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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集
作者：苏小城
内容简介
 《爱格》资深作者苏小城首部故事集，收录写作十年以来的短篇精华。 在他的故事里，有一家叫做狗尿馆的酒馆、名叫张震的男人、在西雅图数鱼的人、在东京卖玻尿酸的少年，还有杀猪师傅阮先生的失恋；故事外，有圆满、有惋惜，有不舍、有释怀有现在的你，也有曾经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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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1 白鹭恋人
	我们在人生路上必须有所失去，才会有所获得
	有所丢弃，才会有所捡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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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怪咖搭同一班飞机</h3>
	于梦丽是个有怪癖的女孩，比如她坐飞机，就一定会用什么把头盖住，并且会在飞机起飞和降落的过程中不停地碎碎念。
	熊大伟坐在她旁边看着她的嘴一张一合，忽然觉得头有点晕，喜欢安静的他一时间觉得身旁这个女孩聒噪极了。很巧的是，熊大伟也是个有怪癖的人，他的怪癖是当他坐飞机的时候，如果遇上话特别多的邻座，他通常会有想上厕所的感觉。
	“你好，请你小声点好吗？”熊大伟笑笑说，明知道笑也没什么用。
	“你管得着吗？”果然，于梦丽连把盖在头上的衣服掀开的想法都没有，就这么回答了他的请求。
	在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的飞行中，熊大伟上了十多趟厕所。在众多不解的眼神的注视下，熊大伟装作淡定地保持他的笑。好累好累。夜里十点，飞机抵达厦门。于梦丽终于不再碎碎念，并且把头伸了出来。可是她一睁眼就看到了熊大伟那张“荡气回肠”的脸，那上面是保持了将近三个小时的僵笑。这会儿，他终于可以不用笑了，他狠狠地瞪了于梦丽一眼。
	“干什么？”于梦丽站起来，她也是个从不示弱的家伙。
	“我的手机滑到你的脚下了，我等你起来，不行啊！”熊大伟的眼睛在冒火，可是口气却有点软弱。
	“你要捡手机你就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还发脾气，什么人啊！”于梦丽几乎是带着不满离开的，走几步又回头对着他嘀咕，“小气男人，祝你倒霉。”
	其实，倒霉的不止熊大伟一个。
	在开往市区的机场大巴上，于梦丽再次遇到熊大伟。真是巧，她看到熊大伟朝着最后一个空位走过来，于梦丽几乎是以光速把她身上的包塞到了那个座位上。
	“小姐，请把你的包拿开好吗？”
	“包你个头，我告诉你，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就让你死得很难看！”
	熊大伟被她说得莫名其妙。他是个脾气很好的男生，天底下的人，他大部分都受得了，但是唯一受不了的就是于梦丽这种——闲着没事儿非要认为别人跟踪她的人，真是自作多情。于是，他就站在大巴上，拿出游戏机玩起来，看都不看于梦丽，以表明自己的心志。
<h3>
	我最恨忘恩负义的女人</h3>
	世界上每天都会有人以各种离奇的方式死去，只是于梦丽万万没想到就在几个月前，她暗恋的同事阿明在游乐场玩翻滚列车时，因为心脏病突发而死。于梦丽想不明白，他明明有心脏病为什么还要去冒险，难道仅仅是因为要讨女朋友茉莉的欢心？
	在参加阿明葬礼的时候，于梦丽看着那个叫茉莉的女孩竟然站着无动于衷。“太可耻了。”于梦丽在心里暗暗骂道。而在茉莉旁边站着的男孩却一直看着碎碎念的于梦丽，他，是茉莉的前男友——熊大伟。
	在那样的场合里，人人都很悲伤，只有于梦丽出离了悲伤，她非常愤怒。她讨厌茉莉，同样也鄙视熊大伟。显然，熊大伟的出现是因为前女友的现男友死了，他觉得他可以趁机挽回他的恋人了。“做梦去吧，你真是一个乘人之危的坏蛋。”于梦丽在心里骂道。
	而此时，于梦丽对熊大伟的愤怒早就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忘光了。飞机上偶遇，机场大巴上再次偶遇，他因为她不敢捡手机，又因为她占了座位索性站着，这种种情形都表明，他是个老实人。在没有朋友的厦门，她忽然发现也许熊大伟会成为她的伙伴。于是，下了大巴，她对他说：“你住哪儿？”熊大伟说了一个宾馆的名字，于梦丽就说：“真巧，我也住那儿。”
	他们入住了宾馆，她给隔壁房间的他发了个短信：“要不要去吃海蛎煎？”他答应了。于是他们坐在厦门最常见的大排档里，一边喝着大白鲨啤酒一边吃海蛎煎，一边吐槽。然后他们喝醉了。南方秋天的夜让无论多年轻的人都会生出苍凉之感。
	“茉莉有什么好，我最恨忘恩负义的女人。”
	“梦丽，你不要难过，阿明不值得你哭。”
	在这空无一人的街头，两个失恋的人抱在一起狠狠地哭了一场。无关英雄气短，无关儿女情长。他们只是觉得在这样的场合，眼泪来得恰如其分并且非常应当。
<h3>
	那些男孩女孩不都是住在一起的吗</h3>
	厦门的海风很湿，鸡屿岛上的夕阳有世界上最美丽的弧度。第二天，他们离开那家收费昂贵的宾馆打算在岛上的家庭旅馆落脚。当地的中年妇女用一口闽南语告诉他们：“你们运气还不错，还有最后一间情侣套房了。”于梦丽慌忙摆手，妇女穷追不舍：“小姑娘，这房间挺大的，还能看到海，你不要就会后悔。”
	“咦，那些男孩女孩不都是住在一起的吗？你们怎么那么害羞？”梦丽和大伟离去时，那妇女还在不解地自言自语。
	他们去了岛上的白鹭自然保护区，白鹭这种世界珍稀、最具魅力的海滨观赏鸟在这里生活得安逸自在，与世无争。熊大伟突然问于梦丽：“喜欢吗？喜欢我就给你偷偷抓一只回去。”
	于梦丽喜欢白鹭，那是因为阿明。阿明的故乡在厦门的大屿岛上，他说小时候在他家附近常常能够看见白鹭，它们特别美。那个时候她读到郭沫若的文章，文章中说白鹭是一首精巧的诗。于是于梦丽便对这种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大家都知道于梦丽喜欢白鹭，她却从没有告诉别人，她连白鹭都没见过。
	现在，她见到了白鹭，可她觉得它们跟其他的鸟实在也没太大区别。只不过是阿明赋予了它们特别的意义。
	“那我们晚上住哪儿啊？”
	“要不，就回那个家庭旅馆，不过，我睡床，你睡地板！”
<h3>
	我不觉得喜欢你很丢人</h3>
	熊大伟被当地环保部门扣留的时候，于梦丽正在小旅馆的窗前疯狂地打他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她匆忙赶到环保部门，然后在一楼的办公室见到了熊大伟。
	他和那里的工作人员还在争执：“什么偷白鹭，我只是想凑近点看看！”熊大伟歇斯底里地吼着，在看到于梦丽的那一瞬间突然像泄了气的皮球，哑口无言了。
	据目击者讲，熊大伟于昨天晚间十点多，在一处白鹭栖息的地方翻过围网，企图抓一只雏鸟。
	惊得于梦丽差点把下巴掉到地上。这是发了哪门子的神经？
	经过于梦丽的好心规劝，熊大伟终于开口认错，他说：“我就是太好奇了，想看看雏鸟长什么样。”然后熊大伟缴了罚款，于梦丽把他领出了环保部门。
	夜里的鸡屿岛有点冷，熊大伟跟在于梦丽的后面叫：“喂，你不要生气啦！”
	“谁跟你生气，我生白鹭的气呢！”于梦丽头也不回地说着。
	“我真没想去抓白鹭，你还不相信我吗？”熊大伟懊恼地一把跑上去拉住了于梦丽。他认真地看着她，三秒以后，容不得于梦丽半分拒绝，他吻了她。
	在人潮拥挤的沙滩上，熊大伟鼓起了勇气给了于梦丽一个吻，绵长而有力的吻。
	“你这是干吗？”于梦丽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
	“我喜欢你啊！”
<h3>
	他的人生赚大了</h3>
	因为钱不多了，他们没办法坐飞机回北京，只能选择坐火车。从厦门开始一路北上，最后到达北京西站。
	他们就这样恋爱了。像任何一对情侣那样，于梦丽搬到了熊大伟的单身公寓，两人过起了小日子。在超市里，熊大伟推着购物车，于梦丽往里面塞东西，洗发水、沐浴露、樟脑丸、衣架、拖鞋、毛巾，她能想到的东西都不落下。熊大伟推着这沉甸甸的购物车，觉得像是满载幸福。
	他很想告诉于梦丽，三个月前，他和她乘同一班飞机真的是巧遇。他是去出差，可是就在他听到她碎碎念说：“希望不要撞到乱飞的小鸟，希望这一次飞行顺利，希望大家都平安。”他就忽然决定放弃工作跟随她。在和她相处的过程中，他发现她是可爱的、乐观的、善良的，并且她还有一颗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心。
	而他也并未告诉于梦丽，关于那次偷鹭事件，其实有另一个版本：在于梦丽往前走的时候，他想要扯掉自己脖子上那块家传的蓝田玉，跑上去跟于梦丽表白。可是，在他用力往外扯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用力过猛的他，一下把那块蓝田玉甩到了禁入的白鹭栖息地。于是，晚上，他豁出去了，壮着胆子爬了进去。
	而如今，你当然看到，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失去蓝田玉的熊大伟拥有了于梦丽。他心中偷乐，其实他的人生是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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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有无数的巧合，两个人能够相遇何尝不是呢。而一个人的怪癖在相爱的人眼里也是可爱和有趣的吧，就好像它会散发一种特殊的味道，好让你在人群中一下就辨认出对方。
	苏小城

chapter02 你可以喂马劈柴说走就走
	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
	可以做到，我爱你，但跟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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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情库</h3>
	在这个不大的办公室里，每个人都有个绰号：每天都要戴着眼罩午睡的是403海盗，因为公司门牌是403；讲话超大声的是喇叭王；喜欢看漫画的是二次元小公主；而冉姝被大家称作豆腐西施，当然不是因为她家是卖豆腐的，只因为她做事特别慢，磨啊磨的态度常常让她的同事们抓狂。
	正如她的座右铭是：好事多磨。
	比如，上班迟到了，匆匆忙忙跑进办公室的她，把包放下来，去冲一杯咖啡，然后再给植物浇点水，最后才慢悠悠地打开电脑，首先点开的竟然是酷狗音乐；比如，开会的时候，每个人要讲自己的方案，轮到冉姝，她先要打开记事本，然后照着一条条念下来，每一个标点都不容出错，处女座的人有时真的挺丧心病狂；再比如，跟同事一起出差，约好九点在火车站碰头，八点四十同事接到她的电话：“地铁我坐反啦……怎么办？”能怎么办？最佳方案不是就近下车，再坐过来吗？同事简直崩溃。
	虽然她是这么一个迷糊又脱线的人，但全公司的人都特别喜欢她，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至少表面上看起来大家相处融洽。也不知是哪个八卦的人打听来消息，称冉姝竟然跟集团的老总是亲戚关系，可想而知，她在办公室里得有多吃香。
	但也有人毫不知情，此人是新来的实习生李大力。他是那种第一眼看起来就特别闷的人。冉姝在电梯里碰到他，跟他打招呼，他没表情地“哦”了一声，又在食堂里相遇，冉姝端着一份饭，走到他面前，问他旁边有没有人，他抬起头，看一眼，说：“没人！”仍旧没有表情。
	后来，冉姝才知道，他的表情库都留给了熟人。
<h3>
	江湖气</h3>
	冉姝有一个小本子，用来记录每天的梦。
	昨晚的梦是这样的：城市里再普通不过的一家小餐馆，很安静，每个人都在埋头吃面。单身的就餐者看起来有些可怜，老板却很慈祥。等到店里都坐满了客人，店门瞬间合上，灯光变得昏暗，老板依旧慢吞吞地游荡在餐厅里，只是手里多了一个工具。也许是刀、锤子或者别的什么工具。他缓慢而优雅地走到离他最近的一位顾客面前，开始极具韵律地敲击顾客的腰部，一下、两下、三下……顾客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老板嘴里碎碎念：“你还记得某某吗？是他让你来偿还的。”这大概是一家还魂餐厅，让生前充满怨念的人，在人间烟火最旺的炉灶边，完成遗愿。
	“可是，为什么我知道是在做梦，而且还想起了老板说的那个人？”冉姝在加班的间隙，和李大力聊起了她昨晚做的那个梦。
	“你那是清醒梦啦！在清醒梦的状态下，做梦者可以在梦中拥有清醒时的思考和记忆能力，部分人在梦境中的感觉真实得跟现实世界并无二样，但还是知道自己身处梦中。”李大力说道。
	“你怎么懂这么多，好厉害啊！”
	“我只是打开电脑，百度了清醒梦而已！”李大力表示很无语，但是他内心又觉得冉姝的梦其实很特别。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记录梦，这件事本身来说就很特别，反正他一觉醒来是什么都记不起的。
	带着一点点好奇心，李大力成了冉姝的梦之分享者，他们会在QQ上聊天，他还专门给冉姝备注成“说梦人”，像说书人那样，透着一股江湖气。
<h3>
	卤肉饭</h3>
	这座城市有很多豆花店，店面都不太大，有个简单的操作间就可以。可以是方正的门面，也可以是狭长的空间。双皮奶三元，加芒果的四元。这里没有豪华版与升级版，性价比高得让人流连忘返。
	可是李大力对此嗤之以鼻，说在他们老家，豆花只有咸的，放辣椒、酱油、醋、葱花和黄豆，吃在嘴里那才过瘾！
	冉姝没有吃过那种又咸又辣的豆花。她经常去的那家豆花店，左边是烧烤摊，右侧是水果店。她喜欢吃红豆的，有时候买好后会到隔壁的烧烤摊去。烧烤摊老板是一对姐妹花，姐姐负责烤，妹妹负责穿串和收拾。姐姐的嗓门很大，一说话就像在吵架，而妹妹说话温柔，偶尔不忙的时候，还会和冉姝聊上两句，诸如“今天怎么一个人来”或者“最近没有看到你啊”。
	冉姝心想，我也不能每天都吃烧烤啊。而且，她下了班，出了公司，就真的没什么朋友。李大力勉强算一个吧，但是他也要打游戏，看电影，约会。所以，他跟她一起吃烧烤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是老板记得他，她们还总说他太能吃辣了。
	冬天来的时候，冉姝就每天晚上做好便当，又在淘宝上买了卤肉一起带去公司做午餐。卤肉是真空袋装，拆开即食。小火慢煎，油吱吱地冒出来，香味勾引着办公室所有人的味蕾。
	李大力忍不住来到她的桌子前，像一只流浪猫那样盯着她的便当盒流口水，冉姝就将卤肉挖几勺到他的碗里，看他几大口囫囵吞枣地吃完，然后满意地离去。
	她开始喜欢上这样的生活。
<h3>
	玻尿酸</h3>
	知乎里面问：你是何时和朋友变得渐行渐远的？
	有一位网友答道：他开始做代购的时候。
	当冉姝发现，李大力的朋友圈被那些面膜、洗面奶、眼霜、精华等护肤品占据的时候，她觉得他一定是恋爱了。
	果不其然，有一天他给冉姝推销韩国的一款除皱面膜，产品介绍背得滚瓜烂熟，想必是女朋友布置的功课。
	“我还不需要除皱吧！”冉姝翻他一个白眼。
	“需要，当然需要，女人过了二十五，就得学会保养。”他说得有板有眼，但样子真的很欠扁。
	冉姝当然没有购买他的产品，但是她帮他把产品推销给朋友们，有好几个人都订购了。为了感谢她，李大力请她去吃火锅。李大力是重庆人，最爱吃的就是火锅，但是他觉得北方的火锅都不太正宗，所以他自己在家里买了电磁炉和煮锅，想吃的时候就整一锅。
	在李大力的单身小公寓里，冉姝见到了他的女朋友，个子很小，长相甜美，娃娃音跟林志玲有得一拼。左一口“大力哥”，右一口“大力哥”，听得冉姝鸡皮疙瘩掉一地。吃火锅的时候，李大力夹不起鹌鹑蛋，在锅里折腾半天，愣是不成功。冉姝看不过去，筷子一伸，夹起一颗蛋，再夹一颗，放到李大力的碗里。刚想说一句“吃什么补什么”活跃下气氛，还没开口，就听到他的小女友说：“要吃我给你夹啦，你还给她！”然后两颗蛋就滚到了她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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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梦</h3>
	冉姝再也没有去李大力家吃过火锅，而她跟李大力的关系变得越来越淡。每次李大力嬉皮笑脸来找她说话的时候，她都故意冷脸对他。几次下来，李大力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人应该学会识趣，当一个人总是回避你的时候，你就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好。
	但是心大的李大力，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哪里得罪了她。
	2014年年底的时候，冉姝辞职了，对外的原因是要去更好的公司上班。而只有她自己知道，其实是不想再跟李大力共事。在一个办公室，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做不到明明喜欢他，却还要以朋友的身份跟他一起开玩笑、吃饭，甚至是一起出差。
	有人说，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做到，我爱你，但跟你无关。冉姝觉得有这种想法的人，才是没有真的爱吧。
	至少，在她这里，做不到这样。所以，她宁愿逼自己离开，也好过看到他每天在办公室跟小女友打电话秀恩爱。
	第二年，她让她的爸爸帮她联系了日本的一家公司，下半年就去那边工作。其实之前，办公室的人都知道，她跟老总是亲戚关系，却没人知道，她是他的女儿。所以，要想弄走李大力是件多么轻而易举的事，可她清楚，李大力是个老实人，工作认真，对同事也挺好，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热爱这份工作。
	所以最后冉姝选择了离开。
	去日本之前，她决定去一趟重庆，去看一看李大力从小生活的城市。因为之前李大力提起过三峡的壮阔之美，于是她决定从南京乘船沿长江逆流而上，经过安徽、江西、湖北，最终抵达重庆。
	2015年6月1日傍晚，她靠在床头看书，然后睡着了，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到她和李大力一起游三峡，两边的山上滚落大大小小的石头，掉进水里，激起层层巨浪。船一直在颠簸，李大力握住她的手，说：“别怕，有我在。”
	醒来之后，天已经黑了，她在昏黄的灯光下，掏出那个小本子，把这个梦记录了下来。合上本子，躺上床，是晚上九点。没过多久，她所乘坐的“东方之星”突遇强风暴雨，在长江湖北监利大马洲水道段倾覆。
	天旋地转间，她竟以为是一场梦。
	暗恋绝对是最让人头痛的一件事，多如雨后春笋的内心戏无法告诉那个人，只能靠自己慢慢消化。有的在时间流逝中变淡了，模糊了，最后会消失；而有的会一直留在身体里，融于血液，成为一辈子的印记。
	苏小城

chapter03 爱一个人才会有架可吵
	有些成长，需要千锤百炼
	而有些成长，则在一夜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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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3-1</h3>
	你在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挤过地铁吗？
	反正吴悠每天都要经历两次这样生不如死的过程，时间一长，倒也练就了在人群里穿梭自如的本领。因为个子小，她常常在地铁进站的时候看准时机，迅速地逆流而入，抢到一个宝贵的座位。
	地铁上总有些奇怪的人做一些奇怪的举动，有人扮成盲人在上面卖唱，有戴着耳机的学生在上面背英语单词，有穿着夸张的非主流在上面求婚……面对这些，吴悠已经见怪不怪，任何动静都不会影响她补一个美美的觉。所以在地铁上的四十三分钟，被她称为一天中的黄金时间。
	但是直到有一天，她遇见了乔楚。
	乔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吴悠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只觉得他高，像一座耸入云霄的大山，她站在他身后，觉得他挡住的不是她的视线，而是她的整个世界。
	地铁来的时候，她想要绕过他，却发现无能为力，好在他的动作还算快，她在他的旁边坐了下来。
	她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戴眼镜，高鼻梁，下巴有刚冒出来的胡茬，横条纹polo衫，棉麻长裤，某个大牌的人气款手提包，左手腕上还戴了一块价格不菲的手表。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长相和品位都还算上乘的白领男，竟然在吴悠的眼皮底下，打开包，气定神闲地剥起了茶叶蛋！然后，他把剥好的蛋整个放进了嘴里，嘴巴动了几下，吃完了，最后又从包里掏出一盒牛奶，咕嘟咕嘟，喝个精光。
	坐在旁边的吴悠瞠目结舌，直到下地铁，她都在想，他的嘴巴怎么会那么大，大到可以一口吃下一整个鸡蛋。
	后来，吴悠又遇到过他好几次，每一次，他都要在地铁上吃茶叶蛋。
	太惊悚了！
<h3>
	chapter03-2</h3>
	吴悠上大四，大学还没毕业，在一家儿童教育机构实习，每天需要整理客户资料，并兼职给美国老板做翻译。
	乔楚带着一个小女孩来公司的那天，吴悠因为没赶上地铁迟到了，刚溜进公司大门，就听到有人在叫她：“吴悠，吴悠！”
	回头看到一张带着自来熟的笑脸，吴悠吓了一跳：“你怎么认识我？”她倒是认识他，他不就是在地铁上吃茶叶蛋的男生嘛！
	“刚刚看了一下你们的员工栏，觉得你眼熟，想了半天想起来在地铁上见过你好几次，原来你在这里上班啊。”乔楚凑过来，“那么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吧？有没有折扣？”
	原来他心里打的是这样的小算盘，真奸诈啊。但吴悠没有说出口。
	但是作为一个优秀的员工，她当然不会放掉这飞入盘中的食物：“这个嘛好商量，你过来我们谈一下吧。”她把他带到接待区。
	在他的各种糖衣炮弹的攻击之下，最后，吴悠给了他一个内部八五折的折扣。“不能再低了，这是我的小孩才能享有的折扣！”吴悠斩钉截铁地说。
	“谢谢你，改天请你吃饭。”乔楚抱着小孩满意地走了。
	事后吴悠怎么也想不明白，她跟他非亲非故的，他的一句朋友，她为何就要帮他？仅仅是想吃那顿饭？当然不是，终于有一天，吴悠坐在马桶上想明白了，是因为一颗好奇的略微有一点点变态的八卦之心。
	没错，那天乔楚带来的小女孩，实在长得太好看，而如此好看的小孩的妈妈，一定是个不俗的大美女吧，而且一定很爱吃茶叶蛋，不然为什么每天都给乔楚塞一个在包里呢？好奇怪的组合，她真的很想一睹芳容。
<h3>
	chapter03-3</h3>
	一周之后，吴悠见到了那个女人，跟她想象中差不多，漂亮、端庄、谈吐优雅，总之就是吴悠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很快，她们签了合同。送她们出去等电梯的间隙，她在接电话，吴悠就逗小女孩：“你爸爸跟你妈妈都姓乔，你也姓乔，真是很巧呢，你说是不是？”
	小女孩摇摇头。
	“她叫宋雨橙，你一定搞错了，那天带她来的是我弟乔楚，他是不是也逗你了？ 他呀，常常这样！”
	吴悠这才弄清楚了原来乔楚是眼前这个小女孩的舅舅。骗子！他那天明明还问她长得像不像他，她还打趣说，有其父必有其女，他笑得狡黠，原来是故意捉弄她的。
	此仇不报非女也。
	所以等到乔楚打来电话说请她吃饭时，她故意挑了附近最贵的餐厅。在这之前，她在网上搜了搜，有人留言说想要坑仇人就来这家吧，一杯像漱口水的果汁都要一百二十八。她已经能够想象得出，结完账，他的一脸不满和满口吐槽，她暗想，到那时候她一定要做到笑而不语。哼，让你骗我。
	但事实是，那天吴悠在餐厅门口等到快九点，乔楚都还没出现，服务生来问了好几遍，她都说：“我朋友还没到，不急！”她不急才怪，他的电话又一直无法接通，是死是活，总得有个准信吧。
	九点半，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吴悠吗？我现在刚吵完架，你等下，我马上过来。”他赶过来的时候，餐厅已经打烊了。吴悠带他去了一家很小的烧烤店，有多小呢，店里只能容下十个顾客，他们很幸运地成了十分之二。刚坐下来，乔楚就开始数落他女朋友的种种不好，情绪激动。在差不多喝掉一瓶啤酒的时间里，吴悠大致搞清楚了他们吵架的来龙去脉。他女朋友发现他最近跟高中暗恋的女孩通过电话，于是逼问他聊了些什么，他解释说她只是想找他帮忙办点事，女朋友不信，一气之下便将手机扔到了窗外。
	“天知道她怎么找到我电话的，再说，那个时候哪知道爱不爱的呀，只是单纯觉得她穿白裙子好看而已，都过去这么久了，连我都忘了这个人了！不过，这个忙我是帮还是不帮呢？”乔楚叹了口气，“算了，你也不懂，吃东西吧，我好饿。”然后他抓起一串羊排用嘴撕扯起来。
	他说得没错，恋爱经验为零的吴悠的确不懂。她只是在想，人活一生真的只会喜欢一个人，还是会喜欢很多个人？
	那么爱呢？人是在什么时候学会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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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3-4</h3>
	电话只是一个导火索，乔楚已经记不清和女朋友吵过多少次架了，在家里吵，街上吵，电影院吵，轮渡上吵，飞机上吵……原来他们的爱，在一次又一次的争吵中，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大学时代的模范情侣，如今都快各奔东西了。但是，谁也没有将最后那根牵连彼此的线给剪断，他们一边提心吊胆一边不断挣扎。
	吴悠最后一次跟乔楚吃饭，已经入夏了。半夜的马路边有随处可见的大排档，很多失眠的人在这里喝酒、聊天、谈情说爱。一旦有了爱，就会有争吵，所以吵架的人不止乔楚一个，满世界都有，就连他们吃个大排档，都碰到有对情侣在吵架。
	“你滚！”女的咆哮。
	“那你也滚！”男的吼回去。
	两个人僵持不下，最后分道扬镳。
	可是谁曾知晓，爱曾让他们面若桃花，“春风十里不如你”。
	而如今，爱也让他们面目可憎，仇深似海不愿相见。
	乔楚只觉得好累，好累。
	“干杯！”他举起杯子一饮而尽，都没管吴悠的杯子里空空如也，此刻的他只想喝酒，好让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暂时忘掉一切烦恼。
	坐在对面的吴悠，就这么看着乔楚自己把自己给灌醉了，她很想帮他，但是无能为力，所以只能陪着他。
	她能怎么办呢？总不能说“大不了你跟她分手，我做你女朋友好了”吧！
	那天到最后，乔楚醉得不省人事，被吴悠背回家。在楼梯口，遇见同样喝得醉醺醺归来的他的女朋友。那是她们第一次相见，然后，她们就吵了一架，内容当然不外是“你怎么和我男朋友在一起”，以及“你是他女朋友为什么不看好他”之类。两个女生吵架时，可怜的乔楚被甩在电梯里，脚伸出来，电梯门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就像《无间道》最后一幕，梁朝伟死掉的那个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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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3-5</h3>
	秋天的时候，吴悠去了甘肃一个镇上支教。这里土壤贫瘠，沙漠成片，没有拥挤的地铁，也没有午夜的大排档。来到这里之后，她睡得很好，也几乎不联系朋友，仿佛与世隔绝。只有在极少数的时间里会想起乔楚，想起那晚和他的女朋友吵架吵到一半，她突然推开她，弯腰去拖乔楚，乔楚被拖出电梯，迷糊中叫着他女朋友的名字。那一刻，吴悠心里的某些东西碎了。她默默地进了电梯，镜子中的她在哭，她觉得好伤心，比五岁那年没有吃到那根棒棒糖，八岁没有得到那件公主裙，十二岁弄丢了文具盒，十七岁高考落榜都还要伤心。
	有些成长，需要千锤百炼。
	而有些成长，则在一夜之间。
	年轻的时候，总想为爱奋不顾身，认准一条路就非要走到头，于是把自己困在一条死胡同。那么为什么不转身换条路走呢？所以她决定这么试一试。
	与此同时，乔楚在第二天醒来后，很认真地和女朋友分手了。他想清楚了，他们之间的问题有很多，分开好过将就。而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段时间以来，他的确是喜欢上了吴悠，他曾在地铁上偷拍睡觉的她，睡着的她好可爱，像一只小猫。他迫不及待想要告诉她，却发现她的电话怎么都打不通，他想，再等等吧。秋天过去了，冬天过去了，而春天还没有来。
	吵架应该是恋人之间常发生的事，有时吵架很伤人，有时吵架却可以增进感情。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不要做歇斯底里的那一个，有话好好说，毕竟相爱不易。
	苏小城

chapter04 不做蠢事枉少年
	一水之隔，却成了永远的天堑
	如果一人存心躲着你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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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4-1</h3>
	米粒在公司属于那种和谁都过不去的人，不过，在这个小公司里，大家都宠着美女。
	米粒整天把一个口头禅挂在嘴边，就是“天啊”。
	上网看帖子，有女生在哭诉自己的惨痛经历，米粒皱起眉头：“天啊！”办公室突然停电了，米粒大嚷：“我的文件还没保存，天啊！”小组开会点到米粒发言，她没有准备好，说：“天啊！怎么又是我？”
	所以，当黄尉宁出现在她面前时，米粒抬头就发出了一句惊天动地的怒吼：“天啊！你的衣服！”
	李宁的情侣款T恤，其实并不贵。但是她面前的这位姓黄的快递员，他穿的是冒牌货。而米粒身上，那是从淘宝皇冠卖家的店里买到的真货。撞衫并不足奇，可是米粒受不了这位快递员带给她的屈辱。
	米粒在快递单上签收，字迹龙飞凤舞，最后她警告对面的黄尉宁：“下次，请不要穿假货给我送包裹。”黄尉宁看了看这个骄横的姑娘，他说了一句：“天啊！”
	那一天米粒认为自己是倒霉透了。上午电脑显示器莫名其妙地冒了烟，吓得她捂着脸一屁股坐到了地板上，中午吃饭的时候又在碗里吃出一条菜虫，就连晚上回家，她坐的581路公交车也在虎泉堵了整整两个小时。
	和她一起挤公交的同事拍拍她的肩说：“米粒，你在看什么？你的脸拉得这么长，下巴都可以擦鞋了。”
	这时米粒在人满为患的公交车里大吼了一句：“天啊，又是他！”
	此时，黄尉宁正骑着他的快递小摩托从米粒乘坐的公交车旁经过，他戴着头盔，衣服上的假logo清晰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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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4-2</h3>
	从米粒的家到公司的路上，有一段路在修建地铁，每天都堵车。她已经在这个月迟到八次了，再有两次她就要在公司大会上被点名批评。
	所以早上堵在路上的她心急如焚。突然，一个念头闪过她脑海，她掏出手机翻出了那个快递员的号码：“喂，你好，我现在在虎泉路口，我要你马上赶过来，我有事找你。”
	很幸运，这个快递员行动迅速，米粒得以坐他的小摩托赶到公司。黄尉宁问她：“米小姐，你有什么快递要寄？”米小姐毫不掩饰地说：“没有。”
	“那你为什么要我赶过来？我又不是你的司机。”
	“天啊！”米粒大呼小叫，她那个样子好像是在说，这么一个平凡的家伙给本姑娘当一回司机，难道不应该做梦都笑醒吗？居然还质问为什么！“我们不是朋友吗？”米粒说，她难得地笑了一下。然后，黄尉宁这个傻小子马上就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呵呵，呵呵，再有快递时叫我啊，朋友。”
	再有快递的时候，米粒确实照顾黄尉宁，但每次挂了电话后她都会再发过去一条信息：别穿那件假李宁哦。
	黄尉宁那个月的业绩非常好，上头给他发了点奖金。有点小钱，他就嘚瑟上了，心想是不是应该请米粒吃个饭。既然已经是“朋友”了，那么发展一下没准能成为男女朋友。
	就这么贼心不死地，黄尉宁谎称快递公司为了回馈客户而派发电影票，把票塞给了米粒。
	毫无疑问，米粒中了黄尉宁的圈套。当她一个人摸进电影院后，才发现她的邻座竟然是黄尉宁，而更让她火冒三丈的是，他们穿的又是情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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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4-3</h3>
	黄尉宁开始频繁地出现在米粒的生活里。他说：“和我合租的人刚搬走，你搬过来得了，省得我每天起那么早去接你，我那里房租比你那里要便宜两百块。”
	米粒想，他租的房子就在公司附近，每天可以多睡半个小时，何乐不为呢。于是她毫不犹豫搬去了黄尉宁租的两室一厅。
	米粒的东西非常多，还有一条狗。两人拟订了协议，最后一条是，不能虐待米粒的阿黄。黄尉宁对阿黄确实非常好，甚至好得有点贱兮兮，他时常拿着一根火腿逗它：“想吃吗？想吃你就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吃呢？”
	看着这样一幅有点脑残的画面，米粒通常会从厨房里冲出来然后一把夺过火腿肠三口两口把它吃了，再嚷嚷：“狗不能吃太多咸的东西，会掉毛！天啊！你一点常识都没有！”
	每月发工资那天，他们都在家里吃热腾腾的火锅。菜场的阿姨大伯们都认为他们是小夫妻，不过只有黄尉宁和米粒知道，他们其实连朋友也还算不上。如果是真正的好朋友，米粒就应该告诉黄尉宁她的新恋情。所以，可悲啊，他们这种住在异地白手起家的小青年们，说不懂事，却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心事。
	米粒开始晚归，她会在回不来的时候给黄尉宁发信息：记得给阿黄喂饭啊。
	黄尉宁从不过问米粒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他只是在大半夜坐在客厅看电视，阿黄的呼噜声特别响，他把那呼噜声录下来当手机铃声。现在看来，黄尉宁更像是阿黄的主人，谁说不是呢，他们都姓黄。
	Joe是米粒的新男友，终于有一天，他来到米粒的家里吃饭。那时候，黄尉宁已经辞了送快递的活儿，整天闲在家里。他自告奋勇去买菜，提着这个那个回来，替米粒张罗晚饭。看上去，他就像个保姆，一下子就被Joe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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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4-4</h3>
	冬天的时候，米粒心爱的小狗阿黄被黄尉宁弄丢了。这件事成为他们关系恶化的导火索，米粒朝黄尉宁大吼：“天啊天啊天啊！你连一条狗都看不住！我讨厌你！”
	黄尉宁望着哭红了眼睛的米粒，然后走过去说对不起。
	春天来的时候，黄尉宁找到了新的工作，要去汉口上班了。这个城市太大了，在汉口上班，就得退掉武昌的房子，因为路太远了。报到回来的下午，黄尉宁去菜市场买了六只螃蟹，他知道米粒喜欢吃螃蟹，他打算来个螃蟹宴，作为他们的告别式。
	做螃蟹其实很残忍，要把它们放在锅里活活焖熟。他用手按住盖子，火呼呼地燃烧，他听到螃蟹扒锅壁的声音。他觉得自己也像是螃蟹，正被生活这口大锅活活地焖着，无力挣扎。
	一个激灵，手一松，螃蟹从锅里爬了出来。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五只。还有一只很调皮，它躲到了柜子底下，逃过了一死。
	那个晚上，他坐在客厅等着米粒。零点，米粒和Joe一起回来了。她冷淡地说：“你自己吃吧，我们已经吃过了。”
	于是黄尉宁一个人寂寞地吃掉了五只螃蟹，望着满桌狼藉，那种空荡荡的失落感没人能体会。半夜，米粒的声音急促地响起：“黄尉宁，有贼，你快出来！”
	黄尉宁一下醒过来，冲出去开始捉贼，其实没有贼，是那只逃生的螃蟹而已。
	黄尉宁在想，为什么米粒不叫Joe捉贼呢，他是她的男朋友啊。
	想不通，只好接着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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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4-5</h3>
	不出所料，坏脾气的米粒小姐没过几天就和Joe闹崩了。
	米粒没有告诉任何人他们分手的原因，其实就是因为一件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那个晚上，当她隐约听到有人在撬门的声音时，Joe比她还胆小，竟不敢开门去看。
	米粒也没有告诉任何人，两年前她初到这个城市时，真的遭遇了盗窃，幸好当时有阿黄，阿黄保护了米粒，这样，才使她免受一劫。所以，当得知阿黄被黄尉宁弄丢以后，她才会对他发那么大的火。
	又是生死关头，勇敢站出来的却是黄尉宁，米粒想：天啊，谁让你弄丢了我的狗，它的职责当然要由你完成了。
	其实，米粒不知道，黄尉宁和Joe有一个君子协定。Joe曾经找过黄尉宁，向黄尉宁诉说苦闷。他说，那条狗，分享了米粒太多空间和时间。他说，这样，米粒根本无心恋爱。他又说，如果她不那么爱狗狗，他是有信心给她幸福的。他是个有钱人，这点毫无疑问。黄尉宁听完以后，只问了一句：“你是真心爱她吗？”
	“天啊！”Joe说，“当然。”他已经学会用米粒的口气说话，据说爱一个人就会去模仿那个人的习惯，黄尉宁相信了。
	于是，他把阿黄送去了朋友家。
	现在黄尉宁觉得自己的做法有点蠢，但是人在年少时，谁没做过几桩蠢事呢？他时常去朋友家里看阿黄，但他再也没有见到过米粒。一水之隔，却成了永远的天堑，他知道，是米粒躲着不肯见他。
	长江的那一岸，叫武昌。有很多很多美丽的、壮烈的故事发生在那里。
	黄尉宁希望米粒在那里找到属于她的故事，一个好故事。而他在江的这一岸，也会努力寻找属于自己的故事。
	人在年轻的时候难免会做一些傻事，何况是在恋爱中呢！面对喜欢的人，我们当然希望他能幸福，哪怕这幸福跟自己毫无关系。
	苏小城

chapter05 池袋西口公园以东三百米
	你来的信写得越来越客气 ，关于爱情你只字不提
	你说你现在有很多的朋友，却再也不为那些事忧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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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尿酸先生的大伞</h3>
	2002年夏，东京的雨很大。那是我在立教大学留学的第二年。
	我站在东武购物中心门口，看到迎面走来的你，初次见到的你，雪白的衬衫映着一张好皮肤的少年脸，提着一只大袋子。“小姐，需要护肤品小样吗？”你的声音很好听，“这是一种含有玻尿酸的新产品，玻尿酸呢，坊间原本只用于保湿，目前已列入除皱整形的行列……”你从包里翻出了一个小样递给我：“请多多关照！”
	你的日语很流利，不过，有点土气。不知道当年你学日语的时候是不是跟了一位来自大阪的老师，总之，就好比有人觉得大连人的海蛎子口音很够味一样，你的日语把我逗笑了。但我礼貌地摆摆手：“我还不用除皱吧，谢谢啦！”
	你不罢休，又掏出好几个小样硬要塞给我：“小姐，请一定要接受。”
	我被你弄得有点烦，竟不自觉飙了一句中文：“不需要！”
	你默默退后，重又走到雨里，撑把印有那护肤品牌子的大伞，继续做你的小样推销。
	五个小时之后，我们在学校的餐厅里遇见，你寻觅了半天绕到了我的面前坐下。那时雨已停了，黄昏的彩虹挂在天边。“不介意我坐你旁边吧？”你说，“没想到我们是同学，我叫齐卡。”这时，你说的是中文，我才知道原来我们不仅是同学，还是同胞。
	我们边说话边吃饭，讲了很多有趣的话题，诸如电影、音乐、书，还有我们共同认识的那几位可爱的教授。我以为我们终于能把角色从推销员与顾客换回普通同学的关系了，没想到你吃完饭一抹嘴就又说：“真的，这种玻尿酸啊，特别特别的好用！”你把小样和订购单推到我面前：“我们公司的产品可以网购，喏，网站就在这上面。”你递给我圆珠笔，还殷勤地帮我按出笔尖。
	我忽然觉得你市侩极了！
	“去你的玻尿酸吧，还玻屎酸呢！”我承认，我性格暴躁，本性凶猛，生人勿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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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北京口音</h3>
	我还是在我的书包里翻出了一个玻尿酸的小样，鬼知道你什么时候塞进来的。
	与此同时，你的电话来了。你说你这个月完成了预期任务，领到了薪水，你决定请我去越前拉面屋吃冒热气的拉面。你说：“如果你前几天填表订购的话，我就可以请你去本卿三丁目寿司屋了。”
	某些男生追女生的决心，真的跟他们打算在地球上生存下去的决心一样大呢。
	在冒着热气的拉面吃到五分之三的时候，你顺理成章地约定了下次见面的内容。你喜欢唱歌，而那时恰逢校庆，你用此前打工赚来的钱给自己买了一把吉他，你说想要惊艳全场。可是，你又怕自己紧张放不开。于是，你请我去捧场，顺便让我带上我的朋友们。
	因为是学院小范围的试演，那一晚没有布置舞台，而只是在草地上搭了一些彩灯和椅子。你坐在大家中间，自弹自唱老狼的旧歌：“你刻在墙上的字依然清晰，从那时候起，就没有人能擦去……”你的北京口音，把“那时”唱成“内时”，我喜欢。
<h3>
	喝杯小酒，交个朋友</h3>
	校庆日，秦芹出现在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我正被五颜六色的礼花弄得目眩。你大老远冲我喊：“喂，多多，这是从中国过来旅游的朋友，到你寝室借宿一晚好吗？”
	她站在你身后。她有高挑的身材，美丽的锁骨，如果没有记错，她的照片一直是放在你的钱夹里的。我说：“好，没问题。”我拉着秦芹的手，带她回我的寝室。
	在那天我才知道，之前你跟我的交往，其实不过是“交个朋友”，就像小时候看的动画片，小蝌蚪和金鱼交个朋友，小蝌蚪和乌龟交个朋友，小蝌蚪和水草交个朋友。
	那几天应该是你最开心的时光吧。你翘了课和她一起去逛池袋，去参观太阳城大厦，你花血本带她去浅草中华料理店吃自助餐，还去水族馆看了刚空运来的穿山甲。天知道你们约会，为什么要看穿山甲。
	然后秦芹回国了，然后你再出现，用脚趾头去想就明白，你又去打工了，因为你把你的生活费都拿去给她买机票了。
	除了打工，你还开了一间网络商店。你卖复古旧衣服，当然，你也可以叫它二手衣，反正我觉得没什么区别。有空的时候，我会陪你一起到跳蚤市场淘货，然后我当模特，穿上它们拍下照片，传到网上，翻几番地卖。对于我的付出和帮助，你说：“太感谢了！”
	你的网店生意红火。大洋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他在你的店里买了一对耳环，可没想到拿去送给心仪的女生的时候，那个富家小姐毫不客气地喷他一句：“假货。”
	大洋的表白失败了，他留言要求退款，我用蹩脚的日语跟他沟通了半天，答应退给他钱。当我们发现我们两所学校仅一墙之隔时，我约了他见面，要知道，那时候的我很寂寞，特别是在受到秦芹的打击后，我渴望结识男生，交个朋友。
<h3>
	麒麟啤酒和烤鸭之夜</h3>
	大洋很英俊，他是越南男生，也是来日本留学的。我退给他的钱，他都拿来请我去看电影了。天底下一见钟情的事真是越来越多，我不介意变成其中的身体力行者。
	就这样，我和大洋顺利地从买卖关系升级为恋人关系。
	周末，他约我一起去西武帮他选围巾。在四楼，我远远地就看到了在做推销的你。这次你推销的是香水的试用装，我没敢走上前去和你打招呼，你却直直地走过来，往大洋身上狂喷了一气，以至于他连打了十二个喷嚏。
	那天晚上，你找到我，阴阳怪气地说：“多多，交了个外国男友啊，眼光不错哦！”
	“你什么意思？”
	“你和他其实还真配，反正日语都差劲。”
	“你还是少说日语吧，闷头发大财，凑够了钱去北京给秦芹过生日吧！”
	我们在话语里夹枪带棒，丝毫不给对方留面子，就这样，我们好像恨起对方来了。
	九月底，你真的凑够了去北京的往返机票钱，潇洒地去了机场。但是一周之后，我在越前拉面屋里看到了一脸狼狈的你，正对着一碗拉面，沮丧地吃着。
	你惊慌地向我解释，你说你真倒霉，这次去北京，她却去海南了。本来你想给她惊喜，没想到她却让你惊呆。你说，她不是一个人去海南，是和一个帅哥一起去的。
	我没有说话，眼巴巴地望着你，操起了羹匙，喝了一口你碗里的汤，真烫！
	“你干吗？我都不难过，你哭什么？”你拍拍我的头，“走，我回宿舍给你拿北京烤鸭。”
	那天晚上，在池袋西口公园旁的石凳子上，我们就着凉冰冰的麒麟啤酒啃北京烤鸭。鸭头、鸭翅、鸭腿，好吃的部分你全都塞给我，你只顾着喝酒。
	所以你后来喝得快挂掉了，你蹲在地上吐得死去活来，我过去拍你的背。你却说：“我没醉，我还能走呢。”说完，你逞强地站起来颤巍巍地往东走，一米，两米……差不多三百米的距离，然后你看到了大洋。
	你愣了一下，忽然拔足狂奔。
	星夜里，你的少年衣裳，旧球鞋，你的肩线你的发丝你的气味，这些，我记忆犹新。
<h3>
	桃花潭水深千尺</h3>
	你开始躲着我。
	我想你或许还沉浸在失恋的悲伤中，所以我不跟你计较。
	日本的秋天，落叶满地，而我倒霉透了。我丢了钱包，丢了手机，连网络上的账号都被人盗了。可就是这样，我也没有求助于大洋，因为，我已经和他分手。如果两人分手了，一个女生还去蹭吃蹭喝，那就是不要脸。我扳着手指头数着再过一个月就是你二十二岁的生日了，日本的冬天那么冷，而我没什么钱，但我想，用大红的毛线给你织双手套应该花费不多，你的猪蹄总不会拒绝我的好意吧？
	可是当我再次看见你的时候，我的心终于像这个城市一样跌进了冬天。你不和我讲话，你掉头就走，你完全不再是从前的那个男生，那么热情那么欢喜，走上前来，哪怕是对我说一句：“小姐，需要护肤小样吗？”
	我跑上去拉住你：“齐卡，你别走。”
	你狠狠扯回衣角，留下我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十字路口。此时绿灯跳成红灯，然后，再见面已经是冬天以后。那天，我被一辆加速的摩托撞了。休养了整个冬天，被撞断的那根骨头才长好。期间，大洋知道了我的事，他来看我，而我告诉他，不必麻烦，我的男友会照顾我。
	是的，我一直跟大洋说你是我的男朋友。这个恬不知耻的单方面决定，是我自己做的，所以，我也只能用自己去买病号粥的方式，抵抗不智之举带给我的孤单。
	我最后跟大洋说的一句话是：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我解释给他听，这是中国的一句古诗，它是形容一种情怀。当一个人得到过一份很美好很深刻的感情之后，就算桃花潭那么深的水，也无法与之相较。
	大洋点点头，他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
	2004年，你毕业。听说你回国了，签了一家北京的公司。
	我们就此天各一方。
<h3>
	爱是生命里的明灯</h3>
	再次见到你是去年，你故地重游来到东京。我们像两个没有任何感情故事的老校友一样见了面，你比以前胖了些，你给我带了好多北京烤鸭，你说：“多多，好久不见啊，什么时候也回国看看啊，变化大着呢。”
	饭桌上，我们举着酒杯，祝对方幸福。
	然后你回宾馆，我回家。夜里的地铁站口，像一只巨鲸的嘴巴，我忽然好怕好怕，怕自己过的其实是暗无天日的生活。它之所以暗，是因为它没有爱。而你知道，对于某些人来说，爱是生命里的明灯。
	你说：“多多，你记得吗？那次在池袋西口公园门口喝酒，其实，我没有喝醉，我一直想对你表白，但我还是晚了一步。”
	地铁门合上，我的眼睛泛起了水汽。
	如果我们还能回到从前的年月，重新把那些青春时代没有解开的暗结理理清楚，我会发现，其实秦芹来到日本，就是和你分手的。而你回去北京，不是给她过生日，你是去告诉那个小贱人，你也有女友了，她的名字就是多多。
	“她比你好很多。”你对秦芹说。
<h3>
	祝你结婚快乐</h3>
	2007年，叶一茜和田亮结婚；2008年，梁朝伟和刘嘉玲结婚，蔡少芬和张晋结婚，佟大为和关悦结婚；2009年，倪震和周慧敏结婚。你和一位我不认识的女子，结婚。
	大家都有婚可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齐卡，而我没有结婚，因为我无婚可结。池袋的冬天常会下起鹅毛大雪，公司新年晚会上，我看到有一个五音不全的男人抱着吉他唱老狼的歌。我一下子就怒了，这种愤怒只在我二十岁那年才有，在我和你初遇的那年才有。我走上前去，带着三分酒意，对那个人说：“你唱得太难听了！”
	然后我抢过吉他。
	我学你当年唱歌的样子，唱起那首旧歌：“你来的信写得越来越客气，关于爱情你只字不提，你说你现在有很多的朋友，却再也不为那些事忧愁……”
	祝你幸福，我爱过的男生。
	年少的自尊很容易让人做出一些冲动且无理的事，包括我喜欢你，却从不肯告诉你，到最后我们错失彼此。但有些歌，你唱过的歌都还一直记得，并且永远不会忘记。
	苏小城

chapter06 你是戴佩妮唱过的一首歌
	就像吃素的蜘蛛一样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质的变化
	比如我们离散了，我忘记你了
	但你变得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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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6-1</h3>
	沈葸和朋友去吃饭，饭店的卫生间在装修，于是她只好到商场里面去上厕所。然后要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她出不来了。她使劲地拔那个插销，怎么也打不开。与此同时，她脑子里面开始飞快地转换着各种画面，消防队来救她的画面，朋友从外面一脚踹开门营救她的画面，以及，吸血鬼从后面钻出来的画面。
	结果后来，商场的保安被叫来，保安在外面大声说：“插销上不是有个按钮吗？你按一下。”
	“咔”一声，门轻松地打开了。
	然后一张带着鄙视和愤怒的脸出现在沈葸面前。沈葸低着头，脸估计红得跟番茄没两样。她一边解释说没看见，一边灰溜溜地打算开溜。
	“喂，站住。”一声喝令。
	沈葸的身子就僵在了厕所门口，保安忽然笑了：“你是沈……葸吗？”他试探性地问，脸不知道为什么涨红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沈葸有点惊讶，看着保安，没觉得自己认识他。
	“不记得我了？”保安取下了帽子，扯了扯衣服，“我是邓光啊，排球生。”
	“呃，你一定认错人了。”沈葸一脸茫然和莫名其妙，现在都流行这样搭讪了吗？她快步离开了商场。其实，邓光没有认错人。他和沈葸当过一个月的同学，在高考前一个月，他作为插班生进了沈葸他们班，妄图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混进大学……但是，未果。
<h3>
	chapter06-2</h3>
	那个晚上，沈葸失眠了。失眠这种事真是让人头疼，躺在床上不论是左转右转躺着趴着仍旧没有一丁点的睡意。然后在出租屋外边有喝醉的人在闹事，“哐当”几声之后，随即安静下来。沈葸这才终于陷入梦乡。
	沈葸忘记了那年的事，那年，也有一个人醉酒闹事。醉酒的男生在宿舍楼下大喊某女生的名字不停地说：“你下来啊！下来。”
	好忧伤。过了很久都没有女生下来，男生捧了很多花，很吵，还有酒瓶砸碎的声音，有人报警了，校园110很快赶到，她听到他们问男生干吗，男生说：“我是来卖花的。”
	那时候她仔细听了一下，男生被劝着离开了。一楼的铁栏杆很密集，她扒开窗帘，感觉男生被冰冷的铁栏杆割成了很多很多的碎片。
	后来这件事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那个傻傻的男主角就是邓光。还有一个月不到就要高考，他居然敢这么放肆地追女生。可是他喜欢的女生不理他。
	他被劝走之后，又绕了回来。
	一个人站在楼下，已经是初夏，月光像水银一般倾倒在他身上。他手里抱着的花看不出是否枯萎，月光下的他仿佛一尊雕像。
	沈葸有点可怜他。
	年轻的时候，谁没有做过几次傻事呢。可是那个时候，沈葸不这么认为。她除了有点可怜这个男生之外，更多的是瞧不起他。一个大男生，没有正经事可做吗？整天只想着泡妞吗？
<h3>
	chapter06-3</h3>
	后来，邓光又在食堂对那个女生围追堵截，他把她拦下来，说：“我喜欢你。”女生不急不躁，把手里的饭盒放到一边，然后吐了一口唾沫到他脸上。没错，他的脸瞬间变得苍白。“下流。”女生走了。
	沈葸躲在人群里，看到邓光像一头在沙漠里迷路的骆驼，眼神灰暗。人群渐渐散开，邓光的脸越来越苍白，最后他钻出了食堂。
	沈葸跑上去，叫住了他。
	“嗯？”邓光回头站住，眼圈红了，可能要哭了。
	“你能不能不这么傻？”沈葸盯着邓光的脸，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没擦干净的唾沫星子。
	“以后不会了。”邓光忽然笑了，“谢谢你，这花送给你。”邓光把手里的玫瑰递给沈葸。
	他没有想到沈葸会突然爆发，对他大叫：“我不是来安慰你的，我只是觉得你让我瞧不起！”沈葸把那些花丢到了身后的臭水沟，忽然扬手抽了他一巴掌，“别来恶心我！不学无术的家伙！”说完，就转身走了。
	邓光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这个女生的背影，他哭了。五分钟不到，被两个女人甩，也许真的应该哭一哭。
	那天晚上，邓光去学校外面喝酒，喝醉了蹲在路边一边吐一边哭。他觉得自己从小到大一直都挺没劲的，循规蹈矩地生活着，小学到高中，成绩不好，经常被家长骂，什么自由都没有。他追那个女生，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挑衅，对父母对学校对人生的挑衅。可是，他没有成功。
	他又陷入了从前的困惑，对自己质疑起来。但是这一次，他质疑的点有了变化，那个女生，她为什么会来提醒自己？我和她有关系吗？我们认识吗？
	于是吐完了，自己也清醒了，他站起来，跌跌撞撞地朝沈葸的宿舍走去。他决定去问一点什么。一点点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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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6-4</h3>
	如若在以前，一个帅哥站在自己面前，沈葸一定会在心里感谢上帝。可是此刻，她只想狠狠地揍对方。
	“你喜欢我对吗？”邓光开门见山地说，但是他的语气，应该属于蠢人，或者痞子。
	“你有病吧？我喜欢你？我不如去死！”沈葸大嗓门，惊得邓光退后几步。然后他不再说什么了，耸耸肩，笑了笑，像一只战败的狼，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邓光从那时起开始害怕沈葸。不知为什么会害怕她。有时候下课，经过她身边，他会慢慢走，怕她闻到他身上的气味，那是一种差生的气味，一种衰弱的气味，一种不求上进也不思进取的气味。只有失败者才有的气味。用再好的洗发水沐浴露也洗不掉的气味。
	他犯傻，发疯，做蠢事时，就会有这种气味。
	她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她恨铁不成钢，她激怒他。
	然后，高考了。沈葸考了全校第九名，邓光落榜，然后大家散去。沈葸进了一所很好的大学，谈了男朋友。邓光的父母离婚，没人管他，他失业了很久。忽然有一天，他想要一台电脑，还好，他没有想过去偷或抢，那一点残存或者说不死的良知令他知道，人不可以不劳而获，那样的获，即使真的发生，也不会心安。于是，他去应聘了商场的保安。
	至此，人生的分水岭，已经明晰而肯定，她和他注定无法同行，因为他们走的是两条路。
<h3>
	chapter06-5</h3>
	沈葸学生物专业，知道大部分蜘蛛都是以小虫子为食。有一种生活在中美洲灌木丛中的小蜘蛛却是完全吃素的。据说这是世界上第一只吃“斋饭”的蜘蛛。小蜘蛛生活在灌木丛里，和蚂蚁做伴，靠吸食树叶尖端所含的丰富的蛋白质为生，并且每次还不忘给自己的伙伴带回一点汁液。实际上小蜘蛛有时候也会跑到蚂蚁窝里去偷取一点食物。由于改吃“斋饭”，所以这种蜘蛛已经不再会织网了。
	就像小蜘蛛的改变一样，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会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质的变化。一只吃素的蜘蛛，或者，一个懂事了的邓光。
	不管生活以怎样的方式教训我们，我们能做的只有去适应它，而不是对着干。邓光悟出这个道理的时候，已经做了一年的保安。电脑还没买成，因为工资一发到手就被他花光了。但是他开始用一点点的钱学习炒股，他并不笨，运气也还好，所以，那点小钱的尾巴上，多了一个零，两个零……
	他想好好地生活，不想再做一个被人耻笑的家伙。
	除了这样一个朴素的小愿望，支持他的还有那年的一个巴掌。沈葸的手很有力气，打得他眼睛发花，等他定睛一看，女生涨红了脸，骂他：“不学无术！”
	他忽然想攒一笔学费了。这样，也许可以进一所大学，像沈葸那样，变成一个读书人。这个愿望他从没和任何人说起，一定不会有人相信他。但是他真的在准备了，一边当保安，一边背英语、学语文、学数学……他的脑子里，几门知识在一起搅、搅、搅，所以当他听到厕所里擂得震山响的求救声音时，他一时没反应过来。
	然后，他看到沈葸站在他面前，脸涨得通红。
	为什么这个女生总是要用这种表情出现呢？
	命运一定有它的玄机。
	一个夜晚又结束了，天微明，邓光还在做习题。天大亮以后，他会去商场站岗，他可以肯定不会再有谁把自己反锁在厕所里。他也可以肯定，他不会再和沈葸相逢了，但他一定会和更美好的人生相逢。这是那个女生希望他做的，这一点他同样非常肯定。
	每次听戴佩妮的《怎样》，听到那句“我变得懂事了”都会觉得特别伤感。这句话一定是想对曾经爱过的那个人说的，多希望他能够知道，只可惜，时过境迁之后，早已各自天涯。
	苏小城

chapter07 人生得意须尽欢
	爱情最初的模样就是傻傻的、疯狂的、带着一点神经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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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7-1</h3>
	在我的脑海里，关于夏天郁郁葱葱的绿叶子其实沾满了这个城市的灰，隔着明亮的光线想要看到多年前的人，那些朝气蓬勃的少女们总是穿得花红柳绿站在百叶窗里，褐色的皮沙发上中间的地方因使用太久凹了下去，头顶还有吱吱呀呀转着的老式吊扇。而那些少年，在窗外，在广袤天地间。
	而近处，我看到穿着一身警服的表哥站在百叶窗外，脸被窗叶分割得支离破碎，唯有那对黑眼圈，一下把我从文艺的想象里拉扯回来。
	“你又偷拍我？！”他不屑地问。
	“你看你像不像一只化了烟熏妆的松狮？”我把手机递给他看。
	“什么嘛，我有那么胖吗？！”表哥嘟着嘴，故作生气地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笑了好久，我不知道表哥为什么总要跟一只狗过不去。
	表哥当然不是我亲表哥，是我捡来的。他像一只流浪狗那样，一路死皮赖脸地非要跟我回家。我住的地方是大学旁边的城中村，一栋六层楼的顶楼。那天晚上我赶完案子，下楼买消夜和可乐，回来的路上，因为没戴眼镜，在黑黢黢的巷子里踩到了一块疑似肉的东西，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就听到一个男生的哀鸣：“哎呀，你踩到我啦，你是不是没长眼睛啊！”
	定睛一看，原来在我面前横躺了一个人，一个因为喝多了在回家路上摔倒就再也爬不起来的醉鬼。平生我最讨厌的东西就是酒，满身酒气的男人更是我无法接受的，于是我退后三步，吼回去：“你凶什么凶，这里是你家客厅，还是你家卧室啊？”
	但是巷子太窄了，他又那么大块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我刚想跨过去，一只手扯掉了我的拖鞋。
	“美女，帮我打个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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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7-2</h3>
	冲着那声“美女”，我心软了。想到如果我走掉，他会在这里睡上一晚，可能会被流浪猫狗舔得满脸是口水，或者被清晨扫地的大妈一边咒骂一边用扫帚拨开腿。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我掏出手机，拨了120。
	那天晚上，我和他一起被一辆救护车接走，或许是因为太颠簸，一下车他就在花坛边吐了。我坐在椅子上问他要不要紧，他半天回我一句：“还没死！”
	护士从我身边经过，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再经过时忍不住问：“你不过去照顾一下你男朋友？”
	我愣在当场，只好说：“他是我表哥。”
	凌晨三点，他吐完了，拍拍屁股说：“好饿，你那碗炒饭可以给我吃吗？”他像一只生病的小狗那样眼泪汪汪地看着我，我再一次心软，把炒饭递给他。他就坐在敞亮的医院大门口将炒饭一扫而光，再夺过我手里的可乐咕咚咕咚喝几口，完了后打一个冒着老干妈味的嗝儿，摸着肚子说：“好难吃的炒饭！你怎么喜欢吃这个！”
	我发誓，那一刻，我真的很后悔把他带来医院。我盯着他，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没见过帅哥？”他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承认，灯光下的他还是挺帅的。但我发誓，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我才出手相救的，因为高度近视的我，在当时那么黑的巷子里，看他跟看一只狗没什么区别，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破比喻，但我说的是真话。
	可事后表哥不服气地说：“狗也有三六九等，美丑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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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7-3</h3>
	表哥刚从体院毕业，学的是运动康复与健康，经常去给运动员做按摩。“不是按摩店的那种小弟哦，是专门服务运动员的，我有一个师哥，曾经是杨威的营养师兼按摩师。”他说起这些的时候，好像在说自己，臭美得要上天了。
	可事实上他现在只是一家保险公司的小职员，而且还在试用期，有时候拉不到业务，交了房租，就得吃上一个月的泡面。
	关于那天喝醉的事，他给我的版本是参加老同学的婚礼，激动、高兴、感动，所以一不小心喝多了。而后来我从他朋友那里打听到，是参加老同学的婚礼没错，但那个老同学是他的初恋，曾经喜欢的人结婚，新郎却不是自己。
	当然，我也没有当面问过他，谁还没有个初恋啊。我的初恋发生在初中，但很短暂。那个时候每天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看湖南卫视的《音乐不断》，有一天节目里放了许茹芸的《只说给你听》，下午我在球场上遇到他，但其实我们已经分手了，我和几个人在说话，然后听到他隔着老远喊我：“我觉得那个歌还可以啊，许茹芸的《只说给你听》，你回去听一下嘛！”
	我在心里想：哦，中午刚听过，记得有一句是——我爱你……只说给你一个人听。当时，我假装没听过，点头说：“嗯，好的。”觉得他还想着我。
	但后来，我再听《只说给你听》，觉得一点都不好听。
	这或许就是爱情，但又无关爱情。
	我把这段回忆写进了日志里。再看到这些，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好快，我都快记不起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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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7-4</h3>
	上帝其实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就好像表哥，失去了初恋的他幡然醒悟了。他开始努力工作，甚至把他初恋的老公也搞定了，做成了一笔大单。他的业绩突飞猛进，连续半年被评为当月优秀员工。
	领了奖金的他请我吃饭，刘胖子的粉蒸排骨、口味堂的剁椒鱼头、风波庄的黯然销魂掌……我们从武昌吃到汉口，最远的一次是为了一锅鲜嫩的牛骨头坐了一个半小时的车到江夏。
	我发现他是真的喜欢吃，中餐西餐料理寿司来者不拒，还常常因为吃到美味的食物而拍手叫好。他甚至在不大的出租屋里备了一整套厨房用具，无师自通的他烧得一手好菜，每周都会邀约朋友来一起吃吃喝喝。后来我也加入了聚餐的行列，但是作为一个女生，我也怕长胖啊，见我在饭桌上想吃又不敢动筷子，于是他仰天长叹：“人生得意须尽欢，就算肚皮长三圈！”
	再后来，我们更熟了一点，多人聚餐就改为两人聚餐。周末，我俩时常在闷热的房间里吃到满头大汗，一边看球赛一边喝啤酒。是的，我开始喝一点点酒了，在认识表哥之后。我喝到微醺，就脱掉鞋子，站到表哥的床上，握着酒瓶对他狂飙高音：“左边的朋友在哪里？右边的朋友在哪里？”他就很配合地扮我的歌迷，大声喊：“我爱你，姜颖，我爱你！”
	“我也爱你！”我朝他挥挥手。
	后来回想起来，那可能就是爱情最初的模样，傻傻的、疯狂的，带着一点神经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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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7-5</h3>
	我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
	就像我热爱这座城，热爱它的一草一木，连潮湿的雨季、混乱的交通、难听的方言我都爱到不行。
	我始终羡慕一生只待一座城，一生只爱一个人的坚贞。可是我做不到，我也有我的私心啊，我只想生活在这里，但是表哥的爸爸经常提醒他：“父母在，不远游。”对父母言听计从的他最后跟我摊牌：“可不可以跟我一起回老家？”
	我出生在一个公务员之家，爸妈都是公务员，外公更是文化部门的老干部，所以我妈不能接受生意人，那种观念是我和表哥都不能理解的。最后，表哥按我妈的要求辞职，准备走公务员之路，好在体院毕业的他身体素质不错，顺利地考上了警察学院。
	在他读警校的那两年，我时常问自己，这是我想要的吗？我真的要跟这个人去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地方吗？在那里，我得重新找工作，要结交新的朋友，要和他爸妈经常碰面。想了很久，都没有一个答案。
	我问一个好朋友，我打了一个不怎么恰当的比喻，我说：“就像一只鸟，掉进了大海，里面全是鱼。”朋友说：“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一句话，让我醍醐灌顶。是啊，我要学会做一只鱼，而不是害怕做溺水的鸟。想想我们在一起后，他为我所做的那些细小的改变，从最开始的认真工作到最后辞职考警校，哪一个都只为和我在一起。并且这个人孝顺，大度，脾气好，重情重义，而且还会做各种美食，我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他毕业了，即将成为一名警察，而我也会跟着他一起换个地方继续吃香喝辣。他毕业那天，我拍下了那张熊猫眼照片，并设为了他的来电头像。晚上，我在房间收拾行李，他坐在阳台上听收音机。关了纱门，只看到阳台上有一个黑影，我听到他说：“喂，你听听这是不是你喜欢的歌？”
	拉开门，他把耳机递给我，是许茹芸的《只说给你听》，我不知道表哥是在什么时候看了我的那篇日志，而当时的他又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他会觉得我傻吗？还是想到了他的初恋？但是不重要，都过去了，那些充满愤怒、悲伤和眼泪的时刻都过去了，不是吗？
	而此刻，我只想紧紧地拥抱他。
	我身边不乏这样热爱美食的朋友，因为吃而认识了更多的人。书上说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是啊，能够拥有一个会做饭的男朋友，那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要善待肯为你做饭的人。
	苏小城

chapter08 阮先生的失恋
	他每天都在杀猪
	以这样的方式亲手杀死当年那个无知和失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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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8-1</h3>
	八分钟时间你能干一件什么事？喝完一杯咖啡，吵完一场架，还是拧好一个魔方呢？
	阮先生在八分钟里可以剔完一头猪的骨头。阮先生是屠宰场的一名工人，从开始杀猪到现在虽然只有短短半年时间，但他已经熟练地掌握了过命、挺猪、吹鼓、褪毛、开膛、倒粪、下架剔骨等杀猪技术。
	虽然阮先生的朋友都不太喜欢他的这份工作，但是大家又不得不承认，拥有一份手艺活在如今的社会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只有茱萸崇拜他，还特别直接。她每次见到阮先生就会问“今天又杀了几头”，像是在问一个刽子手的成就。
	茱萸是阮先生的同学，阮先生报了一所大学的成教班，学习冷门的导演专业。这个世界上不想成为导演的杀猪匠不是好学生，阮先生所在的班一共有三十几个学生，大概只有他和茱萸从未翘过课。每次点名他俩的名字都是挨在一起的，一来二去他们也变得熟识起来。
	有天晚上教室停电，茱萸提议一起出去吃点东西。西餐厅在做活动，戴着爱心帽子的服务生赠送了他们一对情侣钥匙扣。这种便宜，不捡白不捡，大概他们已达成了共识，心照不宣地笑了笑，茱萸就接过了那对钥匙扣。
	阮先生是杀猪的，所以他不吃猪肉，这也许是对这种生物的最后一点尊重。他们点了海鲜炒饭和水果沙拉，素食主义者聚到一块儿，连谈话内容都清淡到不行。结账的时候，情侣用餐可以打八折，看来他们今晚捡到的便宜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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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8-2</h3>
	那晚分别之后，茱萸有两个周末没来上课。阮先生想打个电话给她，但心想，自己以什么身份打？还是算了吧。再次见到茱萸的时候，她剪了个清清爽爽的短发，脸上的皮肤明显黑了很多，阮先生惊呼：“你去非洲了？”
	“没有那么远，只是去了趟新加坡，老同学结婚，我去当伴娘！”
	“噢噢噢！”阮先生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下课之后，茱萸邀请阮先生去她家吃她在新加坡刚学的海南鸡饭。两个人去超市买了一只整鸡，海南鸡酱、大蒜、生姜、辣椒酱、鲜姜粉、洋葱、黑酱油、圣女果，最后还挑了一根黄瓜。黄瓜这种东西未免有点太那个啥了，以至于茱萸拿在手里的时候，阮先生诡异地朝着她笑起来，茱萸的脸不由得就红了一大片。
	阮先生提着大包小包跟在茱萸后面，看到茱萸掏出钥匙，那个钥匙扣是上次他们一起吃饭时西餐厅送的，他的心里忽然有些触动，伸手到口袋里摸了摸自己的钥匙扣，它们正好是一对。
	茱萸在厨房忙活，阮先生就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歪头正好可以看到茱萸的背影，他忽然在想，要是他们住在一起，他们可以每天轮流做饭，懂得享受美食的人，一定也会懂得享受生活。
	他们喝了点红酒，他的头有些发昏，坐电梯下楼，门还没开他就一头撞了上去，顿时眼冒金星，抬头一看，妈的，自己摁的是三十二楼。
	他今天是不是撞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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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8-3</h3>
	七月底的时候，茱萸对阮先生说：“我想去丽江旅游，一起吧？”
	“好啊。”阮先生当即给了答复。
	两人在网上找旅行团，为了节约钱，他们选择参加火车团前往丽江。同行的一共有十来个人，清一色的小情侣模样，都很年轻，大家也都还有共同话题。
	晚上实在太无聊，有个叫光光的男生讲起了冷笑话：“有只鸭子叫小黄，一天它被车撞到，它就大叫一声‘呱’，从此它就变成——小黄瓜了！”讲完之后大家都没有任何反应，只有他自己笑得在下铺打滚。
	而同时对小黄瓜敏感的还有阮先生和茱萸，他们对视一眼，想起那次在超市买黄瓜，最后都憋笑憋得满脸通红。
	在丽江的半个月，他们想的是，让高昂的房价、烦琐的工作和纠结的感情都见鬼去吧！在这里，他们日出而起，日落而睡，过起了清闲日子。后来他们单独又花了点时间去了趟阳朔，看了当时有名的《印象&middot;刘三姐》，在灯光迷离中，他牵起了她的手。她没有拒绝。
	回去之后，阮先生失业了。他这次去丽江根本没有请假，他只是觉得人在年轻的时候必须疯狂一次，不如就这次好了，当时他给自己这样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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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8-4</h3>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他和茱萸恋爱了。
	茱萸搬来了阮先生的小公寓。失业在家的阮先生，暂时当起了煮男，每天做好饭等茱萸下班回家。有时候茱萸加班，他也会到她公司楼下去等她。她下楼后会踮起脚吻他的额头，然后钻进他的大衣里，两个人就像是穿着连体衣的企鹅，摇摇摆摆走在大街上，不管不顾。
	十一月茱萸过生日，她不喜欢热闹，所以只是叫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到家里吃饭。阮先生做了满满一桌子的菜。酒足饭饱之后，大家窝在客厅的沙发上玩真心话大冒险。虽然是俗不可耐的无聊游戏，但一群年轻人还是玩得很带劲，谁不想挖点别人的秘密出来打发下无聊的时间呢？
	那晚最没趣的问题是茱萸问的，她问阮先生：“你是不是喜欢过一个姓齐的女生？”这种探寻前女友的问题，简直就是没事找抽型。所以当阮先生说出“是”的时候，大家都屏住呼吸了。反倒是茱萸还在继续问：“现在还爱吗？”
	“爱啊，一辈子都爱呢！”
	那一晚，阮先生早早就睡了，兴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他一觉睡到天亮，醒来之后，发现茱萸不在身边。
	茱萸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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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08-5</h3>
	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家杂货店，店主收到一封奇怪的信，上面没有来信人的名字和地址，但是里面有一沓现金、一张字条。字条上简单说明了有人在二十几年前从店里偷走一把锤子，现在要把钱还给店主。店主看到这封信时非常惊奇，她说她家开店也有五十年历史了，这还是头一次看到有人偷了东西还回头付钱的，而且就算过了这么多年，一把锤子也值不了这么多钱，这个小偷真是个实在人。
	而现在为犯过的错埋单的人，还有茱萸。
	茱萸留给阮先生的是一个钥匙扣，还有一封事关“东南门”的道歉信。
	关于东南门的事，其实要追溯到十年前。十年前，茱萸和阮先生是高中同学。阮先生当时暗恋隔壁班的班花齐齐，有一次他们在食堂碰到，齐齐看着阮先生手里的那碗红烧肉，对身边的茱萸说：“天啊！太可怕了！他简直就是猪！”后来，阮先生发誓再也不吃猪肉。在毕业之前，阮先生给齐齐写过一封情书，然后收到“在东南门不见不散”的回信。他去东南门等了一整晚却没等到任何人，他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被当成傻瓜一样骗了。后来高中毕业，他们各奔东西。十年之后，不吃猪肉的阮先生变成了屠宰场的一名徒工，这或许有点像黑色幽默。但事实如此，他每天都在杀猪，以这样的方式亲手杀死当年那个无知和失败的自己。
<h3>
	chapter08-6</h3>
	这些年，茱萸一直都在阮先生的身边，但他从未注意过不起眼的她，直到在成教班里，他们的名字被安排在一起，周而复始地被念到，他才渐渐对她有了印象。
	难怪阮先生会觉得茱萸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怎么想都想不起来。直到那晚在从阳朔回来的飞机上，静静地看着她的脸，他才想起，没错，茱萸就是齐齐的室友。那年回复的字条，也是她写的。
	那次真心话大冒险，在阮先生说出爱之前，其实他有过犹豫，毕竟是茱萸问的。但是他想，敢于坦然承认说出口，才说明内心已经真正放下了。
	而后面那个所谓的一辈子都爱不过是句玩笑话。但他没想到，茱萸当真了。十年前，她输给了身边的齐齐，十年之后，她却输给了自己。这些年来，她始终过不了自己心里的那个坎儿。
	后来阮先生不杀猪了，进了一间演艺公司做起了导演。
	夏天的时候，公司组织去丽江度假，风景还是当日的风景，只是，人去夕阳斜。在玉龙雪山海拔三千多米的甘海子蓝月谷剧场，他看了一场熟悉的表演，歌舞升平中，他好想好想茱萸，想得他一下子就掉泪了。周围的人问：“唱歌跳舞真有那么感动吗？”
	阮先生用力地点头。
	我们对年少时候犯下的错，总想着在后来的日子里可以弥补回来。但有些喜欢其实与爱情无关，那个人早就随风而逝了，留下的不过是当年的不甘和幼稚。
	苏小城

chapter09 谁死在郑愁予的诗句里
	在我生命里
	你不是归人
	只是个过客
<h3>
	像一头发情的公牛</h3>
	2000年大成路上的献血点，单良被女友拽着像一头被控制的发情的公牛。女友以一副女王的姿态把他的手往桌子上一摁就下达指令：“不献就别回家！”那气势吓得坐在一旁的实习生周姝亚一愣一愣的。
	单良填表填到一半，忽然抬头问女友：“昨晚我们那个没事吧？”
	他女友的脸瞬间变得通红，她看看姝亚，最后翻了个白眼：“哪个规定不能了？”
	“我就是问问，问问而已！”单良色眯眯地笑，他的话让姝亚觉得有些倒胃口。“你把衣服脱了吧！”姝亚准备给他量血压。
	“要全脱吗？”单良直勾勾地盯过去。
	然后在下一秒，姝亚对着他就脱口而出：“色狼！”那年姝亚二十岁，二十岁女生的自尊心完全可以杀死眼前这头发情的公牛。
	眼看自己的男友被冠以色狼的罪名，单良的女友一伸手就想推姝亚，却被单良制止了。她张牙舞爪的样子引来不少围观的群众，最后，她被单良强行拉走。姝亚将单良填好的资料单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揉，仿佛蹂躏的是刚刚那对狗男女。
<h3>
	故意刁难他以雪耻</h3>
	那天下班之后，姝亚给老爸打了个电话，她决定放弃这份实习工作。不是任性，而是觉得医生的职业到底不适合她。她还是喜欢做更自由的事情。
	穿过户部巷去等车，闻到三鲜豆皮味，就忘记了刚刚生气的事儿。在武汉五年，她最爱吃三鲜豆皮。
	拿了毕业证，姝亚阴差阳错进了一家旅行社，因为这家旅行社的老板是她爸的同学，所以混个工作还是不成问题的。
	八月底，她第一次单独带团去武当山。说来真的好巧，在旅游大巴上她一眼就认出了单良，他仍是一副色心不改的样子，只是这次身边坐着的是个非主流妹妹。姝亚望过去，他一直匍匐在非主流跟前，全然不顾前排旅客翻起的白眼。姝亚拿着喇叭三番五次地喊他的名字，最后单良忍无可忍站起来：“你烦不烦啊，我在找我的隐形眼镜！”
	姝亚被单良吼得云里雾里的，本想着要故意刁难他以雪耻的，却终因那个非主流妹妹的求情而放弃。好吧，看在美女的分上，她决定放他一马。
	可是那天晚上单良就有求于她了，他们住在武当山脚下，单良拨通姝亚的电话：“你有那个吗？”“哪个？”“就是那个啊。”“你等等……”还没等他说完，她就“啪”地挂了电话。她在心里想，他怎么那么倒胃口，好像他们每一次遇见都是被这些话题所包围。
	姝亚让他在旅店大堂等她，十分钟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一盒杜蕾斯递给他。那一刻，单良的嘴巴张得老大，简直可以吞下一头大象。他耸耸肩一脸无辜地哀嚎：“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她是我表妹，我只是想找你帮她借卫生巾！”
<h3>
	去老通城吃三鲜豆皮</h3>
	回到武汉之后，单良给姝亚介绍了几个打算进行“腐败游”的公司，为了感谢单良，姝亚请他在公司门口吃火锅。两人约会，火锅最实在，既沸腾又温暖。
	可是好巧，他们竟然在那个冷清的火锅店遇见了单良的前女友，也就是上次那只失控的母老虎。她绕到单良旁边：“哟，原来你们还真勾搭上了啊？”
	单良没说话，母老虎瞪了几眼姝亚满意地扭着屁股走了。为了避免尴尬再次发生，姝亚小声提议：“算了，咱们去吃小吃吧，老通城的豆皮是一绝。”
	“好啊。”看得出来单良也愿意下这个台阶。
	虽然已近九点，老通城里还是灯火辉煌，三鲜豆皮，再配一碗热腾腾的米酒，食物带给人的感受比感情更直观，也更踏实。酒足饭饱之后，单良终于摸着圆滚滚的肚子笑了：“不如我们去长江大桥上走走？”
	在桥上，风太大，单良的隐形眼镜又掉了，视线模糊的他望着认真帮他找隐形眼镜的姝亚，心突然一动。单良像任何一个他这个年纪的小青年一样，找女朋友没什么标准，漂亮一点，聪明伶俐一点的他都可以接受，最好胸大腿长。可是像姝亚这样的女生最难得，因为她除了聪明漂亮、有胸有腿以外，她还善良。
	两个人熟识之后，见面的机会多了起来。他趁做业务时跑来找她，陪她逛街，看电影，去老通城吃最地道的三鲜豆皮。她像模像样地告诉他：“豆皮的三鲜必须是鲜肉、鲜蛋、鲜虾。豆皮的形，必须是方而薄；豆皮的色，必须是金而黄；豆皮的味，必须是香而醉。”他似懂非懂地点头，也没有去细想这其实是姝亚的另一个难得的优点，她比别的女孩子更热爱生活，更能从生活的小事里找到乐子。他只是觉得，只要有她在，什么东西都变得更好吃。
	2001年春天，他们终于决定在一起。姝亚搬进了单良的小公寓，他们买了墙漆来改造房间。戴着报纸折成的厨师帽，他们在房间里忙活了一整天，弄得满脸都花花绿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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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渐掌握了她的口味</h3>
	下半年，姝亚的工作变得繁忙，有时候一忙就是一整天。可是哪怕是凌晨到家，一想到能够马上见到单良，她还是觉得踏实和满足。他会在上班的间隙给她发信息，会在雨天提醒她加衣服，会在吃饭的点嘱咐她多吃点米饭，会学小新的声音给她打电话，这样做只是因为他想她了。
	他甚至为了她还专门去找做豆皮的师傅学做豆皮，豆皮的制作过程要求“皮薄、浆清、火功正”，这样煎出来才会外脆内软、油而不腻。一次次的实践，终于，他掌握了她的口味。就像爱情，一次次的磨合，他们都摸透了对方的性格和喜好。
	姝亚时常在想，如果没有遇见他，她会不会失去这么多美好而又感动的瞬间？
	国庆节黄金周，姝亚带团去海南，因为想着赶回来陪单良，所以她提前一天找人换了班。在公寓电梯里，她却意外看到他的前女友，单良解释说“她只是失恋了想找我聊聊天”，姝亚沉默以对。
	而就在两个人冷战的时候，单良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他妈妈生病需要手术，他要马上赶回重庆。他想叫姝亚跟他一起回去，却担心遭到拒绝。于是，第二天他一个人去公司交接好了工作便飞回了重庆。他妈妈突发脑溢血，现在整个人连生活都无法自理。作为单亲家庭唯一的儿子，在留重庆与回武汉之间，他没办法当即做决定。
	一周后，单良看到辞掉了工作的姝亚。姝亚说：“我知道你妈妈的病需要人照顾，你不能离开重庆，那我就跟你过来咯，和你一起照顾你妈妈。”
	单良没有说话，当天晚上，他也没有回家。
	好像旧戏码重演，等人等到半夜的姝亚，听到楼下有车停下来的声音，掀开窗帘向外望。她看到单良那个阴魂不散的前女友又出现了。而单良和她站在楼下的花园边，一边抽烟一边谈着什么，看上去，他们更像一对，而自己，不过是这个城市的客人。
	“你去了哪里？”
	“去喝酒了。”
	“和她在一起？”
	“是的，我想，我还是和她更适合。”
<h3>
	有些事情一辈子无法改变</h3>
	2010年春天，十年过去。
	姝亚在单良的QQ空间里看到他结婚的照片，只是新娘并不是他前女友。事实上，当时他前女友只是出差到了重庆，顺便去看单良，他们连一顿饭都没有吃便告别了。那个晚上，单良故作轻松地和前女友谈起现在的女朋友：“她人很好，她为了我辞职，要跟我一起照顾我妈，你说她是不是比你贤惠多了？”说完这句话，他心里忽然很痛，他想：我不能坑了那个好女孩，她犯不着被我拖累，她应该有更轻松更美好的爱情。
	单良告诉姝亚，重庆的机场有一个叫万宁的超市，可以去那里买很多胶原蛋白面膜……分手的时候他胡诌八扯的最后一句话是：“希望你变得更美丽。”说完还做了一个特别可气的表情。
	他没有去送她。
	连送也不送，想必就是真的绝情了。姝亚在出租车上沉默不语，在心里，她把他千刀万剐，一辈子不想再与这个男人见面。
	单良的妈妈去世，已经是十年以后的事。
	十年，当初那个少年已经变成了中年人。十年，对于男人来说不算什么，三四十岁也还可以勉强称为青年才俊，但如果同样的十年放在一个女孩子身上，那就等于城池尽失。单良想起十年前，他轰走姝亚时她赌气地说：“你，在我生命里，也不是归人，只是个过客。”一想起来，他就觉得有种蘸了凉水的皮鞭子抽在自己背上的感觉，对自己说声：活该。
	不过，不论怎样，他也觉得当年的决定，做得对。
	“你结婚了？”
	“嗯。”
	十年来，作为对方QQ上隐身的好友，这是他们之间唯一一次对话。之后，姝亚关掉QQ，像孤魂野鬼在街上游荡了一整天。经过一辆献血车，她停下来。她并没有告诉单良其实自己从小就晕血，放弃在医院工作的机会并不全是因为他。而后来，他们在武当山一遇，她再拼命回忆那张献血资料单上的电话，却是因为他。
	他虽然一身痞气，却有明亮的眼睛，像武当山金顶上空的北斗星。他一定有磊落的心胸，是藏在世俗与圆滑之内的，那是人性最美的光彩。
	看到献血车，她这才想起自己一天没有吃东西。那一刻，她忽然好想吃豆皮，于是去了他们之前常去的那家老通城。在等餐的时间里，她想明白了一些道理：有些事情是通过努力可以改变的，比如晕血这件事；而有些事情却是一辈子也改变不了的，比如她爱他这件事。
	现在想起当年，哪怕是住在简陋的出租屋内，午夜突然醒来发现他睡在身边都会沉醉和满足。哪怕是在并不豪华的老通城里，一人吃一份三鲜豆皮，也都会觉得生活给予了太多眷顾和恩赐。
	有多少个十年可以挥霍，就有多少份感情可以寄托。十年后依然单身的姝亚，并不后悔自己曾在十年前那样爱过，只是她从不肯向人承认，她至今还爱着那个男人。
	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有些难以割舍的人或事，有的人在你生命中出现，随后分别，有的人则会始终停留在你心里的某个位置，挥之不去。那些很爱很爱的人，那些很深很深的记忆，大概会被时间筑成永恒。
	苏小城

chapter10 我闻见番石榴的眼泪
	荔枝是初夏早时的薄雾
	樱桃是儿时在奶奶的院子里落了一地的红
	番石榴是我在下完雨的天台想起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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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0-1</h3>
	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吃榴莲。
	我和林子豪坐在广场最边上的那张条凳上，对着眼前浑身是刺的榴莲束手无策。榴莲是他爸带回来的，据说在飞机上，被一个乘客误认为是炸弹而试图报警，最后当然是虚惊一场。
	“真的好臭。”我捏着鼻子对林子豪说。
	“那你等会儿别吃。”他一边说一边用手轻轻地剥着外面的壳。
	大概花了十分钟他才把榴莲剥好，在这漫长的十分钟里，我抬头看了会儿云，逗了逗路过的流浪狗，咽了好几次口水，盯着他嘴角冒出来的青春痘发了一下呆。
	我们一人捧着一块果肉，我学着他的样子，大口咬下去，憋了十几秒，又全部吐了出来。说真的，我不想扫林子豪的兴，但是没办法，我接受不了那种奇怪的味道，当着他的面，毫不掩饰地吐个精光。
	他笑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的榴莲壳上，然后哇哇大叫，站起来后准备一脚将它们踢飞，但是踢空了，整个人又摔到了地上，样子很糗，这下换我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了。
	那个傍晚，在我的记忆里除了榴莲的味道，剩下的都是眼泪的味道。人们常说笑中带泪，那应该是一种美好的景象，可是当时的情景却不是，我看着坐在地上的林子豪，哭着问他：“你回去了，会不会就忘了我？”
	“不会的啦！”他不耐烦地站起身，又说，“走吧，送你回家，你用功学习，好好考大学，以后来香港玩。”
	回去的路上，林子豪走在我的身旁，他一说话，空气里都是榴莲的味道，好臭！我的嘴里一定也是这样的味道，所以我一直不肯开口说话，直到最后，我对他说：“你走，你走啊！”他才转身离开，这样的离别显得太没有分量，但十六岁的我，无力改变结局，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草草地打发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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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0-2</h3>
	我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小时候因为说话晚，把我爸妈急得不得了，他们用各种方式刺激我说话，但都没有用。直到有一天，我在窗台前看到一只鸽子。我想用手去捉住它，它却突然朝我冲过来，像颗炮弹一样，撞到了我的脸上，我被塞了一嘴的毛，吓得狂哭不止，一边哭一边喊妈妈。
	我妈从厨房冲出来，喜极而泣，将我抱起来，一个劲地念叨“说话了，说话了”，全然不顾我被一只鸽子袭击后的惊恐。
	那一年我四岁，我像个玩具一样被带到亲戚家，对着他们表演说话。我喊着爷爷奶奶舅舅舅妈三婶四叔，反正认识的见到了都让我喊，然后大人们就对着我鼓掌，脸上的表情就好像是看到了一只会说话的鸡。我很反感，但是我又不能当着他们的面表现出来，于是就笑，对着每一个人笑。
	所以后来我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同学都不怎么跟我玩，他们觉得我是个怪人。小学和初中，我都没有朋友，毕业照我都没去拍，我不喜欢他们就跟他们不喜欢我一样，那么干吗还要挤在一张照片里面呢？
	高一的课余时间，我被我妈安排去学演讲，第一堂课每个人要上台做自我介绍，看着台下那些盯着我的人，我觉得好像时光倒流了，我又变成了一件玩具。“我叫朱子清，我喜欢看动画片，我还喜欢吃水果，比如苹果、梨子……”我把能想到的水果全都说了一遍。
	下课之后，有人叫住我：“你好，猪自清（朱子清），我是林几吼（林子豪）。”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生叫林子豪，从小在香港长大，他爸爸来我们这里做生意，他便跟着一起过来了。他说想跟我做朋友，是因为他也很喜欢吃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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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0-3</h3>
	林子豪以为我很会说话，因为他觉得来上演讲班的人都是能说会道的。但我是个例外，而他的普通话也不好，所以我们同病相怜，很快就成了朋友。
	他教我说粤语，而我纠正他发音不怎么标准的普通话。我们俩常常在破旧的KTV里唱陈奕迅的歌，但他比较喜欢古巨基。
	我们还一起去超市的水果区偷吃过草莓和猕猴桃。哦，他叫它们为士多啤梨和奇异果，他还把卷心菜叫椰菜，苦瓜叫凉瓜。
	周末的时候，我窝在家里看TVB连续剧，很多年后，那些经典台词突然走红网络，大家都学着那样的口气说话——
	“其实，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
	“你饿不饿？我去煮碗面给你吃。”
	“发生这种事呢，大家都不想的。”
	“感情的事呢，是不可以强求的。”
	“你走，你走，你走啊！”——音量逐渐提高。
	我也曾学着林子豪的口气讲过这些，就连最后他要跟他爸回香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如此，看来，我被洗脑洗得不轻。
	他回香港之后，我又回归到一个人的状态，别人在背后八卦我，说我被香港仔抛弃了，我也懒得解释什么。但其实我内心是高兴的，因为在外人眼里，我们是一对，哪怕我被负心人抛弃了，我也心甘情愿啊！
	高三一整年，我的生活很单调，除了学习以外，最大的业余活动就是在网上和林子豪聊天。他告诉我他没上学了，在跟着他爸学做生意，说香港的天气时好时坏，每天他都吃好几种水果，最爱吃的还是榴莲。他讲起我们那次一起吃榴莲就哈哈大笑，他说：“朱子清，我有点想你了。”
	听到他这么说，我恨不得马上飞去香港，嘴上却说：“我要去看书了，拜拜。”我怕他看出我的悸动和慌张。
	电脑里在放陈奕迅的《全世界失眠》。想起我不完美，你会不会逃离我生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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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0-4</h3>
	我考上了深圳的一所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坐落在半山腰，后面隔着海就是香港。我记得小的时候，我爸带我来过一次深圳，在一个广场上，架着很多大望远镜，听说对面就是香港了，二十块看一次。爸爸就一直在我后面问看到没看到没，我说看到啦！其实我什么都没看到，望远镜一直没能对焦，但我不想让他觉得浪费了二十块而不高兴。
	而如今，那个广场早就不复存在了，它被一幢幢高楼所替代。可是高楼的对面，还是香港，那里住着我想见到的人。
	终于在一个下午，林子豪给我打电话说他来深圳了，我翘掉了下午的课，去跟他见面。才两年不见，他好像变了好多，长胖了一大圈。后来想一想，他那时有点像发胖后的黄伟文。但胖了之后的他，让我觉得更亲近了，好像我们昨天才刚刚见过面，今天又约着一起出来。
	我们去了一家茶餐厅，叉烧、鱼蛋、猪扒包、榴莲酥、双皮奶，他点了满满一桌子。
	“还习惯吧？”
	“就是太热了。”
	“怎么会想到考来这里呢？”
	“离香港很近啊，哈哈。”我笑起来，有点不好意思。
	他也笑：“以后有机会来找我玩啊，带你去吃好吃的。”
	吃完东西，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很闷的片子，他在电影院睡了好几觉，醒来之后一直问我剧情，我就慢慢跟他讲，讲到最后，我也弄不清楚导演到底要表达什么。
	晚上我们又去了KTV，一起去的还有后来到的一个女生，林子豪说是他的一个好朋友。她跟林子豪讲话都用粤语，语速太快，我听得不太清，但看得出来，她对我带着敌意，那种不合的气场，使得整个包房的气氛很诡异。
	后来那个女生喝多了，倒在林子豪的怀里不肯起来，林子豪看看我，说：“要不然我们就不唱了，回去吧？”
	我们在路口道别，像从前那样，我催促他：“走吧，你们快走吧！”
	林子豪带着女生去了酒店，不难猜想会发生些什么。林子豪回香港之后才告诉我，他很喜欢那个女生，一直在追她，现在他们在一起了。
<h3>
	chapter10-5</h3>
	林子豪偶尔还是会来找我，有时候是他一个人，有时候是他们两个一起。他单独来的时候，我的话就多一些，其余时间，我都不怎么说话，因为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久而久之，他来找我的次数越来越少，我们的联络也越来越少。
	毕业之后，我去了香港，像中环任何一个年轻人一样，混迹在一群没有什么表情的人当中。我做过专柜小姐、前台接待、模特公司助理，现在在一家星探公司上班，每天要做的就是在香港的街头忽悠那些小年轻们，让他们觉得有梦可以做。我也学会了喝酒，一整个月都没业绩的时候，就买了啤酒把自己灌醉，然后一觉醒来，继续去工作。
	同事Ben是本地人，见我一连几天都愁眉苦脸，问我：“这里很现实的，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以为在这里可以寻梦，哪知道这里却是梦破碎的地方。”
	然后Ben似懂非懂地走了，但是如果他再问一句：“为什么你还愿意待在这里，不去别的地方呢？”我想，我会回答他：“别的地方没有他。”
	是的，香港之外都没有他。
	可是我在香港待了快一年，这个不大的地方，我却只见过林子豪一次。就是那次路过一家婚纱店，看到他们在里面选婚纱，我飞快地逃走，生怕被他看见。半个月之后，收到他即将结婚的喜讯，他盛情邀请我去香港参加他的婚礼，但是我并不准备出席。
	我离开了香港，离开了有他在的这个地方。
	决定放下之后，别处都可以是新的开始。
	最近我热衷于买各种水果，然后闻它们的味儿，荔枝是初夏早时的薄雾，樱桃是儿时在奶奶的院子里落了一地的红，番石榴是我在下完雨的天台想起了你，榴莲是那次离别的眼泪。
	我爱过的男孩，新婚快乐。
	我是一个不喜欢吃水果的人，但时常会在闻到一种水果味道的时候想起一些人来。曾经有个人爱榴莲如生命，而如今，在逛超市的时候，每次看到榴莲还是会想起那段美好的时光。
	榴莲的发音同“流连”，流连过，又怎会轻易忘记。
	苏小城

chapter11 喜欢你，我并不觉得丢人
	因为我喜欢你啊
	我喜欢你
	我并不觉得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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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1-1</h3>
	夏白枝的朋友都知道她喜欢火烈鸟，但当她真正站在火烈鸟馆的时候，她发现其实它们并不如想象中那样美丽，甚至对她来说有些可怕。而此时，导游正在安排游客近距离跟火烈鸟合影，喊到夏白枝的时候，她慌忙摆手：“我，我要去上厕所。”然后她狼狈地逃跑了。
	那天她没有再踏进火烈鸟馆半步，想起它们通红的身子，像是刚从烤箱里取出来的烤鸭，她就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回程的大巴车上，夏白枝总感觉有人在她身后来回起身，虽然动作不太大，但还是让她心里毛毛的。她回头，看到一个男生的脸，正对着她笑。那笑让她不寒而栗。她记得他，他正是刚刚对着一群火烈鸟拍手赞美，一个劲地连声赞叹“哇！好美！太美啦！”的人。
	他真以为自己是发情的火烈鸟啊！变态！
	“干什么？”夏白枝没好气地问道。
	“我的手机滑到你的脚下了，你能不能帮我捡一下？”他指了指她的座位。
	“你要捡手机你就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夏白枝几乎是带着怒气把手机捡起来，直接扔到了他旁边的空位上，并且她没有准备接受他的感谢，潇洒地转身，坐下。直到下车，回到酒店，她都没有再跟那个男生讲过一句话。
	他们住的酒店，旅行社宣称的是三星级酒店，但是夏白枝觉得跟学校对面的宾馆差不多，她甚至在浴缸里看见一只蟑螂。太恶心了，她决定草草洗漱，赶紧上床睡觉。可是牙刷到一半，突然停电了。一个号称是三星级的酒店怎么会突然停电呢？没人知道。她听到有人在门外大喊“救命”，开门一看，又是他！他裹着浴巾，头上和身上都全是泡泡。看到他一脸惶恐的样子，她心想，不就停个电嘛，至于吗？
	“我超级超级怕黑。”他说。
	“哦。”夏白枝不屑地应道。
	“能把你手机借我一下吗？我手机也没电了。”他哀求道。
	夏白枝掏出手机递给他，然后在门外站了五分钟，他穿着衣服出来，把手机还给她，并邀请她一起去吃消夜。
	反正停电没事干，出去吹吹风也好。
<h3>
	chapter11-2</h3>
	男生说他叫程然。对这座沿海城市，他俩都不熟。或许是因为天气原因，街上的人并不多。他们本来想去找一家大排档，却阴差阳错找到一个饺子店。那条漆黑的街上，只有那个饺子店散发着昏黄的光，走近一看，哪里是什么店，就是在两栋楼之间的过道上搭了个棚。
	卖饺子的是一对老夫妻，大爷负责包，大妈负责煮，分工明确。偶尔也听到大妈抱怨大爷手脚不够麻利，大爷也不理睬她，只顾着手里的活。
	他点了半斤猪肉白菜馅和半斤猪肉韭菜馅的。
	她试图阻止他：“我们两个人哪里吃得下这么多？”
	“我现在好饿。”他可怜巴巴地望着她。
	接下来的二十分钟时间里，夏白枝只吃了不到十个饺子，然后她难以置信地看着程然将近一斤饺子全部干掉，完事之后，他打了个响亮的饱嗝，一副满足到不行的样子。
	可是他们刚离开饺子摊不出五百米，程然就喊不行了，他说：“快让开，我要吐！”
	在深夜的大马路上，一个如假包换的汉子因为饺子吃得太多而吐了，这样奇葩的事情，夏白枝无语到连安慰他的话都不想说了。
	“你真的有病。”她冷冷地说。
	“我其实最讨厌吃饺子，但是实在觉得大半夜老两口摆摊卖饺子不容易，所以想多点一点，哪知道你胃口那么小！”他小声解释。
	“你是好心，但也不用难为自己啊，吃不完你打包不就行了。”
	“我可不想回去之后房间里都弥漫着饺子味，太可怕了！”
	看着眼前这个手舞足蹈的男生，夏白枝真的无法理解他的逻辑。但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他其实挺可爱的，金牛座的固执，让她望而生畏，他是她见到的第一个吃东西撑到吐的男生。
	这趟短暂的毕业旅行，夏白枝本来觉得糟糕透了，却没想到在最后一晚，有了这个小惊喜作为收场。
<h3>
	chapter11-3</h3>
	两个月后，夏白枝再次来到这座沿海城市，这一次，她是以大一新生的身份来的。没错，她将在这里的一所大学度过四年时光。尽管，她非常后悔当初因为这里有火烈鸟馆而选择这里，但是覆水难收，她只好认命了。
	但是命运还是会捉弄你。
	大二有个生物课题的研究对象竟然是火烈鸟。她只能硬着头皮，再次去往那个让她毛骨悚然的地方。
	同组的人都进去了，她在门口迟迟迈不开腿。好不容易走进去，就听到背后有人喊：“白痴，白痴！”回头一看，她差点瘫倒在地。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少巧合。
	所以当回头看到那个喊白痴的人是程然的时候，她又好气又好笑。“你怎么会在这里？”她尽量压低声音问。
	“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如今的他，成了一名火烈鸟饲养员。
	上次的旅行，他因为突然有事就提前离开了，他将自己的电话写在一张卡片上，塞到了她的门缝里。可是粗心的她，当时并没有看到这张躺在地毯上的卡片，她甚至还在埋怨他的不辞而别。
	果然男生都是绝情的物种啊！她一边打包行李一边想。回去后的日子里，她偶尔会想起那个深夜，她看着他一口气吃完几十个饺子，那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以至于后来每次吃饺子的时候，她都特别想吐，条件反射地远离饺子。
<h3>
	chapter11-4</h3>
	有了程然帮忙，夏白枝的课题研究做得很顺利，而在他的开导下，她对火烈鸟这种生物也渐渐没有了偏见。作为感谢，她没课的时候会跑到馆里来帮忙，甘愿做他的小跟班。
	他们也曾去找那家饺子铺，从那次住过的酒店出发，可是换了好几条路线，都没有找到。以至于他好几次问起她：“那晚我们是真的吃过饺子吧？”她肯定地点点头：“吃了，你还吐了，你不是在做梦。”
	可是程然说：“我还想吃他们的饺子啊，怎么办？”
	于是，在某个下午，夏白枝去了学校附近的菜市场，称了一斤猪肉一斤饺子皮，白菜和韭菜各一半，回到寝室，花了整整两个小时包好了。然后又跑到同学住的出租屋，借了厨房，煮好打包，带去了程然的宿舍。
	左等右等等不到程然，又怕饺子放久了不好吃，于是她去了火烈鸟馆。
	那天，恰逢程然的同事有事请假，所以他一个人忙得晕头转向，清理完粪便也顾不上洗手就开吃。饺子不多不少，整整五十个，他当然没有吃完，狼吞虎咽三十个已经到极限，剩下的，留着第二天吃。
	“你真的那么喜欢火烈鸟？”她问。
	“以前没有，现在倒是真喜欢。”他笑了笑，“我听说，你从前也很喜欢，为什么你第一次见到它们的时候却一直板着脸？”
	“那我告诉你吧，我在高中曾经暗恋过一个男生，他是美术生。他很喜欢火烈鸟，所以画了非常多色彩斑斓的火烈鸟，因为那些画，我一度以为火烈鸟是彩色的。”她突然停了一下，语气变得沉重，“不过，我去跟他表白，被拒绝了，是不是很惨！”
	“是挺惨的！哈哈哈。”
	“你要死啊！”夏白枝把保温桶像炸弹一样丢给他，转身要走。
<h3>
	chapter11-5</h3>
	当然，程然没有让她走掉。他请她去看电影，可是太累的他在电影院里睡着了，并且发出不小的鼾声。夏白枝没办法，只好叫醒他提前离场。台风天，路上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人，幸运的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地铁。出地铁站的时候，人太拥挤，夏白枝回头看他的时候，他突然给了她一个吻，蜻蜓点水般的吻。夏白枝被吓傻了，她奋力推开了他：“你……这是公共场所，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他点点头。
	“那你还这样？”夏白枝的脸红了。
	“因为我喜欢你啊，我喜欢你，我并不觉得丢人。”
	是哦，喜欢一个人，做什么都不觉得丢人。就像从小就恐惧鸟类的她，为了曾经喜欢过的人，鼓起勇气独自去看火烈鸟。而他何尝不是因为她，打听到她要去看火烈鸟，然后报了同一个旅行团，后来得知她要去那里上大学，便去火烈鸟馆应聘了饲养员。现在的他，是真的喜欢火烈鸟，因为他觉得是它们让她来到自己身边的。
	他们恋爱了。
	年纪大了，越发觉得恋爱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而在年纪尚小之时，真的会做出一些事后回想起来都觉得匪夷所思的行为，甚至你会因为某人而改变自己的习惯和喜好。我想，那应该就是爱一个人的本能吧。
	苏小城

chapter12 待你长发及腰，拿来拖地可好
	漫长一生中，有些不可替代的人或事
	也许那并不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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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近“肉色”</h3>
	你们懂星座水逆吗？反正我不懂。我不懂的还有星座、炒股、足彩以及男生的脑回路。这么说吧，就在早上，大概是受了王大锤所说的水逆的影响，我的前相亲对象竟然要约我喝奶茶。
	大概在去年秋天的时候，在我妈的胁迫下，我去相了个亲。全程不到十分钟，我们总共说了不超过三句话，连拜拜都没说，就各奔东西了。
	按理说，这种路人是不会出现在我的微信好友列表里的，但因为他的头像是王大锤喜欢的蜡笔小新，我多看了几眼，就忘了删。
	他发来消息：你还好吗？有时间出来一起喝个奶茶。
	我“虎躯”一震，赶紧点开他的朋友圈，看了半天才想起来有这么一号人。他甚至给我解释了一大堆没再联系的理由，但我心想，我们很熟吗？
	他最后又问道：“你什么时候有空啊？”
	我回：“算了吧，余生我只想养条狗。”
	我以为这事就算完了，毕竟这话谁都听得明白吧，可没想到，他却厚脸皮地说：“我这只单身狗，如何？”吓得我赶紧拉黑了他。
	接下来的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生怕他会冲到店里来找麻烦。最后他没来，王大锤却来了。他骑着他的那台小电驴在门口等我，说是买足彩中了五百块，要带我去吃香喝辣。坐在他身后，习惯性地抱住他，而他每一次也总会不厌其烦地说：“包子，你又吃我豆腐！”他这么一说，我就掐他的肚子，不过才毕业几年，他肚子上的肉起码多了十斤！
	别误会，我是素食主义者，不近“肉色”，只是我和王大锤比一般朋友要亲近一些，哪怕我对他动手动脚，他也不会真的在意，谁让他是我老大呢！
<h3>
	叫我老大</h3>
	王大锤是高二转到我们班的，因为是新生，所以暂时被安排在最后一排靠门的位置，也就是我的旁边。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叫我老大！”当时的我听成了“叫我老爸”，心想，这人是不是脑子有病啊，这么不尊重人。后来才知道，因为他在家排行老大，所以家里人总喜欢叫他老大，叫着叫着就成了他的小名。
	我的成绩不怎么好，所以一直都坐在最后一排，而他跟我同桌了两天之后，就被班主任换到第一排去了。那之后，我们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说话。直到第一次月考，他考了全班倒数第一名，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班主任三番五次找他谈话，但最后他还是执意要按照名次来坐，所以他又坐到了我旁边。我问他：“你不会是故意考砸的吧？”
	“对呀。”没想到他回答得如此理直气壮。
	“为什么呀？”
	“因为坐前面好无聊，他们都不喜欢叫我老大！”
	“……”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觉得男生的脑回路真的好难懂。
	后来虽然他又轻易地考了全班第一名，但应他的要求，他还是坐在最后一排，班主任也没多说什么。反正成绩好嘛，用他的话说就是坐哪儿都一样。
	因为有王大锤这个学霸坐在旁边，所以我总是抄他的作业。上课时老师要点名回答问题，他也会事先告诉我，就是在这样的“帮助”下，我的成绩越来越差。到最后，班主任找到我一脸无奈地说：“你到底还想不想考大学？”
	在一天的晚自习上，王大锤也问我：“你想考哪个学校？”
	“北大！”我脱口而出。
	“我看你是头大吧！”
	我没忍住笑喷了，全班齐刷刷地回头看着我们，王大锤的脸瞬间红得跟个猴子屁股似的。下课后，他语重心长地说：“你还是认真点吧，别真考不上大学。”
<h3>
	沉沉睡去</h3>
	事实证明，一个人如果想要考北大，要么就是成绩特好，要么就是脑子不好，我属于后者。我虽然没有考上北大，但好歹我被北京的一所专科学校录取了，收到通知书的那天，我激动得在电话里真的把“老大”叫成了“老爸”。
	他倒是挺会接话的：“看到闺女有学可上，我就放心了。”
	可我没想到，那一年他竟然落榜了，在班主任的苦口婆心之下，他复读了一年，第二年考到了厦门大学。
	我们就这样一南一北地胡侃了半年，时不时还会在网上视频聊天，看到他在宿舍里光着膀子吃泡面，抽烟，和室友一起看《蜡笔小新》。
	大二的时候，我翘了一周的课，去厦门找他玩。他带我去鼓浪屿，在每个特色小店前拍照留念。逛完鼓浪屿，我对王大锤说：“老大，我以后的梦想就是开一家这样的店。”
	“那祝你生意兴隆。”
	“你不考虑入股吗？”
	“开店多累啊，我的梦想是要中五百万，然后和心爱的人一起去环游世界！”
	当然，他最后没有中五百万，却有了心仪的人。
	回北京的前一晚，我和他们宿舍的人一起吃饭，最后有人喝多了，拍着王大锤的肩膀说：“包子比李月亮好太多了，你跟包子在一起得了，干吗偏要去追一个追不到的人！”
	“包子啊，哈哈，她才不会喜欢我呢！”王大锤笑着说。
	“废话，我又不瞎！”我抢着说。
	“来，为你的好眼力干杯。”
	最后，我们都喝得有点高，一行人颤颤巍巍地回学校，王大锤在前面走着走着就蹲下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我走上前去，准备扶他起来，没想到一个没站稳就倒在了他身上，然后就响起一阵带着酒味的咆哮：“包子，快起开，你想压死我啊！”他顺手一推，我们就像两具尸体一样各自横躺在了马路上，看着满天繁星，好想就这么沉沉地睡去。
<h3>
	恋爱勿扰</h3>
	回到北京之后，我感觉酒还一直没有醒。因为一旦清醒，我就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王大锤恋爱了。在我走后的第二天，那个叫李月亮的女生，突然答应了跟他在一起。
	王大锤的室友都以为我不认识李月亮，其实我怎么会不认识呢，我们还是高中同学呢！李月亮是我们班的英语课代表，一头乌黑的长发，她每次站起来读英语课文的时候，都会先捋一捋头发，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王大锤开始注意到她的吧。
	所以后来，他才会坐到最后一排，只是因为坐在后面可以静静地欣赏她的背影。原来，那会儿他故意做出发呆耍酷的样子都事出有因啊。
	我还傻乎乎地在一旁偷看他，他的下巴已经开始冒胡茬，睫毛很长，眼睛每眨一下，是不是就代表他又将她多记住了一眼？
	就连他高考落榜的事儿，也是因为她在英语考试时突然晕倒而最后放弃了考试，他是为了她，才故意考砸，然后跟她一起复读，随后他们又一起考入了厦大。
	在我去厦门之前，我对这些毫不知情。在厦门那几天，我还一直嚷着要王大锤把她叫上一起玩。但王大锤愣是打死都不肯，还声称跟她不熟，平时也没怎么联系，突然叫出来玩感觉怪怪的。
	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因为他没有把她追到手。
	现在好了，他圆满了，终于将暗恋变成了相恋。我们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每天在网上都有聊不完的话，他的QQ头像一直都是灰着的，而签名改成了：恋爱中，勿扰。
<h3>
	不可替代</h3>
	王大锤的恋情一直持续到毕业，外语系的李月亮跟一个加拿大外教在一起了。我是从王大锤室友那里得知消息的，听说，王大锤伤心欲绝，每天借酒浇愁，都得了酒精肝进医院了。
	但他对我只字未提，我也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就像那一年，我坐在他的身旁，我眼里的他，却将另一个人放进了心里。
	失恋之后的王大锤回了老家。他在电话里笑问我：“何时归故里？”
	“你想我啦？”
	“还真有一点，不过你懂的，真的只是一点点。”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但听到他说想我，我还是很开心，就像考试拿了高分那种感觉，不真切，却是事实。在北京待的这两年，我也试着接触了几个男生，最后都无疾而终。或许是我对少女时代的幻想还有一丝留念，又或许是还没有遇到真正对的那个人。但不管怎么说，在真爱来临前，身边有个熟悉你、关心你、愿意陪着你胡吃海喝的人在，是不是会更好一点？答案是肯定的。
	于是，我在年底辞掉工作，买了回家的机票。在王大锤的鼓励和帮助下，我终于圆了开店梦。开业当天，王大锤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的菜，开饭前，我问他喝啤酒还是白酒，他竟然皱着眉头说：“我喝可乐！”
	“咦，你不是很爱喝酒吗？”
	“那次喝太多了，难受。”
	“没事干吗喝那么多？”
	“失恋了呗，你不懂。”
	“我去，你失恋了，竟然不找我……”我是想说，竟然不找我陪你喝酒。他一口打断我：“包子，你明知道我不喜欢短头发的女生啊。”
	“那待我长发及腰……”
	“拿来拖地可好？”
	王大锤还是那么贱，他身边也不乏各种女生，但我心里清楚，没有一个能取代我。就像在我心中，他的地位也无人可替代。
	尽管这跟爱情没有关系。
	我想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比朋友更亲近一点，却又不是恋人的人吧。但谁能说那个人心里没有爱呢？因为知道得不到，就努力告诉自己不失去就是好的了。
	苏小城

chapter13 春风十里，不如你的黄焖辣子鸡
	那个在雨夜里骑车载我回家的少年
	如今他变成了什么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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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3-1</h3>
	2009年的春天下了一场雪。那时我在一家便利店做收银员，每晚十点下班，但通常交完账出来就已经快十一点了，黄兴会在对面的公交站等我。因为倒春寒，他又把那件穿了一整个冬天的黑色羽绒服套上了，在昏黄的路灯下，像一头笨重的熊。
	他的自行车是在网上买的二手车，一口价一百块，后座是他后来自己动手装的。我记得当时我陪他去取车，我们在暴雨中等了车主半个小时，车主像丢垃圾一样将自行车丢给我们，然后只收了八十块钱，说剩下二十块让我们一人去吃一个汉堡。旁边的华莱士，十块钱可以买三个汉堡，他吃了五个，我吃了一个，吃完，他骑车载我回家。雨水顺着他的衣服往下流，流经我的头发、脖子，最后顺着小腿到脚踝，进入我的鞋子里。但我一点都不觉得冷，我抱着他，他骑得飞快，连闯三个红灯，最后我们平安到达出租屋。
	睡觉的时候，他忽然转过来对我说：“现在我也是个有房有车的人了，我是不是可以去你家提亲了，哈哈。”
	“租的破房子，一辆二手自行车就想买走我啊？没门儿！”可我心里想的是，就算你什么都没有，我也愿意嫁给你。
	“哎呀，以后都会有的嘛，不急，慢慢来。”说完，他伸手将我搂过去，亲了亲我的头。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到十年后，我们住在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像老夫老妻那样拌嘴，看电视，出门散步，遛狗。
	可半夜醒来之后，发现停电了，后来黄兴才说因为一直没有交电费，被催了好几次，最后电被断了。
	那一年我们是真的穷，过着饱一顿饿一顿的日子，但他总会安慰我，不要急，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h3>
	chapter13-2</h3>
	新来的兼职巧君是个脾气暴躁的大嗓门，她每天都会因各种小事和客人吵架，甚至还被客人投诉到老板那里。老板是个胖子，不知道是不是天下所有的胖子性格都很温顺，反正我从未见过他发脾气，哪怕是巧君在一天之内得罪了五个顾客，他也只是笑嘻嘻地说：“顾客是上帝没错，但也不能总惯着他们，是吧？”后来我才搞明白，老板是巧君的表哥，难怪他从不处罚她。
	巧君是南昌一所大学大二的学生，寒假被她爸安排过来帮忙，说是帮忙，其实就是在收银台里坐着玩手机，并受她表哥的命令来监督我们。一开始，我不喜欢她，觉得她聒噪，无知，还非主流。聒噪就不用说了，每次看她和客人争执，我都恨不得钻到收银机里面去；无知表现在她一直以为黄鹤楼不在武汉，而是在长沙；关于非主流，大概她每天举着手机在店里伸出剪刀手自拍的照片就足以出本写真集了。
	但她好像特别喜欢跟我聊天。讲她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个造型师，小学的时候跟她爸说起这事，她爸说得到了初中再说，结果一直到上了大学，她爸还没答应；讲她在学校里对一个学长穷追不舍两年，终于搞定了他，现在两人正处于热恋期；讲她的老家新疆哈密有多么美，大盘鸡有多么好吃！
	我想起网上一个笑话，顺势用来问她：“你们在新疆是不是都骑骆驼上学啊？”
	然后她当场笑喷，并且为此给我解释了半个小时，他们那儿也有车，出门也是可以打车的，骆驼她至今都还没见过！
	她还特别喜欢吃我的便当，她一脸娇嗔地说：“璐璐姐，你教我做饭好不好嘛！”一米七的女生撒起娇来着实让人有点吃不消。
	可我压根不会做饭啊，便当都是黄兴做的，他也没特意学过，为了节约钱，就自己动手了，没想到做出来的味道还不赖。
<h3>
	chapter13-3</h3>
	黄兴最拿手的菜是辣子鸡，鸡一定要他亲自去菜市场选，用他的话说，一只性格火爆的鸡肯定跟一只性格温和的鸡口感是不一样的。辣椒则是他从老家贵州带来的干辣椒，出自他外婆之手，或许是多了这一份故乡的味道，才让这辣子鸡的味道锦上添花。
	休息的时候，我叫巧君到家里吃饭，黄兴忙里忙外做了一桌子菜。吃到辣子鸡的时候，巧君激动得都语无伦次了：“我的天啊，太好吃了，比大鸡盘，不对，大盘鸡还好吃！”
	吃完饭，黄兴在厨房洗碗，我和巧君看电视。“我觉得黄兴没去当厨师真是太可惜了！”巧君一脸膜拜地说。
	“我也这么觉得。”
	“那他为什么不去呢？”
	“因为他想做个导演啊。”
	巧君一副诧异的表情：“哦……导演也不错嘛！”
	导演有什么好呢？我最痛恨的就是导演，当然我不是讨厌哪一个导演，我只是单纯讨厌黄兴想当导演这事儿。黄兴在大学学的是物业管理，但他喜欢看电影，他电脑里有好几千部电影，每天还在不停地下，不停地删。我们的相识也是因为一部电影，当时在豆瓣电影里看到一篇他写的评论，觉得很好玩，就顺手加了他。没想到，他是个互粉狂人，就这样我们发了第一封豆邮，然后聊起了各自喜欢的电影，到后来聊到音乐、小说，最后约着出来吃了个饭。第三次约着吃饭的时候，他买了一束花和一个蛋糕，其实我真的忘了那天是我的生日。
	生日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我们做过最多的事就是一起看电影。毕业之后，我妈想让我回家，说是在园林局给我找了份工作，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为此还跟我妈大吵一架，她在电话里咆哮：“那你就自生自灭吧！”“我会活得很好的！”不就是一份工作吗？好歹我也是二本毕业的啊！
	可当我投了无数简历，面试了无数次之后，我才发现，工作真的好难找！他们拒绝我的理由很简单：“我们想找有经验的人。”而我学了四年的环艺设计，好像真的一点用都没有。
	两个月之后，我身无分文，好在黄兴之前接了点私活帮人做字幕攒了一点钱，但再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于是我跟他商量：“不如你先去找个工作做着，导演的事儿往后推一推？”
	“嗯。”虽然他不情愿，但这好像也没得商量，每天看电影又不能当饭吃。
<h3>
	chapter13-4</h3>
	他顺利应聘上了一个小区的物管员，虽然工资不高，但好歹能支撑房租水电费。没过多久，我就去便利店上班了，便利店离家远，十点下班后没有公交车，黄兴就每晚来接我。如果天气好，回家需要半小时，如果遇到下雨，骑得慢一点，则要差不多一个小时。
	回到家他还会给我做消夜，我们在窄小的房间里一边吃面条一边看电影。他仍旧坚持每天看一部电影，哪怕回家再晚，也还是会看，好像电影就是他的催眠曲。一开始我会陪着他一起看，到后来，我就一个人先睡了，毕竟美容觉对我来说比电影更重要。
	秋天的时候，他辞职了，事先并未跟我商量。我嘴上说着“没关系”，其实心里特别害怕。在他工作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总是在抱怨，觉得自己干的工作太琐碎，每天要去各种家庭解决各种杂事，他觉得这些都不是他想要的，他还是想当导演。
	他开始通宵达旦地看电影，有时候我半夜醒来，看到他还坐在电脑前，音响里传出各种台词和配乐。
	我们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争吵的，从最开始带着商量的语气到后来的歇斯底里，我成了一头易怒的狮子。
	没有等到过年我们就分手了。“去跟你的电影过一辈子吧！”这是我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h3>
	chapter13-5</h3>
	我回了老家，然后进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绿化设计，每天累得像条狗，内心却无比充实。人一旦忙起来，就会忘掉很多事。你的努力，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第二年，我被提升为部门经理。新来的90后妹子人很老实，但也是真不会说话，她在一次部门聚餐的时候问我：“老大，你都快三十岁了，怎么还没有男朋友？”
	我被问得哑口无言，赶紧夹了一根鸡翅啃，装作很忙没时间回答她的样子。可是啃着啃着，我突然想到了黄焖辣子鸡。根据口感来判断，我猜这只鸡一定是一只很悲伤的鸡，就像此刻的我一样悲伤。
	自从离开武汉之后，我再没和黄兴联系过。但你知道，在这样一个通信发达、朋友圈普及的年代，要想完全屏蔽掉他的消息是不可能的。所以我知道他还在武汉，换了几个女朋友，生活跟之前也没什么太大变化，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还成天做着导演梦，又有哪个女生愿意陪他耗下去呢？
	至少我不会。我不知道我是在何时变得现实的，但我真的害怕过那种在半夜起来上厕所都没有灯的日子。
	2015年春天，我去武汉出差，之前工作的便利店竟然还开着，我还碰到了巧君，她已经是股东之一了。可她告诉我，她最想做的还是造型师：“等我赚了钱，就去北京学！”她的眼神坚定。
	有梦想的人，本该被祝福。
	我去了从前和黄兴住过的那条街，那里的老房子都拆了，新修了商场，门口有个品牌活动，热热闹闹地聚了一堆人。其实来之前，我就听说黄兴现在搞了个工作室，专门拍一些搞笑视频，在网上挺火的，他都开始接广告出席活动了。如果没看错，那个穿黑T恤牛仔裤的应该就是黄兴，他身边帮他整理头发的是他现在的女朋友吧。
	离开之前，就让我再好好地看一眼吧，看一看那个在雨夜里骑车载我回家的少年，如今变成了什么模样。
	其实很多人的故事最初的版本都是美好的，后来人在长大的过程中变了，有的是受环境的影响，有的是受旁人的左右，故事最后就变成了另一副样子。
	每个人都自私，尤其是在爱情里。所以，很多人错失了彼此，再无交集。但生活还是要继续，新的天地永远在前方等着，我们只能前行。
	苏小城
	他们都应该去过全新的生活，
	而不是因为过往再继续纠缠。

chapter14 时移事往
	人的一生中
	很多东西需要慢慢放下
	包括往时和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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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叫张震的男人</h3>
	重庆的冬天干燥，天空总是灰蒙一片。乔熙正赶去机场接一个朋友，说是朋友，不过是她同事小鹿的大学同学。小鹿要加班，只好拜托乔熙帮个忙。一开始，乔熙没打算答应，但她隐约听到小鹿在电话里嘟哝了几句什么“像张震”，心想那应该是自己喜欢的菜才对啊。于是，荷尔蒙作祟，她稀里糊涂就答应了。
	但是很失望，从机场里出来的男人没有哪一点像张震，真是枉费了这么好听的一个名字。心理落差让乔熙的脸色不太美丽，之前的全部热情瞬间冷却，所以她一个人闷着头走得飞快。
	在机场大巴上，乔熙故意往最里面钻，张震提着大包小包一路跟过去，行李碰到一个女生的头，女生马上跳起来就骂：“看着点，没长眼睛啊？”
	张震被骂得一愣一愣的，放下行李便点头哈腰地对女生道歉，乔熙在一旁哭笑不得，心想，这也太软弱了吧，自己男朋友要是这样，非骂死他不可。不过好在跟她没多大关系，她也懒得上去说什么。
	下车后，张震满脸沮丧，乔熙便问他：“是不是对重庆的女生失望了？”
	“要是她们都跟你一样沉默也许会好点！”这下可好，马屁拍到马腿上去了。
	乔熙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他是在怪她不够热情吧。
	将张震带到预订的酒店，乔熙接到小鹿的电话：“张震帅吧？”小鹿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雀跃。
	“嗯……还好。”乔熙回答。
	“对他印象如何？”
	“一般般。”乔熙被问得有些蒙，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挂了电话她想，又不是相亲，自己在那儿紧张个什么劲呢？回头看着在一旁笑得诡异的张震，她不禁怀疑，他真的仅仅只是小鹿的大学同学，而不是小鹿的前男友或者别的什么人吗？
<h3>
	网络醪糟西施</h3>
	第二天，小鹿在QQ上给乔熙发消息：这个月我任务没完成，周末铁定加班，要不你先陪张震转转？——附带一个哭脸表情。
	乔熙心软，反正自己的任务也提早完成了，不妨就再充当一次好人吧。于是给小鹿回复：成。
	太好了，老张说了，一切费用由他包，你只管陪吃陪喝陪逛就是了。——小鹿总算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
	于是，乔熙当起了张震的免费导游。张震是北方人，第一次来重庆当然要去品尝一下地道的重庆火锅。可是他完全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刚坐下来开吃就被辣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乔熙在一旁偷偷笑，被张震看见了，问：“是不是笑我贱？”
	乔熙笑得更大声了，一张脸红得像盘子里的猪腰似的。
	整顿火锅几乎是乔熙一个人消灭完的。张震坐在对面，只敢喝啤酒，偶尔手贱夹一块藕吃了，又感觉像进入了地狱。
	吃完火锅，他们乘轻轨去解放碑，轻轨行驶在滨江路上，张震忽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指着窗外说：“那岩壁上是房子？”
	“当然，里面还有商场呢！”乔熙说。
	于是逛完解放碑，乔熙又带他去了洪崖洞。从顶楼一层层往下逛，各种小玩意儿琳琅满目。三楼是小吃街，因为没有吃火锅，张震的肚子有点饿。在一排排小吃店门前，张震对一家叫作“飞机码头”的店好奇起来，只因为门口的招牌上赫然写着——猪油醪糟。
	醪糟俗称米酒，大家都见过。张震从小就喜欢喝，可是这猪油和醪糟搭配在一起到底是个怎样的东西呢？
	那么进去尝尝就是了。坐在店里，张震问乔熙：“猪油也可以当小吃喝？”
	“当然不是喝猪油，等会儿你自己尝就知道了。”
	他们那晚一人吃了一碗猪油醪糟。用糯米制成的醪糟坯，下油锅，加芝麻、橘饼、核桃仁、油酥花生仁、蜜枣、白糖等稍煎，然后放入沸水中煮沸之后就可以享用了。它香甜可口，营养丰富。乔熙告诉他：“在我们家乡，猪油醪糟其实是做给生产后的产妇吃的。”
	张震张大嘴：“什么？你说我是产妇？”
	“不是不是，那是最早的时候啦，现在都成了我们家乡最著名的小吃了。”乔熙笑起来。
	张震在重庆待了一周，和乔熙处得基本上已经到了可以互骂“贱人”的地步了。他喜欢重庆，当然更喜欢重庆小吃。走的时候他还特意去超市买了真空包装的猪油醪糟，并且扬言要将此等美味“发扬光大”，甚至还建议乔熙干脆在网上开个淘宝店，做网络第一醪糟西施。
<h3>
	像冬天的树</h3>
	说归说，面对张震的提议，其实乔熙还真有过卖猪油醪糟的打算。不过那都是十年前的事了。十年前，乔熙上高中，每天下晚自习林海都会等在学校对面的巷子口。那个时候，学校管得严，不让早恋，所以两个人约会都只能去很远的滨江路。
	滨江路上只有一家卖猪油醪糟的小店可以供他们坐下来歇息，起初，乔熙并不喜欢吃这种甜腻的食物。但林海喜欢吃，常常是吃完自己的，顺便将乔熙剩下的也一扫而空。
	那个叫“飞机码头”的小店一度成为他们约会的场所。老板娘每次见到乔熙都会夸她漂亮，乔熙最常干的事情就是坐在昏暗的小店子里等林海来找她。
	林海是附近一家摩托修理店的小杂工，他会将工作服洗得干干净净，别的修车工都是脏兮兮的，浑身散发着汗味，林海身上却总是有一股淡淡的香味。那个时候，乔熙并不知道林海已经在用香水。林海攒了半年的钱，托表姐买了一瓶香水回来，随时都带在身上，只在跟乔熙约会的时候喷。
	偶尔，他们也会聊起以后。乔熙问他：“准备修一辈子的摩托车啊？”
	林海笑，但那笑里多少有些尴尬：“我也不知道，再看看吧，等有钱了或许就会自己单干吧。”人年轻的时候，总是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明年我就要去上海读大学，你跟我一起去好吗？”乔熙可不想待在家乡陪他修一辈子的摩托车。
	林海没有回答她，只是在敞亮的店里低头点了一支烟。他不知道为什么乔熙那么迫切地想要离开这里，其实他觉得这里挺好的，至少没有太大的生活压力，日子过得简简单单也不失为一件好事情。
	第二年，乔熙被上海交大录取。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她没有先回家，而是去了林海的修车店。她喊他的名字，他跑出来看着她一直在笑。她将通知书递过去，林海将沾满机油的双手在衣服上蹭了又蹭，才接到了手里。看到上面写着几个大字——上海交通大学。
	那晚，他们破例没有去吃便宜的猪油醪糟，而是去稍微高档一点的地方吃了炒菜。说是高档点，不过也就是在中心区装修好一点的餐馆罢了。点了几个下酒菜，还要了啤酒，林海说的是今晚要不醉不归。
	乔熙不太能喝，但也到了兴头上，她看看林海，然后故意耍着性子说：“如果你真喜欢我的话，那么给你点时间准备准备，两个月后一起去上海。”话没有商量的余地。
	林海支支吾吾：“去是可以去，可是我去了能做什么呢？”
	“过去再说呗，如果实在找不到事情做，那么就在我学校附近开个小摊子卖猪油醪糟算了。”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但林海的心还是被戳痛了。
	他可以为了她做任何事，但他不想做没有把握的事情。
	最后，林海当然没有跟乔熙一起去上海。乔熙在火车上就给林海打了电话：“我们分手吧！”因为乔熙觉得他不爱自己，觉得他就是个安于现状不求上进的人。
	这样的人有什么前途可言？所以一气之下，她跟他分手了。
	每年放假回家，她也赌气从未去找过他。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乔熙跟妈妈走在一起，隔老远，林海就低头绕开了。她想喊他，可是他那样落魄，她喊不出口。在上海的几年，她变了，变得虚荣，开始化妆，到专柜买衣服，交有钱的男朋友。
	后来，乔熙慢慢也将林海忘了。年少时候的爱情跟冬天的树一样摇摇欲坠，谁又会记着谁一辈子呢？
	她在离家乡很远的地方生活，再也没有林海的消息。
<h3>
	林海的影子</h3>
	在上海的几年，乔熙谈了好几场恋爱，每一场都无疾而终。她终于在2009年冬天回到重庆，因为专业学的是英语，所以进了一家外资公司。在重庆，她有机会常常回家，却没再见过林海。他是不是离开了，去了哪里，乔熙一无所知。
	后来，她无意中跟妈妈聊天说起邻街修摩托车的林海，妈妈才恍然大悟地说：“那人我记得，大晚上的经常在我们这条街上转，后来听说疯了。”
	乔熙的眼神暗淡下来。妈妈去了厨房，她不知道，那个在她眼里的疯子曾经是女儿一心喜欢并想同他过一辈子的人。
	乔熙发现经过这么多年，自己终于还是回到了原地。当年心心念念想要出去，想要跟林海一起过不一样的生活，如今却只能一个人重新开始。
	远方除了遥远，真的一无所有。这是乔熙六年后悟出来的。如今，她仍旧单身，办公室里的女同事相继恋爱，结婚，就连成天叫着单身万岁的小鹿也有了心仪对象——张震，拿小鹿的话说就是“张震是适合过日子的人”。
	张震上次回去之后，乔熙就成了他的眼线，向他汇报小鹿的一切行踪。当然最重要的是，乔熙希望他们能够幸福。
	直到乔熙和小鹿去张震所在的城市出差，他们在江边的大排档吃虾喝酒，小鹿才告诉乔熙，其实是想把张震介绍给乔熙的。
	乔熙愣在一旁，回想起这几个月以来跟张震的交情，才发现更多的时候，她只是将他当作一个朋友，一个可以倾吐的知己。
	张震有些害羞，举起杯子对乔熙说：“来喝酒吧，小鹿闹着玩的。”
	喝吧喝吧，这个时候唯有酒可以化解尴尬。三个人，其实只是乔熙和张震，干掉了一箱啤酒。乔熙彻底喝醉了，跑到江边坐着边吐边哭，她想起了林海。当年收到通知书的那晚，她也是喝得烂醉，后来在收费廉价的招待所，他们睡在一张床上，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现在想起来，她不知道是该遗憾还是庆幸。
	这么多年，心里总归是有些落差的，对之后所爱的人，她一直都能在他们身上找出林海的影子。就连张震，她愿意跟他说那些，也仅仅只是因为他喜欢吃猪油醪糟，而林海也是。
	但这一晚，痛哭的人除了乔熙，还有张震。他知道，当小鹿将话挑明之后，他和乔熙之间就没戏了。
	不过还好，天亮的时候，乔熙对张震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嗯，你不要难受了。”其实自己也好受不到哪里去。
<h3>
	都没有挽留</h3>
	张震再次出现在乔熙面前的时候，他拖了一个大大的行李箱，像刚旅游回来一样对乔熙说：“我申请调到公司的重庆办事处来了，欢迎吗？”
	“当然欢迎，以后就不愁找不到人喝酒了。”
	这一次，他是铁了心要来追乔熙的。虽然机会渺茫，但聊胜于无，不尝试怎么知道结果呢。
	乔熙仍旧跟之前一样，在张震面前也没有觉得尴尬。一样吃饭喝酒，逛街聊天。倒是张震，处处都关照着乔熙。但乔熙对他就是不来电，就连小鹿都看不过去了，在背地里劝乔熙：“张震真的不错，要不你们试试吧。”
	其实，乔熙不是没有考虑过。对于一个二十六岁的女人来说，不会再有十六岁时的梦想和热情，那时候可以为了爱人远走高飞浪迹天涯，现在更多的是希望稳定平静，细水长流。之前拒绝的理由是不太相信异地恋，现在张震过来了，她还真找不出什么理由拒绝。
	干脆就像小鹿说的那样，试试吧。反正也不会缺胳膊少腿。
	她和张震开始交往，要说跟以前有啥不一样，那么便是他们同居了。住在一栋小高层公寓里，窗外就是嘉陵江。
	周末两个人也会去看电影，逛逛商场，偶尔去洪崖洞的“飞机码头”吃猪油醪糟。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总会从对方身上发现自己的影子。乔熙慢慢发现，张震的眼神里有一种叫悲伤的东西，跟曾经的自己很像。
	终于在半年之后，张震对乔熙说：“过完今年，就跟我回上海吧。”
	“为什么？”
	“因为在这里，我发现我们过得并不快乐。”张震有些失控。
	“那是你想太多了。”乔熙说。
	“你只是把我当他的影子，对吧？”
	“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走？”
	“没有为什么。”
	对话结束，乔熙摔门而去。她实在害怕张震问她为什么。她爱张震吗？当然爱。但的确不如之前跟林海在一起那会儿有激情。
	年纪越大，越怕背负感情的包袱。
	乔熙搬出了他的公寓，那天晚上，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她在卧室收拾自己的东西。他说：“你的牙刷别忘了，拖鞋在床底下，毛巾挂在阳台上的，对了还有你的小说在床头。”到这一刻，他还是分得清彼此的东西。
	“我走了。”她拖着一大袋行李站在门口。
	“嗯，如果想我了，随时打我电话。”
	张震是个好脾气的人，就连她提出分手也好脾气地答应。这样的场景哪里像是离别，更像是妻子出差，丈夫的叮嘱和交代。
	关上门的瞬间，她最后一眼看到张震靠在沙发上。光线昏暗，她有一瞬间觉得，时间倒退了好多年，在那里坐着的不是张震，而是林海。
	同样是她离开。同样是他们都没有挽留。
<h3>
	记忆停留在黄昏</h3>
	两个月之后，她一个人在黄昏时去了“飞机码头”，要了一碗猪油醪糟。那是她头一次吃到想吐，胃里翻江倒海般地汹涌。她迅速地埋单，然后打车回家。一直折腾到凌晨，实在受不了，她去了医院。
	她被确诊怀孕了。她看着那张单子，突然有些想笑，随后便哭了起来。
	此时，张震已经离开重庆回到上海。就在上个月，小鹿告诉乔熙，张震要回上海了。当时乔熙只是“哦”了一声，没有再多说什么。
	她没有告诉张震，她之所以不想去上海，是因为当年所有的记忆都留在了上海。现在不想再去重拾回来。
	而她也不知道，在上海读大学的那几年，其实张震和她是同学。他是研究生，他第一次见到乔熙是她跟男朋友在食堂吵架，他听到男生在转身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找你的初恋去吧！”后来，他又看到乔熙交了新的男朋友，不久又分手了。她好像很喜欢折腾自己。乔熙毕业后，他就没有了她的消息。直到去重庆出差时，来接他的竟然是乔熙。
	本来他以为两人重逢会有新的进展，可是到头来，他的结局跟之前那些男生一样。她心里的爱人，始终只是林海。
	但真相只有乔熙清楚，林海回来过。就在张震第二次来重庆之前，他们在家乡的街上偶遇，林海彻底变成了中年男人的模样，身边跟着一个并不漂亮的女人，他在向乔熙介绍的时候说：“这是我爱人，张娟。”随后说起她：“老朋友，乔熙。”
	八年时间，他们的关系最终沦为老朋友。他们连再坐在一起吃饭的机会都没有。她狠了心，不再给自己一点念想。
	回到重庆之后，她答应跟张震试着交往。但是就如猪油醪糟，它有它的赏味期限。爱情亦如此。
	人的一生中，很多东西需要慢慢放下，包括往时和旧爱。只是张震没有等到乔熙放下的那一天。
	年底的时候，小鹿告诉乔熙，张震结婚了。
	在一段关系里，有人喜欢折腾对方，而有人喜欢折腾自己。不论哪一种，都会导致关系恶化，最终分崩离析。
	人要懂得放下，放下那些阻碍你前进的人或事，轻装上阵，才能过好余生。
	苏小城

chapter15 阿波马草结婚了
	喜欢不喜欢的，不要表现出来
	做完一天的工作，回家看看剧
	和朋友聊聊天，这才是生活的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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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5-1</h3>
	马草跟阿波是同专业不同班的同学，每周三的公共课会在同一个阶梯教室上课。在这个并不大的校园里，碰到是常有的事，但是他们从未打过招呼，就连在一个教室上课，哪怕坐在前后排，马草也不会多看他一眼，看见他就烦。
	她对阿波的印象不好这件事要追溯到开学不久的校园歌手大赛，马草的室友大圆拉着全寝室的人去给她的老乡阿波当后援团。对于阿波会唱歌这件事，马草听大圆说起过，说他唱香港Beyond（超越）乐队的歌唱得很好。要知道，在一个大学里，会唱歌的男生一定有一批女粉丝，其中又不乏追求者，但是阿波是个例外，因为他是个超级大胖子，据说最胖的时候体重达到120公斤。
	比赛当晚，大礼堂坐满了各个参赛者的粉丝团。大圆将事先准备好的花束分发给几个室友，轮到马草的时候，花没有了，于是她将一只粉色的泰迪熊递给马草，说：“将就一下吧。”
	阿波作为压轴歌手出场，《海阔天空》的旋律一响起，全场就沸腾了，他一开口，更是惊艳四座。演唱结束，一群人上去献花，只有马草抱着个泰迪熊，也许是阿波捧着的花太多了，所以他并没有接马草递过去的熊，马草又抱着熊下台了。她竟然被他拒绝了，她很不爽！
	那之后，马草对阿波的印象就不怎么好，她心想，高冷个屁呀，不就会号几嗓子嘛，在街上随便拉几个胖子，唱得也不比他差。
	天蝎座的马草对于记仇这一项技能，简直已经修炼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在期末考CAD（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时候，马草和阿波在同一个机房考试。马草学得不好，但是她偷偷带了一个U盘，拷了同学的作业，交卷之后，准备走人。
	这时候阿波迎面走来拦住她：“那个，你是大圆的室友吧，我，我能不能找你借下U盘呢？我也不会做。”
	“没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h3>
	chapter15-2</h3>
	考完试之后的那个下午，心情大好的马草坐车去市里逛了街，买了衣服，吃了比萨，然后回校之前给大圆发了个信息：晚上你那儿不是有麻将局吗？我去找你玩吧，给你带肯德基。
	大圆因为受不了宿舍不能洗热水澡，便在校外租了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那里一度是他们聚会的场所。聚会从最开始的吃吃喝喝，发展成了现在的麻将聚会。大圆的牌技突飞猛进，但是马草还是个菜鸟，逢赌必输，但又从不甘心。
	就在那个晚上，当马草踏进大圆家之后，她惊呆了，麻将桌前竟然坐着阿波，没错，冤家路窄的现实版。而在马草回来的路上，阿波已经吐槽了马草起码不下十遍，所以当他见到提着一袋子肯德基的马草的时候，眼神里有种看到猎物送上门的激动，他势必要在牌桌上扳回一局。
	但是呢，说来也奇怪，那天晚上的马草运气爆棚，大杀三家，成为当晚当之无愧的自摸天后，而对面的阿波，输得最惨。有人开玩笑：“你要再输，恐怕只能当掉内裤了吧！”
	“没事，我内裤大，一个顶俩！”
	全场一阵哄笑。天亮的时候，马草举着一沓零钱，说：“走，吃早饭去，姐姐请客！”阿波一口气吃掉三笼蒸饺，五碗稀饭，还喝了一罐啤酒，可能也只有他会在吃早饭的时候喝啤酒吧。酒足饭饱，阿波摸摸肚子：“正所谓赌场失意，食场得意说的就是我吧，哈哈。”
	那场麻将之后，马草和阿波一笑泯恩仇，说起那次献泰迪熊，阿波说：“当时太激动，眼镜被花碰掉了，忙着捡眼镜，所以没看到你，不好意思。”
	“其实我带了U盘，但当时就不想借给你，你不会记仇吧？”
	“我可没你那么小气。”
	期末成绩出来，阿波的CAD挂了，重考交了三百块钱。三百块可以吃多少小笼包啊！阿波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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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5-3</h3>
	大二，阿波和马草都搬出来了，他们住的地方离得不远，相隔一条街。这条街上有很多好吃的，他们常常在半夜相约出来吃烧烤，马草喜欢喝奶茶，她就用奶茶代啤酒和阿波的啤酒干杯。夏天燥热，只有夜晚稍微凉快一点，所以情侣们都趁着这个时候出来消夜，顺便约会。
	阿波也有喜欢的姑娘，比他们大一届，他就是在那次歌手大赛上认识她的，她是主持人，最后颁奖的时候，上来和阿波握手拥抱，阿波就迷恋上了她的笑，还有刚洗过头的那股淡淡的植物清香。
	“应该是覆盆子的味道。”阿波说。
	“那你怎么不去追，光想有什么用？”马草啃着鸡爪。
	“她怎么会喜欢我呢，我这么胖！”
	“胖有什么啊，北极熊还要谈恋爱呢！”
	“我不敢。”
	那个夏天，他们几乎每晚都出来吃烧烤，阿波提了那个学姐无数遍，却始终无从下手。马草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写东西的。当时她看到某论坛有杂志编辑在征集甜蜜的爱情小故事，于是她将阿波和学姐作为男女主角写了一个故事，投到了编辑邮箱，没想到最后这个故事竟然被采用了。她领到了两百块稿费，然后请阿波去吃饭。
	后来阿波一直将那本杂志视若珍宝，放在床头，每晚都要看上一遍，才睡得着。他睡不着的话，就会找马草说说话。马草每天都灵感爆棚，常常创作到天亮，然后第二天再睡上一整天。是的，大三基本上没什么课了。
	有一天，马草又熬了一个通宵，而阿波看球也没睡，两个人突然兴之所至，约着去上课。然后到了学校，吃了早餐，路过教学大楼前的那块草坪，阿波说：“阳光真好，我们晒一会儿吧。”
	然后，他们就真的躺下来晒起了太阳。“毕业之后，你想做什么呢？”阿波问。
	“要不我们组个乐队吧，像我喜欢的My Little Airport（我的小飞机场）乐队一样，唱属于年轻人的烦恼、忧愁和爱情。我负责写词，你负责谱曲，怎么样？”马草说。
	“好啊，我们就叫‘大杯奶茶’，你不是最喜欢喝奶茶吗？”
	“然后我们就大红大紫，赚好多的钱，去环游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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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5-4</h3>
	毕业之后，“大杯奶茶”当然没有横空出世，更别提迅速走红。阿波参加了各种各样的选秀比赛，但是得到的评价大同小异：“唱得是很好，但是真的不太好包装。”评委们很现实。
	一度，阿波狠心要减肥，每天只吃几片青菜，后来晕倒被送进医院，之后，他就再没动过减肥的念头。他在酒吧驻唱的时候，被电视台的一个编导选中，去做电视节目的幕后歌手，就是那种在节目需要的时候唱歌，但是从不露脸的歌手。他的声音被很多人喜欢，也有了不少的歌迷。
	而马草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社里的主编是个大妈，但每天都要把自己打扮成萝莉，最爱穿蓬蓬裙。马草偷拍过好几张，发给阿波，然后和阿波一起吐槽，大笑。无聊的时候，马草就写很多歌词，存在一个叫“大杯奶茶”的文件夹里，有《麻将之夜》《烧烤摊的年轻老板娘》《雪菜汉堡》《丽丽牌薯片》《世上最萌的“人字拖”》……“人字拖”是阿波养的一只土狗，捡来的，当时被车撞断一条腿，治好之后就只有三条腿了。
	又因为“人字拖”，阿波跟他的准女朋友，就是大学里的那个学姐，彻底完蛋了。最初，那个学姐陪朋友来电视台参加节目，在后台碰到了阿波，然后惊呼：“天啊，那些都是你唱的吗？太好听啦，当时我就很看好你呢！”
	然后两个人约了几次会，相处得还挺愉快，可是当她去了阿波家，看到那只三条腿的“人字拖”，就开始嫌弃：“它怎么只有三条腿，好丑噢！”她甚至让阿波把“人字拖”丢掉，说自己不喜欢宠物。
	可想而知，他们的故事到此为止。
<h3>
	chapter15-5</h3>
	有段时间，马草的工作很不顺利，老板制定了单休考勤制度，工资不能按时发，还要没日没夜地加班，同事之间又钩心斗角。
	她约阿波出来吃烧烤，吐苦水。阿波却喝着啤酒说：“喜欢不喜欢的，不要表现出来。做完一天的工作，回家看看剧，和朋友聊聊天，这才是生活的真义，亏你听了那么久的‘我的小飞机场’的歌。”
	是啊，人生中总会遇到不顺心的事，是成天抱怨不停呢，还是努力消化它？肯定是后者，这些道理，就连阿波都懂，她却还没参透。
	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阿波已经二十五岁了。也是在这一年，阿波去了北京，继续追寻他的音乐梦。他变得很忙很忙，也只有在极少数的时候，他会给马草发个信息。
	“北京很大，人很多，每个人都在拼命想要留下来，我也一样。”
	“下雨天总会想起南方，想起我们的大学，那间漏水的阶梯教室，烧烤摊和包子铺，想起你。”
	“前两天跟一个唱片公司的老板吃饭，他很喜欢我的声音，说想给我出专辑，但也有可能是喝多了说的，谁知道呢，努力吧。”
	但是有很多事，并不是努力就可以成功的。就像那天晚上，她吐槽完了工作和同事，听到他说出那一番话，她觉得他好有魅力，于是她说：“我其实喜欢你。”阿波低头喝啤酒，最后说：“我喜欢跟你做朋友。”
	那晚回去，她把“大杯奶茶”文件夹里的歌全部删了。她想，也许，做个普通朋友也挺好的，至少不会有老死不相往来的那天。
	两年后的某天，她收到一个从北京寄来的快递，拆开，里面是阿波的新专辑，还有一张小纸片。上面写着：“以前，你常常在我耳边说，大不了辞职去结婚。你们女生可以把嫁人当成人生最后的归宿，我们男生就没那么幸运了。买房，买车，找女友，结婚，也许未来我也会有个小孩，会为了他（她）的上学和就业担忧，过上跟庸俗的大叔们没什么区别的日子。但是我希望你，未来成为妇人的你，是一个像现在一样与众不同的女人。也希望到那时，‘我的小飞机场’的歌可以在KTV里点到，那么我们就可以一人拿沙槌，一人拿铃鼓，摇着拍着，唱完那首你最喜欢的《阿波马草结婚了》。马草，我最好的朋友，这辈子我虽然没想过娶你，但来生我会认真考虑。”
	我一度非常迷My Little Airport的歌，这首《阿波马草结婚了》的前奏一响起来就让人觉得无比欢快，只可惜故事里的两个人没能走到一起，恋爱，结婚。
	人生并非每一件事都会圆满，所以要学会消解，释然，怀念。而也要相信对的那个人，一定会在某一天出现，然后他很爱你，愿意跟你结婚。
	苏小城

chapter16 贝壳是海的圆耳朵
	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
	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我会洗干净头发爬上桅杆
	撑起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h3>
	像一只章鱼挂在了他的肩上</h3>
	杜迟第一次见到康乐为，是在厦门大嶝岛上一处贩卖贝壳饰品的摊子前。杜迟站在琳琅满目的贝壳前，笑嘻嘻地看着戴着棒球帽的男生。
	“小姐，您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男生有一双清澈的眼睛。
	“这些就是贝壳啊？”对于从小在内陆长大的杜迟来说，这些千奇百怪的贝壳让她好奇。
	“对啊。”康乐为还告诉她，“大嶝岛上有很多种类的贝壳，比如鸡心蛤、珍长鼻螺、猪母螺、虎斑贝……小姐买一只送朋友咯。”康乐为从贝壳堆里随便捡起一只：“这只海耳怎么样，很像耳朵吧？”
	后来杜迟买了两只海耳。回到旅馆，她把这两只海耳放在床上，它们安静地躺着。她想用手机拍一张照片，可是当她摸遍了身上的所有口袋才发现手机丢了。
	在旅馆对面的公用电话亭，她拨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还算幸运，手机通了。“请问你找谁？”电话那边的声音听起来很礼貌。原来手机被康乐为捡到了，杜迟总算松了一口气。
	那天晚上，杜迟跟着康乐为在岛上乱转。康乐为请她去大排档吃正宗的清蒸扇贝，还有当地人自己酿造的一种果啤。海的尽头挂着半个月亮，耳边弥漫的是涨潮的回声。
	杜迟喝醉了，她把头埋在康乐为的肩上嘤嘤哭起来。康乐为不知所措地僵在原地，他问她：“你没事吧？”她摇头，随后像一只章鱼挂在了他的肩上。
	后来，杜迟酒醒了，那已经是凌晨。月亮升到了他们的头顶，他们在沙滩上散步，海风轻柔吹拂，杜迟突然说：“嘿，你不会以为刚才我占你便宜吧？”
	康乐为就在这朦胧的夜色里再次僵成了化石。
<h3>
	她不是周迅，他也不是李大齐</h3>
	第二天杜迟睡到十一点才醒过来，她坐在床上上网，MSN有一个分组里永远都是那个不上线的头像。那是徐明的耳朵，是在2006年圣诞节的时候，他喝醉后，杜迟偷拍下来的。她喜欢徐明的耳朵，小小的，尖尖的，像某种小妖怪的耳朵，好奇异。
	徐明曾是她的男朋友，大学四年直到毕业，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徐明学的是艺术，专门研究日本服饰。他第一次在学校见到杜迟，她穿着自己设计的裙子。徐明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裙子很漂亮，应该出现在东京的T台上，不过你把它穿得太山寨啦。”第二句话是：“今后，不如让我来给你搭配，我觉得你需要我。”
	这样趾高气扬的告白方式让还没谈过恋爱的杜迟心跳加速。当时的她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她只是看着眼前这个说话奇怪的男生说：“你以为你是李大齐啊，我又不是周迅！”
	两周之后，徐明把杜迟追到手。徐明只需要耍一点点小聪明，就可以让杜迟的虚荣感升上天。因为在系里的设计展上，杜迟设计的裙子经过徐明的加工便成了艺术品。
	很多年后，当徐明成为小有名气的设计师后，杜迟仍然是一副蓬头垢面不拘小节的小职员形象。她没有想到他会嫌弃她，直到在他的一个发布会上见到了站在他身边的日本女孩杏里。
	当时被气得快吐血的杜迟站在他们面前像一头失控的母狮，发疯般地大吼，到最后她竟然成了他们眼中的闹剧。他说：“杜迟，你应该回去照照镜子，你现在的样子让我觉得丢脸。”
	半年之后，杜迟和徐明分手。随后，徐明和杏里一起去了日本。杜迟辞掉工作给自己放了个长假。
<h3>
	两只贝壳耳特别显眼</h3>
	再次碰到康乐为是在一个暴雨天里，杜迟在岛上迷了路。在巷子里乱穿的时候看到了裹着雨衣、骑着摩托车的康乐为。
	“喂，康乐为康乐为！”杜迟站在雨里像一只落汤鸡。
	摩托车退回来停在她的面前，他把雨衣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杜迟坐上了摩托车，康乐为把车开得飞快，摇摇晃晃中一切在她的眼里逐渐变得模糊。她只能紧紧地抱住康乐为的腰。康乐为把她载到旅馆的门口：“嘿，到了，快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你是要约我吗？”杜迟从摩托车后座上跳下来。
	“如果不介意，那就去我家吃晚饭吧。”
	“跟你开玩笑呢！”然后杜迟就一溜烟跑进了旅馆。泡咖啡，开笔记本电脑放音乐，冲热水澡。等她换上那套山寨味十足的裙子时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等她走出房间，雨已经停了，稀疏的阳光透过树梢落到地上，阴影中靠着摩托车抽烟的康乐为像个孩子。“你没走啊？”杜迟惊讶地说。
	康乐为住的地方，是岛上最常见的小平房。他亲自下厨做饭，围着围裙的样子憨态可掬。
	杜迟坐在客厅翻看他从前的照片，这个在南方长大的男生有着阳光一样干净的脸和大海一样深邃的眼睛，两只贝壳样的大圆耳特别显眼。
	人的耳朵真奇怪，据说耳朵的不同形状代表不同的性格。徐明的尖耳朵代表的是精明与薄情吗？那么康乐为的圆耳朵呢？是耳大有福这句话的注解吗？
	煲黄鳝、炒龙虾、炸草鱼，还有他最喜欢吃的清蒸扇贝。每一道菜都做得精心。杜迟的胃口极好，她同他喝啤酒，后来康乐为醉了，杜迟看着他横躺在沙发上。她摇摇晃晃地走过去，捏了捏他又大又圆的左耳朵。
<h3>
	笑容在月光下差点刺出了她的眼泪</h3>
	杜迟是在半个月之后在网上看到徐明回国的消息的。他说：“杜迟，我想见你。”
	那个时候，康乐为正在摊子里忙碌着。杜迟想要去告诉他，她要回北京了。可是还没等她开口，康乐为就欣喜地说：“我妈已经同意我去北京了，等十月忙完，我们就一起回去吧。”
	她看着他满脸的汗，她知道他很努力，对于一个连高中都没读完的人来说，赚钱和她一起去北京是他对她最真实和直接的爱。
	等到月亮升起来，康乐为才慢慢将那些贝壳像是收割一样统统扫进一个大塑料箱子里。月光下的康乐为透着一股成熟而充满担当的气息。他回头对着她笑，那笑容在月光下差点刺出了她的眼泪。
	十月初，杜迟回到北京，她见到了徐明。他们在西餐厅喝红酒，吃鲍鱼。徐明夹起鲍鱼，杜迟莫名其妙地脱口而出：“你知道吗？鲍鱼的外壳有个好听的名字叫海耳。”那个晚上，徐明把杜迟接到了他的公寓里。而后来的时间，杜迟不止一次发现徐明手机里的那些暧昧短信，可她告诉自己，或许是自己想多了。直到她在床底下发现了一双长丝袜，她才明白自己像个傻瓜一样再次被耍。浪子回头始终是浪子，她杜迟不过是他寂寞时的消遣罢了。
	杜迟摔门而去。她走在有点冷的北京街头，她忽然想起第一次和康乐为走在凌晨的大嶝岛上，海风湿润，她故意装醉，她抱着他，把他当成徐明。她记得她在回北京前坐在礁石上问他：“我回去，你会想我吗？”“会。”“你会难过吗？”“会。”“那你会来找我吗？”这一次，康乐为没有回答，他只是把头深深地埋了下去。最后他说：“祝你幸福。”
	回到家，她需要做的是打开电脑删掉那个耳朵头像的MSN号，然后在心里把徐明彻彻底底地清除掉。随后，她拿出手机，里面存着一张照片，是一只耳朵，康乐为的耳朵。那是上次在他喝醉之后，她偷偷拍下来的。是的，杜迟是个有怪癖的女孩，她喜欢看别人的耳朵。一开始她被徐明那尖而笔挺的耳朵所吸引，所以当她第一次见到康乐为那么大那么圆的招风耳时，她忍不住笑了。那是她从未见过的耳朵。
	人的耳朵是如何从尖到圆各不相同的呢？杜迟不会明白。可是此时此刻，她明白的是，她是真真切切地想念着康乐为，那个老实而善良的康乐为。
<h3>
	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h3>
	三月的北京下着绵绵的烟雨，而新闻中报道在南方的大嶝岛被台风袭击，已经有人陆续失踪。关了电视，她一刻也不想等待，订了当天的机票飞往厦门。从机场打车到翔安区东南海面码头，大雨倾盆，几乎看不清前方的路。而等她到达码头，却没有一条船愿意载她上岛。
	她忽然开始害怕，害怕在这暗无天日之后，她将再也见不到一个人。他会做很好吃的清蒸扇贝，会在大雨里骑摩托车载她，会在她说要回北京不带他时哭得双眼通红。
	她站在岸边遥遥相望，大雨中的大嶝岛仿佛在摇晃。她的眼泪流在雨里，码头的广播里放着音乐：
	爱人，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
	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
	我会洗干净头发爬上桅杆，
	撑起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杜迟忽然好想念康乐为的圆耳朵。
	每一场恋爱中都会有一些不为人知的小细节，它们成为你日后想起来就会觉得特别的存在。
	一段感情的最初无不带着几分比较，从前和未来，身高和体重，又或者是耳朵的圆和尖。但爱却是唯一，好的爱情会让你成长，变成一个善良柔软的人。
	苏小城

chapter17 曾经你带我到动物园数猩猩
	爱人的心是无法分享的
	如果他爱你，他不会惦记着另一颗心
	想明白这回事的时候，她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人
	大人就要对自己负责，对爱负责
<h3>
	很容易被忽略掉</h3>
	宝瓜特别讨厌走路，能在家宅着，绝不出门半步，所以在朋友圈中落了个蜘蛛精的称号，因为蜘蛛精长年身居盘丝洞里嘛。也罢，反正她也要离开这些朋友了，离开这个让她以为会待一辈子的地方。
	火车票是前两天就订好的，跟陈菜也说了，就像平常聊家常那样，顺口提起，陈菜没回她话，但不至于没听到。后面两人谁也没再提起。走的那天，她先去光谷那边和一个朋友吃了饭，然后又一个人去了动物园。动物园又破又脏，她看了斑马、长颈鹿、河马和一头很老的狮子，最后来到关猩猩的铁笼前，不用数，一眼就看得出，两只，一雌一雄。
	傍晚的时候，搭地铁去火车站，现在方便多了，出了地铁站就可以直接到候车室了。她还记得十年前爸爸送她到武汉来上学的那天，火车站就是个施工现场，她背着包跟在爸爸身后走了好久，才从出站口绕到马路上。因为晚到了几天，所以没有校车到学校，拦了半天出租车，无果，又走了二十多分钟才坐到去学校的公交车。爸爸还在一旁好似鼓励地说：“年轻人就是要多运动嘛，多走点路挺好的。”
	宝瓜不以为然，她觉得喜欢走路的人都好奇怪，要运动自己去健身房或者去操场跑步嘛，打着运动的幌子走路，实则就是谈谈情说说爱，傍晚的学校里多了去了。
	在大学的四年，除了从宿舍到教学楼必须要走的路，宝瓜可谓是惜步如金，宁愿窝在宿舍看无聊的电视剧也不参加任何活动。宿舍的姑娘们陆续开始约会了，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只有宝瓜还单身一人，并对室友们在爱情中的喜怒哀乐嗤之以鼻。
	她是真心不想谈恋爱，如果有陌生人靠近自己就会觉得呼吸紧张，何况还是一个异性。就这样单身了四年，毕业照上，宝瓜站在角落里，个子矮小的她，稍不注意就很容易被忽略掉。
<h3>
	去你的鼓手</h3>
	宝瓜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保健品公司做文员，工作很闲，她还兼职了一个乐队的鼓手，听起来很酷，其实最初她连架子鼓这个名字都不知道。反正就是在一次音乐节上，她第一次看到了面包猴乐队，觉得好玩儿，就站着听了很久。后来上网，加入了他们的豆瓣小组，看到他们在招鼓手，就发了邮件。她是抱着好玩的心态，没想到最后真的成了面包猴的鼓手。
	主唱是个叫饼干的男生，据说他最爱的就是小时候吃的甜薄脆饼，一小箱，显得特别精致，价格却异常亲民，因此没少吃，现在还一口蛀牙呢！为了和乐队一起练习，宝瓜搬去了饼干的出租屋，饼干就主动睡到了客厅的沙发上。他们常常排练到凌晨，然后一帮人到楼下吃烧烤喝啤酒，在这之前，宝瓜得先回家一趟，给饼干的狗大黄喂食。宝瓜没搬来之前，大黄的生活过得很凄惨，经常几天吃不上一颗粮，现在好了，简直把宝瓜当成了亲妈，一见到宝瓜就恨不得扑到她怀里去，但是因为它体形过大而一次次未果。
	他们在城市的很多酒吧演出，也去一些大学做巡演，有了一定数量的粉丝。饼干总是对宝瓜说：“我们的未来会发展得很好的，会签约公司，会出专辑，会到全国巡演。”
	那个时候，宝瓜成了饼干的女朋友，她也憧憬着美好的明天，于是辞掉了工作，专心和饼干一起搞乐队。
	但是好景不长，宝瓜在一次演出中发现饼干和一个姑娘眉来眼去，后面他俩就好上了。乐队主唱和粉丝的爱情故事，宝瓜也听过很多，只是她没想到饼干会如此厚脸皮。他对宝瓜说：“我们分手了，可是你还是我们乐队的鼓手啊，我们还是工作伙伴嘛！”
	“去你的鼓手，去你的伙伴！”宝瓜一脚踹倒了架子鼓。
	从此宝瓜退出了面包猴，也从饼干的家里搬了出来。走的时候，大黄一直不安地叫，眼巴巴地跟在宝瓜身后，她不忍心，将大黄一起带走了。
<h3>
	到动物园数猩猩</h3>
	宝瓜住进了一个老小区，除了房租便宜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小区旁边有一个公园，晚饭过后，她可以带着大黄去公园玩。这大概是她每天唯一的运动，大部分时间她都在房间里做手工涂鸦明信片，然后放到淘宝上卖。后来，公园外形成了一条夜市街，她也租了个小摊位，傍晚的时候，拖着那些小物件去出摊。
	夏天的时候，大黄生了一场病，她带着大黄大半夜去敲宠物医院的门，因为之前有去给大黄洗过几次澡，所以店里的人都认得。那晚很幸运，吃完消夜的陈菜回店里取钥匙，正好撞见了宝瓜，当即给大黄吃了药，输了一整晚的药水，并且在宝瓜的要求下，陪了一整晚。
	后来大黄病好了，为了感谢陈菜，宝瓜想请他吃一顿饭，表示感激。
	陈菜自然去了，而且还是盛装出席，平时宝瓜见到他都是穿着一身白大褂，没想到换了休闲装的他，还有几分帅气。
	“哟，变年轻了嘛！”宝瓜笑着说。
	“本来我也不老啊！”陈菜不服气。
	那顿饭吃得很尽兴，陈菜讲起他在部队那几年的生活，既辛苦又难忘。当年因为成绩不好，没考上大学，所以去当了兵，出来之后，发现没什么手艺，朋友正好开了宠物医院缺人手，他就过来帮忙了。
	“不像你啊，都自己当老板娘了，我还只是个小伙计！”陈菜啃着鸡爪说。
	“我也就只够养活我自己，而且还得看城管的脸色吃饭呢。有时候他们突袭，我们连滚带爬地躲，别提有多狼狈。”
	“就像猫和老鼠的现实版。”
	“可那明明是一个好玩的故事啊，我们的是惨不忍睹！”宝瓜叹了口气。
	后来陈菜喝得有点多，非要拉着宝瓜去动物园，说小时候爸爸带他去动物园玩，他在铁笼前学猩猩走路，后来数了数一共有十二只，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只。
	可是到了动物园，已经关门了。陈菜有些失落，宝瓜说：“那我们等一下再数数好了。”
	“都进不去了，怎么数啊？”
	“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宝瓜大声唱起来。
<h3>
	走也不是留也不是</h3>
	次年春天，街心公园被围了起来，到处都写着大大的“拆”字，而那条夜市街也不复存在。宝瓜的心里一下子觉得好空，像失去了某样重要的东西。
	但与此同时，她又接到了陈菜抛来的橄榄枝，因为宠物医院有几个人辞职，现在很缺人，如果宝瓜不嫌弃的话，可以去那里上班。
	宝瓜自然愿意，很快就和陈菜成了同事。在宠物医院的半年时间，她发现陈菜其实是个很幽默的人，而且唱歌也好听，每次同事组织去唱歌，陈菜几乎会把陈奕迅所有的歌都唱一遍。宝瓜喜欢陈奕迅，但她是个五音不全的人，所以在KTV从来不唱歌，只负责吃水果和帮他们切歌，然后就是静静地听陈菜唱歌，充当他的头号粉丝，摇铃拍鼓。
	平时宝瓜会自己带便当，后来陈菜问她：“能不能多煮一点，分我一份啊？”说完眼巴巴地看着她。宝瓜心想，反正自己吃得也不多，就给陈菜打包一份好了。
	于是宝瓜知道了陈菜不吃青椒和洋葱，喜欢花菜和土豆，各种肉类都爱，最爱的还是宝瓜做的粉蒸肉。休息的时候，宝瓜就在家里的小厨房捣鼓半天，做满满一桌菜，邀陈菜一起喝点小酒，也能吃得满头大汗。
	吃了好几十顿饭之后，陈菜在某个喝了酒的晚上，对宝瓜说：“我今晚可不可以不走啊？”像小孩子耍赖皮一样坐在沙发上。
	最后当然还是走了。宝瓜左手牵着大黄，右手扶着陈菜，走出小区，陈菜就大步往前走，大黄也跟着向前冲，宝瓜松开绳子，故意赌气般地说：“你个没良心的，妈都不要了是吧？那你跟他回去好了。”
	大黄就真的跑到了陈菜的身边摇头摆尾起来，陈菜蹲下来，摸着大黄的头说：“真是爸爸的乖孩子，快去把你妈妈叫过来。”
	宝瓜听得满脸通红，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h3>
	爱人的心无法分享</h3>
	宝瓜和陈菜在一起这件事，他们谁也没说，上班的时候两个人总是时不时地眼神交流，心领神会地点头或者微笑，颇像明星之间的地下恋情。但两人之间的默契又让宝瓜觉得特别好玩儿，甚至有些沉迷。
	他们就这样谈了三个月恋爱，一起上班，吃饭，遛狗，看电影，日子也过得安稳快乐。宝瓜有时候想，以后等他们存了钱，就自己开一家宠物店，到那个时候大黄更健壮了，往门口一坐，就是镇店之宝。而陈菜，这个小心翼翼地爱着她的男人，或许会变老一点，开始长出啤酒肚，睡觉打呼，乱丢袜子，因为不爱洗澡被她踢下床，想起来就觉得温暖和幸福。
	她甚至想好了，陈菜如果现在就求婚，哪怕他还什么都没有，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当即答应。然后和他一起在这个城市里生根发芽，直到老去。
	可是她终究没有等到那么久远的一天，或者说，他们之间根本就不可能有那一天。当宝瓜从老板那里得知陈菜有一个相恋了六年的女朋友时，她似乎一瞬间明白了，为什么陈菜在店里从来都不公开他们的关系，包括对同事也从未提起过。在别人眼里，他们可能只是走得比较近，最多是暧昧的一对儿，但陈菜心里清楚，他和初恋女友并没有彻底断掉。
	陈菜和他初恋女友是从高中开始谈恋爱的，然后他去当兵，回来之后，因为找不到工作，两个人开始吵架。后来他被朋友叫到宠物医院去上班，但是她很讨厌宠物，所以和他吵得更凶。于是两人分手，但还是有联系，而且她很爱他，他也对她承诺过，等赚了些钱，就自己做生意。
	这些都是后来陈菜告诉宝瓜的，他坦诚地讲完了一切，并且对宝瓜说：“我真的忘不了她，毕竟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她陪在我身边。”
	然后宝瓜陷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自我挣扎，她觉得他们彼此相爱，以为只要抓紧了，就最终会得到。
	但爱情真的不是那样的，爱人的心是无法分享的，如果他爱你，他不会惦记着另一颗心。说到底，还是更爱初恋女友嘛。想明白这回事的时候，宝瓜刚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这个生日似乎是一个分水岭，她变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人，大人就要对自己负责，对爱负责。
	所以，她决定回老家，找一份工作，安静地过日子。在宠物医院工作的一年多，很累，冬天的时候，双手都会起皮，而且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去给狗挤肛门腺。但那个时候，因为陈菜，她觉得一切都值得，累并快乐着。现在不用了，她要好好爱自己了。当然，陈菜并没有挽留她，而她也没有告诉过陈菜，那个女孩来找过她。
	大黄托付给了陈菜，她是放心的。只是不知道，未来的日子里，它会不会想起她。
	他会不会想起她？
	我会哼周杰伦每一首大热的歌，看着他一路走红，成为天王，到结婚生子，好像那些幸福也跟自己相关。可是偶尔也会想，那些一起唱周杰伦的时光去了哪里？而当初那个陪你数星星的人又去了哪里？
	苏小城

chapter18 搭一班永不准点的飞机
	人的一生中，很少有人把初恋谈到白头
	失恋，只是为了证明
	他还不是最好的那个人
<h3>
	chapter18-1</h3>
	麻薯是新来的实习生，绿色的外套，白色的鞋子，裤子是棕色的，而他的头发，兴许是理发师当天心情不好，所以才有了现在的这个颜色，用鱼柿的话形容那就是，鸭屎色。在鱼柿的记忆里，小时候在乡下外婆家，鸭子拉的屎就是这个颜色。
	他被安排坐在办公室的角落里，也没什么事做，换换饮水机的水，浇浇窗台上的花，或者帮办公室的女生下楼买零食。男生嘛，最喜欢的事就是跑腿，何况他是真的无聊。
	办公室里的女生都喜欢这个还没毕业的大男生，一口一个“亲”，“亲，帮姐姐去取个快递好不好？”“亲，把打印的文件递给我一下。”“亲，快过来吃草莓。”很快，麻薯就和她们打成一片。
	有一天，在楼下食堂吃饭，麻薯坐在鱼柿对面，很认真地在饭盒里把青椒肉丝里的青椒挑出来。鱼柿觉得好奇怪，问他：“你不吃青椒，干吗点青椒肉丝饭啊？”
	“我喜欢吃里面的肉丝。”他笑嘻嘻地说。
	“那你可以点土豆肉丝、芹菜肉丝、香干肉丝之类的嘛，这样好麻烦。”
	“不麻烦。”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让鱼柿觉得奇怪的还有一件事就是，麻薯每天骑自行车来公司，可是她经常看到他在人行道上推着自行车走路，后来在电梯里，她问起他：“你怎么老把自行车推着走，不麻烦吗？”
	“不麻烦啊。”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
	“那你干吗不骑？”
	“因为上下班人好多，我有点儿怕。”
	“那你为什么还骑自行车上下班？”
	“喜欢骑车的感觉。”
	鱼柿弄不懂麻薯的逻辑，骑车不就是图个方便吗？能有什么感觉？可是她不知道，有一所小学，把课桌椅换成了“阅读自行车”后，学生们的考试成绩一路飙升，这样的举措成功地让学生们将提高学习成绩和燃烧卡路里结合到了一起。
<h3>
	chapter18-2</h3>
	三国杀是中国传媒大学动画学院游戏专业的学生设计的一款热门的桌游，却由麻薯将它引进到了办公室。那天下午停电，鱼柿，麻薯，还有其他几个同事，就在会议室里开杀。一直玩到下班，天黑了，没办法，他们只好转战杀场。
	在公司对面的小餐馆，几个人兴致颇高地又杀了几局，还不过瘾，有人提议说：“麻薯，你家不是就在附近吗？去你家再杀杀吧。”有人附和：“对呀对呀，反正明天星期六。”
	于是，他们又去了麻薯家。麻薯家在理工大学的后面，要穿过学校的操场，图书馆，实验室，情人坡和一条堕落街。那是鱼柿第一次去麻薯家，房子很大很豪华，却只住了麻薯一个人。那天，他们杀到后半夜，实在撑不住了，有些人就横七竖八地躺在沙发上睡着了，鱼柿没睡，因为她的智齿发炎了，痛得睡不着。麻薯在家里翻了半天，没找到止痛药，他说：“我妈长年在日本，我上学了，这里一般都空着。”
	后来，他们去阳台上聊天，麻薯讲起他的家庭，他的爸妈在他十岁那年离婚，爸爸是生物学家，去了美国，妈妈是一名律师，后来和一个日本男人结婚了。他说他不想去日本，他不喜欢那个不苟言笑的男人。
	鱼柿也讲起了她的童年，从小跟着外婆一起长大，没有朋友，所以上学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无法跟同学成为朋友。她宁愿自己一个人玩。
	“那你毕业了，会留在这儿？还是去哪里？”鱼柿问。
	“不知道。”他的语气里透着淡淡的忧愁。
	“别去想那么多，船到桥头自然直，是吧？”
	“哈哈哈，你用了三国杀里的一句话呢。”
	三国杀在游戏牌名称的设计上力求做到“语出必有典”，例如“乐不思蜀”牌下标注的是，问禅曰：“颇思蜀否？”禅曰：“此间乐，不思蜀。”一张看似简单的“无中生有”，牌下的注释却是引自博大精深的《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而此时，在鱼柿的心里，也无中生有了一些情绪，一些和麻薯相似的情绪。
<h3>
	chapter18-3</h3>
	有了秘密做交换，鱼柿和麻薯成了朋友，除了和同事们一起在办公室玩三国杀，他们私底下也会单独一起活动。
	麻薯是学服装设计的，对一些古老的物件很着迷。休息的时候，他带鱼柿去泰宁街淘老物件，有上世纪六十年代结婚用的玻璃杯，有图案精美的旧花瓶，有年代久远的相机，还有一些小时候看过的连环画……每当麻薯置身其中，细细把玩那些有年代感的东西，都会生出一种陶醉感。
	鱼柿自然不懂那种情怀，她只是跟在麻薯身边，东摸摸西瞧瞧，累的时候，就把店主的小板凳搬到马路边坐着晒太阳，逗逗流浪猫。
	如果是去清芬路的二手服装市场，鱼柿就变得活泼多了，在那些花花绿绿的裙子和衣服间穿梭，看到喜欢的，就往身上比画，问麻薯：“好不好看？”“好看，全部打包带走！”那里的衣服真是便宜，一百块钱可以买七八件。
	买完衣服就去吃三鲜豆皮，她在武汉的这五年，最爱的就是三鲜豆皮，而她曾经的男朋友，同样也大爱。为此，她还专门去找做豆皮的师傅学做豆皮，等到她终于学会了，男朋友却跟她提出了分手，而且告诉她：“我一点都不喜欢吃豆皮，我只是为了讨好你。”
	爱一个人，就会想方设法去投其所好，而不爱了，那些“好”就成了累赘，成了生命里的麻烦。
	很多时候，爱让人麻痹，失去自我。
<h3>
	chapter18-4</h3>
	失恋之后的鱼柿，一度很想死。是那种想在任何时候了结自己生命的深重怨念。分手那天晚上，她坐公交车经过长江大桥，她甚至希望大桥断裂，永沉江底。但是她完好无损地回到家，洗澡，睡觉，彻夜做噩梦。梦到自己拿着刀去索男朋友的命，然后他的灵魂从躯壳里钻出来，狠狠嘲笑她：“我根本就不爱你啊，你还缠着我干吗？”
	醒来之后，大哭一场。
	如果一个人不爱你了，即使他在你身边，他的心也在别处。那么这样的爱，值得拥有吗？
	可是当时的鱼柿，不愿意去想值得与否，她只想男朋友能回到身边，哪怕他不爱她了，人在，也是好的。她在深夜打电话过去，求他回来。他一次次地拒绝，让她不要再骚扰他。最后，他换了手机号码。即便她放下了所有自尊，仍旧没有将他挽回。
	那段时间，她做任何事都觉得没意思，行尸走肉般地活着。直到有一天，她在公司厕所的水池旁，看到一只被水困住的蜘蛛。如果换在以前，她肯定早就退避三舍了。而那天，她突然心血来潮，对着那只蜘蛛看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它竟然被一滴水给困住了，动弹不得，或许它应该使劲挣扎一下，那滴水破开了，它就万事大吉了。但是它放弃了挣扎，静静地等待死亡，且死相难看。
	那一刻，她忽然想通了，自己不就是那只被水滴困住的蜘蛛吗？不过只是失恋了，却以为是天要塌下来的世界末日，然后活在自己营造的悲伤和惶恐中。
	其实，在人的一生中，很少有人把初恋谈到白头，失恋算什么？失恋，只是为了证明，他还不是最好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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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8-5</h3>
	麻薯去日本那天，鱼柿并没有去机场送他。她讨厌一切别离，既然决定要走，那么，就没有必要去送。小时候，她被送到外婆家，她拉着爸爸的手说：“你不要走。”爸爸却说：“乖，你要听外婆的话，爸妈都很忙。”后来她才知道，爸妈偷偷离婚了，没有一个人愿意要她。
	所以她才会和麻薯成为朋友，相似的经历让他们同病相怜，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加懂得珍惜和拥有。只是，麻薯比她要幸运，至少他的妈妈愿意让他过去一起生活。而他，终究是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去日本，对于他的未来有百利而无一害。虽然，他曾说过不想去。
	麻薯走后，他们谁都没有再主动联系对方。偶尔鱼柿登录网络版三国杀游戏，麻薯一直都没上线，他大概不会再玩了吧，后来，她把密码也忘记了，再也没有登录过。
	在路上碰到推自行车走路的男生，她会分神，事后又忍不住笑自己，她当然知道，不会是他。
	只是，她不知道，当天在机场，麻薯其实是不想走的，他甚至相信，飞机晚点这么久，一定是因为鱼柿还没有来。他在等鱼柿，是的，和她相处的这段时间，他喜欢上了她，却从未提起过。对他来说，鱼柿比他大，而他也不知道鱼柿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她是怎样看待自己的呢？同事，朋友，或者说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她从不提起自己的感情，她的微博上记录的那些过往，麻薯都看过。她不说，他也就没问。也许，是自己想多了吧。他在去机场的路上，跟自己打了个赌，如果鱼柿来了，他就留下来，和她在一起。
	广播里再次响起了麻薯的名字，登机的时间到了。
	我是一个没有游戏细胞的人，小时候常常被表弟在游戏里虐得死去活来，所以发誓不玩游戏。但三国杀是个例外，从前聚会人多的时候就开杀，后来又玩起了网络版。
	那时候喜欢过的一个人，我们一起玩过几次三国杀。好多年过去了，对方早已不玩这个游戏，而我偶尔还在玩，想想大概是我的智商不够玩其他游戏吧，唉！
	苏小城

chapter19 大叔长了一张嫩牛五方脸
	当一个人的生活变好之后
	好的爱情也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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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9-1</h3>
	在去往温泉的大巴上，皂角开始犯困，天气炎热，而大巴上的空调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她戴着耳机听歌，在梁静茹的歌声中沉沉睡去。
	等她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车上一个人都没有，连司机都不见了，而车子正在很缓慢地移动。那一刻，她被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惊慌感所包围，以前看过的荒山鬼故事之类的恐怖画面，开始轮番在她的脑海里播放，无人大巴会载自己去往地狱吗？越想越头皮发麻，她的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脊背发凉，然后不受控制地大喊道：“救命啊，有鬼啊！”
	喊了几声之后，她突然瞥见车窗外有一个脑袋，然后一下又不见了，过一下又出现了。是有人在跳起来跟她打招呼，打开车窗，皂角看到一个大叔模样的人，用极其鄙视的声音对她说：“鬼你个头啊，车子坏啦，我们全部下来在推车，就你睡得跟猪一样，赶紧下来帮忙。”说完，那个人又转过头去，喊出了类似于纤夫拉纤时所唱的号子声，那是他临时自创的“推车调”，以激励大家奋力推车。
	皂角对这个人有印象，他长得很像《暮光之城》里的男主角罗伯特&middot;帕丁森，因为罗伯特的脸呈多角形，所以网友们把这种脸叫作嫩牛五方脸。对，就是肯德基里那款难吃的嫩牛五方卷饼，皂角特别讨厌。于是乎，她对着眼前这个嫩牛，翻了个白眼，腹诽道：“装什么装啊，你不也只是站在边上偷懒吗？”
	然后在温泉景区大门口，皂角听到有人叫嫩牛为张经理，心想，原来是个头头嘛，难怪可以不用推车。皂角跟的这个团其实有点尴尬，她是临时给旅行社打的电话，然后就被安排进了这样一个清一色的男人团。她是里面唯一的女性，理应得到怜香惜玉的对待吧，但他居然命令她下车！而后又在她旁边碎碎念：“睡觉就不要戴着耳机，对耳朵不好，你不知道吗？”“出来玩就要开心点，板着个脸干吗，谁欠你钱了啊！”“你一个年轻人，能不能有点朝气，死气沉沉的，看着就烦！”
	“我看着你才烦！”皂角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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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19-2</h3>
	皂角想到那张嫩牛五方脸，就没有泡温泉的心情了，于是躲到桑拿房，干蒸。她盘腿坐在长条椅上，像打坐那样，开始了她的修行。
	是的，皂角这次出来，主要是因为她失恋了，男朋友劈腿劈得理直气壮：“反正我妈又不喜欢你，我妈喜欢的是她！”这都是什么烂借口，是跟他谈恋爱，还是跟他妈谈恋爱啊！看着渣男那张毫无悔意的脸，她只是觉得心寒：“你滚吧！再见！”说完转身就走，留给他一个来不及反应的酷酷的背影。
	但是回到曾经一起住的家，她发现他已经不动声色地，一点点地将他的东西搬走，最后只剩零星的甜蜜回忆和一地的虚情假意。
	皂角在家睡了三天三夜，除了喝水，只吃快要过期的八宝粥，然后在第三天她决定去泡个温泉。没有钱飞到热带的岛屿游泳，在城市周边泡个温泉还是可以办到的！可是，又遇上一个奇葩，她不知道自己是得罪了哪路神仙。
	从桑拿房出来，皂角觉得自己像一块被挤干水的海绵，于是到小超市去买水，冰镇的可乐在嘴里冒着气泡，她咕嘟咕嘟喝了几口后，听到有人在身后说：“你的生活也太不健康了吧！”回头一看，又是嫩牛。
	真是阴魂不散啊！
	晚上吃饭的时候，皂角特意避开了嫩牛，她实在不想再听到他说话的声音。但是饭吃到一半，嫩牛就飘到了她的旁边：“你们都不喜欢吃马齿苋吗？我们那桌都被我吃光了，不介意我过来夹点吧。”旁边有人站起来，说：“张总，你就在这儿坐吧。”
	嫩牛就真的在皂角边上坐下来，大开吃戒。
<h3>
	chapter19-3</h3>
	马齿苋为一年生草本植物，肥厚多汁，全株无毛，高十至三十厘米。和其他杂草一样，马齿苋的生命力非常强。性喜肥沃土壤，耐旱亦耐涝，生于菜园、农田、路旁。
	于是第二天回去的车上，皂角看到提了满满一塑料袋马齿苋的嫩牛，他和身边的人说：“马齿苋含有丰富的SL3脂肪酸及维生素A样物质，最主要是不要钱嘛。”
	皂角在一旁听得乏味，她真的不明白那种像野草一样的东西，也有人那么喜爱，而且，她实在是受不了嫩牛那副捡到小便宜的嘴脸，于是塞上耳机，继续听她的《分手快乐》。
	到达市区的时候，一场暴雨将他们围困在车站。皂角领教过这个南方城市的暴雨，夸张到什么程度呢，街道上的水都能漫过膝盖，车子在水里变成船，而要想打到一辆出租车，那可是比登天还难。
	一行人躲进了旁边的肯德基，皂角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发呆，她想起了劈腿的男朋友。她喜欢吃肯德基的蛋挞，大学那会儿，学校在郊区，他就常常陪她一起坐很远的车到肯德基吃蛋挞，吃完还不忘打包一盒！“以后我们买房子，就买靠近肯德基的，哪怕半夜你想吃，都可以点外卖。”男朋友一手提着蛋挞一手拉着皂角。
	现在想来，那时候他也是爱她的吧，不然不会想到以后，想到以后要一起买房子，说贷款买一个小公寓，装修成他们喜欢的风格，再养一只猫，她做饭，他洗碗，然后去小区散步，回来一起看一部电影，在松软的床上相拥而眠。
	“喂，你怎么了？”嫩牛的声音将她从回忆中拉回现实。
	“没什么。”皂角发现自己在哭，想从包里找纸巾，翻了半天没有翻到。
	“用这个吧。”嫩牛递过来一张肯德基的纸巾。
	那个黄昏，嫩牛将他自创的套餐吃法分享给了皂角。先把汉堡的面包和肉分开，平摊在餐盘上，接着将薯条倒入其中，最后给服务员一个大大的微笑，成功索要四条番茄酱，均匀地挤在摆盘乱中有序的食物上，然后开吃。她没有吃蛋挞，因为实在太撑啦！
	雨停了，他把名片递给她：“我觉得你有必要考虑下养生，我们公司最近新推了一款空气净化器哦……”
	皂角笑笑，接过名片，觉得他真的是好市侩。
<h3>
	chapter19-4</h3>
	但是皂角并没有给嫩牛打过电话，那张名片被她丢进了垃圾桶。而她要忙着做功课，忙着想如何与变心的男友重归于好。她在豆瓣里加入了狮子座小组、爱上狮子座小组，当然也加入了狮子座去死去死小组，不要以为这里面的人都是仇恨狮子座的，其实大多还是爱狮子座的，只是因为爱而不得，所以只好口是心非地说：“你们去死吧！”
	皂角也是个口是心非的人，她想，当初如果不是让他滚，而是挽留他，那么他是否会回心转意呢？她现在好后悔，于是发帖问：“如果狮子男变心了，要怎么做？”大家纷纷支招，恨不得一起去帮她将他拉扯回来。但是有个网名叫狮男的跟帖说：“不爱就是不爱了，干吗非要去强迫人家？我也是狮子啊，我就不喜欢被强迫。”
	于是两个人开始用豆邮交流，从一开始的争辩，到最后的妥协。皂角感觉自己就快被那个人说服了，一个变心的人，你是永远也留不住的。但是她最后说：“忘掉他，真的好难好难！”
	“你需要的是时间，慢慢来。”
	“谢谢你。”
	后来变得熟了，彼此留了电话，他们约在咖啡馆见面，事先他们也没有互发照片，因为皂角只是把他当朋友，当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从没想过他长什么样。她想，反正又不是找对象，当然如果是个帅哥，聊天可能会更愉快。
	冬日的午后，皂角提前到了咖啡馆，坐在外面晒太阳，然后她看到有个似曾相识的人，朝她走过来。
	是嫩牛，没错！
<h3>
	chapter19-5</h3>
	“你为什么没给我打电话？”嫩牛喝着咖啡。
	“我还没老到需要养生的年纪吧。”
	“拜托小姐，养生是不分年纪的，你懂不懂！”
	那天，皂角和嫩牛喝完咖啡，去了隔壁新开的一家烤肉店，那家店开业大酬宾，双人套餐很划算，嫩牛一眼就看中了这个。他们一边吃肉喝酒，一边聊了很多有趣的话题，诸如电影、书、音乐，还有那次温泉之旅。
	那之后，皂角和嫩牛经常约着出来吃饭，看电影，或者唱歌。有人陪伴，总归不会太寂寞。相处久了，皂角发现，她没有那么想前男友了。而且，她还发现嫩牛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男生，虽然他长得像大叔，可那是成熟稳重的表现，不是吗？更何况大叔范儿现在这么受欢迎。人是啰唆了点，但是啰唆的人其实是细心；爱捡小便宜，说明他会生活，而且他是一个生活方式特别健康的人。受他的影响，皂角改掉了熬夜的习惯，每天坚持早睡早起，杜绝零食和可乐，饮食也变得规律起来，偶尔还会跟嫩牛一起去露营，做义工，逛逛博物馆……这些，都让皂角的生活越来越好。
	当一个人变好之后，好的爱情也会随之而来。
	吃马齿苋的季节，皂角和嫩牛恋爱了。
	爱情往往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突然出现，所以我们要随时做好迎接它的准备。势均力敌的一场恋爱会使人进步，努力想要为对方做出好的改变。如果一个人让你变得更加善待自己，那么请你一定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好好感谢他。对，抓紧他的手，千万别松开！
	苏小城

chapter20 女王都有一枚王佳芝的鸽子蛋
	如果一次次失恋只会增加我对人生的信心
	那我将是真正无敌的女王
	将不会再有任何事难得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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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20-1</h3>
	大嘴来电话的时候，我正在香港血拼。我在海港城扫货，几乎把所有叫得出名字的护肤品都收入囊中。大嘴那边的信号不怎么好，我跑到洗手间才听清楚他在说，他考研考过了。
	当时我就震惊了，嘴巴里差不多可以塞下一头大象。我难以置信地反复确认：“你确定是过了？”
	“当然。”他嘿嘿地笑起来。
	出租车在中环一所中学大门前被堵住，学校正好放学，很多学生从里面涌出来。有那么一瞬间，我想起了我和大嘴高中时候的日子，整整三年，大嘴围着我就像一颗行星围着恒星转。那个时候，他老是请我吃零食，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对我这么好，好得我都差点认为我是他亲妈，他孝顺我是应该的。
	有一次聚会，大家都喝得有点多，有人问起星座来，大嘴吼道：“我是白羊座。”然后他们又问起我：“李好，你是什么星座？”
	“金牛啊。”
	白羊天生是金牛的奴隶星座，这是后来我才知道的。原来，从一开始，大嘴就注定要成为我的奴隶。
<h3>
	chapter20-2</h3>
	高考的时候，我和大嘴都发挥失常。那天，一群对人生充满迷茫的高中毕业生坐在江边的大堤上，凉风从河岸吹来，大家都不说话。后来我说：“要不然我们去打麻将吧！”
	说到麻将，我可算得上是元老了。高中那会儿，每当不开心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叫上三五朋友凑成一桌。一代诗仙李白喜欢借酒浇愁，而我却固执地认为搓上几圈麻将也可以解忧。记得文理分班时，我没能如愿进入快班，沮丧的我耷拉着脸开了一桌麻将，每和一把牌，我就告诫自己，差班没什么，我手气好，我在差班也能考上大学。
	然后那天傍晚的时候，我爸爸的宝马停在了大嘴家楼下的马路上，车笛像警报一样响着。其实有钱人不一定有修养，我爸就是一例。然后我被他捉走，就像老鹰捉兔子一样。
	看着大嘴的身影，夕阳的余晖把他的身子拉得老长老长，他还伸出两个手指摆了一个胜利的手势，我有点想哭但忍住了，可是等我回头，发现除了我，他们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泪痕。
	我被爸爸接走后，我们一群人私奔的计划也落空了。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大家纷纷作鸟兽散。
	晚上大嘴在电话里问我：“李好，你要复读不？我们一起吧。”
	我想都没想当即否决：“傻了才复读吧。”
	后来，傻子大嘴被他爸爸押进了复读班。第二年九月，我在南京又见到大嘴，他说他为了图省事，高考志愿照着我去年的填了一份，当然，他又没考好，离他想读的北大差了十万八千里。
	就这样，理所当然，我们又成了同学。
<h3>
	chapter20-3</h3>
	我在班里很不受女生欢迎，说得好听点，大家觉得我做事太强势了，说得不好听，人家背地里说我是个女王。
	好吧，我承认我有女王的气场。在大学的时候，我一度和班里的男生打得火热。节假日我甚至会溜进男生宿舍，和他们玩玩麻将。我的牌技特好，暗地里他们都喜欢叫我雀圣。
	我倒是很喜欢他们这样称呼我。唯一对我嗤之以鼻的人是大嘴，只有大嘴。他见不得我跟他们打麻将，他几乎要把手指戳到了我的脸上，说起话来阴阳怪气。“李好同学，你怎么这么不矜持啊，你是个女生啊，成天在男生寝室出没，像什么话。”
	我才懒得理他。麻将带给我的乐趣他又怎么能懂。你知道吗？对于我来说，麻将就是一种药，它可以止痛、治疗伤感、化解寂寞，当然，它更可以使我有成就感。
	大嘴见说服不了我，干脆就放弃他的主张，开始陪着我去打麻将。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我紧紧地盯着牌桌，我像《色戒》里的女特务王佳芝一样把“吃”“碰”说得特别响亮。大嘴坐在一旁，他说：“你们谁下，让我摸回牌吧！”
	陪我打过几次麻将后，大嘴也跟那些男生混熟了。我们以狐朋狗友互称，我用打麻将赢的钱请大伙吃香喝辣，之后打着饱嗝再继续玩麻将。大嘴的牌技在高中时只配点炮，但到了大学似乎急速提高，他把那几个南京男生气得半死，大叫：“天啊，大嘴，你又自摸，你已经自摸七次啦！”
	我扭头看看大嘴，大嘴脸不红心不跳地也看着我。这时我才发现，原来大嘴才是麻坛圣手，真正的雀圣。
<h3>
	chapter20-4</h3>
	我的第一任男友是在毕业后的那年认识的，因为他曾在网上陪我打麻将到天亮。那个时候大嘴挽留我，我一不忍心就留在了南京陪他参加一个销售公司的培训。第一次见面是在公司外的冷饮店，等到晚上十点，那个网名叫圣光的男生也没有出现，倒是大嘴来了。在抽了三根烟之后他开始幸灾乐祸：“李好，你被骗了吧？”
	“乌鸦嘴，你走！”此时，我变得烦躁起来。喝完最后一口奶茶，我站起来就往门外走，刚到门口就撞上了一个人。
	撞到的那个人正是圣光，我不得不感叹这就是缘分。他抱歉地告诉我他有点事，所以来晚了。看着他那张英俊的脸，我内心的火气瞬间平息。反倒是大嘴吹胡子瞪眼地一脸惊恐，他指着人家：“你，你不是跟我们一起培训，住我楼下的吗？”
	“你话真多！”我打断大嘴。后来，一脸纠结的大嘴被我打发回宿舍，我和圣光同学绕着玄武湖走了五圈，然后他送我回出租屋。那个晚上，我接到大嘴的信息：“李好，不如到我儿这来凑一桌。”
	好呀，本姑娘心情好，通宵都可以。清早从大嘴宿舍出来刚好又碰到了圣光，他难以置信地问我：“你？你怎么从男生宿舍出来？”
	“呃，我打麻将。”
	“你的牌瘾未免太大了吧，你不觉得羞耻吗？”
	“可是你不是也喜欢麻将吗？”
	“我喜欢是我喜欢，你喜欢就不行！”
	就这样，我和我的初恋在认识了五个小时以后分手。我把这件事和大嘴说了，没想到一贯嘴很毒的大嘴居然安慰我：“玩麻将怎么了，那些歌坛天后不也喜欢打麻将吗？不也玩通宵吗？”
	后来，我又谈过两次恋爱，每一次结束，大嘴都成了我的发泄对象，任我打任我骂任我指着菜单随便画。
<h3>
	chapter20-5</h3>
	大嘴突然消失是在几个月前，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忍南京的潮湿回到重庆，进了一家外企。然后我被家人指定和一个白领交往。他人不错，就是过于正经。他常对我说：“人不能有恶习，有恶习成不了大事业，比如网游，比如抽烟，对了，还有打麻将。”
	我点点头，虚情假意地表示对他的赞同。我以为只要忍着就能平静地度过恋爱期然后随便结个婚，可是我还是看到了他手机里和女同事的暧昧短信。
	我质问他，他竟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可是你不是也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大嘴哥吗？”
	再次失恋后的我，常常很想念大嘴。但是大嘴消失了，就像从没有出现过一样。
	但作为一个女王，我想我应该振作。如果一次次失恋只会增加我对人生的信心，那我将是真正无敌的女王，将不会再有任何事难得倒我。四月，我攒够了钱去香港，我对自己说，当没有人再陪我打麻将时，我要给自己买一个鸽子蛋，就算是假的也好，只要戴在手上它能闪闪发亮。我这么做还有一个意思，那就是告诫自己，再也不要去谈恋爱了，恋爱只会伤人。
	我把戒指戴在小指上。
	然后这时候我接到了大嘴的电话。他在电话的结尾说：“我想你了，李好，你最近过得开心吗？还有人陪你打麻将吗？”
	我站在香港的厕所里哭得稀里哗啦，一位阿姨走过来对我说：“这位小姐不要哭啦，多想想以后。”
	阿姨递给我纸巾，她并不知道，其实我哭是因为开心。我摘下了那只戒指，乘飞机直抵南京。在人来人往的夫子庙我见到了大嘴，他走过来，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他捏我的脸：“哇，你终于瘦了，看来是过得很不开心哟！”
	我不说话。
	“要不要我带你去寻开心啊？”说完，大嘴把我带到了他租住的小屋里，然后他神秘兮兮地开始打电话。十分钟后，来了两个衰仔，一看他们的面相就是那种经常输钱的家伙。一桌麻将开始了。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暖融融的。想起从前混战的日子，也是我俩双剑合璧对付一对菜鸟。原来时间并没有走远，兜兜转转仿佛回到昨天，一切都没有变，大嘴还是愿意和我并肩作战。
	不知道你们是否喜欢打麻将？反正我是。从小无师自通的我在一次次麻将局上逐渐崭露头角，当然最后我也未能成为麻坛雀圣，到如今打麻将的次数越来越少，而那些曾陪同我奋战到天亮的友人都去了别的地方。我想念他们。
	苏小城

chapter21 山城夜雨，西湖醋鱼
	我是那条鱼
	明天
	我将沿着长江往东游
	游到你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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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恋的恶果</h3>
	旅行社新人杜小昭争取了很久才接下了去往重庆的团，是因为张世雄在重庆。
	杜小昭和张世雄在大一时就恋爱了。毕业后，张世雄被重庆的一家设计公司看中了，那公司给他开出了高于本市同类型工作三倍的薪水。面对如此大的诱惑，张世雄有点拿不定主意。
	“小昭，你说我要不要去呢？”张世雄在厨房里转了三圈之后终于还是开了口。那时候，他们已经在杭州租了一间小房子住。
	杜小昭正在做西湖醋鱼，鱼是她自己买回来杀的，她拿着刀，很有点江湖女侠的味道：“去！为什么不去，这么高的薪水，不出三年，我们就可以付个小户型的首付了……”
	张世雄沉吟了半天然后说：“可是我舍不得你呀……”
	“没出息，我又不会跑。”
	“那你可不可以跟我一起去？”
	“我刚签了这家旅行社，合同有两年，两年后再说吧。”
	就这样，这对小情侣“好合好散”地暂时分开了。
	杜小昭在杭州过起了独身生活。
	她每天带着团在西湖边上来回地转，然后同游客一起看那些她早就烂熟于心的西湖十景。
	现在，西湖十景的来历她能倒背如流，甚至能加些自己听来的野史杂闻，这样说起来更能打动游客，尽管有的真的是她瞎编的。
	游客少的淡季，闲下来的日子里她就挂在QQ上等张世雄上线聊天。张世雄很努力，几乎每天都在忙，偶尔才发几个表情回应下杜小昭。
	杜小昭每个晚上都不关手机，因为她害怕张世雄打来时她接不到。但是，这样的深夜电话越来越少。
	杜小昭也偷偷去看张世雄的博客，虽然他更新很慢，但她还是每天不停地刷新，希望能了解他在那边的一切信息。
	这一切，都证明他们的感情有问题了。
	所以，杜小昭决定去一次重庆。
<h3>
	只是不来电哦</h3>
	飞机向西飞行，杜小昭忍住没有告诉张世雄她要去重庆的消息，她想给他一个惊喜。
	地导杨朔是个土生土长的重庆小伙儿。他充分体现了重庆人的特点，语速快，声音大，时不时地就冒出个让杜小昭摸不着头脑的方言词语，还能吓人一大跳。
	第一天的游玩终于结束，到了宾馆后，杜小昭安置好所有的游客后就匆匆出来。她打车去了张世雄的公司，可是，真不巧，张世雄出差去了成都，怪不得手机一直不在服务区。
	杜小昭激动的心情顿时像被泼了一大盆冷水，她恹恹地回到宾馆，在大厅碰到了杨朔。
	“小杜，怎么脸色跟天气一样的颜色呢？”杨朔说。
	“没事，有点不适应重庆闷热的天气。”
	“喜欢这座城市吗？”
	“很喜欢啊。”她几乎是不加思考地说了出来。
	杨朔主动提出带杜小昭去南山吃泉水鸡。从他的样子很容易看出来，一个年轻的男孩对于一个漂亮女孩的那点意思。一盘盘放满辣椒的菜端上来，两瓶老山城下肚，杨朔用重庆话说：“我对你，真是相见恨晚啊！”
	他又一指窗外，问：“杜小昭，觉得重庆的夜景像香港吗？”
	杜小昭记起以前看过一本杂志介绍说重庆的夜景是停了电的香港，于是说道：“像是像，只是不来电哦。”
<h3>
	皇冠大扶梯上行</h3>
	杨朔带着游客开始在重庆市区游览，杜小昭请假去看情郎。
	十月的重庆暴雨倾盆，在菜园坝火车站，人潮涌动，杜小昭撑着伞像一只觅食的鹌鹑，眼巴巴地望着出站口出来的人。
	然后，可想而知。
	当张世雄从出站口出来的时候，杜小昭的眼睛差点变成了两只鸡蛋，在张世雄身旁竟然站着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她亲密地挽着张世雄。
	杜小昭没有走上去甩他一个巴掌，这个时候，她只觉得自己的双脚，那磨过血泡的地方，开始钻心地疼，疼得就像在渣滓洞里受过千百种酷刑一样。她一动不动，静静忍着疼，人群渐渐淹没了她。她松了口气，那两个人，隔着不远，从她的身边经过了。
	她一瘸一拐地走出了火车站，站上皇冠大扶梯。这个号称全亚洲最长的扶手电梯像一条时空隧道没有尽头，它几乎与地面垂直。缓缓上行，回头看，人真多。她的眼睛开始模糊起来，双脚在发颤。包里的手机不停地在振动，拿出来看是杨朔的短信，他说：“小杜，我回来了，你在哪儿？”
<h3>
	你全家都失恋</h3>
	但最后还是要摊牌的，杜小昭不是那种拖泥带水的女孩。她在第二天中午给张世雄打电话，约他去星巴克见一面。至于张世雄张口结舌地问出的“你为什么来重庆了”，她完全不想回答。
	杜小昭问：“请告诉我，昨天下午三点半，你和谁走在一起？”
	张世雄笑得很干涩：“呵呵，你什么时候从导游改行做警察了？”
	这就是异地恋的恶果。杜小昭觉得好悲哀，两人见面，非但没有惊喜和温暖，反而越发疏离。可是她嘴上还是不肯让步：“如果没有犯罪感，何必认为我是警察？”
	“小昭，”张世雄给自己点了根烟，摆出了一种团委干部教育思想落后的小青年的态度，“爱要互相信任，你对我连基本的信任也没有，我们还有什么意思呢？”
	杜小昭听他说下去，他说：“昨天下午我下了火车就急急忙忙地往回赶，因为知道你来了。”戏演得很好的男人，有时候，也是让人感动的，感动他居然肯毁灭自己的良知去撒谎，“小昭，我要赶去开个会，周末再陪你。相信我，我对你是真心的。”
	杜小昭忽然笑了。
	然后，她点点头，说：“好的，我爱你。”
	下午，她一个人在解放碑乱转，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连摊牌都摊得如此失败。明明已经发现对方劈腿，却在他极力表演的戏中，落下眼泪，然后，让自己去演那个相信他的角色。是的，她不需要再追究了，她只想他能停止撒谎，只想要一个，不再演戏的男人。从前的那个男人。
	她一个人在重百里晃着，竟然碰到了杨朔。那个晚上，重庆豆大的雨点撞击着她，仿佛要把她打得粉身碎骨。杨朔说：“有啥子好难过的嘛！不就是失恋嘛！”
	“你才失恋！”杜小昭抬起头，看着杨朔，“你全家都失恋！”
	失恋是一个多么丢人的字眼，她不要承认。虽然全世界都知道，她和张世雄，其实已经没戏了。
<h3>
	警察的线人</h3>
	背叛的人不值得原谅，背叛后又撒谎的人更不值得原谅。
	周末的时候，张世雄失约。他打电话给杜小昭，说他突然接到加班的通知。杜小昭笑笑，这次她说：“你新女友的爸爸是公司的老板，他其实可以给你放放假，去谈谈恋爱嘛。”
	是的，杜小昭确实变成了警察，她用这几天时间，把张世雄在重庆的底细都摸清楚了。她一个杭州来的姑娘，在重庆人生地不熟，如何做到这样连对方的劈腿女友的爸爸是谁都搞清楚的？这，就全是杨朔的功劳了。
	他托朋友的大姨的三女儿的小学同学的妈妈，调查清楚了这一桩劈腿悬案。然后，他悲伤地坐在杜小昭面前，什么都不肯说，他不想让那些真相伤害这个美丽的姑娘。
	她看着他：“你说啊！你不是很仗义吗？你不是要帮我吗？你都告诉我，都说出来啊！”
	他沉默地喝了一口啤酒，这口啤酒，他用了一分钟才咽下去。
	杜小昭将自己杯中的啤酒全泼到他身上：“说！”
<h3>
	游到你那里</h3>
	杜小昭坐上回杭州的飞机，游客里有一位阿姨问她：“小杜导游，你为什么不留在重庆，你看，小杨导游他多喜欢你啊。”
	小杜导游说：“因为重庆没有西湖醋鱼啊，呵呵。”
	阿姨撇撇嘴，她觉得这真是个贪吃的姑娘，为了吃，居然可以放弃一段感情。她不知道，关于西湖醋鱼的故事，以及这个故事对于一个女孩的重要。
	那时候，张世雄还是张世雄，不是被杜小昭调查的那个情感罪犯。他和她租住在学校旁边的小楼里，每天下了自习，他就去菜市场看鱼。如果当天的鱼特别新鲜，他就会买一条回来，让杜小昭练手艺。那时候，杜小昭对做菜极为热衷，对未来的小日子也充满热望。她觉得，那些朝朝暮暮，就是幸福生活。
	但现在，那些往事一去不复返了。
	杜小昭酷爱吃鱼，她希望自己能做出最好吃的西湖醋鱼。可是，做好了西湖醋鱼，和谁一起吃呢？
	杨朔站在重庆的阳台上可以看到对面连绵起伏的山和房子。这是中秋之夜，他惆怅地站在阳台抽烟，同时给杜小昭打骚扰电话。这一天，不知道怎么的，他说到了他的童年，小学时代，爷爷奶奶，然后他动情地哭了。人们说，当一个男孩向一个女孩讲起自己怀念的事情而动情落泪时，就代表他正式地爱上她了。
	“我可能喜欢上你了。”杨朔抹完眼泪，终于决定全说了，“从你来重庆的第一天起。”
	杜小昭正要结束电话，去厨房鼓捣她的西湖醋鱼，却没料到这会儿听到了表白，忽然不知如何是好，她就说：“你知道怎么做西湖醋鱼才最好吃吗？”
	“怎么做？”
	“其实最关键的是鱼，要选一条母的和两条公的放在一起养，然后看哪条公鱼吃醋比较厉害，就选哪条鱼，这样做出来就够地道了。”
	虽然只是按照工作中说熟了的话，随口溜出来的一段戏说，可是当杜小昭意识过来时，她脸红了。
	而电话那头，杨朔掐灭了烟头，他说：“小杜，我是那条鱼，明天，我将沿着长江往东游，游到你那里。”
	山城重庆的夜雨将至，杭州西湖的醋鱼就要下锅，他们火辣辣的小幸福虽然还隔着一千多公里的距离，但毕竟已经开始了。
	关于如何做西湖醋鱼这个说法，忘了是上次去杭州旅游时在导游那儿听来的还是在网上看到的了，但不管怎样，在爱情里，我们应该学会去信任和理解对方，当然前提是那个人是一个坦荡，正直，值得你为之付出的人。
	苏小城

chapter22 失恋过后，进化成更好的人
	没有人知道，巴塞尔动物园的欧洲野猪是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样的方式
	学会了在进食之前先把食物冲洗干净的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们是在往好的方面进化
	人当然更加懂得这些道理，因而进化成一个更好的人
<h3>
	一只猪的生活意见</h3>
	商周讨厌羊男是有原因的。
	她不知道世界上是否有人跟她一样，非常害怕巨大的东西，看见轮船、飞机甚至是大云团都会晕倒。在她的眼中，这些平常的东西会变成大怪兽，如果她盯着它们看太久，就会在它们身上看出脸来，一张张恐怖的脸。
	所以，每次羊男出现在商周的视线里，她都避之不及，倒不是因为羊男又高又壮，而是他总穿印有游轮或者飞机的T恤，远远望去，虽不及实物那般吓人，但还是会令她毛骨悚然。因此，一般有羊男的课，商周都会选择翘掉，在这样一所专科学校里，翘课是再稀松平常不过的事儿了，没有人会在意。
	但是有一天，商周在路上碰到了羊男，他竟然叫得出她的名字：“你是商周吗？”
	“是，我是商周。”
	“你为什么总是翘课？”
	“对不起，我……”她实在不知道要怎样去解释。
	“要是觉得我讲课不好，可以直接跟我讲，不来上课算什么？”
	商周百口莫辩，其实她真心不觉得羊男的生物课讲得不好，相反，她还挺喜欢听羊男的课的。羊男是刚毕业不久新来的老师，年龄比商周他们也大不了多少，所以他比其他那些老古董讲起课来，要生动有趣多了。
	当我们谈论起猪，总把它跟贪婪、肮脏或令人可憎联系到一起。羊男却在课堂上说：“根据瑞士巴塞尔动物园的饲养员观察，欧洲野猪会在进食之前把脏的食物洗干净，而不是狼吞虎咽地吞下一个沾满沙子的苹果、甜菜根或鸡肉。野猪们更喜欢干净，它们会把食物叼到河边，在吃掉之前会用水洗干净。”如果猪会说话的话，那么它一定对人有很多的意见吧？谁说我们不爱干净了？
	所以，你看，连猪都有人站出来为它们抱不平了，却没有一个人能够为她洗雪沉冤。
<h3>
	麻烦制造机</h3>
	上次被羊男逮到训话之后，商周不好意思再翘他的课了，但是她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反正能离他多远就多远，最好是远到必须用望远镜才好。
	和商周一样，总坐最后一排的还有个叫鲁班的男生，他通常都是趴在桌子上睡觉。商周坐过来之后，他就不睡了，他和商周在练习册上聊天，就是把要说的话写在册子上，来回传阅。
	“你怎么那么爱睡觉啊？”
	“因为很无聊，没人说话。”
	“那你干吗不在宿舍睡？”
	“白天在宿舍睡觉总是做些奇怪的梦，醒来脑袋疼。”
	“比如呢？”
	“比如梦见麻烦制造机。”
	麻烦制造机是什么鬼？商周还没来得及问，就被点名了，她被羊男叫到讲台上，黑板上写着一些生物名词，她需要做出解析。本来她是知道的，但是就在她靠近羊男的那几秒钟，她觉得头皮发麻，再然后她晕倒了。
	醒来时看到羊男，商周立即大叫起来：“你离我远点！”
	“我有那么可怕吗？那你以后还是别来上我的课好了。”
	回宿舍的路上，商周想起鲁班说的麻烦制造机，她觉得自己也很像一个麻烦制造机，她总是制造出一个个麻烦，让人陷入难堪的局面。
<h3>
	吃火锅流鼻血</h3>
	商周和鲁班成了朋友，在这个不到一万人的专科学校里，商周就只有鲁班这么一个朋友，但是鲁班有很多朋友，他和他们常常在晚自习之后去学校后面的那条街上打台球。
	商周也跟着一起去，在那个有些暗的台球室，她看着鲁班站在球桌前，端起球杆，眯着眼睛的样子有那么一点像张震，《最好的时光》里的张震，可她不是舒淇，她不妖娆也不妩媚，这种时候，她也不会走上前去，递给他一支烟或者别的什么。她只是坐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
	打完台球，鲁班请她去吃冰，冰店老板娘见到他们两个一起来，脸上总会露出一副八卦的表情：“你们来啦！”像是自己人那样称呼他们。
	“我们来啦。”商周淡淡地答道。
	“我们”这个词很有意思，它跟“我和你”不同，好像只要说出了我们，瞬间两个人的距离就无端端近了，是一伙的了，是不可分割的了。
	商周一边吃着芒果冰，一边听鲁班在讲电话。他说话总是不疾不徐，哪怕天要塌下来了，他也不会着急一样，她听到他说：“我月底去看你。”等他挂了电话，她把一大杯冰递过去，问他：“你要去看谁啊？”“一个朋友。”“在哪里呢？”“重庆。”
	月底，商周跟鲁班一起去了重庆，很显然，他们是翘课去的。在火车上，商周收到羊男发来的信息：“明天你记得来考试。”可是，她马上就要到重庆了，只能等回去再补考。
	他们到达重庆是晚上，出租车在怪兽一般的高架桥上穿梭，商周只觉得好闷，很快就在车上睡着了。来接他们的是一个短头发的女生，穿工字背心，松松垮垮的牛仔裤，脚上趿着一双黑色的人字拖。见到鲁班的时候，笑容从她的脸上漾开。他们去吃火锅，重庆的火锅是真的辣，商周吃一口菜就要喝一口冰汽水，但是面对美味，她又管不住自己的嘴。所以在回去的路上，走着走着，她就流鼻血了，鼻血顺着嘴唇滴落到衣服上，开出一朵红色的花。
	那天晚上，她在一家便利店里坐着吹冷气，头仰靠在椅背上，好阻止鼻血往外流。她保持这个姿势差不多有半个小时。而在这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鲁班和那个女生在便利店门口吵架，吵架的原因很明显是因为商周，她听到那个女生大吼：“你是不是喜欢她？”“是又怎么样？”“那就分手！”“分手就分手！”然后女生气冲冲地跑走了。
	就这样，商周见证了鲁班的分手时刻，看着鲁班闷头抽烟一脸沮丧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好像又惹麻烦了。
<h3>
	生命中的不正常</h3>
	大二结束之后，羊男的课就停了。商周终于不用再在教室里面对这个让她觉得头晕的人了，但是开始怀念起他的课来。因为只有在他的课上，鲁班才会和她在同一个教室上课，那么她才有机会和鲁班见上一面。
	在重庆的那一晚，商周见识到了一个男生的眼泪，那是她生命中第一次看见一个男生哭，而且还是因为一个女生。当时女生跑走之后，商周从便利店出来，问抽着烟的鲁班发生了什么。
	“我和她分手了。”鲁班说。
	“那你为什么不去把她追回来？”
	于是，鲁班拔足狂奔，像一只离弦的箭很快就消失在夜色里。商周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滋生出一种类似醋意的东西，是的，她吃醋了，虽然这醋吃得有点来路不明。她和鲁班之间，本就没有什么，即使喜欢，也是她单方面的。
	鲁班和女朋友和好了，但是鲁班答应女朋友不再和商周待在一起。商周就这么失去了一个朋友，失去了一种可能。
	她也不能去怨恨鲁班，重色轻友的男人比比皆是，而那时如果换成是自己，恐怕也不会比他的女朋友更宽容大度吧。虽然像是失恋了一般，但是她觉得这也好过自己被蒙在鼓里吧。偶尔在学校里碰到鲁班，两个人只是点头示意，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一前一后在操场上散步，也不会一起去打台球，吃冰，吃一份叫“我们”的冰。
	夏天过完了，羊男的那些T恤被夹克和卫衣替代，在路上碰到商周，会热情地过来打招呼：“找到实习的地方了吗？”“你最近瘦了呢，有什么压力说来听听？”“要不要一起去食堂吃饭？”
	一起吃了几次饭，商周发现羊男这个人知道的东西可真多，而且人也很好，所以，她对他讲出了自己的秘密，讲了自己为什么总是翘他的课。
	“你不觉得大的东西很可爱吗？”羊男笑着说。
	那天，她才知道那些反应叫作“巨物恐惧症”，虽然看似不正常，但是就像羊男说的那样，她应该接受生命中的“不正常”。
<h3>
	进化成一个更好的人</h3>
	生命中的“不正常”其实有很多吧，例如不吃鱼，睡觉要穿袜子，上厕所必须脱光衣服，喜欢一个并不喜欢自己的人，等等。这些“不正常”时常困扰着我们，让我们困在一个看不见的怪圈里。但是，和一些丑陋、恶毒、阴谋、肮脏比起来，它们又是多么的美好和正常。
	商周并不知道是在哪一刻忘掉鲁班这个人的，而当时的喜欢是真的喜欢，还是以为找到了同类？她不想去追究了，毕竟，她很享受现在和羊男的爱情。
	就好像羊男在课堂上提到过的那些巴塞尔动物园的欧洲野猪，没有人知道，它们是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学会了在进食之前先把食物冲洗干净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们是在往好的方面进化。毕竟，含沙的食物味道会破坏口感，甚至会损坏牙齿。
	人当然更加懂得这些道理，因而进化成一个更好的人。
	在生活里，你是不是也拥有一些“不正常”呢？是不是也因此而烦恼过？但如果换个角度去想，正因为这些特别细小的、不足为外人道的“不正常”，才让你和其他任何一个人有了区别。
	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自然会吸引另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然后因了这份特殊，而会更加珍惜和善待彼此。
	苏小城

chapter23 四月下午，白茶与鹿
	他们失散在茫茫人海
	再次相遇的唯一机缘
	就是动物园再次出现豚鹿
<h3>
	一头喝二锅头的野猪</h3>
	2006年盛夏，云南永德深山里的村民频繁在自家田园中见到豚鹿的身影。徐必在网上看到新闻后，决定到这里来。他是一名野生动物摄影师，他最近需要拍一组野生动物的照片。
	徐必在海拔八百米左右的河岸边支起帐篷等待了一个星期，豚鹿始终没有出现，他的帐篷反而在某天深夜被一头脾气暴躁的野猪造访。野猪像角斗士一样掀翻了帐篷，对着他备用的熏肉大快朵颐，并且把盛在碗里的二锅头喝掉了一大半。
	当天凌晨，徐必下山来到村里的一家诊所，他把木板门敲得咚咚响，大约十分钟后，诊所内的灯亮起来。开门的是一位女孩，她打着哈欠问徐必怎么了。
	徐必指指自己一瘸一拐的腿说：“被野猪拱了。”
	女孩开门把徐必让到屋里，迅速从架子上取下医药箱：“我爸爸有事出去了，你的伤口得先消毒。”
	徐必没说话，他坐在板凳上，看着这个姑娘娴熟地扯掉他大腿上用来止血的毛巾，伤口已经结痂，干掉的血粘住了毛巾，她问：“痛吧？不过你得忍一忍，不然感染了就严重了。”
	包扎好伤口之后，徐必问她：“我能在你这里住一晚吗？我的帐篷也被那家伙拱坏了。”
	“你没被野猪吃掉，算你命大，我们这里有野猪吃人的事情哦！”她把那条沾满血的毛巾丢到垃圾篓里。“那么就睡这张床吧。”她指了指小医务室的诊床。
	“你知道吗？刚那家伙还喝酒呢，喝了大半碗，现在肯定要打醉拳了。”徐必坐在床上对女孩说。
	女孩被他逗笑了，她给他倒了杯热茶，转身离去。
	那天晚上，徐必住在这个叫作白茶的女孩家的诊室里，窗外有夏虫长鸣，星星铺满天，他突然想起三年前和宋喜云一起到这里来的日子。
	也是这样的仲夏夜，他们躺在木屋里的地板上，说了一整晚的话。
<h3>
	最珍贵的馈赠</h3>
	宋喜云是徐必的大学同学，系里的男生都在私底下讨论她的美，却又对她敬而远之。据说宋喜云的精神不正常，拿他们的话说就是脑子有病。
	可是，徐必不那么觉得。徐必追到了宋喜云。他发现那些人所谓的有病不过是她脑子里的奇思妙想太多了的缘故。艺术生嘛，做点出格的事也在所难免。
	毕业前，他们和班上几对情侣到野外露营，在待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在灌木丛里发现了两只小鹿，一只受伤了，另一只依偎在它的一旁，用舌头舔着它的伤口。有胆子大一点的男生用石头去丢那只受伤的鹿，它的同伴却朝着人们嘶鸣，哀求一般地望着他们。
	徐必被那种最原始的感情震撼，掏出包里的相机拍下一张照片，然后带领一队人下山。那是他在旅途中得到的最珍贵的馈赠。
	很多年后，徐必成了一名小有名气的野生动物摄影师，长年在野外驻守，使得他和宋喜云聚少离多。宋喜云能做的只有等待。那是纯粹的等待，因为徐必常常在深山里，手机都拨不通。这种事情，不论是对于普通的家庭妇女还是对于一个文艺女青年来说都同样残忍，所以，徐必每次回去，宋喜云就会和他吵架。
	这一次，吵架终于升级为分手。
	徐必醒来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白茶的爸爸已经回来，他帮徐必检查了伤口，然后叫白茶去厨房端菜。这个看起来像村干部的中年男人拿出了陈年老酒款待这个城里来的客人。他和徐必碰杯，白茶在一旁只是静静地夹菜，扒饭。
	“你是动物学家吗？”白茶的爸爸嚼着花生米，语气僵硬而词汇量贫乏。
	“不是，我只是喜欢给动物拍照片。”
	“这个能赚钱？”
	“勉强够养活自己。”
	“交女朋友了吗？”当白茶的爸爸问出这个问题时，白茶有点生气，她把碗放到桌子上，起身往楼上走去。
	白茶明白爸爸的意思，爸爸太想她离开山里了。有一次，她爸爸对一名考古男颇感兴趣，甚至背着白茶去求他把白茶带出深山。对于一个在这座大山生活了几十年的人来说，他们知道，要想彻底走出这里，只能依托进来的城里人。
	白茶的爸爸把酒杯举起：“来，小徐，希望你能常来这里。”
	徐必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点着头说：“会常来的。”
<h3>
	单独给我拍一张</h3>
	由于腿伤未愈，徐必一时之间只能留在村子里。白天，白茶的爸爸会去给村民看病，不然，就和徐必一起下象棋。
	白茶的生活很单调，她只念到初中毕业，便休学了。她并不是一个热爱学习的女孩，她更乐意在山里穿梭，去采各种各样的草药。她熟悉山里的任何一条小道，并且经常把自己包里的干粮掏出来喂受伤的白马鸡或者丛林猫。
	等到徐必的腿好了一点，白茶带着他去附近沼泽一带碰碰运气。徐必跟着白茶在芦苇丛里穿梭。到达一块凹地，白茶安排徐必坐下来休息，就在他们喝水的间隙，一只鹿从蒿草堆里蹿出来，直瞪瞪地望着他们。徐必捏着白茶的手，惊得喊出声来：“豚鹿！”在那一瞬间，徐必觉得他遇到了奇迹。
	白茶走过去，把瓶子里的水倒出来，倒在手心里，把手伸了过去。这只受伤的野生豚鹿仿佛出于动物本能，竟把头低下来，用舌头舔她的手心。
	这个时候，徐必敏感地掏出相机，猛摁快门。
	“它们其实生性胆小，不咬人的。”白茶把头凑过去，“来，单独给我拍一张。”
	透过镜头，徐必看着眼前这个朴素而善良的女孩，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感动。他不得不承认，他喜欢白茶。
	徐必是在九月底回北京的，他在白茶的家待了整整两个月后，腿伤已经完全康复。次年，在北京的某摄影大赛上，他那组名为《白茶》的照片——讲述了女孩偶遇豚鹿的故事，获得了金奖。在颁奖礼上，徐必遇到了宋喜云。她举起酒杯为他庆贺，仿佛他们已经是分手几年的老友。
	再次相见，两个人都变得心事重重。宋喜云笑着说：“我可能要结婚了。”
	徐必不再说话，那一刻他脑子里突然想起了白茶，她在他走的那天，送他走了好几里山路，最后在一座桥边，她停住了。她说：“你快走吧，天要黑了。”然后，他一咬牙大步下山。
	那个晚上，月朗星稀，宋喜云去了徐必的公寓。一年不见的他们没有感到陌生，反倒多了一份别样的激情。
	但整夜徐必都梦到白茶，他还记得在临走时他对她说：“有空来北京玩。”他知道，对于一个住在深山里的姑娘来说，去北京是很难的一件事，但是他还能怎么说呢，千言万语，在不合时宜的相遇面前，只能化为这样客套俗气的邀约。
<h3>
	濒临灭绝的豚鹿</h3>
	2008年，徐必收到一大袋子茶叶。徐必知道，白茶一定来过，他无法想象她一个人是如何历经重重困难来到北京的。可是他也明白，她不会再来了。
	他不知道，在他离开云南后，白茶无时无刻不想念他，所以她说服爸爸一个人来到北京。在地铁上她看到了无数个徐必的身影——穿着衬衫和牛仔裤，背着一只单反相机或者公文包的男子，这样的人在北京真是太多太多了。
	当她终于找到徐必的住所时，她发现那里早已人去楼空。但她并没有离去，她租下了那间空屋。三个月后，她应聘去了动物园，从小在山里长大的她能吃苦耐劳，她成了一名洗刷铁笼的清洁工。在动物园里，有一只豚鹿的笼子，可是它空着，据说原来住着的那两只老鹿，因为公的死了母的也绝食而亡。白茶常常想，如果有一天，动物园来了新的豚鹿，我也许就可以在笼子的外面见到徐必了吧，他一定会来看那些鹿的，一定！
	豚鹿总是成双成对地生活，相伴一生，至死不渝。可人类做不到那样，有时候是因为人类本身的复杂多变，有时候是世事弄人，使有情人无法再相见。
	豚鹿其实已经绝种了吧？那次看到的，并不是真的豚鹿吧？有时候，徐必会这样想。
	2008年，徐必已不再四处漂泊，他开了一家摄影工作室，像任何一位人到中年的男人那样沉淀下来。他没有再去过云南，当然也不可能去到永德的深山里。他变懒了，变得像一粒尘埃那样轻飘，他不想离开北京，甚至都不愿意离开朝阳区，他就守着自己的工作室晒太阳、看书和发呆。有时候会和宋喜云见面，并非不快乐，也并非深爱彼此，但是寂寞时，有一位旧情人可以来填补感情的空缺，也挺好的。
	据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宣布，野生豚鹿在1960年以后灭绝。
	徐必承认他会时常想起白茶，想起和她在一起待过的短短的两个月时光。他知道，那是他的世外桃源，那是他一生里最美好的时光。
	在失眠的夜里有时候会忍不住去回忆生命中的那些为数不多的，值得反复咀嚼的美好时光。而在这些美好里，爱情理所当然地占据了最重要的位置。
	我们都渴望遇到一个人，他可以给你爱情最原始的样子，但很多时候，这样的一个人会让自己觉得配不上，因为爱啊，所以才宁愿忍受着想念和寂寞而不去惊扰。
	苏小城

chapter24 西雅图数鱼人
	她摸到了那只数鱼用的计数器
	从现在开始
	每一分钟按一次按键
	看看还要经历多少分钟的煎熬和等待
<h3>
	chapter24-1</h3>
	姜熊在西雅图的第二年，遇见了乔恩。那天的姜熊刚刚在电话里跟国内的女友分手。他很痛苦。时值六月，天气炎热，仿佛有一种魔力，让他一直向西行走，一直走到了海港大坝上。
	有十分之一秒他想到了死。他不能否认的，生命里的十分之一秒。望着海水，极想葬身其中。但转瞬他看到偏左的视线里乔恩的身影。乔恩安静地坐在大坝的边上，那种心如止水的样子瞬间把姜熊拉回现实。那一刻的乔恩美极了，她穿浅色麻裤子，一双缀有珠子和琥珀的人字拖鞋，两件工字背心叠穿着，勾勒出身体的曲线。她回过头来。
	“嗨，你在干吗？”乔恩说。姜熊没有回答，他懦弱地把视线转回海面。海面变黑了，几只海鸟在向海里冲。他看着潮水突然涌动，大量的鱼往甬道里游，而乔恩手里拿着一个小玩意儿不停地摁着。
	“你在干吗？喂！”这次轮到姜熊发问了。
	那天，乔恩告诉姜熊，她在数鱼。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奇怪的职业，比如嗅蛋工、护花使者、排泄物研究员等，而他当然也是头一回听说数鱼这样的差事。据报道，每年的四月到十月，在靠近美国西北部太平洋沿岸大坝的旁边，总有一些寂寞的老人拿着计数器轮番坐在那里，眼睛紧盯着海面，手指不停地按键，数鱼。他们靠这份工作得到水产贸易部的报酬。
<h3>
	chapter24-2</h3>
	如果你失恋过你就会知道，在失恋初期，不论男女，都想马上抓住一个新的异性发展新的感情，那是一种对安全感的需求，其实与爱情无关。这种急于求成的心理使姜熊在每个周末来到海港附近，为了能碰上乔恩。如果碰上，就像老朋友一样陪着她数鱼。
	“你喜欢这里吗？”乔恩一边啃着姜熊做的三明治一边摁着计数器。
	“挺喜欢的，你看，那些鱼游得多欢快。”
	“那些都是不听话的鲑鱼，它们从不按修好的甬道游进来，它们好像不太喜欢受束缚，可是也由不得它们。”
	等到月亮悄悄升起来，就是乔恩去领取酬劳的时候了。每天领到的其实是很微薄的工资，乔恩会把它们分成三份，一份当自己的伙食费，一份寄给妈妈，还有一份她则放到一个塑料小桶里。那里面几乎塞满了硬币，提在手上好重好重。乔恩心里一直在计划着，再工作三个月，她就可以攒够往返北京的机票钱。
	“你想回国吗？我们可以一起走。”乔恩说。
	“不想，回国有什么好？”姜熊把外套扣好。“其实在哪里都一样，如果……”姜熊突然停了下来，非常郑重地看着乔恩，“如果你陪着我。”说出这样的话后，姜熊的脸红了，他知道他是多么大言不惭，但话还是要说完啊：“如果有一个爱人在身边的话。”
<h3>
	chapter24-3</h3>
	乔恩听到姜熊如此老套的表白后笑了：“姜熊，你的样子像一条北极灰鳟。”
	姜熊接不上话，只是傻乎乎地看着乔恩。
	“如果你能坐下来数三个月的鱼，我就答应跟你在一起。”
	“好。”姜熊回答得很坚定。在这个世界上，能开出条件的一般都不会是太难的事。他一口答应下来。
	真正开始数鱼，姜熊才知道这是怎样一份工作。每天要干满八小时，平均每小时按键达三百次。周末数了两天，姜熊的眼珠鼓胀，手指酸痛。但这些他还能忍受，对于他来说，这种日复一日的单调几乎是非人的折磨。
	乔恩打趣他：“你还是算了吧，我怕你三个月后眼珠就滚出来了。”
	“怕什么，大不了再塞进去。”姜熊动动胳膊，说真的，他觉得他的眼珠真的要掉出来了，可是他咬着牙也不说放弃。
	“真的不用去数鱼了，我答应你。”乔恩忽然说。
	八月份，西雅图进入最热的夏季，姜熊天天和乔恩腻在一起。他们去雷尼尔山国家公园，去太平洋科学馆，去太空针塔，甚至去儿童游乐园，他觉得满足，有爱情的日子就这样轻易地又回来了。
	虽然他很清楚那不过是一种假象。真正的爱情怎么会这样简单，就像帮一个姑娘数四天的鱼。
	乔恩消失的时候是九月末，正好是数鱼工们结束一年工作的时候。姜熊再也没有在乔恩常去的那段海港大坝上见到她。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包括她的妈妈。
<h3>
	chapter24-4</h3>
	姜熊见到乔恩的妈妈是在一个黄昏，在一所精神病院里。乔母看上去并无异样，坐在病房里织毛衣，姜熊问她：“乔恩来找过你吗？”
	她摇头。
	“知道她去哪里了吗？”
	她还是摇头。
	后来他才得知，乔恩的妈妈只会摇头。黑人医生玛丽告诉姜熊，这里住的都是无家可归或者没有生活保障的穷人，这个医院是当地政府筹资建立的。她还告诉姜熊，乔恩也是从这里逃出去的，那个时候，她和她的妈妈刚刚被一个男人送过来，她们脸上都是伤痕。她的妈妈经常打她，说不该生下她。一个星期后，十四岁的她藏在送蔬菜的大卡车车厢里逃跑了。等到乔恩走了，她的妈妈痛哭了三天三夜，然后就疯掉了。
	告别乔恩的妈妈，姜熊一个人搭大巴回到市区。在盘山的山路上行驶，窗外是密密麻麻的星星，他觉得人世不过像一片大海，每一个人都是其中的鱼，有一些窒息在命运的暗流里，有一些妄想逃出生天，却不知道，在冥冥中有一只计数器，正在计算着你的爱恨流年。
<h3>
	chapter24-5</h3>
	而此时，北京是凌晨四点，乔恩和名叫徐象的男人刚刚从酒吧里出来。徐象夸她长漂亮了，头发也长长了，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乔恩只是笑，笑得有点心酸，有点胆怯，有点意味深长，又有点不知所措。
	徐象根本没有注意到乔恩脸上的表情，这个他十年前在西雅图海港附近发现的小女孩如今已经长大了，她好像比从前更有吸引力。他的手向下移，勾住她的腰，把她抱上了他的车。随后，他们进了一家酒店。
	北京的清晨透着一股淡淡的哀愁。徐象已经沉睡了过去，中年发福的他已经有了大肚子。乔恩还记得十年前的那个晚上，她被司机从送蔬菜的卡车车厢里揪出来，他要打电话报警，可是她求他：“只要你不打电话，我可以做任何事。”
	于是卡车司机徐象把她抱进了驾驶室，对于十四岁的乔恩来说，那个夜晚被记忆篡改成这样：他没有对她做任何事，就那么静静地陪她坐着，看着她哭，最多是递上来一块手帕。
	那是一块来自中国的手帕，黑白棉格子，边缘是机器锁住的波浪线。这块手帕乔恩一直保留了十年，连同徐象那张并不出众的脸。但那个夜晚真正发生的事情是残酷和无情的，他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车来，然后对她说：“你在这里等我，我把蔬菜送到之后就来接你。”说着，将乔恩抱下了车。
	凌晨的风冰凉，乔恩一边哭一边拽着徐象的手。他递上来一块手帕，让她擦干眼泪。他拍拍她的背。“别哭了别哭了，我爱你，我不会丢下你的。”他说，为了能让她停止哭泣，他撒了这种谎。如果伤害就是伤害，从不以爱的名义行骗，那么这种伤害还算得上磊落，一旦把伤害叫作爱，那就是最卑鄙的行径。但乔恩那年只有十四岁，她分辨不出他话中的真伪，她抬起哭肿的眼睛问：“真的吗？”
	“真的。”他忙不迭说着，点上一根烟。随后他用扳手将乔恩敲晕然后溜之大吉。
	后来，乔恩被附近的一个玩具加工厂负责人捡了回去，并被迫成了一名童工。她每天要完成三千个玩具的组装，如果做不完，当晚就没有饭吃。而且玩具做得不合格，还会遭受组长的体罚。
	不久以后，徐象回到北京，乔恩辗转几次才从蔬菜超市负责人那里要到了徐象的联系方式。她给他发邮件，质问他为什么没来接她。他感到很抱歉，声称自己因为有急事，后来再回去找她，她已经不见了。
	乔恩再一次相信了他，她偶尔会通过邮件和他联系。似乎是为了弥补某种罪过，他找人将乔恩从玩具加工厂里解救了出来，并介绍她去当了一名数鱼工，还鼓励她自立。他没有告诉她，他在北京已娶妻生子。
	乔恩对徐象说：“我会在北京和你会合。”
<h3>
	chapter24-6</h3>
	在没有遇到姜熊之前，乔恩或许不会再回来了。留在北京，从此开始生根，她毕竟也才二十四岁，重新开始完全来得及。但她遇见了姜熊，一个干净、善良、害羞、有点懦弱但很真实的男生。他和徐象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他给了她一种愿望，那是一种想征服他、想改造他、想拥有他的愿望。想和他好好相爱的愿望。
	她买了回西雅图的机票。在机场她把剩下的钱全买了北京蜜饯，虽然那东西从来都不好吃，但骗一个从小生活在美国的姑娘却太容易了。她坐在候机厅，拆开一包先尝尝。一些水果，风干了，在糖水里浸泡，再风干，再浸泡。直到它们完全死去，产生比之前更浓酽的甜味。有一些人就有这种味道，比如徐象，因为他在她心中死掉了，他成为永久的甜蜜，甜得发苦。
	清晨七点四十，乔恩的飞机可以登机了。她想，他们之间不会再有亏欠了吧，她可以真正地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这时候，她忽然非常想念姜熊，一阵柔软的心牵。那是她人生最末也是最单纯的希望，一个会和她相爱的男生，或者说，一种可能。
	乔恩坐在飞机里，她摸到了那只数鱼用的计数器。好吧，就从现在开始，每一分钟按一次按键，看看在见到姜熊之前，还要经历多少分钟的煎熬和等待。
	不管多少，我都愿意。乔恩对自己说。
	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各种伤害。虽然有些伤害会被自己的记忆不自觉地篡改成另外一副面孔，但伤害就是伤害，它不会因此而变成爱，变成一种可以理解的行径。向来爱最伤人，但那么多人还是会趋之若鹜，因为在爱变成伤害之前，它最初的样子那么迷人。
	苏小城

chapter25 再来一盒奶黄包
	真爱
	跟胸大胸小一点关系也没有
<h3>
	你知道丰胸的四种结果是什么吗？一、大不一样；二、不大一样；三、一样不大；四、不一样大。</h3>
	季珍珍在年初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要去做丰胸手术，因为她实在受不了男朋友每次都拿她胸小来说事。比如，她和男友在一起看冬奥会，看到金发碧眼的女运动员，男友忽然惊叹：“真的很大！”比如，他在街上看到巨无霸就会由衷感慨：“珍珍，你怎么这么不争气啊你！”而最近一次吵架，他竟然指着她的胸口说：“我有时候有种幻觉我是不是真的住在男生宿舍！”
	这样的打击时常让季珍珍有种想撞墙的冲动。
	于是她在网上搜了好几家整形医院，并咨询了几个动过刀子的朋友之后，终于决定铤而走险。成功的案例还是有的嘛！她这样安慰自己。她选的医院是本市还算比较权威的整形医疗机构。她翘掉周五的班背着包偷偷溜进了医院，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正常进个医院却被她弄得像是在进行见不得人的勾当，刚一走出电梯，就在拐角处遇到了一个鬼鬼祟祟的男子。他的目光向电梯口扫视，对每一个来人都打量若干次，样子相当猥琐。季珍珍下意识捏紧了她的包，因为那里面放着一万块的现钞。
	在排队挂号的时候，她不幸又遇到刚才那个猥琐男。这一次，他在她后面主动跟她打招呼：“嗨，你好啊！”季珍珍一脸惶恐地扭过头去，生怕他问出一些让她尴尬至极的话来。
	可是他最终还是问了：“你来做什么？丰胸吗？”说完，还哈哈笑起来。
	“神经病！”季珍珍在心里暗骂道。
	“你知道丰胸的四种结果是什么吗？”他忽然凑了过来，好像跟季珍珍很熟一般。
	“啊？”
	“一、大不一样；二、不大一样；三、一样不大；四、不一样大。”
	然后那天下午，季珍珍又默默地逃离了医院，听了那番话，她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她可不想今后变得不对称。为什么要丰胸呢？回家之后的季珍珍一气之下就跟男友闹崩了，她将他所有东西都丢到了门外，并且以绝对压倒性的气势咆哮：“你既然喜欢波霸女，你去找好了！滚！”
	她才没有理由非要为他而活。
<h3>
	这样的搭讪方式是不是有点土？拜托，你追女生也要与时俱进啊。</h3>
	季珍珍所住的小区里养了很多狗，曾一度让她觉得自己好像住在动物园。其中有一只藏獒，因为体形实在太大，她每次见到它都会绕道而行。以前有男友在，她还可以壮着胆子躲在男友身后走过去。如今，她一个人只能躲回楼梯间打电话找物业求助。
	“我是三栋三单元的季珍珍，麻烦你们过来救我。”她气喘吁吁地挂掉电话。
	物管人员闻讯而来，以为她被打劫，在楼梯口却见到悠然的季珍珍，于是问道：“歹徒在哪里？”
	“什么？”
	“你不是被打劫吗？”
	“你才被打劫，我只是想让你护送我出去，我，我有点怕狗。”
	护送季珍珍出小区的物管员是个新人，她拉着他的胳膊问：“你新来的？”
	“来了一个月了，狗在哪里？”
	“刚还在这儿呢，可能见你来吓跑了吧！”这话听起来有点别扭，但季珍珍实在不知道接一句什么。
	下班回来的时候，她在门口又看到了那个物管员，他盯着她，目光在距地面一米三左右停下不动——对，也就是季珍珍胸口。他突然说：“小姐好面熟啊！”
	这样的搭讪方式是不是有点土？拜托，你追女生也要与时俱进啊。季珍珍鄙夷地刚想要走，又听到他说：“你到底有没有丰胸？”
	天啊，原来他一直是在盯我的胸啊！不对，他不正是那天在医院碰到的那个猥琐男吗？这也太巧了吧，以后还让我怎么见人啊，赶紧开溜吧！不容他再把话说下去，季珍珍就提着包跑了。
<h3>
	笑什么？十二个包子绝对够你吃饱！</h3>
	为了躲避物管员黄大炜，季珍珍几乎不走正大门，因为物业处就在大门旁边。但即使走很远的后门，碰到他还是在所难免。可能是季珍珍上次落荒而逃的样子吓到了黄大炜，他再见到她的时候，总是低头躲着，生怕季珍珍一开口就要将他骂得狗血淋头。
	两个人都不知道在害怕什么。
	季珍珍有时候也会想：我躲他干啥？我是业主，他是物管员，要是心情不好，大不了去投诉他不就得了。这样想之后，季珍珍觉得轻松多了。再见到黄大炜时，她便抬头挺胸指手画脚了。不但如此，她甚至开始使唤黄大炜——
	“来，帮我把大米拎上去。”“我家灯泡坏了，你上来帮我换一下吧。”“我今天太忙，你去帮我交下水费行不？”
	一个女生发出请求，男生当然也不好意思拒绝。
	慢慢地，季珍珍发现黄大炜其实人挺好的，心直口快，老实善良。和男友分手三个月，她基本上已经度过了最难熬的时期，她也学会了独自生活。她解决不了的，交给黄大炜好了，他也不会有任何怨言。
	熟识之后，季珍珍把黄大炜当成了弟弟一般对待。有时候一个人在家不想开火，就会约黄大炜一起去下馆子。他们小区外面那条街的馆子，基本都被他们吃了一遍。老李家的面好吃，老成家的汤包味道很赞，街口的周师傅川菜做得一流，而街尾的黄大娘家卖的鸭脖子最销魂。
	终于等到他们吃厌烦了的时候，黄大炜开口：“珍珍姐，你会做菜吗？”
	“当然，做菜什么的，我最拿手了！”她夸下海口。
	约定好时间，他被邀请到她的公寓里。她一个人在厨房忙碌，说实话，在之前，都是男朋友做好饭叫她吃，现在轮到自己上阵，她将厨房搞得一团糟。她最终没有做出一个像样的菜来。
	黄大炜赶紧说：“不要紧，要不我们去吃自助，步行街刚开业的，148元一位，我请客！”
	可是季珍珍执意不肯。她在厨房里东瞧瞧西找找，最后在冰箱里翻出一盒奶黄包，这个她拿手，往锅里一放，不出五分钟，一锅热气腾腾的奶黄包就被端了出来。她要用速冻食品挽回颜面，实在不想被他认为自己笨得什么都不会。
	坐在客厅的黄大炜却忽然笑起来。
	“笑什么？十二个包子绝对够你吃饱！”
	“你不觉得它们像是一对对那啥吗？”黄大炜夹起一个放进嘴里。
	“啥啊？”
	季珍珍忽然就脸红了，这样的时刻，实在不宜开这种玩笑。
<h3>
	很多人都容易栽在初恋身上，季珍珍看来也是难逃此劫。</h3>
	季珍珍觉得跟黄大炜之间必须得保持点距离。时间仿佛又回到了最初，每次在小区里看到黄大炜，她总是打个招呼就迅速离开。
	弄得她身后的黄大炜一脸尴尬，一直在想，她是不是交新男朋友了？
	好在要回家过年了，她可以有一段时间避开黄大炜。飞机是晚上的，她拖着行李箱走出小区，黄大炜看到她了，便笑着追上去：“珍珍姐，要不要送你去打车啊？”
	季珍珍摆摆手，突然好生气，她不过比他大两岁，这一声姐就仿佛让她瞬间老了十年八年。她连话都没说，就伸手拦了出租车。
	在老家的同学会上，季珍珍又见到了前男友。很多人都容易栽在初恋身上，季珍珍看来也是难逃此劫。
	是的，在分手的半年里，她多次想打电话求和，但是碍于面子就没打，同时也因为身边还有个黄大炜。黄大炜喜欢她，她又不是白痴，当然知道。但是她最终没有选择黄大炜，很简单，他只是一个小物管员，独自在外打拼的她又怎敢将自己的命运赌在一个毫不起眼的物管员身上？
	那晚她喝了点酒，她前男友一直在和身旁的女生卿卿我我，也不管旁人唾弃的目光，好像就是专门要演给她看一样。
	季珍珍好几次想喊他的名字，可是直到他扶着喝醉的女生从她身边走过，她才恍然大悟，不爱就是不爱了，没有所谓的一日夫妻百日恩，更没有所谓的回头是岸破镜重圆。
	这些天，都是她一个人在做梦。
	她一个人走出酒吧，她觉得自己也变得猥琐，因为她刚刚竟然一直在看那个女生的胸部，明显也是个飞机场啊！这只能说明，真爱跟胸大胸小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独自在街上走了很久，醉意渐渐散去，她清醒了一点，也明白了一点，好像有些事情，都是在一瞬间顿悟的。她突然有点想念黄大炜，他有没有回家过年？这样想着的时候，她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竟对司机说：“来一份奶黄包！”
	她是真的喝醉没有清醒，还是太想念？
<h3>
	只要这个城市还有电，那么它就不会坏。</h3>
	季珍珍提前订了机票，飞机降落的时候，她第一次觉得头痛欲裂。像是有一项重要的任务等着她去完成，她自己也觉得没谱。
	在机场出口，她意外又碰到了前男友，过完年了，他也要回去工作了。季珍珍这次已经完全释然，内心也没有半点波澜。两个人在机场大巴上聊了一会儿，他忽然想起，他有几条领带还留在季珍珍那里，他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跟你一块去拿走？”
	“行啊。”她有什么好介意的。
	打开公寓的门，她傻眼了。家里收拾得很干净，包括柜子里的脏衣服都全部洗了。冰箱里放了两盒奶黄包，桌子上留有一把钥匙，那是之前季珍珍放在黄大炜那里的。
	她想起来了，上次要出差，是她塞了备用钥匙给他，让他帮忙看家。
	“哟，这么快就找到人了啊？”前男友努努嘴，笑着打趣。他知道，季珍珍不会收拾得这么干净。
	季珍珍笑而不语，内心却有一股踏实之感油然而生。
	“饿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不了，她还等着我呢。”取了领带，前男友离开了公寓。
	此时已经是凌晨两点，肚子咕噜咕噜叫着，她去厨房蒸了几只奶黄包。十分钟后，揭开锅看到那四只玲珑剔透的奶黄包时，她想起了黄大炜曾开过的玩笑，竟忽然大笑起来，笑着笑着就流出了眼泪。
	其实人生还长，谁又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样子呢？她曾经嫌弃过他是物管员，她觉得他配不上自己。可是现在想想，她只不过是租住着小公寓，过着外表光鲜亮丽实则捉襟见肘的生活，她又有什么资格去嫌弃他呢？
	吃掉一只奶黄包，她想了一会儿黄大炜，再吃掉一只，又想了一会儿。最后她打着饱嗝迫切地想要见到他，可是拨了他的电话，却提示关机。
	第二天醒来之后已经是下午，她没有洗脸，便冲到了物管处，却被告知黄大炜在昨天刚刚辞职。
	她问：“为什么啊？”
	“听说回家结婚去了。”他们开着玩笑，根本不知道此时季珍珍的心口像是中弹，生生地疼。她不知道，在她回家的这段时间里，黄大炜一直在期盼她早日回来，他想找她好好谈谈。他虽然清楚自己不能给她稳定安逸的生活，可是他愿意为她努力。
	可是当他终于等到她回来，却看到她和前男友一起回了家，他终于愿意相信，癞蛤蟆是无论如何也吃不到天鹅肉的。于是，他在那天辞掉了工作，买了第二天一早的票回到了远在西北的故乡，那里风沙浩荡，枯草白杨，可以让人尽情悲伤。
	他想，和谁过不都是一辈子？
	季珍珍的冰箱里还有一盒奶黄包，她不想吃，可是又舍不得丢掉。她决定就这么放着。
	只要这个城市还有电，那么它就不会坏。
	记得看过一个朋友写的日志，她回忆起和男朋友在一起时最初的样子，当时除了喜欢什么都没有，没有物质，没有家庭的干涉，一切都是未知。但正是这样，她才和他将以后的每一天过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如今他俩已经结婚，而每一段爱情都应该得到祝福。
	苏小城

chapter26 在这颗行星上所有的酒馆
	在今后的人生里
	她不会再遇见大叔
	而在这颗行星上的所有酒馆中
	也不会再有一间是专属于她的了
<h3>
	落魄的诗人</h3>
	这家叫作“狗尿馆”的酒馆其实跟城市里的任何一家酒馆并无二致。但松子偏偏喜欢这里，理由有三：名字奇怪，价格划算，会有人朗诵诗歌。
	松子记得第一次去狗尿馆是在傍晚。本来她和男友羊角正在逛超市，出来的时候松子因为要去兑换奖品而男友不愿意等她，所以两人在超市门口大吵一架。松子也没觉得这是谁的错，但让她极为不爽的是男友竟然扔掉手中的购物袋，然后给了她脑袋一拳。那一刻，松子的满腔怒火突然没有了，她只想逃离眼前这个人。
	她不想回家，但是又没什么朋友，所以只得在街上无所事事地晃荡。她把手机关了，因为不想听到任何解释。她一直在思索一个问题，在这三年里，她是不是真的只是存在于他心中的一个美好幻想？其实自己对他来说并没有那么重要吧？
	或者换句话说，他可能没她爱他那么深。
	拐进一条死胡同的时候，天色忽然暗了下来，其实也就一瞬间的事，望着这无尽的夜，松子也跟着感伤起来。她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要求太多？
	她路过一栋绿色的房子，听到里面有音乐声。在这样安静的胡同里，这音乐声就像一道咒语，牵引着松子用手去推那扇绿色的门。
	神说，推开一扇门，看到一个崭新的世界。
	但是松子用尽了力气也没将门推开，因为这门根本就是需要拉的。当身后有人小声说道：“小姐，麻烦拉一下！”松子才发现自己有多丢人。
	这是松子第一次进酒吧，虽然她现在已经开始实习，但讲真的，之前她从未去过。
	这个酒吧真的很小，大概只能坐下十来个人的样子。现在还没多少顾客，松子坐在靠窗的一个角落里，这新鲜陌生的环境让她感到有些不自在。她反复地念着酒馆的名字“狗尿馆”，觉得这太有意思了！以至于老板过来问她要喝点什么的时候，她脱口而出：“狗尿。”
	可想而知松子在接下来的时间有多尴尬，好几次看到老板的眼神，她都恨不得把自己马上空降到火星上去。
	老板是个很有型的大叔，蓄了满脸的胡子，很瘦，但说话的声音很温柔。松子看着他在吧台后面调鸡尾酒，今天的心情是蓝色的，有一点点忧郁。他端过来的时候，还附赠了一份小点心，说是刚开业做活动。
	松子根本不会喝酒，那块松子蛋糕倒是味道不错，很合她的口味。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她的头已经有点晕了，突然听到有人在说话，不对，好像是在朗诵诗歌：“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声音来自于老板，松子记得这首诗歌是海子的《日记》。此刻的他，在昏黄的灯光下，变成一个落魄的诗人。
	松子不明白自己的心为何变得柔软起来。
<h3>
	赴死的斑马小姐</h3>
	从酒馆出来之后，皓月当空，风吹得洋槐的叶子沙沙作响，仿若潮汐涌动的声音。松子喝多了，一直趴在酒馆的桌子上睡到打烊。老板将一切收拾好之后，才叫醒了她。
	老板送她回家。
	他们走在深夜的大马路上，松子的胃难受得要死，所以她也根本顾不上听老板对她说了些什么。那时候，她只想快点回到家中倒头大睡。
	等电梯，掏钥匙，推门，开灯……松子才发现，屋子突然空了一半。没错，羊角在几个小时前已经将他为数不多的生活用品全部搬走了，连昨晚刚洗的还未干的内裤也都一并打包带走。学理科的男生果然思维缜密，连分手都这么干脆利落，不给松子留一点挽回的机会。
	但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松子也没有多想，她头痛欲裂，踢掉鞋子，跌跌撞撞冲到了卧室，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等到第二天下午醒过来，她才算真正经历了失恋的感觉。羊角的电话打不通，短信也不可能会回，朋友也都不知情，城市这么大，她应该到哪里去找他？
	谁说失恋是一件好事？此刻的她，不但有宿醉过后的头痛，还有失恋带来的心痛。她发疯一般在屋子里搜寻着羊角的蛛丝马迹，可是无果，看到牙刷架上的牙刷只剩了孤零零的一支，她才意识到羊角真的走了。
	她就那么站在洗手间的门口哭起来。起先是抽泣，后头就变成了号啕。这个下午天气阴沉，看样子要下一场暴雨，松子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脸，惨白惨白，像女尸的脸。
	她给自己炒了蛋炒饭，就着没喝完的可乐吃了一大盘。洗碗的时候，她在洗手台上看到一包未抽完的中南海，应该是羊角留下的。
	找不到打火机，只好打燃煤气点火，烟叼在嘴里还没凑近火，自己的头发就先着火了。松子尖叫一声，赶紧用手一把盖住了。
	看来抽烟也不是你想抽，想抽就能抽！
	在家呆坐到晚上七点半，《新闻联播》都结束了，松子还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总得找点事情来打发漫漫长夜吧。
	松子换了条斑马纹长裙，头发在脑袋后面扎成一个小鬏儿，背了一个牛皮铆钉包，趿上一双人字拖，就像一头即将要奔赴屠宰场的斑马那样出门了。
	她当然不是去酒馆，她才不想再像上次那样把胃都吐翻出来呢！她只想去小区对面的游泳馆办一张卡，就那么泡在水里，就不会有人发现她的眼泪了吧？
<h3>
	像一头奶牛</h3>
	羊角离开之后的第三天回来找过松子，他冷酷得像是脸上都结了冰霜，说了一连串的话：“松子，你太自私了，你只会替你自己着想，你从来都是问我做还是不做，而从不问我喜欢做还是不喜欢做，我回来是把这个月房租给你的，从此以后就别再联系我了！”话毕，摔门就走了。
	本来松子在这三天的时间里已经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她等着羊角回来，然后向他道歉，但是羊角没给她机会。她堵在喉咙口的话，全都被她活生生地给吞回去了。
	分手就分手！不就是老死不相往来吗！于是松子在第二天就去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你也知道，处女座的人是绝对不容许自己跟前男友还在一个公司一个部门共事的。
	那天晚上，松子又去了狗尿馆。但这次是有目的而去的，她约了在豆瓣网上认识了大半年的网友在那里见面。
	还是那套斑马裙，还是那个牛皮铆钉包，只不过现在搭配了一双黑白相间的鞋子，使她看上去更像一匹斑马，同时也方便对方认出她。
	大叔还记得松子，在松子刚进门的时候，他就笑着跟她打招呼，问她喝什么，又说：“我们这里刚买了咖啡机，要不要尝尝咖啡？”
	松子还是在老位置坐定，看了看表，离约会时间还有半小时。大叔把咖啡端过来，问她怎么这么久没来。
	松子声称工作太忙，天知道那时候她有多么心虚，一个工作都没有了的人还口口声声说工作忙，她是不是精神分裂了？
	大叔去招呼其他客人了，松子喝着咖啡无端地想起了几天前大叔朗诵诗歌的样子，他眼睛微闭，标准的东北口音，脑袋还随着节奏一晃一晃的，虽然她听不懂他到底在念些什么，但她很陶醉于那样的氛围。
	喝完一杯咖啡，网友还没来，她一直望着大门口，而与此同时，松子发现好像有一道目光，总是在自己的身上飘来飘去，等到看清楚那个人，松子吓一跳，竟然是大叔。
	“怎么，等人啊？”大叔见松子也在看他，便走了过来。
	“嗯，等一个朋友。”
	“男朋友？”大叔笑起来。
	“不，不是……”
	“是不是豆瓣网友？”
	“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也在等。”
	“你是森？”
	“嗯，你是松子小姐吧，你不是告诉我你穿的斑马装吗？为什么我看你那么像一头奶牛？”
<h3>
	大叔永远十八</h3>
	辞职后的松子开了一家网店，卖一些小玩意儿。全都是她到批发市场去进回来的，然后拿到大叔的小酒馆去拍照，顿时就变得有了格调和档次。生意还不错，成本低利润高，她把自己以前去西藏时淘来的一个银戒指以两万的价格卖了出去。
	这笔飞来横财，巩固了她继续开网店的决心。
	每个星期四，大叔的酒馆不营业。因为他要陪着松子去江对岸的汉正街进货。他们坐线路很长的公交车，在最后一排，一人分一只耳塞，偶尔也聊天。因为实在太远了，松子一般都会在后半程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头已经倒在大叔的肩上了。
	在批发市场淘货也是件顶好玩的事情。那么多商品，每个进货商几乎都是以搜刮的形式往包里装，只有松子，像是个挑剔的老太太，眯着眼睛在一堆商品里左挑右拣，恨不得在石头里发现金子。
	买好东西，他们就一路步行到江边，在靠江的大排档吃一盆油焖大虾，生蚝也新鲜，还有可口的螺肉，配上冰啤酒那就再好不过了。
	现在的松子，也会喝一点酒了。在大叔的熏陶下，她好歹克服了对酒的恐惧，并且慢慢发现，其实少喝一点，在那似醉非醉之间，看对面这个大叔会更有味道。
	是的，松子发现，这几个月以来，她渐渐忘记了羊角给她带来的伤痛，并且把生活的重心从“思念羊角”转移到了“享受大叔”。
	风从头顶兜头而过，将松子的头发吹散了，大叔伸手想要去帮她理头发，却被松子误以为他想吻她！
	一个下意识的退后动作，让大叔的手僵在了空中，伸也不是，放也不是，好不尴尬。
	“你误会了。”大叔无奈地解释。
	“嗯，我知道我误会你了，不好意思啊。”松子挤出一个笑。
	但是等到他们真正接吻的时候，两个人几乎要笑场了。
	那天是大叔的生日，小酒馆来了好多老客人，这个时候的松子早就是大家眼中的准老板娘了。或者说，大家都非常喜欢大叔，同时也喜欢松子。
	天生一对，说他们其实也不为过。
	吹灭蜡烛，有个学生模样的女生突然问起：“大叔今年多少岁啊？”
	“大叔永远十八岁！”大叔笑着说。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松子突然就鼻子一酸，有些想哭。在她面前的大叔，实际年龄已经三十二了，而她才二十二，如果对身边的朋友介绍，他们都能接受吗？他们能够相信她和一个三十二岁的大叔在一起，不是因为他的钱，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天真和孩子气吗？
	虽然松子知道，大叔本身也没什么钱。仅有的积蓄都投到了店面，他有的，也只有这间狗尿馆了。
	她突然踮起脚，给了大叔一个深深的吻。
	太猝不及防，以至于大叔的脸都红了。
	所有的人都在鼓掌，永远都十八岁的大叔却湿了眼眶。
<h3>
	一见钟情不靠谱</h3>
	松子搬去了大叔的小酒馆，和大叔一起住在楼上的小阁楼里。冬天的时候，城市不供暖，大叔就自己动手做了烤火炉，围着炉子，松子可以一边取暖一边织围巾。
	晚上狗尿馆营业的时候，松子也会帮忙。现在的她已经学会了调酒和磨咖啡豆，在和客人聊天的过程中，她渐渐体会到生活最真实的常态。“你觉得幸福是什么？”松子问客人。
	“是行走，在行走时踩到驴屎或牛粪，蹭一脚，继续赶路。”背包客这样说。
	“是往教授的粉笔盒里放蟑螂，看他吓得满楼道跑。”考研的学生说。
	“是关掉投影机抽一根烟，对了，含块薄荷糖味更劲。”理财师说。
	有自己的店，有爱自己的人，有一段让人羡慕的日子，她还有什么不满足？
	她以为自己和大叔会一直这样下去，直到羊角出现在酒馆里。她和他四目相对的时候，大叔正在叫着松子的名字。喊了好几声，松子才回过神来。
	那天晚上，松子就像失了魂一样，不是打翻咖啡就是算错账，甚至还把大叔叫成了羊角。
	酒馆打烊之后，大叔在吧台后面洗咖啡杯，松子在扫地。大叔突然问她：“你今天怎么怪怪的，是因为他吗？”
	“没有。”松子继续扫地，头也没抬。
	那天晚上，他们第一次没有说晚安就各自入眠。松子其实没睡着，她想起今晚羊角的那双眼睛，仿佛是有话对她讲。他们从大学开始恋爱，一直到毕业，虽然总是在争吵，但从未提过分手。而这次分手，就像是沉寂千年的火山爆发，让松子感到措手不及。
	她还爱他吗？
	说实话，其实未必。但松子就是不甘心，为什么分手要归罪于她？
	松子和羊角约好在韩国烧烤城见面，这是一年之后的第二次见面，只有两个人，所以松子把想说的话都说了。羊角也把该说的都说了。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们都应该去过全新的生活，而不是因为过往再继续纠缠。
	这是一次相谈甚欢的再聚首，没有大醉也没有眼泪，只是在路口分别的时候，松子没敢再回头看，因为她知道，再多看一眼，她一定会哭出来。
	因为释然，所以羊角再来酒馆的时候，松子变得热情了，以老板娘的身份招呼羊角，并和他谈天说地。
	但这一切被大叔理解为他们旧情重燃或者说是试图挽回彼此。
	一见钟情从来都不是一件靠谱的事情，大叔在喝得半醉的时候这样想。
<h3>
	没有他的酒馆</h3>
	松子过完年从北方的老家回来时，才看到大叔写给她的信放在酒馆的吧台上，旁边还有一枚戒指。
	大叔的信很短，大致意思是让松子去追求她的真爱羊角，他很开心和松子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一年时光，让松子不要背思想包袱。
	而戒指则是去年松子以天价卖出去的那一枚，那是她和羊角去西藏的时候，在地摊上买来的，她也曾向大叔提起过。直到现在松子才觉得自己好傻，两万块任谁也不会买吧。
	大叔把酒馆留给了松子，如果松子愿意，她可以继续经营。但没有了大叔的酒馆，变得寂寞和乏味。她在睡觉的时候想，要是早一点跟大叔说明她和羊角的关系，大叔是不是就不会离开？
	但是人生阅历丰富，充满了人情味的大叔啊，他太爱松子了，所以他根本不忍心松子受一点点委屈。他看得出，松子在和羊角聊天时眼睛里有光芒。那种光芒，是松子在和他说话时没有的。
	松子把酒馆盘出去的前一天，她一个人呆坐了一整晚。那些熟悉的物件，那些熟悉的音乐，那些熟悉的空气和光影，恍惚间，她好像回到了第一次来酒馆的时候，她听到大叔坐在高脚凳上念诗，他深情忘我的样子让人着迷。
	天刚亮的时候，松子拖着一个箱子走出酒馆，回头再望一眼，最后一眼狗尿馆会停留在她的记忆里很久很久，有可能一辈子都忘不掉。
	但她也知道，离开这里，在今后的人生里，她不会再遇见大叔；而在这颗行星上的所有酒馆中，也不会再有一间是专属于她的了。
	她最好的爱，已经不在。
	曾经在豆瓣上看过一个帖子问：你在恋爱中为对方做过什么傻事？一路看下来，发现大家在恋爱的时候都一样，拼命想要为对方做一切看起来不可理喻的事。
	行年渐长，我逐渐丧失了当初喜欢一个人时的热情和勇敢。在这些失去的背后，有很多的迷惘、痛苦、伤心和绝望。但我仍旧相信爱情的美好，也同样期待它的到来。
	苏小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