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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情寐语2
作者：宝树 等
内容简介
 他们常常羡慕对方的生活，却又被各自的身份困锁。一觉醒来，身份互换，虽然难以应付新身份，但他们都从各自的遭遇里尝到一种新鲜，他们用着各自的身体谈情说爱，却在爱上一个人之后苦恼于怎么解释这场身份互换。爱一个人真的不被外在左右，爱的是他的灵魂吗？ 坚定的无神论科学家霍普金斯试图通过超维还原技术打破人们对宗教的幻想，却意外地让全球人类见证了耶稣死后复活的神迹。地球文明再次进入犹如中世纪的宗教狂热，连霍普金斯本人也成为一名挚诚的神甫 水无尘这一生，天生异相，幼年遭弃，一直是受人摆布的棋子，原以为挣脱牢笼找到个倾心相守的知己，到头来依旧是一厢情愿大梦一场，这世间终究没有一个人用真心待过自己。可是她错了，宫廷恩怨、天下纷争，与一个弱女子何干？他只要你好好活着，甚至不惜骗你。 每个故事都有非同寻常的奇妙构思，讲述人与人之间的奇情，给你最温情或者最残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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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换人生
文　阿难
<h3>一、突然而至的人生转折</h3>
黄渤和葛家宝之间的情谊，要从发小说起。
他们上同一所小学，属同一个年级，还是同桌。那时候政治语录余温还在，书桌两人共用，画条三八线，“两国”缔结和平协议，领土领空神圣不可侵犯，对于私自过界的物品，权属一律划拨交由对方。后来三八线政策黄渤主动要求解除，因为葛家宝总往这边扔垃圾。
这只是他们少时众多的故事之一，你知道，彼此情谊的建立需要长时间的互相折磨，黄渤和葛家宝后来又共同相守初中高中，在感叹世界之小永远不会有分离之际，他们却在大学阶段各奔东西。
你是不是已经在猜这是一篇描写大学生活的小说？
你猜错了。
时间的中轴还要再偏一偏，黄渤和葛家宝再次聚首时，他们彼此的新身份是医生和警察。
故事即将开始，这一年，他们刚好三十岁，步入中年。
中年，便是那长生不老的信念被突然破除，知道生活的全部动力可能仅仅只是惯性，对无力改变的现状充满沮丧和无奈，当然这只是黄渤的看法，葛家宝不这么想，他说他永远十八岁。他们倒也有相像的地方，就是都还没结婚，前者正应付层出不穷的相亲，后者则伴侣无数，却绝不从一而终。
“昨天见的妞怎样？”葛家宝特喜欢打听黄渤相亲的对象，这是他们俩每周固定的酒吧小聚的第一主题，就像是开场主持人报幕一样。
“银行中层，比我大一岁。”
“长相、身材？”
黄渤发现自己在描述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先想到社会定位，而葛家宝正好相反，他保持着食肉动物观察的单纯性。
黄渤努力回忆：“记不太清了。”
葛家宝眨了眨眼，他觉得黄渤这辈子是找不到女人了。他拿得出手，一米七八的身高，八十五公斤，壮和胖之间，估计再发展发展有可能滑到胖子的梯队里去。长相白净，小白脸那么白，是姑娘们嫉妒、老爷们儿看不起的那种白，圆脸小眼，笑起来有点阿弥陀佛的意思。高鼻梁厚嘴唇，但比例搭配得好，既显忠厚老成又能勾搭小姑娘上去掐两下。可黄渤的性格里就没勾搭人的那种气质，他像一块顽石朽木直愣愣地扎在大地之上，让姑娘家一看就想起荒凉和干燥，他有点像洋葱，内核美味，但剥皮的过程痛苦。
他们一时谁都没说话，酒吧唱台上是新来的马来西亚歌手，歌声摇曳风情万种，黄渤喝甜腻香槟，葛家宝要血腥玛丽，烈酒壮人心。
“葛家宝！”一个娇滴滴的声音飘荡过来。旁边的男人大多侧目寻找这声音的主人，显然这并不困难，一个着浅灰色包臀裙的姑娘正向这边走过来。这女人眼角上挑，扎马尾，长脖颈，银色水晶高跟鞋落地铿锵，她像一头母狮带着非洲草原的热浪。葛家宝举杯示意，她优雅入座，磕了磕手指间的香烟，打火机瞬间从四面八方递过来，她像是看不到这些殷勤，自己从包里取出打火机：“最近很少见你？”
葛家宝耸了耸肩：“公差跑外地办案。”
“你朋友？”她扫了一眼黄渤。
“好朋友。”葛家宝强调。
“粉红佳人？”她看着桌上黄渤的酒笑，“没力道啦。”示意酒保来一杯朗姆酒加冰，“我叫冉维维，初次见面。”
黄渤不太敢直视她的脸，怕心里忽然而至的秘密被她捕捉猜透。他低着头频频冷场，冉维维觉察自己不合时宜，便站起身道别：“我有事先走。”她的视线和葛家宝有一瞬间的纠缠，像是心照不宣的一个约定。
黄渤有点嫉妒那个约定，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女孩都喜欢和葛家宝约定，你看他事事都无所谓，自己日日努力规划人生进退，而他，全凭当时心情一时兴起，他在自己生活准则的对岸，可现在，黄渤又不得不承认，那个对岸轻松畅快，令人向往。
结果手机铃声告诉他你还在岸的这边，来电显示是医院号码，黄渤大概猜得到内容。
葛家宝知道今天这局要提早散了，因为他看到黄渤听电话时脸上表情越来越严肃，那些化验单据数值的询问，听上去就像火星文。葛家宝特熟悉这种感觉，鸡同鸭讲，对牛弹琴，他做无数次的后者。他不爱读书，就像和书有杀父之仇似的，在校那会儿他没觉得读书和不读书之间有什么区别，直到现在他才模糊意识到，这是有分别的：黄渤开二十万的轿车，自己开警用捷达；黄渤住滨海新区一百一十五平方米的房子，自己住老城区父母留的一套旧房。对比之后，就会有那么一点羡慕嫉妒恨。
任何生活持之以恒，都让人乏味。
“我得马上回院里，住院部那边有个病人情况不太好。”
一如所料，葛家宝挥手示意埋单。“我送你。”他知道黄渤的车前两天被撞了，正在4S店修呢。
两人刚进停车场，就看到有人被围殴，葛家宝上去喊：“干什么呢你们！”
那帮人听到有人喊话，都停下来，像是领头的人蹦出来咧着嘴：“还他妈有见义勇为的。”
葛家宝掏出警官证件：“都不许动啊。”
白道身份一亮，人散得跟水似的，葛家宝还想追呢，黄渤一把抓住他：“还追什么啊，你能追上几个啊，都追上了拿你这车当‘面包’呢，赶紧看躺下那个。”
葛家宝觉得黄渤说得有理，两人跌跌撞撞地跑上前一看，在地上躺着呻吟的竟是个和尚。
“你说你要是骗，你找个老头、老太太什么的。”葛家宝猜想八成这人是个骗子。这年头剃个光头，穿一布衣弄一草鞋，就敢和来往的人说施主你好面善。
黄渤俯下身在躺着那人身上按来按去，确保没什么大碍才说道：“您没事吧？”
那和尚大概年过六十，一脸慈善，摇了摇头道：“刚才和你喊话的小伙子，我说他面有戾气，不出两个月必有横灾。”
黄渤扑哧就笑了：“那么多人，您得说有横财。”
老和尚很认真地摇头：“我说的是真的。”
葛家宝像是验证了自己之前的判断，一副“你看着就是骗子嘛”的表情望着黄渤。“那您说说我俩这面相怎么样？”
老和尚笑了：“你们自有心头事。”
黄渤听着极有兴趣：“这心头事是什么？”
葛家宝直皱眉，他没想黄渤还在那儿当真。
“人生如梦，亦幻亦真。”老和尚就留这么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拍了拍身上的土，跟没事儿人似的，走了。
葛家宝和黄渤面面相觑，上了车葛家宝说这老头儿八成疯了，黄渤跟着点头，但两人心里其实都有一种说不上的奇妙感觉。
人生折转，自此开始。
<h3>二、世界末日</h3>
葛家宝早上是被黄渤的电话叫醒的，电话那边就像是世界末日。
“你现在在哪儿？！”
“我？家啊。”葛家宝揉着眼睛，困意仍然占据着身体大部分。
“你在谁的家？”
“嗯？”葛家宝一咧嘴，他想黄渤这是怎么了，他在床上扭动两下坐起来，猛然间发现四周环境陌生，人便一下子激灵起来，这根本不是自己的家！“我操，昨天我喝了？”他像是自言自语。
“果然。”黄渤像是验证了某种猜测，“你现在应该是在我的家，我在你这儿呢。”
黄渤这么一说，葛家宝才发现陌生的环境又熟悉起来，“我怎么在你这儿？”他站起身走出卧室，“我记得昨天我分明回的自己家。”等到走过中厅落地镜子前，葛家宝愣住了，他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竟然是黄渤的模样。
“天啊。”葛家宝的语气就像是人弥留时的最后失语，他在镜子前来回摆弄起自己，清晰的疼痛感仍让人觉得这是在做梦。
“想喊就喊出来吧，我刚喊完。”黄渤在电话那头说道。
葛家宝和黄渤两家离得不远，他们约在圣宝粥铺见面，那里是这一带白领早餐聚集地，每天清晨都硝烟弥漫，人声鼎沸。葛家宝和黄渤找一最偏僻的角落坐下，两个人看着对面的“自己”，感觉异样并且诡异。男人和镜子的关系不大亲密，他们很少花时间如此专注地观察自己，但现在黄渤和葛家宝都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摸对方，也就是对面那个“自己”的脸，神情专注迷离，周围人惊作天人，纷纷离席避让，五米左右的无人半径顷刻就出来了。
“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葛家宝问。
黄渤陷入沉思，他在头脑里一遍一遍重演昨天的事情，然后忽然想起：“那个和尚！”
葛家宝仍旧半信半疑，黄渤看了看手表：“我上午九点有一个手术，昨晚那病人的情况不太乐观，我现在得马上去医院，你去昨天那个地方找那个和尚，我手术一结束就和你联系。”
黄渤这就要往外走，葛家宝一把拉住他：“是你去找那个和尚。”他指了指自己的脸，“我去医院。”
黄渤这才反应过来，在外人看来，他是葛家宝，而葛家宝才是黄渤。他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感觉头疼。“你到我科室去找主任，就说今天不舒服，上不了手术台，下午你就跟着跑住院部。记住，什么话都不要说，这关系病人安危。”
“嗯，嗯。”葛家宝也寻思自己该交代什么。两个人就跟留遗言似的，最终结果是黄渤利用葛家宝的职务之便去找老和尚，而葛家宝仍为人民服务，只是从警察变成了医生。
葛家宝多少年不穿这样正式了？休闲西服，白色衬衫，小马甲笔挺利落，皮鞋乌黑发亮，黄渤的衣柜里各种考究的职业装让人觉得中产阶级真他妈腐朽。他在行人匆匆的医院大厅感受另一种生活的归属，嘈杂之中，万籁俱寂，他甚至不由自主地张开手臂。
“黄渤你干吗呢？”有人在背后一推他。
葛家宝回头看到一个中年妇女，慈眉善目：“没，姐姐，没干吗。”
“姐姐？”中年妇女显然对这个新称呼感到新奇，自从她当上了护士长，小辈对她的统一称谓再怎么也是个阿姨。
葛家宝赶紧溜进电梯，他反复默念自己的新身份，十三楼的电梯门一开，一个扎着马尾、个头高挑的护士站在葛家宝面前：“给你打了五六遍电话怎么不接？”
“我？”葛家宝开始浑身上下翻手机。
“在包的外层。”她提醒道。
葛家宝果然在那里找到了黄渤的手机，他看着眼前这姑娘一拍脑门：“你是于小溪吧？”他记起黄渤曾提过他们科室一护士，就跟贴身秘书似的，对他的各项习惯了如指掌。葛家宝说这姑娘肯定是喜欢你，黄渤摇头，说她有一特神秘的男朋友，从来没人见过。
“你是黄渤吧？大早上玩扮家家。”于小溪上前一把架起黄渤，“昨晚那病人情况糟糕，需要马上手术，病人那边已经推进去了，主任还特意交代等你一到立即手术，我在这电梯口堵你半天了。”
“啊？不是。”葛家宝在那儿推辞，“我那什么……”旁边的于小溪也不听他解释，给他扒了外套就往手术室里推，一边推，于小溪一边拿着病人的病历作最后的情况汇报。
“不是，我不行，我……”已经没人听葛家宝解释，硬生生给他送进了亮起红灯的手术间，里面的医生一看主刀来了，手术即刻开始。
葛家宝是警察，也见过不少尸体，但这种一圈人围着一个躺下的，还都拿着刀叉，就跟异形要开饭的场面一样真没见过。大家叽叽喳喳之后，是迅速利落的切割，身体是遮蔽光的容器，这一刻，光明射入。
葛家宝感到胃液翻腾，像是吃了韭菜之后的辛辣，喉头一紧一松，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便硬挺挺地倒地。因为身体没有松弛的过程，倒地的声音巨大，手术室这下乱了套，在一片混乱之后，替补主刀医生赶场，而他自己被人给抬出这窘困之地。外面的家属一看有人给抬出来，连担架都省了，以为亲人无救了，一时间扑过来的，跪倒在地的，捶墙的，一片哭天抢地。跟着葛家宝一起出来的于小溪吓得不行，场面几乎失控。
而葛家宝，则偷偷地挤着一只眼拉身旁的于小溪说：“不知道怎么弄的，刚才眼睛忽然一花。”
黄渤站在警局的衙门口，看广场整齐停放的警车，清一色白底黑字，深灰色的大楼高耸威武，只是副楼上挂着的“食堂”二字有点破坏这种庄严景致。他前脚刚踏入大门，电话就响了。
“在哪儿呢？葛家宝。”
黄渤看来电显示上“维维”两字半天，才反应过来是那天见面的冉维维。“局里。”
“你是不是忙呢？”冉维维猜。
“没，没有。”黄渤实事求是。
“我这边有点事，能过来吗？”
黄渤眨了眨眼：“能。”
“你今天说话怎么跟爆黄豆似的，行，老地方，见面聊。”冉维维那边收线了。
黄渤听着忙音愣了半天，又把电话给拨回去了：“老地方在哪儿？”
冉维维认定葛家宝今天肯定是病了。
冉维维的工作，日夜充实。她白天是商场柜台销售，晚上跑夜店兼职领舞，典型赚钱不要命。等黄渤赶到天府商场一楼的咖啡馆，冉维维正叉腰站在巨大的落地广告橱窗前，旁边还有一年轻姑娘，身穿商场制服，脸上好大一块瘀痕。冉维维见黄渤到了，拉着他便进了咖啡馆：“一会儿那孙子反击你就喊你是警察。”
“啊？”黄渤没明白，冉维维径直走到中厅一桌年轻人中间，问身后的姑娘刚才谁动的手，那姑娘哆哆嗦嗦地指了指其中一人，冉维维抄起一玻璃杯就拍过去了：“买个东西你他妈至于打人吗！？”人群一下就炸开锅了，冉维维这还不够还要抄第二个，旁边的人不给她机会了，黄渤还在那儿傻看着，直到冉维维的脸挨了一拳才反应过来，冲过去喊：“都别动，我是警察。”
鬼才不动，那帮人瞬间蒸发，冉维维横在沙发上，右眼睛成熊猫，肿胀封死。黄渤把桌子上的冰块用手巾包好递给冉维维，冉维维给了他一脚：“早干吗去了？怎么呆头呆脑的。”
黄渤没说话，他真是呆头呆脑。
<h3>三、人生中的歇脚地儿</h3>
这一天能顺利结束，黄渤和葛家宝都心有余悸，他们还难以应付新身份，但都从各自的遭遇里尝到一种新鲜，他们对此心照不宣，表面上交代一天行程全都是抱怨。黄渤嘱咐葛家宝继续装疯卖傻，而葛家宝告诫黄渤离冉维维远点儿，那是个拿不住也不省心的女人。黄渤嗯了半天，他没有告诉葛家宝一会儿自己还要去医院接冉维维回家，因为害她白班夜班全都歇菜的人正是自己。
医院那边冉维维的右眼蒙了块纱布，因为这总比封死的熊猫眼好看得多，黄渤赶到的时候看到她正在大厅和护士理论，护士指着墙壁上禁止吸烟的牌子，黄渤站在转门后看着冉维维感叹，她真是有无穷的精力。
“你怎么才来？”冉维维看到黄渤进来立刻撇下护士，就像扔下一个因为打发时间不得不摆弄的玩具。
“去葛家宝那儿，不是，去黄渤那儿办点事。”黄渤说顺了嘴。
“黄渤？”冉维维眉头一皱，“就是你说的那特隔路的哥们儿？酒吧那天见过那个？”
“隔路？”黄渤重复了一遍，“我是这么说的？”
“腐朽的中产阶级，有时候跟神经病似的，不是你说的？”冉维维指着黄渤继续形容黄渤。
黄渤做了个恍然大悟的表情，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是是，就是他。”
“他还没结婚？”
黄渤继续张着嘴：“是，还没结婚。”
“中心医院哪个科的？”
“心血管科，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我一妹妹说今年要嫁人，帮她物色物色人选。”
“现在都流行先定目标？”
“别想歪了，人家好姑娘。”
黄渤一笑：“你承认你不是好姑娘？”
冉维维给了黄渤一下：“我眼睛忽然好疼。”
黄渤赶忙举手投降。
冉维维的家住海道公寓，商圈中心，四十五平方米，拎包入住。这种小型公寓简直就是为单身女子量身打造。黄渤站在屋子正中都不知道往哪儿坐，这里就跟被龙卷风袭击过一样，一片狼藉。等好不容易在床角折腾出点儿地方，一声凄厉的猫叫吓得黄渤又弹了起来。冉维维从洗手间探出头来看他这副模样直笑：“没见你怕过猫啊。”
一只金卷波斯猫从床下细缝里蹿了出来，又蜷到沙发上。“猫粮在冰箱里。”冉维维扔下这么一句又缩了回去。
黄渤怕猫怕狗，小时候被前者挠过，被后者咬过。在医院打狂犬病疫苗时哭得那个伤心，这种记忆种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并随年龄一同成长。他低下头尽量不去看那只猫，洗手间传来哗啦哗啦的水流声，最开始他还没发觉，直到注意力逐渐从那只猫身上松懈下来，他才觉察冉维维正在洗澡，黄渤突然有点紧张，他看到床头柜上有拼好两面的魔方，便拿过来摆弄。
很快，冉维维出来了，披着浴巾不断擦拭着头发，水滴顺着她光洁的小腿往下淌：“你怎么坐得跟个小学生似的？”冉维维见了黄渤的姿势直皱眉，她一手夹着浴巾，一手抱起那只猫把它放到客厅地毯上，从冰箱里翻出猫粮喂它。“要喝啤酒吗？”冉维维问。
黄渤支支吾吾地“嗯”了一声，冉维维又从冰箱里拿出两罐啤酒，启开一瓶喝了一大口：“啊，洗澡之后来一罐冰镇啤酒真舒服啊。”她眯着眼，一副陶醉的神情。
黄渤觉得心里什么东西咣当了一下。
“你今天都没精神？”冉维维一蹦一跳的，她想用刘海挡住熊猫眼，但她荷叶摆的弧度不够，“给你点兴奋剂好了。”冉维维站到黄渤身前一脸坏笑，只见她把浴巾一抽，“当当当当。”她整个人成大字形站姿，浴巾飘到地上。
黄渤“啊”了一声，本能地低头，只是眼角不利落，偷瞄了几下，他看见冉维维穿着灯笼裤、海军式胸罩在那儿笑得前仰后合。
黄渤知道自己被耍了。
“你今天倒像个纯情小男生。”冉维维哈哈笑着，“晚上住我这儿别走了。”
人心总是无来由地先表示情绪，然后理性在事后总结。就像现在，冉维维的话让黄渤的心一紧，嫉妒朽人心。他站起身，整个人都有点无措，结结巴巴说自己有事要走。
冉维维一愣，随即耸了耸肩：“随你。”黄渤走得跌跌撞撞的，冉维维站在窗台看着他的背影，觉得葛家宝八成突然吃错药了，“玩笑忽然都开不起。”她叹了口气，看到床头柜上那个魔方竟被六面拼好，“还说自己不擅长？明明魔方玩得这样好，怪。”
葛家宝没想到黄渤还能回来找他，他光着膀子拎着哑铃去开门，黄渤跟被咬了的狮子一样，脸上带着狠劲。
“谁惹你了？”葛家宝开冰箱去拿饮料，“喝什么？”
“你和冉维维上过床？”黄渤单刀直入。
葛家宝身子停顿了那么几秒，然后轻蔑地一笑：“喂，她在夜店当领舞，天天脚都泡河里。”
“我还是一特隔路的人，是吗？”黄渤继续问。
葛家宝“咣”的一声把冰箱门狠狠关上：“怎么着，用我的身体占到便宜还嫌不够？！”
黄渤上去就是一拳，可惜，关羽门前耍大刀，葛家宝一个格挡，抵住黄渤的腰部一脚将他荡开，黄渤反扑，两个人从厨房滚到客厅，葛家宝一记重拳打在黄渤小腹上，黄渤当场就跪下了。
“没事吧，你说你这何苦？”葛家宝低下身去扶黄渤。
黄渤趁着葛家宝低头，一记直拳结实地打在葛家宝的眼睛上，葛家宝整个人都往后仰，躺在了地上。
“这下满意了？”葛家宝没起来，看着天花板，用手轻轻擦了擦受伤的眼眶，“一个女人，至于吗？”
小腹的疼痛让黄渤坐在地上：“你知道吗？”他说，“在酒吧里第一眼见她，我就知道我完了。”
“见到漂亮姑娘男人都这么说。”
黄渤摇头：“第二次见她就看她举个杯子在人群中厮杀，看她被打我就特想上去抱一下她。”
“你不会真喜欢上她了？”葛家宝一闭眼，竟笑起来。
“有那么好笑？”
“冉维维她……”葛家宝想说什么又忽然打住不说，“算了。”
“想说什么？”
“冉维维没日没夜，是因为他弟弟。”
黄渤爬起来：“她还有个弟弟？”
“还不如没有。”葛家宝说道，“她那老弟，赌，命都不知道搭进去多少回！他欠地下钱庄好几百万，人都跑喽。”
黄渤听着头有点大：“那找她弟弟去啊。”
葛家宝直摇头：“难道要抓自己弟弟去送死？！”
葛家宝见黄渤不说话：“赶紧回去看存折，上面零够不够数。还有啊，我和她之间可没你说的那么复杂，人家卖艺不卖身啦。”
“你刚才怎么不说？”黄渤坐起来。
“看女人、兄弟哪个重要，结果发现我的命不值钱。”
葛家宝是看着黄渤背着炸药包上去的，但他拦不住，他觉得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再往前挺就没意思了，大家好不容易有机会重新体验人生，总不能第一步就陷进去了，葛家宝这么想时真没想到自己接着也会撞到鬼。
这鬼就是于小溪，她跳楼了。
准确地说，是准备跳楼。葛家宝早上就发现这丫头情绪不对，女人情绪不好最好别装知心姐姐，因为她可能正寻找发泄的机会，找不到命门就会一击必死。午休刚吃过饭葛家宝就听住院部那边乱了套了，他叼着个牙签在门口张望，护士长看见他在，赶紧跑过来说：“你们科室于小溪要跳楼。”
葛家宝以为自己听错了。
“于小溪要跳楼。”护士长重复了一遍。
“演电影啊。”葛家宝咧着嘴，骂了句脏话，张望住院部大楼，真有一身影在十三楼窗台那儿坐着。
“你还幸灾乐祸是不是！”护士长对葛家宝这么不严肃的态度表示愤慨。
“没有，没有！”葛家宝赶忙摆手，他走近了观瞧，“报警了吗？”
“已经报了。”护士长急得直跺脚，“这孩子可别做什么傻事。”
葛家宝在楼下看不太清，但大体还是能看出于小溪是拿着个电话不知道和谁在讲，看动作是越来越激动。
“不能等了，我上去。”葛家宝感觉不对，直奔住院部大楼电梯。
“你疯了，你能干什么？！”护士长在后面追他。葛家宝上了十三层发现于小溪所在的房间是医疗间，防盗门内锁，根本打不开，他又直奔十四层，“赶紧给我找速降的绳子。”他指挥在十四层围观的众人。
“速降？！”护士长拦着他，“你往哪儿降？别一会儿还得救你。”
葛家宝笑，指着十四层窗户内突出的挂钩：“这就是速降用的，赶紧找绳子。”
护士长半信半疑地看着葛家宝。有人把找到的粗尼龙绳递给葛家宝，他把绳子绕在锁扣上，并熟练地在自己身上打出几个结扣，护士长还要拦，葛家宝说再晚于小溪可就真跳了，他也没等护士长回话，一个跃步就上了窗台。
“你们拉住这根绳子。”葛家宝指挥后面的人，他使劲地拽了拽绳子，一跃而下。
后面人看他一跳，都“哇”的一声。
葛家宝勇敢？其实他怕得要死，第一眼看窗户下都要晕。但于小溪就在那儿放着，生命脆弱易碎，等不了了。他不是医生，无法像这个职业的人等于小溪跳下去再拼尽全力，他是警察，他在潜意识里的那种职业习惯就是跳下去之前是他的努力范畴。
葛家宝就跟蜘蛛侠似的挂在楼体外面，于小溪那边手机都已经扔了，不断往下看，葛家宝从天而降，用脚夹住她，于小溪吓了一大跳。
“祖宗，别闹。”葛家宝试图用手抓住于小溪。
“你别抓我，不然我马上跳下去。”于小溪使劲挣扎，下面人发出“啊啊”的紧张叫喊。
“好，好，我不抓。”葛家宝投降，“跳楼这种死法很惨的。”
“要你管。”
“为了男友？”葛家宝脑袋就跟电脑似的，快速运转。
于小溪不说话。
“神秘男友，让我想想。”葛家宝摸着石头过河，“你这有点表演形式，观众就在对面吧？”
于小溪怒目而视。
“住院部总共二十层，你跑到这层自杀，反正五层以上结果都差不多。”葛家宝拉着长音，他侧过头看着住院部对面的医院主楼，“你那个神秘男友我看就是咱们医院的。”
于小溪脸上闪过一丝惊慌。
葛家宝知道自己还在正确的路上跑。“十三层。”他看着对面主楼十三层，“那是我们科室楼层吧？”
“你别猜了。”于小溪想制止他。
葛家宝看到主楼十三层有一间窗户拉着窗帘，正是心血管科室，葛家宝想起心血管科里除了主任还有一男的，平常文文静静的，长得有点烟视媚行，不过听说结婚早，孩子都满地跑了。“你不会吃窝边草吧？”他问。
于小溪拧着头。
“人家都把窗帘挡上了，说明他根本不在乎你的生死，你以为死了就能让他良心不安？弄不好人家还巴不得你死，好摆脱橡皮糖呢。”
于小溪努力控制眼泪不流下来，她看了一眼对面那挡着窗帘的窗户，心彻底凉了。
葛家宝暗叫糟糕，怪自己话说过了。于小溪的爱恨表情逐渐消失，只剩下淡然，电影里慷慨赴死的表情不过如此。“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葛家宝一咬牙，救人要紧，“你干吗不给我一个机会？”
于小溪抬起头望着葛家宝。
葛家宝赶忙肯定地点头。
“你一直喜欢我？”于小溪问。
“嗯。”
“你骗人！”
“真的，我骗你干什么。”
“我又不是小孩子。”
葛家宝特敢想敢做，他竟贴住于小溪嘴对嘴吻了下去，于小溪的嘴边都是眼泪的咸味，葛家宝趁着她愣在那里的瞬间把绳子给她套上了。“速降特刺激。”葛家宝说着身体一荡，他抱着于小溪从十三层滑下来，于小溪吓得紧紧抱住葛家宝，他们谁也没再说话。
黄渤这些天心头横着冉维维，他回去数存折上的零，在手机电话簿里冉维维三字上反复踌躇几百遍，终究也没按下去，特简单一动作却让人忐忑后怕。可命运总会照顾这些单相思的男男女女，没几天他就在警局碰到了冉维维，迎面擦肩，但冉维维没有任何招呼，她被其他警员领着，整个人都像失了魂魄，黄渤在背后喊她，她也没回头，负责领路的警员给了黄渤一个眼色，他便跟了上去。
一直走到停尸间，黄渤才恍惚明白，冉维维的弟弟出事了。法医揭开盖在死者身上的白布一角问道：“是他吗？”
冉维维的眼神直愣愣的，好一会儿停顿才疲惫地点点头。
“是自杀，发现尸体的时候大概已经死了三天。”
遗物里有封信是写给冉维维的，纸张已经破烂不堪，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姐，我把命抵给他们了，家里有你，我走得放心。帮我跟爸妈说对不起。”最后三个字像是被水点开了一样，字迹模糊。
“傻逼。”冉维维跑回停尸间，法医还没明白过来，她就已经掀开盖在弟弟身上的白布，一个巴掌打在了他的脸上，“爸妈最疼你，他们从来舍不得打你。”赶来的警员把她架起往外抬，冉维维的腿在空中直蹬，“今天我替他们打！”
黄渤以为冉维维会和自己说些什么，但一路上她都没有话，黄渤看不到她的脸，她一直盯着车外，看城市里那些永远一成不变的景色。
“你还好吧？”黄渤问。
“死了好，清静。”冉维维像是自言自语，她的头仍没有转过来。
这种冷淡的态度一直持续到黄渤离开，黄渤想留下来说几句话，可冉维维完全没有奉陪的意思，她开着公寓的门，一副请的姿势。黄渤几次欲言又止，最终鼓起勇气说道：“你弟弟欠下的钱，我会想办法。”
冉维维脸上有嘲讽的笑意一闪即逝：“你那点薪水？贪污腐败？”
“我不是那个意思。”黄渤直摆手。
“那你什么意思，可怜我？”
“我喜欢你。”黄渤脱口而出。
冉维维怔了一下，随即摇头道：“你吃错药了。”
“我其实不是……”黄渤那“葛家宝”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冉维维就已经把门“咣当”一声给关上了，黄渤在门外来回踱步，总觉得这样走不行，等到终于想好台词要去敲门，却听到门里面传来冉维维撕心裂肺的哭声。
黄渤举起的手缓缓放下，他靠在冉维维家的门上，觉得刚才想好的话一句都用不上了。
跳楼事件后，葛家宝还在琢磨以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于小溪，结果他发现自己真是多虑了。于小溪姿态调整得比他还要迅速，事后没两天她就交代自己了：“你是不是觉得我挺傻的。”
葛家宝也不回答，搔头。
“你喜欢我？”于小溪看着葛家宝。
葛家宝眯着眼，没等回答呢，于小溪接着说：“我怎么感觉你这一阵子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车祸，脑子撞坏掉了。”
“我知道你那时是骗我。”
葛家宝耸了耸肩：“吻倒是真的。”
于小溪脸一红：“我有件事求你。”
“说说看。”
“能和我结婚吗？”
葛家宝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结婚，我们。”于小溪重复一遍。
“你都知道我是为了救你。”
于小溪咬了咬嘴唇：“见见我父母好吗？”
“不是，我是说……”
“只见见我父母，不然我可能哪天还会跳。”
葛家宝没办法只好答应，只是他没想到和于小溪父母见面的地方不是在饭店，而是在军区疗养院。
“怎么来这儿？”那天葛家宝特意穿了西装，于小溪也不回答，她牵起葛家宝的手，葛家宝发现于小溪的手好小。
等到了住院部四楼，于小溪拉开405病房的门，一位面目慈祥的中年妇女立刻起身迎了出来：“你们来了，快坐。”
葛家宝低头叫伯母好，抬起头时看到病床上躺着的中年男人正努力坐起来。
“爸爸。”于小溪把买来的花束放在床边，将中年男人扶了起来。
“伯父好。”葛家宝明白过来，低头问好。
于小溪的母亲像是看件宝贝，里里外外仔细端详葛家宝，弄得葛家宝有点脸红，在年轻姑娘面前的那点调皮都被收敛得干干净净。
“你什么时候离婚？”于小溪的爸爸冷不丁插进来一句，是军人的那种单刀直入，眼神带着巨大的威严。
“离婚？”葛家宝张大了嘴，于小溪对他直眨眼，“啊，正在办手续。”他反应迅速。
“还要多久？”中年男人不断鄙视葛家宝。
“第一次见面怎么就这样说话？”于小溪的母亲出来圆场，“不急，慢慢来。”
葛家宝就在这一言一语之中，对于小溪的事猜得八九不离十，他看着于小溪，于小溪也看着他，葛家宝不由得叹了一口气。
离开医院的时候，葛家宝问于小溪：“这就是跳楼的理由？因为你爸的身体？”
于小溪点头：“医生已经让我们做好心理准备，可我现在也没准备好。上去的时候没想真跳，就是想威胁他摊牌。”
“让男人离婚可太难了。”
“以前听的是理论，现在结合实际了，那你说你们男的为什么不愿意离婚？”
葛家宝笑：“婚姻都是一样，柴米油盐过日子，再新的人也会成旧人，再换一个或许还不如上一个贴心，有时身体饿，日日米饭也会想着吃点面食。”
“那你呢？”
“大家都是普通人，男女皆然，都有情感弱点。”
于小溪听着啧啧称奇：“以前以为你是个呆子。”
葛家宝点头，他和于小溪观点一样，黄渤就是个呆子。“现在怎么收场？”
“什么收场？”
“你爸那儿，还有他？”
于小溪摇了摇头：“我爸那只能瞒一天是一天，和他算是彻底完了。”
“你说你怎么看上他了？像京剧里的旦角似的。”
于小溪对葛家宝的调侃也不生气，她只是摇摇头：“他很温柔，也很细心，你只是不了解。”
葛家宝打了一个哆嗦：“形容得越好才是越讽刺。”
“父亲一直放不下我的事情，他希望走前能看到我一切顺利。”于小溪使劲吸了几口气，控制情绪。
“癌症？”
“肝癌晚期。”
葛家宝脑子里有那么一瞬闪过黄渤，他咬了咬牙：“行，我们结婚。”
于小溪停下脚步，睁大了双眼看着葛家宝，葛家宝点头：“你爸走了，我们不行再散。”
于小溪忽然紧紧抓住葛家宝，她强忍着眼泪，葛家宝也不说话，眼前的姑娘不见得多坚强，但就是没倒下，他心里就这么晃了那么一下。
黄渤想着怎么和葛家宝说冉维维的事情，而葛家宝则寻思怎么讲他和于小溪的事，两个人各有心事谁都没先开口，等两人发现这种沉默极不自然的时候，都抬起头看着对方。
“冉维维的弟弟自杀了。”黄渤说道。
葛家宝一怔，身子不由得往后靠：“什么时候的事儿？”
“上周。尸体是死后才发现的，在郊区山上的树林里。你们认识？”
葛家宝苦笑：“总抓他，维维拜托我尽量护着他，我知道早晚有一天会出事，赌，是治不好的心理疾病，但他是个顶好玩的人。”葛家宝点起一根烟，“维维她怎么样？”
黄渤摇头：“很糟糕，我想帮她。”
“怎么帮？替她还弟弟的债？”
黄渤点头。
“你不了解冉维维，她要强，还是死脑筋。当年她弟弟被人砍，是我把他给保出来的，她竟然跑去我那儿问我要什么，这种泾渭分明的人生观，以为事事都能全凭双手，总想着这辈子谁也别亏欠谁，怎么可能？又不是孤岛，这样的女人再好看，也不可爱。”
“太完美的女人，才不可爱，当你看到她露出致命弱点，才会想要保护她。”
葛家宝皱眉，他本来想接着讽刺却忽然想起了于小溪，想到了她的弱点。“黄渤，我跟你说个事。”
“忽然这么严肃？”
“我和于小溪可能会结婚。”
黄渤差点儿没趴下：“你们是怎么搞到一起去的？”
“你不是也和冉维维撕扯不开？说来话长。”葛家宝就把于小溪前前后后的事情交代了。
“我都没看出科室那俩人有问题。”
“你整个就一个呆子。你看结婚行吗？”
“行。”黄渤点头，“但是，你不能用我的身体。”
“你这不废话，你用的不也是我的？”
两个人这才发现绕了半天，又回到那和尚身上。
这些天黄渤和葛家宝疯狂地进各式寺庙，局里、医院里都传言这两人是要出家。除此之外，于小溪的父亲单独找了葛家宝一次，这次见面于小溪毫不知情。那天是于小溪的母亲打来电话，葛家宝准备了一晚上的缤纷台词，结果于小溪的父亲开诚布公：“你不是我女儿的男友。”
一句话，宣判了。
“啊？”葛家宝装傻，他还不好判断话里深浅。
“跟着我那女儿一块儿疯，但看得出，你是个好小伙。”
葛家宝搔头，“好”字是统筹概括，不问细节标准。
“不用瞒我，等你到这个岁数，幸运的话，只剩下脑袋还算灵光。她的事情我早就知道。”
葛家宝低头搓手。
“我劝过她，看得出她痴心，我们都年轻过，事情闹到现在这样也有预料，说要结婚，结果还不是和之前一样，还拉来个人骗我。”
葛家宝抬起头，知道瞒不住：“她是孝心。”
于小溪的父亲摆了摆手：“这和孝心无关，我担心与否，不过都已经半条腿进土了，她过得好不好，却是日日年年。”
“她是怕这时候您再受刺激……”
“她要是能实事求是和我说，我反而好受，说明她决心已下，事情至此已无更改，但仍能积极应对将来的生活。像现在瞒来瞒去畏首畏尾，我走了，怕生活欺负她懦弱。”
“她比您想的坚强。”葛家宝说这话时感到内心有微妙的情感，像是水流过石缝，浸润了干涸的土地。
“你喜欢她吗？”于小溪的父亲忽然问。
葛家宝有点尴尬，支吾了半天：“她是个好姑娘。”
“忘记一个人，需要点时间。”
葛家宝脸红了，像是被人扒了裸体：“您放心，我会尽量照顾她。”
这个承诺没有监督执行人，见面之后的第三天，于小溪的父亲就走了，葛家宝听到这消息时心里像是什么东西忽然空了，他看着窗外阴暗的天气不停在想，这雨怎么还不来。最惨的莫过于小溪，没日没夜地哭，人都枯萎掉了，她像是无助的小兽退缩到笼子一角，黑暗永至，葛家宝明白，她在无光的地方与情感作搏斗，而他则站在离她不远的位置陪着她，等着她。
于小溪回来上班的时候，医院里已经把心血管科室这三人的爱情狗男女版本传得各式各样，足够编排一部三十集电视剧，葛家宝倒是不在乎，不是说因为这人生是黄渤的他就不在乎，他是真不在乎，说也不能把人说死，一个个的自己生活无聊才那么努力编排其他人的生活。但他担心于小溪在表面欣欣向荣实际四面楚歌的舆论中更加沮丧，可于小溪没有，她淡然面对一切，就像这些事情和自己毫无关系，人在情绪安定之后，便容易心灰意冷。葛家宝在于小溪这种恬淡情绪里，有一种坦白的冲动，把这个人生互换的故事讲给她听。
<h3>四、立正，向后转</h3>
黄渤犹犹豫豫了三四天，终于拿着存折去找冉维维了，他没有亲自把这东西交给她，而是托上次被打的那个姑娘转交，最坏的结果他已经在心里反复演练，结果冉维维比他想得更决绝一些，她直接来的警局，雄赳赳气昂昂，一路杀到黄渤跟前，把那存折直接甩到他脸上，楼层其他警员都跟着看热闹，这太精彩了，跟电影似的。
“你是不是疯了？”冉维维叉着腰，“干吗给我钱？”
“你弟弟的事……”黄渤解释。
“不用！听到了吗？不用！”冉维维强调，她打开存折指着上面黄渤的名字，“这是你的名字？”
黄渤没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是葛家宝的身份，想都没想：“是啊。”
“是你个头，你拿你朋友的钱。”
黄渤这才反应过来：“没事，他的钱就是我的钱。”
冉维维苦笑直摇头：“你一个警察，你还不清。”
“这事你不用操心。”
“我的事也不用你操心。”冉维维说到这儿，脸上露出疲惫的神情，她后一句话说得很小声，“我也还不清你。”
“不用你还。”黄渤回答得特响亮。
“你还他妈来劲。”冉维维一拍桌子。
黄渤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一把抱住冉维维：“我一直，想这么抱你一次。”
冉维维愣了三四秒，她推开黄渤，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扭头就往外走。黄渤在后面追，走到警局门口正好遇到押解犯人，里面竟有上次因为被说有横灾而动手打那和尚的年轻人。那年轻人看到了黄渤，一脸恐慌，身体不断挣扎：“和尚，那个和尚！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别过来，别过来。”他指着黄渤。
“抓到的时候正吸毒，脑袋还不清醒。”旁边警员狠狠拽了一下那年轻人。
“你后来见过那和尚？”黄渤见竟有线索顾不得其他。
“你不要过来，你和那和尚就是横灾！”那人竟撞开旁边的看守，在混乱之中抽出一把别在警员腰间的枪对准黄渤，大喊一声，黄渤只觉得死亡像一道黑色闪电劈下来，他想说什么却听得一声枪响，脑子里剩下的最后想法就是完了，可他没料到比那闪电更快扑到他身上的竟是一个温热的肉体，横在死亡的镰刀之前。开枪的年轻人已经被人扑倒，而与他一起倒下的，还有冉维维。
黄渤听不到四周喧闹的声音，他跟着冉维维一起倒，他尽全力扶着她，把她抱在怀里，子弹射穿了她的肺，他堵不住她往外流的血。他的手第一次颤抖，他记得多年前自己在医大上课，看老师摆弄尸体内脏，手抖得都要不行，后来成为医生，他从来没有再抖过，今天，他却无论如何也制止不住浑身上下的颤抖。甚至当他被赶来的医生推开，看着冉维维被抬上救护车的时候，他都忘记说：“我也是医生。”
葛家宝赶到医院时，看见黄渤坐在手术室外整个人都傻掉，他竟然问自己冉维维为什么要救他？
“命都给你，你说呢？”
黄渤摇头：“你说得对，我一点儿都不了解冉维维。”
“人都要死了，你还在意这些？”葛家宝看了一眼手术室的灯，把手放在黄渤肩膀上，使劲攥着他，“会没事的。”
黄渤别过头，他什么都不敢想，不敢想有事，也不敢想没事，因为害怕悲观会成真，而乐观最后变成悲观，他只能等，和绝望希望站在一起等。他没料到在这样一个时刻，他的视线里竟出现一个熟悉的身影，人都跟着愣住。葛家宝顺着黄渤的视线，看到走廊尽头一个和尚打扮的老者正向这边走来。“是他吗？”葛家宝记不太清那个老和尚的面貌。
黄渤点了点头：“就是他。”
他们两个一起站起来，那老和尚却闲庭信步般走到他们身前，黄渤刚想张口说什么，老和尚指了指手术室，两个人回头看到那手术中的指示灯忽然熄灭，等再回头寻那和尚，竟不见了。紧接着便听耳边喧嚣，黄渤猛睁开眼，发现自己和葛家宝刚才竟都睡死过去。而冉维维正插着各种插管被推了出来。
黄渤立即起身去问主刀医生，等得到一切顺利的答案后，他心头一松，差点儿没坐在地上，旁边的护士赶忙扶着他：“黄医生，你们认识？”有护士见他这样关心病人的安危问道。
黄渤点头，随即像是条件反射：“你叫我什么？”
葛家宝也瞬间明白过来，他看到走廊消防栓旁边的镜子里竟映着自己真实的脸，他和黄渤重回到彼此的世界，两人对望一眼，对这突然而来的结果不知道是开心还是悲伤。
谣言或许是这世间跑得最快的东西，于小溪刚从诊室回来就听到住院部那边说今天有个女的中枪被抬进来，黄医生正在加护那儿蹲着呢，看情景关系不一般。于小溪去住院部的时候特意留了心，还真就在加护病房里看到黄渤，她在走廊里踌躇了半天最后还是推门进去了。
黄渤已经很久没见到于小溪，见她进来，忽然感觉人世恍惚，自己像是长途旅行终于到家，遇到了自己熟悉的事物。
“你没事吧？”于小溪怯怯地问。
黄渤摇了摇头。
“病人是？”
“一个朋友。”
两个人一时谁都没有话，于小溪觉得自己站这儿是多余的，别过头就往外走，刚出病房就和走廊里的葛家宝撞个满怀。
“对不起。”于小溪低着头往外跑，葛家宝一把就给抓回来。
“往哪儿跑？”葛家宝跟拎着个小鸡似的。
于小溪被眼前这人的放肆举动弄得有些恼火：“放开我，你有病啊。”
“你喜欢他吗？”葛家宝透过玻璃指着黄渤。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还惦记前任？”葛家宝像在得出结论。
“你神经病吧！”于小溪几次想走都让葛家宝堵住去路，“你让开。”
葛家宝也不着急：“不让的话会跳楼吗？”
于小溪脸一红：“黄渤都和你说了是吗？”
葛家宝摇头：“是我和他说的。”
于小溪觉得眼前这个人八成是疯了。
“你相信两个人会互换身体吗？”
“你去精神科看看吧，挂专家诊。”
葛家宝把互换身体的故事说得言简意赅，统筹概括，于小溪清了清嗓子喊救命、有变态，刚拉个高音，葛家宝就把她猛拽到怀里，狠狠吻了一下，于小溪脑子一片空白，等反应过来尺度已被突破。吻总是带着个人印记，于小溪的身体记得这是那天把她从楼上带下来的一吻，她腿有些软，葛家宝退后一步扶着她。走廊里看到这一幕的人啧啧称奇。
于小溪停顿了四五秒，然后扬起手，给了葛家宝一巴掌。
冉维维醒来的第一眼，就是透过半开的病房门看到葛家宝正吻着一个女护士，她扭过头看到坐在自己身旁的黄渤，她记得这个人，是葛家宝的朋友。她只觉得胸口像被人撕开，分不清是身体疼还是心里疼便又昏死过去。等再睁开眼，天光大亮，她像是从海中浮起的昔日沉船，记不清自己在水底到底埋藏了几日。她看到葛家宝和黄渤站在病房的窗口说着什么，看到她醒，葛家宝给了黄渤一个眼色便退了出去。
“你醒了？”黄渤看着仪器上的各项数据，冉维维半睁着眼望着他。
“你不用说话，你听我说。”黄渤把互换身体的故事讲得很长，冉维维在故事的结尾努力指了指门口，意思是让葛家宝进来：“不用特意编这么蹩脚的理由。”她对进来的葛家宝说，“那一枪我冲上去挡，没想过什么，现在我没死，你也不用太在意。”冉维维的情绪像刀子一样往下扔。
一切和葛家宝预料的一样，脑袋坏掉才会相信互换身体的故事，这又不是《聊斋志异》。
三个人一下子谁也不说话，气氛尴尬，这时一个稚嫩的声音忽然从病房门外传来：“是黄医生吗？”
这三人都顺着声音看，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怯怯地站在门口，黄渤先是一愣，转而想起她是以前自己手术的患者，看她现在的模样，显然康复得很好。
“最近都没有看见黄医生来这儿。”小女孩说，“我下周就可以出院了。”
“是吗？”黄渤俯下身，半跪着，“这下妈妈爸爸就不会担心了。”
小女孩把背到后面的手伸出来，是一个拼得极为凄惨的魔方：“黄医生答应过教我拼魔方。”
黄渤记不太清这个承诺，但他把小女孩抱起来放到腿上：“你下周就要出院，时间紧迫，我今天先教你如何拼两面，有个小小的窍门。”
冉维维躺在病房床上看着黄渤和那小女孩，看着他的手灵巧地在魔方上左右变化，指指点点，魔方上那些失去连接的相同颜色又重新聚到一起，她忽然想起什么，睁大了双眼看着黄渤，这世界对她，忽然又开始这样不真实起来。
冉维维那儿黄渤几乎天天都去，于小溪这边葛家宝日日报到，像是上学时对暗恋对象的偷瞄，无论她在教室什么位置，总会有意无意用隐蔽的方式扫她一眼，然后立刻心安理得。现在葛家宝和黄渤就是这种状态，可惜女主角不入戏，天天上演姜太公钓鱼，鱼钩错位。
冉维维住院后除了几个姐妹过来，家里人从未现身，黄渤总觉得事情蹊跷。没人的时候冉维维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着，她平日跋扈的性格像是被风沙吹得露出底色，那底色是蓝的，与天空融为一体。
“从没见你家人过来。”黄渤问她。
冉维维一愣：“你知道我弟弟的事。”她的语气很淡。
黄渤点头。
“我不会和家里人提起这件事，我怕他们承受不了。”冉维维顿了顿，“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家，父母已经习惯他这样，也习惯惦记他，就让他们这样下去吧。我发现住院挺好，可以想很多事情，想我和弟弟小的时候，想父母已经老了，我想回到家人身边。”
黄渤觉得冉维维更像是说给她自己听，她是她唯一的听众，离开时冉维维却忽然叫住他，她喊黄渤，黄渤第一次听到冉维维这样叫他的名字，语气里像是粘连着某种情绪，他回过头，她又不说话，两个人这么望着，她说：“黄渤，你是个好人。”
对比黄渤得到的好人卡，葛家宝要更惨一些。于小溪每天下班都能看到葛家宝那破警车在医院前横着，她走车也跟着走，大马路上一警车缓缓跟随一年轻姑娘，围观效果可想而知，于小溪最终都在这种围观中落败，她往副驾驶上一坐，葛家宝一脚油门特利落。
“和黄渤进展怎么样？”葛家宝这么说时显然没安好心。
“扯他干什么？”
“他不是要和你结婚？”
于小溪身子一直：“这些你也知道？”
“我们之间没什么秘密。”
于小溪脸一红：“当时是说着闹着玩的。”
“是啊，就怕人家是当闹着玩，你当真的了。”
于小溪大叫了一声，门一开就要跳车。葛家宝一个急刹车：“你疯了！”
“有你这么挤对人的吗？”于小溪眼圈红了，葛家宝知道自己又说多了，他其实有点着迷于小溪反扑的样子，他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男孩的行列里。
“你干吗总这样针对我，我们甚至都不熟？”她扑腾着往车门上使劲。
“于小溪我……”葛家宝顿了一下，他一咬牙，觉得下面的话矫情，“我喜欢你。”
于小溪张着嘴，眼睛往上一翻：“天，有你这么喜欢人的？”
“那你呢？跳楼算正常喜欢吗？你告诉我你怎样界定正常的喜欢？”
于小溪哑口无言，她看着葛家宝，在想自己是不是有段时间失忆，竟和这样的人牵扯不清。
冉维维出院时黄渤让葛家宝开车去接，他隐约觉得冉维维想要一个道别，而自己在其中无关紧要，想到这些他有些难受。在犹豫自己是不是也上去送她时，竟看到于小溪在走廊里叼着烟发呆。
于小溪看见黄渤，把嘴里的烟迅速熄灭，然后挥了挥手，打了一声招呼。
“你吸烟？”黄渤问，惊讶多过其他。
于小溪“啊”了半天：“刚学。”
“啊？”黄渤皱着眉，没听明白。
“去接冉维维？”于小溪转换话题。
黄渤有点尴尬，他不大在于小溪面前提冉维维，碍于葛家宝之前用自己身体和于小溪建立的关系，他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还不上去？”
黄渤像是下了决心，摇了摇头：“那里不需要我。”
“喜欢她就去说啊。”
黄渤苦笑一下，他想离开，却听到背后有人喊他，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夹着公文包小跑过来：“找了您好半天，上次您委托我的事情已经办好，这是房产的抵押证明，您需要在这儿签个字。”他利落地拿出几张文件，指着下面的空白处。
“你抵押房子干吗？”于小溪也凑过去，她猛地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把从黄渤手中把笔抢过来。
“你干吗，于小溪？！”黄渤有点懊恼。
“你要替冉维维她弟还债？！”
黄渤没回答：“把笔给我！”
“你疯了，黄渤。”于小溪使劲攥着手里的笔。
黄渤摸摸自己的口袋，重新拿出一支笔，这次他动作迅速，没再给于小溪机会，他把签好的文件递给那中年男人：“就这样可以了？”
那人点了点头，把文件重新放回公文包，匆匆离开。
于小溪像泄了气的皮球：“值吗？”她问，“明明你都清楚。”
“她说想回到父母身边，那就让她回去，无牵无挂，不被打扰地送她走，我知道你想要说什么。”
“你不欠她什么。”
“对，不欠，但爱一个人，就总觉得亏欠。”
于小溪别过头，眼泪流得稀里哗啦。黄渤说：“你干吗哭？”又想起葛家宝——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应该多过葛家宝和他说的，“你到底是不会相信我和葛家宝的事情。”
“互换身体？”于小溪抬起头，眼睛哭得通红。
“没人会信的。”黄渤一摆手。
“走，现在陪我去个地方。”于小溪拉着黄渤，不容他置疑。
葛家宝进病房时，冉维维已经收拾好东西等着他了，葛家宝头疼，他不知道怎么去面对冉维维，他不过是给黄渤提供一个近身机会，没想到那呆子竟能让蜂后缴械。
“不等黄渤吗？”葛家宝见冉维维起身要走。
“就我和你。”
葛家宝大口吸气。
“于小溪打算辞职。”冉维维有一句没一句的。
葛家宝睁大双眼：“你们怎么认识的？”
“聊天。”
葛家宝一顿：“都聊了什么？”
冉维维笑：“聊我们自己的生活，也聊你还有黄渤。”
“具体呢？”葛家宝咬住不放。
“秘密。”冉维维眼光狡黠。
两个人正下楼，正巧有年轻漂亮护士和医生走过，聊得火热，冉维维和葛家宝都是一怔。
葛家宝松了松手指的关节：“我竟然把他给忘了。”说着，他一个箭步冲了上去，拉过那医生，一击重拳打在那人下巴上，紧接着快速摆拳，旁边护士吓得都傻掉。葛家宝退后一步，对着那人软肋又是三下，然后一个漂亮的右勾拳把那医生直直打倒，整个过程迅速利落，旁边众人想拦都拦不住。
被打的医生满嘴鲜血，靠在墙角上颤抖。众人架着葛家宝说：“你怎么动手打人呢？”葛家宝说：“你们放手，我不打了还不行吗？”等他们刚一松手葛家宝就跟猴子似的突击过去，照着那医生又是一脚。
冉维维站在楼梯上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她没说话，也没下去拉葛家宝，等大家把葛家宝按住了，她才走下来，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包纸巾扔给被打的医生：“我是病人家属，这医生误诊，害我妹妹死掉了。”
大家轰的一声就散了，似乎也不在乎葛家宝还打不打了。“算了，我们走吧。”冉维维拉着葛家宝。
那医生挣扎着起来喊：“谁误诊了！”冉维维本来都走出几十米，听到那人喊立时转头，她的脸上毫无表情，葛家宝却觉得寒，像是冰霜慢慢爬上树梢，万物俱静。
“于小溪就是为了他要跳楼。”葛家宝小声和冉维维嘀咕。
“我知道。”她看了一眼葛家宝，忽然笑了，“又跟你没关系。你那么在意于小溪？”
葛家宝就怕她问这个。
“说话啊。”冉维维不罢休。
葛家宝一咬牙：“对，我在意，我看谁欺负她就不行。”
冉维维哭了，好大的声音，葛家宝都傻了，他没见过冉维维这么哭：“不是，冉维维我对不起你，我和黄渤当初真是互换了身体，你们谁都不信。命我都可以给你，但感情真不行。”
冉维维抽泣着又忽然笑出来：“你这人，都要傻死。”
“啊？”
“跟我去个地方，到那里你再说。”
<h3>五、谁有完美人生？</h3>
冉维维带葛家宝去的地方，是一家养老院，葛家宝刚下车就看到黄渤和于小溪也在门口候着呢，黄渤的脸上和自己有同样的表情——疑惑不解。而冉维维和于小溪显然是早已约好的，她们两个互相意味深长地一笑。
“好了。”冉维维转过来看着葛家宝，于小溪也望着黄渤，“你们之前说的聊斋故事，我们交换了意见。”冉维维像是总结发言，“我们相信你们。”
这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让黄渤和葛家宝都傻掉。“你们到底聊了什么？”葛家宝惊奇地问。
“准确说是经历了什么？”于小溪补充道，“我们在医院碰到了一个老和尚。”
葛家宝最先反应过来，他指着于小溪和冉维维：“难道你们？”
冉维维和于小溪都不说话，黄渤也明白过来，他想起刚才于小溪抽烟时的样子，那动作明明就是冉维维：“你们是什么时候互相调换了身体？”
“今早。”冉维维说着解了解衣服上的纽扣，她穿惯了宽松的衣服，于小溪的衬衫她穿着总觉得难受。
黄渤看着冉维维的动作，他咧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冉维维看着他：“介意这个身体吗？如果不介意，我想吻你一下。”说着她越走越近。
于小溪表示反对，她红着脸跑过去拉冉维维，这毕竟是她的身体，葛家宝更是莞尔，想自己刚才都干了什么。
“我可能还会给你添麻烦。”冉维维咬着嘴唇，她的声音很小，黄渤愣了大半天，“和你说话呢。”冉维维看黄渤这个表情直头疼。
“啊？啊，啊，是。”黄渤像鸭子一样点头。
那边于小溪绕着葛家宝走了好多圈。“你都知道的。”她说，“我可能还需要点时间忘掉过去。”
“你爸爸其实早知道你的事情，我们后来有见面，我答应他会尽力照顾你。”说着葛家宝一把将于小溪拉进了怀里。
“身体不是我的。”于小溪小声地嘀咕。
“没事，第一次吻你，也不是我的身体。”
黄渤看着那一对，有点怅然。冉维维站在他旁边：“介意吗？”她指自己的身体在别人怀里。
“我还算是心宽的人吧？”他问。
“你不仅心宽，你还有点傻。”冉维维摇着头，凑近黄渤，咬了下去。
养老院门外，两对情侣拥吻，一众阿爷、阿奶在窗口围观，啧啧感叹，整个养老院像是沸水开锅，爱情，在岁月里何时出现都沁人心田。
“糟糕。”黄渤最先想起，“那和尚万一找不到呢？谁都不知道他何时出现。”
“你们去庙里找当然找不到，人家是这家福利院的院长。”于小溪说道，“还是我们医院的合作伙伴呢。”
冉维维指了指养老院的大门内，一个和尚正站在逆光处看着两个孩子在挖泥鳅，他们正在争论谁的父母更好，那老和尚笑眯眯地蹲了下去，问两个孩子。
“你们要不要互换一下身体去验证一下啊？”

未来的谎言
文　叶万安
“路小姐，今晚有空吗？”
“没有。”
“那，明晚？”
“嘟嘟嘟嘟……”
温先生沮丧地放下了电话。这时电脑“叮”地响了一声，提示有新邮件。
温先生把邮件打开，原来是自己订阅的各种有趣的网站。突然，一个特别的网站简介把温先生的眼球吸引住了——《给未来的自己写信》。
温先生迫不及待地把那个网站点开，噼里啪啦输入一行字，他向未来的自己问了一个现在他最想知道的问题：
你和路敏结婚了吗？
落款：二十年前的你。
他把发送时间定为二十年后，尽管不可能得到回答。
他只是衷心希望，二十年后他看到这封信时，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
不料，十分钟后，电脑再次“叮”了一下。
温先生看到新邮件时，眼珠都快要跳出来了。
是二十年后的自己的回信！
嘿，其实收到这封信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因为在二十年前我就给自己写过这封信，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回信了，我知道它一定能发给二十年前的我！这真的非常奇妙，像是这两个时刻发生折叠，形成了一扇类似“虫洞”的门，让两个不同时间的我得以交流！虽然我也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但是，恭喜你，现在的我已经和路敏结婚快二十年了！所以，向她求婚吧，你会成功的！
落款：二十年后的你。而且显示的发件时间也是二十年后。
看完信，温先生做的第一件事是狠狠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很痛！“哟呵！”他高兴得在屋子里跑来跑去，蹿上跳下，他就要和路敏结婚了！
温先生开始每天都给路小姐送一束玫瑰，以及每天早上的第一个“早安”和每天晚上的最后一个“晚安”。尽管路小姐对他仍旧是爱答不理的样子，但温先生心里还是甜蜜得很。别忘了，他可是预知了自己和路敏的未来！
情人节这天，温先生软磨硬泡约到了路敏。在灯光暧昧的咖啡厅里，温先生好不容易才说出了目的，他打开婚戒盒，单膝跪下，深情地望着路敏：“路敏，嫁给我吧。”
路敏诧异了一下，却摇了摇头：“怎么你就是不明白呢？我根本不喜欢你！”
温先生的笑容凝住了，愣了一会儿才扯扯嘴角：“你……不喜欢我……怎、怎么可能？我们还要结婚啊。”
这时路敏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按下挂机键，站起来说道：“我未婚夫来接我了，再见。”
温先生站起身，一把拉住路敏：“什么未婚夫……你别再闹了好不好？我是认真的，嫁给我。”
路敏皱眉：“到底是谁在闹？我也是认真的，我下周就要结婚了，不介意的话你可以来参加婚礼。”说罢匆匆走出了咖啡厅。
这是温先生从未料到的结果。他看见一辆黑色奔驰停在咖啡厅门口，路敏打开车门坐进副驾，奔驰疾驰而去。
温先生简直不敢相信他看到的一切。路敏要结婚的对象，不是自己吗？那个开奔驰的未婚夫又是怎么回事！温先生飞快地回到家，打开上次的网站，写信责问二十年后的自己。
然而，一周过去，温先生没有再次得到未来的回信。看来所谓的“虫洞”没有再次开启，而路敏却和别人结婚了。
温先生这才确定自己被骗了，未来的自己对他撒了谎。可是，为什么？
心爱的路敏已为人妇，他却被自己的谎话骗得像个傻子一样。温先生开始变得一蹶不振，整天用酒精麻醉自己，只是举杯浇愁愁更愁，最后，他醉倒了。
当温先生醒来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只有一条人影在眼前晃动，他忙问：“你是谁？”
那条人影渐渐清晰，原来是个瘦弱的女孩。她笑了笑，说：“先生，你终于醒啦。我叫小倩。在公园里见你醉得不省人事，我就把你送到了医院。医生说你是酒精中毒，幸好没有生命危险。不过，我带的钱不够给你住院，只好先把你带到我家来，希望你别介意。”
“噢，谢谢。”温先生喃喃道，“但你为什么要救我……我早就不想活了！”
小倩一下子不知所措。等温先生冷静下来，才对小倩一再道歉，并掏出身上的钱，要感谢她。
不料小倩却连忙推辞，说她虽然孤身一人来到这个城市打工，但毕竟四肢健全，救他只是举手之劳，绝非为了报酬。温先生被她的善良打动了，便向她说出了自己的伤心事。两人彻夜长谈，分别时还留下了各自的电话。
得到小倩的鼓励，温先生慢慢又恢复了干劲。这时的他又有了生活的目标，于是，他重新开始了自己的事业。事业逐渐步入正轨后，温先生和小倩的关系也越加密切，他渐渐发现，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这个善良体贴的女孩。
但有一个谜团在他心中依然未解，那就是未来的自己为什么要骗他呢？不过温先生明白，眼前的幸福才是自己最应该珍惜的。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未来应该由他自己去创造。
在一次约会中，温先生正式向小倩求了婚。小倩也早已爱上了与自己共患难的温先生，于是她很爽快地答应了。
两人结婚后，彼此相敬如宾。二十年仿佛是白驹过隙，一闪而过。
这天，小倩正在厨房里忙活，温先生看着妻子娇小的背影，二十年来的谜团忽然浮上脑海。
二十年前，如果没有自己写的那封信，他就不可能对路敏那么自信，也不可能遭受那次莫大的打击，更不用说遇到小倩了。那时候，未来的自己为什么对二十年前的自己撒谎，今天他终于知道了答案。
仿佛一切都因那封邮件而起，也因那次昙花一现的时间折叠，一切才发生了转变。却又像是自己，在冥冥之中创造了这一切。
那么，温先生突然笑了，自己还会不会收到来自二十年前的那封邮件？
就在这时，电脑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留住灵魂的画
文　凌东君
<h3>一、委托人</h3>
墙上垂着钟摆的老式挂钟指向晚上10点15分，茗对面的男子依旧慢条斯理地表达着自己的谢意，完全不觉得自己是在重复之前已经说过几十遍的话。我有点儿恼怒，这个慢性子的家伙在这个时候赖着不走，白白地夺走了我和茗在这慵懒的氛围中独处的美好时光——要知道茗的工作室在这个时间是不营业的。
茗朝我做了一个鬼脸，然后继续歪着头听男人讲话，嘴角挂着让人温暖的笑意（或许待会儿我该告诉她，她这个表情最甜美可爱），礼貌地回应着。
茗就是这样，天生的治愈系，能够给人温暖的类型。对面的男子是茗的委托人，半个月前曾经委托茗为他去世的妻子画一幅肖像画。画早就画好了，这次他是专门来致谢的。这样的场景我实在是见多了，当委托完成时每个人都会千恩万谢，有些无聊的人还会甩出一沓钞票。
实在是无聊的表演。
又过了半个小时，当我昏昏欲睡的时候，对方终于有了要收尾的意思。
“骆小姐，这次我和内人能够重逢全仰仗您的帮助……”男子的情绪似乎还没有完全平复，“我曾经答应过，如果真有奇迹发生，那么除了约定的酬金之外，我还会为您做一件事，无论什么事，只要您提出来我就一定会去做。”
真是老生常谈。我打了个哈欠。几乎所有人在茗完成委托后都会这样做，我猜再迟钝的人也应该明白，和茗帮助他们所找回的东西相比，茗所要求支付的酬金实在是微不足道，甚至根本不能称其为等价交换。
“原本以为再也见不到她……哦，不，其实按照这个世界的发展规律来说本来就应该见不到的吧……多亏了您的帮助，所以我只能寄希望于通过这种方式来稍微报答您的恩情了，希望您一定不要拒绝。”男子诚恳地说。
不过即使他这么说茗也还是不会接受吧，收取小额度的酬金只是为了这间非商业性质的漫画工作室能够经营下去，额外的报答茗是从来不会接受的。
“黎先生，我记得您是私家侦探吧？”茗开口询问。
“是，而且在业内还小有名气，如果您有这方面的需要请一定让我知道。”
“说起来，我确实还有件事要拜托黎先生您呢……”茗微笑着说。
这是怎么回事？我疑惑起来。
茗从抽屉里取出一张便笺纸，用铅笔写着什么。她背对着我，我完全看不到纸上的内容。
“不知道是不是提了过分的要求……这里有三个人的姓名和住址，详细的资料和所要调查的内容我稍后会写成邮件发给您。当然，如果遇到什么困难您可以随时终止调查，也不是什么大事，就当是了却我的一桩心事吧。”茗将便笺纸递给姓黎的男子。
男子接过便笺纸，看了一下，便小心地放入上衣口袋里。
“并不困难，对于侦探来讲这只是常规性的工作，如果我的专业技能可以帮助您，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
“您不问为什么吗？”茗微笑地看着对方认真的表情。
“理由您自己知道就好。”男子说。
好吧，我承认这句话很酷，而且从私家侦探的角度来讲，这个回答也很专业。不过说实话连我也猜不到茗究竟要调查什么。
“谢谢您的理解。”
“哪里，那么我就告辞了。”男子简单地和茗握了一下手，起身告辞。走到门边时忽然又回过头来，指着我问道，“那幅画上的人，是您的爱人吧？”
原来他早就注意到了我的存在，这就是侦探的洞察力吗？
茗点头默认，对方也微微一笑，关上了门。
茗是一个有神奇天赋的女孩，她的画可以将逝者的灵魂留在上面，让思念他的人继续感知他的存在。
连茗自己也无法解释自己因何具备了这样的能力。她只是将这种天赋视作上苍的恩赐，创办了这间工作室。白天，这里是普通的漫画工作室，晚上则用她的能力接受特殊的委托。迄今为止，她已经收到了十三份委托。
不过茗的天赋也有一个小的限制，即使将逝者的灵魂成功地附着在画上，灵魂也不会被除了那个思念逝者的委托人以外的人所感知。也就是说，相对于其他人而言，逝者依然是死了。
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
终于送走了客人，我松了口气，忍不住问道：“茗，你要拜托那个侦探查什么事情啊？”
“秘密。”茗朝我眨了下眼睛，“A secret makes a woman woman（秘密让女人更有魅力）。”
“喂，你这样可不好，我们之间从来就没有秘密的。”我佯怒。
“到时候我肯定会告诉你的，说起来这件事还和你有关呢。不过现在不许问！”茗嘟嘴。
真拿她没办法。
“难不成是让人家帮你查大学时那个帅哥师兄的婚姻状况？”我半开玩笑，其实是想要套话。
“人家上个月就结婚了，在网上把新娘照片都晒出来了。”茗没有想要和我争论的意思，简单地收拾着桌面，“还是一个漂亮的姐姐呢。”
“……”
“哎哟，怎么不说话了？”茗看着我。
“忽然觉得自己很讨厌……”我有点儿沮丧。
“怎么了？”茗放下手里正在做的事，专心地听我说。
“只是有的时候会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在耽误你的青春……而且我最不能原谅自己的是，我都已经变成这个样子，居然会有独占你的想法……”
“傻瓜……”茗温柔地望着我，“你之所以会回到我的身边，是因为我舍不得你……我没办法在没有你的世界里生活下去，所以才任性地留下你……以后这种话再也不许说了。”
“嗯……”如果我还有眼泪的话，一定会抱着她痛哭吧。
“嘘……”茗嘟起嘴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我要开始画画了。”
于是我们不再交谈，我专心地看着她画画。
茗从竹雕的笔筒中抽出一支铅笔，小心翼翼地落笔：她画画时总是这样细致专注，每一笔都很用心。
从前我就很喜欢这样看着她画画，喜欢看着黑色线条在洁白的纸上用最优雅的方式滑行，并最终交会成定格的场景——欣赏这一奇迹般的过程对我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享受。
这次作画，茗用的时间比平常多了半个小时，在时钟敲到第二下的时候才抬起头来，用询问的目光征求我的意见。
我满意地点点头，打趣道：“比给我画的时候不知道好了多少。”
“那就好。”茗狡黠地一笑，放下笔，将画郑重地装进信封。
“咦，这幅画我好像见过的……为什么同样的画要画两幅？”
“因为有两个委托人嘛。”茗一边将胶水粘在信封的边缘一边理所当然地说。
有两个不同的委托人提出同样的委托，这种委托倒是头一次遇到。两幅同样的画像，这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对，可是一时又想不起究竟问题出在哪里。
“喂，在想什么？”茗叫醒了发呆的我。
“哦，没什么……”我随口敷衍。
好在茗并不介意，她已经在粘好的信封上写好地址，然后用铅笔抵着下唇，若有所思地问我：“你说……为什么我会有这种能力？”
“你是指为什么你可以把死去的人的灵魂留在你为他们画的画像上，让爱他的人仍然能够感知到他的存在？”我明知故问。
“对啊。”
“为什么要想这种问题？存在即合理。”我一时找不到更好的回答，只好拿出大学时哲学课上学到的东西来搪塞她。
“可我觉得这总该有些什么特别的意义。”茗皱起眉头，“而且关于这种能力我不知道的事情还有好多，比如为什么附着在画上的灵魂只有爱他的人能够感知。我不可能随意地留住灵魂，那么成功的条件究竟是什么？”
“成功的条件啊……”我搜寻着记忆，“你总共接受过十三次委托，有失败过的吗？”
茗毫无预兆地打了个哈欠，摆摆手放弃似的说道：“算了，今天太累了，明天再想吧……”
“嗯，晚安，好梦。”我对她说。
“嗯，晚安。”
茗回到房间休息，而我却再也睡不着了。我猛地想起之前摊在我面前的两幅一模一样的画。对于画来说当然没有什么关系，但茗的画并不是普通的画，它承载着招引灵魂的能力。
同样的画可以画了一张又一张，那灵魂呢？同一个人的灵魂，也可以招引一次又一次吗？
<h3>二、助手</h3>
第二天茗一大早就要出门，说是我上次写的小说稿费已经寄到工作室的原址，新店主叫她过去取。
“哪一篇小说啊……”我根本没有睁开眼睛，梦呓一般说道。
“就是那篇……《封印记忆的歌》，大概是半年前的吧。”
“不止吧，我们都搬过一次家了……有一年了吧？”眼皮像挂了千斤的秤砣，虽然已经是清晨，但是对于我来说正是睡眠的黄金时间。
“好啦，好啦，放心好了，我去取，你再睡会儿。”然后茗就出门了。
但是我并没有睡去。刚才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茗曾偷偷开过电脑，虽然不知道她要做什么，但是这一点让我很在意。
于是我一边闭目养神，一边等待着阿哲来工作室。
阿哲是茗的助手，也是工作室茗之外仅有的一名成员。他刚刚大学毕业，是个很单纯的男孩子，一直很崇拜茗，并期待有一天能够继承茗的能力。
当然，这只是他不靠谱的幻想……
这并不奇怪，因为阿哲曾经也是茗的委托人之一。
和自己的初恋女友重新团聚以后，阿哲开始在工作室打工，起初他带着一点儿报恩的意思，但是日子久了就把这里当做家一样有归属感了。
阿哲前些天请假带着女朋友去旅行，约定今天回来。
8点10分左右，阿哲果然像往常一样背着女朋友送的单肩包来到店里，他的皮肤晒得有点儿黑，但是笑容还是那么阳光。
“早啊！”我顿时来了精神。
“啊……早……”阿哲吓了一跳，“还是不习惯你这样突然叫我，不过你今天起得好早啊。”
“即使是像我这种每天除了睡觉无事可做的家伙，偶尔也会有早起的想法。”我无奈地道。
“茗姐呢？”阿哲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
“出去了。”我懒洋洋地回答，“旅行怎么样？”
“棒极了！叶子要我一定代她向你们致谢，是吧，叶子？”阿哲后半句是对他的女朋友说的。他的女朋友也是一幅保留着灵魂的画，那幅画我曾见过几次，画中的女孩儿清纯漂亮，让人一望便生出清爽的好感。但是我从没有感知过叶子的存在，作为缔造者的茗也没有，这对于我们两人来说算是不小的遗憾了。
阿哲打了个哈欠，开始坐下来检查邮件。工作室的工作邮箱只有一个，茗就用这个公共邮箱处理特别委托的事，阿哲有时候会帮忙检查邮件。
“怎么样？有委托吗？”我装作漫不经心地问。
“没有呢……”阿哲兴味索然，“最新的委托也是前天的……”
“最近的委托有什么特别吗？”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阿哲没有回答，而是专心地在移动并点击鼠标。忽然，他的眉头皱了一下，小声地说，“奇怪了，这是怎么回事……”
“出什么事了？”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想知道却又害怕知道。
“原来茗姐接委托也有失手的时候啊……”阿哲有些失望地嘟哝着，“这事儿你知道吗？”
“什么事儿？”听阿哲的口气不像是什么严重的事，我却很紧张。
“今天早上有一封邮件，是很早以前的委托人发过来的，说是茗姐的画没有奏效……还说茗姐是骗子什么的。本来嘛，这种事儿谁能打包票，没准儿是他不够心诚呢。”阿哲略有些沮丧地说。
“什么？”我几乎喊了出来，差点儿把阿哲吓一跳。
“我也觉得很奇怪，茗姐之前一直都没有失手过……不过话说回来，关于茗姐的天赋，我们确实所知有限呢。”阿哲见我沉默下来便又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我掩饰着自己的心不在焉。
阿哲也没有在意，他关了电脑，简单地整理了一下桌面，便拿出一张网点纸开始练习。
我看了一眼，阿哲的画技还不太成熟，不过比刚来的时候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我甚至觉得有一天茗不再画画的时候，这种能力真的会传承给他。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说起来你和茗姐是怎么发现那个地方的？”阿哲一边画画一边问道，他指的是我们推荐他去旅行的地方。
“有一次我们和旅行团走散了，在山里迷了路。茗很害怕，身为男子汉，我自然要担负起哄女孩子的重任。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她累了我就背着她走，竟然奇迹般赶在天黑之前从另一条隐蔽的小路回到了营地。其间也看到了大路上没有的意外风景，而且我也在那时表白成功，说起来真是完美的旅行呢。如果有可能的话，真想再去一次……”
阿哲听出了话中的苦涩，便不再多问，开始专心地画起画来。
我也把目光转向窗外，此时正是白领们上班的时间，街上到处都是一脸倦容的行人，他们带着困意，恍恍惚惚地走过窗前。我忽然有些感慨，或许和他们相比，我才是比较幸运的人。
每天无聊的时候我都会不自觉地在脑海里构思小说，然后口授给茗写下来，坚持下来也积攒了一些稿子，但是拿些出去投稿却往往没有回音。我并不在乎那些，依旧在脑海里不断地构思一个又一个故事，琢磨着各种各样优美形象的词句，自得其乐——反正也无事可做。
阿哲已经画好了一幅画，正把画举起来，向女朋友炫耀他的作品，一边指指点点似乎在讨论着什么。我被他认真的表情逗笑了，还真是个孩子啊。
“茗怎么还不回来？”我有点儿着急，照理说去取一趟稿费是用不了这么长时间的。然而我马上又为自己的占有欲而羞愧起来。茗和我不同，她有自己的生活，而我只有她。
我忽然又想起昨天晚上那个侦探。那是个彬彬有礼的男人，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他没有好感，甚至可以说是毫无理由地讨厌他。我觉得他像是某种昼伏夜出的动物，当我和他对视时，仿佛有一条冰凉的蛇在我的后背爬过。
其实我很清楚，我并不是讨厌那个侦探，而只是对茗想要调查的东西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们的幸福太脆弱，像一只悬在针尖儿上的玻璃杯，而我不确定茗的求知欲会不会挑动这根针。
如果说她的世界里对我来说还有什么秘密的话……我只能想到一种可能性。
我努力地想要把这个想法挤出脑海，但它却越来越清晰地浮现出来。
“您好，有邮件。”一名年轻的邮差将玻璃门推开一条缝隙。
“邮件？茗姐的吗？”阿哲走过去签收，回来时手里拿了个很正式的档案袋。
“律令侦探事务所？侦探事务所的邮件怎么会寄到这里来，不会是寄错了吧？”阿哲一脸迷惑。
“拆开看看吧。”我不动声色地道，心里却隐隐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阿哲稍微有些犹豫，但还是拆开了档案袋，档案袋里装着几张打印工整的A4纸，还有几张照片，那些照片大都记录了一些生活起居的情况，拍摄的并不都是同一个人。
阿哲一张一张地翻着照片，我也跟着看。不知怎么，我觉得每一张照片都有一些奇怪的地方，但一时又说不上来哪里奇怪，只是慢慢地觉得照片上的人物有点儿眼熟。
忽然，仿佛脑海中有一道闪电划过。
我想起来了，照片上记录的是两个不同的人，而他们两人唯一的联系就是他们都曾是茗的委托人！
我也随之发现了照片的奇怪之处，虽然每一张照片中的人都处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但是无一例外都在对着身旁空无一人的地方说着什么。
“把报告给我看。”我低声对阿哲说。
阿哲察觉到我声音中异样的情绪，怔怔地将报告放在我的面前。
我飞快地浏览，报告上的每一项内容都印证了我的猜测——茗越界了。
我早该知道，只要她开始对自己的能力感到好奇并且要寻根究底，那她早晚有一天会越过那道危险的界限。
尽管遭遇不幸，但是这些年来我确确实实地拥有着最幸福的时光，这些本不该属于我的幸福，上天终于要拿走了……但是我不许，即使是受之有愧的幸福，一旦得到就无论如何都不想被夺走，这是人再正常不过的想法了。我痛苦，是因为我还活着，既然活着，就绝对不能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怎么了？”阿哲似乎看到了我表情的变化，小心翼翼地问。
“阿哲，你希望我和茗姐分手吗？”我反问他。
“开什么玩笑，你们是我和叶子的榜样……不过你们怎么会分手？！”阿哲很吃惊。
“不管是怎样的感情，都可能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误会，不是吗？”我耐心地引导他。
“这样说是没错啦……不过你们感情那么好！”
“是的，我也这样认为，所以我是不是应该想办法消除误会呢？”
“嗯，那要怎么做？”阿哲果然还是孩子，很容易就中了我的圈套。
“所以阿哲，我需要你的帮助。”
“你尽管说吧！”阿哲一脸热情。
<h3>三、风暴</h3>
将近中午的时候茗总算回来了，还捧了一大束花。
“茗姐！”阿哲一边打着招呼，一边把自己画了一个上午的作品拿给她看。
茗指导了一番，阿哲会心地点头，又坐在椅子上画起来。
“瞧你画得满头大汗的，不用这么拼命吧？擦擦汗。”茗扔给阿哲一条毛巾，然后向我走来。
“要送花给我吗？”我失笑。
“这是你送给我的哦。”茗笑着把花插进许久没有用过的花瓶里。午后的阳光照着每一片花瓣和茗的侧面，一时间仿佛空气都有了蒙眬的感觉。多少年没有过这种浪漫的气氛了？茗是个体贴的人，从没有过过分的要求，而且我除了静静地爱她之外，也确实没有能力为她再做什么了。
我静静地看着她，鼻子有点儿酸。
“喂，你怎么了？红红的眼睛像兔子。”茗忽然转过头，打趣道。
我连忙掩饰地别过头去，转移话题道：“对了，你不是帮我去领稿费了吗，有多少？”
“喏。”茗微笑着指了指花瓶，“那就是你的稿费咯，都说了是你送我的。”
我又被她逗得笑了起来。
茗坐在椅子上，开始检查她的电子邮件。
阿哲有点儿紧张地偷偷望向我，我还以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望向茗的侧脸，正好看到她侧面的睫毛被午后的阳光镀上一层光晕。
我心中默默地说道：茗，不管我做了什么，都是为了你。
茗看了一会儿便关了邮箱，转头对阿哲道：“正太，今天没有委托，我们下午歇业，一起去大吃一顿！”
这一天茗的心情很好。我想，证明了自己的怀疑完全是多虑的这件事，本身也会让她很开心吧。
谎言不能维持一辈子，这个道理我懂，甚至我也从来没有过这种奢望。我的生命本来就是茗从死神那里抢回来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茗的馈赠，我很幸福，哪怕我的时间就在下一秒停止。
当我回过神时，茗和阿哲已经各提着一大包各种零食从超市里跑出来。
“喂，你们这是要干吗？”我表示无奈。
“没听说最近又要来台风了吗？这叫应急储备！”
“台风吗？”原来我连这种事都不再关心了……
台风说来就来，不知不觉星月已经全部隐去，我们回到工作室时外面已经下起小雨。之后的七天里，雨几乎没有停过，就算偶尔有些收敛，天色也一直阴沉着，不见一缕阳光。
这种天气当然不能营业，茗早把店门封得严严实实的，但街道上呼啸而过的风声仍然清晰可闻，还有雨点打在门上、窗上的细密响声让人心里莫名焦躁。我讨厌这种天气。
那天夜里因为停电，茗很早就睡了，桌上她点燃的烛火还在不停跳动，蜡烛只剩下短短一截。
我望着窗外，细密的雨点不停地打在窗上，给浓得化不开的夜增加了一丝不规律的动感，但是看着看着也让人倦了。
我收回目光，瞥见茗的床头放着的书——《催眠之声伴随你》。
那是一本催眠方面的经典著作，我大学时曾经在图书馆偶然翻开过，不过如今只记得书名，内容已全无印象，似乎当年也没有看完。
我试图回忆起一些内容，但马上发现不过是白费工夫。茗喜欢画画，偶尔也看些书，但她并不是书虫，也从来没听说她对心理学有什么兴趣……我嘲笑自己是不是神经过敏了，但是心里却始终放不下，那次事件之后我已经成了惊弓之鸟。
烛光似乎变得更亮了，我回过神，马上惊呼出来。蜡烛不知什么时候被风吹倒，桌上堆了一摞画纸，都是易燃之物，瞬间便被引燃，并且火势不断向床头蔓延着！
“茗！茗！快醒醒！”我对着茗大吼。
火光已经映上了茗的脸，但她呼吸均匀，全无醒转的意思。
“茗！你快醒醒啊！”我用力地对着她吼。
茗依然没有反应。
火势已经蔓延到床头，引燃了床垫的一角。
“茗！起来！”我声嘶力竭。
这次茗终于有了反应，她的鼻翼微微抽动，惊叫着坐起来，立刻跌跌撞撞地跑去卫生间端了一盆水出来胡乱地浇在床上。
好在火势并不大，几盆水下去便浇熄了，四周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只剩下雨打在窗上的声音还在响个不停。
我忽然感到很疲惫，不想多说一句话。
“阿凯。”茗试探着叫我。
我没有回应，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阿凯？”
“嗯。”
“怎么了？”茗关切地问。
“为什么……我叫不醒你？”我说出了心中的疑问。
我的声音已经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不可能叫不醒一个人，除非……她根本听不到。
原来我和茗之间的联系比我想象的脆弱，我的存在形式、茗的天赋瓶颈、我可以留住的时间，还有太多太多谜题无法解答。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何时就会突然像清晨的露珠一样蒸发掉，又或者……我根本就不存在。
茗也不再说话，她静静地点起一根蜡烛，坐在床边。
是啊，连她也说不出话来安慰我了。
就在这个相对无言的寂静夜里，忽然不合时宜地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外面的风还在呼啸，雨也很疾，谁会在这个时候来敲门？
茗迟疑了一下，外面的敲门声一刻不停，她只好去开门。
一个黑衣黑裤的人走进来，收起一把黑色的伞，衣角有些沾湿。来的是她的第十三位委托人，也就是黎姓的那位侦探。
我最不想见到的就是他，永远。
我知道谎言不能维持一辈子，却没有料到会这么快就被拆穿。
黎侦探朝我这边看了一眼，当他锐利的眼神扫过我的脸时我低下了头，那种分明在说“我识破你的诡计了”的眼神让我很不舒服。
“骆小姐，关于你的委托我已经发过一份详细的邮件，但是按照我的工作习惯还要亲自向委托人汇报一次才行。”
“我没有收到你的邮件。”茗低着头，似乎没有感到太大的意外，我注意到她眼角的余光一直在瞥向我的位置。
“这是一次一对一的汇报，没有必要让他人在场。”黎姓侦探冷冷地望向我这边，故意加重语气。茗默默地点点头，带着他进了一间隔开的画室。
我被“丢”在了客厅里。
这个“丢”字再贴切不过了，这次我是彻彻底底地被抛弃了。
其实他们的谈话是不是避讳我已经无所谓了，我所担心的事已经发生了。命运的齿轮只要开始转动就再没有办法停下来，直到最后的审判。
我感到很冷，虽然实际上我并不具备任何实感，但是我真的感觉到“冷”了，即使我缩紧身子、浑身发抖也不能将这寒意驱走半分，因为恐惧像一根针一样扎进我的意识深处。
窗外的雨点空洞地敲打着安静的世界，仿佛连时间都停滞了。
不知过了多久，画室的门开了，黑衣侦探先走出来，对茗说了一句什么，我没有听清。那个人临走时朝我这里瞥了一眼，他的眼神很复杂，我不确定他在看什么。
门无力地关上，茗靠在门边不发一语。
我也沉默着，说不出一句安慰或者道歉的话……
茗倚在门上慢慢地跪在了地上，双眼无神，肩膀微微抽动着，将脸埋进掌心，黑暗中我可以清晰地听到她的抽泣声。
我被续接上的生命，原本就是颗定时炸弹。
窗外雨声渐消，茗也停止了抽泣，她的双手环住弯曲的膝盖，额头也靠在膝盖上，呼吸渐渐均匀，似乎已经疲倦地睡去。
我在想，她入梦之前，是否也想着从那一天开始发生的事不过是一场梦，待她一觉醒来，噩梦便会烟消云散，依然会回到我们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午后一起从图书馆走出来，她坐在长椅上，靠着我的肩膀，手里一如既往地翻着那本《雪莱诗选》，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洒下来，气氛宁静慵懒……
而如今，连幸福的尾巴都要被剪掉了。
不知不觉窗外已经发白，这一夜很短，我似乎想了很多事情，但最后头脑中只剩下一片空白。
下了七天的雨后终于在第八天的黎明开始放晴，似乎也带来了某种预兆。
我听到茗从我面前走过，随后卧室的门打开又关上。
阿哲风风火火地走进来，将一袋食物放到桌上。
“早啊。”我疲惫地问候他。
“早啊，你和茗姐被困在家里这么多天，也没吃到什么像样的东西吧，快趁热吃……”阿哲说着忽然意识到什么，改口道，“茗姐呢？”
我低下头不说话，阿哲似乎也意识到我情绪不高。
这时，卧室的门打开了，茗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针织衫，短裙，还有棕色的小皮靴，挎着乳白色的单肩挎包，脸上笑容甜美，好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人物。
我看着她，恍如隔世。
“茗姐……你……好卡哇伊……”阿哲目瞪口呆。
茗走过来，微笑道：“阿哲，今天是我和阿凯的纪念日，我们要去好好玩一天！”
阿哲毫无抵抗力地点头，茗已经带着我一阵风似的走出去。
<h3>四、纪念日</h3>
今天与其说是我们的纪念日，倒不如说是我的忌日。
正这样想着，茗已经带着我搭上了公车，我瞥见公交上的路线图上有一个熟悉的站名——茶树湾。
茶树湾其实跟茶树没有多大关系，名字很美，但早已经荒废。那里有一座废弃的港口，据说在很多年前曾是茶叶贸易的一个重要中转站，废弃之后，这里要开发旅游区，但并不成功，于是现在只留下些旧码头和旅游区的影子，偶尔会有些喜欢安静的人在黄昏时分来这里的海滨散散步，但大体上算是人迹罕至。
我和茗都不是喜欢热闹的人，所以经常来这里携手漫步，两个有默契的人，一言不发胜过千言万语。我们曾经约定不管发生什么事，在这片海的面前，我们都要坦诚相待。
“茗，让我们把这个故事整理一下吧。”我笑着对她说，那一刻心里竟然变得很轻松。
“好，由我来开头。”她也笑着，笑容还是那么甜美可爱。
“当年那场意外是我和阿凯的故事的终点，也是我们故事的起点。”茗望着波涛起伏的海面平静地道来，“那时的我，消沉、绝望，每天都会在噩梦中哭醒，然后又在哭累的时候睡着。我完全无法接受没有你的世界。于是我开始画画，一张一张地画着你生前的样子，每一个烙印在我脑海中的场景都浮现出来，几乎每一笔都是蘸着眼泪画出来的……”
“我是如此执迷于还原出我们在一起的每一个场景，仿佛你不曾离开我一般……同学劝我，朋友劝我，父母也劝我，但我停不下来，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只要我坚持下去，一定会有奇迹发生……”
“然后奇迹真的发生了。两个月后，我惊讶地发现你竟然真的‘活’了过来！你是如此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没办法触摸你，但却能真真实实地感觉到你的存在，看到你的容颜，听见你的声音……那是像梦幻一样的奇迹，上苍的恩典。”
“对我又何尝不是……但是我的存在不能永远寄希望于恩典，仿佛我是半空中随时都会消失的泡沫，那种无力感别人很难明白，甚至包括你。”我望着茗，她的眼中蓄满了悲伤，但还是努力地微笑着。
“不，我一直明白……正因为和你有着一样的担心和无助，我才不断地去寻求真相……”茗忽然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下头。
“结果没有想到，真相却要把我送进坟墓吗……”我很悲伤，但并没有责怪她的意思，我的幸福原本就已经透支了，我笑着对她说，“说说你寻求真相的过程吧，即使结局是终将湮灭，我也想对自己的存在多一些了解……那么我们从哪里开始说呢？”
“就从那个邮包开始吧……就是被你藏起来的那一个，连你也发现那上面有对你不利的信息了吧？”
“嗯……我有这样的预感，但又不太具体，我甚至无法描述我到底在担心什么，只是出于直觉藏起了那个邮包。当然，这一切都是在阿哲的帮助下进行的，不过你不要责怪他，是我‘蛊惑’了他。”我自嘲地笑笑。
“那是黎先生寄来的包裹，里面有详细的调查资料，调查的是我的一份特别的委托，或者说其实是两份委托。两名委托人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时要求留住同一个女孩儿的灵魂。我不清楚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纠葛，但我隐隐感觉到这件事触犯了禁忌，不管从宗教或哲学来看，灵魂都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不安过后我马上想到，这可能是一个我了解自身能力的机会，于是我秘密地进行实验，并且托付黎先生调查实验结果……”
“结果是灵魂真的分裂了，同时附着在两名委托人的画上。”我笑着摇摇头。
“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茗叹了口气，“我还有第二个调查在同时进行。”
“那是什么？”我疑惑地问。
“关于失败的条件。”
“哦，我记得阿哲提到过你有两次委托失败，真的存在这种条件吗？这和之前的实验又有什么联系呢？”
“两次失败的委托促使我去调查委托人，想借此找出失败的条件来了解我的能力的本质。我可以留住人的灵魂，但却只有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极少数人能够感知灵魂的存在，外界也不能与之发生任何交互……直到有一天我通过私家侦探的调查偶然得到两人的心理诊疗记录——两人都对催眠治疗表现出超越常人的自我防护能力。”
“这又说明什么呢？”我其实已经猜到六七分。
“催眠。”茗脱口而出的两个字让我想起她在床头放的那本《催眠之声伴随你》。
“我请教过专业的催眠专家，确实符合这样的推断……我的能力不过是一种让我自己都深陷其中的集体催眠，我、阿哲、黎先生还有其余的十位委托人都是催眠成功的受体……”
说到最后，茗的声音哽住了，她似乎有些眩晕地扶住面前的栏杆，十指紧紧地绞住，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滴下来，再也没办法继续说下去。
“因为相信，所以存在，对吗？”我苦笑，替她说出了结论，“所以我只是你的想象。”
一切都在那一刻结束了，不管是盛大的催眠还是一夕的梦幻，如今都已经走到了尽头。
“对不起……”茗低下头，浑身紧绷着，仿佛随时都会崩溃。
“这不是你的错。我就知道我不会永远存在下去……”我尽力保持微笑，“你没办法永远欺骗自己，只是我没有想到会这么快……今后没有我，你要照顾好自己。”
我从画中走出来，紧紧地拥着茗。
她痴迷地望着我，泪珠不住地从她洁白的脸颊上滑落。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伸出手，抚摸着她的脸颊，腮边的泪水让我感到一丝凉意，“我不该骗你……我只是想再享受一会儿……”
我惊讶于自己竟恢复了一丝活着一般的知觉。
茗握住我的手，缓缓地闭上眼睛。
海风变得和煦，阳光也柔和起来。
渐渐地，她的啜泣声平静下来。
“能为我念首诗吗？”茗没有睁开眼睛。
“拜伦还是雪莱？”我微笑。
“Love&#39;s Philosophy（爱的哲学）。”茗靠在我的胳膊上。
我清了清嗓子正准备念出来，茗的目光忽然失去焦点。我看到她脸上的表情不断变换，从疑惑到恐惧再到绝望，大颗大颗泪滴从她洁白的脸颊上滑下来。
我从旁边看着这一切——是的，从旁边——仿佛是玩电子游戏时忽然从第一人称视角切换到第三人称视角。玩过CS的人都知道，当你的角色从第一人称视角切换到第三人称视角的时候，就意味着你已经死了。
我尝试着呼唤茗，但她毫无反应，而我耳边的声音也在逐渐消退……海浪的声音、车流的声音、人群的声音、风的声音以及茗压抑的啜泣声……
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眼前的画面就像是一幕滑稽的无声电影。
唯一奇怪的是，我并没有消失。我就这样站在原地，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触碰不到，对于整个世界而言，我像是一个毫无关系的旁观者。
记忆就像一个牢笼，我被永远困在了那里。
我开始明白死亡的感觉。
当你在所有人，包括自己的记忆里都不再生长、变化，那么你就已经死去了。
<h3>尾声　真实的谎言</h3>
一个平凡的星期六，黎远在事务所的长沙发上醒来。
“早啊。”妻子像往常一样和他打招呼。
“你醒得好早，都不用睡觉的吗？”黎远开了一个玩笑。
“是啊……如果不想睡的话也可以，可惜起得再早也没办法像以前一样给你做早餐……”妻子忽然失落起来。
“哈哈，你的黑暗料理我可不敢恭维。”黎远打了个哈欠，“虽然就会做这一样，但我的蛋炒饭可是大师级的！我还是自己动手吧。”
妻子虽然立刻露出生气的表情，但这个敏感的话题总算是结束了。
黎远是私家侦探，他是个务实的人。他从不相信完美的爱情、灵魂伴侣一类梦话，也不相信会有完美无缺且不会破损的东西——那根本不符合逻辑。在他看来感情是靠经营的，只要你足够聪明、足够理智，就能控制感情的发展。他会哄女人，而且愿意一直哄下去。
整个上午，黎远都在整理新雇主给他提供的材料，妻子带着温煦的笑容看着他忙碌。
但他的状态并不好，甚至有些心神不宁。
可能由于工作的关系，黎远是很相信第六感的，所以他觉得今天一定会有事情发生。果然，下午他收到银行发来的一条转账信息，他的账户里被转入一笔钱，备注是“退回的酬金”。黎远并不缺钱用，而且这笔钱数目也不大。
晚上他又收到一封邮件，发信人是他认识的一位画师，邮件这样开头：“黎先生，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最好的选择，但作为我的委托人之一，我认为您有权利知道真相。就在最近，我对我的能力、我们的委托关系有了新的认识……”
黎远并没有把邮件看完，他只犹豫了一秒钟便点击了“彻底删除”。当然，他完全可以猜出邮件的内容。
“怎么了？”妻子问。
“没事，上个委托人打来了尾款。”他随口说，编起谎话来简直是脱口而出。
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在逃避什么，只是认为真相一点儿也不重要。
只有小孩子才执着于分清真假对错，你骗我还是我骗你。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柴米油盐才是实在的，而感情是抽象的，抽象的东西没有真假与对错，它们本来就是大脑编造出来摧残肉体的游戏。只要他想一辈子，就可以一辈子。
几个月后，黎远偶然路过曾经拜访过的那间画室。画室锁着门，门把手上挂着“暂停营业”的牌子，门口蹲着一个失魂落魄的大男孩。
从那以后，黎远再没经过那间画室，也再没见过那个画画的女孩。他的妻子一直陪着他，直到他在养老院的摇椅上闭上眼睛。
在弥留之际，他觉得自己的灵魂仿佛离开了躯壳，又像新婚时那样牵起了妻子的手。
“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我愿意。”

合葬
文　姻合
“不要费劲了，我不会原谅你妈妈的。一辈子，一天，一小时，一秒钟，都不会原谅。”老人坐在椅子上静静地说。
椅子旁边的中年男人苦苦哀求：“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您还有什么看不开的呢？爸爸，您知道不知道，当年妈妈闯祸后，吓得躲到海南乡下不敢见人，这一躲就是四十年。当时她肚子里还怀着我，而且这么多年来也一直没有找过别的男人。我们这么多年，过的日子有多苦你根本没法想象。”
中年男人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这么多年里，你从来没有去找过我们。我们也从来没有给你添过负担。现在妈妈走了，她临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死后能和你合葬。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椅子上的老人冷冷地笑了：“和我合葬？死了以后和我葬在一起？做梦！这么多年我不去找她，是怕自己见了她忍不住一把掐死她。告诉你，她是你妈妈，但我从来没把她当过妻子，而是一个夺走我所有希望的凶手。她杀了我最心爱的青蓝，当年能逃走是她的运气，否则我一定要拉她陪葬，也把她从那么高的楼上推下去。推下去！”
“爸。”中年男人劝道，“当时妈妈也是冲动。她看到自己肚子里有了孩子，你还在外面和那个叫青蓝的女人……说起来很多事都是爸爸你引起的，不能全怪妈妈。”
“肚子里有了你又怎么样？”老人轻轻地摸着椅子的把手，“我和她本来就没有感情。我要离婚，她又不肯，还用怀上了你来威胁我和青蓝断了。怎么可能？青蓝才是真正的女人，知书达理，文静娴雅，而不是你妈那样从农村来的泼妇！她有什么资格约青蓝去楼顶说话？你知道青蓝被她害成了什么样子吗？！你知道青蓝死得有多惨吗？”
老人的声音越来越高：“我赶过去的时候，就看到血肉模糊的一团。血肉模糊的一团！那曾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啊！”老人忽然沉默了，中年男人也不说话，室内沉默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半晌后中年男人低声道：“怎么说那个叫青蓝的女人也不在这么多年了。你就算行行好，帮妈妈了了这个心愿吧。”
老人诡异地笑了：“谁说青蓝不在了？你知道吗？这么多年，我从来就没睡过床。我每天吃饭、睡觉、看书，都没有离开过这张椅子。”
老人抚摸着竹椅的扶手，轻柔得像摸着情人的手臂：“因为我舍不得。你猜猜，这张竹椅的每节竹子里，塞的是谁的骨头？这四十年里，青蓝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我，我又怎么会同意和你妈妈葬在一起？回去吧，找个地方把她的骨灰埋了，不要再来烦我。”
中年男人沉默片刻，往门外走去。老人看着他的背影，忽然喊住了他，叹息一声：“以后要是想起我，欢迎来看看。你买的那个海南珍珠粉酒，我喝完了，很不错，我很喜欢，下次来多带两瓶。”
“没有了。”中年男人转过头来，面无表情地说，“一盒骨灰只能酿一瓶酒。”

开膛刀
文　吴沉水
<h3>一、辞灶日凶案</h3>
腊月二十三，汴梁人将这一日又称为辞灶日。童谣唱“腊月二十三，灶王爷上西天”，说的就是此旧俗。
这一日家家户户摆灶糖、黄面窝窝，烧香祭祀，由大人带着家中孩童，抱着黄鸡叩首，恭送灶王爷升天。百姓们以甜糯糕饼为祭品，祷告这位管辖着人间千家万户的灶王爷，升天回禀玉帝时能为自家美言一番，以换取来年家宅平安、和顺美满。到了晚间，通常还要由家中长者领着一家老小，点燃挂在檐下的一串爆竹，以示辞旧迎新之开启。一时间京师处处爆竹震天，硝烟弥漫，家家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京师蔡河下曲这一带多是豪门大户、官宦人家，至晚间更是歌钟不绝，宴乐不断，鞭炮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入亥时末刻，爆竹声渐歇，一天的庆典方告终。然而就在此时，东北角王大人家却突然传来一声尖锐而惊惶的惨叫，过了不一会儿，这声惨叫蔓延成一片凄厉的哀号，生生撕破夜里团团节庆喜气。
左邻右舍皆是素日与王府有往来的，一听哭声不对，忙遣家僮前去探看，不出片刻，一个噩耗便传遍邻里。
翰林院秘阁校理王鹤冲王大人，在腊月二十三这一日横死家中。
照理说王鹤冲在京师庞大的官僚体系中，不过是一介馆阁小官，此人考绩平常，与同僚交情皆一般，便是骤然辞世，也引不起多大关注。可问题就出在王大人于辞灶日横死，还死在自己家中书房，死状甚惨，这一桩奇闻不出数日便引得京师里朝野市井议论纷纷。
据悉，王大人乃被人开膛破肚而死，那伤口瞧着不像被刀割的，倒像被利爪强行撕开，室内血污遍地，直将众人吓得连连后退，不敢向前。王老夫人当场昏死过去，女眷哭作一团。王家当夜无盗贼入侵，家中无可疑人等出入。王大人汴梁人士，打从读书到做官，都在汴梁附近，平素便是出个城门到州南州北都少见。他是个碌碌无为、恪守本职的老好人，既不树敌，也不多交友，若说他的死因乃仇杀，又是哪儿招来的深仇大恨至于将他剖腹刳心？
说不通。
既然说不通，那么坊间便开始出现鬼神之说。王大人死在腊月二十三，这一日乃辞灶日，相传灶神升天，则人间庇护家宅安康的神明缺位。这个时候，往往也是邪灵恶怪趁机作祟之时，故家家要在此时燃放爆竹，以“噼啪”巨响吓走邪物恶灵等。
传闻道，王家当夜并无燃放爆竹之举。王大人官俸微薄，家境普通，他又崇尚勤俭度日，特地吩咐了家人，辞灶日祭祀即可，其余旧例一概不从。
就因为没放爆竹，又不请其他神明入室，所以他被邪物所趁。整个蔡河下曲人家，只有他一人被开膛破肚，横死当场。
但凡这种神怪恐怖之说，一经发酵，只会越演越烈。待得跨过旧年，坊间传闻甚至发展到连邪灵如何剖开王大人的胸膛，如何啖食心肝，如何欲食府中他人，却被众僮仆以铜锣惊走，传得活灵活现，如同身临其境一般。
新任的开封知府唐泽端一接到报案，便明白麻烦来了。
开封府素号难治，一个不小心，就不知道得罪哪路神仙。他当这个知府，本就兢兢业业，时刻吊着心。他不求治乱安危，但求平稳度过。现下王鹤冲的案子闹得这么大，谁知道查下去会牵扯出些什么来。唐泽端思来想去，觉着这案子怎么审，关键并不在于缉拿凶手，而在于揣摩圣意。
以他对仁宗皇帝的了解，这种案子得快办，不仅要快，还要好，不然定会遭官家亲自问责。仁宗自己或许闲下来没事会崇道论仙，然朝堂之事，却最忌神怪之说乱了朝纲，也绝不会放任朝廷命官死于邪灵开膛这样的谣言演变到人心惶惶、不可收拾的地步。
唐泽端豁然开朗，当务之急，是要尽快揪出个凶手来，即便抓不着，也得尽快弄一个出来堵悠悠众口。
仿佛老天也开了眼，不出半月，便真让唐泽端破了案。他缉拿的凶手乃是王大人的侍妾刘氏，据称这小娘子生性淫荡，早与外男有染，于辞灶日约同奸夫私奔，岂料这事儿竟被王大人撞破，于是她丧心病狂，伙同奸夫将王大人杀死。奸夫眼见闯了弥天大祸，便丢下刘氏逃之夭夭，而刘氏不过一弱女子，被唐泽端一过堂，立即倒豆子一般全招了。
唐泽端心下松了口气，连夜写奏折写明案情。他的奏折递呈后不久，仁宗皇帝朱笔御批，夸他为“忠信谅直、有辞学政事”之能者，只是该案尚有些不明之处，正好，江南东路的刑狱长官周平章在京述职，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请周大人跟他一道择日再审吧。
唐泽端越琢磨越冒冷汗，他忽然意识到，这是官家在变相训斥他办事不力，不得不请那位刑辩大人周平章来替他擦屁股。仁宗皇帝要的，显然是一个能替代邪灵行凶一说的合理故事，官家并不在意真凶是哪个，要紧的，是侍妾淫奔的故事够不够精细，能不能压下那荒诞不经的邪灵作祟一说。
可明明是该开封府管的案子，此时却愣是要让江南东路的官员横插一竿子，唐泽端再谨遵圣意，心情还是难免有些微妙。
而与此同时，周平章也被圣旨砸晕了头。
他回京述职不过是走个过场，早已打算不日返回江南东路任上。偏偏就在这个时候，仁宗像是突然想起他似的，颁来的圣旨大有深意：上面先是夸他自任江南东路刑狱以来，“破奸发隐、吏不能欺”，断案更是“不测如神”，随后笔锋一转，直道既然他这么能干就别闲着吧，把王鹤冲案接过去重办。
周平章呆了呆，不用猜也料到定是那开封知府结的案令官家不满。只是汴梁乃京师重地，权贵势力盘根错节，他一个江南东路的刑狱长官怎么插手这儿的官员命案？做得好那是多管闲事；做不好，那就是欺君罔上了。
可官家已然把烫手山芋递到他跟前，他就是明知要烂手，也只能接了。
<h3>二、开封府惊堂</h3>
开封知府公堂上，府尹唐泽端面色肃穆，他高坐主位，周平章侧坐一旁。唐泽端将手里的惊堂木摸了有半日，这才猛然一拍道：“带人犯刘氏。”
王鹤冲案中那位淫荡妇人，不出片刻，便被衙役押了上来。
这妇人肤色白皙，相貌却平常，脸色虽憔悴不堪，头发却拾掇得一丝不乱，身上衣着虽有污，却穿戴齐整。
唐泽端瞥了眼周平章，皮笑肉不笑道：“周大人，人犯已到，您请吧。”
周平章笑道：“唐大人才是这开封公堂之主，自然是您先请。”
唐泽端假意推托道：“不可不可，周大人以神断天下闻名，此番官家钦点您主审此案，下官不过从旁协助而已，可不敢僭越。”
周平章正色道：“唐大人说这话，是要令周某无地自容了。周某不过忝列刑辩官，这么些年下来侥幸不曾出大错，哪敢称什么神断？快莫折煞本官。谁人不知自唐大人至开封府以来，辖下十七县皆被治理得井然有序、公治有声。王鹤冲案发生在大人辖区内，在您面前，周某不敢托大，必须得唐大人先请。”
唐泽端见他说话还算上道，脸色稍微平和了些，点头道：“既如此，本官便先问了？”
“理当如此。”
唐泽端一拍惊堂木，喝道：“刘氏，还不将你做下的伤天害理之事向周大人从实招来！”
那刘氏反问：“奴早已签字画押，还有甚可招？”
“那就将你已招供的话再对周大人复述一遍。”
刘氏低下头，道：“是，大人。奴自幼与家中表哥定亲，然家道中落，被迫卖与王大人做侍妾，表哥寻了上门，奴与他旧情难舍，便瞒着府内众人偷偷往来。表哥想娶奴做正头娘子，奈何囊中羞涩，拿不出赎身钱，奴想与他长相厮守，便约了腊月二十三那日，趁众人忙祭祀时从后院翻墙奔逃。那日到约定时辰，奴收拾细软正穿过后院，却不知为何竟撞见了老爷。老爷命奴入书房伺候，吃了几杯酒，便要与奴行那事。奴苦苦挣扎，被老爷踹了几脚，滚下地时，奴怀里私藏的金银掉出。老爷一见大怒，登时便要寻家僮来绑奴。奴见事情败露，害怕之下，便抓起凳子砸到老爷头上，老爷一下倒地不起。”
周平章问：“那后来为何变成开膛破肚了？”
刘氏把头埋得更低，小声道：“奴毕竟力小，一砸之后，老爷旋即爬起，又要抓奴，就在此时，表哥久候奴不至，寻了过来，一见老爷与奴撕扯，便抽出刀捅入老爷腹中，他是杀猪的屠夫，替猪开膛乃是常事，刀尖顺势往下一划，老爷就……”
唐泽端补充道：“后来，刘氏吓瘫在那儿，而她的奸夫见杀了朝廷命官，立即舍下她，连夜逃出汴梁。不过周大人放心，本官已发缉拿令，将其画像贴于四大城门，悬赏之下，相信不日即可抓捕归案。”
“唐大人神速，周某佩服。如此看来，这刘氏倒非杀人凶手，只是个从犯。”周平章微微一笑，问，“刘氏，你表哥逃走，你为何不逃？”
“奴也想逃，然奴小脚妇人，能逃多远？只怕顷刻便给抓了回来。奴寻思一番，便重绾发整衣，装作没事人走出书房，躲于暗处。奴眼见少爷进到书房，府内哭声震天，这才趁乱走出，不想却被服侍奴的丫鬟撞见，唐大人一审案，那贱人便将奴供出……”
周平章问：“刘氏，你表哥杀王大人时，所用的刀可是杀猪刀？”
“是。”
“多长多宽？”
刘氏面露难色，道：“这个奴却不晓得，大抵天下杀猪刀都差不多。”
周平章点点头，示意侍从拿上一柄刀，问道：“这是本官向坊间肉行所借之刀，刘氏，此刀与你表哥所用可是相类？”
刘氏抬头看了看，随后迟疑着点了点头。
“瞧仔细了，他可是用一柄类似的刀捅入王大人腹中？”
“是。”
周平章猛地放下刀，道：“扯谎，本官手中根本不是什么杀猪刀，乃兵士所配小弯刀，刘氏，你到底有没有表哥？”
刘氏浑身一颤，哑声道：“有……”
“你自小便被卖为奴婢，后又多次辗转，卖入汴梁王家做侍妾，何来青梅竹马的表哥？！”周平章喝道，“说！王大人到底系何人所杀？”
他喝声一落，唐泽端脸上也下不来了，他一拍惊堂木，威吓道：“刁妇！公堂之上胆敢一派胡言欺瞒本官，你好大胆子，来人，上夹棍！”
衙役们领命，正要架起刘氏，刘氏脸色苍白，忽而尖声道：“大人，别用刑，奴招！奴全招！王鹤冲那老王八蛋是奴杀的！”
“你到底为何谋害家主？难道王家人苛待你？”
“不，夫人从不苛待奴，便是少爷也极是和气不过，是老爷他……”刘氏豁出去，厉声道，“老爷他悭吝抠门，动辄打骂，还要卖奴，不杀他没有活路啊！”
唐泽端惊诧地问：“你一个弱女子用什么开膛破腹？”
刘氏目光疯狂，嘴角一弯，嘿嘿笑道：“奴先拿药迷了那老王八蛋，再用剪子剪！你们晓得他为何伤口不平吗？那是奴先拿剪子捅进去，再一下一下剪开！那老王八蛋心是黑的，血倒是红的，奴这一生都让他毁了，凭什么让他痛快死？凭什么死了还让他好看？我就是要他肝肠流一地，跟一条死狗一样……”
周平章瞥了眼唐泽端，发现他一脸菜色，直直盯着刘氏的脸不敢置信。周平章叹了口气，轻声道：“唐大人？”
唐泽端回过神，愣愣地道：“好个毒妇，这、这可抵得过恶灵作祟之说？”
周平章笑笑道：“唐大人提点的是，那恶灵作祟的谣言传得太过，该查查其祸根何在了。”
<h3>三、课命棚审案</h3>
在一个门檐挂着“神课”“看命”“决疑”三块木牌的棚子里，一蓝衣道人端坐正中，一老者坐在其身侧，袖手等待，面露期盼。那道人一边手持线香挥舞，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天蓬天蓬，九玄煞童，五丁都司，高刁北翁，七政八灵，上皓凶燮……”
周平章一身便服，负手行来，他的侍卫官王德威带着人跟在其后，低声回道：“大人，查清楚了，便是这妖道散布王鹤冲家邪灵作祟一说，趁机在蔡河下曲一带兜售了许多保命符箓。”
周平章在棚子外站定，点了点头。
王德威偏头瞧了会儿，奇道：“这牛鼻子念的什么经，怎的他身边那老者神色如此肃穆？”
“天蓬咒。”周平章道，“亦称北帝煞鬼法，这人定是觉着家中有鬼怪作祟，宅院不宁。”
他们正说着，却听棚子内那道人不耐烦地道：“啖食王鹤冲大人那个恶灵，已被贫道诵咒降雷打了个半死，眼下怕是逃窜至你府内，不过你无需忧虑，贫道为你家日日念天蓬咒，直至七七四十九日，那邪灵自会法力被禁，贫道再为你于无量寿佛跟前点个海灯，增福增寿。只是这供奉却需虔诚，半点马虎不得。”
那老者一脸惶恐，立即道：“那是自然，就是不知需供奉多少……”
“一日百钱。”道人一脸庄重，“这钱可不是给贫道受用，需知疏通天上各路神仙关卡，请雷公电母下凡劈死恶灵，贫道都是担着干系的，若惹恼了哪路仙人，别说是你家，连我一身修为也要押上去……”
王德威听不下去，大踏步过去一把揪住那道人骂：“好你个装神弄鬼之徒，老爷我行走大江南北这许多年，还从未听说神仙造福、雷公电母施法还得花买路钱，你假借神仙之名招摇撞骗，就不怕报应吗？”
那道人一边挣扎一边嚣张地骂道：“哪来的狂徒，也敢对道爷胡言乱语！你懂个屁，你个肉体凡胎自然看不见，道爷我可是有丹霞赫冲，能吞魔食鬼之大能耐的，小心我施咒，哎哟……”
他话音未落，脸上就着了王德威一大拳，整个人扑倒在地上，又要起来骂骂咧咧，王德威一脚过去直直踢翻，他直趴在地上喊：“杀人啦，救命啊。”
周平章带来的人已将这棚子围住，闲杂人等也不敢上前。他看也不看王德威揍人，自顾自拣了一旁的干净椅子坐下，对那老者笑道：“这位老丈有礼了，敢问可是汴梁人士？家住何处啊？”
那老者多年在汴梁过活，见此架势，也猜到周平章不是一般人。他摸不准周平章是什么官，只得恭敬地行了礼，惴惴不安道：“见过老爷，小的几代都是汴梁人，如今住蔡河下曲。”
“哦，那一带最近出了个离奇命案，想必你来此，是怕冤魂冲了自家门运？”
那老者结结巴巴道：“小的家中那点儿事不值一提，只是……只是这位道长却是真个有能耐的，算卦准，虽说要价是贵了些，然道长倒不是诓骗小的，须知若请道长起卦问要紧事，一卦万钱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还请大人莫要冤枉了他……”
周平章一愣，随即“呵呵”笑了，就连王德威听见都住了拳头，哭笑不得道：“爷爷我免你上当受骗，替你教训这王八羔子，你反倒替他说起话来？”
“那是道爷我神卦之名妇孺皆知……”地上的道人不知死活地嚷嚷了一句。
王德威冲他挥了下拳头，成功让他闭上嘴。
周平章和颜悦色道：“老丈莫慌，我既让人出手教训他，自然有我的道理。敢问老丈，自王鹤冲大人过世后，你家宅真个不安？”
老者为难地道：“是啊，夜里总听得女人啜泣，待仔细查看，又不见人影。”
周平章问道：“哦？真个是邪灵作祟？一日百钱，施咒点灯真个管用？”
老者瞪大眼，惊惶道：“定然是邪灵作祟啊，王大人为官清廉，为人最是和气不过，无缘无故怎会惨死？我家与王大人府上后院相连，邪灵过府，那不过是片刻之事……”
“可你想过没有？王大人新丧，家中后院有女眷为其哭灵亦是常事，王家的哭声传到你家，你们听错了也未可知。”
老者大声辩道：“这怎会听错？那哭声嘶哑难听，诡异得紧，且王家女眷都住前院，灵堂亦设在前边，后院空置多年了啊。”
周平章微微颔首，对王德威道：“将那道人提溜过来。”
王德威一把抓起道人后颈，扔到周平章脚下，那道人摔了个狗啃泥，龇牙咧嘴后却终于学乖，晓得眼前这位定是有官身了。他不敢胡言乱语，咧开嘴哭道：“大人明鉴啊，贫道行善积德，斩妖除魔，修的乃正道，可不是坑蒙拐骗之流……”
“闭嘴！”王德威骂道，“王鹤冲大人一案朝廷尚未有公论，你好大胆子，竟敢越过官府，自行编了一套恶灵杀人的谣言，害得汴梁蔡河一带人心惶惶，你可知罪？！”
那道人在汴梁混了多年，一闻此罪名便知非同小可，当下惊出一身冷汗。他眼珠乱转，忽而看到周平章一身微服，心下生出希望，立即跪好了连连叩首道：“大人可怜可怜小道哇，给小道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越过朝廷。且王大人府上，小道这等身份怎么进得去，哪里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周平章笑了笑，暗叹这京都人到底与外省不同，旁的不说，审时度势的能耐就比自己在江南东路遇见的百姓强多了。他打断道人喋喋不休地自辩清白：“那就怪了，你既不知道王大人怎么死的，为何又能断定此乃邪灵作祟？我听说，为此你还卖出不少符箓呢。”
道人正待现编，就听王德威暴喝一声：“混账东西，现下不说实话，是不是要留着去大牢里说？”
道人浑身一抖，慌道：“小道生计艰难，这都是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啊，可是大人，邪灵作祟杀了王大人可不是小道说的。”
“哦？”
“是王大人府上的人所说。”
周平章眉毛一挑，问：“怎么讲？”
“小道愿对玄天大帝起誓，邪灵作祟乃王大人府上传出，大人传王家的家僮一问便知。小道不过路过听了那么一耳朵，以为有生意可做，这才鬼迷心窍。”
周平章问：“从实招来。”
道人谄媚地跪近，道：“小道那日去蔡河下曲做道场，偶然经过王府，想到王大人横死，兴许这里头有生意可做，就上前去。还未走近就见王大人府上两名僮仆出门来，边走边说自家老爷是个好人，也不知是什么穷凶极恶之徒才会对他下手。可另一个说，没听老夫人哭吗？那压根儿不是人做的，而是邪鬼所为。”
周平章猛然喝道：“扯谎！王大人新丧，王老夫人卧病不起，府上忙着奔丧入殓尚且不及，哪来的多嘴僮仆嚼念主人家之秘事？还偏生让你听见？”
那道人正待分辩，已被王德威一脚踹翻，王德威手按刀柄，凑近他阴森森道：“妖道听好了，爷爷我专干的，便是如何对付你这等奸猾之徒。不说是吧？”
那道人号道：“我说我说，邪灵作祟确实是王大人府上之人告诉小道的……”
“谁告诉你的？”
道人豁出去道：“是小道俗家的，俗家的表姑妈……”
“继续说。”
那道人哭丧着脸道：“小道的表姑妈乃侍奉王老夫人的婆子，姓张，平素常有往来。王大人出事后，表姑妈跟小道商量，要捐绢匹替王老夫人做法事，她说王老夫人认定自家儿子死在邪灵手中。哦，对了，那邪灵还是手持一柄什么开膛刀，真怪，我学道多年，从未听说邪灵还有兵器，那兵器还有名字……”
周平章脸色一变，猛然站起，厉声问：“开膛刀？你可有听错？”
那道人吓得一哆嗦，颤声道：“应该、应该没有。”
<h3>四、开膛刀现世</h3>
开膛刀不是什么邪物，而是一柄利器。
一柄曾经名扬战场、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利器。
只不过那敌人指的是宋辽边境的大宋军民。
这柄开膛刀乃辽国战将楚阿不之佩刀，据说那刀状如弯月，刀刃却呈锯齿状。楚阿不武艺高强，却凶残嗜杀，最喜一刀将人自胸膛划到腹部，将尸体拖于马后耀武扬威。曾经有一段时间，他在宋辽边境名如夜枭，能止婴啼。
但他早在二十年前便被宋军射杀，这柄威风凛凛的开膛刀也从此不知下落。
若不是周平章做刑辩长官多年，辖区内剿匪杀贼，逼得他也要学着带兵，麾下网罗了些跟辽人真刀真枪干过的老兵当教头，他也不会知道这桩陈年旧闻。
可他没想到，王老夫人一个活在千里之外的闺阁妇人竟然也知道这柄刀，并且一见到儿子的死状，就认出儿子死于这柄刀下。
周平章只觉眉心开始跳，他忽然明白了开封知府之前的做法，选择将王鹤冲的死归为侍妾并奸夫杀人，听起来荒唐归荒唐，可没准能糊弄过去。总比牵扯出什么辽国已故凶将死后仍能持刀杀人这等耸人听闻的传闻震惊朝野要好。
宋辽世仇，虽说如今太平了，可凡事只要一扯上辽国，总会小事变大，暗波汹涌。
“大人，王家公子出来迎接咱们了。”
周平章吐出一口气，自轿子内迈出腿来。他今天穿的是官服，摆开了一省大员奉旨办案的架势。王家自然不敢怠慢，府上中门大开，王鹤冲的嫡长子王泊君衣冠齐整，恭恭敬敬带着管家僮仆候在门口。
这个已有功名在身的年轻人，一见到周平章即直直跪下哭道：“周大人，家父死得冤啊，求大人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令家父九泉之下得以瞑目……”
周平章不待他哭完，便打断道：“开封知府已定杀人者乃府中侍妾刘氏，你一开口便要本官早日将凶手绳之以法，莫非认为刘氏是被冤枉的？”
王泊君一愣，低头道：“学生不敢妄加揣测，只是那刘氏在府内几年，最是老实本分不过，她不过一介弱女子，如何能杀死家父……”
周平章漫不经心地道：“王公子真乃心慈之人，请起吧。本官破回例，好叫你得知，王大人一案，开封府不日便会审完，真凶已伏法，你也可安心。”
王泊君爬起，吃惊问：“真凶？”
“便是刘氏。”周平章淡淡地道，“真真最毒妇人心，她先用药迷了王大人，再以剪子行凶，杀人尚且不足，还要剜心剖腹。怪不得仵作验尸有伤口不平一句。对了，本官听闻王老夫人自那日后便卧床不起，如今可好些了？”
王泊君脸色一变，呆了半天才回过神来。他引着周平章往内走，边走边道：“有劳周大人相问，家祖母现已好了许多……”
“哦？那不如带本官至老夫人院落隔帘拜见？算起来，本官与王鹤冲大人同朝为官，过府理当拜见长辈。”
王泊君支支吾吾道：“周大人身份贵重，学生一家如何担得起……”
“无妨。”
“家祖母虽说略有好转，可病气仍在，若是冲撞了大人……”
“本官不忌讳这些。”
“周大人，实不相瞒。”王泊君苦着脸作揖道，“祖母自父亲出事后浑浑噩噩，醒来后常常疯言疯语……”
周平章微微一笑，就在此时，王德威带着兵士自外冲入，迅速将王老夫人所在院落围起。王泊君大惊失色地问：“周大人，你这是干什么？惊扰了我祖母……”
外面唐泽端带着另一队人马进来，施施然走近问：“周大人，你的人进去了？”
“进去了。”
唐泽端沉下脸，大声道：“好，都听好了，本官与周大人奉旨查案，今疑府内藏匿凶犯，搜！”
整个王家宅院登时鸡飞狗跳，王泊君结结巴巴地问：“两位大人，府内、府内哪有什么凶犯……”
唐泽端冷冷道：“有没有现下本官还不知，但兴许过会儿就知道了。”
王泊君忧心忡忡地道：“您二位要搜哪儿都成，请莫要惊扰我祖母，她老人家年事已高，身子骨……”
周平章笑了笑道：“王德威，去，好好把王老夫人请出来。”
王德威得令，带着人劈开紧闭的院门，王泊君待要阻拦，却被人按住。就在此时，只听一个老年妇人极富威严地道：“住手！你们是哪个衙门的？奉了谁的命到此胡来？”
王泊君喊了声：“祖母！”
那老妇人怒哼一声道：“没用的东西，你爹才死多久，便让人欺负上门了！”
话音刚落，只见一个衣着富贵的白发老妇扶着婆子稳稳走来，她相貌俊秀，依稀可见年轻时的风采，然而神情桀骜，虽然老了，却仍然厉眼如电，全然瞧不出半点老年丧子的浑浑噩噩之态。
周平章一看到她便明白王泊君为何不想让自己见到她了。眼前的老妇身形高挑，步履稳健，五官鲜明，便是一身中规中矩的官家老封君装束，然而其举手投足的活力却绝非养尊处优的老太太能比。
周平章微微眯眼，他扭过头，发现唐泽端也皱起眉。
“你们是什么官？来我王家作甚？”老妇人将拐杖狠狠戳地，威仪十足地问。
周平章笑而不答，连礼都不顾，唐泽端微一沉吟，也决定跟周平章一般对这老妇人视而不见。片刻之后，搜后院的兵士跑来道：“大人，后院空空如也，然屋内却置有祭台，上面放置此物。”
他捧上一个雕花木匣，唐泽端接过正要打开，却听那老妇尖声怒道：“这是老身的东西，谁准许你们动！”
她手一扔，手中拐杖便冲唐泽端掷去，唐泽端吓得手一松，“哐当”一声，木匣落地，滚了几滚，滚出一块红绸中包裹着的黝黑风干肉块。
“这是什么？”唐泽端好奇地问。
王德威走近细细端详一番，禀道：“回大人，似是人心。”
唐泽端赶忙后退一步，掩鼻道：“真个是人心？”
“看来周某所猜不差。”周平章叹了口气道，“唐大人，这当是王鹤冲大人传闻中被邪灵吃掉的心肝。”
唐泽端后退一步，语无伦次地问：“怎会如此？王鹤冲不是她儿子吗，天下怎有这般母亲……”
“此乃献祭于黑山之祭品，以亡者心肝献上，谓魂归黑山，司神以魂。”周平章盯着那老妇道，“王老夫人，这等契丹古礼，本官说得可对？”
那老妇面色剧变，却挺直背脊，昂然道：“不错，王鹤冲虽不是我生的，但他自小是我养大，是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死后当然要回黑山！”
“只怕是他还没死，你便要他回黑山吧？”周平章冷笑问，“王大人明明是宋人，乃我大宋朝廷命官，死后怎会魂归黑山，当真荒谬至极！”
老妇人斜睨他一眼道：“做我顶天立地的契丹男儿，当然比当唯唯诺诺、不闻兵事的宋人强百倍！”
“放肆！”唐泽端怒道，“兀那刁妇，就凭你适才这句，本官便能将你问斩剑下！”
“那又如何？”老妇人拄着拐杖讥笑道，“你们宋人便是这样，啰里啰唆，色厉内荏，我活了几十年，早盼着能魂归黑山的一天。只是你这把剑，也顶多能杀杀我这样的老太婆，若真遇上我契丹猛士，还不是只有你为鱼肉的份儿？”
周平章低头看着那团风干的心脏，阳光明媚之中却感到一股自脚底爬上的悲哀。他回头问那老妇人：“王鹤冲待你可好？可算恭顺？可算孝子？”
老妇微微一愣，随即扭过头去，倔强地道：“他敢待我不好吗？他吃的第一口牛乳都是我喂的，你们宋人不是最重孝道？我乃他的嫡母，他敢待我不好吗？”
“所以他明明是个宋人，你却要他做契丹人，迫使他夹在忠孝间无法两全。当你发现无法令他背叛大宋，你便照契丹人处理叛徒的方式，亲手将他开膛破肚？死后还以心肝为祭品？只不知你可曾想过，若他不将你视为母亲，又何须受你摆布，何须命丧你手？”
老妇人如遭重击，脸色惨白，连连摇头道：“不，鹤冲不是我杀的，是楚阿不将军的英灵，是他用开膛刀惩戒意志不坚之人……”
周平章毫不客气地打断她：“楚阿不二十年前就被我宋军宰了，他那柄什么开膛刀，也早已不知下落。这世上根本没邪灵作祟，楚阿不真个阴魂不散又如何？我大宋人有的是法子让他魂飞魄散。”
老妇人嘴唇颤抖，眼神涣散道：“不是我，冲儿那么乖，我怎么会杀他，我只是瞧不惯他身上那股宋人的酸腐气，我只是想要他做回契丹男儿……”
周平章冷冷地道：“就是你，你杀了你儿子，如果弑亲的灵魂还能回黑山，那你们的神明不叫宽厚，而叫愚昧了。”
“祖母，您为何杀父亲啊？！”王泊君在一旁厉声哭问，“便是我们这一脉不是您亲生的，难不成我们待您有过一丝不敬吗？怪不得腊月二十三那日您要支开我们与父亲谈话，原来您要亲手弑杀他，虎毒尚不食子啊，您为何要父亲死……”
老妇人神色开始迷茫起来，喃喃地问：“我杀了鹤冲吗？是我杀了鹤冲，是我杀了我的儿子……”
就在此时，有名军士自老妇院落中捧着一个长条蓝布包袱出来，道：“大人，找到了。”
王德威接过解开包袱，露出一柄雪亮的弯刀，刀刃呈锯齿状，与传说中的开膛刀一模一样。
“此乃仿品。”周平章对好奇又惊惧的唐泽端解释道，“这老妪年轻时定是见过楚阿不杀人，继而终生难忘，命人打造了这么一柄刀。”
唐泽端小心摸了摸那把刀，又缩回手，感慨道：“加上这一段，本官今夜可算能写奏折了。”
周平章笑而不答。
<h3>五、忠孝两难全</h3>
州府女牢内，周平章带着随从，慢悠悠地走过潮湿的通道，走过一间间肮脏的牢室。
刘氏残杀家主，照大宋律令定是死罪，便是法外开恩，也不过是从凌迟判为斩首。故她被关押在最内一侧的死牢中，然而相对乌七八糟的其他牢房，死牢反而显得狭小清静。
刘氏面色平静，发鬓仍旧梳理得一丝不苟，灯笼照射下，她显得比白天轮廓清俊。周平章在她的牢房外站定，她竟然也不慌张，徐徐行了礼后问道：“大人，可是奴的死期已判下？”
“是。”周平章淡淡地道，“十日后问斩。”
刘氏沉默了一会儿，展颜一笑，道：“多谢大人相告。”
周平章看着她，忍不住问：“刘氏，本官最后一次问你，你可知罪？”
刘氏困惑地皱眉，平静地反问：“知不知罪，奴十日后皆会问斩，知罪又如何？不知罪又如何？”
“是不能如何，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难道不想多说点儿什么？”
刘氏笑道：“大人，奴这一生不曾虚掷，不曾后悔，没什么可说。”
“死到临头都不悔？”
“不悔。”
周平章有些无趣地转身，他身后的随从长叹一声，举高灯笼照亮了自己的脸，刘氏一见之下浑身一颤，失声道：“少爷？”
王泊君看着她目光复杂，叹道：“丽娘，你真个糊涂。”
刘氏摇头，欢欢喜喜地笑道：“我不糊涂，我临死了能得你来看一回，我不亏。”
“你便是做到这一步，在我眼底，你也只是我父亲的侍妾。”
刘氏眼中滴下泪水，却飞快拿手背拭去，笑着道：“少爷说的糊涂话，奴的卖身契还在主母手中，自然只能是王家的卑妾。”
周平章淡淡地道：“王公子，你可想好了，刘氏便是贱如尘土，也终归是一条性命。”
王泊君痛苦地闭上眼，似乎挣扎着想作出决定，片刻后他睁开眼，一撩襟袍，对着周平章跪了下去，哑声道：“周大人，家父之死乃他人之过，与刘氏无干。大人明明知道，又怎忍让一个弱女子白白冤死？”
刘氏吓了一跳，立即尖声道：“大人，大人你莫要听我家少爷胡说八道，老爷是我杀的，是我拿剪子杀的……”
周平章不耐烦地道：“王泊君，收起你那些算计，本官肯带你进这里，便是已将实情揣测个八九不离十，端看你是否还有良知而已。要说不说，你自己掂量吧。”
王泊君哑声问：“不知大人揣测的结果是什么？”
“你才是杀了王鹤冲的凶手。”周平章道，“唯有这样，才能解释刘氏为何早早就签字画押，为此甚至不惜践踏自己的名声。因为她一心要帮你顶罪，她想用她的命换你活命的机会。可对？”
刘氏呆了呆，道：“不，奴不是顶罪，不是顶罪！”
“丽娘，算了。”王泊君回看刘氏，只见她泪流满面，却一直摇头，似在恳求他莫要说。王泊君目光转柔，转头道：“刘氏来我家时，年仅十三，模样一般，却弹得一手好琴。家父对女色向来不热衷，买她不过一时兴起，不多久便忘在脑后。彼时我却学业方歇，正愁无人做伴，她琴酬知己，我回赠清音。我们发乎情止乎礼，并无越雷池半步。父亲出事当晚，我是第一个发现他尸体之人，刘氏是第二个，她进来时只看到我手握弯刀，却不知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她只以为是我弑父，官差一追查，她生怕我被查到，便跳出来顶罪。大人，您说得对，刘氏虽出身卑贱，然而却是一条性命，更何况，她是世上唯一真心待我之人，我无法坐视她无辜受死。”
王泊君抬头，红了眼眶，哑声道：“周大人，家父是死于腊月二十三，然却非他杀，而是自尽。他拿祖母所赠弯刀，刺入自己的胸膛。”
周平章吃了一惊，问：“王鹤冲大人为何事自尽？”
“皆因腊月二十，父亲传擢升太子中允，我那祖母无知无识，只以为父亲从此能近我大宋机要秘文，便命他暗中与辽国联络，以便通报消息。可家父乃翰林出身，从小最重礼义廉耻，怎可能做叛国通敌之事？然家中祖母强势蛮横，向来压过父亲一头，他不敢违背孝道，数十年来过得如履薄冰，事到临头，不答应，便是不孝；答应了，却是不忠。到腊月二十三，父亲与祖母终于爆发争吵，父亲跪在地上，祖母拿着弯刀口口声声骂他不孝。至晚间，大抵觉着此忠孝难全已成死局，父亲便留下遗书，悄然自尽。”
“那你父亲的尸首怎会被开膛破肚……”周平章忽而顿住，笃定道，“是你干的。”
王泊君流下眼泪，点头道：“不错，是我行此大不孝之事。”
“你为何要这么做？”
王泊君抬起头，红了眼道：“因为我不能看着家父一生清白，尽皆东流！我模仿开膛刀、楚阿不来误导祖母，继而嫁祸于她，非我不孝，实是我不能忍！我如父亲一般，非嫡母所生，从小不得祖母、嫡母喜爱，唯有父亲待我极好。家祖父当年为祖母美色所惑，明知她是契丹边民，仍于战火中救她性命，更许以发妻之礼，将她偷偷藏在家中。可王家养了她一辈子，她也仍认为自己该是契丹人，仍然要讲，她最崇拜的英雄是屠我无数宋人的恶魔楚阿不！我自来见过太多父亲夹在忠孝之间喘不过气的痛苦，也见过太多祖母如何专横跋扈、将旁人逼入绝境仍不以为意的惨事。她心硬如石头，眼里永远只有大辽，只有契丹，看不到她的夫君、儿孙、亲人。或许，连她那点儿对故国的眷恋其实都不过是托辞，她眼里永远只有她自己而已。我父亲虽不是她亲手所杀，却与她亲手所杀何异？”
周平章沉默了，过会儿又问：“那是谁让那婆子给道士放出邪灵作祟的传闻？”
“也是我。”王泊君咬牙道，“父亲自尽，逼他至死的人却是他的嫡母，您让我便是有心为他报仇，又如何报？怎么报？不亲手将父亲尸首弄坏，不假托邪灵作祟耸人听闻，令家父便是死了也是个遭人诟病耻笑之徒，这让我如何甘心？父亲死后便轮到我，我如何能让一个我恨之入骨的契丹婆子逼迫我步上父亲后尘？”
“我以为自己算无遗策，却不料漏算了刘氏。”王泊君面露温柔，低头一笑道，“漏算了这一步棋，满盘皆输，然而刘氏说她不悔，我便亦是不悔。大人，您看我是输是赢呢？”
周平章看着跪在牢门外的王泊君，又看看跪在牢门内的刘氏，摇头一叹道：“输赢这本账，你在自己心中算算就好，本官如何评说？夜深了，该歇息了。王德威、王德威，你小子哪儿去了？”
王德威自外头嘻嘻哈哈跑来，道：“大人，你叫小的可不是时候，小的正与牢头们摸牌，赢着呢。”
“出息啊，赶明日将你送给唐知府，命他安排你做牢头好好快活。”
“大人，您别介啊，小的还是愿意跟着您出生入死。”王德威笑着提灯笼，点头哈腰照着路，引着周平章缓缓往外走，猛地想起来道，“糟了，把那小子忘牢房里了。”
“让他待着吧。”周平章头也不回道，“走，咱们去叨扰唐大人府上，替他的奏折再添点儿东西。”
王德威应了一声，鬼使神差地回过头，发现牢房深处，一人坐在外面，一人坐在里面，可他们的手搭在栅栏上紧握在一起。

万星之旅·与世隔绝
文　顾适
<h3>一、绝境</h3>
“爸，为什么他们都说你是一个好船长？”
“因为我能带着他们挣钱，小子。”
“但他们又说你很冷酷。”
“如果你软弱，儿子，听着，你会死，你的船和你的船员都会完蛋。”
“所以我们不能心存恻隐？”
“要我说，你得给你自己找个心软的大副，就像一个家里需要一个妈妈。”
能量光束撕裂了夜空的死寂，亮光在“蜜月号”周围各处闪烁着。“外壳受损！”“3号货舱被击中！”船员的尖叫声不断通过通信器传至舰桥，船长凌轩紧锁眉头，飞快地下达着迎击和躲避的命令，但是他所能做的，只是拉长“蜜月号”被毁灭的时间罢了。在两艘星区巡航舰再次炮火齐发之后，船体防护盾发出濒临极限的警报。
离开常武星没多久，“蜜月号”就收到了E星区政府的通缉信息：他们被指控犯有“矿石走私罪”。显然，这个莫须有的罪名是由于“蜜月号”船长凌轩和星区总督甲木之间的私人恩怨才被强加在他们身上的——在常武星上时，这位总督阁下就曾经试图杀死凌轩——因此船长坚定地选择了无视这道通缉令，并下令让“蜜月号”以最高航速驶向自由行星。原本以“蜜月号”的动力，应该可以甩掉尾随在后的军舰，但凌轩没有想到的是，对方预判出他们要逃离的方向，派出了另一艘巡航舰在他们的航线上进行拦截。
如今，这艘可怜的商船陷入了被两艘军舰前后夹击的绝境。
船身剧烈颤抖，在失重的状态下，没有扶稳的船员免不了从舰桥的一端被甩到另一端，虽然碰撞造成的疼痛并不严重，但恐惧的战栗在每一个人的心底翻腾着，只等着下一束能量把防护盾彻底摧毁。
轰鸣声真真切切。看来所谓“寂静之死”，不过是隔着真空的旁观者的感觉。身处其中的时候，全然是另一回事。
“我们距离自由行星领空还有多远？”在一片混乱之中，船长凌轩一改往日轻柔的语调，大声吼道。
“十二光秒，船长。”回答他的是大副格兰特。
凌轩蹙紧了眉头，咬牙道：“明明已经这么近了……”
像是在应和他的话语一般，驾驶员猛然调转船体方向，堪堪避过一束闪耀的光束，巨大的星体影像骤然充满了舰桥的舷窗——是自由行星！这颗星球透着淡淡的蓝色，就像是缀在黑暗星空中的一颗水滴。
凌轩收回视线，用手抓住胸前的万星标，说道：“向对方舰艇申请通话！”
“对方拒绝回复，船长！”
“继续申请，告诉他们，我们投降！”凌轩说着，又打开通信器吼道，“乔舒亚，防护盾还能修复吗？”
“它只剩最后一口气了，船长。”“蜜月号”的新机师飞快地答道，“我们恐怕挡不住下一轮炮击。”
“把能量全部集中到防护盾上。”凌轩继续说道，“发射诱导弹，把15号货舱里的石头都丢出去！”
“是，船长！”
“对方的主炮锁定了舰桥，船长！”
凌轩大喊道：“不要改变方向，最高航速驶向自由行星！”
彩色的能量光束夹带着巨大的能量疾驰而来，在看清的下一瞬，那闪耀的光芒几乎就已经近在眼前。如果失去防护盾，这个等级的能量束会在一秒钟之内割开飞船外壳，把所经之处周围数十米范围内加热至数百万摄氏度的高温，并穿透层层甲板，一直引爆飞船内的核熔炉。在它所经之处，水分将全部蒸发，有机物、塑料乃至金属都会燃烧并爆裂，每一个人都会因高热而瞬间化为齑粉。到了这会儿，没有人还能对这些军舰的到来抱有任何幻想：这样的袭击绝不是对于犯罪船只的拦截，而是一次目标明确的刺杀。但死亡没有在这一刻到来。光束击中了“蜜月号”抛出的一颗巨大的水晶矿石，融化的晶体四散开来，又在绝对零度的低温中迅速凝结，像雨点一样洒向飞船的外壳。
“还有多远？”凌轩问道。
“七光秒，船长！”大副的声音已带了几分绝望的嘶哑。
“向港口呼救！”凌轩命令道，“告诉他们，有两名自由行星公民在这艘船上！”
“是，船长！”
船体再一次猛然翻转，但这一次他们没有那么幸运了，“蜜月号”失去了它一侧的推进器，以及在其中工作的三名船员。尽管机师乔舒亚飞快地封闭了整个区域从而让飞船的损坏情况没有进一步扩大，但船只前进的速度却打了一个巨大的折扣。
这几乎就为他们判定了死刑。
“我们距离自由行星领空还有四光秒，船长！”大副格兰特低声道。
某一瞬间的安宁让凌轩意识到，接下来他要说的，可能就是他在一生中说的最后一句话了。很奇异地，他感到平静和安稳，仿佛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他惧怕的。
“万星佑护。”他说，“祈祷吧，先生们。”
刺眼的光芒包裹了整个船舱，凌轩闭上眼睛，嘴角绽出一个轻柔的微笑。
<h3>二、传奇人物</h3>
“爸，妈妈在哪里？”
“看那儿，儿子，那儿。”
“那儿只有星星。”
“对，就是星星，儿子，她就在万星之中。”
乔舒亚从未在这个视角观察过他的母星——自由行星。
此刻，“蜜月号”正残破地停靠在自由行星第五卫星的港口。作为整个银河系中极少数延续了上一个纪元伟大文明的星球，自由行星是唯一不属于银河联邦，却能够令所有势力敬畏的独立政府。在“蜜月号”被能量束毁灭前的一瞬，从星际港口发射的诱导弹及时地保护了它自己的公民。
死里逃生的船员们陆续离开“蜜月号”，前往港口的酒店暂住，对于非本地公民而言，这里就是他们能够到达的最靠近自由行星的地方。船长凌轩给他们发放了丰厚的奖金，足以弥补众人受到的巨大惊吓，并让他们度过一个奢华的假期。为此，大副格兰特感到十分愉快，几乎已经忘记了前一天的可怕境况。当他看到站在观景台上发呆的机师时，居然笑眯眯地招呼道：“乔舒亚！”
性情可亲的飞行器博士闻言转过身，对大副点头致意。格兰特走近几步，说道：“我们都走了，只剩下你和船长两个人——你们真的能把‘蜜月号’开到自由行星吗？”
“我想没问题，先生。”乔舒亚眨眨眼睛。
“那我可得像船长那样对你说一句：万星佑护！”他把肥胖的手放在胸口，模仿船长握着万星标的虔诚模样。
乔舒亚大笑起来。格兰特又说：“我可真没想到，船长居然也是自由行星公民。”他抓着自己的电子烟斗，满脸的胡子也遮不住想要八卦的兴奋表情，“你有没有听说过船长的传奇故事？”
“我只听说过他出生在飞船上。”
“哦，是的，就是这个。我打赌在‘蜜月号’曾到访过的港口里，至少一半的星际旅行者都听说过船长出生在‘蜜月号’上。但是……”格兰特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斗，“他究竟是怎么出生的呢？”
乔舒亚鼓励道：“别吊我的胃口啦，大副先生。”
格兰特满意地看见乔舒亚眼中燃起哀求的亮光，这才慢悠悠地继续说道：“传说有一天，‘蜜月号’走在C星区的一条常规航线上——就是最安全、最无趣的那一种——突然，舰桥上报告说，有一样未知的东西正在以接近光速的速度靠近‘蜜月号’。”
“这么快！撞上怎么办？”
“可不是！那会儿的老船长可紧张啦，立刻让全船进入警戒状态，全速逃离，并且改变航向，结果呢——那东西更快！只几秒钟的工夫就‘噗’的一下贴在舷窗上！”格兰特说到高兴处，连唇上的胡须都在随着他的呼吸飘动，“然后，你猜发生了什么？”
“我真的不知道。”
“舷窗融化了，乔舒亚先生！”格兰特压低声音，用神秘的语气说道，“它融化了！”
“融化了？”
“千真万确！”格兰特一副自己亲眼所见的表情，“然后，小婴儿凌轩就从融化的舷窗里被送了进来。”
“什么？”乔舒亚惊呼道。
“确切地说，从舷窗伸进‘蜜月号’舰桥的是一条机械阴道，正在老船长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粉红色的婴儿从里面一点一点被挤了出来。他脐带连接的另一端，是一个万星标。”
“真是难以想象。”乔舒亚陷入沉思，许久，他才发现格兰特依然在用期盼的眼神看着他，赶忙说道，“然后呢，先生？——难不成安德，哦不，我是说老船长，就这么接受他了？”
“老船长没有儿子啊！”格兰特说，“告诉我这个故事的船员目睹了这一幕，据他说，老船长当时跪倒在地，感谢万星赐给他一个儿子。”
“听你这么一说，连我都要相信万星的存在了。”乔舒亚叹道。
“还有，他们说，凌轩船长从出生起就会操控‘蜜月号’，说不定你这回能有机会目睹呢……”格兰特说到一半，突然停下了。乔舒亚注意到他的眼神，立刻转过身去——年轻的黑发船长正站在他身后，船长身后还跟着一个连行走都有些困难的胖子。
“你怎么停下来了，格兰特先生？”凌轩说完，舔了一口这个星际港口最著名的特产——冰激凌。
“我已经说完了。”格兰特轻咳一声，“船长，你已经认识亚伯先生了？”
凌轩闻言，略略抿了抿嘴角。在先前那样紧张的战斗之中，格兰特竟然再一次老毛病发作，从“蜜月号”周围混乱的碎片之中捡了一个救生舱回来。按他自己的话说——“我不小心按错了按钮，但是没有时间修改了”，于是这个救生舱就被批准粘连在船体的外壳上。如果按照凌轩自己的愿望，他倒希望当时下令把这个玩意儿丢出去挡炮火，而不是他心爱的水晶。
想到这里，凌轩的目光又冷了一分：“是啊，真是太巧了，这位亚伯先生居然是自由行星港口出入境局的工作人员。”
格兰特隐约感觉到船长的怒意，忙道：“船长，我正要去酒店，祝您在自由行星上休假愉快。”
他才迈开脚步，就听见凌轩叫住他：“我亲爱的大副！”
“您有什么吩咐，船长阁下？”格兰特赶忙转过头。
“你忘记你的烟斗了。”凌轩柔声说道，露出两颗尖利的犬齿。
见格兰特走远，凌轩才展露笑颜，介绍道：“亚伯先生，这位是乔舒亚，‘蜜月号’的机师，自由行星公民。”
两人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握手，周遭的气温仿佛都降了几摄氏度。凌轩感到些微尴尬，问道：“你们认识？”
“恐怕不只是认识。”亚伯说着，突然走上前一步，准确地用一个力场罩住了乔舒亚。这一举动让凌轩吃了一惊，忙道：“万星啊，这是怎么了？”
“乔舒亚先生此前并未获准离境。”亚伯的五官被堆积的脂肪挤在一起，鼻子仿佛永远是皱着的，于是那张脸便定格在一个十分挑剔的表情上，“他已经被认定为危险分子，从现在开始必须处于政府的监控之下。”亚伯顿了顿，又对凌轩说，“至于你，船长，我当然很感激你救了我。不过，我还是会按照公务的规章来核实你的公民身份。”
说完这句话，一架小小的单人飞艇就停在了他身边，亚伯一屁股坐了上去，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留下凌轩和乔舒亚二人在原处。面对船长疑惑的目光，乔舒亚苦笑了一下：“我想我忘记提醒你了，船长，自由行星极不欢迎任何人离开或者进入。它之所以能够保持自己的文明延续数千年之久，就是因为它与世隔绝。”
<h3>三、标准模块</h3>
“他相信这套说辞？”
“为什么不？”
“这个谎言听上去很牵强，大人。”
“至少现在他还没有发现什么，好了，船体扫描进展如何？”
“‘蜜月号’承载的信息比我预计的大7349.2倍，我需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来完成复制。”
“那太久了，你应当事先做好准备。”
“我们最先进的仪器都不在这个港口，如果是在行星上，我可以在一个月内获得基本数据。”
“我明白了。”
在言出必行方面，亚伯可算是一个典范。在接下来一整天的入境手续办理过程中，凌轩和这个见鬼的救生舱幸存者缠斗了十四个小时，只差把自己从小到大每一天的履历都填在对方的表格里才算作罢。至于修理“蜜月号”和释放乔舒亚的请求，则被干脆地拒绝了：“我需要等待上级的指示，船长先生。”
凌轩看着他的神情，简直像是一个被抢走了心爱玩具的无辜男孩：“我知道我没办法让自己的船员踏上自由行星，但是我的船，还有我的朋友乔舒亚，我保证他们是清白且无害的。任何来源于您的帮助我都会铭记于心。”
“无害？”亚伯皱着鼻子哼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们还背着E星区的通缉令呢。”
于是在这愁苦的一天即将结束的时候，凌轩发觉自己从一个绝境跳进了一个牢笼。在费尽周折之后，他终于获准去往自由行星，但同时听闻离开它比进入它更加困难。另外，他的船和船员却全都被留在这颗卫星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旦离开这个港口去往行星，他就一无所有了——凌轩简直有点儿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自讨苦吃。
然后很迅速地，他想起前一天濒死的经历。他知道那些巡航舰并未远去，而如果没有身份清白的自由行星公民做担保，“蜜月号”在这个港口也只能停留短短十天。这一点点时间甚至不足以让它被修复完好——所以，他没有选择。
真是倒霉透顶！
“船长。”
当这个声音在不远处响起的时候，凌轩睁大了眼睛。他转过头，看到乔舒亚站在他的房间门口。
“我以为我把门锁上了。”他压低声音，却抑制不住笑容的扩散。
“我破解了门锁。”乔舒亚飞快地说道，“还有那个该死的力场，现在跟我来，船长。”
凌轩点了点头，悄无声息地跟在他身后。尽管星际港口有着相当多的旅客，但属于公民的隔离区却空空荡荡。两人的步伐在金属地面上留下清脆的声响，又被深长的管道扩散无数倍，就像是有无数的人正在同他们一起前行。凌轩警惕地回过头，乔舒亚催促道：“快点，船长，我暂时控制了这里的防卫系统，但恐怕他们很快就会发现。”
两人一路飞奔至港口的停机坪，“蜜月号”残破的机身甚至无法在夜空中保持自身平衡。凌轩发出了开启的命令，一条通道很快就在船体和港口间建立起来。等两人到达舰桥时，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汗水浸透，凌轩这才意识到他们竟然跑了近一个小时。
“他们还没有发现我们吗？”他坐在船长席上，气喘吁吁地说道，“这未免也太不可思议了……”
凌轩话音未落，警报声已经骤然响起。他迅速下达命令收起通道，切断了船与港口的联系，乔舒亚则再次使用随身携带的网络终端侵入港口系统，修改“蜜月号”的出港权限。如今他们有足够的燃料和动力，但“蜜月号”依然无法起飞——在重力环境中起飞和降落时，它至少需要十五名船员，更何况现在“蜜月号”是这副模样。
“权限修改完毕，船长，现在，我们只需要使用这些标准模块，就可以驾驶‘蜜月号’离开。”
凌轩的视线落在舰桥上多出来的几个白色立方体上。“你是说这些？”他一面接过乔舒亚递过来的微型耳塞，一面说道，“这又是什么新奇的玩意儿？”
“这就是标准模块。”乔舒亚飞快地说道，“是自由行星港口为缺少船员的船只提供的常规设备。”
“真贴心。”凌轩说着，模仿乔舒亚把耳塞戴在头上，并且感到一阵轻微的刺痛。机师立刻解释道：“它在同您的神经相连。现在，船长，请把手放在模块上。”
凌轩照做了，很快，那个模块产生了变化。起初它的表面出现了极为细密的裂纹，进而分解成无数块大小不等的立方体，接下来，这些立方体重新组合，最终形成了一个与凌轩身材相仿的人形。
“就这样？”凌轩不明所以地说。
乔舒亚飞快地在纸上写了一行字，递过去。
“启动？”凌轩茫然地读道。
在他发出声音的同时，眼前的人形模块发生了变化——它变成了自己的模样——就像是他正在照镜子一样。
凌轩眨眨眼睛，立刻感受到一个更令他惊异的情况，他不仅仅看到了这个复制品，同时也看到了他自己！他的思维同时存在于自己的身体以及这个标准模块之中！
怎么回事？
他试图向乔舒亚询问答案，两个凌轩同时扭过头去，视线范围的扩大让年轻的船长感到一阵晕眩——但是，乔舒亚已经不在舰桥里了。
“我在轮机室，船长。”乔舒亚的声音从通信器里传来，“您所佩戴的耳塞是一个无线网络发射器，它可以将您的思维活动以信号的方式，传送到您指定的——也就是您碰触的标准模块上，从而让您控制它，并且能够通过它的感知系统收集信息，传送回您的大脑之中。”
凌轩迅速让自己冷静下来：“我现在应当怎么做？”
“让你的意识在每一个身体里流动。”乔舒亚回答道，“你很快就会开始享受这种感觉的，船长。”
正如乔舒亚所说的那样，一旦掌握了“思维的流动”这个诀窍，凌轩就能够自如地操控两个身体，然后是第三个和第四个。他的意识在不同身体间穿梭，每一个标准模块都完美地成为他自己，准确地执行他下达的命令。
凌轩觉得十分有趣，他让一个标准模块对他自己说道：“舰桥准备完毕，我们可以出发了，船长。”
“很好。”坐在船长席上的身体这样回答道，然后看向屏幕，“轮机室和燃料舱呢？”
“准备完毕，船长。”乔舒亚显然更为熟悉这种操作，他使用了十个标准模块，并且表现得非常平静。
“那么，让我们起飞吧，‘蜜月号’。”凌轩对驾驶席命令道，下一秒钟他的意识已经在那里，盯着满屏幕复杂的数据，一只手飞快地在屏幕上敲击，另一只手则慢慢地、坚决地推动操纵杆。
银色的亮光包裹住整艘船，“蜜月号”缓缓前行，抛开身后的警告驶出星际港口。凌轩从舷窗中看出去，黑暗中的行星正在被阳光戴上金色的桂冠，而那包裹着星球的云雾，仿佛伸手便可触及。
<h3>四、消失的“蜜月号”</h3>
“你想要测试他？我以为你的目标是‘蜜月号’。”
“你听过那个传言吗？”
“那只是个传言。”
“既然他已经在这里了，我就一定会尝试。”
“大人，你知道你在拿什么冒险吗？”
“一个星球而已。”
在很多方面，自由行星都是凌轩访问过的最舒适的行星：它使用标准日而非行星日来计时，它有着远超过冰激凌的美妙食物，更不用说免费发放给公民的宽敞住房与便捷的贸易系统了。在他无所不能的博士机师更改了自己的信息资料，并让行星港口相信“蜜月号”是合法来到此处之后，他们又顺利卖掉了从常武星带来的树枝标本，让凌轩再一次成了一个不小的富豪。
一切都出奇顺利，只不过，凌轩依然无法适应这里的生活方式。
因为标准模块的大量使用，人们不得不在生活空间上将人与模块相互隔绝。对此，乔舒亚是这样解释的：“不可与他人的模块接触是自由行星的唯一法律。因为一旦有多人接触了同一个标准模块，就会导致这些人思维的融合。”唯一法律造成的结果就是：面积广大的、密度极高的城市只允许模块入内，这里是人们工作和交流的主要场所；而人类自身则分散地居住在郊外，一步都不可以踏出自己的领地，除非是乘坐交通工具到达“绝缘体”——只供人类使用的餐厅和健身房。
于是，尽管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工作，凌轩和乔舒亚只有在晚餐时才能真正见面，而这种机会也不是天天都能有，因为乔舒亚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
凌轩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一个月的假期看起来竟然无比漫长。可眼下，他能做的只有使用更多的标准模块，探索这颗星球上每一个城市、每一个未知的角落。他会早晨在北极醒来，中午攀上荒漠深处的绝壁，到了晚上去城市的酒吧里同美丽的少女调情。他也会去拜访棠棣大学，那里是银河系现存最庞大的知识库，他试图找寻自己的身世过往和“蜜月号”的设计资料，结果却一无所获。所有的一切都在加剧他的空虚，他开始无比思念“蜜月号”上的旅行生活。
“我无法感觉到危险。”一天晚上，他对乔舒亚这样抱怨道，“安逸的生活真是无聊透顶。”
“请允许我提醒您，船长。”乔舒亚说，“自由行星比常武星更靠近E星区的中心地带，我听说近期有三艘星区巡航舰在行星领空外盘旋。”
凌轩看上去更加气馁：“甲木总督果然没有放弃复仇。”
二十多年前，凌轩的父亲在E星区总督甲木的家乡常武星进行了种族灭绝式的屠杀，如今，凌轩自己被这个复仇者盯上了。
“不过照我说，你父亲做的事情根本就和你无关。”乔舒亚说，“如果你想离开自由行星，有什么具体的计划吗？”
凌轩道：“‘蜜月号’的修理工作已经快完成了。只是我原本想购买一些自由行星的先进武器装备在‘蜜月号’上——可他们不肯卖给我。”
“让我想想办法，船长。”
“这里太安全了，我觉得自己好像已经死了。”凌轩又一次抱怨道。
乔舒亚闻言，忽然脚下一顿，停顿了数秒才说道：“我想你很快就会活过来——我刚刚收到港口的信息，‘蜜月号’失踪了，船长。”
根据行星港口的消息，“蜜月号”在十五分钟之前“稳定地起飞，去向不明”。相比于先前的烦躁，凌轩此刻简直冷静得可怕：“我离船的时候锁死了主机，除了我自己，没有人可以启动‘蜜月号’。”
“但它确实离开了。”乔舒亚说。
凌轩沉默不语。他打开自由行星的地图，港口距离他们所在的大陆足有一万公里之遥，而十五分钟足以让“蜜月号”飞离自由行星的大气层。他必须尽快确定“蜜月号”的位置，从而决定下一步该去哪里找到它。
“这里有什么人或者机构能够提供帮助吗？”凌轩说，“那可是个大家伙，总会被人看到的。”
乔舒亚摇摇头：“我想你感觉到了，船长，这里的人相互隔绝——没有人会关心别人的事情。”
“我手头的钱能够买多少标准模块？”凌轩问。
“大概——两千个？”
凌轩皱紧眉头：“不够。”
“你想要做什么，船长？”
凌轩没有立刻答话，他的意识在自己手头数十个模块间转了一圈，拼合而成的视野范围大概只是这个星球表面积的数百万分之一，即便模块的数字扩展到两千个，也远远不够。
既然这些人相互隔绝，不肯帮助他人——那么，就只能让他们来帮助他。
在自由行星上，即便是最贫穷的人，也会拥有五个以上的标准模块，大多数人都会把自己的模块放置在不同城市乃至不同的大陆上。这就意味着，一旦凌轩将自己的思维与一个城市里的模块融合，他几乎就可以看到整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他需要视野的扩大。
于是凌轩压低了声音，稳稳吐出两个字：“进城。”
对于船长的计划，乔舒亚只能给出“你疯了”这样的评语，紧接着，他开始试图让年轻人明白违反“唯一法律”的严重后果。凌轩却回答道：“如果你能够回去继续吃饭，并且假装没有听到我说的话，就是最让我感激的事情了。”
“你一定要去？”乔舒亚问。
“是的，而且我现在就要出发。”
乔舒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真的不希望参与……”
“我知道，你不用去。”
乔舒亚闭上眼睛：“我经历过思维融合，船长，那感觉真的很糟。”
“发生了什么？”
“在我母亲去世之前，我碰触了她的模块。我希望以这种方式把她留在这个世界上，但是我错了。”乔舒亚睁开眼睛，“那不只是融合，我活下来了，但我总有一种杀死她的错觉。”
凌轩笑了笑：“放心吧，我不会死的。”
乔舒亚看着他的神气，欲言又止。凌轩转过身去，快步踏上自己的小艇，再没有看他一眼。
他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h3>五、唯一法律</h3>
“我以为他会犹豫。”
“他从来都跟着直觉行动。”
“你需要我拦截他吗，大人？”
“不，不需要那么做。”
“你是指完全不加限制？”
“人的脑子里能存多少东西呢？都给他好了。”
“前提是他能赢，大人。”
小艇照例在凌轩的房子前停下，一个人从上面走了下来，然后它再度飞起。道路警探确定这架小艇是由模块驾驶的，便没有阻拦其进入城市之中。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但凌轩知道警探会大意，因为按照乔舒亚的说法——这个星球上已经有近千年没有发生过城市中的“思维污染”事件了，“唯一法律”对于本地人来说，几乎是宗教信条一般的神圣存在。
每天凌轩都会让模块从这个临近他住所的城市购买不同种类的甜食回家，因此他已经对它十分熟悉。此刻正是所有人该入睡的时间，拥挤的模块人流正堵在每一个能量站的入口，它们将在此充电，度过主人睡眠的时光。凌轩跳下小艇，他并不打算先找一个模块来尝试一下融合的感受，他直接挤进了人群之中。
起初他没有感觉到任何异样。但紧接着，事情骤然剧变。他听到无数的声音，几乎要让他的头炸开，他的视线范围呈几何数字增大，强烈的晕眩让他跌坐在地上，而所有被他碰触的模块，都扭过头看着他，他如此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模样，就像是身处于全息电影的中央。但是立刻，这个图像就被其他的东西冲走了。住所黑暗的影像出现在眼前，那是那些模块的主人们骤然睁大的双眼。他感觉到他们的呼吸，他感觉到他们每一个人的皮肤重量，饱胀或饥饿的胃，以及他们茫然又惊恐的神经。思维融合开始了。
他的思维和别人的思维纠缠在一起，不是一个，而是十三个。在那一瞬间他终于明白了乔舒亚的话：那不只是融合。
——那是战争。
他必须战胜那些意识，才能够拥有这些身体的支配权。这是一条没有退路的厮杀，不胜即死。凌轩死死握住衣袋里的万星标，从而确定自己没有消失。灵魂被蚕食的感觉正如乔舒亚所说：非常可怕。他陷入了他们的记忆中，几乎觉得自己曾经经历的一切都化为幻影。他试图在无数的回忆中寻找自己是谁——是拥有坚定信念如同时钟一般准确的上班族，还是希望爱情永远持续而不断克隆自己生命的伉俪——幸而对方也同样掉入了凌轩星际旅行的记忆陷阱，愈发深入。最终，所有人一起回到了凌轩旅程开始的虫洞，他们一起站在舰桥上，眼睁睁地看着属于凌轩父亲安德的“钻石号”消失在虫洞的入口，“蜜月号”紧跟其后，陷进了那片无尽的黑暗之中。
他们睁大眼睛，但是眼前什么都没有。
没有“钻石号”，没有信号，没有任何声响，只有黑暗，几乎像是死亡的黑暗。十四个人的心脏在怦怦跳动着，仿佛把恐惧都扩大了无数倍。然后，那些站着的人一个个回过头来，视线凝聚在船长席上的十三岁少年身上。
这是凌轩第一次代理船长的职务，第一次离开家乡所在的星区。他没有犹豫，也没有颤抖，他甚至没有试图从任何人那里寻求帮助。他站了起来，在这一瞬间他不再是个孩子了。他知道他必须活下去，必须坚定，必须果断。“蜜月号”就是他拥有的一切，没有任何人可以碰触他的船。
凌轩赢了。
那些灵魂把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了他，自己则被永远取代。在这场屠杀之后，凌轩不再是他自己，他吞噬了他们的知识、他们的过往，同时让他们变成他自己的一部分。所有人都成了凌轩，新的凌轩。
他的意识在这十三个人的身体里流动着，连同他们的上百个模块。但是他的视野里没有“蜜月号”。这让他再一次伸出手去，碰触更多的模块。于是新一轮的屠杀和吞噬开始了，他变成了几十个人和上千个模块，他的视野已经触及港口和第一卫星，但还是没有找到“蜜月号”。他让每一个新的凌轩从床铺上坐起来，走出房门，进入城市，吞噬别人。这过程比他想象中的容易得多，也快得多。他感觉到自己在流动，不断变大，也愈发坚不可摧。只有最初的战争才是危险的，只有那一次生死攸关，对他自己的生命产生了最刻骨的影响，因为那是几乎等量的水在相互融合——而现在，任何汇聚入海的河流，都会成为海的一部分。思维污染，的确如此，他就是毁灭一切的病毒。
当停下来的时候，他感到一种非常恐怖的寂静，悄无声息。还不到一个标准小时，整个星球都已经是他的了。
唯一法律，它不可打破，因为后果不堪设想。
乔舒亚站在他面前，事实上凌轩已经看到他许多次，但都没有伸出手。
“你也要杀死我吗，船长？”乔舒亚问道。
凌轩过了许久才分辨出那并不是自己的声音。他的意识从数万公里之外跑到乔舒亚面前，在那一瞬间他几乎感觉到超越光速的轻微震颤。
“我想这没有必要，乔。”凌轩摇了摇头。
“你毁了这里所有的人，船长。”乔舒亚说。
“你会因此而憎恨我吗？”
乔舒亚笑了：“当然不，我会庆幸自己选择跟随一个强者。”
“很好，乔。”凌轩抬起头，平视着他的眼睛，眼下他无比珍视这个不是自己的人，“我找到‘蜜月号’了。”
“它在哪里？”
“海上的什么地方。”凌轩说，“事实上，我没有看到它，我只是在一个船员的记忆里挖到它降落的方向。”
“那么，我们还在等什么呢？”
<h3>六、偷盗者</h3>
“你完成对‘蜜月号’的复制了吗？”
“不，它的主机在常规内容之外，还有8000亿个内设网络链接，每一个都指向数据量非常巨大的程序包，我目前只打开了其中的500个，它们都是无效信息。”
“看来目前唯一的好消息是完成了对他的测试。”
“但是代价巨大，大人。”
这是一艘只载有人类的低空飞行器，它正在进行跨海航行，飞行员看见了远处正在降落的“蜜月号”。
“那像是一艘太空船。”他当时对自己的同伴随口说道。
在这个飞行员的模块被凌轩污染之后，他自然也成了新的凌轩，并且激动地与其他人分享了这个信息。现在，这艘船掉转方向，沿着原路线前进。地图上没有任何关于岛屿的标注，茫茫大海与茫茫星海毫无区别，这个飞行员凌轩在周边海域转了大半天，才在客船能源枯竭之前找到了“蜜月号”。它停在一个非常小的岛屿上。
“记录这个坐标，乔舒亚。”凌轩让意识回到自己真正的身体，他正在和乔舒亚一起乘坐小艇向这个区域飞行。
“是，船长。”乔舒亚回答道。
凌轩的思维再次回到飞行员身上。在客船停稳之后，他很满意地在衣袋里发现了一把枪。“很好。”他低声对自己说，然后踏上了沙滩。柔软的海风卷着肆意的阳光，这是一个美妙的小地方——与之相比，“蜜月号”简直像是一个巨大的怪兽。其他人跟着他一同离开了客船，有几个人甚至直直向舱门跑去，但飞行员很快就发现了事情不对劲。
武器系统……
他的视线迅速在所有人的意识中蔓延开来，但已经太晚了。在没有任何声音或者预警的情况下，十几个人被网状光束兜头罩住，然后碎裂开来，变成一堆零散的尸体。飞散开来的血液和残肢比任何威胁都更加有效，天堂小岛转瞬间变成了地狱。“蜜月号”的武器系统或许对付不了军舰，但在一群手无寸铁的人类面前无疑威力巨大。凌轩屏住呼吸，他感觉到了死亡，真实的死亡，他感觉到了自己被光束分尸的真切痛苦——当然，整个星球的凌轩都同时感觉到了。
闪烁的炮台还在搜寻着每一个他的位置。飞行员本能地试图用枪自卫，但这个小东西显然无法对升起护盾的“蜜月号”造成任何伤害，接下来，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臂从身上坠落下去。
凌轩被激怒了。
他从未被“蜜月号”的武器攻击过，但是现在，他甚至知道了被自己的船杀死的感觉。他让意识回到自己的身体，沉声问身边的乔舒亚：“我们还有多远？”
“五分钟的飞行距离。”乔舒亚说，“船长，我们是否需要调用自由行星的军用设施？”
凌轩说道：“你是说让我下令伤害我的船？这不可能。”
“我知道一种武器，可以只消灭其中的人类。”
“可我知道还有一种办法。”凌轩眯起眼睛，“让我能够夺回‘蜜月号’，同时搞清楚是谁在捣鬼！”
对于“蜜月号”的视线死角和防御弱点，凌轩再清楚不过。在降落过程中他亲自驾驶小艇，避过了所有可能的攻击。但接下来他的举动，却完全看不出任何谨慎小心的品性了。他没有携带防御装置就离开了小艇，两手空空踏入“蜜月号”的攻击范围，然后转过身，制止了试图跟过来劝阻他的乔舒亚。
“在那儿别动。”他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与此同时，凌轩被光束锁定了。
乔舒亚几乎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已经停下来，一声绝望的“不”字卡在喉咙里，等发出来时，只剩下沙哑粗重的喘息。但凌轩却只是扬起头看向船只的舰桥方向，加深了嘴角的笑意。
“愚蠢。”他说。
他没有死，消失的是光束，“蜜月号”外壳发出的柔软白光也随之黯淡下去，整艘船瞬间陷入了能源枯竭状态。
乔舒亚慌忙跑到凌轩身边，这一次他的船长没有再制止他。凌轩简单地解释道：“一旦我本人被武器锁定，就会触发‘蜜月号’的防叛乱模式。”
乔舒亚惊叹道：“我从未听说过这个模式。”
“是我的设计。”凌轩收起笑脸，“我当船长的时候还太小。”
这简短的话语背后无疑隐藏着无数危险的故事，乔舒亚几乎可以想象年幼的凌轩曾经经历过什么。
“别愣着。”凌轩拍拍他的肩膀，“跟我来。”
确认DNA并输入密码之后，舱门缓缓打开，但凌轩并未立刻恢复“蜜月号”的动力系统。两人分头搜寻，舰桥上空空荡荡，乔舒亚报告说轮机室也是一样，不过很快，凌轩就在15号货舱中找到了一个笨拙的身影。
“出来！”他端起枪。
“我就知道你不会干什么好事！”那人吼道，当他抬起头的时候，凌轩吃了一惊：“亚伯先生？”
“我是来没收你的船的，你这浑蛋，不要以为你侵入了网络就可以蒙蔽所有人。”亚伯努力地用双脚支撑住自己的身体，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而颤抖着，“但是你竟然违反了‘唯一法律’！你把所有人都变成了你的傀儡！”
“而这就构成了你杀死他们的理由。”
“我……”亚伯的声音不再肯定，货舱内的光线逐渐变亮，凌轩看到一对闪烁的眼睛，“我只是想警告你……”
“警告我？”待凌轩看清他时，忽然觉得很好笑，“亚伯先生，你的手套掉下来了。”
亚伯怔住，他的手套——确切地说，那是一层脂肪般的伪装，从手肘处开裂开来，露出内里真正的手臂。
“你可以选择自己出来，或者我可以找到很多帮手来把你扒光。”凌轩语调轻柔地建议道。
亚伯脸上的肌肉再次颤抖起来。但这一次他没有怒骂，而是变魔术一般把双手向前一撑，整个人就从那层肥胖的伪装背后挣脱出来。真正的亚伯是个男孩，不过十岁的模样，乍一看竟有些像凌轩在鹿鸣星上的克隆兄弟亚当。
“你为什么要偷我的船？”凌轩问道，“别指望骗我，孩子。在我看来，恐怕就连你的‘获救’也不是一个意外。”
“因为我想要找到哥哥。”失去伪装之后，亚伯的声音变细了，模样看上去也脆弱得多，“妈妈告诉过我，她把哥哥生在这艘船里了。”
凌轩猛然想起“蜜月号”上的传闻——不论它听上去多么离奇，他出生在舰桥上，这是一个事实。
凌轩问道：“妈妈在哪儿？”
“妈妈死了……”男孩红了眼眶。
凌轩摇了摇头：“亚伯先生，你这会儿学会装可怜可太晚了。好吧，只要你说实话，我就不会伤害你。”
亚伯睁大眼睛看着他，一脸孩童式的天真，不知为什么格外像凌轩小时候的模样，让他有一种看见立体照片的错觉。当然，他很清楚，这个表情是一种纯粹的保护色，和天真没有丁点儿联系。
凌轩靠近了一步：“你是说我就是你哥哥？这就是为什么你要我填写了那么多履历表？”
男孩愤怒地看着他：“你才不是我哥哥，你写的东西和妈妈说的完全对不上！”
凌轩蹲下身子平视他，伸出手试图表示友好：“妈妈说了什么？”
“她说我们中的一个将会成为新纪元的……”
正当此时，凌轩忽然被乔舒亚一把扯开。男孩惊得脸色煞白。
“你做什么！”凌轩甩开他。
“我找到了他的身体。”乔舒亚侧身避开孩子伸出来的手，“你面前这个是一个模块，你差一点儿就吞掉他了。”
凌轩愣了一下，低声说：“多谢你提醒我。”
谁知男孩看清乔舒亚，竟然大吼起来：“浑蛋，整个港口的安保系统都被你毁掉了，你居然敢利用我放病毒！”
他一下子冲上去，朝乔舒亚脸上给了一拳，这当然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下一秒钟，他就被乔舒亚拎在手里，动弹不得。凌轩为这骤然的变故吃了一惊，他正要上前劝解，便听见乔舒亚说：“这已经是我的模块了，船长，我请求你不要碰他。”
那声音简直不像是乔舒亚发出来的，他总是表现得忠实且令人愉快，但是此刻却是极端的威严和冷酷。
凌轩充满疑问的视线与他相碰，直到温暖再一次在乔舒亚的眼睛里融化开来。
“抱歉，船长，我只是非常不喜欢那种感觉。”乔舒亚说着，关闭了男孩的模块。
“你读到了什么？”凌轩问，“他说他哥哥出生在‘蜜月号’上。”
乔舒亚笑了：“我认为他记错了。他母亲告诉他的是：他的哥哥在他父母度蜜月时出生，那是在一艘飞船上。”
凌轩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在“蜜月号”的船长室里，凌轩找到了原本属于亚伯的身体。他正在沉睡，看起来太过疲惫。
他俯视着他，然后看见他睁开眼睛，露出乔舒亚的标准笑容。
“我真的很不习惯这个视角，船长。”男孩乔舒亚说。
凌轩微微一笑，露出两颗尖利的犬齿：“我也是。”
凌轩删掉了当天的飞行记录，关于“船长凌轩”在早些时候启动“蜜月号”的记录。亚伯拥有和他一模一样的基因，毫无疑问，凌轩就是男孩口中的“哥哥”。只不过，现在并没有必要询问乔舒亚的隐瞒，每个人来到“蜜月号”上都有自己的目的，他早晚会告诉他的。
在吞噬了上千万个灵魂之后，凌轩从未像此刻这般自信。
<h3>七、休假结束</h3>
“利用那个复制品是个错误。”
“但是大人，他们有着相同的基因，只有他才能驾驶‘蜜月号’。我们的错误在于没能按照原计划及时进行销毁。”
“我们还有亚当的血液样本吗？”
“当然，大人。制造新的复制品只是时间问题。”
“万幸，他们没有相融——”
在拥有自由行星所有资源的前提下，凌轩对“蜜月号”进行了一番规模不小的改装。
它原本就有着银河系最先进的动力系统，此刻，它的护盾和武器系统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当它完成的时候，机师乔舒亚忍不住感叹道：“我从没有见过这些数据在同一艘船上出现！”
凌轩知道，自己再也不需要惧怕E星区的巡航舰了。当然，他也不会忘记把“蜜月号”的货舱填满各种值钱的东西，就像是一个满载而归的海盗一般。目前仅剩的问题是：他该如何摆脱头脑里的数千万人和上亿个模块。这些不断蹿进脑海的神经信息让他无法入眠，简直快让他发疯了。
“这再简单不过，船长。”在凌轩不得不向乔舒亚求助时，后者这样回答道，“只要把你的耳塞取出来就好。”
凌轩目瞪口呆。
“不过……”乔舒亚善意地提示道，“我建议您留几个模块在船上，等到船员们回来之后再把它取出来，我自己对舰桥的操纵并不是十分熟悉。”
他们就这样回到了第五卫星的星际港口，和赌得输光了裤子的船员们会合。他们在看到船长时纷纷流下了喜悦的泪水。凌轩摘掉耳塞，将模块放进货舱里。然后，“蜜月号”再次起航。
仿佛什么都没有改变。
在即将离开自由行星领空时，凌轩盯着舷窗，那颗淡蓝色的行星仿佛一颗缀在夜空中的水滴。
“乔？”
“是，船长。”
“你有没有注意到，我们好像把上千万个我留在了那颗星球上。”
“还有一个我，船长。”乔舒亚补充道。
“你觉得……在我们离开之后，他们会发生什么？”
“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船长。”
这一次，年轻的船长终于哈哈大笑起来。

迷途
文　叶笑
<h3>楔子</h3>
“楚泽，二十一岁，当年S市高考状元，Y大高才生。在一场恶性袭击爆炸案中受伤成了植物人。”穿着白大褂的老者坐在办公桌对面，将一个文件夹推给何璧。何璧打开文件夹，迅速扫过几页后有些疑惑：“很普通的情况，有什么问题吗？为什么要把我这么急招过来？而且……”
看着文件夹首页上危险指数五颗星的标志，何璧皱起了眉头：“有这么危险？”
“是的。”老者抬了抬眼镜，慢慢道，“正是因为普通，所以才最危险。到目前为止，你是我们派过去的第五个人了。”
“哦？”何璧挑起眉来，“他们呢？”
“都没回来。”老者叹了口气。何璧环抱住自己，想了想道：“那我不去了。我和苏晴下个月就要结婚了，这么危险的事儿，我不干。”
说着，他起身便往外走，老者有些迟疑的声音从后面传了过来。
“苏晴去了。”
何璧动作微微一顿，手却不由自主地颤抖了起来。老者吸了一口气，继续道：“这个案子的等级本来只有三星，因为之前做任务的唤醒师都是新手，直到三天前，和你同阶的苏晴进去再没出来，我们才将这个案子提到了五星，然后把你叫了回来。你确定不接吗？”
何璧没说话，片刻后，他转身走到办公桌前，一把抽出了还在老者手下的文件夹，恨恨地说了句：“王八蛋！”
<h3>一、唤醒师</h3>
何璧见到楚泽的时候，有些意外。
楚泽和他想象中的形象一点儿都不一样，他活在和外界没有区别的世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中学生。何璧充分发挥了做私家侦探的潜质，通过一个月的跟踪，彻底摸清了楚泽的现状。
在这里，楚泽的世界是建立于四年前的现实世界之上，那一年，他暗恋的女生林善岚跳楼自杀。从那以后，楚泽的世界才开始与现实不同。
在这个世界里，他堪称是最幸运又最不幸的少年。
他出去郊游，大巴翻落山崖，全车不是重伤就是死亡，他好好的；
他乘飞机出国，飞机失事，同行的朋友全部死亡，他好好的；
去动物园观看老虎，不小心掉进虎池，结果只是擦伤，老虎都不屑咬他，他好好的；
坐出租车翻车，司机重伤，他好好的……
他的人生一直在遭遇祸事却一直虚惊一场，因为这样的体质，他一直没有朋友，常常是独来独往。除此之外，他和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并无区别。
何璧找不到什么下手的方式，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何璧像把妹子一样对楚泽递出了名片。
“嗨。”他说，“我叫何璧，是个唤醒师。”
唤醒师这个职业，工作就是让植物人苏醒。
植物人在昏迷的时候，其实并不是完全的沉睡，而是活在他自己给自己构建的幻境里，他们的工作就是将他们从那个幻境里带出来。
何璧将楚泽拉进一个小餐馆，开始向楚泽郑重介绍着自己。楚泽认真地吃着鸡翅，听了何璧的话以后，直接摇头：“你放心吧，我不会给钱的。”
“我没让你给钱……”
“你不是什么邪教或者搞传销的？”
“我不是！”何璧崩溃了，“我来找你，是因为我这次任务的对象就是你，我是要把你带出去的。”
楚泽点点头，很大方地将双手往何璧面前一伸：“我相信你说的所有话，请把我带出去吧。”
何璧愣了，对于楚泽的反应，他惊呆了。
植物人之所以不醒来，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的脑海中给自己构造了另外一个太美好的世界。那个世界往往是由唤醒师称作“主神”的潜意识构建，植物人本身并不会意识到这个世界的虚构性，如果他本身意识到了，他就会拼命寻找主神，然后将其消灭，最终得以逃脱，那么这个世界也就崩塌了。
所以唤醒师带离患者最难的一步，就是让对方明白这个世界的虚构性。
他以为楚泽会反驳他或者和他争论，他好开始下一步行动，然而没想到，楚泽却是大大方方地说：“我早就察觉到了，这里不是现实。”
“你怎么意识到的？”何璧皱起眉头来，他觉得，这真是个机智的小少年，让他都不知道如何下手了。
“我是一个高一的学生，有个喜欢的女生，但那个女孩子喜欢上了一个小混混。一个月前，小混混和女生分手，到处谣传着那个女生的流言蜚语，那个女生不能忍受，自杀了。接着我们学校又开始接连出现杀人案，而我也一直在被追杀。”
“我在这里遇到过很多次飞来横祸，大家都以为是意外，但其实不是，我是被人追杀。虽然我没什么证据，但我直觉知道，有人想杀我……我总是觉得我会死掉，就像我那些同学一样……可是我慢慢发现不会，我运气很好，好到可怕。我总是会在意外来临的时候，得到所有……我想要的东西。”
“这样的运气好得让人匪夷所思，比如我和你说，我现在想要喝可乐……”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下来，何璧正想知道他准备做什么，突然就有一个服务员端着一堆可乐走了过来，恭敬地询问楚泽和何璧：“两位好，本店今天优惠大酬宾，免费供应可乐一杯，您需要吗？”
“谢谢。”楚泽见怪不怪地点点头，随意拿了两杯可乐，推了一杯给何璧：“运气好到这种程度，你不觉得可怕吗？而且，与此同时，我每晚都在做梦。我梦见自己穿着病服躺在床上，有几个人轮流照看着我。而我一直躺在那个床上动弹不得。我每天都这样日夜交替地换着生活……”
“那你快乐吗？”何璧打断他。楚泽微微一愣，片刻后，他终于开口：“不……我很难过。”
说着，他把目光转过去，看向大街上的人来人往：“我每一天都活在失去善岚的世界里，我觉得难过得快要发疯。”
<h3>二、主神</h3>
听完楚泽的话，何璧也快疯了。
他让楚泽先回了家，自己回了宾馆，用手机给总部发了大致情况后，找了张纸和笔，在上面勾勾画画。
植物人被幻境所控制，是贪恋于幻境的美好。可是楚泽明显不是，他活得很难受，很痛苦，甚至有极其强烈离开的意愿，结果他都醒不来，那么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他在幻境里的一切都是回忆里抽取的，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被追杀，难道他迷恋的，是被追杀的感觉？
何璧摔了笔——那不变态吗？！
而且，之前四个唤醒师去了哪里？遇到了什么无法醒来？是在幻境中受到了巨大伤害被主神隐藏，还是融入了幻境成为了其中一员？
一个个问题让何璧的脑子几乎炸掉。他想了好几个小时都毫无头绪，拿出手机来看，发现总部发来信息告诉他，楚泽这种情况之前有过一桩案例，原因是，患者并非自愿留下，而是被主神强制拘禁在了幻境里。
在幻境中，无论是患者本身，还是主神，其实都是患者意识的化身。只是主神是潜意识，而患者本身是明意识。主神拘禁了患者，就意味着患者本身对潜意识的依赖更大。这时候直接斩杀了主神，便能出来，若任务失败，主神就会将唤醒师一起拘禁。
最后，总部附加了楚泽中学时代恋爱对象的详细信息以及当年那场校园杀人案的始末。其中有一条加红的句子。
——死者皆为林善岚死亡前接触的对象。
何璧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也想不出来。干脆就躺在床上，一觉睡到了天亮，随后便去找了楚泽。
当时正是下课，他约了楚泽在学校对门见。楚泽对他遥遥挥手，等绿灯亮的时候，便走过来。然而就是在那一刻，一辆车飞快地冲了过来！
那辆车明确就是冲着楚泽来的，速度极快，看上去几乎避无可避，楚泽呆呆站在路中间，看着那车飞快而来。
他脑中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声音在不断呼喊：停下来！停下来！
何璧飞快朝着那辆车冲了过去，就在车要撞上楚泽的片刻，眼见来不及，那辆车却突然停了。
所有人都是一愣，片刻后，何璧便看到从车上跳下一个人来。那人飞快地往人群中跑去，何璧对着楚泽高喝了一声“追！”，随后便紧跟着对方冲了出去。
那人把何璧往偏远的地方带，越跑越快，何璧高喊了一声：“追上他！”
楚泽看了他一眼，随后便飞快地冲了上去。
楚泽体力好得可怕，一路跑下来，居然都不喘不缓，此刻听了何璧的高喊，更是加速追了上去，一把抓住了对方，然后被对方抓着就直直倒了下去，和对方厮打起来。
何璧趁着这个空隙追了上来，看见楚泽被对方压在地上，何璧一脚踢了过去。也就是那瞬间，地上忽地炸裂开来，何璧一个后翻，瞬间急退了十几步。这个时候，他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样子。
是楚泽。
压在楚泽身上、一只手死死掐住楚泽脖子的少年，长了和楚泽一模一样的脸。
那个少年冷冷看了一眼何璧，旁边慢慢有浓雾弥漫了起来，紧接着，便有一个个身影从四面八方走了出来。
他们个个手执利刃，神色冷然，脚步坚定地朝何璧走了过去。
“是主神。”何璧对着楚泽高吼，“他就是主神！杀了他，咱们就能出去了！”
听到何璧的话，楚泽眼中猛地闪过一丝冷光。他忽地伸出手，也同时死死掐住了对方的脖子，然后一个翻身，便将对方压在了地上。
与此同时，何璧看着靠过来的人群，闭上眼睛，拿下了眼镜。
而后，他猛地睁眼！那双眼中仿佛是燃烧了火一般，所看之处瞬间起了火焰。何璧和那些人纠缠起来。不知不觉间，只觉得周边围来的人越来越多，人影晃动，也分不清谁在做什么，更分不清谁是谁。何璧只知道躲避、出手、斩杀……
直到许久之后，何璧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所有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
何璧转过头去，便看到楚泽呆呆地看着自己的手，他的手还维持着一个击打的动作，而面前的人却正在一点点散成碎片。
周边的人开始一个个消失，变作一堆堆流沙，而世界也开始轰隆起来。无数次执行任务的经验让何璧知道，这是主神死去、世界开始崩塌的声音。
他想，苏晴在哪儿？
<h3>三、幻境</h3>
“怎么办，世界塌了！”
楚泽慌慌张张冲了过来。何璧抿了抿唇，却道：“你顺着光走，先出去。我要去找人。”
“找谁？”楚泽微微一愣。何璧却是毫不迟疑，转身就往旁边走，无比坚定道：“我同事，还有……”说着，他言语中有了一丝涩意，“我妻子。”
“别啊！”楚泽慌了，上前拉住何璧道，“这要塌了，你先和我出去成不？我一个人怎么走？”
“你……”何璧正要说什么，一个女声突然传了过来：“何璧！”
何璧霍然回头，便看见苏晴站在那里。她穿着白大褂，衣衫上染满了血和灰尘。她身后是和她一样狼狈的几个人，她远远看着他，冲他微微一笑。
何璧忽地就红了眼眶。
苏晴也红了眼眶，一瘸一拐地跑到了何璧面前，笑道：“走吧。”
“好。”何璧点了点头，蹲下身道，“我背你。”
苏晴倒也不磨蹭，迅速爬到何璧背上，一行人便立刻飞快朝着一个光亮处跑了出去。
然后等何璧再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在唤醒室。他捂着头直起身来，打量了片刻，发现自己旁边躺的就是苏晴。
他静静注视着她，片刻后，苏晴慢慢睁开了眼睛。
楚泽成功醒了过来，而苏晴休养了一会儿，也再没了大碍。眼瞅着婚期越来越近，何璧却越发莫名其妙地不安起来。
这么简单？
一个五星级的案子，就这么简单搞定了？如果这样，苏晴他们到底是怎么困在里面的？
何璧每天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简单问过苏晴之后，苏晴却告诉他：“我进入梦里之后，受到了主神的攻击，甚至还来不及联系楚泽。”
“主神……”何璧沉吟了片刻，接着问，“苏晴，你觉得楚泽是个什么样的人？”
“怎么说呢……”苏晴皱了皱眉头，慢慢道，“我觉得，他很复杂。”
“复杂？”何璧挑眉。苏晴点头道：“对……幻境都是意识变化的，他的主神，和他本身，矛盾如此巨大，这不是因为他性格本身的复杂吗？他本人性格善良、温和、有礼，但是他的主神是极具攻击性的……”
“那么，以他这种性格，自己深爱的女孩子被人逼死了，他还可能什么都不作为吗？”
“不会吧……”苏晴皱起眉头来，“他其实和你有那么点像，我觉得……”
如果苏晴死了……何璧脑中猛地划过什么念头。
如果苏晴死了，他怎么可能什么作为都没有！
这样想着，何璧霍然起身，拿着手机给总部发送短信。
然而发到一半，他便想起来。
苏晴是被主神攻击后困在这里的，他和苏晴是同阶的唤醒师，如果主神对苏晴直接攻击起效，那么尝到了甜头的主神，怎么会在他进入的时候，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唤醒师被困在幻境中，如果不是被主神伤害强制留下，就是与幻境相融。也就是说，唤醒师自己将幻境当成了真实，然后在幻境中，再创造了一个幻境，有了自己的主神。
如果现在这一切都是假的……是他自己伪造的……
主神在他进入的时候，就没打算攻击他，而是在一步一步引他自己给自己设置一个幻境，那么……
何璧猛地捏紧了手机，将上面的信息再次发送了出去。
——彻查楚泽高一时的校园杀人案。
片刻后，信息回复了过来。
何璧将手机放进口袋里，转身走回了医院。
总部调资料是需要时间的，他虽然每一次都在盼望总部快一点儿，但总部从来没有快过。
幻境中的主神，往往是现实里最重要、最渴望的存在。
而何璧一直求的，并为之进入这个幻境的人，不过是苏晴。
何璧走进病房，苏晴正在看报，她抬起头来，对他微微一笑：“你怎么回来了？”
何璧觉得手不由得颤抖起来。
万一这不是幻境……那怎么办？
<h3>四、破幻</h3>
但是，所有的一切已经容不得他迟疑。
他走到苏晴面前，迎上她疑惑的目光，从自己的衣兜里，猛地抽出匕首捅了过去。
苏晴瞬间睁大了眼，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何璧……”她呆呆看着他，感觉腹间有什么流了出来。她颤颤伸出手去，何璧的手剧烈颤抖起来，几乎握不住手中的匕首。然而看见苏晴动手的瞬间，何璧却是猛地抽出匕首，再一次捅了进去。
苏晴的面容因为疼痛变得苍白起来。她眼中蕴满了泪水，却是咬紧了下唇，一言不发，用手覆上了何璧的手背。片刻后，她忽地笑了起来。
“为什么……”她沙哑着嗓音。
“抱歉。”他猛地抽出匕首来，再一次捅了进去，“我必须杀了你。”
也就是这一刻，世界慢慢崩塌，何璧猛地舒了口气，抽出匕首，转身走向了光芒。
等他走出来的时候，便看见了楚泽。
他穿着校服，坐在升旗台上，静静凝望着前方的教学楼。何璧一手握上另一只手的手臂，一面走，一面从那手臂之中，慢慢、慢慢抽出了一把墨黑色的长刀。
他越靠越近，最终停在楚泽身边，然而楚泽却岿然不动，微微偏了偏头，扬起了笑容：“啊，你来啦？”
“主神。”何璧张唇，猛地扬起刀来。楚泽从原位上忽地弹开，轻笑，慢慢道：“不，我不是主神。”
说着，何璧便感觉身后有人走来，他一回头，便看到了楚泽。
依旧是楚泽，然而这个楚泽却和眼前这个中学生楚泽截然不同，他身形拔高了许多，如同何璧最开始在医院见到的那个样子。
他提着一把长刀，慢慢朝着何璧走来。何璧转头看着那人，握紧了长刀，感觉心跳得飞快。
少年楚泽又笑了起来，张唇慢慢道：“不……他也不是主神。”
青年楚泽站定在少年楚泽对面，将何璧夹在中间。少年楚泽弯了眉眼，慢慢笑开，眼中满是苦涩：“这个世界的主神，是我们两个人。”
<h3>五、真相</h3>
“你们是主神……那么楚泽呢？”
“也是我们。”
“为什么？”何璧皱紧了眉，少年楚泽却是转过头去，慢慢看向那栋教学楼。
“你觉得呢？”
“当年那场校园凶杀案，是你做的吧？”
“你知道了？”少年楚泽却是头也不转，继续道，“是我做的，又如何呢？没有人知道，除了我自己。”
“你为了给林善岚报仇？”
“给善岚报仇……”听到这话，少年楚泽却是笑了，“报什么仇呢……真正杀了善岚的，是我啊。”
说着，少年楚泽竟是眉眼间都笑出眼泪来，抬头看向旁边站着的青年楚泽，一指他道：“或者说，是他啊。”
“楚泽。”少年楚泽冷冷看着对方，言语之间毫不留情道，“你个怪物。”
怪物。
从小他就是被这么叫着长大的。
当他课文看过一遍就能背出来，当他能轻而易举在二年级解开高年级题目，旁边的小孩子总是喜欢这么叫他。
于是他学会了装傻，每次都假装很努力的样子去考试。然而心里却逐渐扭曲出另一个人来，他们分裂开来，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一个用着他那超高的智商俯视众生，一个用着他的谦和善良融入众人。楚泽很少意识到，原来自己心中有那么一个人。
直到他喜欢上林善岚，直到她离开他。
如果得不到……不如就毁掉。
所有人都以为那些流言蜚语是她男朋友说的，甚至她都这么以为。她当着他的面哭泣，咒骂那个男人，仿佛他是唯一的依靠……
但实际上，是他操纵这一切，他暗中怂恿着那些讨厌的女孩子，直至事情无可挽回。
“我不能抑制失去她的痛苦，只能帮她报仇……而且我热爱这样的感觉……要想尽办法和别人斗争，侦查与反侦查，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觉得，我能放开来做事，而不用为了迎合众人，装成一个傻瓜。”青年楚泽淡淡开口，眼中一片淡漠。
少年楚泽笑了起来：“可是报什么仇呢？所有一切都是我做的……我亲手将她推入深渊……然后又牵连无辜去伤害别人。那些人真的该死吗？”
“我时时刻刻被愧疚折磨……我想用死去赎罪，却没有这样的勇气。”
“而我想杀了他……”青年楚泽盯紧了少年楚泽，慢慢开口，“我憎恶他的虚伪，软弱。”
“所以……”何璧恍然大悟，“你们有了这个幻境？”
少年楚泽想要的，是赎罪，是救赎。然而他却始终没有真正死去的勇气，于是一次次渴望被杀，又在最后关头支撑下来。
而青年楚泽享受的，是杀人的乐趣，是充分展现他智商的游戏。
所以他们共同创造了这个幻境，共同享受里面所给予的，而现实不能给予的。
“那么……你们告诉我这些做什么？”
“因为……我想毁掉它。”少年楚泽开口，目光却是盯在了青年楚泽身上，“我不想出去，又不能死，因为我死了，出去的就是他……”
“我不会让这个怪物出去。而我的力量不足以杀掉他，所以我一直在等一个有资格的人出现。你从那个幻境走出来，你有这个资格。”
“所以……”何璧皱紧了眉，“我帮你杀掉他，那么苏晴他们怎么办？你们死了，这个世界就崩塌了……”
“然后你和苏晴，才能出去。”少年楚泽答得坚定。青年楚泽却是饶有趣味，呵呵笑了起来。
何璧不再迟疑，应了一声：“成交。”随后猛地拔出了长刀，对着青年楚泽扬刀劈了过去。
青年楚泽静静看着何璧过来，在他即将砍下来的瞬间，楚泽便仿佛是预料到他的动作一般，提前攻了过去。
何璧反应迅速，少年楚泽猛地踹了过来，提醒道：“他会想你下个动作。”
“当然……”少年楚泽勾唇笑了起来，张开手来，凭空就出现了一把长枪，随即便听到一阵扫射之声。
战场瞬间就变成了两个楚泽之间的斗争。
两人几乎是不分伯仲，一个拿着长刀不断在一片子弹中突袭上前，另外一个则是用子弹紧随着对方的身形，几次几乎穿身而过。
何璧埋伏在一个角落里，静静观望着他们。少年楚泽一看他的位置，就将青年楚泽死命往何璧的位置逼。然而青年楚泽却完全不上当，不断冲向少年楚泽。眼看青年楚泽就近了少年楚泽的身，何璧终于取下了自己的黑框眼镜。
青年楚泽的长刀猛地捅入了少年楚泽的身体，也就是那瞬间，何璧猛地睁眼，一阵大火平地而起，少年楚泽眼中闪过一丝决绝，竟是迎着那长刀，直接扑过去，死死抱住了青年楚泽，然后一口咬在对方脖颈之上。
大火燃烧在他们两人身上，青年楚泽死命挣扎起来，何璧盯着他们，提着长刀跌跌撞撞冲了过去。
眼见着何璧冲过来，青年楚泽突然笑了。
“你是我，我也是你，你就这么想我死？”
“不……我不是你。”少年楚泽终于松了口，眼中满是泪光，“我和你不一样。我爱善岚，我懂爱，和你……不一样。”
“可是，你不也是我吗？”青年楚泽放声大笑起来，“杀了她，你以为你没份儿？”
有，所以他才痛苦，他才绝望，他才愿意用这样的方式，永远留在这里。
他没有勇气在现实中死去，他怕他太过意外的死亡，会让人发现当年。
他还虚伪地想要别人的关怀和爱，还想要自己的父母为他一直骄傲下去。
所以……
“一起去死吧。”少年楚泽低喃，便就是那刻，何璧终于到了他们眼前，一道刀光劈过，直穿了两个人。
少年楚泽低笑起来，透过熊熊火焰和泪光，他依稀看到，那一年早春，他第一次见到林善岚的时候。
那天她站在讲台上，穿着校服，笑得明朗又灼目，仿佛三月春光。
他想，他应该，终于可以，再见到她。
<h3>六、迷途</h3>
火越来越大，世界开始崩塌。
何璧握着长刀，看着少年楚泽慢慢熔化在了火焰中。
有人三三两两地跑了过来，高呼着何璧的名字，然而，却没有他等的那个人。
“苏晴呢？”何璧终于惊慌起来，拉住了其中一名唤醒师，“苏晴呢？！”
“不知道啊……”对方迷茫了，“我们都被这里的主神拘禁在了幻境里，这个世界一崩塌，我们就被放出来了。苏晴应该没事啊。先别管了，咱们先走吧。”
“不……”何璧心跳得飞快，嘱咐道，“你先走。”
随后便跑了回去。
世界开始到处爆炸了起来，带着轰鸣之声。他在里面高喊着苏晴的名字，感觉到整个世界的灼热。
一次又一次爆炸在他旁边发生，带来了滚滚热浪，他的意识被冲击得几乎不清楚，突然有人拉住了他：“走，快走！”
“放开，放开我！”他挣扎起来，对方毫不迟疑，直接一掌将他击昏了过去。
何璧醒来的时候，旁边围满了人。
一个老者站在他正前方，叹息道：“任务失败了，楚泽死了，就在昨天晚上。不过好在，你把咱们的同事都救出来了，但是……”
“苏晴在哪里？”何璧捏紧了拳头，老者摇了摇头，叹息道：“除了苏晴。”
“你知道……”老者慢慢道，“唤醒师进入对方的幻境，是不能在那里死亡的。在那里的死亡，就等于外界的脑死亡。苏晴……应该是在里面遇难了吧。”
听到这话，何璧猛地想起来，在幻境里，那个被他用匕首刺入身体、流着眼泪大笑的苏晴。
她不是幻境……她是真实的苏晴！他们两个最在意的就是对方，于是两方的幻境融为一体，互为对方的主神，只要他们能同时意识到，幻境便不复存在。
可是他未曾发现，他以为苏晴只是他幻想出来的阻碍，于是他如此毫不留情地下手，然后杀了他最珍爱的人。而她至终不曾明了，不曾清醒，于是将自己的思维永远地沉睡在了那个空间。
何璧颤抖着当初握着匕首的手，脑中一次次回放那时苏晴的表情。
而老者对众人挥了挥手，沉默着让众人让开了道路，露出旁边的床来。
旁边床上躺着一个女人，她闭着眼睛，面色苍白，仿佛只是睡着了一般。
何璧愣愣看着对方，随后猛地掀开了被子，踉跄着起身，冲到了病床前，然后握起了对方的手。
对方的手保持着温热，但是他却知道，她将永远无法醒来。
何璧看着对方苍白的容颜，久久，终于无法忍耐，号啕出声。

瞧！那家伙
文　宝树
<h3>一</h3>
一粒沙里看世界，
一朵花中见天堂。
把无限握在自己手心，
在一小时中体味永恒……
那是2053年的春天，一个阳光和煦的下午。玛丽坐在门前的躺椅上读着一本诗集，享受着佛罗里达小镇上的阳光。忽然间，男友约翰一阵风似的从街对面跑了过来。
“给你看样东西！”他不由分说把她拉进屋子里，从背包里拿出一部投影电脑，打开了电脑里存的一个视频文件。玛丽看到文件名是“The Most Incredible PORN in History”（史上最精彩毛片），不由得皱起了眉头：“约翰！我跟你说过，不要看这些乱七八糟的色情片！我不喜欢你这样！”
“不，宝贝，这和你想的完全不同！我保证你看了不会后悔，就二十分钟！”
“我说了，我不会看的！这是原则！”
“玛丽，如果你的信念足够坚定的话，为什么不看看呢？难道你怕自己的内心会被一部二十分钟的短片改变吗？”
“这太可笑了。”玛丽明知约翰是故意激自己，但还是坐了下来。约翰按下了播放键，影片开始了，投影屏幕上出现了一段难以索解的话：
您所看到的视频是用最新的EDR技术拍摄，这是历史上的第一次。
“EDR是什么技术，是新的3D效果吗？”玛丽问，约翰没有回答。
画面出现了，但没什么3D，看上去只是普通的高清影片。玛丽看到荧屏上出现了一个好像是谷仓的地方，门半掩着，光线昏暗，只隐隐约约看到角落里有个女人。
镜头向前移动，给了那个女人一个特写。玛丽看到，那是个外国女人，穿着她叫不出名字的民族服装，像是中东人。她的鼻子下面遮着面纱，但一双大眼睛闪闪发亮，很明显，还是个年轻姑娘。轻轻地，那姑娘除下了自己的面纱，嘴角含笑，似乎在出神地想着什么，玛丽懂这种感觉：这姑娘一定是在恋爱中。
门被推开了，进来了一个小伙子，个子不高，戴着一顶奇怪的帽子，但背对着光线，看不清楚他的面部。姑娘的眼中放出了光彩。小伙子摘下帽子，走向那姑娘，柔声说着些什么，都是外国话，玛丽听不懂。但从两人的神情来看，他们显然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慢慢地，小伙子用手搂住了那姑娘，姑娘欲拒还迎，他们抱在一起，激烈地亲吻起来……
“小成本制作。”玛丽嘟囔了一声。的确，只有一个谷仓，两个演员，未免太简陋了。
不过，她不得不承认，他们的演技还真不错，非常自然，没有半点儿表演的痕迹。但她还是不明白，为什么约翰急着让她看这个。
荧屏上，两个人的动作越来越激烈，玛丽觉得脸上有一团火在烧着，她害羞地闭上了眼睛，慢慢地软倒在男友怀里。
“你这个坏家伙……你不能再……”玛丽喃喃道，不知是在警告约翰，还是在警告自己的内心。她的手攥着挂在胸口的十字架，那是妈妈留给她的遗物。“做一个好女孩，玛丽。”她想起妈妈的遗言，头脑一瞬间清明了，决定如果约翰趁机动手动脚，就把他一脚踢开。
但是约翰只是抱着她，并没有其他动作。玛丽松了一口气，睁开眼，面前的墙壁上，一对男女的缠绵已经在极度的欢愉中结束了。
“我不明白，这有什么特殊的，你非拉着我看不可？”玛丽无力地问道。
“其实……”约翰终于吐露出一点关键，“这上面拍的都是真实的画面，不是演戏。”
“你……你说什么？”
“我说这些都是真的，是真实的画面，EDR就是Extra Dimension Recovery，超维还原技术。”
“什么意思？”
“我本来也不知道，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是说，我们的空间并不只是三维的，其实在微观尺度上，有着更多未知的维度。这些细微的维度可以把不同的三维空间连接起来……细节我也说不清……”
“所以……通过这种技术，能够超越三维空间的限制，看到其他的地方？”玛丽很快抓住了关键。
“也许吧，至少那个有名的霍普金斯教授是这么说的。”
“怪不得！”玛丽吃惊地盯着屏幕上的青年男女，他们沉浸在热情中，却浑然不知自己已经成了某种最新物理学实验的牺牲品，成了全世界都在街谈巷议的人物。
“这也太不道德了，这些科学家为什么非要和一个乡下姑娘过不去？因为她好欺负吗？”玛丽愤愤起来。
“她不是乡下姑娘……不，也可以说她是乡下姑娘，但是这个乡下姑娘，比那些名流都重要，甚至比他们加起来都重要……”
“你在胡说什么呀？”
约翰指着投影屏幕说：“看——”
这时候，视频里的一对男女已经穿上了衣服，依依不舍地吻别。她终于听懂了一句简单的话：“Vale, Maria Mea！”这是拉丁文。玛丽只在高中时学过一年拉丁文，但这句话的意思她听懂了：“再见，我的玛利亚。”
小伙子推门走了出去。霎时，镜头暴露在明晃晃的阳光之下，门外是一片荒草地，远处有几栋简陋的房屋，风格古色古香，并且充满了异国情调，没有任何现代化的迹象。
玛丽感到越来越蹊跷，又紧张地攥住了胸口挂的十字架。
这时，镜头给了那个小伙子一个特写，玛丽吃惊地看到，那个小伙子的打扮她很熟悉：他披着火红的斗篷，上身穿着锁子甲，脚上套着靴子，还戴着一个银光闪闪的头盔，头盔上装饰着红色的羽毛，如同鸡冠。
虽然和古装剧里经常出现的不太一样，但玛丽认出来，他无疑是一个罗马士兵。
这时候，荧屏的下方出现了一行字幕：
【6BC 32 42 07 N 35 18 12 E】（公元前六年，北纬32 42 07″，东经35°18′12″）
玛丽推想了一下那个位置所在的地点，倒抽了一口冷气，隐隐猜出了些什么。
好像怕她没弄懂一样，约翰在她耳边说：“这是公元前六年的春天，在罗马帝国犹太行省的一个小村庄，叫作拿撒勒。那个姑娘叫玛利亚，那个男人叫潘特拉，是驻守在附近的罗马士兵，一个伊利里亚人……”
“我明白了。”玛丽大声叫了出来，“你费那么大的劲，就是要让我相信那是公元前六年的实况录像？相信那个偷情的女孩就是那个人的母亲？而那个士兵是……这太可笑了！这是那些变态的渎神者搞出来的！”她简直气愤得语无伦次。
玛丽是从小上教会学校的那种传统女孩，而约翰则从来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不幸的是，在两人坠入情网后才发觉了这一点，此后两人都尽力想要改变对方，却每每相互伤害。而现在，约翰居然拿出了这么个玩意儿出来，让她气愤得无以复加。
约翰被她的怒火吓住了，嗫嚅着说：“你别激动……我也只是从网上下的……”她伸手想要关掉视频，但是就在此时，画面再次移动了。
这一次，镜头向远方飞去。玛丽眼前的景色迅速变幻着，但仅仅过了几秒钟，她就发现自己俯瞰着一座山谷间的城市。
那是一座何其古老而典雅的城市！就像一颗明珠一样镶嵌在这美丽的河谷间。各式各样早已遗失在时光深处的古建筑出现在她面前。但这不是一个模型，而是一座活生生的城市，许许多多人在这座城市里来往，大街上熙熙攘攘，商铺鳞次栉比，行人摩肩接踵，不时还有轿子和马车经过。
“这座城市是……难道是……”玛丽吃惊地念叨着。
没等她喊出那个伟大的名字，她的视线又随着无形的镜头越过城市繁华的街道，飞向那座城市中心一座方形的建筑。那镶着金色徽标的顶檐，在整个城市中都能看到。一堵洁白的高墙把它和整座城市分开，让它似乎矗立在世界的彼岸。玛丽的视角越过墙头，又越过一片热闹的广场，她看到一座高大的殿堂，被大理石的廊柱撑起，四面装饰着紫色的帷幕，正中央是一道镶嵌着黄金的大门。阳光照在门上，反射出一道耀眼的金辉。
虽然从未见过，但她推测出了那是哪里。
那是耶路撒冷的圣殿，希律王的圣殿，属于上帝的圣殿。但众所周知，这座圣殿在两千年前就已经毁灭了，只剩下一堵迄今举世闻名的墙壁。
但现在，整座圣殿却纤毫毕现地呈现在她面前。矗立在蓝天白云之下，看不出半点儿破损。
上帝啊，玛丽想，这一切简直和真的一样，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镜头定格在圣殿金色的大门上，然后结束了。
“我觉得这不可能是伪造的。”沉默了一会儿后，约翰说，“如果是拍电影的话，得投多少亿元才能有这样的效果？”
“你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玛丽大声说，“很明显，这一切只不过是电脑合成的效果而已！”这与其说是要说服约翰，不如说是她要说服自己的内心。
“也许吧。”约翰耸了耸肩膀，“反正这件事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和宗教机构的关注，不久就会有结果的。”
<h3>二</h3>
几天后，另外几份录像发布了，描述的是第一份录像之后所发生的事情：罗马士兵潘特拉随军被调到外地，没有再出现过。这时候少女玛利亚怀孕了，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眼看快隐瞒不住，便和村里一个憨厚的木匠约瑟夫订了婚。约瑟夫听到村里的风言风语，跑来质问玛利亚，说要休了她。玛利亚情急之下，编造了一个天使托梦的故事。约瑟夫将信将疑，但毕竟玛利亚是周围十里八村最漂亮的姑娘，他不想放弃她……最后，他们还是成婚了，七个月后，一个婴儿出世了，他的名字就是……
这些视频的发布，无不伴随着一些精确的时代细节，比如只有语言专家才懂的古希伯来语和亚兰语，里面的人可以张口就来；当地人使用的各种用具和衣着，和考古发掘的结果极为吻合，甚至解决了一些考古学上的悬案；有时候，镜头还转向亚历山大、雅典甚至长安，让人们看到一座座古代都市遗失的风貌……
这一切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轩然大波。媒体反复炒作，公众将信将疑，愤怒的教徒们挑出各种他们认为的破绽，竭力把视频说成是一场可笑的闹剧。许多教会领袖把这说成是撒旦的毒计、世界末日的先兆……不过罗马教宗比较审慎，还没有发表意见。
渐渐地，怀疑涉及一位举世闻名的科学家，他就是斯蒂芬·霍普金斯，X弦理论的提出者，两届诺贝尔奖得主，学界公认当代最伟大的理论物理学家。他在几年前就提出过类似EDR的构想。只是将一位大科学家和这些敏感视频联系起来，还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大多数人都不怎么相信。
但很快，出乎人们的意料，一段某知名主持人对霍普金斯的采访公之于世。在采访中，霍普金斯坦承了一切。
“这段视频是我领导的一个项目的产物。”霍普金斯在采访中说，“是我们的团队研究希格斯玻色子发现的。我尝试用平白的语言解释一下。你或许知道，如果算上时间的话，宇宙是一个四维时空统一体，但很少有人知道，还有更多的超额维度深藏在微观中。那些维度并非多余，三维世界中的一切事件，都会投射到隐藏的超额维度中，理论上在那里保存了我们的世界所发生过的一切信息，只要按照一定的步骤解读，就能还原宏观世界上所发生过的一切事件。”
“听起来不错。”主持人说，“那么这些信息都储存在哪里？拿撒勒村庄里的一块石头上？”
“不，事实上，我们的地球不断地运动，因此，我们的人类世界在微观维度上留下的轨迹，实际上是留在更广阔的宇宙太空之中。我们需要打开通向那里的虫洞，这依赖于弥漫于空间中的希格斯场……技术细节不多说了，总之，我们最后通过对希格斯玻色子结构的研究，设法提取出了超额维度中一部分信息。当然大部分内容都是没有意义的，但是有意义的信息已经非同小可。最后我们发现了公元前六年左右地球表面的部分信息，这是一个意外收获。”
“为什么您要在网络上匿名上传这些视频，而不是通过正规的学术渠道发布？”
霍普金斯摇摇头说：“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样一来，可能在这个发现传达出去之前，我就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现在全世界已经知道了这个信息，任何政府、教会和恐怖组织都无法抹杀。我们还将很快发表实验的论文和详细数据，全世界所有大学和研究所的实验室都可以验证。”
“非常……了不起！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现了。不过您的目的真的只是为了科学研究吗？”
“哈哈。”霍普金斯爽朗地笑了起来，“我想很快就有谣言出来，说我被邪恶的犹太财阀收买了，试图毁灭基督宗教的根基……但是你要知道，我们现在掌握的，不仅是打开基督教历史的钥匙，也是打开历史上一切宗教、一切政治、一切秘密事件的钥匙。从今以后，一切的谎言都将被戳穿，一切的迷信都将终结，只有真实历史的光芒将普世照耀！”
<h3>三</h3>
三年过去了。
玛丽点着了一根烟，坐在沙发上，目光茫然涣散，她依然年轻，但是看上去多了几分浓艳，更多了几分憔悴。房间里一股浓重的烟味和酒味，床上凌乱不堪，胡乱扔着贴身内衣，地上散落着烟头，茶几上放着几个空的酒瓶和半包避孕药，无不显示出这里曾是一个纵欲狂欢的场所。
不知过了多久，玛丽又打开了电脑，播放一段她看过千百遍的视频。
荧屏上，那个人走上了古巴勒斯坦的一座山丘，在青葱的草地上坐了下来。四周挤满了人，表情各异：有的虔敬，有的好奇，有的怀疑……那个人的目光中满是悲天悯人之意，从门徒的脸上一个个扫了过去，然后他开始说话：“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如今玛丽知道，那个人仍然是那个人，拥有那个黑暗时代最伟大的人格。他在一个充满血腥和暴力的时代提出了爱的原则，并用自己的生命实践了这一原则。给无数在黑暗和苦难中挣扎的民众带来了希望和安慰……
只是这一切对玛丽都不再有意义。这些话语触动了她的内心，却无法再给她以行动的力量。她对那个人的信仰已经崩溃了，正如其他千千万万人一样。
自从霍普金斯的访谈发表以来，世界，特别是西方国家经历了“二战”以来最大的震荡，余波至今未息。
可想而知，教会和各种宗教机构很快对霍普金斯发起了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但是公众并不在乎学术理论层面的争论，也不在乎霍普金斯的个人品德，只要不断地有一个个新鲜的、详尽的视频放出来，并充满了各种难以伪造的细节，这些视频的可靠性就是牢不可摧的，再动听的辞藻也难以将它们抹杀。
数年之中，随着信仰的崩溃，放纵自己的教徒们不计其数，越是虔诚的就越放纵，譬如玛丽。另一些虔诚的教徒走上了更激进的道路，他们成立了形形色色卫教组织，两次暗杀霍普金斯未遂。但这一点很快也变得没有意义，因为有关的理论和技术已经公开。很多大学都进行了重复的实验，得到了相同的结果。
随着技术的公开化，对于超维还原技术的其他应用，也陆续开始展开了，比如麻省理工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了肯尼迪之死背后的阴谋，虽然早已时过境迁，但还是在美国政界引起了大震荡；严谨的德国人开始利用这种技术研究历史上伟大的文学家和科学家的生平和思想；而日本人的研究方向则有市场得多，他们受到启发，列出了古今各国三百多个著名美女的名单，决定一一去还原她们的私人生活，目前已经推出了第一部《卑弥呼女王的秘密生活》，五百万张高清光碟一上市就被抢购一空……
观看历史已经成为人们的主要生活兴趣，历史不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而是渐渐褪尽罗衣，赤裸着任人观看。
霍普金斯团队对那个人的生平研究仍在继续着，当然，可想而知，发现的结果大都是对宗教一方不利的。那个人许多著名的神迹，根本没发生过，比如让水变成酒，或者用几个饼喂饱了五千人。另外，那个人确实被证实具有某种精神感染力，他确实靠抚摸治好过失明和残疾，但只是精神障碍性的，对于器质性的病变他也无能为力。至于某个叫拉撒路的人的“复活”，其实因为他只是假死而已……
那个人确实只是——如他自己所说——“人子”。但无论如何，他并不是普通人，他生在一个贫寒卑贱的家庭，在人们对他私生子身份的怀疑和嘲笑中成长起来，却没有甘心沉沦，也并不贪婪地攫取权位。他走南闯北，靠做木工活维持生计，同时也如饥似渴地追求知识和真理，自学了读书和写字，将自己提升到那个时代最顶尖的层次，并苦苦追索着生命和存在的意义。他的人品堪称圣洁，道德上无可挑剔，思想也异常深邃。从任何一个角度看，他都是一个超越时代的完人。
但完人，也只是人而已。玛丽痛苦地想。他并不是神，没有三位一体，没有永生，没有救赎，死后灵魂会化为乌有，一切都不复存在，那么那个人的道德训诫对她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时候手机响了，是约翰打来的。
他们已经分手，说起来很可笑，如今她已放弃了自己的信仰，但却越来越无法面对约翰，尽管还爱着他，玛丽仍主动提出分手。或许是因为他目睹了自己信仰崩溃的全过程吧，每次看到他，就让她想起自己最难堪、最羞耻、最不想面对的事情。
她接通了电话，冷冷地问：“什么事，约翰？”
“你还好吗，玛丽？詹妮说今天看到你在酒吧里……”
“我很好。”玛丽打断他说。詹妮本来是她的好友，现在变成了约翰的女朋友。每次想到这件事就令她难受极了。
“玛丽，一切已经过去了，我希望你向前看。这个世界上有几十亿不信神的人，他们一样过得很好，你用不着把自己……”
“我说了我很好！”玛丽冷冰冰地说，“没事的话，我挂了。”
“不，还有一件事……”约翰变得吞吞吐吐，“我和詹妮……下个月结婚，不知道你是不是……能来参加我的婚礼？”
约翰要和别人结婚了！
顿时，玛丽觉得天旋地转，一颗心沉入了冰窟，她不知自己说了些什么，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挂上电话的。她啜泣着倒在床上，任痛苦啃噬着内心的每一个角落，她清楚地知道，现在一切再也无法挽回了。一瞬间，她感到了生无可恋，想离开这个可憎的世界。而今已经没有任何信仰能阻拦她这么做。
这时候，电脑上弹出了新闻窗口。玛丽胡乱点击着，似乎想找到能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新闻一个接着一个，都没什么好事：罗马的圣彼得大教堂被某个疯子给炸了，据说是要袭击教宗；洛杉矶种族暴乱，三百人遇难；第七次中东战争即将爆发，以色列威胁使用核武器……世界每况愈下，到处是暴力、冲突、仇杀，甚至战争，都是霍普金斯那个浑蛋带来的，他带给了人类太多的真相，也带走了太多的希望和慰藉。无法承担这一切的人类不得不将这些发泄在自己的同类身上，玛丽想。
刚想到霍普金斯，霍普金斯的名字就出现了：“CNN爆炸性消息，斯蒂芬·霍普金斯教授一小时前刚刚宣布，他将在下个月现场直播历史上基督生平的最后一幕：受难和复活。”
“这个疯子究竟想干什么？”玛丽失声叫道。
霍普金斯狡诈的面容出现在采访视频里：“……如果那个人确曾在死后三天复活过，那么他就会在我们面前复活，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当然如果他根本没有复活过，我们也会看到他的尸体像其他死人一样腐烂……既然教会认为那个人的‘复活’是历史上确实发生过的事实，我认为他们应该有勇气面对这一挑战。所以……”他露齿一笑，“我郑重邀请德高望重的教宗本笃二十三世来参加我们的现场还原仪式，我们——信徒和非信徒、无神论者和有神论者、上天堂的和下地狱的——将同时面对真相本身。”
浑蛋！玛丽愤怒地想，他的用意已经毫不掩饰了：他要一劳永逸地摧毁基督信仰本身。
那个人曾经被钉十字架而死，三天后又复活。这是一切信仰的核心。至少理论上，其他的神迹都可以是假的，唯有这个神迹不行。死后复活，是那个人最不可思议的神迹，也是他是神子的最有力证明，被多位使徒所见证过，如果这个神迹也被推翻的话，信仰就将彻底沦灭……
但有什么区别呢？现在任何人都能看出来，结果是注定的。
不，玛丽感到内心涌起一股深沉的不甘，至少她要亲眼看到那个人的死，死后再无复活。只有这样，看到了最终的真相，她才能安心离开这个世界，追随那个她信仰了一辈子的人而去。
玛丽长长吐了一口气，决心去见证那个人的最后时刻，给她支离破碎的一生画上句号。
<h3>四</h3>
为了最大限度地容纳观众，那个“历史现场直播”的超级放映场设在内华达州南部的一处荒原上，这里平素人迹罕至，但那个夏夜，在方圆几公里之内，挤满了一百多万人。他们从美国以及世界各地赶到这里，为的就是目睹人类历史上最重要也最奇特的一幕。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在此合二为一：一个伟大宗教的诞生，和同一个伟大宗教的毁灭，相隔两千多年，居然会合在了一起。
这一重大事件，当然各大电视台都将进行直播，但还是有不计其数的人千里迢迢跑来现场。中央的主席台上，坐着霍普金斯和一打重量级人物：美国副总统及其他一些高官、各方面的知名学者、作家、社会名流、若干宗教领袖人物，其中包括教宗本笃二十三世本人。
“您能来这里，让我很意外。”霍普金斯对教宗说，“虽然我邀请了您，但我以为您不会来的。”
“为什么不，孩子？”教宗温和地说，他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叫四十多岁的霍普金斯教授“孩子”，倒也不突兀。
“我无意冒犯，但我想，结果可能对您的信仰不利。”
“没有什么能动摇我的信仰，孩子。事实上，我要感谢你。”
“感谢我？”
“是你让世界重新认识了基督本人，两千年来，还没有人能再次目睹他的容颜，而今你做到了。”
“但也打破了许多神话。”
“但什么也打破不了信仰，孩子。”
霍普金斯沉默了半晌，说：“您是一位坚定的人，不过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还是开始吧。”说着，就吩咐手下的学生和助手准备打通通向多维空间的虫洞，捕捉神秘的希格斯玻色子，进行当场解码。
超维还原开始了。那些技术细节，自然是人们所不可见的，只有专家们对着电脑的荧屏不住点头。但不久后，在机器轰鸣声中，装在四周几公里范围内的投影设备将一道道光柱投射到人们头顶。最初是毫无规律的线条和光点，然后在夜空的天穹上，出现了地球的三维影像，并在迅速地变大，似乎整个蔚蓝色的地球都悬在人们头顶上，快速无伦地向人们坠下来，两个地球如同要相撞一般！
虽然知道是投影，许多人还是本能地发出惊呼，或者蹲下身子，或者捂住了脑袋。这是真正的三维投影，比任何3D大片都要逼真，都要刺激。
在那个古代地球的影像上，工作人员迅速定位了那个地点的坐标。地球旋转着，在人们头顶变得越来越大，直到另一个时代的海洋和陆地悬在人们头顶上，田地、森林、山丘、道路都清晰可见。许多人这时候产生了错觉，似乎反而是自己挂在天上，正跌向下面的大地一样。人们仰头张望，再次逼真无比地看到了耶路撒冷的城墙和美轮美奂的圣殿，那个逝去的世界悬挂在天上，如同天国的美景。“天上的耶路撒冷”成为了现实。
最后，镜头对准了那个地点，耶路撒冷郊外的各各他地，一个竖满了十字架的小山丘向人们降下来。不久，山丘上的一草一木都凸显出来。人们看到，草丛间遍布着十字架、尸体和骷髅头，无人收拾和过问。这就是“各各他”的本意：骷髅之地。
人们明显看到，在山丘上，一个钉人的十字架的周围围了一圈人，可旁边两个钉着人的十字架，就没什么人去理会了。那是那个人和边上被钉的两个强盗。
那个十字架越来越大，顶端似乎要戳到地上，就在这时，镜头猛然倒转，一个顶天立地的十字架出现在人们头顶，如同一根支撑天地的巨柱，高入云端。事实上它的高度也达到了八百多米，超过了附近的山丘。一个巨人被钉在十字架上，如同奉献给天地的祭品。
正是那个人！
令人震惊的是那个人此时的容貌和姿态，和教会中常见的形象并没有大的出入，恰好是人们所认为的样子：憔悴、肃穆、悲悯。足见教会保留的古代传统不无可信之处。他无力地被钉在十字架上，枯瘦，干瘪，身上血迹斑斑，头上戴着滑稽的荆冠。但他的投影巨大无比，双手张开足有三四百米，双足离开地面也有五六十米。人群在他的足下，如同蝼蚁一样渺小。这使他看上去，更像是被锁在高加索悬崖上的普罗米修斯。
十字架上，那个人无力地呻吟着，呻吟声如同远处的闷雷，虽然听起来不大，却足够震撼天地。回声从四面山丘传来。实际上，声音效果是从悬浮在高空的无人飞行器上播放的，这样才能保证下面人人都能听见却不至于损害人的听觉。
这时候，一滴鲜血从他的脚下滴落，落进人群中，看上去就像沙袋一样硕大。事实上，许多人就被“淹没”在巨人脚下的血水之中，虽然只是半透明的影像，这血的海洋还是让他们觉得自己呼吸困难，似乎就要溺死。
人们很快也发现了这次历史现场直播的一个重大缺陷：三维投影的放映者因为考虑到观众太多，也为了造成惊人的效果，把影像弄得太大了，以至于站在放映场上的很多地方，根本看不见那个人的全貌。这个放映场并不是最佳观看场所。反而是五六公里外的一座悬崖上看得最清楚不过。
所有人都挤到放映场去了。在悬崖顶上只有一个人，一个痛苦的年轻女人。
玛丽。
她的乱发在夜风中飘扬着，衣衫不整，手脚都磨破了，孤独地踯躅在悬崖顶上。就在今天，约翰结婚了，她没去他的婚礼，而是一个人在这里，等待着她的信仰的最终结局。
反正到时候，只要往下一跳，一切就结束了。
当看到那个人在十字架上的身影出现在远方的时候，那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冲击着她的内心。泪水从她的眼中流了下来。她无力地跪倒在悬崖上：“主啊，主！”她喃喃自语道，伸出双手，如同要捧起和亲吻那个人流血的双足。
忽然间，一双有力的胳臂抓住了她，把她从悬崖边上拉了回来。
“小心！”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看着面前那张熟悉的英俊面庞，嘴唇动了几次，终于喊了出来：“……约翰！怎么……怎么是你？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你忘了，我们之间开通了恋人相互定位的功能。我用手机上的GPS就能找到你。”
玛丽想了起来。那是他们在热恋时开通的功能，一个人很容易找到另一个人。当然也没怎么用过，因为他们每时每刻都黏在一起。后来他们分手了，自然也用不上了。但是他们都没有去取消这个功能。
“对了，你今天不是结婚吗？”她忽然想起来。
“玛丽！”约翰诚挚地说，“我非常想你，这些天我一直都在担心你，知道你要来这边后，我更加担心你会不会出事，连结婚都没心思了。”
玛丽瞪大了眼睛，几乎不相信是真的。她的心狂跳了起来，几乎忘记了后面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个人。
“约翰，其实我……”她鼓起勇气，刚想对约翰说出内心的感受，忽然之间，听到远处的那个人在痛苦中仰天叫道：“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声音如同雷鸣一样，响彻夜空。
<h3>五</h3>
人们知道，那句是曾被用原文记载在福音书上的话，意思是：“我的神，我的神，你为什么离弃我？”
下面的平原上，人们仰头望着那个人在剧痛中扭曲的巨大身躯，都被那精确重现的、无比惨烈的痛苦所震慑，本来的欢声笑语都消失了，变成了一片静默。人们意识到，不管对宗教如何看待，他们都在目睹一位高尚、圣洁的义人的受刑和死亡。
在十字架的周围，出现了其他古代人的立体影像。他们惊恐地望着那个人，窃窃私语。观礼台上，一位大亨好奇地问身边的一位语言学家：“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在问，那个人是不是在呼叫先知以利亚，请求先知给他帮助。”
“以利亚是谁？”
“《圣经》里的一位先知，你自己去看吧。”语言学家有些不耐。
“我看它干吗？明天这本书就变成废纸了。”似乎察觉到了对方的鄙视，大亨冷笑着说。
这时候，在影像中，一个不忍的旁观者拿了海绵，蘸了点酸醋，扎在一根木棍上，走向十字架，要伸到那个人的唇边，给他解渴。旁边的人七嘴八舌，一片哄笑。大亨又问：“他们又在说什么？”
“他们说，既然他在呼叫先知以利亚，就让以利亚来救他好了。”语言学家说，又喃喃自语，“真不可思议，福音书中的这段记载连细节都全部吻合。既然如此，那么复活的记载……”
酸醋最终没有送到那个人的口中，他大声呻吟着，身上的血似乎都要流干了。围观的人群中已经有人哭了，这哭声极具感染力，很快，不管是不是信徒，都沉浸在一片悲伤的号哭中。
“我真不懂，你让那么多人一起来看这个干什么？”副总统对霍普金斯说，“民众情绪失控的话，会闹出乱子来的。”
“这个世界已经有够多乱子了。”霍普金斯冷冷地说，“都是因为人们不肯面对现实，我只是想让他们面对，不要再自欺欺人而已。”
“不错，这是必须面对的。”教宗静静地说，“那个人是为全人类在受难。您还不明白这意义吗？他必须承担这痛苦、怀疑和否定，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受难。人类也必须经历这个过程。”
“什么过程？”霍普金斯忍不住问。
“从坚信，到怀疑，到否定，直到最后在主的复活中重建信仰。你看看下面那些人。”教宗的声音高亢了起来，用手指着台下，“还有全世界至少四十亿正在看现场直播的人，他们正在和那个人一起经历受难、经历怀疑、经历对神的否定……现在，他们都相信那个人必死无疑，这和两千年前发生的并无二致。当时，就连使徒们也不肯相信那个人会从死亡中复活，但最后，那个人仍然完好地出现在他们面前。如今全人类将和两千年前的使徒们一起见证这个过程，从此之后，基督信仰将建立在磐石之上。主的王国就要到来了！”
霍普金斯不以为然，刚要说话，影像中却出现了奇怪的现象。
一切开始摇晃，大地明显震动了起来。巨石裂开了，十字架激烈地摇晃着，骷髅在山丘上滚动着，围观者惊叫着抱头鼠窜。
“教授，这是？”副总统问霍普金斯。
“没什么，一次普通的地震而已。”霍普金斯镇定地说，“只是正好在这个时候发生了，所以被人附会成了神的愤怒，记载在福音书中。这一点我早就预料到了。”
但是同时人们发现，影像中的世界发生了奇怪的变化，那个人也好，十字架也好，周围的人也好，都笼罩在越来越深的黑暗中。因为放映的场所本来就是晚上，所以人们察觉得比较迟缓，但现在这个效应已经越来越明显，人们交头接耳，恐慌不安。
“遍地黑暗、大地震动、石头开裂……”教宗目光灼灼地说，“这些都是经书上所记载的，这一切终于发生了！主啊！”
“这……只是自然现象！”霍普金斯听到教宗的话，回头说，“天上正好乌云密布，没什么稀奇的。”
但那黑暗却不像是乌云所导致的，明暗的变化显示出，在那个人的周围，似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旋涡，那个人正在旋涡的中心，他的身影在原处快速地晃了几下，消失又出现，消失又出现，然后……
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了。三维影像消失无踪，只剩下一个巨大、漆黑的空洞，甚至比夜空还要黑暗十倍。惊呼声在人群中响了起来，此起彼伏，骚动不安的人们开始奔跑逃窜。
“这是怎么回事？”这回发问的是霍普金斯本人了，问的是操作和检测数据的助手。
“教授，我也不知道，找不到任何信号了……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一个吸收一切辐射的黑体，太奇怪了。”
“立刻调换视角，快！”霍普金斯吼道。
“我们已经在做了！”助手带着哭腔说，“我们的视角已经在一百公里外，但还是什么都看不到！”
但蓦然间，影像又重新出现了。悬在天上的，仍然是蔚蓝色的地球，阳光明媚，大地上飘着白云，这是从近地轨道俯瞰的景象，地平线在远处勾勒出微凸的曲线。看上去一切如常。
但这时，人们视野中心正对着的地中海东岸，以耶路撒冷城为圆心，出现了一个直径约为一百五十公里的圆形区域，在那区域中，什么都看不到，唯有一片深深的、可怖的黑暗。
<h3>六</h3>
几公里外的悬崖上，约翰和玛丽也目睹了这一切，他们呆呆地看着，两人的手不知不觉中握在了一起……
霍普金斯很快恢复了镇定，他抓起话筒，对着台下惊慌失措的观众大声说：“大家不要惊慌，只是超维空间中存储的这一部分时空信息被破坏了，可能是……是高能宇宙射线的干扰造成的。很快就会恢复正常。”
他吩咐助手将观测的时间点调到一个小时之后，仍然是一片黑暗。
调到两个小时以后，黑暗还是没有驱散。人群更加不安了。
三个小时后，耶路撒冷及其周围终于又出现在影像中，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异常。观众也渐渐恢复了镇定，霍普金斯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吩咐助手将视角调回到各各他的十字架上。在傍晚暗淡下去的暮光中，那个十字架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连同上面钉着的那个人。但此时，他的头低垂了下来，那顶荆冠落在他脚下，那里的鲜血已经渐渐凝固干涸。他干枯的头发被风吹着，拍打在瘦弱而干瘪的身体上，身体在风中微微摆动着。任何人都看得出来，生命已经离开了这具躯体。
公元30年4月7日傍晚6点左右，那个人死了。
人群先是静默着，然后传来阵阵唏嘘之声，最后转为一阵阵的号哭。
“快点儿结束吧。”副总统叹息说，“不然人群的情绪会失控的。”
“可是我们还要直播那个人三天后的复活——或者没有复活。”
“那就快点儿吧，教授。”副总统说，“我们都知道结果是什么了。您的目的也达到了。观众也没有兴趣再看下去了。”
霍普金斯耸了耸肩膀，吩咐了助手们寻找三天后的坐标，于是天穹下的三维影像暂时消失了，历史又缩回到遥不可及的过去，只有半轮残月冷冷地照在两千多年后的荒原上。
远处的悬崖上，玛丽望着十字架消失的方向，木然而立，长发在风中飘扬着。
“都结束了。”约翰叹了口气，拉着她的手说，“玛丽，我知道你的感受，可是别太难过了，这毕竟是两千年前发生的事情，我们走吧。”
“走？不，我要等他复活。”玛丽静静地说。
“不会有什么复活的，你还不明白吗？这个世界上没有奇迹。”
“约翰！是你还不明白！”玛丽转过身来，这时候，她的目光就像晨星一样炯炯发亮，“就在刚才，我们看到了他说出那句话，然后天空变得黑暗，大地震动不已……这些都是无可置疑的奇迹！我们看到了经文上描述的那些事，而一件事会接着另一件事发生，他会复活的，正如经文上所描述的一样。”
“他不会的！你自己也知道。”
“不，我知道他会复活！没错，我怀疑过他，否定过他，背弃过他……但就在刚才，我的信心都回来了！”
“约翰，我爱你。”玛丽充满柔情地说，此刻，月光下的她显得格外动人，“过去对你的怨恨都是我自己的问题，是我心中装满了仇恨、怨毒和嫉妒，去放纵自己，做那些羞耻的事。但即使在那些时候，我的心也一刻没有停止过爱你。你对我甚至比我自己更重要。对不起，我应该早点儿告诉你这些。可直到主给了我信心，我才有勇气说出口……”
“我也爱你，玛丽，一直都是。”约翰含着泪说，他们拥抱在了一起，都为打开了彼此的心结而激动不已。
正在此时，远方的三维影像再次出现了，但时间已经跳到了三天之后的清晨。人们的视线跟着两个手里提着装有香料篮子的妇人，走在一个坟场之中。约翰知道，这是两个也叫玛利亚的妇人——抹大拉的玛利亚和雅各的母亲玛利亚。
她们是那个人最忠实的追随者，是去给那个人的遗体上涂满香膏，好有一个体面的安葬。
当她们到了坟墓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各福音书的记载不尽相同。总的来说，她们应当会看到坟墓口的石头被挪开了，里面空空如也，当她们惊慌地往回跑的时候，会遇到复活的那个人。
无论如何，在今天，真相就要揭晓了。
两个妇人到坟墓之前，石头好好地在那里，没有任何挪动的迹象。坟墓前面有四个罗马士兵把守，或站或坐，都昏昏欲睡，显然已经熬了一夜。这符合《马太福音》中的记载：罗马总督彼拉多怕有人会偷走那个人的尸体，拿去兴风作浪，所以特意派了一批士兵看守坟墓，不让人接近。
看着两个女人过来，大兵们顿时眼睛一亮。两个妇人怯生生地说着，可能是提出了打开坟墓给那个人上膏油的要求，众人哈哈大笑，好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笑话。他们调笑着围了上来，对两个女人动手动脚，女人们被吓坏了，扔下手里的篮子，扭头就跑……
是了。约翰想，尘埃终于落定。真相就是如此，那个人的尸体其实好端端地在坟墓里面放着，直到烂掉。伤心欲绝的女人们编了一个故事来安慰自己，想不到越传越离奇，结果变成了后来的诸多版本。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他扭头望向玛丽的脸，却惊奇地发现玛丽还是那么平静，难道到了这个地步，她还能期待什么吗？
<h3>七</h3>
三维影像继续着。两个妇人在小路上走着，离坟地越来越远，没有发生任何事情。
在山下的放映场上，观众之中有人在痛哭，有人大叫着什么，有人在高声大笑，还有人在吵架甚至相互推搡……副总统叹了口气，对霍普金斯说：“到此为止吧，关了机器。”
霍普金斯点了点头，刚要吩咐下去，就在这时候，一道夺目的白光从天上照了下来，使得整个场地变得犹如白昼一样光明。观众们大声惊呼了起来。霍普金斯抬头向上方看去，见到在两个妇人身前不远处，出现了一个雪白的光团。那光团是如此耀眼，如同太阳从天而降，以至于他什么都看不清楚，不得不闭上了眼睛。只听到两个妇人的惊呼和场上观众的尖叫同时响起。
白光慢慢暗淡了下去，露出了被它裹着的一个身影，最初只是个人形的轮廓，然后渐渐清晰起来。霍普金斯看到，那是个瘦削的男子，胡子拉碴，衣衫褴褛，近乎赤裸，身上有好几处伤口，沾满了鲜血……
那身影再熟悉不过。
“我的妈呀！”刚才的大亨大叫了一声，软瘫在地上。场上的名媛们也大声尖叫起来。
那个人露出了一个孱弱而又坚定的微笑，对两个妇人说了一句亚兰语。后来专家翻译出来，这句话是：“愿你们平安。”那个人说话时，身上还带着淡淡的白光，如同保护着那个人的圣洁，把他和肮脏的尘世分开。
两个妇人又惊又喜，激动地号哭了起来，大声说着什么，跪在那个人面前。
“不！不可能！”霍普金斯失态地大叫了起来，“这不可能是真的！这是……这是……”此时，他脑中一团混乱，也不知道是什么了。
“孩子。”教宗走了过来，“你说过，自己只在乎真相，但当真相来寻找你的时候，你却退缩了吗？”
“可……可是……”霍普金斯结结巴巴。
“你看到了这一切，听到了这一切，好好想想吧。主会宽恕你的。”教宗说着走上前来，浑身充满了神圣的威严，对同样目瞪口呆的霍普金斯的助手说：“请把话筒给我。”
助手发着抖，不知所措地把话筒递给了他。
教宗接过话筒，平静地说：“忏悔吧，全世界的罪人们。你们亲眼看到，你们的救世主已经从死里复活，福音书的真理完全被证实，审判的时刻就要来了！”
在荒原上的人们在这无可置疑的事实面前都战栗着，先是一两个，然后是一大片，最后是所有人，纷纷跪了下来，哭着喊着忏悔自己的罪恶，请求上帝的宽恕。
在悬崖上，目睹了这一切的约翰也浑身发抖，不由自主地喃喃说：“难道……难道我真的错了？那个人真的是神？我……我会掉进地狱吗？”
玛丽从后面抱住了他，激动万分地喊着：“向主祈祷吧，约翰，祈祷吧！还来得及，主可以宽恕你七十个七次，只要你肯忏悔！只要你的心归向主，就是进了地狱我也陪你一起！”
类似的对话在现场所有的观众中，以及世界其他各个角落都在进行着。每个人都不得不在终极真理面前痛苦地拷问自己。
主持台上，霍普金斯还在声嘶力竭地大叫着：“这不可能，这是骗局，是假的！是……是错觉……你们都是笨蛋吗？你们都被骗了！”但人群已经完全失控了，没有人听他说什么。连他自己的助手和学生也划着十字，跪了下来。
在人们头顶，复活了的那个人正温柔地将手放在妇人的头顶，说了句什么。他那饱经沧桑的容颜显出无与伦比的圣洁。后来人们知道，他说的是——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h3>八</h3>
十年过去了。
在这十年中，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那场改变世界的“现场直播”后，基督的福音在世界各个角落被广泛接受。以原天主教会为核心的普世教会建立起来，取代了联合国的地位，成为超越国别的人类联合组织。随着多维还原技术的进一步广泛使用，战争、犯罪、阴谋、谎言、腐败……都消失了，世界正变得越来越美好……
佛罗里达州一个小镇的教堂里，座无虚席。今天，一位著名的神父将来这里布道。
“各位兄弟姊妹，你们中的很多人可能都知道我。”一位两鬓斑白的老人走上宣道坛，开始了自己的布道，“我是斯蒂芬·霍普金斯。那个恶名昭著的无神论者。我曾经丧心病狂地利用自己浅薄的知识和技术制造出能够还原过去的仪器，在全世界面前展示，想要证明我主基督根本不曾复活过。但是神的大能绝非我所能梦见，无可置疑的神迹在全世界面前显现。最初我仍然心地刚硬，还试图否定事实，但是后来，我又目睹了基督在复活后，是如何在人间向各位使徒显现，直到四十天后升天，我的内心终于动摇了。”
“此后我心中坚定，再无动摇。我放弃了一切世俗的头衔和职位，放弃了物理学的虚妄，以四十八岁的高龄，去罗马的一间神学院中做了一名普通学生。我花了七年时间，得到了神学博士的学位，成了一名修士，然后我走遍世界，去宣讲福音，服务教会……”
霍普金斯动情地讲了两个小时，结束时掌声有如雷鸣。
“神父！”当讲道结束，霍普金斯从教堂中出来时，一个金发的美丽少妇叫住了他，霍普金斯记得她，她是讲道时坐在最前面一排的听众之一。她拉着一个六七岁的男孩，身边一个留小胡子的男人推着一辆婴儿车，里面有个两岁左右的小女孩儿。显然是一家四口。
“您是？”
“我叫玛丽·威尔森。”少妇笑着说，“这位是我的丈夫约翰·威尔森。我们是来感谢您的。”
“感谢我？”
“是的，十年前在内华达州那次直播基督受难和复活，改变了我们的命运……”
“别提了。”霍普金斯羞愧地说，“那都是出于愚蠢的渎神的企图……”
“但您也改变了我们的一生。”玛丽说，“我和我的丈夫，我们之间本来有很多问题，他本来都要和别人结婚了……但是就在那天，我们一起在现场目睹了基督受难和复活的全过程，他当场皈依了主，我们才能打开心结，走到一起，找到了真爱和幸福。”
“恭喜你们！”霍普金斯由衷地说，“你们是受主赐福的。”
“神父，您也是，有人说您就是这个时代的使徒保罗，您的皈依代表了科学和信仰的最终和谐，将让福音传播到世界的各个角落。”
“这太令我羞愧了。”霍普金斯摆摆手说，“我配不上这个崇高的名字。我们都只是尽力为主的事业服务。正如《圣经》上说‘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要感谢您。”
“让一切赞美都归于主，阿门。”
“阿门。”玛丽和约翰说。
在他们背后的教堂钟楼上，历史上真实基督的三维投影如雕像般高高屹立，他悲悯的双目俯瞰着这新生的人间，那温柔的目光如同穿透一切时间的恩典，落在他们三个人的身上。
<h3>九</h3>
当天晚上，霍普金斯神父在当地宾馆的房间里，聚精会神地看着一部最新出版的《圣徒行传》，这是从十七世纪到二十世纪之间，教会花了三百年编撰的一部巨著，是对历代圣徒生平的详尽叙述和研究。本来这部书有六十八大册之多，可以装满一个书架，但去年已经被数字化，所以现在霍普金斯拿在手上的，只是一个轻薄的阅读器，他一直随身携带着。
他正专注地看着书，不时用电子笔圈圈点点，忽然听到了轻轻的敲门声。
“是谁啊？”霍普金斯从书上抬起头问。
“神父，我是一名本地的信徒，今天听了您的讲道，非常感动，从威廉斯神父那里打听到您下榻的宾馆，有件事……我想向您忏悔。”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先生，今天太晚了，你明天到教堂里来吧，我还有一场讲道。”
“不，神父，我的灵魂在痛苦的煎熬之中，我需要获得您的指导，求求您了。”
经常有这样莽撞的信徒。霍普金斯无奈地摇了摇头，打开了房门。一个小胡子男人站在门口，霍普金斯认出了他，是白天见到的那个丈夫，但他白天几乎没怎么说过话。
“你是约翰……约翰……”
“约翰·威尔森，神父，我们白天见过。”男人走了进来，带上了门。
“威尔森先生，您这么晚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我要对您忏悔，神父。”
“告诉我，约翰，是什么事让你如此不安，想要忏悔？”
“我的心灵渴慕着真理，这真理让我背离了我主的教诲。”
“我们的主就是真理，约翰。”
“这是最令我痛苦的地方，我知道他不是！神父，我……无法说服自己相信那是真理。”
霍普金斯皱起了眉头：“约翰，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如果你再多说一句这种渎神的言语，我恐怕不得不向本地的主教报告了。我们的宗教审判所虽然仁慈，但也不会容忍对主的亵渎。”
“我知道我的鲁莽，神父，但是我深夜冒昧来找您，是因为只有您才知道真相。告诉我真相，即使把我绑到火刑柱上，我也心甘情愿。”
“你究竟想知道什么真相？”
“那场所谓复活的真相！那个惊天骗局的真相！”约翰忽然吼了出来，从怀中拿出了一把精巧的电子枪，顶在了霍普金斯的额头上。
霍普金斯冷静地端详着他：“看起来，你不是一个基督徒。”
“从来就不是。”约翰冷笑着说，“但在这个陷入宗教狂热的世界，如果我不伪装成一个教徒，早就被绑在火刑柱上烧死了，你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大的骗子！霍普金斯，你的骗局让整个世界再次进入了中世纪！自从‘文艺复兴’之后，我们奋斗了五百年才得到的一切都消失了，而代之以梵蒂冈对整个世界的神权政治！而比中世纪更可怕的是，教廷现在有了超维还原技术，能够看到历史和现实中世界上每个角落所发生的事情，没有人能逃脱教廷的监控。”
“那你也应该知道，你杀了我也不可能跑掉。用最简单的还原技术，就能看到这个房间现在发生的一切。”
“我早就想好了，杀了你，我就会自杀。”
“那你的妻子和孩子们呢？你没有为他们考虑过吗？”
约翰的脸上出现了深深的悲哀：“我爱玛丽，也爱我的孩子。但是……”他脸上的悲哀忽然都变成了强烈的愤怒，“我不能容忍你这个和教廷合谋、阴谋统治世界的骗子和刽子手招摇过市，还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圣人！正义必须得到伸张，哪怕付出我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冷静点儿，约翰，从来就没有什么阴谋。是你想得太多了。”
“闭嘴！我已经秘密调查了十年，搞清楚了大部分真相：是你发明了什么超维还原技术，先抛出一些反宗教的材料吸引全世界的目光，把自己打扮成和宗教势不两立的斗士，然后安排了那场耸人听闻的所谓‘现场直播’，吸引无数人去看，让人们被那个人钉在十字架上的场面所感动，最后和前任教宗合谋，在全世界面前展示出了复活的闹剧！这场精心策划的骗局立刻煽动起了几十亿人的宗教狂热，让世界失去了理性思考的能力……然后，你就投向了教廷的怀抱。此后，你表面上是在罗马学习神学，实际上是帮助教廷在梵蒂冈设立了最大的超维还原中心，让他们可以监控世界上所有的人！你帮助教廷得到了就是中世纪鼎盛时期也得不到的专制权力！”
“约翰，你说我操纵了这一切，那么请问，我的动机是什么？我能从中得到什么？”
约翰一时语塞。
“我本来是世界顶尖的物理学家，在学术界享有盛誉，在公众中也有很大的影响，但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司铎，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绝不会比以前更好。你说，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
“我……我怎么知道你的想法？但我敢肯定，这件事是你一手操纵的，除了你还能有谁？”
“那么证据呢？你应该知道，现场直播的结果是不可能作伪的。事实上，那场复活的直播后，很多不信教的科学家怀疑影像可能是伪造的，他们进行了独立的信息提取，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那是因为你已经篡改了微观维度中的信息本身，并且埋进去了你设计好的信息！听着，我没有学过量子力学什么的，但我明白这里面的诡计：‘基于量子不确定性原理，对于多维空间的信息提取，理论上可能会造成维度本身的畸变以及信息的量子化，从而导致错误的结果。’这是你发表过的论文里的原话！正是你在信息提取过程中做了手脚，让历史信息本身发生了错误，构造出混淆视听的假象！比如让三天前的影像重叠到三天后，就造成了那个人复活的样子。但是同时也连带毁掉了周边的信息，这就是那个人受刑时，最后一刻我们所见到的巨大黑洞。”
“不错，很有趣的设想。”霍普金斯微微一笑。
“少废话。该你说了，我要的是真相！”约翰用枪口重重地戳了一下霍普金斯的脑门。
“我知道你打算干什么，约翰，你正在秘密摄影，打算在我承认之后，把视频发布到网上，公布真相，从而给教会的权威以致命的一击。但你不可能成功的。他们控制了整个网络。你我在这里说什么都改变不了大局，你明白吗？”
约翰似乎被说中了心事，脸色变了变，咬牙说：“不管怎么样，今天我要知道真相。”
“既然你花了十年时间调查这一切，我想你有权知道。”霍普金斯说，“在你杀死我之前，我要给你看一样东西。”
“嘿，你别想捣鬼！”约翰警惕地说。
“放松点儿，枪在你手上，我能捣什么鬼？”霍普金斯说，镇定自若地去拿那个电子书阅读器，约翰犹豫了一下，没有制止。
霍普金斯在阅读器上按了几个按钮，约翰紧张地看着，生怕是什么秘密武器，但是阅读器上只是出现了一个页面，上面有密密麻麻的数字和符号。
“这是什么？”
“约翰，看来你读我的论文只读文字说明，这就是我那篇论文中的公式，你没看出来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
“这个公式说明了对微观维度进行干涉，改变其信息结构所需要的能量。如果你能看懂最下面的那个数值的话，就应该知道，要造成你所说的那个效应，所需要的能量之大，相当于一千亿个太阳的总能量！也就是说，把整个银河系的所有星星都烧完了，才能对微观维度进行一点点改变。”
“这么说，你想告诉我那个复活都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实，不是人为干涉的结果？”
“约翰，仔细想想，如果是我造成这种变动的话，那么三天后，当那个人复活时，为什么他还能和自己的弟子和追随者说话呢？他们实实在在地看到了他，甚至触摸到了他，我们有好几十段影像资料可以证明这一点。这不可能是作伪的，也不可能是将不同的信息块简单拼凑在一起就能做到的。”
“这……我无法理解。”约翰不禁有些气馁，“难道……真是我都想错了？”
“不，你有错，但是没有都错。”霍普金斯说，“基本上我同意你，这是人为干涉的结果。但是情况却和你想的完全不同，即使我告诉你真相，恐怕你也难以接受。”
“说吧，总不会比让我相信那家伙真的是上帝的儿子更难以接受。”
“或许比那更难以接受……听着约翰，要理解这一切，你必须开放思想。”
约翰脸色一沉：“你不要玩什么花样或者拖延时间。”
“我没有必要这么做。”霍普金斯微笑着说，“你伤害不了我分毫。”说着就用手去拨开额头上的枪管。
约翰脸色一变，想要扣动扳机，但是手中的枪却不听使唤，毫无反应。
“这是电磁干扰。”霍普金斯说，“刚才我按下阅读器上的按钮，房间中就充满了电磁屏蔽，很遗憾，你的AC500电子枪已经瘫痪了。”
约翰挥拳击向霍普金斯的面颊，却被一只像铁箍一样的手扣住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腹部就中了一拳，让他痛得弯下了腰，随即他的手腕被反拧到身后，然后被按倒在地。
<h3>十</h3>
约翰这才发现他犯了一个根本错误：面前这个老人并不像看起来那么虚弱。
“我虽然已经五十八岁了，但还没到风烛残年，并且业余爱好就是练习空手道。”霍普金斯压在他身上，冷冷地说。
“你……叫人来抓我吧。”约翰绝望地闭上眼睛。
“我没有恶意，否则我现在就可以叫保安进来了。事实上，我的电磁屏蔽能够叠加一层强烈干扰，增加大量无效信息，保护这个房间免受EDR技术的窥探。有这层保护，我们就可以好好谈谈了。”霍普金斯说，还真的放开了约翰。
约翰困惑地爬起来，端详着霍普金斯：“你要谈什么？”
“还是接着我们刚才的话题，你想知道真相，我就告诉你真相。你知道，我们提取的历史信息都来自于那些隐藏在微观中的维度，而那些超额维度既然超出了四维时空，就不在我们的空间之中。”
“这说明什么？”约翰惊魂未定，只觉得脑子一片混乱。
“这意味着，它们也不在我们的时间流之中！事实上，时间之箭在三维世界中才有意义，原子以下层次的运动呈对称性。如果能进入这个层次，也就超出了时间流之外。因此会产生一种奇特的效应：在不同时间的信息提取会呈现出同时性。”
“那又怎样？”
“也就是说，未来的观察者，如果他们的信息提取能够改变信息结构的话，我们所看到的也会是改变了的信息，虽然这种改变是未来所发生的事件造成的。”
“但你说过，改变信息需要无穷的能量。”
“不是无穷。但确实是大到难以想象的能量，我刚才说了，可能超过整个银河系所有恒星能量的总和。”
“那就没有人能做到。”
“是现在没有人能做到。约翰，但是想想吧，我们还有无穷无尽的时间，无穷无尽的时代在我们身后。人类文明史迄今也不过几千年，而未来我们可能还有上百万年、几十亿年的时间！人类能够达到的智慧和力量将是无限的，即使并非无限，也绝非我们目前所能梦想。他们和我们之间的差距，甚至可能超过我们的核爆炸和原始人钻木取火的差别！”
“公元30年4月7日下午3点左右，以及4月9日清晨7点半，这两个时间点将成为未来无数时代人们所感兴趣、想要观察的对象。亿万人都会想目睹和研究那次神迹，正如我们时代的那些人一样。如果那些未来的观察者能够乘坐时间机器到达过去的话，你会看到至少几百亿张面孔出现在那个人十字架的周围。”
“而终有一天——或许是一百万年后，或许是一千亿年后——在我们的技术能力达到控制宇宙的程度时，会有一个能力近乎无限的观察者在人类文明和历史的尽头出现，他能够同时读取微观维度中所有过去的信息，人类和宇宙的整个历史都将在他面前呈现。他可以任意挥霍能量，可以改写任何事件、任何历史！因此他让那个历史上最著名的人复活了，或许他是出于善意，或许是出于恶意，或许仅仅是为了好玩……谁知道呢，对于那个未来的终极观察者，我们只能进行最含糊的猜测。”
“等等！”约翰说，“我不明白，正如你刚才所说的，如果这只是信息本身的错乱，为什么我们看到的那个人还能和其他人说话，交谈？就好像历史上真的发生过一样……”
“约翰，你真的以为微观维度中所储存的信息只是我们世界所发生事件的记录吗？事实上，根据X弦理论，两个世界在同一根弦上，它们互为映射，形成量子纠缠！那些信息就是我们自己！对一个世界的改变，也必将改变另一个。这样，那个终极观察者足以创造历史本身！这就是我能推测出来的真相，约翰。没有阴谋，没有骗局，是遥远未来的力量改变了一切。”
约翰皱眉思索着，想找出对方话中的漏洞：“具体说说，历史是怎么被改变的？”
“正如你看到的，公元30年4月7日下午，由于超强的能量干扰，各各他附近的时空确实崩溃了，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时空扰动。”
“你想说那个人穿越了时空，被传送到了三天之后？但是我们明明看到那个人死了，死在了十字架上。如果他穿越到了三天后，十字架上不是应该没有人吗？”
“不，他没有穿越时空，也没有复活，实际发生的情况更加不可思议。从各种证据来看，他成为了量子态。”
“这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他不再以确定的个体方式存在，而是以不确定的量子方式存在！由于时空结构的崩溃，在扰乱中心聚集的能量如此之高，以至于将那个人量子化了，让他变成了薛定谔的猫，他的生存态和死亡态是并存的。
一方面，他早已经死去，埋葬在坟地里，根本就没有站起来过；一方面，在一定时间内，他仍然以不确定的形态存在，所以能够不时出现在亲人和门徒的面前。你明白吗？”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约翰目瞪口呆地说。
“我仔细研究了他‘复活’后的四十天里的整个过程。和福音书上的记载相同，他并非一直显现，而是时而出现，时而消失，出现的时间时长时短，并且出现在不同的地点，有时甚至在天上……但都在各各他附近。这是一种概率云式的存在。我计算了他出现的时空分布，完全符合量子力学的基本原理，甚至可以用方程算出来……只不过宏观化了而已。他的存在似乎也不需要物质基础，他在十字架上受了很重的伤，但是却一直保持本来的状态，既没有恶化也没有痊愈，也很少饮食……但这种情况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越到后来，他生存态的概率就越低，因此就出现得越少，最后他的量子态也消失了，再也没在门徒面前出现过，所以门徒们以为他最终升天了。”
“这……这就是那件事的真相？”
“至少看上去是最合理的解释。”
“那你为什么不向社会公布这一切？”
“教会的胜利来得太快了，在我弄清楚之前，他们已经迅速掌握了大部分的权力和资源，我不能再触怒他们，否则会招来灭顶之灾。何况我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服其他学者已经很难，更不可能说服当时已经变得狂热的社会公众。”
“但是几千万人已经惨死……罗马教廷成为世界的独裁者！”
“没有教廷，也会出来其他的替代品，归根到底，在这个混乱的时代人类需要信仰，这才是教廷胜利的根本原因。只有在对最高主宰的信仰中，人们才能修复彼此的关系，找到生活的意义。就像你的玛丽一样。”
“但是……”
“约翰，时代不同了，如今，教廷的信仰或多或少都要建立在理性基础上。因此，教会没有扼杀科学研究，而且他们自己也深信，那个人确实是真神，随时可能降临人间。在这种制约下，中世纪的腐败堕落不会再回来的。”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是这样。”约翰叹了口气，“其实当了这么多年的教徒，我也觉得这样单纯而有信仰的生活是很美好的。但是毕竟……”
“毕竟不存在神？你认为信仰终究还是谬误？”霍普金斯问道。约翰沉默了。
“那就想想那个在宇宙尽头的终极观察者，想象人类进化所产生的最终的智慧。”霍普金斯说，“它知道一切，也能塑造和改变一切。某种意义上，它就是神，如果它存在的话。”
“但你不能证明它存在。”
“也不能证明它不存在，不是吗？或许有一天，知识和信仰终将手拉着手，迈向不可言说的永恒。”
约翰摇了摇头：“也许吧，可是……谁知道呢？”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霍普金斯叹了口气，眼神变得迷离而恍惚，“但是总会有人知道的，我告诉你，在遥远又遥远的未来，在我们的世界烟消云散，甚至亿万星辰都熄灭后，总会有人知道的。”
<h3>尾声</h3>
又是三十年后，加利利一处人迹罕至的荒原中，离那个人的出生地不远。
时近午夜，繁星满天，白发苍苍的约翰站在一顶帐篷前面，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不知在望着什么。但什么也没有，只有晚风吹拂着野草的声音。
霍普金斯是对的吗？那件事真的会发生吗？还是只是一个老人临终的狂想？
风渐渐大了起来，约翰迷惘地摇了摇头，钻进了帐篷。
帐篷里放着几件古怪的仪器，和几本宗教书，都是霍普金斯留给他的。
自从三十年前的长谈后，霍普金斯和他成了忘年之交，一直保持着联系。但直到十二年前，霍普金斯临终时，才把他找去，嘱托给他一件不可思议的任务。
坦白说，他觉得霍普金斯是临终胡言乱语，但他仍然答应了弥留的霍普金斯。十二年后的这个时候，到加利利的这片荒原来。
玛丽刚刚去世三个月，他就离开了家，到了这里来。这个秘密，他一直瞒着儿女们，他已经在这里待了七天，却一无所获，这是他留在这里的最后一夜。
约翰又等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等到，终于钻进睡袋，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在迷蒙之中，他被仪器发出的尖锐提示音所惊醒。他睁开眼睛，看到仪器上红色的光点闪烁着，几个读数高得出奇，他一颗心狂跳起来，顾不上穿衣服，就冲出帐篷。外面仍然是漆黑的夜，什么也没有，冷风吹得他一阵哆嗦。
但他很快感到，就在自己背后，有微弱的白光照出了自己的暗影。他一个激灵，连忙转身，天哪——
他看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就站在大约五米之外，他看上去和两千年前并无二致，也和约翰四十年前见到的景象一样，瘦骨嶙峋，头发蓬乱，赤着大部分身体、身上满是伤痕。但他目光明亮，神情坚毅。
霍普金斯完全猜中了！那件事真的发生了！约翰怔怔地想，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打开挂在他脖子上的微型语言翻译器。
“你好，夫子。”约翰颤声说，翻译器为他翻译成了亚兰语。
“老人家，你是什么人？”那个人沉静地说，看上去并没有被他的衣着或帐篷所吓到。
约翰为那个人居然叫他“老人家”而感到有些错位，正不知怎么说好，那个人又说：“你好像知道我会出现在这里？你在等我吗？”他的观察力异常敏锐。
“已经是两千年后了。”约翰深吸了一口气说，“夫子，我是你的后辈。距离你上一次出现又过了一千年，在这一千年中发生了很多事情。如今，我们知道了你为什么会复活，也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出现。”
约翰说着，慢慢向那个人走了过去。他看得更加清楚了，那个人枯瘦苍白的脸，明澈的目光，手足上有着被钉的伤口，肋骨下还有一个血洞……
“一千年？”
“一千年。再上一次是五百年，上上次是二百五十年……你仍然不断重临人间，但每一次的间隔都比上一次长一倍左右。”
“那你应该能告诉我，为什么我还在人间。我复活之后，本应该到天父那里去的。”
“你的使徒们也曾经这么认为。他们认为你四十天后就升天了。但情况并非如此，你只是变成量子……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你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概率越来越小，间隔越来越长，而且许多次是出现在无人的地方，没有被人发现。但即使在你的追随者的记载中，你在几年后又对扫罗显现，让他皈依，成为了保罗，在六十年后，你又对你的门徒之一约翰显现，促成他写成了《启示录》。”
“是的，我记得他们。”
“此后你仍然不断地重临人间，但是间隔开始变成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每次的时间也越来越短，而你渐渐也不能理解新时代的语言和文化，难以和他人交流，你可能甚至不知道以你的名义创立的宗教……”
“那么，这些你都知道吗？后世之人？”
“并不都知道，夫子，但是我会尝试着解释我知道的……根据计算，这次你的出现大概有一个小时，我不知道你是否来得及接受……来杯啤酒如何？我准备了不少东西招待你呢。”
半小时后，他们一起坐在一块石头上，一起喝着啤酒，啃着熏鱼。
“味道不错。”那个人赞道。
“看来霍普金斯是对的，你并不是不需要饮食。”约翰笑着说，几十分钟后，他觉得自己和那个人渐渐熟谙起来，最初的畏惧消散了不少，“当你坍缩成生存态时，你和常人一样，需要吃喝。所以福音书也记载，你复活后吃过一块鱼。只是你跨越时间的速度太快，他们过了四十天，对你来说，只不过过了半天而已……”
“那么，就是那个霍普金斯告诉你，我会出现在这里的？”
“是的，过去三十年中，霍普金斯仔细研究了历代圣徒——你历代的追随者——的行传，其中有许多人声称曾经见过你出现，给他们启示，当然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错觉和谎言，但是仍然有几次是真的。虽然也经过了当事人的曲解。根据那些资料，他用一种可以看到过去的方法去一一查证，最后终于得到了珍贵的真实数据，根据这些数据，他算出来，你将会在2096年10月12日到19日之间，再次出现，可能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但是最可能在这个地点，可能性达到百分之五十，可惜他十二年前已经去世了，要不然他会亲自来的。”
“两千年过去了。”那个人一声叹息，“对我来说，距离从十字架上下来，也只是半天而已，今天的世界变成了什么样？这片原野是我小时候经常和母亲一起来挖野菜吃的，好像没什么变化。”
“但外面的世界已经完全不同了，夫子。最近五百年的变化超过了以往的五千年，你可能根本无法想象。”约翰稍微解释了一番。
“但是人的心灵呢？我的门徒们，他们做了些什么？我的教诲，他们是否传承下去了？”
“这很难说……夫子，以你的名义建立的宗教恐怕早就变成了你自己都认不出来的某种东西了。虽然有许多人曾以你的名义作恶，但是你的存在还是给了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亿万人以生命的意义，他们爱你，正如你爱他们一样。比如我已故的妻子，因为你，她度过了幸福的一生。”
那个人笑了笑：“但你刚才说，我不是神的儿子，也不是弥赛亚。”
“但你是世界上最特殊的一个人，唯有你能够战胜死亡，跨越历史的长河。”
“我只想到天父的怀抱中去，去亲自感受他的无边慈爱。”
“某种意义上，你会的，夫子。”约翰说，站起身来，凝望着天边的星河，“你下一次出现，将是两千年后。再下一次，将是六千年后，再下一次，将是一万四千年后……每次的间隔都以几何级数递增。而你毫无觉察，对你来说，中间的时间完全没有流逝，对你来说，现在离你第一次复活也只不过过了半天而已……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出现在人类历史的尽头，甚至宇宙本身的尽头……你会看到历史的终结、星辰的熄灭、宇宙的坍缩，甚至会看到最后的——神。”
“难道——这才是最终的计划？”一个念头忽然出现在约翰的脑海中，令他悚然而惊，“莫非正是那个终极的观察者召唤你，跨越无垠的时空，到人类和宇宙最终的归宿去？这就是他改变时空结构，让你量子化的原因？用这种方式，你终究会到他那里去，人类历史上被拣选的唯一一个人，你会到他的身边，和他在一起，直到永远，正如经文里说的那样！这是真的，天哪……”
就在这时候，那淡淡的光芒消失了，约翰猛然回头，发现那个人已经不见了，石头上放着半块熏鱼，和一个空的啤酒罐。
那个人重新坍缩回了死亡态，两千年后才会再次出现，时间将会更为短促，而位置将会更加飘忽不定。然后是六千年后，一万四千年后……
直到最后。
约翰叹了口气，轻轻地说：“永别了，耶稣·潘特拉。”
他没有回帐篷，而是又在石头上坐了下来，沉思着什么。冷漠的群星在他头顶，沉默的荒原横亘在他面前，如同一无所有的、时间的旷野。
注释：“瞧，那个人！”典出《约翰福音》19：5。当耶稣被押到罗马总督彼拉多面前受审时，士兵为了戏弄他，给他戴上了荆棘的王冠，披上了紫色的袍子，称他为“犹太人的王”。这个形象让彼拉多大吃一惊，于是耶稣出来，戴着荆棘的冠冕，披着紫色的外袍，彼拉多对他们说：“瞧，那个人（Idou ho Anthrōpos）！”。

食字小僧
文　米琪雅Misia
打扰啦，你好。
你就是市里派来的档案整理员吧，一路坐车过来辛苦了。主要是沉积的旧日档案和卷宗实在太多，如果不是工程时间催得太紧，也不至于向市里申请再派人下来帮忙。但是没想到来的是这样的年轻人啊。
啊，你说这个邮局很不错？是啊，我也这么想，但是毕竟位置有点偏僻，而且现在大家都流行用电子通信了，邮局自然慢慢会被废弃，原本也是意料之中。
对这个邮局的历史感兴趣是吗？哎呀！这可真是客气了。我们这儿最早只是为了周围五六个村镇的通信才开设的。从开始建到现在也才一百年不到，现在就已经要拆啦。所以说掌故之类的真是没什么好讲的。
不过离开始工作时间还早，现在午饭也还没准备好，邮局也停止办公了。
不如，我给你讲个怪谈好了。
不是鬼故事啦，只不过用“传说”这个词又不够格。
我年轻的时候呢，就在这邮局实习了，这说法也是从前辈那里学到的。在这儿工作的人或多或少都听说过，只不过无论是谁都没有真的亲眼见到过。
你没听说过食字小僧吧？我要讲的就是这个。
食字小僧长成小和尚的样子，却只有一寸法师那么大。说到底以这种形象出现，也只是因为不知从哪里习来的认知，觉得这样比较合适而已。有些食字小僧还会戴斗笠。最喜欢发出“哧哧”的诡异笑声，坐在书架上不怀好意似的到处看。有人说它们只有一只眼睛，滴溜溜转着阅读一切可以读的东西，也有人说它们有跟人类一样的五官，但是脸上会戴一个大大的黑色口罩，口罩上画着嘴巴，可以把心水的文字嘎吱吃掉。
哎呀，别急着反驳我嘛，的确食字小僧这种东西不存在于正式的书籍描述里，你是做资料整理工作的，想必也听说过各地都有各地特有的传说版本。就算只是我们这几个村子里的人偶尔会提到，但要我说，食字小僧在全世界都该蛮常见的。
只要是文字富集的地方就很容易滋生出来，而且并不在乎文字的质量，所以不仅图书馆或者日子久一点儿的书店会有，印刷厂啊、报社啊都很容易有一两个。
没错没错，顾名思义，它们是以文字作为食物来源。像书店里卖的书有错版，一整页都是白的或者莫名其妙一行就没了，我们就说，这是被食字小僧吃掉了。有单单只吃掉文字的那种，也有的会连文字附着的纸张也吃掉，每只的行为方式都有不同。行为方式有差别这点，也完全符合那种淘气小孩的传统印象。
它们生命力顽强得很，随便吃几个字就足够活蹦乱跳好久，食量也并不大，大部分时候吃吃文字像是恶作剧，给人带来困扰对它们来说是新奇有趣的体验。
你说得对，它们会观察一下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
虽然这些小生物一般不轻易介入到人类的生活中，食字小僧却是极想要被人类注目的存在。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种把文字吃掉的举动就像是在呼喊着：看啊看啊，你们都闭上眼睛假装看不到我，都不肯承认其实这是我做的，但是文字就是消失掉了。
这间邮局能生出食字小僧，其实也在意料之中，大家写信就算再少，也都会汇集到我们这嘛。但是，最早那只食字小僧，总该是有点故事流传下来的。
你看我现在也已头发花白，就知道我在这里也工作了几十年，但那故事还得再往上追溯个一二十年，时间才差不多对得上。
那时候，几个村镇之间的公路通通都没有，只有走货的马队才在几个村子之间走出个大概的路出来。可是时代在变，总有年轻人想出去看看，一来二去的，慢慢就产生了通信的必要。
我还记得老一辈人告诉我，最早收邮件还是骑着马去的，也没有邮箱的概念，每家每户在邮差来的时候把要说的、要带的都装好递过来，一股脑儿带到这边再分拣好，然后挨家挨户再送过去。
啊，这就说远了，继续说回来。邮局建好不久，那只食字小僧就出现了，真的是非常调皮，完全就是那种让人恼火又生不起气的性格。它出现之后，立刻就被发现了，毕竟写信的就那么几家不是？总是有些话莫名其妙消失了，留下一段一段的空白；有时候连文字附着的纸也跟着碎掉，消失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说：“食字小僧来过了。”
别笑啊年轻人，我知道你想说这一定是早期邮局刚刚建好的时候管理不善，信件被水泡了啊或者干脆消失了，才编出这种事情吧。其实每个人刚来这里工作时都对这一说法嗤之以鼻。也能理解，乍一听真的蛮荒谬的。
荒谬的事情才有讲的价值嘛。姑且先信这说法如何？
它很调皮，我觉得邮局里的这个小僧，既没有口罩，也不是一只眼睛的那种，就是一个小和尚的样子，脑袋光溜溜的，整天光着脚底板在邮局的每个角落乱跑，看到好奇的东西就打开看看，也不管是不是给工作人员添了麻烦。
最常看的就是信件了。食字小僧都很聪明，聪明得有些过分，对跟文字有关的一切都兴趣盎然，学起来也很快，不对，那也不该说是学吧，我想，那是一种本能。
它们跟文字有共鸣。
即使是同样的一句话，经由不同的人握着笔写在不同的纸上，怀着不同的情绪和不同的思念，那在小僧眼里就不是一个样子，它们能感知到这种差异。所以，它们才是从根本上体会到了文字的生命力的人。啊，不对啦，当然不是人。
它每天都这样读啊读的，也不会觉得烦，接触到的更多是有感情的文字，妈妈劝儿子注意身体，妻子让丈夫记得早点回来，同乡给同乡讲述这段时间家里的变化，家长里短，不外如是。有时候会有写来催钱的信，被它故意咬坏四五个字，也有邀请去参加婚礼的请柬，会被它整个儿吃掉……好在它也不那么无恶不作，知道有些信息耽误不得，虽然闹出过不大不小的风波，也不能说是坏事。
日子久了，从不同地方来的信件慢慢多起来。
有一天，它拆出来这么一封信。
信封和以前看过的不一样，笔迹不熟悉，纸也不是平常见惯的普通人家惯用的纸张，而是十分规整地印着粉色花瓣图案的信笺，嗅一嗅还有香气呢。也不知道是寄给谁的，就被这小子冒冒失失地拆了，调皮小僧就坐在柜子上读了起来。
文字有种很淡雅的感觉，端正大方，又有些犹犹豫豫的试探，像是正努力跨过初相见的陌生，将彼此的距离拉近到朋友的那种犹豫。一眼扫过去，什么“展信佳”“上次见面很愉快”“不知道地址是否正确”“期待下次来信”，人类之间才会这么谨慎小心地把真正想传达的意思用一层一层的礼貌用语盖起来。食字小僧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信，它想了又想，头一次没做什么坏事，小心翼翼地舔了舔那些娟秀的字，把信装了回去。
隔了很长时间，倒是没有再寄来印着粉色花瓣的信，不过从鹳泽村寄来了一封回信。小僧不会记名字啊、地址啊、到底谁写给谁的，但是打开一嗅就全明白了，哼，这可不就是给上次那封的回信吗？字里行间全是掩不住的欣喜若狂呢，诸如“没想到”“非常感谢”“可以继续写信给你吗”什么的，隐隐约约还有些更大胆一些的热情。食字小僧又嗅了嗅，怀着一点儿恶作剧的心态，随便挑了两行吃掉了。
无所谓啦，就让那边写信的人觉得这边的人不认真好了！
但是还是有点犹豫，觉得，该不会那粉色的信，就不寄过来了吧？
想了想又丢到脑后了。
第三封信还是到了，这次的粉色信笺要平静得多，字里行间也更熟络自然起来，成为朋友了吗？大概就是这样吧。比起第一封的用字要流畅自然了许多，开始顺着上次回信的意思讲了讲自己的事情。啊，感觉信里的文字很开心，似乎还蛮中意上次回的信。小僧这时候都忘了自己上次对回信做恶作剧的事情了，只觉得也很愉快，像是被那种明媚的情绪感染了，在柜子前后来回翻跟头。
信嘛也完完整整寄过去了。
鹳泽村的回信非常迅捷，有点急不可待的兴奋劲儿。蠢死啦，小僧尝了尝一看就是不经事的青年人的字，一面心里暗暗嘲笑。
小僧不懂人类的那些小心思，也不会满腹曲里拐弯地猜来猜去。有什么可猜的，文字不会骗人，温度和热情都明明白白的，就只有人类才苦思冥想到底要怎么把自己的心情包装成别的样子再传递过去，又生怕对方看不出真实的想法。其实写出的文字早就泄露了，他们还浑然不觉。
一封一封又一封，不知不觉，食字小僧觉得就像是自己参与了一场了不起的事业，眼看着有那么一种情感在慢慢地成长，而它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在欣喜什么。
来来回回不知不觉经手了好几次这样的信，食字小僧有一天看到了粉色信笺寄过来一封特别的信，有些郑重，又有些纠结和迷惘，又把那些情绪通通藏在了文字下面，最后装作不经意似的，允诺了什么。
每个字都很重，像浸湿了水的海绵，挤压一下就能获得满满的深重的情感，小僧读着，全身都开始发抖。允诺对人类是什么意义呢，食字小僧不明白，可是突然有些莫名的情绪在作祟，就像是嫉妒或者不满。人类这种生物就不能坦率点儿？总是这样拖延着试探来试探去，才肯稍微释出来一点儿真心。啊啊啊真是的，怎么突然写这样的信来。
如果它更细心一点儿，或许能发现这次的信里除了那竭力压抑的感情潮水之外，还有和以往的信微小的差别，非常细微，是不适和病痛的痕迹，它本该发现。但它太在意，也太想知道另外那种情感的所在，它忽略了这个。
这次小僧没有再把信塞回去，而是一口气把整封信都吃掉了。
当然是故意的。
刚咬掉第一个字就开始后悔，怎么做这种事情！可是那封信真的很好吃，像烘烤出的摩卡蛋糕，苦甜糅杂，味道绵厚深长，不知不觉就全部塞进了嘴巴。它立刻流下了眼泪，滴答滴答停不下来。女孩子的笔迹又清瘦又端正，如同刚从冰柜里挖出来的冰激凌，甜美的小小颗粒感刺激着口腔，然后整个融化了。
它觉得自己做错了。
等久了，鹳泽村那边就着急了，过了一周就寄了一封，信里有那么点着急，末尾还稍微带了些不信任的怀疑，小僧就有些生气，怎么这样！只不过是信没到啊！这么一想又有些心虚，怀着点愤懑破罐子破摔地也吃掉了这封，像烤焦了的饼干渣。
不想第二天又紧急送了一封信过来，这封就全然是歉意和温柔，像是要追回之前那封满满的不客气。
小僧读啊读啊，像是要把这些文字全在心里品一遍，最后晃了晃脑袋，一个字也没动，放行了。
是被感动了。写得真好。那些小心翼翼的道歉和压在耐心下的关心和着急，都在文字里晃动着，念出一个字就会顺着淌下来。太好了，它把信折好，这个人终于学会在文字里把自己的那份感情表达出来。太好了。
食字小僧希望，自己吃掉的那封信不会造成什么特别的影响。
这样的两个人，就算错过了一次告白，也不会怎么样吧。
它甚至想再把那封粉色的信复写一份出来，可是食字小僧只是食字小僧而已。
这次它忧虑的时间稍微久一点儿，久到粉色信笺的回信也寄了回来。
它展开读了读，心里也不知道是不是放下了什么，感觉，似乎上次那封信没寄到的事情并没有造成什么太大的影响。这边的文字都还是跟平常一样。
纤细，清瘦，亲切，热情，但是对丢失的那封信绝口不提。
是有什么不同了？
文字里开始有一种淡淡的涩意，仿佛那次失踪的信是她最后的勇气，一旦不见，就无力再探询。
食字小僧怅怅地把那封信装好寄了回去。它不明白，但是自此不再轻易动手脚，只是沉默地把彼此的信件看一看，不再试着去吃掉他们的信。连尝一尝都不敢，因为它知道会是苦苦的味道，虽然有阳光晒过的温柔和煦，但是仍然是苦苦的味道。
食字小僧觉得，自己喜欢这两个人，自己做错了，可是，不该这样。
难道相交过的线错过了结点就一定要渐行渐远吗，不该是这样。
粉色信笺来得越来越慢，每一次，文字都更虚弱一些，而鹳泽村的信也有点淡淡的疏离，就像最早那封被吃掉的信变成了女孩的负担，上次口不择言的信也变成了少年的负担。食字小僧知道这一切的根底，却只是在旁边着急。人类啊为什么这么笨！快察觉到啊，察觉到彼此的心意。
它这样想着，然后磨着自己的牙齿，就像小孩子做了错事会不停地搓手。
最后一次拆到粉色信笺的信，小僧拆开的瞬间就感觉到，这封信里装的不是让人开心的东西。
信里有生命将要走到尽头的衰微气息，有重病之人才会有的看破和感慨，有努力让自己阳光下去，却终于还是做不到的纠结。你问我那封信到底写了什么。啊，大概就是，自己身染重病，快要死了，幸福美好的未来什么的，谈不上，碰不到，所以，以后就请别继续联络了。
这样的内容吧。
食字小僧很害怕，似乎没有要害怕的理由，但是就是心里那块堵住，没有办法释怀。
要是一开始不吃掉那封信的话，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想也没用，不该是这样结束一切。
它吃掉了这封信。
大颗大颗的泪水流下来，无法停止，比那次吃掉的告白还要痛、还要强烈的冲击感，不是单纯的甜味，也不是苦味，是咸的，像海水一样，不对，是泪水的咸。厚重的挣扎，所有的字背后都在渴求帮助和依靠，然而字面上又强硬、又疏离。人类真的是蠢透了。再说一次就可以得到幸福，却那么固执不肯再试一次。
好痛苦，好痛苦，好痛苦。
吃掉的这封信，好痛苦。
但是这次做的是对的，它一边咀嚼着文字，一边笑了起来。
然后它消失了。
我要讲的故事就到这里结束了。
嗯？你说这样的话故事没有完结？啊，的确是啦。不过后续什么的无所谓的吧。不是吊人胃口啦，只不过我觉得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而已。
非要知道的话，其实后续很简单，鹳泽村的年轻人很久没有收到回信，终于按捺不住自己，亲自按着信件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姑娘，姑娘的病虽然很重，可后来奇迹般好转了。两个人感叹着自己因为信件而结下的缘分，后来顺利地交往，恋爱，结婚，生子，幸福地度过了后来的人生。彼此都觉得，没有错过真是太好了。
就是这样而已。
他们的人生幸福就像是上天注定的，即使没有食字小僧也注定要在一起。
食字小僧在这份幸福里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存在。
不要摇头嘛，事实上就是这样的，如果把故事里的小僧去掉，这个故事也毫无疑问会成立，它并没有为了他们的幸福做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不要哭啊，真是，只是个故事而已。现在的年轻人还真容易动感情啊。
哦，闻到香味了，午饭已经做好了。
现在一起来吃饭吧，下午就要开工啦。
整理档案什么的，拜托你了。

胭脂墨
文　菩提子
今天我赶到李叔铺子前的时候，已经是日照当空了。古董店的生意不多，所以李叔也没给我限制时间，但今天还真是来得太迟了些。
我有些担心地从巷子里走出，看着对面的古董铺，本打算等李叔不在正堂时溜进去，不想竟看到一个男子在古董铺子旁边的面摊前来回踱步，时不时地还向铺子里偷瞄几眼。
莫不是小偷？青天白日的，竟有人想入户行窃？
这世道真是变了，难不成欺李叔年老体弱？我想着便急急走进铺子。不赶巧，李叔正坐在柜台前翻看报纸，听见有人进门，也不抬头，道：“你小子昨儿个哪儿挥霍去了？今儿来得这么迟？”我硬着头皮说道：“叔，我昨天晚上赶暑期论文呢。”说完心虚地挠挠头。“小心我告诉你爹。”李叔说完，这才抬头瞥我一眼。我看他也没再生气，便凑上去道：“叔，刚才我看到咱们铺子门口有个人，贼头贼脑的，不像个正经人。”李叔推了推眼镜：“咱们铺子里也没什么好东西，他要想偷，就是给他顺走几个也不打紧。”
这我也清楚，李叔正堂里没什么好货，最值钱的也就是那个放在左侧架子上的民国仿粉彩瓷瓶。那些个贵重的东西都在里屋和地下室放着，若碰不到大主顾或行家，李叔是不会拿出来见人的。而对架子上这些摆设，李叔正眼也不会瞧。
我看李叔这么个态度，也没什么可说的了，走到里屋给自己倒了杯水。刚回到正堂，便见那个刚才还在门口犹豫的男人走了进来。只见他眼神涣散，面容憔悴，一脸倦容，似乎几宿没睡觉了。我走到李叔旁边，小声道：“就是他。”李叔没理我，看了眼来人，道：“先生是要出货还是看东西？”我定睛一看，那男子的衣着细看竟也是不凡的，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小偷了。
那男子顿了顿，环顾了铺子一圈，道：“您是李景河，李爷？”李叔放下手里的报纸，看着他道：“爷是不敢当，李景河倒是老朽。”那人似乎立马松了一口气：“我是从江西来的，我姓郑。”李叔不语，只看着他。这人愣了一下，赶紧说，“哦哦哦，我是想找您看个东西。”他深吸一口气，从身后的行李中拿出了一个锦囊。李叔这才眯起眼，盯着那东西看。
只见那男子从锦囊中拿出来一条墨，上有鎏金龙缠纹饰，墨侧有阴文楷书“徽州休城胡开文造”。是胡开文的墨？那便是清朝的东西了。那这家伙刚才在门口犹豫什么？我侧头看了眼李叔，竟发现他眉头紧锁，抬头道：“这锭墨，你从何处得来？”那男子说：“是前不久，家人在徽州市场上淘的。”李叔顿了一下，问：“多少淘的？”“不多，不过五百块。”李叔摘下眼镜说：“那倒是恭喜你了，捡了个大便宜。这东西的确是胡天柱所制，并且价格远远高于五百。”
我小时曾学过几年国画书法，所以对墨倒是略知皮毛。清朝有四大墨工，胡天柱便是其中之一，他开的胡开文墨店也是名声赫赫，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残墨百年可比黄金”。
李叔突然道：“但其中有些蹊跷。”我看见男子点了点头，“我闻过胡开文的墨，以熊胆、蛇胆、青鱼胆、牛胆等名贵药材入墨，但方才我嗅过气味，你这锭墨有些不寻常，它还有一种气味。”我听闻，也好奇地凑上前奋力吸气。即便是我，这时也发现了这墨的确有不凡之处。“胭脂的香气。”男子突然说。李叔抬头看着他，笑起来：“先生自己也发现了？那其中必定有事，还劳烦先生一道说来。”那人点头，李叔便知会我去沏茶。
“这事有些奇异，还请李爷务必相信我，不然我也不会不远千里来此处找您。我家在江西南昌，住的是一户大院，还是祖上做官留下来的宅子，但家里的人倒不是特别多。前日，我与妻儿去徽州探亲，恰巧便买下了这锭墨，将它供在我的书房中。自家里有了这墨，奇怪的事就连连发生。每逢半夜，宅子里便传来若有若无的女子抽泣的声音，悲凄至极，十分瘆人。头几日还当是隔壁院子，后来才发现，这声音竟是从自家书房里传来的。”听到这儿，我已是一头冷汗，吓得不轻。难不成这墨里住了个女鬼？
那男子抿了一口茶，继续道：“这还是轻的，毕竟家里人也没出事。一日，我在书房写字，我妻子为我研墨，我没注意她用了这墨，不管她如何加水、如何用力，那墨就是不化。我虽奇怪，却心疼这好墨，当时便换了一锭用。可怕的是，次日，我妻子便毫无征兆地病倒了，请了中医西医都没法子，至今还在床上躺着。”说完那男子便开始拭泪，我看了眼那锭墨，头上冷汗都下来了。
“我听说您是高人，必定可以帮助我，价钱绝不是问题。”李叔抬头看了那男子一眼，道：“真是巧得很，我的确可以帮你。”说完站起来，冲我挥了挥手，“奕臣，跟我去地下室。”我一听去地下室，便兴奋起来，那里面可放满了宝贝，平时李叔轻易不许我下去的。
地下室的东西李叔整理得十分整齐，听老爹说，李叔地下室的宝贝，每一件背后都有一个故事，哪天必定要缠着叔，叫他给我一个一个吐出来。想着，我们便在一个砚台前停住了。“拿上这个，上楼。”说完李叔自己先走了。那砚台有四个巴掌那么大，我一掂量，果真重得很，难怪李叔自己不拿，破天荒地喊我来地下室。
我将砚放在柜台上。李叔又道：“去把隔壁面摊的丫头喊来。”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是照办了，喊来了那姑娘。
李叔道：“黄丫，不瞒你说，你去世的娘的遗物一直在我这儿。今天当着大伙的面，我将这个东西交给你，你且好好收着。”
我愣在那里，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有遗物了？我看黄丫，她也是一脸震惊，但眼泪已是呼之欲出。当李叔拿出一根簪子递给她的时候，她的泪便如冲垮堤坝的河水一般涌出来了。
“接着她的眼泪。”李叔对我说，我傻愣了片刻，才赶紧随手拿过身边一个酒盅上前，去接黄丫的眼泪。
啧，女人的眼泪还真是多，这么几分钟，竟有半盅了。李叔又好说歹说，哄走了黄丫，那丫头居然还想认李叔做干爹。
那位郑先生也看得古怪，待到李叔回来，将黄丫的眼泪滴在砚台之上，再拿出那锭墨，慢慢研磨。果然，墨化开了。那男子看着啧啧称奇，李叔集了半盅墨汁递给他：“你回去，喂你妻子喝下这墨水，不出三日必定痊愈。”
那男子立马拿了瓶子收下墨汁，兴奋道：“多谢大师！多谢大师！”说着便急匆匆想赶回去。临到门口，突然回头问，“大师，报酬怎么说？”李叔笑道：“你先救你妻子，若是痊愈，你便把这锭墨给我寄来便好。”那男子一愣，忙说：“好！要不现在我就把它留在您这里？我还嫌这东西夜里瘆人呢。”李叔摇头：“你先拿回去，若是药不够，也好留着备用。”语毕，那男子点头便离去了。
我见那男子走远，便道：“叔，这是怎么回事？”李叔笑起来：“我就知道你要问。”我知道又有故事听了，立马沏了杯上好的铁观音恭敬地奉上。
“这锭墨还有个名字叫‘胭脂墨’，方才你也嗅见了那胭脂香，对吧？它的确是胡开文所制，但后期还加入了一种料，胭脂。这个胭脂，便是住在这墨里的那位夫人身上的气味。”我一愣，莫不是这墨是个神仙？
“你闺怨诗可读过？”李叔问道。
“嗯，都是些女人在深闺思念在外征战的丈夫这类的吧？”
“是了，这锭墨便与闺怨有关。传说前朝有位才女，能诗会画，嫁给一位将军。将军长年征战在外，这位夫人思念丈夫，常常边流泪边研墨，写家书和诗文。泪水滑过夫人的面颊，带着胭脂滴落到砚台中，便成了墨汁。写出的文字也就有了胭脂的香味，深受人们喜爱。胡天柱因此把胭脂粉作为一种制墨的材料，也就有了‘胭脂墨’。”
我连连点头，李叔接着道：“可这块墨另有玄机。说是这位夫人因为思念太过，终于香消玉殒，她的精魄化入了墨里，成了一块神奇的‘胭脂墨’。我刚才听他述说，就猜是那块传说中的‘胭脂墨’。据说它必须用女人的泪水才能磨化，一试，还真不假。看来不是江湖传闻，而是确有其事的。也许是天意吧，他们夫妻终于可以团聚了。”
“黄丫的眼泪，原来是这墨必须用女子的泪水才可以研磨。难怪那位郑先生的妻子用水化不开。叔，什么是夫妻团聚？”
“这说来话长，就是这台砚。”李叔看着柜台上的砚道。
“怎么？这不是普通的砚吗？我看也没什么特别啊，最多就是年代久些吧。”我说。
李叔喝了口茶：“我给你说个故事吧。前朝有位大将军，带兵打仗屡战屡胜。皇帝野心膨胀，要他带兵攻打西域一个以尚武闻名的部落。天子之令，将军无力违抗，只得出击，而将军夫人则在家中日夜翘首等待，听闻前线战事不好，便日日以泪洗面。夫人每日都用这锭墨，书写承载她所有希冀与思念的家书，但都没有回应。一日，她正在书房写家书，不想一位士兵突然带回消息，大战胜了，将军却客死他乡，带回的只有一块砚石，说是将军死时手中一直紧握着。夫人哀伤过度病倒，却总觉得丈夫仍在她身边，她请人将那块砚石制成了砚台，日日拿着那块砚台，睹物思人，竟哭瞎了双眼，最后伤心过度而死。”
“那这个砚台是将军的魂魄所化？那夫人的精魄也住在这墨中了？”
李叔隔了半晌，道：“方才那郑先生的妻子，应该便是被这墨中所含的怨气所伤。而家中半夜的啼哭声，也该是那位闺怨夫人在抽泣。”我愣了一下，惊道：“那您还用那墨研磨的墨水给那妻子喝，不就会害死她了？！”李叔一脸孺子不可教也的样子，道：“我用这个砚台磨那锭墨，他们夫妻又在一起了，怨气都散了，将军的阴魂自然会保护那郑家夫人，何况胡开文的墨本就有凉血的功效。”
“那您又怎么得来这么一个宝贝砚台？”李叔站起来，边往里屋走，边摆手道：“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半个月之后，那位郑先生亲自把墨送过来，说：“我妻子喝下那墨汁很快就好了，实在神奇！多谢大师！”他拿了很多钱要重谢李叔，李叔只淡淡地说：“钱你收起来，把墨留下就行了。”
“那当然！只是，大师，近几天这墨晚上吵得更厉害，我看定是不祥之物，还是毁了吧？”郑家那男子一脸惶恐。“这就不劳你费心了。”李叔似乎不想解释。
那人走后，李叔将墨与砚台放在一起，我却从未听到半夜啼哭之声，倒是地下室从此多了一股淡淡的胭脂香。

狐嫁
文　阴阳眼
老城古玩店林立，我跟古雅轩的老板老谷头儿的交情最好，有时候他会让我帮忙看会儿店，自己跑出去买点肉来和我抿两盅，顺便侃侃奇闻逸事。
有次老头儿告诉我说他得了一本宋代古书，我去他的店里就捧着古书一点点地赏玩，老头说：“你慢慢看啊，我去买点肉，晚上陪我喝酒。”说完就出门了。
我只顾埋头看那本书，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有个声音问：“这个怎么卖？”
我一抬头，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个小伙子。见我看他，遂指着架子上的一对瓶子问。
我刚想说自己不是老板，只是替人看店，那青年却说：“便宜点儿，三十万一对卖给我吧！”我心里一动，仔细看了看这对瓶子。只是一对普通的明代梅瓶，而且是民窑制作，又非大师款印，按照我熟知的市场价，顶多也就是五六万一对，要不了三十万的价格。
我心中一阵狂喜，心想：他这么急着要，肯定还不止这个价格，说不定这是什么好东西呢。“你是识货的，三十万可是捡便宜了啊！”我拉长了语气。
那青年追问道：“那您要多少钱才出手？”
我看着青年的脸，心里暗自揣摩着应该要多少钱才不至于把他吓跑了，刚要报价，就听见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此瓶不卖！”
正主儿回来了，我心里一紧，暗道：“坏了，说不定卖错人家的真家伙了。”
哪知老头儿的下一句话就把我给打蒙了，他说：“此瓶不卖，只送。”
说罢，随手扯过两片红纸贴在瓶身上，然后一手拎一只递到那个青年面前：“送给你了。”
说来也奇怪，那青年看着眼前这对瓶子活像见了鬼似的，身子直往后缩。他认真地看了一眼老谷头儿，扭身出了大门。
我算是看了西洋镜了，一个出大价钱要买，一个死活不卖要送，结果买的那个人反倒跟见了鬼似的不敢要。
拿着那对瓶子，我看了半天，的确是真家伙啊！釉质温润，画面精致，虽然不是名家的作品，但也算得上是难得的真品。
我很纳闷：为什么人家小伙子出三十万不卖，而你却非要送给人家；那青年倒也奇怪，白送的东西却像烧着手一样吓得拔腿就走，你们这哑谜打得真是莫名其妙。
看我一脸疑惑，老谷头儿微微一笑，把手里的东西放好，将两个梅瓶并着放在我眼前。
老头儿说：“你仔细看看这瓶身上画的是什么，我再告诉你谜底。”
听老头儿这么一说，我认真看了瓶身的画面。
这是典型的闺阁画面，几幅画面分别描绘了一个女孩在闺房里描眉贴花黄，覆着盖头被人引下绣楼，坐着轿子吹吹打打送亲，在洞房里被一个俊秀的郎君挑开盖头的画面。这是典型的明代嫁女的画面，直到现在还是这一套流程。
看了两遍，还是不知道特别之处在哪里，我有点疑惑地看着老头儿，他还是示意我仔细看。我把瓶子捧在手里，拿出“大家来找茬”的精神一丝不苟地查找起来。
“咦，这是什么东西？”我终于在画面中发现了些不一样的东西。在姑娘对镜贴花黄的时候，她坐的绣凳下多了一样东西，貌似是一只脚，我又凑近仔细看了一下，似乎又不像脚，似乎有点像是……
“是尾巴。”老谷头儿知道我发现了什么，淡然地说。
“啊，尾巴？”正在聚精会神看梅瓶的我差点儿吓得把瓶子一抖手给扔了。
老头儿笑了笑，擦干手，把带回来的卤肉摆上桌，招呼我坐下。我抱着瓶子傻乎乎地坐了过去。
“你才在第一幅画面里看到了尾巴，再仔细找找，还有几条。”老头儿开始朝酒杯里倒酒。
听他这话我赶紧低头看，这才发现，不仅是“闺阁贴花黄”这张图画上有尾巴，在“引下绣楼”那张画面上，莲步轻移之间也有尾巴显现，就连牵引新娘的婆子裙袂下也有一条尾巴。再看抬轿的那四个人，裤管处也都有尾巴若隐若现。找了半天，只有最后用棍子挑开盖头的那个年轻人看起来是正常人，其余的人似乎净是一群狐狸。
老头儿似乎知道我看出了一些端倪，抿了一口酒说：“这是《狐嫁女》，这对瓶子就是传说中的狐狸嫁女瓶啊！”
“狐狸嫁女瓶？”我重复着他的话，“那是什么意思啊？”
老头儿喝了二两酒，来了兴致，一把抓过我手里的瓶子问：“你知道狐仙的故事吧？”我点头。
老头儿接着说：“那就好，要知道，狐仙这玩意儿，有时候还真是存在的……”老头儿打开了话匣子。
狐仙在神话传说中是不可缺少的一大主角儿，甚至在一些正史里也客串出演。从上古传说到明清的笔记小说里，狐狸似乎是永远不变的主角儿。
传说上古大禹娶的就是涂山氏之女，拥有九条尾巴的天狐女。之后有关狐狸与人通婚的传说屡屡不绝，传说由于狐仙修炼的缘故，雌雄比例极不匹配，往往是雌多雄少，而且雌狐善妒，往往不能两女共事一夫，所以经常有狐仙与凡人通婚的例子。
在离我们县城东北四十五里的地方，有个叫苑陵城的古县。当然，现在早就没有这个县了。传说不知道是哪朝哪代，有个书生在县城外荒岗的破寺里读书，因为家贫，每日都是自己煮些稀粥度日。虽然三更灯火五更鸡很刻苦，但是屡试不中，这位书生也只得在破寺中苦熬。
虽然他偶尔到县城里给人代笔写信赚两个铜子儿，但正是年轻长身体的时候，经常填不饱肚子。有时候几天都没有生意，就只有靠喝凉水来填饱肚子骗一骗自己。
有天又断了炊，他一天都没有吃饭，饿得眼花头晕，也读不得书了，天一擦黑就摸索着睡了，睡着后净是做些大鱼大肉使劲儿饕餮的美梦，梦见自己正在大口吃肉，满嘴流油。
梦里吃着，自己愈发地饿了，一下就被饿醒了，醒来之后却闻见阵阵肉香扑鼻。书生以为自己还在梦里，赶紧起身去看，只见寺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一个乞丐，正架了火在烤肉，油花滴在柴火上，溅起一阵酥香。
书生顿时被勾起了馋虫，期期艾艾地靠了过去。那乞丐也不搭理他，继续翻烤自己架在火上的肉，不时地往上面撒些细盐，味道愈发浓郁飘香，书生的肚子咕咕直叫。
不大一会儿工夫，乞丐烤好了肉，也没有搭理那书生，捧起肉来大快朵颐了一番，看得书生是饿火直冒。
乞丐吃饱之后抹抹油嘴，乜斜了书生一眼，说：“罢罢罢，用了你的地方，总得给个见面礼吧！”说罢从火堆里掏出两块山药根扔给书生，书生见了大喜，连声道谢，捧着狼吞虎咽一番，看得乞丐直皱眉，说：“你好歹也是圣人门徒，怎么落得如此下场？”
书生把自己苦难的身世说了一番，引得乞丐同情之意大起，说：“好吧，本来一场大富贵要我自己去取，可实在是忍不住嘴馋，今天吃了这香肉，明天自然无法去，怕要再等十六年了。也罢，就便宜了你吧！”
乞丐从口袋里掏出十几枚铜钱摆在书生面前，告诉书生：“明天到了县城里，在骡马市旁边会有一个老妪带着一个小女孩在那里插草标卖身，她们俩跟前摆了一对梅瓶，记住一定要用这铜钱买下那对梅瓶，然后捧来见我。到时候有一场大富贵，咱们俩二一添作五分了它，保证你下辈子衣食无忧。”
那书生取了铜钱，对乞丐所说的事儿半信半疑，天亮之后在乞丐的催促下来到了东城的骡马市。骡马市里热闹非凡，一路上走来，各种卖小吃的香气扑鼻，引得书生饿火直冒，恨不得用手里的钱换了肉饼油汤好好地大吃一顿。
书生很快就找到了乞丐所说的地方，果然见一个老妪带着一个小女孩插着草标卖身，两人衣衫褴褛容貌枯槁，没有几分颜色，来来往往的众人眼都不往那里看一下。书生看那老少脚下，果然有一对梅瓶用枯草半掩着放在那里，书生大喜，急忙上去搭话。
那老妪见书生来到跟前，急忙说：“先生可怜可怜吧！买下我们二人，可给先生收拾打扫，还能缝缝补补。”
那书生牢记乞丐的话，指着其脚下的梅瓶说：“我不买你俩，只买你俩脚下的这对梅瓶，这个多少钱？”
那老妪一愣，仔细地端详了书生一番，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只听见旁边那小女孩放声大哭，连声喊饿，声音凄惨。
那老妪看了看小女孩，朝书生拜了拜，然后说：“先生可怜可怜我们，如果不买我们，迟早也是饿死，不若买几个肉饼给我闺女，我把这对瓶子送与先生。”
书生一听还有这好事儿，这铜钱可是能买好几十个肉饼呢，忙不迭地答应，赶紧到旁边的肉饼摊儿上买了几个肉饼送给她们。
只见二人起了身，接了肉饼竟然不吃，只小心翼翼地用麻纸包好揣到了怀里。书生这时候才发现，那个小女孩站起之后的身量竟然像个十五六岁的姑娘。
那老妪拿了梅瓶递给书生，书生只顾看那女孩儿，那女孩儿被看得赧然一笑，竟然有几分娇媚。
书生抱了梅瓶，用剩下的铜钱买了十几个肉饼，狠狠地大快朵颐了一番，撑得打着饱嗝儿回到了庙里。
那乞丐见书生抱了梅瓶回来，仔细一看有两张红纸贴在瓶上，大吃一惊，问书生这梅瓶难道不是买来的？书生就把原委细说了一遍。
乞丐一听，拍腿大叫：“坏事，坏事啊！”书生吓了一跳，急忙问是怎么回事。
乞丐指着书生的鼻子气得咻咻直骂，骂书生因为贪小便宜而误了大事，把书生骂得丈二和尚摸不着脑袋。
乞丐细细地说清原委，把书生惊得坐在地上。
原来那个老妪和小女孩是一对狐狸，每隔十六年，老狐狸就要下山带着小狐幻化成各种人形去寻一个郎君相配。
狐狸嫁女的嫁妆丰厚，而且有个规矩，必有一对梅瓶作为定情信物。倘若是你买到手里，那么狐女进家之后为妾为婢，且随时能休回娘家，还可以指使狐女运财转运，财运滚滚，狐女不能侵害丈夫，否则就会遭雷击。若是那梅瓶做了定情信物被人送到了手里，那么狐女就会带着家人住进家里，不仅生出一大堆小狐狸，而且还会将丈夫的精气耗干，将家里的鸿运吸走。
那书生听了这话，吓得不知该如何是好，急忙问那乞丐可有破解之法。那乞丐本来恨书生贪小便宜，但是见他如此可怜，就指点他说：“你只要在狐女嫁给你之前把这对梅瓶送出去就行。记住，千万不能卖出去，否则贻害无穷。”乞丐说完就匆匆而去，似乎怕沾染上晦气。
故事讲到这里，我已经和老谷头儿推杯换盏喝得有几分醉意。我醉眼迷离地说：“难道您这梅瓶就是当年狐狸的定情信物？”
老谷头儿哈哈大笑说：“后来好多捞邪门偏财的人知晓这个办法，就会烧制一些狐狸嫁女瓶摆放在家中以期待捞偏门财运。究竟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谁也不知道。但是，凡是苑陵城这片玩古董的人都知道，这个瓶子只能贴了红纸送，不能卖。”
老谷头儿又闷了一口酒，露着诡异的笑容对我说：“不过，也难说哦，谁又能说我这对瓶子不是真的呢？要不，我卖给你？只收你五块钱。”
我连忙摆手说：“算了，我可没这个福分消受。”
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两人喝得都有点东倒西歪，我就赶紧告辞了。歪歪扭扭地走出门的时候，一个年轻人与我擦肩而过，迈步进了古玩店，不大一会儿身后传来他的声音。
“老板，你这对梅瓶，五十万可卖吗？”

得玉
文　顾适
相传东海上有一无名小岛，岛上有一眼泉，名为玉泉。玉泉每三年才出一次水，每次只有斗余，待干涸，便凝为白玉一块，玉泉由此得名。女子若饮了这玉泉水，便能青春不老，男子若得了白玉，可坐拥金山银山。因为有此一说，想要找到玉泉的人成千上万，却都无功而返。
民国年间，有一个前清的太监，名叫得玉。据说是当年慈禧太后听了玉泉的故事，命他去找寻，又赐了这么个吉利名字给他。谁知玉泉还没有找到，太后已经殁了。得玉干脆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加了个魏姓，取“未”的谐音，“未得玉”是也。魏得玉没有跟随溥仪皇帝北上满洲国，临了卷了宫里的几样东西逃出来，在京城西边的百万坟住下，讨了个哑女做老婆，从街上牵了个小乞丐当儿子，如此也算安顿下来。
再说魏得玉卷出来的几样东西：两幅前明的山水画、一块珐琅西洋表，另有一条龇牙咧嘴的古怪铜鱼。这铜鱼上既无名家落款，长得又奇丑无比，若非两只鱼眼上镶了宝石，实在是不值什么钱的。为了置产业讨媳妇，魏得玉卖了画。后来两口子坐吃山空几年，他不得不又卖了西洋表和鱼眼睛，再用余钱圈了几亩地种菜养活自己。等到日本人打京城的时候，这一家子又穷得叮当响，手头却只剩下这条没眼睛的丑鱼了。
这一日，魏得玉将铜鱼系在腰上，又从家门口的菜园子里拔了些新鲜的萝卜和白菜，打算进城卖掉，换两斤大米回家。谁知才到城门口，便听见远处火炮齐鸣，说是南郊又打起来了。魏得玉心下仓皇，但想着百万坟离城不远，而且日本兵惯常不会打到西边去，便还是守在城门口。等晌午过后，才匆匆由西直门进了城，用卖菜的钱拎了一口袋玉米面。再转过街，奔东边想去当铺，可没走几步又听见远处隆隆的炮响，便想还是先回家去。
魏得玉转了方向，才走到一半，就被路人告知城门已经提早关了。他一时惆怅非常：身上大子儿没一个，只有一袋玉米面，想投宿都不知该敲哪家的门。他在街口徘徊再三，眼见着天色擦黑了，周围的人越来越少，咬了咬牙，终于决定走当年逃出宫的那个狗洞，摸回紫禁城里，寻个空屋子睡一晚。
说起来，自南郊打仗的第一日起，军队就开始把故宫里还存着的那点宝贝流水价往外搬，很是忙活了些时日。魏得玉来的这一晚，已经搬得差不离了。自溥仪皇帝走后，紫禁城里便传出闹鬼的传言，再没人住。尤其天黑以后，整个护城河以里空空荡荡，连个人影都瞧不见。这个曾经的小太监倒不怕这些，他趁着日落前的最后一点亮光，利利索索翻进西六宫，寻了个尚有床榻的屋子美美睡下。
睡到半夜，魏得玉忽然听得一个熟悉的声音说：“哀家让你寻的玉泉，你找到了没有？”
魏得玉听见这个声音，浑身一个激灵，一骨碌爬起来。却见四下烛火通明，西洋大座钟嗒嗒响着，几个侍卫一字排开站在侧旁，身后的床榻铺着绫罗，悬着纱帐，面前一个瘦长脸的老太太，戴着尖利的长护甲，不是慈禧太后是谁！魏得玉扑通跪倒，脑中一片空白，只凭着一条皇宫里浸了十年的舌头，回道：“启禀老佛爷，这些年奴才从未倦怠，一直在找呢。”
“无用的东西。”慈禧冷哼一声，“来人，把这废物给我拖下去打死。”
两名侍卫一左一右将他架起来，魏得玉一时间吓得魂都飞了，高声呼道：“找到了，奴才找到了！”
等侍卫一松开手，他连滚带爬向前几步，从腰上解下那条铜鱼，说：“启禀老佛爷，这就是那无名岛……”
他话未说完，已被大太监李莲英狠狠打了一个耳光：“你还想骗主子吗？”
魏得玉不敢去擦嘴角的血，跪下哭道：“老佛爷明鉴，此物虽丑陋，确是那无名岛无疑。您看这鱼的大小，刚刚好是一斗的量，正正应了那‘三年出一斗’的传言。您再看这鱼眼睛，原先是被宝石蒙着的，其实正是那泉眼！奴才也是才得此物，不知这三年里哪一天才能涌出泉来，化成白玉，故奴才不敢说找到了。奴才绝不敢欺瞒主子，老佛爷明鉴！”
说着又拜下去，把两手举得高高的，只盼着这丑鱼能骗过这群恶鬼。慈禧似乎是点了头，李莲英便接过那铜鱼，上上下下看了看，呈到太后跟前。谁知慈禧的长指甲才碰到那鱼的眼睛，便尖叫一声，魏得玉抬眼去看，见那铜鱼竟张开大嘴，咬在慈禧的手上，鲜血淋漓！他暗道糟糕，只怕自己一条小命，今日是交待在这里了。李莲英也吓呆了，等太后叫骂起来，才上去要掰开鱼嘴，谁知竟然纹丝不动。紧接着便听他也惨叫一声，竟也被那鱼嘴咬住！暗红的血汩汩流进鱼腹中去，两人叫得愈发凄惨，直惊起了紫禁城里的老鸹，嘎嘎叫着全飞起来。他们都像要被铜鱼吸进去似的，身子愈发干瘪，等那鱼喝饱，血从鱼眼里涌出来时，两个鬼都只剩下裹着衣服的干皮了。
四下悄然无声，只有血不断从鱼眼睛里涌出来，如同泉水一般，汩汩而出。魏得玉忽然生了胆子，上前拿过还在冒血的铜鱼，对着剩下的几个鬼站定。侍卫鬼见了此景，早吓得动弹不得，魏得玉冲上去用铜鱼咬住一个，余人登时就呈鸟兽散。那铜鱼喝光了三个鬼的血，红彤彤地冒着热气，丑得活灵活现，仿佛是在做快乐的鬼脸。魏得玉捧着那铜鱼，连念了三句“阿弥陀佛”，血忽然一下子喷得高了，沾在他嘴上。魏得玉只觉得一股辛辣之气顺着嗓子眼滚下去，紧接着便天旋地转，不省人事了。
第二天日上三竿他才醒来。人还在榻上，铜鱼还系在腰上，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切都是一场奇怪的梦罢了。只是那梦太真了，让他不敢不信。他撬开鱼嘴，一块血红色的玉掉了出来。
那日魏得玉留着铜鱼，去当铺当掉了红玉，用得来的钱倒卖粮食和军火，很快便发了大财。他到古稀之年时，依然肤色白净，黑发童颜。成了大商人之后，魏得玉又多方寻访，终于找到一位知道玉泉故事的高人。原来这玉泉本名鱼泉，是东海巫师用来捉鬼的铜鱼，若一夜食得三鬼，便可将其血凝为红玉。
世人的谣传，对了，也错了。
魏得玉临死前，把铜鱼交给儿子，忽然想起当年慈禧对他说的：“你，就叫得玉吧。”

绿袖红裳
文　柯南君
十年前，我还在临安经营着一间酒楼，名为“翠云楼”，在整个临安城颇有名气，常常要接待一些达官贵人，甚至皇亲国戚，而富商大贾更是往来不绝。
翠云楼生意兴隆的原因并不在于酒菜的丰盛美味，而是因为临着一家名为“绿袖红裳”的青楼。
这家青楼从不像其他同行那样，每隔一段时间便举办一个抢花魁大赛的噱头来招揽顾客，用她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绿袖红裳里人人都是花魁。
光顾过的每一个人都会认同这句话。
不过没有人知道她们究竟是何来历，对于临安城里的人来说绿袖红裳仿佛是突然间出现的。
绿袖红裳里加上鸨母一共七十三位姑娘，个个生得水灵清秀，美艳无比，和她们相比，其他青楼女子全部成了不入流的庸脂俗粉。这里的每位姑娘几乎都是夜夜客人不断，要想让其中一位服侍自己，夜夜都要进行竞投，价高者得。而在芙蓉帐里享用着那光滑细腻脆生生的玉体时，任谁也不会觉得银子花错了地方。
绿袖红裳营业不足整月，临安城里其他青楼便已关门了大半。我的翠云楼因为紧邻其旁，也跟着沾了光，每日客人络绎不绝，其中不乏腰缠万贯的富商们，因此常常一月结算下来赏钱竟比利钱高出数倍！
然而绿袖红裳最神秘的地方却不在于姑娘们，而在名唤红玉的鸨母。别处青楼的鸨母多半年逾三十，即便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但和风华正茂的姑娘们相比毕竟稍逊一等。但红玉作为鸨母却不过二十，美得更是清新脱俗，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两片脸颊更是如尚沾着些许露水的荷花般粉嫩，让人忍不住想上去一亲香泽。美到极致竟无端生出三分高贵来，让她在那七十二位姑娘中间也显得绝美超群。这期间无数蛮横难缠的高官富商拿出各种价值连城的宝物想要与之共度春宵，但无一例外地被拒绝，能让这些人也乖乖听话可见她自有一套与他们周旋的方法。
不过红玉最终还是出于减少麻烦的缘由而戴上了一层面纱，但一层面纱怎能遮住她的美貌，很快整个临安城便传遍了红玉以及她的绿袖红裳的事迹。后来，更有传言说我朝的高宗皇帝也曾微服光顾绿袖红裳，那红玉再美也不过一介红尘女子，怎敢冒犯天威，因此便有了和高宗皇帝的一夜云雨。
尽管很少人听信这类市井传言，但大家还是不约而同地猜测起这些个女子的来历来，各种说法纷乱不一，不过流传最广的还要数这临安城里说书堪称一绝的王二爷说的故事：
话说在那南越蛮荒之地，人的足迹是远远到达不了的，于是各种飞禽走兽便开始修炼成精，并大肆抢占地盘，爆发了一场又一场的惊人之战，俨然如王朝末年的割据政权。这其中，智慧而高贵的狐族渐渐变得十分强大，占据了南越之地最广而又最肥沃的地盘。
而带领着狐族抢占下这广大地盘的狐王却一天天老去，终于有一天，狐王知道自己大限已近，便把狐王之位传给了自己的后代，一只幼狐，并嘱咐幼狐的生母以及自己的亲信沙狐尽心协助小狐王。
数年之后，当小狐王渐渐长大，便开始对日益骄横的沙狐心生不满。但精明的沙狐早就察觉到了变化，未等小狐王动手，沙狐便纠结了一群手下直接将小狐王杀死，沙狐立即称王并开始残杀老狐王一族，老狐王一族不得不四散奔逃，其中老狐王的妻妾们便逃入了这繁华的临安城，这便是现在的绿袖红裳。
王二爷不愧是说了半辈子书的人，将那志怪之事说得好像亲眼见过一般。不过一些读书人却对此十分不屑，认为这故事不过是历朝历代王朝更替的翻版，更有甚者认为王二爷这是借说书之名讽刺我朝太祖皇帝欺负后周的孤儿寡母。
但那市井之人却对王二爷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女人们见自己的男人朝朝都往绿袖红裳里跑，不消王二爷说也早把她们当成了一群狐狸精，男人们听说自己是和一群狐狸精同床共枕后，竟生出一种别样的快感来。
只可惜王二爷讲完这故事后便变得疯疯癫癫起来，否则凭他的好口才，一定能将那位白衣书生的来历讲成另一个精彩绝伦的故事。
那位书生是孤身一人进城的，并没有带什么书童随从，不过从他的穿着装束可以很明显看出他必定出身不凡。他刚进城就来到了我的翠云楼，还未喊小二上菜就直接把我叫过去：“老板，你这翠云楼就开在那绿袖红裳旁，想必一定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吧。”
“客官说笑了！那绿袖红裳是像你这种贵公子消遣的地方，我就是一小饭馆的老板，怎么可能去得起啊！”
“听这位公子口音不像本地人啊，这次进城不会就是为了绿袖红裳来的吧？”接话的是地痞卫季，我瞧见有空便赶紧退了下去。
“敢问公子哪里人氏？”卫季接着问道。
“穷乡僻壤不值一提，不过就是个落第的秀才来京城见见世面罢了。”
“公子真是开玩笑，单看公子那双白皙无比的手岂是常操农具的样子？另外，公子身上的那块玉玦想必也不是个寻常物件吧。”卫季说着瞥了一眼那书生腰上佩戴的泛着绿光的玉玦。
“让兄台见笑了，在下的确是听人说这绿袖红裳里的姑娘个个美若天仙，所以才特此前来看看。”
“哈哈哈哈……”卫季得意地笑了起来，“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啊！要说这绿袖红裳里的姑娘，那可真是名不虚传，七十二位姑娘个个身姿妖娆，千娇百媚，没有进过那绿袖红裳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人间极乐啊！”
“敢问兄台，那七十二位姑娘中又数哪位姑娘更为美上一等呢？”
“那七十二位姑娘的美貌还真无法比较，不过要说这更为美上一等的，还要数这绿袖红裳的鸨母红玉姑娘，那可是真真的人间尤物啊！只可惜那红玉姑娘倒似个贞洁烈女，不知拒绝过多少个像公子这样的达官贵人啊！”
“在下听说这绿袖红裳里的姑娘不仅样貌出众，而且吟诗作词更是不在男人之下，难不成这红玉姑娘是不爱财物爱才子？”
“哈哈哈哈……凭着那红玉姑娘的眼光，我看只有那柳七柳三变在世才能博红颜一笑啊！我说公子，我劝你还是不要打红玉姑娘的主意了，那是只有皇帝老子才能享受得起的美人儿，我们能得到那七十二位姑娘的其中一位的服侍，就算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啦！”
“原来如此，谢谢兄台说了这多！这顿饭就算在下的了！”
“既然如此，那就恭敬不如从命啦！哈哈哈哈……”
接下来的几日，那位书生住在临安城内最好的客栈里，并没有去绿袖红裳，反倒天天来我这翠云楼里和一群客人闲聊。
一段时间后，那位书生突然就销声匿迹了，让大家不明就里。
不过不消几日他便又重新出现在翠云楼，脸上掩饰不住的得意。人群中有一人试探性地问道：“难道是红玉姑娘……”
书生只是笑笑不说话。
那书生确实不是个寻常人物，不知用了什么手段，竟让这绿袖红裳在这天闭门拒客，只接待他一个客人。
当夕阳西下，玉兔高升之时，那位书生终于摇着一把折扇得意地走了进去。
第二天东方未白，便已有不少人候在绿袖红裳门前了。等到日上三竿时，仍不见有人来开门，大家开始羡慕起那位书生的福气来。而等到红日渐渐西错之时，绿袖红裳仍紧闭着门，大家便觉得有些奇怪，当时门前已聚集着大量的人，当人们合力把门撞开后，发现这偌大的绿袖红裳竟空无一人！
人们把每一间房都搜寻完毕后又恍恍惚惚地回到大厅里，没人敢打破这时的寂静。绿袖红裳里各种器物的摆设没有任何变化，甚至大厅里桌子上的那杯漂浮着茶叶的茶还向上冒着热气，仿佛它的主人只是离开了一小会儿，但她们是确定无疑地凭空消失了……
市井里又开始有了关于那位书生的传言，有人说那书生是沙狐派来追杀老狐王妻妾的苍狐。人类都有什么凌迟腰斩等酷刑，兽类的刑罚更加残酷，而苍狐又是狐族中最冷漠的一类，估计绿袖红裳里的美人们早就被苍狐扒皮拆骨打回狐狸原形，在某处荒野里被山鹰野狗吃了。不过此人没有王二爷的那副好舌头，故事性欠佳，而人们对这种拾人牙慧的说法并不买账。还有人说那位书生来自一个富可敌国的商人之家，那晚趁着夜色已把那七十三位姑娘全部迁回老家当妻妾去了。也有人说是上天不忍心看这临安城堂堂帝都被一群风尘女子坏了风气，便降下一仙人将那群女子度了去了。
人们不喜欢悲惨的故事，而富商之说又牵动了男人的嫉妒心，于是仙人之说便广为流传，最后人们甚至在绿袖红裳的原址上建造了一座仙人庙以供人们拜祭。
没人知道那位书生的真正来历。
当然，除了我，我至今仍记得那位书生第一次去翠云楼的情形。
“老板，你这翠云楼就开在那绿袖红裳旁边，想必一定知道一些外人不知道的事情吧？”
说着他向后看了看我藏得很好的尾巴，同时也露出了他的那条粗大的雪白的尾巴。

两小无猜
文　丁小闯
在我的印象中，阿菜曾经给我讲过许多关于瀛洲的故事。他说那里生长着一种会飞的种子，它们通常要飞几千年才会找到落脚的地方，然后生根发芽，开出世界上最美的花。花的名字叫玉菩提，据说看见它的人可以心无杂念地快乐一辈子。在很多年以前，瀛洲人都梦想能找到玉菩提，可时间久了，梦想也就降格成了妄想，最终消失在人们的回忆里。作为当事人，阿菜并不知道造成这种转变的原因是什么，他只是看着自己的故乡由化外的仙岛变成了不堪回首的名利场，然后掉进同门的陷阱，被关进我的古墓里。
在地面上的时候他是个以抓鬼为生的天师，而生活在古墓中的我恰巧是个属于他执法范围之内的僵尸，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固执地认为一切注定是场悲剧，但此刻回头再看，却发现最美好的东西往往都藏在了那些峥嵘的往事里。
我的故事发生在两千多年前，那会儿我还是卫国的太子，父王得了重病即将驾崩。他把我叫到跟前说：“我的位子就交给你了。”
我摇了摇头：“不想干。”
父王怒道：“有些事你不干自然会有人来干掉你，天下很大，人心却很小，你可要想清楚了。”看他发火，我权衡再三，无奈之下只好点头应允。
我记得当时天下即将大定，卫国以外的地方已经被秦国统治许久，由于太平无事，秦王便把对战争的兴趣转移到采买各种保健品上。这种日子过久了难免无趣，在百无聊赖之际，他便想起了可以充当玩具的卫国。
我记得，当秦国即将入侵的消息传来，朝野中乱成一片，这时我同父异母的哥哥站了出来，他说他算出秦国气数已尽，只要我先找个地方躲起来，用不了十年天下必将是卫国的。对此我深感怀疑，他则拍着胸脯说：“为兄一开始也不信，但这是上天注定，我也没辙。”
这件事，直到许多年后我才想通其中的道理，所谓“天定”，最后还要落在“人定”之上，而人又难免扯淡，在那些年中我哥找了个叫作“天”的代言人，让虚假的故事裹上了一层类似真相的糖衣。而我信了，所以败了。
我按照他说的那样带着下人藏进了王室的墓室之中，等待着咸鱼翻身般的历史性转折。可我前脚刚进去，紧接着墓室大门便轰然落下，此后的故事便无可挽回地沦为俗套，在这地下的墓室中，每天都在循环上演着一出出哭戏、骂戏、生离死别戏。当时我身在局中无法看透，事后才发现，历史对于某个时间段而言，只是凑巧演绎了一场谋朝篡位剧，而我凑巧是主角，而主角凑巧是受害者而已。
事情原本到了这里便算有了了结：我死在古墓里，发了霉、长了毛，缩水成陈年腊肉状。按理说我会静静地躺在石棺中，或者被官方考古或者被私人盗墓，总之我已无关于尘世。但流水千年，在某个莫名的日子里，我睁开了眼睛，从棺材中慢慢爬起，蓦然抬头就见一个道士装扮的青年正无比震惊地看着我——他便是阿菜。
后来我俩谈起这件事的时候，阿菜说：“其实当时你可以不醒的，一切都是意料之外。”我追问缘由。他说：“你还是不要刨根问底的好，不知道还可以算是情理之中，知道了就毫无借口可言了。”
我说：“不可能，上天让我复活肯定是有原因的，并且冥冥之中这个原因还很重要。”
阿菜说：“既然你如此执着我也不好反对，你只需记得初见你的时候我还很小，凡尘之气尚未断绝，猛然看见你这个千年大粽子心中难免兴奋，一兴奋就把凡尘之气排了出来，没想到你甚是灵敏，吃屁复活，没留给我一点儿犯错的机会。”
听完他的话，我终于了结了自己对于人世的最后一丝幻想，从此心无挂碍专心做鬼。我记得初见阿菜时，他表现得并不友好，一上来便从背后抽出了桃木剑大力刺向我。我自然不甘示弱，奋起反抗，但令谁都没想到的是：这一抗就是两百年。
在我的印象中，这场天师与粽子的争霸战并不算精彩，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俩都是以平局收场，偶尔阿菜的剑法小有斩获，但也仅局限于削掉我一些皮毛，砍断我一些牙齿而已。以至于百年过后，这场打斗造成的结果，只是让我久未打理的粗犷外表变得越加清秀起来。阿菜对此颇为义愤，他觉得花两百年的时间给一个粽子做美容实在有伤道家先圣的尊严，在想通这个关键之后，他毅然决定立即离开这座古墓。
当年阿菜钻进这里面是通过墓室顶上的一个小洞，现在想要出去必然还要借助这个洞。我看着阿菜姿态华丽地一跃而上，紧接着像是撞到了什么东西，以狗吃屎的方式一落而下，半天都没有站起来。我走过去问他：“你没事吧？”
阿菜故作镇定地说：“要你管，老子在练功。”说罢又运功蹿了上去，结果吃屎依旧。
我学着他的样子小心翼翼朝洞顶飞去，竟然发现上面画满了密密麻麻的符咒，用手一摸，掌心瞬间飘出了红烧腊肉的味道。我说：“这里刻着许多奇怪的字。”
阿菜问：“你怎么知道？”
我把冒着烟的手掌举到他面前：“你看，都烙在上面了，这是什么意思？很玄奥的样子。”
阿菜惊道：“这是我们门派最厉害的封印术，专门用来囚禁人的，字面就是‘别摸我’，不过写得潦草了一点儿。”
我咬牙感叹道：“好直白的法术，你刻的？”
“怎么可能？八成是我那些师叔干的，掌门大选在即，他们想把我困在这里。”
我又问他：“那你来我家干什么？”
他说：“参加掌门竞选的前提是要手刃一名僵尸，但我没想到的是，让我身陷囹圄的不是敌人，而是站在身后的同门。”我默然无语，他接着说，“你知道了这么多的秘密，现在能告诉我如何离开这座古墓了吧？”
我指了指墓室的正门：“从那里……”话音未落，阿菜箭步飞出，几乎就在同时，正门甬道的墙壁上飞出了无数的暗器，全部打在了他的身上。看着他轰然倒地，我才有机会说完自己的后半句话，“是出不去的。”
此后的几个月中，阿菜一直在尝试着各种越狱的方式，最终都以失败告终。我曾告诉过他，这座古墓的建筑标准并不仅仅局限于防盗，更重要的是囚禁里面的人。阿菜不信，企图把我也拉下水，他说：“我现在处在元婴期，看你的水平大概也是妖婴初成，咱们两个若是联手兴许有机会冲出去。”
我问他：“什么叫元婴？”
阿菜大惊：“这你都不知道，就是……”说着闭眼用力，猛然从嘴中吐出一个闪着金光的小孩。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用力半天，可惜什么都没挤出来。
阿菜无语，良久才说道：“看样子你是真的什么都不懂，其实元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学着我的样子。”说着他传授给我一套复杂的口诀，“你把意识集中于一点，有没有发现小腹那里生出个枣核样的能量源？”
我仔细一试，果真觉得肚腹间真气涌动，正欲运功，突然就觉得那股真气急速下坠，一坠再坠。当时我想自己肯定是走火入魔了，可这念头刚在脑子里生出，就感觉那股真气已经涌到了某个临界点，然后猛然化作一股恶臭远远地飞走了。我大惊道：“我是不是自废武功了？”
阿菜叹口气说：“道家常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我让你练出个枣核，没叫你拉出个枣核，好在这也不是一朝一夕之间的事情，你只要记得勤加练习，总会有收获。”在他说完这话的很多年之后，我总算大功告成，可那时却突然发现：元婴的用处只是让我俩出窍的情况下凑够了四个人，从此可以玩一种叫作麻将的游戏。尽管单纯的肉体智商低下，热衷于点炮，但好在我们都在地面上生活过，按照这个世界的标准，它需要的并非聪明人，而是一些可以撑起这场牌局的肉架子，让生活平淡且无知地进行下去。
后来我问过阿菜：“难道修炼就没有速成的法则？”
阿菜说：“师父给我讲过，天师与僵尸若是吃了对方的元婴，便可以瞬间增长千年功力。”在他说这话的时候，我俩已经相安无事地过了多年。人们常说：一念生则凡尘，一念灭则菩提，有些东西到头来还要看心，心若是妥协了，做只是早晚的事。而对于我和阿菜而言，无论境况如何都从未有过加害对方的心思，这或许是因为我俩尚且年幼，两小无猜不谙世事，抑或是因为在这地下的古墓中需要留住一个活口来缓解寂寞之苦。许多时候我甚至会强迫自己相信后者，因为唯有这种将感情化为交易的关系，才能让我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坦然面对宿命的争斗——自古天师与僵尸终将难逃你死我活的厄运，尽管我们拥有美好的心愿，却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
阿菜说：“如果有一天我们真要打起来的话，那么一定要在古墓外面打。你这里年久失修，恐怕承受不住如此大的力量。”
我点头称是，他又说：“修炼许久，你我功力已然大增，咱们试试合力冲关如何？”
我大喜，赶忙运功行气，身体逐渐化作一道淡黄色的光芒，阿菜也已经准备完毕，身上红光大灿，就听他一声呼啸，两光突然合为一体，犹如离弦的飞箭般向着墓室的顶部迅速冲去，几乎就在转瞬间便听得“当”的一巨声，之后光芒骤散，一切重归宁静。
过了许久，阿菜坐起身说：“我们成功了！我都看见天上的小鸟了。”
我说：“哪有小鸟，撞得我都快感觉不到自己的小鸟了，你看这不还在古墓里吗？”
阿菜清醒了一会儿，突然大叫道：“坏了，出大事了。”
我当时第一个想法就是我俩把古墓给撞塌了，四下环顾却发现一切完好如初，再看阿菜，就见他从身下拿出一柄半截的桃木剑：“完了，神剑碎了。”
我接过来一看，剑的前部果真碎得无以复加，几乎可以冲水服下了。我说：“好啊，咱们约好一起用脑袋撞的，你耍小聪明用剑去刺，现在碎了吧。”
阿菜说：“我也是用脑袋撞的，只不过我太喜欢这剑，不舍得离身，所以就背在身后……”
我朝他身下看去，剑碎的位置的确与他身形颇为吻合，心中不禁暗叹：纵使是千古神剑终究也难逃被一屁股坐碎的惨剧。我安慰他道：“你也不要太难过了，人有人命剑有剑命，当年咱俩打了那么久它都没断，今日碎在你的屁股下面，可见它还是喜欢你多一点，所以说这是把很忠心的剑。”
阿菜摇头道：“我并非不舍得剑，只是师父当初特意嘱咐过我，他说我这辈子劫数连连，剑断便是一个凶兆，凶兆过后人生将会有无数的大波。”
我问道：“你确定你师父的本意不是说你在剑断之后会有许多艳遇？”
阿菜说：“当然确定。”正说着，就听隔壁墓室传来数声巨响，紧接着整个古墓剧烈地震动起来，那些砖石经不起如此大的晃动，此刻纷纷坠地。而在这一片嘈杂的坍塌声中，赫然有个沙哑的声音兴奋地叫着：“大哥，我们终于找到了。”
这句话犹如平地一声雷般在我与阿菜的耳畔炸开，巨惊之下，我俩许久都没有反应过来。直到震动结束一切重归宁静，阿菜才扭过头，满脸凄然地对我说：“看，咱们的大波来了。”
我与他潜行到隔壁墓室，只见在昏暗的灯光下，三个衣着诡异的男人正陆续从墙壁上的大洞中爬出。看到这一幕我俩几乎崩溃，没想到尝试多年，通往外面的捷径只是墙上的一个洞。
阿菜带着我飞回主室。“这群人是干什么的？”我不解道。
“依我看应该是盗墓贼，咱们要想点办法把他们从这里吓走。”
我说：“不如你与我一同出去，他们看到这千年古墓已然有主，想必会走的。”
阿菜说：“你糊涂啊，他们见到你我之后肯定会带着更多的人回来，一个人好吓，一群人就麻烦了。”
正说着，隔壁墓室突然传来了说话声：“九爷，这里应该就是你说的卫国古墓，明器肯定少不了。”
“嗯，看来地图上画的都是真的，不过咱们最好小心点儿，我总觉得这古墓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盗墓贼一番商量之后顺着墓道延伸的方向走去，这让主室中的阿菜颇为光火，他急道：“你保密工作做得真不好，怎么还会有藏宝图流落民间？”
我说：“这你不用问我，当年我也是很傻很天真的受害者，一切只能看命了。”阿菜说：“这个想法可不对，你都是僵尸了哪还有命。依我说咱们应该主动出击。”说着，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两张符咒，轻念咒语，又将墙角灯台里的火油倒在了地上。几乎就在这瞬间，盗墓贼的身影便展露在了那片好似镜面一般的油泊里。我看着他们穿行于诸多墓室之中，用不了多久便会找到这里。阿菜问：“你那些机关暗器怎么都没有用了？”
我说：“你在这待了这么多年还不清楚，机关都在正门，谁能想到这群盗墓者偏偏喜欢不走寻常路，从墙上进来了。”
阿菜说：“那你有没有办法把他们引到有暗器的地方去？”
我想了想，当初在修建这里的时候，工匠们的确给墓室间的通道设了机关，但由于工程仓促多半没有成型，只留下了一种非致命的武器。我拉着阿菜来到自己的玉棺旁，从棺底拉起一座棋盘模样的东西。“它叫千机锁，据说可以变化连接墓室的通道，只不过上千年从未启动，不知坏了没有。”说着我按住上面的棋子轻轻一推，古墓中立即响起一阵巨大的机栝运转声。
阿菜说：“你看劳动人民的智慧真是无敌，居然做出了如此厉害的机关。只要千机锁能一直运转下去，那么这里将会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迷宫。”他话音刚落，机栝声戛然而止。
我说：“坏了，八成千机锁太久不用，卡住了。”
阿菜走过来煞有介事地说：“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死机吧。”他看着棋盘上的地图，“好在盗墓贼已经向正门走去，放心，他们过不来的。”
多年后我回忆起此事，仍钦佩于阿菜的乌鸦嘴功力，似乎他总能预测出某件事的相反面，然后淡定地看着现实将他的推论全盘否定。阿菜将这一切归结于劫数，我不知道这种结论从何而来，所以对他说：“你可以试着推算一下将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说：“你要记住，这世界能用来推的唯有精油，我做的无非是掩人耳目罢了。不过我相信这件事情应该会很快完结。”
这时我突然想到：很快完结的反义词或许便是永无宁日吧。我埋头看着那些盗墓贼来到了正门的位置。黑暗中就听有人说：“我赵九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今天终于让老子下了回龙墓。”
一个伙计问：“您说这里埋过皇帝？”
赵九点点头：“你看这墓室的格局，两侧是耳室，中间这条甬道直通陵寝，取的便是万国来朝之涵义……”他正说着，一只脚已然踏入了机关的范围。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墙壁上突然射出数支短箭，直奔他飞去。赵九见此情形立即倒地向后滚出数米，狼狈地躲过了箭矢的攻击。众人赶紧拿出强光手电筒向甬道中照去，只见两侧的墙壁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好似蜂窝般的机关发射孔，一旁的伙计颤巍巍地问：“九爷，咱们下一步怎么办？”
赵九想了想：“依我看咱们得从这里穿过去。”说着他从包里拿出一架劲弩，将绳子前端绑上爪钩。扣动扳机，钩子很轻松地便抓住了甬道尽头的一块岩石。他卸下了沉重的工具，仅背着随身的登山包，带着一个伙计爬上了绳桥。
出乎我和阿菜意料的是，机关没有被触动，我俩又是崩溃不已。阿菜说：“你看，思路决定出路，咱俩活了那么久，脑子里全是顶上的洞，多可悲。”
我心中混乱不愿多说，手上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此时那伙计已然从容地进入了主室，我说：“你看这可真是人间的一小步，妖界的一大步，他们迈进了这里，你我恐怕再无宁日。”说话间再看赵九，他也马上要走出机关阵的范围，就在这关键时刻，那张装在他口袋中的藏宝图突然滑了出来，径直掉在了甬道的地上。电光石火之间他一个后空翻恰好落在了机关的边缘，但是尾随在他身后的那伙计可就遭了殃。地图刚一落地，数支箭矢立即射出，直朝他飞去。千钧一发之际就见他借着绳子的力量向上一荡，陡然飞起半米多高，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洞顶天花板上的凸起，堪堪躲过了致命的暗器。赵九大喜道：“你小子真厉害，这都能躲过去。”话音刚落，就听“咔嚓”一声，整个甬道的天花板全都掉了下来，瞬间便把那伙计压成了肉饼。
阿菜看罢满脸惊讶：“你这机关够霸道的，下了这么大的血本。”
我说：“这不是机关，这是危房。”
阿菜默然无语，与我并肩而立遥遥地看着成功脱险的盗墓贼，两人丢失了工具只好燃起兜里的火柴，在黑暗中漫无目的地摸索着。突然就听那个伙计说：“九爷，你感觉到脚下有什么东西吗？”
“似乎有种湿漉漉的感觉，但又不像是水。”说着他划着火柴俯身看去，这时我才突然想起，阿菜之前好像往地上倒过什么东西，正要现身制止，却见黑暗中骤然亮起了一片火光，赵九反应不及，身上的衣服立即着了起来，在这紧要关头他就地滚了几滚，衣服上的火倒是灭了，可身后的背包却越燃越旺。
“快躲起来，背包里都是开墓用的炸药。”他边说边卸下背带，将包远远地扔向了一旁。
看着两个盗墓贼各自找了掩体避难，角落中的我忽然心生悲凉，这一炸之后古墓肯定荡然无存，无论是仙是妖都难逃灰飞烟灭的厄运。
“早知今日当初就叫我哥把我活埋了。”我转头看向身侧的阿菜，只见他周身亮起一层耀眼的金光。“大哥，你又要用什么半吊子的法术了吗？”
阿菜说：“别害怕，我学过金刚不坏之身，让我去解决那些炸药。”
我不知道他所谓的解决到底有何含义，只是看着他身侧闪出无数繁星般的光点，这些光点飞速地盘旋着，逐渐汇聚成了一条闪着丝光的金黄色绸带。在绸带上面众多犹如霓虹般的神迹正栩栩如生地上演着，它们有的来自于逝去的往事，有的则源自于莫名的未来，看着这些画面，我突然想起了曾经问过阿菜的一个问题：“你是神仙，你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的吗？”
阿菜摇摇头说：“我们终将无法看到未来，我们看到的，只是下一秒的过去。”
在我印象中，阵法燃起的光芒如同利刃一般将墓室里的黑暗撕得粉碎，可惜光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抓住，就已经从眼底消失。我看着阿菜从那绚丽的旖旎中纵身飞出，一下子便将那燃烧中的炸药包压在了身下，紧接着便是一阵天崩地裂般的震动。强烈的冲击波将我掀翻过去，狠狠地撞在了玉棺上面。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所谓的解决只是单纯的搏命而已。
我醒来的时候，阿菜正满身血污地倒在墓室中央，而那两个盗墓贼正在坍塌的墓室中寻觅着出口，借着尚未熄灭的火光，赵九大喊道：“快看，顶上有个洞！”说罢用驽把钩子射了上去，带着伙计顺着垂下的绳子一路向上爬。
我对阿菜说：“你看，终究还是那个洞，谁也躲不掉。”话音刚落就见已然靠近洞顶的赵九浑身飘起一阵青烟，紧接着连带着身后的伙计笔直地掉了下来。两人好像叠罗汗似的平躺在地上，一柄半截的桃木剑当胸穿过。
我说：“原来那把断剑还有如此的深意，你这步棋走得够远的。”
阿菜叹道：“远的不是我，远的是我那些在洞顶贴符咒的师叔。”说罢一口血喷出很远。
我惊道：“你不是会金刚不坏之身吗，怎么伤得这么重？”
阿菜说：“这并非会不会的问题，而是愿不愿意，总要有人为这一切付出代价。”我听了他的话，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悲凉：“你不要死啊。”
阿菜勉力一笑，说：“其实还有一个办法可行，我会用十年的时间来吸收天地之气，弥补身上的创伤，十年之后我若仍未醒，你就吃掉我的元婴，从这里走出去，记住，出去之后你一定要做个好妖怪。”在我心中无比纠结时，他喘口气又接着说，“世事往复，无非是因果循环，只不过我们看不出何处是因何处是果罢了，你我相遇终究要在某时起始，在某时结束，我们都是彼此的过客，所以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难过。”
说完之后，阿菜很快便昏睡了过去。而我却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并没有感到太多的悲伤，我只是觉得一个道士总说和尚该说的话，实在是件很扯淡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说的我一句都没听懂。
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黑暗与寂寞都是我每天的必修课，我常想，这世上的东西当真是脆弱得可以，纵使你不去管它，日子久了还是会变得让人无从分辨。阿菜在醒着的时候告诉我说：“这世上唯一不变的，便是时间总是在变。”当时我以为这是个自娱自乐的绕口令，后来才发现事实的确如他所言。纵使我成为千年不灭的僵尸，心中也知道，我躲得过的是生死，躲不过的是时间。
十年如流水般很快过去，阿菜却没有如约醒来，我想是到了做点事情的时候了。
我运功将阿菜与我的元婴从各自体内逼出，看着两者逐渐融为一体，然后想都不想地塞进了他的嘴巴里。墓室中金光四溢，顷刻间他便醒了过来。他凝视着我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瘫在地上挣扎着笑道：“不是所有事情都有原因的，想了便做了。我知道自己无法改变难以共生的结局，但是至少左右了我们在一起的过程。”我指着当年那伙人进来的盗洞说，“走吧，你本就属于外面，我只是恰巧醒来，有段故事拿来回忆已经足够了。”
阿菜满面凄凉，左手轻轻一挥，数块巨石挡住了那最后的出口。我已无力说话，只能用疑问的眼神看着他。他说：“还记得玉菩提的传说吗？那其实是我编的，瀛洲人从未相信过那种花的存在，他们相信的是财富与权力。我曾经也是他们中的一分子，但现在我醒了，因为我找到了那种花。”
我突然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疲惫在身体里弥散开来，视野里是无尽的深渊般的黑暗，我在这片漆黑中踽踽独行，在即将失去意识的最后时刻，我听到有个声音突然从头顶上传来。
只听他呢喃道：“那朵世间最美的花——玉菩提，它就开在你的心里。”

蜃楼翡
文　云海
天下间的奇珍古玩，无不是先天汇聚了天地间灵气，后天又经妙手匠人呕心沥血的雕刻，才成就绚烂夺目的光泽、令人咋舌的身价。而一件奇珍异宝的归属，除去天时地利、高价购买外，更要看你命中有没有得到宝贝的福泽。
从古至今，就不乏为了稀世奇珍而来往奔波的猎宝师，而他们，更多是靠运气和眼力。
九月初八，宁州。当地首屈一指的富绅贾大人府上，已经持续进行了三天紧锣密鼓的招魂仪式。邻近的一户人家终于受不了贾家闹鬼且会影响周边风水的传闻，整家仓皇搬离。大街小巷里关于贾府的流言蜚语越来越多，闹得整个宁州街坊人心惶惶。
市集茶楼之中，几个闲汉正唾沫横飞地谈论贾府之事，原来贾老爷在自个儿家忽然昏迷不醒，已经七天七夜，请了几位大夫药石无灵，又请了好几位神婆道士，但贾老爷就是醒不过来。
临窗一桌落座的是位白袍男子，姓白名景行。他掌心端着细瓷碗，正品着茶，对几个大汉的吹嘘喧嚣声也不言烦躁，只是静听着，将视线远眺向窗外。对桌还端端正正坐着一个灰衣少年，比白景行年长几岁，瞧衣着身份似是侍从。白景行将视线转回，饶有兴趣地对灰衣人开口道：“陆恒，你说真有人一梦不醒吗？”被唤作陆恒的人斟酌了一下，方回答道：“人若是一觉不醒，身体没有食物饮水补给，是支撑不了多久的。黄粱一梦不醒，终是虚妄。”陆恒知道自家少爷喜欢听那些山野的奇闻趣事，不急不缓给少爷续上了茶水，顿了顿道，“贾赫在宁州算是富庶一方了，听闻他也喜欢收集古玩字画。只是少爷此番倒是不巧，碰见他病入膏肓，怕是见不到那些奇珍宝贝了。”白景行倒是不以为意，细斟慢饮清茶之余，莞尔道：“我倒觉得此事蹊跷，天下哪有这般古怪的病症，你我何不去贾府看看。”
原本富丽堂皇的贾府深宅，现在贴满了各种黄纸符咒，几个蓝衣道士还在低头默念书写着古怪的咒语。内堂里，三四个妻妾围着床榻上的男人哭哭啼啼。那榻上脸色灰暗、双颊消瘦的人乃是贾府之主贾赫，已经不复昔日大腹便便的圆润模样。此刻他呼吸微弱，除了尚能灌服一些参汤吊命之外，一点儿苏醒的迹象都没有。默然看护的贾夫人重重叹了一口气，将目光转向案桌上一尊翠绿流光的翡翠雕件以及百宝阁上各式古董玩件，这些年贾老爷收集了不少古董，很多是从盗墓贼手里周转来的物件。贾老爷乐此不疲地把玩这些珍宝，自从在南诏边境收来一件稀世翡翠后，更是干脆搬到了书房住，只为能整日和古董相处。
贾夫人暗自寻思，以前听人说，盗墓得来的物件都是给墓主人陪葬的，物件在地底下吸的都是去世人的气息，如果天天把玩，原本属于地下的那些物件就会来吸走活人的气息。贾夫人越想越惊骇，望着昏迷不醒的夫君，终于咬牙下了定夺道：“来人，把老爷这些古董全部收拾了，集中到后院。太阳落山之前，统统都烧了，一件也不留。”身边小妾目瞪口呆——原本还打算老爷死后分些家产，现在如果这些字画古玩烧了，自己能分到的那份不就少了许多？一人不由得站出来道：“这些都是老爷花大价钱买的，都烧了，老爷醒来不得大发雷霆？”贾夫人横了她一眼，道：“如果老爷醒了，那证明烧了、砸了这些东西还是有用的。要是全烧了也没用，那就让它们随老爷去吧，也不枉老爷宝贝它们一场。”众小妾还想说什么，被贾夫人环顾的一记严厉眼神给剜得咽了下去。
未时刚过，贾府门口来了客。这可是新鲜事，这几天大家对晦气的贾府都避之不及，本来人声鼎沸的富绅之家，现在哀哀戚戚门可罗雀。只见四匹白马载着一辆宽敞的马车缓缓停住，来人正是白景行。他身后跟着一个高挺佩剑的灰衣侍从，便是陆恒了。白景行祖上世代经营古玩物件，拥有十几家当铺，也是闻名两江的世家。白景行自小喜欢收集奇珍宝贝，游历四方，是一个以眼光犀利、见闻广博驰名的猎宝师。他身边的侍从陆恒，武功极好，性格忠耿。
白景行并不在意世俗眼光，自言乃是贾老爷旧友，听闻贾老爷有恙特来探望。按规矩拜见贾夫人，一番礼节客套慰问之后便去了贾老爷昏迷的书房。本想找到些致人昏睡的线索，但一番查探之后也是无功而返。眼见几个家丁正在后院劈柴架火，旁边放着一堆古玩字画掩着幽幽一抹碧光流转。白景行走过去，慢慢拾起来发现是一尊雕工精细、结构繁复的翡翠，约大半个手掌大小，翠绿色泽中带着一团一团的墨色，下面还连着特意打造的金丝楠木底座。翡翠被多层镂空雕刻成一座城门的样子，一层一层十分逼真，甚至还有戍守城门的将士，不过寸许大小，一脸坚毅表情却栩栩如生。
白景行眯了眯眼，将翡翠对准阳光，翡翠内一汪盈盈的赤色不安地缓缓蠕动。他不禁微讶皱眉，又仔细对光研究了下，那赤色不似活物，倒像是凝结了久远的血色雾尘。白景行微微一笑，对身边的家丁道：“快去通知贾夫人，我想贾老爷的病有救了。”他用掌心摩挲着那方翡翠，似有所悟。莫不是这宝物也有灵性，知道自己葬身柴堆的命运，才幽幽发出光亮，引识货之人找到自己？
原本一脸哀戚的贾夫人，听闻自家夫君有救了之后急忙赶来，白景行瞧着贾夫人面容枯槁，不由得心生不忍，取出翡翠直言道：“贾夫人，我在柴堆发现了这个，瞧着成色乃是产自南诏边境的玉石翡翠，经巧匠呕心沥血雕刻而成，名曰‘蜃楼翡’。”白景行将翡翠城池放倒，城楼上的牌匾依稀刻着“蜃楼城”三个字，笔画细如蚊足，但仍清晰可见。白景行沉声道：“珠宝玉石一类，都是山川河泽里的矿脉深埋地底，经过几千万年孕育而成，岁月一久，就得了天地间的灵气。更何况玉石翡翠，本就有通灵之说。”他抚摸了下那墨绿幽深的蜃楼翡，“这蜃楼翡怕是给历代死守城池而战死的将士们殉葬用的。他们生前死守国家城池，死后仍不瞑目，是故用翡翠打造了一所蜃楼城池让其灵魂安息。贾老爷怕是不慎从盗墓者手中买回了这块殉葬用的翡翠，招惹了冥怨。”
贾夫人听得目瞪口呆，急忙问道：“白公子可有办法解？若是夫君能平安醒来，贾府上下愿以千金相赠。”白景行眉峰稍扬，正色道：“戍国将士皆是英灵，并非有意缠身，只需用铜钲敲响，让战士们知道战争结束就行了。所谓‘鸣金收兵’，敲的正是这铜钲。至于千金，白某并非乘人之危之人，若是能让贾老爷安然无恙，作为朋友也就欣然而喜了。只有一个不情之请，贾老爷昏迷是和蜃楼翡有关。古董字画无辜，世间古物本是稀少，还望夫人手下留情。”贾夫人也是通情达理之人，再者若是贾老爷醒来，看到他的宝贝全都烧了，只怕会再昏过去，当下欣然应允。
次日白景行布置好道场，差人烧香祭奠，鸣响铜钲。当日天色倒也奇怪，自焚香起，天边就聚起了浓厚的乌云，层层蔽日却又不下雨。白景行微扬下颌，指端拈了香灰一搓，轻啧一声道：“魂魄之气积压得紧，香灰都潮了，还得让陆兄出马，啸一回胆，不然待这积着阴气的雨落下来，就糟了。”陆恒得令，迈步上前，目光对着香炉凝定聚敛，抬手“锵”一声拔剑出鞘。啸胆，乃是对付怨气重的灵祟的一种方式，意在用武镇压怨灵。负责啸胆的人必须八字纯阳，身上所带罡正之气极重才可以。
陆恒持剑在手，臂力满贯挥舞剑锋，四十来招后，一声朗喝，剑势如行云流水而涌，陆恒迎风洪亮发声：“阴阳有别，天地各分。礼香一捧，驱雷奔云。庶人贾氏，误入歧途。今将召颂，勿使相扰。来往不侵，各自相安。开旗急召，不得稽停。——急急如律令，去！”剑锋划过处，一招神全气足的“万岳朝宗”，剑尖长锋与铜钲交击，铮然有声。白景行再去看香，炷香尖头覆盖的灰已然脱落，香火也盛了五分，不现之前的萎靡气象，便道：“成了！”陆恒点了点头，扬手冲香炉案上撒一捧丹砂，收剑立于白景行身后。
午时三刻，贾老爷便悠然转醒，贾府上下皆大欢喜。贾老爷尚自惊魂未定，自言去了一个奇怪的城池，自己本无意闯入，只是走着走着到了城墙口。正眺望着夜色中的城头，突然城门乍开一线，一路持炬的铁甲军自城门涌出巡查，发现“行踪诡异”的自己。这队军士见贾老爷无户籍，又说不出自己打哪儿来的，纷纷肃容拔剑。贾老爷随后就被扣到内衙牢房审问，一路坐着囚车过街道，看着那琼砖玉瓦不似人间，且终日阴天没有太阳，出奇地冷清萧瑟。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兵将，高悬的五彩灯笼被血迹溅污，又被枪戈扫至地上跌个粉碎，街道两侧的雕花牌匾也被踩踏得零落不堪。贾老爷歪着头想了半天，道：“后来只听得那里的将士说什么鸣金收兵，查到自己的身份却非奸细，亦非此界中人，打开城门，命我回来的。那个地方好像叫作……蜃楼城。”
后来贾夫人把蜃楼翡的来龙去脉讲了，贾老爷心惊不已，浑身上下瘦了二十来斤，但犹自庆幸自己一条老命是保住了。他感念贾夫人不离不弃之忠贞，遂愧疚遣散了三位年轻妾室，分与足沛金银让她们自谋生路。再得知自己能回魂全靠白陆二人，定要重谢白景行。白景行却道，就只赠我这蜃楼翡吧。贾老爷正巴不得，当即像处理烫手山芋一般送给了白景行。白景行含笑而受，请了白马寺的高僧给翡翠做了几天道场，又亲自去古旧的南疆烽火台遗迹前洒酒祭奠，安抚了翡翠楼城里的将士英魂，然后便安安心心地将蜃楼翡纳入了自己的收藏里。

裳战
文　吴辙
汽车在途经一个小镇时停了下来，司机带着一大箱工具钻进了车底。过了一会儿，他灰头土脸地爬出来，宣布我们至少要在一个小时后才可能重新上路。
这个小镇自然不是我的目的地，而我在返回省城时将会走另一条路。也就是说，可能这是我此生唯一一次经过这个小镇。小镇不大，我想一个小时的时间逛完一遍是非常充裕的。下车后，只见一条石板铺成的路伸向远处，这石板年代久远，早已失去了颜色，坑洼起伏也比比皆是。两旁房屋虽大多是新近盖成的，但间或几间至少可算古稀双庆的旧房，使小镇有一股掩不住的古意。漫步于这唯一的街道上，倒也颇有意趣。在临近大路的小摊上吃过一碗素面之后，我发现镇上的杂货店就在不远处的几间老屋中。左右无事，我信步踱了进去。
老房子采光不好，屋里的灯泡又几乎是负度数，比没开还暗，只能勉强看清东西的轮廓。好不容易适应了昏暗的光线，我环顾四周，只觉这里确实无愧于“杂货”二字。地上是堆叠如山的书籍，毛巾、香皂等日常用品杂乱无章地摆在已拥挤不堪的货架上。剩余的空间则被恒河沙数般的文房、牙雕、拓片、瓷器、摆件们霸占，只有一小块地方勉强够我落脚。
我奇怪道：“贵店还经营古董生意？”
“小店哪有什么古董，不过是些不值钱的玩物。我年轻的时候也算去过不少地方，入手过几件东西，既然你有兴趣不妨看看。”店主是位老先生，戴一副眼镜，气度做派让我联想起以前私塾的先生。
我对古董有一定兴趣，但说起鉴赏就一窍不通，也只能随便看看。突然，我的目光被柜台旁一个半人高的青花瓶子里的一片红色布角吸引了。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瓶中之物该有一番繁华俗世风貌。勉强绕过各种杯盘碗盏走上前，我抓住那片布将瓶里的东西抽了出来。
那是一件大红色的彩绣宫装戏服。
材质顺滑的戏服像流水一样从手中滑过，入手分量沉重，显然是上好的丝缎裁成。如果我少得可怜的知识靠得住的话，这应该是一件民国时期的戏服。那个时代由于条件所限，难以刺绣出繁复艳丽的纹饰，大多数戏装上的花纹都由工匠绘制而成。而面前这一件却以彩绣和半金绣，精细地刺出了一对五彩凤凰和各色花木，花样之复杂繁多难以尽述。裙子上缀有的无数彩色绸带则更加绮丽飘逸。虽已历经百余年，色泽褪去不少，甚至有些黯淡无光，但全部展开之际，这阴暗的小店似乎也被它的光彩照得亮堂了几分。可以想见当年那位梨园名家身着它舞态生风之际，是何等雍容华贵，艳丽辉煌。
我道：“这想必也是老伯无意间偶得的珍品吧？”
老先生道：“那倒不是，我记事的时候就已经在这宅子里见过这身行头。据先严说曾属一位名伶，但一直无人加以重视。我想它价值是有的，不过绝非什么珍品，你想要可以便宜些拿去。”我心说看这么随随便便的态度，估计地位与一块抹布相差仿佛吧。不过他开出的价格确实不算高，我虽没指望能捡到漏，能买来陶冶情操也不错，还是称谢买下了。
收起戏服走出店门，我回到车上。司机的修理已基本结束，我们又踏上了奔波之路。
回到家后，我在阳光下重新将它展开，细细欣赏，缓缓抚摸，恍惚间只觉身边西皮流水，有板无眼，一个粉面朱唇的女子着宫装盈盈走出，念一句韵白，甩两下水袖，倏忽间又转身离去，留了一地清韵。
又过几个月，一个喜好收藏的朋友不知从哪里听说我新得了套戏装，执意前来见识一番。我推辞不掉，只得勉强同意。没想到他来的时候，居然带来件黑色旧大衣。
“古代有‘斗茶’的雅趣，咱们不妨师法古人，来一场‘斗衣’，比个高下，如何？”朋友笑道。
“你未免太看得起兄弟我了。真有好东西能到了我手里？”我苦笑道。
“做人嘛，最紧要是开心。要的就是玩个高兴，何必太当真呢。”他兴致勃勃，港剧台词都冒出来了，显然心里想的跟这番话是全然两套。
我叹了口气。票友怕戏痴，我六根清净，就是耳根不净，要是不尽早投降估计得被纠缠半辈子。走进里屋取出戏服，我忽然觉出它在轻轻颤抖，好像正为什么事而激动。我摇了摇头，就算明知要被碾压，我也不至于因为比个衣服而紧张到心慌手抖吧，果然是对自己没有信心啊。
朋友早已把他那件宝贝大衣拿出来铺到了桌上。“这件大衣和你那件一样属于民国时期，贵在做工精细，用料考究，一定出自当时最出名的师傅之手，够资格穿它的，不是军阀，就一定是日本高官……”他正在陶醉地滔滔不绝，那件大衣突然从桌上一跃而起，打断了他的长篇大论，气势汹汹地直扑我手中的戏服。而戏服也突然从惊慌失措的我手中飞起，躲开了大衣的扑击。大衣一击不中，转身又上，如饿虎扑食般凶狠，大有将戏服撕成片片碎帛之势。戏服似乎已处在大衣凌厉的进攻笼罩之下，全不还手，不过进退趋避倒还从容不迫，甚至有几分舞台上翩然而舞的样子。我和朋友终于从目瞪口呆的状态中清醒过来，急忙蹿进厨房，把门紧闭，隔着玻璃看着这场搏斗。
两件衣服的相斗越来越见猛恶，戏服渐渐已呈弱象，躲闪已有些不灵。眼见大衣就要得手，戏服突然起舞，姿态回旋，袖舞翩跹，满室顿生旖旎之感。然而长袖舞动之际，我隐约感觉似乎什么无形之气从袖中逸出，原本飞扬跋扈的大衣忽然委顿在地，随即居然灰飞烟灭了。而那件戏服看上去好像是任务完成，“瘫”在地上也没了动静。
我们待客厅中尘烟散尽后胆战心惊地出来，拾起地上的戏服，回思刚才性命相搏的恶斗，心中犹有余悸。
自此之后那戏服再无异动，我才慢慢收起了畏惧之心，打消了把它一把火烧掉的念头——不管怎么说也是花钱买来的东西。我不是个执着的人，这件事虽奇怪，但既然无法追究，也就作罢。
几年后，我又独自到外地出差，借宿在一个老人家中。老人见多识广，儿女又不在身边，突然有了听众自然十分高兴，与我言谈甚欢。是晚我们小酌了两杯，乘着酒兴我把这件事说了出来，料想他必当作齐东野语，一笑了之，权作下酒之馔。没想到老人听毕沉吟了一阵，道：“你知道名伶李含玉最后的去向吗？”
我摇摇头。当年的李含玉堪称色艺双绝，其他演员连作拱月之星都是极为难得之事。但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何况李含玉这样的名伶。他若愿意，飘然而来，忽然而去，来去之间完全无迹可寻啊。想着心中突然有点儿小激动，升起一念，莫非菩萨长眼，李含玉的戏服竟真的到了我的手里？
老人道：“李含玉最后不知所终，此事究竟如何，众说纷纭，没有定论，坊间传闻倒是不少。我几十年前听到一个，你若有兴趣，就说与你听听。”
“当年日本全面侵华，已占据了半壁江山。烧杀抢掠，荼毒百姓之事做下多少，唉，那也不必提了。为了粉饰太平，日本人邀了许多名伶戏子为他们唱戏。李含玉痛恨日本人，却无力与他们直接对抗，便重金访得一种蛊虫，自己亲自加以培育。该蛊施放之际无声无息，中后也毫无异样之感，甚至可以多年不发作。但只要皮肤接触一丝血腥，七日之内必将毫无异状而死。事后检验查不出丝毫问题。李含玉对此十分得意，名之曰‘挂角’，取的是‘羚羊挂角’之意。”
“为日本人表演前，他将‘挂角’藏在了自己衣服的水袖中。压轴的大戏是他的《贵妃醉酒》，他在杨玉环独饮之后的一段醉舞中趁机施放了‘挂角’之毒。这段舞令日本高级指挥官青木大为赞叹，直称‘盛唐霓裳羽衣之盛景，于今得以复见’。”
“噢，青木这个人我听说过，看不出他居然是个懂戏之人。”我道。
“他虽懂戏，但为人之残忍冷酷，是我生平仅闻。”老人叹了口气，举起酒杯浅尝了一口。“‘挂角’一蛊无法可解。李含玉料想他虽为最高指挥，但必会常常亲手屠杀战俘，以此为乐，才不惜以自己同时中蛊的代价来诱他入彀。”
“然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这次堂会唱完之后，足有数年，青木虽然仍在我中华继续为恶，却没有再亲自上阵杀过人，居然一直侥幸偷生。李含玉却觉得自己命数已尽，便主动相邀，希望此时已贵为司令的青木赏光去欣赏他的新剧《明月阙》。这戏讲的是明末遗恨的往事，唱腔凄婉，一唱三叹。他在这出戏中特意加入了一段剑舞，这段舞一毕他便自刎台前，血溅三尺之外。”
我已有所预感，此时忍不住插话：“指挥官是一定要坐在最前排的，看来青木这次在劫难逃了。但是据我所知，他是染上了伤寒病死的啊。”
老人冷笑道：“他死得无痕无迹，军医虽然一定会觉得蹊跷，也会联想到当日李含玉在堂会上莫名其妙的自刎。但李含玉已死，生前又亲友寥落，既然无法追究，自然不能承认最高指挥官居然不慎着了一个小小戏子的道儿，到死都是个糊涂鬼。”
“想不到李含玉以一个戏子的身份，竟有古时聂政荆轲轻身重义的任侠之气。”想起这一代名伶当日的辉煌，我不禁心下怅惘。
“聂政荆轲的做法未免过于简单直接，失之粗暴，李含玉却轻歌妙舞中杀人于无形，虽然都付出了生命，但有效得多了。据我耳闻，青木听戏当日所穿并非军装，从你描述的情景来看，那戏装若是李含玉的，那么青木赴堂会时所穿便装，十有八九便是这件大衣了。最终那戏装能反败为胜，只怕也是‘挂角’遗风。不过这挂角几十年犹未失效，尚可理解，但是为何能人衣通吃，恐怕就在李含玉自己意料之外了。”
老人的酒意又浓了几分，问道：“你遇到这身戏服的那个小镇，是否无人食荤腥？”
“我当日行动匆忙，没有注意。不过就我看到的地方好像确实没有卖肉的。”
“那就是李含玉找到并培育出了‘挂角’的地方。”

斗樱
文　景翔
<h3>一、不速之客</h3>
1938年，武汉沦陷。日本扶植伪国民政府“统治”。1940年春，日驻汉陆军司令樱冢三川少将突然放出消息：下月将举行盛大的“赏樱大会”，以庆祝“中日亲善，东亚共荣”。
消息一出，赏樱大会成了街头巷尾最热门的话题，可樱冢心中还有一层盘算。
他出自园艺世家，少年时曾随族长远赴欧洲参加世界博览会，凭借自己培育出的名花斩获大奖，族长对他寄予厚望，可几株樱花怎么能满足得了他的野心？他一心想建立奇功，私自去报考了军校。族长盛怒，将他从家族除名，不料樱冢竟一路荣升少将。当他一身戎装再次踏入家门时，当初不可一世的族长头也不敢抬，只是战战兢兢地迎接。
可在军中，许多同僚却拿樱冢的出身说事，称他“泥腿匠人”。他向军部请战，军部却让他做个什么驻防司令，听起来不错，可惜是个远离战火的摆设。樱冢可不想这群武夫立功升官，再踩到他头上，所以必须证明自己比这些大老粗更有价值！
樱冢便在心中定下两条策略：一面推行奴化教育摧毁中国文化根基，一面抛出小恩小惠进行分化与拉拢，让这个敌国变成一盘散沙，彻底俯首称臣，一展自己的雄才。那时，他就不仅是乱世名将，还是治国能臣！
为此，樱冢不惜动用重金，硬将老家最著名的樱树移植到中国……
赏樱的地点是一处别致的小公园，这处小公园是从某个江城乡绅那里掠夺过来的，封园已有一年。半月后，天还未亮，人群已将这处小公园挤得水泄不通。
忽地，天边出现一线曙光，有人惊叫一声：“好漂亮的朝霞！”只见一团浓得化不开的粉色云霞低垂，有人伸手触摸，却摸到了柔软的花瓣，竟不是红霞，而是樱花！
此时朝霞升起，仿佛要与樱花争辉，却比不过樱花绚烂。春风吹来，花瓣纷扬，如同一场红中带粉的柔雨，映得人人脸上光彩斑斓。许多伪政府高官摇头惊叹，陪同他们的贵妇也如顽皮少女，扑捉彩蝶般的花瓣。
樱冢朗声道：“诸君请看，樱花绽放如云霞壮美，凋落如飞锦绚烂。都说花有君子品性，我帝国武士便像樱花，虽终须凋落，但一生璀璨，引人称颂！”
现场鸦雀无声，樱冢知道人群心头震撼，吹嘘一番日本樱花的历史后，得意道：“这株家传宝樱，有幸得天皇陛下赐名‘千堆锦’，花分八重，每一重渐次变化，每时每刻皆有不同。此等奇花，唯我东瀛有……”
“千堆锦，好！”伪警察局长宋兴巴结讨好地喝了起来。樱冢还想趁热打铁，突闻人群中传来一浑厚声音：“那可未必！”只见一老者拨开人群，径直走到他面前。
老者腰板挺直，白发根根直立，身后还跟着一位美貌少女。
“不知老丈有何见教？”樱冢目光森冷，老者却呵呵一笑：“将军可知‘何处哀筝随急管，樱花永苍垂扬岸’一诗？这诗却是唐朝李商隐所作，不知那时东洋可有人吟赏春樱，留下千年诗句？”
樱冢一时语塞，老者又道：“不是中国无人赏樱，只是春有春兰，夏有夏荷，秋有秋菊，冬有冬梅，尽是把四时花事给占住喽！”言外之意是说中国名花繁多，樱花在其中竟是排不上流品！
老者说得兴起：“小老儿偏爱旁门左道，家中不巧正有一株樱花。不如诸位明日再移驾小老儿草庐，品评一番高下，将这赏樱大会变成斗樱大会如何？”
市民就是来看热闹的，只是还有些信不过老者，一时没人附和，老者拱手道：“小老儿梅山，人称花匠梅……”人群闻言轰然作响，议论纷纷。
<h3>二、隐世名匠</h3>
“哪个花匠梅？”“还能有哪个花匠梅？”“嘘，花匠梅也是你叫的？那可是御匠梅！”……
原来，这梅家世代在京城园林担任重职，人称“御匠梅”。后来梅家隐入民间，但凡哪家大兴园林，无不重金请梅家指点。
梅山两个儿子早逝，膝下只有独孙梅承宗。梅山希望他能光大梅家，可梅承宗一心想去学什么“化学”，竟连夜离家。一个月后，电报传来，梅山才知道孙子去了欧洲！他心如死灰，退隐山林。
幸好梅山身边还有个故人遗孤柳翠，梅山将她当孙女一般抚养，还送她去女子学堂读书。柳翠曾在他面前长跪不起，说是要学习梅家的花艺，梅山便将一身技艺全数教给柳翠。
这次来赏樱，也是柳翠提出的。谁知梅山叹道：“你只当是寻常花会，却不知这是小日本的阴谋诡计。这人有人魂，国有国魂。人没了魂，行尸走肉；国没了魂，国将不是国，小日本不仅想夺我国土，还想灭我国魂啊！”
柳翠吓了一跳：“那……那我们不去了！”梅山一捋银须：“哼，不去怎么行？我偏要去挫挫小日本的锐气！”
这一露面，便引起了轰动！隐居御匠出山，叫板日军少将，将赏樱大会改为斗樱大会，谁不想看看热闹？“赏樱不如斗樱！”“御匠出手，肯定能赢！”……
樱冢脸色阴郁，对方提出挑战，退让即是认输。可这老头儿似乎又胜券在握……
“司令，要不要把他……”宋兴附耳低语。
樱冢摆摆手，这是亲善大会，不是杀人比赛。在内心，他也有一股骄傲，樱冢家数百年的造诣，怎会输给一个破落宫匠！这次赢了，对中国人的士气又是一次沉重打击！他笑道：“就如老丈所愿，将赏樱改为斗樱好了！”
<h3>三、斗樱大赛</h3>
第二日，来看斗樱的人竟超过昨日，他们窃窃私语，早已没了之前的死气。草草看过“千堆锦”，梅山向人群一挥手：“那樱树在东湖磨山的一处小园，小老儿特地备好了酒水，劳烦诸位移步。”人群来了精神，纷纷跟着梅山往磨山小园去了。
人群一路说笑，一阵微风吹来，最前面的惊叫起来：“下雪了！”众人抬头一看，这晴空万里，哪里来的雪？不禁纷纷讥笑。可不一会儿，他们也看到天边纷纷扬扬，前面却又有笑声传来：“哪里是雪，分明是樱花！”
后面的人踮起脚来，才看到一株樱树。樱树并不太高，树冠却分外宽广，白色的樱花层层叠叠压在枝头，仿佛雪山冰冠一般。春风拂过，更是“雪花”飞舞，纷纷飘落在众人身上。
樱花少见纯色，连日本白樱“素姬”，也含了一丝杂色，可眼下落在樱冢手中的花瓣却冰雕雪琢，几欲透明。天空掠过几朵白云，满树光影霎时变幻，有如阳光透过冰雪，折射出千般色彩，万般变化！弄得樱冢也有些目眩神迷。
梅山笑道：“这樱树名唤‘千秋雪’。人已到了，斗樱大会怎么个‘斗’法，就由将军定下，定好了就请大家来评评，‘千堆锦’和‘千秋雪’究竟谁胜一筹？”
樱冢心头生出几分忌惮，又躲不过，只得道：“赏樱有三法：赏色，赏形，赏意。一看色彩是否纯正，二看形态是否美观，最重要的那便是意境了，诸君请自己评判吧。”
宋兴第一个跳出来：“还是千堆锦更好，色彩绚烂如锦，形态优美如缎，意蕴锦绣前程！”
“我看千秋雪更好，蕴含千古诗意……”一名长衫书生道。
“小公园花团锦簇，千堆锦竟能力压群芳，舍它其谁！”
“梅御匠的小木屋暗合了‘窗含西岭千秋雪’，这才是大手笔……”
梅山握起藤杖，划出深深一道土沟：“诸位商议好了，支持千秋雪的，便站到小老儿这边；觉得千堆锦好的，就请去将军那边吧。”
人群顿时分作两部分，千秋雪这边的还略多一点儿，可宋兴等高官拉上众人耳语一阵，又有不少人去了千堆锦那边。
“哼，真不要脸，还威逼利诱！”柳翠气恼，梅山微微含笑：“无妨，叫旁人看他们演西洋镜吧。”
终于再无人跨过土沟，一眼看去，两边倒是堪堪打成平手。樱冢也只得宣布，这第一次斗樱大赛双方平局，下一届斗樱大赛明年此时再办。
人群渐渐散去，柳翠也不无遗憾：“要不是宋兴他们捣鬼，该是小日本输了！”梅山却道：“你看今天众人，哪还有昨天那般颓靡？”
柳翠只见他们精神抖擞，议论纷纷：“本想着梅御匠能赢的……”“你也不看看对手是谁，能与日本国花斗成这样，不错啦！”“看把你们急的，有了第一届，还会有第二届，咱们走着瞧！”言语之中竟是充满期待。
没人注意到，樱冢附在宋兴耳边，低声交代了几句……
<h3>四、梅家惊变</h3>
梅山怕日本人使坏，当晚他便打发柳翠回城，自己则在磨山小园山屋过夜。不料夜深时分，一群蒙面人闯进山屋，抡起棍棒，劈头盖脸打向梅山。
梅山醒来时已是第二日清晨，只见柳翠抱着他的头，满面泪痕。梅山挣扎着坐起：“柳翠，樱树如何了？”柳翠支支吾吾，梅山奋力起身往屋外跑去，却见樱树被锯掉了许多枝条，只剩满树残枝。梅山痛呼一声，栽倒在地……
梅山病了，柳翠要带他去医院，老人却异常倔强：“不行，我得留在这里！”柳翠说不动他，也留了下来。
樱花以繁为美，“千秋雪”少了许多枝条，不复往日光景。梅山搭起长梯，施肥、嫁接、修剪，忙得没日没夜。一年过去，梅山苍老了许多，好在千秋雪竟奇迹般恢复了。
此年赏樱，第一场比赛定在磨山小园。见千秋雪花团繁茂，人群是赞叹有加。移步小公园，千堆锦也还是去年模样，看来这次斗樱又是难解难分！
樱冢少将却道：“古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也请大家绕到后方看看。”
人群涌向千堆锦后方，看罢一言不发。梅山拨开人群，只见千堆锦背后半树繁花，竟是素白如雪！一树两花，一面似锦缎，一面似雪山，有如天作一般。
樱冢朗声笑道：“千堆锦虽好，却未免单调。现在一树两赏，是为‘锦雪’，诸位可觉得好？”
梅山瞪大眼睛，那白色的樱花，不正是千秋雪？他只当樱冢派人毁坏千秋雪，却没有想到樱冢将千秋雪的断枝嫁接到了千堆锦上，成了一树两花！梅山捂着胸口，噔噔退后几步，喷出一口鲜血，颓然倒地。
梅山输得惨烈，竟一病不起。柳翠瞒着他，给欧洲的梅承宗发去了电报，却不见回音。半月后，一代御匠溘然长逝，临死前还埋怨着离经叛道的独孙。
柳翠披麻戴孝，在家中设了灵堂，日夜为梅山守灵。“三九”清晨，柳翠迷糊睡去，醒来时身上却多了件外套。灵堂冷清，一个清瘦身影长跪不起，她呜咽着撞进了那人怀里……
<h3>五、再下战书</h3>
那清瘦青年便是梅山的独孙——梅承宗。安顿好梅山的后事，梅承宗道：“爷爷已入土为安，我要向樱冢下战书，再斗一次樱花！”
柳翠听说梅承宗要向樱冢下战书，不禁道：“樱冢可是行家，你不是去学那个……化学去了吗……”梅承宗却自信地笑笑。
战书递到了樱冢那儿，樱冢看完后一声不吭，将战书丢给宋兴。宋兴大笑道：“这兔崽子，爷爷都被活活气死，还敢来班门弄斧。”
樱冢却沉稳得多：“你对这个梅承宗很了解？”
宋兴谄媚道：“他半路跑去留学，学的还不是园艺，爷孙因此反目。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也敢向司令下战书！”
樱冢听罢一笑：“既然是梅山的孙子，也不容小看，你派几个人去……”
宋兴眼睛一亮，叫了两辆小车，便往磨山开去。
下完战书，梅承宗带着柳翠去洋行转了一圈，买了许多柳翠叫不出名字的药水与药粉。柳翠心头奇怪：“你买这些瓶瓶罐罐做什么？”
梅承宗没有回答，反问道：“你知道花儿为什么有红有蓝？”
“这……”柳翠只知有些花有固定的颜色，还可以通过育种培育出复杂稀少的颜色，但究竟为何会有红绿蓝紫，恐怕连梅山生前也答不出来吧。
梅承宗神秘一笑：“那是因为花瓣中有各种植物色素，比如1928年匈牙利学者发现的花青素！如果遇到酸，它就会偏向红色。遇到碱，则会变成蓝色。”
虽然有些生僻字词，柳翠还是懂了梅承宗的意思：“只要改变这些‘色素’，花的颜色就会变化？”
“没错！还有各种化学元素也会起效，比如钾能让蓝花更加艳丽，钼可以让黄花光洁透亮。那些瓶瓶罐罐里，就是各种色素、化肥、催生剂、营养液……”梅承宗说到兴处，滔滔不绝。
柳翠静静听完：“你到欧洲就是学这些？”
梅承宗长叹一声：“世界万千变化，都不过‘科学’二字。以前的人只知梅花黄，兰花白，却不知其中原因，只能误打误撞。倘若能预先知晓结果，岂不是事半功倍？”
柳翠眼里泛出了泪水：“你……你没有改变想法？为什么不告诉爷爷？”
梅承宗苦笑：“你还不了解他的倔脾气？我只能加紧学习，希望有一天学成归来，证明给他看……”他突然没了声音，这一天永远都不会有了。
柳翠却破涕为笑：“好，好，你没变。爷爷在天上看着，就让小鬼子知道，梅家一代胜过一代！”
二人叫了辆黄包车，赶往磨山小屋，却见“千秋雪”一片狼藉，竟是有人抢在他们之前剪了树枝。
柳翠定睛一看，气得浑身颤抖。之前千秋雪也被剪过树枝，但那是胡乱破坏，还可以修剪挽救。这次对方竟剪掉了侧枝，留下主干，如此枝叶便会集中向上生长，失去“如云如锦”的美感。如果再将主干剪去，固然能再促进侧枝的生长，但整棵树的枝叶又将被大幅破坏，能想出这等计策的除了樱冢还有谁？
梅承宗却拍拍柳翠：“别忘了，赏樱是赏色、赏形、赏意，我们能做的事情还多着呢！”说完便搬来长梯，爬上枝头修剪起来。
<h3>六、三斗奇樱</h3>
又是一年春天，江城再度被点燃了：御匠梅山的孙子留洋归来，居然向樱冢下了战书！去年因梅山惨败而颓靡的人又振奋起来，但心头又充满疑问。
“梅山的孙子不是另有所学吗？他肯定比不上他爷爷。”
“那也未必，长江后浪推前浪呢……”
梅承宗与柳翠却分外平静，就在头三天晚上，梅承宗让柳翠买来三大包江米纸，包了许多东西埋在树根下，又嘱咐柳翠按时浇水。
这次赛场又回到了樱冢打理的小公园，封园一年，“锦雪”的树冠又生长了许多，当初略不自然的嫁接痕迹也消失无踪，璀璨的艳红与素净的雪白显得尤为妖娆张扬。之前对梅承宗抱有厚望的乡亲，内心也不禁动摇。
“承宗，你看‘锦雪’如何？”樱冢故意贴近梅承宗，话语中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
“将军的樱花自然好。”梅承宗如老僧坐定古井不波，有着远超年龄的平静，“明日一早，还请诸君移驾磨山。”
第二日天还未亮，大量人群就到了磨山小园。只见一尊“铁塔”矗立在微光之下，定睛看去，却不是铁塔，而是那株“千秋雪”。
人人面面相觑，不知梅承宗打的什么主意，竟将樱树剪成佛塔形态，别致倒也别致，却失去了云锦般的铺张。
“下雪了！”有人叫起来，周围一片大惊小怪的笑声，樱花雪景，许多人是早就看过了。
随天光乍现，那樱树轮廓也渐渐分明，像极了一座宝塔，塔分九层，飞檐、塔尖尽是花瓣堆成，盈盈如白玉一般。
“这一景，叫‘九重雪’。”梅承宗声音不大，却清冽无比。此景有些单调，不少观者也摇起头来。
“这小子也有些手段……”樱冢暗暗叹道，“只可惜都是些旁门伎俩。”
那天光只出现了一瞬，天边又集起了乌云，点点雨滴降下，让人觉得身上有些发寒，像是入了残秋。突然，人群骚动起来：“快看，樱花变了！”
“樱花怎么会变！”宋兴嗤笑道，可抬眼一看，却见白雪一般的花瓣上，红色像血丝一般扩张，很快整朵的樱花就化为赤红。凄风吹来，赤红花瓣飘落，又被冷雨打落在地，竟像是天降血雨一般，场面无比肃杀，天地仿佛成了修罗场，唯有一尊血色高塔矗立其间。
“这一景，叫‘九重狱’。”众人一片静默，梅承宗的声音分外冷肃。
眼见最后一片血色花瓣离开枝头，那樱树变得光秃秃的，看上去丑陋无比。宋兴急不可耐跳出来：“请乡亲们开始……”
“且慢，这樱树还有一景！”梅承宗打断宋兴。
此时风雨骤停，一轮明日一扫刚才的晦暗，好像天地重开。那樱树秃枝上也生出点点绿芽。才一炷香时间，那绿芽便像一片绿毯一般，覆盖了整株樱树，竟像一尊翡翠佛塔，从刚才的炼狱中涅槃而出！
“第一景高洁无邪，第二景凄凉如狱，第三景涅槃如塔，这便是‘三景樱’！”梅承宗吐字清晰，高亢嘹亮。短短半日，三重色彩，三番变化，谁见过如此花色？人们仿佛被钉在了樱树下，任凭宋兴等汉奸嘶喊，也不肯挪动一步。一旁的樱冢也是面如死灰，这是一场惨败，三场斗樱大赛，双方竟是打成了平手。
但输赢已并不重要了，在场众人竟是各有所思：有人想起许久以前的平静生活，抚胸凝思；有人想起一家老小死于战火，胸中愤慨；更多是双手合十，盯着那翠绿的佛塔，炯炯目光蕴含着无数的希望！
梅承宗远望苍天，喃喃自语：“花魂犹在，国魂仍在……”
<h3>尾声</h3>
翌日，梅承宗便收拾行李。
“又要走？”柳翠拦在他面前，“你不和日本人斗了？”
“斗樱花？再赢他五场，十场？且不说我用的手段是拔苗助长，生生损害了老樱树，来年没法再比，即便你都赢下来了，又能如何？日本鬼子就滚蛋了？爷爷……又能活过来了？”梅承宗竟是罕见地严肃，声音里却有了颤抖，“我要斗，但斗的不是樱花！我要去重庆，用我学到的化学知识造炸弹、造火药，和鬼子斗到底！”
柳翠呆愣着，梅承宗拉起她的手：“小妹，跟我走。”
柳翠却摇了摇头，笑中带泪：“不，我不走，我就在这里照顾小园，看着老樱树，陪着爷爷，等你回来……”
三日后，梅承宗踏上西行的火车。他独坐窗边，站台上却不见柳翠的身影。火车缓缓启动，他心中惆怅，却听到少女的声音：“等等。”
柳翠碎步跑来，将一个信封递到窗边：“这是爷爷写的园艺经，你收好了……”
话音未落，站台上突然蹿出几个日本宪兵，人人手中端着长枪，竟是对准了梅承宗。柳翠情急之下，拦在了枪前。只听一阵枪响，少女倒在了血泊中。
“柳翠！”梅承宗捏着染血的信封，吼得撕心裂肺，回答他的却是火车汽笛凄厉的长鸣。
柳翠死后的第三年，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樱冢已是中将，却耻辱地站在了受降台上。投降签字仪式上，与他对接的是个年轻的军官，对方手中的钢笔不小心戳在了樱冢手背上。这个年轻军官的脸，樱冢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是谁。
回到日本后，樱冢迅速发起了高烧，连最好的医生也束手无策。他死前痛苦无比，念叨着几个听不懂的中国名字。有人说，那是因为他在中国做了太多坏事，被害死的人前来索命。
而在遥远的武汉城里，一位年轻军官却握着那支出现在受降仪式上的钢笔，站在磨山脚下樱花树下的荒冢前，默默无声。清风吹来，樱花树沙沙作响，仿佛在对他低语。

烂柯殇
文　张佳竹
<h3>一、三月桃花</h3>
离烂柯山数百里之遥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下有村庄，村里有人家，又见炊烟升起，在半空中袅袅转身，似是流连人间，不忍离去。山畔有个断崖，崖边有棵桃树，此时正趁着人间三月，自得地开出一树芬芳。
自烂柯山方向，此时正有年少的一男一女御风而行，循着花香而来，半空中，那少女转头朝那同行少年说道：“师哥，你说那妖女真有那么厉害吗？当初大师兄散尽一身修为，拼死才将她那全力一击挡下，保全了烂柯山和天下正道。”
少年有些不安地道：“三十年前，十万妖族战烂柯，若不是大师兄参透了烂柯棋谱，真的无人能挡她那一击，连师父都被她重伤了，迄今伤势未愈呢。”
二人说话间便落在这山畔断崖之上，少女听师兄说着，便有些气恼地道：“当年大师兄参透烂柯棋谱，成为千年来烂柯首人，连师父也比不上他，天下更是默认他将成为正道第一人，可是他竟然不愿接掌烂柯首座的位置，偷偷从烂柯山跑了，还刚好遇上了那妖女，从此纠缠不清。真想不通他身为烂柯首徒，怎么会做出这些事呢？”少年脸上现出一片崇敬之色，说道：“大师兄的想法，只怕是有些古怪的。不过不管他跟那妖女怎样，当年十万妖族战烂柯，他终究还是挺身而出。据说，若不是他不想让那妖女承受反噬之力而死，硬生生将她那一击受了下来，原本他自己是不用身死的。”
少女听着他的话，脸上现出一片神往，应道：“大师兄至情至性，天下称颂，便是为了一个妖女，也如此待她。”
正说着话，忽见那崖边桃树一晃，有个白色的身影捧着一手花瓣，自树后钻出。那对少年男女见这树后忽然钻出个人来，蓦然一惊。倒是那树后钻出的白衣女子见有人来，也不惊讶，只是朝这对少年男女嫣然一笑，就在这断崖边上拣了块石头坐下，然后就在那儿慢慢地将一片片的桃花送进嘴里，不时还抿一抿嘴，似乎在回味那花汁的鲜美。
少年男女见那女子一片片吃着桃花，愣了半晌，那少女才嗔道：“这女子，怎的这样吃桃花？”
白衣女子见她嗔怒，将最后一片花瓣送入嘴中，拍拍手道：“桃花确实不该这么吃。”
少女见她这么说，面色倒是缓和了下来，哼道：“知道你还……”未等她说完，便听那白衣女子自顾说道：“这么吃只取花汁鲜美，上等的吃法，应该是将桃花入蟹黄，与芙蓉一起烩制，吃起来便有余香绕齿，三日不绝。”
那少女见她说出这番话来，顿时恼道：“你这女子，端的是焚琴煮鹤，大煞风景！”
那女子见她恼怒，闲闲地应道：“我的琴，我的鹤，便是焚了煮了，又干卿何事？”
少女语塞，一时竟不知该如何作答，便气哼哼地不去理她，只是转头朝那同行少年说道：“大师兄为了她不惜身死，那妖女却不知廉耻，又去迷惑了一个男子，果然妖始终是妖，再怎么像人也学不会礼义廉耻。”
少年道：“据说那男子和大师兄长得一模一样，如此看来，那妖女或许始终是记着大师兄的。”
少女嗤声道：“长得像而已，又不是大师兄。”
少年笑道：“你也知道那男子不是大师兄，怎么定要拉我来看他？”
少女顿足道：“只恨你我生得太晚，未能目睹大师兄的风采。当年那一战之后，大师兄的肉身被师父藏入烂柯寺，不许任何人接近，我们只是来偷偷看看那人长什么样，又不是来认他做大师兄的。好在师父翻遍了烂柯典籍，据说在其中找到一个可以起死回生的法门，能让大师兄死而复生，可惜，却还有个问题……”
她话没说完，那少年蓦然变色道：“这是烂柯山绝密，师父交代绝不能向外透露半句。你拉着我偷偷来看那男子的长相，已经是违反门规，若是……”
少女吐吐舌头，嗔道：“知道啦，这里又没有别人。”
那一旁的白衣女子在这二人说话间，一直静静地坐着，此时听到这里，忽然插嘴道：“你们说的那个妖女，可是我吗？”
少女吓了一跳，随即撇嘴道：“人家可是天下妖王……”
话未说完，少年脸色大变，猛然一拽少女胳膊，疾声叫道：“快走！”
少女还没反应过来，就见那白衣女子缓缓起身，身后倏然卷起九尾，如天花散开，天地间顿时有气息流转，华彩闪动。少女目睹此景，骇然之下来不及催动功法，就被那少年一把扯住，飞上了半空，急急忙忙地朝着烂柯山飞去。
白衣女子见他们逃走，也不追赶，只是慢慢收了法身，看着半空出神，喃喃地道：“三十年了，我听你的话，去找了一个男子，只愿他做一个村夫，我做一个村妇，可是……你又要回来了吗？”
她站在断崖边，看到那升到半空的炊烟，被不知哪里来的一阵风，柔柔地吹散了。
<h3>二、烂柯首徒</h3>
三十年前，烂柯首徒宋轻书惊才绝艳，成为继烂柯祖师之后，参透烂柯棋谱的第一人，更超越其师烂柯首座，成为天下正道首人。天下早有公认，他将接掌烂柯山，带领天下正道铲平妖族。谁知令人大惑不解的是，他竟悄然下山，不知所终，再露面时已与天下妖王白狐厮混在一起，更自言对正邪之战毫无兴趣，只愿不问世事，终老山林。
此言一出，天下哗然，烂柯首座怒而出山，以首座之尊，请他归掌烂柯山。宋轻书不能违抗师命，黯然而归，却抵死不肯接掌烂柯山与白狐为敌。烂柯首座怒其不争，令他要么接掌烂柯山，要么在烂柯寺闭门思过，终生不得下山。
白狐归而不见宋轻书，竟找上山来，放言烂柯山若不放出宋轻书，就号召天下妖族踏平烂柯寺。烂柯首座大怒，烂柯寺也倾巢而出，要铲除白狐。白狐愤而离山，果然发出天妖令，聚集天下妖族齐上烂柯。这便是三十年前轰动天下的“十万妖族战烂柯”。
正邪大战中，烂柯首座挡不住白狐的全力一击，眼看便要死在白狐手下，此时宋轻书挺身而出，替烂柯首座挡下了惊天一击。为了不让白狐身受反噬之力而死，他以肉身强接，以致伤重不治，临死前要求白狐立即撤下烂柯山。
白狐亲手将他重伤，伤心之下不忍再拂逆他，只得黯然下山，这才保全了烂柯山和天下正道。经此一役，天下正道才悚然发现，虽然妖族并不强大，但是白狐修为却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除了宋轻书，普天之下竟再也无人能挡得了她。
白狐站在烂柯寺前，被烂柯山飘动的云雾带回三十年前的往昔。三十年前，他死在她怀里的时候，并未要求她不得跟天下正道为敌，只是拉着她的手，告诉她，去找个俊俏书生，勾引他，魅惑他，过一生村夫村妇的日子。她哭着问他为什么，他笑着叹道：“狐狸精，就该做狐狸精的事，不然，活着多没意思啊。”
在他死后二十多年，她云游天下，竟然在一个村庄遇见一个与他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书生，她起先以为是他复生了，可是没过多久就知道，这书生绝不是他。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她真的和他过上了村夫村妇的日子，直到烂柯山的那两个小徒弟听说了那书生和他长得几乎一样，偷偷去看的时候，泄露了他极有可能起死回生的秘密。
于是，她再次找上烂柯山，烂柯山自然全山上下如临大敌，可是她一句轻描淡写的话便让他们全泄了气：“收了吧，反正你们又打不过我。”
烂柯首座忍气问道：“白狐，这三十年间，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你何以再上烂柯？”
白狐忍不住颤了一下，问道：“他……可有可能复生？”
烂柯首座面色大变：“你怎么知道？”
白狐深吸一口气，道：“这世上最想他复生的人不会是你——我知道还有一个问题没解决，我能为他做什么？”
烂柯首座狐疑地看着她，沉吟了一下，说道：“他的肉身在烂柯寺放了三十年，已经生机殆尽，无法再引魂入魄。”
白狐急道：“可有解决之道？”
烂柯首座应道：“千百年来，之所以从未有人复生过，固然是因为无从得知这引魂入魄的无上法门，但同时也有魂魄只与本体肉身相符，无法引入他人肉身的原因。而烂柯法门则记载，若有一具新肉身可接纳三魂六魄，便可起死回生。”
白狐一呆，应声道：“需要新的肉身？”
烂柯首座道：“不错！我知你新遇一书生，与轻书长相几乎一般无二，若能将轻书魂魄引入他的肉身，实在是再般配不过，只是烂柯山领袖天下正道，如何能做强夺他人肉身之事？至于是不是要他复生，此事你自行斟酌吧，若你真带新肉身上山，烂柯寺愿以烂柯法门相授，助你复生轻书！”
白狐呆呆地立在原处，显得极为茫然，她相信烂柯山是不敢在此事上骗她的，因为烂柯寺没有人挡得住她震怒之下的惊天一击。
只是，为了救人，便要杀人？
<h3>三、炊烟十年</h3>
宋轻书是个奇怪的人，他出身执掌天下正道牛耳的烂柯寺，却和白狐有过正邪之辩，当时他说：“天生万物，无分贵贱，为什么人族就是正道，妖族就是邪道呢？”
正邪之分，天下公认，就是妖族自己也觉理所当然，可宋轻书却有此言论，白狐闻言愕然，半晌才道：“天生万物，各有其序，妖族却强夺天地造化，幻化为人，这本是违背天道之事，违背天道是为妖，又有哪里不对了？”
说这话时她自己也哑然失笑，因为只从这番话来看，很难令人相信他是人族，而她才是妖族。宋轻书闻言却微微皱眉：“天地初生，人族茹毛饮血，惧虎畏狼。若是寻常人族，从此地到烂柯山，需要走足月余，可是修行者顷刻便至，若说破坏天地平衡，这些修行者远在妖族之上，他们同样在违背常理，原来，这些大修行者，也都是妖！”
白狐一时瞠目，不知如何应答，显得极为困惑，因为她发现他说的这些话是她从未想过的，而这番话，竟好像也有道理！
就是在和宋轻书厮守的这段日子，白狐明白了一件事，天道本无正邪，又哪来的正邪之争？于是她不再理会这些事，一心只想和这大逆不道的人族终老山林。可那些自命正道的人族终究是放不过他们，三十年前那一战之后，她心灰意冷，直到在那棵桃树下看到那书生，从满树枝丫中探出脑袋，笑着对她说：“吃桃子吗？”
她倏然一惊，看着树上的书生，恍如隔世。后来她用了数月时间，才终于让自己相信这书生不是他，之后便心生离意。他没有挽留她，只是微微一叹，惋惜道：“可惜此时桃花泪未成，不然，一碗莲子桃花泪用来送别，再好不过。”
她有点出神，想不到这时候他会说出这种话，她沉默了一下，轻声道：“我是妖。”
那书生一怔，看着她久久没有说话。她自嘲地一笑，不是什么人都能像宋轻书一样的，她朝他点点头，转身便要离去。这时他却叫住了她，她回头看他，他挠着头问：“妖都长得像你这么漂亮吗？”
她瞪大了眼睛看他，他也这么看着她，然后，两个人一起笑了出来。这之后的日子是安逸的，那每日升起的炊烟，是这安逸的余韵，轻轻袅袅，一晃十年。白狐回到农舍前，回想起这十年，百感交集。
这小小的农舍门前围了一圈篱笆，院里也有棵桃树，在门前散落一地花泥，有月在树梢凝视。白狐心事重重地推开门，门内有青衫书生坐在桌旁，桌上有早已冷去的佳肴。
桃花蟹黄烩芙蓉，山一重，水一重。
白狐推门进来，见那书生还坐在桌旁，便笑道：“怎的这么晚了还不睡下？”
书生也朝她笑笑，道：“做了你喜欢的桃花宴，不见你回来吃，总有些不甘。”
白狐莞尔，坐下拈起筷子尝了一口，书生见状，温和地道：“凉了。”
白狐摇摇头道：“不打紧。”
书生看着她一筷子一筷子地吃着，脸上便有笑意，忽然问道：“我们真的长得很像吗？”
白狐一时愕然：“嗯？”
书生道：“我虽是凡夫俗子，烂柯首徒宋轻书的大名，也还是听人提起过的。”
白狐脸色顿时苍白起来，有些惊慌地道：“我……我不是想骗你……”
书生摇头道：“不打紧，大千世界得以相逢，这便很好。”
白狐有些难过，正要说什么，却蓦然警惕起来，问道：“你……你怎么知道的？”
书生温言道：“白日里，有少男少女两人，自称是烂柯山的小徒弟，来跟我说的。”
白狐叫道：“他们跟你说了什么，你做了什么？”
书生沉默了一下，轻声道：“我是一介凡人，没什么能给你的。”
白狐颤声道：“你什么也不用给我。”
书生笑着点点头，慢慢地道：“我很高兴……我很高兴。”他说着，头慢慢趴到了桌上。白狐看着他倒下，一时失魂落魄。
除却树梢那轮明月，没人听到她的哭声。
<h3>四、鱼与熊掌</h3>
青衫书生为捐出肉身让宋轻书复生，自尽而亡，烂柯寺上下都在等着白狐带他的肉身上烂柯山，可是春去秋来，白狐却始终不见踪迹。她在断崖边的村庄里用妖族法门守着书生的尸体，从春守到了秋。烂柯首座便有些焦躁，切齿道：“果然妖始终是妖，当初宋轻书如此待她，她竟能错过让他复生的机会！”
旁边有人应道：“首座少安毋躁，三十年前那妖女为他弄出那么大的声势，想来不至对他可能复生之事无动于衷，总会上山的。”
烂柯首座点头：“那妖女多次显露迹象将要上山，却又迟迟不肯上山，倒是连累诸位上山多次，实在是烂柯山之过。”
正说着，前院守门弟子来禀：“师尊，白狐上山了！”
烂柯首座大喜，率众人迎出山门，笑着道：“你终于来了。”
明月下，白狐一身素色，面色苍白，有些语无伦次：“我……我带了新的肉身来……”
烂柯首座得意地看了她一眼，道：“新的肉身？你想让宋轻书复生？”
他的语气因为轻浮而显得有些张狂，白狐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忽然发现寺中竟然不止烂柯寺的人，天下正道领袖人物也大多俱在，顿时眼神一凛，缓缓道：“不错，你答应过我，若我带新肉身上山，烂柯寺便助我让……让他复生。”
烂柯首座大笑：“复生？哈哈，复生！”他指着地上的书生肉身说道，“你刚刚杀了他！”
白狐面色一痛，辩解道：“他……他是自尽而亡的。”
烂柯首座逼视着她：“就算他是自尽而亡的，难道在你心中，就不希望他让出肉身来让宋轻书复生？”
白狐怔了一怔，痛苦地道：“我……我只愿轻书复生，他也不用死。”
烂柯首座喟然道：“你明知二者只能择其一，你心中盼望宋轻书复生之时，便选择了让这书生去死，我说得对是不对？”
白狐握紧了双手，面上浮起一丝怒色，却强自忍下，道：“不管怎样，事已至此，请烂柯山授我烂柯法门，复生轻书。”
烂柯首座戏谑地看着她，道：“你似乎忘了，烂柯法门若能复生宋轻书，也能复生这书生，这二人只有这一具肉身可用，若我授你烂柯法门，你是要复生宋轻书呢，还是复生这书生？”
白狐一时呆住，她果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顿时心乱如麻。而烂柯首座犹在追问：“你若选宋轻书，则你果然是存心要这书生死，他好坏也伴你十年，你竟如此漠视他，妖族之薄幸，可见一斑；若你选这书生，那便是移情他人，将宋轻书忘在脑后，则三十年前的十万妖族战烂柯，不过是一时兴起，还说什么情坚意定！”
他话声刚落，周围之人便纷纷附和：“果然妖始终是妖，再怎么像人，也终究是薄情寡义！”
围观众人你一言我一语，都是嘲讽妖族虽然修成人形，也不过是徒具人形的妖，众人说得快意，言语渐渐难听。白狐身子哆嗦，忽然大喝一声，伸出一只手凭空一抓，满山云雾迅疾涌入她的掌心，白狐摊开掌心，那满山云雾便幻化成一把似有若无的剑，剑气凛然，隐隐有雷霆之威。众人被她气势所迫，一时都噤声无语。
白狐身为天下妖王，自是极有决断之人，她之前未曾想过若宋轻书可以复生，那书生便也可复生之事，现在想通，当即便有决断，大喝一声道：“我虽想轻书复生，但以他性子，怎肯平白要人为他牺牲？此事原是我做错了，我本不该上山来，我意已决，将复生书生，请首座将烂柯法门相授！”
烂柯首座狂笑道：“你要我授你烂柯法门？哈哈哈哈，从来没有什么烂柯法门，所谓起死回生之术，不过是我骗你的！你们看，天下妖王白狐，被我用两个小徒弟便骗得团团转，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白狐眼神骤然冰冷，云雾凝结成的剑尖翻涌不停，烂柯首座还在狂笑：“三十年前，你毁我烂柯山，令天下正道蒙羞，十万妖族战烂柯，好大的气势，也不过是为了和宋轻书那孽徒厮守。三十年后，你本已得偿所愿，却又亲手将之毁灭，白狐，我烂柯山杀不了你，可是我能让你生不如死！”
白狐听着他癫狂的笑声，有些皱眉，道：“什么本已得偿所愿？”
<h3>五、寒鸦复惊</h3>
烂柯首座狞笑着指着地上的书生肉身，道：“你所思所想，不过是和宋轻书不问世事，终老山野，你原本已经过了十年这种生活，但是却不自知——这书生，就是宋轻书！”
白狐心神大震，厉声道：“不可能！他绝不是轻书！”
烂柯首座冷笑道：“他就是宋轻书！三十年前，他经受了你的惊天一击，生机并未断绝，只是醒来时便不复记得往昔。于是烂柯山便对外宣称他已身殒，随后对他的体貌进行些微修改，并为他编造了一整套家世渊源，令他完全认为自己是另一个人，再安排他与你‘邂逅’。而在他醒后，烂柯山众人从未在他面前露过面。”
白狐颤声道：“他为你挡下那惊天一击，你……你竟如此待他！你一直都对他怀恨在心，因为天下公认的正道首人是他，而不是你，你一直嫉恨他，所以他才不肯接掌烂柯山，偷偷逃下山去！”
烂柯首座大怒：“一派胡言！若不是这孽徒，烂柯山怎会遭受千年一劫？白狐，我烂柯山为你布的这三十年的局，你可还满意？”
这场三十年前就布下的局，便是要让白狐在失而复得之后，又得而复失，而其间之痛，又怎堪承受？
白狐果然经受不住，噗地吐出一口鲜血，手中再也握不住那似有若无的剑，满山云雾顿时从她手心逃窜，冉冉升空。云雾缭绕中，白狐身形晃动，绝望道：“当年我们本无意正邪之争，只想终老山林，是你强行将他带走，即便后来我寻上山来，也只是苦苦哀求你成全我们。是你执意不肯，还想杀我，我这才聚集妖族苦战烂柯，到如今你又将一切归责于人，烂柯山何其无耻！宋轻书何其不幸！”
围观人群见她神志大伤，便有人大呼：“趁这妖女心神不定，除了她替天行道！”
群情汹涌中，一个落魄的中年人皱眉道：“她似乎并未伤天害理，何来替天行道一说？”旁边一人见他说出这话，好心劝道：“李太白，你喝酒之后便随口胡言，不过这话可不能再说，小心惹起天下公愤。”
那中年人喟叹一声，看着他摇摇头，便带着身边的小童悄然退出了人群。他在人群后看着他们开始围攻白狐，喟然道：“我今日才知，何以当年宋轻书宁死不愿执掌烂柯山！”
他身边那小童懵懂问道：“师父，那女子做了什么坏事吗，为什么大家都要杀她？”
李太白沉默了一下，说道：“她没做坏事，却做了一件大大的错事。她身为妖族，却比人更像人，这些人从她身上，只能看到自己的卑劣与无能，这，就是她的死罪！”
小童听得似懂非懂，李太白摸摸他的脑袋，说道：“走吧，这种场面，不看也罢。”小童点点头，二人便飘然离开烂柯山。
就在二人离去之时，只听见白狐厉声长啸，心神不定之下已被人偷袭得手，喷出一口鲜血。烂柯首座见状大喝：“烂柯山今日替天行道！”
眼看不能幸免，白狐惨然一笑，以手从下而上自抚胸腹，瞬时便有明月自她胸腹之间升起，五彩光华喷薄而出，照耀天地。白狐仰天长啸，明月升至半空，天地间一时有二月争辉。众人都被这幅奇景所慑，月光中，白狐悲愤大叫：“烂柯山欺我，白狐与烂柯山共亡！”
说罢，半空中那轮明月华彩更浓，此时有人回过神来，骇然大叫道：“不好，这妖女要自爆本命灵珠，与天下正道同归于尽！”
本命灵珠聚集妖族一世修为，千百年来能够修成本命灵珠的妖族不过寥寥数人，自爆本命灵珠可毁天灭地，只是本命灵珠同样需要功法催动。这些人本想趁白狐心神大乱之际将之诛杀，但他们终究还是低估了这天下妖王的修为，眼见她重伤之下还有余力自爆本命灵珠，都是骇然失色。
白狐话声落地，就见那轮明月骤然明亮，已在半空中爆开，华彩四溅，直接便将山巅削去了一块，那屹立千年的烂柯寺也在五彩华光中轰然倒塌。
烂柯山下，白狐绝望的叫声传至方才离去的李太白师徒耳畔，他们刚刚回头，便又听到一声惊天巨响，看着那轰然倒塌的烂柯寺，李太白有些不敢置信地道：“烂柯寺，就这么倒了？”
他在震惊中沉默了一阵，略带嘲讽地道：“倒了也好。”然后又摇摇头，叹道，“天道，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小童朝他递过去一个大酒葫芦，他接过喝了一大口，眼看此时明月当空，有清风徐来，送寒鸦数声，便随口吟道：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隐莲
文　慕容红菱
<h3>一、招亲</h3>
白猫在辞树阁阅尽临安城少年的疯狂，想起当年的自己。
闺阁主人婉莹三十年前正是方桃譬李、才貌过人的妙龄，心气甚高，觅良人不抛绣球、不设擂台，每天约见十位渴慕已久的少年郎登阁对话，要求面若潘安，才学过人，家境殷实。最要紧的，是生生世世只专情于她一人。
无论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富家子弟，还是才高八斗汗牛充栋的青年才俊，个个折戟而归，却激发了男人的好胜心，求约队伍从阁楼底下一直排到城门外。
白猫曾在阁楼窗前偶见她惊鸿一瞥，神魂颠倒，带上绝世琉璃珠和情窦初开的赤诚之心去求亲。对于修为有成的精怪来说，潘安之貌是小菜一碟，更甚潘安都不在话下。从其他猫类手里抢来的琉璃珠有上百年的历史，人类的金银珠宝相较之下不过是粪土。
婉莹眼中露出惊叹的光芒，觉得少年可算得世上无双。但是一开口，白猫的话就成了婉莹说的：“俗不可耐！”
这怨不得一只天天只知吃和睡的快乐猫，人类的智慧学不来，哪有诗词歌赋的造诣，偏生婉莹就爱这些。
被拒之后白猫苦笑，并不信天下男人当真有她期待的翘楚，更无人能证明自己的心，何谈生生世世专情？哪怕是妖类，也不曾十全十美。
但他不死心，天天换着面孔出现，无一例外因学识的硬伤而被拒。
一来二去，楼下的队伍不觉排了三十载。
人人都猜测婉莹的年龄，怀疑她人老珠黄，所有疑云在每年月满之日的清歌台聆听婉转歌喉、见到宛若天人的容貌之后，顷刻烟消云散。
这种神秘感一直延续到登阁对话中，除了月满日，谁也不能见她真容。被约见的少年隔纱对话，重重绿色轻纱，透出影影绰绰的纤细身姿，身边总有团毛乎乎的东西，正是白猫。
他最终还是陪了她三十年——以猫的形态，如此相处反而胜过以人形出现，安然受宠，常年不离。当年被皮相所迷，时间却沉淀了情愫，付出不离不弃的真心，为她保守各种秘密。每日悠闲地看她不紧不慢地提问娇斥，有时还会伸出青筋微露的手将他抱在怀中，曾如蝤蛴的脖颈不复当年白皙柔滑，皱纹早就爬上眼角额头，容光不再。
果然如人所说，表色声象终不过皮下白骨，饶是谁也躲不过年华渐老。
偶尔有好奇而急躁的青年直接掀帘闯进去，四周无故刮起一阵狂风，那人下一刻已经跌在楼下，四脚朝天狼狈至极。
白猫得意而悠闲地舔舔爪子，听婉莹柔声说：“谢谢，今年你已经帮我处理掉三十个这样的粗人了。有时想想，若没有他们陪我聊天，人生也无趣。日子一久，心里总是愧疚和担忧，可是……”
可是事情到这步田地，再没有勇气戳穿谎言。
<h3>二、和尚</h3>
白猫懒懒地打了个哈欠，突然感觉一阵无法抗拒的灵压侵入。楼下传来骚动，有人惊呼：“大师……”还有人调笑：“莫非和尚也动了凡心，要见婉莹姑娘不成？”
顷刻间，和尚不请自来，站在辞树阁中，双手合十，挂紫檀佛珠；颔首闭目，披木棉袈裟。
气氛突然肃穆，就连阅人无数的婉莹也不免额头渗出细汗，不过很快逼迫自己放松下来，问：“高僧可有事要问奴家？”
“施主打搅，贫僧是为那猫而来。”和尚抬头，婉莹这才悄悄抬手撩起纱幔，从空隙处瞧见他是盲的，又怎么知道这里还有一只动都没动的猫？
“猫儿可还记得，你曾找贫僧要隐莲？”和尚始终微笑着。
听到“隐莲”二字，白猫突然蹿下去，跟着和尚走了。
婉莹着急欲追，如果猫儿跑了，这年的登台放歌马上临近，到时可怎么办？还没起身，和尚说：“施主勿要担忧，不久他就会回来。”
这一猫一和尚，遂谈起关于隐莲的往事。
隐莲，藏于西域沙漠，根茎埋于流沙中，随沙而动，不定行踪。所以空有传闻，无人能得。但正是这般不可求，偏偏隐喻佛下莲花，能于婆娑世界中去污浊、净众生，葆灼灼年华。
白猫修为有成之时也听得这个传言，某天在混吃混喝的寺庙里问小和尚：“你去帮我向高僧打听一下，何处能寻隐莲？”
寺庙的和尚都知道这里住着一只懒散的白猫，不知几百年修为了，也没做什么坏事，任由他去，谁也不理。只有个小和尚觉得猫儿乖巧好玩，天天拿点饭菜去喂，时间长了，白猫就毫无顾忌地用人话与他聊天。
小和尚还当真热心地帮忙，去问老和尚：“师父，有人让我帮着问隐莲的下落呢。”
老和尚本来正在静思，听得冥冥之中似有佛祖召唤，觉得自己离坐化也不远了，要赶紧交代徒弟一些事情，就说：“是谁问？”
小和尚不好隐瞒，照直说：“是寺庙里那会说人话的白猫，弟子也不知他要来做什么。”
老和尚一笑：“一切自知，一切心知。月有盈缺，潮有涨落，浮浮沉沉方为太平。执着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
“弟子听不明白。”小和尚还年幼，不懂话里的禅机。
老和尚说：“附耳过来。”嘀嘀咕咕在徒弟耳边说了些话，随后圆寂。
师父荼毗留下舍利，供奉庙中。小和尚告诉白猫：“隐莲须有机缘才能得到，再等等。”
白猫失望之余，再也不来寺院，而是化成美少年，回了临安城辞树阁，那里有他迷恋的婉莹。
彼时他被拒绝，以为姑娘嫌弃他送的礼不够好，一次次换更加宝贵的彩礼，这才有了他问小和尚隐莲在哪里一事。若有隐莲，婉莹将与他一样永葆长生、青春永驻。
可青春在眼前时，隐莲无足轻重。待三十年悄无声息的日升月落之后，对隐莲的渴求就成为白猫的心结。
他实在不愿见婉莹对镜落泪，花大量的时间打理那张曾经灿若桃李、如今失色的脸，一寸寸用绸缎贴身紧裹、勾勒曼妙的背影，担心有朝一日被人看见美人迟暮。
<h3>三、执念</h3>
“我刚才听见有人被你吹下楼的惨叫，似乎断了筋骨，猫儿下手未免狠了些。”当年的小和尚，现在的定慧大师，眼虽盲，心却明。
白猫感觉到他身上隐隐散发出的佛性灵光，知道什么都瞒不过去。
是的，这些年他从未放弃婉莹，比所有人类都一根筋。婉莹始终不愿正视时光的流逝，在青春的梦里不再醒来。
为了成全这个美梦，白猫决定在关键时刻变成年轻时候的婉莹，带着迷人的笑容去清歌台唱曲，让男人们为她痴狂，粉碎临安城一个又一个不利的谣言。
除了作文赋诗，其他行为举止，白猫都能学得惟妙惟肖。但凡等到与求亲者对词时，必定纱幔后相见，由婉莹亲自开口。碰见莽夫，还时不时要帮着打点一下，刮个妖风吹下楼。
还好婉莹始终不忘锤炼歌喉，嗓音并没有因年岁的增加而显苍老。就这样躲过三十个春夏秋冬，露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更多时候是白猫以婉莹的身份在打点事务。
“将她包裹于梦中，反而会害了那位女施主，迷途不知返。”定慧大师一语点破白猫心中事。
“啊哈，小和尚你都长这么大了，眼睛怎么了？现在才想起来告诉我隐莲的事？”白猫化作人形跟定慧打着哈哈，岔开话题。
“有个施主需要光明，我就把眼睛送给他。你需要找隐莲，如今机缘成熟，可以带你去。”定慧向着寺庙的方向行礼，那里埋着师父的舍利，师父在世时说过：“你且看，若几十年后他还执着，你就带他去西域沙漠，化解心结。”
等了三十年，白猫和姑娘依旧执念颇深，是时候了。
“那走吧，我们跟着商队走。像你我这般经验不足，哪怕我是精怪，也撑不过几天。”更何况你还是个瞎子，白猫心里这么想却没说出口。随后把几块石头变成黄金，径直找旁边的商队头目商量去了。
定慧不多说话，由得白猫安排。
白猫悠闲了几日，一开始觉得沙漠景观不错，再几日就烦了，偷偷问定慧：“小和尚，你带我找隐莲，总归有个大概方向，这样跟着商队，是打算去龟兹吗？”
“快了。”定慧不慌不忙地说。
大风吹过，远处传来巨响，人称“地龙吐气”。有这种鸣沙，距离流沙也不远，而隐莲最喜欢随流沙游走。
商队的头目兴奋起来：“小心流沙，不过也要仔细看看，传说中的隐莲如果让我们碰上，那可是大收获！”
白猫暗暗懊悔，没想到居然莫名其妙多出这么庞大的一队竞争者。
<h3>四、隐莲</h3>
飞沙走石，沙漠里的大风像巨镰一样，在沙地上划出一道道痕迹，不远处有个亮点忽明忽暗、漂漂浮浮，在巨大的风浪中慢速前进。
蜿蜒曲折的绿色藤蔓渗入沙中，细长的叶片泛着青玉般的光泽，四下舒展，无视狂风侵袭，托起一朵尚未绽放的蓓蕾，悬浮于空。蓓蕾中心隐隐散发白色光芒，犹如在风浪大作的海面亮起的油灯。
“那就是隐莲！”常年奔于沙漠的头目大叫起来。
风渐小，远方却传来口哨声、呼喝声。周围的人惊恐不安：“有马贼，亮家伙！”
沙漠深处的马贼，为了抢货、食粮和水，往往手段凶残，不留活口。
在一片厮杀和鲜血飞溅中，白猫总算见识了人类的残酷更甚于猫，他抢东西从不杀生，可人对同类却经常要命。
白猫在自己和定慧身边张开无形的结界，无论马贼怎么砍杀，总是无法近身。
定慧没说话，听到身边的动静，空洞的眼里落下泪来，默默为死去的商人念往生咒。这是劫难，在劫难逃，他不会强求白猫用自己的灵力去救。
其实白猫正在暗中窃喜，没有商人，就不会有人与他抢隐莲，怎么可能救？
商队里除了白猫和定慧，全军覆没，血流成河。
“这两人奇怪了，老大，怎么处置？”小马贼擦着卷刃的刀问。
被叫作老大的人甩手道：“他们也没动手跟我们打，我们又打不着，放他们自生自灭。这伙商队，我呸，看上老子的东西……小的们，想想怎么摘隐莲。”
白猫一愣，原来他们也想染指隐莲。
流沙吞人，一个又一个的马贼都埋入其中，动弹不得，在烈日下号哭，死命挣扎，反而陷入得越快。
定慧突然站出来说：“让贫僧去。”
“不行。”白猫心想，这和尚去了，即使活着回来，隐莲也会被马贼抢走，还是个拖累。不如自己去好了，到时候变成妖风一溜烟逃走。于是拍着胸脯自夸：“你一个和尚能干什么，白白搭条命。还是大爷我去，我自有办法。”
其实，不过是因为他的重量极轻。
靠近隐莲的时候，清凉的香风扑面而来，圣洁清雅，涤净铅华，白猫险些不忍心摘。但眼前又浮现婉莹的如花笑靥，万般俗世纷扰瞬间涌来，头脑一热，白猫拔出隐莲的根系，化作一股风绝尘而去。
他听见后面马贼大声质问定慧：“臭和尚，你俩是不是使诈？那同伴是什么妖怪，居然消失不见？你拿命来还……”
手起刀落之间，白猫已经化作妖风，转眼间来到另一处。
妖怪也有短处，他的修为不足以腾云驾雾，瞬息万里，睁眼看还是茫茫沙漠。捧在手心的隐莲离开沙地之后，不似刚才鲜亮。蓓蕾中心的白色光芒，也好像火苗般，越来越小。
白猫独自在沙漠中行走，体力很快流失，眼前出现幻境。佛祖在莲花中，拈花一笑。随后，那张脸变成定慧，脚下踩着隐莲，闭着眼睛，依然满脸温暖的笑容。虽然眼盲，可是分明好像看着他，让他感到自己就像一粒尘埃。
“这隐莲需要我的血液浇灌。”一个声音说。
白猫眨了眨干涩的眼睛，以为出现幻觉，可定慧明明白白站在眼前，手腕有伤口，里面汩汩而出的血浇灌在隐莲上。白色花瓣突然变得鲜红，像在春日里忽而怒放，层层舒展，通体青玉色的茎叶重新恢复生机，散发悠悠光芒。清新的香气再次逸出，白猫周身都凉爽起来，不觉干燥口渴，也不饿了。
定慧把身上的木棉袈裟脱下，披在白猫身上。又把紫檀佛珠递过去，嘱托说：“它们可助你走出沙漠，但请回去之后，将其埋在寺庙后的山上，我要陪着师父。”然后盘腿坐下，身影渐渐隐去。
白猫只当看见定慧化生，一头栽倒在地。
梦里，他还是只白猫，定慧还是个小和尚。他偷偷跟踪定慧跑到寺庙里面，听见大师父正在和小和尚咬耳朵，就动用了点妖力，听见了他们说什么。
“徒儿啊，你若能度化他们，化解他们心中的执念，那也是功德一件。到时候，为师则可与你在极乐净土相见。”这是当年大师对小和尚说的最后一句话。
不知过了多久，白猫起身，带着定慧的遗物，继续走在沙漠中。
冥冥之中，他又绕回了当初马贼和商人对阵的地方。黄沙几乎掩埋了一切，唯独定慧坐化肉身还在，身上被马贼刀砍的伤口已被风吹干，脸上却祥和平静。
白猫披着袈裟，拿着佛珠，在定慧面前号啕大哭。
<h3>五、无常</h3>
月满临安城。
婉莹终于在几十年之后亲自登临清歌台，眼波流转，目如皎皎明月。朱唇皓齿轻启，歌声倾泻如珠落玉盘。
当然，这件事只有她和白猫知道。
白猫手捧隐莲出现在辞树阁正好是月满前一天，他变成三十年前第一次向她求亲的少年模样，见到了心急如焚的婉莹。
“你可算回来了。”她略有些迟疑，却还是认出白猫，一把抓住他。如果再不回来，今年的月满歌会就要落空，引来无数猜疑。
“这是隐莲，拿去熬汤喝了吧，喝下之后能永葆年轻的模样。”不知为何，白猫心里有种不安。
“这……我如何谢你！”婉莹欣喜若狂，赶紧照办，在镜子里看皱纹一点一点消去，皮肤恍若新生。
“真好、真好！”她抚摸着镜子里年轻的影子，找出最绚丽的衣装，戴上最华贵的首饰，准备重享年轻时光，一场夏花般的灿烂与繁华。
一曲又一曲，婉莹似乎不知疲惫，细细品尝全临安城少年的仰慕和少女的嫉妒。
银色月光洒遍清歌台，白猫在阁子里看着她的背影，想起定慧，喃喃自语：“好一场浮华，可终究没真正容下我……小和尚，你帮我拿到隐莲只是要我正视这残酷的真相？”
月偏西，人们热情不散，台上突然传来婉莹的咳嗽声。前排有人站起来，惊呼：“婉莹姑娘，你的头发……”
“怎么了？”一股疲倦感占据全身，她并不知身上正发生惊人的变化。
“头发变成银白色了，还有脸……”有人喊出声。
婉莹下意识摸摸脸，皮肤好像不那么光滑。细看手掌，浮现青筋，瘦骨嶙峋。
有人递给她一面铜镜。
“不！”她尖叫着，那里的她正在急剧变老，甚至比前几天还要老！
原来传说都是假的，隐莲带给人的时光，不过是最顶峰的刹那，而要付出的代价，却那么多。
白猫想冲上台护住她，台下掀起轩然大波，有人看笑话，有人择路而逃。
婉莹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继续用清亮的嗓音歌唱，唯一没有因时光流逝而变了模样的高低音，像一束天际的烟花，抛起又落下，绚烂燃烧，然后湮没。
唱得满脸泪痕，心如死灰，在最后音符落下时，跳下清歌台。
世事皆无常，一念愚即般若绝。月有盈缺，潮有涨落，浮浮沉沉方为太平。正应了老和尚的话。
“傻姑娘，这三十年……够好了。”
白猫噙着泪，身穿木棉袈裟，手拿紫檀佛珠，前往小和尚和他曾经相见的寺庙，再也没回来。

御骨夫人
文　李昱峤
南宋，绍熙五年，中秋之夜，忽然风雨大作。重华宫内一个嘶哑而苍老的声音吼道：“再去！”一名黄衣小太监匆匆冲进雨夜之中，殿内，数名宫女正在为床榻上的老者擦身降温，老者双眉紧锁不发一言。约一炷香的工夫，之前的黄衣小太监气喘吁吁跑回来，却不敢进殿，而是颓然垂首跪在了殿前廊上，他旁边早已跪下了三个同样衣衫尽湿的太监。
过了良久，老者的高热降了下来，精神显得好了些，身边的总管太监此时才敢上前回禀：“后去的那孩子也回来了，圣上还是不肯来，还是不肯传御医给您诊病，这次咱连福宁殿的门都没进去。”
老者眉毛微微颤动，咬着牙道：“他竟对我漠然至此，当真如同朝中传言，要两宫隔绝了吗？给我再……”话说到一半，突然如同泄了气一般，后几个字了无声息。总管太监低头听着，以为有什么不好，壮着胆子抬头看过去，只见老者已是泪流满面。总管太监见状大惊失色跪倒在地，一时间重华宫内的太监、宫女跪倒一片。
半晌，总管太监偷眼看看老者的表情，膝行向前低声道：“奴才忍不住说句不要命的话，这未必是圣上的意思，恐怕又是凤阙殿的那位从中作梗，找了什么由头挟制住了圣上，不叫管咱们。圣上自是宽厚仁和……只是这样长久下去，奴才真是为您忧心啊……”
老者拭去泪痕长长叹口气道：“到底是我错了，他这样的性子原本便难当大任，只怪我当年爱子心切，想着自己年纪大了，他又是个至孝的孩子，行事不会有错，便轻易将皇位禅让于他，谁知……他竟被个女人拿捏到如斯地步……”老者言罢摇摇头，片刻后神情凛冽起来，对着跪在身边的总管太监一字一顿地道，“传，治宝监太监渠满弘，即刻身着紫衣觐见。”总管太监闻言脸上微露喜色，应声“遵旨”便起身快步奔出殿去。
少顷，口谕传至治宝监，治宝监里上下皆惊，御赐紫衣乃是极大的殊荣，只有皇家的心腹朝臣才有这种嘉赏，赏赐给太监更是鲜见。这渠满弘年逾五旬，身材矮小，谈吐平庸，平日里为人谦卑至极，连新来的小太监都能对他吆五喝六，谁料到他竟然是名紫衣太监。渠满弘听见“身着紫衣觐见”这几个字，神色如常地领了口谕，掩上房门，自床头的樟木小柜最底层取出一个包袱，打开之后里面是一件折叠得极整齐的紫衣。
渠满弘将衣服从容抖开，穿在身上，淡淡而笑：“宫墙内既无父慈子孝，宫墙外何来的长治久安，主子，您终于想通了，到底还是用上了奴才的这一片忠心啊。”
几个时辰之后，风停雨住，云开雾散，如水的夜色中，有一人悄悄骑马出了皇城的丽正门，一路向南疾驰而去。
次日，有一名重华宫的小太监奏报光宗帝，说治宝监一名叫渠满弘的太监，昨夜被太上皇唤至内室，密谈许久，随后就见他手持重华宫的腰牌出了皇城。光宗唤治宝监一干太监前来问话，众太监声称，渠满弘昨夜子时身穿御赐紫衣前往重华宫，之后便再未回去。
那光宗整日沉迷酒色享乐，朝政之事疏于打理，对于退居重华宫的太上皇更是毫不在意、懒得理会，听说此事之后并未怎么放在心上，只冷冷道：“大惊小怪，他一个垂暮病重的人派个老太监出宫，又能做得了什么？由得他吧。”
报信的太监讨了个没趣儿，讪讪地退下，本以为自己这番密报必能加职受赏，谁知就这么被草草地打发了出来。想想自己如今再回重华宫，告密之事早晚被掀出来，心中七上八下不知该何去何从，待行至凤阙殿前的甬道上，忽然被李皇后的贴身宫女给拦下了。
凤阙殿内富丽堂皇，陈设布置之奢华胜过皇城中的任何一宫，就连皇帝所居的福宁宫也难以媲美。小太监诚惶诚恐地进了殿门，只见斜倚在罗汉床上的李皇后望着他满面春风道：“你这孩子倒是忠心可嘉，就不必再回重华宫了，以后留在凤阙殿当个管事太监可好？”小太监闻听受宠若惊，跪在地上连连叩首。
李皇后坐起身，将小太监唤至身旁，那神情语调说不出的温和亲切，让小太监将昨晚重华宫内的情景再细细讲一遍。小太监果然将昨夜的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又说了一遍，待讲到殿中两人密谈一节，那小太监想了想道：“太上皇当时命所有人退出殿外，但奴才是最后一个出去的，所以奴才听见了两个字……”
李皇后轻挑眉毛：“哪两个字？”
小太监低声道：“死士。”
<h3>一、双桂树</h3>
姑苏城里有个姓柳的大户人家，他家有两样宝贝向来为城中人津津乐道：一是他家后园中有两棵合抱而生、相依共长的老桂树，一为丹桂一为金桂，树干相连、枝叶交错、开花硕大、香飘数里；二是柳家主人柳石轩，娶了位有倾城之色的异族女子，据说此女不仅貌美，且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柳氏夫妇伉俪之情甚笃，终日里形影不离、恩爱无比。城中百姓每每提起柳家这两样宝贝都是啧啧称奇，私下里都艳羡，说柳氏夫妇一对才子佳人，恰与那园中的双桂树相映成趣。
中秋刚过，柳府中的桂花正开在盛时，当真是叶密千层绿，花开万点黄，庭院之中甜香四溢，中人欲醉。柳石轩夫妇在桂花树下的石桌前把酒对弈，一阵金风掠过，朵朵桂花纷纷扬扬地飘落在棋盘上、酒杯中。
柳夫人棋落下风，大片腹地被堵得一口气不剩，她板起脸来，举手作势要将棋盘内的棋子搅乱，柳石轩笑着一把握住妻子落下的手道：“你啊，起手总是这般杀戮气重，一个子儿也不放过，到后半程就散乱了吧？恼什么？我这是在教你棋道。”
柳夫人还嘴道：“棋道不单重艺，须得艺、品、理、规、礼样样周全，瞧你刚才占了点儿先机就用手颠子儿的轻佻样子。还敢妄言棋道，就算艺上赢了我，品上已是输了。”
阳光下柳夫人眼波如水，盈盈流转，那双眼瞳不是纯黑而是淡淡的褐色，配在如同无瑕白璧的脸上，更觉撩人心神，泼墨般的长发松松绾起，单单插着一支红珊瑚钗子，上身穿一件水红色滚银边贴身小衫，下配月白色凤尾裙，虽是居家打扮，却透着种说不出的娇柔可爱。柳石轩见妻子气恼地欲将手抽回，只觉好笑，偏偏用力握住不放。
夫妻俩在亭中下棋、说笑甚为惬意，不远处府中的两个仆从添福、添寿，却正顶着热辣辣的大日头用绳子捆绑园中一座上宽下窄的太湖石。
“好好儿的折腾这个蠢物做什么？”添福一边咬牙勒绳一边问道。
“月底不是夫人二十五寿辰吗？老爷请了梁家班子唱庆生戏，说是要在园子里搭个戏台，要和阜阳庙戏台一样大。这大石挡道，盖不成。”添寿用袖子擦了擦头上的汗水，小声回答。
“老爷就是对夫人太好了，上个月夫人说腰疼，老爷给买的那架八斤的双杠鹿茸，切成片后全带着血丝的，不知道得多少银子。”添福撇嘴一笑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哪个男人得着这样的女人不下死力气疼。”
“这异族女人和我们本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夫人进门三年，我看那模样儿就没变过，老是雪白粉嫩的，身上还喷儿香。”添寿带着些坏笑，看了一眼不远处石亭中对弈的柳石轩夫妇道，“倒是咱老爷，眼看着脸上起褶子，气色也不对。”
“没听说过吗？好火费炭，好女费汉。”添福吃吃地笑着说。
突然，旁边的垂杨柳无风轻摆，一条细细的银丝自柳叶间笔直飞出，钉在两人正捆绑的太湖石上，银丝随后绷紧，硕大的太湖石突然开始倾斜，向着浑然不觉的二人倒去。
桂花树下的柳夫人正待落子，忽然一惊，猛地转头望向不远处的太湖石，右手一扬，手中白子带着风声激射而出，顿时将那条闪烁的银丝击断，但太湖石已然失了平稳，依旧向着两个仆从压了过去。柳夫人右手投出棋子的同时，已知无用，紧接着左手反手一掌击在棋桌之上，借着掌击之力跃然而起，柳石轩只听“砰”的一声，只见眼前棋子突然四散飞扬，妻子如雨燕一般斜斜地飞了出去。
柳夫人虽然动作迅捷至极，但巨石转瞬间倾倒，到底快过她，待落地施救已然不及，只见柳夫人在空中身形陡然翻转，双掌挥出将石前的两名仆从击出一丈多远，添福、添寿刚跌出去，那硕大的太湖石已经轰然倒地。柳夫人因发力而阻了去势，堪堪落在了荷花池边上，她一拧身稳住身形，顾不上仆从惊惧的目光，匆匆上去查看倒地的巨石。
她挥掌将烟尘击散，只见石上露出一条闪烁的银线，伸手拉住银线，微一用力，一只小巧的银钩像油锅里的虾一样自石中弹跳而出。柳夫人大惊：“锁隐钩！”
此时，一把尖细刺耳的男音响起：“不错，功夫还没落下。”然后一阵如鸭叫般的笑声由近渐远。
柳夫人听见那声音如遭雷击，身子微微战栗：“他还是找来了……他为什么要杀添福、添寿？”突然醒悟般向丈夫望去，只见棋盘倾倒，黑白子散落一地，柳石轩已不见了踪影。
<h3>二、惊前事</h3>
一个时辰之后，柳夫人重金遣散了家中的下人，嘱咐他们即刻远走，然后将大门反锁，越墙回到园中。
是夜，柳府花厅四角点起了巨大的灯烛，柳夫人独自一人坐在花厅中自斟自饮。直至戌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东墙外一跃而下，正是渠满弘。花厅中亮如白昼，渠满弘在东窗外看了片刻，忽然横着挥掌向眼前的朱红窗槅子挥去，一声巨响之后，四扇窗槅子被击得七扭八歪，菱花窗棂应声而落，厅中的柳夫人此时泰然起身，迎着破了一个大洞的东窗双膝跪地。
渠满弘向厅里望了望，稍一躬身自破窗处跃入厅中，他走近下跪的柳夫人，细细打量着她的身材与样貌，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
柳夫人抬头，眼睛却不敢与其对视，微露惧色道：“师父，您来了。”
渠满弘轻笑道：“我来了，这不找你来了吗？水无尘，离开我这么久，你的相貌不但一点儿没变，怎么看着反倒更胜从前了？”他哑声地笑着：“小妮子，平素都拿我的御骨丸当糖豆儿吃了吧。怪不得这柳石轩当你是心尖子呢，吵着喊着求我别伤害你，还说若有什么冤仇，他宁愿以命替之。”
柳夫人此时眉头微动，对着渠满弘深深拜了下去道：“师父，恕无尘当年一时岔了念头，未报大恩便私自外逃，如今既被师父找着，我绝无再逃之理，这就跟您回去领罪。只是……”她抬头声音微颤道，“外子一介书生，对我过往种种毫不知情，万望您高抬贵手，放他回来安享余生。”
“得了吧。”渠满弘收起笑容，“少在师父面前来这套恶心人的伉俪情深，我早同你说过，天下男人无不好色，心有灵犀纯为逐色的托词，你怎么就不信呢？”他翘起食指轻轻点着水无尘的额头道，“如果我当着他的面散了你的功，让他见见你的本来面目，你看他还救不救你？管保是，脚底下抹油——溜得快。”
水无尘身子微微一颤，竟不敢接话。
渠满弘转身在一把太师椅上坐下来道：“当年你们四人之中，你最聪明，我对你的期望最高。我一早同你们说过，你们生来异于常人，便注定无法享受常人之乐，我给你起名‘水无尘’便是希望你能像流水一般，有逢石能过、遇曲能弯的顺慧，你为什么偏偏去强求自己无法享用的东西呢？”
水无尘垂首：“弟子愚顽，辜负了师父一番心意。三年前太上皇禅让皇位于当今圣上，弟子想着，太上皇自此悠然于后宫，安享岁月。师父所担心的事情必不会发生了，所以无尘才斗胆脱离师父。”
渠满弘冷笑道：“什么不会发生，守护主子周全，是我们一辈子都要做的事情！还有，当年你只顾要保着自己这辈子容颜无损，竟敢拿走了我所有的御骨丸，你可知这御骨丸配制是要讲机缘的？可惜了你师姐雪无痕，三年前已经嫁给吏部尚书常逢做妾侍，那常尚书对她言听计从，本可成为主子在朝中的喉舌。她却因为偶感风寒，又误服庸医的凉药散了功，当时因为没有御骨丸护体，她控制不住就在常尚书的面前显露出了原本的样貌，几乎将常尚书当场吓死，结果，被逐出了府。等我再找到她，她的骨头已经恢复到了揉骨之前的硬度，我也回天无力了。”
水无尘一惊，抬起头来道：“师姐她……”
渠满弘掸了掸裤子上的土道：“你们四个里，雪无痕的样貌是我做得最细的，当年我光是为她揉骨就费了半年的时间，五官上更是修得精致，那张小脸儿端的是倾国倾城。你想想，她当了十几年的美貌佳人，哪还受得了自己的口眼歪斜、跛足驼背的样子，知道自己旧貌无法修复之后，她就自尽了……”他望着水无尘，顿了顿接着道，“我没拦她，想着，她活着也是受罪，这个……你是知道的。”
这轻描淡写的一句“你是知道的”，水无尘听在耳中只觉振聋发聩。幼年时种种便如潮水拍岸般涌上心头，一时间心如刀割，良久之后她将气息喘得匀了些，低声道：“师父，你想如何惩治我，要让我如师姐一般吗？”
渠满弘此时忽然叹了口气，站起身，上前去搀扶水无尘：“你们四个自幼就由师父抚养，师父在你们身上费尽了心血，说是视为己出也不为过，我怎会如此对你。何况……”渠满弘扶起水无尘后低声道，“无尘，你走之后变故良多，你大约也有耳闻。两年前李后趁新皇出宫，将正得宠的祁贵妃处死，这贵妃并非旁人，便是你大师姐云无影，她十五岁时我煞费苦心做了种种安排，使得祁通政将其收为养女，便是盼着有朝一日，她能成为常伴君侧之人。枕边一句胜过朝堂万言，且新皇的言行我们也能随时得知，一切原本顺利如愿，谁知李后善妒，竟敢做出如此僭越之事。”渠满弘讲到此处不胜感慨，“新皇回宫后闻听此事惊怒过度，神志上大受刺激，以至于之后行事开始颠倒无常。”
渠满弘毫无顾忌地端起水无尘面前的酒盅一饮而尽，翘起兰花指对着水无尘一指，接着道：“你小师妹风无声比你更没良心，一见无影惨死，竟然挑唆着她御前侍卫统领的丈夫一起私逃，后来给我在大理找到他们，她自恃武功了得，竟敢与我动手。我见她如此，心也凉了，就在她丈夫面前破了她的修容之功……”渠满弘讲到此处竟笑起来，“你是没看见你那妹夫叫得有多惨啊！鬼哭狼嚎一样的，到后来直叫得你师妹怒不可遏，扑过去将他给勒杀了，之后自己也自尽了。”
水无尘闭上眼，淡淡道：“在我们几个之中，小师妹的本相长得最骇人，记得那年我十岁，第一次随你去见她，她身戴镣铐居于铁笼之中，在闹市中被人当作怪物观看。任谁乍一看见她的样貌，能不吓得个心惊胆战？她丈夫不过是常人之心，师妹这又何苦呢？”
渠满弘见她说出这样的话来，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笑道：“无尘，你莫怪师父狠心，你们四个生就是一副遭了天谴的样貌，若不是我以家传的秘技为你们整骨修容，教你们琴棋书画，授你们内力武功，将你们从泥渊之内救拔到九天之上，你们早就成了枯骨，哪能安享这多年富贵？更何况，当年拜师之时，你们起了什么誓？”
水无尘轻声道：“自修容之日起，我们四人就是主子的死士，每时每刻都是为主子的安泰而活，主子有危难，必定要舍己护之，若有二心，便被破除修容之功，自生自灭。”
渠满弘探过身去一字一顿道：“不管当今皇位上坐着谁，我们心里的主子可是始终不变的，如今主子落难重华宫，用你的时候到了。”他从怀中取出一个碧青色的琉璃小瓶，“之前的事，既往不咎。你喝了这个，好叫为师知道，你是真心回头。”
水无尘望着那琉璃小瓶咬了咬嘴唇：“徒儿……不敢抗命，只是，喝之前，师父务必告诉我要如何处置我丈夫。”
渠满弘轻笑：“左一个丈夫，右一个丈夫，叫得这么亲热，也不怕师父笑话。”他掩着嘴发出尖细笑声，又从衣袋中取出一封素笺道，“别说师父不疼你，师父把路数都打点好了，你只需照做便可。你若功成，我给你解药，放你夫妇团圆聚首；你若落败，我答应你，好好儿地放姓柳的回家，安享余生。”渠满弘顿了顿收起笑容又道，“不然，这小子只好先去黄泉路上等你了。”
水无尘接过素笺观看，看着看着，心中已是一片澄明，依渠满弘的安排行事，无论成败，都断无全身而退的可能。她惨然一笑，接过琉璃瓶，拧开盖子，忽然间，心中想起与柳石轩初见面时的情景，他身穿雪青色的长衣，站在园中那双桂树下，回首间笑容温润如水……眼前素笺渐渐模糊，不觉两行清泪滑下脸颊，狠狠心，正待将瓶中药水一饮而尽。
突然，一个带笑的声音悠悠传来：“团圆聚首这等小事，岂敢劳烦渠公公安排。”话音响起，厅中二人皆是大惊。
<h3>三、凤阙殿</h3>
渠满弘知道不好，待要转身查看，惊觉有凌厉的掌风已袭到后心，他知道此时已无法回击，只得急速躬身向前蹿出，没料到他快那掌风更快，骤然而至重重击在他的背上，渠满弘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一口鲜血喷在青砖上，眼见是伤得不轻。
他挣扎着回身看去，只见几个时辰前那个手无缚鸡之力、被自己捆绑在郊外涵洞内的柳石轩，此时正笑意盈盈地站在自己身后。柳石轩上前，自愣怔的水无尘手中将素笺轻轻抽出看了看，沉声道：“弑君弑后！这不会是太上皇的意思，定是你这狗奴才私自做主！”
“自然是我的主意，难道我费了这多年的心血，事到如今只是逼新帝退位那么简单？可惜……这样的好计策，临了儿竟毁在我自己的徒儿手里。”渠满弘渐觉喘息费力，他尽力地抬着头望着水无尘那张眉扫春山、眸横秋水的精致脸庞，忽然间觉得自己之前所做的事情都可笑至极，他恨声道，“当真是……是我教出来的好徒弟……贼妮子，你别指望除了我以后，你就能和这姓柳的逍遥快活过日子。你以为你手里的御骨丸真的能保你容颜不变吗？”
他轻笑道：“天底下哪有这般好事，我告诉你，只要再过两年你的骨骼与容颜都会逐渐恢复原样。你依旧是那副神憎鬼厌的怪物嘴脸。”眼见水无尘神情大变，渠满弘不禁得意地大笑道，“贼妮子，方才我说雪无痕是因病误服凉药散功，那并非实情，她大你三岁，乃是到了大限了……却不知届时，这姓柳的看见你的本相，会是怎么一副神情！哈哈，哈哈。”水无尘听完微微战栗，面如死灰，只觉万箭穿心一般。
柳石轩对渠满弘的话却充耳不闻，蹲下身若无其事地将手搭在渠满弘的肩膀上，叹息般轻声道：“受了这么重的内伤还能谈笑自如，紫衣公公的内力当真是了得。我也想问问公公，您这一向是不是都觉得自己青云有路，有没有料到有朝一日落得个白骨无坟呀？”说罢右手微一用力。
渠满弘只觉柳石轩捏着自己臂膀的手如同铁钳一般，锥心的痛楚阵阵袭来令他几乎昏厥过去，而这一声“紫衣公公”更是让他如遭雷击。方才渠满弘本以为自己是遭了徒弟的暗算，想着那水无尘自小在自己手中受尽了难以启齿的各种苦楚，毕竟有些愧疚在心里，是以怨恨只有六成。但“御赐紫衣”渠满弘从不知情，这个“海底眼”一点出来，此事便不是水无尘背叛师门那么简单，太上皇满头白发的愁苦面容瞬间显现在他眼前，再没人比他更清楚皇城内有多么杀机重重了，一想到太上皇此时处境堪虞，他不由得冷汗淋漓。
柳石轩见他面露惊悚，微微一笑道：“圣上做了十六年的太子，才熬到太上皇禅让，你当真以为他是无知无觉、任人宰割之人吗？”
渠满弘回思自己这些年，不动声色隐忍，呕心沥血谋划，耗尽财力布局，忍气吞声苦守，这一幕一幕接连涌上心头，不由得满心气苦、急怒交加，一口鲜血登时喷了出来。
过了良久，他费力将气息调匀，望着柳石轩冷冷道：“莫往你那幌子皇帝脸上贴金了，我难道还猜不出你主子住在凤阙殿吗？”他苦笑地叹息，“三年前先将我这最得意的徒儿拐走，又故意将行踪弄得不那么隐秘，为的都是让我在之后眼看着自己其他的徒弟一一被清除时，心里还有个错觉，以为自己还有枚最好的棋子藏在人所不知的地方，随时可用。如此，我便能稳稳当当地忍耐，既不去铤而走险，也不会再生出新的周全之计。”
柳石轩轻笑：“渠公公真是响鼓不用重槌敲，微微一点便想得这般通透。眼前是钢刀架在了脖子上，公公不妨也说得通透些，你行如此僭越之事，到底所为何故？”
渠满弘凄然而叹：“没什么说不得的，也好叫你知道你主子有多么心如毒蝎。当年太子封妃，我曾向圣上进言，李氏乃将门之女，她幼年随父征战沙场，见敌军将领被诛，竟然嬉笑如常、击节而歌，此举足证李氏非泛泛女流，恐生出有异常人之心，不适居太子妃之位。就是这么一句话，那李氏竟派人将我在宫外的父母兄妹、叔侄姑舅都杀了个干净……”他恨声道，“我之所以苟活至今，便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诛杀此女，尽忠！尽孝！”
柳石轩颇为意外，点点头道：“原来如此，公公好深的心机……”
“深不及你！”突然，一个娇柔的声音打断了柳石轩的话。那声音虽娇滴滴的，叫人听在耳朵里，却如冰凌般冷冽。柳石轩皱眉回头，只见方才一直如石像般呆立的水无尘此时好似神魂归位，她漫步走到柳石轩的对面俯下身，一双妙目却盈盈流转地望着渠满弘：“师父，记得你曾说过，你在宫中本是为戏班子写戏的，一本戏文，最要紧的就是临了的大收煞，若是收不好，前面的戏再好都是白搭。现如今能收煞的就剩下无尘了，无尘怎舍得毁了这样的一场好戏！”
这一下变故突起，倒叫渠满弘大吃一惊。柳石轩凝视着水无尘，脸上的神情依旧淡然。不惊不怒、不悲不喜，让人猜不透半点心思。
水无尘望着柳石轩，半个时辰之前，她还将这个男人视为此生的知己，视为这世上唯一真心在意自己的挚爱眷侣，他脸上的笑容曾经令她如沐春风，此时此刻却如万千芒刺扎在心头。半晌，她轻轻地笑：“原来我夫君不仅棋艺出众，若论起作戏，手段高得更是无人能敌。”她眼波流转，声音柔媚得令人筋骨酥麻，“真想知道这三年来，夫君有没有用过一点儿真心。”柳石轩被这话说得微微一凛，正想答话，突然眼前寒光一闪，一根峨嵋刺已直逼他颈间。
柳石轩大惊，两人近在咫尺，避无可避，仓促间只得一个铁板桥向后就倒，随后一个翻身向旁一跃而起，待他站稳身形，水无尘已经不见了踪影。
柳石轩一时心中大乱，愣怔望着水无尘消失的方向，却全无追赶的意思。渠满弘撑起身子喘息着道：“没想到，无尘竟然一直不知内情，那她这一去，必是奔着鱼死网破去的。小子，我不明白……看她方才的样子，对你用情甚深，你若一早将事情挑明，她大约也会听从，你为何不说？”柳石轩沉默不语。
渠满弘脸上笑意渐浓，接着道：“我更不明白的是，你主子事先安排得如此缜密，既然无尘不是你们的人，你主子知道我出宫之后，怎么还能留着这么大的破绽？她竟没命你先下手杀了无尘吗？”
柳石轩闻此言，眼神微微闪烁。渠满弘见他如此神情，忽然展颜大笑，似乎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他躺在地上将四肢舒展开来，笑一声高过一声，到后来竟变成狂笑。柳石轩大惊，这才反应过来，急扑上前封住他的穴道，已是不及，渠满弘止住笑声的同时，口中鲜血喷涌而出。
练武之人受伤之后本能地会用内力护住心脉要害，以渠满弘的功力完全可以克制方才的伤情，用内功保命，但他方才这样的笑法，乃是让自身仅有的真气在四肢百骸肆意流转，消除了护体的内力，将原本的伤口重新冲开，自绝无疑。
这世间很多事，恰似一早就安排好的，难说凶吉、难言悲喜。水无尘手握素笺奔出柳园之时，乃是亥时。
亥时，五百里外的皇城之中，重华宫内，太上皇驾崩。
<h3>四、大收煞</h3>
一日之后深夜，凤阙殿内灯火辉煌，张灯结彩，殿中太监宫女个个喜笑颜开。李后的寝室中燃着上好的白木香，她坐在罗汉床上手捻着佛珠，端望跪在地上风尘仆仆的柳石轩，长长呼出一口气展眉笑道：“可算是去了本宫心头的大患，那年我刚被封为太子妃，听宫中一个老相士对我说，先帝是‘尾火虎’临凡，会护佑子孙福泽康泰，不可凛犯，否则社稷动摇、天下大乱。你说说，我怎么就信了呢？足足忍了他这么多年。”她微笑地望着柳石轩道，“还逼你勉为其难地和那个怪物做了三年的夫妻。好了！好了！如今圣上的帝位再无威胁，我已经为你安排了正三品的官职，我那娇俏可人对你一往情深的堂侄女也不用再等了。下月本宫亲自主持让你们完婚。”李后笑意盈盈地说到这里，忽然脸色转沉，冷声道，“渠满弘这根心头刺除了，却又留下水无尘这枚眼中钉，这怪物知晓真相，又眼见师父死在你的手里，这样的怨愤，必定是不死不休。她在暗处令人防不胜防，实在令我忧心，这都怪你当日犹豫不决，迟迟未将这个祸害除掉，以至于今日留下漏鱼之患。”
柳石轩沉吟片刻道：“此女身世凄凉以致性情暴戾，与常人大异，且天性聪慧武功高强，我之前犹豫，是怕一击不中让她逃出生天，必定后患无穷。没料想，渠满弘骤然而至，我那时想下手已是迟了。”
李后直视着柳石轩厉声道：“那时至今日你又待如何？还要犹豫吗？难道等着她弑君弑后？”
柳石轩躬身低声道：“臣一时疏忽令皇后忧心，已是百死莫赎，岂能容水无尘触犯圣上与皇后半分。我这样想，她如今知道真相，势必将我恨之入骨，恰在此时，先帝驾崩，她师父让她助先帝复位之事，顿成空谈。她杀我之心更甚于弑君，我若在静僻处现身，她必定出来拼死一搏。臣彻夜未眠想了一个万全之策，虽然费些周章，但是，可保万无一失。只要她来，便无一线生机。”
李后神情缓和点头微笑道：“石轩，你可要想好了，你一家人日后是上九天还是入地府，可全系在你这一次的安排上了。”
柳石轩微微一凛，朗声道：“臣，不敢有失。”
次日，李后下旨，原殿前秉义郎柳石轩，护驾有功，忠勇可嘉，特荫补为三司使，赐婚枢密使李大人幼女，即日起独自于西郊沐浴斋戒，为先帝守孝一月，随后奉旨成婚。
当日子时，夜深人静，郊外一处大宅中，柳石轩独自一人在后院正房里小酌。窗外月色如水，窗内一灯如豆，柳石轩坐在八仙桌前，桌上有一副镶嵌在桌面上的石棋盘，他边饮酒边在棋盘上将那日在姑苏柳园中最后与水无尘对弈的棋路一步步重新摆出。
二更时分，柳石轩忽觉身后窗棂轻颤，他微微一笑，并不转身，低声道：“你看看，我记错了棋路没有。”身后悄无声息，柳石轩缓缓转身，只见水无尘神色凄绝地站在月光下，一张脸美得不染凡尘。水无尘凝视着眼前的男人，不由得心中百感交集，半晌，轻声道：“柳大人，在你心里，我是不是从头至尾就是个笑话？”
柳石轩淡淡道：“你马上就知道，在我心里是什么了。”
话音刚落，原本寂静的庭院中响起嘈杂的脚步声，水无尘大惊，回头望去，只见庭院中瞬间燃起无数火把，百余名手持强弩的兵士在窗外快速排开阵势。水无尘微微一怔苦笑点头：“看来这三年的夫妻也不是白做的，你当真对我了如指掌。”
柳石轩温言道：“他们的弩箭上绑的是蒺藜火药弹，这屋外泼了一层猛火油，屋中堆满了以硫黄、硝石、木炭粉掺混好的麻包，你躲得过箭也躲不过火药，一声放箭，你便尸骨无存、灰飞烟灭。我已在皇后面前立了生死状！今日若杀不了你，便喝令放箭，与你同归于尽。”
水无尘心头大震，此时此刻心中再没半点幻想，眼前的男人竟似从未相识过一般陌生可怕。她看着他颓然道：“师父说得没错，男人的情义恩爱如同幻影，心有灵犀只是逐色的托词。原来你心里……竟厌弃我到如斯地步。”她低下头，“但是，同归于尽，你甘心吗？你还有美貌娇妻尚未迎娶，还有荣华富贵等着你享用。与我这样的怪物葬身一处，岂非太过划不来！”
柳石轩点头：“同归于尽自然不必。”他突然大力拍向棋盘，片刻之后八仙桌旁边的石砖松动，四块石板缓缓分开，一个两尺见方的地穴口显露了出来。柳石轩走到洞口边：“这里原是我祖屋，无人知道我父亲为防强人，预先在此屋中留下了逃生地道，出口就在两里之外的杏树林里。”他站在地道口笑道，“这个地道口合上之后，四块石板即刻扣合锁死，能受千斤之力，我击伤你之后，只需躲入地道，便可全身而退。”
水无尘微微挑眉，语调中略带调笑道：“柳大人好大的手笔，你想杀我何必如此麻烦，我虽是个怪胎，却也是血肉之躯，你这样的阵仗，十个无尘也死得透透的了。看来，无尘真是令大人忧心得可以。”言罢她望向棋盘，看了一会儿又笑道，“一步未错，大人好记性。却不知这三年来柳园中的点点滴滴，大人深夜想起，扪心自问时，又是如何自处的？”
柳石轩望着她，认真地道：“我不杀你，株连满门。我祖母年逾八十，我兄长上月新添幼子尚在襁褓之中，一个都活不了。”
襁褓中的孩子。水无尘闻言心头大震，忽然抑制不住地泪盈于睫，谁也不知道她曾经多么想为眼前的男人诞下一个孩子，日久年长，这个心愿于她已近乎心魔，无数次念头一起，便被自己硬生生按下，只因她深恐孩子生下来与自己一样是副异相，不敢冒险。如今，这竟成了今生最遗憾的事情。
她惨然一笑道：“尘缘从来如流水，就到这里吧！石轩，你这么了解我，难道就从未想过，无尘今日会不为搏命而是赴死而来？”柳石轩定定地望着她，默然不语。
水无尘低声道：“两皇纠葛我并不放在心里，何况我师父与太上皇都已经故世，我作为一个棋子的使命已经完全消失了。其实，像我这样的人，本就不该降临人世，红尘情爱更是奢谈，你也不过是平常人心思，我何必怨恨？细想想，也真难为你能与我这样的怪物，演了三年恩爱夫妻，让我过了三年最快活的日子！我什么也没有，临了儿，就用这条命送你一场大富贵吧。”
水无尘缓缓闭上双目，回想自己这一生，天生异相，幼年遭弃，备受苦楚，无人怜惜，一直是受人摆布的棋子，原以为挣脱牢笼找到个倾心相守的知己，到头来依旧是一厢情愿大梦一场，这世间终究没有一个人用真心待过自己，此时已心如死灰，只等着最终了结的那一刻。但是良久，柳石轩始终不动不语。
她淡淡道：“还不动手？”
突然，身畔敞开的窗户被一阵凛冽的掌风拍得尽皆关闭，她一惊，正待睁眼望去，已觉自己被柳石轩紧紧拥入怀中，他在她面颊上轻轻一吻，叹息道：“无尘，你怎能疑我。”电光石火间，一个念头在水无尘心中闪过，这恍惚间的念头顿时令她心胆俱裂，正要开口，只觉柳石轩将她向前一推，水无尘一脚踩空落入了地穴之中，猛抬头，只见柳石轩正将石穴上的石砖推回原位。
“石轩。”水无尘难以置信地轻声叫。
石砖还剩下一寸时，柳石轩望着她正色道：“你在我心里，便是这般。杏树林里有驾马车等你，车中有你师父临终时留下的药方，你按着去配，便可避开御骨丸所设的大限。无尘，宫廷恩怨、天下纷争，与你一个弱女子何干？我要你好好活着。”
水无尘恍然，一时间五内俱焚，她用手指扣住地道壁急道：“一起走。”
柳石轩淡淡地笑：“我事先找到了一具与你身材仿佛的女尸，已经毁去容貌装扮好放在床下，但李后心机深重，即便如此，若想保你与我家人无忧，我还得留下自己的尸首去疑。”
水无尘大悲，正待纵身跃上，穴口转眼间完全封闭，她随后听见柳石轩一声大喝：“放箭！”片刻之后头顶接连不断的爆响，声如雷霆，震耳欲聋。
水无尘怔怔地站在无边的黑暗中，眼前晃动的满是柳园里繁茂的双桂树下，柳石轩望着自己笑意盈盈的脸庞。她看着看着，泪落如雨，原来这世间的一切，无论真真假假，恩恩怨怨，最终也不过是一指流沙。
数日后，多年闭门礼佛的太皇太后寝宫的条案上，诡异地出现一封来历不明的血书，内中将李后多年来的种种恶行一一罗列，又将光宗对太上皇疏远冷落，放任其病情加重不闻不问一节写得清楚。太皇太后看后勃然大怒，当即下旨彻查。太皇太后德才并重，一直深受臣民爱戴，在满朝文武心中威仪极高，朝堂上下无不敬仰。懿旨一下，朝中数位手握兵权的重臣顿时站出领旨。
绍熙五年冬，群臣带兵逼宫，光宗被迫将帝位禅让于太子，退居重华殿。李后纠集御林军与众臣周旋，最终不敌，后被囚禁于冷宫。
<h3>尾声</h3>
当日柳园，渠满弘狂笑自绝，柳石轩抢上去将他上半身托起，以手搭其脉，已知无用。他急道：“你方才对无尘说的可是实情？御骨丸到底有没有解药？”渠满弘气息微弱却难掩脸上的得意之色道：“小子，我不会看错，无尘此行无论成败……”他费力地挑了挑眉毛望着柳石轩促狭地笑，“你，都输了。”
窗外双桂树的花朵簌簌落下，柳石轩微微而笑：“有何不可，我本就想让她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