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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夜雪
作者：水阡墨
内容简介
 以拥有神力的封魂师白清明为主角，引出其他人、神、妖、魔等之间的爱恨情仇。采用单元剧模式，每个故事独立成篇，情思洋溢，将形形色色的爱写到了极致。 史上最温暖治愈的美男攻略： 腹黑财迷白老板风流伙计柳蝴蝶。 白老板主职棺材铺老板，兼职封魂师；爱好：银子，银子，银子！ 柳蝴蝶主职富三代，兼职棺材铺伙计；爱好：沾花惹草。 白老板的必杀技：除妖，吐槽，卖棺材，救柳蝴蝶！ 柳蝴蝶的必杀技：风流，心善，易扑倒，斗白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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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花绿意
	　　「不知是招了个伙计，还是请了尊菩萨。」
	
	　　东离国，风临城，隆冬腊月。
	　　昨夜没什么天降祥瑞，也不见紫气东来，大清早遛鸟散步的老爷们叼着烟袋去茶楼，经过城中的百年老树前，却见枯败的枝头长满嫩芽，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不过一天的时间，枯树逢春这件奇事便传遍了整座风临城，惹了不少善男信女买了香火蜡烛来供奉。
	　　云霞烧红天边，一顶粉色软轿晃晃悠悠地经过，轿门帘上绣着伏龙镇独孤山庄的标志，游龙出云图。行人只道是独孤家的某个小姐到城里来参加城里小姐们的咏梅茶会，却见那轿子钻进了不起眼的小火巷里，在一家棺材铺门口停下。
	　　棺材铺的名字叫“锦棺坊”，名字喜庆，开在偏僻的小巷子里，白天关门，夜里开张，自然无人问津。
	　　轿子里走下来一个月白纱衣的美人，长发用碧玉簪子随意地绾到脑后，青丝垂落在腰下，墨色的凤眼微微下垂，笑容如同春风拂面。
	　　侍女叩了半晌门，半盏茶的空当，绘着金色云纹的红色大门才优哉游哉地打开。走出门的男子穿着一袭不张扬的暗红色衫子，袖口滚着繁复的牡丹花，看这架势倒像做喜庆营生的。
	　　他翻了个白眼，又伸了个懒腰：“天还这么早，你不去四处招蜂引蝶，来我这里买棺材吗？”
	　　柳非银上前两步，热切地拉住店主的手，声音也幽怨动听：“清明，我想你。”
	　　白清明甩开袖子，打了个哈欠，冷哼一声命令道：“天黑了，我得做生意，你这些侍女轿夫全打发到客栈去歇息，店子小，可容不下这么多神仙。”
	　　“好，听你的便是。”
	　　那些轿夫侍女早就惊了一身冷汗，见主子吩咐，纷纷退出巷子，难保夜里不做噩梦。见人都走远了，白清明才燃起了灯笼，又将铺子门打开迎客。
	　　柳非银抱了手炉坐在虎皮的褥子上，白清明从柜子里拿出引魂香放在香炉里燃起。香味婷婷袅袅地绽放在室内，巷子里似乎有脆生生的铃声响起，声声回荡在耳畔。
	　　“清明，昨天流苍国的都城发生暴动了，死了很多人。”
	　　“嗯，今儿个城里有棵死了的百年老树发芽了。”
	　　“是精怪作乱吧？”
	　　“管它呢，有钱赚就好了。”
	　　死人的钱最好赚，人都死了，还要这凡间的东西做什么呢。白清明斜了一眼睡在榻上，不一会儿便呼吸均匀的瞌睡虫，只觉得所遇非人。记得两年前，他刚开始在风临城开下这家铺子，想招个可靠的伙计。
	　　于是就遇见柳非银，他进入店子，衣衫尽湿，身上还散发着忘川河水的腐臭之气。可是这人眼神安静清亮，面相带着富贵气。白清明很久没逮到大鱼，自然殷勤：“这位公子是要买下世福寿？还是买转运签？”
	　　柳非银一拍桌子：“我要还阳！”
	　　商人不做赔本买卖，白清明觉得自己那日肯定是脑袋被门夹了，亲自带着这颐指气使的薄命鬼去阎王爷那里换阳寿。生死簿上柳非银阳寿未尽，细查之下，原来是某个吊儿郎当的黑无常饮多了酒，走错了宅子，锁错了魂。
	　　从此柳非银便是棺材铺的伙计，每天傍晚前呼后拥地过来，屁股沾到软榻，就不再动弹。
	　　不知是招了个伙计，还是请了尊菩萨。
	
	　　「猥琐之人看见的人生都是猥琐的。」
	
	　　更夫的梆子敲过四下，柳非银正与白清明说着赤松国皇族的暗卫，一个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杀手组织，却见门外忽然一暗，无风无雨那迎客灯笼却骤然灭了。
	　　华丽的内堂突然卷进嫩绿的树叶，有风，带着南方特有的湿润雨气扑面而来。门外走进个穿碧色短襟小褂的少女，头顶梳双髻，挂着两朵小金铃，怯生生地问：“哪位是这里的主人？”
	　　柳非银嫩长手指指了指大冬天挥着扇子装风流潇洒状的白老板。
	　　白清明笑了笑：“小树妖，我这里是做死人生意的，若想买修为，要渡海去瑶仙国找一个叫醉梦轩的店，那个店主叫白寒露，只是脾气坏得很，不怎么爱理人。”
	　　小树妖摇摇头，面上有了焦急之色：“来不及了，我要在七日之内就开花结果。”
	　　柳非银顿时觉得惊奇，想起下午经过那株发芽的百年老树，好像是一棵无花树，也叫离树。是数百年前，东离与邻国战乱，哪家战场上死了人就在家门口种一棵离树。离树的寿命不过百年，传说中离树是会结果子的，只是没有人见过。
	　　“离树的果子什么样子？”
	　　“红色，像枣子那么大，鲜红欲滴。”小树妖老实回答。
	　　“离树不易成精，你已经修炼成人形，说不定再修炼几百年就能成仙，强行结果这等自毁修行的事情，你怕是被鬼迷去心窍了吧？”白清明看着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转过身说，“我店里做死人生意，不做害死人的生意，树妖，你还是走吧。”
	　　小树妖站在门口，绞着手指，眼睛立刻就红了。她没再强求，倒是懂事，还是道了谢转身出了门。
	　　“害人的事你又不是没做过。”柳非银眯着眼笑，“你可是看出那小妖精长大后，必定是个大美人，所以舍不得坏她修行？”
	　　“猥琐之人看见的人生都是猥琐的！”白清明又翻了一个白眼，“我若帮她，她能付得起什么？阳寿？福气？运气？这些凡人的东西妖精怎么会有。妖精内丹倒是好东西，可是她连内丹都没修炼成呢。”
	　　柳非银摇摇头，指着里屋的一口离木棺材，笑容很是奸诈：“这城西沈家老爷订的离木棺材，这百年老离木可遇不可求，加上今儿发芽的那棵，城内不超过十棵。”
	　　白清明沉吟半晌，也笑起来：“非银，既然你想得这么周到，这桩买卖你就去谈吧。”
	　　寒冬腊月，风一刀一刀地割在脸上。
	　　柳非银自掘坟墓，披着雪色的狐裘慢慢地走在冬夜里。心里一边骂着白清明翻脸不认人，一边往那棵发芽的百年离树走去。
	　　离树的嫩叶犹如十五的月亮一样圆，却长得不合时宜，冻得发蔫。可是仔细看来却比傍晚更稠密了一些，树下水果点心的供奉，可是远远不够。柳非银捡起一只落了霜雪的梅花糕，一边咬一边叹气：“小树妖，你若再不出来，本公子可要回去烤火了。”
	　　树上坠下一片叶子，打旋落在地上，变成一个蹲着的小树妖。
	　　“你们肯帮我了吗？”
	　　“嗯，事成之后，我们要这棵树身。”
	　　“做棺材板儿？”
	　　“嗯，你放心，本公子自己留着用。”
	　　小树妖抬起头笑了，一双眼睛像是涌进了星辰，那笑容好比冰雪初融，带着春雨的气息。这树妖成年必定是个祸水，柳非银这么想着又觉得可惜，只听到树妖欢快地说：“我叫绿意。”
	
	　　「与其让她伤心，倒不如让她恨我。」
	
	　　绿意遇见沈秋凡是在两年前的冬夜。
	　　也是这样刮着北风的大阴天，店铺关门早，街上没什么人，斗诗的才子们都赶去望乡楼小聚。绿意刚修成人形，只能离开树身几丈远，闻见果子铺的老板娘关了门在家里炖猪肉，肉香把她馋得要命，于是爬上墙头张望，却猛地听见人说：“姑娘在墙上看风景吗？”
	　　绿意吓了一跳，呜里哇啦地叫着跌下来。沈秋凡也没防备，伸手便去接，两个人摔成一团，说不上谁比谁惨。
	　　沈秋凡家里是做当铺生意的，是城内的大户，上面有两位兄长继承家业，父亲只盼着他十年寒窗考取功名光宗耀祖。绿意讨厌这种见了姑娘就手足无措的书呆子，虽然是夜，还能见他颊红似霞。绿意跳起来就瞪他，却见这书呆子摔得爬不起来还口口声声说着，在下不是有意冒犯，姑娘可好之类的蠢话。
	　　绿意懒得理他，冷哼一声就回了树身。
	　　或许是因为有了那么一场不太愉快的邂逅，绿意再见他就多留了一份儿心。这个书呆子每天都要经过离树前，偶尔见书童陪着，他也是很和善，没有丝毫富家子弟的架势。偶尔遇见他的同窗，他也是摆着任人捏圆搓扁的好脾气模样。打劫的匪徒在他回家的路上守株待兔，他被围在离树下，一副茫然无措的模样说着，父亲只准我带这么多银子，怕被人讹了去。
	　　那老实的模样确实让人看着生气，可是绿意见别人欺负这老实人却觉得更生气。她使了点小法术，把那些人吓得屁滚尿流地逃走。可是那书呆子却不怕，朝着空气躬身道：“多谢大侠出手相救。”
	　　绿意从树后走出来，没好气地说：“笨书呆，你没长腿不会跑吗？”
	　　沈秋凡低声轻笑，干净斯文的一张脸越看越顺眼。从那天起这笨书呆每天都会在离树下张望，看不见绿意就一脸失望的神色，若绿意出来凶他两句，他便眉开眼笑。送绣帕，送玉簪，送绣鞋，只是说家里姐妹多出来的，一点也不会讨人喜欢。
	　　他也不管绿意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老实人也好骗，只是说在附近人家做奴婢，他便信了。
	　　终于有一日，天降了雪，绿意是妖精并不觉得冷，却见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这边跑，解下披风围在她的身上，顾不上自己身上落满了雪。
	　　“绿意，若是你不嫌弃，这两日我就跟父亲说去你家提亲如何？”
	　　绿意眨着慧黠的眼睛看着他，觉得这书呆子越发的可爱：“为什么要提亲？”
	　　“我……我不想你再受苦。”沈秋凡大胆地握住她绵软的小手。
	　　绿意看多了人情冷暖，总觉得人间情爱是靠不住的东西。那些男人们刚对心仪的女子海誓山盟，一转头又进了花柳巷跟陌生的女子说着甜言蜜语。后来她知道那叫逢场作戏，却对男子更加的失望，到底哪句是真哪句是假，怕是最后连他们自己都分不清了罢。
	　　只是沈秋凡这么说，却让绿意整颗心都沐浴在阳光下，暖到不行。
	　　这样零零碎碎交往了几个月，终于有一天他爽约，接着便再没来过。她已经可以离开树身，便去了沈家找他。刚进后院就见他躺在榻上，面色苍白，只剩下一口气。他床榻边上坐着个身形如竹子般秀美的公子，叹了一口气说：“秋凡，大夫说你活不过这个月了，你为何不去跟那女子说明事实？若她等不到你，以为你负了她，说不定会恨你。”
	　　沈秋凡红着眼睛笑了：“清予，与其让她伤心，倒不如让她恨我。”
	　　“你这蠢人，得了这种坏病快死了还要替别人着想。”文清予抹了下眼角，“你还有什么心愿，一并说出来罢，我也不是外人。”
	　　“我……我想吃离果。”
	　　“那你还是下辈子投胎到皇族做个皇子，说不定宫里人能弄到这种传说中的玩意儿。”
	　　绿意听了就离开沈家，将元神的灵力注入树身，长出嫩叶。离树是有果子的，只是以她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行，所以她来找了白清明。有个母夜叉跟她说过，只要进了那位白姓老板的店子，死了也要脱层皮出来。
	　　只不过，上天入地，他一介凡夫俗子却少有办不到的事。
	
	　　「小红果便滚了满桌，沾满了酒液，亮晶晶的，像是小树妖的眼泪。」
	
	　　“这是什么？好臭！你三年没洗澡腋下搓下来的泥吗？”柳非银左手捏着那粒沉甸甸的小泥丸，右手掩着口鼻。
	　　“是忘川河最深处的淤泥。”白清明挑眉，“你不是还去那里游过泳吗？这个味道你最熟悉了呀！”
	　　柳非银扔了泥丸去铜盆洗手，那污黑的忘川河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臭气，无数冤魂的手从河底淤泥里伸出来抓住他的脚。这些回忆说不上多美好，他也不愿意记起。绿意明显有点怕这泥丸，皱着眉簇拥着炉火，火光映红了她的脸带着清晰的明朗。
	　　“天亮后我就去将这泥丸埋在你的树身之下，灵力被逼出的感觉不会很好受，运气好你还能保存一缕精魄，运气不好，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你。”
	　　“多谢白老板。”绿意微微笑了。
	　　“我会将离果带到沈家，你不必担心。”
	　　“我相信白老板。”
	　　“这种人哪里值得相信了？”柳非银又凑过来，“若不是因为你的百年老树身，他才不接你的生意。”
	　　绿意摇摇头：“白老板不是这种人，他是为我好。”
	　　柳非银说不出什么了，白天也没回镇上，跟着白清明去了街上那棵长得枝繁叶茂的离树前。离树被人用篱笆圈了起来，周围供奉起香火，百姓将其奉为神树。白清明与柳非银站在人群里，一粒小泥丸从指间飞出去，落在树根下。
	　　刹那间，树身像是被注入了无穷的生命力，树冠疯长，好似遮住了半边天空。温暖湿润的雨气扑面而来，喧闹的大街上顿时鸦雀无声。眼看着无花树一瞬间绽放出指甲盖那么大的浅绿色小花，被风吹落又结出黄豆大的小果子。再一个眨眼，离果长到枣子那么大，如同被血液染成的一样，红艳欲滴。
	　　熟透的果子纷纷落下，树叶枯黄成一片，在寒风中瞬间便化成灰，眼前又是一棵死气沉沉的老树。
	　　趁众人愣怔，柳非银走过去捡起几颗果子包在丝帕里，等众人反应过来，都叫嚷着扑上去将果子一抢而空。
	　　白清明怔怔地看着树身，半晌才摇头说：“走吧，我们去沈家。”
	　　两位神仙般的人物走在街上，连最羞涩的女子也忍不住扭头多望几眼。在沈家门口遇见一顶软轿，在外面陪侍的丫鬟便惊喜地朝里面喊：“小姐，是柳公子。”应该是沈家的小姐，柳非银根本不记得，却还是用桃花眼深情款款地望过去说：“许久不见了，你还过得好吗，我想你。”
	　　白清明“刷——”地一下抖开绘着寒梅傲雪图的纸扇，挑着凤眼不屑地冷哼。
	　　“柳公子找我有何事？”小姐完全不顾外人地与他眉来眼去。
	　　“哦，我与白老板来找沈秋凡公子。”
	　　“我三哥去了望乡楼喝酒。”
	　　“他那身子还能喝酒？”柳非银有点吃惊。
	　　“我三哥身子不好，父亲和大哥也总劝他少吃点酒……哎，不说他了，柳公子，不如我们……”
	　　柳非银刚要附和，只觉得颈后的领子被揪起来，等回过神，两人已经到了巷口。无论见了谁，这没节操的家伙都会肉麻兮兮地说什么我想你，其实连人家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四处留情的功夫若他敢称第二，全城中的纨绔子弟没人敢称第一。
	　　望乡楼是个茶楼，也提供香醇的美酒。
	　　沈秋凡白净斯文，在人群里一眼就能望见。他正用指尖沾了酒水在桌子上写诗，写得一手风流的小楷，面色是苍白了些，却完全没有大限将至的迹象。
	　　“沈公子？”白清明上前一步。
	　　沈秋凡看见来者便倒抽口凉气，风临城三大怪谈之一，小古巷里的锦棺坊棺材铺，除了卖棺材，只和死人做买卖。店主白清明来历不明，貌美如书中说的勾魂艳鬼，让人不寒而栗。
	　　“请问白老板找在下何事？”
	　　白清明笑起来，面上却没有丝毫的笑意：“有人托我来给沈公子带点东西。”柳非银瞧着这情形也明白了大半，将那丝帕往桌子上一扔，小红果便滚了满桌，沾满了酒液，亮晶晶的，像是小树妖的眼泪。
	　　“是离果！”有人惊呼一声。
	　　沈秋凡却骤然安静下来，皱眉望着那几颗离果怔怔出神。白清明出门前听见有人说，秋凡你真是好本事，真的弄来了离果，这次周家小姐没理由再拒绝你的求亲了吧？
	　　二人回到锦棺坊相对饮茶，天黑后门外飘起了雪，雪花卷进门，落了一地的银白。白清明没有点引魂香，听柳非银问：“清明，我们今晚不做生意吗？”
	　　“我等人。”
	　　“嗯，要不要我揍他？”
	　　“你就当自己是个死人就好了。”
	
	　　「其实孽都是人作下的，作孽太多的人，本身已经是妖了，还怕妖做什么？」
	
	　　沈秋凡三更来，细长的眉眼，一派精明利落的模样，与绿意的描述相差甚远。他也不客气，自己寻了位子坐了。诡异华丽的外堂摆了一张宽大的软榻，店主和伙计躺得歪歪斜斜，正杀一盘棋子。
	　　“你以为骗过我就是胜了？清明，太过自负可是会死无葬身之地的哦。”
	　　“你已经回天乏术了，还能奈我何？”
	　　柳非银突然伸出一指将棋盘挑起来，黑白棋子挤到一起，落在矮桌上，棋盘上立刻干干净净。他露出贝齿，分明是耍赖，厚着脸皮：“那就置之死地而后生，重新来一次如何？”
	　　白清明嘴角抽了抽，沈公子的嘴角也抽了抽。不知道哪句话戳进了这沈公子的心头肉里，他连眉毛都皱成一团。白清明被这无赖坏了兴致，终于想起店子里坐着的人。
	　　“沈公子要买棺材吗？不是白某夸口，这锦棺坊的棺材外身的花草都是出自各国宫廷御用画师之手。材质是陈年老木，冬暖夏凉，不怕蚊虫叮咬，沈公子要不要先选个款式？”
	　　沈秋凡的嘴角又抽了抽，冷冷地说：“不必了，白老板还是自个儿留着用吧。”
	　　“我这店子只卖棺材，沈公子若是去喝花酒，出了小火巷左拐有家小酒肆卖的桂花私酿很不错。”白清明面色一沉，“非银，送客！”
	　　沈秋凡眼看着那笑眯眯的桃花眼朝他挥了挥手，就像赶苍蝇，心下暗叫了声不好。这独孤世家是东离国的皇亲国戚，独孤家的祖先更是开国功臣。这位非银公子，随母姓，却是最得宠的几位公子之一。城中的富家子弟都想与他交好，无论是喝花酒，还是诗会，都是千请万请也请不动的。正待字闺中的小姐们也都削尖了脑袋要往独孤家钻，就像沈秋凡爱慕的那位周小姐。
	　　他与父亲去周家提亲，周家老爷夫人知道独孤家也指望不上，这沈家也算是门当户对。那周小姐秀外慧中，盈盈一握的纤腰，格外销魂。她没拒绝，只是说：“沈三公子将离果奉上之日，便是本小姐登上花轿之时。”
	　　沈秋凡也知道她是在等柳非银，只是存心刁难。而这位站在无数人心尖尖上的柳公子却任一个棺材铺的老板捏圆搓扁地使唤。索性也不敢再有冒犯，恭恭敬敬地作了个揖：“白老板，刚刚秋凡多有冒犯，还望原谅。在下只问一句，绿意是不是死了？”
	　　“死了又如何？没死又如何？”
	　　“这……那女子不是凡人，是离树妖。纵然她对我一往情深，若发现我只不过是利用她拿到离果，定然不会放过我。若她死了也就罢了，若她不死……白老板能做妖怪的生意必定不是凡人，请白老板救在下一命，无论多少银子或者稀罕物件都尽管提，只要我能做到……”
	　　沈秋凡淌着冷汗，想起再过几日便是和周家小姐的大婚之日，便愈加地不安。
	　　白清明低头饮着茶水，茶是紫国特产的紫星花茶，层层叠叠的紫色的汁液，香得诱人。半晌才摇摇头：“绿意没有死……”沈秋凡脸色煞白，又听白清明接着说，“离树妖为了结这个果子坏了修行，死了倒还能重生，她大概已经灰飞烟灭了。”
	　　沈秋凡谢过白老板，欢天喜地地离开。
	　　柳非银想起那小树妖笑起来黑白分明的纯真眸子，忍不住心下难过。白清明面色凝重，缓步走到莲花香炉前，仔细地清扫着，叹了一口气：“世人都怕妖，把妖叫做妖孽。其实孽都是人作下的，作孽太多的人，本身已经是妖了，还怕妖做什么？”
	　　“太可气了，本公子这就去勾引那小子的未婚妻！”
	　　“你作的孽还少吗？你现在去地府走一趟，我已经托了云墨和云清找到了那孩子的精魄。”
	　　白清明清好了香炉，又燃起了离魂香。柳非银觉得身子越来越轻，知道是离魂香起了作用，高兴地眨着桃花眼：“清明，你真好。”白老板脸上明明白白写着“别用你对付女人的那套来对付我，你是白痴吗？”
	
	　　「我不后悔，也不恨他，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怪得了谁？」
	
	　　柳非银很少来地府办事，主要是地府死气沉沉的，到处都能见到面呈菜色的冤魂野鬼，难得见几个顺眼的。他刚走到奈何桥头，就看见孟姑娘好容易清闲起来，便倚着桥头垂肩膀。孟姑娘长得真是水灵灵的，盈盈一笑：“非银公子来替白老板办事啊，一路辛苦了，来喝碗汤吧……”
	　　柳非银抽了抽嘴角，这女人真是心狠手辣，喝了那东西哪还有命回去。白无常云清从桥的另一头走来，忙迎上去。他手里牵着一个七八岁女娃，黑白分明的眼睛，是绿意。
	　　云清赶着去勾魂，把绿意交给他便离开。柳非银看天色尚早，估计离魂香还没有燃尽，便带着绿意到桥头的茶馆坐下，跟老板要了两杯清茶。这地府的吃喝花的是阳寿，柳非银也不客气，直接记到了白清明的账上。
	　　“是白老板救了我。”绿意说，“那忘川河的泥丸上覆着无数冤魂的执念，我的元神只是受了点损伤而已。”
	　　“清明他不做赔本生意，这次，算是破例吧。”
	　　“那离果……”
	　　“给他了。”柳非银想起那人，便皱了眉，不知道要不要伤这孩子的心，“你们以后两清了，便不要找他了。”
	　　绿意弯起嘴角，笑容依旧明朗动人：“我听云清大人说，就要勾那人的魂魄去了，大限将至，他吃了离果心愿已了。”
	　　柳非银一愣，又听绿意说：“他不是病死，是命里便犯下了桃花劫。那周氏女子不愿嫁他，于是约他去酒楼喝了两杯毒酒。”
	　　“你知道了。”
	　　“我早知道了。”绿意黑白分明的眸子含着笑意，“可是我知道时已经喜欢上他了。我见他为博那女子一笑，使尽了力气，一边难过一边又觉得他可怜。他千方百计地算计我，无非是想要离果，若他想要，那就给了他罢。反正我是喜欢他的，索性成全他。我做了一百多年的树，又做了二十多年的妖，每天对着云起云落，看见丁点儿大的孩子成家生子变成白发苍苍。每日只是修炼，即使修炼成仙又能怎样，这样的生活一百年或是一万年又有什么差别？”
	　　“我不后悔，也不恨他，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怪得了谁？”
	　　柳非银笑了笑，将茶水饮尽了，不多会儿见奈何桥上走来两个人。仔细一看，果真是沈秋凡和那位周小姐。周小姐苍白着一张脸，被那沈秋凡用眼神恶狠狠地瞪着，却也不在意。只是目光掠过茶馆，看见柳非银似笑非笑的脸，面上便呈现出哀凄的神色。她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自然也明白不可强求的道理。
	　　反而是沈秋凡看着坐在柳非银身边清秀的女娃，那黑白分明的眸子安安静静的，带着几分熟悉的冷然慧黠。
	　　他颤抖着：“绿意……”
	　　绿意露齿一笑：“沈公子，那离果味道如何？”
	　　“很，很好。”沈秋凡突然后悔起来，两个女子，一个是他爱而不得，一个对他痴心一片，是不是妖又有什么关系。他在那双眼睛里找不出丝毫的怨恨来，也放宽心，紧走两步带着些讨好，“绿意，以前是我对不住你，这世上只有你对我真心，下辈子我们还在一起，我好生待你。”
	　　绿意的眉眼渐渐的清晰起来，从七八岁的孩童化成成年的模样，果真是柳非银想象中的犹如清风明月般的清冷动人。她朝着和柳非银凑在一起翻白眼的白无常云清笑了笑说：“大人，既然如此，就按照我们说好的，让他下一世不愁吃穿，养得白白胖胖吧。”
	　　沈秋凡便笑了，细长的眼睛眯起来，一派春风得意。绿意目光绵软，带着几分纵容：“秋凡，你先去吧，我随后便到。”
	　　柳非银翻了个白眼，听见耳边若有似无的铃声，知道时辰到了，便扯着绿意的胳膊跟着那铃声往阳间走。
	
	　　「有爱，便是赴汤蹈火也是甘愿。若不爱，猪也好，仙也好，便什么都不是了。」
	
	　　小年夜落了大雪，连续下了五六天，他天天抱着手炉横在软榻上任姐姐画春光乍泄图。好容易雪停了，他收拾停当去棺材铺当伙计。这一路看见满眼的洁白，世间干净得一如重生。他心情大好，轿子进了小火巷，天还未暗下来，朱红的大门紧闭着。
	　　侍女去叩门，接着门便开了，绿意见是他回头喊：“公子，是那姓柳的伙计来了！”
	　　怪不得他不来，白清明也没让人去叫他，原来是收了绿意做事。他就知道这家伙不做赔本买卖，刚走进铺子，便看见堂前趴着一头肥猪，正睡着大觉。
	　　“咦？不愁吃穿，白白胖胖？”柳非银恍然大悟。
	　　绿意走过来飞起一脚，嘴里骂着“碍事的东西，过年就煮了你”。那头猪嗷嗷叫着，畜生就是畜生，除了吃和睡，哪懂得人情冷暖。这世上的情爱也是这样，有爱，便是赴汤蹈火也是甘愿。若不爱，猪也好，仙也好，便什么都不是了。
	　　白清明懒懒掀了掀眼睑，笑而不语。
	　　“连夜下大雪，这次不知冻死多少人呢。”
	　　“管它冻死多少人，有钱赚就好了。”
	　　这绝对是白老板的真心话，柳非银燃起一炷引魂香，香气袅袅，隐约听见清脆的铃声。红色的迎客灯笼在风雪中忽明忽暗，正是一个财源广进的好夜。

二、梦里红妆
	　　「你家白老板跟柳蝴蝶怎么不来了，要你买酒回去省菜钱吗？」
	
	　　风临城里各家各户吓唬自家孩子都用一句话：再闹就把你送到锦棺坊当伙计去！
	　　这锦棺坊卖的是棺材，本没什么稀奇，可是夜里开张，门前挂两个迎客的大红灯笼，像招魂的鬼火。况且那白老板也俊美得像那传说中的艳鬼，他冲你款款一笑，魂儿都能飞到九重天去。
	　　“听说啊，连那百花丛中过的独孤家柳非银都被迷得神魂颠倒。”
	　　“啊啊，断上了？”
	　　“啧，谁知道断没断上，听说串街卖糖人的老刘头从那门口过，大白天关着门，里面传来柳公子的嬉笑声说，难道要本公子扒裤子给你看吗？”
	　　这是城中文人雅客聚集的望乡楼，也是流言蜚语传播地。绿意刚进门就听见什么断不断的，也不理，买了酒就要走。二楼竹帘后的雅座摆了摆手，她便上去，隔着帘子隐约能看出望乡楼的秦老板今天穿的是石榴红的衫子，比姑娘们都花哨。
	　　“秦公子，您叫我？”
	　　“绿意，你家白老板跟柳蝴蝶怎么不来了，要你买酒回去省菜钱吗？”
	　　不说也就算了，说起来绿意就头大如斗。半月前的花朝节，白清明从花市带回一株红莲，柳非银见了也喜欢，便缠着要讨了去。于是白清明摆下棋局，三局若他能赢一次，花就给了他。哪知道这种君子之争也有真放下脸皮推棋盘的，柳非银技不如人就耍赖。
	　　白清明皱眉问：“你也能算个男人？”
	　　那无赖眯了桃花眼说：“难道要本公子扒裤子给你看吗？”
	　　秦老板觉得有趣，追着问：“清明也能认了？”
	　　绿意翻了翻白眼：“还能怎样，柳蝴蝶想讨的东西还能讨不去？我家公子数落他几句，那柳蝴蝶就还闹上脾气，说是店里的伙计可都半个月没来上工了。”
	　　说完又跟秦老板客套几句，这才拎着酒回了店里。
	　　上个月都城的某位大人订了口紫檀棺，棺材身要求描着南山不老松。
	　　画师有个怪癖，每画完一副棺材还要躺棺材里面睡一晚，这才算圆满。曾经被柳非银笑称，这死了还有给暖被的，多大的福分啊。那画师听了只是用眼角睨了他一眼，瞧得柳非银笑都挂不住了，全身发凉。
	　　不过那画师瞧不上柳非银，却极爱独孤山庄的床。于是便在那里住下来，还当了柳非银双胞姐姐的先生。除了来店里画画，否则是半步也不肯离开他那个小院。
	　　绿意在后堂清了下货，又气呼呼地跑到前厅：“公子，都城冯贪官的棺材做好啦，就差不死的老松树了，画师还在柳蝴蝶家里，咱们怎么办？”
	　　白清明望了望外面的天气，说来也怪，今年开春后雨水比往年多，这个月竟然断断续续地下了半个月。
	　　平常人每天都睡不醒似的，顶多没精神头。可绿意就惨了，本身就是离树化成的妖精，被水汽泡久了，竟然面色愈加的发绿，耳朵和足缝里还长出嫩芽，瞧着都滑稽。
	　　半晌他有了主意放下茶盏，挑眉：“还能怎么办，走，去那小子家白吃白喝呗。”
	　　说完主仆二人便高高兴兴地换了身衣裳探亲访友去了。
	
	　　「原本还含苞待放的姿态，如今已经开到碗口大，每片花瓣都红得能滴下血来。」
	
	　　独孤山庄的真金苑，香是苏合，雨是乐声，竟一路飘到柳非银的梦里。
	　　画舫游走在烟波水雾里，他立在船头，白茫茫的什么都看不清。柳非银摸了摸自己的脸，梦里也是温热，月白长衫上熏着苏合香，翘起的檐遮了缠绵悱恻的细雨。
	　　隐约听见有人在笑，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
	　　柳非银只觉得心上一窒，有什么记忆呼之欲出，却又陌生得很。
	　　“……你是谁？”
	　　周围骤然清晰起来，碧波上荡着接连的莲叶，碗口大的红莲沾着雨露，俏生生地绽放着。莲叶中央浮着一叶小舟，穿鹅黄色轻衫的女娃约八九岁，盘膝坐在小舟里，头顶着一片宽大的荷叶遮雨。
	　　“阿阿阿阿……”
	　　“说了多少次了，再口吃我就把蛤蟆塞你嘴巴里！”小舟里坐着个年约十一二岁的漂亮少年，月白的衫子，微微上扬的桃花眼，满脸都是别扭的怒气。
	　　女娃马上缩下脖子，怯生生地抓着衣角。可那少年不依不饶地捏住小荻的鼻子，笑着半哄半骗：“乖，叫声哥哥来听听。”
	　　“阿……阿银哥哥……”
	　　是谁在叫我？
	　　柳非银只觉得眼前一热，那鹅黄色的影子已经在雨帘中越来越淡，心急地伸出手，唇瓣微启，半天才喊：“小……”
	　　小什么？他明明知道。
	　　接着他便醒了，手里正扯着一只滚着绿萼梅的宽袖。袖子的主人正用高深莫测的眼神盯着他。
	　　“醒了？”白清明笑着说，“这袖子都快被你扯坏了，真想跟我断袖吗？”
	　　柳非银嘴角抽了抽，心里偷偷骂了句不要脸。
	　　“这小荻是哪家的小姐，真是痴情得很啊，连做梦都叫着她的名字。”
	　　“说来也怪了，每晚都入我梦中，都大半月了。”柳非银想起少年时的自己与那女娃在一起的点滴，不自觉的有些伤感，“好像有这么一个人，可是我怎么都想不起来呢。”
	　　白清明用探寻的目光打量了一下那个恹恹的家伙，面无血色，气虚无力。听侍女说公子犯了春困，又下着雨，所以每日都关在房里，饭也吃得不多。
	　　不经意间他抬头看见窗边那盆红莲。原本还含苞待放的姿态，如今已经开到碗口大，每片花瓣都红得能滴下血来。
	　　白清明心里一动，突然走到窗前，咬破自己的指尖让血滴到花瓣上。
	　　“喂喂，不要用你的血弄脏我的宝贝莲花呀！”
	　　柳非银话音刚落，只见原本红艳欲滴的花色快速退成苍白。接着那花便枯了，赫然是一朵用草纸折成的莲花浮在水上，莲叶也变成了纸铜钱飘在水面上。
	　　打了水进门的绿意立刻被这变故惊得目瞪口呆。
	　　“呸，现在的小鬼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啦，一只不知死活的艳鬼，等我抓到一定油炸了她！”绿意奇怪地耸耸鼻子，“为何这屋里没有鬼气？”
	　　白清明不屑地哼了一声：“因为那艳鬼钻到他的梦里去了，怪不得哦……”
	　　屋子里诡异地寂静了片刻，两双眼睛暧昧地在柳非银身上扫来扫去。
	　　这个脸皮比城墙还厚的人，面上微红，突然爆发出一声怒吼：“不要冤枉我啊，我梦里可是个七八岁大的小丫头片子，哪里艳啦？”
	
	　　「也有女人死了做鬼就是要人命地吓人，比如眼前的这个奇女子，在厉鬼中的长相也能算丑得出类拔萃。」
	
	　　四人天黑前回到锦棺坊。
	　　同行的画师还是一如既往的古怪，用个黑披风把全身上下都遮个严实，走路低着头像是要捡钱。不过画师做事一点都不拖沓，棺材板上画南山不老松，不出两个时辰就画好，鼓着腮帮子在上面吹了一番。
	　　画师很少说话，今天面上却浮起一丝笑纹：“好。”
	　　“咦？”柳非银凑过去，“好什么？”
	　　白清明解释说：“他说棺材好，躺着舒坦。”
	　　果然画师脱了靴子爬进棺材，躺进去舒服地长吐一口气。白清明掩上棺材盖道了声“好睡”，这才悠然走出来。绿意已经燃好了引魂香，又给灯笼里添好了油。夜正浓。外面落着雨，树妖闲下来就用剪刀剪掉长出的枝叶。
	　　“咔嚓”一声，绿意“咝”地吸口凉气。
	　　柳非银屁股沾上褥子，用胳膊支着脑袋想着梦里的事，隐约听见外面有清脆的铃声。吹进来潮湿的雨气里裹着阵阵香风。来人一袭白衣，黑发垂地，走进来低着头问：“这里是不是卖东西的？”
	　　白清明笑容里像裹了蜜糖，对绿意做了个看茶的手势，这才柔声说：“除了尘世间的俗物，姑娘想买什么就有什么？”
	　　那白衣小女鬼用袖子擦了擦眼睛说：“能买到爱情吗？”
	　　柳非银忍不住睁眼打量了一下面前的小女鬼。有些女人即使死了也是风姿绰越，小脸惨白也能将斯文书生迷得七荤八素。比如那个痴情美貌的名女鬼聂小倩。可是也有女人死了做鬼就是要人命地吓人，比如眼前的这个奇女子，在厉鬼中的长相也能算丑得出类拔萃。
	　　白清明露齿一笑，更加温柔：“能。”
	　　柳非银瞧见那副嘴脸就想拿脚丫子招呼上去。白清明这个变态真是天赋异禀，对着这样的脸都能透过它看见金灿灿的报酬。
	　　小女鬼受到鼓励，抬起头说：“那我要东离国风临城伏龙镇独孤山庄的柳非银行不行？”
	　　柳非银被呛了一下，简直如遭五雷轰顶。
	　　他恶狠狠地盯着白清明，见那爱财如命的浑蛋微垂下凤眼，用溺死人的音调说：“行，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们锦棺坊有求必应。”
	　　那小鬼兴奋得全身发抖，竟然抽抽搭搭地哭起来，血泪流了满脸。
	　　“柳非银只能陪你七日，时限一到你就是我的药鬼，帮我试药，这样也行？”
	　　大多药鬼都是被神仙抓去的孤魂野鬼，用来试各种对付妖魔鬼怪的咒符有没有用。所以药鬼很容易就魂飞魄散，没有什么好下场。
	　　小女鬼没有任何犹豫，点了点头。
	
	　　「爱情并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买来的，他们不过是逢场作戏。」
	
	　　小鬼带着柳非银穿过黄泉路上大片的彼岸花。
	　　凡是心愿未了不想转世，或者阎王爷勒令永生不得转世的魂魄就会住冥间的城镇里。冥间的天是没有光亮的，就像人间日落后的黄昏。以前柳非银来过几次，想到那些吃食全都是活人烧给死人的供品，就没有半点想吃的念头。
	　　一路上小女鬼都低着头什么都不说，连大气都不喘一下，很是无趣。
	　　所幸街上很热闹，魂魄不用劳作，闲来没事就在街上飘来飘去。小女鬼带着他走到一个破落的小院门口。柳非银朝四周望了一眼，都是整齐讲究的大院，门口还有看门的纸人家奴。
	　　那小女鬼头埋得更低：“……门是旧了点，可是院子我打扫得很干净的。”
	　　柳非银跟大爷似的大摇大摆地走进去，院子很干净，还开出一片花圃种了点冥间常见的花草。寒酸也确实寒酸了一些，不过也不算太糟。他没理这不招人待见的小女鬼，打了个呵欠说：“本公子困了，要先歇息了，你别吵我。”
	　　小女鬼忙点了点头，眼见着柳非银走进屋子关上门。
	　　这一觉便睡了个昏天暗地，等柳非银醒过来，才发觉已经过了两日。打开门见小女鬼正坐在屋檐下，冥间在下雨，连声音都没有，真是润物细无声。不知怎么，柳非银突然觉得小良心受到了一点谴责。
	　　“喂，你叫什么名字？”
	　　“我忘了。”小女鬼笑起来惨兮兮的，“你就喊我叫花娘吧。”
	　　叫花娘是鬼中的乞丐，大多都是没有亲人烧供奉，所以在冥间也过得很凄苦。柳非银魂魄离身时跟白清明那财迷加浑蛋拿了不少冥币。仔细一瞧，这小叫花娘的确太瘦，怕是平时吃不饱的缘故。
	　　“这里最贵的酒楼是什么？”
	　　“……奈何楼。”小鬼尴尬得脸呈灰色，“能不能选个便宜点的，我没钱。”
	　　“本公子请你。”柳非银微微一笑。
	　　小女鬼立刻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差点又飙血泪，被柳非银恶狠狠的一眼给憋回去。因为下雨，所以街上的魂魄都飘不起来，只能正常地在地上走来走去。刚进奈何楼就见小二来迎客，柳非银带着小女鬼在楼上的雅间坐下，又叫了一堆吃食。
	　　小女鬼又是一副恨不得做牛做马的表情，看得他挺受用。这女小鬼乍看吓人，多看两眼也顺眼，就是瘦得厉害。他不吃冥间的食物，满满的一桌子菜只对着一张嘴。好几次小女鬼都可怜巴巴地看着他，见他摇着扇子不理人，就乖乖全吃了下去。
	　　柳非银叹了口气，这孩子也太老实了，本以为去锦棺坊做那笔生意，是个花痴的泼皮，却没想到是送上门来被欺负的。
	　　不过锦棺坊开门做生意，若传出欺客的名声就不好了。
	　　吃过饭他拉着小女鬼去成衣店拎了几件衣裳，又去买了几样首饰。回去烧热水把那小女鬼泡了一遍，捞出来换衣梳头。鼓捣了半晌，柳非银终于觉得圆满了。小女鬼打扮起来还有几分模样，肉嘟嘟的小尖脸，粉嘟嘟的小樱口，黑漆漆的杏眼带着点局促不安。
	　　“这副模样还愁没男子把你当天上的月亮一样捧着吗？”
	　　小女鬼低下头，半晌才问：“你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因为喜欢我？”
	　　柳非银摸了摸下巴，这小女鬼要的是爱情。可是爱情并不是一朝一夕，也不是买来的，他们不过是逢场作戏。可是这小女鬼还有四天就要去做药鬼，只为了换取这点温情吗？
	　　“如果不喜欢你，我怎么会跟你来这里？”
	　　“嗯。”小女鬼低头浅笑，瘦小的肩膀耸起来，连喜悦都很羞涩，“我，我也很喜欢你。”
	　　柳非银把手罩在她的头顶揉了揉，转头望着门外的雨。
	　　像有人在哭似的。
	
	　　「公子对我很好，就像那人待我差不多，我觉得应该就是喜欢吧。」
	
	　　清晨推开门，隔壁原本空着的地儿拔起一座气派的大院。鎏金瓦，朱红门，门口站着十几个呆呆傻傻的纸人侍从。有个年轻的男鬼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不一会儿就围了一圈鬼看热闹。
	　　妖媚的鬼妓冷哼着：“哟，大早上刚送走客人就听见这里哭丧，真晦气。”
	　　红眼厉鬼说：“不想死？哈！也不打听下在这里的有几个想死的，不一样都他妈翘辫子了。”
	　　某个吊死鬼长叹：“这位大哥你莫嫌冤，学生可是寒窗十年考上了功名的，最后却被人顶替了，学生冤得都上吊了，你能冤过学生？”
	　　那年轻男鬼哭得愈加难看，众鬼觉得没趣都散了。
	　　没想到小女鬼心肠还不错，跑去递了方破旧的手帕给那男人。男人哭得更凶了，扯着小女鬼的手不放，声声喊着：“娘啊，我辛苦追了十年的小翠终于肯嫁我了！娘啊，小翠说只要一筐莲藕做嫁妆！亲娘哎，结果船漏了我淹死了！亲娘啊！”
	　　柳非银嘻嘻笑着，继续倚着大门嚼脆枣。
	　　脆枣是小女鬼从镇西头的枣树上打下来的，颗颗都新鲜，算她有孝心。
	　　小女鬼同情心泛滥，见那男鬼哭得凄惨，竟然也怔怔地跟着掉泪。柳非银吃完一把枣子，将小鬼拉起来用袖子随意抹了把脸，不自觉有些好笑：“别哭了，不肯轮回的人都是执念太深，执念这东西啊，想着想着就忘了。本公子是不知道你有什么执念，不过我想这种执念应该会让生者困扰吧。”
	　　“我不想给别人添麻烦，我只是不想忘记他。”小女鬼第一次大着胆子瞪眼看着他，“我们约定好的，我一直在等他，所以他不来，我就不走。”
	　　柳非银直直地看着她，有点哑口无言。
	　　“那个人他很温柔，他一定是不小心忘记了。他肯定是不小心的，我一点都不怪他。我唯一想知道的就是他对我的感情是不是喜欢。”小女鬼羞涩地露出碎米小牙，“公子对我很好，就像那人待我差不多，我觉得应该就是喜欢吧。”
	　　柳非银不自觉苦笑了一下，他哪能算对她好，也只是觉得她有趣，给自己找点乐子而已。
	　　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傻子。
	　　不过傻也有傻的好处，容易快乐，也容易知足。
	　　罢了，那就真心对她好吧，反正也是白清明的药鬼，也算自己人。柳非银立刻又打起精神摆出童叟无欺的笑容扯着小傻鬼的袖子往奈何楼走，又是一桌子酒菜，小傻鬼热泪盈眶。见他不吃，小傻鬼还殷勤地夹了块鱼肉放在他面前的盘子里。
	　　“公子，这是你最喜欢吃的鳜鱼。这么一桌子呢，不用全省给我。”
	　　“我最讨厌吃鱼。”柳非银撇嘴，“喜欢吃鱼的是那个人吧。”
	　　小傻鬼又傻兮兮地笑，然后专心吃东西。
	　　吃过饭出门，柳非银正愁带小傻鬼去哪里快活，却见镇中央支了个台子。原来是阎王爷生辰，小官来镇上发福寿。那福寿都微薄，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小傻鬼立刻变成小贪心鬼，双眼放光，说了句“公子等我”，就挤进闹成一团的鬼堆里。
	　　小红包里的福寿很微弱，泛着几乎可以忽略不见的小小红光。
	　　若放在普通人身上，不过是个出门捡几文钱，得到漂亮小姐的一方香帕，再或者做几个好梦。可是小鬼拼命往里面挤，被气恼的长舌鬼打了头，表情都懵了，还是努力伸着小手跟小官要红包。
	　　柳非银咬了咬牙，留心了一下那长舌鬼的模样。
	　　等她挤出来，手上拿着两个小红包，头发都挤散了，衣服也破了，脸上也脏兮兮的。可是却兴高采烈地把手伸到他前面：“公子，我抢了两个！”
	　　他不稀罕这点福泽，想到这小傻鬼并不是为他抢的，却不自觉有些吃味。
	　　“呵呵，也就你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小鬼稀罕。”
	　　小傻鬼嘿嘿笑，不好意思地把小红包藏到身后。
	　　柳非银翻了个白眼，小傻鬼，小贪心鬼，小穷鬼，难道本大爷会抢你的不成？
	　　他的情人说不定还趴在坟头哭，不过才一天便物是人非，大方地忘了那女子花天酒地。」
	　　夜里回了那破院子，小女鬼倒了声“公子好睡”，就在檐下盘膝坐了。柳非银在屋里转了一圈，出来见小女鬼正看着雾蒙蒙的黑色天空。
	　　隔壁新起的大院里莺歌笑语，丝竹声声，像是在大宴宾客。
	　　小女鬼抬起头：“公子你不睡吗？”
	　　“隔壁的乐声都快把屋子震塌了，本公子怎么睡得着？”柳非银也在小鬼身边盘膝坐下，“你瞧什么？”
	　　“夏天的星空，星星一颗一颗地落在湖面上，远处的莲塘里传来阵阵蛙声。我白天去采莲蓬菱角，在陶罐的颈口拴上麻绳，里面放点干粮放到水里。有些鱼很笨会钻到陶罐里吃食，我就捞起来养在水缸里。晚上燃起篝火，他从家里逃出来，会带好吃的点心给我。我们一起烤鱼和莲藕，还能烧地瓜，香味能把山上的松鼠引来。”
	　　一副安静绝美的夏夜莲塘图铺陈在眼前，烤鱼燃起的青烟，热烈的火光映着小女孩通红的脸。
	　　“你还是想不起自己叫什么名字吗？”
	　　“因为我的名字已经在轮回簿上，几年前的事了，可是轮回时我逃了出来。所以，我记不起自己的名字了。”小女鬼搓着手笑，“看来是不会有人记得了。”
	　　“那人或许只是不知道而已。”柳非银安慰她。
	　　“嗯，一定是不知道。”小女鬼咧开嘴笑，“公子，你以后不要学他哦，千万不要忘记别人，也不要随便许下什么约定。否则别人记得，你忘记了，那人会傻傻地等着，说不定像我一样死了都忘不了。”
	　　这女小鬼笑得很开怀，可是看在他眼中却比哭还别扭。
	　　他拖过小女鬼捏了捏那粉嘟嘟的脸，瞪一眼：“本公子才不会那么没脑子，你放心，我跟清明都会记着你。”
	　　对了，明日就是时限了。
	　　柳非银心里闷了一下，听见外面有人敲门。
	　　是隔壁的纸人侍从，木然地重复着主人说的话：“请二位邻居去家里吃两杯水酒。”
	　　今朝有酒今朝醉，柳非银拉着小女鬼就不客气地去了。隔壁院子里点着长明灯，纸人舞娘踮着脚尖跳舞，众鬼们推杯换盏，好不欢乐。而那早上还哭得惨兮兮的男鬼，如今正对着个千娇百媚的艳鬼献殷勤。
	　　柳非银冷笑一下，他的情人说不定还趴在坟头哭，不过才一天便物是人非，大方地忘了那女子花天酒地。
	　　舍不下的是过往，守不住的是人心。
	　　小女鬼一直低着头，怕是也对这男鬼灰心，没坐一会儿就伸出小手扯住柳非银的袖子：“公子，我想回去。”
	　　他点头：“好。”
	　　夜里他令小鬼睡床上，自己坐在屋檐下看着苍凉的夜空。
	　　星星落在湖水里，就像黑玉盘里落满了珍珠。“扑通”，安静的夏夜惊起一片此起彼伏的蛙声。
	　　鹅黄衫的女娃眨巴着眼睛，回头冲他笑：“阿，阿银哥哥，不要吓我啦。”
	　　“每次都吓不到，真没趣，哇，鱼烤好了吗？”月白衫的十一二岁的少年扑上去，“还是你对本公子好呀，小……”
	　　周围骤然安静下来，全世界只剩下小女娃红彤彤的脸。
	　　“小荻……”
	
	　　「知道什么是媳妇儿吧，就是他爹来我家白吃白喝也就算啦，他女儿竟然要来我家吃一辈子！」
	
	　　七年前，盛夏，伏龙镇后山的观月湖。
	　　十一岁的少年沿着金黄麦田中开辟出的羊肠小道跑，午后骄阳似火，映着他跑得满是汗水的脸。观月湖边上住的渔家已经收网回家，坐在门口吧唧吧唧地抽着烟乘凉。远远看见月白的影子跑过来，笑呵呵地喊：“柳小公子，又来找小荻玩吗？”
	　　柳非银灿然一笑摆摆手跑过去，莲塘里的花开得正盛，小荻穿着鹅黄色的短褂，在荷叶群里洗莲藕，像初绽的花蕊。抬头看见阿银哥哥跑过来，咧开小嘴傻乎乎地笑，整个娃娃就像粉团子捏出来的。
	　　“阿阿阿阿——”
	　　“是阿银哥哥，再口吃就让你吃石头。”
	　　阿银哥哥上次是要让她吃蛤蟆，上上次是吃板凳，上上上次好像是草，啊呀，她又不是大黄牛。小荻捂住嘴巴缩起脖子，可是石头怎么吃得下去，一定会死的。
	　　少年见她害怕，满面得意地躺在小舟上。小荻摘了片莲叶盖住他的脸遮阳，小舟经过惊起一群水鸟。
	　　“……嗯，我跟你说哦。那个厚脸皮的颜敏王爷又来我家白吃白喝，这次还带了他的女儿。比我大三岁呢，竟然说要把女儿给我当媳妇儿。”少年没听见附和，恶狠狠地问，“大声说有没有在听！”
	　　小荻手一抖，声音都发颤，还是大声说：“有！”
	　　“很好！知道什么是媳妇儿吧，就是他爹来我家白吃白喝也就算啦，他女儿竟然要来我家吃一辈子！”小少年冷哼一声，“我姐姐说，我以后什么都要听她的，呸，那个走路就像要捡钱的臭公主哪里好呀！”
	　　小荻似懂非懂，见少年在赌气，在莲叶间摘了朵最大的莲蓬，剥开放在他嘴边：“阿银哥哥不气，小荻听哥哥的。”
	　　“嗯，小荻最乖，我以后就让小荻当我的媳妇儿。”少年笑嘻嘻地捏女娃的脸，“说好。”
	　　不知哪里来的熏风，耳朵里软绵绵地痒，一个“好”字落在莲叶间，荡起层层涟漪，沉在记忆最深处。
	　　小荻夭折在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在湖边长大的孩子水性好，她去抓鱼，被水草缠住脚往下拖。十一岁的少年去找她，看见泡白的尸体怀里还抱着一尾死鱼。少年面上没有一丝难过的表情，晚上回家侍女听见小公子在梦中哭叫，醒来后再也没提过那个名字。
	　　那么说好啦，小荻一定要当我的媳妇儿哦，不能忘啊。
	　　好！
	　　“小荻……你附在红莲上进入我的梦里……只是想让我想起来对吧……这次说好了，永远都记得你……相信我吧……”
	　　柳非银醒过来，是锦棺坊的内屋，在白清明大得可以并排睡下五个人的宽塌上。他的魂魄已经回体，见老板正懒洋洋地看书，立刻含情脉脉地扑上去：“清明，七天不见，人家好想你！”
	　　白清明用脚抵住他的胸口，阻止他没骨头的身子真的扑上来，挑着凤眼：“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他悻悻地坐回去，一脸委屈地磨牙。
	　　白清明更乐：“别给本大爷摆脸子，你不想救你媳妇儿了啊？”
	　　“怎么救？”
	　　“呵呵，阎王寿辰我也是送了厚礼的。把她的魂魄封进个痴傻孩子的魂魄里就好。”
	　　白清明花了大工夫在城里找着年龄合适，相貌清秀，天生痴傻，家庭不错的女娃。柳非银的要求极高，生怕那小女鬼受一丁点委屈，宝贝得像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块肉。
	
	　　「新欢是个两岁的女娃娃，原来那白老板有恋童癖啊！」
	
	　　半月后，望乡楼里有几位公子下了学堂来吃酒。其中两位公子喝醉了酒，比了学识比家产，比了妻妾再比权势，争个面红耳赤也没分出个高下。这时一直坐在旁边不发一言的紫衫公子笑了笑说：“男子汉要比就比胆识，谁能去那小火巷的锦棺坊里走一圈，讨上一文钱回来，就算谁赢，如何？”
	　　“妙极妙极，就照文兄说的办。”
	　　那两位心里犯怵，面上却谁也不肯相让，文绉绉地自吹一番，一行人便起身往小火巷走。走到巷口其他人便止步，嘴边鼓劲，那笑容却也掩饰不住幸灾乐祸。俩人心里后悔得要命，还是哆哆嗦嗦往巷子里走。
	　　刚走到门口就看见柳非银抱着白老板不撒手：“我不同意，那女娃才两岁啊，你这个恶魔你要负责！”
	　　白清明露出恶作剧得逞的笑容：“放心，我一定会负责。”
	　　俩人觉得头顶滚过阵阵惊雷，汗毛都竖起来，这样冲进去要钱，一定会被灭口的！于是二人捂住嘴巴正要小心退出去，却见后堂跑出来一棵树，不对，是树人，还是人树！而且树惨兮兮地哭：“我受不了了，再不停雨我会疯掉的！”
	　　顿时一声惨叫，两个人拔腿就跑。
	　　翌日，城里沸沸扬扬地流传着一个消息——锦棺坊白老板背弃情人独孤家柳公子找了新欢，新欢是个两岁的女娃娃，原来那白老板有恋童癖啊！
	　　当然，锦棺坊消息也灵通，绿意去望乡楼打酒。上次听人家说什么断不断的，这次又听说什么恋童，什么会走路会说话的树怪。
	　　“清明……”
	　　“非银……”
	　　两人深情款款地对望，伸手抚上对方的脸时，突然掐上去爆发出一句：“跟你TM认识真是本大爷的不幸啊！”

三、但为君故
	　　「这次兰芷小姐抛绣球招亲，连脸皮这么厚的柳蝴蝶都吓得花容失色，干脆去赤松避风头。」
	
	　　不知是哪家欢场酒楼传出的谣言：东离国要出大事儿了！
	　　各位看官肯定要问了，流苍国皇子争权愈演愈烈，赤松国六大杀手频频在北夜国现身，云国的国巫病危，个个都是焦头烂额。而我东离国正值国运昌隆，高山长青，流水依旧，到底是哪个嘴巴生疮烂舌头的王八羔子说的？
	　　此刻这个街头巷尾都在骂的王八羔子就坐在锦棺坊的大堂里，一双手规矩地放在膝盖上，大眼睛转来转去，白白净净的挺乖巧。他不是别人，正是本城城主家的小公子兰汀，今年刚满十六，年前在都城澜沧讨了个管理史书的闲差。
	　　“小汀，请假回来怎么不提前让人捎个信，也真不巧，非银陪他娘亲去了赤松，怕是聚不成了。”白清明仔细打量着兰汀，挺欣慰地说，“半年不见，小汀又长个儿了。”
	　　兰汀立刻张大眼：“咦？柳兄没跟你说吗？半月前我托人捎信给他，跟他说近日会跟家姐一同回城。家姐要在城中的绣楼抛绣球招亲，除了他，还特意写了帖子给你和秦毓兄的。”
	　　白清明嘴角抽了抽，终于知道柳非银那个好逸恶劳的家伙怎么会突然那么孝顺，跟着他天女下凡般的娘亲去那种是非之地。
	　　原来……是这样……
	　　兰汀的家姐兰芷比他年长两岁，既然是城主家的千金，自应当说亲的踏破门槛。可是兰芷小姐今年芳龄十八，却无人问津。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普通，鼻子眼睛都挑不出特别之处，而是因为，这位兰芷小姐的名声不好。
	　　整座风临城的人都知道，兰芷小姐十四岁时就在灯会上，当着全城人的面对沈家的大公子表达爱慕之情，把人家公子羞得扭头就跑。从此兰芷小姐一发不可收拾，见了貌美的男子就拔不动脚。两年前每天泡在望乡楼，包了全场的酒请大伙儿喝，就为了博得酒楼老板秦毓的一笑。一年前又没事就在锦棺坊订棺材。如今城主家的西跨院还有十几副百年老离木棺材，全家百年后的藏身之处是不用愁了，也只为了喝白清明的一杯香茶。
	　　这次兰芷小姐抛绣球招亲，连脸皮这么厚的柳蝴蝶都吓得花容失色，干脆去赤松避风头。可见兰汀说得没错，果真是东离国的大事。
	　　家姐要抛绣球，离下个月初八也没几天，定然有许多准备事宜，他也闲不住。兰汀把帖子送到白清明手上，又约了一起吃酒的日子，这才甩着袖子蹦蹦跳跳地跑去望乡楼找秦毓。
	　　帖子是放在一个绣金鸳鸯荷包里，字体娟秀漂亮，是兰芷亲笔，还附送了一缕用红绳扎好的头发。
	　　侍女绿意忍不住揪着那缕头发：“公子，若是有人拿这头发下蛊，兰家小姐不是倒霉了？”
	　　白清明懒洋洋地半垂着凤眼：“兰芷小姐或许有点怪，绝对不像外面说的那么愚蠢不堪，小看她可是要吃亏的。”
	　　绿意一点也不关心这个，木匠刚把做好的棺材送来，已经上好了漆，就差描图。画师住在独孤家，她正好也想孤独家厨娘的点心想得紧，便高高兴兴地学着兰汀蹦蹦跳跳出门去了。
	　　白清明不自觉笑了笑，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女子跟他并肩走着，他往旁边躲一分，女子就近一分，就像传说中天黑人静勾引老实书生的女鬼狐精。」
	
	　　画师把黑色斗篷捂得紧紧的，还用黑纱蒙了脸，只露出两只黑窟窿一样的眼睛。他刚迈出右脚，就听独孤家的侍女说：“先生，您这是要去白公子那里吧？明天早上能回来吗？”
	　　画师点了点头。
	　　侍女很高兴，甩着绢子就跑去院里给画师的宝贝草药圃浇水。画师不喜欢讲话，可是偶尔有一次嘱咐她，这药圃里的种子都是很不容易才找到的，是一种叫“相思引”的草，花朵如烧透的晚霞，很美。现在正是柳枝将黄未绿的三月底，再过些日子就是清明节，恰是相思引长花苞的时候。
	　　画师见天色渐暗，独孤家后院的马车都不在，怕是老夫人带着小姐公子们去烧香了，干脆自己慢慢往城里走。约莫大半个时辰，看见风临城南两里处的大路口左右两边分别坐落着一座寺庙和一座道观。
	　　他遇庙烧香，遇佛拜佛，已成了习惯。
	　　庙堂里没有和尚，大概是去了后院吃饭。只有佛祖端坐菩提，半闭着双目，笑看这些在红尘中轮回的芸芸众生。
	　　画师见四处无人，便摘了斗篷，跪下磕头。
	　　“喂——”
	　　画师吓了一跳，手忙脚乱地要遮脸，袖子却被唐突地扯住了。眼前是个年轻的女子，平淡如水的眉眼，咧开嘴露出长偏了的两颗小虎牙，笑嘻嘻地看着他：“公子，小女子我迷了路，公子这是要进城吗，能不能跟我这弱女子同行呢？”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月色如水，树影重重，也怪不得这女子要找人结伴。见他点了点头，女子就松了手，与他一起走出寺庙。这条进城的道不是官道，女子跟他并肩走着，他往旁边躲一分，女子就近一分，就像传说中天黑人静勾引老实书生的女鬼狐精。
	　　“这位姐姐，你若是想喝我的血吸尽我的精元，麻烦你还是找别人吧，我是个有罪的祈愿人，愿望不达成是绝对不会死的。就算死了，魂魄也会直达无垠地狱做鬼仆，你若喝我的血反而会害了你。”
	　　那女子怔了一下，又笑了：“看来是妖精姐姐我修炼不到家，竟被你瞧出来了。看着你挺老实，竟然会拿出这种话来蒙骗我。识相的就乖乖摘下面巾让姐姐瞧瞧，若是长得太丑我就放过你。”
	　　画师吓了一跳，想要捂脸已经来不及了。
	　　面巾被扯下，月光映着略白的美人面，浅色的唇微启，眉目如水，却带了点慌张。女子看傻了，画师像个被调戏的大姑娘，羞愤地遮住脸夺路而逃。这一口气跑到城里，见到城门口挂着大红灯笼才渐渐平静下来。
	　　他想起第一次见伽蛮，他躺在屋檐下午睡，睁开眼看见痴掉的女孩手中正拈着他的面巾。那时他还是紫国宫廷的御用画师，与几位皇子公主都交好，谁见了他都要恭敬地叫声先生。伽蛮是大执事买入府上的奴隶，竟不知轻重趁主子睡着扯了面巾看他的长相。
	　　他一脚将伽蛮踹进莲池里，也不管女孩在池里扑腾着叫救命，转身进了屋。
	　　画师捂住胸口，失了魂似的走进锦棺坊。
	　　白清明已经燃上了引魂香，大堂里坐着个黑无常，手中的铁链上还拴着七八个白衣小鬼。其中一个正在愤愤地咬着铁链，很不甘心的模样。画师一眼就看见他们的胸口都有一个血窟窿，顿时跌跌撞撞地奔过去抬起那小鬼的脸，小鬼懵了一下，回过神狠狠咬住画师的手指。
	　　“瞧你这泼辣劲儿，下辈子想做狗吗？！”黑无常用力拽了下链子，小鬼立刻疼得在地上直打滚，看得画师整个人止不住发抖，扯住那条链子，着急地说：“不要再扯了，这种疼他吃不住的。”
	　　“倒是我成了恶人……”黑无常嗤一声，“你这种老好人在白老板的店子里待久了，小心连皮带骨都被吃了……”
	　　“他只是难受，这些孩子都是黑巫师的祭品，你把他们带回去都是要霹个魂飞魄散的，否则不出七日定会堕落成魔，为害一方。他们都是连未来都没有的无辜的孩子，我被咬一下又能怎样？”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黑无常打量着这个包得像黑粽子样的人，越发觉得他奇怪，“你不会就是那混账王八蛋的黑巫师吧？”
	　　白清明口中的茶“扑哧”一声喷了黑无常一脸，绿意幸灾乐祸地递上帕子。白老板嘴上说着抱歉，眼中的笑意却极盛。黑无常也约摸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触及了别人的忌讳，忍气吞声地讪笑着忍下了。
	
	　　「画师不知道她每天在高兴什么，荆钗布裙，粗茶淡饭，还每日都笑着。」
	
	　　棺材板是紫国的紫星木，木质偏软，原本不适合做棺材。可是订棺材的老夫人是从紫国嫁过来的，做梦都想着凤鸣王城的深秋，满街都是深深浅浅的紫，花香极浓郁，被风一吹染满了裙角。
	　　未出阁的姑娘们会在中秋节的月圆之夜，提着装满紫星花的篮子去狐仙殿求姻缘。那里的狐仙特别灵验，来年便能寻得良人，再双双携手去还愿。老夫人就是在狐仙殿门口与瞧热闹的夫君相识，他是东离国人，嫁过来几十年儿孙满堂，真正是白头到老。
	　　画师在棺材身上描着紫烟般的花团，如云朵般飘在棺身上，淡淡的木香飘在后堂里。
	　　白清明拿了支蜡烛进来，用一只手挡着风，领口绣着金色云纹衬着冰肌雪肤，怎么看都不似个真人。画师在发呆，笔丢在一旁，坐在棺材前抱着膝。白清明眉眼温柔起来，不同于那种做生意时的热络，而是带了一丝的怜惜。
	　　“先生，要就寝了吗？”
	　　画师胡乱擦了一把脸，手忙脚乱地去掀棺材盖。他有个习惯，就是每画完一副棺材，就要躺进去睡一晚，就好像一种仪式。其实就是一种仪式。白清明看着他躺进棺材，并不急着帮他盖上棺盖。
	　　“这是你睡过的第七百三十二副棺材了。”白清明叹了口气，“仪式未完成，我还有办法救你。”
	　　“给一百个死人暖棺，我就能进无垠地狱见到伽蛮，这是我一直期望的，白老板为何总说要救我？”画师轻笑，“白老板帮我完成这个仪式，就是救了我了。”
	　　“先生不知道无垠地狱是什么地方，说不定伽蛮早就魂飞魄散了，就算你去了无垠地狱找到她，她也不认识你了，她是魔，除了吃魂魄填饱肚子，什么都不会了。”
	　　画师静静地看着头顶的白清明，突然笑了：“白老板没有爱过什么人吧？”
	　　白清明侧头想了想，不知怎么回答。
	　　“白老板肯定没爱过吧。”画师坐起来摘掉面巾，满脸都是温吞的笑意，“白老板想不想听我跟伽蛮的故事？”
	　　屋内烛光如豆，白清明出去端了两杯香茶，斜靠在椅子上，今夜，好像要落雨了。
	　　画师自出生就肺不好，从小就是个药罐子，整日咳个不停。医者让他用纱巾蒙面，只怕深秋吸了花粉，后来便养成了习惯。别人只当他长得太好，一双美目就足以倾城，所以才要蒙面。那个小奴隶揭了他的面巾，看了他的真面目，没淹死也就算了，竟然胆大包天地在外面到处说：“先生怪不得要戴着面巾呢，原来是长得有碍观瞻。”
	　　府上厨房的少女们碎了一地的玲珑心，荷包也不绣了，眉也不描了，见了先生腿肚子也不哆嗦了。
	　　画师知道后，硬生生地咬坏了两杆画笔，终于把那个叫伽蛮的丫头叫到房里，咬牙切齿地问：“既然说我长得丑，那为何要看着我的脸流口水？”
	　　伽蛮淡淡地说：“先生长得好看，所以伽蛮才流口水。不过先生把伽蛮踢倒水里，实在不是君子所为，所以面目可憎，这不是有碍观瞻吗？”
	　　从来别人见了他只捡好听的说，奉承话永远都不嫌多。猛然听一个家奴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画师气得几乎要跳脚。可是伽蛮歪着头，一点都不怕他，唇角还不轻不重地弯着。紫国律法中有一条便是不得无故虐待家奴，伽蛮的行为顶多是掌嘴，再重了传出去也是惹麻烦。
	　　伽蛮次日就顶着一张姹紫嫣红的小脸在后花园修树枝，还哼着小曲，挺悠闲。画师见她像吃了赏赐似的，不自觉地好笑：“你今天脸色很不错啊，往紫星树下一站，不知道的还以为开了满脸花儿呢。”
	　　伽蛮行了个万福，礼数一点儿都挑剔不出毛病，嘴巴上却不咸不淡：“先生教训得是，圣人说自古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府上女子成群，小人却只有一个。怪不得别人说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伽蛮可真是受教了。”
	　　这个伽蛮嘴巴坏，黑白分明的眼里没有半分惧意。画师望着那双眼睛，被骂成小人却奇怪的没生出半分怒气。只觉得整个人仿佛都陷入那双不染尘世的眸子里。这次他没有再让恶奴掌她嘴，而是拂袖而去。
	　　那天以后画师就开始留意这个叫伽蛮的小家奴，自从得罪了主子，厨房也不肯再要她。大执事派她去马棚做事，那里又脏又臭，她却很悠然自得，把几十匹马伺候得干干净净。甚至她连睡觉也不回下人房，在稻草上一躺，跟几匹刚出生的小马挤在一起，睡得香甜又满足。
	　　画师不知道她每天在高兴什么，荆钗布裙，粗茶淡饭，还每日都笑着。
	　　那笑容还真碍眼。
	　　主子觉得碍眼的东西，忠心耿耿的家奴也觉得碍眼。伽蛮的日子非常不好过，经常找不到鞋子，或者吃坏肚子，再或者莫名其妙从天而降一盆冷水。画师看得兴致勃勃，本以为她很快就会撑不住的。可是伽蛮每天光着脚在茅厕里哼歌时，他真的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他为什么总会跟她过不去呢？
	　　画师自己也不明白，大概是因为她太快乐，一个穷到卖身为奴的人怎么可以有那种最本真单纯的快乐呢？
	　　“白老板，我便是那时开始喜欢她的，可是那时我年轻气盛，怎么都不肯承认。因为伽蛮是个身份低贱的家奴，我怎么可能喜欢她呢？”
	　　画师回过神，见白清明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竟然睡着了。
	　　他不禁哑然，道了句好睡，躺下合上棺盖。
	
	　　「从头到尾他都没抬头看这个兰芷小姐一眼，怎么能画得像，他脑子里都是伽蛮的影子，画出来的自然也是伽蛮。」
	
	　　过了几日是清明节，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插了柳枝。穷人家攒了几个月的鸡蛋都煮了，满满一小筐，小孩子们装兜里，一边吃一边提着元宝蜡烛跟各家大人去坟上祭拜。
	　　白清明一大早就换了身轻飘飘的棉袍，带着绿意到了望乡楼。秦毓在二楼雅座设宴，一袭红衣似火，眉眼带了点邪气，一笑就有点不怀好意似的。跟他相比，身边坐着的兰汀穿着规规矩矩的蓝衫，露着一口小白牙，很是天真无邪，见了白清明就双眼发亮：“白兄，秦兄说你那里画棺材的画师以前是紫国的宫廷画师，画得人能从纸上走下来。能不能给家姐画幅肖像，她出阁后也能挂在家里日日看着，留个念想。”
	　　白清明失笑：“你觉得你那家姐这次抛绣球真能砸中个良人吗？”
	　　兰汀瞪着眼睛，颇不赞同：“外面的人就会以讹传讹，家姐只是偏爱美色了一些，其实待人很好的，府中上下没有一个人说她的不是。二位兄台是明理之人，家姐抛绣球那日一定要到场啊，小弟做梦都想与你们成为亲家呢！”
	　　秦毓不留痕迹地捏住兰汀的脸，微笑道：“我也想跟小汀成为亲家呢。”
	　　白清明酒杯都快拿捏不稳了，总以为兰汀当了几日官会有点开窍的，还如此单纯。那些家奴自然不会在别人面前说自家小姐不是，只会腹诽，腹诽他懂不懂？
	　　不过答应了兰汀的事，他便不会食言。
	　　画师听说是画人像，先是不肯，可见白老板很困扰的样子，又听说是那个单纯热心的小兰公子的家姐，便点头应下。抛绣球的前一日天气很好，兰汀亲自去独孤家把他接进城，无比细心周到。
	　　城主的府上自然跟平常人家不同，三步一个亭台，五步一座假山，池中是锦鲤，地上是浮竹，格外别致。听说兰芷小姐因为画像，还特意去赶做了一套春衫。画师许久没画人像，每天都跟棺材板过日子，想起以前的风光，心下又有几分戚戚然。
	　　“先生，这边请，家姐在亭子里候着呢。”兰汀说，“我去吩咐侍女收拾间客房，先生晚上就宿在这里吧。”
	　　“如此有劳小兰公子。”
	　　兰汀不好意思地咧嘴，转身跑了。画师微微一笑，走进院子便见满眼雪白的海棠花，亭前已经布好的案台和纸张。亭子里没有人，画师正奇怪着，听见背后有脚步声，一回头，面巾就被扯掉。面前的女子稀松平常的眉眼，笑眯眯的。
	　　“你，你是那天的……”
	　　“原来你是画师啊，看来是要尊称一声先生了。听小汀说你早不画人改画棺材了，不过没关系，就算你把我画成棺材，我也喜欢。”兰芷伸出手在他眼前晃，“……好看的先生，看我看呆了吗？”
	　　画师讪讪回神，垂下眼，心里隐约觉得自己好像惹了什么麻烦。他将面巾戴回去，兰芷见好就收，也没再多说什么，老老实实坐下让他画。等他画完天都已经黑了，他低头吹干墨迹，兰芷突然蹿过来说：“先生，你怎么一直吹我的嘴儿啊。”
	　　他猛抬起头羞得满脸通红。兰芷很无辜地站在一边，背着手。兰汀风风火火跑进来，丝毫没注意二人之间的诡异，只是盯着画，微微皱眉：“咦？这是阿姐？长得可爱，可是，有点不太像呢……”
	　　画师低下头：“在下画技拙劣……”
	　　从头到尾他都没抬头看这个兰芷小姐一眼，怎么能画得像，他脑子里都是伽蛮的影子，画出来的自然也是伽蛮。
	　　岂止是不像。
	　　只是兰芷一点也不生气，还是笑眯眯的：“怎么不像，跟我简直是一模一样啊。先生一片真心可昭日月。明日兰芷在绣楼招亲，先生一定要来啊。”
	　　画师又一次落荒而逃，心里慌张成一团，不管不顾的，只想着伽蛮。原来能扯下他面巾的，不止是只有伽蛮。那么伽蛮在他的生命里还剩下什么特权呢。这么想着，便揪着领子痛得喘不过气。
	　　“先生！先生！”快到小火巷的锦棺坊时，兰汀气喘吁吁地追上他，一把扯住他的袖子，“先生您别气，我代家姐给您赔不是了。”
	　　画师哼哧哼哧地说不出话。
	　　“家姐从小体弱多病，家里一直备着棺材。您别瞧着家姐好像挺精神的样子，其实她身体每时每刻都在痛，她嫌家父准备的棺材不好，自己还特意来白兄这里备了几副。她只是欣赏俊美的男子，从来没什么妄想的。”兰汀越说声音越低，最后抽抽搭搭起来，“……其实家姐她真是个好女孩的，明明知道秦兄和白兄都不会来接绣球，她明明知道，不会有人来接她的绣球的……”
	　　其实兰汀只是想留个念想。
	　　哪天家姐不在了，不至于后人连她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要找到你。」
	
	　　城主女儿抛绣球的当日，绣楼下围的都是看热闹的女子，别说男人，连路过的猫都是母的。兰芷小姐穿着一袭水红衣站在绣楼上，手中托着绣球，一直到了日暮西山，还是没有抛出去。
	　　画师躲在街角看了一天，见兰芷小姐的长发荡漾在夕阳的风里，脸上的笑容像一根刺扎得他不知道是今夕是何夕。
	　　深夜他在锦棺坊与白清明对饮，一整坛子桂花酿下肚，画师的话也多起来。
	　　“上次故事还没说完呢。”
	　　“洗耳恭听。”
	　　“再睡我就不说了啊。”
	　　“不敢。”
	　　画师这才满意了，抱着酒坛子对着灯笼痴笑，也忘记蒙面，真是一张水墨画般山明水秀的脸。
	　　对于碍眼的东西，那些抬手间便翻云覆雨的人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毁掉。画师本想着干脆把她卖到勾栏院，或者干干净净地送人，眼不见为净。只是没等他决定，王城就遭受了天灾。那天夜里正睡得沉，朦胧间只觉得地动山摇，一时间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已经有人拖着他往门外走。
	　　刚跨出门槛，只听见屋内倒塌的声音，尘土飞扬，地上硬生生裂了一个大缝。有人拽着傻掉的他跑到院子中 - 央，将他扑倒在身下。大地像是在怒吼，仿佛在一瞬间就吞没了无数的生命。
	　　那次凤鸣王城百年难遇的大地震，王城里死了很多人，王宫的宫殿是用赤松木建成，特别轻便，砸在人身上也不会受什么重伤。只是也只有王宫才用得起赤松木，若不是有人在紧急关头将画师拖出来，他肯定活不成了。
	　　画师的救命恩人是伽蛮。画师安然无恙，她的背上被瓦片砸得不轻，受了很重的伤。别人都说下人救主子那还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也只有画师知道那千钧一发之际，若不是她，自己现在怕是已经排队在领孟婆汤了。
	　　他想着那次掌嘴，只觉得心里乱糟糟的：“你为什么要救我？”
	　　伽蛮喝着汤药，灰头土脸地淡淡笑着：“因为先生长得好看，我还挺喜欢的，死了可惜。”
	　　画师心里一动，脸烧成一片。他那时也只有十六岁，情窦初开的年纪。这种赞美稀松平常，这次却像久旱逢甘露，回味在心里都觉得格外鲜美。那小家奴惨兮兮的模样，却还是眉眼含笑，不只为何竟觉得异常顺眼。
	　　那满园的春色都比不过她眼中的温柔。
	　　她说：“其实先生啊，我救你，是因为我想做你的媳妇儿。”
	　　画师见过的女子都是些教养极好的官家小姐，举手投足间都很端庄，谨言慎行没半点逾越。即使画师再不承认，他是被小家奴吓到了，几乎是落荒而逃。一时有点心乱，便跑去找沈相家的公子吃酒。吃到一半，他忍不住问：“有个家奴救了我的命，又说救我的命是想做我的媳妇儿，这是为什么呢？”
	　　相爷家的公子比他年长几岁，男女之事也经验丰富些，撇了撇嘴：“那还不简单，山鸡想飞到枝头做凤凰，看上你的万贯家财了呗。要么谁会豁出自己的命不要，拼死拼活救你呢？”
	　　画师的心顿时凉了，再烈的酒都挡不住他心中的寒意。回到府上伽蛮还在睡着，已经是月上中天，那在睡梦中都含笑的嘴角，突然看得他怒火中烧。他一把将她摇醒，往她手里塞了一沓银票，揪着她就往后院走。
	　　伽蛮一开始还迷糊，等看到手中的银票，和他嫌恶的表情，顿时闭上嘴巴。
	　　画师粗鲁地把她推出后门：“走吧，你不是喜欢银子吗，我给你银子，你快点滚！”
	　　伽蛮一言不发地看着他，总是习惯性弯起的嘴角绷成一条线，眼也是凉的，带着都渴求似的，执着地看着他。而画师毕竟是太年轻了，哪懂得那种绝望。他使劲关上门，头也不回地奔回自己的寝院。
	　　从那天以后画师再也没有见过伽蛮。
	　　一年后，他成了亲，是王上赐的婚，对方是个贤良淑德的官家小姐。那正是深秋紫星花开得最好的时节，在深深浅浅的紫色中，他挑起新娘的红盖头。盖头下陌生的美丽的脸。而那个小家奴对他说，其实先生啊，我救你，是因为想做你的媳妇儿。
	　　他后悔，可惜已经太迟了。
	　　画师那夜在王城里逛荡了一夜，踩着花瓣，一条街一条街地走。卖馄饨面的老头说先生好像在找人，可是谁也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又过了一年，凤鸣王城里出现黑巫师拿活人祭祀魔神。在城郊的空地躺着十个被挖走心脏的年轻男女。用来祭祀的男女都是命中带煞之人，要花两年的时间只喂食黑狗血来净化血脉。画师去给那些成为祭品的死者画像，张贴在城门上待人来认尸。当他画到第七个人时，手中的画笔掉在地上。
	　　伽蛮被折磨得皮包骨，胸前一个大血窟窿，眼睛半睁半闭着，似乎还在笑。
	　　皇族的神子跟他说，魔神是无垠地狱的四恶神之一，也是最贪婪的神。做祭品的人喝了两年黑狗血，早就是不洁之身，死不能入冥界，会直接堕入无垠地狱，成为魔神的爪牙。若是自愿进入无垠地狱，便要给一千个死人暖棺，由一个法力高强的封魂师引入无垠地狱成为魔神的鬼仆。
	　　只是如今三界众生安宁，封魂师血脉越来越衰弱。这世上血统最纯正的白姓封魂师只有两个传人，一个在东离国，一个在瑶仙岛，开着小店做点小生意混日子。
	　　故事讲尽，后面的白清明已经很清楚。
	　　突然有天晚上，一个裹着黑袍的人走进店里，目光渴切地说：“白老板，你可以送我去无垠地狱吗？”
	　　外面下着茫茫大雪，那人的目光里像是落尽了寒风，看得他一颗心软成化在肩头的水滴子。他狭长的凤目微微垂下，唇角翘起：“可以，不过在仪式完成之前，你要为我做事，如何？”
	　　“好。”
	　　上穷碧落下黄泉，我都要找到你。
	
	　　「花的名字叫相思引，异香扑鼻。若是误食，便要睡上个十天半月，想见的人能在梦中相逢，醒来却是一场空。」
	
	　　兰芷觉得身子轻飘飘的，似梦非梦，好奇地看着满街的紫星花。
	　　她“啊”了一声，喃喃道：“难道我又死了一次吗？”
	　　话音刚落，便看见一片紫色烟云中走出蒙着白色面纱的画师，眉目如水，冲她伸出手。她想了想，小心翼翼地握上去。画师的手很是白皙，软绵绵地握着她的指尖。真奇怪。魂魄这次是飘到什么地方了？
	　　“兰芷小姐。”头顶有人叫她。
	　　兰芷抬起头，被花海淹没的枝干上坐着月白衫子的白清明，袍角飘在风里，宛若天人。她又看傻了：“白老板，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已经死了，这里是你的记忆。”他答非所问，只是看着她身边木头一样的画师说，“据我所知，你是土生土长的东离国人，从未去过紫国，为何你的记忆里会有紫国的凤鸣王城，会有先生？”
	　　兰芷随意坐下，木头画师也跟着坐下，手挽着手，她笑着望着天。
	　　“唉，这可怎么办，我能借尸还魂的宿主，命格一个比一个衰。”
	　　“借尸还魂？”白清明微微吃惊。
	　　“嗯。”兰芷接了一片花瓣，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不怕你知道，其实我是个天人。只不过犯了大错，被流放到人间。我只能找命格很衰的女子借尸还魂，活不长便要找新的宿主。兰芷这个身体没日没夜地痛，死了也好。”
	　　“先生他一直在找你。”
	　　“我知道。”兰芷抬起眼说，“可是，我是个带罪之人，说不定天亮找不到宿主，我就魂飞魄散了。”
	　　白清明有些奇怪：“那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你就是伽蛮？”
	　　“白老板，你没爱过什么人吧？”兰芷歪着头看他，眉眼里有几分淘气，“你肯定没爱过。否则你应该就会知道我为什么不告诉先生我就是伽蛮。每个人都有在这世上必须活下去的理由，就像是用驴子拉磨，嘴巴前面吊着一根胡萝卜，明明吃不到，可是只要看着那根胡萝卜，他就有力气走下去。”
	　　兰芷拍了拍身边木头画师的头，又拈起他的长发与自己的编成一束。
	　　她笑着闭上眼睛：“白老板……我累了……想念这种东西，想着想着就忘了，即使想得再久，也只是几十年的事情。可是我已经累了，我不想再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了……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至今足够了……”
	　　兰芷心满意足地靠在记忆中的画师身边睡着了。
	　　她没想到自己还能醒过来。
	　　睁眼是在锦棺坊，白清明与侍女绿意守在她的身边。身体的疼痛渐渐清晰起来，她没死。
	　　“对不住，伽蛮，我骗了你。”白清明端起桌上的茶水，水中漂着墨色的几朵小花，茶色也浸染如墨。
	　　兰芷记得自己喝了一杯茶就睡着了。
	　　这是白清明从画师的药圃里采来的墨色的小花，花的名字叫相思引，异香扑鼻。若是误食，便要睡上个十天半月，想见的人能在梦中相逢，醒来却是一场空。
	　　“你，你骗我说真话！”兰芷跳起来，咬牙切齿，“你若告诉他我就杀了你。”
	　　“伽蛮放心，我好歹也是白氏封魂师，不该说的自然不会说。”白清明眯起眼，笑得和气，“而且，谁叫我没有爱过呢？”
	　　兰芷怔了半晌，大颗大颗地掉下眼泪来，染湿了袖口的忍冬花。
	
	　　「白清明灿然一笑，反拥住他，柔声说：“欢迎回来。”」
	
	　　过了几日绿意又去请了画师，棺材是兰芷小姐订的，紫星木紫星花。夜里就寝时是白清明亲自为他盖棺，道了声好睡。
	　　他并没有告诉伽蛮画师暖棺的事，也没有告诉画师伽蛮借尸还魂的事。
	　　白清明或许没有爱过，但是他知道现在的他们的人生就像是沉重的磨盘，他们一个是驴子，一个是萝卜，少了哪样磨盘都转不动的。
	　　“公子，那日你也喝了相思引的茶，你见到的人是谁？”
	　　“……啊，忘记了。”他揉了揉眉心。
	　　“怎么会忘记？”绿意双髻上的小金铃又脆又响，“难道是柳蝴蝶吗？”
	　　话音刚落，门口便停了一顶前呼后拥的轿子。柳蝴蝶甩着墨色的长发，左手执着描金扇，右手撩起袍角，要多做作有多做作。绿意恨不得一副把舌头咬下来的倒霉相，见不做戏就会死的柳非银眨着盈盈的桃花眼，上前来拥住白清明的肩：“清明，我回来了哟。”
	　　绿意本以为白老板又要翻着白眼骂人，不免有点幸灾乐祸。而白清明灿然一笑，反拥住他，柔声说：“欢迎回来。”

四、公子寒露
	  「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
	 
	  每逢双数日便成集市，从望乡楼的窗望出去，整条中街两边都摆满了小摊子。都是乡下人来卖点自家的作物织品，换点粮油回去过生活。街角有个年轻人用青绿的苇叶编蝴蝶，明明是做惯粗活挂满老茧的手，却灵巧得很。
	  白清明突然想到那个人的手，像一块嫩生生的豆腐。而那样的手却握着匕首，将师父养的山猫刺成一个血葫芦，还面不改色。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们都还是被师父从各处领来的无家可归的孩子。他吓得跌坐在地上，那个人从袖子里掏出一只草编的蚱蜢，蚱蜢是绿色的，染着猫血。那人用那双琥珀色的小狼眼睛盯着他说：“清明，我把小怪送给你，你不要在师父面前告我的状好不好？”
	  那个人的性子一点儿都不可爱，甚至还有点儿阴森，却有个可爱的毛病——喜欢给身边的东西取名字。从穿的鞋袜，山上的花花草草，甚至每次师父罚他们师兄弟几个一起面壁，他都对着墙壁嘀咕着：“阿坚，我又来看你了。”
	  不知道那个人还记不记得陪了他十几年的阿坚。想到这里，白清明不由得翩然一笑，对面胭脂铺走出俩扁脸姑娘，一抬头，见那传说中芝兰玉树的锦衣艳鬼白老板，骨头酥得像炸好的麻花。
	  柳非银桃花眼一飞，对着自家老板蹦出俩字：“风骚！” 秦毓口中的酒“噗”地喷出来：“真客气，这风临城的公子哥儿哪个能骚过你？！”
	  柳非银露出挺整齐的一口白牙，不含糊地回咬：“秦老板说得对，我这明骚倒是易躲，你那暗贱可是难防。要不是你在庙会上跟人家不知名的小姐对什么诗，能把兰汀那门亲事给对黄了？”
	  人生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损友一两个，烫壶沧澜美酒，聊聊城内的八卦，互相揭揭老底儿。君子动口不过瘾就动手，划拳行酒令，输的人裸着胸膛大腿自称“奴家”去大堂里找个爷们儿敬酒。
	  在这望乡楼饮酒对诗的大多是附庸风雅的纨绔公子们，比平时在城南暗香院中玩过的荒唐游戏有过之而无不及。今日学堂摆谢师宴，那老夫子见柳非银往他的得意门生大腿上一坐，喂了杯水酒，胡子都炸了，气得哆哆嗦嗦地直骂荒唐。
	  那紫衫公子哭笑不得，凑在耳朵边压低声音：“唉，回回比，回回输。” 柳非银扯了扯嘴角：“放心，总有一天本公子要输得他去暗香院卖身！”
	  白清明也跟着看热闹，心里正感叹着怎么能有人不要脸到这种地步，望过去却与那紫衫公子的眼神不经意相撞。琥珀色的眼珠，面上挂着笑，眼睛里却容不下那丝血性。他手一抖，差点捏不住酒杯。
	  与那个人一模一样的兽类的眼睛。 那个人不是别人，是他的师兄，白寒露。
	
	 「稻怕寒露一夜霜，麦怕清明连放雨。」
	
	  与白寒露初相识，是隆冬，天降大雪。也只有这时平日里为半块馒头争个你死我活的小叫花子们，才亲亲热热地依偎在一起取暖。
	  白清明那时还不叫白清明，没有父母也没有名字，没有过去更看不见未来。只是为了活着。尤其是到了寒冬，他们的小命就像拴在了裤腰带上，说不定哪天睡过去就再也醒不过来。所以八岁的孩子整个冬天都不睡觉，只是闭着眼睛，眼底都是青黑的。
	  这天大雪夜，他躺在干草堆里，感觉有一只手慢慢地伸进他的衣服里，小心地摸索着。不用说也是哪个半夜饿得睡不着的小孩儿起来偷吃的。手是温热的，怀里还揣着半块苞米饼子，在那偷儿摸索到正往外掏时，立刻被他按住。
	  他睁开眼，借着朦胧的雪色，那小孩儿细皮白肉，散着如瀑的长发，衣衫单薄，却一点儿都不脏。那双眼睛是琥珀色的，像泛着朦胧的光，被抓住也不怕，胆儿挺肥。听说赤松打到云国边境了，许多人拖家带口往北上逃亡。最近城里就多了不少新人抢地盘，这孩子怕是谁家走丢的小少爷。
	  对峙半晌，他咬咬牙将手放开，那小孩儿抓过苞米饼就是狼吞虎咽。实在是少得可怜的东西，小孩儿竟然像饿疯了的小狼崽又扑上来，张口就咬住他的脖子。温热的血溢出来，他只管用力地吮。
	  到底要饿到什么程度才能这么饥不择食啊，他痛得骂人，可是他没推开这可怜的小孩儿。
	  从那天起他就有了伙伴，白天一起去讨吃的，晚上裹在同一条破毡子里等天亮。可是这小孩儿真的很笨，连怎么装可怜都不会，根本就是个吃闲饭的。他一个人讨来的东西要两个人分，小孩儿食量大，饿得发疯了也不像其他小孩子那样嗷嗷叫，而是扑上来抱着他就咬。
	  小孩儿好像很喜欢他血的味道，真像只小狼崽子。
	  可是他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瘦得皮包骨，深深的牙印开始化脓，夜里发了烧呼哧呼哧地喘粗气。不知道小孩儿哪来的勇气，一口咬破自己的手腕凑到他的嘴边。血是微微黏乎的，带着甜腥。
	  那个走路轻飘飘的男人走到破庙口，首先看见的就是小孩儿紧紧搂着病得奄奄一息的他。那个男人舒了口气，将抽出一半的斩魂剑又收回去。他走过去摸了摸他的鼻息，转头对小孩儿说：“既然有人以血养你，你也肯以血养人，那么你以后便不是兽类了，跟我回去吧。”
	  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名字。 师父姓白，他叫白清明，那小孩儿叫白寒露。
	  稻怕寒露一夜霜，麦怕清明连放雨。一个白露，一个清明，中间隔了万水千山，相见不相识，相识不相逢。师父说，你们现在还小，以后自然会明白给你们取名字的含义。
	  后来白清明才知道寒露不是普通的小孩，他是狼人。冬天深山里找不到吃的，他们便化成人形来到人群里。师父一路循着他的踪迹来到这里，若他作恶，便要斩杀。可是狼人竟然肯以血养人，便是没什么兽性了。
	  师父收他们为徒，他这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传说中渡魂降妖的封魂师。白氏是封魂师中血统最古老也是最单薄的一脉。到了师父这一代，拥有正统白氏血脉的只有他一人。
	  而到了白清明这一代，最终继承白氏血脉的，也只有他和白寒露。
	
	  「旧井边坐了个人，白梅香越来越浓，那女子回过头淡淡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柳非银怀里抱着一包糖炒栗子进了门，往榻上一坐便剥得满地碎壳。若是平时他家老板肯定会抛来几个白眼，嘴巴上也刻薄几句。今天碎壳掉在他压了金线的袍子上，他也当没看见，丢了半个魂儿似的。
	  “绿意，我们清明这是被哪门子的鬼附身了？”
	  “昨天门口停了只瑶仙岛飞来的夜猫子，是寒露公子来的信，说瑶仙岛前些日子不太平，莫名死了不少精怪。关于帮我们画师取消鬼仆契约的事儿，怕是要拖延些日子。”
	  他只知道白清明有个师兄，在瑶仙岛开了个店叫醉梦轩，专门与妖怪打交道。 白清明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拿那剥好的栗子：“疯完了？”
	  原来白老板的脑子还停在几天前的望乡楼。都是不拘小节的大男人，连兰汀那个怕羞的小家伙输了都不怕脱裤子，只有他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天外飞仙。柳非银彻底超脱了，他发疯时丢的不是他独孤山庄的脸，而是他家白老板的脸，丢一次恨他一次。
	  “好吧。”他赔笑，“清明，下次我一定赢。” 白清明又翻了个白眼：“你什么时候认识那个紫衫公子的，我怎么没听说过？”
	  “哦，你说清予啊，城北丝绸商文家的公子，花灯节对诗认识的。诗对得比我好，性子也温和。”柳非银用扇柄指了指心口，笑得又贱又贼，“清明，你莫醋了，人家可是把你放在这里的呦！”
	  天外飞仙忍无可忍地踢了他一脚，花蝴蝶扭了腰，委屈又愤恨地把脸对着墙生闷气。 入夜锦棺坊挂上灯笼，绿意燃上引魂香。
	  隐隐听见夜色里有孤魂野鬼的哭声，还有夜叉和无常手中的镇魂锁和长鸣刀的笑声。仔细听又寻不见痕迹，只有五月里凉凉的夜风。
	  白清明披了件孔雀毛的披风，手里拎了灯笼，慢慢走出巷子。
	  鬼魅的哭声来自城南，肝肠寸断般，他提着灯笼沿着无人的街慢慢走。偶尔出没的小鬼都吓得没了踪影。白清明一直走到城南，花街柳巷灯火通明，暗香院门口掩着桃红色的纱帘，有艳鬼般的女子倚门而立，深夜也是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哭声到这里便被风扯断了，空气里全是歌姬弹着琵琶，唱着云国缠绵幽怨的云调。 白清明愣怔着，突然闻到淡淡的白梅香。
	  一个琉璃白的影子鬼魅般拐进巷子，他如同被雷击，快速跟上去。巷子里有片老宅，没有落锁，怕是平时附近孩子捉迷藏的好去处。旧井边坐了个人，白梅香越来越浓，那女子回过头淡淡一笑，露出两颗小虎牙。
	  “你来了？我就知道你会来……” “白某敞开门做生意，姑娘何须这么费尽心机？”
	  “唉，你跟以前一样，还是那么无情。”女子半瞌下眼，“进了你的店子还有活路吗？你真舍得做我的生意吗？”
	  这是一个被前尘往事所累的地缚灵，喝了半碗孟婆汤，又不肯甘心放下，变得混混沌沌疯疯癫癫，这样的痴男怨女又岂止一个。 “忘了也没关系，我叫落英。” “嗯，好名字。”
	  “你以前也这么说。”落英露出痴迷的表情，“你说山里落英缤纷，是最美的时节。”
	  白清明突然想起师父住的山谷，三月三枝头将绿未绿，却已经开遍了如霞似锦的桃花。过几日一场春雨过后，风过枝头，花瓣便纷纷飘落，染满了头发。那落英缤纷的确美得惊心动魄。
	  “想起我了吗？” 白清明抬起头碰见她甜蜜的笑容。 “寒露公子。”
	
	 「漆黑的街道上有两盏灯笼，和两抹白衣，吟唱着婉转的渡魂歌。」
	
	  白清明记得刚入师父占的那座荒山头上只有他们那一座大院，奴仆都是抓的山里的小精怪，用云雾隐去，就是世外桃源。几位师兄比他们年长，性子也傲，根本不拿正眼看这两只瘦得跟柴火似的小兔崽子。
	  所以，得闲时，也只有他们俩拉着手往后山的山谷里跑，自己寻乐子。山谷里春天的繁花，夏天满山跑的兔子，秋天里随处可见的坚果，冬天冰层下肥嫩的鱼。少年时也确实过了段逍遥愉快的日子。
	  直到他们长到十五岁。在山里吃得饱，还有满山活蹦乱跳的活物打牙祭，身体便像雨后的笋子一样节节拔高，转眼便成了两个俊秀挺拔的少年。
	  也就是那年云国被赤松国攻陷都城，百姓流离失所，尸横遍野。炽日都城怨气冲天，百鬼夜行，入夜连狗都不吠，俨然成了一座阴森森的鬼城。守城门的赤松士兵在城楼上只见漆黑的街道上有两盏灯笼，和两抹白衣，吟唱着婉转的渡魂歌。城门关得死死的，他们却穿门而过，有个懂点门道的守城兵，抓了一把白米撒到城楼下，赫然看见那二人身后跟着大群的死相凄惨的鬼众。
	  于是白氏封魂师现身炽日城的消息不胫而走。
	  他们晚上渡魂，白天便在客栈休息。而且渡魂是件非常耗心神的事，脑袋一沾到枕头便睡到天黑。这天白清明醒来身边的铺是冷的，他以为白寒露是耐不住饿，便没在意。直到二更天，他觉得身体刺痛难忍，血液好似都涌到胸口，真气乱窜，“噗”地一口吐出鲜血来。
	  身体里沸腾的血液不是他的，而是白寒露的狼血。他的气息已经如风中残烛，若隐若现。
	  白清明赶到炽日城外的芦苇荡，见湖面上泊着一艘渔船，船头挂着一盏昏黄的灯。浓烈的血腥气弥漫在湖上，白寒露的白衣已经被血染透，好像是红衣上斑驳着点点光影。
	  白寒露的脸更白了，像漂过水的豆腐，攥着白清明的袖子大口喘气：“清明，我杀了人，你不要告诉师父好不好？”
	  他的眼睛一下子就酸了，恶狠狠的声音已经带了哭意：“不许死，你若死了，我就跟师父说你杀了人！死了也要你的尸体去面壁！我马上带你回去！”
	  白寒露摊开右手心，赫然是只编了一半的蝴蝶，另一只翅膀还是残缺的。那人琥珀色的眼睛带了点儿恳求：“小飞……送你……不要告诉师父……好不好？”
	  那是白清明第一次接触真正的死亡。
	  他从八岁起就形影不离的人在他怀里慢慢变冷，狼人没有魂魄，死后身体埋进土里便化成青灰。他心如死灰，用狐皮裹着白寒露的尸身回山上。刚到院门口，就闻到阵阵血腥气，血迹从门口漫延到师父的卧房。一路看见两个师兄的尸体，还有小精怪死后现出的原身，好比身处炼狱。
	  原来他们离开半个月，山中已经好似过了几千年。
	
	 「许了的承诺就像那天边的云，湖上的雾，地上的一抔黄土。摸不着，看不清，也不值钱。」
	
	  再想起来，好似已是上辈子的事。
	  两袭白衣，青春年少，出门成双，形影不离。
	  白清明摸了摸额角，又想起昨夜在城南遇见的地缚灵。叫落英。是山谷里的一株桃树。哪个妖精不怀春，遇见白寒露那样山明水秀的俊雅男子痴迷也不奇怪。只是——
	  她并不是妖，上辈子是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人。
	  柳非银在门口就看见他家老板歪在榻上，紧蹙着两道斜飞入鬓的眉，不知道愁什么。昨夜他睡着后不知道老板什么时候出的门，回来带着满身的凉，还有若隐若现的白梅香。是女人的脂粉味。
	  “这城南花街上多了个什么天仙绝色，竟把白老板迷成这样？” “柳大公子的花酒喝了几缸，倒是什么天仙绝色都能遇见，下次也带我去见识见识罢。”
	  “白老板开窍得也晚了些，今天城南花街死了人，暗香院接不了生意。”柳非银叹了口气，“死得真惨啊，全身只剩下一层血皮儿覆着白骨，我娘那好事的都来了，她破的案比我闯的祸都多，说是地上连个脚印都没看见。我看风临城八成又闹妖怪了，咱这生意该好起来了。”
	  生意人当然关心的是生意，死了再转世就是了，所以白清明那面无表情的脸也在他的意料之中。有时他真的不明白这个人，你说他不贪财吧，见了金子脸上的笑容让母猫都发春。你若说他贪财吧，都说白老板的黑店进去能脱层皮，却从没人埋怨他。
	  有不少女鬼听见他的名字就脸红心跳，嘴上肉麻麻地称：“唉，那个冤家眼中的阴郁，瞧着就叫奴家好生心疼。”柳非银嘴角又抽了抽，好一个冤家，真是能麻得全城的人都不用吃晚饭。
	  入夜又是静得发怵，白清明又披了衣服，拎着盏灯笼出门。还是城南的花街，晚上又是夜夜笙歌。他绕进旁边的巷子，破院的废井上，落英听见脚步声回头莞尔一笑。
	  “寒露，你来啦。” “落英姑娘，我说了，你可以叫我清明。” 落英脚尖一点飘起来，稳稳地坐在墙头上。白清明也纵身坐在她身边，身后便是灯火通明的暗香院。
	  “哼，少骗我，我知道白清明是你最讨厌的那个师弟。你忘了我也没关系，我只想这样跟你说说话就好了。”落英指着身后的巷子说，“你不知道吧，昨天你走后，这里死了一个男人，好像刚考上秀才来的，被挖净了血肉，啧啧，真惨。”
	  白清明点了点头，笑着说：“那可真是惨。”
	  “可惜你昨天没看见呢，用指甲划开皮肉，挑开一条缝儿整个儿把肉挖出来。”落英兴高采烈，“寒露，你可是狼人，你应该喜欢人的血肉的吧？嗯？”
	  白清明皱了眉，不知道这地缚灵为何在此，为何会把他错当成白寒露。毕竟两个人长相完全不同。既然她是死在这口废井里，那么她根本不可能认识白寒露。因为那个人从来没有来过风临城。
	  这个落英就好像是一个提线木偶，在暗处控制机关的，到底是谁？
	  白清明正想着，见有个男子走进花街，一袭紫衫风雅至极。他没进暗香院，只是一直走进来，到了没有灯影的暗处。是那个有过一面之缘的文清予。
	  落英像个调皮的孩子，对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跳下墙头，白纱飘飘黑发如瀑，一个地缚灵竟然也能宛若天人。 “文公子，奴家在这里。”
	  “落英姑娘。”文清予走过来施了个礼，根本没抬头往墙头看，笑得温存，“让姑娘久等了，是趁家里人都睡了才跑出来的。”
	  原来是深夜与情人私会来了，白清明翻了个白眼。不知道这落英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心里猜得也八九不离十。果然落英斜眼看了他一眼，舔了舔嘴唇，露出嗜血的模样来。
	  “文公子，你当真喜欢奴家吗？” “嗯。” “有多喜欢？愿意为我死吗？”
	  “为了落英你，死有何惧。”文清予说完情难自禁一把拥住眼前的人，“落英，你就跟了我吧，我会好生待你的。”
	  许了金银还能富贵一生，许了的承诺就像那天边的云，湖上的雾，地上的一抔黄土。摸不着，看不清，也不值钱。
	  落英也拥住他，用谈论天气般的淡淡口气说：“那就为我死了吧。”
	
	 「一个白露，一个清明，中间隔了万水千山，相见不相识，相识不相逢。」
	
	  十五岁那年，师父问他：“你愿意为他死吗？”
	  那年白清明带回师兄的尸身，回山发觉他的师兄们死的死，逃的逃，师父受了很重的伤。后来才知道师兄们听说，师父要将白氏封魂师的血脉传给白寒露。于是他们先是追到炽日城痛下杀手，又回到山上准备杀了师父继承珍贵的封魂师之血。
	  他抱着师兄的尸体跪在师父面前，心一点点地寒下去，咬着牙却没流一滴泪。师父问：“清明，你愿意用你的命换回寒露的命吗？你愿意为他死吗？”
	  白清明点了点头：“只要师兄能活过来，我什么都愿意做！”
	  那个从来都是走路轻飘飘不拘言笑的师父，竟然弯起嘴角，笑得一脸欣慰和得意。现在三界安定，封魂师越来越少，白氏已经几代单传，没想到在他这代却能开出双生花。因为白清明被白寒露喂食过狼血，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他一命。师父将无名指的血渡给白清明，又将白清明一半的血渡给白寒露。
	  他惊喜地看着手下的皮肤渐渐温热起来，呼吸慢慢平缓，他睁开眼。琥珀色的眼闪着光，散发着兽类的森森凉意。白清明惊喜地用力攥紧他的前襟：“寒……寒露！”
	  “……你是谁？”白寒露早已经摸到身上藏的匕首架在他的脖子上，看了看满屋的血污，还有躺在床上只剩一口气的师父，刀锋直接逼入肌肤，“你！……你杀了我师父？！”
	  他生平第一次这么痛，真是痛得死去活来。 死了一次，血脉相连，什么都记得，唯独忘记了与他的前尘往事。
	  师父临终前没有解释，他便明白了，师父不让他解释，相见不相识，早已经注定。于是白清明微微一笑，对着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说：“那些人要杀师父，我救了他，所以他收了我为徒。白露师兄，我是你的师弟，我叫白清明。”
	  他冷冷清清地看着，嘲讽地掀起嘴角：“真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竟然分了师父一半的血脉，真是走运。” 白清明只是笑，笑得心甘情愿，喜上眉梢。
	  他们在山谷里一处幽静处葬了师父。
	  而后一个渡海去了四季如春的瑶仙岛，一个北上去了万里雪飘的东离国。平时偶尔有信件来往，如果师兄养的夜猫子不怎么迷路的话，半年能通个一封。只字片语，见那个与自己相依为命过的人过得好，就够了，还能图什么呢？！
	  一个白露，一个清明，中间隔了万水千山，相见不相识，相识不相逢。
	
	 「封魂师不近女色，尤其是女人为情人流下的眼泪流进你们的血液里，那就是穿肠毒药。」
	
	  白清明也没看清楚，自己是怎么被袖里剑刺穿肩胛骨的。
	  落英要划破文清予的皮肤时，他只能念咒困住她。毕竟白氏封魂师见死不救，他那个严肃得连皱纹都没有的师父，说不定会气得从坟墓里跳出来掐死他。只是还没等他结好印，那个为情所迷的文清予已经甩袖抛出一把剑。  
	  剑身很短，是狼骨做成，剑锋上涂了女子的有情泪。
	  自从来到风临城，他就开始穿花团锦绣的外衣，富贵的牡丹，素雅的绿萼，比宫里的娘娘们还俏。也只有他自己知道，血液涌在白衣上，是多么的惊心动魄，倒不如给白牡丹染个红色，还显得富贵喜庆。
	  “你，你是什么人，你伤了寒露公子！”落英发狂似的，眼睛流出血泪来，无比狰狞，“你到底是什么人！”
	  文清予抬起眼，夜里赫然是一双琥珀色的眼睛，与那人一般无二。他笑了，还是那么雅致至极：“落英姑娘，对不住，在下借了你的记忆一用，如今借完了，便完璧归赵了。”他指间一点莹白的光，在呆滞的女鬼天灵盖处一点。落英怔怔地看着他，像是傻了，须臾看看靠在墙上的白清明，又看看那笑容款款的文清予。
	  之间所有的记忆都回来了，她不过是失足掉进井中淹死的地缚灵，不久前一个紫衫公子对她说：“来，我给你瞧个东西。”那是一个桃树妖的记忆，在山谷里与寒露公子初相识，后来不远万里去了瑶仙国，为了与那个人有交集，进了他的店子，做了回生意。
	  “我不是落英……那我是谁……我到底是谁……”落英坐在地上，悲号起来，“那我为什么会爱他……我为什么会……爱上寒露呢……而且为什么你会跟寒露公子有相同的气味呢……”
	  做鬼做久了，就只能用气味来分辨人，她哪知道这世上会有气味相同的两个人呢。她就像做了一场梦，连梦里都是一场空。
	  白清明觉得身体里有什么力量在渐渐流失，被吞噬。不过他终于明白了，面前的这位文公子到底是什么人。 “你是狼族的人？”
	  “白老板好眼力，若要攀亲戚，你的寒露师兄要叫我一声大表哥呢。” “你要杀白寒露？可是杀不了他，只好来杀我？因为比他心软，比他好对付，是吧？”
	  “你们血脉相通，互相牵制，若是死了一个，另一个封魂师的灵力便会减半。”文清予抖开扇子，“不过能抓到你真不容易啊，竟然找不到破绽。若不是柳大公子偶尔说起，你这人心肠软又是个好奇宝宝，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呢？！”
	  白清明笑了，一点也不显狼狈：“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文清予也笑了起来：“你们封魂师不近女色，尤其是女人为情人流下的眼泪流进你们的血液里，那就是穿肠毒药，你恐怕做不成封魂师了吧。”
	  这个狼人与白寒露哪来的那么多深仇大恨，竟算计到如此地步。 他叹了口气：“做不成了，以后只能卖棺材糊口了。” “恐怕白老板连卖棺材的机会都没了，真是对不住啊。”
	  两个人笑过来，笑过去，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两个至交好友在博古论今，谈天说地。 文清予慢慢抬起左手，另一支袖里剑也抛出手。 “叮——”
	  他咬牙回头，背后站了两个人，一个红衣似火，一个白衣似霞。
	  “唉，我还以为你半夜偷跑出来见什么天仙美人呢，原来是个姿色平常的男人。”柳非银吹吹指甲，漫不经心地说，“我说清予啊，这大街小巷都传我是清明的那个，你就将就着相信一下，也不能动兄弟我的人啊。”
	  白清明依旧在笑，笑得像朵牡丹花。
	  秦毓忍着反胃，手中抛出银白的丝线，丝线像长了眼似的往文清予的身上缠去，他大惊失色地跳开一丈远，牙齿快咬断了：“……三千烦恼丝！秦毓你是什么人？”
	  柳非银又扭出来：“笨，你死了你的三千烦恼丝会断在望乡台上呢，感情好，我们秦老板亲手帮你剃秃瓢儿。” 有多少游魂惊艳于望乡台上那抹红衣。
	  只是转世为人又有几个记得。 文清予将那痴傻的女鬼抓起来抛到席卷而来丝线上，回头一笑：“白清明，记得把命留给我。” 他也笑：“慢走，不送。”
	
	  「小兰大人别怕，是只整天犯贱欠揍的笨猫。」
	
	  关于那夜的事，绿意没有敢问，只知道自家公子看不见游魂，已经没有封魂师的灵力了。他在榻上躺了几日，伤口迟迟不愈合，反复流血开裂，惨不忍睹。
	  柳非银咬牙骂：“大半夜跑出去干什么，要不是我不放心去找秦毓，看你以后去哪里风骚去。” 这次换他赔笑：“非银，我下次不敢了。”
	  他心满意足地挑挑自家老板的下巴：“嗯，乖。”
	  城主家的公子兰汀，从都城回来听说白清明病了，忙提了两斤糖炒栗子来探病。刚到门口就听见“啪——”一声。他吓了一跳，眼睛瞪得圆溜溜的。
	  绿意摆摆手幸灾乐祸：“小兰大人别怕，是只整天犯贱欠揍的笨猫。”
	  门口蹲着的猫哀怨地缩着，喵呜一声，说不尽的委屈。

五、月姬传说
	　　「两日了，还不见那镇上的灯火，莫非真是运气不好，找错了路不成」
	
	　　细小的雪花被北风裹着簌簌坠落，旅人喘着粗气举目四望，皆是茫然。这便是在夜色中静默而低泣的雪原，没有黑与白，是与非之分。
	　　旅人身上捂着件厚厚的孔雀毛斗篷，手持一根打狗棍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雪原昼短夜长，估摸着现在不过是酉时，可是天已经黑得辨不清方向。按照羊皮地图上的标示，进了雪原一直朝北走，若运气好，两天后可以在麒麟雪山脚下找到一座小镇。
	　　镇子上不过上千口人，北雪山之神庇佑，如同身置世外桃源。
	　　只是大多数人运气不好，不是被冻死便是被雪原里觅食的狼群遇见吃掉，或者在雪原迷失方向，进去后就葬身于此。
	　　旅人进雪原之前，牵着秏牛和狼狗的领路人不死心地问：“公子，您真要置身进雪原吗？不是我小的乌鸦嘴，就您这一副细皮嫩肉的模样，都不够一只狼塞肚皮的，进去八成就出不来了。”
	　　旅人摘掉挡风的帽子，抬起头来，莞尔一笑。
	　　他不是别人，正是那风临城锦馆坊的美人老板，白清明。
	　　“由着你带进去的人，金银细软都收进你自己的钱袋里，尸骨都埋在冰雪之下。如今地狱里一群冤鬼吵着不肯投胎，吵得那个无常及其阴郁。依在下看，你又吃就吃，有喝就喝，你作孽太多印堂发黑是要大限将至了。”
	　　那领路人瞪大了双眼，面上都是惊恐之色，边叫着：“你休得在这里胡说八道……你……你……”
	　　边说边轰着那些畜生往后躲，真是面如死灰。
	　　白清明嗤笑一声，戴上帽子，慢慢走近一望无际的雪原。
	　　两日了，还不见那镇上的灯火，莫非真是运气不好，找错了路不成？
	　　他摸了摸包裹，带的干粮已经吃完了，若再找不到那镇子，他怕是真的运道差，丧命于此了。半个月前，他留了张字条，便独自离开风临城。瞒了所有的人。他的那个脾气不大好的侍女绿意会跳着脚指天骂地，闹得他的几个损友都鸡飞狗跳。婆婆妈妈爱哭包兰汀必然会担心得三天两头往锦馆坊跑，秦毓怕是会咒他最好死在外面。那么柳非银必定是不动声色，照样城南暗香院吃花酒，等他回去便阴阳怪气地给他添堵。
	　　只是，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回去。
	　　白清明的脸被雪粒子刮得生疼，身体所有的温度都在慢慢流失，睡意一阵阵袭来。他不禁笑了，生死不过是轮回，他舍了这副躯壳，以他跟阎王的交情，下辈子也会是锦衣玉食前呼后拥吧。
	　　正想着突然听见风中传来阵阵的银铃声。
	　　他猛地抬起头，在黑夜中隐隐看见点点的灯火，铃声被风远远传来，在半空中打着旋。听说镇子上的木屋檐下，都挂着银铃和吉祥灯。是早先妻子为山上打猎的丈夫祈福引路备下的，后来渐渐衍变成了镇上的习俗。
	　　白清明暗暗舒了一口气，重新踩着没过膝盖的积雪，朝镇里走去。
	　　刚到镇口，就听见狗吠声，家家户户在门前都拴着凶狠的狼狗，这镇子里偶尔会有饿急的狼流窜进来。那些狼找不到吃食，远不比这些吃肉长大的狼狗凶狠。狼狗只忠于一个主人，见陌生人靠近，便龇牙狂吠拽的链子哗啦哗啦的响。
	　　“吉祥，如意！”屋内急急叫着，一个捂着狗皮袄子的少年奔出来，手中持着一根洗衣用的粗木棒，“畜生，这些个该死的杂毛畜生！”
	　　少年骂骂咧咧走出来，没看见饿得眼睛发绿的狼，却看见披着个孔雀斗篷的俊美公子。他深紫灰的长发被风卷起，灯笼橘色的火光将他冻得苍白的眉眼，照得波光潋滟。
	　　“这位小哥，镇上可有客栈？”白清明盈盈一笑。
	　　少年搓了搓鼻子，粗声道：“没有，这等粗野镇子哪来的狗屁客栈？！”
	　　“那……能否借宿一晚？”
	　　少年上下打量他，那两头叫吉祥如意的狗冲着他龇牙，不甘心地后退两步。片刻少年吧洗衣棒扔在屋檐儿下说：“行，不过我要十两银子。”
	
	　　「白清明进了门，看见那个麻脸闺女，还有坐在火炉前一脸天真烂漫地啃着烤地瓜的柳非银。」
	
	　　次日白清明醒来，少年在锅边熬粥，小米里掺着香油还有屋檐上挂的熏肉，香味四溢。他这才觉得饿了，去屋后的暖泉便洗漱完，见桌上已经摆好了两碗粥，一碟小鱼干，一碟咸菜。
	　　“多谢。”白清明微微一笑。
	　　少年游搓了搓鼻子，一龇牙，露出秀气细小的牙齿：“不用谢，这可是你出过银子的。”说完少年又想起昨夜拿到的银子，在衣襟上蹭了蹭，有用牙齿咬了咬。风临城谁不知道白老板爱钱，可是他再爱，也没跟前这位显摆。
	　　不过也挺可爱，白清明端起肉粥慢慢喝。
	　　“喂，你叫什么名字啊？”
	　　“在下白清明，小哥贵姓？”
	　　“没啥贵姓，我爹娘早死了，镇上的大伯婶子们都叫我小麒。小麒将银子放进钱袋里，又转过头来问：“你来我们镇做什么？难道又是听了什么鬼什子传说，来这麒麟山上找麒麟的？”
	　　白清明听见小麒说起麒麟，不由得叹息一声：“在下确实是来找麒麟的。”
	　　小麒冷笑一声：“每隔一段时日就有人寻到镇子上找麒麟，可是从来没人上了雪山还能活着回来的，大多都做了狼的口粮了吧。我们这座镇子供奉的神兽就是麒麟，传说这山上是有麒麟的，可是没人见过。你若是真见了，能活着回来，别忘了跟我说说那麒麟到底长什么样，是不是跟年华上描的那般。”
	　　少年说完就穿上了袄子，戴上狗皮帽，招呼他出门。
	　　他只留宿白清明一夜，而且白清明也急着上山，便出门去小酒馆打了壶烈酒，备了些干粮，准备上山的行头。无论是在哪里，酒馆永远是八卦流窜的地方。
	　　“前天张老爹家的闺女往家里捡了个男人，就在镇外捡的，冻得半死，灌了几碗姜水才活过来。听说长了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美得要命呢。”
	　　“哈，怪不得张老爹那麻脸闺女一大早就去裁缝店做嫁衣去了。”
	　　“呦呦呦，以身相许呀！”
	　　白清明把酒和干粮拎上边出了门，雪已经停了，小麒正靠在两条狼狗身上剔牙。
	　　“听说昨天镇上张老爹的女儿捡了个人回来。”
	　　小麒不屑地啐了一口：“难道是你相好的？”
	　　“是个男人。”
	　　“哦哦，得嘞，我带大爷您过去找那小子一起去送死。”小麒哼着小曲走在前面，心情像是不错，过来半晌又回头问，“喂，我说白大爷，你要不要再给我十两银子，若是你死在上头，我每年的今天给你烧纸怎样？”
	　　“你常做这样的生意吗？”
	　　“也不是常做，不过每次都能做成。”言下之意，那些人都死在上头了。白清明便不再搭话，跟在少年后头。镇子不大，几步就到头了，张老爹家的屋子建在风口上，檐下都结着长长的冰柱。檐下的银铃下吊的不是求平安的符纸，而是一串鲜艳的红豆。
	　　小麒见他的目光黏在那串红豆上便解释说：“挂红豆是这家人七日内要办喜事的意思。”
	　　白清明皱了皱眉，小麒已经敲开门，温热的气息涌出来。张老爹看见陌生人有点儿发怔，直到白清明进了门，看见那个麻脸闺女，还有坐在火炉前一脸天真烂漫地啃着烤地瓜的柳非银。
	　　他见了白清明只是抬了抬凤眼，眯眼笑了一下，接着又继续啃地瓜。
	　　白清明只当又阴阳怪气地使性子，又听说他差点儿被冻死，一时间五味杂陈，走过去微微俯身：“非银……好吃吗？”
	　　柳非银抬头望了他一眼，有些诧异似的，用黏糊糊的手扯住他的袖子，眨巴眨巴眼：
	　　“你认识我？你是谁？”
	　　白清明顿时五雷轰顶，瞧着柳非银那像低龄儿童般白痴的大眼，又瞧瞧吓得快尿崩的张老爹和麻脸闺女。小麒从火炉里拿出一块地瓜，蹲在地上幸灾乐祸地看戏。
	　　麻脸闺女结结巴巴地问：“这位公子……你认错人了吧……”
	　　认错人？这柳蝴蝶化成灰他都认得。
	　　“我家夫君……”
	　　我家？还夫君？
	　　原来这父女俩是趁火打劫。白清明不怒反笑，扬起要命的凤眼，抬手用指腹擦了擦柳非银嘴角的地瓜渣子，在父女二人惊恐的眼神中放到嘴里吮了吮：“从来不知道断袖也能治好的，不过走散两日，我这相好的就变成你家夫君了？”
	　　小麒顿时被地瓜噎住，满屋子找水。
	　　哇，一下子玩得这么高，别把这父女俩玩挂了！
	
	　　「白寒露是那样，柳非银也是，若真能那么潇洒，倒也好了。」
	
	　　柳非银的手脚都生了冻疮，本想把他丢在小麒家里，又不忍心。若他真的回不来，他如今又是这般窝囊模样，又能怎么办，于是便决定在山下的镇子里多待两日。
	　　最高兴的是小麒，每日二十两银子，真是天大的好生意。午饭过后，他去请了镇上唯一的郎中来，是个姑娘家，约摸双十的年纪。她诊了脉象，写了几幅药方子递给小麒去抓药，柔声道：“这位公子脉象平稳，大概只是不适应这种极寒之地，先吃两幅药瞧瞧吧。”
	　　白清明谢过女郎中，送她出门，风卷着雪花飘入内室。
	　　不经意远远一望，看见目光所及之处是高山之巅上笼罩的灰蒙蒙的雾气。檐下的银铃响个不停，破败的灯笼也被风吹得摇曳着。好像很久以前，他年纪还小，师傅还活着，师兄白寒露也还记得他。
	　　每年冬日落了雪以后，师父便哪里都不去，甚至连门都不出，屋里燃着佛手香，偶尔能听见他在梦中叫一个名字，总不太真切。直到他去世的前一年冬天，刚落了第一场初雪，山上来了个女子。
	　　那女子用面纱遮了脸，一双顾盼流转的美目，师父唤她月姬。她叫师父白莲。那时白清明第一次听见有人叫师父的名字，也是第一次看见师父波澜不惊的眼睛里，有了犹豫。月姬戴的耳坠是里昂串小金铃，那整个冬日，他和寒露都能听见那叮叮当当欢快的铃声。
	　　就好似这屋檐下的银铃，听起来欢快，可是细想又觉得悲伤。
	　　“喂，冻死人了！”
	　　白清明回头看见柳非银盘膝坐在火炉前，门内已经落了一层雪，冷风不停地卷进来。
	　　他忙关了门，走进来在柳非银身边盘膝坐在毛皮褥子上。窗外的风声呼啸着。柳非银瞧着他，翻了个白眼：“刚才你说我是跟着你来这鬼地方的，哼，要我看啊，是你把我诳来的吧？”
	　　白清明轻叹一声：“就算是我诳你来的吧。”
	　　“我听刚才那孩子说，这座山叫麒麟雪山，每个来这里的外地人都是去山上找麒麟的。你怕是听了那些个说书的胡言乱语，也来跟着凑热闹吧？”你若是想送死自己去就好了，本大爷就不奉陪了。”
	　　为何别人不愿想起的事，就能忘得那么干净？
	　　白寒露是那样，柳非银也是，若真能那么潇洒，倒也好了。
	　　见他不说话，柳非银用手指戳了戳他的肩，又笑了：“你莫不高兴，如今我这身子也不大好，上山也只会拖累你，若你真回不来了，也要有人回家给你报丧不是？”
	　　无论他是不是忘了，可是这模样这性子倒是和从前那个柳非银一般无二。在他眼里，若是不在意的人，那人的生死他也不在意，没心没肺，他早已知道的。
	　　白清明忍不住弯起嘴角，替他顺了顺刚刚被风吹乱的发：“以前认识你时，倒没想过是这样的结局，其实也不错。”
	　　柳非银听了这话，面上倒是怔了一下，认真想了想，又真想不出什么，只能专心地翻着炉上的地瓜。稍晚些小麒回来，手里拎着兔子和鱼。柳非银童心未泯，跟着忙进忙出地收拾晚饭，两个人唧唧喳喳，吵得白清明连个回笼觉都睡不好。
	　　晚饭他吃得不多，柳非银胃口不错啃了一只兔腿，然后又听小麒说起关于麒麟的传说。
	　　“传说这麒麟雪山本不是东离的极寒之地，这里本来是坐火山，山上的火窟里住了一只麒麟。连续几年入秋后都有莫名其妙的火种烧了山，山下镇子的人便觉得那传说中的麒麟是邪神，是灾星下凡。于是有不少勇者便自发上山擒麒麟，要将它剥皮抽筋，为名除害。而这些勇者中，有一个是女子，父母皆是山下的猎户，她也练就一身不错的本事。”
	　　柳非银忍不住插嘴：“那女子肯定杀了麒麟，然后犯了天怒，把这山给封了。”
	　　小麒摆摆手：“若是那样的故事，还有几个人肯听。那女猎手上山后，正遇见一场暴雨，她被困在 山上两天两夜，被一个男人给救下了，那男人生了一张招人的脸，性子也温柔，就住在悬崖壁上的山洞里。那男人爱上了这女子，便经常下山给她带点儿山参和灵芝，一来二往就生出了感情，女子与他成亲，还有了骨肉。”
	　　说到这里小麒顿了一下，伸手去拨弄那炉火。
	　　大约是这镇上的人说起这个传说都会不自在，他来的这一路也听了不下数百次，于是结果话头说：“那女子怀胎十月，生下的是一只麒麟。那女子便知道自己夜夜共枕的丈夫是邪神的化身，于是那一夜，她把匕首插进了丈夫的胸膛。从那夜起，这麒麟火山便成了麒麟雪山，终年积雪不断。老人们都说，麒麟死了心，所以这座山也死了。”
	　　这个故事讲完了，三个人都相对无语。
	　　悲伤的故事无论真假，总有惹人心疼的力量。
	　　片刻小麒起身，拍拍衣裳上的褶子，哈哈一笑：“所以说啊，这世上最伤人的便是爱情，若真爱了，那才是万劫不复。”
	
	　　「这世上最伤人的便是爱情，若真爱了，那才是万劫不复」
	
	　　这世上最伤人的便是爱情，若真爱了，那才是万劫不复。
	　　这句话白清明时听过的，是月姬说给他师父听的。
	　　那时月姬正住在山上，他的屋子被师父收拾出来给月姬，每天早上他都会去后院折一枝绿萼梅花养在月姬屋子里。他跟月姬的话并不多，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沏壶茶，燃上佛手香，再支起个棋盘。
	　　年长的师兄们说，那位月姬小姐喜欢师父很多年了，只是封魂师不近女色，若是被情人落的眼泪入体，更是穿肠毒药，毁了封魂师的血脉不说，伤口更是不能愈合，只叫人疼痛难忍。唯一破解的方法只有麒麟角。
	　　凤毛麒麟，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那时白清明在山上待得最后一个冬天，所以他记得格外清楚。尤其是月姬小姐那张每日都笑盈盈的脸，比那雪中傲人的梅花还要美。
	　　师父却是连抬头看她一眼都不肯，她也不在意。唯有月姬离开的那天，山下鞭炮齐鸣，已是除夕。
	　　师父送月姬到半山腰的凉亭。
	　　清明与寒露在师兄们的怂恿下，一路偷偷跟着。
	　　他们并肩而行，映着漫山的荒草与积雪，凉亭里。月姬微微一笑：“白莲，这怕是我们最后一次见了，以后我便不再来了。”
	　　师父默默地看着她，看不出什么情绪，还未张口，嗓子已经哑了：“月姬……”
	　　月姬望着他的眼睛，笑容一点点敛去，终究见男人垂下眸子说，“对不起……”
	　　“你没有什么对不起的，都是我自愿的。”
	　　师父闭上嘴，眼中一点点悲凉下来。许久之后白清明才知道师父那时的心情，作为封魂师，在旁人看来风光无限，可是关起门来却有不为人知的酸楚。月姬面上还是笑着：“而且我很感激你爱的那个女人，若不是她用眼泪破了你封魂师的灵力，我也不会遇见你。感情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你偶尔能想起我，我便知足了，还能求什么。”
	　　“你离开后要去哪里？”师父的声音有了异样。
	　　“东离国麒麟雪山。”月姬望了望灰蒙蒙的天，眼中亮晶晶的，“如果下辈子，我不是月姬麒麟，你不是封魂师白莲，我们做对普通的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相守一生，那该多好。”
	　　若真爱了，那才是万劫不复。
	　　麒麟月姬和封魂师白莲的故事，早已经被埋在厚厚的尘土之下。
	　　白清明坐在屋檐下，身上落了厚厚一层雪，千百只银铃齐鸣，像是风味雪奏起的哀歌。身后响起碎碎的脚步声，柳非银披着斗篷，大个哈欠：“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里吹冷风，真是好雅兴啊。”
	　　“非银，明日一早我便上山了。”
	　　“啊？”柳非银瞧天瞧地就是不瞧他，“所以……”
	　　“秦毓没几日定来找你，你便安心先在小麒这里住下。”
	　　柳非银顿时气得七窍生烟，望着面前这张脸，只想几巴掌打得他清醒些。只是他又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生气，只能冷笑两声：“我还指望你在外面能冻得清醒些，没想到反而更糊涂了。我柳非银是你什么人，与你有何干系，要你做这种安排？”
	　　那一瞬间，白清明真得觉得柳非银什么都记起来了。
	　　可是转眼间，柳非银又打了个哈欠，那种对陌生人才有的冷淡蔓延开来。
	　　“你放心，我柳非银再不济，也不会拖累个陌生人的。”
	
	　　「找月姬麒麟，难道他就是那个该死的封魂师？！」
	
	　　柳非银非常生气，一早便见白清明收拾行囊，丝毫没有招呼他的意思。也许他只是气他诳自己过来这鬼地方，谁知道呢，他连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就连整理行囊时，白清明也没有跟他告别，只是叮嘱小麒好好儿照顾他，还留了锭金子。小麒乐得嘴角都扯到耳根子上，还把那只叫吉祥的狗叫他也带上，不至于丧命狼口。出门时，白清明看来他一眼，想要说什么，最后终于什么也没说。
	　　今日是阳春白雪的好天气，柳非银伸了个懒腰，决定四处走走。
	　　镇上的小孩儿在雪地里扑腾，姑娘们都捂得严严实实的，看身段也粗壮，自然也少了几分姿色。不过比前两日救了他的那个麻脸闺女，倒是抢眼了不少。眼中看的是小姑娘小媳妇，脑海里却总浮出昨夜那张坐在屋檐下，在风霜中看起来格外安静悲伤的脸。
	　　或许是因为白清明比这些姑娘们好看吧。
	　　那男人的确也长得好看。
	　　只是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也是个脑子进水的东西，来着荒山上找什么麒麟。想到麒麟，柳非银心里一动，脑子顿时闪现了几个画面。白清明躺在榻上跟他说，麒麟月姬。
	　　对，麒麟月姬。
	　　柳非银心里乱糟糟的，又想起自己昨夜说的那句陌生人的话，像是被扇了一巴掌。他匆忙赶回小麒的家，他正扛着洗衣棒要去暖泉边洗衣裳。他猛地瞧见那件白色的里衣是白清明的，只是那衣上一块炫目的红让他脑中有根神经骤然崩断。
	　　是血，他又伤，他才知道白清明受伤了。
	　　“小麒，你有没有听说过麒麟月姬？”
	　　小麒立刻停了手。有点儿惊讶的看着他：“你怎么知道麒麟月姬？！”
	　　“是清明，他要上山去找麒麟月姬。”
	　　可是山上真的有麒麟月姬吗？为何他会相信这种荒谬的事？可是一小麒的表情来看，这雪山上还真的有麒麟！
	　　“找月姬麒麟，难道他就是那个该死的封魂师？！”小麒跳起来，一双眼睛变得赤红，“他竟敢来！”
	　　这雪山上是真有麒麟的。
	　　整座镇子只有小麒知道，这山上有只叫月姬的麒麟。他幼年时随父母上山打猎遇见了暴风雪，他被父母护着活了下来，又遇见狼群。是月姬救了他。月姬长得很美，有一双温柔似水的眼睛。在有关麒麟的传说里，麒麟是温柔而专情的神。
	　　月姬用云被裹住他，把他带到山下的镇子里，每到夜里就来照料他。
	　　对他来说，月姬就像母亲一般。
	　　直到有一天，月姬没有像往常那样听他说镇子上的琐事，而是主动跟她说说起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一个封魂师，来取她的麒麟角。对于麒麟来说，角没了，可以再长。
	　　可是那种疼痛却让它们生不如死，伤口百年不结痂，只是疼。
	　　月姬看着懵懂的孩子，边叹息边苦笑：“麒儿，若是有一天你爱上了一个人，而那个人舍得让你痛不欲生，那么你便不要爱了，太苦了。”
	　　“那么姑姑，你为什么要把角给他？”
	　　“那时因为我爱他啊，我们麒麟爱一个人，便是全心全意，连性命都可以给，何况是一只角。”
	　　麒麟月姬把全部深情都给了那个封魂师，他不知道那个封魂师是谁，因为月姬从不提那个人的名字。或许除了那个人的名字，月姬生命里连那个人的痕迹都寻不到。
	　　小麒牵着那只叫如意的狗，白清明不过上去了半日，他一定要尽快找到他。
	　　上次是要麒麟角，这次是要什么，麒麟血还是麒麟皮。他跟那些 想要猎杀麒麟的狂徒们，有什么两样？！
	
	　　「他仿佛看见那人笑得神采飞扬，漫不经心地说：“我师兄啊，他啊，把我忘了。”」
	
	　　猎户们开的山道，走了半日便终了，再往上便是极险之地。
	　　他拍拍那只叫吉祥的狼狗脑袋，也不管这畜生能不能听懂，兀自说：“你回去吧，我若是找不到麒麟月姬，便是连累了你跟我一起送死。”狼狗甩了甩头，颇不屑，扭头便走。白清明颇欣慰，倒是个蛮通人性的畜生。
	　　如今他不是封魂师，眼睛也像个凡人那样，不该瞧的东西都瞧不见，胸前还有出疼得钻心的伤口。这么想来也真跟个废人差不多。他来时留了张纸条，只说自己要去找麒麟月姬。只是他如何知道是这麒麟雪山，又如何能赶到他前头来到这里，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其中的艰辛他又怎能不懂。
	　　他白清明不愿欠别人的，因为欠的迟早要还，他不愿意还，所以只有别人欠他。这次他欠柳非银不只一点半点，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还上，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还。
	　　倒不是他白清明悲观，只是师父早就说过，若沾了情人泪，只有麒麟角，儿麒麟角可遇不可求，全看自己造化。
	　　白清明慢慢往山巅上趴，身后留下一串长长的脚印。
	　　幸好天气是晴天，小麒和柳非银走到山路的尽头，只见一串绵延的脚印，柳非银看了一眼便点头：“是清明的，我们跟着便能找到他了。”
	　　小麒气得用力踢飞脚下的雪：“老子不是来救他的，老子要问他，他来这里找我姑姑，是要抽他的筋还是剥她的麟！”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听你这么说，原来他是你姑姑相好的。”柳非银抽了抽嘴角，“本大爷到底是发了哪门子疯，人家来看相好的我跟来凑什么热闹，难道我也看上你姑姑了？”
	　　“闭嘴！我姑姑才不会喜欢你这种四处招蜂引蝶下三滥的丑男人！”
	　　柳非银心中大骇，惊叫着：“喂，你这孩子小小年纪就满嘴谎言，那日我在镜中看见自己的模样，本大爷自己都快爱上自己了，陶醉了半晌，下三滥也就算了，怎么能说我丑？”
	　　“哼，连自己为什么追来，索性忘得一干二净的男人，只会叫人伤心，不丑陋吗？”
	　　听到这种抢白，柳非银愣住了，一时竟无法反驳。白清明看见那麻脸闺女要拐着他成亲，那种护犊子的愤恨却也是遮不住的。呀便相信他是追着他来到这鬼地方的说法。
	　　只是他为什么要跟来，那个男人身上发生了什么，他不记得了，一点儿都不记得了。
	　　隐隐约约记得，他们在一家酒楼里。四个人对坐，蓝衣的圆脸少年一喝酒边脸红。他总爱跟一个红衣的男人打赌，可是每次输的便是他。而他输了，白清明总是不高兴的，嫌他丢人。
	　　生命中坚定不移的情感，在记忆力那么温暖，如同春日暖阳。直到隐约记得他胸前的鲜血，他苍白着脸，即使疼也装作若无其事，照样躺在榻子上谈天说地。
	　　即使替他难过心疼，也要摇着扇子笑嘲讽他是个蠢蛋，装作满不在乎，绝对不肯露出一丝软弱的表情。
	　　白清明，白清明。
	　　他仿佛看见那人笑得神采飞扬，漫不经心地说：“我师兄啊，他啊，把我忘了。”
	　　这么说着，看见那草编的蝴蝶，还是会发怔。
	　　我也把你忘了。
	　　顿时一阵地动山摇，狼狗狂吠起来，小麒惊叫一声：“不好了，雪崩了！”
	　　眼看着雪像谁一样涌下来，埋葬了那串没有尽头的脚印，柳非银的脑海里轰然裂开，撕心裂肺地叫了一声：“清明——————————————————————————”
	
	　　「你这个浑蛋，终究……还是没能忘了我啊」
	
	　　“清明……”
	　　远处有凄厉的喊声茹兽类的悲鸣在白清明的耳畔炸开，他从未听过的绝望和悲伤，好似不是记忆中那个一贯眨着水润的桃花眼含情带笑，实则没心没肺的家伙。
	　　他回过头，只觉得地动山摇，雪铺天盖地而来在意识消逝的一瞬间，他感觉到胸口的伤口撕裂叫嚣般的疼，听到自己微弱不可闻的笑声：“你这个浑蛋，终究。。。。还是没能忘了我啊.”
	　　「这世上无论是男女嘴上说的爱，都是不可信的。」
	　　所有的过去全部涌入脑海，半个月前绿意踢破了孤独山庄的大门，气势汹汹地拿着白清明留下的信来找他。信上只有一行字：去访友，勿念。他就知道白清明总是把他当傻子，他胸前的伤口没愈合，翻来覆去地痒，他也不说，照样下棋吃酒，若无其事。
	　　没了封魂师的能力，做不成生意，这锦棺坊倒真的成了棺材铺，他也装作不在意，照样迎来送往。
	　　他不经意地提起麒麟月姬，眼角低垂，扇柄无意识得抵着下巴。怕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只有做出什么决定时，才会做出这种类似的动作。
	　　难道在他的眼中，他柳非银真的是个只会流连花丛的花蝴蝶，风临城身价最高的纨绔贵公子，受着他的庇护，是个指望不上的浑蛋吗？
	　　柳非银跪在地上，看着远处的那张带笑的脸猛然消失在地面之上，如此之近，又遥不可及。他像发了疯似地冲过去，爬上那堆得像个小土坡一样高的雪堆上，用力地刨着雪，本来生了冻疮的纤长素指，没几下就鲜血淋漓，他却感觉不到疼痛似的，将雪染成浓郁的深红色。
	　　小麟扑上来抓住他的手：“喂！你冷静一点儿，他被埋掉了！没用的！他活不成了！
	　　我们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死了？把他害的这么惨，然后一声不吭地死了？！
	　　柳非银冷笑一声：“他敢！就算他死了，就算上穷碧落下黄泉，就算他魂飞魄散，本大爷也要把他给拼起来！不折磨他几百辈子，本大爷才不放过他这个浑蛋！”
	　　“既然来这里找麒麟，就要承受麒麟之神的愤怒！这是他应得的！”
	　　“滚，本大爷可不信什么麒麟神，也不信女人！”
	　　小麟被那眼神中的狠绝看的一颤，松开了他惨不忍睹的手。
	　　雪地上的血越来越多，柳非银一声不吭地刨着雪。
	　　小麟坐在旁边，怔怔地看着他。柳非银早看出她是女的，虽然她的言行和一个活泼的少年没什么两样。在这种与世隔绝的镇子，父母不在了的少年固然比少女更易生存一些。
	　　无边的云头渐渐压下来，白皑皑的雪上映着深沉的灰，天地间好似被泼了浓墨，是暴风雪要来了。
	　　小麟想起她遇见月姬姑姑的那日，也是这样的光景。天地之间的颜色沉默而绝望。那个眉眼带笑的美人走到她面前。月姬是半人半麒麟的形态，全身覆盖着淡金色的鳞片，额头上的角已经没有了，留着一块红枣似地疤，血正渗出来，落在她脚下的雪上。
	　　那一定很疼，可是月姬却是微笑的，所以她一点都不怕。
	　　月姬说：“麟儿，没有关系，这个伤口是我爱的人留下的，所以我也是喜欢的。”
	　　因为是他给你，所以都是最好的，无论是好的坏的，都是她想要的。
	　　这世上无论是男女嘴上的爱，都是不可信的。
	　　他们爱的只是自己。
	　　小麟不明白为什么这看起来很靠不住的柳公子能为朋友做到这个程度，已经忘记了，还放不下，为了一个人连命都可以不要。
	　　是被冻傻了吧。
	　　那雪上的红色越来越刺眼，在小麟正要转身自己回镇上的时候，本来还处在疯狂状态的男子徒然一头扎在雪地上。
	
	　　「大约这世间能无牵无挂死去的，如今也只剩下她而已。」
	
	　　白清明醒来时躺在纱帐内，帐外是宽敞的石室，石室上嵌着夜明珠，室内弥漫着淡淡的白莲香，这香里想必是掺杂了安眠的草药，所以他才睡得这么沉，也不知睡了多久。
	　　“你醒了？”记忆中微甜带笑的声音响起来。
	　　白清明微微一震，想要起身，身上却没有力气，只能抱歉地说：“月姬小姐，恕在下不能起身相谢了。”
	　　她正是麒麟雪上生活了十几年的麒麟月姬。
	　　这座山上雪崩是常有的事，洞府上的封石也有些年月，经常被震得裂开，只是没想到这次掉下来个漂亮男子，仔细一看那眉眼轮廓挺熟悉，竟是故人来访。
	　　月姬小姐和以前比起来，没什么改变，仍是容颜娇美清丽，眼中含笑，习惯穿杏黄的衫子，燃着她爱的白莲香，只是白清明从未见过月姬的真身，皮肤上覆盖着淡淡的金黄鳞片，额头上割去角的疤还是鲜红的，无法愈合。
	　　她笑着叹了一口气：“你这孩子，以前就这副不瘟不火的性子，现在看来又龟毛了许多。以前只有你那个寒露师兄跟你形影不离，他性子更淡，我本以为白莲回选他做封魂师的，倒没想到选了你.”
	　　想起远在天边的白寒露，他淡笑了一下：“师傅原本是想选寒露师兄的，大约天意弄人。”
	　　当时的个中曲折，他也不想提了，都是一笔糊涂账。月姬见他面露苦色，也知道不是多好的回忆，便不再问，走到炉前添了香。
	　　“你胸前的伤口是狼骨袖剑和。。。女子的有泪。。。刺伤的。。。”
	　　月姬对这种伤口很熟悉，因为封魂师白莲来找她时，就是这幅摸样。唯一不同的是他的伤口在腹部，如一个天然的血泉，无法愈合。
	　　白清明自知这种事也瞒不住她，便笑了：“月姬小姐果然好眼力。”
	　　月姬轻叹了口气，屋里的香味更浓了。
	　　“你也瞧见了，我已经没有麒麟角了，再长出来需要百八十年，长成还要百八十年，我也帮不了你。”
	　　“若是没有麒麟角，我这伤。。。”
	　　“若只沾了情人泪还只是让你失去封魂师的血脉，伤口不愈合。。。可惜。。。
	　　伤你是狼骨剑。。。你这伤也撑不了多久了。。。”
	　　白清明微微颔首，俊美的眉眼却没有惊慌失措。
	　　月姬瞧他这摸样，也轻松了许多，赞赏地点点头：“你这孩子倒能想得开，这人身不过是躯壳，离开这具躯壳而进入另一具躯壳，你渡了那么多魂，这点应该比谁都透彻。”
	　　“我倒是没什么。”白清明顿了顿，又笑，“只是我若真能潇洒地就那么死了，会有人上天如地也不放过我的。”
	　　月姬一怔，想着他的话不由得心酸起来。
	　　麒麟有无尽的寿命，她这几千年来幻成凡间女子的摸样游遍人间，遇见了那么多人，也看尽了花开花落悲欢离合。这便是凡人的悲哀，短短数十载的轮回，经历生老病死，苦不堪言。她不是没结交过凡人。曾有一个女子与她义结金兰，只是那女子从豆蔻少女到垂垂老去，在她看来不过是一个叹息的瞬间。
	　　大约这世间能无牵无挂死去的，如今也只剩下她而已。
	　　假如她真的死去，白莲会记得她多久？
	　　月姬摸了摸额上的伤口，声音低下去，低下去，像是怕惊醒什么似的：“清明，你师父他。。。。还好吗？”
	　　“他已经不在了，有几年了。”
	
	　　「有一天她在客栈屋顶上刚揭开瓦片，就对上白莲那双气势汹汹的眼睛：“喂！跟踪狂麒麟！你到底想要怎样！”」
	
	　　月姬游历九国，听闻炽日城有座羽毛坊，凡间有凤毛麟角的说法。凤凰毛和麒麟角。而她认识的，能织就出五彩羽毛的那只凤凰珈蓝，如今是天界身份尊贵的天妃。
	　　那羽毛坊在炽日城很是有名，她给了路边玩耍的孩童一片银叶子，那孩童便兴高采烈地带她去了柳心街。很是幽静偏僻的街，二层的破旧小木楼，像是有些年月，招牌却尤为醒目。
	　　而最为醒目的是门口站着的，左手拿着描金扇，右手拿斩魂剑的白衣少年。
	　　少年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眉目间却是沉稳干净，离他那么远，却有幽幽白莲香随风而来。而坊内有个衣着华美的女子正与他对立着，微微噙笑的嘴角，倒像在事不关已地看戏。
	　　看见那女子熟悉的脸，月姬立刻就怔住了，而坊内的女子稍稍转头看见她，也露出惊讶的神色。
	　　“……月姬！”
	　　几千年前，东方和西方有一只麒麟和一只孔雀在同一日出世，那天正是满月之日，是大吉之兆。西方的佛祖也甚是欣喜，赐“明月”二字做她们的名字。于是整个天界没人不知孔雀明姬和麒麟月姬。
	　　只是后来月姬的哥哥绵羽犯了大错，被遣送到凡间守山，永世不得会天界。月姬不服，也跟着绵羽去了凡间，从此她和明姬就再也没见过。
	　　她没有想到明姬也到凡间来了，二人重逢，竟学了不少凡情，双手握住的瞬间眼也热了。少年面对旧友重逢的场合也没有退让，剑锋指着孔雀明姬，金扇轻飏，他深灰色的长发也轻飏，那几分凌厉的气势让月姬不忍侧目。
	　　“孔雀，这等害人的生意你爱做便做，只是别把心思动在她的头上，你明白不明白？”
	　　明姬扬眉一笑：“是你的那个小未婚妻来我的店子里求羽衣的，既然你不要她，我就给她织一个梦，在这梦里，你是她的夫君，她是幸福的，你也能安心做你的封魂师，有何不好？”
	　　少年咬着牙，已经有点气急败坏：“你管那么多，不做就是了。”
	　　明姬轻叹一声：“你以为这是救她吗？对她来说，有梦才是好的。”
	　　那时候的白莲懂得那么多，月姬看着那凶起来也带着几分纯真颜色的少年，便觉得可爱。那天后，她就盯上了这个小封魂师。在炽日城里的深夜，不难见一袭翩翩白衣，拿着摇金扇，跳着优雅的渡魂舞，好似天外飞仙，那些迷茫的魂魄便着迷地随他去应该去的地方。
	　　而晴天白日，他就守着羽毛坊的门口缠着孔雀明姬。
	　　而明姬哪是会被这等牛皮糖吓到的人，倒为她无聊的日子增添了几分趣味。
	　　她们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耗起来也无所谓。
	　　白莲对于坏孔雀身边那只笑眯眯的麒麟没什么特别的好恶。
	　　只是这只麒麟在干吗！
	　　为什么每天深夜都在城墙顶上趴着，白天也在他住的客栈屋顶上趴着，他若去羽毛坊，她就搬了板凳，坐在门口搂着一包点心消磨时间。什么杏仁酥，梅香园子，花生手酥，只要是甜的都能往嘴里塞。
	　　终于有一天她在客栈屋顶上刚揭开瓦片，就对上白莲那双气势汹汹的眼睛：“喂！跟踪狂麒麟！你到底想要怎样！”
	　　月姬面不改色地笑着：“白莲，假如我让明姬不做你那个小未婚妻的生意，你怎么谢我？”
	
	　　「这天上人间唯一长情的有羽禽类，且爱上一个人便是一生一世不会变的是麒麟。」
	
	　　月姬同孔雀明姬去收回那件羽衣，那个小姑娘跪在地上捂着脸嗷嗷大哭，那种眼泪对于封魂师来说便是穿肠毒药。所以白莲远远地立在屋檐上，微微皱着眉，眼眶发红。
	　　后来月姬才知道，白莲原本不叫白莲，甚至根本不姓白。
	　　他与那个小姑娘家是世交，从小就定了亲，只是白莲九岁时被童鬼迷魂，是封魂师白水仙救了他。而救他的交换条件是，要白莲跟着他走，做他的徒弟。只要能保住儿子的性命，即使以后不娶亲也没关系，救子心切的父母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
	　　只是那小姑娘却是从小就对白莲死心塌地，知道白莲继承了封魂师的血脉，也不肯放弃他。
	　　“你们人真奇怪，既然喜欢那孩子，为什么一定要做这倒霉的封魂师，短短数十载，为何要活的那么痛苦呢？”
	　　白莲瞪了她一眼：“作为交换条件，我帮你做一件事，你尽快提，既然她没事，那我也要马上离开炽日城了。”
	　　月姬不疾不徐：“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你去哪里，我便去哪里。”
	　　月姬随着白莲离开炽日城那日，孔雀明姬送她出出城，临行时送她一件亲手织的羽衣，她眼中有复杂的神色，是怜悯还是悲切，月姬不懂，没有经历爱情的月姬怎么会懂。
	　　她说：“月姬，假如有一日你不快乐，就穿上它吧，我们的日子太长了。”
	　　也是很久以后月姬才明白，好友想说的是，我们的日子太长了，你若是爱上一个凡人，就等于选择跟无穷的寂寞疼痛为伴。孔雀明姬早已看出了她眼中萌发的感情，可是她毫无所觉。
	　　这天上人间唯一长情的有羽禽类，且爱上一个人便是一生一世不会变的是麒麟。
	　　就像月姬爱上白莲。
	　　可是白莲却不爱月姬。
	　　也许充满残缺和遗憾，才是真正的生活。
	　　而二十年前的月姬也是不明白的，她刚刚爱上白莲，面对那张冷然以对的脸，她面上笑着，心也会疼的。只是再疼也不肯说出来，反而笑眯眯地跟他说，“我想好要你做什么了，以后每年的三月你都要跟我在一起，整个三月的时间，你都是我的。”
	　　白莲哪见过这等厚脸皮的女子，而且还是只活了那么久的麒麟，却也只能答应下来。
	　　于是这个约会持续了那么多年，月姬每年都去找他，两个人只是下棋，话没多说过两句，棋艺却都突飞猛进。
	　　时光好像无法改变什么，白莲还是她爱的那个白莲，月姬还是那个他不爱的月姬。
	　　直到有一年，她来看他，带着款款春风般的温情来到他身边，却看见被疼痛折磨得憔悴不堪的男人，那个姑娘终于忍受不住白莲每年与别的女人见面，却悔婚的那事实，用沾了眼泪的刀刺了他的腹部。
	　　她哭喊着：“即使你不是封魂师了，就会跟我在一起了吧！”
	　　白莲摇头说：“即使我不是封魂师，也不会跟你在一起。”
	　　月姬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喜欢，还能说出这样绝情的话呢，她空长了这么大年纪，对于人心却是始终猜不透。那年她对着镜子割了自己的角给了白莲就走了。
	　　第二年她又来了一次，郑重的告别，把他的样子又用力地记了一遍，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来过。
	
	　　「姑姑，他快死了，你救救他吧！求求你救救他吧！」
	
	　　他已经不在了。
	　　有几年了。
	　　月姬好像突然从梦中惊醒，全身冒着冷汗，额心灼热疼痛。她起身去取了那件孔雀明姬送给她的羽衣，怔怔地发呆。
	　　或者披着这件羽衣遁入梦境才是最好的吧。
	　　原来孔雀明姬早已经给她铺好了路。
	　　这时外面的石门“嘎吱”地开了，裹得像棉花团子一样的小麟像阵风一样刮进来，带着哭腔吃住月姬的袖子：“姑姑，他快死了，你救救他吧！求求你救救他吧！”
	　　“麟儿，你要救谁？”
	　　“柳非银！他叫柳非银！”小麟忍不住大声哭起来，“姑姑，他不能死！”
	　　门外传来“啪”的一声，月姬转过身，看见地上碎掉的茶杯，还有满脸寒霜的白清明。
	　　「两个人互相瞪了半晌，一个咬牙切齿，一个寒彻心扉。」
	　　还未到镇上，就听见风远远送来清脆的银铃声。
	　　暴风雪刚过，若不是有铃声指引，怕是一片茫茫雪野里，根本看不出山脚下还有一座镇子。小麟家门口的两条狼狗看见有人来，便自动乖乖儿地退到一边。
	　　屋子里很暖和，柴火烧得很旺，而柳非银躺在火炉旁，已经睡着了，双手露在棉被外面，缠得不怎么好的布条已经被血浸透染到被面上。
	　　白清明从未见过他如此凄惨，以往他都是穿着干净华美的白衫，做作地摆出玉树临风的造型。猛这么一瞧，不知道是胸前的伤口，还是心脏在抽痛。月姬两三步走过去，探了下鼻息，才回头说：“没大碍，不过是太累了，手伤得那么重，像是发烧了。”
	　　小麟不信，扑上去仔细检查一番，茫然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嘟哝着：
	　　“原来他明明没呼吸了……”
	　　被小麟这么一折腾，柳非银也悠悠转醒，睁眼看见白清明逆光站在门口瞧着他，眯着眼，很悲哀似的。
	　　他是活生生地站在那里，不是魂魄，也不是做梦。
	　　柳非银张了张嘴，却冷笑一声：“白老板不用摆出这种模样来，到底是要给谁看？是我自己追来变成这幅凄惨的样子，是我活该，跟您有什么干系？”
	　　白清明又颔首，嘴边挤出一个笑：“柳公子说得对，本来就跟在下没什么干系，跟在下有干系的人最后能有什么好下场？柳公子倒真是聪明人，知道什么叫迷途知返。”
	　　两个人互相瞪了半晌，一个咬牙切齿，一个寒彻心扉。
	　　小麟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柳非银明明为了他连命都要了，见了他却恨不得一口咬死他。男人也是善变的。只是小麟很喜欢这样的柳非银，跟那个总是媚眼乱飞的温柔公子不同。
	　　他变得凶狠又决绝，她很喜欢这样的他，觉得这样的他，如此真诚。仿佛能触摸到他的内心似的。
	　　月姬去煎药，白清明也随行出门。
	　　柳非银见他这幅样子，更是冷笑数声，脸白了又青。
	　　小麟蹲在他面前托着下巴，忍不住笑了：“你那么担心他，还骂他，你们人类真奇怪。”
	　　柳非银冷哼一声：“不管怎么说，你的血液里有一半流着人的血。本来是女孩子家，还扮成少年的模样才是奇怪吧。无论怎么看都是你奇怪。”
	　　小麟摇摇头：“我才不奇怪，我只是不想做人类的女人而已。”
	　　“因为你娘亲杀了你爹吗？”
	　　这座麒麟雪山的传说不是空穴来风，传说那女子杀了那只麒麟，而她生下的孩子却从没有人提过。连小麟自己都不记得，只听月姬姑姑说，麒麟绵羽已死的消息被灵鸦传来，她赶到了山脚下的镇子，正遇见镇上的人把麒麟幼儿摆在香案上，要举行血祭仪式。
	　　而她的母亲跪在香案前，与其他人一样低着头，看不出什么伤心。
	　　“我不想说这个。”小麟坐到一边，兀自生了一会气，见柳非银不理他，才凑过去小声说，“柳非银，你是个好人，我喜欢你，可是姑姑不让我喜欢凡间的男人，因为你们活的时间太短了，而我们麒麟又是只能认定一个人。”
	　　柳非银诧异地看了她一眼，这假小子一样的丫头竟然满脸都是粉嫩嫩的红。
	　　“对了，我有角的，虽然很小。”
	　　“嗯？”柳非银蹙眉，“那又能怎样？”
	　　小麟又把脖子缩回去，静静地咬了一会儿指甲，许久后才抬起头，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说：“我可以把我的角给白清明，可是你能不能带我走？”
	
	　　「他是我的伙计，从皮到骨头都是我的，所以他答应的不算。」
	
	　　白清明在门口听见小麟说的那句话，迈进一半的脚又退了回去。外面的夜色漆黑如墨，将那么洁白的雪都能深埋，好像连真相都能深埋似的。
	　　也仅仅是似的。
	　　耳边是清脆的银铃声，还有月姬的声音：“清明，你明明知道我已经没有麒麟角了，知道自己这次八成没救了，为什么还会来这里？”
	　　白清明轻轻抿起唇，眼神里带了几分无辜。
	　　月姬轻哼一声：“我毕竟活了几千年，怎能叫你当成无知小儿哄了。”
	　　更小一些时，他看见师傅跟月姬在一起下棋，师父每次都会输上了一子半子，明明月姬小姐的棋艺也不是多好的。师父吩咐他折几枝栀子花送到月姬小姐的屋里去，只是那花树可是他自己亲手栽培的，上心的很。师父在月姬小姐的面前连眼都不肯抬一下，背后却只看着她的背影，偶尔露出那种会让师兄弟们走路碰到墙的笑容。
	　　师父是喜欢月姬的。
	　　月姬如此对他，就算他是块石头，也应该要发芽了。
	　　“我只是想来告诉月姬小姐一件事。”
	　　“哦？”
	　　“我不是来拿麒麟角的，怎么可以用别人的痛苦来换取自己的安逸舒适呢？我师父应该也是这么想的，何况他那么爱你，更是不舍的。”
	　　月姬震了一下，苦笑：“你就是为了说这个吗？”
	　　“你不信？”
	　　“白莲他爱的是别人。”
	　 “或许吧。”白清明微微一笑，“不过师父去世前告诉我，假如我哪天被有情泪所伤，我可以做出一个决定。来找你交给你一样东西或者就瞒你一辈子。你知道的，我现在也活不成了，即使有麒麟角也活不成了，所以我来到这里，完成师父的遗愿。”
	　　狼骨袖剑附上了最恶毒的诅咒，再加上情人泪，怕是回天乏术。
	　　白清明不等月姬问什么，已经转身进了屋子。
	　　窗台上搁着的药已经凉得差不多了。
	　　柳非银半合着眼，像是睡着了。小麟坐在炉火边上守着他。白清明走过去摸了摸那渐渐发凉的额头，不自觉地笑了。
	　　小麟扬了扬下巴：“我知道你听见了，那个交换条件，他同意了。”
	　　那张小脸如此自信，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喜欢上柳非银，不过白清明很清楚，只要谁真正看见他虚孚外表下，那颗比云朵还柔软干净的心，都会毫不犹豫地爱上他的吧。
	　　白清明把手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嘘声的手势，美丽的凤眼荡起动人的波纹。
	　　“不要吵，他睡觉被吵醒会骂人的。”
	　　“………”
	　　“我不会允许的。”白清明稍稍歪头，虽然是笑着，眼神却危险又狠毒 。
	　　“他是我的伙计，从皮到骨头都是我的，所以他答应的不算。”
	　　小麟气得用力踢了一下脚桌，用力拉开门跑出去，风猛地卷着雪花吹进来。
	　　柳非银一下子就醒了，眼前是白清明那张带笑的脸。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柳非银顿时清醒过来，用力拽过他的领子，靠那么近，连眼睛里的愧疚都看得一清二楚。他倒是少有这么有良心的时候，顿时手劲儿也松软了些。
	　　“喂，清明……”
	　　“啊？”
	　　“就算死了，我也绝不会忘记你的。”
	　　“………”
	　　“所以，就算你真死了，也不能忘记我。”
	　　白清明喉咙一滞，低声笑起来：“不敢。”
	　　“那明天跟本大爷回去吧，好想睡锦棺坊那张软死人的榻。”
	
	　　「不用披上五彩的羽衣，她也知道，自己已经拥有了这世上最美的梦境。」
	
	　　次日清早，小麟醒来就看见屋内的褥子叠得整整齐齐，上面压了一大锭金子，还有一个用绣着白莲花的帕子裹起来的东西。
	　　她抖开那条帕子，立刻就骇住了，惊叫着：“姑姑！姑姑！你看这是什么！”
	　　月姬看着帕子里的东西立刻愣猪了。
	　　白莲并没有恢复封魂师的能力，他早就不是封魂师了，只是一具保存封魂师血脉的容器。他腹部的伤口一直在疼，月姬额上的伤口也一直在疼，他们还真是傻得可以。
	　　而白清明也不是来找麒麟角的，他来给她送一样东西。师傅说，他可以用掉，可他还是来了。月姬看见那个东西就知道.那颗她用耐心和温柔浇灌的石头种子，早就开出了洁白的白莲花。
	　　窗外经过一夜的风雪肆虐，洁白得好似新生婴儿一般，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
	　　月姬捂住嘴，慢慢地哭出声来。
	　　眼泪落在帕子上，那只金黄美丽的麒麟角也泛着晨光。不用披上五彩的羽衣，她也知道，自己已经拥有了这世上最美的梦境。

六、伽蓝之羽
	　　题记：这世间什么都挡不住个“喜欢”，“喜欢”了便没救了，失了心，丢了魂，还觉得心甘情愿。那些斤斤计较分毫不让的是心和魂都在的人，既然都在，还有脸叫嚣什么“喜欢”？！
	
	　　「不过那些人非富即贵都是痴心妄想级的，不如这朵好看的店花来的平易近人。」
	
	　　这是东离国最西边的边城，风临。
	　　是夏。艳阳肆虐，绿荫鸣蝉。
	　　街边的凉茶铺子里面坐满了本城消暑的百姓，掌柜将算盘珠子拨得噼里啪啦响，挺富态的双下巴笑成了三层。跑堂的店小二里里外外地招呼，每次经过我身边，都不经意似的涮上一眼，绿莹莹的眼珠子，白惨惨的脸，怪吓人的。
	　　我是这凉茶铺子的常客，要上一碗酸梅汤，就在门口的风水宝地耗上半晌，惹得掌柜的见了我就翻白眼，随时都要驾鹤西归。这店小二大约也是得了掌柜的授意，要把我吓跑罢。我摸了摸脸，顿时安心下来，脸皮还够厚。
	　　没多会儿，店小二又蹭过来，手中壶一倾，半碗酸梅汤又添满了。
	　　我有点儿惊恐：“……我只有三个铜钱！”还有一个是留着买包子的。
	　　“……请你喝。”
	　　这会儿他得闲在我面前坐了，板着一张晚爹脸，却肌肤赛雪，唇红齿白。来这店子的姑娘大多是冲着他来的。要说这风临城也奇怪，以美貌着称的女子少有，男色倒是春色无边。不过听闻美人也是扎堆的，锦棺坊的店主白清明，独孤山庄的柳非银公子，城主家的兰汀公子，望乡楼的老板秦毓，没事便凑在一起吃酒谈天。
	　　不过那些人非富即贵都是痴心妄想级的，不如这朵好看的店花来得平易近人。
	　　可是店花是朵有刺的花，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上回有个暴发户的闺女带着媒婆抬着聘礼来求亲，请他做上门女婿，被他扛着板凳赶了两条街。
	　　你别不信，这是真事儿，那条板凳还是从我屁股底下抽走的。
	　　店花见我傻愣愣的看着他，不大自然地别过脸去，耳朵微红：“我叫朱雀，你叫什么？”
	　　只听胖子掌柜叫他“小朱”，其他人也只知道他叫“小朱”。原来店花叫朱雀，跟我还挺异曲同工的。我说：“我叫凤彩。”
	　　“凤彩。”他重复一遍，仔细思考，“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吧？”
	　　“——我是从海的另一边坐船过来的。”
	　　店花有点惊诧：“难道是瑶仙岛？”
	　　今天下九分，其中一个便是漂在海上的瑶仙岛。在内陆百姓口口相传里，那座岛富庶美丽，是战火不及的世外桃源。于是这世内的人对那神秘的岛屿更多了一分向往。我坐着发往流苍国的货船离开瑶仙，再穿过流苍的疆土来到北边的邻国东离。
	　　这一路兜兜转转，走到风临城，已经过了两个多月。
	　　从初春累累繁花，到盛夏烈日炎炎。风临城内酷暑难当，望乡楼是喜欢舞文弄墨的公子小姐们的风雅之地，老百姓们也只能钻这便宜实惠的凉茶铺子。别的姑娘每日来铺子里是为了看店花，我却是为了等人。
	　　这店花被惯坏了，见我不理他，立刻瞪人：“你不愿意搭理我？”
	　　我别的优点没有，就是老实：“是啊。”
	　　店花磨了磨牙，把手巾往肩上一甩，拿着扫帚扫果壳子去了。
	　　其实店花人不错，性子虽然怪了些，心地却是善良的。那些个没事蹲路口拿着弹弓打麻雀的皮猴儿，他会毫不留情地训斥一番。无论是多么彪悍不讲理的妇人拎着哭哭啼啼的孩子杀个马回枪，他都能面不改色地用不重样的脏话骂她个桃花满天红。
	　　大约店花听多了好话，就像细粮吃多了，再吃到粗粮就觉得粗陋不堪还噎得慌。
	　　店花黑着脸，不多会儿连天公都黑着脸，电闪雷鸣后天地之间挂起水帘，檐下都是避雨雀儿，叽叽喳喳很是热闹。
	　　我便是这时遇见了白清明。
	　　虽然撑着油纸伞，绣着牡丹的袍脚还是湿透了。他身旁的俊美公子更惨烈些，头发滴着水，手上牵着的鹅黄衫女娃娃却是清爽干净。绿衣侍女接过白清明手上的伞，朝着店花甜甜一笑：“小朱，快把窗边的桌子擦干净，要酸梅汤。”
	　　那小脸笑得那叫一个少女情怀总是诗。
	　　店花抬起头，朝着那小脸，也柔情蜜意地回了一个字：“……切。”
	　　绿衣少女炸了锅，“嘭……”我面前的桌子被踢翻，盛酸梅汤的碗碎片齐飞，一块碎片擦着额头过去。
	　　血不要命地淌下来。
	　　店花怔了一下，立刻暴跳如雷：“绿意，老子看你是活腻歪了！”
	
	　　「我有些怕了，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善的孩童。」
	
	　　那日后，我便住进了锦棺坊。
	　　大约是因为我告诉白老板，我是从瑶仙岛过来的旅人，过了盛夏便离开。
	　　他狭长的眸子含笑说：“真好，那岛上可有我一个故人呢，只是我从来没去过。”
	　　锦棺坊并不像那些人说的那样阴森可怖，在幽深的巷子，抬头能望见高墙外参天古树，朱红的大门便笼罩在重重绿荫之下。我告诉白清明，这里与我在瑶仙岛住的地方很像，只是这里没有那种开白花的叫伽罗的树。
	　　“伽罗树没有叶子，花朵簇拥在枝头，像落满了雪。听闻那花是千年不败的，不过谁知道，那些个老人们说的，反正他们祖祖辈辈都没见过那花凋谢过。”
	　　“真是奇花。”白清明笑语盈盈，“有机会一定看看才是。”
	　　那日刚下过雨，碧空如洗。
	　　我扭头看他，他执一颗晶莹饱满的紫葡萄在唇边，却没咬下去，只是看着天发愣，面上是有几分温柔的。我想，他一定是在想那瑶仙岛上的故人，便问：“岛上的是你什么人？”
	　　他顿了一会儿才说：“是我师兄。”
	　　“你们相处得不太愉快？”
	　　他有些惊讶，却笑了：“何出此言？”
	　　“直觉。”我就是老实，“你提起他时眼睛发暗。”
	　　白清明笑得更浓了，不知是哪来的风吹起他紫灰色的长发。有檐下的麻雀蹦到他的脚边，他便抓了瓦钵里的小米伸出手，让那雀儿来啄食。那雀儿啄食完，扑棱棱翅膀，便没心没肺地飞到枝头呼朋引伴。在我看来，白老板那温柔的眼神却透过麻雀看见了其他的东西。
	　　“他忘记我了。”白清明说，“有些东西，能留住的自然能留住，留不住的也不能强求啊。”
	　　这话平平常常，却擂在我的胸口上。
	　　凡事莫强求。
	　　我笑了笑，杯中碧绿的茶水映出我漆黑如墨的眼，不知不觉也染上了暗色。白清明突然露出一笑，用让人心尖儿发颤的诱惑声音问：“那么，在下此番也算掏心掏肺，作为公平，你是否也该坦诚相见——可爱的小麻雀，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风临城，到底是来干什么呢？”
	　　小麻雀，小麻雀。
	　　我吓傻了，茶水洒了一身。
	　　原本以为这城内的人都是肉眼凡胎，哪能瞧出我的真身。说起来惭愧，虽然名字取得雄心壮志的，其实我只是个妄想便凤凰的麻雀。以前还做麻雀时，跟着一大群族鸟在房檐嘴碎，争地盘，偷食，吃软怕硬，见风使舵。如今成了精，有了人形，骨子里的鸟性却是改不了的。
	　　我有些怕了，我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装的孩童。
	　　“你不必怕，我不是柳非银，没那么爱多管闲事。”
	　　白老板说起他咬牙切齿面露凶光。在锦棺坊呆的日子不久，却知道那个柳非银名义上是棺材铺的伙计，私下却是惹是生非完还要自家老板帮忙擦屁股的人物。正说着，那人便领着那个鹅黄衫的女娃小荻来了，桃花眼里含着水，对谁都亲热。
	　　不过他们再和气，这锦棺坊也成了我的心病。
	　　我就这一条命，即使苟延残喘，也想好好的活着。
	　　对我来说，凉茶铺子很安生，有烟火气息，还有我喜欢喝的酸梅汤。
	　　“喂！”
	　　无比冷清又便扭的打招呼声，我扭头看着店花。
	　　他没看我，板着脸：“你现在夜里是睡在城外的老离树上，还是去白大哥的棺材铺那里？”
	　　其实比起那黄鼠狼和野猫出没的野外，锦棺坊的确很舒坦。不过，我可不敢以身试法，告诉那个总是用打量食物的眼光看着我的绿意，麻雀肉真的很不好吃。
	　　“其实现在城外的树上挺凉快，总不好叨扰人家。”
	　　“嗯。”店花总算把高贵的脸转过来，“凤彩，你来风临城干什么？”
	　　白老板这么问，店花也这么问。
	　　现在的男人真是无理，怎么爱打听人家姑娘的隐私呢？
	　　但是我有些疲惫了，店花如碧波般的眼一瞬间让我叹气了：“我来找人。”
	　　“情人么？”
	　　我看着他笑得挺无奈的：“一个我永远不想找到的人。”
	　　店花想了一会儿，瞪了我一眼，几天都不理不睬的，不知道那想法到底偏了几里地。
	
	　　「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
	
	　　凉茶铺的常客都知道店花不是本地人，听说是离家出走，真是有出息得紧。他在城东租了个小院子，院子里种着韭菜，挺简陋，却也被店花收拾得挺干净。他家屋顶的稻草很软，躺在上头晒太阳很舒服。趁我精神松懈的时，店花也锲而不舍地问我在找什么人，我只能苦笑。
	　　店花问了几次，也就不问了，不过我很感动，因为店花关心我。
	　　于是我也心里热乎乎地关心他：“你什么时候回家去，家里人怕是担心坏了。”
	　　“我家里人才不会担心，父亲说了我不是他的儿子。”
	　　“你做错了事？”
	　　“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是聘礼，不过我原本也不想去送的。”店花耸耸肩，无所谓的说，“父亲说让我滚，找不到就别回去，所以我就滚啦。”
	　　“家里人都是嘴上骂着你这个小兔崽子走了就别再回来，可是你回去还是揪着你的领子哭着骂，你回来做什么啊，滚出去啊。”我笑嘻嘻地偷吃店花剥好的花生仁，“都是口是心非的，其实比谁都怕你在外面受委屈。”
	　　店花被破衣裳包裹的身子像豆腐捏成的，只有好人家的小孩才能养得这么漂亮，怕是没吃过什么苦。在这凉茶铺子里当伙计，那点微薄的工钱也仅仅够他填肚子。他连剥花生都能磨红手指，却很认真的低着头说：“我没打算回去，也没打算按照我父母亲的安排去光宗耀祖。我在这里挺好的，日子是清贫了些，可是我挺喜欢，这样过下去挺好。”
	　　为茶米油盐发愁的日子，店花还没过厌。若他知道穷人的烦恼就像韭菜，割完一茬还有下一茬时，怕是心里便后悔，有了后悔就心生怨恨。
	　　不过，我心里还是隐约希望没有那一天的。
	　　见我只是笑，店花有些危险的眯眼：“喂，你是不是嫌我穷？”
	　　“没有，我也觉得你说的这种日子很好，清贫些也好，日子太美好也让人觉得不长久。”我说，“我也是很喜欢的。”
	　　店花真是孩子气，立刻就笑了，继续偷吃花生仁他也没生气。我们俩并排坐在门口，那个觊觎他，想讨他做上门女婿的姑娘咬碎了牙齿。
	　　白天我在凉茶铺，晚上便睡在城外的百年老离树上。这天夜里风雨交加，我睡得正熟，被闪电匹醒，刚要骂娘，却见头顶罩了一把油纸伞。有一张脸俯视而下，脸儿红扑扑的瞅着我。我也认真瞅着他，越瞅越觉得他在人类的相貌中是出类拔萃的。
	　　他恶人先告状：“喂，你乱看什么？！”
	　　我忙敛下眼心如止水。
	　　“抬起头来看我，谁准你低头的！”店花更恼怒了，索性拉着我的肩鼻顶着鼻，眼对着眼，“从今后我准你乱看，不过只准看着我，明白了？”
	　　我下意识地点了头，有点昏昏沉沉的。
	　　店花脸更红了，嘴角却抿了起来，眸中的碧绿变得深邃起来，如流光美玉。原本店花是准备吓死我，如今是要迷死我了。我真是瞧傻了，看见店花嫩嫩的唇压下来飞快地亲了一下，又摆出认真的姿态来：“那就说定了。”
	　　娘嗳，人家说电闪雷鸣吓病了的人容易发癔症。发癔症的店花把伞卡在树枝上便溜下树，消失在茫茫雨色里。那夜我失眠了，在树上辗转反侧，又坐起来看着头顶的伞发怔。我这才发觉店花对我是有那种意思的，若有似无追随的目光，空了就会添满的碗，还有空闲时剥好的花生仁，除此以外，愚蠢的我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不过，心下还是为那蜻蜓点水的亲吻乱了方寸。
	　　次日我没有去凉茶铺子，无处可去，就只能去锦棺坊。进门见绿意正跟柳非银斗嘴，白老板在算账，有客人来不分贵贱都好茶好水的招呼上。绿意不待见我，大约是白吃白喝了些日子，替他家老板心疼银子。见她摔摔打打，没个好脸色，恨不得将那香茗泼到我脸上。再厚的脸皮也快兜不住，柳非银招我附耳过去，笑得挺奸诈：“凤彩，那个小朱伙计为了你跟她翻脸，她那是嫉妒你呢。”
	　　我只能当笑话听听，喝过香茗蹭过饭，绿意立刻瞪着眼，挺泼辣挺直接：“你什么时候离开风临城？”
	　　“快了。”
	　　“要走就快些走，这样拖拖拉拉招猫逗狗的不是讨嫌么。”
	　　我脸皮够厚，倒也不怕被人数落几句就直起地一走了之。柳非银闲时嘴碎跟我说，绿意以前喜欢过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却只是利用她。绿意倒不怕喜欢上别人，却也是格外慎重。柳非银还说，既然是绿意看上的，八成是个不错的家伙。
	　　夜里店花又来了，他爬树挺利索，坐在枝桠上问：“今天怎么不来？”
	　　“我去白老板那里了。”我截住他偷瞟我的眼神说，“对了，朱雀，我快离开了。”
	　　店花立刻瞪大了眼，呼吸都屏住了，有些难以置信似的。
	　　“原本我来这里就是找人的，既然找不到我便要走了。”我赔笑，却怎么也不能做出轻松愉快的模样来。店花的脸上却有了裂纹似的，我当作没看见，继续说，“朱雀啊，你以后好好过罢。捱不住便回家，家才是最好的。”
	　　其实绿意说的也对，这样拖拖拉拉的确害人。
	　　可是我却没有后悔过。
	　　店花那青山绿水的眉眼，生生往心肉里钻，疼得叫人咬紧牙都忍不下。这张脸却开始有了哭意，硬生生的忍住，眼睛瞪得快要裂开，眼白已经红透：“你你……我……我们说定了的……你你……你反悔……”
	　　我淡淡的敛眉：“我并不记得跟你有什么约定，你记错了罢。”
	　　这席话说完，我跳下那株离树，兀自往城里走。
	　　如今我才看清楚自己骨子里那股小家子气的鸟性是改不了的，我是麻雀，成了精在这美丽的疆土上走一遍，也只能这么多。再多便是奢求，是强求。而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
	　　我去了锦棺坊，薄薄的晨曦中，白清明与柳非银支了一个竹塌在门边下棋。
	　　老板没回头，只是问：“凤彩，你可要想明白，这东西你不愿意谁都强迫不了。”
	　　柳非银咬着手中的棋子，有些惋惜似的：“你错过这回可没下回了，现下还有谁这么老实的，还真是笨得可以。”
	　　他们都心如明镜，倒是我觉得天衣无缝，着实雀目寸光。
	　　我有些不好意思：“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终究心里过不去，患得患失这般难受，还不如还了。”
	　　白清明没再多说，伸手束起发，从袖里拿起法器月华剑。
	　　封魂师，用扇和剑做法器，扇舞镇魂，剑舞渡魂，扇剑双舞那便是灭魂。
	　　刹那间紫灰色的发丝在第一缕晨光里闪闪发亮，他的身姿犹如彩蝶起舞，足尖离地，袍脚的花生出了香气，落满了月华的剑影劈开我的灵台。
	　　一根长长的七彩流光的尾羽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地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昨昔的我，是没什么奢求的。
	　　麻雀嘛，顶多是做做梦，妄想着有一日能变成凤凰，翱翔于九重天之上。其实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世上还没听说过几只麻雀能修炼成精的，机缘是可遇不可求的。于是我每天在一个叫醉梦轩的店铺屋檐下，日子过得寡淡却安生。
	　　店铺老板叫白寒露，身上有危险兽类的气息，样子也太冷了些，其他鸟兽便不敢靠近。原本我也是惜命得紧，大约是有一日与他四目相对，他突然歪头一笑，将手中的饭团举起来。
	　　如云般洁白的是他的发，琥珀般坚韧是他的眼，伽罗花瓣般柔软的是他的唇。
	　　我不知是哪根神经断了线，于是飞到他袖口，啄食了他手上的饭团。而从那以后便没有去觅食过，他不吝啬食物，还喜欢给乱七八糟的东西取名字。而像我这么一只乱七八糟的麻雀，他却取了个雄心壮志的名字，他说：凤彩这个名字好，你便叫凤彩罢。
	　　偶尔会有从风临城来的书信，是他的师弟。
	　　他不太喜欢那个师弟，他身边的那个跟进跟出无比忠心的伙计游儿也不喜欢他那个师弟。其实我看过他师弟来过的信，每次都是寥寥数语，关怀如冲淡了的香茗，偶尔遇见麻烦事需要帮忙也很客气，像两个陌生人。
	　　我蹲在老板的肩上，有次听他落了霜似的声音：凤彩，我师弟好像也没这么讨厌，是不是？
	　　我当然不会回答他，只是赞同地扑棱棱翅膀。他伸出长指摸摸我的脑袋，结了霜的眼微微回暖，有些薄薄的孩子气。
	　　我想我短暂的一生便要这样匆匆而过了。
	　　——直到某个清晨有个眉眼含翠的少年人敲开醉梦轩的门问：寻找失物的生意这里接不接？
	　　那天我在檐下舒舒服服地梳理羽毛，檐下支了竹塌，生意也谈得极其顺利。那少年人要找的是一根凤凰尾羽。我那时才知道少年是多么了不得的人物，他是当今天界最尊贵的女人天妃伽蓝的仆从，而天妃伽蓝的真身是一只七彩凤凰。凤凰惜羽。那根羽尾是天妃让他送给他未婚妻的见面礼。这么重的礼，却被他一不留神丢在凡间。
	　　他的报酬是一颗火红的却冒着寒气的珠子，那定然不是凡间之物。
	　　白寒露瞧着那珠子眼波荡了荡，却没接：“凡间飞禽众多，那尾羽八成也找不到了，这寒火珠你先收着，若能找到再交换也不迟。”
	　　年轻人倒也没什么着急，看似比白寒露还冷淡，只是说：“嗯，找不到也没办法，天意如此。”
	　　“听闻你们比翼鸟族只与同族通婚，一雄一雌比翼双飞，恩爱无双。”
	　　年轻人嫌他话多似的，起身拍了拍袍子上的褶子，模样挺轻松。
	　　他继续问：“反正找不到尾羽我父亲也不会允许我回去了，你跟我说说这凡间九国内，哪个地方好？”
	　　这九国之内好地方不少，现下是四月云国炽日城的灯笼树已经结出灯笼，入夜全城便陷入柔软的光源里。只不过云国现下不太平，而紫国凤鸣城最美的时光是仲秋佳节前后紫星花盛放之时。可是白寒露想了想说：“东离国最西边有个叫风临城的小城，我师弟在那里待了几年，他总夸那里民风淳朴景色也美，你还不如去那里也好有个照应。”
	　　对我来说，这些个大人物的生活与我遥不可及，丢了多么贵重的东西，也是不痛不痒。只是这一生若能看看凤凰羽长什么样，也就知足了。
	　　后来白寒露送他去坐船，我凑热闹便蹲在老板肩上去送。少年人那晚爹脸露出来岛上后第一个笑容，好似有竹林的气息，他说：“他们说这凡间的百姓的宅子里有两害，一种是打洞的灰鼠，一种是枝头灰不溜丢吵闹不休的家雀了。”
	　　我挺生气，若没有我们灰不溜丢的普通模样，怎么能衬托那些个没羞没臊的鸟儿们的羽翼丰满美丽？！
	　　少年人伸出长指在我脑袋上点了一下，说：“小家雀你莫生气，其实你这样多好多自由。不过，我这么说，你怕是要啄我了罢。”
	　　我仗着有老板给我撑腰使劲啄了他一下，扑棱棱翅膀。
	　　那少年人走后，白寒露也出了门，铺子里只剩下那个怪里怪气的游儿。他没事就在屋檐下对着我流口水，我吓得精神失常便把那金贵的比翼鸟给忘了些日子——直到白寒露某天黄昏回来，袍袖里七彩光华流转，刺得我睁不开眼。
	　　那天晚上游儿那个泼皮扯着白寒露一起去海边看焰火。
	　　我藏在屋梁上，看见游儿在门口一挥袖子加了一道妖障，那根伽蓝之羽供奉梧桐木的香案上。
	　　昨昔，我是当真没什么奢求的。
	　　在我鬼使神差地张嘴吸尽那尾羽的光华之前。
	　　——腹内像是着了火，接着便是刺骨之痛，身体被撕裂又被黏合，有股清澈的仙气将我包裹，轻盈无比，我落在地上化成了人形。
	　　这醉梦轩的老板白寒露不是普通人，我见过他在月圆之夜变成一头白狼窝在榻上熟睡的模样。他变成狼还是很英俊，可是也嗜血。我毫不怀疑那些仅有的善意会因为我的背叛，而让他毫不犹豫的撕裂我。
	　　那夜最后的记忆是海边的风的腥味和头顶炸开的焰火。
	　　我逃走了。
	　　从瑶仙去流苍的货船，我双脚站在甲板上，那一刻觉得无比幸福。
	　　我去了风临城，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去。
	　　我只是想去看看那只比翼鸟还在不在，若他不在，我便不还他了。
	　　只是没想到，在凉茶铺子里，那只比翼鸟穿着粗布衣挽着裤腿，豆腐捏的身子骨，碧波做的双眸。见我打量他，以为又遇见了女登徒子，冷冰冰地看过来。
	　　“喂，看什么看？！不进来喝茶就别堵着门！”
	　　掌柜微微一笑，手下的算盘噼里啪啦，无比得意。
	　　让我一瞬间想起城外庙里的菩萨，慈眉善目嘴角微翘，怜惜的望着凡间渺小的生灵。菩萨他高高在上什么都能看得见，我又能逃到哪里去？
	　　我认命地敛下眼，虔诚得像个教徒：“我要碗酸梅汤。”
	
	　　「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
	
	　　其实早就应该还了。
	　　不过是对凡间多了一丝贪念，反正白寒露总会找来的，多过一天便赚一天，死也值了。于是就这么一天天地捱下去，每天都去凉茶铺子看那比翼鸟来来回回招呼人，好像看着他便能踏实些。我自以为挺高明，算计了个透彻，却单单忽视了人心。
	　　他看上我大约也是因为我每日都在他面前晃，丑女三天看惯？其实我也不丑的，只是有些普通，只有眼睛还算黑得漂亮。可是比翼鸟只和同族通婚，我想朱雀看上我，大约也是知道回不去了，所以才绝望得自暴自弃罢。
	　　反正做回麻雀以后，我还是想不太明白。
	　　不过我想着想着便不愿去想了，如今在锦棺坊檐下做了个窝，日子又回到最初的悠闲寡淡。只不过喂我吃食的人，从白寒露变成了白清明。我跟白氏封魂师还真是有缘。
	　　听白清明细细碎碎地跟我说，他把尾羽给了店花，可是店花没问什么也没说什么。
	　　我想他应该快离开这座城了，回到他该去的地方，皆大欢喜。那颗寒火珠落进柳非银的囊中，每日都拿在手里用来避暑，惹得绿意直骂他不识货糟蹋东西。
	　　又过了几日天气稍凉快些，落几场雨。
	　　这日我正在屋檐下梳毛，却见那碧波双眸雪白的肤色，板着后爹脸的人来了。
	　　他貌似不经意地抬了下头，我差点从屋檐上跌下来。
	　　柳非银没个正经：“呦，小朱伙计，你还没回去呀，连聘礼都找着了，不回去八抬大轿娶你的新娘子吗？”
	　　店花一撩袍角潇洒地坐下：“我想好了，我不会回去的。”
	　　白清明稍稍抬了抬眼：“这是为何？”
	　　店花哼了一声，开始磨牙：“那尾羽原本就是故意弄丢的。我去那醉梦轩不过是做样子给我父母看的，哪知道你那师兄神通广大真能找到？这凡间想得道的飞禽数不胜数，谁得了还能还？没想到，还真有笨到让人吐血的笨蛋。”
	　　他说的那笨蛋就是我了，我又差点从檐上跌下来。
	　　“天妃赐婚的那个姑娘是整个比翼鸟族数一数二的美人，可是我不喜欢。我们族生来便是一目一翼，以往是被其他仙禽嫌弃，所以只能本族嫁娶，几千年来倒成了美德。可我自愿放弃一切来到这凡间当个小伙计勉强度日，在别人看来或许是没出息得紧，可是我偏偏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所以我决定不走。”垂眼兀自说了半晌，店花忽然朝檐下望了一眼，“而如今，我更不能走了。我相中了个姑娘，模样说不上坏也挑不出好，性子挺沉稳老实，而且连个妖都算不上。听她笨嘴笨舌我就生气，可是她不理我，我就更生气。她那么多不好。我偏偏喜欢。”
	　　我什么都没听清，直听他说“喜欢”，心尖儿还来不及颤，想起自己如今的身份便深深暗了下去。
	　　在旁边始终不吭声的绿意翻了个白眼：“既然喜欢，先前我家公子去送那尾羽你便要跟来了，何苦现在还来？好不容易水清了，非要再来搅一搅，你们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店花又开始磨牙：“那、那是我等她去找我！都是我惦记她，当初她拒绝我可拒绝得利索。我也不指望她能对我做出什么不得了的举动来，只要她来瞧我一眼，就一眼，就好。”说到最后已经都是委屈了。
	　　绿意听得一怔：“那你今天怎么又来了？”
	　　已经整整二十一日，这二十一日，下了四场雨，锦棺坊门口的老离树的新芽又长了一茬。
	　　“因为等不到她，所以便来找她了。”店花从袖子里拿出那根七彩流光的尾羽，微微一笑，“聘礼我都带来了，哪能容她反悔的？”
	　　这世间什么都挡不住个“喜欢”，“喜欢”了便没救了，失了心，丢了魂，还觉得心甘情愿。那些斤斤计较分毫不让的是心和魂都在的人，既然都在，还有脸叫嚣什么“喜欢”？！
	　　这下我真的一个跟头从屋檐上跌下来。
	　　我怕我成为古往今来第一个被摔死的麻雀，闭上眼，却落进软绵绵的掌心里。
	　　店花瞪着眼，凶相毕露：“再有下回，你来找我！听见了没？！”
	　　我被吼得发昏，四仰八叉躺在朱雀的手心里，看着高墙之上纯净柔软的云和天。麻雀总想攀高枝，攀上了哪有下来的道理？
	　　再也没下回了，我笨了第一次，总不会笨第二次。
	　　凤羽的光华慢慢敛入体内。
	　　我想，下回若再有姑娘家没羞没臊的来提亲，领着板凳追两条街的便要换我了。
	　　门外艳阳肆虐，绿荫鸣蝉，真是个好夏。

七、春深似海
	　　「这些日子你诸事都顺着他点，让他高兴些」
	
	　　风临城内近日办了两场大丧，先是城西周老爷家的老太爷，接着便是粮商龅牙李的爹。都过了花甲之年，死的也痛快，是白喜事。棺材都是从锦棺坊定做的，抬着从街面过，看的人眼珠子都能掉出来。
	　　“……哎呦，瞧那棺材上的花儿比真的都招蜜蜂儿吧。”
	　　“白老板家的棺材人装进去合上棺材盖就再也撬不开了，那些个挖人祖坟的还能把人家老祖宗给抬去？”
	　　龅牙李请了戏班子跟在棺材后面哭，哭声震天，旁人倒没觉得悲切。一顶素轿经过，里面坐着小姐正自叹晦气，突然闻到味儿，喝住轿夫一把掀开珠帘，把那闲扯的年轻人吓的一哆嗦。这张脸是风临城里所有未婚美貌男青年们的噩梦，正是城主家嫁不出去的千金兰芷小姐。
	　　“你说白老板！白老板在哪里？！有没有看见独孤山庄的柳公子？！……不知道？那望乡楼的秦老板呢？”
	　　两个男子吓得忙退几步，那个瘦鸡仔似的小个子突然双手抱胸“呀”的一声娇呼，跑个无影无踪。周围街坊瞥了一眼，见怪不怪的，唉，兰芷小姐又来街上看男人了，许久不见那美貌的柳公子桃花眼秋波乱送地招摇过市，街上连个顺眼的姑娘都瞧不着了。
	　　其实不仅是这些个寂寞难耐的姑娘们，连柳非银自己都很郁卒。
	　　自打从麒麟雪山回来以后，他就被自家老板囚禁了，同吃同寝连个人都不让见。兰芷来了几次挡去是情理之中，就连他的胞姐独孤金金来找人，白清明都笑着让她挨个儿去钻城内未出阁的小姐们的绣房。他倒也不着急，好吃好喝的，日子过得也算舒坦，最近他明显感觉自己记性不大好，自从那次失忆以后隐约觉得自己好象还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秦毓上回来看他，提了他喜欢的沧澜美酒，酒酣耳热之际。一向对他没什么好话的家伙却压低了嗓子说：“这些日子你诸事都顺着他点，让他高兴些。”
	　　柳非银心里一震，杯中的酒洒出几滴。原本情人泪入体后，白清明的身体就成为一个储存封魂师之血的容器。只是伤他的是狼骨，容器被破坏，封魂师的灵力再渐渐流逝，同时流逝的还有他的生命。
	　　就这么枯坐了半晌，一直等到白清明送走客人走进门，他笑着拍拍旁边的毛皮褥子，又把脚下的炉火拨旺一些。
	　　如今已寒冬，风雪肆虐。
	　　绿意是树妖，吃不住冷，在锦棺坊的后院里挖了个土坑，深夜打烊后就把自己埋进去。柳非银自打那回失忆以后，就极难入睡，睡着有很难醒。白清明每夜都燃上镇魂香给他助眠，今日他燃香，柳非银半倚着床头打哈欠：“原本闻着习惯的镇魂香，不知怎的最近愈发难闻了些，你少燃些吧。”
	　　白清明手一顿，却没回头：“先忍过这阵子。”
	　　他又百无聊赖地打了个哈欠，见老板吹了灯宽衣躺下，他放匀气息，白清明侧耳听了一会儿确定他睡熟才疲惫不堪地睡去。他最近身子也越来越差，何尝不是在忍？忍过这阵子还有下阵子，要忍到咽气那天吗？
	　　柳非银借着炉中的火光将他仔细瞧了一遍，犹记得第一次见他，他优雅俊美，而自己狼狈不堪，却没想到会有今日。
	　　他了外衣，风裹着雪吹进门。好一个银装素裹的雪夜，满城的清冷，直到走到城中的街上远远望见灯火通明，望向酒楼的上擎着的布幡迎风招摇，一袭红衣倚在门框边上悠闲地朝外望着。
	　　“等了你几天了。”秦毓说。
	　　“嗯。”柳非银没好气地瞪他：“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我急什么？要不是瞧他都那个样子了，还要遭你拖累，我才懒得管你这倒霉事。”秦毓搓了搓鼻子，瞧他不如意就高兴，“唉，这回你可欠我一个人情了。”
	　　他露出洁白的牙齿：“倒不知还有没有机会还。”
	　　秦毓黑色长发如瀑般散开。握住柳非银冰凉的手，笑道：“放心，我这个人只许我欠别人的，不许别人欠我的。”不知从哪里刮来一阵狂风，等伙计睁开眼，站在门口的秦老板和柳公子两大活人已经不见踪影。
	　　伙计揉了揉眼，眼花了么？熬夜真是要人命啊。
	
	　　「以往总见你得意，我就不高兴，如今瞧你不如意我终于舒坦了。」
	
	　　黄泉路的两边铺满的红艳艳的彼岸花，香味悲切，少有人喜爱。
	　　这冥界他们都不陌生，秦毓是冥界的鬼差，终日守在望乡台替人断去三千烦恼丝。柳非银死过一回，还泡过忘川河里腐臭不堪的水。平常也没少帮白老板跑腿，还不少个小女鬼为了他闹着不肯投胎。
	　　唯一不买他的账的孟姑娘此时正坐在桥头，悠闲地咬指甲。要人轮回前洗净记忆，的确是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使，免不了招人记恨，所以在凡间的传说里，在桥头那里发汤的是个皱巴巴的老婆子。其实孟姑娘在鬼差里称不上美，却也是眉眼细长，挺耐看的。她盯着柳非银，颇幸灾乐祸的笑：“以往总见你得意，我就不高兴，如今瞧你不如意，我终于舒坦了。”
	　　原以为秦毓的嘴巴就够恶毒了，这孟姑娘还能胜上三分。
	　　柳非银也不恼，笑得风淡云清：“听闻孟姑娘在这桥头寻了两千年，都没寻着那人，没有一天舒坦日子过。如今区区在下就让孟姑娘舒坦了，也算是功德一件啦。”
	　　“啪”的一声，孟姑娘咬断指甲，怒目而视。
	　　没等孟姑娘发飙，勤于一经淋着他消失在桥头。这孟姑娘可是惹不得的，心眼小得很，被她惦记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冥界得罪她的鬼差，都吃过些大大小小的亏，手段也有些变态，不说也罢。
	　　此行的目的是在冥府的深处。
	　　在冥府之下，有一座无垠地狱，而冥府的深处有一个地狱的入口。
	　　原本以为这无垠地狱的入口处荒凉无比，去没想到穿过一片树林，却见到漫天遍野的彼岸花，红的无比刺眼。美则美矣，可这花终究不大吉利。
	　　秦毓见他发怔，便伸手扯着他往前走：“都来到这里，你也无需后悔，走一步算一步吧 。”
	　　柳非银点点头：“我只想着以前总跟家姐惹祸事，让我爹在屁股后面收拾烂摊子。我娘亲还跟我爹打赌我以后的妻子必定会给她生个孙女的，如今也不知是输是赢了……还有清明，如今怕是欠他的也还不上了……”
	　　若真是两不相欠，怕是缘分也到头了。
	　　秦毓笑了一下：“那就欠着吧。”
	　　自从白清明与柳非银从麒麟雪山回来，秦毓就瞧出了不对劲。白清明的伤暂且不说，柳非银魂魄的气息确染了一股子的狼味。他觉得奇怪，细问下确发觉他原本还失了一场忆，究竟是如何失忆的却也是糊涂的。白清明如今自然是瞧不出的，他为了查实缘由，也只能叮嘱白清明把他看紧些。
	　　他找了颇有见识的老判官将来龙去脉仔细交代，那判官捋着胡子说：“按你说的这样，应该是被狼妖咬中了狼妖毒，中了这种毒的人先是失去记忆，然后就失去人性，变成半狼半人的怪物，完全变成怪物以后，魂魄也被狼妖毒侵蚀殆尽，死后尸体沾到泥土便化成灰尘。”
	　　秦毓虽不知柳非银为何突然恢复了记忆，但是他身体内的毒在发作，他身上的筋脉已尽数暴起涨成艳红色，还覆盖了一层金色的体毛，记性也越来越差。不过秦毓没把这件事告诉白清明，他已经命不久矣，说这些也只是让他担忧难过，也就罢了，还是安生一些吧。可是这是拖不得，秦毓在冥府打听了个遍终于是那个喜欢摇扇子装潇洒的白无常云清给他指了条明路——在这冥府彼岸花海深处住着一只墨狐妖，狐与狼相生相克，那只狐妖虽不大正派，却还是颇有些手段的。
	　　于是秦毓找到了那只墨狐，他以前见过狐族的狐仙，无论雌雄都是美丽动人。那只狐妖站在花丛里一袭黑衫映衬这似雪冰肌，有着狐族特有的娇媚艳丽的脸。秦毓将来龙去脉说了一遍，狐妖没多大为难，还是维持那种微微厌烦的模样：“……狼妖毒，我也没把握治好，不过可以一试，只是我要你身上的一样东西。”
	　　秦毓平生最恨被别人威胁，尤其是这女人坐地起价狮子大开口更是让他恼怒。所以走进狐妖的洞穴，他便咬紧牙，额间的火焰印记几乎能燃出火来。
	　　柳非银第一次见到狐妖，的确与书中描绘的勾引书生的那模那样，艳丽无双。
	　　他不知为何秦毓见到这美丽的狐妖，去摆了一张奇臭无比的脸，冷声说：“水汐泱，我把人带来了，你赶紧治罢。”
	　　水汐泱连看都不看他，转过头对旁边黑色眼睛的少女说：“以后就由你来照看柳公子。”
	
	　　「只是渐渐地，连柳非银也不知道为何他越来越无法忍受镇魂香的气味，也只有白清明知道——他的魂魄在妖化。」
	
	　　不出几日，风临城里便传遍了，独孤山庄的柳大公子生了重病，昏迷不醒。听闻是那天夜里他回了家，侍女侍候他梳洗歇息后就再也没醒过来。城内的名医都啧啧称奇，柳公子面色红润安详，脉象平稳，瞧不出任何异常之处。
	　　有些街巷里的老人门们说，这恐怕是中了传说中的离魂之术了。
	　　白清明那日清早醒来不见他，便把绿意从土里扒出来直奔独孤山庄。当时山庄正忙得团团转，独孤金金正气急败坏地揪着大夫的领子吼着，什么叫无计可施！看本小姐打的你全家都无计可施！
	　　柳非银是随娘姓的，因为外祖母家无后，独孤家人丁兴旺，他便随娘姓柳。如今他那个四十几岁还美貌动人的娘亲柳如烟正跟夫君独孤冷坐在外堂喝茶，任凭独孤金金闹个鸡飞狗跳都不动如山，看起来倒没多担心。
	　　绿意站在门口便皱眉附耳过来：“公子，不对劲儿，姓柳的伙计的魂魄不在这里。”
	　　白清明皱起眉，片刻脸上露出怅然之色，却硬生生的忍下。他招手让绿意附耳过来吩咐几句，绿意听着眼睛一红，点头转身离开独孤山庄。这厢刚踏进门，独孤金金的芊芊素指已经搭在他的领子上用力一扯，把他的头拉下来鼻尖对着鼻尖，目色犀利：“姓白的，你倒是说说~你扣了他这么多日，怎么回来就成了这样？！”
	　　白清明叹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
	　　独孤金金与白清明交往不深，却也知道他是个有担当的人，若说不知道便是真不知道了。只是若白清明都不知道，那自家弟弟这次便是凶多吉少了。一时间也忘了愤怒，与他靠在门边，俊男美女如此养眼，端着热水出门的侍女也被他们亲热的姿态羞红了脸。
	　　白清明伸手撩起她前的发，深情款款地喊：“金金——”
	　　独孤金金缓缓抬起眼。
	　　“男女授受不亲。”
	　　独孤金金立刻像被马蜂蜇到一样退后几步，一直退到娘亲身边，便愤愤地瞪着他不动了。看戏正看的高兴的无良娘亲放下茶杯，露出完美无瑕的笑容：“啊，老了眼神就不好了，原来是清明来了，快进来坐，上茶！”
	　　白清明按照礼数跟两位长辈请了安，坐定对着这个与女儿坐在一起像姐妹花般的美貌夫人。这位夫人可不安分，他刚来风临城时就无数次听人提起这位貌若天仙的女神断。无论多离奇的案子，到了她手上便是迎刃而解。更令人称羡的是，她与夫君孤冷成亲二十几年一直恩爱无比像煞旁人。
	　　“听侍女说昨天深夜归来便差侍女去备水沐浴，不过他倒不像是要歇息的样子，洗完就换好衣裳躺下，这本来就不怎么符合情理。”柳如烟笑眯眯的，“方才见清明你进来，金金那么着急，你却什么都没问，可见你心里是有眉目的，能不能跟伯母说一说？”
	　　白清明粲然一笑：“伯母能不能回答我一个问题？”
	　　“但说无妨。”
	　　“非银去麒麟雪山之前，可曾发生过什么不寻常的事？”
	　　他不问倒罢了，这么一问独孤金金倒想起那日她跟画师学完画进过阿银的寝院，听见侍女们惊叫成一团，一头半人高的黑狼翻过院墙跑得没了踪影。她跑进院子里看见阿银肩上血淋淋的，被那黑狼的利齿咬得惨不忍睹。
	　　若是平时就算被门夹一下手，那小子也要大呼大叫装可怜装大半天，那日却安静得出奇，只是冷冷的朝那黑狼消失的墙头看了半晌，独孤金金只当自家弟弟吓傻了，如今想来，他摆出若无其事的模样的确反常。
	　　“奇怪的是，我们镇子附近太平得很，连野猪都少有，更别说那种大的成精似的黑狼。”独孤仅仅百思不得其解，“那天以后也没听说有人见过那头狼。”
	　　白清明默默坐了一会，起身进了柳非银的寝房。
	　　那人躺在床铺上就像睡熟了一般，嘴角习惯性翘着，就像陷入什么不得了的美梦里。
	　　他已经失去封魂师的能力，如今只于一个普通人没什么两样，甚至身体还不如一个普通农夫。从麒麟雪山回来路上，他偶尔发觉柳非银会突然认不清人，只当他被什么精怪迷失了精魂，回来后便每日然镇魂香帮他镇魂。
	　　只是渐渐地，连柳非银也不知道为何他越来越无法忍受镇魂香的气味，只有白清明知道——他的魂魄在妖化。
	　　秦毓说得无比轻松：“我是鬼差，在某些方面与你是相同的，我只能跟死去人打交道，这个就看柳蝴蝶他自己的造化了。”
	　　他这么说自然有他的道理，白清明也不强求，只能用法子减缓他魂魄妖化的时间。
	　　再忍忍罢。
	　　他马上就要来了。
	
	　　「封魂师被狼骨和情人泪所伤，唯一的救治方法就是，凤毛麟角孔雀翎，三样缺一不可。」
	
	　　在狐狸洞里打杂的少女叫夙墨。她不是鬼差，看模样不过是十五六岁少女，已经在这狐狸洞里生活了几百年，被水汐泱呼来喝去，瞧起来连半分主仆情谊都不剩。只不过夙墨每日都笑嘻嘻的，对柳非银照顾的也很是周到。
	　　柳非银在这冥界住了几日，脱去肉身倒是身轻如燕，舒坦的很。
	　　那只墨狐妖每日都用狐血净他的魂，他开始不解，后来才听夙墨说，狼族与狐族之间从远古时期就从未间断过，自从狐仙族被封为上神一族，狼神就遁入魔界成为邪神，更是水火不容，相生相克。只是从未听说过有狐族用自身之血净化狼毒，也只能说试试，不能抱太大的念想。
	　　夙墨安慰他说：“不过你放心，我还从未见过有什么魂魄是夫人救不回来的。”
	　　水汐泱养着一个魂魄，闪着青灰色的灵光，结在一块七彩流光的河蚌里。水汐泱好像对什么都不上心，唯独对着那魂魄总是露出温柔的表情。她每日除了不在洞内的时间，大多数都是在对着那魂魄喃喃自语。
	　　夙墨说：“那是夫人喜欢的男人，死了很多很多年了，反正我是没见过。”
	　　“你家夫人怎么不放他投胎去？”
	　　“那不过是一缕气息微弱的残魂，夫人费了好多力气才能养活，若是出了那千年彩虹蚌，必定是灰飞烟灭，就算是大罗金仙也救不回了。”夙墨仔细叮嘱他，“柳公子，夫人喜怒无常，你在她面前还是少说话为妙。”
	　　柳非银本来也对那冷冰冰的墨狐妖没多大好感，夙墨虽然活的年岁大，倒也是个挺可爱小家伙。没几日他们就混熟了，也少了那些客套，经常跑去望乡台上看凡间。
	　　大多数人在望乡台上看凡间都会忍不住涕泪俱下，舍不得那在世的亲人。夙墨也凑热闹伸长了脖子津津有味地看，柳非银不知道她看什么，自己却穿过重重的浓雾看见伏龙镇的独孤山庄，自己干干净净地躺在床上。
	　　父母亲倒是不痛不痒，姐姐却是暴躁的很。他觉得有趣，继续往下看，又看见锦棺坊门口挂的红灯笼，白清明正在宽衣沐浴，脱掉的白色里衣胸口处已经被血浸染透了。他身子还是洁白如玉，只是胸前的伤口边缘已经是枯败的黑色，他原本桃粉色的唇如结了霜，浴桶里的水不一会儿便染成了淡淡的猩红色。
	　　“嘿，这是谁？长得真好看啊。”
	　　柳非银立刻捂住她的眼睛：“喂喂，非礼勿视。”
	　　夙墨笑嘻嘻地拉下他的手，环着胸往栏杆上一靠：“这是你什么人？他的伤有蹊跷……一个被狼咬了，一个被狼骨剑刺伤，行凶的难道是同一个人？”
	　　柳非银叹了一口气：“谁咬我的，我也不记得了，不过，看样子应该是同一匹狼没错。”
	　　夙墨继续笑着，黑色的眉眼，挺可爱地看着昏暗的天。
	　　她说：“你这还好，只是中了狼妖毒。那人可就惨了，每年都有一个月圆之夜，月亮是红色的，狼族每年一次的盛宴。他身体里封印着上古时期上神后裔的血脉，吊着他一口气，不过，怕是月圆之夜，便是他的死期了。”
	　　“你怎么知道那么多？”
	　　夙墨挠挠头，黑色的脑袋上突然抖出两只毛茸茸的耳朵，毛蓬蓬的大尾巴甩来甩去，带着恶作剧的神态得意地笑：“因为我也是头墨狐狸啊。”
	　　“……”
	　　柳非银裂了。
	　　“你跟你家夫人什么关系？”
	　　“同族。”夙墨笑了笑，“柳公子还想知道什么？”
	　　柳非银深吸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也收敛不见了，每个人都跟他说没救了，连白清明自己都那么说。他的眼睛顿时灰下来：“难道真的……就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夙墨默默地转过头：“回去吧，凡间天快亮了，夫人该回来了。”
	　　“夙墨，还有办法对吗？”
	　　小狐狸摇摇尾巴，转过头，脸上溢满了哀伤：“那是不可能的，就连神仙都办不到的事，何况是你这个自身都难保的凡人？”
	　　冥间的风如此凉，像毒蛇划过脸颊。
	　　柳非银灿然一笑：“那就说出来，让我断了这个念头又何妨？”
	　　夙墨看了他半晌，耳朵耷拉下来，真拿这个公子没办法，看起来柔软，其实比谁都固执。这件事是很久之前，她替夫人整理手札，有一卷破旧的羊皮被蚊子叮了窟窿。那是一个叫白孔雀的封魂师的手记，上面记载了，封魂师被狼骨和情人泪所伤，唯一的救治方法。
	　　“唯一的办法就是，凤毛麟角孔雀翎，三样缺一不可。”苏墨掰着手指解释。“凤凰神的尾羽一根，麒麟神的角一个，孔雀神的翎羽一根。这三种东西都是可遇不可求，就算是法力高强的神仙也拿不到的东西。”
	　　柳非银稍稍惊了一下，皱眉看向已经沐浴完毕躺在榻上奄奄一息的人，他明明有麒麟角，为什么要还回去呢？只是为了完成师父的遗愿吗？还是，因为知道得不到另外两种？他越来越弄不懂白清明这个人了。
	　　这个人不是好人，却也不坏，像隔着千山万水重重迷雾，却始终也看不清。
	
	　　「姓柳的伙计，你没心没肺的，真不管我家公子死活了么？」
	
	　　回到狐狸洞，水汐泱已经回来了，正站在河边抱这那只千年彩虹蚌，望着幽幽的河水踏着彼岸花海。夙墨有些惊慌，小心翼翼地守在不远处，时刻都在等待吩咐。她没扯住柳非银，眼看着他信步走到她身边唤了声：“汐泱夫人。”
	　　水汐泱冷笑一声：“只不过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妖，叫什么夫人？”
	　　那高高在上的冷傲里是深不见底的怨恨与寂寞。柳非银瞥了一眼战战兢兢的夙墨，只觉得这小狐狸在别人面前活泼可爱的，唯独在汐泱夫人面前就像被虐怕了，大声都不敢吭，着实令人心疼。
	　　“在下想请教下，这狼妖毒什么时候能治好了？”
	　　“这才几日，我每日用狐血清你的魂，还没嫌苦呢，你倒是嫌上了。”水汐泱抱着蚌转身回了洞内，没多会儿久冷冷地喊：“夙墨，把柳公子照看好了，否则你就去无垠地狱住上几日。”
	　　夙墨明显地打了个颤，温顺地应了一声面无血色的跪在洞府门口。直到月亮越升越高，汐泱夫人在洞中歇了，夙墨才放松口气。隐约能听到附近的冥镇上传来鼓点和嬉闹声，定是百鬼夜游，趁夜畅快淋漓地玩乐的时候。
	　　“夙墨，我们去镇子上瞧瞧吧。”
	　　夙墨想了想说：“也好，不过你要跟紧我，夫人不喜欢我去冥镇上与那些鬼魂说话。”
	　　柳非银觉得水汐泱未免对这小狐狸太严厉了，在狐族里，她这个年龄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吧。夙墨走在前面，大片的彼岸花浮在脚下，悲伤的香味逸散在空气里。柳非银抬头望着缺了一边隐隐约约泛着血色的月亮，心下微微的紧。
	　　好在冥镇的热闹冲淡了那一丝担忧，他原本也是没心肺的人。
	　　夙墨也是爱玩的年纪，两个人在轨鬼魂中看他们组成浩浩荡荡的长队，跳着奇怪的舞蹈在冥镇走街串巷，柳非银好奇地转身问夙墨；“这离七月七还早得很，这些鬼魂是在做什么？”
	　　“除了七月七，每年红色月圆夜，鬼门大开也是夜游日，这日吃的不是供奉的香火，红月的光芒会让他们觉得身心满足愉快，忘记痛苦——这镇上都是心愿未了不肯转世的人啊。”
	　　这时满街游荡的死状各异的鬼魂中，突然迸出个绿毛鬼，一把抱住柳非银不撒手。
	　　夙墨吓了一跳，柳非银却笑着拥住她，那绿毛鬼抬头泪汪汪地瞪着他：“姓柳的伙计，你没心没肺的，真不管我家公子死活了么？”
	　　绿意吸着鼻涕，全身长满了青苔，这冥间又潮又阴，一个树妖真是为难她了。柳非银用袖子擦着她碧绿的小脸，想起她那飞扬跋扈的模样，心下也难受：“我哪能不管你们，我害的清明寝食难安，也害的秦毓丢了五百年的修为，一定会好好回去，我还得给你家公子养老送终呢。”
	　　绿意听着扑哧一声笑了，带着鼻音骂道：“呸，乌鸦嘴，愧对我家公子派我来找你，让我守着你，生怕你有什么不测，你倒是没良心。”
	　　在夙墨看来，他们是嘴上刻薄，却是她见过的最有情有义的人。
	　　而夫人帮人做事，要的东西也只有一样，那就是修为，只为把那魂魄养全。　　这样的夫人跟有情有意的他们能相比，她真的无法背叛自己的内心，一把握住柳非银的手臂说：“公子，你快跟她走，你不能再留在这里了，夫人为了那个男人的魂魄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绿意恼羞成怒：“这是什么意思？”
	　　她太了解夫人了，夙墨咬了咬唇：“我在夫人身上闻到了狼的气味，跟你肩上伤疤的气味是同一头狼妖的。夫人一定跟狼妖见过面，只要能把那魂魄养成了，她什么都肯做的。”
	　　绿意做了那么多年的妖，在妖的世界里，从来都是把欲望放第一位的。　　　 那位汐泱夫人亦是如此。
	　　绿意握住夙墨的手，感激地看着她：“如果有一天你不愿意呆在那个夫人的身边，就来锦棺坊，我们家公子一定会欢迎你的。”
	　　夙墨浅浅地笑，黑色的眼珠嵌在浓浓的夜色里。
	　　没等绿意拖着柳非银走出冥镇，在欢乐地夜游群里，一个艳丽无双的人如花瓣般从夜色中翩然而至。
	　　夙墨吓傻了，“扑通”跪下瑟瑟发抖。
	　　“柳公子，恐怕你还不能走，我只答应秦大人给你解毒，可没说解了毒你可以走。”
	　　这是一头几千年修行的墨狐妖，绿意不过是个小树妖，欺负小精怪也就算了，在她面前就算打个魂飞魄散，也救不了姓柳的伙计。
	　　柳非银微微一笑：“夫人，我跟你回去，不过你放了这小树妖，她没什么本事，只会瞎嚷嚷，留着她继续危害一方也不错。”
	　　绿意咬了咬牙，正待发作。
	　　这时，一直跪在旁边不言不语的夙墨突然抬起头来大声喊：“娘亲！你就放了他们吧！娘亲！”
	　　原本冷傲美丽的女人听了这一声“娘亲”，顿时目眦欲裂，完全忘记了身旁的两个人，像疯子一样毫无章法的扑上去，左右开弓打她的嘴巴，带着哭腔喊：“闭嘴！我打死你！谁是你娘亲！你给我闭嘴！”
	　　夙墨望着绿意的方向，轻轻地摆了摆手。
	　　绿意刹那间明白了她的用意，忍住即将喷涌而出的热泪，一把拉住柳非银，如风一般消失在冥镇的夜色里。
	
	　　「他凑上前去看，河底却只有成群的锦鲤，河面如明镜，除了他的脸之外，身后赫然立着一匹小山般大的雪狼。」
	
	　　头回来冥界就遇见逃命这回事，绿意只顾着拉着柳非银脚不沾地闷头跑，却没想到跑到了冥界深处，四处氤氲着薄薄的灰色瘴气，竟是迷了路。这瘴气不仅藏了路，还藏了气味，他们出不去，外面的人也寻不到他们。
	　　柳非银眨巴眨巴眼，绿意也眨巴眨巴眼，两只大眼对在一块儿，颇有些英雄末路的意味。
	　　“路被瘴气掩盖住了，我们出不去了。”绿意想起自家公子的叮嘱，恼得揪头发，“后天便是红色月圆之夜，若你回不去肉身，那肉身妖化，你便只能做孤魂野鬼了。”
	　　柳非银转过身望着灰蒙蒙的天，不时飞过几只红喙黑爪的冥鸦。绿意刚想开口宽慰，却见那人突然回头，指着她的鼻子悲愤大喊：“若是本大爷回不去了，做鬼也不放过你，我要回家！啊啊啊啊啊！”绿意气得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柳蝴蝶，你也能算个男人！”
	　　“本大爷算不算男人你来试试？”柳非银眼光流转美不胜收，“长得差些，其实我也是能将就的。”
	　　“你个臭流氓！”绿意抓狂地长出满身树叶子，一头扎进土里，“你自己死去吧，谁爱管你这恶心下作的东西！”说完便一眨眼跑得不见踪影。
	　　柳非银待在原地还是在笑，这绿意就是性子躁又经不起激将法。她好歹是个妖精，若是她自己肯定有办法走出去，再带着他便是累赘。而他柳非银怎么会做别人的累赘。他往前紧走几步，往瘴气的深处走去。眼前越来越暗，隐约能看见枯败的枝丫。这瘴气是有毒的，柳非银渐渐觉得眼睛疼得睁不开，只能闭眼前行，仔细聆听着耳畔灵鸦暗哑的嘶鸣。他慢步前行，不知走了多久，突然发觉有细密的雨落下来沿着手背滚落。
	　　柳非银睁开眼，顿时怔住。
	　　好美啊。
	　　眼前是如雪般望不到边际的白色彼岸花，一条宽阔的河流贯穿而过，河水通透澄澈。隐约能听见从河底传来歌声，是少年稚嫩的嗓音，宛如天籁。他凑上前去看，河底却只有成群的锦鲤，河面如明镜，除了他的脸之外，身后赫然立着一匹小山般大的雪狼。那雪狼甩了甩尾巴，琥珀色的眼颇不屑地看着他。柳非银挺无奈地回过头：“老兄，你跟那匹黑狼不是一伙儿的吧？”
	　　那雪狼却不理他：“你怎么来到这里的？”
	　　“我误入迷障，闭眼走着就走到这里了。”
	　　雪狼低头在他身上闻了一遭，古怪地白他一眼，而后像遇见什么脏东西一样退后两步坐下。不知为何，柳非银觉得这头狼有些垂头丧气地怨恨着谁。他索性也坐在河边，这雨下得蹊跷，一直下，他身上却是干的，落在河面上，竟激不起涟漪。
	　　“这里是冥界深处的曼陀地狱。”
	　　地狱？！有这么美丽的地狱吗？！柳非银笑起来：“我以为这冥界下面只有个无垠地狱，倒没听说过还有个曼陀地狱。不过若是地狱都这样的光景，就算死了下地狱也值了！”雪狼甩甩尾巴，又翻了个白眼。
	　　柳非银觉得这匹狼的翻白眼的动作与自家老板是如出一辙的轻蔑，不自觉又多了几分好感。
	　　“只有杀戮深重之人，才能来到这曼陀地狱。”
	　　“我？！”柳非银的桃花眼瞪得溜圆，“这是污蔑啊！”
	　　“大约是你被黑狼妖咬过，魂魄又被狐妖的血浸淫过，沾惹上了气味，所以这曼陀地狱之门才给你打开了。”雪狼用爪子搓了搓鼻子，“这气味可真是臭不可闻。”
	　　“那你呢？”
	　　“我定然是来过的。”雪狼抬头看着不紧不慢的细雨，“就在这河底，你若想知道，我就带你看看罢。”
	　　雪狼抬起前爪捂住柳非银的眼，微微施力，推入那澄澈的河水中。一条手臂缠住他的腰，脸上覆着的爪变成细嫩冰凉的手指。耳畔的歌声越来越近，身边有锦鲤在穿梭。
	　　刹那间，什么都消失了，柳非银发觉自己飘在半空中，背后的人也消失了，他睁开眼，这是红色彼岸花海，水是漆黑似墨。雨一直缠绵地落下，那歌声也变得如泣如诉——无数的魂魄在花海中痛苦地嘶喊，雨落在它们的身上升腾起白雾，最终，他们的魂魄化成血水，浇灌那土地上的花，愈加红得邪恶妖冶。
	　　即便如此那魂魄也是不死的，花熟后结了籽，那籽落地上再变成魂被雨侵蚀，变成花的肥料，周而复始。这便是曼陀地狱的另一边，不是一个“惨”字可以形容。
	　　“有些人会因为折磨而心生怨恨，最终灰飞烟灭。而有些人是为了赎罪，心中向善，花籽会被风吹到河里落到另一边，河水会洗清这魂魄上的罪孽，便可以重新轮回。”
	　　柳非银沉吟半晌：“我们素未相识，狼兄你为何与我说这些？”
	　　“因为我要将鬼牙送到这里来。”
	　　“谁是鬼牙？”
	　　“就是那个咬你的黑狼。”雪狼将他甩到背上，“在凡间他占了一个人的身体，叫文清予的。”
	　　柳非银刚要破口大骂那王八羔子，雪狼纵身飞起如同长了翅膀，他只能贴在雪狼的背上抓紧他的颈毛。风吹得睁不开眼，他索性闭上眼，看起来养头妖精放身边也不错啊。
	
	　　「从做封魂师那天起，他便想到自己或许会有这一天，只是没想到会拖累别人。」
	
	　　今天外面晴了个好天，独孤山庄里里外外还同以前一样，除了柳非银依旧昏迷不醒外，其他人还是该做什么做什么。只有他的双胞胎的姐姐独孤金金整天在屋里守着，看着自家不成器的弟弟这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自个儿生闷气。
	　　白清明是午后过来的，独孤金金总打算找他点麻烦，却见这厢的模样比躺在那里的人还凄惨。面色玉得通透，总是含笑的凤眼也是少了些许光华，施施然地立在门口病入膏肓的模样，让她都有些不忍心。
	　　“都病成这样还乱跑什么，我家阿银又不是爹不疼娘不爱没人照看，你那个没规矩的侍女怎么没跟来？”
	　　“他还没醒吗？”
	　　独孤金金秀眉又锁起来，他便明白了，进门看柳非银还躺在那里摆出熟睡的模样。白清明坐在床边，外面艳阳高悬，晚上必定是个美妙的月圆夜。他掀开柳非银的衣襟细看，全身都覆盖着薄薄的金色狼毛，顿时心都沉甸甸地疼起来。从做封魂师那天起，他便想到自己或许会有这一天，只是没想到会拖累别人。即使这人是甘心被拖累的。
	　　白清明坐了许久，望着窗外渐渐沉下去的太阳，慢慢地说：“……非银，总以为我们相识一场，这一生我总要多帮衬着你，可惜我运道好，最后倒是要累赘你了……我从记事起就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我又是谁，身边人都是来来去去，我也从没在意过……这一生我亏欠你，若是你不甘心，百年后追来罢……只是现在……你快点醒过来罢……”
	　　母亲那边传晚饭，听说白清明也在，便让独孤金金叫他一起用饭。可是她还未进门就听他絮叨，竟是在交代后事。她愣在门口，突然狂风大作，吹得她睁不开眼。屋里的白清明也被吹得用袖子掩住脸，再放下时，袖子已经被揪住，躺得好好的人圆睁着眼，面容有些扭曲。
	　　白清明也瞪圆了眼睛，有些尴尬似的：“刚才那些话你听去多少？”
	　　“不好意思，一字不漏。”
	　　“你醒了，那我就回锦棺坊了。”
	　　“回去等死？”
	　　“在这里也是等死。”
	　　柳非银猛地坐起来，想起夙墨说的话，若是想治好白清明，只能用凤毛麟角孔雀翎。而原本白清明有只麒麟角的，还让他还回去了，如今，也只能等死……吗？在外人看起来比较痛苦的，反而是躺在床上的这个。白清明也不忍看他难过，别过头在屋子里找了一圈：“我在这屋子周围布了结界，刚刚好像进来什么东西，跟你同时回来的么？”
	　　正寻着，耳后吹来轻微的风。是熟悉的气息，带着点微苦的松香。只觉得眼前一湿，被滑腻腻的狼舌舔了眼睛，视野顿时清亮起来，什么都能看着了。柳非银叫了声“狼兄，你少动手……动嘴啊”也揉了揉眼，整座屋子被雪狼占了大多半，他就卧在白清明旁边，居高临下。
	　　记忆里，白清明只有两三次见过他的原形，都是月圆时。而这次不同，他像座小山般那么大，皮毛上布满了彼岸花的花纹，带着不祥的气息。
	　　“师兄，你来了。”
	　　“嗯，本应该早来两天的，半路去看了一趟老朋友，耽搁了。”那雪狼不冷不热地说，“月圆之夜我化不成人形，你将就一下，现在连鬼魂妖怪都看不见了吗？”
	　　“嗯。”
	　　“你身上已有腐败的气息了。”
	　　“嗯。”
	　　柳非银彻底怔了，没少听白清明叨念他这个师兄，除了每隔段日子就从瑶仙岛来的书信，他对这个师兄的了解近乎于零。面前这头威风凛凛的雪狼妖，他是个如假包换的封魂师，他叫白寒露。
	　　白寒露甩了甩尾巴，冷淡的口气透着愉悦：“那就按我们说好的，我治好他肉身上的毒，你死前把封魂师血脉完全过渡给我。”白清明答应得爽快：“好！”
	　　床上的人眼睛瞪得比鸡蛋还大，他竟说好？他竟说好！他随随便便就把他柳非银大爷的死活给安排下了，一点都没问过他的意见！谁说好，就让谁好去！柳非银气得双眼冒火，身子躺了几天尚且用不上力气，一翻身就从床上滚下来：“白清明！我问候你爷爷！你敢！”
	　　到了如今，他还有什么不敢的？
	　　事到如今已经很简单，肉身上的毒对于身为封魂师的白寒露来说，根本就是手到擒来的事。白清明不理他，朝着门外喊：“金金，你进来按住他，我还要留些力气应付今晚的事。”
	　　独孤金金只能摸摸鼻子走进门，在屋子里找了一圈，便伸手胡乱地摸索，突然手下触摸到温暖顺滑的毛，虽然看不见，却是实实在在站在那里的。她诡秘一笑：“白寒露是吗？我叫独孤金金，你可记住了。”
	
	　　「你瞧瞧你身上那是什么？曼陀地狱？！你以为你去了曼陀地狱烙上了受过刑的印记，你就是干净的了吗？」
	
	　　很快月亮便爬上树梢，银色的满月周围泛着淡淡的血色，夜越深，那血色便泛滥得越浓。
	　　白寒露背着白清明回到锦棺坊。他瞧着朱红的大门，屋子里被他折腾得金碧辉煌的，连衣裳都是锦绣团花，可见这男人日子过得多么奢靡又庸俗。他对这个师弟没什么好感，自然看他什么都不顺眼。
	　　白清明见他连说话都懒，便笑着说：“看你也不愿意在这里，先把这封魂师的血给你渡了，而后你便跟那头黑狼妖有仇报仇，有冤报冤，我这些日子撑得也够辛苦了，也撑不下去了。”
	　　这笑容里带着点淡淡的哀伤，不知为何，这种笑容竟让白寒露觉得有些刺眼。好似在哪里见过似的。
	　　也许这么多年书信往来，他虽然不喜欢这个师弟，但是对他也是没什么恶感的。而且他为了救那人竟然撑了那么久，好像性子也挺喜人的。眼看着那人已经准备好了道具，连串口气都觉得费劲儿，竟破天荒地觉得有些难过。
	　　“……我还答应过你将鬼牙送进曼陀地狱，等我送进去了，你再渡给我，省得说我诳你的。”
	　　“嘿嘿，师兄你还是老样子啊，跟谁都清清楚楚的。”
	　　雪狼琥珀色的眸子稍微柔和了些：“我是生意人，总不会让客人吃亏的。”白清明点头，做生意的确如此才能财源广进，这些年师兄的确也把他的醉梦轩做出了名堂。
	　　今夜真的很美，红色月圆之夜鬼门大开，群鬼们欢笑着跑出来，边唱边跳，粼粼鬼火俏生生地浮在半空中像萤火虫。而小妖怪们却是不敢出门的，今夜是狼族的饕餮之夜。
	　　巨大的雪狼驮着他飞过城池上空，风临城伏龙镇外有座山，而此时传来幽幽的狼嚎声。白清明摸了摸师兄脊背上的彼岸花的花纹，这花纹来得太奇怪，以前从没见过的。只是师兄是有个性的师兄，他想说的话就唧唧喳喳个没完，不想说，你就是问，他也会觉得你是恼人的苍蝇。
	　　雪狼妖的气息吓得一众灰狼们卧在山头上双爪捂着头呜呜叫，山上离那红色月亮似乎更近了些。白寒露寻了块平滑的石面让白清明坐下，自己也卧在他身边，静默地看着山下的镇子里的喧闹的群鬼。这会儿白清明心里十分满意，在离世之前有师兄陪着他一起看过群鬼夜行，总算是圆满的。
	　　鬼牙是循着白寒露的气味来的，他的原形比白寒露小了很多，不过是比普通的狼大些，那狠戾之气却有过之而不及。两匹狼互相审视了一会儿，还是鬼牙先开口：“对了，我现在应该叫你白寒露了。这些年你倒是过得挺逍遥嘛，早就忘记了当初我们在狼窝饿得嗷嗷叫的时候了？”
	　　白寒露一贯冷淡的态度：“是的，我忘了，我有一段时间的确是忘了。”
	　　“你根本就是忘记了！”鬼牙大笑起来，“你瞧瞧你身上那是什么？曼陀地狱？！你以为你去了曼陀地狱烙上了受过刑的印记，你就是干净的了吗？不会的！你不会被原谅的！姑娘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的！”
	　　是啊，姑娘。
	　　他觉得这短短的几十年，却像过了几辈子，而姑娘也死了几辈子。
	　　白清明把手搭在师兄的长尾上，不轻不重地顺着，以前小时候，师兄难受的时候他便这么顺着他，只是他忘记了。师兄的记性的确是不怎么好。这么折腾了一路，白清明胸前的伤口又裂开了，血水止不住，他也懒得去擦，笑着问：“看来在下成为这副样子，都是因为你口中的这个姑娘，兄台何不说个清楚，也好让在下做个明白鬼啊。”
	　　鬼牙盯着他，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黄土埋到了脖子上，还能笑得这么欢畅。他说：“如果这是你临死前的愿望，那我就讲给你听。”
	　　「凡人死后几个时辰内，鬼差来不及收魂，只要魂魄没走，喂上狼的一口心头血，便能将魂魄锁于体内死而复生。」
	　　在鬼牙还不叫鬼牙时，白寒露也还不叫白寒露时，他们生活在深山，是两头化不成人形的小狼。若是论亲戚，鬼牙是白寒露的大表哥。那时九国战事频繁，炮火打到了深山里，父母们化成人形出去寻食物，他与白寒露都是小狼便留守在窝里，却再也没见过父母回来。他们在山里相依为命，两头狼竟饿得抓山鼠吃，过了不少苦日子。
	　　直到他们遇见姑娘。
	　　姑娘独居在深山的竹林里头，那日去山谷里采草药，两匹小狼饿得发昏，本来是准备吃掉她。可是姑娘见到他们却眼睛一亮，大叫着：“哇，太好了，有肉吃了！”
	　　那时鬼牙被那一嗓子吓着了，竟伏在地上发抖不敢起来，白寒露见大表哥都吓成这德行，更是连动都不敢动。于是姑娘用了一张网把他们背回家，这一路姑娘都高唱山歌，无忧无虑的，嗓音并不好听，却让鬼牙如今都记着。
	　　姑娘其实是个心地善良的女子，虽说着有肉吃了，却打扫出个竹笼给他们做窝，好吃好喝地供着。于是渐渐地姑娘去山谷里采药时，身后多了两条尾巴。鬼牙记得姑娘粗糙的手摩挲着自己的头顶说：小黑子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好呢？……唉，不如叫鬼牙，恶鬼的利齿，像你一样威风呢！小白子就叫雪，你看，这山里的雪跟你的皮毛一样白呢。
	　　于是他们便有了名字。他们都不知道姑娘叫什么，姑娘原本是跟父亲住在山里的，可是几年前父亲病逝了，这山上便剩下她自己，所以没有人叫过她的名字。鬼牙原本以为自己化成人形后便能知道了，所以他跟白寒露在姑娘的照料下长大，无忧无虑的，不再知人间疾苦。
	　　那几年他们过得很满足，直到姑娘有天在竹林里被毒蛇咬伤，那日她没仔细带好药草，等鬼牙和白寒露赶到姑娘已经咽气了。那时他们不过是还没修炼成人形的狼，鬼牙难过地哭了半晌，想起以前父母说的回魂之法。凡人死后几个时辰内，鬼差来不及收魂，只要魂魄没走，喂上狼的一口心头血，便能将魂魄锁于体内死而复生。
	　　白寒露终究是比鬼牙小上两岁，不懂得那么多，看见表兄用刀尖刺破胸口，喂了姑娘，她便醒过来，心下也是十分兴奋的。只是醒过来的姑娘和以前的姑娘不大相像，她不爱说话，白天是从不出门的，晚上也只是在门口坐坐，身上的皮肤大片大片地溃烂，惨不忍睹。
	　　鬼牙从未见过凡人，姑娘是唯一的一个，所以他也不觉得姑娘变成这种样子有什么奇怪之处，依旧每天快乐地围绕在姑娘身边，满山追着野鸡和兔子跑。姑娘不出门，他就抓来给姑娘吃。渐渐地，他发现姑娘腐烂的皮肤开始长出金色的绒毛，黑色的眼珠也渐渐变成青白，连身子都躬下去四肢着地。
	　　他对害怕的白寒露说：“以后姑娘就同我们一个样了，这样不是更好吗？”
	　　是的，后来姑娘越来越像一只狼，鬼牙非常高兴。直到有一天他从山下找吃食回来，看见姑娘全身是血地躺在地上，身首异处，他在姑娘的身上闻到了表弟的味道。可是他已经不在了，带着血迹的四个蹄印子映着雪，像开了一串红色梅花，而那梅花延伸到山路上变成了两串脚印。从那以后，那行凶的人便失踪了，他一直在找他，找了很多年。
	　　直到有一天他听嘴碎的乌鸦说，在瑶仙岛上有个封魂师叫白寒露，真身是一匹雪狼，已经成了妖。狼人吃了妖，或者死后重生都会成妖。鬼牙是属于前者，而白寒露是属于后者。
	　　白清明听了这些故事便明白了。
	　　他遇见白寒露的时候，是个大雪天，他还是个小叫花子，于是他就带着他一起要饭，饿疯了还互饮对方的血，后来被师傅收留。而继承封魂师衣钵前，白寒露是死过一次的，多亏他饮过他的狼血，师傅才把清明的血分了他一半救了他的命。
	　　也就是重生后，师兄就再也不记得他了。
	　　白清明继续顺着师兄的尾巴叹气说：“你那时小不知道，如今还不知道吗？狼的一口心头血只是把魂魄锁在尸体内，可是肉身已经不能用了，那样下去，那姑娘只能变成没有理智的妖物，魂魄都妖化，没法转世了。”
	　　鬼牙瞪着他：“那又如何！姑娘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会嫌弃她！可是姑娘把他养大，这个人却杀了她！”
	　　“那已经不是姑娘了。”白寒露轻轻地，饱含深情般，“姑娘喜欢晒太阳，喜欢唱歌，那个变成狼的怪物不是姑娘。她不想变成那个样子，她很痛苦。”白清明头一次听见师兄这么温柔地说话，像解了冻的霜。
	　　“我把姑娘当做母亲般敬爱……”
	　　鬼牙愤怒地飞扑过来，朝着白清明的方向，掌风又狠又炽，他现在是经不起一爪子的。白寒露也扑上来将他掩在肚皮之下，鬼牙的掌风落在寒露的脊背上。突然，只看见眼前好似有通红的火光，师兄背上的红色彼岸花有了生命，摇曳着拽住鬼牙的前爪，花茎如同荆棘般牢牢缠住他。
	　　白清明有些惊讶，这是冥界花神的契约？这彼岸花来自曼陀地狱，鬼牙杀戮重，红色的花贪婪地吮吸着他的血，慢慢地将他从打开的地狱入口处拽下去。在他快灭顶时，寒露化成人形，手指在他的额心一点泛起片片涟漪——“鬼牙，关于姑娘最后的记忆我送给你。”
	
	　　「天色将明未明，真是个讨厌又糟糕的团圆夜。」
	
	　　白清明望着天上的圆月，血色渐渐退却不少，师兄已经可以化成人形站在他面前。与几年前比，他长高了，琥珀色的眼眸更冷了，云朵般柔软的长发散散地披着，有点拒人千里的味道。
	　　“那个姑娘是自己想死的吧？”
	　　“你知道？”白寒露迷茫地看着他，“姑娘她有偶尔是清醒的，只是很痛苦，她求我杀了她。于是……我便杀了她。其实我也不知道对不对，可是姑娘真的很痛苦。我给鬼牙看的姑娘最后的记忆，便是她哭着跟我说，她撑不住了。说不定……我……也是不对的……还有其他办法……”这时师兄又像以前那个有些呆却是善良冷清的孩子，对白清明来说又不陌生了。
	　　“师兄，我们回去吧，月圆之夜快结束了。”
	　　锦棺坊的门口燃着迎客灯笼，没有绿意叉着腰两朵小金铃晃来晃去，没有非银嬉皮笑脸没正经地等他下棋，没有秦毓带着兰汀提着好酒来叙旧。在他最后的日子里，只有他自己，他觉得很满足。
	　　看来师兄不记得他也是对的，若是记得了，也不会要这些神族后裔的血，那么以后封魂师血脉继承下去便又弱了一半。他安静地焚好香，与师兄对坐念了咒，用刀割破了指尖。一切准备就绪。
	　　“砰”！锦棺坊的大门被踢开，柳非银冲进来扑到那拿着刀自残的家伙，牙齿也咬到那根流血的手指上，知道的是在止血，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报仇来的。他身后跟着个眼熟的少年，一咧嘴笑了：“哎呀，白大爷，您就这么急着死啊，否则麒麟雪山那一趟不白跑了？”
	　　穿着白色纱衣的高贵女子迈进来，白清明凤眼垂下去，温润地笑了：“月姬小姐，有失远迎，那个……非银你先不要咬我成吗？”
	　　麒麟月姬跟以前都不大一样，眉宇间淡淡的忧郁都不见了，倒变成走到哪里笑到哪里的喜庆人：“凤毛麟角孔雀翎，我都拿到了，清明，你从上次见到我就算计好了吧？”
	　　白清明天真地歪头：“可是月姬小姐是情愿的。”
	　　麒麟月姬微微一笑，这世上果然什么事都耐不住“情愿”二字。情愿便没什么抱怨的。那懂事的师兄冷冷地起身，走到窗前，天色将明未明，真是个讨厌又糟糕的团圆夜。

八、沧澜遗梦
	　　只要望乡楼与锦棺坊记得，白清明和柳非银记得，时光记得，秦毓记得，他便活着，且永存。
	　　「“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动不动就发情啊，发情啊，怪不得凉茶铺子的小朱伙计不要你。”柳非银用扇子遮住脸，露出眼睛作出害羞状，“本公子是真心的。”」是梦。不，这不是。
	　　这城是真的，这雨水是真的，这彻骨的凉也是真的。
	　　这是东离国沧澜都城开春后的第一场雨，断断续续下了几日，春雨贵如油，是个好年景。对于大旱五六年的东离国土地来说，这场雨，可是等了太久太久了啊。少女鼻翼间全是潮湿清新的水汽，在石巷里摸索着湿漉漉的石壁砖墙往前走。
	　　刚走过巷口，春风拂面，面前有人。
	　　她猛地停住脚步，面前有人。
	　　“请问姑娘……”那轻灵出尘的声音刚开口就顿住“咦”了一声，“好奇怪。”
	　　少女有点害怕，往后缩了缩，手却不肯离开墙壁半分，声音低低的颤颤的，像只胆怯的小猫：“公子，请您让开些路，我，我眼睛看不见的。”她的世界一片黑暗，能辨识的只有声音和气味，还有，常年不离她左右的大犬。可母亲派轿夫和丫鬟带她去郊外山上的庙里上香，她半途睡着了，醒来只摸到泥泞的土墙，轿夫和丫鬟都不见了，连大犬也没了踪影。
	　　不过，这已经不是第一回了。
	　　所以她并不吃惊，只是有点伤心。
	　　“啊？眼睛看不见哦。”那轻灵出尘的声音略带遗憾，好似在上下打量她，“姑娘，看你这个样子，好像是被家人遗弃了吧。嘻嘻，其实也不奇怪啦。谁愿意在梦里白养着一个嫁不出去的女儿呢？在这里，能活到成年的可都是野心勃勃的人呢。依我看呀，既然你在梦里遭遇这么惨，就不要那么大的执念吞没你现世的身子啦……嗯，除非你现世混得更差些……好了，我不能多说了，我要去找人了，你快点醒过来。”
	　　少女听得莫名其妙，完全不知道这位声音好听的公子到底在胡言乱语什么。
	　　她的身子贴紧在墙壁上，希望这个奇怪的公子快些离开——奇怪的是，她听觉嗅觉敏锐，只觉那阵清幽澄澈的香果真渐渐散去，却没听见半点脚步声，这怎么可能呢？！
	　　他……他……不会是……鬼吧……她吓得快步往前跑，一不小心绊在人家门前的石墩上，额头剧痛。
	　　“啊——”兰汀猛地坐起来，惊了一身冷汗。
	　　值夜的老仆也惊醒了，忙将烛火拨亮，又端了热茶。公子儿时就有夜惊的毛病，以前城主夫人在世时还特意请天师做过两场法事。如今越大，这毛病倒越重了。兰汀回了回神，接过茶，喝了一口，才慢慢镇定下来。
	　　“铜钱伯，我没事，不过是做噩梦，早些睡罢，我明日一早还要上朝呢。”
	　　老仆没其他法子，也只能睡了。把冬衣裹了一层又一层，圆嘟嘟的脸和眼，再加上圆嘟嘟的身子，没大没小的侍女巧巧指着碗里的八宝桂圆粥说：“铜钱伯，你看我们家公子像不像桂圆？”接着就被厨娘好一顿掐，“我们公子好歹是个朝廷命官啊！命官知道吗？就是能要你的命！什么桂圆？明明是包子……小公子乖，可别哭别哭……”
	　　饭桌上的其他三人顿时冷汗涔涔。
	　　厨娘，您真是天降奇才，百年才出一朵儿的绝世奇葩。
	　　兰汀在赌城里只是当个闲差，官小说不上话，在朝堂上却也是有个地方站的——不过是凑数站着打瞌睡而已。他书念得不好，才学只能算个平庸，吏部的某个大人念在他爹是风临城的城主，瞧着史书库里又个烂缺，就给他补上了，于是他在都城北买了座旧宅，从家里带来一个老仆、一个厨娘、一个侍女，每月靠清水衙门那点俸禄，要不是老仆会持家，这日子真不知道会缝缝补补成什么样子。
	　　这天上朝兰汀又是最迟的一个，跑得太急没迈过门槛，只听见“啪 的一声。顿时呈”大“字形趴在地上。本来大伙早就为北部的雪灾闹心，都摆着一张便秘脸，见兰汀又出笑话，群臣顿时都大笑起来，只有右相薛幽万年不变的冰山美人脸，在那些”小兰大人真是人才啊…“人才，绝对是人才”之类的调笑下还嫌恶地皱了一下眉。
	　　人嘛，都有种贱骨头的自虐心理。美人嘛，就要有美人的姿态，孤傲、还有出尘。最好有点什么奢侈怪异的癖好。比如什么撕帛，什么碎玉，什么异装癖…总之越扯淡越好，听说那群变了态的史官们就好这一口。
	　　他们说得高兴，兰汀心里只犯憷，朝上到底说了什么也没听进去只听见两个宇“退朝”。就跟着从善如流地跪。退朝后陛下把右相薛幽留下议事兰汀一撇嘴，更是恨不得趴在地上哭 ——通。
	　　上回他在朝堂出了个大丑，那天是大理寺卿哭诉，说牢里塞得满满的，快装不下人了。这本不关兰汀什么事他就是一个整理书库的，和他打交道的都是死物。那天陛下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满朝的贤才一堆，偏偏翘着白胡子问他，“小兰众位爱唧的提议都有可取之处，若是你，你准备怎么办呢？”
	　　兰汀正在想着早上出门前厨娘说中午吃珍珠鸭和醋鱼径自流着口水，一听见陛下喊自己，魂都没了。张嘴就说：“都放了吧。”大理寺卿一听差点跳起来，声大如洪钟：“都放了？”
	　　他本来就是城主夫人娇惯大的，单薄清瘦的身子粉雕玉琢的娃娃脸，因为怕打雷，从来就没人跟他大声说过话。兰汀被他这么一嗓子吓着了，又脱口而出：“那，那要不都杀了？”
	　　从开国以来，还没见哪个臣子在朝堂上这么胡言乱语的。群臣顿时噤若寒蝉，偷偷打量御座上的那人却见那狡猾的老头儿半眯着眼睛绷着脸不吭声。
	　　“陛下。”是右相薛幽，声音清冽如石阶上的潺潺清泉，“臣不记得三甲之内有兰汀这个人，臣想知道，是哪位大人把小兰大人安排在书库内当差的。”
	　　于是吏部的某个大人就跪下来面如死灰，先是大声喊两句臣有罪，而后开始坦白交代兰汀的家庭。说起风临城的城主的独子从娘胎带有病，来到都城水土不服应试时大病一场，如何如何。他又是如何想起当年风临城被攻打孤立无援时，兰夫人挺着大肚子在城上为兰城出谋划策，保住了风临城，可她劳累过度引发早产，从而病了几年后香消玉殒了。他不能看忠良之后回家种白菜，于是又如何地纠结矛盾后把兰汀留在城里。
	　　那叫一个声泪倶下，闻着伤心，观者落泪。
	　　连陛下旁边站的老内侍都开始用袖子抹鼻涕了。
	　　兰汀惊得嘴都合不拢，娘当年的确是挺着肚子参加护城战来着，可那时她是好奇，嗑着瓜子看热闹去了。也的确是早产没错，可她是因为爬墙头看隔壁张大富人家妻妾打架摔下来。而王大人说的这些桥段好象是巷子里卖的艳书里的一出，背得真熟。
	　　…………总之，因为陛下都感动得掉了几滴泪，这事就糊弄过去了。
	　　不过兰汀确实怕了薛幽，每回见了都跟耗子见了猫似的。
	　　这日回到家，还怕了半晌，下午见宫里没什么信儿，这才放了一颗心，高高兴兴地在家里跟侍女支起了筐子逮家雀。晚上吃的是羊肉炖白菜，菜多肉少，他跟侍女两人正抢得欢，听见有人在叩门。
	　　老仆去了，没过多一会儿听见外面全是轻微的脚步声。
	　　兰汀一扭头，见那银纱似的月辉下走进来三个人，最前头是笑意盈盈的柳非银，白清明正四处打量院子，身后跟着绿衣飘飘的侍女绿意。
	　　那柳非银大冬天的扇子还摇啊摇的，满身贵气：“嘿，小汀，你这地方可真够……特别的啊。”
	　　他无比惊喜：“你们怎么来了？”
	　　柳非银更加深情款款：“小汀，我想你。”
	　　绿意望了望天上那皎皎明月：“这是谁家铺子里的狗，又在乱发情了。”
	　　“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动不动就发情啊，发情啊，怪不得凉荼铺子的小朱伙计不要你。”柳非银用扇子遮住脸，露出眼睛做出害羞状，“本公子是真心的。
	　　“柳大公子的真心未免也太多了些。论斤卖也值不了几个钱吧。”
	　　他们若能相见欢，除非……呃，没有除非！
	　　[公子这是嫌弃绿意吗？我本就是个树妖，没什么心肺，公子的心被人焐热了没错，可我还是冷的，我绝不会允许公子胡来的。]事情是这样的。
	　　半月前独孤山庄收到都城王府送来的拜帖，说是颜敏王爷的小女儿昭月的成年礼，请夫人和非银公子务必赏光。柳非银的爹任性地把那拜帖扔出门外去，他与姐姐独孤金金在窗外偷听。一向有气质冷峻沉默的爹恨恨地磨牙：“孩子都那么大了，还不死心，我们就再生两个，让他的心死透！”
	　　哟，爹吃醋了，真可爱。
	　　柳非银跟姐姐捧着脸蹲窗下听得津津有味。
	　　然而，次日他的大美人母亲眉开眼笑地斜靠在榻上吩咐：“银银啊，王爷给了拜帖，娘不去你再不去怕是于理不合。”柳非银桃花眼里寒光一闪，当他是傻子呢，什么成年礼，根本就是安排他跟那个豆丁大的公主相亲呢。母亲喝了一口茶润了润嗓子继续说：“娘已经派人去了锦棺坊送银子给白老板，拜托他随行，这一路照应你。刚刚他已经差侍女绿意来回了话，说给这么多银于太客气了 不过是我的一片好意所以就收下了，他已经准备好行装可随时出发。你要是不想去可以，再跟他把银子收回来就是了。”
	　　姜果然是老的辣。什么叫投其所好？就是给饿鬼吃食，给贪财鬼银子。柳非银这辈子还没见过有谁比白清明更爱钱。白清明收了钱，就算绑，他也会把他绑过去的，所以只能心甘情愿地来了。
	　　不过幸好兰汀在都城，早知道他这官没什么油水，如今一见，才知道油水什么的都是浮云，没饿得哭着跑回家就是他爹长脸了。
	　　不管怎样，他们好歹是在兰汀的破宅里住下了。
	　　老仆当晚收拾出一间厢房，一个原因是只剩下一个能住人的屋子，还有个原因说起来臊得慌，只有一床棉被，所以只能委屈两位年轻美貌的公子挤一挤。可惜来得不是时候，若是大夏天……她早上伺候公子们洗脸……巧巧铺床想象了一下公子们衣衫不整春光乍泄的画面，脸红地捧住脸。
	　　次日兰汀发现自己家巧巧涂脂抹粉，穿得花里胡哨，也没当回事，吃了饭就要往库里跑。
	　　白清明一把拉住他，割下一绺紫灰色长发编到兰汀的发里，而后拍拍他的脸，水润润的眼里都是关怀：“小汀乖，今日遇见什么人，回来都一个不漏地跟我说，知道吗？”
	　　兰汀知道白清明本事大，他能去冥界，跟鬼做生意，是封魂师。而且他长得美，性子也温和，这些年对他一直很好。
	　　既然是他说的，那定然是没错。
	　　他点点头，刚要跑，突然想起一件事又转回头来犹豫着：“白兄，秦毓兄他还好吗？年后我给他写了几封信，他都没回过。”兰汀失望着，“再过半月就是我的生辰了，他说过要来观我的成年礼的。”
	　　“他很好，只是他最近不在酒楼，是老家那边有些事。不过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磨些时间。”白清明目色一闪，更加柔声哄着，“既然秦毓说来观你的成年礼，定会来的，若不来，有我与非银也够了。”
	　　“嗯，秦毓兄若忙也就罢了，本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有白兄和非银兄也是一样的。”兰汀那双小松鼠一样的眼睛天真地眨了眨，又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白兄，我先去库里了，那里就我一个人守着，要有什么人来找书，我不在就遭了。”
	　　兰汀就是这样最可爱，他说什么，这孩子就信什么。白清明搓了搓下巴，等兰汀蓝色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才慢慢收敛了笑容——好一个玄妙的沧澜城。
	　　果真不是什么等闲之地。
	　　绿意在厨房里帮忙回来，一眼就看见他断了一截的头发，心里一跳。
	　　她一跺脚：“公子，你不可以……”
	　　“我可以。”白清明的凤眼微微上挑，嘴角扬起，“绿意，我原本就不是什么守信用的生意人。”
	　　“若只是得罪个冥界鬼差也就算了，可你已经答应了人家，这样出尔反尔坏了规矩，以后我们怎么做事？”绿意急急地说了一通，见自家公子只是淡淡的搓了搓下巴，一时间又急又气，眼都红了，“公子这是嫌弃绿意吗？我本就是个树妖，没什么心肺，公子的心被人捂热了没错，可我还是冷的，我决不允许公子胡来。”说完这席话，她不愿再讨公子厌烦，抹着眼睛去门外帮着铜钱伯劈柴去了。
	　　白清明又坐了半响，外面北风吹得呼呼响，他抱着火炉，一阵阵犯困。
	　　那个痞子一大早就去了睿王府拜访，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是冬天的都城没什么良辰美景确有如花美眷。柳非银今年都二十一岁了，也到成亲的年纪了。他掐指算了算，又叹了一口气，那倒霉的红线竟还没结，天界的月老都老糊涂了吗？
	　　柳非银从外面回来就看见白清明斜靠在榻上，鼻息平缓，似在沉睡。
	　　“回来了？”
	　　“啊，吓死本大爷了，你这是诈尸啊？”她跑过来做事要掐他，见白清明翻了个白眼却没躲，顿时眼珠转了转，嘻嘻一笑，“清明，你能不能帮我个小小的忙？”
	　　“不能？”
	　　“喂喂，你还不知道人家要说什么哟。”
	　　白清明又叹了口气，不愿意跟这痞子多纠缠。他知道他想说什么，无非是把人家金枝玉叶的郡主扔到忘川河里泡一泡之类的混账话。她把褥子掀开个角：“不冷吗？快上来暖暖，来下盘棋吧。”
	　　“瞧你这势力的人，秦毓没在才能想起我。”虽嘴上抱怨着，往榻上爬的速度却丝毫没减缓，眉开眼笑的，“啊，对了，秦毓那贪心鬼若真以后再也不出现就好了，他为了救我丢了五百年的修行，以后不知道要怎么勒索我们。”
	　　“他只是要我帮他一个小小的忙，就是无论他做了什么都不管不看不问，就足矣。” 白清明双指拈起一颗棋子置于棋盘上，粲然一笑，“有什么关系，人生苦短，只需及时行乐。”
	　　&uml;&uml;&uml;&uml;&uml;&uml;这几日天一直阴沉，北风呼啸，穿得跟个小桂圆子似的兰汀前些日子将书架子都擦拭了一遍，如今这几日正在盘点书目。年前要将所有的史书按年份归类，若有损坏的就要拿去修补，损坏得太厉害了要重新修撰。
	　　原本书库是两个人当差，那位才华横溢却没个叫李刚的爹的小李大人已经进了翰林院了。是中秋节宫里设宴，陛下在御花园里对着争奇斗艳的蟹爪垂丝菊感叹：花好月圆终是难久长，转眼便是北风吹黄花落，满目萧索。这样花好月圆夜，陛下情绪低沉，群臣都没了主意。兰汀本跟李大人坐在最后面，却见李大人一拱手：“陛下能不能给微臣备下各色颜料在这假山上挂下半丈白绢？”陛下允了。小李大人弯弯腰踢踢腿把裤管袖管子挽了，站在椅子上，用狼亳蘸了颜料下手又快又准。不过一炷香的时间，那满园盈盈秋色便跃然于白绢之上。群臣鼓掌叫好，右相薛幽的冰山脸上见鬼似的多了丝笑意，陛下龙心大悦，这一高兴，小李大人便跟风筝似的乘风扶摇而上。
	　　小李大人走时。兰汀拽着他的袖子哭。他性子有些沉默。见兰汀如此不舍，也颇有些动容 “小兰，你我同朝为官，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必如此伤心。”
	　　兰汀摇摇头，还是哭。那几日有些书库外的侍卫都能听见小兰大人那悲痛欲绝的哭声，纷纷称赞小兰大人虽然笨了点，可是性情中人啊——当然，若他们知道兰汀哭了几天纯粹是因为自己一个人在黑糊糊的书库里害怕，会不会对人性绝望？
	　　可如今，离过年也没几日了。
	　　兰汀看了看那堆积如山的史书，委屈地瘪起了嘴。
	　　梦见姑娘，大约就是思春了吧。你也大了，怎么连这个都不懂？
	　　一场春雨一场暖城内处处氲氲着暖暖的潮，她靠着墙似睡似醒，也似在做梦。梦里是冬日，云积成深灰，有个少年男子，总是一个人待在书库里，还会没出息地哭鼻子。她在梦里是可以看见的，真是幸福。
	　　“姑娘。”
	　　她侧过耳朵：“ 你要卜卦？”
	　　“不是你在我们糕饼铺子边上坐着影响我们生意，你换个地儿吧。”
	　　这是市井繁华地，能闻到糕饼的香味还有远处布庄减价的吆喝声，伙计是好商好量的口气，她也不愿为难他。于是少女正了正身上挂的挂褡子摸起木棍溜边走在青石路上。往右走，便是垂柳烟烟的运河边，临水搭了不少竹轩，是文人墨客们喜爱流连之地。
	　　她在石桥边坐下，不时有人经过脚步或轻或重。轻薄的雨沾湿了衣襟。她听桥洞里过画舫时的箫声，听水波拍击石桥，过了没多会儿，她听见有人过来。
	　　“你会算卦？”声音低沉幽深，“那你算算我是谁？”
	　　“我不会。” 她说， “我只是太饿了。”
	　　那人沉默了会儿说： “那边有个包子铺，走吧。”
	　　她二话没说便站起身跟他走了。
	　　阿福包子铺里的灌汤包。馅大皮薄汤汁多。是城里的一绝，所以客人也多。进门时，他扯着她的袖子把她带到座位上，是靠窗的位置。能闻到雨气。从石桥边到包子铺不远他都走得极慢，她心里很感激他的体贴，知道这位公子必定是个好人。
	　　“你身上的香味真好闻。”
	　　“嗯？”
	　　“是淡淡的莲香，带着点苦味。我最近直都有闻到这种香味，可没听见任何脚步声，本以为是错觉来的。公子。你不是凡人吧？”她的笑容似乎都有些苦了，“以前听母亲说，人在将死之前，一定会有鬼差跟随的，到了油尽灯枯的时辰便将魂魄锁走。”
	　　稚气天真的少女，由于流浪许久身上有些邋遢，只是漆黑无波的眼，唇红齿白的清秀模样，怎么看还都是顺眼的。他见过各种风情的绝妙美人，无论是艳丽的还是清丽的，就算他自己，在冥界也是少有秀美绝伦。所以，他对她的脸，无论是初遇还是如今，依旧是顺眼舒服。
	　　可他不知为何自己会执着于这张脸，或者说，执着于这个还是孩子的姑娘。
	　　“依依，你不会死。”他握住她交叠在桌上的手，微笑着说，“你放心，我秦毓不会对你食言。”
	　　运河边临水的铺子里，霞衣的美貌男子漆黑的眼里先是挤满了疼，而后是犹豫，接着便是无波漆黑的眼，冷漠决绝得叫人害怕。
	　　“秦毓……秦毓……”
	　　兰汀猛地醒过来，腿和胳膊都睡麻了，一动就朝案底下扎进去。有双手飞快地捞住他。兰汀迷迷糊糊地望着眼前的人，白得近乎透明的脸与结了霜的唇，是右相薛幽。
	　　“薛薛薛相……”兰汀哭丧着脸，“下官，下官不小心睡着了。”
	　　薛幽不理他，然后问：“秦毓是谁？”
	　　“是下官的同乡的好兄弟。”
	　　“在风临城？”
	　　“嗯。”
	　　薛幽点点头，便不再问了，对于他的玩忽职守似乎也没有追究的意思，径自到前些年记载雪灾的架子上翻腾去。近些日子薛幽常往书库跑，北部的雪灾严重，陛下卖老偷懒把事都交给了右相，有人听薛府的家丁说，相爷已经好久没有好好儿睡过觉了。
	　　兰汀想起梦里秦毓的样子，沮丧地低下头。他一定是病了，否则为什么从记事起都是反复做同一个梦。他梦里总是有个还不满十四岁的少女，眼盲，被父母嫌弃。可是今日不知为何，他梦见了秦毓，他那种冰冷的模样让他的心脏觉得很疼很疼。
	　　他抚着胸口的位置，有些恍惚。
	　　“你做了噩梦吗？”薛幽站在远处，边翻书边漫不经心地说， “再噩也是梦，你也大了，知道那是假的无须怕什么，喝点热茶就好。”
	　　面前的薛幽明明比他只大两岁，可他是个五品打杂小官，薛幽是一品右相，他什么都做不好，而薛幽却是国之希望，真是云泥之别，无法比拟的。出于对强大者的信任和向往，兰汀扭捏着问：“ 薛相，要是有人连续十几年都梦见个姑娘，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薛幽手上停了停，捋了捋身前的发，不明所以地笑了。
	　　原本不笑还好，这一笑简直像是朵天池白莲盈盈绽放，美得惊艳绝伦叫他这种见惯了美人的都忍不住看呆了。
	　　“梦见姑娘，大约就是思春了吧。你也大了，怎么连这个都不懂？”
	　　兰汀松鼠般乌黑的眼睛眨了眨，接着轰的一下，从脑汁到面皮都沸腾了……思思思春？！I呜呜呜，这如何是好？薛相本来就够讨厌他了，如今……他顿时尴尬得忍不住发抖，薛幽径自抱了书从他身前走过，他羞得不敢抬头，鼻翼间荡过他身上散发的清幽澄澈的香味，又飘远了。
	　　薛幽走到门口又扬起嘴角道：“小兰，明日上朝跑慢些，也别再迟了。”
	　　唉，这薛相笑起来可真好看。
	　　于是次日朝上，天刚蒙萦亮，他就捂成一个小棉花包进了宫。看见殿前只有一个人，薛幽将手揣进兔皮护手里沉默着。他一来薛幽就看见他了，冲他招招手。
	　　兰汀跑过去，“薛相早。”
	　　他冰封的眸子稍稍融化些：“小兰早。”
	　　兰汀想起以前跟礼部的大人们去喝酒，酒过三巡微醺后听他们八卦当朝年轻的右相上朝从来都是第一个站在殿口。为此陛下还盛赞了几回。听说只有二十岁出头长得这么美又爬得这么高，是因为他是头有千年道行的狐仙。薛府的小厮说，他们相爷夜里不眠不寝，屋里彻夜燃着烛火，却从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若真能不眠不寝也就好了，起码不用再梦见那些离奇的画面，就好像活生生的另外一个世界。而梦里的事物都真实得有些可怕，他有时甚至觉得，那姑娘就是他，他就是那个姑娘，本就没什么分别。
	　　“你没睡好？又做梦？”
	　　“最近睡得沉却休息不好。”兰汀摸了摸黑眼圈斟酌了一下问， “听说薛相是不睡觉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薛幽点头： “没错。”兰汀愣了，竟然有不睡觉的人，睖睁着又听薛幽道， “其实这失眠之症也不难治的。若是方便你今夜到我府上来，就跟家里人说薛府设宴，若晚了就宿在我府上了。”
	　　听闻薛幽好清净，从不在府上设宴，都是去城里的酒楼，多半是寻了个由头了。
	　　没等兰汀答应，他就扭头进了大殿。
	　　这一整天兰汀都在想薛相的好处，又想他清正廉洁还对他笑，断然是对他也好的。
	　　下午都城里开始下雪，起初是细碎的小冰粒子，傍晚已经是指甲大的雪花片。兰汀回家添衣裳时，见家里只有白清明在，堂屋里敞开着门，榻边堆了两个炉火，有雪花被风卷着落进门，很快便融化成亮晶晶的水珠子。
	　　白清明支起胳膊擎着脑袋，明艳的眉眼舒展：“小汀，你回来了，今儿又跟谁说了话，见了什么人？”
	　　不知怎的，兰汀被他的眼盯着足觉得发毛，本来涌到嘴边的真话溜了一圈咽下去。 “上朝时见了各位大人，下午书库就我个人。我人言轻微，没人跟我搭话。” 兰汀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绞衣角， “晚上薛府设宴，我这就要去了。
	　　白清明不说话，望着地上那些水珠子。
	　　他本就是藏不住的心事的孩子，说谎更是心里七上八下，见他这架势，恨不得立刻扑到他怀里哭了。半晌白清明却笑了：“也好，你也大了，去喝个酒本也没什么，要不要晚了叫铜钱伯去接你？”
	　　兰汀头垂得更低：“不用了，若晚了我就宿在薛府了。”
	　　“那你仔细些跑，穿多点衣裳，小心路滑。”
	　　他点点头，转身跑了。
	　　白清明摸着自己那截断发，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
	　　怪不得古人都说，纵然多情总比无情苦。好一个多情苦。既是多情又如何做到无情？既是有心，又如何能装成那无心之人？
	　　秦毓，你们个个都说我心暖了。可，你的心在那寒冰里裹着，一点都没化吗？
	　　「那胆大妄为的混账竟趁本殿虚弱将本殿的精魄也封印进了那人梦里。若那人一死，梦城崩塌，本殿怕是也要跟着这全城的卑贱的人类一起灰飞烟灭了！」入夜薛府内外燃上了茜纱宫灯，年轻的小厮引着他去薛幽住的院子。这么大的薛府，自然有其他人，薛老爷和夫人小姐们都住在东院，几位薛公子住在西院。早就听闻薛相在家里并不太讨父母喜欢，与姊妹兄弟也不亲厚，淡薄得很。
	　　兰汀紧跟着小厮进了薛幽住的院子，这才信了。这院子某种程度称得上简陋寒酸，只有门口种了几株翠竹，连屋门都斑驳得掉了漆。小厮送到月门前便不敢再走，像躲鬼似的快步离开了。
	　　北风呼啸雪花纷纷，兰汀本来就胆小，见这堂堂一国之相住的地方，觉得像进了鬼宅，吓得哆嗦，进了不敢，出也不是。
	　　“小兰，你在门口愣着做什么，还不快进来。”是薛幽的声音，却又跟白天有些不同。
	　　他只能进了院，被薛幽拖进屋。
	　　对着那案上的烛光，兰汀打量着屋子，与那破落的院子不同，屋里极其讲究。九头的饕餮兽头香炉，那香味好似天界瑶池的白仙莲。墙上挂着各国的珍贵字画，开着不知名白色花朵的楠木彩雕屏风后，一帘帘玉色纱幔悠悠随风垂着。
	　　薛幽上下只着了薄薄的春衫，还露着玉白的颈子，那头黑色的长发竟是覆盖了一层雪般化成了柔软的白。从锁骨至右耳，有红色的花纹缠绕，眉心更是落了一朵张扬的朱砂花痣。
	　　“小兰，我这屋子可好看？”他撩了撩长发，笑道：“我这样可好看？”
	　　这屋子好看，薛相也好看，可是这是薛幽吗？难道薛幽真是狐仙？狐仙到底吃不吃人呢？娘啊，好可怕。兰汀吓得眼圈通红，咬着嘴唇直哆嗦。
	　　见他这么怕，薛幽露出莹白的贝齿，对着指头像在害羞般：“你不要怕啦，我是薛幽哦，啊，不过我也不是他啦，我们两个精魄共用一个身体，这样你懂不？白天是那个绷着脸怪怕怕的薛幽在，晚上就是我哦。我叫幽昙，你可以叫我小昙。啊，对了，小兰大人，这么说我们是初次见面呀，我叫你什么好呢，小兰？还是小汀？干脆就小汀好了，叫着亲切。那既然我叫你小汀，那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吧。小汀，那我们从今天开始就是好朋友了哦，你不能欺负我哦，否则我就会杀掉你的，所以千万不能欺负我哦……你说好不好呢？说好，快说好。”
	　　他听说过的离奇古怪的事情不少，不过从没遇见过，有回看白清明渡魂直接就晕死过去了。如今活生生的两个魂魄用一个身体的妖怪在面前絮叨个不停，一边说要做好朋友一边要杀死他，兰汀终于崩溃了。被威胁了！会被杀掉！兰汀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喂喂，你别哭啊，会把薛家人引来的……”
	　　兰汀哪管他，哭得更加有气势。
	　　正哭着，只觉得肩头一暖，外面的风雪声顿时消弭无踪，连寒气都隔绝了，像轻飘飘地被羽毛裹住。兰汀困惑地睁开眼，眼前已经不是薛家，脚下踩着画舫，运河碧波荡漾，垂柳烟烟，温暖的春雨像湿漉漉的舌头舔着他的睫毛。
	　　啊，好像又到了奇怪的地方了，又在做梦了。
	　　“啊啊，小汀你终于不哭啦？你发现了吧，这是你的梦里耶。”幽昙轻飘飘地像片花瓣被水过来，身上的香味很出尘，好像在梦里到过似的。啊，梦，兰汀用力把额头磕在船板上，砰的一声巨响，逗得幽昙捂着肚子笑得花枝招颤。“这是真的啦。虽说是梦，可谁说梦不是真的，别再犯傻啦。”
	　　不错，这跟他的梦里是一样的，是沧澜都城的春。
	　　虽说没坐过画舫，可这运河边的石板是走过无数遍的，哪条空空的巷子尽头有做糖画的老爷爷，货郎背上的篓子林又装了宫里娘娘们头上新绢花的式样，这些他竟都是知道的。
	　　“我睡着了？”
	　　“不，你的肉身就在梦里。”幽昙眼波一暗，“你看见的这座沧澜都城，是众人的梦织起来的城，你所看见的人都是不愿意活在现世宁愿在美梦中永存的人。既然是梦，便要什么有什么，跟现世里的痛苦比起来，这里便是天国了。只是很多年前，我发觉有人用法力把这个沧澜梦城封入了结界，装入了一个人真正的梦里，把它变成了一个梦。我这几年一直在梦里找寻那个人在现世的蛛丝马迹，你知道为什么吗？”
	　　兰汀摇头，又点头，他似乎陷入了复杂的事件里来了。
	　　幽昙撩起一绺长发把玩着，斜眼看他，说不出的魅惑邪气：“因为呀，本来那个混帐把这破城封印到谁梦里都不关我的事，反正人生来就是要死的，竟因贪恋梦中的富贵荣华缱绻情爱自私地遁入梦里，不惜扰乱三界众生的生息秩序。哼，人类啊，到底有多贪婪呢？”说着幽昙目光一寒，“而那胆大妄为的混帐竟趁本殿虚弱将本殿的精也封印进了那人梦里，若那人一死，梦城崩塌，本殿怕是也要跟着这全城的卑贱人类一起灰飞烟灭了！”
	　　幽昙本是绝色冷艳之人，举手投足间说不出的高贵不可侵犯——这样的幽昙是连秦毓与柳非银抑或是白清明都比不上的。让兰汀忍不住赞叹他的绝代风华。
	　　“幽昙。”兰汀怯怯地，素白小手绞着袖子。
	　　他一听，那脸竟像翻书般，立刻甩出个滴水不漏的笑颜： “是小昙。”
	　　“呃……小昙。”兰汀清了清嗓子， 那你为什么把我弄到这梦里？““引蛇出洞。”幽昙诡秘一笑，竖起一根素白的手指放在唇边，“你猜到了吧，那混账把沧澜梦城就封印在你的梦里。既然是你自己做的梦，那你自然知道在这城里要去哪里，去找什么人。我身子弱，因为被封印着，又现真身在现世带你进来，也到极限了。你好好儿玩，我先走了。”
	　　“小昙，不要！不要把我留在这里！”
	　　兰汀惊慌地想拽住幽昙洁白的宽袖，却见眼前迸溅出片片似雪洁白的花瓣，被风一吹，落进碧波的江里，装点了这细雨绵绵的春日。
	　　他抬起手，握住一片纷飞的花瓣。
	　　从画舫里出来的某位公子画着飞鸟闲花的折扇啪地打开，往他手里一瞅，惊讶异常：“咦？看这花这香是……月下美人？”
	　　“呃？”
	　　“就是昙花。”
	　　「你将一缕执念放进这梦城里那么多年，用几百年的时间将我养成一个会饿、会冷、也会痛、还会……寂寞的梦。」于是兰汀就在这梦里困住了。
	　　与其说困住，不如说是流浪。兰汀在城里待了几日，根本不知道现世过了几日，家里人有没有到处找他，而幽昙却再没出现。他摸索着熟悉又陌生的痕迹，来来回回地走，不知幽昙到底叫他干什么。虽在梦城不觉得疲倦也不会肚子饿，可是这里有白天，也有夜晚，也会寂寞的。
	　　秦毓看见兰汀时，他在庙里的拈花大佛前跪着，闭着眼睛，已经睡着了。
	　　入夜后雨势似乎大了些，打在屋檐上像细小的鼓点子。秦毓脱下斗篷盖披在他的肩上，兰汀的表情有些委屈，像个受尽委屈的小动物般瘪着嘴。
	　　这模样他不常见，因为兰汀从小就是个快活的孩子，胆小乖巧整天都无忧无虑的。
	　　他第一回见他，就是在人潮涌动的集市上，那时城主夫人还没过世，带着娇儿出来闲逛。兰汀还是个肉嘟嘟的小豆包，对什么都好奇，趁母亲一眼没注意他就跟着卖糖葫芦的货郎走街串巷。秦毓一直跟着他，看他什么时候会想起母亲来。可这小豆包两条小骨棒样的腿不紧不慢地捯着，圆溜溜的眼笑得微弯，一直跟着货郎卖完货才猛然回神，四处张望。
	　　那时走散的小兰汀就懂得原地坐在石阶上等，等在意他的人来找他，他就一直等，因为害怕而缩成一团却乖乖等着。
	　　他走过去，孩子就用湿润的黑眼睛望着他。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兰汀。”
	　　“很好听。 他微笑着将手覆盖在他的头顶， ”这个名字我也很喜欢。“小豆包咧开嘴露出细白的小奶牙。他俯身抱起孩子，他乖顺地搂住他的脖子。那是初见，他把迷路的兰汀送回家。
	　　再见已是十年后，他在风临城开了个叫望乡楼的酒楼。当年的小豆包已经长成了天真烂漫的少年模样，早已不记得那初见。兰汀与独孤家的柳j非银相识，柳非银与白清明交好，白清明与他算是生意伙伴，就这么熟悉起来成了朋友，听兰汀每回都兴冲冲地叫他秦毓兄，声音里堆满崇拜与欢喜。
	　　兰汀，他自然是喜欢的。
	　　因为在他还不是兰汀时，他就已经喜欢很久很久了。
	　　秦毓回到临水的客栈时，依依正伏在窗边，河面上有两艘画舫在琴箫合奏，曲子是《春江夜》，她听得正入迷，又听见门开了，便扭头笑着喊： “秦毓，你听这曲子……”
	　　“躺在床上也能听。”秦毓柔声劝道， “依依，你现在很虚弱，正病着。”
	　　依依仍旧伏在窗边，脸上愉悦的笑容却渐渐收敛了，扬起的嘴角带了几分苦楚。
	　　“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以前的事？”
	　　“以前？”
	　　“在依依还活着的时候。”
	　　秦毓笃定地说：“你就是依依。”
	　　“不，我只是依依的一个执念，是你把我封印在梦城里，让我以为这里的一切都是真的。”依依摇了摇头，激动得全身颤抖，“既然是梦，为什么这么像真的昵？我只是依依的一个执念啊。你将一缕执念放进这梦城里那么多年，用几百年的时间将我养成一个会饿、会冷、也会痛、还会……寂寞的梦。”
	　　这是梦，你是依依的执念，你一直活在梦里。那天，那个声音低沉的公子这么跟她说，她本是不信的。她的眼睛看不见，心却不盲，如何相信这些天方夜谭的话？可秦毓什么都知道，她不得不信，原来这世上竟有这么真实的梦，她梦见的少年男子就是这个梦的主人。
	　　岂止梦中之人也在人梦中。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繁花迷了人眼。
	　　依依直起身子，风灌进她宽大的袖，也灌进了她的身体，她整个人瘦得就快要被风吹起来。那没光彩的眉眼像黑洞一般将悲伤装满，刺得秦毓的心头尖锐地疼。
	　　他走过去，将她抱离地面。用力箍紧：“依依你放心，我会让你看见真正的沧澜城，用眼睛去看。我答应过你的很久很久之前答应的，你忘记也没关系，反正裁不会食言。”
	　　依依慢慢抬起手捧住秦毓的脸。细细摩挲，本想笑却眨眼间流下眼泪来。即使在梦城里过了几百年，在她的感知里不过十几年，她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即使不被人爱，被遗弃，孤立无援，依旧也想活着——这就是依依的执念，这就是她。
	　　她颤抖着抱住面前的人，像抱住一根浮木： “秦毓求你求你让我活下去。”
	　　秦毓的眼圈慢慢红了。
	　　为何，隔了那么多年，你还会说同样的话？
	　　[你可知为何众生皆苦，为何仙人向往那浊世浮沉的凡间，而凡间的人又心心念念想成仙？]
	　　几百年前，他本是天界瑶池里的株红莲，承袭天界仙气修成了仙身，无情无欲无求。有回瑶池御宴，冥界昭辰殿下也应邀前去。众神仙都知道这位殿下因为身体不好很少出门，只听说是个气质出众的人物。于是宴日，昭辰殿下一身天青色鹤羽衣姗姗而来，天妃伽蓝初见便惊为天人，给了八个字的赞誉，兰出幽谷，无风自香。于是这位无风自香的美人殿下临走时便厚着脸皮讨了一株瑶池里的莲花，回了冥界。
	　　于是他便到了冥界，昭辰殿下把红莲植进水轩的碧波池里。他本想从天上换到冥地，也没什么，却见昭辰殿下看了这花半晌，垂手用指尖逗弄花瓣竟有些狎昵的味道：“ 既从株红莲苦修成仙身，为何不位列仙班，而是敛了周身仙气拘泥那半丈瑶池，岂不知有多少好时光白白虚度了，”
	　　他见被识破便化成了肉身，不拜不叩，穿着红莲花化成的红色霞衣面容沉静，眼角挂着几分孤傲，不卑不亢地站在昭辰面前。
	　　昭辰殿下打量他一番，笑道 ： “你们这些莲花啊，总觉得那人间便是浊世，在浊世里总要做什么出淤泥而不染的模样，好似这天地间只有你们莲花做的身子才最圣洁。”见这红莲仙依旧不搭话，又说， “你还未回答我在那池子里泡了几千年，不烦吗？”
	　　他说：“从西方来讲经的菩萨说众生皆苦，既然皆苦，不如做莲还省事些。”
	　　昭辰叹了一口气：“你可知为何众生皆苦，为何仙人向往那浊世浮沉的凡间，而凡间的人又心心念念想成仙，”
	　　他嗤笑：“大约是贪欲。”
	　　当时他不知道这个答案只对了一半，因为昭辰殿下并没再说什么，只赐给了他一个名字，叫灵毓。取自“钟灵毓秀”之意。于是他将莲根留在了府中的池子里，化成人形在昭辰殿下的府中留下了，他不是奴仆，府上的家丁便把他当做是昭辰殿下的门客好吃好喝照应着。
	　　终有一日他闲得厉害，便出府闲逛，与冥府当差的无常有了些交情。那无常去凡间锁魂，他也跟着，一来二往熟了，觉得人真是脆弱，呱呱落地的婴儿几十年不见就衰老成鹤发鸡皮。有日他跟无常又去凡间，无常指着一家小门小户说 ：“嘿，这家运道真差，两年死了三口，只剩下一个瞎眼的小姑娘也没多少日子活了，真可怜。”或许是他太无趣了，竟神差鬼使地进了那孩子的家。
	　　那瞎眼小姑娘很瘦，瘦得脸上只剩下一双黑漆漆无光的大眼睛，像个阴森森的小妖怪。夜里那孩子就拿从烧鸡店里要来的鸡毛做成毽子，白天便出去卖，一晚上做不了几个，运气好能卖光，运气不好便要饿肚子。秦毓每日都跟着她，终有一日，他突然想跟这个小姑娘说话，便现了真身坐在她那破屋子里。
	　　屋子里突然多了一个人的气息，小姑娘竟不怕，反而笑了：“你身上的味道真好闻。”
	　　他抬起袖子闻了闻，什么都没闻到。
	　　“是莲花香，有些苦味。”小姑娘问， “你是神仙吗？”
	　　他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是一株红莲花。
	　　“神仙，我叫秦依依，您叫什么名字？我要给您下跪吗？”小姑娘叹了一口气， “神仙，是我冒犯了您吗？”
	　　那神态好似有些愁苦似的，一下子把他逗笑了。他笑完后才有些吃惊，猛然发觉自己的心竟然不同了些。他动了恻隐之心，还有怜惜之心。他已经不是那瑶池里一株无欲无求只盼安生的红莲花了。
	　　大约秦依依是他认识的第一个孩子，他每日都来，知道他活不久，便想着好好儿陪她。
	　　秦依依身边多了个神仙，依旧每日去卖毽子，神仙也不拦她，只是她去哪里就跟去哪里。以前只有黑暗和她自己时很寂寞，现在多了神仙，秦依依脸上总是带着满足的笑意，她问神仙很多问题，神仙很多都不知道，是个笨神仙。可神仙是个长得好看的神仙，她摸过他的脸，那轮廓生的真好。
	　　就这么过了两年，对于他来说不过是眨眼间。
	　　小姑娘秦依依五官长开了些，长得更加温顺，说不出的温润可爱。
	　　可小姑娘秦依依的阳寿快尽了，天界那些写普通人天命薄的小仙自然没司命的文笔好，写出的命薄也很俗气，十个有五个是病死，两个是天灾，两个是人祸，一个是喝水呛死的。秦依依的命就是没创意的生病，而且病得很重。
	　　她躺在床上，瘦的可怕，也安静的可怕，郎中摇了摇头走了，夜里熟悉的无常来锁魂，他问：“能过几日在来吗？”
	　　无常为难的说：“只能三日。”
	　　他笑道：“足够。”
	　　当夜他潜入了秦依依的梦里。梦即是心。秦依依的心里，她生活在风景如画的都城里，她的眼睛是明亮动人的，父母疼爱，不愁衣食。她的心里住着一个神仙，而那个神仙总遮着脸，她从来看不清。这日她终于看清了神仙的摸样，他穿着烟霞红衫，像朵盛开的红莲花。
	　　她抱住神仙，满脸都是眼泪：“求你，求你不要让我死。”
	　　她说：“我要活着！我要活着！转世又能如何？转世后的我是男是女，是凶是恶，跟我有何关系？你再来看我，那也不是我了！求你！”
	　　即使在梦里，秦依依也没敢跟神仙说喜欢，只是反复地求着神仙，要活着，在悲惨也要活着。可他救不了她的命，只能取了她那瞬间的执念。
	　　他觉得脸上落了水珠，可秦依依的心里并没有下雨。
	　　那日昭辰殿下在池边喂锦鲤，一阵风吹来，池子里灵旒真身的莲花瓣簌簌落了。夜里他跪在昭辰脚下，卸下了所有的孤傲，谦卑的姿势。
	　　“殿下，我想在望乡台当差，求殿下成全。”
	　　“转世为人的秦依依已经不是秦依依了，灵毓，你取了秦依依的执念，而你因她也有了执念。那浊世本是你不愿去沾惹的，如今却自愿跳人那万丈红尘为执念所苦，你果真已经变了。”昭辰殿下脸上却没半分可惜的神色，“也罢你想做什么就去吧。”
	　　他谢过昭辰，刚走了几步，又回头说：“ 我这真身便留在殿下府里吧，还有，依依说，姓是生为人的第一个符号，我没姓，就跟她姓秦吧。还是谢殿下赐名，从今日起，我就叫秦毓。
	　　看那红衣消融在夜色里，昭辰伸了个懒腰拨了拨香炉里的灰，脸上是怏快的神色，喃喃自语着：这么孤傲圣洁的莲花都跪在我脚边了，个个都这样，染了凡情就什么都不剩了，好无趣啊，下一个选谁呢？
	　　[他的秦依依能看见繁华的沧澜都城，能享尽一世富贵荣华。她要的，他全给她。]兰汀看见秦毓时，觉得自己在做梦。
	　　是啊本来就是在梦里。
	　　几日的无助让兰汀几乎要绝望了，面前的秦毓难辨真假，他却眼圈一红，猛地扑到他怀里，大哭起来， “秦毓兄，我好害怕呀，我怎么都出不去，我好怕啊。”
	　　若是以往暴毓定然会好生一顿安慰，他比他爹都护着他，所以兰汀见了秦毓比见了他爹都亲。可今天秦毓把他从身上扒下来，与他站了半步远的距离，连声音都很是疏离： “你哭够了，我带你去见个人。”兰汀见了他，心里也不怕了，以为秦毓要带自己去玩些好玩的，便破涕为笑 “好，我随你去。”说完又觉得自己刚才太过丢脸，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一张小脸兴奋得红彤彤的，眼睛微弯着，叫他不由自主地别开眼。
	　　是的，兰汀的魂魄是秦依依的。
	　　可秦依依说得对，他不是秦依依，除了那个魂魄什么都不同了。
	　　那个让他动了凡情的秦依依此刻正躺在客栈里，因为兰汀出现在梦里，她在被兰汀的存在而吞噬。而除非兰汀自愿放弃自己的生命，秦依依那缕执念的力量根本不足以吞噬兰汀。他准备了那么多年，等了那么多年，不过是几百年竟漫长得让他的心都苍老了怎么能放弃？！
	　　“秦毓兄，我就知道你会来救我的。”
	　　秦毓听见那少年像个天真的孩子一样跟在后面傻乎乎地笑。
	　　“嘻嘻，我就知道秦毓兄不会食言的，说过要来观我的成年礼，果然就来了。”兰汀兴冲冲地跑到前面，看着他的脸倒退着走路，小动物般天真的眼睛闪着光， “铜钱伯叫人给我特意裁了件漂亮的礼服呢，那天我一定要穿给你看。哼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和非银兄再去吃花酒不许不带我！”
	　　对他不是食言的绝对不会。
	　　秦毓脸上浮现起近乎诡异的笑容，见兰汀蹦蹦跳跳如此欢快他的笑容便越大，看起来有些狰狞般。兰汀没发觉他的怪异。跟他进了客栈，推门见榻上躺着一个姑娘，长发从枕边垂到地上，面如金纸。他走近些看得清楚了，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指着那张脸：“咦？是我总梦见的小姑娘就是她，秦毓兄，她这是怎么了？”
	　　秦毓走到床边将被角给她掖得更严实了一些。
	　　他说：“因为你在这里，所以她要死了。”
	　　兰汀退后一步，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可秦毓的眼神那么冰冷陌生却又荒芜，像书里形容过的雁丘沙漠。他瞬间想逃，这里太奇怪了，秦毓兄也太奇怪了！似乎看透了他的想法，秦毓上前一步扼住他的脖子将他推到墙上，鼻尖对着鼻尖。兰汀惊恐地瞪大眼睛，几乎不敢动，脊背上的汗将衫子都湿透。
	　　“躺在床上的那个孩子跟你比起来，她才是依依，只要吞噬了你的灵魂，她就是完整的依依。”秦毓说，“小汀，你明白吗？现在你们俩在这里只能活一个，你懂不懂？”
	　　兰汀茫然地摇摇头，他只明白秦毓兄原本很疼爱他的。可秦毓兄问他懂不懂，他懂，可是也不懂，不懂为什么两个活一个，就一定要他死。
	　　我本不想让你知道真相的，你也不必伤心，可你为什么要进这梦境里来？“兰汀胸前扯着衣襟的手松下去，他顺着墙无力地坐下。他都知道的。这些年，他梦里有个很可怜的盲眼孩子。幽昙说，有人把梦城封印在他的梦里大概就是秦毓封印的吧。秦毓兄是为了救活一个人，所以才对他好，所以才要牺牲他。
	　　……“要怎么做？”
	　　秦毓抬起头看着他。
	　　“我懂了，她一定是对秦毓兄很重要的人。所以秦毓兄你也没办法，有办法的话……秦毓兄不可能……我知道的。”兰汀红着眼笑着说，“这些年都是秦毓兄在照顾我，我总想着要回报，可你啊，你们啊，都那么厉害我什么都做不了。现在好像……一下子都能还上了。
	　　兰汀的眼睛干净得不染尘埃，他的心里也是纯白柔软的，所以秦毓知道，他的秦依依一定会活过来。
	　　他的秦依依能看见繁华的沧澜都城，能享尽一世富贵荣华。
	　　她要的，他全给她。
	　　兰汀又问了句。“要怎么做？”
	　　秦毓走近他将手覆盖住他的眼睛。
	　　“小汀，什么都不要想，就这样就好。”
	　　兰汀闭上眼睛身子也软倒，被一双手稳稳托住。在意识泯灭的前一秒，他仿佛看见绣坊里在他的蓝色成年礼服上绣着芝兰树又看见白清明与柳非银裹在一条褥子里边下棋边斗嘴。他还看见那一日，也是冬，他因为在学堂上画画挨了先生的骂还打了手心，从书院回来他把那张画送给了秦毓做生辰礼物——那张画上，是个红衣俊美的男子牵着一个四五岁的蓝衣孩童。
	　　那初见，他一直记得。
	　　可那画工有够糟糕，秦毓捋着他肿起来的手指直骂他笨，又愤怒地差他去对面买桂花糕。兰汀走到楼下又想起没带银子又慌忙折回去，他站在门口，看见秦毓抱着那幅画站在窗前，醉心微笑。
	　　那笑容，他一直记得。
	　　即使死，没什么。即使他的魂魄不再记得，也没什么。
	　　只要望乡楼与锦棺坊记得，白清明和柳非银记得，时光记得，秦毓记得，他便活着，且永存。

九、岸芷兰汀
	　　【几年前他的生辰，有个孩子送了一副拙劣幼稚的画给他，那是他第一次收到礼物。他对自己说，要珍惜他啊。】
	
	　　「在后院门往外张望，红薯郎已经不在了。巷子里站着个红衣男子，手里拿着块红薯还在冒着热腾腾的白雾。」
	
	　　东离国沧澜都城进了腊月门，便是渊冰厚三尺，素雪覆千里。 前一日还落着雪粒子，次日便放晴了，挺好的太阳照在厚雪上泛着水光。正午城北兰家的院子大敞着门，门额上贴着“玉树长青”四个龙飞凤舞的金字，仔细一打听，原来是在书库当差的小兰大人的成年礼。 大清早街坊邻居就送了贺礼过来，这家一篮子鸡蛋，那家一匹自己织的棉布，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却都是心意。不过礼品也有意外的，对门大胆的姑娘送来绣着合欢花的香囊，那咄咄逼人不接不罢休的气势把兰汀吓得面红耳赤，直往柳非银的身后躲。
	　　在东离国，姑娘送男子合欢香囊，若男子收了香囊，便是愿意与女子私定终身的意思。兰汀当然不肯就范揪着柳非银的袖子，听他柳兄满嘴跑瞎话：“这位姑娘，我家小汀已经有婚约了，不过在下尚未婚娶，姑娘可以考虑一下呀。” 这双桃花眼能把人三魂七魄都看迷糊，可那姑娘是何等的女中豪杰，倒退两步怕沾染脏东西似的转头跑了。
	　　柳非银愣了一会儿，觉得肝胆俱裂，焉着耳朵搂住兰汀他白兄装可怜：“清明，我不美吗？” 白清明微微一笑：“这美不美倒是要看跟谁比了。” 柳非银的赖皮劲儿上来了：“你倒是说说能有谁，说不出来就罚你今晚给本大爷洗脚。” 白清明倒不慌不忙地拿凤眼朝门口一瞥。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门口站了个人正在赏那门额上的字。那美人披着雪白的狐皮斗篷，就那么静静地站着，好似天地间冰雪间落了一抹银纱月光，而那人素淡里透着出尘如仙之气，活脱脱一个下凡的月神。 正是朝堂上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右相薛幽。 “薛相！”兰汀高兴地跑出去，躬身道，“薛相您怎么过来了？”
	　　“这成年礼一生就一次，过了今日你便是大人了，如此重要的事我自然要来了。”薛幽不爱笑，声音却是难得如此温和，“幸好，没错过你的束冠礼。”
	　　这成年礼的束冠本来是父亲来完成的，可父亲大人身为风临城的一城之主，根本脱不开身。白清明虽跟兰汀没什么血缘牵绊，但相识已久，早已兄弟相称，如此这礼也是能成的。
	　　兰汀说：“是我异性兄长白清明来帮我束冠。”
	　　正说着，白清明已经走到薛幽跟前，那对陌生人整天摆着一副美丽冻人模样的薛相，从毛皮护手里伸出手与白清明十指相握，眼神竟十分温柔。
	　　“……白老板，久闻大名了。”
	　　“久闻薛相之美，如今一见果然惊为天人。”
	　　兰汀惊讶道：“原来白兄和薛相认识。”
	　　白清明微笑道：“前几天你不是去薛府赴宴在路上滑了一跤昏睡了几日吗，薛相一直有派人从府里送些名贵药材过来。你醒后又忙着成年礼的事，在下本想亲自上门道谢，如此便耽搁了。小汀，吉时也快到了，你跟铜钱伯去换行礼的衣裳吧。”
	　　这厢一见如故，柳非银那厢差点把白眼翻到天上去。
	　　兰汀成年礼的衣裳是他爹差人做的，深蓝色的浮云缎上绣着宝石绿的芝兰树叶，袍身压着细致的银线，领口缀着珍珠与白玉石，衬着那张清秀稚嫩的脸，十分养眼。
	　　吉时已到，铜钱伯在门外燃起了爆竹。白清明拿起青玉冠为他束了发，绿意把蒸糕一步一个放在兰汀脚下，直至院门前，为官者必是要“步步登糕{高}”的。
	　　礼成后，邻居又恭喜了一番便散了。
	　　兰汀在屋里陪薛相他们坐着，除了端茶倒水又插不上什么嘴，突然听见隔着墙有货郎叫骂烤红薯，一溜烟的往外跑。
	　　到后院门往外一张望，红薯郎已经不在了，红薯郎已经不在了。巷子里站着个红衣男子，手里拿着块红薯还在冒着热腾腾的白雾。那人气质清冷，脸生得俊美却带了几分戾气，一双又深又黑眼猛的与他对上。兰汀吓得猛地缩回脖子，听那人喊：“兰汀。”
	　　“咦？”兰汀有些怕，“你…你认得我？”
	　　那红衣男子皱了皱眉：“你不认得我了？”
	　　兰汀觉得奇怪：“这位公子，我…我该认得你吗？”
	　　那红衣男子终于不说话了，幽幽的看着他，面无表情的脸看起来似乎比薛相还要可怕一些。兰汀手足无措起来，一边抠手，一边小心翼翼的打量他，心里惦念着会不会是哪个不常上朝的大人，而自己对脸孔从来记不全。
	　　“想吃吗？”
	　　“什么？”
	　　“烤红薯，你出来是要买这个得吧？”
	　　兰汀不好意思地挠头：“…走了就算了。”
	　　那人伸出手：“拿去。”
	　　“…我不要。”兰汀背过手，眨巴着大眼，“非银兄不叫我拿陌生人的东西。”刚说完就听见院内传来柳非银的声音：“小汀，你是不是忘记拿银子了？”兰汀跑回去说：“货郎走了，门外有个穿红衣裳的怪男人。”
	　　柳非银忙走到门口向外张望，哪有什么人影，门前的雪地上放着一块红薯，已经凉透。
	
	　　「那凡人直到死都没能赢了昭辰一回，死后魂魄结成小小的一团灵光，内敛的芳华里沉睡着一只羽翼洁白憨态可掬的雏凤。」
	
	　　入夜，万籁俱寂。 都城中云水园里的，临水的木轩里隔着重重白纱，架着火盆，竹地板下有碳火熏着暖。整个木屋枕着潺潺温泉水，纤弱的少女坐在榻前，微微扭了扭头：神仙，你在吗？”
	  “我在。”秦毓执起她的手，“依依，今天雪停了，我带你去夜市可好？”
	  “一样的，既然都是用耳朵去听，这里也能听到的。”秦依依顿了顿，又说，“神仙，你就在这里陪我好吗？你听，这温泉水下好像有鱼游水的声音呢。” “你放心，我就在你身边。” 秦毓将孩子搂在怀里，顺着她枯黄的长发。孩子那双无光的眸子泛着静静地笑意，又乖巧又安静。秦毓隐隐觉得怀里的孩子原本身上强烈的求生欲已经渐渐淡了下去，那强烈的执念早就不存在，或许已经在百年的徘徊中折损了吧。
	　　在梦城里，他把兰汀的魂魄喂食给秦依依的时候，出了意外。 兰汀的魂魄被施了订魂术的一缕白清明的断发拖在他的肉体里。本来他花些时间已经将他的三魂拖出了体外，可那七魄还在未拽出肉身就被一个非妖非仙的灵体劈开。于是好好的魂魄一分两半，魂喂了秦依依，魄还在兰汀的肉身里。 如今的依依是不完整的，残缺的那七魄，他用自己元神的灵力在帮她养着。 而兰汀缺失的那三魄，若是没猜错是白清明在养着，而且并没有放弃兰汀的打算。 这样下去的话，只会有一个结果，他与白清明其中一人油尽灯枯而死，谁撑得久，谁便能救活守护的人。
	  今日是兰汀的成年礼。 本来是他要为兰汀束冠的，连那青玉冠两个人一起挑的，可如今兰汀连他买的红薯都不肯吃了，缺了那三魄，他已经不记得秦毓这个人了。 不记得也好，若是记得，说不定会恨他。
	　　兰汀从小就是个在纯净的世界里长大的孩子，什么仇恨，什么利用他都不懂得，被这样的孩子用仇恨厌恶的目标盯着，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不过秦毓也不怎么想看见，大约看见也是不在乎的，都已痛下杀手还虚伪地去怜惜，这种事他是做不出来的。白天他隐了身形去观礼，那孩子换了新礼服，珠翠珍宝里簇拥着粉雕玉琢的少年，在众人诚挚的祝福里长大成年。
	  兰汀从小到大都是如此，真心疼爱他的人，少了这么一个也没什么，没有人会在意。 只是秦毓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一个白清明。 他与白清明认识不过几年，信任自然是算不上的。只是两百多年前，他还是昭辰殿下的门客时，在昭辰的府上时常会见到一个能把素白绸衣穿得像光华内敛的羽袍的男人。
	  凡间每逢十五，那温润的月光大盛能透过重重的冥雾照到冥间来。府上机灵的侍人在碧波池边的竹台上铺上厚厚的虎皮褥子，烫两壶仙露美酒，八色果仁点心拼盘，与那人在月下对奕。
	　　据说昭辰与那人是有过一个赌约的，假如那人能赢过他一回，以后便不必再到冥间来了，欠他的情也就一笔勾销。或者若他死了，这一世的情也欠不到下一世，也罢了。 秦毓自然不知那男人欠了昭辰什么情，不过，那人也太老实了。谁都知道昭辰身子不好少有出门，虽贵为冥间三殿之一，却与其他人没什么来往。总之，他的帐是最好赖的。而那人虽生得眉目如画灵台清明的模样，骨子里却老实迂腐的很，像养熟的宠物每逢月圆便过来。 只要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人对昭辰没半分敬畏感激，分明就是对他厌恶至极，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
	  每盘棋他都认真的下，准备好的美酒点心原封不动，输了就走，连半句敷衍的废话都没有。
	  曾有巴结昭辰的鼠族少主在他面前献媚嚼舌：“不过是个肉体凡胎的封魂师，竟如此不识抬举，殿下，不如让小的去教训教训他，让他尝点苦头，看他还敢不敢对殿下无礼。” 当时昭辰只是抿唇一笑，那副寡淡柔顺的模样，叫谁瞧着都舒心。不过次日，那个鼠族少主回领地经过忘川河时被啃食灵力为生的水鬼拖了下去，啃成骷髅。鼠族的人哭天抢地一番，把他家少主接了回去，昭辰殿下表现出的伤心和遗憾让痛失爱子地的鼠王感动不已。
	　　秦毓不由得冷笑，那关在无垠地狱里的水鬼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跑进忘川河里？每天来来去去的那么多可下口的食物，为何专吃了那鼠族少主？ “殿下，你对那个凡人还真是不错。” “小毓，你可知道在凡间猫抓住耗子后都松开爪子让他逃跑，看在眼皮子底下东躲西藏戏耍一番，直到奄奄一息才吃入腹的？若是耗子被人洗干净退了毛放在食碗里，不过都是肉罢了，还有何趣味？”昭辰把手指竖在唇上，诡秘一笑，“幸好他是封魂师，封魂师这行的规矩，第一条便是一言九鼎。只要他答应过的事，就算你忘了，他都不会赖帐。” 他没有赖帐，那凡人直到死都没能赢了昭辰一回，死后魂魄结成小小的一团灵光，内敛的芳华里沉睡着一只羽翼洁白憨态可掬的雏凤。他叫白凤凰。
	　　可对于昭辰这个伪君子来说，食言对他也来说像喝白开水那么简单。待他死后，昭辰把他的灵魄拿回来养在他的琉璃枕里。每天枕在颈下，不知道会不会做噩梦。秦毓暗暗替那个封魂师不值。当初听天妃伽蓝赞他的容资气质“兰出幽谷，无风自香”，做了他的门客后，又听人纷纷称赞昭辰殿下是淑人君子，谦谦如玉。能把伪君子的“伪”字做的如此滴水不漏，天上地下也就他一个了。
	  秦毓信任的并不是白清明，而是他的师祖白凤凰。 他拿了五百年的修行来换白清明的袖手旁观，可没想到白清明竟为了兰汀坏了封魂师的规矩，豁出性命也要救他。 秦毓捻了个瞌睡虫把依依哄睡了，趁夜御风去了城北。 小兰大人住的院子小门小户的，门上的木牌挂了个“兰”字，门额上“玉树长青”四个字被檐上融化的雪湿了半边，墨迹模糊，还能看出是柳非银的字。柳非银这个斯文败类也只有这手风流俊俏的字能拿的出门。 “秦兄，我这手字写得可好？”
	
	　　「不如我们就拿各自的性命打个赌，看谁先油尽灯枯。若是我死了，小汀就能活下去；若是你死了，灵魄就让我补身子，这回你赖不掉的。」
	
	　　今夜的月光如织，柳非银与白清明坐在墙头上，四条腿悠闲的垂着，嘴里没闲着，瓜子皮乱飞。白清明早就用结界将二人的气息收敛起来，秦毓一时疏忽，也没能察觉。 “秦兄白天怎么没进家门呢？既然是来道贺的，就大大方方的进来，反正小汀也不记得你这么个狼心狗肺的人……啊，还是说你是来拿小汀剩下的那七魄的？那为什么不拿呢？”柳非银桃花眼里的讥讽愈盛，嘴边的笑更灿烂，口气却凉得透骨，“……啊，我知道了，看见小汀还是下不去手吧。既然清明和小汀的命现在是搅和在一起的，杀了清明，也是一样的，对吧？”
	  秦毓笑里带了丝邪气：“柳非银，你这么聪明有什么用？本来白清明大病出愈已经元气大伤，现在又为兰汀养魂魄，怕是毫无招架之力。而你呢，虽说手好脚好的，可是却就不了他。我最厌恶别人言而无信，看在大家相识一场的分儿上，我就送你跟你的清明黄泉路上做个伴吧。”
	　　原来他们俩就是爱斗嘴的，什么你死我活的，猜拳输了什么字眼都能往外蹦。
	  柳非银在望乡酒楼没少因为输了拳出洋相，秦毓没少被这人的利嘴气的掀翻桌子，可终究，谁出了什么事心里都是挂念的，无比亲厚。 谁都没想到会有你死我活的这一天。
	  白清明不慌不忙地露齿一笑：“秦毓，这回是我对不起你，坏了规矩，我死了也没脸去见师父了。不过，我只想知道那个秦依依对你真的有那么重要，小汀明明是她的转世，你却用这魂魄养那丝执念，花了那么大的精力，不过是叫那小姑娘在人世享几十年的富贵荣华，值得吗？” 不值得，秦毓知道。 他在天界的瑶池早就知道，十丈红尘如指尖沙，什么都握不住，众生皆苦。 “可对依依来说，是值得的。”秦毓听见自己喉咙里艰难的喘气声，“我答应过她，不会食言的”
	  白清明点头：“她爱你。”
	　　秦毓笑了：“是啊，依依她爱我，她想与我在一起。可兰汀虽说是依依的转世，可你看他身上哪有半分依依的影子。虽然是同一个魂魄，却是完全不同的人，依依说的对，那已经不是她了。”
	　　那笑容妖异又清冽，周身都是略带清苦的莲香。柳非银耸了耸鼻子，真香哪，真想把这朵黑心莲花踩进泥巴里。那贵气逼人的眉宇间都是怜悯：“是啊，秦依依是秦依依，小汀是小汀，这些你都懂，可是秦依依在你心里那么重，小汀就什么都不是吗？难道你还准备留下小汀的执念养个几百年？可惜小汀就这辈子在这里......以后就没了。”
	　　白清明斜眼看他，微笑:“你如今也懂得珍惜当下了？”柳非银打蛇随棍上，手臂往身边的脖子上一缠，眼波流转似真似假的：清明，要是今天咱们交代在这混蛋手里，也算是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了，这是多大的福分哪。哪像有些人，再活过几千年也是那扶不上墙的摸样，你说是不是？”白清明笑得越加灿烂，大冷的天，扇子都摇起来了，冻得柳大爷差点把他从墙头上推下去。
	　　此时月上中天，白清明从袖子里取出一包蜜饯，两人吃得又欢畅又气人。
	　　院里并没有蓝汀的气息，也没有绿意的妖气，白清明很少做没把握的事当初性命垂危，纵有通天本事也难拿到的凤毛麟角孔雀翎也能让他给求道。而且他狡猾得很，连规矩都能坏，正面交锋，他怕是讨不到半点便宜。
	　　“封魂师是半人半仙之体死后魂魄结成灵魄，你的师祖白凤凰的灵魄是一只雏凤，不知道你的灵魄是什么，不过，那可是大补之物。”秦毓邪恶地舔了舔唇，“步入我们就拿各自的性命打个赌，看谁先油尽灯枯。若是我死了，小汀就能活下去；若是你死了，灵魄就让我补身子，这回你赖不掉了。”
	　　白清明眯了眯眼：“我的运气一向很不错。”
	　　秦毓说：“我也是。”
	　　“那就赌吧，愿赌服输，只只看天意了。”
	　　秦毓点头，转身御风消失在夜色里。
	　　月色真美，柳非银噙着蜜饯，那个甜哪。
	　　“白凤凰是你的师祖？你师祖的灵魄叫他奶奶的秦毓给吃了？他什么都敢吃，不怕吃死嘛？”    
	  “恩，是我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的……师父”白清明噙着蜜饯，感叹一声，“我师祖是雏凤，他是红莲，相性不同，吃了消化不了可是要命的。不过，若是吃我……恩，对他来说还真是大补的。”
	　　嘴里的蜜饯立刻变了个味，柳非银讪讪的：“你的灵魄是什么？”
	　　白清明利落地跳下墙，扭头往屋里走，一本正经的：“冻死了，这种天气不烤火真的会死得比较快，为了小汀，在下要去烤火了。”
	　　“喂，你的灵魄到底是什么？”
	　　“……还吃蜜饯吗？”
	　　“太甜了，要不让巧巧去厨房里炖只鸡吃吧。香着呢！”
	　　柳非银现在门前咬牙切齿，双目冒火。
	　　那欠揍的笑脸瞬间冷下来，“不要吗？”
	　　“……家里没鸡了啊。”
	　　白清明往榻上一躺，紫灰色的长发铺了一榻，半明半暗的眼波儿一荡，跟个二大爷似的，舒舒服服地抱好了手炉：“去，给巧巧笑两下，衣领往下扯扯露点脖子，别说炖鸡，你让她炖个人，她也能给你端上来。”
	　　……
	　　于是柳大妖孽衣衫不整发丝微乱满面春色地倚在巧巧门前，桃花眼水粼粼地眨啊眨啊。
	　　半个时辰后，翻个遍地都找不到根鸡毛的兰家厨房飘出来了佛跳墙的香味。
	　　巧巧曰，色即是空，今晚她空了一下。
	
	
	　　「上个月皇叔找我进宫听戏跟我说，我乃堂堂东离国郡主，若看上了谁，谁就要以迎娶皇女的礼制把我娶回家供起来。我大姐说了，抗旨可是要灭九族的。」
	
	　　兰汀在薛幽的相府暂时住了下来，至于原因说来也奇怪。他成年礼那日没去书库做事，也幸亏没去，守卫们说起来还受惊过度的模样。正午守卫们换班时，突然一阵地动山摇，好好的书库塌成一片废墟。令人奇怪的是，沧澜城除了书库这里，其他地方并没震感。陛下养在宫里的神叨叨天师掐指一算，直称恭喜陛下，这回不是地震乃是地龙翻身，那块地若建成太子府，必能保佑楚氏皇族百年基业平顺兴旺。
	　　于是那些压在废墟下的书都请到了离书库近手近脚的薛府，年后书库择址重建，原书库改建太子府。
	　　兰汀本来是很怕薛幽的。
	　　薛幽一项严肃正直，也有些瞧不起他这个靠关系当官的人。可不知为什么，薛相在朝堂上议事还是那副犀利冰冷分毫不让的模样，可私下对他真是温和得多。也许是因为前些日子去薛府赴宴的路上摔了一跤昏迷了几日，让薛相心生关怀了？
	　　可不，薛相这么美丽的人竟来参加他的成年礼，还跟白兄握手谈笑，简直是有些……白日见鬼！
	　　兰汀甩了甩脑袋，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到天上去，把成堆的书分类，做标记。薛相说了，再过半个月，他就可以回风临城过年了，书库塌了，书也不急着盘点了，等书库修好也不迟。
	　　他笑出两个小梨涡，父亲和姐姐在家早就盼着他回去，这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小兰大人，睿王府的轿子已经到了大门口了，我们相爷请您去前厅呢。”
	　　今日是昭月郡主的生辰，他早就听白兄说，他们来都城，除了给他过成年礼顺便给柳兄相亲的。独孤家的七夫人，也就是柳兄的亲娘是王爷一直觊觎的对象，如今还没死心。睿王爷颜敏也给几位朝中的未婚娶的人品和长相都算过得去的官员发了帖子，不过他官小言微静夜收到了拜帖，颇有些受宠若惊。
	　　两顶金漆绿顶官轿抬着薛幽与兰汀到了睿王府
	　　刚到门口就看见白清明与柳非银正揣着护手在谈笑，薛幽下轿礼貌地招呼，凑成一堆真是男色倾城，百年难遇的胜景。
	　　“小汀烦劳您照顾了。”白清明说。
	　　“小兰很乖，也不怎么费心的，倒是清明你要多注意身体。”
	　　兰汀瞪大眼睛，万年冰山的白兄面前化作潺潺的春水，真是……活见鬼！再扭头去看他的柳兄，也是笑靥如花，说不出的风流雅致，这真是……好吓人啊！
	　　王府的大执事引着众人进了园子，回廊曲折，一路兜兜转转到了宴厅。
	　　兰汀只顾着看那屋檐上精致艳丽的壁画，抬头看见兽头炉旁的案前做着个面熟的红衣公子。那人也正看他，四目相对，他“啊”了一声：“你是……”
	　　秦毓绷紧了唇，连白清明都怔了怔。
	　　却听兰汀说：“……卖烤红薯的。”
	　　众人哄堂大笑，小兰大人果然是一如既往的有趣。
	　　柳非银嘻嘻一笑，拉过他敲了一下头：“小笨蛋，坐在那个位子上，定是王爷的贵客。小心人家一生气把你的魂魄拿去喂小鬼。”这位佳公子竟拿大人吓唬孩子那一套对付小兰大人。而小兰竟真的被吓住了，紧挨着那公子坐下来，不时地去咬个耳朵，抓耳挠腮地往那红衣公子那里揪。索性那公子也没怎么在意，盯着杯子里的香茶像是沉思什么。
	　　不多会而，睿王爷颜敏就领着他的小郡主来了。那小郡主脸上涂了不少脂粉，打扮得像个小仙女，可是横看竖看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娃娃，不知睿王府是不是坐吃山空了，急着要把稚龄的女儿嫁出去。他若是想娶个娃娃，早就把小荻领家里去了。
	　　舞姬们如云般飘进来，丝竹弦乐绕梁，美酒佳肴成席。
	　　小郡主杯中是梅子汁，像模像样地敬过各位大人，而后小脚几步跑到柳非银面前，水灵灵的杏眼把他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通，而后大声问：“你是来娶我的吗？”
	　　柳非银嘴角抽了抽，斜了一眼那不正经的王爷，气定神闲：“在下是来给郡主祝寿的。”
	　　小郡主昭月不知道被什么脏东西附了身，一门心思地想嫁人，也跟他气定神闲：“我大姐说了，儿女的婚事必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上个月皇叔招我进宫听戏跟我说，我乃堂堂东里离国君主，若看上了谁，谁就要以迎娶皇女的礼制把握娶回家供起来。我大姐说了，抗旨可是要灭九族的。”
	　　小郡主的大姐？也就是母亲的干女儿？原本瑞王爷是要把小郡主个、的大姐嫁给他的，可他柳非银与那君主横鼻子竖眼胡侃不对头，也折腾了几年，知道那君主熬不过年华逝去嫁了人。可这个狗皮膏药嫁了人也不消停，真不愧是瑞王爷颜敏的女儿，蛇鼠一窝。
	　　瑞王爷眼睛笑的都看不见了，大约早就期盼两家结亲，得不到他娘，还得不到他的儿子吗！
	　　柳非银掐了下自己的大腿，电光火石间，他猛地揽过正跟薛幽低声交谈的白清明，可怜白老板还在云里雾里，柳非银的脸骤然放大，嘴唇火热地贴上去，滑嫩的舌从嘴角一直天道耳后，在湿漉漉的舔回来，白清明到时挺配合推乖顺，变从善如流的让他胡闹了一遍。
	　　小郡主你看，我是没办法娶你的啊。
	　　“……送客”瑞王爷气得拂袖而去。
	　　众人只能悻悻的散了。
	　　傍晚蓝汀回家，铜钱伯，厨娘还有翘翘都蹲在院子里，满脸惊惧之色。见小公子一把拉住：“公子你可别进去，太可怕了，柳公子又哭又笑的疯了一个下午了，白老板刚出来拿点心吃笑的那个畅快，真是太吓人了”！
	　　兰汀听了更怕白兄弄个什么妖怪来把柳兄给吃了，忙要闯进去求情，却见柳非银躺在榻上手脚被缚住，发丝凌乱满面潮红——两只小耗子正咬着羽毛搔弄他赤裸的脚心。柳非银见小包子冲进来，刚要呼救，白清明随手团起帕子塞住他的嘴，面上挂了几分关切的笑意：“小汀回来了？晚上在家里住吗？晚上厨娘烧的鱼，是绿意去山涧里抓的，又嫩又肥，你定会喜欢的。”
	　　“有鱼吃？”兰汀弯下眼睛一笑，转头往外跑，“巧巧，添双筷子，我还没用饭呢。”
	　　……
	　　小门小户烧个鱼，香味能飘出几里，整个巷子都氤氲着葱烧的香味。
	　　秦毓听见里面传来兰汀大呼小叫着“巧巧，还要盛饭”，说笑声透过土墙融进夜色里，让寒冷的冬夜凭空添了几分暖。他站了一会儿，转身消失在夜色里。
	
	 
	　　【什么都会过去的，沧海桑田，风云变幻，而现在，要珍惜他啊。】
	
	　　
	　　「神仙以为我要看的是这沧澜城，可是这沧澜城的一草一木都在我心里，还用看吗？我只想看看神仙的模样，哪怕……一眼也好啊。」
	
	　　自从在薛府住下，每日上朝都有管家来催，薛相给的侍女手脚也利索，倒是没迟到过。不过朝中的同僚都说满朝文武没有一个能进得了薛相的眼，小兰这是攀上了告枝，一朝麻雀变凤凰，还愁没有高官厚禄吗？
	　　不管朝中人怎么说，兰汀都觉得没什么，毕竟因为字写得难看而被薛相骂的也只有他一个。薛相说，既然不必整理书，那就练字吧，把《朝夕赋》的字帖练熟了，就能回家了。唉，薛相啊，真是个奇怪的薛相，这不是明摆着不让他回临风城吗？
	　　白兄也说，字是为官者的脸面薛相骂你也没什么错。
	　　反正现在白兄跟薛相一个鼻孔出气，伯牙遇见子期，倒真摆出惺惺相惜的模样了。连白兄这几日缠绵病榻，薛相都派人送了不少珍贵药材过去。说来也怪，白兄最近的身子未免太糟了些，面色苍白，眼底都是深深的青色，每次他回家，他都在睡着。柳兄说大约是因为上回大病初愈身子也弱些，再问下去便遮遮掩掩，只把他当小孩哄。
	　　兰汀不知为何连他连个字，门外都要有小厮侍女守着，上了，茅房都有人紧张兮兮的问：“大人你去哪里？”
	　　与其说是听候差遣，倒不如说是软禁来得贴切些，于是中午兰汀趁侍女去厨房拿午饭时，踮脚从后门，溜了。
	　　他先是去赌城西的药铺里买了一根人参，又去屠夫那里买了两斤筒子骨，准备回去给白兄炖汤喝。回家过桥时，不知哪来的狂风，兰汀遮住眼，再睁眼却有些迷糊。他明明在桥上，这会儿为何站在朱门外。仔细一听，门内水声潺潺，隐约飘来杜衡熏香之气。
	　　若是寻常人遇到这等怪事，肯定是转头就跑。可兰汀与白清明相处甚久，腕上还带着白兄给的佛印手环，不管是什么妖怪怨灵他都不怕。
	　　兰汀推开半掩的朱门，明明是寒冬，却见通往内廷的回廊两边是开的水灵秀美的红莲花。湖面升腾着雾气，把厅内的纱帐层层叠叠地吹起来。
	　　“谁在外面？”是少女柔嫩的嗓音，顿了顿问，“是你吗？”
	　　兰汀不明所以，也不敢靠近，只能说：“在下兰汀，你，你是神仙吗？”
	　　这一阵风把他挂到仙境里，应该遇见的就是神仙吧。
	　　“真是你呀。”姑娘笑起来，“我可不是神仙，不过神仙可没骗我。神仙说，只要心里想着他，捏碎一颗莲子，他就能回到我身边来。没想到，心里想着别人捏碎莲子也顶用。我只是试试的，没想到真的有用。”然后兰汀就看见那小姑娘的脸，惨白的脸，漆黑无波的眼珠，唯有笑容灵动，带了丝活气。
	　　那小姑娘一点都不生分，刚见面就开始唤人：“兰汀，我想吃西街的煎饼果子，可我看不见路，你能带我去吗？”
	　　兰汀忙走过去，又不好意思拉她的手，便把袖子递给她：“你抓着，我带你去。”
	　　小姑娘歪头一笑，特别顺眼，谁见了都能喜欢。
	　　她说：“我叫秦依依。”
	　　秦依依一直等兰汀问，你为什么把我叫到这里来？你是谁？为什么叫我带你去？
	　　可他什么都没问，当真小心翼翼的带她出了门，这让秦依依有莫名的愉悦。外面风大，刚停了几日的雪又落下来了，雪花落在脸上，融成水珠留下来。脚下是软面的雪，踩上去 “嘎吱嘎吱”的响。耳边是市井喧哗，能闻到炸麻花和肉包子的香味——这样繁华喧闹的沧澜城，淹没在皑皑白雪里，一定美得将心动魄。
	　　兰汀带她去了西街，买了两个煎饼果子，就在街角乞丐铺的稻草上席地而坐，香喷喷的开始啃起来。其实火候不够，酱料也不是最好的，没有切长小块蘸着杏酱，让神仙耐心地喂到嘴里。可秦依依却很喜欢天寒地冻和兰汀靠在一起吃粗陋的食物，让她觉得自己还是活着的。
	　　“兰汀，你家里有什么人，都过得好吗？”
	　　“家里有父亲和姐姐。父亲是风临城的城主，很受百姓爱戴，姐姐还没嫁人，我在都城做个闲职，朝里诸位大人对我也很好。”兰汀不好意思的绞着袖子，“只是现在自立门户，日子过得紧了些，一个月家里都难得吃上几回肉。”
	　　秦依依也跟着笑起来：“那是过得不错了，想当年我能吃饱就满足了。”
	　　兰汀怔了怔，她说这些话在这小姑娘面前好像有些炫耀的意思。可他真的……兰汀手足无措了一会儿才问：“东街有家肉丸子炸得很好吃的，你还要吃吗？”
	　　“为什么要买东西给我吃?”
	　　兰亭满脸茫然：“是你要吃的呀，我我……”一副好像做错事的模样。
	　　这人真是……跟自己没有半分相像啊。秦依依摇摇头，仰起头顶着落雪的天空，而后露出悲伤无奈的笑容。
	　　“神仙以为我要看的是这沧澜城，可是这沧澜城的一草一木都在我心里，还用看吗？我只想看看神仙的模样，哪怕……一眼也好啊。”
	　　兰汀一震，原本坐在墙角的秦依依突然扑上来，她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把匕首，而他的手被握住，锋利的匕首直直的插进她的胸腔里。
	　　兰汀吓得连叫喊都忘记了，她的手是冰凉的，连心跳都没有。
	　　可秦依依惨白着脸，漆黑的眼睛冷冰冰地望着天空。
	　　兰汀的后颈被拎起来，一回头“啪”的一巴掌，被掴得眼冒金星、红衣公子盛怒而冷漠的脸在他金黄的眸子里豁然清晰。
	　　“你敢杀她？！”　　
	　　
	　　「几百年前，你牵过我的手走过石桥，陪我去买鸡毛毽子，如果时间一直停在那个时候，你单纯的喜欢我，我也单纯的喜欢你的时候，该多好。」
	
	　　秦依依躺在神仙的怀里，胸口的血窟窿还在不停地往外渗血。她原本就是没有心跳的，身体里只有三缕轻魂，是神仙在给她续命，本来生下来便是瞎子就够可怜了，如今整个人连呼吸都没有，更是连个人都算不上了——或者说，几百年前她就不是人了，是神仙养在梦城的一缕执念而已。
	　　她本来以为自己会讨厌兰汀的，可见了他，她更讨厌他了。
	　　明明是她的转世，却生活的那么快乐，谁都相信，还能随便用银子买食物给别人吃，又天真又单纯，怎么能活得那么自在。
	　　而且，神仙不舍得杀他。
	　　她眼盲，心不盲，神仙不说话，不快乐，对神仙来说，他已经不止是魂魄的容器。
	　　“神仙，你为什么叫秦毓？”
	　　“我本没姓氏，你死后，便跟随了你的姓氏。”秦毓用袖子抹干净她嘴角的血，柔声道，“你想说什么尽快说，躯壳有了缺口，那三魂我快保不住了。”
	　　秦依依笑起来：“替我报仇，他想杀我，你就杀了他。”
	　　秦毓点头：“好。”
	　　小姑娘笑起来，惨白的脸生动起来，与兰汀比起来，神仙还是比较爱自己的。在她死前，他愿意替自己报仇。秦依依笑着笑着，眼泪就顺着眼角流下来。神仙的怀抱太温暖了，她真想一直被他这样抱着，是不是太贪心了呢？
	　　她曾在茶馆蹭着听说书人讲故事，说书人说，这世间万物，神仙思凡，凡人为生老病死而苦，都没有圆满的。
	　　如今她信了，神仙喜欢她，可是她最大的遗憾便是看不见神仙，是不能圆满的。
	　　“你一定长得很好看，可惜我看不见了。”
	　　秦毓把她抱紧了些，怀里的孩子笑意盈盈的，从没见她笑得这么愉悦他却没觉得心里有多痛，大约是这么些年了，有点没出息的难过都诶消磨殆尽了。
	　　他终究还是天界瑶池里那株无根无心的红莲花。
	　　“你不用替我报仇了……我已经在他吃的煎饼果子里下毒了……你不会生气吧？”
	　　秦依依努力睁大眼，好像要看到神仙的表情，面上的笑容瞬间将下来。“啪——”胸腔中护住心脉的灵力断裂。但在失去意识的瞬间，秦依依仍旧微笑——几百年前，你牵过我的手走过石桥，陪我去买鸡毛毽子，如果时间一直停在那个时候，你单纯的喜欢我，我也单纯的喜欢你的时候，该多好。
	　　手里托着的身体化作片片燃烧过的青烟，消散的没有任何痕迹。
	　　这孩子真没给他添什么麻烦，到头来连副棺材都不用买，什么都没剩下。
	　　秦毓望着满池红莲，叹了一口气，人真是脆弱啊。
	　　“真是好没趣啊，我等这一日也等了几百年了。”一声长叹落在耳边，满池红莲受不住大盛的灵气转瞬枯死在温泉里，一袭天青色鹤羽衣的昭辰施施然得立在秦毓面前，浅笑间又叹气，“我还以为你会哭呢。”
	　　秦毓起身拍了拍袍角的灰，略带邪妄，眼忽明忽暗：“她又没死，我为何要哭？”
	　　昭辰的脸上难得有了讥讽之色：“你还不死心？”
	　　“死心？”秦毓想了想说，“大约是因为我没有心，所以不懂得什么叫死心。”
	　　昭辰本来是来看笑话，却见这大笑话最后也没什么难过的意思，自己倒是有点扫兴。一个两个都是这样，进了这浊世，便沾染了浊世这些不着调的七情六欲，真是自讨苦吃。与其跟这个脑袋不开窍的红莲花纠缠，还不如回去抱着他的琉璃枕去跟那只蠢凤凰聊天度日。
	　　“那好吧，你若是有良心就时常回来陪我吃顿饭，我先回去了。”
	　　一缕清澈霞光消失在用法印打开的冥界大门里，秦毓慢慢收起了笑容。
	　　入夜，都城中温泉竹轩火光冲天。
	　　救火声和哭喊声震天。
	　　不过令人惊奇的是，温泉上的竹轩连着七八座，只有那一座起了火，或是没有蔓延的意思，水也浇不熄，直到好好的竹轩烧成焦黑一片，烟火气弥漫在城里，久久不散。
	　　刘非银端着药进门，见白清明欠起身子，忙把他扶好，“你觉得怎么样了？”
	　　“小汀他……”
	　　他面上一暗：“薛幽请了御医来看过了，内脏俱损…… 不行了。”
	　　白清明手段再怎么高明，肉身俱损，他也没什么好法子，幸好兰汀的七魄归位，若肉身没了，魂魄去轮回，说不定……对他也是好的。
	　　这姓低头沉思着，刘非银上前拥着他：“你不要太难过了，还有我在。”
	　　白清明更加郁闷：“要你做什么，顿来吃吗？”
	　　“你想吃就给你吃，现在整个都城谁不知道你是大爷我的人？”
	　　白清明被她得意洋洋的模样逗笑了：“你祸害完风临又来祸害沧澜，这下风临城的百姓该高兴了。”
	　　被刘非银这么一顿胡搅蛮缠，他稍稍宽慰了些，被抱得紧了些，好像在害怕失去似的。
	　　白清明心下一软，反手抱住他。
	　　是啊，小汀不在，非银还在，等到几十年后非银不在了，他也快不在了。
	　　终究是活得最久的那个人会最寂寞吧。
	　　
	　　
	　　「现在他记起来了。眼珍惜他啊。什么都会过去的，沧海桑田，风云变幻，而现在，要珍惜他啊。」
	
	　　“兰汀……”
	　　兰汀听见有人唤他，声音又柔又浅，瞬间被呼啸的雪扯断。无力的残主备用进来的风吹灭了，四肢百骸已经感觉不到疼痛，也不觉得冷，身子轻的好像能飘起来。她坐起来揉揉眼睛，余光瞥到床榻上吓了一跳，他明明还躺在床榻上，白嫩的圆脸上嘴唇乌青，睫毛又黑又密，眼睛闭的严实。
	　　是了，他吃了下了毒的煎饼果子。
	　　所以他死了。
	　　“兰汀。”
	　　兰汀抬起头面前穿着身穿黑衣与白衣的男子，年轻挺拔，一人手里拿着鞭子，一人拿着锁链。传说中来索命的牛头马面，虽然白兄也跟他说过并不可怕，可他一点都不信，如今真是信了，这两位大哥长得一表人才，不知道为什么要做这么辛苦的事。
	　　他乖巧的伸出手：“锁吧。”
	　　两人对望一眼，黑无常把锁链收起来说：“不用锁，我叫云墨，他叫云清，与你拜把子兄长是过命的交情。你也不必怕，好好跟着我们，到了冥界给你安排个好人家转世，”
	　　兰汀拱手：“谢谢两位云兄。”
	　　云清又笑眯眯的问：“你还想跟白清明说几句话吗？”
	　　兰汀摇了摇头，一不好意思就绞袖子：“我活着的时候白兄已经诸多照顾，如今死了就干净的去，不愿再让白兄担心我的去处，就这么走吧。”
	　　云清揉揉她的脑袋，笑得更开怀：“说得好，别跟你这个黑脸哥哥似的这样婆婆妈妈，凡间不是有句话吗，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呃，也可能是一个好姑娘呢。”
	　　兰汀觉得他这样安慰还不如不安慰，虽说他知道自己有一世是女子，可他这辈子是男子，可无法体会做女子的乐趣。
	　　有云墨、云清在，兰汀不必想起他魂魄那样一步步走过黄泉路，直接结印打开大门进了冥界。兰汀眨眼间全是红色的彼岸花，仿佛一直能连到天边，没有尽头。
	　　“喂！云墨你七老八十啊，手一抖怎么到无垠地狱大门口这边了，你要把孩子喂饿鬼去啊？”
	　　云墨皱眉，“我的手没抖。”
	　　“那就是你脑子抖了，你是不是惦记着住这彼岸花丛里住的那个美艳的墨狐妖呢？色胚！”
	　　“无理取闹，你找揍吗？我能看上那妖物？”
	　　“你以为你能圣洁到哪里去？还不是在天界犯了天规被贬下来当差的？”
	　　“云清，你以为你还是白龙族那个不成器的六太子，就算揍死你，你父皇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来啊来啊……”
	　　兰汀被夹在他们中间吵得头昏脑胀，正缩着脖子想着怎么劝架，却听见两人同时住了口。
	　　彼岸花丛里站着个红衣公子，眉眼邪魅妖艳，有着说不出的气势凌人。
	　　“云墨、云清，把他给我留下。”
	　　云墨说：“秦毓，是你震偏我结界的位置的？”
	　　秦毓没否认，眼睛盯着往云清身后缩的小鬼。
	　　云清挑挑眉，似笑非笑的说：“嘿嘿，你要这个凡人的魂魄做什么？这冥府谁不知道你秦毓花大力气养在梦城里的一个姑娘呢。今天倒是清闲管起死人的事来了？啊，还是你要拿这小鬼去养魂魄？你怎么能跟墨狐妖一样不入流，你可是望乡台的鬼差呢。”
	　　秦毓微微一笑：“云清，你的废话越来越多了。你们怎么肯把它留给我？”
	　　云清悠闲地抱着肩膀，作出为难的模样：“唉，也不是不能给你，可是这孩子是白兄点名叫我们照看的。还有啊，要是这孩子给了你，上头对不上数，我也交不了差……”
	　　秦毓与他们相处也够久了，有些事都是心照不宣，扬手将一颗透明的散发荧光的珠子抛过去。云清笑嘻嘻的接住，看到那珠子里的东西却愣住了，傻了半晌，被云墨拿过去，原本平静的脸上也稍稍带了点讶异：“你从哪里得到的？不是说都已经在炼丹炉里烧尽了？”
	　　秦毓扬眉，不屑的哼了一声：“烧尽？天界那群人办事有几回能办利落的？”
	　　云清的眼睛慢慢变红了，整个身体都抑制不住的微微发抖。
	　　那琉璃里封存的不是别的东西，是一片龙鳞。几百年前他为了救犯下天规的云墨，闯了天牢，将只剩一口仙气的他救走。为了不连累同族，父王将他捉到天界，天地仁厚，剥了它的龙鳞烧尽，送进冥界永世为鬼差，他不在是龙，什么也不是。龙鳞可再生，只需要一片，他就能恢复龙身。
	
	　　“这孩子你带走吧。”云清说，“两不相欠了。”
	　　兰汀以前听过许多因为家里穷被卖掉，或者被拐卖的孩子，都是从人伢子手里转个几道手，最后不知道被卖到哪里。眼看着那两个信誓旦旦的要照看他的鬼差消失在彼岸花的深处，转眼就没了影子，兰汀反而笑了。
	　　如今他到了谁手里还不是一个样子？
	　　“你想起来了。”秦毓面色如水，“你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他这个样子真像他以前认识的秦毓，对他温柔，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的秦兄。
	　　“在你打我那一巴掌的时候。”
	　　是啊，七魂归位，他什么都想起来了。秦毓嘴唇动了动，敛下长睫。
	　　兰汀激动起来，握着拳，脸颊涨得通红：“她，她，我……我没刺她……我……”为自己辩解着，兰亭突然想起那阴冷的眼神，又顿时安静下来，或者是不是他杀的都不重要，他不过是个魂魄的容器，而且，朝堂上杀了人的罪犯都说自己是冤枉的是无辜的。
	　　秦毓走过去：“怎么不说了？”
	　　兰汀脑袋耷拉下来，双臂无力的垂着。那么爱哭的人，却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原来被冤枉是这么难受的事情，那些个经常误判的昏官真是该千刀万剐。这么乱七八糟的想，秦毓已经走到他面前，淡淡的莲香逼近，他不自觉的往后退。
	　　“秦兄，你又要怎样？打我？还是把我拿回去喂别人？这回又是谁？”他茫然的抬起头，“就算我杀了她，难道在秦兄的心里……我就什么都不是吗？”
	　　他终于问出来了，在梦城里，他可以牺牲自己，只要秦毓能得到幸福。
	　　可是，他很想问，在秦毓的心里，他什么都不是吗？
	　　那么多年在一起，他兰汀敬他爱他，视他如兄如父。儿他秦毓也对他也疼爱有加，舍不得他受半点委屈。难道都是假的，什么都不是吗？
	　　“你连只耗子都不敢打，怎么会去杀人呢？”秦毓慢慢地把委屈得连哭都不会的孩子拥在怀里，“是我对不住你，可答应过的事情我就一定要做到。所以……我对不住你。”
	　　听着秦毓反复的道歉，带着点伤心地意味，兰汀的目光越过他的肩望向远处一望无际的彼岸花。
	　　白兄说，成长要付出的代价，很大。
	　　兰汀有些明白了。不过他希望自己来世再也不要明白。
	　　“小汀，以后，你就要自己照顾自己了。”
	　　“我知道。”
	　　“几年前，在我生辰时，我答应过自己一件事，可我差点忘记了，如今要去做了。”秦毓说，“以后大概不会再见了。”
	　　兰汀咬住嘴唇，忍住眼泪：“秦兄……珍重。”
	　　几年前他的生辰，有个孩子送了一幅拙劣幼稚的画给他，那是他第一次收到礼物。
	　　他对自己说，要珍惜他啊。
	　　他忘记了，他要珍惜的是活泼可爱的小兰汀，而不是一个令冰冰的魂魄。现在他记起来了，要珍惜他啊，什么都会过去的，沧海桑田，风云变幻，而现在，要珍惜他啊。
	　　
	　　
	　　「我等他一年，他再不回来，我就去找他。」
	
	　　清早，雪已经停了，淡淡的莲香弥漫在天地间。
	　　白清明推开门，看见兰汀坐在院子里的井边，微微发怔着。
	　　在天眼里，那里坐着的不适用一个人，而是一朵娇艳美丽的红莲花，秦毓以真身红莲塑的肉身，封印魂于红莲内。七日后，红莲与魂魄相融，兰汀便是不老不死之身。
	　　昨日，他跟云墨说，若是秦毓来要人，就给他。
	　　那是他白清明不过是在赌，赌他秦毓对兰汀的疼爱不是子虚乌有。
	　　不过这红莲的真身，就像妖怪的内丹一样，若是没了，运气好的话能保住一条命，运气不好就灰飞烟灭了。人尚有魂魄，莲花无根无心便彻底消弭于天地之间。
	　　他赢了，他运气一向很好。
	　　“白兄。”
	　　“恩。”
	　　“秦毓他去了哪里？”
	　　“我也不知道。”白清明抱住他，柔声说，“不过，若他活着，肯定有一天会回来。”
	　　“那我等他。“
	　　“恩。”
	　　“我等他一年，他再不回来我就去找他。”
	　　“恩。”晨曦的光落在雪上，好似泪珠在闪烁般晶莹美丽。
	　　好吧，白清明想，就等一年，他若不回来，我们就一起去找他。
	
	  ——完——

【外 狐仙配 】
	　　｛毛团儿，我像你惦记小母鸡一样惦记你，哪舍得投胎？｝
	
	　　紫国，荻花城，飞絮漫天。
	　　正值花朝时节，入夜树上便燃起花神灯，树下有花农摆起各式盆栽。沿着长街一路逛过去，运气好还能看见品种稀缺的绿萼，花色倾城的荧光墨兰，还有可遇不可求的变色牡丹。两家富贵公子为争夺一盆碧玉莲花竞相叫价，这边为了争口气花钱不眨眼，那边花农也乐的嘴都快歪了。
	　　有纨绔子弟的地方，难免会闻到铜臭，所幸坏不了这夜色染上的香，最人心脾。
	　　这样美妙的夜，我也闲不住，在屋檐上寻了个舒服的地方趴好，瞧见卖炒货的大娘家院里养的几只小母鸡正四平八稳地趴在鸡窝里，心里美滋滋地算计着将它们拔毛放血的好日子。
	　　“喂，毛团儿，这小母鸡还没长膘你就惦记上了？”
	　　“你懂什么，我跟它们在培养感情呢。”
	　　“那感情好，城郊王裁缝家那里两只花毛鸡求着你填肚子去了？”
	　　我回头看着站在屋檐上一袭丝锦长紫袍的男鬼。风灌进袍子里，像要把他吹起来。面上白得近乎透明，说话慢声细语，一双深紫的眼瞳带着紫国皇族特有的贵气，令人不敢逼视。我懒洋洋地晃着尾巴舔着爪子，不知道是第几次说：“舜华公子，几天不见，我以为你跑去投胎了呢。”
	　　“毛团儿，我像你惦记小母鸡一样惦记你，哪舍得投胎？”
	　　夏兰华舜生前是紫国的皇子，已经死了三百多年，据说是因为有心愿未了，所以不能转世。多么了不起的心愿可以让他独自孤零零地在世间游荡三百年，我偶尔问起，他只是笑而不语，大概怕我和那些恋慕他的女鬼们嚼舌根。
	　　其实我哪有那么无聊，我只对舜华老鬼口中说的，他生前养的那只通体雪白，眼瞳是黑色的狐狸感兴趣。可惜这老鬼死后自然也不知到那毛团儿的死活，八成是被别人抱去养了，狐狸这种动物没事没什么骨气，也少有什么真心。
	　　我望着头顶随风漂浮的飞絮，突然又想起一个人。那人有着一头金缎般的头发，春水东流般的桃花眼，终日都是笑眯眯的，也不见对什么人是真心。
	　　耳畔突然传来隐约的柳叶哨声，我恋恋不舍地望了两眼小母鸡，又对这舜华老鬼说：“我先走了，我家大人催我回去呢，你小心点，别被雷劈到魂飞魄散”
	　　“唉，还是毛团儿你关心我。”
	　　舜华老鬼就会自作多情，我哪是关心他，我是怕他魂飞魄散了，再也没有人肯像他这样无聊地陪我磨牙。
	　　“……呸，什么毛团儿，本姑娘叫花重。”
	　　我沿着屋檐往星耀大人暂居的客栈跑，刚进门就听店伙计惊奇地招呼大堂里吃酒的客人说：“嗬，我说住折梅那间屋的公子带了一头通人性的狐狸，爷们还不信，你瞧瞧，这小狐狸还会买烧鸡呢！”
	　　我直觉得无力，若不是星耀大人不想看见一副丑不拉叽的脸在他面前晃，我也不用被这群没见识的人当畜生看。
	　　折梅那间屋的门虚掩着，我一头撞进去，顿时闻到星耀大人血液的香味，引得我只吞口水。要知道，我还是一只狐精，狐仙的血液可是会帮我增加修行。强忍下嗜血的愿望，我在地上一滚，幻化成人形。屋里没燃灯，浅浅的呼吸从窗前飘来，我扑上去：“星耀大人，谁伤的你？”
	　　桌上的烛台顿时燃了，我热切地扯着的人正用含笑的眸子瞅着我，金缎般的长发随着他低头的动作淌下来，落在我的脸上，：“啧啧，这就是星耀的小跟班儿，真丑。”
	
	　　｛他只是笑了笑，眼中有落寞，一点也不信的样子，或许是他听这种话听得多了。或许他也只是应个景随口说说，也只有我当真。｝
	
	　　风眠大人住进荻花城主的净心楼。
	　　我忙托灵鸦捎信给月影大人，求他速来荻花城请风眠大人回狐隐山。这人极随行，又不懂得隐忍，时间久了不知道会弄出什么事情来。
	　　入夜后风眠大人与荻花城主坐在亭子里分享一坛桂花酿。这美人不应该是轻移莲步莺声细语吗？可是这位城主喝酒用的是吃面条的大碗，喝到兴起的时候干脆拎起坛子灌。风眠大人最喜欢新鲜，那百花仙就是太一板一眼，所以他才觉得没意思。
	　　果真风眠大人的笑容简直像掺了几斤蜜糖，看两眼都能让你生蛀牙。
	　　我舔了舔脖子上的毛，想着有生之年，如果能多吃两只鸡，那也就不是白死了。趁着月色我跳过屋顶，炒货大娘家屋檐上坐着舜华老鬼，正盯着瘦骨嶙峋的小母鸡。
	　　“毛团儿，你可来了，我帮你守着这小母鸡，谁也别想偷去了。”
	　　想必这做鬼最清闲，也不用填饱肚子，怪不得他不肯投胎。
	　　“华舜公子，这鸡我恐怕是吃不成来，你且等着，我死了若是有魂魄，你随我一起投胎吧”
	　　“你家那个星耀大人每次都用扭断你脖子来吓唬你，哪次又当真的？”
	　　这次不同的，说多了这老鬼也不明白。我回到净心楼门口，天已大亮。风眠大人昨夜喝多了酒，还在睡。我备好了洗澡水在门口立着。
	　　“喂！你！去把火盆儿搬到祭庙去，风眠公子这边我们会伺候着。”净心楼的侍女个个模样周正，脾气傲慢，还挺会使唤人的。
	　　不就一个火盆儿，我也不跟这帮没见识的侍女计较，便帮着搬到祭庙。刚进庙门，就听见门口的铃铛放肆地在摇晃，接着迎面飞来一道用黑狗血绘制的符咒，我躲避不及，被击个正着。火盆儿打翻在地只觉身上起了火。连元神都烧了起来。我咬紧牙关疼到眼前发黑，终于受不住地吐了一口血，趴在地上变成一只灰毛狐狸。
	　　祭庙的大殿里站着许多道士，其中有位白胡子老道，看那眼神边不是骗吃骗喝的主儿。他冲下巴快掉下来的城主捻须一笑：“净心，你说那日莲花复生，我便怀疑你遇见了精怪。既然那位风眠公子不是妖怪，那么便是他身边的侍女有问题，我说了你还不信，瞧瞧，这不是一只狐狸精吗？”
	　　“二舅，你真厉害！”
	　　我欲哭无泪，根本就是做了替死鬼。小道士将我关进贴着符咒的铁笼子里，两个人正待往外搬，听他们的意思是运回道观让师傅炼丹。刚走到门口就看见风眠打分穿着一身素白缎袍走进来，我抬了胎眼，他倒是嘻嘻笑开了，看样子并不是毫不知情。
	　　“这里怎么有只这么丑的灰毛狐狸？”
	　　“风眠公子，我二舅说你身边那呆头呆脑的侍女是精怪，你还不信，这下信了吧？”
	　　“……这是要抬他去哪里？”
	　　老道士继续揪自己稀疏的胡子：“这狐狸精是用来炼丹的，可惜道行太浅，估计也炼不出什么好东西。”
	　　城主立刻两眼放光，一把扯住风眠风眠大人的袖子：“风眠公子，这事好玩，我们去瞧瞧吧。”
	　　这话好像合了他老人家的意，他摸了摸城主的脑袋，眼神虽然温柔，却跟看他那些毛团儿是不同的。他说：“是挺新鲜，我们就去看看罢。”
	　　若不是因为我疼，一定会翻他一千个白眼。炼丹有什么新鲜，人家太上老君炼丹时他便在旁边盯着，出炉的仙丹他趁热拿来当糖豆吃，心疼得老君见了他就犯癫痫。他只是不想坏了城主的兴致，还真拿这凡人宝贝的很。
	　　道观离净心楼并不是很远，老道士真有先见之明，连丹炉都温好了，四个童子正撅着屁股对着炉口扇风。老道士给我贴的符咒有镇魂的作用，火是烧不烂的。眼看着一众人喜气洋洋地做着准备。我倒是不怕死，只可怜那几只瘦骨嶙峋的小母鸡，早被黄鼠狼惦记上了，若不是我盯着，早就被啃得连渣都不剩。
	　　唉，真便宜了那只贼眉鼠眼的畜生。
	　　“都快死了还这么安分，还真没见过你这样古怪的小东西。”风眠大人撩起袍角，这么屈尊降贵地蹲着与我平时，“或许你已经想到了脱身之法，所以才不向我求救？罢了，既然这样我还是顺了你的心意不多管闲事了。”
	　　我平素是就对不敢抬头看他的，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他时常换鞋子，缎面的，绣花的，蚕丝的，又轻又软。可能是将死之时，我胆子也大了些，张大眼睛仔细看他。风眠大人的模样本来就好，又笑得开怀，让人看着也舒心。
	　　我忍不住笑了，倘若不是他救我，喂我吃了他的血，我也没有今天。
	　　我说：“大人，您心里高兴就成。”
	　　风眠大人的笑容怔在脸上，看似有些迷茫。小童将我从笼子里拖出来往炼丹炉里扔时，他只是皱了下眉头，是否觉得这场景有点血腥。火烧在身上的感觉并不好，一开始我还能运气稍微抵挡一下，不饿哦镇魂符咒压着，不多会儿我便受不住，鼻翼间闻到皮毛被烧焦的气味，接着便是皮开肉绽，我咬紧牙想着马上就能跟舜华老鬼笑看红尘，一个字，忍吧。
	　　隔着炉火，我突然想起那年冬天，狐隐山特别冷，连着降了半个月的雪。风眠大人坐在亭子里看雪，我抱着一炉炭火守着他。他突然叹口气说：“瞧你也算贴心，等成了气候还是要走，我这里最后还是什么人都留不住。”
	　　我说：“大人，只要您不嫌弃，我便一直这样守着您。”
	　　他只是笑了笑，眼中有落寞，一点也不信的样子，或许是他听这种话听得多了。或许他也只是应个景随口说说。
	　　也只有我当真。
	
	　　｛我还总以为他这种死心眼还会在留守个三百年，或者他投胎，我也能护着他，可惜再也没有什么三百年。｝
	
	　　我清楚的知道自己在做梦。
	　　梦里秋天的狐隐山上的浣花泉边长满了荻花，荡到半空中，和黑羽紫花的狱蝶纠缠在风中，美得让人不人侧目。那人躺在泉边，我用泉水梳洗他金缎般的头发，忍喷嚏忍到鼻子发红。他便笑着说：“花重，等冬天到了我带你去东离国去看雪吧。”
	　　那画面太美，想起来就心口发疼。
	　　我疼着疼着便醒了。醒来后发现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一样躺在雅致的竹舍里，鼻翼间都是熟悉不过的熏香，心下立刻又欢喜起来。美目狭长的狐仙月影大人回头似笑非笑地说：“瞧你这么高兴我就放心了，怎么那么容易就被捉去了，我还当你不想活了呢。”
	　　“月影大人，我错了。”
	　　“你哪有错，是我脑袋让猫挠了，当真以为你能安分的盯着星耀那混蛋，谁晓得你敢胆大包天去招惹那位老人家。”
	　　说起月影大人和星耀大人这对冤家，可要追溯几千年，他们师出同门，月影大人是星耀大人的师兄。原本星耀大人是族里人见人爱的温和公子，还有个龙族公主的未婚妻。或许是天妒佳偶，龙公主惨死，星耀大人走火入魔忘记前事，性情大变，整天追着师兄跑。
	　　其实月影大人话并不多，偏偏数落奇我，那就是一副被唠叨鬼缠身的模样。人家都说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我本来就难看，乱蓬蓬的灰毛没了，像那突兀的山石一样嶙峋。可我还是厚脸皮地幻成狐形跳进月影大人的怀里，讨好的蹭着他的下巴。
	　　他这才笑了，啐了句：“哼，小没良心的，少来这一套。其实真正算起来，救你的并不是我。我赶到时，正遇见有只鬼闯进炼丹坊撞翻了炼丹炉。道观那种地方本来他就不该去，又被那老道用符咒打了，应该形神俱灭了吧。”
	　　那舜华老鬼看起来文弱，原来力气那么大。我还总以为他这种死心眼还会在留守个三百年，或者他投胎，我也能护着他，可惜再也没有什么三百年。我往月影大人怀里钻了钻，只觉得鼻子酸到不行。
	　　我的灵力被毁得差不多，幻成人形便觉得累，于是整日趴在竹舍里睡觉。若是觉得闷就去山里追着山鸡跑。山鸡比家里的鸡壮士，拖着我在后山跑一圈是常有是事。连那只被所有母山猪唾弃的公山猪精都腆着肚子对着灵鸦嘲笑我说：“瞧那只丑得像鬼的本笨狐狸连只山鸡都捉不到。”
	　　这样败坏我名节的事情我不能坐视不理，于是拖着月影大人养的猫妖莫今今去捣了他的老窝，顺便警告他：“本姑娘那是在锻炼身体，保持身材你懂吗，没母猪喜欢的死肥猪！”
	　　后来听灵鸦那爱嚼舌根的八婆说：“公猪精羞愤难当茶饭不思瘦下来竟成了山猪中的美男子。”我扯了扯嘴角，听灵鸦继续说：“荻花城主最近得了一头毛色火红的赤狐，每天出门都牵着，很是威风。”
	　　坏了，定是风眠大人那老狐狸将星耀大人捉住给那女人当宠物养了。
	　　月影大人对此事倒是挺幸灾乐祸的：“嗬，叫他老人家捉住也好，挫下他的威风，看星耀那混蛋以后还敢给我干坏事。”
	　　我口中称是，等月上中天，月影大人和猫妖都歇息了，我便悄悄离开山道，撒开脚赶往荻花城。幻成人形的我的脸上还有明显的烧伤，站在人群里倒是比以前惹眼，小孩子回头瞟了一眼便“哇———————”一声哭了起来，断断续续地抽噎着：“娘，有有有有鬼......”
	　　我叹了口气，这孩子哪见过鬼，若是见过舜华老鬼那种风姿，怕是连人都不想做了。
	　　荻花城主每天清早都出门溜狐狸，身边跟着位不知身份的贵气公子，坐在茶楼里跟一群遛鸟的爷们唠嗑。
	　　我敛气藏在茶楼后堂，见荻花城主将那赤狐栓在桌脚上，正与风眠大人谈笑风生。那赤狐正是星耀大人的真身，他趴在肮脏的地板上敛着眼正恨恨地磨牙。
	
	　　｛一个是被我害死的，另一个即将被我害死，两个都想护着，估计哪个都护不成了。｝
	
	　　若比狡猾，人可比不过狐狸。
	　　我将酒倒在木桌上，后堂里还有些引火用的干稻草，撒得满屋都是，一把火点着了。这事儿干的挺缺德，若是被月影大人知道，定是要绑在树上吊个三天三夜。所幸效果还不错，整家茶楼乱成一团，风眠大人扯起荻花城主的云袖便往外走，落下绑在桌脚的赤狐。
	　　趁着众乱，我抱起赤狐撒腿就从后门没命地跑，好不容易跑到一个偏僻的巷子，我觉得不对劲儿，低头见星耀大人已经气息微弱。原来是我脑袋被驴踢了，若不是风眠大人哪老奸巨猾的狐狸对星耀大人施展了什么不得了的法术，他早就跑了，还能等着我来救他。
	　　星耀大人四肢无力地昏厥在我膝上，我没了主意，想着舜华老鬼已经被我害死了，再因为我的愚蠢害了星耀大人，这种债我到底怎么才能还得清？
	　　我越想越怕，便怔怔的掉下泪来。
	　　“你想救走星耀我就让你救了，也不怪罪你，好端端的怎么哭起来了？”
	　　我抬头，郁郁葱葱的树叶中坐了一个人，绣了琼花仙草的白袍钻进了风，他便那样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目光里都是戏谑。
	　　“风眠大人，都是花重自作主张，求大人放过星耀大人，要杀要刮悉听尊便。”
	　　“你就这么护着他？”风眠大人露出不太善良的笑容，“那么他和那个夏兰舜华你到底要护着哪一个？”
	　　“舜华公子已经灰飞烟灭了。”我看着怀中的星耀大人，“若是星耀大人再死了，我也没脸活在世上了。”
	　　“那你到底要护着哪一个？”
	　　一个是被我害死的，另一个即将被我害死，两个都想护着，估计哪个都护不成了。这老人家是没事寻我开心，我低头沉默不语，心里越发悲凉起来。风眠大人见此状，面色沉了沉，一拂袖子，我怀中的赤狐化成一撮狐狸毛，落在我手心。
	　　"哼，刚刚你抱着他一出茶楼，那小子就跑了，只在你怀里留了一撮狐狸毛。他明知道我八成会杀了你，却还是丢下你自己跑了，你现在还要护着他吗？”
	　　他丢下我和我护着他，这本身就是两码事儿。我看着手中的狐狸毛，顿时破涕为笑，点了点头。
	　　“他是主子，我是下人，下人为主子出生入死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风眠大人的面色又沉了几分，从树上轻飘飘地落下来，金缎般的头发绽成一朵菩提金莲。我觉得危险下意识地想跑，却被拎住颈上的皮毛，揪到他眼前。他的眼睛真美，像是铺满了摇碎的月光。
	　　“花重，你还真是情深意重，你便跟这我罢。”
	　　这次要我伺候多久呢，几年，十几年总够了吧。我倒是不嫌时间长，只是已经跟惯了月影大人，换来换去也是麻烦。我干脆地点头说：“好，全凭大人吩咐，只是.......若大人不要我了，可不可以将我还给月影大人？”
	　　风眠大人没再理我，揪着我回了净心楼。
	　　这次估计是想念家中的毛团儿，于是跟荻花城主告了别，又揪着我架了一朵祥云回了狐隐山。即使主人不在家，他养的那群狐狸也将院子收拾得很漂亮，hiatus未进屋就能闻到隐隐的莲花熏香。
	　　风眠大人刚进院，那群狐狸便围到他脚边亲热地蹭着皮毛。他随手捞了一只碧青色的小狐抱在怀了，我刚想溜去厨房找点儿东西吃，却被迎面而来的墨狐扑倒在地：“花重，花重，我想死你了！”
	　　我眼前发黑觉得快气绝身亡，没想到离开了两百年，现下还是见不得人的秃毛，竟还是又任惦记的，我心下确实高兴，用前蹄搂住墨狐的脖子：“夙墨，我也想你。”
	　　还没等夙墨撅起他的狐狸嘴送吻，他已经被人拽着后颈拎起来，在半空中张牙舞爪。风眠大人眯着眼皮笑肉不笑：“夙墨，你们很熟吗？”
	　　夙墨嘻嘻笑着：“不及大人与花重熟，我们差不多是一起来伺候大人的，大人可是待见花重不待见我。我就说大人怎么舍得把花重给了月影大人，瞧这不是带回来了吗？”
	　　我还没；来得及跟夙墨说大人早把我忘了，眼看着风眠大人用桃花眼瞅着我，沉思了半响又没说什么。以往他每次出门回家后首先要将他的毛团儿逗弄一遍，这次却怏怏的没了兴致，晚饭也没吃多少就唤我陪着去一线峰上散步。
	　　他找了块平滑的山石仰面躺下，云雾缭绕入夜极冷，听不见虫鸣鸟叫，静得不似凡间。
	　　“花重，你以前伺候过我，这事儿我都不大记得了，也是有点对不住你。”
	　　“大人身边的人来来去去，我只伺候过您几年，摸样又不好，不记得也是正常的。”
	　　“恩，我还把你送了人，你有没有怨我?"
	　　“月影大人待花重记号，跟他也是花重的福分。”跟着月影爱人比跟着你这个老变态强一百倍了，怨个屁啊。
	　　“你若不愿跟着我，我便做个人情吧你还给他好了。”他的眼中明显地写着“你若敢说不愿就试试看”！
	　　“大人已经送了一次了，还要再送一次吗？”
	　　“我会对你好的，再也不送了。”
	　　他老人家这种老狐狸连说这种话，都是吧真话夹在假话里说。这下他是满意了，仰头望着天上是繁星，冷风袭过金色的发尾，我便不声不响的幻成狐身依偎在他身边。
	　　哪夜风真大，可我一点也不冷。
	　　哪天的他真温柔，我在他身边睡时，甚至想着，若从此便像舜华老鬼那样灰飞烟灭也是甘愿的。
	
	　　｛花重，你对大人的心没变过吧？｝
	
	　　在没遇见风眠大人之前，我是山中的一只野狐狸，独自一个人吃了上顿没下顿。山中的猎户在陷阱上面设的诱饵是一只鸡，或许我也没那么笨，只是太想吃鸡了。在洞里吃完鸡，我从洞口仰望着井口大的树木的枝叶遮挡的天空，想着这便是我简单的一生。
	　　看见他是一瞬间，井口大的天空便全被他占据了，连我的心也被他占满了，那么满，撑得我不知好歹，以为我的生命从此便和这天仙般的人物连在一起。
	　　我比任何人都勤奋，了解他的一切习惯喜好，将他伺候得妥帖。他也像夙墨说的那样很待见我，没事就把我抓到膝盖上梳毛，捧着我的脸对着我的眼睛笑，眼中都是似真似假的温柔。
	　　刚开始他还会叫其他的小狐狸在屋里伺候，后来就只叫我陪着，我的皮毛并不是又滑又软，他却是极喜欢的，整日搂着我宝贝得不行。夙墨说：“照这样下去，说不定哪天大人就给你千年修行让你飞身成仙啦。”
	　　我问：“成仙了会怎样？”
	　　夙墨想了想说：“成为狐仙以后，运气好的就可以去天庭做事，运气稍差的也会在人间掌管点儿地盘什么的。”
	　　纵然成仙有千般好，若是不能守着风眠大人，那还有什么意义。于是某日风眠大人吃过饭差我陪他去一线峰，趁着他心情好，我脑袋一热便不知道东南西北，扯着他的袖子，眼巴巴地望着他说：“大人，我不想成仙，我就想这么一直伺候您，直到您不需要我那天。”
	　　我想一定是我看错了，他眼中似有惊喜一闪而逝过，而后便摸着我的头怔怔地看着星空，什么都没说。
	　　第二天月影大人来看他，怀里抱了一只青碧色的翡翠狐幼崽，好像是从某个爱养仙兽的菩萨那里讨来的。风眠大人见了便喜欢得不行，指着那小狐崽说：“这小狐叫什么名字？”
	　　“刚抱来，还未来得及起名字，不如大人帮忙起个罢。”
	　　“嗯，叫绿意如何？”
	　　“甚好，谢大人赐名。”月影大人笑得挺开心，怀里青碧色小狐正咬着他的发带，咿咿呀呀叫得正欢。风眠大人看得眼睛都快直了，终于按捺不住说：“月影，这小狐挺合我的眼，我跟你换一只如何？”
	　　“大人喜欢便送你了，说什么换一只这么见外的话。”
	　　“我怎么能平白讨你的心头肉。”风眠大人回头将我从地上抱起来，抚着我的头顶说：“那别看这只小狐长得不起眼，可是贴心得很，若不是月影你，我才不舍得送出去呢。你且带回去，没几日便知道好处了。”
	　　月影大人也没再客气，伸手接了去，我仰头看了风眠大人一眼，他也正低头看我，手顿了一下还是放了手。从头到尾我都很柔顺，月影大人把我放在地上，他出门，我便跟着头也不回地走了。
	　　若说伤心是谈不上的，一个是下人，一个是主子，主子要把下人送人还用跟下人商量吗？因为得宠而忘记自己的身份，这一开始便是错的，怪不得任何人。所幸月影大人挺宝贝我，与其说像下人，倒不如说像他养的孩子，四处给他惹是生非。
	　　我才着月影大人会不会像风眠大人那样随意地把我丢了，果不其然，这天，我在院里给毛团儿们梳毛，夙墨从前厅跑过来说：“花重，你家月影大人过来啦，说是来看你的。”
	　　我“哦”了一声便化成狐形跑去前厅，风眠大人正和月影大人对坐着，摆着叙旧的姿态。我两百年养成个谄媚的习惯，跳上月影大人的膝盖便蹭着他的下巴，把他蹭得眉开眼笑。
	　　“花重，你伤全好了，这雪白的皮毛倒是不错，摸起来手感也好。”
	　　风眠大人什么也没说，愣是喝了两壶茶。晚上也不见他起夜，就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我趴在床脚睡着了，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全身覆盖着金色的皮毛，每根都染着太阳的光辉，风眠大人捧着我的脸瞧了半晌，说：“月影的毛色哪有我的好，嗯，这样越发顺眼了。”
	　　如果是两百年前的我，一定会自作多情地以为他老人家吃醋了，而且吃醋得厉害。
	　　可现在他老人家想什么，我可不敢猜，以为一定猜不准。我从屋里晃出来，夙墨正在院里练功，看了我一眼差点儿走火入魔。
	　　“他啊，我要疯了，花重你会死得很惨的，你绝对会死！你不知道月辉狐有多难得，皮啊，血啊，全身都是宝。”
	　　“竟然诅咒我，死之前我先解决了你！”
	　　夙墨还想要说什么，却被我打得抱头鼠窜，哀哀求饶了半晌我才放过他。打累了我便趴在草地上睡觉。夙墨突然说：“以前风眠大人身边有只雪狐，是从某位仙君那里讨来的，听说大人极爱那雪狐还给他换了月辉狐的金色皮毛。后来宠着宠着就有了感情，两人也是极相爱的。”
	　　“那雪狐呢？”
	　　“死了。”夙墨有点自言自语似的，“听说是背叛了族人，被绞死的。”
	　　我心里一惊，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哦”了一声便怔怔地不知道说什么。
	　　夙墨接着说：“花重，他虽然不够好，可是也没你想的那么坏。当年他把你送给月影大人以后并不好过，有几次我都撞见半夜他抱着你睡过的虎皮褥子发呆，看样子就很是伤心。”
	　　我一点儿都不信，又干巴巴的“哦”了一声。
	　　“其实我知道大人把你忘了，那天他领你进门，我是故意那呢说的。不过你也别怨他。他把你送人不久后就去老君那里喝茶把一炉失魂丹当糖豆吃了，少了近百年的记忆。”
	　　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夙墨认真地望着我：“花重，你对大人的心没变过吧？”
	　　原本以为无人知晓的心底事却被挖出来，我尴尬到不行，挠了好几遍的头才镇定下来。好在夙墨也没再问，我也装聋作哑不再提。
	　　下午百花仙来了，伴手礼是月宫仙女姐姐们酿的桂花酒。
	　　我在一旁添酒，风眠大人的脸上挂着那种让女人们集体融化的笑，桃花眼眨得百花仙脸蛋红扑扑的。小狐们撇着嘴把朝向最好的一间客房收拾出来，他夜里自然就在这边住下了，快回房时突然指着我说：“风眠大人，那把这小狐借给我用两天吧。”
	　　风眠大人先看了我一眼，没等他张嘴，我抢先躬身说：“仙子这边走。”
	　　百花仙便笑着低首随我回屋。
	　
	　｛我的良心严重受到谴责，这时坐在亭子里的舜华突然掩着嘴猛咳起来，我看看背上天真的孩子，觉得我的良心早就被狗吃了。｝
	
	　　百花仙喜欢喝清晨花瓣上的露水，尤其爱一线峰悬崖边上那野牡丹上的。于是天未亮我便拿着水晶瓶出门，这个极其繁琐，忙活大半天也不过才小半瓶，让人不免有点泄气。
	　　突然，我听见背后有琐碎的衣服与枝叶摩擦的声音，一回头却被布袋罩了个严实。这布袋是用冰蚕丝织的，任我怎么挠都纹丝不动，只能被一路扛着不知道去什么地方。
	　　过了半晌，耳朵萦绕的是重重仙乐，鼻翼间也都是清仙之气。那人把我放在地上，便兴冲冲地喊：“主人，我我我我……”
	　　“慢慢说。”声音冷冷清清的。
	　　“我好像捉到一只月辉狐。”这天上的神仙不会做杀害生命的营生，怕是这位仙君座下的仙侍只是想讨好主子，我刚要舒口气，却听那仙侍接着说：“这下仙君有救了，只要用无垠地狱的魔灵芝和月辉狐的心脏煮了汤喝了便能痊愈了。”
	　　我差点儿喷出血来，眼前一亮，竟是从袋子里被捉住后颈的皮毛拎起。
	　　那人仔仔细细地抬了了我的下巴看了看说：“嗯，不错，瞧这样子应该是月辉狐没错。不过这天上人间月辉狐的总数不超过百只，又藏得深，看来这趟狐隐山，你是没白去。”
	　　这一对主仆什么眼神啊，我极其淡定地打击他们：“这位仙君，我不是月辉狐，我是风眠大人手下的随侍。”
	　　“啊，那位大人啊。”那人想了想说：“这么说还要感谢那位大人啊。”
	　　“你你你你这是翻了天条的！”
	　　“哦，，你放心，我这里的人嘴巴紧得很。”
	　　“……”
	　　原来这天庭也会有万恶的流氓的，真不知道这位怎么飞身成仙，难道是仙官收了贿赂？我正胡思乱想着，只见水仙亭台里走出一个人，深紫的眼睛，黑发用白玉簪随意地绾着，面上带着温文尔雅的笑容，一袭淡紫色的软袍裹着他的身子。
	　　他更瘦了，瘦得不食人间烟火。
	　　我仔仔细细把他看了好多遍，不会错的，我绝对不会认错。
	　　“青溪。”他先叫了那人一声，又转头看我“咦”了一声，我踉跄着紧走几步，他自然地俯身把我抱起来搓着皮毛，“唉，你真找来了这月辉狐，瞧这样子真可爱的紧，怎么能那躺在做药引？“
	　　“可爱？哼，我就看不出这东西哪里可爱，都长着一张勾人的脸，不做些正经事。”
	　　“青溪，你啊，别因为我救了那毛团儿你便对所有的狐狸都有深仇大恨似的。”
	　　“我看你是被狐狸精迷了心窍，连命都不要了。”
	　　舜华抱歉地看了我一眼，把我放下便随那个青溪在亭子里坐下，仙童立刻取了件羽衣给他披上。其实仙人去凡间历劫是常事，我想着舜华定然也不是凡人了。他如今这个样子八成是那次撞翻炼丹炉的后果。他为我差点儿魂飞魄散，可他已经认不出我了。这也是好的，一颗心脏算什么，我这条命本来就是他救下的。
	　　可我并不是月辉狐。
	　　我便闭口不言，正瞅着他，却见门口跌跌撞撞跑进来一个八九岁模样的仙童怀里抱着一只金色的毛团儿。
	　　“主人，我抓到一只月辉狐，舜华仙君的病有救了。”那金色毛团儿从小仙童的怀里跳出来，抖了抖俏丽的耳朵，身形优美，每根毛都像是金缎，面孔也长得漂亮还带着天真无邪——竟是只月辉狐的小狐崽。
	　　这下连那个冷淡得像个冰雕人似的青溪也瞪大眼睛无比惊讶，想必这人人都上天入地想得的仙兽，他一并得两个。
	　　那只小狐崽在人群中巡视了一圈，看到同类撒欢跑过咿咿呀呀地蹭着我的腿。我只能叼起他的颈毛甩到背上，我并不是月辉狐，可是这小狐崽却是。我的命不要紧，可是若吃错药，舜华就真的活不成了。
	　　舜华和这个小狐崽，我只能选一个。
	　　我的良心严重受到谴责，这时坐在亭子里的舜华突然掩着嘴猛咳起来，我看看背上天真的孩子，觉得我的良心早就被狗吃了。
	　　我说：“你们别挖我的心，挖他的。”
	
	　　｛风眠在屋子里的榻上懒懒地掀开桃花眼，美目中都是醋海生波后的碧海青天。｝
	
	　　风眠大人历天劫，在凡间做一世狐狸。历劫完毕便有了新皮囊，那副旧的把心挖了送给青溪大人那老孔雀也无妨。原来是做了个顺水人情。这老狐狸比我想象中的坏，却也没我想象中的那么坏。
	　　夙墨咬着草根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我斜眼瞪他：“你哪只眼睛看我是女人？”
	　　这下夙墨差点儿把隔夜饭吐出来，我得意地笑了笑，跑进屋里将风眠小狐狸抱到院子里晒太阳。其实风眠变成了幼齿什么都忘了，也挺好。每天我走到哪里他便跟到哪里，完全就把我当成了老妈子。
	　　夙墨在荻花城买了给院子，虽然说这样历劫有点偷工减料，但风眠大人毕竟是大神，各路神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我折腾。夙墨的身份是花重大小姐的长工，脏活累活都要干，无事便对着屁事不通的小风眠唠叨：“大人啊，您什么眼神啊，花重这小蹄子又凶又不把人当狐狸看……”
	　　小风眠懒洋洋地掀开眼，张口就咬住了夙墨的手臂，接着就是一声惨叫，隔壁的小夫妻吓得又摔了一只碗。人家说吃什么补什么，我去街上买了两只猪蹄在锅里炖了给夙墨吃。他挺感动，把我揪过来亲了一口喊着：“花重，我爱死你了。”
	　　一直蹲在门口的小狐崽突然蹿进来凶狠且无比准确地咬住了夙墨的小腿。
	　　我把小风眠揪起来，耐心地哄着：“大人啊咬夙墨是不对的，就算咬也不能咬腿啊，咬坏了谁帮咱偷鸡呢？！”  
	  夙墨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说：“花重，没你这么护主子的。”
	　　我眯着眼睛笑：“以后我谁也不护了，星耀也好，舜华也好，我不护自然有人护着。大人他不同，他只护着别人，从没别人护着他。咬你两口怎么了，主子咬奴才还用商量吗？”  
	  深夜的梦中，我睁开眼正站在荻花城最高的望仙阁上，漫天都是荻花飞絮，连打个喷嚏都那么真实。  
	  梦里风眠搂着我粘粘糊糊地耳鬓厮磨，又这样又那样地做了点见不得人的事儿。醒来看见床头是一双天真烂漫的大狐狸眼，我羞得不行一脚将他踹下去捂着脸吼：“王八蛋，你到底要装没记忆装到什么时候啊？” 
	  小狐狸歪着脑袋，又委屈地张大眼睛。这人装幼齿还真是该死的可爱。
	　　那天我去土地庙上香听见一个土地神惨兮兮地念叨着：“某位大人历劫不肯洗记忆，这事儿要不要跟玉帝禀报一声？”另一个土地神装聋作哑无比严肃地说：“唉，你年纪大了记错了吧，没有的事儿，清白着呢。” 
	  我拎着他的颈毛扔出屋子，外面咿咿呀呀挠了整夜的门。  第二天一大早荻花城主又带了一群公子哥吆喝着来抢月辉狐，天劫就是天劫，哪能这么消停。我与夙墨对望一眼同时扛了扫帚，凶神恶煞地站在门口，口中吼着：“要想抢狐狸，先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小风眠在屋子里的榻上懒懒地掀开桃花眼，美目中都是醋海生波后的碧海青天。
	　　这正是荻花城的深秋，整座城都笼罩在飞絮的烟雾之中。
	　　枝头落满了重重荻花，世界犹如被水洗过一般，什么都一目了然，再也用不着猜谁比谁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