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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英雄
作者：唐缺
内容简介
南淮城中，曾经的英雄王姬野的后人姬承是一个游手好闲，迷恋声色犬马的花花公子，姬家的虎牙枪成为了用来敛钱的展品。然后有一天，那杆虎牙枪丢了。迫不得已，纨绔子弟姬承走上了寻枪之旅，于是他和羽族天驱云湛，人族公主石秋瞳陷入了一场即将席卷九州大地的阴谋与叛乱之中。而最终，左右了整个战局，左右了所有人命运的，竟然仅仅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养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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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寻枪 第一章
　　姬承的一生一直在为自己不幸的婚姻而感到懊丧，这种懊丧在那个阴郁的清晨达到了顶峰。当时他正梦见小铭，他在凝翠楼的老相好。小铭坐在床边，风情万种的解着衣扣，这本来是姬承最喜欢的一种梦，可惜小铭的衣扣刚解开两颗，他就听到自己耳边传来炸雷也似的一声怒吼：“姬承！姓姬的！快醒醒！！”姬承在迷迷糊糊中嘟哝着：“别吵！等会儿！”随即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人整个儿拎了起来，这种老鹰叼小鸡的姿势他已经与老婆演练多年，默契到几乎成为身体的本能。
　　悬在半空中，他听到了下一句话。这句话令他从梦境的温暖中陡然清醒过来，并且立即浑身冷汗直冒。
　　老婆恨不能把心和肺都一块儿吼出来：“姬承！虎牙枪丢了！”姬承后来回忆起那个历史性的早晨，总是唏嘘不已。他的生命之舟因为老婆的这一声吼而偏离了正常航道，开始驶入一条无法回头的湍急河流。这条河流的起点指向姬家的祠堂，那里供奉着姬承最显赫的祖先——昙花一现的大燮王朝开国之君、燮羽烈王姬野的牌位。除此之外还有一柄枪，长七尺七寸，枪刺长达九寸，曾经在姬家先祖们的手中饱饮过无数敌人的鲜血。这柄枪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猛虎啸牙枪。
　　当然，这柄枪是假的，是老婆在城西柳铁匠那里订做的，仅供参观用。真的被藏在姬家的地窖里。
　　但是现在真枪丢了。
　　地窖里的那个暗格里，如今是空的。象征着没落的姬家全部荣光的虎牙枪，已经不翼而飞。倒是那柄假枪还在祠堂里闪着微光，随着清晨的风发出若有若无的叹息声。
　　仆人们都吓得躲了出去，老婆在身边号哭，捶胸顿足歇斯底里。虎牙枪丢了，怎么办呀？完了完了，天塌了！姬承并没有觉得天塌了。在最初的惊慌之后，他甚至有一丝快慰。丢了好，他想，这样老婆每天唠叨的内容会少一项。
　　“丢了就丢了罢，”姬承说，“做一个假的放在那儿，别人还不是一样掏钱来看。管他真枪假枪，能生银子的就是好枪。”很快他就认识到了自己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单纯和幼稚。老婆的哭喊声织成了一张密密的网罗，将他笼罩在其中。姬承你这个废物！三十岁了一事无成，还得靠老婆来养活你！姬承你这个废物！你还配说自己是姬家的子孙吗？姬家的后代靠卖老祖宗的门票吃饭，说出去谁信？姬承你这个废物！……久经考验的姬承慢慢从老婆纷乱的咒骂中理出了头绪。在他终日饮酒作乐、完全不理家事的时候，南淮城已经悄然出现了至少三个姬野的后代，一个个扬着厚厚的家谱，自称自己是昔年曾横扫九州大地的燮羽烈王的唯一传人。据说衙门已经关注此事，说是要禁止打着历史名人的旗号骗人敛财，将会对这些姬野后人的真伪进行鉴别。
　　姬承本来是不必畏惧这样的鉴别的，他手里有货真价实的虎牙枪。然而枪丢了，一切都变得不可信了。虽然姬承的确是真正的姬家后代，但他的真人，似乎并不比一杆枪更有说服力。所以，现在的姬家，无比迫切的需要那杆真的虎牙枪。
　　他一下子想起了老婆骂他的话：“你身上流着的姬家的血，还不如酱油值钱！”一个月后的某一天，姬承已经站在殇阳关黯淡的夕阳下，眼看着夜的潮水被高高的关隘推动着慢慢卷过大地。天边的云不断变换姿态，在渐渐黑下去的天幕中收拢着自己的躯体。天空高阔，远方的山峦犬牙交错的起伏着，除了偶尔掠过的一两只飞鸟，毫无生气。而此时此刻，南淮城内应该是华灯初上、炊烟袅袅了。
　　“你在想什么？”身边的云湛问他。
　　“我在想我老婆以前说的话。”“她说什么了？”“她说：我身上流着的姬家的血，还不如酱油值钱。”“哇，她真的那么直白？”“她不过是在说实话而已。”燮羽烈王的后人轻松的说。

第一篇 寻枪 第二章
　　据说判断一个人是否诚实可靠，首先需要看他的眼睛。于是姬承紧紧盯着对方的眼睛看，但结果令他失望。这个羽人双目毫无神采，眼白上布满血丝，看起来萎顿不堪，和姬承每一次宿醉后回家照镜子所见的几乎无二。兴许他昨晚也去了天香阁、倚红庄一类的地方吧，姬承想。
　　“怎么了？看我眼睛通红，觉得我不够敬业？”羽人突然问道。
　　姬承很诚实的说：“的确有一点。”“因为我昨晚到一个地窖里偷了一柄枪出来，于是耽误了休息。”羽人回答。
　　说完，他拍拍目瞪口呆的姬承的肩膀：“你找隔壁那一家的时候，说话声音太大了。这里的房子木板太薄，都不怎么隔音，我们羽族的耳朵又不错。”这一个早晨光线昏暗，淡淡的雾气笼罩了整个南淮城。姬承走出家门后，站在门口发了一会儿呆。眼前熟悉的街道在雾的稀释下变得略有点扭曲，一切看起来都模糊而不确定，连鸟儿的鸣叫都显得有气无力。有那么一刻，姬承怀疑自己还在梦中，面对着一个不真实的世界，去寻找一把在臆想中丢失的枪。他盯着门口那株弯弯曲曲的老树看了一会儿，走向了城南，逐渐出现的泥泞将他带到了那条街。
　　在这条污秽破败的街上居住的人，都有一个听上去很光明的职业，叫做“游侠”。但他们的生活却未见得很光明，因为随着战争的结束和九州各族的和平共处——至少是表面上的和平共处，他们能获得的工作机会不多。这世界上不再有那么多的暗杀、拦截、绑架、护卫、追捕，不再有许多不得不穿越的危险区域和不得不传递的秘密信函，游侠这个古老的职业早已从历史的神坛上走下来，沦落到靠盯梢、勒索、抓小偷来维持生计。
　　因此，一个在人族眼中自视高贵的羽人，竟然会出现在游侠的队伍里，实在是件很突兀的事情。就像一堆礁石里蹦出个鸡蛋来，姬承这么想道。
　　可是别家的开价都高，而且一张口就索要一大笔预付款。这笔钱已经足够他们离开南淮，到别处安身了。走进这个羽人的房间，也是出于无奈。
　　“不过，你一个羽人，不到起飞日，能够做什么？”姬承犹犹豫豫的表达着自己的怀疑，“恐怕我一只手就能把你从这楼上扔出去。可你们不是一年或者一个月才能飞一次吗？”“有些事情需要靠这里。”羽人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头颅，姬承明白他在说什么。
　　“其实，我也并不想干这一行，可是在你们人族的地盘，我找不到别的工作可干。”羽人又说，“你必须知道，如果现在是几百年前，我只可能从南淮的空中掠过，向着地面放箭；而你如果在地上遇见了我，一定会一把拧断我的脖子。”那是显而易见的，姬承想，到现在还有羽人偷偷的放箭，还有人类偷偷的拧断羽人的脖子呢。但他很快想到一个问题：“那你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里？宁州广袤的土地，都没有你的容身之处？”“因为我爱上了一个人族的女子，”羽人微微一笑，“后来她抛弃了我，我也没脸回去了，我高傲的同类们不可能再接纳我了。所以我只能留在这里。”人族的女子？姬承猛然大笑起来。从这个清晨醒来之后，这是他第一次笑。
　　你会在床上被压断骨头的，姬承邪恶的想，但你还真是个情种，合我的胃口。
　　在太阳移到人们头顶之前，这个叫做云湛的羽人已经来到了姬承的地窖里。他挥手制止了姬承老婆的絮絮叨叨，饶有兴致的在地窖里东敲敲、西踩踩。
　　老婆阴沉着脸，无声的表达着对无能的丈夫找回一个无用的羽族游侠的抗议。
　　但这个该死的羽族游侠偏偏要火上浇油。他突然扭头问：“你们夫妻俩谁更重？”姬承的鼻端在这一瞬间隐约闻到了一阵焦糊味，那是老婆的怒火在燃烧。谁重，那还用问吗？他想，总被拎在手里的是我啊。
　　但这话他不敢说出口，他只是硬着头皮说：“可能、可能我稍微瘦点。”云湛毫不理会人族女人根根直立的头发。“麻烦夫人到这里踩两脚，”他说，“一定要用全力。”姬承眼看着强忍怒气的老婆走了过去，狠狠一脚跺在了地上。喀喇一声，老婆突然从地面消失了，随即地下传来咕咚一声。
　　“挖得真够深啊，”云湛听到那咕咚一声后喃喃自语道。
　　还没等姬承惊慌的扑过去，地下便传出了老婆尖刀一般的叫声。
　　“地洞！”老婆的声音在地窖里不断的碰撞折射，“有人在这里挖了地洞！”老婆很肯定说，这个地洞是最近两天才挖出来的。因为两天前，那里还堆放着许多土豆。她的弦外之音是，那些土豆比她的身子可沉多了。
　　云湛点点头，带着姬承跳了下来。落地时的巨大冲力让姬承意识到，这个坑的确很深。抬头一看，更是吃惊，前方竟然已经挖出了一条长长的地道。这地道一直通到姬宅之外，出口处还巧妙的布置了一个狗窝，挡住了地道的真容。
　　显然，盗枪者事先作了充分的谋划，对虎牙枪是志在必得。老婆嘴都气歪了，忍不住又要开骂，云湛却示意她别吵，自己弯下腰，仔细的检查着地道里的一切。过了许久，他长出了一口气。
　　“我现在还不清楚具体是谁干的，但至少其中包括了河络和夸父。”云湛说。他解释说，这个地道的挖掘方式，完全是按照河络的方法，光得到河络的工具，没有他们的指点，不可能干得那么漂亮。
　　“而这一根毛发，”他手里拿着一根又长又粗的黑毛，“应该是夸父身上的。如果有一个夸父在这里干活，抵得上四五个人类。”姬承接过那根铁丝一样的毛发，在自己的掌心轻轻戳了一下，充满敬畏的说：“真是个可怕的种族啊。”尽管夸父稀少的人口和松散的组织令他们不能形成强大的军队，但在普通人类的心目中，其实最畏惧的还是夸父。在人族与夸父族爆发所谓的“战争”之前，人族和羽族、蛮族和农耕民族之间，早已是多年杀伐，战火不断，姬承伟大的老祖宗就是在那个时候奠定了自己的历史地位。但无论人类还是羽人，和散落于殇州雪域中的夸父们，还是极少有正面接触。
　　后来到了那一年，殇州北部天相大异，一场暴风雪竟然在夏秋之交席卷了夸父的栖息地。这群失去了围猎时机的巨人，迫于无奈，大量的往南部迁徙，终于和人类的圈子相交了。
　　姬承曾经听过说书人讲述人类和夸父的那一场冲突。说书的把惊堂木一拍，四溅的口沫让姬承后悔自己没有打伞：“……潘小二战战兢兢，推开房门向外一望：好家伙！直吓得他是魂飞魄散目瞪口呆。但见那村口的水井旁，立着好大一只怪物。这怪物形貌如何？身高足有十丈，好似一尊铁塔；青面獠牙，赤发红须，头大如斗，拳硕似钵。那怪物，身上胡乱围了几张兽皮，赤着双足，腰间挂着一圈圆溜溜的东西。仔细一看，赫然全都是人头！……”姬承后来想起说书人给自己幼年带来的惊吓就忍不住好笑。夸父虽然高，也不过两丈到头；夸父虽然强悍，却也并不残忍嗜杀。但人类天生对巨大的人与物心存畏惧和戒备，这是难以改变的。
　　那时候夸父杀了多少人？姬承想，不会太多，他们的人数太少，又拙于战阵，其时北陆蛮族的铁骑一出，夸父们便根本无法抵挡。但根据史书记载，每一个夸父在搏杀中都是亡命的，即便战至最后一人，也决不退缩。与他们作战的士兵，或多或少，心中都产生了浓重的阴影。于是夸父的种种可怕之处便被渲染出去，愈传愈离奇。
　　“那你有办法找到他们吗？”老婆的心中燃起了希望，语气中居然带了几分恳求的意味。
　　“那我可说不准，只能试试。这座城里一向绝少有夸父出没，据我所知，城南的久盛客栈几天前住进了一个夸父，我们可以去看看。”于是姬承又走出了家门。已经是中午了，雾气散尽，阳光的热度开始显现。他肚子很饿，但他无法休息。老婆的目光如同锥子，一下一下的刺在他的背上，让他感受到人生的残酷与无常。
　　久盛客栈占有着城南一大片土地，在那里修建起了好几排歪歪斜斜的楼房。这是整个南淮城最混乱的区域之一，来自九州各地的商人、旅客、大盗、蟊贼都在这里汇集。客站老板信奉着一个简单的原则：有钱的就可以入住，其余一概不论。
　　“你说那个缺了一只耳朵的夸父？”掌柜的声音懒洋洋的，“七八天前住进来的，今天一早就结帐走了，还撞坏了我两个门框呢。”“有什么同行的人吗？”云湛问。
　　掌柜想了想，说：“一共有七八个人，其中还有一个矮矮小小的，总是把自己裹在黑袍子里，看不清面目。但那么矮，我想是个河络。”“剩下都是人类，有羽人吗？”“那我可没留意，给钱的我都让住。”“他们是一起走的吗？带了什么东西？向什么方向去了？”“一起走的，带什么东西我就没注意了。他们有两辆大车，一辆可以放很多东西的，另一辆是特制的，让那个夸父坐在里面。他们似乎是往北边出城去了。”“七八天的时间，有夸父在，足够他们挖出那条地道了，而且那么巧今天早晨离开，一定是他们昨天夜里挖通最后一段，盗走了枪。”云湛分析说。
　　“应该是，”姬承说，“我老婆说昨晚睡觉前，那枪还在的。”“那么，”云湛说，“我们只能追出去了。”“我们？”“当然是我们。”

第一篇 寻枪 第三章
　　收拾行装的时候，姬承才发现一个事实，其实自己进入南淮城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生命曾经是颠簸不息的马车，在九州各地飘摇不定，但当进入南淮城后，就莫名的生根不再动弹了。
　　这样的离开也是被逼的，姬承本来打算委托给云湛，云湛却一定要姬承随他同去。
　　“我又不认识你家那杆枪的真伪。你们能想到作假，别人同样能想到。要是找回一根假货，谁来担这损失呢？”云湛这话说得确有道理。
　　老婆的眼光转向姬承，令他觉得自己的身子在不断的缩小。我为什么要去找那杆破枪？他想，没有这枪，我们就活不下去了？
　　但老婆的表情告诉他，也许他能活下去，但老婆是活不下去的。虎牙枪和姬野的牌位一样，不只是吃饭的家伙，还代表着一种泡沫般的虚荣。这虚荣会在阳光下随同老婆脸上的痦子一道熠熠生辉，让她享受到比阳光更加缥缈、比痦子更加廉价的骄傲与自豪。
　　可是我才是姓姬的，姬承想，为什么我只感觉到麻木？姬野的热血，到了我身上，早已冷却如冰了。
　　他默默的跟在云湛身后出了门，耳听得老婆掩上门后压抑的哭泣声。老婆其实对我很好，姬承想。
　　从邻居家借来了马并答应三日内归还后，姬承与云湛一同离开了南淮城。云湛低声说：“你觉得三天能够？”
　　“我不知道，”云湛说，“剩下的事情交给我老婆处理。”
　　两人出了城北门。姬承回过头，似乎只是无意识的看了一眼，那城市依然繁华而喧嚣，如同河络制作的计时钟表，循规蹈矩的运转着，不会因为一柄枪的丢失而发生什么改变。他蓦然间有一种预感，自己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回到这座城市了。
　　“我们应该怎么找？”两人来到了官道的第一处分岔口，姬承问。在这方面，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跟着车印走，”云湛回答说，“夸父的躯体那么重，承载他的马车必然用料也多，那么车辙印会比一般马车都深，所用车轮也会宽一些。”
　　“你真厉害！”姬承佩服地说。
　　“这只是吃饭家伙而已，”云湛耸耸肩，跳下了马。姬承茫然的看着地上的烂泥和其中无数交织在一起的脚印、蹄印、车辙，看着云湛蹲下、站起、上马，随后听到他说：“走吧，他们折向东南方向了，真够狡猾的。”
　　两人拉转马头，跟着那两道与众不同的车辙向东南而行。经验丰富的羽人一路行走一路不断观察，告诉姬承说，这个车队包括了两辆车，六七匹马，看起来人多势众。
　　“我们就算追上了，也很难把枪抢回来。”云湛面有忧色。
　　姬承看了看羽人似乎能在风中飘起来的瘦弱身躯，再看看自己长期沉迷酒色而堆积起来的肚腩，再想想夸父雄伟的姿态，默默的点点头。他忽然发现自己和羽人就像两只愚蠢的老鼠，执著的跟踪着一群猫，似乎是惟恐自己死得不够快。
　　“我们怎么办？”他问。
　　“走一步算一步，”云湛说，“他们能偷，我们也能。别忘了我是羽人。”
　　这话让姬承得到了一丝慰籍。夜色渐浓，两人来到了一处集镇。
　　“先睡一觉吧，”云湛说，“现在追上去也没什么用。反正他们的车辙在，跑不了。”
　　于是姬承前去投宿，不料镇上居民看了看云湛的体型，说：“我们不接待羽人。”
　　姬承想要说服对方，云湛却摇摇头，说道：“我去马房睡就好了。”
　　“那我陪你去。”姬承说。
　　此时方值初秋，气候尚可。两人吃了些干粮，胡乱把身子裹住，躺在稻草堆里，耳听得低沉的马嘶鸣声和马尾驱赶蚊虫的刷刷声，一阵阵牲畜的臭气钻入鼻端。
　　“连累你了，”云湛说，“雇用一个羽人，就不得不付出代价。你得知道，和平和友好，并不是相通的。你睡惯了凝翠楼，只好委屈一下了”
　　姬承哑然：“没关系，这样的地方我一点也不陌生。我小的时候，随着我父亲走遍了九州各地，能有这样的地方落脚，已经很幸福了。”
　　“哦，为什么呢？”
　　“唔，事情说起来就很久远了。我祖父那一辈本来在战乱平息后居住在澜州和中州的交界地带，因为我先祖当年的杀戮，无论羽族还是人族，都对我们充满仇视。我们在那里生活得很不如意，但我固执的祖父却从不气馁，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骄傲的抬起头，宣称自己是姬野的子孙。到我父亲的时候，仍然是这样。”
　　“……那我想他们的际遇一定很惨，”云湛说，“据我所知，人族的聚居地似乎有许多姬野的崇拜者，但九州各处都有更多恨不能把他挫骨扬灰的各族人。”
　　“他们俩不是最惨的，我未见过面的伯父是最惨的。他是我父亲的孪生兄弟，出生的时候，我祖父竟然找不到愿意帮忙的接生婆，结果我伯父就死掉了，好在我父亲活了下来。”
　　“而我祖父是这样死的。那一年泉明港水域有海盗出没，当地官府和海盗勾结，只会虚张声势，却从不采取有效的行动。我祖父听到这个消息，竟然莫名的激动起来，想要提起虎牙枪去为民除害。当然我估计，为民除害尚在其次，重温先祖的辉煌——哪怕只是一点零头，或许才是最要紧的。”
　　“我祖父那一年四十岁，正当年富力强，到当地招募了一些义军，稀里糊涂的驾船出海，竟然赢了好几阵，许多饱受海盗祸患的当地渔民都去投奔他。那时候他热血沸腾，自以为自己给手中的传家宝增光添彩了，没想到……”
　　“怎样？他被海盗击败了？”
　　“没有，他被官府抓起来了，罪名是私募军队、意图谋反。再后来他就被砍了头，虎牙枪也被当地巡抚拿回了自己家里。我父亲得到消息后，潜入他家中刺杀了他，拿回了虎牙枪，重伤脱逃，从此带着全家在九州各地四处流浪，躲避着不同身份的敌人的追杀。我就是在流浪的路途中出生的。”
　　姬承说到这里，不再继续，云湛也并不发问。不多时，云湛发出了有节奏的鼾声，姬承却在黑暗中不停的抓挠着身体，他毕竟还是不习惯这样满是虫蝇的环境。
　　第二日两人继续赶路，自南淮城向东南，紧随着夸父的巨大马车。虽然二人晚出发半日，但毕竟马车速度较慢，眼见前方的车辙越来越新，姬承心中也渐渐觉得有些宽慰。与心情的轻松相比，则是身体的痛苦——姬承过去从来不曾在马背上颠簸那么长时间。他的大腿被磨破了，屁股也十分难受。云湛不得不放慢速度。
　　“休息一下吧，”云湛说，“你要是晕过去了，我还更麻烦。”
　　姬承把到嘴的“不用”二字生生咽下去，尴尬的一笑。两人正好路过一个街边的茶水小摊，便一同下了马。
　　喝着茶水的时候，云湛向摊主询问他们追赶的对象。摊主的脸色一下就白了：
　　“刚才差点吓死我了！他们把面饼往车里塞的时候，我看到好大一只手掌，布满了黑毛，肯定是夸父的！夸父是挖人心肝的呀……”
　　“他们大概过去多久了？”
　　“没太久，也就两个时辰左右吧。”
　　姬承龇牙咧嘴的站起来，说：“咱们赶快追吧。”
　　“你行么？”云湛怀疑的看他一眼。
　　“我要是找不回枪，会比现在这样惨百倍，你又不是没见过我老婆，”姬承严肃地回答道，“其实我个人更希望那把枪丢失……”
　　云湛无可奈何的看着他，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话：“你这种人，竟然会为了去找寻一把破枪而四处奔波，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会相信！”
　　姬承叹息着说：“我自己都不相信呀。要不是我老婆以死相逼的话……”
　　“女人的以死相逼也能信吗？”
　　“我老婆可一向是玩真的。从前她逼我和凝翠楼的小铭分手，真的一头撞到了桌角上。幸好她的头也不比木头软多少……现在她一说寻死，我就得赶紧听着！”

第一篇 寻枪 第四章
　　姬承在摩擦的剧痛中咬着牙颠簸着，那柔软的衣物此刻却仿佛粗糙如砂纸。他不断的调整着坐姿，但每一次调整只能令他更加难受。
　　但很快，两人不得不停了下来，因为眼前出现了一条河。大车的痕迹到此处消失。
　　云湛找岸边的船家询问了几句，回过头来对姬承说：“他们没有找这里的渡船，而是早已自己预备了一条船，渡河而去，看来是去往北岸的阳淇镇。”“阳淇镇？是那个各地商旅的汇聚之所？”姬承问。
　　云湛赞许的点点头：“没想到你还知道这个。阳淇镇在普通人眼里并不出名。”“因为许多年前，我曾随我父亲到过这里，”姬承说，“这条河……是遥河吗？”遥河是一条小河，小到一般的地理书籍都不会提到它，甚至有许多人都将它和尧河混淆，但姬承却认得这条河。往事的点滴慢慢浮现，就像一堆柴灰中重新亮起的火星。他想起幼年时代的那个夜晚，在嘶吼的寒风中，全家人扶老携幼，淌过枯水期的河流。脚底的河泥粘稠湿滑，他不时地跌倒在河水里，鞋子和裤子都湿透了，一阵阵刺骨的寒意穿入体内。
　　父亲拄着虎牙枪，背上背着衰迈的祖母，过早布满白发的头颅却始终在星月下昂扬着。
　　“我们过了这条河，距南淮城就只有几天的行程了，”他告诉祖母。随即，他将头转向姬承，低沉的说：“永远不要忘记这个夜晚。要记住，姬家所受的苦难，终有一天会得到偿还。”姬承当时点了点头。但后来他还是忘记了。
　　在宛州这个商业发达的地方，有着许多的商业都会，阳淇镇在常人眼中并不起眼。但事实上，这里的地下交易十分发达，是各地逃税和贩卖违禁物品的行商的天下。所以阳淇虽然地方不大，却五脏俱全，客栈、酒店、赌场、钱庄应有尽有。
　　在九州大地上，唯有不同种族的商人才能真正的摈弃种族仇恨，为了利益心平气和的相对而坐。在这里，你可以看见农耕人族的丝织品与珠宝，羽族的弓弩与护甲，河络的手工制品，甚至还有夸父族人在那里贩卖殇州雪山中的野兽皮毛和珍稀药材。
　　“在这里要问什么很方便，”云湛说，“只要你给钱就行。”姬承于是掏腰包。临行前，老婆特地叮嘱他多带钱，以备路上所需。
　　云湛进了赌场，不久之后出来，告诉云湛那帮人在这里采购了一批物品，包括一些北陆良马，折向东北，说是要去往云中。
　　“那我们也该去云中了？”“不，我们去中州天启城。云中只是个幌子。我在那赌场里有熟人，他认识那队人的首领。他是天启城中的一名巨盗，门面上却开了个古玩铺子，专门销赃。”“天哪，天启城？”姬承叹为观止的吸了一口气，“难道我们要跟着去那里？”“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去，”云湛看了他一眼，“回去被你老婆揍扁就是了，在此之前别忘了付清应付的费用。”“老兄，你千万别以为我是什么大富豪，如果跑到天启城还找不回枪，再到澜州越州什么的地方去兜一圈，我就铁定破产了。”“那样的话，说什么我也得把虎牙枪卖了来抵债。”两人正说笑时，姬承突然感觉有人轻碰他的包袱。回头时，见到一个枯瘦的背影正在往远处疾走。他心知不妙，忙伸手到包袱里一摸，叫出声来：“糟了！那家伙偷了我们的钱袋！”两人赶忙追过去，那窃贼意识到自己被发现，撒腿便跑。
　　商人们信奉着决不招惹麻烦的信条，纷纷让出道来。窃贼倒是腿脚利落，很快跑到了小镇边缘，云湛大步跟在后面，姬承则跑得气喘吁吁。
　　窃贼跑过一驾马车后，脚步似乎放缓了。姬承大喜，正要扑上去揪住对方，却被云湛一把拦住。愕然间，姬承看见云湛从背上取下一张弓，突然用他几乎看不清的速度连发了三箭。
　　大车里传出了两声惨叫，姬承这才看见，原来有两支箭穿过了马车的厢壁，正钉在车窗的下部。无疑那里面藏了人。
　　第三支箭则射中了窃贼的右腿。窃贼倒在了地上，倒是顽强的一声不吭。
　　这是姬承第一次亲眼见到羽族的箭法。他实在没想到云湛出箭会如此之快，一时间有些愣神。
　　“我的箭很锐利，”云湛不紧不慢的说，“再不出来，我就把你们都钉在里面。”车厢里传出几声压抑的闷响，箭羽也颤动了几下。很快马车里钻出四个人，看相貌便不是善类，其中两个身上鲜血淋漓，显然是方才被云湛所伤的。剩下两人手中持刀，色厉内荏的瞪着云湛。
　　“你们是什么人？”姬承站到云湛身边，狐假虎威的问。
　　对方却只是和他凶狠的对视，并不答话。姬承悄悄拉了拉云湛衣袖，示意他威逼一下，云湛却挥挥手：“你们走吧！走慢了别怪我的箭。”姬承目瞪口呆的看着送上门来的线索就此断掉，想要上前阻拦，又深知自己没有这个本领。他甚至隐约想到，老婆在这里也许都会好些。
　　窃贼把钱袋扔到地上，也一瘸一拐的跟他们一起走了。等到他们走远，姬承顾不上去捡拾钱袋，便准备追问云湛，云湛摇摇头：“你以为我不想问个究竟？刚才在我们斜后方的小屋里，至少还藏了三个人。离得远还行，那么近，我可没办法同时对付五个。”姬承无言以对，过了许久才想起应该夸奖一下对方：“你的耳朵真灵……箭法也很好！”云湛叹了口气：“把你的钱袋捡起来，咱们快走吧！”此后的行程开始被不安的氛围所笼罩。姬野渐渐意识到虎牙枪对对方是多么的重要。云湛知道他不能长途骑马，让他坐上了那辆被遗弃的马车，自己驾车，他便坐在车里胡思乱想。
　　虎牙枪不过是一把战阵上的利器，当然，由于他伟大的先祖的缘故，还能算得上价值不菲的文物，放在姬家的庙堂里，也能卖出不少门票。但为了这把枪，同时动用夸父、河络的力量，甚至还专门安排杀手伏击他们，这未免有些过分了。
　　他甚至软弱的想，就把这枪给他们好了，犯不上把命送在这里。这一把伤痕累累，史上曾折断过无数次修补过无数次的枪，如果知道自己今天那么吃香，大概也会偷笑的。
　　对方发现自己形迹败露后，反倒是不慌不忙了，行进速度也慢了下来。云湛知道对手已有所提防，反而无法下手了。
　　“难道虎牙枪里……藏了什么大秘密？”这一夜两人来到了梦沼旁，夜宿的时候，姬承忍不住说。
　　“什么秘密？”“比如，武功秘笈啊，藏宝图啊一类的。”“你是听说书先生讲故事听多了吧？”羽人很不客气地说，“你以为中空的枪头可以上阵杀敌？你以为有什么藏宝图能经得住极烈之枪的折腾？”“嘿，你还真是了解虎牙枪啊，”姬承一笑，“现在还有多少人听说过极烈之枪这个名头？”“那是个令人神往的年代啊！”云湛的目光中流露出向往之色，“在乱世的烽烟中，一切都不可逆料。英雄们的每一次遭遇，都有可能改变历史的进程。那是一个血与火的时代。现在不同了……“是啊，九州各族放下了刀抢，貌合神离心怀鬼胎的坐到了一起。人族的商人敢于走进夸父的雪山，羽族的翼民可以在宛州的森林中定居……可惜当年英雄们的后人都不知哪儿去了，我只知道姬野的子孙是一个好色贪杯的窝囊废。”姬承懒洋洋的接下后话。
　　“而且还是个畏妻如虎的家伙。这家伙应该不会极烈之枪吧？”“据我所知，他的另一杆枪比虎牙枪好用得多。”两个人一同放肆的笑了起来，震碎了梦沼的寂静。月光不知何时从乌云中探出头来，照亮了笼罩在沼泽上的水气，恍如闪亮的烟尘。西江水由西自东，向着大海的方向奔流而去，发出低低的吟唱声。
　　“说起来，你不是说，有可能衙门会对几个姬野的后代进行甄别么？现在我们一时半会儿找不回真枪，你老婆那边该怎么办？”“她会想办法的，这方面我不用操心。再说了，衙门办事总是雷声大雨点小。不过，你就真的相信，我才是货真价实的姬家后代？我哪点像？”“你付的钱像。”

第一篇 寻枪 第五章
　　自梦沼一路向东北行进，距离南淮城已是越来越远。姬承刚开始还有几分挂念，时间长了，却也渐渐习惯，恍惚中觉得自己又回到幼年，终日奔波于路途之中，却不知道目的地在何方。
　　这一路上，对方又派遣人手骚扰过一两次，但云湛为人十分机警，每次都能有所提防，以绝妙的弓术击退对方。即便姬承并不熟谙兵阵之事，也忍不住要想：如果所有的羽人都有这样的箭法，如今的九州大地，或许早已是他们的天下了。
　　但云湛从来没有透露过自己的身世，每次姬承发问，他都不动声色的将话题岔开。姬承心中不由起了听天由命之感，只希望早日了结此事，无论能否找回虎牙枪，能平安回到南淮城就好。
　　这一天阴雨连绵，前方道路泥泞不堪，两匹拉车的马也走的疲累不堪。姬承见到云湛在雨中驾车，有些不忍，正准备招呼他休息一下，忽然身后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姬承正准备探头看看，却听得云湛开口说：“别动！老老实实坐着。”姬承于是不敢动弹，听见那马蹄声渐渐追上了自己的马车、又从马车旁疾驰而过，许久才过完，似乎至少有数百匹马，声如雷鸣，气势非凡。马蹄声和泥水飞溅声之中，似乎还有人对着云湛呼喝了几句话，随即门被拉开，一名军官模样的人探头进来看了他一眼，又把头缩了回去。
　　等到马蹄声远去，云湛才对姬承说：“我们需要绕道而行了。前方似乎发生了乡民骚乱，他们是去镇压的。”但他们还是没能绕开。由于雨水引发了泥石流，另一条从山谷中通行的小道被彻底淤塞。两人不得不退回去，打算找个地方避避雨，再商量怎么走。
　　云湛发现谷口不远处有一株大树，便将马车停在树下，自己钻进了车厢里，和姬承一起吃些东西。姬承正想对今天的坏运气发表几句感想，云湛忽然脸色一变，一把拉住他下了车。
　　“喂，干什么？”姬承懵懵懂懂的喊道。
　　云湛不答，死命拖着他狂奔。
　　“这根本不是骚乱，”云湛沉声说，“这是一场叛乱。”平乱的官兵们在两人的眼皮底下被包围了，全体陷在狭窄的山道上，腹背受敌。他们浑身伤痕，血混合着雨水滴落到地上，面对着十倍于己的叛军，徒劳的挥动着武器。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传来，每一声惨叫都伴随着一名士兵的倒下。在铁器铸成的冰冷洪流中，姬承的马车很快就成了一堆碎木。
　　叛军们下手毫不容情，每一个倒在地上的官兵，都会被补上一刀或者一枪。而那些试图投降的人，也被毫不犹豫的杀死。这支远远低估了对手实力的小型部队，在这个死亡的圈套中，根本没有反击的余地。
　　姬承从未见过这样血肉横飞的场景，一时间觉得恶心欲呕，连忙转过头去。云湛面色苍白，目光炯炯的注视着这场屠杀，低声说：“他们终于动手了。”“他们？谁？为什么要叛乱？”云湛沉默了一会儿，并没有回答。脚下的山谷中，官兵已经被全部屠戮，尸身被浸泡在泥水里。垂死的坐骑挣扎着发出最后的哀鸣，这是叛军们离去后这山谷里唯一能听得到的声音。
　　“他们为什么要叛乱？”姬承再问。
　　“我听说，”犹豫再三的云湛开口说，“你们人族的一些诸侯一直不满意和其他种族和平相处。他们所希望的，仍然是人类君临九州，统治其他的种族。前几个月在澜州发生的人族和羽族的冲突事件你听说过吗？”姬承隐约听人说起过此事，起因是为了争夺一片森林。羽族想要扩展他们的居住地，人族却想要砍伐木材。双方发生了械斗，听说有不少人受伤。此事的结果，似乎是官府最终偏向了羽族，禁止人族砍伐那片森林。这件事那段时间在南淮城颇为轰动，虽然澜州很遥远，但他们似乎从这件事看到了宛州的未来。因此，虽然姬承沉迷于声色犬马中，居然也对此有所耳闻。
　　“其实你们听到的消息都不确切，澜州那么远，足以掩盖许多真相，”神色忧郁的羽人说，“那一场械斗，其实就是一场小小的战争，那一个区域的羽人和人类，彼此之间的积怨和仇恨已经太深了，一点点火星，就能让他们凶猛的燃烧。当时人类的几个村庄联合起来，毁掉了羽人好几个村落；羽人则在下一个起飞日发动突袭，一日之内杀死了上百名人类。”“其实，即便没有这起事件，叛乱也是迟早的事情。洪水已经蓄得太久，只要堤岸上任意出现一道裂缝，就可以席卷一切。”姬承叹息。这些他向来不关心的事情，此刻却如此真实的萦绕于身旁，令他有些喘不过气来。他想了想，发现了眼下最关键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如果你还爱惜自己的性命的话，我建议你还是回去吧，”云湛说，“兵祸一起，前方的路程就截然不同了，我未见得有能力照应你的周全。为了一把枪，丢掉性命，怎么也不值得。”姬承无言以对。两人仓促从马车里跑出，除了随身的包袱，连雨伞也没带出来，此时全身都淋得精湿。一阵凉风吹过，他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最后他说：“我们先找个地方避雨，我再想想吧。”这一夜雨势越来越大，噼里啪啦的打在地上。两人躲在一个狭窄的山洞里，生起一堆火，把衣服烤干。云湛在雨中不便狩猎，两人只能啃些干粮。
　　姬承的心中一片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办好。他并不知道这场叛乱最终会演变成怎样的局势，也许很快就会被扑灭，也许整个宛州，甚至宛州以外都将被战火所覆盖。如果真的将有一个新的乱世出现，能不能找回虎牙枪，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乱世，乱世……上一次的乱世，姓姬的人是主角，虎牙枪是主角。而这一次，姬姓的光荣早已烟消云散，虎牙枪甚至有可能失落得无影无踪。几百年后呢？还会有人回忆起那个一只手颠覆了九州的人吗？他回想起南淮城醉生梦死的日子，在和平之风靡靡的吹拂下，他早就浑然忘却了先祖的历史和父辈的苦难。有时候，当身上的银两用尽之后，他会来到祠堂外，饶有兴致的坐着，看着那些傻乎乎的人们付钱进去凭吊一个死人。
　　“姓姬的有那么值钱吗？”犹带醉意的姬野后人嘴角挂着嘲讽的微笑，“我怎么没看出来呢？”云湛看着火苗在姬承的眼中跳动，看着他脸上时而绷紧时而放松、时而愤怒时而失落的神情，静静的等待着。最终，他看到这个流淌着姬家血液的浪荡子昂起头来，轻声而坚决地说：“我要把它找回来。”云湛无声的笑了：“这可不像是你的作风。”“也许是可耻的虚荣心在作怪吧，”姬承说，“不管这世界被摧残成什么样，我希望还会有那么一天，人们指着虎牙枪说，这柄枪里面，包含着一个家族的荣耀。”

第一篇 寻枪 第六章
　　此后的路程，两人小心翼翼，尽量避开大道，以免遇到军队。姬承咬着牙走了两天路后，云湛在路边见到两匹显然是在战阵中走失的军马，便毫不客气的牵了过来。
　　这一路前行，战争的味道越来越浓，时常可见遍地的断肢残体，以及被战火毁掉的村庄。许多村寨还没有被烧尽，黑色的浓烟直冲天际。大群的乌鸦盘旋在平原和丘陵的上空，寻找着可以入口的尸体。
　　姬承也渐渐看得麻木了，只是策马跟在云湛身后。数日之后，两人已经踏入中州地界，来到了殇阳关外。殇阳关地势险峻，是扼守中州的重要关隘，史上发生于殇阳关的血战不胜枚举。两人站在关外，眼看夕阳渐渐落下，遥想着昔年此地的风云际会，心中都充满了怀慕之情。
　　“这里也许会重现几百年前的场景，”云湛感慨地说。
　　“希望它不会发生，”姬承回答。
　　当夜两人在关外露宿，苦思混入城内的方法。姬承说：“早知道会跑到殇阳关那么远，我在城里找朋友先定做假行牒了。”云湛说：“废话，早知道你先把枪换个地方藏好，我们就不用着一通奔波了。”姬承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你不是羽人么？我们能不能飞进去？”对方没好气地瞪他一眼：“我一个人没问题，你的话，分割成几块，我一次一次的带吧。”两人一筹莫展的过了一晚上，但第二天，他们的机会却如此猝不及防的来临了。
　　叛军真的来到了殇阳关下。
　　两人站在远处的山坡上，看着叛军的部队如蚂蚁一般集结着推进，缓缓逼近前方的关隘。高扬的旗帜散发着异乎寻常的血腥味，和浓重的金属气息一道在平原上弥漫开来。云湛估计，这一支部队至少有五万人，而且很可能只是先头部队而已。初升的朝阳之下，他们的铠甲反射出令人胆战心惊的光芒。
　　一阵阵夺人心魄的鼓点声传了过来，云湛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告诉姬承，那是叛军准备攻城的信号。
　　“他们真愚蠢啊，”云湛说，“殇阳关易守难攻，城防坚固，怎么可能被一支匆忙拼凑起来的军队攻破？即便是古时纵横沙场的名将，也必须付出惨烈的代价才能攻克此关。”果然如云湛所说，叛军的每一次进攻都不遗余力，犹如汹涌涨潮的海水，但到了落潮时，殇阳关这块礁石却始终坚固的沉默着。密密麻麻的箭雨和擂石从关上倾泻而下，一架架云梯被从城头推下来，一部部攻城车被泼上油烧毁，每一回合结束后，城墙下便会多出一片黑压压的尸体。
　　“他们根本就是在送死！”云湛说，“难道还看不出来这样的进攻根本不行么？为什么要不停的往前冲呢？”姬承答不出来，事实上，他根本不敢看这样的场面。他再一次感到了胃部的剧烈翻腾。显然，和嗜血好杀的老祖宗相比，他实在差的太远。
　　“糟糕！怎么可能？”云湛突然惊慌的叫了出声。姬承终于抬起头，望向殇阳关，他也禁不住惊叫起来：“城门！城门怎么会打开了？”但殇阳关的大门的确莫名其妙的洞开了。尽管距离遥远，两人也可以想象城头绝望的惊叫声和城下振奋的欢呼。叛军们蜂拥而入，不久之后，关内燃起了冲天大火。
　　云湛喃喃自语：“有内应……难道叛军真的是不可阻挡了吗？”他也明白了为什么叛军会毫不停息的冲击。他们不能错过打开城门的那一刻稍纵即逝的时机，虽然，这样的代价是成千上万的死伤者。
　　牢不可破的殇阳关，就这样十分冤枉的被攻陷了。现在，只有整个王朝的战争机器全力运转，才有可能阻止叛军了。
　　其后的事情变得容易。两人从叛军死尸身上剥下衣甲，在城破的混乱中溜了进去，过关后继续向着天启城进发。出乎意料的是，尽管一路上所见到的反抗与杀戮从未少过，但在几座被叛军攻克的小城中，百姓却仍然平静的生活着，似乎一切都未曾改变过。
　　但到了此处，种族之间的隔阂却突然出现了。叛军以人族为九州之尊，各处的其他族人或被驱逐，或成为奴仆，有反抗的自然难逃一死。云湛不得不在衣服里堆上棉花，把自己的身形变得臃肿，以免被人看出是羽人。好在时近初冬，这样也不会太热。
　　正当姬承开始担忧天启城会不会也遭战火荼毒时，他们又发现了盗枪者的行踪。那一日两人来到一处荒野，云湛无意中看到，地上竟有一双硕大的脚印，不由得心中一跳。他小心翼翼的跟随着脚印而去，在脚印消失的地方仔细寻找，发现了一处被掘松的土壤。
　　二人合力挖开表面的泥土，便看见了一居夸父的尸身。姬承看着那巨兽一般的雄伟躯体，止不住身上一寒，云湛却俯下身，将尸体头颅附近的浮土全部拨开。
　　他指着夸父的残耳说：“没弄错的话，在你家地窖下挖出大坑的，就是这家伙了。现在叛军四处屠杀异族，带着这夸父太招摇了，他们一定是下手灭口了。不过也好，看来他们就在我们前方不远。”姬承点点头，胸中竟隐隐为这个盗枪主力之死升起一股无名怒火。
　　两天后，两人行到一座村庄，又见到一小队叛军的部队经过，惊得村里鸡犬不宁。两人对此早就司空见惯，早早的避到路旁，打算等叛军经过之后，再另外觅路前行。
　　此时正是下午时分，天空中蓝白分明，天气不错。姬承抬起头望向天空，突然视线被某些东西所吸引。
　　那是一些模糊的黑点，在远空中缓缓的滑行而过。随着距离的拉近，这些黑点似乎飞得越来越快。
　　姬承抬起手，遮住刺目的阳光，又过了一会儿，突然惊呼起来：“羽人！羽人！那是一群羽人！”云湛猛然抬头，看着他的同类排成战斗的队列，从空中迅猛的掠过，飞往叛军们行进的方向。他赶忙猛抽一鞭，纵马追去，姬承一愣，也连忙跟上。
　　他看到了一场过去从未见过的战斗。
　　羽人们在空中纵横盘旋，居高凌下的射出利箭。地面的人类一面用盾牌遮挡，一面徒劳的对空放箭，但他们所能收获的，只是一声声无奈的弓弦响罢了。天空中的羽人们，灵巧的闪动着身躯，那些从地面射上去的弓箭，无一例外的落了空。
　　“难怪不得，羽人的数量如此之少，却始终能成为人类君主的心腹大患，”姬承低声叹服说，“从高空下击，的确是难以防范。”从数量而言，此时飞在空中的羽人大约只有一百多名，地面的人类部队约有六七百人，却仍然被射杀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不多时，地面已经躺倒了将近一半的人马，看来此战胜负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了，姬承想。
　　然而，刚刚转过这个念头，局势就起了变化。羽人飞行的速度逐渐变缓，高度也越来越低，渐渐进入了人类的射程。
　　“他们体力不行，”云湛面色惨白，紧紧地捏住自己的拳头，“毕竟远离战争太久了，不经受严苛的训练，是不能保证长期飞行的。”果然羽人们越降越低，人族的弓弩手此刻开始发威，特制的连弩激射而出的弓箭有如流星，转瞬间便有数名羽人被射落在地。地面的骑士们奔到羽人面前，高高提起马腿，奋力一踏，姬承便觉得心头一颤，仿佛听到一声清晰的骨骼碎裂的声音。
　　双方陷入了混战。相距很近，彼此的弓箭都能发挥相当的威力，但羽族人少，眼见局势渐渐不利。
　　云湛突然说：“你呆在原地，千万不要动！”说罢，一提马缰，催马向战阵冲去。
　　姬承想要阻止他，却也知道自己无能为力，只能呆呆的站在原地。
　　云湛策马冲向叛军，远远的连发三箭，准确的射落了三名弓手。叛军没料到还会遭到地面的攻击，一时间阵脚有些乱。云湛却箭无虚发，趁此时机又连续射下几名骑兵。对方不得不派出一支小队去截杀他，他却灵巧的驾驭着胯下的马边跑边还击，每拉一次弦，便会有一名敌人落马。
　　天空中的羽人们见敌军出现骚乱，士气大振，重新占回了上风。
　　“哎唷，你轻点！”云湛龇牙咧嘴的叫着。白天的那一战，他的身上中了两箭，虽然没伤及要害，却也流血不少。
　　姬承一面笨手笨脚的帮他洗伤口，一面笑道：“谁叫你那么鲁莽？不过你也真厉害，一个人就扭转了战局。”云湛微微一笑，痛苦的表情稍减。但很快的，一层阴云笼罩了他的面庞。
　　“他们最终还是难逃一劫，中州的羽族太少，很快都会淹没在人类的铁蹄之下，”他说。
　　姬承伤感的说：“他们当初来到中州定居，本来就是个错误。”云湛只是出神的望着天空的星辰。
　　“星演天运，曜辅人寰……”他低声念着，“星辰的运行与往日大异啊，难道……难道新的乱世真的无法避免了？”他没有注意到，姬承的眼中划过了一丝疑惑之色。

第一篇 寻枪 第七章
　　从殇阳关到天启城，路途并不遥远，两人却走得异常艰辛，有时候为了躲避兵祸，甚至不得不走回头路。一路上不断听到消息，叛军势力越来越大，自宛中边境而起，渐渐向宛州和中州扩散，皇室的军队也开始大规模调动，随时准备迎敌。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由于沿路的战争阻断了许多道路，使得他们对盗枪者的追踪变得更加容易。对方知道云湛厉害，也再也不敢派人去袭击。有时候姬承甚至会产生错觉，觉得自己其实不过是在和一帮老朋友玩游戏而已。
　　姬承很担心战火会不会一直烧到南淮，又不知道老婆的近况如何，但身在羁旅之中，连书信也无法传递，只好不作他想。
　　“你就不想你老婆？”有一次云湛问他。
　　“诚实的说，两个月不见，当然会想；可是在南淮，每一天看到她的时候，又希望能有两个月见不到她。”云湛哈哈大笑，接着问：“你那么怕她，当初为什么会娶她？”“父母之命啊。她是穆长风的后人。”“穆长风？那时候一直跟随在你老祖宗身边、最后以死相护的那位死士？”“是他。他用生命换回了姬野的命，所以现在我也只好用生命去报答他的后代了……”终于来到天启城外的时候，两个人都呆住了。他们看到偌大一座城市，竟然被一支庞大的军队围得水泄不通。这样场面，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出现过了。
　　抬眼望去，天启城仿佛成为了一座死寂的枯坟，在这一个冬季飘扬的初雪中漠然矗立。城外，至少集结了二十万叛军的部队，他们的旌旗遮天蔽日，牢牢围住了整座城市，却并不进攻，甚至于没有发出呐喊或者擂鼓的声音。
　　“他们在等什么？”姬承禁不住皱眉。当然他也并不着急——他和云湛进不了城，盗枪者也进不去。
　　“天启城没那么容易攻克的，这毕竟是昔日的皇朝帝都，城高墙厚，想要攻城，必然付出相当的代价。而有了殇阳关的教训，即便有内奸，也不可能再得逞了。”“那……他们是想把这座城里的粮食都耗尽么？”姬承想起自己在演艺小说里常见的套路，一座城池被围困数月，兵尽粮绝，只好投降。
　　“很难，天启城一向富庶，仓储充实，虽然现在不再为首都了，也仍然是兵精粮足。叛军仓促起事，虽然势大，准备估计不足。况且现在时近严冬，眼看大风雪将至，肯定对他们不利啊。”姬承不再问下去，看着蜿蜿蜒蜒如巨蛇一般缠绕着天启程的军队，低声骂道：“混帐！”黄昏时分，天启城中升起袅袅炊烟，这才显示出城市的活力。这同时也是一种无声的挑战，向叛军们显示着抵抗的决心。
　　“我们该怎么办？”当黄昏降临、夜间的寒风开始隐隐刮起时，姬承想起了这个重要的问题。气温急剧下降，即便没法得到南淮城那样的暖被高卧，至少也不能在旷野中活活冻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和我一起，体验一下羽族的住法。”这一夜两人真的在大树上居住。云湛手脚灵巧的制作了一间简易的小树屋，姬承战战兢兢的爬上去，才发现竟然颇为舒适。
　　他感叹道：“做一个羽人也很好啊！而且，还能飞翔在天空，哪怕只是一年一次，也是好的啊！”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住口不说了。
　　天启城之困，已经持续了数日。云湛已经找到了盗枪者停留的地点。出乎意料，他们竟然呆在了叛军的军营里。戒备森严的军营令聪明的羽人也一筹莫展。
　　“有钱真是好办事啊！”目瞪口呆的姬承感慨说。
　　云湛摇头：“那倒未必，说不定他们早和叛军有勾结。也说不定想要你的枪的人，就是叛军呢。”姬承的心中猛然一激灵。他模模糊糊的想到了什么，但事实的真相却像镜中的幻影一样，一闪而逝。他抓不住这种猜测。
　　“叛军……叛军想要虎牙枪？”姬承捧着脑袋坐在树屋里，耳听得冬季的寒风在屋外呼啸盘旋，突然发觉自己和云湛的力量是如此的渺小。这一夜他难以安眠，各种各样的噩梦纷至沓来，令他无从招架。他梦见全家人在渡过遥河，河水突然猛涨，把他席卷而去；他梦见自己正在和小铭对坐调笑，小铭却一下子变成了老婆；他梦见自己长出翅膀，从空中向地下射箭，却发现自己的高度越降越低，怎么也无法升上去，眼见得敌人的弓弩都对准了他；最后一个梦里，他甚至看到了姬野。姬野的面容和后世流传的画像一模一样，对着他怒喝：你这样的废人，也配做我姬野的子孙？受死吧！姬野的虎牙枪插入他胸口的时候，他听到云湛在叫他。睁开眼，天色已隐隐发白。他晃了晃脑袋，把这一夜烦躁不安的梦魇都从脑海中驱逐出去，这才反应过来云湛在说些什么。他一跃而起，推开树屋的门，迎着清晨凛冽的风雪望向远方。
　　白茫茫的大地上，一片密集的黑色在缓缓蠕动，向着远离天启城的方向。他终于相信了云湛刚才说的话：“叛军退兵了！”他目瞪口呆的看着二十万大军井然有序的撤离，想起了自己幼年时经过海滩的情景。退潮时，孩子们在海滩上涂抹出各式斑斓的图案，待到涨潮时，海浪一进一退，一切便在一瞬间消失。
　　“为什么？”他问。
　　“我也想知道，”羽人回答说，“不过，我们首先应该跟踪我们的老朋友，找回你的枪。敌军刚退，天启城一时半会儿还不敢开城门放人进入。”叛军撤离了，本应该成为战场的地方这回出乎意料的干净，除了马粪，没有留下任何东西。两人从树屋溜下来，在一棵靠近城门的树上隐蔽起来。我快成猴子了，姬承想。
　　“我们这是在守株待兔吗？如果他们真的把枪交给叛军呢？”“真是那样，我们就打道回府。如果你老婆会逼着你到二十万人中去抢一把枪，我想她一定是疯了。”两人把身体缩做一团，姬承冻得瑟瑟发抖，清涕长流。离开了树屋的庇护，他才深切地感受到冬日的寒意，在如刀的北风中，姬承没有想到青楼的风光旖旎，却无比的怀念家中的火盆与温暖的床。
　　夜色渐渐降临，不知从何时开始，雪又下了起来，那若有若无的扑簌簌的声音让姬承一阵没来由的烦心。许多年前，他曾经随着父亲躲在一个雪坑里，逃避追杀者，那时他耳边听到的就是这样的雪落声，绵绵密密，永无间断。
　　他正在出神的回想，云湛忽然在他耳边低声说：“有人靠近了，千万别动。”说完，他轻巧的跳到了地面。
　　姬承这才回过神来，抓紧了面前的树枝。
　　这一夜不知为何没有月亮，星星也十分稀少。但由于雪光的反射，姬承的视界仍然是比较清晰的，而冬夜的寂静也令他的听力分外灵敏。他也终于捕捉到了那一阵逐渐靠近的脚步声，在雪地上发出吱嘎的轻响。
　　云湛抢先出手了。做为羽人，他无法和人贴身肉搏，只能先拉开距离。随着几声弓弦响，树丛的黑暗中传来两声闷哼，显然对方有人中箭了。但同时，也有几支箭插到了树上。
　　姬承皱眉，知道树丛中易于躲避弓箭，看来云湛不好对付了。果然，他在树上看到几个黑影借着树木的掩护，急速靠近，云湛不得不连连后退，争取将对方诱入他的射程。
　　姬承慢慢看清楚，对方一共来了七八个人，并且对云湛的箭术早有防范。幸好羽人身体轻灵，不停的绕着圈奔跑，纵跃之间屡屡能找到进攻的机会。但当他连续伤了五人之后，剩下的三人还是把他团团围住了。
　　一名持刀者当先扑了上去，云湛身子一闪，左手用弓弦勒住对方的脖子，右手已经一箭插入了他的喉咙。但此时另外两人已经扑上，扭住了他的身体。
　　姬承听到云湛沉重的喘息声。他猛然意识到，羽人的体质是不可能与人族肉搏的，只需要一小会儿功夫，云湛的脖子就会被活生生掐断，或者肋骨被挤断。他也不知怎么回事，头脑一热，虚张声势的大吼一声，从树上颤巍巍的蹦了下来。
　　飘在半空中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居然如闪电一般划过了那些演义小说的影子：伟大的英雄从空中落下，一剑把为非作歹的恶徒斩成两截；此刻的姬英雄希望自己至少能把他们压成肉饼。但这个念头还没转完，他的屁股就已经摔到了坚硬冰凉的地面上。倘若不是由于下坠时右手无意识的扯住了一根树枝，减缓了下落之势，他的屁股只怕已经摔成四瓣了。剧痛从屁股一直冲入了脑门，姬承眼泪汪汪的想：妈的，以后再也不读那些骗人的故事了。
　　哼哼唧唧的燮羽烈王的后人艰难的支起身来，发现自己虽然没有砸准，倒也差得不算远——纠缠中的三个人正好就在他身边。他顾不得多想，一把抱住了其中一人的大腿。
　　显然对方对姬承的实力有着清醒的了解，只是随随便便的踹了他一脚，他便感到胸口如受重锤，一口热血差点喷了出来，身子往后倒去。这时他竟然还有余暇想到：和这一脚比起来，老婆还真是温柔呢。
　　想起老婆，姬承突然爆发出一阵蛮劲。他合身扑上，再次死命的抱住那人的腰，任他如何踹踢，也不松手。对方急了，挥拳猛击他的头顶，他感到脑子里嗡的一声，眼前的黑暗无限度扩大，全身就此失去了知觉。
　　醒来的时候，姬承觉得自己头痛欲裂，有点像每次在南淮城中宿醉醒来的感受。接着他发现嘴里很不舒服，似乎塞了什么东西，吐出来一看，是一团软绵绵、肉乎乎的东西，吓得他慌忙把它扔掉。
　　“你这一口咬得真狠，那家伙差点疼晕过去，”云湛笑嘻嘻的说。他站在姬承身边，脸上有几道伤痕，衣服也撕破了，手臂还在往下滴血。但是他活着，而且还能稳稳当当的站着，而剩下的两名敌人却已经躺在地上了。
　　姬承仔细一看，那家伙的大腿上果然血糊糊的一大块伤口，不由得一阵恶心。
　　“真没想到，他那样的打你，你都不松口。幸好如此，我才能抓住机会挣脱。我现在开始觉得你有点像姬野的子孙了。”云湛补充说。
　　姬承坐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想起刚才的惊险，有些不寒而栗。但他很快想起了一点别的什么，于是目光炯炯的注视着云湛。
　　“你是怎么挣脱的？”他问，“就算我能帮你干掉一个，我也很难想象你可以从那样一个人类的手中挣脱出来。”那家伙现在躺在雪地上，可以看出体形高壮，浑身肌肉纠结。姬承走过去一看，他身上没有其他伤痕，只是脖子拧断了。如果说一个羽人能在肉搏中做到这一点，的确有些不可思议。
　　“那是我们羽族的一点小法术，是从当年的鹤雪士那里传下来的。”云湛有些犹犹豫豫的开口，目光游离。
　　姬承却死死盯住他：“鹤雪士？那是一些可以触摸天空极限的人吧？你是他们的后裔吗？”云湛又犹豫了一会儿，说：“是的。”“那很好，麻烦你飞一次给我看看吧。”云湛不说话了，和姬承对视着。
　　“如果你是鹤雪士的后代，你随时都能飞。至少，一个月应该飞一次吧？今天不是起飞日吗？你能不能飞一次让我看看？”“你怎么知道今天是起飞日？”“整整一个月前，我们一起见到了那场羽人和人族的搏杀。还记得吗？他们都在天空中飞翔，你却骑着马去作战。以你的箭术，如果能飞起来，很快就能把他们打发了。你为什么不飞？”“我不飞，自然有我不飞的理由，”云湛似乎是斟酌了一下措辞，心平气和的说，“你究竟在怀疑我什么？”姬承不理他，继续说下去：“刚才你和他们肉搏，虽然我帮了你一点忙，但你怎么会有能力拧断人类的脖子？”“所以你虽然是羽人的外貌，但你根本不是一个羽人。你是一个魅！”“我早就感觉你不对劲。一个普通的游侠，怎么可能有那样的武功？以你的能力，偏要陪着我在九州颠簸受苦，究竟有什么企图？”云湛的眼睛里放射出奇异的光芒，盯着姬承。
　　“我是一个魅？”羽人哑然失笑，“姬承你的推理能力真是太强了，看来你才应该去做游侠的。”

第一篇 寻枪 第八章
　　姬承哼了一声，正准备把这友好的谈话继续下去，却听到远远传来一个阴鹜的声音：“你们俩都很聪明，彼此彼此。”云湛大惊，一把抓住了姬承的胳膊准备拉他跑，但很快颓然的松手，做了个“跑不掉了”的手势。果然，四围都亮起了火把，一盏茶的工夫之后，两人已被绑成粽子模样，带进了一个大帐篷里。姬承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虎牙枪，这把枪现在正被一个身材高大的巨人拿在手中把玩，在火光的映照下，枪尖反射出迷人的光彩。
　　帐篷周围布满了士兵，看装束都属于叛军，姬成不由得一阵迷糊：动用这么多人，来抢这一把破枪？云湛却目不转瞬的盯着那个巨人，深深吸了一口气：“河络族准备在什么时候起事呢？”姬承这才注意到，那巨人的皮肤十分古怪，看上去像树皮，又像是动物的鳞甲。巨人戴着头盔，从头盔里传来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不愧是天驱的传人，如此头脑，令人佩服。我是特地留下来等你们的。”姬承的脑子里一下子蹦出了两个概念，他努力集中注意力，慢慢想清了这两件事。首先，那巨人只是个矮小的河络，那巨大的躯体不过是将风而已；其次，云湛是天驱的传人。
　　天驱是什么？似乎是乱世时代的一个邪恶组织，曾经策划过刺杀自己的祖先姬野。这个组织接纳一切种族的成员，据说个个都是一流的高手。可他们的宗旨究竟是什么，后来是怎么消失的，姬承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云湛摇摇头：“那么，我猜，羽族的叛乱也是不可避免的了？”河络说：“当然，不齐心合力，我们怎么能推翻现在这个腐朽的联盟呢？”“可是，即便你们把几个皇朝都推翻了，你们自己之间，就能保证和平呢？”河络哈哈大笑，笑声透过毫无表情的头盔在帐篷里回响着：“和平？抱歉，我们不需要和平。我们是注定会相互大动刀兵的。但现在我们不会，我们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同盟现在必须要相互倚助。所以在人类的慕容氏被推翻前，我在这里绝对安全。我现在的身份是这支部队的军师，等到平定了宛州和中州之后，我们就会挥师南下，在越州重新书写河络的格局。”“你们打破一个死气沉沉的僵局，换来的却是不知道会绵延多少年的乱世烽烟，这样有什么意义吗？”“意义？”河络又是一阵狂笑。他一步步走到云湛面前，伸手摘下头盔，露出一颗毫无血色的小小的头颅。
　　“至少，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杀我们想要杀的人，也可以毫无愧疚的自相残杀。”他微笑着说。
　　“那你们为什么一定要拿虎牙枪？”姬承忍不住问，“你们那么大的势力了，拿这一柄枪又有什么用呢？”河络并不回答他，他把虎牙枪高高举起，用赞赏的语气说：“那是一段多么辉煌的传说啊！”然后，他的头转向了虎牙枪的主人。
　　姬承自幼经受过各种各样的歧视，到了三十岁的时候，已经修炼得宠辱不惊。他时常想，父亲给他取名“承”，也许并不是为了继承姬氏的光荣，而是为了承受姬氏的屈辱。但他还是没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听到这样的话。
　　“其实虎牙枪并不是最重要的，姬承，我们不过是想把你引到这里而已。你才是我们的目标。”我？有那么一会儿，他以为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他很想找一面镜子来，仔细看看自己有什么样的魅力，可以让人如此大费周折的把他骗过来。可以想象，镜子里会出现一个落拓的小个子男人，三十岁的脸上有着四十岁的沧桑和倦怠，手无缚鸡之力，脑子里装的东西比绿豆粥略微稠一些。这样一个男人，突然摇身一变成了宝贝，实在是荒唐之极。
　　河络并不在意他的反应，继续讲下去：“这些天你也看到了，我们围住了天启城，却迟迟不敢进攻。这并不仅仅因为我们缺少可以和慕容皇朝慕容归、慕容明敬、南郁烈这些大将抗衡的将才，最重要的在于，我们缺少一个可以收束军心的统帅。战争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时的优势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必须有一个强硬的后盾。”“现在我们的军队仓促拼凑，看上去声势浩大，其实很脆弱。虽然可以用一统九州的口号去煽动，但一旦陷入苦战的僵局，却很有可能逐渐走向崩溃的边缘。”姬承望着他：“所以你们想到了姬野，想到了找出一个姬野的后人，来令军心稳固？”的确，除了那位疯狂的皇帝，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更合适的人选了。在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代，姬野的名字就是神的代称，当然同时也是恶魔的别号。
　　河络没有否认这一点。姬承从胸腔深处迸发出一声哀鸣，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们找对了人，可是你们想错了，”他说，“我是姬野的后人这不假，可我不是他那样的英雄，我只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浪荡子，我结识的姑娘可能和姬野砍下的人头差不多数目。你们想让我来稳定军心，但你们知道吗？我可能连虎牙枪都拿不稳。”河络嘿嘿的笑了，笑的时候，他脸上的肌肉奇怪的扭曲着，看上去好像在哭。
　　“我会让你拿稳这把枪的，”他说，“只要你身上流着的的确是姬野的血，而不是酱油。”于是姬承身上的绳子被割开，所有人都来到了帐篷外的一片空地上。姬承的手中现在真地握住了虎牙枪，枪很沉，他的双臂都在微微颤动。这一刻，他真的希望自己是在一个长长的恶梦中，并祈求赶快醒来，发现自己抱着虎牙枪躺在床上。
　　一名高高瘦瘦的黑袍男子走到了他跟前，他的面容遮在一块黑布后面，只露出眼睛。姬承看了他一眼，突然觉得浑身发冷，那黑袍人的双眼深如黑洞，似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力。他想转头，不去看对方的眼睛，头颈却丝毫不听使唤。
　　耳中听见河络说道：“羽族之中，有少部分人永远都不能飞上天空，因为他们只能凝出残翼。但是，有一种方法，却能够让他们飞起来，你知道是什么吗？”姬承顾不上去思考，黑袍人的眼睛似乎在不断扩大，变成两个氤氲的大洞，姬承在其中看到了战火、鲜血、遍地的尸体。他想喊，却喊不出来，全身如凝固住了一般。
　　却听得云湛低声叫道：“冰玦！”河络说：“不错！昔年辰月教颇擅使用冰玦，而我们从一本意外得到的辰月秘笈中，找到了一种绝少有人使用的法术。这种法术可以利用冰玦，激发出人隐藏在血液中的力量。此术对常人无用，但如果他真的还有一点姬野的血脉，我就能把他变成第二个姬野。”姬承只觉得全身越来越冷，仿佛泡在冰水中，但随即又变得燥热难捱，似乎是在火炉中炙烤。这种冷与热的感觉反复交替了数次，他终于支持不住，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手里还无力的拄着虎牙枪。黑袍人也开始喘息连连，汗水浸透了身上的长袍。
　　突然之间，黑袍人大叫一声，仰面倒在地上。姬承也在这一刻发出一声长啸，这声长啸绝不像他自己的声音，以至于当晚在天启城门值守的士兵们赌咒发誓，说城外出现了狮子。
　　河络满脸欢喜之色，云湛却颓然长叹。
　　人丛中走出一名彪形大汉，手握一柄战刀，站到了姬承面前。他一言不发，突然恶狠狠的当头一刀向姬承砍去。
　　仍然坐在地上的姬承下意识的提起枪，挡住了这一刀。他的手臂被震得发麻，但心里却隐隐觉得，虎牙枪变轻了。而且，似乎一点也不觉得害怕慌张。
　　转瞬之间，对手已经向他连砍了二十多刀，姬承手忙脚乱的招架着，只觉得手中的枪越来越轻，对方的速度越来越慢，与此同时，胸中却有一种暴戾的情绪在燃烧。他的一生中，当幼时被玩伴欺负时，当在南淮城被地痞搜刮时，都从未感受到过这种愤怒。那仿佛是一团热火，从胸口一直烧到全身，并不难受，只是需要一个宣泄的缺口。
　　“为什么就让他不停的砍我？”这个一向懦弱的人想着，“我为什么不还手呢？”想到这里，他突然大吼一声：“够了！”右手提枪，猛地一枪直冲冲的向对方当胸搠去。
　　此时对方正在一刀斜劈他的左肩，他却毫不理会，劲贯右臂，只听一声惨叫，几滴热血溅到了他的脸上。虎牙枪生生将对手的身体刺穿，而对手的刀却悬在他肩上，只差半寸便可砍进去。
　　第一次杀人的姬承，轻松的抽回枪，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河络的喜色更浓，拍拍手，又招出了一名武士，与姬承交战。这次不过用了十个回合，姬承又是一枪，将敌人钉死在地上。他其实根本不会什么枪法，但虎牙枪一旦挥舞开来，却似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带动着他的全身，令他更加感觉体内有股热气不断膨胀，必须通过战斗去平息。
　　夜色渐浓，天空中的星辰也越来越多。空地上，围住姬承的武士已经变成五个人，但这五个人也无法阻挡虎牙枪重如千钧的可怕压力。激斗中姬承单手执枪，抡出一个圆圈，五个人便踉踉跄跄的连退数步，倒了下去。
　　河络哈哈大笑：“足够了！姬承，你现在相信你的力量了吧？”姬承看着他，冷哼一声：“你就不怕我现在杀了你，让你到了阴世都永远后悔？”河络继续笑道：“一切的法术，都有时效，你这样的力量，不过能维持一个时辰而已。以后，如果不靠我们施术，你仍然只是过去的那个废物。但是如果和我们合作，我们可以让你表面上做我们的首领，夺取天下之后，也可以让你安逸的过一辈子。你放心，那时候你只是个废人，我们没必要杀你。”姬承听他讲完，一言不发。方才杀戮的快感还未消失，手中的虎牙枪似乎在勃勃的跳动，将凛冽的杀气注入体内。但他也知道，河络讲的是真话。如果离开了他们，自己将永远不会再体会到那种感觉，那种和虎牙融为一体的、万夫莫当的感觉。
　　“怎么样？想通了吗？”河络问，“好好回味一下刚才的感觉吧，我想你的一生中也没有过这样的威风。”“我的确没有过，”姬承说，“我从小就不争气，读书读不进去，练武又受不了苦，以至于我父亲死的时候都闭不上眼睛。许多时候我都想，我真是愧对我的先祖，愧对姬这个姓氏。”河络轻笑：“那你就应该想想，怎样才能不丢了他们的面子。”姬承点点头：“我的确已经想明白了。我刚才一直在想，如果姬野处在我这个位置，他会怎么选择。后来我想，如果要靠听命于人来获得别人施舍的力量，姬野也许宁可选择自杀。”他将虎牙枪一抬，那伤痕累累的枪尖笔直的指向了河络。
　　“所以，我大概也只能选择自杀了。”姬野的后人说。

第一篇 寻枪 第九章
　　将风是一种很坚固的外壳，通常不会被兵器击破，但虎牙枪无疑是一个例外。所以河络十分小心，决不和姬承硬碰。他的剑法出人意料的高明，而姬承毕竟是第一次和人战斗，所以一时间难以占得上风。
　　“一个时辰快到了！”云湛喊道。
　　姬承一咬牙，不再顾及对方的招式，只管拼命强攻，虎牙枪发出呼啸的声音，不断向河络紧逼。河络有些招架不住，连忙命令其他武士一同动手。
　　姬承激斗了许久，不知为何，身体虽然疲累，精神却是越发健旺，虎牙枪几声咆哮，又刺倒了几名敌人。
　　“雷家兄弟！”河络高叫着，“快飞上去，用箭射他！”云湛这才注意到，对方阵营竟然还有羽人，不由得暗暗叫苦。
　　但两名羽人却困惑的站在原地，没有动弹。
　　“你们在干什么？”河络怒吼。
　　“我们……我们没办法凝出羽翼，不知道为什么！”羽人惶恐的回答。
　　“胡说！今天不是起飞日吗？”“的确是，但是……我们根本感受不到月力！”云湛心中一震，抬头望天，果然，天空中始终不见明月的身影。
　　而此时，姬承的枪势却渐渐慢了下来。“法术快要失效了！”河络兴奋的喊。
　　云湛咬咬牙，猛地向战团中扑去，眼见虎牙枪就要刺中他，他灵巧的一转身，枪尖划断了绑在身上的绳索，他的手臂上也留下了两道长长的伤口。
　　他不顾一切的从地上抢起一把剑，一招间便割断了自己一名同类的咽喉，夺过了他的弓箭。
　　“无论如何，帮我挡住他们一下！”云湛对着姬承喊道。
　　这是姬承第一次见到云湛飞行，也许在此之后的很多年，他都无缘见到这一景象了。
　　云湛闭上双目，仰面向天，脸上渐渐现出痛苦的表情。姬承此时已感到自己的力量在一点点衰退，但他仍然奋起全身之力，将敌人从云湛身边驱逐开。此时他根本无暇去想起初对云湛的怀疑了。除了信任，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姬承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么累过，但他却恍然觉得，自己第一次找到了自己的灵魂。原来，它也是可以如此炽烈的。
　　突然之间，在场的所有人脸上都露出惊恐的神情，姬承面前的敌人们一个个退了回去。他不由顺着他们的目光回头望去。然后，他也呆住了。
　　云湛已经凝出了翼，但不是他一个月前见到过的那种雪白的羽翼。云湛凝出的，是一对黑色的羽翼。那羽翼长而巨大，带有一种可怕的摄人心魄的力量。
　　“暗月之翼！”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惊呼。
　　云湛张开黑色的双翼，带着一股呼啸的狂风飞上了天空。一支支利箭从无法预知的方位破空而来，转瞬间便将河络身边的武士一一射杀。河络虽然有将风护身，没有受伤，但他所受到的惊骇却不亚于受伤。
　　“暗月之翼！暗月之翼！”他狂呼着落荒而逃，声音在夜空中飘荡着。
　　姬承的手一松，虎牙枪哐当一声落在地上。随即，他也无力的坐倒在地。冰玦的力量彻底消失了。
　　“叛军的部队可能会赶过来了，我们快走吧！”说罢，云湛提起姬承的身体，把虎牙枪塞给他，展开双翼向远方飞去。
　　“我记得你说过，除非把我砍成几块，不然你没法带我飞，”姬承抱着枪有气无力的说。
　　但他没有听清云湛的回答，除了高空的风声，他什么也听不到。黑色的羽翼带着他从天空中翱翔而过。
　　“你是说，当暗月遮挡明月的时候，就是世间将有大乱的征兆？”“所以我一直希望我永远没有飞起来的那一天，可惜的是，我还是等到了它。我们天驱，会尽全力阻止这场灾祸的。”“你假扮游侠跟着我，是因为早就知道了他们的预谋？”“不，我只是知道他们想要抓你，但并不清楚具体的原因。他们挖坑那天晚上，我就在远处窥视。不然以河络的技艺，我可没法发现那个地道。”喜欢九州·英雄，就赶快登陆连城书盟踊跃投票吧。
　　“很抱歉，我没办法帮你们的忙。昨天晚上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使用虎牙枪。”“不，你帮了我们很大的忙。至少，从你身上，我看到了希望。”“你接下来打算去哪里？”“我想，我还是得回南淮城。现在战火还没有蔓延到那里，我们还来得及做一些准备。”“太好了，我有救了！”“唔？”“你要不跟我一起回去，我还真没办法跟我老婆解释，我为什么在外面待了那么多天。你想想，他不争气的老公居然是别人诱骗的对象，居然可以拿起虎牙枪杀死十多个人，这话说出去谁信？”

第二篇 风云 一、天驱指环是拿来干什么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风蔚然都在思考着一个问题：天驱指环是拿来干什么的呢？他时常摩挲把玩着这枚铁青色的指环，回忆着指环的前一位主人告诉他的没头没尾的话：“好好保留它吧，那是一种尊严，一种传承千年的荣耀。”这话听来很不错，仔细想想全他妈是废话，跟没说一样。他经过不懈的推敲后，唯一得出的结论是：所谓“传承千年”，大概是指这玩意儿是个古董。所以在缺钱花的时候，他一度想把这枚指环送到当铺里去当掉。
　　事实上，在一个无所事事的午后，当荷包里的钱连一次最低的压注都不够的时候，风蔚然真的走出了阔气的云家大院，跨进了当铺的大门——只不过最终没有当掉罢了。
　　“看上去倒是样式古旧，看来有些年头，”鉴定师仔仔细细的看着，“不过磨损得太厉害，保养不好，而且也不是出自名家的手艺。你要当的话，就算二十五个金铢好了。”风蔚然算计了一下，二十五个金铢，也不够他花多长时间，遂作罢。
　　后来他还去过宁南城最大的古董铺子，那个满脸皱纹的古董商把指环拿在手里，只看了一眼，就连指环带风蔚然一起扔出了门。
　　“没见过你这么大胆的骗子！”他怒不可遏，“天驱指环也敢仿制！”“你才看了一眼，怎么就说是假的？”风蔚然哼哼唧唧的从地上爬起来，拍打着身上的尘土。
　　“废话！真的天驱指环怎么会被自己的主人拿去卖钱？”对方砰的一声关上大门，“快滚！”不久之后，风蔚然和石秋瞳第一次见面了。作为人族的贵宾，石秋瞳带着极度的耐心参观了羽族贵族所谓的豪华府邸，熟练的背诵着那些足以让人得内伤的外交辞令，虚伪的赞美着让人越吃越觉得饥肠辘辘的果蔬构成的盛宴，甚至小心翼翼的和羽族的年轻小伙子们跳了舞。她必须小心翼翼，这是因为这一天她穿错了鞋，那双可以踢死虎蛟的靴子加上她的重量，兴许会把羽人的脚踩断的。
　　在一片喧闹行将结束时，她找了个借口溜出去透风，站在羽人繁茂的花园里发呆。她实在没想到，羽人一板一眼的讲起规矩仪式竟然比人类还要可怕十倍。想到接下来的几天内，她将被邀请参加几个重要的祭祀和典礼，石秋瞳的头皮一阵阵发麻，并且开始迅速的回忆有什么药物能让自己既不受损又能看上去病体沉重。
　　风蔚然就在这时候出现，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做贼心虚的人类女子回过头来，看到了这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年轻羽人，银色的长发随意的束着，幽深的黑瞳中有懒洋洋的笑意。
　　“小姐，你好，”这个羽人说话的声音挺好听，长相也很清秀，可惜说出来的话怎么也和他的音容不搭调，“能借我几个金铢翻本么，我赢……”“我赢了加倍还你，是么？”石秋瞳打断了他的话。
　　羽人一呆：“呃？你怎么知道？”石秋瞳叹口气：“看来不管人类还是羽人，赌徒的台词都是永恒不变的。”羽人嘿嘿一笑：“我听人说过，在九州大地上，只有两种人能真正抛弃掉种族之间的隔阂，完全平等的坐到一起。一种是商人，另一种是赌徒。”“不对，”石秋瞳把头摇得好似拨浪鼓，“我们人类赌徒和你不一样。”羽人一呆：“怎么？”“他们一般不会随便找陌生人借钱。”“这个么……我也不想的，毕竟很伤自尊，对不对？”羽人说话的口吻一点也不像伤自尊的样子，“可是，这个宅子里的人早就被我借遍了。”风蔚然这一年十五岁，作为风氏的人质，在云家呆了已经快八年了。他每月得到的月例零用钱其实半点也不少，只不过是花费毫无节制而已，那是因为他实在无事可做。他除了赌钱外一无所长，除了那枚真假莫辨的指环外一无所有，在云氏家族冷淡的礼貌中无害也无益的生存着。
　　有时候，无所事事又无钱可花的时候，他会坐在院子里，看着头顶狭小的天空发呆。那里有蔚蓝色的天幕和形状奇异的云朵，还有自由的风、自由的鸟以及自己自由的同类们。每当看到那些在高原的云天之上舒展的羽翼时，他就会禁不住想：在我的一生中，如果能有一天，哪怕只是一天可以飞起来，那对这该死的生活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第二篇 风云 二、我们是贵族之家
　　七岁那一年，一个玩伴对风蔚然说：“对该死的生活要有抗争的勇气。”鬼知道这个鼻涕还拖在胸前的小毛孩从哪儿听来的这句话，但风蔚然深以为然，并且迅速的付诸实践。那一个傍晚，当管家陈福端来他的晚膳时，他向该死的生活发起了第一次抗争。
　　“我不要再吃这样的东西了！”他学得像个大人的模样，盯着陈福说，一双小手大模大样的摆在饭桌上，连一点轻微的颤抖都不曾有。
　　“每天中午都是燕木槿、黄炎果和红茸汤；每天晚上都是烤麦饼、赤豆黄和鲭鱼羹，我早就吃腻啦！能不能给我换一换？”陈福静静的看着风蔚然，用十分恭顺的语调回答：“当然可以，少爷。”于是第二天他的食谱发生了十分显著的变化。中午的时候，他吃到了烤麦饼、赤豆黄和鲭鱼羹；晚上的时候，摆到桌上的是燕木槿、黄炎果和红茸汤。这样的变化让人欣喜，当然，并不足以令风蔚然满意。所以他再次提出了抗议。
　　“可是，按照祖上的规矩，我们贵族的食谱就是这样的，”陈福仍然很恭顺。
　　“我不信，你骗我！”风蔚然说，“我听说，贵族一顿饭要吃很多东西，可我每一顿都只能吃这样几样东西。”陈福说：“理论上，是这样的，但我们的薪俸有限，只能维持这些了。”“那我们就不能不吃贵族的菜谱吗？”风蔚然绝望的问。
　　“抱歉，这个是不可能的，”陈福毕恭毕敬的回答，“我们是贵族之家，少爷。”风蔚然不再说话，沉默的拿起筷子，结束了这次伟大的抗争。
　　我们是贵族之家，陈福如是说。当然，当然，贵族是一个很美好的词汇，但如果这贵族之前加上“没落”两个字，就不是那么的美好了。它会让一个七岁的孩子成天被略带臭气的鲭鱼味所缠绕，会让一个七岁的孩子看着长而空荡的餐桌不知所措，会让一个七岁的孩子只要不出门就得穿着陈旧的衣服、以此来保证仅有的光鲜衣物不会很快穿坏。所以他必须学会另一种抗争方式。
　　“我……我不能吃这东西，”风蔚然咽了一口唾沫说。说话的时候，他正和玩伴们在一起，刚刚经历了那次失败的抗争。那一天下午阳光灿烂，有风在杜林城狭窄的街道中跌跌撞撞的穿行而过。那些炫目的阳光透过风，照射在孩子们燃起的火堆上。在那里，两只肥硕的花鼠已经被烤得焦黄，一阵阵混合着油气的肉香随着火焰升腾起来，钻进风蔚然的鼻子。
　　但他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背叛了他的嘴，那些诱人的肉香，正在慢慢的碾碎由红茸汤鲭鱼羹所精心构筑起来的防线。这道防线的最后，是贵族们的准则。
　　“贵族可以吃鱼，但必须是海鱼。除此之外，不能沾肉食，凡是有身份的羽族，都以食用果蔬为主。食肉，那是平民们的行为。”陈福当时是那么说的。
　　但这准则此时显得那么的不合理而近似于残酷，尤其当玩伴们，那些身份不过是平民的玩伴们一面大嚼着肉一面取笑风蔚然的时候。
　　“做贵族真可怜，连肉都不能吃，”他们说。
　　“如果饿死了，就连贵族都做不成了！”他们说。
　　“不对，饿死的贵族也是贵族嘛！”他们说。
　　“所以，你只好看着了，”他们说，然后把一口肉用力吞进肚子里。
　　风蔚然抬起头，眯缝着眼看看天，突然一跺脚，一把推开一名同伴，不顾烫手，抢下了一块肉。
　　我不和陈福争了，他想，我不争，我自己想办法吃就行了。
　　这种想法从这一天起慢慢渗入了他的骨髓，成为他此后一生中种种抗争的主旋律。
　　事实上，如果不是全家只剩下陈福这一个仆人，很多时候无暇顾及他，他连同这些平民玩伴一同玩耍的机会都不会有。陈福的形象是多样的，他是管家、厨师、园丁、看门人、马夫的集合体，在风蔚然偷偷溜出去玩的时候还要客串恶魔的角色。当然，这是一位温柔的恶魔，不会放肆的大呼小叫，不会粗鲁的拉拉拽拽。他只是低着头，垂着手，静静地站在那些正在玩耍的孩子们身旁，让他们如芒在背，直到最后忍不住说：“蔚然，你回去吧，不然这大叔老在这儿挺尸一样，真别扭！”风蔚然扭过头，无限幽怨的瞪了陈福一眼，噔噔噔的迈着小步子跑回了风宅。陈福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掩上了那扇吱嘎作响的朱漆大门，将深邃而阴暗的大宅子同外面的世界分隔开来。
　　后来风蔚然回忆起自己童年生活的印记时，发现它从七岁的那一个点起被拦腰切成了两半。七岁之前的自己，和陈福一起生活在那间破败的宅子里。那座屋子面朝着杜林城最热闹的大街，却有着全城最阴暗的院落。那些高大狰狞的树木伸出密密麻麻的枝杈，遮挡住了阳光，使得这院子一年四季都处在阴影的笼罩中。
　　这座宅子很大，倘若你不曾走进去过，难免会留下富丽堂皇的假象。但如果走进去，就会发现它的虚有其表。那些大大小小的房间，内部都空空洞洞，没有任何家什。起风的时候，流动的空气会在那些空房间中快意的盘旋穿越，带动着陈年的积灰一起舞蹈，发出鬼魅般的啸叫声。
　　说风蔚然与陈福生活在一起，其实并不确切，那老宅中还有他的父亲。但他从小到大，见到父亲的次数可以用十个手指头数清楚。父亲不知道得了什么怪病，终年把自己关在不见阳光的房间里，在风蔚然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走出房门一步。他不出来，也极少召唤风蔚然，仿佛一具等待腐烂的尸体，任凭蛆虫将自己慢慢蛀空。
　　风蔚然从屈指可数的几次与父亲见面的回忆中打捞出当时的画面。那间空旷而宽阔的房间里，每一处缝隙都被用黑布遮挡住，只有一只不断摇曳的烛火提供微弱的光亮。父亲躺在床上，在暗淡的光线下显得面容模糊。
　　“很好，你长大了，很好，”父亲说，每说一个字都像拉风箱一样喘个不停。除此之外，他并没有说过别的。
　　风蔚然怯生生地站在床前，等到父亲挥手示意他离去，便迫不及待的逃了出去。那房间里的药味、木材腐烂的气味和隐隐约约的血腥味，让他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
　　风氏是羽族的一个大姓，历代出现过许多杰出的人物，建立过好几次风姓的王朝。风蔚然的父亲，不过是这个庞大姓氏中的一个末等爵爷罢了。而且由于他在风蔚然出生那年染上的怪病，使得家道中落，只能靠每年微薄的俸禄维持生计。在这种情况下，他竟然还要固执的维护贵族的传统，这实在让风蔚然十分气闷。
　　杜林城是座小城，在宁州的版图上丝毫也不起眼，在这样一座小城中，出现贵族本来就是很稀罕的事情，偏偏还是这样徒有其表的贵族，所以风蔚然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同伴们的笑柄。
　　这样的情形一直维持到了他七岁之后，在他的第一个起飞日即将到来之前。有一天清晨，陈福推开父亲的房门，发现他已经无声无息的死掉了。鉴于陈福每隔七天才会进去一次，把该送的送进去，该扔的扔出来，所以也就无从判定父亲是在七天中的哪一天死的。在暮春的温暖空气中，父亲在床上烂得汤汁四溢，以至于后来无论陈福怎样想办法，都无法去除父亲遗书上的腥甜的尸味。
　　遗书的内容原本应当乏善可陈，因为风蔚然是唯一的继承人，而死者风靖源除了这座正在慢慢腐烂的宅子外并无其他遗产。但事实上的遗嘱却出乎他人意料之外，风靖源要陈福即刻送信到雁都风长青家中，将全部家业——包括家仆陈福和儿子风蔚然——都托付给这位尊贵显赫的风氏远亲。
　　于是风蔚然生平第一次出了远门，并且永远离开了旧日的家。在颠簸的马车上，他紧紧靠着陈福，对自己未来的命运一片茫然，索性不去想他，甚至没有想到掀起帘子再看一眼狭小的杜林。这座小城同他过去的生活一起，渐渐成为了记忆中的苍白印痕。

第二篇 风云 三、我只是觉得热
　　风蔚然后来在云家做人质，闲得骨头发痒的时候，开始对风长青进行有罪推定。推论一：风长青一开始就想让自己去云家做人质，所以才会温情脉脉的过继自己为子。推论二：风长青本来是真的想要收养自己，只有当发现自己不会飞的时候，对方才决定让自己去做人质的。不过这些理由并不重要，重要的在于结果。推来推去，总而言之一句话：风长青收自己做养子，然后扔到云家当人质，真禽兽也。
　　这个结论到来之前，他首先跨入了雁都风家的大门。此风非彼风，跨进大门后的第一眼，他就感觉，自己的父亲不过是个可笑的土财主。
　　风长青在毫不华丽却极有气派的会客厅中等待着风蔚然。他爱怜的摸摸风蔚然的脑袋，感怀了几句他父亲的不幸命运，然后提高了声调。
　　“都听着，从这一刻开始，风蔚然就是我的儿子，”他说，“任何人不许对他有丝毫怠慢。”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他要到起飞日之后才能体会到，在此之前，他正处于一生中极其短暂的幸福时光中。每一顿饭至少有十个菜，每一天可以和风氏家族的其他孩子一同玩耍，他们身上都带着高层贵族那种特有的彬彬有礼，以风蔚然此刻的年纪，还无法领会到其中的冷漠。他只是沉浸在那些卑微的幸福中，并且慢慢不再想起杜林街边的烤花鼠。
　　这样的日子一直到了七夕。七夕到来的时候，就是羽族一年一度的起飞日。按照不成文的习俗，那些有名望的家族中所有年满七岁而又从来没有飞过的后代，都要去往雁都城外的跑马溪进行第一次飞行。这也算是雁都城所有贵族每一年中的大事之一。
　　风蔚然长这么大也难得赶上一回这样的盛事，居然没心没肺的大睡了一个白天，黑夜到来时才打着呵欠醒过来，慢吞吞的整理仪容，惹得仆人们都夸“蔚然少爷有大家气度”。
　　风氏是血统高贵的家族，一般而言，第一次起飞之后，大多数人都能每月飞行一次，还有相当数量的精英可以做到每天都能飞行。
　　“战争年代中，我们风氏的英雄举不胜举啊！”风长青对风蔚然说，“即便是最精英的鹤雪团中，也少不了姓风的。”说话时，两人正坐在风长青的马车中，后者似乎是在用这种不同寻常的待遇表示自己对风蔚然的重视。但当时风蔚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黑夜中也全然没发觉风长青几个亲子妒嫉的目光。他只是对鹤雪这个词很好奇。
　　“鹤雪？真的有过这样的人吗？”他问，“我以为那是故事里编出来的呢。”风长青哈哈大笑：“谁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鹤雪、天罗、天驱，不过是些历史的名词而已，可是历史本身也是编出来的。”他拍了拍风蔚然的肩膀：“所以呢，这些东西和鬼神一样，你相信就是真的，不相信就是假的。”风蔚然似懂非懂，随意的点点头，两人说话之间，已经到了跑马溪。溪边有一片平坦宽阔的绿地，正适合羽人们起飞与落地。当然，这是贵族专属的领地，平民是进不去的。
　　几年后，风蔚然向石秋瞳讲述当时的场面的时候，首先着力的渲染了一番起飞之前冗长的祭祖仪式。石秋瞳觉得自己很倒霉，早知道就不告诉这混蛋她日后还要去参加羽族的祭典的事情了，现在被他抓了打击恐吓自己的机会。
　　“总而言之呢，我之前从没想到过有一天我会站着睡着，”风蔚然说，“但我真的睡着了。所以我劝你最好别去参加那种祭典，那么漂亮的姑娘当众打呼噜，很伤自尊的。”“胡扯！”这个漂亮姑娘毫不客气的骂道，“你才爱打呼噜呢！你不是说你睡了一整个白天么？还能睡？”风蔚然不以为意，接着讲下去：“后来终于所有该说话的鸟人都致完词了，可以开始飞的时候，所有小孩呼啦一下都涌到前面去了……”“你呢？”“我那么有风度，当然是不和他们争了……”风蔚然站在后面，不知怎的，居然生起了一些畏惧，看着其他的小孩们走上前去，却不敢迈动步子。这一点对别人倒是很正常，许多羽人在第一次飞行的时候都无比紧张，据说甚至有手脚抽筋的。但风蔚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即便是在第一次踏入风长青家的大门时，他都没有感到害怕。这些年来，除了鬼魅一般的父亲，他似乎不曾怕过任何东西。
　　他在心里嘲笑了自己一句，终于走上前去。羽族人丁不旺，这一年全城的贵族子弟也只有十余人刚好达到年纪。在他的眼前，这些同龄人们有的仰头向天，有的弓着背，有的侧着身子，姿势各不相同，都在努力的把握着明月的力量，催生自己体内涌动的飞翔之力。
　　终于，第一个孩子的背上出现了一道幽暗的蓝光，那道光逐渐得变得明亮，拉成了一道蓝色的弧光。那弧光不断地变换着形状，变得越来越像一对羽翼。
　　当蓝光消失时，那孩子的背上已经有了一对真正的羽翼。他尝试着扇动翅膀，一点点离开了地面，飞了起来。
　　第一个成功者的欢呼声激励了剩下的孩子们。他们也学着那孩子的样子，一个个凝出了羽翼，飞向了天空。起初的时候，他们的脸上还挂着紧张的表情，羽翼的扇动还很笨拙，也不敢飞得太高。但渐渐的，当那种飞行的快感融入了血液之后，他们变得张扬起来，甚至开始试图尝试一些高难度的动作。
　　很快的，草地上只剩下一个人还站在那里，那就是风蔚然。他有些困惑的站在原地，看着同伴们一个个高飞起来。
　　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躯体内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都不存在了。他能够感应到某种力量，他猜测这就是月力的召唤，他的体内似乎有烈火在燃烧，但最终什么都没有出现。那力量似乎只是在焚烧他，而不是令他飞起来。
　　“凝出羽翼之前，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他在杜林时，曾经问过年纪比他大几岁的孩子。
　　“嗯，怎么说呢？就好像……就好像有两根线，绑在你的凝翅点上，把你用力的往上拉，”他回答说，“而且你会觉得有一种奇怪的冲动，好象身体被什么东西紧紧的捆住了，需要找到一种发泄的办法。那种时候，你会觉得，脚下踩着大地是很难受的事情。”但此刻风蔚然只觉得很热，很想跳进水里，他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线在牵着自己的背往上拉。他只感到夜风拂过，带来一阵凉意，那凉意一直透到了心里。
　　背后传来一阵缓慢的脚步声，不用回头，风蔚然也知道那是义父风长青。风长青轻轻拍着他的肩膀，问：“怎么了？没有办法把握住月力？不要紧的，第一次飞翔的时候，很有可能控制不好，所以无法凝出羽翼。也许，到下一个月的时候，你可以再试试看。”风蔚然后来很后悔自己当时的诚实。他不明白自己是怎么想的，居然就那么愚蠢的冲口而出：“不是，我根本没有感应到任何上升的力量，我只是觉得热。”这话说出口他就知道糟了，他虽然年幼，也很清楚一个无法飞翔的羽人意味着什么。尤其倒霉的是，自己还偏偏还是一个风氏的子弟。
　　贵族身份真是害死人哪，他想。
　　风长青把他的头扳过来，在明亮的月色下打量了很久，似乎是在研究一只水果应该生吃还是榨汁喝掉。许久之后，他放开手，一言不发的走了回去。风蔚然乖乖的跟在背后，噤若寒蝉。

第二篇 风云 四、但我并不是傻子
　　风蔚然在云家的时候，曾学到了一个词，叫做“温情脉脉的面纱”，当即以为这个词妙到了极处。他一下子想起了自己那个失败的起飞日，想起了一直以温情对他的风家的上上下下。那层温情果然如同面纱，披上和撕下都完全不需要时间。
　　“他们知道你不会飞，马上断定你以后不可能有任何出头之日，风长青也不会再对你视同己出。这样的话，他们既不必巴结你，也不用担心你日后影响他们的地位，所以就不必对你客气了，对不对？”石秋瞳说。
　　“你真聪明，”风蔚然佩服地说，“说得半点也不差。”“哼，都是我们人类玩剩下的……”石秋瞳咕哝了一句。
　　一觉醒来，风蔚然发现自己身边只剩下了忠实的陈福，其他人已经懒得去理睬他了。在羽族的城市中，一切的流言都像是长了翅膀，传播得飞快。一夜之间，整个宁州都知道了这个不幸的消息：风蔚然是个卑贱的无翼民。
　　“这是羽族千万年来的传统而已，”陈福说，“既然名字都带了个羽字，不能飞，难免受人歧视。尤其在战争年代，我们羽族人少力弱，全靠高飞射箭来和敌人对抗，不能飞翔的，只有死路一条。”“可是战争已经结束好几百年了，”风蔚然喃喃地说，一脸的失落。
　　陈福摇摇头：“可是传统总归是难以磨灭的，尤其对于我们羽人而言，是这样的。”风蔚然默然。他期待着陈福能小心翼翼说一点安慰的话，譬如“不必太在意那些事情”“反正现在是和平的年月，羽人飞不飞的没什么关系”一类的，但陈福始终只是转述他人的想法，自己则不予置评，这让他十分失望。
　　两人在静默中度过了一天，风蔚然毕竟还是憋不住了：“你自己就没什么想说的么？”陈福侧过头看了他一眼：“说什么？”“……就是关于我……不能飞的事情。你是怎么想的”陈福不动声色的说：“那和我没关系。我是风家的仆人，和我的主人有没有翅膀毫无关系。”风蔚然一怔，想到这世上竟然只有个木讷死板的家仆和自己站在一边，不自禁的一阵悲从中来。妈的，什么世道，他想，伤自尊啊……
　　日子开始重新变得艰涩乏味，风氏高贵的子弟们不再和他过多亲近，即便是礼节性的点头中也饱含着不屑，风长青也很少召他见面了。好在他本来就习惯了清静孤独的日子，倒也不以为意。
　　如此过了两个月，风蔚然像一只掉进了虎群的病猫，不过居然还很坚挺的活着。这一夜他进入梦乡，梦见自己终于凝出羽翼，高高的飞了起来。正在高兴，忽听得耳边一阵阵呼啸的风声，原来是无数同类正在追逐着他、用弓箭射他。风蔚然待要鼠窜，哪里逃得过？噗噗数声，已经被插成了一只刺猬。
　　他大叫一声，醒了过来，耳边的弓弦响声和弓箭破空之声却仍然没有断绝。原来刚才在蒙中听到的声音，居然是真的。
　　“别杀我！别杀我！”他慌慌张张的跳下床，第一反应竟然是想从窗口爬出去，幸亏陈福在身边，一把扯过他，把他拉到了床底下。
　　“他们来杀我了！我们赶快跑！”风蔚然兀自头晕脑胀，嘴里大声嚷嚷着。
　　“安静点，少爷！不是来杀你的。”陈福一面说，一面紧紧按住他，不让他轻举妄动。
　　慢慢平静下来，风蔚然才发现，的确是自己自作多情了。屋外的拉弦声响作一片，一支支利箭嗖嗖的从空中射到地上、从地上射到空中，不时传来中箭的惨叫声和垂死的呻吟声。显然，这是敌人来袭击整个风家。喀嚓一声，不知道是谁射出的一支箭失去了准头，从窗户穿了进来，射在了床板上。
　　他这才突然想到，如果不是方才陈福拉住了自己，自己冒冒失失的闯出去，恐怕真的要变成刺猬了，一时间不由得满头冷汗。
　　“你怎么……一下子就跑到我房里来了？”他惊魂未定的说，“幸好你来的及时。”陈福镇定的回答说：“我在隔壁听到你惊叫，就赶忙过来了。”风蔚然“哦”了一声，不再多问，耳听得外面的喊杀声四起，中间夹杂的起飞时扇动翅膀的声音清晰可闻，也不知道一共有多少人卷入了战斗。大约过了一个对时，厮杀声才渐渐止息，不久后，风长青洪亮的嗓音响起，看来敌人是被击退了。
　　第二天一早，风蔚然走出房门，见到地上还有没清理干净的血迹、箭头之类的，可想而知此战的激烈。但敌人是谁，为什么要袭击风家，他却一无所知。
　　好在陈福知道。他不知何时走到了风蔚然背后，不问自答：“那应该是宁南云家的人。”风蔚然一愣：“宁南云家？那也是羽人了？”陈福回答：“没错，也是羽人。云家和风家，已经斗了几十上百年了吧。”风蔚然再愣：“大家都是羽人，干吗要打得那么你死我活的？”“这个我可就不知道了，”陈福心不在焉的回答，“兴许是没事儿干闲的呗！”风蔚然吐吐舌头，不再多问。此后的数月间，这样的夜半突袭再没有发生过，他倒是在某一个下午亲眼见到，无数副担架被急匆匆的抬进了风家大门，血水的不断从担架上渗出，似乎是风氏的战士们参与了什么战斗，负伤而回。
　　这次不用陈福，他也能猜得到，一定是风氏向云氏进行了报复。谁死的人多他不清楚，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风氏伤亡不少。
　　这一战之后，大约过了十来天，风长青把他叫了过去。
　　“我最近半年来事务太多，忙得焦头烂额，没有顾得上关心你，是我这个做父亲的失职，希望你不要生气。”“不能飞起来，并不是什么太了不起的事情，”风长青温和的说，“头脑和品行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不过是细枝末节。那些流言蜚语，你也不必在意。记住，你是我风长青的儿子，要挺起胸膛来。”风蔚然心头涌起一阵暖流，抬起头来，感激的望了他一眼。
　　风长青接着说：“男子汉大丈夫，受到非议之后，当有勇气还击。呈口舌之利，不过是妇人之行，不值得一提，做出一番令人刮目相看的大事来，才是正途。”这番话说得风蔚然热血沸腾，却不知道有什么大事能交给自己这个不到八岁的孩童去做。
　　“我现在有一件很要紧的事情，事关我风氏一门的声誉，还非得要我的儿子去做。你的那几个兄长，平日里自视甚高，但真要把重担交给他们，我却很难放得下心。我看你性子坚韧，和你父亲一样，颇有勇气，不知道这件事交给你做行不行？”风蔚然忙不迭的点头，点完头才想起，都不知道这位慈爱宽容的义父要自己做什么。
　　风长青见到对方点头，喜不自胜：“好！好！不愧是我的儿子！我这就给你详细讲此事的来龙去脉。”风长青说，羽族经过数千年的内争外斗，到现在只有两个大家族依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是雁都风氏，一个是宁南云氏。那宁南云氏自然是无恶不作祸害四方的败类家族，我风氏自然是根红苗正血统高贵的羽人正宗，咳咳，这可以按下日后再表。
　　风长青说，咱们且说眼下存在的问题，乃是这两大家族互不买帐，多年来相互斗争倾轧。近百年来双方各是人才辈出，大战小战无数，你赢一场我赢一阵，虽然死伤甚重，但谁都寸土不让。谁让九州一不小心天下太平了呢？那些每天都能凝出羽翼的、武功高强的羽族精英们，不找点事儿做难保不会肉皮子痒痒，咳咳，这可以按下日后再表。
　　风长青说，咱们且说眼下最要紧的问题，乃是两大家族谁也吞不下谁，加上国主和其他贵族势力不断调停，最重要的是大家都打得累了，所以呢，终于议和了。为了表示双方和平的诚意，云家和风家将各自派出一名嫡系的子弟，到对方家中去居住，也可以相互学习一下对方的长项：云家擅长弓术，风家则长于秘术。这样的学习，也是为了充分体现大家的诚意，咳咳，这可以按下日后再表。
　　风长青说，所以呢，随着和平的到来，眼下只剩下一个问题了：应该派哪一个风家子弟去往宁南云家。
　　显然，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了。风长青用坚定而慈祥的目光爱抚着风蔚然，令他不可能说出拒绝的话，何况之前还有一顶“性子坚韧、颇有勇气”的高帽子呢。
　　风蔚然并没有犹豫：“我知道了，我去吧。”风长青大喜：“我果然没有看错你！”风蔚然摇摇头：“您还是看错了一点。”风长青微微一愣：“哪一点？”“我虽然答应了您，但我并不是傻子，”七岁的小屁孩一字一顿的说，然后昂着头走了出去，一不留神，在门槛上被绊了一下，扑通一声，摔得龇牙咧嘴。幸好身后的风长青听了这话正在发愣，也没有注意到他的狼狈。
　　几天后，风蔚然就像被打包的货品一样塞进马车，和几个月前一样，摇摇晃晃的又被送往了下一个目的地。那一刻他深深地觉得，时间不过是一个可笑的圆球，转啊转啊的总会回到同一个地方。连陪在他身边的人都一样：唯一属于他的仆人、管家、跟班陈福。

第二篇 风云 五、羊少爷您又来了
　　云家对风蔚然的接待非常的热情周到，这是可以想象的。在面对各种名为关怀、实则盘查的问询时，风蔚然将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谎言一句句的讲出来，一点漏子也没有出。事实上，风家真有一个只比风蔚然大一岁的孩子，出生后便身染重病，三岁时送到了外地疗养，就在风蔚然踏入雁都之前病逝。现在风蔚然要顶替他的身份，并不困难。
　　“千万不要说漏嘴了什么话，”风长青临行之前说，“云家人心狠手辣，如果他们知道你不是我亲生的，也许会下毒手的。”其实不必他叮嘱，风蔚然也不会说出什么。在他看来，不管去往哪里，也不会比继续呆在风家更糟糕。
　　现在风蔚然呆在云家。虽然论秘术，云家不如风家，不过在他身上施点简单的秘术、令他不能离开宁南，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好在他也并不打算逃离，和云家人的揣测不同，他并没有对风氏家族忠心耿耿，时刻想着逃回去或者在云家作怪。所以过了几年，当他的恶劣本性暴露无遗后，云家都懒得费这个劲了。
　　宁南是一个停战后才兴起的城市，靠近天拓峡，许多人类从澜州渡海而来，到此寻找财路。说到找乐子，九州大地上又有谁能比得了人类呢？这些人们一来，就把华族人淫靡逸乐的风气带了过来，并且迅速的开始传播。渐渐的，宁南成为了整个宁州人种最为繁杂的城市，也成为了宁州的商业中心。
　　那些持守正统的羽族人，虽然已经不再作战了，但仍然坚守着“羽族高贵”的信念，尽量避免与其他各族人多有接触。位于雁都的风氏，就是这种观念的代表。云氏则正好相反，他们乐于驻守宁南，享受这种安乐，同时也从这座城市聚敛大量的财富。他们参与了各种各样的生意，甚至违反羽族固有的传统，雇用人类来替他们打理生意——这自然又招致了风氏的不满。两个家族结怨，却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风蔚然的想法是：管他娘的呢。在风家的时候，他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不悦的感觉，到了云家，反而能放松下来。他自幼被困在贵族的乌龟壳里，苦不堪言，活泼的宁南城竟然令他有如鱼得水的快感。
　　倒是云氏慢慢觉得自己上当了，显然，这个小子即便真的是风氏的子弟，也绝对是其中最不成器的一个。首先他是个无翼民，根本不能起飞，这在血统高贵的家族中是很难见到的。其次他似乎也没有什么其它的本事，而且好像很享受在云家吃白食的生活。
　　第一次觉察出这个小子没什么用，是在他学弓术的时候。诚实的说，云氏并没有什么欺瞒，的确是安排了他和云家最优秀的几名子弟一同学习。负责教授的是云灭，也许是这个时代最优秀的弓术高手，死伤在他箭下的风家人数不胜数，某一个时期，他就是风氏的噩梦。
　　好在风蔚然对于两个家族的混战史并没有太多了解，所经历也只有那一次有惊无险的夜半突袭，所以站在这位冷血的杀手面前也毫无惧意，这真是他的幸运。云灭碍于他是客人，不好有什么发作，但其他学徒们抑制不住的窃笑足以说明一切——这个来自风家的小子，连最基础的拿弓和取箭的手型都无法正确掌握。云灭教授的时候，他总是心不在焉，手握的部位不是偏高就是偏低，肩背的姿势也相当别扭。云灭手把手的教导了几次，刚纠正过来，他下一次就忘了。如此反复，云灭也就心灰意冷的放弃了。
　　这样的姿势，射出去的箭可想而知，基本都是歪歪扭扭。羽人本来身体瘦弱，但在射箭方面颇有天赋，兼之有制造强弓的秘技，一向都是凭借着弓术和其他种族抗衡。但风蔚然却实在不成话，射出去的箭不是脱靶就是偏离靶心老远，有一次甚至险些误伤了站在距离箭靶数步之外的云灭。
　　幸亏他年纪还小，力量不足，云灭当时右手一伸，稳稳抄住了这支向他当胸射来的弓箭。风蔚然傻愣愣的站在原地，不知所措，云灭却把那支箭抛在地上，挥挥手，示意孩子们继续。
　　后来云氏的家长云栋影不无疑惑的问：“你确定他不是有意要射你的？”云灭大摇其头：“那种力气想要射伤我？再练二十年再说吧。如果我是风家的人，也不会派那么个笨蛋过来。”过了两三年，云家的人才发现，风蔚然虽然不会射箭，但却绝对不是笨蛋——至少他很快学会了赌钱。赌博原本是华族人类在风蔚然十岁这年带到宁南城的，但这种刺激的娱乐方式很快赢得了年轻的羽人们的青睐，成为了羽族青年们的一大爱好。老人们对此或不屑一顾、或忧心忡忡，但这股潮流似乎不可阻挡。
　　风蔚然就被卷进去了，并且很快的沉迷其中。他在云家衣食无缺，每个月的零用钱都扔到了赌场里面去。很快整个宁南城都知道了有那么一位了不起的风少爷。
　　风少爷走进赌场之时，气宇轩昂，派头十足，除了个头比成年人们都矮上许多，倒也没有别的不妥。
　　“风少爷，您又来了！”赌场伙计暗中叹了口气，随即满面堆欢的迎了上来。其他赌客们也都个个抬起头来，看着这矮矮小小的少年人，拼命忍住笑。
　　风少爷矜持的点点头，大摇大摆的四处看看，很快找了张最大的、看客最多的桌子坐了下去。
　　“风少爷，这个……”伙计有些为难的搓着手，“这一桌按规矩，最低一注需要五十金铢，您老人家，那个……”风少爷他老人家微微一笑，据说那笑容十分的迷人，双手摊在桌子上：“未成年人就不能有点优惠吗？那么死板还做什么生意？”伙计语塞，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桌上的其他几名赌客却发话了：“不要紧，伙计，难得和风少爷玩一手，我们可以降低一点标准。”伙计呆呆的看着这风家的子弟、云家的贵宾，知道自己有几个脑袋也不能和这两个家族顶牛，只能乖乖的闪到一旁，替风蔚然换来了筹码。他一共带来了四十金铢，那是他本月的零用，这个数目足够普通的羽族平民吃上一两年了，但在赌场里的某些桌子上，这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小数目。
　　于是风少爷坐了下来，方才发话为他说情的赌客笑嘻嘻的问：“风少爷，今天想要玩些什么呢？”风少爷摆摆手，“你们玩什么，我就玩什么。”风少爷赌钱就是那么豪爽，他下注就更加豪爽了，一般上手就押一半，如果到后来赌得兴起，那是手头有多少押多少。因此赌场中人都颇为盼望风少爷出现，反正不管他前面能赢多少，到最后总能倒出来。而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他的赌品非常的好，从来不赖账，简直是赌徒们最热爱的赌博对象。
　　所以没过多久，连宁南赌场中的羽人、夸父、河络都学会了那个人族的名词：羊牯。当他走进赌场时，难免有人交头接耳：“羊牯来了……”以至于某一次，一位伙计冲口而出：“羊少爷您又来了！”风少爷，或者说羊少爷，就是在这个时候展现出了他的魅力。他屡屡利用那和蔼可亲的、令人一看就觉得诚实可靠的笑容，在云宅内找云氏子弟们借钱，等到所有人发现他其实是个只会借不会还的无底洞时，他已经把偌大一个宅子里几乎所有人都借了个遍，连云灭都不曾放过。

第二篇 风云 六、你究竟是谁
　　陈福是一个沉默的存在。不到必要的时候，他不会多说一个字。陈福是一个固执的存在，他可以耐心的站立一个时辰，等待着风蔚然结束玩耍回家，也可以背着简单的性状，跟随着他自杜林到雁都再到宁南。陈福是一个令人惊讶的存在，在雁都遇袭的那天晚上，这个仆人表现出了不寻常的镇定与机敏。
　　一直到了陈福死的那一刻，风蔚然才发现一个事实：虽然陈福陪伴了自己十来年，自己却从来不曾了解这个人。多年以前，他代替父亲管束着自己，让自己在贵族的泥潭中慢慢学会自己挖个洞呼吸。父亲去世后，他似乎又采取了不管不顾的纵容态度，即便自己跑到赌场鬼混，也从不吭一声。
　　风蔚然曾经问过陈福：“你为什么突然不管我了？”陈福回答：“以前你父亲命令我管束你，但他的遗嘱只让我服侍你，没有提到管束方面的事情。”风蔚然翻了翻白眼，觉得这个答案无懈可击。他又问：“陈福，你过去是做什么的？”陈福回答：“仆人。”“一直都是？”“一直都是。”风蔚然再翻翻白眼，发现这依然是个无懈可击的答案。但他并没有深入的去想，在他的面前，有一整个喧嚣而浸淫着孤独的世界。所以要等到陈福临死之际，那份疑惑才第一次真正的浮出了水面：“你究竟是谁？”陈福死的那个夜晚，正好是七夕，那是羽族的起飞日。和过去的若干个起飞日一样，风蔚然依然没有感觉到丝毫月力的感召。他仰起头，看着那些兴奋的享受着飞翔快乐的同类们，说不清此刻自己心中是怎么感受。那些普通平民，一年也能有一天可以像这样快乐。据他所知，即便是那些卑贱的残翼民，无法凝出羽翼，在这一天都总会有一些奇特的轻飘飘的感应，但对他而言，这种感应还比不上喝一杯烈酒。
　　碰巧前几天有人类蛮族的贵族送来了举世闻名的烈酒——青阳魂，风蔚然也拿到了一小瓶。他此前没有沾过这种酒，不知底细，稀里糊涂的灌了一大口，当即觉得有一把烧红的尖刀从嘴里捅了进去，一直刺到胃里。
　　于是他一直到了半夜还晕晕乎乎，几乎要忘了自己姓什么叫什么。烈酒烧得他浑身发热，窗外微微的凉风在诱惑着他，于是他走了出去，晃晃悠悠的在云家宅院中转来转去，不知不觉中，走出了大门。
　　看门人虽然发现了他的行踪，却也懒得理他。有秘术的限制，他只要出了宁南城，就会当场暴亡。风蔚然就这样毫无阻拦的上了街，在黑漆漆的城市中信步乱走，等到头脑略微清醒一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来到了宁南城的边缘、废弃的旧祭台处。
　　他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不能够出城，否则性命难保，于是在祭台上找了台阶，随意的坐下。在这个月色如明镜的夜晚，清风吹拂着祭台旁的树木，发出沙沙的声响，几只夜鸟从他的头顶轻快的掠过。风蔚然索性把整个身子放平，就躺在了祭台上，看着那轮明月发呆。不知名的秋虫在树丛里聒噪个不停，听来让人好不心烦。
　　忽然之间，一团黑影从明月上飞快的掠过，很快又是另一个影子。风蔚然看得分明，那是两个羽人，刚刚从空中飞过。他们一前一后落在了祭台附近，随即，几声弓弦响声传了过来。
　　风蔚然猛一激灵，觉得酒醒了不少。他蹑手蹑脚的靠了过去，想要瞧瞧，想到羽人箭术的精湛，又有些犹豫。就在此时，他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你既然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还敢追过来，当真不怕死么？”另一人回答的声音却令他浑身一震：“和这件事情比起来，我的死并不算什么。”这声音他非常熟悉，十余年来，几乎每一天都要听到。那是他唯一的仆人，陈福。但此刻陈福的语调却与往日不同，说话间充满了一种力量和威严，这是风蔚然从来没听过的。
　　那个苍老的声音继续说：“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你这样的执著的人了。十二年了，你还不愿意放弃吗？”陈福轻笑一声：“二十年又如何？三十年又如何？这不是由时间来决定的。”那苍老的声音叹息了一声：“既然如此，动手吧，让我看看你们天驱的手段，和我辰月教比起来，孰强孰弱。”天驱？辰月教？前一个词似曾相识，以前听风长青提到过，但风蔚然却无法将它和一个清晰的概念对应起来。辰月教是一个没落的教派，他也曾听说过。无论怎样，既然听出了陈福的声音，那就必须过去看看。
　　左看右看，发现了一棵枝叶茂密的大树，虽然他不会飞，但毕竟羽人身体很轻，爬树还是很容易的。他三两下溜到了树顶，从树叶的缝隙中看了出去。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场怪异的决斗，和他想象中完全是两回事。他看见陈福脸上蒙着黑布，手执弓弩，正在绕着圈子做高速的奔跑，不时抽空射出一支箭。他的身法轻灵如飞鸟，迅疾如闪电，发箭的手法也十分娴熟。风蔚然一时间完全摸不着头脑，无法想象这样一位高手会服侍自己十二年。
　　而那个声音苍老的男人则站在圈子的中心，浑身上下都裹在醒目的白袍中，脸上有一个死板的面具。他嘴里念念有词，脚下踏着缓慢的步法，一步一步的踩着一个小圈子。虽然脚步很慢，但每次都是靠着一步之差，躲过陈福射来的利箭。
　　风蔚然仔细观察，发现那白袍人每念完几句，奔跑中的陈福便会抽搐一下，似乎是受到了什么无形的攻击。过了没多久，陈福的速度明显放慢了，喘息声越来越粗重，蒙面的黑布上也渐渐渗出些液体，似乎是血。
　　但那白袍人也并不好受，显然他所念的咒语和脚下踏出的古怪步法相当耗费精力。如果此时风蔚然站在他的身边，将会看到他的白袍都已经湿透了，头顶也蒸腾出丝丝白气。刷的一声，他脚下慢了一步，被陈福一箭擦伤了肩膀。看来两人都到了最紧要的关头。
　　激斗中，陈福再射出一支箭，恰在此时，白袍人也念完了一句咒语。来自身体内部的剧痛令他的手腕一颤，那一箭射偏了，直直的飞向了风蔚然藏身的大树。
　　风蔚然大惊，忍不住叫出声来，所幸反应还算及时，头一偏，那支箭刚好射在他耳旁一点的树枝上，还在嗡嗡的颤抖。但这一声叫出口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的位置已经暴露了。那白袍人猛地转过头，望向他的藏身之处。
　　风蔚然看着白袍人，正想转身逃走，突然觉得他的双目似乎有一种吸力，直直的瞪视着自己，让自己的身体无法动弹。随即有一种剧烈的痛楚开始搅动自己的头脑，有如一把利刃。他惨叫一声，从树上跌了下去。尽管身体轻小，这一跌也足够沉重，一时间摔得他懵懵懂懂，不知所措。
　　站在远处的陈福暴喝一声：“快逃！别让他看到你的脸！”说完，背上凝出羽翼，不顾一切的飞了过来。白袍人见陈福凝出了羽翼，当即抛开风蔚然不予理会，转过身来面对陈福，双手向天，高声念出了几句咒语。
　　风蔚然并不知道，辰月教的秘术，与双月的关系十分密切，而羽人的飞行，也要依靠于月力。对秘术研究深湛之人，可以借助月力来对身背羽翼的羽人施术，因此陈福从开始战斗后始终收起羽翼。但此刻，为了保护风蔚然，他也顾不得太多了。
　　风蔚然听到陈福的喊话，微一愣神，慌忙转身就跑，却听到背后陈福压抑的痛呼声。他禁不住扭头望去，却见陈福背上的羽翼化为一道蓝光，瞬间消散于无形，随即身子重重的跌在地上。
　　白袍人仰天长笑：“你真够蠢的！你若是对他不闻不问，我只不过当他是个无知小儿，正在和你作战，又怎会分心去收拾他？现在你为了救他不惜露出破绽，岂不是点明了他的身份？”却听得陈福微弱的声音说道：“我不能用他冒险。何况，你以为……只有你们辰月教徒才懂得法术？”白袍人微微一怔，突然怒吼道：“破月之术！”他的身体急剧的颤抖着，面色赤红，一跤坐到了地上。他赶忙伸手到怀里，掏出一个小瓶，拔掉瓶塞，把里面所有的东西都倒入嘴里。
　　那似乎是某种很管用的灵药，白袍人在地上喘息了许久，居然又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一道蓝光闪过，他背上生出一对歪歪斜斜羽翼，吃力的飞走了。他方才运用月力施术，本来是一击必杀的法术，没料到陈福知道不敌，拼死使出了失传已久的高深秘术——破月之术。此术先以施术人自身去承受秘术的攻击，再将之反激回去，以此重创了白袍人。
　　白袍人虽被击退，但陈福本来伤势就重，破月之术又需先以身体吸取对方的秘术，此刻已经奄奄一息，不能再动弹了。
　　风蔚然看那白袍人飞远，才怯生生地跑过去。揭开黑布，果然是陈福。
　　他的头脑里一瞬间涌起了无数疑问：白袍人是谁？天驱和辰月教是什么？方才那白袍人所说“岂不是点明了他的身份？”又是指的什么？但当众多的疑问如潮水般冲击之时，他冲口而出的却是那句话：“你究竟是谁？”问这个问题时，陈福已经快死了。他的身体外部几乎没有什么伤痕，鲜血却不断地从眼睛、嘴巴、鼻子、耳朵里涌出来，脸上呈现出灰败的色泽。
　　风蔚然手忙脚乱的想要给他止血，陈福却摆摆手，声音低沉的说：“不、不必了，羽族秘、秘术，无……无解的。”风蔚然呆若木鸡，突然发现自己早已习惯了有这么一个忠诚可靠的仆人在身边，眼下他就要死了，自己竟然比父亲死去的时候还更加难过。不知不觉间，泪水已经流了出来。
　　陈福一阵剧烈咳嗽，又喷出了一口鲜血。他喘息着，似乎已经说不出话来，却艰难的抬起手来，指了指风蔚然，又指了指自己的心口。
　　风蔚然会意，探手入怀，碰到了一个硬硬的小东西，似乎是圆环的形状，掏出来一看，却是一枚指环，在月光下泛着铁青色的光芒。
　　“这是什么？”风蔚然又问。他忽然发现这个夜晚留给他的似乎全都是问题，而唯一能解答这些问题的人即将在他眼前死去。
　　“天驱……指环，”陈福挣扎着说，指尖牢牢的指向风蔚然。
　　风蔚然皱皱眉头。看来陈福是要把这东西留给自己，可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呢？“天驱指环？拿来干什么的？”他再问。
　　陈福看来已经油尽灯枯，气若游丝，眼睛也已经疲惫不堪的合上了。但听了风蔚然这句话，他竟然硬撑着又睁开眼，那已经被死亡阴影所笼罩的眼瞳中迸发出最后的光彩。
　　“那是……那是一种……尊严，一种……传承……传承千年的……荣耀。”他拼尽最后的力气断断续续的说，“好好保留它……铁……铁……”“铁”字后面的话还没有出口，他的头一歪，生命的痕迹从此消失。风蔚然失魂落魄的哭泣了一阵，直到哭声引来了其他的羽人。他慌忙把那个天驱指环塞进怀里，心里想着，从此我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第二篇 风云 七、错不了，一定是他
　　陈福的后事，相对于他的仆从身份而言，还算是体面的了。虽然他实际上是风家的人，但云栋影还是特许将他安葬在了云氏仆俾们专用的陵园，那里面安葬着数百年来为云家服务一生的忠仆们。
　　云栋影询问风蔚然看到了什么，风蔚然装作当时被吓傻了，什么也没说出来。
　　陈福死得如此仓促，许多的疑团都存留在心中，难以索解。唯一的线索似乎就是那枚所谓的天驱指环了。风蔚然时常在无人的时候将它拿在手里，猜测着它所象征的意义。
　　这枚指环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做工甚至有些粗糙，形状古朴，上面有一个鹰头，嘴里叼着星辰。指环的内侧，雕刻着一些细密的文字，由于年代久远，已经有些模糊了。风蔚然花了很大功夫，才把它们看清楚。
　　“北辰之神，浩瀚之主，泛乎苍溟，以极其游。”这是什么意思？风蔚然想，难道是什么邪教的教义？他还想起陈福最后说出的那个字：铁。铁什么？他猜不到。
　　他还曾经拐弯抹角、小心翼翼的打听天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大多数人对这个概念一无所知，另有少数人一听他提起就惊恐不已，嘴里爆出一连串的“不知道”。
　　最后有一天，他照例在赌场输光了自己一个月的零用钱，晃晃脑袋正打算离开，一个看上去心情甚好的人类行商拦住了他。这是个大胖子，横在面前像堵墙，今天风蔚然的金铢基本被他赢走了。
　　“真是不好意思，每次来宁南都要赢风少爷一把，”他笑眯眯的说，脸上的肥肉微微颤动，“我也不能总让风少爷吃亏。今天小弟做东，请少爷喝上一杯。务必要赏光啊。”风少爷看看这个至少比自己大三十岁、躯体是自己三倍的小弟，琢磨了一下，同意了。
　　喝酒的时候，行商才敢压低了声音对风蔚然说：“您为什么总是喜欢打听天驱？”“我听人提起过这个词，而且和鹤雪并列，所以有点兴趣，”风蔚然谨慎的回答。
　　“您和天驱没什么关系吧？”他又问。
　　“当然没有，”他回答，“不然我干吗要打听？”行商松了口气：“风少爷，您以后别再打听天驱了！那可是掉脑袋的玩艺儿！”“哦？那到底是什么？”风蔚然忙问。
　　行商左看右看，似乎是生怕有什么人偷听：“天驱是被整个九州大陆所禁止的邪恶组织！已经好几百年了，从战争结束的日子起就不允许任何人提及，所以现在的人都没有听说过了。我也是无意中收购古董的时候收到一枚天驱的指环，才略微知道了那么一点。”“他们究竟干了什么，让人那么害怕？”“我听说，那是一个无恶不作的组织，尤其喜欢四处煽动战争，历史上每一次席卷大陆的战争，都有天驱的人在里面起作用。我所知道也就只有那么多了。”行商回答。
　　他补充说：“别看现在九州大地还算和平，如果真的有天驱的踪迹出现，那一定是毫不留情的绞杀。所以，你以后别再问什么天驱的事情了，太危险！”风蔚然默然不语。行商离去后，他回到云宅，在房内又拿出了那枚指环，端详来端详去，心里想着：原来陈福是这样的人，难怪不得要隐姓埋名那么多年呢，陈福这个名字，大概也是假的吧——那这枚指环我留在手里还有什么用呢？所以后来缺钱花的时候，他想到了出卖这枚天驱指环，可惜当铺老板不识货，古董铺子老板说他卖假货，弄得他都有些糊涂了：难道这指环居然是假的？他并不知道，就在云宅中，还有其他人一直在寻找着这一枚指环以及指环的主人。
　　陈福下葬后的那一天夜晚，云家之主云栋影走回自己的卧房，把门插好。自多年前夫人去世后，他始终没有再续弦，每一晚都是独自一人歇息。他的卧房和其他人的远远隔开，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即便有什么动静，外人也不会听到。
　　他吹灭了灯火，放下床上的帐幕，却并不入睡，而是伸手扳动了墙角的一处机关。一阵轰隆隆的声响之后，墙上出现了一个大洞。云栋影钻了进去。
　　那大洞里面竟然是一条狭长幽深的地道。云栋影似乎对这条地道相当熟悉，在黑暗中行走自如，很快走到了尽头。尽头之处，却是一间小小的暗室。
　　云栋影推开暗室的门，走了进去，一股刺鼻的药味迎面扑来。那里面也是漆黑一片，没有一丁点火光，但在暗室的尽头，却有一双眼睛，在黑夜中隐隐的发出逼人的光芒。
　　“今天你迟到了许多，”那双眼睛的主人说。
　　“这两天有些意外的事情需要处理，所以稍微耽搁了一些。”云栋影回答，“不过，你的声音是怎么回事？听上去很虚，中气不足。”那人嘿嘿的笑了：“中气不足？我调息了三个昼夜，才勉强有点气，不然你只能看到我的死尸了。”云栋影一愣：“谁能把你伤得那么厉害？”“天驱，而且就是为了那件事情而来的，”那人淡淡地说，“我没料到他居然会破月之术，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以月力反噬我。”云栋影驾轻就熟的找到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破月之术……看来此人分量不轻啊，”他说，“对方的尸体呢？”“我自己都差点成了尸体，哪儿顾得上，”那人回答说，“他显然知道我需要在月力最强的时候吸取月力。这也正是我要让你做的，找一找宁南城这两天突然暴毙的人。”云栋影缓缓的回答：“据我所知，在我的眼皮底下就有一个现成的，而且碰巧和这件事关连非常紧。”不等对方发问，他就接着说了下去：“被派来我云家作人质的风氏的小孩，随身带来了一名仆人，那仆人三天前的夜里死去了。因为身份特殊，我去看了尸体，外表没有伤痕，但五脏六腑都碎裂了。”“那就错不了，一定是他，”那人说，“这么说来，那个风氏的小孩，竟然会是……他是否不会飞？”云栋影在黑暗中点点头，随即反应过来对方看不见：“的确，他不会飞，甚至连残翼都无法凝出来。”对面的人阴冷的笑了起来：“得来全不费功夫。那风长青果然是徒有虚名，蠢得可以，我选择你们云家看来是正确的。”云栋影哼了一声：“不必说这个话题了。你需要什么药材吗？”那人再次笑了出来：“你们世俗之人所用的药物，对我来说没什么用的。我的伤势，至少两三年才能痊愈。”云栋影皱皱眉：“那么久？”“破月之术没那么厉害，”对方声音众多了几分愤懑，“重要的在于激发了我当年的旧伤，那可不容易对付。”“我明白了。你们当年计算出来的时间是多少？十六年？”“放心，来得及的，”那人说，“现在不过才十三年”云栋影嗯了一声，不再说话，站起身来，走了出去。关门的一刹那，他却又突然转过身，沉声说：“既然如此，我会再等三年，以便完成我当年对你的承诺。但一切结束之后，我希望从此不再和你有任何牵连。”说完，他掩上门，快步离开，耳中隐隐听到门后传来的冷笑声。

第二篇 风云 八、让它找到自尊
　　风蔚然在几年之后宣布戒赌，那是因为他当时已经离开了云家。
　　“没人肯借我钱了，”他不无遗憾的说，“还是做人质的待遇好。”他的戒赌，不光对他个人，对于整个宁南城来说，也是一大遗憾。这并不是因为他那一点可怜巴巴的赌资，其中的重点在于，再也没有人会像他那么无所顾忌的下注了，整个城市也失去了一个有意思的谈资。尤其是，这个穷小子曾经有过一天富裕的经历，那一天给在场的所有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
　　十五岁那一年，风蔚然已经是宁南城不大不小的一号名人，同时也是云家宅院里所有人的噩梦。从云氏子弟们远远看见风蔚然就要绕道而行，你完全能够想象出风蔚然有多么风光。
　　“我现在开始相信你说的话了，”石秋瞳喃喃的说，“你真是把这个宅子里的人都借遍了。他们见了你，就像见到狼一样。”“你说错了，”风蔚然笑嘻嘻的说，“他们的箭术都很厉害，见了狼才不会害怕。可我不是狼，是人，还是他们不能杀的人。”石秋瞳摇摇头：“我还以为，只有我们人类才玩互换人质这样的花样呢，没想到你们羽人也那么做。”“九州各族在不断融合嘛，”风蔚然一本正经的说，“当然要把其他各族的种种蠢行都学个遍。不然万一哪一族显得比其他族聪明一点，搞不好又要打仗呢。”石秋瞳哑然：“听上去还有那么点歪理，照你这么说，打仗反而更好啰？至少不用去学那些……蠢行。”风蔚然的神情活像教书先生：“那也未见得是坏事，聪明人总是可以从每一种蠢行中发现一种德性。譬如说，九州各族如果还在你杀我我杀你，你今天就不会站在这里，我也就无缘认识那么漂亮的一位人族小姐。”“而且你也就无缘从这位漂亮的人族小姐手里借到钱，”石秋瞳老相识一般拍拍他的肩膀，“我大概忘了告诉你，人类的赌徒借钱之前也是喜欢拐弯抹角的拍马屁的。”“可我说的是实话，”风蔚然神色自如，“我喜欢你们人类黑色的头发。”那一天的宴会行将结束时，人们才发现石秋瞳已经消失了好久了，于是赶忙出门寻找。找遍了整个云家大院，都没有发现她的行踪，仿佛是在空气中溶化了一样。一直到找到了大门口，看门人才说，看见那位人族的公主随着风蔚然出去了。羽人们都松了口气，显然，风蔚然不会有第二个去处。
　　身为公主，石秋瞳身上并没有带钱，但她身上有贵重得吓死人的首饰。似乎是鬼迷了心窍，她毫不犹豫的从脖子上摘下了那串由三十粒浑圆的极品珠铭穿成的项链，以至于赌场老板亲自跑出来，面红耳赤的解释说：“这位小姐，您这一串项链，可以把我们整个赌场买下来了。”石秋瞳摆摆手：“不必按实价抵押，只要能让这小子赌得高兴就好。”于是风蔚然快活的用这串几乎无法衡量价格的宝物换来了区区六十金铢，并告诉石秋瞳：“我过去每月的零用只有四十金铢，今年才加到了六十，我每次带自己的钱也好，找人借也好，都是这个数目。”“多了我不习惯，”他补充说。
　　后来谁也说不清这天下午为什么会那么古怪，不知道是风蔚然撞了大运，还是那位气度不凡的人族美女施了什么法术，他居然一路赢了下去，六十金铢不久变成了六百，最后变成了六千。
　　风蔚然咧着嘴笑着：“你真是能给人带来好运啊！”石秋瞳正想回答，却听见门口一阵喧哗，抬眼一看，她的卫士们跟在云栋影身后，走了进来。他们并没有上前打断赌局，只是堵在门口耐心的等待着。
　　“我得回去啦，”石秋瞳叹口气，“我比你这个人质还不自由啊。”“那我也陪你回去，”风蔚然说，“没有你，我一定会走霉运的。”说完，他把面前的所有筹码全部推了出去：“最后一局，六千金铢。我们玩一把最简单的，比骰子大小。”坐在他对面的几名赌客脸上都冒出了汗珠。六千金铢一把，这样数目的赌局是很少见的，即便是见惯阵仗的老赌客，也会觉得忐忑不安。
　　“不过……要是输了，我可没钱给你赎回项链啊，”他忽然想起了这个问题。
　　“不要紧，”石秋瞳嫣然一笑，“我还有好多别的东西可以给你抵押，你放心的下注好了。比如我的这对耳珠，是用……”“对不起，我……我不赌了，”一名赌客突然说。他站起身来，一脸尴尬的走开。剩下几名赌客也顾不得面子，纷纷逃离。
　　“真没意思！”风蔚然叹口气，“原来钱太多也是坏处。”他转头招呼伙计：“换筹码。”随后他拿起那串珠铭项链，递给石秋瞳，拉起她离开了，却没有去动赢来的五千九百四十株。
　　“风少爷，您还没有拿钱呢！”伙计在后面叫道。
　　风蔚然回过头说：“我已经拿了这串项链，你难道不识货么？那么好的一串项链，六千金铢我还嫌少呢！”石秋瞳瞥他一眼：“你真会算账，都像你那么计算抵押，赌场的人一定很高兴。”“刚才用它换了六十金铢，实在是亏待了它，”风蔚然严肃地说，“所以现在一定要让它找到自尊。”两人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门口的卫士们慌忙让开一条路，然后紧紧跟在石秋瞳身后。

第二篇 风云 九、你这个蠢货
　　关于自己为什么会第一次见面就把珍稀首饰借给风蔚然做赌本，石秋瞳的解释如下：她觉得风蔚然的命运某种程度上和她很像。因为她也并非完全的金枝玉叶，而是衍国国君某一次外出风流的私生女。由此可以看出风蔚然也实在是个冒失鬼，第一次见面就把自己身份的秘密和盘托出了。
　　“所以像你一样，倒霉的差使总是摊到我头上，”石秋瞳说，“殇州的雪原我也去过了，河络的地洞我也钻过了，我担心从你们这儿离开后，我会被装进罐子里沉到海底，去和鲛人一起友好去。”风蔚然深感自尊心受到挫折：“原来到我们这儿来算是倒霉，真伤自尊啊。”石秋瞳委屈的说：“本来嘛，要论生活的奢靡，你们还能比的上我们华族？”风蔚然很无奈：“好吧，反正我没去过人类的地盘，随便你怎么说……”他并没有想到，不久之后，他真的去到了人类的地盘。在那座繁华的城市中，在那些夜夜笙歌的迷离空气中，他终于相信了石秋瞳所说的，并且开始对小小的宁南城怀有一种古怪的想念。有时候他对新的生活十分满意，有时候却希望自己从来不曾走出宁州，还在云家领取着每月的四十金铢，然后到赌场里去快乐逍遥。
　　石秋瞳向风蔚然作了解释后，两人生起了同病相怜的念头。两个倒霉蛋在一起肆无忌惮的嘲讽着自己不幸命运，然后欣喜地发现两人的心态都还算得上达观。
　　“其实四处看看九州风物也没什么坏处，”石秋瞳说，“天地如此广大，有个机会满世界乱跑，很多人还会羡慕得要死呢。当然要是没有那些影子一样的卫队，就完美了。”“不过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赌钱？”她问，“我看你似乎并不喜欢金钱啊。”风蔚然嘿嘿一笑：“除了这玩艺儿，这世上再也没有什么是我可以完全掌握生死的东西了。相比赢钱，其实我更喜欢把钱输出去的感觉，那会让我感受到，终究还是有些东西是可以轻易的舍弃掉的。”“听上去怪有道理的，”石秋瞳喃喃的说，“不过让人感觉你已经是老头子了。你有什么东西舍弃不掉呢？”“我一生下来就是个贵族，”他说，“很没落的那一种，三岁那年，家里已经养不起更多的仆从，所以堂堂的贵族之家只剩下了一个仆人。但我还必须按照贵族的方式去生活，虽然那只是最低标准的。真正的贵族子弟都看不起我，可我想要和平民的孩子一起游玩，总是不被允许。”“我深表同情，”石秋瞳没心没肺的说，面上毫无同情之意。
　　风蔚然横眉冷对表示愤怒，接着说：“后来我父亲死去了，他死之前，我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大概还没有和你在一起长。也不知道他和风长青有什么交易还是约定，他一死，我就被送到了风家。”“然后被送到了这里？”石秋瞳说，“他可真够狡猾的。”“其实倒也未必，虽然我相信他是打算利用我的，可他本来有更好的任务可以让我做。只不过，后来他发现我不会飞……”石秋瞳瞪大了眼睛：“你不会飞？”“我不会，”风蔚然诚实的说，“这对你们人类而言，大概就相当于天生少两条腿或者省下来就不会说话什么的。”石秋瞳的脸上真正现出了同情的意味：“那你……感觉难受吗？”“一个生下来就不会说话的人，会感觉很愉快吗？”风蔚然反问说。
　　“可你看上去很愉快……”“很简单，如果别人都希望看到你不愉快的样子，而你就那么乖乖的让他们看了……是不是很伤自尊？”于是石秋瞳难得的沉默了，过了一会儿，冲着风蔚然竖起大拇指。
　　两人说话时，院子里传来一阵阵杂乱的声响，那是卫士们发现石秋瞳又失踪了。两人躺在风蔚然的屋顶上，沐浴着流水一般静静流淌的月色，低声窃笑着。屋顶上还放着几个空酒瓶，风蔚然喝的是羽人自酿的水果酒，石秋瞳却已经干光了一瓶青阳魂。
　　“你这帮卫士真是十足的废物，”风蔚然说。
　　石秋瞳摇摇头：“那也不一定，几年前他们还是很厉害的，只不过我比以前长进了而已。”“明天就得离开啦，”她的脸上突然生起了一丝惆怅之意，“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和你聊天。自从我作了这个无聊的公主之后，还很少有人能陪我好好说说话呢。”“我也是，”风蔚然不无遗憾的说，“什么时候不做人质了，我去南淮城找你喝酒去。”石秋瞳眼睛一亮，随即又变得黯淡下来：“那不知道得什么时候了……”两个人不再说话，静静的看着头顶星月隐没，天边渐渐出现血色的晨光，仿佛是漆黑的天幕上撕开了一个口子，等待已久的光明迫不及待的喷薄而出。笼罩于九州大地上的夜的阴影慢慢退去，一阵清风将最初的鸟啼送到二人的耳中。
　　一直到很久以后，风蔚然都还在怀念着那一个黎明，怀念着那细润的鸟鸣声中真切的宁静。那一刻的天空，遥远的星曜依然在无情的运转着，那一刻的世界，人类的权贵们内依然在睡梦中勾心斗角相互算计，云栋影和风长青依然在吞灭对手的野心中无法安睡，苍茫的九州之上，似乎只有一个渺小的羽人和一个渺小的人族女子，享受着这一刹那的世界。
　　石秋瞳叹了口气，扭过头冲着下面喊了一声：“别找了，这儿呢！快去收拾收拾，一小时后我们出发！”风蔚然也跟着叹了口气，轻声问：“接下来去哪里？”石秋瞳把脸转回来，神色有些古怪：“去雁都，风长青家。风家和云家，都是我那混账老爹要拉拢的。”风蔚然乐不可支：“难怪不得云家对你那么殷勤，我想风家也一定会那么做的。”石秋瞳说：“那当然，我老爹野心不小，一直想要找借口扩大领土，如果能得到羽族弓手帮助，那就事半功倍了。听说当年的鹤雪士，几十个人就能对付数万人的军团。”“那只是传说而已吧，”风蔚然耸耸肩膀，“恐怖的杀戮催生各种各样不切实际的神话，这也是九州大地上很流行的蠢行。”石秋瞳不再多言，正准备从房顶跳下去，忽然想到了什么，又停住了。
　　“喂，你干脆嫁给我好了！”她对风蔚然说。
　　“你说什么？”风蔚然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你嫁给我！你耳朵没那么糟糕吧？”人族女子不知羞耻的大喊道。
　　“首先，我更情愿用‘娶’这个词；”风蔚然说，“其次，小姐，你是否觉得这样的发展速度过于快了呢？虽然不可否认我的确魅力出众，但是……”“啪”的一声脆响，风蔚然脸上多了五条小虫子，毛茸茸热辣辣的蠕动着。
　　“你这个蠢货，想什么呢？”人族女子双手插腰作悍妇状，“你要是做了我的驸马，不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开这鬼地方了吗？你动动你的猪脑子想想，对风家而言，是讨好我老爹重要，还是你这么一个区区的小人质重要？”“唉，原来是假的，”风蔚然抚了抚自己受难的脸，“空欢喜一场……伤自尊啊。”石秋瞳侧过头，瞪了他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风蔚然觉得这个人族女子的脸上略微有点红晕，在初升的朝阳映照下，显得明艳绝伦。他不由得看呆了，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石秋瞳伸出手指，在他额头狠狠弹了一下：“注意点你们羽人的形象！”风蔚然倒是并不在意什么羽人的形象，他只知道一点，他的命运有可能就此发生改变。想到日后可以不再过这种憋闷的日子，可以和这个美丽的人族女子共游九州大地，他就禁不住一阵激动。
　　他目送着石秋瞳花哨气派的车队驶出云家，带起一路尘土，渐渐消失于视线之外。在车轮转动发出的声响中，风蔚然恍然听到了一丝幸福的旋律。

第二篇 风云 十、铁甲依然在
　　风蔚然并不知道石秋瞳什么时候会给他带回来好消息，他深深地明白，这位人类公主的自由也是有限的。多年来的习惯令他并不在乎等待，也并不在乎时间的流逝。偶尔有时候，屈指算算：石秋瞳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石秋瞳应该已经抵达雁都了，心里就会升起一丝充满慰籍的期待。
　　生活依然如故，没有太多的改变。当同龄人们已经可以轻松的射飞禽、射走兽之时，他射出的弓箭在靶子上插得到处都是，云灭甚至不愿意多看他一眼；当其他同龄人绞尽脑汁的考虑送什么样的东西可以讨姑娘欢心时，他正在收起瘪瘪的钱袋，一脸轻松的从赌场门口跨出来。当然，当看到他一脸贼兮兮的笑容满宅子乱窜的时候，其他人都会迅速的藏匿起来，其速度不亚于几百年前羽人军队作战的敏捷。
　　这一天下午，风蔚然突然想到，今天是自己十六岁的生日。这一个日子本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已经逐渐失去意义，并不能让风蔚然产生什么欢愉的感觉。但他很快又想到，石秋瞳应该已经结束在雁度的无聊行程，走上了回家的路途。她将会回到南淮城，踏过那些弥漫着金粉色彩的平整街道，在悦耳的丝竹声中走入王宫，继续她寂寞的生活。但她会向自己的父亲提出一项建议，召一个羽人入赘做驸马，这个羽人是大贵族风长青的儿子，身份也不低呢。如果能够得到许可的话……如果……他无法抑制的想到“如果”之后的内容。做驸马也未必是自由的，他清楚，但是，比起人质而言，已经是一种飞跃了。更何况……想到这里，他的手心一阵微微发潮，浑身忽然感觉一阵轻快，简直就像自己梦想中的飞翔一样。在这种情绪的驱使下，他扔下手头的弓箭，走上了大街，带着一种腰缠万贯的豪迈情怀，走入了赌场。一直到这时，他才发现热烈的情绪并不能当饭吃，这几天所有人都躲着他，半个金铢都借不到，拿什么去赌？但此时他被热情所驱动，根本不愿去考虑这样的枝节问题。当伙计等待着他换筹码时，他忘乎所以的抛掉了一切的顾虑，顺手从怀里掏出了那枚天驱指环——这是他唯一可能用来换钱的东西了。
　　“这一枚指环，古董商开价一百我都没有卖，”他一脸平静的撒着谎，“就换六十金铢就好了。”伙计一愣，还没来得及开口，突然一个洪亮的声音先开口了：“哎呀风少爷，好久不见了！”风蔚然一回头，居然是当年曾告诉自己“天驱是什么”的那位胖行商。几年不见，他的身材更加令人羡慕，似乎脚下的地板都在发出痛苦的呻吟。
　　“你上次托我给你带的鲛绡，我已经找到了，”他高兴的说，“先到我客栈里去，我把东西拿给你。”“鲛绡？”这回轮到风蔚然发愣了，“我什么时候……”但他并没能把话说完，那个胖行商已经亲切的搂住了他的头颈，他立刻觉得颈上一窒，马上就无法说出话来，不由自主地被行商搂着，或者说架着带出了门。
　　他马上想到了，云灭在教授他和云家子弟们习武时，曾经说过，人类的武学高手对于不同种族身体的弱点都很有心得，有许多方法让一个人丧失行动能力。难道这个胖得像个肉团的行商，也是个高手？行商带着亲热的笑容，挟持着风蔚然回到了自己所住的客栈。进门之前，风蔚然居然还有余暇眼皮上翻，看到了那客栈的名字：富贵客栈。
　　这名字真俗气，他在心里想着。
　　行商几乎是把风蔚然提着上了楼，好在这个羽人少年也没什么分量。进了房门，他把风蔚然往椅子上一扔，脸上的笑意在一瞬间消失。他关紧了门窗，点燃火烛，拿过风蔚然手里的指环，借着灯光细细的看着。
　　“北辰之神，浩瀚之主，泛乎苍溟，以极其游。”他低声念着上面的文字。
　　风蔚然呆坐在椅子上，摸摸自己的脖子，发现一点伤痕都没有，连痛感都完全消失了，更加相信这行商的身手不凡。他不知道对方要干什么，也清楚自己无力反抗，只能傻坐在那里等待。
　　行商看了一会儿指环，似乎是终于研究出点什么名堂，转过身来，站到了风蔚然跟前。他把自己的右手从衣袖中伸出来，风蔚然看到他的食指上有一枚铁青色的指环，和陈福留给自己的这一枚非常相似。只不过这种指环一般是套在拇指上用来拉弓的，但他实在太胖了，拇指粗得套不进去，所以只能套在食指上，看来很突兀。
　　行商面对着风蔚然，好像一堵肉山，将大片的阴影投到他的身上。他那以往一直洋溢着的典型的商人笑容，此刻全无踪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肃穆。
　　“铁甲依然在！”他对风蔚然说。
　　风蔚然直直的看着他，似乎要将他脸上的每一处褶子都看个分明。该行商的脸简直是个完美的浑圆，上面的每一块肥肉都可以随着身体的动作而微微颤抖。他的眼睛很小，就像两颗黑豆；鼻孔很大，可以塞进去两个橘子；此外还有一张大嘴……当然，这张脸的确不怎么好看，但风蔚然却并没有看出一点精神失常的痕迹来。并不像疯子啊，他想，怎么说出来的话我听不明白呢？“你……你在说什么？”他怯生生地问，生怕自己不小心回答错了，会被对方切了下酒。
　　行商反而呆了一呆：“你没有听明白我说的什么？”“你说的是……铁甲……依然在？”他说，“什么意思啊？”行商盯着风蔚然看了许久，脸上突然显出了狰狞的杀气，当风蔚然吓得腿都有点哆嗦了的时候，这一丝凶悍却又很快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莫名的萧索。
　　他拖着沉重的步子坐到了另一张椅子上，那椅子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响。
　　“你的这枚指环……是他给你的？”他问。
　　“他？他是谁？”风蔚然反问。他发现这个胖子很喜欢说没头没脑的话。
　　行商摆摆手，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可笑：“你从哪儿得来的这枚指环？”风蔚然犹豫了一下，知道自己在这样的处境之下别无选择，只能老实回答：“是我以前的仆人，陈福。”行商似乎早就料到了这个答案：“陈福，果然，我就知道他应该不会用真名的……他是个羽人对不对？他长什么模样？”他长什么模样？这个问题可有点费解。陈福死了好几年了，在他头脑中的印记已然模糊不清。他努力回忆着：“瘦高个儿，尖脸，灰色的头发，眼角有一道伤疤……”陈福的形象仿佛是从水底慢慢浮起来一样，一点一点的变得清晰。风蔚然回忆完了，却惊讶的看见面前的行商满面悲戚，双目中有眼泪流出来，顺着他肥胖的面颊滴落到地板上。
　　“没错，就是他……”他喃喃自语道，“我最好的兄弟……他是怎么死的？”后一句话却是问风蔚然，风蔚然不由得反问：“你怎么知道他死了？”“因为他如果不死，这枚指环不会到了你手里、你却连他的意义都一无所知！”对方回答说，“这是我们天驱的尊严！”又是“天驱”这个名词，还“我们天驱”。风蔚然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这个行商一见到他的指环，就把他带到了这里。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好似一个夸父被打扁了一般的胖子，居然也是这样一个组织的成员。这么说来，陈福也是天驱的成员，这两个家伙看来还是一伙的。果然都是些怪物啊，他无奈的想。
　　至于那句“铁甲依然在”，似乎就是他们的接头暗号了，陈福临死之际，拼尽全身的力气叫出了一个“铁”字，原来是这五个字的开头。
　　“但你为什么要说天驱是一个可怕的邪恶组织？”他想到这个问题，“有这么说自己的么？”行商瞥他一眼：“我不过是不想让你惹上麻烦而已。更何况，在外人眼中，天驱的形象本来也是如此。谁手握权力，谁就是正义的，如此而已。”他继续问道：“他是怎么死的？”风蔚然看着他急切的神情，想了一会儿，咬咬牙，把那一天晚上的情形都原原本本说了出来。行商默默地听着，听完后沉思了一会儿，咬紧牙关低声说：“是他，一定是他，不会错的。”风蔚然知道，这一次行商所说的“是他”，指的是那个白袍怪客。但他还没来得及发问，行商又接着问：“这么说来，我十五六年不见他了，他都一直在雁都风长青家里服侍你？”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对方实话。行商似乎是看出了他的隐衷，摆摆手说：“要是有什么不方便，不必说啦，我不会强迫你的。”他顿了一顿，又说：“这枚指环是他的遗物，但如果你想保留……你就留下来吧。你可以回去了。”风蔚然没有动，他望着对方，问道：“既然你把这枚指环送给我了，那么，给我讲讲你们天驱的故事吧。”对方看了他一眼，似乎是在踌躇中，但最终还是缓缓的谣了摇头。
　　“把那枚指环好好的收藏起来，”他说，“把陈福记在心里，但别再向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也不要让任何人看到指环。天驱的事情，知道得越少，对你越安全。”风蔚然仍然没有动。他从这个肥胖的行商身上，嗅到了一股浓烈的悲伤，同时也有一种奇特的坚定。似乎是有一种穿越了漫漫时光的不屈的信仰，从死亡的阴影中透出一丝光亮。
　　他再一次想到了风长青那时候提到的几个名词，鹤雪是羽人们近乎神一般的传说，是其他各族的噩梦；天罗是战争时期一个极有效率的杀手组织、各国王公都抢着出钱雇用；辰月教和长门修会过去的影响力很大，现在已经衰落了。但似乎只有天驱，始终处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不为人知。按照行商的说法，他们一直处于严酷的镇压与死亡的威胁之下，也不知是什么力量支撑着他们一直生存到了现在。
　　那一刹那风蔚然甚至很奇怪的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仿佛被埋葬在泥土之下的压抑生活。也不知道是不是产生了某种同情或者是共鸣，他头脑一热，决定不再隐瞒任何东西，一直小心堆砌的堡垒莫名的化为无形。

第二篇 风云 十一、时辰到了
　　黄昏到来之前，在富贵客栈中，风蔚然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胡斯归——就是那个胖行商。胡斯归接下来说的话令他目瞪口呆。
　　“你果然就是风靖源的儿子。陈福跟随在你身边那么多年，是为了保护你。你父亲也是为了你，才变成了那个样子，”胡斯归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一样东西，和你自身有关的一样东西。”“什么？我？”风蔚然目瞪口呆，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虽然他隐隐猜到陈福在自己身边这么多年必然有原因，却也没想到，这原因竟然和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关联。
　　“那究竟是……什么东西？”胡斯归摇摇头：“我也不是很清楚，陈福那时候语焉不详，就急急忙忙的离开了，此后我们再也没有得到他的消息。我所知道的是，此事和辰月教有关，而且就是辰月教主下的手，也就是你那天晚上所见到的白袍人。”风蔚然本来已经站起来了，此时却一屁股坐了回去，只觉得一颗心在胸腔内剧烈的跳动着，颇有些不知所措。他发现自己的身世忽然间变得极度复杂，仿佛是有无数的藤蔓突然从地底钻出来，将自己捆得不能动弹。
　　恍惚之中，胡斯归说的话倒是一句也没听漏。胡斯归告诉风蔚然，十六年之前，他本来正在瀚州同蛮族人做生意，突然接到了陈福的飞鸽传书。陈福在信中说，羽族武士风靖源的儿子被辰月教主盯上了，似乎是因为他身上有某种东西。风靖源对天驱有大恩，此事他必须出手。
　　此前陈福本来在澜州，发出这封信时却已经身在宁州。他在信内简单的说明，此事和辰月教关系重大，解决之前，他将会保护风家父子隐姓埋名，就此消失不见。胡斯归曾寻找过他，一无所获，却想不到他会扮成不起眼的仆人，隐姓埋名那么多年。显然，出于某种原因，他将守护风蔚然当成了自己唯一的使命。
　　“那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风蔚然一阵茫然。父亲死了，陈福也死了，这个突然出现的天驱似乎成了自己唯一的依靠。可即便是他，也只不过知道一丁点模糊的真相。
　　胡斯归思索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最后他开口说：“不是我们，是我。事实上，我这一趟来到宁南，就是因为发现了辰月教主的蛛丝马迹。他和你所在的云家主人云栋影之间似乎有什么关系，你向我描述的陈福的死，证明他就在宁南，很有可能就在云家。因此，我原本是打算今晚夜探云宅。”“至于你，”他接着说，“还是趁早离开宁南吧。我此去生死未卜，你可拿着我的钱远走高飞。希望有一天，你能再遇到一个天驱……”他挥挥手略去后话。
　　风蔚然大摇其头：“虽然我听人说，云宅这样的房子放在人类的地方根本算不得什么，可我还是觉得它很大。没有我带路，你恐怕会迷路的。何况，我也走不了。他们在我身上施了秘术，还得靠云栋影去解开。如果我一走了之，只要我的脚跨出这座城，我的心就会像一个被捏碎的肉包子一样，汤汁四溅……”——这是谎话，云家在陈福死后的那一年就不屑于给他施术了。
　　胡斯归又好气又好笑：“你们羽人不是不吃肉么？”“理论上是这样，”风蔚然说，“但实践之树常青……”胡斯归喃喃地说：“好吧，你的意思就是说，你不想逃走，你要跟着我一起去送死？”风蔚然微微一笑，扬了扬手里的指环：“听起来是这个意思。虽然我还不清楚你们天驱究竟邪恶在什么地方，不过至少有一点，都不怕死。我也不能给陈福丢脸哪。”这一夜宁南城中下起了绵绵的细雨。在这深秋的夜里，雨点淅淅沥沥滴落在遍地的枯叶之上，预示着冬日脚步的临近。整座宁南城似乎是被笼罩在一层淡淡的水雾之中，在墨黑的夜色中隐隐显出一种令人困倦的静谧。
　　云栋影坐在房内，听着窗外无休止的雨声，默默思考着些什么。突然之间，他本已别好的门无声无息的打开了，一个白色的身影走了进来，长袍的衣角上还在滴着雨水。
　　“你们辰月教都喜欢这样不请自入么？”云栋影不动声色的问。
　　对方发出一声轻笑，径直在云栋影对面坐了下来。也不知他嘴里念了一句什么，身上的雨水在一瞬间完全干透了。
　　“你真该去走街串巷表演戏法，”云栋影也笑了，“肯定大赚。”身着白袍的辰月教主轻轻摇头：“你们商人就是一身的铜臭。我早说了，羽人不要像人类那样醉心于经商。”云栋影说：“咱们不必聊家常了。看来你的伤势全好了，不然也不会违背我们的约定，大摇大摆的出来晃。”“时辰到了，”对方只回答了这四个字。随后，云栋影的房中陷入一片心照不宣的静默。两个人一动不动的坐着，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也似乎只是在听着窗外的秋雨。
　　“此事一完，你的心愿就算了结了，”云栋影打破了沉默，“我也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怎么，多留我一天也不肯么？”“一分钟我也不愿意。”辰月教主缓缓摘下面幕，露出脸来。那张面孔上赫然没有明显的五官，鼻子和嘴唇都已不知去向，森白的牙齿露在外面，没有眼睑的双目呈现出血的暗红色。
　　“我既付出如此代价，必不会轻易放手，”他阴沉的说，“你现在就迫不及待的得罪我，是因为已经和人类的衍国国主讲好价钱了么？”云栋影一震，辰月教主继续说：“可是你想错了一点。你们云氏和风氏相互不合，即便别人要借助你们的力量，也必然会先协助一家削灭另一家。你以为他一定会选择你？”他看着对方头上滚滚冒出的冷汗，从容地说：“更何况，你们强大了，对他的国家也是一种威胁。可是我辰月教千百年来，和国家政权也不过是互为倚助……”云栋影忽然虎吼一声，跳起来伸手去抓挂在墙上的弓箭，但他只迈出一步，身子便软了下来，如一滩烂泥般栽倒在地上，口鼻中慢慢流出血来，竟然是碧绿色的。
　　辰月教主看了一眼，鼻子里哼了一声，嘴里念念有词。片刻之后，云栋影的身体渐渐化为绿色的脓水，随后很快的蒸发殆尽。

第二篇 风云 十二、你首先应该告诉我
　　当晚在云宅负责轮值的是云灭。他虽然贵为羽族第一弓术高手，却始终喜欢身先士卒的站在第一线，十分固执的将自己加入了云宅轮值的名单之中。此时他坐在岗台之中，借着四周昏暗摇曳的灯火，看似神情悠闲，对周围的一切浑不在意。
　　正在悄然潜行的胡斯归和风蔚然立即停住了脚步。两人刚刚从外墙翻了进来，胡斯归虽然身躯肥胖，行动却出乎意料的轻盈敏捷，大出风蔚然意料。
　　“糟糕，是云灭！”胡斯归低声说，“这下可麻烦了。”“我听说他是我们羽族的箭神，”风蔚然说。
　　“不是听说，是事实，”胡斯归说，“我当年差点死在他手下。”风蔚然想了想，毅然说：“那我去吸引他的注意力，你来找机会下手吧！”胡斯归斜眼看看他：“你能行？”“尽力而为吧，”他不大确定的说。
　　说完，他站起身来，大摇大摆的向着云灭走过去。云灭果然是感觉敏锐，风蔚然刚走了没几步，云灭已经发现了。
　　“风少爷，那么晚了，又下着雨，怎么还不回房去休息呢？”他不紧不慢的问，声音并不大，却在杂乱的雨滴声中显得分外清晰。
　　风少爷心头一紧，没料到云灭反应那么快。好在他的反应也不慢，几乎不假思索的开口回答：“我丢了一枚指环，那是陈福的遗物，我想要找回来。”云灭听了，并没有回答，却披上雨衣走了出来。他看看浑身上下淋得精湿的风蔚然，皱皱眉头：“所以你才找得那么急迫，连伞都顾不上打？”风蔚然低头一看，无言以对。他和胡斯归在云宅外鬼鬼祟祟的游荡了许多，这场雨才下下来，两人根本来不及打伞或者穿雨衣。
　　“啊，那个……太着急了，没在意，”风蔚然顺手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以此掩饰慌张。
　　云灭点点头：“是么？看来这东西对你很重要了，我陪你找吧。”说罢，右手递给风蔚然一样东西，居然是一把雨伞。
　　风蔚然强笑道：“不必了，我自己去找就行了，您正忙着……”“不，我一点也不忙，”云灭毫不迟疑的打断他的话，“其实我一个人坐在那里也很无聊，就陪你一起找找吧。”他拉起风蔚然，快步向胡斯归藏身的地方走去，一点也不容对方抗拒。风蔚然绝望的想：娘的，这些武士为什么一个个都那么霸道？慢慢靠近了胡斯归的藏身之处，风蔚然心头打鼓，双腿也颤抖不止。要是他们俩现在打起来，风蔚然想，岂不是要误伤到我？这么一想，对于自己一时头脑发热的冲动行为，他又隐隐有点后悔了。
　　却听见胡斯归冷笑一声：“云兄，多年不见了，你还是像驰狼一样机敏，佩服佩服。”云灭听到他的声音，微微一怔，目光中陡然爆出一缕杀气：“胡兄，你也还是像耳鼠那样擅长爬墙挖洞啊。”风蔚然感觉云灭身上的肌肉一紧，似乎这个胡胖子是个劲敌。云灭轻轻推开他，双手自然下垂，但风蔚然听说过，他能够在一瞬间射出七支箭，攻向胡斯归全身的每一处要害。至于胡斯归有什么绝技，他就不清楚了。
　　“你是打算把你的手下都叫来呢，还是我们俩好好清算一下老账？”胡斯归的话语间充满了讥诮。云灭微笑不答，但两人似乎已经心照不宣。
　　突然之间，一阵劲风向着自己当胸袭来，还没反应过来，风蔚然就已经头晕目眩的跌倒在地上。倒地的一刹那，他看见胡斯归肥大的身躯用不可思议的速度跃了过来，左手刀、右手剑，如狂风骤雨一般连续发招，兵器的寒光将云灭笼罩其中。他这才明白，刚才是胡斯归发掌将自己击倒，以免误伤。
　　大约三四年之后，他才能明白过来，那一夜他所目睹的，是一场难得的高手对决。胡斯归的双手刀剑之术，和云灭轻灵有如鬼魅的身法，分别算得上人类和羽人两大种族武术的巅峰。但他当时并不知道这一点，只是张大了嘴，看着一肥一瘦两个身躯令人眼花缭乱的转来转去，几乎都看不清双方的动作。<a href="http://www.Lcread.Com" target="_blank">www.Lcread.Com</a>他很想提醒胡斯归，千万不能给云灭弯弓搭箭的空隙，却又不敢喊出口，担心让对方分心，但偏偏最让他害怕的事情出现了。那片地上有一个浅坑，由于贮满了雨水，看不出来。胡斯归激斗中没有注意到脚下，一脚踏了进去，当即身子一歪，手中的刀剑失去了准头。云灭却已经抓住这稍瞬即逝的时机，身子向后一翻，脱离了胡斯归刀光剑影的笼罩。
　　于是风蔚然顺理成章的听到了几声弓弦的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金属碰撞的叮当声。响声过后，他惊恐的发现，胡斯归已经倒在了地上，胸口和咽喉上各插着一支长箭，还在嗡嗡颤动着。方才云灭一气射出了七箭，居然被他挡住了其中的五支，但这最致命的两支终于没有躲过。
　　云灭慢慢走近，眼看就要来到胡斯归身前，却忽然扬起弓，又射出几箭，钉在胡斯归的尸体上。胡斯归纹丝不动，他这才放了心，转身走向正在抑制不住的发抖的风蔚然。
　　风蔚然眼见胡斯归毙命，心里一片空白，想拿些花言巧语搪塞敷衍，又深知这样的场合怎可能搪塞得过去？手足无措之间，云灭已经站到了自己面前。
　　“你怎么会和胡胖子混在一起？”他的脸色看上去十分阴沉，“你知不知道他是个……”话音未落，云灭突然感觉背后有些异动，还没来得及回头，便觉得背上一阵剧痛。惊愕的倒地之时，他看见已经死去的胡胖子站在那里，手中的刀还在滴着血。
　　“他知道我是个天驱，”胡胖子冷冷的说，“所以他才和我混在一起。”风蔚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怎么还活着？我明明看到……”“你没看错，不过你看不到里面罢了，”胡斯归一脸诡秘的笑容，抓起风蔚然的手，放到刚才被箭射中的地方。风蔚然摸到了一种质感奇特的材料，又像金属，又像布料。
　　胡斯归笑得很开心：“我那么多年经商可不是装样子的，也找到了些好东西。这是上一次战争的时候，羽族王室找河络高手工匠特别定做的护身轻甲，听说由于价格昂贵，总共也只做了不到五十副。我挖了多少羽族王公的坟墓，才凑齐了三副……”“你够狠，”风蔚然表示佩服，“不过为什么要三副？”“因为要三副的料，才够做我这一身的，”胖子咧着嘴说，“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的确如此，”风蔚然鸡啄米般的点头，“连喉咙都包上了，是很费料。”“要对付云灭，就得安全第一，”胖子一本正经地说。
　　风蔚然很快将胖子带到了云栋影门外。两个人正准备压低了声音商议如何探查一下屋内的情形，门却自动开了。辰月教主的声音传出来：“别在外面淋雨了，进来说话吧。”两人面面相觑，却也无可奈何，既然行藏败露了，只能乖乖接受下风的处境。胡斯归拍拍风蔚然的肩膀，两人走了进去。
　　灯光下，风蔚然头一次看清了辰月教主的脸，那张狰狞的面孔令他禁不住浑身一哆嗦。辰月教主偏偏要死盯着他，一双没有眼皮的眼睛始终不眨一下，更加让他心里发毛。他心里本来怀着对此人杀死陈福的强烈恨意，但那如同淬毒利刃一样的目光使他只剩下了恐惧的念头。
　　然后教主的眼神就和胡斯归的眼神碰上了，看来这两人也是老相识，风蔚然隐约从空气中闻出一丝燃烧的味道。
　　辰月教主看着胡斯归，没有五官的脸笑得甚是恐怖：“我所认识的天驱武士中，你不是武功最好的，但却是最会动脑筋的。既然你敢来找我，一定是对我的秘术有所防范了。”“我没把握防得住你这样的老怪物，”胡斯归说，“但我至少有把握和你同归于尽。”辰月教主叹口气：“既然如此，有没有办法大家都活下来呢？同归于尽不是什么好结果。”“那你首先应该告诉我，你对这孩子做了什么？”胡斯归问，“你付出那么大的代价，苦等了一十六年，究竟想要得到什么？”这也正是风蔚然迫切想要知道答案的问题。辰月教，那是一个拥有可怕的秘术的教派，和自己有什么关系？辰月教主的眼神在风蔚然脸上扫来扫去，令后者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只等待被剥皮的羊：“这正是我想告诉你们的。你们对我的行为有不少误会，不然我也不会耽误这十六年。也许我说完之后，你们会改变主意，和我谈谈条件。”

第二篇 风云 十三、可是实在没想到
　　年轻的羽人风靖源，在十六年前的一个夜晚陷入了匆忙的奔逃中，此事的起因在于他于半年前曾窝藏了一名被通缉的天驱武士。事隔半年，由于天驱内部出现了叛徒，他的行踪被人出卖，不得不在傍晚之前带着即将临产的妻子，急急离开中州丰豫城，骑在马背上奔跑了四五个对时，一路往东而去。
　　他并没有能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完全摆脱对方的追捕，因为历来对天驱执行抓捕的都不是官差，而是国家的军队。此刻追捕他的一队人马，来自于中州轶国的斥候部队：苍翼营。他们有着苍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和猎狗一样敏锐的嗅觉，配合着从北陆引入的快马，一直对风靖源穷追不舍。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是不会畏惧的，羽人的翅膀一旦展开，天下再快的马也不可能追得上。但他却不能抛弃怀孕的妻子。尤其不幸的是，到了深夜的时候，由于一路剧烈的颠簸，妻子临盆的时刻提前到来了。
　　此时两人已进入澜州地界，正逃到一处大湖旁，但敌人始终穷追不舍。茫然无措的风靖源左顾右盼一阵，仔细看看周围地形，忽然眼前一亮，将呻吟不止的妻子带到了一从芦苇后。在一人多高的芦苇从里连续拐了若干个弯后，又从一个不起眼的地洞里钻出，眼前豁然开朗，竟然是一处小小的祭坛。
　　他将妻子扶到祭坛下，却听得不远处传来的搜索声。无奈之下，他借着明亮的月光，故意将自己的身形暴露在追兵的视线里，将他们引向与祭台相反的方向。
　　这时他才惊恐的发现，自己在这个月色如霜的夜晚竟然感受不到明月的月力。但此时已无路可退，他只能凭借着羽人天生轻巧的纵跃躲避着追兵们的弓弩，渐渐将他们带得远离妻子的藏身之所。
　　此后便是一场恶战。失去了翅膀的羽人在密密的箭雨中穿行躲闪，几乎是依靠着身体的本能顽强的维持着。他以精湛的弓术杀伤了数人，自己也身中好几箭，尽管未及要害，但流血过多之下，心中已知不敌。于是他放出了一道烟火，那烟火在夜空中画出一只青色的鹰，正是天驱向自己同伴求救的讯号，那是他曾帮助过的那位天驱武士赠与他的。虽然他知道，附近存在天驱武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但奇迹恰恰出现了。这个奇迹就是正在近旁的陈福。在陈福的帮助下，两人合力杀退了敌人，风靖源顾不得自己身负重伤，由陈福搀扶着，向着妻子适才躲藏分娩的地方奔去。
　　不料来到芦苇丛外，却没有听到婴儿的啼哭声，反而随风传来妻子微弱的呼救声。风靖源大惊失色，挣开陈福的手冲了进去，陈福也紧紧跟在后面。
　　他们钻进去后，就在湖边见到了辰月教主，以及一幕他们毕生未曾见过的奇景。风靖源的妻子已经产下一子，那孩子此刻却正被包在一圈绿莹莹的光圈之中，身子竟然悬在半空。一袭白袍的辰月教主正站在他身边，双手捧着一团白色光球，赫然正在将这团光球压向婴儿的身体。
　　其时风靖源并不认识辰月教主，但见到这般诡异的情景，早已魂飞魄散，哪还顾得上细想？他连身上的弓箭都忘了用，怒吼一声，握起拳头向着辰月教主和那团光球扑去。
　　辰月教主正在全神贯注于那光球与婴儿身上，竟然没注意到湖畔多出来两个人。等看到风靖源扑上来时，他已经没办法作出别的反应了，眼睁睁看着对方伸手去推那光球。风靖源触到它的一瞬间，光球陡然间亮了起来，他的身子竟像被重锤击中一般，身子往后飞出十余步，倒在地上。
　　随着光球变亮，辰月教主也是面上的表情痛苦之极，似乎光球即将失控。他匆忙间咬破舌尖，从嘴里喷出一口鲜血，那鲜血瞬忽间化为一团血雾，笼罩了光球，光球的色泽变得暗淡起来。他赶忙强忍着痛楚，将手中的白色光球放到了婴儿身上。白光渐渐融入了婴儿的身体，最终完全隐去。那股托着婴儿悬浮于空中的力量，也就此消失。婴儿从半空中跌落下去，幸好地上都是芦苇，并没有伤着。
　　“哇”的一声，婴儿发出了响亮的啼哭。陈福又要照顾大人，又要看着孩子，手忙脚乱之际，辰月教主已经逃走了。
　　十六年后，辰月教主回忆起当年的情形，五官模糊的脸上不知是忧伤还是悔恨。他说，那一夜其实他听得很分明，那隐秘的祭坛之外有不断传来的追赶声、喊杀声，极有可能受到干扰。但是下一次暗月的月力如此之强，却要等到十六年后，他没有那样的耐心等待了。何况他也没有想到，那一晚出现的正好是曾在那祭坛中和辰月教徒有过交手的风靖源，以至于被他沿着路径撞了进去。
　　辰月教主说，他本来安排了自己的亲子去承受这一切，可是实在没想到，他因为无法承受精神力的排斥而死去。这个时候，初生的风蔚然出现在那里，他自然想要籍由他来完成那一夜的使命，以免错过难得的时机。可谁知道风靖源会在那个时候回来阻挠。他那时正在全力施展秘术，也没有能力去阻止风靖源飞蛾扑火。后来他迫不得已，只好使用了即便是在辰月教中也被视为禁忌的玄阴血咒，才控制住局面，但自身也受到极大伤害。所以后来风靖源成了那样，而辰月教主成了这样。
　　至于风蔚然的母亲，是在当时难产死去的。辰月教主说，他平生杀人无数，如果是他动手的，就绝对不会不认账。

第二篇 风云 十四、破坏了我的大计
　　“好吧，我大致明白了事情经过，可是，还缺最关键的一点，”风蔚然问，“你到底想在我身上做些什么？这和十六年之期又有什么关系？”父亲的重病、母亲的死亡，在这一刻都有答案。但他强行压抑着自己的愤怒，努力保持着头脑的冷静。多年来羁旅一般的生活，至少让他学会了一件事：在痛苦面前失去理智只会加深痛苦。
　　辰月教主站起身来，推开窗户，一阵斜风夹杂着雨丝飘了进来。他抬起头，仰望着天空，夜色漆黑如墨，只有遥远的星辰散发出微光。
　　“你听说过魂印兵器吗？”他反问。
　　风蔚然听说过。在那些充斥着九州大陆的荒诞无稽的传说中，这是最为荒诞无稽的一种。根据这种说法，那些伟大的英雄们死后都会留下灵魂，而这些灵魂会被河络工匠封印在兵器之中，使之拥有灵魂的可怕精神力量。这样的兵器，就叫做魂印兵器。
　　“听说过，城北还有家铺子专门做魂印兵器的批发零售呢，”他不以为然地回答，“那些枪啊、刀啊上面都装有音哨，舞起来呜哩哇啦的可热闹呢。”辰月教主放声大笑：“这么说你是不相信了？也不相信我其实是把一个灵魂从魂印兵器中取出，再封入了你的身体里？”风蔚然一呆：“你说什么？”“你没有听错，”辰月教主只回答了这五个字。
　　连胡斯归都听傻了：“这个玩笑可开大了……”“这不是玩笑，”辰月教主说，“那一个晚上，经星象师的推算，是十多年来暗月的力量最强的一夜。我们正试图借助暗月的力量，将封禁于苍银之月中的魂魄取出来。”胡斯归禁不住伸手按住剑柄，风蔚然惊讶的发现他的身躯竟然不自觉地小抖了一下。
　　“你说什么？”胡斯归的嗓音都变了，“苍银之月？你们疯了？”辰月教主肃然答道：“我们没有。这是一个赌局，输了不过是损失几条人命，赢了却能改变天下的格局。”“苍银之月？那是什么？”风蔚然轻轻扯了扯胡斯归的衣袖，却被对方下意识的挣开了。他这才明白，胡斯归紧张到了什么程度。
　　“那是三百年前，辰月教主开始世代相传的古怪法杖，有传说它来自地狱，里面封印了一个极度邪恶的亡魂，喜欢吞噬魂魄，”胡斯归喉头蠕动着，有些艰难的说，“不管传说是怎么回事，事实上，几乎所有和苍银之月相抗衡的人都莫名其妙的失去了全部的意识和精神，就像……活死人一样。”风蔚然也禁不住寒战了一下，背脊一阵发凉。辰月教主却颇为得意，露出森森白牙，表明他正在笑。
　　胡斯归接着说：“这根法杖历任了好几代教主，肆虐了上百年，才被一位本领高超的秘道家所摧毁。他牺牲自己的性命破除了法杖上的魂印，然后用全部的精神力将其中的灵魂强行封禁。但据说，那里面的恶魂并没有真的被摧毁，只是暂时沉睡而已。”辰月教主静静听他讲完，点点头说：“你说得没错。我不妨再讲得更详细一点。苍银之月中，封印的是我教三百年前一位教主。他在位时间只有短短十年，以至于很少有人听说过他。当时我教正在凋零之际，他为了重振声威，强练暗月秘术中最为危险艰深的噬魂之咒，但由于自身功力不足，反而被咒术所反噬，终至无法控制的程度……”那一个春日明媚的午后，一阵不祥的乌云突然笼罩了大雷泽西北部的上空。被放逐于此处苍银潭的河络铸造师佐赤，从自己居住的地穴钻出，看着那团翻滚不止的氤氲云气，突然眼前一亮：“真是良材美质啊！”不久之后，几个疲惫不堪、伤痕累累的人类怪客来到了他面前。他们的其他同伴都已被这美丽而危险的沼泽夺去了性命，但仅剩的这几个人却依然高昂着头，坚定的双目体现着他们对死亡的蔑视。
　　但佐赤顾不上去看这些人，他的目光被其中一个身材瘦长的中年人所深深吸引。他的肤色已经淡得近乎透明，可以看到一条条的血管，脸颊深陷，有若骷髅。他身上并没有什么怪异的气息，但他所踏过的地方，那些正在勃勃生长的花草植被，却很快的枯萎凋谢。天空中，那团黑色云气盘旋在他的头顶，遮住了阳光。
　　中年人一步一步走到佐赤身前，每走一步都要停顿一下，似乎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请你取走我的灵魂，将它封印在兵器中，”他用虚弱的声音说。
　　佐赤是因为喜欢培育邪魂铸造兵器、违背了河络的祖训，才被放逐到苍银潭的。在此之前，他的名声并不为凡人所熟知，却被某一部分人敬若神明。此时他看着这干枯的中年男子，双目灼灼，忍不住又说了一遍：“良材美质！”“这根法杖出炉的那一夜，苍银潭上空狂风怒号，吹散了所有的云雾，但明月在天空中却踪影不见，完全被庞大的暗月所遮挡了。佐赤于是给它命名为苍银之月，是为暗月，而非明月。”“你们可以想象，一道无法阻挡的暗月秘咒，一个被自己吞噬的充满怨气的灵魂，会拥有多么大的威力，”辰月教主脸上有异样的神采，语声却依然平静，“整个九州大地，又有谁能抵挡它呢？”“所以它被毁了，所以你们在此后的两百年中从来不曾甘心，”风蔚然说，“可是苍银之月上的魂印已破，即便借助暗月的力量唤醒了那灵魂，也没有它的容身之所。于是你们想到了人，想把灵魂移到人的身上，对吗？”辰月教主赞赏的点点头：“你果然聪明。我本来是想让我的儿子去接受它，但是，完全没有想到，那灵魂和我儿子的灵魂无法融合，两股精神力发生碰撞，最后反而把我儿子的头脑完全摧毁。如果我不能在太阳升起之前找到新的宿主，暗月的力量消失后，那灵魂也会消失，我的半世心血就付诸东流了。”风蔚然看着他说到自己儿子的死，没有任何感情的涟漪，心想，这果然是个冷血的怪物。他咕哝了一句：“付诸东流就好了……”辰月教主并不理睬他，接着说：“我由此知道了已有的灵魂无法和它共存，我儿子不行，那么我也不行。我正在彷徨无措，你母亲却闯了进去，我于是忽然有了这个念头：如果是初生的婴儿，几乎还没有自己的意识，头脑里一片空白，也许可以容纳这灵魂，所以我耐心等到你出生。”“你倒是很有急智么，”风蔚然毫不留情的挖苦说。
　　“可惜你父亲破坏了我的大计，”教主叹息一声，“我正要把它放入你的体内，他贸然前来阻挠，激发了灵魂的戾气，我无法压制了。如果那样的话，在场所有人的灵魂都会被它所吞噬，我没有办法，只能用玄阴血咒再次封禁他。三百年前的那个秘道家就是用的这一法术，借助谷玄的星辰之力去压制暗月秘术。谷玄是一切黑暗的主宰，足以统治暗月，但那星辰之力太强，不是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所幸那灵魂其时尚未完全觉醒，所需的力量比上一次小得多，我才侥幸捡了条命，但……”他没有再说下去，但他可怖的面容说明了一切。

第二篇 风云 十五、那我还能飞吗
　　夜色渐深。雨声不知何时已经停息，但房内的三个人根本没有留意到这一点。很久以后回想起这一幕，风蔚然禁不住要想，那多像是在说书啊。一个五官残缺的丑陋说书人，讲述着一个惊心动魄的传奇故事，两个配角在旁边不时插一句恰到好处的问话，以便吸引听者的兴趣。
　　现在配角又开始问话，是那个胖得好像发起的馒头似的家伙：“你今晚想和我们谈什么条件，还想借助蔚然的身体去唤醒那死灵？”他示威似的把双手分别按在刀剑上：“最好别那么想。”“不，我不会愚蠢到和你们谈这种条件，”对方说，“我有一个对方都有利的提议。”说完，他从背后拿出一个长长的木盒，在桌上打开。那里面有一根形状奇异的法杖，长约三尺，用深黑色的星焚之铁打造而成，在灯火下竟然没有一点反光。杖身是由数股花纹扭结而成，代表着灵魂的纠缠交错；杖头上则有一个漆黑如墨的球体，象征着神秘的暗月。
　　胖配角下意识的退了一步，声音发涩：“这就是……苍银之月？”说书人点点头，再从怀中取出一枚亮盈盈的石子。这石子状若鸡心，通体透明，闪烁出若紫若蓝的光芒。
　　这次胖配角和那个瘦小的少年配角一齐问话：“这又是什么？”“我花费了很多功夫，”辰月教主答非所问，“我从越州先后抓来了十三个兵器铸造师，在他们身上施加了四十一种辰月教的刑罚。前十二个都死了，最后一个终于招了。然后我再次去往越州，用了两年时间，找到了据说是九州最后一个魂印兵器的铸造者。”“这就是魂印兵器的秘密，”他说，“魂印之石。”“我明白了，”风蔚然说，“有了魂印之石，你又可以重新把灵魂封入苍银之月，也就不需要人类的身体了。对吗？”“如果不是依靠我们辰月教的秘密祭坛，你也许不会被生下来，而你的父母也都会在十六年前死去，”对方说，“所以，你把他们的仇怨记在我身上，并无意义。现在我们只是为了彼此利益而谈判罢了。”“你为什么不把我捆起来，然后直接施术？”“我不能。人的躯体不同于兵器，那灵魂现在处于你的精神力的压制之下，必须得到你意志的完全配合，我才能把它导引出来。否则，很有可能和你的灵魂碰撞，彼此湮没。这就是我为什么和你费那么多唇舌的原因。我要你心甘情愿的帮助我，要你的精神力完全接受我的引导，才可能把我需要的东西弄出来。快决定吧，夜很短，我们剩下的时间不多了。”风蔚然心里有了底，明白对方不能强迫自己分毫，于是摇摇头：“你可以得到苍银之月，重新开启辰月教的辉煌之门，但我能得到什么好处？”教主轻笑一声：“你可以得到你本来没有的东西，那就是飞翔。”风蔚然仿佛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棍子，只听教主接着说：“羽人飞翔，靠的是明月的力量，但那灵魂在你体内，虽然并未觉醒，暗月之力却渗透了你的身体，以致你根本无法感受到明月的召唤。如果不将那灵魂取出，你永远也不能飞起来。”风蔚然站在原地，许久没有动弹，听到屋檐上的积水滴答滴答落在地上，在静夜里听得很清楚。起飞日的尴尬，风长青的奸笑，石秋瞳的同情，一切的一切都仿佛刚刚发生，在眼前如走马灯般掠过。飞翔，他突然发现这个词对自己有无穷的魔力。
　　飞翔啊，与蓝天为伴，随星辰起舞，让云朵将自己席卷缠绕，让太阳把自己融化。从此不用再孤零零的站在冰冷的大地之上，看着自己的同类在头顶上自由如风，无拘无束。那种酸楚的感觉，不是刻意的笑容可以掩饰，不是洒脱的挥霍可以冲淡，那种感觉令一切欺骗自己的谎言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真的真的是很伤自尊的。
　　多么诱人的提议，他终于忍不住这么想。
　　风蔚然转过头，看了看胡斯归，有些犹豫：“你说……我该怎么办？”胡斯归此时手已经从刀剑上放松开，沉吟了一会儿，说：“你自己的事情，还是应该你自己决定。”“我只有十六岁，很多事情还想不大明白，你总得给我点建议吧？”胡斯归挠挠头：“这可不好说，我不能确定这家伙说的是真是假，虽然听上去无懈可击。不过，能够飞起来，对于羽人而言，的确是很重要的。羽人飞行的原理我多少知道一点，明月……”风蔚然打断他：“这么说，你建议我接受他的条件？”胡斯归踌躇了一会儿，说：“这个……算是吧。我是个商人，没听出这件事对你有什么损失。”风蔚然点点头：“好吧，容我再考虑一小会儿，只需要一小会儿。”他背着手，眉头紧锁，在屋里来回踱步。辰月教主也不多说什么，悠然坐在桌边。胡斯归却在一旁站着，眼睛随着他的步子从左转到右，从右转到左。
　　风蔚然在屋里走了几圈，不觉来到墙边。突然之间，他一跃而起，从墙上摘下云栋影的弓箭，将箭搭在弦上，对准了辰月教主和胡斯归。
　　“我不知道你是假天驱呢，还是真天驱的叛徒，”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可以骗得了我一时，但我并不是傻子！”胡斯归似乎没回过神来：“你怎么了？发疯了？”“我没有发疯，”风蔚然说，双手仍然很努力的维持着瞄准的姿势，云栋影的硬弓长而重，他作出这样的架势，实在是很费力气。
　　“就算你不答应他的建议，也不必把火发到我身上吧，”胡斯归说，“我为了你费那么大力气，差点被云灭杀死，你还这么冤枉我，我可要生气了。”风蔚然冷笑一声：“嗯，你说得很对，的确很值得生气，换了我也一样。但是你口口声声是陈福最好的兄弟，见到杀他的凶手，居然一点也不生气，还能建议我和他做交易——咱们俩究竟谁发疯了？”胡斯归怔住了，不由得面色惨白，额头汗水滚滚而下。辰月教主长叹一声，显得十分失望。两人机关算尽，眼看就要得逞，没想到还是露出马脚。
　　风蔚然一步步靠到窗边，缓缓说：“我不认识天驱，不认识辰月教，不知道他们做过些什么。但我知道，天驱的陈福，帮助过天驱的我父亲，都是有种的男人，他们比这个辰月教主强一千倍。就冲他们，我也决不能为辰月教所利用。”辰月教主继续摇头：“孩子话……你这一生都不想飞起来了？”“我想，想极了，做梦都在想，”风蔚然说，“可是我希望作为一个羽人飞起来，而不是一头猪。”胡斯归怒极反笑：“好吧，你可以开弓试试。我对你的箭法略有耳闻，不知道你能射掉我几根汗毛？”事实上，这一箭能不能发出还是个问题。云栋影的弓，他光拉开就很勉强了，支撑着说了那么久话，两条胳膊已经十分酸疼。何况他这些年根本没有用心去学箭，虽然近在咫尺，也难保不会射歪。胡斯归和教主对他的实力一清二楚，因此只是好整以暇的一个站着一个坐着。
　　风蔚然满头大汗，思索了一小会儿，把箭头微微向旁边倾斜了一点。他想起自己当年学箭的时候，差点一箭射中云灭，眼下也可以如法炮制。
　　歪打正着嘛，他想，反正我也瞄不准。
　　他龇牙咧嘴的用尽浑身之力，将那张硬弓拉到了三分之一处。不行了，就这样吧，他想。
　　然后他就把那支箭射了出去。闭着眼睛射的。
　　哧的一声，这一箭的力道听上去出乎意料的强，随即是一声惨叫。风蔚然定睛一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支箭射穿了胡斯归的右手掌，鲜血正在顺着箭杆往下滴。
　　管用了！他想，再来一箭吧。
　　他慌慌张张的使出吃奶的力气，再放出一箭，这一箭竟然隐隐带有破空的呼啸声力道更大。睁眼时，胡斯归的惨叫更加凄厉——他的左眼被射中了。他捂住眼睛狂呼了几声，风蔚然听得分明，他叫的是：“是谁？”风蔚然一阵迷糊：除了我，还能是谁呢？但紧接着，窗口真的跳进了一个“谁”。
　　赫然是云灭。此前被胡斯归砍翻在地的云灭。他喘着粗气，身手不大灵活，看来背上的伤势不轻，但手中的弓箭却是稳如泰山，箭头闪烁着死亡的光芒，面对着教主与胡斯归。
　　风蔚然这才找到了自己射出的两支箭，一支在房梁上，一支在墙上。“真伤自尊，”他低声说，但心中却充满了欣慰。
　　与此同时，一缕清晨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长夜已尽。
　　辰月教主对云灭的箭视若无睹，但眼眶中却出现了泪花。太阳升起来了，暗月的力量消失了，现在即便抓住风蔚然，也没有任何作用。为了苍银之月，他虚掷了大半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失去了健康的身体，但时至今日，仍然一无所获。
　　“十六年啊，功亏一篑！”他自言自语，“又是一个十六年……难道星命真的毫不眷顾我教么？”他慢慢站起身来，手里握着一段朽木一般的苍银之月，踱着步往门口走去，动作显得迟缓而衰迈。那一瞬间，风蔚然甚至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悯。
　　云灭却毫不留情的扣住弓弦：“站住！”辰月教主不理睬他，失魂落魄的继续向前走。云灭不再多言，连发三箭，全都射在了他身上，然后穿过他的身体，钉在墙上。辰月教主软绵绵的倒在地上，没发出一点声音。
　　原来那只是一件白色的长袍，真人却已不知通过秘术去到了哪里。
　　风蔚然不由得有点怅然，云灭也微微愣神。趁此时机，胡斯归已如疯狗一般的扑上，云灭慌忙发箭，但急促间失去准头，都打在他身上的护甲上。
　　胡斯归冲到云灭身前，伸出残留的左手，死死掐住云灭的脖子。他是人类，又天生巨力，云灭纵然用两只手也无法掰开，只觉得脖子被铁箍套住了一般，只觉得呼吸困难，眼冒金星。
　　就在此时，胡斯归突然大吼一声，松开了手，原来是风蔚然从地上捡起一支箭，狠狠插在了胡斯归的腰上。云灭趁此机会双掌齐出，往胡斯归脖子后一切，他立即摔在地上不动了，看颈部歪歪斜斜的，竟然已被云灭生生切断。
　　云灭呼哧呼哧喘了许久的气，才被风蔚然扶起来。
　　“你怎么做到的？”风蔚然一脸崇拜的指着胡斯归的脖子。看上去，这一招比云灭的箭法更令他仰慕。
　　云灭微微一笑：“这是我们羽族鹤雪传下来的招数，和我的箭法一样。”“你能教我吗？”风蔚然一脸向往。
　　云灭扭过头，看了看他方才射出的两支箭，不大确定的说：“如果你愿意好好学的话……”

第二篇 风云 十六、好好的活下去
　　“胡斯归是天驱，这不假，但他是天驱的叛徒。十六年前，出卖你父亲的，就是他，”云灭说。此时两人正在云灭的房中，风蔚然正在笨拙的帮助云灭裹伤。胡斯归的刀很重，虽然被护甲挡住了大部分力量，仍然伤得不轻。
　　“你们是在比赛谁装死的本事更强么？”风蔚然喃喃地说。
　　“胡胖子一向比不过我的，”云灭神情悠然，“比装死，他也得输。”“那你为什么要帮我呢？”风蔚然问。
　　“和你父亲一样，仅仅是为了天驱这个称号本身，”他回答说，“陈福来到这里后，悄悄拜托过我照料你，并且告诉了我事情的来龙去脉。不然我怎么可能那么巧，知道胡胖子和你呆在一起。有空的时候，我会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关于天驱的一切。”“那辰月教主告诉我的那些话，是真的么？”云灭微微一笑：“他很懂得说谎话的真谛，告诉你的绝大部分都是真的，和我从陈福那里听到的相当吻合。只不过，在最关键的地方，他说了慌，好骗你上钩。如果胡胖子不是那么急迫，以至于露出马脚的话，你也许就会相信他了。”“你真了解我，”风蔚然耸耸肩，“除了不喜欢被人骗，其实我一向乐于助人。不过，他骗了我什么？”“事实上，他的玄阴血咒是用在了你父亲身上，而此后他真的把那灵魂送入了你的体内。但那灵魂却迅速的被你压制，在你体内一点戾气也散发不出来。你知道为什么吗？”“为什么？”风蔚然急忙问。
　　云灭哈哈笑着拍拍他的头：“没有人会告诉你所有的为什么，但我们可以通过推理，得出唯一可能的解释。傻小子，你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暗羽后裔，暗月咒术施加在你身上，好比江河归于大海，怎么可能干得过你？所以辰月教主看中了你，胜过苍银之月本身。你昨晚要是答应了他的条件，他就会借助你服从的意愿，一点点抽去你的魂魄，重新唤醒苍银之月里的死灵，占据你的身体。借助着暗羽的体质和那个疯狂的噬魂秘咒，他将会创造出九州大陆上最强大的战士。”“至于魂印石这种东西，是否真的存在，除了河络的兵器铸造者，我想不会有别人知道的。”风蔚然正在喝茶，听了这句话噗的一声，把一口水全喷了出来。
　　“暗羽后裔是什么？”他问，“那个灵魂就从此在我身上出不来了？”“我会慢慢告诉你的，”云灭说，“至于那个灵魂，也许，嗯，也许我们以后有办法把它取出来，趁它还没有被唤醒。”“唤醒了会怎么样？”“从今天开始，你要锻炼你的精神力量，”云灭答非所问。
　　“那我还能飞吗？”风蔚然愣了半晌，想起了这个关键的问题，“我究竟是什么原因不能飞呢？”云灭沉默了一会儿。最后他说：“我也不知道，你还有没有机会飞起来。但是，也许你这一生都不要飞起来，才是九州的幸事。”风蔚然张嘴想要提抗议，却被云灭制止了。
　　“抓紧赶路吧，问题可以留到以后再提，”云灭说，“天亮了，趁还没被人发现，我们得赶快跑路！”风蔚然一愣：“我们？你也要离开？”“我既然救了你，就要救彻底，”云灭说得轻描淡写，“你想不跟着我都不行。”风蔚然感到那种久违了的温暖情怀在胸中荡漾，他强行压抑住涌上来的泪花，轻轻点了点头。
　　太阳已经完全升起来了。风蔚然跟在云灭身边，大摇大摆的走出了云宅。他回过头，最后一眼看了看这座院落。他过去觉得它像一头牛，把自己吞在腹中，只等待饿了的时候抓进嘴里反刍。现在，他在这头牛的胃上打了一个洞，他自由了。
　　“多看两眼吧，”云灭说，“这毕竟是你父亲出生的地方。”风蔚然猛然扭过头，死死盯住云灭，脸色煞白。
　　“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件事，”云灭说，“你不姓风，你姓云，是宁南云家的后人。你的生身父亲，就是云靖源保护过的那位天驱，是我的亲哥哥，但他终究还是被云栋影亲手杀死了。我当时身在外地，没来得及救他。”“风靖源保护了当时怀着你的你母亲，假托她是自己的妻子，一直到你出世为止。然后他在极度痛苦中顽强的选择了活下去，只是为了给你提供一个荫蔽之地，让你能够长大。他只是没有料到风长青会对你那么绝情而已，否则，你会作为一个风家的子弟，安然的度过一生。”“你要记住他，记住他为了你而承受的一切，然后作为一个天驱的后人，好好的活下去。”

第二篇 风云 十七、你还会记得我吗
　　石秋瞳真的被装进罐子里沉到海底，用装在鱼鳔里的空气呼吸，品尝鲛人腥得吓死人的食物。一位鲛人王子看上了他，并且迅速展开热烈的求婚，比鲛人的食物还令她感觉无法忍受。回到南淮她就大病了一场。
　　躺在病床上，石秋瞳想：明天就去找老头子，说招一个羽人做驸马的事情。这个念头她每天都在转着，但每次都不敢开口，也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和她平素的作风大相径庭。
　　门推开了，一名宫女端着一盘新切的水果走进来。放下果盘，石秋瞳挥挥手示意她退下，她却站着不动。
　　“还不退下！”石秋瞳很不耐烦。
　　“脾气还是那么暴躁啊，”那宫女一开口，居然是男声，“应该再把你丢到海里去喝几个月盐水。”石秋瞳一下子跳了起来，风蔚然赶忙转身：“别在男人面前穿那么凉快，很危险的。”“没关系，”石秋瞳竭力掩饰自己的笑意，“反正你私闯王宫都会被推出去砍头，我一定会把你的脑袋挂在城门喂鸟的，也算是废物利用。”“这么说，我用不着娶你了？”石秋瞳听完对方讲的故事，若有所思。
　　“天驱怎么能托庇女人保护呢？”风蔚然挺挺胸，做嚣张状，“我会成为这个大陆上最好的武士之一，我师父、也就是我叔叔虽然不是天驱，武艺却比天驱还强。”石秋瞳无奈的耸耸肩：“反正吹牛不需要上税。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我会和我师父一起周游九州，努力学艺，增广见闻。”对方的回答很简单。
　　“然后呢？”“然后……”风蔚然尴尬的搔搔头皮，“我还没想好呢，那怎么也得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不过总有一天，你会听到我的名字和那些伟大的英雄并列在一起。”石秋瞳的神情很奇异，说不上是讥诮还是微微失望：“别臭美了。这样的和平时代，街头打个架都要坐牢，你怎么做英雄？”“这世上不会有永久的和平的，”风蔚然这句话居然说得很煞有介事，“不然我们天驱也就不会存在了。”“我师父说，九州大地现在暗流涌动，表面的和平其实已经只是在苟延残喘而已。”他解释说，“住在山里的人想要到平原去，住在平原的人想要到盆地去，人心不会满足，战争就不会彻底消亡。”“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大概你真地会成为一个英雄吧，”石秋瞳的表情恢复到了一种淡漠的平静，“到了那种时候……你还会记得我吗？”风蔚然拍拍她的肩膀，一脸灿烂的笑容：“放心吧！我们是好朋友嘛！以后如果有空，我还会回来找你喝酒呢！”石秋瞳默然低头，许久没有说话。这张笑脸让她隐隐感到寒意。
　　“知道了，你走吧，”她最后说。
　　风蔚然离开后，石秋瞳推开门，眺望着王宫外的晴空。在人类的天空中，看不到羽人飞翔的身影，而那个也许注定一生都飞不起来的小子呢？还会有机会见面么？她不由得怀念起某一个清晨的日出。在那如同天地之初的静谧与和谐中，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某种异样的情怀。但事实证明，一切不过只是虚幻的泡沫，当太阳升起之后，都会破裂的。
　　胸前的玉佩还带有风蔚然的体温，似乎这臭小子临别的话语还在耳边萦绕：“送给你做个纪念吧。这玉佩是我父亲在我出生前就准备好的，上面有我的真名字。”她把玉佩拎出来，拿在手里，也不知是第几次拿出来了，上面刻的字在阳光下很清晰。
　　“云湛，云湛，”她嘴里念叨着，“还蛮顺口的。”与此同时，风蔚然，或者说云湛，正在跟随着师父云灭，离开南淮城，走向前方的未知岁月。未来恍如深潭，吉凶莫测，但此时此刻，他只想在水面上看清一个渐渐远去的倒影。
　　“舍不得？”云灭淡淡地问。
　　后者没有回答，双手无意识的扯着自己的衣角。
　　“快扯破啦，”云灭说，“舍不得也没办法。他父亲将来很可能会成为我们的敌人，你既然决心继续你父亲的路，就必须要有所取舍。”“我知道，”年轻的天驱无精打采的说，“你总得让我郁闷一下吧。”云灭微微耸肩：“慢慢开始习惯吧，又想做英雄，又想不郁闷，这可不容易。想要做天驱，就得付出代价，包括你的生命。”“有些事情是无法选择的，这我也清楚，”云湛回答，“只不过是需要一点时间来适应而已。何况，我这副德行还能做什么英雄？我只想对得起我自己，对得起某几个死去的人而已。”云灭的脸上慢慢浮现出一丝笑意，但又迅速的隐去。他目视着远方，不再看对方一眼：“从明天开始，跟我学箭术，这次是正式的。你可以好好理解一下对得起的含义。”云湛痛苦的呻吟了一声。
　　“生不如死啊，”他嘴里咕哝着，“我现在反悔还来得及么？”

第三篇 英雄 一、看门人
　　据说，看门人是全九州最倒霉的职业：来了恶客，他们第一个挨打挨骂；来了强盗，他们第一个挨刀挨枪；来了老爷的相好，他们第一个自动遵守保密原则，还多半会被该相好悲惨的无视。
　　姬禄对此深有感触，他在为自己卑贱的命运无限慨叹的时候，也勤奋地在这一岗位上努力寻找心理平衡。他相信一则古老的谚语：驰狼吃不了专犁，还不能吃豚鼠么？傍晚时分，当姬家的大门被一阵怯生生的敲门声敲响后，姬禄很不耐烦地开了门。他看到一个形容猥琐的中年男子，一身粗布衣裳，佝偻着背，正冲他紧张而讨好的笑着。显而易见，这是一只豚鼠，而非一头专犁。
　　这种情况下，姬禄总能很快进入状态。他拉下脸，努力使自己看上去像是个县太爷而非门房：“你干什么的？”“我、我不干什么，”对方脸上的笑容紧紧挤在一起，与其说在笑，不如说他在哭，“我找人。”“找谁啊？老爷不在，夫人没空！”姬禄愤愤地想，不知道又是从哪儿跑来打秋风的。这些人要么是马夫的表弟的隔壁邻居的大舅子，要么是账房先生的儿子的未婚妻的情人，凭着些七拐八弯的关系，成天排着队的来找老爷骗钱。
　　“我找唐大小姐，”对方显然被他的气势所震慑，不自觉地退了一步。
　　“唐大小姐？哪个唐大小姐？”姬禄皱起眉头，“我们这儿没有姓唐的！”对方很疑惑的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字条，再抬起头看看已经斑驳褪色的朱漆门牌。门牌上，用方正的字体写就的“姬府”两个大字，正在夕阳下反射出穷途末路的黯淡光芒。
　　“没错啊，就是这里啊，”他嘴里嘟哝着，似乎是鼓足了勇气地再向姬禄问道，“唐温柔，唐大小姐，这里没有这个人？”姬禄咀嚼着这个名字：“唐温柔？”他的脸上随之出现一丝暧昧的微笑，那是他打算消遣某人的前奏。
　　“我建议你去凝翠楼找找，”他一本正经地说。
　　“凝翠楼？那是什么地方？”对方低声问。
　　“凝翠楼嘛，我们家老爷最喜欢去的地方，你要找的什么糖温柔盐温柔的，多半就在那儿……”他逸兴横飞的正打算继续发挥，却突然发现自己失去了重心，身体由竖变为了横——那是因为有人以他的屁股为接触点，给他施加了一个横向的力。在体会了一刹那飞行的快意后，他一个狗呛屎跌在了地上，只觉得全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然后他听到姬家的夫人若无其事的声音：“唐缺，你怎么来了？”“大小姐！”来客欣喜地叫道。
　　后来姬禄和姬家老爷姬承交流经验，姬禄委屈无限：“我们做下人的怎么会知道夫人的名字，再说了，谁能想到夫人的名字会那么……会那么……”他艰难的措着词，姬承却已经接上了话头：“那么的名副其实、名如其人，是么？”姬禄眼泪汪汪的点点头，两个人生起了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姬承想：奶奶的，终于有人体会到我的痛苦了。
　　姬禄想：他娘的，看门人真不是人干的活。

第三篇 英雄 二、大小姐
　　唐缺在暮色将至时来到南淮。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劣质香精的气息，如同粘稠的液体般流遍了整个城市，令人无处逃避。据说那些不养香猪的人都觉得香猪气味恶臭，令人难以忍受，但对于唐缺而言，此地才更加令人窒息。
　　南淮城是这样一个地方。它有着祖上遗留的牌坊和现实的废铜烂铁，处在九州的乱流之中，经常试图显摆一下老大哥的资格，却又最终被小弟们无情的嘲笑。在那些快要被人遗忘的时代，英雄们的足迹踏过南淮城平整宽阔的石板路，走向前方血与火的命运；那些伟大的君王将相，小指头轻轻一勾，就能改变世界的命运。
　　而如今，那些道路布满了深深的车辙印，流氓地痞们在路上横行而过，不时顺手从路边枪一根黄瓜。事实上，历史的印记已经逐渐变成了食之无味的蔫黄瓜，外面还徒劳的刷了一层鲜艳的绿漆，其状如人老珠黄还要拼命扮俏的卖笑女，益发令人毛骨悚然。
　　姬家的祠堂就是这层绿漆中的一块。曾经有一个叫做姬野的年轻人，从南淮出发，纠集了一帮邪恶的狐朋狗友，打得九州大地不得安生。后来他做了皇帝，让姬这个姓流芳百世，抑或是遗臭万年。无论崇拜也好，痛恨也罢，他都已经成为南淮历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唐缺站在祠堂外，带着敬畏的心情看着树在祠堂外的姬野的石像。他看到石像脚下尚未凋谢的鲜花，看到姬野头上尚未凝固的鸡蛋清，分明的诉说着人们对姬野截然不同的态度。他还很想进去，看看那柄威名远扬的虎牙枪，可惜现在已经过了参观时间。
　　当时他并不知道，目前展出的那柄枪是假的，而整个姬府里也拿不出一把真枪了。真的已经被盗，而姬氏的子孙姬承正奔波在漫漫的寻枪之路上。
　　姬禄被踢飞之后不久，唐缺已经坐在了姬府的会客室中。他不安的坐在椅子上，只觉得全身上下都硌得难受：“大小姐，我还是站着好了……”姬夫人，曾经的唐大小姐，冲他摆摆手：“别老惦记着什么下人上人的，记住，来到这儿，你就是我的娘家人。”唐缺感激的点点头，但过了一会儿还是站了起来：“我一路坐车过来的，坐累了，站会儿。”姬夫人眼光往下一扫：“你坐的这车真神奇，能把你的鞋子磨成那样……”唐缺尴尬的笑笑，姬夫人也不再勉强。等到唐缺饿殍一般的把桌上的点心全都塞进了肚里，再大口灌进去四五杯茶，她才发问：“家里出什么事情了，从越州那么大老远的赶过来？”唐缺的脸色霎时间变得灰败，他的眼中含着泪水，哽咽着说：“老爷他……老爷他……”姬夫人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死命的掐住椅背。唐缺担心地听着那越来越清晰的吱嘎声，不敢再说。
　　“病死的，还是因为打仗？”她缓缓问道。
　　“他们……那些兵强盗打下了越州，”唐缺回答，“而且强占了我们的草场，把所有的香猪都带走了。老爷和他们拼命，结果……其他人有的死了，剩下的都跑了。我寻思着总得有个报信的人，就到这里来了。”姬夫人点点头，站起身来想给自己倒杯茶，啪的一声，把桌上的花瓶撞到了地上。唐缺慌忙跑出去找簸箕和笤帚，等他回来时，发现姬夫人面向窗户，正在毫不掩饰地大声嚎啕。
　　唐缺立在门口，心里想着：大小姐变了，以前她可不是这样的。他回忆起了许多年前的一些往事。那时候唐温柔年方十八，将要从越州东部的草原远嫁到宛州的南淮，嫁给著名的大英雄姬野的后人。在为避祸而改换姓氏之前，唐家的先祖姓穆，曾经是跟随在姬野身边的死士，因此这一桩婚事也是无从抗拒的。
　　年轻的唐大小姐紧张万分，因为姬野的名头是那么响亮，她担心自己日后会受欺负。但她倔强的守护着自己的尊严，丝毫也不在旁人面前流露。
　　那一夜，劳累了一天的香猪饲养员唐缺换班休息，刚刚走到河边打算趁着半夜洗个澡，却意外的发现唐大小姐正在那里低泣。他一阵紧张，生怕大小姐想不开了要投河自尽。但很快的，他发现大小姐止住了哭声，从腰间解下她惯用的银鞭——大小姐好武，尤其擅长鞭法。他于是推翻了自己先前的推测，认为小姐可能是想把自己吊死在河边那棵老树上。
　　正准备抢上去救人，却见她挥起银鞭，疾风暴雨般抽打在树皮上。
　　“姬野算什么！”唐大小姐、未来的姬夫人嘴里骂骂咧咧，“你等着，我会好好整治你的。”十天之后，唐大小姐出发了。鉴于姬氏的显赫早已过去，并不存在什么奢华的迎亲车队，未来的姬夫人带着两个随身的女仆，踏上了自越州去往宛州的旅程。
　　唐缺身份低微，并没有得到机会去送大小姐。大小姐走了好几天了，他猛然想到这件事情，暗自琢磨：“大小姐能整治得了新姑爷么？”

第三篇 英雄 三、姑爷
　　姬家的老爷姬承，正和一个名叫云湛的羽族游侠走在归家的路途中。他在虎牙枪丢失后，雇用了这个羽人，经历一番生死曲折，还被卷进了一场颠覆九州的叛变，好歹是夺回了枪。当然，他自己也受伤不轻，此刻躺在马车上，随着路面的起伏颠簸不停的叫唤。
　　“别鬼叫了，”身边的云湛很不耐烦，“好歹也是杀过人的了。”“杀人和怕痛没有必然联系，”姬承回答，“就好像我是姬野的后人和我会不会杀人一样。”云湛耸耸肩，不再说什么。在姬承的大呼小叫中，两人来到了木兰镇外。此地历史上本来有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后来历经战火摧残，逐渐废弃，最后剩下了一个小镇。只有那些尚未消失的断壁残垣，记录着某些久远的存在。
　　“不能再走了，”车夫说，“再往前，他们还在打仗呢，不敢走了。”在此之前，云湛曾经估计，两人可以赶在战火蔓延到南淮之前赶回去。不幸的是，姬承走在半路上就得了重病。确切说，这也算不上病，而是冰玦中毒。他曾被人施加秘术，以冰玦激发他体内的潜力，令他在短暂的时间里威风了一把。当然，冰玦这玩意儿是不能随便乱用的，乱用的后果就是，姬承在一家小破旅店里足足躺了大半个月，花光了身上剩下所有的钱。而在此期间，叛军如风卷残云一般从中州南下，吞噬了大片土地。
　　等到姬承勉强可以上路了，南淮已经处在了危险中。好容易找到个车夫，到了木兰镇，说什么也不肯走了。这打乱了姬承的计划——他本来打算到了南淮再从家里取钱。
　　“怎么办？”姬承小声嘀咕，“钱袋见底了，拿什么付车费？”云湛大怒：“放屁！昨天你还说剩了一百多金铢，怎么就没了？”姬承慌了手脚：“小声点！我什么时候说过那话了？”云湛却丝毫不压低嗓门：“我们那天干掉了那个河络行商，一共得到多少钱，你心里有数吧？这一路行来，哪儿至于就用完了？我告诉你，你要是敢独吞，休怪我翻脸不认人！”姬承叹了口气，伸手掀开车帘瞅了一眼，回过头扮个鬼脸：“已经没影了……不过这一招够损的，人家赚点辛苦钱不容易。”“那你可以选择被抓起来胖揍一顿，”云湛把手一摊，“你是英雄的后代，光明磊落，我这身板可经不起你们人类敲打。”“好吧，你总是有道理，”姬承喃喃地说，“不过好歹得把这马车还给人家吧。”“废话，”云湛没好气地说，“你真把自己当山大王啦！下车吧，他自己会回来取的，接下来的路只能走了。”他当先跳下车，四下里张望了一下，神情有些古怪。
　　“我看，接下来的路只能跑了，”他疲惫的说。
　　姬承连忙跟着下车，只见近百木兰镇民手里拿着木棒铁锨一类的工具，气势汹汹的逼了上来。
　　“这年头的人民怎么那么有正义感？”姬承慌慌张张的抄起虎牙枪，跟在云湛身后撒腿狂奔，当真是动若脱兔，哪儿看得出重病的样子？“敢情你这一路上都是装病好让老子服侍你！”云湛肺都快气炸了。
　　“这是……呼……和我老婆……呼呼……长期斗争……呼呼……总结出的……经验！”姬承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接近南淮城的时候，已经是初春时分，广袤的楚唐平原上慢慢呈现出一片绿意。如果是在往日，这里早该有无数的农人在辛勤劳作了。而如今，叛军一路汹涌的扫荡过去，满地所能见到的，只有马粪而已。
　　两人只落后叛军一两天的行程，小心翼翼的前行，深知在这无遮无掩的平原上，被人发现了就逃不了了。姬承提心吊胆，左右观望，云湛却总是低着头，不时还俯身蹲下。
　　“那里只有马粪，没有黄金，”姬承说，“小心点周围吧！”云湛不搭理他，过了许久才问：“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叛军劫掠烧毁了附近的村庄，他们的马匹吃掉的庄稼却非常少？”“我当然不可能发现，”姬承回答，“但我相信你的判断，不过这说明什么呢？”云湛没有回话，突然趴在地上，从泥土里抠出一样东西。那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布袋，里面还沾了一些颗粒状的东西。
　　“这是什么？”姬承问。
　　“马匹的饲料，”云湛的眉头紧皱，“他们既然不顾百姓的死活，理应会让马匹去践踏庄稼，可为什么反而要浪费饲料呢？”他捡起一片尚未完全干枯的禾苗，放在鼻端嗅了嗅，然后对姬承说：“你闻闻看。”姬承大惊小怪的叫出声来：“怎么有股……香水的味道？”“这是什么新品种么？”他很疑惑地问，“岂不是煮出的米饭里也带股香味？那还能吃么？”“这不是品种的问题，”云湛摇摇头，“这股香味，是后来才带上去的。你仔细嗅一嗅，体会一下那种香气。”姬承于是深吸一口气，那股淡淡的、若有若无的香气经由鼻孔，深深进入了他的肺。作为常年在脂粉堆中打滚的人才，姬承当即断定：这是一种相当高级的香料，南淮城里收费最贵的姑娘们，也未必能用得起。
　　云湛叹息一声：“我有一个猜想，可惜现在手里没有香精之类的可以验证……”话说了一半，他就停住了，只见身前的姬承伸手入怀，掏出一个小小的精致香囊。云湛眼睛都直了：“我们在外奔波了小半年，这香囊还没丢？”姬承一面把香囊递给他，一面嘿嘿一笑：“讨好女人，一向是我的老本行。我身上可不止有香囊，给你看看……”云湛慌忙制止了他：“别了别了，咱们干正事要紧。”他不顾姬承的强烈抗议，将香囊撕开一个小口，把禾苗揉碎塞了进去。
　　姬承嘟囔着：“你不需要女人，也别糟蹋我的东西啊……嗯？香味变浓了？”他突然想到点什么：“香猪！”云湛点点头：“就是这玩艺儿。只不过时间久了，臭气变成了淡淡的香气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庄稼大多没有被吃掉的原因，也是为什么马匹要自带饲料的原因。”“他们赶这么多香猪来做什么？”姬承问，“从越州过来，可得费功夫。”“我哪儿知道？我不是叛军，也不是养猪人。”

第三篇 英雄 四、养猪人
　　叛军在南淮遭遇了强硬的抵抗，据说是占据着南淮的衍国国主石之远本来答应了响应起事，事到临头却突然退出。暴怒的叛军临时改变作战计划，分出一支军队和石之远大打出手，当然这类神仙打架的事情老百姓谁都说不清楚，他们能说清楚的就是，南淮的安宁在一夜之间不复存在。
　　对于姬家而言，一个很耐人寻味的变化是：前来凭吊姬野的人突然间多了起来。民心总是如此，和平的时候，对于一切战争狂人都切齿痛恨，巴不得他们从来不曾出现过；而到了自身处于危难之时，却总是盼望出现一位了不起的英雄人物，把敌人杀得片甲不留，解民于倒悬。
　　姬夫人唐温柔管不了那么多，对于她来说，不断增长的门票收入足以抵消掉对战争的惶恐。看门人姬禄对夫人的短视嗤之以鼻，但由于夫人给他的肉体和心灵造成的双重打击，只敢悄悄腹诽一下罢了。
　　他尤其不甚满意的是，从夫人老家来的那个养猪的家伙，表现出了令人惊讶的勤勉和全能，使他感觉自己的饭碗受到了威胁。此人每天天不亮便起床，打扫庭院，清洁祠堂，劈柴担水，生火和面，一直忙到夜深。总而言之，能干的事他全都包了。他的到来令姬府屈指可数的仆从们觉得自己的存在可有可无。
　　姬禄施展开自己的才能，试图羞辱唐缺直至他离开，但他很快发现，此人似乎是天生被人欺侮惯了，无论怎样都泰然处之。
　　后来他甚至不怀好意地问过：“你的名字很有意思啊，你到底缺了什么，要取名叫唐缺？”唐缺老老实实的回答说：“我生下来的时候，我爹就是唐家的老仆，他本来给我起名叫唐满的，可后来我比我爹还穷，他们就说：唐满啊，我看你家里不但不满，还什么东西都缺，就改名叫唐缺好了。再后来，他们都这么叫了。”“其实我也没觉得我缺什么，”他补充说，“我在唐家有饱饭吃，有衣服穿，日子过得挺好的。现在在这边不用养猪了，比以前还清闲了好多。”姬禄看着这个清闲的乡下人，低声咒骂了一句什么，叹息说：“你就这点追求，要被我们老爷听见了，还不给笑死……”过了几天。
　　石国主十分正义地自称是要为了皇帝平叛，拉扯了几个盟友，和叛军势均力敌，双方打了个稀里哗啦。叛军分兵作战，战线拉得太长，据说拖下去对南淮城很有利。此事原本和唐缺无关，却又关系密切——他这一天连扫除都没有做，半夜就跑到粮店去排队。战争期间，粮食供应相当紧张，城中时常可见为了一袋米而互殴的事件。
　　唐缺幸运的没有挨打，只是几乎被挤成了一张煎饼。不过这张煎饼幸不辱使命，弄到了两袋掺的沙子不算太多的大米。他初步估计，用半个对时左右，差不多可以将里面的沙子捡干净，大小姐也就将就可以吃了。
　　回到姬府门口的时候，发现仆人们都缩在大门外，个个战战兢兢，好似宅子里藏了什么吃人的怪物。
　　唐缺连忙扔下米袋，左右看看，从地上捡起一块青砖：“怎么了？有强盗？”姬禄眼神中充满了深深的惧意，说：“你自己去堂屋看看就知道了。”说完，仆人们一溜烟全没影了。
　　于是唐缺握着砖头自己去看。他一路走，一路想，发生了什么事，全家人怕成那样，难不成又是那些狗日的当兵的？这么想着，他的腿有点发软，不敢贸然闯进堂屋，先溜到门外，从门缝往里窥探。
　　他第一眼先看到了搓板，自己每天用来洗衣服的搓板，那搓板宽大厚实，齿缝分明，很是好用。不过眼下该搓板并未用来洗衣，上面却跪着一个男子。此人黑黑瘦瘦，满面风尘，看来是刚出了远门。男子一脸苦相，不停地晃动着身子，连唐缺都替他的膝盖感到疼。
　　“请问……您是在修炼吗？”唐缺推门进去，有些紧张地问道。他听说，有些江湖高手们经常用折磨自己身体的方式来锻炼毅力，据说这样可以无限接近真道云云。
　　对方幽怨的瞪了他一眼，并未回答。
　　“可是，还是麻烦您把搓板还给我，”唐缺被他瞪得一阵发毛，“我……我还得去洗衣服呢。”“你是谁？”对方问道。
　　“我是唐大小姐……啊，就是姬夫人从前的仆人，以前是给唐老爷养香猪的，现在暂时住在这里。”“幸会幸会，”对方艰难的挤出一丝笑容，“我是唐大小姐，也就是姬夫人现在的老公。”唐缺觉得自己的嘴巴此时一定可以塞进去一头香猪。他还想发问，却听得院子里隐隐传来说话声，并且越来越近。
　　“作为游侠，诚实无欺是我的职业道德，”他听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我用人格作保，姬承所说的都是实话……”“呸！你们这些游侠除了坑蒙拐骗哪儿来的人格？”这是姬夫人的声音。
　　“真伤自尊……”那年轻男人咕哝了一句，随即提高了声调，“姬承为了找回这把枪差点送命，你这样对待他也太过分了……”姬夫人打断了他的话：“就他那德行，杀人？杀鸡还杀不动呢！你们编谎话也不会编得像一点！”说话间，两人已经进了门。唐缺虽然见识浅薄，但从那男子银色的长发和瘦得像柴禾一样的身躯，隐隐猜出这是个羽人。
　　姬夫人看到唐缺，先是一怔，随即视线落在他手里的砖头上。
　　“太好了，我正愁少个搓板呢！”她劈手夺过砖头，往地上一放，右足狠狠地跺了几下，砖头变成了一堆碎渣。
　　“大小姐，这么多年了，您的功夫还没搁下……”唐缺由衷地表示佩服，却见大小姐一把揪过那个羽人。
　　“你也跪！”姬夫人喝道。
　　羽人大惊，连跪在搓板上的姬老爷都急了：“老婆，这事儿和他没关系啊……”但姬夫人刀子般凌厉的目光放射出压倒一切的杀气，可怜的羽人哀鸣一声，屈膝作势要跪，突然身子向后一翻，堪堪从窗户中窜了出去，那动作真叫一个帅，唐缺差点鼓起掌来。
　　姬夫人一肚子火无处发，扭头对姬老爷说：“他跑了，你就把他的分量也跪出来！”唐缺僵立在那里，姬夫人什么时候出去都不知道。等她的脚步声消失后，姬老爷立即恶狠狠地对他斥骂道：“助恶为虐！”“狗腿子！”姬老爷骂道。
　　“叛徒！”姬老爷骂道。
　　唐缺急得要哭：“我不是……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个养猪的！”

第三篇 英雄 五、猪
　　刘靖一直觉得上司对自己有偏见，而且他也始终没有想明白，自己是个大胖子和自己必须要做运粮官，这二者之间有什么必然联系。每次上司将令牌扔给他时，他都能听到来自同僚们的嘲笑声，什么“相得益彰”“人物相宜”之类的。
　　平心而论，刘靖除了身材之外并没有太多缺陷。他熟谙弓马，粗通兵法，头脑也并不算愚钝，本来是有希望上阵建功立业的，可惜时运不济，只能郁闷的押着一车车的粮草，奔走于衍国的国境中。
　　他有时候甚至暗地里希望有敌人来劫粮。那样的话，自己才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华，打一场漂亮的战斗，引起上司的关注。遗憾的是，不知道天神是为了眷顾他还是折腾他，他一次都没有遇上过这种好事。
　　这一天夜里，刘靖从南方押运粮草而归，眼见距离南淮城只有不到三十里地了。考虑到战争期间路况险恶，他下令连夜赶路，希望夜色的掩护能增加几分安全。
　　噩梦就在这一刻来临。风向突然起了变化，远处顺风飘来一阵阵的奇异臭味。这臭味浑厚、绵长，富于穿透性和侵略性，令士兵们一个个捏住鼻子，忍不住想呕吐。
　　所有运粮的马匹突然开始躁动不安，拼命的扭动着身体，似乎是想要挣脱身上的绳索。战马则不顾主人的呵斥鞭打，犟着马蹄不愿再往前走。
　　刘靖察觉到了马匹的异常。他当即下令停止前进，让一队步兵火速上前查看。随后他命令骑兵下马，不要再管发了疯的马匹，分为左、右、后三队，弓手位于前列，防止敌人的袭击。他自己则纵身一跃，站到了队伍最前排，手中的一对铁戟颇有威势的平举着。
　　应该说，在常规情况下，刘靖的调度还是得当的，但他显然并不清楚自己面对着的究竟是什么。不久之后，他听到自己派出的那一队士兵接二连三的发出凄厉的惨叫声，那叫声中充满了极度恐慌的意味，不知道他们在晦暗的夜色里遇到了什么。
　　叫声很快平息，这一队士兵不再发出任何声音，自然也没有人回来。刘靖的额头冒出了汗珠，他再派了一队步兵上去，由自己的得力副手带队。但这一队人的遭遇和前队相似，一片垂死的惨嚎后，再无声息。
　　唯一的例外是副手，他没死，带着一身淋漓的鲜血活着回来了。他用自己最后剩余的全部力量在跑，让人怀疑他的身体随时有可能会被撕裂。他冲到刘靖面前，狂吼一声：“猪！”刘靖原本的恐惧瞬间转为愤怒，他扔下右手的戟，抬手便是一耳光：“混帐！你不想活啦！”“刘大人！”副手绝望的叫道，“真的是猪！”“去你妈的！”刘靖几乎忘记了眼下的险境，又是狠狠一耳光，“你他妈的才真的是猪！”副手还想说什么，但他的生命之弦已经绷到了极限，在拼尽全力喊出两句话后，这张弓嘣的断裂了。他猝然倒地，嘴角流出混合着鲜血的泡沫，眼见是不活了。
　　刘靖余怒未消，啐了一口，这才抬起头来。然后他真的见到了猪。
　　那一刻刘靖断定，自己一定是陷入了一个可怕的梦魇中未曾醒来。那是怎样的一群猪啊，个头高大得像驴子，嘴里伸出长而锋利的獠牙，在夜色下发出寒光。它们的四肢粗壮有力，奔跑极其迅速，几乎是在眨眼工夫，就已经冲到了粮队跟前，而那股恶臭也随之变得更加浓重。所有的马匹都陷入了癫狂的状态，拼命的蹦跳着，发出长声的嘶鸣。
　　这时候人们才看清楚，每一头猪的身上，都骑着一个全副武装的战士。他们手起刀落，砍瓜切菜一般的展开了屠杀。离开了马匹的骑兵们手足无措，许多人是直接被那怪物一般的猪撞死戳死的。
　　刘靖毕竟有些功夫，躲开了好几次攻击，却不幸被一根獠牙挑了一下，肚腹上被划出长长的伤口。他不顾一切的扔下双戟，左手捂住即将涌出的肠子，右手按住座骑的背，翻身上马，准备逃命。
　　但往日温顺听话的座骑此时完全不听指挥。它嘶吼一声，突然间人立起来。刘靖重伤之下没了力气，被一下子掀翻在地。他无奈的圆睁双眼，看着月光下那些狰狞的身影，如潮水一般向自己席卷而来。

第三篇 英雄 六、公主殿下
　　“你要是不想见我就滚回去！”石秋瞳说，“腿上有虫子啊，老在那儿晃来晃去的干什么？”“我昨天差点被一个女人罚跪了两个对时，逃跑时磕伤了，”云湛一脸苦相，“最倒霉的是这个女人不是我老婆，也不是我情人，根本和我没有半点关系。只因为我帮她老公主持正义，她就这样痛下杀手……”云湛已经不大记得自己上次和石秋瞳见面是在什么时候，可以肯定，距离现在不会太近。当他还是个十六岁少年时，曾和这位石之远的女儿在宁州的宁南城有过一次短暂的邂逅。此后世事沉浮，诸多变迁，尽管都在南淮，两人再见的机会却少之又少。
　　此刻站在石秋瞳的寝宫里，云湛的感觉有些怪异。多年之前，他们曾在这里相对而立，说一些不咸不淡的话，把一些正在萌动的东西无情的扼杀于摇篮中。后来两人曾在一些偶然的场合相遇，仍然是一些不痛不痒的问候，和眼神中无法抹去的失落。
　　一个耐人寻味的事实是，石秋瞳近乎强硬的前后四次拒绝了国主安排的婚事，理由统统是“我看他不顺眼”，以至于她成为了九州各国中尚未出嫁的年龄最大的公主——其他人基本在十八岁之前就被兜售出去了。对于各国的国君而言，公主或者王子，都是最重要的政治筹码。至于云湛，不必提，至今还是可怜的光棍一条。
　　“你找我来，一定不是为了惠顾我的生意的，”云湛说，“是想问问我这一趟去中州的见闻么？”石秋瞳叹口气：“你总是那么聪明。确切地说，我对其他东西都不感兴趣，只想问问你，有没见到什么怪异的动物？”云湛一笑：“我就知道你对这个感兴趣。我没有见到活的，但我发现了一点痕迹。我想，你们也遇上了吧？”石秋瞳慢慢点头：“你跟我过来看。”于是云湛见到了一头香猪。这头猪已经死去，僵硬的躺在一个铁笼里，但凶恶的面貌还是令人不寒而栗。他伸手扇扇鼻子，想要驱除那股可怕的恶臭，但看石秋瞳神色自若，自觉不好意思，讪讪地把手放下。
　　“你真行，”他瓮声瓮气地表扬说，“是不是你们女人的神经都比较坚韧？”石秋瞳冲他温柔的一笑：“不是，是我这样有身份的人总会有一些特殊的宝贝来去除臭味，你这样的穷小子就不行。”“给人留点自尊会死啊？”云湛咬牙切齿的蹲下来，验看着香猪的尸体。这种猪的皮特别厚且坚韧，寻常的刀剑砍上去，只会造成轻伤。再看看腿，四条腿上的肌肉都相当发达，蹄子坚硬异常，不需要钉马掌一类的东西。
　　这头猪的身上有一些外伤，大多都不重，唯一致命的伤势在头部，使得它的整个额头都凹陷了下去。此外，尾根有一道平整的切口，云湛见到这切口眼睛就放射出狼一样的目光：“你们把香腺挖走了？”“没用，”石秋瞳说，“好像猪一死，香腺就迅速腐臭了。难怪不得这玩意儿那么值钱。”云湛遗憾的摇摇脑袋：“你们在哪儿发现这头香猪的？”“昨晚我们的一支运粮队在靠近城南时被袭击了，”石秋瞳回答，“现场一片狼藉，恶臭还没有消散，所有人都死了，但大部分马匹活了下来。不过我们甚至都不必要去推测这是不是香猪，因为那里至少有二十多头香猪的尸体倒毙在地上。”“我听说，在过去的某一个时期，香猪曾经是某个国家的主要战斗力量，”云湛努力回忆着，“好像这种猪跑得很快，可是缺乏长力，打仗时会累死不少，所以他们上阵总会带很多香猪作为备用。”石秋瞳一笑：“没想到你小时候不学无术，现在还长进了不少。可是我问你，累死的猪，头上怎么会伤成那样？”云湛挠挠头皮：“这个么，倒毙的时候，地上碰巧有一块坚硬的石头……”他说了一半就住口不说，也发现了其中的问题。那道伤口深可见骨，从香猪的皮肉硬度来判断，除非是从数尺的高度跌下，才可能造成这样的伤害。连城书盟。
　　石秋瞳的表情说不上是喜是忧：“实际上，那些死猪有一多半都是这样的死法，不是累死的，而是在路旁的石头或者树木上撞死的。我们还发现了很多被撞倒的树木，说明它们对此十分的执著，一棵树撞不死自己，就再找一棵。”“奇怪了，香猪还有这爱好么？”“我哪儿知道，我又不是养猪的。我估计现在翻遍整个南淮城，也找不出谁对香猪有什么太深入的了解。”“这你可说错了，”云湛显出一副趁火打劫的嘴脸，“我有把握给你找出一个行家，就看你给我什么好处……好吧好吧，我免费服务还不行么？您老是有身份的人，不可以动粗……”唐缺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一位拥有公主身份的大人物说上话。他想起自己在家乡的时候，隔壁的柳大被县太爷的千金用小蛮靴踢了一脚，居然足足炫耀了半个月。他要是知道自己的遭遇，会不会活活嫉妒死呢？云湛幸灾乐祸的看着手足无措的养猪人，扯扯姬承的衣袖，悄声问：“你老丈人家真是养香猪的？”姬承的脸居然也难得的红了一下：“咳，这又不是我能做主的。”他侧头一瞥，却看见云湛一脸的羡慕：“那他一定很有钱了。我说，为什么你们还要靠展览老祖宗的破烂过日子呢？”姬承的脸霎时间由红转白：“大概是我……不大合他老人家的胃口，我老婆嫁过来之后，他就不怎么搭理我了。”云湛陪上一声同情的嗟叹，旁边的石秋瞳喝道：“还在那儿嘀咕什么？安静点！”两人登时噤若寒蝉，姬承用细不可闻的声音在云湛耳边说：“我觉得她和我老婆一定很合得来……”云湛狠狠地点头表示赞同，却听见垂首站在一旁的唐缺已经开始回答问题。石秋瞳问：“香猪用来作战的话，威力是不是很强？”唐缺战战兢兢地回答：“回公主殿下的话，听说是的，但是香猪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用来打过仗的。听我家老爷说，以前乱仗的时候、我们越北草原上有个真国，是什么……什么……军民合一，养猪的人也都是战士，打起仗来很厉害的。后来真国被灭掉了，再后来就没啥人这么做了。”云湛听他把“乱世”称之为“乱仗”，禁不住噗嗤一声，随即慌忙低下头去，躲过石秋瞳眼中射出的利箭。
　　石秋瞳：“那你自己觉得呢，香猪要是真用来打仗，会有什么好处？”唐缺：“回公主殿下的话，我们乡下人不懂怎么打仗，但是我猜，如果能把香猪驯得听话的话，肯定很好用。香猪脾气可暴呢，我十二岁开始养猪，身上留下了大大小小二十多道伤口才算摸透他们的习性。现在我们猪场的猪都还算听我的话，我每次吹声口哨，他们就知道自己回圈，再吹一声……”他絮絮叨叨的还想说下去，发现公主的脸上现出一丝不耐烦的神情，连忙转回正题：“回公主殿下的话，香猪力气大，皮糙肉厚的经打，跑起来速度相当快，牙齿还很利，这些都比马好用。最重要的在于，香猪身上的味道，寻常的畜牲根本受不了。像老爷家那片草场，里面除了香猪，什么都不敢养。以前试过养马，方圆四五里之内的草都不吃，非要跑到老远，闻不到香猪的味儿了，才肯吃东西。”石秋瞳面有忧色：“唉，这可麻烦了。对了，不用每句话都加上‘回公主殿下的话’，没必要那么拘礼。但我听说，香猪没有长力？”唐缺：“是是，回公主殿下的话，香猪的确是跑不长，硬要跑远的话，可能会活活累死。听我家老爷说，以前乱仗的时候，哪国的军队都怕真人的香猪，但是真人始终没有出去打他们，就是因为跑不动。而且香猪还很怕冷，有一年冬天天气反常，那么暖和的地方居然下雪了，我们草场一共冻死了……”石秋瞳摆摆手：“好了，我知道了。我跟你说过了，别每句话都加上‘回公主殿下的话’。你再说说香猪的习性吧，越详细越好。”唐缺：“是是，回公主殿下的话，香猪是只吃草的……”姬承和云湛在一旁听着，前者百无聊赖，后者聚精会神。但没过多久，他们就惊讶的发现，那个说自己名字都要磕巴一下的养猪人，居然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他一面讲述着关于香猪的一切细节，一面慢慢沉入回忆的氤氲雾气之中，忘记了公主的高贵，忘记了养猪人的卑微。
　　他回忆起自己在越州的快乐时光，说如果不是那群该死的兵强盗毁掉了他的家园，他也不会千里跋涉到遥远的南淮；他回忆那些被抢走的香猪，说自己记得它们每一头的名字和特征，记得它们各自的习性和喜好；他说自己从小就没有什么朋友，只有香猪是他的朋友、兄弟、亲人和子女；他说，外乡人都觉得香猪太臭，闻了就要吐，其实那味道进入鼻腔后，回味会变得很香，而且闻惯了之后，会觉得那臭气中也包含着某种温暖的气息；他说，香猪的香腺只要猪死掉就会腐败，但老爷从来不许宰杀活猪，说那是从真人那里传下来的规矩。
　　他说，于是，每到一头香猪行将死去的时候，他们养猪人就会轮班守候在猪身边，在它死亡的那一刻马上动手取香腺，这一过程可能只有几个对时，也可能需要等待好多天。每一次，他看着自己亲密的伙伴奄奄一息、双目中流露出求生的渴望，总是难忍心中的悲戚。
　　养猪人的叙述与华美无关。与其说他是在讲给在场的三位听众、以及悄立在门外无声聆听的姬夫人听，不如说他是在讲给自己。在南淮凝滞的令人窒息的空气中，在那些华美而空洞的白昼与黑夜里，只有越州草原的过去始终那么富于生机，那么鲜活，让人暂时忘记忧郁。
　　石秋瞳忽然发现自己的眼眶也有些湿润。她回顾自己的一生，发现忧郁的时候远多于欢愉的辰光。比较起来，她认为，自己的生活也许还不如眼前这个卑贱的养猪人，至少他有过长时期的蒙昧的快乐。
　　也许是心有灵犀，云湛居然也想起了自己少年时代的挣扎与挫折，并且得出了如下结论：“做个头脑简单的人，多好！”

第三篇 英雄 七、老爷
　　公主殿下问完话，回去了，唐缺这才反应过来：我是不是废话太多了？他想起刚才自己近乎忘情的诉说，心头有几分惴惴不安。最后他给自己定了性：我还是不适合见大人物，要么是太紧张，要么是太不紧张。
　　至于公主后来问他的那个问题，就是为什么香猪会自己选择撞死，他感到有些困惑。在他的印象里，香猪纵然性烈，慢慢驯服总是可以听话的。他毫不怀疑，这帮兵强盗带来的猪正是来自越州的那一片香猪草场，其中差不多有四分之一都是唐老爷的，而它们都归唐缺照料。这世上恐怕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些猪了，它们单纯而热爱生命，在那片湿润的草原上享受着生活的乐趣。
　　他一直忍不住想，很久很久以前的真人，为什么会用香猪替代战马呢？仅仅是为了那股令战马崩溃的臭气么？其实香猪本质上是不适合作战的，他想。它们的确是勇敢的、无畏的，但它们并不凶暴。它们只想保护自己，而并不想去侵犯别人。
　　“这就是香猪和马的区别，”唐老爷那时候说，“马对自己的主人除了忠心还是忠心，它们并不知道自己在战场上奔跑是为了什么，只要主人一拉缰绳，它们就会不顾一切的冲锋。但是香猪不同。香猪的头脑里有自己的生活，即便被真人驯化去打仗，它们也从来没有真正把自己视作战马的替代品。所以，与其说香猪缺乏长力是一种弱点，倒不如说是对自己的保护。”现在唐缺担心那些香猪的命运。虽然已经是春天，南淮不再寒冷了，毕竟气候还是和越州差异颇多。而且这里只有农田和干草料，没有大面积的草原，习惯了吃新鲜嫩草的猪群可能很不适应。他不无心痛的想，从越州来到宛州，一路上不知道会倒毙多少猪。这些挨千刀的兵强盗啊！他后来又想，其实不是所有的大人物他见了都紧张，譬如姑爷——大人物的后代毫无疑问也是大人物，这是唐缺简单明了的逻辑——他见了就不紧张。第一眼见到姑爷时，姑爷跪在搓板上引颈就戮的形象给了唐缺深刻的印象。他一方面为大小姐自由的掌握了自己的命运而感到欣慰，一方面也禁不住为姑爷投上一张同情票。
　　大小姐余怒未消，坚定地认为姑爷是找了个借口在外面拈花惹草去了，“一躲就是小半年，这下子你可滋润了哈？”不过好歹虎牙枪找了回来，并且验明正身是真货，姑爷总算也是完成了本职工作，至于在外面拈花惹草云云，据说那是姑爷的本性，况且并无确凿证据证明此项指控，大小姐发两天火也就消了。
　　所以姑爷总算是获准上餐桌、入卧房，开始享受正常待遇，当然，他也很知趣，没敢出去寻欢。几天之后，他开始飘飘然，说话也嚣张了许多。他绘声绘色、添油加醋地向下人们描绘了自己是如何英勇无畏的夺回虎牙枪的，并且有意无意的把云湛的作用小小弱化了一下。不过，无论他怎样天花乱坠，还是没人肯相信他能在冰玦的帮助下成为一个杀手。
　　姬禄忍不住要揭他的老底：“老爷，上次你喝醉了酒和两个醉汉打架，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的，全靠夫人去救了你呢。我寻思着那个什么什么冰玦，什么什么秘术的，是不是应该和喝醉了差不多啊？”唐缺看到姑爷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破口骂道：“混帐东西，怎么什么事情都被你看到了！冰玦可是好东西啊，什么酒能比得上？我告诉你，要是那个秘道家再给我施一次术，别说街边小混混了，就算是你家夫人来了，我也……”话刚说到这儿，他突然发现听众们神色有异，回过头，老婆正站在那儿，一脸迷人的微笑。
　　“就算他家夫人来了，你也如何？”她笑眯眯的问。
　　“当然是我也……我也不敢怎么样了，”姬承赔着笑脸，“什么冰玦能比得上老婆您呢？”唐温柔好似拍猫一般拍拍姬承的头：“知道就好，乖，本来该罚你跪一个对时，就打个五折吧！”唐缺饶有兴致的看着姑爷那张比青菜还绿的脸，心里想着，大小姐虽然有些改变，但在不肯吃亏这方面，还是老样子。那会儿老爷总是叹息，说我四十岁得女，怕是把她宠坏喽，以后嫁不出去该怎么办呀。后来大小姐真的嫁人了，他又开始叹息，说这一嫁嫁得那么远，以她的脾气，会不会和丈夫没法子好好相处呀。当然，就目前唐缺的观察而言，大小姐和姑爷相处得非常好。
　　老爷的一生谨小慎微，总是不停的担心这个担心那个，唐缺有时候想，也许有一天，他所剩下唯一可以担心的内容，就是这世上再也没什么他可以去担心的了。
　　“总有一天，这个草场会被那些觊觎天下的人所盯上的，”老爷最担心的是这件事，日日说月月说，以至于唐缺这样的粗人问了好几次后，都学会了“觊觎”这样拗口的词。
　　后来唐缺总有这样的印象：大概有学问的人，譬如老爷这样的，总会有太多可以担心的事情，因为他们懂得太多，懂得太多就会发现这个也不对那个也不妥。比如老爷喜欢读史书，读完了喜欢扔下书长叹一声，说什么天下大势，什么分分合合的。老夫人生前总喜欢说老爷咸吃萝卜淡操心，“九州都有上百年没打过仗了，人心也会越来越倦怠，不会再打了”，老爷这时候就会捋捋胡须，说上几句“妇人之见”什么的。
　　其实那时候唐缺也觉得老爷想得太多，但到了草场被兵强盗们彻底摧毁的时候，他才深切的体会到了老爷的先见之明。当叛军以雷霆万钧之势很快摧垮了越州松散而脆弱的防守时，家里人都在劝老爷赶紧撤离，但令人惊奇的是，一向显得胆小怕事的老爷坚决的不肯走。
　　“您就是留下来，也是螳臂当车，怎么可能挡得住他们？”仆人们围在身边劝说着，“听说他们已经打下了殇阳关，正在去往天启城呢，说不定天启都要沦陷，您又能派什么用场？”老爷猛然一振袖，一股大力令众人踉跄着退出去。他们这才恍然记起，作为英雄之后，老爷也是学过武功的。但这几十年来，他看上去很像是一个饱读诗书的老儒生，又或者是一个守家持业的牧场主，以至于他血液里的某些东西被人们忽视了。
　　老爷宣布，愿意走的可以领一笔路费离开，于是家仆、长工、短工陆陆续续走掉了一大半。剩下的要么是年纪太大，索性等死，要么是无路可去。
　　唐缺就无路可去，他家从爷爷辈开始就在唐家的草场里干活，离开了草场，离开了香猪，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些什么。那时候他还以为，敌人肯定会宰杀所有的香猪，取走香腺。所以他一连几天呆在草场那间简陋的棚屋里，除了睡觉就是放猪，只想和自己的朋友们再多待一会儿。
　　这一天中午他正在午睡，梦见打仗了，老爷当了皇帝，自己成了大将军，如同数百年前的真人一样，骑在一头香猪身上，指东打西，威不可挡。后来他被猪群的叫声惊醒，跳下床来，发现真的打仗了。
　　似乎整个越州的天空都被大火染红了，草场在燃烧，香猪在惊惧不安的四处奔跑。他隐隐听到雷鸣一样的马蹄声在靠近，连忙牵过一头香猪，以最快的速度试图冲回唐宅，然而在草场的入口处，他见到了老爷。
　　那是他一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老爷和别人战斗。老爷手里拿着一柄和他往日的儒雅风度并不相宜的大刀，气吞如虎，在十多名敌人的包围中奋力死战。即便是一个不会打架的外行，唐缺也能看得出来，老爷的功夫真的很深，围住他的敌人一个接一个的或死或伤，他却始终能屹立不倒。
　　唐缺牵着猪缩到一旁，混乱中并没有人注意到他。老爷虽然上了年纪，看来却是宝刀不老，劲力悠长，虽然浑身是伤，依然没有半分退却。后来从敌军中站出来一个古里古怪的黑袍人，不知道怎么的，嘴里念叨几句，双手一挥，竟然在老爷的头上弄出了一道闪电。唐缺没有看错，这个该死的黑袍人会妖法，他真的是凭空变出了一道闪电，正好劈在老爷身上，将他劈倒在地。
　　唐缺心头燃起了一股怒火，想要冲上去，但他的身体却背叛了他的脑子。他的双脚不听使唤，赖在地上玩命的哆嗦；他的喉咙发干发涩，连叫唤一声的力气都没有。偏偏他的眼睛又怎么也不肯闭上，他的耳朵毫无过滤的接收了一切烧杀掳掠的声音。于是他眼看着、耳听着自己的家园化为废墟。
　　倒是他身边的香猪表现出了比他更为强烈的血性。它愤怒的嗥叫着，像一个真正的战士一样冲向敌人，那股熏人的恶臭当即令周围的马匹惊狂不已，至少有四名骑士被从马背上颠下来。当然，一头香猪是不能左右战局的，它很快被剁成肉酱，并且没有人记得及时地取出香腺。过后当他们想起时，香腺已经发臭。
　　最后叛军赶走了所有还活着的香猪。敌人走光后，唐缺的四肢才渐渐恢复正常。他先是匍匐，然后站立起来，踉跄跑到了老爷跟前。老爷已经奄奄一息，不过还有口活气。
　　他手忙脚乱的想要把老爷扶起来，又想给老爷止血，老爷却在此时睁开眼来，对他微微一笑：“不必了，唐缺，我要走啦。”唐缺知道老爷不会骗他，一时间茫然不知所措，呜呜咽咽的哭着。老爷说：“别哭啦，我问你，香猪是不是都被捉走了？”唐缺点点头，老爷看起来却并不难过：“我就知道，这些一知半解的蠢材，他们根本不懂得香猪究竟是什么。他们希望用香猪去为他们解决问题，但他们将不得不花更大的精力去解决香猪的问题。”他猛然咳出一口鲜血，溅落在衣襟上，唐缺伸出衣袖想要擦，老爷摇摇头：“人都要死了，还管衣服做什么。”他苦笑一下：“我这一生都在担心这担心那，结果担心的事情终究不会因为你担心而不会发生。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担心一件事情了……”一向鲁钝的唐缺居然一下子就明白了。他抹抹眼泪：“老爷，你放心吧，我这就去南淮城，告诉大小姐。”老爷满意的点点头，闭上眼睛，身子慢慢僵硬了。

第三篇 英雄 八、游侠
　　姬禄十分嫉妒地发现，那个从越州乡下来的养猪佬居然一夜之间成了红人，真是岂有此理。凭着他那些本该引人嘲笑的养猪的经验，他不但被老爷和云湛所重视，甚至受到了公主殿下的接见——要知道姬禄在南淮待了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等殊荣。
　　事实上，迄今为止，除了那一次对运粮队的偷袭之外，香猪并没有再露过面。看起来，敌人或者是打算放在最关键的时候使用，或者是对上次的效果并不甚满意，一直还在等待着时机。
　　姬禄愤愤不平地想，不就是一群猪嘛！猪有什么了不起的。香猪，听这名字就不咋地，至于那么紧张，让唐缺那样的小人得志么？他自己生于猎户之家，也曾经随着父亲狩猎过宛州的野猪，在他看来，那没啥了不起的。当时他被野猪追得团团转，刺溜溜往树上一钻，野猪就没办法了。香猪再凶，还能爬树不成？但是他也不敢再挤兑唐缺了，因为老爷居然和他打成了一伙，那个他见了就觉得不舒服的羽族游侠也没事儿做跑过来呆着。这方面，姬禄是站在夫人这边的，坚持认为老爷在外面晃荡了那么久，必然是找时间偷腥了，至于这个羽人，毫无疑问就是帮凶和同谋。
　　现在姬承悔得肠子都青了，自己怎么会找了这么个混蛋去帮忙寻枪？现在这孙子只要缺酒钱了，就会来找自己，先装腔作势的咳嗽两声清清嗓子，然后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姬承，上次我们在阳淇镇见到的那个妞……”于是姬承只能咬牙切齿的一把捂住他的嘴，把他拖到一间便宜的酒馆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你小时候为什么没被酒缸淹死，也省了我的麻烦。”“我小时候不爱喝酒，”云湛一面倒酒一面说，“那时候我的酒量连女人都赶不上。”他顿了顿，补充了一句：“无情的生活催人醉啊！”姬承刚往嘴里塞了颗花生米，听了这话差点被梗死。他面红耳赤的呛了半天以示抗议，突然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怀好意的坏笑：“哪个女人你赶不上？是那个漂亮的公主么？”云湛默认，没有吱声，姬承倒是来了兴趣，身子往前一凑：“喂，说说看，你们以前是不是有过一腿？”正在喝酒的云湛把酒碗端得高高的，避开对方热切的目光。等到碗空了，他才轻轻出了口气：“多少年前的陈年旧事了，提它做什么……”“这不公平！”姬承说，“我家的破烂事情你全了解了，我却对你一无所知。我看这公主挺漂亮的，外貌像二十岁刚出头哎，而且看你的眼光也明显和看别人不同，就像狼看到了羊似的……”“你不愧是这方面的专家啊，”云湛目光呆滞，端起酒碗就往嘴里倒，直到再次把碗放下，也没发现碗其实是空的，“那也没办法，我们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路去。”“怎么不是一路？”姬承作媒婆状，“我觉得你们俩满般配的，不会是她嫌你身份卑微吧？”云湛摇摇头：“那倒不是，其实我表面上的身份也不算太差……但是我是天驱，和她老爹格格不入，何况现在她也是本国著名的女将军了，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和她还得正面对抗呢。”姬承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然后发现其实自己并不大明白天驱和女将军之间有什么必然的矛盾。但他倒也知趣，不再多打听了，倒是云湛似乎在那儿没话找话：“其实你老婆蛮不错的，咱们去找枪之前，我就见过她一面，还以为她就是那种无知泼妇呢。”姬承像看怪物一样盯了他一会儿，随即发问：“她哪点不错？你磕伤的膝盖不错？”云湛下意识的揉揉膝盖，脸上闪过一丝恨意：“我不是说那个……我后来再到你家，听唐缺说，她给你做饭了？”姬承浑身一阵颤栗，左右看看，压低嗓子说：“实话说，我老婆管家确实一流，但是说到做饭的功夫，实在是……唉！”他的痛苦之情溢于言表：“最可怕的是，她做出来你还得吃光，还得赞美她手艺好……”云湛幸灾乐祸的大笑了一通，突然收住笑声：“但是我听唐缺说，他们唐大小姐从小就讨厌做饭，如果不是碰到什么特别让她开心的事情，是绝对不肯下厨的。你这趟回家，她还是非常高兴的。”姬承回想一下，不得不承认：“还真是那么回事呢。前年翠浓苑的绿珠被一个小白脸羽人拐跑了——别瞪我，长得比你好看多了——她也是很高兴，说我再也不会被绿珠勾搭了，下厨少了一大桌子菜。我当时以为她是在惩罚我……”两人喝酒的情形大抵如是，拉扯一堆闲话，有意无意的避开压在头上的战事。姬承不是很明白天驱究竟要干什么，看起来云湛是想要帮助南淮城免遭浩劫的，但他又不能表露自己的身份，与石秋瞳的合作也更像是私人性质的。
　　云湛没事儿还喜欢把唐缺一起叫出来：“杂活儿都干得完的么？喝两杯再说！”可怜这老实巴交的乡下人，分明不会喝酒，又不敢拂逆姑爷的好朋友，每次都被辣得眼泪汪汪。
　　不过通常不会喝酒的人，喝一点之后就会话多，唐缺也不例外。但他对世界的认知显然极其有限，张口闭口除了养猪还是养猪，每到此时，云湛就会凝神倾听，不放过任何的细节。
　　“你以后要是退休不干游侠了，一定能干上一份蛮有前途的职业，”姬承说。说话时，唐缺已经醉了，趴在桌上发出响亮的鼾声。
　　“说不定啊，养香猪可是赚钱的行当，”云湛回答，“前提是别打仗。被人砍死的猪，香腺就没法用了。”“其实我老丈人也没赚到太多钱，刚够维持草场而已，”姬承说，“本来香猪在壮年的时候宰杀，香腺品质最好，他非要等到老死，还经常因为耽误一点时间就取不到。这可不是当年真人的战争年代了，谁知道他干吗把香猪当宝贝供着。”云湛嘿嘿一乐：“现在你看出来了吧，香猪也能打仗。其实你老丈人挺有心思的，就是没想到他辛辛苦苦养的香猪会被敌人抢先一步夺去用。”姬承把手里的筷子摇一摇：“谁知道好不好用？除了那次偷袭运粮队，他们不是再没用过嘛？”“你说错了，他们已经用了！”门外突然传来一个声音，那是石秋瞳。她看来疲惫不堪，扫了一眼坐着的两人和趴着的唐缺。
　　“我兜了半个南淮城才找到你们，快把唐缺弄醒，快！那些畜牲来了！”

第三篇 英雄 九、畜牲
　　唐缺一直以为，作为下人，要有下人的操守，不可以对贵人们有太多抱怨，但此刻他心里确实是颇有怨念——一般人喝醉了酒，往头上淋点凉水也就够了，云湛大人为什么要兜头浇上一盆？不过这一盆冷水确实管用，他一面打着喷嚏，一面觉得脑子清醒了很多。城墙很高，呼啸而过的风配合着湿漉漉的衣服，很快驱散了醉意。
　　身旁的云湛和石秋瞳在低声商谈着战术，什么侧翼什么迂回什么佯攻的，什么一点突破则全线崩溃的，唐缺都不大明白，也顾不上明白。他的注意力完全被远处的景象所吸引。在城外飞扬的尘土中，在那些由高头战马组成的方阵之外，他看到了他的猪。距离遥远，他无法分辨清楚哪些猪是唐家草场的，哪些是其他草场的，但他可以肯定，他养的猪必然有很多在其中。
　　唐缺陡然间鼻子一酸，为这些香猪的不幸命运而悲哀，他知道，这一场大战打下来，无论谁胜谁负，香猪都会伤亡惨重。
　　目前两军目前正在对峙，一方是衍国由步兵和骑兵排成的阵列，另一方是叛军的骑兵，清一色的都是以香猪为坐骑，谁也没有轻易行动。唐缺看看飘扬的旌旗，己方暂时处在上风位置，这是个好现象。虽然他自己早已习惯了香猪的臭味，但他还是深知这种气味对其它牲畜的杀伤力的。不过尽管风向有利，香猪的气味仍然是有一些扩散过来，看得出来，这一些轻微的气味，已经让马匹开始不安分的骚动起来。
　　“据军中的星相师说，今天会一直刮东风，”云湛看出了他在想什么，“对我们而言还算勉强有利，但这些畜牲如果冲锋，还是没办法。你觉得他们能行么？”云湛所说的他们，指的是位于军阵前列的一队步兵。他们半跪于地上，手中举着长长的钢枪，锋利的枪尖指向对面的敌军。看得出来，为了应付香猪，衍国也作了煞费苦心的布置，甚至于战士们的口鼻都用特制的面巾包了起来，虽然不能完全滤掉香猪的臭气，也能大大削弱其攻击力。而这些加急赶制的长枪，也是从历史传说中的山阵枪兵那里汲取的灵感。虽然这支军队远不可能如山阵枪兵那样扫荡六合，用于防御冲锋，看上去倒是挺好用。如果有一队骑兵冲过来，可能连战马带骑士都会被穿在长枪上，好似一串羊肉串。
　　但如果不是马，而是香猪呢？这就不大好说了。唐缺知道，香猪的腿比马腿更粗壮有力，在体力充沛的前提下，奔跑起来更稳，也更具冲击力。而且，战马受伤后可能会丧失战斗的勇气，香猪则不然——它们可能会发狂。
　　发起狂来的香猪什么样，唐缺可是清楚得很。他至今仍然清晰地记得几年前的一个下午，一头香猪在求偶的争夺战中，无意中折断了自己坚硬的獠牙——象征着香猪尊严的獠牙。那只断了一枚牙的香猪在剧痛和自尊的双重打击下变得疯狂，它如同一团黑旋风一样在草场上肆意的攻击它所能看见的所有猪和人，即便是最强壮好斗的香猪都不得不躲避其锋芒。它撞伤了四头同类，追得唐缺和一名同伴没命的乱跑，到最后力竭而死时，唐缺也已经离吓死不远了。
　　他双腿一阵发软，心里想，今天一定会死很多人的。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想法，云湛突然发现，旌旗飘扬的方向改变了。风势先是慢慢减缓，然后停止，随即开始相反方向吹。几乎是一眨眼工夫，南淮城处在了下风的位置。
　　“天亡我也！”石秋瞳闭上眼睛，喃喃地说。
　　“不是天，”云湛摇头，“那是一种法术，亘白系的驱风之术，我肯定。”唐缺听不懂他在说些什么，也顾不上去听，一瞅下面，随着臭气的迅速侵袭，衍国的所有战马都开始驾驭不住了。它们忽而像醉汉一样东倒西偏，忽而像舞女一样翩翩起舞，忽而像脖子上长了疮，忽而像脚底下踩了火炭。骑在他们身上的骑士们，好似风浪中的一叶小舟，随时有可能倾覆、完蛋。
　　更完蛋的事情还在后头。敌军的香猪骑兵开始移动，并且速度越来越快，向衍国的阵地发起了冲锋。唐缺并不知道这一次冲锋的历史意义：这大概是几百年来，九州大地上第一次出现正面作战的香猪部队。他只是很困惑的看着那些不要命的猪，突然间发现它们很陌生——即便是面对老朋友唐缺，它们也从来不曾那么听话，说冲就冲，毫不犹豫。
　　老爷曾经讲过，当年的真人为什么只能自保而不敢侵略——事实上到后来自保都不能，除了香猪本身的种种缺陷以及真国国小力弱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香猪的驯化十分不易。这种动物相当的不听管教，我行我素，所以能带上战场的香猪实际上并不多。
　　而唐家的香猪从来没有经受过军事训练，说它们听唐缺的话，也只是相对而言的。如果唐缺真想要指挥他们像这样整齐的参战，恐怕不那么容易。
　　不过他很快知道了这是为什么。辽阔的草原上锻炼出的良好视力让他发现，这些香猪的脖子上都套着一个脖套，套上有皮绳，被猪背上战士握在手里。再仔细一看，唐缺惊呆了。
　　每一个脖套上，都带有锋锐的锯齿。骑士只需要一拉皮绳，那些锯齿就会收紧，深深嵌入香猪的皮肉里。唐缺想象着那冰冷、锋锐的痛楚瞬间切入体内的感觉，狠狠攥紧了拳头。
　　怪不得香猪都那么听话，唐缺快要气晕了，竟然是用的那么残忍的不要脸的方式。他觉得一阵阵血往脸上涌，手脚却冷得像冰块。当时他并不知道，那些锯齿上都涂了特殊的药物，可以让痛感加倍，否则他可能真得晕过去了。
　　剧痛驱使下的香猪，唯一能意识到的是：当它们奋力向前奔跑的时候，脖套会略微放松一些，那股带着撕裂和咬噬感觉的痛苦会稍稍减轻一些。如果它们抗拒，脖套就会收紧，创口会被刺得更深，血会流得更多。于是它们只能无奈的接受套在自己脖子上的命运，向着前方鬼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目标冲杀过去。
　　第一排香猪很快撞上了对方的长枪阵。扛枪的士兵们即便是事先早有心理准备，在逆向的风吹来的排山倒海的恶臭中，在大地不安分的震颤中，仍然迅速的被深深的恐惧所笼罩。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是第一次见到香猪，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绝对不能相信，这种猪会有那么高大，相貌会那么狰狞，冲刺的速度会那样迅猛。那些在阳光下反射着微光的獠牙，那些在钢齿的折磨下圆睁欲裂的双眼，那些在地面上踏击出小坑的硬蹄，那些顺着嘴角流出的带着血色的泡沫，那些奔跑中不断发出的充满杀戮意味的咆哮声，令所有人都禁不住双手发抖。
　　长枪刺入了香猪的身体，但香猪们格外坚韧的躯体令它们并没有在瞬间被刺穿。他们扭动着，嗥叫着，仍在一分一寸的努力向前挪。这种视死亡如无物的野性足以摧垮一个人最后剩余的一点信心。而在它们的身后，更多的香猪正在前赴后继。
　　防线被冲开的那一刹那，唐缺已经明白了，为什么袭击运粮队的那些香猪会选择撞树或是岩石。也许是无法忍受痛苦，也许是无法忍受奴役，也许是二者兼而有之，这些香猪其实是想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对于它们而言，生命应该在温暖的越州草原上绽放，而不是在撕扯皮肉的锯齿中苟延残喘。
　　现在的香猪们似乎就是这样想的。与其说是无法躲避，倒不如说它们是主动地往枪尖上撞，这种求死的欲望比求生的本能更加威力无穷。防线在溃散，香猪在接二连三的倒下，城上诸人的心情各异。
　　他还想到了，为什么石秋瞳见到了香猪尸体，却没有和他提及这脖套。显然她以为香猪的脖子上理所应当有这么一个套子。
　　“这帮该死的畜牲！”石秋瞳狠狠一跺脚。
　　“畜牲，这群畜牲……”唐缺喃喃的说，指甲把手心掐出了血都没发觉。
　　两人口中的“畜牲”，指代各不相同。

第三篇 英雄 十、书袋子
　　南淮城经历了一场惨败，刚刚到来的春意转眼间变成了秋凉，把城里所有居民的心都凉透了。香猪这种怪兽的半路加入，将国主本来拥有的兵力优势给抵消掉了，因此引起了市井的恐慌。所谓市井，就是把一分的事情炒到十分，把十分的事情推向不可收拾。现在满城飘散着如下一些传言：叛军手里还有十万头香猪，正在酝酿下一次更加可怕的攻势；叛军会妖法，可能会操纵一场洪水把南淮城整个淹掉；香猪嘴里能喷出毒气，当者立即死亡，半个对时内化为脓血；香猪不吃饲料，只吃人，而且据说宛州人的肉质更合他们的口味；国主石之远已经被活活吓死，目前全国群龙无首；国主石之远已经被吓破了胆，将于十日内把公主石秋瞳嫁给叛军首领；…………“真是个好主意！”云湛怪叫一声，“把你嫁给他，他就死定了！”赶在石秋瞳拧下他的脑袋之前，云湛轻巧的逃掉了，过了一会儿从门外探进头来：“说真的，你老爹现在怎么打算？敌军已经切断了一大半的供给线了，还能撑多久？”石秋瞳一脸发愁：“实话告诉你，现在还勉强能撑，一个月之后，恐怕全城就要彻底断粮了。至于我老爹……一向做事比较狠，恐怕作出点什么极端的事情来。你有什么办法吗？”云湛一笑：“我这么一个无足轻重的游侠，能有什么办法？再说我最近接了个活，得去一趟中州。”石秋瞳的脸都气歪了：“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接活？缺钱我给你补，给我老老实实呆着别走。”“对不起，这是我的职业道德，”云湛严肃地说，“你用金钱也不可能腐蚀我的。”云湛被石秋瞳扔出去的同时，姬承正在小心翼翼的和老婆陪着笑脸。城里的粮食开始限量供应，除非手中有权有关系的富贵人家，其他人的口粮都有定量。
　　“让你吃你就吃，废话那么多！”老婆不耐烦地一把推开姬承。桌上放着一个碗，里面盛着热气腾腾的猪骨汤。这汤名副其实，只见骨头不见肉，其原料却是今天唐缺把衣服都扯破了才抢回来的。
　　“我不饿，真的，”姬承吞了一口口水，“再说你看我那么瘦，哪儿用得着……”“瘦才需要补呢！”老婆打断他的话，随即面色一沉，“等等，你什么意思？是说我胖？”姬承慌忙解释：“不不不不我怎么敢是那个意思呢……”这样的争执几乎每天都要发生，而每次的结局都是老婆使用暴力解决纠纷。姬承抚摸着自己受难的耳朵，一面贪婪的享受着骨汤里的油气，一面眼眶微微有点湿润。他看着衣带渐宽的老婆的背影，突然想起了两人新婚燕尔的遥远时光。那时候两人总是喜欢手牵着手，慢慢走过南淮城落满梧桐叶的街道。在初尝世事的年轻人心目中，南淮仍然是座美丽而雄伟的沧桑之城，连萌发在这里的爱情都那么的与众不同。
　　那时候姬承年轻而清秀，老婆苗条而美丽。两个人留给南淮的背影是那么年轻而有活力，以至于许多路人见了都羡慕不已。在围城的困境中，姬承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也曾经幸福过，这发现令他心碎。那些布满灰尘的往事就像影子，默默的跟在身后，无论时间怎么流逝，都甩不掉挣不脱。
　　唐缺感慨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在姬承回忆起那些久远的幸福时，他得出结论，大小姐和姑爷现在很幸福。幸福是一种不断变化的状态，一个可大可小的袋子。人心贪婪时，这只袋子怎么也装不满；但当自己的小命都不知道哪一天会丢掉时，在一起，也许就是最大的幸福了。
　　唐缺不幸福，他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有的只是一群不会说话只会给它找麻烦的香猪。后来香猪被抢走了，他觉得自己的心空了；再后来他亲眼见到香猪一头头的赴死，觉得空空的心上被人再捅了一刀。
　　大小姐和姑爷都很好心，总是让他多吃点东西，虽然他们自己也未曾吃饱。但唐缺根本吃不下，他感到饥饿，然而食物放进嘴里，总无法下咽。他总想到他的猪，将它们从小养到大的那些猪，现在成了战争工具，成了牺牲品。他甚至开始怀恨曾经存在过的真人，如果不是他们把香猪用来作战，在历史上留下了蛛丝马迹，兴许自己的猪就不会遭此厄运了。它们应该悠闲地吃草，悠闲地在越州的阳光下奔跑，然后在求偶的拼斗中释放自己的勇猛。
　　无论怎样，他能做的终归也只有想想而已。城市面临灭亡的命运，有钱人都偷偷写好了降表，准备好了财力，为亡国后的退路打好了算盘。这些人虽然生于和平时期，但在天性中都有着在战争年代存活的能力：只要我活着，管他谁当王谁称霸呢。
　　所以在这种时候，已经溜出城去的云湛居然又跑回来了，而且还带回来一个人，真是让唐缺感觉不可思议。他头一次发现，有些人也许就是生来不怕死，那儿容易死往哪儿钻。
　　现在云湛钻回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此人看上去呆头呆脑，使劲眯缝着眼睛，似乎是目力很差。
　　“这是宇文非，龙渊阁的子弟，”云湛介绍说。
　　“宇文先生好，”姬承礼貌的问候，同时心里嘀咕：龙渊阁？是那个传说中的超大型秘密图书馆么？“姬先生久仰，”对方居然深深地鞠了个躬，“在下并非复姓宇文，而是单姓宇。先父是一位状师，深信文过饰非乃人之大能，所以给我取名文非。”姬承心想：久仰个屁，老子有什么好久仰的？不过也只能讪笑着夸赞：“令尊真是敬业啊哈哈哈哈……”倒是老婆很感兴趣：“能不能请问令尊的大名呢？”“先父名讳乃是上言下轻，”宇文非回答，但这个简单的回答把姬承和老婆都吓了一跳。
　　“宇言轻？”姬承的眼睛瞪圆了，“他不是……不是一百多年前九洲最有名的状师么？好多说书的都会说他的段子呢，‘弱女子身遭欺凌伸冤无路，恶状师颠倒黑白为虎作……’”说到这里他猛然住口，发现实在是不大恭敬，脸上不由得很是尴尬，宇文非却老老实实的表示赞同：“先父呈口舌之利，是非不分，的确是太不应当。”姬承下意识的点点头，再摇摇头：“那也不对啊……我不是说你刚才说的不对，而是……而是他至少是一百二十年前的人物了，请问你……你贵庚？”宇文非搔搔头皮：“抱歉，这个问题在下无法回答，那牵涉到时间和空间的转换，是龙渊阁的不传之秘。不过，基本上你看我像多少岁，就当我多少岁好了。”这位年轻的老寿星住在姬家，不过其粮食供应都由石秋瞳解决。石秋瞳给他一人拨划了四人份的定量，大大缓解了姬家的粮荒。
　　“我们这算是……腐败么？”姬承端着饭碗，有些不安的问。
　　“等你饿死了一样会腐败，”老婆毫不客气的用半个馒头填住了他的嘴。
　　享受完了学者的好处，姬承才想到另一个问题：云湛找来的这位学者悍然价值四份口粮，他能干些什么呢？“原来你这次的委托人是我，”石秋瞳打量着云湛，“可是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呢？”“因为我不能确定能不能找到龙渊阁，据我所知，那不会比把你嫁出去更容易，”云湛装作没有看到石秋瞳身上迸出的火星，“何必先给你一个希望，再让你深深失望呢？”“先给你一个希望，再让你深深失望……”石秋瞳咀嚼着这句话，有些走神，那些过去多年的旧事又悄然浮出水面，让她一阵心酸。她定了定神，决定把话题拉回正题：“那你至少也该先和我通通气。”云湛拿腔作势：“我认为，最优秀的游侠不应该等到客户有困难找上门来，而应该主动帮他们发现困难。”石秋瞳嘟哝着：“你错了，最优秀的是你这样先制造困难的……好吧，你打算让我见什么人？”于是她见到了龙渊阁的学者宇文非。此人说话咬文嚼字，礼貌中透出阵阵迂腐的气息，属于那种不惹人讨厌，但令人烦心的角色。
　　“不，我想公主殿下您误会了，”宇文非说，“在下并非药剂师，也非秘道家，仅仅是因为阅读过这方面的书籍，因而懂得这方面的知识而已。”石秋瞳一怔：“你懂得这方面的知识，那不就是可以用了吗？比如他们一用香猪就用秘术催动大风，你能让风向转变吧？”“这不一样，”宇文非耐心的解释，“我们龙渊阁子弟所修炼的精神力，和世俗的秘道家的精神力不是一个概念。就驱风之术而言，虽然我懂得所有的法术的释放过程，却未必能使出一个成功的。”“那方才你所说的……瘟疫呢？”“我懂得药方，也懂得药物的调配方法，但是对于分量、火候、时间的精确拿捏，只有靠药剂师的经验去判断。就瘟疫而言，我可以试着调配，但不能保证效力一定可靠。”石秋瞳不动声色的听完，礼貌的命令宫女招待他去休息用些点心，回过头一把揪住云湛的衣襟：“你就是这么给我解决困难的？”云湛一脸的冤枉：“小姐，你知不知道龙渊阁有多么难找？你知不知道多少人耗费自己一生，为求见龙渊阁的真容而不可得？我千辛万苦万苦千辛给你找来这么个人，你还那么粗暴的对待我，太伤感情了……”石秋瞳的面色略微和缓了一些：“我当然知道龙渊阁的神奇，你的确是有苦劳，可是……这个人只会纸上谈兵，能起到多大的帮助？”云湛慢吞吞的坐下来：“你也坐下，放松一点。我问你，如果我不找这个人来，你有没有别的办法？”石秋瞳想了想：“应该是没有。”云湛把手一摊：“那不就完了？别说我抓来了一个难得的多面手，即便他真的一点作用没有，我也没给你带来任何损失——充其量，战争打完了，我赔你那四人份的口粮。”“我呸！”石秋瞳气得笑了，“你倒会避重就轻。你觉得我们真能熬过这一仗？”“我觉得我们熬不过，”云湛一脸坏笑，“所以现在随便许给你什么赔偿都无妨。”他又认真地说：“时间太仓促了，我肯定没有办法找到最合适的人，所以我才想到了龙渊阁。这些人都是大书袋，天下没什么他们不知道的。就是他告诉我的，可以用药物催发瘟疫，让那堆臭烘烘的猪头自己烂掉。”“用毒药不行吗？”“他们用的不是活水源，毒药的效果是有限的。只有烈性传染病，才能保证干掉大部分的香猪。”石秋瞳双手托着下巴，愁容满面：“说不得，只好试试了。你说的有道理，多了这么个书袋子，总比没有好。咱们姑且先试试吧。不过要是那些臭烘烘的猪头自己烂不掉，你的猪头就等着烂掉吧。”不过看起来石秋瞳的担心似乎是多余的。没等猪头烂掉，书袋子就先露了一手。接下来的一场战役打得非常经典，许多年之后，都还在各种史料和军事书籍中出现。当然，它出现的位置通常都是——战争趣闻。
　　这一战之前，石秋瞳亲自带兵对敌军进行了夜袭。这一仗打得很漂亮，以损失四百人的代价斩杀了一千多敌军，当然也激起了对方的报复之心。第二天午间，一支盟军前来援助，还没摸着南淮城的门，先被一群凶神恶煞的香猪堵住了。敌军照例是风助香猪势，那臭味杀气腾腾的铺天盖地而来，这盟军没有心理准备，死伤的骑兵倒有一半是被自己的马颠下来的。
　　宇文非那时候正在冥修——在旁人的眼中，那和坐着睡觉毫无区别，因为当他的冥修被打断时，他居然一幅睡眼惺忪的表现。更可疑的是，他居然还问了一句：“天亮了吗？”当然此时最重要的事情是控制风向，所以没人去计较那些细节。他几乎是被推上马去，在云湛的扶持，或者说挟持下来到了前线。
　　云湛这时候发现了做一个大书袋的好处，该书袋满脑子都是各种各样纷繁杂乱的知识，使他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能力大大降低。宇文非一来对扑面而来的香猪臭气毫无反应，二来对步步逼来的敌军的杀机毫不畏惧，令他一亮相就获得了军人们的尊重。他们七嘴八舌，询问宇文非需要什么道具，比如香蜡纸钱公鸡狗血之类。显然，他们把宇文非当成了画符跳大神的，只要该大神一开口，他们甚至能给他搭个祭坛出来。
　　“我一人的力量不够，需要借助你们的精神力，”宇文非耐心等他们聒噪完，“请诸位闭上眼睛，努力在心里想象，这阵风变了风向，向对方吹去。”于是云湛闭上了眼睛，在心中勾勒出一幅美好的图画：所有的臭味都被逼回去了，香猪被自己的臭气熏昏了，敌人都被熏死了，天亮了，花开了，美好的生活到来了。他咬牙切齿地、充满快意地想象着，直到感觉身边的气流有异。
　　风向果然变了，但并不是由逆风改为顺风。似乎是有两种力道在相互打压推挤，风慢慢的分成了数股，方向漂移不定，最后慢慢的相互消去敌意，缠绵在一起。于是风变成了旋风，而且越旋越快，仿佛把全世界的沙土尘埃枯枝败叶都招来了，战场上的人、马、猪都被迷得睁不开双眼。
　　随着旋风的不断膨胀，天色也暗了下来，天空中一刹那挤满了乌云，把郁闷的太阳遮在了后面。轰隆隆的雷声响起，一道道电光把阴暗的天幕拉开长长的口子。
　　“哟，要下雨了，”唐温柔抬头看看天，“姬承，快叫唐缺去收衣服！”“好了，下雨了，”半个香猪专家云湛松了口气，“香猪会被淋坏的，他们只能收兵了。”果然，很快雨点就下来了。滂沱的大雨劈头盖脸的砸在战场上所有生物的头脸上，令人睁不开眼睛，令牲畜难以驾驭。看上去，双方都没什么斗志了，各退一步也是无奈的抉择。
　　云湛大喜：“你真行，以后要是不在龙渊阁混了，出来当个求雨的巫师也能赚钱……”回过头，却看见宇文非一脸迷茫，神情呆滞，嘴里念念有词。
　　“你怎么了？”云湛吓了一跳，以为对方精神消耗过度。
　　“未曾料到啊，”宇文非叹息，“旋风和雷雨……原来亘白和裂章相遇，也会出现这等效果。我龙渊阁也不能收尽天下之事啊，这一章需得我来补了。”后来云湛不无疑惑地问宇文非：“我们的精神力还真能派上用场？”此时两人已经很熟了，但宇文非说起话来还是那种大书袋的腔调：“非也，精神力岂有叠加之理？精神之道，因人而异，是故……”“别他妈是也非也了！”云湛暴喝一声，“这么说，你那天说的话是骗我们的了？”他想到自己居然真的那么虔诚的相信，自己的意志可以帮助到眼前这个该死的骗子，两只拳头禁不住咯咯作响：“你为什么要消遣我们！”“因为你们太闹了，”宇文非看起来比初生的婴儿更加纯洁，“我必须让你们安静下来，不然我的精神力可能受到干扰。”云湛瞠目结舌，悬在半空中的拳头变成巴掌，扇在自己后脑勺上。他最后得出一个悲观的结论：这个世界完蛋了，连一只书袋子都能不动声色的骗人。

第三篇 英雄 十一、学者
　　除了云湛，没有人识破宇文非的歪打正着，所有人都以为此人具大神通，乃是南淮城的大救星，殊不知他在无意中发现了一种秘术效果之后兴奋异常，整整一夜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冥思苦想。其实这时候姬家的人都清楚得很，这小子只不过是想通过自己的钻研，丰富龙渊阁的收藏而已。但问题在于，龙渊阁的完善与否关姬家鸟事，凭什么要把姬家的屋子弄得一会儿火一会儿烟一会儿哗哗漏水，以至于邻居跑来敲门抗议：“半夜三更的你们家搞什么装修呢？”姬承低三下四的陪着不是，打发了邻居，回头看老婆已经气得胀了起来，准备去把那该死的书袋子扔出去。于是他又赶忙低五下六的劝慰了老婆，心里想着：认识了云湛，真是这一辈子最失败的一件事情。
　　好在宇文非大学者以极高的效率攻克了这一学术难关，接下来又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生产实践中——按照云湛的设想，用药物激发瘟疫，以此解决威胁着南淮城的香猪们。云湛十分明智的为宇文非单独找了个住所——否则愤怒的唐温柔冲进王宫去要说法也未可知。
　　那是一家通敌叛国的富商的院子，如今人被抓走砍掉了脑袋，院子也封了，凭着石秋瞳一句话，就把宇文非塞了进去。那院子很大，但所有财物都被抄走，看起来空空荡荡、徒有其表。云湛走在其中，很自然地想起了自己童年时所居的贵族之屋，一时间不知是感到温馨还是伤感。
　　“我也要住过去？”唐缺听了云湛的宣布一愣。他倒不是抗拒什么，而是已经在姬家呆得有点习惯了，如同他当年在越州草场一样。现在一下子又要换，他有些缺乏心理准备。
　　“不只是你，我们还会弄几头猪进去，”云湛说，“不是香猪，就是普通的家猪。因为我们抓不住活的香猪，只能用家猪意思意思，我琢磨着猪瘟应该是全世界的猪都通用吧，是吧？”他的语气很不确定，唐缺也完全懵然无知：“我们草场只有香猪，我从没养过别的猪。”“那……死猪当活猪医吧，”云湛无奈，“你看我们羽人和你们人类不同种族，照样都能得花柳，人犹如此，猪何以堪？”站在他身后的姬承打了个寒战。
　　唐缺住了进去。云湛真的弄来了几头家猪。唐缺听说，有些失去了幼崽的动物会叼些其他动物的后代来养，现在他也只能报这种心态了。
　　这种猪懒、馋、笨，完全不解风情，成天吃饱了就睡，连交配都提不起兴趣来。唐缺想：“不用什么瘟疫，它们自己就懒死了吧？”养这种猪也省心，反正迟早要弄死，不必精养细养，只需要把食水喂足就行了。
　　刚开始他还惦记着大小姐和姑爷，想着那一大堆的家务活，完全忽略了姬家还有诸如姬禄等其他一些仆人的事实。结果到了下午他就顾不上惦记了，因为宇文非派给了他更多的活儿，这些活儿或轻或重，或轻松或费事，唯一的共同点是：都很奇怪。
　　譬如他弄来了一笼子冰蝶，要唐缺把它们捣成浆。唐缺倒也听说过，冰蝶这玩意儿喜欢吸人血肉，这么一想觉得脑仁发颤。但是他毕竟拥有做下人的良好素质，尽管心惊胆战，仍然先用水把冰蝶淹死，然后像舂米一样硬生生捣出了一大碗模糊的血肉。在香猪的气味中眉头都不皱一下的唐缺，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简直快要走不动路了。
　　但是宇公子表现出了令人惊佩的学者风范。他看着这碗冰蝶的肉浆，就好似看着一碗米汤一样不动声色，还用银针在里面搅动了一下，放在鼻端嗅嗅，似乎是在研究纯度和浓度。随后他很快投入了忘我的研究中，一面和冰蝶的血肉作斗争，一面吃晚饭。
　　这就是科学家啊，唐缺想，我一辈子也达不到这种境界。他还有点担心，不知道宇公子会不会一下子糊涂了，把冰蝶碗和饭碗搞混了。
　　第二天云湛走进来时，唐缺正在取一只双头黑鲵的墨囊。黑鲵虽然死了，墨囊内的黑色汁液仍然是威力强劲，一不小心沾到身上，至少得一个月才会退色，因此唐缺取的时候小心翼翼，唯恐把墨囊弄破了。云湛这蠢材上去就表示亲热地拍拍他的肩膀，差点把他吓死。
　　不过宇文非很快给唐缺报仇了。云湛打过招呼进了屋门，没过一会儿就跌跌撞撞的抢出来，一张脸上全无血色。唐缺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他连忙故作镇静，说了句“还有什么需要的就告诉我”，然后就溜掉了。到了晚间，他贼兮兮地蹿回来，也顾不上和唐缺说话，先从门缝里张望了宇文非的动静，这才推开门，迈了一只脚进去。
　　“那些蜈蚣不在了吧？”他声音发颤地问。
　　“你的问题不精确，”宇文非慢吞吞地回答，“活的不在了，死的还在。”云湛这才敢进去，左右巡视一圈，把心放下：“你又不是走江湖卖艺的，把蜈蚣弄得满身爬干吗？”“我也并非有意为之，”他说，“不过是专心致志于手中之事，无暇顾及罢了。”云湛大叫起来：“无暇顾及？你知不知道那玩意儿蜇你一下足够你死十次？三叶蜈蚣放在身上乱爬，你真是天下第一人！”“三叶蜈蚣的习性是只自卫，不主动攻击，”宇文非说得很轻松，“所以放在身上也没事儿。”“你对你的理论还真是深信不疑，”云湛叹口气，“但愿你的药方真的能管用。”宇文非的回答让他差点当场吐血：“我可不能保证管用。据我的推断，这其间无用的成分太多，很有可能大大的妨碍效果。”他挥手制止云湛继续发问，自顾自的说下去：“自古以来，医之一道就被人为的涂抹上许多神秘色彩。其实只有极高明的医术才会用得上星曜的法术，才需要精神力量来指引，什么头痛发热也要借助印池的力量，完全是愚人之说。”云湛大为诧异，没想到这书袋还有这等见解，一时间有点回不过神来。宇文非继续说：“我研究了大量的医书，发现其中的药方很多都相当古怪，那些药引子更加匪夷所思，我分析那些成分，很难说能有什么效用。但按照书里的记载，又的确很管用。”“其实世上的事情，研究精微了总能发现，事物的本原事简单而和谐的，”宇文非叹息一声，“但我们总被那些纷繁复杂的假象蒙住眼睛，以至于要去雾中看花，那是何等的迷题啊！”宇文非想起了龙渊阁里的那些书卷。千百年来，他们静默的堆积在那里，组成一道令人敬畏的城墙。他徜徉于龙渊阁的每一个房间，每一处走廊，单是闻着那些纸墨的气息，就令人迷醉不已。龙渊阁是一个象征，一个神话，一个完整而自洽的世界。
　　这里承载着九州所有的历史与知识，几乎就是九州世界在纸上的投影。龙渊阁的学者们在这个狭小而无限广大的世界中扑腾着，有时候像自由的鱼，有时候像快要淹死的溺水者。
　　宇文非刚进入龙渊阁时觉得自己像是一条海里的鱼，眼前的一切浩瀚无际，充满了令人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但当他真的沉浸入那些书本之后，困惑开始逐渐产生。
　　“我们真的能从书中寻找到真相么？”他有一次壮着胆子问老师，“文字和纸张，我想不到时间还有比这二者更加脆弱的物体。我们可以任意的涂抹，任意的拼接，任意的否定它们的本来面目。历经时间的冲刷，我们该怎样找到知识的本原？”老师沉思了一会儿，最后说：“记住，已发生的永远是已发生的，已存在的也永远是已存在的，它们已经在真实的历史上留下了痕迹。文字扭曲的只是观念，而非事实。”老师转身离开，留给宇文非一个渊博而苍凉的背影。宇文非愣了半天，一会儿觉得老师说得很有道理，因为真理总归是真理；一会儿又觉得老师说得没道理，因为不能为世人所正确理解的真理，有什么意义呢？以后的几十年中，他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正确的答案，但是他没有。九州大地的种种文字以可怕的速度不断的增长着，他的疑惑也在与日俱增。他甚至有时候想：如果从我手里整理和记录的东西都是错误的，那样会不会也是一种罪孽呢？现在他发现，不管是不是罪孽，他必须首先要用知识来解决自身的难题。被云湛拐骗到这座陷于战火中的城市，他不必殚精竭虑的考虑别人的命运——想想怎么救自己就够了。
　　“后天，最迟大后天，我就能把药调配出来，”他说，“就如我方才和你说的，我手里这些冰蝶血、双头黑鲵墨汁、蜈蚣尾粉，根据它们的性质，我实在没看出来它们能和一种传染病有什么关系。但我不敢轻易撤掉其中的任何一味，因为也许运气不佳，正好撞上了关键的一环，那就前功尽弃了。”“你知道吗？”云湛说，“我现在开始觉得你有点像了。”“像什么？”宇文非莫名其妙。
　　“像个学者。”

第三篇 英雄 十二、叛徒
　　学者宇文非在第二天夜里把一个中空的小铜管交给了云湛。
　　“拧开铜管，把里面的药品混入香猪的饲料里或者饮水里，”他说，“不能保证每头猪吃了都会感染上，但只要有一头香猪得病，便会通过呼吸和肢体接触迅速传染给整个猪群。染上这种病后，香猪会迅速发烧，内脏大量出血，腹泻，浑身出现红斑。大约六七天左右，一头染病的猪才会死亡，但保证两天之内就会失去战斗力。”云湛大喜，接过铜管正准备揣在怀里，但很快反应过来一点什么：“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混入香猪饲料’？这玩艺儿不能够……不能够……”他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宇文非替他说出来：“你是想要它混在空气中，无声无色的飘进敌营，然后让所有的猪一夜之间统统趴下，拯救南淮城，是么？”云湛茫然地点点头，宇文非叹口气，拍拍他的肩膀：“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多矣，你要节哀顺便。”云湛的表情像是活吞了一头香猪：“这个建议还不如给我一张弓，让我去杀了叛军首领。只要他在我的百步之内，我就有办法干掉他。”“所以剩下的问题只有一个，”他盯着宇文非，双目中杀气毕露，“你怎么把叛军首领放到我百步之内？”宇文非摇摇头：“我没有办法做到那一点，但是我想，你应该能找到一个人，那个人有机会去接近香猪。”两人对视了一小会儿，云湛的牙关咬得格格作响，但最后还是松弛了下来。他转过头大吼了一声，让附近的人以为什么失恋的家伙在哀号。
　　“唐缺！”云湛大叫道。
　　姬禄发现自己开始想念唐缺了。虽然唐缺在的时候横竖看这个养猪佬不顺眼，可唐缺不在了，现实的问题出现了：一个绝佳的劳动力消失了，已经养成惰性的仆人们不得不重新投入到繁琐的日常工作中，这让他们十分难受。
　　但很快他就顾不上这个，他面前有了更加现实更加严酷的麻烦：由于连日来的战斗中军队伤亡惨重，即便把预备役都算上，兵力也不够用了，国主决定在全城范围内开始战时紧急征兵和抽调民夫。姬禄这样的下人们自不必多说，没缺胳膊断腿的都得上，就连姬承，由于其年龄和健康状况都符合征兵条件，也将不得不披挂上阵。
　　一向长于为自己的利益而与官家争执的唐温柔这一次难得的沉默了。显然，在这种生死悬于一线的境地中，个人的反抗是毫无用处的。
　　于是姬承只能乖乖的去了。他扛木头，搬石头，垒沙包，挖壕沟，干着自己一辈子都没干过的重活，不时还要被监工的在背上抽那么一两鞭子。如果不是经历了之前几个月寻枪的苦楚，他觉得自己连一顿饭的功夫都没法坚持下来。
　　之前他曾经以为自己懂得了战争是个什么东西，现在回头看看，过去的认识还是很肤浅的。战争就像宇文非那一天制造出来的旋风，可大可小可轻可重。轻的带来一场暴雨，雨过之后也就罢了，重的就是一场吞噬一切的飓风，管你是富是贵是姬野的儿子是吕归尘的孙子，卷进去了就是一粒尘埃。
　　尘埃姬承回到家里，觉得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肩膀，大腿，脚底，到处是磨破的皮肤，当然还少不了背上的鞭痕。老婆一面给他上药，一面气得泪水横流，但也没有办法。正在气头上，门被人敲响了。
　　“谁啊这么晚了？”老婆没好气地问。
　　“大小姐，是我，”门外的人说，“求求您，能和他们说一下吗？我不怕死，可我不能去杀我家的猪啊！”唐缺是非常了解猪瘟的威力的。他从前养猪时，草场内曾有几头猪表现出猪瘟的症状，幸好老爷当机立断，把出现病症的十多头香猪全数宰杀，尸体烧成了灰烬，才避免了一次大规模的传染病爆发。所以云湛告诉他这个点子后，他嘴上唯唯诺诺，心里却始终在盼望着宇文非的实验失败，不能够配出药来。等到他配出药的时候，躲在门外偷听了他与云湛的对话，又开始希望他们找不到办法去下药。再听到云湛叫他的时候，他心里一紧，几乎想要当场开溜。但最终他没有溜，愁眉苦脸的走进屋去。
　　云湛在他面前花言巧语，阐述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他说，叛军毕竟不熟悉香猪的习性，造成许多非战斗减员。唐缺以养猪人的身份，很有机会混进去，也就很机会在饲料里下药。只要弄死了那些香猪，这一战的胜负天平就会倾斜，唐缺这个卑微的养猪人，就可能成为名垂青史的英雄。
　　唐缺默默听着，一句话在嘴边挂了好久没有出口：“云大人，我别处帮你也就罢了，你咋能让我亲手去杀我自己养的猪呢？”他其实也知道这么想不大对头，并且在心里不断地给自己讲着道理：唐缺啊唐缺啊，老爷以前一直说，做人要识得大体，现在就是你识大体的时候啊！只有消灭掉那些香猪，南淮城才能得到拯救，那样的话，你还会成为一名功臣呢！唐缺啊唐缺啊，不就是香猪么，死了就死了，以后还可以再养，有啥了不起的？猪终归是猪么，还能比大小姐和姑爷的性命更重要？为了那些畜牲，你就连大小姐都不顾了，可耻啊可耻！唐缺啊唐缺啊，别老惦记着那些香猪了，惦记也是白惦记。它们现在在兵强盗的手里，你不弄死它们，它们也会死在战场上。你看，你要是想办法杀死他们，那其实是减轻了它们的痛苦，是做了一件好事呀！唐缺的脑子在那一刻被劈成了两半，一半是南淮城未来的救星唐缺，一半是孤独一生、只有香猪为伴的养猪人唐缺。两个唐缺捋起袖子吹胡子瞪眼，谁都不服谁，谁都没办法压制谁。
　　云湛并没有看出唐缺激烈的内心交斗，见到他呆在原地不说话，以为他默许了，上前一步，将那铜管放到他手心。那冰凉的触感让唐缺的心一下子抽紧了，他仿佛看到一具具香猪的尸体，冰凉的横在地上。
　　他猛然转身，冲出门去，向着姬府跑去，云湛在后面莫名其妙地追着。这年头的人真是缺乏奉献精神，他忿忿地想。
　　唐温柔给姬承擦药，只觉得一阵阵心疼。对她而言，虽然姬承浑身伤痕的情景并不少见，但由她亲手制造的和由别人制造的，性质大不相同。姬承为了不让老婆担心，死死咬住牙，更加令她难受。
　　唐缺这时候不合时宜的跑来敲门，唐温柔一肚子火气无处发泄：“干吗不杀？都是这些死猪闹腾的。都杀了！杀干净最好！”唐缺像石头一样愣在门外，说不出话来。唐温柔这一句话拿掉了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刚刚赶来的云湛不明所以，搂着他的肩膀劝慰他。
　　“老唐啊，这个事情我不会勉强你的，”他说，“我决不会强迫一个平民去做任何事的，尤其此事很有危险性，我也不需要骗你。你本来没有义务为了南淮而牺牲你自己。我现在只是以个人身份恳求你，帮我们一把。我们没有其他人可以冒充养猪专家的，一干活就铁定露馅。只有你能行。”云湛真诚的目光注视着他，令他无从拒绝。原本他这一生中就很少拒绝他人，无论谁说：“唐缺，帮我烧一壶水来！”“唐缺，替我把这两条鱼剐了”，他都会放下自己手中的事去做的。眼下在本能的抗拒之后，他知道自己仍然会接受云湛的请求。他低下头，看着捏在手心的铜管。那铜管被他捏了一路，已经不再冰冷，他反而觉得有些发烫，似乎在灼烧着他的手。
　　“好吧，”他觉得自己嗓子发干，说话的声音都变了，“叛徒就叛徒吧！”“什么叛徒？”云湛莫名其妙的看着他。
　　“没什么，”唐缺摆摆手。

第三篇 英雄 十三、识大体的人
　　眼前这个中年汉子自称来自越州，过去是在养香猪的草场里做事的。看他的相貌身板，倒的确是个土里土气的乡下人，但一个能让人从相貌上就辨别出来的斥候绝对不是个好斥候。斥候们会化妆、会易容，连自己的声音和身材都可以改变，所以外表是无论如何不可信的。
　　但现在军中确实需要那么几个懂得如何饲养香猪的人。从越州万里迢迢运来的香猪，现在已经死了将近三分之一了。别看南淮城现在缺兵少粮、岌岌可危，这支香猪武装起来的部队也到了强弩之末了。目前攻打衡玉、青石等地的战况都不大顺利，就指望着赶紧拿下南淮提士气呢。再不抓紧利用香猪，等到这些猪接二连三的全死光，那可就前功尽弃了。
　　好吧，不管怎么说，先试试这汉子是否真的懂养猪。一名主管杂务的校尉把他带到了猪栏，在一旁冷眼旁观，看他是否真的懂得养猪。
　　那汉子走到了猪栏旁，香猪突然起了一阵骚动。有几头猪挤开了身边的同伴们，冲到了猪栏旁，嘴里发出一连串的哼叫声，显得情绪相当激动。
　　不等校尉阻拦，那汉子居然就径直上前，也不叫人开门，自己手脚麻利的翻越了栏杆。校尉刷的一声拉出刀来，毫不犹豫的准备把这个形迹可疑的家伙当场砍了，却见他一把抱住一头香猪——天哪，那得多臭啊——大哭起来：“大角，你怎么瘦成这样了？”校尉硬生生收住刀，仔细一瞧，这一人一猪都蹲在地上，人在哭，猪在哼哼，好一幅温馨的画面。至于那头猪被称之为大角的原因，多半是头上那个白色的长型肉瘤，看起来的确很像一支角。
　　不需要多问什么了，校尉想，这人的确是个养猪的，先把他留下好了。
　　唐缺觉得，自己总算是活过来了。在姬家不能说不好，姑爷和大小姐很照顾自己，其他的下人虽然说话总带刺，其实也没拿自己怎么样。但离了香猪，心里就觉得不踏实，鼻子里闻不到那股臭气，竟然会很难受。生活就是一句躯壳和这躯壳中的念想，失去了这份念想，人也就成了行尸走肉。
　　现在唐缺找回了自己的猪。虽然是身在敌营，虽然身前的那座城市正在遭受战火的荼毒，他居然感觉到一种类似于幸福的东西。
　　在这种幸福感的驱使下，他想，早一天投药，晚一天投药，也没什么大的关系吧。横竖这些猪都是要死的，让他们多活一两天，行不。他把随身带的那个小酒壶扔在桌上，心安理得的开始养猪。
　　酒壶里面有夹层，下层是药，上层是劣质的烧酒。云湛琢磨了一阵子，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于是给他赶制了这么一个酒壶，并且提醒他：“把这个酒壶挂在最醒目的地方，见到谁就请他喝一口。”但显然唐缺不是个好演员，他每次抓着那酒壶，想到下层就藏着能让他掉脑袋的东西，总是紧张万分，满头大汗。他生硬的伸出手，喉结蠕动着，想要说：“大人，您也来一口！”却只觉得嘴唇发干，两手发颤，额头上汗珠子都冒出来了，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对方不耐烦地一把把他推开：“小气巴拉的就明说，你以为老子稀罕你那点破酒啊？”说完骄傲的走开，留下一句评语：“越州来的乡巴佬就是没见过世面！”乡巴佬如释重负的收起酒壶，擦擦额头上的汗，转身走向猪栏。
　　云湛和石秋瞳可就郁闷坏了。这两天连续接了几仗，那些香猪非但看不出生病的迹象，似乎反倒是更有精神了。
　　“不会是药配错了吧？”石秋瞳不无忧虑地问。
　　“我比较怀疑，是唐缺那老小子舍不得下手，”云湛做出了正确的推断，但眼下光有推断没用，得有解决方案。最近士兵倒下得比割草还快，南淮城还等不到断粮，估计就快找不到人去消耗粮食了。
　　“对了……啊，算了！”云湛忽然开口，似乎想说点什么，但又咽了回去。
　　“你知道什么样的人最招恨么？”石秋瞳瞥他一眼。
　　“什么样的？”“就是说话说一半的人，”石秋瞳冷冷说道。
　　云湛苦笑一声：“我刚才是想走后门，要你帮帮忙，别把我的朋友姬承上战场。后来我想了想，这样做于公很不妥当，于私……他肯定不会接受的。”“这种时候你倒变得深明大义了，”石秋瞳强硬地一摆手，制止了对方的鸣冤，“不过我看那个姬承，一副游手好闲的模样，还是个怕老婆的，要是上了战场，多半会当逃兵，反而影响士气。要不然我真去替你打个招呼？”云湛摇摇头：“不必，你不了解他的。这个人看上去的确从耳朵到拳头哪儿都是软的，但后来我才发现，在他的身上，仍然有某些地方是坚硬的……不，我不是指的那个……”石秋瞳听他说得粗俗，哑然失笑，随即说道：“行了，别总是关心别人的命运了。老实说，如果那个养猪人这次不能完成任务，恐怕南淮很难撑过去了。你有什么打算？”云湛反问：“你有什么打算？”石秋瞳微微一笑：“我老爹可以逃，不对，那不叫逃，叫撤离，但王族总该有个留下来给人民作交待的。既然我是国家的大将军，这个重任自然是责无旁贷。”“你何苦为了他送命？”云湛问，“据我所知你并不喜欢他。”“不喜欢也是我老头子，”石秋瞳一脸平静，“这不过是命运的一种。你呢，还没回答我呢，可以飞出去逃生吗？”云湛瞪她一眼：“小姐，你以为暗月是锅里的煎饼，想要就能随时摊一个出来？只能见机行事吧，天驱在过去的年代里遭受了太多的杀戮，现在我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活着，必须首先考虑保命。”石秋瞳目无表情的点点头。
　　“那是你应该做的，”她说，“你是个识大体的人，一向都是。”和以上两人的友好气氛相反，姬承和老婆正陷于艰苦的谈判之中。考虑到谈判双方的力量严重不对等，这场谈判更加显得耐人寻味。
　　“反正一家出一个能打仗的人就行了，”老婆说，“你打仗能比我更强？当然是我去，你就别废话了！”“官府说得很清楚，要男丁，男丁！”姬承很难得在老婆面前说话那么大声，“当然得我去！”老婆不屑地扫了他一眼：“当然得你去送死是么？你现在去把虎牙枪拿过来，我空手和你打，你要能胜得了我，我就让你去。”“这和武艺高强没关系！”姬承跳了起来，脸涨得通红，“这是送命的玩艺儿，夫人，送命的玩意儿！我怎么能让你去呢？”“如果我去，不过是九死一生，”老婆说，“要是你去，就是十死无生。这笔账都不会算，再废话我把你吊起来！”“你怎么能这么不识大体……”姬承委屈得想哭，十根手指头紧紧地绞在一起。

第三篇 英雄 十四、送死的人
　　人们总喜欢说，某一座城市处于生死关头、某一座城市处在危急之中云云，其实这种说法相当不确切。城市很难死亡，死的都是人。
　　南淮城就走到了生死关头，一部分人等着上战场送死，一部分人等着接受亡国奴的命运。鉴于九州陷入令人昏昏欲睡的和平状态已经好几百年了，人们对于改朝换代这种事情还缺乏点心理准备。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将不得不学会去习惯。
　　石秋瞳全副戎装的骑在马上，立于城外。南淮剩下的家底都在这儿了。她想，再过一会儿，自己就会变成一具尸体，掩护自己的父亲逃亡，同时也为王族留下一点颜面。大概过上许多年，在那些关于王族的颂歌中——假如存在的话——自己会成为一个被世代传诵的女英雄呢。想到这里，石秋瞳有些凄苦的歪着嘴角一笑。
　　“想到什么好事儿了？一个人在那儿傻乐，”身边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居然是云湛。
　　“你走错地方了，”石秋瞳说，“一会儿这是主战场，在这地方保命可不容易。”“我是来送命的，”云湛信手拨了拨弓弦，好似在弹棉花，“我突然觉得世界太灰暗了，人生太苍茫了，活着真没意思，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石秋瞳不作声，过了一会儿说：“你现在走，还来得及。”“我不会走的，”云湛依然嬉皮笑脸，“我死志已决，当以此有为之身多拉几个垫背的，杀他个呜呼哀哉不亦乐乎……”石秋瞳听着他胡扯，眼里令人不易察觉的亮了一下：“你又何苦为了这座城市送命？你既非生于斯，也非长于斯，做一个游侠，去哪儿找饭吃不是一样？”云湛侧过脸，很难得的直视她的眼睛，自从少年时代分手之后，每有相遇，他的目光都是躲躲闪闪。
　　“以前姬承也问过我类似的问题，”他说，“我告诉他，因为这座城里有一个人。有时候，我想到离她如此之近，心里会稍微觉得有些安慰。”石秋瞳低下头去，许久没有言语。香猪的恶臭正从远处飘来，用死亡的阴霾将这支军队包围起来，她却隐隐嗅到一丝鲜花的芬芳。
　　唐温柔自从全面接管姬家的大小事务之后，再也没有余暇去弄刀弄枪了，而这本来是她少女时代的一大爱好。此时她重新拿起那根银鞭，一种陌生的感觉从心头涌起。
　　鼻青脸肿的姬承无奈的坐在一旁，看着老婆披挂停当。此时他无比的希望老婆是在冲着自己发威，挨打也好，下跪也好，饿饭也好，什么都行，就是不要替自己去打仗。但是老婆仍然以一家之主的威严毫不松口。
　　“这个家里谁说了算？”她问。
　　“你，”姬承回答。
　　“那你就闭嘴别废话！”“不。”老婆大怒，抬起手里的银鞭就想抽下去，想起这鞭子的威力，忍了忍又放下了。她抬头看看天，时候不早了，第一丝若有若无的晨光已经挂在了窗头。过一会儿，天亮之后，这一条街上的男丁将会在街西口汇合，在保正的带领下，去往城头协助守城。至于能回来多少，那就不知道了。
　　老婆一幅若无其事的表情，眼看就要出门，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又转了回来。
　　“少喝点酒，天冷了记得多加衣服，”老婆说，“花钱雇个账房先生替你管账，别总是稀里糊涂的过日子。”“我要是死了，你就再娶一个，”老婆说，“其实我也知道，你们姬家也算是名门，没有后代的话，怎么也不好向列祖列宗交代。我以前老是吃醋，不许你纳妾，你别放在心上。”姬承迟钝的点着头，似乎完全没有听清老婆说了些什么，也没有看清老婆眼睛里闪动的晶莹。他只是指了指老婆脚底，疲乏的说：“老婆，扣子掉了。”老婆低头一看，地上还真有颗扣子。她刚弯下腰去拾，头上突然挨了重重一下，脑袋里嗡的一下，晕过去之前只来得及反应两个字：“糟糕！”姬承扔掉手里用厚布裹住顶端的木棒，重重的喘了口气。生平第一遭，他居然也打了老婆，而且这第一次就动用了凶器，与其说他是在歉疚，不如说是惶恐。
　　“不会打坏吧……”他一面嘟哝着，一面笨手笨脚的用绳子把老婆捆起来，“我包得挺厚的，你最多也就是躺一会儿就没事了。”老婆很快成了粽子，姬承看看觉得不妥，又把绳子松了松，在手腕等部位垫上布片。
　　“老婆，你可别记恨我，”他絮絮叨叨着，“我这辈子被你整治得够呛，临到死了，还你一棒子，捆你一次，也算让我找点平衡对不？”唐温柔陷在昏迷中，没有回答。姬承仔细端详着她的面容，他不无心酸的发现，老婆真的老了许多。这些年来，当姬承浪迹于青楼与酒楼中时，她一个人默默的操持着没落的姬家，默默擦拭着沉寂已久的虎牙。作为代价，那些眼角细密的皱纹，头上些微的白发，把当年美丽灵动的少女变成了如今毫无神采的妇人。在离别的这一刻，姬承才恍然觉得，自己的一生虚度了太多，荒废了太多，最对不起的就是自己的老婆。
　　真是可笑，姬承想，人总是要到失去的时候才会去后悔、离别的时候才会去珍惜。而时间总在不知不觉中流逝了那么多，让人连后悔和珍惜的机会都不够。许多年来，他已经习惯和老婆之间猫与鼠的关系，像这样安安静静的呆在一起，实在是少之又少，但这或许已经是最后一次了。
　　“老婆，”他轻声说，“其实我已经被你收拾得有心理阴影了。所以，有你这么一个老婆已经够了，足够了，还纳什么妾呢？”他伸手替老婆理了理头发，去往地窖中，取出了真的虎牙枪。然后他来到姬家祠堂外，拄着枪站在那里，让路人以为他是街头卖艺的。
　　当阳光在枪尖上闪耀出刺眼的光芒时，宇文非姗姗而至。他的神情看上去颇为忧虑。
　　“姬先生，在下必须重申，”他说，“冰玦对人体的损害甚巨，尤其你已经使用过一次，二次使用，伤害更增。倘若再用的话……你将有可能大大的折寿。”姬承悠然一笑：“再长的寿命，往你脖子上拉一刀也一气折光了，怕什么？请你务必帮我这个忙。”他一下子想起了什么，小声自言自语：“食言而肥啊……还说再也不用这么没品的招了呢。”宇文非仍然迟疑未决：“还有一件事仍需再次申明，在下只是理论上懂得怎样用冰玦激发人体的潜能，从来没有实践过。因此，在下并不能保证……”“行了行了，”姬承不耐烦地挥挥手，“怎么比我老婆还啰嗦？什么事不试试怎么知道，打老婆还有第一次呢！快动手吧！”这一天清晨颇有些寒意，该片街区的保正缩着脖子等待着人员的凑齐。按照道理，他应该带上十多个如狼似虎的兵丁，挨家挨户的把所有漏网之鱼都揪出来。但现在城中已经没有富余兵力可供所有的保正来干这件事了，他也只能在那儿站着，不时有气无力的喊上一嗓子“男丁集中咧”，然后看着面前寥寥无几的几个老弱病残发呆。
　　然后他就看到了姬家的男主人、那个经常被街坊用来教育小孩“莫要学姬叔叔的模样”的姬承。姬承手里提着那柄看上去很威猛的虎牙枪——据小道消息说是假的——骑在一匹病怏怏的瘦马上，正从长街上跑过。保正大叫：“姬承！停下来！”对方却毫不理睬，从他身边呼啸着掠过。
　　“妈的，送死还那么着急！”保正气愤的骂了一句。
　　此时石秋瞳和云湛正在等着送死。南淮城最后剩余的精锐部队都在他们身后，准备用自己的生命保卫国主撤离。这样一支部队差不多可以抵挡比自己多出一半数量的敌人，前提是对方没有香猪。但这个前提不存在，所以胜利的机会看来也不存在。
　　石秋瞳抬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和无精打采的太阳，突然说：“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也是一起躺在房顶上看日出呢，不过那时候的太阳比现在漂亮多了。”“因为南淮是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云湛说，“天空没有那么干净罢了。再说了鸟之将亡其鸣也哀，现在要是你把别人围着，保不准你还得赞美两句壮丽的朝阳什么的。”石秋瞳噗嗤一乐：“你这个人虽然一肚子坏水，但是临死之前有你陪着，倒还真不寂寞。”云湛心里一动，正想说些什么，却看见远处一片尘烟滚滚。他表面上不动声色，握着弓的手却抓紧了。
　　石秋瞳已经发出号令，士兵们迅速摆好阵型，准备迎接香猪的冲击。但等了许久，都不见有敌人冲上来。倒是远处的动静越闹越大，不久还放起了显然是秘术师制造出来的晴天霹雳。
　　“不过来打我们，在自己的阵地上胡闹放电，这帮人干什么呢？”云湛喃喃地说。
　　很快斥候带回来了令人吃惊的消息：“香猪！香猪都发疯了，正在攻击敌军！”云湛和石秋瞳面面相觑。这个喜讯来的过于诡异而突然，他们反而有些茫然无措。
　　“难道是大书袋调配的药有什么副作用？”云湛猜测。
　　“要不是养猪的搞了什么鬼？”“别管了，赶紧把所有步兵调上去捡便宜！这下子活过来了！”

第三篇 英雄 十五、养猪人
　　唐缺犹豫着，想着“再等一天没事”，一直没有下药。那个酒壶就挂在腰间，一直很醒目地挂着，给人以酒鬼的假象。酒壶的上层不断灌进去各种不同口味的劣质酒，下层却始终没有被打开过。许多许多许多年之后，那只酒壶和酒壶的主人一道，都在史书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后来流传的民间通俗演艺中更是有许多详尽的描写：……在那个时候，敌营的看管很紧，唐缺虽然费尽心机，却始终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但他心中牢记着自己的使命，忧心如焚，那只酒壶的表面都被他磨光滑了。
　　唐缺暗暗对自己说，虽然我只是个卑微的养猪人，但我肩头重担如山，决不能放弃！他冷静观察，记住了哨兵轮岗的时间，决定利用那微小的空隙趁虚而入，完成自己的使命……如果百年之后，唐缺在地下读到这些书，他不会有任何反应，因为他不识字。但如果他识字，他一定会哭笑不得。天地良心，南淮城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接受这个任务，不过是一来他不擅长拒绝别人，二来他还想再见到他的香猪。当然，这种欢欣是饮鸩止渴的欢欣。
　　尽管如此，他仍然恨不得自己能长出十只手来。这几天中，他几乎都没有睡觉，在香猪群中窜来窜去，给那些脖子受了重创、或是其它部位有伤痛的香猪治疗，改善猪栏的通风环境，清扫卫生。虽然他知道这是徒劳的，这些猪很快将在瘟疫中死去，而且以他一人之微，能够救治的香猪数量也极其有限。但人的特性就是喜欢做一些徒劳的事情，就像行将溺死的人，双手会拼命地乱抓。
　　没有任何人怀疑他的身份，他的专业水准和他对养猪近乎迷恋的热情，很快打消了人们的顾虑，因此他随时都能接触到香猪。当然，对于他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是一定要坚决拒绝的。譬如他说：“香猪不同于家猪，怎么能这样圈在栏里养着呢？还不都憋坏了。应该拉到外面去放牧才行。”这种说法就有点奸细的味道了。
　　真正让唐缺意识到自己该干什么的是那一天的午夜。他很累，却睡不着，坐起来给自己卷了一棵烟，在烟叶的香味和香猪的臭气中发呆。此时他听见两名哨兵在闲谈。
　　“妈的，臭死了！怎么那么倒霉，被调到香猪营来！”“我们算运气好的了，那些骑着香猪打仗的弟兄才算真的倒霉呢。”“说的也是，忍忍吧，再过两天，南淮就打下来了，到时候这些猪就没用了。”“没用了？不是挺好使的嘛？”“打起仗来的确好用，但是太难养了，也不听话。这一批香猪到现在死了一小半了，怎么让它们配种也不清楚，等熬到下一仗的时候，多半已经不能形成战斗力了。所以上头也不准备再要它们了，这一仗打完，这些香猪都要被杀掉，那些香腺可还值不少钱呢！”唐缺听了这话，脑子里轰的一声，两人接下去的对话再没听到什么。他扔掉烟卷，慢慢踱到猪栏里，也不管地上有多脏，一屁股坐下去。
　　其实他本来就是为了把这些香猪杀死而来的。但听到这个消息，他还是感觉难以承受。他在黑暗中努力调整着视觉，借助远处的火光看着身边的香猪们。它们本来应该在越州草原上尽情奔驰的，现在却被刺入皮肉的套子套着，忍受着人类的驱使。而被奴役完之后，他们就只是一团没用的肉。不对，还有香腺，那可是值钱的东西。
　　香猪们有的在沉睡，有的因为伤痛或疾病而醒着哼叫。唐缺毫不怀疑，如果这群香猪再这样挤在一起养一段日子，不必谁来动手，猪瘟自然会流行。
　　他听见一头猪在拱着食槽。这些饲料它们不可能吃惯的，唐缺想，香猪最喜欢的还是野生的青草，那是它们野性未泯的证明之一。在食槽里吃东西的香猪，其实已经被异化了。
　　唐缺的手触到了酒壶，要现在下药吗？也许疾病的死亡会很痛苦，远比不上被杀死那么痛快，但那样死得至少有尊严。
　　但那头香猪却突然停止了进食，亲热的挨到唐缺身边，用鼻子蹭着他。唐缺伸出手，在香猪的耳朵下摸到了一道伤疤。
　　“阿蹭，还是那么喜欢蹭人，”唐缺说，“可是你打起架来总是最勇猛的，真是不知道你们这些香猪到底在想些什么。”香猪一面咀嚼，一面发出呼噜的声音，不知是在欢喜还是在抱怨。以前在越州的时候也是这样，唐缺总是喜欢和香猪混在一起，以至于身上总带有臭味，连其他几名养猪人都不愿意和他住在一房。但他真的不觉得香猪臭，朋友的味道是不会臭的。
　　他把酒倒空，拧开酒壶上的活门，略带着一点甜香气息的药物就可以流出了。混入饲料和饮水中就行了，就这么简单。
　　但他的双手止不住的颤抖，怎么也滴不下去。自己一手养大的猪，再由自己亲手杀死，这世界还真是幽默。但唐缺只是个粗人，不懂得欣赏这种幽默。
　　他的脑子里乱纷纷的，一会儿想到死去的老爷，一会儿想到城里的大小姐和姑爷，一会儿想到自己这一生的孤独与快乐，拿不定主意。倒是阿蹭闻着那药物的香味，似乎是有些馋，用獠牙拱了一下。唐缺一下没拿住，酒壶当啷一声落在地上。
　　阿蹭当即伸出舌头去舔噬，唐缺下意识的大喝一声：“别碰！”他猛然俯身，抓起那酒壶，狠狠向猪栏外扔了出去。
　　管不了那么多了，唐缺想，我不能杀我的香猪。对不起了云大人，我什么都不懂，我只是个养猪的。
　　他从身上取出一把匕首，开始为阿蹭解脖套。脖套取下来的一刹那，阿蹭疼得浑身哆嗦，但随即显得十分舒服。
　　唐缺顾不得身边的香猪是不是来自自己草场的了，这一刻，在他眼中，这些香猪都是他养大的。他要把它们放走，让它们得到自由，让什么重任、什么大体、什么狗屁战争见鬼去吧。
　　他开始一个接一个的为香猪们取下那束缚他们自由的脖套，每取下一个，心理的安慰便多一分。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听到动静的值夜卫兵过来了。
　　“养猪的，大半夜不睡觉折腾什么呢？”卫兵话音刚落，手里的火把就照到了唐缺身上。
　　“你在干什么？”他的同伴拔出腰刀指向唐缺，“快停下！活得不耐烦啦！”唐缺不理睬他。这个一辈子低声下气的养猪人，仿佛没有听到这声严厉的呵斥，继续着手上的动作。卫兵毫不犹豫，一刀劈下去，刀锋划过，将他的右臂生生砍断。
　　唐缺感觉到了刀的冰凉和右臂的消失，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前扑。但他很快挣扎着爬起来，用左手抓过匕首，试图把那个刚解到一半的脖套彻底割下来。卫兵抬手又是一刀，这一刀狠狠砍在背上，唐缺甚至没来得及哼一声，就倒地毙命了。
　　“他妈的，这养猪的发疯了！”卫兵骂骂咧咧，想把他的尸体拖出去，但手还没碰到就缩了回来。
　　“一身的臭气，真恶心！”他对同伴说，“咱们先去汇报，然后找个杂役来处理尸体。”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当养猪人倒地身亡时，猪栏中出现了一阵短暂的骚动，随即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天亮了。据说南淮已经没剩下多少兵马，极有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这种说法的激励下，香猪营的士气颇高。
　　胜利本身还不是最值得期待的，大家尤其高兴的是，打完这一仗之后，终于不必再骑这些该死的杀千刀的香猪了。他们骑上香猪，带好备用的，迫不及待的向营门而去。
　　他们看见一具尸体，高高悬挂在营门口。那是那个自称来自越州的养猪佬，在夜里试图偷偷放走香猪，被当场击杀，现在尸体被挂在那里示众。那具尸体上血迹未干，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仿佛还在做着无力的挣扎。
　　一名骑兵扬起手里的马鞭，狠狠一鞭子抽到尸体上，抽得尸体打了个转：“衍国真是没人了，派这么个笨蛋来……”他话音未落，突然感到胯下的香猪剧烈的颠簸起来，还没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已经被甩到了地上。他倒也伸手敏捷，双手撑地，立即跳起。就在这一瞬间，他感到了腹部的凉意，香猪的长牙从这一点刺了进去。临死之前，他只来得及看见香猪耳下的一条长长的伤疤。
　　这头杀人的香猪爆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啸，它后蹄委屈、前蹄紧绷，摆出战斗的姿态，面向着四周还没翻译过来的叛军骑士们。仿佛那是一声号召，所有的香猪们都嗥叫起来。那声音粗粝刺耳，带着灵魂深处的不屈的野性，令听者不寒而栗。
　　一声惨叫，第二名骑士被自己的坐骑甩在了地上，接着是第三名、第四名。“这些猪疯啦！”士兵们叫道。他们试图拉紧皮绳，用脖套控制香猪，然后惊恐的发现，这一招不管用了。
　　看来香猪们真的疯了。它们不再惧怕锋锐的锯齿，不再惧怕锯齿带来的疼痛，接二连三地将背上的敌人甩在地上。它们不再忍耐，也不再屈服，用自己的獠牙和硬蹄，用自己的生命，像战士一样搏斗着。它们把所有的痛苦和屈辱宣泄在每一次冲击中，让自由释放在死亡之中。

第三篇 英雄 十六、猪是怎么死的
　　姬承做了个美梦，梦见自己和凝翠楼的小铭私奔。刚开始，他还义正词严的说：“不行，这样太对不住我老婆了！我姬承虽然风流，断不可如此下流！”这番话说得铿锵有力，可惜小铭玉臂轻舒，将他搂得如沐春风，那点坚强便很快融化掉、流失掉，只剩下心猿意马了。
　　“小铭……我答应你……”他一面说着，一面握住小铭的纤纤柔荑。不料小铭突然翻脸，啪的一声拍在他手背上。
　　好疼。姬承一下子醒过来，眼前哪有什么小铭？居然是云湛那混小子。云湛一脸坏笑：“梦见小铭了？那也不必抓着我的手那么深情的摸啊，我可没那种倾向。”姬承满脸通红，随即想起了什么。他环顾四周，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一时间有些犯晕：“怎么，仗打完了？”“打完了，”云湛神情肃然，“全靠了你家的仆人唐缺。我们本来期望他制造一场猪瘟，没想到他干得更加出色。”“他做什么了？”“他指挥了香猪作战，”云湛有些动容，“他把所有的香猪都调动起来，直接和敌军作战，自己也牺牲了。我们找到他的尸体时，几头残余的香猪正围着他，居然在掉眼泪。说真的，我从来没想到过，香猪居然会掉眼泪，这果然不是一般的动物啊。”姬承感觉不可思议：“真的是他干的吗？老唐不像能干出这种大事的人啊。”“除了他，不会再有别人了，”云湛说，“他真是个了不起的英雄。我想以后的史书里，一定会记录下这一战，也记录下他这个人的。”姬承这时候才感觉到头痛欲裂，他慢慢回忆起之前的事情，隐约记得自己让宇文非对自己施加了秘术，然后就感觉全身燥热难捱，头脑兴奋的不能自已。他还记得自己提着虎牙枪跨上了宇文非的瘦马，宇文非往马屁股上拍了一记，那马便风驰电掣板的跑将起来，让自己有腾云驾雾之感。再往后的事情，却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了。但他还有点印象，自己曾和敌人动手过招。
　　“那我呢？”他问，“我到底干了些什么？”云湛神色古怪的看着他，像是在竭力忍住笑：“我那会儿也在纳闷，你小子不是答应来帮忙的么，怎么踪影不见。后来在东门打完仗，我沿着东门一路找到西门，把你找着了。”姬承瞠目结舌：“这么说……我跑错方向了？”“你怎么能信任宇文非那种人的方向感呢？”云湛叹气，“他那一拍，直接把你连人带马拍到了西门。”姬承一时间不知道当哭还是当笑，坐在床上呆若木鸡，却听云湛继续说：“不过……冰玦还真管用，我找到你的时候，你正拿着虎牙，和一架废弃的水车英勇搏斗，那真是足以载入史册的英勇身姿……”“别说了！”姬承怒吼一声，随即突然压低嗓门，“我想起了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我老婆呢？”“关于你老婆……我有一个坏消息，还有一个更坏的消息，你想先听哪个？”姬承哭丧着脸：“先听坏消息好了。”“据我所知，你老婆对你敢于犯上殴妻的大逆行径十分愤慨，已经准备好了搓板，等你身体一恢复，就罚你跪个够。”姬承喃喃地说：“应该的……应该的……习惯了就麻木了。那更坏的消息呢？”“据我所知，你老婆对你敢于为了她而舍身上战场的勇气十分激赏，已经亲自出门去采购原料，大概是要亲手给你做一桌……”“你说什么？”姬承面如死灰，一把抓住云湛的手腕，一时间语无伦次，“帮帮忙，再替我偷一次虎牙枪，偷得越远越好，我好出去避难……”云湛微笑着看着他，轻轻摇摇头。
　　“关键时候不够意思，”姬承嘟哝着，“你这人不可深交……”云湛笑得更开心：“姬承，我问你，你知道猪是怎么死的吗？”姬承茫然的摇摇头。
　　云湛严肃地拍拍他的肩膀：“和你一样，笨死的。”

第四篇 成人礼 第一章
　　今年殇州的天气冷得真是邪乎。太阳每一天只是在天空中稍微亮亮相，然后就迫不及待的躲下山去，似乎是耐不住十二月的严寒。于是每一天的天色都像遮了一层黑布似的，昏昏沉沉，将整个世界都收入一片杂乱无序的混沌中。
　　在这片混沌中，永恒不变的是狂躁的风暴和亘古不化的冰雪。母亲有时候在清晨的时候起床，倚在洞屋的门口，听着那仿佛一万年也不曾停息过的风的咆哮，发出凝重的叹息。那个时候，她呼出的气息在空气中形成一团白雾，凝结成冰，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这一年的冬季不仅冷，而且来得特别早，以至于人们来不及储存足够的食物，就稀里糊涂的憋进了山洞中。许多老人耐不住酷寒和饥馑，在这个冬季悄无声息的死去。而许多年轻人则冒着奇险，试图在漫卷的白色帐幕中寻找到鲜活的野兽，他们当中的大部分都葬身于冰雪之下。也许要等到第二年开春，也许要等到许多许多年之后，他们的尸体才有可能被发现。
　　就是在这样的季节里，丁柯满十四岁了。按照部落的规矩，他将要在年满十四岁后的第一个月里，完成他的成人礼。
　　倒数第二十八天“丁柯，”母亲这一天对他说，“你满十四岁了。”说话的时候，母亲手里捧着一块不知是什么植物的块茎，正在皱着眉头大嚼。那玩意儿烤过之后，看上去很像肉，但显然味道和真正的肉差得很远。
　　肉都在丁柯的盘子里。丁柯嗯啊了一声：“是啊……”然后继续用刀子把肉切成细条，一条一条的往嘴里送，这样能够让他感觉到自己吃了很多很多肉，虽然事实上，那只是正常分量的三分之一。
　　“你小子别跟我装蒜，”母亲说，“你没有听明白我在说什么吗？”丁柯叹口气，放下盘子。为了节省柴火，洞里的火炉烧得不是很旺。肉正在一点点变冷。
　　“我知道，我知道，”丁柯不耐烦地回答，“成人礼，成人礼！”“知道就好，”母亲不再多言，接着对付她的块茎。嘎嘣嘎嘣，喀嚓喀擦，好似野兽啃骨头。
　　丁柯把盘子推到母亲面前：“我吃饱啦！”他转身跑进了自己的房间，那些剩下的肉慢慢没了热气，开始凝出白色的油脂。
　　倒数第二十四天丁柯躺在干草和兽皮垫成的床上。他的房间，也就是这个小洞穴里没有生火，实在有点难熬。
　　“你能不能生点火，冻死我了！”塔莫抱怨说，“我跑过来看你的路上已经冻够了。”“还是省省吧，”丁柯晃晃脑袋，“为了成人礼的事情，我妈数落了我好几顿了，我现在尽量讨好他。”“讨好也没用，”塔莫说，“成人礼是逃不过的，我以前也想逃，被我妈揍了个半死。最后还不是硬着头皮过了。”“不能不过吗？”丁柯绝望的问。
　　“那不可能，这规矩据说是从我爷爷的爷爷那一辈传下来的，有一百多年了。从那时候起，每一个十四岁的男孩，都必须经过成人礼的考验。”“从来没有例外？”“从来没有，除了死人。到了最后一天，还没有完成成人礼的人都会被放逐出去，而离开了部落，他们不可能单独活下来的。”倒数第二十二天今天的风雪出人意料的平静了许多，大人们赶忙召集起来出猎了，因为现在部落里男人数量太少，所以男女都得去。母亲也去了。
　　于是丁柯抓紧时间去找巴雅，这可得冒不少风险。可惜的是，他躲在山坡上远远的眺望了许久，巴雅都没有开门出来过，倒是她面目凶恶的父亲不断出现，令丁柯心惊胆寒。
　　赶在大人们出猎结束前，丁柯回到了洞屋，一脸的失落。他从怀里掏出那只用兽骨磨成的口哨，放回了床头。
　　总有一天，我能够陪巴雅一起吹这只口哨，丁柯怅然地想着。

第四篇 成人礼 第二章
　　倒数第十九天桑堪提的丧礼在这一天举行。他在完成成人礼的过程中死去。
　　现在桑堪提的尸体就放在他家的洞屋里，身上的血迹已经用冰雪擦拭干净，但那些伤口仍在，翻卷着绽放着，就像一只只不甘心的眼睛。
　　唯一不在的是脑袋，那没办法，敌人也有割掉战利品的脑袋的习惯。回头下葬的时候，只能用木头雕一个假的安上去。
　　几个孩子们伤心的哭泣着，为了自己死去的玩伴。但大人们很沉默，似乎早已经习以为常了。
　　桑堪提的母亲大碗大碗的喝着酒。算上桑堪提在内，她已经死了三个孩子了，其中两个都是因为成人礼而死的，还有一个是在战斗中被杀的。她看上去一点也不伤心，酒气把她的脸蒸得红通通的，就像将熟未熟的肉。丁柯又饿了。
　　饥肠辘辘中，桑堪提母亲的话漫不经心、断断续续的传入了他耳内：“……这是应该的……通不过成人礼，就不是真正的男人……没关系，我还有两个儿子呢……我不难过……”他剩下的两个儿子，也就是桑堪提的两个弟弟，木然的站在一旁。他们距离成人礼还有三四年，所以并不为此感到惶恐。
　　他们一定还在心里暗自高兴呢，丁柯不无恶毒的猜测，家里最大的孩子死了，他们俩分到的食物又能多一些了。
　　咕咚一声，桑堪提的母亲栽倒在地上，她喝得太多了。几个男人——分别是她某一个儿子的父亲，可惜他们自己也记不清哪一个孩子是自己的——七手八脚地把她抬了进去，然后各自回家了。
　　于是丁柯也回家了。
　　倒数第十四天母亲的手掌很粗大，因为殇州雪原的生活很艰苦。母亲的力量十足，因为殇州雪原的野兽很凶猛。母亲的怒火高炽，因为殇州雪原的丁柯太不争气了。
　　综上三点，丁柯的屁股现在很疼。幸好他情急生智，大喊了一声“你要是把我打坏了，我更没办法完成成人礼了！”“不然我现在恐怕被打残了，”丁柯趴在床上，受难的屁股对着洞顶，龇牙咧嘴地说。
　　“你活该，”塔莫冷冷地说，“简直不像个男人。”“你有点同情心行吗？”丁柯眼泪汪汪地说，“我害怕啊，我连牦牛和雪狼都没有杀过……”“那你就没有资格做一个男人，”塔莫瞪了他一眼，“你知道吗，在九州所有的种族中，只有我们的生活环境最艰苦。如果不能在绝境中学会艰难求生的本领，我们整个种族都会灭绝的！”“可整个种族也不少我一个窝囊废……”丁柯喃喃地说。
　　“要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呢？”塔莫看起来很生气，“我们就是因为不团结，才会被其他种族不断的欺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每一个族民，都要做最坚强最勇猛的战士，”塔莫的目光中跳跃着火花，“我开始也胆小啊，但经过了成人礼之后，就什么也不怕了。今年秋天围猎的时候，我甚至打下了一头狰，我一个人打下来的啊……我长大后会成为了不起的战士，我们要把异族都打败，占领整个殇州，再征服瀚州、宁州、中州、澜州……我们会成为九州世界的霸主！”那些遥远的地理名词此刻如同殇州的岩石一般触手可及。塔莫沉浸在瑰丽的想象中，完全忽略了眼前可怜的、屁股还肿得老高的丁柯。
　　“我现在只想弄点东西吃，”目光短浅的丁柯咕哝着。
　　倒数第十二天屁股还在疼。母亲似乎也对于自己下手如此之重而感到有点愧疚，这两天居然没有难为丁柯。
　　于是丁柯就乐得安静的躺在床上，想念着巴雅。他已经有好几天没顾得上想巴雅了，现在要补回来。
　　巴雅长得真好看，比母亲好看多了，丁柯想。
　　巴雅的人真的很温柔，比母亲温柔多了，丁柯想。
　　巴雅绝对不会逼我完成成人礼的，丁柯想。

第四篇 成人礼 第三章
　　可惜暂时没办法去见巴雅，这该死的鬼天气，这该死的红肿的屁股。
　　丁柯想念着巴雅，进入了梦乡。
　　倒数第八天族长还算是个慈祥的老头，至少相对于母亲而言。丁柯心怀鬼胎，在族长的洞屋里窜进窜出，洗呀刷呀修呀补呀。族长年纪大了，一个人孤零零的住着。
　　族长眯缝着眼睛，看着丁柯忙碌，不置可否。他找出一大块腌肉，煮熟了，装在盘子里。
　　“吃吧，”族长说。丁柯最喜欢听这两个字了。
　　趁他狼吞虎咽的时候，族长淡淡地说：“丁柯，祖先的规矩就是规矩，无论怎样都不能改变的。”丁柯噎住了，玩命咳嗽。族长长叹一声：“丁柯啊，你抬起头，看看天空中那些主宰一切的星辰。你再低下头，看看脚底的大山和冰川。在它们面前，我们的力量是多么微不足道，我们的血肉之躯是多么弱不禁风。”“我们只能在磨难与困厄中艰难求生，那是我们的宿命。每一个族员，不论是男是女，都要做好准备，成为勇猛无畏的战士。否则的话，我们就没有办法在与自然和敌人搏斗的过程中生存下来。我们的整个种族，将会从九州大地上被永远抹掉，留不下半点痕迹。”就不能不搏斗么，丁柯心里想。但他只能腹诽，没办法说出来。嘴里的肉越嚼越苦，就像母亲咬的植物块茎。
　　倒数第六天母亲进进出出，笑眯眯的看着丁柯。鉴于这种表情已经有许久没有出现在母亲脸上了，丁柯一阵心虚。
　　“有什么好看的？”他粗声粗气的问。
　　“我儿子终于想通了，我当然高兴，”母亲嘿嘿笑着。丁柯正在磨刀，把久未谋面的父亲当年送给母亲的一把猎刀磨得铮亮。他同时还准备了一大堆绳索和木材，这些都是制造陷阱和圈套的常用材料。
　　丁柯附和着母亲干笑了几声。嘿嘿嘿，嘿嘿嘿。鬼才想通了呢，去他娘的成人礼。
　　我要和巴雅一起逃走，我会制作出最好用的雪橇。我和巴雅一起偷偷驯养的雪獒，会带着我们远远的离开这里，离开该死的成人礼，离开这片荒凉贫瘠的冰雪之地。
　　倒数第二天·下午该做的东西做得差不多了。明天就要开始漫长的逃亡，今天应该好好休息。
　　但是塔莫这家伙偏偏来了。他冲进洞屋，不由分说地揪住丁柯：“我弟弟刚刚完成了成人礼！走，去看看去！”丁柯毫无办法，塔莫犟起来，十头牦牛都拉不回来。他只能跟着去了。
　　塔莫的弟弟虽然比他小一岁，年纪和丁柯只差了不到一个月，却长得虎背熊腰，一点也不比他哥哥逊色。他故意不去清洗兽皮外衣上的斑斑血迹，正在口沫四溅的讲述着自己的英武行为。他通过了成人礼，是个真正的男人了，当然有骄傲的资本。
　　“说真的，我都没有想到，敌人会那么傻，跑到离我们那么近的地方。那可是半山腰啊！”丁柯的心猛然悬了起来。
　　“我远远的看到它出现，赶忙躲了起来。然后就见到它弯下腰，不知道在一块岩石下找些什么，我就悄悄的靠近……我拉满了弓……我……”丁柯失魂落魄的看着塔莫的弟弟手里拿着的东西，那是他从那块岩石下找到的。一只口哨，可以发出动听的声音，真的很动听，丁柯对自己的技艺绝对有信心。
　　他扭过头，看清楚了那具象征着成年的战利品——那颗头颅。巴雅的双目紧闭，嘴角似乎还带着笑容，那是因为见到了丁柯的信物的缘故。但是那笑容永远僵住了，那双迷人的眼睛也不会再睁开了。
　　“我们真的可以在一起吗？”从前的时候，巴雅问，“我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体形差得那么远……”“那有什么关系？”丁柯说，“就算我是棵树，你是朵花，那也没什么问题。”那时候巴雅羞涩的笑着，真好看。比夜空中的星辰还好看。

第四篇 成人礼 第四章
　　倒数第二天·夜晚“你该休息休息了，儿子，”母亲有点担忧地说，“这把刀已经可以切开岩石了。”丁柯不说话，呼哧呼哧的磨着刀，那嗞嗞嗞的磨刀声深深的钻入他的耳膜，似乎可以压抑暴风雪的咆哮。
　　最后一天风雪很大，不管是什么生物，在这样的天气下都很难睁开眼睛。
　　丁柯的浑身都快要冻僵了，他已经感觉不出哪里是冰雪，哪里是自己的手脚。但他咬着牙，坚持躲在那块岩石后面，看着不远处的那座小村庄。
　　现在出来什么样的敌人都无所谓了。反正不会是巴雅。成人礼完成与否也无所谓了，有时候其实死掉也不坏。
　　临近傍晚的时候，终于有一个敌人现身了。他就象喝醉了酒一样，歪歪斜斜的在雪地里踩过，留下的脚印很快被铺天盖地的落雪所覆盖。天色将晚，他却扛着一根粗大的狼牙棒，向着上山的路途而去。
　　显然他和我一样，都发疯了，丁柯想，难道他也要赶什么成人礼？慢慢的那个敌人走近了，扑通，又摔倒在地上。丁柯压抑住自己上前的冲动，耐心的等着。
　　敌人爬起来了，再走，咕咚。这一次他终于掉进去了，调进了丁柯挖的陷阱。
　　丁柯跳起来，死命拉动了身边的绳索。那些埋藏在陷坑里的铁钩骤然间收拢，深深的勒住了对手，钩尖刺入了敌人的体内。
　　敌人疼得叫出了声来，丁柯已经趁这个时候发动了第二道机关。几支箭激射而出，深深插入了敌人的胸膛。
　　就当是雪狼，就当是牦牛，就当是鹿，就当是熊。丁柯想着，走了过去，挥起刀子准备砍下去。砍下那颗头颅，带回去，就算完成了成人礼了。
　　但是对方突然从陷坑里站了起来。他身上还是一片血肉模糊，那几支箭头上淬毒的长箭，正在把毒性送往他全身的血脉，但他还没有死。他伸出双手，用最后的力气抓住了毫无防备的丁柯。
　　喀嚓。丁柯听到了自己的脖子折断的声音。
　　那一瞬间他也看清了对方的脸，那是巴雅的父亲，他嘴里喷出带着血腥味儿的酒气，大概是想趁着酒意冲上雪山，给自己的女儿报仇。
　　这就是夸父的力量啊，丁柯想，受了这么致命的伤，还能在临死前杀了我。他们如果生活在雪山上，会比我们更适应吧。
　　临死的眩晕中，丁柯想起他和族长的对话：“我们是人类，为什么要单独杀死一个夸父才能成年？”“我们的体格已经处于弱势了，”族长回答，“如果连最后的血性和宝贵的智慧都泯灭了，我们蛮族距离灭亡也就不远了。”族长那时候还给他讲了一大堆振奋人心的历史，可惜他不感兴趣，那些玩意儿一听就是瞎编的。瀚州过去不属于华族，而是属于我们蛮族——这可能吗？过去夸父才是居住在雪山深处的，广大的平原都是我们蛮族的——这可能吗？我们蛮族曾经是九州最令人畏惧的势力，曾经杀得其他种族俯首称臣——这可能吗？用这些虚妄的传说让部落的孩子们去送死，真够可笑的。
　　大概蛮族注定是要灭绝的吧，他想。可这与我无关了，我要死了。
　　断了的脖子已经不疼了，身体开始感觉轻飘飘的，满舒服的。雪花覆盖在身上，一阵阵的温暖。倒在身边的巴雅的父亲在做着最后的抽搐，那是因为夸父形体巨大，毒性发作稍微慢点。
　　也好，我们一起死吧，丁柯想，我们一起去见盘鞑天神。巴雅一定在那儿等着我们呢。

第五篇 婚礼 第一章
　　路微有些不安地发现，自己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那个看不见面目的新娘身上。单从身形来看，新娘是一个近乎完美的羽族女子，那一头金色的长发如瀑布般倾泻而下，令人有目眩神迷之感。
　　路微下意识地伸手到触了触脸上那块精致的面具，面具之内隐藏着若干道纵横交错的伤疤，她不由自惭形秽地叹了口气。
　　羽人和羽人也是完全不同的。她想起了自己从小就听到过的这句话。
　　作为一个杀手，路微对于婚礼这样的热闹场合一向是又爱又恨，这很容易解释。热闹的地方总有很多人，人族、羽族、蛮族、河络……各式各样的人，这些人就是最天然的保护色，他们能让一个杀手如同浑水里的泥鳅一样自由自在。那些无所不在的笑脸、寒暄、交谈、吵闹、暧昧交织在一起，形成一团氤氲的云气，让所有的守卫者都感到疲累而力不从心。
　　但另一方面，人多眼杂也会带来些许不便。你便猜不到，什么时候会碰巧遇到一个什么人见过你，或者记得住你说话的声音。路微有一个同门的师兄，是一个擅长下毒的人类，别的毛病没有，就是喜欢炫耀自己的艺高人胆大。有一回一个人族的王公贵族设宴祝寿，他潜入其中，巧妙的毒杀了一位将军。他本来可以迅速的脱身而去，干净而不留痕迹的完成这次任务，但这位师兄却多余的装作无知的看客，挤在人群里咳嗽了一声。就是这一声咳嗽，他将自己暴露给了一个人，他一生中所认识的寥寥几个外人中的一个。他被斩成了一团肉酱，让后来收尸的人伤透了脑筋，最后只好用一块布像墩地一样的把他捞走。
　　路微一想到这样的下场就不寒而栗，尽管到现在为止，她杀人的总数已经比她的手指头和脚趾头加起来还略多一点，但没有人会乐意看到自己的死。所以这一次，她一定要干净利落的完成任务。
　　提前十多天，路微已经把这里的地形研究得滚瓜烂熟。那份花费了五百金株才购得的王宫地图，详细的标注出了每一个可能用于逃遁的出口，每一条可以躲开追兵的路径。在九州历史上，王宫里杀人的并不算少，几乎每一次王朝更迭，都会伴随着这禁域里的血腥屠戮；暗杀的次数也不少，许多君王都是在睡梦中莫名的丢掉脑袋的。但像自己这一次这样的任务，还实在是很少见。
　　为什么一定要在公开场合，而且一定要在万众瞩目之下呢？如果是要趁乱杀一个无关紧要的人，那当然很容易，可是要杀死严密保护下的要人，难度可就太大了。很大的可能性，她能够杀死目标，但自己也会把小命送在这里。而那笔巨额的酬金，也就成了美丽的泡沫。
　　路微并不想送命，所以她要全力以赴。最近三天夜里，她每晚都要潜入王宫，实地勘察每一条线路，并且寻找最合适出手的地点。由于王宫对天空的戒备极为森严，她每一次都不敢飞翔，反而很多时候需要匍匐前行，这让她感觉自己并不是个羽人，倒很像是个河络。
　　当然，婚礼的时候，各种戒备的规律肯定与往日不同，这就需要随机应变了。不过路微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到。
　　现在路微的身份是宁州某个弹丸小城邦的使臣，那张面具上带着恰如其分的谦卑的笑容，足以令这个小小的羽人淹没在道贺的各大国使节中。
　　关于人族和羽族究竟谁的仪式更加繁冗，一直以来都有很广泛的争议。其实这个问题就像夸父和蛮族谁更好打一样，很难有个完美的答案。不过就路微看来，羽族的奢侈想要和人族媲美——如果这可以算媲美的话——尚缺时日。至少，羽族没那么多人可用。
　　婚礼前的一天，她在王宫外转悠，最后一次确定脱逃路线。那个庞大的队伍刚刚出现的时候，她在心里猜测着，这究竟是王子来了还是未来的王妃来了，又或者是国王来了。她看着那一队衣甲鲜明的军士，骑着身披特殊装饰的高头战马，在石板路上敲击出整齐的节奏，然后听到身边一个看似经验丰富的人类平民说：“王妃的嫁妆到了。”

第五篇 婚礼 第二章
　　那么多人，仅仅是为了送套嫁妆？路微先是倒抽一口凉气，随即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脸红。在那一刻，她就能够想象，第二天会是怎样的场景了。
　　当然也有她想象不到的，那就是她的座席被安排在两名夸父使节的背后，这可真要命。那些势力的官员啊，竟然按国力大小来排定座席，而雇主为她选择的这个小城邦悍然比夸父的部落地位还低。于是她只能郁闷的从身前两座大山的缝隙中往前窥探，只看到一堆不连贯的色彩的碎片而已。
　　锣鼓声、器乐声、礼炮声，各种纷乱的声响如潮水一般淹没了整个广场，让浸淫于其中的人或亢奋、或难受、或麻木。路微从中捡起一些只言片语，知道那是在履行新娘——也就是王妃跨入宫门的仪式。仅仅是一道门，也需要有无数的讲究，这一点倒是和羽人的贵族颇为相似，只不过排场大不相同罢了。
　　突然之间，一阵不寻常的欢呼声响起，那是士兵们整齐划一的呼喝声。路微心里一阵激动，她知道，目标出现了。
　　于是她从后面轻轻拍了一下正挡在她身前的、身上散发出一股野兽气息的夸父。
　　“对不起，这位大人，我想看看王子长什么样，可以吗？”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兴奋而毫无心机，恰似一个没见过世面的来自穷乡僻壤的乡下人。
　　夸父宽容而理解的笑了，露出一口岩石般的牙齿：“我也，第一次，见到王子。高兴！”他一面用简单的语言描述着自己的心情，一面招呼同伴挤一挤，给路微空出了一个座位。给夸父安排的座席本就极为宽大，羽人的身躯又很瘦小，倒也没什么问题。
　　于是路微见到了王子。这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带着勉强的笑容，努力支撑着自己走上礼台。在他的身边，那个传说是他的男宠的人寸步不离的跟着他，随时准备着出手搀扶。
　　人们时常说，定王甄宏是这个时代最伟大、却又是最不幸的君王。他东征西讨，武功盖世，奠定了烨国的不世基业，使之成为九州大地上最强大的国家。但这个盛世之主却面临着断后的危机。他在多年的征战中，失去了四个儿子，因此仅剩下的王子甄梓，是当然的王位继承人。
　　但甄梓自幼身体孱弱，不能上阵作战，终日只知沉迷酒色，几乎足不出户。更糟糕的是，这位王子似乎对男色的爱好比对女色更甚。但定王却对这个唯一的儿子青睐有加，原因无他，甄梓的母亲，也就是后来追谥的明贤王后，曾经在一个严寒的冬夜在马上颠簸了数十里为定王送去机密讯息，使他赢得了一场至关重要的战役。那场战役的注脚是，怀胎九月的明贤王后早产而亡，留下了甄梓。
　　当然，对于定王这种忠贞的精神，人们还是很佩服的，这件事情唯一的一点缺憾就是，这位王子太不争气。看看他现在这模样吧，大婚的日子，还得靠人扶着才能上礼台，真是岂有此理。人们为了烨国的国威而来，却不是为了这个无能的王子。
　　路微不禁对未来的王妃生起了一丝同情。也许是同族相怜的缘故。她很清楚，这桩婚姻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政治，未来的王妃来自于目前羽族中最为强大的多兰斯城邦，两强联姻的后果，也许对九州其他的国家是灾难性的。但在这些婚姻的背后，都有那么一两个倒霉的男人或是女人来受难。
　　好吧，也许加上那个男宠，应该是三个人。路微很为自己的邪恶感到羞愧，幸好谁也看不到面具之下的那张脸。
　　现在不宜出手，路微谨慎的得出这一结论。一切都还在井井有条当中，守卫们的弦没有一丝一毫的放松。现在出手，太危险。还是等到正式行礼的那一刻吧。
　　身边的两名夸父在用夸父语说话，并且以为路微听不懂。路微装糊涂，往嘴里填着她叫不出名来的东陆水果。
　　“听说新娘是羽族最美丽的姑娘，细得像木柴的娘们，也能叫漂亮？”“我还是更喜欢我们殇州的女人，最有味道。”

第五篇 婚礼 第三章
　　其实路微自己也曾经憧憬过这样的场面。爱上一个阳光般温暖的羽族小伙子，在七夕的时候拴上红线一起飞翔，在宁州美丽的丛林里举行一场羽人的婚礼。但那终究只是少女的绮梦而已，脸上冰凉的伤疤才是真实而毋庸置疑的。那将是跟随她一生的标志，就像一道高不可攀的墙，把一切的幸福都挡在墙外。
　　路微还没来得及为自己的命运叹息一声，就听到了另一阵高涨的喧哗声。冗长的进宫仪式终于结束了，这次是未来的王妃即将露面。
　　说露面并不确切，因为新娘头上戴着一个看上去愚蠢无比的凤冠，那些垂下来的珠帘恰到好处的挡住了的新娘的脸，让人看不清真面目。她从一辆形状奇特的车辗里探出头来，随即又缩了回去。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种族之间的敏感，路微从这个传说中最美丽的公主身上，嗅到了一丝哀怨的气息。虽然她的脚步平稳得无懈可击，但路微却在那一刹那间产生了这种直觉：公主刚才探出头来，是在寻找着某些不为人知的事物。杀手的本能总是这样古怪，能从一片飘飞的残叶或是一只干枯的蝴蝶身上读出些弦外之音，但路微不能肯定自己是否正确。
　　谁也不会甘心嫁给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人吧，她猜测着，可惜公主的命运大抵如此，就像杀手总得去杀死自己从未见过的人。
　　婚庆大典很快便要开始了。王妃已经跨过一重重宫门，走向了礼台，而导演这场婚姻的核心人物，目前九州最具权势的君王——定王在此时出场。他的身材出人意料的矮小，和人们心目中高大威猛的形象大不相同。
　　定王的表情很镇定，显然，一场婚礼并不比打下一座城池更能让他兴奋。他甚至连一丁点喜庆的意味都不愿意伪装，神情淡然的在位置上坐定，颇有几分君临天下的气势。
　　他一点也不关心这场婚姻的外皮，路微想，他要的只是外皮里的东西而已。
　　随着她的念头，外皮之一，也就是未来的王妃，已经一步步踏上了礼台。路微努力收束住发散的思绪，决定强迫自己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到目前为止，她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出手机会。那礼台太高，距离也太远，光用袖箭是射不到人的，必须用组装的强弓。现在这把强弓的各个部件以发簪、腰带等等形式藏匿在她身上，但组装需要花掉一点时间，并且会因此暴露自己。在周围那些高大强健的禁卫军面前，自己准确命中的机会不大，而顺利逃脱的可能性更小。
　　定王一生戎马，屡屡遭受暗杀，因此对于自己身边的守卫一向十分在意。路微冷眼旁观，除了穿着军人服饰的禁卫军之外，座席间穿行的侍者也都是身怀武功的，如果有人试图发难，他们必然会在第一时刻冲上前去。在婚礼的喜庆氛围之下，定王的杀气恍如阴冷的尖刀，一点也没有消减。
　　而她事先窥探好的一些可以埋伏偷袭的地点，全都有人把守，除了正面动手，别无他法。她感到自己的额头渗出了汗珠。在这样的场合动手杀人，雇主真是个疯子。老板居然接下了这样的活儿，老板更疯。
　　新娘终于走到了高高的礼台上，不知为何，路微似乎都在替她松口气。那一身层层叠叠缀满亮闪闪的珠宝的衣服，天知道会有多重，路微想起来都有点头皮发麻。她想起自己无意中见过的一对羽人青年的婚礼，新娘穿着一身白色衣裙，头上带着一个漂亮的花冠，像一只白鹤一般从天空中划过。而如今，白鹤的身上裹得臃肿不堪，好像戏班子里的狗熊。
　　踏上最后一级的台阶的一瞬间，她的脚步略微有点迟疑。她又想到了什么？路微想。多兰斯城邦是一个很大的地方，那里也会有许多年轻英俊的羽族少年，和许多洁白的羽翼。而远嫁到东陆来，被迫接受一种全然陌生的生活，想必不会是她的愿望。
　　她想寻找什么？路微再次忍不住去猜测，她为自己的精力不集中而感到懊恼。台上在进行着一些鬼知道代表什么的仪式，一个老得像根朽木的糟老头子嘴里呜哩哇啦的念叨着什么。虚弱的王子此时不得不站立着完成这些程序，这让他的脸色更加糟糕，目光敏锐的路微甚至能看出他的双腿在微微颤抖。

第五篇 婚礼 第四章
　　至于他那忠实的男宠，此刻垂首立在王子身后三步。一旦王子出现体力不支的状况，他便会上前搀扶。他本来是体弱多病的王子的太医，站立在那里倒也恰如其分。
　　一个男人和一个男人……路微觉得不可思议，但很快又有点自怜自伤，毕竟她连爱情是什么滋味都没有体会过。她突然发现自己和公主有点同病相怜，虽然那只是臆想中的同病相怜，因为她对公主的一切其实一无所知。
　　王子的身体突然摇晃了一下，宾客们发出一阵压抑的惊呼声——或者说是叹息声。身后的男宠脚步向前跨出了半步，看见王子站稳了，又退了回去。
　　路微看着这一幕。这么人虽然不能说完全的无足轻重，但杀不杀他，有什么区别呢？当然有区别，她又想，不杀可没人付钱。想到这里，她振作一下精神，决心执行第二套方案。制造一点小混乱，吸引卫士们的注意力，这是个俗招，但往往只有俗招最管用。
　　似乎是为了证明什么叫做天遂人愿，她身前的两名蛮族王子突然打了起来。他们分别来自于两个世代为仇的部落，可礼官似乎是成心的，把两人的座席安排到了一起。一阵杯盏横飞、汤汁乱溅之后，卫士们不得不略微动粗，才制住了两位脾气火爆的王子。使者们一面抱歉连连，一面把受到波及的宾客们挪动了位置——挪到了前排。
　　这可是个好机会。现在路微和礼台之间的距离大大减少了。路微主动要求和刚认识的夸父坐在一起，如果能想办法让身边这两个傻头傻脑的大块头不注意自己的行动，并且用他们庞大的身躯为自己做掩护的话，自己完全有机会用最快的速度组出强弓，完成致命一击，然后……然后只能碰运气了。如果能赶在禁卫军的铁弓扬起之前凝翅飞起来，那就能有几分生机。这些年来比实战更为严苛的训练可不是白练的，而王宫外围的瞭望塔主要是为了防止有羽人飞入，他们对于内部飞出的判断，总会稍微迟缓一点。这一点迟缓，也许就能决定生死。
　　两名夸父在身边粗豪的笑着，用夸父语嘲讽着人类繁冗的礼仪，顺便夸赞一下今天的烤肉很地道。这些头脑简单的家伙，路微不无厌恶地想，和我们高贵的羽人相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把注意力重新放回到礼台上。新娘背着那一身沉重的衣饰，王子带着枯柴一样的身体，正费力地在地上叩拜着什么。叩拜天神吗？两个人结婚，和天神有什么关系呢？不可理解。
　　她抬眼四顾，两个夸父已经对典礼不再感兴趣，一人手里抱一根大羊腿，发出响亮的咀嚼声，甚至还用自己钢铁般的牙齿咬碎骨头，以便把里面的骨髓弄出来。周围的人纷纷侧过头去，不愿去看着两个粗鄙的野蛮人。
　　一名侍者经过身边，路微灵机一动，装作无意的伸了下脚，然后灵巧的一闪。虽然侍者武功不错，很快稳住了身体，但那盆热气腾腾的肉汤仍然溅了一些出来，滴在了一名夸父的身上。夸父暴跳而起，揪住那侍者的衣襟，拔拳要打，总算想起这是在别人的地盘，撒不得野，硬生生收住。
　　路微趁着这个时候，缩身在那夸父的后面，装作擦拭身上的油渍，已经迅速将强弓组装好，藏在桌下。就等着出手的机会了，现在仪式已经接近尾声了。然而，所有的发射角度都被挡住了，没有合适的时机。如果仪式结束，新人入宫，机会就不复存在了。路微感到自己的手心全是汗水。
　　现在新郎正站在新娘的面前，准备揭开她脸上的帘子，之前那么多花样百出的程序，不过是为了给这一刻做个注脚。
　　即便到了这种时刻，所谓的“太医”仍然没有退出太远，而在他身前的王子，始终是皱着眉头的表情。他也对这场婚姻感到由衷的反感，看来是这样。
　　王子动作有些生硬的伸出手去，慢慢拨开了那层珠帘。新娘的容貌无疑是众人关注的焦点，连两个夸父都扔下手里的食物，和其他人一同等待着。

第五篇 婚礼 第五章
　　那会是怎样的美貌呢？珠帘掀开的时候，所有人都呆住了。不仅仅是因为那张如同宁州的雪花一般晶莹的面孔，还因为在那一瞬间，她从衣袖里扯出了另一样同样晶莹的事物。
　　那是一把匕首，锋刃上闪着寒光，美丽的新娘甩掉头上的累赘，一把将新郎拉了过来，用刀尖抵住他的脖子。
　　搞错了，路微想，这样的动作应该是我这样的人做出来的，怎么会是新娘……但的确是新娘。在满座宾客的惊呼声中，新娘挟持了新郎。
　　此时此刻，只有两个人保持了令人佩服的镇定自若。一个是定王，他缓缓站起身来，走上前去，若无其事的问：“你想要干什么？”另一个居然是被挟持的新郎。他的脸色死气沉沉，好像是对这一事件完全麻木。
　　“他被吓傻了吧？”身边的夸父们交谈着。
　　不，他显然是累傻了，路微心想。也许这对他是一种解脱呢，背后有人扶着他啦。
　　新娘淡淡地回答：“我不是想要什么，而是不想要什么。”定王眉头一皱，还没发话，随行而来的多兰斯城邦的大臣已经忍不住大叫起来：“公主殿下！这可万万不行啊！快把刀子放下！”新娘轻轻撇撇嘴，路微觉得这个表情妩媚极了。只有那种真正高贵到蔑视一切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神情。
　　“你当然会说万万不行了，”新娘说，“又不是把你嫁给这么一个半死不活的废物。”路微想，就算是一头香猪听到别人这么说，也会挺恼火的吧。没想到新郎仍然毫无反应的被刀尖抵着，既不愤怒，也不恐慌，倒好像是他在威胁着新娘的生命一样。
　　倒是定王听到自己的儿子得到如此美誉，眉毛轻轻抖了一下。虽然神情没有什么变化，但熟悉定王的人都知道，他的平静中总是蕴藏着风暴，而眉毛轻轻抖动，就是他动了杀机的征兆。
　　来自多兰斯城邦的大臣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公主殿下，求您为城邦的安危着想！求您为了羽族的存亡着想！”新娘沉默了一会儿。在六月的阳光下，她的眼眶里慢慢渗出了泪珠。她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说点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方才那种讥诮的神态消失无踪，剩下的是凝固的绝望，仿佛殇州万年不融的坚冰，唯一化开的方法是狠狠地砸碎。
　　她松开王子，回过手，一刀向自己的胸口刺去。
　　但她面对的是定王，定王不会让她有第二次机会。一片死一般的静寂中，只听到一声清脆的喀嚓声，那是定王瞬间出手，扭断了她的手腕。
　　是时候了！路微也几乎和周围的人们一样傻住了，但杀手的本能令她明锐的捕捉到了时机。现在，所有的目光都注视在定王身上，而新郎也被新娘拖离了方才所占的位置。一个绝妙的空隙露了出来。
　　路微右手在桌上轻轻一按，整个身体已经跃到了半空中。她一面用右手搭箭，一面开始在背后凝出羽翼，这是她一直受训的一项技能。能在分心二用的情况下保持精神力的纯粹和强大，正是她成为杀手的最大资本。
　　一声悦耳的弓弦响。那支利箭带着路微锋锐的精神之力，准确地从几个人的缝隙中穿过，命中了目标。
　　正中心脏，直没箭尾，路微看得很分明。王子的太医，也是他的男宠，痛苦的捂住胸口，仰面倒下。
　　——这个一直缩身于王子身后的家伙，一定不会想到会有人专门花重金去杀他。但他已经不可能有机会去想了。
　　禁卫们的注意力之前一直在定王与公主身上，此刻骤起变故，他们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那一刹那的迟疑，已经足够路微完成羽翼的凝结。
　　路微拍动着羽翼，刻意的向着人多的地方飞去，那样会让对方的弓箭手稍微有些顾虑。果然，向她射来的弓箭稀疏而犹豫，很轻易的都被闪开了。
　　提速升空的时候，路微心中甚至有几分得意，她略微回头，想确认目标的死亡，但这一瞥之下，她被眼前的场景所震惊了。

第五篇 婚礼 第六章
　　她看到了王子，那个方才一直无精打采的王子，此时却突然完全改变了模样。他的头发在瞬间干枯，呈现出一种暗淡的色泽，方才还算得上饱满的面颊已经深深的凹陷下去，眼眶中只剩下了两个黑色的空洞。他身上的衣服此刻显得宽大而空荡，在风中摇摆不定，露在衣服外面的双手干瘪如枯枝，裹在骨头外面的一层皮已经发黑。
　　这是怎么回事？路微一头雾水，我明明杀的是那个男宠啊！怎么会？微一迟疑，定王已经拎起从新娘手中夺下的匕首，手一抖，匕首笔直的飞向天空。噗的一声，匕首深深扎入了路微的右肩。她忍着剧痛，歪歪斜斜的飞出王宫，其间身上又中了三支箭，刚刚离开宫门，便从天上栽了下来。
　　地面很硬，她怀疑自己已经被摔散架了。勉强抬起头，正看见一队骑兵向着自己直冲过来。当先的那一匹已经冲到了她面前，嘶鸣一声，高高扬起了前蹄。那些战马高大神骏，只需要一匹，就足以把自己踏得粉身碎骨。
　　就在这时，她感受到空气中有些异样的波动，仿佛是什么极热的东西在爆炸或膨胀。随即，一阵滚烫的热风从她的头顶上扫过，她惊讶的发现正向她迎面冲来的那匹战马猛地断成了两截，马上的骑士横飞出去，在半空中就鲜血狂喷，甚至没来得及叫出声来。
　　接着，一只巨大的爪子——好吧，其实那只是一只手——将她的身体提了起来，昏迷过去之前，她只来得及看见四周的街道和人群在飞快的倒退。
　　“其实定王的儿子死了有日子了，”坐在对面的夸父说，嘴里的话居然很顺溜，“你杀死的那个家伙，是一个能够操纵死尸的秘术家。定王一定要他的儿子活过婚礼，以便完成这场联姻，这之后，他再死也无所谓了。”路微疲软的靠在床上，摇摇头说：“我入行多年，还是第一次和自己的主顾面对面，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夸父咧开大嘴笑了，那些乱糟糟的牙齿看上去仍然很突兀。
　　“那你是不是要选择杀了我们？”他问。
　　“我不会，”路微大摇其头，“我还没有愚蠢到去杀一个兽魂战士。只不过……只不过……”她艰难的措着词，旁边的另一名夸父已经接过了话头：“只不过你没想到，你印象中头脑简单的夸父也会雇用杀手，也会演戏，也会考虑国家政治。”路微更加艰难的轻微点点头，觉得自己的脸烧得厉害。
　　“我们夸父，还会作出许多让你们吃惊的事情，”他继续说道，“也许你的下一次生意，目标就是我呢。”路微心里略微一沉，不过很快释然。
　　“不管怎么样我得感谢你们，”她说，“这笔生意我赚到了钱，你们破坏了一次可怕的联盟，而一个羽人女子……摆脱了她的不幸命运。”

第六篇 海之渊 第一章
　　地震到来的那一天，我差点就睡着了。我其实很努力的想要不睡，可是等了一个月，我实在撑不住了。如你所知，每次地震发生的时间都不固定，这很让人郁闷。
　　幸好小三叫醒了我。小三在外面摇动我的屋巢，我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
　　“快点，”他叫道，“今晚的水流特别乱，能听到海沟里的声音，肯定就在今晚了！”我连忙起身，从窗口游出去，小三看着我：“等等，你还没梳头！”“这时候你还顾得上梳头？”我不由分说的拉起他就走，“你比我还女人哪！”他在我身后咕哝一句：“其实这样也挺好看。”水温异乎寻常的高，如小三所说，水流也很紊乱。我看见鱼群惊惧不安的四处逃窜，水母收起自己的身体，寻找着可以藏身的石洞钻进去，海藻们也萎靡不振的耷拉着。
　　我们来到商人海旺的屋巢外，找了一个石缝钻了进去。小三的手还在不规矩，我狠狠拍了他一下。
　　“这种时候别找事！”我恶狠狠的说，“成事不足！”于是小三乖乖的不动了。我们在石缝里难受的塞着，不知道那些海贝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等了大半夜，还没动静。我正在想是不是小三谎报军情，地震终于来了。
　　整个青峡村都在颤抖。屋巢在不安的跳跃，海底渐渐出现许多裂缝，鱼群乱窜，发出凄厉的尖叫。我看到一头鲨鱼蒙头撞上了礁石，把自己撞晕了。海水的温度急剧升高，出现了许多肮脏的泡沫，令我们呼吸很不顺畅，耳膜里沉重的轰鸣声更是难熬，但我们还是强忍着。
　　大人们都出现了，他们不慌不忙，井井有条，迅速的向着海沟的方向游去。在那里，巨大的海沟如同一张怪兽的嘴，正在放射出迷人的红光。
　　所有人当中，只有小三和阿玉没有动，他们耐心的等待着周围的喧闹声渐渐远去，然后从石缝里钻出来，悄悄游进了商人海旺的家里。海旺常年和人族做生意，家里攒了好多的珠铭。
　　我们摸索着前行，但很快我感觉到耳朵一痛，我知道完蛋了。
　　“轻点！轻点！死海老头你他妈的轻点！”我大叫起来。
　　海老头揪着我们的耳朵，冷冰冰的说：“两个混帐东西，想趁乱来偷钱？休想！”他一招手，不知道从哪儿冒出几个伙计，手尾并用的把我们赶了出去。
　　小三叹息一声：“这海旺老头子真是狡猾，人人都去寻宝去了，他却偏偏留着不走。”我说：“只好等下次了。”小三大怒：“那就得等上十年了！”

第六篇 海之渊 第二章
　　十六岁的时候，我和小三是村里著名的破坏分子，但十年前我们都还只有六岁，那一年我们俩第一次遭遇地震。我们好奇的看着身边的人们忙忙碌碌把值钱的东西缝进坚韧的鱼皮里，安排人轮流值班，一副见惯不惊的样子。后来地震就来了，整个村落串在一起的屋巢都在忽顺忽逆的海流中簌簌发抖。我脸白如纸，大喊大叫，把母亲的手都掐出血来了，为此受到了小三无情的嘲笑。当然后来我才知道，小三他妈其实也被掐得不轻，只不过她皮粗肉厚，没留下什么痕迹。
　　地震停下来，我的脸上才略微有点血色，然后我就奇怪的看到男人们一窝蜂的向着海沟游去，父亲也在其中。父亲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但他偶尔有空会来看看我们，给我们送一些新鲜的鱼和贝壳。
　　“他们去干吗？”我问母亲。
　　我们坐在乱糟糟的海底泥土上。男人们此时已经走空了，只剩下女人和孩子们还呆在村里，准备修理和加固受损的屋巢。
　　“寻宝啊，”母亲告诉我，“海沟深处，有我们鲛人最珍贵的宝物。”母亲给我讲述了我们村的历史。我们鲛人有个传统，每过十多二十年就要举村迁移一次，以便追逐丰饶的鱼群和温暖的海流。大约两百多年前，我们的祖先迁到了这里，没过多久，就发生了一次大地震。当时人们以为是偶然呢。
　　但过了大约十年，又来了第二次，人们开始在意起来。反正鲛人是迁徙惯了的，我们的祖先不堪地震侵扰，打算搬迁。
　　此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人物出现了，那是一个在我们村借宿的行商。他本来是去往大海北方的海港，向人类贩卖鲛绡的，却和我们一起经历了地震。据说，在一片无序的慌乱中，只有这位行商望着海沟的方向，死死盯着那片耀眼而令人困惑的红光，面露喜色。我的祖先们当时差点以为他是在幸灾乐祸。
　　“搬迁？”他的眼睛立即睁圆了，“这么好的运……”他醒悟过来，没把话说完，但我的祖先们猜到了他的意思。那一天晚上借口践行，祖先们灌醉了他。
　　“那里面……那里面有海之渊啊！”他含混不清的说，“深深的海沟……十年一次的地震……灼热的红光，那一定是海之渊！”“人类、人类有很多书，书里面，什么都有！书里说，海之渊，每过十年，都会有一次活跃的时刻……他们找我打听过……他们说，我，如果，找到了，他们愿意付出任何代价！任何代价！”“海之渊啊……”我的祖先们一点点的套完了他所有的话，发现他也并不知道怎么样获得海之渊。后来他被牢牢的捆起来，沉入了海沟深处，这个秘密从此只有我们村的人才知道。
　　“怪不得我们从此再也没搬过家，”我那时恍悟，“可什么是海之渊？”“海之渊是大神留下的宝物，”母亲解释说，“在开创这个世界的时候，大神知道在陆地与海洋中会有许多邪恶滋生，于是留下了海之渊。谁也不知道它的形状，但在传说中，谁掌握了它，就将拥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替大神惩处世间的邪恶。”可惜海沟太深，周围的潜流汹涌而强大，一不注意就会被卷进去。唯一接近它的机会，就是地震的时候，那时候海沟里会出现向外挤压的力量，催动着海水外涌，不用担心被吸进去。但是这中间有两个难题：其一，这股向外的斥力也很大，一般鲛人只能被倒推回去；其二，即便侥幸进去了，当地震突然结束的时候，潜流又会回流进海沟，还容不得你找到什么东西，就会被吸进去，永远和海之渊呆在一起。
　　所以过了两百年，我们村始终没人能找到宝贝。十年一次的地震，倒成了村里人寻死的时机，每次都有不少男人不小心被吸进去，从此被海水牢牢压住，再也回不来。所以过了两百年，没找到宝贝的村民们还呆在这里。他们执著的、锲而不舍的等待着，等待这十年一次的赌博。

第六篇 海之渊 第三章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传说，兴奋的跑去找小三，两个六岁的小孩对那征服世界的异宝并无多大兴趣，却一同想出了一个不平凡的主意：若是地震时，大人们都赶着去找宝物，那我们就可以到村东头老王的玩物店里去偷些红珊瑚或者珍珠出来。我们兴致勃勃地等待了整整十年，终于成长为青峡村人人头疼的小流氓，只是当年的宏愿也由玩物店的红珊瑚转移到了海老头的珠铭。
　　可惜那死老头不给我们机会。十年一次的机遇，就这么错过了。可惜呀。
　　后来大人们一个个都回来了，看着他们失望的神色，我知道与十年前我所目睹的那次一样，宝贝还没有找到。上一个十年、再上一个十年……他们和他们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失望而归的。
　　奇怪的是，人群中夹杂了一个陌生人。他的鳍上面有黄色的斑点，似乎并不是来自我们这片海域的。疲累的大人们没有注意到他，但我看到了。男人们都在往屋巢的方向走，准备休息休息，然后用坚韧的水草修补整个村子，不然我们的村子很可能会断裂开来，每一个屋巢像鱼卵一样随海水漂走。
　　但那个陌生人没有。他默不作声的游动着，向着远离村落的方向。显然他低估了我们的警觉性。每一次快到地震之期时，我们都会开始拒绝外人进村。这家伙虽然不知怎么的混进来，想要逃出去却不容易。
　　男人们抄起鱼叉和筋弩追了上去，那家伙急忙逃窜，却钻进了我经常和小三躲在一起密谋的那片珊瑚礁。没有人比我们更熟悉那地方。
　　我从另一头绕了进去，那家伙果然在里面茫然的转圈，看见我出现，做出很警惕的架势。
　　“喂，那边有埋伏！往这边跑！”我对着他叫道，手指向北方。
　　他十分感激的对我说：“谢谢你，小妹妹！”然后他就依据我指点的方向转向游去。过了不久，大人们追来了，我淡淡的说：“在海藻丛里了。”这个倒霉的异乡人在被食人海藻吞食之前被捉了回来，我们把他五花大绑，搜遍了全身，没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我们问他为什么混进来，谁告诉他这个消息的，他只是冷笑着说：“别人都会知道的，就凭你们，守一万年也找不到海之渊。”他一转眼，看到了我，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我冲他扮个鬼脸。他盯着我，眼睛里跳动着仇恨的光，但我知道他的双臂已经被打断，已经无法伤害到我。他的眼角被打破了，不断地眨着眼睛，流出血，然后很快被海水稀释掉。但不眨眼的时候，他还是盯着我。
　　村长说：“你告诉我们方法，我们可以放你回去。不然的话，就把你沉入海沟，活活被压死。”他嘿嘿笑了：“那么小的小孩都会骗人，我还会相信你们的话？我死定了，但我也不会告诉你们。不过你们抓紧找吧，这个消息已经走漏出去了，还会有别人来的。”

第六篇 海之渊 第四章
　　事后回想起来，他临死前说的这一句话显然是别有用心的。在此之后，经常可以见到村里的男人们在海沟附近游荡，想方设法的靠近。
　　一天下午我看到男人们在齐心协力的搓着海草，最后做成了一根很粗很长的绳子，然后他们一起游向海沟，显然是想要冒险试试。
　　我没有在意，拉着小三去往附近的渔区，想要偷点鱼，没想到小三这个笨蛋自己触碰了陷阱，尾鳍被剪掉了。我不得不把他扶回去，心情有些郁闷。失去的尾鳍要半年工夫才能长回来，在此期间，没人陪我干坏事了……刚走到村口，就看到许多人围在屋巢外上下游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把小三扔回家，连忙游过去看热闹。
　　我看到一个被压得扁扁的人，胸部和腹部完全塌陷了下去，五官变形，形容诡异之极。我遍体生寒，问身旁的人：“这是谁？”“村西的晨鲈，”对方回答我，“他们没拉住绳子，他一下子被拖到下面去了，后来拼死拼活扯上来，已经被压扁了。”晨鲈这个名字似乎很熟，我想了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晨鲈是我的父亲。每过一两个月，他会给我们送来不少食物。
　　我很伤心。父亲死了，以后没人给我和母亲送吃的了。
　　这件事让我开始认真考虑获取海之渊的可能性。父亲的死让我觉得很不愉快，是海之渊让我和母亲失去了这个稳定的食物来源，我不能放过它。小三这个废物成天躺在家里哭哭啼啼，真是令人失望。我只能靠自己了。
　　那一段时间我总在海沟附近的一块岩石上坐着，看着身边游来游去的鱼类，出神的思考着如何能进入海沟底部。最后我怎么也想不出来。村里的男人们也在继续想办法尝试，除了徒送人命之外，没什么结果。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在寻宝的憧憬中，几乎忘记了时光的流逝。小三伤好了，围着我绕来绕去，想要和我生个孩子，但我不理睬他。他于是也渐渐不来找我了。直到有一天，他从我身边飘过，冷冷的甩了一句：“还有两个月了，你想到了吗？”我这才反应过来。父亲死去已然数年，不知不觉中，又一个十年之期将至。
　　这一年的地震特别不同寻常，因为这片海域突然来了很多异乡人。他们身上的饰物大多很华贵，驱赶着许多狰狞而庞大的海兽，一看就不是寻常人。他们自己动手建设临时屋巢，在海沟附近驻扎，也不来和我们打交道。
　　村民们很忧虑，眼看我们苦守了两百年的宝藏即将被别人拿走，那种心疼不是一点半点，但毫无办法。
　　“我们动手赶走他们吧！”有一天一个村民提议。
　　“光是那些海兽我们就对付不了，”村长回答说，“他们显然是来自那些大城邦的，我们一个小小的村子，怎么可能挡得住？”他们七嘴八舌，争执不休。我不作声。我为他们的愚蠢感到羞惭。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帮我找到宝物，然后我再想办法夺过来呢？

第六篇 海之渊 第五章
　　我偷偷的来到那些外人们的驻地附近，偷看他们的行动。他们开采海底的石头，培育坚韧的海草，做成一些中空的巨大容器，尝试着放入海沟。但每一次，海草都终于承受不住巨大的吸力而断裂，那海沟的深度仿佛无穷无尽，一直通到世界的尽头。
　　而那些凶猛的海兽，虎蛟、剑齿鲨、龙龟、海蟒，无论主人怎么驱策，都不肯靠近海沟。这不奇怪。上一次地震的时候，听说有一头双尾鲸都被生生吞进去了。看起来，贱民也罢，贵族也罢，谁都没办法接近海之渊。我失望莫名。
　　有一天清晨我浮出了海面。浓雾中，海上的一切都模糊一片，连初晨的阳光都显得无精打采。我仰起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发出忧郁的吟唱声。唱完后，我发现身边多出了一艘船，船上有一个人类，是个英俊的年轻人，正在出神的看着我。
　　这是我发泄情绪的办法之一。我喜欢在海面唱歌，引来人族的船只，再把他们带到暗礁区域。我冲着那个年轻人类笑了笑，然后转身游开，根据我的经验，他一定会失魂落魄的跟上来。
　　他果然跟过来了，在船头对着我大喊：“你能听懂吗？这一带有没有一个在地震时发出红光的海沟？”我立即停了下来。这家伙也是为了海之渊而来。人类是很讨厌的，但他们也是聪明的、善于学习的。如果我们鲛人做不到，人类可不可以做到呢？我很快成为了他的向导。我煞有介事的表达了自己对那侵扰鲛人平静生活的灾难的厌恶，我答应他，如果他能消除掉那些地震和红光，我就送给他几颗品质最高的鲛珠。
　　这个名叫嬴歌的人类哈哈大笑，从自己的身上拿出一颗珠子。那是一颗巨大而圆润的珍珠，在阴沉的空气中放射出淡淡的光晕，这么大的珍珠我从来没见过。
　　“我不想要你们的鲛珠，”他说，“我只想找到海沟里的东西。”

第六篇 海之渊 第六章
　　我给他细细描绘了地震时的情景。我甚至还带着他下到海中，观看了海沟附近的地势。他有一套据说是河络制作的服装，可以帮助人类脆弱的身体抵挡一定的水压，里面还有鱼鳔可以盛放空气。
　　“这套衣物花了我五百金铢，”他淡淡地说。
　　我记得有一次，一名行商在我们村里借宿时说，在人类市场上，一个活的鲛人可以卖到四百金铢。这套衣服比我们一个人都值钱了。
　　“你究竟想要找什么？”我故意问。
　　“我想要找……一件上古时代的神物，叫做海之渊，”他回答得很诚实，“它具有可怕的毁灭一切的力量。”“你……想要统治九州大地吗？”“不，我并不想，”嬴歌的神色有些黯然，“我只是想要拯救我的国家而已。你们海里的鲛人其实真的很幸福，一点也不知道大陆上的事情。蛮族、华族、羽族、河络、夸父相互杀伐，似乎从九州世界存在的那天起就开始打了。”“我的祖国正在陷入困境，同时和蛮族与羽族作战，早已经疲惫不堪了，而盟友们却在密谋出卖我们。为此我去了龙渊阁，我在里面足足呆了两个月，每一天只睡两个时辰，终于找到了海之渊的线索。这是唯一可以拯救我们的东西了。”我听得似懂非懂，但我相信他说的是真话。这个年轻的皇子眼神里有最深邃的忧伤，就像我们鲛人送葬时的绵长的丧歌，可以把一切都涂上黑色。
　　他喜欢吹笛子。有时候他会坐在船头，吹奏一曲，那声调和我们鲛人的歌声大不一样，却别有一种韵味。那笛声让我禁不住想，人类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第六篇 海之渊 第七章
　　那一个黄昏，我站在嬴歌的海船上。夕阳正在坠下，远方的海水一片血红，海鸟从水面上急速掠过，飞往自己的巢穴。
　　突然间，海水开始不安分的波动，肮脏的泡沫泛起，海鸟的飞行也显得慌乱。一阵阵若有若无的低鸣声从海底深处传了上来。这是地震的前兆。
　　嬴歌迅速的放下一艘坚固的小船，拉着我跳上了船。我们凭着记忆，把船划到了海沟的上方。
　　天色迅速的昏暗下来，天空中浓云密布，海面上刮起了狂暴的大风，将海水掀起高高的浪峰。嬴歌却丝毫也不在意，他兴奋的划着船，来到海沟的上方。在整个世界的疯狂颠簸中，人族的皇子停住了船，眼看着从水下透出的隐约的红光。
　　“那就是海之渊啊，”他的声音颤抖，“很快，你就能见到它是什么样的了。”他从怀中掏出了一支笛子。我很想质问他，为什么这种时刻还要好整以暇的吹笛子，但我很快发现，这不是他平时用的那根白玉的笛子。这根笛子颜色血红，上面有奇特的花纹，看样子很古旧。
　　他回过头，看了我一眼，眼神中有异样的神采：“我很快就将成为海之渊的主人，我会驱逐敌人，保卫我的国家。然后，我会娶你作我的王妃。”我对他微笑一下，并没有答话。他把笛子放到唇边，一阵节奏异常古怪的笛声响起，和他往日吹奏的完全不同，那声音沉郁悠远，仿佛是某种穿越时光的召唤。我惊异的发现这笛声在大地的轰鸣和海水的咆哮声中，依然清晰可闻。
　　随着笛声的远播，海面上卷起了阵阵汹涌的狂潮，海水如一道道山峦一般高耸而立，此起彼伏，小船像一片水草一样瑟瑟发抖。嬴歌毫不慌乱，仍然专注的吹奏着。笛声中，水下的红光越来越清晰。
　　我知道机会来了。借着各种纷乱的声音的掩护，我拔出了他的剑。我冷静的挥起那柄利剑，对准他的脖子用尽全力砍下去。低声猝然中断了，我看见他的头颅飞到了半空中，眼里还流露着不敢相信的惊愕，然后转瞬间被海水吞没。
　　海之渊终究还是我的，我对自己说。
　　我砍得太猛，连他的右手一起削断，笛子在船边磕了一下，也滚入了海中。我跃进海里，拾起了笛子，就在海中一面拍动着鲛尾，一面吹起笛子来。笛子再次发出了那古怪的音律。
　　渐渐的，海水的波动起了变化，巨浪开始平息，轰鸣声也减弱，海面上出现了一圈圈的波纹，向四周扩散开去。在波纹的中心，有两个耀眼的红斑，在一点一点扩大。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之间，笛声产生了变化，不再成曲调。我连忙看了一眼，顿时脸色惨白：笛子上出现了一道裂痕，这裂痕破坏了音律的和谐。
　　我怀着一丝侥幸继续吹下去，但我发现这已经没用了。随着原有笛声的消失，本来逐渐平静的大海陡然间重新狂暴起来，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加狂暴。我看到一个巨大的漩涡正在形成，漩涡中，各种海兽的尸体、垂死挣扎的我的同类们、被毁灭的屋巢和船只的碎片混杂在一起，不由自主地旋转着。
　　我也无法逃脱，被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量卷了进去，在头晕目眩中，我却清晰地看到了一个难以置信的身影从海中缓缓升起。这世上不会再有任何东西比它更加庞大，更加夺人心魄。
　　龙。那是一条龙。
　　真的是一条巨龙。
　　我看着它如山般巍峨的身躯从海里升起来，鳞片在月光下闪闪发光，上面的海水雨点一样的洒落下来。龙的双眼放射出夺目的红光，狰狞的望着世间的一切。
　　海之渊，大神留下的海之渊，在这一刻高昂起头，对着天空中的明月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咆哮，耀眼的红光从它通体的鳞片上向四周扩散开来。
　　在彻底的被漩涡吞噬之前，我挣扎着最后看了一眼龙。它从海底的深渊中升起，行动缓慢却片刻也不停留。它肩负着大神的使命，游向了大陆的方向，巨大的脚爪在水中划出深深的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