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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怪谈
作者：蔡必贵
内容简介
落魄的三线小说家蔡必贵，偶然结识了神秘烧烤店女老板楚爷，并接受了一项诡异的委托每周三晚到店里听食客讲一个亲身经历的离奇故事并记录下来。这些人看似普通，只有在深夜的烧烤店，才会将他们暗藏心底的可怕秘密一吐为快暗藏杀机的重重谎言之下，真相等你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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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 子
后来我才明白，改变命运轨迹的，可以是一场铺天盖地的暴风雪，一个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一次筹备已久的求婚，又或者是……一顿突如其来的烧烤。
我叫蔡必贵，外号鬼叔，是个没什么人知道的小说家。
那是一个周三晚上，下着小雨，嘉嘉打电话给我，说要请我去吃夜宵。我白天跟编辑吵了一架，晚上气还没消，难得嘉嘉请客，正好趁机喝点小酒，放飞自我。
他带我去的，居然是家格调很高的烧烤店——叫什么楚记烧烤——不光有烤龙虾、烤角螺、烤和牛这样的硬菜，吧台后的架子上，还整整齐齐码着许多高年份的威士忌。我仔细看了下，光凭这些酒，怕就够交套房子的首付了。
嘉嘉出了名的抠门，怎么会请我来这种地方，莫非……有诈？他看出了我眼神里的戒备，说放心，今天晚上我随便点，都算他的。毕竟都是30岁的老男人了，要脸，既然他都这么说，我也就放下心来，乱点一气。服务员小哥问要喝点什么，我抢在嘉嘉前面，要了瓶山崎威士忌，18年。这酒我自己不舍得买，今天嘉嘉做东，正好宰他一次。
第一打蒜蓉生蚝上来的时候，嘉嘉问我：“老蔡，最近小说写得如何？”
我叹了口气，刚要跟他诉苦，突然，一个很好看的小姐姐走了过来。她大概二十四五岁的样子，一头干练的短发，五官很立体，隐约有点混血的感觉。
不知怎么的，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就有种微妙的眩晕感。
她开口的第一句话是：“鬼叔，是你吗？”
作为一个18线小说家，这种当场被粉丝认出来的待遇，我很少有机会享受到——何况是这么好看的粉丝。所以，我不禁有些得意，整理下头发：“啊，对，是我。”
小姐姐接下来却道：“嘉嘉总是跟我说起你，所以我让他找个机会，带你来店里坐坐。”
原来她不是我的粉丝，只不过是嘉嘉的朋友，我犹如被兜头泼了盆冷水，尴尬道：“喔喔。”
嘉嘉却站起身来，隆重介绍道：“这位就是楚记烧烤的老板，楚爷。”
一个20多岁的妹子，却有这么霸气的外号，我不得不承认，确实让人印象更加深刻了。
楚爷看了眼桌上的酒瓶，笑道：“鬼叔品位不错，不过……”
她招呼服务员小哥说：“帮我拿瓶麦卡伦25年。”然后回过头来，对我笑着说，“今晚我有事相求，喝好一点。”
我吓了一跳，麦卡伦25年！第一次见面，就请我喝这么贵的酒……果然有诈，该不会是什么鸿门宴吧？
服务员小哥把酒拿了上来，楚爷娴熟地开瓶，然后倒了三杯。我注视着杯子里金黄的酒液，吞口水道：“那个，楚爷找我是有什么事呢？”
嘉嘉端起酒杯，哈哈笑道：“你还怕妹子吃了你啊？”
我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无功不受禄，我这辈子最怕欠别人的人情了。”
楚爷看着我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突然笑道：“你还真是跟以前一样啊。”
我不由得有些莫名其妙，她这么有特点的脸，这么特别的名字，我很确定今晚是这辈子第一次见她，何来什么以前？
楚爷却不做解释，开门见山道：“好啦，鬼叔，我其实是想让你帮我写点故事。”
我稍微松了口气，这个忙我还是有能力帮的，于是问：“什么样的故事？”
她示意我先把酒喝了，然后又一边给我续了一杯，一边说：“你看啊，这家楚记烧烤，我开了两年多。每到夜深人静，快打烊的时候，总有些喝多了的客人，对我敞开心扉，讲一些匪夷所思的故事。真假不好说，但是相信我，都足够精彩。”
楚爷哈哈一笑：“说真的啊，鬼叔，你就算脑洞再大，也绝对想象不到，看上去普普通通，或者光鲜亮丽的客人，在心底深处，居然隐藏着那么，嗯，那么颠覆三观、刷新认知的故事。”
楚爷喝了口酒，眯着眼睛，对我挑衅似的说：“就看你能不能写出来了。”
这时候，嘉嘉也在旁边怂恿道：“老蔡，你自从写了那个科幻小说系列，《超脑》，对吧，大半年了，也没什么新作品，灵感枯竭了吧。现在大好机会摆在你眼前，你看啊，楚爷有酒还有故事，你只要把酒喝掉，把故事记下来，就完全OK了，多好啊。”
我皱着眉头，犹豫道：“听起来还不错，可是……”
我转向烧烤店的老板娘，不对，应该是女老板：“楚爷，写小说的人那么多，有比我出名的，有比我写得好的，你为什么要找我啊？那个，你怕是连我的小说都没看过吧？”
楚爷抿嘴笑道：“鬼叔，我把你所有作品都找出来，仔细拜读过啦。我确认了，你就是我要找的人。只要你答应了，以后每周三晚上来楚记，我会把一切都安排妥帖。你只管喝酒、吃烧烤，听客人讲故事，然后记下来就行。”
她又补充了一句：“放心，以后小说的版税跟署名权，我都不会抢你的啦。”
楚爷把我的顾虑都说了，这么一来，我反倒有点不好意思：“可是，你这么做，又有什么好处呢？”
嘉嘉哈哈一笑：“可以给店里打广告啊，老蔡！”
楚爷却没有表态，她把酒斟满，然后右手举杯，左手托着右手手腕，仰头一饮而尽。
最后，她微微笑着说：“以后，你会知道的。”

飞 碟
今天晚上的客人，有点神经兮兮的。
他穿一件皱巴巴的运动外套，头发起码两个月没理过，一张脸又瘦又长，却焕发着油光。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就像传说中的“三和大神”。
当我问他名字时，他却答非所问地说：“谢谢。”
我以为客人没听清，便重复了一次：“不用谢，那个，我要怎么称呼你才好？”
他瞪大了眼睛看我，仿佛在看一个智障，然后又说了一遍：“谢、谢。”
我想了两秒，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客人姓谢，单名一个谢字，所以叫谢谢。
终于搞清楚客人的名字，接下来，谢谢突然一脸严肃，对我提了个更让人头大的问题：“鬼叔，你相信有外星人吗？”
我挠着头，试图完整表达我的看法：“如果你指的是宇宙里面有没有外星人，我觉得肯定有，因为宇宙那么大，不可能光我们一种智慧生命。但你要是问有没有外星人来过地球，我的答案是没有，因为……”
谢谢打断了我，“外星人当然来过地球，”他不容置疑地说，“我亲眼见过。”
亲眼见过外星人，是什么鬼？我心里暗道，这个谢谢，该不会真是神经病吧？
谢谢哼了一声：“鬼叔，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别以为我有病，我真的见过外星人，来，给你看看证据。”
他掏出一部型号老旧的手机，对着屏幕按了半天，我以为他要给我看那种PS得很假的照片，或者天空中几个模糊的圆盘，没料到，他递到我面前的，却是一个手机银行的APP。
APP里面，是他的个人账号、账户名、账户余额……
我揉了揉眼睛。
开头第一个数字是8，接下来一共有1、2、3、4……7，没错，7个零。
8000万元！
这个穿着破破烂烂，有点神经质的男人，银行账户里竟然有8000万元！
我整个人都蒙圈了，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谢谢收回手机，得意地说：“看见没，这些钱，都是外星人给我的。”
这8000万元，是我所见过证明外星人存在的证据中，最有力的一个了，要不然的话，像谢谢这样的怪人，哪里来的8000万元？
我眨了眨眼睛，忍不住问：“还有这种外星人，能介绍我认识吗？”
谢谢很满意我的态度，大方地说：“啊，没问题，不过……”他嘿嘿一笑，“还是等我讲完故事吧。”
谢谢的故事，要从他八岁那年讲起。
当年，他跟父母一起，生活在内陆的一个小县城里。有一次父亲到外地出差，给他带回了一本《外星人未解之谜》，带彩色插图的那种。那时是20世纪90年代，娱乐方式不多，谢谢天天捧着这本书看，不懂的就问大人，久而久之，他对外星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小孩子的想法很单纯，既然书里都说了有外星人，那就肯定有。
谢谢心想，我要找到外星人。
在寻找外星人的路上，谢谢并非孤身奋战，他还有一个小伙伴。
因为当时年龄太小，记忆都已经模糊了，谢谢只记得小伙伴叫旺旺，年纪比他小一岁，跟他住同一栋楼，爸爸或是妈妈在药厂工作。谢谢经常跟旺旺一起看那本《外星人未解之谜》，当他提出要去找外星人时，旺旺也马上同意了。
找外星人，要怎么找呢？世界那么大，两个屁大点的小孩，哪儿都去不了。
谢谢最后想出来的办法，是给外星人发信号弹。在《外星人未解之谜》里，就记载了一个故事，说是“二战”的时候有个落单的德国士兵，在荒野中发射了一枚信号弹，想要找回队伍，不料却招来了一艘巨型飞碟。
当然了，两个小孩找不到真正的信号枪，但是在街上，可以买到当年流行的一种烟花，叫作魔术棒。把魔术棒拿在手里，向着天上发射，坐在飞碟里的外星人，一定能看见。
谢谢跟旺旺两个人，一起攒了好久的零花钱，终于买到了十根魔术棒，在一个周末晚上，偷偷溜出家门，跑到了县城里的最高点——电视塔所在的那座山上。
放完了魔术棒，过了一会儿，飞碟真的降临了。
谢谢记得很清楚，飞碟悬浮在天上，起码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像是用白铁打成的，还有圆形的舷窗。飞碟不停旋转着，下方有好多红色的灯，还发出呜呜的怪声。
过了一会儿，外星人从飞碟上下来了。
外星人起码有两米高，穿着墨绿色的太空服，还戴着头盔。
谢谢跟旺旺又兴奋又紧张，不知道该转身就跑，还是朝他们用力挥手。
这时候，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其中一个高大的外星人，冲过来抱起旺旺，不顾他的哭喊，转身回到了飞碟上。
还没等谢谢反应过来，飞碟跟外星人都消失了，连同他们一起消失的，还有谢谢的童年玩伴——旺旺。转眼20多年过去了，谢谢再也没有见过他。
当时计划生育抓得很严，家家户户都只有一个孩子，旺旺不见了，他的父母当然很悲痛。一悲痛起来，难免就会迁怒于谢谢一家：虽然旺旺是外星人抓走的，但如果没有谢谢怂恿，旺旺又怎么会不见呢？
这样一来，谢谢的爸爸妈妈，只好从单位辞职，带着他离开了老家县城，到外地谋生。
谢谢记得，他们一家人辗转迁徙，先后去过好几个城市。这么搬来搬去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爸爸刚下海，生意受挫；另一方面，是因为外星人一直在监视他们。
谢谢记得，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学校，总有一双眼睛在无形中盯着他。一定是外星人。外星人上次漏掉了谢谢，现在又回来找他了。
还好，在爸妈的悉心保护下——最为严重的时候，妈妈甚至每天都站在教室外，陪谢谢上课。
不过，跟别的父母不同，谢谢的爸爸妈妈即使在受威胁最严重的时候，也从没有否定过外星人的存在。他们并没有骗谢谢，说世界上没有外星人，所以不用害怕。虽然他们并没有亲眼见过外星人，但是，却无条件相信谢谢所说的一切，并且很好地保护了他。
谢谢记得，无数个晚上，在出租屋的房间里，妈妈总是抱着谢谢，跟他一起回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包括飞船的各种细节，包括外星人是怎么抓走旺旺，谢谢又是多么幸运，还留在爸妈身边。
不过，到了最后，谢谢的妈妈总会再加一句：“外星人一定会对旺旺好的，你不用难过。”
幸好，在父母的严密保护下，外星人找不到可乘之机，便渐渐放弃了对谢谢的追捕。后来，一家人来到深圳，爸爸的生意有了起色，他们开始安居乐业，日子变得幸福起来。
不知不觉间，飞碟降临的那一晚，已经过去了七年，谢谢已经成了15岁的少年。虽然他的成绩不太好，人也不帅，体育出奇的差，时不时会受到同学的嘲笑……但是，他起码没被外星人抓走，一直在地球上生活，活在父母身边，这一点，已经让他很知足了。
事情发生得猝不及防。
初中毕业后的旅行，谢谢他们班去了海南，住在三亚的一个酒店。没人愿意跟谢谢睡，所以晚上他独自睡一间房。吃过晚饭后，别的同学都在海边玩，他不想去，就回房间睡觉了。
一觉醒来，他发现自己不在海边的酒店，而是……在一座山上。
而且，是老家那一座，飞碟降临过的山。
谢谢环顾四周，没错，就是这座山。七年时间过去了，跟童年时相比，山上的树好像变矮了，但是那座高高的电视塔，依然还在。
谢谢差点疯了，怎么可能！
虽然没有具体算过，但海南离他老家这座县城，总得有个1000多公里，中间还隔着海。他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在睡一觉的时间里，就从海南到了老家？
唯一的解释，就只有外星人。
外星人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趁他睡着，把他劫持上了飞碟，又送回了老家的这座山上。不过，谢谢后来想，外星人并非有什么恶意。不然的话，他们大可以把他杀了，或者跟当年抓走旺旺一样，把谢谢也抓走。
谢谢甚至想，说不好，外星人是想补偿他吧，补偿当年对他造成的惊吓，还有失去童年玩伴的损失。
那一天，谢谢自己下了山，用公共电话打给爸妈，急坏了的两人，当天就赶了过来，把谢谢接回深圳。虽然他们决定保守秘密，但谢谢在海南失踪，又出现在千里之外的老家这件事，还是传了出去。直到现在，网上都还能查到这个消息。
回到深圳以后，谢谢再也不愿意去上学了。反正本来成绩就差，再加上两次遭遇外星人，让谢谢深深感到了人生的无常。再努力有什么用，反正外星人想抓谁就抓谁，迟早会把所有人都抓走的。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父母先后生了重病，离开人世，只剩下谢谢一个人。他在深圳没亲人，没朋友，更别提老婆了，无人照顾，所以就沦落到这样邋邋遢遢，仿若流浪汉一般的状态……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一拍桌子：“不对啊，那外星人给你的8000万元呢，又是怎么回事？”
谢谢哈哈一笑，掏出一个破旧的钱包，又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字条。字条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泛黄松脆，上面用圆珠笔写着什么字。我凑过去看，字条上写的却是：“20111003，买BTC。”
我好像懂了一点，又有些挠头：“这是……”
谢谢认真收好了字条，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说：“那年我从老家山上下来，口袋里就多了这么一张字条。肯定是外星人留给我的，一开始我也不懂是什么意思，只是把它留在身边。直到2011年，我听别人说起了比特币，哈哈哈，Bitcoin，也叫BTC嘛，对吧。”
灯光下，他有些眉飞色舞：“那个时候才100元一个，我爸刚好给我留了8万元，我就照外星人讲的，全用来买了比特币。前一阵子涨到10万元一个，我找人帮忙全卖掉了，存在银行里。你看，不就是外星人送给我8000万元嘛。”
谢谢继续喋喋不休：“这下你全相信了吧，如果不是外星人，谁能够预知未来，知道多年后会出现比特币这么个玩意，又让我去买呢……”
他说得没错，2011年如果能先知先觉，拿着钱去买比特币，现在就可以升值千倍，变成大富翁。当然了，时移世易，如今比特币价格那么高了才考虑去买的话，就很有可能成为高位接盘的傻子。比特币一旦崩盘，说不好会有很多命案。
我的意思是，如果谁把谢谢所讲的故事，当成是给比特币打广告，怂恿大家买比特币——这人肯定是个傻子。
不过，这并不是我关心的重点。
我在笔记本电脑里，查看今晚记录下来的文字，又在网上搜索了一下。许多被遗漏的细节，加上对某个词的正确理解，重新连接起来，可以组合成另一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外星人的存在并无必要，而发生在谢谢身上的一切，包括飞碟降临的那个夜晚，包括睡梦中飞越千里，包括十几年前预知未来的字条……都可以有合理的解释。
“喂，你要不要我介绍外星人啊？要的话，跟我回老家那山……”
我合上笔记本，对他抱歉一笑：“不用了，谢谢。”

鬼叔笔录
这个故事想要表达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爱。
童年时的谢谢，带着旺旺到了山上，因为魔术棒引发了火灾。谢谢被扭曲的记忆中，闪着红灯并且呜呜作响的，其实是消防车；穿着墨绿色战斗服的，是前来营救的消防员。多年后他重新回到山上，看见树都变矮了，因为都是火灾过后重新长出来的。
旺旺在火灾中被烧死，他的父母无比痛苦，心怀怨恨；谢谢的父母为了保护他，带着他离开老家，四处辗转。为了缓解谢谢亲眼看到旺旺死去的童年阴影，父母一直灌输、强化扭曲的记忆——旺旺还活着，只是让外星人接走了，试图减少谢谢的负罪感。
谢谢父母对他的保护，也是担心遭受旺旺父母的报复。
几年后，谢谢到海南旅游，偶遇了开车前来采购原料的旺旺父亲。他通过下药（之前提示了在药厂工作），将谢谢迷倒并带走，通过汽车带回了老家（车可以上渡轮）。途中应该是经过了一天两夜，文中并没有提及“第二天”等，而是“一觉醒来”。
至于“20111003买BTC”的字条，许多同学都猜出来了，BTC不是指比特币，而是一种制药的化学原料（三光气，碳酸三氯甲基酯）。20111003其实是一串电话号码。
谢谢误认为是让他在2011年买比特币，结果傻人有傻福。
字条是放在旺旺父亲的外套里的。他把谢谢运到山上，本来是想加害于他，为早逝的儿子报仇。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还把外套穿到了谢谢身上，然后离开了那座山。字条在“口袋”里，谢谢在海南睡觉的时候，衣服应该是没有口袋的。

代 练
今天晚上的客人，有点特别。不是说以前的客人普通，只不过在讲故事之前，跟我没见过面。而这个周三的夜晚，坐在桌子对面的，竟然是我的熟人。
在他坐下来之前，我怎么也猜不到，今晚的客人会是他。他跟我说，故事发生在三年前，那时的他跟现在差别很大，就连用的名字，也和现在不一样。
他要讲的故事，从一个姓雷的男人开始。
这男人20多岁，家里是开保险公司的，又高又帅，光超级跑车就有三辆。他经常开些什么别墅、游艇派对，在“富二代”圈子里名气很大，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管他叫雷少。
对雷少投怀送抱的妹子很多，他虽然偶尔逢场作戏，但真爱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的女朋友Sharon。他们是在美国认识的，当时Sharon还在斯坦福念书。雷少虽然阅人无数，但Sharon貌美高挑，家境富裕，性格又好，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他心目中完美的终身伴侣。
不仅如此，雷少最为在意的，是他在Sharon身上找到了心灵相通的感觉：虽然在一起才半年，他却感觉两人早已认识。雷少打算，再多玩两年，就把Sharon娶进家门。Sharon似乎也心照不宣，不管雷少在外面怎么花天酒地，她都不闻不问，一心一意等着当雷家少奶奶。
直到有一天，Sharon提出要分手。
当时他们在香港的一家高级餐厅里，Sharon从药瓶里倒出一粒红色的药丸，吞下去之后，突然开口道：“Lance，我们分手吧。”
雷少的第一反应是，Sharon在开玩笑。
Sharon却看着他说：“我是认真的。”
她摇晃着手里的药瓶，瓶身上没有任何标签，里面的药丸似乎所剩无几。
雷少这才着急了，问Sharon到底是为什么，是因为上周那个TVB小花，还是刚才没有买到爱马仕倒V鳄鱼皮的铂金包？TVB小花他现在就能拉黑，铂金包的话，他知道哪个阿姨有全新没用过的，加价十万元，应该会愿意转。不就是钱嘛……
Sharon却摇摇头，说跟这些都没关系。她想跟雷少分手，是因为她自己的原因。
Sharon低着头，叹了口气道：“我要走了。”
雷少不由得皱眉：“去哪儿？我陪你就好了啊。”
Sharon苦笑道：“不是要去哪儿，准确来说，是我要下线了。”
雷少一脸的疑惑：“下线，什么下线？你在说什么啊傻宝，最近没休息好吗？还是你的专业书看太多了？”
Sharon摇了摇头：“不是，别担心，我的心理状况没问题。其实我不应该跟你讲这些，按照公司规定，我也不该跟你提分手。可是，我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她这么一说，雷少更加好奇了：“傻宝，到底怎么回事？”
Sharon认真地看着她男朋友：“Lance，你是真的想知道吗？我如果全说出来，可能会完全超出你的认知，甚至让你怀疑整个世界。听完之后，你可能会宁愿没听过，可能会讨厌我……就算这样，你也坚持要听吗？”
雷少眉头皱得像打了结，答案当然只有一个：“要听。”
两人连饭都没有吃完，便匆匆买了单，上了餐厅所在的大厦天台。对着维多利亚港的夜景，Sharon讲出了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切。
Sharon说，她其实不是Sharon，她只是附体在这个叫Sharon的女孩身上的，怎么说呢……对，附在她身上的代练——人生代练。
代练，雷少知道，是一个游戏术语。指的是某个网络游戏，玩家自己没时间玩，或者水平不够，就在网上找代练：玩家把账号、密码交给代练，代练把游戏角色的等级、技能，练到玩家要求的某个程度，再把账号交回给玩家。根据代练的难度高低，玩家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报酬。
可是，游戏可以代练，人生要怎么代练？人的身体又不是账号密码，要怎么交给代练的？
Sharon说，跟普通的游戏代练一样，他们也在网上开了家店。当然，这家店在某宝是搜不到的，必须在所谓的“深网”里，在某个特定时刻，输入某一串网址，交上一个比特币以及客户资料，才能够进入被审核的名单。如果审核通过，这家人生代练公司，就会主动联系幸运客户，教他们接下来要怎么做。
听完这些话，雷少简直目瞪口呆。代练、深网、比特币，分开来他全都懂，可是合在一起，到底是什么东西？
当然，他更搞不懂的是，真正的Sharon在哪儿，还有最关键的……
雷少看着眼前的女人，下意识地退后了一步：“你是谁？”
普通的游戏代练，玩家交出账号之后，操纵这个账号的仍然是人，只不过是个玩游戏比较专业的人。可是，如果原来的Sharon把身体交出来“代练”，那么现在控制了Sharon身体的，会是什么？
雷少心里有几个答案，远程操控、人工智能AI、高维生物什么的，都有点科幻，最接地气的选项是……鬼。
“Sharon”似乎早看穿了雷少的心思，轻轻笑了一下：“别怕，就算我是鬼，也不会害你。”
雷少脸上抽搐了一下，想想也是，如果Sharon要害自己，这半年里早下手了，何必等到今天。他深吸了一口带咸味的空气，盯着Sharon说：“告诉我，全部。”
接下来，Sharon把她知道的一切和盘托出。她不是电脑，也不是高维生物，而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或者说，曾经是一个人类。但是，她关于人生的记忆，非常支离破碎，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很模糊。人们似乎叫她红，也可能是虹，又或者其他读音相同的字。
她好像还有个男朋友，在国内读导演系，但是，连长什么样她都记不清。
她唯一记得清楚的，是雨后一条湿漉漉的街道，巨大的碰撞声，她的身体飞到空中，又从高空坠落。
当她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陌生人。这个面貌姣好的年轻女孩，躺在一家豪华酒店的大床上，全身赤裸。床头的柜子上，摆着一份厚厚的代练手册，还有一瓶没有任何标签的药。
手册里，详细写明了这具躯体——名为Sharon的客户——所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血型、手机号、学生证号、银行密码。不光有完整的人生经历，甚至还列出了详尽的人际关系，以及每个人对应的照片。
同样，手册里也列好了这一次代练任务：Sharon虽然成功考入了斯坦福，但是前两年因贪玩荒废了学业，如今毕业将近，眼看无法顺利通过考试。所以，在这短短一年的代练期里，她要以Sharon的身份，顺利通过毕业考试，并且——找到一个家里资产超过50亿人民币的男朋友，跟他谈恋爱。
如果能完成这个严苛的代练任务，那么作为奖励，她将会获得下一次代练的机会。如果失败，公司会安排她原路返回，到她原本该去之处——虚无，或者叫幽冥。
在这一年时间里，她每天都必须服一颗药，以压制原来Sharon的意识。如果哪一天忘记吃，她同样会烟消云散，不留任何痕迹。
雷少不由得恍然大悟，难怪在一起这半年，Sharon每天都要吃一颗药，却不告诉他是做什么用的。
不过，雷少还有一个疑问：“斯坦福的这个专业，出了名的难毕业，Sharon读了几年都做不到，为什么你轻易就做到了？我没记错的话，你还拿了优秀毕业生？”
身边的“Sharon”耸了下肩膀：“我也不太清楚，要我猜，可能以前的我，也是读这个专业的吧。”
霓虹灯的光影，在雷少眼中变幻莫测。他沉默了很久，嘴角抽搐了一下：“原来如此。”
他心里长久的一个困惑，此刻也得到了解答。
Sharon接着往下说，这一年以来，她的代练任务，其实完成得非常完美。五天之后，她的药都吃光了，真正的Sharon就会苏醒，重新控制这一副躯体。留给她的，是一本闪着金光的名校毕业证书，以及一个家财万贯的“富二代”男朋友。而代练的这个她，因为顺利完成了任务，将会被“提取”出来，等待重新指派。
所有一切的前提，是她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不泄露代练的半点秘密，当然，更不能跟雷少提分手。
Sharon转过身来，眼角闪烁着泪光：“可是，我做不到。我们虽然才在一起半年，还有人说你各种难听的话，但是我心里清楚，真正的你是什么样子。我更加清楚，你对我的爱是全心全意，毫无保留。”
她的语气变得急促：“所以，我不想五天之后，这个不劳而获的女人一觉醒来，夺走我的一切，包括你对我全部的爱！不行，绝对不行！这对你太不公平了！你有权知道真相。Lance，请你原谅我，我无法忍受你们在一起，我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此时此刻，雷少的心情无比复杂，爱意跟愧疚交织在一起，难分难解。不过，刚才的恐惧感是完全消散了，他一把抱住了心爱的女人：“对不起……我爱你，我真的爱你，我不要你走。”
他用力把Sharon——或者她名字是红——抱得更紧，语气坚定地说：“我爱的是你，你的灵魂，不是这个躯体，更不是那个什么Sharon。我要把你留下来，不管用什么方法，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两人抱在一起又哭又笑，冷静下来商量了半天，总算是想出了一个可行的方法——“盗号”。
按照Sharon所说，代练公司提供的神秘药丸，一瓶30粒，每个月一瓶，会准时送到她手里。代练期过去之后，公司停药，客户的意识就会苏醒，重新夺回躯体的控制权。
但是，假设有一种方式，可以得到这种神秘的药丸，让Sharon继续服用——那么，红作为代练者的灵魂，就会一直控制着Sharon的身体。只可惜，这种神秘的药物，无法仿制，唯一的来源，只能是公司提供。
事情到了这里，似乎走进了死胡同。公司本来就是靠药物来控制代练期的时长，制约心怀不轨、想要“盗号”的代练者。代练期一结束，显然不可能再给Sharon供药。
但是，雷少想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他决定，登录Sharon所说的深网，提交申请，尽一切能力促使审核通过。然后，他跟Sharon一起努力，耍个花招，不让代练者控制他的身体。按照Sharon的了解，公司对于谁在使用客户的躯体，并没有能力洞悉。
接下来，雷少装作被代练者控制，把每个月收到的药，偷偷交给Sharon服用；Sharon则装作原来Sharon的样子，成功盗号，继续生存下去。
这个盗号计划便不是天衣无缝，但起码值得一试，所有一切的关键，就在于——能否申请成功。
留给他们的时间，只有短短五天。
那天深夜，香港中环某栋大厦的天台上，一个女人紧抱着一个男人：“那份方案，一定要照真实情况填写，才能增加审核通过的概率。代练的目标，要写出你内心深处，真实的渴望……”
男人轻抚着女人的头发：“你放心，要怎么写，我心里有数。”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男人的脸。
Sharon喃喃道：“谢谢你愿意为我冒险。要是申请失败了还好，我最害怕的是审核通过。我们没能阻止代练者，让他控制了你的躯体。这个致命的代练，支付的不是钱，是命。比如说Sharon，她为了完成这次代练，同意把生命里的最后10年，交给公司自由处置……”
雷少在黑暗中，陷入了沉默。
那个男人，那个金字塔顶层的男人，自雷少出生起，便控制了他所有的一切。对于这个男人而言，雷少不过是手里的一个玩具，就如同雷少原本拥有的那四辆超级跑车。这一辈子，无论雷少如何努力，成就都不可能超过这个男人。所以，也活该这二十几年里，他一直被这个男人瞧不起，被嫌弃，被骂不争气……
尤其是两年前，雷少酒后闯了大祸，那个男人倾尽全力，打赢官司，摆平了对方家属。从那以后，这个男人更是以救世主自居。
没错，在申请单“代练目标”那栏，他要写上：打败父亲，取而代之。如果能实现这个目标，他宁愿献出10年……不，20年的生命。
雷少抱着Sharon的手，下意识地放松了一些。
他的整个意识，都被巨大的渴望所占据。如果，那个神秘的、无所不能的代练公司，真的通过了他的申请——那么，到手的红色药丸，他应该如约交给Sharon，还是……自己吞下去？
此时此刻，雷少心里没有答案。
“好了，故事就讲到这里。”
坐在我对面的年轻男人，这时站起身来：“我出去忙了。”
我连忙制止他：“等下，等下！你的故事我还没弄懂啊，所以雷少他到底吃药了吗？Sharon跟红又是什么关系？”
他一脸人畜无害的笑：“你看一眼邮箱，自然会懂。”
这个男人长相普通，平时不爱说话，甚至有些木讷。如果人生是一部电影，相比在台前演出，他更适合做幕后工作。
楚爷隔着门帘在外面喊他，他赶紧跑了出去。
我费劲地操作着破旧的笔记本，打开邮箱，最新的一封邮件里，有三张新闻标题的截图。
第一张，身家百亿的富豪，被发现死于车内，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第二张，震惊全国的弑父案开庭，律师称被告患有严重精神疾病。
最后一张，年代比前两张要早，耸人听闻的程度更是小得多，不过是一场交通意外而已。
我对着三张截图，足足想了五分钟，这才一拍桌子：“原来如此！”

鬼叔笔录
这个披着科幻外衣的故事，实际上，是一场关于复仇的大戏。
而导演了整场戏的，自然就是讲故事的人——现在受到楚爷保护，在楚记烧烤里当一个普通服务员的小岚。除此之外，小岚还有两个身份：导演系的高才生，车祸去世的小红的男朋友。
没错，他的女朋友小红，死于前几年深夜的那场车祸，车祸的罪魁祸首，正是故事里的雷少。但其实，小岚对雷少父亲的恨意，要比他对雷少更甚——因为正是后者，帮助前者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在夺走一条年轻的生命后，依然逍遥法外。
于是，小岚和小红的师妹——Sharon，演出了这么一场惊天大戏。
代练也好，药丸也好，都是小岚精心设计的剧本。Sharon不惜牺牲自己，一步步地哄骗雷少，让他心甘情愿地深陷骗局里。
在“代练”药丸——实际上是精神药物——以及言语催眠、暗示的共同作用下，雷少真的误以为自己已经被代练掌控了身体，于是按照给他量身定制的剧本，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
之后，他再次被捕。
当然，这一次，再也没有人能帮他逃脱惩罚了。
做完这一切后，Sharon回归了她正常的生活，而小岚或许是为了完成自己的救赎，或许是为了积累更多的素材，选择了来到楚记烧烤，当一个不起眼的服务员小哥。
写到这里，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这么一家烧烤店，连服务员都那么高深莫测——所以，女老板楚爷，到底会是何方神圣呢？

乘 客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人。
自从跟楚爷签了契约，听完了几个故事之后，我越发深刻地认识到——原来，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无论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还是朝夕相处的同事、朋友、爱人，在他们普通的外表之下，很有可能，都隐藏着令人咋舌的故事。
而在平常的日子里，这些人会把身上的秘密好好掩藏起来，让你无从发现。只有在每周三晚上的楚记烧烤，他们才会敞开心扉，讲述这些令人匪夷所思，甚至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的故事。
所以，当又一个星期三到来时，我的心情，可以说是相当复杂了。
星期三晚上，我提前十分钟到了楚记烧烤，小岚却告诉我，今天的客人已经到了。
我赶紧进了包间，果然桌前已经坐了个人，桌上则是满满一桌烧烤。那人倒也没客气，一手啤酒，一手烤羊腰，左右开弓正吃得起劲。
这老哥年纪在30到40岁之间，戴黑框眼镜，发际线稍高，不胖不瘦，就是那种街上随处可见的中年男子。
看见我来，他招呼道：“来了啊，快坐下吃点，今晚的羊腰真不错。”
我一边坐下，一边道歉：“不好意思啊，我来晚了。”
他嘿嘿笑道：“你没晚，是我提前了，职业习惯。”
我跟他闲聊了几句，喝了点啤酒，又吃了点烧烤，然后便打开破旧的笔记本电脑，开始记录他讲的故事。
这位老哥名字里有个“晰”，按照本人要求，下面称呼他为老C。
老C在一家上市公司任职，公司专门承包特殊实验室的设计跟建造，至于到底是什么特殊实验室，他不太方便透露。总之，老C的工作是全国各地出差，看项目，报价，竞标，一年里马不停蹄，有一半天数都在坐飞机。由于各地交通情况不同，为了避免误机，老C总是提前出发去机场，久而久之，所有约会他都会提前到。
作为一个资深“空中飞人”，老C遇见过各种各样的奇葩乘客，有小情侣在飞机上亲热的，有醉成一摊烂泥都不知道怎么登机的，有飞机颠簸时吓得尿裤子的，还有熊孩子全程大吵大闹，全世界都欠他父母一个避孕套的……不过，今晚老C要说的，比上面这些还要离奇100倍。
老C的原话是：“我大学读的是理科，世界观绝对是唯物论，直到我……”
他脸色一沉：“遇见了那个乘客。”
那次是从深圳飞北京，跟往常一样，老C坐的是经济舱。航班没有客满，老C坐在靠过道的位置，中间空着，靠窗坐着一个年轻人。从他的穿着打扮看，像是还在读大学，或者刚毕业没两年。一上飞机，老C就拿出kindle看小说，年轻人戴着耳机，一直看着窗外，一副文艺青年的样子。
通常来说，飞机上的陌生乘客都不会互相搭讪，尤其是两个大老爷们之间。本以为这次航程也是这样，可是，飞机刚刚爬升完毕，邻座的年轻人便摘掉耳机，开始跟老C搭话。
年轻人先介绍自己姓莫，然后问老C贵姓。看他样子也不像是搞传销的，老C于是说自己姓徐。年轻人又问老C祖籍在哪儿，老C想了一下，还是告诉了他。接着，年轻人说了一番话，让老C大吃一惊。
原来，年轻人把“徐”这个姓氏的渊源，从三皇五帝的时代，一直分析到明朝，各种分支、各种迁徙，全部了如指掌。他甚至还从老C的祖籍，分析出这一支徐姓，是宋元战争时期，从安徽南迁到广东的。
老C不由得佩服起来，因为他看过族谱，祖上确实是从安徽迁来的。同时他也有些好奇，这小莫年纪轻轻，怎么会懂这么多？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小莫读的是历史专业，自己又对古代中国的人口迁移很感兴趣，所以做了大量的研究。
老C于是又问，小莫你姓莫，祖上又是在哪儿呢？
刚才还滔滔不绝的小莫，对于这个问题，却似乎不愿多说。他简单介绍了一下，姓莫的大多来自鄚——这个字读“帽”——国，右耳朵“阝”其实就是古文里的“邑”，后人去邑为姓，就成了莫。
老C问鄚国是哪个历史时期的国家，现在大概在中国的哪个地方？小莫沉默了几秒，然后答非所问地说：“我好久没回去了。”
老C对他这句莫名其妙的话，感觉颇为好奇，但是，小莫却似乎不愿再继续说下去。
他从背包里拿出笔，却找不到纸，于是索性在自己的登机牌上，给老C写了个电话号码。小莫告诉他，如果对古代历史有兴趣的话，可以打这个电话。
老C颇为好笑地接过登机牌，塞进自己口袋，向小莫表示感谢。当然啦，他心里清楚，自己是肯定不会打这个电话的。就这样飞机上萍水相逢的缘分，下了飞机谁也不认识谁，谁知道他是不是骗子呢？
小莫朝老C笑了一笑，重新戴上了耳机。
接下来，小莫继续听音乐，老C也就打开kindle看小说。原以为，这一次旅途，会像老C坐过的无数次航班一样，没想到接下来，让老C永生难忘的事情发生了。吃完飞机餐后，老C有点犯困，于是戴上眼罩，开始打盹。迷迷糊糊中，他听到有人说了声“劳驾”，然后从他身前挤了出去。肯定是去上厕所了，年轻人的肾未必就好嘛，这么想着，老C又昏昏然睡了过去。
不知睡了多久，一阵剧烈的颠簸把老C摇醒了。他摘掉眼罩，打了个哈欠，又看了下手表——再有个三五分钟，飞机就要开始下降了，半小时后就会降落于首都国际机场。
这时候，老C发现有些不对劲。他左边的座位，两个都是空的。
也就是说，刚才小莫出去上厕所之后，就没有再回来坐下。老C不禁有些奇怪，再仔细一看，小莫刚才听歌的MP3，还塞在前排椅背的兜里。所以，他应该不是到别的座位去坐了。那他是跑哪里去了，该不会——还在卫生间里吧？
老C向后看去，却发现几排座位后的卫生间门前，站着一名空姐。空姐皱着眉头，脸上满是疑惑：“你好，里面有人吗？”
邻近厕所的几名乘客，这时也叽叽喳喳地开始议论。
“有人，里面有人的。”
“对，进去好久啦。”
“一直没出来，当厕所是他家的啊？”
老C解开安全带，站起身来，环顾四周，没发现小莫的身影。这么说来，卫生间里的人确实就是小莫了。小莫是在那一阵剧烈颠簸之前，就从座位上出去的，到现在有一小时了。就算再怎么拉肚子，也用不了一个小时吧。
怀着满腹疑问，老C索性走去客舱尾部，果然，卫生间的门是锁着的。坐过飞机的人都知道，卫生间的门只能从里面上锁，也就是说，一定是有人在里面的。
空姐对老C露出一个职业微笑：“先生，飞机马上就要下降了，麻烦您回到座位上，绑好安……”
老C解释道：“里面是我朋友。”
空姐犹豫了一下，开口请求道：“那您让朋友快点出来吧，飞机马上要下降了。”
老C点了点头，开始敲卫生间的门：“小莫，小莫，听得见吗？”
卫生间的门板后，传来“嗯”的一声。
虽然声音不大，但听起来确实像小莫。老C松了一口气，劝道：“赶紧出来吧，飞机马上要下降啦。”
里面的人简单地说：“马上。”
这次老C听清楚了，就是小莫没错。紧接着，是真空马桶“轰”的一声，以及哗啦啦的冲水声。
老C跟空姐同时退后一步，都以为小莫马上就会出来，没想到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卫生间里又没了动静。
机上开始广播：“本次航班即将降落于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请各位乘客关闭所有电子设备，打开遮光板……”
卫生间里的小莫，还是没有出来。
老C实在是想象不出，小莫到底在厕所里干吗？抽烟，玩手机游戏？难道是毒瘾发作，躲在里面吸毒？总该不会——老C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个有几分奇怪的年轻人，一时想不开，在飞机上的卫生间玩自杀？
空姐这时也忍不住了，朝客舱喊了一句：“小苏，过来帮忙。”
客舱中间的座位上，站起来一个体格健壮、穿着便衣的年轻人，老王知道，他是飞机上的安全员，负责排查隐患，处理飞机上的紧急事务。
这个安全员也走到卫生间前，空姐对他耳语了一番，安全员点点头，开始行动。原来在卫生间门板上，显示“有人”的红色插栓，上面还有一个金属盖子，打开盖子，就能从外面把插栓拉开。
安全员拉开插栓，最后提醒道：“里面的乘客，我要开门了。”
空姐跟安全员对视了一眼，安全员便用力一拉，打开了卫生间的门。
打开门的一瞬间，空姐无法抑制地尖叫起来！
老C也吓得毛骨悚然，向后连退几步，差点摔倒在过道上。
唯有安全员比较镇定，但脸上也写满了疑惑：“怎么搞的？”
打开的卫生间里，灯光明亮，空无一人。
安全员之所以镇定，是因为他以为里面本来就没人，是空姐搞错了。但是老C跟空姐都知道，刚才在卫生间里，确实有人！
后排好几个乘客，都看见那人走了进去；刚才老C在外面问话，里面的人还应了两句，之后按下了真空马桶的冲水开关。
飞机上的卫生间只有一个出口，面积狭窄，一目了然，不可能藏得下一个大活人。换句话说，卫生间里的那个乘客，在上万米的高空中，消失了。
消失得无影无踪。
讲到这里，老C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然后端起一杯啤酒，一饮而尽。
我不由得追问道：“然后呢？”
老C笑了一下：“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空姐的尖叫引来了极大的骚动，后排的几名乘客也吓得不轻，不过幸好并没有对飞行造成什么影响。飞机平稳降落在首都机场，空姐报了案，老C也到派出所录了份口供，之后便没了下文。
可能是航空公司的公关给力，之后在媒体上，老C也没看到过什么相关报道。不过想来也是，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在万米高空的封闭空间里，竟突然消失不见了——这事太玄幻，太不符合唯物主义世界观了，就算说出去，也没什么人会信。
由于职业的原因，老C对小莫的失踪，有这么一点自己的猜测。
按照一些不被主流科学所承认，或者说，主流科学尚未深究的观点，实际上，所谓的“虫洞”，并非只存在于宇宙深空。有一种最为偏激的理论，认为就在我们生存的地球上，某些特定时刻、特定场所，也会出现极为短暂，但是可供人类进行时空旅行的虫洞。
历史上，那些莫名其妙的失踪案，一部分的原因就在于此。
当然了，就连提出这种理论的科学家们，对这种虫洞会在哪里出现，也没有任何的头绪。
那么，小莫会知道吗？
老C不知道小莫知不知道，因为小莫已经失踪了。但是老C也有一个很偏激的想法，那趟旅途中，小莫之所以会坐在自己旁边，并不全然是凑巧。
除此之外，老C后来自己上网，去查了飞机上他问小莫，而小莫没有回答的问题。
原来，鄚国是西周时期的诸侯国，在如今的河北省任丘市一带。而任丘市，正处于深圳往北京的航路上。老C后来想起，小莫在卫生间里说“马上”的那一刻，飞机应该是刚好从任丘的上空飞过。
听到这里，我停下了敲打键盘的手指，有些失望地道：“所以，这就是一个乘客在飞机上消失的故事，没有起因，也没有后续。”
老C又嘿嘿笑了一下：“现实里发生的事，哪来那么多前因后果，又不是故事会。不过嘛……”
我好奇心被挑了起来：“不过什么？”
老C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彩色纸片，放在桌面上，用手指按住，向我移过来。
我拿起来一看，却是一张登机牌，从深圳往北京，乘机人名字是——莫桑。这么说来，这便是那个失踪的小莫当天用的登机牌了。
我翻过来一看，登机牌背面，果然有一行圆珠笔写的电话号码：“139246768……”
我指着那个电话：“这就是小莫给你留的号码？”
老C点了点头：“对。”
我身子前倾，追问道：“那你有打过吗？”
老C再次点头：“有。”
我不由得问：“接电话的是谁？小莫吗，他现在在哪儿？”
老C嘿嘿一笑，却说：“你打一下不就知道了。”然后，他便自顾自地喝酒吃肉，一副任务已经完成的样子。
我想了一下，掏出手机，然后深吸了一口气，按下号码。
电话通了。
有人接起电话，却是一个女声：“你好？”
我瞬间便愣了，犹疑道：“楚爷？”

鬼叔笔录
在我看来，如果老C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小莫应该是——来自古代。
当时飞机在高空中，他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就是为了趁虫洞打开时，通过某种方法钻进去，然后回到他出发的地方。
虽然这个猜测匪夷所思，但是在排除掉一切不可能之后，仅剩的就是这唯一的可能了。
尤其是，老C还告诉我，他在小莫留下的MP3——后来上交给航空公司了——里面，听到了奇怪的歌声。他辗转问了好多人，最后才终于确定，小莫在飞机上听的，是用上古汉语，大概是秦朝时候的官话朗诵的诗经《蒹葭》。
老C让我上一个视频网站，说是可以搜到这个音频，听多几遍，会有种奇怪的感觉，让人不知不觉间汗毛倒竖。
然而，我却没有这样做。
因为小莫留给老C的，是楚爷的手机号，而这一首上古汉语的《蒹葭》——上次她喝多了，现场朗诵过。

对 决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一名魔术师。
这一年来，给我讲故事的客人里，三教九流什么身份都有，一来二去的，我也算是见多识广的“老司机”了。但是当Daly报出自己的名号时，我还是忍不住再三确认——你就是那个Daly？那个被誉为不世出的魔术天才，却在巅峰时期因为一场对决，从魔术界隐退的Daly？
Daly面带微笑，轻轻点了个头：“没错，我就是Daly，那个传说中的Daly。”
在开始讲故事前，他问我借一枚硬币，一枚普通的一元硬币。我摸出硬币递给他，Daly用手指捏着，像是在喃喃自语：“总有人问我，魔术的本质是什么，尤其是那次对决以后……”
他拿起玻璃杯，把硬币倒扣在桌面上，抬头对我说：“鬼叔，注意看好——这枚硬币，就是魔术的本质。”
Daly又笑了一下：“不过，本质到底是什么，等故事讲完后再给你揭秘。”
我盯着那枚硬币，既好奇又紧张，看来今晚除了有故事听，还有魔术表演看，可以说是很完美了。
Daly告诉我，他从小就喜欢魔术，但一直到大学以后，才有时间进行系统练习。大二时，为了追一个音乐系的女生，他大白天的，在女生宿舍楼下弹吉他。剧情到这里都很平淡，接着画风一转——在众目睽睽之下，他从吉他里变出了几十只粉红色的鸽子！
Daly知道，那个女生最喜欢粉红色。粉红色的鸽子漫天飞舞，顿时，整栋宿舍楼都沸腾了。
虽然到最后，那个女生也没能跟Daly在一起，但他却因为会变魔术，在学校里出了名。所以，在整个大学阶段，他从没缺过女朋友。除此之外，他还成了学校联欢晚会必不可少的明星，更上了市里、甚至省里的节目。
大学毕业后，Daly没有从事专业相关的工作，而是直接成了一名魔术师，开始了他的传奇生涯。
让Daly从魔术界崭露头角的表演，是他被五花大绑、蒙上眼睛，扔进装满食人鱼的水族箱里，然后在一片血水跟观众的尖叫声中，他好整以暇地出现在观众席上，跟大家挥手致意。
接下来几年的时间里，Daly创作了十几个全新的魔术，一个比一个精彩，一个比一个奇妙，直到现在，也少有人能洞悉其中的奥妙，更没有同行能重复出来。总之，Daly成了家喻户晓的魔术师，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对决，前几年的春晚，就没别的魔术师什么事了。
那场导致Daly退出魔术界的对决，之所以会发生，完全是因为一个女人。
一个当时风头正盛的女星。
Daly告诉我，他爱上刘念，是在一个慈善晚会上。当时，Daly跟刘念都被邀请为嘉宾，他表演魔术，刘念献唱了一首王菲的《人间》。
说起刘念，她入行的经历，也是众人八卦的话题。据说，刘念早年丧父，从小跟妈妈相依为命。但是在她上大学的时候，妈妈轻信一个“老姐妹”，借遍亲戚朋友甚至高利贷，用来“投资”。结果，老姐妹卷款跑路，妈妈欠下一大笔债，差点自杀。
为了帮家里还债，刘念被迫辍学，签了一家经纪公司，用接下来的20年作为抵押，拿了笔预付款，帮家里还了部分债务。作为一个演艺圈新人，开始的日子非常艰难，她处处被欺负，又被公司逼着接了些穿着暴露的电影角色，还有俗不可耐的商演。
幸好，刘念长相清纯，声线却出奇冷峻，这样的反差萌吸引了不少粉丝，再加上运气不错，参演了两部电影之后，迅速蹿红了。红了之后的刘念，虽然还是被经纪公司当作摇钱树，需要常年拼命工作，但起码在选剧本、接演出上，她有了些话语权，日子也好过了一些。
难能可贵的是，虽然拥有这样曲折的人生经历，又身处复杂的娱乐圈，刘念却仍然保持着那一份单纯，还有对生活的乐观、对公益事业的热心。
许多人觉得这没什么，本来就是演员嘛，清纯、乐观、热心公益，这些都可以伪装。或者说，她无非是在演这样一个人设而已。
Daly跟普通人不同，作为一名魔术师，他的专业就是通过各种道具、机关，创造以假乱真、让观众惊叹的幻象。他本人就是“造假”的高手，所以对什么是假的，什么是真的，他的洞察力要胜过常人许多倍。
就在那天的慈善晚会上，极其有限的接触中，Daly已经深切地感受到，刘念身上吸引他的特质——全都是真的。
Daly几乎无法抑制地爱上了刘念。
虽然在这几年里，他换了不少女朋友，但是对刘念的爱慕，却仿佛让他回到了学生时代，那种感觉单纯而炽烈，无比美好。
Daly开始用尽一切方法，疯狂地追求刘念。他当时事业如日中天，外形帅气，作为一个魔术师，用来取悦女方的方法，更是浪漫得匪夷所思、令人发指。但是，刘念尽管流露出了对他的好感，却迟迟没有正式接受他。
原来，Daly有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像刘念这样的女星，自然是追求者众多，老板、官员、明星，各种社会名流，应有尽有。但是，刘念面对这些人，都是保持分寸、进退有度，所以Daly的对手，并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他的情敌，名字叫李是海，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音乐人，主要负责作词作曲。据说他跟刘念很早就认识了，如今她传唱度最高的几首歌，都是李是海为她量身定做的。
李是海很少在公众前露面，从被狗仔队偷拍到的、跟刘念一起吃饭的照片看，他身材瘦弱，一头卷发加上黑框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偏偏是这样的一个人，却在刘念的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成为Daly的头号对手。
对这样一个人，Daly是非常不屑的。
他频频在各种场合，发表对李是海作品的嘲讽，甚至在一次表演里，让助手打扮成李是海的造型，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助手变成了戴着眼镜、披着假发的一头猪。
看上去文质彬彬的李是海，居然也不甘示弱，奋起反击。他写了一首关于魔术师的新歌，嘲笑Daly在台上装作控制一切、无比强大，实际上，不过是个用自负来掩盖自卑的可怜虫。在歌里他还写道，“魔术的主角是道具，魔术师不过是附属品。只要有了道具，那些貌似惊人的魔术，其实随便谁都能表演。而没有了道具的魔术师，不过是苍白无力的骗子。”
刘念当时名气很大，两人这么激烈的争风吃醋，自然吸引了整个娱乐圈的注意力。一时间，关于三人的报道连篇累牍，充斥各种娱乐小报、杂志的版面。
最终，刘念把两个男人约在一起，三个人躲进一个密闭的小黑屋里，讨论了大半天，终于达成了一个方案——进行一场魔术对决，来决定刘念最终跟谁在一起。
根据他们的约定，李是海要在两个月后，重复Daly当年的成名表演——手脚被绑住后，扔进装有食人鱼的水族箱，再设法逃脱。规则很简单，如果李是海做到了，就算他赢；如果李是海做不到，那就是Daly赢。
当然，这两个月时间里，Daly会将这个魔术的一切奥妙，从头到尾讲解给李是海听，并且给他充足的时间去练习。他赌的，是自己在魔术方面的天赋、长年累月的训练，绝非李是海这样的外行人，通过两个月时间就能实现。
他不是写歌嘲笑魔术师吗？Daly就要让李是海知道，魔术师这个职业，绝对不允许阿猫阿狗来随意玷污。
更激动人心的是，这场惊天动地的魔术对决，不光决定了刘念最终跟谁走，还押上了两位追求者的前途。
在开始训练前，Daly跟李是海共同召开了个发布会，两人对着在场的记者和镜头后的观众，庄重承诺——在对决中落败的那一方，将永远离开自己热爱的事业。对于Daly来说，是舞台上的魔术表演；对于李是海来说，则是音乐创作。
接下来，就是为期两个月的闭关训练。
两个月时间里，这场对决的消息再一次发酵，几乎吸引了所有媒体的注意。各种小道消息更是漫天飞舞，千奇百怪，说什么的人都有。
最为流行的说法，是说对决时Daly会暗中做手脚，比如在绳子上打无法挣脱的死结，比如在水族箱上加把锁，比如操纵机关让它失灵……总而言之，对决那一天，就是李是海的死期，无数观众将亲眼看见，这个鲁莽的年轻人如何为了爱情，失去自己的生命。
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刘念只是个幌子，其实Daly跟李是海才是真爱。在他们闭关训练的场地里，有人亲眼看到两个男人举止亲密，抱在一起。
也有人分析，这场对决从头到尾，就是一场赤裸裸的炒作。刘念本来就是演艺圈的，Daly跟李是海的工作，也需要名气来支撑。关注度就是钱嘛，这个道理普通人都懂，他们三人怎么会不懂？
甚至有人曝出一张经纪合同，里面白纸黑字写明，刘念在合同期限内，不准跟任何人谈恋爱、结婚生子，否则的话，将会背上九位数的违约金。还有人说，刘念表面清纯，其实一直被经纪公司的老板所包养，所以Daly也好，李是海也好，不过是两个头脑发热的傻瓜，无论对决结果如何，谁都不可能抱得美人归。
在沸沸扬扬的各路消息里，两个月过去，魔术对决正式开始。
对决的场地，定在一个超大型体育场。现场座无虚席，国内外的媒体来了一大堆，场面比近年刘念的历届演唱会都要热闹，简直盛况空前。
除了普通观众外，国内外有名的魔术师、音乐人，娱乐圈的明星、台前幕后的大腕——包括刘念所签经纪公司的老板——都被邀请到了现场。
对决开始前，刘念身穿一袭粉红色长裙，演唱一首李是海为她写的歌；唱到一半时，她的脚尖离开舞台，慢慢上升，最终整个人悬浮在十几米高的半空——正是Daly擅长的飞天魔术。
这个令人叹为观止的开场，瞬间点燃了现场气氛。
Daly跟李是海先后上场，站在布置好的一辆超高吊臂机下、电梯大小的水族箱旁。在亮如白日的灯光下，李是海脱得只剩一条内裤，弱不禁风的身材、根根分明的肋骨，让观众为他倒吸了一口凉气。Daly亲自动手，把李是海五花大绑，然后跟助手合力抬起，将他扔进了水族箱里。
随着“扑通”一声，水花溅起，吊臂机也开始动作，将整个水族箱提离地面，一直上升到十米的高空中。这样一来，除了吊臂机上的四根钢索外，水族箱完全被架空，观众从四面八方看得清清楚楚，毫无死角，绝对没有什么隐藏的暗道可以供李是海逃生所用。
水族箱里的李是海，一开始奋力挣扎着，过了一会儿，动作却小了下来，与此同时，摄影镜头也捕捉到了他表情里的绝望。难道真如小道消息所说，Daly在道具上做了手脚，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谋杀这个令人讨厌的情敌？
从另一个镜头上，却看不出Daly有任何表情。
水箱中的食人鱼，比在场的观众还要激动，它们在短暂的疑惑过后，纷纷围住了李是海，开始残忍地撕咬。水被鱼群搅动起来，李是海也在拼命挣扎，观众们屏息静气，却看不清水族箱里的动静——突然之间，水被喷涌而出的血液染红了！
体育场内一片哗然，一半人盯着吊臂机下的水族箱，另一半人转向刘念身边的位置——按照原定的计划，李是海成功之后，将会出现在她身旁的座位上。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水族箱里红色的液体趋于平静，刘念身旁空空如也。水下憋住呼吸的世界纪录是22分钟，而像李是海这样的普通人，不可能撑得过10分钟。
无数镜头对着刘念，这个引发残酷对决的女人，她站起身来，不安地来回走动，10分钟、11分钟、12分钟……
刘念颓然坐回位置，脸上心如死灰，似乎是终于接受眼前的事实——深爱她的一个男人，死在了深爱她的另一个男人手里。
就在现场、屏幕前的观众们开始骚动不安时，突然之间，一双手从后面按在刘念肩膀上。镜头随着往上移动，那人赫然正是李是海！
只见此时的李是海，不仅穿戴整齐，而且抱着一束粉红色的玫瑰。他成功了！经过两个月的训练，他以完全外行的身份、瘦弱的身躯，完美复现了Daly的成名演出！不，他的表演，甚至比Daly还要成功。
镜头中，刘念跟李是海紧紧拥抱，体育场内掌声雷动，所有人都被他们的真爱和勇气所打动。
只有寥寥几个镜头，还停留在Daly身上，此刻的他站在舞台的正中央，却备受冷落。Daly紧闭双眼，面无表情，似乎正在感受着深爱的女人，以及他所热爱的魔术事业，都在这一刻离他远去。
这一场世纪对决后，刘念跟李是海正式成为恋人，并且于半年后订婚。多年后的今天，李是海成为数一数二的音乐创作人，刘念却退到了幕后，主要从事公益事业。
Daly遵守当时的约定，从此再也没有公开表演，但是他仍在设计一些全新的魔术，并交由一些后辈去表演。最近几年，Daly参加了几档大火的综艺节目，人气跟收入甚至超越了当年的水平。除此之外，他娶了一个漂亮的法国女人，生了三个孩子，家庭也颇为圆满，令人艳羡。所以，他虽然输了那一场对决，却并没有输掉自己的人生。
说起来也是好笑，那个传说中无恶不作的经纪公司老板，却原来是个好心人。那场对决之后，他提前解除了刘念的经纪合同，又把所有财产捐给山区儿童，自己先是到藏区出家，最后云游四方，不知所终。至于他为什么会这么做，背后的原因，就无从得知了。
关于魔术对决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停下敲打键盘的手指，长吁了一口气，突然想起什么，紧张地一转头，盯着玻璃杯下的那枚硬币。
在听Daly讲故事的过程中，我的注意力也被那枚硬币所吸引，频频侧过脸去，用余光看着玻璃杯，想知道Daly究竟会动什么手脚。
此刻，桌对面的Daly，轻轻笑了一声：“鬼叔，你现在可以检查那枚硬币了。”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玻璃杯，拿出硬币，放在灯光下仔细观察。然而，让我大失所望的是，这枚硬币，根本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
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戏弄，皱眉道：“这就是你说的魔术的本质？啊，魔术的本质就是故弄玄虚吗？”
Daly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是慢慢地起身，整理身上的衣物。在转身离开包房前，他淡淡地说了一句：“鬼叔，你的新电脑不错啊。”
新电脑？你该不是瞎吧，这台破旧的笔记本，我已经用了有三年多……
我往桌上看去，却不由得大惊失色！我黑色的笔记本电脑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台全新的银色Macbook Pro。我赶紧坐下检查，屏幕上打开了一个Word文档，上面白底黑字，一字不差，正是我刚才亲手记下的，关于那场魔术对决的故事。
我又打开电脑的硬盘，里面保存着之前写的所有故事，以及一切个人资料。也就是说，Daly刚才在我完全没注意到的情况下，在我眼皮底下移花接木，更换了一台新的电脑，并且把旧电脑的所有内容，都复制到了这台新电脑里。
而这一切，没有任何线索，可以解释他是如何做到的。
我目瞪口呆地坐在电脑前，Daly的背影已经消失不见，我却终于明白了他开头那个问题——到底什么，才是魔术的本质。

鬼叔笔录
故事里提及“魔术的本质”，简单来说，就是转移观众的注意力。当所有视线都聚集在魔术师的左手，这时，神奇的魔术，就发生在他的右手。
让我们厘清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
刘念就是魔术师Daly在大学时，追求的那个女孩——关键词，粉红色。当时刘念或许是对Daly有好感，但为了帮妈妈还债，放弃学业进入娱乐圈，两人缘分就此中断。
Daly心中从未放下过刘念，所以等成名之后再次相遇，他便展开了疯狂的追求。这时候，另一个追求者李是海也浮出水面。
Daly了解到，刘念为了还债，当场签下一张极不公平的经纪合同，受到经纪公司老板的控制，表面风光，但其实仍是老板的玩物。在经过艰难的抉择之后，他告诉刘念，有一个办法，可以让她脱离幕后大老板的控制。
于是，Daly与刘念、李是海三人，假装关起门来争论，实际上Daly将他的计划和盘托出——这是一场试图偷天换日、欺骗全世界的魔术，在场三人都是表演者，而真正关键的道具，只有一个。
在闭关训练的同时，Daly找了一个与幕后老板外貌相似的同伴（很可能也是魔术师，或者训练有素的诈骗犯），让他模仿幕后老板的一举一动。
魔术对决的那个晚上，当所有观众的眼光，都聚集在水族箱那貌似惊险，实则早就排练好的一切，真正的魔术发生——幕后老板所坐的包厢里，机关发动，他被传送到一个暗室内，并被控制起来。他的替身大摇大摆地出现，并且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利用老板的指纹、签名等，解除了刘念的经纪合同，变卖了所有股份，之后便消失在公众的视线里——当然，他肯定得到了一份丰厚的报酬。
作恶多端的幕后老板，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
李是海得到了刘念，刘念得到了李是海。
Daly得到了隐退，得到了失败和伟大。
在让人眼花缭乱的魔术背后，他坚信一个真相：自己心爱的那个女人，这辈子都会过得很幸福。

模 仿
今天晚上的客人，袁先生，是个正儿八经的精英，打败99.99%知乎用户的那种。他自己带了两瓶红酒，瓶子上画了只老鹰，看起来挺便宜，喝起来还不错。第二天我也想买点，就照着瓶子上的英文，在网站上搜了搜，结果差点吓尿——2009年的啸鹰酒，22500元一瓶，比拉菲还贵得多。
这个世界上，吃过烤肥肠的人不少，但是拿两万多的红酒来配的，估计没有几个。
现在想起来，袁先生穿的衣服、拿的包、戴的表，肯定都是高级货，只是我太穷认不出牌子；他带了两部手机，一部是iPhone 7，另一部怪模怪样的，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纬图手机了。
接下来，就是这位袁先生讲的，关于模仿的故事。
当袁先生还是小袁的时候，就赢在了起跑线上。他出生于北方一个省会城市，母亲是实权单位的局长，父亲在改革开放初期就下了海。到小袁上初中的时候，他们家花60多万，买了一辆奥迪100。要知道那是20世纪90年代初，普通人工资才几百元，当时买一辆奥迪，相当于现在买一辆私人飞机。
除了家境好之外，小袁其他方面也是优秀到爆炸。他的身高、相貌、学习成绩，样样都拔尖，更难得的是体育成绩非常好。当时流行一本漫画，叫作《足球小将》，主角叫大空翼——小袁，就是他们初中校队的大空翼。
总而言之，在那个灰蒙蒙的北方城市，小袁就是一颗光芒四射的明星。大部分男性在青少年时期都会为了追求女生而烦恼，小袁的烦恼则是被女生追求，他情书都是一麻袋、一麻袋地收，校报只要有他踢球的照片，都会被哄抢一空，还会流传到外校。甚至有社会上的“大姐大”——其实也刚成年，天天在校门口堵小袁，逼他跟自己谈恋爱。幸好，小袁回家跟妈妈说了之后，从此再没见到过“大姐大”。
这个世界上，有阳光就有阴影，有闪闪发光的明星，自然也有光线照不到的小石子，或者说得干脆点——老鼠屎。
在小袁就读的一中，同学们家里大都非富即贵，只有一个例外——跟他同班的小宝。小宝爸爸是个酒鬼，前几年因为肝癌去世，自从妈妈改嫁后，他就跟着奶奶相依为命。小宝之所以能上一中，是因为他早就去世的爷爷，在战场上救过副校长一命。只可惜，这个关照他的副校长，在小宝初一时就退休了。
小宝不光家境贫寒，而且因为长期营养不良，人又瘦又小，头发稀疏发黄，长得像根阳光照射不到的韭黄。他的体育成绩就不提了，文化课也是差得一塌糊涂，常年承包班里倒数前三的位置。
小袁跟小宝，就像是世界的两个极端，他们的人生不该有任何的交集。谁也想象不到，这样的两个人会成为朋友，甚至是从小玩到大、肝胆相照的发小。可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那是上初二时的一天傍晚，小袁踢完球，跟几个队友走路回家。在离校门口不远的地方，他们看见几个外校的小混混，正在欺负一个穿着一中校服的学生。小袁一眼认出被欺负的是小宝，拿着球就冲了过去：“干吗呢？”
剩下的几个队友，互相看了一眼，也跟了上去。
外校混混起初有点慌，但很快又嚣张起来。市里的混混圈有个常识，一中都是好学生，好学生都特别怂，不打架。只不过，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几个混混为了这个常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这次群架，除了躲在角落里缩成一团的小宝，其他人都挂了彩，小袁伤得最重，牙齿被打掉了一颗。不过回到家里，老袁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夸奖他见义勇为、挺身而出，认为这是必备的头领气质——只不过，以后可以采取更有智慧的手段。袁妈妈心疼之余，特意问到了那个被欺负的同学，还交代小袁要多照顾他。
有家里人出面摆平，加上又是初犯，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处罚打架的几个学生。老袁找了个周末，带小袁坐飞机到北京，找大医院做了全身体检，让专家补了牙，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那颗牙是假的。
从北京回来后，一天深夜，老袁跟袁妈妈爆发了猛烈的争吵。小袁在房间偷听，似乎是跟自己有关。袁妈妈埋怨老袁，说都是他害了小袁，事已至此，就照她说的办。跟以前一样，这次也是袁妈妈占了上风。小袁还听到了“手术”“大学前”这些字眼，不过，听了一会他就犯困了，重新上床睡了过去。
人生里第一次打群架，对小袁的生活没有产生半点影响，他照常上学，照常踢球，照常被明恋暗恋的女生烦得肝儿痛。如果要说唯一的影响，那就是——小袁多了个好朋友。没错，就是那窝囊废小宝。
起初，跟在小袁身边的小宝，就像是一只畏畏缩缩、见不得光的小老鼠。小袁带着他一起去踢球——虽然只能在场边捡球，跟他一起做作业，还请他吃雪糕。一开始，不光别人不理解小袁，就连小宝也不理解小袁。从小到大没享受过关爱的他，对于小袁无缘无故的关心，充满了疑惑和恐惧。小宝觉得，等三分钟热度过去，小袁就会抛弃他，就像他死去的爷爷、爸爸，就像他改嫁到外省的妈妈。
不过，小袁始终没有抛弃小宝，在他的坚持下，小宝一点一点地从自卑里走了出来，小袁的朋友也慢慢接纳了这个新朋友。成绩虽然进步不大，但总算脱离了倒数的名次。小宝脸上，不再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表情，开始有了笑容。阴暗处的一颗小石子，也终于感受到了阳光的温暖。
总而言之，小袁改变了小宝。
如今成了袁先生的小袁，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第一次带小宝回家时，对方的表情和眼神。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漂亮的家，宽敞明亮，一堆从没见过的家电，帮忙做家务的那个阿姨，原来却不是亲戚。在小宝自己家，只有低矮的屋顶、老得口齿不清的奶奶、随意乱放的杂物，家里弥漫着可疑的臭味，晚上连电灯都不舍得打开。
在老袁跟袁妈妈的坚持下，小宝留在小袁家里，睡了一晚。
整个晚上，小宝都没有睡着，就是这个既短暂又漫长的夜晚，让他的人生观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不甘心啊。
小袁拥有世界上最好的一切，他小宝一样都没有。凭什么？
不，不要误会，那个晚上之后，小宝并没有远离小袁，他们还是最好的朋友，甚至比以前更好了。应该说，从那个晚上以后，小宝想要成为另一个小袁。
小宝开始模仿小袁的一切。
无论是小袁说话的语气、走路的样子，甚至是爱用指甲掏耳朵的小毛病，小宝全都用心揣摩，然后有样学样。对于小宝的模仿，小袁一开始觉得好笑，接着是尴尬，再接着有一点生气，不过最后，也就随他去了。毕竟，小宝是他一手打造的最好的朋友，因为这点小事就闹掰，那也太不酷了。
袁家对两人的待遇，基本做到了完全一致。袁妈妈给小袁买的衣服，全都按着小一号，给小宝也买了一份，这样他们一起走在街上，就像是年纪差了几岁的小兄弟；老袁每次带小袁去北京，也一定会带上小宝。袁家父母一直想再要个孩子，因为计划生育限制，未能如愿，现在倒好，等于直接捡了个。
除了体态跟衣服之外，小宝对小袁的全方位模仿，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踢球，小宝不再满足于捡球，他强烈要求上场，并且要踢跟小袁一样的位置——前锋。在他的死缠烂打下，一中校队就有了双前锋，一个风格硬朗，另一个身材小、速度快，像一只到处乱钻的小老鼠——竟然也能进几个球。
在学习上，小宝更是跟拼了命一样，像是要把小学六年、初中两年落下的功课，在初三短短的两个学期里，全部补回来。比决心更惊人的，是他这么做的结果——通过一年的努力，小宝考上了一中的高中部，继续当小袁的同学——也就是说，他可以继续待在小袁身边，继续模仿小袁了。
袁家为两人举行了盛大的庆功宴，在市里最好的酒店摆了20席。小袁考上一中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那天庆功宴的焦点，竟然落在了小宝身上。可以说，那次充满欢声笑语的庆功宴，让小袁众星捧月的生命里，第一次有了失落。
自从上了高中，小宝的个头开始疯长，到了高二那年，竟然长到了一米八三——不多不少，跟小袁一模一样。不过倒也不奇怪，小宝去世的爷爷、爸爸，都是大高个，他之前那么矮小，不过是营养不良，加上发育慢而已。
这样一来，小宝跟小袁就更加相像了。穿着一样的衣服，说话一样的语气，成绩跟踢球一样的棒，再加上小宝经常出入于袁家，被大家误认为两兄弟——甚至是双胞胎兄弟——也再正常不过了。
高二下学期，小宝的奶奶也去世了，袁妈妈索性把他接到家里，住在小袁隔壁房。两间房面积一样，装修一样，睡的床也好，阿姨做的早餐也好，统统都一样。不过是短短两年时间，小宝真的过上了跟小袁一样的生活——至少看起来是如此。
小袁也慢慢接受了这种变化，虽然小宝处处模仿他，但除此之外，一直对他很好，很尊敬，用言听计从来形容也不过分。就权当是多了个弟弟，再说了，爸爸妈妈表面上对小宝好，甚至有时会偏袒小宝，但私下跟小袁说过了——袁家一切都是小袁的，跟外人没任何关系。当然了，赞助小宝读完大学是可以的，国内任何一家都可以，但是毕业之后，就要靠他自己了。
袁妈妈补充道：“当然啦，前提是他可以考上大学。”
而小袁呢，想去国内外哪所大学，随便，最好是在大学之前，把那个手术做了。毕业之后，家里会动用所有资源，帮助他上升到更高的阶层。说到底，小袁跟小宝还是分处社会的两个阶级，天壤之别，这种实质性的差距，又岂是靠模仿能够弥补的。
这一切，小袁明白，小宝心里也明白，只是他从来不说。
两人就这么一起生活，一起学习，有合作也有竞争，至少在表面上，他们维持着一种脆弱的平衡。打破这种平衡的，是一个叫格格的转学生。
格格是从北京转学来的，说一口字正腔圆的北京话。她脸蛋好看，身材更棒，可惜学习一般，但是也没关系，因为她是艺术生。至于她为什么从北京转学过来，众说纷纭，有的说她爸是贪官被抓了，有的说她母亲离婚改嫁，这些说法反而为她增添了些神秘色彩，有一种公主落难的戏剧感。
那时候，《阳光灿烂的日子》刚播不久，所有人都觉得，格格就是里面的米拉。实际上，格格比米拉好看多了，比她白，身材也比她好，不过眼睛倒是一样的大。
格格从小练舞，身体的柔韧程度，让这群处于发育期的小伙子不由得想入非非。她放学练舞的时候，各年级的男生都跑去偷看，其中就包括小宝。不光看她练舞，小宝还加入了追求格格的大军。
从初三以来，小宝习惯了处处模仿小袁，这一次追求格格，是少有的小袁没做，小宝主动去做的事。又或者说，小宝对小袁的模仿，已经深入到了这样的地步——他清楚小袁会喜欢怎样的女生，所以率先追求格格，用小袁的方式，进行一次超前的模仿。
小宝的预感没错，小袁也开始注意到格格，并对她产生了好感。可惜到了这时，格格已经跟小宝在一起了，据说是连嘴巴都亲过了。这时候，小袁的失落感又一次涌来。从小到大，那么多喜欢他的女生，他都不太喜欢；第一次主动喜欢的女生，竟然被模仿者捷足先登。
小袁的心里有些复杂，他知道，如果自己也展开追求，有很高概率把格格抢到手。毕竟，他才是真正的小袁，那个优秀的小袁，天之骄子小袁，小宝说到底，不过是个处处模仿自己的“冒牌货”。
夜里他躺在床上，跟小宝一墙之隔，心里也同样冒出了三个字：“凭什么？”
不过，最终小袁还是没有出手。首先当然是学业为重，毕竟马上就要高三了，早恋会影响学习。其次，小宝这一辈子里，大概就这么一件他有而小袁没有的东西，如果抢走的话，小宝也太可怜了。
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小宝跟格格开始早恋，成绩稍微有点下滑，但是不算严重，考上个重点本科问题不大。小袁开始备考托福，准备到美国上大学，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出国留学算是一件很光彩的事。模仿者和被模仿者，正按照预定的人生轨道，按部就班地前进。
直到发生了那件事。
自从初三以来，小宝每一处都模仿小袁，而且模仿得很成功。只有一件事，是他从头到尾、无论如何都模仿不来的——游泳。
在还没上小学的时候，有天晚上小宝爸爸喝醉了酒，回家打老婆，把小宝吓得哇哇直哭。爸爸一直不喜欢这个小老鼠一样的儿子，索性把他夹在腋下，扔到了屋后的池塘里。等到小宝妈妈哭天喊地叫来邻居，下去把小宝捞上来时，他差那么一点儿就要断气了。从此以后，小宝就对水有了深深的恐惧，别说去游泳了，就算从河边走过都不敢。
小袁的游泳技术很好，他带着小宝去了几次泳池，想要教他学会游泳。可是无论小袁怎么劝，小宝双手都不敢离开泳池边缘，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最后一次小袁实在是没办法了，趁小宝不注意，一脚把他踢进了泳池。
小宝大惊失色，在泳池里扑腾了几秒，然后一股黄色的液体，从他泳裤里慢慢渗出。那是个一米四深的泳池，而小宝当时也有一米六了。
小袁也吓了一跳，赶紧把小宝拉到岸边，从此以后，两个人再也不提游泳的事了。
小袁万万没想到，高二暑假的一天，小宝主动提出，自己要学游泳。原因很简单，格格约他一起去游泳，他第一次没好意思说自己不会游泳，以后就再也开不了口。格格约了好几次，小宝没法再推托，定了下周一起去游泳馆。
看见小宝提起勇气学游泳，小袁也挺开心的，正准备一起去游泳馆，小宝却提出，要到水库去游。他说自己想过了，之前学不会游泳，是因为游泳池水太少，浮力太小，水库的水深、浮力大，更好学。
小袁稍微有点犹豫，问小宝不怕溺水吗？
小宝一副豁出去的表情，说自己不怕，反正有小袁呢。
小袁想想也是，自己水性那么好，救个小宝不在话下。
两人就带了泳裤，瞒着家里人，一起去了郊区的水库。一开始还挺好的，小宝真的下定决心，克服了恐惧，用一下午的时间，学会了踩水跟换气。太阳快要落山了，小袁提出要回家，明天继续，小宝却急于求成，一心要学会蛙泳。
意外就在这时发生了。
小宝用蹩脚的蛙泳姿势，游离了岸边，脚下踩不到地，他内心的恐惧又开始占了上风，一下子没换好气，呛了两口水，他就开始扑腾着往下沉。
本来也没多大事，毕竟离岸边没多远，小袁很快就能把他拖回去。万万没想到，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小袁竟然抽筋了。他深知如果现在过去救小宝，结局就是两个人一起淹死，无奈之下，他只好大声呼救，但傍晚的水库空无一人。
两分钟过后，小袁终于不再抽筋，他拼命游向小宝，把已经昏迷的他拉上了岸。15分钟后，附近医院的救护车过来，把两人都接上了车。都以为小宝福大命大，没想到他却在送院途中，停止了心跳。
还没满18岁的小宝，就这么淹死了。
小袁哭得声嘶力竭，内心痛苦万分，毕竟……如果不是因为他，小宝也不会死。
小宝的葬礼，是袁家为他举行的。他改嫁的妈妈从别的省份过来，在葬礼上哭了几分钟，最后连骨灰都没领走。
最难过的人是小袁，在悲伤跟自责的双重打击下，他做完手术，在医院住了整整一个月，瘦得脱了形。他本以为自己会后悔一辈子，直到他回家之后，从小宝房间里，找到了一本模仿笔记。
这个笔记本，记录着从初三到现在，小宝观察、模仿小袁的所有心得。跟小袁想象的完全不同，小宝在写这本笔记时，语句充满了嫉妒和狂乱。小宝打心里认定，小袁和袁家人对自己的好，只是施舍和怜悯，是体现优越感的另一种方式。说到底，小宝的想法也没错。
在笔记本里，小宝甚至恶毒地诅咒小袁，希望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而最可怕的内容，写在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小宝原来早就背着小袁，偷偷学会了游泳，他让小袁带他去水库，计划好假装溺水，然后要趁小袁救他时，从上往下勒住他，把他溺死在水库里。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小袁吉人天相突然抽筋，而小宝也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假戏真做，自己溺死在水库里。
按照笔记本的记载，小宝甚至还计划好了，等小袁淹死之后，他要怎么用卓绝的耐心，来缓解小袁父母的悲伤和怒气，赢得他们的信任，承诺自己会像亲生儿子一样照顾他们，然后得到原本将要给予小袁的一切。
在笔记本的最后一页，小宝写下了这么一句话：模仿的最高境界，是取而代之。
小袁看得浑身发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差点就被淹死在水库里；自己对小宝那么好，却是引狼入室，养了条伺机吃人的白眼狼。他本打算把一切公之于众，又想着小宝人已经死了，还是保全他的名声，把一切烂在自己肚里。最后，小袁回到了小宝淹死的水库，在岸边烧掉了笔记本，然后回到了正常的人生轨道。
只是，从此他的身边，再也没有一个亦步亦趋的模仿者。
关于模仿的故事，就讲到这里。
楚记烧烤的包间里，袁先生的电话响了，他对我做了个抱歉的表情，然后接起电话，笑眯眯道：“好好，老婆大人，我这就回去，你先哄小格格睡觉。”
接着，他喝掉最后一口红酒，准备起身告辞。
我盖上笔记本电脑，身上有些发冷，但还是强装镇定地问：“对了，当时你为了救小宝，被打掉的牙齿是哪一颗？”
袁先生用指甲掏着耳朵，似乎在努力回忆。
几秒钟后，他粲然一笑：“哎呀，真是不好意思，那么多年前的事，有点记不太清了。”
包间昏暗的灯光里，他一口光洁整齐的牙齿，白森森的，有点吓人。

鬼叔笔录
记录完这个故事后，经常有朋友跑来问我，鬼叔，活下来的到底是小袁，还是小宝？或者说，那天晚上在楚记烧烤的包厢里，坐在我对面给我讲故事的，到底是哪一个人？
就像1000个读者眼里，有1000个哈姆雷特，关于《模仿》这个故事的结局，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
如果按照我的理解，那么，活下来的只能是小袁。
让我们回过头来，厘清一些关键的信息。
在情同手足的两人之间，是小宝先醒悟到，小袁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而自己是作为他“器官农场”这样的存在。他不甘心坐以待毙，于是谋划出了水库学游泳这么一出。
但是，姜还是老的辣，为了让儿子活下去的小袁父母，不择手段地计划了一切，又怎么可能没看穿小宝的把戏？于是他们将计就计，在水库旁边设下了埋伏，也安排好了救护车，让小宝的假溺水变成了真溺水，并趁机取出了他的心脏，换到了小袁身上。
整个故事中，小袁是最单纯的一个，也是最后才得知真相的一个。在翻看了小宝的日记之后，无法接受小宝是为了自己而死，更难以接受在自己的胸腔里，仍然跳动着被他害死的小宝的心脏——于是，他开始反过来模仿小宝。只有把自己当成小宝，想象在水库里活下来的，是抗争胜利了的小宝，只有这样，他才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所以，《模仿》这一个故事，讲述的是相爱相杀的两兄弟，彼此之间互相的模仿。
在听完我这个解释后，有一个叫Louis的朋友，坚持认为活下来的人，应该是小宝，并且，他分析的原因，竟然也说服了我。
回到我刚才说的，关于这个故事的结局，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只要你的理解，能够说服自己，能够自圆其说，那么就可以了。
毕竟，无论是你还是我，甚至是从水库里活下来的那个人，都无法知道事实的全部真相。我们能做的，不过就是在脑海里，去模仿这个真相而已。

脑 补
今晚的客人，是个40多岁的大姐姐，大家都叫她苏姨。
苏姨身材瘦小，皮肤黝黑，没怎么跟我闲聊，就开始讲自己的故事。她说话的方式很怪，抑扬顿挫，眼神却落在我身后的某一处，像是对着空气在念台词。
听苏姨说了我才知道，原来她是我的同行，应该说，曾经是我的同行。苏姨是写情感杂文的，三年前开始做自媒体，是第一批红起来的微信公众号微主。不过现在苏姨已经不写了，公众号也没有再更新。
“我脑子出了点小毛病。”苏姨是这么说的。
苏姨说，事情发生在一年多前。当时她的公众号做得风头正盛，红红火火，一条软广告就能收入20万元，顶她老公一年工资。钱挣得不少，可是问题也随之而来。
当时苏姨请了两个编辑，不过只让他们写二条、三条，头条还是紧紧握在自己手中。也因为这样，她每天都为了更新焦虑，失眠越来越严重，头发也是一把一把地掉。老公非常心疼，劝苏姨说钱够用就好，别总是这么拼，公众号的事情，交给助理Doris就行。每次老公这么提议，苏姨总是笑笑不说话。
苏姨的想法是，趁这两年多挣点钱，然后全家移民北欧，在湖畔买栋别墅，过童话一般的生活。那边虽然沉闷一点，但是人和事简单，不像国内这么人情复杂。更重要的是，北欧的空气很好，女儿在那边生活成长，更让人放心。
苏姨这一辈子，为工作和家庭牺牲了太多，她不想女儿再重蹈自己的覆辙。
幸福伸手可得，意外却突如其来。
那天深夜，苏姨独自一人在公司，修改星期六要发布的稿子。女儿平时在学校寄宿，只有周末才回家，苏姨想尽快把稿子改完，好带女儿去趟海洋公园。这件事她答应了半年，如果再失约，就算女儿原谅她，她也无法原谅自己。
女儿跟自己一样，什么事都藏在心里，乖巧得让人心疼。
凌晨两点，苏姨接了一个电话，平时每到这个时间，老公总会打电话过来，问要在家里准备什么夜宵。讲完电话，苏姨正要起身，却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等再次睁开眼睛时，苏姨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白色的床单上。老公跟Doris都围在病床前，看她醒来，惊喜地喊了起来。苏姨想问自己睡了多久，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时她才惊恐地意识到——自己说不出话了。
苏姨并没有哑，她的喉咙仍然能发出声音，只是她脑子里明明想说：“到底怎么了？”说出口的却是：“到怎？到……”
老公看苏姨这样，心疼得脸上的肌肉直抽搐，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苏姨盯着老公的脸，万分焦急地问：“会？会呢？”
听了这句，老公更是紧紧抱住她，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都怪我，我该死，我该死……”
还是Doris比较镇静，赶紧叫来了医生护士，打了针镇静剂，让苏姨躺回床上休息。无论病前病后，Doris一直是苏姨的得力助手，如果没有Doris，苏姨都不敢想象日子会怎么样。
总而言之，苏姨发现自己身体右侧稍有点不听使唤，但是并不严重。可怕之处在于，她的表达能力，退化到了婴幼儿的状态。她能听懂别人的话，也能读书看报，但就是没有办法语言表达，无论再怎么努力，口里吐出的都是玻璃碎片一样的单个字。更可怕的是，不光说话是这样，写字，甚至用手指比画，也同样如此。
苏姨醒来后的半个月里，医院做了无数的检查，终于确诊了她患的怪病——布洛卡失语症。按照医生的说法，苏姨由于连续疲劳工作，加上受到强烈的精神刺激，引发了轻度中风，导致位于大脑左半球第三额叶的布洛卡区受损。
这种罕见的绝症，在全世界范围内，无药可治，更没有手术可做。
一个靠写作为生，并引以为傲的人，突然变得连话也说不了，更别提创作了——苏姨心里的绝望，可想而知。
Doris安慰她，不要着急，有一个瑞典诗人，叫托马斯·特朗斯特罗姆，也患了跟苏姨一样的病。但他没有气馁，在夫人的帮助下，写了一本回忆录和两本诗集，甚至还拿了诺贝尔文学奖。苏姨跟老公那么恩爱，假以时日，一定也可以做到的。
老公也点头附和，让苏姨好好养病，家里的事他会处理好，毕竟他一米九几的个子，天塌下来也有他撑着。至于公司呢，就干脆交给Doris打理。苏姨昏迷期间，头条都是Doris带着两个编辑在写，推送出去之后反响很好，根本没几个读者能察觉。Doris本来就是苏姨的粉丝，后来应聘当了助理，跟了苏姨那么久，文章风格早揣摩透了，模仿起来不成问题。
苏姨说不出感激的话，只好流着泪点头。
苏姨躺在病床上时，警察也来了一趟，但是她没有表达能力，所以根本无法回答问题。幸好老公一直陪着，把话都帮她答了。
出事之前，苏姨因为工作压力大，导致过劳肥，这也是她发病的原因之一。住院一个月，她倒是瘦了30斤，像是换了一个人。她出院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带女儿去参观海洋公园。虽然整个行程里，苏姨跟女儿没说一句话，但总算了结了她一桩心愿。
自从出院以后，老公带着苏姨到处求医问药，正规的大医院治不了，就去寻访那些传说中的老中医。可是各种针灸按摩试了一轮，中药换着吃了三个月，非但不见好转，反而出现了各种副作用。Doris也出谋划策，找了“大师”来家里驱邪，连着做了三天法事，结果什么用都没有。
苏姨决定认命，再也不折腾了，老公和Doris虽然不甘心，却也只好作罢。
其实苏姨患病的日子里，公司照常运营，公众号粉丝虽然增长略微放缓，但也依然保持着增长。事实证明，地球离了谁都照样能转。如今苏姨唯一担心的事情，是她有一个私人银行账户，里面存着2000多万元，原本是打算用来移民的。老公知道她有这笔钱，但却不知道存在哪个银行，更不知道账号和密码。也就是说，这个账户的所有信息，只有苏姨自己知道。那一串数字在脑子里无比清晰，但苏姨跟老公做了无数次尝试，都无法完整表达出来。如果她的病一辈子都治不好，或者她意外去世，那这2000多万元就永远躺在银行里，谁都取不出来了。
老公总是长吁短叹：“要是能把这笔钱取出来，或许就能治好你的脑病呢。”可惜，这就像是个无解的死循环，取出钱才能治好病，病没治好，钱又取不出来。
真是性命攸关的一笔存款啊。
总之，接下来的日子里，苏姨过着跟以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因为脑子的问题，她完全丧失了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用工作了；同样，由于无法与人沟通，偶尔有亲戚朋友来探望，场面也是非常尴尬。
更重要的是，苏姨不想一个人待在家。从周一到周日，家里空荡荡的，让人感到窒息。苏姨一开始是在小区里散步，渐渐地，她喜欢上一个人外出游荡。因为没办法打车，她总是坐地铁或者公交车，到某一站下车，然后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走累了，就随便拐进路边某一家店里，对着菜单胡乱比画，上了什么菜，就吃什么菜。
曾经有一次夜里，她一个人在店门口吃着烧烤，想着以前的事情。突然下起暴雨，她来不及躲雨，索性就在雨里抱头痛哭。
如果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苏姨的人生就会整个垮掉。幸好，在她人生的最低谷，事情突然又迎来了转机。
原来，虽然苏姨不愿再治病，但老公和Doris却一直没有放弃。他们不知道听哪位高人指点，说在四川甘孜州的某一座雪山上，有个活佛能治这种怪病。活佛每年在藏区云游，只有大雪封山的时候，会待在雪山上一座格鲁派寺院里。如果能找到活佛，用诚心打动他，就有可能治好苏姨的脑病。
那个人还特意交代，患者必须带上最亲近的人，一起进山，活佛才会出手相助。
听老公说完之后，苏姨一开始是抗拒的。从小到大，她一直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如果真的有神，世上怎么还会充斥着苦难，还会有那么多不公？至于她自己的脑病，现代医学都治不好，在那偏远落后的深山里，一个所谓的活佛就能治愈？
不可能。
但是，老公却在她面前跪下了。一米九几的壮汉，在她面前涕泪俱下，说下半辈子再没什么指望，就想苏姨能康复，两人去北欧找个僻静之处，共度余生。Doris也捏起她的手，眼里泛着泪光说：“姐，我们就试最后一次，死马当成活马医，要是再不行就算了。”
苏姨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老公高兴得把她一把抱起，Doris也开心得欢呼起来。
那时已经是九月，事不宜迟，必须马上出发。要不然的话，哪怕见完活佛，治好了病，一旦大雪封山，他们就要被困在山上，等到第二年春天才能下山。雪山上与世隔绝，不通水不通电，更没有网络，真要在那里待上几个月，好好的人也会疯掉。
他们三人先飞到成都，然后又包了辆三菱帕杰罗，一路颠簸，来到雪山脚下的藏族村庄。出发之前，Doris就先联系好了马夫和向导，所以只在村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发。刚出村没多久，他们的手机就彻底失去了信号。
老公指着不远处山上的铁柱子，问那个叫作多吉的向导，不是有信号塔吗，怎么会没信号？
多吉憨厚地笑着，不好意思地说，信号塔里的设备，不知道让谁偷走了，里面空空如也，成了一个摆设。苏姨远远地看着那塔，觉得自己的脑子也是如此，虽然顶着一个空壳，但是想什么却说不出来，做什么也不由自己决定，就如同那个信号塔，是天地间无用的摆设。
老公原本是练体育的，平时也一直在锻炼，现在健壮得像头老虎，万万没有想到，最先出现高原反应的却是他。Doris也一直有去健身房，细腰翘臀一样不缺，但却也是花架子，这会儿也跟着开始胸闷气短。反而是得过一场大病、瘦瘦小小的苏姨，骑在马背上悠然自得，像她原本就属于这里。
三人骑马走了两天之后，山路狭窄，只得下马，跟向导和马夫一起徒步。高原雪山的环境恶劣，苏姨第一次有所体会，她也开始理解，为什么藏民们都信仰佛教，而且信仰那么坚定，在这样苍凉的地方，如果没有信仰，人类根本无法生存下去。
一行人白天赶路，晚上睡帐篷，一共是一大一小两顶帐篷，三个男人一顶，两个女人一顶。高原反应睡不着觉，Doris就一直跟苏姨讲话。她说一直很感激苏姨的赏识，不然就没有今天的Doris，姨夫也一直很关照她，但苏姨也好，姨夫也好，都是她尊敬的长辈，外面那些风言风语，根本就是造谣。
还有那天晚上，她敢对佛祖发誓，真的纯属意外，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苏姨缓缓看了她一眼，Doris赶紧住嘴，换了个话题。她说自己查了一些资料，雪山上的那个活佛，治病的手段有点吓人。本来藏区的密宗里面，就有些西藏原始宗教的成分在，什么人皮唐卡、头骨法器，听着都有些恐怖。总之，苏姨要治好她脑袋里的毛病，可能要吃些苦，受一点惊吓。
说到这里，Doris又在睡袋里转过身来，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苏姨说，只要能治好病，无论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都是值得的。姨，你可一定要好起来啊，下山之后，我们会好好对你的。
Doris一直说个不停，苏姨没怎么听进去。她只是静静地朝天上看，就好像她的视线可以穿透帐篷，看到夜空中璀璨而永恒的繁星。
他们在雪山上步行了五天，在所有人即将崩溃的时候，终于到了那座传说中的寺庙。苏姨的运气很好，活佛已经云游回来了，不，应该说，活佛似乎早就知道他们会来，所以先行在庙里等候。听完苏姨的遭遇，活佛当即决定，要借药王菩萨的神通，为她治病。
活佛对三人说，你们是她介绍来的，她的客人，也就是我的客人。
Doris跪倒在活佛面前，虔诚地说，我姨的脑子出了问题，缺了一块什么，说不出话了，求您帮她补上吧。
苏姨心里默默地想，我不是脑子里缺了一块，是心里缺了一块。
活佛低垂着眼睑，却仿佛看穿了苏姨的心。他用不那么流利的汉语，轻轻地说，平地来的女人，既不是脑子缺一块，也不是心缺一块，是天地间的公义，缺了那么一块。但是不要怕，不要怕，佛菩萨会把一切都补上。
听活佛这么一说，苏姨的心里，竟然真的有了点底气。
话说回来，老公跟Doris的运气，就没有苏姨那么好了——他们最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到庙里的第二天，大雪劈头盖脸地开始下，向导站在门口一直摇头，说这样大的雪，莫说人了，就连雪豹都没法下山。
就好像，大雪跟活佛一样，也料到这几个人要来，所以一早在山上等着。
他们五个外人，被困在雪山上，连同寺庙里的僧人们一起，度过了寒冷的四个月。如同之前预料的一样，没有水，没有电，没有网络，老公和Doris担心着山下的事情，每天焦躁不安，接近崩溃；苏姨却跟进山时一样，怡然自得，甚至产生了奇妙的归属感。她甚至想，就算一辈子待在这雪山上，也没有什么不好。
或许是活佛法力的加持，或许是这极端严酷，又极端单纯的环境，对苏姨脑子里的病变产生了某一种影响，总而言之，苏姨竟然一天天好了起来。一开始是几个单词，接下来是短句，到了最后，只要她在心里先打好腹稿，就可以把一大段话，从头到尾念出来。
真是奇迹啊。苏姨打心里感激那个人，那个在暴雨中，坐下来安慰她的人，如果不是她为苏姨做的一切，这个奇迹不可能发生。
第二年开春，苏姨给活佛磕了个长头，然后辞别下山。老公由于受到佛法感化，自愿留在山上，从此诚心礼佛，直到赎清所有的罪孽。而可怜的Doris，因为高原反应引起的脑水肿，永远长眠于雪山上的某处。
苏姨说到这里，我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她跟我讲故事，就像是在背稿子——因为她确实是在背稿子。如同活佛所说，当时世间的公义缺了一块；如今，她所讲的故事，也缺了很大的一块。
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把缺掉的那一块，自己脑补了上去。
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我望了一眼身后，斟酌着问道：“你女儿的名字……是不是‘智慧’的‘慧’？”
苏姨脸上看不出表情，轻轻点了点头。
她站起身来告辞，我如释重负，缓缓关上老旧的笔记本电脑。
桌上的烤脑花已经凉透，散发出淡淡的腥气。

鬼叔笔录
这个故事稍有点复杂，关键的信息都隐藏在容易疏漏之处。正如本篇标题——《脑补》，要完整地理解整个故事，同样需要一些“脑补”的能力。
为了方便同学们看懂，这次比较特别，采用列重点的方式。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点一点地挖掘，还原整个故事的真相。
苏姨老公与助理Doris的奸情，在故事中相当明显，大家应该都看出来了。
苏姨接到的电话，是女儿身亡的消息，所以受强烈刺激导致中风，而且医院里有警察来访。苏姨带着参观海洋公园的，是女儿的骨灰盒。
2000多万元存款如果取出来，苏姨会被杀或是被抛弃，这就是为什么叫“性命攸关”的一笔存款。老公已经害死了女儿，再害死老婆，就能跟小三修成正果。
老公有家暴嫌疑。故事里反复提及苏姨“瘦小”，老公“一米九几”“练体育”，战斗力的悬殊差别，也决定了苏姨无法以暴力手段，手刃狗男女复仇。
雨中安慰苏姨、做局给老公跟Doris、活佛所说的“她”，都指向同一个人：楚爷。
女儿“意外”身亡那晚，老公与Doris都在场。女儿的疾病是哮喘，这点其实在开头就点明了，“更重要的是，北欧的空气很好……”
活佛采用的密教仪式，并非是把脑中所缺部分补上，这样的操作不存在。核心在于天地间的公义。
老公并非“自愿”留在庙中。故事里用的 “幸好”“感激”“自愿”“不幸”等字眼，其实是反讽的修辞手法。苏姨老公是一个家暴、吃软饭、出轨的渣男，但并非谋害女儿的主谋，罪不至死，以某种物理手段被留在雪山上，青灯古佛，了此残生。
苏姨从医院中醒来，喊的是女儿名字“慧”，她想说的是，慧慧，我的慧慧呢？为什么在听完苏姨的故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智慧”的“慧”——因为人心那么复杂，希望大家都有一双慧眼识人，有保护自己、保护所爱的人的智慧。
好了，在“脑补”完整个故事后，再附上一道思考题：在这个故事里，苏姨做自媒体之前的职业，以及苏姨老公的职业，分别是什么，为什么？

快 递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很好看的小姐姐，笑容温柔，举止优雅，很容易让人亲近。她的嗓音虽然有些低沉，但是听起来沙沙的，反而增添了一种魅力。
小姐姐让我叫她梨酱，她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快递的故事。
梨酱告诉我，从小到大，父母忙着赚钱，对她疏于照顾，所以她跟家人的关系并不好。读完高中之后，她不顾家人反对，坚持去了日本留学。大二的时候，她在日本做了一个大手术，父母都不愿过来陪护，这让她和家里人更加疏远。
毕业之后，她不愿意回到父母身边，于是自己一个人来了深圳，到一家做展会的公司上班。因为性格内向，朋友不多，也没什么业余爱好，又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所以她过得有些孤单，更有些平淡。
直到上班半年以后，她收到许多奇怪的快递。
快递是直接寄到她家里的，A4大小的纸袋里，是一个普通的黄色牛皮纸信封。拆开信封，里面却没有任何信件，只有一枚一元硬币。对，就是那种普普通通的一元硬币，正面是阿拉伯数字1，背面是一朵怒放的菊花。
快递单上的发件人一栏，写着上海某医药公司，张先生，还有一个手机号码。梨酱告诉我，她从没听说过这个公司，也不认识什么张先生，便想着应该是发错件了。她照着上面的号码打过去，却是无人接听，隔了半小时再打，还是没人接。
尽管有点奇怪，但梨酱没太往心里去，反正就一元钱，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没想到，梨酱第二天下班回家，快递员小哥又送来一份快件，跟昨天的一模一样。信封里装着一元硬币，发件人是上海的张先生。梨酱再次打电话过去，依然还是无人接听。她无奈之下，只好发了条短信，跟张先生说发错快递了，请不要再发了。
正如她所料，这条短信也是泥牛入海，根本没有回音。
接下来的一周里，梨酱每天都收到同样的快递，她连拆都不拆，随手放在门口鞋柜上。虽然每天收件有点烦，不过送件的快递小哥还蛮帅的，侧颜有点像那个，对，金城武。每天收快递就能见到快递界的金城武——梨酱决定叫他快递员小武——倒也不错。
梨酱对小武有些朦胧的好感，但是她心里清楚，他们俩是不可能的。要是妈妈知道她跟快递小哥谈恋爱了，怕是会气得直接跳楼吧。
有一次，她偶然跟女同事小囡提起这事，小囡笑道：“这还不简单，你给小武找份体面的工作，不就可以啦？”
小囡还补充道：“女孩子……也不一定要完全被动吧，幸福本来要靠自己争取嘛。”
梨酱先是一愣，然后赶紧摆摆手：“别开玩笑啦。”
像自己这种人，本来就没资格去追求幸福。
每天收快递的日子过了一个月，有一天，梨酱一早醒来，发现手机里有一条短信，是快递单上那个打不通的号码，凌晨三点发过来的。
就在看完那条短信之后，梨酱决定，再也不要收这份快递了。
那天下班之后，小武送快递过来，梨酱告诉他，以后再有这个地址发来的快递，请帮忙直接退回。小武愣了一下，嘴里说好，表情却有点不舍。梨酱毕竟是从日本留学回来，很善解人意，猜到小武是不想失去这份提成。
这样想着，梨酱便改口说，这份快递不用退回，但也不用送到她家，小武随便签个名，自己收下就好。小武虽然有点纳闷，但还是答应了梨酱的请求。对他来说，不用跑一趟，照样能赚送件的钱，何乐而不为。
快递员小武只有一个要求：“你不投诉我就行。”
从此以后，小武果然照梨酱说的做，没有再送这份快递给她。虽然不能每天见到小武，算是小小的损失，但是梨酱的工作越来越忙，渐渐也就把这件事忘了，直到一个月后……
毕竟，除了收快递之外，每个人生活里都有太多事情要忙。特别是像梨酱这样，为了追求理想中的生活，可以不顾一切的人。
那天下班回家，有个大叔快递员来送件，梨酱一看，却又是上海张先生发来的。她皱着眉头，一边签收，一边随口问道：“之前送这一区的小哥呢，不做了吗？”
大叔摆了一下手：“他啊，别提了。”
梨酱脸上表情一怔：“怎么了？”
大叔撇了撇嘴：“前几天骑电单车送快递，被个货车撞了，还在医院躺着呢。”
他拿过梨酱手里的单子，转身走的时候，还嘟囔了一句：“看他那样，下半辈子都送不了快递咯。”
梨酱呆站在门口，过了半分钟，才拿起手机，飞快地翻着一个月前的短信。
那条神秘号码发来的短信……在这儿。
事情过了那么久，短信里的每个字，梨酱还记得清清楚楚：“收好所有快递，存下所有硬币，集齐1000枚，就实现你一个愿望。如果把硬币花掉，会有厄运降临。切记。”
一个月以前，因为这条带有诅咒意味的短信，梨酱不敢再收快递，让小武帮忙“代收”。小武肯定是把里面的硬币拿出来花了，所以诅咒真的应验，厄运降临到了他的头上。
这样一来，就等于是梨酱间接害了小武。
梨酱关好房门，一个人在客厅沙发上，呆坐了半个小时。来自上海的神秘快递，打不通的电话，附着在硬币上的诅咒……所有一切，听起来都那么不真实，像是个古老的寓言故事，可是，它又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要是别的妹子，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惊慌失措，到处打电话求助。比如说她在公司里最好的女同事，小囡，哪怕是午饭的沙拉酱汁放多了，都可以打电话找男朋友发嗲抱怨。
梨酱跟普通女孩不一样，虽然外表柔弱，内心却比许多男人还坚强，但凡自己能解决的事情，她绝不给别人带来困扰。这次她一如往常，不打算征求别人的看法，而是自己一个人好好处理。最终，她决定从此之后，每天认真收下这诡异的快递。
按照梨酱的说法，如果简单地拒收，或者像之前那样让小武“代收”，都存在害到无辜的人的可能。这样一来，倒不如自己每天把快递收下，每一枚硬币好好储存起来，反正只要不花掉，就不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再说了，如果集齐1000枚硬币，就能实现愿望的说法，万一也是真的，那当然最好不过。谁的心里，没藏着一个等待实现的愿望呢？
决定下来之后，梨酱心里反而轻松了。她甚至在想，是不是要去医院里探望下小武呢？他一个人在深圳打工，怕是跟自己一样，也没有多少亲朋好友吧。
梨酱讲到这里，我忍不住插嘴道：“摔断腿，也可能纯粹是意外吧？呃，所以你们女孩子，是真的相信诅咒啊、许愿啊这一套吗？”
她看了我一眼，认真地说：“算是吧，我相信如果一个人有了目标，每天朝着目标努力，那就一定会有回应的。”
梨酱其实有些答非所问，但我也不好再深究，只能假装附和：“是这样的啊。”
她笑了一下：“那我就继续往下讲咯。”
当时，梨酱决定了要收下1000个硬币，硬币每天一个，也就是要1000天，两年零九个月才能收完，不对，因为快递小哥“代收”了一个月，所以还要再等一个月，才能集齐1000枚硬币。
两年多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不知不觉就过去了。在这两年多里，梨酱一次都没离开过深圳，每个工作日下班，每个节假日下午，都认认真真地重复着同一个仪式。
首先，她会从快递员手里，收下上海张先生发来的快递，接着，把里面的一元硬币取出来，放进餐柜的一个大玻璃罐里。再然后，梨酱会从玻璃罐旁的小瓶子里，拿出几颗五颜六色的糖，全部吃下去，当作是对今天认真收集硬币的奖赏。这样一来，整个仪式才算完成。
近三年的时间里，除了身边的人和事，梨酱自己也改变了很多。她人变得比以前开朗，皮肤变得更加光滑，短发留成了长发，也不再压低声音说话；在公司里升了职加了薪，交了不少好朋友。总而言之，她越来越像个甜美的女孩子了，内向的个性也有所扭转。
不过，即便如此，从回国以后，梨酱还没正经谈过一次恋爱。她有时会想，如果集齐1000枚硬币真的能实现愿望，她大概会许愿，要一个真心爱自己的男朋友吧。
如同所有的寓言故事，在圆满的结局到来之前，总会发生点意外。
这一天是周末，梨酱约了公司几个同事，一起来家里参加派对。一群人在客厅玩“三国杀”，梨酱眼看就要赢了，这时门铃响了，她刚要起身，小囡却抢着去把门开了。过了一会儿，小囡回到客厅，手里晃着那一份快递，拉长声音道：“这是什么？”
梨酱本打算说句没什么，随便就能应付过去。但是突然间，她心里涌起了一股奇妙的倾诉欲。说来也是，这个秘密她保守了三年，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起。如今，她马上就要集齐1000枚硬币了，她付出的一切，即使毫无价值，起码有倾诉的资格。
如果在那一刻，梨酱不是刚好想要倾诉，这个故事的结局，也许会完全不同。
总之，当时梨酱笑着说：“一枚硬币。”
果然，这句话几乎激起了所有人的好奇。
小囡的男朋友David问：“什么硬币？”
王富低声说：“就是普通的硬币吧。”
刘维却不同意了：“你别是个傻子吧，谁会特意，我看看是从哪儿，上海，谁会特意从上海发个快递，里面就放一枚普通的硬币啊？”
刘维跟王富都是同事，比梨酱晚进的公司。刘维是个胖子，王富名字虽然土气，走路姿势有点怪，样子却有点像一个中日混血的男星。
他刚进公司的时候，穿着打扮就跟名字一样土，又因为以前是送快递的，所以常被其他同事取笑。梨酱看不过眼，慢慢教他要怎么搭配，甚至还陪他去买过几次衣服，现在他看起来已经好多了。
可能是岗位的差距，也可能是嫉妒王富长得帅，刘维平时就爱挤兑王富，无论从身体还是智力上——尤其当刘维知道，王富跟梨酱关系暧昧之后。
梨酱从小囡手里拿过快递，熟练地拆开，掏出那一枚一元硬币，展示给其余四人看：“王富说得对，快递里就是一枚普通的硬币，一元钱的。不光这样……”
梨酱转身走到储物柜前，打开柜门，让大家看见那个巨大的、装满硬币的玻璃罐：“其实三年里，这样的快递，我一共收了上千件。”
小囡简直就要疯了：“天哪，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
梨酱笑了一下：“怕吓到你嘛。不过今天没关系了，你们要是想知道，我全讲给你们听。”
几个人头点得都快要掉下来，梨酱给自己倒了杯茶，慢条斯理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包括那个打不通的电话，出车祸的快递小哥，当然少不了那条半夜发来的诅咒短信——集齐1000枚可以实现愿望，但花掉就会有厄运降临。
说着说着，其他人都是一副“好厉害”的表情，只有王富的脸色越来越青。
小囡抱着男朋友David的手，紧张兮兮地说：“哎呀，是有点吓人呢，幸好你没告诉我。”
刘维皱着眉头：“都三年了，难道你没想过，快递到底是谁发的？”
David也说道：“对啊，1000枚硬币不过1000元，可是1000次快递费，那就得一万元啊。到底是谁，愿意下那么大血本？”
梨酱喝了口茶，悠悠然地说：“我当然有想过啦，最早呢，我怀疑是被差评的卖家恶作剧，又想着是房东逼迁的伎俩，其实都不太可能。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还想过呀，是当年那个快递小哥，为了每天见我一面，才使出了这样的花招……”
说到这里，梨酱忍不住笑了一下，又转过脸去，对着小囡说：“抱歉啦小囡，我甚至还怀疑过你呢，因为你家也在上海。”
小囡哼了一声道：“不是我啦，我才没……”
王富没头没脑地来了句：“把硬币倒出来吧，数数有多少枚。”
梨酱疑惑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答应道：“也好，如果满了1000枚，我就当场许愿吧。”
她这么一说，所有人的积极性都被调动了起来。大家七手八脚地从玻璃罐里掏出硬币，一沓一沓地开始数起来。
5个人趴在地上忙了半天，最后算出来的结果是：993枚。
小囡嘟嘴道：“好可惜哦，还差7枚呢。”
梨酱却皱起了眉头，面色有些凝重：“不对啊，我按日期算过，今天应该是999枚，不，刚刚好1000枚！”
David奇怪道：“那怎么会少了7枚，总不会是梨酱自己花的吧？”
王富坐在地上，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那个，如果补上七枚硬币，有用吗？”
刘维哈哈笑道：“说你傻还真是傻啊，如果能自己补的话，自己砸1000枚硬币进去，不就能许愿了吗？”
梨酱盯着王富看，恍然大悟道：“是你花的，对吗？”
王富脸色铁青：“前几天我们点的外卖，我差几块零钱，就从这罐子里掏了。”
刘维指着王富的鼻子，幸灾乐祸地大笑：“哈哈哈，该！问也不问就从人家钱罐子里掏，这下倒大霉了吧？”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马上就笑不出来了：“不对，前几天，我们没来梨酱家聚会啊。”
小囡跟David起哄道：“噢！你们俩走私！”
梨酱连忙解释道：“别想太多，我是在辅导他学日文。”
刘维气得说不出话，到沙发上坐下，背对着大家玩手机。
王富简直要崩溃了：“原来是这样，把硬币花掉，就会有坏事发生。怎么办，该怎么办？我不能再……”
梨酱却比他冷静得多：“别着急，我有个办法。”
王富抬起头来，眼巴巴地看着她：“什么办法？”
梨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道：“如果厄运降临是真的，那许愿也应该是真的。你只要这七天里处处小心，等我集齐1000枚硬币，我就许一个愿，愿诅咒不要发生在你身上。”
小囡瞪大了眼睛：“哇，好像能行，梨酱你好棒。”
梨酱自嘲地一笑：“棒什么呀，可惜了，我打算许愿要个男朋友的。”
王富扶着沙发，慢慢站起身来，他思索了好一会儿，终于做出了决定：“这样吧，梨酱，这七天我一定注意安全，然后到时候，你就许愿……”
他鼓起勇气说：“许愿你的男朋友，平平安安。”
梨酱怔怔地看着王富，过了三秒，扑上去紧紧抱住了他。
梨酱声音有些发抖：“谢谢你。”
王富轻抚着她的后背：“你别嫌弃我就行。”
三年的时间里，两个人都变了很多，幸运的是，正如梨酱所预料，王富目睹了整个过程，并慢慢接受了。在古老的寓言故事里，即使是一块顽石，最终也会被真心所打动。
小囡跟David开心地拍手，刘维在一边气得直发抖，就差拂袖而去了。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堂堂一个“985”名校毕业生，自认跟梨酱三观一致，能完全理解、包容、真心爱护她，却输给了王富这样的“土货”。
这该死的世界，果然还是看脸啊。
梨酱的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
那么，装着一元钱硬币的快递，到底是谁发的呢？我心里已经有了猜测，不过，还需要最后的确认。
我一边合上破旧的笔记本，一边挠头道：“梨酱，我有个冒昧的请求。”
梨酱温柔地回应：“您尽管说。”
我嘿嘿一笑：“方便把身份证借我看一下吗？”
梨酱轻轻一笑，并没有抗拒，大大方方地从粉红色的钱包里掏出身份证，放在我的手心里。
我猜得没错，身份证上的照片，跟眼前这个甜美的女生，差别还是挺大的。
不过，更为明显的是性别那一栏，赫然写着：男。
在这一刻，我说不上有多意外。更何况，梨酱刚才所讲的故事里，那些不能自圆其说的部分，现在全部都讲得通了。
收集1000枚硬币之后，她的愿望果然实现了——虽然她真正付出的，比描述的要多。
我把身份证递给梨酱，她轻快地接了过去，然后转身告辞：“我先走啦，他还等着我呢。”

鬼叔笔录
今晚的这个故事，从表面上看，是关于持续了三年的神秘快递；实际上，故事的核心不是快递，而是快递员——和收快递的人。
没错，好看的小姐姐，不一定是小姐姐——来讲故事的梨酱，其实是一个变性人，或者说，是灵魂跟肉体不匹配的人。他的成长过程一定是充满了困惑，到了某一个临界点，他终于决定要遵循内心的想法，把错误的性别纠正过来。
即使这一个决定，会导致他跟家人的决裂。
也正因为如此，梨酱在日本做完手术、毕业之后，没有回到故乡上海，而是一个人来到深圳工作和生活。
在偶然间，她——现在可以叫“她”了——邂逅了快递员小武，对他萌生了爱意。但是，梨酱心里清楚，自己跟小武有两个不匹配之处：首先，职业跟收入上，她比小武要高；其次，她是一个身体上有缺陷的人，配不上完美健硕的小武。
梨酱对小武的这份爱，就像是无法在阳光下成长的植物——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在无数个难以入眠的深夜，这份爱变成了粗壮的藤蔓，将梨酱缠绕得无法动弹。
最终，她决定行动了——她一定要得到小武，一定要追求幸福，即使方法非常不择手段。从她之前敢于选择变性，敢于跟家人决裂，都可以看出，她的性格比绝大部分普通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要果敢。
而且，她更比绝大部分人聪明。
要得到小武，就要消除上面所讲的两个不匹配之处。
于是，梨酱编造了这么一个神秘的快递——是的，所谓上海医药公司的张先生，全都是她一手安排，然后，她亲手制造了小武的车祸。落下了一点残疾的小武，又在她的帮助下，进入了公司工作——我们很容易知道，“小武”的真名，其实就是王富。
最后，在几个同事的共同见证下，梨酱说出了她编造的那个带有强烈隐喻的故事——搜集1000枚硬币，坚持吃三年的“糖”，也就是变性手术后要吃的药——她就会得到幸福。
王富此时已经知道梨酱变性人的身份，也慢慢接受了这个事实。由于“诅咒”的恐吓，以及两三年来梨酱对他的关爱和付出，双管齐下，王富最终接受了梨酱的示爱。
从此，他们俩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起码在旁人看来，正是如此。而洞悉了真相的我们，会更深刻地领悟到，世界上有许多美好，其实切勿——深究。

寻 人
今晚的客人，是个面目和善的中年男子，戴一顶棒球帽。如果不是他主动提起，我绝对猜不出他是名刑警，但这么说了以后，我再看他的眼神，确实会偶尔露出锐利的光。
刑警要讲的，是多年前的一桩失踪案。那是在2002年，他刚从警校毕业，被分配到关外的派出所。当时他还年轻，血气方刚，局里同事都叫他小梁。而那时深圳关外，也还是一片荒蛮之地，飞车抢夺、黑中介、盗窃层出不穷，杀人绑架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事情发生在一个周六深夜，有个年轻的老师到派出所报案，说他女朋友早上出门买菜，到现在还没回家。因为还没到24小时，他女朋友又是成年人，所以派出所民警不给立案，把年轻人给劝走了。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每天离家出走的人那么多，还有索性就是玩得太高兴忘了回家的，如果全都当作失踪处理，基层警力严重不够用。不过话说回来，那年头“天眼”还没普及，各种实名制也不给力，关外流动人口又多，每年都有许多人不知所终。这些人是活着离开了深圳，还是变成哪座山上哪棵树的肥料，没人说得清楚。
如果是一般情况，这个年轻老师报的案，也会像大多数疑似失踪一样，不了了之。只不过，刚好他家里有个当领导的亲戚，深夜一个电话打到公安局，情况马上被重视起来。天还没亮，局里就成立了专案组，调查这一起失踪案。当年的小梁主动请缨，加入了专案组。
专案组对年轻老师跟他失踪的女朋友，做了详细的调查。他们两人都是老师，男的姓刘，女的姓齐，人际关系简单，更没什么仇家。据刘老师说，他女朋友齐老师昨天早上出门，是要去超市买菜，晚上在家里招待一帮年轻同事。可是她十点钟出门之后，一直没回家，手机一打是关机，刘老师就慌了。
组长是个老资格的刑警，他问刘老师，齐老师有没有可能去哪里玩了？刘老师表示不可能，两人在一起一年多，齐老师做事一向都很有交代，不会这样没头没脑。
老刑警又问，那知道齐老师去的是哪个超市吗？刘老师说知道，就是两公里外的一家大型超市。刘老师说，他本来自己是要陪着去的，但是齐老师说不用，他也就没坚持。如果当初坚持一下，现在就不会这样了。说到这里，刘老师肩膀一耸一耸的，抽泣了起来。
老刑警朝小梁丢了个眼色，小梁心领神会地点了下头。看起来，刘老师的嫌疑可以排除了。
接下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找齐老师的家人、同事、朋友了解情况，另一路包括小梁，拿着齐老师的照片，在从她家到超市的两公里路上，仔细走访。
现在已经人到中年的梁警官，对当年齐老师的照片，依然印象深刻。按照他的说法，齐老师年轻貌美，尤其是一头及腰的乌黑长发，让人过目不忘。
小梁一直忙到下午，终于有了收获。在超市对街的书报亭，老板说见过照片上的女人，昨天上午大概十点半，跟一个中年妇女一起走了。小梁又问，之前见过这个中年妇女吗？老板说见过几次，老是在超市门口，拿一个黑色塑料袋，跟单身的年轻女性兜售里面的东西。
确认了老板所说的属实之后，专案组改变了调查方向，请局里的画像师，画了中年妇女的模拟画像。然后，专案组继续兵分两路，一路在附近排查走访，一路在人流密集处蹲点。小梁和另一个同事，留守在齐老师失踪的超市，静候中年妇女的出现。
谁知道，这一等就是好几天。
这一块地方的人实在是太多、太复杂了，中年妇女也好，齐老师也好，就像是落入了池塘的雨滴，再也难寻踪迹。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大家心知肚明，齐老师生存的可能性越来越小。
到了第五天，小梁正坐在报刊亭外面吃午饭，突然同事把饭盒一扔，一个箭步就冲了出去。小梁抬头一看，那个中年妇女终于现身了！
制服她的过程倒很顺利，毕竟一个普通的妇女，没有什么反抗的能力。这嫌疑人大概35岁，身材丰腴，不足一米六，相貌普通，皮肤倒是很白。一开始她还稍有反抗，大呼小叫的，小梁一给她看齐老师的照片，她就安静了下来。
她的黑色塑料袋掉到地上，同事从里面搜出了几个二手钱包，还有一款新出的Nokia手机。这一部手机，正是刘老师买给女朋友的那部。同事跟小梁交换了一下眼神，没错，是她了。
因为怕同案犯逃脱，他们当下决定，不带回局里，而是呼叫支援，把嫌疑人押往住处。一路上女嫌疑人很配合，没有任何逃脱或者通知同案犯的尝试。与其说她早料到有这一天，不如说，她是在等着这一天。
真正刺激的过程，在于押送她回到出租屋后。
她住在一栋老旧农民楼的二层，抓捕的过程中，因为怕房里的人跳窗逃走，还有几名刑警在楼下守候。女嫌疑人用钥匙开了防盗门，小梁跟几个同事紧随在她身后，一拥而入。
虽然正是下午，外面阳光强烈，出租屋内却是光线昏暗，还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味，酸酸的，又有点甜甜的。出租屋是一房一厅，厨房由阳台改造而成，女嫌疑人的丈夫，正在厨房里做菜，传来一阵阵砧板上切肉的声音。
那男人听见外面的动静，喊了一声：“回来了啊，饺子皮买了吗？”
男人走出厨房，手上没拿刀，警察们赶紧一拥而上，把他按倒在地。
同时，小梁也看见了卧室床下那一截雪白的残躯，底下是一床破棉絮，早被暗红色的血浸染透了。屋内弥漫的古怪气味，正是来源于此。
小梁“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
两个嫌疑人都被抓捕归案，接下来开始审讯。案情其实不复杂，只是情节比较吓人：这对夫妇在一年多时间里，杀死了20多名年轻女性——指的是他们能回忆起来的，大概是这个数字。受害人的证件跟尸体，都被剁碎后抛尸了，所以最终数量无法确认。
他们的作案模式，是女嫌疑人先到人多的地方，兜售一些二手物品，比如名牌钱包、挎包、鞋子、手机，等等。如果有合适的作案对象——穿着打扮入时、年轻貌美的女人，就告诉受害人，家里有大量这样的赃物，可以带她去看货。
女嫌疑人语气诚恳，演技出众，所以那些爱慕虚荣、警惕性低的受害者，往往就这样上当了。
回家路上，女嫌疑人会偷偷发个短信，告诉丈夫有鱼上钩，做好准备。于是，男嫌疑人会手持铁锤，站在门后，等受害者进门之后，猛砸受害者的后脑勺，把她放倒在地。
男嫌疑人说，刚开始的那几次，他掌握不好力度，往往一锤子就把人砸死了——说到这里，他的语气充满了遗憾——真可惜啊。
那些侥幸没被砸死的受害者，醒来之后，在受尽各种凌辱后，被用极其残忍变态的方式杀害。
这样一来，整桩“买卖”便算是结束了。男嫌疑人负责善后，包括抛尸跟清洗房间；女嫌疑人拿着受害者留下的物品，继续出门兜售，寻找下一名受害者。夫妻俩都没有正当工作，就靠杀人之后取得现金、逼问银行卡密码，以及变卖受害者财物，作为谋生的手段。
有时候“生意”不好，上一笔收益不多，新的受害人又迟迟不出现，两个嫌疑人就靠吃泡面维持生存。他们不喜欢打麻将，不喜欢看电视，基本没有任何娱乐。毕竟，按照男嫌疑人的说法，尝试过残杀同类取乐的极致快感之后，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事情，能让他感到快乐。
如果有看过《CSI》或者《鉴证实录》等犯罪现场调查的剧集，对于用紫外线灯显示血迹的场景，一定不会陌生。
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纵然当了十几年刑警，已经成了老梁——他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老梁说，在那个出租屋里，晚上他们把灯关掉，再一开紫外线——地板、四面墙壁、天花板，沙发、茶几、电视柜上，全都是棕色的血迹。简陋的布衣柜染满了血，打开衣柜，里面的衣服，还有没来得及卖掉的受害者遗物，同样染满了血。
也就是说，当年从女嫌疑人手中买过东西，幸运没有遇害的顾客，她们带回家的物品上，都曾经染满死者的鲜血。
我嘴角抽动了一下，桌子上的烧烤，我基本没怎么动过。
突然我想起一个问题：“所以当年你看见的床下的女尸，就是那个齐老师？”
老梁压了下帽檐：“案卷上是这样写。”
我不禁皱眉道：“案卷？”
原来当年在出租屋里，发现了属于齐老师的钱包、证件、手机、衣物；通过辨认剩下的残躯，也基本可以确认受害者就是齐老师。
可是，案件仍然存在很大的疑点。首先，警察们找不到齐老师的任何亲人，按照她身份证上的原籍，却是查无此人。在嫌疑人供认的抛尸现场，也找不到受害者的头部。而且，无论是男嫌疑人，还是女嫌疑人，都一口否定自己杀了齐老师。
女嫌疑人说，事发那天早上，齐老师在超市门口跟她走了一段路，说是天太热要去买瓶水，转眼就消失在人群里。她还认为，就是齐老师报的案，才导致他们被抓获。至于小梁看到的床底的遗体，是女嫌疑人在下午带回家的受害者。身高体形跟齐老师都差不多，却留着一头短发。
而且，女嫌疑人早上见到齐老师时，她身上所穿的衣物，也并非刘老师描述的那一身。
男嫌疑人也对着齐老师的照片，猛烈摇头道：“不是她，绝对不是。”
这个女受害者，不是齐老师，却穿着齐老师的衣服，带着属于齐老师的物品，实在无法解释。男女嫌疑人都杀人如麻，也知道迎接自己的必然是死刑，所以没有道理故意隐瞒。
老梁轻轻摇了摇头，说当年为了结案，局领导决定忽视这些疑点，就宣布齐老师已经被害，凶手已被抓获，宣判完毕后立即正法。
但是这个疑点，却一直埋在小梁心里，伴随他走过了漫长的刑侦道路。十几年里，深圳的治安在不断变好，无论关外关内，街上都密布了摄像头，在侵犯隐私的嫌疑之外，实实在在地保护着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可以说，这几年来，恶性杀人案件是少之又少，少到普通人已经习惯了安全，以为安全是与生俱来，完全忘记了危险的存在。
至于老梁自己，即使十年之后，他经历了无数案件，深夜里，还是会偶尔想起——当年的齐老师，到底去哪儿了？
我听他这么说，不禁也挠头道：“对啊，去哪儿了呢？”
老梁却呵呵一笑，反过来问我：“蔡作家，你说那对凶手夫妇，杀了那么多人，他们是把人当成同类，还是当成家禽，杀人就跟杀只鸡一样简单？”
我想了一阵，皱眉道：“我还真答不上来，如果是我自己的话，反正连鸡都不敢杀。”
老梁站起身来，压低帽檐，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来：“你再想想，如果有这样一个人，活了几百年，几千年，这中间见过了太多的死亡，多到把人类当成家禽，当成一大群鸡。现在他有了一个机会，牺牲一只鸡，救下未来10只、20只鸡，他应该这么做吗？或者说，从鸡的角度看……”
转身掀开门帘的一刹那，老梁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他有罪吗？”

鬼叔笔录
几乎是在老梁第一次提到“齐老师”三个字时，我就有了种莫名其妙的预感——这个人，我认识。
可是，我为什么会认识呢？
等他讲完了所有的故事，我内心的疑问就完全消除了。
没错，我认识齐老师，因为——她就是楚爷。
虽然外貌跟职业有了一些改变，但是，那么匪夷所思的行为模式——为了除掉两个变态杀人狂，不惜牺牲了一个从事性服务工作的女性，这在我们常人看来难以接受——只能是楚爷。
永远不会变老的楚爷。
每隔三年就要变换一次身份的楚爷……
没错，我想到了——所以她不光是为了除掉杀人狂，更重要的是，她要让刘老师认为她死了。不然的话，深爱着她的刘老师，一定会要跟她结婚，而在漫长的年月中，刘老师最终会发现她不会变老，更不是正常人类的这个事实。
普通的离开，可能会让刘老师动用亲戚的关系，不管她在天南地北哪个地方，都寻找出来。只有让刘老师认为自己死了，那么，齐老师，楚爷，不，应该是这之间的某一个身份，在三年中才是安全的。
我不由想起老梁离开时，那一句自言自语：“她有罪吗？”
对于一个无法用正常人类思维去理解的女人，其实，更难用人世间的道德去评价，别提法律了。
所以，我更关心的事情是——万一有需要的话，楚爷会不会像牺牲那个可怜的站街女一样，眼皮也不眨地，把我牺牲掉呢？

粉 丝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了不得的人物。这么说吧，我足足花了两分钟，才抑制住求合影的冲动。
我跟她都是写小说的，但在行业里的位置，却处于两个极端。我作为一个18线作者，全深圳都没几个粉丝；而她的粉丝，在包厢外吃烧烤的客人里面，就能有好几个。
她的作品本来就拥趸众多，被改编成电视剧之后，更是火得一塌糊涂。据说，今年她还将转型导演，拍一部电影，配置的演员、编剧、制作、宣发，都是国内顶级的。要我说，她这么做是为了证明自己，毕竟几年前，她曾经深陷那样的代笔风波……
如果能拍一部好电影，那些质疑过她的人，也就无话可说了吧。
人红是非多，这也难怪，大晚上的她还戴着口罩跟墨镜，十足明星的架势。进了包厢，确定外面的人看不见，她才摘下了伪装。
说实在的，她真人并没有照片上那么美丽，不过也很好理解，如今在朋友圈都看不见妹子没PS过的照片，更何况一个公众人物。平心而论，去掉各种滤镜和精修，她的颜值还是能打个7到8分，如果不拼才华，靠脸也是能吃上饭的。
我就不同了，无论靠才华还是颜值，都得饿肚子，还能存活到现在，完全是因为饭量小。
最气人的是，尽管她红了那么多年，但论起年龄，还要比我小几岁。
喝了半瓶福佳白之后，她给自己起了个只存在于今晚的笔名——云霓。接下来，云霓要讲的，是一个关于粉丝的故事。
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粉丝多了，自然什么样的人都有（说得我好像有亲身体验一般）。云霓是女频作者，粉丝里95%以上都是女性，每天都有一群迷妹喊她老公，大部分是闹着玩，却也有一些人非常认真。
对于女粉丝的狂热追求，云霓虽然不至于反感，但也无限接近于无感。在她更新小说的网站上，每天都有一堆求爱的站内私信，这个最简单，直接忽略就好。网站所属的公司，隔三岔五会收到求转给“云霓老公”的鲜花啊、小熊啊、零食啊什么的，她都让编辑分掉就完了。
最辛苦的是她的经纪人小孤，因为业务需要，手机号就挂在云霓的微博签名里。每天都有粉丝使出浑身解数，试图套出云霓的联系方式。幸好小孤身经百战，阅人无数，不管什么样的戏精，在她那里都活不过三句话。
总之，红了这么多年，粉丝带来的各种困扰，都在云霓的承受范围之内。直到那一天，她生命里最疯狂的粉丝，突然出现了。
那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下午三点左右，云霓正在书房里码字。这个时候，她家的门铃响了。云霓住的是一套高级公寓，三房一厅，却是一个人独居，确保写作时不会受打扰。平时快递都由楼下门房代收，她从不叫外卖，更没有邀请过谁来做客。所以，门铃发出的响声，对她来说是一种很陌生的存在。
她当时正写到一个紧要关头，被门铃打断了思路，不禁有些懊恼。门铃又响了一下，她扔下键盘走到门口，通过猫眼向外看去，到底是哪个不长眼的……
门外的走廊上，空无一人。
因为是大白天，公寓管理又一直很好，所以云霓也没想那么多，直接拉开了大门。外面确实没有人，但是在门口的地上，却放着一个蓝色纸盒，用粉红色的缎带绑着。
云霓好奇地拿起盒子，回到客厅的茶几上拆开，里面是一个红丝绒蛋糕——她最爱的食物之一。
盒子上没附卡片，只是在蛋糕上写着几个字：云霓生日快乐。她不由得觉得好笑，这是谁送的蛋糕啊，连生日都弄错了——云霓的生日，还有半个月才过。
云霓拿起键盘旁的手机，打开日历，马上就呆住了。今天，竟然是她的农历生日。云霓从小到大都是过公历生日，只有外婆会念叨农历生日。但是，外婆不可能会送红丝绒蛋糕给她，因为，外婆在前两年过世了。
因为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跟实际生日有偏差，所以她所有的同学、朋友，前任、现任，包括比家人还亲的经纪人小孤，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确切的农历生日。
除了这个送蛋糕的人。
云霓盯着茶几上的蛋糕，一股凉意从脚下涌起——这蛋糕，到底是谁送的？
她越想越怕，赶紧把蛋糕扔进垃圾桶，然后打电话给男友：“在干吗？想你了。嗯，今天提前了。晚上一起吃饭？好呀，你来接我，现在出发，我20分钟后下楼……”
男友带她吃了一顿超棒的日料，不过，她却有点心不在焉。可能是小说写得多了，模糊了真实跟虚构的界限，她脑子里偶尔会勾勒出一些诡异的场景，比如说，她等下回到家里，发现红丝绒蛋糕又回到了茶几上，并且，被吃掉了一半……
幸好，晚上回到家时，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蛋糕好好地躺在垃圾桶里，她把小说更新了之后，泡了个舒适的热水澡，就把一切都忘掉了。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正常，直到一个多月后，发生了更诡异的事情。
那一天，她发完更新的章节，正在客厅里玩新买的游戏机，突然手机响了。云霓接起电话，编辑在那边直接就炸了：“怎么回事？”
云霓有点莫名其妙：“什么怎么回事？”
编辑小姐姐喘着粗气，情绪非常激动，嚷得云霓直皱眉头。原来她写的小说，今天到了一个小高潮，女主要跟太子和好，三皇子眼看计谋失败，气得服毒自杀——这些情节，云霓早跟编辑沟通好了。
可是，按照编辑说的，云霓今天发出去的章节，却写着三皇子成功上位，跟女主在大殿上拥吻，太子亲眼看见后拂袖而去。
这一下，轮到云霓开始激动了：“不可能！”
的确，怎么可能呢，小说是云霓一个字一个字写的，Word文档就存在电脑里，她一个小时前复制了今天的章节，亲手粘贴到网站上，点击发布。整个环节，完全没有其他人经手。她怀疑编辑在开玩笑，编辑简直要哭出声来，让云霓赶紧上网去看看。
云霓冲进了书房，进入网站一看，不由得傻眼了——确实如同编辑所说，今天更新的章节，写的是三皇子阴谋得逞，俘获了女主的芳心。
更可怕的是，章节里的遣词造句，甚至是标点符号的运用，都跟云霓一模一样。在那个瞬间，她甚至怀疑是自己精神分裂，以另一个人格，写了另一个版本的小说……
不，这不可能。
云霓冷静下来，稍微检查，马上发现了端倪——她的电脑，被人动过手脚。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她的Word里原本还有30多万字的存稿，竟然全部被修改过了。按照这个新版的情节，女主接下来会辅佐诡计多端的三皇子，废黜太子，取而代之，然后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大团圆结局。
幸好，除了电脑硬盘里这个文档，云霓在邮箱和U盘里都做了备份，不然损失就大了……突然之间，云霓想起了什么。
从上个月起，她每天都收到来自同一个用户的站内私信，内容都是说，太子是个金玉其外的废物，女主应该跟三皇子在一起，如果作者大大不这么写，后果会很严重。云霓写了那么多年小说，这种威胁见多了，也没太理会，拉黑了事。
毕竟，无论读者眼中有多少个哈姆雷特，莎士比亚就那么一个。就算像莎翁那么伟大，也不可能取悦所有的读者。
只不过，云霓万万没想到，第二天，竟然在手机上收到了同样内容的短信，落款是简单的两个字——粉丝。云霓懒得问是谁泄露给“粉丝”的手机号，仍然采取最简单有效的手段，拉黑。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这个粉丝不光是威胁那么简单，竟然厉害到跳过作者，直接修改了剧情。云霓愤怒里又有些好奇，这个粉丝，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云霓考虑了一会儿，把那个粉丝的号码，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她就收到了这个疯狂粉丝的短信，语气充满了洋洋自得：“怎么样，反响很不错吧？”
云霓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刚才那一会儿，她正在看网站上读者们的反馈。确实有一部分人接受不了，但是更多人的评论是：刺激，厉害了，没想到还能这么写，云霓老公好棒！而且，读者们的反应，比她预想中的还要热烈。如果是原先那种写法，说不好……
总之，这一次更新的章节，反响确实不错。云霓打开那个被篡改了的Word文档，快速浏览下去，确实，这么写也不错。而且，这个粉丝写出来的，还原度根本无可挑剔……别说是普通读者了，就连经纪人小孤、编辑小姐姐，不，就连作者本人，也不一定分辨得出。
要不，以后就照这个发？
不。
云霓突然清醒过来。无论如何，这是她的小说，挂着伴随她多年的笔名，再怎么说也好，情节还是要由她来掌控。
可是，发出去的章节不能撤回，勉强修改回原来的版本，会给读者造成很大的困扰。该怎么办呢？要不要打电话给小孤或者编辑……不，这件事还是自己知道就好。
云霓想了一会儿，突然有了主意。很简单，在下一章扭转情节，说女主早就识破了三皇子的伎俩，大殿中接吻的是她的替身；真正的女主追上了太子，坦承她之所以这么做，只为了看看太子吃醋的反应……
没错，就这么写。这一章扔出去，读者的反应会比今天更狂野。接下去就简单了，那30多万字存稿，无缝对接，一直贴到大结局。
这么想着，云霓不禁有点佩服自己。正主毕竟是正主，就像她小说里玉树临风的太子。那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粉丝，好比庶出的三皇子，无论用什么狠毒手段，也不可能撼动太子的地位。没错，小说里是这样，现实里更应该是这样。
这个弥补计划，看上去完美无缺，只除了一点——那个转折的章节，比云霓想象得要难写。云霓从晚上开始动笔，喝了无数杯咖啡，熬了一个通宵，直到第二天早上七点，才总算是写完了。保存好Word的那一刻，云霓突然有一种久违的感动，就如同许多年之前，她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
因为不知道那个疯狂粉丝，到底是通过什么途径做到这一点，云霓拔了网线，把所有存稿装进U盘里，然后亲自交到编辑小姐姐的手上。接下来的章节，全部由编辑来负责更新，云霓索性给自己放个长假，跟男友一起，到北美旅行。
云霓本以为，一切就此结束，可是跟上次一样，她严重低估了形势的严峻性。她跟男友在国外玩了三个星期，一回到家，简直吓到精神崩溃。
她家从来不让任何人进门，就连男友也不行，所以从机场回来，男友帮她把行李箱推到家门口，就习惯性地告别了。其实这一次，云霓有打算带男友进门，但是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两人拥吻道别，云霓看着他进了电梯，这才转身去开指纹密码锁。
一推开门，她整个人就惊呆了，家里翻得乱七八糟的，像遭遇了一场洪水，或者被40个大盗洗劫过。
客厅里电视被砸碎了，她的游戏主机跟各种外设，全数阵亡，支离破碎地散落在客厅地板上，只有她带着出门的新欢——Switch NS，侥幸逃过一劫。不光如此，她卫生间的一整面墙壁，都被涂成了红色，用的却不是油漆或者鲜血，而是她一整套的萝卜丁口红。
还有那些海蓝之谜的各种霜、各种液，潘海利根限量版的香水，都被胡乱倒进了浴缸里，融为一体。
云霓赶紧奔向衣帽间，果不其然，她那些昂贵的时装跟包包，也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粗略算下损失不低于50万元。奇怪的是，她家的保险柜完好无损，就连散放在衣帽间的各种牌子首饰，也只是扔得到处都是，并没有被带走。
家里唯一失窃的，是阳台那十几盆多肉植物，如今只剩下空荡荡的花盆。除此之外，虽然客厅、厨房、浴室、衣帽间、卧室都一片狼藉，但她的书房却完好无损，平静如初，就好像飓风里的风暴眼。
只不过，在她硕大的iMac显示器上，贴着一张粉红色的便笺，上面写着一行字：勿忘初心。落款是触目惊心的两个字——粉丝。
云霓撕下那张便笺纸，在客厅沙发上呆坐了半天，这才决定打电话给男友，让他赶紧过来。男友一见之下，马上主张要报警。云霓却让他缓一缓，先到物业调监控再说。她住的本来就是个高级公寓，安全应该很有保障，在她度假期间发生了入室盗窃，物业却毫不知情，再怎么也说不过去。
云霓先找到了物业分配的管家，然后又一起去了公寓的监控中心，结果却让他们目瞪口呆。监控中心的负责人说，他敢以生命担保，在云霓离开的这20天里，绝对没有可疑的人进入她家——负责人把“进入”两个字咬得很重——不信的话，可以把监控录像调出来看。
陪同而来的物业管家，表情颇为复杂，看着云霓，犹豫了一下说：“云霓小姐，其实半小时前，你楼下的业主打电话来投诉，说楼上动静很大……”
男友一下就急了：“你什么意思，你是说刚才她自己砸的？我们刚从国外回来，这不是有病吗？”
管家赶紧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没这个意思。”
男友又让监控中心的人，马上把录像调出来看，一直没有出声的云霓，这时却轻轻拉了拉男友的衣角：“算了，我们回去吧。”
说到这儿了，云霓重新戴上帽子跟墨镜，一副马上要走的样子。
我皱着眉头问：“然后呢？”
云霓笑了一下：“然后，我跟男友分手了，开了本新书，刚更新了十几万字。所以抱歉，我要回家码字去了。”
我不由得奇怪道：“那电影呢，你每天这么码字，还有时间拍电影吗？”
云霓语气轻松地说：“不拍了呀，我该道歉的道歉，该赔偿的赔偿，把合同取消了，消息应该过几天会放出来。我总算想明白啦，我就是个写小说的，创作让我感到愉悦，同时也最能证明我的价值。”
我开始明白了点什么：“所以说，你现在的转变，跟那个粉丝脱不了关系吧？”
云霓点了点头：“没错，说起来真的要感谢她，有了她我才能重新找回写作的感动。”
我也跟着点了点头：“所以她是谁，其实你心里有数，对吗？”
云霓笑得更开心了：“不光是我，恐怕你也猜到了吧。”
我看着笔记本电脑里记录的文字，没错，这个诡异粉丝的真实身份，就散落在不被注意的细节里。
“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一点都不恨她吗？毕竟她毁了你那么多东西……”
“恨什么呀恨，写作者的价值就在于作品，不需要物质来做证明。再说了，我回头去看她写的那个版本的结局，写得真好呢，应该说，写得比我更好。与其说她是我的粉丝，不如说……”
云霓戴上口罩，站起身来：“我也是她的粉丝。”

鬼叔笔录
这个故事里，有一个云霓没有正面描述，但存在感溢出到天际的隐形人。
她就是云霓的——代笔。
正如我所说，云霓是一个颜值颇高的当红作者，曾经陷入代笔风波，饱受质疑，为了证明自己的才华，她可以不惜代价。这个背景，决定了她讲故事的方式。
开头云霓所讲粉丝带来的困扰，都是真实的，经纪人小孤虽然名字特别，实际上没有多少戏份。接下来，从蛋糕送上门开始，她的叙述就有了自相矛盾的部分。
听到门铃响后，云霓“扔下键盘”，并且用了“扔下”这个动词，实际上是在提醒我们——她正在使用的不是狭义的电脑键盘，而可以是任何带键盘的东西——比如“肩挎式键盘”，也就是键盘吉他。
拿完蛋糕之后，云霓回到客厅、拿起键盘旁的手机、盯着茶几上的蛋糕，这三个连贯的动作，说明她一开始就是待在客厅里，而并不是如她所说，“在书房里码字”。而云霓所说的，那个“正写到一个紧要关头的”，实际上另有其人。
至于生日蛋糕，自然是这个人订的——作为跟云霓长期共同生活的代笔，她知道云霓的农历生日，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之后在云霓的小说里，三皇子上位的情节，可以看出作为她替身的代笔，有了取而代之的念头。云霓虽然没有亲手写小说，但大纲是她构思的，“无论如何，这是她的小说，挂着伴随她多年的笔名，再怎么说也好，情节还是要由她来掌控。”她绝不允许取而代之这样的事情发生。
云霓检查了电脑里的存稿，发现代笔写了两个结局，并且正在按照“替身上位”——代笔擅自篡改——的结局在更新。云霓不满代笔的自作主张，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之前发布的更新无法撤回，云霓无奈之下，只好自己来写一个转折的章节。
写完转折章节、拔掉网线、把原有结局交给编辑——剥夺了代笔更新的权利——之后，云霓就跟男朋友去旅行了。
在旅行途中，云霓接到了代笔说要离开的消息，正是因为这一点，从来不愿意带男朋友回家的她，这一次有了让他进门的打算。
但是回到空荡荡、真正只剩她一个人的房子后，云霓的第一反应是难过，毕竟两人一起生活了那么久，自然是有感情的。代笔在电脑上贴了“不忘初心”的字条，没有带走任何值钱的东西——云霓的名牌包、首饰——除了阳台上代笔养的多肉植物。
云霓大受震动，在沙发上呆坐了一会儿之后，决定要回归创作本身。她亲手毁掉了之前沉迷的游戏机、化妆品、奢侈品，并闹出了很大动静——这是她告别过去生活的一个仪式。
为了掩盖曾经有代笔跟她一起生活这个事实——云霓让男朋友赶回来，并且刻意去找了物业。负责人说“绝对没有可疑的人进入她家”，实际意思是有人离开。
云霓不惜用这种方式，让男朋友怀疑自己是精神分裂，从而分手。对一心回归创作的云霓来说，男朋友如同游戏机，也是让她分心的一种存在。
回头再来看整个经过，如果将细节填补完整，再按照时间排序的话，实际上是这样一个故事。
云霓一开始写小说，写得不错，本人颜值又高，很快就火了。她因为个性的原因，沉迷游戏、社交、奢侈品，这个过程中，无意发现了写得不错但是无人关注的代笔。在这个意义上，云霓实际上也是“粉丝”的粉丝。
于是云霓联系上代笔，承诺给她稳定的收入、最好的创作条件，以及所写的小说可以被大量的读者看到——虽然是以云霓的笔名。代笔答应了，并且搬来与云霓一起生活，两人既是工作上的伙伴，也成了类似闺密的关系。云霓从工作中解放出来，到处去玩、去社交，代笔则埋头专心创作。
当然，在前方路上等待她们的，是两人最终的决裂。
不评价云霓跟代笔之间的种种恩怨，最起码，她离去时对我讲的那句话，我内心是强烈认同的——“写作者的价值就在于作品，不需要物质来做证明”。创作不需要奖励，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本身就是奖励。
《烧烤怪谈》虽然是记录别人的故事，但在我看来，也算是一种另类的创作——所以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另类的奖励。这种奖励，的确让我乐在其中。

看 我
今晚的来客，是个白白净净的男人，一张普通的路人脸，看不出多大年纪。他戴一副窄边黑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充满自信，像是什么领域的专家。果然，坐下来没多久，他介绍自己姓陈，是个心理医生，准确地说，是个心理治疗师。
我一下来了精神，跟陈医生说，自从写了《烧烤怪谈》，我的心理状况也出了点问题，平时无论跟谁说话，总猜疑在他们普通的外表下，也隐藏着让人毛骨悚然的秘密。既然今晚都坐在一起了，能不能顺便帮我治疗下？
陈医生笑了一下说，现代社会，谁还没有点心理问题？普通人有，心理医生同样有，甚至更严重，所以才会有心理督导的存在。不过，如果我真的有需要，可以先找他助手预约。
这么说着，他给我递过来一张卡片。卡片制作精良，一看就收费不菲。我讪笑了一声，把卡片放进了包里。
接下来，陈医生开始讲他的故事，关于他一个病人的故事。
常年做心理治疗，遇到的患者各种各样，再怎么诡异的都有，不过，陈医生要讲的，是其中最为诡异的一个。
第一次见面，病人就跟陈医生说，他们不是在诊疗室里，而是在一场大地震后的废墟。两人被困在一间倒塌的便利店内，水跟食物都不缺，甚至还有应急灯。只是，不知道多少天过去了，一点救援的迹象都没有。
便利店周围一片死寂，弥漫着排泄物的恶臭，陈医生——不，按照病人的说法，他是便利店的老板——精神快要崩溃，所以想出了这么一个游戏。由他来扮演心理医生，顾客扮演病人，装作在一间诊疗室里聊天。
聊着聊着，便利店老板入戏太深，真的把自己当成是心理医生了。顾客无可奈何，只能随他去了，但现在的问题是——刚来了一波余震，楼房马上要再次塌陷！
说到这里，病人越过诊疗室的办公桌，一把抓住陈医生的手，大嚷道：“快醒醒，躲柜台下面！”
然后，病人真的钻到办公桌下去了，怎么说都不肯出来。陈医生哭笑不得，只好自己走出诊疗室，让家属把病人带走，结束了第一次的治疗。
只不过，当陈医生坐回舒适的办公椅上，闭目养神，静候下一个预约时——他确实感受到，办公桌在微微地震动。
陈医生睁开眼睛，还好，一切如常。诊疗室里舒适明亮，一切井井有条。他非常喜欢这里，但任何时候想要离开，都可以打开对面的房门，自由地走出去。
至于办公桌的震动，不过是抽屉里的手机而已。
他不由得笑了一下，今天是怎么回事，竟然被病人带入了虚构的幻境里。其实类似的妄想症患者，陈医生接触过不少，主要症状是怀疑一切，否定一切，比如老婆不是自己老婆，孩子不是自己孩子，就连自己也不是真的自己。
刚才这个病人，性质上也是如此，只不过情况更加极端。他直接否定了整个现实世界，然后在妄想中重新构建了一个；不光自己躲进去，还要把身边的人一起拉进去。不知道病人经历了什么，可能对他来说，一处地震后随时倒塌的废墟，都要比现实世界有安全感吧。
第一次的诊疗，虽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但陈医生了解到了病人的症状，也算不上完全失败。如果一下子打破病人的妄想，不光难以做到，还有其他不确定的风险。陈医生打算一步步来，比如说，先扮成救援队，把病人从便利店里救出来。
这么想着，陈医生开始期待跟病人下一次会面。
那是在一星期后，另一个普通的周三上午。
病人穿着跟上次一模一样的衣服，坐在桌子对面，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
陈医生站起身来，装模作样地敲了敲办公桌：“里面的人坚持住，我们是救援队，马上救你出……”
病人抬起头来，却是无动于衷的样子，冷冷地说：“老陈，别玩了。”
陈医生愣了几秒，这才意识到，病人自行离开了他虚构的幻境——也就是那家“便利店”。陈医生有点失落，不过转念一想，这样也好，起码省了许多工夫。他坐回到椅子上，那么接下来……
病人突然身体前倾，手肘撑在办公桌上，把脸靠近陈医生：“老陈，看我。”
陈医生几乎能感受到病人的呼吸，他微微皱眉：“怎么了？”
病人的脸凑得更近了：“老陈，你看我，好好看我，你还认识我吗？”
陈医生下意识地朝后靠，用尽量平稳的语气说：“当然认识，我们上周刚见过面。”然后，他凭记忆念出了病人的名字、年龄、病史，总之，记录在病历里的所有资料。
病人却突然垮了，整个人瘫倒在椅子上，嘴里喃喃自语：“完了，这次完了。”
陈医生不由问道：“什么完了？”
病人抬起头来，脸色惨白，嘴角不由自主地抽动：“昨天是便利店，今天玩的什么，医生跟病人？对，你是把自己当成心理医生了吧？”
他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声音也越来越大：“老陈，快醒醒啊老陈，你看看我，我是……”病人突然紧张地向后看去，“熊来了！快逃！”
他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朝着窗户跑去，与此同时，诊疗室的门被“砰”一声打开，那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病人家属走了进来，一把抓住正准备跳窗的病人——实际上，诊疗室的窗口很小，还装了防盗网，根本不可能跳出去。
家属朝陈医生抱歉地一笑，然后把病人带了出去。在被拖走的过程中，病人表情痛苦地大喊大叫：“老陈，救命！”
房门重新被关上，诊疗室里剩下陈医生，独自一人。
他心里莫名烦躁，不光是因为这第二次诊疗，病人的情况不仅没有好转，还越来越严重。更诡异的是……不知怎的，刚才竟然有一瞬间，陈医生真的以为自己是个登山者，跟同伴挤在暴风雪后的帐篷里，精神紧张，提防着野兽的袭击。
说起来，刚才病人家属的笑容，不是很奇怪吗？明明是在笑吧，但看上去龇牙咧嘴的，让人心里发毛。而且，印象里上次也好，这次也好，陈医生没听他说过一句话。
而且……陈医生摸了摸后颈，空调的风怎么凉成这样？
接下来的一年里，陈医生跟这个病人每周见一次面，也渐渐摸清了他的套路。他一般每周都会换一个场景，什么千年古墓、海底潜艇、森林木屋。甚至还有一次，他把诊疗室说成是飞船的驾驶舱，他们俩是飞行员，正在前往火星的路上。而结束诊疗之后，进来把他拖走的那个不苟言笑的家属，实际上是长得像蜥蜴的星际强盗。
陈医生总结了一下，病人想象的场景，全都是一些局促、密闭的空间，他们两人受困于内，无法逃出。
为了实施心理治疗，陈医生每次都会陪他玩角色扮演的游戏，扮演病人想象出来的“同伴”，并且有几次，他成功地把病人带出了幻想中的密闭空间。陈医生的做法，也确实有了疗效，病人虽然还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但场景越来越温和，持续的时间也越来越长。
比如说，病人曾经在连续三次见面中，都说自己正捧着手机，在一个幽暗的房间，看着微博上的诡异故事。至于陈医生跟他说的话，其实都是屏幕上，一张长长图片里的文字，只不过他在脑里转换成了语音。
还有一次，病人确实知道自己在诊疗室里，不过在他的想象中，他才是心理医生，而陈医生，成了他的一个长期病人。在那一次的诊疗里，病人跟陈医生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小时，而且能准确说出自己的名字——指的不是他幻想出来的场景中，给自己起的角色名，而是病历本上真实的名字。
而在每一次游戏，不，诊疗结束之前，病人都会把脸靠近陈医生，对他说：“看我。”
然后，陈医生会先说出他幻想出来的名字，予以否定，再念出他真正的名字。就好像他们之间的对话是咒语，是一个神秘仪式的结束词。
在这样的对话之后，病人会陷入短暂的迷茫，然后逐渐苏醒过来。最近的几次诊疗，病人甚至会向陈医生道谢，正常地交谈几句，然后起身离开诊疗室。
对于这样的结果，陈医生是颇为满意的。
说到这里，他脸上确实露出了自信的笑，在包厢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有几分诡异。
我敲打键盘的手指，不由得停了下来。
说实在的，在他刚才讲故事的时候，我隐隐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但是又说不上来是因为什么。现在，我总算搞懂了。
因为这烧烤店的包厢，也是一个局促的、密闭的空间，我跟陈医生相对而坐，就如同诊疗室里，病人坐在他的对面。陈医生讲故事的时间，差不多一个小时，正如同他的一次诊疗。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该不会……不，不可能。
陈医生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他身子前倾，把脸凑近我：“想知道，我们最近的一场游戏吗？”
我嘴角不由得抽动了起来：“是、是什么？”
陈医生收敛起笑容，正襟危坐：“他扮演一个写小说的，而我演一个讲故事的人，我们坐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一直讲话，他的手指不停敲打，假装那不是桌面，而是一个键盘。”
破旧的笔记本电脑屏幕，散发出惨白色的光，映在我的脸上。
他左右看了一眼，表情变得有些诡异：“对了，现在几点？”
我看了一眼时间，视线刚移开屏幕，就被吓得半死。
陈医生手肘撑在桌上，向我凑了过来，鼻孔呼出的热气，几乎喷到了我脸上。
两片微微颤动的嘴唇，依附在一张毫无表情的脸上，从昏暗的灯光下浮出，逼近我眼前。
那嘴巴一张一合，低声说……
看我。

鬼叔笔录
这个故事其实并不复杂。
我们都知道，心理医生（准确来说是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因为职业需要，会接触到很多负面的信息，久而久之，自己的心理健康也可能出现问题。这也算是一种职业病，或者职业风险吧。为了应对这种职业风险，世界上还有“心理督导”这样一种存在，协助恢复心理医生们的心理健康。可是，心理督导本身的心理健康，又由谁来保证呢？所以，这就成了一个无解的问题。
来给我讲故事的陈医生——其实照我猜测，他很可能已经不再是医生了，因为他们的职业操守，不应该泄露病人的任何信息——在对病人进行心理治疗的过程中，自己也受到了病人的影响，渐渐地融入了病人所描绘的世界，到了最后，自己也无法分辨是否处在真实的世界中。
这其实是一个经典的、无法证伪的哲学问题，所谓的——到底我生活的世界，是真实存在，还是由我自己想象出来的。
就好像，现在正在看这个故事的你，是真的捧着一本书在看，还是一个浸泡在缸中的大脑，被输入了“我正在捧着一本书阅读”的信息？

寄 养
今晚来的客人，长得很好看，实话说，有点太好看了。好看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是男的。怎么说呢，我一个“根正苗红”的直男，都不太敢盯着他看太久，怕一个不小心，会背叛自己坚守多年的性取向。现在想起来，他长得有点像张国荣，是稍有些中性的美。
巫先生养了一只俄罗斯蓝猫，今天晚上，他要讲的故事，也跟这只胖胖的蓝猫有关。
因为他本人姓巫，就把蓝猫起名叫阿兹——能看懂这个梗的人，年纪也不会比我们小多少。按照他的说法，这只品相很好的蓝猫，竟然不是买的，而是他捡回来的。
巫先生在深圳的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上班，三年前有一次，他开车去外地拜访客户。他出了名的滴酒不沾，所以吃晚饭的时候，客户也没劝酒。到了11点多钟，他来到酒楼停车场，准备开车回深圳，却发现车底下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他一开始以为是“阿杜”，不，以为是只大老鼠，再仔细一看，却是只灰扑扑的小奶猫。
应该是天气冷了，猫跑到发动机下面取暖。要是以前，巫先生会等猫走了就开车，今晚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看着那个脏兮兮的小毛团，心里突然动了一下。这么小的猫，能捱过冬天吗？
犹豫了几秒钟之后，巫先生蹲下来，试图捉住那只小奶猫，猫可能真的是太小了，而且不怕人，一下子就被他抓到。巫先生把猫放在副驾驶，开车回了深圳，到家又给它喝了点牛奶。第二天，他带猫去宠物店，才知道这竟然是一只纯正的俄罗斯蓝猫，公的，大概三个月大。
巫先生给猫起名叫阿兹，打了疫苗，买了猫粮、猫砂、猫罐头等各种材料，就这样开始了养猫生涯。至于为什么一只蓝猫会沦落街头，它原来的主人又是谁，至今仍是个谜。
接下来两年里，阿兹一天天长大，变成一只英俊帅气的青少年蓝猫；巫先生也一天天“堕落”，沉迷吸猫无法自拔，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猫奴。他出差只限定在深圳周边城市，逢年过节也不喜欢回老家，所以在两年时间里，一人一猫几乎是朝夕相对，从来没分开过。
直到半年前，老家一个远房伯伯去世了。巫先生很厌烦人际交往，特别是亲戚之间，但是对于伯伯一家，他却有着特殊的感情。父亲也从老家打电话过来，让他必须回去。想来想去，巫先生决定回老家一趟。
回老家路途遥远，要坐飞机再转汽车，而且带一只猫回去奔丧，显然不合适，所以，只能跟阿兹忍痛分别几天了。巫先生不想麻烦同事朋友，于是决定送去附近的宠物店，就是一开始打疫苗的那家。他再三拜托老板，钱不要紧，一定要好好伺候这主子。老板拍胸口答应了，巫先生这才把阿兹交给他，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宠物店。
巫先生一回到家，伯父的丧事先不提，少不了又是被父亲逼问几时结婚。我能想象他的苦恼，毕竟巫先生这种颜值跟收入双高的，不知道是多少姑娘的理想对象，确实很难找不结婚的理由。
跟大城市里许多年轻人一样，怕被催婚，也是他不爱回老家的原因之一。
不过，对于婚姻跟家庭，巫先生确实没有太大信心。比如他的亲生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家出走，音信全无，留下他跟父亲相依为命。就算跟伯伯一样家庭幸福，儿女双全，可是所谓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到头来，还不是连个送终的都没有。
所以说，结婚还不如养猫，可以彼此取暖，又不怕互相伤害，更不用为养育下一代负责。
帮伯伯办完丧事，巫先生就赶紧回了深圳。毕竟，有什么事比阿兹猫重要呢？幸好，他一路上担心的事情都没有发生，阿兹没有跑丢，没有生病，也没有因为被关笼子里把爪子挠出血。不但如此，似乎还胖了些。
没想到，把阿兹接回家的当晚，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
那天晚上，巫先生舟车劳顿，很快就睡着了。半夜里，他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正在守灵，棺材里的伯伯却坐了起来，一张惨白的死人脸，却咧嘴一笑：“你回来啦，真乖啊。”
空荡荡、冷飕飕的灵堂里，巫先生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伯伯却抬起脚，准备从棺材里爬出来，嘴里还念着：“这么乖，伯伯要好好……”
巫先生从噩梦中惊醒，坐起身来，急促地喘着气。幸好，不过是个梦，自己正躺在熟悉的床……
不对！
漆黑的房门外，有一双发光的眼睛，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
巫先生冷汗“唰”一声下来了，用最后的理智，遏住喉咙里的那一声尖叫。下一秒，他突然醒悟过来了……
那双眼睛，是阿兹。
巫先生打开台灯，果然，阿兹正蹲在门口，虎视眈眈地看着自己。虚惊一场，这臭猫。巫先生朝阿兹挥了挥手，它悄无声息地跑开了。
巫先生关了灯，重新躺下，却还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以前，阿兹从来没这样大半夜的吓唬人。算了，可能是因为寄养了几天，它有点小情绪吧，明天再喂个罐头就好了。
这么想着，巫先生重新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已经是天亮了，巫先生伸了个懒腰，一切都好好的，他没有再做关于伯父的噩梦，阿兹也好端端地躺在……咦，猫窝里没有，阿兹呢？
巫先生下了床，一边喊着阿兹，一边朝卧室外走去，突然脚下踩到了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他心里暗叫不妙，该不会是寄养了两天，阿兹都开始随地大小便了吧？
他抬起脚来，拖鞋底黏着的却不是猫屎，而是……一只血肉模糊的小老鼠。
巫先生差点就吐了。
不，他真的吐了。
他一脚踢飞拖鞋，狂奔到厕所，“哇”的一声吐在马桶里。猫的这种行为，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把自己捉到的猎物送给主人，作为感谢。问题在于，跟昨晚蹲在门口看人一样，在寄养之前，阿兹也从来没有这么做过。更何况……
巫先生的身体突然僵住了，昨天晚上的那个梦里，伯伯从棺材爬出来时，说的那句话是：“这么乖，伯伯要好好奖励你。”
该不会，那拖鞋上黏着的死老鼠，就是伯伯说的奖励吧？
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切也说得通了。伯伯的亡魂跟着他回了深圳，然后附在了阿兹身上，所以它才会性情大变……不对，巫先生摇了摇头，太荒谬了，自己一个学医的，怎么能相信什么鬼魂啊、附身啊，真是可笑。
这么想着，巫先生半跪在地上，按下了马桶的冲水开关。
突然，一只手从他身后，轻轻搭在肩膀上。
巫先生吓得跳了起来，阿兹却在此之前，就从他身上跳到了马桶水箱上，看着巫先生刚冲完水的马桶，一副充满好奇的样子。
那一瞬间，巫先生有把猫杀了的冲动。
毕竟请了好几天假，公司一堆事情要处理，巫先生来不及想那么多，把死老鼠连拖鞋一起扔掉，然后就洗漱出门，上班去了。还好公司有那么多事要做，起码在整个白天，他都没工夫去想伯伯跟阿兹猫。
下午的时候，有个女同事过来，说今天她生日，想请巫先生晚上一起吃饭。一般来说，这种不必要的社交，巫先生都会果断拒绝，但是想起家里诡异的猫，这次他一口答应了。女同事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兴奋地喊了起来。她不可能想象得到，巫先生大驾光临的真实原因，竟然会如此诡异。
晚宴上，女同事带的一个实习生妹子，无论如何都要请巫先生跟她喝一杯。巫先生笑着婉拒了，实习生却缠着不放，要他不然把酒喝了，不然就讲出合适的理由。“寿星”喝得有点多，没打圆场，大家也跟着起哄，巫先生没有办法，只好说出他不喝酒的原因。
倒并不是因为身体问题，是他小时候有个长辈，平日里彬彬有礼，待人接物滴水不漏，深得周围人敬重，但是半瓶酒下肚，就变成了另一个人。醉酒后的长辈，不光骂老婆、打孩子，还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情。亲眼看见长辈醉态的巫先生，因为怕自己也变成那样，从那时候起，就决定这辈子绝不喝一滴酒。
再加上整整两年以前，他有个远房堂哥，因为喝朋友喜酒，喝到酒精中毒，好端端一个人突然就死了——这更坚定了巫先生的想法。
大家都没想到巫先生会讲得如此严肃，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两个女同事拖走了那个实习生，寿星也赶紧换了话题，场面这才重新活跃起来。巫先生又坐了一会儿，跟寿星告辞，然后便起身回家。
站在自己家门口的时候，巫先生心里是有点踌躇的。在家里待了整整一天，伯伯，不，阿兹猫，又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呢？
巫先生提心吊胆地进了门，打开家里所有的灯，像排雷一样，一寸寸地仔细检查。这一次，家里没多什么可怕的东西，反而少了一样东西——阿兹它自己。
巫先生反复确认了几次，没错，阿兹失踪了。
确定阿兹不在家里之后，虽然已经快要到12点，巫先生还是当机立断，下楼找猫。深夜的小区里树影憧憧，巫先生一边找猫，一边回想起昨晚的噩梦，阿兹发光的双眼，早上鞋底的死老鼠……心里实在有点发毛。
好死不死的，巫先生又想起伯伯的女儿，原本好好地在东莞一所小学当老师，有天晚上接了个电话，下楼后就失踪了，到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巫先生越想越怕，加上阿兹没有半点踪影，他决定还是先回家再说。结果一打开门，他不由得又吓了一跳——阿兹正趴在客厅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巫先生。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阿兹刚刚藏在家里某个巫先生找不到的地方，等他下去找了一轮之后，自己又跑出来了。要是换了过去，巫先生肯定会上去抱住阿兹，好好吸上半个小时，但是现在，他却不敢这么做。
在巫先生眼里，沙发上趴着的这只蓝猫，从性格到行为，都变得无比陌生，根本不是他原来的那只猫。别说过去抱它了，巫先生这会儿只敢绕着阿兹走，逃进浴室，紧紧关上了门。
洗澡的时候，巫先生一直安慰自己，不要疑神疑鬼，阿兹肯定还是阿兹，更不可能是被伯伯附身了。只不过不管猫也好，人也好，被寄养一段时间之后，性格多少都会发生变化吧。
就比如说他自己，读小学三年级时，父亲到南方做生意，让他去远房伯伯家住。半年之后，父亲接他回家，发现他变乖了很多，再也不调皮捣蛋了，甚至有点怕跟人说话。到现在，20年过去了，巫先生也还没改过来。
想起刚去世的伯伯，巫先生又难过了起来。年轻时那么威风的一个人，没想到老了白发人送黑发人，因为受不了打击，开始每天酗酒。一年前，因为喝醉后躺在床上抽烟，导致房子起火。伯母吸入浓烟过度，当场死亡，他虽然被救了出来，也落了个半身不遂，直到最后凄然离世。
说到这里，巫先生叹了口气：“你有把宠物送去寄养的经历吗？”
我摇了摇头：“没有，听你说完，以后也不打算这么做。不过话说回来，阿兹现在好了吗？”
巫先生脸上难得露出了笑容：“好了，第二天就好了。”
我不解地啊了一声，他解释道：“第二天宠物店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是换错猫了，我家阿兹被另一个顾客领走了。两只猫确实长得很像，只不过他家的稍微胖了点。老板一直道歉，说我才是第二次寄养，就搞出那么大的乌龙……”
我打断了他，皱着眉头问：“呃，所以它上一次寄养，是在一岁三个月的时候？”
巫先生吃了一惊，过了一会儿，看着我说：“没错。”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然后呢？”
巫先生又看了我一眼，接着说：“然后，我一分钟都没耽误，到宠物店把阿兹换了回来。到现在又过了半年，再没发生过什么诡异的事。”
我挠了挠头发，总结道：“所以，这就是一个关于猫的无聊小故事。”
巫先生笑了一下：“可以这么说吧。那么，故事讲完了，我回家伺候主子去啦。”
他站起身来，我举起一瓶啤酒向他致意：“路上小心。”
巫先生看着我说：“对了，酒精进入血管，其实有两种方式，你知道是哪两种吗？”
我拿着酒瓶子的手，僵在半空——我确实在哪里看过，他所说的酒精进入人体的两种方式，一种是慢性自杀，另一种可以算是谋杀。
我抬起头来，怎么说呢，看着他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我突然觉得，他其实没那么好看。一开始我就错了，就算我跟他有再多的共同点，本质上，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类人。
巫先生再次跟我道别，转身出了包厢，我松了一口气，把啤酒放回桌面上。
总而言之，为了活得更久一点，酒这东西，以后，我还是尽量少喝吧。

鬼叔笔录
如果巫先生说的都是真的，那么毫无疑问，他是一名受害者，也是一名凶手。
表面上看，他在讲的是蓝猫“阿兹”的寄养，实际上，故事的核心在于他童年被“寄养”在远房伯父家的经历。
因为长相俊美，他在童年时期，受到了伯父的性侵犯，而伯父一家人，全都袖手旁观。这成为他人生中无法抹去的阴影，极大地影响了他的性格。
“这么乖，伯伯要好好奖励你”，便是他在受到猥亵时，噩梦般的回忆。
成年之后，他决定对伯父全家实施报复。
在捡到阿兹的那天晚上，实际上他是早就打听到堂哥要喝喜酒，特意在那天去同一个城市出差，然后趁堂哥烂醉之时，注射更大量的酒精，让他酒精中毒而死。因为实施了这个犯罪，他才会耽误了那么多时间，在深夜捡到阿兹，并回到自己所在的城市。
那个当老师的堂姐或堂妹，也是在接到巫先生的电话下楼后，被杀害，尸体也被处理掉了。
另外，巫先生把猫寄养过两次，第一次是在他偷偷潜回老家，在伯伯家放了那一把火之后，第二次才是回去奔丧之时。
至此，巫先生完成了他的复仇——至少，是在他给我讲述的故事里，完成了这个复仇。
至于我，一个记录故事的人，在听完这个阴森的客人讲完的阴森的故事之后，为了避免今后有“酒精中毒致死”的可能，我在此宣布——巫先生讲述的，我记录的，这个关于“寄养”的故事，无非是纯属虚构而已。

专 车
今晚来的女客人，面容憔悴，年纪跟我差不多，或者还要再大两岁。从她的五官看，年轻的时候肯定很美，但是现在——我无意冒犯，可能是我自己审美的问题吧——确实有点令人惋惜。
在开始讲故事之前，她从随身的大号LV包包里，翻出了一小瓶药，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又放回了包里。我隐约看见药名里有一个“平”字，估计是什么消炎药，以为她不能喝酒，准备让服务员帮忙倒杯温水。
她却完全没有在意，拿起桌上的福佳白，一下子就喝掉了半瓶。我看这阵势，默默地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准备记录今晚的故事。
客人让我叫她兰姐，兰姐要讲的，是一个关于专车司机的故事。
去年秋天，兰姐还在南山科技园上班，是小组Leader，手下管着十来号人。那阵子有一个新项目要上线，压力很大，经常加班到凌晨两三点。她本来是自己开车上下班，但是有一次三点多回家，路上困到打瞌睡，结果撞上了街边的护栏。
幸好当时车速不快，她人倒没什么事，就是吓得不轻。从此以后，兰姐自己就不开车了，有时同事顺路接送一下，更多时间干脆在网上约车。她从来不叫快车，一直都是叫专车，图的是干净舒适，上车有水喝，还能给手机充电，反正她年薪很高，也不在乎这点车钱。
就在项目发布的最后一个月，她遇见了个奇怪的专车司机。那天凌晨四点，又是她最后一个走，下楼之前，顺手叫了个专车。到楼下一看，路边打着双闪的那辆SUV，好像有点眼熟。兰姐习惯坐后座，等那车门像海鸥翅膀一样张开时，她才确认——这是一辆特斯拉Modle X。
作为女孩子，兰姐虽然对汽车没什么认知，但是天天听男同事们讲，也知道这车卖得挺贵的。什么人会开一辆Model X来当专车呢？这时候，车门一关上，司机开口说话了：“请您系好安全带，目的地是前海公寓，您看是按照导航还是……”
司机的声音竟然还很好听，充满磁性，而且普通话特别标准。兰姐算是半个声控，这一下子，对司机就更好奇了。
她清了清嗓子，回答道：“按照导航走吧。”然后，她抬头看了一眼倒后镜，从里面能看见司机的眼睛——很浓的眉毛，单眼皮。兰姐心里砰的一下，就有点乱了，这也太像她高中时的初恋男友了。
她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下，初恋结婚好像是在两年前？最近偶尔刷朋友圈，有个总是在晒女儿照片的，到底是这个初恋男友，还是大学时代的那一任？实在记不清了……
说起这个，自从前男友不辞而别，兰姐快一年没谈恋爱了。最主要的原因是工作太忙，根本没时间谈恋爱，还有就是她发现，这两年追求她的男人，数量跟质量都在下降。
想想也不奇怪，毕竟跟她同龄或者大一些的男人，不是忙着结婚，就是已经结婚；至今还单身未婚的男人，要么条件不太好，要么就是没玩够，不打算结婚。至于年龄比兰姐小，或者大太多的男人，又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
当然了，兰姐每年接近100万元的年薪，也拦截了许多不够自信的潜在追求者。
作为一个正常女人，当她有生理需求的时候，会联系手机里那几个备用号码。她不喜欢去别人家，那会让她没有安全感，所以地点有时是酒店，有时租客小莓不在，也会带回她买下的高档公寓里。
不过，话说回来，今晚这个男人，还挺对她胃口的。
兰姐突然笑了一下，真是想太多，不过一个专车司机而已，以后都没机会遇见的。她内心这一番戏演完，车也到了公寓楼下，司机很礼貌地跟她说再见。兰姐下了车，回想刚才一路上司机都没有讲话，专心开车，心里好感度又增加了十个点。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兰姐还是没日没夜地忙工作，每天睡眠不超过5小时，有时候干脆不回家，睡办公室的行军床。平时把咖啡当水喝，结果咖啡因耐受太强，喝完没多久就开始犯困。总之，超强的工作压力让她濒临崩溃，不过有两件事稍微带来了安慰。
第一是项目进展顺利，可以按照预期上线；第二件事，是她又遇见了那个开特斯拉的专车司机，不是一次，也不是两次，而是足足三次。
这三次的专车行程里，两人很自然就聊了起来。司机告诉兰姐，他的名字叫Mark，在美国工作了一段时间，今年才回国开始创业。他笑自己是适应能力太弱，别人几天能倒过来的时差，他半年也没倒好。晚上有时睡不着觉，他就出来开开专车，顺便兜风。
有一次，Mark问兰姐结婚了没，兰姐说自己年纪太大了，没人追，想结也结不了。Mark的表情非常夸张，似乎根本无法相信。他说兰姐这个年纪，在美国的话，是最受男人青睐、最适合结婚的阶段。看来国内的男同胞们，还是太过肤浅，只知道一味追求年轻。
兰姐不知道Mark说的是真心话，还是纯属聊天技巧，她只知道，听Mark这么说，她心里非常开心。终于在第四次巧遇之后，两人互相加了微信，约定以后如果兰姐深夜下班，叫车之前先联系Mark，如果那天晚上他有出车——就算没有出车，只要还没睡觉，都可以过来接她。
这样一来，Mark开的这辆特斯拉，就变成了兰姐真正意义上的专车。一个外形不错的海归，年龄刚好比她大一岁，用实际行动向她表示好感——要说兰姐没有感到得意，那一定是骗人的。
她的好心情，一直维持到新项目发布前的一个星期。
那天是周六，兰姐凌晨四点多才睡，到了早上八点，却被外面一阵噪声吵醒了。她打开卧室门一看，却是室友小莓正在用榨汁机。
这间公寓是兰姐自己买下的，买的时候大几百万，现在升值了一倍。当初装修好入住之后，她觉得一个人太孤单了，就想把次卧租出去。因为图的主要不是租金，而是有个人做伴，所以她对租客的要求特别严格，最终选中了小莓。
小莓身家清白，性格开朗，学历职业俱佳，生活习惯良好，是兰姐心目中的理想租客。更让她满意的是，小莓从来不把男朋友带回来过夜。以前没那么忙的时候，兰姐偶尔会跟小莓一起八卦，一起煲电视剧，不像是房东跟租客，更像是闺密间的关系。
小莓看见兰姐推门出来，抱歉地吐了下舌头：“对不起呀，吵醒你了吧？”
兰姐看着她的笑脸，突然就有了倾诉欲。她走到客厅沙发上坐下，喝着小莓榨的果蔬汁，把专车跟Mark的事，一五一十讲给她听。小莓一开始很雀跃，听着听着，脸上的表情却有点凝固了。
兰姐察觉到小莓的异样，停了下来：“怎么了？”
小莓犹豫了一下，开口问道：“姐，你是说这个Mark，身高一米八，单眼皮，嗓音磁性，从美国留学回来，而且开的是一辆……特斯拉？”
兰姐皱起了眉头：“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她心里稍微有些不悦，小莓年轻她好几岁，人长得又漂亮，这个问法，是觉得Mark条件那么好的男人，不可能会追求自己吧？
小莓欲言又止，犹豫再三，最后还是说：“呃，姐，我比较少叫车，不太懂，但是这个专车司机给我感觉不太简单。姐你想啊，怎么会那么巧，刚好三次都接到你的单呢？”
兰姐心里也咯噔了一下，对啊，到底是纯属巧合，还是说Mark通过某种方法，针对性地接她发的单？
小莓继续往下说：“那个，我在网上有看到网约车司机，骚扰、强奸甚至是杀害单身女乘客的传闻，真真假假，但是总之，姐，你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小心为上。”
兰姐沉默了一会儿，闷闷道：“好的。”
小莓看她不开心了，赶紧换了话题，兰姐跟她有一搭没一搭聊了几分钟，就推说公司还有事，收拾了一下准备出门。
兰姐在玄关穿鞋的时候，小莓从身后叫道：“姐……”
兰姐心里有些烦躁，头也不回地说：“干吗？”
小莓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说：“姐，你不是说加了那个Mark的微信吗，能不能让我看看？”
兰姐勉强按捺住性子，没好气地掏出手机，点开微信里Mark的详细资料页，塞到小莓眼前。没想到，小莓的脸色一下变得煞白。
这下子轮到兰姐觉得奇怪了：“你怎么了，没事吧？”
小莓嘴角抽动，声音颤抖：“没，没事，不，其实……算了，还是等你项目发布了再说吧。”
讲完这句话，小莓自顾自就走回了房间里。兰姐一头雾水，也不好再追问什么，只好出门往公司去。一路上，她越想越不对劲，怎么刚才看完Mark的资料，小莓的反应会这么大？难道……
兰姐知道，自从搬进来住以后，小莓是一直有男朋友的，但是，她却从来没有介绍给兰姐认识，也没有给兰姐看过照片，朋友圈更是从来不发合照。该不会这个Mark，就是小莓的男朋友吧？
这个假设虽然很荒谬，但是从某种角度上，又莫名地有些合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似乎更加印证了这个想法。自从那天以后，兰姐发给Mark的微信，他一个字都没有回复，兰姐一气之下就把他拉黑了，凌晨下班叫车，也再没有遇见过他。
这个叫Mark的男人，开着特斯拉的专车司机，就这样从她生命里消失了，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兰姐心里又失落又懊恼，幸好工作量非常饱和，一忙起来，她就暂时把这件事忘掉了。
用超负荷的工作，来忘掉不想记得的事情，是一个切实有效的方法，兰姐从前就验证过。
经过打仗似的最后几天，她忙了大半年的项目，终于顺利上线了。紧接着的两天，兰姐又跟同事们没日没夜地检测数据——比他们想象得还要好。总算是能松一口气了。
第三天，部门老大带着兰姐和全体组员，一起搞了个庆功宴。从晚饭就开始喝酒，然后又换了KTV继续喝，半夜回到家时，兰姐已经是醉醺醺地站也站不好，像一张泡软了的A4纸。她打开客厅的灯，吓得心脏差点骤停——有个黑影坐在沙发上！
看清楚那是小莓时，兰姐忍不住就骂了出来：“干吗，你想吓死人啊！”
小莓抬起头来，表情肃穆，在半夜里显得颇为诡异：“兰姐，我有话要跟你讲。”
兰姐强忍住愤怒，走到沙发上坐下，想听听小莓这大半夜的不睡，等着她回家，到底是有什么重要的话要说——她心里知道，一定跟Mark有关。兰姐甚至在想，无论Mark是不是小莓的男朋友，无论小莓说了什么，反正宁愿赔点违约金，也要让小莓搬出她家公寓。
兰姐猜得没错，小莓讲的确实跟Mark有关，但是听完之后，她不但不想把小莓赶走，反而想要永远跟她住在一起。
原来，Mark不是小莓的男朋友，而竟然是兰姐的男朋友……或者说，是她曾经的男朋友。
在车祸中去世的那一个。
差不多一年前，有天兰姐加班到深夜，Mark去接她回家，半路下起了大雨，Mark为了躲避突然蹿出的行人，撞上了路边的护栏。兰姐只受了轻伤，Mark却在送院之后，不治身亡。
在这之前，Mark已经预订了一辆特斯拉，就等着它在国内上市了；他是自动驾驶技术的忠实拥趸，曾经跟兰姐说过，这个技术一旦普及，可以避免许多车祸——比如后来夺走他生命的这一场。
Mark去世之后，兰姐受了很大的打击。所有人都劝她请假调养一段时间，她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主动争取了最累最苦的一个项目，想要用工作来麻痹自己。这种方法一开始是奏效的，但是随着工作压力加大，对Mark的想念和愧疚越来越深，兰姐出现了妄想性障碍，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妄想症。
所以，她才会在凌晨下班的时候，妄想出一个活着的Mark，开着他心爱的特斯拉，以一个专车司机的身份，来接自己下班。
兰姐清醒的时候，察觉出自己精神出了问题，所以偷偷去看了医生，并且开了治疗的药，其中包括氨氯平片——小莓指着茶几上，那个小小的白色药瓶。
听着小莓的叙述，那些被刻意隐藏的记忆，慢慢浮现在兰姐的脑海。兰姐先是小声啜泣，接着完全崩溃，抱着小莓号啕大哭。
说到这里，兰姐的眼角又开始湿润：“幸好有小莓，不然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原来坐在我面前的，竟然是一名症状罕见的精神疾病患者。她说的故事，跟我酷爱的《搏击俱乐部》有几分相似。虽然我没太研究过相关知识，但能够完整想象出一个不存在的人，估计不光是简单的妄想症，而是好几种精神疾病的混合。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皱着眉头问：“呃，刚才你从包里拿出来的，就是氨氯平片吧，但是为什么又放回去了？”
兰姐用纸巾擦了下眼角，勉强微笑道：“哦，这个药副作用很大，吃了容易变胖，小莓说我症状已经开始减轻，可以考虑不用再吃了。”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症状消失之后，就不会再见到想象出来的人了吧？”
兰姐笃定地点头：“没错，那天晚上之后，我就请假在家休养，现在精神好多了，再也没见过Mark了。小莓说，是时候忘记他，迈向新生活了。”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时间也不早了，兰姐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对了，你也喝了酒，准备怎么回去，是叫车还是叫……”
兰姐朝我扬了下手机，屏幕上是一个我颇为熟悉的界面。
包厢昏暗的灯光下，她的笑容有些诡异：“别担心，小莓开车，她送我回去。”
等她出了包厢，我盖上笔记本电脑，掏出手机，从微信好友里找一个名字，开特斯拉的专车司机，好像……我也认识一位。

鬼叔笔录
兰姐确实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严重到虚构出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角色。然而，这个人却并不是开着特斯拉跑专车的Mark。
我为什么这么确定？因为，我微信里就有Mark的号码。
对于Mark来说，整件事其实让他一头雾水，并且非常憋屈：从国外回来后，好不容易遇上一个三观跟外形都符合自己标准的异性，前面还聊得好好的，正准备进一步发展，突然毫无防备地就被拉黑了。
那么，兰姐虚构出来的人物是谁呢？毫无疑问，就是她所谓的室友，小莓。
兰姐确实有过一个男友，在接兰姐下班的时候，出车祸去世了。兰姐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因此幻想出了一个好友，小莓，来陪她度过人生中最难熬的时光。
然而可怕的是，她分裂出来的这个小莓，不光阻止她正常服药——因为病好之后，小莓就会消失——甚至成功说服了兰姐，让她认为真实存在的Mark，其实是虚构出来的。
实际上，小莓代表了兰姐心底自卑的一面，在有机会遇到真爱的时候，就借用小莓来逃避和阻挡，只要不开始恋爱，就不会真正受伤——包括被爱人遗弃，或者眼睁睁看着爱人死去。
这样一来，兰姐就会跟小莓，永远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我们，对此无能为力。

割 爱
今晚来的客人，是个不苟言笑的冰山美人。看她年纪轻轻，名字也非常可爱——鹿儿，不知道为什么，却是一副面无表情、爱搭不理的样子。
不过，鹿儿一说我就明白了，原来她大学读的是哲学系，整天思考人生的终极意义、世界的本质、形而上学什么的，站得高看得远，自然跟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有所不同。
我本来还有点担心，这么一位仙女级别的哲学家，要是讲得太深奥，我听不懂可怎么办？等她说出了今晚的主题，我不由得松了口气——原来她要讲的，却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这就好办了，哲学离我太远，但是爱情这回事，我可是亲身……听很多人讲过的。
鹿儿说她有个男朋友，叫林深，比她大三岁。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鹿儿读初一时，两人不顾家人反对开始早恋，到现在也有十多年。林深大学毕业后去了上海，三年后，鹿儿也跟了过来。跟城市里许多年轻情侣一样，两人一同租了个房子，努力工作，过着琐碎、忙碌、平凡又幸福的日子。
两人平静的生活，是被一个女人打破的。
那天鹿儿正在上班，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约她午休时到楼下咖啡厅，有事情要商量。鹿儿当然问她是谁，有什么事，得到的答复却只有简单的两个字：“林深。”
那天，是鹿儿跟Vicky第一次见面。
Vicky长得很漂亮，甚至比鹿儿还漂亮，就是笑起来表情有点不自然。脸上妆容精致，身上穿的都是名牌，手腕上戴着豹子形状、镶满钻石的镯子。不仅如此，隔壁桌还坐了一个戴墨镜穿西装的大块头，等会谈结束之后，鹿儿才确认，他是Vicky的保镖或者司机。
整个阵仗，简直跟电视里演的一样。
鹿儿刚一坐下，Vicky摘下墨镜，盯着鹿儿的脸看了足足半分钟，然后她叹了口气，重新戴上墨镜，开门见山地说，希望鹿儿割爱，跟林深分手。
“你必须离开林深。”
Vicky似乎不是在谈论感情，而是在协商一桩生意。她语气里更没有一丝恳求或抱歉，完全是公事公办、理所当然的样子。就好像，她要鹿儿转让的，不是一个相恋十年的爱人，而是一件用过的二手物品。
鹿儿不禁要问，为什么呢？她跟林深在一起那么久，感情比一家人还亲，怎么可能说割爱就割爱，说放弃就放弃？真是太荒谬了。
Vicky微微一笑，说，那好，我就给你分析一下，为什么你们必须分手，为什么林深必须跟我在一起。
Vicky开始自我介绍，说她是林深工作的房地产公司的董事长千金，跟林深同岁，因为工作上的接触，认识了林深，非常欣赏他的工作能力，当然也喜欢他的外形、谈吐和个性。于是，Vicky找了家专业的公司，把林深——连同鹿儿——的个人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
看完汇集成十几页的资料，Vicky得出两个结论：第一，林深就是她苦等多年的理想结婚对象，因为父亲只有她一个女儿，需要有一个诚实可靠、能力过人的入赘女婿，来帮忙管理偌大的上市公司；第二，考虑到林深的个性，还有他跟鹿儿多年的感情，如果贸然对他展开追求，不但会被拒绝，甚至他马上辞职也很有可能。
于是，Vicky决定从鹿儿下手。她的计划是，只要鹿儿愿意离开林深，那就万事大吉了。至于为此要付出什么代价，完全不在Vicky考虑之内，反正她有的是钱。
当然了，像Vicky这么深谋远虑的人，也知道鹿儿不可能当场就做决定。所以说完上面的话后，Vicky就起身告辞了，说给鹿儿时间好好考虑，一星期之后，她会再约鹿儿见面。临走之前，她特别郑重地拜托鹿儿，这件事千万不能跟林深说。
鹿儿皱着眉头，答应了下来。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种电视剧里才有的烂俗剧情，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不过她只郁闷了一下午，从哲学的角度去思考，虽然Vicky本人跟她的意识都是客观存在，但是只要鹿儿拒绝与其产生关系，那么对于鹿儿来说，也可以认为Vicky不存在。或者用通俗一点的说法，说到底，这只是Vicky提的一个条件，是她的一厢情愿，只要鹿儿不答应，那么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毕竟，对她和林深的感情，鹿儿有超越一切的信心。就算太阳明天不会照常升起，但是枕边的那个人，也会照常爱你——这种满足感，就算给鹿儿一亿元，她也不愿意卖。
那天晚上，鹿儿正在厨房做饭，林深一回到家，就从背后抱住了她。正是这个亲热的动作，让鹿儿心里咯噔了一下。果然，闲聊了两句之后，林深突然问：“这两天，有没有奇怪的人找你？”
虽然看不见林深的脸，鹿儿却能感受到他的急躁，按照之前跟Vicky的约定，鹿儿否认了，还问林深是怎么了？
林深松了一口气，让鹿儿转过身来，深情拥吻之后说：“总之，无论发生了什么，你都不准离开我。”
约定的一星期时间很快就过去了，那天中午，鹿儿果然又收到了Vicky的短信，约她到楼下咖啡厅，不见不散。鹿儿回短信拒绝后，顺手把号码拉入了黑名单，然后一边等外卖，一边继续工作。
这份广告公司的工作，工资不算高，事情不算少。不过，哲学系不好就业，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平时还能准时下班，给林深做晚饭——对于鹿儿来说，已经是莫大的满足。毕竟，为了和林深的未来，她什么苦都能吃得下。
到了下午三点，鹿儿刚写完文案，发现公司的QQ群炸了锅。原来就在前两天，不知道何方神圣，突然买下了整家公司。之前的大老板变现走人，新老板雷厉风行，准备任命一个姓林的总裁，并且转型做房地产广告。
鹿儿抬起头来，那个平时从来不正眼看她的部门主管，“刚好”从她工位走过，神情复杂地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她跑到卫生间里，把自己关起来，思考了半个小时。人与人之间，虽然都是由同样的元素、差不多的比例组成，但是能掌控的资源，真是相差千万倍啊。想明白这一点之后，她把Vicky的号码，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发过去一条短信：“你还在楼下咖啡厅吗？”
Vicky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切，笃定地回了一个字：“在。”
就在公司楼下那家小小的咖啡厅里，经过一番深入沟通，鹿儿做出了她这辈子最重要的决定。就如同十年前，她在家里客厅的沙发上，做出的决定同样重要。只不过，十年前是决定跟林深在一起，十年后的今天，是决定离开他。
Vicky说得没错，跟鹿儿在一起，林深不会幸福的。按照他们挣钱的速度，再拼个五年，也交不起上海一套房的首付。他们家里的情况，更不可能会帮忙出这笔钱。住在租来的房子里，随时担心被房东赶走，生活质量根本无从谈起，说什么幸福更是自欺欺人。
没有房子，他们也没法拿结婚证，没法生孩子。
当然，只要鹿儿愿意，纵然什么都没有，林深也愿意一辈子陪她走下去。现在的问题是，鹿儿不愿意了。她心里清楚，像林深这么好的男人，值得更好的生活，更好的未来。
她决定割爱。
他们在一起十年，从没有分开过，因为习惯了这一切，所以会误以为这就是永恒，但是从哲学的角度看，宇宙中根本就没有什么永恒，除了变化本身。
Vicky用充满赞赏的眼光看着鹿儿，仿佛她做的这一切，不是夺人所爱，不是棒打鸳鸯，而是把这对可怜的人儿，一起救出火坑。
当然，鹿儿完全不怀疑她有这个能力。只要她找一个可靠的理由，跟林深提了分手，按计划消失在他生命中，剩下的，就交给Vicky好了。她那么漂亮，那么聪明，拥有难以想象的资源，要赢得一个失恋的男人的心，完全不在话下。
对于林深来说，他的人生轨迹也非常好预测了，就如同前几年网上流传的那个段子——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至于房子什么的都是小儿科了，他们本来就是房地产公司，房子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Vicky帮鹿儿也安排好了，她竖起手指，对着天花板：“算是我给你的见面礼。”
鹿儿笑了一下：“不了，我很讨厌做广告。Vicky姐姐，你还是给我一笔钱吧。”
Vicky愣了一下，也笑道：“好，只要不超过上一份礼物的价钱。那，如果没什么事的话……”
鹿儿却敲了下桌子：“等等，我还有一个请求。”
Vicky皱了下眉头：“你说。”
鹿儿深吸了一口气：“林深跟我在一起十年，这十年里，他就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现在，姐姐要我割爱，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他。那种感觉，就像，就像真的从我身上割掉了什么……”
她眼眶湿润了，但是仍然坚持说下去：“所以我决定，作为代价，我也要割掉他最重视的一样东西。”
Vicky没有想到鹿儿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一开始完全无法接受。但是，鹿儿开始运用她思辨的能力，反过来对Vicky洗脑。按照鹿儿的理论，要她放弃林深，其他的条件都放后面，她首先要确认的，是Vicky也同样真心爱林深。爱上一个完美的人非常简单，但是要能容忍、欣赏，甚至爱上他的残缺，这才是鹿儿理解的真爱。
没错，哲学专业的鹿儿，对于所谓的爱情，有她自己的一套理解。她认为，人的本质是完全自私、利己的，作为人类个体，其实根本不可能爱上另外的个体。一段深刻的感情里，你以为自己爱的是对方，其实，你爱的只是那个为了对方而忘乎所以、奋不顾身的自己。
换句话说，是爱情本身，而不是你爱的那个人，带给你全身心的满足感。即使是为爱情做的牺牲，也完全谈不上高尚。究其本质，不过是这种自我牺牲的姿态，能够感动、满足，甚至升华自己。说到底，一切都是利己，跟对方无关。
更可怕的是，鹿儿的这一套理论，最后竟然真的打动了Vicky。
这两个女人最终达成协议，只要割掉的那一部分，不是林深的生殖器官——Vicky坦承，她完全无法接受无性婚姻——那么就放手去做。Vicky会给鹿儿一个月时间，去完成这一件事，然后离开林深，把这个已经有残缺的男人，交到下一任的手中。甚至，手术需要的费用和医生，Vicky都会帮忙解决，国内的如果不行，就到国外去做。不过，要怎么说服林深，那就是鹿儿自己的事了。
鹿儿讲到这里，同为男性，我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原来在这个三角恋的故事里，最大的受害者，却是毫不知情、被像货物一样转售的林深。
我喝了一口啤酒压惊，问道：“然后呢？”
鹿儿脸上依然是毫无表情：“然后，我们去了一趟瑞士，回来之后就分手了。”
我又问了一长串的问题，林深是不是跟Vicky在一起了，鹿儿是不是为了躲开林深才来的深圳，又是不是割掉了林深颇为重视的一样东西……鹿儿的答案，全都是肯定的。
“那么，”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你究竟割掉了他的什么？”
鹿儿情绪毫无波动：“这个重要吗？”
我挠了挠头，对于我这种吃瓜群众来说，这个八卦问题的答案，确实很重要。
她却从盘子里拿起一颗盐焗银杏，剥出里面的果仁，捏在手上把玩。她接下来说的一番话，更是让我如坠云里雾里。
鹿儿说的，是她跟Vicky说的那套理论的延续：“如果说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牺牲，牺牲完之后，自己却无法感动自己，也无法从牺牲里面得到任何益处……那么人类利己的低下品格，是不是会有一点点，哪怕是一点点，超出了动物局限，得到微不足道的提升呢？”
我看着她手上黄色的白果仁，突然感到了一丝寒意。
或许，疯子跟圣人之间，就只有她指尖上的那么一点差别。
如果真如今晚这位“哲学家”所说，爱情是一种利己的本能，是人类动物性的体现——我只希望，在有生之年，我可以杜绝高尚，永远利己、永远动物下去。

鬼叔笔录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鹿儿没有割掉林深的任何东西，她割掉的，只是自己对林深的爱，或者说，是她脑子里的杏仁体。在她自己的想法里，这样一来，她就超越了人类的动物性，既无法体验到奉献带来的满足感，又同时把深爱的男人拱手相让，让他拥有一个更加灿烂的未来。鹿儿固然是个悲伤的角色，更加可悲的是，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一个人是幸福的。
林深，像是一件货物般，在两个女人之间被转让来，转让去——没有人咨询过他的意见，问过他的心情。
Vicky就算得到了林深的躯体，甚至能得到他的感激、他的体贴跟忠诚，但是，她能得到林深的爱吗？像他对鹿儿那样的爱？
答案必然是否定的。
林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佛家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离别、求不得。
不需要急着怜悯他们，同样作为人类个体，我们的可悲之处，就在于无论怎么挣扎、怎么割舍，都无法改变终极悲观的命运。

换 脸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身材瘦削、手指修长的男子。30多岁的年纪，笑起来却像个大男孩，给人的感觉干净利落。
客人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勒索的故事。在这样的故事里，自然会有施害者跟受害方，客人笑着说，他不会讲明自己的身份，而要等我听完故事之后，自行判断。
又来——我苦笑了一下，答应了。
故事从一家整容医院开始。
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小江，陪着他的女朋友——小莲，来医院里割双眼皮、开眼角。小江是一名房产中介，小莲在一家游戏公司当前台，两人的收入都不高。这次整容的费用，是从他们的买房基金里挪用的。
小莲这种做法，小江当然是有意见的，他觉得女朋友已经够美了，再美会很危险，但是反对无效之后，也只好认了。小莲一直嫌弃他赚钱太少，说公司里的程序员哥哥——月薪最少也是小江的两倍——有几个一直在追求她，还老是送她口红啊香水啊什么的。
说到这里，小莲会捏着小江的脸：“要不是你颜值高一点，哼。”
小江坐在等候室里，数着来往的客户，看上去，这家医院的生意并不是太好。他更加闷闷不乐了，小莲是被她闺密介绍来的，怕是被人赚了回扣吧。
等小莲做完手术，眼睛包着纱布走出来，小江赶紧扶着她坐下，然后走到交费处，肉疼地掏出银行卡。这个时候，小江却听到一个让他万分惊喜的消息。
身穿粉红色护士服的小姐姐说：“先生您好，这个单已经免了，不用交费。”
小江以为自己听错了：“啊，什么？”
小姐姐又重复了一遍，小江这才欣喜若狂，连为什么免费都不问，拉起小莲就想走。一个穿着Polo衫、身材略胖的中年人，在门口拦住了他。中年人说，自己是这家整容医院的老板，这次是他帮小江免的单，希望小江能留个联系方式，以后有事情商量。
只要不是让小江付款，别说联系方式了，生辰八字他都愿意给。
莫名其妙省了一万多元，接下来的几天里，小江的心情都好到爆炸。小莲虽然嘲笑了他几句，但其实也挺开心的——这省下来的钱，刚好买个她心仪很久的小包包。
又过了几天之后，小江接到了整容医院王老板的电话，约他到一家茶室去坐坐。那天小江没什么业务要跑，就爽快地答应了。他想着，王老板那么有钱，或许还能跟他推销下房子呢。
小江进了茶室里的包间，刚一坐下，王老板就开门见山，对他提出了一个奇特的请求——他想让小江也整容一次。按照王老板的说法，只要小江接受几个小手术，稍微动一下鼻子、嘴唇、下巴——王老板保证，小江会变得更帅，达到男影星的标准——等一切结束之后，再拍一套照片。
这样一来，不光整容的费用全免，王老板还会支付一笔钱，作为小江做手术的辛苦费。
王老板略带歉意地说：“最近现金周转有点困难，小江你看……50万元可以吗？”
小江一口茶差点喷了出来，50万元？
对他来说，这不光是很大一笔钱，而且，刚好能补上买房基金的缺口。他们早就看好了五环外的一套房子，有了这50万元，立马就可以交首付，年底就能求婚了。小莲反复强调，没有房子，她不可能结婚。
没有经过太多考虑，小江就答应了王老板的要求。王老板似乎松了口气，拿出一张中年男子的照片，告诉小江，整形结束之后，他会变成这个样子。小江看了一眼，跟现在的自己差别不大，但是多了些气质和沧桑感，确实像王老板说的那样，像某个港台的男影星。
太好了，小莲本来就喜欢大叔的类型，之前还老嫌他面相太嫩，说他卖不出房子也是因为如此，太年轻了，让客户觉得靠不住。
那天在茶室里，王老板还絮絮叨叨地跟他说了一堆，什么照片不是单人的，什么耳朵轮廓没法整，到时要特型化妆，什么整形之后无法恢复原来的样子，什么事前给他50%，事后再付50%……小江基本都没听进去，他急着要赶回家，告诉小莲这个天大的好消息，然后看她没心没肺大笑的样子。
小江没有料到，在这件事上，小莲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机警。听完小江的叙述，小莲依照某种女性独有的直觉，得出了一个惊人结论——她认为，整容医院的王老板，是要小江帮他去勒索某人。
王老板的预谋，是让小江整容成某人的样子，再拍照——所谓“照片不是单人的”，自然就是跟女人“出轨”的亲密照——然后寄给勒索对象，索要一笔巨款。整容医院的生意不好，王老板自称现金周转不灵，都佐证了小莲的这个判断。
小江恍然大悟，赶紧向小莲保证，自己不会去挣这笔昧心钱。
小莲却扯着他的脸：“你是不是傻？我是说，50万元太少啦！”
女朋友的意思是，王老板开着那么大一家整容医院，少说也是几千万元的身家吧？值得他去冒那么大风险的，一定是笔大买卖。动刀子受罪的是小江，肯定要分多一点。
总而言之，在小莲的出谋划策下，小江成功地把价格哄抬到了80万元，并且先拿到了一半的预付款。接下来的三个月里，小江接受了一系列的手术，等完全恢复之后，又按照王老板的要求，拍了一系列与女生吃饭、揽腰、接吻的照片。当然了，那个“出轨”的对象，就由他的女朋友小莲来饰演。
拿到所有的报酬后，这对幸福的情侣不光买了房，还买了辆奔驰C级，用来每天接送小莲上下班。每天堵在路上很累，养车停车也很贵，可是，只要小莲感到快乐，小江就会更加快乐。
至于被勒索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小江拍的那些照片，又对他造成了什么影响——这并不是小江要关心的问题。只在极其偶尔的情况下，小江会问自己，这种做法是不是太卑鄙了。幸好，忙碌的生活没有留下时间让他去想太多。
可惜，好景不长。
做完整形之后，因为怕被同事们怀疑，他索性辞职，去了另一家中介公司。然而这半年来，整个行业都不景气，小江很久没有开单，每个月只有少得可怜的底薪。与此同时，游戏产业反而欣欣向荣，小莲加薪了30%，房贷主要是她在还。
虽然决定了要结婚之后，小莲对他的抱怨少了，也懂得省钱了，但这样一来，小江反而觉得更内疚了。有时候他会想，像上次那样赚钱的机会，如果能再来一次，那就太好了。
一个百无聊赖的下午，小江正在看手机上的新闻视频。2000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有个女董事长出席了什么经济论坛，她背后有张侧脸一闪而过。小江瞬间就愣住了。那个男人长得跟自己——尤其是整形之后的自己，一模一样。原来，自己现在这张脸，就是照着他来高仿的啊。
小江马上意识到，这个男人，就是王老板的勒索对象。
他立即搜索了关于这家企业的信息，包括官网和各种新闻，却再也没找到这张跟自己酷似的脸孔。小江又开始疑惑了，不应该啊，能够跟着董事长一起出席会议，级别应该很高才对……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换了个方向，开始“人肉”女董事长。原来，这个40多岁的女强人，绝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除了官方资料、大型媒体里，对她个人奋斗历史的吹捧外，在网络上一些阴暗的角落里，各种关于她的八卦更是甚嚣尘上。
比如说她年轻时的婚史，离异期间的各种传闻，还有四五年前，跟一个比她小十岁的牛津博士——据说叫什么Martin lau——秘密结婚的消息。
这样一来，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那个牛津博士马丁，自然就是新闻里一闪而过的男人。他或许在集团里有重要的实权，但是却不宜太抛头露面。至于王老板之前让小江拍的照片，一定是作为出轨的证据，用来勒索马丁的。像他们这种老妻少夫、女方强势的组合，对于男方出轨，必然是零容忍。
说不好，女董事长还跟马丁签了什么婚姻合约，如果马丁出轨的话，不仅会失去一切，还得赔她一大笔钱。小江并不是胡乱猜想，以前来买房的客户里，就有签类似这种合同的。这些有钱人啊，其实都钩心斗角，活得挺累的。
所以，为了保住目前的地位，马丁再多的钱也愿意给。
搞清楚了这些之后，小江不由得一阵狂喜，像是看见了漫天钞票正在缓缓飘下。
然而，晚上跟小莲商量过后，他的热情便被一盆冷水浇灭了。未婚妻说得对，他们这种普通人，根本没有跟上流阶层接触的机会。就算是想要勒索Martin，也找不到他的联系方式，胆子大一点去假冒他，也必然会被揭穿。
小江不由得瘫坐在沙发上，这种感觉就像一座金山摆在眼前，却挖不走哪怕鼻屎那么大一块。
小莲在旁边安慰道：“没关系，我们可以去找王老板，大不了就跟他分嘛。”
小江叹了口气：“老婆，我打了几个电话给他，一直没人接，可能是被拉黑了。我还去过那家医院，也根本找不到人……”
于是接下来，两个人讨论的重心，就变成了要怎么才能找到王老板。至于勒索是多么卑鄙的行为，如果被捕会受到怎样的惩罚，这些念头在两人心里一闪而过，没有停留太久。
毕竟之前就成功过一次，赚到了他们三年都赚不来的钱，而且像Martin这样的有钱人，就算分个几百万、几千万给他们，也不会有什么影响吧？再说了，这些富人的钱，还不是从他们这样的穷人身上赚的。
就在小江苦于找不到王老板，正打算放弃时，王老板却主动来找他了。
接下来的事情，变得更加顺理成章。
王老板这次交给小江的任务，不再是拍照片那么简单。他要小江扮成Martin，直接跟女董事长过一夜，套出一个极为重要的商业秘密。为了避免穿帮，王老板会安排专业老师，对小江进行一个月的特训，去模仿Martin的行为举止、谈话语气，以及一些有钱阶级的常识。
这个任务的价码，是整整500万元。
王老板特意说明，小江是有未婚妻的人，所以陪女董事长过夜的时候，要做到哪一步，他可以自己把握尺度。没想到，小莲却让小江不用考虑太多，放手去做，一切为了完成任务。
至于怎么调虎离山，支开真正的Martin，怎么进入、离开女董事长的豪宅，王老板会打点好一切，不用小江操心。毕竟王老板背后，还有真正的大老板，他才是整件事的主谋。
一个月后，王老板把女董事长的住址，发短信告诉了小江，又派了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把他送到了那一栋守卫森严的山顶别墅。
临下车前，司机掏出一枚布满划痕的结婚戒指，说是王老板交代，要小江一定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走进别墅大门之前，小江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冒充他人，欺骗无辜的女董事长，同时又背叛了自己的未婚妻——简直太卑鄙了。小江发誓，只要500万元全部到手，这辈子再也不做这种事情。
故事说到这里，客人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又干净又温暖，跟他描述的龌龊情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告诉我，之后发生的事情，新闻里其实也有播过。
某女董事长在其海边住处，遇害身亡，身上共有17个伤口，都来自同一把水果刀。根据现场的监控视频，以及凶手留下的指纹，警方很快逮捕了江某某，以及同案犯刘某某、王某。最终江某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刘某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六年徒刑，王某因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
而另一名原本有重大犯罪嫌疑的男子，因为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所以洗脱了嫌疑。
客人用左手拿起一罐啤酒，我趁机看向他修长的无名指——上面光秃秃的，既没有婚戒，也没有佩戴婚戒留下的痕迹。
喝了一口啤酒，客人提出了他一开始的问题：“一桩卑鄙的犯罪里，当然会有施害方，也有受害者。你猜……”
他又笑了起来：“我是哪一个？”

鬼叔笔录
这是一场贪念引发的惨案。
很难说当初整容医院的王老板，是真的利用小江去敲诈Martin，或者说，王老板根本就是Martin的同伙，最后为了更好地栽赃，演了一场苦肉计。总之，这到手的80万元，并没能满足小江、小莲，反而开启了他们的贪念。在小江的主动请缨下，他一步步踏入了Martin布置好的陷阱。
那天晚上，小江被引去的山顶别墅里，女董事长并没有出现——他只是戴上了婚戒，在监控录像下，扮演了一晚上的Martin——也成了Martin绝佳的不在场证明。而真正的Martin，进入海边别墅，用刀捅死了自己法律上的妻子。因为贪念，小江、小莲、王老板锒铛入狱，同样，因为贪图Martin的年轻帅气，女董事长被爱人亲手刺死，而贪图地位、权力的Martin，即使再怎么淡然，即使暂时没有受到法律的惩罚，也无法抹去他是杀人犯的这一事实。
卑鄙的念头，就如同每个人心底，都隐藏着的怪兽——只不过，有没有合适的贪念作为鱼饵，让怪兽从深渊里跳出来而已。

轮 回
今晚来讲故事的，是个衣着考究的中年男子，发型一丝不苟，举手投足都非常有派头，一看就是大公司高层。没想到高层一开口，却很接地气：“鬼叔，你相信轮回、转世什么的吗？”
我愣了一下，斟酌道：“不太信，不过……”
高层笑了笑：“只要你不抗拒就好，因为我要讲的，是一个关于转世的故事。”
接下来，高层开始自我介绍。他说自己叫Louis，在一家大公司当副总，主要负责投资并购的业务。Louis是香港籍，有房有车，各方面条件都很好，但现在年近40岁，却依然独身。
当然了，对于Louis这样的成功男士来说，独身并不意味着没有性生活。他有几个固定的性伴侣——模特、头等舱空姐、画家什么的，都是普通人难以企及的女神——但如果谁流露出想法，要做他女朋友， Louis就会严肃拒绝，从此再也不约。
Louis之所以会这么做，原因很简单——他这辈子唯一想娶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原来，他在读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女朋友，外号叫“开心”。开心人如其名，一天到晚笑眯眯的，就好像全天下的好运气，都让她一个人占了。
其实开心长得不算好看，还有点婴儿肥，但就是特别的白，怎么晒都晒不黑。那年入学军训，太阳特别毒，所有人都晒成了炭，只有开心还是那么白，像蒸笼里冒着热气的馒头。从军训时起，Louis就喜欢上了这个又白又爱笑的女生，追了半年，终于让开心成了他女朋友。
当年两人都是穷学生，最常去的恋爱场所，是学校的人工湖。Louis还记得，在湖边的长椅上，他们第一次接吻之后——对两人来说都是初吻——开心摸着他的脸，笑眯眯地说：“完了完了，你那么喜欢我，哪天要是我死了，你可怎么办啊？”
Louis激动地发誓：“那我这、这辈子就不结婚！”
说完之后，两个人又亲到了一起，谁也没有想到，开心的这句玩笑话，竟然会一语成谶。
开心去世以后，Louis一直坚守着他的誓言，不光没有结婚，甚至连正经的恋爱都没谈过。十几年来，无论家人、朋友、同事怎么劝怎么骂，他都从来没动摇过。有一年中秋，他陪开心的爸爸喝酒——他一直把二老当成岳父岳母照顾——“岳父”喝多了，老泪纵横，让他赶紧去找个好女人结婚，别把一辈子耽误了。
Louis只是笑着摇头，不说话。
“岳母”也在旁边着急：“我说小陆，你咋就不听老人劝啊，到底什么时候才肯结婚呐？”
Louis把杯里的白酒一饮而尽，真诚地说：“等我找到跟开心一模一样的女人。”
“岳母”更着急了：“净说胡话！世界上怎么会有一模一样的两个人呢？”
Louis哈哈一笑：“说不好，开心她放心不下我，重新投胎了来找我呢。”
之后，不管二老再怎么说，Louis只管喝酒打哈哈，把话题引到别的地方去了。
谁都知道，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人，也不可能有投胎转世。Louis是完完全全的唯物主义者，更不会相信这些。
谁也没料到，明明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就这么发生了。
前面说过，Louis在公司里负责的是投资并购业务，也就是给哪个公司投钱，或者索性买下哪家公司。这样的工作，当然经常要跟企业老总打交道。去年秋天，一家意向收购公司的老板，请他去观澜湖打高尔夫。
那天是个周末，秋高气爽，阳光刺眼，一场普通的业务球，却因为一个人的出现，变得全然不同。
球打到一半，远远开过来一辆电瓶车，车上人下来的那一瞬间，Louis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时间飞速倒流，他好像回到了十几年前，大一军训的那个操场，而在刺眼的阳光下，笑容满面、白得像刚出笼馒头、正在向他走来的女孩，就是他这辈子唯一的爱人——开心。
女孩走到徐老板身边，挽住他的手，甜甜地喊了声：“爸爸。”又笑着对Louis说，“叔叔好。”
徐老板介绍道：“别喊叔叔，把他喊老了哈哈，就叫Louis吧。那个，这是我女儿小悦……Louis你怎么了，没事吧？”
Louis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我没、没事，太热了这天。”他只觉口干舌燥，勉强笑着说，“小悦，你好呀。”
小悦大大方方地伸出手来：“Louis你好呀，第一次见。”
他迟疑着伸出手，等到两只手握到一起时，他又仿如触电，浑身颤抖了一下——这个感觉，就如同十多年前，他第一次牵起了开心的手。
之后的时间，Louis就如同喝醉了酒，糊里糊涂，不知道剩下的半场球是怎么打完的，也不知道徐老板跟小悦，还跟他说了些什么。直到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公寓的沙发上，喝下一大杯威士忌后，才稍微清醒了些。
小悦跟开心，真的太像了。
Louis第一次见到开心时，她是19岁，今天第一次遇见的小悦，虽然只有15岁，但如今的孩子发育得好，心理也早熟，弥补了年龄上的差距。总之，两人无论是相貌、身高、嗓音，还是笑起来的样子，简直都一模一样。
不可能仅仅是巧合。
可是，如果说开心跟小悦有某种联系，那又会是怎样的联系呢？
Louis非常清楚，开心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没有亲姐妹。她有一个堂姐、两个表妹，但跟她长得都不像。而徐老板的老婆，也就是小悦的妈妈，是个又黑又瘦的老女人，老家更是跟开心一南一北，差了十万八千里。所以，小悦不可能是开心失散多年的表妹、外甥女什么的。
难道说，小悦是开心的亲生女儿？可是，先不说开心绝不可能背叛Louis，光从时间上算，也能排除这个可能性。开心是在16年前意外去世的，小悦今年15岁，谁都知道，一个人绝不可能在死后一年，还顺利生下一个小孩……
慢着。
Louis想了一会儿，给小悦发了条微信，装作不经意地，从最近的“水逆”入手，打探她的星座。
小悦果然没睡，而且很快就回复了。看着她发来的消息，Louis心里咯噔了一下。
从小悦的星座，推算出她的出生月份，再算一下……没错，小悦出生那时，刚好是开心去世之后的十个月。
这也太巧了吧？难道说……小悦真的是开心投胎转世？
这不可能。Louis接受的教育，他的科学素养、唯物主义世界观，不允许他接受这么迷信的解释。
可是，如果不是投胎转世，又怎么去理解这所有的一切？
Louis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杯里那金黄色的液体，似乎给了他勇气，让他揭开自己的伤疤，去回想那一段平时不敢触碰的记忆。
16年前，他经历了人生的最低谷——在短短的一个月里，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那时候，他和开心刚刚毕业，先后找到了不错的工作，美好的新生活似乎就在眼前。可是，深夜从老家来的电话，打破了一切对未来的想象。
Louis的父亲被车撞了，肇事车逃逸，人已经进了手术室，可是手术费还差一大截。
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Louis跟开心几乎变卖了一切，找了所有能借钱的人，最后仍然缺一万元。开心安慰Louis，说不要紧的，你先回老家照顾爸爸，这最后的一万元，等她来想办法。
在离别的火车站，她笑着对Louis说：“放心啦，相信我。”
果然，Louis回到老家的第二天，开心的汇款就到了。
只可惜，凑齐了钱，手术却回天乏力，没能救回父亲。Louis在极大的悲痛中，处理完父亲的后事，便回到学校所在的城市。他在开心怀里痛哭一场，决定接下来的日子里，要好好挣钱，还清欠下的债。
Louis表示，首先要还的，是开心借来的那一万元，据她所说，来自一个非常慷慨的远房亲戚。
开心却笑着说：“这个不急啦。”
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人猝不及防。一天在出租屋吃完晚饭，开心只是说肚子有点疼，早早就去睡觉了。到了半夜，她腹痛难忍，Louis赶紧把她送到了医院。
谈恋爱这几年来，开心的身体一直很好，感冒都没怎么得过，两人都以为没什么大事。确实，打了些点滴之后，开心就说自己好多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她突然想吃学校门口的煎饼果子，Louis看她没什么事，便坐公车回去买。
Louis买完早餐，回到医院，却发现病床已经空了，而当几个小时后，开心从手术室里出来时，白纸一样的脸上，再也不可能有笑容。
开心就这样死了，连最后一句话，都来不及跟Louis说。
两次毁灭性的打击，在短时间内接踵而至，让Louis痛苦得失去理智，忽略了一些本该引起重视的细节。之后的十几年里，Louis虽然振作了起来，并且在事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每次回忆往事所带来的撕裂般的疼痛，也让那原本清晰的伤口，长出了一层层伤痂，再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关于开心去世的谜团，Louis只记得两点。
首先，开心借了一万元的“远房亲戚”，连她父母都不知道是谁，所以这笔钱一直没能还上，也成了Louis的一块心病。
还有，Louis回老家的那段日子，他的一个同学说，看见过开心跟一个中年男子，在咖啡厅里不知道聊些什么。
盛威士忌的杯底，不知不觉又空了。
事隔多年，今天，因为小悦的出现，那些陈旧、破碎的线索，终于全部串了起来。
原来如此。
那天晚上，Louis想了很久，终于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在人生余下的日子里，他要照顾好小悦，这个长得跟开心一模一样的女人。她们脸上单纯美好的笑，就如同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一定要好好保护。
即使，中间会经历一些波折。
到了这里，我对Louis这个充满闪回，从而变得过于跳跃、过于碎片化的故事，终于失去了耐心。
我打断道：“所以，你们现在怎样了？”
Louis终于从他的回忆里清醒过来，对我笑了一下，拿出手机，展示了几张两人的亲密合照。画面里的小悦，果然如他所描述，白，微胖，笑容具有治愈一切的感染力。
紧接着，他又给我看了一张年代久远的照片，上面是一对年轻的大学生情侣，不用说，自然就是Louis跟已经去世的开心了。
其实在我这个旁人看来，开心跟小悦虽然长相、神态都颇为相似，但仔细分辨，还是会有些区别，并没有Louis说得那么神乎其神。
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虽然合照都很亲密，但是Louis搂开心的是腰，搂小悦的却是肩。
我突然想到什么，眉头不由自主皱了起来：“不对啊，小悦今年才16岁，她父母也同意你们交往啊？”
Louis笑了一笑，轻描淡写地说：“徐老板呀，去年我在收购他公司的过程中，发现了他做假账和偷税漏税的犯罪事实，收购自然终止，我还顺便向警方举报了一下。为了这件事，小悦有好长时间都不太爱笑，还好现在恢复了过来……”
他笑眯眯的，视线不由自主，又回到了手机里的照片上。
我想了一会儿，恍然大悟道：“什么嘛，到头来，你自己也不信啊！”

鬼叔笔录
这个故事确实比较简单，两句话就说完了。
当年开心通过地下途径，卖卵子给徐老板夫妇，由于手术感染引发的炎症，突然去世了。（网上可以搜到不少卖卵子出事的，所以也是提醒各位妹子，千万不要动这个心思。钱不够花咱就省点儿。）
小悦是开心的卵子和徐老板的精子，在徐太太的腹中孕育的，所以长得像开心。
Louis为了报复徐老板夫妇当年骗开心卖卵子，之后对她放任不理，造成了开心的死亡，所以顺手举报了徐老板，并将小悦领过来当成是女儿抚养。
就是这样。

优 越
今天晚上的客人，仿如一个野生的哲学家。
客人一坐下来，连寒暄都没有，就开始高谈阔论：“与其说，人类是莫名其妙、很容易产生优越感的一种生物，不如说，人类就是依赖优越感生存的。”
我听得一脸茫然：“啊，你说什么？”
客人微微一笑，滔滔不绝地解释：“你看啊，这个世界上，富人看不起穷人，认为他们穷的原因是懒；穷人也有自己的优越感，有钱人为富不仁，自己穷是因为善良。唯物主义者坚信，他们更了解世界的真相；与此同时，有信仰的人优越感满溢，对无神论者充满不屑跟怜悯。最近大家都在玩‘跳一跳’，高分的觉得低分的手残，低分的认定高分的生活空虚。还有啊，这家偶像的粉丝，看不起追其他爱豆的团体，读理科的瞧不起文科生，用苹果手机的觉得买锤子手机的是傻子，用微博的嘲笑用知乎的是在装蒜，而这些反过来全都成立……”
客人看着正在挠头的我，意味深长地说：“一个作者，熬夜写出满意的作品，难免会有些沾沾自喜——你们快来看啊，我写得多好！但也总有些自以为高明、其实没看过几本书的读者，随手评论一句，这比某某差多了吧，这不就是抄什么的吗？如此一来，不管事实如何，他也能轻易获得美妙的优越感。”
我不禁皱眉道：“你说的这些，我也深有同感，可是……世上不是也存在着毫无优越感，自认是废物的人吗？”
客人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废物的人，其实也有着微妙的优越感——我比你们早一步，认识到人类个体，以至于整个世界，到头来都是个悲剧。无论怎么拼命挣扎，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正是有了这样的优越感，才能作为一个废物，心安理得地活下去。那些真正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不配活在这个世上的人，都已经自杀了。”
我实在不想听这一堆奇谈怪论，于是假装认同道：“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这跟我们今晚的故事有关系吗？”
客人不急不忙地说：“当然有，我接下来要讲的，就是一个关于优越感的故事。”
客人的故事里，一共有三个女高中生。
第一个叫小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也好，还从小学习舞蹈。但是小美的家境一般，学习成绩也只是中等。
第二个女生，我们叫她小钱。小钱家里很富裕，可惜“白富美”三个字里，她只占一个“富”字。小钱长得不好看，说到学习成绩，甚至还不如小美。
最后一个女生，就叫作小慧。小慧是个学霸，成绩不是年级第二，就是年级第一。只不过，她父母都是普通工人，自己长相也很一般，走在路上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小美、小钱、小慧，这三个女生，因为喜欢同一个偶像，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她们也经常夸小美：“你怎么能这么美！一不小心就会被你掰弯！”
她们还会这样对小慧说：“小钱真幸福，客厅比我家都大，摆得下三角钢琴，还能每年去国外旅行。”
无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在学校外，三个人总是形影不离，情同手足。每个人都真心赞扬着另外两人，对于自身的优越之处，似乎总是视而不见。不过，她们偶尔也会暗自庆幸，幸好自己拥有其他人所不具备的优点，不然的话，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更没有资格成为另外两人的知心好友。
无论如何，她们真心希望，彼此的关系可以永远维系下去。
但是，终于有一次，三人的友谊经受了巨大的考验。
那天晚上，三个女生去了偶像的见面会，散场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三人打了辆出租车回家，路上还在兴奋地讨论关于偶像的一切，夹杂着对一位没能来参加见面会的朋友的惋惜。
谁也没有料到，出租车司机是个变态。
他趁三人不注意，把车开到了一个废弃的工地，并且从手套箱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刀子。他命令三个女生下车，开诚布公地告诉她们，自己是一个大变态。想逃的话，可以尽管试试，但是跑得慢的一个、两个，或者三个，都会被放干血，悲惨地死在这栋烂尾楼里。
无论小美、小钱还是小慧，看着面目狰狞的出租车司机，以及他手中明晃晃的刀子，都丧失了逃跑的勇气。
最后是小美开口问：“大、大叔，你想怎么样？”
小美心里甚至豁出去，如果这个变态是求色的话，为了保护剩下二人，她可以牺牲自己。
小钱也站出来说：“不要伤害我们，你要多少钱？我让我爸给你。”
最聪明的小慧没有说话，而是在一边默默观察，据她分析，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果然，这个出租车司机不要色，也不要钱。他的变态程度，远远超出了三个女生的预期。
变态大叔挥舞着手里的匕首，狞笑着说：“你们这些小女生，我最明白了。表面上很要好，嘻嘻哈哈的，这个也可爱，那个也好厉害。实际上呢，都觉得只有自己好，别人全是垃圾。是这样没错吧？”
小钱激动地反驳：“不是这样……”
对她这句话的回应，是她脸上被刀子割开的一条口子。细细的血珠渗出，凝结在伤口上。
空荡荡的烂尾楼里回荡着少女的尖叫声。
事情发展到这里，即使是小慧也无法再保持冷静，她颤抖着问：“您想要的是什么？”
大叔打量着面前的三个女生，面无表情地宣布：“你们三个，不是都很有优越感吗？今晚的规则是这样，你们轮流说出自己最优越的地方在哪儿。全部说完之后，由我来进行打分。排名第一、第二的，都可以安全离开，但是最不优越的那一名，哈哈哈……”
他突然狂笑起来：“将会被我一刀、一刀，慢慢捅死。”
确定了大叔没在开玩笑、没在吓唬她们，经历了短暂的震惊之后，三个女生马上就开始背叛同伴，争先恐后，表达自己有多优越。刚才还是相互依偎的姐妹，现在都离得远远的，彼此打量的眼神里，充满了仇视和鄙视。
这个转变的速度之快，出乎她们自己的意料，甚至出乎变态司机的意料。
小美认为自己的优越之处，自然就是超乎常人的美貌。既然有了天赐的美貌，以后无论是事业也好，爱情也好，理所当然，都是唾手可得的。无论是父母留下的财富，还是拼死拼活得到的好成绩，在她的美貌面前，都是毫无价值的垃圾。
小钱相信，正是父母的财产，能让她得到更好的教育，获得心灵相通的伴侣，从而得到更为圆满、充实的人生。小美空有一副好皮囊，实际上浅薄无知。小慧只知道埋头读书，最终无非成为有钱人所雇用的奴隶。说到底，财富才是最能让人产生安全感、优越感，最值得信赖的东西。
小慧对她们的说法嗤之以鼻。财富也好，美貌也好，全都是父母给予的，并不是自己努力得来。只有学习才能让人脱颖而出，站在人类社会的顶端，俯瞰她们这些无知而渺小的生物。
在美貌、财富、知识哪一个最能体现优越感这个问题上，三人的意见完全相左，但在另外一件事上，她们却保持了高度的一致。那就是，无论小美、小钱、小慧，都觉得自己是三个人中最善良的。并且，她们都举了同一个人作为例子。
三个人谁也无法说服谁，到最后不仅是吵了起来，甚至差点大打出手。
而在站在一旁的裁判，看着眼前的闹剧，却突然疯狂地大笑起来。
最后，他彻底戏弄了这三个女生，颠覆游戏规则，反而杀掉了他认为最有优越感的那一个，把剩下的人放走了。
说到这里，客人朝我笑了一下：“所以鬼叔，你知道我是三个人里的谁，而在多年前的那个晚上，被杀掉的又是哪一个吗？”
我喝了一口啤酒，缓缓道：“答案不是很明显吗？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你是小慧——当然了，这只是你的化名。”
客人微笑点头，表示同意。
我按捺不住脸上的笑意，继续道：“那么，被杀掉的人是……”
在说出答案的同时，我内心深处的优越感，发出了巨大的轰鸣。

鬼叔笔录
鬼叔说客人是小慧，因为她脸上没有刀疤，长得也不美。既然答案是小慧，读者进行简单的反推，也能知道鬼叔是根据什么判断出来的。
被出租车司机杀死的是他本人。那个晚上，他可以制定游戏规则并随意颠覆，决定三个女生的生死，所以他是当时最有优越感的人。
小美、小钱、小慧的小团体，其实还有第四个女生。这个女生就是毫无优越感的存在，作为另外三人嘲笑、奚落的对象，最后选择了自杀，因此也没法来偶像的见面会。“她们还会这样对小慧说：‘小钱真幸福……’”“并且，她们都举了同一个人作为例子”都是在提示这个女生的存在。
出租车司机是自杀女生的父亲，他是来复仇的。能破坏这三个女生的“友谊”，对他来讲已经足够。最后他选择自杀，因为支撑他生活下去的唯一优越感——乖巧可爱的女儿，已经离他而去了。

乙 方
今天晚上的客人，颇有些特别。
特别之处，不在于客人的身份、外表、穿衣打扮，或者别的什么，而在于他跟我的关系。来楚记烧烤讲故事的客人，大部分都是我第一次见，但今天晚上来的，却是我的老熟人。
没错，他就是我的大学同学嘉嘉，如今在广告公司当副总。半年前，就是他第一次带我来“楚记”，这才认识了楚爷，也才有了《烧烤怪谈》。
此刻，嘉嘉拎起一瓶福佳白啤酒，不满地说：“楚爷走了，你就是老板，还请我喝啤酒那么小气？起码开瓶，嗯，山崎？”
我无奈地笑了一下，让服务员小哥拿了瓶威士忌过来，嘉嘉这才喜笑颜开。他告诉我，今晚要讲的，是一个关于乙方的故事。
“也就是我们公司的事。”
故事发生在五六年前，那时候，他刚进那家公司，还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小职员。
嘉嘉吞下小半杯威士忌，眯眼像是陶醉，又像是回忆，然后才慢悠悠地说：“当时，我作为公司里的新人，跟着前辈，去客户那儿提案。”
客户是一家大型的汽车企业，按照嘉嘉的师父，资深文案员——光哥的说法，当时带嘉嘉去，是为了让他“见下世面”。
结果，这一次的“世面”见得并不顺利，或者坦白点讲，简直是颜面尽失，一塌糊涂。
嘉嘉的公司去了五个人，文案总监带队；客户那边是三个，为首的是宣传部的女副总，很年轻，大家却都尊称她为Lisa姐。会议开始前，嘉嘉就隐隐觉得，这个Lisa姐不太简单，但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里，他还是被她的强势震撼到了。
开会时，不光主讲PPT的光哥被骂得狗血淋头，就连想要帮腔的文案总监，也被Lisa姐多次打断，质问得不敢出声。最后的结果，就是嘉嘉他们辛苦做了一个月的方案，被整个推翻。Lisa用不容商量的口气，要他们在半个月内，拿出全新的、更好的、符合她想法的方案。
别的甲方是催方案，这个甲方是催命啊。
开完会，五个人灰溜溜地回了公司，当天就开始加班，重做方案。
到了凌晨三点，公司里就只剩两个人，嘉嘉一边吃泡面，一边听光哥发牢骚。
光哥愤愤地说，那个Lisa姐根本什么都不懂，又凶得离谱，当她的乙方，真是命都要短几年。要不是看在她长得好看，早就把她打一顿了。
他又顺便给嘉嘉科普，说日本有个画海报的，叫横尾忠则，就是把朝日啤酒的负责人打了一顿，反而让甲方接受了他的创意，也让啤酒的销量大增。
嘉嘉嘴里塞满了泡面，一直喃喃地重复：“打一顿，打一顿……”
他把泡面往桌上一放，打开笔记本电脑的E盘，在文件夹里翻了许久，终于找出一个视频。
嘉嘉兴奋地说：“师父，你快看。”
“什么啊，徒弟仔？”
光哥探过头来，看见的却是一个儿童不宜的小视频。视频像是用手机拍的，清晰度很一般，镜头也一直晃动着。画面里，一个全身赤裸的女人，身上戴着尾巴、项圈等装饰，在地毯上，像动物一样爬行。
拍视频的这人，又拿出一条鞭子，对着女人抽了起来，伴随着一声声哀鸣，这女人的背上、臀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红紫鞭痕。
这女的一边挨打，一边还不停喊着“爸爸”。
光哥看不下去了，骂道：“你个死仔！看这种片就算了，还看这么重口的，真是……”
嘉嘉慌忙解释：“不是不是，师父，你再往下看。”
这时候，画面一转，女人爬到拍视频的人脚下，做出了更为羞耻、让人血脉偾张的动作。屏幕里春光无限，光哥的表情，却渐渐变得凝重起来。镜头虽然是从上往下俯拍，但还是能看清那女主角的脸……
终于，他忍不住道：“天，这也太像了吧？”
嘉嘉盯着屏幕，感叹道：“对啊，脸也好，身材跟声音也好，还有头发，简直一模一样。难怪我早上看见Lisa姐，就觉得有点面善。不过，师父，这不可能是Lisa姐吧？跟我们开会时跟女王一样，怎么会一转身，就变得像条母……呃，变成这样？”
光哥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道：“徒弟仔，这视频，是从哪个网站下载的？”
嘉嘉犹豫了一会儿，坦白道：“不是网站啦，是有一家云盘，就前一阵子，不是泄露了几十万个账号密码吗？我有一天闲着没事做，就试了几十个，结果发现了这个……”
屏幕前面，光哥的脸忽明忽暗：“这个视频，还有别人看过吗？”
嘉嘉想了一下：“没有。师父，你说这是Lisa姐吗？”
光哥眼珠转了几下，干笑两声：“哈哈，不是Lisa姐啦，是很像，但肯定不是。想多了你！”
他伸手关掉视频，又关了文件夹，打开PPT：“快吃完泡面，继续干活吧！”
那天他们一直干到凌晨，接下来的半个月里，每天都通宵达旦地加班。嘉嘉说，亏得当时年轻，身体好，要是换到现在，早就猝死了。
幸好，那两星期昏天暗地的努力，到头来没有白费。第二次提案，对着女魔头似的Lisa姐，所有人都提心吊胆，如临大敌。没料到，可能是方案很好地实现了她的意图，又或者那天她心情很好，总之，Lisa姐只是象征性地提了几点修改意见，方案就被通过了。
她甚至表扬了光哥，说那么多合作的乙方里，他是最省心的一个。
毕竟是上百万的大单，那天晚上的庆功会，不光文案总监，连公司的大老板都出席了。光哥喝多了，抱着嘉嘉，猛拍他的背，却一句话也不说。
接下来的半年里，Lisa姐对光哥赞赏有加，陆续给了他好几个大单，让整个公司的营业额都上涨了30%。如此一来，光哥在公司的地位自然是水涨船高，不到半年就挤走了原来的文案总监，自己走马上任。
他当上总监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整个文案部的同事，都配置了全新的苹果笔记本。大家开心得快疯了，都喊光哥万岁，干起活来更加卖命。作为光哥的徒弟，嘉嘉从一个新人，逐渐成长为文案部的中流砥柱，工资也大幅上涨。他心里打定主意，要一直跟着光哥，好好干活，不能丢了师父的脸。
嘉嘉万万没想到，他想一直跟下去的师父，却突然跳槽了。
原来，客户那边的Lisa姐，从宣传部调离，到其他部门当一把手。光哥也不知道是怎么操作的，竟然搞定了客户公司，去顶替Lisa姐原来的位置。这样一来，光哥成功从可怜兮兮的乙方，摇身一变，成了趾高气扬的甲方。
嘉嘉很理解光哥的做法，当乙方哪有当甲方爽？他不理解的是，光哥去了甲方，却没有带上他。
光哥的说法是，让嘉嘉留在乙方公司，他们师徒俩可以里应外合，以后他们公司的案子，还不是如囊中之物？
况且，光哥还成功说服了广告公司的大老板，让嘉嘉当上了代理的文案总监，如果没什么意外，半年后就可以去掉“代理”两个字。
嘉嘉为了答谢光哥一路来的教导，以及这次的提携，咬咬牙，去香港买了块欧米茄的手表，趁着吃饭递给光哥。光哥没有推辞，笑嘻嘻地接了。
原以为，光哥去了甲方以后，会像他说的那样，对原来的老东家、如今的乙方，大开绿灯，诸事关照。谁知道，事情却恰恰相反。
成为甲方之后的光哥，变得比原来的甲方还甲方，甚至比Lisa姐还Lisa姐。在提案会上，他完全不顾师徒之情——或者是觉得，既然是徒弟，怎么骂都没关系——把嘉嘉骂了个狗血淋头，还把他们辛辛苦苦做的方案，贬得一文不值，全部推倒。
作为乙方，能有什么办法？改呗。
熬夜修改方案的时候，一个不清楚状况的实习生，向嘉嘉抱怨——甲方屁都不懂，恐怕要打一顿才会好。
嘉嘉只能苦笑，做了那么多年乙方，光哥怎么可能“屁都不懂”？只不过，当他从乙方变成了甲方之后，看问题的角度就变了。甲方把乙方批得千疮百孔，问题未必在于乙方，而在于甲方的代表人，要在公司里体现价值，或者是，他要从乙方寻求什么价值。
经过三星期的熬夜修改后，嘉嘉提交的方案，还是被无情地驳回了。在提案会上，光哥义正词严地说，吃哪家饭，办哪家事，如今他是甲方，就要对甲方负责，嘉嘉的这个方案，实在达不到他的要求。
嘉嘉连忙表示，他可以拿回去再改。光哥却摆手说不用了，他脸上表情非常凝重：“唉，别说我不顾情面，这一张单子，要给别的乙方做了。”
回到公司，嘉嘉一个人在办公室里，从下午待到第二天凌晨。他心里清楚，要是丢了光哥这张大单，这个文案总监的办公室，他差不多就要搬出去了。
光哥为什么要把单给别人，他不好瞎猜，但他听闻，光哥刚买了辆保时捷卡宴，正准备换大房子，首付还差一点。
第二天晚上，嘉嘉终于决定，约光哥出来吃饭。
赴宴之前，光哥郑重声明：“师徒叙旧可以，但是那张单子，免谈 。”
然而，半瓶酒过后，嘉嘉却递给光哥一个U盘：“师父，您回去看看，全新的方案。”
他一字一顿，强调说：“全新的，包您没看过。”
光哥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接过了那个U盘。他猛拍嘉嘉的肩膀，赞叹道：“你小子，早就猜到你留了一手！”
嘉嘉小心翼翼地问：“那个单子……”
光哥爽快道：“你放心，一世人两师徒，我不照顾你照顾谁？”
两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半年以后，嘉嘉如愿以偿，成为公司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文案总监。光哥的新房也开始装修，他跟所有的乙方说，都是自己人，到时千万别送礼，大概年前搬进去。
时间又过了三个月，很久没有打交道的Lisa姐，却突然约嘉嘉一起吃饭。她虽然已经离开了宣传部，跟嘉嘉没有了直接来往，但毕竟是甲方的重要人物，嘉嘉赶紧推了所有安排，赶往Lisa姐订的馆子。
两年没见，Lisa姐却没见老，反而更加容光焕发，气质高雅。
席间，Lisa姐却没有什么重要的话题，只是问嘉嘉近况如何，跟光哥相处得好不好，又回过头来，向嘉嘉道歉——当时把乙方骂得太惨，又害他们经常要加班。
Lisa姐感叹道：“哎，真的不是我想为难你们，只不过，甲方也有甲方的难处。”
嘉嘉一头雾水，不知道Lisa姐为什么要说这些，只能一边赔笑，一边陪酒。
喝了两瓶红酒，突然有个器宇轩昂的中年男子进了包厢，说是自己刚好也在这儿吃饭，就过来跟Lisa喝一杯。Lisa姐跟嘉嘉介绍，这一位是郑老板——但嘉嘉暗中猜测，这个所谓的“郑老板”，能让Lisa姐如此恭敬，显然不是生意场中人，而是代表着更高的权力。
嘉嘉赶紧跟郑老板敬酒，对方也没端着，陪嘉嘉喝了几杯，又看着他的表情，跟他闲聊了几句。几分钟后，郑老板跟二人告辞，出了包间。
郑老板走后没多久，Lisa姐也喝多了，让女助理扶着走了。这场莫名其妙的饭局，就这样莫名其妙地结束了。
同时结束的，还有今晚这个关于乙方的故事。
我停止敲打键盘，端起威士忌喝了一口，问道：“嘉嘉，你现在已经是副总了吧，那个光哥呢？”
嘉嘉叹了口气：“光哥啊，唉，前两年醉驾，出了场严重的车祸，走了。因为开的是他们自家品牌的新车，所以这个消息被压了下来，没多少人知道。”
我愣了好长一会儿，盯着嘉嘉的脸，认真地问：“那我把今晚这个故事写下来，再发出去，会对你造成……什么影响吗？”
嘉嘉给自己倒了半杯威士忌，仰头一饮而尽，然后哈哈笑道：“哎，你放心啦，我把客户的行业啊、时间点啊什么的，都已经，嗯，怎么说，艺术加工过了。没人能看出我说的是谁，除非是我故事里的角色。”
他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补充道：“而且啊，我跟光哥不一样，他要的太多了。我呢，我只想老老实实做个乙方，所以啊……”
嘉嘉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说：“你发出去后，我这个乙方，会当得更安心。”

鬼叔笔录
小视频里的女主角，确实就是甲方Lisa姐，光哥当时就认了出来，趁嘉嘉不备，把他笔记本电脑里的视频复制了过去，并以此敲诈Lisa姐，让她通过了方案，并给予各种好处。
光哥升任文案总监之后，给同事们发新的电脑，也是为了拿到嘉嘉的旧电脑，寻找有没有更多新的视频，并且确保用以要挟的视频，都控制在他手上。
但是实际上，嘉嘉早就把别的视频转移了，光哥一开始复制走的，只有当晚他们看到的那个视频。
去了甲方公司后，为了满足贪欲，获得更多回扣，光哥决定抛弃老东家。嘉嘉貌似迫于无奈，将保留的视频放进U盘，交给了光哥。实际上，嘉嘉在那时便有预感，光哥的贪婪跟疯狂，可能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
新的视频中能辨认出男主角，也就是那天晚上出现的“郑老板”。如果郑老板确认嘉嘉参与其中，可能不会对光哥下手——因为还有另外的知情者——但也可能将两人一起铲除。考虑到种种因素，嘉嘉决定放弃光哥。作为乙方，他没有办法，也没有决心，去捅甲方一刀。但是，现在情况是丙方准备捅甲方，乙方选择袖手旁观，则是很轻易的事情。
光哥当然是被谋杀的，但被伪装成了意外。故事讲完后，嘉嘉说他把客户的行业进行了“艺术加工”，所以甲方其实不是一家汽车企业，光哥当时“醉驾”开的，更不会是他们自己品牌的汽车。从文中的各种关于酒的暗示，合理推测甲方其实是某个大型酒企。
光哥去世后，甲方可能有意减少给嘉嘉公司的单，所以嘉嘉选择在这个时候，向鬼叔说出“故事”，来确保订单。同时声称自己手里虽然有视频，但不会像光哥一样贪得无厌，以此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盗 图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又高又瘦的妹子。她说自己叫Bonnie，是一名牙科医生，不过已经半年没上班了。
Bonnie要讲的，是一个关于盗图的故事。
半年多前，她跟三个朋友一起聚餐，自拍了一张合照，发了朋友圈。这时候，朋友A问Bonnie，为什么不回他的微博私信。
Bonnie就很奇怪了，跟他说：“我没有微博啊，你认错人了吧？”
朋友A先是不信，看Bonnie样子不像在开玩笑，这才意识到有点不妙。他赶紧找出那个微博账号，Bonnie一看，当场蒙圈了。
那个账号名，是Bonnie英文名跟中文名的组合，头像跟她的微信头像完全一样，最恐怖的是——微博发的内容，乍一看，跟Bonnie在朋友圈里发的一模一样。
Bonnie再三表示，她从来就没注册过微博，这真的不是她的账号。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有人在冒充Bonnie。
几个人连饭也顾不上吃了，纷纷开始研究这个微博账号。
这个微博上的假Bonnie，是从一年前，开始盗图发微博的。她的粉丝数量有三万多，评赞大部分是两位数，偶尔也有三位数，算是个微型网红了。
朋友们拿真Bonnie的朋友圈做比较，基本上，只要她一发朋友圈，半小时内，这个微博也会更新。而且，假Bonnie盗用了真Bonnie的照片，却配上了新的文案。
Bonnie虽然外表有些高冷，照片也挺酷的，实际上却是个傻大姐，朋友圈洋溢着欢乐的气氛。相比之下，这个假Bonnie在微博上配的文字，有一种淡淡的忧伤，又不至于太装，赋予了她一种女诗人般的清冷气质。也难怪，这个微博会有三万多人关注了。
问题来了，第一，这个盗图的人，到底是谁？
Bonnie的微信有差不多800个好友，社会关系不算太复杂，都是亲戚、同学、同事、朋友，还有一些牙科诊所的患者。不同于其他女孩子，Bonnie大大咧咧的，发朋友圈时从来不分组，这也给了假Bonnie可乘之机。
问题二，这个人煞费苦心，在微博上复制了一个假的Bonnie，她——甚至是他——想要干什么呢？
朋友B说，可能是想要红了之后，打广告。
朋友C说，可能是找网友借钱。
朋友A——也就是最早发现假Bonnie账号的那个——在这时候，发现了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
原来，假Bonnie发的微博，有一些是带定位的，而且定位位置，跟Bonnie朋友圈里的完全一致。这就意味着，假Bonnie也生活在这个城市，熟悉Bonnie的行踪，等她发完朋友圈之后，就去到相同的地点，盗了图片，再发一条带定位的微博。
这就不光是盗图的问题，而是一个变态跟踪狂了。
Bonnie觉得不寒而栗，这个潜伏在她好友列表里的死变态，到底是谁啊？
朋友C平时也玩微博，她这时候提出，有些发到朋友圈的照片，如果是原图的话，很有可能发到微博上，也还带着定位信息的。
Bonnie摇了摇头，说她发的照片，大部分都有用修图软件调过色——就比如，半小时之前，他们聚餐的那张自拍。
朋友A说，试试不就知道了。他熟练地从Bonnie的朋友圈里，下载了刚才聚餐的自拍，又打开微博，把那张自拍发了出去。果然，这样操作，是不会带定位的。
就在这时，朋友B尖声惊叫了起来。
“快、快看！”
原来，就在他们讨论的时候，假Bonnie又发了一条微博，照片赫然就是他们刚才的自拍。
最可怕的是，这一条微博，是带定位的。
四个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冷气，Bonnie“噌”一声站起来，环顾四周——那个变态盗图跟踪狂，此时此刻，就在这个餐厅里。
朋友A却一把拉住Bonnie，让她坐下，不要紧张。朋友A说，他刚刚想到，发微博的时候，定位是可以自己调整的，幅度可能在几十公里内，或者限制在本市。总而言之，那个假Bonnie大概率不在这餐厅里，而是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发送了这一条微博。
听完朋友A说的，Bonnie这才稍微松了口气。
吃完饭后，朋友A开车，把Bonnie送回了家里。一路上，朋友A不停安慰Bonnie，说这都不要紧，回去赶紧向微博举报，把假Bonnie的账号封掉就可以了。
朋友A还说，Bonnie是一个人租房子住对吧，万一盗图追踪狂真的出现了，赶紧打电话给他就好。
Bonnie跟他道谢之后，就回了家。她本来打算按照朋友A说的做，但是，跟闺密绵绵聊完电话之后，她的主意又变了。
绵绵情绪激动地说，光封掉一个微博账号有什么用啦？他还可以继续盗图，然后重新申请账号，或者在什么陌陌啦、探探啦、豆瓣啦，继续冒充Bonnie，简直没完没了！所以，关键是要把这个变态揪出来，然后把他拉黑！不够解气的话，再找人打他一顿都行。
Bonnie觉得，绵绵说得有道理。但是，具体要怎么做呢？
绵绵不愧是个推理小说控，没过一分钟，她就想出了个办法。
她教Bonnie说，可以这样，以后每次在朋友圈发照片，都先把好友分成两组，每组发略微不同的照片——至于不同在哪儿，只要Bonnie自己能认出来就行。然后，再去观察微博上被盗的图，属于哪个分组。这样反复几次之后，就可以大致确定盗图的是谁了。
Bonnie听完有点蒙，啊，什么意思？
绵绵解释说，你看，是这样啊。你有800个好友对吧，先分成两组，每组400人，然后看微博上，那个变态盗的是哪一组的图，这样，就能洗脱另外一组400人的嫌疑。
接下来，剩下的400人，再分成两组，每组200人，重复上述步骤。你看啊，400、200、100、50、25、12、6、3……只要8次，最多9次，就可以揪出那个盗图的变态啦。
Bonnie想了一会儿，这才恍然大悟，对喔！
她恨不得能抱住绵绵亲一口，但她人正在国外留学，要寒暑假才能回来——这也是为什么，Bonnie一开始就排除掉了绵绵的嫌疑。
挂了电话之后，Bonnie重新确认了房门有没有锁好，这才安心入睡。
接下来的几天里，Bonnie照着绵绵说的方法，对微信里的好友进行分组筛选。微博上那个假Bonnie，果然不疑有诈，一直从被分到的组里盗图。Bonnie有时一天发一次，有时一天发两次，一个星期后，就把嫌疑人范围，缩小到一个四人小组里。
这四个人，分别是她的上一任前男友、一个预约了几次但从没来过的患者、一个快十年没联系的小学女同学，最后一个，居然是那天聚餐的朋友A。
Bonnie把这个结果分享给绵绵之后，怀疑的焦点，就主要落在了前男友，以及朋友A的身上。
这两个人，都有作案动机。
当初Bonnie偶然从前男友手机上，看见他跟某人的聊天记录，内容是关于开房后的感想。性格直爽的Bonnie当即发飙，不理前男友百般解释、下跪道歉，坚决分手。前男友虽然表面上没说什么，过年过节还给Bonnie发红包、送礼物，但背后似乎对她积怨颇深。
一个两人共同的朋友告诉Bonnie，前男友有一次喝醉了酒，大骂Bonnie是个冷酷无情的婊子。
这样一来，前男友用这种变态的方式报复Bonnie，给她添堵，这个动机说得上充分。
至于朋友A，他的嫌疑也不小。为什么刚好是他，发现了假Bonnie的微博账号？Bonnie回想起来，朋友A应该也是喜欢她的，只是一直没怎么表达。会不会他趁着这个机会，制造一点危机，才好跟Bonnie表白？
再说，那天聚餐时，朋友A下载图片再发到微博上的动作，非常熟练，而且，他中间去了次洗手间，会不会是他先用假Bonnie的账号，设定好了时间，按时就发了出去呢？
那天吃完饭，就是朋友A主动要送Bonnie回家的，这几天里，他也一直对Bonnie嘘寒问暖，还约她吃饭，说是要保护她。
Bonnie越想越觉得，这个变态的盗图跟踪狂，就是朋友A没错了。
绵绵却不这么想，她觉得Bonnie前男友的嫌疑更大。这个人心术不正，人品不好，两人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她就有提醒过Bonnie的。
不过，这种争论没什么必要，因为结果很快就要揭晓了。
接下来，Bonnie只要把剩下的四个人再分组，注意把朋友A跟前男友，分配到不同的两个组里，等那个假Bonnie一发图，结果马上水落石出。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不如她们所料。
在Bonnie发出了最后的那组照片后——是两张喝咖啡的自拍，一张能看见咖啡杯耳，另一张看不见——微博上的假Bonnie，却迟迟没有盗她的照片。
不光如此，这个假Bonnie仿佛消失了一般，既没有发任何微博，也没有回复任何评论。
难道说，在这最后关头，嫌疑人看穿了Bonnie的伎俩？
Bonnie等了一天。
Bonnie等了两天。
Bonnie等了三天。
到了第四天，Bonnie准备放弃这种方式，打算直接从最后的四名嫌疑人入手，通过其他方法得出结论的时候——假Bonnie却又发微博了。
看见这条微博的那一刻，Bonnie只觉得天旋地转。
仍然是盗图，盗的却是一星期前的照片——是在最初开始筛选的时候，最后这四个嫌疑人，都没有在的那个组的照片。
也就是说，如果假Bonnie真的是这最后四人的其中之一，那么他或者她，根本就不可能看到这张照片，更别提盗图了。
想清楚这一点后，Bonnie浑身发冷，如坠冰窟。
原来，假Bonnie从一开始，就看穿了她的套路，却仍然陪她一直玩下去。所以，这几天里，假Bonnie一直在戏弄她。
Bonnie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小猫，往洞里掏啊掏，以为马上就要抓住老鼠了——却没想到，躲在黑暗中的并不是老鼠，而是一只吃猫的怪兽。
更可怕的一点是，可以同时看到两组照片，假Bonnie要不然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合伙；要不然，假Bonnie就是心思细密到，从一开始就化身成两个微信号，潜伏在Bonnie的好友列表里。
无论哪一种可能性，都恐怖得令人齿寒。
这个结果，完全颠覆了Bonnie的判断。
自己的智商，根本不够跟变态斗啊。
她愣了好久，正准备打电话给绵绵，突然——她意识到什么，把手机扔到了沙发上。
如果微博假Bonnie是两个人，那么，即使是身在国外的绵绵，也不能排除嫌疑了。不，反过来说，绵绵的嫌疑才是最大的。Bonnie回想起当初那个晚上，绵绵听完她的叙述，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想出”了这么一个所谓筛选嫌疑人的方法。
说不定这几天里，她在跟Bonnie通电话的时候，脸上带着的是充满鄙夷的冷笑。
毕竟，前男友当年无论如何，都不肯交代出轨的对象。Bonnie也一度怀疑过绵绵，她曾经阻止自己跟前男友在一起，出轨的事情发生时，也刚好是绵绵回国的暑假。
而且，绵绵酷爱看推理小说，这么变态、复杂的戏弄方式，是由她想出来并实行的，一点都不奇怪。
到头来，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能够相信的。
想通了这一点后，Bonnie决定回到最初的蠢办法——在微博举报假Bonnie。
谁料，那个账号却先行一步，清空了一年来所有微博，只留下最后一条，倒打一耙：“可怕，居然有人盗图。即日起，本微博停用。”
这一句话，像一柄带毒的利剑，彻底刺穿了Bonnie。
原来，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这个假Bonnie的预料之中。真Bonnie对于假Bonnie来说，不过是一具好看的皮囊，或者说，是一个还算漂亮的提线木偶。
Bonnie大病了一场，半个月都没出门。
从那以后，她疏远了绵绵、前男友、朋友A，更是再也不发朋友圈了。假Bonnie的微博也不再更新，Bonnie原以为，一切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道，这才是Bonnie噩梦的开始。
一开始，是有一个年轻男子，大半夜的，在Bonnie楼下大声示爱，又质问Bonnie为什么突然变心。
问题在于，Bonnie根本没见过他，更别说跟他谈恋爱了。
邻居帮Bonnie报了警，结果在警察到来之前，这个男子居然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水果刀，往自己身上狂刺十几刀。最后，他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失血过多身亡。
警察调查发现，死者是开书店的，那家店Bonnie居然还去过。在死者的手机里，警察找到了他跟Bonnie的聊天记录，证明他确实跟 Bonnie网恋了半年。大概在三星期前，该男子惨遭Bonnie抛弃，最终想不开才自杀。
Bonnie想通了一切之后，又费了好大工夫，才终于向警察证明——跟自杀男子谈恋爱的，并不是她，而是微博上那个假冒的Bonnie。
警察于是暂时放过了Bonnie，但却说如果有需要的话，随时要来协助调查。
一个自杀的男人，已经足够让Bonnie疯掉了。可怕的是，更多的受害者出现了。
在半个月时间里，不断有陌生男子——本市的、外市的、外省的，甚至是海外的，打电话给Bonnie，或者直接出现在她家楼下、牙医诊所门口，有冷静的，有癫狂的，有痛哭流泪的，但无一例外，都是向Bonnie示爱，要跟Bonnie复合，或者质问她为什么要狠心抛弃自己。
毫无疑问，这些来闹事的男人，都是假Bonnie的“男朋友”，都是那三万多微博粉丝的一员。看起来，那个假Bonnie盗了她的图，在微博上假扮她，然后，同时跟不知道多少个男人谈恋爱。
在虚拟的网络世界里，把自己当成真正的Bonnie，然后去谈恋爱，去享受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得到的爱情——或许，这就是假Bonnie盗图的真正目的。
最终，假Bonnie消失了，抹去了自己在互联网上的所有痕迹，却把真Bonnie的联系方式，留给了这些可怜的男人。自然而然的，他们找到了真Bonnie头上……
Bonnie完全崩溃了。
她搬了新家，没有告诉任何人。
她请了半年假，最终牙医诊所也受不了，在两星期前，通知她去办离职。
没想到，在交接工作的时候，Bonnie有了意外收获。
她终于知道，给她带来无尽烦恼、让她痛不欲生的，那一个盗图的假Bonnie，到底是谁了。
然而，在那一刻，她却没有任何报复的念头。
到这里，Bonnie的故事就讲完了。她拿起手边的福佳白，咕咚咕咚，一口气喝掉了大半瓶。
我敲着键盘，脑海里回放着那一串嫌疑人名单，一个个筛选……
我一拍桌子，醒悟道：“盗图的，原来是这个人！”

鬼叔笔录
盗图的假Bonnie，其实是自杀的男青年=书店老板=预约了但是没去的患者。
假Bonnie的微博上，配图文字有“诗人般的清冷气质”，符合书店老板的身份（所以才写出了自杀青年的职业）。
真Bonnie是在工作交接时，才意识到盗图的人是谁——预约信息上有这人的证件照，Bonnie应该是之前看过的，但因为她性格大大咧咧，而且男青年半夜楼下出现，自杀后又鲜血淋漓，所以一开始并没辨认出来。
因为假Bonnie已经自杀身亡，报复当然无从谈起。
以上三点决定了，盗图的不会是绵绵、朋友A、前男友。他们都是本格推理小说中，烟幕弹一般的存在。
更不可能是Bonnie自己精神分裂或多重人格，因为这样的话，聚餐的时候她就会露出马脚，也不会经受得起警察的调查。
接下来是补全情节。
假Bonnie，书店老板，其实是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角色。他在书店里偶遇Bonnie，一见倾心，但是在了解到她傻大姐般的个性后，却大失所望。
于是，他采用各种方法接近Bonnie（以他这么偏执、变态的个性，在大大咧咧的Bonnie朋友圈里，“植入”两个号码，绝非难事），然后便开始盗用Bonnie的图片，在微博上塑造一个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神。
一开始，他用这个账号来跟自己谈恋爱，以“享受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得到的爱情”，再后来，他疯狂迷恋自己所塑造的形象，便用“她”来跟许多网友谈恋爱，以得到更大的快感。在我的想象中，此人的个性里，也具备“性倒错”的成分。
一方面，在满足了自己的欲望之后，他感受到巨大的空虚；另一方面，真Bonnie已经发现了这一切，从此再也不发照片了。双重打击下，他决定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以充满戏剧性的方式。
相信在断气的那一刻，他一定感受到了他一手创造的“Bonnie”对他的爱，同时也跟“Bonnie”融为了一体。

奔 现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30岁左右的男子。
他穿着一件连帽卫衣，戴着帽子，全程都没有摘下。从客人苍白的皮肤、紧张的叙述、僵硬的肢体语言，我猜测他是个很少出门，也很少跟人打交道的宅男。
客人让我叫他“马里奥”——这显然是个假名字——他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奔现的故事。
所谓奔现，是这两年流行的一个网络术语，大概可以理解为，从网恋奔向现实生活。所以，马里奥这个奔现的故事，要从网恋开始说起。
出乎我的意料，一进入讲故事环节，马里奥就抛掉了原有的拘谨，讲得抑扬顿挫，非常有功底，像是经过训练一般。
马里奥告诉我，他是个插画师，平时也接一些出版社、广告公司的订单，以画画为生。工作之余，他会画一些天马行空的个人作品，上传到微博上，因为风格比较独特，渐渐也引来了一些关注。
碧琪就是在微博上找到马里奥的。
半年前，她的第一条评论是：“画得好棒！”
碧琪的微博头像，似乎是她的真人照片，而且恰好是马里奥喜欢的类型。他很自然就点开了碧琪的主页，翻她之前发的微博——尤其是带着照片的那些。
她的微博展现的，是一个20岁出头的女大学生，热爱动漫、游戏、Cosplay，也喜欢旅游、雪糕和柴犬，总之，称得上是一个可爱又漂亮的小仙女。
更加引起马里奥关注的，是碧琪主页上的所在地——跟他在同一个城市。
所以，很少回复评论的马里奥，极为羞涩地跟碧琪互动：“谢谢夸奖。”
两人的第一回合就此结束，不过，一星期后，当马里奥又发表了另一幅作品，碧琪直接发私信给他了。
碧琪说：“小哥哥画得真的好棒！弱弱地问一下，能照这个风格帮我画一张照片吗？那个，我愿意付费的，不过太贵的话会负担不起……”
紧接其后的，是她的一张自拍照，大眼睛，黑长直，微微噘起的嘴巴，有一点点俗气，但可爱度爆表。
马里奥答应了她的要求，尽心尽力画了一幅画——而且，当然没有收费。
在这以后，碧琪主动加了马里奥的微信，两个人的来往更加密切，关系也逐渐升温。
最初的时候，马里奥还曾经怀疑过，碧琪会不会是假扮女孩子的人妖，或者虽然是女孩子，但是盗用了别人的照片。毕竟现在的网络上，这样装成好看的小姐姐，来骗蠢直男钱或感情的事，时有发生。
不过，碧琪常会发语音给马里奥，还跟他视频聊天了几次，渐渐地，马里奥也就放下心来——这个叫碧琪的社交账号后面，确实是个可爱又漂亮的女生。
情人节那天，马里奥鼓起勇气，给碧琪发了一个520元的红包。碧琪刚接红包不久，马里奥的门铃响了，竟然是快递小哥送来的情人节礼物。
马里奥不由得喜出望外，原来碧琪前几天问他详细地址，是为了在情人节送他巧克力。
两人的恋爱关系，由此得以确定——起码，马里奥是这么想的。
网恋一个月后，马里奥提出了奔现的请求。
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相距十公里，既然是恋人关系，见面吃个饭、看个电影，是非常自然，也非常简单的一件事。
没有想到，碧琪竟然拒绝了他。
不对，确切地说，应该是碧琪答应了见面的要求，但是附加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条件——碧琪要马里奥每天给她讲一个故事，并且，指定了要吓人、恐怖的那种。当碧琪听到一个能吓到她、并且从没听过的故事，就会答应跟马里奥见面。
碧琪告诉马里奥，她从小就长得很可爱，身边所有人都喜欢她，都觉得她是个阳光活泼的女孩子。为了不辜负大家的期望，她也一直表现出单纯可爱的一面。
但是实际上，因为成长过程中一些不太好的经历，在她的内心深处，其实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她非常喜欢，不，应该说是病态迷恋，那些阴暗惊悚的小故事。
碧琪希望，在从网恋到奔现之前，通过讲这些恐怖故事，让马里奥了解到真实的自己。如果在了解到自己外表跟内心截然相反的这一事实后，马里奥仍然能接纳她，爱她，她才能够放下心来，真正跟马里奥在一起，成为现实里的一对恋人。
她对故事的要求，其实非常简单：无论有没有鬼，有没有杀人，口味轻还是重，都可以——只要能吓到她。
马里奥听完碧琪的要求后，也试着反驳、争取，甚至还结结实实生了一次气。碧琪虽然也安慰他，也跟他道歉，还哭了两次，但是对讲故事的这个要求，她却非常坚持，毫不退让。
碧琪甚至说，只要马里奥讲出了真正吓到她的故事，那么就算在第一次见面时，把身体献给他都可以；反之，如果马里奥来硬的，比如未经碧琪同意，直接到学校去找她——那么，她将跟马里奥永远断绝来往。
无奈之下，马里奥只好答应了她的要求。不就是讲故事嘛，能有多难？
他先是买了很多惊悚小说，又在网上搜集了一堆吓人的段子，照着直接讲给碧琪听。没料到，往往他只讲了一个开头，碧琪就猜到了结局——原来这些故事，她早就看过了。
马里奥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试着自己编故事。毕竟他是个插画师，从来没写过故事，所以一开始完全无从下手。但是渐渐地，他发现讲故事跟画画之间，有一些共同之处。比如说，都是先找一个框架，然后再填充素材。
熟悉了这个模式，再加上一点训练，编故事其实也没有那么难。
他逼着自己，坚持每天都编一个故事，一个多月后，渐渐越来越像样、越来越吓人了。有好几次，差一点吓到了碧琪——就差那么一点点。
在马里奥就快要放弃的时候，他的缪斯女神终于降临了。那是一个周六深夜，当他把故事构思完的一刻，身上汗毛都倒竖了起来——一半是让故事吓得，另一半，是他有预感，这个故事，一定能打动碧琪。
事不宜迟，他马上给碧琪发了个语音聊天。
以下，就是马里奥所讲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在一个村庄里，有一家的男人早年去世，剩下母女两人相依为命。妈妈每天辛苦劳作，女儿认真读书，终于考上了理想中的大学。离开村庄的那一天，妈妈给了女儿一个护身符，让她每天贴身带着，但是千万、千万，一定不能打开。
女儿听了妈妈的话，将护身符每天带着，作为她认真学习的动力。
两年后的一天，女儿突然接到噩耗——妈妈在工作时晕倒了，被乡亲们送进了医院。等她赶回老家时，妈妈已经去世了。
火化完妈妈之后，女儿终于忍不住好奇，打开她贴身携带两年的护身符。
结果，里面是鲜血淋漓的红字。
“都怪你，非要考什么大学，才把家里弄得这么困难，这么苦。你这个讨债鬼，去死吧！去死吧！！去死吧！！！”
马里奥讲完这个故事后，碧琪突然发出一声尖叫。
然后，手机里是长久的沉默。
过了好一会儿，碧琪才跟马里奥说，这个故事，确实吓到她了。不光是故事本身吓人，更重要的是，碧琪自己的经历，跟故事里的小女孩，有相似之处。
原来，她也曾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但是某天晚上，父亲突然遭遇了意外。自此以后，母亲就承担起了所有的家庭责任，含辛茹苦地照顾她，一直到现在。虽然母亲表面上总是毫无怨言，但是说不好，在她心底深处，也有着故事里妈妈同样的恨意。
就好像碧琪自己，虽然每天都觉得对不起妈妈，但为了不让她担心，也还要装出阳光灿烂的样子一般。
这么活着实在是太累了，如果有个方法，可以让自己跟妈妈同时得到解脱，那就太好了。
说着说着，碧琪突然抽泣了起来。
马里奥一边安慰碧琪，一边担心她原本说的见面的承诺，会不会变卦了？
幸好，哭了一小会儿之后，碧琪告诉马里奥，她决定履行诺言，明晚就跟他见面。
第一次约会的地点，竟然是在马里奥高中母校附近的一条小路上。而且，很奇怪的，碧琪把时间定到了晚上的10：30。
虽然感觉有点怪，但马里奥迟疑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碧琪对约会的安排。
碧琪再三确认，是那个高中附近的小路，晚上10：30，真的没问题吗？
马里奥也回复道，真的没问题，为了见到你，就算让我去天涯海角都可以。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碧琪似乎叹了口气，然后幽幽地说：“那好，明天晚上见。”
接下来的一天，马里奥沉浸在无尽的幸福感里。网恋了几个月的女友，终于要见面了——而且照她之前所说，见面后直接把她带去酒店都可以。奔现以后，他一定要好好照顾碧琪，抚平她心里的伤痕，以后就结婚生孩子，幸福到天荒地老。
第二天晚上，在出门之前，他还破天荒地好好打扮了一回。
可是，马里奥在那约定好的地点，一直等到凌晨，碧琪都没有现身。
他发微信给碧琪，发现自己被拉黑了。打电话，同样拉黑。再去看最初跟他联系的那个微博，内容也全部清空了。
从那天以后，他再也没得到过关于碧琪的任何消息。
不要说奔现了，这个网恋女友，完完全全地从他的生命里消失了。
马里奥冥思苦想，也得不到任何答案。
直到有一天，沉寂已久的高中同学群里，突然爆出一条消息：有个男同学A，被人一刀捅死在家门口，捅死他的那个人，随后也自杀了。
而这个男同学A，高中时跟马里奥关系不错，两个人经常一起调皮捣蛋，被当时的班主任狠狠批评了许多次。
听到这条消息后，马里奥终于明白了一切。
为此，他痛哭了两天两夜，醒来之后，他开始疯狂地描绘碧琪在他心目中的样子。
如今，他的微博上只有一个主题：永远深爱的女朋友，碧琪。
马里奥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我也长长地叹了口气，对马里奥说：“方便的话，告诉我你的微博账号吧，我去给你点个赞。无论画画还是编故事，都真的不容易。”

鬼叔笔录
这题比较简单，不过也需要一些想象力。
碧琪的父亲就是当年马里奥的班主任，班主任在多年前的晚上10：30，于学校附近的小路上遇害了，凶手一直没有查到。
碧琪的生活遭遇剧变，长大后，她得知当年的嫌疑人包括马里奥和同学A，他们都因为被班主任惩罚，怀恨在心，很可能实施报复。
她找到了马里奥和同学A，同时跟他们进行“网恋”，并最后通过约定时间和地点——事隔多年，马里奥不清楚班主任遇害的时间和地点，所以答应了约会，正常出现；同学A心中有鬼，必然不敢去——排除了马里奥的嫌疑，确定同学A就是当年的凶手。
碧琪早就搜集到了两人的住址，遂上门谋杀了同学A，报仇之后，自杀以求解脱。

毒 誓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个忧郁的中年人。
开始讲故事前，客人给我念了一句诗：“爱人的头颅应该高挂在城墙，总好过让他流浪在别人身旁。”
且不管这到底算不算诗，反正，客人就这么念了。
接下来，客人进入了正题，我们暂且把故事里的这一对夫妻，称为方先生跟方太太。他们的故事，要从多年前，两人新婚宴尔时讲起。
那时候，方先生跟方太太沉浸在狂热的爱恋中，两人的感情是如此炽烈，以至于许下了极为荒唐的誓言。他们发誓，两人要对彼此忠贞不贰，执手偕老，直到海枯石烂。如果任何一方背叛了爱情——不管是精神还是肉体出轨——那么，另一方有权利，也有义务，要杀掉出轨的一方。
而被杀的一方，即使识破了对方的谋杀计划，也不得加以阻拦，甚至还要为对方提供便利。这样一来，才能帮助被伤害、被背叛的那一方，在亲手杀掉爱人之后，能够孤独但安全地活在世界上。
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就是背叛爱情应当付出的代价。
两人更一致认为，如果真的有一天，他们如此炽热的爱情，也逐渐变得冷淡——就如同天底下大多数的感情那样——那么，与其苟延残喘，或者黯然分手，还不如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土崩瓦解，用肉体上的毁灭，为死去的爱情殉葬。
不过，方先生跟方太太如此深爱着对方，所以无论出轨也好，谋杀也好，一切都不会发生，说到底，这也只是个悬在半空中，永远不会应验的毒誓。
结婚后的许多年里，两人凭借着爱意——说不好，也多少因为毒誓的威慑——渡过了许多难关。
比如说，方先生曾经失业了大半年，方太太用自己的工资支撑整个家庭，毫无半句怨言；又比如说，方太太生过一场重病，搞不好就要撒手人寰的那种，多亏了方先生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才又慢慢好转，恢复了正常的生活工作。
还有，两人结婚多年，仍然没有孩子，彻底检查之后，确定了是其中一方的生理缺陷，导致这辈子都无法生育。最终他们决定，既不通过人工方式生育，也不领养，而是买了一只聪明可爱的金毛幼犬，当成是孩子来抚养。
方先生跟方太太如此相互扶持，相濡以沫，走过了将近十年。谁都以为，两人白头到老，相守一辈子，应该是铁板钉钉，跑不掉的事了。
可惜，能共苦的人，不一定能同甘，到了最后——讲到这里时，客人的眼角泛起了泪光——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方先生跟方太太之间，有人出轨了。
讲到这里，有必要描述下两人目前的状况，以便我们更好地理解，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方先生今年40岁，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当中层，年薪80万元左右。他平时工作不算太忙，但是职业已经到了天花板，没什么上升空间。这两年来，好几拨人邀请他辞职创业，可是他思前想后，仍然没做出决定。
他年轻时高大帅气，但是35岁以后，开始中年发福，发际线也日渐上移。再加上由于生活悠闲、富裕，缺乏刺激，他沾染上了酗酒的恶习。出去聚餐当然要喝得烂醉，就算没事在家，也是酒杯不离手。
方太太甚至觉得，丈夫的酗酒导致了轻度的抑郁症，还有酒精性低血糖的症状，但是，他从来不肯去医院做检查。
方太太比丈夫小三岁，在一所重点高中当老师，收入虽然没有丈夫高，但是福利待遇要好一些，社会地位、人脉资源方面，其实还更有优势。方太太喜欢做饭、阅读、泡澡、旅游和瑜伽，平时很注意饮食，所以身材一直保持得很好。
除此之外，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家里的金毛犬——大豆——身上。这只他们当作儿子来养的金毛，智商确实出类拔萃：简单的指令半小时就能学会，能分辨主人细微的情感，除了不会说话之外，跟个五六岁的人类幼儿差别不大。
说来也怪，不知道为什么，大豆平时都是方太太在照料——包括喂养、洗澡，平时遛狗，周末带到海边玩——它跟方太太会较为亲昵，但会更服从方先生的命令。
介绍完三个家庭成员，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说出轨这件事。
不得不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出轨的一方保持了充分的克制，也已经足够小心翼翼了。没有可疑的微信或电话，没有彻夜不归，更没有什么风言风语在外面流传。出轨这件事之所以会败露，完全是一个意外。
方先生跟方太太中的另一方，在一场饭局上偶然认识了个警察朋友。大家都喝得有点多，在一阵起哄下，警察朋友当场用他的系统，查询在座各位的配偶的开房记录。另一方其实稍有点紧张，但还是报出了那串身份证号。
结果出来后，警察朋友哈哈大笑：“没事，没事啦。”
另一方心里，却咯噔了一下，因为列表里有几条开房记录，只有出轨一方的名字。另一方默默地记下了这几条记录的日期，然后在大家喝酒时，在心里比对了一遍。没错，在这个日期里，自己或者是在出差，或者出门旅游，总之，都不在本市。
也就是说，出轨的那一方，趁着自己不在本市的时候，独自去了酒店开房。至于开房的目的，就不言而喻了。
当然，出轨的一方没有笨到登记两个身份证，确实从实际操作上，也没有这个必要。稍微好一点的酒店，只要一个人办了登记入住，拿了房卡，再下来把另一个人带上去，就可以了，酒店员工并不会过问。
不过，如果分析这一点的话，也可以得到一些信息。偷情的那另一个人，可能也是有家庭的，或者因为其他种种原因，不方便去酒店开房。所以，方先生和方太太中出轨的那一方，才会铤而走险，用自己的身份证去开了房。
另一方知道，出轨的一方和自己一样，都不会忘记当初那条毒誓。这么说来，无论出轨的对象是谁，肯冒这么大的风险，必然是真爱无疑了。
在得知了对方出轨的事实后，另一方心里，其实也犹豫了很久。许多个晚上，当卧室的灯熄灭后，另一方仍睁着双眼，望向无尽的黑暗中。
扪心自问，他们的感情有变淡吗？其实并没有。如今，另一方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如此荒唐，简直脱离了现实生活——那就是遵照当初的誓言，亲手杀掉相伴多年的伴侣。想想就觉得可笑。杀人，杀掉躺在身旁安然入睡、呼吸均匀的那一具躯体，杀人啊，是认真的吗？
第二个选择，看上去会更加理智，也更加温柔——跟大多数人一样，提出离婚，放对方一条生路，同时也放自己一条生路。
只不过——每当想到这里，另一方的心脏就会突然被揪紧——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是背叛了当初的誓言，背叛了一段生命，背叛了当初相信爱情的自己，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背叛了对方。
几个不眠夜之后，终于，那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另一方，做出了决定——捍卫誓言。
接下来，是对事情发展的客观性描述。
暑假里，方太太回了一趟娘家。她妈妈的糖尿病加重了，需要日常注射胰岛素，所以两个月时间里，方太太都陪在妈妈身边，为她亲手注射胰岛素。
这两个月里，老婆不在家，没人管着，方先生更是经常在外面跟同事、朋友喝酒。有一个20多岁的女孩，是方先生的下属，经常陪着方先生，在他喝酒后送他回家。
清醒的时间里，方先生主要是在训练大豆，教会它一些新的技能。跟方太太不同，方先生训练的都是些无厘头的技能，比如说，只要手机铃声一响起，就把房子里所有的狗玩具，都扔到放手机的地方；再比如说，把家里的垃圾，扔到同栋楼不同楼层的垃圾桶里。
暑假快结束时，方太太终于回家了。本来说好了，那天晚上要来一场小别胜新婚的、酣畅淋漓的相会，但是就那么巧，刚好方先生的部门拿了笔奖金，说好了所有人一起吃大餐庆祝。
那天晚上，方先生自然又喝醉了。
破天荒的，他居然没有回家睡觉，而是打完电话通知方太太后，在那个年轻女同事的搀扶下，去了酒店开房。
第二天早上，当他带着宿醉的偏头疼，回到家中时，却发现方太太已经躺在浴缸里，淹死了。
法医测量肝温，判断方太太的死亡时间，是在前一天的晚上——当时方先生刚跟同事喝完酒，所以，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至于方太太的死因，则是因为泡澡时突发心肌梗死，导致昏迷，最终溺毙在浴缸里。
这个解释合情合理，毕竟在多年以前，方太太就曾得过类似的重病。
警察并非没有怀疑，作为最亲近的人，方先生是否会有杀人动机？比如说，因为跟方太太感情破裂，所以设计将其杀害。
但是，警察调查了方先生跟年轻女同事的关系，却发现他们的交往非常纯洁。甚至在喝醉酒的那天晚上，女同事把他扶到酒店后，便自行回家了，并且叫了个年轻男同事来照顾方先生。当然了，这个年轻男同事和方先生之间，也是正常的上级跟下属的关系，清清白白。
所以，这起令人惋惜的死亡，最终被认定为突发疾病造成的意外。
警察们疏忽了一点，在方先生回家的那个早上，他通过家中的金毛犬，处理了一个关键性的证物。而且，他处理冰箱里变质食物的同时，还找到了一个装满液体的小玻璃瓶。弄明白里面装的是什么之后，他把这个玻璃瓶，也一并扔掉了。
如果说，丢弃第一件证物时，方先生心里充斥着悲痛和内疚，那么，扔掉第二件证物时，他则是在恍然大悟之后，心中释然了。
总之，在这个故事的结局，方先生坚信，他捍卫了当初的那个毒誓，从某种程度上，也就是捍卫了两人的爱情。
如今，坐在烧烤店的包间里，给我讲述故事的这位客人，绝不承认，他就是故事里的方先生。
我很清楚，他顾虑的是什么。但是在我看来，他的顾虑是完全多余的。故事里的毒誓之所以毒，是因为它在带走了其中一个人的生命后，也完全摧毁了另一个人，带走了他的灵魂，以及余下生命里幸福的可能性。
这个宛如哑谜的故事里，到底是谁背叛了谁，谁想杀谁，谁最终又杀了谁，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杀的——对我而言，其实也不那么重要了。
我唯一好奇，但这辈子都不可能知道的是，在意识到自己即将被杀死的那一刻，泡在浴缸中的方太太，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鬼叔笔录
大部分同学都猜到了，出轨的是方太太，出轨对象没有详细提及，有可能是学生家长——有家室，无法开房，甚至是男学生——未满18岁，无法开房。
至于有说方太太跟大豆出轨的，属于扰乱课堂秩序，都一边罚站去。
整个故事是这样的。
方太太出轨了，由于担心被方先生发现之后，自己会被杀死，所以准备先下手为强。方先生有酒精性低血糖，所以方太太在暑假给母亲注射胰岛素时，也准备好了足够的量带回家中，只等方先生喝完酒回家之后便下手——胰岛素对低血糖患者是致命的。
岂料，方先生确实也发现了方太太出轨的证据，并决定履行誓言。至于他是怎么杀死方太太的，是这一期的难点，接下来详细解释。
方先生利用暑假时间，训练大豆一听到手机铃响，便将玩具扔到手机处——所谓的玩具，其实是一个插线板。
他熟悉妻子有泡澡时玩手机的习惯，计算好时间，在那时打电话给妻子通知不回家睡觉。大豆听到手机铃声，便将插线板——与训练时不同，这次是通着电的——扔进浴缸里。
此时的画面应该是：方太太正在跟丈夫通话，思考着搁浅的杀人计划，大豆叼着插线板朝她狂奔而来，她目瞪口呆地看着，根本来不及反应。
插线板扔入浴缸后，短暂的电流造成了方太太旧病复发，昏迷后溺死在浴缸中。关于这一点的可行性，构思的时候，我特意请教过读者中的一位法医来进行确认。
因为电流短路引起了家中保险跳闸，第二天方先生回到家时，家里是处于停电状态的——所以冰箱中的食物经过一夜，变质了。他让大豆把插线板扔到了别的楼层，同时也发现了方太太准备的胰岛素，知道了对方为了自保，想要杀死自己。
然而方先生是清白的，方太太不光背叛了他们的爱情，还背叛了誓言本身，这么想着，方先生原本的愧疚也随之释然了。
无论现在是单身还是恋爱中，都不要许下跟方太太方先生一样的毒誓——活着比什么都好。

善 意
今晚的客人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穿一件干干净净的白衬衫。我看他的样子，应该是个助教、医生、工程师之类的，他却告诉我，自己现在开了家小超市，今晚为了赶过来，还特意提前关门了。
这个超市老板——小刘的故事，发生在一个雨天的凌晨。
那天深夜，小刘开车回家，突然下起了暴雨，特别大那种，开车不像开车，像在海底开潜水艇。小刘不敢大意，打开双闪灯，控制车速，过了一会儿，雨势才开始减弱。他刚刚放松一点，却突然发现，前面不远的地方，有辆轿车横在路边，车头整个撞上了右边的绿化带。
看起来，这车不像是自己撞上去的，而是跟另外的车发生了碰撞，在大雨中失去了控制，才会撞得那么狠。因为雨下得很大，这一段路似乎也没有摄像头，所以肇事车索性逃逸了。
小刘没有想太多，减缓车速，停在事故车前面，然后打开门冲了下去。
事故车是一辆很长的奥迪，里面只有一个人，是个40多岁的中年大叔。他脸上被碎玻璃划破，流了一脸的血，但神智还很清醒，只是双腿被卡住了，所以没法从车上下来。按照小刘判断，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
雨突然一下又大了，小刘瞬间被淋得全身都湿透了。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掏出手机要打120，大叔却制止了他，说自己刚才打过，救护车已经在路上。
小刘不敢贸然挪动伤者，也不放心回到自己车上，于是就这样站在大雨中。偶尔有车从旁边路过，但都没有停留，直接开走了。现在这社会，大家自我保护的意识都太强了啊。
大叔也隔着雨幕在看他，眉头紧皱，却不像是因为痛苦，而是在思考什么严肃的问题。过了一会儿，他似乎终于做了决定，对小刘喊道：“小伙子，你过来一下。”
小刘走过去，弯腰趴在车窗上。
大叔遭遇了那么严重的车祸，情绪却颇为镇定，声音里也没有惊慌：“我想请你帮个忙。”
小刘点了点头：“您尽管说。”
出乎小刘的意料，大叔从自己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递给小刘。
小刘不禁奇怪道：“这是？”
大叔深吸了一口气，对小刘念了一个地址，又重复了一遍，让小刘好好记住。他说的这个地方，小刘有点儿印象，是市中心一个高档小区。
不用问，这把钥匙，就是大叔说的这个地址的门钥匙。可是，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大叔解释道：“小伙子，你拿这把钥匙，去我说的那个地址，现在就去。到了之后，你开门进屋，自然就知道应该怎么做。然后，把你的银行账号留在茶几上，等我一出院，就转十万元给你，作为小小的报答。”
这下子，轮到小刘深吸了一口气——到底是什么事，值得十万元的报酬？又或者换个角度，到底是什么事，值得这位大叔在出车祸后，第一时间让一个陌生人帮忙解决，并愿意为此付出十万元的代价？
大叔看出了小刘的疑虑，解释说，这件事对自己非常重要，但是请小刘放心，首先绝对合法，其次也没有任何难度可言。只要小刘按照他说的，去到那个地址，用钥匙开门进去，五分钟就能解决问题，然后留下钥匙离开。接下来的事情，就是等着十万元汇款入账。
小刘倒不是贪图那十万元，不过看大叔的样子，这件事对他来讲真的非常重要。这么想着，小刘接过钥匙，但仍然有个疑问：“为什么是我？这么重要的事，你怎么能轻易相信一个陌生人？”
大叔苦笑了一下：“不瞒你说，这件事没法让我身边的人去做。至于为什么相信你，因为你完全可以跟刚才那几辆车一样，直接驶过，但是你却冒着大雨下来救人。我感受到了你的善意，相信你一定能……”
不远处传来了救护车熟悉的声音，小刘面露喜色，大叔却催促道：“你快走吧，现在就去那里。不要让别人看见，不要让任何人知道——尤其是警察——你今晚来过这里，见过我。”
小刘还想说什么，大叔表情却狰狞起来，加上满脸鲜血，显得非常吓人，他不耐烦地吼：“快走！”
小刘最后看了大叔一眼，转身上车，驶离了事故现场。一路上，他设想了很多个方案。首先当然是报警，把刚才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告诉警察。其次是找个伴，比如酷爱健身的室友，一同去那个小区，这样人身安全更有保障。最差，也要等到明天白天的时候，再去大叔所说的地址，现在三更半夜的，谁知道有什么东西在那里等着呢？是一屋子假钞、毒品？还是几个面目凶狠的绑匪？总之，傻瓜才会这么单枪匹马地半夜跑去一个陌生的地方。
凌晨三点，小刘站在市中心高档小区，一扇陌生的房门前。
他深吸了一口气，安慰自己，做出这么不理智的举动，完全是为了不辜负那个大叔的信任。他掏出大叔给的钥匙，屏息静气开了锁，小心翼翼地开了房门。
小刘走进玄关，打量客厅，里面灯光柔和，空无一人——小刘不禁松了口气，起码不是一开门，就有三四个大汉扑过来。
他关上房门，开始在客厅里走动，一边小声喊着：“喂，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
小刘皱起了眉头，难道这样就可以了？出于谨慎，小刘决定打开房门，再四处看看。这间房子的装修豪华大气，但是从刚一进门，小刘就有一种感觉——这里并不是大叔的家，而是一个女人住的地方。现在开了卧室门，各种化妆品和布娃娃，更验证了小刘的想法。
但是卧室里空无一人，次卧里也没有人，这间应该是书房吧，估计也……
推开这扇门的时候，小刘惊呆了。这一间却根本不是他以为的书房，而是、是以他的词汇，无法准确描述的一个房间。在小刘的知识面里，最接近对这个房间的描述，就是拷问室。
没错，在这个巨大的房间里，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囚笼、枷锁、奇怪的椅子，一面特意漆成红色的墙上，挂着皮鞭、镣铐、绳子，还有各种他叫不上名字的奇怪刑具。
最吸引人的，当然是在房间正中央的一个全身赤裸的少女。她跪倒在地，脸贴着地毯，双手反绑在身后，双脚被锁在固定的铁架上，完全无法动弹。不仅如此，她的眼睛蒙着眼罩，嘴巴塞着一个黑色有孔的小球，唾液不断流下——所以，她才会连呼救都无法做到。
房间黯淡的灯光，映照着那少女雪白的肌肤，眼前这个诡异妖冶的场景，让小刘感到一阵眩晕。听见有人进来，被固定的少女开始小幅度地扭动——却并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喜悦。那种感觉，就像是被关在家里一天的宠物，终于等到主人下班。
小刘没有急着去解开她，而是坐在一张古怪的椅子上——这椅子有点像医院里分娩用的病床——深吸了一口气，把今晚发生的事情拼凑在一起。
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首先，之前撞车的那个大叔，毫无疑问是这个少女的“主人”。大叔把少女固定起来之后，要玩什么重口味的游戏吧，但是突然有急事，所以匆忙离开了。等到事情办完，大叔半夜冒雨往回赶，却不料遭遇了交通意外。
按照小刘的经验，大叔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需要动几次手术，住院一两个月是免不了的。而这个少女显然无法自行脱离禁锢，别说一两个月了，一星期就能渴死。要避免这个结局，就只能找别人来解开她。
从那大叔的衣着、举止谈吐、开的车，看得出他颇有社会地位；这样的年纪，也必然是有老婆孩子的。如果让人知道了他这变态的嗜好——说不好还涉嫌犯罪——事业跟家庭都会受到极大打击。
正因为如此，大叔确实无法让身边人来替他办这件事，否则有可能成为日后的把柄；无奈之下，只好托付于一个雨夜救人的正直年轻人。
小刘开始寻找办法，解开少女身上的各种束缚。
在取下眼罩的一瞬间，少女表情带着疑惑和惊慌：“你……”
然而，即使如此，她却既没有逃跑，也没有反抗。反而是小刘从卧室拿来几件衣服，让少女——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命令她——穿上了。
小刘很快就发现，少女的思维有异于正常人。她几乎没有自己的思想，只会盲目地听从指令行事。这样的情况，让小刘心里在同情少女之余，也产生了对那个大叔的愤怒。
所以，小刘并没有按照大叔交代的，留下银行账号就离开。他把少女扶到客厅沙发坐下，解释完发生在她“主人”身上的事情后，又通过命令的方式，让少女回答了一些问题。
原来，少女其实已经年满20岁，4年前成了“主人”圈养的“宠物”，还签了一些可笑的、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所谓“主奴契约”。在这个看起来豪华舒适的房子里，没有电脑也没有手机，少女能接触到的外界信息，除了电视里固定的几个频道，就只有一周来看她两次的主人。
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少女的名字；另外还有一张银行卡，不知道里面有多少钱，总之是怎么都花不完的数字。
小刘发现，经过长达4年的“驯养”——她的思维还有沟通能力，已经退化到6岁小孩的阶段。不，应该说，她现在是一个拥有人类外表，但是内心更接近宠物的诡异存在。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少女渐渐不再畏惧小刘，而是露出了讨好的表情。她甚至直截了当、却结结巴巴地表达，为了报答他，希望能做点什么事情，让他开心。
“任何事情都可以哦。”她当时是这么说的。
小刘并非不能理解这一切。比如他自己来说，救人是善意的体现，无论是在平时，还是在雨夜的车祸现场；对于大叔而言，“照顾”好这个少女，也是他心中的善意。而到了这个少女身上，用身体去侍奉、取悦重要的人，正是她所坚守的善意。
在了解到这荒谬的现实，并努力消化之后，摆在小刘面前的，有两个选择。第一个，是按照之前的约定，留下银行账号，离开这个房子。十万元对成功的中年男子来说是个小数目，但是对小刘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的一笔钱。他现在的这份工作，经常要加班，可每月到手的工资却少得可怜。
但是这样一来，万一以后再发生同样的事情，少女很可能就会惨死在这里。退一步说，即使没有这些意外，大叔在玩腻了之后，也很可能会抛弃这个少女。而从来没进入过社会的她，不但缺乏谋生能力，甚至找个正常人结婚都难。她将要面对的，很可能是充满悲剧的下半生。
所以，小刘的第二个选择是，从那个具有强大社会资源的男人手中，救出少女，并慢慢让她变回正常人，恢复正常的生活。这一个选择比起上一个，大概要难800倍吧。而无论成功或失败，都很有可能遭到来自大叔的报复。
小刘闭上了眼睛，他心底升腾的那股善意，也没能让他马上做出决定。最后，他命令少女去卧室睡觉，出门的时候，带走了那把钥匙。反正在短时间内，大叔本人是无法到这里来的，他可以随意来探望，不需要担心任何事情。
走到楼下的时候，雨已经停了，东边天色慢慢亮了起来。
听到这里，我皱着眉头问道：“后来呢？”
小刘面带微笑地说：“后来，我经常去看她，一开始，我试着用她习惯的方式去沟通，慢慢地我发现自己……”
他突然打住，右手在空中做了个按压圆珠笔的手势：“再后来，我工作上出了点事故，原来的单位把我解雇了。反正我也不想再干下去，索性就到了那个小区门口，开了家小超市，这样也方便照顾她。”
小刘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我该回去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他明明没有吃什么，在昏黄的灯光里，喉结却明显动了一下。

鬼叔笔录
这个故事颇为简单，雨夜里目睹了车祸的年轻人，因为善意，接受了陌生男子的请求。
之后，同样因为善意，年轻人想要解救“被困”的女子，就如同勇者从恶龙的巢穴里，救出公主。
差别只在于，“公主”并不愿意离开“巢穴”。但是没有关系，年轻人想，他可以改变对方，让她变回正常人，重新融入外面的世界。
他万万没有想到，到了最后，自己才是被改变的那一方。
勇者变成了新的恶龙，为了公主，他出手了——利用在医院上班的职务之便，杀死了原来那条恶龙，也就是他救下的中年人。
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是他在那个雨夜中的善意。

盗 名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我的一位老朋友。
我们认识将近十年了。他姓穆，比我大好几岁，所以我叫他老穆。老穆是贵州人，大学毕业就来了深圳，进报社当记者。他在报社干了十年，从一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愿意干的小年轻，混成了一个什么都懂、什么都不愿意干的老油条。
几年前，纸媒开始走下坡路，他的同事们纷纷辞职，有几个去做自媒体，成了年入千万的“大V”；他倒好，从报纸这个坑出来，却往另一个坑里跳——出版。
不，他并不是去了出版社上班，而是辞职开始写书。
所以，他其实算是我的同行——同病相怜的非畅销小说作者，处于行业的底层。
老穆今晚要讲的，就是关于写书的故事。
老穆从报社出来后，写的都是悬疑、刑侦类的小说。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他本来就是负责法制版块的记者，经常跑现场，采访过很多办案警察、受害人以及他们的家属，积累了大量的素材。他满怀创作热情，三年写了六本书，但是结果却并不怎么理想。
老穆的第一本小说，卖了20000多册，就近年的出版市场来说，算是个还不错的成绩。但是，接下来的三本却每况愈下，销量逐渐减少，第六本书卖了10000册不到。这样一来，他难免有些心灰意冷，第七本作品也迟迟没能写出来。
后来还是他老婆通过关系，给他找了个辅导老师的工作，教高中生写作文，收入不低，还清闲，他自己也挺满意的。
悬疑小说家这个职业，可能从来就不适合他吧。
老穆自己有个微博，他以前经常会上去跟粉丝互动，但是他“凉”了以后，登录微博的次数就越来越少，反正，给他评论、点赞、发私信的粉丝，寥寥无几。
不过，故事开始的那一天，老穆心血来潮上了微博，却收到了一条不同寻常的私信。
有个女粉丝说，她刚好要来深圳，如果老穆方便的话，想约他吃个饭。私信发送的时间，是两天前。
老穆点开这个女粉丝的主页，发现她——居然长得很好看。这个女粉丝，在北京读大学，颜值高、腿又长，似乎还兼职当模特。
老穆想了一会儿，回了条私信：“加我微信吧。”
他们约在福田的一家小酒吧，老穆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叫Cissy的女粉丝，真人比上镜还好看。
一见面，她开心得几乎跳了起来，拉着老穆的手说：“偶像！我好喜欢你的小说啊，我是看你的书长大的！”
一般会这么说都是揶揄，但Cissy说的倒是真心话。她在学业紧张的高中时期，仍然认真读完了老穆的六本小说，一本也没落下；上大学后没再看，是因为老穆没写了。
老穆哪里受过这样的礼遇，虚荣心得到了极大满足，瞬间成了小酒吧里的全场焦点。隔壁桌的几个年轻男子，投来艳羡的目光，交头接耳地讨论这位邋里邋遢的大叔跟漂亮的长腿妹子到底是什么关系。
这些嫉妒的悄悄话，传进老穆的耳朵里，让他无比受用。
两人喝了点儿酒，聊了会儿小说，Cissy提出了她此行的真正目的。
不是因为走秀，更不是老穆暗自期待的——粉丝献身，Cissy从包里拿出一沓打印稿，请老穆指导斧正。她告诉老穆，自己真的很喜欢他的小说，所以上大学这两年，模仿他的风格，写了一本悬疑小说。并没有奢望能出版什么的，但是写都写了，无论如何，想给偶像看看。
Cissy拉着老穆的手，一脸期待：“穆老师，好不好？”
老穆看着她年轻好看的脸，接过稿件，答应了下来。
Cissy眼里都是小星星：“穆老师，你真的太好了！”
从酒吧回家之后，老穆就开始看那沓稿子，令他更加意外的是，Cissy的小说，写得居然挺不错，质量跟老穆创作高峰的那几年差不多。
当然，30多岁的中年男人，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平平无奇；换到一个20岁出头的长腿美女身上，就有点儿意思了。
不过，稿子还有一些小的瑕疵。老穆改了两个星期，没有给Cissy，反而直接寄给了之前的出版社。他还给这本书起了个新的名字，叫《低智商谋杀》。在稿子里，他附上了Cissy的联系方式。
编辑在弄清稿子是个女模特写的之后，也特别兴奋，马上联系了作者，两个月后，书就上架了——卖得很不错。
确切地说，Cissy的处女作，在一个月以内，就卖了相当于老穆六本书的总销量。
出版社又给Cissy安排了一些媒体访谈，还有高校的巡回演讲，一连串宣传下来，第二个月，这本《低智商谋杀》紧急加印，又卖出了十万本。
书火了，作者本人也火了。
开始有一些国内品牌找Cissy当代言人，一些国外的大牌也邀请她去走秀。毕竟女模特很多，小说家也不稀罕，但是这两者结合到一起，确实很少见了。
Cissy在各种公开场合，感谢读者，感谢慧眼识珠的编辑，感谢合作的品牌，唯独很少提老穆的名字。这也无可厚非，当时她的稿子已经很成熟了，老穆修改的比例不大，最多能算是个出版的引荐人。
两个月里，书店里高高的《低智商谋杀》码堆，Cissy微博粉丝涨了上百万，这一切，在老穆看来都无比刺眼。
老穆心理不平衡了。平心而论，Cissy写得确实不错，但如果没有他的修改、引荐，没有他一时灵感爆发起的书名，无论是书还是作者本人，都未必会有这样的名气。不，应该说，如果没有他，这本书到底能不能出版，都还是未知数。
可是，Cissy除了在微信上发了一些感激的话之外，却没有任何表示，甚至连请他吃一顿饭的念头都没有。
老穆的老婆得知此事后，也对他冷嘲热讽，说他当了十年的记者，又常夸耀自己有什么写作天赋，到头来，还不如一个大学都没毕业的小女孩。
老穆失眠了好几个晚上，最后，他决定，自己要做点什么。
半个月后，网上开始有些传言。
有人说，以Cissy的年龄跟阅历，不可能写出这么文笔老辣、构思巧妙的推理小说。
还有人说，《低智商谋杀》的作者另有其人，是一个落魄的中年小说家。
甚至，某个匿名作者，接受了一家自媒体的采访，承认了自己是Cissy的代笔。这篇文章在一夜间，刷出了上百万的阅读量。
这一次，Cissy更火了，不过并不是她期望的那种——每一条微博下面，都是来骂她的人。
之前签了合作的品牌，开始考虑跟Cissy解约。
所有人都以为，这位刚崭露头角的美女小说家，马上就要“凉”了——老穆也这么认为。
虽然在这场网络闹剧里，他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好处，但起码，老婆不再唠叨他了，他晚上也睡得着觉了。
老穆没有料到，几天之后，Cissy在微博发表了一份声明，承认《低智商谋杀》里有匿名作者3%、出版社编辑5%的修改，但是整个故事包括原稿，确实是她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
为了证明她的观点，Cissy附上了一系列无可辩驳的证据：这两年内，她每天写完小说都会上传邮箱备份；她跟“匿名作者”的微博私信截图；更为厉害的是，她手上有一份在小酒吧里的录音。
从一开始，Cissy就是有备而来，才能拿出这样无比确凿的证据。
别的不说，单凭这一系列操作就能够证明，她的智商完全足够支撑她写出《低智商谋杀》。
她还向公众解释，自己虽然年纪不大，但从小爱看悬疑小说，而且亲叔叔是个刑警，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其实不足为奇。
毫无疑问，Cissy是清白的。她就是这样长得好看，天分高，又努力；你没有这么优秀，并不代表世界上没有这么优秀的人。
之前骂她的人出于愧疚，吃瓜群众出于好奇，都纷纷下单《低智商谋杀》；多家影视公司抢着要书的版权，更多的出版社愿意出天价，预定Cissy的下一本小说。
Cissy彻底火了。
与此相比，老穆是彻底“凉”了。
他的微博被愤怒的网民挖了出来，人们用之前骂Cissy十倍的力气，对他各种谩骂。他在辅导班的工作也丢了，每天出门的时候都担惊受怕的，生怕有人来打他。
就在前几天，老穆索性把微博卸载了。
说到这里，老穆开始沉默不语。
其实，老穆上面讲的这些，我也略有耳闻——毕竟事情闹得那么大，又牵涉到身边的朋友。只不过，以我跟他有限的接触，我一直认为老穆是个诚实的人，喝酒从来不赖酒，所以不相信他会做出这样的事。
没想到，今晚他却自己全盘承认了。
我停下敲打键盘的手指，看着他落寞的脸色，虽然不认可他的做法，还是安慰了他几句。这个时候，他放在桌面的手机，忽然亮了起来。
我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却不由得愣住了——那是一条银行的到账提醒，金额……我没看错的话，足足400万人民币。
老穆迅速把手机收了起来，抬头看我，脸上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
我皱着眉头看他，心里想着，到底是什么人，会一口气给老穆打这么一笔巨款。
他嘿嘿笑着说：“我讲完了，喝酒吧。”
我刚要给他倒啤酒，他却从桌子底下，拿出一瓶53度的飞天茅台。我知道他身为贵州人，最喜欢喝的就是茅台，以前却从没见他喝过——更别说，从这瓶茅台微微发黄的标签可以看出，这是一瓶有些年头的酒，价格绝不低于楚爷的威士忌。
看着他熟练的开瓶姿势，我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

鬼叔笔录
《低智商谋杀》是老穆的得意之作，但正如他所说，30多岁的中年男人，能写出这样的小说，平平无奇；换到一个20岁出头的长腿美女身上，就很有意思了。
作为老穆的同行，我也懂得一个道理：写小说不难，愚弄公众更加容易。他们的生活太空虚了，迫切需要一个长得好看，脑子又厉害的偶像，全方位碾压他们，才好用来崇拜。
之前在跟老穆喝酒时，我们就私下里提过，某某作家就是通过这种代笔的方式，一夜成名，挣得盆满钵满，我只是没有想到，老穆会放弃底线，真的这么去做。
不过，对于老穆来说，能写小说挣钱，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生活。
哪怕，是以这种并不光彩的方式。

出 差
今天晚上的客人，是一名空姐。
空姐二十几岁，大概一米七二，长头发，皮肤很白。她礼貌地自我介绍，让我叫她小路。
虽然现在坐飞机出行越来越普遍，空姐也好，飞行员也好，都渐渐失去了十几二十年前的神秘感，但无论如何，空姐还是一个颇为特殊的行业，在密闭的飞行器中，也经常会发生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今晚小路要讲的故事，是关于她的两个“常旅客”。
她飞的路线相对固定，是在深圳跟北京之间往返，有些需要频繁出差，或者两地办公的乘客，经常搭乘固定的航班，一来二去的，跟小路也就认识了。
其中有一位坐经济舱的年轻人，问她要了几次微信号，最后她也终于给了。这人叫作冯一强，在深圳的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经常需要到北京出差，去维护客户关系。说白了，就是给市场部擦屁股。
冯一强是广东人，身材高大，长得颇像年轻时的黎明，只不过要胖上十几斤。小路以为冯一强只有二十七八岁，所以当他告诉小路，自己已经32岁时，小路略微有些惊讶。
平时聊微信时，冯一强经常会有些抱怨，说自己在这家公司做了六年，职务升到了主管，但每次出差，公司还是只准他坐经济舱。有一次，他还引用了某部港产片里的台词：“一个男人到了32岁，如果出差还坐不上头等舱，那么他的事业就可以说是非常失败了。”
冯一强说，他工作了那么多年，只坐过几次飞机头等舱，还是用里程换的。就这仅有的几次体验，感受也不算很好，不知道是被区别对待，还是冯一强自己心虚，他总觉得空姐的职业笑容里，藏着几分嘲讽。
冯一强还说，他每次出差的时候，都会暗自琢磨，坐头等舱的那些人，到底在从事什么工作，什么级别，年薪又有多少？自己要怎么努力，才能过上出差坐头等舱的生活？他说，在窘迫拥挤的经济舱里，一闭上眼，他就会想，要是能过上那样的生活，该有多好。
小路安慰他，说头等舱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坐得宽敞点，吃得好一些。深圳飞北京，短短的三个小时，没有必要执着于什么经济舱、头等舱。空姐对于用里程兑换的头等舱，绝不会有什么偏见——最起码她自己是这样。
冯一强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出行搭乘头等舱，是一种身份或者说社会地位的象征。他还说，如果自己是头等舱乘客，约小路吃饭，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每次都拒绝了吧。
对这条微信，小路只是笑笑，并没有回复。
有一年夏天的工作日，小路从北京飞深圳。夏季气候复杂多变，这次的旅途并不怎么顺利。晚上九点从北京起飞的时候，一切都还好，但是快到深圳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暴雨。飞机在深圳机场附近盘旋了几圈，到最后也没能达到下降的条件，于是机长决定，在附近一个小城市的机场备降。
得知这个决定后，飞机上的乘客都急躁了起来，脾气不好的甚至开始骂娘。小路非常理解他们，有些人是家里有老婆孩子等着他们回家，有些人是明天还有重要的工作或会议要参加，如果赶不回深圳，会造成很大的损失。
但是天气情况又不是他们几个机组人员能决定的。乘客把气撒在他们身上，根本于事无补。小路也很想早点儿回到深圳好好休息，尽管如此，面对乘客们的不满，小路也只好面带笑容，尽量安抚。
冯一强也在这次航班上。飞机下降前，进行最后的安全检查时，小路发现他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舷窗外的夜空，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对于他这样的常客来说，延误也好，备降也好，都不过是家常便饭吧。
这个机场，去年飞机也曾在这里备降过两次。毕竟是小城市的机场，无论硬件还是软件，跟北京或者深圳还是有些差距。尤其降落的时候已经过了凌晨，机场的地勤服务乱糟糟的，这样一来，乘客们的怨气就更大了。
等了一会儿，深圳的暴雨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停，小路所在的航空公司就安排了几辆中巴，把乘客们都拉到附近的小旅馆去了。小路听乘客抱怨过，这种机场附近的旅馆，条件简陋，像20世纪90年代的招待所。
不过，其实机组住的临时宿舍，也好不到哪里去。况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复飞，她连妆都不敢卸，和衣而卧，想睡又不敢睡踏实，滋味更不好受。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机场通知，可以复飞了。
跟往常一样，飞机里少了几个乘客，有些是心急的，直接叫了车去深圳，有些是实在太累了，准备休息到明天再走。
走过经济舱时，有名乘客把小路叫住了。
她一看，却是冯一强。对方脸上的表情一言难尽，好像有什么话要跟她讲，张了张口，最终却又吞回了肚子里。
那是小路最后一次见到他，这个抱怨自己命运不济，出差时总是坐经济舱的男人。
飞机几乎是在起飞之后，就马上开始下降，几十分钟后便到了深圳机场。小路匆匆回到宿舍，洗漱完之后便睡下了。
蒙眬中，她似乎听到手机有些动静，但因为实在太困了，便把手机关掉，蒙头大睡。
第二天早上起来，小路查看微信，发现冯一强发来了七八段语音，每一段都是60秒，发送时间集中在凌晨五点。换作平时，她可能根本不会去听，但是昨晚复飞时，冯一强脸上的神色，却唤起了她的好奇心。
说到这里，小路拿出手机，给我听冯一强发来的微信。
冯一强在语音里讲的，是昨天晚上，他被拉到旅馆之后的遭遇。
跟小路预料的一样，乘客们被拉到旅馆之后，被随意分配了房间——不管原来是什么舱位，反正两人一间。有伴的一起，单独的两个凑着住。这样一来，冯一强去领房门钥匙的时候，跟一个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提着名牌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分在了一个房间。
冯一强认出来了，这位临时室友，是坐头等舱的。
听到这里，小路也大概猜到了这名临时室友，他也是一名常旅客，姓管。管总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四十几岁，仪表堂堂，据说还跟头等舱的某位空姐传过一阵子绯闻。
冯一强在微信里说，那家旅店外表看起来不堪，房间内部更加破烂。椅子摇摇欲坠，床单上散落着可疑的污迹，房间里充斥着腐朽的味道。冯一强和衣而卧，看着他的室友在窗边来回踱步。
他的室友一直在打电话。
冯一强闭上眼睛，仔细倾听。因为，他平时就很好奇，能坐头等舱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如今有这样的机会，他当然要仔细搜集素材，为日后想象自己坐上头等舱的日子增添一些有益的细节。
从对话内容里，冯一强听出来了，室友果然姓管，是个老总。管总先是打电话回家，通报了飞机备降的情况，然后接连又打了几个电话给合伙人、生意伙伴、下属，还把订票的秘书骂了个狗血淋头。
管总颐指气使的派头，让冯一强无比羡慕。
不过，让冯一强真正感兴趣的，是他最后一通电话。
管总似乎朝他这边看了一眼，然后走进卫生间，关上门，压低声音。所以，冯一强断断续续的，只听到了些只言片语。
管总说：“不行，今晚一定到，不能取消。”
管总说：“喜来登2021，嗯，房卡我带着。”
管总说：“你别管，谁开门，谁就是我。”
对方不知道说了什么，管总开始发脾气了，骂道：“不能取消！谁要你的退款？我花30万买你们一晚服务，不是为了给你退款的！”说完，管总似乎挂了电话。
卫生间里传来解皮带的声音。
冯一强心跳加速了。
这个管总，似乎花了一笔30万元的巨款，买了某种服务。喜来登20楼，应该是行政套房吧？30万元一晚的服务……会是什么呢？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是十个超模，还是一个三线小明星？或者，还有更刺激的玩法……毕竟，贫穷限制了一强的想象力，有钱人玩的那些东西，确实很超现实。
无论如何，30万元一晚的，是一强这辈子都不可能消费得起的服务。
管总刚才说，房卡在他身上，而且似乎没有其他身份认证，只要谁拿着房卡，今晚打开喜来登2021的房门，那么，他就是那个享受30万元服务的尊贵客人。
冯一强的心跳得更快了。
要是管总赶不上等会儿复飞的飞机，而他赶上了呢？
冯一强翻了翻自己掉渣的皮革公文包，摸到了一个药瓶，里面是同事从国外带给他的安眠药，药劲特别足，出差失眠时，他就靠这个解决。
他看着卫生间破旧的塑料门，深吸了一口气。
冯一强在微信里说，在这个时候，他其实还有些犹豫，想要发微信给小路，咨询下她的意见。但是后来他想了想，这样的机会，可能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
发最后一条微信时，冯一强站在了酒店的房间门口。
“小路，我进去了喔，你也不要说我经不起诱惑，男人嘛，都是差不多的货色。如果你愿意的话，等体验完之后，我再告诉你里面到底有什么。”
然而，冯一强却并没有这么做。
小路的手机上，在那条语音之后，我只看见她发过去的信息，冯一强却再也没回复过。
烧烤店昏黄的灯光下，小路叹了一口气：“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
我皱着眉头问：“那冯一强的室友，那个管先生，你之后还遇见过吗？”
小路点点头：“有的，我路过头等舱，还是会经常看见他。冯一强总是羡慕坐头等舱的人，却不知道，这些人也是经常愁眉苦脸，临起飞还挂不掉最后一个电话，一落地手机就震个不停。他们的生活，并不比坐经济舱的乘客要好多少。”
我总结道：“人生的旅途上，每个乘客都是痛苦的吧，不同舱位的乘客，只是烦恼的事情不同而已。”
她喝了一口酒，又问：“你猜，在酒店房间里等着他的，会是什么样的服务呢？”
我把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果然，跟她的想法不谋而合。
跟搭乘飞机一样，不管旅途是舒适或者艰难，人生也同样会有终点。只不过，今晚故事里的主角，因为自己执着的欲望，过早地结束了旅程。
在我面前坐着的，这个20多岁的空姐，脸上带着一些内疚。假如在那个凌晨五点，她听了冯一强的语音，一定会劝他不要走进那个房间。
可惜，人生没有假如。
假如冯一强能够知道管先生的真实感受，理解他的绝望，可能他从一开始，就不会羡慕坐头等舱的生活。

鬼叔笔录
根据我和小路的猜测，管先生购买的，应该是某种安乐死服务。
成功人士的生活也许并不如表面上风光，他们有各种各样我们无法想象的苦恼，也因此感到沮丧甚至绝望。但是，自杀却是他们无法承担的。因为这会为自己辛苦创办的事业和身边的家人朋友，带来无法消除的负面影响。
所以，管先生才会出30万元的巨资，购买这样的服务，过程中毫无痛苦，死后也会被伪造成意外，不会引起公众的注意。
冯一强因为对头等舱及其所代表的生活的向往，不知不觉中，却成了管先生的替死鬼。
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鸡汤的道理：你所向往的生活，也许并不如想象中的完美；你轻易可以抛弃的东西，也很可能是别人梦寐以求的。
所以，珍惜眼前，活在当下，享受人生旅程中的每一段吧。

怪 物
今晚来讲故事的，是个满面愁容的年轻女人，她说自己叫夏晴，这个名字充满阳光，却像是对她人生的反讽。
“我的身体里，有个可怕的东西。”夏晴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
她的故事，要从很久前讲起。
小时候的夏晴，跟父母生活在老家县城，童年生活说不上富足，但总算是无忧无虑——直到她五岁那年，爸爸妈妈同时下岗了。
家里没有了经济来源，妈妈每天去公园边摆摊卖袜子，在外地的姑姑也时有接济，倒不至于会饿肚子。真正的问题，来自夏晴的爸爸。
自从失去工作，爸爸好像变了个人，整天游手好闲，还开始酗酒。他经常喝到深夜才回家，一进门就弄出很大动静，妈妈要是抱怨几句，两人就会争吵起来，甚至大打出手。每到这个时候，夏晴总是躲在漆黑的卧室里，裹紧被子，即使哭泣，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因为要是她吓哭了，爸爸妈妈就会掉转头来，一致把火气全撒在她一个人身上。
不知道是哪个夜晚，那个可怕的念头，像是一条冰冷的蛇，爬进了夏晴幼小的心里。
“要是他们死掉就好了。”
没错，不是“他”，是“他们”。如果光是爸爸死掉了，虽然晚上不用再担惊受怕，但她还得住在这个潮湿阴冷的家。上个月，姑姑从外地回来了一趟，说要把夏晴接到身边。姑姑穿得那么漂亮，又那么温柔，一定不会打她骂她，更不会掐得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
姑姑说，接走了夏晴，每个月该给的钱，她照样会给。但是，爸爸妈妈坚决不同意，姑姑只好做了顿夏晴爱吃的，又留下几件漂亮衣服，一个人坐火车走了。
姑姑走之后，夏晴伤心了好几天，内心那个可怕的念头，也变得越来越强烈。
没想到，就在不久之后，她的“愿望”真的实现了。
幼儿园的阿姨，发现夏晴两天没去上课，也没有请假，就去她家看看情况。叫门没人回应，邻居也说这两天里，没看见有人进出。大家越想越不对劲，找了个开锁师傅，一进门，差点没吓死。
夏晴的爸妈并排躺在客厅，血流了一地，早就断气了。
最后，邻居们是在衣柜里找到夏晴的，她已经两天没吃饭，饿得奄奄一息。
恢复过来的夏晴，无论大人们怎么哄怎么劝，都不肯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不断地重复：“姑姑，我要姑姑。”
两天之后，姑姑连夜赶到，跟夏晴一起抱头痛哭。
姑姑一边哭，一边摸着夏晴的后背：“放心，交给我了。”
之后，警察才从她的转述里，了解到案件的真相。
原来，那一天晚上，爸爸又喝得醉醺醺地回家，跟妈妈吵了一会儿之后，就开始动手。妈妈去厨房拿了把菜刀，威胁要砍死爸爸，其实不过是吓唬他。爸爸一气之下，夺过菜刀，竟真的乱刀砍死了妈妈。
之后，爸爸酒意发作，在沙发上睡了一觉。醒来之后，他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妻子，于是在无尽的悔恨中，用同一把菜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
根据当时的勘验结果，家里门窗完好，大门还是反锁的，案发现场没有其他人的痕迹，菜刀上也只提取到两位死者的指纹，所以警察按照这份口供，把案子结了。
办完丧事之后，姑姑带着夏晴离开老家，到这个沿海城市生活。
在姑姑的悉心照料下，夏晴渐渐适应了新的环境，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爸妈的样子，在夏晴的记忆中越来越模糊，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她没再跟任何人提起。
接下来的几年里，夏晴上了小学，她性格乖巧，成绩又好，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非常喜欢她。生活过得充满阳光，怪物就只能在阴影里蛰伏，默默地等待，等待。
机会，终于来了。
夏晴五年级的时候，学校准备选送一名学生，去参加市里的芭蕾舞比赛。其中最有竞争力的，是夏晴和一位姓李的同学。单凭实力来讲，夏晴更胜一筹，但李同学家里，却有点教育局的关系在。
有人说，学校领导已经选中了李同学，只是暂时没有公布。
夏晴当然很难过，她苦练了三年芭蕾，为的就是这次比赛。
那个可怕的念头，像一条无比丑陋的蛇，再次盘踞在她心上。
“要是她死掉就好了。”
几天之后，李同学出门上课，却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幸好并无大碍，只是脚踝受了伤——自然无法参加芭蕾舞比赛了。
在这个紧要关头，出了这样的事故，很难不让人产生怀疑。甚至有人认为，是同住一栋楼的夏晴，躲在暗处，推了李同学一把。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那个时候，夏晴正和姑姑在吃早餐，早餐店的老板跟食客，都能为她做不在场证明。
更何况，李同学自己也说了，根本没有人推她，是她自己下楼时不小心，被鞋带还是什么绊到脚，这才摔了下来。
最终，夏晴如愿以偿，获得了参加比赛的机会，并且赢得了亚军。
只有夏晴心里明白，制造这个“意外”的，不是别人，正是她心里的怪物。对于夏晴来说，这个看不见的怪物，其实是她幸福的守护神。每当夏晴遇到困难，她心中的怨念，便会召唤出这个怪物，去清除路上所有的障碍。
当然，对于作为“障碍”的一方，夏晴召唤的怪物，就是不折不扣、让人胆寒的怪物了。
比赛结束后，李同学非但没有怨恨夏晴，反而主动跟她亲近，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朋友。夏晴对当初心里的可怕念头，对怪物的所作所为，感到万分内疚，从此有意识地控制自己，不让自己去憎恨任何人。
就像前几年一样，夏晴一旦生活得快乐满足，那只怪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她读初二那年。
那一年，姑姑正准备结婚。
说起来，姑姑的命运也颇为坎坷。
从小时候开始，家里因为重男轻女，对儿子——也就是夏晴的爸爸——万分宠爱，对女儿却是百般苛刻。无奈儿子不争气，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家里托关系，安排进县里的工厂上班，又娶了个各方面都很普通的媳妇。
反倒是当妹妹的她，成绩一直很好，最后考上了北京的大学。夏晴出生那年，她曾经因病休学，但仍然坚持了下来，最后保送了本校的研究生。硕士毕业之后，她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到这个欣欣向荣的沿海城市，从事自己喜爱的科研工作。
但是，因为一直忙于事业，更因为要照顾夏晴，她的婚姻大事反而耽误了。姑姑到了37岁这年，事业稳定，在行业内有了一定地位；夏晴已经成了个半大姑娘，成绩优异，乖巧漂亮，俨然是邻居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这样一来，姑姑就动了结婚的念头。
当然，更重要的是，她有了合适的人选。
对方是外企高层，40岁出头，离异，孩子给了前妻。这个男人夏晴也见过，高大成熟、温文尔雅，如果跟她去世多年的父亲相比——简直不像是同一个物种。没等姑姑吩咐，夏晴甜甜地叫了声叔叔，让这个男人笑得脸都皱了。
可是，第一次见面的晚上，夏晴就失眠了。
那条毒蛇，如同久违的挚友，于深夜再度造访。漆黑的卧室里，夏晴睁大了眼睛——如果姑姑跟那个男人结婚，肯定会打乱夏晴的生活。一想到这个家里，可能会多出一个男人，跟姑姑打情骂俏，夏晴就觉得难以忍受。
说不定，姑姑很可能会为他再生个孩子。天底下的婴儿都很讨厌，就算是姑姑的也一样，哭闹起来，会影响到她学习的。
更何况，万一、万一那个男人温柔的外表，只是假象，以后他也会跟姑姑吵架，甚至大打出手——就像自己的父母一样——光是想到这个可能性，就让夏晴浑身战栗，无法呼吸。不，不是可能，一定是这样，要不然的话，他为什么要跟原来的老婆离婚呢？
“要是他死掉就好了。”
黑暗中，夏晴深吸了一口气。
不，这样是行不通的。
那个怪物对爸妈、对李同学造成的伤害，夏晴还历历在目。这一次，夏晴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战胜那可怕的怪物。
夏晴认真地思考了几天，甚至还写了份谈话的大纲，最后选了一个周末晚上，对姑姑摊牌——你们结婚的话，我同意，但是不能搬到一起住。
一开始，姑姑觉得夏晴严肃的表情很好笑，但是慢慢地，她就笑不出来了。夏晴把她所知道的，那只潜伏在黑暗中、时不时出来伤人的怪物，一五一十、原原本本，向姑姑描述了一遍。看着姑姑越来越苍白的脸色，夏晴赶紧安慰她，说怪物无论有多可怕，都不可能伤害到她们两人。
只不过，那个横插一腿、扰乱她们平静的男人——就不好说了。
听完夏晴的叙述，姑姑沉默了好久，最终站起身来，把夏晴紧紧抱住。
“你长大了。”姑姑当时这么说。
一个月后，姑姑跟那个男人和平分手，从此一门心思放在事业和夏晴身上，再也没有谈过恋爱。
那一头怪物，心有不甘地，又重新回到了黑暗里。
这一次的较量，仿佛是一个分水岭，自此之后，夏晴的力量越来越强大，而怪物则越来越弱小，越来越衰老。最终，那头噩梦般的怪物，被分解得不见痕迹，只默默流淌在夏晴的血管里。
那年以后，夏晴如同普通人一样，上学、工作、恋爱、结婚，每一步都走得很扎实，每一步都比同龄人走得好。这时候的夏晴，身上毫无父母的影子，反而更像是她姑姑，勤奋、自律、优秀，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为了理想的生活，甚至可以拼尽一切。
但是——在夏晴的人生里，充满了这个可怕的词——姑姑病倒了。
姑姑是在实验室里突然晕倒，直接被送到医院急诊。医生说她是因为长期工作压力太大，导致了突发性的高血压。但是夏晴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
果然，夏晴在病房里陪夜的时候，姑姑告诉了她真相。
原来，姑姑通过20年的拼搏，成了行业里的带头人，今年还有一个重要的科研成果，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姑姑还获得了一个世界级奖项的提名，已经进入了评审阶段，这个奖项，是姑姑自入行开始便梦寐以求的。
可以这么说，这个奖项，便是姑姑追求的终极幸福。然而，在姑姑和幸福之间，突然冒出了一个巨大的障碍。
这个障碍，是姑姑带的女研究生，小薛。她威胁姑姑，除非把自己的论文署名提前，并解决她的编制和住房问题，否则的话，她将会公布一系列的材料，证明姑姑的研究成果里，存在舞弊成分。
不仅如此，小薛还透露，她掌握了姑姑多年前的一些秘密，是关于她如何保送研究生，又如何进入现在这个行业……按照她的说法，如果这些秘密全部公开，姑姑就只能离开她深爱的科研领域了。
说完这些，夏晴才发现，姑姑的鬓角里，已经出现了白头发。
她一把抱住了姑姑，瞬间，时光仿佛回到了20年前那个深夜，那个父母双双身亡，姑姑从外地赶回的深夜。
“如果她死掉就好了。”
这句熟悉的台词，却是从姑姑的口里说出来的。
姑姑的痛苦和不甘，夏晴感同身受。巨大的痛苦，充斥着她的内心，而出口却只有针孔那么大。痛苦从针孔里挤出、膨胀、扭曲，便成了那个怪物的模样。
夏晴闭上眼睛，抚摸着姑姑的后背：“放心，交给我了。”
半个月后，小薛摔死在即将打烊的商场里。根据现场视频，小薛是在乘坐向上的扶梯时，低头看手机，结果不慎从扶梯上滚下。由于扶梯不断向上，小薛每隔几秒便继续向下翻滚，最终造成颈椎折断，不幸身亡。
姑姑出院之后，继续从事她的科研工作，并如愿获得了那个奖——但是，姑姑脸上的笑容，却没有因此变多。
夏晴如同往常一样，过着美满而幸福的生活，只是每当深夜，枕边人已经沉沉睡去，她却会在漆黑中睁大眼睛，寻找那只怪物的身影。
说到这里，今晚的故事便结束了。
夏晴看着我的眼睛，认真地问：“我知道，你听说过许多故事，洞悉了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我身体里这可怕的东西，你，你之前有见过吗？”
烧烤店昏暗的灯光下，我看见她身后的影子，慢慢变高、变大，变得羽翼丰满，伸出了锋利的爪牙。
我倒吸了一口冷气：“见过的。”
是的，自从跟楚爷签订了契约，半年里，我听了大概有20个故事。如今在夏晴身后的怪物，我绝非第一次见。
每周三夜晚，光临楚记烧烤的客人里，不少人身上，都住着同样的怪物。
说不好，我的，或者你的，你擦肩而过，或者最亲密的那人的——身体里，都可能隐藏着这样的怪物。
这些可怕的怪物，平时都会收敛羽翼，隐藏在普普通通的人类身上、普普通通的生活当中。只有在每周三夜晚的烧烤店，它才会显露原形，一边磨着爪牙、喷着带硫黄味的毒焰，一边讲述它的故事。
没错，《烧烤怪谈》，说到底——就是在烧烤店里，谈论这些怪物的故事。
听完我的回答，夏晴脸上的愁容，显得更加浓重了：“那你说，我这辈子，有可能摆脱它吗？”
“对不起，我只是个记录故事的18线作者，”我盖上老旧的笔记本电脑，挠着头，“我有我自己的答案，但是你内心渴望的那个……”
我拿起手边的福佳白，抱歉地笑：“只能你自己去找。”

鬼叔笔录
怪物，可以理解为——流淌在夏晴和姑姑身上的血液，那种为了自己以及自己所爱的人的幸福，不择手段的可怕个性。
正是因为这样的个性，“姑姑”将非婚生的亲生女儿夏晴，交给了哥哥和嫂子，唯有如此，才能不影响她的名声和事业，全身心投入她的工作之中。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里，“姑姑”一直资助夏晴一家，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然而，哥哥嫂嫂将夏晴作为摇钱树，并加以虐待，姑姑在苦苦哀求无果之后，便动了杀心。如此一来，夏晴终于回到了“姑姑”，也就是她亲生母亲身边。
在夏晴的成长过程中，许多障碍，都是由姑姑——这只用羽翼呵护着她的怪兽——来解决的。比如说那个李同学，很可能是被某种高分子材料做成的隐形线所绊倒，才会从楼梯上滚落。
然而，当夏晴长大成人之后，她和姑姑的身份发生了对调，夏晴成了新一代的怪物，成了不顾一切守护姑姑幸福的那个人。也正因为如此，她如法炮制，害死了威胁到姑姑的小薛。
汝之蜜糖，吾之砒霜。将你放置于羽翼之下，守护着你的那个天使，对你的敌人来说，很可能，就是一头双目通红、龇牙咧嘴的怪物。

番外一 楚 辞
我叫蔡必贵，是个不入流的小说家。
半年多前，在我穷得快交不起房租的时候，楚爷出现了。楚爷虽然叫爷，却是个长得很好看的小姐姐。她开了家烧烤店，就叫作楚记烧烤。楚爷让我每周三去她店里，记下客人讲的稀奇古怪的故事，稍做整理，再发表到微博上。
楚爷提供的这份工作，不光新奇、刺激、好玩，而且报酬极高。
这半年来，我不光记录了20个细思极恐的故事，而且明白了一个更加细思极恐的道理——平时生活在你身边的人，在波澜不惊的外表下，很有可能，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在某个时刻，他曾经遇到最可怕的事，见过最骇人的怪物，又或许……他就是怪物本身。
而这所有的一切，你绝不可能得知——只有在每周三的楚记烧烤，固定为我保留的包间里，“客人”才会敞开心扉。
楚爷跟我说，你记录的这些故事，就叫作“烧烤怪谈”。吃的是烧烤，怪的是故事，谈的是人性。
今天又是周三，其实，在去烧烤店的路上，我就觉得有些异样。今天晚上，会发生点什么吧？
如今，我心神不宁地坐在包间里，掀开门帘进来的“客人”，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想。
“久等啦。”楚爷笑着说。
我马上意识到，今晚来讲故事的客人，就是她本人。
我有点局促，拿起瓶福佳白喝了一口。深圳的冬天毕竟也是冬天，冰冷的啤酒入喉，有那么一点凛冽的感觉。
楚爷开门见山：“明天，我就要走了。”
虽然早有预感，但听到这句话，我心里还是“咚”的一声，像被什么击中了一般。
她今晚是来告别的。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更何况区区一桌烧烤。
早知如此，难过还是难免的。我口干舌燥地说：“走、走去哪儿？”
楚爷笑嘻嘻地看着我：“不告诉你，但是，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
我下意识地问：“你的故事？”
她促狭地说：“这半年里，你听了那么多故事，现在给你个机会，来猜一下，我的故事又是怎样的？”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迷雾一般的女人……半年里，我跟她接触不多，但喝过几次酒，甚至还看过两次午夜场的电影。说我对她没有半点感觉，那是掩耳盗铃；说我没有猜想过她的身世，那更是胡扯。
实际上，在许多个深夜，我养的柴犬趴在床底，而我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琢磨的都是楚爷。在半梦半醒的黑暗中，好几次，那条解开一切的线索，似乎就在我眼前晃动……然而，每次我伸出手去，却都抓了个空。
楚爷摸了一下我的手背：“猜一下嘛。”
我又喝了口福佳白，打定主意，把在心里盘桓已久的荒谬想法，和盘托出。毕竟，记录了那么多匪夷所思的故事，我对“现实世界”这四个字，已经有了全新的认识。
我清了清嗓子：“楚爷，有部电影叫《这个男人来自地球》，你一定看过吧？没错，你就是那个男主角的女版，也可以叫《这个女人来自地球》。你长生不老，活了几千甚至几万年，容貌却从来不会改变。也因为这样，每隔几年，你就要换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开始新生活。”
楚爷似笑非笑：“接着说。”
我皱着眉头，继续分析：“因为生命太漫长、太无聊，你要找点乐子，所以才热衷于搜集别人的故事；又因为你漫长人生里积蓄的智慧，才能让客人们把隐藏在心底的秘密，一五一十地讲出来。你需要一个人来记录这些故事，刚巧遇见了我……”
楚爷却打断道：“不是刚巧。”
我看着她，她的视线却越过了我，越过了我身后的墙壁，好像投射到几千年的迷雾里。她的声音，也似乎是从遥远的过去传来。
“你分析得不错，长生不老……普通人绝对不敢这么想，不过，排除掉一切不可能，剩下来的就只有可能。”
她轻轻一笑：“好了，接下来，到我讲故事了。”
你刚才说，这个女人来自地球……还挺有意思的。不过老实说，我不算是女人，哈哈，别这样看我，我是说，我不是狭义上的人类，或者说现代智人。我跟你们，在生物学上，有很大的不同。
很多年前，地球上有许多古人类，海德堡人、尼安德特人、罗德西亚人、丹尼索瓦人……当然，这都是你们智人的叫法，因为到了最后，只有你们智人存活了下来，统治了整个地球。
至于我，属于被你们智人灭绝的那一支。
进化是个很奇妙的事情，为了繁衍，不同种族选择了不同的策略。你们智人的策略是保持极高的生育率，用大量的人口去抢夺资源；我们的策略是极慢的繁衍，但个体的寿命极长。当然，事实证明，你们的策略才是对的。
在古人类残酷的战争中，我们这一支被打败、屠杀、献祭，甚至作为延年益寿的灵丹妙药，被你们吃掉。仅存下来的零星个体，混进了你们的群体，像老鼠一样偷生。我们不敢去寻找同类，也无法跟人类有长久的感情，因为你们总是会出卖我们，就算没有，也会很快老死，留下我们独自伤心。
况且，你们还有一个秘密组织，专门猎杀我们这些异类。
就这样胆战心惊地不知道活了多少年，后来，在你们称为战国的时代，我在南方的一个国家，当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当时我姓芈，那个国家的王……知道我的真实身份，一直在保护我。
可是，那个秘密组织找上来了。他们威胁王，如果不把我交出来，就攻打他的国家，把男人都杀死，女人作为奴隶。所以你们其实很公平，对异类也好，同类也好，都是一样残忍呢。
我离开了庙堂，准备投江自尽，这时候王跟刺客一起赶到了，他们的剑，刺进了彼此的身体里。王的身体，在我怀里渐渐冷去。我哭得像你们人类一样声嘶力竭，也像你们人类一样失去了理智……
我决定，用那个代价极大的方法，让王的灵魂，不，记忆，转移到另一个人的身体，生生世世，陪我一起活下去。
在仪式的关键时刻，刺客站了起来，挡在我们中间，最后，我成功转移的记忆，却属于……
穿越2000年漫长的岁月，灯光昏暗的烧烤店包间里，楚爷突然停住了。
我不由得追问道：“是谁？”
她仔细地看着我的脸，凄然一笑：“是你。”
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慌乱道：“别闹，你的意思是说我是王，不对，我是刺客？可是，我从来没想过要杀你啊!”
我强自镇定下来：“如果我是刺客，你为什么要找到我，要跟我说这些？”
楚爷却不再回答我的问题，她站起身来，在狭窄的包间里，来回踱步。
她鲜艳的红唇一张一合，吟唱而出的，却是我完全听不懂的诡异语言。她的发音尖刻而高昂，时而带有奇怪的喉音，不是普通话，不是方言，也不像哪一门外语……不像是世界上现存的任何一种语言。
我知道了，这是2000多年前，在南方某一条江边，曾经回荡的歌声。
不对，我怎么有点头晕，今晚啤酒才喝了两瓶……
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楚爷的声音，却在我脑海里越来越真切。我仿佛听懂了，她吟唱的每一个字。
魂兮归来！入修门些。
工祝招君，背行先些。
秦篝齐缕，郑绵络些。
招具该备，永啸呼些……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潸然泪下，意识却如同断片，到此便戛然而止。
醒来时，楚爷已经走了，桌子上的福佳白瓶底下，压着一张A4纸。
大家好，我叫蔡必贵，是个不入流的小说家，兼楚记烧烤的老板——或者说代理老板。
原来的老板有事出国，临走前，把烧烤店托付了给我。烧烤店的所有利润都归我，代价是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要帮她记录40个客人的故事，并且发表在微博上。
当我做完这一切后，她会回来见我，告诉我某个故事的终极真相。
在那之前，每周三晚——风雨无阻——楚记见。

番外二 从天而降的亿万颗生蚝（上）
那天打完人，雪下得越来越大了。
说来也怪，整个冬天没下过雪，到了春天才下，还下得那么大。
如果不是下雪，晚上十点多的北京，不会叫不到车；如果不是叫不到车，我不会跟人抢车，更不会因此打架；如果不是打了人，一星期后，我也不会离开北京。所以我们说，天上掉下来什么，往往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被我打的是个眼镜小哥，但是作为定语的眼镜呈抛物线飞走了，埋藏于某一处雪下，残存于地面上的只有小哥本体。小哥左眼乌青，鼻孔流血，脸上被戒指划了长长的一道血痕，看着挺吓人的，但按照我年轻时打架的经验，其实没什么屁事。
小哥当着我的面打了两三个电话，意思是他的哥们儿都是些亡命之徒，并且将在十分钟内到达“战场”。我耸了耸肩膀，表示无所畏惧。
并不是我有多能打，如果在这时采用上帝镜头，会看见我身后有一家潮州牛肉火锅，这家店无比难吃，然而这并不是重点。镜头穿墙而入，显现出包间里几个膀大腰圆的哥们，正低头搓着手机。他们玩的是“王者农药”，其中一盘五黑匹配，一盘三排，问笼子里鸡兔各有几只。
这些就是我今晚喝酒的哥们，作为农药大腿，我平时都奉陪到底。今晚约了个妹子，这才提前溜号。介绍一下这几个哥们，他们线上开团有多烂，线下打架就有多溜。
忘了介绍我自己，我叫徐云峰，今年28岁，属蛇，所以他们都叫我老蛇。我可以告诉你们，那天晚上的群架没有打成，因为失去了眼镜的眼镜小哥，同时也失去了他江湖上的号召力。最后他报了警，拉拉扯扯不让我走，我怕店里开黑被虐的哥们出来撞见这一幕，把他打死泄愤，事情就闹大了，于是主动和他走到了派出所。
在所里，我同意赔偿小哥一万两千元，双方达成和解。一万两千元几乎是我卡里所有的余额，早想到挨打那么赚钱，我应该站着不动，让他来打……不，我还是会打他的。挣钱不就是为了花嘛，及时行乐，做人呢开心最紧要。
因为怕半夜冻死在外面，我在派出所一直待到天亮。坐在走廊上打瞌睡的时候，我决定离开北京。这破地方春天都还在下雪，牛肉火锅难吃得离奇，我把钱都花光了，是时候找个地方重新开始。
我发了条微信给慈禧，告诉她离开北京的决定。她人在美国拍片，那边是大下午，所以马上回了我：“你早该滚了，要去哪儿，我订票。”
我家在湖南县城，上大学在武汉，但这两个地方我都不想去。我要去一个永远不会下雪的城市：“深圳。”
没隔十分钟，手机就收到了机票信息，从北京到深圳，头等舱。我把慈禧的这个举动，理解成对屌丝前男友的一种羞辱。当然了，我并不是要控诉她，毕竟两年前，出轨的那个人是我。
我大学读的是传媒，刚来北京时，在广告公司上了两年班，后来就出来搞自媒体。那时候我有个女朋友，还在中戏上学，她管自己叫Cicy，我管她叫慈禧。慈禧读的是戏文，外形比许多表演系的都好，我就怂恿她当微博网红。我说了，无论脑力活动还是体力活动，都由我来负责，她负责美就行，挣了钱两个人分。小女孩其实不太在乎钱，但是能帮到男朋友，就同意了。
刚开始的一年不太好，粉丝始终过不了十万，接不到什么像样的广告。后来她有个当明星的师姐，帮转了一条微博，一下就爆红了。幸福来得太突然，粉丝在短短半年猛增到一百万，广告主像苍蝇一样扑过来，随便做点什么都能挣钱。我们在一年里挣了两百万元，那可是2014年，钱比现在值钱多了。
挣了钱，当然就是花了，我跟慈禧去周游世界，吃喝玩乐，拍了照片发微博，粉丝越来越多。旅途中，她对未来畅想了许多，我兴高采烈地附和，其实心里清楚，我们并不是一路人。
在马赛的一家米其林三星，我问慈禧：“你为什么不吃生蚝？”
她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慈禧吃海鲜，也吃贝类，就是不吃生蚝。我特别爱生蚝，这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食物。
我逼着她一定要说，她告诉我，生蚝太“复杂”了。
我知道她的意思，鱼虾可以去头去尾，扇贝光吃闭壳肌，海鲜里只有生蚝，必须囫囵吞。什么腮啊肠啊胃啊，所有内脏全在里面，根本分不开。如果往深一点想，其实吃下去的每一只生蚝，都包含着它的粪便。
作为一个优雅的网红，慈禧告诉我，生蚝很“复杂”。我来翻译一下，她的意思是——生蚝里有屎。但是，生蚝是这样，生活不也是这样？看上去肥美多汁，吃进嘴里才发现，里面竟然有屎。
这就是我理解的人生。那天我吃了足足三打生蚝，造成第二天的拍摄计划取消，因为慈禧下不了床。
回国不久，我出轨被抓现行，慈禧气得要疯，因为小三样样都不如她。我们大吵了一架，复合，不久又再吵，反复几次，最后决定分手。我把微博的账号密码都交给她，算是净身出户了。
现在看来，如果慈禧的人生也是一颗生蚝，那我就是里面的屎。
跟慈禧分手后，我开了个工作室，找了五六个差不多的妹子，按照差不多的模式，批量打造成网红。这些妹子里有挣的，有亏的，挣的差不多刚好弥补亏空。
在北京混了几年，没房没车，也没置办什么家当，所以收行李只用了一天。乱七八糟的朋友倒是认识了很多，饯行的酒连着喝了四五天，最后上飞机时，整个人都处于宿醉状态。飞过大概是河南上空时，我把慈禧送的戒指摘了下来，扔进厕所的马桶里。
戒指伴随着酒精含量不低的尿液，在几千米的高空中翻滚飞舞，像一个别出心裁的告别仪式。
我选择去深圳，因为深圳从来不下雪，还有一份正经工作在等着我。几年前，我接过深圳一家广告公司的单，跟老板楚爷喝过几次酒，也算是朋友。楚爷新开了家高档烧烤店——她特意强调了“高档”这个词——要找人做推广运营，觉得我挺合适。
在待遇方面，我只有一个问题：“生蚝免费？”
楚爷慷慨答复：“管够。”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楚爷派了两个妹子来接机，宿舍也帮我租好了，我等于是拎包入住。晚上吃的第一顿饭，就在她的楚记烧烤。上了满桌的炭烤生蚝，无论原味、蒜蓉、麻辣、芝士，都非常好吃，预示着我们良好合作的开端。
楚爷说这是高档烧烤店，倒不算在唬人。店面的位置不错，在车公庙一个工厂区改造而成的文化产业园。店里装潢讲究，菜品很棒，店员妹子年轻漂亮，店里还卖2000元一瓶的单一麦芽威士忌。咬一口烤肥肠，喝一口威士忌，简直格调高到爆棚。
按照楚爷的说法，这家店主要是用来招待客户和朋友，还有广告公司的员工团建，挣钱不是最重要的目标。当然了，依照我浅薄的职场经验，老板对你说挣钱不重要的时候，最好别往心里去。
楚爷在广告公司给我留了个位置，还叫来了两个美术一个文案，让我随便用。不过我不用坐班，每周去开几次会就好。我们的目标，是把楚记烧烤打造成网红烧烤。对我来说，这跟前几年做的没什么两样，无非以前要捧的是人，现在换成了碳烤生蚝、肥肠、鸡爪、秋刀鱼。
自从上班以后，我一般不吃早餐，午饭也随便应付，每天晚上七点准时去店里，等着吃第一打生蚝。威士忌我喝不来，深圳本地产的啤酒就挺好。有个店员告诉我，这家啤酒厂的罐子里淹死过人，听他这么一说，我觉得啤酒味道更有层次，更好喝了。
楚爷跟她的合伙人，每晚都会带客户或者朋友来，每次都让我陪酒。广东同胞的酒量均值不高，但能喝的还是有，有个40多岁的车行老板，可以从九点钟坐下来开始喝，一直喝到凌晨五点，似乎连厕所都不用去。
有一天，楚爷带来个妹子，长得特别白净，看上去不超过22岁。楚爷介绍说，妹子叫茸，之前在国家游泳队，去年刚退役，来深圳当游泳教练。
楚爷又跟茸说：“老蛇，我们的营销总监，我重金挖的脚，上个月刚从北京过来。”
我举杯朝茸一笑：“缘分哦，第一次见，我干了，你随……”
妹子微微一笑，喝得比我还快。

番外三 从天而降的亿万颗生蚝（下）
之后茸很少来店里，但是我们经常见面。她周二周三没课，我白天一般都不用上班，就经常约着一起吃饭，看电影，发呆，我还跟她游过几次泳。不愧是前国家队队员，游泳的姿势又快又优雅，速度几乎是我的两倍。
我们在黑暗的电影厅里接吻，那感觉很怪，熟悉得令人震撼。嘴唇接触的那一刻，无数的往事像潮水一样涌来，不是几年前，或者少年时的往事，而是关于生命的远古记忆，仿佛我是幽暗深海里的一枚单细胞动物。就好像在无限漫长的生命里，我曾经无限次地吻过她——但这明明是第一次；或者我谈过一个跟茸感觉很像的女朋友——但是我搜索枯肠，却跟任何一个都对不上号。
我倒从来没把她带回过宿舍，应该说，我从来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这一点也特别奇怪。后来约会过很多次了，我怕她感到失落，所以礼节性地问了几次，今晚要不要去我那里。
茸两次都拒绝了，她说：“不可以。”
我不太明白“不可以”具体指的是什么，是主观上的还是客观上的，不过既然她这么说，我也就没再问过，甚至还暗自松了口气。我跟茸就这样约会着，浅尝辄止，连关系都没来得及确定，夏天很快就到了。
楚记烧烤的生意越来越好，一部分原因是运营效果不错，更主要的原因是天气热了，属于生蚝跟啤酒的季节随之来临。
一天晚上下着暴雨，店里人不多，稀稀落落的几桌。我跟茸坐在一个角落，喝着啤酒，在喝酒和游泳两件事上，我远远不是她的对手。别说我了，就连那个喝到天亮的车行老板，都甘拜下风。
我吃完盘子里的一打生蚝，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所有蚝壳，都放在桌子上我的这一边。茸今晚一颗生蚝都没吃，不对，现在想起来，她似乎从来就没吃过生蚝，只是以前都是很多人一起喝酒，我才没留意到。
难道她跟慈禧一样？
我指着生蚝壳问：“你不吃这个？”
茸笑了一下：“小时候吃太多，吃伤了。”
我狐疑地看着她，小时候？她说自己是大连人，大连是靠海的地方吗？应该是吧，我地理不太好，所以并不清楚。
她突然问我一个问题：“老蛇你猜，我为什么叫茸？”
我摇了摇头：“不猜。”
八月份的一天，慈禧打电话给我，我刚接起来，她就劈头盖脸开始骂我：“徐云峰，你搞什么鬼？”
我有些莫名其妙，来深圳这半年，别说鬼了，我连人都没搞过。
慈禧问我，她送我的那枚戒指在哪儿。她情绪有些失控，我听着就有些心虚，说戒指收起来了。
她在电话里冷笑，让我老实交代。
当年我们买了这对订婚戒指，内圈刻了字，我戴的这枚刻着“Cicy”，她那枚刻的是“laoshe”——而不是“snake”，因为snake太洋气了，并不适合我。我想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告诉她那枚戒指我扔飞机马桶里了。
慈禧要我拿出证据。我是真的无能为力，扔了就扔了，哪来什么证据？
突然之间，她就开始哭，哭完又笑，笑完就把电话挂了，毫无征兆。
我不知道她是犯了什么病，隐隐有些心疼，不过也不太好说出来。
当天晚上，我正在楚记跟一群人喝酒，微信上收到慈禧发来的几张照片。我一看也疯了，真是见鬼了。
那枚刻着“Cicy”的戒指，竟然在慈禧的手上。
慈禧告诉我，这是她妈在阳台的花盆里找到的。如果不是我搞的鬼——指的是偷偷跑去她的河北老家，爬上慈禧买给爸妈的别墅阳台，把戒指埋在花盆里面——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性。我扔进飞机马桶的戒指，在空中翻滚了几千米之后，准确无误地掉进了她家阳台的花盆里。
我忍不住骂了一句。
旁边哥们问我怎么了，我说新闻上看到有人把戒指扔飞机厕所，结果掉到地面一个人头上了，这个可能性存在吗？有人说飞机上拉的屎尿，都密封在一个罐子里，落地之后才处理，所以这一定是编的；也有人说不一定，要看飞机的型号，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总之众说纷纭。
无论如何，那枚戒指确实就在慈禧手上。
我甚至想到一个办法，来证实这件事的真伪。那就是找到半年前被我打的眼镜小哥，把戒指上残留的他的DNA拿去比对。对得上的话，千真万确，就是我扔掉的那枚。
但是，没必要。慈禧干吗骗我呢。
在那么巨大的奇迹下，不做点什么来回应，似乎也不太合适。说不好会遭天谴。实际上，慈禧第二天就从北京过来找我，一个星期内，我们就决定结婚了。从天而降的东西，往往会左右一个人的命运，这句话我之前就讲过。
八月底，我把手上工作交接完，准备回北京。跟半年前离开时一样，深圳乱七八糟的朋友们，也一场一场地跟我喝着饯行的酒，喝得每天都醉醺醺的。
离开的前一天下午，我记得是个星期三，天气特别闷。我在宿舍睡觉，茸过来找我。她已经知道了我要走，知道我要跟慈禧结婚，倒也没说什么。我对她有那么一点抱歉，不过还好，毕竟跟她没有睡过。
我说明天就要走了，她说要带我去海边。说来也怪，我无比热爱生蚝，可是对生蚝的家乡——海，却没有什么兴趣。在深圳待了半年，我竟然连一次海边都没去过。
虽然说是她带我，但其实是我开的车——楚爷借给我的旧迈腾。车在沿海的盘山公路上走着，天渐渐就黑了下来，我才想起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有雷暴。
茸让我把车停在一处山崖旁，打开车门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狂风夹杂着水汽，还有大海的咸味，劈头盖脸就往人脸上砸。
我们站在悬崖上，脚下100米是嶙峋怪石，惊涛拍浪。茸主动拉起我的手，感觉同样很怪，就和第一次在电影院接吻时一样。
她低头看着海面，说：“可惜了。”
风刮得那么大，她说的每一个字，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大声嚷道：“下雨了，我们回去吧！”
茸却没有要走的意思，我用力拉，竟然拉不动，就像她在悬崖旁生根了。虽然是运动员，但毕竟是个女孩，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此时周围狂风大作，天和海黑成了一片，像是有什么巨妖在渡劫。
联想起她平时奇怪的地方，我突然有些害怕——茸不会是什么妖怪变的吧？
比如说，她是一个生蚝精，因为我吃了太多生蚝，来替同类报仇了。
茸抬起头来，看着我说：“记得我让你猜的吗？给你个提示，什么东西耳朵上有两只角？”
我皱着眉头：“鹿，鹿茸。”
她摇头道：“很接近，不过错了。”
茸紧紧握着我的手：“老蛇，你可以跟我回去的，现在也不晚。你的本命是一条大蛟，因为触犯天条，被贬为凡人。如今天逢雷雨，跟我跳下去，我带你化龙。”
我目瞪口呆，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鬼。
茸朝我一笑，表情却很忧伤：“可能是最后一次见了，我先跳，你随意。”
然后她松开我的手，在我反应过来之前，转身朝海里跳去。
我大惊失色，山崖下都是尖锐锋利的黑色礁石，就算她是游泳运动员，这么跳下去也必死无疑。想起来该拉住她时，茸已经跌落到黑漆漆的海水里。
我蹲在悬崖上，探头往外望，不知该先爬下去，还是该先打电话报警。这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墨汁一般的海水里，突然闪烁起点点金光，就像是洒落在墨迹上的金箔。金光荡漾着，慢慢晕染开，光芒越来越盛，看得出有什么东西，正从水底深处，慢慢浮上水面。
狂风化作悠扬的箫声，那巨物从海中跃出，赫然是一条金光四射的龙。
龙从海里出来之后，在我头顶盘旋片刻，便飞升而上，隐没在黑压压的雷雨云里。瞬时间，一道巨大的闪电劈了下来，照亮了整个天地。
关于这件奇遇，我有三个猜测。
最合乎情理的是前一天我喝多了，在宿舍做了个怪梦。另一个是事情前半段是真的，茸真的跳海了，但我无法接受她在我眼前自杀，所以编造了这么一个故事，来麻痹自己的良心。最荒谬的想法是，这件事真的发生过，而且，从头到尾都是真的。
从古至今，天地间那么多荒谬的事，也不差这一件，所以也还说得过去。
无论如何，茸是真的失踪了，我找不到她，楚爷也找不到她。
我回了北京，跟慈禧筹备着婚礼。结婚比高考还可怕，忙得人几乎虚脱，偶尔有空闲的时候，我会想，或许我的本命，真的是一条蛟，而且有机会晋升成龙。无论如何，我还是比较适应人类的形态，蛟也好龙也好，哪怕生蚝管够，都没有啤酒喝吧。
喜宴的那天，我被乱七八糟的朋友们灌得半死，躲在厕所里抽烟。手机的网易新闻里，说广东沿海某地，从天而降了无数的生蚝，砸花了十几辆车，还有几个倒霉的路人。科学家解释说是突发的海上龙卷风，席卷了养殖场的生蚝席，然后又从空中落下。
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不是我说你，茸，人不来，还随什么份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