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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场之书
作者：尼尔·盖曼
内容简介
 养大一个孩子，需要整片坟场一齐出力。 一个婴儿的出现，打破了坟场千年来的平静。在死神的指引下，鬼魂们收养了婴儿，并取名诺伯蒂(Nobody)。 坟场从此成了诺伯蒂的魔法学校，他开始学习隐身术、梦游术、恐惧大法，与女巫共舞亡灵之舞。成长在坟场中的诺伯蒂如同腐土里绽放的鲜花，绚烂又鲜活。 然而，每个人都要去经历自己的人生，坟场的生活注定只是诺伯蒂生命旅途的一个站点。坟场少年终将告别坟场，带着身后那些充满温暖和爱的目光，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万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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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全身骨头咔嗒咔嗒
撞上石头稀里哗啦
无足轻重一个叫花
是死是活没人管他
——传统童谣

第一章 诺伯蒂是怎么来到坟场的
黑暗中有一只手，握着一把刀。
刀柄由乌骨制成，打磨得锃亮。刀刃比任何剃刀都来得精致锋利，倘若划过你的皮肤，你甚至不会知晓自己被划伤了，起码无法立刻发觉。
这把刀已近乎完成被带到这间屋来的所有使命，刀刃和刀柄都已经被鲜血染湿。
临街的门依然开着，只开了一道缝，刀和持刀的男人就是从这道缝溜进来的，随之而入的还有一缕缕在夜间蜿蜒缭绕的雾气。
杰克之一在楼梯平台上停下脚步，左手从黑色外套的口袋里拉出一块白色大手帕，将刀和戴着手套握着刀的右手擦拭干净，再把手帕收好。猎杀即将告终。他将女人的尸体留在床上，男人的尸体留在卧室地板上，大一点的孩子的尸体留在她色彩鲜艳的卧室里，周围是她的玩具和一些模型的半成品。还剩下小的那个，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孩，解决掉这一个，他就大功告成了。
杰克之一活动了下指关节。毕竟他是专业的，或者说这是他对自己的要求。在工作完成前，他不允许自己露出笑容。
他的头发是黑的，眼睛是黑的，由纤薄的羔羊皮做成的手套也是黑的。
小孩的房间在顶楼。杰克之一走上楼梯，落在地毯上的脚步无声无息。他推开阁楼的门，走了进去。他的黑色皮鞋擦得锃亮，闪耀得如同黑色的镜子，映照出小小的弦月。
真正的月亮透过平开窗照了进来。月光弥散在雾气中，并不明亮，不过杰克之一也不需要太多光亮，这样的月光就够了，足够了。
他依稀看到婴儿床上孩子的轮廓：头、四肢和躯干。
婴儿床四周竖着高高的围挡，以防孩子掉下去。杰克之一向前倾身，右手举起刀，瞄准孩子的胸膛…………他又把手放了下来。婴儿床上的人形是只泰迪熊。孩子不在这儿。
杰克之一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暗淡的月光，因此他无意打开电灯。光线其实无关紧要，因为他有别的本事。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忽略那些由自己带进房间的气味，不理会那些可以放心不管的气味，而是聚精会神地寻找猎物的气息。他闻到了那个孩子的味道：巧克力饼干似的奶味、潮湿的一次性夜用尿布的酸臭味、孩子头发上散发出的儿童洗发水的气味。他还闻到了一个橡胶做的小东西——一个玩具，他心想，不，是个用来吮吸的东西——那个小孩一直含着它。
孩子曾在这儿，可现在不在了。杰克之一循着气味走下楼梯，在这栋高而窄的房屋里穿行。他一一查看浴室、厨房、通风橱柜，最后来到楼下的走廊。走廊里看不见别的，只有这家人的几辆自行车、一堆空的购物袋、一块掉在地上的尿布，还有透过紧邻马路的前门缓缓飘入走廊的袅袅雾气。
杰克之一轻哼一声，哼声中既有沮丧，又有满足。他把刀插回长外套内袋里的刀鞘，走到路上。路上有月光，也有路灯，可雾气扼住了一切，削弱了光线，压抑了声音，让夜色变得阴森幽暗，暗藏杀机。他看向山下几家打烊的店铺透出的灯光，又抬头看了看马路，几栋高楼依山而建，盘山而上，通往黑暗中的那片老坟场。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不紧不慢地朝山上走去。
自从这个孩子学会走路以来，他的父母既为之高兴又为之苦恼，因为从来没有哪个孩子这么喜欢爬来爬去、爬上爬下、钻进钻出。
那天夜里，有什么东西砰的一声掉到地板上，吵醒了他。醒来后没多久，他感到很无聊，便开始想办法从婴儿床里爬出去。床四周有高高的围挡，就和楼下的幼儿玩耍围栏一样，但他坚信自己能翻过去。他只需要一个垫脚的东西……
他把大大的金色泰迪熊拖到婴儿床的角落，小手抓住床的围挡，一只脚踩在熊的大腿上，另一只脚踩在熊的脑袋上，用力支起身子，半爬半滚地翻过了婴儿床的围挡。
一声闷响，他落在一小堆毛茸茸的玩具上。这些玩具中，有些是他一岁生日时亲戚朋友所送的礼物——这还是不到半年前的事，还有一些是他姐姐曾经的玩具。落地时，他吃了一惊，但没有大声哭叫——如果你哭的话，他们会过来把你放回婴儿床。
他爬出了房间。
上楼梯很需要技巧，他还没有掌握好，但他发现下楼梯相当容易。他在楼梯顶端坐下，用包得严严实实的屁股一级一级地往下弹，就这么滑了下去。
他吮吸着橡胶奶嘴，不过他妈妈刚对他说过，他这个年龄已经不再适合吸奶嘴了。
他一路用屁股坐着下楼梯，尿布渐渐松了。当他滑到底站起来时，尿布滑落下来。他迈过尿布，身上只剩下一件儿童睡衣。通往他房间和家人卧室的楼梯很陡，而面对马路的门恰好开着，正对他发出邀请……
孩子有些犹豫地走出房子。雾气缠绕上他的身子，像个失散多年的老朋友。一开始，他心里还有些没底，但走了几步后，他越来越有信心，走得越来越快，摇摇晃晃地上了山。
越接近山顶，雾气越稀薄。
半轮月亮当空，月光皎洁，虽绝对比不上白天亮堂，但也足以让人看得清坟场。
瞧。
你能望见废弃的墓地教堂、挂锁的铁门、缠绕教堂塔尖的常春藤，还有顶部排水沟里长出的一棵小树。
你能望见石头、墓穴和墓碑。时而会有一只小动物从灌木丛中蹿出来，在路上一阵猛冲或小步疾跑，或是兔子，或是田鼠，或是黄鼠狼。
如果那一晚你在这里，这番月光之下的景象将映入你的眼帘。
也许你还没看见一个面色苍白、体态丰润的女子走在坟场大门边的小路上。如果你看见了她，只需定睛一看，便能察觉她不过是月光、雾和阴影罢了。
不过，那个苍白而丰润的女人的确在那儿。她沿着小路穿行过东倒西歪的墓碑，走向大门。
大门上了锁，冬日通常下午四点上锁，夏日则是晚上八点。
带尖刺的铁篱笆包住了部分坟场，其余部分由高高的砖墙围住。大门上的栏杆缝隙很窄：别说是成年人了，十岁小孩都钻不过去。
“欧文斯!”面色苍白的女人大喊，声音听来如同瑟瑟微风吹过高高的草地。
“欧文斯!你快过来看!”
女人蹲下身，凝视着地上的某个东西。她的身旁移来一片阴影，盖住了月光，原来是个头发灰白、四十来岁的男子。男子低头看了看妻子，又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挠了挠头。
“欧文斯太太？”男人用语恭敬，因为他生时的年代比我们更讲究礼节，“这就是你叫我过来看的东西？”
这一刻，男人打量的东西吸引了欧文斯太太全部的注意力。小东西张开嘴，橡胶奶嘴落在地上。他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像是想拼命抓住欧文斯太太苍白的手指。
“我没看错吧？”欧文斯先生说，“这是个小孩吗？”
“那还用说？”欧文斯太太说，“问题在于，我们该拿他怎么办？”
“这的确是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不归我们管。因为这个小孩无疑还活着，也就是说他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和我们毫无干系。”
“你看，他笑了!他笑得多甜啊。”欧文斯太太用虚幻的手摸了摸小男孩稀疏的金发。小男孩开心地咯咯直笑。
一阵寒凉的微风吹过坟场，吹散了低坡上的雾气(坟场占据整个山头，坟场里外的路顺着山势蜿蜒曲折)。哐啷!坟场大门那儿有人在拉着门使劲摇晃，让老旧的大门、沉重的挂锁和锁链哐啷作响。
见欧文斯太太仍用虚幻的双臂抱着小男孩，轻柔地安抚他，欧文斯先生说：“来了，这孩子的家人来了，要把他接回母亲温暖的怀抱。我们就把他放在这里吧。”
欧文斯太太说：“那人看上去不像他的家人。”来者是个黑衣男子，他已放弃摇晃大门，转而对小一些的侧门下手。侧门也锁得严严实实。去年坟场发生了几起破坏公物的案子，坟场理事会便采取了应对措施。
“快点啊，亲爱的，别管他了。”欧文斯先生说。这时他看到一个幽灵，吓得张大了嘴，脑子突然一片空白，说不出话来。
也许你会想——如果你真这么想，你就猜对了：欧文斯先生不会因为见着个幽灵就大惊失色，毕竟他和欧文斯太太本身就是幽灵。已经差不多两百年了，他们全部的社会生活，或近乎全部，都是和死人一起度过的。可眼前的人影和坟场里的那帮家伙并不一样：闪烁不定，原始、瘆人且灰扑扑的，就像电视里的静电雪花。彻骨的惊慌和赤裸裸的情绪涌入欧文斯夫妇心中，令他们感同身受。三个人影，两大一小，可只有一人看得清模样，另外两人只有闪烁的模糊轮廓。那个相对清楚的人影喊道：我的孩子!他要害我的孩子!
哐啷!坟场外的男人使劲拖动一个沉重的金属垃圾桶，沿着小路走向环绕部分坟场的高耸砖墙。
请保护我的儿子!幽灵说。
欧文斯太太觉得这是个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孩子的母亲。
“他对你做了什么？”欧文斯太太问，但她不确定幽灵能否听到。刚去世不久的可怜人哪，安详地死去总是更轻松些：在被埋葬的地方适时地醒来，与死亡妥协，与同住的人们相识。而在这个女人心中，却只有因为担心孩子而产生的惊慌与恐惧。在欧文斯夫妇的感知中，女人的慌乱就像一声低沉的尖叫。这种慌乱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数个苍白的身形正从坟场各处赶来。
“你是谁？”凯厄斯·庞培问。他的墓碑饱受日晒雨淋，如今只余一块残破的石头。两千年前，他曾要求将自己葬在大理石圣殿边的山丘上，而非将遗体运回罗马。他是坟场里最德高望重的几个人之一，对自己肩负的责任尤为严肃。“你被葬在了这里吗？”
“当然不是!瞧她那样子，一看就是刚死不久。”
欧文斯太太搂住女人的肩，与她悄声说话，语气低沉、平静而理智。
小路边的高墙那儿传来一声闷响，紧接着砰的一声巨响。垃圾桶倒了。那个男人吃力地爬上围墙，在雾蒙蒙的街灯下映出一个灰暗的轮廓。他停了一会儿，从墙的另一侧爬下，手抓墙顶，双腿晃荡。离地不过几英尺，他手一松就落了下来。
“可是，亲爱的，”欧文斯太太对三个幽灵中唯一没消失的母亲说，“他是个活人，可我们不是，你能想象……”
小男孩正望着上方的两人，一脸困惑。他伸手够向其中一人，又够向另一人，触及的却只有空气。母亲的身形在飞速消散。
“我愿意。”欧文斯太太答应了什么事，但没人听见，“我们会尽己所能。”她转向身边的丈夫，问：“欧文斯，你怎么想？你愿意成为这个小不点的爸爸吗？”
“愿意什么？”欧文斯先生皱起眉头。
“我们从没有过孩子。”欧文斯太太说，“他的母亲希望我们保护好他，你愿意吗？”
黑衣男人被缠结的常春藤和残破的墓碑绊倒了。站起身后，他愈加小心翼翼地前行，但依然惊动了一只猫头鹰。猫头鹰无声地张开翅膀，飞上高空。黑衣男人看到了孩子，眼神中流露出胜利的喜悦。
一听妻子的语气，欧文斯先生便明白了她的心思。他们那跨越生死、持续二百五十多年的婚姻并不是摆设。
“你想好了？”他问，“真想好了？”
“百分之百想好了。”欧文斯太太说。
“那就这么办吧。如果你当了他的妈妈，那我就是他的爸爸了。”
“你听到了吗？”欧文斯太太对那个闪烁不定、只剩下轮廓的身影说。这身影就像夏日天际处一道形如女人的闪电。女人对欧文斯太太说了几句悄悄话，接着便消失了。
“她不会再回来了。”欧文斯太太说，“下次醒来时，她会在自己的坟场里，或在她前去的其他地方。”
欧文斯太太在孩子身边弯下腰，伸出双臂，温和地说：“来吧，宝贝，来妈妈怀里。”
至于杰克之一，他正沿着坟场的小径向他们走来，刀已握在手里。月光下，他看到小男孩仿佛被一团雾气萦绕，随即便消失了，只留下月光、潮湿的雾气和摇曳的草。
杰克之一眨了眨眼睛，嗅了嗅空气。有什么事发生了，可他完全没有头绪。他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咆哮，如同一头困兽，愤怒而懊恼。
“有人吗？”杰克之一大喊，心想那个孩子也许会从什么东西后面走出来。他的声音低沉粗糙，透着一种古怪的尖刻，如同惊讶或困惑于听到自己的说话声。
坟场会保守自己的秘密。
“有人吗？”他再次大喊，指望能听到一个孩子啼哭、咿呀或移动的声响。他万万没料到，他听到的是某个人丝滑的嗓音。
“你需要帮助吗？”
杰克之一很高，说话的男人也很高。杰克之一身穿深色衣服，男人的衣服颜色更深。杰克不喜欢办事时被人看见，而看见他的人往往会心神不安，浑身难受，或心生莫名其妙的恐惧。杰克看着这位陌生人，心神不安的反倒是他自己。
“我在找一个人。”杰克之一边说边把右手悄悄放进外套口袋。这样一来刀就藏了起来，但随时准备出鞘。
“大晚上的，在一片上了锁的坟场？”陌生人反问。
“我要找的是个小孩。我路过时碰巧听到孩子的哭声，就透过大门看见了他。你说其他人撞见这一幕会怎么做？”
“我为你的公德心鼓掌。”陌生人说，“可就算你找到了那个小孩，你打算怎么离开这儿？你没法带着一个孩子翻过高墙。”
“我会大声喊叫，直到有人来帮我们出去。”杰克之一说。
一串沉甸甸的钥匙丁零作响。“哦，那么那个人应该就是我了。请你跟着我离开这里。”陌生人从钥匙环上挑出一把大钥匙，“跟我来。”
杰克之一跟在陌生人后面，从口袋里拿出刀。“你是守墓人吧？”
“守墓人？不妨就这么说吧。”
他们向大门走去，杰克之一确定自己正离那个孩子越来越远。那个守墓人有钥匙，只需在黑暗中给他一刀，钥匙就到手了。接下来，他就能彻底搜查这片坟场，找寻那个孩子的下落。
他举起刀。
“如果真有个小孩，”陌生人说，“那也不可能在坟场里。你弄错了吧，毕竟一个孩子不可能进这儿来。你更有可能听到了一只夜鸟的叫声，看到了一只野猫或一只狐狸。你知道吗？他们宣称这儿是一片官方自然保护区，那是大约三十年前，举办最后一场葬礼的时候。现在你好好想想，再告诉我你确信自己看到了一个小孩。”
杰克之一想了想。
陌生人打开侧门的锁，说：“是只狐狸吧。狐狸会发出稀奇古怪的叫声，与人的哭声有几分相像。先生，你不该浪费时间来这片坟场，你找的孩子正在别的地方等你。”
等杰克之一把这个想法消化了一会儿后，陌生人优雅地打开门，说：“很高兴认识你。相信你在外面能找到你想要的一切。”
杰克之一站在坟场的侧门外。
陌生人站在侧门内，锁好门，收好钥匙。
“你要去哪儿？”杰克之一问。
“这里还有别的门。”陌生人说，“我的车在山的另一边，不必管我。你根本没必要记住这次谈话。”
“对，没必要。”杰克之一表示赞同，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事：晃荡到山上，发现自己所以为的孩子原来是只狐狸，一个好心的守墓人护送他回到路上。他让刀滑入内鞘，说：“就这样吧，晚安。”
“晚安。”被杰克之一当作守墓人的陌生人说。
杰克之一动身下山，继续寻找那个孩子。
身处阴影之中，陌生人望着杰克之一离去，直到望不见为止。随后他开始在夜色中移动，不断上行，来到山脊之下的一块平地。平地上立着一块方尖碑和一块平板石，用来纪念约西亚·沃辛顿——当地的啤酒酿造者、政治家，后来成了准男爵。大约三百年前，约西亚买下了老坟场和周围的土地，并永久地捐献给了城区。他为自己留下了山上最好的地方——一座能将整个城镇及更远的景致尽收眼底的天然环形剧场。他还作出承诺，让坟场永远保持现在的状态，这让坟场的居民感激不尽，尽管这感激从未达到约西亚所期许的程度。
据说坟场里有一万来个鬼魂，但大多数在沉眠，或对这地方日复一日发生的事失了兴趣。在月光下的环形剧场里，只有不到三百个鬼魂。
陌生人悄悄靠近他们，像雾气一样悄无声息。他站在阴影中，一言不发地关注事态发展。
约西亚·沃辛顿说：“尊敬的夫人，您真是倔得可以……难道您不觉得这荒谬至极吗？”
“不，我不觉得。”欧文斯太太说。
她盘腿而坐，活人小男孩正睡在她的大腿上。她用苍白的手护住小男孩的头。
“请阁下原谅，欧文斯太太想说的是，”站在妻子旁边的欧文斯先生说，“她没往您说的那方面想，她认为这是她的责任。”
欧文斯先生在世时就见过约西亚·沃辛顿，还为他位于英格沙姆附近的庄园住宅打造了好几件精致的家具，并依然对他心怀敬意。
“她的责任？”准男爵约西亚攱沃辛顿摇了摇头，像是要甩掉一根蛛丝。“夫人，您所要负责的，是这片坟场，还有这儿的一众人。脱离肉体的灵魂啦，亡灵啦，鬼魅之类的。因此，您的职责是尽快把这个生命送回他现实的家中，而不是把他留在这里。”
“他的母亲把他交给了我。”欧文斯太太说，仿佛她要说的仅此一句。
“我尊敬的夫人……”
“我不是你的什么尊敬的夫人。”欧文斯太太站起身，“说实话，我真想不明白，小不点马上就要饿醒了，我为什么还在跟你这个老糊涂胡搅蛮缠？在坟场这么个地方，我上哪儿给他找吃的去啊？”
“嗯，”凯厄斯·庞培毫不留情地说，“说到点上了。你喂他吃什么？你怎么照顾他？”
欧文斯太太怒目而视：“我能照顾他，和他的亲生母亲照顾得一样好。他的母亲已经将他托付给了我。瞧，我正抱着他是吧？
我正在抚摸他。”
“好啦，明理些。”屠杀之母说。她是个瘦小的老太太，戴着宽大的系带女帽，披着披肩。帽子和披肩她在世时穿过，下葬时也穿在身上。“你说他能在哪儿生活呢？”
“就这儿啊，”欧文斯太太说，“我们能给予他在坟场里自由行动的权利。”
屠杀之母的嘴张成一个小小的圆。“但是，”她顿了顿，“我永远不会同意。”
“为什么啊？这又不是我们第一次将在坟场里自由行动的权利给一个外人。”
“话是这么说，”凯厄斯·庞培说，“可他又不是个活人。”
话说到这份上，陌生人意识到不论自己情愿与否，他已经卷入这场谈话。他无可奈何地从阴影里走出来，如同从阴影中剥离出的一块黑斑。“没错，”他说，“我不是活人，但我赞成欧文斯太太的想法。”
约西亚·沃辛顿说：“赛拉斯，你真这么想？”
“没错。不管是出于好意还是出于恶意，我坚信是出于好意，欧文斯夫妇会保护这个孩子。不过要养大这个孩子仅仅靠一对好心肠的夫妇是不够的，这需要靠整片坟场一齐出力。”
“那食物怎么办？还有别的七七八八的事呢？”
“我可以自由出入坟场。我能给他带食物。”赛拉斯说。
“那真是太好了。”屠杀之母说，“可是你来无影去无踪的，如果你离开一个星期，孩子可能就饿死了。”
“您真是一位聪明的女士。”赛拉斯说，“我算是明白为什么他们对您的评价那么高了。”他无法像改变活人的想法一样改变死人的想法，但他仍能使用奉承和劝服两大法宝，死人对此并不具备免疫力。
他作了个决定：“好，如果欧文斯夫妇要当他的父母，那我就当他的监护人吧。我会留在这里，如果有事要离开，我会找人接替我照顾孩子，给他带吃的。我们可以利用教堂的地下室。”
“可是，”约西亚有沃辛顿劝道，“可是，这是个人类孩子，活生生的孩子。我是说，我是说这里是一片坟场，不是一所托儿所，该死。”
“没错，”赛拉斯点点头，“您说得对极了，约西亚阁下。就算是我，也没法表达得更贴切。正因如此，在养大这个孩子的过程中，要尽量不让他破坏，请原谅我用词不当，不让他破坏坟场的生活。”他慢步走向欧文斯太太，低头看她怀里的小男孩，挑起一边眉毛，问，“欧文斯太太，他有名字吗？”
“他的母亲没有告诉我。”
“这样的话，”赛拉斯说，“反正他原来的名字也没什么用了，而且坟场外头还有人想伤害他，就由我们给他起个新名字吧。”
凯厄斯·庞培走过来，看了一眼孩子，提议道：“他看上去有点像我的地方总督马库斯，就叫他马库斯吧。”
约西亚·沃辛顿说：“他看上去更像我的园丁主管斯特宾。我不是说要给他起斯特宾这个名字。那家伙能把酒当水喝。”
“他看上去像我的外甥亨利。”屠杀之母说。
坟场的居民纷纷加入其中，将小男孩与某个许久未忆起的故人相比较，直到欧文斯太太打断了他们。
她坚定地说：“他长得不像任何人，只像他自己。”
“那就叫他诺伯蒂[1]吧。”赛拉斯拍板决定，“诺伯蒂·欧文斯。”
话音刚落，宛如在回应这个名字，小男孩睁大眼睛，完全醒转过来。他环视四周，看着一张张逝者的脸，看着蒙蒙雾气和皎皎明月。
随后他转向赛拉斯，目光毫不畏缩，反而有些深沉。
“诺伯蒂算得上个名字？”屠杀之母不敢苟同。
“诺伯蒂是他的名字，一个好名字。”赛拉斯对她说，“这有助于他平安长大。”
“我不想卷入麻烦。”约西亚·沃辛顿说。小男孩抬头看他，接着，也许是饿了或累了，也许是想念他的家、他的家人或他的世界，他小脸一皱，哭了起来。
“请你回避一下。”凯厄斯·庞培对欧文斯太太说，“我们还得再讨论讨论。”
欧文斯太太在墓地教堂外等候。四十多年前，这座带尖顶的小教堂被列入历史名胜建筑，但市议会觉得，这个位于杂草丛生的坟场中且设计早已过气的教堂翻新起来成本太高，就索性给它上了挂锁，等待它有朝一日自然坍塌，但爬满常春藤的教堂建得很结实，至少在这个世纪是不会坍塌的。
孩子已经在欧文斯太太的怀里睡着了。欧文斯太太轻轻摇动双臂，哼唱一首老歌。这首歌是在她还是个小宝宝时妈妈唱给她听的，那得回溯到欧洲贵族刚开始戴卷边假发的年代。这首歌是这么唱的：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觉睡到自然醒
若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就会看到世界
亲吻爱人
共舞一曲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藏的宝藏……
欧文斯太太唱着唱着，却怎么也想不起结尾的歌词，最后一句似乎是“和长毛的培根”，可这好像又和另一首歌混了。她只好停下换了一首歌，讲一个月亮上的男人掉了下来。唱完后，她用温暖的乡音唱了一首时代更近的歌，讲一个伙计把大拇指放进嘴里，拔出来后变成了一颗李子。随后她又唱起一首长长的民谣，讲一位年轻的乡村绅士被女友无缘无故用一盘斑点鳗鱼给毒死了。她刚刚开始唱时，赛拉斯手拿一个硬纸盒，来到了教堂边。
“进来看看，欧文斯太太。”赛拉斯说，“这么多好东西，一个正一天天长大的男孩恰好用得着。咱们就把他放在地下室吧。”
他打开挂锁，拉开铁门。欧文斯太太走了进去，犹疑地看着里头的架子和靠墙的几张老旧的木质教堂长椅。一个墙角有几个发霉的箱子，装着教区的历史记录。另一个墙角有扇敞开的门，露出一个维多利亚风格的抽水马桶和一个洗脸盆，洗脸盆只安装了一个冷水水龙头。
小男孩睁开眼睛，看着这一切。
“食物可以存放在这里。”赛拉斯说，“这儿很凉爽，食物能保存得更久。”他打开盒子，拿出一根香蕉。
“这是个什么东西？”欧文斯太太狐疑地盯着这个黄褐色的东西。
“这是一根香蕉，一种热带水果，外皮可以剥下来，就像这样。”
小男孩诺伯蒂在欧文斯太太怀里扭来扭去，见此，欧文斯太太就把他放到了地上。只见他跌跌撞撞地快步走向赛拉斯，抓住他的裤脚不肯放手。
赛拉斯把香蕉递给他。
欧文斯太太看着诺伯蒂吃香蕉。“香蕉？”她半信半疑，“从没听说过。什么味道？”
“我完全没概念。”赛拉斯说。他只吃一种食物，但不是香蕉。“你可以在这里给小男孩弄张床。”
“我不打算那么做，我和我先生在水仙花田边有座可爱的小坟墓，那儿空间很大，足够养育这个小家伙了。再说，”欧文斯太太担心自己拒绝赛拉斯的好意不太妥，便客气地说，“我不想让他给你添麻烦。”
“他不会的。”
小男孩吃完香蕉，弄得全身都是香蕉糊糊。他开心地笑了，脸颊红扑扑的。
“蕉蕉。”他高兴地说。
“真是个聪明的小家伙。”欧文斯太太不禁感叹，“不过破坏力也够强的!弄得这一团糟。唉，你这个小鬼头啊……”她拿掉男孩衣服和头发上的香蕉皮，问赛拉斯：“你说他们会怎么决定？”
“不知道。”
“我不能抛弃他，因为我向他母亲承诺过。”
“我一生中曾有过各种身份，”赛拉斯说，“但从未做过母亲，现在也没这打算。不过我可以离开这里……”
欧文斯太太当即打断：“我不会，我的尸骨在这里，欧文斯先生也是。我永远不会离开。”
“那一定很棒，能有一个归属之地，能有一个家。”赛拉斯的语气丝毫不带伤感，他的声音比沙漠还要干燥，听上去只是在陈述一件不容争辩的事。欧文斯太太没有辩驳。
“我们还要等很久吗？”
“不会太久。”赛拉斯说。但他错了。
山坡上的环形剧场里，大伙儿仍争论得热火朝天，主要原因是卷入这件荒唐事的是欧文斯夫妇，而不是一个轻虑浅谋、轻举妄动的新来者。欧文斯夫妇值得尊重，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同时赛拉斯主动担当男孩的监护人也有所分量——坟场的人对赛拉斯心怀敬畏，因为他身处这个世界和活人世界的交界地带。可即便如此……
坟场通常没有明确的民主制度，但死亡是绝对民主的，每个死人都有发言权，都要就是否允许这个活人孩子留下来予以表态。这一夜，他们每个人都决心要发出自己的声音。
眼下时值深秋，天亮得很晚。天色尤暗之时，山脚下就传来了汽车发动的声音。活人们正驱车上班，行驶在薄暮中，穿行在薄雾里，而坟场的居民仍在讨论那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商量该拿他怎么办。三百个声音，三百种意见。来自坟场破落的西北面的诗人尼赫迈亚·特罗特正在发表自己的见解，尽管在场者都听得一头雾水。可这时发生了一件事，足以让每一张坚持己见的嘴闭上。这件事对坟场来说史无前例。
一匹高大的灰马[2]缓缓走上山坡。未看到它前，嗒嗒的马蹄声早已传来，夹杂着它一路走来的动静。它穿过矮树林和灌木丛，踏过长满荆棘、常春藤和金雀花的小山坡。这是一匹夏尔马，高达一米九，兴许还不止，完全能载着一位全副武装的骑士冲锋陷阵，可它光秃秃的背上却骑着一个女人。女人从头到脚一身灰，身着仿佛由陈年蛛丝编织而成的长裙和披肩。
她的脸色平静而安详。
他们认识她，坟场的居民们都认识她。在生命告终之时，每个人都会见到这名骑着灰马的女子，从此再也不会忘记。
灰马在方尖碑边停下。东方天空渐渐发亮，黎明前珍珠般的微光让坟场的居民很不舒服，让他们想回到舒适的家中。即便如此，也没有一人动身。他们望着灰马女子，半是兴奋，半是恐惧。死人通常不迷信，但此刻他们注视女子的样子正如同注视圣鸦群的古罗马占卜师，想借此寻得智慧，觅得线索。
她开口说话了。
“死者也要乐善好施。”清脆悦耳的声音如同一百个小银铃一齐奏响，说完她微微一笑。
那匹刚扯起一丛浓密的草、心满意足地大口咀嚼的夏尔马停了下来。女子摸了摸马脖子。灰马掉转身，嗒嗒嗒地迈了几大步，从山坡上腾空而起，缓步跃过天穹。雷鸣般的马蹄声渐行渐远，化作远方蓄势待发的隆隆雷响。不一会儿，它就消失在了视野之外。
至少，当晚亲身经历的坟场居民是这么描述的。争论就此告终，连个举手表决也没有就下了定论：那个叫诺伯蒂·欧文斯的孩子有权在坟场里自由行动。
屠杀之母和准男爵约西亚·沃辛顿陪同欧文斯先生来到老教堂的地下室，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欧文斯太太。
欧文斯太太似乎对这个奇迹毫不惊讶。“这就对了。”她说，“有些人一点儿都不懂情理。但她懂，她当然懂。”
这天早晨雷声隆隆，天色灰暗，太阳还未升起，孩子正在欧文斯太太精致的小坟墓里酣睡。(欧文斯先生死前是当地家具木匠协会的会长，木匠们希望他带着荣耀入土。)
日出之前，赛拉斯完成了最后一件事。他发现了山坡上那座高房子，检查了屋里的三具尸体，研究了刀口的形状，直到满意为止。他走出房子，步入黎明前的黑暗，为一些糟糕的可能性而心烦意乱。他回到坟场，上到教堂尖顶，一边睡觉，一边等待白昼过去，黑夜降临。
在山脚下的小城镇，杰克之一越想越生气。这一夜他期盼已久，几个月，乃至数年的准备都在此一举。昨夜的任务开展得那么顺利——三个人连喊叫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干掉了。然后……
然后发生的事就完全脱离了掌控，让他抓狂。明明那孩子只可能下山，他为什么还要上山？等他从山上赶到山下，痕迹早已淡去。一定有人先找到了孩子，带走他并藏了起来。没有别的解释。
一声炸雷响在天边，震耳欲聋，如同炮弹出膛，紧接着大雨倾泻而下。杰克之一有条不紊地思索下一步计划——他得去跟镇上的几个人打声招呼，那几个人是他在镇上的眼线。
不必告诉组织他失手了。
早晨的雨如泪珠般洒下，杰克之一在一家店的屋檐下踱步，告诉自己：你没有失败，还有好几年呢，你有充裕的时间来了结这个未完成的任务，剪断最后一根线。
警笛响了起来，来了一辆警车，又来了辆救护车，接着一辆警笛高鸣但没有标记的警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向山上驶去。杰克之一只好拉高衣领，低下头，步入早晨的雨幕。他的刀放在口袋里的刀鞘中，安全而干燥，免受雨淋之苦。
[1]　诺伯蒂为Nobody的音译。上文欧文斯太太说“他长得不像任何人，只像他自己”(He looks like nobody but himself)，因此赛拉斯为他取了这个名字。——译注(本书中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2]　“灰马”这一说法出自《新约·启示录》。白马象征纯洁和胜利；红马象征流血和战争；黑马象征灾难；灰马象征死亡。

第二章 新朋友
伯蒂[1]是个安静的孩子，他有一双素净的灰眼睛，一头乱蓬蓬的鼠灰色头发，大多数时候都很听话。
在学会说话后，他开始没完没了地向坟场的居民提问：“为什么我不能出坟场？”“他刚才做的我怎么才能做到？”“这里住着的是谁？”大人们会绞尽脑汁给出回答，可答案常常含糊不清、令人迷惑或自相矛盾。一旦碰上这种情况，伯蒂常常会去老教堂向赛拉斯请教。
他会在那儿等待日落。赛拉斯会在日落后醒来。
赛拉斯非常靠得住，他能将问题讲解得清晰透彻，浅显易懂。
比如——
“你不能走出坟场，因为只有在坟场我们才能保护你，你才是安全的。你住在这里，这儿有爱你的人。外头对你来说，目前还不安全。”
“可你能出去啊，你每晚都到外头去。”
“我比你大得多，小家伙，我到哪儿都是安全的。”
“那我在外头也安全。”
“但愿如此吧。不过只要你待在这里，你就一直很安全。”
或者——
“你怎么才能做到？有些技能需要人教，有些需要练习，有些则需要时间，这些技能你只要好好学就能掌握。很快你就能学会隐身术、滑行术和梦游术了。但有些技能活人是学不会的，那些你就得等久一些了，但我相信，总有一天你能学会。”
“你被赋予在坟场里自由活动的权利，”赛拉斯告诉伯蒂，“所以坟场会照顾你。只要你在这里，就能在黑暗中看见东西，就能进一些活人进不去的地方，活人的目光会从你身上滑过。我也有权在坟场里自由活动，不过这对我而言意义不大，仅仅是有个睡觉的地方而已。”
“我想和你一样。”伯蒂嘟起嘴巴。
“不，你不行。”赛拉斯一口否决。
或者——
“谁住在那儿？大多数人的名字都刻在墓碑上。你会读吗？
你认识你们的字母表吗？”
“我们的什么？”
赛拉斯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欧文斯夫妇在世时没受过多少教育，坟场里也没有学字母的书。
次日晚上，赛拉斯带着三本大书来到欧文斯夫妇温暖的坟墓——两本是色彩鲜艳的字母书《A是苹果，B是球》[2]，一本是复印的《戴帽子的猫》。他还带来了纸和一盒蜡笔。
随后，赛拉斯领着伯蒂在坟场里转了一圈，让他把手指搁在最新最清晰的墓碑和纪念碑上，从尖顶的大写字母A开始，教他找到书中对应的字母。
赛拉斯给了伯蒂一个任务：在坟场里找齐二十六个字母。伯蒂完成了这个任务，颇为自豪。他还发现了伊齐基尔·乌尔姆斯里的墓碑，就嵌在老教堂的墙里。赛拉斯对他的表现很满意。
每天白天，伯蒂会拿着纸和蜡笔来到坟场，尽其所能抄下墓碑上的名字、单词和数字。每天晚上，在赛拉斯外出前，伯蒂会让他解释自己记在纸上的东西，让他翻译几段拉丁文，因为欧文斯夫妇对拉丁文几乎一窍不通。
有一天艳阳高照，大黄蜂在坟场角落的野花丛中探寻，从金雀花悬荡到风铃草上，懒洋洋地哼着嗡嗡的小调。
伯蒂躺在春日暖阳里，看着一只红褐色的甲虫慢吞吞地爬过乔治·里德、他的妻子多卡斯和儿子塞巴斯蒂安的墓碑。伯蒂刚抄下碑文“至死不渝”，正满脑子在想甲虫的事，忽然听见有人对他说：“嘿，你在做什么呢？”
伯蒂抬起头，看到金雀花丛的另一边有个人正在看着他。
金雀花丛那一边的人皱起脸蛋，舌头往外伸，双眼往外凸，做了个滴水兽雕像般的鬼脸，接着又变回女孩的模样。
“挺不错的。”伯蒂感叹道。
“我能做好些超棒的鬼脸，瞧瞧这个。”她用一根手指顶起鼻尖，咧开嘴，眯起双眼，鼓起腮帮，“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不知道。”
“这是猪。傻瓜。”
“哦。”伯蒂想了想，“你是说P所指的猪[3]？”
“那当然。你等我一下。”
女孩绕过金雀花丛，来到已站起身的伯蒂身边。女孩比他大一些，高一些，衣着很鲜艳，有黄有粉又有橙。相比之下，穿着灰色裹尸布的伯蒂显得寒碜而单调。
“你多大了？”女孩问，“你在这里做什么？你住在这里吗？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知道。”伯蒂说。
“你不知道你的名字？得了吧，没有人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小骗子。”
“我知道自己的名字，也知道自己在这里做什么，但我不知道你问的第一个问题。”
“你不知道你多大了？”
伯蒂点点头。
“好吧。”女孩说，“你上次过生日是什么时候？”
“我从来没有过过生日。”
“每个人都有生日。难道你从来没吃过蛋糕，吹过蜡烛吗？”
伯蒂摇摇头。
“你好可怜啊。”女孩眼中满是同情，“我五岁，我赌你也是五岁。”
伯蒂忙不迭地点点头。这个女孩让他很开心，他不想违她的意。
女孩说她叫斯卡莉特·安贝尔·帕金斯，住在一栋没花园的公寓里。她妈妈正坐在教堂边的长凳上看杂志。来之前妈妈曾叮嘱她出去松松筋骨可以，但要在半小时内回去，还叫她不要卷进什么麻烦，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我就是个陌生人啊。”伯蒂说。
“你不是。”女孩笃定地说，“你是个小男孩，你还是我的朋友，所以你不是陌生人。”
伯蒂很少笑，可他笑了，笑得非常灿烂：“我是你的朋友。”
“你叫什么名字？”
“伯蒂，大名叫诺伯蒂。”
“有趣的名字。”女孩笑了笑，“你在这里做什么？”
“学字母，用这些墓碑，我要把上头的单词抄下来。”
“我能和你一起吗？”
有那么一瞬，伯蒂想护住自己的所有物——墓碑是他的，不是吗？但他当即意识到自己有多蠢，有些事在阳光下和一个朋友一起做才更有乐趣。于是他说：“好啊。”
他们抄下墓碑上的名字。斯卡莉特教伯蒂念他不熟悉的名字和单词，伯蒂则告诉她自己认识的拉丁文的含义。时间在不知不觉间流逝，仿佛没过多久，山脚下就传来一声大喊：“斯卡莉特!”
女孩把蜡笔和纸丢给伯蒂，说：“我得走了。”
“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对吧？”伯蒂说。
“你住在哪儿？”女孩问。
“就住在这里。”
伯蒂站在原地，目送女孩跑下山。
回家的路上，斯卡莉特告诉妈妈，坟场里住着一个叫诺伯蒂的男孩，她刚刚还和他一起玩了一会儿。当天晚上，斯卡莉特的妈妈跟她爸爸说了这事，她爸爸认为这个年纪的小孩有个想象中的朋友很正常，完全不必担心，而且在这么近的地方有片自然保护区能让孩子玩得尽兴，实在是很幸运。
初次见面后，每次都是斯卡莉特去找伯蒂。天不下雨时，她的爸爸或妈妈会带她到坟场，自己坐在长凳上读书看报，任由她在路上闲逛，在一抹抹绿莹莹、黄澄澄或粉艳艳的花丛中探寻。通常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发现一头乱蓬蓬的鼠灰色头发、头发下方灰色的小脸和盯着她看的灰色眼睛。随后两个孩子就会一起玩：捉迷藏，爬上爬下，或静静地看着老教堂后头的兔子。
伯蒂将斯卡莉特介绍给了自己的一些朋友。斯卡莉特看不到他们，不过没关系。父母告诉过她，伯蒂是她想象中的朋友，这完全没问题。她妈妈几天前甚至坚持在晚餐时给伯蒂留个座位。因此对于伯蒂也有想象中的朋友这一点，斯卡莉特一点儿都不惊讶。
伯蒂会把他的朋友对斯卡莉特的看法告诉她。
“巴特比说你的脸像被压扁了的红李。”
“他才长那样呢!唉，他这人说话怎么这么好笑？他是说我的脸像捣烂的土豆吗？”
“我想他在世的年代还没有土豆，那是他那个年代的表达。”
斯卡莉特很开心。她是个聪明又寂寞的孩子。母亲任职于一所离这里很远的大学，为从未面对面见过的学生上课，批改电脑上传过来的英语试卷，并给予建议或鼓励等反馈。父亲教授粒子物理，不过呢，斯卡莉特告诉伯蒂，想教粒子物理的人很多，可想学的人很少，所以他们一家不停地从一个大学城搬到另一个大学城。在每个城市父亲都想谋得一个终身教职，可从未如愿。
“什么是粒子物理？”伯蒂问。
斯卡莉特耸了耸肩。“让我想想。你知道原子吧，非常小，小到看不见，而我们就是由原子构成的。不过世上还有比原子更小的东西，那就是粒子。”
伯蒂点点头，心想斯卡莉特的父亲可能对想象中的虚幻事物很感兴趣。
伯蒂和斯卡莉特每天下午都会在坟场里散步，用手指描墓碑上的名字，再抄写下来。伯蒂会给斯卡莉特讲住在墓穴、陵墓或坟头里的人各自有怎样的过往，而斯卡莉特会将自己刚读过或学过的故事讲给伯蒂听。
有时斯卡莉特会说起外头的世界，比如汽车、公交车、电视和飞机。(伯蒂曾抬头望见过天上的飞机，以为那是叫声响亮的银色大鸟，但此前他从未对此产生过兴趣。)
轮到伯蒂时，他会讲到坟场居民们生前的见闻。比如塞巴斯蒂安·里德曾到过伦敦，见到过女王。女王是个胖女人。她戴着毛皮帽，盯着在场的每一个人，讲的不是英语。塞巴斯蒂安·里德记不起她是哪位女王，但他认为这位女王在位的时间不会很长。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斯卡莉特问。
“塞巴斯蒂安的坟墓上写着他于1583年去世，那就比这更早些。”
“整个坟场里最老的人是谁？”
伯蒂皱起眉头。“也许是凯厄斯·庞培吧。第一批罗马人到这儿一百年后，他就到了这里。这是他告诉我的。他喜欢这里的路。”
“所以他是最老的喽？”
“应该吧。”
“那些石屋子，我们能不能进其中的一间搭个小房子？”
“全都上锁了，你进不去。”
“你进得去吗？”
“当然。”
“那我为什么不行？”
“因为我得到了在坟场里行动的自由，所以我哪儿都进得去。”
“我想进石屋子里盖小房子。”
“不行。”
“小气。”
“我没有。”
“小气鬼!”
“我没有!”
斯卡莉特把手插进兜帽夹克的衣兜，连再见也没说就下山了。她怀疑伯蒂有事瞒着她，可又怕自己错怪他。想到这里，她更生气了。
吃晚饭时，斯卡莉特问爸妈，在罗马人到来前，这个国家有人吗？
“罗马人你是从哪儿听来的？”父亲问。
“这谁不知道啊。”斯卡莉特不屑地说，“在罗马人来之前，这儿有人吗？”
“有，凯尔特人。”母亲说，“凯尔特人最先来，比罗马人要早，后来他们被罗马人征服了。”
老教堂边的长凳上也在上演类似的对话。
“最老的人？”赛拉斯说，“说实话，我不知道。在坟场，我认识的人当中最老的是凯厄斯·庞培。但在罗马人到来之前，这里就有人了，有很多，很早很早之前就有。对了，你的字母学得怎么样了？”
“还不错。我什么时候开始学字母组合？”
赛拉斯顿了一下。
“不出我所料。”他思索了片刻，“这儿埋葬了许多才华卓绝的人，我敢说其中至少有几位老师。我得去问问。”
伯蒂兴奋极了。他想象将来有一天，自己什么都能读懂，所有故事都会在他面前尽数展现。
赛拉斯离开坟场去做自己的事了。伯蒂来到老教堂旁的柳树下，喊凯厄斯·庞培的名字。
凯厄斯·庞培从自己的墓穴里出来，伸了个懒腰，说：“哦，是你啊，活人男孩。你好吗？”
“我很好，先生。”
“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这位古罗马人的头发在月光下略显苍白。他身着下葬时就穿在身上的托加长袍，袍子下是厚实的羊毛马甲和羊毛裹腿，因为这是一个地处世界边缘的寒冷国家，比这儿还冷的地方只有北方的喀里多尼亚。那里的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更像是野兽，裹着橙色毛皮，野性十足，连罗马人也无法将之征服，而那儿漫长的冬天也像围墙一样将他们与世隔绝。
“你是最老的吗？”伯蒂问。
“坟场里吗？是的。”
“那就是说你是第一个下葬在这里的？”
凯厄斯·庞培犹豫了一下，说：“差不多是第一个，不过在凯尔特人到来之前，这座岛上就已经有人了，其中一个就被葬在这里。”
“哦。”伯蒂想了想，“那他的坟墓在哪里？”
凯厄斯指向山坡。
“在山顶上？”
凯厄斯摇了摇头。
“那在哪儿？”
“在山的里面。”凯厄斯弯下腰，揉了揉伯蒂的头发，“我被朋友们抬到这里，后面跟着当地官员和哑剧演员，哑剧演员戴着我已故妻子和父亲的石蜡面具。我妻子在卡姆罗多努发高烧过世，我父亲在高卢的一场边境冲突中丧命。我死后三百年，一个农民来这里寻找放牧羊群的新草场，偶然发现一块堵住坟墓入口的大石头。他推开石头，走了下去，指望里头有宝藏。没过多久他出来了，原本的一头黑发变得和我一样白……”
“他看到了什么？”
凯厄斯没有回答。那个人不会把见闻说出来，更不会重返那个坟墓。“他不会说出来。后来人们把石头搬回原位，过了一段时间就把这事给忘了。再后来，大约两百年前，在修建弗罗比歇陵墓时，又有个年轻人发现了那个入口。他想发大财，就没把这事告诉别人。他用以法莲·佩蒂弗的棺椁挡住入口，在一天晚上神不知鬼不觉地下到墓穴里，或者说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
“他上来时头发也白了吗？”
“他没有上来。”
“好吧。那么到底是谁被埋在下面？”
凯厄斯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我能感觉到他，当这个地方还一片空荡时他就在了。刚来时我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山里等待。”
“等待什么？”
“我能感觉到的，就只有等待。”
斯卡莉特带着一本大大的图画书，与母亲一同坐在大门边的绿色长凳上，她看她的书，母亲则在研读一本教育副刊。
斯卡莉特享受着春日的融融暖阳，竭尽全力忽视那个从覆满常春藤的纪念碑后头向她招手的小男孩。当她定下心神不再往那儿看时，男孩忽然像玩具盒里的小丑一样，啪一下从纪念碑(久吉·G. 修吉，逝世于1921年，我是个陌路人，你欺骗了我)后蹦了出来，拼命地向斯卡莉特打手势，可她就是不理睬。
最后，她把书放在长凳上，对母亲说：“妈妈，我想去散个步。”
“别离开小路，宝贝儿。”
斯卡莉特沿着小路走到拐角，看到伯蒂正在山坡上冲她挥手，就冲他做了个鬼脸。
“我找到答案了。”斯卡莉特说。
“我也是。”伯蒂说。
斯卡莉特说：“罗马人之前还有别的民族，比罗马人更早居住在这里。他们死后会埋在山里，随葬的还有宝藏之类的东西。他们的墓叫作古墓。”
“没错。”伯蒂说，“这就说得通了。你想去见见古墓吗？”
“现在？”斯卡莉特一脸疑惑，“你真的知道哪里有古墓？你能去的地方，我可不一定能去。”毕竟她曾看见伯蒂像个影子一样穿墙而过。
伯蒂举起一把锈迹斑斑的铁质大钥匙，说：“这是教堂里的钥匙，能打开这儿大多数的门。所有门用一把钥匙，多省事啊。”
斯卡莉特跟在伯蒂身边，爬上山坡。
“你说的是真的吗？”
伯蒂点点头，嘴角舞动着愉悦的笑容。
“来吧。”
春意盎然，风和日丽。鸟儿的叫声和蜜蜂的嗡嗡声让空气变得生机勃勃，水仙花在微风中尽情绽放，山坡上零星几朵早开的郁金香迎风点头，一大片星星点点的勿忘我和优雅饱满的黄樱草点缀在翠绿的山坡上。两个孩子爬上山，朝着弗罗比歇的小陵墓走去。
那是一座被人遗忘已久的古老小石屋，样式简单，安着一扇金属门。伯蒂用钥匙打开锁，两人走了进去。
“这里有一个洞，”伯蒂说，“或有一扇门，就在一具棺材后头。”
他们在底层架子上的一具棺材后找到了入口——一个狭窄的通道。
“就在下面。”伯蒂说，“我们下去吧。”
斯卡莉特忽然打起了退堂鼓。她说：“下面太黑了，我们看不清。”
“我不需要光。”伯蒂说，“只要在坟场，我就不需要。”
“我需要。”斯卡莉特说，“太黑了。”
伯蒂绞尽脑汁，思索有什么安慰的话能说，比如“下面没有可怕的东西”之类的。可头发变白和一去不复返的传说让他无法心安理得地把话说出口。再三考虑后，他说：“我先下去，你在上头等我。”
斯卡莉特蹙起眉头。“你不该离开我。”
“我先下去，看看下头是什么人，然后上来把看到的都告诉你。”
伯蒂转向洞口，弯下腰，手脚并用爬了进去。他来到一片大到能直起身的空间，并看到了一段向下的石阶。“我要下台阶了。”
“台阶很长吗？”
“应该吧。”
“如果你能一直牵着我的手，如果你能保护我，我就跟你下去。”
“当然可以。”伯蒂话音未落，女孩已经手脚并用爬进了洞口。
“你可以站起来。”伯蒂拉住她的手，“台阶就在前面，你往前迈一步就能感觉到。我开始走了。”
“你真的看得见吗？”
“虽然很黑，但我看得见。”
伯蒂领着斯卡莉特走下台阶，进入山体深处，边走边告诉她自己看到了什么。
“这是段向下的石头台阶。我们头顶上也全是石头，墙壁上还刻了一幅画。”
“什么样的画？”
“一头牛，个头大，毛又多，还长着角。然后是一团花纹一样的东西，像一个巨大的结，似乎是刻进石头而不光是画上去的。你摸摸。”伯蒂抓起斯卡莉特的手指，放到那个结上。
“我感觉到了!”
“现在石阶变宽了，前面是一个房间，还有几级台阶。别动。好，现在我就在你和房间之间。用你的左手扶着墙。”
他们继续往下走。
“再下一级，我们就到石地板上了。”伯蒂说，“地不太平。”
这是个小房间。地上铺了一层石板，角落里有个低矮的岩架，上头放着一些小物件。地上散落着几截尸骨，年代非常久远。不过在房间入口处，伯蒂看见了一具蜷曲的尸体，尸身上还残留着褐色长外套的碎片——想必是那个想发大财的年轻人吧，他一定是在黑暗中滑倒了。
周围响起了某种声音，一种沙沙的蛇行声，像一条蛇在干枯的树叶中游走。
斯卡莉特把伯蒂的手抓得更紧了。
“什么声音？你有看见什么吗？”
“没有。”
斯卡莉特叫出了声——半是惊愕，半是痛苦。伯蒂看到了一个东西，问都不用问，斯卡莉特也一定看到了。
房间尽头亮了起来，光亮中，一名男子从岩石中走了出来。伯蒂听到斯卡莉特生生把尖叫咽了回去。
男子看上去皮肉无损，但依然像是死了很久很久。他的皮肤上有紫色的花纹图案，伯蒂觉得是画上去的，斯卡莉特觉得是文身。他的脖子上围着一串用长长的尖牙齿串成的项链。
“我是这里的主人。”男子说。他用词很古老，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声音含糊不清。“我是这里的守护者，谁都休想破坏此地!”
他的眼睛显得特别大。伯蒂定睛一看，原来他的眼眶外描了一个个紫色的同心圆，让他的脸变得像一只猫头鹰。
“你是谁？”伯蒂边说边捏紧了斯卡莉特的手。
刺青人似乎没有听见，依旧恶狠狠地盯着两人。
“离开这里!”刺青人发自喉咙深处的吼叫在伯蒂脑中轰鸣。
“他会伤害我们吗？”斯卡莉特问。
“我觉得不会。”伯蒂照着别人教他的那样对刺青人说，“我有在坟场自由行动的权利，我想去哪儿都可以。”
刺青人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倒让伯蒂愣住了。就算是坟场里脾气最冲的居民，听了这话也会安静下来。
“斯卡莉特，你能看到他吗？”
“废话，我当然看得见，一个又大又可怕的刺青人，他想杀了我们。伯蒂，让他走开!”
伯蒂看了看石地板上那个穿着褐色外套的乡绅的遗体，遗体边有盏摔破的灯。
“他想逃跑，”伯蒂大声说，“因为他受惊了，然后他就滑倒了，或者在石阶上绊倒后摔了下来。”
“你说的‘他’是谁？”
“地上那个男人。”
斯卡莉特的语气带上了怒火、困惑与恐惧。“什么地上的男人？这儿太黑了，我看到的只有那个刺青人。”
这时，仿佛确定了两人知晓自己的存在，刺青人一仰头，发出一连串的号叫，如同约德尔唱法般咕噜咕噜，不绝于耳，吓得斯卡莉特紧紧抓住伯蒂的手，指甲都抠进了他的肉里。
不过伯蒂倒是不害怕了。
“我错怪你了，我之前还说他们是想象中的东西。”斯卡莉特说，“我现在信了，他们是真的。”
刺青人把什么东西举过头顶，看上去像一把锋利的石斧。“入侵者格杀勿论!”他用发自喉咙深处的声音大声嚷嚷。伯蒂想起了那个发现石室后头发瞬间白了的男人，想起他再也没回过坟场或说起自己的所见所闻。
“不。”伯蒂说，“你是对的，这家伙的确是……”
“是什么？”
“是想象中的。”
“别说傻话了。我能看见他。”
“对，但你看不到地上的那个人。”
伯蒂环视石室，对刺青人说：“你停下吧，我们知道这不是真的。”
“我要吃了你们的肝脏!”刺青人咆哮。
“不，你做不到。”斯卡莉特长舒了一口气，“伯蒂说得没错，你不过是一个稻草人。”
“稻草人是什么？”伯蒂问。
“稻草人是农民放在田野里用来吓唬乌鸦的。”
“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伯蒂挺喜欢乌鸦的，他觉得乌鸦很有趣，多亏了它们，坟场才一直干干净净。
“我不太清楚，回头我问问妈妈。有一次我坐在火车上看到窗外有个稻草人，就问妈妈那是什么。妈妈说乌鸦会把稻草人当作真的人。但稻草人是人造的，看起来像人，实际上不是，人们用稻草人来把乌鸦吓跑。”
伯蒂四下看了看，说：“不管你是什么东西，你这套不管用了，我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我们知道你不是真的，停手吧。”
刺青人停了下来，走到石板边躺下，接着就消失了。
在斯卡莉特眼中，石室再一次被黑暗吞没。可在黑暗之中，她听到了蜿蜒爬行的声音，越来越响，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环绕房间爬动。
那声音说：
我们是杀戮者。
伯蒂后颈上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耳中的声音十分古老，极其干涩，如同枯枝在刮擦教堂的窗户，不像一个人的声音，而像一群人异口同声。
“你听到了吗？”伯蒂问斯卡莉特。
“我只听到了什么东西在爬行的声音，这让我心里直发毛，胃里一阵刺痒，感觉有坏事要发生了。”
“不会有坏事发生的。”伯蒂安慰道，接着他冲着石室问，“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杀戮者。我们在此地守卫。
“守卫什么？”
守卫主人的休憩之地。此地为最神圣的圣地，由杀戮者守卫。
“你触碰不到我们。”伯蒂说，“你们只能吓唬吓唬外来者。”
对方似乎被激怒了。
恐惧是杀戮者的武器之一。
伯蒂低头看向岩架。“这些就是你主人的宝藏？一枚旧胸针，一个杯子，还有一柄小石刀？看上去不过如此嘛。”
杀戮者守卫宝藏：胸针、酒杯和刀。我们为主人守卫珍宝，等待主人归来。他定会归来，他终会归来。
“你们有多少人？”
杀戮者一言不发。伯蒂的脑海里像是结满了蜘蛛网，他用力甩头，想清醒一下头脑。他抓住斯卡莉特的手，说：“我们该走了。”
伯蒂带着斯卡莉特绕过那个穿褐色外衣的死人，心想：说实话，如果这人没有被吓得摔死，那他一定会对自己的寻宝之旅大失所望——数千年前的宝藏和今日的宝藏有着云泥之别。伯蒂领着斯卡莉特小心翼翼地走上石阶，穿过洞口，进入弗罗比歇黝黑的陵墓。
晚春的阳光透过陵墓的间隙和金属门栏杆的间隔照了进来，亮得晃眼，突如其来的光让斯卡莉特连忙闭上眼睛，用手盖住。鸟儿在灌木丛间唱歌，一只黄蜂嗡嗡飞过，一切都平常得不可思议。
伯蒂推开陵墓的门，出来后又将门锁上。
斯卡莉特鲜艳的衣服上满是尘垢和蜘蛛网，深肤色的脸蛋和手沾满灰尘，变成了白色。
在山下，有好几个人在喊叫，大喊大叫，疯狂地大喊大叫。
他们在大喊：“斯卡莉特？斯卡莉特·帕金斯？”斯卡莉特回应：“我在这儿!”还没等她和伯蒂来得及谈刚才的经历，谈那个刺青人，一个穿着后背带“警察”字样的亮黄色马甲的女人就开始追问她有没有出事，问她去了哪里，有没有遭人绑架。问完后，这位女警拿起对讲机，告诉那头的人孩子找到了。
女警和斯卡莉特向山下走去，伯蒂亦步亦趋地跟着她们。教堂的门开着，斯卡莉特的父母在里面等候，母亲泪流满面，父亲正在焦急地打电话，另一位女警正陪着他们。没有人看到等候在角落里的伯蒂。
大家围着斯卡莉特问个不停，问她出了什么事，斯卡莉特一五一十地如实问答。她说有个叫诺伯蒂的男孩带她进入了山体深处，黑暗中出现了一个刺青人，不过那只是个唬人的稻草人罢了。
大伙儿给了她一根巧克力棒，为她擦了擦脸，并问她那个刺青人有没有骑摩托车。已从恐惧中解脱的父母开始生气，生女儿的气，也生自己的气。他们彼此指责这是你的过错，居然让女儿一个人在坟场里玩耍，就算那是个自然保护区。这年月世上处处暗藏凶险，你若是一刻没留意自己的孩子，孩子就可能陷入无从想象的险境，特别是像斯卡莉特这样的孩子。
斯卡莉特的母亲开始抽泣，听见母亲哭，斯卡莉特也不禁哭了。她的父亲和一位女警吵了起来，父亲说你的工资全靠我这样的纳税人，女警也不甘示弱，对他说我也是纳税人，你的工资没准也得靠我。
此刻伯蒂正坐在教堂角落的阴影中，没人看见他，连斯卡莉特也没有。他就这么看着，听着，直到再也承受不住。
坟场已是黄昏时分，赛拉斯在环形剧场找到了伯蒂，他正俯瞰着城镇。赛拉斯跟平常一样，一言不发地站在伯蒂身边。
“这不是她的错。”伯蒂说，“这是我的错，现在她遇到麻烦了。”
“你带她去了哪儿？”赛拉斯问。
“我带她到了山里面，去看最古老的坟墓。可那儿一个人也没有，只有一个像蛇一样的叫‘杀戮者’的东西在吓人。”
“有意思。”
他们一起走下山，看到教堂再一次被锁上，警察和斯卡莉特一家步入夜色。
“伯萝丝小姐会教你字母组合。”赛拉斯说，“你看过《戴帽子的猫》吗？”
“早就看完了，你能再为我多带些书吗？”
“应该行。”
“你觉得我还能再见到她吗？”
“那个女孩？估计不会。”
可赛拉斯错了。三周后，一个灰蒙蒙的下午，斯卡莉特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了坟场。
尽管父母在她身后拉开了一段距离，但他们一刻也不允许她离开自己的视线。斯卡莉特的母亲时而会抱怨这一切真是太邪门了，好在他们很快就能把这一切抛在脑后。
当斯卡莉特的父母开始聊天时，伯蒂说：“嘿。”
“嘿，”斯卡莉特轻声说，“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来见你了。我和爸妈说，若不带我来这里最后一次，我就不和他们走。”
“走？去哪儿？”
“苏格兰。那里有一所大学，我爸爸要去那儿教粒子物理。”
一个穿着明黄色兜帽夹克的小女孩，一个穿着灰色裹尸布的小男孩，两人一同走在小路上。
“苏格兰离这里远吗？”
“远。”
“哦。”
“来之前我很希望你在这里，这样我就能和你说声再见。”
“我一直在这里。”
“可你并不是个死人，对吧，诺伯蒂·欧文斯？”
“当然不是。”
“所以说，你不能一生都待在这里呀。有朝一日你会长大，那时你就得到外面的世界生活了。”
伯蒂摇摇头。“外面的世界对我来说不安全。”
“谁这么说的？”
“赛拉斯，我的家人，每个人。”
斯卡莉特沉默了。
父亲开始叫她：“斯卡莉特!回来吧，亲爱的，该走了。最后一趟坟场之行结束了。我们回家吧。”
斯卡莉特对伯蒂说：“你很勇敢，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而且你是我的朋友，就算你是我想象中的又如何呢？”说罢，她沿着来时的路，向着父母和世界跑去。
[1]　伯蒂(Bod)为诺伯蒂(Nobody)的昵称。
[2]　苹果(Apple)一词首字母为A，球(Ball)一词首字母为B。
[3]　猪(Pig)一词首字母为P。

第三章 上帝之犬
每片坟场中，都有一座属于食尸鬼的坟墓。在任何坟场，只要转悠的时间足够长，你就一定能发现它：一个坑坑洼洼的坟包，一块破破烂烂的墓碑，四周肆意生长的凌乱杂草，还散发着一种气息，你靠近时就会感觉到——一种遗弃的气息。
食尸鬼的坟墓比别的墓还要冷一些，墓碑上的名字也常常无法看清。如果坟墓上有雕像，那肯定没了脑袋，还覆满蘑菇和苔藓，使得这雕像本身也像个大蘑菇；如果坟场中有座坟墓像是遭受过恶意破坏，那它就是食尸鬼之门；如果有座坟墓让你一心想离它远远的，那它就是食尸鬼之门。
伯蒂所在的坟场就有一座。
每片坟场里都有一座。
赛拉斯要走了。
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伯蒂很沮丧。现在他不沮丧了，他很恼火。
“为什么啊？”
“我和你说过。我需要去调查一些信息，为此我需要远行。为了远行，我必须离开这儿。这事我们早就讲过了。”
“有什么事那么重要，让你非得离开这里？”伯蒂六岁的小脑瓜拼命地转啊转，可就是想不出什么天大的事能让赛拉斯动了要离开他的念头。“这不公平。”
赛拉斯一脸淡定。“诺伯蒂·欧文斯，这无关乎公平不公平，现实就是如此。”
伯蒂听不进去。“你说过要照顾我的，你说过的。”
“作为监护人我是对你负有责任，可幸运的是，这个世界上想承担这份责任的不止我一个。”
“你要去哪里啊？”
“外面，远方，我要去揭开一些事，但我现在不能说出来。”
伯蒂哼了一声，转身离开，踢着地上并不存在的石子。
坟场的西北侧，肆意生长的植物盘绕缠结，早已令坟场管理员和坟场之友组织招架不住。伯蒂走到了这块地方，叫醒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一家人的几个孩子，和他们一起在月光下的常春藤密林中玩捉迷藏。这几个孩子在十岁生日前就去世了。
伯蒂试图自我欺骗：赛拉斯不会走，什么都不会变。可当他玩完捉迷藏跑回老教堂时，他看到了两样东西。这两样东西让他不得不接受现实。
第一样东西是个皮箱，伯蒂一看就知道这属于赛拉斯。皮箱由漂亮的黑色皮革制成，带有黄色配件和黑色提手，至少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维多利亚时期的医生或殡葬承办人经常随身携带这种皮箱，里头的工具一应俱全。伯蒂从没见过赛拉斯的皮箱，他甚至不知道赛拉斯有个皮箱，但这样的皮箱只可能属于赛拉斯。伯蒂试着往皮箱里窥探，可皮箱被一把硕大的黄铜锁锁得严严实实。他又试着把皮箱提起来，可太重了，他提不动。
这是第一样东西。
第二样东西坐在教堂边的长凳上。
“伯蒂。”赛拉斯说，“这是卢佩斯库小姐。”
卢佩斯库小姐并不漂亮。她的脸苍白清瘦，看上去闷闷不乐，灰色的头发和年轻的脸庞有些违和，前牙不太整齐。她穿着笨重的胶布雨衣，系着一条男士领带。
“你好，卢佩斯库小姐。”伯蒂说。
卢佩斯库小姐没说话。她闻了闻伯蒂，接着对赛拉斯说：“所以说，这就是那个孩子。”
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开始围着伯蒂转，鼻孔张开，像是在嗅他的气味。转完一圈后，她对伯蒂说：“你每天早上醒来以及晚上睡觉前都要来向我汇报。我在那边的那座房子里租了一个房间。”她指向一栋只露出屋顶的房子，“不过，我平日都会待在这片坟场。我是一名历史学家，研究古墓的历史。听明白了吗，孩子？”
“伯蒂。我叫伯蒂，不叫孩子。”
“伯蒂……愚蠢的名字。伯蒂是个昵称，是个绰号，我不认可。我叫你‘孩子’，而你要叫我‘卢佩斯库小姐’。”
伯蒂抬头眼巴巴地望着赛拉斯，可赛拉斯脸上没有丝毫同情。他拿起皮箱，说：“卢佩斯库小姐会照顾好你，伯蒂，我相信你们俩会相处得很愉快。”
“怎么可能!”伯蒂大叫，“她太讨人厌了!”
“你这么说可太失礼了。”赛拉斯说，“我想你应该道歉，对不对？”
伯蒂不肯，可赛拉斯看着他，手里还抓着他的黑色皮箱，即将去一个不知有多遥远的地方。伯蒂只好说：“对不起，卢佩斯库小姐。”
卢佩斯库小姐没有当即回应。她又嗅了嗅，接着说：“我从很远的地方过来照顾你，孩子，我希望你值得我这么做。”
拥抱赛拉斯是伯蒂无法想象的，于是他伸出一只手。赛拉斯弯下腰，用自己苍白的大手轻柔地握了握伯蒂脏兮兮的小手，然后轻松地拎起自己的黑色皮箱，沿着小路走出坟场，仿佛他的皮箱轻如无物。
伯蒂把这事告诉了父母。
“赛拉斯走了。”
“他会回来的。”欧文斯先生乐呵呵地说，“伯蒂，你就别担心了。讨厌的事就像一枚假便士，总会遇到的。”
欧文斯太太说：“当你刚来时，他向我们保证：如果他有事要离开的话，就一定会找另一个人来给你带食物，把你照顾好。他说到做到，真是太可靠了。”
赛拉斯的确会为伯蒂带吃的，他每晚会把食物放在教堂的地下室里，可在伯蒂看来，这在赛拉斯为他做的所有事之中是那么不足挂齿。赛拉斯会为他提供建议——冷静、理智、万无一失的建议。他所知的比坟场居民要多得多，因为他每夜都要到外面的世界去，所以他能为伯蒂描述当前的世界，而不是几百年前早已过时的世界。他处变不惊，十分可靠，在伯蒂从小到大的每一夜都未曾缺席。因此一想到小教堂里要空了，伯蒂感到难以接受。最重要的是，赛拉斯能给他安全感。
卢佩斯库小姐同样认为，自己的职责远不止给伯蒂带吃的，当然，吃的她也带来了。
“这是什么？”伯蒂很惊恐。
“健康的食物。”卢佩斯库小姐说。他们正在教堂的地下室，卢佩斯库小姐往桌上放了两个塑料盒，打开了第一个盒子的盖子。“这是甜菜大麦羹。”她又指向第二个盒子，“这是沙拉。你把这俩都吃了，这些是我为你做的。”
伯蒂盯着她的脸，确认她不是在开玩笑。赛拉斯带来的食物通常是袋装食品，买自那些深夜售卖且不提问题的地方。从来没人给他带过装在有盖塑料盒子里的食物。
“好难闻啊。”伯蒂说。
卢佩斯库小姐说：“如果你不快点吃，它会冷掉，变得更难闻。快吃。”
伯蒂很饿，他拿起塑料勺，舀了一勺紫红色的羹，送进嘴里。黏糊糊的口感，不熟悉的味道，但他还是咽了下去。
“还有沙拉!”卢佩斯库小姐打开第二个盒子的盖子。盒子里装着大块的生洋葱、甜菜和西红柿，浇了一层浓稠的酸味沙拉酱。伯蒂往嘴里放了一块甜菜，嚼了嚼。嘴里的唾沫越来越多，他意识到如果把这东西吞下去他会立马吐出来。“这我吃不了。”
“这对你的身体好。”
“我会吐的。”
两人大眼瞪小眼，一个是灰发乱蓬蓬的小男孩，另一个是银发一丝不乱、清瘦且苍白的女人。
卢佩斯库小姐败下阵来：“你再吃一口。”
“不要。”
“你再吃一口，不然你就得把这些全部吃光。”
伯蒂挑了一块酸溜溜的番茄，嚼了几口，吞了下去。卢佩斯库小姐盖好盖子，把两个塑料盒放进塑料购物袋。
“现在开始上课。”
如今正值仲夏，天色接近半夜才会完全黑下来。以前仲夏是不上课的，伯蒂会在无尽的温暖黄昏中尽情玩耍、探索、爬上爬下。
“上课？”
“你的监护人觉得我最好教你一些知识。”
“我有老师，利蒂希娅·伯萝丝教我书写和词汇，彭尼沃斯先生教我他自创的年轻绅士完全教育系统(含为死者准备的附加材料)，我自学了地理和别的知识。我不需要再上课了。”
“孩子，也就是说你什么都知道？你才六岁，就什么都知道了。”
“我没那么说。”
卢佩斯库小姐抱起双臂。“给我讲讲食尸鬼。”
伯蒂努力回忆这些年来赛拉斯给他讲的关于食尸鬼的事。“远离他们。”他说。
“这就完了，孩子？为什么你要远离他们？他们从哪里来？
要到哪里去？为什么你不能靠近食尸鬼之门？说说看，孩子。”
伯蒂耸了耸肩，摇了摇头。
“列举不同种类的人。现在。”
伯蒂想了想，说：“活人，呃，死人，”他顿了顿，又蒙了一个，“猫？”
“你很无知，孩子。”卢佩斯库小姐说，“这很糟糕，而且你满足于自己的无知，这更糟糕。跟着我念，这个世界上有活人和死人，日行者和夜行者，食尸鬼和踏雾者，还有高空猎手和上帝之犬，此外还有独行者。”
“你是哪种？”伯蒂问。
“我，”卢佩斯库小姐严肃地说，“我是卢佩斯库小姐。”
“赛拉斯呢？”
她迟疑了一会儿，说：“他是个独行者。”
伯蒂感到这堂课无比难熬。赛拉斯教他东西时很有趣，很多时候伯蒂根本没意识到他在教他。而卢佩斯库小姐照着清单教学，伯蒂不知其意义何在。他坐在地下室里，渴望到外面去，到夏日的黄昏中，到清幽的月光下。
上完课后，心情糟透了的伯蒂飞一般地跑了出去，想找几个玩伴，却一个也没找到，只看到一只潜行的灰色大狗。灰色大狗在墓碑间和阴影中穿梭，一直和他保持一段距离。
这一周的情况越来越糟。
卢佩斯库小姐继续给伯蒂带自己做的食物：浸着猪油的馄饨、浇着一块酸奶油的浓稠紫红汤、煮熟后冷掉的小土豆、大蒜味刺鼻的冷小肠、泡在灰不溜秋、令人食欲尽失的液体里的煮过了头的鸡蛋。能少吃多少，伯蒂就少吃多少，绝不多吃一口。
课程继续。头两天卢佩斯库小姐没教别的，只教了他怎么用世界上的各种语言呼救。一旦伯蒂说错了或忘记了，指关节就要挨上一记钢笔的重击。
第三天，测验像开火一样向伯蒂袭来。
“法语？”
“Au secours.”
“莫尔斯电码？”
“SOS，三小点，三长点，再三小点。”
“夜靥？”
“这真是太傻了，我不记得夜靥是什么了。”
“他们长着没有毛的翅膀，在低空飞行，飞得很快。他们不会到访这个世界，但他们会在前往戈莱姆途中的红色天空中翱翔。”
“我一辈子也不需要知道这个。”
卢佩斯库小姐的嘴抿得更紧了。“夜靥？”
伯蒂照她所教，从喉咙深处发出了夜靥的求救声——像是老鹰的叫声。
卢佩斯库小姐轻哼一声：“凑合。”
伯蒂恨不得赛拉斯马上就能回来。他问：“最近我老是在坟场看到一条灰色大狗，你来了后它就来了，那是你的狗吗？”
卢佩斯库小姐拉直自己的领带，说：“不是。”
“今天的课上完了吗？”
“上完了。今晚你要阅读我给你的清单，背下来，明天检查。”
清单用淡紫色的墨水在白纸上写成，散发着一股陈旧的味道。
伯蒂带着新清单爬到山坡上，努力背诵上面的那些单词，但怎么也无法专注。他索性把清单叠起来，放在一块石头下。
那一夜没人陪他玩。在硕大的夏日圆月下，没人想玩耍、聊天、奔跑或攀爬。
伯蒂来到欧文斯夫妇的坟墓，向他们抱怨，可欧文斯太太听不得一句关于卢佩斯库小姐的坏话，就因为她是赛拉斯选的人。而欧文斯先生只是耸了耸肩，给伯蒂讲了自己还是个家具木工小学徒时的故事，还说伯蒂在学的东西那么有用，他巴不得也全学了。伯蒂听了后，心情更糟糕了。
“还有，现在不该是你学习的时间吗？”欧文斯太太说。
伯蒂捏紧拳头，一言不发。
他迈着重重的步子，气鼓鼓地离开坟场，感觉没人爱他，没人喜欢他。
这一切都太不公平了。伯蒂一路走，一路踢石子。他又看见了那只灰色大狗，便叫唤它，看它会不会过来和自己玩，可灰色大狗一直与他保持距离。伯蒂很气恼，抓起一块泥巴就扔了过去。泥巴砸到了边上的一块墓碑，溅得到处都是。大狗盯着伯蒂，眼神像是在叱责他，随后它步入阴影，消失了。
伯蒂沿西南方向走下山，避开了老教堂，他不想见到没有赛拉斯的老教堂。
他在一座感觉和他一样糟糕的坟墓旁停下：坟头上有棵橡树，曾挨过雷劈，只剩一节焦黑的树干，如同破山而出的锋利魔爪。坟墓污迹斑斑，布满裂痕。墓上有块纪念碑，碑上立着一尊无头天使像，天使的长袍就像一朵又大又丑的蘑菇。
伯蒂坐在一堆草上，觉得自己很可怜。他恨所有人，连赛拉斯也恨，恨他离自己而去。他闭上眼睛，在草丛上蜷成一团，陷入无梦的睡眠。
上山的路上，威斯敏斯特公爵、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以及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正在阴影间跳动穿行。三人筋干巴瘦，皮肤粗糙，衣衫褴褛。他们一直靠着树篱的背光侧前行，跃过一个又一个垃圾桶，时而轻快弹跳，时而大步慢跑，时而鬼鬼祟祟。
他们个头很小，如同正常体型的缩水版。此时他们正在低声交谈，比方说——
“如果阁下比我们更清楚我们所处的位置，恳请您说出来，否则，请闭上你的大嘴巴。”
还有——
“阁下，我是说，这附近有一座坟场，我闻得出来。”
还有——
“你要是闻得到，那我也应该闻得到，因为我的鼻子比你灵，阁下。”
他们在郊外的花园里躲躲闪闪，迂回前行，避开了一座花园(“嘘!”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倒吸了口气，“好多狗!”)，在花园墙顶上飞奔，然后跳了下去，动作活像孩子般大小的一群老鼠。
他们沿着路向山上进发，来到坟场的围墙边，像松鼠上树一样矫健地翻过围墙，嗅了嗅空气。
“小心狗。”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哪儿我说不准，但就在这附近，闻起来不像只普通的狗。”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
“你们忘了吗？有人连这片坟场的味儿都闻不出，”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更何况一条狗。”
三人从围墙上一跃而下，手脚并用，朝着坟场里那棵雷劈树边的食尸鬼之门飞速前行。
月光下，食尸鬼之门边，他们停了下来。“这是谁在我们家门口？”拜斯和维尔斯主教问。
“哎呀。”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伯蒂醒了过来。
盯着他看的三张脸就像木乃伊，干巴巴的，毫无血肉，可五官非常灵活有趣：嘴巴咧开，露出脏兮兮的锋利牙齿，眼睛闪亮亮圆溜溜的，爪子般的手在轻轻敲打。
“你们是谁？”伯蒂问。
“我们……”其中一个生物一开口，伯蒂就意识到他们只比自己大一点儿。“我们是位尊权贵的人物。这位是威斯敏斯特公爵。”
最大的生物鞠了一躬，说：“非常荣幸。”
“这位是拜斯和维尔斯主教。”
另一个生物咧嘴一笑，露出锋利的牙齿，还伸出长得不可思议的舌头上下摆动，跟伯蒂心目中主教的形象天差地别：他的皮肤上布满斑斑点点，其中有一大块斑点跨过一只眼睛，让他看起来像个海盗。
“而我，是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愿为你效劳。”
三个生物同时鞠躬。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小家伙，该说说你的故事了。别打着撒谎的鬼主意，别忘了你正在对一个主教说话。”
“告诉主教，这是你的荣幸。”另两个生物说。
于是伯蒂就讲了自己的故事。他告诉他们，没人喜欢他，没人愿意和他玩，没人照顾他，连他的监护人也抛弃了他。
“听得我都要哭了。”威斯敏斯特公爵边说边抓了抓鼻子(他的鼻子几乎全干了，只剩下俩鼻孔)，“你所需要的是去一个大家都喜欢你的地方。”
“没有那样的地方，”伯蒂说，“而且他们不准我离开坟场。”
“你需要一个满是朋友和玩伴的世界。”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晃动他的长舌，“一座快乐和魔法之城，在那里你会受到大家的喜爱，绝不会被忽视。”
伯蒂说：“有位照顾我的女士，她做的食物可难吃了，比如煮过头的鸡蛋汤之类的。”
“食物!”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光想想，我的肚子就开始咕咕叫，口水就开始哗哗流。”
“我能和你们一起去吗？”伯蒂问。
“和我们一起？”威斯敏斯特公爵吓了一跳。
“不必如此失态，阁下。”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要心怀仁慈。瞧瞧这个小东西，都不知多久没吃上一顿像样的饭了。”
“我同意带他去。”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那儿有好吃的。”他拍了拍肚子，以示那里的食物有多棒。
“所以说，你是要来一场冒险呢？”威斯敏斯特公爵被这个新奇的主意征服了，“还是在这个无趣又无爱的地方浪费掉余生呢？”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指了指夜色中的坟场。
伯蒂想了想卢佩斯库小姐，想了想她做的难以下咽的食物、她给的学习清单还有她总是抿紧的嘴唇。
“我选冒险!”
他的三个新朋友体型和他差不多，却远比任何孩子都要强壮。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抱起伯蒂，托过头顶，而威斯敏斯特公爵则抓起一把乌七八糟的草，嘴里念念有词，听起来像是：“Skagh!Thgh!Khavagah!”念完那一刹，他把草一拔，盖住坟墓的石板像活动门一样应声打开，露出黑黢黢的内部。
“快点啊。”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把伯蒂扔进黑暗的入口，自己跟着跳了进去，其后是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
威斯敏斯特公爵敏捷地一跃，也跳了进来。一到里面，他立刻喊起关闭食尸鬼之门的咒语：“Wegh Kharados!”头顶上的门砰的一声再度合拢。
伯蒂像一块大理石般跌入黑暗，不断向下坠落。他震惊得忘了害怕，不知道这个坟墓下的洞到底有多深。就在这时，两只有力的大手托住了他的胳肢窝，带着他在一片漆黑中晃荡前行。
伯蒂已经好几年没体验过一片漆黑了。在坟场，死人能看到的东西他都能看到，对他来说，任何坟墓或地穴都不是真正的黑暗。而眼下，他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感觉到自己被抛向前方，时不时猛地一颠或骤然加速。耳边的风呼啸而过，很惊悚，但也很刺激。
直到前方出现亮光，一切都变了样。
天空是红色的，但不是日落时那种温暖的红色，而是怒不可遏、咄咄逼人的红色，就像受感染的伤口。太阳很小，似乎已至迟暮之年，遥不可及。空气寒冷彻骨。
他们降落在一面墙上，墙的侧面立着一块块墓碑和雕像，仿佛一片旋转了九十度的巨大坟场。
威斯敏斯特公爵、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和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活像身穿黑西装的三只干瘦的黑猩猩，黑西装破破烂烂，正面和背面还穿倒了。他们从这尊雕像荡到那座墓碑，把伯蒂抛过去，接过来，轻轻松松，从未失手，连看都不用看。
伯蒂努力抬头，想看看连通这个古怪世界的那座坟墓，可眼前除了墓碑什么都没有。他想，他们飘荡其间的一座座坟墓，对于带着自己飞的这类人来说，是不是一扇扇门呢？
“我们要去哪儿？”伯蒂问，可话一出口就被风刮跑了。
他们行进得越来越快。伯蒂看到前方有座雕像向上一摆，将另外两个生物弹入了这个深红的世界。那两个生物似乎是伯蒂身旁三人的同类。一人穿着看似原本是白色的褴褛丝袍，另一人穿着脏兮兮的灰袍，袍子大得不合身，破裂的袖子像若隐若现的布条。他们看到了伯蒂和他的三个新伙伴，便向他们飞来，轻轻松松地跨越了二十英尺。
威斯敏斯特公爵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粗粝的尖叫，装作很害怕的样子。伯蒂一行四人在墙上的墓碑之间飞荡，而那两个新来的家伙紧追不舍。深红的天空下，火辣辣的太阳如死人的眼睛般死死盯着他们，可没人露出疲态或气喘吁吁。他们最后在一座硕大的雕像边停下，那座雕像的脸宛如蘑菇的生长乐园。经介绍，伯蒂认识了中国皇帝和第33任美国总统。
“这位是伯蒂先生，他将成为我们的一员。”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
“他想来一顿美味佳肴。”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
“这样啊。小家伙，如果你成了我们的一员，那顿顿美餐绝对有保障。”中国皇帝说。
“没错。”第33任美国总统说。
“成为你们的一员？意思是说，我变成你们这样？”伯蒂问。
“如鞭子般爽利痛快，如钉子般锋芒毕露，目达耳通，足智多谋。你得好好睡上一觉，一觉睡到深夜，这样就能把过去的糟心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没错，你会成为我们的一员，像我们一样强壮迅猛，所向披靡。”
中国皇帝说：“强健的牙齿能让你咬碎任何骨头，又长又尖的舌头能让你吸出骨头最深处的骨髓，剥下胖子脸上的肥肉。”
威斯敏斯特公爵说：“你能在阴影中穿梭无阻，不被发现，不被怀疑。自由如空气，迅捷如思想，冷如霜，硬如甲，危险如……如我们。”
伯蒂看向这群生物，问：“可如果我不想加入你们呢？”
“你不想？怎么可能!还有比加入我们更美妙的事吗？真是难以置信，宇宙间居然有灵魂不想变成我们这样。”
“我们有最棒的城市——”
“戈莱姆。”第33任美国总统说。
“最棒的生活，最棒的食物——”
“你能想象铅棺里的黑色腐液有多么可口吗？”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插嘴说，“你能想象比国王、王后、总统、首相或英雄还要位高权重是什么感受吗？要知道，这就好比人和抱子甘蓝，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你们是什么人？”伯蒂问。
“食尸鬼。”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天哪，看样子有人根本没有好好听我们说话，是不是？我们是食尸鬼。”
“瞧!”
他们下方，有一大群同类的小个子生物正连跑带跳地赶向一条小路。没等伯蒂再说一句话，一双皮包骨头的手就抓住了他，带着他又是跳跃又是俯冲，去和下面的大队人马会合。
他们离开了墓碑墙，降落在一条路上，一条饱经踩踏、没什么出奇之处的路。这条路蜿蜒前行，穿过贫瘠的平原，度过堆满岩石和骨头的沙漠，通向好几里外一座红色岩石大山上的一座城市。
伯蒂抬眼望见这座城市，一下子慌了。排斥、恐惧、恶心、憎恶与些许惊讶，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淹没了他。
食尸鬼不建造。他们是寄生者，吃腐肉。这座名叫戈莱姆的城市是他们在很久以前发现的，并非他们所建。没人知道是谁建了这座城——将岩石凿成蜂窝状，还挖了坑道，建了高塔。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除了食尸鬼，没人愿意靠近这里，更别提在这里安家。
即便在戈莱姆下方距其还有数里之遥，伯蒂都看得出这座城的角度不对劲——墙壁倾斜得堪称疯狂，杂糅了他做过的所有噩梦，如同一张龅牙大嘴。这是一座建来就为了抛弃的城市，建造者的恐惧、疯狂与厌恶都化作了石头。食尸鬼发现了这个地方并称之为家，生活得不亦乐乎。
食尸鬼们沿着沙漠中的小路飞速向前涌动，比飞翔的秃鹰还要快。伯蒂被一双强健的手臂托举过头顶，从一个食尸鬼手中抛到另一个手中。他很不舒服，又害怕又郁闷，觉得自己蠢透了。
头顶上阴沉的红色天空中，有长着黑色大翅膀的东西在盘旋。
“小心!”威斯敏斯特公爵说，“把他藏好，别让他被夜靥抢走了。那些个狗屁强盗。”
“对!强盗最可恨!”中国皇帝说。
夜靥，戈莱姆上方的红色天空……伯蒂深吸一口气，放声长啸，按照卢佩斯库小姐教他的那样，从喉咙深处发出了好似老鹰嚎叫的呼救声。
一只夜靥飞了下来，在低空盘旋。伯蒂继续呼救，直到被一双硬邦邦的手捂住嘴巴。“把他们叫下来，好主意哇。”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不过，相信我，他们啊，要等腐烂个至少几周后才能吃，而且他们老是找我们的麻烦。我们彼此没有好感，听明白没？”
夜靥又飞上高空，穿过沙漠干燥的空气，回到了同伴之间。伯蒂的希望破灭了。
食尸鬼加快速度，向那座岩石上的城市进发。伯蒂此时正被粗暴无礼地扣在威斯敏斯特公爵散发着恶臭的肩膀上。
死气沉沉的太阳下落，两轮月亮升起。一轮月亮坑坑洼洼，又白又大，刚升起时占据了一半地平线，不过随着上升越缩越小；另一轮月亮小一些，色泽如同奶酪上的缕缕霉菌，绿中带蓝。小月亮升起时，食尸鬼们一阵欢腾。他们停下脚步，在路边安了片营地。
食尸鬼中的一个新成员(伯蒂记得他们介绍他时称他为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拿出一个大口袋，里头塞满了木柴，有几块上头还带有铰链和黄铜把手，此外大口袋里还有一个金属打火机。
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很快生起一把火，所有食尸鬼都围坐过来歇息。他们凝视着蓝绿色的月亮，争抢火堆边最好的位置，推来搡去，乃至抓挠啃咬。
“我们要赶快睡觉，并在月落时继续向戈莱姆进发。”威斯敏斯特公爵说，“沿着这条路，再走九或十个小时，在下次月亮升起前就该到了。然后我们来场宴会怎么样？庆祝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
“一点儿也不会痛。”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你别吓自己。你想想，之后你会变得多么快乐!”
食尸鬼你一嘴我一嘴地讲了起来，讲成为食尸鬼是一件多么美妙绝伦的事，讲他们能用强健有力的牙齿嚼碎并吞咽下哪些东西，讲他们百毒不侵，百病不扰。无论他们的晚餐因什么而死，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吞下就行。他们还讲述了曾经去过的地方，大多是地下墓穴和瘟疫万人坑。(“万人坑可是个能让人饱餐一顿的好地方。”中国皇帝这么说，众人纷纷附和)他们告诉伯蒂各自名字的来由，还跟他说，等他变成无名的食尸鬼，也会得到一个像他们那样的名字。
“可我不想成为你们的一员。”伯蒂说。
“无论用什么方法，你都会成为我们的一员。”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兴冲冲地说，“还有种更糟糕的办法，那就是把你消化掉。你不会享受这个过程的，就算享受，也享受不了多久。”
“别说那么不好听的话。”中国皇帝说，“做食尸鬼再好不过了。我们天不怕地不怕，无所畏惧!”
听了这话，火堆边的所有食尸鬼同时开始嚎叫。又是咆哮，又是歌唱，欢呼自己有多么智慧，多么强大，感慨无所畏惧是多么美妙。
耳边忽然一震，一声长啸从远处的沙漠传来。食尸鬼叽里呱啦嚷了起来，纷纷靠近火堆，挤成一团。
“什么声音？”伯蒂问。
食尸鬼纷纷摇头。一个说：“不过是沙漠里的东西罢了。”
“安静!那东西听得见!”
所有食尸鬼立即一声不响，直到他们忘了沙漠里的那个东西，转而唱起食尸鬼之歌。歌里充斥着肮脏的言语和卑劣的情感，其中最受欢迎的片段唱的是该吃一具腐尸的哪些部位，以什么顺序吃。
“我想回家。”听完歌曲的最后一节后，伯蒂说，“我不想待在这儿了。”
“别这样嘛。”威斯敏斯特公爵说，“小笨蛋，我向你保证，一旦你成了我们的一员，你就根本不会记得自己曾有个家。”
“我完全不记得变成食尸鬼之前的日子了。”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说。
“我也是。”中国皇帝自豪地说。
“我也一样。”第33任美国总统说。
“你将成为精英团体的一员，成为有史以来最聪明、最强健、最勇敢的生物!”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吹嘘道。
伯蒂可一点儿也没感受到食尸鬼的勇敢和智慧，虽然他们很强壮，快得无人可及。他处在食尸鬼的包围圈中，想要突围那是做梦，他跑不了多远就会被追上。
遥远夜空又传来一声嚎叫，食尸鬼挤得离火堆更近了。伯蒂听到他们在哼哼唧唧，低声咒骂。他闭上双眼，既难受又想家：他不想成为食尸鬼的一员。他自以为无法在这焦虑而无望的心境中入眠，可出乎他的意料，他居然睡了两三个小时。
他被吵醒了。那声音很响，离得又近，让他很难受。
有人说：“哎，他们去哪儿了？”
伯蒂睁开眼睛，看到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正冲着中国皇帝叫嚷。原因似乎是他们的几个同伴失踪了，可谁也给不出个解释。
剩余的食尸鬼战战兢兢，火速把帐篷收拾好。第33任美国总统抓起伯蒂，扛到肩上。
食尸鬼们乱哄哄地爬下岩崖，来到路上，在淤血色的天空下向着戈莱姆进发。这天早晨，他们彻底失去了前一天的兴奋，在一路颠簸的伯蒂看来，他们好像在逃避什么东西。
中午前后，暗淡无神的太阳高挂头顶，食尸鬼们停下脚步，挤在一起。
在他们前方，十几只夜靥正骑着热流在高空飞旋。
食尸鬼分成了两派：一派觉得一些伙伴消失没什么大不了的；另一派觉得那意味着有什么东西出动了，很可能是夜靥要来抓他们。两派争论不休，唯一达成的共识是要用石头来武装自己，如果夜靥飞下来就砸过去。于是他们从沙漠里捡起卵石，塞满了西服或袍子的口袋。
左侧的沙漠深处传来一声嚎叫，食尸鬼们面面相觑。这声深沉如狼嚎的叫声比昨夜更近，更响亮。
“你听到了吗？”伦敦市长问。
“没有。”第33任美国总统说。
“我也没有。”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
又一声嚎叫。
“我们得赶紧回家。”威斯敏斯特公爵举起一块大石头。
噩梦之城戈莱姆就在前方的一大块凸岩上，食尸鬼向那里大步飞奔。
“夜靥来了!”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大喊，“快朝这些个异种扔石头!”
伯蒂在第33任美国总统的背上颠上颠下，眼前的世界上下颠倒，路上扬起的砂砾扑面而来。但他听到了熟悉的叫声，老鹰般的叫声，便再次出声向夜靥求救。这次没人阻止他，但他不知道在夜靥的喊叫声与食尸鬼的咒骂声中，他的呼救到底有没有传达到。食尸鬼铆足了劲，怒气冲冲地一边朝空中扔石头，一边骂个不停。
伯蒂又听到一声嚎叫，这回来自右边。
“有几十个讨厌的臭家伙啊。”威斯敏斯特公爵忧虑地说。
第33任美国总统将伯蒂递给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雨果把伯蒂往袋子里一丢，扛到肩上。袋子里只有一股积灰的木头味儿，这倒是让伯蒂很欣喜。
“他们在撤退。”一个食尸鬼大喊，“瞧!他们走了!”
“别担心，孩子。”似乎是拜斯维尔斯主教的声音，离袋子很近，“等我们到了戈莱姆，就不会有这种麻烦啦。戈莱姆，坚不可摧。”
伯蒂看不到有没有食尸鬼在与夜靥的战斗中丧了命或受了伤，不过从拜斯和维尔斯主教的咒骂看来，估计又有几个食尸鬼死翘翘了。
“快点!”有人大喊，可能是威斯敏斯特公爵。所有食尸鬼开始飞奔。袋子里的伯蒂不断撞到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的背，还时不时撞到地面，又疼又难受。让他更难受的是，袋子里还有几块木头，更别提锋利的螺丝和钉子，还有用来当柴火烧的棺木残片了。他的一只手下面，就有一颗螺丝正无情地往他的肉里扎。
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每走一步，伯蒂都被颠得七荤八素，但他还是用右手抓住了那颗螺丝。螺丝顶端锋利的触感从指间传来，希望从心底涌出。他将螺丝扎进布袋，拔出来，扎完一个洞后，又在下面一点点的地方开始扎第二个洞。
身后又传来一声嚎叫，伯蒂忽然意识到，能让食尸鬼惧怕的东西绝对可怕得超乎他的想象，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如果他掉出口袋，落入一只邪恶怪兽的血盆大口可怎么办？他转念一想，这至少能让他在临死前仍存有自我，带着一生的记忆，记得自己的父母，记得赛拉斯，记得卢佩斯库小姐。
这不挺好的吗？
他用黄铜螺丝猛扎袋子，扎进去，拔出来，反反复复，直到又扎出一个洞。
“大伙儿，加把劲!”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大喊，“上了台阶我们就到家了!到了戈莱姆我们就安全了!”
“好嘞，阁下!”另一个人喊道，听声音像是尊贵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
食尸鬼的行进方式变了，不再一味朝前，而是向上向前不断交替。
伯蒂撕扯袋子，撕开了一个能朝外看的小孔。他向外看去，上方是阴沉的红色天空，下方……
下方是沙漠，可离他足足有数百英尺。身下延伸着仿佛为巨人而建的台阶，右边是一面赭红色的石墙，左边是陡峭的悬崖。戈莱姆一定就在上方，虽然他看不到。他作好了直直下落，摔上台阶的心理准备，但愿思家心切、一心想脱险的食尸鬼不会注意到他的小动作。此外，他还看到夜靥在红色天空中盘旋。
看到身后没有别的食尸鬼，伯蒂万分庆幸。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负责断后，后头没人能提醒他袋子上的洞正越变越大，或看到伯蒂掉出来。
可后头有别的东西……
伯蒂被颠到了袋子的侧面，离自己扎的洞远了点，但他依然透过小孔，看到下方的台阶上有头灰色巨兽正在追赶他们，还听到了一声愤怒的嚎叫。
欧文斯太太有一句话，来描述两样让她不舒服的东西：前有恶魔，后有深海。伯蒂一直生活在坟场，没见过恶魔，也没见过深海，所以一直对这句话摸不着头脑。
前有食尸鬼，后有怪物。他心想。
正当此时，锋利的犬牙咬住袋子，沿着伯蒂扎出的洞向下撕扯。伯蒂滚落到石阶上。他身边是一头灰色巨兽，像一只狗，但比狗大得多。巨兽一边吼叫，一边淌着口水，大口喘气。白森森的犬齿，巨大的爪子。它盯着伯蒂，眼睛仿佛要冒出火来。
前面的食尸鬼停下脚步。
“他妈的。”威斯敏斯特公爵大喊，“那头地狱之犬把孩子弄走了!”
“别管他了。”中国皇帝说，“快跑!”
“跑呀!”第33任美国总统说。
食尸鬼拼命地冲向更高的台阶。
伯蒂现在确信了这些台阶是为巨人而建的，因为一级台阶比他还要高。
食尸鬼逃得飞快，只会偶尔转身，冲着巨兽比画个粗鲁的手势，也许对象还包括伯蒂。
巨兽仍站在原地。
它要吃我了。伯蒂暗自叫苦。机灵点，伯蒂。他想起了坟场的家，却记不得自己为何离开。不管有没有这头恶魔般的巨犬，他都要回家，那里有人在等他。
伯蒂推开巨兽，往下跳了一级足足有四英尺高的台阶。落地时，全身的重量都落在脚踝上。脚扭了，很疼。下一秒，他重重地摔在岩石上。
他听到巨兽正跑跳着冲向他，便努力挪动身子，想站起身，可脚踝又麻又疼，完全使不上劲。还没站稳，他就又栽了下去——摔离了台阶，跌出了悬崖，落入空中，不断坠落，如噩梦一般，仿佛永无止境……
下落时，他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灰色巨兽的方向传来，那是卢佩斯库小姐的声音：“哦，伯蒂!”
他疾速下坠，比起曾经做过的每一个坠落的梦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划破空间，满心恐惧，疯狂至极。他的大脑只能容下两个惊人的念头：那条大狗其实是卢佩斯库小姐，以及，我马上要掉到地上，摔得粉身碎骨。
上方有什么东西笼住了他，和他以同样的速度下落，耳边是翅膀用力扇动的声音，接着一切都慢了下来，眼前的地面不再以那么快的速度扑面而来。
翅膀扇动得更有力，带着伯蒂往上升。此时此刻，伯蒂脑中只有一个想法：我飞起来了!他的确飞起来了。他抬起头，看到一个棕褐色的脑袋，光秃秃的，深陷的眼睛好似擦亮的黑色玻璃珠。
伯蒂发出一声尖叫，在夜靥听来意思是“救命”。夜靥笑了笑，回以一声猫头鹰般的低沉叫声，看上去很高兴。
一阵俯冲，一阵缓冲，他们轰的一声落在沙漠里。伯蒂想站起身，可脚踝再次背叛了他，让他摔倒在沙地上。疾风迅猛，粗粝的沙子刮疼了他的皮肤。
夜靥在他身旁蹲下，翅膀收拢到背上。伯蒂在坟场长大，早已对长翅膀的人见惯不惊，可夜靥长得和墓碑上的天使像完全不同。
接着，在戈莱姆的阴影下，大步弹跳穿过沙漠向他们而来的，是一头灰色巨兽，像一条巨大的狗。
大狗用卢佩斯库小姐的声音说：
“这是夜靥第三次救你的命了。第一次是你呼救的时候，他们听到了，并把这个消息传给了我，告诉了我你所在的位置。第二次是昨晚你在火堆边睡着的时候，他们在黑暗中盘旋，听到一些食尸鬼说弄到你真是走了大运，他们想用石头砸开你的头，把你放到一个他们能再次找到的地方，等你腐烂透了再来吃了你。夜靥悄无声息地处理掉了这件事。然后就是这一次。”
“卢佩斯库小姐？”
如狼般的大脑袋向他俯下来。那一瞬，伯蒂怕得不得了，生怕巨兽会一口吞了他，可巨兽只是用舌头舔了舔他的脸，充满爱意地问：“你的脚踝受伤了？”
“对，我站不起来了。”
“我来背你吧。”灰色巨兽，也就是卢佩斯库小姐说。
她用尖厉的夜靥语对夜靥说了句什么。夜靥走过来，把伯蒂抱到她的背上，让伯蒂搂住她的脖子。
“抓住我的毛。”卢佩斯库小姐说，“抓紧了。好，在我们离开前，跟着我说……”她发出一声尖厉高亢的声音。
“什么意思？”
“谢谢，或是再见，两者皆有。”
伯蒂尽力模仿这个声音，逗得夜靥咯咯直笑。夜靥回了一个类似的声音，接着展开巨大的翅膀，奔入沙漠的风中，用力扇动翅膀，乘风而起，如同一只起飞的风筝。
“好。”卢佩斯库小姐说，“抓紧了。”她开始奔跑。
“我们要去那面墓碑墙吗？”
“去食尸鬼之门？不，那是食尸鬼用的。我是上帝之犬，我走我自己的路，出入地狱之界。”
伯蒂感觉卢佩斯库小姐跑得更快了。
硕大的月亮升了起来，接着是蓝绿色的小月亮，随后又升起一轮红宝石色泽的月亮。灰色巨兽以稳健的速度大步奔跑，穿过遍地尸骨的沙漠。她在一个巨大蜂巢般的破损陶土建筑边停下，旁边有一条溪流自沙漠的岩缝汩汩往外冒，汇成一个个小水洼，转瞬蒸发。灰兽低头喝水，伯蒂用手捧起水，咕嘟嘟地喝下去。
“这儿是边界。”卢佩斯库小姐说。
伯蒂抬起头。三个月亮消失了，他看到了银河，和以往见过的景致迥乎不同。银河如一条闪闪发亮的裹尸布，横跨天穹，伴以璀璨群星。
“好美啊。”伯蒂说。
“等到家了，我就教你这些星星和星座的名字。”卢佩斯库小姐说。
“那太好了。”
伯蒂再次爬上灰兽宽阔的背，脸埋进皮毛，手抓得紧紧的。灰兽和他，像一个成年女人背着一个六岁男孩，片刻之后，他就被带到了坟场，送到了欧文斯太太的坟墓前。
“他的脚踝受伤了。”卢佩斯库小姐说。
“可怜的小宝贝儿。”欧文斯太太接过伯蒂，用若有若无却结实有力的手臂抱住他。“说不担心是假的，回来了就好，回来了就好。”
回到地下温暖的家，伯蒂安心地躺下，枕着自己的枕头，沉入一片温暖柔和又极度疲倦的黑暗。
伯蒂的左脚脚踝肿得发紫。特里富西斯医生(1870—1936，愿他在复活之日获得荣耀)检查后说只是扭伤，没什么大碍。卢佩斯库小姐去了趟药店，买来了脚踝绷带。准男爵约西亚·沃辛顿坚持要把自己陪葬的乌木拐杖给伯蒂用。伯蒂拄着拐杖，装作一个百岁老人，玩得不亦乐乎。
伯蒂一瘸一拐地走到山上，从一块石头下拿出一张折叠的纸。
上帝之犬
这个词用紫色墨水写成，位于清单最上方。他接着往下念：
那些被人们称作狼人的人自称上帝之犬。他们认为变形的能力乃造物者所赐，便以坚忍不拔作为回馈。他们紧跟作恶者，直至地狱入口。
伯蒂点点头，心想：不只是作恶者。
他读了清单上余下的单词，尽全力记下来，然后来到教堂。卢佩斯库小姐正在那里等他。她为伯蒂准备了从山脚的快餐店买来的一小块肉馅饼和一大包炸薯条，还有另一张用紫色墨水写成的清单。
两人分享了薯条，卢佩斯库小姐还笑了那么一两次。
月底，赛拉斯回来了，左手提着黑色皮箱，右臂有些僵硬。可他是赛拉斯啊。见到他回来，伯蒂高兴极了，等看到赛拉斯为他带的礼物——旧金山金门大桥模型时，他更是乐得找不着北。
时近午夜，天色尚未全黑。三人坐在山顶上，山下的城市灯火点点。
“我相信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一切都好。”赛拉斯说。
“我学了好多东西。”伯蒂一手抱着大桥模型，一手指向夜空，“这是猎户座，三颗星星是猎户的腰带。那是金牛座。”
“很好。”赛拉斯说。
“那你呢？”伯蒂问，“你在这段时间学到了什么吗？”
“哦，当然有啊。”赛拉斯说，可他没有详谈。
“我也是，我也学到了东西。”卢佩斯库小姐说。她依然那么古板。
“太好了。”赛拉斯说。一只停在橡树上的猫头鹰叫了一声。“要知道，我在外头听到了一些传言，说几周前你们去了我无法追踪的地方。一般来说，我会建议你们多加小心，不过好在食尸鬼不像别的东西，他们记性不好。”
伯蒂说：“没事儿，有卢佩斯库小姐在，我没遇到过任何危险。”
卢佩斯库小姐看了看伯蒂，双眼闪闪发亮，她又看向赛拉斯，说：“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也许明年仲夏，我会再回来教这个孩子。”
赛拉斯看向卢佩斯库小姐，微微扬起一边的眉毛。他又看向伯蒂。
“我喜欢这样!”伯蒂说。

第四章 女巫的墓碑
众所周知，坟场边缘埋着一个女巫。自打伯蒂有记忆以来，欧文斯太太就告诫过他要远离那个角落，越远越好。
“为什么？”伯蒂问。
“那儿对活人的身体不好。那鬼地方湿气重，几乎算得上是个沼泽了，你到那儿会丢了小命的。”欧文斯太太说。
欧文斯先生的回答更加闪烁其词，毫无想象的空间，他只简单说了句：“那不是个好地方。”
坟场的边缘在西侧的山脚。在一棵年老的苹果树下，围着一排生锈的铁栏杆，栏杆上竖着一个个生锈的小尖头。越过栏杆是一片荒地，上头长着一大丛荨麻、野草和荆棘，落满了腐烂的秋日落叶。总体来说，伯蒂是个听话的孩子，他从未越过栏杆，只是透过栏杆间隙往另一边窥探过。他知道大人们没把全部真相如实相告，这让他有些恼火。
伯蒂走向小教堂，一直等到天黑。
暮色渐渐由灰变紫，塔尖传来一声响，如同厚重的天鹅绒抖了一抖。赛拉斯离开休息的地方——钟塔，头向下从塔尖爬了下来。
伯蒂问：“过了哈里森·威斯伍德，也就是这个教区的烤面包师还有他的两个老婆玛丽恩和琼的坟墓，坟场的那一角有什么？”
“为什么问起这个？”赛拉斯用象牙般的手指拂去黑衣上的灰尘。
伯蒂耸耸肩：“就是好奇嘛。”
“那个地方不神圣。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吗？”
“不太明白。”
赛拉斯沿路走来，没有惊动一片落叶。他在长凳上坐下，挨着伯蒂，用丝绸般的嗓音说：“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相信所有土地都是神圣的，无论在我们到来前，还是在我们离去后。但在这里，在你生活的这片土地上，人们会祈求上帝保佑教堂和埋葬逝者的地方，视之为神圣之地。但他们也在神圣的土地边留出了一片不神圣的土地——陶工之地，来埋葬罪犯、自杀者或不信仰基督教的人。”
“所以埋在围栏外的那些人都是坏人咯？”
赛拉斯扬起一边漂亮的眉毛。
“哦？也不能这么说。让我想想，我在坟场待了很久，但我不记得哪个人特别坏。要知道，在过去，你可能因为偷了一先令就被绞死。还有些觉得自己活不下去的人，会相信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过渡到另一个层面。”
“你是说他们自杀了？”伯蒂睁大眼睛，好奇地问。他快八岁了，但他不笨。
“没错。”
“那有用吗？他们死后更快乐了吗？”
“个别这样，但大多数人没有，就像有些人相信自己换个地方生活就会更快乐，去了后却发现并非如此。无论你去哪里，你还是你。你听懂我说的这句话了吗？”
“懂那么一点儿吧。”
赛拉斯弯下腰，摸了摸伯蒂的头。
伯蒂问：“那女巫呢？”
“对，还有女巫。自杀者、罪犯和女巫，那些死前不知忏悔的人。”赛拉斯站起身，身影在暮色中若隐若现，“说了这么多，我还没吃早饭，而你呢，上课就快迟到了。”
坟场暮色沉沉，一记无声的爆响，黑色天鹅绒一阵波动，赛拉斯消失了。
等伯蒂赶到托马斯·彭尼沃斯先生的陵墓(长眠此地，必于复活之日获得荣耀)时，月亮已经升起。彭尼沃斯在等他，心情不是很好。
“你迟到了。”
“对不起，彭尼沃斯先生。”
彭尼沃斯啧了一两声。上一周，伯蒂学了元素和体液，可他学了忘，忘了学，怎么也学不会。他以为彭尼沃斯会考他，却听见彭尼沃斯说：“我觉得我们该花几天来学点实用的东西了，毕竟时间过得很快。”
“真的吗？”伯蒂问。
“恐怕是的。年轻的欧文斯先生，我问你，你的隐身术练得怎么样了？”
伯蒂真希望他没提这个问题。“还好吧，我是说，你知道的。”
“不，欧文斯先生，我不知道。你何不向我展示一下呢？”
伯蒂心一沉。他深吸一口气，努力将眼睛对拢，让自己消失。
彭尼沃斯先生面无表情。
“呵，不对，完全不对。穿越，消失，就像死人一样，穿过阴影，隐于无形。再来一次。”
伯蒂更卖力地尝试。
“你真是显眼得不能再显眼了，尤其是你的鼻子，还有你整张脸，还有你整个人。小伙子，看在上帝的份上，放空——你是空门，你是空巷，你是虚无。没人看得见你，没人想得到你，你所在之处空无一物。”
伯蒂再次尝试。他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渐渐消失，融入陵墓墙壁上脏兮兮的石雕，成为夜晚的一道黑影，化作虚无。
阿嚏!他打了个喷嚏。
“糟糕，”彭尼沃斯先生叹了口气，“太糟糕了。我想我得和你的监护人谈谈这件事。”他摇了摇头，“那么，把体液列举一下。”
“嗯，多血质、胆汁质、黏液质，还有一个，应该是抑郁质吧。”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接下来是语法写作课，由教区的老处女利蒂希娅·伯萝丝(有生之年从未伤害过他人，你，能做到吗？)任教。伯蒂很喜欢伯萝丝小姐和她温暖的小坟墓，还有她容易跑题的个性。
伯蒂说：“他们说在不神……不神圣的地方有个女巫。”
“没错，亲爱的，但你不会喜欢去那里的。”
“为什么呀？”
伯萝丝小姐露出死人独有的厚道微笑：“他们和我们不是一类人。”
“但那里也是坟场的一部分，对吧？我是说，我是不是有权去那里？”
“这个，”伯萝丝小姐说，“不是太建议。”
伯蒂虽听话，但好奇心旺盛。当天晚上下课后，他走过面包师哈里森·威斯伍德的墓和一尊作为家族纪念物的断臂天使雕像，但没有下到陶工之地去，反之，他走向高处，来到三十年前的一片野炊地，野炊的痕迹留在一棵大苹果树的阴影下。
有些教训伯蒂掌握得很好。几年前，他曾从这棵树上摘下生苹果，吃了满满一肚子，苹果很酸，果核还是白色的，然后他为此举后悔了好多天，绞痛的胃疼得他满地打滚。欧文斯太太借此契机，教了他哪些东西不能吃。现在，他会等到苹果熟了后再吃，而且一晚上顶多吃两三个。树上结的苹果上周他已经吃完了，但他喜欢到这棵苹果树下思考。
他慢慢爬上树干，来到他最爱的树丫上，望着下方的陶工之地。月光下，陶工之地遍地荆棘，杂草丛生。不知那个女巫是年老色衰，铁齿钢牙，住在一座由鸡腿驱动的房子里？还是瘦骨嶙峋，鼻子尖尖，带着一条扫帚呢？
伯蒂的肚子开始咕咕叫，饥饿感越来越强。要是没把树上的苹果都吃光就好了，哪怕只留一个也好啊……
他往上望，似乎看到了什么，定睛一看，没有看错：一个苹果，红彤彤的熟透的大苹果。
伯蒂对自己爬树的本事引以为傲。他荡上树，从一根树枝荡到另一根树枝，假想自己是能沿着笔直的墙壁往上爬、动作流畅的赛拉斯。
那个苹果，在月光下红得发黑的苹果，触手可及。
伯蒂顺着树枝慢慢向前，来到苹果正下方，伸出手，指尖碰到了苹果。
可他永远都没能吃到。
啪——响声如同猎枪开火，伯蒂身下的树枝折断了。
夏夜，野草丛中，一阵刺痛惊醒了他，尖锐如冰锥，低沉如闷雷。
身下的地面相对而言挺软的，还散发着古怪的暖意。伯蒂伸手往下，像是摸到了一层温暖的毛皮。他落在草堆上，坟场的管理员会把割草机割的草倒在这里，正巧起了缓冲的作用。他除了胸口疼，腿也疼，脚踝像是因最先着地而扭伤了。
他痛苦地呻吟。
“哎呀呀，小男孩。”声音从他身后传来，“你从哪儿来的呀？像块陨石似的从天而降，你怎么搞的？”
“我刚才在苹果树上。”伯蒂说。
“啊，让我瞧瞧你的腿，我敢说一定像树枝一样折断了。”冰凉的手指戳了戳伯蒂的腿，“没断。扭了，没错，可能是扭了。你真是走了魔鬼运啊，男孩，恰好掉进了草堆。放心吧，这不是世界末日。”
“那就好。”伯蒂说，“可还是挺疼的。”
他扭头向后上方看去。说话的是个女孩，比他大一些，但还没成年，看上去既不友好也没什么敌意，更多的是戒备吧。她长着一张聪慧的脸，但一点儿也不好看。
“我是伯蒂。”
“那个活人男孩？”
伯蒂点点头。
“我就知道一定是你。我们都听说过你，即便在这里，在陶工之地。怎么称呼你？”
“欧文斯。诺伯蒂·欧文斯，简单点就是伯蒂。”
“你好啊，年轻的伯蒂先生。”
伯蒂上下打量着女孩。她穿着一条朴素的白色直筒式连衣裙，生着一头灰色长发，脸上有那么一点儿小妖精的感觉——无论什么表情，总挂着一抹笑意。
“你是自杀的吗？”伯蒂问，“你是不是偷了一先令？”
“我什么都没偷过，连一块手帕都没有。”她轻佻地说，“自杀的人都在那里，山楂树那边。被绞死的人在黑莓丛里，两个都是，其中一个造了假币，另一个是强盗。他自己是那么说的，不过要我说啊，他恐怕不只是个普通的盗贼。”
“哦。”伯蒂忽然有了个猜想，便试探道，“听说这儿埋着一个女巫。”
女孩点点头：“被水淹，被火烧，埋在此地，连个标记的石头都没有。”
“你先是被水淹了，后又被火烧了？”
女孩在伯蒂身边的草堆上坐下，冰凉的手搭在伯蒂阵阵抽痛的腿上。
“一天黎明，当我还没彻底醒来时，他们来到我的小木屋，把我拖到了草地上。‘你是个女巫!’他们大呼小叫，一个个满脸横肉，擦洗得粉粉嫩嫩，就像清洗干净要到集市上售卖的猪。天空下，他们一个接一个站起来，控诉自家的牛奶馊了啊，几匹马跛了啊。最后，杰米玛小姐站了起来，最胖，最粉嫩，梳洗得最干净整洁的就是她。她控诉所罗门·波利特如何甩了她，然后成天像只围着蜜罐转的蜜蜂一样绕着洗衣房打转。她说所罗门变成那副样子都是我的魔法作祟，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一定中了我的咒。所以他们把我绑到惩椅上，再把惩椅硬生生地淹入池塘，还说如果我是个女巫就既不会淹死也不会在乎。杰米玛小姐的父亲给了每个人一枚四便士银币，让他们把惩椅按在臭气熏天的绿色水塘里，按了好长时间，看我会不会淹死。”
“你死了吗？”
“哦，死了啊，一肚子水。”
“哦。那你不是个女巫。”
女孩用乌溜溜的鬼眼睛看着伯蒂，歪嘴一笑。她看上去还是像个小妖精，不过现在像个漂亮的小妖精，伯蒂觉得既然有这样的笑容，她根本不需要用魔法来吸引所罗门·波利特。
“你说什么呀，我当然是个女巫。当他们把我从惩椅上解开，摊开在草地上时，他们就明白了。我十分之九的身体死了，盖满了浮萍和发臭的淤泥。我翻着眼珠，诅咒那天早上在村庄草地上的每一个人，诅咒他们死后永远无法安息。我没想到诅咒应验得那么快，就像跳舞时，你的耳朵还没听到乐曲，脚就已经踩着节奏动了起来，一直跳到黎明。”
她站起来，转了个圈，踢踏踢踏，光洁的脚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我的呼吸有如汩汩冒泡的池塘水，我用最后一口气下了诅咒，接着就死了。他们在草地上烧了我的身体，烧得只剩黑炭，然后在陶工之地挖了个洞，把我的焦尸扔了进去，连块写着我名字的墓碑都没立。”
她顿了顿，一瞬之间显得很伤感。
“那些人中有人被埋在坟场吗？”伯蒂问。
“一个也没有，”女孩眨了眨眼，“在他们淹了我又烧了我后的那个周六，有人从伦敦给波林格先生寄来一条地毯，地毯很精美，可上头除了柔韧的羊毛和精巧的图案外，还有别的东西——地毯的花纹里藏有瘟疫。周一前，有五个人开始咳血，皮肤变得和我从火里被拉出来时一样黑。一周后，瘟疫几乎席卷了整个村落。幸存者在村外挖了个坑，把大大小小的尸体一股脑丢了进去，后来他们又把坑给填了。”
“村里所有人都死了吗？”
“所有看着我被水淹被火烧的人都死了。”女孩耸耸肩，“你的腿怎么样了？”
“好多了。谢谢你。”
伯蒂慢慢起身，一瘸一拐地下了草堆，靠在铁栏杆上。他问：“所以你一直是个女巫？我是说，在你诅咒他们前就是？”
“哼，说得好像让所罗门·波利特围着我的屋子转要用到魔法似的。”
答非所问。伯蒂心想，但没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没有墓碑。”女孩撇了撇嘴，“只是个无名氏，不是吗？”
“但你一定有个名字。”
“如果你愿意，就叫我丽萨·赫姆斯托克吧。”女孩娇蛮地说，“我的墓就在那下边，看到了吗？一无所有，只有荨麻显示出那是我的安息之地。我不过想要个东西标出我的坟墓罢了，这要求不过分吧？”
她看上去很悲伤，有那么一瞬，伯蒂想上去抱抱她。
当他从铁栏杆的缝隙挤回坟场时，忽然灵机一动：他想为丽萨找块墓碑，写上她的名字。他想让她笑。
上山前，他转过身想挥手告别，但女孩已经不在了。
坟场里散落着一些破碎的墓碑和雕像，但伯蒂觉得把这些东西带给陶工之地的灰眼睛女巫太过草率，这件事需要更多的付出。
他决定严守自己的计划，不告诉任何人，因为倘若他们让自己停手，也不无道理。
接下来的几天，他脑袋里全是计划，一个比一个错综复杂，一个比一个天马行空。
彭尼沃斯先生绝望了。
他揪着自己灰扑扑的胡子，说：“我真的觉得，你练得越来越差了。你根本没有消失，你无比显眼，孩子，别人想不看到你都难。如果你和一头紫色的狮子、一头绿色的大象还有一头载着身穿皇袍的英国国王的朱红色独角兽一起迎面走来，人们也只会盯着你一个人，把旁边这些都给忽略掉。”
伯蒂只是愣愣地盯着彭尼沃斯先生，一言不发。他正在想活人聚居的地方有没有什么专卖墓碑的商店，如果有的话他也许能上那儿弄到一块。至于隐身术嘛，那根本不算个事儿。
伯萝丝小姐从不介意在课堂上从语法和写作扯到别的话题，伯蒂借此机会，问了关于钱币的事——钱币到底怎么用？怎么用它来获得所需的东西？
伯蒂近年来攒了一些钱币(他早已知道找寻钱币的最佳地点。两情相悦的男男女女会来到坟场的草地上，搂搂抱抱，你亲我我亲你，滚过来滚过去。等他们离开后，伯蒂总会在地上找到一些金属硬币)，也许这些钱币能派上点用场。
“一块墓碑要多少钱？”他问伯萝丝小姐。
“在我生活的时代，要十五几尼[1]，现在要多少钱我不知道，应该要贵很多吧。”
伯蒂总共有两镑五十三便士。他确信这些肯定不够。
距上次去刺青人的坟墓已经过去了四年——接近伯蒂人生的一半，可他依然记得路。他爬到山顶上，在这儿他能把苹果树的顶端、小教堂的尖顶乃至整座城镇尽收眼底。他来到弗罗比歇形如蛀牙的陵墓前，溜进去，钻入棺材后方，踩着深入山腹中心的石阶，向下，向下，再向下，直到进入石室。石室里很黑，黑得像锡矿，可伯蒂能像死人一样看见黑暗中的东西，这间石室对他来说毫无秘密可言。
杀戮者贴着古墓四周的墙壁环绕。伯蒂感觉得到。和他记忆中一样，它们是无形的，不过是烟雾般的卷须、仇恨和贪婪罢了。这次他一点儿都不怕。
杀戮者低语：恐惧吧!我们守卫永不丢失的珍宝。
“还记得我吗？我不怕你们。”伯蒂说，“我要从这里拿走点东西。”
刀、胸针、酒杯，这里的一切都不能丢失。黑暗中的盘绕之物回应，杀戮者在黑暗中守卫珍宝。我们在等待
。
“冒昧问个问题，这里是你们的墓吗？”
主人派我们来这片平原，将我们的头骨埋在石板下，让我们完成使命。我们守卫财宝，直到主人归来。
“我想他早就把你们忘得一干二净了。我敢说他自己都死了几百年了。”
我们是杀戮者。我们负责守卫。
伯蒂想，当墓穴所在的这座山还是一片平原，那得是多久之前啊。他能感觉到杀戮者正在释放恐惧的波动，如同食肉植物的卷须般将他环绕。他感到一阵凉意，行动变得迟缓，仿佛心脏被某种北极的毒蛇咬了一口，冰凉的毒液被泵往全身上下。
伯蒂往前走了一步，来到岩架前，弯下腰，手指触向环绕胸针的凉气。
嘶!杀戮者低语，我们为主人守卫财宝!
“他不会介意的。”伯蒂后退一步，走向石阶，避开了地面上人和动物的干瘪残骸。
杀戮者愤怒地翻腾，如鬼魅的烟雾在狭小的石室里疯狂扭动，然后慢了下来。
它会回来的。杀戮者用三重声说，它总会回来的。
伯蒂以最快的速度沿着山体内的石阶上行，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身后有东西跟着他，可当他破顶而出，进入弗罗比歇陵墓，呼吸到黎明的凉爽空气时，身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坐在开阔的山顶上，拿起胸针。他起初以为胸针是黑色的，但等太阳升起后，他看到黑色金属所环绕的石头透出流转的红色，如知更鸟蛋一般大。伯蒂凝视石头内部，好奇里头是不是有东西在动。他的眼睛和灵魂深深沉入这个暗红色的世界。如果年纪再小一些，也许他会把这个东西放进嘴里。
石头被固定在一个黑色金属扣环中，扣环像个爪子，上头盘绕着别的东西，看起来像是蛇，但有好多个头。伯蒂心想：这会不会就是杀戮者在日光下的样子呢？
他走下山，抄了近路——穿过巴特比家上头缠结的常春藤(坟墓里传来巴特比一家咕哝的声音，他们要睡觉了)，继续走啊走，走啊走，穿过栏杆，进入陶工之地。
他一边大叫一边四处张望：“丽萨!丽萨!”
“早上好啊，你个呆瓜。”丽萨的声音响了起来。伯蒂没看到她，但山楂树下的确多了一片阴影。他朝那边走去，阴影在清晨的阳光下如珍珠般透明闪亮，像个女孩子，长着灰眼睛。“我正睡得香呢。”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的墓碑，”伯蒂说，“我想知道你想在上头刻什么。”
“我的名字，一定要刻我的名字。一个大大的E，代表伊丽莎白[2]，就跟我出生时逝世的那位老女王一样，还要一个大大的H，代表赫姆斯托克。其他就算了，反正我也认不全字母。”
“日期呢？”
“征服者威廉1066年。”在晨风拂过山楂树的轻响中，她的声音很悦耳，“再加一个大大的E和一个大大的H。”
“你以前有工作吗？我是说，在你还不是女巫的时候。”
“我洗衣服。”死去的女孩说。话音刚落，早晨的阳光洒满了这片废弃之地，伯蒂又成了孤身一人。
现在是早上九点，万物沉睡，万籁俱寂。伯蒂铁了心要保持清醒，毕竟他身负重任。他已经八岁了，坟场外的世界对他来说已经没那么可怕了。
衣服，他需要衣服。他通常身披一块灰色裹尸布，在坟场里这么穿是挺好的，和石头、阴影的颜色一样，但若到坟场外的世界去，这么穿就很惹眼了。他需要融入外界。
老教堂的地下室里倒是有几件衣服，但伯蒂不想去那里，即使在白天。他已经作好了向欧文斯夫妇解释的心理准备，但他不想向赛拉斯坦白。一想到那双黑眼睛冒出怒火，或更糟糕的情况——显露出失望，他就会满心羞愧。
在坟场尽头有栋园丁的小屋，一栋小小的绿色房子，散发着机油的味道，里头放着一台老旧的除草机，锈迹斑斑，长久未曾使用，此外还有各种各样老旧的花园工具。当最后一任园丁退休后，小屋就弃置了，那时伯蒂还没出生。
后来，管理坟场一事由坟场理事会和当地坟场之友组织的志愿者接管。从四月到九月，理事会派一人来锄草和清扫道路，每月一次。
小屋门上有把硕大的挂锁，以防内部的东西丢失，但伯蒂早就发现小屋背后有块松动的木板。当他想独处时，有时就会进入这个小屋，坐下来静静思考。
他知道小屋的门背后挂着一件劳工穿的棕色夹克，被遗忘或弃置在那里好几年了，此外还有一条沾满绿色斑斑点点的园丁牛仔裤。裤子对伯蒂来说太大了，他把裤腿卷起，直到露出脚来。他又用棕色的花园用绳给自己做了条皮带，绕在腰上。角落里有双靴子，他把双脚踩进去，可靴子太大了，还结了一层厚厚的泥巴和水泥，连拖着脚走都难——他迈了一步，可靴子仍粘在小屋的地板上。
他先把夹克从松动木板的间隙推出去，接着自己也挤了出去，再穿上夹克，卷起袖子。他觉得一切进展得很完美。夹克衫有大大的口袋，他把手插进口袋，觉得自己很帅。
他走向坟场的大门，透过栏杆向外望。大街上，一辆公交车隆隆驶过。一辆辆车，一家家店，人声嘈杂。他身后是一片凉爽的绿荫，长满了树木和常春藤：那是他的家。
心怦怦直跳，伯蒂走向了外界。
阿巴纳泽·博尔杰一辈子见过各式各样的怪人，如果你有一家和他一样的店，那你也有机会得以一睹。他的店铺地处老城区狭窄密集的街道上——有点像古董店，有点像二手店，也有点像当铺(连阿巴纳泽自己也说不准是哪种)，引来了许多奇怪的人，有人想买东西，有人想卖东西。
阿巴纳泽·博尔杰在柜台上买进卖出，不过在柜台后的里屋他有更好的生意。那儿会收购来路不正的东西，然后悄悄转手。他的生意就像冰山，表面上只是一家脏兮兮的小店铺，而表面之下另有乾坤，这正如他所愿。
他戴着厚厚的眼镜片，总臭着张脸，仿佛刚尝到奶茶里的奶变质了，而嘴里那股酸味怎么去都去不掉。这副表情在他接待前来卖东西的客人时可让他得了不少好处。“说实在的，”他会苦着脸说，“这其实一点都不值钱，不过我会尽可能多出一点钱，毕竟有感情价值嘛。”无论你想要什么，你都能从阿巴纳泽·博尔杰那儿得到。
做这类生意会引来一些奇怪的人，但那天早上到访的男孩却是阿巴纳泽行骗一生以来见到的最奇怪的人。男孩看起来大约七岁，穿着爷爷的衣服，散发着一股牛棚的味道，头发又长又乱，脸上的表情极为严肃。他穿着一件积满灰尘的棕色夹克，手深深插进口袋，不用看阿巴纳泽都能猜到，他的右手正死死捏着某样东西，护宝心切。
“打扰了。”男孩说。
“哎呀，小孩儿。”阿巴纳泽心怀戒备。小孩子，无非是来卖偷来的东西或自己的玩具，无论哪种，他一律拒收。从孩子手中买下东西，接下来你就要面对气势汹汹的家长上门控诉，说你仅仅用十英镑就从小约翰或小玛蒂尔达那儿买走了他们的结婚戒指。获得的价值比起招来的麻烦太不值了。小孩子嘛，就这个样。
“我需要钱，为了一个朋友。”男孩说，“我有个东西，也许能在你这儿卖点钱。”
“我不收小孩的东西。”阿巴纳泽一口回绝。
伯蒂伸出口袋里的手，把胸针放到满是灰尘的柜台上。阿巴纳泽瞥了一眼，目光便移不开了。他摘下眼镜，从柜台上拿起一个接目镜，凑近眼睛，转动调节焦距。他打开柜台上的一盏小灯，透过接目镜仔细观察这枚胸针。
“菊石？”他自言自语。看完后他摘下接目镜，重新戴上眼镜，用一种阴郁而怀疑的眼神盯着伯蒂，问：“这是你从哪儿弄来的？”
“你想买吗？”伯蒂问。
“这是你偷来的，从博物馆之类的地方，对不对？”
“没有。”伯蒂斩钉截铁地说，“你想买吗？你不想买的话我就去找别人了。”
阿巴纳泽闷闷不乐的脸突然变得和蔼可亲，笑容灿烂：“真对不起，只是这东西实在太罕见了，除了博物馆很难在别的地方见到。不过我非常喜欢它。我们一起坐下来，喝杯茶，吃点饼干怎么样，我在里屋恰好有一包巧克力饼干，我们边吃边商量这东西值多少钱，好吗？”
见男人终于表现出友好的态度，伯蒂松了口气：“我需要足够买一块墓碑的钱，买墓碑给我的一位朋友，嗯，也算不上是真正的朋友，只是认识而已。我想是她让我受伤的腿没那么疼了。”
阿巴纳泽对伯蒂的念叨充耳不闻，他示意伯蒂到柜台后头来，接着打开了储藏室的门。储藏室很小，没有窗，每一寸空间都塞满了摇来晃去的纸板箱，箱子里全是废品。角落里有个又大又旧的保险箱，还有个装满了小提琴的盒子、一大堆填充了防腐材料的动物尸体、几把没有坐板的椅子和一些书及印刷品。
门边上有张小桌子，阿巴纳泽·博尔杰拉出唯一一把能坐的椅子，坐了下来，让伯蒂站着。他拉开一个抽屉。伯蒂瞅见抽屉里有一瓶剩下一半的威士忌。翻找一番后，阿巴纳泽拿出一袋几乎见底的巧克力饼干，拿出一片递给伯蒂。他打开桌上的灯，再次细细观察胸针，欣赏石头里流转的红色和橙色，琢磨环绕石头的黑色金属扣带。见到那形如蛇头的图案时，他努力抑制住身子的轻微颤抖。
“这东西旧了。”他说，“它——(是无价之宝，他心想)可能不值几个钱，但也说不准。”
伯蒂的脸拉了下来。
阿巴纳泽努力装出一副童叟无欺的样子，说：“在我给你一点钱之前，我得确认这是不是你偷来的。这是你从妈妈的梳妆盒里偷来的吗？或从一个博物馆？你可以放心告诉我，我不会揭发你，我只是想知道一下。”
伯蒂摇摇头，大口大口地吃着饼干。
“那这东西是从哪儿来的？”
伯蒂不吭声。
阿巴纳泽·博尔杰虽不想放下手中的胸针，可他还是把胸针推向桌子对面的男孩，说：“如果你不肯告诉我，那你还是拿回去吧。毕竟双方没有信任就达不成合作。很高兴能和你打交道，但很抱歉交易到此为止。”
伯蒂露出担忧的神色。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是在一个古墓里找到的，但我不能说具体在哪里。”他没再说下去，因为阿巴纳泽眼中的友善已转变为赤裸裸的贪欲和兴奋。
“这类东西在那里还有很多吗？”
“如果你不想买的话，我就去找别的买主了。谢谢你的饼干。”
“你很着急？你爸妈是不是在等你？”
伯蒂摇了摇头，但他立刻后悔了，刚刚应该点头才好。
“没人等你，很好。”阿巴纳泽用双手合拢胸针，“那么，你能告诉我你发现这个东西的具体地点吗？”
“我不记得了。”
“现在说已经晚了。看来你需要时间来好好回忆你发现它的地点。等你想好了，我们再谈谈，你会告诉我的。”
他起身走出房间，带上门，用一把金属大钥匙把门锁死。他张开手掌，看着胸针，唇角勾起微笑，目露贪光。
店门口的铃铛响了一声，阿巴纳泽心里咯噔一下，有人进来了。他心虚地抬头看，却见门口没有人，不过店门半开着。他关紧店门，插好门闩，还将窗上的牌子翻为“停止营业”，不希望今天有任何人前来打扰。
时值秋日，阳光变得灰暗阴沉，小雨吧嗒吧嗒，打在小店脏兮兮的窗户上。
阿巴纳泽·博尔杰拿起柜台上的电话，用微微颤抖的手指拨打电话号码。
“好东西上门了，汤姆。”他说，“赶紧过来。”
听到锁门声，伯蒂当即意识到自己被困住了，他用力拉门，可怎么都拉不动。他觉得自己真是太愚蠢太轻信了，这么轻易就被骗了进来，没有相信自己最初的直觉——远离这个苦着脸的男人，越远越好。他违背了坟场的规则，一切都偏离了正轨。赛拉斯会怎么说？欧文斯夫妇呢？伯蒂心里腾起恐慌，但他努力将之压入心底。天无绝人之路。当然，他得先出去……
他细细查看困住自己的房间。房间比一般的储藏室大一些，有一张桌子，只有门这么一个出口。
他拉开桌子的抽屉，里头只有几小罐颜料和一支画笔(用来把古董变得更加光鲜亮丽)。他暗自思忖，能不能把颜料泼到那个男人脸上，让他一时看不见，自己趁机逃跑。他打开一罐颜料，把手指伸了进去。
“你在干什么？”有人对他耳语。
“没什么。”伯蒂拧紧颜料盖，把颜料罐丢进夹克衫的一个大口袋。
丽萨·赫姆斯托克面无表情地看着他，问：“你为什么在这里？外头那个大胖子是谁？”
“这是他的店，我有东西想卖给他。”
“为什么？”
“不关你的事。”
丽萨哼了一声：“好吧，不过你最好快点回坟场。”
“我回不去，那人把我锁起来了。”
“怎么可能回不去？你只要穿墙而过——”
伯蒂摇摇头：“不行，我只有在家才能穿墙，因为他们在我还是个小孩时给了我在坟场自由行动的权利。”他抬头看向灯光下的丽萨，要看清很难，可他毕竟从小到大都在和死人交流，“话说，你在这儿做什么？你在坟场外头做什么？现在是白天，你又不像赛拉斯，你应该待在坟场里。”
“那规则是针对坟场里那些人的，对埋在不洁之地的人不适用。没人能对我去哪里、做什么指手画脚。”丽萨看向小屋的门，“我不喜欢那个男人，我去看看他在做什么。”
一阵闪烁，伯蒂又成了屋里唯一的一个人。远处传来一声隆隆雷鸣。
在凌乱而黑暗的小店里，阿巴纳泽·博尔杰狐疑地抬起头，总觉得有人在看他，可随即又觉得自己犯了糊涂。“男孩被锁在里屋，”他自言自语，“前门也锁上了。”他擦拭着环绕菊石的金属搭扣，动作如挖掘古物的考古学家般轻软柔和，小心翼翼。黑色被抹去，露出闪闪发光的银色。
他开始后悔将汤姆·胡斯廷叫来了，尽管胡斯廷块头大，吓唬别人正好。他也开始后悔他终究不得不把这枚菊石卖掉。它很特别，它在灯光下的每一次闪烁，都让阿巴纳泽更想把它占为己有——不与任何人共享。
但这东西来自何处，应该大有名堂。那孩子会告诉他。那孩子会带领他到那里去。
那个男孩……
一个想法忽然冒了出来。阿巴纳泽不情不愿地放下胸针，打开柜台后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装满信封、卡片和纸条的饼干桶。
他把手伸进饼干桶，取出一张卡片。卡片只比商务名片大一点儿，边缘是黑的，但上头没有印名字或地址，只有一个用墨水写在中心的单词，颜色已褪成褐色。那个单词是——杰克。
在卡片背面，阿巴纳泽用自己微小而细致的字体写了几句话，以作备忘，不过他不太可能忘记怎么使用这张卡片，怎么用它召来杰克。不，不是召，是请，你不能把那号人物给召来。
商店的外门传来敲门声。
阿巴纳泽把卡片扔在柜台上，走到门口，通过门缝望见潮湿的午后。
“快点。”汤姆·胡斯廷喊道，“外面难受死了!惨啊，我都要淋成落汤鸡了!”
阿巴纳泽打开门，汤姆·胡斯廷推门进来，雨衣和头发都在滴水。“出了什么天大的事，电话里都不能说？”
“我们要发了。”阿巴纳泽的表情一贯地阴郁，“这就是原因。”
胡斯廷脱下雨衣，挂在店门背后：“什么东西？天上掉了什么馅饼？”
“财宝。两个财宝。”阿巴纳泽把朋友带到柜台边，借着微弱的灯光给他看胸针。
“这东西年代很久远吧。”
“是异教徒时代的东西。”阿巴纳泽说，“那是很久以前，在罗马人到来之前，德鲁伊特人所在的年代。这东西叫菊石，博物馆里能看见，但我从没见过这样的工艺，或者说精细到如此地步的作品。这一定属于某位国王。发现这东西的家伙说这是从一座坟墓里找到的——你想想，一座装满了这类东西的古坟。”
“也许能走正当的途径，”胡斯廷若有所思地说，“宣布这是无主财宝，他们就会付市场价给我们，我们就能用自己的名字为其命名。胡斯廷-博尔杰……”
“是博尔杰-胡斯廷，”阿巴纳泽不假思索地说，“我认识一些人，真正腰缠万贯的人，能出比市场价更高的价钱。如果他们也像你一样亲手拿起它——那这笔生意一定能立马拍板。”
此时胡斯廷正在用手指轻轻触摸菊石，像在爱抚一只小猫咪。阿巴纳泽伸出手，胡斯廷很不情愿地把菊石递给他。
“你说有两件财宝。”胡斯廷说，“另一件呢？”
阿巴纳泽·博尔杰拿起那张黑边卡片，送到胡斯廷眼前，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胡斯廷摇摇头。
阿巴纳泽把卡片放在柜台上：“有一帮人在寻找另一帮人。”
“所以？”
“我听说，另一帮人是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到处都是，跑来跑去，调皮捣蛋，讨厌得要死。所以说，有一帮人在寻找一个男孩？”
“那家伙年纪差不多符合，穿得——嗯，你一会儿就能见到了。就是他找到了这东西。很可能是他。”
“如果真的是他呢？”
阿巴纳泽再次捏住卡片边缘，拿起来，来回慢慢摇晃，仿佛正使之于虚幻的火苗中游移。“这儿有蜡烛哄你入睡……”
“也有屠夫来取你人头。”汤姆·胡斯廷接了下半句，“可你想，如果叫来了杰克，我们就失去了男孩；如果失去了男孩，我们就失去了财宝。”
两人不停衡量上报男孩出现的消息和收集财宝的利弊，在他们的脑海中，珍宝所在地已变成一个塞得满满当当的地下大洞穴。争论不休之际，阿巴纳泽从柜台下拿出一瓶黑刺李杜松子酒，满上了两大杯。“聊以庆祝。”
两人的对话像旋转木马一样绕了一圈又一圈，来来回回，没个定论。丽萨听腻了，便回到储藏间，看到伯蒂站在房间中心，闭紧双眼，捏紧拳头，脸扭成一团，仿佛牙疼似的，几乎都憋紫了。
“你在干什么？”丽萨淡淡地问。
伯蒂睁开眼，松了口气：“我在尝试隐身术。”
丽萨哼了一声：“你再试一次。”
伯蒂照做，这回屏气的时间更长了。
“快停下。”丽萨说，“不然你会爆炸的。”
伯蒂深吸了一口气，接着长叹一声，说：“没有用。我还不如拿块石头砸他，然后趁机逃跑呢。”这儿没有石头，他就拿起了一块彩色玻璃镇纸，掂了掂重量，思考自己有没有足够的力量扔出去，把阿巴纳泽给镇住。
“外头有两个人。”丽萨说，“如果一个人没能抓住你，还有另一个。他们说要胁迫你带他们去你找到胸针的地方，然后挖开墓穴，把宝藏掠夺一空。”
丽萨没说起另一段谈话，没说起那张黑边卡片。她摇了摇头。“你为什么要做这种蠢事呢？你知道关于离开坟场的规矩。你呀，真是自找麻烦。”
伯蒂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愚蠢至极。“我想给你弄块墓碑。”他小声说，“我想那要花很多钱，就想把胸针卖给那人，换钱给你买墓碑。”
丽萨什么也没说。
“你生气了吗？”
丽萨摇了摇头。“这是五百年来第一次有人为我做好事。”她露出一丝顽皮的笑容，“我怎么会生气呢？对了，你想隐身时是怎么做的？”
“按彭尼沃斯先生教我的那样。我是空门，我是空巷，我是虚无。眼睛看不到我，目光从我身上滑过。可就是没有用。”
“因为你是个活人。”丽萨轻哼一声，“那玩意只对我们这种死人才管用，而死人大多数时间都是想拼了命地获取别人的注意。对你们，这一套不管用。”
她紧紧环抱住身子，前后摇晃，仿佛在作什么思想斗争。片刻后，她说：“你是因为我才陷入了这种困境……过来吧，诺伯蒂·欧文斯。”
在狭窄的房间里，伯蒂朝她迈了一步，丽萨将冰冷的手放在他的前额，如同一块湿润的丝巾贴上了皮肤。
“现在，也许该由我来为你做件好事了。”说罢，丽萨开始喃喃自语，伯蒂听不清她在说什么。随后，她用清晰的口齿大声念道：
化作洞，化作尘，化作梦，化作风，
化作夜，化作暗，化作愿望，化作心智，
滑动，溜走，变得无影无踪，
上天，入地，居于天地之中。
有什么巨大的东西触到了伯蒂，从他的头扫到他的脚。他浑身一颤，头发直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有什么东西改变了。“你做了什么？”
“不过是助了你一臂之力。”丽萨说，“我人虽然死了，但好歹也是个死了的女巫。女巫不会忘记自己的法术。”
“可是——”
“嘘，他们回来了。”
钥匙在储藏室的锁里叮铃作响。“来吧，好伙计，”一个伯蒂没听过的声音说，“我想我们一定能成为好朋友。”
汤姆·胡斯廷推开门，站在门口扫视房间，一脸困惑。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头发红得像狐狸，鼻子红得像红酒瓶塞。“是这儿吗，阿巴纳泽？我记得你说他在这里。”
“没错。”阿巴纳泽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可我连他的一根毛也没看见。”
阿巴纳泽的脸从面色红润的男子身后探出来，仔细瞅着房间。“藏起来了啊。”他直勾勾地盯着伯蒂所站的地方。“没用的。”他大声说，“我看到你了，出来吧。”
两人走进小房间，伯蒂正巧站在两人中间，回想着彭尼沃斯先生的课：不回应，不移动，让两人的目光从自己身上滑过。他们什么都看不见。
“你会后悔没在我叫你时乖乖出来的。”阿巴纳泽关上门，对汤姆·胡斯廷说，“你去把门堵上，这样他就跑不了了。”说着他环绕房间走了一圈，看了看每样东西的后面，还有些吃力地弯下腰，观察桌子下方。他从伯蒂身边走过，拉开柜橱，大声说：“我看到你啦!出来吧!”
丽萨咯咯笑了起来。
“什么声音？”汤姆·胡斯廷连忙环视四周。
“我什么都没听到。”阿巴纳泽·博尔杰说。
丽萨又笑了笑，嘟起嘴巴吹了起来，一开始听上去像口哨，后来变得像遥远的风。小房间里的电灯忽明忽暗，嗡嗡作响，接着骤然熄灭。
“他妈的保险丝，”阿巴纳泽骂骂咧咧，“走吧，真是浪费时间。”
钥匙咔嗒一响，屋里又只剩下丽萨和伯蒂两个人。
“他跑了。”透过门，伯蒂听到阿巴纳泽在说话，“居然从那样一个房间里跑了。那里头根本没有藏身之地，可如果他没跑，我们肯定能看见他。”
“这不会是杰克想看到的。”
“谁说要告诉杰克了？”
一时无言。
“我说，汤姆·胡斯廷，胸针呢？”
“呃？那东西？在我这儿，看得好好的呢。”
“看得好好的？在你的口袋里？真搞笑，放那地方能叫看得好好的？我想你是想偷偷带走，把我的胸针占为己有吧。”
“你的胸针？阿巴纳泽，你的胸针？你不是说那是我们的胸针吗？”
“我们的？呵，我可不记得我从男孩那儿得到这枚胸针时你在边上啊。”
“你是说你没为杰克看好的那个男孩？你有没有想过，倘若他发现你放走了他找寻良久的男孩，他会怎么做？”
“也许不是同一个男孩。世上的男孩多了去了，这恰好是那一个的概率能有多大？没事的，我打赌。”阿巴纳泽高声劝哄，“汤姆，不用担心杰克，我确定这不是他要找的男孩。我年纪大了，脑袋糊涂了。黑刺李杜松子酒快喝完了，你想来一杯上等的苏格兰威士忌吗？里屋就有一瓶，等我一下。”
储藏室的门锁被打开了。阿巴纳泽走了进来，拿着一根手杖和一个手电筒，脸色比先前更加阴郁。
“如果你还在里头，”他没好气地说，“那就别指望能侥幸逃走。我已经叫警察来抓你了。”
他在一个抽屉里翻找了一阵子，找出一瓶半满的威士忌和一个小黑瓶。他从小黑瓶里倒了几滴到威士忌里，接着把小黑瓶丢进口袋。“我的胸针，只属于我一个人。”喃喃自语完，他大吼一声，“汤姆，我马上就来!”
他看了一圈黑暗的房间，目光从伯蒂身上扫过，随后拿起威士忌，出门上锁。
“来吧。”阿巴纳泽·博尔杰的声音从门后传来，“汤姆，把你的杯子给我。口感上佳的威士忌，能让你更有男人味。够了和我说一声。”
一时寂静。
“便宜货。”汤姆·胡斯廷说，“你不喝吗？”
“黑刺李杜松子酒流入我的五脏六腑，我的胃一直在翻腾，得歇息一会儿。”阿巴纳泽说，“嘿，汤姆!你把我的胸针怎么了？”
“怎么又成你的胸针了？啊呀——你干了什么……你在酒里下毒了，你个卑鄙小人!”
“那又如何？你那点小心思全写在脸上呢，汤姆，小贼。”
接着是尖叫声，几下什么东西撞碎的声音。砰的一声巨响，像是某个大件家具翻倒了……
接着是沉寂。
丽萨说：“快，快想办法出去。”
“可门上锁了，”伯蒂看着她说，“你有什么办法吗？”
“我？我可没有魔法能把你从一个上锁的房间弄出去。”
伯蒂弯下腰，透过锁孔往外看：锁孔被堵上了，钥匙就插在锁孔里。想到这点，他笑了，脸如同被灯光瞬间照亮。他从箱子里拿出一团揉皱的报纸，铺展平整，从门下推出去，只留一个角在储藏室这一边。
“你要弄什么花样？”丽萨有点不耐烦地问。
“我需要一个类似铅笔的东西，最好细一点……有了。”他从桌上拿起一支细长的画笔，把末端捅进锁孔，轻轻抖了抖，又往里推了一点。
钥匙被推了出去，从锁孔掉到报纸上，发出沉闷的碰撞声。伯蒂把门下的报纸拉回来，钥匙就躺在上面。
丽萨眉开眼笑：“真聪明，年轻人。这就是智慧。”
伯蒂把钥匙插进锁孔，扭转，推开储藏室的门。
狭小逼仄的古董店里，尽是翻倒的家具、摔破的钟和椅子，一片狼藉。地板上躺着两个人，大块头汤姆·胡斯廷和小个子阿巴纳泽·博尔杰，两人都一动不动。
“他们死了吗？”伯蒂问。
“没那么好的运气。”丽萨说。
在两人身边的地板上，躺着一枚银光闪闪的胸针：深红与橙黄相映生辉的宝石，被爪子和蛇头一样的花纹所环绕，蛇头的神情或是胜利，或是贪心，或是满足。
伯蒂把胸针放入口袋。他的口袋里还装有沉重的玻璃镇纸、画笔和一小罐颜料。
“把这个也带上。”丽萨说。
伯蒂看着一面上有杰克亲笔字迹的黑边卡片，心烦意乱。这张卡片搅动了他过去的记忆，透着熟悉的气息，让他毛骨悚然。“我不想要。”
“你不能把这东西留在他们这里。”丽萨说，“他们会用它来伤害你。”
“我不想要。这是不好的东西，烧了它。”
“不!”丽萨倒抽了口气，“千万别!千万别这么做!”
“那我把它交给赛拉斯。”伯蒂说完，把小卡片放入一个信封，尽可能不与它接触，再把信封放进老旧的园丁夹克的内袋，离他的心脏贴得很近。
两百英里外的地方，杰克之一从睡梦中醒来，嗅了嗅空气。
他走下楼梯。
“什么事？”他的祖母一边搅动炉子上一口大铁锅里的东西一边问，“你怎么了？”
“不好说。发生了一件事，非常……有趣。”杰克之一舔了舔嘴唇，“闻起来很好吃，非常好吃。”
雷电照亮了铺着鹅卵石的街道。
雨中，伯蒂飞速穿过老城区，奔向山顶上的坟场。在他被困在储藏室的这段时间，灰蒙蒙的天已经入夜。当看到在街灯下旋动的熟悉阴影时，他并不惊讶。他怯懦地放慢脚步，看着扑闪的夜色天鹅绒化作一个人形。
赛拉斯站在他面前，双臂环胸，烦躁地向前迈了一步。
“嗯？”他说。
“对不起，赛拉斯。”
“我对你很失望，伯蒂。”赛拉斯摇了摇头，“我一醒来就在到处找你，你身边一直环绕着不祥的气息。你知道的，你不能离开坟场，到活人的世界去。”
“我知道，对不起。”雨水打在伯蒂脸上，如泪水般滑过脸颊。
“先带你回安全的地方再说。”赛拉斯俯下身，把伯蒂罩在自己的斗篷下。伯蒂霎时觉得脚下一空。
“赛拉斯。”
赛拉斯没有回应。
“我有些害怕。”伯蒂说，“但我知道如果情况太糟糕的话，你一定会来找我。刚才丽萨来了，她帮了我很多。”
“丽萨？”赛拉斯厉声问。
“女巫，陶工之地的那个女巫。”
“你说她帮了你？”
“对，她还帮助我隐身了呢。我想我现在能隐身了。”
赛拉斯哼了一声：“到家后你再把发生的事全部告诉我。”
伯蒂不再作声，直到两人降落在教堂边。他们走进空荡荡的教堂。此时雨势更大了，遍地的水坑中溅起无数的水花。
伯蒂拿出装着黑边卡片的信封，说：“我想我应该把这个交给你，嗯，其实是丽萨这么说的。”
赛拉斯看了看信封，打开，拿出卡片，凝视片刻，接着翻到背面，阅读阿巴纳泽·博尔杰用小字记录下的卡片的准确用法。
“把一切都告诉我。”他说。
伯蒂把这一天记得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最后，赛拉斯缓缓摇头，若有所思。
“我有麻烦了吗？”伯蒂问。
“诺伯蒂·欧文斯。”赛拉斯说，“你有大麻烦了。不过，我想应该由你的父母来行使管教和批评的权利，他们认为怎么做正确就怎么做。与此同时，我得去把这个处理掉。”
黑色卡片消失在天鹅绒斗篷下，接着，赛拉斯以他的方式消失了。
伯蒂把夹克衫向上拉，盖住头，沿着湿滑的小路吃力地爬上山顶，来到弗罗比歇陵墓前。他推开以法莲·佩蒂弗的棺木，钻进洞里，向下，向下，再向下。
他把胸针放回酒杯和刀的旁边。
“好了。”他说，“都擦亮了，看起来很漂亮。”
它会回来的。杀戮者用如烟如蔓的声音满意地说，它总会回来的。
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伯蒂睡意蒙眬、小心翼翼地走在路上，路过名字耐人寻味的黎蓓黛·罗奇[3]小姐(她所消耗的已永远消失，她所给予的将伴她永存。望见此者予以善意与仁慈)的墓，路过教区面包师哈里森·威斯伍德及他的两位妻子——玛丽恩和琼的墓，来到陶工之地。打孩子是不对的——问题是在这一观念为世人所认可的几百年前，欧文斯夫妇就去世了。因此这一夜，欧文斯先生满心歉疚地履行了他的职责。伯蒂的屁股火辣辣地疼，然而，欧文斯太太脸上担忧的神情远比挨揍更来得让他受伤。
伯蒂来到陶工之地边的铁栏杆，钻了过去。
“你在吗？”他喊道。没人回应，山楂树下连个阴影也没出现。
“我希望我没有给你添麻烦。”
依旧没有回应。
他已经把牛仔裤放回了园丁小屋，身穿灰色裹尸布让他更自在，不过他把夹克衫留了下来，他喜欢口袋。
去园丁小屋放牛仔裤时，他从小屋的墙上拿了一把小镰刀。他用镰刀向陶工之地的荨麻丛发起了进攻，砍得荨麻到处飞舞，劈了砍，砍了劈，直到地上只剩下一截截短秆。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枚大大的玻璃镇纸，玻璃内部流光溢彩。他还拿出了颜料罐和画笔。
他用画笔蘸了棕色的颜料，小心翼翼地在镇纸表面写下：
E.H.
他又在下方写下：
永不忘怀
马上到就寝时间了，不按时睡觉可不明智，他的屁股没准会再挨一顿打。
他把镇纸放在原先的荨麻地上，放在可能是丽萨的脑袋所在的地方。他只停下来看了自己的作品一眼，就穿过栏杆向山上原路返回，不再像来时那么小心翼翼。
“不错啊。”后方的陶工之地传来一个活泼的声音，“真不错。”
可当伯蒂回头看，却没见一个人影。
[1]　1几尼=1.05英镑。
[2]　丽萨(Liza)为伊丽莎白(Elizabeth)的昵称。
[3]　黎蓓黛·罗奇：原文为Liberty Roach，字面义为自由·蟑螂。

第五章 亡灵舞
要发生什么大事了，伯蒂很笃定，这种感觉潜藏在星星、风、黑暗和清新凉爽的冬日空气中，暗含在漫长的夜晚和飞逝的白天相互交替的节奏里。
欧文斯太太把伯蒂推出欧文斯一家的墓穴，说：“你一边玩去，我有事要忙。”
伯蒂看着自己的母亲，说：“可外头很冷。”
“冷就对了。现在是冬天，冬天就该是这样。”欧文斯太太接下来的话更像是对自己而不是对伯蒂说的，“鞋子。瞧瞧裙子——裙边得缝一缝，还有蜘蛛网——全是蜘蛛网，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一边去。”她再次赶伯蒂走，“我有很多事要忙，我不想你在一旁碍手碍脚的。”
接着她自顾自唱起歌来，两句押韵的歌词，伯蒂从没听过。
富人穷人齐齐聚，一起来跳亡灵舞。
“什么意思？”伯蒂问。可他不该问，因为欧文斯太太的脸阴了下来，趁她还没大动肝火，伯蒂赶紧跑出坟墓。
坟场里很冷，又冷又黑，群星已经浮现。伯蒂走在长满常春藤的埃及路上，从屠杀之母身边走过，她正眯眼看着冬日的绿意。
“小伙子，你年轻，眼神比我好。”屠杀之母说，“你看到花开了吗？”
“开花？在冬天？”
“别用那种表情看我，小伙子。花开花落自有其时节，发芽，开苞，盛放，凋零，一切顺其自然。”屠杀之母往自己的披肩和礼帽里缩了缩。
“工作时间，玩乐时间，现在到了亡灵舞时间。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伯蒂问，“什么是亡灵舞？”
可屠杀之母已经步入一丛常春藤，从伯蒂的视野里消失了。
“故弄玄虚。”伯蒂大声说。
他又去了向来热热闹闹的巴特比一家的陵墓，去寻找温暖和陪伴，可那一夜，七世同堂的巴特比一家根本没空搭理他。从最老的(1831年去世)到最年轻的(1690年去世)巴特比，每个人都在忙着大扫除。
波林格·巴特比向伯蒂道歉，他在十岁时去世。(他告诉伯蒂自己因“吞食”[1]而死，好几年来，伯蒂一直误以为他是被狮子或熊给吃了，在日后得知那个词的意思不是吞食而仅是一种疾病时，他大失所望。)
“我们没空和你玩，伯蒂先生，因为明晚马上要到了，非常难得。”
“哪里难得了？”伯蒂说，“每一天，明晚都会来临。”
“这次不一样。”福丁布拉斯说，“不是蓝月亮升起时的节日，也不是连着一个月都是礼拜日时的节日。”
“这不是篝火之夜。”伯蒂说，“也不是万圣节，不是圣诞也不是新年。”
福丁布拉斯笑了，灿烂的笑容堆满了他那张形如馅饼、布满雀斑的脸。
“那些全不是。这次的很特别。”
“那明晚的节日叫什么？明晚会发生什么事？”
“明晚是最棒的日子。”福丁布拉斯说。伯蒂正想听他说下去，可福丁布拉斯的祖母，路易莎·巴特比(她仅有二十岁)把他叫了过去，在他耳边厉声说了几句话。
“没什么。”福丁布拉斯对伯蒂说，“抱歉，我得去干活了。”他拿起一块抹布，开始擦拭自己那积满灰尘的棺木。“啦，啦，啦，吼!”他边擦边唱，“啦，啦，啦，吼!”每发出一声“吼”，他全身都会一阵狂抖。
“你不唱那首歌吗？”伯蒂问。
“什么歌？”
“每个人都唱的那首。”
“还没到时候。要到明天，明天唱才对。”
“没时间了。”在生双胞胎时去世的路易莎说，“忙你自己的事去吧。”
接着她用甜美、清亮的歌喉唱道：
富人穷人齐齐聚，一起来跳亡灵舞。
伯蒂向山下残破的小教堂走去。他灵巧地穿过墙面，进入地下室，坐在那里等赛拉斯回来。他感到冷，真挺冷的，可这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坟场环绕着他，死人并不在意寒冷。
凌晨时分，他的监护人回来了，手里提着一个大塑料袋。
“袋子里有什么？”
“衣服，给你的，穿上试试。”赛拉斯拿出一件与伯蒂身上的裹尸布同色的灰色汗衫、一条牛仔裤、一套内衣和一双淡绿色的运动鞋。
“这些有什么用？”
“你是问，除了穿以外有什么用？嗯，首先，我想你已经挺大了。你多大了？十岁了吧？一般来说，活人穿衣服比较讲究。既然你总有一天要像活人一样穿衣服，为什么不从现在起就养成习惯呢？而且这些衣服也可用作伪装。”
“什么是伪装？”
“让一样东西在别人看来是另一样东西。”
“哦，原来如此。”伯蒂穿上鞋，却被系鞋带难住了，赛拉斯只好教他。这对伯蒂来说似乎太过复杂，他反反复复系了好多遍才让赛拉斯满意。在这之后，他才敢向赛拉斯提问。
“赛拉斯，什么是亡灵舞？”
赛拉斯扬起眉毛，头歪向一侧：“你从哪里听来的？”
“坟场里的人都在说，我想这是明晚要发生的事。亡灵舞是什么呀？”
“一种舞蹈。”赛拉斯说。
“所有人要一起跳亡灵舞。”伯蒂边回忆边说，“你跳过吗？那是一种怎么样的舞？”
赛拉斯用黑色池水般的眼睛看着他，说：“我不知道。我知道很多事，伯蒂，因为我长久以来夜行于这片大地，但我不知道跳亡灵舞是什么感受。要想跳这种舞，你必须是个活人，或是个死人——而我都不是。”
伯蒂颤了颤。他想拥抱赛拉斯，紧紧抱住，告诉他自己永远不会弃他而去，可这种行为不可想象。他无法拥抱赛拉斯，就像他无法抓住月光，这并不是因为赛拉斯是虚幻的，而是因为这本身是错的。世上有你可以拥抱的人，其中也包括赛拉斯。
赛拉斯若有所思地看着伯蒂，看着这个换上新衣的男孩。“好了。”他说，“现在你看起来就像从来没在坟场生活过一样。”
伯蒂自豪地笑了笑，接着他收起笑容，又变得郁郁寡欢。“可是，赛拉斯，你会一直在这里吗？如果我不想离开，我也能一直待在这里吗？”
“一切自有其时节。”赛拉斯说。这一夜，他没再说一句话。
第二天，伯蒂早早醒来，这时太阳还不过是挂在冬日灰色天空中的一枚银币。日照很短，一不留神就会睡过白天，让整个冬天变成长长的夜，一次也看不见太阳。因此，每晚睡觉前，伯蒂都会立誓要在太阳升起时醒来，离开欧文斯一家温暖的墓穴。
空气中飘着一种奇异的香味，浓烈而芬芳。伯蒂循着香味上山，来到埃及路上。路边的常春藤在冬日仍密密匝匝，这不变的绿意掩映着仿埃及风格的墙壁、雕塑和象形文字。
这儿香味更浓。有那么一瞬，伯蒂以为不久前刚下过雪，因为常春藤上有星星点点的白色。他凑近一丛常春藤，细细观看，原来那白色是一朵朵五片花瓣的小花。他把头凑过去，想近距离嗅一嗅花香，这时传来了上山的脚步声。
伯蒂潜入常春藤，向外窥探。来者是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都是活人，他们沿着山路走上来，踏上埃及路。女人的脖子上戴着一条华美的项链。
“是这个吗？”她问。
“没错，卡尔韦女士。”一个胖乎乎的白发男人气喘吁吁地说。和其他男人一样，他也挎着一个空空的大柳条筐。
女人看上去既茫然又困惑。“好吧，就听你的吧，虽然我没太懂。”她看向那些花，“现在我要做什么？”
个头最小的男人从柳条筐里拿出一把锈迹斑斑、失了光泽的银剪刀，对她说：“市长女士，剪刀。”
女市长接过剪刀，开始剪下一簇簇白花。三个男人把白花收入柳条筐。
“这呀，”过了一会儿，女市长说，“实在太荒谬了。”
“这是一项传统。”胖胖的男人说。
“荒谬至极。”卡尔韦女士嘴上虽这么说，手上的动作却没停。白花被一朵朵剪下来，放入柳条筐。当第一个柳条筐装满时，她问：“还不够吗？”
“我们得装满四筐，”小个子男人说，“给老城区的每个人都分一朵。”
“这是什么传统？我问了上任市长，他说他从没听说过这回事。”女市长接着说，“你们有没有感觉有人在看我们？”
“啊？”从未开过口的第三个男人说，他留着络腮胡，包着头巾，挎着两个柳条篮，“你是说鬼吗？我不信世上有鬼。”
“不是鬼，就是感觉有人在看我们。”
伯蒂强忍住躲进常春藤深处的冲动。
“上任市长不知道这项传统并不奇怪。”胖乎乎的男人说，他的篮子几乎满了，“这是八十年来，白色的花第一次盛开。”
那个留胡子、戴头巾且不信鬼的男人正忐忑不安地四下张望。
“老城区的每个人都会分到一朵花。”小个子男人说，“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小孩。”他接下去说得很慢，像是在回忆很久很久以前得知的事，“有人离去，有人留下，大家都跳起亡灵舞。”
卡尔韦女士嗤之以鼻。“一派胡言。”说罢她继续剪起白花来。
黄昏降临得很早，下午四点半时已夜色满天。伯蒂在坟场的小路上漫步，想找个聊天的伴儿，可一个人也没找到。他走到山下的陶工之地去找丽萨，也不见一个人影。他又回到欧文斯一家的坟墓，照样空无一人：欧文斯先生和欧文斯太太都不知去了哪儿。
恐慌忽然袭来，虽然只是轻微的恐慌。这是十年来第一次，伯蒂觉得这个一直被自己当成家的地方抛弃了他。他跑向山下的老教堂，等候赛拉斯。
赛拉斯没有来。
“也许我和他错过了。”伯蒂这么想，却不相信。他登上山顶，极目远眺。星星悬挂在寒凉的夜空中，城镇的灯光如图画般在山下铺展开：街灯、车灯，还有不断移动的光点。他又慢慢走下山，来到坟场大门口，停下脚步。
他听到了乐声。
伯蒂听过各种各样的乐音：冰激凌车那甜甜的铃声、工人的收音机里播放的歌曲，还有克拉里蒂·吉克用他积满灰尘的小提琴拉出的过时曲调。可他从没听过这样的音乐，一连串涌动的深沉旋律，渐渐由弱变强，如同一节前奏，或一段序曲。
门上了锁，他从门缝钻出去，走下山，进入老城区。
他从站在拐角处的女市长旁路过。女市长正拿起一朵小白花，别到一个过路商人的上衣翻领上。
“我不做个人名义的慈善捐赠。”男人说，“这种事我通通交给办公室处理。”
“这不是为了慈善。”卡尔韦女士说，“这是当地的一项传统。”
“这样啊。”男人说着挺起胸膛，向世界展示胸前的小白花，神气十足地走远了。
下一个路过的是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人。
“这是要干什么？”见女市长走近，她狐疑地问。
“一朵给你，一朵给小不点。”女市长将一朵花别在女人的冬衣上，将另一朵用胶带粘到宝宝的衣服上。
“可这是要干什么呢？”年轻女人问。
“这是老城区传下来的，”女市长含糊其词，“一种传统。”
伯蒂继续前行，他走到哪儿，都会见到别着白花的男女老少。在另外几个拐角，他见到了和女市长一起采花的几个男人，每人都提着一个篮子在分发白花。每个人谈不上，但大多数人都收下了。
音乐仍在耳边，不知从何处飘来，似有若无，庄重而奇异。伯蒂侧耳倾听，想找出音乐从哪儿来，却怎么也找不到。音乐就在空中，无处不在，在飘扬的旗子和抖动的遮阳棚里，在远处隆隆的车流里，在踩上干燥石板路时后跟的嗒嗒声里……
伯蒂还发觉了一件古怪的事：人们都踩着乐点在往家的方向走。
留胡子、戴头巾的男人差不多要把花分光了。伯蒂向他走去。
“不好意思。”
男人突然一惊，语气略带戒备：“我从没见过你。”
“抱歉。”伯蒂说，“你能给我一朵花吗？”
戴头巾的男人将信将疑地看着他，问：“你住在附近吗？”
“没错。”
男人递给伯蒂一朵白花。伯蒂接过。
“哎呀。”他的大拇指指根被扎到了。
“别到你的衣服上。”男人说，“小心别针。”
伯蒂的大拇指上沁出一滴血珠，他把血吮吸掉。男人一边把花别到他的毛衣上，一边说：“我从没见过你。”
“我的确住在这儿。”伯蒂说，“这些花是用来做什么的？”
“这是老城区的一种传统。”男人说，“在城镇扩展前就有了。当冬天来临，山上坟场里的花儿绽放时，他们就要把花剪下，分发给每个人，无论男女老少，无论贫富贵贱。”
耳边的乐声变响了，也许是因为佩戴上了花吧。伯蒂能感受到节奏，如同遥远的鼓点。风笛般的乐音，悠扬婉转的旋律，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跟随音乐跃动起来。
伯蒂从未作为一个观光者四处走动过。他忘了不能离开坟场的规定，忘了今晚坟场里的死人都不见了，满脑子全是老城区。他一路小跑，来到老城区市政厅前的市政花园。老城区市政厅现在是个博物馆，兼旅客资讯中心。真正的市政厅已经搬到城市另一边更富丽堂皇、更现代也更无趣的地方了。
有人早已到来，他们在市政花园里信步漫游。隆冬已至，市政花园更像是一片大大的绿地，有几处台阶，一丛灌木和一座雕塑。
伯蒂听音乐听得入了神。越来越多的人如细流般汇入广场，或三两成群，或携家带口，或独自前来。伯蒂从没同时见过这么多活人。这儿想必有上百人，都在呼吸，都同他一样是活人，都戴着一朵白花。
这就是活人平常做的事吗？伯蒂心想，但又立即否决。这次不同，无论这是什么活动，它无疑很特别。
先前那个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人站在伯蒂边上，抱着婴儿，随着音乐轻轻晃头。
“音乐会放多长时间？”伯蒂问。可女人没回答，依然面带微笑，跟随音乐摇摆。伯蒂觉得她的笑容不太寻常，直到听到她说“哎呀，这就像圣诞节一样”，才明白女人根本没听到他说的话，也许是因为他隐身了，也许是因为女人根本没在意他。
女人说话的样子仿佛沉浸在梦中，游离到体外，在外界看着自己。她用同样身处异处的语气说：“这让我想起了奶奶的姐姐克拉拉。在奶奶过世后，每年圣诞节前夜我们都会去看望她，她会弹奏她那架老旧的钢琴，有时还会唱歌。我们会吃巧克力和坚果。我已经忘记她唱过什么歌，可从这音乐中，我仿佛听到了她唱过的每一首歌。”
婴儿靠着她的肩膀，像是睡着了，可连小婴儿都在随着音乐轻轻晃动小脑袋。
随后音乐停下，一片寂静降临广场，镇住了天地，如同落雪时的肃静。一切声音被夜色吞没，广场上无人跺脚，无人躁动，似乎连呼吸也停止了。
钟声响起，仿佛近在耳边，那是午夜的钟声。他们来了。
他们列队从山上缓缓走下，五人一排，步伐庄重整齐。伯蒂认识他们，或者说认识其中的大多数人。走在第一排的人中，他认出了屠杀之母，约西亚·沃辛顿，曾在十字军东征中负伤、回乡后死去的老伯爵，还有特里富西斯医生。每个人都庄严而肃穆。
广场上，有些人倒吸了一口凉气。有个人大喊：“主啊!可怜可怜我们吧，这是对我们的审判，对我们的审判!”而大多数人只是注视着来者，并不惊讶，仿佛在看一幕梦中的场景。
死人们继续向前走，一排又一排，来到广场上。
约西亚·沃辛顿走上台阶，来到女市长卡尔韦女士面前。
他伸出手，用响亮到能让整个广场的人听见的声音说：“敬爱的女士，我诚邀您做我的舞伴，与我共舞亡灵之舞。”
卡尔韦女士有些迟疑，她望向身旁的丈夫。卡尔韦先生穿着睡袍和拖鞋，睡袍上别着一朵白花。他微笑着向卡尔韦女士点点头，说：“当然可以。”
卡尔韦女士伸出一只手，在她与约西亚·沃辛顿指尖相触的一刹那，音乐再次奏响。如果说之前是序曲的话，那现在就进入了主题乐章。所有人相聚此地，就是为了倾听这样的音乐，美妙的旋律弹拨着每一个人的脚步和指尖。
死人和活人牵起彼此的手，一同起舞。伯蒂看到屠杀之母在和那个缠着头巾的男人共舞，路易莎·巴特比在与那个商人共舞。欧文斯太太在执起年迈的卖报者的手时冲伯蒂笑了笑，而欧文斯先生则向一个小女孩伸出手，毫无居高临下之意，小女孩自然地握住了他的手，仿佛此生都在等待与他共舞一曲。
伯蒂不再四下张望，因为有人牵住了他的手。亡灵舞正式开始。
丽萨冲他粲然一笑，两人踩着乐点迈开舞步。
“真好。”丽萨说。
随后她合着舞曲的旋律唱起歌来：
“踏步旋身复停驻，一起来跳亡灵舞。”
伯蒂的脑海中满是乐声，胸腔中满是狂喜。他的脚跟随音乐而动，仿佛早已知晓舞步。
当音乐的这一小节结束后，福丁布拉斯·巴特比接过他的手，成了他的新舞伴。两人一同越过了一排又一排舞者，人群自然开合，一丝不紊。
伯蒂看到，阿巴纳泽·博尔杰的舞伴是他曾经的老师伯萝丝小姐。一个活人对一个死人，执起彼此的手翩然起舞。
随后，双人舞变为齐舞，一排排人一同踏步，走动，踢腿(啦，啦，啦，轰!啦，啦，啦，轰!)。这是一支传承千年的古老舞蹈。
伯蒂的身边正巧是丽萨，他便问：“音乐是从哪儿来的？”
丽萨耸耸肩。
“是谁让这一切发生的？”
“这总会发生的。活人可能不记得，但我们记得……”丽萨话说到一半忽然兴奋地说，“瞧!”
伯蒂从未见过真正的马，他只在图画书中见过马长什么样，可伴随嗒嗒马蹄声沿路而来的灰马与他想象中的马全然不同。这匹马要大得多，马脸长而沉肃，光溜溜的马背上骑着一名女子。她身穿灰色长裙，垂坠的裙子在十二月的月光下闪闪发亮，如同沾着露珠的蛛网。
到广场后，灰马停了下来。女子轻盈地滑下马背，站到地面上。
她行了一个屈膝礼，面对所有人——活人和死人。
所有人一同回以鞠躬或屈膝礼。
舞蹈再次开始。
“现在骑着灰马的女子要领舞了。”丽萨说。话音刚落，旋动的舞蹈便将她带离了伯蒂的身边。
大家随着音乐跺脚，踏步，旋转，踢腿。女子与大家一起热烈地踏步，旋转，踢腿。连白马也跟随旋律摇头晃脑，踏动马蹄。
舞曲的节奏逐渐加快，舞者的舞步也随之加速。伯蒂上气不接下气，可他无法想象这支舞会有终结的那一刻：亡灵舞，活人和死人的舞蹈，与死亡共舞。伯蒂在微笑，所有人都在微笑。
当随着音乐旋转踏步，游走于市政花园时，他时不时会看见那位灰裙女子。
每个人，他心想，每个人都在跳舞!可他随即意识到自己错了。在老市政厅洒下的阴影中，一个男人站在那里，一身黑。他没有跳舞，只是静静地看着大家。
伯蒂看不透赛拉斯脸上的表情，不知那是向往，是悲伤，还是别的情绪，可赛拉斯的表情永远叫人看不透。
他大声喊：“赛拉斯!”想让他加入他们，一起来跳舞，共享这份欢欣喜悦。可当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时，赛拉斯却退入阴影，消失不见了。
“最后一曲!”有人大喊。乐声陡然一转，变得庄重沉肃，进入终章。
每位舞者找到最后一位舞伴，活人和死人，一对一，面对面。伯蒂伸出手，发现手指所触、目光所及之人是那位身着蛛网般的灰裙的女子。
女子冲他温柔一笑：“你好，伯蒂。”
“你好。”伯蒂与她跳起舞来，“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名字没有那么重要。”
“我喜欢你的马，它好高大啊!我从没见过这么大的马。”
“它非常温和，温和到能用宽阔的背载起最威猛狂傲的你；它又非常强大，强大到能载起最低微渺小的你。”
“我可以骑它吗？”
“有朝一日。”女子的蛛网裙闪闪发亮，“有朝一日，每个人都能骑上它。”
“说话算话？”
“说话算话。”
约定立下，舞蹈落幕。伯蒂向女子深深鞠了一躬。下一刻，独独这一刻，他感到浑身的力气被瞬间抽空，仿佛他已一刻不停地跳了好几个小时，胸闷气短，全身的肌肉都在酸疼，以示抗议。
一座钟楼敲钟报时，伯蒂边听边数。十二声。他们到底是跳了十二个小时，还是二十四个小时，还是根本没有跳呢？他完全不知道。
他站起身，四下张望。死人已经离开，灰裙女子也已离开，广场上只剩下活人。他们纷纷动身回家——迷迷糊糊，步态僵直，如同刚从深沉的睡眠中醒来，还未完全清醒。
广场上覆满了小白花，仿佛刚举办了一场婚礼。
第二天下午，伯蒂在欧文斯夫妇的坟墓里醒来，感觉自己知道了一个惊天大秘密，还干了一些了不得的事。他迫不及待地想说出来。
当欧文斯太太起床时，伯蒂说：“昨晚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欧文斯太太说：“哦，是吗？”
“我们跳舞了!所有人都跳了，就在老城区。”
“真的吗？”欧文斯太太轻声一哼，“跳舞了？你知道的，你不能离开这里去镇上。”
伯蒂知道当欧文斯太太处在这种心情状态时，还是不和她说话为妙。他识趣地溜出坟墓，来到渐渐暗沉的黄昏中。
他走上山坡，向着那个黑色方尖碑，向着约西亚·沃辛顿的墓碑，向着那个天然的环形剧场。在那里，他能将老城区和环绕老城区的城市灯火尽收眼底。
约西亚·沃辛顿站在他的身边。
伯蒂说：“是你领的舞，和那位女市长，你和她一起跳舞了。”
约西亚·沃辛顿看向伯蒂，一言不发。
“你的确和她跳舞了。”伯蒂说。
约西亚·沃辛顿说：“孩子，死人和活人没有交集。我们不再属于他们的世界，他们也不属于我们的世界。如果我们与他们跳了亡灵舞——死亡之舞，我们就再也不会说起这件事，对活人就更不会提了。”
“可我是你们的一分子啊。”
“现在还不是，孩子，在有生之年，你不是我们的一分子。”
伯蒂这才意识到，他是作为活人参与了这场集体舞，而不是从山上走下来的那群人中的一员。“我想……我明白了。”
他，一个十岁男孩，一路匆匆小跑下山。他跑得太急，差点被迪格比·普尔(1785—1860，我如此，你必如此)的墓碑绊倒。他努力稳住身子，冲向老教堂，生怕错过与赛拉斯的会面，担心赛拉斯在他赶到前就走了。
伯蒂坐在长凳上。
身边的空气无声地波动了一下，赛拉斯的声音响了起来：“晚上好，伯蒂。”
“你昨晚来了。”伯蒂说，“别说你没来，我看到你了。”
“没错。”
“我和那位骑着灰马的女士跳舞了。”
“真的？”
“你看到了!你看到我们俩了!活人和死人在一同跳舞!可为什么没人谈论这件事呢？”
“因为有些事是秘辛，因为有些事是人们谈论的禁忌，因为有些事他们不记得了。”
“可你不正在说这件事吗？我们正在谈论亡灵舞啊。”
“我没有跳舞。”赛拉斯说。
“可你看到了啊。”
“我不知道自己看到了什么。”
“我和那位女士跳舞了，赛拉斯!”伯蒂大声说。看着赛拉斯深沉的样子，伯蒂忽然害怕了，如同一个孩子惊醒了睡觉的黑豹。
“这次谈话到此为止。”赛拉斯说。
伯蒂还有事想说，他肚子里有一百件事想说，可说出来不见得是明智的选择。思来想去之时，一个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沙沙沙，柔软温和。有什么东西拂过他的脸颊，冰冰凉的，就像羽毛一样。
一切关于舞蹈的思绪随之淡忘，恐惧之情被喜悦和敬畏所替代。
这是他一生中第三次见到雪。“看，赛拉斯，下雪了!”他欢呼道，胸怀和脑海中满满的都是喜悦，再也容不下别的东西，“真的下雪了!”
[1]　原文为consumption，既有消耗、饮食之意，又指肺结核、痨病。

中章 集会
宾馆大堂里挂着一块小告示牌，告知众人今晚华盛顿厅被包场了，但并没有写明是什么活动。事实上，就算你当晚亲眼看到了华盛顿厅里的那些人，你也不会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不过扫一眼倒能让你看清楚，在场者没有女性，全是男的。他们围坐在几张圆桌边，正在吃甜点。
大厅里有百来个人，全部身着庄重的黑西装，但这就是他们唯一的共同之处了。他们中有白发的，有黑发的，有浅发的，有红发的，也有没头发的。他们的表情和性情各不相同，友好和善或冷漠刻薄，乐善好施或郁郁寡欢，开朗外向或沉默寡言，粗野蛮狠或敏感细腻。大多数人的肤色是粉色的，但也有黑色和棕色。他们之中有欧洲人、非洲人、印第安人、中国人、南美人、菲律宾人和美国人。他们用英语交流，也用英语来使唤侍者，可他们的口音与他们的人种一样五花八门。他们来自欧洲各地，世界各方。
穿着黑西装的一位位男士围坐在圆桌边，台上站着他们的一员。此人膀大腰圆，兴高采烈，身穿晨礼服，像是在来之前刚参加完一场婚礼。他正在就大家行过的善事发表演说，比如带穷苦地方的孩子来一场异域风情之旅，比如带想出远门的人乘坐巴士来一次远行。
杰克之一坐在大厅前中部的桌子边，身旁是一位衣冠楚楚、白发苍苍的男人。他们在等咖啡。
“时间在嘀嗒逝去。”头发花白的男人说，“我们都越来越老了。”
杰克之一说：“我在想，四年前发生在旧金山的那件事——”
“很不走运，但那件事就像春天绽放的花朵，和你负责的事毫无干系。杰克，你搞砸了，你应该把所有人都处理掉，包括那个小男孩，特别是那个小男孩。没能杀掉他，你前功尽弃。”
一名身穿白色夹克的侍者为众人倒上咖啡。他们之中有个小个子，留着窄窄的一绺黑色小胡子；有个高个子，一头金发，相貌英俊得堪比影星和模特；还有个深肤色的男子，脑袋很大，对周遭怒目而视，样子活像一头愤怒的公牛。他们刻意不去听杰克之一和白发男人的谈话，而是留神听着台上那个人的演说，还不时鼓掌。头发花白的男人往自己的咖啡里加了几大勺糖，快速搅动。
“十年啊。”他说，“岁月不待人，那个孩子很快就会长大，然后呢？”
“我还有时间，丹迪先生。”杰克之一还想说下去，可白发男人冲他伸出一根粗大的粉色手指，打断了他。
“你原本有时间，而现在，你只有时限。机灵点。我们不能再任由你拖泥带水。我们已经等烦了，每个杰克都耐不住了。”
杰克之一点点头，唐突地说：“我有线索了。”
头发花白的男人咂嘴饮下黑咖啡：“真的？”
“真的。我再说一次，我认为我负责的这件事和我们在旧金山撞上的麻烦有关系。”
“你和秘书谈过这事了？”丹迪先生指着讲台上那个男人说。此人正在高谈阔论他们前年慷慨解囊而进购的医疗设备。(“不是一台，不是两台，而是三台肾脏透析机。”他这么说。在场者客气地鼓掌，为自己，也为自己的慷慨。)
“谈过。”
“然后呢？”
“他没有兴趣。他只想要干脆利落的结果。他希望我快点把自己留下的烂摊子收拾好。”
“我们都这么想。”头发花白的男人说，“那个男孩还活着，而时间已不再是我们的朋友。”
桌边其他几个装作没在听的人也念念有词，点头以示赞同。
“就像我说过的那样，”丹迪先生的声音毫无感情波动，“时间在嘀嗒逝去。”

第六章 上学的日子
大雨过后，坟场变得泥糊糊、污糟糟。坟场西南方向的荒原和埃及路相接的地方有一道拱门，伯蒂正躲在这道拱门下看书。这儿很隐蔽，无论是活人还是死人，谁都找不到他。
“该死!”小路上传来一声没好气的怒吼，“你个该死的王八蛋!等我抓到你——我就，我就让你后悔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伯蒂叹了口气，放下书，探出身子，看到萨克雷·波林格(1720—1734，上面那位之子)正重重地跺着地，沿着湿滑的小路走来。
萨克雷·波林格是个大男孩。他在十四岁时去世，在刚成为一位粉刷匠的学徒不久之后：师父给了他八枚铜板，告诉他买不到半加仑红白相间的颜料来漆理发店的柱子就不许回来。
在一月的那个泥泞的早晨，萨克雷在小镇里像皮球一样被整整踢了五个小时，每进一家店，他都要先被嘲讽一番，再被轰到下一家。等意识到大伙儿都在耍他时，他火冒三丈，怒不可遏地中风了。一周后，他去世了，临死前他仍愤怒地瞪着其他学徒乃至师父霍利宾先生。当霍利宾先生还是个学徒时，他受过的苦可比这难熬多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么经不起折腾。
萨克雷·波林格就这么在暴怒中去世了，入土时他的手里抓着一本《鲁滨孙漂流记》，这是他母亲的要求。他的陪葬品还有一枚带缺口的六便士银币、他生前穿过的衣服和他的所有家当。他大声咆哮：“我知道你就在这附近!快出来，为你的偷窃行径付出代价!你个小毛贼!”
伯蒂合上书：“我不是个贼，萨克雷，我只是向你借一下而已。我保证一看完就还给你。”
萨克雷抬起头，看到伯蒂倚在古埃及冥神奥西里斯的雕像后头，说：“我警告过你不能拿的!”
伯蒂叹了口气：“可这儿的书太少了。现在故事正要到精彩的部分，他发现了一个脚印，不是他自己的，这意味着岛上还有别的人!”
“那是我的书。”萨克雷·波林格的语气不容商量，“还给我。”
伯蒂本想和他大吵一架，至少也要据理力争，可一看到萨克雷受伤的表情，他就心软了。他从拱门一侧爬下来，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萨克雷面前，把书递给萨克雷。“给你。”
萨克雷一把抓过书，瞪着伯蒂。
“我可以读给你听。”伯蒂说。
“你滚吧，猪头!”萨克雷举起拳头直击伯蒂的耳朵。
拳耳相接，耳朵一阵刺痛，不过从萨克雷揪紧的脸看来，恐怕他的拳头也一样疼吧。
萨克雷咚咚咚地走下山路。伯蒂看着他走远，耳朵疼，眼睛也疼。他在雨幕中穿过不太好走的常春藤小道，不小心滑了一跤，擦破了膝盖，磨破了牛仔裤。
墙边有一片杨柳林。伯蒂走得急，差点撞上尤菲米娅·霍斯福尔小姐和汤姆·桑兹先生。他俩在一起很久了。汤姆五百多年前就死了，他的墓碑久经日晒雨淋，早已残破不堪。他生活在英法百年战争时期，而尤菲米娅(1861—1883，她与天使共眠)死于维多利亚时期，那时坟场已经扩建，成了一个成功运转五十多年的商业项目。尤菲米娅拥有一整座墓园，在杨柳路边的一扇黑门后面。她与汤姆虽生于不同年代，可这丝毫没影响到他俩的深厚感情。
“你得慢点走，小伯蒂。”汤姆说，“你会受伤的。”
“你已经受伤了。”尤菲米娅说，“哦，亲爱的。我想你妈妈一定会数落你的，你这裤子可不好缝补。”
“哦，是我太不小心了。”伯蒂说。
“还有，你的监护人正在找你。”汤姆说。
伯蒂仰望灰色的天空：“可天还没黑。”
“他早起了。”汤姆说，“他和我们说，如果见到你，就转告说他想见你。”
伯蒂点点头。
“小约翰纪念碑那边，密林里的榛子成熟了。”汤姆边说边温柔地笑了笑，像是想让伯蒂的心情放松一些。
“谢谢你。”伯蒂说罢匆匆跑进雨中，沿着弯曲的小路跑向坟场的低坡，来到老教堂前面。
老教堂的门开着，不喜欢雨也不喜欢日光残照的赛拉斯正立于教堂里的阴影之中。
“我听说你在找我。”伯蒂说。
“对。”赛拉斯说，“你好像把裤子弄破了。”
“我是跑过来的。”伯蒂说，“我和萨克雷·波林格吵架了。我想看他的书《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讲了一个男人乘船出海，船是能在海上前行的东西，而海是一个特别大的水塘，接着他乘坐的船失事了，他只身漂流到一座岛上，岛是大海里你能站脚的地方，然后——”
“伯蒂，十一年了，你和我们在一起已经十一年了。”赛拉斯说。
“没错。”伯蒂说，“你说十一年就十一年。”
赛拉斯低头看着自己一手养大的孩子。男孩很瘦，鼠灰色的头发已随年龄的增长而慢慢变深。
老教堂里影影绰绰。
“我想，”赛拉斯说，“是时候和你聊一聊你的来历了。”
伯蒂深吸一口气，说：“没必要现在就说，你不想说就别说了。”他尽量说得轻描淡写，可心脏却在怦怦直跳。
一片寂静，只剩下啪嗒啪嗒的雨声和排水管里的水流声。漫长的寂静让伯蒂按捺不住。
赛拉斯说：“你知道，你是不同的。你是活人。我们接纳了你，应该说是他们接纳了你，而我同意做你的监护人。”
伯蒂沉默。
赛拉斯用天鹅绒般的嗓音继续说：“你有父母，有一个姐姐。他们被杀害了。你本来也会被杀死，但你因为运气以及欧文斯夫妇的介入而幸免于难。”
“还因为你。”伯蒂说。几年来，他已经听过好多人讲述那一夜的事，有些人还是亲历者。那一夜对坟场来说是个非凡的夜晚。
赛拉斯说：“我想在外界，那个杀死你家人的人仍在找你，仍想杀了你。”
伯蒂耸了耸肩：“那又如何？不就是死吗？我是说，我最好的朋友全是死人啊。”
“没错。”赛拉斯犹豫了，“他们的确是死人，而且大体也与这个世界没有了联系。可你不同，你还活着，伯蒂。这意味着你有无限的潜能。你什么事都能做，什么东西都能创造，什么梦想都能挑战。如果你想要改变世界，世界就会因你而改变。这就是潜能。可你一死，潜能就没了，就什么都没了。你有所成就，有所突破，还在世间留下了你的名字。你可能会被埋在这里，甚至还能行走，可你没了潜能。”
伯蒂思考了一下这番话，听上去句句在理，不过他也想到了例外，比如欧文斯夫妇收养了他这件事。但死者和活人形同陌路，这一点他心知肚明，即使他的感情天平更倾向于死者。
“那你呢？”伯蒂问。
“我怎么？”
“你不是活人吧。你云游四方，做这做那。”
“嗯。”赛拉斯说，“我就是我，不是其他的什么。如你所说，我不是活人。如果我结束了这种状态，我就不复存在了。我这类人只有两种状态，要么存在，要么不存在。你听懂了吗？”
“没太懂。”
赛拉斯叹了口气。雨已经停了，朦胧的暮色渐渐变得清润。“伯蒂，我们保护你是出于很多原因。”
“那个伤害我家人的人，那个想杀我的人，你确定他还在外界？”伯蒂问。关于这件事他已经考虑良久，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没错，他还在外界。”
“那样的话，”伯蒂语不惊人死不休，“我要去上学。”
赛拉斯向来沉着冷静，即使世界末日来临，他的内心应该依然波澜不惊。可眼下他张大嘴巴，皱起眉头，只吐出两个字：
“什么？”
“我在坟场里学了很多，”伯蒂说，“我会隐身术，我会阴魂不散法，我能打开食尸鬼之门，我还认识星座。可坟场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那里有大海，有岛屿，有失事的船只，还有猪。我是说，外面的世界满是我不了解的东西。这里的老师教了我许多知识，但我需要更多，如果有朝一日我想在外界活下去的话。”
赛拉斯不为所动：“这绝不可能。在这里我们能护你周全，可到了外面怎么办？在外面，什么都可能发生。”
“没错，这就是你刚才所说的‘潜能’。”伯蒂表示赞同。沉默片刻后，他接着说：“有人杀了我的父母和姐姐。”
“没错。”
“一个男人？”
“对。”
“这意味着，你问错问题了。”
赛拉斯挑起一边眉毛：“怎么说？”
“如果我到了外面的世界，”伯蒂说，“那问题不是谁将保护我，不让他伤害我——”
“不是吗？”
“不是，问题是谁将保护他，不让我伤害他。”
树枝刮擦高塔的窗户，仿佛想钻进去。赛拉斯用刀锋般的指甲掸去衣袖上一片看不见的灰尘，说：“我们会给你找一所学校。”
没人注意到那个男孩，起码一开始没有。没人记得他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班的。他坐在教室后排中部，不怎么主动回答问题，除非被点名。就算被点名，他的回答也简短乏味，让人扭头就忘。也就是说，他能在他人的意识和记忆中隐去身形。
“你觉得他们一家子信教吗？”柯比先生在教师办公室里问。他正在批改作文。
“谁家？”麦金农夫人问。
“初二(2)班的欧文斯。”
“个子高高，满脸粉刺的那个？”
“我想不是，他身高中等吧。”
麦金农夫人耸了耸肩，问：“他怎么了？”
“他什么都用手写，字非常漂亮，他写的字体以前叫铜板体。”
“这和信不信教有什么关系？”
“他说他们家没有电脑。”
“然后呢？”
“他还没有手机。”
“我没看出这和信仰有什么关系。”麦金农太太正坐在座位上用钩针钩一条婴儿毯，这并不是特地为谁做的。自从办公室禁烟后，她就开始用钩针编织东西。
柯比先生耸了耸肩，说：“那个孩子很聪明，只是不知道一些常识。还有，学历史时他会编出一些书本上没有的细节。”
“他不知道什么常识？”
柯比先生批完伯蒂的作文，放到一叠作文本上。若眼前没有实实在在的东西，一切都显得模糊不清且无关紧要。“常识……”他嘟囔着，转眼就忘了这事，正如同他忘了将伯蒂的名字添到花名册上，如同伯蒂的名字在学校的数据库里搜不到一样。
这个男孩是个模范学生，但大家不知不觉就会忘了他。大多数空闲时间，他不是在英语教室的后方，就是在图书馆。英语教室里有好多排书架，放满了古旧的简装书。图书馆很大，满满的全是书和老旧的扶手椅，他可以在那儿如饥似渴地读书。
连同班同学也无法记住伯蒂，只有伯蒂坐在他们面前时，他们才会想起他。可一旦伯蒂从他们的视野中消失，他这个人也会从他们的脑海中消失，他们根本不会想到他，也不需要想到他。如果让初二(2)班的孩子们闭上眼睛，说出班里二十五个男孩女孩的名字，他们不会说出伯蒂。他的存在就像幽灵一样难以捉摸。
当然，他在场时就不一样了。
尼克·法思因，十二岁，但说他十六岁也有人会信。他体格高大，嘴角总挂着奸笑，缺乏想象力。总的来看，他是个讲究实际的家伙，在商店偷东西时极有效率，偶尔还会露出恶霸的一面。他逼迫个头比他小的孩子对他言听计从，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不过呢，他有个朋友，叫莫琳·奎林，大家都叫她莫。莫很瘦小，肤色浅淡，长着淡黄的头发、水汪汪的蓝眼睛和总爱东嗅西探的尖鼻子。尼克喜欢在商店里偷东西，不过告诉他偷什么的是莫。尼克会伤人，会恐吓，但怂恿他去欺负那些人的是莫。莫有时会告诉他，他俩是绝佳拍档。
此时，两人正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分钱。他们制住了八九个初一的孩子，让他们每周上交零花钱。
“那个叫辛格的还没上交零花钱呢。”莫说，“你得去找他。”
“好。”尼克说，“他会乖乖把钱交出来的。”
“他偷了什么？一张CD？”
尼克点点头。
“指出他的不良行径，让他乖乖就范。”莫努力装出侦破疑难案件的电视节目中主持人的腔调。
“小菜一碟。”尼克说，“我们是绝佳拍档。”
“就像蝙蝠侠和罗宾。”莫说。
“莫不如说，更像杰奇医生和海德[1]。”有人接话。那人正坐在窗边的一张椅子上看书，尼克和莫都没注意到他。那人站起身，走出房间。
保罗·辛格正坐在更衣室的窗沿边，双手深深插进口袋，心事重重。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只手，张开，看着手心里的一把硬币，摇了摇头，把手合拢。
“这是尼克和莫在等的钱吗？”有人问。保罗吓了一跳，把钱币撒了一地。
问话的男孩帮他捡起硬币，递给他。男孩年纪比他大，让他觉得似曾相识。
“尼克和莫，你和他们一伙的吗？”保罗问。
男孩摇了摇头。“不，我觉得他们很讨厌。”他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能给你一点建议。”
“嗯？”
“别给他们钱。”
“说得轻巧。”
“就因为他们勒索你了？”
男孩看向保罗，保罗羞耻地扭开头。
“他们打你，威胁你，逼你到商店给他们偷CD，然后又跟你说，如果你不交出零花钱就去告发你。他们做了什么？拍了你偷东西的过程吗？”
保罗点点头。
“直接说不。”男孩说，“别给他们钱。”
“他们会杀了我的。他们还说……”
“告诉他们，你觉得比起一个孩子被逼着去偷CD，警方和校方会更在意有两个孩子胁迫年纪更小的孩子为他们偷东西，还逼迫他们交出零花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再碰你，你就报警。再和他们说，你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写下来了。如果你出了什么事，比如眼睛被打青了，你的朋友就会把你写好的东西交给学校和警方。”
保罗说：“可……可我做不到。”
“那么只要你还在学校，你就得一直上交零花钱，一直对他俩心怀恐惧。”
保罗想了想，问：“我为什么不直接报警呢？”
“那样也可以。”
“先试试你说的办法。”保罗笑了。不是彻底开怀的笑，但至少他笑了，这是他三周来第一次笑。
就这样，保罗·辛格向尼克解释了他为何不会再给他钱，说完之后扬长而去，留下尼克呆立原地，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拳头捏紧又松开。
第二天，另外五个初一孩子到操场上找到尼克，向他讨要几个月来他们上交的所有零花钱，一分都不能少，不还的话他们就报警。这让尼克极其不爽。
莫说：“是他，是他干的，如果不是他……就凭那些人的榆木脑袋，怎么可能想得出这种办法？我们应该先把他教训一顿，这样一来，其他人就会老实了。”
“谁？”尼克问。
“老是在看书的那个家伙，图书馆那个，鲍勃·欧文斯。”
尼克缓缓点头，然后问：“哪个人？”
“我指给你看。”
伯蒂习惯了待在阴影之中，不被他人注意。当目光会很自然地掠过你时，你就会对落在你身上的视线、朝向你的目光和针对你的关注极其敏锐。如果你在他人的脑海中几乎不存在，却有人对你指指点点，还紧跟不舍……你自然会别样在意。
他们尾随他离开学校，走上马路，路过拐角的书报亭，穿过铁路桥。他不紧不慢地走着，确保身后的两人不会跟丢：一个高大魁梧的男孩和一个面相尖刻的女孩。他走进马路尽头当地教堂后方的一片小小的墓地，在罗迪·佩森和他的妻子安贝拉及第二任妻子波尔图纳(他们长眠于此，等待复活之日)的墓旁等待。
“找的就是你。”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鲍勃·欧文斯，听着，你有大麻烦了。”
“我其实叫伯蒂。”伯蒂看着他们说，“BOD，不是BOB。你们是杰奇和海德。”
“就是你。”女孩说，“你找过那几个初一的孩子。”
“所以我们现在要给你好好上一课。”尼克皮笑肉不笑地说。
“哦，我可喜欢上课了。”伯蒂说，“如果你们专心听课，就不会有心思去敲诈低年级学生的零花钱了。”
尼克皱紧眉头，说：“欧文斯，你死定了。”
伯蒂摇摇头，指了指四周，说：“我没死。死的是他们。”
“谁？”莫问。
“这个地方的人。”伯蒂说，“看吧，我带你们来这里，是为了给你们一个机会——”
“不是你带我们来这里的。”尼克说。
“你们来了。”伯蒂说，“我想让你们来这里。我过来了，你们跟着我。一回事。”
莫紧张地四处张望：“你有朋友在这儿？”
伯蒂说：“恐怕你们没明白我的意思。你们不能再像之前那样为非作歹，不把其他人当一回事了。别再伤害他人了。”
莫冷冷一笑。“老天啊。”她对尼克说，“揍他。”
“我给过你们机会了。”伯蒂说。
尼克猛地冲伯蒂出了一拳，却打空了，硬生生地砸在墓碑角上。伯蒂不见了。
“他到哪儿去了？”莫问。尼克正一边咒骂一边甩手。莫环视一圈影影绰绰的墓地，摸不着头脑。“他刚才还在这儿的，你看到了。”
尼克缺乏想象力，也不打算思考：“也许他跑了。”
“他没跑。”莫说，“他只是躲起来了。”莫想象力丰富，向来都是她出点子。现在正值黄昏，教堂墓地阴森可怖，让她的后颈寒毛直竖。“这非常，非常不对劲。”莫的音调陡然拔高，变得惊慌失措，“我们快点离开!”
“我要找到那个小兔崽子。”尼克说，“打得他满地找牙，屁滚尿流。”
莫觉得心里很不踏实，似乎有许多阴影在围着她打转。
“尼克，我好害怕。”
恐惧能够传染，谁都难以幸免。有时，一旦有人说出自己害怕，恐惧就会变得真实。一开始只有莫害怕，现在尼克也害怕了。
尼克什么都没说，拔腿就跑，莫紧跟其后。他们跑向活人的世界。街灯亮了起来，将黄昏变为夜晚，将阴影之处变为黑暗之境，在那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他们跑啊跑，直到跑到尼克的家。进屋后，他们将所有灯开得大亮。莫给母亲打电话，哭着让母亲开车来接她。尽管她家离这里很近，但那一夜，她不敢自己走回家。
伯蒂看着他们落荒而逃，真是大快人心啊。
“干得不错。”有人在伯蒂身后说，是个穿白衣的高个子女人，“先是漂亮的隐身术，再是巧妙的恐惧术。”
“谢谢。”伯蒂说，“我还从没在活人身上施展过恐惧术呢。我是说，我只知道理论，不过……”
“干得漂亮。”女人开心地说，“我叫安贝拉·佩森。”
“我叫伯蒂，诺伯蒂·欧文斯。”
“你是那个活人男孩？山坡上大坟场里的那个？”
“嗯。”伯蒂还没意识到坟场外也有人认识他。安贝拉敲了敲坟墓侧面：“罗迪、波尔图纳，快出来瞧瞧谁来了。”
这下，一共三人围了上来。安贝拉向两人介绍伯蒂。伯蒂行礼致意：“我很荣幸。”他知道如何礼貌地问候九百年来任何时代的人。
“欧文斯先生吓跑了一些坏孩子。他们活该。”安贝拉解释道。
“干得好。”罗迪·佩森说，“对方是品行不端的小无赖吗？”
“他们以大欺小，”伯蒂说，“比如逼其他孩子交出零花钱。”
“恐惧术的确开了个好头。”波尔图纳·佩森说，她身材敦实，年纪比安贝拉大，“如果恐惧术不奏效，你打算怎么做？”
“我没仔细想过——”伯蒂话说到一半，被安贝拉打断。
“我想梦游术的效果最好。你会梦游术吗？”
“不好说。彭尼沃斯先生教过我，可我没有……好吧，有些东西我只知道理论——
波尔图纳说：“梦游术是很不错，但为何不来个灵魂访问呢？这是唯一能让那些人理解的沟通方式。”
“灵魂访问？”安贝拉说，“哦，亲爱的波尔图纳，我不认同——”
“随你怎么想。不过，我觉得管用。”
“我得赶快回家了。”伯蒂急切地说，“不然他们会担心我的。”
“好。”
“很高兴遇见你。”
“祝你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
安贝拉和波尔图纳继续怒目而视。罗迪对伯蒂说：“恕我冒昧，请问你的监护人他还好吗？”
“赛拉斯？他挺好的。”
“请代我们向他问好。恐怕在这么个小小的教堂墓地，我们永远也见不到荣誉卫士的一员。不过，知道他们在那儿，我们就很安心。”
“晚安。”伯蒂说，虽然不明白罗迪在说什么，他还是将这事放在了心上，“我会告诉他的。”
他拿起书包，步入让他倍感舒适的阴影之中，向家走去。
和活人一起上学并不能成为不上死人课程的借口。长夜漫漫，伯蒂有时累得不行，就只好在午夜前向老师道歉请求早退，爬到床上后倒头就睡。但多数时候，他会坚持把课上完。
这些天，彭尼沃斯先生对伯蒂的学习态度无从抱怨。伯蒂学得很认真，还时不时提问。
今夜，伯蒂问了阴魂不散法该怎么施展，他问得越来越具体，让彭尼沃斯先生很是恼怒，因为他自己从没仔细钻研过这门法术。
“我该怎么在空中制造出一个冷点？”伯蒂问，“我想我已经掌握了恐惧术，但我怎么才能把它升级成恐惧大法？”彭尼沃斯先生叹了口气，清了清嗓子，绞尽脑汁为伯蒂解释。等到下课时，已是清晨四点。
第二天上学时，伯蒂很累。第一堂课是历史，他向来非常喜欢的一门课，尽管他经常得忍住冲动，不去反驳说事实不是这样的，至少亲历者不是这么说的。可今天上午，他一直在和困意作斗争。
他竭尽全力专心听课，对周围发生的事一点都没关注。他一会儿想着查理国王一世，一会儿想着他的父母——养父母欧文斯夫妇，还有他记不得的亲生父母。这时响起了敲门声，全班同学和柯比先生扭头看去。门口是个初一男孩，有人派他来借一本教科书。
大家转头时，伯蒂感到自己的手背被扎了一下。他没有痛呼，只是抬起头。
尼克正居高临下地冲他咧嘴笑，手里捏着一根削尖的铅笔。“我不怕你。”他低声说。
伯蒂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背，一滴血正从伤口中沁出来。
当天下午，莫在走廊里碰到伯蒂。她的眼睛大得出奇，眼珠边的一圈眼白都看得到。
“你很古怪。”莫说，“你没有朋友。”
“我来这儿不是为了交朋友，”伯蒂实话实说，“我是来学习的。”
莫抽了下鼻子：“你不知道这有多怪吗？没人是来学校学习的，我是说，大伙儿来学校是因为不得不来。”
伯蒂耸了耸肩。
“我不怕你。”莫说，“不管你昨天耍了什么把戏，你没有吓到我。”
“知道了。”伯蒂说罢，沿着走廊走开了。
卷进这件事，他是不是错了？他失策了，这毫无疑问。莫和尼克开始谈论他，整个年级似乎都开始关注他，对着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他渐渐变得真实存在，而不再于他人的意识中缺席。这让他很不舒服。赛拉斯警告过他要保持低调，在学校里来往要半隐半现，可这样的平静被打破了。
当晚，伯蒂把发生过的一切告诉了赛拉斯。赛拉斯的反应出乎他的意料。
“我真不敢相信，”赛拉斯说，“你竟然能这么……愚蠢。我千叮咛万嘱咐，要你务必处于隐身状态，而你倒好，反倒成了学校的焦点。”
“好吧，那你说我当时该怎么做？”
“这不是重点。现在和过去不一样了，他们可以跟踪你，伯蒂，他们能够找到你。”赛拉斯平静无波的外表如同一层又厚又硬的岩石，而里头却是滚烫的熔岩。赛拉斯似乎在努力压下怒气。正因为伯蒂了解他，才知道他有多生气。
伯蒂咽了口唾沫：“那我该怎么做？”
“别再去上学了。”赛拉斯说，“学校的事只是个实验，一个不成功的实验罢了，到此为止。”
伯蒂沉默片刻，说：“上学不只是为了学习，还涉及许多别的方面。你不知道在一间坐满人的房间里，人人都在呼吸，这种感觉有多好吗？”
“这种感觉我并不理解。”赛拉斯说，“所以说，明天你别去上学了。”
“我不会逃避，不会刻意躲开莫、尼克和学校。我要离开这里，你留不住我。”
“听话，孩子。”赛拉斯天鹅绒般的嗓音溢出一丝怒气，在黑暗之中飘摇。
“要是我偏不呢？”伯蒂的双颊灼灼发烫，“你会做什么来把我留住？把我杀了吗？”说罢他掉头就走，向坟场大门外走去。
赛拉斯大声喊叫，想让他回来，随后他闭上嘴，独自一人站在黑夜中。
大多数时候，他的表情无法解读。他现在的脸就像一本书，其语言早已失传，其字母无从想象。他让阴影如毛毯一样裹住自己，盯着伯蒂离去的路，没有跟上去。
尼克·法思因躺在床上睡得正香。他梦见了晴空万里之下，碧波万顷之上的一群海盗，可美妙的梦境在刹那间破灭。上一刻他还是掌管一艘海盗船的海盗王——这是一个充满快乐的地方，海员们都是听话的孩子，十一岁上下，女孩们例外，她们比尼克大一两岁，穿着海盗服显得特别漂亮；下一刻，他忽然孤零零地站在甲板上，一艘大如游轮，挂着破烂黑帆，船首有骷髅标志的黑色巨船正划破风暴，直冲他而来。
接着，以梦境特有的变化方式，他站到了迎面而来的巨船的黑色甲板上，有人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对他说：
“你不怕我。”
尼克抬起头。面前的人身着海盗服，手握短刀刀柄，面色死气沉沉，让他不由得心里发毛。
“尼克，你觉得你是个海盗吗？”这人问。忽然，尼克觉得对方有些熟悉。
“你是那个孩子。”尼克说，“鲍勃·欧文斯。”
“我，是诺伯蒂。”那人说，“而你，需要改变，翻开新的一页，改过自新。不然的话，你的日子会很不好过。”
“怎么不好过？”
“脑袋上不好过。”刹那间，海盗王变成了他班上的那个男孩，他们站到了教室里，而不再是海盗船的甲板上。不过风暴仍未止息，教室的地板如同海上的船，正在剧烈地颠簸摇晃。
“这只是一场梦。”尼克说。
“这当然是一场梦。”男孩说，“如果我在现实生活中这么做的话，那我岂不成怪物了？”
“在梦里你能拿我怎么着？”尼克勾起嘴角，“我不怕你，你手背上还有我的铅笔印呢。”他指了指伯蒂手背上的石墨印痕。
“我并不希望事态发展成这样。”男孩说，他侧过头，仿佛在听什么声音，“它们饿了。”
“谁饿了？”
“地窖里或甲板下的东西，看这里是教室还是船，你说是吧？”
尼克的脊背一阵发凉：“底下……不会是……蜘蛛吧？”
“有可能。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对吧？”
尼克拼命摇头：“别，千万别。”
“好吧。这要看你怎么表现，要么改过自新，要么下地窖。”
地板下的声音越来越响，窸窸窣窣，像是要把地板凿穿。尽管尼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发出声响，但他万分确定，在他这一辈子曾见到过的以及将来会见到的一切事物中，没有哪样会比这个更加恐怖。
他尖叫一声，惊醒了。
伯蒂听到惊叫声，为了却一桩心事而心满意足。
他正站在尼克家旁边的马路上，脸颊因夜里的浓雾而有些潮湿。他筋疲力尽，因为他只能勉强使出梦游术；他又欣喜若狂，因为他很清楚，梦里只有他和尼克，而尼克所惧怕的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声音罢了。
可伯蒂很满意。这个男孩今后在欺负弱小时，想必心里会咯噔一下吧。
那现在干什么呢？
伯蒂把手插进口袋，开始漫无目的地走啊走。他想：他会离开学校，就像先前离开坟场那样。他会去一个没人认识他的地方。他会一整天坐在图书馆里，聆听别人的呼吸声。如果世上还有人迹罕至的荒岛，就像鲁滨孙遭遇海难后上岸的那座的话，他也许会到那样的一座荒岛上生存。
伯蒂没有抬头。如果他抬起头，就会看见一间卧室的窗子后，一双水蓝色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他。
他走进一条小巷，没有光的地方让他更为自在。
“看样子，你逃跑了？”一个女孩的声音问。
伯蒂没有回答。
“活人和死人的区别就在于此。”女孩说。伯蒂知道她是丽萨·赫姆斯托克，尽管这个小女巫无影无形。
“死人不会让你失望。他们的一生已经走完，做过的事已经了结。我们不会改变。而活人呢，总会让你失望，不是吗？比方说，你认识一个勇敢而高尚的男孩，可他长大后却逃走了。”
“不能这么比!”伯蒂回嘴。
“我所认识的诺伯蒂·欧文斯不会对坟场里照顾过他的人不辞而别。你会让欧文斯太太伤心的。”
伯蒂没往这方面想过。他说：“我和赛拉斯吵架了。”
“所以呢？”
“他想让我回坟场，不再去学校。他觉得继续上学太危险了。”
“为什么？以你的聪明才智和我的法术，他们很难注意到你。”
“我牵扯得太深。学校里有人欺负别的孩子，我给受欺负的孩子出主意，引来了别人对我的注意。”
他现在能看到丽萨了，一个雾蒙蒙的形状正跟着他走在小巷里。
“那人就在这片大地上，不知何处。他杀了你的家人，还想要你的命。”丽萨说，“而我们坟场的人都希望你活下来。我们希望你带给我们惊喜，带给我们失落，让我们钦佩，让我们感叹。回家吧，伯蒂。”
“我想……我对赛拉斯说了太重的话，他会生气。”
“若不是因为关心你，他又怎么会生你的气呢？”
伯蒂脚下的秋日落叶滑滑的，雾气模糊了世界的边缘，一切都不像几分钟前他所想的那样清爽明晰。
“我施展了一次梦游术。”伯蒂说。
“怎么样？”
“挺好的。嗯，非常顺利。”
“你应该告诉彭尼沃斯先生，他会很高兴的。”
“你说得没错，我是应该告诉他。”
他走到小巷的尽头，没有像计划那样向右拐入大千世界，而是左拐走上了高街。这条街通向邓斯坦路，继而通向山上的坟场。
“嗯？你在做什么？”丽萨问。
“回家啊。”伯蒂说，“听你的。”
商店的灯已经亮了。拐角处卖薯条的快餐店飘出热油的香气，铺砌路面的石子闪闪发亮。
“太好了。”丽萨又变得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快跑!隐身也行!出事了!”她忽然大喊。
伯蒂本想告诉她没出什么事，不用大惊小怪，就在这时，一辆顶灯闪烁的大车从路口急转而出，停在了他的面前。
车上下来两个人。“不好意思，年轻人。”一人说，“我们是警察。请问这么晚了你在外头干什么？”
“这没犯法吧。”伯蒂说。
大个子警察打开车后门，问：“小姐，你看到的是这个年轻人吗？”
莫走下车，对伯蒂微微一笑。“就是他。他在我家后花园砸东西，然后跑了。”她直视伯蒂的眼睛，“我从卧室里看到你了。”她又对警察说：“我想那个经常砸窗户的人就是他。”
“你叫什么名字？”小个子警察问。他留着姜黄色的小胡子。
“诺伯蒂。”伯蒂说。接着他痛呼一声：“哎哟。”因为那个小个子警察揪住他的耳朵，用力拧了一下。
“别耍滑头。老实回答，听见没？”
伯蒂一言不发。
“你具体住在哪儿？”警察问。
伯蒂依然一言不发。他想隐身，可要想发动隐身术，即便在一位女巫的加持下，都需要别人的注意从你身上移开。可眼下，所有人的注意都集中在他身上，更别说他身上还有警察的一双大手。
伯蒂说：“你们不能因为我不肯说自己的名字和住址就逮捕我。”
“对，”警察说，“你说得没错，但我们能把你带去警局，直到你说出自己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名字，把你交到他们手上后再放了你。”
他把伯蒂丢进后座。莫也坐在后座，脸上的笑容如同一只吃光了所有金丝雀的猫。她轻声说：“我从前窗看到你了，所以就报了警。”
“我什么都没做。”伯蒂说，“我根本没进过你家花园。还有，他们为什么带着你来抓我？”
“安静!”大个子警察呵斥道。
一路上没人说话，直到车在莫家的房子前停下。大个子警察为莫打开车门，莫下了车。
“我们明天会给你父母打电话，把调查结果告诉他们。”大个子警察说。
“谢谢你，谭叔叔。”莫微微一笑。
“这是我的职责。”
他们穿过城镇，驶向警局，每个人都沉默不语。伯蒂使尽浑身解数施展隐身术，依然没有成功。他既难受又痛苦。这一夜，他第一次和赛拉斯大吵一架，想从家里逃走却没逃成，回心转意想回家了却又回不去。他不能告诉警察他的住处和名字。他可能要在一处拘留所或少年监狱度过余生。有专门关少年儿童的监狱吗？他不知道。
“请问，有专门关少年儿童的监狱吗？”他问前座的警察。
“现在知道害怕了吧？”莫的叔叔说，“我不怪你。小孩子嘛，无法无天，爱疯闹爱撒野。不过我告诉你，你们之中有那么些人还是要关起来的。”
伯蒂不知道他的问答是肯定还是否定。他望向车窗外，看到一个巨大的黑影掠过夜空，就在车子的侧上方，比世上最大的鸟还要黑，还要大。这个扑闪的人形黑影一边移动一边震颤，如同一只蝙蝠飞过，留下道道残影。
留有姜黄色小胡子的警察说：“等我们到了警局，你最好乖乖说出你的名字，告诉我们能联系谁来接你。我们会告诉他们，我们已经教训了你一顿，他们就能接你回家。明白了吗？你好好配合，我们就能轻松地解决这件事，少写好多文件。我们是你的朋友。”
“你对他太仁慈了。在看守所里过一夜没什么大不了的，除非那夜案子特多。”大个子警察回头看向伯蒂，“那样你就得和几个浑身酒气的酒鬼关在一块，那滋味可不好受。”
伯蒂心想：他在撒谎!他们是故意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警车拐了个弯，忽然，砰!有什么大块头的东西撞上了汽车前盖，被撞飞到黑暗之中。伴随一声刺耳的急刹，警车停了下来。小胡子警察低声咒骂。
“是他突然跑上车道的!”他说，“你看到了!”
“我没看清。”大个子警察说，“反正你撞上什么东西了。”
他们下了车，用手电筒四处照。小胡子警察说：“他一身黑!开车时根本看不到。”
“他在那里。”大个子警察大声说。两人急忙跑到躺在路上的黑衣人身边，举起手电筒。
伯蒂在后座上试了试门把手，没能打开，而前座和后座间有一道金属格栅，就算他成功隐身，还是会被困在车里。
他尽量向前探身，使劲探头，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路上有什么东西。
小胡子警察正蹲在一个躺倒的黑衣人身边查看，而高个子警察正站在一边，用手电筒照黑衣人的脸。
伯蒂一看到倒在地上的那人的脸，立即开始疯狂而绝望地敲打车窗。
大个子警察来到车边，没好气地问：“怎么了？”
“你们撞到了我——我爸爸。”伯蒂说。
“开什么玩笑。”
“那人看起来像我爸爸。我能凑近点看吗？”
大个子警察耷拉下肩膀：“哦，西蒙，这孩子说那是他爸。”
“你他妈在开什么玩笑。”
“我想他是认真的。”大个子警察打开车门，伯蒂下了车。
赛拉斯正仰面朝天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伯蒂的眼睛有点发酸。
“爸爸？”他说，“你们杀了他!”他没有撒谎，他告诉自己——这不算撒谎。
“我已经叫了救护车。”小胡子警察西蒙说。
“这是一起事故。”大个子警察说。
伯蒂在赛拉斯身边蹲下，捏住他冰冷的手。如果他们已经叫了救护车，那剩下的时间就不多了。
“你们的职业生涯要到头了。”伯蒂说。
“这只是一起事故——你看到了!”
“他突然走到路上——”
“我看到的是，”伯蒂说，“你同意帮你侄女一个忙，帮她恐吓一个在学校和她有矛盾的同学。所以你以在外逗留太晚为由，没有逮捕令就把我抓了起来。当我爸爸跑到路上，想来拦住你们或弄清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时候，你们就故意撞倒了他!”
“这只是一起事故!”西蒙又气又急。
“你和莫在学校里有矛盾？”莫的叔叔问，语气半信半疑。
“我们是同班同学，老城区小学初二(2)班。”伯蒂说，“你们撞死了我爸爸。”
远处传来了救护车的嘀嘟声。
“西蒙，”大个子警察说，“我们得谈谈这件事。”他们走到警车另一边，留伯蒂一人与倒地的赛拉斯隐没在阴影中。伯蒂听到两人吵得很激烈——“你那个浑蛋侄女!”“谁叫你开车不好好看路!”西蒙用手指使劲戳谭的胸口……
伯蒂轻声说：“他们没在看我。”
他隐身了。
一片更深沉的黑暗如旋风般腾起，躺在地上的黑衣人站到了他的身边。
赛拉斯说：“我带你回家，用手臂环住我的脖子。”
伯蒂照做，他紧紧抱住他的监护人。两人在夜空中疾行，飞向坟场。
“对不起。”伯蒂说。
“我也要对你说声对不起。”赛拉斯说。
“疼吗？让车这么撞上你。”
“疼。”赛拉斯回答，“你该谢谢你的小女巫朋友，是她来找我，告诉我你遇上了麻烦，还告诉了我是什么样的麻烦。”
他们降落在坟场。伯蒂看着自己的家，如同此生第一次看到它。他说：“今晚发生的事实在太荒唐了，不是吗？我不该平白无故地冒风险。”
“小家伙，你不知道风险有多大，你不知道的事还有很多。”
“你说得对。”伯蒂说，“我不回去了，不回那所学校了，也不会再任性了。”
这是莫琳·奎林出生以来所经历的最糟糕的一周：尼克·法思因不再同她说话；就因为欧文斯那小子的事，她的谭叔叔冲她大吼大叫，还让她别对任何人提起那晚的事，不然会害得他丢了工作，如果她说出去了，那么他再也不会与她站在同一阵线；连初一的孩子们也不再怕她。真是糟透了。她想看到欧文斯那家伙痛不欲生的模样，她遭的罪都拜他所赐。如果他觉得被逮捕很倒霉的话……那她能够在脑海中构思详尽的复仇计划，复杂难解，恶毒之至。谋划如何复仇是唯一能让她好受点的办法，即使没法真的付诸实施。
如果有什么事能让莫害怕的话，那非打扫科学实验室莫属——收好煤气喷灯，检查所有试管、培养皿和未使用的滤纸是否归位。根据严格的轮换制，她两个月才会轮到一次，可老天明摆着折磨她，在她一生中最糟糕的一周，她偏偏得来科学实验室。
幸好在这一天快要结束时，教科学的霍金斯太太也在这儿整理文件，收拾东西。有她在这儿，有人在这儿，莫感到宽心不少。
“莫琳，你干得很好。”霍金斯太太说。
一罐防腐剂中的一条白蛇正睁着无神的双眼俯视着她们。
莫说：“谢谢。”
“不应该有两个人打扫吗？”霍金斯太太问。
“有个叫欧文斯的本来要和我一起打扫，但他好些天没来学校了。”
霍金斯太太皱起眉头，漫不经心地问：“欧文斯是谁？我的花名册上没他的名字。”
“鲍勃·欧文斯。他话不多，头发是褐色的，特别长。小测试时他写出了一副骨架上所有骨头的名字，你记得吗？”
“不记得了。”霍金斯太太实言相告。
“怎么可能!没人记得他!连柯比先生也不记得他!”
霍金斯太太将剩下的一叠纸放进包里，说：“亲爱的，谢谢你一人包揽了所有的活。别忘了在走之前把工作台擦干净。”说完她就关门走人了。
科学实验室很旧，放有一条条深色长木桌，内置煤气喷嘴和水龙头，还置有许多深色的木架，上头摆了好多大瓶子，瓶子里漂浮着死了很久的东西。墙角放有一具黄色的人类骨架，莫不知那是真的还是仿制的，但此时此刻，那副骨架让她毛骨悚然。
她弄出的所有声音都在这间长长的房间里回响。她打开所有顶灯，连白板的灯都开了，就是想让这地方的恐怖气息减弱一些。她感到屋里越来越冷，就想把暖气调高。她走到一处暖气边，摸了摸暖气片，热得烫手，可她还是在瑟瑟发抖。屋里空荡荡的，这种空荡令人忐忑不安，可莫觉得这里好像不止她一个人，似乎有东西正在看着她。
好吧，当然有东西在看着我。她想。罐子里的上百样标本都在看着我，更别提那具骨架了。她抬头看向一排排架子。
就在这时，罐子里的标本开始移动。一条盘卷在酒精中、双眼无神而浑浊的蛇舒展开身子；一只没有脸，长满刺的海生动物在液体里扭转翻腾；一只死了好几个世纪的猫露出利齿，用爪子抓挠玻璃。
莫闭上眼睛，对自己说：这不是真的。这只是幻觉。
“我一点都不害怕!”她大喊。
“那挺好的。”后门阴影处传来一个人的声音，“害怕的感觉可相当不好受啊。”
莫听出了是谁在说话，便对他说：“没有哪个老师记得你。”
“可你记得我。”那个男孩——她一切不幸的操盘手这么说。
她拿起一只玻璃烧杯冲男孩扔去，可是打偏了。烧杯撞上一面墙，四分五裂。
“尼克怎么样？”伯蒂若无其事地问。
“你知道的，”莫说，“他都不和我说话了，只知道闷在教室里，下课就回家写作业，也可能在拼铁路模型。”
“不错。”
“还有你。你一礼拜都没来上学了。鲍勃·欧文斯，你卷进大麻烦了吧。那天警察还来学校找你了。”
“你这么一说倒提醒了我……你的谭叔叔怎么样了？”
莫默不作声。
伯蒂接着说：“从一方面来看，你赢了，我离开了学校；从另一方面来看，你没有赢。莫琳·奎林，你体会过被鬼魂上身的感觉吗？看着镜子，却感觉镜子里的眼睛不是自己的；坐在空房间里，却感觉屋里还有别的人。这种感觉非常难受。”
“你想让鬼魂上我的身？”莫的嗓音在颤抖。
伯蒂什么也没说，只是盯着她。屋子遥远的一角传来东西掉落的声音：她的包从椅子上滑落到了地上。等她回过头，屋里又只剩下她一个人。或者说，她看不到屋里还有其他人。
她回家的路注定会无比漫长，无比黑暗。
男孩和他的监护人站在山顶上，俯瞰城市的灯火。
“还疼吗？”伯蒂问。
“有点儿疼。”赛拉斯回答，“但我痊愈得很快，很快就能恢复如初。”
“这样迎面撞上一辆车，你有没有可能会死？”
赛拉斯摇摇头，说：“要杀死我这类人有很多办法，但车不行，我是个很结实的老家伙。”
伯蒂说：“我错了。上学的前提是不让别人注意到我，但我和学校的孩子们有了纠葛。后来发生了什么你都知道，警察和所有乱七八糟的事。都怪我太蠢了。”
赛拉斯扬起一边眉毛。
“你不蠢。你需要身处同类之中，这完全合情合理。但外头的活人世界远比坟场更加错综复杂，我们无法像在这里一样相对轻松地保护你。我想保证你的绝对安全。”他接着说，“可对你们人类来说，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一处，而只有历经人生百态，看一切都云淡风轻后，你才能到那里去。”
伯蒂用手摸了摸托马斯·R. 斯托特(1917—1951，认识他的人无不痛悼)的墓碑，感受到指尖下的青苔变成了碎屑。
“他还在外界。”伯蒂说，“那个杀死我家人的家伙。我必须多加了解人类。你还打算禁止我离开坟场吗？”
“不。那是个错误，我们都从中吃了教训。”
“那怎么办？”
“我们应该尽己所能满足你对故事、图书和世界的兴趣。这世上有图书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别的途径、别的地方可以让活人环绕在你的身边，比如剧院、电影院。”
“剧院和电影院里能干什么？像看球赛一样吗？我很喜欢看他们在学校里踢足球。”
“足球……球赛开始的时间对我来说太早了。”赛拉斯说，“不过，等下次卢佩斯库小姐来，她能带你去看场球赛。”
“好啊好啊。”
他们向山下走去。赛拉斯说：“我们俩在过去几周留下了太多踪迹。你知道的，他们还在找你。”
“你说过了。”伯蒂说，“话说这事你是怎么知道的？他们是谁？他们想要什么？”
赛拉斯摇摇头，说什么也不肯再细讲。伯蒂一时也拿他没办法，只得作罢。
[1]　杰奇医生和海德(Doctor Jekyll and Mister Hyde)：这两个人物出自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生的科幻小说《化身博士》。心地善良、受人尊敬的杰奇医生研制出一种变身药水，可以令他在夜晚化身为邪恶可怕、毫无人性的恶人海德四处作恶。后来“Jekyll and Hyde”一词成为心理学“双重人格”的代称。文中暗指表面与人为善的莫暗地里驱使尼克作恶，释放自己压抑的邪恶天性。

第七章 倾巢而出的杰克
过去几个月，赛拉斯一直很忙。他会一连离开坟场好几天，有时甚至好几周。圣诞节时，卢佩斯库小姐来顶替过他三周，她和伯蒂在她租住的小公寓里一起用餐，还带伯蒂去看了一场足球赛，就像赛拉斯所承诺的那样。可三周后，她在捏了捏伯蒂的脸蛋，叫了他一声尼米尼——她给伯蒂起的昵称后，就回了那个在她口中叫“古国”的地方。
现在赛拉斯走了，卢佩斯库小姐也走了。欧文斯夫妇正坐在约西亚·沃辛顿的坟墓里和他交谈，三人都郁郁寡欢。
约西亚·沃辛顿说：“所以说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去了哪里，也没交代该怎么照顾伯蒂那孩子？”
见欧文斯夫妇双双摇头，他接着说：“他到底去了哪里呢？”
欧文斯夫妇都回答不上来。欧文斯先生说：“他从来没有离开这么久过。他在这个孩子到来时保证过，说他一直会在这里照顾他，若他不在就会找别人来帮忙，他保证过的。”
欧文斯太太说：“我担心他出事了。”她几乎要落泪，可下一刻她的泪水就转为怒火，“他太不像话了!就没有什么办法把他叫回来吗？”
“我束手无策。”约西亚·沃辛顿说，“但我相信他肯定在教堂地下室留了钱，好给那孩子买吃的。”
“钱钱钱，就知道钱!”欧文斯太太说，“钱有什么用？”
“伯蒂出去买吃的要用到。”欧文斯先生回答，可欧文斯太太转而将怒火撒到他身上。
“你俩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欧文斯太太离开沃辛顿的坟墓，去找她的儿子。不出她所料，伯蒂正在山顶上望着整座城镇。
“你呆呆地在想什么呢？告诉我，我就给你一便士。”
“你没有一便士。”伯蒂说。他已经十四岁，长得比他母亲还要高了。
“我的棺材里有两便士。”欧文斯太太说，“也许有些发绿，但依然是货真价实的两便士。”
“我在思考这个世界。”伯蒂说，“我们怎么知道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还活着，还在外头？”
“赛拉斯是这么说的。”
“可赛拉斯告诉我们的仅此而已。”
“他的出发点一定是为你好，你明白的。”
“谢谢。”伯蒂不为所动，“所以那人在哪里？”
欧文斯太太没有回答。
伯蒂说：“你看到了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对不对？在收养我的那天晚上。”
欧文斯太太点点头。
“他长什么样？”
“那时我眼里只有你，没太留意他。让我想想……他有一头黑发，非常黑。他让我很害怕，棱角分明的脸，一副又是饥渴又是愤怒的模样。赛拉斯把他送走了。”
“为什么赛拉斯不干脆杀了他？”伯蒂厉声问，“他当时就该直接杀了他。”
欧文斯太太用冰冷的手指抚摸伯蒂的手背：“他不是个怪物，伯蒂。”
“如果赛拉斯当场杀了他，现在我就会很安全，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对这件事，赛拉斯了解得比你多，比我们任何人都多。他了解生与死，这不是那么轻描淡写的事。”
“杀了我家人的那个人，他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说。”
伯蒂歪着脑袋，用同雷雨云一样灰暗的眼睛凝视着欧文斯太太。“可是你知道，对不对？”
欧文斯太太说：“伯蒂，你什么也做不了。”
“你瞧，我能学习，我能学会我所需要的一切知识，我什么都能做到。我了解食尸鬼之梦，我会梦游术。卢佩斯库小姐教会我怎么看星星，赛拉斯教会我低调沉稳。我还会阴魂不散法和隐身术，还了解坟场的每一寸土地。”
欧文斯太太伸出一只手，抚摸儿子的肩膀。“有朝一日……”她迟疑了。有朝一日，她将再也无法触摸伯蒂；有朝一日，伯蒂会离开他们。这一天终会到来。思来想去后，她说：“赛拉斯告诉我，杀了你家人的人叫杰克。”
伯蒂一言不发，后来才点点头，说：“妈妈？”
“怎么了，儿子？”
“赛拉斯什么时候回来？”
午夜的风从北方吹来，冷得刺骨。
欧文斯太太早已消气。她为儿子忧心忡忡，只能说：“我也想知道，宝贝儿子，我也想知道啊。”
斯卡莉特·安贝尔·帕金斯十五岁了，此时此刻，她正坐在一辆老旧双层公交车的上层，一肚子怨气。她恨她的父母离了婚，恨她的母亲从苏格兰搬走，恨她的父亲对她们的去向漠不关心。她恨这座小镇，因为它那么不同，一点也不像格拉斯哥——她在那儿长大。她恨时不时转过拐角就会看到眼熟的东西，恨这个世界变得越来越熟悉，熟悉得让人心痛，熟悉得让人恐惧。
这天早晨，她忍无可忍地对母亲说：“至少在格拉斯哥我还有朋友!”她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一把鼻涕一把泪，“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她母亲只回应道：“至少你在这儿生活过，我是说，你小时候在这儿住过。”
“我不记得了。”斯卡莉特说，“我什么人也不记得了。你还指望我能找回五岁时交的老朋友吗？你不会真这么想吧？”
母亲说：“嗯，你去啊，我不拦你。”
今天在学校时，斯卡莉特一直闷闷不乐。现在她依然在生气。她恨学校，她恨这个世界，而此刻，她特别恨公交车。
每天放学后，开往市中心的97路公交车会将她从校门口带到大街尽头，她母亲在那里租了一间公寓。在这个疾风劲吹的四月天，她在公交车站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也没等来一辆97路。因此，当看到终点站是市中心的121路开来时，她就跳上了车。可在97路向右拐的地方，这路车却向左一拐，进入老城区，驶过市政花园，路过准男爵约西亚·沃辛顿的雕像，接着缓缓爬上蜿蜒的山路，路边有两排高大的房子。斯卡莉特心一沉，相比怒火，难受的感觉渐渐占了上风。
她从车的上一层走下来，慢慢向前挪，看着“不要在车辆行驶时和驾驶员讲话”的标语，开口道：“不好意思，我想去金合欢大道。”
司机是个高大的女人，皮肤甚至比斯卡莉特还要黑。她说：“那你应该坐97路。”
“可这辆车也去市中心。”
“那是终点站，得绕一大圈，一会儿还得回这里。”女司机叹了口气，“你最好在这里下车，走下山。市政厅前有个公交站，你可以在那儿搭乘4路或58路，这两路车都能把你一路带到金合欢大道。在体育中心下车，走到金合欢大道。听明白没？”
“4路或58路。”
“我把你在这里放下。”公交车驶过一对敞开的铁门，在山路边临时停车，那铁门看起来阴森可怖。斯卡莉特站在打开的车门边，直到司机催促：“下车，快点。”
她的脚刚踏上路面，公交车就喷出一股黑烟，呼啸而去。
大风吹过，墙另一边的树叶沙沙作响。
斯卡莉特向山下走去——所以说她需要个手机嘛。每次只要她晚到家五分钟，她妈妈就会大惊小怪，可硬是不肯给她买一部手机。真是的。
看来她又得挨一场口水仗了。不是第一场，也不会是最后一场。
她走到敞开的铁门前，往里头望去……
“太奇怪了。”她大声说。
有这么个说法——似曾相识，意思是你感觉你曾经来过这个地方，或是梦见过，或是神游过。斯卡莉特有过这样的体验，比如预感到老师马上要讲她去延文尼斯度过假，或预感到有人的汤勺即将掉落。可这次不一样。这种感觉不是似曾相识，而是她真的来过这里。
她步入敞开的铁门，进了坟场。
当她走入时，一只乌鸦飞了起来，闪过一道黑色、白色与荧光闪闪的绿色交织的光芒，接着落在一棵紫杉树上，盯着她的一举一动。“转过拐角有座教堂，教堂前有一张长凳。”斯卡莉特一边默念，一边转过拐角，真的有一个教堂，但比她印象中小得多：一座由灰色石头砌成的哥特式建筑，上有尖顶，墙面斑驳，叫人瘆得慌。教堂前有一张久经日晒雨淋的木质长凳。她走到长凳前坐下，晃动双腿，仿佛她还是个小女孩。
“小姑娘。嘿，小姑娘，”身后有人说，“我知道这么做有点厚脸皮，但能不能劳烦你帮我一下，我需要别人搭把手，希望没给你添麻烦。”
斯卡莉特环视四周，看到一个穿着浅黄褐色雨衣的男人蹲在一块墓碑前，手里拿着一大张纸，纸被风吹得忽上忽下。斯卡莉特连忙跑过去。
“你压住这个地方。”男人说，“一只手在这里，一只手在那里。对，就是这样。真是难为你了，我不胜感激。”
他从身边的饼干盒里拿出一根有点像蜡笔的东西，和小蜡烛一般大，随后在紧贴石头的纸面上来回刮擦，动作驾轻就熟。
“好嘞，”男人欣喜地说，“出来了……哦，弯曲的线条，在底部，我想这应该是常春藤——维多利亚时期的人很喜欢用常春藤的图案装点各种东西，这有深刻的象征意义……好，搞定了，你可以松手了。”
男人站起身，用一只手顺了顺自己灰白的头发。“哦，我刚才应该站起来缓一缓的，两条腿都麻了。”他说，“你觉得这上面写了什么？”
真正的墓碑早已覆满绿色和黄色的地衣，磨损得几乎看不清了，但拓片很清晰。
“麦杰拉·戈斯佩德，本教区的老姑娘，1791年到1870年，失去一切，唯余记忆。”斯卡莉特大声念了出来。
“没准记忆也失去了。”男人冲斯卡莉特勉强地笑了笑。他长着稀疏的头发，眼睛透过小小的圆框眨巴眨巴，看上去活像一只友善的猫头鹰。
一大滴雨落在纸面上，男人赶紧把纸卷起来，接着一把抓起装蜡笔的饼干盒。又落下几滴雨，斯卡莉特循着男人所指的方向，拿起一个靠在墓碑边的文件夹，跟随他走进教堂避雨。
“太感谢你了。”男人说，“我想雨不会下太久，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基本是晴天。”
如同在回应他，一阵寒风呼啸而过，大雨铺天盖地般倾泻而下。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拓印墓碑的男人说。
“真的吗？”斯卡莉特在想的是：我妈妈会杀了我。
“你在想这是座普通教堂还是座墓地教堂？答案是——据我确认，这个地方很早以前就有一个小教堂，大约在公元800年，也可能是公元900年。后来，这里又重建、扩建了好几次。不过在19世纪20年代时，这儿发生了一起火灾，在那时，这个教堂对这片地区来说已经太小了，住在周边的人开始将乡村广场上的圣邓斯坦教堂用作教区教堂。所以重建时，他们把这儿建成了墓地教堂，保留了许多原本的特征——据说远处那面墙上的彩绘玻璃窗就是那时流传下来的……”
“其实吧，”斯卡莉特打断了他，“我在想我妈妈会杀了我。我坐错了公交车，而且这么晚还没回家……”
“我的天，可怜的小家伙。”男人说，“听着，我就住在这条路前头，你在这儿等一会儿——”他把文件夹、装蜡笔的饼干盒和卷好的拓印纸往斯卡莉特手里一塞，在疾风骤雨中缩着肩膀，一路小跑出了大门。几分钟后，斯卡莉特看到了车灯的亮光，听到了车喇叭的鸣响。
她跑到大门口，看到一辆老旧的绿色小型车。刚才那个男人正坐在驾驶座上，摇下车窗。
“上来吧。”他说，“你要我带你去哪里？”
斯卡莉特站在原地，雨顺着她的脖子淌下来。她说：“我不搭陌生人的车。”
“你说得很对。”男人说，“不过，礼尚往来嘛。来，在东西湿透前把它们放到后座上。”
他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斯卡莉特探身进去，把拓印墓碑的工具放在后座上，尽可能摆放整齐。
“要我说，”男人说，“何不给你妈妈打个电话，告诉她我的车牌号呢？你可以用我的手机。进车里来打吧，不然你就要淋成落汤鸡了。”
斯卡莉特仍在犹豫，被雨水打湿的头发耷拉下来。天很冷。
男人探身过来，把手机递给斯卡莉特。斯卡莉特看着手机，意识到相比于上车，她更害怕给母亲打电话。
“我是不是也可以给警察打电话？”
“当然可以，你也可以走回家，或者直接叫你妈妈到这儿来接你。”
斯卡莉特坐上副驾驶座，关上车门，抓着男人的手机。
“你住在哪里？”男人问。
“你不必如此。我是说，你只要把我带到公交车站就……”
“我送你回家，地址？”
“金合欢大道102A，不在大路上，体育中心过去一点点。”
“你走岔路了吧。行了，我现在送你回家。”男人放下手刹，让车掉了个头，驶向山下。
“你在这儿住了很久吗？”男人问。
“算不上。我们在圣诞节后才搬过来，不过我五岁时曾在这里住过。”
“我听你说话有点儿苏格兰腔。”
“我们在苏格兰住了十年，那儿所有人都是这种口音，可来这儿之后，我突兀得就像一根大拇指，和其他四指格格不入。”她这句话听起来像在开玩笑，可这是真事。她的话里没有调侃，只有苦涩，连她自己都听得出来。
男人把车开到金合欢大道，停在斯卡莉特家门前，并坚持要陪她到门口。当门打开时，他说：“非常抱歉，我擅自把你女儿带回来了，显然你把她教育得很好，比如不能随便搭陌生人的车。但是呢，雨下得很大，她上错了公交车，到了城镇的另一边，一时手足无措。希望你能打心底里原谅她。请原谅她，也请原谅我。”
斯卡莉特本以为母亲会冲着他俩大喊大叫，却惊讶而释然地听到，母亲只说了一句话：这年头再小心也不为过，请问你是一位老师吗？要不要进来喝杯茶？
男人说他叫弗洛斯特，但她们最好叫他杰。
帕金斯夫人笑着说那他可以叫她诺娜，随后开始烧水沏茶。
喝茶时，斯卡莉特给妈妈讲了自己坐错公交后一路的经历，讲她是如何到了坟场，如何在教堂前遇到了弗洛斯特先生。
帕金斯夫人手中的茶杯掉了下来。
由于坐在桌边，茶杯没摔得太狠，没有碎，只是洒出了点茶水。帕金斯夫人手忙脚乱地道歉，随后起身到水池边拿了块布来擦干净。
收拾干净后，她说：“你是说山上那片坟场？老城区那片？”
“我住在那一带，”弗洛斯特先生说，“做了许多拓印墓碑的活儿。你知道那儿名义上是一片自然保护区吗？”
“我知道。”帕金斯夫人抿紧嘴唇，“弗洛斯特先生，谢谢你开车送斯卡莉特回家。我想是时候送客了。”她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像一块冰块。
“我说，这有些过了吧。”弗洛斯特先生友好地说，“我无意伤害你们的感情。是我说错了什么话吗？拓印这事是当地的一个历史项目，不是说挖骨头啊，盗祖坟啊，之类的。”
有那么一瞬间，斯卡莉特以为母亲要对弗洛斯特先生动手，而对方只是面露忧色。
可帕金斯夫人摇摇头，说：“不，这是我们家过去的事，不是你的错。”她似乎努力想让自己的语气轻快些。“是这样的，斯卡莉特小时候经常在坟场玩，那是，嗯……十年前的事了。她有个幻想中的朋友，一个叫诺伯蒂的小男孩。”
弗洛斯特先生的嘴角抽了抽，一丝笑意若隐若现：“一个幽灵？”
“不，我想不是。他住在坟场，斯卡莉特甚至指得出他住的那座坟墓。这么说来，说不定他真的是个幽灵。亲爱的，这事你还记得吗？”
斯卡莉特摇摇头，说：“我那时一定是个可笑的孩子。”
“怎么可能呢。”弗洛斯特先生说，“诺娜，你把女儿教育得很好。好了，茶很不错，交到新朋友总是令人愉悦。我现在得走了，回去做顿简单的晚饭，接着要去参加一个当地历史协会的会议。”
“你自己做晚饭？”帕金斯太太问。
“没错，自己做，确切来说只是解冻加热。我可是个使用蒸煮袋的行家。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住，是个老光棍。说实在的，这个词在报纸上总是指男同性恋，是吧？我不是男同性恋，只是还没碰上合得来的女人。”一时，他看起来很沮丧。
一向讨厌做菜的帕金斯太太说她经常在周末做大餐，在她送弗洛斯特先生到门口时，斯卡莉特听到弗洛斯特先生同意星期六晚上来和她们共进晚餐。
当帕金斯太太从门口回来时，她只对斯卡莉特说：“希望你的作业已经写完了。”
当晚，斯卡莉特躺在床上，听着来来往往的车辆碾过主路，想着下午发生的事。她去过那片坟场，在她小时候，所以一切都让她觉得那么熟悉。
她想象着，回忆着，不知不觉睡着了，可睡梦中她仍走在坟场的小路上。夜幕低垂，可眼前的一切都像白天一样清晰。她站在山坡上，前面站着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背对着她，望着城镇的万家灯火。
斯卡莉特问：“你在做什么？”
男孩四处张望，似乎不知该往哪儿聚焦。
“谁在说话？”他说，“哦，我看到你了，隐隐约约的。你在梦游吗？”
“我想我在做梦。”
“和我说的意思不太一样。”男孩说，“你好，我叫伯蒂。”
“我叫斯卡莉特。”
男孩又看向斯卡莉特，似乎是第一次见到她。
“哦，原来是你!怪不得我看你那么眼熟。你今天和那个人在坟场，那个带着拓印纸的男人。”
“那是弗洛斯特先生。”斯卡莉特说，“他人很好，还开车送我回家了呢。你看到我们了？”
“对，坟场里发生的大多数事我都会留意。”
“伯蒂这名字是怎么来的？”
“这是诺伯蒂的小名。”
“我想起来了!我居然做了这么一个梦。你是我幻想中的朋友，那时我还小，现在我们都长大了。”
伯蒂点点头。
他比斯卡莉特要高，一身灰，尽管斯卡莉特描述不出他穿了什么。他的头发很长，像是很久很久没理过发了。
他说：“你小时候很勇敢。我们进入山里，看到了刺青人，还遇见了杀戮者。”
斯卡莉特的脑海不再平静。先一起惊涛，后一记骇浪，翻天覆地的黑暗，奔涌而出的一幅幅画面……
“我想起来了。”斯卡莉特说。可一抬眼，面前是黑黢黢的卧室，耳边无人应答，只有穿行过黑夜的公交车从远方传来的低沉轰鸣。
伯蒂的食物储存了很多，每样都能存放很久，小部分放在教堂地下室，而大多数存放在温度更低的墓穴里。赛拉斯会确保食物充足且存放妥当。这些食物够伯蒂吃上几个月，如果赛拉斯或卢佩斯库小姐不在，他几乎一步也不会走出坟场。
他想念坟场外的世界，但他知道外面不安全，暂且不安全，而坟场毕竟是他的世界，他的领地，他为之骄傲，并深深爱着它——以一个十四岁男孩全部的爱。
可是……
在坟场，每个人都不会改变。伯蒂小时候的玩伴现在依然是小孩子；他曾经最好的朋友，福丁布拉斯·巴特比，如今已比伯蒂小了四五岁，每次见面，他们可谈的东西越来越少；萨克雷·波林格同伯蒂年纪一样，身高相近，和伯蒂相处时脾气变好了许多。他会在夜晚与伯蒂一起散步，讲述他朋友们的不幸遭遇。故事的结局通常是他的朋友被送上绞架——其实他们没犯什么罪，完全是冤死；他还有一些朋友被送到美洲的殖民地，但他们只要一回来，还是会被绞死。
丽萨·赫姆斯托克，伯蒂过去六年的朋友，却是另一副样子。当伯蒂去荨麻地里找她时，她总是不在，偶尔在的时候脾气也很差，动辄就和伯蒂吵起来，常常蛮横无理。
伯蒂和欧文斯先生说了这事。思索片刻后，他的父亲说：“我跟你说，女人就是这个样子。她喜欢男孩时的你，而你长大了，她不确定你成了什么样子。我小时候每天都和一个小女孩在鸭塘边玩耍，直到她到了你这个年纪。有一天她突然往我头上扔了个苹果，然后就再也不和我说话了。这一直持续到我十七岁。”
欧文斯太太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我扔的是梨，而且我很快就和你说话了，我们在你堂兄奈德的婚礼上跳了一曲，那时你的十六岁生日才过去两天。”
欧文斯先生说：“亲爱的，你说的当然是对的。”他冲伯蒂眨巴眼睛，示意他别当真，接着做了个“十七”的嘴形，以示自己才是对的。
伯蒂一直没和活人交朋友，他那时日不长的校园生活带来的只有无穷无尽的麻烦，但他依然记得斯卡莉特。自从斯卡莉特走后，他想念了她好几年，后来才不得不接受了再也见不到她的事实。可现在她来到了坟场，他却没认出她……
伯蒂晃悠晃悠，渐渐步入坟场西北边的幽深之地，那儿因盘绕缠结的常春藤和树木而危险重重。路边挂有标语，建议游客就此止步，可这根本就没必要挂。一旦你走过埃及路尽头的那丛常春藤，走过引领人们前往安息之地的仿埃及墙的一扇扇黑门，阴森恐怖的气息就会扑面而来，让你毛骨悚然。西北边的坟场早已被一百年来的日晒雨淋打回了原始的面貌，墓碑东倒西歪，墓穴要么被遗忘，要么就干脆消失在了绿色的常春藤或积聚了五十年的落叶之下。若想通过这里，几乎无路可走。
伯蒂小心翼翼地前行。他对这片区域了如指掌，对这里暗藏的凶险心中有数。
他九岁时曾探索过这片区域。有一天他在四处探寻时，脚下的土地忽然坍陷，害得他掉进了一个足足有二十五英尺深的洞。这个墓穴挖得如此之深，本是为了装下更多的棺材，可这儿没有墓碑，棺材也只有一口，在最底部，里头住了一个懂医学的绅士。这位绅士名叫卡斯泰尔斯，是个很容易激动的人。见到伯蒂时，他兴奋得不得了，还坚持要诊疗他的手腕(伯蒂掉下来时抓住了一棵树的树根，扭伤了手腕)，之后他才听从伯蒂的劝说，去找了别人来帮忙。
坟场西北部，落叶一堆又一堆，常春藤一簇又一簇，其间常有狐狸安家，时而还会见到掉落的天使雕像茫然地凝视着天空。伯蒂艰难前行，他迫切地想和诗人聊一聊。
诗人名叫尼赫迈亚·特罗特，他的墓碑掩映在青枝绿叶之下，上头写着：
此地长眠着
尼赫迈亚·特罗特
诗人
1741—1774
天鹅死前之绝唱
伯蒂说：“特罗特先生，我有问题想请教你。”
尼赫迈亚·特罗特无精打采的脸瞬间容光焕发：“当然可以，勇敢的男孩。诗人的建议热情真挚，直抵人心!我该如何为你涂上油膏，哦，不对，我该如何为你涂上香膏，缓解你的痛苦呢？”
“我其实并不痛苦。我只是——是这样的，我遇见一个以前认识的女孩。我不知是该去找她，和她说话，还是应该放下此事，就此相忘。”
尼赫迈亚·特罗特挺直身子(虽然还是没伯蒂高)，双手激动地按着胸膛，感叹道：“哦!你必须去找她，向她恳求。你必须称呼她为你的特普斯歌利[1]，你的厄科[2]，你的克吕泰墨斯特拉[3]!你必须为她写诗，写激情澎湃的颂歌。我可以帮你写。这样一来，你定能赢得她的芳心。”
“我不必赢得她的芳心，她不是我的真爱。”伯蒂说，“我只是想和她说说话。”
“所有器官中，”尼赫迈亚·特罗特说，“舌头最为不同寻常。无论是香甜的美酒，还是苦涩的毒药，我们都用它来品尝；无论是甜言蜜语，还是恶语污言，我们都用它来发声。去找她吧!和她说话吧!”
“我不该去。”
“你该去，先生!你必须得去!无论这场战斗胜败与否，我都会为你写下永恒的诗篇!”
“可如果我为一个人解除隐身，其他人会更容易看到我……”
“啊，年轻的勒安得耳，年轻的海洛[4]，年轻的亚历山大，请听我说!如果你畏缩不前，那么光阴荏苒，日月如梭，一无所有便会是你所有的收获。”
“说得好。”伯蒂听了后心情很好，他很庆幸来向诗人寻求建议。他心想：的确，如果你不相信一位诗人能提供理智的建议，那你还能相信谁呢？他忽然心念一动……
“特罗特先生，给我讲讲复仇吧。”
“复仇如同冷菜，越凉口味越佳。正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尼赫迈亚·特罗特说，“别因一时激动而贸然复仇，要等待，等待时机成熟。格罗布街上有个赶马车的人，名叫奥利望——我得提一嘴，他是个爱尔兰人。此人恬不知耻，居然好意思剽窃我的第一卷诗集《佳篇荟萃——致文人雅士》。尽管如此，他的那些打油诗依旧品质低劣，毫无价值可言，连写诗的纸也只能用来充当——不，我不能说出来，你就当我说了一句粗俗至极的话。”
“那你向他复仇了吗？”伯蒂好奇地问。
“当然，不仅是他，我还报复了和他同类的整个伤风败俗的群体!我复仇了，欧文斯先生，那是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复仇。我写了一封信，公之于大庭广众。我把信钉在许多家伦敦酒馆的门前，那群没文化的人常去的地方。我向他们宣告，由于天才诗人天性脆弱，我将不会再为他们写诗。从今往后，我只为自己与自己的子孙后代写诗，有生之年，我不会再为他们这帮人发表任何诗作!我立下遗嘱，死后要与未发表的诗作一同下葬。有朝一日，等哪位后人领略到我的才华，发现我有上千首诗没有传世时，我的坟墓才会被挖开，我的诗作才会从我冰凉的手中被抽走，最终得以出版，得到芸芸众生的嘉许。唉，走在自己的时代前面是多么可悲啊!”
“那你死后，他们有来挖你的坟，出版你的诗吗？”
“还没有，但来日方长，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所以……这就是你的复仇？”
“没错。多么强大有力!多么奸诈狡猾!”
“的……确。”伯蒂哑口无言。
“冷——菜——上——佳!”尼赫迈亚·特罗特自豪地说。
伯蒂离开坟场西北边，穿过埃及路，来到更加清爽，没有植物挡道的小路上。
暮色渐渐降临，伯蒂慢慢地走向老教堂——这并不是因为他抱有赛拉斯远行归来的期望，而是因为他习惯了黄昏时去教堂，作息规律让他感觉很好。还有就是，他肚子饿了。
伯蒂敏捷地穿过地下室的门，进入地下室。他移开一个纸板箱，箱子里装满了卷了边、受了潮的教堂文件。随后他拿出一盒橙汁、一个苹果、一盒面包棍和一大块奶酪。他边吃边想，他该怎么去找斯卡莉特呢？他能找到她吗？既然她是在梦里到来的，也许他可以试一试梦游术……
他走出教堂，走向他常坐的那条灰色木质长凳。在看到长凳上的东西后，他犹豫了。
一个女孩坐在他的长凳上，正在看一本杂志。
伯蒂让自己隐身得更加彻底，成为坟场的一部分，比一片阴影、一根树枝还要不起眼。
可女孩抬起头，直直地看向他，说：“伯蒂，是你吗？”
伯蒂沉默了一会儿，问：“你为什么看得见我？”
“一开始看不见，还以为你是个影子或别的什么，可你的模样和我梦里一模一样，然后你就变得越来越清晰了。”
伯蒂走到长凳边，问：“这杂志你看得清？你不觉得太暗了吗？”
斯卡莉特合上杂志，说：“是挺古怪的，的确很暗，但我完全看得清。”
“你……”伯蒂一时不知自己想问她什么，“你一个人在这儿？”
斯卡莉特点点头：“我放学后来这儿帮弗洛斯特先生拓印墓碑，完事后我跟他说想坐在这儿想想心事。我答应之后跟他去喝杯茶，然后他会送我回家。他压根没问我为什么要待在这里，只说他也喜欢坐在坟场里，还说他觉得坟场是世界上最安宁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斯卡莉特问：“我能抱抱你吗？”
“你想抱我？”
“对。”
“这样啊。”他想了想，“你想抱就抱吧。”
“我的手不会穿过你的身体吧？你真的在那儿吗？”
“不会的。”
斯卡莉特抱住伯蒂，抱得很紧很紧，让伯蒂喘不上气来。
“疼。”
斯卡莉特松开手：“抱歉。”
“没事，这挺好的，我只是没想到你会抱得那么紧。”
“我只想确认你是不是真的。好几年来，我一直以为你只是我的幻想，还差点把你给忘了。但你不是我的幻想，你回来了，你既在我的脑海中，又在这个世界上。”
伯蒂笑了笑，说：“你以前经常穿一件外套，橙色的，每当我见到那种橙色，就会想起你。那件外套你应该不穿了吧？”
“不穿了，好久不穿了，那衣服对现在的我来说太小了。”
“的确。”
“我得回家了。不过，我想我周末能过来。”看到伯蒂的表情后，斯卡莉特又说，“今天是星期三。”
“好啊。”
她转身要走，又问：“下次我怎么找到你？”
伯蒂说：“别担心，你自己过来就行，我会来找你。”
斯卡莉特点点头，转身离开。
伯蒂走回坟场，上了山，来到弗罗比歇陵墓。他没有进去，而是踩着陵墓墙边浓密的常春藤攀了上去，坐在石头墓顶上一边思索，一边看着坟场外车水马龙、生机盎然的世界。
他回想起斯卡莉特的拥抱，那么令人安心。安全地行走在坟场外的大地上是那么美好，成为自己的小小世界的主人是那么美妙，哪怕只有一瞬间也好。
斯卡莉特说：“我不想喝茶，谢谢。”
“那你要来一片巧克力饼干吗？”弗洛斯特先生担忧地问。
“说真的，”他对斯卡莉特说，“你的样子就跟见了鬼一样。不过，若你去了坟场，那见了鬼也不是不可能。我有个婶婶，她有一次说她的鹦鹉被鬼魂附体了，那是一只鲜红的金刚鹦鹉。我婶婶是个建筑师。其他细节我就不清楚了。”
“我没事。”斯卡莉特说，“今天挺漫长的。”
“我马上开车送你回家。对了，你对这个有啥想法吗？我都卡了半个多小时了。”他指向小桌子上被果酱罐压住四个角的一张墓碑拓片，“你觉得上头的名字是格莱斯顿[5]吗？这人说不定是首相的亲戚呢。可别的我什么也没看出来。”
“不太像。”斯卡莉特说，“我周六来时再仔细看看。”
“你妈妈会来吗？”
“她说她早晨会先把我送到这里，她自己要去采购晚餐的食材什么的。她打算烤只鸡。”
“你觉得，”弗洛斯特先生满怀期待地问，“会有烤土豆吗？”
“应该有吧。”
弗洛斯特先生一脸兴奋：“但愿没给你妈妈添麻烦。”
“她很乐意准备这顿饭。”斯卡莉特真诚地说，“谢谢你愿意开车送我回家。”
“不客气。”
弗洛斯特先生的房子又高又窄。他们一同走下台阶，来到一楼窄小的门口。
在波兰古都克拉科夫的瓦维尔山上，有许多统称为龙穴的山洞，以一条死去已久的龙命名，许多游客慕名而来。但在这些山洞底下还有一些山洞，游客们不知晓，更别提探访过。通往地底山洞的路很长，那些山洞里甚至有人居住。
赛拉斯走在前面，灰色巨兽卢佩斯库小姐紧跟其后，四条腿落地无声。跟在两人身后的是坎达尔，一个浑身裹满绷带的亚述木乃伊，他长着强健有力的雄鹰翅膀，眼睛像红宝石，怀里抱着一只小猪。
一开始他们一行有四个人，但在之前的一个山洞，他们失去了哈龙——一只伊斯兰教精灵。这个种族生来自信到自负的地步。哈龙走进一片由锃亮的黄铜镜子三面环绕的空间，被一束炫目的铜光所吞噬。不一会儿，他的身形从现实中消失，只显现在镜子里。镜子中，他喷火的眼睛睁得巨大无比，嘴唇一开一合，仿佛在冲他们大喊：这儿危险，快点离开。接着他消失了，他们永远失去了他。
镜子影响不了赛拉斯，他走过去，用自己的外套盖住一面镜子，这个陷阱就失效了。
“这样一来，”赛拉斯说，“我们就只剩三个人了。”
“还有一只猪。”坎达尔说。
“为什么？为什么带只猪来？”卢佩斯库小姐张嘴问，露出狼舌和狼牙。
“它能带来幸运。”
卢佩斯库小姐低吼一声，并不认同。
“哈龙带小猪了吗？”坎达尔反问。
“嘘，”赛拉斯说，“嘘，他们来了，我听到声音了，来了很多。”
“放马过来吧。”坎达尔低语。
卢佩斯库小姐脖颈上的毛立了起来。她一言未发，但已作好迎战准备。她拼尽全力，压制住仰天长啸的冲动。
“这里一路上来很漂亮。”斯卡莉特说。
“是啊。”伯蒂说。
“所以说，你的家人全被杀死了？有人知道凶手是谁吗？”
“没有，至少我不知道。我的监护人只告诉我那人还活着，等将来的某一天，他会把他知道的全都告诉我。”
“哪一天？”
“我准备好的那一天。”
“他在害怕什么？怕你跃马横枪，去找那个杀了你家人的凶手报仇雪恨吗？”
伯蒂严肃地看着斯卡莉特，说：“可不是嘛，但我不会用枪，不过你那么说也行，我要用的东西和枪差不多。”
“你在开玩笑吧。”
伯蒂一言不发，紧抿双唇。“我没有开玩笑。”他摇了摇头。
周六清晨，阳光明媚。他们刚刚走上埃及路，来到松树和枝枝蔓蔓的猴谜树[6]的树荫下，免受阳光直射。
“你的监护人，他也是个死人吗？”
“我不能说他的事。”
“跟我说也不行吗？”斯卡莉特看上去很受伤。
“跟你说也不行。”
“好吧，随你。”
“不，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斯卡莉特打断了他：“我答应弗洛斯特先生不会逗留太久，我得回去了。”
“好吧。”伯蒂很担心自己惹她不开心了，可又不知该说点什么来缓和气氛。
他看着斯卡莉特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向教堂走去。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女声，奚落道：“好个傲慢的丫头。”可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
伯蒂走回埃及路，心里很别扭。莉莉贝特小姐和维奥莱特小姐同意他在她们的墓穴里放一个装满旧版平装书的纸箱子，他想去找点书来读。
斯卡莉特帮弗洛斯特先生拓印墓碑，一直忙到中午才停下来吃午饭。弗洛斯特先生想为她买点烤鱼和薯条以表谢意。他们走到山脚下的快餐店，买完后一边走上山，一边享用纸袋里热气腾腾的烤鱼和薯条，烤鱼浸过醋，撒着亮晶晶的细盐。
斯卡莉特问：“如果想调查一起谋杀案，该去哪里找线索？网上我已经查过了。”
“嗯，这得看情况，那是怎样一起谋杀案？”
“我想是当地的吧，十三四年前，这附近有一户人家被杀了。”
“天哪!真的吗？”
“没错。你还好吗？”
“不太好，说真的，挺不是滋味的。我是说，发生在本地的真实凶杀案，任谁听了都会不舒服——你想，那样的事，就发生在自己身边。我没想到你这个年纪的女孩会对这种事感兴趣。”
“不是我感兴趣，是我的一个朋友。”
弗洛斯特先生吃掉最后一块烤鳕鱼：“去图书馆吧，如果网上没有，那就去查阅一下报纸。对了，是谁让你查这件事的？”
“哦。”斯卡莉特尽量不撒谎，“是我认识的一个男孩，这事是他提起的。”
“绝对应该去图书馆。”弗洛斯特先生说，“谋杀啊，我一听就瑟瑟发抖。”
“我也是，心里直发毛。”斯卡莉特又满怀希望地问，“今天下午，你能顺道送我去图书馆吗？”
弗洛斯特先生将一根长长的薯条从中咬断，一边咀嚼，一边失望地看着剩下的薯条。“凉得真快啊，薯条这玩意。上一刻还热乎得烫嘴，下一刻就让你琢磨：啊，怎么凉得这么快。”
“抱歉。”斯卡莉特说，“我不该总麻烦你送我去这儿去那儿的——”
“没有的事。”弗洛斯特先生说，“我只是在想下午该怎么安排才好，还有你妈妈喜不喜欢巧克力。你说是来瓶红酒好呢，还是来些巧克力好呢？我不太确定，要不索性都拿来？”
“我能自己从图书馆回家。”斯卡莉特说，“我妈妈喜欢巧克力，我也喜欢。”
“那就巧克力了。”弗洛斯特先生松了口气。山两侧各有一排带露台的高大房子，他们走到其中一栋房子前，弗洛斯特先生的绿色小型车停在外头。“上车吧，我送你去图书馆。”
图书馆是一座四四方方的建筑，由砖石砌成，其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初。斯卡莉特四处看了看，走向咨询台。
咨询台的女人问：“有什么事？”
斯卡莉特说：“我想查阅一些旧报纸。”
“是学校的作业吗？”
“是当地历史协会让我来的。”斯卡莉特点点头，为自己没撒谎而暗喜。
“我们已经把当地报纸做成了微缩胶片。”女人说。她很高大，耳朵上戴着银色耳环。
斯卡莉特感到自己的心怦怦直跳。她知道自己看上去就心里有鬼，惹人生疑。可女人直接把她带进一间屋子，屋里有许多形如电脑显示屏的盒子。女人给她演示了这些盒子的使用方法，教她如何每次将一页报纸投影到显示屏上。“有朝一日，我们会将这些全部数字化。”女人说，“好了，你想找什么时期的报纸？”
“十三四年前。”斯卡莉特说，“我不晓得更具体的时间，但我查了后就能知道。”
女人递给她一个小盒子，里头有五年报纸的微缩胶片。“尽管查吧。”
斯卡莉特本以为一起灭门案一定会登上头版，可当她终于找到相关报道时，却发现这起谋杀案的新闻居然在第五版这一不太起眼的版面。事件发生在十三年前的十月。报道平铺直叙，轻描淡写，仅仅刊登了如下信息：
罗纳德·多里安，36岁，建筑师；
其妻卡洛塔，34岁，出版从业者；两人之女米斯蒂，7岁——三人被发现死于邓斯坦路33号，疑似谋杀。警方发言人称就目前的调查进度，发表评论为时尚早，但他们已发现重大线索且正在追踪。
报道没有提那一家人是怎么死的，也没提到有个小孩失踪了。随后几周没有跟进的消息，警方也未发表任何评论，反正斯卡莉特没有看到。
但她敢肯定，准是这起案件：邓斯坦路33号。她知道这栋房子，她去过。
她把微缩胶片盒还给咨询台，向图书管理员道谢，随后在四月的阳光下往家走去。
她母亲正在厨房里烧菜——想必不太成功，从那来自炖锅锅底，近乎飘遍整个屋子的煳味就可见一斑。斯卡莉特撤入自己的卧室，打开窗户透气，让煳味散出去，接着坐在床上打了个电话。
“你好，是弗洛斯特先生吗？”
“你好，斯卡莉特，今晚一切顺利吗？你妈妈怎么样？”
“哦，尽在掌控之中。”斯卡莉特说。她曾问过妈妈同样的问题，而她妈妈就是这么回答的。“那个，弗洛斯特先生，你在现在住的房子里住了多久？”
“住了多久？我想想，大概四个月吧。”
“你是怎么找到那栋房子的？”
“通过房产中介。这房子没人住，价格我又能承担，嗯，多多少少付得起。再说我想找一栋步行就能到达坟场的房子，所以这栋恰好合适。”
“弗洛斯特先生，”斯卡莉特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旋即决定直话直说，“十三年前，有三个人在你住的房子里被杀了，多里安一家。”
电话那头沉默了。
“弗洛斯特先生，你还在吗？”
“嗯，我还在。抱歉，斯卡莉特，这实在是出乎我的意料。这是栋老房子，我是说，你会料想到这里曾发生过很多事，但不会是……好吧，具体发生了什么？”
斯卡莉特不知该告诉他多少为好：“一份旧报纸里有个小版面，只写了地址，别的什么也没有，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哦，天哪。”弗洛斯特先生听上去对此事非常感兴趣，超乎斯卡莉特所想，“斯卡莉特，这样的事正是我们当地历史学家所关心的。交给我吧，我会尽力调查，之后把结果告诉你。”
“谢谢你。”斯卡莉特舒了口气。
“嗯。我想你给我打这通电话，是因为如果诺娜知道我住的房子曾发生过谋杀案，即便发生在十三年之前，她也不会再允许你来见我或允许你来坟场了。所以呢，如果你不说，我绝不会提起这件事。”
“谢谢你，弗洛斯特先生!”
“七点见。等着巧克力吧。”
晚餐非常美味。烧煳的味道早已从厨房散去。烤鸡很香，沙拉很棒，烤土豆太脆了，但心情愉悦的弗洛斯特先生说这样的烤土豆正合他的口味，他还拿了第二份。
他带来的花，母女俩都很喜欢，巧克力呢，他们当甜点吃了，也很完美。弗洛斯特先生坐着与她们谈天说地，与她们一同看电视，一直到晚上十点左右，他说他要回家了。
“时间、潮汐，还有历史研究不会等人。”他说。他热忱地握住诺娜的手，冲斯卡莉特会意地眨了眨眼，告辞离去。
当晚，斯卡莉特试图在梦里寻找伯蒂。她在临睡前想着他，想象自己在坟场里到处寻找他。可她梦到的，却是和小学同班的朋友们一同在格拉斯哥的市中心游荡，他们想找一条街，发现的却是一个接一个的死胡同。
在克拉科夫的那座山的地下深处，在被人们称作龙穴的山洞之下最深的坟墓里，卢佩斯库小姐跌倒了。
赛拉斯在她身边蹲下，双手抱住她的头。她的脸上血迹斑斑，部分是她自己的血。
“你必须离开我。”卢佩斯库小姐说，“去救那个孩子。”她处于半人半狼的状态，脸是女人的样子。
“不。”赛拉斯说，“我不会丢下你的。”
在他身后，坎达尔抱着他的小猪，就像孩子抱着一个洋娃娃。他的左翅已经碎裂，再也无法起飞，可他那留有胡须的脸庞却流露出宁死不屈的神情。
“赛拉斯，他们马上会卷土重来。”卢佩斯库小姐低语，“太阳就要升起了。”
“那么，”赛拉斯说，“我们就得在他们蓄势待发之前把他们解决掉，你还能站起来吗？”
“能，我是上帝之犬的一员。我能站起来。”卢佩斯库小姐低下头，让脸没入阴影，屈伸指关节。当她再次抬头时，她的头已变成狼的样子。她把前爪搭在岩石上，吃力地立起身：一只比熊还要大的灰狼，皮毛和口鼻处沾着血。
她仰起头，龇牙咧嘴，发出一声奋勇迎战的怒号。她再次低下头，低吼：“来吧，决一死战!”
星期天下午，电话铃响了，此时斯卡莉特正坐在楼下，一笔一画地在便条纸上临摹漫画人物的脸。她的母亲接起电话。
“真是太巧了，我们刚刚正好在聊你。”她母亲说，虽然没有那回事。“棒极了，”她母亲接着说，“我特别开心，真的，一点都不麻烦。巧克力？巧克力很完美，无可挑剔。我和斯卡莉特说过让她转告你，你什么时候想吃一顿丰盛的晚餐，直接告诉我就行。斯卡莉特？对，她在，我让她马上来接。斯卡莉特？”
“我就在这儿，妈妈，你不用叫那么大声。”斯卡莉特接过电话，“弗洛斯特先生？”
“斯卡莉特？”弗洛斯特先生听上去很兴奋，“那个，嗯，我们谈过的那件事，就在我家发生的那件，你可以告诉你的朋友我发现了——嗯，我问一句，当你说‘我的一个朋友’时，是不是指的就是你自己？还是说真的有这么个人？这么问不知有没有侵犯你的隐私——”
“我真有个朋友想知道。”斯卡莉特被逗乐了。
她的母亲投来狐疑的一瞥。
“告诉你的朋友，我挖掘了一下——不是字面意思，更像是翻箱倒柜，翻找了很多很多东西。偶然间，我真的挖掘到了可信度极高的信息——被隐瞒的惊天秘密。不过，我想这东西大肆宣扬不太好……总而言之，我有了新发现。”
“发现了什么？”
“听我说……别觉得我脑子坏了。不过，据我所知，这家人中三个人被杀了，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人——一个小男孩，我想他还活着。这不是个三口之家，而是个四口之家，死了其中三个。叫你的朋友来见我，我会把这些都告诉他。”
“我会叫他的。”斯卡莉特放下电话，心如擂鼓一般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时隔六年，伯蒂再次踏上那窄窄的石阶，一路向下，他的脚步声在山中的石室里回荡。
他走到石阶尽头的平台，等待杀戮者现身。他等啊等，等啊等，可什么都没出现，什么都没低语，什么都没移动。
他环视石室，丝毫不受一片漆黑所扰，死人能看见的他都能看见。他走向地上的祭坛石，酒杯、胸针和石刀摆在上面。
他弯下腰，摸了摸石刀的边缘。刀把他的指尖划破了个小口，比他想象得更锋利。
这是杀戮者守护的宝藏。一个三重声响起，但没有伯蒂记忆中那么中气十足。
伯蒂说：“这一带活得最久的就是你。我来和你谈谈，希望你能给我提提建议。”
停顿。
没人来向杀戮者寻求建议。杀戮者负责守卫，负责等待。
“我知道，可赛拉斯不在，我不知道该问谁。”
杀戮者以沉默应答，寂静在尘土和孤寂中回荡。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伯蒂实话实说，“我想我能找出杀死我家人还想杀了我的那个人，可这意味着我得离开坟场。”
杀戮者一言不发，卷须般的烟雾环绕石室缓缓游移。
“我不怕死。”伯蒂说，“但是，有太多我在意的人花了那么多时间和心血来保障我的安全，教我知识，保护我。”
依然一片沉寂。
伯蒂接着说：“这件事我得自己解决。”
对。
“我知道了，冒昧打扰，非常抱歉。”
杀戮者的低语忽然溜进了伯蒂的脑海，声音柔滑，带着讨好之意：杀戮者会守卫宝藏，直到主人归来。你是我们的主人吗？
“不是。”
接下来是一声饱含期望的恳求：
你愿意做我们的主人吗？
“恐怕不行。”
如果你是我们的主人，你将永远处于我们的盘绕之中，护佑之下。如果你是我们的主人，我们会一直保护你，直到时间的尽头。我们不会让你承受世间的任何危险。
“我不是你们的主人。”
不。
伯蒂感到杀戮者在他脑海中翻腾，它说：那就去寻找你的名字。刹那间，脑海空了，房间也空了，只余伯蒂一人。
伯蒂小心翼翼，快步走上石阶。他已经有了决定，趁这个决定还在他脑中熊熊燃烧，他得尽快行动。
斯卡莉特在教堂边的长凳上等他。“怎么样？”她问。
“我和你去，走吧。”
两人肩并肩，向坟场大门走去。
33号是一栋又高又窄的房子，处于一整排带露台的房子之中，由红砖砌成，毫无特色。伯蒂看着这栋房子，心里捉摸不定，不知这栋房子为何没带给他任何熟悉或特别的感受。这只是一栋房子，和其他房子别无二致。房子前面不是小花园，而是一小块水泥地，临路停有一辆绿色小型车。前门曾被漆成明亮的蓝色，但早因时间的流逝与太阳的暴晒而褪了色彩。
“你来？”斯卡莉特说。
伯蒂敲了敲门。一开始没有声音，随后咔嗒咔嗒的脚步声从门后传来。门开了，露出门廊和台阶。门框里站着一位戴眼镜的男子，灰色的发际线呈现出后移之势。他冲两人眨了眨眼睛，接着向伯蒂伸出手，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想必你就是帕金斯小姐的神秘朋友吧。很高兴认识你。”
“他叫伯蒂。”斯卡莉特说。
“鲍勃？”
“伯蒂，D结尾。”她转向伯蒂，“伯蒂，这位就是弗洛斯特先生。”
伯蒂和弗洛斯特握了握手。
“水正在烧。”弗洛斯特说，“我们一边喝茶一边聊天吧。”
他带着两人走上楼梯，进入厨房。在厨房里倒了三杯茶后，他带着他们进了一间小小的起居室。“这栋房子层数多，一层上头还有一层，”他说，“卫生间在上一层，我的工作室和卧室还要再上一层。这么多台阶，用来减肥正好。”
他们在一张特别大的紫色沙发上坐下(“在我搬来时这张沙发就在了。”)，开始喝茶。
斯卡莉特原本还担心弗洛斯特先生会问伯蒂太多问题，但他没有。他看上去很兴奋，仿佛刚刚证实了某位名人久未现世的墓碑，迫不及待地想昭告天下。他难耐地动来动去，仿佛憋着什么天大的事，不立即吐露就要承受生理上的痛苦。
斯卡莉特问：“所以说，你发现了什么？”
弗洛斯特说：“嗯，你是对的，我是说，这里就是那家人遇害的地方。而且……我觉得这起案件……嗯，并不是被刻意隐瞒了，而是被遗忘了，被当局给……忽视了。”
“我没明白。”斯卡莉特说，“凶杀案不太会被忽视吧？”
“但这起案件被忽视了。”弗洛斯特将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有影响力极大的人从外介入，这是唯一的解释。至于那个最小的孩子……”
“他怎么了？”伯蒂问。
“他活着。”弗洛斯特说，“我很确定，可当时却没有大规模的寻人行动。一个失踪的小孩通常能成为国家新闻，可他们，他们一定把这件事给压下去了。”
“他们是谁？”伯蒂问。
“就是杀了这一家的人。”
“你知道更多的信息吗？”
“有，有一些……”弗洛斯特的声音越来越轻，“抱歉，我有点……根据我的发现，这一切实在太过不可思议。”
斯卡莉特开始不耐烦了：“什么呀？你发现了什么？”
弗洛斯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实在抱歉，我习惯了保守秘密，这不是个好习惯。历史学家不该掩盖任何事，我们要做的是把事实挖掘出来，公之于众。没错。”他犹豫了一会儿，“我发现了一封信，就在楼上，夹在一块松动的地板下。”他转向伯蒂，“年轻人，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对这件事——这起灭门惨案感兴趣，是出于个人原因吧？”
伯蒂点点头。
“我不再多问了。”说罢，弗洛斯特站起身，对伯蒂说，“跟我来。”
他又对斯卡莉特说：“你暂时别来，我先给他看，如果他说可以，我再给你看。好吗？”
“好。”
“不会太久的。”弗洛斯特说，“跟我来吧，小伙子。”
伯蒂站起身，担忧地看了斯卡莉特一眼。“没事的。”斯卡莉特冲他莞尔一笑，尽可能让他安心，“我在这儿等你。”
伯蒂跟着弗洛斯特走出房间，上了楼梯。斯卡莉特看着两人的影子，心里忐忑不安，又满怀期待。不知伯蒂会知道些什么呢，他能第一个知道真是太好了，毕竟这是他的故事，他有权优先得知。
楼梯上，弗洛斯特走在前头。
伯蒂一边向上走，一边四处打量，可没有任何东西让他觉得熟悉，一切都很陌生。
“一直向上到顶楼。”弗洛斯特说。他们又走了几级楼梯。“不知你——嗯，你不想回答可以不说，不过我还是想问一问，那个男孩就是你吧？”
伯蒂没有回应。
“到了。”弗洛斯特拧动钥匙，推开顶楼的门，两人走了进去。
房间很小，是个斜顶阁楼间，小到几乎容不下他们两人。十三年前，这里曾放着一个摇篮。
“真是时来运转。”弗洛斯特说，“正所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蹲下身，拉动露出线头的破旧地毯。
“所以说，你知道我的家人为什么被杀？”伯蒂问。
弗洛斯特回答：“答案全在这里。”他伸向一块短短的地板，用力推，直到能把它撬开。“这儿是那个孩子的房间。我这就给你看……要知道，我们唯一不知晓的就是凶手的身份，对此我们一无所知，一丁点儿线索都没有。”
“我们知道他有一头黑发，”伯蒂在自己曾经的卧室里说，“还知道他叫杰克。”
弗洛斯特把手伸入那块地板下方：“都十三年了啊。头发稀疏了，灰白了。十三年哪。但你后半句说得没错，他的确叫杰克。”
他站起身。刚才伸进地板凹陷处的手，此刻正握着一柄锋利的刀。
“好，”杰克之一说，“好啊，小子，是时候了结此事了。”
伯蒂盯着他。弗洛斯特先生这个身份仿佛只是他穿着的一件外套、戴着的一顶帽子，说扔就扔，和善的外表转瞬之间荡然无存。
他的镜片闪着寒光，刀锋也闪着寒光。
楼下传来呼喊声——是斯卡莉特：“弗洛斯特先生，有人在敲门，我要去开门吗？”
杰克之一向边上瞟了一眼，伯蒂知道这一刻是他唯一的机会。他发动隐身术，竭尽全力，尽可能全然，尽可能彻底。
杰克之一的目光转回伯蒂的所在之处，接着环视阁楼，困惑与怒火在他脸上竞相显现。他往前迈了一步，不停扭头，像一只老奸巨猾的狮子在嗅探猎物的气味。
“你就在这里。”杰克之一低吼，“我闻到你的味了!”
在他身后，阁楼的小门砰然关上，正当他转身时，锁孔里的钥匙咔嚓一转。
杰克之一提高嗓门：“你这样只能拖延一会儿，小子，你挡不住我的。”
他在上锁的房门后高喊：“你和我之间，还有事没了结呢!”
伯蒂玩命似的冲下楼梯，撞上了墙壁，反弹后直冲斯卡莉特而来，差点把她撞倒。
“斯卡莉特!”一看到她，伯蒂大喊，“就是他!快跑!”
“就是谁？你在说什么呀？”
“他呀!弗洛斯特!他就是杰克，他想杀了我!”
砰!杰克之一在楼上踹了一脚门。
“可是，”斯卡莉特百思不得其解，“他人很好啊。”
“不。”伯蒂抓住她的手，拉着她跑下楼梯，来到门口，“不，他不是好人。”
斯卡莉特拉开房屋的正门。
“啊，晚上好，年轻的姑娘。”门外的男人低头看她，“我们来找弗洛斯特先生，我想这儿就是他住的地方。”男人一头花白的头发，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的气味。
“你是他的朋友？”斯卡莉特问。
“没错。”边上一个个头小一点的男子说。他留着黑黑的小胡子，来者之中只有他戴了帽子。
“那当然。”第三个男子说。他更年轻，更高大，像北欧人一样金发碧眼。
“我们每一位杰克都是他的朋友。”最后一个男子说。他魁梧得像头牛，脑袋很大，皮肤棕黑。
“弗洛斯特先生他，他刚刚出去了。”斯卡莉特说。
“可他的车停在这儿。”白发男子说。这时金发男子问：“你和他什么关系？”
“他是我妈妈的朋友。”斯卡莉特回答。
她看得见伯蒂。他正站在这群男人边上，疯狂地向她比画，让她离开他们跟他走。
斯卡莉特尽量轻快自然地说：“他刚出门了，去买报纸，就在那边拐角的一家店。”她关上门，绕过四个男人，向外走去。
“你要去哪儿？”留着小胡子的男人问。
“我要去乘公交车。”斯卡莉特向山上的公交车站和坟场走去，一直坚定地没有回头。
伯蒂走在她身边。即使在斯卡莉特眼中，他都像渐渐深沉的黄昏中的影子，虚幻缥缈，像微微闪烁的热雾，像轻巧掠过的叶子，恍惚间又像个男孩。
“走快点，但别跑起来。”伯蒂说，“他们都在看你。”
“他们是谁？”斯卡莉特轻声问。
“我不知道，但他们太奇怪了，不像正常人。我想回去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当然是正常人。”斯卡莉特说。她加紧步伐，全神贯注，以最快的步速往山上走，甚至没有留意伯蒂是不是还在她边上。
四个男人站在邓斯坦路33号门口。
“我不喜欢这样。”脖子粗得像公牛的高大男子说。
“塔尔先生，你不喜欢这样？”白发男子说，“我们没一人喜欢这样，乱套了，全都乱套了。”
“克拉科夫沦陷了，没有任何回应。继墨尔本和温哥华……”小胡子男人说，“看来，我们几个是最后剩下的杰克了。”
“安静点，凯奇先生。”白发男子说，“我在思考。”
“抱歉，先生。”凯奇先生戴着手套，他抚了抚自己的小胡子，上上下下打量这座山，透过齿缝吹了声口哨。
“我想……我们得去追她。”粗脖子的塔尔先生说。
“你们都得听我指挥。”白发男人说，“我说了安静，意思就是，安静。”
“对不起，丹迪先生。”金发男人说。众人都不再说话。
寂静之中，房子高处传来了砰砰的撞击声。
“我要进去。”丹迪先生说，“塔尔，你和我一起。尼伯，凯奇，你们去抓那个女孩，把她带过来。”
“要死的还是活的？”凯奇先生露出一丝神气活现的笑容。
“当然是活的，你个白痴。”丹迪先生说，“我想知道她知道些什么。”
“也许她是那帮人的一员，”塔尔先生说，“那帮将我们赶尽杀绝的人。温哥华、墨尔本——”
“抓住她。”丹迪先生说，“现在就去。”
金发男人尼伯和小胡子男人凯奇飞快地向山上赶去。
丹迪先生和塔尔先生站在33号别墅外。
“把门撞开。”丹迪先生说。
塔尔先生用肩膀抵住门，把全身重量压了上去。“门被加固了，”他说，“被护住了。”
丹迪先生说：“没有哪件事是一个杰克能设局，而另一个杰克破解不了的。”他脱下手套，把手放在门上，嘴里念念有词——那是一种比英语还要古老的语言。
“你再试试。”
塔尔先生抵着门，低喝一声，用力一撞。这一回，锁不堪重负，门应声而开。
“干得漂亮。”丹迪先生说。
楼上传来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来自顶楼。
杰克之一在楼梯上碰见两人。丹迪先生冲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好牙，但不含任何情感。“你好，杰克·弗洛斯特。”他说，“我想你抓住那个男孩了。”
“抓住了。”杰克之一说，“又让他给跑了。”
“又？”杰克·丹迪嘴咧得更开，笑得更加冰冷，甚至更加灿烂，“一次是过失，杰克，两次就是大祸。”
“我们会抓住他。今晚就解决掉。”
“那样最好。”
“他一定去了坟场。”杰克之一说。
三人快步走下楼梯。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他的鼻腔里有那个男孩的味道，后颈有刺痒感，和十几年前的感觉如出一辙。他停下身，穿上挂在前厅的黑色长外套。这件外套挂在弗洛斯特先生的粗花呢夹克和浅黄褐色防水雨衣旁边，显得极其不搭。
房屋正门朝马路敞开着，白日将尽。这一次，杰克之一很清楚自己该怎么走。他未作停留，出门后急速上山，直奔坟场而去。
斯卡莉特来到坟场大门口，门关着，她绝望地想把门拉开，可门在夜里全都上了锁。这时伯蒂出现在她身边。
“你知道哪儿有钥匙吗？”斯卡莉特问。
“没时间了。”伯蒂紧紧靠住金属栏杆，“抱住我。”
“啊？”
“抱住我，闭上眼睛。”
斯卡莉特盯着伯蒂，那眼神仿佛在质疑他能搞出什么名堂，接着她紧紧抱住伯蒂，闭上眼睛。“好了。”
伯蒂紧贴坟场大门的金属栏杆。这些栏杆是坟场的一部分，但愿他在坟场的自由行动权能够扩散到另一个人身上，至少在这一刻。眨眼间，伯蒂如一缕轻烟般穿过了栏杆。
“睁眼吧。”伯蒂说。
斯卡莉特睁开眼：“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里是我的家，我在这里无所不能。”
路上传来啪啪啪的脚步声，两个男子出现在大门另一边，把栏杆摇得嘎吱作响。
“嘿。”杰克·凯奇的小胡子抖了抖。隔着栏杆，他冲斯卡莉特笑了笑，就像一只心怀鬼胎的兔子。他的左臂上绕着一条黑色的丝绳。他用戴着手套的右手拉拽丝绳，将之从左臂上扯下，抓在手里向两侧拉了拉，接着像翻花绳一样在手里翻来覆去地摆弄。“小姑娘，过来吧。没事的，没人会伤害你。”
“我们只是想问你几个问题。”高个金发男子——杰克·尼伯说，“我们在办公事。”(他在撒谎，杰克们干的事和正儿八经的公事八竿子打不着，即便是在政府和警务机关工作的杰克。)
“快跑!”伯蒂拉住斯卡莉特的手跑了起来。
“你看到了吗？”杰克·凯奇问。
“什么？”杰克·尼伯说。
“我看到她身边有个人，一个男孩。”
“那个男孩？”
“我怎么知道？快，给我搭把手。”
尼伯把手臂环在胸前，好让凯奇踏脚。凯奇穿着黑鞋踩了上去。被抬起来后，他爬上大门顶端，奋力一跃，像只青蛙一样四肢着地。他站起身，说：“你想别的方法进来吧。我先去追他们。”说罢，他沿着弯曲的小路向坟场深处飞奔而去。
斯卡莉特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伯蒂正快步穿过暮色苍茫的坟场，但还没跑起来。
“嗯？”
“我想那个男人想杀了我。你没看到他在摆弄那条黑绳子吗？”
“他的确想杀你。而杰克，你的弗洛斯特先生，他想杀了我。他拿着一把刀。”
“他不是我的弗洛斯特先生，嗯，也有那么点是吧。抱歉，我们现在去哪儿？”
“先送你去个安全的地方，然后由我来对付他们。”
坟场的居民们被惊醒了，他们围拢到伯蒂身边，一脸担忧和紧张。
“伯蒂，”凯厄斯·庞培问，“发生了什么事？”
“有坏人来了。”伯蒂说，“大伙儿能帮我盯住他们的动向吗？请时刻通知我他们的位置。我们现在得找个地方把斯卡莉特藏起来。你们有什么想法吗？”
“小教堂的地下室？”萨克雷·波林格提议。
“他们准会最先去那儿找。”
“你在跟谁说话？”斯卡莉特盯着伯蒂，仿佛在看一个疯子。
凯厄斯·庞培提议：“藏在山里？”
伯蒂想了想，说：“可以，好主意。斯卡莉特，你还记得我们发现刺青人的那个地方吗？”
“有点儿印象，那里很黑，但我记得那里没什么好怕的。”
“我现在带你去那里。”
他们飞快地走在路上。斯卡莉特听见伯蒂一边走一边还在和人说话，但她只能听见伯蒂在说什么，就像在听一个人打电话。这让她想到……
“我妈妈会气疯的。”她说，“我死定了。”
“不。”伯蒂说，“你没死，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你都不会死。”
他又对别人说：“现在有两个人？一起？好的。”
他们来到弗罗比歇陵墓。“入口在左侧最下面那个棺材的后头。”伯蒂说，“如果你听到有人进来，而又不是我的话，你就进去，一直往下走，直到洞底……你有照明的东西吗？”
“有，我的钥匙环能发光。”
“好。”
伯蒂拉开陵墓的门：“小心点，别绊倒。”
“你要去哪里？”斯卡莉特问。
“这里是我的家，我要保护这里。”
棺材后方空间很小，斯卡莉特捏着发光钥匙环，手脚并用，努力爬了进去，又尽力把棺材拉回原本的样子。
借着钥匙环暗淡的光，她能勉强看清石阶。她直起身，扶着墙往下走了三级台阶，坐下来等待，暗自祈祷伯蒂对自己在做什么心里有数。
伯蒂问欧文斯先生：“他们现在在哪里？”
他的父亲回答：“有一个正在埃及路上到处找你，他的同伴在墙边等待。另外三个人在赶来的路上，正踩在垃圾桶上打算翻过墙。”
“要是赛拉斯在就好了，他三两下就能解决他们，卢佩斯库小姐在也好。”
“你不需要他们。”欧文斯先生鼓励道。
“妈妈在哪儿？”
“在墙边。”
“告诉妈妈我把斯卡莉特藏在弗罗比歇陵墓里，如果我出了什么事，就让妈妈照顾她。”
伯蒂在黑黢黢的坟场上奔跑。通向坟场西北边唯一的路是埃及路，要通过埃及路，那他势必会碰到那个拿着黑丝绳的小个子。那人正在找他，想让他死……
他告诉自己：他是诺伯蒂·欧文斯，他是坟场的一部分，他会没事的。
跑到埃及路上时，他差点没看见那个小个子。这个名叫凯奇的杰克几乎和阴影融为一体。
伯蒂吸了口气，用尽全力隐去自己的身形，如同一粒尘埃，乘着晚风从凯奇身边飘过。他在绿意葱茏的埃及路上走了几步后，故意现出身形，能多显眼就多显眼，接着他踢了一块鹅卵石。
他看到拱门边的那道阴影弹射而出，像死人一样悄无声息地向他追来。
埃及路上满是拖在地上的常春藤。伯蒂推开常春藤，跑向坟场的西北角。他得精准把控时间。太快的话，小个子会跟丢他；太慢的话，一条黑丝绳就会绕上他的脖子，夺去他的呼吸，还有他所有的明天。
他哗啦啦地推开缠结成团的常春藤，惊动了一只狐狸。狐狸飞快地蹿进低矮的灌木丛。这儿是片小丛林，倒坍的墓碑，无头雕像，各种各样的树，冬青灌木，半腐烂的落叶一堆又一堆，踩上去滑溜溜的。尽管不好走，但伯蒂自打会走路以来，就常常来这里探索。
他在乱石、泥土和盘根错节的常春藤间快速行进，又不失小心。他很自信，因为这里是他的坟场，他能感受到坟场在隐匿他，保护他，想让他化作无形。他得奋力与之抗争，才能显现出自己的身形。
他看到尼赫迈亚·特罗特，一时犹豫。
“你好，年轻的伯蒂!”诗人向他问好，“我听到慷慨激昂的气息主宰了时间，你如划过苍穹的彗星掠过领地。有何吩咐，我亲爱的伯蒂？”
“站着别动。”伯蒂说，“就站在原地，看着我来时的方向，当他靠近时立刻告诉我。”
伯蒂绕着卡斯泰尔斯那覆满常春藤的坟墓走了半圈，站定，背对追捕者，装出一副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
他等待着，不过等了几秒，却像短暂的永恒那么漫长。
“他来了，孩子。”尼赫迈亚·特罗特说，“在你身后大约二十步。”
名叫凯奇的杰克看到前方的男孩，拽紧了手中的黑丝绳。这些年来，这条绳子绕上过许多人的脖子，而这些人无一例外，全都一命呜呼。这绳子既柔软又坚韧，还不会被X光照出来。
凯奇的小胡子动了动，但仅此而已，他不想惊动近在眼前的猎物。他慢慢前进，如影子般悄无声息。
男孩直起身。
杰克·凯奇向前突进，锃亮的黑皮鞋近乎无声地落在腐叶堆上。
“他来了，孩子!”尼赫迈亚·特罗特大喊。
男孩转过身，杰克·凯奇向前一扑——
脚下的世界骤然崩塌。他伸出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想抓住这个世界。他下坠了二十英尺，撞上了卡斯泰尔斯先生的棺材。棺材的盖子和他的脚踝同时碎裂。
“干掉一个。”伯蒂冷静地说，尽管他的内心百感交集，但此刻他只剩冷静。
“干得漂亮。”尼赫迈亚·特罗特说，“我要为你写一首颂歌。你愿意留下来听吗？”
“没空。”伯蒂说，“其他几个人在哪儿？”
尤菲米娅·霍斯福尔说：“三个在西南侧的路上，正往山上赶。”
汤姆·桑兹说：“还有一个家伙刚刚在围着教堂转，上个月老在坟场里转来转去的就是他，不过他的样子的和上个月不太一样。”
伯蒂说：“留意卡斯泰尔斯先生坟上的这个人，并代我向卡斯泰尔斯先生道个歉……”他钻过松树枝，在山上大步奔跑，有路的地方就径直向前跑，没路的地方就从一块墓碑跳到另一块墓碑，以最快的速度前行。
他跑过那棵老苹果树。
“还有四个人。”一个尖刻的女声说，“四个人，全是杀手，他们可不会全都傻乎乎地掉进你的陷阱。”
“嘿，丽萨。我以为你在和我闹别扭。”
“也许是，也许不是。”丽萨依然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绝不。”
“那帮我绊住他们，迷惑他们，拖住他们，可以吗？”
“你还要继续跑？诺伯蒂·欧文斯，为什么你不干脆隐身，然后躲到你妈妈温暖的墓穴里呢？他们永远发现不了你躲在那儿。很快赛拉斯就会回来，把他们给一锅端了——”
“他也许会来，也许不会。”伯蒂说，“一会儿雷劈树下见。”
“我不和你说话。”丽萨的声音像孔雀一样骄傲，像麻雀一样轻佻。
“可你没有啊，我是说，我们现在不就在说话吗？”
“眼下情况紧急另当别论，结束之后，一句话也别想。”
伯蒂跑向雷劈树——一棵二十年前惨遭雷劈的橡树，如今只剩一节焦黑的枝干抓向天空。
他有了个主意，不过还没完全想好，得看他还记不记得卢佩斯库小姐教过的课，记不记得自己孩提时代的所见所闻。
找到那座坟墓比他预想的困难得多，但他还是找到了——一座歪歪扭扭的丑陋坟墓，墓碑顶上是个水渍斑斑的无头天使，乍看就像一朵巨大的蘑菇。直到他触摸到这座坟墓，感受到那股森森寒意后，他才确定就是这里。
他在这座坟墓上坐下，迫使自己完全显露身形。
“你没有隐身。”丽萨的声音说，“谁都能看见你。”
“很好。”伯蒂说，“我就是想让他们看见我。”
“枪打出头鸟。”丽萨说。
硕大的月亮冉冉升起，低悬于天穹。伯蒂想，如果吹个口哨是不是有点过头？
“我看到他了!”
一个男人跌跌撞撞地向他扑来，另两个人紧随其后。
伯蒂知道死人们正在围观，但他竭力忽视他们，迫使自己以更放松的姿态坐在丑陋的坟墓上。这种在陷阱里当诱饵的感觉一点也不好受。
粗脖子男人第一个到达坟墓边，后面紧跟掌控话语权的白发男人和高个子的金发男人。
伯蒂仍坐在坟墓上。
白发男人说：“啊，神出鬼没的多里安家的孩子。真叫人吃惊，我们的杰克·弗洛斯特找遍了全世界，而你居然就留在原地，留在十三年前他离开的地方。”
伯蒂说：“他杀死了我的家人。”
“的确。”
“为什么？”
“你知道又如何？你又不会有机会告诉别人。”
“告诉我你也不会掉块肉，你说是吧？”
白发男人冷笑一声：“呵!可笑的男孩。我想问问你，你是怎么在坟场里待了十三年而没被任何人察觉的？”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我就告诉你。”
粗脖子男人说：“你怎么跟丹迪先生说话的，臭小子!小心我把你——”
白发男人向坟墓迈进一步。“安静，杰克·塔尔。答案换答案。我们——我的同伴和我是一个兄弟会组织的成员，组织名称是‘无所不能的杰克’，或者‘恶棍’[7]，或别的什么名字。组织的历史源远流长。我们知道……我们记得许多近乎失传的东西，比如古老的秘辛。”
伯蒂说：“魔法，你们会一点魔法。”
白发男人点点头：“这么说也行，不过我们会的是一种特殊的魔法，从死亡中获取魔力。一些东西离开这个世界，一些东西就会进来。”
“你们杀了我的家人，就是为了获得魔力？太荒谬了吧。”
“不，我们是为了自保。很久以前，在金字塔时代的埃及，我们中的一员预见到有朝一日，会有一个男孩出生与行走在生与死的交界地带。如果这个孩子长大了，那我们的组织和我们所代表的东西就会走向终结。在伦敦还是个村庄前，我们就在测算你何时降生；在新阿姆斯特丹成为纽约前，我们就盯上了你的家族。我们派出了身手最出色、下手最狠辣的杰克来对付你。如果得手，那我们就能得到西非土著全部的邪恶魔法力，为己所用，顺利地走过下一个五千年。可他失手了。”
伯蒂看着三个男人。
“那他去哪儿了？为什么不在这里？”
金发男人说：“我们来对付你，而我们的杰克·弗洛斯特有个好鼻子，他正在追踪你的小女友呢。对于这种事，目击者一个活口都不能留。”
伯蒂向前倾身，将手深深插入乱糟糟的坟墓上肆意生长的野草之中。
“来抓我呀。”
金头发咧嘴一笑，粗脖子向前一扑，连丹迪先生都向前走了几步。
伯蒂将手指深深插入草间，咧开嘴，念了三个词——早在刺青人诞生前，这门语言已经非常古老了。
“Skagh!Thegh!Khavagah!”
他打开了食尸鬼之门。
坟墓像活板门一样打开，露出深不见底的洞穴，一片黑暗中星光点点。
洞边的粗脖子男人——塔尔先生站不住脚，惊愕地跌进了黑暗。
尼伯先生伸出双臂，想越过洞口抓住伯蒂。伯蒂看到他跃至最高点定住，悬停了一会儿后就被食尸鬼之门吸了进去，不断向下坠落。
丹迪先生站在食尸鬼之门边的石头沿上，低头看了看无尽的黑色深渊，又抬头看向伯蒂，咧开薄薄的嘴唇，微微一笑。
“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丹迪先生说，“但它不会再奏效了。”他把戴手套的手伸进口袋，掏出一把枪，瞄准伯蒂，“十三年前我就该这么做了，他人不可信任，重要的事还是得亲自动手。”
敞开的食尸鬼之门中涌出一股沙漠之风，炽热而干燥，夹杂着砂砾。
伯蒂说：“下头是一片沙漠。想找水的话能找到一些，努力找的话还能找到点吃的，但千万别和夜魇作对，千万别去戈莱姆。食尸鬼会抹掉你的记忆，让你成为他们的一员，或等到你腐烂后来吃了你。比起这两种结局，你总能找到更好的路子。”
枪管纹丝不动。丹迪先生说：“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伯蒂指向前方：“因为他们。”
丹迪先生回头一看，就那么一刹那，伯蒂趁机隐身。丹迪先生把视线转回来，可破损的雕像上哪里还有伯蒂的身影？
黑洞深处不知什么东西在叫唤，如同夜鸟的孤鸣。
丹迪先生四处张望，前额挤出一道深深的皱纹，全身升腾着犹疑和怒火。“你在哪儿？”他怒吼，“该死的!你去哪儿了？”
他感觉到一个声音说：食尸鬼之门打开后要尽快关上，它不能一直开着，它想关上。
黑洞的边缘不停震颤。丹迪先生几年前曾在孟加拉国经历过一次地震，就是这种感觉：地动山摇。他失足跌落，眼看就要坠入黑暗，但他眼疾手快，抓住了一块倒在地上的墓碑紧紧抱住。他不知道下方有什么，只知道自己一点也不想去一探究竟。
大地仍在摇晃，他感到怀中的石头因支撑不住他的体重而开始移动。
他抬起头，看到伯蒂正一脸玩味地看着他。
“我要把门关上了。”他说，“我想如果你抱着那东西不放，门就会把你夹得粉碎，或把你吸收了，让你变成它的一部分。谁知道呢？但我给你一个机会，尽管当初你没有给我的家人任何机会。”
又一阵疯狂的晃动。丹迪先生仰头看着伯蒂的蓝眼睛，咒骂了几句。随后他说：“你逃不掉的，我们是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杰克。还没结束呢。”
“你要结束了。”伯蒂说，“你们这些人和你们所代表的一切都要结束了，就像你们的人在埃及所预言的那样。你们没能杀死我。你们曾经无处不在，但现在已经全部结束了。”伯蒂笑了笑，“这就是赛拉斯在做的事，对不对？”
丹迪先生的表情证实了伯蒂的所有猜测。
丹迪先生会怎么回答，伯蒂永远都不会知道了，因为他松开了抱住墓碑的手，缓缓落入张开的食尸鬼之门。
伯蒂说：“Wegh Kharados!”
食尸鬼之门再度变回原来那座其貌不扬的坟墓。
有什么东西在拉扯他的袖子，他一低头，看到福丁布拉斯·巴特比正仰头看着他。“伯蒂!小教堂的那个男人，他上山了。”
杰克之一循着气味前行。他与其他人分头行动，就是因为杰克·丹迪身上的古龙水味儿太浓，会盖过更淡的气味。
他没法靠气味找到那个男孩，这儿不行，因为男孩的气味和坟场一模一样，可女孩身上有她家的气味，还有早晨上学前喷在脖子上的香水的淡雅香味。她闻上去像个祭品，散发着恐惧的味儿，让杰克觉得她是自己的猎物。无论她在哪儿，男孩一定会去那里，或迟或早。
杰克之一握住刀柄，向山上走去。快要到达山顶时，他的心头蓦然一动——一种直觉，但他知道这是真的：杰克·丹迪和其他人完了。
很好，他心想，这样上面就有位置了。自从杀死多里安一家的任务失败后，他的晋升速度就慢了下来，乃至停滞，他们好像不再信任他了。
过不了多久，就要变天了。
到了山顶，杰克之一跟丢了女孩的气味。
他知道女孩就在附近。
他从容不迫地往回走了几步，在大约退了五十英尺后再度闻到了女孩的香水味，就在一座小陵墓边。陵墓的金属门紧闭着，他用力一拉，门开了。
女孩的气味更浓了。他闻得出她很害怕。他把棺材一个个从架子上拉出来，任其摔到地上。老朽的木头四分五裂，里头的东西撒了一地。
不，她没有藏在棺材里……
那她在哪儿？
杰克之一先检查了墙壁，很结实。他又跪下身，拉出最后一个棺材，把手伸进去。他摸到了一个洞……
“斯卡莉特!”他努力回忆当他还是弗洛斯特先生时是怎么呼唤她的，可他连弗洛斯特先生的一丁点儿特质也找不回来：他现在是杰克之一，彻头彻尾的杰克之一。他手脚并用，钻进墙上的洞。
听到上方棺木摔碎的声音后，斯卡莉特开始小心翼翼地走下石阶，左手扶墙，右手拿着会发光的钥匙环，可微弱的光线只能照亮她的落脚之地。她下到石阶底部，进入石室，心怦怦直跳。
她很害怕：害怕温和的弗洛斯特先生和他古怪的朋友，害怕这间石室和与之相关的回忆，说实话，她还有些害怕伯蒂。他不再是童年时那个安静而神秘的男孩。他和常人不太一样，透着些许非人类的感觉。
斯卡莉特心想：不知妈妈现在在想什么。她一定往弗洛斯特先生家打了一通又一通电话，想问清我什么时候回家。如果我活着出去，我一定要逼她给我买部手机。真可笑，在同龄人中，恐怕就只有我还没有自己的手机了。
妈妈，我想你。
可她没有料想到，居然有人能在黑暗中悄无声息地前行。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捂住了她的嘴，一个冷漠无情的声音随之响起——她几乎没听出这是弗洛斯特先生的声音：“你要是敢耍花招，敢动一下，我就割断你的脖子。听懂了就点头。”
斯卡莉特点点头。
伯蒂走进弗罗比歇陵墓，看到一地狼藉：棺材摔碎了，里头的东西撒满过道。弗罗比歇家族的很多人和佩蒂弗家族的一些人站在旁边，个个脸上不是黯然神伤，就是心有余悸。
“他已经下去了。”以法莲·佩蒂弗说。
“谢谢。”伯蒂钻进山洞，走下石阶。
他能像死人一样看穿黑暗：他看得见石阶，看得见石阶尽头的石室。下到一半时，他看到了抓住斯卡莉特的杰克之一：他把斯卡莉特的双臂扭在身后，用一把硕大而瘆人的剔骨刀抵住她的脖子。
杰克之一抬头望着黑暗，说：“你好，孩子。”
伯蒂一声不吭，在专心隐身的同时，又向前迈了一步。
“你以为我看不见你。”杰克之一说，“没错，我是看不见你，但我能闻到你的恐惧，听到你的移动和呼吸。既然已经知晓你那隐身的小把戏，那我就能更清楚地感觉到你。大声说句话，让我听见，不然我就从这位年轻的小姐身上割一块肉下来。听见没？”
“嗯，”伯蒂的声音在石室里回荡，“我听见了。”
“很好。”杰克之一说，“你到这儿来，我们谈一谈。”
伯蒂继续沿着石阶向下走，他集中精力施展恐惧大法，让石室的恐怖程度节节攀升，让恐惧凝聚成有形之物……
“停下，”杰克之一说，“不管你在耍什么把戏，都给我停下。”
伯蒂作罢。
“你以为你能用那些小魔法来对付我？孩子，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一个杰克，你杀了我的家人，本来我也会被你杀死。”
杰克之一挑起一边眉毛：“本来我能把你杀死？”
“没错。那个古时候的预言者说，如果任由我长大，你们的组织就会完蛋。我长大了，你们输了，失去了一切。”
“早在巴比伦时代前，我们的组织就存在了，没有什么能让它损伤分毫。”
“他们没告诉你吗？”伯蒂站在离杰克之一五步远的地方，“他们四个连你已经是最后的杰克了。你们在克拉科夫、温哥华还有墨尔本的同伴，已经全军覆没。”
斯卡莉特开口：“伯蒂，求求你，让他放开我。”
“别担心。”伯蒂虽语气冷静，实则心神不定。他对杰克说：“伤害她没有意义，杀死我也没有意义。你不明白吗？‘无所不能的杰克’这一组织已经不复存在了。”
杰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如果这是真的，如果我是唯一在世的杰克，我仍有一个非杀了你俩不可的至高理由。”
伯蒂没说话。
“自豪。”杰克说，“一种职业自豪感，由我起始，由我终结的自豪感。”他忽然问，“你们在干什么？”
伯蒂的头皮一阵刺痛，他感觉到一种须状的烟雾在石室里缭绕。他说：“不是我，是杀戮者，他们负责守卫埋藏在这里的宝藏。”
“别唬人。”
斯卡莉特说：“他没撒谎，他说的是真的。”
杰克说：“真的？埋藏的宝藏？别耍——”
杀戮者为主人守卫宝藏。
“谁在说话？”杰克四处张望。
“你听得见？”伯蒂很诧异。
“对，我听得见。”
斯卡莉特说：“我什么也没听见。”
杰克说：“小子，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们在哪里？”
在伯蒂开口前，杀戮者的声音再次回响于石室之中：这里是宝藏之所。这里是力量之所。杀戮者守候此地，等待主人归来。
“杰克。”伯蒂叫了一声。
杰克侧耳倾听。他说：“听到我的名字从你的嘴里说出来，可真动听啊。小子，你要是早点说出来，我早就能找到你了。”
“杰克，我的真名叫什么？我的家人管我叫什么？”
“你问这个做什么？”
“杀戮者让我找到自己的名字。我叫什么？”
“让我想想。彼得？保罗？罗德里克？看你的模样，应该是罗德里克，也可能是斯蒂芬……”他在胡说八道。
“你就告诉我吧，反正我马上要死在你的手下了。”伯蒂说。
杰克在黑暗中耸了耸肩，仿佛在说：那不明摆着的吗？
“我希望你放了那个女孩。”伯蒂说，“放了斯卡莉特。”
杰克凝视黑暗，开口问：“那儿是不是有一块祭坛石？”
“我想是的。”
“还有一把刀、一个酒杯和一枚胸针？”
一片漆黑之中，杰克勾起嘴角。伯蒂看到了他的表情：一种古怪、愉悦且与他的脸不太相称的笑容浮现出来，透着股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意味。斯卡莉特眼中只有一片黑暗和一闪而逝的星点光亮，但她听得出杰克语气中难以抑制的兴奋之情。
杰克说：“所以说，兄弟会没了，集会也没了，无所不能的杰克只剩下我一个人，可这又如何？我可以建立一个全新的兄弟会，比上一个更加强大。”
强大——杀戮者附和。
“太完美了。”杰克说，“瞧，这就是我们寻找了上千年的地方，仪式所需的一切都一应俱全。这难道不是天意吗？或是一代又一代杰克的祷告得到了回应。在我们的最低谷，如此恩赐从天而降。”
伯蒂感觉到杀戮者在听杰克说话。沙沙的低语中，一股兴奋之情在石室里弥漫开来。
杰克说：“我现在要腾出一只手。斯卡莉特，我的刀还抵着你的脖子，别斗胆在我松手时逃跑。小子，你去把酒杯、刀和胸针拿来，放到我手上。”
杀戮者的宝藏。三重声低语，它总会回来的，我们为主人守卫它。
伯蒂弯下腰，把三样东西从祭坛石上拿起来，放入杰克手中。杰克咧嘴一笑。
“斯卡莉特，我要放开你了。当我拿开刀时，你给我趴到地上，手背到头后面。你要是敢动一下，或耍什么花招，我会让你死得很痛苦。听见没？”
斯卡莉特吓得倒吸了口冷气。她口干舌燥，颤抖着腿向前迈了一步，一直被扭在后腰处的手臂全麻了，她能感受到的只有肩膀处针扎般的疼痛。她趴到地上，脸贴着石板地。
我们死定了，斯卡莉特心如死灰，眼前这一幕仿佛发生在别人身上，从一出超现实戏剧变为黑暗中的杀人游戏。她听到杰克抓住了伯蒂……
伯蒂说：“放了她。”
杰克说：“如果你乖乖照我说的做，我就不会杀她，甚至不会动她的一根毫毛。”
“我不相信你，她认得出你的脸，她能指认你。”
“不，她不会的。”杰克笃定地说，“一万年了啊，这把刀还是那么锋利……”他的语气满怀敬畏，“小子，过去跪到祭坛石上，手背到身后，快点。”
我们等了太久。杀戮者说。但斯卡莉特只能听到扭动前行的声音，仿佛有什么巨大的东西在房间里盘绕。
但杰克听见了杀戮者说的话：“小子，在你血洒祭石前，你想知道自己的名字吗？”
伯蒂感到脖子上的刀散发出森森凉意。在这一刻，他恍然大悟，一切都慢了下来，一切都豁然开朗。“我知道我的名字。”他说，“我叫诺伯蒂·欧文斯，我就是我。”跪在冰冷的祭坛石上，他居然一下子就想通了。
“杀戮者，”他对着石室说，“你们还想要个主人吗？”
杀戮者守卫宝藏，直到主人归来。
“好，”伯蒂说，“你们苦苦寻找多时的主人，不就在你们的眼前吗？”
他感觉到杀戮者在翻腾，在膨胀，响声如同上千条枯树枝同时刮擦，仿佛有某种肌肉强劲的巨大怪物在石室里游走。
下一刻，平生第一次，伯蒂看到了杀戮者的真容，事后，他几乎描述不出自己看见了什么：它非常大，这不用说，身子是一条巨蛇，而头却是……杀戮者有三个头，三根脖子，它们的脸毫无生气，如同由人类和动物的尸体拼凑而成，布满紫色图案，印着旋涡状的刺青，让死僵的脸变得更加怪诞诡奇，夺人心魄。
杀戮者的三张脸轻轻蹭着杰克周身的空气，像是想要爱抚他。
“怎么了？”杰克说，“什么东西？它在做什么？”
“它叫杀戮者，负责守卫这个地方。它需要一个主人来给它下命令。”伯蒂说。
杰克高高举起手中的燧石刀，自语道：“漂亮。它在等待的当然是我。没错，显然我就是它的新主人。”
杀戮者绕着石室内部盘旋。主人？它的声音如同一条耐心等待主人多时的狗。主人？它又叫了一声，仿佛在品尝这个词的味道。味道似乎很不错，因此它满怀愉悦和向往，叹息着又说了一声：主人……
杰克低头看向伯蒂，说：“十三年前，我失手了。现在，我们再次重逢。一个组织走向破灭，新的组织即将崛起。再见了，小子。”他一手用刀架住伯蒂的脖子，一手拿起那个酒杯。
“我叫伯蒂，别叫我小子。”伯蒂提了点嗓门，“杀戮者，你们会为新主人做些什么？”
杀戮者发出一声叹息。我们会保护他，直到时间的尽头。杀戮者会把主人盘绕在中间，不让主人经受世间的任何危险。
“那就保护他吧。”伯蒂说，“快!”
“我是你们的主人，你们得服从我的命令!”杰克说。
杀戮者已经等了很久，三重声欣喜若狂，实在是太久了。它巨大的蛇身慢慢盘上了杰克的身体。
杰克丢掉酒杯，两手各持一把刀：一把燧石刀，一把黑骨刀。“走开!离我远点!别靠近我!”他挥舞利刃，想挡住渐渐盘绕收紧的杀戮者。杀戮者猛地一压，把他给吞噬了。
伯蒂跑到斯卡莉特身边，扶她起来。“我想看看，”斯卡莉特说，“我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她掏出钥匙环，打开亮光……
斯卡莉特看到的和伯蒂不同。她看不到杀戮者，这不失为一件好事，但她看得到杰克，看得到他脸上的恐惧，这让他依稀显露出弗洛斯特先生的样子。在惊慌中，他再度变回曾开车送他回家的那个和善男子。他悬在空中，离地五英尺，十英尺，两把刀疯狂地挥舞，想要刺中某样无形的东西。一看就知道，一派徒劳。
弗洛斯特先生，杰克之一，无论他是谁，都被拽得离他们越来越远，直到贴住石室的墙壁。他四肢大开，胡乱挣扎。
在斯卡莉特看来，一股强大的力道将弗洛斯特先生压到了墙上，使劲往岩壁里推，要让岩壁吞了他。弗洛斯特先生此刻只剩下一张脸，他在疯狂尖叫，绝望地哀求伯蒂：让这东西停下来，救救我，求你了，求你了……随后他的脸也被拉进了墙里。他的声音消失了，一片死寂。
伯蒂走回祭坛石边，从地上拿起石刀、酒杯和胸针，放回原位。他没去碰地上的那把黑刀。
斯卡莉特说：“我记得你说过，杀戮者不会伤害人，它只能吓唬我们。”
“没错，”伯蒂说，“但它想要一个主人来保护，它是这么跟我说的。”
“你是说你知道，你知道会发生什么……”
“对，这正如我所愿。”
伯蒂扶着斯卡莉特走上石阶，钻出洞口，进入一片狼藉的弗罗比歇陵墓。
“我得把这里收拾干净。”伯蒂神态自若地说。
斯卡莉特别开视线，不想看见地上的东西。
他们走到陵墓外的坟场。斯卡莉特木然地又说了一遍：“你知道会发生什么。”
这回伯蒂没说话。
斯卡莉特幽幽地看着他，像是无法确定自己在看什么。“所以说，你知道杀戮者会带走他，因此才把我放在那里是吗？那我算什么？诱饵吗？”
“不是那样的。”伯蒂说，“总之我们活下来了，不是吗？他不会再来烦我们了。”
斯卡莉特感到滔天怒火在胸口积聚。恐惧没有了，她现在只想尖叫怒骂，发泄一通。她压下这股冲动，问：“其他人呢？你把他们也杀了？”
“我一个人也没杀。”
“那他们在哪儿？”
“一个在深墓里，脚脖子断了。另外三个，怎么说呢，他们在很远的地方。”
“你没杀他们？”
“那还用说。这里是我的家，难不成我希望他们死后一直在这里转悠？”伯蒂说，“瞧，没事了，我把他们都解决了。”
斯卡莉特后退了一步，说：“你不是人，正常人不会像你这么做的，你和他们一样坏，你是个怪物。”
霎时，伯蒂脸上血色尽失。这一夜发生了那么多事，经历了那么多事，可都不及这句话来得让他难以接受。“不。”他说，“不是那样的。”
斯卡莉特一步步往后退，与伯蒂拉开距离。
她向后退了一步，两步，正想转身逃离，绝望地狂奔过月光下的坟场时，一个身着黑色天鹅绒衣装的高大男子抓住了她的胳膊，说：“你这么跑掉恐怕对伯蒂不公平，但毫无疑问，你忘了这些事会生活得更幸福。所以我们边走边谈，就你和我两个人，谈一谈过去几天你经历的事，决定一下哪些记住比较好，哪些忘掉比较好。”
伯蒂说：“赛拉斯，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让她忘了我。”
“这样更安全，至少对她来说更安全。”
斯卡莉特开口：“难道我——难道我就没有一点话语权吗？”
赛拉斯没发话。伯蒂朝斯卡莉特迈了一步，说：“你瞧，都结束了。我知道很难熬，但是，我们做到了，你和我，我们把他们打败了。”
斯卡莉特轻轻摇了摇头，仿佛在否认她所看到的一切，她所经历的一切。
她抬头看向赛拉斯，说：“我想回家，好吗？”
赛拉斯点点头。他和斯卡莉特一起沿着通向坟场外的小路渐行渐远。伯蒂看着远去的斯卡莉特，希望她能回眸一笑，或仅仅是不带恐惧地看他一眼。可她没有回头，就这么走了。
伯蒂折回陵墓，想找点事做。他把摔落在地的棺材搬回原位，把地上的残片打扫干净，把七零八落的骨头放回棺材，却失望地发现围观的弗罗比歇家族和佩蒂弗家族的人也说不准哪块骨头该放回哪口棺材。
一个男人把斯卡莉特带回家。不久之后，斯卡莉特的母亲就会忘记男人对她说过的话，但她会记得一个令她失望的消息：那个名叫杰·弗洛斯特的好人因故不得不离开了这里。
男人与她们在厨房里聊天，谈论她们的生活与梦想。这番谈话结束前，斯卡莉特的母亲基本决定要重返格拉斯哥：若能离父亲近一些，能再次见到老朋友，斯卡莉特会很开心。
赛拉斯离开时，斯卡莉特正与母亲相谈甚欢，讨论搬回苏格兰要面临哪些挑战，母亲还答应给她买一部手机。她们几乎不记得赛拉斯曾来过，而这正是赛拉斯所希望的。
赛拉斯回到坟场，看到伯蒂坐在方尖碑边的环形剧场里，脸色阴沉。
“她怎么样？”伯蒂问。
“我取走了她的记忆。”赛拉斯说，“她们会回格拉斯哥，她的朋友在那里。”
“你怎么能让她忘了我呢？”
“人们想忘却超乎常理的东西，这样能让他们的世界更安全。”
“我喜欢她。”
“对不起。”
伯蒂想笑一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那些人……他们提到了在克拉科夫、墨尔本和温哥华遭遇的劫难，是你干的吗？”
“不止我一个。”
“还有卢佩斯库小姐？”看到赛拉斯的神情，伯蒂追问，“她还好吗？”
赛拉斯摇摇头，他那一瞬的脸让伯蒂不忍直视：“她战斗得很勇敢。伯蒂，她是为你而战的。”
伯蒂说：“杀戮者干掉了杰克之一，三个人进了食尸鬼之门，还有一个在卡斯泰尔斯的坟墓里，还活着，但受了伤。”
赛拉斯说：“他是最后一个杰克，我得在日出前去和他谈谈。”
吹过坟场的风冷得刺骨，可两人都恍若未觉。
“她怕我。”伯蒂说。
“嗯。”
“可为什么啊？我救了她啊。我不是个坏人。我和她一样，是个活人啊。”他接着说，“卢佩斯库小姐是怎么死的？”
“在战场上英勇赴死，为了保护他人。”
伯蒂的眼神暗淡下来：“你可以把她带回来，葬在这里，这样我就能和她说话了。”
赛拉斯说：“那是不可能的。”
伯蒂的眼睛酸了。“她管我叫尼米尼，以后，再也没有人会那么叫我了。”
赛拉斯问：“我们要不要去给你弄点吃的？”
“我们？我和你一起？到坟场外头？”
“现在没人想杀你了，他们的很多计划再也无法实现，所以我们一起出去不会再有危险。你想吃什么？”
伯蒂想说自己不饿，可这并非事实。他有些不舒服，头晕眼花，饥肠辘辘。“比萨？”他提议。
他们向坟场大门走去。一路上，伯蒂看到很多坟场居民站在路边，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们走过。
伯蒂千恩万谢，感谢他们之前的帮助，可死人们依旧沉默不语。
比萨店的灯很亮，亮得让伯蒂难受。两人选了个靠里的位置坐下。赛拉斯教伯蒂怎么看菜单，怎么点菜。(赛拉斯给自己点了一杯水和一小份沙拉，他一直在用叉子搅动沙拉，可一口都没送进嘴里)伯蒂用手抓起比萨，吃得很痛快。他什么也没问，赛拉斯自有考量，该说时他自然会说。
赛拉斯说：“我们知道他们，杰克他们，已经很久很久了，但只能从他们行动的结果中得知他们的存在。我们怀疑他们后头有个组织，但这个组织藏得太过隐蔽。后来他们找上你，杀了你的家人。顺着这件事，我慢慢追踪到了他们的根基。”
“我们指你和卢佩斯库小姐吗？”伯蒂问。
“还有类似我们的人。”
“荣誉卫士。”
“你怎么知道？好吧，都说小孩子耳朵灵。没错，荣誉卫士。”赛拉斯端起水杯，润了润嘴唇，又将水杯放回到光洁的黑色桌面上。
桌面锃亮得能反光，若有人留心看，会发现桌面上没有这个高个子男人的映像。
伯蒂说：“那么，既然你已经……已经了结了这件事，你还会留在这里吗？”
“我承诺过，”赛拉斯说，“我会待到你长大。”
“我已经长大了。”
“还没有。快了，但还没有。”
赛拉斯把一张十英镑的钞票放到桌上。
“那个女孩，斯卡莉特，她为什么那么怕我？”伯蒂问。
可赛拉斯没有回答。两人走出明亮的比萨店，步入正在等待的黑暗，夜色一瞬间吞没了他们，而伯蒂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
[1]　特普斯歌利(Terpsichore)：希腊神话中的舞蹈女神，主管艺术的九位女神之一。
[2]　厄科(Echo，字面意为回声)：希腊神话中的仙女，因爱恋那喀索斯遭到拒绝，憔悴消殒，最后只剩下声音。
[3]　克吕泰墨斯特拉(Clytemnestra)：希腊神话中的阿伽门农之妻。
[4]　希腊神话中，女祭司海洛(Hero)在一次集市上与男青年勒安得耳(Leander)一见倾心。每天晚上，海洛会点燃火炬，引导勒安得耳泅渡海峡，与其相会。在一个风雨交加之夜，勒安得耳溺水身亡。次日清晨，海洛在岸边目睹情人尸体，痛不欲生，遂投海自尽。于是，“Hero and Leander”一词被用来形容万古情痴。
[5]　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William Ewart Gladstone， 1809—1898)，英国政治家，于1868—1894年间四度任英国首相。
[6]　猴谜树(Monkey Puzzle Tree)，又名智利南洋杉，其坚硬而呈尖刺状的叶子在坚挺的枝上螺旋排列，形成缠结多刺的网，难以攀爬到连猴子都望而兴叹。
[7]　扑克中的Jack(杰克)一词原先是Knave(恶棍)。Jack一词被广泛接受的原因是，在记录或报告牌例时，Jack可方便地用首字母J来指代；而过去使用Knave一词时，就必须用Kn来指代，因为只使用K会造成混淆。

第八章 告别与分离
有时候，伯蒂不再能看得见死人，这是从一两个月前，也就是四月或五月开始的。一开始只是偶尔，可现在似乎越来越频繁。
世界在改变。
伯蒂晃悠到坟场西北边，走向紫杉树下挡住埃及路出口的一大丛常春藤。他看见一只红色狐狸和一只黑色大猫，猫颈部和爪子上的毛是白色的。正在路中间交头接耳的狐狸和猫一见伯蒂靠近，吓得立马蹿进灌木丛，仿佛被人撞破了密谋。
奇怪。伯蒂很困惑。那只狐狸还是个幼崽时他就认识了，还有那只猫，他自打有记忆以来，就常常见到它在坟场里悄然潜行。它们都认识他，亲昵时甚至会让他抚摸。
伯蒂想穿过缠结的常春藤，却过不去。他弯下腰，推开挡道的常春藤，用力挤了过去。
他小心翼翼地走在路上，避开车辙和坑洞，来到一块华丽的墓碑前。这块墓碑标志着阿隆索·托马斯·加西亚·琼斯(1837—1905，旅人放下了旅杖)的安息之地。
这几个月，他隔三岔五会来这里：阿隆索·琼斯游历过世界各地，他很喜欢给伯蒂讲自己的旅行见闻。一开始他会说：“其实我也没遇到过什么有趣的事……”接着他会忧郁地说：“我所有的故事都和你讲过了。”之后，他会眼睛一亮，话锋一转：“不过……我有没有和你讲过……”无论他接下来要讲什么，无论是“我从莫斯科逃走的故事？”或“我失去了阿拉斯加一处价值连城的金矿？”或“潘帕斯草原上狂奔的野牛？”伯蒂都会摇摇头，一脸期待地听他往下讲。
过不了多久，他的小脑袋瓜就会填满勇往直前的故事、激动人心的冒险、被亲吻的美丽少女、与子弹或兵刃缠斗的坏蛋、一袋袋金子、拇指那么大的钻石、失落的城市、崇山峻岭、蒸汽火车、飞剪帆船、潘帕斯草原、海洋、沙漠和苔原。
伯蒂走向高大耸立，带尖顶，雕刻有许多束朝下的火炬的墓碑，等啊等，可一个人也没看到。他呼喊“阿隆索·琼斯”的名字，甚至敲了敲墓碑侧面，也没听到回应。伯蒂弯下腰，想探进墓室喊他的朋友，可他的脑袋没有像过去那样，如同一片阴影穿透一片更深的阴影般顺畅无阻地穿过固体，而是狠狠地撞在地上，疼得要命。他又喊了一声，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再度小心翼翼地穿过那片绿植和灰色墓碑纠缠在一起的地带，回到原路上，惊动了停在山楂树上的三只喜鹊。
他没有看到一个灵魂，直到发现坟场的西南坡上屠杀之母那熟悉的瘦小身影。她戴着礼帽，披着披肩，正低头穿行在墓碑间，看着地上的野花。
“过来，孩子!”她喊道，“这儿有一丛旱金莲开得正艳，你何不为我摘上一些，放到我的墓碑前呢？”
听闻此言，伯蒂摘下一些红色和黄色的旱金莲，带到屠杀之母的墓碑边。饱经风霜的墓碑布满裂痕，残破不堪，只剩下一个还能看清的字：
笑
这碑文困扰了当地历史学家一百多年。
伯蒂恭恭敬敬地把花放到墓碑前。
屠杀之母向他微笑：“你真是个好孩子，要是没了你，真不知道我们的日子会少多少乐趣。”
“谢谢你。”伯蒂说，“其他人呢？你是我今晚见到的第一个人。”
屠杀之母凝视伯蒂，目光犀利。她问：“你的额头怎么了？”
“我撞到了琼斯先生的坟墓，很硬，我……”
屠杀之母抿起唇，歪着脑袋，礼帽下的明亮眼睛审视着伯蒂。“我以前叫你孩子，是吧？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你现在已经是个年轻人了。你几岁了？”
“大概十五岁吧，但我仍觉得我和以前一个样。”
屠杀之母打断了他：“我也依然觉得自己是那个在老牧场上编织雏菊花环的小姑娘。你还是你，这一点没有改变，但你又一直在变化，对此你怎么做都无法阻止。”
屠杀之母坐到自己残破的墓碑上，说：“孩子，我记得你来这里的那一夜。我说‘我们不能丢下这个小不点不管’，你妈妈和我看法一致，其他人则就要不要留下你开始争论不休，直到骑灰马的女士到来。她说‘坟场的各位，请听屠杀之母的话，你们骨子里还有一点慈悲之心吗？’接着所有人都赞同了我的看法。”屠杀之母顿了下，摇了摇头，“这儿不会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日复一日，每天都一个样。四季交替，常春藤生长，墓碑倒塌。可你到来了……你能来，我很高兴，我想说的仅此而已。”
她站起来，从袖子上扯下一块脏兮兮的亚麻布，吐了口唾沫，尽力踮起脚尖，为伯蒂擦掉额头上的血迹。“这样你才能见人。”她郑重地说，“不知下次何时才能见到你，保重。”
心怀一种前所未有的困惑，伯蒂走回欧文斯夫妇的坟墓。远远看到父母站在坟墓边上等他，他很开心。可走近后，他的喜悦变成了担忧：为什么站在坟墓两边的欧文斯夫妇就像彩绘玻璃上的人物一样？他们脸上的神情叫人看不透。
他的父亲向前迈了一步，说：“晚上好，伯蒂，一切可好？”
“挺好的。”伯蒂说。这正是欧文斯先生听到朋友这么问时一贯的回答。
欧文斯先生说：“能有个孩子是我太太和我一辈子的愿望，而没想到的是，我们居然能有你这么一个出色的孩子。”他抬起头，自豪地看着自己的儿子。
伯蒂说：“嗯，谢谢。可是……”他回头找妈妈，心想妈妈一定能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可妈妈不见了。“妈妈去哪儿了？”
“哦。”欧文斯先生看上去不太自在，“她呀，你懂的。总有些东西，有些时候，你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你明白吧？”
“不明白。”伯蒂说。
“我想赛拉斯正在等你。”说完，欧文斯先生就不见了。
午夜已过，伯蒂向老教堂走去。一棵原本生长在教堂顶部排水沟上的树在上次暴风雨中颓然倒下，还带落了几片黑黢黢的瓦片。
伯蒂坐在灰色长凳上等待，可不见赛拉斯的身影。
一阵风吹来。这是夏日的夜晚，天始终不会很黑，而且很暖和，但伯蒂的手臂上还是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说你会想我，你个笨蛋。”
“丽萨？”伯蒂诧异道。在与杰克们交手的那一夜后，他已经一年多没见过这个小女巫，也没听过她的声音了。“这么长时间，你去哪儿了？”
“我在观察。”她说，“一位女士非得把她做的事全都如实交代吗？”
“观察我？”
丽萨的声音近在耳边：“诺伯蒂·欧文斯，说真的，生命在活人身上真是浪费，因为咱俩之中有个人傻到对不起生命。说你会想我。”
“你要离开这里吗？”伯蒂问，“我当然会想你，无论你去哪里……”
“你真傻，”丽萨低语，伯蒂感觉到她握住了自己的手，“傻到对不起生命。”丽萨吻了吻他的脸颊、他的嘴角。她吻得那么温柔，让伯蒂困惑不解，不知所措。
丽萨的声音说：“我也会想你，永远。”
一阵微风，也可能是丽萨的手，拂过了伯蒂的头发。然后，他知道，长凳上又只剩他一个人。
他站起身，走向教堂的门，搬开门口的石头，拿出备用钥匙。这把钥匙是一位早已去世的教堂司事留下的。伯蒂用钥匙打开木质大门，试都没试一下能不能直接穿过去。门吱呀一声打开，如同在抗议。
教堂里很暗，伯蒂眯起眼也看得很吃力。
“进来吧，伯蒂。”赛拉斯的声音响起。
“我什么都看不见。”伯蒂说，“太黑了。”
“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吗？”赛拉斯叹了口气。伯蒂听到天鹅绒的摩挲声，接着一根火柴被擦亮，闪动的火苗点亮了屋子内部精雕细刻的烛台上的两根大蜡烛。
借着烛光，伯蒂看到赛拉斯站在一个大皮箱边上，这种款式的皮箱被人们称作轮船衣箱——大到能容下一个人蜷在里面睡觉。大皮箱边是赛拉斯日常携带的黑色皮箱，伯蒂见过几次，仍觉得这个箱子不同寻常。大皮箱镶着白边，伯蒂把一只手伸进空空的箱体，摸到了丝绸衬里，还有干燥的泥土。
“你在这里头睡觉？”伯蒂问。
“对，每当我离家很远的时候。”赛拉斯说。
伯蒂吃了一惊：在他的记忆中，赛拉斯一直待在这个地方。“这儿不是你的家？”
赛拉斯摇摇头，说：“我的家离这儿很远很远，也不知那儿现在还能否居住。我的家乡不太平，回家的路上会遭遇什么，我心里完全没底。”
“你要回去？”伯蒂问，不变的事终究要开始改变，“你真的要走？可是，你是我的监护人啊。”
“我曾经是你的监护人，但你已经长大，能保护自己了，而我还有其他要守护的东西。”
赛拉斯合上棕色大皮箱的盖子，拉紧系带，扣上搭扣。
“我能留在坟场吗？”
“绝对不行。伯蒂，这儿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哪怕朝生夕死。现在轮到你了，你要去经历你自己的人生。”赛拉斯的语气从没这么温柔过。
“我能跟你一起走吗？”
赛拉斯摇摇头。
“我还能见到你吗？”
“也许吧。”赛拉斯的声音带着怜爱，还有更多的情绪，“无论你见不见得到我，我无疑会再次见到你。”他把大皮箱靠墙放下，走向角落的门。“跟我来。”伯蒂跟在赛拉斯后头，沿着螺旋向下的小楼梯走向地下室。走到底时，赛拉斯说：“我自作主张，帮你准备了个箱子。”
一箱发霉的赞美诗集上放着一个小皮箱，外观和赛拉斯的皮箱一模一样，不过要小得多。
“你的东西都收在里面。”赛拉斯说。
伯蒂说：“赛拉斯，给我讲讲荣誉卫士吧。你是其中的一员，卢佩斯库小姐也是。其他还有谁？人很多吗？你们是做什么的？”
“我们的任务不多。”赛拉斯说，“主要负责守卫交界之处。”
“什么样的交界？”
赛拉斯没有回答。
“指阻止杰克那帮人之类的？”
“我们恪尽职守。”赛拉斯的声音透着说不出的疲惫。
“可你们做的是对的，我是说阻止杰克他们。他们太可怕了。他们是怪物。”
赛拉斯向伯蒂靠近一步，伯蒂不由抬起头，望着这个高大男人苍白的脸。赛拉斯说：“我并非一直在做正确的事。当我年轻时……我做的事比杰克可怕得多，我也曾是怪物，伯蒂，比所有怪物都可怕的怪物。”
伯蒂想都没想赛拉斯是不是在撒谎或开玩笑，他知道赛拉斯说的都是真的。“可你现在已经不坏了，不是吗？”
“人是会变的。”赛拉斯说完便沉默不语，伯蒂觉得他可能在回忆往事。片刻后，赛拉斯接着说：“年轻人，作为你的监护人，我感到非常荣幸。”他把手伸到斗篷下，拿出一个破旧的钱包。“这是给你的，拿着。”
伯蒂接过钱包，但没有打开。
“里面有钱，足够你启程探索这个世界，但仅此而已。”
伯蒂说：“今天我本想去找阿隆索·琼斯，可他不在，也可能是我看不见他了。我想让他给我讲讲他探访过的天南海北、岛屿、海豚、冰川、山脉。人们身着奇装异服，品尝山珍海味。”伯蒂犹豫了一下，“这些地方，它们依然在，我是说，外面有一整个世界。我能走遍世界吗？我能看尽风景吗？”
赛拉斯点点头：“当然，外面有一整个世界。你箱子的内袋里有一本护照，写着诺伯蒂·欧文斯的名字，费了好大劲才弄到。”
“如果我想法变了，我能回来吗？”伯蒂自问自答，“就算回来，这儿也只是个落脚的地方，而不再是家了。”
“你希望我陪你走到大门口吗？”赛拉斯问。
伯蒂摇摇头：“我还是自己走吧。嗯，赛拉斯，如果你遇到麻烦了，就叫我，我会去帮你的。”
“我，”赛拉斯说，“不会遇到麻烦。”
“我也这么觉得，但还是想和你说。”
教堂很暗，还散发着霉味、潮气和陈年石头的味道。平生第一次，伯蒂觉得这里好小。
他说：“我想看一看世间万物；我想把生命捧于掌心；我想在一个热带荒岛上留下脚印；我想和别人一起踢足球。”他停下来想了想，“我想要一切。”
“好啊。”赛拉斯说。他抬起手，像是在撩开眼睛上的头发——这动作可不像他。他说：“假如我真的遇到了麻烦，一定告诉你。”
“尽管没那可能？”
“借你吉言。”
赛拉斯的唇角仿佛挂着一抹微笑，或一丝遗憾，但这也可能仅仅是光影的小把戏。
“那么，再见，赛拉斯。”伯蒂伸出手，就同小时候一样。赛拉斯古象牙色的冰凉手掌握住伯蒂的手，郑重地摇了摇。
“再见，诺伯蒂·欧文斯。”
伯蒂拿起小箱子，打开门走出教堂，头也不回地沿着斜坡走到路上。
三更半夜，早过了坟场关门的时间。伯蒂不由想，到了门口他还能直接穿过去吗？难不成他还得折回教堂拿钥匙？可当他到门口时，却惊讶地发现供行人出入的小门敞开着，像是在等他，仿佛坟场本身正在与他道别。
一个苍白圆润的身影站在敞开的门边。她冲走近的伯蒂微笑，月光下，她泪眼盈盈。
“我来了，妈妈。”伯蒂说。
欧文斯太太揉了揉眼睛，又用围裙擦了擦，接着摇了摇头。
“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她问。
“饱览大千世界。”伯蒂说，“惹一些麻烦，再从中脱身。探访丛林和火山，沙漠和岛屿。还有人，我想遇到很多很多的人。”
欧文斯太太没有立刻回应。她深情地凝视了伯蒂一会儿，接着启唇唱起一首歌。伯蒂记得这首歌，当他还小时，妈妈经常唱着这首歌哄他睡觉。
睡吧，我的小宝贝，
一觉睡到自然醒。
若我没有说错——
长大后你就会看到整个世界。
“你没说错。”伯蒂说，“我会的。”
亲吻爱人，
共舞一曲，
找寻你的名字
和埋藏的宝藏。
欧文斯太太终于想起了最后几句歌词，她为儿子唱道：
面对生活，
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
走遍万水千山。
“走遍万水千山。”伯蒂默念，“前路千难万险，但我会迎难而上。”
他张开双臂拥抱母亲，就像小时候那样，尽管他抱住的可能只是一团雾气，因为路上已没了母亲的身影。
他向前迈了一步，穿过门，走出坟场。他听到一个声音说：“儿子，我真为你骄傲。”但这也可能是他的幻觉。
仲夏的天空，东方渐明。伯蒂走下山坡，走向活人、城市与黎明。
他的箱子里有护照，口袋里有钱。微笑一直在他的唇角上跃动，但笑意之中透着警觉，因为这个世界比山上的一个小坟场要大得多：他会历经险境，也会见证奇迹；他会结识新朋友，会再见老朋友，会犯错误，并在走遍万水千山之后，再度回到坟场，或与骑在矫健灰马宽阔后背上的女士一同驰骋长空。
但在此刻与未来之间，存在着生活。
伯蒂睁大双眼，敞开心扉，走进了他的生活。

《坟场之书》后记
我们曾经年轻，过着拮据的日子。我们家租的几间房在一家店面上，处在一栋细长老旧的楼房中。厨房和起居室在底层，中层是一间卧室、我的工作室和一个卫生间，最上层是一间宽敞的阁楼卧室和一个狭长低矮、几乎无法容一个成年人直立的房间，里头有一张婴儿床和一道幼儿玩耍护栏。我的儿子，两岁的迈克尔，喜爱儿童脚踏三轮车胜过任何东西，可房子里没有安全的骑行空间，他一骑就可能摔下楼梯。因此，我带着他和他的脚踏车穿过一条窄道，来到当地教堂边的坟场，这样他就能心满意足地骑来骑去，而我会坐在一旁，沐浴在阳光下拿本书看，时而看看迈克尔，时而看看灰色的墓碑，看那墓碑上被时间抹得模糊不清的名字，惊讶于一个孩子竟能在坟场中如此自在舒适。这就是这本书的起点，我要叫它《坟场之书》，就像吉卜林的《丛林之书》一样。
我上楼走进我的工作室，尝试写下一篇序章，内容是一个蹒跚学步的小男孩在父母吵架时离开房子，来到坟场。死亡天使露面表态，一个幽灵，或许是一个恶魔，同意将这个男孩抚养长大。序章的篇幅大概五页长，写得并不怎么样。(最近我找到了这篇序章的一份打印稿，好奇地读了一遍，摇摇头扔到了一边。)
我为这本书思考了许多。我对自己许诺：我会成为一名足够优秀的作者，让这部作品以最完美的姿态呈现。
我不断写作。
有那么一刻，我为写下这一本书的时刻遥遥无期而感到绝望，但我依然爱着坟场，爱着这一灵感。
十年后，我再次尝试。一天深夜，我看了一部纪录片，主题是南美洲的暗杀小队。一个女孩每天晚上都藏在一座陵墓中，而暗杀小队恰好没有进入坟场。尚未动笔的书中缺失的部分在这一刻倏然补全。留在坟场的理由：保护。没错，就是保护。
在威斯康星湖边的一栋小木屋里，我重新写了一遍故事的开篇(我已在脑海中设想清楚，一位吸血鬼愿意成为小男孩的监护人，一位狼人愿意教他知识)，可依然觉得写得不够好，并再次决定继续等待，等到有朝一日自己能写出不辜负这个想法的一部作品。这一版我不知丢到哪儿了，估计是找不回来了。
在2004年的某一天，我意识到自己的笔力已经到达一定层次，以笔力尚浅为由继续拖延本书似乎变得毫无意义。我开始动笔创作《坟场之书》，从中间择了一章写了一页，自我感觉写得挺差劲的，但我还是把这一段读给了我的女儿马迪听，因为她问我在干什么。“后来呢？”她问。这正是我需要寻找到的动力。于是我一鼓作气，写完了这个想要一块墓碑的女巫幽灵的故事。写完这一章后，我折回去写下开头，接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这么按顺序写了下来。
我在不同地方写下了各个章节。头三章在英国康沃尔的一栋乡村小屋里写就，那时是禁猎期，雾气像海洋一样环绕房屋，山坡顶端像小岛一样顶出雾海。天晴时，我就在花园里铺块毛毯写作，其他时候就在屋里的火炉边写作。
我在美国新奥尔良一家破旧的宾馆里写完第六章，《伯蒂上学的日子》。我在自家花园的凉亭里完成了最后一页，一边写一边强忍泪水。只在那一刻，我明白了我为何没在刚刚当爸爸时写下这本书。因为在创作之前，我得先陪伴我的孩子走完他们的成长历程，养育他们，爱他们，并在最后学会放手。
这本书销售了几百万册，我并不知道几百万意味着什么，这不过是一个数字。但我见到了许多读者，每一位对我来说都很真实。他们告诉我，书中的赛拉斯、丽萨·赫姆斯托克(没错，她和《车道尽头的海洋》里的赫姆斯托克家族有关)或伯蒂如何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向我展示身上关于《坟场之书》的刺青或他们亲手创作的相关艺术作品。他们教会了让我无法忘怀的一点：艺术是双向的交流。作者写下故事，赋予故事特定的含义；读者将这个故事联系自己的生活，对其有了和作者的本意不同的理解。
我练就了一项技能：在书的扉页熟练地画出一块墓碑，写上某人的名字。(不过我不会在墓碑上写小孩或未出生的宝贝的名字，虽然我不自认为是个迷信的人，但这多少有点拿命运冒险的意味。)
创作《坟场之书》以及为其创作作准备的生活历程让我明白了许多生活之道。我想有时是不是该去拜访一下赛拉斯和荣誉卫士的其他成员，看看这段日子他们在做什么。我知道赛拉斯在送伯蒂离开坟场后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发现在他离开期间，家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故事会到来吗？该来的时候它自会到来。
尼尔·盖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