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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4
作者：玄色
内容简介
哑舍第四部的主题，是关于逝去的历史。手持着洛书九星罗盘的陆子冈和医生，为了追寻老板的下落，一次次地穿梭在历史的幻影之中。看似毫无主题，事实上是在回顾老板在两千年之中的历史片段。而通过陆子冈和医生的穿越，来尝试一下现代思想和历史事件的碰撞。让我们期待这十二个遗漏在历史长河中的古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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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织成裙


    
李裹儿蹲在后院的花圃里怄气，十岁的她穿得跟个男孩子一样，粗布皂衣，头发分作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一个结，形如两个羊角，梳得也像个男孩子一般。若是旁人见了，倒会暗赞一声这娃娃生得好，像是观音大士座下的童子一般水灵有福气。


    
李重润寻过来时，见到的就是一个脏兮兮却又透着几分可爱的小娃娃。他不由得暗笑了一声，觉得自己这个小妹实在是有趣得紧。他自己今年也不过大李裹儿两岁多，但已经有了少年人的雏形，身材要远比李裹儿高上许多，很轻易地便把蹲在地上的小娃娃整个抱了起来。


    
李裹儿吓了一跳，随后发现是自家哥哥，便挣扎了一下，脆声唤道：“重照哥哥！”


    
李重润怕她摔倒，连忙松了手，扶着她在地上站好，皱眉道：“都和你说过多少次了，我改名叫李重润了。以前看你年纪小，也没太要求你。今天是你生辰，你也十岁了，以后要注意改口才是。”


    
李裹儿从未见过自家兄长如此严肃，李重润本就是皇子贵胄，一出生就被封为皇太孙，虽然后来和父亲一样被贬为庶人，但天生的皇家气度，随着年岁渐大，越发地让人不敢小觑。


    
李重润确实是有些生气了，他知道自己若是不说重话，这个古灵精怪的小妹还会像以前那样把这话当成耳旁风。但他这脸刚绷住没多久，就发现小妹玉雪可爱的小脸蛋垮了下去。暗叫一声不好，果然那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立刻水气盈然，开始吧嗒吧嗒地掉眼泪。虽然知道十有八九是假哭，但也把他整个心都揪了起来，连忙把这个泥猴一样的小娃娃搂在怀里轻声安慰。


    
“重照哥哥是坏蛋……呜呜……”李裹儿今天本来就各种憋屈，这一下就像是找到了发泄的源头，拽着李重润的衣服就哭了起来。


    
李重润懊悔不已，拍着幼妹细稚的肩膀，叹气解释道：“小妹，你在怪爹爹和娘亲今天没给你过生辰吗？今天京里来人了，他们没有心思给你张罗。”何止是没有心思，李重润想到刚刚父亲李显一听闻京中来了使者，连出门迎接的勇气都没有，急的在屋中团团转，几乎连自尽的心都有了。每次京里来人的时候这一出戏都会上演，也亏得他娘亲这么耐心地在旁规劝，否则父亲也坚持不了这么多年。


    
李裹儿显然也知道京中来人是什么意思，哭泣声立刻小了很多，在自家兄长怀中哭哭啼啼地问道：“问什么……为什么不能叫重照哥哥？为什么要改名字呢？”


    
李重润一怔，随即笑了起来。也许是双亲一直疏于理会他们这些孩子，当初他改名的时候，也只是父亲随口说了一句，他应允，小仙蕙那妮子不明所以但也默默地应了，就小裹儿执拗地不改口，他倒是疏忽了一直不曾告知她原由。李重润不回答，却反问道：“小裹儿，为什么坚持不改口呢？你姐姐很早就改口了哦！”


    
李裹儿听到李重润提起李仙蕙，就更加忿然，想要从自家兄长的怀抱中挣脱开，但后者却比她力气大。李裹儿挣扎了几下后，只好乖乖地保持原来的姿势，闷闷地问道：“不要改名字，改名字就像是哥哥换了一个人一样。”


    
李重润哑然失笑，没想到小妹的心思如此细腻敏感，虽然心中不以为意，但依旧耐心地解释道：“为什么这样想呢？哥哥还在这里不是吗？只是换个称呼而已。”


    
“不一样！仙蕙姐说过，名字是父母给孩子的第一个礼物，是非常重要的存在！”李裹儿抬起头，清脆地驳斥道。她的小脸上满是泪水斑驳的痕迹，此时瞪着一双和兔子差不多的红眼睛，倒是无比的可爱。但旋即她又哭丧着脸情绪低落地说道：“可是仙蕙姐的名字那么好听，我就只是唤作裹儿……重照哥哥，我是不是捡来的啊？”


    
原来重点在这里，李重润闻言哭笑不得，从怀里掏出手帕，低头仔仔细细地把李裹儿脸上的泪痕和泥土擦干净，郑重地说道：“裹儿，你是母亲在到房州的路上出生的，当时我们连一块襁褓都没有，父亲脱下身上的衣服，亲自把你包裹起来，所以才唤你为裹儿，这其实是代表了他对你的喜爱啊！”


    
听着自家兄长温柔的声音，李裹儿渐渐停止了哭泣，睁着那双被泪水清洗过分外清澈的美目，什么都没有说。


    
原来她果然是不在被人期待的时候出生的，她和仙蕙姐根本完全不能比……裹儿、裹儿……每次叫她的时候，父亲是不是都会想起那段窘迫悲惨的过去？


    
李裹儿垂下了脸，严重的光芒慢慢地暗淡下来。


    
李重润并没有发现小女孩的情绪比之前还要低落，见她终于安静了下来，便牵着她的手去厨房换衣服。


    
今天是自家小妹十岁的生辰，怎么也不可能让她再穿着男孩子的衣服。而且以后也不能这样，否则小妹越来越大，这成何体统？


    
心中如此想着，李重润口中却继续前面的话题道：“我改名并不是因为不尊重爹娘的礼物，而是因为我的名字和皇祖母新取的名字音重了，为了避讳而改的。”他们的皇祖母取名为曌，同音的名字自然是要改掉的。


    
李裹儿这回没有再提问，她虽然没见过那位皇祖母，但通过她父亲母亲的只言片语，已经深刻体会到那位皇祖母的威慑。李裹儿仔细想了一下，发现自家兄长改名字是在四年前，那么就是说那位皇祖母在四年前自立为帝了。


    
原来女子也能当皇帝……李裹儿心中的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年纪尚且幼小的她还没有办法想象未来的她会离那个位置如此之近，近得几乎唾手可得。现在的她更关心的是其他事情。


    
李裹儿乖乖地跟着自家兄长穿过后院，这个后院中的花圃已经改为了菜园子，她娘亲也亲自下地种些青菜补贴餐食。他们住的地方就更为不堪，勉强算是可以遮风挡雨的几间破屋，再加上两个子宫中来的仆役。不过此时京中来了人，那两个仆役都到前面伺候着了，李重润亲自到厨房烧了壶热水，又找了件干净的衣服重新回到厢房。


    
他却没料到小妹的反应极大，看到他手中的衣服便迅速一扭头，冷然道：“我不穿！”


    
李重润耐着性子哄道：“裹儿乖，这衣服是干净的，而且你今天也十岁了，难不成以后都穿着男孩子的衣服？你还要不要嫁人了啊？”


    
李裹儿咬牙切齿地低声嚷道：“我不穿别人的旧衣服！”她说完眼圈就红了，但这回却说什么都不让眼泪再掉下来，倔强地仰着头，强忍着泪意。


    
李重润一怔，他这才反应过来，他手里拿着的是李仙蕙的衣服。他们一家人被贬房州，倒不算是囚禁，也不会让他们随便到外面抛头露面，自然会给他们一些银两。但这也仅仅够糊口罢了，剩余的钱帛自然是被有心人吞没，他们又哪里买得起新衣服。有时在酷寒的冬天，他们甚至都没有足够御寒的衣物。


    
李重润倒是不觉得李裹儿无理取闹，他小时候曾得过万般宠爱，高宗祖父在他满月那日就大赦天下，他一岁的时候就亲自册封他为皇太孙，开府置官属。虽然幼时的记忆已经不太清楚，但李重润也知道自家的父亲是曾经当过皇帝的，若不是皇祖母，他现在应该是当朝最尊贵的皇太子殿下，而他的小妹应该是他最宠爱的公主。


    
这个念头只升起了一瞬间，李重润就强迫自己把它重新压回了内心最深处。


    
不能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一家子现在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几年前他的六伯父，废太子李贤就在巴州自尽而死，其中是否有什么隐情李重润不想知道也完全不敢去想。


    
伸手抚摸小妹柔软的发顶，李重润暗叹自己粗心。李仙蕙只比李裹儿大一岁，但自然是有新衣服给大的先穿，等不能穿了在给小的穿，但李裹儿却从来不穿李仙蕙的旧衣服，这两个小妮子就像是天生不对盘一半，李重润没想到她们在这种事情上也较真。


    
细看了下李裹儿身上的男装，李重润阴霾的情绪忽然一扫而空，勾唇笑了一下道：“裹儿，你不穿仙蕙的旧衣服，怎么就肯穿我的旧衣服啊？”他以前都没注意过，这时才发觉小妹身上的衣服极为眼熟，应是他几年前的旧衣服。


    
李裹儿立刻别扭了起来，期期艾艾地吞吐道：“重……哥哥和仙蕙姐不一样……”她这回倒是记得了要改口，没把那个字唤出口。


    
李重润满意地笑笑，湿润了帕子，把小妹的脸和手脚都洗干净。李仙蕙从小自立，但李裹儿自小却都是他带大的，这些活计做得倒是熟稔。


    
待把李裹儿擦得干干净净后，李重润对她笑了笑道：“裹儿，哥哥想看你换女装的样子，穿给哥哥看行不？”


    
李裹儿抿着粉唇，气鼓鼓地看着床上的那套青绿色的藕丝衫柳花裙，很久之后才勉强地点了一下头。


    
李重润无声地在心中叹了口气，心想以后定要想办法，给小裹儿弄一套最最漂亮的衣裙。


    
公元698年 洛阳


    
李裹儿不安地扯了扯身上的淡黄衫碧纱裙，这身高腰齐胸襦裙是她哥哥李重润在全家回洛阳之后，特意带


    
着她们姐妹去洛阳最好的绣坊定制的。在这裙摆上还绣有莲花图案，花团锦簇，足足有七八层裙摆，从内


    
到外是从长到短，像是一层层莲花瓣一般，而且并不显得布料累赘，反而轻薄得随着行走步伐而荡出一片


    
片涟漪，像真的步步生莲一般。而且她的双臂之上还挽着一条嫩粉色的披帛，和裙摆上的莲花颜色交相辉


    
映，今年已经十四岁的李裹儿已经初显窈窕身姿，这下更显婀娜聘婷。


    
她从小到大，都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而且是新裙子！不是姐姐穿过的旧衣服！


    
虽然她觉得走在她前面的李仙蕙穿的半臂月青对襟郁金裙也很漂亮，但她已大大地满足了。偷眼再往前看去，就看到了自家兄长丰神俊朗的背影。李重润今日身着紫色襕衫，腰束玉带，佩蹀躞七事，头戴黑色罗沙幞头，足踏如意形乌皮六合靴，刚刚十七岁的少年玉树临风，即使走在御道之上也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凝注。


    
李裹儿不知道自己全家被皇祖母召唤到东都洛阳是什么用意，但看自家父亲母亲皆喜气洋洋，兄长有穿上了只有皇子才能穿的极品衣衫，可见这是喜事一件。


    
心情放松的李裹儿开始打量起周围的宫殿来，她的皇祖母称帝之后，便把洛阳定位都城，称之为东都。东都洛阳的宫殿据说和长安的大明宫一样，也是凹字形宫阙，前为明堂乾元殿，又称万象神宫。东西两侧如巨鸟羽翼一般飞扬的高大宫阙，高耸入云气势磅礴的殿堂，；李裹儿自从进了洛阳城之后就一直仰望着这里，今日终于进得宫来，她的眼睛，就再也舍不得眨，生怕少看了一眼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


    
一直注意她的李仙蕙秀眉微颦，落后了几步，凑在她耳边低声威胁道：“裹儿，少做这等没出息的样子，以后我们还要住在这里呢！”言下之意是要看以后可以看得够。


    
李裹儿吃惊地一掩唇，微讶道：“啊？以后我们就住这里？”


    
李仙蕙被李裹儿这蠢样气得没言语，偷偷拧了一下她的腰间软肉，微嗔道：“你啊！昨晚就知道穿你这碧纱裙了，果然没把爹爹交代的话听进去。”


    
李裹儿极怕痒，连连告饶，两姐妹虽然从小就不对盘，但毕竟年龄相近，多年下来感情反而好得不得了，只是吵吵闹闹也是三天两头都免不了上演的事情。李重润在前面听到两姐妹的笑闹声，回头关切地看了两眼，又无奈地笑着扭回了头。


    
李裹儿昨晚倒真的不是没注意听，只是没太放在心上罢了，此时回想起来，立刻牙尖嘴利地反击道：“仙蕙姐以后可不一定会住在这里哦！我记得爹爹的意思，好像是想要把你嫁给武家的二郎哦！”


    
李仙蕙闻言羞红了脸，却知道这是极可能的事。而那位和她谈及定亲的武家儿郎武延基，她几日前也偷偷央求自家兄长帮看过，得到评价很高，她也就放了心。李仙蕙却看不惯李裹儿一脸轻松戏谑的表情，刺了回去道：“裹儿你也别着急，武家的好儿郎可多着呢，爹爹定能帮你选个好的。”


    
李裹儿撇了撇嘴，并不当回事。她父亲与武氏家族联姻的用意谁都看得清清楚楚，但若是她不满意的，绝对不嫁！相信兄长也会护着她的。


    
这样嬉闹之间，众人本来严肃紧张的心情也稍微轻松了一些，穿过金碧辉煌的宫殿，来到精致的西苑上阳宫。上阳宫引洛水支流，穿宫而过，花圃中开满了娇艳名贵的花朵，据说一年四季这花圃中都不会断了颜色，就算是数九严冬时节也会剪采为荷，更别说现在正值盛夏之时。上阳宫内造十六院中有一片人造海，海中还有仙山高出水面百余尺，假山嶙峋，令人叹为观止。在回廊顶上有扇轮摇转，将人工海中的海水送上回廊顶端，注入回廊廊脊，廊脊旁又有孔眼，水流沿廊檐直下，形成细碎滴答的人造水帘，在阳光的映照下璀璨晶莹。行走在回廊之中，耳听水滴坠落之音，嗅着沁人心脾的花香，脚踏光滑微凉的青玉石板，隔着水帘望向廊外的上阳宫风光，当真是消暑避夏的风雅之地。


    
李裹儿这辈子也未见过这样豪华靡丽的景象，她惊呆了好半晌，才发现李仙蕙也没好到哪里去，微张着粉唇目不暇接。李裹儿倒是没工夫取笑她，她这时发现，宫中的女子身穿各色女官服饰，华丽美艳，妆容精致红丹点颊，发髻繁复云鬓盛美。每当有三三两两的女官或衣着华贵的妇人经过时，都会有阵阵香风袭人，熏人欲醉。


    
从小到大，只穿过粗布住过陋室的李裹儿，觉得自己像是陷入了一场华美迷离的美梦中，连双腿都是酥软的。


    
穿过水帘回廊之后，上了水上廊桥，到了一处四面通透环水的临水阁，在缓缓飘荡而起的帷幔之中，一位尊贵的妇人坐在主位之上。李裹儿还来不及细看对方面目，便被身边的李仙蕙拉着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忍着膝盖的痛楚，耳朵里听着父亲正涕泪横流地和那位妇人说着什么，李裹儿便知那定是她的皇祖母。


    
她倒是没兴趣听他们在说什么，偷偷抬眼，便看到了那妇人脚下穿的凤头高翘式锦履，再抬稍微高一些，她就看到了一件无比奢华贵气的金丝罗衣摆，上用银线勾勒出层层云雾，织纹和绣纹都针脚细密精美无匹，在微风吹拂之下，那宽大的衣摆就像是旁边人工海上粼粼的波光，荡起阵阵涟漪。


    
那片银色和金色的粼光，看得李裹儿只觉得眼晕，不知今夕何夕。


    
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过了须臾，悠扬温和的女官声音传入了她的耳中。


    
“……李裹儿秀外慧中，封安乐公主……”


    
啊……她果然是在梦中，希望她永远都不要醒过来。


    
公元701年 洛阳


    
她果然是在做梦，而且还是一场噩梦。


    
李裹儿不敢置信地拉着李重润的袖子，结结巴巴地问道：“哥……你说……你说什么？”


    
李重润爱怜地摸了摸李裹儿尚未梳发髻的头顶，温柔道：“以后哥哥不能照顾你了，要好好照顾自己。”被骤然下旨赐死，李重润自然是不能接受的，但他再心有不甘，却也知道自己是不能抗旨的。只能收拾好了心情，央求那些督刑的公公们，给他一些时间与小妹告别。


    
李裹儿呆呆地看着面前表情苦涩的兄长，想起刚刚府中混乱的情况，确定这并不是开玩笑，不禁如坠冰窖，瑟瑟发抖。她如同疯魔一般，立刻起身拉着李重润的手臂道：“哥！哥！我们赶紧离开！我们回房州好不好？我不要这些！不要这些了！”她边说边把身上华丽精致的饰品往下扯，叮叮当当地摔在地上。


    
李重润纹丝不动，把自家小妹还想扯开衣衫的手拢住。也许是接受了事实，李重润反而平静了许多，甚至还扯出了一抹微笑，道：“裹儿，我们早就回不去了。”


    
李裹儿站在那里，浑身冰冷，兄长的手心温暖，但她却知道这般温暖转瞬即逝。她哆哆嗦嗦地问道：“因为……因为什么？”


    
李重润淡淡道：“皇祖母下的旨意，说是我和延基诽谤朝政，可怜仙蕙了……”


    
“仙蕙姐……仙蕙姐她也……”李裹儿彻底傻了，武延基是仙蕙姐的夫君。她之前也听到一些风声，他们不过就是私下随口抱怨了一下张易之、张昌宗那两个皇祖母的男宠……李裹儿浑身发冷，亲孙子亲孙女和亲侄孙，都比不过两个男宠吗？


    
到底他们算什么？喜欢的时候可以册封为皇太孙，不喜欢的时候可以被贬到千里之外，想起来时可以召唤而来，厌烦时又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掌控他们的生死。


    
他们是人！不是蝼蚁！


    
“爹爹呢？他没说什么吗？”李裹儿就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攥住了李重润的袖子，急切地问道。但这样的期盼，却在李重润无奈地摇了摇头后完全陷入了黑暗。


    
是啊，她怎么会忘记，她那个爹爹，在被贬房州的时候连京中来了一个太监都会吓得要自杀。现在虽然被封为了皇太子，但骨子里的懦弱是怎么都改不了的。李裹儿咬了咬下唇，边说边要往外走：“那我去和皇祖母说说，她那么喜欢我……”


    
这回换李重润反拉住李裹儿了，他哭笑不得地劝道：“裹儿，你心里也很清楚，她只不过是在做个姿态而已。而且她下旨赐死，也不光是我对张家兄弟不满，而是容不得我罢了。”李重润顿了顿，他也非常后悔，不该如此轻率地按耐不住。因为他的优秀，朝中的局势开始微妙地有了变化，私下有很多臣子寻找各种理由来试探他。因为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是正统的继承人，便一时有些得意忘形，想来是触犯了皇祖母的逆鳞。李重润自知这些事是不能跟李裹儿讲的，所以终是忍了忍，叹了口气到：“可怜的是仙蕙，她才是最无辜被牵连的一个。所以这件事。你就不要再搅进来了，还是做无忧无虑的安乐公主，可好？”


    
李裹儿终于忍不住扑进自家兄长的胸膛嚎啕大哭。


    
“听话，我的小裹儿，永远都要穿最漂亮的衣服，过最幸福的生活，做大唐最美的公主……”


    
……


    
后来发生的事情，非常的混乱，都像一个个碎片，无论李裹儿怎么回想，都无法再拼凑出完整的记忆。她就像是一个人偶一样，被人强制地和自家兄长分开，即使她拼命地不想放手，长长的指甲都把兄长的手臂划破，也都被人一根根掰了下来。


    
等她重新恢复意识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她被侍女换上了素白的丧服，重新洗了脸束了发。在她房中的衣架上，赫然挂着两套衣裙。


    
一套是她的淡黄衫碧纱裙，一套则是李仙蕙的半臂月青对襟郁金裙。这两件衣服，都是两姐妹当年到洛阳时，她们兄长李重润买给她们的，也是她们第一次穿如此漂亮的衣裙。


    
只是即使如此漂亮的衣裙，当年从上阳宫中回来后，两姐妹都不约而同地脱下来，放进了柜子的最底下锁了起来。


    
因为皇祖母赐给了她们更漂亮更加无法想象的衣裙和饰品，精美到这两套衣裙都黯然失色，甚至于若是坚持继续穿的话，会有失她们的身份。


    
转眼间，三年已经过去，无论是哪套衣裙，李裹儿都无法再穿上了。因为她的身形已经长开，再也不是十四五岁的童稚少女。但她还是珍藏着这条淡黄衫碧纱裙，因为这套衣裙对她意义非凡。


    
相信李仙蕙也是一样的。


    
狠狠地闭了闭眼睛，李裹儿站在衣架前，模模糊糊地想起昨夜父王那样的懦弱无助，甚至还打算让她代替李仙蕙继续与武家联姻！可那又有何用？皇祖母连自己的亲侄孙也一视同仁视如草芥。


    
愤怒和悲伤到了极点，李裹儿反而冷静了下来。


    
她早就已经不是当年会哭泣会撒娇的小姑娘了，在洛阳城的三年中，她已经学会了太多太多。


    
眼泪，是弱者的慰藉，强者的武器，所以她并不打算经常使用。


    
李裹儿深深地咬紧下唇，李仙蕙临死前，让婢女把她的那件半臂月青对襟郁金裙拿了出来交给她，是想说什么吗？


    
李裹儿用手摩挲着衣裙丝滑的触感，指尖所及一片冰凉。


    
衣服确实是一个很其妙的存在，《说文》中的释义，衣，所以蔽体者也。在最初的时候，也不过是为了遮挡身体，掩住羞耻之处而存在的事物。但就如同所有东西一样，衣服慢慢的就有了等级，分了阶层，有些颜色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有些颜色便被禁止平民使用。


    
其实分等级的，并不是衣服，而是人。


    
可是她又怎么甘心呢？


    
李裹儿绝美苍白的脸庞上勾勒出一抹令人惊心动魄的笑容，俯身把床上的两套衣服紧紧地抱在怀中。


    
她发誓，她一定要穿这世上最奢华最漂亮的衣服，拿回兄长和姐姐应该得到的一切！


    
其实，她最喜欢的，就是明黄色呢……


    
“重照哥哥……”一阵压抑地哭泣声在房中响起，最终微不可闻……


    
公元706年 长安


    
李裹儿扶着女官的手，款款走在大明宫麟德殿的弧形飞桥之上，低头看着下面殿门外大广场上正在排练的歌舞


    
。


    
麟德殿位于大明宫太液池西的一座高地上，是长安最著名的宴会殿堂，这里经常举行宫廷宴会乐舞表演，或者


    
会见来使的活动。麟德殿其实是一组建筑群，分为三殿和几组裙楼，殿前和廊下可坐三千多人，朝中的官员都


    
以能出席麟德殿宴会为荣。


    
李裹儿这次特意过来看舞女们排练，倒是听闻尚服局折腾出来一种特殊的舞服。只见场中的五百舞女们头戴金


    
色发冠，身着单色画衣，按乐曲节奏变化，共有十六种变化。李裹儿驻足观看，发现舞女们身上穿的衣服并不


    
稀奇，甚至还有些单调，但待乐曲奏到第二叠时，乐声一变，曲调激昂，鼓声阵阵。舞女们相聚场中，瞬息间


    
便换了衣服，露出衣襟上美艳夺目的大团花。因为是五百人遵照鼓声一起做出这样的动作，从拱形飞桥上李裹


    
儿的角度看来，倒是颇为震撼。


    
“公主，不过是她们身上罩了一层单色的笼衫，飞快地从领上抽去放入怀中罢了。”一旁额前描着绿黛眉的宫


    
女细声细气地评价道。


    
“这倒是比那胡人女子跳的胡旋舞好看多了。”李裹儿微微一笑，却并没有兴趣继续看下去了，继续沿着弧形


    
飞桥往麟德殿的后殿走去。因为尚服局的司衣那边刚刚传来的消息，织成裙已经完工了，知晓她就在麟德殿，


    
便已经派人送了过来。


    
李裹儿美艳绝伦的脸容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这条织成裙话费了一亿钱制成，可谓是绝顶奢侈，不能说后无来者，但绝对也是前无古人的。


    
她发过誓，要穿这世上最奢华最漂亮的衣服。


    
父皇登基以来，对她百依百顺，她知道这是出于她兄姐惨死的愧疚。


    
父皇把在金城坊赐给了她，她便大兴土木，广建宅第，无论在建筑规模还是精巧程度上都隐隐超过了皇宫。


    
父皇不给她宫中的昆明池，她就自己在府中建了一个定昆池，池中央仿华山雄起一座石山，从山巅飞下一股瀑


    
布倒泻在池水里。另辟一条清溪，用玉石砌岸，两岸种满奇花异草，芬芳馥郁，溪底全用珊瑚宝石筑成，在月


    
光下分外清澈，几乎让人以为是天上瑶池。


    
她自己开府置官，势倾朝野，把国家官爵分别标定价格，公开兜售，不管是屠夫酒肆之徒，还是身为奴仆戏子


    
，只要纳钱三十万，便立刻授官。她还常常自写诏书赦令，拿进宫去，一手掩住诏书上的文字，一手却捉住了


    
父皇的手在诏书上署名。父皇笑着为她签字画押，竟连赦文的内容都不看。


    
甚至有一次她请求父皇将她立为皇太女，父皇虽然没有照她说的去做，却也没有责怪她。


    
她不停地挑战着父皇的底线，看他究竟能让她做到哪一步。


    
她知道朝中的大臣们私底下都是怎么说她胡作非为的，但那又如何？


    
整个天下本来就是应该属于她皇兄的！现在她皇兄不在了，她又何必给其他人留着！


    
织成裙又怎么样？终有一天她会穿上明黄色的台子衮服！


    
织成裙又怎么样？终有一天她会穿上明黄色的天子衮服！


    
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即使拥有了好东西，也会想要更好。李裹儿也不知道自己究竞想要的是什么，再奢华宏伟的宫殿，在她看来都不如幼时住的寒屋陋室来得温馨。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宁愿去穿从前那些破衣败絮，也比现在的锦衣玉食好。


    
又想起往事，李裹儿心情有些槽糕，走进麟德殿左侧的郁仪楼时，她随手挥了挥，让随侍在侧的宫女们先行退下，她想一个人静一静。


    
也许那条传说中价值一亿钱的织成裙可以让她暂时平静下来。


    
待她上了郁仪楼的三楼后，却隐隐听到内间有人交谈的声音传来。


    
李裹儿不悦地皱了皱眉，尚服局的司衣自然知道她更衣不喜人在侧的习惯，刚刚就已在郁仪楼门口等候了。这楼上的又会是谁？


    
但这股被打扰的不悦，在一瞬间之后却变成了饶有兴致，李裹儿用臂间的红袖披帛包住了腰间会随着行走而发出声响的玉带佩饰，放轻了脚步声，朝内间走去。越走近就越能分辨出谈话的是两个男子，李裹儿索性也不急着进去，站在门外听了起来。


    
“这是那个片场啊？这古代摆设布置得太逼真的！晕！这个金壶难道是真金做的？居然这么沉？”这个男人有点大呼小叫，李裹儿眯了眯杏目，不知道此人口中的片场又指的是哪里。


    
“你别上牙咬啊！给我看看。喏，这重量，这雕刻水平，确实像是真品。”另一个男人声音相比较倒是沉稳些。李裹儿笑了笑。这是大唐的皇宫，每件物事都是极其奢华，又怎么可能会出现赝品？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你说用这破罗盘，就可以回到过去找老板，但我只想要回到一个月以前啊！我们不会这么倒霉，回到更过去了吧？”先前那个男人说话还是让人有听没有懂。“这也是有可能的，我们恐是到了唐朝。”


    
“唐朝？你怎么这么肯定的？”


    
“其实从家具便能看出来。秦汉时代人们都是席地而坐，到南北朝时期，垂足而坐开始流行，所以从桌椅凳便可以看出来这是唐宋时期的摆设。而看百宝阁上的瓷器，宋瓷线条简洁颜色单一，这浑圆饱满的瓷器造型便是唐瓷的特点，更别说这三彩了。看这桌上铜镜，唐朝铜镜多为圆形，而宋朝多鸡心形、盾形、钟形、鼎形、炉形等等……”那个沉稳的男声侃侃而谈，对屋中摆设逐一评论，李裹儿微微讶异，倒是没想到此人居然有此学识。不过宋朝又是什么时代？是南北朝的宋国吗？


    
“好好……现在就算是唐朝……我们这算是穿越了？会不会碰到唐朝时期的老板？”


    
“为了不改变历史，最好还是不要和他见面。毕竞老板是一直有记忆的，和其他人不一样。喏……看这洛书九星罗盘的指针走向速度，我们最好哪里都不要去。喂！不要随便动人家的东两！能住得如此豪华，可见非富即贵，可别节外生枝了。对了，架子上的那件裙子也不要碰！”


    
李裹儿知道那人指的就是尚服局做的织成裙，她本还想在门外多听一会儿，此刻却直接推开了内间的雕花大门，就听里面的争吵声戛然而止。


    
重新披好红袖披帛，在玉饰的叮当脆响中，李裹儿缓缓绕过云母彩雕屏风，脸上严肃的表情，却在看到室内那两人时换成了讶异的神情。


    
因为她从未看过如此剪裁的服饰。这两个擅自出现在这里的男人一站一坐，都很年轻，估计年纪和她也差不多大，相貌都很英俊，但令她有些看不惯的是都是梳着短发。他们穿着的衣服极其贴身，完美地勾勒出他们修长的四肢，就算是胡服也没有这样的款式，简单却透着一股爽利。站在屋内的那名男子，他的鼻梁上还带着一副奇怪的东西，像是水晶镜片一般透明。


    
李裹儿感到新奇，也就没有怪罪他们没有见礼，而且这样坦然的目光，她倒是许久没有遇到过了。而且这回还一次就是两个人。


    
坐着的那名男子见她进来，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便不急不躁地站起身，躬身朝她恭敬地施了一礼道：“见过公主。”


    
李裹儿的下领微微扬了扬，此人行的礼倒是不错，只是有些生涩，想来应是刚被人教导过。听声音，李裹儿便认出来此人便是声音沉稳的那一个。


    
陆子冈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淡定，但背后却已经开始渗出细汗。他是从进来的这位唐朝美女的衣着配饰上推断出来这是位大唐公主，只是大唐出了名的公主实在是太多了，他又没法推断得太细。而且这位公主年纪看上去大概也就刚刚二十岁，但那股嚣张和骨子里透出来的傲气，确实让人不得不低头。


    
一旁的医生也学着陆子冈的动作，胡乱地行了一个礼。没有得到公主的回应，两人都不敢擅自抬头。


    
幸好唐朝还并不流行跪礼，只是躬身礼。要是到了元朝以后，他们恐怕不习惯也要习惯了。


    
偷偷地看了眼手中的洛书九星罗盘，陆子冈欣慰地发现罗盘指针的速度不错，估计很快就会归位。一旦指针在天道十字线归位，他们便可以回到现代了。幸好这回运气不错，不用在古代停留太长时间，大唐公主那可是一个比一个凶残啊！


    
这么一走神，陆子冈便发现那位大唐公主竟是朝他身旁的医生走了过去，而且还直接伸出手去，勾住了他的下领，强迫他抬起了头。


    
这一出立刻吓得陆子冈一身冷汗。


    
医生还比较惜懂，不理解这位大唐公主的意思，一脸不解地看着她。他要比这位公主高上一头，所以直起身子之后，便反而是俯视对方了。搁在他下巴上的手温香暖玉，但却让他各种不自在，若不是知道这不是他熟知的时代，他早就不给面子退后一步了。看那公主居然还把手摸上他的脸了，最后停在了他的眼镜上，医生才恍然大悟，估计这大唐公主没见过眼镜，好奇了。


    
只听这位公主缓缓道：“把这东西摘下来。”


    
医生这下犹豫了，万一他这眼镜摘下来就遗落到这个时代，千年后被考古学家发掘出来，成了什么出土文物可怎么办？可是见这公主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医生只好乖乖地把眼镜摘了下来。但却并没有递给那位公主，而是牢牢地攥在手里。


    
李裹儿怔怔地看着这名男子，一直在心中封存的记忆就如同破土而出的嫩芽一般疯狂成长。


    
太像了……不，并不是武延秀那样的五官神似，而是那一身温柔儒雅的气质……居然和她皇兄如出一辙……


    
“笑一个。”李裹儿又向前走了一步，这回他们两几乎是紧密的贴在一起了。


    
医生这回各种吐槽无能，他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在被人调戏中？不过下一秒他就想到了大唐公主的喜好，立刻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纷纷起立。这等艳福他还是无福消受啊，幸好在他朝陆子冈求救地看去时，后者适时地拽了他一下，令他与这位公主拉开了距离。同一时刻，熟悉的眩晕也随之袭来。


    
李裹儿皱眉，看着只剩下她独自一人的内间，视线在四周不停地寻找着，却再无那两人一丝一毫的踪迹，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


    
若不是指间还残留着碰触对方脸颊的温暖，她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大白天的发癔症了。


    
是皇兄的魂魄来找她了吗？可是好奇怪啊……


    
恍恍惚惚地重新走出郁仪楼，身边的女官立刻迎了上来。殷勤地询问道：“公主，那织成裙可满意？”


    
李裹儿愣了一下，才想起她竞没想起来看那条织成裙一眼。但她又不想对其他人解释，只是重新整理了心情，淡淡道：“不合本宫心意，尚服局再做一条吧。”她说得极为轻巧，丝毫不把这价值一亿钱的裙子放在眼内。


    
旁边描着绿黛眉的宫女也不以为意，尚服局的司衣领了命令也在细细思索到底是哪里不合安乐公主的心意。那描着绿黛眉的宫女小心冀翼地向道：“公主，那这条织成裙如何处理？”


    
李裹儿现在是连看都不想看，随意地挥了挥手道：“你拿去处理了吧，我听闻你与一家古董店老板交好。就挂在他店里展示好了。”


    
那宫女立刻盈盈谢过，她服侍李裹儿多时，自然看得出她心情不好，便识趣地不再多言。


    
李裹儿深深地吐出一口气，闭了闭美目，再次睁开时，又重新变回了那盛气凌人的大唐公主。


    
公元2013年 哑舍


    
医生待那折磨人的眩晕感过去之后，立刻睁开眼睛，安心地发现周围是熟悉的摆设。他扶着额头站了起来，对陆子冈没好气地抱怨道：“怎么会回到唐朝去了？这破罗盘还能不能行了啊？不是说要回到一个月以前吗？”


    
陆子冈坐在黄花梨躺椅上，按了按微痛的太阳穴，苦笑道：“我不也说了，这洛书九星罗盘上面的太过于深奥，这罗盘上有五十二层，最多的那一层有三百八十四个格子，你说我这个半调子怎么能看明白这是如何运作的？”


    
“呼……还好平安回来了。这么说来，下次我们还是要碰运气喽！”医生趴在柜台上，觉得找到老板的日子遥遥无期。


    
“那也要等一个月以后了，这洛书九星罗盘又不是每天都能用，每个月都需要推算特殊的时期才能启动。”陆子冈刚刚被惊出一身冷汗，深呼吸了好久才终于缓了过来。


    
医生却觉得自己的鼻尖依旧环绕着那大唐公主身上侵袭力极强的熏香，凑在柜台上的燕金翔龙博山香炉旁边闻了好久，才消除那种味道。


    
“话说，那位是大唐的哪位公主啊？太平公主？高阳公主？”


    
“我总觉得屋里那挂在如意云头纹衣架上的裙子，那么眼熟呢……”陆子冈却陷入了深思。


    
刚刚头一次进行了时空旅行的医生比较亢奋，丝毫没有差点就被人留下当男宠的危机感，依旧兴致勃勃地想要探讨一下：“话说唐朝不是崇尚以胖为美吗？刚刚那位公主一点都不胖啊，身材还很不错。”


    
陆子冈瞥了他一眼，鄙视道：“那是杨贵妃的时候才流行以胖为美……而且那是丰腆！不是肥胖！”他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起身朝哑舍的内间走去。


    
医生好奇地跟了上去，跟着陆子冈穿过哑舍内间长长的走廊，看着他一间间打开里面的屋子，终于在是中一间的门口停了下来。医生见陆子冈停在了门口，不由得推了推他的后背，也挤了进去。


    
“你在看什么啊……这是……”医生忽然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只能呆呆地看着屋中那件挂在衣架上的衣裙，久久不能言语。


    
屋子里并未燃灯，只是在屋顶上缀了一枚拳头大的夜明珠，正散发着荧荧的光芒。而在夜明珠正下方的立式衣架上，便挂着一副绝美的衣裙，几乎难以用言语来形容的瑰丽。


    
“资治通鉴记载，安乐有织成裙，值钱一亿，花卉鸟兽，皆如粟粒，正视旁视，日中影中。各为一色。”陆子冈幽幽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我们刚刚见到的，应该是大名鼎鼎的唐朝第一美人，安乐公主。唉，那公主只活到二十五岁就被杀了。”陆子冈说得淡然，因为虽然觉得可惜，但安乐公主在历史上可谓臭名昭薯，虽然谁都不知道真假，但最后还被扣上了轼父的恶名。


    
医生呆看了许久，才找回自己的神志。刚刚在那间极其奢华的房间里，织成裙看起来倒并不是特别起眼，可如今在这样平凡没有任何映衬的屋子里。这条织成裙却完全让人移不开眼。这条织成裙保存得极为完好，即使过去了千年，也依旧华丽精美。裙面以百鸟羽毛织成，随着他的视线移动而产生色彩变化，裙上呈现出百鸟的形态，甚至因为这种变化像是被赋予了生命，栩栩如生，真可谓巧夺天工。


    
“真是败家啊……这可是价值一亿钱的裙子啊！”医生啧啧称奇。


    
“更败家的是，据史书记载，她做了两条织成裙。”陆子冈也跟着八卦道。


    
“两条！”医生在屋里围着立式衣架转了一圈，疑惑道：“这里只有一条。”


    
“保存下来的只有一条呗！”陆子冈耸了耸肩，“安乐公主的织成裙也被称之为百鸟裙，在长安引起了上流社会的时尚风暴，所有仕女们都纷纷用禽鸟的羽毛和珍兽的皮毛制衣，结果导致长安城外的鸟兽绝迹。后来唐玄宗不得不在大明宫前焚烧了安乐公主的织成裙。喏，可能烧的就是其中一条吧。”


    
“太……败家了……”一亿钱就这么凭空烧了啊！医生觉得自己的词汇空前匮乏，只能不断地唠叨着败家这个词，“话说老板把这件织成裙给弄了个单间，不是这裙子有什么问题吧？”


    
陆子冈耸了耸肩，不以为意道：“你当哑舍里每件古董都有异常啊，这不过是件裙子而已，放单间恐怕也是因为它太贵了……”


    
“也是……”医生顿时也绝对是自己想多了。


    
两人赞叹鉴赏了一番，但终究也是两个大男人，对这种奢华的服饰没有太多的兴趣。陆子冈也怕打开房间时间太久，影响屋内的温度湿度不利于织成裙的保存，便和医生一起离开了。


    
屋内重新变得幽暗，只有夜明珠的光芒在静静笼罩在织成裙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无声地推开，一个黑影闪身而入，迅速把衣架上的织成裙卷入囊中，随后飘然而去。整个过程居然不超过三秒钟。


    
屋顶上的夜明珠闪烁了两下，忽然间永久地暗了下去……


    
哑舍：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哑舍小剧场


    
陆子冈：话说，唐中宗李显还有个外号叫六位帝皇丸。


    
医生：啊？六味地黄丸？他发明的？


    
陆子冈：李显本人是唐中宗，他爸是唐高宗，他弟唐睿宗李旦，他儿子唐殇宗，他侄子唐玄宗李隆基，更要命的是他妈也是皇帝，武则天……所以……这一家子六位帝皇……丸……


    
医生：……


    
THE END

第二章 玉翁仲


    
公元1057年 开封府大学


    
开封府内城朱雀门东北角这一带，是东京最繁华热闹的地方，这里因为蔡河流过，形成一道优雅的河湾。


    
蔡河湾这里非常繁华，随处可见各种各样的商铺建筑，而且更加奇特的是，这里同时拥有着贡院，太学，国子监，教坊，医院，妓院，赌坊，从上九流到下九流，几乎都挤在这一块区域，独特的风景让这里成为东进最富盛名的地方。


    
刚刚步入及冠之年的王俊民，跟着他的同窗好友初虞世，从蔡河湾南岸森严肃穆的学府中缓步走出，借着月色缓缓融入了蔡河湾热闹的人群中。


    
王俊民十七岁就入了太学，成为了这座最高等学府中的一个太学生，当然，若不是十二年前范仲淹范大人推出的庆历新政，建立锡庆院太学，他现在还指不定在哪里苦读诗书呢。


    
太学设有舍斋，只要交足了学费，吃住都在其中。在太学之中煎熬了三年，王俊民尚是首次被人拽出来好好游逛这赫赫有名的蔡河湾，一下子就被面前这熙熙攘攘比肩接踵的镜像珍珠了。在人群中还能看得到很多人和他们一样穿着圆领大袖的白细布襕衫，这是太学生的太学服。王俊民眼尖地看着几个学子穿着太学服就明晃晃地往青楼楚馆走去，不由得替他们窘迫起来，恨不得把身上同样的这套白细布襕衫换了去。


    
但他也知道世风如此，在市井间每每还会流传那些缠绵悱恻的才子佳人故事。大多那些不具名的作者，就都是他的同窗们。


    
“康侯，想什么呢？”初虞世都走出去好几步了，才发现身边的人没有跟上来，不由得回头去唤。


    
“哦，和甫，只是想到明日就是上舍考试，我们现在还出来逛，不太好吧？”


    
王俊民和初虞世的关系最好，两人不光是同乡，还是舍友。


    
“你都学傻了你，出来透透气有助于明天发挥！”初虞世用手中折扇拍了拍他的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王俊民踌躇了片刻，终是不忍扫好友的兴致，举步跟了上去。


    
太学之中分三舍，分别是外舍、内舍和上舍。新生入太学便在外舍学习，经过每月一次的私试和每年一次的公试合格，再由学官参考其平日行止，合格者便可升入内舍，成为内舍生。内舍生每两年考试一次，优秀者会进入上舍。而上舍生每两年都可以参加凭靠，诸多品评都必须达到优等，就可以成为上等上舍生，释褐授官。若是有一门评级为平，则为中等上舍生，免礼部试。再次则为下等上舍生，免解试。


    
可以说，在太学之中，外舍、内舍和上舍，直接就把太学的学生分为了上中下三等。而上舍也不是谁都能进的，上舍生几乎是在太学金字塔的最顶端，他们理所当然的拥有着太学之中最优秀的学官典学指导，最好的舍斋，最好的书房，在太学之中，向来都是鼻孔朝天的。


    
太学服的白细布襕衫是一种裳下摆接一条横襕的男士长衫，全身上下都简简单单，看上去和一般士子的襕衫没有什么区别，但却在黑色的襕衫之上有着一条不甚清楚的深色滚边。整个东京城的人都知道，只有太学的学生才能穿这种滚了边的襕衫，还用不太明显的颜色，区分了太学生的等级。


    
王俊民低头看着下摆上那道靛青色的滚边。心想他之前是群青色，现在是靛青色，希望在不久之后就能换成看上去低调、但是却代表着上舍生荣耀的鸦青色。


    
正胡思乱想着，王俊民也没注意到路人的目光，他们两人本就相貌堂堂，身材挺拔，又身着代表内舍的太学服，极为惹眼。太学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官宦子弟，再不然就是被举荐而来各地数一数二的学子，进了太学内舍，虽然还不是上舍，但也算得上是半只脚已经踏入了朝廷门槛。所以他们两人走在街上，不时就会有或羡慕或嫉妒的视线投注过来。


    
王俊民跟着初虞世不知道穿过了多少小巷胡同，带她发觉周围已经冷清下来之时，才注意到他们已经到了一个很偏僻的胡同之中。只是这里分明还在蔡河湾附近，因为那吵吵嚷嚷的加埋生育吆喝声就在不远处清晰的传了过来。


    
这个互通中道也有着不少铺子，很多都是卖古董和字画的，因为这一行有着“灯下不观色”的铁律，所以入夜之后就纷纷闭了店，白天的时候应当是很热闹。只是这都闭店了还来做什么？


    
王俊民正想发问，就见一家古董店门前还点着灯笼，他只来得及借着那灯笼的晕光看到这家古董店的招牌上写着“哑舍”二字，就被初虞世拽着跨入了店铺大门。


    
还未等看清楚店内的摆设，王俊民就已经闻到一股沁人心腑的香气，甜而不腻，清新高洁，像是把他整个人内心污浊的部分都洗涤了去，令他的心情立刻舒畅了起来。这家古董店真的好奢侈，虽然不知道这熏香是何种香料，但绝对不是廉价之物。


    
王俊民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的钱囊，他父亲不过是开封府的小小判官，吃俸禄度日，还要上下打点，供他上太学已是极限。更别说他家中还有三个未长大的弟弟，他也要省着点才是。因为铁了心不想买东西，王俊民倒是静得下心来鉴赏店内的古董，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


    
店内的布置典雅宜人，各种古董的摆设都恰到好处，没有待价而沽的市侩感觉，反而像是进入到了一个大户人家的厅堂，每一个的古董，看起来都是华丽珍贵，价值连城。


    
初虞世却没王俊民那种闲心，他立刻冲到了放置文房古玩的地方，挑挑拣拣起来。除了一些玉佩扇子，他们太学生大抵都喜欢这些平日中可以用得着的文房之物，更加之古董店中经常会有些问人士子用过的文房清玩，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在考试前可以买来当个好彩头，保佑科科必过，这在初虞世看来可比考前温书管用多了。


    
“掌柜的！今天下午我看到的那个，李白用过的云纹白玉笔洗还在吗？”初虞世急吼吼地掏出怀里的银票，“我这回钱带够了！”


    
王俊民在一旁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映了，虽然这家店看上去挺不错的，古香古色，卖的古董也很有年头，但一个诗仙李白用过的笔洗也太离谱了吧？不过他也知道好友的性子，是劝也劝不住的，反正初虞世家里有钱，倒也不在乎这点花销。


    
只是即使这么想，王俊民也无法对这家古董店的老板产生好感，在对方从内间走出来后，他便移开了视线，不再关注那边的讨价还价，漫不经心地扫过一旁的博古架。


    
可他的视线去忽然间被角落里的一个玉人所喜迎，他好奇地走了过去，发现那是一个只有大拇指大小的玉翁仲。


    
玉翁仲是一种驱邪祛魔的佩饰，翁仲原是秦始皇时的一名大力士，名阮翁仲，传说力大无穷武力过人，秦始皇令阮翁仲兵守临洮，威震匈奴。阮翁仲死后，秦始皇为其铸铜像，置于咸阳宫司马门外。匈奴人来咸阳朝拜，远远看到该铜像，还以为是真的阮翁仲，不敢靠近。


    
于是后人就把翁仲铸成铜人或者雕刻成石人，立于宫阙庙和陵墓前用以辟邪。渐渐地，石人开始佩戴的玉翁仲来辟邪，玉翁仲与司南佩、刚卯在汉代及其流行，同被称为辟邪三宝。


    
子不语怪力乱神，王俊民本是不信这些，但却觉得这枚白玉翁仲雕刻得极其古朴大方，忍不住伸手拿了起来细细端详。


    
这枚玉翁仲采用汉代风格为汉八刀，风格古拙凝练。简简单单的几刀就雕琢出来一张青年人面容，玉光莹润，有股摄人心魄的苍劲刚毅。这枚玉翁仲的穿孔为人字形，从头顶上直到腹部，再分两路由腰部两侧出来，呈人字状的红色穗绳也是从头部而下至腰的两侧系一结，这样翁仲悬挂时就可以立着，这种人字形穿孔也是明显的汉代翁仲的标志。


    
王俊民爱不释手的摩挲着，这枚玉翁仲许是年代久远，穗绳虽是崭新的，但玉翁仲的身体上面有着数道裂纹，还有着血丝般的沁色，看上去就像是玉翁仲所留的鲜血，有种说不出的诡异之感。


    
“哎呦，康侯你怎么在看这个啊？”初虞世已经买了那个笔洗，抱着个锦盒凑了过来，一看到王俊民手中的玉翁仲，便大呼小叫起来。


    
“怎么了？”王俊民皱了皱眉，视线落到了一旁跟过来的老板身上，震惊于对方不似普通人的气质。这人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古服，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直裾优雅的垂在脚边，更衬得他面如冠玉，活脱脱就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风雅人物。这样的儒雅气质，就算是太学中的太常博士，都比不上，更遑论他并未束发，可见还是弱冠之年。


    
“这枚玉翁仲传说是给人带来厄运啊！”初虞世语气夸张的说道，“张师正知道不？就是一直和你竞争内舍学谕的那个人，前阵子不信邪地把这玉翁仲买了回去，连连倒霉，连内舍学谕都被你当了。后来只好把这玉翁仲退了回来。”


    
内舍学谕是选取内舍生之中最优秀者当之，在学官无暇之时代为指导其他内舍生的功课。王俊民是为着内舍学谕会每个月发银钱补贴才去报名的，从没在意还有谁在和他竞争。不过张师正他倒是有印象，毕竟内舍生之中极其优秀者也就那么几人，都是进入伤舍的后备人选，王俊民就算是再不问世事，也知道那几位。


    
但重点不是这个，王俊民没理会初虞世的劝阻，直接向一直没说话的老板扬手道：“这枚玉翁仲怎么卖？”


    
那老板淡淡一笑，道：“你朋友都说这枚玉翁仲会给人带来厄运，你怎么还要买？”


    
“是真的会给人带来厄运？”王俊民拧紧了眉，他本来以为这老板能把一个看起来普通的笔洗都吹成是诗仙用过的，自然会巴不得地把这玉翁仲卖掉，编造各种离奇古怪的来历。


    
那老板却没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徐徐道：“玉本为石，聚集天地灵气而生成玉，经过匠人精心雕琢为饰。而为主人挡过灾的玉器，往往会因为灵气耗尽而有裂痕甚至破碎。玉是有灵性的，但反之就也有邪性，碎玉很容易招惹些不好的东西。”


    
他没有说这枚玉翁仲会给人带来厄运，可每个字都在暗示。


    
王俊民低头看着手中的玉翁仲，他知道翁仲上面的那些裂纹不是玉本身自己所带的石纹，而是真正的裂纹，甚至连沁色都沁入得很深。


    
可是就是很喜欢怎么办？玉器与人也是要看缘分的，在这满屋子都是名贵古玩的店里，他就这么视线一扫，就独独看中了它。就是想要占为己有，好像天生就该是自己的东西。


    
“这玉翁仲怎么卖？”王俊民开始琢磨着自己可以动用的钱财有多少，他当了内舍学谕之后，倒是有了一部分补贴。


    
老板微微一笑，便随意道：“既然你想要，就拿走吧。好好待它即可，若真是厌弃了，切不要随意丢弃。”


    
王俊民欢喜的道了谢，立刻就把玉翁仲挂在了腰间，觉得今晚当真是出来对了。


    
初虞世在出了哑舍之后，忍不住埋怨几句，直说那玉翁仲邪门的很，让他谨慎小心。


    
但王俊民浑然不以为意，既然喜欢一件东西，自然是要连它的所有都一起喜欢。


    
不管是优点，还是缺点。


    
翌日的上舍考试，王俊民感觉不错，交了卷子，就知道自己定是能进上舍了。倒是一旁的初虞世趴在桌子上唉声叹气，显然是没有底气。


    
王俊民思考0着自己的人生规划，他今年入太学上舍，一年必是无法结业的，今年的科考必是赶不上了。好在现在是两年一届，他可以等两年后的那一科。


    
一边思索着一边收拾书桌上的文房笔墨，王俊民感觉到有人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一抬头才发现是张师正。后者正神色阴晴不定地看着他腰间，显然也是认出了那玉翁仲。


    
两人虽是竞争关系，但却从未说过话。王俊民也不知如何与他打招呼，而张师正也没做多停留，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之后便转身离去。


    
“康侯你没事吧？今天考试没发挥失常吧？”初虞世走过来关心的问着，在发现好友如常的脸色后，才放下心道，“没出什么意外就好，唉，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看中这玉翁仲了呢？”


    
“你答得如何？”王俊民知道自己这好友最喜欢唠叨，若是不转移话题，恐怕让他说个一刻钟都不会停的。


    
“说不准。”初虞世叹了口气，用折扇敲了敲手心，垂头丧气道，“算了，若是进不了上舍，我就回家去学医。要知道我是最喜欢看医书的……”


    
王俊民拍了拍他的肩，也觉得很无奈，人真的是各自有命。


    
没过多久，内舍提升至上舍的人选也张榜公布了，王俊民果然是被录取为上舍生，而初虞世的名字却没有在榜上出现。王俊民还注意到，张师正的名字就在他的旁边，可见学官对他们两人的评价相差无几。


    
能搬入上舍，又离自己的计划进了一步，王俊民自是欣喜。但与好友初虞世分开，倒是把这股喜悦冲淡了几分。初虞世却满不在乎，说家里又让他继续念太学，他学医的理想又被继续推迟了下去。


    
上舍生都有自己独立一间的舍斋，换了鸦青色勾边襕衫王俊民少了他人干扰，越发刻苦学习，在上舍这一届中隐隐有独占鳌头之势。只是他甚少在上舍中交游来往，声望到还不如张师正。


    
王俊民也不以为意，他闲暇时顶多被初虞世交出去喝喝茶，回家看望下父母和弟弟们，甚至连上舍学谕都没和张师正竞争，完完全全投入在经史典籍之中，几乎忘我。一晃一年多就过去了，马上就要到了两年一届的上舍评考。


    
要知道上舍评考的那些判卷夫子，都是朝中重臣，只要在评考的试卷上发挥出色，给他们留下印象，那么当他参加即将到来的科举考试时，会有莫大的帮助。太学中人心中都有着默契，事实上每次在科举前举行的太学上舍评考，就相当于小科举，能取得名次者，只要不发挥市场，在科举之中定能榜上有名。


    
王俊民越发努力起来，每晚都在学斋中苦学到最后。


    
这一晚，他刚作完一篇文，揉了揉干涩的双目，习惯性地用酸痛的右手摩挲着要见的玉翁仲。


    
这已经是他的下意识动作，自玉翁仲买来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离开过他半步，每当手指碰触着那润泽光滑的玉质肌理，都会让他烦躁疲惫的心情立刻安定平和下来。就像无论他学到多晚，总会有一个人在陪着他一样。


    
王俊民闭上了双目，用手指尖描绘着玉翁仲的刻痕，这么好的一件玉饰，居然会被人诬陷为会给主人带来厄运？事实上他自从佩戴起玉翁仲后，顺利考入上舍，父亲的官职不能说高升，但也足够一家人花销了，可以算得上人生一帆风顺。


    
想着想着，几天都未好好休息的王俊民就这样睡了过去，直到右臂突然传来一股钻心的疼痛。


    
“啊！咳咳！”王俊民从梦中惊醒，却惊愕地发现他居然身处火海之中，刚刚让他醒过来的那种痛楚，正是火舌舔到他右臂袖袍而引起的。他急忙四处拍打着，倒在地上打滚压灭了身上的火，右臂疼痛和仿佛置身与地狱熔岩的温度，让他清醒得认识到这并不是在做梦。他想高声呼叫，一张口就被浓烟呛得直咳嗽，很快就有了窒息的感觉。


    
怎么会这样？他只是睡了一小觉，怎么醒过来就要被活活烧死了？


    
该不会他还是在做梦吧？


    
意识逐渐地远离，昏昏沉沉间王俊民隐约感觉到有个人正拼命地扯着他往屋外逃但那人的力气也委实太小了，当真是在如蜗牛般挪动。


    
会是谁？难道是学斋之中的同窗？但他记得就只有他在学斋熬夜苦读。


    
王俊民手脚酸软，没有一丝力气，觉得自己就是个累赘。他张口想让那人不用管他先走，可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就陷入了黑暗之中。


    
“哎呀，康侯你要看开一点，太学的主簿大人都不追究你的责任了，你好好养伤。”初虞世心有余悸地看着躺在床上静养的王俊民，那么大的火灾，自家好友只是伤了右臂，可真是死里逃生。


    
不过看他如死寂般的表情，初虞世叹气安慰道：“你右臂烧伤，虽未伤到筋骨，但上舍评考和下个月的科举也都参加不了了。别在意，你还年轻，两年后还有机会嘛！”


    
“都是我的错。”王俊民闭了闭眼，他的喉咙因为吸入了大量浓烟而声音嘶哑。他倒是不甚在意缺席考试，一个人若是从生死边缘挣扎了一回，对其他事情自然就会看淡了许多。虽然刚刚来看望他的主簿大人风趣地说他们终于可以借此机会重建舍斋了，但差点酿成大祸的王俊民依旧懊悔不已，他下意识地握住了放在枕边的玉翁仲。


    
了解他的初虞世眼珠子一转，严肃的沉声道：“其实康侯，这事我总觉得有古怪。学斋当时只有你一人，若是你书桌上的那盏油灯所引起的火灾，那么你又怎么可能只伤到右臂？早就变成焦炭了。”


    
“只有我一人？”王俊民一怔，连忙追问道：“我记得是有人救我出去的，那人怎么样了？”


    
“啊？你说张师正啊？他没什么事，据说他冲进去时是在学斋门口发现你的，只是燎了些发梢袍角罢了。”初虞世的言语间满是怀疑，“康侯，不怪我多想，上等上舍生就只有一个名额，只有你有才具和张师正竞争。会不会是他下手暗害你？让你受伤不能参加评考，最少也能让你受惊扰乱你心神。后来又见火势严重，才冲进去救你的？否则他怎么就那么巧大半夜的还在？”


    
门口？不是桌子旁边？王俊民愣了愣，才迟一步发现好友正兴致勃勃地进行阴谋论，不禁轻斥道：“和甫，你别胡说。这次多亏了张兄，我伤好后也要去拜谢于他。”


    
初虞世讪讪地笑了笑，视线落在了王俊民左手之上，惊道：“我知道了，定是这枚玉翁仲，你才这么倒霉的！快点扔了它吧！”


    
王俊民的左手一震，随即不自然的笑了笑道：“瞎说什么呢？我累了，你也快些去温书吧，内舍考试就在这几天了。”


    
打发了初虞世离开，王俊民却并未休息，而是低头看着手中的玉翁仲。


    
也许是在火海中他在地上打滚的远隔，也许是因为靠近了火焰承受不了高温，玉翁仲上的裂痕更多了。那些像极了鲜血般的沁色，更让玉翁仲看上去狼狈不堪。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枚玉翁仲，甚至连上面原本的裂纹有多少条，哪里有，闭着眼睛都能记得起来。指尖在伤痕累累的玉翁仲上划过，王俊民还是把它重新拴回了腰带上。


    
这一年的上舍评考，张师正得到上等评价。


    
王俊民一直想去当面感谢张师正的救命之恩，但又怕影响到他温书，所以一直等到科考结束之后，才提着谢礼到了他的舍斋登门拜访。


    
其实张师正的舍斋，就在他的斜对面，但王俊民却是头一次敲门。


    
张师正开门的时候，王俊民就看到了他正在收拾东西，并不是回家暂住的架势，而是把书架上的书籍都一摞摞的放进箱子里。


    
“你这是……要搬走了？”王俊民下意识地问道，随即回忆了一下张师正的字，扬起了笑容道，“恭喜不疑兄，此次定能金榜高中啊！”这样仔细地收拾东西，不是考砸了以后不再念年太学了，就是考太好了以后不用念了。王俊民虽然不善言辞，但自然也不会认为张师正考得很差。


    
开玩笑，上等的上舍生，又怎么会考得很差？一想到自己连去参加考试都做不到，王俊民就不由得黯下了神色，但还是强打起精神，诚恳道谢：“当日多亏不疑兄相救，前几日怕太过叨扰，所以今日才来致谢。”说罢就把谢礼递了过去。


    
张师正自然推辞，婉拒道：“救人乃义不容辞，就是换了其他人在里面，我也是要救的，康侯不必如此。况且我发现康侯的时候，你已经在门口了，我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门口？”王俊民一呆，初虞世初虞世之前和他说过这事，他也以为是好友记错了，没太在意。但此时这当事人再次提起，让王俊民不得不信。


    
难道那个人是他自己在火海中产生了幻觉？主簿大人也没说还有其他受伤的人，在那样的火势之下，若是有其他人救他，肯定也少不得会被火烧伤。


    
王俊民压下心中的疑惑，坚持要求张师正收下谢礼。其实他们都是读书人，送的也不是金银之物，而是几本王俊民特意淘换来的孤本。说值钱也不太值钱，但却是有钱也买不来的。


    
张师正推脱不掉，只好勉强收下。他的眼角余光扫到王俊民腰间的玉翁仲，状似闲聊地叹道：“康侯，你别嫌我多言，这玉翁仲我也不信邪戴过一阵，当真是诸事不顺。有次在街上差点被受惊的马车撞上，若不是那马车正好被石头所绊，先行摔倒在地，我说不定就会被那匹疯马踏断了脖颈。”


    
张师正一边说一边惊魂未定，显然也是无比后怕：“如今你虽然勉强捡回来一条命，但终究是误了这次的科考。以往太祖朝每年一科，到真宗朝两年一科，往后说不定还会三年一科甚至更长。”


    
王俊民抿紧了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好这时又有其他同学前来拜会，张师正的人缘在太学中是最好的，王俊民觉得没有办法融入到他们的那个圈子里，索性告了辞。


    
打发了初虞世离开，王俊民却并未休息，而是低头看着手里的玉翁仲。


    
也许是在火海中他在地上打滚的缘故，也许是因为靠近了火焰承受不了的高温，玉翁仲上的裂痕更多了，那些像极了鲜血般的沁色，更让玉翁仲看上去狼狈不堪。


    
他是真的很喜欢这枚玉翁仲，甚至连上面原本的裂纹有多少条，哪里有，闭着眼睛都能记得起来。指尖在上伤痕累累的玉翁仲上划过，王俊民还是把它重新拴回了要带上。


    
这一年的上舍评考，张师正得到了上等评价。


    
王俊民一直想去当面感谢张师正的救民之恩，但又怕影响到他温书，所以一直等到科考结束之后，才提着谢礼到了他的舍斋登门拜访。


    
其实张师正的舍斋，就在他的斜对面，但王俊民却是头一次敲门。


    
张师正开门的时候，王俊民就看到了他正在收拾东西，并不是回家暂住的架势，而是把书架上的书籍都一摞摞地放进箱子里。


    
“你这是……要搬走了？”王俊民下意识地问道，随即回忆了一下张师正的字，扬起了笑容道，“恭喜不疑兄，此次定能金榜高中啊！”这样仔细地收拾东西，不是考砸了就是以后不再年太学了，就是考太好了以后也不用在念了。王俊民虽然不善于言辞，但自然也不会认为张师正考得很差。


    
开玩笑，上等的上舍生，又怎么会考得很差？一想到自己连去参加考试都做不到，王俊民就不由得黯下了神色，但还是强打起精神，诚恳道谢：“当日多亏不疑兄相救，前几日怕太过叨扰，所以今日才来致谢。”说罢就把谢礼递了过去。


    
张师正自然推辞，婉拒道：“救人乃义不容辞，就是换了其他人在里面，我也是要救的，康侯不必如此，况且我发现康侯的时候，你已经在门口了，我只是举手之而已。”


    
“门口？”王俊民一呆，初虞世之前和他说过这事，他以为好友记错了，没大在意。但此时这当事人再次提起，让王俊民不得不信。


    
难道那个人是他自己在火海中产生了幻觉？主簿大人也没说还有其他受伤的人，在那样的火势之下，若是有其他人救他，肯定也少不得会被火烧伤。


    
王俊民压下心中的疑惑，坚持要求张师正收下谢礼。其实他们都是读书人，送的也不是金银之物，而是几本王俊民特意淘换来的孤本，说值钱也不大值钱，但却是有钱也买不来的。


    
张师正推脱不辞，只好勉强收下。他的眼角余光扫到王俊民腰间的玉翁仲，状似闲聊道：“康侯，你别嫌我多言，这玉翁仲我也不信邪戴过一阵，当真是诸事不顺。有次在街上差点被受惊的马车撞上，若不是那马被石头所绊，先行摔倒在地，我说不定就会被那匹疯马踏断了脖颈。”


    
张师正一边说一边惊魂未定，显然也是无比后怕：“如今你虽然侥幸捡回来一条性命，但终究失误了这次科考，以往太祖朝每年一科，到真宗朝两年一科，往后说不定还会三年一科甚至更长。”


    
王俊民抿紧了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好这时又有其他同学前来拜会，张师正的人缘在太学中是最好的，王俊民却觉得没有办法融入到他们的那个圈子里，索性告了辞。


    
回到自己的舍斋，王俊民摸着腰间的玉翁仲，手指在触到上面的伤痕时，脑海中却闪过张师正说的话，心中不免有些郁结。


    
这玉翁仲伤成这样了，就不适合每天都带着了吧。


    
最后怜惜地摸了一下玉翁仲，王俊民把它放进了一旁的漆盒，浑然没察觉到那本来玉色莹润的玉翁仲瞬间黯淡了下来……


    
随后的科考殿试成绩公布，张师正擢甲科，赐进士及第，但却没当上状元。他们的学长刘辉摘了魁首。


    
这位今年才二十七岁的学长，在太学之中也是个传奇，他行文辞藻靡丽，堆砌典故成风，被世人所追捧，在好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京城名士。但上一届主持进士考试是知贡举欧阳修对这种浮靡文风深恶痛觉，他要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据说在那届科考中，欧阳修评阅文章，卷纸自然都是糊名的，但他立时就认出了刘辉的文风，拿着朱笔从头批判到尾。名落孙山的刘辉毅然辞去了太学，回乡苦读，体验民间疾苦，行文日渐诚熟朴实，终于在今年被御试考官欧阳修大加赞许，一举夺魁。


    
王俊民得来他人誉抄的状元文章，反复研读数遍，也自愧不如。


    
初虞世参加科考的名词也不算太理想，他便退了太学，回家去念医书了。旁人都觉得他太傻，但王俊民其实在心底里微妙地羡慕他。


    
可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并且坚定地做下去，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了。


    
王俊民心无旁骛，愈发苦读。只是这回并不死读书，而是在温书之余，尽可能地走访更多的地方。《荀子 儒效》日：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比困。他渐渐地身体力行地体会了书中所说的那些话语，并不是单单从字面上来理解。


    
一晃又是两年，此次的上舍评考自然是王俊民这个唯一上等上舍生，而后嘉佑六年辛丑科举在众人期待中到来。


    
已经二十五岁的王俊民在太学中已经算是年纪颇大的了，若他今年再不中举，那么就要从太学退学，当个无关紧要的师爷，或是留在太学中当一名普通的学正或者学录，领取微博的俸禄。家里的弟弟们已经长大，需要花销的地方日益增多，他已经不能再给家里增添负担了。况且他一直借口苦读诗书，并未娶亲，也是因为这彩礼钱家里恐怕都拿不出来。


    
收拾考场用具时，王俊民翻开了漆盒，看到了那没被他以往许久的玉翁仲，拿在手中把玩片刻后，终于还是把它拿了出来，放进了文具漆盒之中。


    
会试如同王俊民所预料的一般一帆风顺，答完试卷之时，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榜上有名，至于名次高低，那真的是需要上天安排。


    
在舍斋狠狠睡了两天，在殿试名单尚未公布之前，王俊民出门打算回家看看。之时在他出门后却忽然觉得，每个路过他身边的人，都隐约对他指指点点。他向来独来独往，自然是不会在意他人颜色。可这太学中几乎他遇到的所有学子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他也难免疑虑地放慢了脚步，渐渐地议论的声音也陆续传到他的耳类。


    
“据说有人传言这王俊民就是本科状元！”


    
“也许呢，王康侯可是太学上舍的第一人呢！”


    
“那也不对了吧……这金榜还未出，这等传言就四散开来，我看是有人八成不想他中举。”


    
“也是，若是知贡举大人为了避嫌，或者会觉得王学长故意为自己造声势，当真会把他刷下去啊！”


    
“可不是？这次辛丑科举的知贡举是王安石王介甫大人，最看不惯那等沽名钓誉之人，这回可有人要惨喽！”


    
王俊民听着那一声声或羡慕或厌恶或冷嘲热讽的话语，就像是被人在脑后当空打了一拳，脑海中嗡地一声一片空白，差点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他咬紧牙根，才没在他人面前出丑，勉强地一步步转身踱回自己的房间。


    
浑身冷冰冰地呆坐在书桌前许久，王俊民才举手抹了一把脸，发觉手心湿润，也不知道是脸颊的汗水还是手心的。


    
不遭人妒是庸才，他自然也是懂得这样的道理。但问题绝对是出在他身上，否则又怎么会只传出他的流言，而不去传其他人的？


    
两年前的上一科，张师正和他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可完全没有人会给张师正下绊子。


    
所以……一切成空吗……这样的情况，正常人都不会让他中进士吧？


    
几年来一直压抑在心底的巨大压力彻底爆发，王俊民几乎是在这次科举孤注一掷。将近二十年的苦读终究是要白费了吗？也许是他的错觉，屋外的议论声好像更大了些，吵得他头昏目眩。


    
精神崩溃的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恨，起身拂袖扫落桌上的文房清玩，一时间叮当噼啪的脆生接连不断地响起，倒是让屋外的议论声戛然而止。


    
王俊民呼哧呼哧地重新跌坐在椅子上，眼角余光看到一枚熟悉的玉翁仲打着转滑到了他的面前。


    
人在脆弱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要怨天尤人。王俊民一下子就想到了这枚玉翁仲的厄运传言，又想起了自己这两年什么事都没出，就在科考的时候把它放进了文具漆盒，结果……结果现在就这样……


    
虽然知道这种事和玉翁仲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若是人人都总能保持理智的话，就没有迁怒这个词存在了。


    
王俊民弯腰抓起地上的玉翁仲，就像要泄愤似的往墙上砸，但手心碰触到润泽细腻的玉石，那种早已忘记的触感立刻让他清醒了过来。


    
他审吸了一口气，缓缓张开五指，低头看着静静躺在他掌心的玉翁仲。


    
玉翁仲的穗绳已经脏污，还带着焦黑的烧伤痕迹。自从在火场之后，他都没有想起更换他的穗绳。王俊民怀念地摩挲着玉翁仲，感觉着那本来冰凉的玉质渐渐与他的体温变得一致。


    
也许是刚刚掉在地上的缘故，记忆中的裂纹又多了几道。王俊民微微一叹，激荡的心情终于平静看下来，把文具漆盒捡了起来，显示把手中的的玉翁仲重新放了进去，又把散落一地的物事收视了一遍。


    
也罢，他还是离开吧，留在这里去不是丢人现眼？学官们恐怕看到他也会不自在，等金榜公布后再来向他们告辞吧。


    
真是……可惜了主簿大人的厚望……


    
灰溜溜地收拾完包袱，王俊民顶着众人的目光回了家，闭门谢客，蒙头大睡。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几日，到了发榜那天，他听着沿街此起彼伏的报喜声鞭炮声铜锣声，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院门口的鞭炮声大作，居然有人在冲着他的院门高声贺喜道：“中了！中了！大少爷中了！”


    
一切都发生得太过突然，等王俊民彻底回过神时，他都已经考完殿试，游完街喝完酒，不知道是几天以后了。


    
“康侯，你可算是醒了？”初虞世取笑道，他倒是觉得好友真是太好玩了。不过换位思考，若是他今日也能这般荣耀，恐怕表现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


    
“我……我真的中了状元？”王俊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但隐隐约约的记忆中，却是是有着在前殿谢恩，以探花使的身份和同榜二位少年在名园探采名花，到杏园参加探花宴。觥筹交错的情景就如同一副副模糊不清的画面，让酒后宿醉的他难以把它们都串联起来。


    
“是是是，一甲是第一名，不是状元能是什么？王魁首！”初虞世递过去一碗刚熬好的醒酒汤，笑眯眯地打量着这新科状元郎。“这次还真多亏了临川先生，若不是他看中了你写的文章，一力推荐，恐怕这状元也危险。”


    
王俊民一口喝掉那微苦的醒酒汤，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临川先生便是王安石王大人，王俊民还是因为考前的那番流言怀有芥蒂，皱眉道：“这岂不是让临川先生难做？”


    
“无妨，康侯你是有真才实学，之前是有人故意传言害你，这一下到时有了上天注定的意味，倒是能被传为美谈。”初虞世不以为意地说道。他的视线落在了一旁打开的文具漆盒内，正好看到了那枚让他印象深刻的玉翁仲，不禁不满道：“康侯，你怎么还留着这玉翁仲？你差点被烧死，又差点被流言害死，就差一死表清白了。这读书人最看重的就是名声与性命，你两个都差点丢了，难道还不是这玉翁仲带来的厄运？我看，还是忍了为好。”


    
“……”王俊民捧着脑袋，他还没有完全清醒，好友的声音他有听见，但是脑袋转得比较迟钝，没法理解。半响之后，才期期艾艾道：“要不……就还给那家古董店的老板吧……”


    
“还给他干嘛？让这玉翁仲继续害人吗？算了，你舍不得扔，我来替你扔。”初虞世利落地把那枚玉翁仲捞在手中，决心一定要让好友脱离厄运的阴影。


    
“这……”王俊民想要叫住好友的话一顿，不禁扪心自问，难道他真的没有把这枚玉翁仲送走的念头吗？承认吧，事实上他也觉得自己厄运缠身，只是不想亲手抛弃那枚玉翁仲，不想做恶人罢了。


    
所以，他静静地看着好友走出房门，缓缓的闭上眼睛。


    
是的，他应经是新科状元了。


    
好好睡一觉，再睁开眼时，他的人生，就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初虞世其实更想的是把这玉翁仲直接砸碎，但他也怕这邪门的玉饰回缠上他，所以出了王家之后，他便找了个巷子的角落，随意地把玉翁仲丢掉了。


    
待初虞世哼着歌走后不久，一个身穿秦汉时黑色绕襟深衣的男子，走到这里停下，弯腰把那枚玉翁仲拾了起来。


    
他轻轻地用手拂去玉翁仲上面沾染的尘土，看着它身上又多出的裂纹，深深地叹了口气。


    
“痴儿，汝为人挡灾，却被误认为不祥之物，真是何苦来哉……”那男子似是对着玉翁仲说话，又似是喃喃自语。片刻之后，却忽然抬头望巷口某处看去。


    
空无一人。


    
果然是他多心了吗？


    
公元2013年


    
“哎呦喂！差一点就被以前的老板发现我们在偷窥了！”医生大喘着气，刚刚经过一次空间旅行的他干脆真个个人躺在了哑舍的地板上，整个脑袋都是晕乎乎的。


    
“幸亏罗盘来得及。”陆子冈是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却还是站起身捞了两瓶矿泉水。


    
医生起身接过一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这才有了精神，嘿嘿笑道：“古装的老板啊，这还是头一次看到，上次我们穿越到唐朝压根都没见到老板。”


    
“以后要注意，老板可是一直都有记忆的，若是对我们有了印象，说不定历史就会出现分岔路，我们的罪过就大了。”陆子冈不厌其烦地叮嘱道。


    
“知道知道。”医生随口答应道，对他来说，失踪的那个老板才是真正的老板，古代的老板并没有关于他的记忆，还不算是他的朋友。“对了，刚刚老板拿着的是什么东西啊？”


    
陆子冈眼神很好，回忆了一下，便道：“应该是那枚玉翁仲。”


    
“玉翁仲？”


    
“是的，我还记得我前世在哑舍时，老板曾经跟我聊起过。那枚玉翁仲本身汉武帝随身所佩戴的辟邪之物，后来辗转流传，虽然裂纹处处，却不似普通玉饰那般会被邪物所占，依旧可以保护主人免于厄运。”


    
陆子冈喝了一口水，续而喟然道：“但可惜的是，每个拥有那枚玉翁仲的人，都认为是它带来的厄运，老板之后每次都会事先说明有裂纹的玉会招来邪物，但每个口中说着不在乎的人，每每都会遗弃它。人都是这样的，永远都看不清楚真相。看街上那些人的服饰，应该是北宋中期，玉翁仲那时的主人应该是个状元。死后还被人诬陷与青楼女子不清不楚始乱终弃，最终怨鬼缠身，丢了性命，声名尽毁。真是可惜了玉翁仲为他产生的那么多裂纹。”


    
当年的陆子冈是天下顶尖的琢玉师，自然对玉器极为喜爱，一回忆起那枚遍体鳞伤的玉翁仲，陆子冈就难免被前世 的怨念所影响，语气中充满了不忿。


    
“啊？那老板怎么不对客人说实话啊？”医生表示不解。


    
陆子冈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卖块破玉，还舌灿莲花地说这玉可以挡灾，不把你当奸商？傻子才会信吧？”


    
医生表示他信，兴奋地站起身四处打量：“在哪儿呢？这玉翁仲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想要啊！”


    
陆子冈拧紧了瓶盖，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容，淡淡道：“谁知道呢！也许是在哑舍的某处……也许它现在还在不同的人手中流浪吧……”


    
哑舍：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后续闲话：


    
本场出现的王俊民、初虞世和张师正，在历史上都是却有其人的。本文套用了它们的生平，当然，玉翁仲是虚构的。大家可能都会关心这三个人以后都怎么样了，我在这里也说几句闲话。


    
王俊民两年后就死了，是狂病发作。他得了状元后，去徐州当了签判，第二年被抽调到南京，临时负责科考。本来都很正常的，但忽然他就对监视官说举子们在外面喧哗骂他，可明明没有这种事。这样搞了三四回，他忽然现出恐惧之色，抓起案子上面的裁纸刀就要自尽，被救下来后精神恍惚。后来家里还请了道士给他看，弄得拂拂扬扬。初虞世听到消息就奔过去看他。


    
初虞世真的去当了大夫，这三人中后来最有名的就是他，著有几本很有名气的医术。初虞世给王俊民开了药，一直陪着，知道王俊民过世……然后……初虞世出家当了和尚……


    
【这真的有什么吧！！！！！！！！我查资料查的一脸血啊！！！！！！！！】


    
张师正在太学当了太常博士，后来写了本《扩异记》，里面就有关于王俊民发狂的事情。这件事逐渐被世人歪曲，后来就有人写了一个戏曲叫《王魁负心》。这戏曲很红的哦，魁就是魁首，简直就是指名道姓说的是王俊民。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说王魁与某青楼女子两情相悦，却在高中状元后抛弃了她另攀高枝。后来那青楼女子自杀变成鬼魂纠缠于王魁，最终索命报了仇。


    
《王魁负心》的戏曲大红，初虞世就怒了。他在自己出的《养生必用方》之中，用很长的篇幅来给好友正名。还指责王俊民的弟弟们不出面为哥哥说话。


    
【“康侯为人刚毅严峻，守身如玉，里巷那些粗鄙言语都不曾懂……”……原文…………这是原文……】

第三章 天如意


    
就像八年前，他等着律笛一样，如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公元1390年 应天府句容县滴流坡


    
李定远被他的大丫鬟琵琶抱在怀里，昏昏沉沉地穿过国公府的花园，来到他爷爷住的宣园。


    
虽然还未睡醒就去给爷爷请安，失了礼数，但李定远向来受宠，自是没人敢挑他半句的。


    
李定远今年才十岁，虽不大明事理，但也知道自家爷爷是大大的了不起。明朝的皇帝往下数的第一人，就是他爷爷李善长了，以前官拜左相国，居百官之首。用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来形容他爷爷，是最贴切不过的了。


    
朝廷上的事李定远不清楚，但他却知道自家爷爷有九个儿子十五个孙子十二个孙女，最喜欢的单单只有他。要不然没见爷爷宠着谁，就连娶了公主媳妇的二叔，也没在自家爷爷面前讨到什么特殊待遇，除了二叔一家住在公主府外，其他叔伯堂兄弟姐妹们，都在江西九江的李家主宅，独独只有他一个人被养在爷爷身边。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李定远除了觉得很少见到爹娘有些苦恼外，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所谓纨绔子弟的腐败生活。连每天早上给爷爷请安，都半睡半醒地走个过场。


    
他爷爷住的是正宗的国公府，厅堂的规制是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气势宏大。李定远微张了下眼睛，立刻就被房檐上的琉璃瓦反射的阳光刺痛了双目，懒懒地又合上了。


    
又走了不一会儿，感觉到琵琶的呼吸刻意地放轻了下来，李定远也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宁神香味道，便知道已是进了爷爷的书房。他揉了揉眼睛，打算和平常一样跟爷爷撒个娇，爷爷就会一脸无奈地接过他抱在怀里，甚至连他揪爷爷的胡子，爷爷也会宠溺地任他胡闹。


    
只是今天那熟悉的温暖怀抱却未如约出现，李定远懵懂地睁开双眼，发现自家爷爷阴沉着一张脸，手扣着釉里红茶盏，正坐在黄花梨四出头官帽椅上，目光森然地盯着他。


    
“看看你这个混账样子！成何体统！”


    
李善长那是从元顺帝至正十三今年就开始在朱元璋身边打天下的元老级人物，虽然所做的事务和汉时刘邦身边的萧何一般，都是负责内务军政统筹之类的。尽管在二十二年前就告老退出了官场明哲保身，但依然威严不减当年。平时在自家疼爱的孙子面前，有意地收敛了身上的戾气，但此时却无心再做隐藏，那一股迫人的威视就像是海啸一样，朝李定远铺天盖地般压去。


    
抱着李定远的琵琶也算是被波及到，骇得浑身发抖，差点连怀里的十三少爷都抱不住，下意识地就跪伏在地。


    
李定远因为大丫鬟的这一跪倒，顺势站在了地上。他倒是没被自家爷爷的变脸吓到，自顾自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这才上前几步，规规矩矩地跪在李善长面前，口中请着安就拜了下去。


    
这一套礼数李定远很熟，每当过年过节他都要见那些叔伯堂兄弟姐妹们，每人每天都做一遍。虽然他还真没这么认真地做过，但看过这么多遍，怎么也都能学得有模有样了。李定远被李善长另眼相看，自然不只是因为他长得特别可爱，李善长更喜欢的是他的玲珑心眼，觉得这小子最像他。所以连为他定名字的时候，都没遵循这一草字头单字的规矩，愣是起了个大气的名字。


    
李定远乖乖地磕完头，也不起来，直挺挺地跪在李善长面前，仰着头无辜地看着他。


    
李善长看着自家孙子水嫩嫩的脸庞上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瞳，没一会儿就败下阵来，本来蓄好的气势像决堤的黄河水一样，呼啦啦地流了个干干净净。他叹了口气，把小孩儿拉了起来，摸着他的额头，爱怜道：“远儿，是爷爷今天心情不好，没磕到哪里吧？爷爷都听到‘呯’的一声了。”李善长那在外人眼中，可当真是说一不二的宣国公，只要他脸一沉，那哆哆嗦嗦跪下来的人一片一片的，若是那些人看到这首席公卿做小伏低的一幕，恐怕眼珠子都要掉一地。


    
李定远的那双大眼珠子转了转，心中唾弃自家爷爷估计又是气不顺了，前几天折腾身边的护卫们，现在开始折腾起他来了？这可不行，赶明儿要把四哥和六哥也叫过来同甘共苦，反正他们就住在隔壁的公主府。


    
李善长对这小东西了解得无比透彻，只看他这表情就知道这兔崽子在想什么，啐道：“又想去祸害小四和小六？”对于其他孙子，李善长向来都是直接叫序齿的，甚至有些孙子的名字他都想不起来。所以对于李定远，他确实是格外不同。


    
李定远的四哥和六哥都是堂兄，叫李芳和李茂，都是他次子李淇和临安公主的儿子，今年都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了，哪里还能跟才十岁的李定远一般见识。他们的母亲临安公主是朱元璋的长女，李善长之前也因为这个公主媳妇特别安心，觉得朱元璋就算再残害功臣元老，也绝对不可能对亲家下手，所以对那两个孙子也颇为亲近。当然，那亲近的程度和李定远还是有所不同的。


    
李善长揉了揉小孩儿微红的额头，心更软了，放柔了声音道：“都是爷爷不对，远儿想要什么？爷爷补偿给你啊？”他话语之中有着说不出来的疼惜和痛苦，但却隐藏得极好。


    
李定远的内心无语，暗叫果然这样！爷爷总是赖皮！就喜欢这样拿东西哄他开心！不过他小心眼一算计，还是决定试试道：“爷爷！我想要那个铜匣！”


    
那个铜匣，是李定远心心念念的宝物。以前也撒娇耍泼尝试过无数次了，自家爷爷总是只借他看看，完全不松口送他。其他宝物倒是他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久而久之，这个铜匣都成了李定远的执念，他也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喜欢那个铜匣，还是只为了赌一口气。


    
“好。”


    
“爷爷你要是不舍得就算了……咦？爷爷你同意了？”李定远目瞪口呆。


    
“箜篌，去给远儿把那个铜匣拿来。”小孩儿这样难得吃惊的表情，取悦了李善长。他一抬手，就立刻有人去书房把那个铜匣取了过来，放在李善长的手中。


    
李定远盯着自己心心念念的铜匣，移不开眼。这个铜匣并非普通的铜匣，虽然只有一个巴掌大小，但看上面精美的雕刻花纹还有厚重的铜绿，就能知道这东西年份不浅。铜匣的盖子是用琉璃制成，绿色的半透明琉璃盖下，能够隐约地看到铜匣之中固定地放着一柄白玉如意。而李定远痴迷的，是这个铜匣根本就打不开！铜匣的琉璃盖是完全封死的，若是想要拿到那柄小如意在手中把玩，就只能摔碎那价值连城的琉璃盖。


    
就算是是金钱如粪土的李定远，也知道绝对不能做出这样毁坏宝物的举动。他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把一个白玉如意封在铜匣里，难道有什么机关可以打开这铜匣？但其他地方都严丝合缝，李定远每次把玩都无功而返，更加增添了想要打开的好奇心。


    
而在爷爷亲手把这个铜匣放在他怀里时，李定远并是不如他的想象般欣喜若狂，而是把目光从铜匣移到了爷爷的脸上，前所未有地认真问道：“爷爷，出了什么事吗？”


    
李善长脸上慈爱地表情僵硬了一下，随后笑了笑道：“没事，就是爷爷最近有些忙，远儿去汤山别墅玩几天可好？这个铜匣这几日就暂放在你那里，等你回来爷爷还是要收回来的。”


    
李定远鼓着胖乎乎的脸颊，一脸不甘心地把铜匣抱得死紧。他知道爷爷并没有跟他说实话，但他也知道爷爷虽然宠他，但绝不会允许他反驳已经决定的事情。


    
李善长留恋地拍了拍小孩儿的头，淡淡对旁吩咐道：“律笛，远儿我就交给你了。”旁边一个精瘦的青年立时跪伏在地。


    
李定远见那青年应声之后，就起身过来抱他，不禁吃惊地回过头。他的大丫鬟琵琶不和他一起走吗？只有律笛陪他？虽然他知道在爷爷身边，这个律笛的地位极高，但整件事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琵琶早就把收拾好的包袱递给了律笛，然后手脚麻利地把李定远身上的花卉杂宝纹对襟马甲等等绫罗绸缎的衣物都扒了下来，换上了普通孩童的灰褐布衣。还把他身上佩戴的各种珍贵饰品也都撸了下来，只留他腰间不起眼的白玉子辰佩。


    
李定远瞠目结舌，等他反应过来想要呵斥琵琶的时候，就已经被律笛重新抱在怀里，飞速地从后院离开了。琵琶也朝李善长恭敬行了一礼，拿着李定远身上的衣服转身而去。


    
李善长闭了闭双目，深深地叹了口气：“洞箫，你说如果老夫早就死了，还能保全一家人的安全么。”


    
“国公爷……”一名中年男子自屏风后转出，悲怆地跪倒在地。


    
“人果然是贪心的，谁不想好好地活着呢？”李善长喟叹道，“远儿出生的时候，我就想再多活几年，看到他长大。但一年又一年，越看着他就越舍不得离开。唉，老夫并不怕死，但老夫现在死，皇上也会觉得老夫是畏罪自杀。淇儿那一家可能会被留下，但远儿……老夫真的是舍不得啊……”


    
“国公爷，您还有御赐的丹书铁契，可免您两死，子免一死啊……”洞箫不甘心地提醒道。


    
“丹书铁契？是何人赐予老夫？他既然可赐，自然也可收回。”李善长一点侥幸之心都没有。他太了解坐在龙椅之上的那位老朋友了，就像对方一样了解他一般。


    
洞箫正要劝说一二之时，就听前院一阵骚动，隐隐还有齐整的脚步声传来。


    
“居然还出动了御林军，真是看得起老夫啊。”李善长轻蔑一笑，淡然整束衣冠。而洞箫也长身而起，卓立在他身后，褪去了刚刚惶急的神色，恢复了的面无表情。


    
李定远被律笛抱在怀中，从角门刚出了宣国公府，就看到了一队一队的御林军疾步而来。成片的盔甲和铁枪，散发着肃杀的煞气，让李定远硬生生地打了个寒战，从心中升起了难以抑制的恐惧。


    
因为他发现，这些御林军前去的方向，正是宣国公府。


    
“别看。”律笛按着李定远的小脑袋低声吩咐道。


    
“不看反而会被人怀疑。”李定远理直气壮地反驳道。爷爷身边的这些护卫丫鬟们，他都无比熟悉，自是不会对他们客气。


    
律笛一怔，这样大的阵势，虽然路过的百姓们都低头噤若寒蝉，但也都好奇不已地偷偷窥探。毕竟出的是国公府，是那个看起来会一直屹立不倒的国公府。


    
李定远却在下一秒差点惊呼出声，因为他看到了琵琶从角门躲躲闪闪地跑了出来，怀里还抱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那衣物分明就是刚刚从他身上扒下来的，乍一看就像是他一般。琵琶惊恐地看着不远处的御林军，立刻抱着孩子朝反方向跑去，而御林军此时也发现了琵琶，很快就分出了一小队追了过去。


    
这时就算是李定远再傻，也明白了定是爷爷出事了，否则又怎么肯让琵琶做这种鱼目混珠之事？


    
“我要回去！”李定远咬着牙挣扎着。但律笛却死死地抱紧了他，尽量以不引人注目的速度，离开了这一带，在应天府的大街小巷穿梭着。


    
“十三少爷，这是国公爷的意思。”律笛一边走，一边低声劝着，“国公爷这次，恐怕凶多吉少了。”


    
李定远的手指抠着怀里的铜匣，力度大得几乎要拗断他的指甲。他希望这一切只不过是爷爷的多虑，但街道上行色匆匆的御林军，和不时经过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锦衣卫，都让李定远的小脸越来越苍白。那些锦衣卫在应天府是可以止小儿夜哭的魔鬼。虽然三年前已废除了锦衣卫，可事实上，那不过是皇帝为了安抚大臣们做的表面文章。台面下卫依旧穿着锦衣夜行，暗中收集着各种情报。


    
李定远咬了咬牙，费尽了全身力气，才勉强开口说道：“你也不要再唤我十三少爷了，直接叫……节儿吧。”李节，本来是他父亲按照草字辈的规矩，给他起的名字。但后来爷爷发话，用李定远这个名字入了族谱，所以这个名字也就没人知道。


    
律笛点了点头，心内暗赞一声不愧是国公爷最喜爱的十三少爷，这么快就调整了心情，还指出了纰漏之处。律笛在巷子里左拐右拐，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马车，把李定远放了进去。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年幼的李定远更是惊慌不已，但依旧克制住不吵不闹。律笛最后如此在城中绕到了天黑，才到了一处破败的宅院。


    
据律笛说这里是他爷爷早年就置备下来的民宅，多年都未修整，也是怕人怀疑。在李定远胡乱吃了点东西后，律笛便说要出去打探下国公府的消息，李定远也心焦得很，便说自己一人也无妨，让他快去。律笛虽是不放心，但也知道若是随意再找来一人照顾十三少爷，那就有暴露的危险。他也知道此时守在李定远身边才是他的职责，但对国公爷多年的忠诚，让他坐立不安。


    
最终律笛还是去了，而李定远在漆黑的破屋之中，抱着那个铜匣瑟瑟发抖。


    
他不敢点灯，因为这种时候，多年都没有人住的屋子忽然有了人影，绝对会让那些无孔不入的锦衣卫察觉到异样的。


    
他就那么静静地坐在黑暗中，想着爷爷想着父母想着叔伯想着那些兄弟姐妹想着以前幸福的日子，心一点点地变冷。


    
看着太阳重新升起又再次落下，如此这般几次，李定远便知道，律笛是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不要……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他呢喃着，终于眼前一黑，陷入了昏迷。


    
怀中铜匣跌落床下，价值连城的琉璃盖磕到了青石板上，脆声摔碎成若干瓣。铜匣里面的白玉如意滚落了出来，在月光下散发着柔和的白光。


    
“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谓其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连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一律处死。皇帝手诏条列其罪，传着狱辞，为《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


    
清脆的女声回荡在破屋之中，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十岁女童，正歪着头一字一顿地念着手中的布告。在她旁边的床上，一个憔悴的男童正盖着破旧的被子，靠着墙上坐着，千涸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李定远在短短的几天内就已经瘦脱了形，圆润的脸颊干瘪了下去，下巴也变得尖了，完完全全变了个模样，就算是家人恐怕也一下子认不出来这是国公爷最宠爱的十三少爷。


    
他的爷爷据说当日便被皇上赐了白帛自缢，他的家人们被从江西九江抓捕过来，在三日前已经被斩首示众，他强撑着去看了全过程，看着那些舒适的家人一个个人头落地，血流成河。七十余人？何止七十余人？和他们家有牵连瓜葛的众位大臣和侯爵也都被株连，据说皇上借题发挥，一共被杀的功臣及其家属搭三万余人。应天府就像被笼罩在一层血色的阴霾之中，整个京城都弥散着一股令人喘不过气的血腥味，许久都不曾散去。


    
“节儿，你是不是又饿了？我这里有馍馍哦！”女童放下手中的布告，伸出小手担忧地摸着李定远的小肚子。


    
“如意，我不饿。”李定远对着女童勉强扯出一抹笑意，森冷的眼中浮起星星点点的温暖。为了等律笛，他在这个宅子里昏迷了好几天，一醒过来就见到了如意。她长得玉雪可爱，身上却穿着平常的男孩子衣服，举止言谈却颇有大家风范。李定远认定如意应该是和他一样，是逃出来的哪家受牵连的世家后裔，否则一个平常人家的十岁女童，又怎么可能识字？而且问她姓什么，却怎么都不回答，也许她的姓氏并不像他姓李这么普通。


    
他病着的这些时日，也多亏了如意细心照料，一想到她的家人，是被他家所牵连才家破人亡的，李定远就越发地愧疚起来。但这股愧疚之情，很快就转变成了仇恨。


    
是的，他爷爷没有做错任何事！错的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


    
“节儿，你不高兴，是不是因为铜匣破掉了？”如意把铜匣捧到了李定远面前，问得有些小心翼翼。


    
“不是。”李定远扫了一眼那个他从家里带出来的铜匣，却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喜爱之情了。铜匣的琉璃盖已经破碎，里面的白玉如意也不知所踪，也不知道是不是滚到哪里去了，还是他们不在的时候被闯空门的人偷走了。他隐约记得是他病得严重时，铜匣被他摔在了地上，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如意，再给我念念布告吧。”


    
如意点了点头，把那个铜匣偷偷地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李定远并没有注意到如意的小动作，因为对方那清脆的声音又重新响了起来。


    
“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谓其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


    
李定远捏紧了拳头，双目赤红。


    
大逆不道……大逆不道……居然说他爷爷大逆不道！那他就大逆不道给他看看！


    
公元1398年


    
李定远确定已经甩掉了跟在后面的锦衣卫，又特意绕了好几圈，这才翻墙进入了一个清幽的宅院。


    
这早就已经不是律笛当初安置他的那个破宅子了，八年前一开始他和如意两人过得非常辛苦，他们两个小孩子都没有银钱，连吃食衣物都没有。他身上留着的那个白玉子辰佩拿去换了一些银两，也很快就被用光了。后来还是如意在那个破宅子的后院挖出来一个箱子，里面装满了银票和金叶子，这才有所好转。这八年间，他们两人装成来应天府投奔亲戚却没有结果的孩童，辗转换了好几个地方。虽然知道京城已经是一个杀戮场，但李定远却没有半点想要离开的念头。


    
在八年前，他就已经知道家人并未全部处死，他的二伯和两位堂兄因着临安公主的面子，被皇帝网开一面，但他们却不能留在京城，只能去应天府郊外的江浦居住。没多久，就被迁居到江西南昌县。临安公主也随行，但李定远知道二伯和公主二婶肯定会同床异梦，整个小家庭也会貌合神离。迁怒这种事情，尽管知道是不理智的，情感上也会忍不住。


    
他没敢去和二伯一家相认，因为他知道那边肯定会有锦衣卫盯梢，纵使他的相貌已经和往日圆润的模样不同，孩童也变成了少年，但只要二伯他们对他的态度稍有异样，终会招来杀身之祸。


    
况且，他还要留在这应天府，给他的家人们报仇！


    
想起今晚夭折的刺杀行动，李定远便杀气横生。不要紧，这一次已经比上一次进步了一些，下一次会更努力的。他捂着腰间的伤口，踏着月光闪身走到了树影下，只听“吱呀”一声，点着灯火的窗户便被人推开，一个冰冷的女声淡淡道：“进来。”


    
李定远缩了缩脖子，如意这是生气了吧，这时候要是和她啰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恐怕如意下一刻就会发飙的吧……一少年身上的杀气消褪得一干二净，没骨气地低着头弯着腰推门进了屋。


    
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闺房，房间里没有太多摆设和布置，唯一的亮点就是坐在桌前单手托腮的少女。她眉目如画，五官秀美，虽是荆钗布裙，却丝毫不掩其娟丽之色，尤其那皮肤如白玉般细嫩润泽，在昏黄的油灯下更是晃花了他的眼睛。


    
直到少女瞪着那双美目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李定远这才发现自己又看如意看呆了，立刻掩饰地低下了头，正好看到了少女在桌下露出来的一双脚。


    
那是天足，少女这些年和他东奔西跑，并没有缠足。但这也是李定远最为满意的一点，因为如意没有缠足，所以尽管如意长得这么漂亮，也很少有人来提亲。若是有纠缠不休的，他们就祭出最后一招搬家。当然他是绝对不会嫌弃如意的，偶尔也曾不小心窥到过一次如意的天足，那完美的玉足，简直美得动人心魄。


    
李定远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从八年前开始，从和外人介绍如意的那一刻，就一点都没想过对外伪装成兄妹。


    
他们也不是兄妹嘛！


    
他看过她的脚，那么他就要负责的吧？等他们的仇恨报了，他一定会郑重其事地提亲的！


    
如意眯着双眼看着李定远在她面前慢慢变红的脸，忽然觉得这小子根本就没有在反省。她站起身，在少年惊愕的目光中，直接扒开了他身上的夜行衣，撕掉绷带，待看到那狰狞的伤口时，不禁怔了怔神。


    
“我自己已经上过伤药处理过了。”李定远知道如意是在担心他，不由得小小声地解释道。如果还在流血的话，肯定避不过锦衣卫的那帮家伙。


    
如意慢慢地把他的衣服合拢，低垂眼帘缓缓道：“为什么总是这样呢？他都已经七十岁了，活不了太久了。你还年轻，他总是活不过你的。”


    
李定远的双目变得森冷，握紧了拳头：“那不一样。”


    
“报仇……就那么重要吗？”如意抬起了头，少女花一般的脸容上，全是迷茫的神色。


    
“很重要。”李定远一字一顿地说道。他每个音都说得很慢很重，像是在说服如意，也像是在说服他自己，“我没办法科举，因为所有中举的士子都要查祖宗三代的户籍，甚至我连参加考试的资格都没有，想要进宫当侍卫也一样不行。参军倒是个法子，但我从军队熬出头就要许多年。我本想观察一下应天府的


    
局势，撺掇其他大臣起异心，但三年前连开国六公爵最后一位仅存者冯胜也被杀了，朝廷上下都是无比懦弱，我看他们连在朝仪上放个屁都不敢。”_


    
如意皱了皱秀眉，也不知道是因为李定远粗俗的比喻，还是因为他这么多年丝毫没有改变的决心。


    
灯光下的少女微蹙秀眉，正一脸担忧不安的神色，更是让李定远的心柔软不已。他和如意一起长大，虽然并不知道她真正的身份，但也能猜得出来她的出身定然显赫。在十一岁那年，他发觉读书考科举这条路并不现实，便到处想要找寻高人拜师学武。如意知道他的愿望后，直接交给他一部武功秘籍，并且在他困惑的时候一一解答，更在随后给他找来一柄锋利无比的青冥剑。随着朱元璋征战南北的将领其中也不乏武林高手，李定远见如意不想说，也就没有细问她的身世。


    
“你的愿望，还是要报仇吗？具体要到什么程度呢？那个人亲手被你杀死？还是……大明彻底被推翻？”如意微张朱唇，语气淡然，吐出的话语却是足以让她身负极刑。


    
虽然李定远确定屋子周围并没有人，但依然紧张地打了个激灵。他想象了一下，喃喃自语道：“亲手杀死他还太便宜他了，他害了我全家，我更想让他的后代子孙自相残杀……颠覆这个王朝，我有自知之明，是绝对做不到的，但若是可以让他的统治出些棘手的乱子……呵呵，果然是妄想。”


    
“虽然说是妄想，但实际上心中还是很想的吧？”如意没好气地揶揄道。


    
李定远郑重地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他的愿望。


    
他的爷爷、父母双亲、叔伯兄弟姐妹……都在一夜之间充满冤屈地死去，他这八年来，几乎没有睡过一次安稳的觉，每当他一闭上眼睛，就好像看到了那些亲人们的冤魂在朝他呐喊，每次都会在无边血海的噩梦中醒来。他还活着，但却在痛苦地煎熬，仇恨就像是蚀骨的毒虫，无时无刻不在啃噬着他的灵魂，永远都不得安宁。


    
这八年间他也无数次想过，若是爷爷没有在最后一刻让律笛把他抱走，让他一起和家人们死去，说不定还更幸福一些。


    
但他不能这样软弱地死去，爷爷护着他逃走，虽然并不是想让他做什么，只是单纯地想让他能活下去，可他却不能粉饰太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就算以后的日子，都沉浸在仇恨的淤泥中无法自拔，他也要咬着牙坚持下去。


    
想到这里，李定远像是如坠冰窖般背脊生寒，他刚刚还在想等他们的仇报了，他就要向如意提亲。但那仇恨，是那么容易就能报得了的吗？他的如意，又能等他几年呢？他又怎么舍得，怎么忍心将她也一起拉入到那污秽的泥沼之中呢……


    
李定远的心像是有一把锋利的锯子，在来回地拉锯着，痛彻心扉。


    
为什么如意今晚会问他问得那么清楚，是不是她厌烦了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她已经考虑彻底抛弃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李定远心乱如麻地抬起头，正好看到如意正深深地看着他。


    
少女的唇边绽放出一抹眷恋的微笑，抬手轻柔地抚着他的脸颊，浅浅笑道：“你的愿望，会实现的……”


    
李定远垂下眼帘，遮住了眼中的不舍。


    
她说这句话，是彻底对他绝望了吧……


    
李定远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并没有睡，而是坐在黑暗中，看着斜对面如意的那间屋子里的灯火，痴痴地发着呆。


    
她也没有睡……


    
李定远不敢多想，生怕自己会受不了这种折磨，做出什么令他懊悔终生的事。不管如意如何决定，他都应该接受才是。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直到两条腿传来了酸麻感，李定远才发觉自己居然枯坐了一夜，站起来活动了下僵硬的身体，刚把身上的夜行衣换成普通的衣服，准备出去打水梳洗下再做早点，就看到如意推门而出，随后竟从后院门离开了。


    
李定远第一反应就是担心如意的安全，虽然天已经蒙蒙亮，但街道上依旧人烟稀少，他们住的地方也是鱼龙混杂，当下便丝毫没有犹豫就跟了上去。


    
如意可能是小时候耳濡目染，所以会认穴位了解一些武学知识，但并未亲身练过武，因此李定远跟得十分容易。


    
远远地看着如意窈窕的身影在清晨的雾气中若隐若现，李定远也不禁心中疑惑。


    
如意是每天早上都会趁他还没醒过来的时候出门吗？持续了多久呢？去做什么？还是……去见谁？


    
李定远的疑问并未持续多久就得到了答案，他面色苍白地看着如意走向街角的一个男人。


    
他离得比较远，听不清如意走过去和那个男人说了什么，但却能看那人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


    
居然是锦衣卫！


    
李定远几乎以为自己是在梦中，他用力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绝望地发现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锦衣卫……他连站出去竞争或者质问或者考验对方的资格都没有。


    
李定远本还抱着一线希望，也许那名锦衣卫会对如意不利，但在看到他们两人很熟稳地交谈着，便知道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


    
心如死灰地跌跌撞撞离开，李定远并没有注意到，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那名锦衣卫准确地朝着他的方向看来，眼中若有所思。


    
“你决定了吗？”锦衣卫收回目光，淡淡地问道。


    
如意虚弱地笑了笑，苦涩道：“没办法啊……那是他的愿望……”


    
“还真是个痴儿啊……”


    
李定远呆呆地站在院子里，连屋子都没有进。他要等如意回来，亲自问个清楚。


    
但他从清晨一直站到日落，都未听到门扉再响一下。院外吵吵嚷嚷的市井喧闹声，再次随着太阳的落下而重新归于平静后，李定远忽然有种预感。


    
就像八年前，他等着律笛一样，如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一阵彻骨的夜风吹过，一整天都滴水未进的李定远几乎被吹得摇摇欲坠，但也让他清醒了几分。


    
不对，如意一定是出意外了，否则她不可能这样不跟他说一声就消失。


    
李定远懊悔清晨自己居然就那么走了，若是如意出了什么事情，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飞快地闪进了屋中换了一身夜行衣，刚拿起了青冥剑，李定远就听到院门一阵响动。他以为是如意回来了，立刻飞身而出，却在看到来人时警惕地亮剑出鞘。


    
来人正是今天清晨李定远看到的那个锦衣卫，飞鱼服在月光下更显得无比尊贵华丽，但却透着一股肃杀之气。之前并未看清他的面貌，此时李定远带着成见看去，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的男子面容俊秀，一点都不像心狠手辣的锦衣卫，反而更像是个翩翩公子哥。


    
“如意呢？”那人身后并没有人，李定远的心沉了下去。但又觉得这人不像是来逮捕他的，否则又怎会孤身前来？


    
“我是来拿那个铜匣的。”那人并没有回答，而是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来意。


    
“铜匣？”李定远一怔，迟疑了片刻才想起来他所说的铜匣是什么，就是他当年从李家带出来的那个铜匣。他早就不喜欢了，但如意却每次搬家的时候都带着，而且还宝贝得很，但很少让他看到。“你要那个东西做什么？”又是一阵夜风刮过，对方的飞鱼服下摆一阵翻飞，李定远瞥见了对方在飞鱼服下穿的是黑色衣袍，隐约居然还能看得到些许赤色龙身，那上面的鳞片都粼粼发光……


    
肯定是他眼花了，否则有谁居然敢穿龙袍啊？就算是锦衣卫也不行啊！


    
那人冷冷一笑，随后长叹一声道：“你居然不知道……居然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么？”李定远心中一惊，下意识地追问道。


    
“秦朝始皇帝时，有传言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始皇帝游至金陵，观此地乃龙脉地势，虎踞龙蟠，地形险峻，王气极旺，便开凿了秦淮河以泄龙气，这就是应天府秦淮河的‘秦’字由来。”


    
这都什么跟什么？李定远不知道这人忽然提起这些有什么用意，但他自小备受宠爱，他爷爷也不指望他能出人头地，所以也没有太逼迫他习字读书。家破人亡之后，就更没有学习的条件，他的生活中都被习武报仇所填满。这人寥寥几句，便勾起了他的兴趣，虽然觉得这和如意没有半点关系，但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


    
年轻的锦衣卫瞥了他一眼，继续侃侃而谈道：“其实当年始皇帝所做的并不止开凿秦淮河，他还削了天印山，在山脚下埋了一个宝物。


    
“宝物？”李定远拧紧了眉，下意识地觉得有些不妥。


    
“三国时孙权在金陵掘地，偶得一铜匣，长二尺七寸，以琉璃为盖。其中有一白玉如意，所执处皆刻龙虎及蝉形，莫能识其由。使人问综，综曰：“昔秦皇以金陵有天子气，平诸山阜，辄埋宝物，以当王气，此盖是乎？”


    
“铜匣！ ”李定远震惊，难道他的那个铜匣居然如此来历？他手中举着的剑已经无力落下，剑尖点着地面，支撑着他还能站在那里。


    
年轻的锦衣卫勾唇一笑，轻嘲道：“如意……你可知何为如意？如意，梵名阿那律，秦时言如意。柄可长三尺许，或脊有痒，手所不到，用以搔抓，如人之意，故曰‘如意’。但王气所凝成的天如意，可当真能如人之意，这么多年来，你向她许的愿，可有一条没有如愿的？”


    
李定远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棒，向后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在地。


    
久远的记忆从他的脑海中浮起。


    
八年前在那间破屋之中，一个小男孩在昏迷前最后看到的一眼，是从他怀里跌落破碎的铜匣琉璃盖。对着那个泛着莹润光芒的白玉如意，小男孩喃喃说不要丢下他一个人……而再醒过来，就看到了一个小女孩。


    
画面一转，还是在那间破屋中，小女孩怜惜地摸着小男孩的头：“节儿，你想要什么？”


    
小男孩摸着瘪瘪的小肚子，苦着一张脸道：“我想不要饿肚子……”


    
“我知道哪里有银两哦！”小女孩露出了笑容，带着小男孩从那个破宅子里挖到了爷爷留给他的钱箱，两个小孩子对着一叠银票和一大把金叶子痴痴地发呆。


    
又是画面一转，小男孩和小女孩的年纪稍微大了一岁，小男孩正发脾气地撕毁着手中的四书五经，小女孩站在一旁纵容地看着他的举动，等他平静下来之后，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问道：“节儿，你想要什么？”


    
小男孩揉了揉脸，闷闷地说道：“读书不行，我没有正当户籍，连报考童生试都不行。可是习武的话，我又找不到好师父，那些武馆教的不过是强身健体的虚把式。”


    
小女孩微笑着道：“我这里有武功秘籍哦！还可以给你找一把称心如意的剑……”小女孩带着小男孩，去了一座山林之中，在一个山洞中挖出了一本绝世武功秘籍和一把削铁如泥的青冥剑。


    
……


    
回忆的画面一帧帧地闪过脑海，大到银钱或者武功秘籍，小到新衣袍或者美味吃食，他们相处的这八年，只要是李定远开了口的事情，如意都会挂着那张淡然的微笑，轻轻松松地就把他所要求的事情给他办好。


    
以前他总是觉得如意实在是太贤惠了太聪明了，但现在……居然这人说如意是那柄白玉如意？所以才能完成他所有的愿望？


    
这简直太胡扯了！


    
但……他难道真的一点怀疑都没有吗？


    
如意从来都不说她自己的事情，从来也没有对他有任何怨言或者要求，从来都没有……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


    
难道……这都是真的？


    
李定远忽然想到昨晚，如意那抹眷恋的微笑，不由得心胆俱裂。


    
他又向她许了什么愿望？


    
对了，他坚持想要报仇……这么多年来，不管她追问了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要报仇……


    
李定远扔下手里的青冥剑，毫不介意那柄他无比喜爱的铁剑跌落在泥土之中。他发了狂般抓住那人的衣襟，心急如焚地追问道：“如意呢？她在哪里？你要铜匣做什么？”


    
那人并不在意被他挟持，只是淡淡道：“她看到你受伤，再也无法忍耐下去。昨晚有我暗中替你掩护，你都如此笨拙，她怕你下次就再也回不来了。她一直被铜匣封印，被你误打误撞地摔碎琉璃盖解开封印后，就一边恢复王气一边随着你慢慢长大。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一柄天如意。”


    
“你是说……”李定远如遭雷击。


    
“这副表情，你又是在做给谁看？”那人的话语无比讥诮，肆意嘲讽道，“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就算是如意告诉你实情，估计你也不会改变你的选择。说不定会向她提出更难办的愿望。嗯？难道我说得不对？”


    
李定远攥紧对方的衣襟，胳膊上都因为用力而显现了青筋，但他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


    
是啊，他又有什么资格生气？


    
李定远的心中升起一股恐慌，难不成自己真是如此人所言，知道如意的真实身份后，反而会利用她吗？


    
仇恨……如意……到底哪边更重要……


    
一杆秤在他的心中摇摆不定，惨死的家人们和低眉浅笑的如意不断交换出现在脑海之中，李定远惊惧地发现，他竟然真的不知道如何取舍。


    
他的内心，如意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了吗？


    
所以她才那样决定的吗……


    
“如意她……”李定远艰难地找回自己的声音，但只说了三个字，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我来拿铜匣，是想给她一个安眠的地方。”年轻的锦衣卫挥手推开呆若木鸡的李定远，皱着眉整理好身上的飞鱼服，确定里面的内袍不会露出来之后，才弹了弹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淡淡道，“你许了什么愿望我不知道，但她自愿断其身，金陵应天府的龙气彻底断绝。虽然这大明朝也许还会延续，但这里应该过几年就会不再是京都了。”他扫视了一下周遭，最终定在了某处，口中续道，“而且以后，也不会再是都城了。”


    
说罢，他再也不管跌坐在地的李定远，径直走向如意的房间，拿出那个破了盖子的铜匣，翩然离去。


    
浑然不再理会，那个小院中传来的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原来，南京不能做首都，是这么回事啊？”医生看着宅院中痛不欲生的少年，小小声地和身边的陆子冈交流着。他们来得不早，但该旁听的也都听得差不多了。不禁为那个命苦的少年和执著的天如意唏嘘不已。谁对谁错根本无法评判，毕竟灭门之仇，并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可以抹去的。天如意的性格也如斯刚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可拼了命地完成少年的愿望，也不愿陪在他身边看着他屡次冒险。


    
“从科学角度是不能这么认为，但很邪门的。南京从公元3世纪以来，先后有东吴、东晋、南朝的宋、齐、梁、陈、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十个朝代或者政权在南京建都立国，但没有一个长久的。我们现在就在明朝朱元璋时代，没过多久他儿子朱棣就会迁都北京了。”陆子冈摸了摸下巴，感慨道，“也许真是秦始皇泄了龙气断了龙脉，否则这么一个虎踞龙盘之地，没道理像被诅咒了一样，每个定都于此的朝代都很短命。当然明朝除外，不过若是朱棣不迁都说不定也危险。”


    
医生被陆子冈说得后背寒气直冒，催促地推着他道：“罗盘又弄错时间了，我们赶紧回去吧。话说老板怎么还当过锦衣卫啊？那身飞鱼服够帅气！不过我怎么感觉老板刚刚好像发现我们了？”


    
“应该是没发现吧……否则他应该会过来查看一下的。”陆子冈说得也没什么自信，他低头看着手中的罗盘，发现那指针转动得并不快，还要一会儿才能归位。


    
“还有多久啊？我可不想在这里继续扒窗户了，万一那小子进屋来了我们可怎么解释……啊！”


    
医生忽然低声地惊呼，让陆子冈抬起了头，正看到那少年正横起了手中的利剑，打算自刎。医生最见不得这样轻贱人命的场面，立刻就要冲出去阻止，而陆子冈却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沉声肃容道：“你忘记了吗？出发前我都是怎么告诉你的？不许干扰已经发生的历史！”


    
“可是……”医生急得脸都涨红了，他立时就想高声阻止那少年的自杀行为，但他的话还未说出口，就见那少年挥在半空中的剑一滞，随即发足狂奔，出了院门。医生一愣，不解道：“他这是怎么了？”


    
“追过去问个清楚呗。他也许觉得老板在忽悠他，但以我的经验来判断，老板说的确实是实话。”陆子冈耸了耸肩，轻松了下来。不管这少年最后有没有自尽，但至少不是发生在他们面前的。而且老实说，这个少年人已经是作古的历史了，他们只是旁观者。


    
陆子冈看着医生忧心忡忡的表情，心中埋下些许隐忧。


    
他完全可以把这一次次的时空之旅当成全息电影来看待，但医生可以做到这一点吗？


    
“你说，那个少年以后会怎么样？”医生纠结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罗盘上的白光乍起，陆子冈平静地说道：“反正对于我们来说，他早就已经死了。”


    
END

第四章 无背钱


    
公元1066年 汴京开封


    
旭日还未完全升起，东边的天空只是染上了微微的红霞，嘹亮的鸡鸣声就已经穿透清晨的薄雾，在汴京城的上空回荡。各大寺院的晨钟也此起彼伏地敲响，转眼间寂静的街道上嘈杂了起来，陆陆续续地出现了晨起的百姓们。


    
侯方杰揉了揉眼睛，靠在宫墙上和鱼贯而出的同僚们告别，他在等着同是值夜的好友狄咏出来。他们值夜的地点不同，他只是乾元门众多侍卫中的一个，而狄咏却是在皇帝听政的垂拱殿当值，可谓前途无量。


    
不过这也不奇怪，人家狄咏有个好爹，大宋的武曲星狄青狄汉臣。虽说狄青已经过世多年，但人家可是做过枢密副使的，那个职位是大宋武将所能达到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众所周知大宋重文抑武，最终也是因为满朝文官合力打压，狄青郁郁而终。


    
侯方杰心下叹了口气，每个汉子心中都有个血战沙场建功立业的英雄梦，而狄青正是他少年时的榜样，只是名将还未白头就已经扛不住世人猜忌，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正胡思乱想中，宫门吱呀一声再次开启，一个俊帅无匹的年轻男子推门而出，第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身上，让他整个人身周都形成一层淡淡的金色光晕，让人望而屏息。


    
真是不给其他人活路了。


    
侯方杰又羡又妒地暗暗咬牙。


    
狄青就是名扬四海的宋朝第一帅哥，但他少时因为替兄长顶罪，脸上有刺字，才被人称之为面涅将军。每当在战场冲锋陷阵之时，狄青都学四百多年前的兰陵王一般带着鬼面具，并不是为了遮挡脸上的黥文，而是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太俊美了。


    
说起来，狄青还是自古以来第二位帅到要戴上面具才能上战场的美男子，由此可见这面涅将军当年风采如何。而这武襄公就算是官至枢密副使，也没有用药物除掉脸上的刺字，即使是皇帝亲自劝诱也丝毫不为所动，这也是上至皇帝下至贩夫走卒的一大遗憾。


    
所以侯方杰也完全理解为何狄咏会被分到皇帝跟前的垂拱殿当值了，毕竟这是一个活脱脱的狄汉臣再世。


    
此时狄咏已经在清冽的春风中缓步走来，他眉如 远山，目若寒星，即便是最挑剔的人，都挑不出来他五官有任何瑕疵。他身上穿着的是和其他侍卫毫无二致的甲衣，相帛为面，鸦青麻布为里，甲衣用青绿的颜料画成甲叶图案，红锦边，红皮络带，腿系行缠，腰佩环刀。这身礼仪性大于实用性的紧身窄袖装束，竟然硬生生地让他穿出一种凌厉迫人的气势。更显得


    
他身材修长英俊勇武。


    
侯方杰第无数次地唾弃自己为何要跟这小子做朋友，和这样的美男子走在一起，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啊！估计这也是为什么狄咏从小到大都被人孤立的原因，实在是一般心志不坚定的人根本承受不起。


    
不过天生没心没肺的侯方杰也只是照例腹诽了一下，就抛开了怨念，打了个哈欠道：“斯陶，今儿个早上去吃什么？孝仁坊的澄沙团子？观桥大街的豆儿糕？太平坊的四色兜子？庙巷口的肠血粉羹？还是众安桥的猪胰胡饼……”


    
其实大内侍卫在宫内当值之后都有管饭的，但像他们这样的官宦子弟，自然是不愿去吃那一成不变的饭食。汴京开封无比繁华，只要兜里有钱，想吃什么根本不成问题。侯方杰毫无停顿地报出一大串小吃，一时间磕睡虫都飞走了，口水无比泛滥。


    
狄咏看着好友垂涎欲滴的表情，冷硬的唇角微勾了一下，轻叹道：“去清风楼吧，今天我请客，难为你跟我一起调值了。”


    
清风楼是汴京很有名的一家酒楼，不单单是夜里营业，早点时还会汇聚汴京城各种小吃，应有尽有。侯方杰摸了摸空空的肚子，笑了笑道：“切，再说这些就见外了。你我兄弟一场，我哪能看着你每天遭受那样的折磨。”他言语间虽然很正经，但却透着一股调侃的味道。


    
提起这件事，纵使是性格冷峻的狄咏，也难得郁卒地吐出一口浊气。


    
事实上，他原来是白天在垂拱殿当值，在皇帝面前几乎天天露面，还能在殿外旁听朝臣们参政议政，简直是平步青云的一个差事。但实在架不住他每次下值回家的时候，都被街上的人围观，那种疯狂的场面，越演越烈，最后他只能硬着头皮申请调班，这下果然清静了。


    
“噗！谁让宝安公主指明想要你这样的人当她的驸马爷，皇上还称你为‘人样子’，谁不想亲眼瞻仰一下这御口亲封闻名遐迩的‘人样子’啊？”侯方杰各种幸灾乐祸。


    
狄咏都懒得搭理这喜欢嘲讽他的小子，因为他知道即使他不搭腔，侯方杰一个人也可以说得很开心。


    
侯方杰也了解狄咏的性子，压根也没指望他有什么反应，手搭上他的肩嘿嘿笑道：“怎么样？被公主垂青的感觉如何？”


    
狄咏面无表情，因为他知道这纯粹就是不可能的事。_


    
宝安公主是高皇后的长女，无比尊贵，又怎么会嫁给才是五品东上阁门使的自己？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奢想过，前阵子皇帝亲自召见他，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打算把他赐婚郡主，让他当个郡马。


    
这已经是无上的荣耀了，他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婚姻大事并非他所求，他宁愿和父亲一样，投身沙场，戍边血战。


    
侯方杰一边和狄咏往城西的西角楼大街走去，一边回忆着狄咏出街时的盛况，不禁扑哧一声取笑道：“你要庆幸那些姑娘们往你身上投的都是簪花，而不是瓜果，否则迟早又会是个看死卫玠的人间惨剧。”


    
狄咏的俊脸黑了几分，心里琢磨着要不要也像父亲一般弄个铜面具，但这在汴京城委实太过夸张了，反而会落人话柄。


    
侯方杰凑了过去，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知道吗？坊间传闻，狄大帅哥从不簪花，是在等心上人送的那一朵。”


    
本朝男人喜好簪花，这已经是上流社会的一种风俗习惯。每逢重大节庆，皇帝都要赐花给大臣们，这种御赐的簪花还根据品阶而有所不同。而且不同场合、不同季节、不同服饰如何搭配都有严格的要求，例如光帛花就有数十种颜色品种之多，什么见外使时不得佩戴缕金花，甚至有时候连花瓣的多寡都有这样那样的说法。


    
狄咏向来唾弃这种脂粉气浓重的习俗，不管什么时候都坚决不会簪花，同僚中有人看不惯者，私下讽刺他父亲出身贫寒。家教粗鄙，不识礼数。


    
不过狄咏也知道自己是太过于出挑。这些风言风语他也从来不在意。况且他父亲确实是出身不好，还服过刑被刺过字，更不是什么梁国公狄仁杰的后人，有什么不能让别人说道的？所以侯方杰此时之言，他也是当成说笑，绷紧的俊颜松动了几分，倒是有些旁人难得一见的柔和之意。


    
侯方杰更是牟足了劲八卦，两人就这样并肩穿过右掖门，来到西角楼大街的西南，沿着相对宽阔的踴路街，路过临街的开封府、殿前司、尚书省。这些庄严肃穆的衙门门前，都已经零零落落地出现了早来的官员们，有认识的便和他们两人打着招呼，寒暄两句。狄咏本身就不善言辞，而且交友并不广泛，大部分都是侯方杰在笑着聊天。他们一路走到龙津桥尽头，就看到了一栋雅致华丽的高楼。


    
清风楼在汴京颇有盛名，又临着诸多官府衙门，许多官员都喜欢在此处歇息攀谈，进了那扇彩绘雕栏的大门，右手边大堂厅壁上就挂着一幅司马光所著的《和孙器这清风楼》一诗。虽是朝阳初升，但这清风楼已是熙熙攘攘，侯方杰知道狄咏不喜被人围观，如果坐在大堂内恐怕会人人侧目，所以索性上了三楼包厢。


    
候方杰随意地点了几份想吃的早点，还未等早点上桌，伙计就又走了进来，告知说有一人想要叨扰。侯方杰琢磨着也许是哪个熟人看到了他们上来，过来拼桌的，见狄咏也不置可否，便点了点头。


    
不大会儿，一人便敲门而入，这人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宽袖紧身绕襟深衣，黑色衣袍更衬得他面如冠玉，长发并未束起，只是松散地垂在耳后，活脱脱就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风雅人物。此等人物，就算是俊帅不如狄咏，也是会让人见之难忘的。侯方杰立时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遂起身迎之。


    
“哟！今天是吹什么风啊？居然能遇见您，真是巧了！”侯方杰自来熟地拉着对方走到桌边坐下，然后跟狄咏介绍道：“这是一家古董店的店主，在蔡河湾那边，以前我曾在他家买过东西。”


    
狄咏颔了颔首，就算是打过了招呼。他这人生来就性子冷，委实也是因为他若是太表达善意，就会招惹得他身周更不得清净，所以他宁愿孤僻一些。


    
只是这店主和侯方杰寒暄了两句后，却是冲着狄咏这边看来，缓缓道：“在下马上要离开汴京了，店里前阵子收到了一件物事，在下便想着即使不能物归原主，也要还给应该继承它的人。”


    
“啊？哑舍要关了？”侯方杰吃了一惊，顿时觉得有些不舍。算了算，这家店已经开了好几年了，不过这店主好像一直就是如此年轻……


    
“啊，是时候回老家了。”店主淡淡地笑了笑，也不多解释，从怀里掏出一方锦帕，放在了桌子上慢慢打开。


    
在锦帕上，一枚铜钱静静地躺在那里。


    
狄咏在看到的那一刹那，瞳孔微缩，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这是……”侯方杰诧异地端详了片刻，摸着下巴迟疑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皇宋九叠篆？”


    
皇宋九叠篆是宋仁宗皇佑年间时发行的皇宋通宝中最珍贵的一种铜钱，虽然仅仅是十多年前发行的铜钱，但因为稀少，已经在市面上是有价无市，根本买不到了。所谓九叠篆，是以小篆为基础，笔画反复折叠，盘旋屈曲。每一个字的折叠多少，则视笔画繁简而定，之所以称之为九叠，并不是因为其只叠了九次，而是以九为数之终，形容折叠笔画之多。


    
侯方杰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店主，你巴巴地把这枚皇宋九叠篆送过来做什么？虽然这枚九叠篆很值钱，但我兄弟也不差这点钱啊！”


    
他瞅了眼狄咏，言下之意，是想要横刀夺爱，自己收藏。反正他又不是白拿，肯定是要付钱的。


    
那年轻的店家眼角微眯，整张面容立刻生动诡异了起来。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伸出了手，把这枚皇宋九叠篆翻了过来。


    
侯方杰倒抽一口凉气，指着那枚皇宋九叠篆咬牙切齿道：“赝品！这绝对是赝品！哪有铜钱两面都是字都是正面的？这分明就是赝品！”


    
那店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你确定？你确定从未有过钱币是没有背面的无背钱？”


    
“我确……”侯方杰的声音卡在了喉咙里，因为他突然想起来，还真有，而且他对那件事情记得非常深刻，几乎倒背如流。


    
皇佑年间，面涅将军狄青狄汉臣领军平两广叛乱，因形势不好，在一座庙前与佛主起誓，以一百枚钱币掷地，若全为面朝上，背朝下，则必能保佑全军大胜。他走出庙门后，当众一挥手，百钱应声而落，居然真的是所有钱币全部正面朝上，众皆哗然。


    
狄青命左右取来一百枚铁钉，将百枚铜钱随地钉牢，宣布待凯旋，自当取钱谢神，重修庙宇，再塑金身。于是全军士气高昂，大败叛军。凯旋之后，众人再看这百枚铜钱，原来都是有面无背的双面钱。


    
这件事迹已经在坊间流传许久，无人不佩服武襄公的机智筹谋，侯方态也是一时忘了这个典故，再回想到之前店家说要归还这枚钱币给它的继承者，便立时双目放光。


    
“这就是传说中的无背钱？怎么就只有一枚了？不是说当时有一百枚吗？”


    
“这铜钱不仅仅能算命。还可以买命。”年轻的店主声音低沉优雅，让人闻之不禁浑身战栗。


    
“这算命我懂，很多人占卜就直接掷铜钱，武襄公也是利用了这一点。但……买命？”侯方杰疑惑地问道，他从没听过这一说法啊。


    
”你没收过压岁钱吗？‘岁’与‘祟’同音，所以相传压岁钱是可以压住邪祟的。得到长辈压岁钱的晚辈，就可以平平安安地度过一岁。世间认为把压岁钱给孩子，当污秽的妖魔鬼怪去伤害孩子时，就可以用压岁钱去贿赂它们。”年轻的店主唇角勾起一个弧度，笑得意味深长，“这就是所谓的买命。”


    
“呃……我小时候的压岁钱每年一拿到就会被我立刻花光……我能平安长这么大还真是谢谢佛主了……”侯方杰听得毛骨悚然，他从不知道压岁钱居然还有这种用途。


    
“这无背钱是武襄公特制的，据说后来他把那一百枚无背钱分给了臣僚下属，可以挡灾买命。”


    
店主缓缓地站了起来，对着从头到尾都一言不发的狄咏淡淡道：“在下偶然之间得此枚无背钱，就归还与狄公子，这枚无背钱，还是贴身佩带得好。”说罢，也不顾侯方杰的殷勤挽留，施施然推门而去。


    
清风楼的伙计因为知道他们之间有话要说，所以除了最开始上的一壶茶外，一直都没有上早点。等人走了之后，才进包厢把他们点的东西用最快的速度摆了一桌子。


    
侯方杰见狄咏一直面无表情，也没太在意，待伙计们都退下后，便把那枚无背钱用锦帕包住，塞进了狄咏手里，念念叨叨地叮嘱道：“既然人家都说了要贴身佩带，等下找个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吧。”


    
狄咏把锦帕接了过来，自嘲地笑了笑，平静道：“我每日在大内执勤，又怎么会有危及性命的时候？”


    
虽说伴君如伴虎，但大宋朝向来不枉杀无辜，不光是文臣不会被斩首，武官虽然易遭猜忌，但也不会没有体面，就是一般的百姓都不会轻易蒙冤。皇帝官家谦和有礼，狄咏还真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有用到这枚无背钱的时候。


    
但他想得虽清楚，但话语间还是透着一股郁郁不得志的味道。侯方杰又岂会听不出来，只得好言相劝。其实说起来，狄青狄汉臣和兰陵王一样都是帅得要戴面具上战场，最后也都是遭了帝王的猜忌，历史总是重复若令人无奈的巧合。


    
侯方杰正一边思绪跑得没边地腹诽着，一边搜肠刮肚地挑着安慰人的话。狄咏却比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噤声，侯方杰正在疑惑时，就听到隔壁包厢内传来了交谈声。


    
清风楼的隔音并不太好，但也不会有哪个人会在此处商量什么机密的事情，隔壁包厢的两个人说话声也并不算大，但对于习武而耳目聪颖的狄侯两人来说，听得一清二楚。


    
前面这两个人都说了什么，狄咏一开始都浑然不在意，但他们居然都说到了强唐弱宋。


    
这个论点在坊间也多为流传，宋朝言论自由，倒也一直有人抓住这点不放。只是自太祖皇帝杯酒释兵权后，武将的地位就一落千丈，这也是狄咏的父亲狄青被疯狂打压、导致郁郁而终的主要原因。


    
很多人都认为，当今宋朝自是不能与唐朝兵强马壮相比。今日正好那古董店店主归还父亲所制的无背钱，狄咏难得有些说不出的郁闷感触，想听听他人都是怎么评判的。


    
只听其中一个声音颇为不忿地拍桌道：“大宋积弱已久，打仗胜不了，即使胜了也要赔款，简直就是民族屈辱的一段历史！炉子，你怎么又把罗盘调到这个时代了？看着就憋气啊！”


    
狄咏捏着茶杯的手青筋暴起。这句话虽然并不是当着他的面说的，但他却感觉像是被人抽了一巴掌一样，脸颊生疼。


    
此时隔壁又传来另外一个冷静沉稳的声音，淡淡道：“打仗？主要是看为什么而打仗。那些外族人拼命一场，也不过是为了得到中原的瓷器丝绸茶叶，开放互市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死人，还能交换瓷器丝绸茶叶，那么谁还会打仗？就像商家开店会有小流氓来收保护费，你是给钱呢，还是等小流氓们把你的店砸得干干净净再给钱呢？你又不能把那些小流氓完全杀掉，所以只要不是想要鱼死网破的，就知道怎样做出选择。”


    
狄咏闻言一怔，他倒是完全没从这个角度想过。但从大局来考量，确实也是如此。


    
汉武帝时期也是因为文景之治而国库富余，大征匈奴的军费是一笔极大开支，连年征战赋税会让百姓劳民伤财民不聊生，就连汉武帝到晚年时期也曾有颇多懊悔。


    
而且游牧民族确实难以围剿干净，就像此人所说，商家根本没有绝对的实力可以让小流氓消失。而且更可怕的是。即使解决了这一批小流氓，还会有下一批。


    
那个沉稳的声音继续说道：“其实各个朝代最重要的是经济问题，大体上只要百姓能吃饱喝足，就不会有动乱迭起。例如秦始皇修长城，我估计是因为他算了一笔帐，修长城的成本要比养军队所出的军费还要节省，而且还没有了手下拥兵自重的隐患，何乐而不为呢？但宋朝君臣们发现还有更省钱的法子，不用修长城，交保护费就够了。”


    
“真宗时期缔结的澶渊之盟，宋朝每年给契丹三十万贯岁币。听起来像是很多，你知道宋朝的的国库，收入是多少么？这时候的宋朝年收入轻轻松松地就破亿贯，三十万贯岁币只相当于年财政收入的0.3%，真真就是手指头缝里漏下点零钱就打发了叫花子，那谁还不花钱买个平安呢？咱又不差钱！”


    
“而且宋朝赔款只愿意给白银和绢，从来不拿铜钱当赔款，甚至限制铜钱流通出去。因为宋朝缺铜，铜钱面值都赶不上铜原料的价值，最后滥发银票，引起了通货膨胀，其实宋朝后来是被经济危机给拖垮的。所以经济学真的很重要啊……”


    
狄咏听得入神，这些说法，即使是天天在垂拱殿听政的他也觉得新奇，更别说里面还有些他根本听不懂的新鲜词汇。只是……拖垮？宋朝现在一片大好河山，这人在胡乱说些什么？


    
狄咏锁紧了俊眉，长身而起。虽然他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但却有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他一时还抓不住这种念头，只想若这位仁兄可以结交一下。他们或许可以聊聊，例如财政收入的具体数据这种机密他又是怎么知道的。例如什么叫通货膨胀，什么叫经济危机。什么叫宋朝会被拖垮……


    
候方杰也是一起旁听了那位仁兄的高论，新奇不已，见狄咏黑沉着一张俊脸大步而去，便连忙追了上去。自己这兄弟一副寻仇的架势，可别话不投机直接打了。


    
只是侯方杰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狄咏让伙计敲门进去之后，便听到伙计的一声哀号。


    
包厢内的方桌上摆着吃得七七八八的几盘早点，余下的那半碗豆浆还冒着热气，可是桌边却不见半个人影。


    
狄咏皱了皱眉，这就是他们隔壁的包厢，他走过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听到有人离开的脚步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包厢的窗户都关得好好的，若是他们从这三楼往下跳，下面街上肯定也早就有人大呼小叫了。


    
这时耳边传来伙计可怜兮兮地哀求声：“侯少爷，您是不是认识这两人啊？他们还没给钱啊！”


    
一桌早点倒没多钱，侯方杰与这伙计还有些相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乖乖地伸手入怀，一边掏钱袋一边嘀嘀咕咕地说道：“少爷我可没这种吃霸王餐的朋友，罢了罢了，为了之前那番言论，这点钱倒也不算什么。少爷我当打发叫花子了！爷又不差钱！”


    
在帝都，官宦家庭的子弟如果不是不求上进的纨绔，那么不外乎文武两种出路选择。如果选择文官，没有学识的就去托关系捐个官，有真才实学的那就是入太学，考科举，进翰林这样的途径。如果是选择武将，就是殿前侍卫、到军中历练，封官，大概都是这样的路线。狄咏蒙父亲武襄公的余荫，本就是在皇帝面前挂上号的，在御前站岗了几年，本来可以调入禁军再历练一下，妥妥地镀一圈金就可以尚郡主了。


    
但狄咏申请要去西北的最前线。


    
既然他敢请命，皇帝就没有不敢应允的。更何况虽然武襄公狄青死得有些窝囊，但对于当今圣上来说，那也是少年时崇拜的对象，早就已经下旨让武襄公在皇帝逝去后迁坟陪葬永厚陵。此等厚爱，自然也对其子狄咏另眼相看。


    
所以狄咏在汴京上下各种无法理解的眼神中，顺顺利利地来到了环州城。


    
环庆路统领庆州、环州、邠州、宁州、乾州，以庆州为中心，环州就是在庆州的西北方向，可以说环州这里就是直面西夏的最前线。环庆路之前历经种世衡、范仲淹等人精心布置，大大小小有十数个堡垒和山寨交相照应，看上去像是牢固不破。但狄咏到此细心察访，越了解就越心惊。


    
澶渊之盟已经让宋辽一百余年未起战乱，但辽国这大流氓被如此安抚住了，后来崛起的西夏自然不甘人后。在范文正公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之前，宋军与西夏军先后发生了三川口、好水川几次战斗，宋军都被西夏打得丢盔弃甲，死伤惨重。虽然现在比起以前已经好上太多了，但范文正公去后，谁也不能挽救这散漫的宋军。


    
是啊，谁还想打仗呢?大不了就赔点钱嘛！


    
狄咏站在清平关的城墙上，看着天边卷起的黄沙，几乎遮蔽了天日，但却无法掩埋城外那些族旗招展的西夏雄兵。


    
此时此刻，狄咏忽然想起年前在清风楼上旁听到的那段言论，顿觉无比讽刺。


    
是的，没错，从指缝之间流出点零钱确实是可以打发叫花子，但长此以往，这叫花子被喂得油光水滑，胆子也肥了，想要更多的钱怎么办？


    
狄咏闭了闭双眼，扶住城墙的手坚定有力。


    
直至今日，他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他现在在清平关戍边，这里东至鬼通岩二十五里，西至安边城四十里，南至兴平城三十里，北至陷道口哺二十七里，是环州城的一处堡垒要塞。但此时，西夏大将仁多瀚带领三万人马杀到此处，而清平关仅仅只有三千人守关。


    
在一刻钟前，他带领士兵刚刚杀退了对方第一波的攻击，但狄咏知道，那仅仅是试探而已。下一次，敌人就会亮出他锋利的撩牙，再也不会那么轻易地退却。


    
侯方杰按剑急匆匆地走了上来，拽着狄咏的胳膊就往后拉，口中忧虑至极地唠叨道：“斯陶，这城墙压根就不高，你还站在这里，若是来支冷箭，立刻就把你结果在这里了。”说这里是城墙那还是夸张了，照侯方杰来说这里就是一小土包，连清风楼都比这儿高。


    
想到这里侯方杰就直窝火，不到边疆不知道，到了这里才知道这里落后到什么程度。他也不是没后悔过自己凭啥一时激动就跟着狄咏来了，但他在家族中是个毫不起眼的庶子，想要出人头地的话，委实也没有比战场更快能建功立业的地方了。


    
一切都有风险，想要更大的回报，就要有赔进去一切的心理准备。


    
所以侯方杰看得很开，在死之前多杀几个西夏人陪葬，这辈子也不算白来了。只是他瞥了眼身边面无表情的狄咏，暗叫一声可惜。这个大宋朝都闻名的狄小帅哥，正似一柄长枪般站得笔直，因为之前的那场杀戮，浑身的肃杀之气缭绕，半边铠甲都被敌人的鲜血染红，就连俊颜上都沾了几滴血渍。甚至还有一滴血渍溅在了他的眼角，更添一股说不出的妖异杀气。


    
若是让那些掷簪花的少女们知道狄小帅哥会折损在这里，恐怕汴京城都会被泪水给淹了吧？


    
侯方杰的心很大，就算在危急存亡之时，脑袋里也浮想联翩。这时却听狄咏唤了自己一声“介盛”，侯方杰立刻严肃了起来，狄咏甚少唤自己的字，因为平日里一般都是他在说话，狄咏压根就不答腔。


    
只见狄咏从胸甲间翻出早就已经写好的奏折，沉声道：“介盛，你拿着我的奏折去庆州城求援。”


    
“你去！我来守城！”侯方杰连想都不想地说道。


    
“你守城？你能熬得到我领援军回来吗？再说哪有主将临阵离开的？”狄咏那双俊逸的眉眼中难得透出一抹笑意，“环庆路庆州与环州毗邻，若是环州失守，庆州危矣。清平关此时遭围，恐怕安边城、罗沟堡、阿原堡、朱台堡等处已经沦陷，所以你务必要直奔庆州城，懂否？”


    
真是难得听见这小子一口气说这么多话。侯方杰皱眉，并未接过奏折，反而分辩道：“不若我去通归堡、惠丁堡等处求援？总要比庆州城近多了。”


    
“那几处又能有多少士兵？岂会舍了自己的堡垒来救援此处？”狄咏把目光投往远处的西夏大军，此时正值两军停战的间歇，双方士兵都极有默契地互不攻击，收敛战场上属于己方的战士尸体。


    
狄咏继承自家父亲的练兵传统，精心练出来的军卒自然要比普通军队强上许多，只是他来环州城时间尚短，这批军卒也绝对不能以一当十。狄咏目光坚毅，语气严厉道：“侯副将，不要浪费时间，去选二十人，直接快马去庆州城。”


    
听到好友对他换了称呼，侯方杰抿了抿唇，知道这任务他是非接不可了。军令如山，他是狄咏的副官，自然不能违抗军令。


    
狄咏见侯方杰接过奏折，又从腰间扯下一块钦州坭兴陶的陶虎手把件，淡淡道：“这个你先帮我拿着，我怕守城战时被碰碎了。”


    
侯方杰浑不在意地接过，他早就知道自家兄弟离开京城的时候腰间就多了这块看起来喜气洋洋的陶虎，还以为是哪家姑娘送的呢，没少因为这个打趣。此时见狄咏在这等时刻还顾念着这个，侯方杰就更断定此物绝对是别人送的。不过他这时也没心情调侃，随意地往护心镜里一揣，不放心地问道：“那枚无背钱呢？你有没有好好戴在身上？”


    
这绝是有前科的，面涅将军狄青就是把无背钱都分给了下属，侯方杰就怕狄咏死脑筋，把那宝贝随意送人了。虽说真假不论，但到底是求个心安。


    
狄咏从脖颈中扯出一条红线，线的尽头就挂着一个铜钱。侯方杰眼瞅着是皇宋九叠篆，便放下了心。战机转瞬即逝，他也不再废话，上前狠狠地抱了一下狄咏，两人的盔甲叮咣一阵相撞，便一咬牙扭头便走，去挑选士兵突围，准备一切事宜。


    
虽说两人为了谁留下守城还争论了一下，但突围的活儿也是危险至极。二十人的小队，在战场上那根本就是一队小蝼蚁，端看对方肯不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狄咏站在城墙上也就是恍惚了片刻，便从容招来属下，安排如何抵挡西夏下一轮的进攻，并且最主要的就是掩护侯方杰等人的突围。兵贵神速，很快就商定好了一切后，众人候在城门内，侯方杰在马背上带好头上的兜鍪，随手递给了狄咏一张青铜鬼而具。


    
“嘿嘿，我从你行李里翻出来的。这是武襄公的面具吧？戴上吧，武襄公的威名在西夏人之中也流传甚广，多少也是个依仗。”


    
侯方杰笑眯眯的，一点都没有即将直面生死的紧张，就像是在汴京城和狄咏讨论今天去哪早吃饭一样随意。他相信生死自有天定，过分担忧和纠结都是多余的情绪，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无怨无悔就值得了。


    
就算是狄咏，也不得不佩服好友此时的淡定大气，他沉默地把面具接了过来，蒙在了脸上，也把脸上的表情藏在了面具后。


    
城墙外响起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


    
“杀！”伴随着一声厉喝，城门半开，狄咏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


    
黄沙中夹杂着焚烧的黑烟，口鼻之中呼吸着的都是带着血沫的空气，耳朵里回响着的都是喊杀声与临死前的惨呼声，这就像是一场永远都无法醒过来的噩梦。


    
“呼……”狄咏只觉得肺部像是快要爆炸了一般，他有多久没有喝过水了？有三个时辰？还是五个时辰？


    
太阳被乌云遮住又重新露了出来，狄咏被刀刃反射的刺目阳光晃了一下，无法克制地眯了一下双目，顿觉耳边刺骨的刀风袭来，下意识地向侧闪去，右手握刀用力一挥。伴随着利刃刺入人体的感觉，对方一声闷哼，狄咏伸出脚猛力一踹，便把对方从城墙上踹了下去。


    
“呼……”真不想睁开眼睛，就想这样坠入黑暗，他有多久没有睡过觉了？一天？还是两天？


    
一支羽箭带着破风声从墙下袭来，狄咏微一侧头，便让过了那支羽箭，艰难地睁开了双目。那支羽箭刺入了他身后的草垛，立刻就有士兵把那支羽箭拔了出来，拉弓上弦，狠狠地射了回去。


    
他们的武器已经告罄，只有用这样的方法来坚持战斗。用西夏人的刀西夏人的箭，只要还能战斗，就不肯轻易倒下。


    
清平关的城墙已经残破不堪，还能有力气站起来的士兵们，都在与攀登上来的西夏人血战。狄咏已经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次挡住西夏军的进攻了，这些西夏军就像是永远都杀不尽的蝗虫，杀死一批之后还有另外一批源源不绝地顶上来。


    
原来戴在脸上的面具，早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敌人砍飞，对方甚至在他的脸颊上留下一道刀伤。


    
看来自己当真是坠了父亲的声名，连一个面具都保护不好。


    
不过，为什么要用血具呢？


    
在战场上，其实都来不及在意对手长什么样。


    
不知道自己杀了谁，又或者，谁会杀了自己。


    
“呼……”狄咏再次砍翻一名西夏人，自己却差点被对方一起带着跌下城墙。他只觉得双臂都已经酸麻得不属于自己，浑身上下刀伤处处，全凭一口气在支撑。手上的刀已经卷刃，他弯腰拾起一把西夏军的弯刀，抬头看了眼周围的情况。


    
手下的三千士兵，现在能站立在墙头的，不过百余人。


    
狄咏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他早就知道战事会发展至此，所以也并没有太多感触。好在之前侯方杰已经突围成功，他也放下了心。若是好友再聪慧一些，他都没法把对方骗得如此顺利。


    
庆州离环州二百多里，侯方杰走时每人带了两匹马更换，顺利的话半日就可以到达庆州城。但难就难在，庆州城会不会派援军。


    
面且环州诸多堡垒山寨相继失陷，小批援军那纯粹就是送死。但若是派了大批援军，万一反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和边境的环州不同，庆州城乃边境重镇，一旦失守，西夏军便可以沿着环庆路直取汴京，大宋堪忧。


    
所以，狄咏从发现西夏军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一场死战。


    
他令侯方杰一开始就突围，也并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私心想要保住好友性命。更重要的，是要给属下将士们一种期冀的信念。他们求援了，也许在下一刻，就会有援军来营救他们，所以只要他们再坚持下去，再坚持一下下……


    
每个人都抱着这样美好的期冀，狄咏却并没有半点欺瞒属下的愧疚。


    
左右都是一个死字，那么是选择死战到最后一刻？还是低下头跪倒求饶地去死？


    
为何不死得其所？


    
为什么没有人意识到他们大宋是在一个多么危险的境地？


    
为什么没有人察觉到周边的虎狼们都在虎视耽耽地包围着他们?


    
为什么没有人知道他们现在正坐在一条危险而又满是漏洞的画舫上，正在缓慢地沉入海中，而那些人还可以在上面无忧无虑地饮酒作乐？


    
胸中盈满怒火，狄咏再次横刀劈翻一名翻上墙头的西夏兵，他此时再也没有往日大宋第一美男的风采，浑身血污的他，更像是从阴间爬出来的厉鬼。


    
身体在遵循着本能，一刀一刀地劈砍着，脑海里却又浮现了那段令他在意已久的言论。


    
花钱买平安……


    
他并不是不赞同那人的观点，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也许那人是在太平盛世里呆了太长的时间，都已经遗忘了平静的湖面下暗藏的波涛汹涌。不光是那个人，汴京的许多人都以为这世间歌舞升平，国泰民安。


    
天上的鸟儿婉转和鸣，在林间肆意嬉戏，又怎么会知道，它们脚下树林中的狼群们，为了这片树林的地盘而世代争斗。


    
树林易主，良禽尚且能择木而栖，但失去自己家园的孤狼，只要是有血性的，都不会苟延残喘于世！


    
他必须要守卫大宋疆土！否则长此以往，大宋的版图将越来越小，最终灭亡……


    
……


    
啊……佛主啊……我向您献祭我的生命……如果您听到了我的祈祷……希望那一天不会那么快的到来……


    
……


    
红线乍断，狄咏脖颈间的皇宋九叠篆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从城墙上跌落到了泥土之上，弹跳了两下，最终静静地躺在了血泊之中。


    
正午的阳光照射在铜钱之上，没有任何篆字。


    
是背面。


    
风起，带着漫天的黄沙袭来，最终一点一点地把这枚铜钱掩盖、埋葬……


    
治平三年，九月，壬午，西夏大将仁多瀚率三万精兵进犯环州城，久攻不下。武襄公之子狄咏血战三日，三千人杀敌万余人，终因城墙崩塌而败。三千人无一人退降，尽殉国。如此一百多年来前所未有的血战，举国为之震惊。


    
狄咏遗折传至汴京，上以血书九字。虽是引用汉武帝时名言，但依旧掷地有声！


    
“犯我大宋者，其远必诛！”

第五章 菩提子


    
1932年 北平


    
魏长旭蹲在琉璃厂的中华书局里面，一边翻着手里的书，一边支楞着耳朵听那些老店主们聊天。


    
琉璃厂这边大早上的一般都没有什么生意，所以那些店主们吃过了早餐，就都拎着个鸟笼子，到中华书局门外坐着唠嗑。有时候谈谈这紧张的时局，有时候聊聊这北京居然被民国政府取消了首都资格，名字也改成了北平，再时不时愤慨下那些金发红毛的洋鬼子们，差不多日头偏移了些许，就都会被自家的伙计们都唤回去了。


    
是的，琉璃厂这里是北京城最繁华的古董街，从清初顺治年间，这里就是汉族官员的聚集地，到后来全国各地的会馆也都建在附近，官员、赶考的举子也常聚集于此逛书市，集市慢慢地变成街坊，连前门和城隆庙的书局古董店铺也都转移了过来。


    
都说乱世黄金盛世古董，眼看着清末乱世将起，来琉璃厂当古董换黄金的人也络绎不绝。魏长旭一天天地这么看着，发现清晨来这里聊天遇鸟的店主们一天比一天少，大家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凝重。现下时局艰难，眼看着小日本占了东三省，逼近关内，很多人都悄悄地收了铺子，南下避难去了。


    
今天这些老店主们的聊天，情绪也不高，胡乱聊了几句，就都各自散了。魏长旭见听不到什么消息，便扔下了几个硬币，抓着手中的报纸往琉璃厂的西南方向走去。街上的人并不多，往日热闹的街巷变得冷清萧条，每个行人脸上的表情都透着一股惶恐不安。不远处的北京城里还能听得到琴星的几声枪晌，也不知道是士兵们的冲突，还是百姓私藏的枪械。也许这几声枪响又带走了几个人的性命，但没有人会因此而动容，大家都不约而同地压低了头，加快了脚步。


    
熟练地穿过几个街巷，魏长旭推开了哑舍的大门，刚往里面迈了一步，就有一个小孩子撞进了他的怀里，摸走了他手里的《北平日报》。


    
“苏尧，你能认识几个字啊？还不是要我给你念？”魏长旭撇了撇嘴，没跟对方计较。


    
魏长旭今年九岁，小时候家里也是颇有资产。但乱世之中，越是富庶家族，就越是破落得厉害。在魏长旭六岁的时候，家破人亡，他流落街头当了个乞儿，差点就被饿死，幸亏这家古董店的老板大发善心救了他，后来见他对古物还有些兴趣和见识，便留他当了个学徒。


    
而苏尧小他三岁，当年魏长旭刚来哑舍时，他还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老板说这孩子也是乱世之中他捡的，但魏长旭私下里却觉得这孩子八成就是老板的私生子。因为老板他也太偏心了，就算苏尧年纪小，但各种宠爱备至啊简直要闪瞎他的眼！看！这小孩儿从小戴在脖子上的白玉长命锁，一看就价值连城啊喂！他都没有这么好的东西戴！


    
魏长旭一边看着才六岁的小孩儿趴在黄花梨炕桌上识字看报纸，一边各种腹诽。他把出去买的早餐也放在了苏尧旁边，这时云母屏风后便转出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这哑舍的老板。


    
这人常年都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那上面用红线绣着一条栩栩如生的赤龙，老老实实地趴在他的右肩上，端得是无比霸气。魏长旭无论看多少回，都觉得移不开目光。他这么多年就没见老板穿过其他衣服，顶多秋冬时期在外面罩上一层外套而已。


    
见老板浸湿了毛巾，体贴地给苏尧擦干净了小手之后，把馅饼放在祭红瓷盘中，用小银刀整整齐齐地分成了几六块，又把豆浆从罐子里倒出来，用青花瓷碗盛好放在苏尧手边。那一整套动作做得是无比熟练自如，让魏长旭看得各种眼红。


    
好吧，他也不应该跟小他三岁的小破孩争宠，更何况这个雪团子一样的孩子，也是他看着长大的。魏长旭老老实实地洗过手，抓过一张馅饼，一边吃一边活跃气氛似的说道：“今天那些人聊天聊到了之前皇宫里的那场大火，老板，你有印象没？”


    
老板正在红泥小炭炉上烧了壶水，闻言微一沉吟，便缓缓道：“这是九年前的事情了吧，最开始是从神武门开始烧的，由南向北。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中正殿后面的大佛殿也起了火。那火足足烧了一晚上，据说总共烧毁宫中殿阁一百多间，烧掉了许多珍奇古玩。”老板的声音总是那么平和淡然，但说到最后一句，显然也掩不住话语间的遗憾和愤怒，丹凤眼都罕见地眯了起来。


    
魏长旭却兴致勃勃地接话下去道：“我就是在那一年出生的，我娘被火惊了胎，我提前出来的呢！听说当时有人救火的时候，看到中正殿的火场之中，有或俊美或妖艳的许多人从火场窜出，都说是那些年代久远的古董修炼成精，化形而出呢！”


    
这个说法坊间自有流传，但苏尧却是头一次听到，立刻就把小脑袋从报纸上抬了起来，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魏长旭，希望他再多讲一些。


    
老板却低垂眉眼，弯膜用火钳拨弄着小炭炉里的麸炭，不甚在意地说道：“都是那些监守自盗的宫人们特意传出来的谣言，你当这场火是怎么烧起来的？那些年宫中宝贝外流，来琉璃厂的客人们甚至可以预定宫里面的宝贝，连皇后凤冠上的珍珠、寿皇殿的百斤金钟都可以弄到手，肆无忌惮。最后闹得大发了，宫中要查，这才索性放了一把火，推说那些遗失的古董都被火烧得干干净净，当真是无法查证。”


    
魏长旭撇了撇嘴，其实这也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连皇上都带头倒卖古董，上梁不正下梁歪，其他人不还学得有模有样吗？


    
苏尧见没故事听了，便把注意力放回手中的报纸上，不一会儿又抬起了头，吭吭唧唧地问道：“旭哥，拍卖？拍卖是什么啊？”


    
魏长旭凑过去一看，差点没把鼻子气歪，一拍桌子怒道：“那些瘪犊子！居然想拍卖皇宫里的那些古董！好筹钱买飞机？这是哪个混账东西想出来的？真是岂有此理！”连九岁的他都知道，这虽说是公开拍卖，但其实是想把那些国宝卖给外国人。


    
真是可笑！连自己老祖宗的东西都守不住，还能期望守住国土？


    
“老板！你说这可怎么办”魏长旭求助地看向一旁的老板，在七年前皇宫改成了故宫之后，就对公众开放展览，他也去看过好几次的。那些精美贵重的国宝，在他看来一个都不能少！更何况现在那些国宝根本都不属于皇室了，而是属于整个国家的！


    
老板依旧淡然地看着红泥小炭炉上的小水壶，等到水烧开之后，稳稳地拿了下来，沏了一杯三红七青的大红袍。嗅着茶香，老板抬起头，迎上一大一小两个期盼的目光，不禁勾唇一笑道：“放心，这拍卖拍不成的。没看报纸都大肆宣扬了吗？要是敢拍卖国宝，首先学生们就不会同意。我估摸着，接下来就是游行抗议了吧。”


    
魏长旭放下几分心，这北京城的大学生都是热血澎湃的，动不动就会有游行活动，再加上报纸的舆论渲染，恐怕这事成不了。


    
老板抿了一口澄黄的茶汤，叹了口气道：“只是这战火迟早会烧到这里，那些东西若是不想毁在这里，大概很快就会迁到南方了吧。”


    
魏长旭和苏尧对视一眼。不同于苏尧懵懂的目光，魏长旭却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自家老板和其他人一样，八成也是在考虑南下避难了。


    
在魏长旭的心中，老板总是料事如神的。


    
拍卖果然因为学生们的强烈反对和游行示威而夭折，但新的风波又掀了起来。风闻故宫的古董要南迁，一派人认为此举势在必行，但更多的人却觉得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古董南迁空扰民心，乃是弃国土于不顾的丧家行为。


    
魏长旭看着报纸上那些文人大打嘴仗，说什么“寂寞空城在，仓皇古董迁”的话语，他只恨自己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否则真想操起笔来跟其对骂。不作为的是那些军阀士兵！那些古董们根本没有错！凭什么要在这里陪着这座北京城一起消亡？


    
到底是人命重要？还是那些文物古董重要？


    
估计不同的人都会有不同的答案。


    
但魏长旭虽然小，却也知道故宫里的那些文物古董，并不能以常理来论。


    
那是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遗产。


    
是这个民族的文化。


    
绝对不可以被人掠走或者销毁！


    
“老板，我想去当兵。”魏长旭纠结了许多天，终于握着拳坚定地说道。


    
苏尧歪着头懵懂地看着他，小孩子的概念里，还没有意识到当兵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老板放下手中的青花瓷盖碗，摸着魏长旭的头，笑了笑道：“你才九岁，人家不收你的。”


    
“可是……”魏长旭也知道这是实话，恨不得自己一下子就长大。


    
“别急，我知道你的心思。会让你心愿达成的。”老板高深莫测地小小，奇迹地抚平了魏长旭心中的骚动和不甘。


    
过了没多久，在北京城的天气开始转冷的时候，老板带着他们去了一趟故宫。


    
因为时局日益恶劣，也少有人来故宫参观。本来红墙绿瓦金碧辉煌的皇宫，在硝烟战火的笼罩下，看起来无比的冷清萧索。穿梭于神武门的，就只有络绎不绝地运送木箱和棉花的车辆。魏长旭这时亲眼所见，才知国宝南迁的事情已成定局，不禁心中喜悦。


    
他不懂政治上的那些弯弯道道，也不管这南迁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但只要那些巧夺天工的国宝们可以保存下来免于战火，他就心满意足了。


    
只是文物古董南迁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事情，而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清朝的皇帝自康熙起就有超级强悍的收藏癖，接下去继位的儿孙们，也纷纷效仿，甚至变本加厉。所以故宫的宝贝当真是数不胜数。古董南迁也不可能全部都带走，只能选择最珍贵的。古董粗略就分为瓷器、玉器、铜器、字画、印章、如意、烟壶、成扇、朝珠、牙雕、漆器、玻璃器、乐器、盔甲、仪仗等等若干种类。书籍文档也很多，例如文渊阁存的四库全书、攡藻堂存的四库荟要、善本方志、还有各种藏经佛经、军机处档案、奏折履历、起居注、玉牒、地图等等各种繁杂书籍，数不胜数。


    
魏长旭带着苏尧一边走，一边听着老板如数家珍，觉得脑仁都开始疼了。等他好不容易走到目的地的时侯，他就看到故宫的工作人员已经开始把那些文物古董分门别类的装箱了。


    
至于老板为何来这里，也是因为装箱的时候需要行内人的经验，琉璃厂的古董商被请来了好几位，细致地为工作人员介绍什么材质的古董需要什么样的箱子，中间需要除了棉絮外的其他填充物，怎么合理利用每一处缝隙等等。而作为回报，这几家被请来的古董商，都是要随故宫的古董南下的，倒是要比自己单独上路安全稳妥得多。至少不用去另外自己找车票或者船票了。


    
魏长旭和苏尧是两个小孩子。老板是不放心他们单独留在店里才带来的，只要他们乖乖地坐在一边不添乱就没人理会。魏长旭倒也不甘心就那样傻坐着，带着苏尧这个跟屁虫也帮帮递绳子搬搬棉花谷壳送送剪刀什么的，也懂事地不去碰那些珍贵的古董，生怕不小心弄坏了，卖了他们都赔不起。


    
魏长旭嘴甜勤快，苏尧腼腆乖巧，两个孩子很快就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魏长旭也在几天后得到了允许，可以去翻看那些不装箱的古董。当然即使是那些被淘汰的古董，他也不能随意带走，但只是看看也没有什么。


    
这一天，他翻出来很大的一箱珠子。他抓了几个去问老板，才知道那是一箱菩提子。


    
“菩提子？是英华殿院子里的那棵菩提树结的果子吗？”魏长旭想起那棵郁郁葱葱的菩提树，在盛夏的时候，就像一柄绿色的大伞亭亭如盖。经常听古董店掌柜们聊天的他其实了解得很多，他知道释迦摩尼在菩提树下静坐了七天七夜，修成正果顿悟成佛的故事。也知道菩提在佛家用语中，是觉悟的意思。


    
“不是，菩提子是一种川谷草结的果子，产于雪山。菩提子有许多种类，最适合做念珠。”老板伸手拈起一颗菩提子，细细端详道，“你看这念珠表面布有均匀的黑点，中间有一个凹的圆圈，宛如繁星托月，整颗菩提子成周天星斗众星捧月之势，故名星月菩提子。这也是菩提子的四大名珠之一。”


    
“啊？这么贵重的东西，怎么不装箱一起带走啊？”魏长旭一听就急了，他天天去翻看那些被淘汰的古董，也是基于这样的心理，总觉得要带走所有的东西不扔下一个才更好。


    
老板拨弄着魏长旭手中的菩提子，淡淡道：“那盒菩提子我之前也看到过，应是这么多年宫中的收藏，还未编成串的散珠。这是银线菩提、佛眼菩提、凤眼菩提、天意菩提……喏，虽然种类很多，也很难得，也许也被高僧加持过，但菩提子乃是一种植物的果实，只要川谷这种草不灭绝，就会有更多的菩提子结出来，并不那么珍贵。”老板神色淡然，语气中却透着说不出的萧索意味，他直起身，望着那些陆续被装箱的文物古董，叹了口气道：“可是你看那些瓷器，烧制的秘法已经失传，那些玉件摆设，琢玉的师傅已经过世。那些都是真正的传世珍品，碎一件就少一件啊……”


    
“这……”魏长旭咬了咬下唇，想要说这一路不会出问题的，但也知道这是自欺欺人。这些天里，在故宫忙碌的所有人都面色凝重，即使知道前路茫茫，也要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前进。


    
老板只是偶发感慨，很快就回过了神。他摸着魏长旭的头，知道这个孩子喜爱古物到了一种走火入魔的地步，反面开解道：“佛家讲有六道轮回，人是终将要死去的，器物也是会消亡的，所以一切要看得淡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尽心尽力了就好。”


    
魏长旭听得出这句话里饱含沧桑，他抬起头，发现老板正定定地看着不远处正在捧着古籍翻开的苏尧。


    
这一刻，老板的眼中，有些他看不出来的复杂意味，直到他多年以后回想起来这一幕，都参悟不透。


    
虽然被冷酷地告知这一大箱菩提子不能被带走，魏长旭也并不放弃，他执意找到了院长，得到了允许之后，便和苏尧开始了一项任务。他们俩用纸叠了方包，在里面放上一颗菩提子，在每封一箱文物的时候，都往里面虔诚地放上这个纸包，祈祷这些菩提子可以保佑这些古董不会遭受意外。他们还抽空把菩提子串成手钏，给每个工作人员都发了一串，祈祷可以保佑他们一路平安。


    
魏长旭自己戴了一串棕色的太阳菩提，苏尧是一串白色的雪禅菩提，老板则戴了一串金钟菩提。


    
然后，在1933年2月6日，故宫第一批文物古董开始正式装车起运。


    
尽管在最开始，魏长旭就知道这一路并不好走，但他也没能想到，居然会一路坎坷至此。


    
他们险些连北京城都没出去，装载古董的车辆一出故宫大门，就被一直守在门口的学生们包围了。好不容易一路艰难地挪移到了火车站，气氛也就越来越失控。有激进的学生甚至直接躺在铁轨上，用卧轨来阻止国宝离京，馆长好说歹说发表了一阵演讲才把他们劝走。又因为之前报纸上把国宝南下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火车途经徐州之时，居然还有匪众出没想要抢劫国宝，结果这些亡命之徒真枪实弹地和当地军队打了一仗，发觉没有油水可以沾，才不甘心地离去。


    
装载文物的两列火车一直到第四天，才好不容易到达了南京下关，之后又有命令下来说古董要转运洛阳和西安。一起随着火车南下的其他古董店主，都纷纷带着自己的东西离去。魏长旭知道老板估计也会如此，但他却一点都不想走。


    
他还没看到这些国宝安定下来。又怎么肯轻易离开？


    
虽然他一个字都没说，但老板还是看透了他的心思，只把他和苏尧留了下来。


    
“老板怎么自己走了？”苏尧拽着魏长旭的衣服，特别的不高兴，小嘴撅得都能挂酱油瓶了。


    
“乖，老板他去处置哑舍的古董，他会回来的。”魏长旭却很高兴，他还可以留下来。他细心地把苏尧脖颈上的白玉长命锁放进他的衣襟里，财不外露，尤其是在这样混乱的年代。


    
故宫的古董一直停放在南京下关火车站，直到两个多星期后，才用船转运到上海。期间北京故宫的文物前后五次分批运到，包括颐和园和园子监等处的古董。魏长旭因为取得了工作人员的信任，已经可以帮得上忙，和苏尧两个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等到最后文物古董最终的数字统计出来，所有人都默然无语。


    
一共19557箱，上万件文物古董。


    
魏长旭被这个数字狠狠地震撼了一下，这还是大家挑拣过的，无一不是极其珍贵的宝贝。


    
但他现在完全没有办法看到那些琳琅满目的珍品，在偌大的仓库中，堆满的是整整齐齐的木箱，空气中盈满的是令人难受的灰尘和棉花味道，但魏长旭心中不禁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


    
到底一个民族，是要破落到何种地步，才会被迫做这样声势浩大的文化迁徙？


    
而到底要到什么时候，这些珍品才能免于被蒙尘，重新擦拭一新地摆在展馆中供人观赏膜拜？


    
他……还能有看到那个景象的一天吗……他能保证这些珍品都一个不漏地继续存在于世间么……


    
“旭哥？”苏尧敏感地察觉到魏长旭低落的心情，不安地拉了拉他的衣角。已经换成粗布麻衫的苏尧，虽然还是白白净净，但由于这些时日的颠沛流离，已经瘦了许多，本来圆润的鹅蛋脸已经瘦成了尖下巴。


    
“不怕，我们会赢的。”魏长旭把苏尧搂在怀里，喃喃自语地说道。


    
像是在说服对方，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但现实永远比人想象的还要残酷。


    
有人开始别有用心地散布谣言，说院长易培基先生监守自盗，从北京城运出这些古董是要卖给外国人的。三人市虎。曾参杀人。还真有人信以为人。事情也就传得越发有鼻子有眼，连南京政府郁发了传票，要法院择日开庭审理。期间辛酸自不用提，有好几人被连累下了大狱，无处伸冤，很久以后才被释放。


    
老板在几个月后到上海寻到了他们，就在没有提出出离开，而是留下来参与了文物保管工作。


    
时间一晃就是三年，南京政府终于把朝天宫库房整理了出来，故宫的文物古董也从上海回到了南京。魏长旭此时已经是少年人了，瘦长的身材还在不停地拔高，苏尧也已经快要满十岁，越发的腼腆内向。他们和文物古董一起顺利到达南京后，陆续又做了一年整理工作，当所有人都以为可以安定下来，已经十四岁的魏长旭甚至动了念头想要离开参军了，可1937年却并不平静。


    
民国二十六年。也就是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北平沦陷。


    
随后的8月13日，上海爆发八一三事变，上海沦陷。


    
战火已经烧到了南京附近，有时候仰头看天，都能看得到天边那抹像是随时都能压下来的厚重乌云，压抑的让人无法喘息。


    
伤害八一三事变的第二天，故宫博物馆院就做出决定，继续迁移文物，第一批14日早上就迅速转往长沙。老板当时就想让魏长旭和苏尧跟着第一批的文物离开南京，但魏长旭知道老板定是不肯最先走的，强硬地陪他留了下来。文物陆续转移，但大体上一共分了三路，南路前往汉口转运长沙最终到安顺，中路去往宜昌转运重庆最终到达乐山，北路是经徐州、郑州到达西安。魏长旭他们最终选择了坐火车北上，据说最后中路的那批九千多箱文物，一直在南京滞留到12月8日，才终于搭上了黄浦号轮船，离开了南京。


    
而五天后，南京沦陷，日军做下了举世皆惊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究竟还要在黑暗中呆多久，才能迎来黎明呢？


    
魏长旭和苏尧挤在卡车货厢的缝隙间，随着车厢的晃动而身体无意识地颠簸着。现在已经是1939年的春天，他们一路历经千辛万苦，两年前装载文物的火车从南京开出之后，才到徐州就遭到了日本空军的轰炸袭击，幸好火车停靠在了废弃的轨道上，才逃过一劫。过郑州的时候也经历了轰炸，幸好也是有惊无险，没有一点损伤。过了郑州之后又转往西安，后来又转去了宝鸡，又因为日军轰炸得厉害，又被迫转移。结果从宝鸡到汉中仅仅一百多公里的秦岭路程，他们走了快三个月。在翻越秦岭的途中，他们遇到过土匪和野狼，几经历险，魏长旭觉得就算是当兵也不过如此了。


    
据说其他两路的文物古董也并不是风平浪静，水路去往重庆的那一路，在三峡时差点翻船入江。幸亏在最后时刻有经验的船夫力挽狂澜。转往长沙的那一路也是困难重重，险些遭受日军轰炸，最终都决定把文物转往峨眉乐山一带。


    
魏长旭他们也是朝入蜀的方向去的，只是他们是从陆路入川。


    
李白曾有诗曰：“蜀道难，难于上青天。”魏长旭本来以为翻越秦岭的山路就已经够艰险的了，结果到了入川的栈道，他才知道什么叫做蜀道难。


    
所谓蜀道实际上就是栈道，是在悬崖峭壁间开凿一个个孔洞，在孔洞内插上石桩或木桩，上面再横铺木板或石板。这种狄窄的栈道承重有限，一辆车最多也只能载三四个箱子，还必须有人在前面领着卡车走，在峭壁上转弯时还要鸣笛示意，车队前进得出奇的缓慢。一段才二里的栈道，一个往返就要走上两三日，魏长旭问了一下带路的乡亲，他们若是要这样的速度走到峨眉，估计至少也要走六七个月。


    
“旭哥，你身体好了点没？”已经十三岁的苏尧完全已经是个少年人的模样，穿着的军大衣已经在路上磨损得破旧不堪，但他的脸边依旧白皙，此时正满脸担忧关切地用手碰了碰魏长旭的额头。


    
整个寒冷的冬天。都在秦岭的山林间煎熬，魏长旭的身体就算再好也顶不住。苏尧有些焦急起来，甚至还有些怨恨自己。若不是魏长旭把衣服执意都塞给他穿，又怎么能把身体冻成如此破败？想到这里，苏尧便把身上的军大衣脱了下来。不顾魏长旭的抗议又把他裹了一圈。“旭哥，你先坐着，我下去找老板，看看他那里还能不能弄来药。”


    
魏长旭想要抓住他不让他乱走，他们能蹭卡车坐着，就已经是别人多加照顾了，没看其他人都在下面用脚走路的吗？但他终归是病着，苏尧的行动又快，他手伸出去，什么都没有抓住。


    
这臭小子……魏长旭无奈地又闭上了眼睛，高热的身体让他的脑袋停止了思考。在迷迷糊糊间，他仿佛听到了有人高声呼叫，然后就是刺耳的汽车喇叭鸣笛声，他的身体仿佛不受控制地猛烈晃动起来，愕然地睁开眼睛，就看到他坐着的长车冲出了栈道，一头朝山下的深涧跌去！


    
幸亏苏尧早就下车了。


    
魏长旭在那一瞬间，脑海中居然闪过了这样的念头。


    
也许是人在生死关头的潜能迸发，魏长旭迅速地做出了判断，若他此时立刻朝下跳去，说不定还能侥幸抓到栈道下面的木条。但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车上的箱子往下扔。他记得上车时他曾经习惯性地扫了一眼箱子上的编号开头，是“经”字，那就是《四库全书》的经部。既然是书，就不怕摔，但就怕掉进江中，只要被水一泡就完了。


    
三箱书很沉，但在下落的过程中，魏长旭也不知道是自己绝境之中的力气倍增，还是上天赶巧，在卡车跌入江中之前，三个箱子都被他扔到了滩涂之上。也没工夫去看卡车司机是不是来得及跳车，他看准了一处草木繁盛之地，便斜身朝那个方向摔了过去。


    
魏长旭眼中最后的画面，就是手腕上的菩提子佛珠串被树枝挂断，漫天的佛珠飘散，在乌蓝的天空下弥漫着一种令人心安的氛围，他心神一松，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为什么不让我救人？这孩子他还活着啊！”


    
“你这样，就改变历史了啊！如果你没有通过罗盘来到这个时间，这个人说不定就会这样死去。你若是救了他，产生了蝴蝶效应，以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变化，导致历史发生偏差，这个责任，你来负吗？”


    
“我是个医生！责任就是救死扶伤！我怎么可能就这样袖手旁观？”


    
“你要考虑大局，如果每次都这样，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擅动洛书九星罗盘了。”


    
“……你这是在威胁我？”


    
“这不是威胁，而是实话实说。”


    
“你！”


    
这两人是谁啊？怎么在吵架？洛书九星罗盘？这名字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啊？


    
魏长旭只是意识清醒了这么一瞬间，就又头昏眼花地陷入了黑暗。直到像是过了一辈子那么长的时间，他才重新感觉到自己身体各处传来的疼痛。


    
还痛着，就说明自己还活着。


    
魏长旭咬着牙坚持着感觉自己身体各处，他的腿应该是摔断了，幸好苏尧最后给他裹上的一层军大衣让他的胸腹上身没有遭受更大的创伤。真是上天保佑。


    
也不知道那三箱书有没有损坏。


    
魏长旭迷迷糊糊之间，隐约感觉到自己被人搬来搬去，也喂了一些药片和打了针。等他可以睁开眼睛时，立刻就看到了苏尧哭红的小脸。


    
同样守在一旁的老板知道魏长旭还说不出话，但从他的目光中领会到他最想要知道什么。便拍了拍他的头欣慰地说道：“那三箱书一本都没丢也没浸水，真是多亏你了。你的腿也没什么事，不过要好好休养。有人救了你，是谁你还有印象吗？我们没找到人，可要好好谢谢人家。”


    
脑海中闪过一些争吵的片段，魏长旭不解地摇了摇头，事实上那些话他根本有听没有懂。


    
老板皱了皱眉，悬崖峭壁危险至极，他们绕了好大一圈，一天之后才下到悬崖底上的滩涂。当时司机已经坠亡，但魏长旭却已经好好地躺在了滩涂上，断腿处被绑好了，还接骨接得极好，包扎得非常细致没有导致失血过多。滩涂上散落的书也被人一本本地摞好放得整整齐齐，甚至按照原本的排列顺序。若不是在博物馆工作的人，是根本做不到这一点的。而且甚至连书箱里苏尧塞的三颗菩提子还有掉落的太阳菩提子手训也一个不少地都找了出来。


    
一切都很奇怪，但老板也没太深思，看着魏长旭勉强地撑着眼皮，便嘱咐他好好休息。


    
路还长着呢。


    
是的，路确实很长，一直到这一年的秋天，他们才到了高耸雄踞的剑门关。之后又辗转从成都到了峨眉山，然后一呆就是七年。


    
“我们的正义必然战胜过强权的真理，终于得到它最后的证明……日本天皇已经宣布无条件投降……”


    
嘶拉嘶拉的电波中，传出令人振奋的消息，一时间屋子里面欢呼声和喜极而泣的声音不绝于耳，魏长旭使劲地闭了闭眼睛，还有些不相信这是真的。


    
在黑暗中呆了太长的时间，对于光明的骤然降临，有着本能地颤栗和不敢置信。


    
“旭哥！我们可以回去了！”苏尧欣喜地扑向魏长旭。他已经十九岁，是个成年人了，魏长旭禁不住对方一扑，从小板凳上摔倒在地，疼痛让他清醒过来。


    
这不是梦！这是真的！


    
“嗯，我们可以回去了。”魏长旭压下心头狂喜，反而回头看着在寺院中堆积的木箱，理智地说道：“不会很快就走，最少也要再呆两年，等国内形势平稳的。”他今年二十二岁，已经完全是个大人了，也能很快地分析出形势利弊。


    
苏尧却小心翼翼地把他从地上扶了起来，因为在栈道上的那场事故，魏长旭的身体留下了病根，在山中清苦没法休养好，更是日渐消瘦。苏尧这些年来，简直就是把他当易碎的宝物来对待，况且在老板离开之后，他们更是相依为命。


    
“老板他……应该不会跟我们回去了吧？”想起老板，苏尧低垂下头，抿紧了唇。


    
魏长旭捏了捏他的肩膀，并没有说话。


    
七年前他们在峨眉山落脚之后，老板就离开了，三年前才悄悄地回来他们一眼。魏长旭此时回想起来，才发觉老板的相貌，居然和十多年前没有任何区别，现在若是和他们在一起，感觉倒像是比他们还要年轻。


    
“别想了，我们还是好好庆祝一下吧！”魏长旭起身推开窗户，让久违的阳光照在脸上，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很快，很快他的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事实上回去的路也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走。


    
日本天皇虽然签署条约宣布无条件投降，但国内的日本军阀并不甘心就此退走。再加上国内形势遽变，国共两党又起争端，局势一下子又扑朔迷离起来。


    
文物古董整理有条不紊，因为没有了空袭轰炸的隐忧，所以回南京的文物都在重庆集中，到了两年后才启程。一路上也是事故不断，好在他们队中没有伤亡，顺着长江而下，直达南京。北平故宫博物院在民国十四年双十节成立，终于在二十二年零两个月后，所有迁徙的文物古董又归于了一处。


    
国内的战争依旧没有结束，但魏长旭却并没有太担心了。毕竟都是国内争端，也绝不会危机到老祖宗的遗产。他每日埋头整理那些价值连城的文物，每每在闲暇之余，都感叹这十五年的颠沛流离。无论哪一路的古董，行程都超过了一万两千多公里。而这上百万件古董，经历了万里长征，居然没有一件遗失或者破损的，当真是难能可贵，算得上是一场奇迹。


    
由于日夜辛劳，他的身体日趋衰败，但每日都没有休息地工作着，每每苏尧劝他多休息，他也无暇注意。


    
1948年底，开始陆续有文物分批转往台湾。魏长旭没有拦阻，也没有办法拦阻，他只是一个小小的管理员。而且分开又能如何？他知道这些文物会受到很好的对待，即使分隔海峡两岸。


    
也有人劝他一起离开大陆去台湾，他却没有应允，依旧留在南京的朝天宫，整理着剩下的那些文物古董，苏尧也一直默默地陪着他。


    
直到第二年的秋天，枫叶再次红了，但他却变成了孤单一个人。


    
老板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依旧是那样的年轻。


    
魏长旭抖着唇，把那个白玉长命锁放在了他手中。


    
“他是怎么走的？”老板的话语很平静，像是早就知道苏尧会出意外一般。


    
“在梯子上……摔下来的……”魏长旭闭了闭眼睛，仿佛还能看得到那天晚上的情景，“仓库很暗……为了怕有火灾……所以并没有点煤油灯……他……他一脚踩空……


    
“嗯，又是没到二十四岁。他应该没有经历什么痛苦就去了，还好。”老板淡淡地说道，语气中有着说不出的怅然。他垂眼看了一下手中的长命锁，抬起头盯着魏长旭看了半晌，喟然叹道：“谢谢你照顾他，虽然只是顺便的。现在战争已经平息了，你的心愿……应该已经达成了吧？”


    
魏长旭恍恍惚惚，并不能理解老板所说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整理得整整齐齐的仓库，像是若有所悟，放松地闭上了眼睛。


    
老板的面前，只剩下一摊衣物，他弯腰从衣服里面捡起一颗核桃大小的菩提子。


    
那是一颗金刚菩提子，是菩提子中最名贵的品种。


    
金刚，为坚硬无比无坚不摧之意，有可摧毁一切邪恶之力。而金刚菩提子还有分瓣的等级，一般常见的都是五六瓣，形似核桃，分瓣越多就越珍贵。老板手中的这一颗，是只有传说中才能存在的二十二瓣金刚菩提子。红棕色的表面还有着火烧火燎的痕迹，现在已是裂痕斑斑。


    
“二十六年前，中正殿后的大佛殿起火，你拼尽最后愿力转世投胎，化为人形……”


    
“此间保护古物的心愿已了，我定会选个香火旺盛之地，令你多收供奉，重修愿力……”


    
至此，再也没有人看到过那名叫魏长旭的小管理员，熟知的人都以为他由于弟弟的意外，伤心离去了。


    
哑舍：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下期预告：


    
天子不可考。传说中的真龙天子指向标指东指西指南北，一切尽在小小司南杓。如果有一天，它指向了自己……这该怎么破？！胡亥遇到史前最大困难抉择——皇兄还足自己！


    
《哑舍IV·司南杓》幕后BOSS再现庙堂。

第六章 司南杓


    
一个人要是有所畏惧，那么他就不是神，也不是不可触碰的存在了。


    
公元前219年 秦始皇二十八年


    
才刚刚十一岁的胡亥端坐在案几后，低头看着案上摆着的一个木勺子，在这个木勺之下，还有一块中间光滑的木板，周围还刻着许多方位。


    
胡亥尝试着拨动木勺，不管勺子转动了几圈，勺子柄总是固定停在一个方位。胡亥感兴趣地问道：“夫子，此为何物？”


    
在偏殿的角落里，站立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对方的脸庞隐藏在阴影处，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和表情。只听那人徐徐道：“此物名司南，木勺为杓，杓内嵌有磁石。司南之杓，可永指南方。”此人的声音低沉之中有些尖细，再加之其刻意的拿捏，保持着不高不低的一个声调，让人听起来非常不舒服。


    
胡亥却已经习惯了对方的拿腔拿调，他只觉得透过窗棂射入偏殿中的阳光有些刺眼，微微眯起双目喃喃自语道：“司南司南，司乃掌管承担之意，南方不是一般的方位，司南……可这木勺，所指方向根本不是南面，而是东面……夫子，这司南杓定非凡物吧？”胡亥年纪虽小，但也知道自己这个不怎么搭理他的夫子，主动送到他面前的东西，肯定不是普通的物事。虽然这土黄色的木勺看上去平凡无奇，只是非常光亮润泽，包浆锃亮，一看就是年头久远。


    
“《周易·说卦》曰：‘圣人南面而听天下。’自古以坐北朝南为尊位，故天子诸侯见群臣，或卿大夫见僚属，皆面南而坐。”


    
赵高说到这里顿了顿，隐藏在黑暗中藏着近乎妖邪魅力的双目闪了闪，才平淡地续道：“帝位面朝南，故代称帝位。此司南杓是自赵国王宫收缴而来，旁人皆以为此物失灵，但臣则认为，此物所指的，是帝君的位置。”


    
“啊！无怪乎勺柄指向东方！”胡亥合掌大笑，因为他的父皇秦始皇正去泰山封禅东巡，正是东方。胡亥爱不释手地拨弄着面前的司南杓，天真无邪地仰头问道：“夫子，此物为何不进献给父皇？”


    
赵高的唇角在阴影中缓缓地勾起一抹冷笑，口中依旧是毫无起伏地淡淡道：“陛下求长生不老药，岂能容此物存在？若是某一天，此司南杓不再指向他，而是指向你的兄弟之一，那又将如何？”


    
胡亥拨动着司南杓的手一滞，木勺滴溜溜地在木板上转了几圈，依旧分毫不差地停在了正东方向。


    
“臣遍查典故，推测此司南杓怕是商纣王所有。也正因为此物当日所指西方，商纣王才囚禁西伯侯姬昌，杀其长子伯邑考。只是商纣王依旧未下狠心，伯邑考之弟姬发灭商，史称周武王。”赵高这番话说得极慢，但每个字都说得极清晰，确保一字不漏地传到胡亥耳中。


    
胡亥年幼的心里泛起一股足以噬骨的寒意，但却又像是着了魔一般，一遍又一遍地拨动着面前的木勺……


    
“而此物……不止可以……指向帝位……还可……”


    
胡亥从梦境中惊醒，呆呆地看着白花花的天花板，许久都没有回过神。


    
到底夫子后面说的是什么呢？不管梦到这样的场景几次，后面的话一直模糊不清，断断续续的……好像是遗忘了很重要的一件事一样……


    
看来，他确是闻久了可以影响人梦境的月麒香，越来越多地回忆起那些记忆中非常久远的岁月了。


    
因为他，真的不想清醒过来。


    
胡亥撑着身体坐起身，赤色的眼瞳在屋内环顾了一圈，果然如他入睡前一般，冷冷清清。


    
他又一次，被皇兄抛弃。


    
他又变成了一个人。


    
尽管已经过了半年，但他依旧不肯认清这个事实，每日都沉浸在月麒香中不可自拔。


    
鸣鸿就站在他床前的衣架上正闭着眼睛睡觉，怕也是因为这室中浓郁的月麒香，也不知这小东西能梦到什么。


    
胡亥侧着头发呆了许久，这才起身熄灭了点燃的香篆，打开空调换气。当室内浓郁的香气转淡时，小赤鸟便动了动脑袋清醒了过来，它先是用嘴喙梳理了一下翎羽，自觉得无可挑剔了，再扑棱着翅膀飞起，落到了自家少爷的左肩上站好，主动蹭脸求抚摸。


    
胡亥抬手给它顺了几下毛，顺滑柔软的羽毛在指尖划过，略略抚平了他浮躁的心。


    
“只有你还在我身边……”胡亥低语道，银白色的眼睫毛盖住了他赤色的眼瞳。


    
小赤鸟歪着头一副呆萌样，看到它的主人走向桌边，便抢先一步跳了上去，用尖尖的嘴喙拨动着桌上的那个奇怪的木勺子。木勺在光滑的木板上不断转动着，像是永远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胡亥怔怔地站在桌旁，他从第一次开始做之前那个梦境的时候，就把这个司南杓从一个古墓之中翻了出来。可是司南杓根本没有所指的方向。


    
有可能是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了真正的帝君，也有可能就是皇兄完全放弃了称帝的念头。


    
这也就是皇兄消失的原因吗？


    
胡亥捏紧了双拳，他已经等了半年了，甚至怕皇兄突然出现在家门口，这半年来极少离开过，生怕就这样错过。


    
但好像，这一切都是他的一厢情愿。


    
小赤鸟正兴致勃勃地拨动着司南杓，却忽然发现自家少爷抓起一旁的黑伞，大步地朝门外走去。它连忙张开翅膀，趁着门关之前追了出去。


    
一人一鸟没有注意到，在桌子上滴溜溜转着的司南杓，忽然间速度变慢，缓缓地停了下来……


    
公元前218年 秦始皇二十九年


    
初具少年模样的胡亥一手撑着下颌，一手随意地拨弄着面前的司南杓，百无聊赖地看着木勺每次都停在西边的方向。


    
父皇东巡回来了，此时定是在暖阁理政，而皇兄今日恐怕也不会在书房读书，也会跟着去旁听。就连夫子恐怕也会随侍在父皇身侧，就像上次东巡。


    
也许下次，他也可以求求父皇，也带他一起去东巡？


    
司南杓在光滑的木板上滴溜溜地转着，形成了一道圆形的残影，旁边伺候的孙朔看他心情不错，低声轻笑道：“公子是最喜欢这司南呢，每天都要玩上一阵。”


    
胡亥却刷地坐直了身体，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瞳眯了眯，不辨喜怒地沉声问道：“有那么明显吗？”他虽然现在年纪还小，但却已经有了公子的派头，小脸蛋严肃起来，倒是有几分威严的架势。


    
孙朔自小就伺候胡亥，对自家小公子的脾气性情那是无比了解，虽不知这司南有何深一层次的用途，但依旧恭敬地垂头禀报道：“公子的偏殿甚少人能随意进出，除臣外，无人能知。”


    
胡亥静静地看着司南杓再次停在了西边的方向，却再没有伸出手去拨动它。


    
他是父皇最喜爱的小公子，不光是因为他出生的当月，父皇便吞并了韩国开始统一大业，也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俊秀可爱，而是他知道怎么讨好父皇，知道自己应该去扮演对方需要的角色。在他之后，也陆续有几位弟弟出世，但忙于战事和内政的父皇，连一眼都懒得去看，更别说给他们排序齿了。所以咸阳宫中名正言顺最受宠的小公子就只是特别指他。


    
他知道父皇只是想要一个父慈子孝的典范，若是他做不好，那么完全可以换另外一个，毕竟他还有二十多位兄弟当候选者。


    
所以他只能竭尽所能地努力着，父皇不让他看书习字，不让他习武骑射，他就只能在皇兄的书房外偷听，在皇兄的习武场外旁观。这些小动作都是父皇能够容忍的，他也一直试探着父皇的底线。


    
但他已经太过于依赖这个司南杓了，因为他可以通过这个司南杓，准确地知道父皇的位置！


    
胡亥呆在了当场。


    
他以前是太小，完全不知道这个司南构的深层用途，他只是单纯地对父皇有着孺慕之情，每天拨动司南杓几下，确定父皇的位置，就可以想象得出他在哪座宫室或者在宫外哪里出巡，在勤政为民还是朝天祭祀。而且若是离得近的话，他就会很恰巧地出现在父皇的必经之路上，完美地演上一出父慈子孝的戏。这也是二十多位兄弟之中，至今依旧是他最受父皇宠爱的原因。


    
而这次父皇东巡归来，他曾经听孙朔传回消息说，在博浪沙曾有韩国丞相后裔遣大力士投逾百斤的大铁锤刺杀父皇，幸好父皇早有防备，所有车驾都是一模一样。刺客无法分辨哪辆车是父皇所乘，最后幸中副车，虚惊一场。


    
但若是那个叫张良的韩国后裔，拥有这个司南杓又该如何？父皇的行踪岂不是暴露得彻彻底底？


    
父皇岂能容忍这世间居然能有此物的存在？


    
胡亥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虽是年幼，但却并不代表他如同表面上的天真幼稚。再往深处思索，他的夫子赵高，为何会把这样一件若是被父皇发现、就会带来灭顶之灾的东西送给他？


    
赵国皇宫收缴而来……赵高……


    
胡亥回忆着赵高把司南杓交给他时所说的话，那赵高并不是武将，却戴着赵武灵王青丝系绲双尾竖武冠。


    
一个近臣可以戴得起赵王的武冠，而这个人又姓赵，难道是巧合吗？


    
那就完全可以推测出，这司南杓本来就是属于赵高的，而赵高应该就是赵国的王室子弟，因为很早就通过司南杓认出了父皇就是天命所归的帝君，所以才一直甘心服从。


    
但为什么他现在又不再用了？而是送给了他？


    
一旁的孙朔忧虑地看着胡亥，不理解为什么自家小公子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阴晴不定。


    
“孙朔。”许久之后，胡亥才开口打破了偏殿内的寂静，他的声音因为紧张而变得嘶哑，“把这个司南杓收起来吧，不要再让我看见。”


    
构


    
“……诺。”


    
胡亥睁开双眼，入目的再也不是熏香缭绕帷慢飘动的殿室，而是车水马龙嘈杂喧闹的现代。


    
炽热的太阳光被头顶上的大黑伞遮挡住了大部分，但依旧让他的身体有些难熬。


    
身后刺耳的喇叭声不断，胡亥才意识到他居然正在马路中央发呆，连忙快走了几步避到了人行道，站在了摩天大楼的阴影处。周围路过的行人注意到他肩上的小赤鸟，和他藏在风帽中露出的些许银色长发，频频回头，但也仅限于此。更多的人都目不斜视，匆匆忙忙地奔走在大街小巷间，他们都有着自己的生活，对待陌生人顶多就是多看两眼罢了。


    
但这样的社会令胡亥异常的不适应，分外让他体会到什么叫格格不入。


    
若不是皇兄醒来后非要坚持住在这座城市继续那个医生的职业，他一定会劝皇兄搬到与世隔绝的地方去。


    
胡亥闭了闭赤色的双瞳，想起刚刚回忆的片段，但事实上，他连孙朔的面目长得是什么样子都不大记得了。他父皇的、赵高的脸容，也都在漫长的岁月中变得模糊不清，就连皇兄原本的样子，他也记不太清了。


    
岁月真的是非常可怕的东西，会把世间所有的物事都变得面目全非。


    
他这样的坚持，究竞到底值不值得呢？


    
皇兄抛弃了他，就说明不再需要他……


    
那他苟活在这个世间，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


    
胡亥举着黑伞，慢慢地沿着商业街往里面走去。


    
他决定最后再努力争取一次。


    
陆子冈愕然地眨了眨眼睛，怀疑面前这个大大方方推门而入的家伙，其实是一个幻影。


    
胡亥平静地收起黑伞，对柜台里那个惊讶得张大了嘴的哑舍代理掌柜，慢条斯理地说道：“我想要借用洛书九星罗盘。”


    
“你怎么知道……啊！不对！我这里根本没你说的这个什么罗盘！”陆子冈摸了摸鼻子，拙劣地撒着谎。


    
胡亥瞥了眼墙壁上依旧挂着的黄金面，觉得老板把哑舍丢给陆子冈和医生这两个不靠谱的家伙实在是太暴殄天物了。他虽然这半年来足不出户，但依旧可以用黄金面偷窥得到这里究竟都发生了什么。


    
当然，他也没必要把这事交代出来。


    
陆子冈看着银发赤瞳的胡亥缓缓地在柜台前坐下，一举手一投足都诠释着什么叫完美的贵公子，没由来地感觉到一种扑面而来的压迫气势。这种连呼吸都觉得局促的感觉，让陆子冈觉得非常不自在。偷瞄了一眼仿佛知道一切的胡亥，陆子冈只好老老实实地说道：“确实有这个罗盘，你借去做什么？是想找你的皇兄？”


    
说到这里，陆子冈停顿了一下，斟酌了一下词语，小心翼翼地说道：“医生已经回到他自己的身体里，也许你皇兄他……”陆子冈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发现胡亥的表情难看至极，本来就没有血色的脸容白得像一张纸。


    
“我知道。”胡亥却出乎意料地冷静。他独自煎熬了半年，什么最坏的情况都想得无比透彻了。之前的日子他没有皇兄一样也可以过，所以他只是想要知道事实真相，断了自己的念想。


    
陆子冈摊了摊双手，无奈道：“虽然我们目标一致，都是找人。但洛书九星罗盘一个月只能启动一次，而且还是要碰运气，不一定就能穿越回半年前。这个月算好的日子正巧医生有紧急手术，错过了，要是下个月你还没有改变主意的话，我们可以一起结伴。”


    
胡亥缓缓地点了点头。


    
“所以，留个联系方式？等我算好下个月可以启动的良辰吉日，才好联系你啊？”陆子冈已经没有最开始时的局促了，目光扫过胡亥全身上下，觉得这个胡少爷恐怕根本没有手机。


    
“不用，我会来找你的。”胡亥从口袋里掏出两块东西，放在柜台上，淡淡道，“这是谢礼。”


    
陆子冈的目光一下子就定住了，许久之后才伸出手去，把那两块物事拼在一起。


    
这是那块碎掉的白玉长命锁。


    
“师傅！你确定就是在这里吗？”


    
在哑舍店铺的对面，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正蹲在墙根底下窃窃私语。小的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就像是个小乞丐一般，商业街的人流量很大，路过的行人时不时还会在他面前扔下几块硬币。但若是有人稍微把注意力转到这孩子旁边同样衣衫槛褛微低着头的长发青年人身上，反而会更加同情心大发，说不定会掏包再扔下几块钱。


    
唉，一个被拐卖儿童和一个瞎眼破相的青年，要不要发微博来个救助活动呢？喏，这个青年还在玩蛇？果然是街头艺人吗？那条小白蛇看起来好可爱啊！


    
“师父！师父！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啊？”汤远毫无师徒尊卑的概念，扯着自家师父的耳朵不满地唠叨着。


    
那青年从身前蛇篓里抽出手，随意地抬了下头，就这样一刹那，旁边就已经有路人看清楚了他的脸，瞬间倒抽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同于身上衣衫脏污，这名年轻男子的脸容极为干净，丰神俊朗，长眉白肤，就如同是一幅清丽淡雅的水墨画般隽秀无双。只是他的眉心之处，有一道狰狞的暗红色疤痕，完全破坏了他的面相，令人唏嘘惋惜，而且他双目之上蒙着一块黑布条，显然是眼睛有碍，已然瞎了。


    
但这样的男子，即便是随意地箕坐在墙角，满身尘土，长发曳地，也绝对遮不住浑身卓尔不群的气质光彩。还有人注意到这青年身上破烂的衣衫，竟是一件奇怪的道服，看不清原本颜色的湖纱道袍，交领大袖，还绣有周易的八种卦象，用一种神秘的方法排列着。


    
“你二师兄不在。”这名年轻的道人微微地叹了口气，难掩面上的失望，“我就说我们下山的日子不是黄道吉日，要再算算卦象你又等不及了，唉。”


    
“什么？！居然不在？你确定？”汤远顿时暴跳如雷，他们师徒俩容易吗？从大山里足足走了半年多才到了这大城市，费尽千辛万苦，经历都可以媲美唐僧去西天取经了！结果居然告诉他想找的人不在？


    
汤远急吼吼地追问道：“你看清楚了吗？那店里不是有两个人吗？都不是我二师兄？”汤远知道这便宜师父虽然没有睁眼，但确确实实是能看得到的。喏，换句时髦的话，应该是用什么灵识感应到的。


    
“都不是啊。”抚摸着蛇篓中爬出来缠绕在他指尖的小白蛇，年轻的道人也很怅然。他感到封印赵高的封神阵被破了之后，第一反应不是前去了解情况，而是想要找其他人推卸责任。毕竟他生性懒惰，早已经不复年轻时的热血了。不用多想他就决定，能接手这烂摊子的自然是他的二弟子。


    
没错，他一直都知道他二弟子还活着，但却没让对方知晓过自己的存在。


    
汤远焦躁地扒拉了两下许久没剪的头发，脾气不好地嘟嚷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切，还以为见到二师兄。能蹭顿大餐吃呢！”


    
“只好回去吧，这半年都没出过什么乱子，应该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吧。天道自有其运转的规则。”年轻的道人轻咳了一声，很不负责任地表示他什么都不管了。


    
“你是说……我们……原路……返回？”


    
汤远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逼出来，整个人都不好了。本来他就不应该对这个便宜师父抱什么太大希望，来找这个素未谋面的二师兄，恐怕也是想把那个什么烫手山芋丢出去。现在丢不出去了，干脆就拍拍手当没这一回事？任凭这山芋啪叽一声掉在地上也无所谓？


    
而且这一路他们，基本上就是一段一段路坐大巴或者直接走过来的！更悲催的是这个吃货师父还走一路吃一路，而且居然还不带足够的钱，当真是两袖清风！他们连旅馆都没去住过！睡得最多的就是天桥底下！现在竟然还告诉他要这样原路返回？！


    
汤远觉得自己当真是误上贼船，他这个年纪应该是每天无忧无虑地背着书包上学校！而不是跟着这精神有毛病的师父四处流浪啊喂！


    
年轻的道人无辜地眨了两下眼睛，用一种很无奈的语气喟然道：“没办法啊小汤圆，谁让最近几十年，到哪里做什么事都需要一个什么叫身份证的东西，无证寸步难行啊！你以为我想在山中隐居吗？什么都吃不到……”最后抱怨的话语在小徒弟怒其不争地目光下慢慢变低，化为口水吞咽下肚。


    
“你不是早八百年就辟谷了吗！还惦记什么吃啊！”汤远愤怒地咆哮着。


    
小汤远的咆哮声让刚刚迈出哑舍店铺的胡亥下意识地朝这边看了一眼，但随后也没太在意地打起黑伞离开。


    
只是刚走了两步，他忽然想起来那个被小孩子拽着领子一脸无奈的年轻人，好像有些面熟。


    
胡亥回过头去，原本那个有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影的墙角已经空无一人，连地上的硬币也被拿走了，消失得一干二净。


    
公元前210年 秦始皇三十七年


    
已经及冠的胡亥独坐在车驾之中，他的面前有个没有打开的锦盒，在锦盒之内放着的，就是那个司南杓。


    
自从孙朔死后，胡亥换了好几任的内侍，每一任都被他唤作孙朔，可惜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最开始的那个孙朔一样，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这个司南杓当初是让孙朔收了起来的，但在这回随父皇出巡前，他现在的内侍清理私库的时候发现了，他也就随手带了出来。


    
只是带了出来，他还一次都没有打开过。


    
因为他逐渐已经认识到，自己和皇兄的差距有多么大。即使父皇驾崩，也肯定是皇兄继承帝位，虽然后者现在被赶到边疆上郡去修长城了，但朝野上下的大臣们都不是瞎子，除了没有正式颁布诏书册立大皇兄为太子，扶苏一直都是作为继承人来培养的。


    
胡亥越来越了解自家父皇了，年幼时期的仰慕钦佩，逐渐也转化成了不屑、轻蔑。虽然表面上他什么都没表现出来，但他知道父皇已经慢慢地老去。不立皇兄为太子，那是父皇他依旧觉得自己可以求得长生不老药，掌控着大秦江山千万年。发配皇兄去边疆修长城，说得好听是让皇兄去军中历练。事实上还不是怕他自己出巡的时候，皇兄在咸阳收拢人心提前登基？


    
父皇他在怕死，怕被儿子夺权。


    
一个人要是有所畏惧，那么他就不是神，也不是不可碰触的存在了。


    
胡亥的嘴角勾起一个嘲讽的弧度，他并不是不想坐上那个位置，也不是不想把那块象征着皇权的和氏璧握在手中，但他也不得不承认，皇兄比他更适合。


    
这些年来，他暗地里不断地刺探比试，本来就不太强烈的自信心更是被打击得体无完肤，想要登上那个宝座已经成为了他毕生的执念，但他也知道这单纯是想赢过皇兄罢了。


    
不一会儿，车队停了下来，他起身去父皇的车驾前请安，却被内侍恭敬地驳回了。带着疑惑，胡亥重新回到自己的车厢中，锁紧了两道俊眉。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已经是两天没有看到过父皇露面了，而且据说父皇就在他前面的那个辒凉车中，由亲信内侍做陪乘，每走到休憩的地方，就献上饭食，随行的百官像平常一样在车外向皇上奏事，辒凉车中照常降诏批签。


    
他曾经看过字迹，确实是父皇的亲笔，但这一连两日都没有见到过父皇，而且连声音都未听到过，这让胡亥有些忧心。毕竟在这之前，父皇一直都病着。


    
是啊，父皇再强大，也是一个普通的人，会生病，会衰老，会死去……


    
胡亥摩挲着锦盒的边缘，下意识地打开来，而其中司南杓的指向，却让他大吃一惊。


    
那是西北的方向。


    
他们这一列车队，都是由东向西的方向平直行进的，就算父皇又故布疑阵，那也应该不会脱离车队的范畴才对。


    
应该是这司南杓很久不用，坏了吧？胡亥不信邪地反复拨动了几次，每次司南杓停下来的时候，都指向西北。


    
上郡！皇兄被发配的上郡不就是西北方向？


    
胡亥的胸中一片冰凉，皇兄已经隐隐成为帝君，那么父皇呢？


    
一连两日都没有声息，难道……已经驾鹤归西？


    
这个想法刚刚浮现在脑海，胡亥就觉得脑袋嗡地一声，猛然间甚至连眼前的景象都看不见了。他虽然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到来，却完全没料到居然这么快。


    
他甚至连走下马车，去父皇御撵中求证的力气都没有，瘫坐在那里，大口大口起喘着气。


    
那是他的父皇，虽然他心中隐隐地有着怨气，但那是从小一直宠着他的父皇，一直庇护着他长大……


    
浑浑噩噩间，他身下的马车又开始颠簸地前进起来，也许过了很久，也许过了不长时间，胡亥一直抱着锦盒目光涣散地发着呆，直到一个毫无起伏的平板声音响起。


    
“看来，你这是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胡亥的双瞳慢慢对上了焦距，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赵高上了他的车驾。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车厢中也被点燃了灯火。赵高依旧穿着一袭五彩鱼鳞绢深衣，头上戴着青丝系绲双尾竖武冠，即便这些年已经成了父皇身边的大红人，也完全没有露出半点颐指气使嚣张跋启，反而越发地面无表情，令旁人一见就噤若寒蝉。


    
这时，胡亥才意识到赵高刚刚在跟他说什么，顿时冷汗就下来了。他张了张唇，却发觉喉咙干渴得发痒，居然连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赵高也不以为意，继续操着他那标志性的平板声音，平铺直叙地淡淡说道：“皇上在十日前病重，曾经写过一封手书给大公子，但这封手书一直在吾手中，并未发出。”


    
胡亥打了个寒战，不敢置信地看着他，却完全不怀疑他说的是假话。因为赵高现今是中东府令兼掌印玺事务，所有文书都要经过他的手盖印玺，做一些手脚是完全可以的。


    
赵高的面容在跳动的灯火映照下，显得晦暗不明，他看着胡亥片刻，徐徐道：“皇上属意大公子继位。”


    
胡亥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很早就看清楚了，不是吗？他心中虽然怅然若失，但却不可否认地松了口气。大乱之后，最适合休养生息，大秦在崇尚儒家学说的皇兄治理下，一定会更加国泰民安。


    
赵高低下头把玩着自己保养得完美的双手，不咸不淡地续道：“现无人得知此事，天下大权尽在吾手中，吾想让哪个公子当皇帝，哪个公子就可以当。制人与受制于人，怎可同日而语？”


    
胡亥吓了一大跳，连手中的锦盒都没能拿稳，跌到了他的膝盖上。司南杓从锦盒中弹了出来，在竹席上翻滚了几圈，正好滚到了赵高的身边。


    
脑海中刚刚形成的大秦未来立刻碎为齑粉，胡亥极为聪明，自然知道赵高的言下之意，随父皇巡游的公子，就只有他一个。


    
没有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保持理智，胡亥也不例外。


    
他已经无法克制地开始想象若是他登墓……但他完全想象不出来，皇兄匍匐在他身前自称臣的画面，这完全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胡亥抿了抿唇，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喃喃道：“废兄长而自立，是不仁；不遵父皇诏命，是不孝；己身才识浅薄，勉强登基，是不能。天下人皆非昏庸之辈，岂能不知其中另有内情？如何向天下人交代？向列祖列宗交代？”


    
赵高妖冶的双目精光闪闪，神态从容自信道：“亥儿，汝会如吾所愿。”


    
“夫子就算逼孤也无用，勿需多言。”胡亥拒绝得无比艰难，他确实知道赵高所说的事情大半可以成功，但他必须要想到，若是这样做了，他以后又该如何去面对自家皇兄。或者再见面的时候，就是兵戎相见，不死不休的局面了。


    
赵高这次没有说话，他直接捡起了掉在他身边那个司南杓，从锦盒里捞起了那块木板，重新摆在了案几上，然后伸手拨动了一下。


    
司南杓滴溜溜地转着，胡亥木然地看着那一道道残影，却在司南构停下来的那一刻猛然睁大双目，满脸的不可置信。


    
因为这枚司南杓的勺柄，指向的不再是西北方，而居然是他。


    
胡亥不信邢，不断地重新拨动木勺，而不管他怎样拨动，不管他怎么换位置，司南杓依旧是随着他的身形变换而转动。


    
“夫子……汝做了何事？”胡亥汗如浆涌。他已经猜测到了赵高做了什么，恐怕在父皇给扶苏写手书遗诏的时候，夫子就做了什么手脚。他的皇兄……不会真的就这么死了吧？胡亥依旧抱着一丝希望，希冀地抬起头看着他的夫子。


    
“吾做了何事？”赵高玩味地挑高了眉梢，他略略把身体前倾，靠近了他这个最疼爱的弟子，一字一字阴森森地缓缓说道：“吾来并非征求汝之意愿，而是告知矣。”


    
胡亥紧紧地盯着赵高，只觉得此时在这个阴暗的车厢中，夫子就如同地狱之中爬出来的恶鬼。


    
在巨大的恐慌和惧怕的情绪把他淹没之时，胡亥却忽然想到了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


    
这么多年以来，他的这个夫子，好像相貌完全没有变过……


    
太阳已经西移，繁华的商业街上有些店家都已经亮起了五光十色的霓虹灯。


    
胡亥已经收起了黑伞，缓步走在回家的路上。小赤鸟早就已经等不及先飞走回家吃食去了，反正家里的窗户开着一扇，它能找到回家的路。


    
不过，他怎么又想起来了那一幕呢？那是他这么多年来一直拒绝回想起来的噩梦。


    
以至于他现在对夫子的印象，就是那张在昏暗跳动的灯火下，宛若恶鬼的脸孔。


    
胡亥低头咬着左手的大拇指甲，焦躁的心情快要把他逼疯了。


    
不行，不能再用月麒香了，没有回忆起来多少与皇兄相处的点滴，反而每次都会回想到那个夫子的事情。


    
是的，已经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那个人，早已经化为尘埃。


    
胡亥继续埋着头往前走着，却发现在他的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双锃亮的黑皮鞋，就直接堵在了他的面前。


    
胡亥皱了皱眉，他就讨厌这样混乱的世界，肯定又是哪个不长眼睛的小流氓拦街找茬了。他连头都没有抬，直接想要往旁边绕过去。


    
但那人也换了方向，依旧堵在他面前不肯让路。


    
胡亥冷冷地抬起头，却在那一刹那僵直在了当场。


    
他早就已经忘记了那个人的脸容，但乍然之间相见，存封的记忆就像是被骤然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一般，瞬间就席卷了他的脑海。


    
那个人依旧拥有着妖冶的双目，说话依旧也是那样的毫无起伏无比平板。


    
“呦，找到你了。”他说。


    
哑舍：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THE END

第七章 犀角印


    
—燕—


    
姬姓乃是上古八大姓之首，是黄帝之姓，是周朝的皇族之姓，尊贵无比。虽然姬青这一脉并不是纯正的周朝王室嫡系，但现今却也是战国七雄之一燕国的王族。


    
真正的燕国王族直系一脉，按照习俗，以国为姓，而旁支则继承姬姓。


    
姬青只比燕丹小三天，他们是堂兄弟，被燕王喜亲自赐丹与青是朱红色和青色，乃是绘画常用的两种色彩，更因为分别是中丹砂青穫矿石颜料，因其不易褪色，史家以丹册多记功勋，青史多记事，故丹青意同史册。


    
由此可见燕王喜对于他的长子与侄子，寄予了多大厚望。


    
姬青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而死，燕王后垂怜他年幼失恃，便把他接到宫中照顾。不久之后，他的父亲又娶了一名继母，那妇人视姬青若己出，又给姬青添了几个弟妹，倒也一家和乐。


    
因为姬青与燕丹自小一起长大，两人本来就是年纪相仿，又是堂兄弟，随着年岁增长，言谈举止越发相像。唯一的区别就是燕丹的眉毛过于柔和，想燕皇后一样是两道黄薄眉。而姬青则是两道剑眉，像是两把小飞剑一般直飞鬓角，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柄初露锋芒的利刃。


    
姬青的父亲在姬青五岁之时，托人寻来了一对罕见的犀牛角。所有的犀牛角都是前实后空的，即向角尖去的地方是实心，后面的都是空心的。姬青父亲用中空的角身部位做了一对名贵的犀角杯，而剩下的两块实心的犀角尖，则寻大师为这对堂兄弟一人刻了一枚私印。


    
这两枚犀角印是古红色的，据说这种犀角已经越来越少见，怕是这种只生长古红色犀角的犀牛，在过若干年就要绝种了。犀角闻之有股清香，能为佩戴之人镇惊解乏。除了尖端用圆雕之法分别雕刻出一只螭虎做印钮外，印身没有任何多余的雕刻，显得这两枚犀角印通体润泽透亮，像是两块血玉。饶是见多了珍稀异宝的燕丹也爱不释手，经常随身携带，时时刻刻在指尖摩娑。


    
姬青年幼之时也如燕丹一般，极喜欢属于自己的这枚犀角印，但随着年岁渐长，也知道自己的身份与太子燕丹有所不同，所以这两枚除了印鉴不同外看起来几乎没有任何差别的犀角印，姬青就很少在人前把玩了。


    
身为燕国皇族，姬青从小就不缺吃穿，习惯于被人奉迎，而跟随在太子燕丹身边，同样习字练武，没有任何不顺心的事。姬青曾经以为，他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


    
包括他在内的很多人，都坚定不移的认为，燕丹就是燕国下一任的王。


    
但现实却给了他们当头一棒。


    
在燕丹与姬青出生之前，刚继位的燕王喜以为赵国自长平之战后，国力空虚兵力锐减，遂不顾属下的反对，出兵伐赵，结果被廉颇率兵围城。至此燕王喜便缩手缩脚，不敢随意出战。


    
燕国地处东北，民风彪悍，但可惜土地没有中原地区富饶，国力向来积弱。而随着秦国这些年征伐不断，连夺魏赵数城，即使是离秦国最偏远的燕国也人心浮动，惶恐不安。


    
燕王喜要送燕丹去秦国咸阳为质。


    
在最早的时候，人们为了能履行誓约，就会互相交换珍贵的事物做抵押，而后来发展到国家之间为了确保萌约能够缔结，就要交换王族或者太子，世子等重要的人物。而在一国有绝对的优势面前，那么就不是交换，而是单方面的了。


    
燕丹还有两个弟弟可年岁都还小。他退脱不了这个巨大的责任。


    
姬青非常同情燕丹，但却不能理解燕丹提出的要求。


    
燕丹同意去秦国，但唯一要求，就是要姬青同往。


    
`为何非要吾去？`姬青抿着唇，皱着那对好看的剑眉，小脸上凝满了不甘愿。


    
秦人如狼虎般，可止他国小儿夜哭，而秦国的都城咸阳离燕国蓟城千里之遥，更是龙潭虎穴一般的存在。


    
燕丹端坐在姬青面前，看着那张几乎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容，勾起唇角刻薄的说道‘燕国王族吃穿用度，莫不是燕国子民所奉。燕国子民肯血战沙场，汝只是以身为质，又有何颜面再三退脱？’


    
姬青被燕丹的一番言论说的小脸通红，虽然觉得好像是哪里不对，但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上来。


    
‘琅轩，汝可忧心家人否？随孤来’燕丹拂袖而起，带着姬青出宫直奔姬家宅院。


    
姬青默然的站在窗外，看着父亲和继母还有几个弟妹言笑晏晏，一派和乐之景，竟觉得自己就像是个外人。


    
‘琅轩，汝应长大成人矣。’燕丹站在他身后，幽幽的说道。


    
‘何为长大成人？’姬青闭了闭眼睛，总觉得屋内那幅画面非常刺眼。


    
‘长大成人不在乎是否行冠礼，而在乎是否明事理。其一，应知晓这世间，即使少了汝，日月也东升西落，流水也从高到低，无一改变。’


    
‘有其一，那其二其三呢?’


    
‘随孤去咸阳，孤日后自当再与汝分说’


    
‘……诺。’


    
离开蓟城的那一天，姬青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那么不舍。


    
也许是那日看到的画面，也许是燕丹在自己耳边说的那句话，姬青知道即使自己离去甚至死去，家人在悲伤之后也可以继续生活下去。就如他的父亲在他母亲死后，又有了他的继母出现。


    
坐在马车上，姬青从车窗帘飘动的缝隙中，看着蓟城的城墙慢慢远去，前来送行的家人也渐渐变成了天边的几颗砂砾，再也看不见了。他五味陈杂的转过头，却惊愕的发现燕丹竟然在款款的解开头上的委貌冠。


    
因为这一去不知经年，所以他们堂兄弟两人虽然未到及冠的年岁，却也提前行了冠礼。但姬青发现他这位堂兄居然并不是不习惯头上顶着发冠，而是继续脱着身上的衣袍。


    
他们离去之时，燕王喜为他们举办了一场盛大的送行仪式，所以燕丹身上穿着的是黑色的玄端素裳礼服，而姬青则身份有别，不能穿尊贵的黑色，穿得是次一级的青色黄裳礼服。


    
“殿下，要更衣否？”此去咸阳，姬青是以侍从的身份随侍在侧，所以虽然还有些不适应，但是他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燕丹勾唇笑了笑，把身上的玄端素裳礼服脱掉，只剩内里的白色麻布深衣：“汝不是曾问孤，为何非要汝同行之？”


    
“为何？”姬青抬起头，这是他心中一直留存的疑问。


    
燕丹申出手，越过他们两人之间的案几，拂上自家堂弟的剑眉，定定的凝视他说道：“从今天起，汝乃燕丹，孤为姬青。”


    
姬青呆若木鸡，直到感觉眉尖有冰凉的利刃贴近，才回过了神。他不敢动，只能愣愣的看着他的那两道剑眉，被燕丹用匕首细致的割去，细碎的眉毛洒落在他的眼前，有几根飞入了眼睛里，姬青不适应的闭上了双目。


    
姬青呆若木鸡，直到感觉眉尖有冰凉的利刃贴近，才回过了神。他不敢动，只能愣愣的看着他的那两道剑眉，被燕丹用匕首细致的割去，细碎的眉毛洒落在他的眼前，有几根飞入了眼睛里，姬青不适应的闭上了双目。


    
“抬头。。。。伸手。。。。”


    
马车箱内，只有燕丹冷静的声音一次次响起，姬青从小就没有办法反抗这位堂兄的命令，只好闭着眼睛一一遵从。隐约能感觉燕丹是在服侍自己脱衣穿衣，眼前一片黑暗的姬青不禁惊讶自家这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太子堂兄，居然还会服侍人


    
在这样舒缓的气氛里，姬青也在脑海中细细思索了一下太子堂兄的用意。


    
质子一向是战国时期最悲惨的一类人。从小锦衣玉食高高在上，却一朝跌入泥沼。怪不得一定要让他同行，为的就是更换身份。而质子也是历史上最跌宕起伏的一类人了，若是能熬过质子的这段时日，顺利归国，那么登基为王必然不在话下，例如越王勾践，例如现今那年轻秦王的父亲，秦庄襄王。


    
所以，他这个聪明的太子堂兄，并不是一走了之，而是随侍在侧。是想让他来承受屈辱？让他来当他的挡箭牌吗？


    
质子，那可是九死一生的境地，就算是最后自己死了，堂兄也可以偷偷跑回燕国，重新继续他的太子生涯。


    
眼睛里的眉毛细屑微微刺痛，让他有种先要流泪的感觉。


    
腰间袍带上的玉佩叮咚作响，燕丹低沉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琅轩，可知孤所言其二呼？”


    
姬青的睫毛抖动了几下，调整了心情才缓缓吐出两个字：“不知。”


    
“长大成人不在乎是否行冠礼，而在乎是否明理。其一是知晓这世间，即使少了汝，也无一改变。而其二，则是知晓这世间，总有些事，是无论汝如何努力，都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


    
这是在暗示他吗？姬青咬紧了下唇，许久之后才从牙缝中挤出一个字道：“。。。诺”


    
眼角那滴泪被姬青硬生生的逼了回去，他睁开了依旧刺痛的双目，头顶上的委貌冠就如同有千斤重，压着他低头看着身上那原本燕丹穿着的黑色玄端素裳礼服，看了很久。


    
姬青抬起头，看向对面已经换好侍从绀袍的燕丹，发现他浑身的气势已经收敛，低眉顺目地像普通侍从一般不起眼。姬青的目光不由得落到燕丹腰间的犀角印，心中浮现一抹难言的怨恨，咬牙道：“殿下，既然身份已换，那犀角印是否要换?”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换下的衣服袖筒里找出他每日都随身携带着的那枚。


    
燕丹把腰间的犀角印收入怀中，淡淡道：“无妨，汝应称吾为什么？”


    
“······明玑。”姬青想了很久，才想起来燕丹的字。丹明玑、青琅轩······他们的字，也是取得很相似。但现在，姬青无比痛恨这种相似。


    
“善。”


    
姬青没有再说一句话，麻木地坐在车箱内，听着外面的马蹄声，知道这驾马车，正不停地向着咸阳方向奔跑着，奔向他未知而又可以预见的、悲惨的未来。


    
而他，无能为力，也无可奈何。


    
秦


    
姬青的一生，在他十二岁的那一年，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他成了燕国的太子，并且去咸阳为质，回归故土的日子遥遥无期。


    
咸阳要比蓟城大上数倍，而闻名遐迩的咸阳宫，更是气势磅礴威武宏伟，让人站在那巍峨的城墙之下，就有种自感其身渺小的错觉。当姬青看到了年轻的秦王政时，更觉得此人有股君临天下的迫人威势。


    
姬青低着头，下意识地把燕丹和眼前的秦王政互相比较，但旋即又失笑不已。


    
燕丹？那人现在已是一名侍从，连咸阳宫的正殿都不得入内。而他，现在才是燕太子。


    
因为从小和燕丹一起长大，姬青模仿起对方的言谈举止都十分熟练，这一路上其他侍从也许多少也能看出些端倪，但却无一人说破。也就说，所有人都明白，这是一件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事情。


    
燕丹不想为质，那么就只有他来代替，谁让他是最适合的人选呢？


    
姬青深吸了一口气摒除杂念，以下臣之礼见过秦王政。


    
事实上，这位幽禁自己母后、杀掉自己两个异父弟弟、逼仲父吕不韦自尽、外界传闻残暴不堪的秦王政，对姬青并没有太多刁难。只是随意地问候了两句，便让人带他下去了。姬青的眼角扫了一下秦王政案几上那一摞摞的书简，自嘲地笑了笑。


    
是啊，日理万机的秦王政，又怎么会在乎他这个燕国质子？


    
燕国是战国七雄中离秦国最远的国家，范睢曾跟秦王进谏，远交莫如齐、楚，近攻莫如韩、魏，既得韩、魏，齐、楚能独存乎？这著名的远交近攻的策略，居然提都没有提到他们燕国，根本就是不把燕国放在眼内。


    
而送他这个质子远来咸阳，说起来应该更多的是为了安燕王喜的心吧


    
咸阳民风淳朴，十之六七的路人都佩带刀剑武器，武风之盛，简直是他国所不能比拟。极少能看到身穿华服者，人人都步伐飞快，绝无漫步街头闲散之人。姬青只随意地看了一眼，便放下了车帘，浑浑噩噩地来到质子府。他以后的人生，就只在这方寸之地徘徊流连了。


    
事实上他还是可以自由出入质子府的，只是他每次出门都会有秦国的卫兵在后面跟着，看起来像是在保护他的安危，实际上是在监视他的所作所为。这样一举一动都被无数双眼睛盯着的感觉，如芒在背，姬青实在是很难接受。


    
而且他今年才十二岁，秦王政却不可能给他安排任何夫子教导学习，甚至想要看书也需要自己派人去买，而且每卷书简在到他手中之前，都要经过层层检查。


    
这样的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泥沼，简直让人慢慢泥足深陷，直至窒息。


    
姬青越来越沉默寡言，但燕丹却几乎隔几日就会溜出质子府，在咸阳的大街小巷逍遥度日，很快地学会了咸阳口音，和很多人打成一片。


    
看着如鱼得水的燕丹，姬青总是忍不住阴暗晦涩地想，若是他没有变成质子，是不是也会如此无忧无虑？又或者，依旧在蓟城过着世子的富贵悠闲生活？


    
但就像是燕丹所说的那样，人生总会有一些事情，是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


    
姬青已经习惯于每个月都会修理眉毛，而燕丹也在一点一点地用各种草汁逐渐改变着自己的容貌，有


    
时候姬青看见那张不起眼的黄瘦的脸容，都不禁有些发呆。


    
在时间的流逝过程中，他们再也不相似，不管是从面容身材还是性格举止。


    
姬青变得阴沉冷漠，他越来越习惯于质子的身份，以至于多年前那些在蓟城的日子，久远得就像是上辈子发生过的一般。


    
他觉得他就是燕国的太子。


    
而每晚每晚，他都在幽暗的油灯下，拿出随身携带的那枚犀角印，用指尖摩挲着印鉴上弯弯曲曲的线条，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他叫姬青，字琅轩……


    
一转眼，在咸阳已度过数年，姬青也长大了。


    
就算是待遇很差，秦王政也断不会短了他的吃食，姬青已经是个丰神俊朗的翩翩少年郎了。只是每次他对着铜镜修眉的时候，总会觉得自己那双剑眉若是在的话，肯定会为他增色不少。


    
这些年中，先是秦国大将内史腾攻韩，俘虏了韩王安，秦国在韩地建置颖川郡，韩国灭亡。之后秦国的反间计奏效，赵王迁自断其臂，一代名将李牧惨死在自己辅佐的王剑下，王剪大破赵军，俘虏了赵王迁，秦国把赵国收归版图，建立邯郸郡，赵国灭亡。


    
形势日趋严峻，秦国将要天下一统的锋芒无人可挡。咸阳上下一派战意盎然，捷报频传。


    
因为在咸阳呆了这么多年，姬青也偶尔被邀请参加一些秦国上层举办的活动。只是秦国不像楚国那样多宴会，更多的是春狩秋猎。燕赵之地因为经常会与北方的胡人交战，都善于骑射。姬青之前贵为世子，虽然没有亲上过战场，但耳濡目染之下也拥有着出众的身手。但他毕竟年少，臂力不足，所以狩猎的成绩并不理想，更何况很多人不会让他顺顺当当地狩猎。姬青也知道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让那些秦国的王公贵族子弟取笑嘲讽的。


    
一开始姬青也会愤怒反抗，但他也发现越是如此，那些人就越兴奋，他会遭到更多欺凌侮辱。所以他渐渐地也学会了漠然麻木，果然这样无趣的反应让那些人感到乏味，逐渐地转移了目标，让姬青能安然地在咸阳生存下去。


    
但即使强迫自己尽量减少存在感，姬青也忍耐不住想要去打探前线的情报，今日秋猎之时，他耳听那些军勋世家的子弟们高声谈论赵国覆灭，那刺耳的喧笑声让他黯然失色。


    
韩国与赵国都已经灭亡了，赵国与燕国接壤，邯郸往东北方向去不远就是燕国王都蓟城，若秦军凶猛，那燕国岂能留存？


    
应该承担这一切，应该思考这一切的燕丹呢？那个真正的燕国太子这些年都行踪隐秘，若不是每个月发月例钱的时候能见到他一面，姬青几乎以为这人早就逃出咸阳了。


    
越想心情就越发烦躁，索性连质子府都不回了，姬青茫然地在咸阳街头胡乱走着。许是因为他这些年比较安分，跟在他后面盯梢的卫兵也减少了大半，现在就只剩下两个了。而像他现在这样随便逛逛，显然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所以并没有人上来阻止他。


    
姬青浑浑噩噩地也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其实记忆里家人的面孔都有些变得模糊不清了，也许他现在出现在家人面前，他们也认不出他来，毕竟他一走这么多年……


    
不知道晃荡了多久，直到夜色朦胧，姬青才渐渐回过神，而此时他才发觉自己停在了一处叫林记的粥铺前面。


    
看着那招牌上弯弯扭扭的小篆，咸阳只有一家卖燕地吃食的，姬青才想起来燕丹也曾提起过这里，而且在几年前还经常带这家的甘豆羹给他。只是那时他已经开始疏远燕丹，对那些每晚都放在他桌上的甘豆羹都视而不见，慢慢地，那些甘豆羹也就不再出现了。


    
怀着莫名的心情，姬青停在了这间粥铺外，正恍惚间，就看到一抹倩影挑帘而出，此时月色皎洁，更衬得佳人雪肤乌发，亭亭玉立。就那么一瞬间，周遭的喧嚣都仿若抽离开来，姬青的脑海中不停地回响着幼时听过的一首诗。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忧受兮，劳心慅兮！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天绍兮，劳心惨兮！……”


    
姬青立刻就明白了燕丹为何喜欢总往这家粥铺跑，这位女子恐怕比他们的年纪稍微小一些，燕丹莫不是早就看上人家了吧？


    
虽然只是猜测，但姬青却无比笃定。因为他们两个堂兄弟从小到大，不管是长相举止还是喜欢的东西，从来都是一模一样的。就像他父亲，给他们东西的时候都是一起给一对儿的，例如那对犀角印。


    
姬青微笑地踏入了粥铺，自然地和那位小老板娘攀谈，很容易就套出了对方的身份。她的父亲是秦国的士兵，而母亲是燕国女子，母亲早亡而父亲依旧在服兵役，所以便依仗着学自母亲的手艺，开了这家粥铺。因为只有贵族才能有姓有氏，所以像她这样没有夫家的平民女子只能承袭父亲的姓，旁人都称她为林女。


    
林女一边笑着聊着天，一边呈上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甘豆羹。这甘豆羹是用洮米泔和小豆一起熬煮而成，不加任何醯酢，纯甘香甜。姬青只吃了一口，就忍不住眼眶红了。


    
这是燕国上下最主要的吃食，虽然他贵为世子，每餐都有更好的吃食，但也因为年幼贪恋这份甘甜，经常要求下人做给他吃。


    
已经……已经很久都没有吃过这种味道了。


    
香醇糯软的甘豆充盈在唇齿间，姬青强迫自己遗忘的回忆瞬间闪现在眼前，一股抑制不住的思乡之情，如同潮水般席卷了他的全身，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地流淌了下来。


    
林女显然是见过很多次这样的场景，体贴地进了内间，过了一会儿，又端出来一盘刚出炉的蒸饼。


    
姬青已经控制好了自己的心情，颇觉得不太好意思。这时的他才有了几分少年郎的羞涩不安，连看都不敢抬头看林女一眼，风卷残云般地把蒸饼就着甘豆羹吃了个干干净净。


    
放下碗，姬青还想跟林女攀谈几句，眼角却扫见跟着他的那两个侍卫站在了粥铺外面，是在提醒他应该回去了。


    
“公子如何称呼？”林女看姬青穿着打扮，大概猜出他的身份不低，唤他一声公子，也绝不会辱没他的身份。


    
姬青一怔，忽然间有种奇异的情绪在胸中弥散开来。


    
当年，燕丹是否也是有过这样的情况？


    
连自己最喜欢的女子，都不能告诉她自己真正叫什么。


    
姬青垂下了眼，唇边勾起一抹苦涩的笑容，低声缓缓地说道：“孤……乃燕太子丹。”


    
自从吃过林女铺子的甘豆羹，姬青就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每天都不再阴沉着脸，几乎每晚都会准时地出现在林记粥铺，就为了吃那么一碗甘豆羹，和林女说几句话。


    
他早就在交谈之中，了解到了燕丹果然与她熟识，但也仅仅是熟客的地步。燕丹并没有告诉林女他的姓名，甚至都没有用自己的字来代替。姬青知道的时候，表面上微笑，但内心却在冷哼。小心到如此地步，也不愿用假名来糊弄林女，可见他的那个太子堂兄对林女果然是很看重。


    
姬青去林记粥铺去得很勤，但也一次都没有遇到过燕丹，渐渐得也就不再把自家堂兄视为威胁。


    
就凭现在燕丹那副黄瘦的模样，林女能看得上他才怪，而且若是以后燕丹恢复燕太子的身份，也断然不可能娶一名平民女子为王后。


    
而他回到燕国之后，便可以恢复自由，虽然可能世子的身份会被弟弟得到，因为顶替过燕丹的身份，在蓟城可能也不会被燕丹所容，他可以去燕地其他地方隐居，甚至去其他国家也完全可以。只有他和林女两个人，相依为命。


    
姬青只要想到这个未来，就会激动得在屋里来回踱步。


    
在他看来，什么锦衣玉食什么华服豪宅，都是一座奢华的囚笼罢了。他再也不想遇到什么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事情，他想要自己主宰自己的人生。


    
只是他现在还是被囚禁的质子身份，根本不能给林女幸福。


    
姬青的心开始活络了起来，他辗转反侧了数夜，终于给秦王政写下了请求归燕的上书，反复修改了数遍后，才郑重其事地托人递到了咸阳宫。


    
而之后的几日，姬青都流连在林记粥铺，想要找机会和林女说明自己的身份，想要求得美人归。只是每次在袖筒里摩挲着那犀角印的印鉴，看着林女巧笑倩兮的容颜，都觉得难以开日。


    
是的，再等等，等他被获准归国的时候，他会跟林女全盘托出。


    
姬青第五次整理好心情，从林记粥铺走出，缓步沿着熟悉的道路走回质子府。他以为这一夜会像之前无数夜晚一样，什么都不会发生，但他却在看到质子府大门的时候，发现一直藏在袖筒里的犀角印居然不翼而飞了。


    
怎么会这样？明明走出林记粥铺的时候还在的！


    
姬青很是着急地翻找着袖筒，后面监视他的两名侍卫见状走了上来，询问是否需要帮助。


    
姬青背后的冷汗一下子就出来了，绝对不能让别人拿到这枚犀角印，否则他又该如何解释为何他会拿着刻有别人名字的印章？他姬青在燕国的存在并不难查到，只要是有心人，很快就能察觉到其中的问题。


    
装成若无其事的往回走，姬青事实上心急如焚。他一边焦急地查看着走过的街面上是否有犀角印，一边在脑海中疯狂地思考着丢失犀角印的后果。


    
他真是太大意了，燕丹随身携带着另外那枚犀角印，本就是傻到透顶的行为，但那至少也是为了留得日后表明身份的凭证。他的这枚犀角印除了会带给他无穷的后患外，根本就毫无用处！他早就应该把这犀角印磨平印鉴，彻底销毁的。


    
只是一直他都下不了手，总觉得这是最后能够证明自己还是姬青的物事，可以随时随地提醒自己究竟姓甚名谁。若是毁去了，就好像是连自己的本心都摧毁了一般。


    
姬青转过一个街角，一眼就看到了有名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卓立在墙角下，来回观看着街上的行人，像是在等着谁。而姬青的目光一下子就看到了他手中像是握着什么东西，而指缝外垂下的赤色丝绦的结式，正是他无比眼熟的祥云结。


    
身体先于大脑的反应，姬青快步地走了过去，却那少年转回头看向他的那一刹那，看清楚了少年的长相，立刻如坠冰窖。


    
这少年只穿着一袭看起来不起眼的宽袖绿袍明纬深衣，眉目如画，身形挺拔得如同雨后隽秀的修竹。


    
姬青很早之前就在大殿上见过他，那时还是孩童的他就已经为秦国立下大功被奉为上卿。在万众瞩目之下侃侃而谈。而之后的他，甘愿成为大公子扶苏的伴读，低调地成为了扶苏的影子，却依旧让人不能小觑。


    
这时两人已经对上了视线，姬青此时想要掉头就走，也已经晚了，只能硬着头皮向对方行了一礼，算是打了招呼。


    
“燕太子行迹匆匆，可是丢了东西？”


    
那少年也同样施了一礼，勾唇高深莫测地朝他笑了笑。


    
姬青此时已经缓过神来，淡定地点头道：“是一枚犀角印，那是孤堂弟之物。”


    
“吾确是拾到一枚犀角印。燕太子与堂弟的关系真令人羡燕。”绿袍少年摊开手心，在他如玉的手掌中，那枚酒红色的犀角印正静静地躺在那里。


    
姬青被他意有所指的话语说得眉头一跳，但还是保持了镇定，毕竟没有人见过第二枚这样的犀角印。姬青笑得落落大方，说道：“孤离蓟城之时堂弟尚幼，不忍分离，遂以此物相伴，孤曾许下诺言，归蓟之日，便是归还此物之时。”


    
他不知道当年他随燕丹离去时，燕丹是如何做手脚掩盖他的消失，但他相信对方谋划多时，定会处理好其中破绽。只是姬青说到尚幼之时，想起自己和燕丹离开蓟城的年龄，大概就和眼前这少年被奉为上卿的岁数差不多。


    
果然人与人就是不同的。


    
内心苦笑连连，姬青从这少年手中收回那枚犀角印，想着多说多错，便郑重其事地向其道了谢，就转身离去。


    
绿袍少年看着燕太子微微有些惶然的脚步，有趣地眯起了眼睛。那枚犀角印恐怕另有内情，他要不要抽空查一查呢？


    
正思索间，绿袍少年却感觉到有两道视线落到了他身上，还有讨论声隐隐约约地传来。


    
“咦咦咦？那个……不会是少年时的老板啊！我的天！长得好正太！”


    
“你小点声！被发现就不好了！话说，那枚犀角印是亚犀种群的古红色犀角吧！天！亚犀犀牛据说在汉代就已经在中原绝迹了，之后在地球上彻底灭绝。连乾隆皇帝都没看到过真正的亚犀犀牛。明清时代的犀角制品儿乎全是染色仿古做出来的颜色！天啊……”


    
“……我怎么觉得你的声音比我的还要大？”


    
少年皱了皱眉，觉得两人的口音不似其他六国人士，而且说的话胡言乱语。待他回过头看去的时候，却根本没有找到说话之人。


    
少年暗暗握拳，看来咸阳的城防是要好好整顿一下了。


    
姬青心情忐忑地回到质子府，把失而复得的那枚犀角印锁在了床头的柜子里，不再随身携带。


    
不久，秦王政有关于他请求归燕的回复也下来了，其与之誓曰：“使日再中，天雨粟，令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归。”


    
姬青脸色铁青，秦王政压根就没打算答应他的请求，说什么如果偏西的太阳再回到正中来，天上降下谷子，乌鸦变白头，马生出角，厨门的木雕人像生出肉脚，才让他归燕。这五件事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也就是说他此生再无可能回归故土。


    
巨大的打击让姬青一连许多天都没有提起精神出门，直到第五天的晚上，他才想起自己多日未去过林记粥铺了。


    
心里想着他既然永远回不了燕地，那么是否可以退而求其次？若是一直像这样被圈养在咸阳，他也总不可能不成亲吧？他选不起眼的林女为妻，说不定秦王政还会安心不少。


    
只是这样聊以安慰的想法，连姬青自己都有点受不了自己的胸无大志。


    
不过，他又能做什么呢？他只是个被囚禁的质子，不是吗？


    
姬青情绪非常低落，但却完全没料到，他只不过是五日没有来林记粥铺，迎接他的却是门板上的一张封条。


    
这是怎么回事？姬青慌忙询问着左右的邻居，却被告知林记是两日前被查封的，罪名是通敌叛国，而林女则是被当成燕国间谍抓走，不管是否属实，也肯定是再也回不来了。


    
姬青如遭雷击，完全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自商鞅变法以来，秦国的刑罚一向以严苛残忍著称，就连商鞅自己也被车裂而死，更遑论是叛国罪了。姬青央求一直跟着他的那两名侍卫打探下消息，而其中一名侍卫却对他高深莫测地笑笑，暗示他别搅合这趟浑水。


    
这是……秦王政在对他上书请求归燕的不满吗？


    
一种刻骨的无力感充斥了姬青的全身，他几乎不知道是如何走回质子府的。


    
独自在院中呆立了许久，他想遍了各种可以能够求到的门路，都觉得救出林女的希望渺茫。


    
不管是谁求情，只要秦王政想要林女死，也不过像是捏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姬青在空荡荡的质子府漫无目的地游逛着，鬼使神差地走到了下人们居住的偏院，他忽然间很想见燕丹。是的，燕丹也喜欢林女，他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她去死，他那么聪明，一定会有办法的！


    
可是满腔的兴奋，却在他推开木门的时候，变得冰凉一片。


    
他闻到了浓重的血腥味。


    
许久不见的燕丹，正躺在血泊之中，他的下腹被插着一柄锋利的匕首。他甚至都没能爬到榻上，更没有力气自己处理伤口。他也不知道在这里躺了多久，居然还消醒着，他听见姬青推门而入，甚至还睁开了双目，眼中清楚地写满了惊喜。


    
“天……怎么不喊人？”姬青慌忙扑了过去，手忙脚乱地想要帮他止血。


    
“莫……声张。”燕丹轻咳了几下，唇边溢出一道鲜血。姬青一怔，知道燕丹受伤之事并不简单，否则他早就叫人来救命了。


    
这人怎么能这样？可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去死？若是不自己心血来潮地来看他，他是不是就要独自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这里无声无息地死去？燕丹下腹上的伤口实在是太过于骇人，再加上已经过了最佳施救时间，姬青知道若是他拔掉这柄匕首，那么燕丹很快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事实上，他此时还能清醒地睁开眼晴，就已经算是个奇迹了。


    
姬青在房中找到了一壶不知道多久以前的清水，把燕丹的头抬了起来，喂了他几口水。清冷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了燕丹的脸上，姬青不忍看到那上面沾染的鲜血，用衣袖沾了剩余的水轻柔地擦掉他脸上的血渍。


    
燕丹脸上一直以来用来掩饰的草汁也随之被擦掉，露出了一张和姬青很相似、却又无比削瘦羸弱青白的脸容。


    
姬青心中大拗，哀声低问道：“这……究竟出了何事？”


    
燕丹勉强地笑了笑，叹气道：“是吾连累了林女……”


    
“明矶！汝是间谍？”姬青震惊！同时一直以来发生的事情瞬间融会贯通。怪不得燕丹自甘为奴，怪不得他很快就学会咸阳口音，怪不得他鲜少出现，怪不得他要改变自己的容貌……原来他交换身份，不是为了让自己为他抵挡屈辱，而是侍从的身份可以更好地打探消息而已！


    
“为何不跟吾明言？”姬青感到又欣慰又痛心，欣慰的是太子堂兄果然不是贪生怕死的小人，而痛心的是自己居然一点忙都帮不上。


    
燕丹扯出一个笑容，低语道：“琅轩，让汝离蓟，就已是……对汝不住。况且汝顶替吾身份……咳咳……秦国上下都着眼于汝，万不可……有一丝一毫错处。”


    
姬青猛然一震，想到自己这些时日做的一些傻事。流连于林记粥铺、擅自上书请求归燕、丢了犀角印还被少年上卿所捡到……


    
姬青搂着燕丹的双手都在颤抖，泣声道：“都是吾的错……都是吾的错……”


    
“莫哭……琅轩，秦法曰，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汝归燕后，可寻一勇士，当朝刺秦王政，此乃绝佳时机……只要秦王政一死……大秦无主……燕国之围立解……”


    
燕丹断断续续地把自己查到的情报结合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可惜不能亲自送秦王政归西，燕丹表示遗憾之至。


    
“可……可吾如何归燕？”姬青六神无主。


    
燕丹无声地叹了口气，觉得自己确是把自家堂弟保护得太过于无微不至，平日什么事都不让他知道，显然也是错误的。这时也没有其他办法，燕丹只好打起精神，把他这些年在秦地的安排人手都一一交托给姬青，告诉他如何假扮奴仆出咸阳，走哪条路线，去找何人接应等等。


    
言罢，又指挥姬青把他怀里一直随身携带的那犀角印摸了出来，沉默了片刻，才吐气缓缓道：“琅轩，其实汝还有一种选择。”


    
“何种？”


    
“恢复汝原来身份，逃离咸阳，就说燕太子丹在咸阳已逝矣。”燕丹的双目迷离，呼吸困难，已是弥留之际。


    
“明玑！”姬青双目垂泪，却不知该说什么。他做梦都想着要恢复自己原来的身份，但此时此刻，却觉得这并不重要了。可是要让他去密谋刺杀秦王政……


    
“吾……吾不行的……”姬青忐忑不安，他是那么的普通，每天只会怨天尤人，又怎么能承担得了这么大的重担。


    
“琅轩……可知上次，……吾所言之其一其二乎？”燕丹忽道。


    
姬青一愣，很快就接了下去道：“长大成人不在乎是否行冠礼，而在乎是否明理。其一是知晓这世间，即使少了汝，也无一改变。而其二，则是知晓这世间，总有些事，是无论汝如何努力，都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的……”


    
“其三……其三……即使知晓有些事是无能为力无可奈何……即使天命如此……也要尽最大努力……去斗上一斗……”燕丹的话语凄厉，之后，骤然断绝。


    
姬青坐在血泊中，直到天色完全暗了下去，才穿着一身满是血污的衣袍，回到了自己房中。


    
他从床头的柜子里把自己的那一枚犀角印拿了出来，同时把那枚沾满血溃的犀角印也放在了桌子上。


    
这是这一对犀角印多年以来，头一次放在了一起。


    
姬青盯着那两枚犀角印，目不转睛。


    
他究竟是谁？他是姬青？还是燕丹？


    
这回，他可以选择自己的身份，而不是别人帮他选择。


    
许久许久之后，他拿起其中一枚，用重物砸得粉碎。


    
哑舍：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哑舍·獬豸冠


    
遵从本心，即为至善。


    
公元前1年 长安


    
初夏刚刚来临，金色的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在地上形成一片片光斑。有些荒芜的庭院之中鸟鸣虫唱，此起彼伏，一派欢乐祥和。


    
王嬿轻手轻脚地拎着食盒，走过庭院的回廊时，发现一只色彩斑斓的蝴蝶黏在了蜘蛛网上，正拼命地垂死挣扎着。虽然有一些蛛丝被它挣断，但它还有一半的翅膀没有挣脱出来。


    
轻呼了一声，王嬿左右看了看，捡起草丛里的一截断枝，把那只可怜的蝴蝶从蜘蛛网上救了出来。


    
目送着蝴蝶跌跌撞撞地飞远，王嬿才想起自己还要去给父亲送饭，不禁撩起裙摆，加快了脚步。


    
王家是一个大家族，大到旁人无法想象，这一切也仅仅是因为当朝太皇太后姓王。


    
当年汉成帝即位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加封阳平侯的伯父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个可是比丞相还要厉害的官职，真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很快，汉成帝又在一天之内封了王家五位叔伯为侯。王家顿时成为长安新贵，权倾朝野，无人能敌。最后王氏兄弟全部封侯，王氏一族的子弟瓜分权柄。渐渐地，长安的官都不够分了，连地方上的臣僚，也大多姓王。


    
王家成为当朝第一大姓，王氏的府院宅邸在长安城内层楼叠榭连绵数里，后院姬妾成群奴仆千万。王氏兄弟们视宫中为自家宅院，随意出入留宿。还有王氏子弟擅自把长安城墙凿穿，引城外河水注入府内，只为了给庭院蓄个巨大的水池泛舟。甚至还有人在庭院内建造的殿阁，与未央宫内白虎殿一模一样，严重僭越，最后也不了了之，汉成帝也没有做出任何处罚。这长安城内的达官贵族们都知道，即使是惹到了姓刘的，也不能惹姓王的。因为刘姓王侯都分封诸地不在长安，但姓王的却都拐弯抹角地与王氏家族有所瓜葛。


    
在这样奢华无度声色犬马的王氏家族，王嬿觉得她父亲活得就像是一个异类。


    
因为她的爷爷去世得很早，没有赶上分封诸侯，所以王嬿的父亲是过得最清贫的一个，从小就在叔父们的家里轮流生活。也许是因为寄人篱下，她父亲为人谦恭严谨，生活简朴一丝不苟，在分家之后奉养母亲和寡嫂，对待兄长的遗子比自己的儿子还要好。再加上他坚韧好学，尊长爱幼，谦卑有礼，在王家一群纨绔子弟的映衬下，很快就成为了楷模，声名远播。


    
王嬿知道很多人都称赞她的父亲，但她也能看得出来有些人称赞得真心实意，有些人却透露着讽刺嘲笑。但她家中确实清苦，即使父亲之前官至大司马，但俸禄和赏赐都接济了下属或者平民。王嬿现在已经九岁，全身上下连一件饰品都没有，她娘亲之前还被来家中拜会父亲的下官认为是王家的婢女，可见她娘亲穿得是有多朴素。


    
右手拎着食盒有些酸了，王嬿把食盒换到了左手，用右手撩着裙摆。她这身墨绿色的襦裙为了省些银钱，是算着她身量会长，索性做得大了些，裙摆就拖着地，不太好走路。往常给父亲送吃食的都是娘亲，但自从她二哥逝去，父亲和娘亲彻底闹翻，娘亲再也没给过父亲好脸色。


    
想起那疼爱自己的二哥，王嬿的小脸上也浮现出凄楚。即使过了半年多，他们家也从封国新都搬回了长安，但王嬿永远都忘不了那件事。


    
因为汉成帝驾崩，新帝即位，新的外戚家族傅氏上位。傅氏家族想要复制王氏家族的辉煌，当然首要就先处理王氏家族的几个出头人。王嬿的父亲黯然卸职，到了封国新都隐居。虽然离开了长安的繁华，但他们一家早就习惯了这种清静低调的生活，但有人却并不习惯。


    
连狗都会仗势欺人，更别说人了。


    
娘亲向来脾性柔弱，父亲后院简单，她和四位兄长都是娘亲一人所出，所以根本不用施展什么手段就能管家。但父亲身边的家奴，在父亲面前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态度，转身又是一张狰狞凶残的嘴脸。甚至到了封国新都，因为远离长安，周围都是平民百姓，便越发肆意嚣张跋扈起来。她二哥王获一次撞到那家奴欺压百姓差点逼死无辜女子的场面，积怨已久的愤怒当场爆发，一拳挥去，那名家奴摔倒在地，不巧头部磕到了砖石，竟是一命呜呼了。


    
其实说到底，这也并不是一件大事。在大汉朝，奴啤是主人家的财产。家里有多少奴牌，也是作为和马牛羊一样的财产登记在户籍中，都要征税的。这就和家里有一个碗一样，碎了就碎了，谁管你是不小心摔碎的，还是故意摔碎的。更何况那家奴本就死有余辜，王嬿在听到这事时，也只是怔了一下，并不当回事。


    
但在她父亲眼里，这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他责骂王获，并不是用难听的词语，而是用各种王嬿所听不懂的圣人言论。骂得本就因为失手杀人而愧疚万分的王获，当天晚上就饮恨自尽了。


    
王嬿至今都还记得那个晚上，她的父亲宁肯相信他人的片面之词，也不肯相信自己的儿子，坚持他自己的孔孟之道，惩恶扬善。


    
可是，何为善恶？不杀生就是善了吗？漠然旁观就是善了吗？大义灭亲就是善了吗？


    
结果反而因为二哥为家奴偿命的这件事，她的父亲得到了长安城那帮达官贵族的关注，纷纷提议让他复出。不久之后他们便返回了长安，但王嬿一点都不开心，这是用二哥的命换回来的，她宁肯不要。


    
因为二哥的事情，娘亲闭门不出，二位兄长与父亲离心离德，王府的下人们也诚惶诚恐，不敢接近他们一家，生怕被其他兄长迁怒。所以现在给父亲送饭，也就只有她能做了。


    
王嬿穿过萧索的庭院，来到父亲的书房，轻车熟路地敲了门，得到应允后推门而入，弯腰把食盒放在了案几之上，不意外地看到了父亲正拿着一顶发冠端详着。


    
那是一顶獬豸冠。


    
王嬿和父亲的关系一向亲密，她也知道这獬豸冠是父亲的夫子赠予他的。传说獬豸是一种神兽，在尧做皇帝的时候，把獬豸饲养在宫里，它能分辨人的善恶好坏，在发现奸邪的官员，就会用头上的独角把他顶倒，然后吃下肚子。在春秋战国时期，据说楚文王也曾经有一只獬豸，之后照它的样子制成了发冠戴于头上，于是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后来秦朝执法御史带着獬豸冠，汉承秦制也是如此，民间称其为法冠，是执法者所带的发冠。


    
王嬿的父亲并不是御史，所以这顶獬豸冠他一直没有戴过，仅在书房内把玩，提醒自己一定要明辨曲直，惩恶扬善。王嬿以前看到这顶獬豸冠的时候，还会心生崇敬，但自从二哥去世后，她便觉得好笑，只是不便表露出来。


    
“嬿儿。”王莽放下手中的獬豸冠，慈爱地朝王嬿招了招手。王莽蓄有一把美须，颇有读书人的儒雅气质，而且因为性格温和谦恭，整个人看上去就让人心生亲近之意。


    
王嬿乖巧地跪坐在父亲身边，扬起脸娴静地浅笑。


    
王莽柔和地摸了摸她的发顶，叹气道：“教养得很好，若非当今圣上不爱女色，否则老夫定要考虑送汝进宫。”


    
王嬿垂下眼帘。盯着自己裙摆上那抹被泥土沾染的污迹，心内不以为然。她父亲当真是糊涂了，她今年才九岁，还远远未到及笄的年纪。而当今圣上都已经二十有五，别说圣上不好女色专宠现任大司马，就算是好女色，也看不上她这个小丫头啊！


    
自从二儿子自尽后，妻与子都与他疏离。王莽也就只有和女儿说说话，也不指望女儿听不听得懂。


    
王嬿百无聊赖，垂着的眼眸乱瞄之下，发现案几上的獬豸冠居然不冀而飞，取而代之的竟是一只巴掌大的白色小羊！


    
不敢置信地狠狠眨了几下眼睛，王嬿几乎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耳边父亲絮絮叨叨的声音不断传来，而心里却明明听得到另外一种声音。


    
【丫头，尔能见本尊否?】


    
王嬿震惊地看着案几忽然出现的小羊，准确来说，这也并不是小羊。


    
“嬿儿，怎么了？”女儿异常的表情让王莽警觉，连忙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发现女儿正看着的是他手边的獬豸冠。


    
“没……没什么……”王嬿发觉自家父亲根本看不到那只忽然出现的小羊，便好奇地问道，“父亲，獬豸……是何模样？”


    
“獬豸，神羊也，身从羊，头从麒麟，额上生独角。”王莽难得见女儿询问他，便拿出十二分的耐心。


    
有着羊的身体，头长得和麒麟一样，额前有一枚独角……王嬿一边听父亲在说，一边比对着那头小羊的模样，越看越心惊。这明明就是一头獬豸！


    
“嬿儿可识‘善’字否？善字乃羊字头，獬豸能分辨善恶曲直，神羊也。”王莽已经记不起来以前曾给王嬿讲过獬豸冠的来历了，于是又详尽地讲了一遍，并没有注意到自家女儿听得心不在焉。


    
【他说的没错，只是能看到本尊的人，都是至善之人。】那獬豸眨了眨那双黑色的眼瞳，王嬿竟能从那其中看出一抹笑意。


    
但王嬿却觉得毛骨悚然，她并不觉得自己能看到神兽会是一件好事，要不然为何她以前从没看到过，偏偏今日才能看得到？她……才不是什么至善之人。


    
可是，为什么父亲会看不到獬豸？连他都不是至善之人吗？


    
【尔父乃伪善之人，自是视本尊为无物。】


    
见獬豸能知道她心中所想，王嬿有些骇然，但转念一想，对方是神兽，这点神通又算得了什么？但听到对方说自己父亲是伪善，当下便有些不太高兴。


    
那獬豸嘿嘿一笑，续道：【尔父幼时对长辈稍有谦恭，便会得到赞誉。他醉心于赞誉，压抑自身天性。此等为赞誉而做出的善，并非真善，而是伪善。】


    
王嬿呆若木鸡，她并不想相信獬豸的话，但它说的每个字都直刺她的内心。


    
为何父亲一直独守清贫，为何父亲要洁身自好，为何父亲宁肯逼死自己的儿子，也要这世间人人称颂。


    
一切的一切，都是沽名钓誉吗……


    
【一人之善，对他人也可为恶。之前本尊观尔救那蝴蝶，可那辛苦织网的蜘蛛，岂非因尔而饿死，同为世间生灵，蜘蛛丑而蝴蝶美，尔因何救蝴蝶而害蜘蛛？若非蝴蝶濒死，而是蚊虫落网，尔又当如何？是救还是不救？】


    
王嬿被獬豸一个接一个的问题，问得心神俱乱，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向父亲道别离开的。


    
她只记得，在这初夏的傍晚，她跌跌撞撞地走过回廊时，不经意地瞥见那破碎的蛛网，只剩下凌乱的蛛丝在风中四散飞舞。


    
那只有她一人能看到的神兽獬豸，成为了王嬿的梦魇。


    
它经常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她的身周，虽然不会再跟她沟通，但那黑幽幽的目光，总会让她不寒而栗。让她每做一件事之前，都要再三思量，是善还是恶。


    
但这样的折磨过了没多久，王嬿就释然了，她又不是神佛，又不是圣人，又怎么可能尽善尽美？她尽量把无时无刻存在的獬豸当成不存在，但由于对方说的一番话，她心中对父亲的孺慕之情，却已经削减了不少。


    
这一年的盛夏，汉哀帝英年早逝，并未留下子嗣，被汉哀帝专宠的大司马董贤也与帝共赴黄泉。王嬿的父亲重任大司马，立年幼的中山王为帝，新帝与她同岁。


    
君弱臣强，王嬿即使并不懂朝政，也知道自家父亲定是一手遮天。


    
但她父亲向来注重声誉，这个一手遮天，自是不会落下他人话柄。据说她父亲上至推恩赏赐王公贵族，下至赡养鳏寡孤独的平民百姓，遇灾害便带头捐款全力救援，得到朝野上下赞声一片，均称其是周公在世。善事，谁不会做？更何况在父亲的那个位置，有时候他只需要做个姿态，自然会有人前仆后继地为他做事。


    
王嬿默默地在依旧简陋破旧的宅院中，陪着母亲做女红，偶尔也会对着神出鬼没的獬豸发发呆。时间很快就如流水般，从指间飞逝而去。


    
新帝转眼间已经十二岁了，到了《周礼》中可以结婚成亲的年纪。王嬿听说父亲发布了诏书，选天下名门女子六册，选拔皇后。而且为了避嫌，特意把她的名字当众划掉了。结果此举反而引起了世人强烈抗议，很多官员都觉得这是不公平的，每天都有人挤在大殿门口或者王府门口上书。


    
王嬿本觉得这是父亲做得对，她本就不想入宫为后。但在看到趴在蒲团上的獬豸似笑非笑的目光时，她猛然一惊。


    
这又是父亲的手段吗？


    
当她听到院外人群高声疾呼“愿得公女为天下母”时，便知道，自己这个皇后，还真是做定了。


    
王嬿其实并不想嫁，她也曾经对自己的夫君有过幻想，但却从没想象过那会是皇帝。但她却又不能不嫁，在家中反抗父亲的大哥王宇，觉得父亲一意孤行定会得罪新君，想要私底下帮助皇帝的母族不被外放。可风声走漏，她大哥被父亲用雷霆手段抓捕入狱亲手送了一杯毒酒。并且还把此事算在了皇帝的母族身上，借此将其一网打尽。朝中对于此事的态度，却是父亲大义灭亲奉公忘私。


    
所以王嬿不能不嫁，因为这定是父亲的期望。


    
父亲已经得到了和帝王一样的权力，那么，即使不能坐上那个位置，也想让拥有自己血脉的子孙坐上去。


    
可是，当王嬿这辈子第一次从头到脚带着金簪玉佩厚施脂粉，以此生最美的装扮坐在未央宫中时，她就知道，她生不出来皇帝的孩子。


    
因为，他根本不让她靠近。


    
看来父亲的想法，对方也同样知道得一清二楚。


    
就像英明神武的汉武帝刘彻，也有个刘彘的乳名，皇族的子弟也和民间一样，乳名都会起得比较粗鄙，希望可以好养活。


    
刘衎在被王莽取名为刘衎之前，是叫刘箕子。并不是星宿的那个箕宿之意，而是装稻谷或者垃圾的簸箕的箕。不过好在有汉武帝的刘野猪之名在前，刘衎其实对自己的这个乳名还是比较满意的。


    
但他现在叫刘衎。这个名字还是他最嫉恨的人给他取的。刘衎刘砍，那人是不是想要把他砍了？根本就不是什么快乐安定之意！看他现在从名字到皇后，都是他一手安排的，他能快乐安定得起来吗？


    
刘衎在宫中过得憋闷，自然就不会给王嬿好脸色看。王嬿自从嫁进宫中之后第二日起，就洗尽了铅华，脱掉了厚重的礼服，重新穿起朴素的旧衣服。宫女们也曾提醒她这样不会得皇帝欢心，但王嬿却很淡定。皇帝讨厌她，是因为她的父亲。她无法改变自己的出身，所以不管她打扮得好看还是不好看，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又何必让自己过得不舒服？


    
况且有她父亲在，后宫的这些宫女们，有哪个敢偷偷爬上皇帝的床榻？又不是不要命了。就连小皇帝自己，恐怕也都不敢擅自封夫人纳美人。


    
而且，王嬿看这小皇帝，也是有心无力。


    
刘衎与她同岁，身体却并不好，时时有痛心、胸痹、逆气等等症状，据说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毛病。大抵，这也是她父亲从不计其数的刘氏宗族中选择刘衎的原因，年纪小，体弱多病，根本不会给他带来什么威胁。


    
看着少年皇帝故作冷硬实则虚弱的模样，甚至跟她吵架的时候也会吵到一半捂着胸口各种喘不上来气，这仿佛风一吹就会倒的模样，让王嬿忍不住从 心底里泛起同情，也不顾对方冷着一张脸，总是温柔以待，小意伺候。


    
因为从小都习惯了独立，王嬿从不让宫女们近前服侍，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她都尽量自己做。顺带着，刘衎也被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王嬿是有弟弟的，自从她二哥死后，父亲和母亲就从未说过话，父亲也很快就纳了侍妾，但王嬿从不承认那些侍妾生的儿女是她的弟妹，也从不假以辞色。她把刘衎当成自己的弟弟一样照顾，不管对方多么冷嘲热讽多么嗤之以鼻，她都尽心尽力。


    
“不劳皇后动手。”这是刘衎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但王嬿却全当没听见，亲力亲为地照顾着刘衎的衣食住行。刘衎是皇族子弟，自是一表人才，虽然年岁不高，身量不足，又体虚气短，但却已经颇有风姿。有时王嬿为他系着袍带，都会忍不住看着他发呆。


    
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呢？


    
少年削瘦的身躯根本无法撑起厚重的皇帝衮服，只显得出一两分皇族的威严，更能令人不由自主地产生怜惜的情绪。


    
这是她的夫，她的天。


    
王嬿越发尽心尽力了起来，虽然知道父亲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对年轻的皇帝动手，但所有要入口的东西，她都亲自检查，先尝过之后才会送到刘衎的面前。


    
刘衎也不是铁石心肠，在一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年轻的帝后就像是刚刚认识的两个少年人，感情日益深厚。


    
只是，王嬿嫁入宫中的三年里，刘衎的身体越来越差。太医令和多位太医丞的诊断是痛心症，这病症尽管是锦衣玉食地奉养着，也终究是难以根治。王嬿捧着装满药膳的碗，按照惯例先尝了一口，再递至卧病在床的刘衎唇边，而后者却直接一挥手，把那药膳打碎在地。


    
王嬿面不改色地招来宫女收拾，吩咐膳房再去熬一碗药膳来。


    
【切，此子定是疑尔下毒，尔不解释？】獬豸懒洋洋地在华美舒适的软榻上打了个滚，照样对王嬿和刘衎的相处大肆讽刺。在它看来，王嬿对刘衎这么好心简直就是多余，她明显可以过得更快活，不去管刘衎死活，更何况这刘衎还居然这么不领情。


    
王嬿却知道自己解释也没有用，刘衎本来就处在一个艰难的环境之中，没办法不多疑，再加上自身的病症越来越重，脾气也越发暴躁。坐在床前，看着刘衎撕心裂肺地咳嗽着，王嬿只好悄悄地点了一炉安息香。看着在缭绕的香气中，刘衎渐渐地安静下来沉入梦乡，王嬿才轻舒了一口气。


    
【天下人只知王公，而不知陛下矣。】獬豸憋细了嗓子模仿着小黄门的语气，说完自己还觉得很有趣，嘎嘎地笑了起来。


    
王嬿瞥了它一眼，知道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什么能分辨善恶奸邪的神兽，而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幸好也就只有她一个人能看见，否则还不一定怎么翻天呢。不过这种幸运，她也宁可不想要。一边无奈地想着，一边走到床榻前，为刘衎盖好了被子，王嬿忽然听到殿外有人喧哗。


    
不想好不容易睡着的刘衎被吵醒，王嬿皱着秀眉走出殿外，喝止了宫女和小黄门的骚乱。她虽然才不到十六岁，但却已经当了三年的皇后，尽管身上没有穿任何的绫罗绸缎，头上也只是随便插了一支凤凰珊瑚簪，但当她站在那里的时候，浑身上下的气度就让人不敢小觑。王嬿见宫女们安静了下来，便不悦地低声问道：“何事如此惊慌？”


    
“禀皇后，有刺客！”宫女们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把听到的消息一五一十地禀报出来。


    
王嬿的秀眉拧得更紧了。准确来说闯入宫中的并不是刺客，而是小偷。有贼人混入太皇太后的宫中，把寝殿翻得乱七八糟。可王嬿的姑祖母一直带头节俭，那贼人既然有能为混入宫中，又为何非要往最没有油水的宫殿里跑？难道说那贼人想要的是太皇太后身边特定的宝物？王嬿忽然想到那传国玉玺和氏璧就收在姑祖母身边，特意询问了一下可有物品丢失，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才安心地点了点头。


    
吩咐侍卫们打起十二分精神守卫，王嬿一边沉吟着一边往殿内走回，只是才刚转过层层的帷幔，就听到殿内传来了说话声。殿内只有沉睡的刘衎，还能有谁在？一惊之下，王嬿想起了之前的那个贼人，差点失声惊呼。但她又怕那贼人已经劫持了刘衎，只好强迫自己凝神细细听去。


    
只听一个清朗的男声道：“……你是说这么现在是在汉朝？喏，也对，这里连个桌椅都没有。这里也没有老板啊……咦？卧槽！这软榻上的小羊居然是活的！头真么长得像麒麟？而且额头上还有角！尼玛！这是什么神兽？也是山海经里面跑出来的吗？”


    
王嬿怔了怔，悬着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安定了下来。虽然那獬豸总是不着调，但它说能看到它的人是至善之人，这个说法她还是信的。


    
此时另一个沉稳点的男声升口道：“小点声，没看到这床榻上有人睡着了吗？还想吵醒了对方让侍卫抓我们啊，还有，什么小羊啊？我怎么没看到？”


    
“……你看不到吗？好吧。也许是从山海经里跑出来的什么奇怪的神兽，不用理它……咦？话说穿上这人有先天性心脏病啊！喏，看他这样子，口唇、鼻尖、颊部都已经有紫绀了，肯定时不时会有呼吸困难或者晕厥的症状。”


    
“你还想治他不成？”


    
“没法治，这要是在现代，只需要一个小手术就能解决，在这时代……”


    
王嬿用手揪着胸口的衣襟，难受得说不出话来，后面那两个人都说了什么，她也没听清。她不知道那两人是什么来历，又为何其中一个人能看清楚獬豸，但她也能听得出来，刘衎的病并不是那么乐观。


    
静静地擦干泪水，等王嬿缓过神后，才发现寝殿内已经重新恢复了宁静。她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果然发现除了沉睡的刘衎，殿内并没有任何一个外人。


    
獬豸若有所思地趴在软榻上，面对着王嬿充满疑问的目光，缓缓地打了个哈欠。


    
未央宫进贼的事情轰动一时，最后也还是不了了之。


    
天气越来越冷了，刘衎的身体也越来越差，经常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气色也迅速地灰败了下去。到了这一年岁末之时，宫中宴会不断，刘衎缺席了几次，在某天终于起得来床的时候，不顾王嬿劝阻。强撑病体出现在了宴会之上。


    
王嬿可以理解刘衎的好强之心。毕竟他是一国之君，现在连上朝的力气都没有了，更别说连宫中的宴会都是她父亲在帮他主持。身为太皇太后的姑祖母因为年事已高，早就不出席宫中任何的宴会，而傅太后因为争权失败，也长居后宫闭门不出。而王嬿自己也经常照顾刘衎，很少出现在这种场合，实际上在汉朝，女人是有很大的权力的，就算是她想要染指朝纲，上朝听政也是可以做得到的，更何况是参加这样一个宴会。王嬿最终依旧是不放心，同样换了一身礼服后，跟着刘衎出席了宴会。


    
父亲依旧是那样温文尔雅，谦恭有礼，甚至还主动站起来朝刘衎敬酒，态度恳切真挚……


    
殿内的所有人目光都落在了坐在最高处的少年皇帝身上，却没有人站起来说一句，皇帝的身体根本不适合喝酒。


    
王嬿坐在刘衎的下首，知道那沉重的衮服几乎要把他的身体压塌，看着他虚弱的手握着酒盅在不停地颤抖，不知道为什么忽然间就想起了很多年以前，在某个夏日的午后，看到的那只在蛛网上垂死挣扎的美丽蝴蝶。


    
王嬿款款地站起身来，走到了刘衎的身边，迎着满朝文武惊讶的目光，非常自然地把刘衎手中的酒盅拿了过来，恬静微笑道：“父亲，皇帝身体欠佳，此杯哀家代之。”说罢仰头一饮而尽。


    
酒盅放在案几上发出细微清脆的响声，王嬿本来就清丽的面容被酒气一激，两颊泛起红晕，就像是上了一层上好的胭脂。她看着台阶下不动声色的父亲，又看了看身旁双眼进发出难以形容的愉悦的刘衎，知道自己今天的选择没有错。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这杯酒不可能有毒，她父亲若是想要刘衎死，也绝不会用这样一种会落人话柄遭人垢病的笨方法。她父亲应该只是想要给妄想挣扎的刘衎一次警告，喝一杯酒，能让身体不好的刘衍痛苦辗转反侧几天，但他还必须要捏着鼻子忍着屈辱喝下去。得到了这次教训，刘衎应该就会乖乖地躺在寝殿里，不会再想着要出现在百官面前。


    
可是她帮他解了围，即使是冒着项撞她父亲的危险。她头一次表明了立场，在满朝文武的目光下。


    
王嬿垂眸勾唇自嘲一笑，他是她的夫啊，她又怎么可能抛弃他？


    
宴会在一种诡异的气氛中结束了，回到寝殿的王嬿一边坐在铜镜前卸下头发上的发簪，一边思索着是不是应该贴告示寻天下名医？毕竞这宫中的太医令都保不准是父亲的手下，万一刘衎的病都是被误诊了……


    
关心则乱。


    
王嬿看着地上被摔碎的紫水晶雕花簪，头一次感觉到了仿徨的滋味。


    
【忤逆父亲，尔真不孝矣。】獬豸调侃的声音从软榻上传来，它分明没有出这寝殿半步，却像是什么都亲眼所见一般。


    
既是不孝，那岂不是她已非至善之人？可她为何还能看到獬豸？王嬿已经习惯把獬豸当成不存在，但还是忍不住在心中反驳了一下。


    
【善恶并非那么容易区分。】獬豸眨了眨那双黑色的眼瞳，幽幽地续道，【一人之善，对他人也可为恶。】


    
王嬿的心被狠狠地刺了一下，她忽然想起来，自家二哥和大哥先后都被父亲毫不留情地逼死，连自己的儿子都能铁石心肠……


    
就像是被诅咒了一般，獬豸的话语刚刚落下，就听到正殿那边传来了宫女们的惊呼。这种骚乱在未央宫已经是很常见了，定是刘衎又晕倒了。


    
只是，这回的声势看起来有些大，并且隐隐地传来宫女们的哭泣声。


    
仿佛已经有了某种预感，王嬿弯腰拾起地上碎裂成几段的紫水晶雕花簪，心如死灰。


    
元始五年十二月丙午日，刘衎因病复发，卒于未央宫，时年十五岁，谧号孝平皇帝。


    
王嬿心中的那朵名为爱情的花，在刚刚开了个花苞的时候，就无情地被命运所摧毁，迅速地破败化为灰烬。


    
她才十五岁就成为了太后，只是这次登上皇位的，并不是她的儿子，而是她父亲从刘姓宗室中选的一个两岁的孩童。


    
王嬿觉得自己应该庆幸，若是父亲之前便选择了少不更事的孩童当皇帝，那她也没有办法嫁给刘衎。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但她却觉得那是她这辈子过得最开心的三年。


    
尽管身份已经至高无上，但王嬿没有选择染指朝政。她知道她确实是有善心，但却也有自知之明。有时候有善心，并不一定代表自己做的善事对别人来说也是善事。獬豸那家伙挂在嘴边的那句话，并不是无的放矢。她冷眼看着自家父亲在隐忍了三年后，终于忍不住废掉了那个孩童皇帝，取而代之。


    
被愧疚的父亲封为黄皇室主，她紧闭了殿门，只留下几名宫女伺候，不再见任何人，过着幽闭的生活。


    
其实她过得也并不是太无聊，獬豸在闲得发慌的时候，也会跟她说说闲话讲讲故事。传说汉高祖刘邦斩白蟒起义，那白蟒也是一头灵物，竟口吐人言，说刘邦终会有报应的，斩了它的头，它就篡汉的头，斩它的尾，它就篡汉的尾。结果刘邦一剑把白蟒从正中间斩为两段，所以汉朝定是中期出现问题。


    
王嬿并没有把獬豸的这段闲话当成随便说说，她也知道自家父亲篡汉的根基不稳，迟早会被刘氏子弟重新夺回权柄。


    
事实上，王嬿知道她父亲虽然有野心，但不管是伪善成了习惯，她父亲是确确实实地想要做善事。她父亲企图通过复古西周时代的周礼制度，期望恢复礼乐崩坏的礼制国家。于是推行的新政完全仿照了周朝制度。


    
但礼制已经是被淘汰的制度了，秦始皇的法制，汉武帝的儒制都可以一统天下，她父亲真是伪善到了极点，却丝毫不知道自己推行礼制，会给朝野 上下和平民百姓带来多大的伤害。就像是放生陆龟，却把它放生到水里一样，本是好心，却做了恶事。


    
王嬿冷眼看着父亲走上绝路，却知道自己是无论说什么都劝不回来。


    
时间也并没有持续太长，当起义军推翻了新朝，闯入未央宫，放火烧宫的时候，獬豸站在殿前的铜鹤头顶，看着王嬿头也不回地走向火海。


    
【尔可后悔？】獬豸幽深的黑瞳中反射着熊熊火焰，此时的王嬿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她一生中的前十几年是在困苦冷清中度过，而随后的十 几年虽然是在最奢华的宫殿之中，却依旧孤苦伶仃。


    
王嬿的脚下并没有停歇，后悔吗？


    
也许她早一点选择站到刘衎身边，会给刘衎带来更早的灾祸，但她依旧不后悔当年的选择。


    
虽然她无法分辨这世上何为善何为恶，但若是让她回到当年夏日的那个午后，即使再让她做一次选择，她还是会救蝴蝶。因为它濒死的挣扎让她无 法无动于衷，即使她应该站在蜘蛛这一边。只可惜，她的能力，也就只能救下一个小小的蝴蝶片刻而已……


    
王嬿窈窕的身影被火焰迅速吞没，獬豸盯着那片火海，陷入了冗长的沉默。


    
在它如此漫长的生命中，很多人都看不到它，有一部分人能看到它，也有人从能看到它到不能看到。却从来没有人能像王嬿这样，竟是让它目送她离开的。


    
遵从本心，即为至善。


    
这个女人，竟是从生到死，都保持着至善之心吗？


    
獬豸轻巧地从高高的铜鹤上跳落下来，这世间，又少了一个能看到它的人。


    
它一晃身，很轻松地便找到了在库房角落里落灰的獬豸冠，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重新滚进冠中，陷入了长眠……


    
公元2013年


    
“咦？这么说，我们刚刚看到的少年，是汉平帝刘衎？”医生躺在哑舍的黄花梨躺椅上，拿着手机刷着网页查资料，“王莽篡汉，还有人说王莽是刘邦斩的那条白蟒转世，所以名为莽。刘邦斩白蟒起义的时候把白蟒正中间斩为两段，而西汉和东汉正好各两百年。哎呀呀，真神奇，那白蟒不会跟白露有亲戚关系吧……”


    
陆子冈并没有注意医生的唠唠叨叨，他也在查资料。


    
身从羊，头从麒麟，额上生独角……那是獬豸？！而且为何他分明什么都没有看到，医生却看得到？难道只有至善之人才能看到獬豸的传言，是真的？


    
陆子冈笑了笑，什么至善，应该说的就是心地纯洁的傻瓜笨蛋吧？那倒是挺符合医生的性格。而且独角兽的传言，东西方都有，并且出奇的一致，独角兽都是能分辨是非善恶，喜欢身心纯洁的少女。


    
不过，这世上只有傻瓜才会真正纯善没有私心吧？


    
他的私心……


    
陆子冈捏紧了手掌之中的物事，若是医生朝他这边看来的话，就会觉得万分熟悉。


    
因为那正是他佩戴过二十四年的东西。


    
已经被金丝镶嵌好的白玉长命锁。

尾声


    
数十年后，垂垂老矣的侯方杰在院中躺椅歇息，才刚刚五岁的小孙子嘻嘻哈哈地跑了过来，献宝似的举起手中的物事。


    
“爷爷！爷爷！你看！这个陶虎里面居然有枚铜钱！”孩童说到这里，才想起来这个陶虎是爷爷最珍视不过的宝贝，连忙分辩道，“都是弟弟不小心，从盒子里翻出来时没拿稳掉在地上摔碎了……”


    
孩童没有再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爷爷已经一把抢走了他手里的陶虎，怔怔地盯着裂开的陶虎中那已经碎成两半的铜钱发着呆。


    
孩童哭闹了一阵，发现最疼爱他的爷爷这次怎么都不肯再理他了，只好迈着小腿噔噔噔地去找自家爹娘。


    
秋日的阳光并不如何炽烈，但侯方杰却已经生生地出了一身冷汗。


    
他此时才知，为何当年自己突围之时，他明明感觉到自己被利刃砍中，拼命突围之后，却发现自己毫发无伤。


    
原来是这样……原来他早已存了已死谏国的心……


    
“斯陶……”


    
孩童拉着自家大人撑腰，想要讨来那个陶虎的时候，却发现自家爷爷已经永远地合上了那双眼睛。


    
那枚碎裂的铜钱，正死死地攥在他的手心里。


    
谁都没办法拿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