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觉醒日·大结局
作者：唐缺
内容简介
在获取了操控时间的蠹痕之后，冯斯的能力进一步进化，而守卫人、魔王、抵抗组织三者之间的战争也进入了后时刻。几桩难以解释的离奇失踪，鬼门洞开的传说，魔王力量溢出的迹象，全球爆发的怪病，抵抗组织不动声色的阴谋，守卫人绝境中的联手出击种种事件交错在一起，让冯斯和他的朋友们深陷旋涡之中。他终于要迎来期待已久的觉醒之日，迎来和魔王终面对面解开谜题的机会，迎来人类后的审判

==========================================================
第一章 目击者 一
九月的巴丹吉林沙漠，酷热渐渐过去，已经进入了一年中最适合旅行的季节。不过，尽管身边沙海茫茫、风光独特，梁晶依然显得兴致不高。
“怎么了？”梁野侧头看着自己犹带稚气的堂妹，“我好像记得你一直都盼望着早点出门执行任务。是为了这个季节看不到海市蜃楼？”
“我才对海市蜃楼没兴趣呢！”梁晶叹了口气，“本来以为到了沙漠里就能打个痛快，但没想到我们要去的是个旅游景点，那要开打就不方便了。”
“庙海子也不算什么大热的景点，毕竟进沙漠不容易，”梁野说，“不过那里估计现在还是应该住着一些旅客。当然，有没有他们都不重要，我们根本用不上蠹痕。”
“为什么？”梁晶问。
“我们这次要去找的，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梁野说。
“普通人？没有附脑的普通人？”梁晶很吃惊，“那为什么要你亲自出马？我一个人去不都够了么？”
“因为那个人太狡猾了，”梁野说，“我不自个儿盯着不放心。对了，你下一下车。”
“怎么了？”
“前面那座沙山坡度太陡峭，车要翻过去，需要尽量减少负重。你爬上去等我。”梁野说。
“马力不够吗？”梁晶说，“为什么不开着你的悍马？”
“在这座沙漠里废掉的悍马或者切诺基不止一辆两辆了。”梁野说，“想要在这里跑，还是自己改装过底盘的北京吉普最管用。”
梁晶耸耸肩，打开车门下车，轻快地蹦上沙山。前方一座接一座的沙山峰峦起伏，沙地上能看到延伸向远方的清晰的车辙印和骆驼蹄印，虽然只是排成一条线，也说明这里确实有游人出没。
 
两个小时之后，吉普车开到了位于巴丹吉林沙漠中央的庙海子。那里是一片小小的村落，有着不多的几间房屋和大群的骆驼，而且果然已经到来了十多名游客，正在听着当地蒙古族沙漠牧民用生硬的普通话讲解：“……那边就是巴丹吉林庙，是从乾隆年间开始修建的……”
梁晶顺着牧民的手指看去，果然看到一座看上去崭新而精美、色彩明亮的喇嘛庙，不由得有些困惑：“这看上去像新的一样。”
“十多年前重新修葺的。”梁野说，“有不少人专门供奉着这座庙，他们的住持也会出去云游化缘。”
“如果最初是在乾隆年间修建的话，光是把材料运进来都要费很多工夫吧？”梁晶好奇地问。
“很多材料都是喇嘛们自己从沙漠外扛进来的，”梁野说，“用肩扛，用手搬，用双腿行走，因为骆驼无法协同搬运那些长长的木桩。而那些喇嘛，全都是普通人，并无附脑。”
“没有附脑的普通人？”梁晶感到难以置信，“他们就靠着普通人的手和脚做到的？”
“这就是信仰的力量，”梁野说，“所以我总是说，不要低估普通人，他们也可能和我们一样，充满了坚定的信仰。”
“我知道啦我知道啦！”梁晶做了个鬼脸，“早该想到跟着你出来执行任务就得听你说教。说起来，老哥，在我的印象里，就在一两年前你都还是不怎么喜欢说话的呢。”
“也许是和那个饶舌的天选者在一起混久了吧，”梁野居然没有否认，“不得不承认，那个混小子有时候还是有些感染力的。”
两人说话间，已经走近了前方的人群。牧民和游客们一起偏过头来，有些好奇地看着他们。梁野没有理会游客们，径直走向那位肤色黝黑的中年牧民。
“我是来找人的。”梁野开门见山地说。
牧民看了他一眼，忽然间眉头微微一皱：“我知道你是来找谁的。”
他伸手指向巴丹吉林庙：“去那里，找我的弟弟哈斯乌力吉，庙里的住持喇嘛。他会告诉你一切的。”
梁野叹了口气：“听你的口气我就知道，我要找的人已经不在这里了。”
“你晚来了几天。”牧民说。
“什么？他已经跑了？”梁晶一下子急了起来。
梁野却丝毫不显慌乱：“他要是不跑，反倒是怪事了。”
“你早就料到他会跑掉？”梁晶吃惊地看着他，“那为什么还要来这儿？”
“为了见识一下沙漠风光，也许还可以顺道蹭一顿手把肉。”梁野已经向着寺庙的方向走去。梁晶只能一头雾水地跟在他身后。
 
念经时间已过。巴丹吉林庙里唯一的喇嘛、住持哈斯乌力吉正在拿着笤帚仔仔细细地打扫着地面。听到脚步声，他并没有抬头。
“喂，和尚，我们是来……”梁晶急吼吼地说。但话刚说了一半，就被梁野拦住了。
“说话礼貌一些。”梁野说。
梁晶有些不服气，正想反驳，喇嘛却已经直起身来。这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年轻人，看上去也就三十岁上下，看相貌平凡朴实，似乎也看不出什么得道高僧仁波切的风采，红色的喇嘛袍下面还露出印着小鸭子花纹的睡裤，梁晶忍不住噗嗤笑出声来。
这就是这座著名的古老庙宇的住持？梁晶想，简直像是个拙劣的coser。
哈斯乌力吉却始终神态自若，梁晶的嗤笑声对他而言似乎根本就不存在。他的视线从梁晶的面庞上扫过，梁晶陡然间发现这个喇嘛的眼睛清澈澄明，不由得微微一惊。
“这条裤子我穿了不少年了，虽然有些旧，但挺舒服的，所以就一直没换。”哈斯乌力吉微笑着说。
梁晶反而有些发窘，一时说不出话来。而对方的注意力已经放在了梁野身上。他仔仔细细地打量了梁野一番，缓缓地开口：“你就是……那群人当中的一员、姓梁的施主？来这里找魏崇义的？”
梁野摇摇头：“不，我早就料到他会提前溜掉，毕竟那是一个比狐狸还狡猾的老头儿。我来是为了见你的。”
“二位请坐吧。”哈斯乌力吉指了一下地上的几个蒲团，然后放下了手中的笤帚，当先在其中一个蒲团上坐了下来。梁野也跟着坐了下来，梁晶犹豫了一下，站在一旁没有动。
“我就开门见山了吧。”梁野说，“我注意到你们的存在已经很久了。虽然你们都是普通人，不像我们这样拥有特殊的力量，但却似乎掌握了很多秘密——就像魏崇义那样。你和他是一伙的么？”
“恐怕不是。”哈斯乌力吉摇了摇头，“我只和佛祖是一伙的。”
这个和尚居然还会饶舌！梁晶简直想扑过去揍他，但梁野仍然没有动怒，她也不敢动。虽然梁野是她的堂兄，平时和她说话也始终很和气，但家族里上下级的等级划分十分严苛，她必须听从命令。
“也就是说，他并不是你的同伴，可能可以算是……道义之交？”梁野问。
“这个不必否认。”哈斯乌力吉说，“你们有你们的力量，但我们同样有自己的信仰和坚持。我不会告诉你魏崇义的下落，也不会告诉你我们对那个魔鬼有哪些了解——对于拥有和魔鬼近似的力量的人群，了解得越多，越可能引发你们的邪念。”
“邪念？”梁野嘲讽地笑了笑，“你是指这样吗？”
说完这句话，整座庙宇里忽然升腾起熊熊的火光。一团又一团的烈焰凭空产生，填充着巴丹吉林庙的各处角落，缠绕着雕梁画柱和佛像，但却不可思议地并没有点燃任何东西。它们仿佛一条条拥有生命的火红色毒蛇，带着捕猎的恶意四处盘绕，只是在等待着召唤。
“我连手指头都不用动一下，这些火焰就可以立刻舔上庙里所有的一切，而且没有办法用水或者灭火器扑灭。你们几百年来的努力将会在顷刻间化为乌有。”梁野说，“这样你也不害怕吗？”
“我当然害怕了，”哈斯乌力吉叹了口气，“你这一把火烧过之后，我又得去跑遍全国云游募集重修的款项，会很累的。”
“你害怕的就是这个？”梁晶忍不住插嘴说，“几百年历史的庙要被一把火烧成灰了，你想到的居然只是重建很麻烦？这些可都是文物啊！”
“万事万物终有腐朽的时候。如果梁施主一定要毁掉它，那不过是业报的时候到了，我也无力去阻止。”哈斯乌力吉淡淡地回答。
“那你的命呢？”梁晶目露凶光，“你对自己的命也那么不在乎？”
“在乎啊，没有人不怕死的。”哈斯乌力吉回答，“但是在乎也没有用，不是么？我死不死根本不由我控制。”
他低下头，脸上又微微露出笑容：“不过，起码我是穿着一条舒服的裤子去死的，这总算是一桩好事。”
梁晶一时语塞，有些搞不清眼前这个穿着小鸭子睡裤的喇嘛到底是大智大慧还是装疯卖傻。但她注意到，梁野悄无声息地收回了他的火焰。
“果然如我所料，你是那种真正有勇气、不畏惧任何威胁的人。”梁野说，“既然这样，我觉得我可以和你好好谈一下了。你可以先听我讲一些事情，再决定愿不愿意告诉我我所想要知道的——但我绝不会再胁迫你。”
“我明白。”哈斯乌力吉点点头，“要么我说出真相，要么我就会死。”
“你先出去一下。”梁野对梁晶说。
 
梁晶委委屈屈地离开寺庙。不过她毕竟年轻，嘴上嚷嚷着不打架没意思，却也很快被庙海子的风光所吸引。那些游客都已经不见，应该是被带到别处观赏风光去了，村里只剩下先前遇到的那个蒙古牧民。牧民好像也并不在意她的来意，居然还邀请她去骑骆驼。
“你和你弟弟好像心都很大哎。”梁晶骑在骆驼上，对这个名叫哈斯巴雅尔的牧民说。骆驼正晃晃悠悠地向着沙山上攀爬，并没有沙漠吉普那么快，但却更加稳当。而哈斯巴雅尔则步行在前方，替她牵着骆驼。
“什么叫心很大？”哈斯巴雅尔问，“我不大懂你们汉语里的那些俗语。”
“这也算是近些年才流行起来的俗语吧。”梁晶把“心很大”的意思向哈斯巴雅尔解释了一下。
哈斯巴雅尔笑了起来：“如果你也一辈子生活在这样一座大沙漠的中央，想不心大也难。当然了，我们活得简单，你们却活得很难。我觉得你们的心，也很大。”
“你们到底是一群什么人？”梁晶问，“你们没有附脑，只是普通人，但却好像对我们的世界知道很多。”
“也不能算太多。”哈斯巴雅尔说，“但正因为不多，才更加不能大心，而要小心。魔鬼的镜子总是两面的。”
“我知道。”梁晶叹了口气，“我见诸君皆不是好东西，料诸君见我应如是。”
她一时间有些走神，手上稍微用力，好像是揪疼了骆驼毛。骆驼突然间驼峰一抖，把梁晶的身体整个摔了出去。哈斯巴雅尔大惊，眼看着梁晶就要摔在地上，但她的身体却忽然间停滞在了半空中。在距离地面只有三十厘米左右的高度，她的身体横躺在空气里，就像是躺在了一张隐形的飞毯上。
“所以你……能飞？”哈斯很是好奇，但并不惊骇。
“是啊，我堂兄之前骗我，说我可以抵消重力飞行的蠹痕用到沙漠里捉人是再好不过的，结果他早就知道想要找的那个人已经逃掉了。”梁晶慢慢把自己的身子调整到竖直，然后降落在沙地上。
“那他为什么要带你来？”哈斯巴雅尔问。
“我也在奇怪。”梁晶说，“我堂哥平时倒是挺照顾我，但执行家族事务的时候从来不会徇私情。他绝不可能仅仅是为了让我多增长一些见识，就把没有用的我带到这里来。”
“那他多半有自己的用意吧。”哈斯巴雅尔说，“我能看得出来，他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
“可能吧，不过我始终看不明白他。”梁晶叹了口气，“我们那个世界里都是怪物。”
“不，你们不是怪物。”哈斯巴雅尔笑眯眯地说，“会飞也好，会放火也好，力气大得能举起骆驼也好，你们始终是人，只不过是和我们有一点点区别的人而已。但是，你们确实和魔鬼离的很近，这也是我们所担忧的。希望你这样美丽的姑娘最后不要站到魔鬼那一边去。”
“我不会的。我们家族也不会的。”梁晶坚定地说。
哈斯巴雅尔还没来得及回答，脸上忽然微微变色，而梁晶也感觉到了异状。
“地震了？”梁晶问，“沙漠里也会地震吗？”
“当然也会，不过，这并不是地震。”哈斯巴雅尔面色严峻。
“不是地震？那会是什么？”梁晶不解。
“那是……巴丹吉林庙的末日。”哈斯巴雅尔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悲戚和苍凉。
“什么？庙里出事了？”梁晶一怔，随即反应过来，“啊，那和你们一直所保守着的秘密有关。是不是我们的到来造成了什么特殊的扰动？”
“可能是，也可能仅仅是劫数到了，你们来或者不来，并无什么分别。”哈斯巴雅尔一跃骑上了骆驼，“运用你的能力，飞得越高越好。”
“你这是让我躲开？”梁晶不服气，“再怎么着我也是个守卫人，遇到危险比你有能力自保，我得去看看。”
“不，你堂兄把你带到这里来，不是要让你去送命的。”哈斯巴雅尔摇摇头。“你看上去是个聪明的姑娘，应该能想得到。”
梁晶又是愣了一愣，随即身体微微摇晃了一下，脸色变得惨白。哈斯巴雅尔已经驾驭着骆驼飞快地冲下沙山，向着巴丹吉林庙的方向飞奔而去。
“不要跟过来！”哈斯巴雅尔头也不回地大喊道，“你要记住你的职责！”
梁晶原本已经向着沙山下飞翔的身体硬生生停住了。她怔怔地看着哈斯巴雅尔越来越小的背影，不由自主地重复了一遍：“职责……吗？”
她咬着嘴唇，思索了几秒钟后，没有再往前飞，而是垂直地向上飞升，飞到了大沙漠的上空。当然，需要加入一些障眼法，以免被那些此刻不知在哪个方向的沙山里转悠的游客发现。
虽然年纪很轻，但梁晶的蠹痕也算是家族里少见的强大，只不过不方便用于直接战斗而已。她很快地飞到了自己的极限高度，脚底下的巴丹吉林庙小得就像一个火柴盒。她有些困惑地发现：这个小小的“火柴盒”在动。
并不是那种地震中的左右摇晃，而是一种奇特的波动，仿佛整座庙和周围方圆一公里的区域都被淹没在了水里，呈现出水纹状的波动。她陡然间有一种错觉，似乎庙海子不再具备实体，而是变成了虚幻的海市蜃楼。
等等……海市蜃楼？
梁晶猛然反应过来：这可能是蠹痕造成的异空间！
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扑过去帮助梁野，但飞出几十米之后，还是重新退了回去。她明白，能够对真实空间产生如此巨大扰动的蠹痕，其蕴藏的力量绝对在梁野之上，她即便过去也不过是白白送死。
“你把我赶出去的时候，就已经猜想到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了么？”梁晶轻声说，“又或者，在来巴丹吉林之前，你就已经想到这一点了？可你还是要来，为什么呢？”
在她的眼中，整个庙海子已经虚化了，好像变成了一幅弯弯曲曲的抽象画，巴丹吉林庙的形状忽而圆忽而方，寺庙旁的佛塔被极度拉长，就像是要直刺到天空中去。四围的沙海真正成为了黄色海洋，翻滚起伏地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巨浪。
梁晶举目远望，终于找到了那群游客。他们果然正跟着另外一位牧民在沙漠中游览，此刻正站在一片相对平坦的沙地上，一个个惊惶无措，而那些原本驮着他们的十分驯服的骆驼，都已经开始四散奔逃，完全不听牧民的召唤。
看来，骆驼们也感知到了危险的临近。
而梁晶的耳朵里也渐渐听到了一些古怪的声音。那些声音刚开始时就像是拂过沙海的轻轻的风声，却在不断地越来越响，有若狂风刮过空旷的山谷，带出阵阵撕裂般的啸声，就像是——有成千上万的恶鬼在呼号。
这个联想让梁晶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在她的视线里，身下极度扭曲的巴丹吉林庙仿佛变成了一道门，一道徐徐打开的大门，地狱里的恶鬼正在急不可耐地涌向这道门，等待着一涌而出，等待着闯入他们垂涎已久的人间。
这座沙漠深处的寺庙里到底隐藏着什么？几百年来的守护者们又到底在守护着什么样的秘密？
 
这一切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可能有答案了。梁晶眼看着巴丹吉林庙忽大忽小，忽圆忽方，心里焦急地企盼着梁野赶快逃出来。
但梁野并没有出来，哈斯乌力吉也没有出来。这两个人就像是被地狱吞噬了一样，始终没有现身。然而，梁晶注意到，有一道细细的焰火从庙里射出，升腾到了天空中，然后在半空炸开，化为一个图形。
那是一个看上去很凶狠的山魈的头颅。
梁晶看着这个火红色的山魈头颅，忽然间泪水涌出了眼眶。这是家族通知同伴们紧急撤离的讯号，当这个讯号发出来的时候，任何同伴必须无条件撤离，不得冒险施行任何救援。而之所以使用山魈，大概是为了某种自嘲——梁氏家族是最早采用后天附脑移植技术的大家族，一向被奉行通过先天遗传获取附脑的家族讥嘲为“猴子”。只不过，随着这两年形势的恶化，包括路氏、王氏等在内的其他家族也不得不开始钻研附脑移植，这个侮辱性的称谓也就绝少有人提起了。
这枚焰火当然是梁野发出来的。这个位列四大高手之一的强悍的男人，竟然也遇到了他解决不了的难题。
“我终于明白你带我来这儿的原因了，”梁晶叹了口气，“你早就知道你可能会回不去了，所以只是需要一个目击者，一个目击了这一切还能活着逃走的目击者。老哥，虽然我舍不得你，但我还是只能听你的话。”
为了稳妥起见，她把自己的飞行高度再提升了一些。这时候她终于注意到了蠹痕的存在。巴丹吉林庙四周都笼罩着一层极淡的土色，混在黄沙的背景里，如果不是眼力极好的人根本看不出来，但梁晶还是捕捉到了这一点。错不了，就是蠹痕。
在那座由普通人修建、普通人看管的喇嘛庙里，竟然爆发出了如此强大的蠹痕！
梁晶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只能默默地悬停在半空中，等待着新的变化。突然之间，她的眼前出现了一阵难以忍受的刺眼的光芒，就像是庙海子忽然变成了一颗爆炸的原子弹，她不得不闭上了眼睛。而随着这片光芒的亮起，那鬼哭神嚎一样的声音也响亮到了极致。
真的像是鬼门洞开啊，梁晶想，如果现在睁开眼睛，是不是能看到千千万万的恶鬼奔跑在巴丹吉林的黄沙之上、铺天盖地地冲向人世间呢？
过了好一会儿，强光渐渐黯淡下去，那些无法分辨的怪声也消失了，她才敢重新睁开眼。低头一看，梁晶一下子傻了。
刚才那些近乎天翻地覆的异状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黄沙不再汹涌起伏，空气不再诡异地弯折，巴丹吉林庙和庙海子也恢复了原状。再看看远处，整片区域的大地都停止了震动，游客们也逐渐恢复了镇定。在他们的心里，或许就是刚刚经历了一次并没有造成什么危害的沙漠地震，虽然受到了惊吓，却也可以作为在社交网络里炫耀的经历。
一切都还原了吗？梁晶搔搔头皮，还是觉得有些不对劲。巴丹吉林庙还在，这一点确凿无疑，然而，这座庙好像……和之前看到的有些不一样。
到底是哪点不一样？梁晶细细地看了一会儿，忽然浑身一震，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要凝固了。
——巴丹吉林庙变“旧”了！
她判断刚才的变故应该已经过去了，把心一横，大着胆子降落到了庙门口。近距离的观察是不会出错的，巴丹吉林庙真的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变得陈旧腐朽。先前明亮的颜色完全褪去，挺拔的梁柱表面突然呈现出风沙剥蚀后的斑驳，某些墙面上更是显得千疮百孔，还能看到火烧的痕迹。
就像是在这白驹过隙的几分钟内，巴丹吉林庙突然穿越了漫长的时光，回到了重建之前的古旧模样。
“这我真没猜着……”梁晶喃喃地说。
她定了定神，迈步走进庙里。果然，庙里的一切也都变得残破陈旧，好像时间往回倒退了一百年。而先前还在庙里的梁野和哈斯乌力吉，以及后来匆匆骑着骆驼赶回来的哈斯巴雅尔，此刻已经踪影不见。
梁晶在庙里转了几圈，确定这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喇嘛庙，没有任何机关、暗道、密室什么的。梁野和哈斯乌力吉、哈斯巴雅尔就像从空气中蒸发了一样，踪影全无。
看来是发生大事了，梁晶想，不仅仅是梁野或者梁氏家族的大事，恐怕会是震动整个魔王世界的大事。可惜，以我的力量，除了当一个目击者之外，其他什么都做不了。
 
她心里乱成了一锅粥，慢慢地在一个破烂的蒲团上坐下来。过了一会儿，庙门外响起纷乱的脚步声，那是游客们在地震结束后重新回来了。他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地看着突然变得残破古旧的巴丹吉林庙，叽叽喳喳地议论纷纷，手里的手机和相机咔嚓咔嚓响个不停。
真好呢，这已经不仅仅是社交网络上的谈资了，梁晶想，搞不好今晚就会有一大批国内国外的电视台坐着直升机赶到这里。但你们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多么可怕的事件，也根本不知道人类所需要面对的未知而飘渺的命运。
做普通人真好，梁晶透过庙门看着渐渐沉向沙漠地平线的夕阳。怪不得那个传说中曾经无比废柴的天选者一直想要做一个普通人呢。

第一章 目击者 二
传说中的天选者此刻正在做着一件可以说十分无聊无趣、也可以说正气凛然为民除害的事情：跟踪一个疑似男扮女装偷窥女澡堂的变态男子。
“那个家伙一定有问题！说不定是个化妆偷窥的变态。”几分钟前，姜米在女浴室门外无意间撞到了这个“女人”，转过头就对冯斯如是说。
“什么问题？”冯斯问。
“他的神态太慌张，不像是刚洗完澡的放松状态，”姜米说，“而且我的胳膊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胸口，平的。”
“您不能因为自己波涛汹涌就这样把广大平胸开除出女性队伍，这是赤裸裸的歧视。”冯斯说。
“就算是平胸，女人在胸口被人撞到的时候，一般习惯性地会躲闪或者保护吧？但他一点反应都没有。”姜米说。
“这也并不算是有力的证据，你自己也说了‘一般’，总会有特例吧？”冯斯说，“昨晚你还房门都没关好就大摇大摆换衣服呢，不要乌鸦落在猪身上。”
“好吧，你要有力证据是吧？”姜米气哼哼地说，“刚才撞上的时候，他的肚脐眼往下多了点儿东西，这个证据有力不？”
“那我没话说了……”冯斯眨巴眨巴眼睛，“不过，既然有这么一个强证据，你为什么不先说出来呢？反而要去扯一堆神态啊平胸啊之类有的没的玩意儿。”
姜米忽然说不出话来。过了几秒钟，她才很不情愿地开口:“我就是想在你面前显摆一下推理能力而已……”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他用力捏了一下姜米的鼻子，当先跟了过去，姜米一脸委屈地跟在他身后。那个偷窥的变装男子看来是个新手，半点也没发现身后有人跟踪。他在半道上脱下女装和假发，换成男装便服，还戴上了一副斯文俨然的金边眼镜，一直走向了这座小镇边缘的一个建筑工地，走进临时铁皮房子中挂着“后勤指挥部”的那一间。
“看来是个搞工程的，不过不是普通民工，居然还是个小头目。”冯斯忿忿不平，“太给我们知识分子丢脸了。”
“你这样大学辍学的就别装什么知识分子了……”姜米横了他一眼，“快报警吧。他猜不到警察会来得那么快，一定不会处理掉那套女装，应该还会留着下次用，所以现在打上门正好能抓住证据。”
冯斯一边掏手机，一边大摇其头：“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有正义感了？真是狗拿耗子……”
“这叫做维护女权！”姜米挥舞着拳头，“再说了，我带着的天选者是个道德水准极其低下的落后青年，我必须通过这样的潜移默化来帮助他进步！”
“乌鸦落在猪身上……”
 
冯斯和姜米在一天前来到了这个位于川藏交界处的新开发的冰川旅游景点。因为刚刚开发成景区没多久，这里的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所以镇上临时突击修建了一座公用澡堂来解决越来越多的外地游客们的洗澡问题，没想到引出了这么一场小风波。
在远远地看着当地民警把那个哭得稀里哗啦的偷窥男子抓走之后，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冯斯看着姜米：“晚上还有什么地方想玩吗？”
“听说镇子的北边不远有个废弃的天葬台，视野很好，可以看星星。”姜米满脸都是憧憬
“没问题，吃完晚饭我们就去。”冯斯没有二话。
两人已经在外旅行了两个月，并没有制定什么详细的计划，一路上随遇而安，想到去哪里就马上买机票出发。这可能是冯斯这辈子头一次花钱如此潇洒，但也确实……花得心情愉悦。
是真的愉悦。
自从一脚踏入这个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的魔王世界之后，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地抛开一切，全身心地享受一段不带任何目的性的旅程。或许是自身蠹痕的奇妙进化方式让这个一向满脑子忧患的年轻人终于意识到:某些事情并不是用力就能解决的，甚至于过分用力还会适得其反，所以，还不如顺其自然，以不变应万变。
所以他的心态沉静了下来，不再忧心忡忡患得患失，而是安心地陪着姜米游玩，这反倒是让他重新找回了不少原本应该属于他的生活的乐趣。而在这两个月里，守卫人们也十分知情识趣地没有来打扰他，这让他恍惚觉得，自己又短暂地回到了怀念已久的普通人的时光。
“你就不担心魔王世界里出什么乱子吗？”姜米曾经问冯斯，“现在你已经不是废柴了，而是正宗神笔马良哎。”
“你放心，不管是神笔马良还是哆啦A梦，当他们需要我帮忙的时候，我们就算躲到马里亚纳海沟里也会被朝阳群众揪出来。”冯斯回答，“现在不过是他们暂时用不上我而已。所以，今朝有酒今朝醉。”
他和姜米的相处随着旅程的进行也越来越融洽。虽然还没能正式回复到曾经的情侣关系，但至少，两人之间已经逐渐找到了曾有的默契相通。冯斯自己也明白其中的原因：自从他的蠹痕取得了飞跃性的进展后，不仅仅是面对魔王世界，即便是在日常生活里，他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放松，更加从容。
所以女人大概是都不喜欢弦绷得太紧的男人，冯斯想。
两人在一家当地的地道藏餐馆吃过了晚饭，姜米对牛羊肉和糌粑都不怎么热衷，却对藏式酸奶情有独钟，一口气喝掉两大碗。
“这玩意儿喝多了容易拉肚子，”冯斯说，“还记得你当年去川东吃火锅的惨状么？”
“可笑，我早就已经进化了！”姜米敲敲桌子招呼服务员，“再来一碗酸奶！”
服务员很快把酸奶端了上来。但当陶瓷碗放在桌上的一瞬间，冯斯注意到，服务员用飞快的速度往碗底压了一张小小的纸片。他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服务员，发现这个相貌朴实的藏族女性也毫不避让地和他对视了一眼，然后走向门口去招呼几个新来的客人。
姜米也注意到了对方的小动作。她把纸片扯出来递给冯斯，神色如常：“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们疯疯癫癫玩了两个月，已经赚大了，安心开工吧。”
“理解万岁。”冯斯笑了笑，拿起纸片，“是一个约会，有人想要请我帮忙。虽然文字里没有明说，但毫无疑问是守卫人。而且，我们运气不错。”
“为什么？”姜米问。
“约会地点正好就在你想要去的那个天葬台旁边，”冯斯说，“所以运气不错的话，应该还来得及陪你看一会儿星星。”
 
两人混在一群一起去看星星的游客中，坐着一辆旅游中巴车去到了天葬台。这里百年前还是充满血腥和腐臭的地方，现在却早已没有了那些血肉、骨头、内脏和盘绕的兀鹰，只剩下一座高高在上的光秃秃的石台，视野倒的确是很开阔。
藏区的天空高远而纯净，抬头望去，星光璀璨明亮，仿佛每一颗星星都触手可及地嵌在天幕上一样。冯斯和姜米仰面躺在一张旧毯子上，静静地欣赏着这难得一见的美丽夜空，很长时间都没有说话。
半个小时后，冯斯有点恋恋不舍地站起来：“我该去赴约了，你慢慢看吧。”
“你已经陪了我那么久了，我已经够有面子啦。”姜米捏捏冯斯的手，“安心去吧。让星星陪我就行了。”
冯斯走下天葬台，来到距离天葬台大约两百米左右的一条小河边。在那里，已经有一个作藏人打扮的精壮汉子等着了。这个人身边散发着一种淡淡的蠹痕的气息，无疑就是约冯斯见面的那个人。
听到脚步声靠近，这个穿着藏袍的汉子回过头来，收起蠹痕，主动迎向冯斯。他在距离冯斯几步远的地方站住，微微鞠躬：“谢谢你来见我，天选者。”
倒是难得在强横霸道的守卫人世界里遇到一个懂礼貌的人，冯斯想。他也点点头：“你好，你是哪个家族的？”
“我叫邵澄，是林家的人。”对方回答，“因为我大多数时候都呆在藏区，所以以前并没有机会和你碰面。”
“原来是我那位美女老师的人。”冯斯有些意外，“那你今天来见我，只是代表林家，而和路家没有关系了？啊，抱歉，你们这些家族之间的勾心斗角其实和我无关，我就是随口问问。”
“你问得并没有错，”邵澄说，“即便小姐和路晗衣已经成婚，家族之间的猜忌也是难以完全消弭。不过，我今天来找你，倒是和路家没有丝毫关联。我只是想请你帮一个忙。”
“什么忙？”冯斯问。
“其实今天晚上，我原本是要去见一个并不是太危险的人，”邵澄说，“但是我临时得到了一个奇怪的情报，让我发现今晚很可能要送命。”
“送命？”冯斯眉头一皱。
“你放心，我绝不是要你出手相助，”邵澄说，“我的这条命和天选者所背负的使命相比，根本分文不值，我不会让你去涉险。”
“其实天选者也没你想象的那么值钱……”冯斯笑了笑，“那你想要我帮你做什么呢？”
“我知道你现在的能力今非昔比，尤其是已经掌握了操纵时间的力量，”邵澄说，“所以我想要请你当一个目击者，亲眼见证我可能经历的一切。如果我死了，麻烦你把你所看到的传递给守卫人世界。”
“为什么需要我目击？”冯斯问，“你去见什么人？”
“我先告诉你另外一件事吧，就是我刚才所说的那个情报。”邵澄说，“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在内蒙古的巴丹吉林沙漠里，守卫人四大高手之一的梁野神秘失踪了。”
“什么？”冯斯终于感到了震惊，“以梁野的本事，怎么可能失踪？”
“他是去追捕一个神秘的线人，然后进入了巴丹吉林沙漠深处的巴丹吉林庙。”邵澄说，“当时他带了一名家族成员一起去，但却只有那个族员回去了。据我们的了解，那名族员战斗技能很弱，但能够利用蠹痕抵消地球重力，也就是说，能飞。”
冯斯点点头：“我明白了。梁野带这个能飞的手下跟他一起去，大概也是想要一个能逃掉性命的目击者。她看到了什么吗？”
“在变故发生之前，她就被梁野命令着远离了，所以并不知道庙里发生了什么。她只知道，那里突然爆发出强大的蠹痕，导致整个庙海子区域都产生了极度的空间扭曲，还有奇怪的声响发出，然后，巴丹吉林庙就变旧了，庙里的人、包括梁野在内，都失踪了。”
“变旧了？什么意思？”冯斯问。
“巴丹吉林庙是一座有着几百年历史的寺庙，曾经被大漠的风沙所侵蚀变得很残旧，但在当代经过了重新修葺，外表看起来已经焕然一新。但在那个姓梁的女孩目睹了空间扭曲之后，巴丹吉林庙重新变回了残破的模样。”邵澄说。
冯斯的面色变得严峻。他思考了一会儿，缓缓地说：“时间。”
“是的，我也在怀疑，她所目睹的并不仅仅是空间的扭曲，还包括了时间的变化。”邵澄说，“但是操纵时间的能力过于高深，在守卫人过去几千年的历史里，总共也没有出现过几个，我们实在是对此缺乏了解。而你，天选者，恰恰是掌握了时间的人。”
“还不能说是掌握了，”冯斯回答，“当然，确实会比一般人体会得更深一些。不过我不太清楚，你今天要见的人，和巴丹吉林庙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把这二者联系起来？”
“今天我要去见的，是一位很普通的藏地喇嘛，既不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其所在的寺庙也毫无名气。”邵澄说，“他唯一的特殊之处，大概就在于他所在的那个教派了——他们是当初巴丹吉林庙的建设者之一。刚开始我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约我，但是在得到梁野失踪的消息之后，我有些明白了。”
“巴丹吉林庙……”冯斯沉思着，“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巴丹吉林庙会突然冒出来呢？还嫌时局不够乱么？”
邵澄微微一笑：“据我所知，你最近两个月没有和守卫人世界里的任何一个人有过联系，我想你其实并不清楚现在的时局到底乱到什么程度。”
冯斯尴尬地一笑：“还真被你说准了。所以，你能不能跟我说一下，这两个月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你们和妖兽魔仆打得怎么样了？”
“总体而言还算不错。”邵澄说，“天选者力量的觉醒对整个守卫人世界都是巨大的激励，大家也第一次真正看到了击败魔王的可能性。在这两个月里，大家比较默契地暂时停止了互相仇杀，全力合作压制全球觉醒的魔仆，成效也还行。此外，国外的家族不太清楚，至少中国的四大家族互相也有一些技术上的合作，力争能找到提升蠹痕能力的方法。”
“听上去确实挺好，”冯斯说，“难怪这两个月一直没人找我呢。那群日本人呢？”
“还没能找到，这也是大家最大的担忧。”邵澄说，“我们动用了所有的资源，都没有找到他们的丝毫踪迹。事实上，的确是找出了几家可疑的中小公司，但它们就像断掉的壁虎尾巴一样，完全和母体没有牵连。”
“在完全没有附脑的情况下，还能一直存在于魔王世界中，当然会有他们的独到之处。”冯斯说，“另外，你提到的四大家族在合作，具体是想要做些什么呢？”
“他们在研究怎样抵抗路钟旸所拥有的那种蠹痕。”邵澄说。
“嗯，他的蠹痕可以激发旁人的蠹痕爆发并且反噬其主，确实挺恐怖的。”冯斯又想起了那场幻域里的生死较量。
“其实如果是他自己偶然间进化出来的，倒也并不足为虑，关键在于，他是在注射了上杉雪子带来的日本组织的药物之后才发生变化的，也就是，那群人也许有能力批量制造路钟旸这样的战士，那就非常可怕了。”邵澄说。
冯斯也感受到了问题的严峻：“没错，就那一个已经搅得鸡犬不宁了，要是再来一打，真的会死人的。那他们取得什么进展了吗？”
邵澄摇摇头:“据我所知，进展甚微。他们的科技力量比我们至少领先了二十年，那么大的差距，不是短短几个月就能追赶得上的。”
“那该怎么办？”冯斯问。
“也许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找到日本组织。”邵澄说，“我们必须获得包括分子式在内的全部研究资料，否则自己闭门造车的希望是渺茫的。而且，几大家族还有一个推断——日本人应该会已经研发出了相对应的疫苗。”
冯斯想了想:“没错。他们也得考虑到这种威力巨大的蠹痕可能失控的情况。以他们的谨慎，不会随便放出一个无法限制的魔鬼。好了，我没有多余的问题要问了，我陪你去赴约吧。”
“谢谢，但我还是需要多一句嘴，”邵澄说，“我只是想请你……”
“你只是想请我做一个目击者，有危险就赶紧逃，对么？”冯斯打断了他的话，“抱歉，如果想让我帮忙，我愿意做什么就是我的自由。”
邵澄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点点头:“没错，我无权干涉天选者的行为。我们走吧。”
 
冯斯跳上邵澄的摩托车，两人离开天葬台，驶向几公里之外的冰川景区。这处景区开发的时间并不长，但正因为如此，反而较多地保持了原生态的美感。不过在这样一个夜晚，远远看去，冰川和山峰、河床几乎融为一体，都只是巨大的暗影，难以分辨。
然而，靠近之后，冰川上开始泛出星光的倒影，晶莹而灿烂，恍如万点碎银。冯斯禁不住想，原来晚上的冰川也那么好看，下次倒是应该考虑带姜米也来瞧瞧，不过……
“我们好像没买票吧？”他问邵澄。
“这里的景区还没有开发完善，为了安全，天黑之后就不让游客进了。”邵澄说，“但我对这儿的道路比工作人员熟多了。”
“所以我们就是逃票了……我喜欢……”冯斯咕哝着。
这果然是一条偏僻的路径，偏僻到冯斯几乎怀疑邵澄是想要把他骗到没人的地方干掉。但不知怎么的，他对这个第一次见面的守卫人有一种莫名的信任，这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人的外表看起来直率诚朴，或许还因为当他提到林静橦和路晗衣的婚事时，眼神里掠过的那一丝无奈的落寞。
专情的男人总不会太坏，冯斯想。
经过了一个多小时的跋涉后，两人来到了一条大约有两三百米高的冰瀑下。一个穿着僧袍的喇嘛正在那里盘膝而坐。虽然冯斯对佛教、尤其藏族佛教知之甚少，但远远看着这个喇嘛的身影，心里仍然不自禁地感受到一种极富宗教感染力的庄肃。
这个喇嘛虽然是没有蠹痕的普通人，但还真是有几分气势呢，冯斯想，看来信仰的力量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内在和外观，和父亲冯琦州那种招摇撞骗的假道士真的不是一个概念。
他一时间有点儿肃然起敬，情不自禁地放轻了脚步，仿佛是害怕打扰到这位喇嘛的修行。两人来到了喇嘛的身前，邵澄开口说：“闻若喇嘛，我来了，还自作主张带了一位朋友来。”
“无妨，你的这位朋友，恰好也是我的朋友。”闻若喇嘛的语声里微微带着一点亲切的笑意。
冯斯不觉一怔。这个喇嘛的声音听起来确实很熟，虽然最近并没有听到过，但他可以肯定，在最近的一年里，自己肯定听过对方说话，只是一下子想不起来到底是谁。
“冯同学，我们又见面了，果然是有缘分的。”闻若喇嘛说。
冯斯没有回答，而是向前走了几步，径直来到闻若的身前。冰瀑上反射出明亮的星月之光，让冯斯看清楚了这位身穿僧袍的喇嘛的相貌。然后他一下子觉得脑子一阵迷糊，就像是在坚硬的冰川上撞了一下似的。
“哔了狗了……”冯斯摇摇头，“怎么会是你？”

第一章 目击者 三
文潇岚看着桌上的两张竞选申请表，满脸都是犹豫，就好像面对着足以毁灭地球的核按钮。
又到了学生会换届选举的时候，这意味着一场大学校园等级的政治大战即将拉开大幕，尽管可能比不上美国总统大选那样厮杀惨烈一掷千金，却仍然有着足够多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以文潇岚小姐为例，尽管刚刚才升上大三，但在前两年的学生工作中已经展现出了足够过硬的能力，基本上将会毫无悬念地成为院学生会的新一任主席。
然而校学生会却在这时候主动跑来挖墙脚。校学生会主席信誓旦旦地向她保证，她只要愿意弃暗投明脱离院学生会加入校学生会，马上就能直接当上副主席。
“下学期我就该卸任了，到时候校学生会主席非你莫属。”主席说，“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啊，你应该知道，学院和整个学校，差别还是很大的。”
那可不，这就相当于村长和乡长的区别啊，文潇岚想，是人都会动心。然而她也很清楚，主席所说的“下一任主席非你莫属”这句话，水分相当的大。校学生会有如黑暗森林，充满了觊觎主席宝座的各路猛禽猛兽，最终能登上王位的大抵都得经受一番五毒炼蛊般的血战，她实在不想卷进去搀和。
所以她思考了两天，也难以做出鸡头和牛后、平静生活和血腥搏杀之间的决断。今晚正好轮到她在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处理完手头的工作后，刚开学也没有什么学习任务，正好可以发发呆，继续权衡。
不过还没等她想明白，院学生会的组织部部长就钻进办公室来向她汇报新生联谊会的准备情况了。看着对方略带紧张的脸，文潇岚悄悄在心里叹了口气。她当然知道这位同年级的男生对她有意思，而且对方斯斯文文个子不矮长相不赖还会拉小提琴，据说高中时就是北京某学生乐团的首席，但她就是毫无感觉。不知道怎么的，当跟随着冯斯这个丧门星被迫卷入这个麻烦无比的魔王世界之后，她对于首席这样的白面书生似乎是越来越无感，相反的，她倒是越来越对粗砺、强悍的事物有所好感了。对比之下，首席更像是经不起风雨的温室里的小花。
然而首席并没有公开向她表白，这一番心思也没有办法说出口。她只能强装笑脸，硬着头皮应付首席那些显而易见的废话和拖时间的小花招，心里恨不能马上拥有冯斯的蠹痕，赶紧让时间停止然后溜之大吉。
“所以总体上来说，预算控制得不错，当然咱们还能想办法再省一点……”首席依然在喋喋不休。
文潇岚神游物外，鸡啄米一样地胡乱点着头，其实压根也没有注意到对方到底在叨叨些什么。也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意识到：首席的叨逼叨似乎停止了。抬眼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只见首席虽然还坐在她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却已经双目紧闭，脑袋歪歪地靠在椅背上，竟然像是睡着了，抑或说是——晕过去了。
活见你个大头鬼了，文潇岚想，该睡着的不应该是我么？但她很快反应过来究竟发生了什么，脸上第一时刻露出的是欣喜，紧跟着又收起笑意，一张脸板了起来：“大头！你又来破坏校园安定团结了！”
“我是在帮助一个不懂得该怎么拒绝别人的白痴，”办公室门口响起一个声音，“要是换了我，早一脚把他踹出去了。”
“所以说你们野蛮人就是野蛮人，真是没法指望你们变开化。”文潇岚站起身来，把范量宇一把扯进门，然后赶紧把门别上，“你还真是艺高人胆大，每次都这么大摇大摆地晃进学校，倒是搞得我跟背着老公偷情似的……”
范量宇摇晃着他硕大的头颅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说真的你不必那么紧张，那次舞会之后，我已经是你们学校的红人了，走在路上都有人找我合影呢。”
“算你狠……”文潇岚无奈地叹息着，紧跟着发现桌上的竞选申请表不知何时已经到了范量宇的手里。她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连忙一把抢回来，但已经晚了。范量宇仰起头，夸张地大笑起来。
“我说你到底在纠结些什么呢，”范量宇笑得前仰后合，“校学生会和院学生会，听上去是多么艰难的抉择啊！啊，真是太难为你了，文小姐！”
“你给我闭嘴！”文潇岚气得七窍生烟，“果然你就该被人打断狗腿关在家里！再说了，你每次来找我，基本都是带来一堆坏消息，今天又怎么了？是不是冯斯又闯祸了？”
“他就算闯祸，我也没能力给他收拾残局了。”范量宇的语气里仍然带着明显的不甘心，“不是为了他。是为了小哑巴。”
“小樱？”文潇岚不解，“不是已经弄明白了她和整件事毫无关系吗？她妈妈没有给她留下任何东西，唯一带过来的药还都注射到路钟旸的身上去了。而且你上次来看我的时候还跟我说了，不知道是哪股势力的人，把小樱妈妈的坟都挖开了……”
“我们也在奇怪，但证据是确凿无疑的。”范量宇说，“从几个月前全球妖兽开始异动起，我们几大家族都监测到，以小哑巴为中心，有一些妖兽的能量在蠢蠢欲动。”
“以小樱为中心？”文潇岚大为吃惊，“这怎么可能？”
“我们开始也以为是巧合。但是上个月，你不是让小哑巴出去玩了一趟么？”
的确，关雪樱和宁章闻原本制定了暑假一起出去游玩的计划，结果由于宁章闻的摔伤，眼看计划要黄——尽管宁章闻不断劝说关雪樱“别管我你自己去”，但关雪樱觉得一个人走不好玩。最后还是万能的社会活动家文潇岚找到了一帮正打算假期旅游的学弟学妹，让他们带着关雪樱一起走，解决了这个问题。那一趟并没有出任何波折，关雪樱也和大学生们相处得很好。
“所以说，那一趟虽然并没有出事，但那些妖兽……其实还在跟着她？”文潇岚只觉得背上一阵凉气，“怎么和鬼故事里的冤魂附身似的？”
“我们也在调查，但到现在还没有调查出结果。”范量宇说，“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那些妖兽是迄今为止进化得最好、力量和智慧都最高的种类。”
“那小樱岂不是很危险？”文潇岚有些着急。
“不好说到底是不是危险，”范量宇说，“按照我们的监测，那些妖兽只是跟着她，并没有任何接近或者伤害她的意图。当然，倒是干掉了几个废物守卫人。”
“是是是，凡是打不过你的都是废物！”文潇岚没好气地说，“那你今天来找我是想要我这个废物帮你做什么？”
“你最好能劝说小哑巴暂时到某个大家族里去避难。”范量宇说，“不一定是范家，任何一家别的也可以。她现在的情况很不一般，我们谁也不知道这背后究竟藏着什么阴谋，但这样的事情的确过去从来没有遇到过。”
“也就是说，你们也无法预料发生什么？”文潇岚问。
“是的，现在那些妖兽都还只是处于跟随观望的状态，暂时没有向小哑巴下手，一旦下手，就绝不会是小事，所以最好是让她躲一躲。”范量宇说着，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是不在意她的死活的，只不过从形势上来判断，也许她身上真的有点儿什么我们暂时不知道的秘密，不能落入魔王的手里。”
“是是是，我知道，您老是一个毫无正义感的超级大恶棍，和好人绝对不沾边，从来坏事做尽不干一丁点好事儿，你不用每次都强调这一点。”文潇岚悠悠地说。
范量宇有点恼怒地咳嗽一声，站了起来：“行啦，我要说的话说完了，你接着纠结你的竞选吧。”
他拉开门打算出去，文潇岚忽然叫住了他。
“有空的时候，多来看看我吧，别老是有事儿才出现。”文潇岚说，“冯斯出去周游列国去啦，小樱说话不方便，宁哥又是个闷葫芦，能陪我多说说话的，也就只有你了。”
范量宇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紧跟着又停顿了几秒钟，重新开口时，语气居然显得有一丝温和。
“我尽量。”范量宇说。
 
范量宇离开后，文潇岚发了一阵子呆，忽然觉得自己失去了在两个学生会之间权衡的心情。还是先去找关雪樱吧，她想，去他娘的学生会主席。
她离开学院的办公楼，发现今晚教学区里颇有几分热闹，前方的第五教学楼传来种种嘈杂的声响，好像是有什么活动。出于一个社会活动家的职业敏感，她有些好奇，决定过去看看。
然而靠近之后，她不由得很是失望。根本不是有人在搞什么活动，而是一帮子学生在打群架，听他们边打边骂的话语，似乎是为了占座之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群架这种事在这所档次较高的大学里算是极为罕见的，所以也吸引了不少学生在安全距离围观，就连几名闻讯赶来的保安也只是在一旁口头劝阻，保不齐心里想的是“打死几个算几个”。然而作为一个曾经陪着地球上最凶悍的男人一起和一群骷髅打架的女汉子，文潇岚自然不会把这种群架当回事。她摇了摇头，转身准备离开。
但意外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个愣头愣脑的打架者被三个人追着打，秉承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夺路而逃，慌不择路地跑向了文潇岚所在的方向。文潇岚已经转过了身，并没有留意身后有人，而挨打者正在抱头鼠窜，也无暇留意到前方。砰地一声，他狠狠地撞到了文潇岚的背上。
文潇岚猝不及防，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大力猛地撞飞出去，眼睛都还没看清楚，脑袋就已经狠狠地撞在了某个不明硬物上。她连叫都来不及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文潇岚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从房屋陈设和鼻子里的药水味儿可以判断出这是一间医院。她稍微想了一会儿，才想起之前发生了什么，只能在心里连叫了几百声倒霉。
“你醒啦！”身边响起一个惊喜的声音，文潇岚听出这是宁章闻。她扭过头，刚想要说话，头上一阵剧痛，痛得忍不住呻吟出声。
“你别动。”宁章闻连忙说。紧跟着，一双小手扶住了她，替她掖好枕头。那是关雪樱。
“没事儿，就是头有点疼，其他没问题，还没被撞傻。”文潇岚苦笑一声。
从宁章闻口中她才得知，她其实只昏迷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刚刚到凌晨时分。所幸检查无大碍，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外加摔倒的时候有一些表皮挫伤。医生建议留院观察四十八小时。
“一点点都没有伤到脸，你还是和原来一样漂亮。”宁章闻强调说。
“宁哥，这话原本应该是冯斯的台词……”文潇岚忍不住笑了起来。
撞倒她的那个打架者——以及追逐他的那几个人——也鼻青脸肿地过来道歉并且承担了全部医药费。看对方态度诚恳，再加上自己身边也有不止一个惯常惹是生非的朋友，文潇岚也懒得去多计较。
“算啦，就当是休息一天。”她对宁章闻说，“不过，你们怎么来得那么快。”
“范量宇通知我们的。”宁章闻回答，“也是他要求把你送到这家医院的，他说，你们校医院的口碑不好。”
“我明白了，那几个小子肯定也是被他吓唬了，所以才那么老实。”文潇岚恍然大悟。这么一想，范量宇离开院办公楼之后，其实并没有离开，仍然在关注着她的举动。而且，他居然还记得自己对俗称“兽医站”的校医院的嘲讽。现在自己所在的是离学校最近的一家三甲医院。
倒是越来越像一条表面上桀骜无比的忠犬了，文潇岚在心里偷偷直乐。而且她更进一步想到，那几个撞伤她的人并没有被范量宇抽筋扒皮，也算得上是祖上烧高香了，可见这一年来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凶神还是稍微有那么一些小改变的。
虽然他嘴上绝对不会承认。
 
看见文潇岚无碍，宁章闻先回去了，关雪樱不肯走，想要多陪她一会儿，她倒是求之不得，正好可以把范量宇先前说的话告诉对方。
“所以你一定要多小心。”文潇岚说。
“我小心也没有用，反正谁都打不过。”关雪樱在手机上打字说。
“倒也是，但总之……唉，还是小心吧。”文潇岚说，“要不然真的去四大家族里躲一躲。”
关雪樱摇摇头，继续打字：“我走了就没有人照顾宁哥了。而且我不喜欢去。”
文潇岚耸耸肩。她知道关雪樱虽然外表柔弱，但一向很有自己的主意。她既然不愿意和守卫人们呆在一起，那就没法强求。
“冯斯那个混账只顾在外面风流快活……他要是回来就好了。”文潇岚叹了口气，“好歹现在他已经是个能打的混账了。”
头还是有些疼，吃过止痛药之后，倦意慢慢涌了上来。她合上眼，再度陷入沉睡中，等到醒来时天已经大亮，关雪樱不在身边，应该是回去睡觉了。
不过好在书包也跟随着她被送到医院，笔记本电脑、手机和正在看的书都还在，不至于无聊。细心的关雪樱似乎是专门跑了一趟文潇岚的宿舍，把她的洗漱用品也拿过来了，甚至还带来了打饭用的饭盒。
头疼好多了，身上的擦伤也不影响行动，文潇岚自己起身吃了早饭，然后回到病房，躺在病床上看书，九月的太阳从窗外照进来照到身上，居然感受到了一丁丁点惬意。
就当是偶尔忙里偷闲吧，文潇岚想，虽然付出脑震荡的代价略微惨了一点点。
可惜这样的好时光并没能维持太久，中午的时候，一场提前的秋雨突然而至，雨势还不小。乌云遮蔽了天空，没有阳光可照了。文潇岚遗憾地放下东西，去到医院食堂，打算随便弄点东西吃。
食堂里人不少。文潇岚好容易才找到一个空位坐下来。身边是一堆又一堆愁眉苦脸唉声叹气的人，有些是病人，有些是家属。这些人忧心着自己或是家人的健康与性命，也忧心着不断被掏空的钱包，即便是在吃饭时也没法得到放松。看着他们，文潇岚忽然莫名其妙地想到，过去冯斯所胡编乱造的那些心灵鸡汤，其实未必如他自己所形容的那么不堪。当人陷入绝境的时候，哪怕是一点点明知骗人的鸡汤，或许也可以点亮微弱的希望之光。只要希望还没有完全磨灭，人生就还不算结束。
文潇岚发现自己的思绪一下子沉重起来。她自嘲地笑了笑，很快吃完饭，正准备去洗饭盒，忽然觉得身边一张桌子上坐着的病人隐隐有些眼熟。这是一个干瘦的秃顶老人，苍白的面容憔悴不堪，身前放着的一碗稀粥和一个小花卷说明他的胃口也很差，有可能是身患重病的。而且他身边并没有家属陪伴，似乎是孤身一人。
真是奇怪了，文潇岚想，我应该不认识什么秃头的老人，但又为什么会觉得他面熟呢？难道他以前本来是有头发的，后来掉光了？那么，一个有头发的老人，有这样的脸型，又会是谁呢……
她回想着自己认识的人，无论是学校的教职员工、家乡的亲朋好友还是曾经见过的守卫人，好像都没有长成这样的——毕竟这样的一张脸让人很难忘。可是，那种熟悉的感觉却又是确凿无疑的。
算了，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文潇岚拍拍脑袋，刚刚脑震荡了，不适合冥思苦想，索性别再去想了。她走过这个老人，来到食堂长长的洗碗池边，刚把饭盒放进水槽，还没来得及拧开水龙头，身边的两个人突然发生了争吵。
那是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看上去不到二十岁的面黄肌瘦的男青年，应该是一对母子。男青年正在愤怒地甩开母亲的手，大叫大嚷着：“我不回病房！你收拾东西，我们马上走！”
“不能走，不能走啊！”母亲死死拉住他不放，“大夫说了，还有一点希望，还有希望的！”
“一点希望就是没希望！再说了，有希望没钱有个屁用！”青年吼道，“把房卖了你和爸往哪儿住？你们下半辈子不过了吗？”
文潇岚听明白了，这位青年大概是得了某种绝症，医生诊断希望渺茫，想要放弃治疗。他说话的口气虽然粗鲁，对父母却也是一片孝心，担心治病花光了家里的钱，让父母以后的生活难以为继。她一向最见不得这样悲惨的事情，匆匆洗了饭盒，转身就走，不想再多听。但母子俩接下来的两句对话却让她停住了脚步。
“大不了我们回乡下，反正我和你爸都是乡下出来的。”母亲噙着泪说，“乡下老房子还在，虽然旧了点，总还能挡风遮雨。”
“不如现在就带我回乡下，”青年木然地说，“把我扔到老院子里，起码我死之前还能看着院里的花花草草，总好过把钱给医院，就像扔到水里一样……”
这两句话一下子提醒了文潇岚，她猛然想起了那个秃顶老人究竟是谁。
——那是魏崇义！梁野等人一直在寻找的、手里掌握了不少未知秘密的那位精神病院院长。这个人她的确没有亲眼见过，但因为很多人都在找他，冯斯也给她看过照片。当时冯斯还专门跟她介绍过魏崇义的精神病院的实质。
“说白了，就是一个完全没有任何医疗资质的乡村托管所，用来把附近村子里的精神病人都关进去。”冯斯说，“一般的农村人给不起城里精神病院的钱，而且也比较忌讳所谓的‘疯子’，把他们扔到魏崇义那里，其实就是任他们自生自灭的意思。而魏崇义和梁野也利用了这一点，把那里改造成了秘密的实验基地。”
现在母子俩“给不起城里医院的钱不如回乡下”的对话，一下子唤起了她的记忆。她不动声色地又去打了一份菜汤，坐在离秃顶老人不远不近的地方，悄悄地观察。没错，这真的是魏崇义，虽然头发掉光了，但脸型就是那样。尤其那双看似混沌无神、实则充满狡诈与智慧的眼睛，让人一看就联想到一只年老体衰却经验丰富的狐狸。
现在满世界的人都在抓他，他却偏偏躲在北京市区的医院里，倒真是非一般的胆大啊，文潇岚想。
她不动声色地慢慢喝着涮锅水般的白菜汤，心里一时间打不定主意要不要赶紧用手机把这个消息通知冯斯。要是在往常，这个动作肯定毫不犹豫，但此时此刻，她的脑子里却冒出了另外一个古怪的念头：冯斯曾经说过，魏崇义手里尚未被发掘出的秘密可能成为他手里的一枚重要棋子，所以他一定要争取抢在守卫人之前找到这家伙。
那么问题来了：应不应该通知范量宇呢？
文潇岚被这个想法吓了一大跳。她从来没有意识到过，自己有可能会产生“背叛”冯斯的想法，这可着实有些奇怪。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糟糕了：就这么不到半分钟愣神的工夫，魏崇义已经不见了。
“你是在找我么？”正在东张西望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个苍老嘶哑的声音。
文潇岚悚然回头，才发现魏崇义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她身边。这真的只是一个没什么特殊力量的普通人，而且年老体弱病病歪歪，但他却敏锐地发现了文潇岚对他的注目，并且利用那短短的二十来秒钟离开原地，来到文潇岚身旁。
果然是个妖孽，文潇岚想。事到如今，她也无法否认了，只好点点头：“您是魏崇义先生吧？我是……”
“我知道你是谁。”魏崇义近乎和善地笑了笑，“你是天选者的好朋友，那位姓文的女大学生，经常帮他的忙。今天你盯梢我，也是为了把我的行踪告诉他吧？我奉劝你最好还是不要，毕竟你不是守卫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还有大好的年华呢。”
他稍微掀开一点外套，露出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看上去像是枪。文潇岚看着他，摇了摇头，在他身边坐了下来。魏崇义微微有些诧异。
“是啊，我当然还想要命，那就只好不说了，不过你这样躲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文潇岚说，“你离开这所医院，还得四处东躲西藏，一边防着守卫人一边要躲着冯斯。请原谅我说得直白一点，你年纪那么大了，身体又不好，这样继续下去，也许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支撑不住了，那又是何苦呢？”
魏崇义默然，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悲哀。文潇岚接着说：“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隐藏些什么，但如果你只是想要得到某些利益的话，恕我直言，按你现在这样的状态，恐怕很难活到那个时候了。还不如把你的秘密交给冯斯，我向你保证，他是一个……”
“我知道，他并不是一个贪婪的人，”魏崇义摆摆手，“事实上，我过去的确是有过一些野心的，甚至于在天选者的力量觉醒之后，我仍然还希望能得到一些什么。但是后来，当天选者的力量第二次觉醒之后，我获得了一些新的信息，拼凑出了一些可怕的真相，想法又发生了改变。我不再是想要自己得到些什么了，只是在害怕。”
“害怕？”文潇岚一愣。
“害怕成为人类的罪人。”魏崇义低声说，“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总还不希望这个世界毁在我的手里。”
文潇岚更加不解：“我只是希望你能帮助一下冯斯啊，帮助他不就是对抗魔王么？怎么会世界就要毁在你手里呢？”
魏崇义犹豫了一阵子，并没有回答，浑浊黯淡的目光越过文潇岚，看向她身后的那对母子。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被劝服，那个儿子不再叫嚷着要出院回家了。他只是颓然地坐在一张椅子上，捂着脸无声地抽泣。母亲反倒不再哭了，站在一旁拍着他的背安慰着。距离两人几步远的地方，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中年人默默地看着母子俩，眼神里充满了悲凉。文潇岚猜测他就是母子二人的丈夫和父亲。
“如果我当年不是鬼迷心窍老想着去从魔王世界里掏取利益，而是老老实实地赚钱成家，现在孩子应该比他大多了。”魏崇义忽然说。
文潇岚不知道魏崇义说这句话的用意，没有搭腔。魏崇义叹息了一声：“无论如何，谢谢你刚才跟我说的话。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稍微再想想？相信我，虽然我平时诡计多端谎话张口就来，但这一次，我说的是真话。希望你先不要通知冯斯，也不要通知其他的守卫人，给我一点时间考虑，如果我想通了，就会去找你，把你和冯斯想知道的东西告诉你们。”
文潇岚盯着魏崇义看了一会儿，觉得对方应该是真诚的——何况枪在魏崇义手里，他没有必要哄骗自己。最后她点了点头：“那好吧，我相信你，你留下我的电话号码……”
 
回到自己的病房，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冯斯曾经有过两次和等待有关的惨痛经历：第一次，他听了詹莹教授的话，决定等她一晚上，结果詹莹第二天就遇害了；第二次，他不听哈德利教授的话，执意要留在那间出租屋里等待，结果引发了魔鼠的蠹痕，导致哈德利在幻境中自尽。
“我他妈简直是做什么事儿都不对！”冯斯那时候抱着脑袋对文潇岚抱怨说，“每一次选择，都要弄死一个人。以后他妈的千万别再让我遇到这种‘等我一下’的狗屁！”
可是现在，冯斯不在这里，她倒先遇上了类似的事情。虽然知道魏崇义是个聪明狡黠非常善于逃命的人，她还是始终没法儿放心。
下午的时候，几个同班同学冒雨来看她，一同跟来的还有乐团首席。文潇岚心里藏着事，对首席更加心不在焉，连其他几位同学都能看出首席眼里深沉的哀怨。到了最后，当同学们告别的时候，首席依然磨蹭着不走。
文潇岚在心里叹息了几百声，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摆脱这个痴情的男生。自从和周宇玮那一段失败的恋情之后，她已经深深知道，在彻底解决掉魔王那档子事之前，她实在不适合和任何一个普通人谈恋爱，更别提涉世未深的大学生们了。尽管还在执着地和学生会的小婊砸们做着斗争，但在内心深处，文潇岚已经把自己当成了非人世界中的一员。
而和其他一些女生不一样，当她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绝不愿意给对方虚假的希望，也不会借着对方的热情而去利用对方。然而这位首席完全就是一块执着而害羞的牛皮糖，又不肯直接表白，只是利用各种场合在文潇岚身边磨蹭，她已经暗示过好几次“我对你没兴趣”，对方却还是装作不知道，始终热情依旧。
现在其他人都走了，只剩下她和首席单独相处，偏偏又没了汇报工作之类的借口，文潇岚更加觉得气氛尴尬得要命，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难受，好像有许多蚂蚁在身上蠕蠕爬动。
“那个……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去帮你做的？”首席却恍然不觉，仍然持续着他拙劣的没话找话。
文潇岚简直恨不能范量宇再度出现，赶紧把这位撩妹技能为负又偏偏百折不挠的首席弄昏在地上拉倒。但她也知道范量宇的性格，这种情况下，就算范量宇真的在一旁，多半也会抄着手看笑话。
“该死的大头！”文潇岚脱口而出。
“你在说什么？”首席莫名其妙。
“啊，没什么！”文潇岚连忙摆手，忽然之间，有了个主意：“要不然……要不然你帮我去找一个人？”
“找谁？”首席像弹簧一样弹了起来。
文潇岚描述了一番魏崇义的相貌：“别问为什么，反正你试试帮我找到这个人。我不知道他在哪个科室，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病。”
“我这就去。”首席毫不犹豫。
看着首席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文潇岚才抓起枕头盖在脸上，就好像是要把自己活活闷死。

第一章 目击者 四
“没错，的确是我。”闻若喇嘛说，“你没有看花眼，也没有听错。”
“好吧，我服了。”冯斯摇了摇头，“原来在这个神奇的世界里，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可能突然摇身一变换一个身份。”
“你们过去认识？”一旁的邵澄忍不住问。
“不算太熟，但他帮过我不少忙，房子车子都曾经借给过我，”冯斯说，“不过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他还不是秃子，一脑袋头发油光水滑的。而且他那时候也不叫什么闻若喇嘛，所有人见到他，都要尊称一声校长。”
“校长？”邵澄一愣。
“来，给你隆重介绍一下，”冯斯伸手指向闻若喇嘛，“辰星厨师学校校长，知名企业家王欢辰先生。”
 
大约一年前左右，冯斯和姜米一起去川东一座小城探寻消失的玄化道院的踪迹。梁野等守卫人出于家族禁忌不能靠近，却给冯斯安排了一个接头人。这个接头人并非守卫人，只是一个普通人类，却常年服务于梁氏家族，为他们提供资金。
该接头人名叫王欢辰，在当地开了一家厨师学校，看上去脑满肠肥憨态可掬像是个没有文化的暴发户，实则头脑精明、心思缜密。在那一趟川东之行中，王欢辰为冯斯提供了不少帮助。
可是眼下，王欢辰出现在了这片藏区冰川里，脱下了那身没有剪掉商标的昂贵西装，剃成光头穿上了陈旧的喇嘛袍，这副全新的扮相却好像反而显得很和谐，连脸上的肥肉都不那么碍眼了。
“原来你曾经一直为梁氏家族服务。”邵澄听完冯斯的叙述后，仍然有些吃惊，“他居然没能探出你的底细来。”
“我们的存在本来就较少为人所知，”王欢辰回答，“而且我们都是如假包换的普通人，和那些日本人类似，并没有附脑。不过和日本人不同，我们原本只是默默守护，默默观察，从来不参与到你们的任何争斗中去。我为梁野服务，也只是为了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守卫人的行为模式。”
“那么问题来了，”冯斯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你们又到底在守护什么？”
“其实我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已经告诉过你了。”王欢辰说。
“初次见面？你告诉过我什么？我怎么一点也不记得了？”冯斯一头雾水。
“还记得我家的装饰么？”王欢辰说。
冯斯回忆着。刚到川东的时候，王欢辰曾准备把他和姜米安置在他所购买的一套专用客房里。王欢辰是一个出色而敬业的伪装大师，不仅仅是在自身的穿着打扮上极力装成一个愚蠢低档次的暴发户，即便是家居装修也做得一丝不苟，极尽中国特色的乡村土豪风，那些灾难性的入户屏风、红木家具、鎏金花瓶混搭着欧式宫廷风的吊灯，看上去惨不忍睹，就算冯斯这样审美能力为负数的货色看了都连犯尴尬症。
但是在那套房子的客厅墙上，挂着一样十分有趣的东西：一幅巨大的唐卡。这幅唐卡所描绘的，是藏族史诗中的英雄人物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故事。画面中，身材伟岸的格萨尔王威风凛凛地站立着，脚下踩着一个身形同样巨大的面貌狰狞可怖的妖魔。
当时王欢辰向冯斯介绍说，那个被格萨尔王踩在脚下的，是北方魔国的魔王鲁赞，冯斯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唐卡这玩意儿原本也是很多附庸风雅之人的心头所好。此刻当王欢辰突然由厨师学校校长变身为藏地喇嘛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幅唐卡其实隐藏着某些深刻的寓意。
“你指的是那幅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唐卡吧？”冯斯问。
“我记得你当时盯着那幅唐卡看了很久。”王欢辰说。
“嗯，听到你提到‘魔王’两个字的时候，我还真担心你有什么特指。不过你装无辜实在装得太像了，我并没有多想。”冯斯说，“这么说来，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传说当中，其实隐藏着一点儿什么？”
“请跟我来吧。”王欢辰说，“我想请你们看一些东西。”
邵澄看了一眼冯斯，冯斯点点头。两人跟随着王欢辰走进冰川的深处。前方已经是完全未经开发的荒芜之地，地势崎岖险要，随时有发生泥石流和雪崩的危险，别说旅游者了，就连久居此处的本地藏民也罕有进入的。
“你怎么样？”邵澄问冯斯，“你的附脑虽然神奇，但好像并没有增强你的体质。”
“还好，我怎么也是一代篮球健将，虽然比不上你们守卫人，也不至于弱鸡到爬不了山，”冯斯微微喘着气笑了笑，“再说了，我还有这个。”
他扬了扬手，手里握着一支有着漂亮流线的登山杖。
邵澄也笑了起来：“你的蠹痕真是让人羡慕哪。”
“王校长大喇嘛才值得羡慕，”冯斯努努嘴，“真是没想到他作为一个普通人能那么有能耐。”
只见王欢辰在前方行走得稳健自如，脚步几乎没有丝毫停滞，和他土肥圆的身形完全不相称。
“走惯了而已。”王欢辰头也不回地说，“二位小心，跟着我的脚步，前面那一截有一些肉眼不容易察觉的冰缝，不要一不小心溜下去了。”
“你也小心点儿吧，至少我和邵兄溜下去还能有法子自救。”冯斯说。
“我那么胖，最多卡住，下不去的。”王欢辰的声音听上去很悠闲。
 
三人曲曲折折走了两个多小时，这才接近目的地。此时夜色已经很深，冯斯想要给姜米打个电话，却发现这里根本没有手机信号。算了，他想，反正姜米也早就习惯了。
“就快要到了，”王欢辰说，“我们需要从前面的那个冰缝慢慢滑下去。邵兄我不必担心，冯同学你可以么？”
“直接叫我名字好了，我早就是社会闲散人员，不再是什么同学啦。”冯斯说着，又创造出了一把冰镐，“只要没摔死，我大概还能变出点碘伏啊云南白药啊什么的。”
“那就行。”王欢辰也很爽快，不再多说，当先钻了下去。
这条冰缝狭长而黑暗，好在坡度并不算很陡，而且前方的王欢辰一直在手里握着一支特制的蜡烛，即便在滑行的运动中也没有熄灭，那跳跃的微弱烛光好歹能给人一点安慰。
冯斯一边不断地用冰镐帮助维持身体平衡，一边忍不住想：在过往的岁月里，会不会有无数像王欢辰这样的人，举着摇曳的烛火，从这条幽长的冰道里穿越而过，只是为了维护他们心中的信仰和理想？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到底在守护着什么？
也不知道过了几分钟，前方的烛光停了下来，说明王欢辰的行动停了下来。冯斯的脚也很快踏到了硬地上。冰缝不再向下，而是向前方延伸出一条水平而蜿蜒的通道，四周有用木料和石材加固的痕迹，地面上也铺上了防滑的石板。
“就在前面了，两位，辛苦了。”王欢辰伸手向前一指，通道的尽头处果然有亮光。冯斯和邵澄跟着王欢辰走过去，一路走，冯斯一路觉得有些奇怪。
前方的光线，似乎……过于亮了。
“觉得太亮了，是不是？”王欢辰头也不回地说，“别吃惊，有很多东西和你想象的不一样。”
“我不会吃惊的。”冯斯说，“就算里面关着一群熊猫跳郑多燕我都不会吃惊。”
“可惜，我还真想弄一群熊猫跳减肥操呢，至少也能刺激我跟着跳跳减点肉。”王欢辰说着，推开了前方的一扇门。冯斯跟着他走进门里，舌头发出一个弹音。
“这比熊猫跳郑多燕还有趣……”他嘀咕了一声。
门里的情形他猜中了一半。事实上，从跟着王欢辰穿行于冰川之中的时候，他就开始猜想，他可能会被带到一个隐蔽的喇嘛庙里。眼前出现的，果然是一个喇嘛庙，然而，却和他想象中的喇嘛庙大不一样。
他正站在一个巨大的佛堂当中，然而，原本应该被浓墨重彩香烟缭绕供奉起来的佛像们，此刻都被堆积在角落里，上面布满灰尘，显得肮脏而黯淡。而佛堂中间摆放着的，赫然是数十张——金属电脑桌。而电脑桌上摆着的，自然都是电脑了。几十位或年轻或不年轻的喇嘛坐在电脑桌旁，个个双眼紧盯屏幕，如果把身上的喇嘛袍换成格子衬衫，会让人产生一种走进了IT公司的错觉。至于刚才让冯斯感觉到过于强烈的亮光，其实是佛堂顶端吊着的一盏盏led照明灯。
“怎么样，算不算与时俱进？”王欢辰的语声里隐隐有那么一点得意。
“我服。”冯斯说，“不过，这里能发电也就罢了，怎么会有网络的？刚才我的手机都找不到半点信号。”
“卫星上网。”王欢辰说，“速度挺快的。”
“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冯斯心悦诚服。
 
王欢辰在这座古老与现代结合的喇嘛庙里看来地位很高，他带着冯斯和邵澄进门后，马上就有两名喇嘛毕恭毕敬地迎上前。王欢辰吩咐了两句，其中一个喇嘛掏出一把古旧的黄铜钥匙打开了佛堂一侧的一扇门。开门之前，他还先费劲搬走了一尊堵门的大威德金刚像，可怜的金刚身上的三十四只手臂已经断了好几条了，随着这么一搬，又有两只泥塑的手臂掉到了地上。
“你们还真是虔诚……”冯斯叹了口气。
“佛在心中，不在泥胎里。”王欢辰神色自如，“不要在意这种细节。”
三人走进了那扇看上去尘封已久的小门，一股呛人的尘土味儿扑面而来，而且里面黑黢黢的没有亮光。
“哎呀，忘了带火了，天选者，麻烦帮个忙。”王欢辰说。
冯斯笑了笑，用蠹痕创造出一盏明亮的照明灯。灯光下他才看清楚，这个房间其实是个巨大的书房，和外面充满现代气息的佛堂不同，仍然保持着至少上百年前的古旧模样，里面靠着三面墙摆放着三个至少两人高的大书架，必须要踩着梯子才能够到上层。书架上密密麻麻摆满了书，有近现代的印刷书籍，有古版的线装书，甚至还有羊皮纸。
“这些书里的重要内容都在最近这二十来年里逐步录入了电脑里，”王欢辰说，“我带你们来这里，只是为了让你直接查阅原版，免得担心我故意修改什么东西误导你。”
“你一向这么谨慎，”冯斯说，“那你想要我看什么？”
“历史。”王欢辰回答，“守卫人所没能掌握的历史，哈德利教授曾经发现的历史，魏崇义一直想要隐藏起来的历史。其实我本来也想把它一直隐瞒下去，就像我们几千年来一直所做的那样，但是最近的一系列事件，让我意识到，如果继续固守陈规，我们所畏惧的真正的灾难将无法避免。所以我和长老们沟通——确切说是激烈争吵——之后，终于劝服了他们，尝试着向守卫人世界揭开这个秘密。”
“你愿意告诉天选者，这我能理解，但为什么还要拉上我？”邵澄插口问，“我既不是四大高手，也不是什么大家族里的举足轻重的人物。”
“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天选者并不等于守卫人，在他之外，还需要一个相对可靠一些的守卫人去给他的族群带话。”王欢辰说，“而你，这些年来在藏区的所作所为，让我觉得可以冒险相信你——我说过，我们一直在观察着魔王世界。”
“谢谢，我还很少被外人夸奖呢。”邵澄说，“但是我还是很想先问一句：你们到底是些什么人？”
“我的回答可能会有点儿中二，希望你们不要笑场。”王欢辰动手抹干净了靠墙放着的木头长凳，请两人坐下。刚才开门的青年喇嘛送进来三杯茶水。
“幸好不是酥油茶，”冯斯闻了闻，“我还是喝不惯那种味道。不过么，中二这种玩意儿我早就习惯了，你只管说。”
“其实，答案就在你见过的那幅唐卡里。”王欢辰说。
冯斯愣了愣：“那幅唐卡？格萨尔王和魔王鲁赞？你们不会也是魔王的手下吧？”
“魔王？”王欢辰微微一笑，“不，我们并不是魔王的手下。正相反，我们是格萨尔王的后裔。”
“格萨尔王的后裔？”冯斯眼睛都直了。他的视线越过王欢辰，落在挂在某一个书架上的唐卡上。这同样是一幅格萨尔王的画像，以冯斯浅薄的文化知识，勉强能猜出这是在描述莲花生大师转世为格萨尔王的情景。这幅唐卡已经很陈旧了，远远比不上王欢辰家挂的那一幅色彩艳丽，不过画面上的莲花生大师，庄肃与威严并举，看上去真有一种佛光普照赈济世人的感觉。

第二章 寄魂 一
首席离开之后，文潇岚才终于可以安静地看上一阵子书了。这座医院那么大，首席找到魏崇义也不知道得等多久了，而魏崇义虽然狡诈，却不具备守卫人那样杀人于无形的手段，想来也不至于动手杀人。
“清静一会儿吧……”文潇岚自言自语地嘟哝着。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渐渐有雷声轰鸣，这样的天气对北京而言不算多见。突然一阵大风吹过，窗户被吹得撞到了窗框上，发出一声巨响，好在玻璃没有碎。文潇岚连忙跳下床，扑到窗边，准备把窗户别上。就在这时候，她无意中发现病房楼下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人。
那是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少女，看上去像是一个天真未凿的中学生，但在这样的一场大雨中，她竟然没有打伞，就那样徜徉在雨水里。而再仔细一看，雨水落在她的衣服上，又纷纷滚落到地上，就像她身上涂了一层厚厚的油，连雨水都沾不上去半点，白色连衣裙始终保持着干燥。
如果是在过去，文潇岚固然会觉得有些惊奇，但也不会特别在意。但现在，在魔王世界里打过几个滚之后，她立刻敏感地意识到：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极有可能是一个守卫人或者黑暗者。而一个守卫人在这种时候来到这家医院，或许只有一种目的。
文潇岚匆匆披上外衣，冲下楼去，到了一楼才发现忘了拿伞。她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冒雨跟在少女身后。少女恍如不觉，径直走进了另一栋大楼，走入电梯。文潇岚在一楼大厅等了一会儿，发现电梯停在了四楼。
四楼是肿瘤科。
看来魏崇义是得了癌症啊，文潇岚想，怪不得看起来那么憔悴。
她来不及等电梯，索性发挥出运动健将的本色，快步爬楼梯上到四楼。肿瘤科的走廊里很安静，似乎死亡的阴影让活人们都变得沉寂。一眼望去，走廊上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动静，让文潇岚有些疑惑。但她坚信，那个白衣少女的到来绝不会是偶然的，她一定是冲着魏崇义来的。
她一个一个病房地探头寻找，入眼的是一个个或瘦弱或浮肿的病人，以及或愁眉不展或强颜欢笑的家属们。文潇岚躲避着这些人好奇的目光，只觉得那种压抑的气息已经钻进身体内，让她好不难受。
走廊是东西向的。她走完了西边的长廊后，又去往东边，看遍了每一个病房，既没有发现白衣少女，也没有发现魏崇义。东边走廊的尽头是水房，她叹了口气，决定先去洗个脸，现在脸上又是雨水又是汗水的，很不好受。
但刚一走进水房，她就吓了一跳。地上躺着一个人，正是对她痴缠不休的首席。那一瞬间她马上想到了曾经被范量宇弄晕在地上的前男友周宇玮，一下子心都绷紧了。好在刚刚蹲到地上，首席就呻吟了一声，身体动了动。
文潇岚的心放下了一半，连忙扶住他：“你怎么了？没事儿吧？”
“我找到你说的那个魏崇义了，”首席说，“他得了肺腺癌，在这里做放疗，429病房。但是他不知道怎么的注意到了我在打听他，把我打晕了。”
“你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怎么会被那么一个老头打晕了呢？”文潇岚摇摇头。
首席脸上一红：“他确实很老，看上去也很衰弱，但我确实想不到他的动作那么迅速。而且我从小到大都没打过架……”
“算啦！”文潇岚摆摆手，“那个老家伙的确阴险，也不怪你。你现在能动吗？要不要我扶你先去门诊部看看？”
首席摇摇头：“他力气不大的，我没事儿，伤得肯定比你轻多了。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那个魏崇义，但他逃走应该还不久，你快去追吧。”
这番话反倒让文潇岚有些发愣，只觉得首席在她心目中原本低在海平面以下的地位似乎一下子上升了不少，可以在水面上露个头了。事情紧急，她也不愿意多矫情：“好吧，你多小心，真是对不起你了。我先去找死老头，回头再去看你。”
她担心首席说出类似“为了你我挨一下也没关系”之类肉麻死人的电影台词，几乎是逃也似的飞奔而走。进入429病房，看见这个双人病房里一张床上没有人，但床头放着一些杂物，另一张床上躺着一个正在熟睡的老太太。而在床边，一个中年妇女正在无聊地玩着手机，看来是陪床的家属。
“请问，您看见旁边这张床上的老头去哪儿了吗？”文潇岚问。
“没注意。”中年妇女用淡漠的语气说。
文潇岚无奈，伸手摸了摸魏崇义的床铺，发现床单上还微微残留着一点儿热量，说明他离开并没有多久。她的第一反应是追下楼去，但紧跟着，一个念头冒了出来。
以魏崇义的身体状况，再加上正在侵蚀机体的癌细胞，他的运动能力一定相当差，此时此刻在这样的大雨天里，很难让人相信他离开医院后可以逃多远，甚至于死在半道上都说不定。而魏崇义是如此聪明的一个人，他不可能想不到这一点。
文潇岚做出了一个猜测：魏崇义并没有逃离医院，甚至没有逃离这栋大楼。他很有可能和他过去无数次的逃亡一样，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看上去跑了，其实还藏在大楼里。那么，如果他能成功骗走追兵，应该还会回来拿一下随身物品——他跑得太匆忙，有很多东西都没能带走。
那是不是该留在大楼里守株待兔呢？
她离开病房，回到水房里，看见首席已经站起来了，靠着墙正在休息，看来确实无大碍，不过，状态也不算好。
“怎么样，找到了吗？”首席问，眉头仍然皱着，可见头部肯定不舒服。
“没找到，我还在想办法。”文潇岚说着，看了看首席，犹豫了一下，“头是不是还疼得厉害？我陪你去医院看看吧，别弄成脑震荡了。”
“真的不用了，”首席说，“能帮你做一点事，我很高兴，别担心我。”
文潇岚向后退了一步：“你是谁？”
“你为什么这么问？”首席一愣。
“你不是真正的吴洋，”文潇岚盯着首席，“吴洋是个顶级闷骚，虽然我相信他心里确实想的是‘能为我做点事十分高兴’，但你就算打死他他也不会把这话说出口来。你不是吴洋，到底是谁？”
名叫吴洋的首席笑了起来。他的笑容充满了狡黠和邪恶，完全不是过去的那个吴洋所能做得出来的表情。
“哎呀，本来还想逗逗你寻一下开心呢。”“吴洋”说，“你还蛮聪明的，这下子玩不成了。”
他吹了一声口哨，文潇岚身边的世界立即暗了下来。
 
又是幻域，文潇岚想，早就习惯啦。
她并不慌乱，慢慢等着眼前重新亮起，这次出现的幻域倒是远不如过去见过的骷髅荒原或是记忆迷宫那样奇诡，相反显得非常平凡，平凡到压根就不像一个幻域。
这是一个空旷的篮球场。
并不是人们在电视直播里见到的那种能容纳上万人的职业体育篮球馆，而是一个水泥地的露天篮球场，和各个大学里所能见到的基本差不多。篮球场的两端各自安放着一座陈旧的、篮网都被撕破了的篮球架，地上的三分线和罚球线也都很模糊了。而在篮球场的周围，是一片铅灰色的虚空，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此刻文潇岚和假吴洋就站在中圈附近，而在其中一个篮球架的下面，躺着两个人。文潇岚视力不错，能看清其中一个人是魏崇义，而另一个则是先前那个在雨中没有被淋湿的白衣少女。文潇岚看了看白衣少女，又看了看假吴洋，一时间有些不明所以。
“所以说啊，你觉得我是冒充的，其实是错误的，”假吴洋咧嘴一笑，“这具身体，确实是那个小伙子的，我只是借用了一下他的躯壳而已。这个白裙子的小姑娘也是那样的。”
“借用躯壳？这种事我倒是遇到过。”文潇岚想起了这所学校曾经的副校长李济，“你是怎么借用的，也是变成一只虫子钻到别人的脑子里去吗？”
“别用‘虫子’那么难听的形容嘛——虽然事实上倒还真长得像。”假吴洋说，“没错，和你们学校的副校长一样，我也完成了那种进化，完全抛弃了人类的躯体。”
“那你是守卫人还是黑暗者呢？”文潇岚又问。
“这二者其实并没有什么质的区别，特别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假吴洋说得别有深意，“不过，你就把我当成邪恶的黑暗者吧。”
“我才懒得分什么正义邪恶呢，又不是中二日漫，”文潇岚摆摆手，“就说说你想要干什么吧？”
“我想把你和魏崇义都带走，就那么简单。”假吴洋说。
“你要带走魏崇义我可以理解，”文潇岚说，“我对你有什么用，这我还没明白。”
“我觉得你应该想得明白。”假吴洋说，“你想想，我要从守卫人的眼皮底下抓走魏崇义，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文潇岚想了想，忽然面色有些苍白：“范量宇。你抓我，是为了用我来威胁大头。”
假吴洋满意地点点头：“所以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就不需要我多说什么了。”
“你真的觉得他那样杀人比吃饭还容易的货色，肯为了我受你的胁迫吗？”文潇岚问。
“我没有身体，只能侵占他人的身体，操控他们的头脑，所以我比一般人更懂得揣摩人心。”假吴洋说，“所有人都知道你和范量宇关系不错，但很少有人敢像我这样做出足够大胆的揣测。”
“什么揣测？”
“你对范量宇的重要程度，超过了任何人的想象，”假吴洋顺手从地上捡起一个脱皮的旧篮球，以熟练的姿势拍着球，“抓住你，就足以威胁他做任何事情。”
“还任何事情……”文潇岚摇摇头，“你真的不了解大头。他是我的好朋友是不错，但是，我并不是那个可以让他不顾一切做出任何事情的人。”
“那我们就试试好了。”假吴洋的口吻充满自信。
文潇岚还没有答话，身后忽然想起一个声音：“好吧，试试就试试。”
那是范量宇的声音。
文潇岚一惊：“大头，你什么时候来的？”
她回过头来，范量宇正站在另外一个篮球架下，抄着双手，看起来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
“来了很久了，”范量宇不紧不慢地说，“本来我想早点动手把这个废物打发掉，但听完他的话之后，我倒是好奇了。我准备看看，他到底打算怎么用你来胁迫我。”
说话的这个时候，文潇岚和假吴洋站在篮球场的中圈，范量宇则站在一端的篮球架下，尽管这个球场的长宽尺寸不算太标准，但十米的距离至少是有的。看样子，他还真没有说假话，故意拉开那么远的距离，就是要和假吴洋较一较劲。
先前还一直神色自如的假吴洋，此刻脸色也不禁稍稍有些变化。他盯着范量宇看了一会儿：“你以为这样虚张声势就能吓倒我吗？我对人心的判断，从来没有出过错。你信不信我可以随时杀掉她？”
他的身畔释放出淡红色的蠹痕，把文潇岚包裹在其中，看来是随时都可以对她发起致命一击。文潇岚只感到一股无形的力量挟持着自己的身体，连手指头都挪动困难，只能无奈地继续站在原地。
范量宇会怎么做呢？她不安地猜测着。一时之间，似乎“范量宇会怎么做”变成了最关键的问题，她的安危本身倒反而顾不上去考虑了。
“那你就试试看啰。杀吧，看我会不会害怕。”范量宇一摊手，然后迈开步子向着中圈走来。他的步伐并不大，但篮球场毕竟是那么小，几步之后就已经接近了。
假吴洋咬牙切齿，看样子想要对着文潇岚痛下杀手，但又被范量宇的气势所震慑，犹犹豫豫不敢下手。他只能伸手拖着文潇岚不住往后退，但当退到球场另一端之后，已经退无可退了。倒是范量宇在逼近到这一侧的三分线附近时，悠闲地停住了脚步。
“我给了你那么多机会杀她，为什么不动手呢？”范量宇问，“这不过是一个没有附脑的普通女人，如你所说，手指头都不必动一下，就能杀掉她。你为什么不下手？”
假吴洋满头大汗，却说不出话来。身前的这个双头怪物仿佛具备一种神魔一样的可怕的压迫力，让他光是继续站着都已经筋疲力尽了。如范量宇所言，在这几十秒的时间里，他有无数的机会，可以轻易拿走文潇岚的性命，但他却不敢。面对着这个双目冷酷如冰的双头怪物，他那些操弄人心的手段仿佛突然间变成了顽童手里的水枪，虚弱而可笑。
“快点啊。”范量宇用充满嘲讽的语调催促着，“现在她就在你手里，我的蠹痕还没发动，你完全有机会抢在我之前杀了她。你不是要胁迫我吗？你不是要利用她让我投鼠忌器让你带走姓魏的老头吗？来啊，试试啊。”
假吴洋依然没有开腔，倒是文潇岚忍不住了:“喂，大头！我的命就真的那么不值钱吗？”
这句话倒也并不是完全认真，还是带了一些戏谑成分，毕竟范量宇一向都是那么强势，在她的猜想里，这个双头怪物一定是有什么独特的绝招可以控制住局势，才会那么无所顾忌有恃无恐。
但没有料到，范量宇扭过头来，冷冷地看了她一眼:“啤酒瓶，我们有在一起打架喂麻雀的交情，这是事实；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唯一的一个朋友，这也是事实；如果你遇到了危险，我会想办法救你，这还是事实。但是，如果你以为你的命会比我的尊严更重要，那就错了。没有任何人可以拿任何东西来威胁我，即便是你的性命。”
文潇岚语塞，说不出话来，忽然间觉得心里一阵冰凉。这似乎应该是范量宇的常态，应该是这个虽然偶尔会喂喂麻雀、但杀过的人比文潇岚见过的人还多的怪物的常态。但不知怎么的，那种冷漠的语气却让她感到深深的刺痛。那颗吓人的大脑袋仿佛在一瞬间变得陌生，让文潇岚无法把他和那个同她一起血战白骨、陪她逃课、陪她喂麻雀、陪她参加变装舞会的时而粗鲁、时而细心、时而狂暴、时而安静收敛的男人联系在一起。
“你说得对。”文潇岚轻声说，“我是你的朋友，但也就是朋友而已。你终归是……守卫人世界里的顶梁柱，怎么可能为了我而低头。”
她慢慢地坐在地上，把下巴放在膝盖上，不再说话了。假吴洋看看她再看看范量宇，脸上终于现出了绝望的表情。没等他反应过来，范量宇已经欺身近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脖子，把他整个人都举了起来。吴洋虽然相对而言是个斯文人，但块头也并不算小，在范量宇的手里，却像一根羽毛一样轻飘飘没有分量。在范量宇惊人的威势的压迫下，他的蠹痕也像一阵烟一般消失了。
 
“等等！别杀他！”文潇岚忽然想起来了，“他现在占用着我朋友的身体！你要是杀了他，我朋友也死了！”
范量宇继续把吴洋的身体抓在手里，侧头看了她一眼，阴沉地说：“你以为他还没有死吗？”
文潇岚大为震惊，一下子站了起来：“你说什么？这……这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你以为你在看喜羊羊所以不会死人吗？”范量宇的口气里充满了不屑，“我还以为你和这个世界接触了那么久，已经知道了它不是学生会里的过家家呢。你自己看看吧。”
他像拎小鸡一样把吴洋的身体拎到文潇岚身前。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绕着他走了一圈，终于发现，在吴洋的后脑勺上有一个血迹已经干涸了的深洞，大小差不多相当于一根大拇指插了进去，隐隐可以看到洞的深处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那就是这个黑暗者的真身。他把自己进化成了一个小小的、可以活动的附脑，深深地钻入了吴洋的大脑里。比之当年和大脑共存的李济，他下手更加残酷绝情。
她转身扑到篮球场边，翻江倒海地吐起来，只觉得胆汁都要吐出来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来，用纸巾擦了擦嘴，重新走回来，目光里充满了愤恨。
“我刚刚想起来，你虽然也稍微见识过那么几次魔王世界的战争，也亲眼见过尸体，但是却从来没有见过身边的熟人丢掉性命，是么？”范量宇冷不丁地问。
文潇岚也被问得一愣，想了一下，慢慢点点头:“确实，我们一起打过骷髅，在记忆迷宫里见过你好多次杀人，离开迷宫后还见到了创造迷宫的那个老头的尸体。但是你说得对，我没有亲眼见到自己的朋友死，即便是刘大少，他死的时候，我也没有在场。”
“那么，现在你亲眼看到了，你有什么感受？”范量宇接着问。假吴洋依然在他手上绝望地晃荡着，脸色已经憋的青紫。但此时此刻，即便离开了吴洋的身体，他也难逃一死，所以干脆不做挣扎了。
“就像是心口被猛然扎了一刀。”文潇岚声音低沉，“他本来可以不死的。如果我那会儿在病房里直接赶走他，而不是要他去找魏崇义，他根本就不会被卷进这件事，不会送命。他是我的同学，偷偷喜欢我，昨天还在一起探讨学生会的工作呢。我们的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啊，读书，考试，打工，实习，看着喜欢的当红小鲜肉犯花痴，谈一点注定无疾而终的小恋爱，偶尔和宿舍的姐妹闹点小别扭然后唱一次K和好，和学生会的小婊砸们激烈撕逼……”
“你仍然可以重新回到这样的生活。”范量宇的话语里似乎有一些别样的意味，“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世界。天选者已经无法回头了，但你只是普通人，你还可以选择。”
“是啊，我还可以选择……”文潇岚无精打采地重复了一遍。她怔怔地盯着吴洋那具已经失去生命的躯体看了好一会儿，双目里突然迸出火花：“替我收拾了这个王八蛋！”
 
范量宇点点头，拎着假吴洋走回到另一端的篮球架，把他摔在地上：“你为什么要把幻域弄成这么一个破破烂烂的篮球场？这种创意我倒是很少见。”
假吴洋捂着脖子喘了一阵子气，这才缓缓地站起身来，哑着嗓子说：“我从小就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虚弱，根本不能运动，但我很喜欢别人打篮球的那种姿态，总是做梦梦到自己身体强健，可以抱着篮球在球场上蹦跶。所以我经常会跑到小区附近的露天篮球场边，满怀着羡慕看别人运球、投篮、摸篮板甚至抓框——不过我们那一片没人能扣篮，毕竟是小地方。”
“后来有一次，有一个那一片弹跳最好的高个子在打完野球比赛后，似乎是感觉身体彻底活动开了，于是去尝试扣篮，结果失败了，摔了一跤。站在一旁观看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然后被他带着身边的小弟们臭揍了一顿，差点打得我心脏病发作。他警告我，不许我以后再靠近篮球场半步。所以在之后的若干年里，我再也没有去过篮球场。”
“再后来，我终于被家族发现了，并且成功地完成了附脑的进化，抛弃掉以前的累赘肉体。我回到那座小城，找到当年参与过殴打我的所有人，逼着他们先把那个领头的大哥活活打死，再构建出这个完全模仿那座篮球场的幻域，逼着他们在球场上打球，不许停下来，直到若干个小时之后活活累死。”
范量宇的目光里居然流露出一丝赞赏：“很有创意啊，我都忍不住要开始喜欢你了。所以，我会给你一个求生的机会，陪我打一场篮球赛吧，不准使用蠹痕。”
这话听得文潇岚和假吴洋同时一愣。但范量宇的脸上没有丝毫开玩笑的痕迹，假吴洋想了想，咬紧牙关，从自己的幻域中创造出了一个篮球。
“一对一斗牛，不计两分三分，三局两胜，谁先进两个球谁就算赢。”范量宇在三分线往内一步的距离站定，“这里是你的主场，你先攻。”
假吴洋点点头，退到三分线外，开始运球。范量宇弯下腰来，放低重心，摆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防守姿势。假吴洋双手交叉运球，做出要突破的架势，但却突然间收住脚步，急停跳投，球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在篮筐后沿撞了一下，进框了。
“不错，居然连三分都会投。”范量宇说，“看来你完成进化之后，一定经常在幻域里练习球技吧？”
“有时候我会抓人来这里陪我打篮球，打完后再把他们杀掉，”假吴洋说，“有时候我也会直接侵占一具身体，用他的身体去真实的野球场打球，挺有趣的，有一种把童年都弥补回来了的感觉。”
“你就是个疯子！变态！”文潇岚听得怒不可遏，“你把人命当成什么了！”
“在魔王的世界里，谈人命的价值是虚妄的，毫无意义。”没等假吴洋回应，范量宇已经开口了。文潇岚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好了，轮到我进攻了。”范量宇抱着篮球走出三分线。假吴洋也做好了防守动作。
范量宇开始拍球。文潇岚虽然不懂篮球，但毕竟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好歹看过一些校内的篮球赛。她发现范量宇运球的动作也是有板有眼，虽然比不上冯斯和他的前队友们那样训练有素，但也看得出来，是货真价实打过篮球的。
奇怪了，她禁不住想，这个怪物成天忙着打架杀戮，居然也有时间打篮球。但很快地，她心里微微一颤，猜到了原因。
那大概是当年范量宇还没有变成现在这个杀人怪物的时候，和那个名叫范舒琳的女孩在一起时练就的。或许那是范量宇一生中最平静最快乐，也活得最像正常人的一段短暂时光。
“所以，读书、考试、跳舞、打篮球……”文潇岚轻声自言自语，“如果她没有死该多好，你也许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突然之间，范量宇运球的身姿在她的眼中变得无限遥远，仿佛已经被幻域中的迷雾所深深吞噬。
范量宇看来并不擅长中远投，也没有出手投篮的打算。面对着假吴洋的防守，他选择了转身背打，背身运球后用自己粗壮有力的身体一步一步往里挤。虽然事先说好了不能使用蠹痕，但他强壮的身躯即便只用自身的力量，也绝不是假吴洋所能抵挡的。范量宇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挤到了篮下，轻松地转身挑篮。比分变成了一比一平。
接下来轮到假吴洋进攻。这一次，范量宇的防守异常严密，不给他轻易出手的空间，假吴洋运球转了几圈都不得要领，最后匆匆强行出手，球偏了。范量宇摘下篮板后再进攻，依然是拿手的背身往里挤，但假吴洋这次也有了防备，并不和范量宇生扛，而是在对方出手投篮的一瞬间伸手把球拍掉了。
他运球出了三分线后，一个转身作势要快速抢投三分，范量宇连忙扑上去封盖。但这只是一个假动作，假吴洋等到范量宇的身体被晃起后，并没有出手，而是运球直杀篮下。范量宇以和他的体型不相称的惊人的敏捷落地后迅速回追，在假吴洋起跳上篮的同时也高高跃起尝试盖帽。
但假吴洋的技术比范量宇想象中还要高一点，他竟然在空中做出了一个扭腰闪躲的动作，然后侧手上篮。半空中传来一生闷响，假吴洋的身体被重重撞飞，摔在了地上，但篮球在篮筐上磕磕碰碰几下之后，还是滚进了网子里，然后砸在地上。
球进了，二比一。范量宇输了。
“真正的吴洋打篮球可没你好。”文潇岚站在假吴洋身边，叹了口气。被范量宇撞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何况这个黑暗者本身只是侵占了一具普通人的身体，并没有特殊强化。现在假吴洋趴在地上口吐鲜血，看架势肋骨不知道断了几根，左肩膀也脱臼了
“我毕竟是经常打球的人。”假吴洋邪恶地一笑，“这具身体毁了，但我也赢了，二比一。范先生是守卫人世界里数一数二的强者，想来刚才说过的话不会耍赖的吧？”
“当然，我一向说话算话。”范量宇也跟着笑了笑，随即身上突然间爆发出蠹痕，把假吴洋的身体包裹在其中。假吴洋痛叫一声，竟然疼得在地上打起滚来，这无疑是范量宇的蠹痕对他的神经的猛烈摧残。
“你不守诺言！”假吴洋怒吼道，“你答应了如果我赢了就放过我的！”
“别开玩笑了，我什么时候答应过放过你？”范量宇哼了一声，“我刚才说的是，‘给你一个求生的机会’。求生的意思，就是让你活下去，但也仅仅是活下去而已，要放过你，那可不在我的承诺范围内。”
假吴洋还想说什么，但范量宇施加的痛苦似乎超过了他承受的极限，他只能在地上拼命挣扎，嗓子都喊哑了，那尖锐的嘶吼让文潇岚只觉得头发都要立起来了。她想要叫范量宇停手，却又想到此人是杀害吴洋的凶手，一阵仇恨涌上心头，最终没有说出口。
一分钟之后，喊叫声忽然停止，吴洋的身体软软地平躺在地上，不再有任何动作。而从他的后脑伤口处，那个小小的虫子一样的附脑慢慢爬了出来。
这就是黑暗者的真身。失去了人类的躯壳之后，这个真身就像一只软乎乎的爬虫，文潇岚觉得自己用两根手指头就能把它捏死。而范量宇居然就真的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伸出两根手指头，把它夹在了手里。
“它马上就要支持不住这个幻域了，现在反而是我在用蠹痕替他维系，”范量宇说，“这种进化方式毕竟不多见，我要把它带回家族去研究。”
“我是真没想到，你这样的人居然也会用文字游戏骗人。”文潇岚说，“其实你直接出手干掉他他也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为什么要多此一举打篮球、给他虚假的希望？”
“不是你要我帮你收拾他的么？”范量宇反问，“比起直接揍扁了拖走，从希望到失望，难道不是力度更大的‘收拾’吗？”
文潇岚下意识地摇摇头：“我不是那个意思！其实……只是……”
她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对不起，是我不好。其实我心里就是想看他倒霉，越倒霉越好，但是当你真的下手之后，我又去指责你。我真是个……虚伪的人。”
她低头看着吴洋不再有生气的尸体，泪水慢慢地顺着面颊流下。范量宇抄着手，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倒也算不上虚伪，只是说明你内心固守的法则仍然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你依然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那个世界……这难道不就是那颗名叫地球的破烂星球么？”文潇岚看来有些失魂落魄，“怎么就会被割裂成你的世界和我的世界了呢？”
“这就是这颗破烂星球的真相。”范量宇说，“如果你承受不了，尽早离开比较好。”
文潇岚不觉有火：“反正也没有任何人能拿来威胁你，我也不会成为你的累赘，你干嘛非要一句又一句地不把我赶走就不罢休？”
范量宇没有回答，脸上就像是戴了一副无法变化的面具。文潇岚还想要发泄几句，脑子里刹那间闪过在过去的日子里与范量宇在一起时的种种，一瞬间心又软了下来。何必和他斗嘴？文潇岚对自己说，这个大头怪身上所背负的原本已经太多。虽然今天他让自己有些……失望，但是，他并没有欠自己什么，他依然是自己的朋友，那就够了吧。
只有站在他那个位置上，才有可能真切体会到他的内心，除此之外，一切的臆测都不过是水中捞月。也许他说得对，不同的世界只能交汇，却永远无法交融。
 
“回去吧，回你的学校去。”范量宇的口吻稍微温和了一点，似乎也觉得自己刚才说的那些话有些硬，“这两个死人我会处理，魏崇义我也会带走。”
文潇岚咬着嘴唇犹豫了一阵子，忽然开口说：“能不能安排一个地方，把魏崇义交给我？”
范量宇十分意外，愣了一下才问：“为什么要交给你？”
“因为现在我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取得魏崇义信任的人，”文潇岚把先前与魏崇义的对话向范量宇复述了一遍，“这个人又老又犟又得了绝症，已经不会吃任何威胁了，我知道你们有读心之类的法门，但他的身体恐怕也承担不起。而他对你们守卫人是从骨子里的不信任。也就是说，你把他带回去也没有任何作用。”
“倒也有理。”范量宇沉吟着，“但你确定你就一定能劝说他？”
“我不敢确定，但我必须要试一试。”文潇岚说，“这是唯一的机会。”
“但是你……”范量宇有些踌躇。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文潇岚说，“我也知道，我这样只会在学生会斗小婊砸的废柴永远也不可能适应你们的世界。但现在已经不是去细分你们我们的时候了。从魏崇义的口风来判断，他所掌握的秘密，可能直接决定着你们和魔王之战的最终命运。如果魔王真的赢了，不管是你的世界还是我的世界，最后只怕都要变成尸山血海——那时候再去分你的我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没有回答。他捡起地上的篮球，随手拍着球，不时出手向着篮筐扔一下，要不是那两颗头颅太过骇人，乍一看还真像是一个在野球场上练球的篮球爱好者。文潇岚知道他是在思考权衡，所以也并没有去打扰他，而是查看了一下魏崇义的状况。还好，虽然魏崇义始终昏迷着，但身上没有显眼的外伤，呼吸也很平稳，看来没有大碍。但那个不幸的被侵占身体的白衣女孩，如同范量宇所说，也早已经死亡。人命对于这些黑暗者来说，犹若草芥。
范量宇漫不经心地投了几次篮，没有一个能进筐。最后他抱住了球，猛地高高跃起，把球扣进了篮筐。那个陈旧的篮球架经受不住范量宇那惊人的力量的撕扯，轰然断裂倒塌。
“好吧，我会去给你安排。”这一下石破天惊的扣篮仿佛也让范量宇的心情舒畅了不少，“不过，这件事结束之后……”
“我会躲得远远的，不管你们打得怎么天翻地覆，我都不会去管的。”文潇岚打断了他的话，“但在此之前，至少让我把这个忙帮完。”
范量宇盯着文潇岚看了许久，最后把视线转移开：“好吧。”

第二章 寄魂 二
冯斯调动着自己贫瘠的文化积累，回忆起一些和格萨尔王有关的常识。格萨尔王是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的主人公，是莲花生大师转世，在一个妖魔横行、民不聊生的时代降生到了藏地，成为岭国的国王，一路斩妖除魔为民造福。
也就是说，从“斩妖除魔”这个角度来说，格萨尔王倒还真和守卫人有些类似之处。冯斯想着，发问说：“这么说，格萨尔王并不是一个史诗里的虚构人物，而是真实存在的了？”
“确切地说，并不存在一个名叫‘格萨尔王’的个体，”王欢辰说，“格萨尔王的传说，本身就是一个刻意流传下来的对魔王的警示。我们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族群。”
“族群？”冯斯眉头一皱，“像守卫人那样吗？”
“有些类似，但我们并不是守卫人。”王欢辰说，“你应该能看得出来，我没有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这里其他的所有人也和我一样，都只是普通人。所以，我们这个族群其实是以普通人的力量和魔仆战斗了许多个世代。”
“这怎么可能？”邵澄忍不住插嘴说，“以凡人的力量，没有可能和魔仆相抗衡的。”
“有可能，虽然自身的力量不足够，但如果能驯化妖兽的话，就能够利用妖兽去和魔仆进行对抗。”王欢辰回答。
“驯化妖兽？”冯斯想起了自己接触过的那些或庞大或精悍、或愚蠢或聪明的怪物，“我怎么觉得这玩意儿听起来比移植附脑风险还大呢？”
“的确风险很大，但我们并没能获得移植附脑的技术。”王欢辰说，“雪域高原是一个很独特的封闭环境，不能像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可以互相交流互通有无。所以你们都学会了对附脑的使用，而我们，只好不走寻常路了。”
他说着，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狼毒草纸装订而成的小册子，在两人面前翻开。灯光下，冯斯看得很清楚，这本册子大概是用藏文和图画配合的方式，来讲述这一群藏人驯化妖兽的历史。虽然藏文他一窍不通，但那些图画倒是朴拙浅显，很容易看明白。
“倒是走出了一条独特的路。”冯斯表示佩服。在他面前的这一页正好描画着一个藏人在雪山里冒着危险采药，再往下的另一张图，则是大锅熬药。邵澄已经猜出来了：“你们是用药物去控制妖兽？”
王欢辰点点头：“没有别的办法。我从头说起吧。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对于当年魔王内讧后消失的那段历史，大致是这么推断的：在涿鹿之战后，由于魔王的力量暂时消失，导致了全球大部分的魔仆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而位于西藏的那只魔仆，恰好就在失联的时候遭遇了一场雪崩，被深埋起来了。这之后，两位魔王渐渐恢复元气，一点一点地召唤过去的仆从，西藏的这一只魔仆却始终杳无音信，本来由魔仆负责豢养的两只巨鼠也由此没有了主人，只能悄悄蛰伏起来。两位魔王以为那只魔仆不存在了，于是遗忘了它，却不曾料到它在一个意外的机缘下重新复苏，然而……思维却混乱了。”
“思维混乱？”冯斯一怔，“意思是发疯了？失忆了？”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王欢辰说，“它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只是凭借着还深藏在潜意识里的本能不断地制造和培养妖兽，对藏民们施行杀戮。”
“嗯，听起来有点像是武侠小说里那些发了疯的高手，”冯斯说，“我有点儿了解了，《格萨尔王传》里所提到的那个妖魔横行的时代，其实就是对妖兽肆虐的真实写照。”
“没错，那是一段非常黑暗的时期，”王欢辰说，“那时候即便中原地区的文明也仍然处在相对原始的阶段，我们的先民们无法和外界沟通，无法获得成为守卫人的技术，一开始几乎是任由妖兽宰割。直到后来，我们渐渐找到了用药物影响妖兽、甚至控制妖兽的方法，才算是终于找到了转机。那只魔仆毕竟独力难支，何况本身头脑也不够清醒，不能完全发挥出属于它的智慧，渐渐落于下风，最终被击败杀死。然而，在这样的当口，人性的贪婪却显现了出来。你们能猜到发生了什么吗？”
邵澄不大明白，冯斯却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慢慢地说：“我来猜一猜吧。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就开始抢胜利果实了，对么？”
王欢辰叹息一声：“没错。一部分上层的人决定囚禁魔仆，把操控妖兽的技术霸占起来，并且试图以此来奴役藏人。他们击败了魔仆，自己却成为了新的魔仆。幸好，那只是一部分人，还有其他人不愿意同流合污，坚定地反对他们。”
“那群反对的人，应该就是你们这个族群的先祖了，对吗？”冯斯问。
王欢辰点点头：“只是操控妖兽的方法在他们手中，我们的先祖一开始也无能为力，只能藏身于暗处、就像现代的地下游击队那样进行战斗。那一场战争异常惨烈，甚至于超过了和魔仆的斗争本身，因为魔仆和妖兽的智慧是远远比不上人类的，何况我们只能一点点根据残损的资料摸索对付妖兽的方法。不过最终，我们还是胜利了，魔仆、妖兽和野心家都被埋葬在高原的冰雪之下。”
“既然你们胜利了，为什么还要藏起来？”邵澄问。
“因为那一场战争让我们对魔王的力量产生了恐惧，”王欢辰回答，“西藏生存条件远比汉地艰难，人口也少，在先战魔仆再藏人内战之后，我们一度怀疑会遭遇到灭族的危险。所以，在战事结束后，我们决定把控制妖兽的技术封存起来，消灭掉所有曾被我们用来帮助作战的妖兽，让整个西藏恢复过去的平静。从那以后，我们一直默默地观察着西藏，也观察着藏区之外的世界，但始终没有现身过。”
“后来那些欧洲人来到藏区，形成了一个独特的黑暗家族，害了不少人，你们也没有想过去制止？”冯斯有些不满。
“他们所造成的破坏，相比之过去的魔仆，根本不算什么。”王欢辰不以为忤，“而且，汉地的守卫人迟早会发现他们。事实证明，他们虽然疯狂，但并没有带来什么巨大的灾难。我们的力量不能够为了这种小事而轻易动用。我知道你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人，对这种袖手旁观的冷漠很不高兴，但相信我，我们必须这样做。”
冯斯反倒是尴尬起来：“别，这顶高帽我不接，我哪儿有什么狗屁的正义感，也没有资格去审判你们。不过，你们一直潜伏到现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为了魔王的真相。”王欢辰目光炯炯，“我们深知魔王力量的可怕，所以反过来，我们绝不信任任何掌握了这种力量的存在。守卫人数千年来和魔仆们一直在进行着对抗，我们当然也了解这一点，但同样的，我们也深知，这样的对抗是别无选择之下的被迫为之。假如魔王真的被彻底杀死了，守卫人们成为了地球上最强大的力量，他们还会安于现状吗？他们还会心甘情愿去做普通人类的守护者吗？我们倾向于——不相信这一点。”
冯斯叹息一声：“这个说法，已经有好几个人跟我提过了。我也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做出自己的判断，可能是因为我现在已经拥有了守卫人的能力，却还有着一颗普通人的心。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见过太多守卫人世界里的丑陋面，即便是身边很熟的人也会耍得你团团转，但是要对抗魔王，又不能离开他们。”
“可是，我们并不认为要对抗魔王一定不能离开守卫人。”王欢辰说，“我知道邵先生听了一定会不高兴，但是这千百年来，守卫人光是和残留的魔仆妖兽作战就已经精疲力尽了。他们真的可能是魔王的对手吗？”
“我不会不高兴。”邵澄说，“这个问题其实我也在反复思考——没有人比守卫人本身更知道魔王的力量有多可怖。所以我也有点明白你们的思路了，你们觉得依靠守卫人去消灭魔王是不现实的，所以想要找到另外一种能和魔王对抗的方法。那么，你们找到了吗？”
王欢辰摇摇头：“还没有，但我们一直在向着这个方向努力。在我们看来，如果不能找出魔王的本质，其他的一切都只是皮毛，甚至连皮毛都达不到。”
“但是现在，你突然主动联系邵先生，还把他和我带到了这里来，说明你已经有了一些突破了，对吗？”冯斯问。
“我给你看一样东西。”王欢辰说着，爬上梯子，从书柜高处的某一层取下了一个木盒子。打开盒子之后，里面是一张残缺不全、带有烧焦痕迹的纸页，而且上面全是藏文。好在还能隐约分辨出一些图画的内容，冯斯索性用蠹痕创造出一个放大镜，在照明灯下眯着眼睛费劲地辨认着。
 
“这是什么玩意儿？好大一坨……”冯斯一边看着一边嘴贱，“看这么骨骼清奇的相貌，像是个妖怪……魔鬼……魔王？这是魔王鲁赞吗？和你家唐卡上那位长得挺像的。”
“是的，就是魔王鲁赞。”王欢辰说。
“那他身边的这些又是什么？”冯斯细细观看着，“这好像是……一片水域？这是大湖吗？”
“对，大湖，就是我们所说的‘海子’。”王欢辰回答。
“然后这个是……一棵树？对吧？一棵树。树的旁边是头牛，这个好认。”
“对的，一座海子，一棵树，一头牛。”
“魔王和这三样东西，代表着什么？”冯斯问。
“不是三样，是四样。”王欢辰说。
“四样？”冯斯搔搔头皮，“我明明只看到三样啊。难道这个海子里还藏着什么东西？”
“不在海子里，在鲁赞的身上。”邵澄说，“你仔细看他的额头。”
“额头？啊，没错，额头上还真有个玩意儿。这是什么？好像是……一条鱼？”冯斯的鼻子都快要凑上去了。
“这就是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邵澄说，“藏人没有不熟悉的。”
“四个寄魂……那到底是什么？”冯斯说，“难道是和伏地魔的魂器差不多的东西？”
王欢辰点点头：“没错，东西方神话里都有类似的传说，把灵魂分散开来寄托在某些物体上，只要不消灭光这些灵魂碎片，灵魂的主人就永远不会被杀死。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就是一片海子、一棵大树、一头黄牛和额头上的一只小金鱼。当年格萨尔王就是在被鲁赞掳走的妃子梅萨的指点下，先毁掉了海子、大树和黄牛，然后一箭射破金鱼，取走了鲁赞的性命。”
“这个传说，难道和现实有什么联系？”冯斯问。
“联系很紧密，”王欢辰说，“这是我们的先祖毁灭那群背叛者时，从他们的领袖的密室里发现的。那位领袖一直在修炼着一些古怪的法术，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装神弄鬼骗人的，但有一样却在装神弄鬼的外皮下存在着一些真功夫，那就是通灵术。”
“通灵术？”
“对，通灵术。通灵术实际上是并不存在的，但那位领袖却的确掌握着某种读取他人思维的手法，我们后来对他的尸体进行了解剖，发现他长有一个附脑。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天生变异的附脑人，可能也是古代藏区唯一存在过的一个附脑人。”王欢辰说，“不过，他的附脑并不完善，并不能像那些真正经过训练的守卫人那样清晰无误地读取他人的思维和记忆。他只能做到被他人的思维所影响，然后在潜意识的驱动下，完成某种类似于‘自动写作’的记录和演绎。”
“我懂这个意思，通俗点说，就是乡村神汉们跳大神的真实版。”冯斯说，“所以说，这张图也是他跳大神的结果了？”
“否则他不会那么重视，把这份资料藏得那么深。”王欢辰说，“我们猜测，他在研究那只半疯癫的魔仆的过程中，终于和魔仆发生了头脑的交感，并且读取出了一些真正有用的、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守卫人掌握过的重大信息。”
“也就是说，一个半疯癫的魔仆，和一个无法精确表述读取内容的读心者，联手留下了魔王的秘密？”冯斯惊叹不已，“简直搞得我要相信上帝的存在了。那这幅图到底指向何处呢？”
“据说，那位领袖在最终战败之前，亲自开口留下了一段说唱词，正是格萨尔王传中北地降魔的故事的最早雏形。而他也不断在一种近似癔症的状态中反复描绘鲁赞和四个寄魂，这让我们可以确定，这个故事当中一定包含着很深的隐喻，极可能就是魔王的终极真相。所以后来，我们推动了格萨尔王传的诞生，虽然其他的故事都只是编造，但北地降魔这一章却饱含着深意，希望能有后来人能把它解读出来。”
“原来你们才是格萨尔王传的真正创始者，所以自称格萨尔王的后裔倒也挺合情理的了，”冯斯说，“可是，这个故事到现在依然没有被解读出来。”
王欢辰沉重地叹了口气：“因为线索太少啊。我们做了各种各样的猜测和解读，想要推测出那四个寄魂到底代表着什么，以及它们对魔王而言意味着什么，是不是真的摧毁了四个寄魂就可以杀死魔王。为此我们坚定地杜绝了附脑的引入，反而调动所有资源培养历史学、考古学、古生物学、地质学等等方面的学者，期待能从历史的遗留中找寻答案。”
“嗯，守卫人们靠武力，日本人靠生物科技，你们钻研历史考古，倒是各有各的道路走。”冯斯说。
“我们从历史的种种细节里找到了大量魔王对人类文明、以及人类出现之前的生物进化的干预证据，”王欢辰说，“守卫人终究只是猜测，但我们却可以坐实，整个地球生命的进化史，就是魔王的实验史，而人类，正是他们最接近成功的实验品。但是这个实验品出了很严重的问题，导致了两位魔王最后的决裂和同室操戈，也给了人类几千年宝贵的喘息和发展时间。然而，问题出在哪里，还是没有人知道。不过，倒是找到了其他一些守卫人并没有能够掌握的发现。”
“你指的……是不是巴丹吉林庙今天发生的那档子事儿？”冯斯忽然想起，“来这里之前，邵澄说过，你们是巴丹吉林庙最初的创建者之一。你们为什么要在沙漠深处建造这么一座庙？那个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到底是怎么回事？梁野去了哪儿？”
“巴丹吉林庙的实质，是一个观测点。”王欢辰说。
“观测点？观测什么什么的？”
“观测寄魂可能埋藏的地点。”王欢辰吐字清晰地说，“巴丹吉林庙只是这个世界上的若干个观测点之一，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冰川，则是另外一个。除此之外，在中国以及中国之外的区域，都存在着这种观测点。”
冯斯想了想：“寄魂可能埋藏的地点？这也是你们从历史文献里找到的？”
“还包括我们亲自主持的考古发掘。”王欢辰说，“我们发现，在战争之外，魔仆们还策划了不少的隐秘行动，完全不和人类接触，似乎是为了隐藏什么东西，又或者是寻找什么东西。只不过，随着守卫人势力占据上风，那些魔仆都隐遁起来了，但是他们活动的痕迹被我们捕捉到了，并且相应地找到了十来处这种可疑的地点。”
“你们没有挖地去找找么？”冯斯刚说完，就拍了拍脑袋，“哎呀，真笨！魔王就算是要藏什么东西，肯定也是利用异空间去藏，不会笨到在地上打洞的。”
“是的，所以我们才在这些敏感区域都安排了人手，并且做好了各种措施。”王欢辰说，“以巴丹吉林庙为例，18世纪中期正是准噶尔贵族和清廷交战的时候，我们为了避免在当地的活动引起怀疑，索性选择了在沙漠中央修建这座神庙。不过，倒也并非纯粹为了监视魔王，在沙漠腹地里建造一座喇嘛庙，本来也是很多人的夙愿。是不是觉得可笑？”
“不，一点都不可笑，至少在现在的我眼里，一点也不。”冯斯认真地回答，“我的朋友文潇岚以前去过巴丹吉林庙旅游，见到过庙里的住持——应该就是你们的人吧？回来对我夸奖了一大通这座庙的修建如何如何不可思议，一代又一代的喇嘛坚守在沙漠深处又是多么多么的虔诚坚贞。那时候我还嘲笑她‘仁波切中毒’呢，但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回头看看，忽然才觉得，有信仰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要是换了我，没有点儿什么精神支柱撑着，肯定没有办法在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一整年一整年地待下去。更何况，当我们以人类的脆弱躯体去面对魔王那样的存在时，心里藏着神啊佛啊什么的，总能……壮壮胆吧。抱歉我说得那么庸俗……”
王欢辰微笑着摇摇头：“佛本来就能带给人勇气，用词并不重要。我接着说吧。除了巴丹吉林庙，我们在其他不少地方也布置了类似的观测点，但我们本身没有附脑，对魔王力量的感应是很有限的，所以只能在守卫人家族里安插内应，通过他们的信息来加强监视。”
冯斯一拍巴掌：“所以今天，梁野刚刚出动你们就得到消息了！一定是梁氏家族发现了巴丹吉林庙里魔王力量的异动。不过，他们怎么会关注到那里的呢？”
“因为魏崇义，别忘了魏崇义曾经和梁野有过勾结，所以梁野也略微知道一点我们的事情，只是所知不详。”王欢辰说。
“魏崇义？他和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魏崇义……曾经是我们当中的一员。”王欢辰的目光中隐隐有些悲哀，“后来，他背叛了。”

第二章 寄魂 三
范量宇替文潇岚安排的这个临时住所显然是动了一番心思的。这个小区外表看起来陈旧朴素，安保却很严，内部的绿化环境和建筑质量也相当不错。而文潇岚和魏崇义所在的这个单元，远离小区的各个出口，附近视野也相对开阔，还安排了范家的人昼夜监视，魏崇义想要逃跑只怕很不容易。
“这个小区我来过，”文潇岚说，“国家保密级别科技单位的宿舍，我以前代表学生会来拜访过老校友。你们守卫人真是无孔不入啊。”
“要是连这一点也做不到，还谈什么和魔王打架？”范量宇说着，递给文潇岚一个小小的玻璃瓶，“放在在老东西的鼻孔下面，拔开塞子，他马上就能醒。不过你的脸最好离远点——那味儿可不好闻。我走了。”
他转过身，准备离开这套小小的两室一厅，文潇岚叫住了他。
“最近……你一定有很多架要打，对吧？”文潇岚问。
“不会少。”范量宇简短地回答。
“小心点儿，别死那么快。”文潇岚说，“虽然你今天很惹我生气，我还是希望你能活着我好找机会收拾你。”
范量宇笑了笑：“好，那我尽量不死吧。”
 
范量宇用帽兜遮住他的头颅，离开了房间。文潇岚站在阳台上，看着他的背影在楼下渐渐走远，直到一个拐弯后消失在一栋楼后，这才轻轻叹了口气，转身走回屋里，走进了魏崇义的房间。这个得了癌症的老人此刻正躺在床上，陷入昏睡中，看上去是那样的衰弱无助，完全不像醒着时那样狡黠诡诈。
文潇岚定了定神，先揣了一把水果刀在衣兜里，再把玻璃瓶放到魏崇义的鼻子旁边，尽量伸长胳膊离得远一些，然后扒开瓶塞。尽管已经把脸转开，她还是闻到一股相当刺激的气味，忍不住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打完喷嚏，低头一看，还真灵，魏崇义果然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先是懵懂了大概有两秒钟，随即腾地坐起身来，动作相当迅猛。
“别激动！别激动！”文潇岚连忙说，“是我，魏先生，我是文潇岚，我们在医院见过的。”
魏崇义认清楚了文潇岚的相貌，仍然很警觉地翻身下床，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确认屋里除了文潇岚之外并没有别人，这才稍微显得安定了一些。他重新回到自己的房间，吃力地在床边坐下：“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科技单位的宿舍。”文潇岚说，“这里很幽静，不会有人来打扰你。”
魏崇义哼了一声：“这帮子守卫人，果然在哪儿都有窝。”
“这不是守卫人安排的，是我……”文潇岚刚说到一半，忽然住口不说。她摇了摇头：“算啦，你这么老奸巨猾，我编谎话也不可能骗得过你的。没错，这间屋子是守卫人帮忙安排的，我这么一个没用的大学生可没这本事。但是请相信我，守卫人也的确是为了妥善地解决问题，才这么做的。他们答应了我，你只需要告诉我就行，我不必把你的秘密告诉他们。”
魏崇义有些吃惊：“他们真的那么说？”
文潇岚点点头：“是真的。他们现在别无选择，只能相信天选者的判断力。也就是说，只要你告诉了我，我可以只把秘密交给冯斯，而不必通知守卫人。你如果还是不想说，我不会勉强，只是请你考虑得仔细一些，不要那么急就拒绝我。”
她给魏崇义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在一旁坐下。魏崇义喝了两口茶，放下茶杯，脸上阴晴不定。
“天选者现在去了什么地方？”他冷不丁地发问。
“啊，冯斯……现在好像在川藏交界的地方，”文潇岚回答，“那里有一个新近开发的冰川旅游区，他带着女朋友去那儿旅游了。呃，好像还不能算是女朋友，不过也差不多……”
“是詹莹的女儿，对吗？”魏崇义又问。
“对，是詹教授的女儿。”姜米说。
“川藏交界的冰川……詹莹的女儿……看来是天意啊。”魏崇义长叹一声。他重新站起来，来到窗边，看着窗外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回过头来。
“好吧，我把我所知的一切都告诉你。”魏崇义说，“先从我的身份开始——我是一个叛徒。”
 
他向文潇岚讲述了格萨尔王后裔一族的始末。文潇岚听得目瞪口呆：“真是没想到，居然在守卫人和日本科技组织之外，还有另外一支存在了那么久的力量。而且听起来，你们这一支好像是完完全全没有追寻任何利益，比守卫人和那帮日本人更难得呢。所以你选择背叛，也是为了追逐利益的原因么？”
魏崇义神情木然：“不错。我是一个异类，总是不甘心就那样过着离群索居而永远无法出头的日子。不妨告诉你，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基地，就藏在冯斯这次去旅游的冰川里，我在那个基地里待了整整三十年。生活条件倒是不能算很差，至少有茶喝有肉吃，但是那种寂寞和单调实在难以忍受。那个年代还没有互联网，我每天枯坐在冰层之下等待着接收可能的电报，不知道外面的日出日落，只有时钟提醒我一天又过去了。我不想一辈子那样下去，于是选择了背叛。”
“我逃离家族，离开了藏区，开始思考怎么能利用我对魔王世界的了解去获取足够的利益。最开始，我决定尝试着去移植附脑，但是我的体质其实根本不适合移植，结果手术失败了。万幸，我没有死，捡回了一条命，但却变成了现在这副鬼样子。”
“原来你的身体变得那么衰弱，是附脑移植手术失败了啊，”文潇岚的话语里有些同情，“我见过附脑移植成功但最后被附脑反噬的人，我们学校以前的一位校长，所以其实对普通人而言，没能得到附脑反而是一件幸运的事情。至少你还活着，不是么？”
魏崇义苦笑一声：“活着也未必是一种幸运。我休息了一段时间，至少能重新活动了，这时候也知道了附脑的可怕之处，不敢再去碰第二次。我开始意识到，格萨尔王后裔们坚持站在岸上观察，其实是一种保险的态度，只不过，自己不下水，未必不可以利用他们去换取其他的利益。而且，我还有一个愿望，希望能够利用魔王的力量恢复我过去的身体，不求什么特殊的力量，不要像现在这样半残就好。我这也是自作自受。”
“你的确是……”文潇岚咕哝一声，“所以你去找了哈德利教授？”
“是的，我在搜寻购买一些资料的时候，意外发现哈德利也在向同样的买家求购。我跟踪并且调查了他的背景，发现他对那些和魔王有关的蛛丝马迹最感兴趣。他是美国人，又是个普通人类，不容易引起中国守卫人家族的关注，我经过仔细思考后，觉得可以利用他。”
“但是按照冯斯的说法，哈德利也是个很聪明的人，而且警惕性很高，他怎么会相信你呢？”文潇岚问。
“对付哈德利这样的人，装成好人是没有用的，直接把利益摆在明面上，反而有好处。”魏崇义说，“我明确地告诉他，我掌握了很多他所不了解的情况，希望能和他合作，他获得学术成就，我分钱。当然，我的目的其实也不是为了钱，但我相信，直截了当地谈钱一定可以取信于他。果然，他相信了我的话，开始让我担当他在中国的临时助手。”
“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哈德利在我的帮助下获得了不少进展，但对我来说却进展甚微，他并没能找出什么对我而言算得上新鲜的东西。但我也发现了，他的思路很敏捷，尤其不像我们一样已经有了思维定势，所以我还是很耐心。到了后来，终于，一个意外的突破性进展到来了。”
“是不是……那个上面刻有上古文字的木盒子？”文潇岚想了想发问说，“冯斯也跟我提过，范量宇也跟我提过，说是哈德利的一个朋友、一位姓袁的中国学者发现的？”
“袁川江不是哈德利的朋友，但他的女学生汤素静是哈德利的朋友，那个盒子上的字的最终翻译内容，也辗转被汤素静得到。哈德利正是从她那里得到了那些文字的翻译。那些文字让哈德利陷入了深思，但对我而言，却几乎就是打开一切秘密的大门。当然，还仅仅是‘几乎’，毕竟我那时候对守卫人世界的运转还没有理解得太深。”
“所以后来你才和梁野合作了。”文潇岚说，“你表面上是受制于梁野，但其实，你也在利用他刺探守卫人的真相和本质。而且你所开的那间疯人院，似乎……别有深意？”
“是的，在和梁野的接触过程中，我注意到了人脑和附脑间的复杂关系，就想到了利用精神病人来研究人脑的异化。后来的事情你大致也知道了，我和梁野互相利用，各有所获，我还藏起了哈德利从西藏带出来的魔鼠。可惜的是，我并没有从中获得什么，反倒是让天选者激发出了他的蠹痕。这大概或许就是天意了。”魏崇义再次一声叹息，听上去不无悔意。
文潇岚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只能默不作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对了，冯斯说过你身边有一只很邪气的黑猫？”
“对，金刚，那是我机缘巧合从一个快死的守卫人那里得到的，有着影响人精神的特殊能力，也只有它能压制住魔鼠。”魏崇义说，“不过，我在这一次的逃亡途中把它放掉了，毕竟我已经没有余力保护它了。”
“那只猫还是起到了很大作用的，要是没有它，冯斯现在还是个大废柴呢……你怎么了？”文潇岚说着，忽然发现魏崇义的脸色有些不对。
“我头疼。”魏崇义双手捧住脑袋，脸上的表情十分痛苦。
“是不是抗癌药的副作用？”文潇岚站起身来，“范量宇他们给你准备了充足的药物，其中就有止痛药，我去给你拿。”
刚刚走出两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闷响。文潇岚赶紧转过身，只见魏崇义已经倒在了地上，两只手紧紧抱住头，喉咙里不断发出凄惨的呻吟。
“好痛！头要炸了！”魏崇义低喊着，“放过我！放过我！”
放过我？文潇岚愣了两秒钟，猛然间意识过来，这并不是什么急病发作或者副作用，而是魏崇义遭遇到了某种攻击！
糟糕，肯定又是什么守卫人或者黑暗者的蠹痕！文潇岚很是焦急，却也知道自己对此无能为力。她眼看着魏崇义在地上打着滚，情急之下，掏出了手机想要把范量宇叫回来。但啪的一声，手机屏在她手里碎裂了，整个机器也随之黑屏，不再有反应。
“是谁？”文潇岚扔下手机，大喊一声。虽然处于绝对的劣势，但和范量宇在一起混习惯了，她的胆气倒是很壮，也并不慌乱。
但是并没有人回应。文潇岚在屋子里四处找了一遍，甚至开门查看了楼梯和楼顶的天台，附近并没有藏着什么人。当然，守卫人有无数种方法可以隐藏起自己的行踪，找不到也并不意外。她只能郁郁地回到屋里，眼看着魏崇义已经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却毫无办法。
可是范量宇明明说了，这附近安排了范家的人二十四小时监视，那么，有人通过蠹痕对魏崇义发动攻击，就算他们阻止不了，也应该能有所察觉啊。可为什么已经好几分钟过去了，这些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反应？
是他们已经提前被杀死或者制服了吗？
又或者……这个攻击者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守卫人们所能觉察的范围？
魏崇义已经说不出话来。在这个无形无色、连方向都找不到的攻击之下，他的脑子似乎已经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眼球突出，面色惨白，七窍流血。这个一次又一次躲过了守卫人追捕的老人，却在一个看似很安全的地方，莫名地遭受重创，走向了死亡。
文潇岚恨得咬紧牙关。她看见魏崇义的嘴唇不停地瓮动，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于是低下头，把耳朵凑近。耳中传来一阵急促尖锐的呼吸声，可以想象魏崇义在竭尽全力地试图说话，但却根本不能说出哪怕是一个清晰的字词了。
但文潇岚却注意到，魏崇义的手指在地上轻轻地划动着，指尖上还沾着从他的鼻腔或是嘴里流出来的血。她一下子意识到，魏崇义虽然已经无法说话，却还在竭力想要对她传递什么信息，所以用手指头蘸着血，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尝试在地上写字。
她知道以魏崇义的身体状况，在遭受了这样的攻击之后已经不可能活下来，于是也不去装模作样做什么无用功的急救，而是屏住呼吸，细细看着魏崇义手指下的笔画。魏崇义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几乎是完全凭借着本能在移动手指，写下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字。而他似乎也只有力气写这么一个字了，再往下，他连手指头都难以动弹了，只能用涣散的眼神努力向文潇岚做出示意。
文潇岚不顾尘土，趴在地上细细看去，魏崇义写的这个字简直就像是狂草，她只能费力地猜测：“这是一点，这是一横，然后……好像是个广字头，啊不对，左边还有两点，这是个病字头。然后……这是‘病’字吗？看起来很像。”
魏崇义无法言语也无法摇头，但目光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文潇岚知道自己猜错了。她皱着眉头又看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问：“那，如果不是‘病’字的话，这会不会是……会不会是‘疯’字？”
这句话刚一出口，她就注意到，魏崇义的眼睛里骤然亮起一道光芒，她知道，自己猜对了。那么，再联想到魏崇义过去所干的营生，答案也就呼之欲出了。
“疯人院，你是想说疯人院，对不对？”文潇岚问，“你的秘密就藏在你那间早已废弃的疯人院里，对不对？”
魏崇义没有回答。就在文潇岚发问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之火终于熄灭，只有浑浊的双目还不甘心地圆睁着。文潇岚怔怔地看着他的尸体，过了好久，才慢慢站起身来。
“好吧，疯人院，我知道了。”文潇岚轻声说，“虽然你并不算什么好人，但总算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办了一件好事。我会把这个消息告诉冯斯的，你安息吧。”
 
手机已经坏了，没办法用来和外界联系。文潇岚只能走向大门，准备跑下楼去求援。然而刚刚打开门，她就怔住了，门外并不是被邻居们的杂物堵住了一半的楼道，而是一大片荒芜的坟地。
“我怎么老是能遇到这种事儿啊……”文潇岚摇摇头，“好吧，这次你想要带给我什么呢？”
她也并不慌张，迈步走进这片幻域。在阴霾的天空下，坟场里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人影，只有一座座灰色的中式墓碑沉默地伫立着，呛人的香烛气息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还有灰黑色的烧过的纸钱灰在半空中飞舞。
至少能说明这一次来的这个敌人是中国人，文潇岚自嘲地想。
她继续前行，慢慢靠近了那些墓碑，然后注意到了墓碑上的名字，心里微微一颤。距离她最近的那座墓碑，碑面上清晰地刻着死者的名字：冯琦州。
再往后，是一个个要么熟悉要么至少听说过的名字：池莲、曾炜、李济、翟建国、杨瑾、何少衡……
这些人，全都是在最近一两年被卷入魔王世界的战争后失去性命的“新人”。
看着这些名字，文潇岚隐隐有了一种预感。果然，再走出几步，在那些旁人的名字从她身边掠过后，她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文潇岚之墓。
墓碑上甚至还有她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她青春靓丽神采飞扬，但这张脸此刻却镶嵌在冰冷的墓碑上，映衬在坟场晦暗的大气里，显得分外诡异。
“你这是想要吓唬我吗？”文潇岚抬起头来高声说，“既然我已经落到你手里了，你随时可以把我剁成肉酱，还有必要玩这种鬼把戏吗？”
她说话的回声在坟场里回荡着，却并没有听到任何回音。她一气之下，大步跨过了这座墓碑，前方的地面突然剧烈震颤起来，让她站立不稳摔倒在地上。而就在她的脚边，地表瞬间裂开了一条巨大的裂缝，宽度超过了三米，裂缝的内部更是深不见底，里面可以隐隐见到幽远的暗红色光芒，还有能清晰感觉到的热气透上来。毫无疑问，里面是岩浆一类灼热的物质，如果活人不小心掉下去，肯定连肉酱都留不下来啦。
文潇岚又是一阵气往上涌。这是把我当三岁小毛孩呢，她想，装神弄鬼地恐吓我。她正想再开口尝试和对方对话，但忽然之间，一种转瞬即逝的疑惑感在脑子里闪现了一下。她想起了冯斯出发旅行前对她说的话。
“宁哥不大通世事，小樱毕竟太年轻经验不够，家里剩下的三个人，还是得靠你。”那时候冯斯说，“你呢，智商肯定是有的，毕竟是学委嘛，就是和我一样，有时候遇事容易冲动。我已经吃过好多亏了，你得以我为鉴，稍微冷静点儿。”
稍微冷静点儿，冯斯如是说。这厮虽然一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这一次说的却半点没错。冷静，一定要冷静，刚才自己已经感觉到了一点点不对劲，要赶紧抓住这个疑惑，找出破绽。
文潇岚闭上眼睛，平心静气地思考着，努力想要找出自己产生怀疑的源头。她回想着自己过去所亲身进入过的幻域，以及听冯斯等人描述过的幻域，总觉得现在所身处的这一片有一些不对劲。可到底是哪点不对劲吗？
两分钟之后，她睁开眼睛，缓缓地站了起来。
“食言而肥……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胖妞的。”文潇岚自言自语着，“答应得好好的，要冷静要冷静，最后还是冲动了。”
她深吸了一口气，猛地向前一纵，跳进了灼气升腾的裂缝里。

第二章 寄魂 四
“闹了半天，魏老头儿是从你们这儿叛逃出来的。”冯斯说，“怪不得他那么奸猾，那么能隐忍。”冯斯说。
“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好了。”王欢辰依然不以为意，“他原本就是个很聪明的人，在这里也积累了很多有用的知识，遗憾的是，他的头脑够用了，身体终究只是凡人。有的时候，当我们去追求超越能力极限的欲望的时候，光有头脑是没有用的。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
“没错，看他老人家混得那么惨，恐怕还真不如继续呆在这里呢。”冯斯表示赞同，“好歹这里有饭吃有网上，对于宅男来说就够了。”
“如果人人都是宅男，世界早就和平了。”王欢辰说，“他逃出去之后，我们也曾尝试把他抓回来，但他毕竟聪明，藏匿得很好，后来又找到了梁野这个靠山。我们毕竟都不能打，没办法去和梁氏家族硬拼。但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成为了梁野的手下，至少可以暗中关注他的动向。据我判断，魏崇义把我们的知识和守卫人的能力结合在一起，可能对于魔王真相的揣测又进了一步，甚至于……”
“甚至于有可能直接摸到了魔王的本质。”王欢辰说。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真的？”
“只能说很有可能。”王欢辰回答，“我甚至怀疑近期的所有异动都和魏崇义的发现有关——魔王势力可能沉不住气了。这次巴丹吉林庙的事情，多半也和此事有关，它们已经不在乎会不会被我们观测到了。”
“这算是狗急跳墙吗？”
“从双方的实力对比来说，可能我们更接近跳墙的狗。”邵澄说，“也许是魔王终于打算收割了。”
“收割”这个词让冯斯禁不住心里微微一颤。他正想再问王欢辰一些更深入的问题，却忽然感觉到脚底下有些轻微的颤动。自从唤醒了附脑之后，他的感觉倒是越来越敏锐了。
门被推开了，刚才送茶水的年轻喇嘛急匆匆地跑进来，看神情有些惶急。王欢辰问：“怎么了？”
“出事了。”年轻喇嘛说话很简短，“观测点异动。”
王欢辰的神色瞬间变得肃穆。冯斯忙问：“观测点？这里也是观测点？”
“而且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观测点，”王欢辰说，“没时间解释了，你和邵先生赶紧离开，另外，这个东西你拿着。”
冯斯接过王欢辰递来的东西：“这是什么？U盘？”
“里面装着的是我们历年来累积的重要资料，虽然大致结论你已经知道了，但这些资料以后还能有学术上的用途。”王欢辰说，“希望你也能和魏崇义那样，结合着守卫人的特殊能力，尽快找出魔王的真相。”
“那你们呢？为什么不一起走？”冯斯说。
“因为只有你和邵先生才有能力走掉。”王欢辰提高了声调，“你们俩快走！上到地面后也不能停，尽量走远些！”
“好，我们走。”冯斯没有犹豫。从王欢辰的眼神里，他已经看出了形势的紧迫性，隐隐猜到这里可能会发生和巴丹吉林苗相仿的事件。而如果说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从魔王世界里学到了很多经验教训的话，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当机立断，不能矫情。
邵澄自然也十分果断。两人离开房间，穿过大厅，按照喇嘛的指点快步跑向大厅另一侧的出口。那里有一台机械升降机，无疑就是为了紧急情况而预备的。
冯斯踩上了升降机的踏板，身体开始随之上升。事情发生得如此仓促，他甚至来不及和王欢辰多说两句话。他只能扭过头，大吼一声：“我会尽力的，死胖子！”
灯光很快从脚下消失，升降机进入了一段黑暗的上升通道，顶端的出口处隐隐可以见到晨光。已经快要天亮了。
然而，距离那一缕最初的晨光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升降机停住了。
“看来是下面的供电系统已经失效了，”冯斯说，“你有办法吗？”
“我是个没有什么本事的人，好处在于，总算有那么一点点笨力气。”邵澄回答。
邵澄身上绿色的蠹痕激发出来。冯斯注意到，邵澄的手脚似乎微微伸长了一些，脸型也有一点向外凸出，除此之外，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
“来，我背你。”邵澄说。
冯斯会意，趴到邵澄背上去。邵澄脚下一蹬，看似没有用什么力气，冯斯却忽然感到身体悬空，竟然向上窜出了好几米。在蠹痕的作用下，邵澄一瞬间拥有了超越凡人想象的可怕的力量。
“所以你的蠹痕的作用就是强化自身的基础能力？”冯斯问。
“是的，没有任何特异之处，平凡的蠹痕。”邵澄回答。
“武侠小说里早就说过了，一切最平凡的招式，只要拥有足够的力量，都会拥有石破天惊的效果。”冯斯说。
 
邵澄笑了笑，没有回答，继续向上攀爬、或者说纵跃。冯斯在他背上就像没有分量的空口袋一样，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不由自主地不断上升，就像在游乐场里玩某些追求失重感的高空器械。但这个过程没有持续太久，整个山体都开始晃动，而且越来越剧烈。这个人工开凿出来的上升通道的洞壁很快出现了明显的裂缝，并且开始有大大小小的碎石落下来。
“小心那些石头，”邵澄说，“它们伤害不到我，但可能会把你砸得头破血流。”
话音刚落，前方正巧坠下来一块带有明显尖锐的棱角的石头，足有拳头大小，向着两人的头顶砸下来。邵澄正想要分出一只手去挡开这块石头，但忽然间眼前一花，石头消失得无影无踪。倒是从自己的背后多出来一根长长的金属杆——似乎是握在冯斯手里。
“我虽然废柴，也不能拖累你拖累得太厉害。”冯斯说，“我现在有了一些操纵时间的小技巧，当那些石头靠近的时候，我有从容的时间打掉它们，而且是在它们没有动能的情况下。”
“物质和时间，很了不起。”邵澄的语声里充满了敬佩。
几分钟后，两人顺利地跃出出口，来到了地面上，但按照王欢辰最后的指点，邵澄并没有停步。在平地上，邵澄的奔跑更加迅速，让冯斯恍惚觉得自己其实是坐在一辆高速奔驰的越野车上。
大约在雪地上跑出两公里的路程后，地面突然一阵剧烈的颠簸，邵澄立足不稳，摔倒在地上。但他和冯斯都没有忙着起身，而是索性伏身在地上，聆听从远处传来的声响。两人都具备强大的附脑，感知能力比常人更为敏锐，此刻全神贯注地感知着那个地下秘密基地所发出的最后动静。
冯斯的脑袋又开始疼起来了，毫无疑问，尽管已经离开中心点直线距离超过两公里，那里所产生的蠹痕波动仍然很强大，以至于他的附脑又产生了共鸣。他已经很有经验，毫不抗拒这样的痛感，反而努力去捕捉和加强，以期待获取更多的信息。
这果然是一种过去从未感受到过的异动。仿佛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在狠狠地撕扯着空间，但又并没有造成任何损害，而是带来了某种——极致的形变。简直就像是在头脑里体会到拓扑学的实例，冯斯莫名其妙地想。
但这样的拓扑学变换并不仅仅涉及到空间，仿佛还和时间有关。来自于刘岂凡的那个移植附脑开始极大地不安分起来，一些诡异的幻象也开始在脑海中升腾。那些幻象飘渺模糊，看不清具体的形象，但冯斯能从中嗅出危险的气息。
十分钟后，震动停止了。在熹微的晨光下，冰川深处显得寂静安宁，仿佛刚才的地震完全未曾发生过。
“我们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邵澄说，“地震之后冰川结构不稳，滑坡或者雪崩都很容易发生。”
“但我想回去。”冯斯说。
“回去？”邵澄先是愣了愣，随即很快地点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们回去。”
“辛苦了。”冯斯也不多客气，回到了邵澄背上。邵澄全力奔跑，很快重新回到升降平台的出口处，但两人向着下方一看，都愣住了。
“时间，果然是时间。”冯斯喃喃地说，“时间发生了变化，和巴丹吉林庙发生的一切多半是一样的。”
——那条原本供升降机垂直升降的、人工开凿出来的通道不见了。如今呈现在两人视线里的，是一道幽深狭长的天然裂缝，一望而知是由大自然的伟力经由千万年的时光而自然形成的。就在十来分钟之前，这里体现出的科技，是一个隐忍坚强的人群的艰苦创造，但这样的创造在顷刻间被抹去了全部的存在痕迹，被完全吞入时光的黑洞。
“我想，下面的人也已经不在了。”邵澄说。
“但我们还是得下去看看。”冯斯说，“我觉得有可能会找到些什么。”
“没问题。”邵澄答得很干脆，然后开始向下攀爬。他的身手灵活矫健，而且力道十足，这一路顺着地缝下行看起来充满风险，实际上很顺利。两人很快就落到了裂缝的底部，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地下天然洞窟。
没有光亮，不管是现代的照明灯还是古代的烛火。没有人工装修的痕迹，没有办公桌和电脑，没有勤奋工作的喇嘛们，也没有王欢辰那张油光可鉴的脸。先前看到的一切都在这短短的几十分钟内消失无踪，只剩下一个古老而空旷的地洞。
“真的和巴丹吉林庙一模一样。”邵澄说，“所有的东西都回到了过去的样貌，人也都不见了。”
“有一点区别，”冯斯说，“巴丹吉林庙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变旧了。考虑到它的修建时间，说明发生在那里的时间的倒退最多也就是三百多年。但是这里……存在的时间比巴丹吉林庙长得多，也就是说，这里倒退的时间也比那里多。”
“两个地方蠹痕的力量不一样。”邵澄明白了冯斯的意思，“这里更强。”
冯斯创造出两盏手提式照明灯，两人在地洞里仔仔细细地巡视了一圈。从地质结构来看，这里确实是王欢辰和喇嘛们所藏身的那座洞窟，只是做了一些人工改造，但那些人工的痕迹现在都已经完全消退。
在确定光凭肉眼观察找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之后，冯斯在洞窟的中央一屁股坐了下来。他闭上眼睛，尝试着调动来自于刘岂凡的那个可以操纵时间的附脑，来寻找蠹痕残留的特殊气息。邵澄守护在一旁，不敢去惊扰他。
 
时间……时间……为什么会和时间有关？为什么时间要倒流？
附脑在感知，大脑在思考，冯斯全神贯注，渐渐进入了一种近似老僧入定的忘我状态。
“时间这种东西，很难依靠人类的日常逻辑去理解。”刘岂凡过去曾经对冯斯这样解释过，“就像你们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小小的时间碎片可以包含一整个世界一样。不过你是天选者，说不定什么时候你的附脑就能觉醒出操控时间的力量，到了那会儿，你就能自然而然地明白了。”
没想到，就在说完这番话后没多久，刘岂凡去世了，把他自己的附脑移植给了冯斯。但对时间的掌控本来就是守卫人世界中最高深的技能之一，和冯斯所拥有的创造物质的能力差不多，他用了几个月时间，虽然能玩一些简单的把戏了，却很清楚自己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尤其是还根本没有摸到时间本质的皮毛。
好在此时他的心态已经比以前平和许多，而且越来越在潜意识里接受一种叫做“宿命”的东西，明白某些事情强求不得，不如顺其自然等待机遇。所以此时此刻，虽然内心对找出冰川密窟与巴丹吉林庙的消失真相充满了渴望，他也并不急于求成。
找不到就算了，冯斯对自己说，在这个世界里，着急是毫无卵用的。
这反而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和敏锐，一点一点地，他开始感觉到了一股淡淡的蠹痕的气息。这气息挑动着他的神经，让他又开始沉浸入那种古怪的欣快感。根据过去的经验，他对这样的欣快感不再加以抵抗，而是引导着自己去接受和适应。
我和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体的。
冯斯渐渐觉得身体仿佛漂浮了起来，又好像是沉浸在了无边的海水中，但一点也不憋闷，反而十分的舒服，似乎已经和某些事物融为一体了。那种过去曾经经历过的全知全能的体验再次出现，但却又有所区别。
因为这一次，他体会的并不是地域的无限宽广，而是时间，属于这个地下洞窟的所有时间。时间在他的感知里不再是一种无法回头的单向度路线，而是变成了一幅长长的画卷，他可以在画卷中信步游走，停留在任何一处。
他看见那座曾经见过的21世纪的地下“办公室”，喇嘛们坐在电脑前全神贯注地工作着；然后他看到了电脑时代之前，另外一批年纪更大的喇嘛正在样式陈旧的台灯下整理着古老的纸质卷宗，颜色斑驳的木桌上还放着算盘，那画面活像是老会计们在办公；再往前，连电灯都还没有的年代，人们在忽明忽暗的油灯火光下对着一具尸体祈祷，那或许是在经年累月的守候之后默默死去的先辈……
这座洞窟的历史在冯斯的脑海里毫无保留地展现着。他看到了这里的每一次生死，每一次别离，所有的挣扎和坚持，所有的绝望与希望。这里只是地球上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角落，藏着一群完全不为人所知的人，但这里所发生过的一切，都在时光中留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
遗憾的是，由于残留的蠹痕太过微弱，感知的范围没有办法进一步扩大，冯斯无法看到那条工程量巨大的隧道的开凿过程，更加无法看到地表之上曾经发生的事情。但即便是这一丁点的微小感知，也足以让他感到震撼，甚至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动。
但不久之后，他发现了一个麻烦的问题：他无法退出那种状态了。时间仿佛成为了一股涡流，把他裹夹在其中，无法脱身，而且那股舒适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似乎带有某种不能抗拒的诱惑，要让他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融为一体吗？冯斯在迷迷糊糊中想着，好像有点什么不大对劲，但又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是天选者，是拥有魔王血脉的人，和魔王遗留的蠹痕融为一体倒也合情合理。或许那样才能找到我的本源。
 
冯斯越来越放松，感受到了越来越强烈的畅快感，仿佛体内有什么东西要脱离身体飞扬于天际，一切的束缚都即将消失，他会获得完全的自由。
放松……脱困……抽离……摆脱束缚……
正当浑然忘我之际，他突然感到左手手掌一阵剧痛，这突如其来的剧痛狠狠地刺激到了他的神经，让他的自我意识终于重新清醒。
他睁开眼睛，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地下洞窟里。但随着意识的复苏，刚才那股微弱的蠹痕也完全消失了，一丁点都没有留下。
然后他发现了那剧痛的来源是什么：自己的左手看上去略有点变形，似乎断了好几根指骨。即便他颇有毅力不怎么怕疼，毕竟十指连心，这一下也痛得他倒抽凉气，忍不住呻吟出声。
“抱歉，用力稍微大了一点。”邵澄在一旁淡淡地说。

第三章 鬼门洞开 一
正当邵澄和冯斯一起呆在川藏边境的时候，林静橦也在寻找些那个曾经掀起腥风血雨的西藏家族。不过她并没有去往西藏，而是跨海来到了台湾。而且她也不是一个人独行，身边还跟随着新婚的丈夫：路氏家族的路晗衣。
“听说这样的环岛骑行十分浪漫，是很多年轻人所向往的旅程。”路晗衣说。说话的时候，两人正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骑行在台湾最南端的垦丁。身边的公路之外就是湛蓝的海水，九月的夕阳在海面上泛起柔和的金色，的确很容易让人沉醉于其中。
林静橦微微侧头，看着路晗衣那似乎永恒不变的温和的微笑，叹了口气：“所以你只是‘听说’而已。浪漫什么的，其实和你永远也不沾边，别看你长得像一个随时准备先得癌症再被车撞飞的韩剧明星。”
“你也跟着冯斯开始学会埋汰人啦。”路晗衣倒是半点也不生气，“冯斯好像总有点儿本事去感染旁人。范量宇嘴上最喜欢损他，照我看，其实也挺喜欢他的。”
“我其实也不讨厌他。”林静橦说，“毕竟自从他出现之后，以往各自为战的守卫人家族比过去多了一些关联，起码现在我多了一个能陪我到台湾来骑自行车的丈夫。”
“真是抱歉，既然事关重大，我不得不跟过来。”路晗衣说。
“那是当然，我们的婚约也是家族之间的契约，你有足够的理由来保证这份契约不要出错。”林静橦也并没有显得生气。看上去，这对名义上的年轻夫妇甚至连伪装一下感情都不愿意，倒像是一对和和气气的生意伙伴。不过这样似乎也并不坏，在经历了与路钟旸混杂着仇恨和缅怀的别离之后，两人对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反而看得淡了，不再像过去那样充满了抗拒。路钟旸的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给过去种种强行画上了一个句号，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可以铁下心来不再纠缠过往，铁下心来坚守着这份毫无爱情可言的政治婚姻，为了家族的利益、为了守卫人的命运而奔忙。
 
前方出现了一片沙砾粗糙的珊瑚海滩，海滩对面就是一座小小的民俗旅馆，外墙颜色涂得花花绿绿，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两人放下自行车，走进了民俗旅馆。一个穿着原住民民族服饰的年轻女孩正坐在前台听着手机里播放的音乐，摇头晃脑沉醉其中。直到两人来到了柜台前，她才惊觉过来，连忙扯下耳机站了起来。
“请问两位是需要住宿吗？”女孩问。
“不，我们是来找人的。”路晗衣说，“请问徐武雄先生是住在这里的吗？”
“啊？你们是来找我阿公……找我爷爷的啊？”女孩很惊奇，“你们是什么政府机构的人吗？”
“不是，我家里的长辈和徐老先生是旧相识，知道我们夫妻要来台湾旅行，就托我们来探望他一下。”路晗衣说。
“真不容易，那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有老朋友来看他。”女孩说，“不过爷爷已经没有住在这里了。他现在住在镇上，和我伯父在一起，你们要找他的话……”
她伸长脖子，绕过路晗衣和林静橦看了看门外的天色，然后接着说：“去镇上的夜市吧，爷爷每晚都在那里卖米酒和辣椒，很好找的。抱歉让你们白跑一趟。”
“谢谢你。不过也并不算白跑。”路晗衣说，“我们骑车过来的，一路上看到了很多漂亮的风景，还能结识你这样一位可爱的小姐，不虚此行。”
女孩有些羞赧，红着脸笑了起来：“别开玩笑啦，你们两位才真是俊男美女，就像是电影明星一样。”
 
夜市里很热闹。小镇虽然并不大，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高楼，但垦丁大街的马路两旁灯火辉煌人声璀璨，现代商品的招牌下排列着一个又一个夜市小摊，场景却意外地和谐。
路晗衣和林静橦不费什么力气就在一个肯德基的招牌下找到了女孩所说的米酒摊。就这么几步路的工夫，路晗衣已经在左手握着一杯蛋奶，右手抓着一盒地瓜球，看上去怡然自得。
“我还是挺羡慕你的。”林静橦说，“虽然你的心机很深沉，但该放松的时候总能放松。”
“人生苦短，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成了怪物，能享受生活的时候还是尽量享受的好。”路晗衣说着，走向了那个米酒摊，摊子的招牌上上用漂亮的手写体写着“原住民自酿小米酒。”
坐在摊位后面的是一个看来至少六七十岁的老人和一个中年人。中年人的长相一看就是台湾山地原住民，老人的脸型却既不像当地少数民族也不像汉族人，似乎还带了一些欧罗巴人种的混血。看到两人走近，中年人马上带着礼貌性的笑容站了起来：“欢迎免费品尝，山地人自酿的小米酒，还有各种辣椒。”
他用两个一次性的塑料纸杯倒上两杯米酒，递给二人。林静橦并没有喝，路晗衣却拿起来喝了一口，然后轻轻叹息一声：“酸酸甜甜，倒是挺不错的民间风味，可惜的是，毕竟和雪域高原的青稞酒大不一样。”
中年人的笑容有点僵，似乎不明所以，身后一直默默坐着抽着烟斗的中西混血长相的老人却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细细打量了一下两人，脸上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久违了，来自内地的守卫人，还真有点怀念呢。我做东，请两位吃一顿宵夜如何？鸡油饭、螃蟹羹，本地风味的经典搭配，再加上鼎边锉，不吃会后悔的。”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徐武雄先生。”路晗衣说。林静橦自然也没有意见。
名叫徐武雄的老人从摊位后面绕出来，做手势请两人跟他走。中年人犹豫了一下，似乎是想伸手阻拦，但最终还是没有动作。他只是忧郁地看了老人一眼，递过来一整瓶小米酒。
“请别人吃饭，总得有酒吧。”他说。
于是当三人坐在街边小吃摊的矮桌旁时，桌上多了一瓶酒。林静橦依然一滴酒都没有沾，路晗衣和徐武雄却像老熟人一样在上菜前就各自喝了好几杯，并且言谈甚欢。当然，并没有触及到正事，只是一些闲聊。
“反正一会儿都要开打，何必作一见如故的样子……”林静橦轻轻摇头，喝了一口自己携带的矿泉水。
“我们见面也未必一定会打起来。”徐武雄微微一笑，“如果我喜欢打，何必从西藏万里迢迢躲到台湾来呢？不妨先听晗衣说说来意吧。”
“请问徐先生，你的蠹痕是什么？”路晗衣反问。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徐武雄喝了一口酒。
“我还是想要听你亲口说出来。”路晗衣说，“要知道，林氏家族所掌握的最重要的秘密，就是你，或者说，是从你的先人那里一代代传下来的血脉。”
“是啊，他可是付出了和我结婚的代价，才换到了你的下落。”林静橦淡淡地说，看起来并无不快。
“为什么就没有人愿意对我付出这样的代价呢？”徐武雄叹了口气，“我家的黄脸婆，成天就知道搓麻将，脸皮粗得像垦丁海滩上的沙子。”
“那么，这位黄脸婆有没有为你生下一个亲生的孩子呢？”路晗衣把“亲生”这两个字说得格外重，无疑是在指徐武雄的儿子以及孙女和他的长相完全不相似。
“没有，如你所见，我的孩子都和我没有血缘关系。”徐武雄倒是毫不矫饰。而只有到了这时候，他的眼神里才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悲哀。
“也就是说，你是你们家族的最后一个人了？”路晗衣问。
“是的，吞噬魔仆和妖兽获取力量的蠹痕，将会在我这里彻底断绝。”徐武雄说，“不过这样也好，相信你也该知道，凡人的承受能力终究有限，历史上积累了一定力量却又没有最终发疯的，一共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是……”
“埃及人阿卜杜拉·艾哈迈德。”林静橦接口说，“我们也找到他了。他的景况比你糟糕许多，不过总算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脑子比过去恢复了不少了。按照我丈夫的亲眼目睹，他在日常裸奔之外，还有清醒过来的时间，而且还能和守卫人正常交流。”
“那个老家伙啊……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见到过啦。”徐武雄说，“不过我记得他的祖先很早就脱离家族迁居埃及，一代一代地和本地人通婚，所以他的长相已经是纯粹的阿拉伯人了。”
“他的确是，穿不穿衣服都是。”路晗衣笑了笑，“不过，和你不一样，即便是在头脑受到侵蚀的时候，他还是没有放弃和魔王的战斗。”
“嗯，我有所耳闻。”徐武雄说，“帝王谷之战，整个北非的守卫人军团死伤惨重，却仍然完成了最终的压制。但在那一战中，为了追求极限的力量去对抗异常强大的魔仆，他生生吞噬了十四只妖兽的精神能量，虽然战胜了敌人，自己的脑子却损坏了。而且，在那一战中，他的家人几乎全部死光了，只剩下唯一一个年纪还小的幼子。不过，听说那个幼子并没能遗传到家族血脉，不具备附脑，只是一个普通人。”
“那倒算是一种幸运了。”路晗衣说，“我见过他儿子，一个普通的埃及小贩，虽然没什么大出息，至少可以安安稳稳度过这一生——假如世界没有被魔王征服的话。”
“所以，你先找到了阿卜杜拉，又找到了我，到底想要做什么呢？”徐武雄问。
 
路晗衣正准备回答，忽然眉头微微一皱，像是觉察到了些什么。他放下手里的酒杯，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双目缓缓睁开。
“你应该稍微走远一些的。”路晗衣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显然既不是对林静橦说的，也不是对徐武雄说的。林静橦有些不解，但却很快反应过来。她不动声色地从衣兜里掏出一枚硬币，发动蠹痕，硬币迅速熔化，形成一粒小小的金属珠子，让它悬浮在半空中。
“徐武雄先生，你如果再不过来，我就用这颗小珠子穿透你儿子的心脏。”林静橦的口吻就像是在招呼对方过来坐下一起吃饭。
坐在她对面的“徐武雄”哀叹一声，同样放下酒杯，眼神里的悲戚意味更为浓烈。他扭头看向附近的一个卖各种廉价饰品的南美人的摊位，从一大串挂着的手环后面慢慢走出来一个人，正是先前自称是徐武雄儿子的那个中年原住民。
他来到桌旁，默默地坐了下来，先喝了两杯酒，再开口说话时，声音苍老，听上去完全不像一个四十来岁的人：“我本来以为能瞒过两位的，但我还是低估了你们，那么一丁点儿蠹痕的泄露，还是被捕捉到了。”
“也得谢谢你毕竟还是不忍心让自己的儿子送死。”路晗衣说，“当然你儿子也真是了不起，为了替你进行伪装，你们俩竟然还进行了那么逼真的整容手术。”
“不，并不是整容手术。”真正的徐武雄、有着中年人模样的老者摇了摇头，“几年前，我遇到了一个奇怪的人，他的蠹痕十分特殊，可以改变人的相貌和衰老程度。不过，也只限于外表的衰老，据他说，只有对他自己的身体，才能真正地完全控制，甚至于永葆青春。”
路晗衣和林静橦对望了一眼，似乎都对这个人的身份有了答案。徐武雄接着说：“我并不愿意拿自己的孩子来做替死鬼，但是他自己却……却……”
徐武雄的声音微微哽咽，有点儿说不下去，他的儿子开口说：“如果不是爸爸，我们一家几兄妹都不可能活到现在，早就死在我们当毒贩的亲生父亲手里了。作为家里的长子，这是我唯一能做到的报答他的方法。可惜的是，还是被你们看破了。”
路晗衣笑了起来：“别那么紧张。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不一定非要画上悲剧的句号的。我并不是来杀徐老先生的，只是希望和他先聊聊。”
徐武雄的儿子的眼里隐隐有了一丝希望，徐武雄却依然面色阴沉。他看着路晗衣：“我本来已经有很多年不去过问守卫人世界所发生的事情了，但自从去年天选者出现之后，有些消息就算你不想听，也会自己钻进你的耳朵里来。我知道，因为天选者所带动的一系列效应，以你们大陆的四大家族为首，守卫人在科技方面取得了不小的进展，尤其是在附脑移植方面。所以我猜，你们找到了阿卜杜拉和我，大概是看上了我们的附脑。”
“没错，这就是我的目的。”路晗衣说，“我们希望能从你们二位的附脑里提取出可用的物质，用来帮助天选者继续成长。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徐武雄的儿子连忙问。
“甚至于取出我的附脑，直接整体移植给天选者。”徐武雄苦涩地一笑，“我和阿卜杜拉都只是凡人，即便拥有这样特殊的蠹痕，也没法自如地控制，反而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变成了疯子。但天选者不一样，来自魔王的血脉也许能让他容纳那些超越人类的力量。”
“那样的话，你会不会……”
“有这个风险。”路晗衣说，“所以愿不愿意承担这样的风险，就看徐先生了。现在西藏那个家族已经元气大伤，不可能有精力再来寻找你，如果你一定想要就在这里安心终老的话，我也不会勉强。”
“为什么不会勉强？”徐武雄反问，“守卫人从来不是善男信女，否则的话，我当初就会求助你们，而不是自己躲起来了。你这样的态度反而让我有点不适应了。”
“我并不想做善男信女的，可惜又不得不做。”路晗衣说，“因为我们的天选者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仍然不肯放弃他作为一个人的底线。如果我绑架了你、硬生生违背你的意愿取出你的附脑，那位冯同学恐怕宁可杀了我把我的脑子切片涮火锅，也不会愿意移植你的附脑。”
“这倒是有点儿意思。”徐武雄沉吟着，“守卫人里居然会出现这样的怪胎。”
“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守卫人。”林静橦说，“过去他的口号一直都是‘我想当个普通人’。后来他终于发现，做一个弱者只能连累身边的人，这才开始有了那么一点儿奋发向上的劲头。但从总体上来说，他和我们仍然不是一类人。”
“不是一类人……”徐武雄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要是这样的话，也许我真的可以考虑把附脑给他。”
徐武雄的儿子没有吭声，只是忧郁地望着自己的父亲。

第三章 鬼门洞开 二
“这恐怕不叫‘稍微大了一点’……”冯斯嘀咕着，“不过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用疼痛让我醒过来，是吧？刚才发生了什么？”
“刚才你激发了身上的蠹痕，然后身体突然被一股黑气萦绕住。”邵澄说，“那股黑气越来越浓烈，感觉上像要把你整个人都吞进去一样，而且你脸上的表情也很不寻常。”
“什么表情？”冯斯龇牙咧嘴地用蠹痕创造出一管乳白色的药膏，涂在了左掌的受伤部位。
“就像那帮自我凌迟的人临死前的表情那样，快乐到极点，”邵澄说，“那可不是什么好征兆。”
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颤：“的确不是好兆头，那得多谢你了。我刚才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里，知道那样的快感很危险，却又舍不得脱离，真不知道继续下去会变成什么样。当然，如果你下次出手能稍微请那么一点点的话……”
“我也不想下手那么重，但是你一直都醒不过来，而黑气越来越浓，我别无选择。”邵澄说，“如果捏断你的指骨都不能让你醒过来的话，我会弄伤你一些痛感神经更密集的部位。”
“还是别了！手指头就够了！”冯斯下意识地并拢了两腿。邵澄看了一眼他的左手：“你的手……好像已经愈合了一大半了。是你刚才创造出的伤药的力量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我也不知道这玩意儿是什么成分——没准拿到化验室都化验不出来。我只不过是给附脑下命令，让它给我制造出能让我的手掌迅速愈合的药而已。可惜功夫不到家，还是得好几分钟才能愈合，而且这还只是指骨，如果断的是整条胳膊估计得一天。我理想的状态是擦上药就能愈合，就好像范大头那样的自愈能力。”
“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范量宇只能治愈他自己，你的药物却可以作用于所有人。”邵澄说，“但是我相信，你的能力绝对不仅限于创造这些东西。”
“我也相信，不过慢慢来。”冯斯说着，活动着手腕站了起来，刚才被邵澄捏断的指骨已经基本上痊愈了。邵澄背起冯斯，很快重新攀出了这座空空如也的洞窟。
两人沿着原路回到了冰川的入口处，并且成功地躲过了陆续前来查探地震状况的政府机构人员。最后，邵澄把冯斯送回到小镇，已经接近中午了。
“这里没有别的我可以做的了？”冯斯问。
“应该是没有了。”邵澄回答，“运气不错，我们目睹了那个地下洞窟的消失，而自己却活着回来了。”
“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冯斯又问。
“既然王欢辰已经给出来了所有观测点的具体位置，那我们就应该安排人手去看看了。”邵澄说。
“你们？”
“全体守卫人。”邵澄答得很干脆，“连梁野都抗拒不了的力量，根本不是一个或几个家族可以驾驭的。我建议，你也可以取消你的休假了。”
“你说得没错。”冯斯说，“是该开工了，我已经看到了一位老熟人了。”
邵澄顺着冯斯的目光看过去，眉头微微一皱。冯斯注意到了他的表情：“看上去，你似乎很不喜欢王璐小姐啊。”
“喜欢王璐小姐的估计不会有几个人。”邵澄说，“不过这样也好，她跟到这里来找你，一定是有事想要让你做。我先走了。”
“肯定不会是好事……”冯斯掐掐额头，“好困啊，想睡觉。”
 
虽然冯斯很困，但看得出来，姜米昨晚睡得不错。此刻她正神采奕奕地在街边席地而坐，和一个胖乎乎的圆脸姑娘聊着天。
这个圆脸姑娘自然就是王璐了。她和姜米坐在一起，一人捧着一盒用一次性纸盒装着的酸辣粉，边吃边说，言谈甚欢，好像很是投机。这倒不必奇怪，冯斯想，以姜米的性格，和什么人都可以打成一片，何况王璐具备着让任何陌生人产生亲近感的天才能力。
只有熟识了的人才会知道她那张人畜无害的可爱笑脸后面所蕴藏的恐怖。
“两位，你们继续谈心，别管我。”冯斯也在她们身边坐了下来，劈手夺过姜米手里的酸辣粉，唏哩呼噜吃将起来。
“看来你这一晚上消耗挺大的嘛。”姜米撇撇嘴。
“您能不能不要说这种容易引发误读的话……”冯斯心满意足地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舒畅地拍拍肚子。王璐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他，递过来一包纸巾。
“行啦，闺蜜谈话结束，你们大人物谈正事儿。”姜米说着，正准备站起来，却被王璐拉住了。
“先别急走，我要说的正事儿，和你们俩都有关。”王璐说。
姜米一愣，正在擦嘴的冯斯也很意外：“我们俩？你不会以为她是什么神奇女侠吧？”
“但是这件事确实需要得到两位的一起同意。”王璐说。
冯斯和姜米对望了一眼，都有些困惑。冯斯想了想：“那你先说吧，什么事需要我们同意。”
又想让我去找什么打什么吧？冯斯想，果然休假结束了。现在的天选者早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又能打又能扛又能逃，虽然CD时间稍微长点，至少大招放出来谁都不敢小觑。一时间他心里还隐隐有些得意——终于到了守卫人们排着队来求他帮忙的时候了。
然而王璐接下来说出的话却让他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我想请你退休，然后你们二位一起隐居起来。”
“你……你在说什么？”冯斯居然有点儿结巴，“退休？隐居？”
王璐肯定地点点头：“并不是让你一直隐居，你这性子也做不到，只是短期的。但是退休恐怕就得是永久性的了。”
冯斯有些明白了：“你是想让我从现在开始抽身事外？”
“没错。我的家族在南太平洋有几个很漂亮的岛屿，岛上各种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条件肯定比你在北京住的出租屋强得多，你如果需要的话，甚至可以给你们配一艘游艇。每天在沙滩上晒晒太阳，闲得没事儿出海钓鱼、潜水看珊瑚礁，多好。”
“是挺好的。”冯斯说，“不过，为什么呢？你们费尽心机把我从一根废柴培养出了天选者的雏形，为什么在这种猪已经养肥了的时候不去下刀宰了割肉，反而要放猪归山？”
“抱歉，恕我现在不能解释，以后会慢慢告诉你的。”王璐说，“你只需要现在就跟我走就行了。”
“你我认识了那么久，你明知道我肯定不会走的。”冯斯轻轻地摇了摇头。
“我的确知道，但我还是想要先试试。”王璐叹了口气，“尽管最后的答案还是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她不再说话，只是忧郁地看着冯斯。冯斯正想要说些什么，忽然间脸色一变，伸手指向王璐。
“你……你……”冯斯仿佛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挤出这两个字，却再也说不出后面的话，惊异的表情凝固在脸上，身体却僵硬地向后便倒。
姜米连忙伸手扶住了他，扭过头瞪着王璐：“你干了些什么？”
“放心，我不会杀他的。”王璐说，“只是一点点强效的昏迷药物，足够支撑着我把你们送到南太平洋的岛屿上去。以冯斯现在的蠹痕的强大程度，他还没有能力创造出远洋航行的交通工具，所以你们在那里可以安安稳稳地生活。”
“所以你就这么替我们安排好了，甚至都不问一句我愿不愿意去。”姜米说。
“你愿不愿意都必须去。”王璐的脸上表露出真诚的歉疚，“没办法，你是唯一一个有可能安抚他的人了。如果把他一个人扔在那里，也许会情绪失控。”
姜米耸耸肩：“所以，你们过去把冯斯当成催化剂，现在又要用我来当镇定剂。不愧是守卫人，任何时候都把别人当成工具。给我十分钟，我收拾一下行李。”
这次轮到王璐意外了：“你居然答应得那么痛快？”
“一只小鸡在野猫的面前有说不的可能性么？”姜米说，“这些天来，冯斯已经跟我叨逼叨过几百万次了：万一发生什么意外，对守卫人不要有丝毫反抗，就算我开一辆坦克都没用的。所以，还不如省点力气，早点去海滩上晒太阳，等着冯斯想出办法来把你们揍个稀里哗啦——反正我是不成的。”
“冯斯那么喜欢你，果然不是没有理由的。”王璐赞曰，“你和那位文潇岚文小姐，都是非一般的人物。不过，等一会儿上了车之后，我还是得麻烦你稍微睡过去那么一下下。”
“我正好补补觉。”姜米显得很淡定，“老实说，刚才我精力充沛的样子其实是装出来的，昨天晚上担心着这个笨蛋，根本就没睡好。”
“我都后悔那么早把他弄晕过去。”王璐作懊悔状，“听到你说这句话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于是姜米很快把两人的行李都收拾好，退房上了王璐安排的车。她喝下王璐递过来的果汁，很快倒在后座上沉沉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又一个黑夜。她发现自己依然躺在某种交通工具的座椅上，不过已经不再是先前那辆越野车，而是一架飞机。从身边的窗口看下去，下方是一望无际的黑沉沉的海水。
“醒了？”耳边响起王璐的声音，随即一杯饮料递到了她面前。
“这次里面没药了，放心喝。”王璐说。
姜米确实渴了，把杯子里的苹果汁一饮而尽，这才顾得上看看周围。整个机舱里只有王璐、冯斯和她三个人，这应该是王氏家族的私人飞机。王璐坐在她的旁边，冯斯则躺在她身后的一排座椅上，依然处于昏迷状态。
“看你他喝得比我多。”姜米调侃说。
“他毕竟是天选者，得多下点儿料。”王璐耸耸肩，“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到地方他就会醒。”
“我才不担心呢。”姜米说，“他什么玩意儿没吃过？我只是……”
“只是什么？”王璐问。
“只是觉得他到了岛上也不会安分，说不定会搞出什么事情来。”姜米说，“以他的性子，被你这么着绑票，怎么也会闹腾一下的吧？”
“那就只能期待他的蠹痕的进步幅度别太大了。”王璐说着，按下了座椅上的一个按钮，似乎是在召唤送餐，“相比起其他的严重后果而言，我宁可冒这个险。”
几分钟后，热腾腾的饭菜被送了过来。姜米毫不客气地吃掉了两份，扔掉餐盒，满足地哼了一声。
“我知道你不会告诉我，但我还是很好奇。”姜米说，“这件事到底有多严重，要让你把冯斯这么着软禁起来。他要是继续暴露在守卫人和魔王的视线里，会发生什么呢？地球毁灭？”
“地球毁灭应该不至于，最多不过是人类灭绝而已。”王璐没有笑。
 
冯斯醒来的时候，距离他昏迷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四十八个小时。
王璐倒是没有吹牛，这座岛虽然略小一点，岛上风光和生活设施半点也不比那些著名的旅游胜地差，还专门配了两名服务人员替冯斯和姜米打理各种生活杂事。其中一个兼职厨师，烧出来的川菜让姜米这样不擅长吃辣的人都赞不绝口。王璐甚至给他们送来了几条宠物狗，可惜两人都不太有养狗经验，折腾起来反而觉得累，最后又把狗退了回去。
但冯斯依然很生气，即便每天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坐着游艇到海上闲逛，他还是一次次地试图逃脱。然而王璐早就算计好了一切。游艇是经过特殊改造的，非但冯斯完全不可能自行操控，上面的定位系统也让他随时处于监视之下。而他的蠹痕，如王璐所料，还不够强大，尽管已经能创造出小型的皮划艇，还能想办法安上发动机，凭这小小的简易柴油艇也是不可能跨越大洋的。
“跑不出两海里，一个浪头就翻了。”姜米评价说。
“闭嘴！”冯斯没好气地塞给她一块巧克力，“老子过去只能变出国产山寨巧克力，现在能变船，已经是鸟枪换炮了！”
“反正换成火箭也逃不出这座岛。”姜米翻翻白眼，“你还是继续专心给我弄巧克力好了。”
“不知轻重……”冯斯咬牙切齿。
除了无法逃离之外，王璐还用物理手段屏蔽了岛上一切对外通讯的信号。冯斯尝试了包括电话电报在内的各种手段，都没有办法和外界发生丝毫联系。他只能和姜米每天在岛上和近海游玩、锻炼、读书，以及在住所内用王璐配给的游戏主机和顶级电脑玩各种单机游戏。
“我过去一直梦想着有一台装着四路旗舰显卡的电脑，以及无数的正版游戏碟，没想到现在真的实现了。”他一边在屏幕上操着电锯锯僵尸一边说。
姜米没有听到他的话，正在客厅中央的空地上全情投入地玩着VR游戏，不时发出夸张的惊叫，不知道是不是也撞上了僵尸。
“日子还真过得像退休老干部了。”冯斯看着姜米跳动着的窈窕身姿，自言自语，“再来一个鸟笼就他妈齐了……”
 
不知不觉中，两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在热带气旋的影响下，十一月的南太平洋开始多雨，不能经常出海了，不过打着伞在岛上环岛散步倒也别有一番意趣。冯斯刚开始的时候指责姜米“小清新病又犯了”，但陪着姜米散过几次步之后，却发现那样的雨中漫步确实很让人心旷神怡。
“所以不要一天到晚摆出解构主义的嘴脸看不起这个瞧不上那个。”姜米说，“你看，这种小资调调你也很享受嘛。”
“谁规定雨中散步只有你们小资才能享受？”冯斯不服气，“我们劳动人民就没有打着伞闲逛看风景的权力？”
正说着话，雨势突然变大了，一阵风吹过，姜米手里的雨伞被整个吹得飞了出去。冯斯不动声色地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结实厚重的钢骨伞，替姜米挡住雨，护着她回到了住所。姜米去浴室找出两条干毛巾，把其中一条递给冯斯。
“你真是个万能的灯神。”姜米说，“如果我们俩流落荒岛，我也什么都不用愁啦。”
“灯神的作用也就在这儿了。”冯斯笑了笑，“不过你放心，我不会像过去那样老是自怨自艾‘我为什么不能变一艘巡洋舰带着我们离开’了。我已经尽力了，人力有时穷尽，想想能用各种小花招逗逗你开心，也挺好的。”
“嗯，你确实长进多了，尽管这句话听起来像在逗仓鼠。行啦，我去跟老吴学做饭去了，他今天要教我怎么烧白果炖鸡。”
“要是在岛上关几个月能把你关成大厨，我倒情愿一直这么被关下去。”
姜米所说的老吴，就是王璐为冯斯安排的两位生活秘书（冯斯坚持认为这种称呼十分有逼格）中专职做饭的那一个。他是王氏家族的女婿，拥有一个十分有趣的蠹痕：远超常人的灵敏嗅觉与味觉。所以在战争时期，他的嗅觉可以让他成为一名出色的间谍；而在不需要当间谍的时候，他开发出了下厨的业余爱好，并且渐渐把业余玩成了专业。可能是因为没有能力直接作战的缘故，老吴的性情开朗活泼，很快和姜米打成一片。
姜米去了厨房。冯斯擦干头发上的水珠，打开电脑，开始玩篮球游戏。正当他熟练地用右摇杆操作威斯布鲁克做出一个花式动作晃倒了欧文、加速直冲篮下准备来个暴扣的时候，厨房里传来了姜米的尖叫声。
冯斯摔下手柄，快步冲进厨房，只见老吴已经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而姜米站在水槽旁，手里握着一把剔骨刀，惊怒交集地用刀尖对着一个站立在窗边的男人。
“他杀了老吴！”姜米的语声里充满愤怒，“你快跑！”
“我不用跑。”冯斯说着，来到姜米身边，轻柔而坚决地从她手里拿下了那把剔骨刀。姜米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这个人是我叫来的。”冯斯轻声说，“他是来救我们出去的。”
“可是这里的通讯一直都被屏蔽着，”姜米很是困惑，“你是用什么办法通知他来的？而且，他为什么一出手就杀人……”
姜米的视线移向老吴的尸体，难以掩饰目光里的悲伤。冯斯的表情也十分复杂。他叹息一声，把手放在姜米的肩膀上：“这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老吴人很好，但是……”
“但是什么？老吴就是个厨子，根本不会打架！打昏他捆起来很难吗？用你的蠹痕变出什么鬼迷药来让他睡三天很难吗？”姜米一抬肩，挣开了冯斯的手。
“抱歉，在不了解这个人的具体实力的情况下，一击格毙是我唯一的选择。”男人说，“我不能拿天选者的安全作任何冒险。我们只有一次机会。”
姜米的手握紧了剔骨刀，但最终还是缓缓松开，把刀放在了菜板上。
“我开始理解你为什么一直不愿意融入这个世界了。”姜米垂下头，眼泪落在了地板上，“一切残忍的事情都能找到冠冕的理由，每一条生命都那么不值钱。”
冯斯无言以对，只能对站在一旁的男人说：“我们走吧。辛苦你了，邵澄。两个月不见，外面的世界怎么样了？”
“天翻地覆。”名叫邵澄的男人只说了这四个字。

第三章 鬼门洞开 三
今晚的晚餐照例难吃到极点，这个破村子里的乡民似乎是生怕怠慢了远客，恨不能把筷子都拿去过过油。毛恒扒了两口就不想吃了，索性自己泡了一包方便面。其实他这两天胃口不佳，本来想什么都不吃，但考虑到接下来的工作极有可能又需要熬一个整夜，还是补充一些热量比较好。
最为悲催的在于，这一次的熬夜几乎注定还是会无功而返。毛恒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不相信任何怪力乱神，内心还有一点儿技术人才的小傲娇，从一开始就对这次“山村闹鬼”的选题充满了抗拒。但是没办法，这年头电视行业不好做，地方小电视台更是惨淡经营，只要有能吸引眼球的题材就得硬着头皮往上冲。
“行啦行啦，你以为我信这个？”出发之前，制片主任不耐烦地说，“我是三十年的老马列了，世上哪儿来的鬼？但是观众就是对这种题材买账，你们去拍上几天，配合科研人员找到闹鬼的根子，回来做成一期反迷信的专题，肯定有收视率。”
“我知道是这个意思，我也没说不去——我敢违抗您的革命旨意吗？不吃饭啦？”毛恒饶舌地回答，“我就是嘴贱抱怨两句而已嘛。这年头，傻逼的钱最好骗。”
 
所以现在毛恒呆在了这座远离都市的小山村里，吃着油腻腻的饭菜，寻找着时有时无的网络信号，等待做出一期节目去骗傻逼。
这起闹鬼的无稽传闻是这样的。村子里前些日子经历了一场规模不小的雷雨，形成了雷暴灾害，劈死了两头牛，还险些引发山火。这一带原本雷电较多，村民们并没有在意，但在两天后，一些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位于村子南口靠近一条废弃山间索道的几间屋子里，住户们纷纷反映遇到了怪事。先是一位四十余岁的中年单身汉半夜起床撒尿，突然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后就不再有动静。邻居三口之家的男主人拿着电筒出门查看，发现他躺在旱厕外的地面上昏迷不醒，已经大小便失禁。
他连忙叫醒了村长和村里唯一的赤脚医生。这位医术稀松平常的医生装模作样地东敲西听，还左右不分地把了一阵子脉，然后大手一挥：“没什么毛病，估计见到了什么东西，被吓晕了。一会儿醒过来就好了。”
他倒是说对了一半。单身汉似乎真的是被吓晕过去的，没过多久就醒过来了。然而，醒来之后，他并没有“醒过来就好了”，而是陷入了一种精神崩溃的状态。
“她来找我了！”单身汉大喊着，“她来找我了！她还是不肯放过我！”
“她是谁？”村长一头雾水。
“她不会放过我的！她还是要弄死我！”单身汉子满脸惊惧，大张的嘴里似乎连扁桃腺都能看到。
再往后他也只能反反复复重复着这几句话，什么多余的都说不出来。村长没奈何，叫醒了几个青壮劳力把他弄回家，五花大绑地捆在床上——否则他会不停地用头撞墙。
天亮之后，闻讯的村民们好奇地涌到他家里。这个单身汉一向为人老实巴交，从来不得罪谁，大家倒是对他充满同情，也纷纷猜测他嘴里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后来村里的媒婆忽然想起来了：“他说的会不会是以前我给他介绍过的一个姑娘？当时那个姑娘嫌他太穷，没看上，结果吹了之后没多久就在一次雨天后不小心滑下山坡摔死了。我还一直跟他说他运气不错呢，要是娶进家门的媳妇儿几个月就死了，那多丧气……”
此事理所当然地惊动了警察。警方在单身汉的家里找到了他隐藏的日记本，一切都水落石出。原来，就在六年前被拒绝的时候，那位姑娘对单身汉说了一些非常侮辱他的话，令后者怀恨在心，于是悄悄策划了那起杀人案。由于之前并没有人知道两人之间的龃龉，而那个姑娘所居住的村子附近一向路况不佳，几乎每年都有人摔死摔伤，所以并没有人怀疑到单身汉的头上。
一桩陈年旧案就此告破，单身汉也被带到了乡里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以便警方进行后续的调查询问。但村民们最感兴趣的倒并不是杀人案本身，而是另一个关键问题：单身汉是怎么被吓得精神失常以至于吐露真相的？他所谓的“她来找我了”，难道真的是见到了鬼魂？
 
几天之后，正当人们谈论的兴趣渐渐过去时，第二桩怪事又发生了。这次倒霉的是几天前发现单身汉出事的那个男人，三口之家的一家之主。和单身汉不同，他发疯的时候是在白天，下场也严重得多：在给自家的果树修枝的时候，他突然回手一剪刀插破了自己的咽喉，然后从树上摔下来，当场死亡。
断气之前，他被穿透的喉咙里发出呼呼的异响，拼尽最后的力量一直伸手指向树梢的方向。有村民踩着梯子上去查看，发现在果树的一股枝丫上停留着一只蜘蛛的尸体。那是这一带山区最常见的一种大蜘蛛，学名棒络新妇，虽然长相骇人，却其实对人类并无危害，仅有用于麻痹昆虫的微毒。
“我家男人倒是一直怕蜘蛛，为了这点儿没少被村里的老少爷们取笑。”死者的妻子对警察说，“屋里时不时钻进几只大的，他都不敢碰，得要我去收拾。但再怕也不至于见到蜘蛛就怕得自杀啊，要不他在山里活了快五十年，那不得死了几百回了？”
警方的调查是慎重的，并没有很快给出结论，但村民们早已众说纷纭，产生了各种光怪陆离的猜测，这当中最被接受的一种说法是：他和那个单身汉一样，撞鬼中邪了。
在村长的主持下，村里人花钱请来了阴阳先生做了一场法事用以驱邪。然而正当阴阳先生带着徒弟手舞足蹈唱唱跳跳的时候，第三起事件接踵而至：一个十一岁的小男孩猛然间操起了从做祭祀饭菜的厨子那里偷来的菜刀，扑向阴阳先生的某个徒弟作势要砍。当然，他毕竟年幼体弱，冲到半途就被大人们按住了。
“你还我妈妈！”被七手八脚按在地上的孩子仍然歇斯底里地叫喊着，“你还我妈妈！”
和第一个出事的单身汉一样，他也从此处于精神不正常的状态，由于年纪还小，没法送往精神病院，只能关在家里由家人全天监护。至于他所提到的“还我妈妈”，可能是指他几年前离家出走的母亲。村民们都说，那个女人是忍受不了家境的贫寒、跟着一个来到村里收山货的采购员跑掉的。有人还依稀记得那位采购员的模样，似乎和差点被砍的阴阳先生的徒弟颇为相似。
十多天的时间里，连续三个人发疯，村民们开始恐慌了。恐慌之余，几个曾在外打工略有见识的年轻人也嗅到了一丝商机。就这样，毛恒所在的电视台在接洽后确定了这个“山村闹鬼致人吓疯”的选题，把倒霉的他作为编导之一派过来了。
如前所述，毛恒是一个对一切鬼神之谈免疫的死硬科学派，他当然不会认为三个人发疯是因为撞见了鬼。这种事情有很多科学的解释，考虑到三人正好比邻而居，他猜测这当中可能存在着某些类似污染、中毒或者细菌感染一类的状况，甚至有可能三个人都吃了同样的毒蘑菇。而这样的毒物可能致幻，产生的效果就是让他们面对自己内心深处的某种恐惧或者执念。第一个死去的单身汉一直牢记着当年被自己杀害的相亲对象，所以幻觉里出现了女鬼的形象；第二个死去的一家之主从小就畏惧蜘蛛，所以幻觉里那只普通的棒络新妇可能被无限放大、形成了令人恐怖的影像，让他在极度恐惧中宁肯自杀；第三个发疯的小孩则可能是始终对母亲被拐走这件事耿耿于怀，然后把阴阳先生的徒弟当成了那个采购员，并且激发了杀机。
毛恒觉得这个推理十分有理，所以，在寻找素材的时候，他非常注意勘察附近的环境，还专门带来了简单的检测仪器，遗憾的是，并没有发现水质土质有任何异常。
毛恒毕竟不是专业侦探或者专业科技工作者，折腾了两天之后也就放弃了。反正先拍完再说，他想，不就是个工作嘛。
 
今晚的任务依然是在附近的坡地上居高临下地拍摄，看是否会出现所谓的鬼或者其他异常。毛恒吃完饭，往身上裸露在衣服外的部位涂上了防蚊水，和其他工作人员一起来到拍摄地。如他所料，废弃索道附近的区域一片平静，除了偶尔的狗叫声外，什么都没有发生。夜色渐深，一股股倦意涌上来，毛恒只好又打开一罐罐装咖啡。
咖啡喝到一半，天空中忽然传来隐约的雷声。真是倒霉，毛恒暗想，今晚挨蚊子咬还不够，还得淋雨么？
还好，运气并没有他想的那么糟糕。天空中虽然不断亮起电光，但雨并没有落下来，只是干打雷而已。不过这雷声绵绵密密，几乎没有断绝，从声势来说颇为骇人。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雷声才渐渐停息。正当毛恒稍微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他忽然觉得手背上有一些轻微的发痒。他开始以为是被蚊子叮咬了，但那发痒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渐渐还伴随着刺痛。
毛恒意识到有些不对劲，低头一看，发现手背上红了一大片，并且有一些小疙瘩以肉眼能看得见的速度冒出来。不只是手背，他发现这种痛痒弥漫到了全身，手臂、大腿、背部、脖子、面部……到处都在长出疙瘩。
难道是某种急性过敏症？还是山间弥漫着某些毒气？毛恒猜测着，下意识地在瘙痒难忍的脸颊上抓了一把。放下手的时候，毛恒惊恐地发现，手指上沾着一块被带下来的皮！他的皮肤正在剥落！更为可怖的是，除了剥落的皮肤之外，他还摸到了一些凸起的肉瘤，并且能摸到明显的脓液。与此同时，额头烫得难受，上腹、下腹、肺部、下体等区域出现了明显的疼痛，嘴唇和舌头也能感觉到急速的溃烂。
毛恒猛然间反应过来，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难道就是自己一直所害怕的那件事？
“我操！”毛恒骂了句粗话，“这怎么可能？”
那已经是去年发生的事情了。在一次去往南方某地录制节目的过程中，毛恒被一位热情的在当地生活的老同学拉到了娱乐场所，然后多喝了两杯，顺理成章地和里面的小姐发生了些什么。虽然装得很老练，那其实是毛恒第一次和老婆之外的陌生人干这种事儿，事后他一直惴惴不安，完全不记得在那个半醉的夜晚自己有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毛恒在自己居住的城市熟人不少，也不敢上医院检查，尽管并没有出现任何症状，那之后他仍然一直做恶梦，在梦里，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各种性病的症状都在他身上出现了个遍——这些症状都是他通过搜索引擎查到的，每读一个字就觉得身上多了一个鸡皮疙瘩。
可那毕竟是梦，不管是否吓得心率爆表浑身大汗，醒来之后仍然安然无恙。但现在，毛恒非常确定自己没有做梦，他清醒着，十分清醒，却陷入了比噩梦还可怕的场景。
会不会是幻觉？他忽然想到，中毒后的幻觉也可能非常逼真，何况自己身上出现的这些玩意儿原本就不对劲：性病的发作是一个缓慢而循序渐进的过程，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就从无到有把各种溃烂、脓疮、生瘤、腹水、呼吸道感染在自己身上演了个遍？
所以，这大概和那三个发疯的人一样，都是幻觉作怪。这么一想，心稍微安定了一点儿。毛恒扭过头招呼自己的同事、正在盯着镜头的摄像师：“老张，我可能有点中毒，能帮我找司机开车送我去县城吗？”
摄像师扭过头来，刚刚看清毛恒的模样就吓得大叫一声：“哎呀我的天！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你看到什么了？”毛恒背脊一凉。
“你的脸……还有你的手……”摄像师的声音都变了，“你是被毒蛇咬了吗？”
毛恒想要回答，却发现自己已经发不出声音来，似乎是那无法索解从天而降的病毒已经侵入了他的咽喉和声带。紧跟着，心脏一阵阵抽搐，四肢失去力量，意识逐渐模糊，他倒在了地上。
这怎么可能？毛恒有些不明所以。那三个发疯的村民都没有受到任何实体伤害，自己却为什么会货真价实地产生这些可怕的症状？幻觉也能摧毁免疫系统吗？
摄像师已经急匆匆地跑去叫人求助了，但毛恒知道，已经太晚了。他即将变成一块腐肉，以自己最担心害怕的方式匪夷所思地结束生命。
他想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
眼皮也已经僵硬，毛恒的双目直勾勾地望着天空。天空中依然浓云密布，只是间或的闪电会带来一丝光亮。
闪电……闪电……闪电？
那三个村民发疯之前，也经历过一场雷暴！仅仅两天后，第一个受害者就出现了。而现在，又是在一阵密集的惊雷过后，自己陷入了死亡的绝境。
也就是说，那种神秘的力量有可能会在大规模的雷电之后一步一步地增强提升，从最初的致人精神失常，到现在——把心里隐藏的恐惧转化为真实的存在。
毛恒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崩塌了，好在这样的崩塌此时此刻倒也无足轻重了。反正他已经要死了。
难道真的有鬼魂作祟？呼吸停止之前，毛恒自嘲地想，要是真有那么一个妖魔鬼怪的世界，我倒是不必害怕死亡了。

第三章 鬼门洞开 四
坐上邵澄安排的快艇之后，姜米才算是略微安心了一些。到了这时候，她才顾得上追问冯斯：“喂，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在岛上的时候，不是什么对外联系都中断了么？难道你真的创造出了什么可以突破封锁的东西？”
“我还没那么大的本事。”冯斯摇摇头，“王璐对岛上的信息封锁的确做得滴水不漏，一切东西都只能进、不能出。”
姜米有些糊涂：“那你是怎么通知到邵澄的？”
“你是学理科的，讲讲逻辑嘛。”冯斯说，“既然上了岛之后消息传递不出去，那自然是在上岛之前啰。”
姜米更糊涂了：“上岛之前？什么时候？你不是喝了迷药然后马上晕翻了吗？哪儿有时间……”
正说到这里，她忽然恍然大悟：“啊，时间！你那个时候停止了时间！”
“没错。”冯斯回答，“王璐一向都是守卫人里最笑里藏刀的角色，我一看到她就知道必须得全神提防，所以暗地里用我的蠹痕探查着她的蠹痕的动向。把那碗酸辣粉递给我的时候，我注意到她使用她的移物蠹痕往碗里悄悄转移了一些东西，估计是某种毒药。”
“难怪不得我吃的时候没事呢。”姜米说，“原来是我吃过之后她才放进去的。所以你其实耍了个花样，并没有真吃？”
“我吃了，只不过同时在胃里创造出了解药。”冯斯说，“你知道的，我根本不需要知道她使用的麻醉药到底是什么种类什么成分，我只需要向附脑下达命令就行了。”
“我现在是真看出你这蠹痕的好处了。”姜米眉开眼笑，“关键时刻还能四两拨千斤呢。”
“然后我就用了从刘大少那里移植的蠹痕，停止了时间。”冯斯说起刘岂凡的时候，仍然难以掩饰神色里的黯然，“我和邵澄虽然刚刚认识，但知道他为人机警，见到王璐出现肯定会注意监视，所以利用时间停止的短暂间歇在附近留下了一张字条，希望他能找到。这以后我假装昏迷，不断地在路上找机会留下记号。这就是个赌局，我赌邵澄能发现异常并且一路追踪到王家的动向，运气不错，我赌对了。”
“这我就不明白了，”姜米说，“反正没有中毒而且已经时间停止了，你当时直接逃走不就行了嘛，为什么还要这么费周折？”
“因为我必须要弄明白王璐为什么要把我软禁起来。”冯斯说，“王璐对于我的力量觉醒一向很积极，总是想办法帮助推动，可这次居然反其道而行之，里面一定有重大的关窍。我非得弄明白了不可。这些我也都拜托了邵澄了。”
“所以你宁可拉着我陪绑……”姜米一摊手，“不过我这是自作自受，不许你甩掉我毕竟也是我自个儿说出来的。不过……邵澄还真挺厉害的，居然真的找到这里来了。”
“我没有什么多余的本事，只能在细节上多下一些笨功夫了。”邵澄淡淡地回答。“王璐的具体目的我现在暂时还没弄清楚，但已经有大致的方向了，近期再等待我们的间谍回馈一些最新的情报，可能就会有答案了。”
“好了，姜小姐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了，接下来轮到我了。”冯斯说，“说说吧，你刚才说的‘天翻地覆’到底是怎么回事？哪里天翻地覆了？守卫人世界还是普通人世界？”
“二者皆是。先看看最近的新闻吧。”邵澄把几份早就准备好的报纸递给冯斯。那是几张不同日期的普通的城市日报，冯斯打开看了一小会儿，眉头就皱了起来。
 
邵澄使用了“天翻地覆”这个词，如果光是站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这种说法稍显夸张了那么一些。其实也并不算特别大的事，根据报纸上的说法，似乎是某种特殊的病毒在世界各地出现了。
简单地说，全球各地精神失常的人突然增多了。从亚洲到欧洲到南北美再到非洲大洋洲，几乎每一个国家的精神病发病率都有所增加。而且，新增的精神病病例往往有着密集出现的特征，也就是说，经常会在某一个小区域里连续出现好几个病例。
但是这样的精神病爆发又有着奇特的时间性，在同一区域里，往往在相近的时间里连续爆发几例，然后戛然而止，不再扩散。比如在中国北方某座山村里，十余天的时间里，三个不同年龄的村民莫名发疯。但在此之后一个多月，该村子再也没有出现类似情况。法国某个社区也出现了类似的状况，同一栋公寓里四个人在一周内发疯，卫生部门不得不封锁了整条街区，但那一周过去之后，再也没有新的患者出现。
当消息被串联起来之后，各国的患者都由本国医学专家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但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细菌、病毒、微生物。然而这一系列的覆盖全球的事件又绝不可能是巧合，这让人们陷入了困惑和不安中。
不过还算好，毕竟爆发力度不强，后续也没有什么传染性，所以倒是并没有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酿成太大的恐慌。人们纷纷作出各种各样的猜测，有觉得这是一种类似疯牛病一样的疾病，有觉得这是恐怖组织在试验最新的生化武器，有觉得这是某种利用催眠术摧毁他人意志的新型犯罪，有觉得这是邪恶女巫的诅咒，还有很多人想得更加简单直接。
“肯定是闹鬼了。”他们说。
 
冯斯当然不会相信什么闹鬼之类的屁话，但他也能看出来，此事绝不寻常。而既然邵澄专门把这件事告诉了他，就说明此事必然和魔王世界有关。
“回想起来，当初梁野和魏崇义一起搞的精神病院，似乎和这件事的性质有点像。”冯斯说，“精神和物质的转换好像特别合你们守卫人的胃口。”
“守卫人的力量，原本就来自于附脑提供的精神力量，”邵澄别有深意地看了冯斯一眼，“天选者不过是走得最远的那一个。”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又有什么样的解读呢？”冯斯问，“或者说各大家族对此有什么解读？”
“凡人们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守卫人却已经大致地猜到了真相。”邵澄说，“你之前听其他守卫人提到过一个被烧毁的木盒吗？”
“我知道，就是那个死去的袁川江教授一直在研究的古老的木盒。”冯斯说，“据说木盒上刻着一句暗语，但那句暗语本身并不完整。在盒子被红卫兵烧毁的时候，上面显露出了另外一句暗语，两句话拼在一起才是全部的信息。那句话到底是什么？”
“那其实是双重的暗语。”邵澄说，“表面上的字面意义，是你应该早就听说过的守卫人们很喜欢用的一句警语。”
“警语？是不是那个什么‘觉醒之日、万物俱灭’？”冯斯问。
“没错，不过木盒上的那句话，用的是一种很古老的文字符号，来自于川东的一个古老民族，叫做板楯蛮。”邵澄说，“板楯蛮就是古代巴人的一支，因为曾经举族手执木盾协助武王伐纣而得名，在后来的不同时代里有时四处劫掠甚至于造反，有时又接受招安，最终在三国时代被魏国灭族。不过，那只是凡人世界里的考古学家的解释。”
“你的意思是说，板楯蛮其实也和魔王世界有联系？”冯斯反应很快。“他们也是守卫人的一支。”
“并不是。”邵澄回答。
“那就是被魔仆控制的魔王一族？”
“也不是。”
冯斯先是一头雾水，继而一惊：“他们是……直接受魔王控制的？”
“有这个可能。”邵澄说，“他们的存在非常特异,某种程度上有些近似于那些你打过交道的西藏的欧洲家族。但是，那些欧洲人是彻底的疯子，板楯蛮却并不是。他们的一切行动都是有计划的。”
“又一个魔王的实验品。”冯斯说。
邵澄点点头：“没错，就是魔王的实验品。根据近年来最新的考古研究，那些蛮人表面上看起来野蛮不开化，实际上非常有心机，他们在和普通人开战的时候，无论是部落战争还是应对国家的围剿，都从来没有使用过蠹痕的力量，但实际上却在其他一些场合展现出过只属于魔王世界的能力。并且，在他们部落的核心成员中，有着一套复杂古怪的信仰体系以及相应的祭祀体系。”
“这倒很像是魔王的路数，”冯斯说，“把一切都掩盖在神神叨叨的外表之下。那他们要真是魔王的实验品，最后怎么可能被曹操灭掉呢？”
“因为他们被魔王放弃了。”邵澄说，“别忘了，魔王也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干预人类社会，曹操或许就是受到了他的挟制或者蛊惑。”
“但是魔王为什么会放弃他们呢？”冯斯问。
“他们的某个特殊的祭祀似乎是出了点什么问题。”邵澄说，“可惜留下来的记录太少，而且语焉不详，我们也无法确知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那一次的祭祀引发了一场灾难,灾难之后不久,板楯蛮就被消灭了。”
“语焉不详的灾难？”冯斯有些好奇，“到底和哪方面有关呢？”
“根据后世的守卫人找到的一些残片，虽然事件全貌不得而知，但至少知道其中有一件确定发生的事情——当时的那一次祭祀，导致了川东地区的某个小村落里的村民全部横死，没死的也发了疯。只不过当时是战乱年代，加上古代通讯不发达，事件被掩盖过去了。”
“发疯的话，倒是和近期的新闻有点靠，横死又是怎么回事？”姜米忍不住插嘴问。
“就是各种各样奇惨的死状，”邵澄说，“有的身首异处，有的被烧成焦炭，有的肠穿肚烂，有的浑身溃烂长满脓疮。然而，并没有任何外力造成这些死伤。”
“没有外力，怎么可能……”姜米说到这里，忽然明白了，“啊！和哆啦A梦的蠹痕一样的性质，是吗？通过精神直接影响到物质，所以他们明明没有真正被刀砍火烧，却能够造成相似的伤口。”
“这个外号你自己叫叫也就罢了，就不要四处传播了吧……”冯斯低声下气地说。
“就是这个道理。”邵澄说，“守卫人的蠹痕攻击其实也是改变了空间的物理法则，由自身施加出伤害，好比范量宇造成的无形毁灭和梁野的火焰，而且每一个人的能力基本是固化的。但发生在板楯蛮身上那些奇特的伤害，似乎都是由他们自己的精神世界幻化而出的。”
“就好像某些催眠大师可以通过心理暗示让人身上产生真正的冻伤或者灼伤？”
“那些都没有确定的证据，多半是以讹传讹。”邵澄说，“但那一次的事件是真实的，那种精神对肉体的影响力是一般的守卫人都难以达到的。”
“那板楯蛮和近期发生的事情又有什么关联呢？”冯斯问。
“发生在板楯蛮身上的事件，也发生在了最近这两个月，只不过案例比发疯的少得多，并没能引起太多人注意。”邵澄说，“比如我刚才提到的那个有三人发疯的村庄，就有一个外地的电视台工作人员在那里死亡，死状十分凄惨，看上去像是各种性病在他身上演了个遍。”
冯斯一阵恶寒，姜米在一旁不怀好意地戳了他一下。邵澄对两人的小动作视若无睹，继续说道：“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联想。世界各地的守卫人们通过各种方法汇总了信息，确认了类似事件至少发生了十余起，当然，在成百上千精神失常的病例的掩盖下，这些事件往往会被当成通过外力造成的罪案。”
“也就是说，近期所发生的这些精神失常事件，都是魔王世界的力量造成的，而在这其中，还有部分产生了更进一步的变异。”冯斯点了点头，“所以，你们的结论是什么？”
 
邵澄的脸色显得阴沉而凝重。他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回答：“我们分析，可能是魔王的力量正在溢出。”
“魔王？力量溢出？”冯斯一愣，“什么意思？”
“自从涿鹿之战两位魔王两败俱伤之后，一直以来，和守卫人作战的都是魔王的下属，确切地说，基本由魔仆担当领袖，妖兽充当战力。但是从当年的板楯蛮灭村，到现在的十多人离奇死亡，并不是魔仆能达到的力量，很有可能是……”
邵澄没有把话说完，但冯斯和姜米都明白他想要说什么。冯斯叹了口气：“妈的，这回大boss真的要出来了。对了，你还没解释呢，那个木盒上字，表面意义是你们的切口，更深层次的意义是什么？”
“那是板楯蛮独有的一种传递信息的暗语，按照特定的解码顺序进行替换和重新排列之后，构成了另外一句话。袁川江和哈德利相继死后，这句话原来可能只剩下魏崇义一个人知晓了，我们也是直到上个月，才从考古发现里找到了新的破译方法，真正搞懂了那句话的意义。那句话牵涉到一个很多守卫人都听说过、却由于并无任何证据佐证而几乎无人相信的话。它翻译成汉语大概是这么个意思。”
邵澄侧过头，看着身边被快艇划开的黑色的海水，轻声说道：“混沌将破，鬼门洞开。”

第四章 魔王现身 一
范为琳一向自诩见多识广，尤其是不甘心在范量宇面前示弱，但这一次眼前这只妖兽的变态程度也有点超越她的承受极限。
这只妖兽的外形看上去就像是一只巨大的手，足足有三米五六高，五个指关节上分别长着一只狰狞的眼睛，其余部位则分布着许多疙疙瘩瘩令人作呕的瘤子，每一个瘤子都能喷射出毒液，这些毒液对蠹痕有穿透的作用，能力稍微弱一些的守卫人会被它直接穿透蠹痕造成伤害，家族里已经有好几个人中招了。一旦被毒液喷到身上，身体就会被迅速腐蚀，轻者皮肉溃烂腐蚀见骨，重者直接被毒素侵入内脏而丧命。
范为琳倒是能抵御住这些毒液，但却对怪物的另一项技能十分不适应，那就是怪物所发出的低频的吼叫声。那声音响度并不大，也不像其他妖兽的嗥叫那样撕心裂肺，却能够深深地钻入耳洞，对人的颅腔产生冲击，即便有蠹痕的保护，也仍然人感觉十分不舒服。偏偏范为琳是一个非常不喜欢噪音的人，晚上睡觉的时候都经常要戴着耳塞才能入眠，这样的声波冲击让她一阵阵的恶心眩晕。
但是，她依然不肯在范量宇的眼皮底下表现出丝毫的脆弱，始终强撑着。偷眼瞧一下范量宇，这个双头怪物仍然展现出了他完全非人类的那一面，不断地用他毁灭性的蠹痕和妖兽正面硬怼。由于双方靠得太近，不断激烈肉搏，妖兽的腐蚀性毒液不可避免地穿过他的蠹痕，点点滴滴溅在他身上。但范量宇仿佛完全没有痛觉，任由浑身上下的皮肉被烧得稀烂，然后又不断重生。有好几次，范为琳确定自己都能看见范量宇的骨头了，但这个怪物还是半点也不闪避，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像一块沉默的巨石，横亘在妖兽的身前。
就算再讨厌这个人，范为琳心里也不得不隐隐地感到佩服。
 
和旁人在面对妖兽时的战战兢兢不一样，范量宇看上去几乎是乐在其中。他身上带有一种天生的杀戮气质，对手越强越能激发他的情绪，或者说屠杀的欲望。战局渐渐变得清晰，范为琳带领着其他人对抗剩余的妖兽，范量宇一个人和比他高出一倍的大妖兽单挑。
灰色的蠹痕忽而高涨忽而收缩，那是范量宇在不断调整蠹痕的力量，他虽然热衷于杀戮与战斗，却绝不鲁莽，知道怎么抓住对手的弱点。他利用自己能自我愈合的恐怖体魄承受着妖兽的毒液，然后一个又一个地摧毁妖兽身上的疙瘩——那其实就是贮存毒液的毒囊。随着毒囊的数量不断减少，妖兽的攻击力自然越来越弱，其他族员受伤害的程度也会减轻许多。
这个家伙……难道是在想办法保护自己的同伴？范为琳被自己的猜想吓了一跳。但她也知道，自从认识了那个叫做文潇岚的女孩之后，范量宇身上的的确确起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尽管她并不知道这样的变化对于家族而言到底是好是坏。
不过这会儿顾不上胡思乱想。范为琳集中精力，带领着族员们很快清除掉了其他的杂碎妖兽，斗场中只剩下了范量宇和大妖兽。此刻的大妖兽身上已经遍体鳞伤，毒囊更是几乎全部被拔除，在范量宇蠹痕的强力压制之下，那种让人头晕目眩的声波攻击也减弱了许多。
妖兽已经到了穷途末路，但它显然并不甘心就此认输。在最后一个毒囊也被范量宇用无形的蠹痕攻击炸裂成碎片之后，它突然整个地伸展开自己的身体，就像一只真正的巨人手掌一样，猛扑向范量宇，五指张开，把范量宇的身体整个握在了手掌心中。
范量宇没有躲闪，和他过去的无数次战斗一样，在面对着敌人的垂死挣扎时，总是故意卖出破绽，然后利用对手的急于求成反过来施加致命一击。不熟悉他的人会认为他故意托大，真正了解的人才能明白他最后时刻的冷静和静心算计。
妖兽果然上钩了。它倾尽全力地缠住了范量宇，似乎是想要一举把这个看似脆弱的人类的全身骨头直接碾碎。然而，只有当五根手指一样的肢体拼死用力之后，它才能体会到这个人类非同寻常的体魄——他简直就像是一块钢板。以自己足以把一头大象生生绞死的力量，竟然完全无法对他的身躯造成什么伤害。相反的，在一阵徒劳的发力之后，它忽然间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间被对手灰色的蠹痕完全包裹在其中了。
“再见。”范量宇抬起头，看着这个五只眼睛中已经显露出惊恐意味的妖兽，露出了他标志性的嘲讽笑容。
蠹痕微微一闪，血光飞溅。
 
战斗结束了。范家的人开始快速而有条不紊地清理这一次压制任务的现场。尽管使用了隔绝噪音的蠹痕，这里毕竟是一间全日制小学，第二天还会变得人声鼎沸，所以必须把每一处细节都处理好。
范量宇和范为琳自然不用亲手去做这些琐事。范量宇粗略地用守卫人专门研制的快速清洁剂清理掉身上的血污，看了正在补妆喷香水的范为琳一眼，也不多说话，向着校门口走去。范为琳却开口叫住了他。
“喂，想问就问嘛。”范为琳说，“要知道，帮你找那个小姑娘也是你自个儿来拜托我的。”
“如果你找到了，你自然会告诉我的，我又何必多问。”范量宇说着，并没有停步。
“人我并没有找到，不过，有一些其他的消息你可能会感兴趣。”范为琳说。
范量宇站住了，等待范为琳继续说下去。范为琳慢慢走到他身边，叹了口气：“说真的，我虽然恨你，但有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如果姐姐没有死的话，你也许真的可以做一个好男人吧。”
范量宇一脸漠然，没有说话，范为琳不以为意，继续说道：“那个姓文的小姑娘我一直在派人寻找，但是很抱歉，确实没有她的一丁点儿消息。无论是黑暗家族那里，还是各地的守卫人，都没有她的任何踪迹，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像是活生生蒸发了一样。”
“我相信你一定会尽力而为，找不到也没有办法，多谢了。”范量宇淡淡地说，“另外一件事是什么？”
“虽然没有找到文潇岚，但是小哑巴那边又有一些新情况。”范为琳说，“前几天，她和一帮之前认识的大学生一同出游，去的是南方的海边。”
“海边？”范量宇有些意外，“我记得小哑巴很怕水啊。啊，我明白了，她多半是驴脾气上来了，一定要去挑战一下自己。”
“你也有脸说别人驴脾气……”范为琳一撇嘴，“没错，就是那么回事。不过倒也说不上是挑战自己什么的，她主要是担心以后万一再和魔王世界产生什么纠葛，她怕水的弱点有可能会成为同伴的拖累。”
“这倒很像小哑巴的脾气，”范量宇说，“不过还是驴。”
“他们去了一处海滨浴场，那里常年风浪平静，很适合普通游客去休闲。近海偶尔出现过鲨鱼，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还是布了防鲨网。但是无巧不巧，恰恰就在小哑巴去那里训练游泳的时候，一条鲨鱼冲破了防鲨网，闯进了安全海域，并且靠近了小哑巴的身边。你猜猜，后来发生了什么？”
“这有什么难猜的？”范量宇哼了一声，“不是早就发现有高级妖兽跟着她了吗？肯定又是妖兽出现替她打发掉了鲨鱼呗。”
“算你瞎猫碰上死耗子。”范为琳悻悻地说，“确实是冒出了一只妖兽，形象有点像大水母，缠住鲨鱼释放出毒素，两三秒钟之内就把它弄死了,毒性相当猛烈。紧跟着它又消失了，踪影全无。这件事在网络上引发了轰动，很多人都开始猜测这只水怪究竟是什么，搞得当地政府也紧张得不行。”
“所以，在搞清楚了她娘的事情之后，小哑巴的身上仍然隐藏着很多秘密。”范量宇思索着，“你们确定小哑巴就是个普通人，身上真的没有附脑么？”
“不同的家族对她检测过不下十次了，从来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范为琳说，“但是，如果她的确具备着某些特殊体质的话，也许不能用旧有的经验去衡量。”
“有这个可能性。”范量宇看上去有些漫不经心。
“你怎么了？还在挂念着小情人呢？”范为琳揶揄说，“不过你还是挺能忍的了。换了别人，搞不好要方寸大乱，但你这段日子所执行的任务每一个都完成得很出色，半点差错都没有。刚才故意示弱的那一下，漂亮极了，冷静极了，我都不得不佩服。”
“因为我是我。”范量宇平静地回答。

第四章 魔王现身 二
邵澄是个谦虚低调的人，似乎总是喜欢把自己藏在别人的光芒背后，但他的办事能力毋庸置疑。这一路的逃亡，数次换船，数次换车，中间还搭乘了小飞机，没有出现任何意外，顺利地甩掉了王璐的追兵。
此刻三人已经待在了西北的某座小城，住在林家的安全避难所里。姜米依然是随时随地都保持着旺盛的精力和永不衰减的好奇心，刚刚睡了一觉起来，就立刻对西北面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跑到厨师那里学做牛肉面去了。
“林静橦以前总是跟我说，林家的实力很弱，但现在我并不那么觉得。”冯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邵澄说，“单凭着拥有你这样的人才，林家就绝对不弱。我看林静橦就是想要扮猪吃老虎。”
“谢谢你的夸奖。”邵澄淡淡地一笑，“我就是比较舍得卖苦力吧。”
“行啦，我知道你谦虚，”冯斯说，“还是继续给我讲讲之前没讲完的那些事儿吧。”
“上次见面的时候我也和你说过，在你旅行的那两个月里，时局还算控制得不错，尽管魔仆和妖兽蠢蠢欲动，但守卫人们通力合作，始终压制着它们。然而，自从发生了梁野和王欢辰的事件后，魔仆的活动越来越频繁，已经接近于失控，压制任务越来越艰难，伤亡越来越大。而且，由于人手越来越缺乏，压制之后的清除任务也变得力不从心，已经有好几次暴露了目标，导致了更加繁琐的事后工作。即便这样，还是有一些蛛丝马迹泄露了出去，不只是网络上，就连一些传统媒体都开始关注。”
“也就是说，魔王世界可能要暴露了？”冯斯问。
邵澄点点头。冯斯嘴角上翘，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这不挺好的吗？我一直觉得你们隐藏这几千年毫无必要，还不如开诚布公地和普通人合作，毕竟那是几十亿人口和覆盖全球的庞大军事力量。”
“那恐怕是不可能的。”邵澄说，“超自然的力量对凡人而言就意味着巨大的提防、戒备、恐惧与仇视。如果依靠着守卫人自己的力量解决掉魔王，我们还能继续生存下去；如果真的和普通人联手，即便真的消灭了魔王，下一个被消灭的也会是我们。更何况，林家的先辈，就是从中世纪的女巫狩猎中侥幸逃脱出来的，其他许多守卫人家族也经历过大同小异的历史，我们对人类毫无信心。”
“说得也是。”冯斯颓丧地挠挠头，“这就是世界的真相啊，你砍我我砍你，直到把其中一方彻底砍死为止。我现在倒还真盼着魔王他老人家早点出现了，不然的话，谁也折腾不起了。”
邵澄叹了口气：“说到折腾不起，我还真有一个折腾你的坏消息。”
冯斯一怔：“什么消息？”
“你的好朋友文潇岚失踪了。”邵澄说。
冯斯心里一沉：“你说什么？失踪了？怎么回事？”
“大概就是在你我和王欢辰会面的那几天，她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人的行踪。”邵澄说，“你还记得那个名叫魏崇义的疯人院院长吗？”
“当然记得。”冯斯说，“他老人家那会儿可把我折腾得够呛。怎么会被文潇岚发现的？”
“文潇岚在学校里被人撞伤了，去医院治疗的时候撞上了他，他已经是肺腺癌晚期了。范量宇帮忙把魏崇义抓到了范家的地盘，并且留下文潇岚试图劝说他说出他所隐藏的秘密。但是没想到，文潇岚就在范家的眼皮底下失踪了，半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魏崇义也死在当场，似乎是受到了蠹痕直接对大脑的攻击。”
“那就绝对是个高手干的了，”冯斯神情凝重，“大头怪的鼻子可是比狗还灵。你们找到什么线索了吗？”
邵澄点点头又摇摇头：“关于她个人,很抱歉,即便是范量宇都没有能够找到任何线索。她就像是凭空从世间消失了一样。”
冯斯颓丧地叹了口气：“大头怪都找不到她，别人可能就更没办法了。那你刚才点头又是为了什么呢？”
“虽然文潇岚的个人踪迹确实是没有线索，但在事件发生后，范家的人在那个安全屋的地面上发现了一个没有写完的字，应该是魏崇义留下来的。杀他的人可能是直接用蠹痕的力量抹掉了地面上的血迹，而没有采取物理手段去清洗，所以犯了一个疏忽——魏崇义可能是一直在用民间偏方治病，血液里含有大量的重金属，那些重金属在地面上留下了可以检测出来的痕迹。”
“这么聪明的一个老狐狸，面对死亡威胁的时候也会病急乱投医啊。”冯斯不无感慨，“不过倒也真是幸好。他留下的是什么字？”
“一个病字头，我们推测，他可能想表达的是疯人院的‘疯’字，那和他的身份经历比较吻合。”邵澄说，“然而，几大家族都去那间废弃的疯人院旧址找过了，用挖地三尺来形容都丝毫不夸张，却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都没能找到。”
“你们都找不到，我这种菜鸟去可能就更没什么指望了。”冯斯说。
“但你还是会去。”邵澄看了冯斯一眼。
“那是肯定的。”冯斯抓起一个橙子，笨拙地剥起来。
 
和王璐一样，邵澄为冯斯安排的生活条件也不错。虽然还是不敢外出，呆在家里倒也有各种事儿可以做，还有一间专门的小健身房供两人运动。
“我们没有王家或者路家那么有钱，既不能买下一座岛，也不能随便在北京置办一套房，只能委屈你们躲在这种西北小城市了。”邵澄表示歉意。
“已经比我在北京租的狗窝强上七八十倍了，”冯斯咧嘴一乐，“再说了，在这里我是吃白食啊，能吃白食的日子总是幸福的。”
然而姜米并不仅仅满足于吃白食。她用电子秤称出冯斯的体脂率偏高后，一口咬定这是他在海岛上天天玩游戏的结果，于是制定了周密的锻炼计划，逼迫着冯斯每天在健身房里至少呆两个小时。
“您真是比西太后还狠哪。”冯斯躺在哑铃凳上，一边气喘吁吁地做着哑铃卧推，一边抱怨连连。
“不许抱怨！我这不也在陪着你练么！”姜米怒喝道，“忙着呢别烦我……这字幕组翻译得真烂，一看就是没在美国住过。”
她一边在跑步机上跑着步，一边还在用平板看美剧。
“您不能拿有氧运动来比咱的无氧运动啊……”冯斯放下哑铃，汗如雨下，“已经做了四组了，求休息。”
“才四组就挺不住了，太菜了。”姜米表示不满，但还是宽容地挥挥手，“算啦，放你一马，歇会儿吧。”
“嗻。”冯斯如释重负地拿起运动饮料喝起来。
“哎，你说，我们得在这儿呆多久？”姜米也终止了跑步，拿起毛巾开始擦汗，“先是在岛上住了两个月，现在又跑到这儿蹲着，虽然都是白吃白住而且条件挺好……”
“我看你已经乐不思蜀了。”冯斯坏笑着说，“你以为我没有看到你的菜谱养成计划么？”
“要你管！”姜米毫不客气踹了冯斯一脚，继而脸上现出迷惘的神色，“说真的，我反正就是个混吃混喝的，随便在哪儿鬼混都无所谓，可是你毕竟是大人物啊，老是这么东躲西藏的，也未必是个办法。再说了，文潇岚现在还……”
一提到文潇岚，冯斯的脸色也变得阴郁。他重新在哑铃凳上坐下，以手捧头：“说的是啊.我当然恨不得马上过去找她,事实上,如果换成一两年前的我,我早就离开了。可是，现在的我已经和过去不一样了，知道自己的能力在哪里。我当然会去找她，但我也很清楚，我自己去找的希望同样渺茫，无非是聊尽人事。在这种时候，急匆匆地不顾其他硬要冲过去，只是一种欺骗自己的装腔作势。”
“你长大了。”姜米严肃地说。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他无意识地一伸腿，一脚踹在了放在地上的哑铃上，哑铃竟然被他踹得滚出去三米远。
“我记得，这几个哑铃是单只二十公斤的吧？”姜米悠悠地说。
冯斯像偷玩游戏被逮住的小学生一样低下头：“那个……好像是的吧。”
“不是好像是，哑铃片都是我帮你计算好了才加上去的。”姜米说着，弯腰捡起了那只哑铃，轻松地在手里上下挥动，然后摆出一脸惊喜，“哎哎哎，你快看！我的力气怎么一下子就变大了那么多？是不是我的附脑也觉醒了？”
“您不去当选秀节目的毒舌嘉宾真是屈才了……”冯斯小声嘀咕。
“你把你那么宝贵的创造蠹痕就用在变假哑铃偷奸耍滑上面了,居然还有脸说我？”姜米义正辞严，“话说这哑铃就没有三两重，你那满身大汗哪儿来的？”
“做戏做全套嘛，这不显得真实么……”冯斯的头埋得更低。
 
邵澄显然知道冯斯挂念着文潇岚的安危，几乎每天一次来向他通报一下搜寻的进展，然而，每一次的结果都是失望。文潇岚真的像是被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抹去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没有留下一丁点寻找的线索。
冯斯越来越忧心忡忡，姜米能觉察到他的情绪，也不再逼迫他锻炼身体，每天陪着笑脸，但冯斯却反而真的捡起哑铃挥汗如雨地练起来，仿佛那种肉体上的疲累痛苦能够减缓内心的压抑。
“歇歇吧。”姜米不无担忧地说，“你还真打算去参加健美比赛哪？”
“那可说不准。人生就得有点儿追求。”冯斯怒吼一声，把哑铃举过头顶。
 
这一天早晨，冯斯按照最近养成的习惯早早起床打算举铁，却发现一向喜欢睡懒觉的姜米居然起得比他更早。她正在宽阔的客厅里忙忙碌碌着什么。
冯斯揉着惺忪的睡眼走近一看，发现姜米居然是在装扮一棵圣诞树。他低头看了看手机，才发现已经是十二月二十四号了。一时间他有些恍惚，想起了上一年的圣诞节所发生的那些惊心动魄的事件。
“居然这么快又是一年过去了。”冯斯喃喃地说，“时光还真是他妈的如梭呢……”
“是啊，去年的圣诞节虽然我被你扔回美帝了，但也听你讲了当时发生的事情，那肯定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姜米说，“今年又发生了那么多事儿，我就想着，借着过节的当口好好让你开心一下。”
冯斯看了一眼，这棵圣诞树块头不小，不像是本地市场能买到的，应该是姜米托邵澄专门运来的。树上已经挂了一堆乱七八糟体现出姜米恶趣味的装饰，地下还有一小半没挂上去，还有几个精美的礼物包裹。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空的大纸箱，贴在纸箱上的货运单明白无误地说明它是用来装运火鸡的。
“火鸡在厨房里。”姜米说，“去年你没有吃成，今年我就帮小樱补偿你一下吧。而且，今天居然下雪了，运气很好呢。”
冯斯来到窗边，拉开窗帘向外看去。果然下雪了，那些天然的白色雕饰让这座窄小肮脏而充满嘈杂市井气的城市居然也有了几分银装素裹的味道。看着雪片在灰色的天空中漫卷着四处飞舞，不知道怎么的，冯斯忽然觉得心里宁静了许多，这些天来一直郁积着的负面情绪仿佛一下子就舒缓了过来。
他离开窗口，慢慢走到姜米身边，伸开双臂，以一种最自然的姿态拥抱了她。姜米没有躲闪也没有抗拒，用自己的手臂也环抱住冯斯。
“谢谢你。”冯斯轻声说。
“我现在终于觉得，我当初爱上你大概是有理由的了。”姜米说，“手感还挺好。”
 
冯斯没有接口，只是紧紧地拥抱着姜米，觉得这一刻和去年第一次与姜米亲吻时的那一刻何其相似。都是在一片迷茫和混沌中，忽然得到爱情，忽然得到勇气和继续挣扎下去的意义；又都是希望能让时间凝固在这一刻，把身外的一切全部抛开，让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姜米，以及窗外飘飞的白雪。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轻轻挣脱姜米的手臂，低声说：“你听窗外的风声，是不是……有点什么不对？”
姜米点点头：“没错，声音有点儿古怪。我想，又有什么新朋旧友来拜访你了。今天的火鸡可能又吃不成啦。”
冯斯满脸歉疚：“真是抱歉。身在这个世界里，身不由己。”
“不要紧的。”姜米认真地说，“我刚才……真的很开心。现在，你去应付麻烦，我就不客气地躲猫猫去啦，免得碍手碍脚。”
她仰起头，在冯斯的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快步走进了健身房。冯斯看着她的背影，怔怔地回味了一阵子。
活着大概还是挺快乐的吧，冯斯对自己说。
 
窗外的风声依然古怪，那并不是正常的冬季北风忽长忽短的呼啸，而是明显带有一种人为干预的节奏，毫无疑问是有人在用蠹痕捣鬼。冯斯站在窗边，注视着跳动的雪花，发现连雪花的飞舞旋转都变得有规律了。它们慢慢地形成集束，慢慢地在半空中拼凑出了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老弟，你好。
“老哥，你也好。”冯斯苦笑一声，“没想到你的书法还真不错，看来在道观里练过吧……”

第四章 魔王现身 三
路颜的面前放着三台三十二寸的显示器，通过分屏技术连接在一起。左侧的屏幕上是路氏家族近期需要处理的各种各样的大小事务，中间的屏幕上显示着路家收集到的近期守卫人世界及黑暗家族、魔仆妖兽的各种动态，右侧则是发生在普通人世界里的各种可能与魔王有关的新闻。三个屏幕上的文字、图片和图表都在高速滚动，换作一般人，光是要把这些信息看清楚十分之一都几乎不可能，但路颜那路氏家族独有的超级附脑让她不但能接收完全部的信息，还能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整理和判断。
如果只看背影的话，旁人或许会猜测坐在电脑前的是一位窈窕多姿的美女，但电脑屏幕的光亮却将路颜那张被蠹痕所摧毁的面庞映照得更加狰狞可怖。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都不必去细听脚步声，路颜也知道是谁来了。在整个路是家族里，敢于这样不敲门就直接进来的，只有那一个人而已。
“休息休息吧。你差不多又有一天多的时间没睡觉了。”路晗衣的话语里充满了关切。自从路钟旸死后，他和姐姐说话越来越礼貌客气，但两人之间过去曾有的那种默契和亲密无间却似乎已经不复存在了。
“没关系，还不够四十小时呢。”路颜回答，“而且中间我抽空睡了四十分钟。”
“真是拿你没办法。”路晗衣摇摇头，在路颜身边坐了下来。
“阿卜杜拉和徐武雄现在怎么样了？”路颜问。
“他们住得都还不错，而且从口风上来说，两个人都倾向于接受我们的建议了。”路晗衣说，“这几个月魔仆和妖兽的异动他们俩都看在眼里。他们都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了，但各自却还有后代，可能考虑得更多的，还是让自己的子孙能够继续活下去。人就是这样奇怪的动物，明明身死之后化为尘埃，和这个世界再无联系，却还是惦记着所谓血脉和家族的延续。”
“那大概就是进化的基因吧，哪怕自己不喜欢，也总有潜意识里的本能指引着延续后代的期望。”路颜啜了一口放在面前的早已冰凉的黑咖啡，“人类如此，其他生物如此，想来魔王也是如此。”
“你又在敲打我了。”路晗衣笑了笑，“反正我还年轻，林静橦也还年轻，着什么急呢？”
“我不是敲打你，现在的你，哪儿还需要我敲打呢？”路颜似乎话里有话，“何况现在形势如此，就算你们真的要了孩子，他又能在这个世上生存多久啊。”
“有时候，其实我都搞不明白，这个家里悲观的到底是我还是你。”路晗衣有意无意地没有使用“家族”这个词，而使用了“家”，“我唯一能肯定的是，就算守卫人真的被魔王打败了，你也会是站立到最后的那个人。”
“别开玩笑了。”路颜淡然一笑，“我又不会战斗，真到了那个地步，早就是一具挺尸了。我只希望你……能够坚持到底。到了那个时候，我和你哥哥都会在另一个世界看着你的。”
“这是那么长时间以来，你第一次和我提到大哥。”路晗衣说。
路颜没有回答，身子却在微微颤抖。路晗衣慢慢走在她身后，轻轻地抱住她。路颜的眼泪一滴滴落在他的手上。
姐弟两人默默无言地依偎在一起，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电脑的音箱里忽然传来一声尖锐的蜂鸣，这是家族有紧急情况的报警音。路晗衣连忙松开手退到一边，以免耽误了路颜的工作。
路颜快速地擦干净眼泪，几乎是在几秒钟之间就调整好情绪，看清楚了屏幕上传来的最新讯息。
“马上通知樊雷带上他的人赶往北苑的舞厅，马上！”路颜说话的口吻也恢复了族长的冷静和果敢。
“樊雷？”路晗衣一怔，“樊雷是个普通人啊，不是一向被我们安排用来处理一些普通人世界的俗务的吗？叫他赶过去做什么，政府的人找麻烦了？”
“要是官家的人那反而好办了。”路颜转过身来，那张被毁掉的脸上不大能看清楚表情，但眼神里分明透出焦灼，“舞厅那边出事了，我们的人，凡是有附脑的都中招了。”
“有附脑的都中招了？”路晗衣的反应也很快，“是传染病吗？只传染守卫人？症状是怎么样的？”
路演的目光里混杂进了几分难以言说的奇异的光芒：“恐怕不是传染病，和大哥蠹痕的效用有些近似……每一个人的附脑力量都失控了，然后被自己的蠹痕所杀害。根据接收到的信息，更加接近于之前在普通人世界里出现的那种魔王力量的溢出。所以这件事只能交给樊雷去办，如果是别的人，我担心……传染会扩大。”
“魔王力量的溢出……已经开始影响守卫人了吗？”路晗衣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
 
路家人的办事效率确实无可挑剔，一个小时之后，路颜和路晗衣姐弟两人已经穿着严密的生化服站在了路家医疗中心的解剖室里。尽管两人都判断此事最大的可能性是魔王之力溢出，但仍然要做好防护传染病的准备。在场的路家的医学专家们也同样包裹得严严实实，看阵仗就像在面对着埃博拉病毒。唯一的一个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是一个矮小精瘦、形容猥琐的三十余岁的男人，那就是一直为路家做事的普通人樊雷。
“路姐通知我的时候，说是死了五个；但我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有七具尸体了，剩下的两个也只是苟延残喘，送到这里的路上就都断气了。”樊雷虽然其貌不扬，说话却很有条理，“我第一时间封锁了舞厅，把尸体密封起来，送到了这里。”
“辛苦了。”路晗衣拍拍他的肩膀，开始检视摆在停尸台上的九具尸体。第一具尸体就无法辨认形貌，完全是一具缩成一团的干尸，就像是从沙漠里挖掘出来的千年古尸一样。
“这是路若琪吧？”路晗衣说，“她的蠹痕可以让人高速脱水。”
“是她。”路颜点点头，“左肩上还能辨认出凤凰刺青的图案。不过她的能力并没有那么强,从来没见过她脱水脱得那么干净.”
“可见这种性质不明的病症不但激发了她的蠹痕反噬,还把蠹痕的力量也提升了。”路晗衣说，“看来确实是不一般啊。”
他又走到了第二具尸体跟前。确切地说，这已经不能算是“一具”尸体了，而是被切成数十块的碎尸，拼在一起都很不容易。切开的部位断面十分光滑，简直像是用手术刀操作的，上面还能看出冻伤的痕迹。
“这应该是屈彤的冰刀了。”路晗衣摇摇头，“过去他的刀法可没那么好啊，他的蠹痕力量也被提升了。”
剩余的其他七位死者也大同小异，虽然死状各不相同——某些还相当凄惨可怕——但共同的特点都是被自己的蠹痕力量溢出所反噬，而且力量得到了明显的加强。
“我先不回去了，就在外面等结果。”路颜对家族的医学专家说。
“我陪着你。你正好可以稍微睡一小会儿。”路晗衣扶住了已经显得困顿不堪的路颜，两人走出解剖室。路家人早已习惯了路颜那种疯狂的工作作风，所以在她经常光顾的解剖室外面也早已备好了舒适的沙发床。但路颜却并没有躺上去，而是靠着沙发床一屁股坐到了地上，仿佛是要借助冰凉的地板来刺激自己思考。路晗衣伸了一下手，像是要阻止她，但大概是太了解姐姐的脾气，最终还是缩回了手。
“一边是普通人爆发性地精神失常，一边是守卫人被自己的蠹痕反噬，这到底是怎么样的征兆呢？”路颜苦恼地轻轻捶着额头，双目半开半闭，微微露出的眼白里布满血丝。
“会不会真的是某种细菌或者病毒？”路晗衣说，“它可能对普通人和守卫人都能起作用，但由于二者体质不一样，所以表现形式不一样。如果这是一种全新的病毒，普通的病理解剖检查不出来也不足为怪。”
“我觉得不太像，还是魔王之力更靠谱一点。”路颜说，“我们刚才反反复复说到蠹痕溢出，‘溢出’这两个字让我想到了一些别的东西。”
路晗衣的脸色微微变了：“你不会是在说……鬼门洞开的传说吧？”
“除了那个，还能是什么呢？”路颜已经疲倦得难以支撑了，说话的声音也越来越低，“还记得我们一直以来对川东玄化道院的忌讳么？真的仅仅是因为那些黑色魔花带来的力量提升太恐怖，让我们不得不防吗？还是因为……有一些别的原因？”
“鬼门洞开……”路晗衣眉头紧皱，“那不是一个荒诞无稽的传说么，怎么可能是真的？”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的那么荒诞无稽的话，你刚才为什么会一下子就反应到它身上呢？”路颜反问，“难道不是它看起来胡扯八道的背后，隐藏着让所有人都深深畏惧的东西么？”
路晗衣没有回答。半分钟之后，路颜的头低垂下去，鼻息平缓，已经睡着了。路晗衣长长地叹息一声，把路颜抱起来放在沙发床上，替她脱下鞋子盖好了被褥。
“那已经不是一般的恐惧了。”路晗衣凝视着姐姐那张骇人的脸，“那叫做绝望啊。”
 
他回过身，看看解剖室的大门依然紧闭，决定到医疗中心外面去透透气。刚刚走出两步，身上的手机就开始震动了。
路晗衣不太喜欢用手机，也不像梁野和王璐那样总喜欢第一时间处理家族事务，所以知道他手机号的人很少，即便知道了，没有特别紧急的事情也不会去打扰他。此刻手机接到来电，他的第一反应是这是林静橦打来的。但掏出手机看清楚来电号码后，他的表情显得有些惊讶。
“璐璐，你怎么会想起找我的？”尽管琐事缠身，路晗衣的说话语气依然轻松。
“我虽然最没用,好歹也忝列四大高手，就不能和哥哥们通通气吗？”王璐的话音虽然也带着笑意，却有一种掩饰不了的紧张，“不过，从今天开始，搞不好世上就只剩下两大高手啦。”
路晗衣心里一紧：“你在说什么？范量宇他也……”
王璐的声音微微发颤：“是的，我也是刚刚得到的消息。和梁野一样，范量宇也失踪了，但这一次没有任何目击者，他就和他喜欢的那位文同学一样，好像突然间被从世界上抹去了。”

第四章 魔王现身 四
完成了学校的压制任务之后，范量宇按惯例回到了那间空旷清冷的酒店套房。他洗过澡，从冰箱里取出惯常吃的生肉，但不知道怎么的，想了想又放下了，转而拿起电话叫厨房送来了一份拉面和几个包子，风卷残云地用这些他日常很少吃的熟食填饱了肚子，然后大睡了一觉。在过去，他的睡眠并不是很好，除了在宁章闻家由文潇岚照顾的那段日子之外，大多数时候一晚上只能睡四五个小时，遇到战况的时候更是可以几天几夜不合眼。
“我大概就没有安稳睡觉的命。”他曾经对文潇岚这么说。
但是这一天晚上，范量宇睡得很沉，从黎明之前进入梦乡，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北方的冬季天黑得很早，室外又刮起了大风，行人们个个行色匆匆，仿佛一秒钟都不愿意多在寒冷刺骨的室外停留。
今天北京并没有下雪，但前几天的雪下得不小，此刻路边到处是环卫工人清扫出来的肮脏的黑色雪堆，地面上也偶尔有滑溜的残冰。范量宇开着车来到冯斯和文潇岚所在的大学附近，停好车后，步行走进了那座社区公园，在老地方坐下，开始喂麻雀。
等到麻雀们都吃饱了，范量宇做出了一个和他的外貌和日常行事风格完全不相称的动作：从身上掏出了一包纸巾，仔仔细细擦干净了沾上了鸟食的手。然后他取下项链，打开项坠，看着那张陈旧的照片，视线久久地没有移开。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小心地重新收好项坠，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从里面调出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双人的自拍大头照，照片上的文潇岚揽着范量宇的脖子，冲着镜头挤眉弄眼，范量宇则一脸不爽，像是在火车上遇到了吵闹的熊孩子。
而照片的背景，正是范量宇的住所，那个空旷的酒店房间。
这张照片是两人从记忆迷宫里脱困之后、熊孩子文潇岚强扭着范量宇拍的。当时文潇岚是这么说的：“魔王的世界那么凶险，指不定什么时候你就挂了，或者我也会挂，或者我们俩一块儿挂……好歹大家朋友一场，拍个照留个纪念吧！我们来自拍！”
范量宇固然各种吹胡子瞪眼，但文潇岚就是执拗着不肯罢休。最后他还是屈服了，龇牙咧嘴地陪着文潇岚照了这张照片。拍完后，文潇岚打算离开，范量宇却叫住了她。
“怎么了？”文潇岚纳闷，“是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吗？我去帮你叫你们家族的人。”
“不是！”范量宇很恼火地一挥手，“我是说……是说……这张照片也给我发一份。不许笑！”
现在范量宇正在看着的，就是那张照片，他成年之后唯一主动和别人一起拍的照片。自从范舒琳去世后，拍照这种事对他而言近乎天方夜谭。他却没有想到，若干年后，竟然还会有一个女孩能够软磨硬泡地让他把那张布满疤痕的面孔朝向镜头。
项坠里的范舒琳，手机里的文潇岚，两个女孩的面容在范量宇的眼中交替闪现。冬日昏沉沉的夕阳下，长着两个头颅的怪物孤独地坐在冰封的池塘边，沉默得像一尊雕像。
 
又是一个平安夜。
去年的平安夜，冯斯没能赶上。今年不只是没有冯斯，还少了文潇岚和刘岂凡，关雪樱也没了整治火鸡的心情。不过她还是做了几个宁章闻平时喜欢吃的菜，宁章闻也特地提前网购了一瓶价格有点小贵的进口红酒。虽然冯斯和文潇岚都下落不明，让关雪樱的心情一直都蒙着阴云，但无论怎样，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尤其宁章闻本来就是从抑郁症里恢复回来的，她更加不愿意影响这个一点点摆脱孤僻、慢慢变得正常的大男孩。
“太阳照常升起。”关雪樱用这句话安慰宁章闻。
宁章闻本来还建议关雪樱邀请几个她在大学校园里认识的朋友一起来吃饭，但她细细思考之后还是拒绝了，因为宁章闻并不喜欢和陌生人相处。虽然现在已经比以前好很多了，如果邀请陌生人来家里吃饭，他多半还是会感觉到不自在。她不想在这样一个好容易找点由头庆祝一下的日子里让宁章闻不舒服。
“就我们俩吧，可以随便一点儿。”关雪樱说。
最后晚餐果然只有两人相对而坐，不过大家都竭力做出高兴的样子，不去谈冯斯和文潇岚，不去谈去世的刘岂凡，不去谈关雪樱的日本亲人和其他的烦心事。宁章闻在别人面前说话还有些紧张，但在关雪樱面前已经越来越自如，一边吃饭一边跟关雪樱讲述着近期开发独立游戏的进展以及对游戏开发相关政策法规改变的忧虑。关雪樱认真地听着，时不时地用手机插几句话。
最后宁章闻吃光了关雪樱烧的板栗烧鸡，又把用诺邓火腿吊的白菜汤喝得精光，拍拍肚子表示十分满意。关雪樱咧嘴一乐，起身开始收拾碗筷，就在这时候，门被敲响了。关雪樱打开门，一眼就看见一颗掩盖在帽兜下的硕大头颅。
那是范量宇。
关雪樱连忙把一身冬夜寒气的范量宇让进门来，宁章闻看到这个大头怪突然登门拜访也颇有些意外。他站起身来，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那是守卫人来访时他的例行回避。
“你不用走。”范量宇说，“我不是来找小哑巴的。我找你。”
关雪樱和宁章闻面面相觑，看来都有些不知所措。范量宇递给关雪樱一样东西，关雪樱接过来一看，是一张印刷精美雅致透出满满逼格的入场券。
“今晚在建国门那边的一个高级会所有个平安夜派对。”范量宇说，“我安排了家族的人带你去玩玩，车接车送，礼服都给你备好了。你现在下楼，车就在楼下等你，车上能换衣服。”
他说话的语气平淡温和，但关雪樱知道，那就等同于命令。这个双头怪人一定有什么极为重要的话要和宁章闻说，自己必须回避。
她在手机上打出一行字：“谢谢大头哥哥。我还没穿过礼服呢。”
“算我送你的圣诞礼物。”范量宇说，“你穿起来应该不难看。”
“穿起来不难看”这几个字从范量宇嘴里说出来，那就算是相当不一般的褒奖了，关雪樱居然隐隐有些脸红。她穿上羽绒服走下楼去，心里暗暗忖度：大头哥哥今天怎么有点儿古怪呢？听到他夸人，简直就像看到太阳从西边出来一样。至于送圣诞礼物云云，更有点儿匪夷所思。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八个字突然在脑海里蹦出来，让关雪樱心头一颤，脚底下差点踏空摔一跤。
 
关雪樱走了。范量宇关好了房门，在关雪樱还没来得及收拾的餐桌前坐下，目光炯炯地打量着宁章闻。宁章闻不明所以，不自觉偏头躲开对方的注视。
“你不用紧张，我找的是你，却又不是你。”范量宇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宁章闻搔搔头皮，完全不明所以：“我……我怎么听不懂你说的话呢？”
“听不懂是正常的，因为你确实什么都不知道。”范量宇说话仍然没头没脑，“不过，该知道的那个人是知道的。”
宁章闻更加糊涂，范量宇把手按在他的肩膀上：“没关系的，会有一点疼，不过，很快就不疼了。”
话音刚落，灰色的蠹痕从范量宇身上释放出来，把宁章闻包裹在其中。宁章闻一下子跪倒在了地上，脸上的表情痛苦至极。
“你这是要干什么？”宁章闻喊了起来，“干嘛要这么对付我？救命啊！”
“忘了告诉你，我的蠹痕偶尔还能有一点消音的作用。”范量宇说，“所以现在，你再怎么叫也不会有人听到的。忍忍吧，我要对付的并不是你，但如果不把那家伙逼出来，你和小哑巴日后恐怕也难逃一死。相信我，我是你们的朋友，绝不会害你。”
宁章闻似懂非懂。但他早已从文潇岚和关雪樱那里知悉了范量宇的为人，知道他绝不是胡乱欺负弱者的人，而且做事看似残暴疯癫，却往往有着精确的目的。更何况，一个那么桀骜的货色，此刻竟然愿意亲口承认自己是他的朋友，宁章闻的心里也有些隐隐的感动。他的倔强劲儿上来了，居然真的咬紧牙关，一声也不吭，生生地扛住了守卫人世界中最可怕的蠹痕的摧残。
宁章闻的嘴唇都被自己咬出血来了，双手无意识地抓挠着客厅的沙发，已经把外面的人造革抓烂，露出了其中的填充物。范量宇的眼神里也有一点不忍心，但看来他已经坚决地下定了决心，丝毫也不手软，反而继续加强了蠹痕的力量。
范量宇一向能精确地控制自己的蠹痕力量，只是刺激神经让宁章闻承受痛苦，而并没有伤害他的其他部位。但他也知道，极度的痛苦时间稍微长一点照样会带来严重的后遗症，甚至于是永久性的伤害，但此时此刻，他别无选择。
突然之间，宁章闻两眼翻白，咕咚一声倒在地上，已经痛得晕了过去。范量宇不为所动，向前迈出一步，打算把宁章闻弄醒了继续折磨，但刚刚跨出这一步，他的眼前陡然间出现了一道刺目的亮光，随即，眼前的场景瞬间发生了转换。宁章闻家老旧的住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范量宇过去从未见到过的场景。
但虽然没见过，却已经多次耳闻了。他现在所身处的幻域，就是冯斯一脚踏入黑暗世界的噩梦的起点：古涿鹿战场。残留在空气中的饭菜香味换成了浓重黏稠的血腥味儿，耳朵里更是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异响：妖兽凶猛的嘶嚎，人类战士不屈的喊叫，原始粗糙的青铜武器或者石质武器击打在妖兽厚皮上的钝响，妖兽撕裂人体时如同丝帛扯碎般的声音，垂死者痛苦的呼号，远处仿佛永不停息的战鼓……
“给天选者也看这个，给我也看这个，看来你还真是喜欢这地方呢。”范量宇无声地笑了笑，大踏步走进了已经被染成血红色的浓雾中。
 
妖兽们注意到了这个闯入者，很快就有几头妖兽向他发起了攻击。但以当下的标准来看，这些四千六百年前的妖兽还是显得太原始太低级，空有巨大的体魄和物理力量，其他方面完全乏善可陈。范量宇就像是在做热身运动一样，蠹痕收放自如，很快就把一切敢于靠近他的妖兽统统撕成了碎片。
“快出来吧！”范量宇高声怒吼道，“拿这些幼儿园级别的妖兽来给我挠痒痒吗？别再浪费时间了！既然你把我带进这片幻域，就是想要和我面对面吧。”
随着这一声怒吼，他的蠹痕暴涨，一下子把方圆三十多米的范围都卷入其中。他也不管到底是妖兽还是人类还是树木草石，蠹痕狂暴地发力，仿佛形成了一场大爆炸，爆炸结束后，周遭的一切都已经灰飞烟灭。
“不愧是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守卫人战士，果然非同一般。”浓雾深处响起了轻轻的鼓掌声。掌声虽然很轻，却不知为什么，压倒了所有古战场上的嘈杂，清晰地传入了范量宇的耳朵里。
随着这几声掌声，范量宇身前的血色迷雾就像被一阵大风吹过一样，一下子全部消失了。而那些先前还在以命相搏的部落民和妖兽，此刻则全都停止了动作，都凝固着停止前那一刹那的姿态，恍如一尊尊逼真的雕像。
范量宇走过这些雕像，继续前行，前方出现的场景却忽然之间调转了画风。他竟然看见了宁章闻家的房子。虽然没有屋顶、没有外墙、没有其他楼层，简直像是肥皂剧里用的假布景，但里面的一应陈设都完完全全和宁章闻家里的一模一样。他看见那张熟悉的被磨得十分光滑的餐桌，他曾经和文潇岚在那里吃过不少顿饭；他看见那个被关雪樱费了牛鼻子劲擦得光亮可鉴的小厨房；他看见干净整洁几乎一尘不染的关雪樱的卧室；他看见宁章闻那间怎么收拾都会马上重新变乱的卧室兼工作间，这两年赚了些钱后新更换的高配电脑还开着机，带着两台显示器……
他甚至看到了阳台上的鸽子。在第一批鸽子被他吃掉后，关雪樱不屈不挠地又养了第二批，这一回倒是没被他吃掉。此时此刻，就在数米之外，凝固成雕像的妖兽和黄帝的战士仍然保持着战斗的姿态，象征和平的白鸽却在咫尺之遥悠闲地踱步，这幅图景着实有些荒谬。
而就在这些鸽子的身畔，一个人影站立在那里，正在喂着鸽子。听到范量宇的脚步声靠近，这个人转过身，走向了门口，似乎是要迎接客人。在这座肥皂剧布景般的房子里做得如此煞有介事，似乎有些荒谬，但看他的从容气度，却又好像十分和谐得体。
这个人就是宁章闻。
或者说，一个有着和宁章闻完全一样的外貌的人。
 
范量宇一步一步地踏过遍地的鲜血和尸骨，走上了这片净土，来到房门前。宁章闻面带微笑地向后退了一步，把他迎进门。
“请坐吧。”宁章闻说着，开始动手泡茶。这可并不像真实世界里宁章闻的作风，那是一个连烧开水都会笨手笨脚把自己烫着的人。范量宇不动声色，等着宁章闻把一杯铁观音送到他面前，并且在他对面坐下。这个人虽然有着和宁章闻一模一样的长相和身材，身上那股浑然天成的气魄却完完全全不一样。那并不是范量宇这种随时都展露于外的杀气和霸气，而是从容内敛不事张扬，但却能给人更加强烈的震慑感。
范量宇端起茶杯，啜了一口茶，然后把杯子放下：“虽然我已经很明白你的身份了，但是，我还是希望能亲口听到你说出来。毕竟，这是几千年来，第一次有人和你的真身面对面——尽管你还是借了一副躯壳。”
宁章闻点了点头。他温和地和范量宇对视着，缓缓开口：“是的，就是我。我是淮南王身边的富商杨麓，是邪米思干大城魔仆的主人，是扎兰丁王子，是侵占了你的朋友宁章闻身体的人。我目睹着地球上的物种从海洋原生动物发展到现在的规模，目睹着人类从智人进化到现在，目睹着守卫人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走向一个命中注定的转折点。”
“是的，就是我。我就是你们口中的魔王。”

第五章 记忆之初 一
几个月不见，池慧的形象比之过去又有了一些变化。几个月前，他非常注重自己的穿戴打扮，似乎唯恐别人看不出他是个刚刚脱离底层生活的暴发户，就差在西服袖子上留商标了；但现在，他的穿着搭配在随意中露出不凡的品味，已经正正经经地像一个真正的成功人士了。而且，或许他的心里仍然对冯斯怀着无法磨灭的深深敌意，但至少在表面上，他淡定下来了，不再像过去那样要么百般嘲讽要么面露凶光。
“不错啊，老哥。”冯斯招呼池慧在客厅里坐下，“看起来越来越有上流社会的派头了。”
“你也挺滋润啊，带着美女躲在小城里双宿双飞，哪管外面的世界是不是天翻地覆。”池慧似有深意地笑了笑。
冯斯叹了口气：“是啊，我也知道这么躲着不是个办法，可是，我能做什么呢？我甚至连我为什么要躲藏的原因都不知道，就先莫名其妙地被王璐绑架，然后被邵澄弄到这里藏起来。别以为我傻，虽然邵澄可能是我在守卫人世界里最有好感的一个人，但我也清楚，守卫人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利益优先的。他可能和王璐一样，也希望我能暂时躲藏起来，只是所用的方法不一样罢了。但是，我还是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好像就在昨天我还是一坨香饽饽，大家都盼望着我赶紧修仙成功然后下山济世斩妖除魔，今天就巴不得把我埋在泥里。”
池慧拿起茶几上放着的一罐可乐，打开拉环喝了几口：“你也别怪王璐。其实，把你藏起来是我的主意。”
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你的主意？为什么？王璐凭什么听你的？你现在不是站在守卫人的对立面的吗？我还没问你今天怎么跑来找我呢，鬼子不管你了？黎微呢？怎么没和你在一块儿？”
“悠着点儿，兄弟，一下子那么多问题我都不知道该回答哪一个好了。”池慧慢吞吞地说，“不要总是那么冲动。”
冯斯愣了愣，拍拍脑门，站到窗户旁边，拉开窗子让夹杂着雪花的冷风吹了进来。他站了两分钟，猛打了几个喷嚏，这才关上窗户重新坐回去。
“行了，你可以说了。”冯斯嘟嘟囔囔地揉着鼻子。
“当心感冒啊。”
“别怕，我的蠹痕能制造感冒灵药，而且是直接进入血液，不需要胃吸收。”
“他妈的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兄弟俩的几句玩笑开过之后，池慧忽然陷入了沉默中。他眉心紧锁，抿着嘴唇，双手无意识地揉搓在一起，显得很有些紧张。冯斯没有打扰他，心里已经猜到，池慧接下来要说的，必然是一件非常要紧的大事。
“我其实……是从日本逃回来的。”池慧说，“黎微没和我一起回来，是因为我们的意见产生了分歧，她不愿意回来。你能猜到原因吗？”
“我想想啊。”冯斯以手托腮，“当初黎微虽然选择了和你合作，后来又一同跟随那帮鬼子回日本，但你们俩的目的并不相同。你所希望的，是打败我，打败其他守卫人，成为这个世界中的佼佼者；黎微希望的是替他的男朋友报仇，报仇……”
说到这里，冯斯忽然顿住了，脸色有些发白，似乎明白了点儿什么。黎微当初说过的话，此刻又在耳边清晰地响起：“我答应和那个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我要他帮助我变强，帮助我运用我的附脑，帮助我摧毁这个守卫人的世界。”
“黎微和你产生了分歧，于是你独自一人回来了……黎微一直想要摧毁守卫人的世界，那个日本组织一直以来所在做的也是这件事，那么……”冯斯念叨到这里，差点又跳了起来，好在这次克制住了自己。他直勾勾地盯着池慧，池慧苦笑着点点头。
“你猜对了，就是这样。”池慧说，“这一回，日本人不再是小打小闹了，他们货真价实地找到了把守卫人一网打尽的方法。这项技术正在昼夜无休地进行最后的完善，而且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成功实验。一旦最终完成，大规模运用起来，带来的也许就会是全体守卫人的覆亡，真正的覆亡，全军覆没，灭族。”
“真的会灭族？”冯斯禁不住打了个寒战，“他们打算玩些什么花样？”
刚刚说到这里，窗户那边忽然响起了响亮的玻璃破碎声，几乎是在同一时间，有什么东西擦过池慧的身体，穿透沙发扶手钉在地板上。
那是一颗子弹。
兄弟俩几乎是同时做出了反应。池慧运用他隔空操纵物体的蠹痕，把房间里的茶几、电视、电视柜、沙发等大件物体全部漂移到窗口，把窗户死死堵住；而冯斯已经在两人身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看上去很笨重实际重量却很轻的黑色衣料。
“马马虎虎可以防弹。”冯斯说，“会用子弹袭击我们的，应该是那帮日本人吧？喏，防毒面具也给你。”
“是他们，你带着姜米快逃。以你的蠹痕，逃脱并不难。”池慧低声说。
“说得你跟个废物似的，你他妈打架可比我强多了！”冯斯说，“一起逃，我们俩配合没问题的！”
“不是这个意思。”池慧摆摆手，“我这一路找到你这儿来，路上处处小心，没有留下任何破绽，而且一切个人物品全部都沿路丢弃在不同的城市换了新的。但我刚来到这座城市不到两个小时，他们就跟来了，说明他们采取了非常特殊的跟踪手段，能直接跟踪我这个人。也就是说，只要和我在一起你就是不安全的。”
冯斯愣住了：“那……”
“别犹豫了！”池慧低吼一声，“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你的重要性远远高于我，快带着你的女人滚蛋！快！”
“我懂了，我这就走。”冯斯深吸一口气，“多保重，老哥。”
池慧哼了一声，很不情愿地咕哝了一句：“保重，兄弟。”
冯斯转身跑向健身房准备带走姜米，池慧却忽然叫住了他。
“如果我死了……帮我在妈妈的坟前多烧点儿纸吧。”池慧的语气很平淡。
冯斯心头一酸，重重地点了点头。
 
配合着时间停止的蠹痕，冯斯没有费太大力气就把姜米带了出去。出逃的时候，他能听到邵澄及其手下和日本组织交手的声音，那是来自身体的本能力量和当代高科技的正面对抗，冯斯也猜不到最后究竟谁能取胜，但他可以肯定一点：趁着双方正在火并，这是他摆脱掉他人控制，真正获得自由的最好机会。
如同先前和池慧所说的那样，他喜欢邵澄这个人，就如同过去喜欢四大高手中相对更像正常人的梁野一样。但一次又一次冰冷的事实告诉他，守卫人的眼中永远是利益优先，永远不能对他们付出百分之百的信任。即便这一回看上去是邵澄把他从王璐手里救了出来，他仍然必须保存着足够的戒心。
——能够脱离开任何守卫人的监视，才是最好的。
冯斯在这座小城的长途汽车站附近找到了一辆黑车，用蠹痕创造出迷药迷晕了司机，然后再创造出一个假的套牌车号。
“原来违法犯罪的感觉这么过瘾！”姜米一边开着车一边兴奋不已。
“这是逼不得已而为之！”冯斯正色警告，“平时还是要记住维护法律的尊严，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以及外国游客。”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姜米一脸悻悻，“套牌不提，我们给那哥们儿提包里塞的钱够他换辆新车啦！你过去那么抠门，从舍得用你爹的钱开始，就一副暴发户的丑恶嘴脸……话说，我们该往哪儿开呢？”
“沿国道一路向东，回北京。”冯斯说。
“北京可是贵国守卫人的大本营啊，扔块砖头都能砸到几个四大家族的人。”姜米说，“你不会又是想着大隐隐于市之类的拼人品的招吧？”
“灯下黑只是一方面的考虑，而且事实上我也并不打算再躲了。”冯斯说，“最重要的是，我要先去一趟京郊。”
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啊，你是要去魏老头儿的疯人院找线索！”
“嗯，我还是觉得文潇岚的失踪很不一般，有可能关系重大。”冯斯说，“而且，就算对其他守卫人没有任何影响，我也非找到她不可。我和你说过好几次，在守卫人世界里我学到了不少的真理，其中一条就是：某些时候，不要老是想着什么狗屁大局为重，顺应本心，做自己最想做的事儿，可能反而会有意外的收获。现在对我而言，最想要做的就是先把她找回来，其他事情先滚他妈的蛋。谁敢再来找我的麻烦，就正面硬干。”
“说得好！够爷们儿！”姜米打了个响指，重重一脚踩在油门上，“出发！”

第五章 记忆之初 二
我就是魔王——这个长得和宁章闻一模一样的人如是说。
我就是魔王。
那个让守卫人世界几千年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想要知道它的真相却又唯恐它出现的魔王。那个被认为“觉醒之日，万物俱灭”的魔王。那个给人们带来了无穷多的恐惧、无穷多的痛苦、无穷多的困扰，却从来没有真正露面的魔王。
——此时此刻，他正穿着宽松的居家睡衣，脚上踩着一双厚实的棉拖鞋，替客人泡茶。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有点文化有点学历的中国男青年，在北京城随随便便能找出几十万个这副模样的人。他们有的呆在大学里，有的驻扎在望京，有的蹲在西二旗，每天像蚂蚁一样往返于工作场所和睡觉的巢穴，平凡得就像春天的沙尘暴和冬日的雾霾，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会有人在意。
——但他真的就是魔王。两位魔王中的一个。
 
范量宇坐在这间和宁章闻家一模一样的客厅里，细细端详了对方一会儿，哑然失笑：“我过去经常会想象魔王到底是什么样，也会想象如果有朝一日和魔王面对面，我会做些什么，说些什么。但是等到这一切真的发生的时候，我才知道想象和现实的差距是那么的大。传说中的魔王竟然会藏身在这么一个抑郁症恢复期的科技宅身上，这我可从来没有料到过。”
“你是怎么猜到我身上的呢？”魔王说，“我的蠹痕力量是不可能泄露出去让你捕捉到的，这一点我有绝对的自信。”
“当然了，你是魔王，如果连这点事情都做不到，也不会把人类折腾那么久了。”范量宇回答，“我是从小哑巴身上猜到的。”
“哦？怎么猜出来的？”魔王看来很有兴趣，倒像是在和范量宇轻松愉快地聊天。
“因为那些环绕在她身边保护她的妖兽。”范量宇回答，“从一开始我觉得那些妖兽的出现非常不一般。它们等级很高，充满智慧，从头到尾都极力避免着和守卫人发生正面冲突，这和过去出现过的所有妖兽的行为模式都不一样。”
“说得不错，请继续。”魔王点头表示鼓励。
“得到消息的守卫人都在猜测这是怎么回事，并且普遍认为这说明小哑巴身上还藏着一些没有被挖掘出来的秘密，甚至有人猜测她身上带有等级更高的魔王血脉——我看他们就差觉得小哑巴就是魔王本人了。”范量宇接着说。
“那你为什么没有那么想呢？”魔王问。
“这些妖兽如果出现在一两年前，或者更早的时间，或许我也会那么想。”范量宇说，“但今年以来，魔王力量复苏的迹象已经非常非常明显了，换个思路想一想，如果小哑巴真是蕴藏有强大力量的人，真的需要那些妖兽去保护吗？妖兽的等级再高，终归也只是妖兽，上不得台面。”
“这倒是可以理解。”魔王点点头，“尤其是像你这样骄傲的人，如果范家还要派人跟在你身边保护你，你大概会当做一种巨大的耻辱的。也就是你，最能敏锐地把握这种心态。”
“更何况，我多次探查过小哑巴的脑子，完全没有发现任何附脑的痕迹。也就是说，她要么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普通人，要么是一个力量远高于我的存在、让我都看不穿她，无论哪一种，都不需要妖兽们主动去保护。所以，我只能考虑另一种思路了。”
“什么思路？”
“小哑巴确实是个普通人。但在她之外，有另外一个足可以调动妖兽的人，在命令着那些妖兽跟随她，保护她。现在我知道了，那个人就是你。”范量宇目光炯炯地看着魔王，“当初小哑巴身边围绕着的潜伏妖兽，其实是你的部下，它们的核心并不是她，而是你。她出去旅行时所跟随的妖兽，也是你派出去保护她的。”
“那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去保护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凡人？”魔王依旧微笑。
“这种事情，换了过去的我也许不会太明白，不过，现在我明白了。”范量宇说，“也许在某一个时刻，你会突然莫名其妙地发现有一个人对你很重要。尽管你们之间的地位和力量天差地远，这个人是死是活对你也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但你还是觉得她很重要，还是想要竭尽全力地去保护她。”
范量宇伸出手，指了指那间复制的关雪樱的房间：“我猜测，对你而言，小哑巴就是这么一个人。虽然你是伸个手指头就能毁灭人间的魔王，她只是个瘦骨伶仃的乡下小丫头，但她对你的重要性超过其余。”
魔王也转过头，看着房门上贴着的关雪樱亲手剪的福字贴纸，近乎温柔地叹息一声：“你说对了。”
 
那一刹那，魔王看起来就像一个堕入情网的小年轻人，但在几秒钟之后，温柔的目光隐去，他的眼神看起来又像是一口古井，波澜不惊而又深不见底。
“所以，在守卫人的世界里，最接近我的那一个还是你啊，范量宇。”魔王轻声说，“我很高兴最后是由你来识破我的身份。不过，仅仅是凭借着小樱对我很重要这一点，似乎还不算太足够的证据啊。”
“我当然还注意到了其他的东西。”范量宇说，“从天选者的身份被确定后，我就有一种奇怪的预感，觉得魔族中会有人用各种方法去接近他，所以我把他身边所有人的情况都调查了一遍。这当中，我觉得宁章闻最有疑点。因为他曾经是一个有心理障碍的人，在认识了冯斯和文潇岚后开始缓慢地恢复。但是，自从冯斯的天选者身份暴露之后，他的恢复速度明显加快，这有点太不寻常了。”
“正好是在那段时期，各大家族都加快了附脑与人脑之间交互作用的研究，梁野甚至早就开始和魏崇义合作，诱拐绑架精神病人作为研究对象，我们范家自然也会想办法获取一点他们的研究成果。我注意到，对于精神类的疾病，附脑可能会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作用，一种是让症状更严重，另一种则可能减轻症状。”
“你们人类的科技力量的确很让我佩服。”魔王点点头，“看起来那么孱弱的力量，却能够充分利用天与地赋予的资源来创造出奇迹。”
“于是我让手下人搞到了他们所能找到的宁章闻的一切资料，包括他在最近几年的日常动向、衣食住行。”范量宇接着说，“我发现了一件事，或者说，一桩不大不小的悬案。在前年，冯斯暴露身份后不久，宁章闻曾经在国图遇刺。而就是在遇刺伤愈之后，他的性情开始越来越接近正常人。到了今年，已经基本不存在什么问题了，最多就是被当成一个性格内向的宅男。”
“他确实恢复得很不错。”魔王说。
“此外，还有一点小细节。”范量宇说，“在路晗衣和林静橦的婚礼之前，我家族的范为琳曾经去宁章闻家找过冯斯和关雪樱。回来之后她无意间提起，在宁家见到宁章闻因为做清洁摔伤而卧床休息。我马上就想起来了，大概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文潇岚也跟我说过，说宁章闻在浴室里摔了一跤，还说那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如果宁章闻是一个运动神经不协调的人，那倒没什么奇怪的，但我见过这个人很多次，他虽然有心理障碍，躯体健康方面却没有任何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家里受伤，很不正常。”
“确实不正常。”魔王叹了口气，“怪对不起他的。我已经尽可能争取不去影响到他的人脑的运作，但我的力量实在是太强了，每一次稍微动用一丁点儿精神力量去召唤我的部下，都会让他短暂失去对身体的控制。我固然能在事后修改他的记忆，但毕竟人类的身体承受能力有限，治疗伤势不敢太快太猛，总难免有几次会被发现。”
“所以你还是承认了。”范量宇说，“你就是利用那一次的刺杀潜入宁章闻的体内，医院检查出来的他颅腔内的“血肿”应该就是你。然而你并没有完全控制他的意识，而是一直选择了和他的意识共生，为什么？几千年来，你强行占据了无数凡人的身体，为什么独独对宁章闻网开一面？”
“因为我也感受到了天选者的威胁，或者说，机遇。”魔王说，“你们也早就知道了一共存在两个魔王，而我和我的同伴存在着很大的理念分歧。像这样尝试着真正和人类共存，而不是侵占，也是我的思路的一部分。只不过，过去我一直不敢付诸行动，但这一次，冯斯能让我感知到的潜力非常令人震惊，甚至可以说，过去几千年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天选者。我决定冒一次险。”
“所以这其实是一举两得，一方面找一个思维方面有些瑕疵、方便控制的人，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他近距离接触天选者，对么？”
“是的，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看上去弱势到极处的人类的大脑，竟然会反过来对我施加影响。”魔王叹息一声。
范量宇愣了愣，思索了一下，恍然大悟：“你是指……小哑巴？宁章闻对小哑巴的感情，居然慢慢地转移给了你？”
魔王缓缓地点了点头，眼神里展露出一种仿佛只有人类才能具备的迷惘，以及一种隐隐约约的幸福：“没错，这一点我无法否认。在过去的亿万年漫长时光里，我和曾经存在于地球上的几乎所有高级物种打过交道，然后又和人类这种复杂的生物在一起共同生存了几千年。但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任何生物产生过那种类似的感情。然而，和宁章闻的这种前所未有的和平共生，却让我的思维模式第一次受到了凡人的影响。”
“不过看起来，你好像也有点乐在其中的味道。”范量宇说。
“你难道不是这样吗？”魔王反问，“某些时候，拥有一些人类的正向情感，也并不是很糟糕的事情。”
范量宇的嘴角动了动，似乎是想反驳，但最后，他却也点点头：“你说得对。不然的话，我也不会到这里来找你。”
魔王微微一笑：“这也是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的原因。如果不是为了这种有趣而微妙的人类情感，我不会让文潇岚活到现在，也不会让你活着来到这里。”
 
随着魔王的这句话，周围那些如静止画面一样凝滞的古战场场景渐渐淡去，刷新出一幕新的景象。
“又是记忆迷宫？”范量宇也笑了起来，“看来我和这玩意儿是真的很有缘啊，啤酒瓶也被你关在里面的吧。不过，这次你把我们扔进了谁的记忆里呢？”
“我的。”
“你的？”
“没错，是我的。”魔王说，“当然，是有选择性的，并不是所有的东西你都能看到，其中有一些小细节也被我修改过。但是，我放给你看的这一部分，也已经足够凶险了。你曾经在失去蠹痕的情况下利用敌人的力量进行反噬，打破了记忆迷宫，那的确很了不起。然而……”
“然而那只是凡人层面的了不起，是么？”范量宇问。
“是的，我的记忆迷宫将会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魔王说，“所以我并不会拿走你的蠹痕。即便以你在人类中除了天选者之外就能排第一的力量，也未必能最终突破迷宫。但是，我还是愿意给你这个机会。为了……为了表达我对人类感情的欣赏。”
“我明白了，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范量宇点头表示致意。
“不，你谢谢的并不是我给‘你’机会，而是给你喜欢的女人一个活命的机会。”魔王说，“人类的这种感情是美好的，你不必去刻意掩饰。你给自己套上坚固的外壳是为了隔绝那些让你看不起的人，但我想，你也许会恨我怕我憎恶我，却没有理由看不起我。”
“你真该去电台开个情感热线什么的……”范量宇摇摇头，“不过，在开始之前，我还是想要问一句：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想要做什么？”
魔王站起身来，像老朋友一样伸手扶着范量宇的肩膀：“我答应你，如果你能活着从我的记忆迷宫里走出来，我就把一切都告诉你。”

第五章 记忆之初 三
北京城的雾霾一年比一年浓重，尤其是在冬季供暖期间。姜米和冯斯驱车进入华北平原之后，眼里所见的天空仿佛被一个工艺低劣的灰色玻璃罩子罩住了一样，吸进鼻腔的空气都带着奇怪的焦糊味儿。
“就这杀人不见血的空气质量，还有那么多人拼命想留在北京？”姜米表示难以理解。
“对于这些人来说，在大城市打拼可能是唯一的打破阶级壁垒的机会了。”冯斯回答，“在老家一辈子受穷还是想办法在北京拼出一套带空气净化器的住房，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您老那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
“你又来了，老是找机会教育我……”姜米哼了一声，“当然你说的也对。如果换了是我的话，如果要我一辈子呆在雾蟒山水电站那样的地方，我就算是豁出命也要到大城市去拼一把。不过……不过……”
“你怎么了？欲言又止的，这可不是你的作风。”冯斯说。
“我就是突然一下子联想到你身上了。”姜米说，“如果这一次我们都交代在魔王手里，那就什么都不用提了。但是如果，如果我们真的踩中狗屎打败了魔王，而地球也没有被毁灭成末日废土，你会有什么样的打算呢？”
冯斯吭嗤了半天，有些无奈地搔搔头皮：“别说，我还真被你问住了。之前吧，我一直希望把脑袋埋在沙子里装鸵鸟，老是想着当一个平平凡凡的大学生，读书、逃课、泡妞、混到毕业找个工作；等到真正下定决心做一个他奶奶的天选者之后，我反而很少去想将来的事情了。或者说，我压根儿就没有去想过。”
“那就现在想。”姜米说。
“现在想……那就现在想吧。”冯斯坐在副驾驶位上搔着头皮，“如果真的把魔王干掉了，然后世界还能像过去那样规律地运转，每个人都能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我想……我想……”
他重复了好几遍“我想”，却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眼神显得颇为迷茫。姜米偏头瞄了他一眼：“兄弟，雾霾不是从肺进去的么？我怎么看着你像是脑袋里也进雾霾了呢？”
“不是，我是真的没想太通透。”冯斯往座椅上一靠，“我倒是真希望能过朝九晚五的平静生活，可是转过来一想：这可能吗？我已经不再是那个我所希望的普通人了，拿着一个月几千万把块钱工资的时候，我脑子里想的可能是我能随手变出人民币，变出美钞，变出黄金——我凭什么还要上班受老板的鸟气？当有人想要揍我的时候，我也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挥起拳头和他硬干了。我可以让时间停止然后慢慢炮制他，我可以用蠹痕变出一百种道具来收拾他……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姜米叹了一口气，“你终究不再是凡人，你的能力束缚了你的思维和行为，你已经不可能真正回到过去的日子了。可怜的孩子。”
“当然，我也可以选择纸醉金迷，毕竟我的蠹痕就是一个聚宝盆，但是，那样得来的财富会让我感觉很不踏实，甚至于有负罪感。”冯斯说，“那就是一种两难境地，一边是不甘心，一边是不舒心。”
“活脱脱就是守卫人的尴尬。”姜米说。
“是啊，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一天，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的绝不止我一个。那么多的家族，那么多各式各样的怪物，那么庞大的势力和财富……失去了魔王这个共同的敌人，搞不好会是一场新的灾难。算了，不说这些破事儿了，前面有个休息站，咱们停下来吃点东西去。”
 
然而，这顿饭看来是吃不上了，两人就连把车开进休息站的停车区域都做不到。前方无数的车辆把高速公路堵得严严实实，有如一条长龙向前无限延伸，龙头消失在浓重的雾霾里。
姜米无奈地熄火。冯斯下车打听了一圈，满脸沮丧地回来了。
“因为雾霾能见度差，前面发生了连环车祸，听说至少死了四个人。”冯斯说，“高速已经封路了。看上去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了，不过，我们也不缺吃的。”
他鬼鬼祟祟地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们，悄悄用蠹痕变出了两个一次性饭盒。姜米打开饭盒，看见里面是一份有荤有素的盖饭，米饭颗粒饱满，蔬菜色泽光鲜，还有一个硕大的卤鸡腿。
“看来你以后要是真觉得直接变钱太内疚的话，沿着高速卖盒饭也挺不错的么。”姜米咬了一口鸡腿，“至少你付出了劳动，这鸡腿也比那些方便面好吃多了。”
姜米伸手指向公路两旁。已经不少附近的农民闻风而来，兜售高价开水和高价方便面——毕竟这一堵指不定得到什么时候了。
“你就不能稍微有追求一点儿吗？”冯斯一瞪眼，“要卖盒饭我也得回学校去卖，就算老子做不成大学生，也要吸点儿大学的仙气……咦？怎么是他？”
“怎么了？”姜米顺着冯斯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一个肤色黝黑、身材瘦削的中年农民，有一张粗鲁丑陋的面容。他正站在一辆货运大卡车旁边，焦躁地看着远方，嘴里骂骂咧咧。
“那是谁？”姜米问，“又是个什么守卫人吗？”
“不是。”冯斯的眼神显得很是奇异，“那是小樱的养父，名字叫关锁。”
“就是你说的那个对小樱又打又骂的人渣？”
“对，就是他。不过他原来是个胖子，没想到一两年不见瘦成了这样。”
 
冯斯没有看错。那个人就是关锁。两年前在关雪樱的家乡，他和这个人打过照面。此人粗鲁暴躁，对关雪樱动辄打骂，给冯斯留下的印象十分恶劣。事实上，当初关雪樱求他把她带出山村的时候，冯斯也曾犹豫过，毕竟他自己都只是个朝不保夕的大学生，要照顾关雪樱恐怕也会很头疼。然而，正是因为不忍心看着关雪樱留在那里被关锁虐待，他最终还是咬着牙答应了。倘若不是把关雪樱带到了北京，后来的很多事情也许都不会发生。此时此刻，居然又看到了无意间促成关雪樱出走的关锁，冯斯一时间不觉有些感慨。
“怎么了？想去和他说说话么？”姜米拍拍冯斯的肩膀。
“没必要，我和他能有什么话好说？”冯斯摇了摇头，“小樱的生活已经与他无关了。随他去吧。”
但这句话似乎说得早了点。没过多一会儿，百无聊赖等待着前方通路的关锁四处溜达着，走近了两人的车。他一眼就发现了冯斯，先是愣了愣，继而脸上露出惊喜之色，甩开步子跑了过来。
“他不会是想找你打架吧？”姜米说，“当然以你现在的水平闭着眼睛也能收拾他了。”
“不像是要打架的样子。”冯斯说，“你看他的表情，倒像是挺高兴的。说不定是为了我带走小樱的事儿想要讹点钱。如果他想要钱，就给他吧，毕竟小樱还是他赚钱养大的。”
“你现在心肠越来越好了，简直有一圈圣母光辉罩着。”姜米吃吃而笑。
说话间，关锁已经来到车旁。冯斯下了车，虽然感觉关锁并不带敌意，还是随时做好用蠹痕防身的准备。但关锁来到离他身前几步的地方就停了下来，然后双膝弯曲，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这可让冯斯有些没想到，他愣了一愣才想到，大概这是关锁要钱之前的讨好举动，心里对此人更加厌恶。他冷冷地看着关锁：“关大叔，上次见面的时候你还想要揍我，现在突然行这种大礼，我有点承受不起啊。”
他嘴上说着“承受不起”，却并没有闪开，像是坦然接受了关锁的跪拜。关锁脸上显得有些尴尬，吭哧了一阵子，最后还是颞颥着开了口。
“求求你，救救我们全村的人！”关锁咬着牙说。
“你说什么？”冯斯以为自己听错了。
“求求你救救我们！”关锁提高了声音，“救救我们全村人的命！”
 
大概是因为当年对冯斯太过粗野、甚至想要害他性命的缘故，关锁在冯斯面前仍然显得讪讪的。反倒是冯斯经历得多了，对当初的事也并不太放在心上。
“喝水吧，看样子你也渴坏了。”冯斯拿出一瓶矿泉水递给关锁。
关锁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水瓶咕嘟咕嘟喝起来，看上去的确是渴坏了。一口气喝了半瓶水之后，他擦了擦嘴，斟酌了好半天词句，这才开口说：“冯、冯大爷……”
“别别别，这么喊是要我折寿呢！”冯斯摆摆手，“我这辈子也没被人这么叫过。关大叔，过去的事情都别提了，现在也没工夫去计较那些，起码小樱活的很好，我也没被你弄死，就行了。赶紧说说救救你们全村人是怎么回事吧。”
“我们村要完球了！”一说起四合村，关锁不由得又激动起来，“一个个的人都球发疯了，还有些人莫名其妙地死得很惨。老祖宗死了，那个一直控制着我们村的怪人也早就走了，我只能想到来找你求救。不然的话，全村的人……最后都要死光啦！”
冯斯怔住了，立刻想起先前邵澄向他描述过的世界各地的乱象。然而那些事件的发生相对还不算太密集，但听关锁的说法，四合村的状况似乎要严重许多，出现了大面积的精神失常和离奇死亡。这可有些不寻常。
“奇怪了，按理说老祖宗已经死了啊，为什么你们受到的影响会那么严重？”冯斯说，“没有亲眼见到，我也猜不到究竟会是什么原因，不过，要想活命，你们最好是搬离那座村子。”
“能跑的人都跑啦。”关锁说，“可是村里还有不少老人，哪儿也去不了；还有那些发了疯的人，总得有人照管啊。所以村子里还剩了好几十口呢。”
“没想到你……倒还挺讲情分的。”冯斯对关锁的恶感稍微减少了那么一丁点。毕竟关锁是一个壮年人，自己逃离原本不是难事，但他却还是专程跑到北京来求救，倒也算是有情有义。
“但是你怎么会想到找他的？”姜米插口问。
“那是我……死了的媳妇儿死前曾经跟我说过的。”关锁低声说，“她有一次跟我说，这个村子迟早要出事，糟糕的话说不定全村人得死绝。如果那时候想要救村里人的性命，就去找……找你们这群人帮忙。上一次你们在四合村弄死了老祖宗之后，我看着那些人都特别看重你，再说了别人我也不认识，就只好来北京找你了。”
原来上杉雪子生前就已经预料到了这些怪事的发生，冯斯想。她所知道的，果然比其他人要多一些，可惜死得太早了。
“很抱歉，我的确很想帮你，但我自己也不懂到底发生了什么，甚至于‘那群人’自己也正在为了类似的事情头疼呢。”冯斯说，“但你们村子的状况比其他地方的更重，我猜想其中一定有不一般的情况，所以我会马上把这件事通知他们，他们绝对会派人去探查的。但我真的不能保证他们可以帮到你们——老实说，我们这群人，自身都难保呢。”
“你能帮我传话，我已经千恩万谢了。”关锁说，“我们村里的人，其实都是浑球啊，为了老祖宗，这么多年来，做的错事也有很多。如果真的救不过来，就算是……天意了吧。”
他跪下来，向冯斯磕了个头，转身走开。但走出几步之后，又停了下来，重新扭过头来，脸上重新浮现出先前那种尴尬的模样，像是想说话又不好意思开口。
冯斯明白他想要问什么，刚刚压下去的厌恶又升起来了，口吻也变得冷淡：“你是想问小樱是吧？放心，她现在很好，吃得饱穿得暖住得舒服，自个儿还在念书。”
“那就好那就好……”关锁讪笑着连连点头。过了几秒种，他像是终于憋不住了，眼圈忽然间红了：“冯大爷，我知道你恨我以前那么打樱妹，可是，我也是没办法啊，不是我想打她的。是她……是她妈妈让我那么做的。”
冯斯大吃一惊：“你说什么？是上杉雪子……是她妈妈让你那么对待她的，为什么？”
“她说，樱妹生下来就活在危险里，很多人都在找她们俩。她也许命不长久了，但想让樱妹能够安稳地活下去。她说，她来到四合村之前，是个很有身份的人，旁人绝对想不到一个成天挨打的小丫头会是她的女儿。”
冯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当然能明白上杉雪子的用意，但是，假如关雪樱一直没有被外人注意到，一直没有遇到冯斯这样的人把她带走，难道那样在大山里过一辈子，就一定比死去更幸福吗？
“这个世界，活下去真难啊。”姜米叹了口气。

第五章 记忆之初 四
一走进记忆迷宫的第一个房间，范量宇就笑了起来。这个房间居然是复制了文潇岚所在学院的学生会办公室。此时此刻，文潇岚正端坐在办公桌前，认认真真地看着考研政治课本，还不断用笔在上面勾画。这件事她以前也跟范量宇说过：以她的成绩，在本校保研甚至直博都没问题，但作为一个有追求的学霸，她还是决定考外校更好的专业。
“我不大懂这些大学的事，但你们学校……已经很好很有名了吧？”范量宇那时候说。
“是很好，但还不是最好的！”文潇岚恶狠狠地举着小拳头，“而且专业也不够好。怪我高考的时候不够努力，只能靠考研补回来，起跑线已经输了，后程一定要发力！”
听到脚步声，文潇岚抬起头来，一看到范量宇，立刻扔掉了手里的笔和书，扑将过来一把搂住范量宇的脖子。这一次，范量宇并没有躲闪，也没有推开她，而是静静地等了一会儿，才拍了拍文潇岚的肩膀。
“好啦好啦。”范量宇说，“这要换了其他人，三个脑袋都被你勒下来了。”
“你那么皮实怕什么！被卡车撞了报废的也不是你吧？”文潇岚嘴上说着，还是放开了他。
“看上去你在这儿还过得挺不错么。”范量宇打量了一番这间精细复制的学生会办公室，“有电脑用，有茶喝，有全套的课本和考研参考书，还能吃炸鸡和薯条……怪不得几天不见就觉得你胖了一圈。”
“闭嘴！再提胖我就剁了你！”文潇岚怒吼一声，“不过说真的，宁哥对我真不错，我需要的东西都给我了。这几本考研参考书死贵死贵的，我都还没舍得买呢……”
“你还叫他宁哥？”范量宇看了她一眼。
“我知道，他也和我说过了，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他一直和宁哥共用着身体。”文潇岚说，“不过我叫惯了，也就懒得改口了。他虽然是魔王，总算……在那么长的时间里都没有对我们下手，而且因为他的缘故，真的宁哥的病情也好得更快了，所以虽然我知道他干了许多坏事，害死了无数的人，可是，始终对他恨不起来。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没什么奇怪的，生死爱恨，终究要落到人的身上才能感同身受。”范量宇说，“你具体是怎么被他带到这里的。”
文潇岚向范量宇讲述了那一天在魏崇义死后自己陷落幻域的情景：“当时我隐隐觉得有点不对劲，仔细想了很久之后，找到了这种困惑的来源。对方好像并不想伤害我，而是通过各种墓碑之类的元素来吓唬我，好像只是希望我知难而退。老实说，这么善良的敌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所以我就产生了一种猜想：这一次的这个厉害家伙，会不会是我的某个熟人呢？也许他是不忍心杀我，所以才这么玩这手的？”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大概又蛮劲儿上头玩了些危险动作吧？”范量宇瞅了文潇岚一眼，“搞不好就是自杀，你那一根筋的脑瓜子也想不出什么聪明招。”
“呸，说得跟你是我宿舍下铺的闺蜜似的！”文潇岚很不服气，“但是还真让你这王八蛋蒙对了……我真的跳进了幻域里的熔岩地缝，然后就被他救出来了。他也并没有为难我，只是把我留在这儿不让我离开，然后说，有一个大头怪物一定会找来的。”
她看向范量宇的眼神忽然变得温柔：“他还真说对了。你这个大头怪物虽然老是惹我生气，但是，总不会丢下我不管。”
“先别高兴得太早。”范量宇的目光并没有躲闪，“这一次我们面对的是魔王。能不能走出这个迷宫，我没有半点把握。”
“没关系，最多不过一块儿死。”文潇岚淡淡地一笑，拉起了范量宇的手，走向“办公室”另一侧的门。毫无疑问，那扇门将通往决定两人生死的真正的记忆迷宫领域。但站在门口的时候，她却犹豫了。
“你说，宁哥……我是说魔王，他为什么要放我们一马，给我们这个机会去穿越他的记忆迷宫？”文潇岚说，“他明明可以直接杀死我们，如果不忍心杀害，也可以永远囚禁我们。”
“我猜想，大概他自己也在拿不定主意。”范量宇说，“别忘了，两个魔王的理念是有分歧的，尽管我们还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我觉得，这一个魔王可能动了心思，想要把他的秘密告诉我们，却又不能确定这样做的后果。所以，他把我们扔进这个记忆迷宫，也许是对人类的一种考验。”
“考验？”
“对，我代表着有附脑的守卫人，你代表着没有附脑的普通人。如果我们能活着走出记忆迷宫，就说明我们有资格获知真相，从而影响这一个魔王的下一步行动。如果失败了的话，他大概就会对我们失去信心。”
“失去信心？那会怎么样？”
“那他可能会做出某些相反的、对人类不利的抉择。”
文潇岚很是紧张：“那意思就是说，万一我们俩挂在这里面了，还会成为人类的罪人？”
“你怕什么？”范量宇耸耸肩，“如果没有我们俩，人类连这么一丁点机会都没有，你何必给自己先背上这样的包袱自个儿吓唬自个儿？”
文潇岚想了想，点点头：“没错，你说得也有道理，之前冯斯那个孙子老是想不开，把自己的心里憋屈得不行，后来终于想明白了之后，差不多也是这么说的。只要我们尽了力就好，最后成与不成，让老天来决定吧。”
她又补充说：“再说了，有一句话你也说过，路晗衣也说过：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这种时候拿出来骗骗自己，倒也挺好的。”
“那就走吧。”范量宇说着，推开了门，“得，又让你乌鸦嘴说中了，还真是洪水滔天呢。”
 
眼前是一片沸腾的黑色水域，表面上蒸汽弥漫，看起来温度很高。天空中电闪雷鸣，犬牙交错的雷光不断撕破黑沉沉的天幕，大颗大颗的深色雨滴溅落到水中，消失不见。
“能猜到这是什么地方吗，高材生？”范量宇问。
“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地球上最初孕育生命的原始海洋。”文潇岚说，“那时候完整的大气层还没有形成，海水呈酸性，富含有机物，是最早产生生命的温床。魔王先让我们看这个，一定是想暗示些什么。”
“向前走吧。”范量宇说，“记忆迷宫只是虚幻的场景，不会对我们造成伤害的。”
两人走进了这片海域。果然如范量宇所说，他们并没有沉下去，“海面”往下几十厘米就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们，好像坚实的土地一样。尽管如此，这几十亿年前的生命之源还是让文潇岚心生敬畏，而那些并不能被她吸入鼻腔的有毒空气也让她一直感到很不自在。
当然，最让她心里发毛的还是那天地间黑沉沉混沌一片的压迫感，似乎有一种世界随时可能坍缩闭合、将一切都吞噬殆尽的错觉。那些起伏翻涌的黑色波涛发出凶猛的咆哮声，恍如沸腾的血液。远方的海面上有不断闪烁的暗红色光斑，文潇岚猜测那应该是海底熔岩正在喷发。
“是不是感觉像走进了一只怪兽的肚子里？”范量宇问。
“别说，还真就是这种感觉。”文潇岚说，“真是不舒服。不过这里除了海水，别的什么都没有啊。魔王叫我们看什么呢？”
“有的。”范量宇伸手指向两人的左侧，“我听到那边有异样的动静，应该就是魔王想要让我们看的东西。”
“你的耳朵真是比狗还灵，我除了海水和雷声什么都没听到。”
范量宇摆出一脸嫌弃，自顾自向左边走去，文潇岚坏笑着跟在他身后。走出大约半公里左右的路程后，文潇岚注意到，海面上有一样物体漂浮着，远远目测长度大概在一米五到两米之间。
“你的鼻子耳朵那么灵，眼睛也一定不差了。”文潇岚伸手一指，“那是什么东西？”
“一个人。”范量宇回答。
“你说什么？”文潇岚以为自己听错了。
“一个人。”范量宇又重复了一遍，“一个穿着花格子棉睡衣，满脸呆相的青年人。”
“花格子睡衣？满脸呆相？”文潇岚忽然反应过来，“你是在说宁哥？你开什么玩笑？这里可是几十亿年前的地球！满脸呆相的三叶虫都还没出来呢！”
“不是开玩笑，这是魔王对他的记忆做了一点儿小删改，以免某些关键信息被我们看到。”范量宇说，“所以我们现在看到的，正是魔王的本体，只不过，他不让我们看清他真实的形象而已，就像爱情动作片打的马赛克。”
文潇岚这才释然：“那还差不多，不过想起来还是怪怪的。还有，你打的这个比方完全就是冯斯的口气……”
两人靠近了那个漂浮物，文潇岚仔细一看，果然是一个长得和宁章闻一模一样的人，那也就是魔王在记忆迷宫里所选择的“马赛克”。不过这一个魔王此刻遍体鳞伤、昏迷不醒，像是刚刚遭遇了大劫难。
“魔王是想告诉我们，他曾经生存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在几十亿年前的地球，并且曾经遭受过很大的痛苦。”文潇岚说。
范量宇点点头：“没错，而且，当时他还有其他的同伴。你看。”
四周的海面上也逐渐漂浮起一些其他的物体，同样经过魔王的修饰，全部呈现出人形，文潇岚甚至能辨认出其中几个的脸是宁章闻家邻居。
这个魔王，倒还挺有点儿恶趣味的幽默感，文潇岚在心里偷笑。但几秒钟之后她就笑不出来了。
“魔王不止一个，也不只有两个，而是有……很多个？”文潇岚下意识地抓紧了范量宇的胳膊，“两个就已经这么折腾了，居然还有那么多？”
“也得看是死是活。”范量宇说，“死了的就谁也折腾不了了。”
文潇岚忽然有点明白魔王让他们看这一幕场景的用意了。过了一会儿，宁章闻模样的魔王咳嗽了几声，从嘴里呛出几口海水，慢慢睁开了眼睛。他的身体周围浮现出一圈淡金色的蠹痕，身上的伤害渐渐消失，整个人也悬浮在了空中。
“看来，魔王的力量从几十亿年前就已经存在了。”文潇岚小声说。
伤势痊愈之后，魔王环顾四周，发现了同伴们的踪迹。他迅速调动蠹痕，把那些身体都托举出海面，然后蠹痕创造出一种紫色的光芒包围住了这些人，似乎是某种治疗的方法。
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十五分钟过去了……两人足足在那里站了快半小时，要不是眼前的场景所关系到的事件太严重，文潇岚简直恨不得从衣兜里掏出手机来先打开app背会儿单词。但范量宇一直没有动弹，她也不好意思有什么异动。
终于，那些治疗的光芒消失了，被治疗的人们始终没有一丁点儿反应。魔王长叹一声，脸上露出悲伤的表情，轻轻挥了挥手，一道烈焰将所有的躯体席卷在其中，全部烧成了灰烬。
“也就是说，在那一个时刻，魔王的同伴们全都死了？”文潇岚说。
“没错，这一定就是他想要向我们传递的信息。”范量宇说，“不过，要说全都死了，那也不确切。”
文潇岚点点头：“没错，在人类的世界里，一共有两个魔王存在。你看，是不是就是那家伙？”
一道电光闪过，正好照亮了整片海域，可以看到另一个还活着的人正在朝着这边高速移动过来，确切地说，他是在飞行。宁章闻模样的魔王轻轻叹息一声，落到了海面上，他落脚处的波涛瞬间凝固成了坚硬的固态，恍如刺穿海面的礁石。
第二位魔王也落了下来，文潇岚好奇地走上前几步，看清楚了他的脸，立刻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这一次，魔王居然赋予了他冯斯的面孔。
 
两位魔王在礁石上对面而立，眼神中都充满了悲戚。过了好久，“冯斯”才开口说话：“看来，一切都灰飞烟灭，只剩我们俩了？”
他说的也是普通话，而且还运用了显然不可能存在于那个时代的词汇，可见魔王在修改这段记忆的时候，在细节上都考虑得很仔细，简直像一个尽职尽责的字幕组成员。
“看来是这样。”“宁章闻”点点头，“除了你之外，我并没有感知到有任何其他的幸存者。刚才找到的那一些，我试着拯救过，但是失败了。他们都死了。”
“所以，单靠我们俩，有可能完成任务吗？”“冯斯”问。
“宁章闻”摇摇头，目光里的悲伤意味更加浓重：“怎么可能？倾全族之力都无法完成的事情，就凭我们这两个仅存的变异体，那不是痴人说梦吗？”
但很快地，他的表情又轻松起来：“不过，事情已经这样了，想开一点儿吧兄弟。至少我们还活着，就想办法自个儿好好活下去吧。”
“胡说！”“冯斯”狠狠一跺脚，“别忘了我们是什么！别忘了我们存在的意义！这件事必须要完成，不管需要花费多少时间。”
“宁章闻”做了一个夸张的投降动作，“行行行，你说了算你说了算！我仅仅是开个玩笑，你何必那么当真呢？不过，说真的，现在就剩我们俩啦，我实在不知道我们怎么培养出力量来完成那样的任务。”
“冯斯”的眉头紧锁：“光靠我们肯定是不行的。但是，也没法复制自身让族群扩大啊，我们俩根本不具备这样的能力。我们连复活一位死去的同族都办不到。”
“但如果不是复制自身呢？”“宁章闻”忽然说。
“你……你这是什么意思？”“冯斯”一怔。
“我是说，在我们的族群当中，只剩我们俩可用，并且根本无力再造自身，而事实上就算每一个人都活着，也还是远远不够的。想要获取完成任务的力量，只能从其他生物入手了。”
“冯斯”思索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说，利用我族之外的其他生物？你不是在指魔仆和妖兽？”
“当然不是。”对方摇摇头，“那不过是一些低级的奴仆和牲畜，都是由我们制造出来的，怎么可能产生超越我们的能量？必须要从这颗星球上的其他物种着手。”
“可是，哪儿来的其他物种呢？”“冯斯”伸手指了指四周沸腾的海洋，“这一场大灾难过后，地球上已经不可能再有其他物种生存了。”
“我们可以等嘛。”“宁章闻”始终显得比较轻松，“毕竟我们的自然寿命趋近无限，总能慢慢等到新的物种产生。虽然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总得抱着点儿希望，不是么？”
“冯斯”又是一阵沉默，最后还是叹息着点了点头：“你说得对。等待吧，哪怕付出亿万年的时光，也只能等待了。”

第六章 叛徒 一
“麻烦帮我再来一份饼和一份黄瓜！”姜米冲着服务员说。
服务员应声而去。冯斯大摇其头：“北京烤鸭到底有什么好吃的，至于吗那么上瘾……”
“您也没少吃啊。”姜米冲着冯斯面前的的空盘空碟努努嘴。
“说得也是啊。”冯斯又盛了一碗鸭架汤，“我刚来北京的时候，觉得这种烤好了鸭子蘸酱裹面饼的吃法特别粗鄙，也不知道怎么的，到后来越吃越爱吃了，回到家乡吃我们那儿特有的卤水烤鸭反而不习惯了。可见改变这种东西，其实也没有那么可怕。”
“行啦哲学家。”姜米卷好一块饼递给冯斯，“你最近越来越多愁善感了。以后要是真的能干掉魔王赶上个和平年代，你重操旧业去写鸡汤骗钱完全没问题啊——如果到了那会儿你还想不开、不愿意直接变钱的话。”
“所以我还是喜欢你啊。”冯斯说，“我们的文大小姐只会把一本刑法砸到我脸上、严禁我变钱触犯法律。”
姜米哈哈大笑。
 
堵了一天多之后，两人终于回到了北京。冯斯当初租的那套独单并没有退房，但只有一个卧室，冯斯本来建议陪姜米去住酒店，被姜米一口回绝了。
“哪儿用得着那么麻烦，我还怕你吞了我么？”姜米说，“我睡沙发你睡床就行了。”
“你明知道我不可能让你睡沙发的。”冯斯唉声叹气，“最后还得我去睡沙发。”
“故作姿态还是需要的嘛，小鬼，不然怎么证明我是一个好人呢？”姜米摆出一脸老干部的慈祥拍着小鬼的肩膀。
放置好行李后，姜米顾不得休息，立刻嚷嚷着要吃烤鸭。冯斯拗不过她，索性带着她直奔一家价格有些昂贵的著名烤鸭店。
“算是犒劳一下司机同志一路辛苦。”冯斯说。
姜米如愿以偿地吃掉了一整只烤鸭，外带几个这家店有些名气的配菜，然后靠在椅子上一脸大快朵颐的惬意。冯斯正准备去结账，服务员却又送上了一份该店号称“分子料理”的价格纯属宰人的新菜。
“上错了吧，”冯斯说，“我们并没有点这个。”
“这是那边的那位女士送的。”服务员向着大堂的另外一角指去。
冯斯抬眼一看，笑了起来。他扭头问姜米：“还吃得下吗？”
“这种问法是对我实力的侮辱。”姜米悠悠地重新抄起筷子，“去吧，去和你的朋友聊天吧，这份菜我就不和你客气了。”
冯斯离开桌子，走向那个送菜给他的人，脸上的笑容还显得比较轻松：“何一帆小姐，在整个守卫人世界里，可能就是见到你的时候我的心情还能稍微好一点儿。”
“毕竟我和俞翰是你所认识的守卫人里最废物的嘛，”何一帆挤挤眼，“我们就算是想要对你动什么手段，也没有这个实力啊。”
坐在一旁的俞翰尴尬地咳嗽了一声。
 
“根据我所知道的消息，你本来是像耗子躲猫一样躲着王璐，怎么现在敢大摇大摆回北京来吃烤鸭了？”何一帆问。
“躲腻了，不想躲了。”冯斯说，“我从离开之前的西北小城那一刻开始，就下定了决心，不再隐匿行踪，就他妈大摇大摆地晃荡。谁要和我过不去，我就硬刚。”
“你挺可以啊，士别三日就霸气侧漏了。”何一帆翘起大拇指。
“别夸我了，你每次找我都是一堆麻烦，这次又是什么事？”
“我是有要紧的事儿要告诉你，关于你的朋友的。”
冯斯心里一紧：“我的朋友？谁又出什么事了吗？”
“之前文潇岚姐姐失踪了，这一次，范量宇和宁章闻又一起失踪了。”何一帆说。
冯斯没有吭声，把桌上的果盘扯到自己跟前，塞了一块西瓜在嘴里。事到如今，他反而并不是太紧张了，或许文潇岚的失踪早已让他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
“那小樱呢？她没事儿吧？”冯斯问。
“小樱倒是没什么危险，但现在就剩她一个人在家里了，心情也不大好。你要不要去看看她？”何一帆问。
冯斯点点头又摇摇头：“算了。我现在去看她，并没有人什么好处，反而可能节外生枝。我还是得先去干正事儿。对了，既然遇上了你，我正好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吧，”何一帆说，“到了这个时候了，除了无条件信任你，我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之前邵澄曾经跟我提到过一个‘鬼门洞开’的传说，却又语焉不详，只是说这玩意儿是一个几乎没什么人相信的无稽传说。我之前和其他守卫人接触，也从来没有听谁提起过。但是，邵澄告诉我，在他们最新的发现中，袁川江留下的那个木盒上的密码，经过双重破译后，就是这几个字。所以，我想请你给我解释一下这个所谓的荒诞无稽的传说，到底是怎么样的。”
何一帆有些意外：“鬼门洞开？这个我倒的确知道，但确实不是什么太靠谱的说法。不过你既然想听，我就告诉你吧。那牵涉到西汉年间的一位来自古罗马的守卫人，他也可能是历史记载的第一位天选者。”
“然而，是失败的天选者。”冯斯说。
“是的，失败的。”何一帆说，“在和魔王最终连通的过程中，他发了疯。从发疯开始到死去的那段时间里，他留下了很多混乱的呓语，大多逻辑不通或者无法索解。但有一次，也不知道是他短暂地清醒了，还是受到更加疯狂的混乱意志的支配，他竟然从家族的严密看守中逃脱，混进了一支商队，沿着丝绸之路来到了中国。”
“这也算是疯出了境界了。”冯斯表示佩服。
“人们也猜想他不远万里跑到中国一定是有什么目的的，遗憾的是，没有人能准确地获知了。”何一帆接着说，“进入中国境内之后，他就消失了，追踪而来的罗马人找了三年也没能找到，只好回去了。但在回去之前，毕竟考虑到天选者的特殊身份，担心出什么无法控制的意外，他们还是把这个人的情况通报给了中国的守卫人家族。”
“到了后来，大概是在东汉末年的乱世中，一个四处迁徙躲避战乱的守卫人小家族不得已以盗墓为生，在挖掘一座川东军阀的墓葬时，发现了这个天选者的尸体。当时他至少应该死了上百年了，尸体却并未腐烂，也因此才能被认出来。他的尸体单独占据了一座墓室，里面并没有其他的陪葬品，而墓主的墓志铭和生平资料都半个字没有提到此人的存在，所以他为什么被葬在那里也成为了谜团。只不过，在他那间空荡荡的墓室的墙壁上，有他运用蠹痕刻下的一行汉字。”
“什么汉字？”冯斯问。
“上将潘凤天下第一。”何一帆说。
冯斯嘴里正含着一口茶，被呛住了。他咳嗽连连：“什么？上将潘凤？”
“笨蛋！”何一帆伸手指杵了一下冯斯的额头，“当然是我们正在说的那几个字啊：鬼门洞开。啊，不对，其实是六个字：勿使鬼门洞开。”
“就是说，他是留下了一句警告。”冯斯想了想，“可他并没有解释鬼门洞开的含义。”
“的确没有。”何一帆说，“所以这句无根无据的话才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重视。毕竟那个罗马人发疯之后一直都脑子不正常，经常满嘴胡言乱语，一会儿又是天火灭世了，一会儿又是大洪水吞没陆地了，一会儿又自称太阳神转世了。所以，这一句鬼门洞开，被很多人认为只是他无数的疯言疯语中的一句，并没有引起重视。但另一方面，也有人觉得，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说不定是这家伙临死之前真的回光返照脑子清醒了，才留下了这句警告。”
“可是，就算这句警告是真的，也太没头没脑了吧？”冯斯说，“鬼门是什么？鬼门里面有什么？鬼门打开又会怎么样？什么都没说啊。”
“所以绝大多数人才把它当做无稽之谈嘛。只不过因为这句话出自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查的天选者，所以还算有点儿名气，仅此而已。当然也有人认真地查阅各种史料，想要弄清楚‘鬼门’到底指的是什么，可惜最后并没有找到任何真正合理的解释。”
 
冯斯以手托腮，想了很久：“那你说，最近发生的那一系列的怪事，会不会能指向这个鬼门呢？那些让人发疯致死的力量，都太不寻常了，邵澄说那极有可能是魔王力量的溢出。那么，鬼门有没有可能其实就是……某种类似于封印的玩意儿、用来封印这种力量的？”
“是啊，最新的情况又让不少人开始重新研究所谓鬼门的真正含义了。”何一帆说，“的确如你所说，现在有一些人在猜测，鬼门或许代表着某种异空间的力量存储的闭锁功能，而正是这种闭锁出了漏子，才导致了魔王力量对人间产生干扰。但是，一来这只是一种猜测，并没有确切的证据；二来鬼门的概念太模糊，牵强附会的话可以贴在很多东西上，没法确定。怎么了，你好像对这玩意儿挺感兴趣的样子？”
“毕竟那个木盒引发了后来许许多多的事情，如果不是那个木盒，我甚至有可能都没有机会和姜米认识啊。”冯斯说，“对于上面的字，我当然会格外留意。不过，现在我也没工夫去琢磨它。”
“因为你要先去找文姐姐？”何一帆眨眨眼，“不愧是多情种子，喜新不厌旧。”
坐在一旁一直默不作声的俞翰没忍住笑出了声。冯斯无奈地摇摇头：“我有上八卦周刊的潜质了……不过你说得对，我这一趟回到北京，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去疯人院看看。尽管你们守卫人肯定已经把那地方翻了个底朝天了，不自己去看看我还是不甘心。”
“也许真的只有你去才有用。”何一帆说，“确实我们都去找过了，什么都没发现，但你不一样。也许你不具备我们那些专业的搜索能力，却有着独一无二的蠹痕。也许你的蠹痕有机会触发出点儿什么玩意儿。”
“听上去像是用爱发电呢。”冯斯苦笑一声。
 
“对了，说到‘用爱发电’，其实我一直都在好奇，你的用爱发面饼的蠹痕到底修炼到了什么程度？”何一帆说，“这一年来，守卫人世界到处都是和你的蠹痕有关的传说，但真正能亲眼见识的却并不多。尤其是最近，你已经可以脱离理性的描述，直接向蠹痕发布命令了。老实说，我觉得这玩意儿太违背常理了。”
“的确违背常理，我刚开始也很不习惯。”冯斯说，“不过慢慢也觉得这样还挺妙的。”
“那么，这种创造之力的边界在哪里呢？”何一帆问。
“虽然还不明白原理，但我还是觉得，这种创造并不是真正的无中生有。”冯斯说，“它仍然需要消耗能量和物质，但这些能量和物质从何而来我并不清楚。而且，要调用这些能量，也完全得看我的能力大小，打个比方我就像是一个搬运工，力气太小了，搬不出足够的原材料，这面饼就发不起来。”
“这一点倒是能够理解。”何一帆点点头。
“另外，这种创造能力似乎只限于物质性的创造，理论性的一些东西并不行，某些偏近于玄学的想法更是没法实现。”
“玄学？什么意思？这我就不懂了。”何一帆说。身旁的俞翰更是一脸茫然，就像在听梵文。
“比方说，在路钟旸去世后不久，我的身体也慢慢恢复过来了。有一天我突然想到，既然我根本不必知道要创造出的东西具备什么属性，只需要向蠹痕发布命令就行了，那岂不是意味着——我可以让蠹痕直接告诉我魔王的真相？”
何一帆眼前一亮：“哎，还真是这样呢。”
“于是我尝试着发出了一个命令：‘给我创造出一张纸，上面写着和魔王有关的真相。’”冯斯接着说，“但刚刚发出这个指令，我的脑子里一阵剧痛，就像被人用射钉枪对着里面连发一样，几秒钟之后我就疼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四个小时，但脑子里还在隐隐作痛，而且……”
他挽起了右手的袖子，露出手肘的部位，何一帆凑过去一看：“这是一块伤疤……烫伤的？”
“不是烫伤，在那次试验之前还没有，试验后却突然出现了，比烫伤还疼，我猜想，可能是蠹痕给我的某种惩罚。到了那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这个蠹痕很牛逼，却也很危险，那里面包含的规则搞不好是要人命的。”
“会不会就是单纯地不让你打听和魔王有关一切事情？”
“我也曾那么猜测。但几天过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又发布了一个新命令。但这一次和魔王无关，而是纯学术性的。我要它给出黎曼猜想的最终解释。”
“黎曼猜想是什么？”何一帆问，“我没怎么念过书。”
“三两句话也说不清楚，反正……反正……你就当成是哥德巴赫猜想的兄弟就好了，就是一个数学上的假设。”冯斯说，“这次蠹痕倒是没揍我，但是，它根本拒绝了我的要求，什么都没有给出来，说明这种理论性的创造的确不行——它毕竟不能做到全知全能。”
“更有趣的在于，它可以给我变出巧克力来，却不能变出巧克力的分子式。那种感觉，就像是中国古代的一些技艺高超的工匠：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何一帆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我还是觉得你的蠹痕……大有文章，不应该仅仅是做这样的创造——尽管创造出来的东西已经很了不起了。总之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尽可能地跳出常识的框架去判断你的蠹痕，自己多小心吧。到了这个地步，我已经没有什么能帮你的了。”
“至少你请我吃了一道贵得坑爹的菜……妈的，我得赶紧回去，姜米吃得兴起不会给我留的！”

第六章 叛徒 二
沸腾的海洋消失无踪，两人又回到了记忆迷宫那些蜂巢一样的房间里。
“还真是……信息量很大呢。”文潇岚说，“所以我们又明白了一些过去并不知道的事情：魔王果然并不止那两个，而是曾经有一个族群，但由于遇到了某些大灾变，死得只剩下了他们俩，但他们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必须完成。而那个任务，光凭他们两人根本办不到，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利用地球上的其他生物——那些在那个时候还没有诞生的生物。”
“他们一定是经过了许多挣扎和白费心力之后，才等到了人类的出现，那可是几十亿年的等待啊。但是，似乎一直到了今天，人类也还并不能完全满足他们的要求——也不知道这该算好事还是坏事。。”
“肯定算是好事啊，”范量宇咧嘴一笑，“我们要是完全满足了他们的要求，那早就被收割了，哪儿还能活到现在悠闲地看着考研政治书啃炸鸡腿呢。”
“我早说过再提炸鸡我就剁了你！”文潇岚踢了范量宇一脚，“不过，我忽然又想起了点儿什么：你注意到了他们的关键用词没有？在谈及到族群的扩大时，他们的用词始终是‘复制’‘再造’，而不是我们所熟悉的生育繁衍。也就是说，他们的生殖方式可能和人类截然不同，甚至于根本就不需要生殖。”
“所以他们才只能依靠地球上的新物种，因为他们的生命形式没有办法再让自己的族群繁衍下去。”范量宇说，“我们接着走吧。既然魔王一上来就把这么重要的信息都告诉我们了，接下来一定还有更劲爆的。”
 
走进第二扇门后，呈现在两人眼前的是大片大片的高大蕨类植物。天空已经恢复了相对正常的颜色，能够看到蓝天白云，而文潇岚也不费什么力气就判断出了大致的生物年代——一只巨大的翼龙正展开宽阔的双翼从两人的头顶飞过，把一大片阴影投射到地面上。
“虽然翼龙并不是恐龙，但基本上和恐龙存活于相近的年代，”文潇岚说，“看来我们是到了恐龙公园了。这倒有点像魔王提供的免费旅行。”
两人开步前行，颇花了一些时间才走出这片丛林。一路上可以看到各种形状诡奇的植物和花朵，再加上一些原始的哺乳类动物，让文潇岚判断这一场景已经处于白垩纪了。而在丛林之外，是一大片海滩，碧蓝色的纯净海水令人心情为之一畅。
而魔王想要让他们看见的那段重要记忆，大概就位于这片海滩的旁边了——那里正群集着至少上百头大大小小不同种类的恐龙。由于记忆迷宫中的所有东西都只是虚像，并无实体，所以文潇岚几乎是欢呼着跑了过去，抓住这寻常人永远不可能获得的机会去近距离观看恐龙。
“和电影里差别很大啊，”文潇岚任何时候都不会放下她的学术精神，“色彩还是挺鲜艳的，不像电影里都那么灰蒙蒙的，而且有不少都长了羽毛……这是迅猛龙吧，那么小，比起电影里……”
“小姐，我们不是来这儿当生物学家或者好莱坞造型师的。”范量宇在她背后哼了一声，“你应该注意的，是这些恐龙在干什么。”
文潇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把注意力收回来。她发现这些恐龙很显然是受到了控制，虽然肉食类和食草类混杂在一起，不同种类的肉食恐龙混杂在一起，却彼此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争斗。它们简直像是一群正在操场上听校长讲话的老实学生，没有丝毫乱动。
而负责训话的“校长”，自然就是两位魔王了。他们仍然以冯斯和宁章闻的人类形象出现，此刻正运用蠹痕的力量飞翔在半空中俯瞰着恐龙们，与其说像校长，倒不如说更像两位检阅队伍的将军。不过这两位将军貌似有些愤怒，正在指手画脚大声说着些什么。
“他们在说什么？你能听到吗？”文潇岚对范量宇说。
“既然在这里可以使用蠹痕，那就一起听吧。”范量宇说着，握住了文潇岚的手，蠹痕扩张出去，把魔王的影像也包围在其中，文潇岚的耳边立即响起了清晰的对话声。
“我说，哥们儿，这样是不是太可惜了？”“宁章闻”说，“我还蛮喜欢这些恐龙的，多可爱啊。”
“我们帮助这些低等生物进化是为了可爱吗？”“冯斯”的语气里明显饱含怒气，“我们在这些物种身上，加在一起耗费了有两亿年了，有用吗？很显然，虽然它们拥有可以和妖兽媲美的体型和物理力量，但脑容量太有限，智力连妖兽都不如，怎么可能成为我们需要的帮手？”
“哎呀，照你这么一说，还真是。两亿年呢，确实挺长了。”“宁章闻”似乎显得颇为随和，并不愿意和同伴争吵，“既然这样，那就动手吧。还是怪可惜的，难得养出一批算得上霸主的生物呢。”
“我们需要的并不是霸主，不然的话，制造妖兽就够了。”“冯斯”看来还是余怒未消。
“我觉得这两个家伙的人设弄反了。”文潇岚对范量宇说，“长得像宁哥的那个魔王，性格明显更像冯斯；反倒是长得像冯斯的，比宁哥还正经一百倍。”
 
两位魔王一边说话，一边落了下去，恐龙们仍旧木然地呆立在海边，几乎没有任何行动，让文潇岚恍惚间觉得自己身边站立着的其实只是一堆没有生命的雕像。太阳渐渐落下，白垩纪的天地变得黯淡。尽管从理智上明白这是不可能的，但文潇岚那颗文艺青年纤细敏感的心仍然觉得，她从那些泥塑般的恐龙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丝悲哀的意味。
这些魔王口中“低智力”的一代霸主，也会从它们绝不可能听懂的魔王的语言里，意识到它们的种族、乃至于绝大多数中生代的物种都将走向永恒的灭亡么？它们能够意识到，属于它们的这个漫长的时代已经步入黄昏了么？
魔王们显然不会像文潇岚这样多愁善感，他们仍然充满理性地交谈着：“不过老兄，我们把这些生物养得太好了点儿，现在要让它们灭族，恐怕很不容易呢。”
“的确不容易，但总比等着它们自动灭绝要快得多。”“冯斯”回答，“我已经考虑过了，这些恐龙虽然身躯庞大，其实生命力很孱弱，对环境的依赖很高。把所有的魔仆和妖兽都动用起来，想办法破坏它们赖以生存的生态，大概只需要几百年的时间就可以把它们从食物链的顶端赶下去，到了那时候，更先进的物种就能获得发展的良机，慢慢获得进化的进化。”
“你是指哺乳类？”“宁章闻”说，“它们现在也仍然很原始啊。不过，大脑倒是比爬行类更有潜质，也许再等两亿年看看？反正我们都是隔个几十百把年醒过来一次看看状况，两亿年也并不是有多么难熬。”
他紧接着又叹了口气：“希望这次用不了那么久。毕竟休眠也并不好受，感觉就像死过去了一样。”
“我们原本就应该死的，而且是早就该死。”“冯斯”说，“但是既然族群选择了让我们活下来，我们就必须有所回报，不然我们的生命也无法寻找到真正的意义。”
“宁章闻”扮了个鬼脸：“好啦老兄，我这亿万年来一直唯你马首是瞻，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就不要老是抓住机会就教育我啦。为了种族，我跟着你，一起拼啦！”
“冯斯”摇了摇头：“你要是有哪一天能真正地严肃起来就好了。算啦，反正你就是这个性子，也改不了了，这就是那场剧变的代价，总算你还记得你应有的归属，这就已经很好了。休息吧，明天日出之后，开始工作。”
 
四周的一切像烟雾一样散去，白垩纪的世界消失了，文潇岚和范量宇又回到了记忆迷宫的房间里。文潇岚怔怔地站了许久，似乎还在回味刚才所见到的那一幕。
“还在想着你的恐龙呢？”范量宇问。
“才不是呢！”文潇岚瞪了他一眼，“我是在想，刚才两个魔王的对话又透露出了不少关键信息。首先，他们所要完成的任务，就是拯救他们的族群，这也是守卫人们猜测了几千年都无法得到实证的答案。但是，他们的种族到底遭遇了什么样的‘剧变’？他们为什么需要培养地球上的新物种来帮它们完成？”
“而且还有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话。”范量宇说，“那个长得像冯斯的魔王，提到了他的同伴在那场剧变后性格产生了改变。为什么他会专门提到性格改变这种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魔王的种族所遭遇的灾难，又和性格有什么牵连？”
“这么一说还真是，好像是他们所说的那场剧变带来了一些很奇怪的影响。”文潇岚说着，忽然显得有些惆怅，“顺便，不只是恐龙了，从这两个魔王的话里不难判断出，地球上每一次大规模的物种更替，没准都是这两位搞的鬼。虽然人类的出现得感谢他们，但是……”
“别多愁善感了，现在没这工夫。” 范量宇说。“已经消失的不会因为你的同情而重新出现，我们需要做的，是让自己别重蹈覆辙。干掉魔王，消失的就是他们。”
文潇岚默默地点点头。两人打开了第三扇门。进门之前，文潇岚忽然说：“我刚才为了那些恐龙的消失而感到悲哀，是不是意味着……我已经受到了魔王的情绪的影响？那种为了自己的族群陷入困境而深深担忧的情绪？”
范量宇点点头：“没错，我也能感受到。这个魔王外表上嘻嘻哈哈好像很无所谓，但他也的确在忧心着种族的未来。继续往下走吧，也许很快我们就能接触到谜题的核心了。”
 
第三扇门里是一片草原，视野开阔的稀树草原。时间正好是正午，强烈的阳光仿佛要让整个草原都燃烧起来。而在这样近乎一望无垠的环境里，文潇岚很容易地就看到了这段记忆的主体部分：一群已经很接近原始人类的古猿，以及站在古猿们当中的两位魔王。显然，经过前两场记忆幻境的铺垫后，魔王已经打算直奔正题，让两人看到魔族计划的核心：人类的出现。
此刻的这些古猿，非但外形更接近猿类、而与现代人类差距很大，而且连直立行走都还没能做到，仍然是佝偻着背半爬行半跳跃。但在刚刚经历过白垩纪那些蠢笨的恐龙之后，这些古猿对于魔王而言，也算得上是一种飞跃了。
而且，和先前受到蠹痕束缚而一直安静如小学生一般的恐龙们不同，这些古猿非常活跃，有的在想办法撕咬着已经辨不清面目的猎物——应该是某种类似剑齿虎一样的巨大哺乳类；有的在地上徒手挖掘，可能是为了挖出埋在泥土里的植物块茎；有的在互相打闹或者清理毛发；还有的……在交配。
“冯斯肯定喜欢这种场面……”文潇岚喃喃地说，“魔王还会招待我们看动作片呢。”
范量宇有些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文潇岚侧头一看，发现他的全部注意力都在另外一只一直躺在地上几乎完全没有动弹的古猿。她凑近一看，发现这是一只雌猿，毛发稀疏，身躯瘦弱不堪，正陷入半昏迷的状态。
“这有什么好看的？”文潇岚问，“那个时代的生物生存环境极端恶劣，从生病到死亡都很寻常啊。”
“我不是看她，而是在看地面。”范量宇回答。
“地面？”文潇岚一怔。她蹲下来，仔细看着雌猿身前的地面，那里有一片很显然是被火烧过的灰烬。
“这不对，南方古猿根本不会用火。”文潇岚皱起了眉头，“人类的祖先开始有意识地使用火得到智人和尼安德特人的时代了。”
“还有更有趣的呢。”范量宇伸手一指。
文潇岚再往另一个方向看，那里有一小片的草已经被拔光了，露出裸露的泥土。而在泥土之上，赫然刻着一些文潇岚虽然看不懂、却能分辨出这是刻意而为的符号，有三角形，有圆形，有按照某种规律排列的线条。
“这只古猿……已经懂得刻有意义的符号了？”文潇岚有些难以索解，但又很快明白过来，“啊！魔王更改了她的脑部结构，所以她的大脑实际上超越了这个历史时期，已经开始接近真正的人类了！”
“是的，魔王培养又扼杀了那么多的物种，就是想要找到能由他们来控制脑部进化的生物，从没有大脑的原始生物，到那些落后无用的低级大脑，最后终于找到了灵长类。”范量宇说，“我们就是魔王所需要的终极实验品种了。走吧，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这一次，两位魔王看上去心情不错。性子活泼一些的“宁章闻”更是轻松地在嘴里哼着广场舞大妈钟爱的充满律动的神曲——这当然也是魔王在这段记忆里添加的“马赛克”。
“冯斯”显得矜持许多，但眼神里也有抑制不住的兴奋。他走到那只垂死的雌猿身边，抬脚踢了她一下，就像在踢一段木头：“懂得创造符号，算得上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飞跃了，也可以说，我们所要追寻的事物，算是起步了。”
“可惜她的承受能力还是太弱。”“宁章闻”说，“这不，这已经是第十四只实验品了，都逃脱不了超负荷累死的命运。我们还是需要等着他们继续进化。”
“冯斯”点点头：“这种生物的确是我们所一直等待的好胚子。不过，毕竟还只是胚子，距离我们想要的还差得很远，还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等待。”
“但我们已经可以加大干预力度，参与到他们的进化过程中了。”“宁章闻”说，“几十亿年的时间才等到的一线希望，如果让他们跑偏了，那也未免太可惜了。我知道那样过多地参与会有风险，但是，你想想那些恐龙，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进行干预，过于容易的没有天敌的生存环境限制了它们的进化。”
“冯斯”沉吟了一下，缓缓点头：“你说得没错。完全不干预或者极少干预的做法现在看来是有问题的，我们的确应当参与到他们的进化进程里去，随时进行调整修正。但是，如果把握不好度，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于……”
“甚至于什么？”“宁章闻”问。
“甚至于我们有可能会被反噬。”“冯斯”说。
“那倒还不至于吧？”“宁章闻”说着，顺脚踢了一下那头奄奄一息的能画出符号的雌猿，“他们和我们的差距，就像从这颗星球到太阳的距离一样，怎么可能反噬？”
“进化的道路是无法预料的。”“冯斯”回答，“在过去，能有人预料到你我这样的异类的出现么？又有人能预料到，我们这样废物一般的异类，反而却成为了拯救族群的最后希望么？”
“喂，不带这么埋汰自个儿的！”“宁章闻”夸张地叫起来，“我们哪儿废物了？我倒是觉得我们这样的生存方式比过去的还好呢，要是能一直这么享受下去……”
话还没说完，对面“冯斯”的身上骤然闪出金色的蠹痕光芒，随即“宁章闻”的身躯似乎是受到了某种巨大力量的冲击，竟然一下子横着飞了出去，像一枚炮弹一样向着文潇岚站立的方向冲过来。
文潇岚完全没有躲避的时间，尖叫一声捂住脸，直到身后传来重重的撞击声才反应过来此刻自己所处只是幻境。她尴尬地笑了笑，回头一看，“宁章闻”摔在她身后大约七八十米的地方，硬生生撞断了两棵粗大的树木，在地上砸出来一个大坑。就连范量宇的眼神里都隐隐有一些佩服，看来魔王这一下看似轻描淡写的力量爆发，也已经远远超越了人类的极限。
当然，被撞的同样是魔王，看上去狼狈，倒也并没有受到什么实际的伤害。他晃晃悠悠地站起来，故意用一种滑稽的姿势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原地。
“下手好狠哪。”“宁章闻”哼唧着，“要不是我身子骨硬朗，这一下子就被你弄散架啦。”
“冯斯”踱到对方身前，直视着他的眼睛：“这是我对你的第一次警告，也是最后一次。你平时喜欢调侃也好，喜欢发牢骚也好，都无所谓，但我绝不能容忍你拿我们的种族来开玩笑。我们变成这样，是最大的不幸，而绝不是什么幸运。”
“宁章闻”叹了口气：“好吧好吧，你是老大你说了算。我以后再也不提了，再也不提了。你也够累了，先去休息吧。”
 
“冯斯”摇着头离开了，看来还是对“宁章闻”的离经叛道的观点甚为不满。“宁章闻”则始终面带笑容，静静地站在炽烈的阳光下，直到同伴的身影完全消失，他的笑容也并没有消失，反而愈加浓烈。
当然，这笑容中饱含着讥嘲的意味。
“何必那么想不开呢？”“宁章闻”自言自语着，“一边是微不足道的平凡众生，一边是命运的主宰者，有什么不好的？”
一阵风吹过，地面上的草开始摇晃起来，在完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那二十多只古猿的动作突然完全停滞了。紧跟着，它们的身上泛起了惨白的光芒，整个身体刹那间变得透明，肌肉、血管、骨骼、内脏全都清晰可见，就像是后现代艺术家的奇诡创作。
“这么简单的构造，完全可以被我们拿捏在手里，你为什么那么想不通呢？”“宁章闻”收起笑容，发出一声无奈的叹息。他挥了挥手，古猿们的身体立即片片裂解，却并没有血肉横飞，每一片碎片都呈现出清晰的固态，如同被粉碎的水晶雕塑一般。

第六章 叛徒 三
相比起一年前，这座废弃已久的疯人院显得更加破败，但之前那些疯长到半人高的野草却都被割得干干净净，显得有些违和。
“连草都割干净了，看来诸位守卫人大人们真的把这间疯人院挖地三尺了。”姜米说，“您老的超级蠹痕能感觉到点儿什么玩意儿吗？”
“除了能闻到死耗子的腐烂味道，我什么也没发现。”冯斯说，“蠹痕感受不到任何异样。而且，如你所说，大爷们把这个地方的下水道只怕都翻遍了，常规的搜索方法，我绝对不可能做得比他们更出色。”
“但是你还是会去找一遍。”姜米说，“不撞南墙你肯定不肯回头。”
“没错，冯大爷的信条就是这样。”
 
但结果并没有任何意外。冯斯从下午找到深夜，在疯人院里竭尽所能地寻找了每一处角落，甚至于故地重游去看了他曾经被关押于其中差点儿发疯而死的地牢，并没能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在农家小院里花钱睡了几个小时后，冯斯不屈不挠，把姜米留在她的房间里继续睡觉，自个儿又溜了出去。他简直恨不能自己可以化身为一只穿山甲或者土拨鼠，能够自由地钻入疯人院的每一处缝隙，去寻找那一丁点儿的可能性。
最后，他带着满脸的灰黑，沮丧地重新回到疯人院门口。姜米已经在那里等待着他了。
“我本来想给你带点儿早饭来，但想到你作为哆啦A梦无所不能，就不必费劲了。”姜米说着，拿出一包湿纸巾，打算给冯斯擦脸。
“你刚说了我是哆啦A梦，哪儿需要用这种低档次的东西？”冯斯说着，手里故意像变魔术一样抖了一下，蠹痕创造出了一条正在蒸腾着热气的湿毛巾。
“你还真会享受，越来越有小资的臭毛病了。”姜米耸耸肩，收起了湿纸巾。
“说不定明天就是世界末日了，那还不得抓紧时间及时行乐？”
冯斯说着，擦干净脸后在疯人院的台阶上席地坐了下来。时值正午，但天色阴霾得有若黄昏，北京的天空依然被浓重的雾霾笼罩着，这个距离河北更近的郊区空气质量尤其糟糕，鼻腔里似乎都有一股火辣辣的二氧化硫的味道。地面上虽然没有了之前的野草，却也新增了许多狼藉的杂物，除了冯斯提到的死耗子之外，几条瘦的皮包骨头的野狗旁若无人地在院子里溜达着，翻翻拣拣可以入口的东西。
“这些野狗倒是活得比人更逍遥自在。”姜米从背包里翻出一包吃剩下的牛肉干，取出几块扔在地上，野狗们立刻扑上来呜呜嗷嗷地争抢。
“得了吧清新姐，我让你像它们这样每天在垃圾里刨食逍遥自在，你干不？”冯斯嘴里这么说，却还是用蠹痕创造出了一块生肉，同样扔在了地上。但是奇怪的是，几条野狗围上来嗅了嗅，立即转身走开了。
“看来你的技艺还没有磨练到家啊，小冯同志，”姜米嗤笑着，“这可真是贵国人民爱说的那句话：你做的东西狗都嫌弃。”
冯斯搔搔头皮：“不应该啊，你要说现在我变不出分子料理的味儿我倒也认了，就这么一块儿生肉，怎么也不至于狗都嫌弃吧？除非……”
“除非什么？”姜米问。
冯斯摆摆手，示意姜米不要打断他的思路。他坐在台阶上托着下巴思考了好几分钟，最后站了起来：“还有牛肉干吗？或者其他零食？”
“没啦。我不是说了么，既然你自己什么都能变出来，我何必背那么多没用的东西来装腔作势假作贤淑？——那包纸巾不算啊，那是我没反应过来。”
“我知道你一贯二逼其外贤淑其中，所以，贤淑小姐帮个忙，帮我回村里买块猪肉，就和我变出来的这块差不多的五花肉。”
姜米先是有些疑惑，继而似乎明白了冯斯的用意。她不声不响地一路小跑回村，不久之后带回来了一块新鲜猪肉。
“好肉！这样的半肥瘦拿来红烧最好。”冯斯赞曰。他把装着肉的塑料袋在手里提了一会儿，然后创造出一块几乎一模一样的。
“实验开始。”冯斯说着，把两块生肉都扔到了地上。野狗们再次窜了过来，仍然像先前那样围着两块肉嗅了嗅，立刻开始汪汪吠叫着争抢其中的一块——姜米刚刚从村里买回来的那一块。而对于冯斯创造出来的这一块，它们仍然不加理睬。
“这恐怕……不是你技艺不精的问题了吧？”连姜米都看出来了其中的蹊跷。
“我对蠹痕下的命令，是创造出一块和你买回来的猪肉一模一样的肉。”冯斯说，“我不知道蠹痕能不能做到原子级别的精确复制，但至少，大面上的形状、口感、味道肯定是一样的。但这些狗却完全不碰它。”
“因为它们发现，这块肉和普通的猪肉不一样……是因为它们嗅出了蠹痕的味道？”姜米很惊讶，“狗的感觉真的能有那么灵？我平时吃你变出来的东西可是完全吃不出和普通食物有什么差别的。”
“也不是，还记得被关在海岛上的时候王璐曾经给我们送过来几条狗么？”冯斯说，“虽然我们俩都不擅长养狗，后来还是把狗送回去了，但在送走之前，我创造出过各种不同的食物喂狗，它们从来没有过半点挑剔。”
“还真是。”姜米也想起来了，“它们那会儿甚至于连狗粮都不想吃，就喜欢啃你变出来的排骨。”
“所以，这几条野狗的反应明显是不正常的。我弄出来的肉绝对不会出现味道上的不对，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它们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
“这只是几条野狗啊，连普通人类都捕捉不到的蠹痕的气息，它们怎么可能注意到？”姜米还是觉得难以置信。
“只有一种可能性。”冯斯说，“这些野狗经受过了某些特殊的改造，所以才变得对蠹痕的气息敏感。”
“改造？守卫人干的吗？”姜米问。
“我不知道，有可能是守卫人，有可能是黑暗家族，有可能是魔王的直接手下。”冯斯说，“但是，还真让何一帆说对了，只有我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才能检测出这几条野狗的异样。其他人来到这里，怎么也发现不了问题居然出在野狗身上，就算把疯人院整个炸掉也什么也找不到。”
“那我们接着怎么办？跟踪这些野狗找到改造它们的人？”姜米摩拳擦掌，作跃跃欲试状。
“文明人的标志就是会使用工具。”冯斯身上蠹痕一闪，手里已经多出了几个像苍耳一样的小玩意儿。他随手一扔，“苍耳”粘在了野狗们的皮毛上。
“野蛮人不需要使用工具。”姜米气哼哼地说，“只要能指挥会用工具的文明人就行了。”
 
于是两人总算可以回到农家院里，安安稳稳地休息一下午。吃完晚饭后，冯斯的蠹痕感应到了跟踪器的异动。
“那些野狗不再在疯人院附近转悠了，”冯斯说，“它们开始集体行动，去往了这个村子的北面山坡的方向。没记错的话，那里好像有个什么骗钱的神仙洞，狗大爷们大概正钻进了那个洞里。”
“我看看旅游地图啊……没错，叫什么什么‘孝天洞’。”姜米手里摊着一张印刷粗劣的彩色纸张。疯人院所在的区域，也算是京郊一个稍微有点名气的旅游景点，本地人还特地捏造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民间传说以增添旅游者的兴味。姜米所说的这个“孝天洞”，大致讲的就是明代一个大孝子在这个山洞里挖草药为母治病，结果山洞崩塌把他埋在了里面，老天爷感其孝心，让他毫发无损地采到草药回去了，于是后来这个洞就被命名为“孝天”。
“这年头的旅游景点真是附庸风雅到极点，我以为哮天犬呢。”冯斯摇了摇头，“走吧，咱们去瞅瞅这个神奇的孝天洞。”
“需要找老板借自行车吗？”姜米问。
“不用了，哆啦A梦现在进步很快，区区两辆自行车，口袋里就能掏出来。”
“别忘了再变点儿热帖出来。晚上太冷了，当心骑到半截就冻成冰棍。”
冯斯真的创造出两辆像模像样的山地车，车头上还贴心地固定了野外探照灯。在姜米的取笑声中，两人骑上车一路向北，到达那片山坡后再骑车爬山。好在这里的山势平缓，并不比香山难爬多少，姜米又有着丰富的野外探险经验，两人没有费太大力气就来到了孝天洞洞口。
“有蠹痕的气息。”冯斯压低了声音，“还真被我蒙对了，野狗大爷们的背后大有文章。不过，这蠹痕很奇怪。”
“奇怪？奇怪在哪儿？”
“我一下子也难以形容，但是……和我以前感受到过的其他人的蠹痕，以及我自己的蠹痕，都不大一样，可又说不清楚具体哪点儿不一样。要不……你在外面帮我把风？或者要不然回村里去？”
“我要是跟着你进去呢，好歹身边能有个天选者保护。自个儿留在外面，不是更危险？你就不怕我一回村就被人抓走？”姜米悠悠地回应。
冯斯哀鸣一声：“说不过你……走吧。”
 
洞里的路并不难走，地面明显经过人工整葺，那是因为这里已经开辟成为旅游景点，总要照顾游客们的行走方便。洞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安装好的照明灯，以至于进洞后连手电筒都不必打。
“这也太没有氛围了。”姜米嘀咕着，“简直快赶上宾馆走廊了。”
“偷着乐吧。这地儿要是白天来还得收门票钱呢，我们这算是薅社会主义羊毛。”
“那就有点儿奇怪了。”姜米琢磨着，“还记得当时我们在青城山寻找所谓的宝藏么？都是这么热闹的地方，真有什么守卫人之类的，怎么藏身啊？难道又是那种压缩过的异域空间？”
“说不定，这年头什么幺蛾子都不缺……等等，有点儿奇怪！”冯斯忽然说。
“怎么了？”姜米忙问。
“那些野狗现在所处的位置，根本就不是人能到达的，就算是压缩的异度空间，也得有人去放置啊。”冯斯皱起了眉头。
“不是人能到达的？什么意思？”姜米问。
“我在野狗身上放的跟踪器，是我给蠹痕下的特殊要求，不但要让我精确掌握它们的位置，还能让我感应到周围的地形。”冯斯解释说，“看到前面那个小洞了吗？现在几位狗大爷从这个洞钻下去，钻进了一条非常狭长的山缝，只有猫狗兔子之类的小型生物才可能进去，正常人是绝对进不去的，小孩子都不可能。难道那是一个畸形的侏儒？”
姜米打了个寒战：“侏儒？想想都挺诡异的……”
“守卫人的世界有哪点儿不诡异？”冯斯笑了笑，“要不就是能变化形体的，甚至于像王璐那样能穿墙变幻空间的。等着吧，看看野狗见到那个人之后我能感应到什么信息。现在那条山缝越来越窄，连狗大爷们钻起来都有点艰难。”
“不会卡在里面吧？”
“倒不至于。你没注意到这些野狗都挺瘦的么？很有可能是操控它们的人刻意让它们保持消瘦，以方便随时在这里进出。”冯斯说。
“这个人还真有趣。”姜米说，“而且也挺谨慎的，居然躲在那种地方，一般人确实没办法找到他。哎，你说，会不会是因为他是个侏儒，觉得自己外形太丑不愿意见人所以才……”
“守卫人世界看重的是力量。”冯斯说，“你看范大头丑不丑？谁敢在他面前有半点不敬？——啊，也不一定，我们的文大小姐就敢。”
姜米扑哧一声，乐出声来。正想要说点什么，冯斯忽然摆了摆手示意她噤声。她连忙闭嘴，生怕干扰了冯斯。
半分钟后，冯斯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脸上的表情显得甚为古怪。
“我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位仁兄……”冯斯边说边摇头。
“是谁？你认识吗？”
“非但认识，还有过不少亲密接触。”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熟人啊？那你能把他请出来么？”
“请出来是不行的，得用计。”冯斯说着，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样东西，放在地上。
姜米低头一看，不觉一愣：“这是什么玩意儿？怎么看上去像一个香薰盒？”
“没错，就是香薰盒。”冯斯说，“我至今还记得把无火香薰认成‘无火香蕉’然后被文大小姐嘲笑了半个学期的屈辱……不过这根无火香蕉的功率比普通人用的大多了，可以把气味直接送进山缝里。”
姜米一头雾水：“送什么气味？为什么要送气味？”
“你马上就会知道了。”冯斯卖了个关子，随即自言自语，“很久不见了，老兄，还真是怀念你呢。”
 
姜米使劲吸溜着鼻子，但并不能分辨出什么特殊的气味。她忽然明白过来点儿什么：“啊，这种气味人闻不到……这是一只动物！”
“没错，是一只动物。”冯斯说，“我已经感觉到野狗们跟着它往我们的方向钻出来了。看来这一招还算管用。”
姜米睁大了眼睛，目不转瞬地注视着那个的确只有狗洞大小的洞口。几分钟之后，洞口突然有一道黑影闪过，一个不明物体猛地从洞里钻出，向着姜米的身上扑过来。姜米吓得大叫一声，眼看就要被扑中，眼前却又闪过了一道银光。那个黑影撞在了银光上，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缩成了一团，瘫在地上不停挣扎。
姜米惊魂稍定，这才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原来冯斯的手里不知什么时候握住了一个金属圆筒，从圆筒里射出一张银色的大网，那个黑影是被大网罩住了，此刻正在网子里拼命翻滚抓挠，却只能被越缠越紧，无法脱身。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然而骨架并不小的黑猫，身上的毛又脏又乱掉了一小半，裸露出来的皮肤上遍布伤痕和溃烂的脓疮，看得出来经历过不少磨难。尽管形貌狼狈不堪，那双绿油油的眼睛里却放射出凶狠悍恶的光芒，姜米和这样刀锋般锐利的眼神一对视，居然有点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就是我的老相识，黑猫金刚，它的主人就是疯人院院长魏崇义。”冯斯说，“刚才我就是利用无火香蕉把魏崇义的味道送了进去，才把它引出来的。”
“魏崇义留下遗言叫文潇岚去疯人院，并不是因为疯人院里藏了什么东西，而是为了让她找到金刚。因为他知道，金刚一定会回到疯人院附近，等待主人的归来。它终究还是一只忠心的宠物。”

第六章 叛徒 四
离开稀树草原的幻境后，文潇岚的脸色显得有点难看。范量宇注意到了她的变化：“怎么了，是不是又被魔王的情绪影响了？”
文潇岚点点头：“嗯。在刚才那段记忆里，两个魔王都产生了愤怒的情绪，只不过，长得像冯斯的那位是把怒气摆在了明面上，而宁章闻表面上嘻嘻哈哈，却在心里暗中堆积着怨气。他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没有心机。”
“这种情绪的渗透，我也没有办法帮你抵挡，只能靠你努力了。”范量宇说。
“放心吧，我还撑得住。”文潇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刚才两位魔王的对话，又透露出了更多的关键信息。他们俩并不是族群中标准的存在，而都是经过了某种变异的异类，甚至于被视为废物。但是，在这一场大劫难之后，两个异类反而成为了拯救种族的希望，这倒是挺有趣的。”
“更有趣的在于，他们提到了变异之前和变异之后的生存方式。”范量宇说，“那好像是两种截然相悖的东西，而且似乎影响了他们之后的选择。这一点很有意思。”
“希望能很快揭穿谜底。我还真来兴趣了——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那个家伙的情绪渗透。他好像真的对一切新生事物充满好奇，也愿意尝试不一样的生存方式，和他浑身上下政委味儿的同伴不大一样。”文潇岚说。
“这话从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嘴里说出来真是毫无违和感……”
 
下一个记忆迷宫已经很明显地进入了真正的现代人类的时代，因为映入两人眼帘的第一样东西是一尊高度超过两米的青铜雕像。这尊雕像文潇岚很早以前就听冯斯说起过。
那是恶神摩洛，迦南人所信奉崇拜的神明。冯斯曾经在关雪樱家乡的地下神殿里见到过它，牛头人身，背生双翼，血盆大口怒张，从外形上就透出一种无法掩饰的邪恶和凶暴。
而摩洛的神像所放置的地方、也就是这段记忆发生的地点却并不是什么神庙，而是一座位于一座高山山腰上的天然平台。从平台看出去，可以看到四周都是高大陡峭的山脉群，山上植被丰富，山顶却能见到皑皑白雪，景色壮美奇丽。
“这地方……看上去有点儿眼熟。”文潇岚说。
“落基山脉。”范量宇说，“我到过这地方，虽然和当代的景观并不一样，但山体的走势是差不多的。”
“就是说，这里是北美。”文潇岚说，“从地中海到北美，再到中国西南山区，摩洛他老人家真是无所不在啊。”
“说明魔王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区域都在不断诱导人们筛选守卫人的基因。”范量宇说，“所以后世的人们把摩洛称之为伪神。”
“这个平台上孤零零地除了摩洛塑像别的什么都没有。”文潇岚四处打量着，“一下子也判断不出现在到底处于哪个时代。不过，如果年代稍微古早一点的话，这片大陆上应该只有印第安人。”
“那只是普通人的常识。”范量宇说，“但在这个世界里，很多常识是行不通的。喏，你看。那边应该就是从山下进入这个平台的通道，有人来了。”
文潇岚扭头一看，一下子惊呆了：“这个打扮……中国人！我想想我以前上过的中国服饰文化的选修课，束发，上衣下裳，腰袖收紧，玉鱼配饰……这好像是殷商时代的打扮？”
“没错，就是殷商。”范量宇说，“虽然我没有上过什么服饰文化选修课，守卫人的历史课好歹学过一点。在北美的确存在过无法追溯来源的传承殷商文化的中国守卫人，但后来无声无息地全面消失，没有留下半点痕迹。他们怎么到达北美的、为什么要去北美、拥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始终都是未解之谜。不过，现在看起来，这个谜恐怕已经有了答案了。”
“魔王。”文潇岚看着走上平台的这一群作殷商时代打扮的中国人。在这些人当中，有一个人无疑地位最高，被其他人簇拥着，而且被刻意地保留出距离以示敬畏。这个人的脸，并不是宁章闻或者冯斯的脸，而是另外一副真正陌生的面容。然而，由于已经和魔王产生了情绪上的共鸣扭结，文潇岚立刻就认出来了，这是魔王，一直和宁章闻共存的那位魔王。
“对，是魔王。在这段记忆里，我们看到的是他当时真正的形貌，而不是经过修改的形象了，说明到了这个时候，这个魔王已经开始伪装成人形，出现在人类社会中了。”
“不过，这次只有他一个，那个顶着冯斯脸的政委呢？啊！对了！涿鹿之战！”文潇岚一下子想起来了，“既然已经至少进入了殷商时代，那么涿鹿之战已经发生了，他们俩早就分道扬镳了！”
“没错，这个狡猾的王八蛋跳过了涿鹿之战的最关键的那段记忆。”范量宇说，“所以我们无法看到他和他的同伴之间发生争执的具体原因和过程。不过，没有了另外一个家伙的掣肘，他可以彻底地肆无忌惮、完全实现自己的想法了。”
 
上来的一共有三四十个人，全都是中国人，这数量比文潇岚想象的要多一些。不过，并不都是成年人，还有两个被抱在怀里的小小的婴儿。她忽然想到了古人对恶神摩洛的祭祀方法，心一下子抽紧了。
她非常希望自己的猜测是错误的，但当摩洛神像的底座被填入炭火的时候，她知道，历史的真实是不会因为她的不忍心而有丝毫改变的。她转过身去，不忍心再看，但不管怎么捂住耳朵，婴儿尖锐的啼哭声还是无法被挡在耳膜之外。
幸好这里没有嗅觉，文潇岚想，不然闻到那股皮肉被炙烤焚烧的味道，我搞不好要崩溃。
过了许久，范量宇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好了，结束了。残骸也被弄走了。”
文潇岚这才敢睁开眼转过身来。果然，血腥残忍的婴儿献祭已经结束了，方才参与献祭的人也大多退下，平台上只剩下了七八个人，魔王自然也在其中。摩洛的铜像仍然在冒着尚未消散殆尽的青烟。
“这一两年来，失败率很高啊。”魔王说，“看来，那些土著人的体质有问题呢。”
留在身边的几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都不太敢说话。而姜米也明白，魔王所说的“土著人”，指的应该是北美大陆的原住民：印第安人。只不过在当时，他们还没有得到哥伦布所赠与的这个因为误解而得来的名称。
最后还是一名手下犹犹豫豫地开了口：“回神使，其实，我们自己的成功率也并不是很高，毕竟神的恩赐并不是一般人能够轻易获取的。何况，我们能得到的土著人的新生儿也非常有限，因为……”
魔王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凌厉的光芒：“看来我闭门休养的这段时间，又发生了些新的事情啊。说说看。”
文潇岚注意到，魔王说话的口吻和之前几幕回忆中已经有了很大的区别。和自己的同族交谈时，即便他内心不同意对方的观点甚至有所抵触，至少口气也是温和的，还能低姿态地开开玩笑。但在这些人类面前，他完全是居高临下的，显然是把自己当成了高高在上的主宰者——所谓“神使”。
所以你和我们在一起时的和颜悦色都是假象吗？文潇岚想，还是说，那是被宁哥对小樱的情感所感染的结果？
而“闭门休养”这四个字，似乎也说明，他的身体状况仍然没能从涿鹿之战的伤害中彻底恢复过来。看起来，两位魔王直接碰撞的后果的确是惊世骇俗的。
几名手下又是一阵踌躇，看来是平素就对魔王十分畏惧。好半天才有人用底气不足的声音说：“他们开始有力气反抗了。”
“哦？反抗？”魔王眉毛一扬，似乎是反而来了兴趣，“就凭他们那些粗劣的弓箭和斧头？我可是赐予了你们神力的。”
说话的手下更加惶恐，双膝一软，跪在了地上，其他人也都赶紧跟着下跪。手下咬了咬牙，终于还是说出了口：“他们好像……也有了神力。”
魔王先是一怔，紧跟着脸上却反而现出了一丝笑意：“他们也有了神力？你们确定吗？”
“很肯定。”对方回答，“就在神使您休养的那段时间，我们和土著人发生了一次冲突，虽然杀死了他们十来个人，我们也死了两人，还有一个重伤。”
“他们居然能杀死你们两个人了？”魔王兴味更浓，“怎么杀的？用的是神力吗？”
“是的，仲乞用神赐的火之力焚烧一个土著人，但那个土著人竟然把火之力反弹回来，烧死了我们的一个人。”手下说。
“仲乞？”魔王想了想，“嗯，他的火之力已经算是不错的了，居然能被人弹回来？还有其他的异状么？”
“还有另外一个土著，好像可以干扰我们的心灵。”另一名手下说，“面对他们的时候，他身上闪烁出神力之光，然后我们突然就开始莫名感到恐惧，士气大为低落。”
“啧啧，了不起，真是了不起。”魔王感慨一声，“居然已经进化出精神干扰的力量了。没有我的扶持，完全自己琢磨出来的……人类啊，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手下们面面相觑，不明白“神使”的用意。魔王思索了一会儿：“休整一下，明天对土著人展开一场袭击，多带点人，不要惧怕死伤。这一次，我要近距离观察一下那些土著人的神力到底到了什么程度。都退下吧。”
 
那些“神使”的奴隶们退下后，魔王背着手，慢慢走到了平台边缘。北美大陆的热风吹过山间，带动着他的长发飘扬而起，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华夏子民，似乎还有那么一点流落异乡的怅惘。
但这样的怅惘，不会是来自华夏或者北美，文潇岚想，整个人世间，对于他而言都是异乡。只不过，和那位已经和他分道扬镳的同乡相比，他并不是特别在意身处异乡这种事儿。
文潇岚此刻已经可以较为清晰地触碰到魔王的情感。在他的心里，有着对过往的眷恋，有着对陌生文明崛起的忧伤，但更多的是一种兴奋和期待。那种情绪很像她参加校内演讲比赛等待公布名次时的心境：很紧张，很担心最终的名词会不如意，却又期待着自己能挺进三甲甚至蟾宫折桂、然后享受全场热烈的掌声。
“我现在能够确认，他真的是想要放弃掉自己的同族了。”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他是一个叛徒，另外那位才是忠臣——这可是两条路线的斗争。”

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一
冬季的巴丹吉林沙漠拥有着和夏季大不相同的景观。太阳不再毒辣，夜间温度可以低到零下几十度，滚滚黄沙之中也掺杂了许多白色的新雪，远远看去，一座座高耸的沙山呈现出黄白相间的色调，相映成趣。
由于几个月前的那起离奇事故，位于沙漠腹地的庙海子已经被军方严管起来，不再有游人能靠近。至于该事件的解释，至今仍然众说纷纭并没有定论，很多上了电视的专家皱着眉头猜测“沙漠中产生磁暴导致古建筑外层剥蚀内部加速老化”，很显然连他们自己也说服不了。
当然，军方的那些铁丝网、探照灯、岗哨、警犬确实能拦住一般人，王璐却并不是一般人。她不费吹灰之力地直接通过空间移动把自己移入了巴丹吉林庙，让身后的防护成为了被绕过的马奇诺防线。
庙里已经空无一人，甚至于连一点光亮都没有，只有残留在空气中的被香烛浸润的古木的气味。但守卫人的特殊能力让王璐可以在黑暗中也将周遭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一切还是几个月前梁野失踪后的老样子。后世的装饰修葺不翼而飞，留下的是古庙过去的苍老旧颜。一切能搬动的东西都已经被带走进行注定得不到结果的研究，剩下的只有最基础的庙体结构，整座巴丹吉林庙显得空空荡荡，仿佛遭遇了盗匪洗劫。
王璐悄无声息地走到大殿的中央，随意地席地而坐，让蠹痕释放出来，充满了整座庙宇。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集中精力感知着些什么。
 
“没有用的，”正当王璐全身心沉浸在蠹痕的感知之中时，身后数米远的地方忽然响起一个苍老的男声，“不同的守卫人在这里已经找过很多遍了。闭锁得太完美，凭借你们根本没有用，打不破，进不去，哪怕是四大高手。”
王璐没有回答。突然之间，她的身影从原地消失了，已经利用蠹痕转移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与此同时，除了她那早已为人所熟知的淡紫色蠹痕之外，她的身体四周同时闪烁出一种赭石色的蠹痕。
——但这一击扑了空，她所移到的那个地方是空的，并没有人。
方才说话的老人笑了起来，这一次，声音却来自于巴丹吉林庙的庙门口：“你果然是永远那么狠辣，总是追求一击必杀。这个第二蠹痕你藏了很久，就算是路晗衣他们都从没见过，居然拿来对付我，我还真有点受宠若惊呢。”
王璐叹了口气：“但还是没能沾到你半根毫毛。老实说，就算是路晗衣范量宇他们，躲这一下也不会有你那么干脆利落。我不认为在守卫人中能有谁拥有这样的实力，你到底是什么人？是黑暗家族的吗？”
“既不是守卫人，也不属于黑暗家族。”老人回答，“如果是在过去，你不可能猜到我是谁，但时移世易，现在并没有那么难猜了。”
老人这番话就像是在打哑谜，但王璐明白他话里有话。她思考了一小会儿，再开口时，声音里多了几分敬畏：“淮南王，是你么？”
老人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王璐姑娘，脑子就是转得快。没错，就是我，淮南王刘安，冯斯的祖父，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
“能和你对话，是我的荣幸。”王璐说，“而知道了你的身份之后，我倒也可以省点力气了。我们几个再强，终究是人，而你，如你自己所说，是个妖怪。这是档次上的差距。”
“倒也未必，我知道这些年来守卫人都在拼命提升自己的实力，你我之间的确有差距，但并没有大到我可以对你完全不设防的地步。”刘安说，“这两千年的人世漂浮，给我最深的教益就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所以我劝你把蠹痕收起来，真正地省点力气，别动那点花花肠子啦。我也并不想对你怎么样，你们四大高手的力量都是我可以倚重的，今晚的相逢，不过是巧合，尽管我的确迫切地希望和你们接触。”
“这话我倒是相信。”王璐在黑暗中耸耸肩，“虽然我们对你知之甚少，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肯定是你的风格。不过，既然你想要我们帮忙，总得说清楚你需要我们做什么吧？”
“我相信冯斯已经告诉过你们了。”刘安回答。
“没错，他的确说过，你也是一个想要摧毁魔王的人，不过目的和我们不一样。”王璐说，“我们守卫人虽然想要打倒魔王，但在一切结束之后，我们仍然还想要继续生活，继续繁衍生息。但你就不一样了，你是要求死，摆脱掉你无欲无爱的活死人的命运——我们对于胜利的理解可能截然不同。举个例子，把地球炸了，你的心愿也就完成了，但对我们却不是。”
“这你倒是可以放心，我不会那么偏激。”刘安说，“而且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离开了我的帮助，你们绝对不会有胜算。因为我是这个世上对魔王了解最多的人。”
“但是在过去那么漫长的岁月里，你都从来没有提出过和守卫人联手，相反不断地找各种办法给我们添堵。”王璐说，“是什么让你改变主意了呢？”
“因为天选者。”刘安说，“只有天选者出现了，我所做的一切才有意义，而你们的存在也才有意义。否则的话，你们反而会是一种威胁。”
“这话我过去也听到过不少次——守卫人就是为了天选者才存在的。可是，始终没有人告诉我天选者的重要性到底在哪里。”王璐说，“不过，你现在站出来和我面对面，是不是意味着你一直明里暗里培养着的那个乖孙子，已经符合你的条件了？”
“移植了第二个附脑之后，他的力量增长得很快，”刘安虽然并没有正面回答，但语气里的肯定是不容置疑的，“最重要的在于，他已经有了由他来亲手结束这一切的决心。所以，我愿意把赌注押在他身上。毕竟，我已经等得连我自己都有些厌倦了。”
 
王璐沉默了很久，最后慢慢地发问说：“好吧，我愿意相信你刚才说的话。但是，你厌倦了等待，我也厌倦了守卫人世界几千来的苦苦追索猜测。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刘安回答，“在这里碰上你是一个巧合，但这个巧合却能帮助你立刻触及到真相，因为在天选者完全成长起来之前，我可能是唯一一个有能力打开这里的闭锁的人，而你能助我一臂之力。不过，这当中有极大的风险，即便以你的力量，也有可能在顷刻间灰飞烟灭。你愿意试一试吗？”
“我愿意。”王璐毫不犹豫地说，“最多不过就是和梁野一样的命运吧。”
“那就用你的新蠹痕吧。”刘安说，“刚才你用它来攻击我的时候，虽然只是一瞬间，而且并没有打到我，我还是觉察出了它的性质。它能够在一瞬间撕裂空间，制造出一个稍纵即逝的异度空间，把你的攻击对象吞噬进去，永远消失。我的判断没错吧？”
“瞒不过你，我也就不否认了。当时不知道你的底细，唯一能肯定的是，你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一定是个绝顶的高手，我只是想用威力最大最保险的方法来干掉你而已。”
“能告诉我这个新蠹痕从何而来吗？”刘安说，“我过去还真没想到过，会有天选者之外的守卫人能激发出这样的蠹痕。看起来，我低估了你们几个。”
“这个就不必多问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想要保守。”王璐露出她招牌式的人畜无害的笑容，“反正我愿意帮你就行了嘛。”
“不错，只要这个蠹痕正合我用就行。”刘安说，“等一会儿听我的指令。现在，站过来，以免我的蠹痕伤到你。”
王璐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站到了刘安的身边。她感到一滴滚烫的血液甩到了自己的额头上，那是刘安在用血咒之术让她能暂时分享他的蠹痕，以免受到伤害。
而她也看清楚了刘安的相貌。此刻的刘安，又回复到了冯斯那张旧照片上的平凡中年人的模样，这张面孔并没有太多特别之处，如果在街上擦肩而过，谁也不会多看两眼，也不会有人能猜得到，这是一个来自于两千年前的不老不死的古人。
 
刘安先后释放出两圈不同的蠹痕，第一层用于封闭消音，以免庙里的声音传出去惊动了外面的守卫；第二层则缓缓地填充了整座庙宇，令庙身产生出某种类似共振一样的低鸣声。王璐能看清，这一层蠹痕根本没有颜色，完全是透明的，她只是因为接受了刘安的血咒保护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巴丹吉林庙和刘安的蠹痕已经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共鸣，或者说碰撞，这当然不是由于古庙本身的特性，而是来自于藏于庙中的曾经吞噬梁野的那股神秘力量。尽管自己并没有直接卷入这种碰撞，王璐还是能感受到其间蕴涵的那种凡人所无法企及的可怕能量。
“不愧是被魔王直接开过光的半魔啊。”王璐感叹说，“确实不服不行。”
刘安禁不住笑了起来：“开光？你果然很会说笑话，但这个笑话很形象，我喜欢。不过很遗憾，我距离‘半魔’恐怕也还差得很远，天差地远，没有和魔王面对面打过交道的人是很难体会的。”
王璐不再多说。刘安继续加强着蠹痕的力量，巴丹吉林庙内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充满一种有节奏的律动，响度也越来越大。王璐凝神倾听这种共鸣声的细节，忽然之间，她打了个寒战。
——那种声音当中的律动，竟然越听越让人感觉有生命一般，就像是某种来自远方的嘶吼和呐喊。那声音缥缈遥远如在天际，却又仿佛近在咫尺，好像随时可能张开血盆大口，把身边的人与物都一口吞下。
而伴随着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声音，刘安的蠹痕终于产生了色彩，但这色彩并非来自于蠹痕本身，而是和另一种看不见的力量相互摩擦所产生的，就像金属摩擦产生的火花。不过，这次的“火花”是暗红色的，更加近似于一种血色的浓雾在一点点扩散渗透，把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颜色。
王璐再侧头看看刘安，刘安看来已经非常吃力，满脸都是汗水，但眼神里却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并且充满了自信。看上去，刘安对于借助王璐的力量来完成他的目标充满了信心。
那股暗红的色调已经渐渐填满了整个庙宇。如果这时候庙里有光源的话，就能看到，那团血色的雾气如同滴进水里的血珠一样，一丝丝地扩散开来，缓慢而无可阻挡。那些近似于喊叫的声音反而渐渐安静下来，不像先前那么喧嚷，却变得柔和沉稳，带有一种隐隐的劝诱的味道。
渐渐地，从那一团逐渐趋向均匀稳定的血红色中，产生了新的色彩——一道初晨阳光般的亮眼金色。那道金色慢慢延展成一根细长的金线，横贯过庙宇的中部，并且线身的粗度不断加大，按照王璐的目测，由刚开始和头发丝差不多粗细，慢慢地快要有一根筷子那么粗了。
——就像是一道从虚空中产生的裂缝。
撕裂了巴丹吉林庙里的正常空间的裂缝。
 
刘安的话印证了王璐的猜测：“等到裂缝扩展到拇指宽的时候，你就发动你的蠹痕，用尽全力，把蠹痕的力量送进裂缝。”
“老前辈，您这话说得跟生孩子似的，听得我汗毛倒竖啊。”王璐按刘安的吩咐发动了蠹痕，倒也不忘调侃两句。
她全神贯注地注视着那道金色裂缝的变化，看着它一点一点地变粗，终于接近了刘安所说的拇指宽的宽度。与此同时，那些含义不明的咆哮声反而越来越低，转化为一种轻柔的低吟。
但王璐还是能从这些低吟声中听出某种深沉的渴望。
“可以了！”刘安低沉地吼了一声，“发动你的蠹痕！”
王璐应声释放出她那一直秘藏着的赭石色的新蠹痕，而且的确看得出来用尽了全力。她甚至放弃了用蠹痕保护自身，而是令蠹痕脱离了身体，似乎是把所有的力量都贯注其中，如利箭一般笔直地射入了那道金色裂缝。
刘安也趁着这一时机把他的蠹痕力量催动到了极致。此时此刻，如果没有那第一层隔绝声光的蠹痕，一个站在巴丹吉林庙外的人将会看到寺庙内闪烁着朝霞般金黄中带着七彩的瑰丽光芒，耳朵里听到的却是无法分辨的低沉轰鸣，有可能直接导致耳鼓膜受损。就像王璐说的那样，刘安毕竟是由魔王亲手赐予力量的“半魔”，他所能迸发出的蠹痕的威力，即便是四大高手也难以望其项背。
“接下来，你将亲眼见到一些你在噩梦里也见不到的东西。”刘安的声音在那不间断的诡奇低吟声中显得分外狰狞，“但你不必害怕，因为……”
他的话并没有说完，因为就在这一刻，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出现了——王璐刚才射入金色裂缝里的蠹痕竟然重新折返回来，以更快的速度射向了刘安！
刘安毕竟不是真正的半魔，在全力施为扩展金色裂缝的紧要关头，完全没有任何防备。何况王璐的蠹痕反射得如此之快，真的就像一道光一样，他既闪避不及，也无法抵挡。
一声近似于玻璃碎裂的爆响之后，刘安被赭石色的蠹痕整个包裹在其中，然后在短短的几毫秒之后，赭石色消失了，他也消失了。
——他对王璐蠹痕的判断一点也没错，果然是能在瞬间将人吞噬到异度空间中。
 
刘安被吞进了异空间里。他的人消失后，他所布置的蠹痕也瞬间消散，金色的裂缝开始迅速缩小，在军警们循着突然爆发出的声响冲进来之前就消失无踪。
当然，王璐也已经把自己转移到了庙外，并没有被抓住。
她坐在一辆空空的军车里，把两腿放在方向盘上，姿态悠闲地看着外面忙忙碌碌的人们，轻笑了一声：“这回没有外人看见，倒是闹不成大新闻，就是专家们又要头疼死啦。”
她把头往座椅上一靠，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对不起了，前辈。如你所说，你并不是真正的半魔，我还是能找到机会偷袭你的。其实我也很想打开那道裂缝，亲眼看一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可是我不敢，我真的不敢。”
“因为鬼门洞开的那一天，就是万物俱灭之时啊。”
“卑微如蝼蚁的我，没有这个胆子。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

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二
金刚仍然很暴躁。这只坏脾气的猫除了主人魏崇义之外，谁也不认，谁也不服。然而冯斯早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金刚的精神攻击的伎俩对他已经不起作用，挣扎了一阵之后，只能束手就擒。但从那凶恶的眼神可以看出，它仍然对冯斯和姜米抱有极深的敌意。
冯斯用蠹痕创造出两个舒服的座垫，又创造出一个火炉，和姜米一起坐了下来。姜米看着被束缚在罗网里的金刚，发问说：“现在我们倒是按照魏老头儿的指示找到金刚了，可是接下来呢？接下来又该做些什么？”
冯斯诚实地摇摇头：“我不知道。毕竟老头儿除了那个没有写完的‘疯’字之外，什么多余的信息都没有留下。这位金刚兄看来又对我很不友善，只能先抓住它，再慢慢想办法。”
“这只猫到底重要在什么地方啊？”姜米忍不住问。
“到目前为止，我只知道它有精神控制的特殊能力，有可能是被之前的主人改造过，有可能是机缘巧合收到过魔仆的影响。”冯斯说，“它能够对抗那两只西藏魔鼠，也能够给人类制造幻觉，我能激活这个千呼万唤屎不出来的蠹痕，也得靠他不断地给我施加精神攻击……等等，是不是这就是魏老头儿的意图？”
“你是说，故意让金刚攻击你的精神？”姜米问。
“有可能，但未必是金刚来主动攻击。”冯斯说，“这只猫虽然脾气不大好，脑子是很聪明的，不然也不会一直躲在这儿，那么多守卫人都发现不了。它现在知道我比它厉害，它不会轻举妄动的，对不对金刚？”
他最后一句话画风陡转，竟然像是在逗一只无用的宠物猫，金刚愤怒地叫了一声，恶狠狠地瞪着冯斯。冯斯不以为意，转头对文潇岚说：“那些守卫人家族里倒是应该有不少懂得干扰他人大脑的高手，比如我当初抹掉你的记忆就是找路晗衣帮的忙。但是现阶段，我并不想让别人知道金刚在我手里，所以估计我们得把金刚兄带在身边慢慢琢磨对付它的办法了。”
“没问题，我喜欢这只猫，有个性！”姜米居然做出大喜过望状。
“不以貌取猫，果然女中豪杰！”冯斯翘起了大拇指。
金刚把身体蜷成一团，似乎是决意不再搭理这两个疯疯癫癫的人类。
 
于是冯斯把金刚带回了市区。张圣垠已经替他租了一套新房子，这次房子宽敞不少，有两间卧室，倒是不必再挤沙发了。
冯斯用蠹痕专门创造了一个特殊的小铁笼，把金刚关在了其中。这个笼子不但足够结实，还能屏蔽金刚的精神攻击，以免姜米受到侵扰。
金刚果然是智商高，知道自己斗不过冯斯，索性也不反抗挣扎了，每天在笼子里吃了睡睡了吃，几天下来长胖了不少，倒是有些回复了昔日的胖大体型。但冯斯每天想尽办法地观察它、撩拨它甚至于尝试激怒它，它都不给出任何回馈，摆明了要死皮赖脸到底。
冯斯别无他法，又不愿意向各大家族求助，连何一帆也没有通知，只能这样陪着金刚干耗着了。这一段时间里，他最担心的就是身边的朋友里唯一还安全的关雪樱也出什么意外，不过关雪樱倒是始终平安无事。然而，失踪了的文潇岚、宁章闻和范量宇始终杳无音信，在巴丹吉林庙里消失的梁野也没有任何消息。
之前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造成恐慌的精神病爆发也得到了抑制。确切地说，没有人知道应该怎么抑制，它自己悄无声息地渐渐消失，并没有带来很多人猜想中的全球性的新型瘟疫。除了科学家们仍然忧心忡忡之外，普通人害怕了一段时间后，也就慢慢淡忘了。
守卫人世界也暂时没有了新闻。虽然失踪的两位高手仍然没有回来，但妖兽的躁动并没有加剧，相反安静了许多，只有一些零星的骚扰事件，让守卫人们的压制任务也轻松了不少。与此同时，黑暗家族就像是完全消失了，几乎没有冒过头。
“我怎么觉得……你抓住金刚之后，世界就平安了好多的样子？”姜米很是困惑。
“您好歹也是理科生，能不能别那么简单地定义相关和因果？那不相当于我在向阳屯摔了一跤导致萨达姆同志被捕么？”冯斯严肃地教育对方，“不过我倒是真的有点奇怪，进入新年之后，世界真的安静了不少。这会不会是魔王世界正在积蓄力量？”
“要么不玩，要玩就来个大的？”
“就是这个意思。”冯斯唉声叹气，“现在越是没什么响动，我就越担心，就像是等着第二只靴子落下来一样。”
“老实说，我没看出你担心来。”姜米撇撇嘴，“我看你这段时间倒是过得很欢畅，已经通关了两部3A大作了，接下来是不是该在氪金网游里冲一下全服第一什么的了……”
“别闹，氪金网游那是我玩剩下的了。”冯斯一本正经地回应，“不过老实说，这都是您老的功劳。全靠姜政委思想工作做得好，我对于‘尽人事，听天命’这句话理解得越来越透彻了。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的蠹痕越来越强，心里也更有底了。”
他顿了顿，又说：“对了，今晚有没有兴趣陪我去凑个小热闹？”
姜米一下子来了精神：“什么热闹？”
“有一家挺有名气的大网络公司去年底该搞年会的时候出了些运营事故，年会没办成，还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他们打算在春节之前再弄一次迎春年会，就当是给员工提气了，所以规模搞得挺大的，现场还安排了大师占卜活动。”
姜米明白了：“哦，找到了张圣垠的骗子大师公司是吧？看来他的生意还挺兴隆的。”
冯斯点点头：“论做生意，张圣垠确实是个人才，比我爸厉害多了。我爸当年无非是靠他个人的名气四处招摇撞骗，张圣垠却拉扯起了一个团队。”
“这年头骗子也要集团化运营啊……”姜米耸耸肩，“所以我们可以跟着张总去凑凑热闹？”
“你我两个人是没问题的。去不去？”
“废话！”姜米瞪了冯斯一眼，“老娘有过见了热闹不去的时候么？不过话说回来，这不是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么，怎么还会拉算命大师去捧场？”
“这就是你作为外宾不了解国情的地方了，现在的中国年轻人对于星座占卜这档子事特别着迷，基本都成了社交手段了，从星座发端，国产的手相啊风水啊紫微斗数啊什么的也跟着热了起来。我当年做微博营销的时候也没少发这方面的内容。”
“您还真是见利忘义的典范……”
 
这家公司果然是气派不凡，直接出手包下了一个体育馆来召开年会，会场也布置得颇具附庸风雅的伪科技特色，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机器人、VR之类的体验项目。在体育馆的一角，就是划定的大师占卜区域，张圣垠旗下的各路英豪打扮得群魔乱舞在那里正襟危坐，每一位身边都围了一大票人。
“你还真说对了，”姜米兴致勃勃地看着那帮脸上充满期待的年轻人，“这玩意儿在贵国果然很受欢迎。大家都愿意相信命运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吗？”
“也未必真的相信，有些时候可能就是一种心理暗示。”冯斯说，“占卜师与其说是在预测你的命运，还不如说是在做心理疏导，那倒还真需要一点儿心理学的功底。怎么样，你要不要去听大师们解解惑？”
“我倒是想去见识见识，但是前面排了那么多人，不想等啦。”姜米伸手指向另外一边，“那个变形金刚的机器人做得也挺有意思的，我去看看。”
姜米离开了。冯斯手里拿着饮料，在人丛中悠闲地晃荡着。他并不知道身边到底有多少守卫人在偷偷监视他，但却已经不在乎了，自从下定了“大不了老子和你们硬干一场”的决心后，他的心态安宁了许多，不时能产生一种人莫予毒的快感。毕竟他还是享受这种扎在普通人堆里的感觉，这样世俗的热闹与快乐可以让他短暂地忘掉身上背负的重担。
冯斯信步在几张占卜台之间游走，想要近距离观赏一下大师们的技艺，或者说骗术，当走到一位用河图洛书来算命的大师身前时，他忽然觉得身前这位白发飘飘仙风道骨的大师隐隐有些眼熟，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
他探查了一下，确定这只是个普通人，身上并没有附脑，但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这不由得让他站在一旁仔细打量了大师好一会儿。大师看起来大概有七十来岁的年纪，是这次出席的大师中年龄最老的，但生得鹤发童颜、红光满面，气色相当不错。
我应该并没有直接见到过这张脸，冯斯想，但为什么看起来那么眼熟？难道这张脸经过了某些变化……
他一下子想起了改变年龄的“祖父”淮南王刘安，又想起了做了整容手术从此变得英挺帅气的哥哥池慧，并且从池慧的身上展开联想，答案在一瞬间从脑海里跳了出来。他禁不住嘴角上翘，露出了一丝笑容。
“原来是这个老家伙……”冯斯低声自言自语，“可真会藏啊。不过，见到你还是挺开心的。”
他索性也混进了队列，慢慢排着队，半个小时后才磨到了大师面前。好在姜米此刻正在会场里开开心心地四处游玩，还有不少年轻的科技宅主动搭讪，也不需要他陪伴。
排在冯斯之前的那位问爱情的姑娘一脸喜气地站起来离开，看来是大师带给了她好的预测，冯斯紧跟着坐了下来。大师喝了一口水，抬起头来看清了冯斯的脸，不由得怔住了。
“是……是你啊？”大师有点儿结巴。
“是我，咱们得有一年多快两年没见了吧，大师？”冯斯冲着他挤了挤眼睛，“又或者说，观主？”
 
这位煞有介事地用河图洛书为科技公司的员工们卜算前程的大师，赫然是一位虽然只和冯斯见过一面、却对他后来的命运起到了至关重要推动作用的老相识——东北栖云观的老观主。两年前的五一假期，冯斯赶往东北追溯他的身世，在为他接生的翟建国的指点下，找到了栖云观，并且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孪生兄弟池慧。不过，那时候的池慧还把自己隐藏在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慧心的外表之下，做出痴痴呆呆的模样，并没能和冯斯有什么交流，陪他说话的主要还是这位老观主。
在此之后，经历了一连串的事件后，栖云观被烧掉了，观里的弟子慧明也被杀害，但老观主却不知所踪。按当时池慧的说法，他还没来得及下手，这个老道士就很机敏地逃走了。后来冯斯又遭遇到了更多事件，渐渐也就把这位如同电影里只露一次面的龙套一般的老观主给忘了。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还有重逢的机会。
只是当时的观主看起来年近八旬，苍老衰迈，颤巍巍的似乎随时可能嗝儿屁，这会儿一年半过去了，却好像反而年轻了很多，身子骨也愈显硬朗，颇有几分返老还童的味道。
听到冯斯道穿他的身份，观主更显得尴尬，近乎求饶似的给冯斯递了个眼色：“冯、冯同学，咱们的事儿，可不可以过一会儿再谈？”
冯斯笑了笑：“别紧张，那么一丁点小事儿，我早就不会计较了。何况当初要不是遇上了你，我也不会成为现在的我——妈的，这话怎么听着跟韩剧表白似的？总之，我不会找你麻烦，你不愿意见到我的话，我这就走，祝你健康长寿吧。”
他站起身来，挥了挥手，真的走开了。但走出没两步，观主在身后叫住了他：“冯同学，请……请稍等一下。”
冯斯回过头，观主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但最终转为坚定：“我有话想跟你说。一会儿活动结束了，能不能耽搁你在这儿多留几分钟？”
冯斯有些诧异，但还是点了点头：“可以。但不必在这儿了，完事张总不是备了车送你们回去么？我们去公司谈吧。”
观主点点头。
 
年会一直闹腾到凌晨才结束，姜米已经困得直犯迷糊。冯斯索性先把姜米送回住处，再和观主一起回到张圣垠的公司。冯斯替观主冲了一杯咖啡，观主摆摆手。
“年纪大了，经不起咖啡因的折腾。我喝点温水就好了。”观主说。
两人坐在办公室一角用于会客的沙发上，冯斯端详着观主：“你怎么会越来越年轻呢？你这个年纪的人逆生长可不大常见啊。”
“我过去装得老而已。”观主咧嘴一笑，“你也知道，栖云观的生活不太平，随时可能丢掉性命，所以我非得一直乔装出可能下一秒就会断气的模样，让别人对我放松一些警惕。”
“所以你才能从池慧——就是慧心——那个奸猾小鬼的手里逃命，倒也确实不容易。”冯斯表示佩服，“那你今天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观主也侧过头来，和先前冯斯打量他一样打量着冯斯：“因为我也能看得出来，你和过去不一样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玄和子想要什么样的婴儿，不知道你现在所代表的的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还盼望这这把老骨头能多活几年，临终的时候安安稳稳躺在床上听着我的女朋友们掉眼泪。”
“你还真是个风流老道。”冯斯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过你这个想法倒也不赖，我现在所身处的这个世界……普通人知道得越少越好。”
“我肯定不会愿意踩进去。”观主做了个夸张的姿势，“但是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正直的年轻人，你所想要做的事情，绝对坏不了，所以，我也想帮你一下，告诉你一些之前见面的时候没来得及也不敢说出口的话。”
“是和玄和子有关吗？”冯斯问。玄和子是一个伪装的假道士，可能是某个守卫人家族的成员，曾经强占栖云观，以道观为据点搜寻附近可能成为天选者的婴儿，事实上冯斯的生母就是被玄和子带到翟建国的私人诊所成功接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还算得上是帮助守卫人世界寻找到真正的天选者的功臣之一，尽管他的目的可能是肮脏的。
“是的。那一次交谈的时候我也告诉过你，玄和子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不少同伙时不时来找他，而且根据我偷听到的他们之间说话的语气尊卑，玄和子本身也不过是个小喽啰，他的上面还有主使者。他们都属于同一个家庭……”
“不，是家族。”冯斯纠正他。
“对对对，家族家族。”观主接着说，“这就是我想要告诉你的事情。我有一次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提到了，有另外一个家族也在做着和他们一样的事情——寻找你这样特殊的婴儿。”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冯斯说，“在那个时候，几乎所有的家族都在那么做。”
“但那个家族有一点不同寻常的地方，让玄和子他们很担心。”观主说，“他们反反复复提到一只猫。”
冯斯的心里猛地一跳：“一只猫？什么猫？”
“一只黑猫。他们说，那个家族有一只奇怪的猫，可能会极大地影响他们所想要寻找的婴儿，叫做……什么什么者来着？”
“天选者。”冯斯说。
“对，他们说，那只黑猫看起来不起眼，却很有可能可以成就天选者，但反过来，也会对天选者造成致命的阻碍。”观主说。
“致命的阻碍？”冯斯又是一惊，“他有具体说怎么回事吗？”
观主摇摇头：“我并没有听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发现了那只黑猫的存在，他们才要求玄和子加快进度。黑猫似乎是一把双刃剑。”
“双刃剑吗？”冯斯沉吟着。
“这是当时他们拿出来的一张黑猫的照片，我偷偷拿游客送给我的一次性照相机翻拍了一张。相机很便宜，所以照片有些模糊，只能将就看个意思。照片我现在没有带在身上，但是有扫描件，可以发送到你的手机上。”
“科技时代真是方便。”冯斯用手机接收了观主传过来的文件，并且一眼就认出来这只黑猫确实是金刚。这么推算起来，金刚的寿命比普通猫的正常寿命要长不少。
“其他的就没什么了。”观主说，“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可能就是那个什么天选者吧？”
“我是。”冯斯没有否认。
“所以，你既然以礼待我，我也不希望看到你遇到什么麻烦。”观主说，“我唯一能帮你做的就是这件事了。望你平安。”
“多谢了。”冯斯站起身来，深深地鞠了一躬。
 
回住所的路上，冯斯打开了一丁点网约车的车窗，用夜风的寒意来帮助自己思考。他过去一直没觉得金刚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地方，虽然金刚帮助他成功激发了蠹痕，但他觉得，金刚不过是在适当的时间出现在了适当的地点，假如那不是金刚，而是一个具备精神影响能力的守卫人，大概也能起到相同的效果。而这一次他捕捉金刚，也只是因为魏崇义留下的遗言而已。
但听完老观主的话之后，他才意识到，金刚身上所蕴藏的秘密，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多得多。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摸出了手机，打开那张照片，想要看看二十来年前的金刚和现在的金刚有什么不一样。
照片上乍一看倒是看不出什么太大的区别，似乎二十年前的金刚就已经是后来的模样了，胖大、凶悍、浑身乱糟糟的毛。不过冯斯仔细辨认，发现金刚的脖子上好像多了一件饰物。
冯斯回忆着过往和金刚接触的历史，确认自己从第一次见到金刚开始，这只黑猫的身上就没有任何装饰品。当然，一件饰物原本也没什么了不起，也许是它最早的主人喜欢给它佩戴饰物，而后来的魏崇义并不喜欢，如此而已。
但不知怎么的，一种奇怪的直觉让冯斯想要看清楚这件饰物到底是什么，而且这种直觉越来越强烈。只是如老观主所言，这张照片原本就是由当年那种商场买东西就附赠的便宜一次性相机对着原片翻拍而成，成片效果已经很不清晰，现在再扫描成电子图片存到手机里，细节就更模糊了。冯斯眼睛都要瞪出血了，也只能看到黑乎乎的一坨，完全分不清这是什么。
他叹了口气，决定放弃，而车上的电台广播也进入了午夜停播前的最后一个节目——睡前美文欣赏，当然对于冯斯而言，此类“美文”无非都是各种鸡汤的堆砌，全都是冯大爷玩剩下的。
今晚的鸡汤也了无新意，讲的是一个任何有智商的人都能听出来是胡编乱造的动物报恩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冯斯一天能编出七八十个。听完之后，连坐在前排的司机都忍不住要发出嗤笑：“这怎么可能啊？乌龟那么笨，哪儿来的脑子去想着报恩啊。”
冯斯嗯啊两声表示应和。司机可能是深夜出车太过无聊，继续和冯斯攀谈起来：“不过呢，倒也说不准。这世上的有些事情，就是那么玄乎，用常识根本解释不清楚。有好多东西，我们觉得是不可思议，其实换一个角度说不定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你想想，人类才多年轻，地球都存在了多少亿年了……”
冯斯神游物外，并没有把司机的絮絮叨叨当回事，但司机的话却引发了他的另一段联想，那就是前些天在烤鸭店里和何一帆的对话。那一天两人谈起了冯斯的蠹痕，何一帆说了这么句话：“你还是应该尽可能地跳出常识的框架去判断你的蠹痕。”
尽管之前的几次尝试——比如直接要蠹痕给出魔王的真相——都宣告失败了，但此刻想起何一帆的这句话，冯斯却仍然觉得受到了一些启发。虽然那些“玄学”的实验没有成功，毕竟样本太小，再做一些大胆的、“违背常识”的实验有何不可呢？
毕竟魔王世界本身就是违背常识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向蠹痕下达了命令：给我这张照片的清晰版本。
他感到蠹痕接收到了这个命令，然后在几毫秒的时间里迅速做出了响应——手机亮了起来，通知栏显示接收到了新文件。
居然成功了！冯斯悄悄地握了握拳头。他连忙点开那个新文件，没错，就是金刚旧照的清晰版本。蠹痕是怎么穿越二十年的时光获取到照片上所显示的信息的，他无从得知，也不想去深究。只问结果，只问结果，不然会把自己逼疯的，冯斯对自己说。
他用食指和中指做出拉伸的手势，把照片放大，终于清清楚楚地看明白了金刚脖子上挂的到底是什么。然后他立马出了一背的冷汗。
“师傅，拜托开快一点！”冯斯大声说，“越快越好！越快越好！”
他的手开始发抖，连手机握不稳了，滑落到了地上。屏幕上，金刚脖子上的那个物件格外清晰，仿佛正对着他发出无情的嘲笑。

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三
接下来的两段记忆和北美的那一段差相仿佛，一个发生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魔王在那里和一些早期的爱尔兰僧侣有过接触；一个发生在澳洲大陆，魔王挑起了当地几个土著人部落之间的战争。
“所以说，这位魔王就是不停地从地球的一个角落游荡到另一个角落，撒播魔族的种子。”文潇岚说，“而且看上去，他最看重的并不是由他亲手改造的那些部下，而是敢于反抗的守卫人的雏形。每当反抗者通过危险性很大的改造或者遗传获得附脑并掌握蠹痕的时候，他都很开心。他应该是在努力营造一种进化压力，想要促成人类在反抗魔王的过程中不断进化。”
“进化压力？”范量宇歪了歪他的大头，“这个说法倒挺有意思，也很符合我们一直以来的猜测。老实说，没有魔王拼命施压，守卫人的力量确实没法提升得那么快。”
“但愿能快点知道魔王想要的进化方向到底是什么。”文潇岚说着，又推开了一扇新门。
 
一进门她就吓了一大跳。眼前是一座西式教堂，阴暗破败，墙上的壁画都被污渍所覆盖，只有寥寥几根蜡烛闪烁着昏黄摇曳的亮光。低矮的穹顶之下，密密麻麻躺满了人体，乍一看就像是一座坟场。
文潇岚定了定神，慢慢走近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发现这个人并没有死，仍然在微弱而艰难地呼吸，但看他的状况恐怕离死不远了。他肤色蜡黄，浑身肿胀得像一个水袋，满脸都是可怖的脓疱，文潇岚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的密集恐惧症马上就要发作，连忙把脸扭开。她只敢粗略地扫视一眼，发现躺在这座教堂里的人似乎都差不多是这样。
“天花。”范量宇已经仔细地观察了，“躺在地上的都是白种人。这里应该是中世纪的欧洲，我们大概正赶上了某次例行的天花爆发。”
“太可怕了。”文潇岚禁不住微微颤抖，“幸好我们在这里闻不到什么味道，不然的话，难以想象这里的气味是怎么样的。魔王把我们拉到这儿来干什么？”
范量宇没有回答，在这件似乎随时可能倒塌的教堂里来回转悠，观察着每一个站立的人。这里看来是被临时开辟为天花患者的聚集地，但很显然，在这样的环境里，病人并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救治，只能慢慢等死。而范量宇所观察的那些站立的健康人，每个人脸上都有深深浅浅的瘢痕，应该是侥幸战胜了天花并从此获得抗体的人。这些人可能是被雇佣来看护这些尚未死去的病人，并且最终为其中的绝大多数收尸。
“咱们等会儿跟着这个人。”范量宇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个收尸人，“他脸上的瘢痕是假的。这应该就是魔王本人。”
文潇岚连忙凑过去。不过以她的眼力并不能分辨出瘢痕的真伪，也并没有觉得这个有着一张平常的欧洲人面孔、看上去像是个饱经摧残的下层中年工人的男人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知道，范量宇绝不会看走眼的。
果然，几分钟之后，这个收尸人开步向着教堂外走去。两人跟着他走出教堂，发现教堂位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两边都是低矮破旧的民居，文潇岚凑过去看了一下门牌。
“法语。这里是巴黎。”文潇岚说，“你还真说对了，大概是欧洲被天花肆虐的那个年代。”
“你还懂法语？”
“学过一丁点儿。那会儿文青气发作，选修了法语课，觉得这是在学习一种全世界最浪漫的语言。真正开始学才知道浪漫个鬼，一切外语课都是沾着学生鲜血的学分刀片。”
两人尾随着收尸人穿过了几条污水横流的小巷，眼中的巴黎一片萧条肃杀，不仅仅是因为那坑坑洼洼的街道、遍地的垃圾污物、直接在街边大小便的路人、在垃圾堆中窜来窜去的野狗，还因为每一个活人眼里都能见到的那种慌张，甚至于绝望。天花所带来的死亡威胁就像一朵遮盖了整座城市的巨大乌云，让巴黎市民近乎喘不过气来。
“要是能闻到气味，我大概会崩溃的。”文潇岚喃喃地说，“换了你这种怪物倒是……”
她本来想调侃两句范量宇，忽然想起范量宇童年时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悲惨遭遇，慌忙闭上嘴。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我又不是豆腐做的，不至于被你提到一点儿过去的事儿就跪地大哭。”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要是跪地大哭，那场面可绝对好看，我一定要拍下来留念。啊，好像到了。”
前方是一个小小的店铺模样的房屋，店门口挂着一块粗糙的木牌，上面用拙劣的画工画着一幅图案：一条蛇盘绕着一根拐杖。
“这我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了。”文潇岚说，“我并没有系统学过中世纪的法国历史文化。”
“我知道。”范量宇说，“这玩意儿又撞到我们守卫人的枪口上了。这是中世纪欧洲医生的标志，当时有不少守卫人以医生的职业作为幌子来暗中组织活动，没想到魔王也会这么玩。”
“那会儿的医生……好像普遍就会用放血疗法吧？”文潇岚想了想。
“没错，一刀割下去，生死由上帝说了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
 
诊所的门上根本就没有锁，大概是因为里面没有任何值得一偷的东西。魔王推开门走了进去，范量宇和文潇岚也跟在后面。
诊所里漆黑一片，可能是魔王的眼睛根本不需要借助照明光线的缘故，他也根本没有点灯。范量宇用蠹痕放出亮光，令文潇岚可以看清楚室内的一切。诊所里一片凌乱，各种各样的玻璃瓶罐、放血刀、鸟嘴面具、奇怪的草药与虫子、或新或旧的书籍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
但有一样东西引起了文潇岚的注意，那是一个类似于当代玻璃培养皿的玻璃容器，里面盛放着类似培养液的液体，旁边还有一些玻璃瓶里浸泡着组织切片。而魔王就站在这个培养皿的面前，脸上挂着一种轻松而略带得意的笑容。
文潇岚明白，魔王放出来让他们观看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用意的，不会有太多冗余信息，那么，照着这个思路去推理猜测，多半都能得到一些真相。
只是，这一次的真相着实有些让人震惊。
“我……如果我没有会错意的话，这应该是在培养天花病毒。”文潇岚说。“也就是说，由此推而广之，人类历史上的很多次大瘟疫，也许都是魔王弄出来的。他……他这又是在图什么？筛选基因消灭抗病能力不够强的个体么？”
“未必。”范量宇说。
“什么未必？”文潇岚不太明白。
“我是说，未必是他干的。”范量宇说。
文潇岚还没来得及回话，门又打开了，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白人少女钻了进来。她一见到魔王，就跪在了地上，嘴里称呼着“主人”。她用的并非法语，而是中文，可见又是魔王自动为他们做出了翻译。
魔王点了点头：“起来吧。怎么样，查到了吗？”
“查到了。”少女站起身来，“我们可以肯定，这次在幕后指使传播天花的，是一个来自热那亚的木料商。他带来了大批的奴隶，通过这些奴隶把天花在整个巴黎传播开，然后继续蔓延到全国。这个人的具体身份是……”
“不必了。”魔王一摆手，“这个身份没有任何用处。行了，你做的很好，回去吧。”
“需要我们对他下手吗？”少女问。
“更加不必。”魔王布满天花麻斑的面孔上挤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这个热那亚商人不过是个傀儡而已，他的主人我也不知道现在究竟在哪里，去对付他反而会打草惊蛇。不过，如果真的是那个家伙的话，别说你们了，我也未必是对手。”
少女显得很吃惊。但她显然训练有素，绝不会对主人质疑什么，深深鞠了一躬之后，退了出去。她离开后不久，一个有着阿拉伯面孔的青年人走了进来。例行的跪地膜拜之后，青年人对魔王说：“按照您的指示，那本书已经炮制完毕并且做旧。”
他说着，从随身的羊皮袋子里取出了一本厚重的书籍，这本书以黄铜做封面，上面的书名使用的是一种连文潇岚都不认识的文字，看上去很是古旧。当然，阿拉伯青年说过了，这是刻意炮制出来的古旧的效果，这本书其实是刚刚制作完成的。
魔王在黑暗中翻开了这本书。借助着范量宇的照明，文潇岚能粗略地看到书里主要使用的文字是拉丁文，还配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扭曲的插图，包括一些类似炼金术用具的东西、难以辨认的怪兽或植物、不明用意的人体解剖图等等。
“能猜到这是本什么书吗？”范量宇冷不丁发问。
“猜到？”文潇岚一愣，“这应该又是你们守卫人的什么宝贝吧？我哪儿猜得……”
说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住口，像是想起了点儿什么。两秒钟之后，她缓缓地重新开口：“我明白了。这是《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冯斯以前讲过的，就是这本书把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带到了西藏，并在那里建立了那个欧洲疯子的家族。真是没想到，这本书……居然是魔王授意写出来的。也就是说，可以算是他亲手扶植了那帮疯子。这是为了遏制守卫人势力的扩张吗？”
“表面目的是这样的，但背后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更深的原因。”范量宇说。
“你是……猜到了点儿什么吗？”文潇岚问。
“我之前就隐隐约约地有一些猜想。”范量宇回答，“这一场瘟疫的信息给了我更多的启发，不过，仍然还有些模糊。如果能再多一些佐证就好了。”
两人对话的工夫，阿拉伯青年也退了出去。在这段记忆发生的那个时空，诊所里只剩下了魔王独自一人。他把《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放在桌上，慢慢打开，一页一页地翻阅着。
“瘟疫……你还真是执着呢，老兄。”魔王的口气里有几分自嘲，有几分无奈，“我早应该猜到你的战略的。这样的话，我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了。幸好还有天选者这步棋啊，你我胜负的关键，就在天选者身上了。”
他停顿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希望那时候并不是世界末日。”
 
这段记忆渐渐隐去后，文潇岚坐在了地上，满脸都是疲惫。每多经历一段魔王的记忆，她受到魔王情绪的感染就会更深。在那间阴郁逼仄、充满了邪恶气息的巴黎小诊所里，魔王的情绪波动尤其很大，虽然在两名下属面前始终显得从容淡定，但在他的心里，实际上是五味交织，尤其在确认了瘟疫是由另一位魔王制造的那一刻，愤怒、失望、担忧，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如释重负纠缠在了一起，让文潇岚的内心也不堪重负。
“撑不住了的话，就先休息一会儿。”范量宇说。
“不要紧的。”文潇岚摇摇头，“我们得抓紧时间。刚才在诊所里，魔王的内心反应很大，好像对瘟疫特别看重。我不是很明白，瘟疫对于魔王的原始计划到底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们肯定不是为了毁灭人类，因为人类就是在他们的培养下才逐渐繁衍壮大、最终成为地球的主人的。在人类繁盛之后，又搞出这种灭绝性的疾病传播，是为了什么呢？”
“我觉得答案可能呼之欲出了。”范量宇说，“也许就在这扇门里。”
 
他小心地把文潇岚扶起来。文潇岚心里略有些惴惴不安，生怕一打开门里面又是满眼的天花病人，但这一次的场景却出乎意料，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这是一片广袤的平原，平原上盛开着一望无际的油菜花。高阔的天空下，油菜花田就像一层厚厚的毯子，平铺在大地之上，延伸向无尽的远方，让人看了之后也会觉得心胸为之而舒展。
而在天与地之间，最醒目的一样东西就是一辆卡车，车上层层叠叠地堆放着很多长方形的木箱。在木箱的外面，无数蜜蜂正在飞舞。
“这是那种到处流动的养蜂车！”文潇岚很开心，“以前就在纪录片里见过，我一直想要亲眼见识一下呢。”
她一回头，却发现范量宇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连忙发问：“你怎么了？不会是害怕蜜蜂吧？”
范量宇缓缓地摇摇头：“不是，只是……这一幕场景我见过。”
“见过？”
“说见过其实不确切。精确地说是，我就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说，“那辆养蜂车属于范家。车里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你曾在我的记忆里见过。”
文潇岚一下子明白过来：“那是……那位名叫范舒琳的姐姐，是吗？”
“是她。”范量宇温和地说，“别担心什么，我不是那种会陷在回忆里碎成渣的角色。这是她临死之前大约一两个月时的情景。那时候家族已经决定要牺牲她的生命来唤醒我的力量，按照惯例，会满足她最后一个心愿，无论多费事多费钱，只要在范家能力范围内，都会替她办到，大概就相当于死刑前的最后一餐吧。”
“于是她选择了养蜂车？这是什么意思？”文潇岚有点儿糊涂。
“她想要和我一起旅行一次，而且希望能和我一起走在阳光下，一起看花。”范量宇轻声说，“养蜂车可以开着到处乱转，可以在花多的地方停留。而且，只要穿上带有面罩的防护服，就能遮住我的脑袋，我和她也能在阳光下行走看花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有很多阳光，有很多花。”
文潇岚垂下头，默默地擦掉眼泪。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不对啊，这不是你的记忆吗？怎么会被魔王放在这儿。”
“我并没有说这是我的记忆，我说的是：我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回答。
“你是说，当时你们俩……遇到了魔王？”文潇岚脸色发白。
“现在回想起来，毫无疑问就是他了。只不过在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路人。你看，我们仨就在车旁边。”
 
两人来到养蜂车的跟前，果然车旁有三个人。范舒琳穿着一身肥大的工作服，长发很随意地扎起来，却仍然掩盖不住她的清新美丽。范量宇则穿着严实的防护服，正在搬动着沉重的蜂箱。
现场的第三个人，也就是魔王的化身，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清秀的年轻男人，再加上格子衬衫和双肩背包的标配，看模样像是个大学生。年轻的范量宇仍然保持着对陌生人的戒心，自顾自地干着活，范舒琳则和魔王闲聊着。
“那时候我们做梦也想不到吧，这么一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居然就是魔王。”范量宇说，“我记得他告诉我们，他是一个人逃课出门背包游的，看见我们的养蜂车觉得好奇，就过来攀谈一下。回头想想，他的演技还真是不错呢。”
文潇岚好奇地凑过去一听，魔王正在和范舒琳交谈着养蜂的知识。范舒琳看来绝不仅仅是拿着养蜂车做做幌子，对于各种养蜂知识能说得头头是道，魔王也听得津津有味，连拿在手里的用一次性纸杯装着的蜂蜜水都忘了喝。
“对了，有一件事我一直挺好奇的，”魔王说，“蜜蜂有可能单独生存或者以小家庭的方式生存吗？”
“单独生存？小家庭？”范舒琳一愣。
“对，就像很多其他的昆虫那样，不必要这样群居，单独一只也可以存活，比方说蟑螂。”魔王说。
“应该是没有可能的。”范舒琳回答，“蜜蜂必须以蜂群的方式群居生活，就像一个分工严密的社会，每一只蜜蜂的力量都微不足道，根本无力独自生存。但遵循着它们的社会规范、像无数齿轮、螺丝钉那样咬合在一起，整个蜂群就会产生旺盛的生命力。打个比方，单个的蜜蜂就好像一个个的生物细胞，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生命。”
“非常有趣的比方，”魔王赞许地点了点头，“那么，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一只蜜蜂产生了变异，不愿意呆在蜂群里了、想要闹独立呢？”
“我觉得不是太可能。”范舒琳说，“以蜜蜂的脑量，很难支撑单一的个体产生这样的自由意识。再说了，脱离开蜂群，一只蜜蜂也根本无法生存，到了晚上就会因为回不了蜂巢而死掉的。”
“它们就不能进化吗？”魔王又问。
“这个就得生物专家才说得明白了。”范舒琳说，“不过我猜想，一来还是大脑容量有限——蜜蜂的大脑只有几毫克重；二来当它们进化到这种群居形式之后，已经足够适应环境，可以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了。”
“果然还是得有生存压力么……”魔王叹息一声，“就好像人生啊，老是一帆风顺毫无波折，似乎也不行呢。”
范舒琳笑了起来：“你居然能联想到人生上面去，还真有点像个酸溜溜的文人呢。”
魔王也跟着笑了：“不敢当，鄙人是系文学部的部长。”
十年前的范量宇在头罩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嗤笑。
 
这段记忆慢慢淡去。十年后的范量宇仍然怔立在原地，似乎还在回味着那一段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文潇岚不敢打扰他，默默地站在一旁。
过了好久，范量宇才回过神来：“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没、没什么想法啊。”文潇岚说，“我还在奇怪呢，这一段记忆完全就是魔王在和范姐姐聊闲天而已。我以为会有什么下文，但是聊完天居然就结束了。”
“不，这段聊天，就是最关键的信息。”范量宇说，“魔王放出来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目的的。看完了这一段之后，虽然对于魔王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我还不太清楚，但我已经知道了他们究竟想要把人类带往什么方向，也知道了守卫人对他们的意义何在。尤其是，我大致猜到了天选者是拿来干什么的。”
“你说什么？你已经猜到了？”文潇岚惊喜交集，“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范量宇正准备回答，记忆迷宫的世界突然间剧烈震颤起来。甚至还没等到范量宇用蠹痕把文潇岚保护起来，记忆迷宫顷刻间消失了。两人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里，回到了宁章闻家的老房子。
魔王正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忧郁。文潇岚定了定神，看着这个侵占了宁章闻身体的存在，试探着开口发问：“那个……宁哥……魔王先生，你为什么把我们放出来了？是因为大头猜对了吗？”
“他还只猜到一半而已。”魔王叹了口气，“我放你们出来，是因为我的老朋友找我来了。我不能再浪费一丁点儿力量在维持记忆迷宫上，必须全力迎战，还不一定能赢。”
文潇岚先是有些迷糊，继而脸色一变：“你说的老朋友，难道是……难道是……”
“没错，就是他，你们口中的另一个魔王。”魔王苦笑一声，“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给二位留一条生路的。现在看起来，你们是活不成啦——我这位老兄恐怕不会放你们活着离开的。”
范量宇默不作声，把文潇岚拉到身边，释放出蠹痕。

第七章 第二个魔王 四
车还没停稳，冯斯就推开车门冲了出去，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还没到房门口，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毫无掩饰的、仿佛炫耀般的扩张的蠹痕。他心里一沉，知道自己还是来晚了。
事到如今，他反而镇静了下来，掏出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后，果然，姜米已经不知去向。而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金刚，却已经离开了牢笼，正盘踞在客厅里的餐桌上。乍一看，金刚没什么变化，依旧干瘦而肮脏，一身刺猬一样乱糟糟的长毛，但仔细看去，可以看出它的眼神已经起了变化：不再是过去那种仿佛恨不能吃人的凶恶目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几乎和人没有区别的睿智和沉静，以及一丝隐隐的嘲讽。
这完全就是人的眼神。又或者说，已经超越了人。
 
冯斯慢慢掏出手机，看着那张他用蠹痕调得更加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的金刚，脖子上挂着一个雕刻得很精致的坠饰——一个埃及的圣甲虫。
这枚圣甲虫，冯斯曾经在魔仆的时间之海里见到过。在那一个时间碎片中，冯斯遇到了明嘉靖年间的龙虎山道士兰真澍，兰真澍刚刚目睹了一场可怕的魔王与魔王的战斗，并且机缘巧合地捡到了一个圣甲虫雕像。根据冯斯的猜测，另一位魔王就藏身于雕像中。
而当这只圣甲虫出现在金刚的脖子上时，其间的含义不言而喻。
“所以说，在二十年前，你其实一直和金刚共存着，是吗，魔王大人？”冯斯看着金刚，“大家都在猜测着魔王到底躲在哪里，却没有想到，你一直在中国，一直在和守卫人们打着交道。可笑梁野还一直以为他在利用魏崇义，却没有料到，魏崇义只是你的棋子，是你在利用他。”
金刚并没有动弹，也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冯斯走上前一步，又问：“你利用梁野的精神研究，想法子改造了金刚的脑体结构，这样就可以完美地侵占并控制它的身体，不再需要藏身于圣甲虫里面了，对吗？”
金刚依旧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和冯斯对视着，眼神里的嘲讽意味更浓。它盯着冯斯看了一会儿之后，转过身去，不紧不慢地向着阳台方向爬行而去，看来是要离开。
“站住！把姜米还给我！”冯斯大喝一声。
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本身并不具备攻击性，没有办法像范量宇或是路晗衣那样直接对金刚发起攻击。情急之下，他迅速利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手枪，并且命令蠹痕赋予手枪自动瞄准的功能——真正的手枪并不像影视剧里表现的那样一抬手就能给人身上添个窟窿，没有经过训练的新手基本很难打中人，更别提比人小那么多的金刚了。
他并不知道这样“过分”的要求是否会被蠹痕接纳，但运气不错，一秒钟之后，他的手上真的多出了一把银色的手枪，看模样有点儿像沙鹰。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抬手就对着金刚放出一枪。
枪响了。火光闪动之后，冯斯听到了弹壳掉落在地上的声响，却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物体被子弹击中。他定睛一看，那颗射出去的子弹凝固在了半空中，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抓住了一样。紧跟着，子弹的表面开始起皱、变形，迅速融化，化为滚烫的液体滴落在了地上。
金刚回过头来，充满蔑视地冲着冯斯眨了眨眼，意思仿佛是在说：别闹了，你还差得远。
冯斯怒从心起，扔掉手里的枪，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日本武士刀，挥舞着刀向金刚的头上全力劈去。刀锋呼啸着落下，眼看就要把金刚砍成两截，但它却依然没有闪躲。
当刀刃距离金刚只有不足一厘米的时候，冯斯感到一股柔和而强韧的力道挡住了长刀的下坠之势，就像是砍到了厚厚的棉花上一样。随即，那股力道像膨胀的热气球一样反弹回来，把冯斯的身体裹挟在其中，动弹不得。
比起身体上的被控制，更让冯斯感到难受的是精神。当身体无法行动后，他感到一股无可阻遏的强大精神力量凶猛袭来，就像一根钢钉一样硬生生钉进了他的脑子里，几乎是在瞬间把他的附脑完全压制住，甚至于没有办法激发出一丁点儿蠹痕。
这是他自从附脑觉醒后第一次出现蠹痕被人彻底压制的状况。何况最近半年来，他一直在努力强化自己的蠹痕，按照何一帆和邵澄的估计，即便是四大高手也不能轻易地压住他。但是眼下，金刚不费吹之力就把堂堂天选者变成了捕鼠夹上的耗子，没有半点挣扎之力。
这就是魔王的力量吗？冯斯想，即便是四大高手或者路钟旸，也不能让我完全无法激发蠹痕，但魔王轻描淡写地就做到了，就好像附脑的开关在他手上，按一下就可以断电。这是一种碾压式的差距，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
过了一会儿，金刚收回了束缚，继续向着阳台走去。冯斯瘫坐在地上，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你明明可以轻易干掉我，轻易干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们这两个他妈的王八蛋到底想要干什么？”
金刚轻蔑地摇了摇尾巴，没有停步，没有回头。
 
冯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四肢摊开，活像一个死人。魔王在刚才那一瞬间所展现出的绝对的力量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绝望。他毫不怀疑，魔王只要愿意，可以轻松地把包括四大高手和黑暗家族在内的所有守卫人轻松地撕成碎片。
但魔王并没有杀他，也并没有亲自现身摧毁守卫人世界。他就像是在玩一种残忍的猫鼠游戏，捉住老鼠再放，放了之后又捉，就是不急于下口。
而且，姜米也被他带走了，却没有留下原因。假如这是一次绑票，总得开个价吧？
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可捉摸了，冯斯想。
过了许久，他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步步走回卧室。尽管心情充满沮丧，甚至一度想要放弃，但最终，对姜米的挂怀压倒了一切。他还是决定不管三七二十先睡上一觉，再想办法去营救姜米。那股子混不吝的劲儿又上来了，他就是不想这么轻易放弃，哪怕是蚂蚁伸腿绊大象，不到六条腿全折了他也不罢休。
冯斯合衣趴到床上，用枕头把脑袋埋起来，沉入梦乡。这一次的梦境了无新意，大概是受到了遭遇魔王的刺激，他居然梦到了当初去往贵州山区时在火车上进入幻境的那一幕。突然停止的时间，突然出现的幻境，涿鹿之战的血与火……醒来之后，他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心里更是充斥着无法消解的烦闷。
赖在床上不知翻了多少个身，他忽然觉得刚才那个梦似乎能对自己有所提示，其中隐藏着的某些关键因素就像一根扎进手指头里的细发丝，让人一阵阵地难受，却又抓不住挤不出。
最后他终于明白过来自己所疑惑的到底是什么了：究竟是什么人给他制造了那样一场幻觉？会是魔王本人吗？在那个时候，魔王为什么会出现在贵州山区呢？
因为后来的一系列遭遇更加惊险诡奇，他后来还真的把这件事儿给忽略掉了。此刻想起，更是隐隐有一些不安。如果给他制造幻觉的真的是魔王本人的话，魔王出现在那里的目的何在？单纯只是为了点醒他“亲，你是我的人”吗？又或者说，还有其他的用意呢？
而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了。好容易找到了金刚，以为能从它身上发掘出点儿什么线索，却万万没想到金刚就是魔王本尊，偷鸡不成倒蚀把姜米，真是一塌糊涂的惨败。
人和魔王之间的鸿沟，真的不可逾越吗？
那我这个天选者到底有什么狗屁作用呢？
 
就这么浑浑噩噩地一直混到晚上，冯斯才发现肚子饿得难受。本来打算用蠹痕直接弄点东西吃，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出门去吃饭。在屋里憋了一天了，透透气也好。再说了，被魔王打击了之后，他一时半会儿也不想动用蠹痕。那种感觉，大概就像在篮球上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被彻底羞辱之后，几天内都不想摸球。
运气不坏，今晚没什么风，不过一月的北京城依旧寒冷。街上行人稀少，不仅仅是因为夜间气温低，还因为春节将至，外来人口陆陆续续撤离，回家过年去了，偌大的北京城一下子空旷了一大半，马路上几乎可以跳广场舞。
这套房子是张圣垠刚刚帮忙找的，他对周边也不熟悉，在走过了好几天已经关门的餐馆后，终于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了一家卫生状况十分可疑的小饭馆。老板满脸抱歉地迎上来，说是第二天就要回家过年了，店里也没有备多余的原材料，只有很有限的几样东西可吃。
“没问题，能填肚子就行。”冯斯说。
于是在这个临近春节的夜晚，冯斯坐在一张油腻腻的木桌旁，吃着肉丝炒饼和拍黄瓜，听着小饭馆的电视机里主持人们喜气洋洋地报道全国各地人民如何做好迎新年的准备。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和善的中年夫妻，特意送了冯斯一份白菜豆腐汤。
“一个人在北京过年啊？”老板问，“刚毕业的大学生？”
“是啊，老板抠门着呢，兜里就这么点儿银子，不敢回家。”冯斯咧嘴一笑，“还不够给小崽子们发压岁钱的呢。”
“唉，这年头，年轻人在北京打拼不容易啊。”老板陪上一声同情的叹息，“我们乡下人至少还能回家过年呢。”
回家过年么？这话倒是提醒了冯斯。最近两年的春节，他都是在北京过的，算上今年就第三年了。去年还算好，总算是在宁章闻家里，朋友们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尽管范量宇照例故作高冷拒绝了文潇岚的邀请。
但是前年的春节，他还并没有一脚踏进魔王世界。那时候他还有家，还有一个真心爱他的父亲，他却将父亲视作路人，赌气没有回家过。那一个春节，他留在了学校的宿舍里，玩了一个寒假的游戏，甚至于三十晚上父亲打电话过来，他都很冷淡地嗯啊几句搪塞过去。
那时候的冯斯，简直觉得自己对抗了混蛋的父亲就是在对抗全世界，有那么一种日天日地的豪情和快感。然而，当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当冯琦州的一片苦心终于被他所知晓后，那种铺天盖地而来的痛悔、内疚、伤心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淹没掉。
简直就像是那些俗套的爱情歌曲里已经唱过八百万遍的烂词儿：人总是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后悔。然而后悔并没有卵用，父亲冯琦州死了，母亲池莲也死了，家，没了。
而现在，他不能让自己再后悔了。尽管昨晚他也禁不住那么想过，如果当时真的听从王璐的话，老老实实呆在海岛上不回中国，会不会更好一点儿？那样的话，至少姜米不会落入魔王的手里，自己也不会经受这样惨痛的一次失利，说不定可以在岛上安心等到世界末日呢。
但是和姜米在一起，确实让他的性子改变了许多，至少学会了两件事：第一，患得患失没有用；第二，后悔没有用。事情已经发生了，除了用尽全力去改变命运之外，别无他法。
 
冯斯一口气吃完了两份炒饼，喝光了汤，和老板夫妇互拜早年之后，离开小饭馆走到了街上。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何一帆的号码。
“什么事儿帅哥，给我拜早年吗？”何一帆说。
“早年也要拜，正事儿也要谈。”冯斯说，“我想请你帮我联系一下王璐。我想要和她见面谈谈。”
何一帆的声音并没有透出意外：“我就知道你还是会想要和王璐聊聊的。不过这两天可能不行。王璐很忙，有要事要处理。”
“好吧，不找王璐也行，路晗衣也可以。”冯斯说。
“路晗衣夫妇俩和王璐在一块儿。”何一帆回答。
冯斯很是意外：“他们三个一起出动？这是怎么了？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大魔仆吗？”
“不是魔仆，但是对守卫人来说，这次的对手比魔仆还危险。”何一帆回答。
“别卖关子了，告诉我到底是什么！”
“他们终于找到那个日本组织的线索了。而且，对方正在酝酿一次足以毁灭守卫人的大袭击，所以不止王家和路家，全球的守卫人恐怕都要倾巢出动了。”何一帆说。
“原来我老哥说的是真的啊……”冯斯皱起眉头，“他上次和我见面，就跟我说日本组织有一个让全体守卫人灭族的大计划。那他们现在具体去了哪里？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大袭击大阴谋？”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吧。”

第八章 原点 一
“我们还来得及逃命吗？趁着这两位魔王拼得你死我活？”文潇岚小声问。
范量宇摇摇头：“整个房子所处的空间都已经完全被新来的那个魔王封闭起来了。他并没有制造幻域，这里的封闭程度却胜过幻域，恐怕是出不去的。”
文潇岚叹了口气：“好吧，你这样的大怪物都说出不去，那就没什么指望了。”
她左右瞅瞅，发现范量宇蠹痕范围内正好罩着客厅里的餐桌，于是伸手从餐桌上抓了一个香蕉，再想了想又抓了第二个。
“我不吃。”范量宇板起脸。
“你不吃我自个儿吃！”文潇岚瞪了他一眼，真的剥开一个香蕉吃起来。
“看来和我们这帮人混在一起混久了，你还真的不怕死了。”范量宇怪笑一声，“这样也挺好。”
“老娘过去也没怕过死！”文潇岚哼了一声，“只是我确实没有想到过，能死在两位魔王的争斗里，这么华丽的死法一般人还碰不上呢。”
“说话的嗓门倒是挺大，但你手里的香蕉好像在抖。”范量宇说。
文潇岚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好吧好吧，我承认……还是怕。除了你这样的怪物，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我还没活够呢。”
“但是你还是在努力收敛着，以免让我烦心，对么？”范量宇看着她。
不知道怎么的，文潇岚心里有点儿慌，不自觉地低下头去：“我还是心存侥幸嘛。万一你有什么法子让我们脱身呢？毕竟你是个……”
说到这里，她忽然停住了口，有些吃惊地抬起头来。
——因为范量宇握住了她的手。这是这个大头怪物从来没有做过的动作。在过去，范量宇倒也有不少次握她的手，但那都是为了保护她不被蠹痕伤害，属于技术性的动作。
但这一次，这只手上带着情感的温度。
“存一点儿侥幸不是什么坏事。”范量宇的口气很温和，甚至带有一点安慰的味道，“也许真能撞上万一。再等等吧。”
难道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文潇岚简直有点傻眼了。
但她发现，手被范量宇那只粗糙的大手握住的时候，心里确实安稳多了。这样也好。
 
心境安定了一些之后，文潇岚开始注意起了周边的环境。如范量宇所说，宁章闻家的房子周围被一种流动的橘色光线所包围住，她看见一只蟑螂昏头昏脑地爬向门缝，撞到了那种橘色的光芒上，一瞬间就消失无踪了，也不知道是化成了灰烬还是被吸进了另一片空间。总而言之，那个界线碰不得。
宁章闻模样的魔王仍然气定神闲地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本打开的UI设计教程，仿佛他和真的宁章闻一样，也需要靠编程去赚钱。
大门无声地开启了，一个人影从橘色的光芒中闪出，走进了客厅，不过身形略显奇怪，好像怀里多了点东西。文潇岚定睛一看，发现原来是来人怀里抱了一只黑猫。虽然从来没有见过这只猫，但她敏锐地猜到了它的身份。
“金刚！”文潇岚低声说，“一定是金刚，掌握了魏崇义的秘密的那只黑猫……哎，抱着它的那个人是……是……是你们家族的……”
“范为琳。”范量宇说，“她总是太急躁冒进，多半是找到了什么线索，自以为自己能控制住这只猫，却没想到猫就是魔王。现在，轮到她反过来被控制了。”
文潇岚大惊：“你说什么？金刚……金刚就是魔王？”
“他过去把自己的力量隐藏得很好，滴水不漏，毕竟是魔王么，以我们的能力完全无法探查到超越一只猫的特殊之处。”范量宇说，“但是现在，在这间屋子里，他一点儿也没有刻意隐藏了，这样的力量，没有人类可以达到的。”
“我也算是三生有幸了。”文潇岚长出了一口气，“临死之前，居然能亲眼见到两个魔王——虽然都是侵占的别人的身体”
范为琳抱着金刚，走到了“宁章闻”的面前。她的动作舒展流畅毫无僵硬，甚至眼神也十分灵动，可见魔王的控制能力十分高明。“宁章闻”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你又多抓一个人来干什么？这只猫的身体不好使？”
“只不过是对追踪者的一点小奖励而已。”“范为琳”回答，“她的胆子足够大，居然敢追踪我，我当然要奖励她一下，让她和她家族的成员一起死了。”
她说话的嗓音也并没有变，语气却格外阴森，还有一种抹之不去的高高在上的高傲意味。文潇岚一听，就能知道这是魔王在说话。
范量宇笑了起来：“她一直挺恨我的，和我死在一起肯定不是什么奖励，倒是你如果能在她面前先干掉我，兴许她还能高兴一下。”
“范为琳”偏头瞥了范量宇一眼：“我很早以前就听说过你，据说你算是守卫人里最有种的一个，倒也名不虚传。不过我还是没想到，我的这位叛徒同族居然会想要把我们的秘密泄露给你。”
“哎，老兄，叛徒这个说法也太难听了吧？”“宁章闻”依旧面带笑容，“我们俩不过是理念不同而已，怎么就给我扣上叛徒的帽子了？”
“如果按照你的理念，我们就会遭遇实质上的灭族。”“范为琳”淡淡地说，“这些口舌之争已经不再需要了，我们争了那么久，早该厌倦啦。现在，我的布局行将完成，是时候腾出时间来和你做最后的了断了。”
“你最后还是比我棋高一着。”“宁章闻”轻叹一声，“我用了那么长的时间去追踪你的布局，想要知道你到底是怎么谋划的，却始终没能找出答案，但现在，你向我宣布说你马上就要成功，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那我除了全力消灭掉你之外，再没有其他选择了。”
“这是你我的第三战了。”“范为琳”说，“第一次我被你偷袭，第二次你我的力量都还没有完全恢复，打得不够尽兴。这一次，看来你和我的状况都挺好，短短的几百年就比过去还强了。”
“你借助了生物科技的力量，我借助了守卫人的力量，算是殊途同归。”“宁章闻”慢慢站起身来，做了几个看似漫不经心的伸展动作，包裹在棉睡衣里的身体动起来的时候甚至显得有几分滑稽可笑。但文潇岚注意到，他刚刚站起来，就有另外一股颜色融入了房屋周围的橘光中，令鲜艳的橘色变得暗淡，接近暗红的血色。她明白，从这一刻开始，两位魔王的对抗已经开始了。
而身前的范为琳也身子晃了晃，倒在了地上，怀中的黑猫金刚则灵巧地窜到了一旁。文潇岚有些不解，范量宇却已经发动蠹痕，把范为琳的身体拉进了自己的蠹痕圈。
“刚才控制着范为琳只是为了把她带到这里而已，现在要对付和自己同等级的对手，就不能多耗一点儿力气了。”范量宇解释说，“金刚本身就是具备特殊脑体结构的猫，可能相比起人类的身体，和魔王契合度更高，所以他宁可抛弃人形。”
“得，现在真的是三个人死一块儿了。”文潇岚耸耸肩，检查了一下范为琳的状况。脱离掉魔王的掌控后，她仍然处于昏迷中，不过呼吸还算平稳。
“她死不了。先管好自己吧。”范量宇说着，把蠹痕的范围再度压缩，蠹痕里的三个人几乎是挤到了一起。文潇岚知道，蠹痕范围越大，说明被改变法则的空间越大。越消耗体力，一般守卫人拼斗到吃紧的时候，都会主动缩小范围以自保。此刻两位魔王还没开始动手，范量宇就已经把蠹痕缩到了这种程度，说明他对接下来将发生的一切很不乐观。
 
两位魔王似乎是在几百年前的那一次遭遇中就已经把想要说的话都说尽了，此刻几句简短的对话之后，都不再多语。金刚蹿在茶几上，弓着背，作出扑食的姿态；“宁章闻”则抓握着自己的指节，看上去像是要抡起拳头去打架。
文潇岚瞪大了眼睛，虽然明知自身也处于险境中，却还是忍不住好奇想要看看魔王火并会是什么样。但突然之间，范量宇一把揪过了她，把她的脸转向了另一侧。
“别看！埋头！”范量宇低吼一声。
头刚刚扭过去，文潇岚对面的墙壁上就亮起了一抹令肉眼难以忍受的闪耀的金色。她心里一凛，连忙闭上眼睛，把头深埋在臂弯里。尽管如此，她还是能感受到周遭那种可怕的明亮，恐怕原子弹爆炸的亮度也不过如此。倘若真的直视的话，搞不好真的会在一瞬间就被刺瞎。
还来不及为了眼睛而后怕，她感到了另外一种冲击，一种很难用语言形容清楚的冲击。尽管此刻她身处范量宇的蠹痕的保护之下，却仍然能体会到那种独特的渗透力。
她清醒地记得冯斯向她转述的蠹痕的定义：每一个守卫人激发出的蠹痕，就相当于一个独立的空间，除非用强力打破这层蠹痕才会受到侵袭。但现在，范量宇的蠹痕还存在着，魔王的力量却穿透了这层壁垒，轻易地进入其中。
那并不是什么特别强硬的力道，甚至于有些软绵绵，却像空气一样无孔不入，也无法抵挡。尽管先前那让人无法承受的亮光已经暗了下去，文潇岚却渐渐觉得自己的身体浸泡在温热的水里，好像还隐隐有那么一点儿舒服，但浑身越来越无力，不只是肌肉发软，骨头也有点儿变酥的感觉。而意识却反而越来越清醒，能清晰地感觉到身体的每一点变化，但想要反抗却力不从心，确切地说，她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方法能抵御这种诡异的侵蚀。
再看看两位魔王，站立的姿态似乎都没有变化，却都几乎不再有什么动作了，完全像两尊泥塑。他们的身畔看似虚无一片，实则在用蠹痕进行你死我活的相互倾轧，那种令文潇岚浑身难受的侵蚀，就来自于这种力量碰撞后的散发。
“我觉得很不对劲。”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怎么感觉要化了？”
“的确是化，不过不是融化，是同化。”范量宇回答。
“同化？怎么个同化法？”文潇岚不解。
“你想想看，在这个世界上代表着魔王势力的，除了这两位大佬，还有些什么？”范量宇说。
“除了他们，当然就是黑暗家族了。另外就是魔仆和妖兽……”文潇岚猛地一激灵，“魔仆和妖兽！你所说的同化难道是……”
范量宇点点头：“是的，我们过去也曾以为魔仆和妖兽是凭空创造出来的，但是最近一两年的研究结果表明，其中的很多都曾经有生物基础，或许都是被魔王之力侵蚀的结果。当然，这一次，他们并不是有意想要把我们变成妖兽，但那种力量散逸出来，必然会造成这样的结果。我的蠹痕也挡不住。”
文潇岚呻吟一声：“我原本以为，死在这里就是最糟糕的结局，没想到还有更糟糕的。搞不好以后冯斯会被我吃掉……”
“不会的。”范量宇说，“你得活着出去，还要把范为琳也带出去。”
 
文潇岚一怔。范量宇转过头来，看着她的脸，目光里闪动着一些什么。被这样的目光注视着，文潇岚居然又有一点慌神，连身畔迫在眉睫的性命之忧都忘了。在她的记忆里，似乎范量宇从来没有这样地看过她——就好像要把所有的细节都一刀一刀刻在心里，下一秒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我这辈子都活得不像一个人，但有两段时间过得最开心。”范量宇凝视着文潇岚的眼睛，“其中的一段就是最近这一年多。我本来就是随时准备去死的人，能拥有这两段记忆，死了也无所谓了。”
“大头，你怎么跟交代遗言似的？”文潇岚有些惊恐，“别这么说话，我们一起想办法逃……”
她并没能说完这句话，因为范量宇已经伸出右臂，抱住了她。正在不知所措，范量宇的左手已经抓住了她的手，把这只手和昏迷在地的范为琳的手握在了一起。
“抓紧了。”范量宇在文潇岚的耳边说，“活下去。”
文潇岚抬起头，禁不住发出一声惊叫。在她的视线里，范量宇那颗从来都像死物一样没有过任何反应的小头颅，竟然睁开了眼睛！

第八章 原点 二
飞机降落之前遇上了乱流，机身颠簸了足足有二十分钟，搞得机舱里不断传出女人的惊叫声，男士们固然强作镇定，那一张张脸简直比新割下来的韭菜还绿。
冯斯心里也有点慌，琢磨了好久万一飞机真栽下去的话，自己应该怎样先停止时间、然后创造出锐器切割开机舱、然后创造出一个降落伞……好在这只是空想而已。最后飞机还是有惊无险地平安落地。
走出国内到达通道，早有何一帆安排好的家族成员来接机。这是一个有些内向拘束的年轻女孩，似乎在大名鼎鼎的天选者面前更加显得紧张，从接机到上车，几乎一句话都不敢说，只是拼命地扶着眼镜。
“你别那么紧张，眼镜腿儿都要掰断了。天选者也就是肩膀上顶个脑袋，两条胳膊两条腿，还成天挨打，不比城管强到哪儿去。”冯斯对正在发动汽车的女孩说，“所以，至少告诉我一下你的芳名嘛。”
女孩的脸一下子红了，手里的钥匙都掉到了地上。她赶忙重新捡起钥匙，发动了汽车之后，才用蚊子一样的声音回答：“徐……徐蕙子。”
“你不姓何吗？”冯斯问。
“何家是个小家族，其实……也算是东拼西凑起来的，什么姓都有。”女孩回答着，说话渐渐顺畅起来。两人拉扯了一阵子闲话之后，徐蕙子终于忍不住问：“你真的打算去四合村吗？现在那里很危险，守卫人们都不敢靠近。”
“没事儿，我命大。”冯斯笑了笑，“有些地方，还是非去不可的。”
“一定要今天去吗？”徐蕙子又问，“今天是年三十啊。”
“一分钟也不能耽搁。”冯斯说，“所以，先给你拜年了。”
 
几天前。
在姜米落入魔王之手后，冯斯打电话约来了何一帆。何一帆也不废话，一见面就开门见山：“还记得之前的精神失常爆发事件吗？”
冯斯点点头：“记得，守卫人世界普遍认为是魔王之力溢出的结果。”
何一帆按两人碰头的惯例把手里的冰淇淋盒子往冯斯手里一塞：“来，你喜欢的巧克力冰淇淋。”
冯斯低头一看：“这不是一半巧克力一半香芋的混合味儿嘛。巧克力挺好的，是我喜欢的口味，香芋就恕我接受无能了。”
“所以，我刚才跟你说这是巧克力味儿的冰淇淋，是不正确的，对吧？”
“当然不正确了，这有什么好问的……等等！你这是在跟我打机锋呢。你是不是想跟我说，那个魔王之力的说法有问题？”
“没错，一点就透。”何一帆说，“就是这个意思。之前发生的那些事情，的确大部分都是由魔王世界的力量引发的，尽管到底是属于被动的‘溢出’还是魔王的主动释放还无法确定。”
“你说‘大部分’，意思就是说，还有小部分并不是？”
“没错，日本组织在里面浑水摸鱼。”何一帆说，“普通人变疯的那些病例倒的确是魔王之力的影响，但守卫人所发生的那些突变，是日本组织释放的病毒。”
“病毒？你们找到了致病的原因？”冯斯一惊。
“那是路氏家族找到的。”何一帆说，“就在前些天，他们家族遭遇了一场莫名其妙的事变，在北京市区内的某一个据点里，凡是有附脑的族员全部遇害，而且死状都很惨，都是被自身的蠹痕所反噬。”
“那不是和路钟旸的杀人方法一样吗？”冯斯敏锐地注意到这一点。
“不错，路晗衣就是在这一点上起了疑心，知道事关重大，一面请了其他几个医学过硬的大家族派出专家帮忙，一面还绑架了几位世界知名的传染病学专家，最后终于在死者的脑部找到了一种全新的病毒。但这种病毒对普通人类不具备任何传染性，只能先感染附脑，然后再通过附脑把病毒传播到全身，并导致蠹痕失控。没有附脑就不会有事。”
冯斯思索了一会儿：“所以说，这种病毒其实是日本组织研究出来的？他们试图趁着魔王之力作怪的时候悄悄散布这种病毒，以便让守卫人把账算到魔王头上去——倒是挺奸猾。”
“于是几大家族赶紧联系世界各国，发现路家并不是唯一遭袭的。全球加在一起，一共有七个家族遇袭，每一个家族都被挑选了至少十人左右的小群落，看上去像是在做实验。但这样的实验结果到底是不是符合日本组织的预期，我们也不得而知。唯一能确定的是，不能再拖下去了。”何一帆说。
“那他们是怎么找到日本组织的踪迹的呢？”冯斯问，“那帮孙子钻地洞的本事可是一流，你们找了那么多年不也从来连根毛都没找到过么？”
何一帆犹豫了一下，看了冯斯一眼，最后还是开口说：“守卫人找到了……你哥哥。”
“你是说池慧？”冯斯忙问，“他怎么样了？”
何一帆欲言又止，冯斯明白了：“他……他死了是么？”
何一帆轻轻点了点头：“嗯。那一次和你分手之后，他还是被日本组织抓获了。不过，他最终还是想办法联系到了一直在背后和他有关联的王璐。王璐他们和日本组织干了一架，但你哥哥已经提前被他们注射了药物，最后没能救回来。”
冯斯轻叹一声，心里一阵说不出来的滋味。池慧是直接设置阴谋把他带入到魔王世界的人，也一直因为没能成为天选者而嫉恨着冯斯，多次和他为难。冯斯倒并不是那种执迷于血缘关系想不开的人，但他也确实打心底觉得池慧很可怜，明明是一母同胞的孪生兄弟，自己得到了天选者的血脉，池慧却只能做个普通人，移植附脑更是害得这个小道士在二十年的时间里发育畸形。
总还是觉得亏欠了他，冯斯想，但那并不是出自我的本意。他定了定神，继续问：“那他死了之后，王璐他们找到了什么吗？”
“并没能直接从池慧身上找到任何可以直接提供线索的东西，但是你还记得路钟旸当初在日本是怎么找到上杉雪子的吗？”
冯斯一拍脑袋：“对了！可以从其他的蛛丝马迹来间接寻找，路钟旸当时不就是通过一个打火机还是什么的找到了上杉雪子的线索么。”
“没错，王家当时已经得到了路家的通知，知道关系重大，这一次并没有藏私，联系了其他家族一同寻找，从池慧入境后的各种细微细节找起，终于发现了一件事：那些日本组织一路追到中国境内后，曾经在追踪途中遇到了一点意外，在西北某段相对偏僻的公路上爆胎了。那一天很凑巧，附近能联系到的公路急救公司的员工因为被欠薪而罢工了，无法出车。他们急着追赶池慧，不得已联系了中国境内的自己人。”
“我明白了，就是这一次联系，让他们暴露了目标。”冯斯说。
“没错，他们原本是非常谨慎的，不管在哪里活动，都尽量做到独立，不和当地的同伴发生联系以免被顺藤摸瓜。但那一次事态紧急，他们冒险进行了联络，结果就被我们抓到了。”何一帆说，“他们所联系的，是西北那边一家日资背景的农业技术公司。”
“日资，农业技术公司，听起来的确很可疑。”冯斯说。
“这是这么多年来，我们第二次确定地找到某一家公司和那些日本人有关，所以路颜亲自主持，利用她独特的能力分析检索所有的相关信息。”何一帆说，“那家公司本身也隐藏得很好，背后只是一家中等规模的日本公司，甚至比当年路钟旸顺着上杉雪子那条线找到的生物制药公司还不起眼。”
“我记得路晗衣跟我说过，他们细细查过那家生物制药公司，却找不到任何破绽。”冯斯说。
“没错，但事后想想，也许那家公司本来就是日本人用来故布疑阵的幌子，但这一次却不大像。”何一帆说，“所以这回路颜仍然是全力运作，连续工作了四十多个小时，配合着各大家族的庞大信息网络，终于有了决定性的突破。”
“什么突破？”
“日本组织的名下，其实根本就没有任何正经的和魔王世界相关的公司，虽然有一些和生物有关的产业，却根本不涉及魔王的秘密。难怪我们那么多年都找不到，根本就是方向错了。”何一帆说，“他们的产业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庞大，几乎涉足了各种各样能够赚钱的行业，包括过去的各种制造业，二战后随着日本的重新崛起又不断转向金融和投资，好像还曾经从房地产泡沫中捞到了不少实惠。”
冯斯先是一愣，继而明白过来，“对啊，他们最需要的其实是钱。要做和魔王相关的研究，只要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完全可以地下研究秘密进行，何必在脸上贴生化的标签呢？你们一直揪着和生物技术有关的明面上的公司去查，确实是跑偏了。”
“而且，金钱不过是基础。”何一帆说，“有了金钱作为武器，他们就可以把力量渗透到政界，借助政治的力量，就可以做到更多的事情，甚至可以借助军方的便利。根据路颜的猜测，甚至于当年臭名昭著的731部队中，都有这个组织的人在起到关键的作用。”
“王八蛋！”冯斯挥了挥拳头，“那即便是以守卫人的力量，想要一家伙拔除他们也不容易吧？”
“当然不容易，而且更加困难的一点在于，我们有比拔除他们更要紧的事情要做，那就是赶紧解决病毒的威胁。路颜已经综合各方面情报作出了判断，日本组织想要借着这一次的机会，全球散布这种病毒。”
冯斯大为震骇：“全球散布？那要是真的让他们搞成了的话，岂不是……岂不是……”
“是的，到了那个时候，就是天底下所有的守卫人和黑暗家族被他们一锅端的时候。”何一帆说，“然而，他们能对付守卫人，却肯定没有办法对付魔王。也就是说，到了那个时候，不只是你我这样长着附脑的人完蛋，当地球上再也没有能对抗魔王的力量的时候，大家都会一起玩完啦。”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怪不得几大家族倾巢出动，连我都顾不得上管了。那现在他们找到了吗？”
“现在就是处于和敌人抢时间的阶段。”何一帆说，“前几次的袭击，对方应该只是处于试验阶段，真正大规模地袭击需要时间进行布控，但我们并不知道已经进展到哪一步了。如果现在病毒还集中在某一个地方，那应付起来会方便很多；万一已经运送到全球各地，那搞不好就……没有办法了。所以，当前最可行的办法，是找到日本人手里已有的病毒结构和合成机制的资料，反向研制出疫苗。”
“他们不是有病毒样本了吗？”冯斯说。
“光有样本是没用的，反向分析出病毒结构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更别提他们的科技水平本来就比我们高。必须直接搞到研究资料。”
“没错，这才是最好的办法。”冯斯说着，眼前一亮，“哎，要不要我用蠹痕试试？”
何一帆摇摇头：“这个办法我们老早就想到了，但你说过的，你的蠹痕只能直接制造出成品物质，不能提供公式、化学结构之类的东西。”
“是啊，可是，我不必须需要了解化学结构啊，直接变出成品不就行了吗？”
何一帆敲了敲冯斯的脑袋：“笨蛋！你忘了你的大招又费蓝CD又长吗？就算把你累死，你能弄出几支疫苗来？杯水车薪啊。”
冯斯很是泄气：“说得也是，说到底还是我不够好，只能零售不能批发……”
 
“行啦，别在那儿自怜自伤啦。”何一帆拍拍冯斯的肩膀，“现在该知道的你都知道了，我也得继续去忙活了。如今全体守卫人终于真正成了一条线上的蚂蚱，为了活命而被迫团结一心，说真的还挺带感的。”
“也挺讽刺的，你们一辈子为了对抗魔王而战，这次的对手偏偏也是魔王的对头，真是混乱的敌我关系。”冯斯笑了笑，“对了，能不能你们查到的日本组织的信息也发给我一份，我也看看，也许能帮上忙呢。”
“你不是急着找姜米么？”何一帆问。
“没有守卫人力量的帮助，我现在并没有头绪，做出假装找她的姿态是没有用的。”冯斯说，“与其自我感动地做表演，不如争取做点实事。至少魔王抓走姜米是对我有企图，还不至于杀了她。”
“你长大了。像一个真正的天选者了。”比冯斯足足矮两个头的何一帆严肃地说。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狠狠胡噜了一下何一帆的头顶。
当天夜里，何一帆果然把相关资料发了过来。冯斯在电脑上读了一阵子，发现和日本组织相关或者疑似相关的公司果然数量庞大，而且不仅仅局限于日本本土，在亚洲其他国家和欧美均有分布，看来确实是从明代开始开枝散叶一直苦心经营到现在。
“这份毅力和执行力，比起守卫人也不差啊。”冯斯自言自语着，“要不是有守卫人制衡着，这帮大爷能反天了。”
他翻了一会儿，确认自己其实也没什么能帮上忙的，于是移动鼠标关闭了文档，打算去休息一会儿。但就在关闭文档的一刹那，一个名字闪过眼前，冯斯猛地一下子又抓紧了鼠标。他连忙重新打开文档，细细地找到了刚才所看到的那个名字。
五十岚贤一。
这是一个普通的日本人的名字，在文档里出现的位置是跟在一家日资教育集团的背后，他是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根据资料上的说明，该集团在中国和不少私立学校有合作，开办双语教学并且帮助学生高中毕业后赴日本深造，业务开展很不错，专业收割有钱的家长。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个日本人的名字和这家集团的名字有点儿耳熟？冯斯困惑地想着。他可以确定，作为一个女朋友都不算完全搞定了的年轻屌丝，他这辈子都还没有想过未来子女教育这种遥不可及的事情，更加不会对这种专为有钱人准备的精英教育感兴趣。
但我肯定是在什么地方听到过这两个名字的，而且还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肯定。
冯斯苦恼地思索着，却始终想不起来。最后他困极了，趴在电脑桌上睡着了。
 
梦里先是梦见了魔王和姜米。他用蠹痕变出了一个巨大的机甲战士，自己操纵着机甲战士向魔王发起进攻；魔王身躯庞大，却始终隐藏在一团氤氲的云气之中，看起来有点儿像哥斯拉。而姜米像童话故事里被魔王绑架的公主一样，躲在一个城堡里，从窗口不断给他加油鼓劲。
但这个梦并不是童话，魔王不按常理出牌，一顿组合拳揍得冯斯的机甲战士趴在地上动弹不得，任美丽的姜米公主在城堡里哭成泪人也不管用。
“你就乖乖从了老衲吧！”魔王狞笑着，一脚踩碎了冯斯的机甲。冯斯眼前一黑，从噩梦里醒了过来，忽然间明白过来那两个名字的来历。
是的，那两个名字果然是和魔王有关。就在冯斯去往四合村寻找祖父的行踪的那一次，他借宿在村长家，百无聊赖之际听着村民们一边看电视新闻一边聊闲天。五十岚贤一的名字，以及那家教育集团的名字，就是在那时候从新闻里蹦出来的。播音员用圆润的女声念着新闻稿，向电视机前的观众播报说，日本著名企业家五十岚贤一来省内考察投资环境。
那时候村民们啧啧感叹，都说几辈子才能赚到人家那么多钱啊。冯斯也不以为意，但此刻回想起来，假如这位五十岚先生真的是日本家族的人，他为什么会刚刚好选在自己去贵州的时候也一同前去？
恐怕不会是巧合。
而另一方面，他也不会忘记那个一直悬在心里的谜团：火车上第一次见到的涿鹿之战的幻境，到底是谁制造的？会和这个五十岚贤一有关吗？可是日本组织里不全都是普通人吗？
一想到四合村，有一个最近这段时间没顾得上去想的情况又浮上心头，那就是村子里疯病爆发的状况。按照上次在路上遇到的关锁的说法，四合村的状况远比其他任何地方都严重，这似乎说明，在老祖宗被彻底铲除之后，村子里却依然存在着异状。
一种奇特的直觉涌上心头：四合村里一定还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伴随着这种直觉，还有更加强烈的不安。他始终隐隐约约地觉得，日本组织的背后似乎还藏着些什么东西，这一次守卫人世界倾巢而出去对付日本人，也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大妥当。但具体不妥当在哪里，他也说不出来。
“看来我得到四合村去看一看。”冯斯叹了口气，“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他火速订了机票，动身飞往贵阳。接机的徐蕙子开车把他送到了通往四合村的最后一段公路。
“我不敢再靠近了。”徐蕙子抱歉地说，“现在全体守卫人都被警告，不能接近这一类的地方，以防感染病毒。对不起了。”
冯斯连忙摆手：“千万别那么说，送我到这儿我已经很感谢了，反正我也有驾照。”
徐蕙子下了车，把驾驶位让出来，冯斯挪了上去，关上门，把头探出车窗：“你怎么回去啊？我刚刚注意到你一路把我送得那么深。”
“半小时后有一趟长途车出山。”徐蕙子说，“别担心我，我好歹也是守卫人。四合村里现在好像很乱，你多保重。”
冯斯挥了挥手，继续驾车前行。在颠簸的公路上跑了四十来分钟之后，四合村已经出现在眼前。
这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恰好也是冯斯第一次来时的时间。尽管今天是除夕，整座村子却笼罩在凄凉清冷的氛围里，听不到鞭炮声，听不到孩童的嬉闹声，闻不到空气里的酒香菜香，甚至于村里都看不到多少灯火，仿佛大山投射下来的阴影把一切的美好都隔绝了。而冯斯还能够清晰地察觉到，这附近有蠹痕的力量在流动，但他无法判断具体方位。
到了这个时候，他才忽然明了了，为什么那么多恐怖电影都喜欢把故事背景放在荒村。天地之间空寂而荒凉，山风萧瑟如刀，那些半明半暗的破旧房屋蛰伏在黑暗中有若一座座坟包，山间不时传来诡异的声响，的确能让人只是站在这里就头皮发麻。
好在冯斯这两年见识的东西足够多了，还有经受疯人院幻觉的洗礼，这样的场景对他而言已经不算什么。他把车随手停在路边，走进了村子。
四合村还是和两年前那样，房屋歪歪扭扭破败不堪，透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贫困。然而，上一次来的时候，冯斯好歹还能在村长万东峰家里借宿，如今万东峰已经死了，他连该住在哪儿都无法确定了——毕竟老祖宗是被他干掉的，估摸着村民们应该对他仇恨颇深。
“可别一觉醒来脑袋搬家了……”冯斯嘟哝着，打定主意还是一会儿自己用蠹痕创造一个帐篷。但在村里走了几步之后，他又发现，应该是用不着帐篷了，因为有不少的房屋都空了，完全可以鸠占鹊巢。
那些原来的屋主，都已经发疯致死了吗？冯斯心里一颤。
他在村子里逛了一圈，愈发感觉整个四合村已经变得死气沉沉。尽管是除夕之夜，有一小半房屋都空着，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也没有什么人走在路上、相互串门拜年什么的。即便是那些亮着灯的人家，也都门窗紧闭，不知道是不是怕“疯病”传染。
最后他路过了村长万东峰的家。这里曾经是全村最热闹的所在，因为村民们每天晚上都会聚集到村长家，享受他们唯一能享受到的娱乐：看电视。冯斯还记得那一天晚上村民们围着影碟机观看了施瓦辛格的经典动作片《真实的谎言》，然后又边看新闻边叽叽喳喳，让他意外获知了五十岚贤一的名字。
然而现在，村长死了，村长的家人不知道是死了还是离开了，房屋已空。冯斯甚至都不必用蠹痕来创造钥匙，就直接推开门走了进去。借助着照明灯，他可以看到房间里一片狼藉，堆积着厚厚的尘土，甚至已经结成了不少蛛网。地上散落着一些动物的骨骼，看样子像是一只猫。
“真有点儿鬼屋的氛围了。”冯斯笑了笑，随手变出几样扫帚抹布之类的工具，粗粗地把堂屋里的沙发及四周清扫干净，打算就在这里过夜。他注意到，村长家的电视机和影碟机仍然放在原地，没有被人搬走，看来村民们是有意识地维护了这座房屋的完整性。
这些愚昧的村民，冯斯想，他们对老祖宗的信仰和畏惧深入骨髓，以至于连村长的这么一丁点权威都变得那么高高在上不容侵犯。但转过头一想，这又何尝能怪罪在村民们身上。当千百年的传统都没有丝毫动摇地被坚决执行时，每一个出生在这个村子里的人，都很难有机会拥有真正的自由意志，像关雪樱这样的异类实在是可遇不可求。
就像守卫人别无选择，黑暗家族别无选择，天选者别无选择一样。
我好像慢慢变成了一个宽容的人，冯斯自嘲地想，被无情的世道逼出来的宽容。
 
他用蠹痕创造出了一碗米饭，一份香喷喷的烤鸡和一盆鱼头豆腐汤，在黑暗里填饱了肚子。
“新年快乐。”冯斯对自己说，然后往沙发上一蜷，打算睡觉。正在迷迷糊糊的时候，耳畔却听到了点儿声音，好像是有人正在推门。他暗暗用蠹痕变出一根甩棍握在手里，耐心等待着。
门果然打开了，一个听上去有点怯生生的脚步一步步走了进来。但刚刚走进堂屋，对方似乎是闻到了残留在空气中的食物的香气，停了下来。那个脚步很轻，听起来像是个女人。
冯斯忽然产生了一个古怪的联想。他索性用第二个附脑操纵了时间的停止，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对方的跟前。果然没错，来的真的是他所猜想那个人。
他叹了口气，解除了时间停止。对方被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影吓得向后退出好几步，喉咙里发出一阵响动，却并没能发出尖叫声。
“我早该猜到的，你一定会来这儿。”冯斯笑容可掬地说，“果然，转来转去又转回到了原点，还是我们俩。新年快乐！”
在他的身前，惊魂未定的关雪樱也露出了笑容。

第八章 原点 三
从和范量宇认识之后，文潇岚就从来没有见过这颗小头有过任何生命的迹象，甚至于范量宇会经常性地把这颗头按进身体里去藏着，简直像是挤掉一颗脸上的痘痘一样无所谓。所以她也并没有太在意过这颗头颅，还时不时地拿出来把范量宇取笑一番。在她的猜测中，这颗先天畸形的头颅应该是生下来就已经死了，或者直接其中并没有大脑，虽然由躯体提供营养物质而并未干枯朽坏，却也没有任何用处。
但到了这时候，她才明白过来，不但这颗头颅是活的，而且，仿佛范量宇真正的力量就蕴藏在这颗头颅中。这个双头人一向被所有人称之为怪物，一向是公认的守卫人中的最强者，但人们却没有料到，他还远远没有展现出自己最强的威力。
此刻，小头颅上睁开的双眼里一片血红，瞳孔却呈现出黯淡的灰色，和范量宇蠹痕的颜色几乎一样。那片灰色中透露出的残忍和肃杀，让范量宇看上去已经不再是个人，而是近乎于魔。
“大头，你这是怎么回事？”文潇岚很是焦急，“别做傻事啊！”
但范量宇已经不能回答她了。随着小头颅的觉醒，大一点的那颗头像是在瞬间被吸干了生命力，那张总是龇牙咧嘴带着或邪恶或嘲讽的怪笑的脸变得僵硬死板，有如被冰冻一般，连嘴唇都不能动了。仿佛范量宇的灵魂已经发生了转移，转移到了新的头颅之上，而旧有的那个人消失了。
然而，在这样的转移完成之前，文潇岚看得清清楚楚，在她熟悉的那张脸上，那双她熟悉的眼睛最后转动眼球，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这一眼短不过刹那，却又长若一生。
那双眼睛随即闭上。文潇岚认识的那个范量宇，彻底消失了。
 
而“另一个”范量宇却在这一刻圆睁双目，发出一声粗砺的嘶嚎声。那声音充满着野兽的狂野和暴戾，已经完全不再有人的意味包含其中。这一声吼叫甚至吸引了两位正在各自用蠹痕性命相搏的魔王的注意。“宁章闻”转过头来，目光里头一次有了微微的诧异，金刚的眼神里也流露出一丝不安。
“小文，你们在搞什么名堂？”“宁章闻”居然还能用朋友对话一般的口吻向文潇岚发问，似乎浑忘了正是他不管不顾和自己的同伴开始火并，才把文潇岚置于这种濒死的境地。
文潇岚想要回答，却发现自己已经有些张不开口。魔王的力量好像已经浸润到她的全身，正在一点一点吞噬她的细胞，让她连呼吸都感觉到困难了。先前的所有注意力都在范量宇身上，此刻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也撑不住了。
这样也好，文潇岚自嘲地想，和一个怪物在一起呆了那么久，我终于也要自己变成怪物了。但愿能变成一只美丽的妖兽，不要太丑……
正想到这里，已经更换了头颅的范量宇突然间站起身来，原本被压缩到极致的蠹痕像紧压后松开的弹簧一样，爆炸般地扩张开去。文潇岚眼前一花，只觉得视线完全被笼罩在一团灰色的光晕中，身体却一下子像被无数钢针穿透一样，全身上下每一处都感受到难以忍受的剧痛。
她“啊”的一声痛叫出声，随着这一声叫喊，身上那股化骨绵掌般的无形压力陡然消失，痛感也不再持续。眼前的灰色光晕瞬间散去，她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另外一处地点，先前宁家的客厅、两位魔王、小头颅觉醒的范量宇全都不见了。
唯一还在她身边的，只剩下还被她紧紧握住手的范为琳了，但范为琳仍然在昏迷中，不过状态没变，还是有稳定的呼吸和心跳。文潇岚把对方轻轻放在地上，慢慢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确定自己全身上下并没有异状。看上去，在脱离了魔王交锋的战场后，那股侵蚀她的力量消失了，或者说，暂时消失了。
她这才顾得上探寻一下自己所处的方位。这里一片黑暗，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尘土味，她用手机打开手电筒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好像正处在一间小型的电影院放映厅里，正前方能看到一块大屏幕，身边则是一排又一排带有高靠背和隔板、标注着排号座位号的皮革座椅，但座椅上布满灰尘，应当是很久没有用过了。
我应该没来过这里，但又好像对这儿有点熟，这是怎么回事？
文潇岚一边想着，一边在放映厅里四处查看。这里看来真的是很久没人使用了，遍地灰尘杂物，甚至还有干瘪的死老鼠。文潇岚走了一圈，手电筒忽然晃到了一个座椅上放着一张卡片一样的东西，走上前捡起来一看，发现那是一张过去她所在的学校的开水卡。最近几年学校推行一卡通，这种只能打开水的开水卡早已被淘汰，文潇岚也只是在学生会见到过以前的学长留下来作纪念用的废卡。
见到来自自己学校的东西，她忽然知道了这是个什么地方。这是距离学校不远的生活一条街上的通宵电影院，名为影院，其实无非是用一块大屏幕播放盗版影碟的镭射厅，但因为那种私密性比较高的座椅设计，以及主打“通宵播放”的暧昧属性，成为了校内不少狗男女在开房之前互相探索的场所。遗憾的是，在几年前，一对狗男女探索得兴起，居然不管不顾进入了实质阶段，然后被人用手机偷拍下来上传到网络上。
此类镭射厅本身就属于违法经营，大概是考虑到给学生们提供娱乐便利，原本派出所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下闹出丑闻，那就不能放过了，通宵影院顺理成章被关闭查封，但铺面并没有转让给别人，也没有再经营，就这么一直荒废着等拆迁。
而这座通宵影院所在的生活一条街，距离宁章闻家的直线距离，大约有三公里。也就是说，在那一瞬间，范量宇不但打破了魔王的空间闭锁，还把文潇岚和范为琳这两个人足足转移出去了三公里，安全地放到了这里。
 
“看来那颗小头还真是比大头管用啊……你这个混蛋……”文潇岚自言自语着，忽然间内心充满了悲戚。她明白了范量宇最后说的那句“活下去”的含义，也明白了范量宇最后失去神智之际望向她的最后那一眼。
因为他明白，当小头颅觉醒之后，曾经的那个和文潇岚一起打架，一起坐在公园里喂鸽子，一起参加化装舞会的范量宇，将永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也许那副带着两个脑袋的骇人的躯壳还会继续存在，但那个时而粗野、时而纤细、时而暴躁、时而悲伤、时而刚强如铁、时而温柔如水的灵魂，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你这个混蛋……”文潇岚狠狠地跺了一下脚，只觉得心里被掏空了一块，那种无处诉说的伤心愤懑混杂在呛人的尘土气息里，简直要让她喘不过气来。过了好久她才注意到范为琳在地上发出微微的呻吟声，连忙跑了过去。
“发生了什么？这是哪儿？”范为琳慢慢坐起来，捧着头问。
文潇岚把先前发生的一切向范为琳复述了一遍。范为琳听完后，低下了头，很久都没有说话，重新抬起头来的时候，文潇岚惊讶地发现她的眼圈红了。
这个锋利得像把剔骨刀一样的女人，竟然也会有想哭的时候？文潇岚实在是觉得自己跟不上世界的变化了。
“范量宇……他终于还是那么做了。”范为琳的声音有些哽咽，“我早知道一定会有这么一天，但当真的发生的时候，还是觉得……觉得……”
“大头的那两个脑袋到底是怎么回事？”文潇岚强行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镇定，“那个小头不是死的吗？怎么会活过来，而且还那么强大？”
“你不是一直都喜欢叫他怪物么？”范为琳叹了口气，“但显然你并不知道他之所以成为怪物的原因。以他的力量，原本已经是守卫人世界里的最强者了，但那还远远不是他的极限。真正彻底把他和其他人区分开的，是小头里面沉睡着的力量。”
“沉睡着的力量？”文潇岚怔怔地重复了一遍。
“我们家族之所以看重他，不仅仅是因为大头里蕴藏的力量。”范为琳说，“那个小头之所以一直像是个摆设，其实是被身体强制陷入了沉睡状态，就好比一种基因开关，因为那里面潜伏着人类中最接近魔王的力量，一旦醒来，人类的身体很难支撑得住。这是一种独特的变异，在过去的守卫人历史上也总共只出现过一两例。”
“那按你的说法，一旦觉醒他的身体根本支撑不住，你们为什么还要那么看重？”文潇岚盯着范为琳，“是想要把他当成一锤子买卖的人肉炸弹么？”
“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分别？”范为琳毫不躲闪，“对于我们大家族来说，每一个族员都是这样的炸弹。我们不是人。”
文潇岚像泄了气的皮球：“是啊，你说得对。这种事情我找你撒气也没有什么意义，对不起。可是大头现在会怎么样？”
范为琳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一起去看看吧。”
 
范为琳的力量逐渐恢复后，很轻易地带着文潇岚离开了这间废弃的影院。此刻的“生活一条街”冷冷清清几乎没什么人，绝大多数的店铺也都关着门，一派萧条景象。
“看来我真的被宁哥……被魔王关了很久了啊。”文潇岚左右顾盼，“看这条街这么萧条，应该是接近春节了。唉，果然错过了这学期的期末考试，真是倒霉……”
“不对。”范为琳皱起眉头，“我去跟踪魔王的时候，应该是距离春节还有几天，但是你看，电视机里已经在重播春节晚会了。”
她所说的，是路边还开着的一家百姓理发店。大概是出于国人“正月剃头死舅舅”的古怪迷信，此刻的理发店里也并无顾客，店主正在看电视。
文潇岚看了一会儿屏幕：“还真是，这些节目我都没看过，应该是今年春节的。也就是说，我们已经连春节都错过了？但是当时明明只耽搁了连一个小时都不到啊。啊，屏幕上有时间，今天已经是初三了。”
“看来，范量宇的那一下，不仅仅是改变了我们所处的空间。”范为琳说，“时间上也发生了跳跃，我们一下子跳到了七天之后。一个星期啊，也不知道范量宇会怎么样了。”
文潇岚二话不说，转身向着学校方向跑去。范为琳轻轻叹了口气，跟在她身后：“三公里呢，打个车会更快些。”
 
几分钟之后，文潇岚几乎是一脚踹开了宁章闻家的房门，但各个房间里都空无一人，关雪樱也不在。室内打斗的痕迹似乎也被人清除了，所有的家具和物品都被摆放得整整齐齐，甚至于先前魔王泡茶用的茶壶茶杯都被清洗得干干净净。那一瞬间文潇岚产生了一种古怪的念头：是不是七天前发生的那一切只是一个漫长的噩梦？其实并没有什么魔王的火并，范量宇也并没有唤醒那颗危险的头颅，也许他随时会推开门，带着那一脸讥嘲的笑容走进来，损自己两句开开心。
她呆呆地站立在那里，怀想着和范量宇在一起时的一切，浑忘了时间的流动，直到听到身后的门响才连忙转过身来。但走进门的只是范为琳，手里还握着手机。
“范量宇已经被家族的人带回去了。”范为琳说，“他还没死。”
文潇岚一屁股坐在地上，仿佛全身的力气都随着范为琳的这句话而被抽干。
“我们在时间里消失的那七天，家族的人还是通过蛛丝马迹找到了这里。他们到达的时候，两个魔王都已经踪影不见，只有范量宇倒在地上。”范为琳接着说，“他没死，基础的生命体征都在，但也没有任何意识，已经和植物人差不多了。”
“植物人？”文潇岚失魂落魄，只觉得胸腔里撕裂一样的疼痛，但另一方面，却也感到一阵阵欣慰：毕竟他还活着。不管怎么样，活着就好。
“是的。我刚才跟你说了，那种力量的爆发对身体的损害非常严重而且不可逆。事实上，那颗小头已经死透了，但他毕竟有着野兽一样的身体，大头的脑干奇迹般地没有死亡，但是大脑……大脑已经严重受损，什么时候能醒过来谁也不知道。”
“也就是说，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了，是么？”文潇岚紧握着拳头，指甲抓破了皮肉也恍然不觉。
范为琳同情地叹息一声：“我不想说假话骗你，这种可能性极大，只不过，守卫人世界里未必不会出现奇迹。怎么样，你要去看看他吗？另外，小哑巴也没事，现在暂时由我们照料着。”
文潇岚缓缓地站了起来，没有回答，而是先拨打了一下手机。然后她收起手机，坚决地摇摇头。
范为琳很意外：“你不想见见他？”
“这世上还有能比你们范家更好照顾他的人吗？”文潇岚反问，“我现在去看他，除了故作姿态之外并没有什么用。相反的，我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一秒钟也不想耽搁了。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查找一下冯斯的下落。”
范为琳先是一愣，继而恍悟：“啊，你是想把记忆迷宫里的一切赶紧告诉冯斯。那小子的手机又出毛病了？”
“我不能让大头白白牺牲。”文潇岚近乎咬牙切齿，“事出突然，大头还没来得及告诉我他在迷宫里领悟到的关键，我所能做的，就是赶紧找到冯斯，把我见到过的全部告诉他，指望他靠着天选者的悟性去参透这一切。大头所做的事情，一定要有意义，一定要有！”
“我会帮你的。”范为琳郑重地点点头，“现在，你先回去休息吧，养精蓄锐等我的消息。为了我姐姐，我也不会让范量宇的心血白费。”
“谢谢你。”文潇岚不再多说，向门口走去。
 
还没有迈出门，范为琳在背后叫住了她：“等一等。”
“还有什么事吗？”文潇岚停住了脚步。
“有一件事，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范为琳说，“还记得你曾经进入过一个塑造成篮球场一样的幻域吗？”
“记得。在医院里，我发现魏崇义的行踪的那一次。”文潇岚说。
文潇岚当然记得。并不仅仅是因为那一次她发现了魏崇义，意义非凡；也不仅仅是因为那一次她亲眼目睹了同学的死亡，受了不小的刺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时范量宇毫不顾忌对方利用她的生命来作为威胁，让她有一些失望和心寒。
那时候范量宇是这么说的：“啤酒瓶，我们有在一起打架喂麻雀的交情，这是事实；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唯一的一个朋友，这也是事实；如果你遇到了危险，我会想办法救你，这还是事实。但是，如果你以为你的命会比我的尊严更重要，那就错了。没有任何人可以拿任何东西来威胁我，即便是你的性命。”
真是个冷冰冰的大头怪啊，那时候文潇岚想。但是在范量宇几乎献出了他的生命来挽救自己的性命之后，她已经不会再对这句话有什么介意了。
“那时候范量宇对你说的话，你还记得吗？”范为琳又问。
“我记得……等等，你怎么会知道？”文潇岚有些奇怪，“那些话他不应该对你转述的，那不像他的性子。”
“我亲耳听到的。”
“亲耳听到？那会儿……你也在？”
“别忘了，我有穿越障碍物的能力，”范为琳说，“当时，虽然范量宇本人离你们很远，但他充分地吸引了那个黑暗者的注意力，而我则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到了篮球场的地板下方。”
“地板下方？”文潇岚恍然大悟，“也就是说，那时候你一直在……”
“对，就在你们的脚下，随时可以出手干掉他。”范为琳说，“所以即便那个家伙没有被范量宇唬住，你也是绝对安全的。那是范量宇拜托我的。”
“是他……拜托你的？”文潇岚的心里百味交织，只觉得有些东西正在碎裂、融化，化为不可遏制的洪流。
“你还不明白吗？”范为琳意味深长地看了文潇岚一眼，“那个家伙死鸭子嘴硬，口是心非着呢。在这个世界上，他可以摧毁任何人，也从来不在意自己被摧毁，但在他的心里，始终有两个人比一切的一切都重要。这两个人，一个是我姐姐，另一个就是你了。”
她顿了顿，接着说：“而我姐姐已经去世啦，所以，能让他献出一切、放弃一切的，就只有你了。而他也真的那么做了。”
 
说完这番话，她上前几步，伸出手关上屋门，以免文潇岚突然爆发出来的痛哭声惊扰了邻居。

第八章 原点 四
这个在除夕之夜推门进入村长家的人，竟然是关雪樱。
冯斯虽然感到意外，却也觉得在情理之中，毕竟这种事很像是关雪樱的风格：虽然一声不吭，但打定了主意就立马付诸行动。
“你是怎么想到跑这儿来的？”冯斯一边问，一边用蠹痕创造出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米线。
关雪樱看来饿坏了，也不顾烫，飞快地吃完了米线，这才掏出手机开始打字：“我找守卫人打听了你的去向，知道了村里的事。我对村子熟，可以帮你的忙。”
“没办法了，反正我也赶不走你的。”冯斯耸耸肩，“有你在这儿，我确实是方便很多。而且，总算有人陪我一起过除夕了。”
“不过这次不用我做饭了。”关雪樱说。
“算是我感谢你多年来为我奉献的美食。”冯斯一本正经地说着，递给关雪樱一个上面摊着一些薄肉片的小碟子，“今晚别吃香肠腊肉了，来点儿伊比利亚火腿吧。”
 
关雪樱来了，冯斯就不必睡沙发了，因为这个勤劳的姑娘一定会打理出两个干净的房间和两张干净的床铺。尽管姜米和文潇岚依然下落不明，但冯斯的心里仍然平静了许多：至少还有一个朋友陪伴着，他并不是完全孤独的。
安稳地睡了一觉之后，两人一起吃了早餐——冯斯创造出来的一锅青菜咸骨粥，外加一笼灌汤包。关雪樱用手机发问说：“你是怎么打算的？”
“还是只能靠我天选者的本能。”冯斯回答，“这里有很强烈的蠹痕的味道，但因为充斥着整个村子，就像瘴气一样，反而没法一下子清晰地辨认出来源。就先四处转转吧。对了，你要不要回家看看？”
他把那一天关锁对他的说的话原原本本向关雪樱复述了一遍。关雪樱显然也没有想到关锁的所作所为原来含有深意，脸上的表情复杂至极。最后她犹犹豫豫地在手机上写道：“我们去看看吧。”
这是大年初一的早晨，村子里依然感受不到丝毫的过年喜气，但好歹有人出门了。一些村民走在路上，看到了关雪樱也并没有显露出惊讶，脸上呈现出一种被折磨到对外界事物难以产生应激的麻木。
走了没多久，路边的一个房门突然被撞开，一个人摔了出来。冯斯连忙扯过关雪樱，挡在她的身前，仔细一看，摔在地上的是一个中年村妇。她满面黢黑，破旧的衣服上满是各种脏污，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嘴里歇斯底里地叫喊着些什么。
冯斯稍微宽心：“不是针对我们的。看来应该是传染了精神病的村民——妈的，在精神病前面用‘传染’这两个字真别扭。”
关雪樱却已经走上前去，试图扶起那个村妇，但村妇显然已经认不出她是谁了，用力一推，把她推倒在地上。她向冯斯摇摇手表示无碍，然后慢慢站起来，脸上的表情充满悲伤。
“邻居顾婶婶，一直很照顾我。”她在手机上打字说。
屋里走出了另外一个人，是一个中年男人，冯斯判断这应该是顾婶的丈夫，两年前曾经在村长的命令下参与过对自己的追杀。他带着一脸的麻木，二话不说，用手里的麻绳直接把顾婶捆上，硬拽着回到屋里，然后关上了门。他的目光扫过了冯斯和关雪樱，却没有任何涟漪。
果然如关锁所说，这个村子里的人已经被折磨得毫无生气，冯斯想。
接下来的一路上，冯斯能不断听到精神失常的人们发出的种种怪声，还亲眼见到了几个，这些人的状况和顾婶相仿，基本上都完全无法控制自己。从比例上来说，这个村子里发疯的人的确太多了，远高于其他地方。而冯斯一路走来，也不断地感觉到蠹痕、或者说魔王之力的存在。但这股力量的源头，他始终捉摸不到。唯一能肯定的是，村里的精神病爆发，一定和这股力量有关。
“以前村子里虽然很穷，但这条村里的路至少还是干干净净的，村长每天都会安排人打扫。”关雪樱的手机发出呆板的人工合成音。她过去很抗拒这种模拟发声的方式，宁可让对方阅读屏幕，但后来也慢慢开始接受了。尽管大多数时候仍然会只打字，但当对方在行走或者再做其他一些不方便阅读的事情的时候，她会用模拟软件把打的字读出来。
“是啊，看看现在脏乱成什么样了。”冯斯跨过一只正在散发出恶臭味的死猫，“关锁说得没错，这个村子已经被毁了。”
关雪樱神情忧伤：“虽然我并不喜欢这里。但是看着现在这个样子，还是难过。”
“也许我们还能找到办法拯救它。”冯斯说，“还有，这破软件发声真难听，手机给我试试。”
他把关雪樱的手机握在手心里，蠹痕的光芒闪过后，再递还给关雪樱。关雪樱随手打了几个字，手机里传出抑扬顿挫、有如真人说话般的清脆女声：“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我觉得，如果你能说话，你的声音就应该这么好听。”冯斯说。
关雪樱眼圈微微一红，脸上却终于浮现出笑意。
 
两人来到了关雪樱曾经住过十多年的关锁家。冯斯想要敲门，却又收回了手：“你来敲门吧，小樱。”
关雪樱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敲响了这扇已经掉漆的陈旧木门。等了好几分钟，没有人来应门，她锲而不舍地又重重敲了十几下，最后，门内的小院里终于传出了脚步声。
门开了，开门的正是关锁。和上一次见面的时候比起来，关锁显得更加衰老而瘦弱，站在在北京生活了两年而显得健康挺拔的关雪樱面前，似乎挨揍的应该是前者。但第一眼见到养父，关雪樱仍然无法掩饰内心的恐惧，下意识地退出去好几步。
“别怕，现在他不会再打你了。”冯斯扶住关雪樱的肩膀，“他不会了。”
关锁看清楚了冯斯和关雪樱的脸，先是愣了愣，枯黄的脸上露出了又是惊喜又是惭愧的表情。他好像是一张终于无法再紧绷的弓，一下子瘫软在地上，关雪樱又是一阵犹豫，但最后还是走上前去，扶起了他。
“过去的事情，什么都不用说。”她用手势告诉关锁。
关锁噙着眼泪点点头，在关雪樱的搀扶下回到了屋子里。冯斯跟在两人后面，一进屋就闻到一股臭味，抬眼一看，屋子里家徒四壁，肮脏不堪，灶台上的几只碗已经长出了层层叠叠的绿霉。
“弟弟呢？”关雪樱似乎是怕冯斯看不懂哑语，在扶着关锁坐在吱嘎作响的木椅上后，还是改为用手机发问。
“在屋里。去看看吧。”关锁的声音里充满了深沉的悲伤，“活球不了几天了，你总算赶上见他最后一面。”
冯斯握住了关雪樱的手，陪着她走进关锁指向的那间卧室。卧室里的恶臭味比外间更加浓烈，而且既没有开灯也没有开窗，相反关锁用砖头把窗户也封死了，所以整个房间里一片黑暗。冯斯伸手摸到了电灯的拉绳，拉下之后却并没有光，大概是关锁连灯泡坏了都没有坏，他只能创造出一盏照明灯放在地上。
灯光下，他看见这间狭窄逼仄的小房间的角落里，一个十余岁的少年以别扭的坐姿被捆绑在床边。这个少年全身赤裸，但看体格却并不显得瘦弱，可见关锁对他照顾得十分尽心，即便家里很穷，估计也是尽可能地把有营养的东西都给了儿子。只是他的躯干虽然没太大毛病，脑袋看上去却十分不妙，整张脸像中了风一样歪歪扭扭，嘴巴大张，口水不断流出，眼窝深陷，双目呆滞，可见关锁说的“活球不了几天了”半点也不夸张。
“这就是我弟弟，关银祥。”关雪樱说，“我以前一直没告诉你，他是抱养的，我家没有男孩，外地一个亲戚抱给了我爸爸。”
“嗯，我能猜到，他半点也不像你妈妈生的。”冯斯说，“而且上次在村长家你爸打骂你的时候，还提过为这孩子交了超生罚款，但没想到他智商偏低，十岁了还读不过一年级的课程。说起来，关锁也算不容易了，这么傻的一个孩子，他还……”
冯斯说到这里，突然身子晃了一下，关雪樱连忙扶住他，打手势询问他怎么了。冯斯摆摆手：“不碍事，我刚才脑子里忽然痛了一下。有点奇怪，一般来说，现在普通程度的蠹痕已经很难让我头疼了。你等我一会儿。”
他走出门，十分钟后重新回来，神情变得严峻：“不大对劲，只有在这间屋子里我的头会疼。”
“你的意思是说，这间屋子里有什么奇怪的蠹痕来源？”关雪樱说着，不自禁地把视线转向了依旧痴痴呆呆的关银祥。就在冯斯出门溜达的这段时间，她已经草草地替弟弟打理了一下个人卫生，至少脸上没那么脏了，但陈积的臭味儿还是难以除掉。
冯斯靠近了关银祥，忍受着从他身上散发出的阵阵恶臭，俯身把额头贴在了他的额头上。过了好一会儿，他直起腰来，很是疑惑：“并没能感觉到有什么特异的地方啊。头疼也是一阵有一阵无。难道和他没关系？”
“可能只是巧合吧。”关雪樱说，“好了，你也陪我回来看过了，我陪你继续在这一带转转吧。”
“也只能这样了。”冯斯说着，用蠹痕创造出了一些半成品的食品，打算给关锁留下。想到关锁两年前还是个胖子，如今却瘦成这样，他心里有些不忍，又弄出了一个散发着香气的热气腾腾的熟猪蹄。
令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之前一直双眼呆滞无神的关银祥，可能是很长时间没有尝过肉味了，一闻到猪蹄散发出的香味，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喉咙里发出阵阵怪响。而随着关银祥额眼神里出现贪婪和饥饿的眼神，冯斯忽然又觉得脑子里一阵剧痛，禁不住呻吟了一声。
关雪樱连忙过来扶住他，冯斯摆摆手：“别管我！把这个猪蹄拿去喂你弟弟！马上！”
 
关雪樱明白了冯斯的用意，去厨房洗干净一把菜刀，小心地把猪蹄上的肉皮剔下来，切成小片，一片片喂到关银祥的嘴里。关银祥看来的确是饿狠了，几口就把猪蹄吃得精光，脸上也稍微多了几分神采。
“果然，你弟弟精力越好，我的头就疼得越厉害。”冯斯喘着气说，“这里面有问题。搞不好你弟弟有附脑！”
“我弟弟？有附脑？怎么可能？”关雪樱呆住了，“他是我爸抱养回来的，和我妈都没有任何关系。说我有附脑说不定更有可能。”
“这就说明这件抱养的事情很有问题！”冯斯按摩着太阳穴，看来疼得颇有些厉害，“你弟弟这个附脑很不寻常，现在一般不会有别的守卫人的附脑能和我产生这样的共鸣。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件事和你妈妈还有关系。”
“我妈妈？”
“这个抱来的孩子，背后一定有文章。”冯斯咬牙切齿，“我觉得，无论是我还是路钟旸还是其他的守卫人，还是上杉舞子他们，似乎都低估了你妈妈。这个村子搞成现在这样，说不定就和你妈妈有关。”
关雪樱握着手机，一时间说不出话来。冯斯看着啃光了猪蹄仍然意犹未尽的关银祥：“小樱，找你爸爸打听一下你弟弟亲生父亲的地址，我们得去打听清楚。我算是明白过来了，为什么那么多守卫人和黑暗家族围着你绕了那么多年，什么都没有找出来，因为真正的秘密根本就和你无关，而是藏在这个和你妈妈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身上。妈的，上杉雪子，我服了……”

第九章 龙傲天 一
和一向封闭近乎与世隔绝的四合村不同，数十公里外的东固村虽然也很贫穷，村民们至少还过着正常的生活。所以大年初一的这一天，村子里和中国其他的地方一样热闹喧嚣，充满喜气。无论生活中有多少艰难困苦，人们都会把它暂时抛诸脑后，过年之后再继续愁眉苦脸也不迟。
“这才像是过年的味道。”冯斯跳下车，用力嗅了一下弥漫在空气里的浓烈的硝烟味儿，“虽然我过去并不喜欢过年，但在你们村儿呆了一晚上之后，我还真是无比怀念这种一向被我唾弃的年味儿。”
“我喜欢过年，热闹，吃得好。”关雪樱说，“而且挨打会少一些。”
两人走进了村里。大概是这样贫困又没有旅游资源的村子很少有陌生人到访的缘故，正在村口玩耍的孩子们见到两人后，纷纷好奇地围了上来。冯斯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巧克力，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们变成了充满兴奋的带路人。
“这里就是谭家。”孩子们把冯斯带到了目的地。冯斯给他们又散了一堆牛肉干，敲响了门。一个五十岁左右的村妇带着一脸准备迎接亲朋好友拜年的笑容开了门，见到两个陌生人，不由一怔。
“你们是……”她疑惑地打量着这两个城里穿着的不速之客。
“大姑您好，我叫关雪樱，是关锁的女儿。我是哑巴不会说话。”关雪樱继续用手机发声。但她还没来得及打完后面的话，村妇一听到关锁的名字，脸上就现出惊恐的表情，赶忙关门。但冯斯早有准备，用力按住了门板，拉着关雪樱迈步进门。
“我不想说废话，就直奔主题吧。”冯斯说着，稍微拉开羽绒服的拉链，露出内袋里的警官证，“今天我想要问的事情必须得到答案，你答清楚了，我就不找你的麻烦。不然的话，我就公事公办，咱们换个地方说话。”
村妇浑身颤抖，过了好半天才战战兢兢地点了一下头。
老子伪装国家公职人员真是越来越熟练了，冯斯想。
 
“我是关锁的堂姐，但其实只是族谱上那么排，关系并不亲近，不遇到什么事儿的话，三五年都不会见一次面。”名叫关晓娟的村妇说，“大概十一二年前，我生了第三个孩子，和头两胎一样都是男孩，虽然交了超生罚款，还是觉得值，村里人也都夸我家有福。但就在孩子刚满月的时候，一个女人找了过来，说她是关锁的老婆，要我把老三抱养给他们家。”
“果然是她主动找过来的。”冯斯点点头，“她用的是什么法子威胁你们家？你们肯定不会主动愿意的。”
关晓娟嘴一瘪，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我们怎么可能愿意？我们农村本来就穷，家里多一个劳力算一个。要不是身体不好年纪也大了，四个五个我也想生，怎么会生到第三个就送人。但是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太可怕了，她说她是湘西来的，会巫蛊术，如果不把孩子给她，她就要下蛊杀我们全家；如果敢报警、敢告诉别人，也要杀我们全家。她那会儿……那会儿……就是手指头动了一下，我家院子里的三只鸡和一条狗就马上倒在地上死了。真的就是手指头动了一下下。”
没什么奇怪的，冯斯想，上杉雪子可是带着鬼子的高科技来中国的，随便弄点什么生化武器装神弄鬼就够了。而且他可以想象，以上杉雪子那种个性的女人，真想要威胁谁吓唬谁的时候，会展现出多么恐怖的足够把一对普通农村夫妻压迫到喘不过气来的气场。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些后悔先前用假装警察的老招数来吓唬关晓娟——这毕竟是一个亲生骨肉被人抢走的可怜人。
他的语气尽量放得温和了一些：“那后来她把孩子抱走之后，你还见过孩子吗？”
“我和孩子他爹偷偷去看过。”关晓娟含着泪说，“但是他们四合村和别的村子不一样，平时一般的外人都很难进去，警察都不爱管她们，何况我们俩实在害怕那个女人。我们只是……偷偷瞄了两眼，看到孩子还活着。后来也没敢再去了。我们只能当自己没生过这个儿子了，毕竟不想让之前的那两个也平白没了啊。”
冯斯明白，再多问也问不出什么了。上杉雪子早就计划好了一切，残忍而迅捷地抢来了一个男孩作为关锁的儿子来抚养。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谁都不清楚，甚至包括关锁本人。他对上杉雪子同时怀着迷恋和畏惧两种感情，几乎是言听计从，没有丝毫反抗和质疑。
于是，现在的问题就在于，她为什么会强行掳来一个孩子养在关锁家？这个父母都是平凡农民的男孩，为什么会在十余年后爆发出惊人而独特的附脑力量？这附脑的力量是上杉雪子这个普通人赋予的么？她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得赶紧回去看看你弟弟。”冯斯对关雪樱说。
关雪樱点点头，然后在手机上打了几个字，这一次，没有读出来，而只是把屏幕朝向了冯斯：“能借我一点钱吗？”
冯斯会意地点点头，直接用蠹痕创造出了厚厚一叠钞票，这会儿也顾不上模范公民文潇岚对他的谆谆教诲了。他知道，关雪樱是为了自己母亲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想要做出一点儿微薄的补偿。但是失去孩子的悲痛，用多少钱也补不回来。
他把钱放在了桌上，想了想，又把手插进衣兜里，伸出来时，手里捏着一张彩照。
“这是你儿子的近照。”冯斯把照片递给关晓娟。照片上的关银祥体格健壮，穿着干净整洁的衣服，骑在一辆价值不菲的山地车上，脸上带着沉静的微笑。
一个母亲心里所期盼的孩子的生活，大概就该是这样吧？冯斯想着，拉上关雪樱赶紧离开，不忍心去看关晓娟脸上的表情。
 
回程的路上，关雪樱一直沉默着，直到快要进村的时候，她才终于忍不住发问：“我妈妈也是个坏人吗？”
冯斯心里一颤。他明白，关雪樱所用的这个“也”字，指的是她的生父路钟旸。路钟旸曾经是个善良的人，却在路晗衣多年的折磨后性情大变，险些连自己的亲生女儿和亲妹妹都要一起杀掉。关雪樱嘴上很少提，甚至很少显露在脸上，但内心毫无疑问还是十分在乎的。而现在，不只是十多年来就见过这么匆匆一面的母亲，连好歹陪伴了她十年的母亲，都显露出不为人知的凶狠残酷的一面，这对她的打击恐怕不会太小。
“小樱，别多想。”冯斯说，“他们是他们，你是你，他们做过什么都不会影响现在你是什么样的人。你是我见过的最坚强最善良的姑娘，这才是最重要的。”
关雪樱无声地张嘴笑了笑，想了一下，用手机模拟出一串“哈哈哈”的笑声：“这话别被姜米姐姐和文姐姐听到，她们会揍我的。”
“她们如果揍你的话，不就证明了她们的不善良么？”冯斯竭力说着笑话，希望能让关雪樱的心情轻松一些。
但当回到四合村村口时，两人已经顾不上去想这些小烦恼了，他们的注意力都被村里的变化所吸引。
“起雾了？”关雪樱疑惑地问。
“不像，雾气的范围不应当刚刚好只笼罩村里的范围，更加不应该形成这种类似半球的形状。”冯斯说，“这是人为的。你留在外面。”
“我必须进去看看。如果有危险，你需要一个熟悉地形的人。”关雪樱说。
“说的也对。”冯斯说，“那我们就一起进去逛逛吧。”
他停好车，牵起关雪樱的手，走入了身前这片浓重的迷雾。迷雾就像沉默的巨人的身躯。
 
能见度很低。冯斯创造了一把手枪捏在手里，以防万一。不过，两人在雾气里并没有走出太远，眼前就已经逐渐明晰起来。头顶上的雾气也并不是很厚，隐隐能看到太阳和蓝天。大年初一，天气不错。
当完全走出迷雾的领域之后，两人很容易就看清楚了村里的场景。那场面并不恐怖，却怪异到了极点，让两人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为什么要拆房子？”关雪樱忍不住发问，尽管这样的问题冯斯根本不可能答得出来。
“而且……正常人和精神病人全都出动了。”冯斯说，“不知道这是疯子们都变正常了，还是正常人都疯了。”
两人就像误入了一个巨大的工地。在他们的视线里，整个四合村里凡是还有行动能力的人都动了起来，手里拿着各式各样的工具，正在拆除着村里所有的建筑物，包括他们自己的房屋。冯斯拉着关雪樱藏身在村口的一棵老树后，悄悄窥视。尽管还不明白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他已经隐隐看出了眼前的一幕有一些违和。他小时候很淘气，和小城里的小男孩们一样，总是喜欢跑进各种建筑工地里寻找探险的感觉，自然也见识过各种各样不同的建筑场面。但这些四合村村民的动作，他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却一下子又说不出哪点不对劲。
“你有没有觉得这些人的动作看起来不太对？”冯斯问关雪樱。
关雪樱点点头：“是很奇怪。但我说不清楚。我们村的人反正从来没有这样一起干过活。他们虽然很听村长话，但并不团结，经常邻居之间还要打架，甚至打死过人。我第一次看到他们这么齐心合力。”
“齐心合力”四个字提醒了冯斯。他创造出一个小巧的望远镜，通过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村民们的劳动，眉头慢慢皱了起来，把另一个望远镜递给关雪樱：“小樱，你仔细看他们的动作，是不是有点儿……太有默契了？”
关雪樱看了一会儿：“真的。你这么一说我才注意到。他们的动作太快了，配合太默契了，简直像是团体操。”
关雪樱所用的“团体操”的形容，听来滑稽，其实非常精当。冯斯刚才一直感觉到的那种越来越浓的违和感，也就在这一点上——村民们的行动显得过于流畅默契，远远超越了一般的“齐心协力”“训练有素”的标准。他刚才在望远镜里见到了不少匪夷所思的场景，村民们相互之间没有说一个字，没有进行任何眼神或者手势的交流，却完全知道别人需要什么。比如一个房顶上作业的村民好像是需要一把锤子，他根本没有吭一声，一个在地面上背对着他的人已经把一只锤子抛了上去，而且方位力量刚刚好，可以让对方稳稳地接住；而那个房顶上的村民在揭下瓦片之后，随意地往地上乱扔，却刚刚好能躲过所有正在路上行走的人。
“简直有点像杂技。”关雪樱补充说。
“我倒觉得，这更加接近一种……心意相通。”冯斯斟酌着词句，“就像是所有人都被同样一种心思所控制了。这事儿很不寻常，我可能需要和何一帆联系一下。”
他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信号，猜测可能是被那团雾气屏蔽了，于是打算先退出村去。但在雾气里向外走出了不到十米远，他就感到一股强大而柔软的阻力把他硬生生往外推，就像是撞在了巨大的海绵垫子上。
“得，有进无出。”冯斯对关雪樱说，“看来咱们是非得在这儿把这个村子的事情解决了才出得去了。我们先躲在这边观察一下吧，注意别被任何人发现，只要有一个人看到，就相当于所有人都看到了。而在这个封闭的幻境里，我就算操纵时间也没法逃出去。”
关雪樱没有打字，而是伸手指向两人的头顶。冯斯叹了口气，抬头一看，果然，就在两人藏身的这棵村口大树的顶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攀爬在那里了。
“好吧，这回没处躲了。”冯斯说，“走吧，小樱。”
树顶上的小孩面无表情，双目有如死鱼眼睛，静静地看着两人。

第九章 龙傲天 二
上一次来到四合村的时候，冯斯还是一个苦苦追寻自己身世的迷惘的普通大学生，没有唤醒附脑，没有蠹痕。但那一次，在关雪樱的帮助下，他并没有落入村民们的手里，反而成功潜入地宫，发现了老祖宗的秘密。
而这一次，他已经是无可争议的天选者，同时拥有创造物质和操控时间的两个蠹痕，却反而被抓住了。当然，两技傍身，他也并不慌张。时间停止的绝技固然无法让他脱离这团迷雾，短暂地逃开危险倒是不难。
村民们也并没有为难他，只是把他和关雪樱看管起来，然后依旧忙碌着自己的活儿。当全村的房屋都被拆光之后，他们开始利用这些拆下来的材料在祖坟之外的空地上建造起一座新建筑物。
“这样能行么？”关雪樱疑惑地问。
“这座村里的房屋本来就都是村里人自建的土建筑，再加上时间的侵蚀，这些旧材料基本都是废料了。”冯斯说，“肯定没办法建成什么特别结实经用的东西，不过，临时用用倒也够了。”
“他们这是在修什么临时用的东西？”关雪樱问。
“照我看，比较像一个祭坛。”冯斯说。
“祭坛？是要拿我们做祭品吗？”关雪樱有些害怕。
“除了我们俩，可能也没别人了。”冯斯笑了笑，“别担心，我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指挥这帮村民的人应该也了解这一点。所以，我们不会轻易被推向死地的。”
 
他的猜测是正确的。两天之后，村民们真的搭建起了一座形状近似三角体的祭坛，这个形状不禁让冯斯想起了先前不止一次见到过的魔王世界里的金字塔。当然，这座用废料拼凑起来的金字塔绝无可能像埃及金字塔那样延续几千年，但要完成一次祭祀估计够了。
当看管两人的村民突然发出命令、要两人起身跟着他们走时，冯斯虽然嘴上一直说得很轻松，心里也难免有些忐忑。而这两名村民的举动也再次印证了他之前的猜测：四合村的村民们，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已经进入了某种心灵互通的奇特境界。并没有任何人前来通知他们，他们却自主地做出了行动。
而这种奇妙的心灵相通让他隐隐联想到了一些什么，并且唤起了某种潜藏在记忆深处的不安，但一时间又分辨不清到底是什么。容不得多想，他和关雪樱已经被推搡着踏上台阶，走进了祭坛的中央。
不出意料，他看见了关雪樱并无血缘关系的弟弟关银祥。没有想到的是，和关银祥在一起的，还有一样冯斯十分熟悉的事物：黑色魔花。
能够放大蠹痕的力量，能够协助制造异度空间，因此造成了不少惊人事件的黑色魔花。
但这朵魔花比冯斯所见过的那些大了许多，比起地宫魔仆操控的那朵巨花还要大，应该更接近于龙虎山道士兰真澍见到的那一朵，直径估计得有五米。关银祥就赤裸着身体躺在魔花的花瓣上，姿态有如在母亲怀抱里休憩的婴儿，神情却正好相反，整张脸都因为痛苦而极度扭曲，更加诡奇的是，他的肤色也变深了，就像是被魔花染黑了一样。冯斯能感觉到强大的蠹痕力量从关银祥身上源源不断地放射出来，散步到全村，但在魔花的奇特催化之下，倒反而没有激发他的头疼了。
关雪樱想要走过去，被冯斯拉住了：“别过去，魔花的毒性你扛不住，而且你弟弟现在这个状况，你帮不上忙的。再说了……”
他伸手指向祭坛的另一侧：“我们好歹先和主人打打招呼吧。”
关雪樱这才注意到，在这个粗陋的金字塔状祭坛的一侧墙边，还站着一个人。那是一个四十余岁的男人，相貌英挺，但鼻子较高，眉毛很浓，头发略卷曲，带有一些异域特色。他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白色西装，看气质很像一个成功的商人。当冯斯和关雪樱把视线移向他之后，他主动走了过来，从步态来看很是轻松，似乎不含敌意。
“没想到此生还能见到活生生的天选者，幸甚至哉。”来人向冯斯伸出了手，说话似乎还有些奇怪的时代感。
冯斯自如地和他握了握手：“我也没想到，老祖宗已经被干掉了，这个村子里居然还藏着你这样的高人。”
“不过是一具苟延残喘的行尸走肉，哪儿能谈得上什么高人？”对方笑了起来，“啊，忘了自我介绍了，失礼失礼。兄弟姓陈，陈广泽。”
“陈广泽？”冯斯愣了愣，“你的名字我好像在哪儿听到过。让我想想，陈广泽……陈广泽……锦江淘银公司！你是那个用石牛和石鼓蒙蔽世人的商人陈广泽！”
冯斯想起来了。一年多之前，就在和姜米一起调查张献忠地宫的时候，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了一条奇闻。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成都本地报纸媒体，都报道过这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这位爱国商人的名字就叫陈广泽，大概四十余岁。当时他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公司，试图从锦江里寻找到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用以为抗战筹款，但在那一次离奇失踪后，锦江淘银公司也不得不关张。当然，这只是普通人眼里的新闻事件，在守卫人那里，就有更加深入的解读了。事后梁野和路晗衣等人也向冯斯分析过，这个陈广泽一定是守卫人或黑暗家族中的一员，他炮制了假的石牛石鼓，混淆大众视线，以免张献忠地宫的秘密被发现。但他为什么会突然消失，那个日本女间谍又是怎么死的，毕竟年深日久，已经没有办法找到答案了。
但现在，当年的当事人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七十多年后的四合村，而且看上去年龄几乎没有变化。好在冯斯在魔王世界里也算见多识广了，别说年龄不变，就算倒年轻二十岁也不会惊讶。
“没错，我就是那个陈广泽。”陈广泽点了点头。
“那你可不能在我面前自称‘兄弟’，”冯斯说，“按年纪来算，你至少得是我曾祖父那一辈的。”
“按现实世界的时间，大概可以这么算，”陈广泽说，“但在我的身上，时间消失了很久很久，所以，一声兄弟还是当得起的。”
“好吧，那么陈兄，你的时间是怎么消失的呢？”冯斯问。
“那一天晚上，我回到住所后，先是遇到了日本女间谍的袭击，然后遇到了一个黑暗家族里的高手……”陈广泽把那一天晚上和两个敌人交手的经历向冯斯叙述了一遍，“那个老头很强，从他一出现，我就知道我不会是他的对手，为了防止或者落入他手里、被他们用攻击精神的蠹痕榨出我脑子里的秘密，我只能选择了使用威力巨大的禁术，试图与他同归于尽。而他也垂死挣扎，使用了某些我也无法明辨的绝招，我们俩的蠹痕产生了激烈碰撞，各自都用出了全力，然后突然之间，我失去了知觉。”
“后来呢？”冯斯问。
“后来我醒了过来，已经来到了这个村子，时间已经走过了好几十年，但我没能离开太久，再度回到了过去的地方；而到了这一次，跨度达到了七十多年。”陈广泽说。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儿：“也就是说，那一次的昏迷，你不但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时光，而且还从四川来到了贵州，时空都发生了变化。”
陈广泽微微一笑，笑容中略带一些忧伤：“好在这座村子相对与外界隔绝，以我的能力，要在这里藏身也并不难。我大致地调查清楚了这些年来的世事变迁，也了解到了最近半年以来发生的一些事情，所以，我想办法诱导了一下关锁，让他把你请到了这里来。”
“原来关大叔来找我是被你诱使的，”冯斯点点头，“那你为什么要把我骗到这里来？”
“你猜一猜呢？”陈广泽说。
“没什么难猜的。”冯斯说，“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一直是守卫人世界中的香饽饽，但最近几个月风云突变，很多人觉得我死了更好。你把我弄到祭坛里，多半是想杀死我呗。”
陈广泽叹了一口气：“我听说了一些你的作为，今天又亲眼见到了你，你的确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很抱歉，杀死你之后，我会自裁谢罪。”
冯斯摇了摇头：“在所有想要杀死我的人当中，你是最客气的了。不过，在杀我之前，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你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陈广泽手指一弹，一道小小的黑色光球从指缝间射出，冯斯下意识地想要躲闪，却发现这个光球所瞄准的目标并不是他，而是关雪樱。根本来不及阻拦，光球笔直地射向关雪樱，消失在她的体内，并没有留下外伤。随着光球的没入，关雪樱双眼一闭，瘫倒在了地上。
“你这是干什么！”冯斯惊怒交集，“你要杀的是我，和她没有关系！”
“别误会，我并没有杀她。”陈广泽摆摆手指，“我只是把我的一部分记忆转移给了她。”
冯斯一时间不明所以：“你的记忆？转移给她？”
“你不是想要知道我的身份来历吗？”陈广泽说，“所以我给你这个机会。只要你能杀死我，你就能带着她离开这里，而她也可以告诉你你想要知道的一切。如果你死了——那也就没必要知道了，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不信鬼神灵魂。”
“所以临死之前我都没法满足一下好奇心。”冯斯不满地嘟哝着，“那好吧，你动手吧。”
他顿了顿，又叹了口气：“我还发现，在魔王世界里，‘坏人死于话多’定律经常不管用。我老是遇到你这种不多说废话上来就拔刀的。”
 
他知道眼前这个来自七十年前的对手非同小可，恐怕不比四大高手差，因此调动起从刘岂凡那里得到的时间蠹痕，全力戒备着。
突然之间，冯斯眼前一花，有一道异样的白光闪过，他赶忙催动蠹痕，让周围的时间停滞下来。然后他才看清楚，那道白光原来是一片惨白的冰雾，一只碰巧被冰雾波及到的鸟儿被整个冰冻在里面，形成一块小小的透明冰晶，连五脏六腑都清晰可见。
我算是知道当年那个日本女间谍是怎么死的了，冯斯想，这位兄弟是个冰法啊，好在老子能停止时间，感谢刘大少。
但刚刚想到这里，他却惊讶地发现，原本应该在停滞的时间里无法动弹的陈广泽，赫然向前迈出了一步。虽然动作仍然比正常时间流里的正常动作要慢不少，但这样的移动还是大大出乎冯斯的意料之外。他随即想到，那莫名其妙在时间中消失的七十多年，或许让陈广泽获得了某些特殊的能力，能够对刘岂凡的附脑产生抵抗效力。
“这回麻烦大了。”冯斯吐了吐舌头。
好在虽然有抵抗力，毕竟还是会受到一些影响，陈广泽的速度明显比正常人的移动速度要慢许多，蠹痕的扩张也相对慢了不少。冯斯凭借着篮球健将的奔跑速度，倒还能勉强逃过陈广泽的蠹痕席卷，一时半会儿不至于被冻成冰块。但除了逃跑之外，他并没有想出反击的方法。
因为他并没有这样的方法。
长期以来，冯斯虽然在魔王世界里摸爬滚打，一次又一次地从各路牛鬼蛇神手里逃出生天，但每一次的取胜，似乎靠的都是巧合和侥幸。战胜老祖宗，靠的是池莲在他脑子里早早埋下的潜意识之所；战胜张献忠地宫里的魔仆，他只是充当催化剂，最后充当战斗主力的是林静橦和老妖婆李济；战胜路钟旸更是靠着诡诈和对方的轻敌。
但他从来没有一样真正可以用来和敌人正面抗衡的武器，像范量宇的毁灭力量、梁野的火焰、王璐的空间转移、路晗衣的吸取生命、林静橦的金属操纵。甚至连傻大个俞翰那种可以超越普通人的肌肉力量他都做不到，更不用提像邵澄那样把“蛮力”发挥到极限。
他是独一无二的天选者，创造物质的蠹痕堪称神奇，却不能像普通的守卫人那样战斗。
此时此刻，他在四合村里抱头鼠窜，脑子里已经转过了无数的念头该如何对付陈广泽。他能感受到陈广泽身上强大的蠹痕力量，知道这个人实力不比四大高手差，想想自己能用蠹痕创造出来的东西，最多就是枪械加上毒药，虽然之前也曾用这样不讲道理的毒药杀死过路钟旸，但这样的办法再使一次未必管用——陈广泽已经打听过他的事迹了，必然会有所提防。
他尝试着创造出一支乌兹，命令蠹痕往子弹上涂上可以杀死陈广泽的毒药并且对时间停止免疫，然后在逃跑的空隙中尝试着向陈广泽开枪射击。他没有接受过任何射击的训练，情急之下忘了增添自动瞄准功能，子弹大多射飞了，但即便是瞄准了目标的那些，也根本无法近身，因为陈广泽身畔的蠹痕形成了一道超低温的屏障，所有的子弹都会在半途冻结。
 
这就没辙了，冯斯在心里叫着苦，扔掉了这把没用的枪。对于普通人而言，枪基本上就是可以拿在手里使用的威力最大的武器了，但微型冲锋枪的子弹都沾不到陈广泽半分毫毛，可见常规手段已经没用了。
他想要试试火焰喷射器或者单兵火箭筒，但以他现在的能力，创造这两样东西会更加耗费蠹痕，创造出来之后说不定就会浑身瘫软跑不动路了，恐怕等不到火箭弹发射出去，就得先被陈广泽变成冰雕。何况，想象一下，即便自己有单兵火箭筒，应该也伤不到范量宇等人，那么，在陈广泽身上大概也很难奏效。
他又想尝试一下玄学，试图不讲道理地让蠹痕创造出“子弹可以穿透冰障的枪”，蠹痕的回报是让他脑子里狠狠地痛了一下，差点摔倒在地上，那种感觉，就像是试图驯狗反而被狗爪子凶猛地拍在脸上。
你的能力不够，能力不够，能力不够，蠹痕仿佛在冷冰冰地说，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别做白日梦了。
所以他只能跑了。他跑出祭坛，跑进村里，各种寻找障碍物各种拐弯。村里的房子虽然被村民们拆得差不多了，但毕竟修建祭坛用不了那么多建材，大多数的废料仍然在村里七零八落地堆积着，给他提供了不少掩护。而散落在村里的村民们也并没有帮忙对他进行堵截，似乎就是想要保证两人单挑。
单挑个屁，冯斯想，完全就是单方面的蹂躏。之前刘岂凡在描述旁人对他和冯斯的追捕时，曾经使用了武侠小说里的词汇“九月鹰飞”，但现在冯斯觉得，鹰固然是喙尖爪利高高飞起了，他却远远没有狐狸的能力，充其量算是一只惶惶然的兔子，或者一只一露头就会被敲的地鼠。
而且陈广泽显然是个杀人经验很丰富的老手。在冯斯的蠹痕中，他知道自己并不能轻易追上对方，所以也并不会很着急地拼拼攻击消耗体力，而只是不疾不徐地始终跟随着，看来是想要等到冯斯疲惫。冯斯有些焦虑，却想不到脱身的办法。而且即便这段时间一直在拼命苦练，一边奔跑一边使用蠹痕也是很累的事情，他开始觉得两腿发酸，呼吸越来越急促，不知道还能跑多久。
不能这样下去了，冯斯想，这样干逃跑不能挨打，跑不动了就得挂掉，必须想个什么招来反击。他尝试着放慢速度拉近距离，冒险和陈广泽靠近了一些，但陈广泽不动声色地突然放出冰雾，尽管他拼命地躲掉了，皮肤上仍然掠过一阵刺骨的寒意，左耳已经被冻伤了。
完了，要长冻疮了，好在老子能自制冻疮膏，就是不知道蠹痕会使用什么原料，如果标上纯天然草本精华能不能拿去做微商骗钱呢……生死关头，他脑子里居然还能转过这些乱七八糟的滑稽联想，倒也能稍微纾解紧张的情绪。但很快的，“天然草本精华”这个收割智商税的词汇却让他猛然间想到了一个真正有用的、搞不好可以救命的东西。
——那朵祭坛中央的巨型魔花！
在过去，冯斯也不止一次利用过类似黑色魔花这样的道具来提升蠹痕，但那时候他基本上都只是起到催化剂的作用，负责打架的都是别人；而现在，他至少拥有了两个分别操控时间和物质的蠹痕，如果能量得到提升的话，一方面陈广泽的动作会更慢，另一方面他能创造出的武器会有更强的威力，搞不好就能死里逃生。
他抬头观察了一下村子里的地形，开始朝着一处山坡跑了上去。这道山坡的坡度不算陡，但蜿蜿蜒蜒一路向上通往半山的悬崖，并没有另一个方向下来的路，对于逃命而言，根本就是条绝路。但冯斯跑得很快，毫不犹豫，陈广泽自然是继续追赶。
平地上跑步已经很累了，此刻爬坡克服重力做功更消耗体力，冯斯在幻觉中似乎听到了膝盖正在咔擦作响，每一口呼吸的空气从肺里通过都是火辣辣的，心脏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去，衣服早就已经湿透，那种极度的疲累感让他怀疑自己随时可能猝死。但他咬着牙，拼命地向前跑着，只听到身后陈广泽的脚步声依然不疾不徐，仿佛稳操胜券。
 
终于，前方没有路了，冯斯已经跑到了悬崖的尽头。再往前，山坡虽然不算特别高，好歹也有个一两百米，如果人摔下去的话，摔成一堆碎渣还是没什么问题。
“这么高的距离，就算是你这样的猛男，也应该没办法一跃而下吧？”冯斯咧嘴笑了笑。他并没有停下脚步，反而用尽全力加速，向着悬崖猛冲过去。来到边缘的时候，他大吼一声，双腿用力一蹬，整个身子飞了出去。
但他却并没有像一块石头那样迅速坠下，而是如鸟儿般向着远方滑翔而去，那是因为就在跳出悬崖的一瞬间，他用蠹痕给自己创造出了一副滑翔翼。他就像是那些喜欢玩无动力滑翔的户外冒险爱好者一样，在风力的助推下，重新朝着村子里的方向飞了过去。
而他所不断调节着的降落目标，正是那座临时搭建的祭坛，祭坛中央有那朵巨大的魔花。
滑翔在半空中，冯斯回头看了一眼，陈广泽并没有跟着做出飞翔的姿态追过来，而是选择了沿原路返回。他稍稍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赌对了，即便强如陈广泽，毕竟还是无法做到飞天遁地无所不能。要顺着山路重新下山追到自己，至少还需要十分钟的时间。
所以，能不能活命，就看这宝贵的十分钟里自己能靠着魔花提升多少实力了。
他甚至开始算计自己吃多少魔花能刚刚好既能提升力量又不至于把自己毒死——那种腹痛如绞的感觉实在是很可怕。以及，魔花本身的味道充满腥臭，要不要变点儿砂糖出来混合食用……
但很快地，他发现自己应该暂时抛掉这种吃货的胡思乱想，因为眼前有一个更加紧迫的麻烦事儿——滑翔远比他想象中难得多。尽管在创造的时候他已经下令蠹痕尽可能地让这副滑翔翼方便操控方向，但毕竟蠹痕能力有限，方向调节也十分别扭。感谢恰到好处的风向，他的确是飞向了祭坛所处的大方向，但落地地点没法精确控制，目测搞不好要撞墙。他可没有范量宇那样的钢筋铁骨，撞在砖石砌成的祭坛墙上，不死也得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
更加倒霉的是
冯斯浑身肌肉紧绷，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但滑翔伞实在不能像电子游戏里那样如臂使指，眼瞅着真的要撞墙。他一咬牙，用力挣脱了滑翔伞，身体带着惯性向斜下方坠去，眼看着就要撞上黑色魔花。
这时候他才注意到另一件要命的事儿：关银祥还在魔花上躺着呢。由于肤色已经莫名其妙染黑了，冯斯滑翔在半空中的时候根本没分辨出他来，在刚才生死一线的奔逃中也早把这个可怜的少年给忘掉了。这会儿再有几秒钟就得撞上去啦。
妈的，这可是关雪樱唯一的弟弟——尽管并无血缘关系——老子可不能把他一下子活活撞死。想到这里，冯斯奋起最后的洪荒之力，硬生生变出一个抱在手里的正在玩命放气的大气球。借助着空气漏出带来的那一丁点儿推力，他的落地点偏离了那么十来厘米，虽然还是擦到了关银祥的身体，至少避开了躯干，而只是撞到对方的左臂。
关银祥的左臂立刻被巨大的冲击力撞断了，而冯斯则一头栽进了黑色魔花的厚实的花瓣里，撞出一个巨大的窟窿，摔在地上。花瓣为他抵消了大部分的力道，所以这一下总算没有伤到骨头。
尽管如此，和地面的剧烈冲撞仍然让冯斯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只觉得内脏似乎都摔得移位。但想到陈广泽很快就会追过来，他又不得不硬撑着站起身来，吐出一口血沫，打算开始撕吃黑色魔花的花瓣。但还没等他动手，魔花的花瓣突然翻卷过来，把他整个人紧紧地包裹起来。
冯斯并不意外，也并不慌张。他在张献忠地宫里已经被卷过一次了，应对方法也早已了然于胸：用他自己的血。他的血对魔花有一种特殊的杀伤力，可以抢在魔花的毒液腐蚀他之前，反过来先把魔花干掉。
然而，正当他准备在身上弄出伤口流一些血出来的时候，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先前一直静静地躺在魔花花瓣上有若人偶的关银祥，也不知道是因为被冯斯撞断了胳膊，还是因为魔花的突然卷起让他失去了倚靠，一下子回过了神来。他不顾断臂的疼痛——又或者完全无法感受到疼痛——站起来懵懵懂懂地四下看了几眼，突然合身向着冯斯扑了过来。冯斯的脑袋正好从刚才撞破的花瓣的破洞里钻出来，关银祥状若疯魔，张口露出两排褐黄色的牙齿，狠狠一口咬在冯斯的脖颈上。
好痛。冯斯第一次体会到人牙的咬合力，并且能感觉到脖子上的肌肉已经被撕裂。他想要用蠹痕先停止住时间，然后想法子甩开关银祥。但在催动蠹痕的时候，他却惊恐地发现，蠹痕的力量不知道怎么的发挥不出来了，就像几天前面对着化身金刚的魔王时那样，似乎附脑被某种力量抑制住了。
耳边能清晰地听到关银祥喉咙里发出的狂犬一样的呼噜声，这声音一下子提醒了他：可能是关银祥的唾液进入了他的血管，抑制了附脑的发挥。这下子他才真正感受到了恐慌，因为在蠹痕不能起效的时候，即便是天选者，只怕也与废人无异。
没有办法，只好用纯粹的肌肉力量去和关银祥搏斗。但此刻关银祥的力气却大得异乎寻常，尽管身量比冯斯小了一号，冯斯单凭肩背的力量根本甩不开对手，反倒把关银祥也拉进了魔花包裹的范围内，和他挤在一起，那就更加无法挣脱了。更糟糕的是，这一番挣扎激发了魔花的应激反应，花瓣卷得更紧，分泌出来的消化液也比张献忠地宫里的腐蚀性更强、腐蚀速度更快。冯斯只觉得浑身上下剧痛难耐，知道此刻自己的皮肤只怕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
难道我就这么着挂在这里了？冯斯迷迷糊糊地想着，渐渐失去神智，只觉得脚底下是一道无底的深渊，自己的身体正在飞速地滑下去。

第九章 龙傲天 三
文潇岚感到，自己开始真心地佩服冯斯了。光是各种换车、搭车来到四合村村口附近，就已经让她感到筋疲力尽。以前在各种推理小说里悬疑小说里看到侦探们满世界奔波着查案，似乎轻而易举，真正自己出门一趟来到这样的穷乡僻壤，她才正经知道这样的东颠西跑有多么不容易。别的不提，单说孤身一人找陌生人搭车，她就根本不敢把握着防狼喷雾的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还好，运气不坏，最后坐在一辆农用小货车上颠啊颠啊，手背上带着刺青的金链汉子司机看起来粗野，倒也并没有对她有什么越礼之处，只是到了四合村外停车的时候才说了句话：“文小姐，到了。”
文小姐一愣：“哎？你怎么知道我姓什么……啊，你也是守卫人！”
金链汉子点点头：“我受范为琳小姐的委托，一定要把你安全送到四合村。”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还说你们现在人手紧张不麻烦她呢，她还是安排了，简直像是变了个人。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
“不客气，范量宇曾经救过我的命，这是我应该做的，尽管他救完我的命之后差点亲手揍死我。”金链汉子回答，“你也可以放开那瓶防狼喷雾了，反正对我也不会有用。”
文潇岚尴尬地笑了笑：“我胆子小，见笑了……不过，前面为什么封路了？又是山体滑坡什么的么？”
“不是，四合村几天前被古怪的大雾围住了，肯定和我们的世界有关。”金链汉子说，“为了防止外人闯入发生意外，我们想法子把这里先封住了，反正这个村本来一年到头也少有人来。而我们得到命令，不允许进入，只能你自己多小心了。需要枪吗？”
文潇岚摇摇头：“谢谢，但根据我对守卫人的了解，给我一把枪也没有任何用处，不必了。”
 
在封路标志后面监视的几位守卫人看来也是得到了指示，没有谁阻拦，文潇岚顺利地走进了那团雾气。在摸索着走出大约一分钟之后，前方的雾气渐渐变淡，直到整座村子出现在眼前。虽然只是第一次来到四合村，文潇岚还是一眼就注意到，这村子简直是乱七八糟的完全不像样，几乎就没剩下几座完整的建筑，如果不是这里位于内陆，简直要让人怀疑刚刚遭遇过台风。
她在已经成为废墟的村子里小心翼翼地向前行走，由于能遮蔽视线的房屋几乎都被拆没了，没走多远，她就看到了一座奇怪的高大建筑，那半圆不方的古怪形状隐隐有些像在各种烂俗武侠片魔幻片里见过多次的邪教的祭坛。
“那小子不会已经被开膛破肚熬成排骨汤了吧……”文潇岚有些担心，但还是硬着头皮走近祭坛。但在距离祭坛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四周忽然冒出了一群人。那是四合村的村民们。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面目不善，向着文潇岚聚拢过来。文潇岚知道不妙，转身就跑。
文潇岚在学校里也算是文武双全的运动健将，曾经在全校长跑比赛里拿过前三名，但这些看起来面黄肌瘦的村民却十分古怪，仿佛有着一种不需要语言沟通的完美的默契，各自分组围追堵截，很快形成密不透风的包围圈，把文潇岚抓住了。
文潇岚两条胳膊被拧在背后，动弹不得，被村民们生生拖向祭坛。她心里叫苦连连：刚才还在想冯斯会不会被炖成排骨汤，现在看来，自己也得追随着他去就汤镬了……
但来到祭坛的台阶下之后，不知怎么的，村民们停了下来，但也没有放开她。文潇岚站在原地，一时间有些莫名其妙。
虽然身体被控制住，脑袋好歹还能转。文潇岚费力地四下张望了一会儿，发现远处一个村妇手里抱着一堆东西正在向她走来。她心里一紧，以为那是准备用来焚烧她的柴禾，但再一想，那么点儿柴烤只鸡都够呛，哪儿够烧一个大活人的？
过了一会儿，村妇慢吞吞地走到她跟前，文潇岚才看清楚，对方手里拿着的，并不是柴禾，而是——一大捧花。只是此时正值冬季，即便西南气温较暖，一下子要采摘到那么多花也不容易，所以那束花细细一看，其实是村妇不知道从哪座倒塌的房屋里找到的塑料花。
更加诡异的是，村妇手里拿着塑料花，又不知道从哪儿变出几根塑料绳，开始手指灵动地编制捆札起来，不一会儿，她的手里出现了一个滑稽可笑的由塑料花拼凑而成的花冠。文潇岚看着她的动作，忽然间心里有了一点想法。
村妇做好了花冠，把花冠放在文潇岚的头上，慢慢调整方位，好像真的是在为她细细地试戴皇冠。文潇岚这下子更加确定，再也忍不了了，憋足一口气怒吼起来：“王八蛋！你给老娘滚出来！”
随着这一声吼，村妇停住了动作。她不再整理那个可笑的塑料花冠，而是退后两步，仔细打量了一番文潇岚，慢慢地说：“胖了。”
文潇岚一呆：“你说什么？”
“没有寡人在身边盯着，爱妃这样革命意志薄弱的投降派果然是增肥有术。”村妇嘴里说着带着京腔的普通话，“现御赐你‘多肉女王’桂冠一顶，望你再接再厉，日长夜胖……”
“姓冯的！你他妈闭嘴！”文潇岚暴跳如雷，这才注意到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的村民已经放开了自己。她挥起巴掌，就想要直接抽在对方脸上，手挥到半截却猛然意识到不对：“等等！你……明明不是冯斯，为什么说话的语气和他一模一样，连口音都一样。你难道……难道整容了？变形了？”
“变你妹的形。”背后又响起了一个声音，仍然是冯斯的口音和语调，嗓子却截然不同。文潇岚连忙扭头，发现这次说话的是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长长的鼻涕快要拖到胸口了。
“怎么样？服不服？”紧跟着说话的是一个牙齿漏风的秃头老者。
“别看你是学霸，遇到这种事情也得懵逼了吧？”这是一个断了一条腿、拄着拐杖的中年妇女。
“对了，认识一下，这是小樱的养父关锁。我们过去都误会他了，其实他的人还挺不错的。”一个枯瘦的中年男人伸手指了指自己。
一个又一个的四合村村民以冯斯的语气开口说话，文潇岚毫不怀疑，只有冯斯那个狗东西才可能那么嘴贱。但是为什么明明只有一个冯斯，却好像分裂成了无数份一样，每个人都能以同样的脑回路进行思考和耍贱，这样的事情简直闻所未闻。
“好吧，我服，这一次算你狠！”文潇岚也不知道冯斯的“本体”到底在哪儿，只能扯着嗓子大喊，“快滚出来吧！”
“不用那么大声音。”她身旁的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年轻姑娘笑眯眯地说，“她听到了，就是我听到了。”
文潇岚似有所悟，拉过这个女孩的手，用手指在她的手心写写画画了一阵子。果然，女孩并没有回应，十多米之外一个一直被母亲抱在怀里的婴儿奶声奶气地开口了：“不要那么粗野嘛文同学，不要污染祖国的花朵。”
 
婴儿说完这句话之后，再也没有别的村民说话。他们默契地让开了一条道，从祭坛里走出一个人影，沿着台阶慢慢来道文潇岚身前。没有错，就是冯斯。
文潇岚盯着冯斯看了好久，扑上前去，先重重给他一记耳光，然后抱住他，呜呜地哭起来。
“我早说了，你跟着大头怪在一起，越混越暴力……”冯斯嘴里说着，眼圈却也微微有点红。
文潇岚哭了一阵子，像是把这段时间的苦闷和伤痛都好好发泄了出来，心情好多了。冯斯递给她一张干净的手绢：“来，乖，先擤擤鼻涕，放过我的衣服……”
“滚蛋！”文潇岚按惯例踢了冯斯一脚，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笑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是怎么做到指挥这帮人的？还有，小樱呢？她不是也来找你了吗？”
“她挺好的，正在帮我找一些东西。”冯斯说，“你一路找到这儿来也够辛苦了，先休息一会儿，我慢慢讲给你听。”
文潇岚坚决地摇摇头：“不用了，我要尽快把大头的话告诉你，然我们一起把魔王解决掉。一秒钟我都不想耽误。”
冯斯忙问：“大头怪怎么啦？他……死了？”
“没有死，和死了也差不多。”文潇岚黯然地说，“所以我不能让他的心血白费。”
冯斯叹了口气：“那你快告诉我吧，我的经历一会儿再说。大头怪这个家伙，其实，我还是始终把他当成好朋友的。”
文潇岚把先前发生的一切从头到尾讲了一遍。冯斯听完后，沉思了片刻：“如果我的能力还能继续增长的话，也许能够帮大头怪重新创造一个大脑。不过，现在还有更要紧的事儿，你把魔王记忆里关于养蜂的那一段，再给我讲一遍，不要错过任何细节。”
文潇岚很奇怪：“你和大头还真是心意相通呢。他也是一进入到养蜂的那段场景之后，就说自己明白了魔王想要做什么；我给你讲了那么多，你最看重的也是这一段。”
她把养蜂车那一段重新讲了一遍，按照冯斯的要求，再把范舒琳对蜂群社会组织方式的那段话复述了一次。冯斯细细地听着，神情专注异常。等文潇岚讲完，他闭上眼睛，足足有五分钟没有说话。重新睁眼的时候，文潇岚看见他的眼睛里焕发出奇特的神彩。
“大头怪猜到了方向，我也猜到了。”冯斯说，“我和他一样，虽然对于魔王想要怎么样拯救自己的族群还不清楚，但已经大致可以猜出，他们花费那么多时间培养地球上的新物种、再到最近数万年培植人类，所想要的最终的进化效果到底是什么了。”
“是什么？”文潇岚一把抓住了冯斯的手腕。
“现在还不能确定，只是一些模糊的方向，还需要证据。”冯斯说，“不过，我可以先让你看一些好玩的东西。”
冯斯反手拉住她，带着她走上祭坛的台阶，转过身来。站在祭坛的高处，文潇岚发现，下方的村民们就在两人走上台阶的这短短几十秒钟内，已经聚拢在一起，排出了两个字。
两个简简单单的汉字。
 
“共生。”文潇岚轻轻念出这两个字，觉得自己好像又要抑制不住发抖了。
 
当被魔花紧紧裹住之后，冯斯觉得自己这次死定了。之前盘算好的种种战术，因为关银祥对他附脑的抑制而完全失去了用场。没有蠹痕，他没有丝毫抵抗能力，只感到自己的身体被迅速地腐蚀。
意识越来越模糊，连极度的疼痛都慢慢消失了。冯斯能感觉到自己正在魔花中慢慢融化，身畔的关银祥也不再动弹。
他妈的，冯斯想着，死倒也罢了，居然和这么一个臭烘烘的小疯子死在一起，而且按照魔花的腐蚀能力，到最后自己大概会和他混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彻底分不清了。
不是和姜米死在一起，也不是和其他漂亮姑娘死在一起，最后居然和一个八杠子打不着的古古怪怪的小神经一块儿化为花肥，这死法也太尴尬了。而且，天选者在这样关键的时刻挂掉，会给魔王世界造成怎样的震荡，他也难以预料。
但奇怪的在于，身体失去知觉，大脑的意识也逐渐消失，附脑却好像反而有了一些重启的迹象，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关银祥注入的毒素也都被魔花吸收了。但是，可能是身体损毁太过严重，附脑已经没法发挥作用了，无论是尝试操控时间，还是尝试操控物质，都得不到任何反馈。
但他可以肯定，附脑活过来了，而且活得很好，似乎并没有受到魔花腐蚀液的影响，反而变得更有活力。他一下子想起了王璐和梁野等人以及黑暗家族都十分感兴趣的那个实验：探寻附脑是否可能脱离大脑和人体独立存在。
他还记得自己后来曾经和梁野探讨过这个话题。那时候他已经知道了梁野是魏崇义的幕后指使者，内心虽然失望于梁野这个看起来最像“正常人”的守卫人也有着黑暗和严酷的一面，但也反而可以无所顾忌地和对方讨论一些问题了。
“附脑独立的边界，到最后会是什么样的？”他那时候问梁野，“或者说，你们想要得到哪种效果？”
“我们想要试验，附脑能不能在脱离开大脑的桎梏之后，继续维系、或者产生新的独立的意识。”梁野说，“现有的守卫人模式，附脑再强大都是原生大脑的附庸，我们始终在猜测大脑抑制了附脑的真正力量。但是没有大脑产生的意识，附脑又会把人变成白痴或者疯子，所以，我们仍然在探索这二者共存的极限。至于想要得到的效果么……”
他沉吟了一会儿：“说实话，不是我想要瞒着你，而是我们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守卫人追求力量，但随着力量的越来越强，却又越来越害怕自己和魔王太过接近。我们的研究，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
现在会不会就是所谓“附脑脱离大脑桎梏”的极限边界呢？冯斯最后一点残存的意识呆呆地想着。我的身体已经毁了，大脑多半也要被毁了，但附脑却仿佛被赋予了新的活力。那么，会不会有那么一瞬间，附脑获得完全的独立。
完全独立的附脑，能够干什么呢？会不会接近于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呢？冯斯想着，但一时间又分辨不清自己的灵魂到底该怎么定义。一直以来，他的一切思维活动都仍然是由大脑主导，附脑更加接近于一种日漫里提供能量的小宇宙，是无法掺杂进他的思维活动的。那么，如果附脑独立了，“我”，“冯斯这个人的意识”，是否还存在、是否还能感知到附脑本身呢？附脑又能否反过来感知到“冯斯”的存在呢？
冯斯又觉得自己临死之前仿佛变成了哲学家，思考着本我和超我，思考着灵魂的真伪。但这样的哲学思辨也无法维系下去，身体损毁了，脑体无法获得供氧，大脑会首先失去思维能力，直到脑干死亡，冯斯也就将不复存在。
剩下的附脑，也许就不能算冯斯了吧？冯斯在自己可能的最后生存时刻，自嘲地想着，所以，即便附脑真的表现出了点儿什么幺蛾子，可能也和我冯某人没关系了。
 
他陷入了真正的混沌之中，没有感觉，也无法控制思想，只觉得一种难以用言语描述的“存在感”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中飘荡。他的整个身躯已经消亡，大脑、小脑和脑干都成为了魔花的食物，从普通人类的医学理论上来说，冯斯这个人已经可以宣告死亡了。
但他却知道自己还活着，不具备寻常感官能力的附脑给了他“活着”的概念，却又不能形成清晰的感知，简直就像说不清道不明的阿梨耶识。在这种莫名的存在感的包围中，冯斯没有恐惧，没有伤感，没有痛苦，仿佛死亡本身并不重要。
因为附脑还在。
冯斯还在大学里念书的时候，一位舍友喜欢看日本动画片，看完了就拿另一位四眼舍友开涮：“你看，你简直和新八酱一样，眼镜才是你的本体，离开眼镜你就毫无存在感。”他也正是从这句玩笑中学会了“存在感”这么一个二次元宅们最喜欢使用的词汇，并在后来精确应用到刘岂凡身上。
存在感吗？我的存在感在哪里？是那副名叫冯斯的躯壳？是那个喜欢中投而不喜欢突破的篮球青年？是那个成天逃课的颓废大学生？是那个喜欢解构一切嘲讽一切的网络犬儒？是那个失去父母的大龄孤儿？
还是说——天选者？由附脑决定的天选者，由魔王血脉决定的天选者，无论外部如何改变、都不会被动摇的天选者。
可是，到底什么才是天选者？
 
冯斯被黑暗挤压着。那种茫茫然的空虚仿佛产生了实体，让他像是在深海中随波逐流。倒是并不难受，但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空虚感，让他想要努力抓住一点什么东西。
他想要抛掉这种空虚感，他想要从柔软而无法着力的海水中挣脱出来，踏上坚固的土地，找到一个可以抓紧的实体。附脑在展现出渴望。
就好像创世神话一样，上帝说：“要有光。”然后就有了光。
我也可以这样吗？不知道是不是属于冯斯的意识向自己发出了这样的问题。我当然不是上帝，我不能创造世界。但我是天选者，不能创造世界，我至少可以创造自己。
我至少可以创造自己。
创造自己！
这四个字爆裂出恒星爆炸般的巨响，响彻宇宙。就像无边的黑暗中真正出现了一丝光亮，冯斯突然感到了泉涌般的力量。消失的意识开始重构，思维和情绪重新出现，感知、分析、想象、推理、曾经拥有的记忆……全都回来了，并且全都在附脑上着陆。过去的冯斯又回来了，但这可能再也不是过去的冯斯了。
梁野他们求而不得的实验结果，居然在我身上实现了，冯斯想。现在我的精神世界已经全部交给了附脑，也许我可以要求附脑给我重新创造一个拥有大脑、小脑和脑干、和过去完全一样的头颅。我也能回归到过去的那个冯斯。
但我也可以把这个实验再继续向前推进一步，推向真正的极限：不创造普通的人脑，把身体的一切都交给附脑控制。我不知道那样会发生什么，但我知道，如果错过了这一次的机缘，也许以后也不会再碰到同样的机会了。也许这就是天选者的宿命，用自己去赌，用整个世界的命运去赌。不然的话，就不能被称之为天选者。
要有光。天选者说。
 
然后就有了光。

第九章 龙傲天 四
“所以，其实你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了？整个人都被魔花消化了？”文潇岚捂住了嘴，脸色煞白，“然后因为魔花伤害不了你的附脑，附脑成为你这坨花肥里唯一剩下的东西，你就用附脑重构了身体？”
冯斯点点头，摆了个潇洒的姿态：“现在你见到的，是抛弃了旧我、获得涅槃的全新的冯大官人。”
文潇岚狠狠呸了一声：“就你那呆头鹅的模样，涅槃个鬼！不过，你现在……真的连脑子都没有了？”
“你这话听着真像骂人……不过，常识意义上的人脑，我真的没有了。现在我的思维和基础生理活动，都由附脑控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已经可以被称为‘主脑’，而不是附脑了。”冯斯说，“而且，在身体重构的过程中，附脑送了我一些奇怪的礼物。”
“你是指你获得的和那些村民‘共生’的能力？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说出来你别害怕。”冯斯说，“附脑替我重构身体的时候，也不知道是按照怎么样的玄学去攫取物质，把那一整朵魔花都反向吞噬了。也就是说，魔花本来打算吃掉我，最后反而被我吃了。”
“那不是好事么？”文潇岚说，“你早就说过魔花能大幅提升守卫人的力量，这回吞掉了那么大一朵，恐怕四大高手也不是你的对手了吧？”
“没错，由于吞掉了整朵魔花，至少陈广泽已经不是我的对手了，我可以用我的蠹痕全面压制他，让他的冰雾根本释放不出来。可惜的是，当他发现不敌之后，选择了自杀，我终究还是没能从他的嘴里掏出想要得到的信息。而且，他放到小樱脑子里的那段记忆，我也暂时没找到办法取出来。”
“守卫人都这样，一个个好像生命不属于他们自己一样。”文潇岚的神色有些黯然，无疑是想起了范量宇。
“这种事情我早就习惯了。”冯斯说，“不过，你有没有想到，魔花在被我吞掉之前，还吞了些别的东西？”
文潇岚想了一下，刚刚恢复红润的脸又白了，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眼神里透露出极度的惊惧：“小樱的那个弟弟！他被魔花吃了，所以……所以你吃了他！你吃了小樱的弟弟！”
冯斯长叹一声：“没错。我他妈的吃了一个人。”
他想了想，又补充说：“确切地说，不只是他，还有‘过去的冯斯’。所以，其实我吃掉了两个人——你行了，别做出一副妊娠反应的样子，你明知道这又不是真的吃人。”
“你才妊娠反应！”文潇岚又是一声呸，“虽然我明白那个意思，但是想到这回事，还是觉得恶心。不行，真不能细想了，赶紧说说你重构身体之后的事儿吧，是不是因为吞掉了小樱的弟弟，你才开始有了这种……共生的能力？”
“是的，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冯斯说，“就好像每一个村民的身体都和我连在一起。他们眼睛里所见到的一切，耳朵里听到的一切，鼻子里闻到的一切，手上触摸到的一切，全都是我自己的感官。不过，也并不陌生，这种事情，我也曾经在幻觉里经历过好几次，只是规模比这个大得多。”
“规模？多大规模？”
“扩展到了整个地球。”冯斯说，“三里屯的酒客，东方明珠上的游人，美墨边境的偷渡者，南极的科考队员……我可以看到每一个角落，几乎就是全知全能。在过去，我一直不懂这样的幻觉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几天把幻觉变成现实之后，越是感受着这种诡奇的共生状态，越是隐隐约约有了一些新的猜想。直到今天，你来了这里，把魔王记忆迷宫里的见闻告诉了我，尤其是养蜂那一段，我才终于找到了这个方向。现在需要的，就是证据，坚实的证据而不是只是模糊的猜想，这就要看小樱能不能找到有用的东西了。”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想让她找什么东西呢。”文潇岚说。
“关银祥是被上杉雪子强行抢到村里的，他的附脑无疑也是她操作的。由此可见，上杉雪子虽然是逃亡到中国的，却对后续的计划有着非常周详的安排，她在这个村子里也一定留下了些什么。她绝不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在过去，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小樱吸引了，完全忽略了关银祥的存在，所以我让小樱去细细找一找关银祥的生活足迹，很有可能上杉雪子的秘密就藏在那里。走吧，我先让村民们找到小樱到底在哪儿，然后我们一起去瞧瞧。”
 
随着冯斯的这句话，村民们果然开始行动起来，就像离巢的工蜂一样，四散奔往四合村的不同位置。文潇岚看得一脸羡慕：“这样好像倒也挺不错的，干什么都方便。”
“太容易了，我马上可以让你失去自我意识，成为这些村民中的一份子。”冯斯说。
“千万别！”文潇岚连连摆手。
冯斯笑了笑，正想接着说话，突然之间脸色一变。只见那些正在奔走的村民就像被猛地剪断了提线的木偶一样，一个个停止动作，栽倒在地上。
“怎么了？”文潇岚一惊。
“有人在干扰我的蠹痕控制，而且力量相当强。”冯斯说，“而且，这个蠹痕略略有点熟，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梁野！”
“梁野？他不是在巴丹吉林沙漠失踪好久了吗？”
“所以才让我觉得奇怪啊。”冯斯皱起眉头，“他不是从外面进来的，而是直接从村里出现的。”
“是像王璐那样的瞬间移动吗？”
“不是，即便王璐的瞬移也是可以判断出来路的。”冯斯神情凝重，“而梁野，这一次真的是突然凭空出现的。这不太对，我得去看看。”
“不必了，我已经来了，冯兄。”一个声音从冯斯身后响起。
冯斯和文潇岚悚然转身。没错，站在两人面前的正是已经失踪许久的梁野。以冯斯此刻对蠹痕的精准把握，竟然完全没有感觉到他是怎样接近的。
更为奇怪的是梁野此刻的状态。他的整个身体就像是一张被划花的盗版光碟里的画面，不断扭曲，不断闪烁，不断出现诡异的“视觉错误”或者“马赛克”。虽然不知道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冯斯还是拉着文潇岚向后退出几步。
“别那么紧张，我不是来伤害你的，而是来帮你的忙的。”梁野轻轻笑了笑，脸上正好闪现出一个六边形的黑洞，就像是他的鼻子在一瞬间被挖掉了一样。而到了下一秒，他的胸口从衣服到皮肉忽然变得透明，可以看到心脏在薄薄的胸膜内跳动。
“你这是……怎么了？”已经算得上见多识广的文潇岚也表示吃惊非常。
“梁兄，你这是怎么回事？你失踪的这段日子到底在什么地方？”冯斯也发问说。
“顾不上解释了。我在这里的时间不多。”梁野说着，把头转向冯斯，“虽然我可能让你挺失望的，但我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为了消灭魔王，你信不信？”
“这话我信。”冯斯点点头，“而且，也无所谓失望不失望，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还是把你当做朋友的”
“那你就记住我的话，守卫人们上当了！”梁野说着，身体又发出一阵奇异的闪光，就像是将坏未坏的电灯泡。
“守卫人们？上什么当？”冯斯一时间有些迷糊。但他马上反应过来，梁野所指的，应该是守卫人们倾巢出动、寻找日本组织抢夺病毒的事情。
“他们不是要去找病毒和疫苗吗？”文潇岚说，“怎么会上当？难道是日本人安排的陷阱？”
“并不是。”梁野急切地说，“守卫人以为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日本组织也这么以为。但他们都错了，一切都是魔王设计好的！他们双方都上当了！”
这是冯斯第一次在一向老谋深算的梁野脸上看到真正惶急的表情。他可以肯定，梁野并没有说谎，没有耍弄什么阴谋诡计，而是在说真话。
“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冯斯说。
“不能让疫苗扩散。”梁野说。
“你说错了吧？”冯斯说，“不能扩散的不是病毒么？疫苗有什么问题？”
“病毒只是诱饵，疫苗才是关键！千万不能让疫苗扩散！”梁野吼道，“记住这一点！别废话了！”
冯斯能看出，除了疫苗的事情之外，梁野还有重要的话想要说，但似乎留给他的时间已经很少了，不然这个一向有风度的人不会出口那么无礼。他当机立断地点点头：“我记住了，不让疫苗扩散。还有别的话吗？”
“不管能不能阻止疫苗扩散，守卫人的未来、也就是人类的未来终究还是得靠你。但是你还是没有找到你真正的力量，尽管我能感觉到，你的蠹痕比过去又强得多了。”梁野说着，身体在两人的视线里忽长忽短忽胖忽瘦，有时候甚至看来已经断成了两截。他真的已经不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像一道影子，垂死挣扎的影子。
“没错，我在这个村子里吞掉了一整朵巨型魔花，但对于蠹痕的使用确实没有太多新招，就像蓄了一池子的水却放不出来一样。那你有什么建议吗？”冯斯问。
“放开你的思想。”梁野说，“你太循规蹈矩了，总把蠹痕当成念书一样，一个年级一个年级地往上爬。你需要再疯狂一些，再野蛮一些。”
“循规蹈矩……疯狂一些……野蛮一些……”冯斯怔了怔。
身旁的文潇岚却已经惊呼出声：“梁野，你……你怎么了？”
梁野的整个身躯都已经被压缩得极扁极薄，恍如一张照片。在一种无法捉摸的力量的拉扯下，这张“照片”一会儿被拉长，一会儿被缩短，倒像是八十年代神话片里的原始特效。而他说话的声音也忽远忽近，时大时小，好像受到了很大的干扰。
“永别了，天选者。”梁野的声音仿佛来自于遥远的天外，“记住我的话，时间不多了，真正释放出你的天性，你的蠹痕远比你想象的更强大！还有，魔花不仅仅是放大器……”
这是梁野说出的最后一句话。他的身躯终于被压缩到极致，仿佛宇宙坍缩成原点一般，骤然消失不见。他所带来的蠹痕干扰也消失了，村民们一个个从地上爬起来，像是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继续若无其事地向前奔跑。
“这是什么意思啊？难道梁野……真的会这么永远消失不见？”文潇岚呆呆地发问。
“这不是很正常么？”冯斯反问，“这就是魔王世界的真相。每一个人都可能像这样突然消失掉，就像之前你在幻域里看到的墓碑一样。不管是大头还是梁野，不管是你还是我，还是姜米和小樱。”
文潇岚默然。冯斯接着说：“所以，梁野说得对，我必须要找到我的蠹痕真正的含义。不然的话，对付一个陈广泽都要费牛鼻子劲，站在魔王面前终究还是一个肉包子。”
 
正说到这里，远处跑来一个人影，那是被村民们叫回来的关雪樱。文潇岚和关雪樱久别重逢，彼此都很兴奋，但也知道时间紧迫，稍微交流了几句之后，文潇岚就把关雪樱推向了冯斯：“我们俩有的是时间聊天，先让这个肉包子和你说话吧。你这个发声软件还真好听。”
“找到什么了吗？”冯斯问。
“我刚才想起了一件事。”关雪樱说，“我弟弟不是一直智力不高学习很差么？村里唯一的那位老师就主动跟爸爸说，他可以在每天放学后帮弟弟补习。”
“我知道那个老师，你和我说过的，村里小学和初中混在一起的唯一一个老师，那个戴眼镜的老头儿，什么课都他一个人教，村里人看盗版影碟他还管念字幕。”
“现在回想起来，老祖宗的目的就是要村里人足够愚昧，什么都不懂，罗老师不应该会主动提出帮人补习，更别提是我弟弟那种智力的。”关雪樱说，“所以我觉得，他做这件事可能是我妈妈早就安排好的。”
“这个想法确实有道理，甚至于罗老师本身就和你妈是一伙的也说不准。嗯，在我身边呆久了，你也有点御手洗洁的味儿了。”冯斯满脸的大言不惭。
“大头哥哥说过，推理小说里的侦探都是骗人的，其实狗屁不通，都是坑钱的推理小说家拍着脑袋瞎想出来的。”关雪樱说。
冯斯狼狈地摆摆手：“大头怪的话怎么能信，那个王八蛋发起疯来连他自己都要鄙视……说正经的，你是不是在罗老师家找到了什么？”
“嗯，他的家这次也被拆了，但地窖的门并没有被废墟掩盖。”关雪樱说，“我钻进地窖找了很久，发现了一包东西，感觉对你有用。”
她递给冯斯一个牛皮纸包起来的和一本字典差不多大小的纸包。冯斯拆开层层包裹的牛皮纸，发现里面最后剩下的其实只是一本陈旧的笔记本。他翻开笔记本，发现里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不少东西，但都是——日语。尽管日语里也使用了不少汉字，但单凭那些汉字实在是没法儿看懂笔记的意义。不过，通过其中的关键字，冯斯至少可以猜出这本笔记所讲的内容的大方向是什么。
——那些稀稀拉拉的汉字，指向了魔王鲁赞和他的四个寄魂。
看来王欢辰还真没骗我，冯斯想，魔王鲁赞和他的四个寄魂，格萨尔王的传说，到最后真的能和现实世界里的“魔王”联系起来。但见鬼的在于，上杉雪子不知道是故意的还是中文写作水平不够，留下的这本笔记本是用日文书写的，即便是学霸文潇岚看了也是一脸懵逼。
“我们只能先离开这里，去找一个懂日语的人来翻译一下了。”冯斯说，“不过，按照梁野的说法，现在最急迫的是先去阻止守卫人们使用疫苗。”
“这并不矛盾。”文潇岚说，“守卫人里肯定能找到懂日语的，我们赶紧去吧。”
这话提醒了冯斯：“妈的，糟糕了，我好像还没找到从这团迷雾里闯出去的办法。”
 
他又去试了试，果然，一旦走进浓雾深处，就会有一股无法突破的阻力硬生生把他挡回去，这么多天过去了也没有改变。他又尝试着创造出一台类似于微型直升飞机一样的飞行器，由飞行器带着他升入天空，但同样的，天穹之上也存在着那股阻力，飞行机被直接按了下来，逼得他又临时创造出一朵降落伞带着自己落地。
其他诸如能吹散雾气的巨大风扇、能消解雾气的药物他都试过了，对于这些要求，附脑一概不予理会，反而回报给他锥子扎一样的头疼。到最后他只能沮丧地躺在地上望天，文潇岚和关雪樱默默地坐在一旁陪着他，谁都不去打扰。
在吞食了魔花之后，冯斯明显能感觉到蠹痕力量的急剧膨胀，轻松击败陈广泽就是证明。但他深知，这样的能力仍旧不足够，至少在魔王面前是远远不够的。哪怕他能直接造出原子弹来，又能如何？轰掉魔王然后把地球送入核冬天么？
梁野的话带给了他希望，但却并没有提供实质性的指导。尤其是最后一句话里所说的“魔花不仅仅是放大器”，似乎是想要指点他，发挥出被他整朵吞掉的魔花的作用。但魔花如果“不仅仅是放大器”，还能是什么呢？
大概是指魔花扭曲空间的特性吧？冯斯猜测着。玄化道院的道士们，就是想要借助魔花提升实力，结果玩砸了把自己陷入了无法逃脱的异空间。张献忠地宫能够在几百年的时间里始终藏在那么小的一个近乎数学意义的“点”里，也和地宫里那些数量惊人的魔花密不可分。那么，是不是自己还能发掘出这种特性，使得自己获取第三种蠹痕，可以像王璐或者范为琳那样扭曲空间呢？那样的话，应该就可以突破这层古怪的迷雾，回到正常的世界里了吧。
他把自己的想法跟文潇岚和关雪樱说了。文潇岚表示赞同，关雪樱却皱着眉头陷入了思考中。冯斯问她：“怎么了小樱？”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关雪樱的手机发出圆润的女声。
冯斯微微一愣：“我不太明白你想说什么。”
“我觉得，你太执着于某一个附脑的单一功能了，”关雪樱说，“你还记得你以前教我篮球的时候说过的三威胁吗？”
冯斯记得。那已经是他还在学校里当大学生的时候的事儿了。在观摩了几场冯斯参加的篮球赛后，关雪樱感觉很好奇，也曾趁着冯斯练球的时候，跑到篮球场去向他询问一些篮球基础知识。冯斯知无不言，有一次就讲到了三威胁动作。
“如果一个球员在投篮、突破和传球三方面都有一定的功底，那么摆出三威胁的姿态之后，对方就会很难办，不知道该选择怎么样的防守方式。”冯斯说，“当然，真正的三威胁，得到高段位的球员才能做得好，尤其是NBA球星，我们这些野球场上的菜鸟，能够把突投这两项威胁练出来就算很不错了。”
“那NBA球星能怎么样？”关雪樱问。
“如果是一流以上甚至于顶级球星的话，三威胁做得好对防守球员会是很沉重的心理压力。”冯斯解释说，“对他们而言，突破、投篮、传球的动作都可以做得浑然一体，让人无法预测下一步的动向。而我们这些菜鸟，一个技术动作都练不好，遇到职业球员是很容易让对方判断出你的进攻意图的。只不过嘛，平时打野球或者校内联赛，对手同样也是菜鸟，倒是不太有所谓，把一项技术练到足够熟练就成。”
此刻关雪樱突然提到三威胁，看似八杠子打不着，但冯斯明白，关雪樱这个姑娘冰雪聪明，而且由于并不是像他和文潇岚那样经受着正规教育长大，思路很有可能偏离常规——却往往有效。
“你是不是想说……浑然一体？”冯斯试探着问，“就像我以前和你讲解三威胁时说的那样，所有的技术动作收发随心没有明显的界线，让人防不胜防。”
关雪樱点点头：“我觉得，你太在意每一个蠹痕的功能了。你唤醒了自己的附脑之后，就想着怎么去创造物质；你得到了刘哥哥的附脑之后，就想着操纵时间。现在你吞掉了魔花，又开始琢磨着怎么转移空间。转移空间很好，我们都能离开村子啦，但我觉得，这样的思路长远看起来还是不够好。”
“你说得对，还真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冯斯叹了口气。
“你也许应该仔细想想，你的蠹痕结合在一起能怎么发挥作用，就像三威胁那样。”关雪樱说，“还是你和我讲过的，一个角色球员只需要跑到空位接球投篮，但一个超级球星随时要准备好表演所有的技术。你就是那个超级球星。”
“谢谢。”冯斯一本正经地点了下头，“那本超级球星就去琢磨一下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三个人一直呆在四合村里。以冯斯现在的能力，足以很轻松地制造出全村人的口粮和日用品。他就像后勤部长一样，先把足够用几天的物资创造出来，然后一个人在祭坛里或坐或站或躺，思考着自己蠹痕的进化问题，困极了就闭上眼睛睡一会儿，搞得蓬头垢面状若流浪汉。但冯斯知道，自己必须搞清楚这个问题，否则出去了也是送死，更不可能从魔王手里把姜米救回来。
他努力地调动着蠹痕，的确有了一些模模糊糊的似乎可以操纵空间的感觉。这一天中午的时候，他在午睡初醒的迷迷瞪瞪中，心念一闪，把一块距离自己好几米远的石头瞬间转移到了面前，差点撞到鼻子。可见梁野说得没错，巨型魔花不仅仅让他原有的力量得到了加强，还赋予了他操纵空间的初步能力。如果勤加练习的话，这将成为他的又一门利器。
但这仍然不够，远远不够。关雪樱是对的，如果他只会投篮，如果他只会突破，如果他只会传球，他都不能成为超级球星。不成为超级球星，是不可能打败魔王的。
几天之后，各种生活物资用得差不多了，冯斯又创造出了一批。这几天肉体上的疲累困顿好像反而让他的附脑更加活跃，创造起物质来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再也不是过去变块巧克力都费事的光景了。
“要是以前的话，变出这一堆米啊面啊肥皂啊，足够你在床上躺半个月了。”文潇岚说，“魔花总还是对你有帮助的。”
冯斯怔了怔，眼前一亮：“其实你这话倒是提醒了我。如果我把蠹痕的力量催动到极致，并且一直持续下去，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那样恐怕会累死吧？”文潇岚说。
“也许累死，也许在累死的过程中能逼出我的极限来。”冯斯说，“事情都到这地步了，再戒急用忍也不会有用了，不如赌一把。反正我一向运气挺好的。”
“运气再好也有用完的时候，别真把自己当超级赛亚人了，再说超级赛亚人也会死的啊。”文潇岚的脸上充满了忧郁，“但是我知道，你这个孙子一辈子油盐不进什么劝都不听，所以我也不劝你了。你要是挂了，我替你收尸。”
“你太仗义了。”冯斯翘起大拇指。
 
他独坐在祭坛中央，思索了好一阵子自己应该怎么把蠹痕消耗到极限，必须要找到某一样在蠹痕创造范围内的东西，难度又必须足够大。最后他决定，管他三七二十一，想到什么就试什么，反正都是消耗嘛，造出什么都不算白造。
于是他先指挥着村民们替他清出了大片的空地，然后开始制造各种玩意儿，从镶钻石的手机到顶级配置的电脑，从重机枪到皮卡，从绝版乐高泰姬陵到原比例的大卫雕像，魔花赋予的强大力量让他可以造出许多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真的像从百宝囊里往外倒东西一样。而且，和以前不一样的在于，连续创造了那么多东西，他竟然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相反的，似乎精神越来越兴奋，创造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这是魔花带来的效果呢，还是独立的附脑不再受大脑约束了？冯斯想着，总而言之简直邪门。当我并没有怀着“提高自己”的功利目的去练习，而只是随心所欲地想弄什么就弄什么的时候，蠹痕反而像被包养的二奶一样千依百顺有求必应。
他兴致一来，忍不住恶趣味大发作，打算创造一个体量足够大的东西：一座篮球场。但脑子里一恍惚，原本想要建造的是那种标准木地板并且带灯光的好场地，不知道怎么的，下命令时一走神，又想到了学校里他经常练球的那块水泥地破场子。没等他反应过来，眼前已经出现了一大片水泥地，地上的中场线、三分线、罚球弧等都被磨得很模糊了，场地两端耸立着两个篮板上漆都快掉光了、篮筐都歪了的破篮球架子。
“我他妈还真是屌丝命。”冯斯自嘲地笑了笑，“连他妈变个篮球场都给我最低配版的。”
这个低配版露天篮球场无疑并不符合他的要求，反而再一次嘲笑了他的生活。冯斯气恼地挥了挥手，完全是不假思索地冒出了这个念头：“这破场子又没用又占地盘，还是拆了吧。”
这个想法纯出自然，没有半点杂念顾虑，半秒钟之后，刚刚建好的篮球场就消失了。
冯斯没有在意，正打算重新向蠹痕发出指令，构建一座豪华球场，突然之间，他一下子傻在原地，有点儿蒙了。
——刚才那座因为指令失误而造出来的破旧篮球场，怎么会突然消失的？
——我的蠹痕一向只是用来创造，创造出来的东西都和真实世界里的无异，不被外力毁坏就可以一直存在下去，从来没有消失过啊。
——难道仅仅是因为我想了一下“这球场没用，拆了吧”？那个完全没有任何顾虑和算计，纯粹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
 
冯斯忽然有了一种醍醐灌顶般的领悟，这样的领悟他在刚刚找到自己的创造能力时曾经有过一次，但这一回，似乎更加透彻。他站在刚刚还曾经出现过一座篮球场的空地上，仰头望天，就像是在享受着透过迷雾照进来的阳光。
“这回明白了。”冯斯眯缝着双眼，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度过贤者时间，“老子还真的成了龙傲天了。”

第十章 觉醒日 一
朝岚日本文化学校是一所让本地人很想不通“它为什么能存在”“它为什么能存在那么久”的奇怪的学校。这所学校主打的办学方向，是对高中生进行三年以日语培训为主的双语教育后直接送到日本留学，和该集团在中国其他大城市的路数差不多。但很显然，在这座不知该算三线还是四线的西南城市里，能够负担得起昂贵的留学费用的家长数量不可能和大城市们相比。
所以这所学校一直都生意清淡，开业后的这两年每年稀稀拉拉招入少量生源，偌大的校园总是显得空空荡荡。当地人总喜欢嘲笑投资这所学校的日本老板脑子有问题，租下那么大块的地皮，修建那么漂亮的教学楼，最后赚来的钱恐怕连地租都不够。
但日本老板偏偏要逆流而上，非要把人傻钱多发挥到极致，并没有关闭学校。钱是人家的，拿来烧了点烟也是别人的自由，本地人只能半是羡慕半是嫉妒地感慨两声：“唉，有钱就是好啊。”
 
现在正好是寒假，学校里并没有师生，除了日常看门的几名保安和勤杂工外，校园里几乎空无一人。正午时分，当一辆黑色劳斯莱斯魅影驶入校门的时候，只有日常在学校附近开杂货店的店主夫妇注意到了。
“你看，那好像是学校的日本老板的车吧？那个叫什么五十还是六十的怪名字的老头？”杂货店老板对老婆说。
“我哪儿认识什么车啊！”老板娘很不耐烦，“你成天琢磨这些豪车有啥用？反正十辈子也买不起。”
“跟你们老娘们儿没法说……”惧内的老板低声嘟囔着，视线目送着那辆车进入校内。
杂货店老板没有认错，那的确是这家日资教育集团的董事长五十岚贤一的车。这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此刻正靠在后座上，双目微闭，面色凝重。
汽车开到了办公楼外停下。五十岚贤一从车里出来，对秘书摆了摆手，用日语说：“离开学校，晚上再来这里接我。”
秘书很听话地点点头，钻进车里，招呼司机开车离开。但半分钟之后，车还没有发动，反倒是秘书瘫倒在座椅上，人事不省。司机紧跟着下了车，不紧不慢地踱到五十岚贤一的跟前，相貌已经和先前开车时截然不同。
五十岚贤一毫不吃惊，开口说话时，已经转成了流利的中文：“我今天来到这里，本来就是来见你们的，你又何必多此一举。”
“毕竟你们这帮人太狡猾了。”假司机说，“还是小心点为好。请吧，五十岚先生。”
他颇为有礼地替五十岚开门，然后跟在对方身后走进办公楼。两人搭乘电梯上到四楼，进入校长室，然后打开暗藏在书架后面的一道暗门，进入另外一部隐藏电梯。这部电梯上只能选择两个楼层，一个是校长室所在的四楼，另一个指向地下。
“我的人还有活口吗？”五十岚问。
“好像还留了那么几个。”假司机回答，“但其他的人……就没办法了。”
“战争嘛，很正常。”五十岚点点头，语气平静，但目光里还是流露出一丝沉痛。
 
电梯很快来到了地下。这是这栋办公大楼公开的电梯根本达不到的楼层。当电梯门打开后，门外呈现出来的，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现代化的制药车间。
正站在门外等着迎接五十岚贤一的，是守卫人世界里最有实力也最有势力的三位高手：王璐、路晗衣和林静橦。
“王小姐，路先生，路太太，幸会。”五十岚很准确地辨认出了三人的身份。
“五十岚先生，我们终于见面了。”王璐说，“很抱歉鸠占鹊巢了。”
“你们这一次的行动确实太迅速了。”五十岚叹息一声，“我们毕竟是凡人，偷袭还行，没办法和你们正面对抗。”
“我们好不容易抓住了你们这唯一的一次漏洞，那就绝对得倾巢而出孤注一掷。”王璐说，“你们太能藏太能躲了。如果不是天选者的哥哥帮我们所制造的这唯一的线索，我们也根本无法猜到，你们最大的生产病毒和疫苗的基地，竟然会藏在这里。”
“你能看得出来，在这座连肯德基和电影院都没几家的城市里，开这么一家学校肯定是赚不到钱的。”五十岚微微一笑，“但中国如此广大，如果不是池慧惹出来的乱子，你们也不可能从这点儿细节上怀疑到这里。大概就是天命吧，我们无法毁掉守卫人，就只能让魔王毁灭世界了。”
“其实我一直想和你面对面，亲口问你一句。”王璐说，“你们也想消灭魔王，我们也想消灭魔王，为什么非要把守卫人也算在魔王那一伙？你们的科技力量比我们强得多，如果能把两边的力量联合起来，对抗魔王的把握难道不是变得更大么？”
五十岚摇摇头：“很抱歉，我无法认可你的说法。你们根本不知道魔王想要什么，也根本不知道以人类的力量绝对无法和魔王抗衡。”
“既然绝对无法和魔王抗衡，你们为什么又要那么劳心劳力地苦心经营上百年呢？”林静橦插嘴问道。“再说了，那个名叫上杉舞子的女人曾亲口说过，你们就是想要用科技的力量去和魔王作战啊。”
“舞子那个级别的人，根本不可能了解到真正的真相——毕竟也得给组织里的人保留信心。如果他们真的知道了魔王是不可战胜的，整个组织或许会崩溃的。”五十岚说，“但是，核心领导层都是清楚的，我们的目的原本就不是打败魔王或者消灭魔王，因为那根本不可能做到。我们想要做的，只是让魔王的计划不能实现。魔王达不到目的，就暂时不会对人类下手，我们就还能继续苟活下去——也许能活到真正有办法对付魔王的那一天。但在现在，或者可以预见的很长一段时期内，不管是凭借世俗的科技，还是你们守卫人自以为是的所谓‘力量’，在魔王面前都无非是孩子手里的水枪而已。”
三个人面面相觑，显然对于五十岚给出的答案都感到有些意外。路晗衣发问说：“所以，按照你的说法，我们守卫人几千年来和魔王的对抗，都是完全彻底的无用功？”
“倒并不是无用功。”五十岚说，“你们不断地进化，不断地提升族群的能力，实质上是在一步步地符合魔王的需求。”
路晗衣笑了起来：“听起来像是养猪呢，养肥了再杀。”
五十岚耸耸肩：“要不然你以为呢？”
王璐点点头：“所以说，上杉舞子她们误以为组织的目的是同时对付魔王和守卫人。但是，只有你们这些头头脑脑的大人物才知道，你们压根不打算对付魔王，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守卫人被养肥之前把我们都干掉，让魔王吃不上猪肉。那么问题来了，猪肉为什么那么好吃？”
五十岚并没有回答。他挪动着依然稳健的步伐，走向了已经寂静清冷的车间。三人没有阻拦他。
“我猜想，你们已经迅速把疫苗扩散出去了吧？”五十岚终于开口问。
“本来是没有那么急迫的。”王璐说，“但当我们在这里发现了你们的病毒散布计划之后，那就一秒钟也不能耽搁了。初步估计，现在全球的守卫人至少有80%以上已经注射了疫苗，黑暗家族毕竟和我们有嫌隙，数据难以掌握，但他们也不是傻子，既然选择了这一次的合作，肯定也会及时注射，猜测一大半应该是有的。也就是说，就算你们这一次全球袭击的策划成功了，造成的杀伤力也是很有限的。”
“更何况，守卫人已经开始全球剿杀你们。”林静橦的语气由先前的柔和转为冰凉，“就像刚才说的，这唯一的一次机会，如果不能速战速决，你们再躲起来，那可就不容易挖出来了。”
“终究还是低估了你们。”五十岚又是一声长叹，“天命如此。天命如此。”
他仍然表现得非常克制，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路晗衣摇了摇头：“我简直都要开始佩服你了。为了这样的佩服，我可以留下你的性命，只要你告诉我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
“我不会告诉你们的。”五十岚回答，“知道答案对你们而言也没有任何益处，反而可能因为鱼死网破的冲动去铤而走险、做出危害更大的事情。既然我们的组织已经全盘失败，下一个能对付你们的组织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建立起来，我想，就让你们维持现状，继续自以为是地和魔王打打杀杀吧——那样至少能让你们多死些人。”
路晗衣笑了起来：“真有意思，听上去我们简直就是一堆炭疽病毒，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啊。那么，你就不担心我们用特殊手段直接从你的脑子里取出真相吗？”
“我们早就防着这一手了。”五十岚并不慌张，“我们的高层管理者体内都注射有特殊的毒药，一旦被魔族力量入侵到大脑，药物就会自动发作。”
“还真是硬骨头呢。”路晗衣叹着气，“既然这样，我们先不杀你，让你能活着看到最后，到底谁对谁错。”
 
“其实，可能他是对的。”从车间的另一个方向忽然传来一个嘶哑刺耳的声音。三大高手在场，还有若干高手在学校内外巡视，这个人却居然能不知不觉地潜入地下车间而没有被人发现。如果是敌人的话，那就是劲敌了。
林静橦目光闪动了一下，离她最近的一台制药用过滤器立刻融化成了钢水，又在半秒钟之内凝结成了无数锋利的钢钉，先向着四周飞出，接着绕行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就像是一支使用迂回包抄战术的军队。钢钉的飞行速度极快，几乎不逊于子弹，但最后响起的却是钢钉相互碰撞飞溅落地的声音。
那个说话人已经在一瞬间离开了原来的站立地点，让林静橦的雷霆一击扑了个空。
王璐催动蠹痕，另一台沉重的球磨机拔地而起，向着前方左侧斜着飞了出去，看来是她捕捉到了敌人的动向。这一次，敌人并没有再闪躲，只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似乎是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在半空中拦住了这个球磨机，生生把它撞得四分五裂。
林静橦和王璐的眼神里都透出了杀机。这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竟然能连续逃过她们两人的两次攻击，可见的确非同一般。正要接着再上，路晗衣一手一个按住了她们的肩膀。
“别冲动，别冲动。”路晗衣温和地笑着，“按说你们都是女人，怎么比男人还喜欢打架？都没听出那是谁的声音吗？”
林静橦一怔：“谁的声音？”
“他虽然用了变声，我还是能听出那种贱萌的语调。”路晗衣说着，提高了声调，“冯兄，天选者，出来吧。士别三日，你又变强啦。”
话音刚落，三人身前的空气里出现了一个闪亮的小气泡，气泡不断变大，直径超过了一米，然后一下子破裂开，从气泡里凭空跳出一个人影。
“好久不见了，诸位。”冯斯笑容可掬地招着手。

第十章 觉醒日 二
五十岚贤一被带走了。现在这个秘密地下工厂只剩下了四位守卫人。在好几分钟的时间里，都没有人说话，最后还是林静橦先开口。
“你和过去不一样了。”林静橦说，“发生了什么？”
她一边说，一边用蠹痕从车间里一台巨大的闪蒸干燥机上拆下干燥主管，让主管直直地飞向冯斯。
“你怎么也跟着大头怪学坏了，没事儿做就揍我寻开心……”冯斯叹息一声，站在原地没有动，但身畔笼罩起了一层金色的蠹痕。沉重的干燥主管刚一沾到蠹痕的边界，就无声无息地化为齑粉，散落在地上。
林静橦脸色有些变。王璐眨了眨眼睛，看上去一派天真好奇的模样，但突然之间，她的身体原地消失了，路晗衣抬起头时，正看见她悬浮在接近天花板的半空中，姿态有些狼狈。
“璐璐，别闹了。你真的看不出来吗？冯兄现在的能力已经远远超越我们几个了。”路晗衣仰着头笑道，“不要白费力气了，下来叙叙旧吧。”
 
冯斯创造出了一张咖啡桌和四把椅子，还以侍者般的谦恭请两位小姐点单。王璐喝着这杯加了榛子糖浆的卡布奇诺，脸上的表情很复杂：“都还没反应过来呢，我们在你面前就成了弱鸡了，这种感受还真是奇怪呢。而且我记得以前你的蠹痕是彩虹一样的七彩色吧？现在固定成土豪金啦。”
“这是必然的结果。”路晗衣笑容不变，手里握着矿泉水瓶，“我们不都在盼着天选者的成长吗？现在他真正变强了，当然是好事。那么，讲讲吧冯兄，你是怎么到现在这一步的？你的能耐到底有多大？”
“我的能耐么……”冯斯搔搔头皮，“我还是给你们演示一下吧。”
他再度创造出一杯咖啡，看上去普普通通还冒着热气，但突然之间，咖啡杯的形状发生了改变，由先前硬邦邦的陶瓷变得柔软而伸展，变成了一只小白鼠。紧接着，小白鼠的身躯在一分钟之内渐渐长大、毛色变深，呈现出各种成熟到衰老的姿态，最后倒伏在桌上，停止了呼吸。
然后他摊开了右手，手心上先是升腾起一束橘黄色的火焰，瞬间又转为一根冰柱，随即冰柱消失，手掌上闪烁出幽兰的电光。
“看上去，你好像是把所有守卫人会的蠹痕全都集于一身了？”林静橦问，“那倒的确是不简单啊。”
“其实不仅仅是守卫人们所掌握的能力。”王璐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的他和魔王之间，只有力量大小的差异，但力量的性质却已经相仿了。在古老的文献里，这种能力被称之为‘从心所欲’。”
“从心所欲？”林静橦眉头微皱，“那岂不是想要干什么就干什么了？上帝吗？”
“当然不是上帝，宗教传说里上帝啊神啊的力量是无限的。”王璐说，“天选者也好，魔王也好，仍然会受到自身精神力量的限制，不可能真的为所欲为。但是，那样也已经很强了，因为从心所欲的本质，就在于对物质、时间和空间的随意操控。”
“物质、时间、空间的随意操控。”路晗衣琢磨着王璐的解释，“我忽然有点儿明白了。冯兄过去之所以一直不能发挥出足够强大的能量，是因为他把自己的能力一次次地孤立开了，并不能发挥出真正的威力。而这一次，他似乎是想开了。”
“他现在就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半神啦。”王璐说，“我们三个是在和半神坐在一起喝咖啡呢，这么一想还真是带劲。”
 
冯斯把他在四合村的经历大致讲述了一遍：“所以，当那个篮球场消失的时候，我才忽然明白了之前的问题所在。我太执着于把我的蠹痕分解成一个又一个的功能，却没有意识到，从心所欲才是真正的本质。其实我就应该像对待那个建错了的篮球场一样——心之所想，力之所向。而现在，两个附脑和魔花的力量，终于在我体内融合起来了。”
“那你觉得，你现在有一丝可能性去对抗魔王了吗？”林静橦问。
冯斯大摇其头：“对抗魔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如果你们也像文潇岚那样参观了魔王的幻境，或者像我那样被他碾压过，就会知道，两位魔王的力量根本远远超过人力，我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和他们单独对抗的。”
路晗衣注意到了冯斯的用词：“单独对抗不可能，那么，不单独的对抗就有可能么？那是你从魔王的幻境里悟出来的吗？”
冯斯点点头：“没错。只有我曾经经历过那种共生般的奇妙幻觉，所以，也只有我才能猜到那几段幻境里的隐喻，尤其是范为琳和魔王讨论养蜂的那一段。”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林静橦问，“这种共生是什么概念？”
“就像那时候范舒琳所说的，单只蜜蜂是没有用的，连自己的生存都无法保障，晚上回不了窝就会死掉。但当无数的蜜蜂聚集在一起，形成蜂群的时候，却可以产生令人惊叹的群体协作能力，形成一个复杂的社会。当然，还是她说的，蜜蜂的大脑太小了，即便是这样的集群智慧，上限也实在太低。”
林静橦想了想，接着说：“我懂你的意思了，如果人类也形成那样的状态，和小小的蜜蜂就不是一个概念了。所以说，魔王想要的，就是人类也能像蜜蜂那样抛弃掉个体利益的共生？”
“没那么简单。”冯斯说，“如果只是想要追求简单的协作社会，人类现在做的真的比蜜蜂差很多吗？即便把人类个个改造成道德程度爆表的完人，每一个人都能百分之百地舍弃私利一心为公成为社会的螺丝钉，你们觉得就真能突破量变带来质变吗？”
王璐犹犹豫豫地说：“应该是……不能的吧？毕竟人类的智慧和经验是不可能共通的。那，照你刚才说的你曾经体会到的那种状态，就好像所有的大脑都联通起来了，就可以算真正的质变了吧？”
“那倒是可以算，然而，还是不足够，或者说你想得还不够大胆。”冯斯说，“就像范舒琳说的，蜜蜂相对于人类，脑子太原始，能够形成的群体智慧有限。而人类呢？看上去是万物之灵、地球的主宰，但难道就没有比我们的大脑更强大的存在么？”
“附脑！”路晗衣近乎咬牙切齿地说，“普通人对魔王没用，魔王是想要让所有守卫人实现共生！”
冯斯叹了口气：“没错，单纯大脑的联通，意义并没有那么大。但如果所有的附脑都连在一起，那就意味着守卫人们的精神力量可以聚拢在一起，将会形成一个远远超过两位魔王自身的超级力量。那才是魔王真正想要的。”
“所以我才说，五十岚贤一的担心是对的。每一个守卫人，最终都可能成为魔王手里的一颗子弹。我们的力量越强，魔王所能得到的力量也就越强。”
 
三位守卫人中的顶尖高手都沉默了。冯斯虽然脸上挂着笑容，但眉宇间也显得颇为凝重。林静橦双手托腮，美丽的面孔上充满了迷惘，过了好久才缓缓开口：“所有的守卫人的力量……全部联通？晗衣，全球到底有多少守卫人来着？这方面的统计数字，你们家族一定是最准确的。”
“虽然没有办法做到精确统计，但我姐姐综合了所有能获取的资料进行整合判断。”路晗衣回答，“按照她的估算，全球拥有附脑的守卫人不会少于五万人。黑暗家族难以统计，但至少不会低于一万，不然这些年不会给我们制造那么多的麻烦。”
“如果这几万人的附脑的力量合并在一起，那形成的合力确实是太恐怖了。”王璐说，“魔王想要拿这样的力量来做什么？拯救他那个遭受了巨大天灾的族群吗？”
“是的，拯救族群，我觉得这是唯一的解释。”冯斯说，“可以看得出来，他的族群所面临着的危难，也许不比地球的毁灭差多少，但是世界上就剩下那两个魔王了，他们不能繁衍，所以才需要那么庞大的合力。然而，妖兽魔仆本身是他们力量的附庸，并不能产生这种合并的效果，他们不得不会花费那么几十亿年的时间来推动地球生物的进化。创造出能够与附脑共存、能够发挥附脑力量的生物，并且将它们推入共生态，就是魔王的这亿万年来的阴谋的根本。”
林静橦的声音微微有点儿发颤：“难怪不得各种各样的生物在魔王的眼里都不合格，因为那些生物的脑体都太过原始，无法拥有附脑，即便是恐龙那样的绝对力量，对魔王而言也等同于废物。直到古猿出现，他们才算是真正看到了希望。现在想想，还真是万幸，刚刚好灵长目人科能够对魔王的期许有所回馈，假如最初的南方古猿也像恐龙一样派不上用场，搞不好现在人类都不会存在呢。不过……”
“不过什么？”冯斯问。
“既然人类已经被证实可以移植或者通过遗传得到原生的附脑，并且能够利用附脑创造蠹痕，按道理应该挺符合魔王的需求了啊，为什么后来两位魔王中的一个会想要毁掉人类，以至于造成了涿鹿之战时的那种大内讧？”
“这一点，我在过去也一直不明白，那也是守卫人世界里最大的谜题之一。但是，当我获得了关银祥的这种能力，当那几十个村民忽然间变成了我的眼睛我的耳朵的时候，我忽然间真正地懂得了魔王想要什么，也懂得了文潇岚和大头怪在记忆迷宫里听到的那几段对话的真正意义。”
“哪几段对话？”
“两位魔王当时曾经说过，他们俩并不是典型的族群个体形态，而是变异后的产物。并且，变异甚至改变了他们的性格，这一句比前一句还有意思。”
“对，刚才听了你的复述，我也觉得挺纳闷的，”王璐说，“我实在是很不明白，性格的改变有什么特别重要的？”
“很重要，因为思维方式和性格密不可分。”冯斯说，“我必须要谢谢文潇岚这一次及时地赶到四合村。大头怪真的没有白白牺牲，他们在迷宫里的那几段见闻太重要了，正好把我猜测中缺失的哪些部分补齐了。怎么样，想不想知道魔王的族群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
“虽然我现在打不过你，但再卖关子的话，我还是会剁了你。”林静橦冷冷地哼了一声。
 
“魔王的族群，应该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史前生物，他们的存在远远早于当代科学所认定的生命起源。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形态，也不知道他们的生存细节，但我知道他们的社会结构。”冯斯说，“确切地说，也不能算是社会结构，因为所谓的‘他们’，其实是‘他’。”
“‘他们’？‘他’？”林静橦先是有些茫然，但很快也跟上了冯斯的思路，“啊！你的意思是说，其实并不存在所谓的族群，魔王其实是……由无数分开的个体构成的共生生物！是一个整体！”
“没错！就是一个整体！”冯斯说，“所谓魔族，只是一个生物！一个用无数的分身占据了地球的每一处角落，却只拥有一个意识、一个思想的单一生物！我在幻觉中所经历过的场景，其实就是当年魔族的真实生活状态：遍布全球、无所不在，却共用着感官，并且只有单一的思维。所有的分身都没有自我的概念，而也就不会存在自私的欲望，你可以想象一下这样的生物会有多强大。”
“那才是真正的地球主宰啊。”路晗衣说，“听上去根本就应该不可能存在什么天敌。可后来遭受到的剧变竟然能让他们从此从地球上消失，那到底是什么灾难呢？小行星撞击吗？”
“我原来也这么猜测过。”冯斯说，“小行星撞击地球原本就是各种科幻小说里最常见的套路，甚至一些严肃的科学猜想也包含这个元素，比如恐龙的灭绝。但是，从两位魔王的对话，我可以判断出，那时候发生的并不是这一类的天灾，而是族群内部的突变。两位魔王就是突变的结果。”
王璐一拍手：“他们就是突变的结果……我懂了，你是想说，他们拥有了独立的意识。”
冯斯点点头：“没错。虽然这样的突变具体怎么产生的还不清楚，但两位魔王的确是从他们的族群中分化出来的异端。他们原本只是无数拥有单一思想的共生体的分身之一，却意外地拥有了独立的意识，可以不必依赖共生的方式而生存。而这也解释了他们最初的分歧：其中一位魔王是个古板派，坚持认为共生态才是正确的生存方式，虽然拥有了独立的意识，也并不认为这是件好事，仍然希望能够恢复到过去的生存状态，成为一个巨大的整体生命的一部分；另一位却有点像个叛逆青年，渐渐觉得这样自己主宰自己命运的生存方式很不错，或许心里暗自希望就这样持续下去，这就是思维方式和性格的转变。对于原本的共生体来说，某个个体产生了‘性格’，本身大概就意味着灾难。”
“而且，即便变成了单独的个体，魔王所拥有的强大力量也让他可以轻而易举地主宰地球上的其他生物。”路晗衣接口说，“所以对这个叛逆青年而言，成为群体中无足轻重的一员，也许真不如独来独往建立一个新的世界，所谓宁为鸡头，不为牛后。这就解释了两位魔王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简直就是两条路线的斗争嘛。这样的话，他们面对人类进化时的态度矛盾也可以解释清楚了。”
“哦？说说看？”林静橦望着自己名义上的丈夫。
“就像我们刚才说的，两位魔王不断地介入地球生物的进化，就是为了找到一种既能承载附脑又可以共生的新生物。”路晗衣说，“人类是第一个可以承载附脑的物种，而且进步幅度神速，很快就可以和魔仆妖兽正面抗衡了；但与此同时，魔王也发现，人类的智慧高过他们的想象，难以控制，尤其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用当代的术语来说——自私的基因，想要把他们培养成共生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样的人类，和恐龙一样，虽然称霸了地球，却对魔王的大计毫无帮助。但那只是古板派的想法，叛逆青年却可能觉得，如果能带领着这样一群人创造一个非共生的新世界，反而更加好玩，至少他能够成为独一无二的主宰。”
“就和守卫人们的想法是一样的。”王璐淡淡地笑了笑，“铁板一块多不好玩，大家一起杀来杀去闹闹腾腾反而更有趣。”
 
冯斯又像主人一样上了一轮饮料。几个人说到这里，都有了一些拨云见日的感觉。数千年来一直困扰着人们的魔王的真相，总算是揭开了一大部分，然而，还剩下一些要紧的问题暂时难以回答。
“不过，还是有不少事情还不够明白。如果最后魔族只剩下了少部分如他们那样的变异体，他们又口口声声要‘拯救族群’，其他人去哪儿了？”王璐问，“他们想要怎么利用人类来完成拯救的目标？尤其是最关键的一点：你老人家，伟大的万众景仰的天选者，到底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我不敢确定，但的确有了一些猜想。”冯斯说，“这其中的关键就是格萨尔传说里魔王鲁赞的四个寄魂，那四个寄魂，其实就是……”
他没能把这句话说完。刚刚说到这里，冯斯整个人都僵住了，正在说话的嘴大张着，就像是忽然被冰冻了一样。其余三人都是身经百战的高手，立刻知道不对。路晗衣方才还挂在嘴角的笑容瞬间消失，黑色的蠹痕如利剑般射出，射向入口的方向。
在那里，先前已经被守卫人们带走的五十岚贤一赫然再次出现了。但和先前那副沉稳气派的模样不同，此刻的五十岚贤一面孔显得轻松而欢乐，甚至近乎轻佻，双目却呈现出一种骇人的血红色。路晗衣那可以轻易夺人性命的蠹痕还没有碰到他的身体，就已经消散无踪。
三位守卫人一起站了起来。他们都看到了，在五十岚贤一的肩膀上，蹲着一只满身杂毛的黑猫。再回头看看冯斯，依然是冻僵般的无法动弹，但双眼却也和五十岚一样，同样变成了血红色。
“金刚，魔王，是你吗？”路晗衣问。
五十岚贤一咧嘴一笑，语声中有一种丝毫不加掩饰的得意和喜悦：“没错，是我。你们找了我几千年，现在，我主动来找你们了。”
 
守卫人们不约而同地收起了自己的蠹痕。或许是因为他们知道，在魔王面前，自己的力量有如蝼蚁，根本没有抵抗的必要。

第十章 觉醒日 三
疫苗注射之后并没有任何排异反应，而且，从各方面的反馈与统计来看，之前给守卫人世界带来危机的恐怖的传染病已经止息了。看上去，守卫人们平安渡过了一场可能导致灭族的大危机。
但路颜心里的不安并没有完全消除。虽然并没有确凿的证据，她始终还是在担心，担心着这件事背后别有隐情。在弟弟路晗衣和其他人一起去清缴剩余的日本组织势力时，她依然呆在那间常年不开灯的办公室里，在浩如烟海的资料库里查找着一些可疑的踪迹。其实她也并不知道具体的疑点到底在哪里，但就是无法压下心头的疑虑。
在又一次长达三十七个小时的连续工作后，路颜终于躺在办公室里的床上打算睡上一觉。但这一觉睡了还不到三个小时，她就被专用视讯电话的铃声吵醒了。手下抱歉地通知她，有一个将死的小家族守卫人前来求见，说是有非常要紧的话想要和她说。
“临终遗言？”路颜有些意外，“那个人是哪个家族的？”
“来自一个不知名的何姓家族，她的名字是何一帆。”手下说。
“让她进来！”一听到何一帆的名字，路颜睡意全无。虽然何氏家族是个没什么势力的小家族，何一帆本人也没有什么出众的能力，但她和冯斯一向关系良好，一直都是路颜重点关注的对象。
 
两分钟后，何一帆被带了进来。她是自己走进来的，而且步履稳健，外表看起来也没有什么特殊之处，脸上还带着几丝红润，着实不像马上就要死的人。但路颜独特的蠹痕能够感受出来，何一帆的体内充斥着一股邪恶而无法控制的巨大力量，随时可能失去控制。
这个姑娘并没有说谎。
“我很抱歉，但现在必须长话短说，”路颜说，“我能感觉出来，你已经撑不了太久了。”
“放心，至少还能坚持到我把该说的话全部说完。”何一帆嫣然一笑，看上去倒是并不畏惧即将到来的死亡。
“请坐吧。”
宾主二人都坐了下来。何一帆说：“将死之人，就不废话啦，我把事情经过从头到尾讲给你听。前些日子，我帮冯斯查清楚了一些事，他决定再去一趟四合村。我也决定到五十岚贤一的那座日语学校去看看——对，就是他制造病毒和疫苗的老巢。”
“这个决定并不明智。”路颜说，“就算以几个大家族的力量，要攻破那里也需要花费很大的代价，何况是你们。”
何一帆叹了口气：“是啊。我当时只是想着去看看，打探一下虚实而已，没想到他们的防卫那么严密，还没能混进校门就被发现了。我带着我的跟班俞翰一路逃亡，但最后还是被追上了，陷入了他们的包围。我别无选择，只能使用家族禁术。”
“我知道你们家族的禁术，一主一仆，或者说一人一傀儡，仆为主死，傀儡为人支配。”路颜说，“那个名叫俞翰的大个子，虽然年纪比你大，但却生下来就是为了等待你、把生命奉献给你。”
何一帆神色黯然：“没错。这样的献祭和范家的不一样，献祭之后，俞翰不会死，只会变成一个凶猛强大的傀儡，永远守护我、只听从我的命令。俞翰一直劝我早点这么做，但我一直舍不得，只是这一次别无选择了。”
“你也知道，我们家族人才凋敝，这样的禁术也有好几十年没有人使用过了，我所知道的只是，当傀儡被唤醒后，将会拥有某种特殊的能力，但那样的能力是随机的，所以我并不是很清楚俞翰最终能做什么。”何一帆说，“当我使出禁术之后，我才知道，俞翰的傀儡术是心灵控制，而且是群体性的控制。这真的很讽刺，因为过去他一直被当成一个空有力量但头脑简单的傻大个，但觉醒为傀儡后却能控制别人的复杂头脑。而问题，就出在他的这项能力上。”
路颜全神贯注地用心倾听着，已经隐隐感到了一些不妥。何一帆接着说：“俞翰觉醒之后，开始逐一控制那些追兵的头脑。对方显然意识到双方的实力逆转了，在俞翰即将控制到最后一人的时候，那个人释放出了改良后的病毒武器，武器被制作成微型炸弹，爆炸后病毒一瞬间就弥漫开来。我和俞翰来不及躲闪，都被感染了。好在病毒发作也是需要时间的，我赶紧让俞翰调查那些人的记忆，发现他们随身携带了治疗性疫苗，连忙找出来分别给我自己和俞翰注射了。”
“疫苗……出问题了？”路颜心里一寒。
“我无法判定疫苗具体是什么时候起效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注射后不久，我就昏迷过去了。”何一帆说，“当我醒来之后，我发现了一件怪事——我和俞翰的脑子联通了。”
“联通？什么意思？”路颜忙问。
“俞翰的思维操纵了我，但并不是他的原有能力的那种指令性的操控，而是思维的彻底联通。”何一帆的神情凄然，“我不由自主地和俞翰一起同步思维。我能感觉到他的一切思想和情绪，甚至还有尚未完全消亡的潜意识：他对我的依恋和忠实、成为傀儡的不舍、对命运的的愤恨和最终的接受……我虽然还有着自己的身体，却好像突然间变成了俞翰本人。”
“不过那种状态并没能够持续太久，俞翰的身体好像是承受不了这种操控所带来的消耗，连接中断了，他死了，他体内的力量在最后时刻反弹到了我的身体里。而如你所见，这样的力量，俞翰驾驭不了，我也驾驭不了。”
路颜仔细端详了对方一会儿，点了点头：“没错，你的身体已经承受不住了，你最多还能活一两天。所以你赶到这里来，就是想在临死前告诉我这件事吗？”
“没错，我们打的疫苗绝对有问题。”何一帆说，“那种我和他共用一个思维的感觉，非常可怕，让我想到了些别的什么。尤其是，俞翰是因为力量不足才只能半途而废，但如果是一个足够强的人——比如说天选者呢？那种共生的思维能够扩展到哪一个地步？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路颜缓缓地点点头：“我完全明白。可是，这些天你可能光顾着逃命，并没有关注其他的动向：全球大部分的守卫人，甚至包括黑暗家族，都已经注射过疫苗了。”
何一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看来，我来得还是太晚了。”
“我一直在担心着这当中会有什么问题。”路颜说，“但是病毒的威力实在太可怕，不注射疫苗的话，也许全体守卫人都会迎来末日。现在看来，这就是一个局，守卫人要么全军覆没，要么被疫苗所控制，别无选择。”
“所以我早死几天晚死几天，倒也没太大关系了。”何一帆展颜一笑。
“你这个年纪的小姑娘，面对生死能那么达观，倒也真不容易。”路颜说。
“不达观也没有办法啊。”何一帆依然带着笑，“我们那样的小家族，原本就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随时都做好送命的准备。我家里的人，除了我爷爷之外，其他的都死得很年轻，我不过是依循惯例而已。”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不是守卫人，你的人生轨迹会是什么样？”路颜忽然问。
“想过，但是没敢多想。”何一帆说，“想得越多越难受。”
路颜沉默了一下：“我明白了。你的时间不多了，临死之前有什么愿望吗？我会尽力满足你。”
“多谢啦。但是现在你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何一帆说，“我会回到埋葬俞翰的地方去陪他。”
 
何一帆离开之后，路颜又是一阵发怔，然后调出了下属收集的疫苗的扩散情报。看着满屏代表成功扩散的绿色，她的嘴角浮现出了一丝难以解释的笑容。
“不知道还有多长时间。”路颜自言自语着，“也许我还能真正体会一下生活的滋味。”
若干年以来，她第一次动手关闭了身前的电脑，在床上安安稳稳地睡了十来个小时。醒来后，她看了看时间，用视讯电话联系了一名手下：“向恬，家族在北京的产业里，有没有哪一家的东西特别好吃？”
名叫向恬的手下显然没有料到路颜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愣了一愣才回答：“有两家不错的餐厅，一家是日式料理，一家是中餐私房菜，您想要哪一家？”
“中餐的盒饭都快吃到吐了，还是去试试日料吧。”路颜说。
“我这就安排餐厅停止接待外客。”向恬说。
“不必了，我戴上面纱就可以去的。”路颜摆摆手，“我也想体会一下坐在热闹的餐厅里和许多人一起吃饭是什么滋味。”
向恬又是一愣：“那……好吧，按您吩咐的办，我这就准备车。”
半个小时之后，路颜和向恬坐在了这家人均消费至少1800块钱的日料店里。路颜拒绝了包厢，选择坐在大堂里，但坐了一会儿之后，还是略微表露出失望。
“这里太安静了，也许还是中餐馆更热闹些。”路颜说。
“那您要不要换个地方？”
“不必了，来都来了。这里也挺好。”
路颜的胃口并不大，吃了几个寿司几片刺身，尝了两口玉子烧也就饱了。她还很难得地要了一壶清酒，小酌了两杯。向恬坐在一旁，看来有些好奇，但什么都没有问。
“有什么想问的就问吧。”路颜说，“今天别拘束。”
向恬犹豫了一下，还是开了口：“我觉得您今天很不一样。至少在我做您助理的这十年间，您从来没有要求过外出用餐，更别提喝酒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您至少有三百六十天是随便吃点儿便当或者快餐应付过去。”
“是啊，过去的日子太忙了，忙到我连坐在餐馆里吃顿饭的空闲都没有。”路颜说，“以后不会那样了。”
“为什么？”向恬很吃惊。
“因为……没什么用了。”路颜在面纱下轻笑一声，“走吧，回去吧。本来还想看看星星，但是今天的雾霾那么重，什么都看不成。”
 
路颜并没有回办公室，而是回到了她的卧室，那间一年里也根本回不了几次的卧室。卧室宽敞而装修豪华，但里面几乎没有任何个人物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范量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当然，族长的房间每天都会被精心打扫，所以房间里并无灰尘，相反还有鲜花的香味。路颜坐在这间位于大厦最高层的房间的飘窗上，看着窗外北京城霓虹璀璨的夜色，目光中充满着种种复杂而纠结的情绪，那里面有痛苦，有不舍，有伤感，有惋惜，却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
“太累了，我太累了，守卫人也太累了。”路颜的头靠在玻璃上，窗外的灯火在她那张狰狞丑陋的面孔上投下深深浅浅的阴影，“是时候解脱了。”
她又把视线投向房间内。在这个除了基础家具外近乎空无一物的房间里，墙上醒目地挂着一幅照片：路家三兄妹的合影。那是一张旧照片，照片上的三人都还是天真未凿的孩童，大哥路钟旸左手牵着路晗衣，右手牵着清秀美丽的路颜，对着相机一齐憨笑。
“大哥，对不起，你才是对的。”眼泪顺着路颜坑坑洼洼的面庞滑落下去，“守卫人原本就不该存活在这个世上，原本就该早早被消灭。不过，事到如今，后悔也没有用了，倒是不如听听小弟的话吧——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远处的天边隐隐传来一阵低沉的轰鸣声，并且有电光闪过，这样的天气在冬季的北京并不常见。听见雷声，路颜抬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时候到了。”路颜凄然一笑，“就这样吧。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又是一声雷鸣。这一次离得很近，在电光的照耀下，路颜的双目赫然变成了血红色。

第十章 觉醒日 四
魔王设置的这片幻域非常奇特，也可能是在炫技，因为它位于北京某座知名地标大厦的上空。幻域的外围是透明的，姜米每天可以看到脚下的北京人民如蚁群般来来往往川流不息。这倒是给了她一种“我还生活在人群中”的安慰。当然，只有她能看出去，对于幻域之外的人们来说，抬头只能看到北京城灰蒙蒙的天空。
姜米在幻域里已经呆了好些天了。好在她一向没心没肺，既来之则安之，也懒得多想。魔王对她倒也不错，吃喝娱乐一概提供，她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想：这样饭来张口的日子好惬意。
但毕竟还是惦念着冯斯。她向魔王问过好几次冯斯的动向，魔王的回答都很简单：“放心，我不会杀他，我需要他自己来送死。前提是他能找到来送死的路。”
所以姜米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希望冯斯来送死还是不希望。她有时候觉得冯斯是绝对不可能和魔王相抗衡的，有时候又想：冯斯那个王八蛋好像永远都有狗屎运，谁知道呢？
她的另一个问题是：“你把我抓到这儿来干什么？做人质么？”
黑猫模样的魔王在她的脑海里响起阵阵怪笑：“你觉得我需要什么人质吗？”
姜米想了想：“确实，根本用不着。那你想要做什么？”
“前些天，我和我在这世上唯一的同伴打了一架，我赢了，然后从此也就彻底地孤身一人了。”魔王的语气居然略带一丝悲凉，“我和他从涿鹿之战后分道扬镳，成为死敌，但他死了以后，还是有些想念他的。我和他对人类的态度不一样，但这一次，在最后的结局到来之前，我也想要稍稍尊敬他那么一次，算是从你们人类那里学来的礼貌吧。”
姜米不明白：“最后的结局？你这是要干什么？炸掉地球吗？”
“很快你就能知道了。”魔王说，“我邀请你到这里来，是想让你做一个目击者，一个最后的证人，来见证人类世界的终结。”
姜米噤若寒蝉。
 
几天之后的深夜里，姜米在动感单车上呼哧呼哧骑了一小时，舒畅地睡去。但刚刚睡着，她就被雷声惊醒了。
这个季节的北京怎么会打雷？她睁开眼睛，发现闪电竟然就在自己的头顶、幻域的上空炸响。而随着雷电的到来，幻域本身也隐隐有一些微小的波动，就像是感受到了一场发生在远方的地震。
她明白，时间到了，这大概就是魔王所说的“人类世界的终结”了。
那我就看看怎么终结吧。姜米从床上跳了下来。
“你的男朋友果然没有让我失望。”魔王不知何时出现在姜米的身后。他依然使用着金刚的身体，猫的步伐无声无息。
“他干了什么？”姜米问。
“你看，他已经来了。”魔王说。
姜米急忙扑到幻域的边缘往下看。果然，她看到了冯斯，以及冯斯的三位朋友——路晗衣、林静橦和王璐。这四人正在以站立的姿态向着幻域飞来，诡奇的是，下方仍然在街上行走的人们对此没有任何反应，看来他们已经用某些特殊的方式隐形了。
四人无声无息地穿越了透明的幻域边界，进入到内部。姜米先是兴奋地迎了上去，在距离冯斯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却生生停住了脚步。她发现冯斯的双目变成了妖魔一般的血红色，浑身上下散发出的气息也和以前截然不同。当姜米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时，他也没有丝毫的反应，视若无睹，仿佛眼前只是一块无足轻重的石头。
他好像已经变了一个人。
“这不是冯斯！”姜米回过头，怒冲冲地对魔王吼道，“你把他变成了怪物！”
“不，我并没有把他变成什么。”魔王回应说，“这不过是天选者原本应有的模样。我只是把他从沉睡中唤醒了而已。”
姜米微微一颤：“守卫人们老是喜欢说的‘觉醒之日，万物俱灭’，指的就是这个吗？天选者的觉醒才是一切的关键？”
黑猫的眼睛里放射出人一样的混杂着骄傲、得意、轻蔑的目光：“是的。所谓天选者，并不是人类的天选者，而是魔王的天选者。他觉醒的时刻，就是魔族觉醒的时刻，而那，也将是人类的末日。”
 
姜米细细打量了一下冯斯。是的，虽然躯壳还在，但这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冯斯了。出现在眼前的这个年轻人，神情淡漠如冰，深红色的双目里流露出和魔王一般的阴沉凶戾。跟在他身后的路晗衣等人也都如此。
“他们这是怎么了？”姜米忍不住问。
“不只是他们，地球上所有的守卫人都已经这样了。”魔王怪笑一声，“此时此刻，他们已经融为一体，共享着天选者的思维。而天选者，听我摆布。”
“融为一体？”姜米吓了一大跳，“这是什么意思？”
“稍待片刻，我马上会告诉你的。”魔王说，“毕竟那是你作为目击者存在的价值。你可以安心地先看一会儿。”
姜米没法儿安心，但她必须得看。她看见冯斯来到幻域的中央，坐了下来，金色的蠹痕从身上释放出来，渐渐充满了整个幻域。她下意识地想要躲闪，魔王猜出了她的心思：“别担心，这蠹痕对生物没有任何伤害。它所起到的，将会是另外的作用。我暂时给你一点点能力，让你可以看到凡人的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随着这句话，姜米觉得脑子里微微一阵刺痛，然后突然之间，她的眼睛里看到了很多异样的光彩。这些光彩来自于幻域之外，来自于脚下的北京城，来自于北京城和这座城市之外的整个世界，那是千千万万根流光溢彩的金色细线，从四面八方不同的地方延伸而来，穿过幻域的边界，连接到冯斯的脑部。在这特殊的视线里，姜米觉得冯斯就像是一只蜘蛛，吞吐着那无数的金色蛛丝，却不知道蛛丝的尽头到底是些什么东西。
但她很快就明白了，因为有三根这样的“蛛丝”就来自于幻域内部。从路晗衣、林静橦和王璐的眉心间，各自伸出了一条这样的金色细线，和冯斯的头颅相连接。再想到先前魔王所说的“融为一体”和“共享思维”，她一下子反应了过来，天选者的真相，魔王的阴谋，一切都已经浮出水面。
“天选者……就是一个枢纽，一个统一的大脑。”姜米只觉得自己的声音仿佛从天边飘来，茫远而虚弱，充满绝望，“这些金色的蛛丝，全部来自于全球各地的守卫人，你是在利用冯斯把所有守卫人联成一体！”
魔王的声音继续在她脑海里响起，充斥着胜利者的喜悦：“没错，我们花费了亿万年的时间找到了人类，又花了二十万年的时间让人类进化到今天的样貌、培养出那么多合用的守卫人。现在，到了收获的时节了。”
那些无限延伸的细丝上的金色光芒开始越来越亮，越来越耀眼，姜米在恍惚间觉得自己看到了阳光在普照大地。这阳光无法分清来路和去路，仿佛是从世界各地的守卫人那里照射到冯斯身上，又仿佛正好相反，是从冯斯一个人的头颅里发散而出，沐浴着每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们。
这些人，包括冯斯在内，果然和我不是同一族类啊。姜米看着这些用凡人的肉眼无法看到的妖异光芒，看着那个徒具其型的陌生的冯斯，内心一阵战栗，一阵惶恐。最后涌起来的，是无法遏制的绝望。
连冯斯和路晗衣那么厉害的守卫人都被控制了，全球的守卫人都成为了魔王手中的傀儡，难道末日真的无法避免？
 
金色持续闪耀。姜米的耳朵里开始听到了一阵阵怪异的声响。她可以确定，这些声音仍然只有特殊的人群才能听到，幻域之外的人们仍然在怡然自得地享受着灯红酒绿的夜生活，并没有丝毫反应。
但如果他们能听到，就会觉得这声音像是某种类似利爪的尖锐物体从玻璃的表面划过，声音高频刺耳，足以让人觉得腿脚发软。姜米此刻就很难受，但没有在脸上表露出来，似乎是不想在魔王面前示弱。
不过这种声音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就不再那么尖利刺耳了，而是近似于丝帛被撕裂开来的嗤嗤声响。姜米忽然间似有所悟：那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被撕开！冯斯正在调集所有守卫人的力量，帮助魔王打开某种屏障！而类似的概念，她曾经从某个守卫人那里听说过……
“鬼门洞开！”姜米只觉得自己的声音凄厉得不似人声，“鬼门洞开是真的！你要打开鬼门！”
“是的，鬼门洞开，万鬼出行。”魔王说，“妖也好，魔也好，鬼也好，怪也好，魑魅魍魉也好，无所谓你们使用什么样的称谓。但那些是我的族群，我的同胞，我的生命！我付出了亿万年的挣扎和努力，就是为了让他们重见天日！”
魔王的声音近乎咆哮，在姜米的脑海里激荡着，发出深远的回响。姜米捧着脑袋，仍旧注意着倾听鬼门洞开的声音，不久之后，声音渐渐变小，接近于消失，形成了一种稳定的、研磨般的声响。姜米猜测，假如真有什么“鬼门”的话，这大概就是进入了破门的攻坚阶段。
魔王所占据着的金刚的身体，先前一直处于较为紧张的状态，身上的黑色杂毛不知不觉地竖起，到了此刻也略微放松下来。他对姜米说：“现在，可以轻松一下了，我也可以给你讲讲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了。”
姜米哼了一声：“你这话说得跟重装系统似的。不过，我确实很想听你解释解释。”
刚刚说完这句话，姜米隐隐觉得夜空中又有什么奇特的色彩闪动了一下，连忙抬眼望去，只见在幻域上空大约七八十米的高度的夜空中，出现了一道月牙形的暗红色的痕迹，就像是一道在夜的肌体上割出来的红色伤疤。不过，只一瞬，那道伤疤消失了。
但在远处的天空里，不断地出现这种伤疤般的痕迹，而且忽远忽近形状不定，有时候像一道锯齿，有时候呈圆环状，有时候近似三角。
“这是冯斯在带着守卫人们砸门么？”姜米喃喃地说，“砸开了会怎么样？你的族群、你的同胞就能破门而出了？他们长什么样？你们到底是什么东西？”
“他们，我们，其实，曾经都只是我而已。”魔王的语气里忽然又有了几分哀伤，“但是后来，他还是他，我却不再是我们了。”
“喂，大哥，你这是在说绕口令呢？”姜米不客气地说。
“我让你看一段记忆，那是我干掉了我曾经唯一的伙伴之后，从他的记忆里获取的。你也是一个很聪明的姑娘，看完了这一段，也许就能猜得到了。”
他把文潇岚和范量宇曾看过的和养蜂有关的那一段记忆放入了姜米的脑子。虽然并没有阅读其他的记忆，但魔王所亲口讲述的关键信息已经足够姜米进行整合与判断了。她默默地思考了一阵子，开口发问：“我有点儿了解你刚才说的意思了。你的族群，你想要拯救的族群，包括曾经的你在内，其实是一种共生生物是不是？你们像蜜蜂，却又比蜜蜂还彻底，因为你们所有人——我就用‘人’这个字眼吧——都共用着同一个思维。冯斯曾经跟我说过，他不止一次在幻觉或者梦境里进入一种近乎全知全能的领域，觉得自己的眼睛和耳朵遍布全球，哪一个角落里发生的事件都可以被清晰地感知到。那是不是就是你的族群曾经有过的状态？”
魔王缓缓地踱着步，来到幻域边缘，看着天空不断闪现出的伤疤，那小小的黑猫的躯体却仿佛有着巨人般俯瞰天下的王者气势。过了好久，他才回答：“不错，那就是我，那就是我们。我们曾经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物种，也是唯一的、不可撼动的霸主。我们有着无穷多的分身，却有着共通的思维；我们每一个单独的个体都能发挥出强大的精神力量，也就是现在的人类所称的‘蠹痕’，聚集在一起可以移山倒海，呼云唤雨。因为我们是一体的，所以不会有自私的欲念，不会有背叛和阴谋，可以让每一滴力量都发挥到极致。”
“那还真是一种了不起的生存状态。”姜米叹息着，“单凭你们两个，就已经操纵了人类的命运，同时有成千上万个，而且彼此的思维想通、力量相连，那真是太可怕了。你们是怎么繁殖的呢？”
“每一个个体都不具备繁殖能力，也没有性别的划分，但我们的生命非常长，而且可以通过一种特殊的休眠机制来进行修补。所以我们的种族数量基本是固定的，如果遇到意外出现了较多的个体损失，可以用共生体的力量再造新人。”
“那不就是长生不老吗？听上去还真让人羡慕。但是……我感觉你们并没有发展出任何科技，对吗？你赋予了部分人类附脑，生生创造出了守卫人这样一个举足轻重的分支，但却从来没有帮助过科技进步，直到人类发展出了基础的科学，你才开始加以利用。”
“不错，你也见识过蠹痕的力量，当拥有那种力量的时候，我们根本不需要去考虑科学的问题。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虽然强大，却只是依靠本能生存，并没有任何危机意识，所以当灾难真正到来的时候，我们陷入了猝不及防的境地。”
 
“什么样的灾难？”姜米问。
“一种怪病，烈性传染病。”魔王回答，“染病的个体会莫名其妙地产生独立意识，并且被从过去的共生整体中割裂出去。对于后来出现的地球生物来说，这是非常正常的状态，一点儿不足为奇。但你想象一下，对我们而言，尤其对于染病的个体而言，却是数万年来的生存方式被瞬间摧毁。很多染病后被割裂开的独立个体，无法承受这样的剧变，都死掉了。而这种病最可怕的地方在于，用我们的精神力量去医治完全无效，非但无效，越是试图医治，越会加快传染的速度。”
“这倒不奇怪。”姜米说，“即便是人类这样独立的个体，也早就习惯了社会化的生活，如果一个人被完全从社会群体中抛离，多半也没法活下去。离开蜂群的蜜蜂更是可以证明这一点。”
“因为我们没能发展出科学，完全没有科学的观测统计方法，更没有医学方面的解剖检验技能，所以都无法说明那种病到底如何源起、如何蔓延，是病毒，是细菌，是微型真菌，是基因突变，还是别的什么。唯一能肯定的是，那种病在很短的时间里重创了我们的族群，让超过四分之一族人染病成为独立个体，而其中绝大多数都死掉了。按照那种可怕的传染与发病速度，以人类纪年来算，大约只需要再多一两个月的时间，作为一个整体的我们的种族就会消亡，然后剩下寥寥无几的幸存的单独个体。”
“所以，你和你的同伴，另一位魔王，你们俩都是染病后的幸存者？”姜米问。
“是的，当时染病后的幸存者大概只剩下一两百个还活着。我们大概是先天拥有足够坚韧的神经，生生扛住了那样的巨大打击，并且在原来的共生体的帮助下，勉强活了下来，逐步适应这种不可思议的独立生存方式。讽刺的是，染过一次病之后，我们反而得到了健康，不会再次发病，就好像那些天花的幸存者一样。结合着你已经听说过的鬼门洞开，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
姜米又是一阵沉思，最后缓缓地点了点头：“我懂了。你们自己的蠹痕没法治这种病，又完全没有发展出医学，在那个时候，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把仍然处在共生体里的那些个体全部冻结起来，暂时阻止疾病的蔓延。然后，试图依靠那些得病被剥离的个体来慢慢想办法扭转局面。还挺讽刺的，明明是疫病造成的受害者、失去了惯常生存方式的可怜虫们，却偏偏成为了仅存的希望。”
黑猫的眼神一片悲戚：“没错，的确很讽刺。我们就像是一群失去母亲的孤儿，却非要负担起拯救母亲的责任。”
“那你们最后阻止疾病蔓延用的是什么办法呢？”姜米问，“这个鬼门到底是什么？真的是冰冻吗？”
“那只是我打的比方，用来方便你理解。”魔王说，“我说过了，因为没能发展出科学体系，我们并不懂得低温保存生命的可能性；况且在和疫病的作战中，我们也实验过了，休眠不管用，能杀死我们身体的低温也无法杜绝疫病的传播，也就是说，如果那真是病菌或者病毒，是可以在超低温下生存的。”
“那到底是什么？”
“还是得从你男朋友身上去想。你想想看，他所拥有的蠹痕可以用来干什么？”
姜米一愣：“那个小子吗？他的第一个蠹痕是创造物质，第二个蠹痕是移植了刘大少的附脑……刘大少！时间！你们把时间停止了！”
“没错，那是我们在紧迫的时间里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我们并不具备科学的时空观，但却从本能上对时间有着更深的理解，那是一种天赋，也是刘岂凡的蠹痕的源流。所以，仍处在共生中的本体调集了所有的力量，创造出了一个和地球上的正常空间相平行的异度空间，把共生体全部转移进这个空间里。在这片空间中，时间的流逝是停止的，他们只能像活死人一样，陷入漫长的黑暗之中，等待着我们这群变异体最终想到办法把他们解救出来。”
“但是，在创造这个规模前所未有的异度空间的时候，却出现了问题。你应该知道，蠹痕进化到最高的状态，是完全凭借着本能去进行力量调度的，不需要人为进行精确的数学计算——何况我们也没有哪种能力。但这一次，蠹痕的本能犯了错误：它没有把那四分之一人口损失所带来的力量消耗算计清楚，最后在创造空间的时候，力量失控了。虽然还是成功地创造出了我们所需要的空间，但却带来副作用，毁灭了整个地球上的全部生态，让地球回到了原始蛮荒的状态。你大概可以想象成灾难片里的陨石撞击，只不过是全球性的撞击。”
“我可以理解。”姜米点点头，“所以，那一次的巨大灾难，也杀死了几乎所有获得独立生存能力的变异体，只剩下了你们俩？”
魔王长长地叹息一声：“不错，最后只剩我们俩了，也就是你们所熟知的两个魔王。我们侥幸保住了性命，从原始海洋里挣扎出来，开始慢慢探寻拯救之路。我们必须要完成两件事，第一件是找到治疗怪病的办法；第二件是聚集足够的力量，打破异度空间，把我们的族人放出来。”
“两件事听上去都不太容易办到，不过相比之下，第二件才是最难的吧。”姜米说，“别说只有你们两个，就算还有以前的数量，那也全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力量不能汇聚叠加，根本不可能打破那种空间吧？”
“是的。而且以我们特殊的生存形式，身体机能早就已经固化，无法进化，也不具备繁殖能力。我们虽然能制造魔仆，但魔仆的力量和我们一脉相承，也无法达到共生的效果。如果单靠我们俩，是不会有希望的，但是这颗星球上还会诞生其他的生物，那些全新的物种，也许就能成为我们的臂助。”
 
说到这里的时候，夜空中的“伤痕”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体积也越来越大。姜米仿佛正在见证着一场史无前例的流星雨，那无数的流星体粗暴地穿越大气层，留下一道道触目惊心的伤口。魔王所占据的黑猫金刚的眼神里，激动与期待的意味也越来越浓。
而姜米的耳朵里也渐渐听到了新的怪响。在她的感觉里，那像是一种来自无底深渊里的呐喊和呼唤，像是一种在黑暗中压抑已久之后的痛苦嘶嚎，她知道，这声音来自于即将被打破的异空间。尽管她也清楚，这只是一种刻意联想带来的错觉，被困在异空间里的远古魔族其实是处于时间停止的死寂状态，但她还是禁不住要那么去想：
那就是魔族对这个世界的渴望与呼喊。
“现在就是你所期待的结果了，对吧？”姜米看着这一幕壮观却蕴藏着极度恐怖的场景，“你们开始观察和筛选地球上的生物，从最古老的单细胞生物开始，不断地寻找。你们的目标应该很明确，一方面这种生物要可以接受附脑，激发出你们所需要的蠹痕的精神力量，另一方面还得可以彼此联通。说白了，就是你的族群的弱化版，可是那样会不会力量不足？”
“创造空间需要极大的力量，单纯只是打破并且促使时间流动，却并没有那么难。”魔王回答，“现存的这几万变异的人类，就已经足够了。”
“所以你们一路淘汰那些无法形成附脑的低级生物，直到人类出现，但为什么又内讧了？”姜米接着问。
“我过去想得太简单了，总觉得找到一种能和附脑共存的生物，然后把它们当成家畜一样圈养。但是当人类在我们的操控下逐步进化后，我却发现，这种生物拥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哪怕是父母兄弟之间也会存在着竞争和对立。而且随着社会制度和经济的不断发展，这样的竞争和分化会越来越强烈，和我们所期待的共生生物根本就是南辕北辙。”
“自私的基因。”姜米说。
“是的，就是自私的基因。”魔王喟然，“在过去那些低级生物身上，这一点表达得并不明显，但在人类身上却凸显得越来越强烈。尤其当我在古埃及、人类历史最悠久的古文明里浸淫过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人类尽管体魄羸弱，也无法掌控我们所曾拥有的精神力量，却能够通过大脑发展出各种不可思议的科技。我甚至在一位法老的手下当过一段时间大祭司，从身边具备聪明才智的普通人的头脑里攫取他们的智慧并全部化为己用，以至于被当成了那个时代最聪明的人。”
“印和阗。”姜米反应很快，“原来历史上的印和阗其实是你啊。”
“印和阗给我带来的最大的启迪，就是医学。”魔王说，“我领会到了，纯粹依赖化学物质的力量，竟然就可以对人体带来那么大的效用，不管是杀人还是救人。我和我的同伴都感觉到，如果让人类的医学继续发展下去，也许真的能找到治疗那种疫病的方法。但在那之后，我却越来越觉得，这些原始科技继续发展下去，人类会变成一种彻底失控的物质，脱离掉我们的控制，甚至于成为一种巨大的颠覆性的威胁。尤其是当时已经培养出来的那些附脑人，既能掌握蠹痕，又可以发展科技，我觉得这种生物太过危险。”
“但你的同伴显然并不那么想。”姜米说，“他好像还挺喜欢人类的。”
“因为我和他的理念已经发生分歧了。”魔王轻叹着，“实际上，从灾难后的第一次重逢开始，我就发现了他的异常。我自始至终一心一意地惦念着拯救我的族群，并且从没有放弃过对重返共生体的渴望；他却从一开始就觉得独立的个体并不是太糟糕的事，到最后简直乐在其中了。”
“可以理解。”姜米说，“一个是共生体中完全没有自由意志的一枚零件，另一个可以独立成为这颗星球的主宰者，相比之下我倒觉得你是个奇葩了，面对这样的诱惑都不动心。”
黑猫咧了一下嘴，仿佛在笑：“是的，比起来我就是个冥顽不化的傻子。但我的同伴不像我，尤其在附脑这种东西被越来越多的人类植入体内后，他觉得那才是一种更好的生存方式，可以把变异人培养成他的追随者，借此奴役所有的人类。我们一个想要消灭人类，一个想要保全人类，终于在涿鹿之战的时候发生了内讧，动起手来，结果两败俱伤。”
“我没有猜错的话，涿鹿之战原本也应该是你们刺激人类进化、促使更多人类获取附脑的阴谋吧？”姜米说，“不然以你们的实力，就凭几千年前黄河流域的几个小部落，吹口气就能解决了。”
“的确，我们在历史上制造过不只一次这样的战争：先用妖兽魔仆的绝对实力碾压人类，再逼迫他们去想办法提升自己。我们发现，这样的效果比禁锢和强迫好得多。涿鹿之战原本就应该是这样的一次演出，却因为我们兄弟相残，真正成为了人类战胜魔王的节日。”
“在那以后的大部分事情我们都可以猜想了，冯斯也跟我分析过。”姜米说，“你们俩在内讧中各自都受了重伤，妖兽魔仆们也都群龙无首，不再是过去把人类轻松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局面。于是你们只能分道扬镳，各自做各自的事情，而且都在历史上留下了很多身份。比如你的同伴曾经是东汉寿春城的富商杨麓，也曾经是花剌子模国的扎兰丁王子，后来还侵占了冯斯的朋友宁章闻的身体。但对于你，除了知道你曾经藏身于圣甲虫中然后被李木头捡走之外，其余就不是很清楚了。”
“我也有过一些其他的身份，不必详述了。”魔王说，“总而言之，我的同伴一直走在栽培异种人的道路上，一方面给予守卫人足够的刺激，另一方面还扶植了黑暗家族，可以说是双管齐下。而我也意识到，在他的照拂下，我是不可能做到灭绝人类的，与其那样，不如想法子利用。我可以等着他把守卫人和黑暗家族都培养壮大之后，再来收割。”
“通过医学和生物技术，对吧？”姜米说，“我听说，你甚至操纵了多次人类世界的大瘟疫。你的同伴没有尝试阻止你么？”
“当然有过。阆中山区的那一次战斗就是。当时我意识到，继续和他硬碰硬不是办法，不如想法子彻底躲藏起来。”
姜米恍悟：“所以你是故意被李木头捡走、又落入龙虎山道士手里的！那个道士表面上看起来极度仇视守卫人，以至于创建了那个组织，但其实根本就是你的傀儡！”
魔王阴笑一声：“岂止是他？那个圣甲虫被作为组织的圣物，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所以每一代的领袖都是我的傀儡。我决定充分发挥人类的智慧，只是隐藏在幕后小小地推动一下。而他们所做的一切，都发自真心。他们想方设法地研究附脑，研究附脑和大脑的关系，研究一举歼灭守卫人的方法，但他们完成的每一步，最终都是为了我而服务。我就这样等到了他们把病毒和疫苗完善成熟。”
“你是指可以杀死守卫人的病毒吗？那种病毒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问。
“那就是从我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病毒。”魔王说，“它一直存在于我的体内，只是我已经获得了免疫能力，它无法伤害我而已。从印和阗时代我就在想，迟早要利用人类在医学上的天赋来帮助我研究它，找到破解的方法，而到了最后，当代科技终于完成了我的心愿。那种能在守卫人中传染的病毒，就是伤害我族群的病毒的变体；而相应的治疗方法，也已经研究出来。”
“所以你等到了消灭病毒的药，也等到了守卫人力量的壮大，就可以把所有的守卫人都连成一体，来帮你打开鬼门。不过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最后到底使用的是什么方法，天选者在这当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
 
魔王正准备回答，天空中突然响起一声惊雷，随即是一道点亮了整个夜空的巨型闪电。一声，两声，三声……一连串的雷电爆发而出，形成在华北地区极其罕见的雷暴。
姜米注意到，这次的雷暴并不是只有魔王世界才能见到，而是也能被普通人们所接收。幻域下方的繁华街道上，人们纷纷抬起头来，好奇地看着这一幕奇景，无数的手机和相机开始对着天上闪烁。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一场雷暴下的拍摄，或许会是他们生命中摄取的最后几张照片。
“快了，鬼门即将洞开。”魔王的语调反而平静下来了，“很遗憾，你的世界的繁华将会终止在这一刻了，这是我的种族从沉睡中觉醒的日子，也是你们的毁灭日。当然，作为最后的目击者，在这片幻域里，你将会比他们多活很久，我甚至可以奖励你让你不死。”
“多谢，但不必了。”姜米淡淡地说，“如果你的同族们马上会冲破空间、从鬼门里钻出来毁掉这个世界，我一个人活下来和你们这堆怪物‘共生’吗？死了反而会好些吧。”
“选择权在你。”魔王回答说，“毕竟你会成为最后一个人。”
姜米摇摇头，似乎也无心继续追问最后的那两个问题了。她回过头，看着浑身被金色蛛丝所缠绕、双目血红的冯斯，眼泪慢慢流了下来。
“连你这个一向好运气的混蛋都翻不了盘了，看来是真完蛋了。”姜米低声说，“不过，我们总算也有过共识：但求无愧于心，尽力就好，最后成与不成就去他妈的吧。我们努力了，我们输了，就这么一起去死吧。”
她一步步走到冯斯身边，伸手抱住了对方。尽管身前的这个冯斯，严格意义上来说已经只是徒具躯壳的傀儡了，但毕竟躯壳还在，总算也是一点最后的慰藉。
突然之间，她的耳朵里听到一个闷闷的声音：“祸害万年在，那儿这么容易死？”
这是冯斯的声音！
姜米连忙放开手，向后退出几步，定睛一看，冯斯的外观并没有任何变化，仍然是那张木然中带着一丝狰狞的面孔，双眼依然红得像狂犬病发作，连接在身上的金色蛛丝还是那么细密。但是她并没有幻听，刚才那个就像是从闷罐头里发出来的声音的确是冯斯的语气。
而就在这时候，她也听到了魔王爆发出的一声咆哮。不同寻常的是，这一声咆哮并非像先前一样直接在她的精神世界里响起，而是来自于耳朵里听到的空气传播的声音。她急忙扭头一看，吓了一大跳。
——一大团闪烁着金光的似液态似固态的东西，正在从黑猫金刚的嘴里往外涌出。金刚的身体仿佛成了一片气球皮，被撑到了极大，姜米甚至担心这只可怜的黑猫会被活生生撑爆。不过最后，黑猫的身体终于没有解体，而它体内钻出的那一大团东西在地上乱七八糟地扭曲着，不断变幻着形态，仿佛特效电影里的液态金属。
最后，这一团金色的物质逐渐凝固，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形状。它的整体形态近似于椭球体，软乎乎地呈现出肉块的色泽和质地，上面布满了灰色的皱纹，不停地颤动着，身体的正前方还有一只闪耀着金色的巨大的眼球。这样的形态姜米已经非常熟悉了，幻域里见过的扎兰丁王子带在身边的魔仆，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但她知道，这一次，自己见到的已经不再是魔仆了，因为魔仆只是魔王的分身而已。眼前这一只如同巨型大脑一般的生物，并非分身，而是本体。
——这就是魔王本人！
 
面对着魔王的本体，姜米还是难以压制畏惧之心，连忙退到了冯斯身边。而魔王已经发出了低沉而充满震撼力的吼声：“天选者！你到底做了什么！”
随着魔王的这声吼叫，冯斯的身躯也震颤了一下，脖子像蛇一样越扭越长。姜米虽然已经猜到冯斯又捣了什么鬼，但看着一个大活人的脖子像麻花一样扭来扭去，还是害怕地站远了好几步。这个抉择是绝对明智的，因为仅仅在几秒钟之后，冯斯头颅就像被一把锋锐的铡刀铡过一样，一下子从脖颈上断裂，滚落到了地上。在姜米的尖叫声中，断裂处又慢慢钻出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小小圆球，一点点长大，一点点出现凹凸，最后化为了一颗正常大小的新的头颅。
这颗脑袋上，仍然是冯斯的脸。但这一次，眼珠是黑色的，脸上的表情也和过去的冯斯一样，有点儿蔫坏，有点讥嘲，有点儿狡诈，让人看一眼就忍不住想要揍他。
姜米就扑了过去，抬起手来看架势要揍，但最后却狠狠一把搂住了他。
“你这个王八蛋，果然要弄死你不容易……吓死我了……”姜米泪如泉涌。
“天生命贱，哪儿能那么容易就挂了。”冯斯轻轻拍着姜米的肩膀，“你不会是最后一个人。我们的末日还没到呢。”

第十章 觉醒日 五
夜深了。
那一阵惊人的雷暴已经过去。尽管霓虹依旧璀璨，街上的人流渐渐消失，北京城进入了睡眠时间。在此之前，那些雷暴的照片和视频已经在社交网络上刷遍了，人们惊奇着赞叹着欢呼着，却没有人能够想到，那些雷暴的背后，是一扇险些被打开的毁灭之门。
 
而在北京城的上空，幻域之中，魔王和冯斯正在对峙着。姜米仍然迷迷瞪瞪，不知道先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能看出来，形势逆转了。冯斯不知道怎么的，换了个脑袋之后，重新恢复了神智；魔王却显得异常的愤怒，甚至于抛弃了金刚的身体。姜米知道，那种放大的大脑一样的本体相对脆弱，而且移动极为不便，所以先前两位魔王一个侵占了宁章闻的身体，一个侵占了金刚的身体。但现在，魔王似乎是打算用真身和冯斯面对面了。
“魔仆果然是你按照自己的样子制作的。”冯斯说，“和我之前猜想的差不多。啧啧，想想看，曾经地球上铺满了你这样的怪物，就像是一条条的胖蛆，真够恶心的。”
他像是刻意想要激怒魔王。但魔王的怒气看来已经不需要用这些言语挑衅来激发了，他只是用那只金色的魔眼死死盯着冯斯：“我明明唤醒了你的魔族血脉，你明明应该彻底听命于我的，你到底捣了什么鬼，可以摆脱我的命令恢复自由意志？你刚才又对着异度空间做了什么？”
魔王的声音竟然有些微微颤抖，显然是冯斯刚才所做的事情带给了他极大的恐惧。冯斯微微一笑，毫不避让地和魔王对视着：“先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吧。你希望我做的是切割开你的种族所处的异空间，并且让其中的时间流动和正常空间的时间流动一致，这样两个时空才能完成对接，他们才能重返人间，也就是所谓的鬼门洞开。但遗憾的是，我只完成了你的一半指令。”
“一半？”魔王怒哼一声，“怎么个一半？”
“我确实按照你的意愿，让异空间的时间流动起来。然而，我并没有打开异空间和现实世界的通道，反而加固了之前出现的那些裂缝。所以么……你的族人，大概会在那个封闭的空间里继续病发，继续被从共生体上分割开，到最后会变成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了。不过我猜测，最大的可能性，是在里面死光烂掉吧。”
冯斯仿佛发出胜利宣言一般声嘶力竭地咆哮着：“你输了！现在已经没有更多的力量供你动用了！异空间已经封闭，你的种族只会慢慢割裂，慢慢死掉！我们被你们当成猪一样圈养了二十万年，当成傻逼一样耍弄了二十万年，现在可以把这一切都他妈的还给你了！”
魔王身上突然间金光暴涨，而冯斯早有准备。一声犹如钢锤撞击般的声响过后，空气里出现了蠹痕碰撞的波纹。冯斯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出去好几米，嘴里吐出一口血，而魔王纹丝未动。
“你本来可以先杀死我，再去对异空间发力，那样的话，集合全球守卫人的力量，杀掉我原本轻而易举。”魔王说。“但现在，你所能聚集的力量基本耗尽，轮到我来杀你了。我失败了，挽救不了我的种族，但至少，还可以拿你们人类来出出气。”
“这个倒不是我计算失误。”冯斯继续微笑，“我必须要利用你所唤醒的魔族之血来调动守卫人们的力量，而这个力量一旦调动起来，就没有办法更换目标了。相比起干掉你，肯定是摧毁掉你的整个种族，永绝后患更重要。至于你么……”
冯斯一阵剧烈的咳嗽，姜米帮他擦掉嘴角的血，替他说下去：“你再厉害，也不过就是孤家寡人了。人类没别的，就是人多，大不了再来一场涿鹿之战的翻版。”
“好姑娘！说得漂亮！”冯斯哈哈大笑。他头上所联系着的那些金色细丝都已经渐渐消失，说明魔王的判断是正确的，刚才所完成的事情，已经几乎耗尽了全部和他联通在一起的守卫人的能量。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人的力量，而且比起魔王有明显的差距。他将要以一人之力，来对抗魔王的愤怒。
 
狂怒到了极致，往往会趋向表面的平静。在这一场耗费亿万年的谋划在一朝化为泡影之后，魔王的怒火几乎能将空气点燃。但他的绿色魔眼里却反而不再有多余的情绪，身畔的金色光芒也收敛了。就像暴风雨之前的海面一样，魔王似乎是在波澜不兴的表面之下积蓄着爆发的力量。
“他是在琢磨着怎么让我们死吧？”姜米悄声问。
“肯定不能让我们死便宜了。”冯斯回答，“怕不怕？”
“我很想俗套地回答你‘你在旁边我不怕’，但我货真价实地怕得要死。”姜米老老实实地说，“只不过，怕也没办法，反正真遇到危险你会给我当垫背的吧？”
“尽力而为。”冯斯说，“保证你比我晚死。”
说完这句话，两人身畔的环境忽然起了变化。先前悬浮于北京城上空的近乎透明的小型幻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浓雾笼罩下看不见边界的旷野。刚刚进入到这新的幻域，两人就都已经明白了。
“我们这算是买了年票了。”冯斯乐了，“又到这儿来了。”
“怪我说错话了。”姜米也乐了，“刚才我跟魔王说，大不了再来一次涿鹿之战，结果他真的把我们扔到这儿来了。这也忒小气了。”
两人又进入了涿鹿之战的幻境中。依然是熟悉的充满着鲜血气息的空气，依然是永不停息的战鼓和疯狂的厮杀呐喊，但魔王这次毫不客气地把两人扔进了妖兽的阵营里。此时此刻，两人的身畔布满了张牙舞爪的妖兽，正在张开血盆大口，贪婪地包围上来。
“看来魔王是想要我们被这些妖兽生吃掉。”姜米说，“这死法倒也有创意。”
“我尽量先喂饱了它们，没准就不会吃你了。”冯斯说着，把用于蠹痕保护的一滴血涂在了姜米的脸上。
“接下来就是你的表演时间了。”姜米懒洋洋地往他身上一靠，“你不是现在挺能耐了么？显显呗。”
“遵旨。”冯斯点点头，金色的蠹痕笼罩住了两人的身体。他最初唤醒的蠹痕呈现出彩虹般的七彩色，但当最终觉醒之后，呈现出的就是和魔王一样的金色。
第一圈金色扩散出去，几头率先靠近的妖兽脚步立即僵住了。它们的皮肤开始起皱，双目变得迷茫而浑浊，腿脚也开始发抖，几秒钟之后甚至连站都站不稳，摔倒在地上。它们身上的兽毛变白干枯掉落下来，利齿和爪子也纷纷脱落，嘴里无意识地流出混合着血沫的口涎。
“老死了！”姜米拍掌欢呼，“这是路帅的本事！”
“不要当着我的面夸别人帅，我会吃醋的。”冯斯一边说，一边放出了第二圈蠹痕。一只状若巨型犀牛的妖兽正在挺着头部巨大的牛角向两人冲来，但眨眼之间，“犀牛”从原来奔跑的位置消失了。与此同时，一只从另一侧试图偷袭的蜈蚣状的妖兽突然被整个戳穿，如同被打桩固定般生生定在了地面上，戳穿它的正是那只可怜的“犀牛”，此刻牛角冲下，身体朝天，四肢在空中乱蹬，看上去颇有几分滑稽。冯斯再挥挥手，一道烈焰腾空而起，两只妖兽就像是穿在一起的烤串，一起熊熊燃烧起来。
“王璐的空间转移和梁野的火焰！”姜米兴奋地揪了揪冯斯的耳朵，“太棒了！你还真是十项全能！”
“空间、时间、物质三要素在我这里已经融会贯通了。”冯斯摆出了一个大师的起手式，“老实说，这样的觉醒日真是让人快活，死也了快活。”
他的身体突然窜出去，直接抡起拳头砸向一只几乎比他大了十倍有余的形状近似长了腿的魔鬼鱼的妖兽。这一拳打出去，魔鬼鱼好似被高速奔驰的动车火车头撞上了，整个身体横飞出去几十米，撞倒了一片其他的妖兽。但他好像没有注意到，天空中一只人面怪鸟正在悄无声息地俯冲向他。
“当心！”姜米叫了起来。
冯斯恍若不闻。怪鸟巨大的双爪正好抓在他的双肩，把他掀翻在地上，肩膀上鲜血横流，留下了几道深深的伤口。但冯斯好像并没有感觉到痛，轻轻巧巧地站起身来，还好整以暇地拍了拍灰。就在姜米的注视之下，他肩头的伤口停止流血，由深转浅，很快完全消失。
“大头怪看到肯定要气得吐血啦！”姜米眉开眼笑。
冯斯回头冲她也笑了笑，潇洒地弹了一下手指，正在准备第二次扑击的怪鸟瞬间浑身冒出白汽，化为了一座冰雕，从半空中坠落到地上，摔得粉碎。
 
冯斯就仿佛是武侠小说里英俊的少年剑客，在心爱的女侠面前极力卖弄。如他所言，当把几种蠹痕的奥妙参透之后，确实已经进入了从心所欲的境界。姜米就像是在观看一场妖兽料理表演，眼瞅着这些穷凶极恶的怪兽们如砧板上的生鱼片一样，被冯斯各种煎炒烹炸花样收拾。刚开始的时候，她看得十分开心，但渐渐地，她意识到了有些不对。
——这样的炫技，并不符合冯斯的性格。冯斯虽然一向是个混不吝的坏小子，却从来不喜欢吹牛夸耀，当他开口吹牛的时候，通常都是在自嘲。
而眼下，他却如此卖力地变化着各种各样的蠹痕，好像是想要竭尽全力地讨姜米欢心。这似乎只能导向一种解释，那就是——这可能是他的最后一次表演了。
姜米只觉得泪水又涌了出来。但她很快擦掉了眼泪，脸上带着若无其事的笑容，向冯斯招了招手。冯斯用蠹痕在地面上生出了一圈坚硬的带刺荆棘，如同围墙一样暂时隔绝住妖兽们，然后轻快地蹦回到姜米身边：“女王殿下有何旨意？”
“你玩得那么欢实，是不是因为这可能是最后一次了？”姜米问。“其实你已经想好了对付魔王的办法，但并不是你战胜他，而是和他同归于尽，对吗？”
冯斯摸了摸头：“哎呀，我平时老觉得你脑子秀逗，这会儿居然又聪明起来了。没错，我是有办法可以试试和魔王拼一拼，但用了这个办法之后，我自己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运气好的话可能变成疯子，运气糟糕一点就得嗝儿屁。”
“所以？”姜米看着他。
冯斯伸出右手，轻抚在姜米的面颊上：“我们认识以来，我一直是个废柴，成天被人当成麻团儿一样捏过来搓过去。到最后好容易真的有点儿龙傲天的范儿了，又要去面对比龙傲天还强的敌人，还是难逃被搓成麻团。好容易能捡到这么一点儿机会，我确实想让你高兴高兴。万一我真的挂了，以后你偶尔想起我，至少能有那么一丁点儿英姿入画的记忆，也就算了不错啦。所以，刚才就算是我的告别演出吧。”
“除了你说的那个办法，真的没别的招了？”姜米也把自己的手贴在了冯斯的手背上，满眼都是温柔。
冯斯用左手指了指周围那些正在极力试图冲破荆棘丛的妖兽：“这片幻域是开放的，魔王在不断地把世界各地的妖兽通过特殊通道召唤到这里，我迟早会力竭，然后我们俩一起被吃掉。他是铁了心的要把我的力量耗尽，然后眼看着我们俩被嚼成碎渣，算是出口恶气。然后，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反正已经灭族了，他大概会破罐破摔，让这些妖兽离开幻域，到北京的大街上去溜达溜达。”
姜米打了个寒战：“那样的话……北京可就毁了，会死很多很多人的。”
“所以我没别的选择了。”冯斯说，“不管怎么样，在你面前臭屁过了，我也就知足了。剩下的，赶紧和魔王拼一拼吧。我未必会赢，但这是唯一的办法，总要精尽人亡才算对得起自己。”
“我就喜欢你这么三俗。”姜米嫣然一笑，“我支持你，没说的。不过，你得带上我。”
冯斯一愣：“带上你？”
姜米挽住了冯斯的胳膊：“我呢，除了貌美如花聪明绝顶之外，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
“您还真是不谦虚。”
“闭嘴！”姜米屈指在冯斯的脑门上凿了一下，“这个优点就是，专业喜欢看热闹，而且一定要看到底。”
“这他妈也能叫优点……”
“都跟你说了闭嘴了！”姜米一声河东狮吼，“我本来和这些事儿没关系，但后来我妈死了，我又认识了你这个浑球，大概就算是被卷进来了。既然卷进来，我就一定要把热闹看到底，谁也拦不住。”
“你就不能直说你舍不得我想陪我一块儿死么？好歹让我临死前高兴那么几秒钟。”冯斯耸耸肩。
“我是不想让你太得意，你这孩子给点儿阳光就能灿烂到天上去。不过……就是那么个意思。”姜米搂住冯斯的脖子，在他的嘴唇上深深吻了一下。
“真棒。”冯斯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辈子虽然很多时候不开心，但仔细想想，还是开心的事情多一点。特别是现在。简直想要把时间凝固住，永远就这么着不走了。”
他紧紧地抱住姜米，轻嗅着姜米发丝上的清香，像是要在这一刻把所有关于这个女孩的记忆都牢牢刻在心上。然后，姜米的身体突然闪烁了一下，像幻影一样消失了。
 
“笨蛋，我现在是龙傲天啦。就算打不过魔王，要把你送出去还是绰绰有余的。”冯斯的脸上依然带着笑，眼角却已经有了眼泪，“陪我死有什么意思？活着每天骂我两句，多好。”
他闭上眼，稍微平复了一下心神，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两只眼瞳赫然变成了金色。而他的蠹痕也开始迅猛地扩张，以寻常的守卫人根本不可能达到的广度，席卷了整片涿鹿战场。
被蠹痕卷入的妖兽们，一个个突然间变得目光呆滞失神，身体僵硬，就像是变成了雕塑一样，失去了活动能力。一只，两只……十只，二十只……一百只，两百只……越来越多的妖兽被蠹痕所控制，冯斯眼睛里的金色也越来越浓，越来越亮，仿佛太阳在燃烧。而他脸上的肌肉也开始微微地抽动，身体也有些发抖，似乎是在承受着某种逐渐累加的痛苦。
“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更多……”冯斯咬着牙自言自语着，“再来一些，越多越好！”
 
他回想起了一天之前的情景。在那个时候，全球的守卫人经历了倾巢而动的突袭后，已经取得了疫苗并且大部分注射了，而冯斯离开了四合村，来到路氏家族的总部。他并没有惊扰其他人，只是轻松地从一名守卫的记忆里调出资料，然后找到了两个连在一起的特殊房间。
两位守卫人的前辈，阿卜杜拉·艾哈迈德与徐武雄，就被安排在这里暂住。冯斯来到的时候，两人正坐在徐武雄的房间里，玩着孩子们喜欢玩的弹珠跳棋。阿卜杜拉显得时而迷茫时而暴躁，徐武雄十分耐心地安慰着他。看到冯斯出现时，徐武雄先是一怔，随即感受到了些什么。
“我从来没有在凡人身上见识到过这么强大的蠹痕，你一定就是天选者吧？”徐武雄微笑着说，“快请坐。”
冯斯坐了下来：“我就开门见山了。我需要两位的附脑。守卫人已经上了魔王的当，注射了含有特殊物质的疫苗。他们本意是为了对抗病毒，却会因此成为魔王的傀儡，我只能将计就计地试试能不能挽回，否则的话，地球的末日就会来了。”
阿卜杜拉依然在玩弄着棋盘上的玻璃弹珠，又陷入了周期性的头脑不清醒状态。徐武雄却听得很明白。他注视着冯斯，目光有些严峻：“能不能详细给我解释一下。我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已经决定了要把我的命交给天选者，但我必须确保我的力量不会起到反而帮助魔王的作用。我说的话，也代表阿卜杜拉。”
“我会的。”冯斯说，“还有时间，足够我给你解释清楚。”
他把自己之前在四合村的经历、以及文潇岚在魔王幻境中的所见所闻简述了一遍：“所以我判断出，魔王的种族是一种远古的共生生物，遇到了某些灾祸，可能是被强行冻结在了某种特殊的空间里。而当我获得了从心所欲的能力之后，我从小樱的脑子里阅读出了陈广泽的记忆，并且获取了一些难以解释的翻译能力。把陈广泽的记忆和上杉雪子的笔记结合在一起，很多事情就清楚了。”
“陈广泽的家族世代经商，在清末和日本组织也有过商业往来。他们的家族和一般的守卫人不大一样，并不只是明哲保身，还很有爱国心。那时候，他们隐隐觉察到了日本组织存在的野心，似乎是想借助对华贸易的掩护，深入中国寻找一些东西，于是派出了间谍去刺探。结果，他们探查到，组织的领袖其实是被某种神秘力量所控制的，这个组织各种赚钱的最终目的，都在于探寻人体的秘密，尤其探寻守卫人和附脑之间的关系。尽管他们并没能猜到背后的控制者就是魔王，却也开始对这个组织十分警惕。”
“而上杉雪子也是这样。她曾经怀疑组织内某个人与外敌勾结，于是偷偷安装了摄像设备，没想到却意外拍到了五十岚贤一在自以为的空旷无人处自言自语的古怪场景。她产生了疑心，继续悄悄调查，终于也发现了五十岚背后的猫腻，认定他是受人操控的。而上杉雪子是个精明而有手段的女人，她不依不饶地刨根问底，最后得出了结论：这个几百年来一直以为自己是为了对抗魔王而存在的组织，其背后的主人，恰恰是魔王本人。”
“这可真是让人伤感啊，”徐武雄说，“自己以为可以忠诚地奋斗一生的事业，最后被证明是一场天大的谎言。”
“我怎么觉得您话里有话呢？”冯斯敏锐地注意到徐武雄的语气有异，“您是不是也知道一些什么？”
徐武雄的回答大大出乎他的意料：“这么说吧，上杉雪子手里所获取的那些来自西藏的魔王鲁赞的资料，就是我给他的。我过去是西藏某个家族的成员，在和那群欧洲人后裔作战的过程中，曾经抢到过一些用黄教密文写就的密信，那些信上记录的，是当年那位曾经和魔王灵魂相通的附脑人的另一段呓语，解读出来之后，是对鲁赞的四个寄魂的进一步的解释，应该也就是你在上杉雪子的笔记上看到的内容。”
冯斯叹了口气：“没错。在上杉雪子逃到四合村后，无意中和陷入了时空陷阱的陈广泽相遇了，那就是陈广泽我说过的他第一次短暂现身的时间。上杉雪子所抢来的那个孩子关银祥，也是陈广泽授意并改造附脑的，为的就是把这份秘密悄悄地传下去，等待真正有能力对抗魔王的人去发掘。按照那份笔记上弯弯绕的隐语，海子乃无边无垠之众生寿数，树乃顶天立地之无穷宇宙，牛乃大千世界之尘埃万物，鱼乃含精酝髓之魔王之血。上杉雪子用人话翻译出来，认为鲁赞的这四个寄魂，代表的分别是时间、空间、物质和魔王的血脉。当时看到这几行字的时候，我的血都凉了，因为我刚刚才把时间、空间、物质这三者统一在了我的蠹痕里，正在洋洋得意自以为了不起呢，却没有想到，这原本就是魔王培养天选者的目的，他就是需要我怀着对抗他的目的变强，掌握这三种维度的操控力量。然后，一旦被他唤醒血脉，我原有的脑体就会死亡，我的思维将会受魔王支配，将成为他的傀儡。”
“所以说，所谓鲁赞四个寄魂的真正意义，并不是掌握了这四个寄魂就能击败魔王，而是另一个截然相反的解释：找到四个寄魂，完成天选者的塑造，就能拯救魔族。王欢辰他们，终于到了最后也没能明白过来。”
“但光是你成为傀儡，也并不足以完成魔王的大计，这方面就要靠那个无名的日本组织了。”徐武雄接口说，“上杉雪子冒着极大的风险找到了组织最核心的研究项目，仔细分析后发现，魔王的最终目的是想要把所有拥有附脑的人类都连接成一种共生的状态。但毕竟个人的能力有限，她无法知道魔王最后会使用怎样的方法。”
冯斯苦笑一声：“但现在我们知道了。魔王首先故意撕裂了异度空间的一些薄弱点，虽然远远不足够把里面的远古生物放出来，却能够对正常空间产生扰动，甚至产生时间的错位，也能够干扰普通人的精神，严重的甚至可以把精神能力物化。他故意把这些薄弱点暴露给人类，也就是王欢辰他们的‘观测点’，相当于先在人类的心目中埋下对‘鬼门洞开’的怀疑的种子。接下来，他授意公司培养出能让蠹痕爆发的病毒浑水摸鱼，引发守卫人的恐慌，再想办法露出破绽，诱导守卫人们抢夺疫苗进行主动注射。而疫苗里所包含的，就是能让附脑联通在一起的药物。不过，当所有守卫人连在一起之后，还必须有那么一个枢纽来代替所有人思维，代替所有人使用他们的力量，成为这个新的共生体的唯一大脑——那就得是我了。天选者，从头到尾都不是人类的天选者，而是能唤醒魔王血脉、可以指挥所有守卫人为魔王所用的枢纽。”
“根据上杉雪子的判断，再加上我自己的猜测，所谓的天选者，就是能承载来自于魔王的基因的特殊异种人类。虽然我不清楚在基因都没有被人类发现之前，他是怎么通过原始的医学技术做到这一点的，但的确，魔王的基因在极少数的守卫人身上存在了。而每一次唤醒天选者的实验，就是看这种带有魔族基因的人类是否具备足够强大的体质、可以让这种基因表现出来。那就像是一种基因开关，开关一旦打开，生死就要看运气。我算是头一个有足够的运气一路活下来的人，尽管这对人类而言其实是坏运气。”
“那么，现在一切看起来都木已成舟了，”徐武雄说，“你还来我这里做什么？我和阿卜杜拉的蠹痕想必你也知道了，可以吞噬妖兽和魔仆的力量化为己用，但这种力量并不能阻止你身上的魔王之血被唤醒。”
“不，我来找你们二位，是为了考虑到后续和魔王的对抗。”冯斯说，“针对他的这一手，我已经有办法了。”
“哦？什么办法？”徐武雄眉毛一扬。
“你听说过范量宇这个人吗？”冯斯反问。
“有所耳闻，听说他是这个时代最强硬的守卫人战士，但现在好像已经身受重伤。”徐武雄回答。
“那个家伙确实厉害，但他启发我的，是他的两个脑袋。”冯斯又把范量宇如何拯救文潇岚的过程讲了一下，“所以我突然想到了，如果最终魔王将会唤醒我的血脉，导致我原来的脑体死亡，但我却拥有第二个头颅呢？”
“那样的话，魔王就会以为他控制了你，但实际上你却可以自主。”徐武雄眼前一亮，“这倒是个好主意。但是，如果你真的创造出第二个头颅，像范量宇那样藏在体内，那样……还是原来的你吗？”
冯斯凄然一笑：“那还用问？肯定不是了啊。虽然我可以把我全部的记忆都精确地复制进第二头颅，但是……那只是一个拥有我的记忆的复制品。至于我本人，肯定会在被魔王召唤的那一刹那就消亡。我必须死，非此不能消解魔王的阴谋。”
徐武雄喟然长叹：“路晗衣当时果然没有骗我，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年轻人。我相信你，也代表我的老兄弟相信你，把我们的命拿走吧。不过，是不是还需要手术啊？”
“不需要手术，也不需要您二位的命。”冯斯说，“以我现在对物质和精神的自由转换，已经不需要移植你们的附脑，只需要直接把精神力量吸取到我自己的附脑里就行了。”
“那倒也不坏。”徐武雄说，“我们还能留着这条命，等待你胜利归来。”
“承你吉言吧。”冯斯笑了笑，“不过，我还有个问题想要问你。按照你的说法，你早已经猜到了守卫人存在的结果就是被魔王利用，为什么你还要跟着路晗衣回到这里？万一我没有识破魔王的阴谋而又吸取了你的力量，那不是加倍糟糕吗？”
“我只是想赌一把。”徐武雄说，“我的命微不足道，但我很爱我的子女和孙辈们，他们和我并无血缘关系，却彼此至亲至爱。我不希望他们今后一辈又一辈都活在魔王的恐慌之下。守卫人这样徒劳地打杀一些魔仆和妖兽，根本就没有用处，事情终究需要从根子上来解决。我赌对了，等到了你，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我尽力而为。”冯斯郑重地向徐武雄鞠了个躬。他侧过身，同样给阿卜杜拉鞠了一个躬。阿卜杜拉依然不明所以，但看着有人给他鞠躬似乎很开心，咧开嘴呵呵哈哈笑出声来。
 
此时此刻，回想着和徐武雄与阿卜杜拉的短暂会面，冯斯说不清自己脑子里到底是什么感受。徐武雄的问题非常敏锐，直击核心：此刻的冯斯，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冯斯了。他虽然拥有着过往的全部记忆，却只是一颗复制出来的头颅。而过去的那个真正的冯斯，在魔族的基因开关打开的那一瞬间，已经死去。
“所以我也闹不明白我到底算冯斯还是不算……不算的话，刚才就是骗吻了吧？”冯斯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刚刚被姜米吻过的嘴唇。“不过，反正我也快死了，临死前骗个吻也不是什么大罪过……”
他的蠹痕如同原子弹爆炸后的冲击波一样，不停以他为圆心向外扩散，每吸收一头妖兽的力量，蠹痕的扩张速度就又快了一分。但同样的，妖兽的力量对他的精神和肉体造成的压力是巨大的，那双金色的魔瞳里已经饱含痛苦，鲜血从鼻孔和嘴角里不断地流出来。又过了一会儿，冯斯甚至已经感觉到无法站立，只能慢慢地坐了下去。当然，即便是到了这样生死一线的时刻，他仍然保留着那种恶趣味的幽默感，还不忘创造出一个豆包沙发来垫在屁股下面。
“还不够，还得再吞点儿，坚持一下，兄弟。”冯斯给自己打着气，“说起来还真郁闷呢，活了不到半天时间，就得丢掉小命。但是我的脑子里偏偏还有二十来年的记忆，所以我到底是赔了还是赚了呢？”
他嘟嘟囔囔地说着碎嘴话来转移注意力，以免被颅腔里那种剧烈的疼痛感所压倒。记忆里留存着冯斯过去感受过的各种各样的头疼，包括强行吞服魔花后替他人催化带来的仿佛被人吸食脑髓的痛感，但那些都不能和此刻相比。他简直觉得脑袋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而是密密地填满了痛觉神经，每一次轻微的牵扯波动都能让痛感爆裂，以至于他要费很大力气压抑住自己直接把头砍下来的冲动。
“刚刚已经砍了一个了，再砍就没了。”冯斯哼哼唧唧，努力把吸取到的妖兽的能量和自己本体的力量融合在一起。他不知道这样够不够和魔王正面来一波，但这是唯一的选择，生而为人必须做出的选择。
终于，冯斯感觉自己已经到了极限，再撑下去的话，说不定脑袋真的会炸裂。就这样吧，他想，我能做的就到这儿了，调集所有的力量，向魔王开炮，是生是死听凭天命。
他摇摇晃晃地从豆包沙发上坐起来，浑身上下都如同太阳神般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正准备进行最后的一击，忽然间眼前一花，一个氤氲的黑洞凭空出现，随即，从黑洞里冒出了一张人脸。
“刘安？淮南王？”冯斯吃惊非常，“你怎么会在这儿的？”
“我是来帮你的，孙儿。”刘安回答，“我能看出你想要做什么，但这点力量并不足够，只能徒劳送命。”
“但这是我唯一的机会了。”冯斯说，“如果不赶紧阻击魔王，他就会放任妖兽在人间肆虐，会死很多人的。”
“这并不是唯一的机会，我还有办法。”刘安说。
“什么办法？”
“把你的力量全部转移给我，我会把魔王带进异度空间，让他和他的族人们永远长眠在其中。”刘安说。
冯斯满腹狐疑：“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不会反戈一击？而且，那个空间已经被我封闭起来了，你也没本事把他带进去。”
“不，我能。”刘安说，“不久之前，王璐在巴丹吉林庙暗算了我，用她的新蠹痕把我送进了被魔王故意撕裂的异空间。她却并不知道，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你的预料之中？为什么？”
“我和王璐是偶遇，但我一发现她的新蠹痕，就猜到她一定会想办法暗算我，所以故意给了她这个机会。”刘安说，“我就是想要借助她的力量把我送进异空间去，以便在那里寻找到魔王的破绽。培养你的任务已经完成，我留在人世间反正也无事可做。假如异空间能直接取走我的性命，也算是一种解脱了。”
“但显然你还没死。”冯斯看着在黑洞里若隐若现的刘安的头颅，“你发现了什么？”
“封存远古异族的空间，和正常的地球空间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层。”刘安说，“我在那个中间层里非但没有死掉，反而获取了更大的能量，有办法在异空间上打出一个稍瞬即逝的蛀洞。当然，那里也危机四伏，我见到了不少被吸进去的骸骨。”
冯斯回想起了之前见到的陈广泽和惊鸿一瞥的梁野，有点明白了。梁野一定也是在那个空间里领悟到了魔王的阴谋，才拼死现身出来警告他。
“那我明白了，你是打算利用这个中间层，把魔王吸进去，再通过蛀洞把他关进内部空间。但是，我怎么才能相信你？老奸巨猾、无恶不作、杀人不眨眼的老妖怪？”冯斯冷冷地说。
刘安笑了起来：“我的孙儿，我的确无恶不作，但我所做的一切恶，都是为了消灭魔王，解除掉我身上的千年诅咒，让我可以获得平静的死亡。如今，你已经完成了其他的一切，做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就把这最后的一件事交给我，保住你的性命吧。”
冯斯能判断出刘安说的是真心话，但面对着这个老怪物，他仍然有些犹豫。刘安叹了口气：“还记得我常说的那句话吗？还记得你喜欢的故作深邃的解读吗？”
冯斯点点头。刘安喜欢说“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这句话比较常规的解读是说，与其淹没在小人当中,不如淹没在深深的潭水里。淹没在潭水里还能游出来,淹没于小人之中就没救了。但冯斯在网上写鸡汤骗钱的时候，把这句话往所谓的“深度解读”方向发挥了一下，将它解释成“与其深陷在人性之中，不如陷入深渊”。
“那句话就是我的心境啊。”刘安继续说，“人世让我厌恶，人间的生活也让我厌恶，两千年来，我只求摆脱人而溺于深渊。眼下，借助着你吸取的妖兽的力量，我真的可以完成这个心愿。相信我，死亡对你来说是深渊，对我而言，却是求而不得的天国。”
冯斯没有马上回答。他强忍着头痛，环顾着四周。在这片浓雾弥漫的涿鹿战场上，成百上千的妖兽呆若木鸡，站立在原地，因为它们的力量已经被冯斯吸取。但在视线看不到的地方，魔王还能继续制造妖兽，还能继续怀着仇恨对人类施加杀戮。而他自己，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唤醒了魔王之血的天选者，已经失去了太多了，已经太累了，累到很想就此丢开一切，什么都不管。
“我不管了。”最后他充满疲惫地摇了摇头，“也许你是在骗我，但这根救命稻草，我还是想捞上来。淮南王，祖父，我太累了，而且我也确实没有把握取胜，我决定把力量交给你。如果你是在说谎，如果你也不能把魔王封印起来，那大概就是地球的命运吧。觉醒之日，万物俱灭，既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那即便赌输了……也可以接受。”
“谢谢你在最后时刻还愿意叫我一声祖父。”刘安的笑容显得莫名慈祥，居然真的有几分像一个亲切温煦的祖父。“我曾经为了一己私欲而为魔王效力，并且付出了两千年的代价，现在，就让我稍微赎一点罪吧。我想要看着你活下去，看着你在一个没有魔王的世界里去活，去笑，去爱。”
 
冯斯眼瞳中的金色消失了。他浑身脱力地瘫软在地上，在全身上下一阵阵凌迟般的剧痛中，努力睁大眼睛，看着继承了那片金色的刘安逐渐化为一个瑰丽的剪影。这片空间开始扭曲、折叠，让其中的妖兽们也变得七歪八扭分外滑稽。天与地倒悬，一切都归入一个巨大的圆，并且在漫天纷飞的尘埃中逐渐坍缩成一个点。
那是魔王降临人间的原点，也是魔王和淮南王刘安的终点。觉醒之日，他们踏上了终点。
在被送出这片最后的异空间之前，冯斯看到了刘安的笑脸。毫无遗憾的、充满解脱的笑脸。刘安的嘴唇动了动，仿佛是在对他说话，但在这天地崩裂的混沌中，冯斯已经听不到他说什么了。他只能猜测，那或许是祖父赠给他的最后的遗言。
“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淮南王刘安说。

尾声之一
	今晚的垦丁夜市依旧热闹非凡。
	路晗衣和林静橦肩并肩地走在并不算宽的垦丁大街上。路晗衣照例手里拿着随手买来的零食，左手是纸袋包装的盐酥鸡，右手是鲜榨的蜂蜜苦瓜汁。而一向不爱吃路边摊食品的林静橦，居然也破例拿着一杯加了冰块儿的柠檬茶。
	“晗衣，林小姐，你们来啦！”正在看着米酒摊的徐武雄发现了他们，热情地打着招呼。
	“我们就是特意来看你的。”路晗衣含笑回答。
	“走，我们再去找个摊子吃点儿东西？”徐武雄一边说，看起来比他老三十岁的他的儿子已经递过来一瓶米酒。
	“没问题，你带路。”林静橦也难得地看起来颇有兴致。
	这一顿，三人吃的是著名的樱花虾炒饭，配上烤飞鱼和烤竹鸡。林静橦放下过往的矜持，居然也吃了不少，徐武雄看得饶有兴味。
	“林小姐，我记得你过去从来不肯在街边吃东西，怎么现在也放开了？”徐武雄问。
	“世道不同了，魔王消失了。”林静橦微微一笑，“我也不用像原来那样绷得那么紧了。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以后在中国定居，需要多多习惯中华饮食。”
	“但是你们……还是离婚了？”徐武雄注意到两人手上的结婚戒指都不见了。
	路晗衣点点头：“政治婚姻嘛，到了不需要的时候，就别再耽误彼此了。而且，我知道，有一个很棒的男人一直喜欢她。”
	林静橦撇撇嘴：“我记得你过去不是这么爱八卦的。”
	路晗衣一摊手：“瞧瞧，都夫妻一场了，你还那么不了解我。”
	徐武雄哈哈大笑：“我觉得你们现在看起来自然多了。路颜小姐现在怎么样？”
	“她很好。”路晗衣说，“虽然她还是在主持着家族的事务，但毕竟魔王被封印了，她也比过去放松多了，渐渐可以有一些自己的生活了。上个月她还飞到欧洲，在我们家族的一个岛上度了五天假，这对过去的她来说简直不可想象。”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不该再像过去那样受苦了。”徐武雄说，“阿卜杜拉呢？现在怎么样了？”
	路晗衣轻轻叹口气：“我这次来，主要就是为了告诉你他的消息。他脑部的疾病积重难返，大概三天之前，从自家的楼上摔下去，去世了。”
	徐武雄沉默了许久，两行浑浊的老泪从面颊上滑落：“他终于……获得了最后的平静。”
	林静橦说：“其实，他一直坚持着活下来，或许就是为了最终为天选者的奉献吧。他终究是一位为了对抗魔王而献出了一生的了不起的守卫人。”
	徐武雄点点头，把杯子里的米酒一口喝干，情绪稍微安定了一些：“说到守卫人，现在的局势是怎么样的呢？”
	“在最后一战中被天选者吸取的力量都逐渐恢复了，守卫人世界里大致的势力范围并没有太大改变，只是因为梁野始终未能回归，梁家或许受到了一些削弱。”路晗衣说，“但在最近的这几个月里，一切风平浪静，没有发生任何冲突，毕竟刚刚经历了这么一场同仇敌忾，大家也得缓一缓。但是未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好了，就如同魔王说的，人类总有自私的基因，有欲望，也有仇恨。这么几万个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想要约束着始终不出岔子，恐怕不太可能。但是，至少我们几个大家族达成了共识，会尽量避免内斗以及和普通人类的冲突，争取大家和平地共存下去吧。”
	徐武雄叹息一声：“其实有时候想想，魔王那样的生存方式，似乎也是挺好的。没有私欲，没有竞争，没有仇恨，没有野心，可以少掉许许多多的麻烦。魔王大概也是在人世间沉浮太久，才会想念那种单纯的共生关系吧。”
	“但是那样的共生也是脆弱的，扛不住风险，一次疫病就可以导致灭族。”林静橦说。
	“所以啊，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徐武雄一挥手，指了指身边繁华喧嚷的垦丁夜市，“这样就很好，人类很好，生活很好。”
	“你说得对。虽然并不完美，但这样很好。”路晗衣点头表示赞同。

尾声之二
	七月的湖北，酷暑笼罩下的荆楚大地闷热难当，但这个季节也是养蜂人们收获的好时节。
	在这个荆条花灿烂开放的季节里，一辆移动养蜂车停在了一片荆条丛中。前方就是车辆无法通行的山道，山道两旁花团锦簇，若紫若兰的荆条花散发出淡淡的香气，无数的蜜蜂在花间起舞。
	狭窄的山道上，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的女孩，正推着一辆轮椅缓缓前行。轮椅上坐着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满脸伤疤，头大如斗，看上去十分凶悍。他那颗硕大的头颅不知怎么的有点儿向一边歪，另一侧的肩膀上，从衣领的缝隙间露出一道骇人的伤疤。
	就像是那里曾经割掉过一个巨大的瘤子一样。
	女孩穿着一身沾满尘土的结实的牛仔服，手背上有几个被蜜蜂蛰过的疤痕，皮肤晒得黝黑，看上去像是个职业养蜂人。她的脸上带着温婉的笑容，一边推着轮椅，一边嘴里不停絮絮叨叨说着些什么，男人则始终安安静静地坐着，神情平静如水，非但没有回应一句话，好像连眼珠都几乎不会转动。
	“我过去看那些养蜂人的纪录片，又听你讲过范姐姐的事情，心里羡慕得不行，总觉得那是一种多么美好多么浪漫的职业。”女孩说，“可是真的干上这一行才知道，理想很丰满，现实可就太骨感了。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要起床，九点之后才能休息，全国到处乱跑追逐花期，动不动就要在荒郊野外过夜，简直累成狗，相比起来考研什么的就跟唱K一样轻松。你看我黑成这样了，一星期不洗头都可以忍，已经活成糙汉子了。可是，我还是很开心，可以带着你到处瞎转，晒那么多太阳，看那么多花。你过去老是不肯陪我出去玩，现在没得反抗，就得听我的，陪我看花，你服不服啊？”
	女孩说着，顺手胡噜了一下男人的头发。她自己的头发都有点起绺了，男人的头发却被打理得干干净净，十分顺滑。
	“而且，最惨的是，这些日子净赔钱了，赔得还挺多……”女孩嘿嘿笑起来，“幸好我不用靠养蜂来吃饭，不然还真得活活饿死。蜂蜜价格波动挺大的，又是看天吃饭，竞争也激烈，昨天我还差点被本地蜂农揍呢。不过还好，范为琳帮我解决了问题。她还是嘴硬，总是做出很讨厌你的样子，但是我知道，她早就原谅你了，这一路上有她偷偷照顾，我也可以安心很多。”
	前方有一棵大树，正好投下了一大片树荫，女孩把轮椅推了过去，休息片刻。她从背后背着的登山包里取出一瓶矿泉水，自己咕嘟咕嘟先喝了一小半，然后拿出另外一个保温瓶，小心地把瓶里的液体喂给男人。黑色的汁液不断顺着男人的嘴角流出，都被女孩悉心地擦拭干净。
	“这药真难喝，就像黄连和马尿煮在一起，我真佩服你每次都能喝下去。”女孩收好了药瓶，“但是没办法，何一帆给的这个配方就是管用，你的一根手指头已经可以稍微动一动了。还忘了跟你说，何一帆本来是应该力量失控死掉的，结果她的力量在冯斯对付魔王的时候被吸走了很多，捡了一条命回来。可惜，俞翰是活不过来了。”
	“小樱和宁哥还是老样子。我每次打电话都撺掇宁哥去追求小樱，但他死活不肯开口。没办法了，爱情这种事儿，随缘吧。不过宁哥比过去厉害多了，最近已经到一家游戏公司应聘上班了，据说和同事们相处得还不错，小樱也在认真学习准备自考，难保以后不会又是一个女学霸。”
	“昨天晚上上网，我还意外地发现了另外一个老熟人——冯斯以前的女朋友黎微。她现在在日本做写真女优，好像还挺红的，据说迷倒了很多日本死肥宅。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能放下过去的仇恨，但是不放下也没有别的办法啦，人总得向前看。我知道你对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没兴趣，我偏要说，气死你。”
	她的脸上又露出快乐的笑容：“说到冯斯那个家伙呢，打败魔王之后，他和你一样，也瘫在床上躺了很久。不过他恢复比你快多啦，大概三个月就可以下床，到秋天的时候，就已经和姜米一起出去旅游啦。但是从那会儿到现在，也接近一年了，他的蠹痕始终没能恢复。其他被他吸取了力量的守卫人，大概一两个月左右就逐渐恢复了，他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感觉身体被掏空’。不过那个臭小子倒是一点儿也不着急，好像还挺享受的——毕竟那是他梦寐以求的普通人的生活。现在几大家族都乐意拿钱给他花，他也厚颜无耻地照单全收，快活得不行，要不是姜米每天用鞭子抽着逼他健身，等下次见到他的时候说不定都肥成猪啦。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已经不再是我们过去认识的那个冯斯，而只是一个复制品，但是……我还是当他就是真正的冯斯，毕竟他始终还是过去的那个真正的混蛋，这一点儿他死几百次都变不了。”
	听到这里，男人左手的无名指微微地动了一下，女孩敏锐地注意到了。她俯下身，轻柔地抚摸着男人的左手：“唉，我也不知道你每次动手指到底是代表着高兴还是不高兴，但是，好像一听到冯斯的名字，你总能有点儿反应。你还是不服气他，还是想要揍他对吧？那就赶紧好起来，我陪你一起去揍他。”
	她把轮椅固定好，然后半跪在男人的身旁，把头枕在他的腿上。
	“快点好起来吧，大头。”女孩的声音温柔如梦呓，“一年多啦，我每天做梦，都会梦见你一副死样活气的臭德行，站在一边取笑我。有时候是笑我胖了，有时候是笑我晒黑了，有时候是笑我又拿学生会小婊砸的撕逼当回事了。每次在梦里我都气得想打你一顿，可是醒来的时候，又会那么怀念梦境，怀念那个能气得人翻白眼的你。”
	“快点好起来吧，但是好不了也不要紧。我开着养蜂车，带着你。过去你每天看到的就是尸体和血，以后我只要你看到太阳和花。哪里有花，我就带你去哪儿。只要有你在，有我在，什么都是好的。”
	女孩半闭着双目，靠在男人的腿上，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憧憬。男人的面庞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但左手那根唯一能活动的无名指不断地抬起放下。
	就像是在轻柔地抚摸着女孩的发丝。
	阳光明媚。花香四溢。蜂群在花海间飞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