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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塌糊涂
作者：石康
内容简介
小说刻画了我和一位年轻的舞蹈演员嗡嗡之间从相识到相爱，从相爱到不断地相互伤害，从最初由相互伤害带来的莫名的快悦，一直到最后由于这伤害而在心中留下的难以抹去的悲哀。作者在小说中展示了自己内心中对真实生活的渴望，以及由于这种渴望在情感生活的深入之中渐次在自我内心里生出的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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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我还为漂亮的女读者写，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当然，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长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应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的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对我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作时，我相信叙述。
我别无它法，只能相信，而且这的确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在从事写作，如果不相信叙述，那么，我便无法下笔，但有一点我是确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不相信叙述，那个时候，我便不写，与朋友打麻将，坐酒吧，驾车兜风，或者，吃饭。
如今是我相信的时候，甚至是迷信的时候，我坐在电脑边，敲击键盘，开始写作，一个字又一个字，我写下它们，并且确信，这些连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种意思，也就是说，代表某种意义，通过这些遮盖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够重现或者谈论某个人，某种情感，某些回忆，某些包含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我将可能建立起一种形式，透过这种形式，让我可以对＂存在＂这件事说三道四，但也仅此而已，我无法回答任何具体的提问，比如，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相信也没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边，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个说出时间二字的人也许在告诉另一个人＂太阳在移动，虽然很慢＂，但在我看来，他谈的不是什么时间，而是运动，但是，关于运动呢？很多问题便到此为止。
算了，还是谈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说，我最讨厌的方式，我是说，漫谈的方式，我可以谈我认为更可靠的东西，我见过的人，我们之间的谈话之类，我不能保证我谈得准确，也不能保证我的谈话成功，但我会尽力，我不知人生应当如何，却知道人生很难谈论，过一天算一天，肌肉变成脂肪，皮肤渐渐失去光泽，坏习惯不仅无法改掉，而且与日俱增，坏念头无法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变小，自以为是，虚荣心增加，如果说到成长、进步、解放之类的东西，不知这些算不算？
我承认，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尽力在里面讲出一些信息，但是，作为序言，它七拼八凑，一塌糊涂，还是到此为止吧。
1
我知道，别的不行，但说到＂我错了＂的故事，谁都可以讲上一箩筐，讲法虽不同，内容却千篇一律，无论是害人的忏悔型，还是害己的后悔型，在我看来，前者厚颜无耻，后者假模假式，两样都叫我讨厌，但在我的生活里，确实出过很多差错，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来讲这些差错，我确实不知道。
2
青春岁月一去不返对于我是有些标志的，即使把性欲减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贪吃视而不见仍然不行，忘掉过去的阅读趣味也还是办不到，总之，青春岁月的确有些标志，虽然我说不清这些标志是什么、在哪里，我只隐隐感到，人生的一个阶段在某一时刻忽然间就不见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进入中年，还可以尽情享受苦闷和空虚，可以与疾病做斗争，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达克普隆，见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为妙，写剧本要多要钱，读不费力的书一定是在消磨时光，等等。
我相信，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对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龙虾，发现大口地吃虾肉也不过如此，第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起一天读完可笑的黑格尔之后，自己是如何变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间便发现除了意识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觉，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与我看到的一样吗？也许一样，也许不一样，大地、山脉、星星，都是想象的产物，走到街上，看见人群，我认为他们像鬼魂一样令我着迷，他们的幻影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诸如此类的感受往后还会再有吗？还有什么东西会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还会加快吗？我的脸会因为羞愧而变红吗？看到可怜的人被折磨惨死，眼泪还会夺眶而出吗？我还会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吗？射xx精的一瞬，还会有那种妙处无穷的体会吗？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复的生活变得麻木，出于习惯，也许还会有些条件反射似的动作，也许会脸红，会心跳，会掉下不值钱的眼泪，但我知道，那是条件反射，虽然我有意识地不肯承认，那也没用，我的铁石心肠和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掩饰的。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想，我也许用不着再欺骗自己了。
3
于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个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种方式，在人世间与我取得联系，告诉我所有有关我自己的事。
当然，这些事情令我倒胃，厌恶得无以复加。
我意思是说，作为上帝的使者，嗡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专门指出我是一个多么无药可救的混蛋的。
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双翅膀挂在身后，会飞，还会跳舞，还会感到委屈，还会撒娇，她过17岁生日后不久与我相识，那时候，她长得极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却没有蒙娜丽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会在嘴角露出那么一种狗屁不通的所谓＂神秘的微笑＂来，在我看来，嗡嗡有肉有血，时常害羞，细腰长腿，发际还飘动着一根根柔软的毫毛，一望便知，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现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么几天，北京夏天气温连创历史新高，公共汽车内温度达65摄氏度，叫人怀疑下车后的乘客能否有运气回家，然而司机没有出错更应视为奇迹，一种叫空调扇的东西满街流行，据说它可以把温度降低摄氏3、4度，供那些没钱买空调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个北京最忙的电话设在供电局，报告断电的消息此起彼伏，抢修队完全无法满足人民的要求，按照电视上的宣传，美国热死67人，中国的行情当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调运行正常，但从出门后走入汽车到把汽车冷气开足这三分钟却让我数次热伤风。那十几天过后，北京的树依然很绿，街上仍然布满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见底，而煤气照有，按下开关，电灯应声而亮，水管中仍有自来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少许炊烟照常冒出，也就是说，北京终不愧是历史名城，再次稳健地经受住了老天爷的考验，我是说，这里万古不变，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须多言。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开始运笔如飞，巧舌如簧，勾画有关我，有关嗡嗡的故事，当然，我只是陷入对文字的迷信，试图通过文字叙述而已。
6
说实话，嗡嗡，唉，刚见到她时，我没想到以后她会如此可爱，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在不该犯错的地方犯了错。直到现在，我也认为，我的错误无法原谅，因为那是以后错误的起因，当然，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是我的特长，但这次却叫我异常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500年，变成知识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8
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性交，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再次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一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再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处在地下室，小春在那里认识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到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团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9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17、8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时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10
（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业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还少，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拎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于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原来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12
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
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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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ＯＫ，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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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在拙劣，到现在竟像某种密码一样无法读懂，不然，那些符号便会成为铁证，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足以证明我从小便是一个无药可救的小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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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言归正传。
菲菲喝着茶，津津乐道地给我与小春讲她们班的情况，起先讲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谁谁谁是哪儿人啦，有什么特点啦，对于这些信息，我与小春极不耐烦地听过去，接着，菲菲讲起了每个女孩的恋爱史，她只顾说得痛快，不料听的人却十分生气，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菲菲讲出的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在我与小春听来，完全是一个个＂色狼历险记＂，我们气的是，为什么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们？当然，另一个情况也应交待清楚，那就是，为什么一个班十几个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没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问题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没想过，我是说，一般来讲，男孩挑女孩大概总是从最好看的挑起。
这些情况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为什么气急败坏了吧？
17
对于我与小春来讲，菲菲的话里包含很多信息，这些信息从菲菲嘴里出来是一个＂意思＂，到了我和小春头脑中，却变成另一个＂意思＂，这足以证明，语言是一个非常不可靠的东西，这个结论可以用来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过语言做点什么，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说：我们女孩都家住外地，刚到舞院的时候，才12、3岁，什么人都不认识，每天练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还哭，我们也没什么钱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们都没去过，过了一年，我们认识了一些外面的人，他们请我们吃饭，带我们去玩，慢慢地，我们对北京就熟悉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就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妈的，她们刚到一年，就有一帮禽兽动手去嗅她们了！也不想想，她们才13、4岁，还请她们吃饭，带她们玩！真不要脸！
小春问：你们是怎么认识外边人的？
菲菲说：开始认识一个人，那个人有很多朋友，然后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的头脑中，变成这个＂意思＂，即，那帮孙子的方式也像我们俩一样――小春通过开小卖部的大兵认识了菲菲和嗡嗡，然后又把两人介绍给我。当然，就是这个＂意思＂，也包含着许多令我与小春迷惑不解的问题，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们俩一样，在得到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伤和气？
小春问：后来呢？
菲菲说：我们班从舞院附中毕业后，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团里，只有几个女生考上大专。后来我们一总结，才发现考上大专的女生都有一个特点？
小春问：什么特点？
菲菲说：凡是考上大专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问：你们俩为什么不考啊？
菲菲说：我们哪儿交得起那么多学费啊！再说，学了也没用。
这句话在我和小春那里变成这样一个＂意思＂：原来这些学舞蹈的姑娘这么小就什么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点的，还得替她们出学费！
18
就这样，小春与菲菲聊着天，一个天真无邪，一个居心叵测，我和嗡嗡坐一旁听着，菲菲讲了很多事情，虽然杂七杂八，有用的东西不多，但我想，对小春来讲足够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没问题。
19
没过几天，小春再次约菲菲出来玩，这回菲菲和一个叫黄黄的姑娘来了，黄黄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诸如白皙苗条之类的优点以外，还具有一些东北姑娘的优点，我是说，性感丰满，小春特意告诉我，她有一个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说，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而我却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说，我对他找来的姑娘总是挑挑拣拣，所想的姑娘全都远在天边，而黄黄却近在眼前，只须征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对她为所欲为。
对一个新认识的姑娘为所欲为当然叫我很高兴，但是还得征求人家的同意，这可就难了，因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还好说，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对自取其辱不感兴趣，因此，结识黄黄就成了这样一件事，为了高兴，我要冒着自取其辱的危险――很多人都说这是理所当然的，是一笔好买卖，但我不这么看，这其中涉及一个因素，用数学上的一个词表达，叫做概率，说到这里，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简直没可能！我可以把从小到大认识的姑娘列出来，做为分母，能让我为所欲为的那一个作为分子，我告诉你这个分数值是多少――用极限的观点看，趋近于零。
然而，我还是跟着小春一起出发了，我们先请两个姑娘吃饭，然后与她们一起去位于亚运村的东方一号迪厅蹦迪，之所以去东方一号，因为当时我妹妹在一家报纸做事，手里有北京所有迪厅的免费门票，于是，小春就问我要走，然后逛遍了所有的迪厅，最后，他说，最好的是东方一号。
说起东方一号，我个人也认为那是一个很好的迪厅，空间大，音乐时髦，表演时间长，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点问题，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户都有一个门牌号码，而一号专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厕所，因此，我每次听到东方一号时，头脑中的反应便是＂东方大厕所＂，由于有着这种不幸的记忆，我一进到迪厅里面，果真仿佛闻见一股厕所专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种廉价香水味，而指那种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带着这种感觉，我很难在舞池里使劲运动，大口呼吸。
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个吧台上，点燃一支烟，边吸烟边喝可口可乐。
从我的视线看去，小春、菲菲和黄黄三个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为舞蹈演员，她们可一点不像，两人不知为什么，几乎没什么动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随着音乐略略摆动上身，而且眼睛东瞧西看，不知在寻找什么，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ＤＪ台边上有个细高挑儿，穿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毛衣，跳得很起劲，我可以看到她的脸，那张脸在灯光下显得奇怪的漂亮，在众多跳舞的人中显得很突出，突然，我认出了她，但一时之间却怎么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会儿，忽然，我把头转向四周，竟然发现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个甚至馋得张开了嘴――真是一脸傻相！我想到自己竟与这种人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简直就没有任何可看的东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个姑娘，还好，她刚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两个人亲昵地离去，我迅速向周围扫视，发现看客们不约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这时，小春他们回来了，他们喝了点饮料，音乐正在放到＂宠物店男孩＂所唱的《ＧＯＷＥＳＴ》，台上，一组穿着海军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劲舞。
＂一起跳吧？＂小春对我说。
我说：＂你们先玩你们的。＂于是，他们又去跳了。
接着，我便忽然在人丛中看到了刚才那个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时，我也终于记起了她的名字，刘琴。
20
刘琴与我有些渊源，我不得不介绍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特别讨厌混乱的小说，那种小说犹如抒情诗，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令人头晕目眩，我认为混乱说轻了是轻率与不负责任的产物，说重了就是作者的脑子进水了，不够清醒，那样的作者能有运气找到同样不够清醒的读者，完全是这个世界上的一个不解之谜，很长时间以来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长着一张小狐狸脸儿的刘琴曾与我有过一次鱼水之欢，那是半年前她发现自己的男友另有所爱的时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着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谈过的那种迷信――她认为如果她自己不与别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会跟别的姑娘上床，当然，她男友的行为使她终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却意外地因为她转变观念而交了好运，那是在一个聚会上，我和一个朋友老牛与一帮不太认识的人坐在一个饭馆里，先听老牛小声地介绍了一下她的事迹，然后大声地介绍我们相识，她当时拿着一个大号扎啤酒杯大叫：＂我怎么喝不醉呀？这是什么酒呀――都五扎了！＂我对身边的老牛说：＂你看，喝晕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气的！＂没想到这句话竟传到刘琴耳中。
她转过头来，盯着我说：＂你是谁？＂我说：＂不是刚刚介绍完嘛――＂她说：＂介绍了那么多人，我哪儿记得住？＂我说：＂记不住就算了。＂她说：＂你刚才说什么？＂我用同情而礼貌的口气说：＂我说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话了。＂她却用无情而无礼的口气反问我：＂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由于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脸冲向我们，大家知道，刘琴脾气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无事生非，大闹一场，有这种好戏可看，他们当然绝不放过。
我见势不妙，想走，被坐我旁边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别别别啊，人家姑娘问你话呢，别走别走。＂他伸过头去，对刘琴说：＂你刚才说什么来着？＂刘琴对老牛说：＂他议论我是什么意思？我跟他有什么关系？＂老牛转过头看着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儿的样子。
事已至此，我也只得强充硬汉了，我放大声音，为的是让在座的其他人听得见，说道：＂有关系啊――＂＂什么关系？＂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地，脸上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神情。
我说：＂我可以帮她啊。＂＂你帮谁啊？＂刘琴说道。
＂帮你啊――＂＂帮什么？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能帮我什么？＂＂一起报复你男朋友呗。＂＂报复什么？＂忽然，大家哄堂大笑起来，大笑声中，刘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声掉到桌上，人却出溜到桌下，等人把她拉出来才发现，她已吐得满地都是。
聚会照常进行，刘琴被横放在3把椅子上呼呼大睡，那天不知为什么，大家闹得很晚，夜里3点钟才散去，临散前，大家开始相互询问是谁把刘琴叫来的，不幸的是，没人承认，及至问到最有可能的老颓，他咕哝了一声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觑，吐一吐舌头，看来，送人的任务最终落到我们头上。
我们一人一个，连哄带说，把老颓和刘琴分别弄到两辆出租车上，我钻进老颓的出租车，老牛一把抓住我：＂别啊，我送老颓吧，我们顺路，那刘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我不认识她家，也不认识她。＂＂那不管。＂说罢，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车，自己强行坐了进去，然后一溜烟跑了。
我来到刘琴坐的出租车边，打开门，推刘琴：＂哎，你醒醒――＂刘琴推了我一把，往后座一倒，睡着了。
出租司机问我：＂去哪儿？＂我说：＂我不知道。＂出租司机冲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我说：＂我也不认识她。＂＂那你们怎么在一块儿啊？＂没办法，我走到后座门口，深吸一口气，探身进去，把刘琴的小背包拿下来，打开，翻找她钱包，里面除了300块钱外，什么也没有，背包里有一个小化妆包，一串钥匙，一小盒纸巾，一个没电的手机，没有任何东西说明她住在哪里。我只能再次叫她。
刘琴睁开眼睛，但不说话，然后又闭上。这时，出租车司机已经十分不耐烦，骂骂咧咧地叫我们下去，我只好把刘琴拖到车外，放到路边，把她的后背靠在一根电线杆上，我坐在她身边，点燃一支烟。
半天，凉风一吹，刘琴醒来，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说：＂我想上厕所。＂我点点头，恳切地说：＂去吧。＂＂可是，厕所呢？＂＂我不知道。＂＂这是哪儿？＂＂东直门。＂＂我刚才是不是睡着了？＂＂你喝醉了。＂＂是吗？＂＂是。＂她打了个哈欠：＂几点了？＂＂不知道。＂她站起来，开始向两边张望，辨认方向，然后说：＂厕所在那边――我先去一趟。＂她说着便向马路对面走去，一辆出租车＂吱＂地一声紧急刹住，传来司机的叫喊：＂不要命啦！＂
刘琴犹豫了一下，像是没听见，她绕过出租车，接着往前走，看到这里，我也只好跟上，本来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刘琴身边，她说：＂我没事儿，你回家吧。＂我灵机一动：＂要不要喝点热茶，醒醒酒――上完厕所以后。＂她点点头：＂好吧，你在这儿等我。＂＂我也去――去男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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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小饭馆喝茶的时候，刘琴不看我，歪着头，像是在想着什么。
我要了一碗汤面，刘琴说她也想吃，于是又要了一碗。饭馆墙边儿有个洗脸池，刘琴去洗了脸，回来用餐巾纸擦净。
＂你脸上有个小白点儿。＂＂是吗？在哪儿？＂＂左边。＂她用手摸左边的脸，手指恰恰从纸屑边上划过，没擦掉。
＂还在吗？＂＂还在。＂她又擦，终于擦掉了，边擦边自言自语：＂我刚才一定很丢人。＂汤面上来了，我们分头吃，彼此默默无言。
吃完面，刘琴出了一层细细的汗，脸色也好看起来，眼珠比起刚才来，转动得更加灵活，精神也好多了。
＂你叫什么？＂＂周文。＂＂周文――听说过――你认识老牛吗？＂＂就是他介绍我们认识――不过你都忘了。＂＂我喝醉了。＂我点上一支烟。
＂老牛呢？＂＂他也喝醉了，他叫我送你回家，可我不认识你家。＂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问我：＂今天是星期几？＂＂星期四。＂＂真快，一个星期了。＂＂什么？＂＂没什么。＂我叫服务员结了账，然后对她说：＂你能自己回家吗？＂她像醒过来似的说：＂能――谢谢你啊――＂
我们一同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出饭馆，来到街边，我不知跟她说什么，她好像也一样，几次欲言又止的样子，最后她说：＂以后再见。＂我点点头。
一辆出租车驶来，我拦住，拉开车门，让她先上，不料她执意不肯。
我站在车门边儿，向她问道：＂你住哪儿？要是顺路我带你一段儿。＂＂我――你先走吧――我还想再呆儿，头疼。＂＂我不着急，没事儿。＂＂我也没事儿。＂＂你先走吧。＂＂还是你先走。＂＂那么――＂我拉开车门，刚要钻进出租车，忽然她问我：＂你一个人住？＂＂是。＂我看着她，等待着她的下文。
她左看右看了一刻，对我说：＂我去你那儿睡一觉方便吗？＂我看看她：＂没问题。＂＂那谢谢你。＂她钻进汽车，我也坐了进去，汽车开动了。
＂我昨天就喝醉了，醒来已经是中午，我还以为是晚上。＂少顷，见我不说话，她又说：＂前天也是，大前天也是――＂风吹得我有点难受，我把挡风玻璃摇上。
＂再往前一天也是，再往前一天也是――我醉了一个星期了。＂出租车往前开了不到5分钟，她又睡着了，睡着睡着，一歪，靠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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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我家，我放了热水，问她洗不洗澡，她说不洗，我就自己进去洗了一个澡，出来时惊奇地发现她在看电视。
我用一块干毛巾擦着头发，她说：＂我也想洗澡，你有多余的衫衣吗？＂我到衣柜里找了一件印着约翰。列侬头像的Ｔ恤，走到她身边递给她，她接过去走进洗手间，水声响起以后，她却把门打开一条缝，探出头来，头发湿漉漉的：＂帮我拿一下我的包行吗？我要里面的一瓶药，＂她一指自己的脖子，＂我脖子过敏。＂我拿了她的包递给她，她伸出一条光光的胳膊接住，拿了进去，我走到床边，躺下，拿起遥控板换着频道看电视，一会儿门开了，她出来，穿着我的Ｔ恤衫，光着两条腿，手里拎着自己的内裤：＂我把内裤洗了，有衣架吗？＂＂在阳台。＂
她去了阳台，回来后坐到床沿上。
＂我里面什么也没有穿。＂她对我一笑。
我点点头，差点说出＂那太好了＂之类，但我说出口的却是：＂要么，你睡沙发吧，我的沙发太小，我睡不下――我给你找条毯子。＂我起身要去给她找毯子，她拉住我。
她看看我：＂除了我男朋友，我从没跟别人睡过觉。＂说罢，把Ｔ恤脱掉，冲着我：＂你该不会把我推一边去吧？＂＂一会儿你乱喊的时候，该不会喊你男朋友的名字吧？＂我开着玩笑，强自镇定地说。
＂我从来不喊，一次也没喊过。＂她钻进被子，用后背对着我。
我看到她的肩部不知为什么抖了起来，像是感到冷似的。
23
我与她开始乱搞的时候，天已有点亮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自始至终闭着眼睛，除了喘息，没有一点别的声音，事后，她掀开被子，往我的下面看了一眼，又把被子盖上，说：＂原来所有的男人全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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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醒来时是中午11点，刘琴还在我身边睡着，她用后背冲着我，我起来喝了口水，然后继续睡，再次醒来时，刘琴已经不见了，阳台上她的内裤也不见了，我的Ｔ恤衫被团成一团儿，扔到沙发上，我看一看表，正是下午3点，这时电话响了，我接起，是老牛的声音：＂哥们儿昨天夜里喝多了，一直睡到现在，刚刚梦见你把刘琴操了。＂＂真奇怪，＂我说，＂我是把她操了。＂＂操得怎么样？＂＂有点尴尬。＂＂跟你说件事儿吧――前天夜里哥们去ＪＪ，蹦迪的时候有一姑娘老跟我照眼儿，我把她嗅回家，操完之后，我还想呢，这才叫艳遇呢！不料她穿上衣服，张口就管我要一1500――我与她讨价还价，最后给了她800，我光着屁股，从地板上捡起裤子，从裤兜里拿出钱包，从里面数钱给她的时候，不由得想到――这才叫尴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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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琴，现在就说到这里，我们该回到迪厅了。
忽然间，我发现在人丛中走来走去的刘琴，和一个男的一起，径直向我走来，从我身边擦肩而过，坐在我后面的一张桌子边，虽然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但我却感到浑身不自在，我迅速喝完手上的饮料，又下意识地四下张望，我看到小春他们在跳舞，我站起来，走到吧台边上，坐到一个高凳上，要了一杯红酒，一口气喝下去，这才感觉好点儿，我想，我的样子看起来一定很好笑，因为自始至终，我都慌慌张张，不知为什么。
26
有时候，出于某种不好的预感，我就会忽然慌手慌脚，在迪厅里碰见刘琴，就使我变成那个样子，其实就是相互认出，我估计，我们至多也不过打声招呼，最多再加上几句漫无边际的对话，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预感到，我们只要相互认出，我就会出现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为了躲避那种感觉，我却落入另一陷阱，即，随着我的行动，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也随之提前到来，倒不如干脆过去打声招呼――奇怪的是，对于我，如果遇到无话可说的旧日情人，这种情况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简直防不胜防，这便是艳遇的恶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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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艳遇，在我与老牛的经验看来，无非就是一次尴尬的经历，你本来只想从一个姑娘身上找点乐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烦，可实际上，却往往很难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快乐往往是一种对未来的愿望，而你对未来的愿望是什么呢？无非是想尽快逃离罢了，因此，在整个艳遇的过程中，你一直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你对未来没有期许，因此无法从中获得快乐，你会感到十分别扭，进而尴尬，直至认识到，这比花钱买笑更为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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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春在吧台边找到我，说他们跳累了，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不知道，两个姑娘也没主意，最后，小春说：＂去你那儿看录像吧！＂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我们家，小春要看那盘老掉牙的《美国往事》，我便给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听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过，每句台词都听过无数遍，因此，大概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由于这点本事，我便被强拉硬扯，担任翻译――这样干的结果是，小春不断地对我问这问那，看得津津有味，两个姑娘却一言不发，昏昏欲睡，兴味索然。
顺便提一句，小春有个特点，就是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看着看着，便可达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总是把我塞进他的汽车，逼着我东跑西颠，借来艺术电影供其欣赏，直至搞得我对这类电影彻底失去兴趣方才罢休。
不久，黄黄站起来，说她看累了，进入外屋，顺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来，菲菲一定事先嘱咐过她什么，于是，我到外屋与黄黄聊天，小春从艺术中蓦然惊醒，他出来上了趟厕所，回去时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因此，在我那套两居室中，就出现了十分理想的情况，我与小春各自与一个姑娘单独相处，他的条件更为有利，因为看录像，早把灯关了，而我虽然与黄黄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与黄黄聊了两句方才发现，她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并且十分严肃，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种姑娘，因为我讨姑娘喜欢就那么几招，开玩笑啦，贫嘴啦，最早还玩过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后就不灵了――于是，面对黄黄这类姑娘，我便会像黔驴一样感到技穷，因为她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么好玩的事儿啦，荤笑话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场，我想她听得惯的话是诸如：＂咱俩交个朋友吧――你嫁给我吧――我一定永远好好待你＂之类，而我又实在拉不下脸来说这些厚颜无耻的谎话，因此，我和黄黄说过几句便干耗上了，但我们俩都没感到有什么别扭，相反，我们倒一齐竖起耳朵，仔细谛听里面的动静，那意思分明是说，我们俩真够高尚的，给小春和菲菲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是，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什么呢？门关得严严的，一切都无从得知，我们两个牺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对方身上，竟没有察觉出这样一言不发地干坐着有多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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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无聊！当我一个人在星际漫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无聊的情况，解脱的办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颗蓝宝石戴在手指上，无聊的时候，我就猜测宇宙间的黑暗是什么？我会被何种东西化为乌有？另一个我是谁？他是否存在？我的灵魂何时学会舞蹈，并轻轻伸出一只脚？――我放上一张唱片，音乐为我描绘出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音乐，热情的，冷漠的，紧张的，随意的，音乐与心有关，心是什么？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颗果核？一团呼啸而过的粒子？心，我有吗？一颗心，在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个姑娘的身边，在灯下，我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听我的音乐，她听她的，一段音乐，便把我与她分成两个事物，她的音乐，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凉，她面无表情，我们在等待着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物，彼此默默无言，黄黄的脸冲向一边，我冲向另一边，我们坐着，听着我刚刚播放的唱片――海顿的大提琴协奏曲，听完第1首，再听第2首，没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流传下来，这是200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ＨＡＲＢＥＴＨ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乱，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交待清楚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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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了，小春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4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4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春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春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边上，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流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得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肉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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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两句关于名著的话题，不然认真的读者就会以为我在这里扬扬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交待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没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的写作起点，我想，这么明说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们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罗哩罗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也因此，所谓＂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们含糊混乱的昏话确实叫我讨厌，其程度绝不亚于对黑格尔的讨厌程度，那个骗子横行了一个时代，以至于很多笨蛋从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诸如＂无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类的玄学感悟，还称他为哲学家，真是令人扫兴！在我眼里，黑格尔是个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喜欢不懂装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学家这一称呼毫无关系，他的言论为何能够时髦真是德国人应该好好想想的问题，我是说，号称会思想的德国人，在黑格尔问题上把他们的轻信狂妄暴露无遗，凭着这一点，要是我想挣他们钱的话，那么写上两本天书叫他们对我顶礼膜拜看来不成问题――在我看来，与他同时代并开过对台课的叔本华算个哲学家还差不多，叔本华的写作也面对存在，他在涉及难以表达的事物时，机智地使用比喻，说明哲学家的头脑比文学家要清楚得多，因为至少比喻能让人看懂。
另外，我说读者无知并非出于恶意或贬意，而是我认为比较贴切的描述，我不认为无知是错误，我自己就很无知，我无知我也要把我的无知诚实地公布出来，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认为，比起诚实的无知来，不懂装懂更不自然，尽管不懂装懂是个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永久时尚，一直受到人类莫名其妙的由衷爱戴。
据说发现并承认无知始于苏格拉底，因此，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分子，这是对知识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承认无知也离知识分子相距甚远，在我眼里，世上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可惜，在人世间找到他并向他打听一些情况的门路至今还没被发现，人们只是发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种迹象，比如还未被发现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类，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这件事上，至今人类尚无丝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顿之类的人就会早早自杀，这样就会省去很多东猜西猜的麻烦，明话直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个人既想做个知识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独自悄悄摸索，我认为我找到一些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我遇到的问题说来十分不幸，与那些在神农架找到几个野人脚印儿的人遇到问题如出一辙，脚印是有了，但那脚印是真是假却无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更是无从谈起，在我不耐烦的时候，也图过侥幸，琢磨过通过自杀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对此我曾反复权衡，最后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认为有关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辈的说法太像是个谣言，太不可信，因为从古至今，尽管上帝的假使者满天飞，却没有一个人设法真的带信回来确认这件事。
这些都是不得不说而又不吐不快的离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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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接着我的叙述。
于是，在96年，在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可能成为名著的书，我开始写，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湿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电话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告诉别人，我没事儿，一点事儿也没有，我不再打电话，而是点起一支烟，烟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烟，我再次抽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会使用五笔字型打字法打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个人告诉我打些什么，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像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叨唠，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我希望他说，现在这本名著写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后消失不见。问题是，今天这个人不在，我会五笔字型也没有用，我坐在那里，开始时手脚乱动，后来一切趋于静止，我面对电脑，陷入寂寞。
我说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来就是为了躲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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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仍然要面对写作，面对我给自己找的工作，我来到东高地，把自己关进斗室之中，我非要写出一些什么，尽管我图轻松，我怕困难，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点微末行当干好，我的虚荣心、好胜心及侥幸心驱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奖我就干劲倍增。
关于写作，其实话题很多，它的原因，它的过程，它的结果，它的性质，它的内容，它的内含，它的外延，它的对象，它的范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它的意义，作为一种迷信，它的影响等等，还有诸多＂为什么＂之类，我相信，数也数不完，我要是从头写起，那么，一本笑话集锦便会从容诞生。
在这里，我只想说，人类具有记录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据说人的前身，那些长毛未褪的古猿，就时常在游手好闲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写写画画，这就是写作的前身，因此，写作，作为一个事物，就这么存在下来了，如果一个弹球上的细菌也会写上两笔，并建立一个图书馆，我想，人类大概会说这是一个笑柄，奇怪的是，轮到人自己，态度便有了改变，他们自豪地把那些毫无意义的胡写乱画说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艺术，并以自己现在仍会信笔涂鸦为荣，对于这种态度，我也有不解之处，他们为什么不拿起一块古猿的粪便而沾沾自喜呢？他们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在现代仍能像古猿一样自如排便感到骄傲。当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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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性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凭会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知识分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慰，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只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而已。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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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写作，写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认为这是我的个人爱好，在我的人生经验中，一般来讲，我认为，人应当为他们的爱好付出代价，而不是得到好处，如果一个人为他的爱好得到好处，那么我只能说这个人十分幸运，搞艺术的老祖宗是那些过着饥寒交迫生活的吟游诗人，他们往往十分质朴，给人说上一段书，讨几口残羹剩饭便能满足，而现代吟游诗人就油滑多了，他们的油滑之处在于，他们先来一段讲演，说什么人的生活应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并自行规定，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这段讲演的可恶之处在于，首先，他们把他们的爱好推及别人，其次，他们竟能把他们的爱好置于别人之上，事实上，这种骗术即使算不上无耻也十分无聊，因为这种对生活的二分法本来就十分不客观，是对擅长动脑筋的人的一种优待，因为话语权掌握在擅长动脑筋的人手里，他们就对此大加利用，这是人性中邪恶的一面，在这种言论之下，总体上看，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被无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么有价值吗？我看这是个问题。
精神生活优越论的基础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笔时间与资本的投入，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谓能有精神生活可过的人，非但不感激他们的运气，反而变本加利地想把他们的教育培训费当做一笔无形资产，大加利用，一副以一当十的架势――这里面最可气的就数所谓搞文化、搞艺术的，他们脑子最不好使，培训费最低，得利最大，却闹腾得最厉害，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得应付十分枯燥艰难的练习与训练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实际，而一个搞文化的，训练本身就十分轻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乐趣，又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只是空对空地胡说一气，但既使这样他们也牢骚满腹，想想看，一个商人，再怎么样也十分繁忙，因为要处理大量细枝末节，难得有搞文化搞艺术的人的那份轻松，但商人却没有那种不自重的抱怨，更没有那种与＂肮脏的钱＂相对应的＂肮脏的文化＂来突出自己，贬低别人，看看18世纪末的维也纳吧，十分吝啬的犹太商人用他们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来帮助文化，让老百姓在剧场里得到乐趣，这种情况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见一点影子――以我个人的经验，我看一本数学书的时间往往超过看10本思想书或20本文化书或30本小说的时间，而且费的劲更不可同日而语，但我很少见数学家指责别人不懂数学，而常见到文人嘲笑别人没文化，这一事实有时令我十分生气，因此，每当看到有人出来酸酸溜溜地指责什么物欲横流我就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在说，为什么物欲没往我身上多流流呀！
我深信，文学艺术的价值远不像现在标出的市价那样高，科学家在追求事物的确定性时所付出的劳动，要远远超过漫无边际的插科打诨、胡说八道所付出的劳动，即使是体力劳动者的简单重复劳动也要比什么笔耕不辍来得辛苦，我在写作时，一想到要在大太阳下耕种田地就心惊胆战，一想到写一本数学书、物理书就倍感力不从心，而要是写点什么别的，就觉得轻松得多，不是吹牛，就我这水平，我还真看不上诸如小说之类的东西，什么《飘》呀、《情人》呀，在我看来，易如反掌！我甚至觉得太低级，《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城堡》之类也只是稍有难度，莎士比亚的剧本对演员来讲如同基督徒的《圣经》，在我眼里却是英国的琼瑶电视剧，只不过它比琼瑶更成功而已，电影剧本完全是瞎胡闹，除了塔尔科夫斯基、伯格曼与费里尼那样的剧本值得一写以外，我还真找不着可写的东西，就这些破玩艺儿还被搞电影的吹得事儿事儿的，其实只不过有点文学性而已，胡编乱造、故弄玄虚、胡来一气方面，再也没有比那些被称为＂大师＂的人更叫我讨厌的了，据我所知，只有搞气功、魔术一类的家伙们才彼此互称＂大师＂，目的看来是想在民间挂靠＂师级干部＂这一级别，我很想写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谓知识书，题目都拟好了，诸如《加权资本与知识》、《单交还是乱交》、《谎言与历史》、《家政学与文化场》、《离散人类学》、《人口密度与文化》之类，给人类的文化迷雾之中再添新雾，但我很为这种行为感到不安，这种漫谈式的知识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这里面没有什么是确定的，由于它不确定，知识的意义便经不住解构，于是，真诚的人便无意中与无耻之徒串通一气，在人类通向真相的道路上无恶不作，胡作非为。可是，有什么能制止住这种没有价值的行为吗？在我看来，由于人具有热爱谎言的天性，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终于使追求真相变成一种为世俗生活所耻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为，我对此种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时，我随手翻翻《性史》之类的书，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盗名书写出来，同时还学福柯摆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兴地喊：＂看哪，他们叫我大师！我把他们都蒙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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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我不想蒙倒谁，我也不想搞自我欺骗，我也写作，我用别人的作品给自己解闷，如果可能的话，我希望我的作品也给别人解解闷，我不想极不正当地把自己的生活方式描绘得冠冕堂皇，我犯不着，我争取与愚蠢和哗众取宠划出界限，我还要点面子，不想掀开被子让别人看我如何手淫，绝大多数情况下，我做得出来就敢说出来，我不怕语言的残酷无情，我也不在乎是否在道德上获得成功，我没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我知道，自己在胡写乱画，不着边际，可我就这么点能力，我自认为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有着芸芸众生的一切情感方式与生活习性，我用不着害怕失去什么，我原本就什么也没有，我轻装上阵，无所畏惧，我的笔也不是我的武器，我的笔坏了我会寻找别的饭碗，我当然也像大家一样，在人世间挑挑拣拣，尽量找又轻松报酬又高的工作，抄上了我就尽情地享受，抄不上我也没办法，要是找不着好活儿我也许会撑上那么一阵子，撑不住了我也不会土崩瓦解，我会退而求其次，我相信我能对付着把日子过下去，这方面我像大家一样是个行家里手――在这个人口如此众多的星球上，我只是沧海一粟，伴随着潮起潮落混我的日子。97年的我就是这个样子，当然，97年，这个有意思的年份，也送给我一份大礼，那是嗡嗡，叫我现在想想便觉难受的嗡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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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故事距嗡嗡还有些遥远，现在嗡嗡还未与我熟识，她还未与我说过几句话，还未爬到我的身边，还未在我身边安静地睡下，嗡嗡一个人睡在她自己的床上，有几个布娃娃陪伴着她，她现在与两个刚刚毕业的舞蹈演员住在一间9平米的临时宿舍里，那是一间歌舞团提供的小平房，花100块钱就能收拾得可以住人，嗡嗡有自己的简易衣柜，折开来能随手提走，里面装着她心爱的不值钱的衣裙，最贵的是一条花300元买的名牌ＬＥＥＣＯＯＰＥＲ牛仔短裤，她穿着有点小，但由于太贵了，所以一有机会就会吸一口气穿在身上，她还有一床被子，是远在云南的妈妈做的，还有蚊帐，还有洗脸盆、毛巾等洗漱用品，还有一包廉价化妆品，嗡嗡用它来马马虎虎地描眉画眼，对付她很不喜欢的各种演出，嗡嗡还有一个小箱子，几本相册，里面的相片记录了她17岁的人生，这就是她的全部家当，从地下室搬到剧院后，这些东西就陪伴着她。她一个月挣300元左右，演出补助好的时候也不过一个月2000元，那是她用自己的苗条身体，在舞台上灵巧地做出各种动作换来的，总之，嗡嗡生活在她自己那一方小小天地里，她的眼睛不大不小，头发稀疏，黄白相间，眉毛用镊子拔成细细的一线，作为一个时常抬起手臂的舞蹈演员，连腋下的汗毛也被她忍着剧痛一根根拔去，她十分干净，黄皮肤，走路轻快，嘴里的牙齿像一块块傲然伸出的参差不齐的小小墓碑，脸上带着被狗咬伤后痊愈的细小疤痕，以及同学用铅笔扎破后又长好的黑印儿，她的腰肢纤细，手指柔软得能向手背弯过去，她在夏天喜爱穿长长的裙子或短短的短裤，能唱街上所有流行歌的前3句，总之，17岁的嗡嗡是个还未长出翅膀的天使，我想她一定是被一阵轻风吹到人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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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小春已经把嗡嗡分发给我，可我却还未认领，我随着他一起去剧团找菲菲，时常碰见嗡嗡，还碰见很多与嗡嗡一起分到团里的姑娘，不用说，我眼花缭乱而又十分矛盾，生怕一下挑错了事后后悔，与此同时，小春倒是目标明确，他开着他的旧夏利，带着吉它和啤酒，天天急急忙忙往剧团跑，一进去便扎进菲菲的宿舍，弹起吉它，唱着流行歌，对着菲菲直抒胸臆。
菲菲活泼好动，说话罗唆，耐心细致，与小春脾气十分和适，小春当时迷恋艺术，当然是通俗艺术，包括外国电影与中国摇滚，凡与艺术有关的事物无不令他动心，菲菲会跳舞，在他眼里简直就是高雅艺术，他最爱坐在练功房，看着菲菲排练，觉得档次提高了一大截，菲菲与其他姑娘们的舞姿搅得他心神不定，菲菲坐在下面休息时，小春便与她说话，趁机请她吃午饭或晚饭，如果菲菲同意，甚至早饭他也愿意请，一次两次三次，他把菲菲带到我那里，聊艺术，聊生活，看录像，一星期后，他把菲菲从我这里带走，带到另一个朋友的房子里，小春认为那里适合乱搞，便在那里提出了乱搞要求，菲菲认为，自己一个处女就这么失身恐怕有点不太合适，便拒绝了，小春便坚持不懈地提出请求，菲菲再一想，反正处女早晚要失身，也就委婉地答应了，据小春向我介绍，菲菲是这么答应的：＂要不然你先把我给灌醉了你再――＂这种答应法不幸刺伤了小春的自尊心，他认为自己只请求与菲菲乱搞，可没请求过菲菲喝醉后再乱搞，他认为菲菲提出的办法不合适，因为他在其中扮演一个处女诱奸犯的角色，虽然这角色是处女分派的，于是遭到小春拒绝，我了解小春，他是我的朋友，小春很要面子，他在做一件事之前总是考虑做完后怎么讲它，他可不想自己事后被说成是一个擅长诱奸处女的人，他认为那样太丢人――总之，这件事情拖来拖去，两人拉拉扯扯前后有那么一个钟头，我想小春最后还是与菲菲达成了一致，像一切处女一样，菲菲事后要求小春不要把这件事讲出去，也像一切小青年一样，小春没有遵守自己的诺言，至少他把这事告诉了我，而且是怀着内心的欣喜，急不可耐地在第一时间把自己胜利的消息告诉了我，从电话里的声音看来，我认为他发一笔意外之财也没这么高兴过。
于是，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菲菲与小春好了――你用不着问是怎么好了，反正，他们就是好了，就如同一个人喝醉，用一般人的话讲，叫做＂这个人喝好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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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菲菲好了之后，小春忽然对我产生了一种负疚感，我认为，只有好朋友之间才可能产生这种负疚感，小春的情感我能理解，就像碗里有一块好吃的肉，小春一筷子夹走，猛地吞进肚里，事后发现我正看着他，于是他便对我说道：＂怎么着，你还没吃啊？＂于是，在他的内心深处，负疚感油然而生，这至少证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种性格使他在这个泥沙俱下的世界里显得卓尔不群，十分了得，一般人可不是这样，如果我的另一朋友建成在这种情况下就绝不会这样，他会对自己的嗅蜜本领一通吹嘘之后，立刻断定没嗅上的人是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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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春的负疚感，我想我是得到了好处，特别是在他与菲菲不久以后住到了我那里，我得交待一句，小春是这种朋友，他帮你忙和麻烦你的时候都干脆利落，我不知他为什么放着自己另一个专门用来乱搞的房子不用，而带着菲菲住到了我这里，我当时正在搞写作，没想到问他这个问题，现在我猜测这件事可能与小春的虚荣心有关，他认为找一个搞艺术的姑娘就应该住到搞艺术的朋友那里去，于是，情况越发对我有利，因为他们住了不久，我发现，不仅小春对我的负疚感没有消除，而且菲菲也对我产生了负疚感，这让我得到了更多的好处，当然这件事还得从头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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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小春带着菲菲敲门进入我的房间，坐稳后问我，能不能在我这里借住一宿，我说没问题，我有一张多余的单人床，我们三个人动手把床装好，放在厅里，他们俩当晚就睡在那里，第二天晚上他们仍睡在那里，第三天还睡在那里，然后就天天睡在那里，我是说，我们三个人住在了一起，我还要再三说明，小春是个仗义之人，这次他的仗义表现在一些生活细节方面，比如：他们从未在夜半乱搞大喊大叫，令我想入非非，他们永远督促我认真写作，连他们看录像时都放低音量，把门关上，他们在两人不和时也未大吵大闹，只是相互盯着对方，没完没了地看来看去，他们在我的小屋里悄无声息地生活。
当然，我们三个人时常在一起玩儿，在我不写的时候，我们一起看录像，去饭馆吃饭，或是干脆在家做饭，我擅长做饭，菲菲擅长洗碗，小春擅长在外面吃饭时请客，总之，我们三人处得不错，彼此相安无事。
有一阵儿，小春与我迷上了打台球，我们天天到台球厅打台球，每晚以100元做为赌注，赌赢的钱用来上街买录像带，我得说，那一段儿，我与小春的台球技艺进展神速，通常一小时打十几局，往往对方还未打满三杆另一方就已取胜，不幸的是菲菲，她特别爱玩，而我们俩借口她水平太差总让她在一边看着，日久天长，连菲菲都说，应该给我找一个女朋友，好在我们打台球时陪着她玩。何况，菲菲认为，住在我那里最好是为我做点事情，力所能及的，也就是介绍女朋友给我，我对菲菲这一建议十分赞成，甚至与小春一起海阔天空地想到了以后，连试试男女混居的生活方式都妄想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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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菲菲开始张罗着为我介绍女朋友，当然，就在她的同学里选择。
我事先声明，我对找姑娘有个标准，那就是尽量去找那些有男朋友的，这么干对别人来讲十分缺德，但对我来讲却十分方便，我认为，在寻找异性伴侣方面，不应当过多地考虑别的男人，因为你既不想得到他，也不想与他有什么关系，相反，你倒巴不得离他远远的，因此，考虑他无非是想使事情复杂化，而且公共道德也不应是障碍，因为这其实只是个先来后到的问题，我就是后到了，夹个塞儿又怎么啦，有能耐你把我轰出去呀？另外，试想如果在这方面大家都怀抱利他主义相互谦让，说什么＂这姑娘还是你操吧，我无所谓＂，想必更不自然。而且，随着时代的变迁，女子有了更多的权利，使她们可以自己做主，以前这件事不仅要征得她的同意（这已十分困难），还须与她的伴侣商量（这更令人望而却步），弄不好还要来一场回到远古时代的决斗，只不过把古猿的徒手互殴改成两人各持凶器，我认为那样不仅增加了伤亡的可能性，还十分不便，更何况，这使得事情绕得弯子太大，你本想弄到一个姑娘，没想到却参与了一起暴力活动。作为一个和平主义者，我认为，像特洛伊战争那样原始愚昧的暴力活动越少越好，现代海伦出于虚荣心也许会盼着时光倒流，回到希腊，但现代男子可不会轻易上当，他们学精了，他们学会了尊重女性，以免自己受到更大的损失。
至于为什么我宁愿找有男朋友的姑娘而不愿找那种似乎更易到手的女光棍呢？那取决于我个人的分析，我想，最好我还是把理由列出来吧，这样看着清楚。
理由如下：
首先，单身姑娘之所以单身，我想定有原因，不管原因是什么，我想这种人还是少惹为妙，最起码，在你弄到她之后，少了一个物归原主的机会，你摇身一变，成了那个原主，因此只能自己扛着，我可不想扛，扛个姑娘很容易就会把她扛老，（我特别警惕那些第二天就会变老的姑娘，我宁可找那些已经自暴自弃的真老姑娘，她们倒显得通情达理）一句话，我没有对别人负责任的能力，因此就不敢贸然打那些漂亮磁器的主意，我可不想与谁谁一起艰苦奋斗，等到成功后再甩掉她，我只在人群中找我的单身异性同道，她们像我一样不安定，没主意，走一天看一天，对生产下一代暂时没有兴趣，敢冒性病与怀孕的险而不敢冒成家立业的险，对自己了解甚深，不敢轻易对自己及别人的人生之类的东西大包大揽，凡事喜欢往坏处想，对未到眼前的明天不相信，不肯生骗也不肯放弃寻欢作乐的机会，不太狡猾，最好受过一点女权主义的熏陶，经济上能照顾自己，没有出溜到又势利又赖皮的地步，她们可以干脆利落与我一夜露水，天亮＂白白＂时也干脆利落地离我而去，重要的是，她们必须有点姿色――老实告诉你，这样的单身姑娘至今我也未碰见一个，我要是把希望寄托在这种姑娘身上，而且妄想她们在我面前接二连三地出现，那不是神经病吗？
其次，拆散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十分容易，因为里面可利用的条件很多。想想看，男女在一起一般会经历一个从相识，到小磨擦，到大磨擦，到相互看透对方，直至撞出分手的火花的过程――当然，这当中任何时刻都可使双方步入婚姻，但只要是没迈进那个门槛，我就有机可乘。
先从最容易的说起。
在他们已撞出分手的火花之时，出于神秘的习惯势力，姑娘一方往往对散伙后的单身生活不太习惯，因此，她们更习惯于在没散前就替自己物色下一个猎物，如果我恰巧出现，那么就很有可能获此殊荣，因为那时的姑娘最不客观，对旧情人事事看不惯，往往带着早已受骗上当的心理去四处奔波，一旦有那么一个人，比如我，咬紧牙关，忍着厌恶心理，耐心地听听她们诉苦，那么很可能就被她们当成一个善解人意的人，众所周知，姑娘最喜欢善解人意的人啦――这时，我只需拥有两只耳朵就可得手，要是姑娘真的受了旧情人的伤害（多半是因为那人不忠于她，找了别的姑娘），我至少可帮她报上一箭之仇，最坏的情况下，蹭上一次也不成问题。
当他们出现大磨擦之际，你只需旁敲侧击，为姑娘打抱不平，很快大磨擦会上升到前面一种情况。
至于小磨擦嘛，我想，通过你的分析，把它弄到大磨擦的地步也非难事。
相识的阶段其实也很容易，那时的姑娘往往抱着一种奇怪的挑选心理来货比三家，如果她们要知道照单全收那算她聪明，但是，姑娘往往相信一个男友比两个好这一荒谬结论，因此，她天然地便会来回对比，甚至，作为她对其性魅力的迷信及虚荣心，她往往会公开地与两方交往，并把一方的情报向另一方汇报，这时，关键是你要坚决而迅速地把她带上床，那么她一般不会把这一情报再向对方汇报了。更有趣的是，很多姑娘往往不太自信，她会带着你会见她的同性朋友，然后听取朋友的意见，这不仅可以增加你追求别的姑娘的机会，还可利用女人间的奇怪的同性嫉妒心理达到你的目标。
即使在最难的情况下，就是一对看来相安无事的情人中间，你侧身而入也会给姑娘一方的生活平添光彩，而令她的男友苦闷不堪――即使不得手也会为他们以后吵翻添点借口，而且，重要的是，有男友的姑娘只把我与她原来那个男友作一对比，这总比对付那些单身姑娘要好，因为单身姑娘往往用你一个人与她想象中的很多男人做对比，这样一来，你自然很难取胜。
如果是那种追求道德的人呢，我想拆散一对也可为自己成为道德完人找到说法，因为你可说服自己并不想占有姑娘，只不过把她借来一用，过段时间便原物奉还，甚至还能想到，你这么做没准是甘当反面教材，让姑娘了解世道之险恶，从而对重圆后的破镜加倍珍惜，这也可使你平添几丝慰藉，甚至觉得自己很高尚呢！当然，这类人十分讨厌，甚至我的小说也不想给这类人看，这类人是十分伪善，无论做了什么事都能自圆其说，根本用不着我为他们想任何办法，在比无耻方面，我至今对这类人甘拜下风。
另外，我对神圣的已婚妇女没有兴趣，她们肩负着生产下一代的使命，我想，能够让她们多花点时间在小孩身上，那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下一代小孩像上一代人一样愚蠢，那么，人类走投无路的窘状就会荒谬绝伦地延续下去，我不是什么理想主义者，从未认为人类以后会步入光明，事实上，我对我受过的理想主义教育一直非常痛恨，要是从小有人告诉我，你生而为人，真是倒了大霉，那么我至少不会有那种理想破灭的滑稽体验，现在也不会把不知所云的理想与大言不惭的谎言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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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
一开始是一个叫夏蔚的姑娘，名字不错，长得也过得去，就是天生不喜欢说实话，对于生活中有撒谎习惯的人，我倒没什么特别的意见，只是觉得与这种人相处不太方便，因为撒谎的人往往不是在所有事情上都撒谎，因此，对于这种人说的话，你只能东猜西猜，十分繁琐，况且，现在这个姑娘正傍着一个开化肥厂的家伙，我们请她一起看电影，没想到她却没去，让我们三人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半天，等我们看完电影，她来了，却想拉菲菲去另一个地方玩，总之，不妙的经历一而再、再而三，最后我失去了兴趣，菲菲认为介绍一个不成，还害得我东跑西颠，非常过意不去，只好给我介绍第二个，第二个只见了一面，我们在一个饭馆请她吃烤鸭，吃饭间我几乎未说出什么话，因为那个姑娘十分厉害，说出的每句话后面都带着一个惊叹号，因此，此事作罢。菲菲开始意识到情况并不简单，因此松了劲儿，接下来，重新进入恶性循环――我是指，我自己也为这事儿转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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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你要是想办成一件事，全指望别人可不行，因为别人没有你的愿望，办起来当然有一搭无一搭，当然，我这是指普通人，他们身边没有别人作为自己意志的工具，因此事事要自己操心，我不幸就是这么一个人，随着菲菲与小春在我那里一住再住，看着一对青年男女成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慢慢地，不觉产生了羡慕心理，写作之情一扫而空，我不是天才，没有那种对写作有利的坚强意志与恒久耐心，很容易受到各种诱惑，特别是在我看来是好事儿的诱惑，我虽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或者心血来潮会想到搞文学，但我想文学本身是否同意让我尽情来搞还是个未知数，我本想来东高地后，环境会迫使我孤独，迫使我写出名著，但谁知情况起了变化，我也随机应变，改了主意，当即决定，我不应把时间浪费在虚头八脑的文学上，我可不想写出好书来让别人尽情地欣赏，从中得到无穷的乐趣，而我却过着悲惨的禁欲生活，我没有尼采那种爱好，我是个精明实际的中国人，我缺乏上帝那种献身精神，而且上帝也不过为了人类得救献出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却过得好好的――甚至上帝此举的效果，我是说人类得没得救这件事，我都认为现在作出结论为时尚早，我承认我有时会被神奇的自我牺牲精神所感染，可一旦我想到献身的具体对象与效果时，大半就会改变主意，我认为为救朋友两肋插刀还有点谱儿，因为朋友很可能拦住你，而且还说你够义气，但献身于像文学之类的把戏我却认为不太可靠――再看看小春他们那一副如鱼得水的样子，不由得十分眼馋，对文学的追求在我心中悄然熄灭，认为就是写十本名著也不如弄到一个姑娘来得实在――根子上，我虽然有时狂傲无比，目空一切，但更多的时候，我胸无大志，也喜欢同样胸无大志的朋友，在我胸无大志的时候，我还真看不起那些满腹理想的家伙――尤其是希特勒之类的理想主义者――在我看来，理想主义者的狂妄令我心惊胆战，一有机会我就躲他们远远的，免得身受其害、成为实现他们理想的会说话的工具。
我还要说，当我满腔肉欲的时候，我不由得对精神生活充满厌倦，如果它不能更好地为我的肉欲服务，那我简直就觉得精神生活完全是在活受罪，当然，一旦肉欲得到了满足，我便会摇身一变，转而看看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有什么值得我消遣的地方儿，我的大实话也许会让有些人看不惯，但是我想我也有我的权利，即，对看不惯我的人看不惯的权利。因此，我照说我的做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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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到姑娘对我可不是一件简单事，尤其是我在一段时间脱离了我的环境以后。我翻开电话本，打给几个姑娘，她们当然正忙着，没时间陪我散心，我忽然想到刘琴，决定给她打个电话，打她的电话费了我很长时间，我先是打给一个专管选演员的副导演，他手里有刘琴的电话，我按照他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却是一个男的，那个男的说自己买了刘琴的手机，但他与刘琴并不认识，而是通过刘琴的朋友办成的，他知道刘琴朋友的电话，并告诉了我，我再次打给刘琴的朋友，刘琴的朋友也是演员，在外地拍戏，她知道刘琴换了手机，但她把电话忘了，她说她宿舍里的桌上有个电话本，刘琴的电话就记在上面，她说可以叫她的室友查一查，她告诉我她的宿舍的电话，我再次打过去，接电话的人是个姑娘，听说了我的意图，还真找到了那个电话本，据说是绿皮的，她从里面查到刘琴的电话，告诉了我，我打过去，接电话的人仍然不是刘琴，而是刘琴的另一个朋友，她说刘琴昨晚把电话拉在了她男朋友的车上，而她男朋友刚把电话交给她，她问我：＂你有急事吗？＂对此，我还真不能把实话告诉她，只好说：＂没什么正经事儿。＂她说：＂一会儿刘琴到我这儿来取电话，我叫她给你回吧？＂我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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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二天才接到刘琴打来的电话，傍晚我正为吃饭发愁的时候，刘琴在电话里问我：＂有谁在昨天打过这个电话？＂我说：＂我。＂＂你？不可能吧――＂她说，声音飞得一塌糊涂，不用说，正大麻呢。
＂为什么？＂我问。
＂因为――你是个男的吧？＂＂是。＂＂告诉你，这一段儿，我不认识男的。＂＂为什么？＂＂因为――＂忽然，她咯咯咯笑了起来，＂我认识的男的太多啦，听不出你是谁？＂我说：＂我是周文。＂＂周文？＂＂对。＂她想了一会儿，电话传来她向别人问话的声音：＂你们谁知道周文是谁？＂眼看着这事儿越来越离谱儿，我只好恨恨挂下电话，不料，半分钟后，电话又打来了，是刘琴的声音，那声音听起来别提多晕了。
＂周文，是吗？＂＂是――＂＂你在哪儿？＂＂在家。＂＂我想起你来了，＂又是一阵笑声，然后，她像是把嘴贴近话筒，以至于声音都有点听不清楚了，＂你就是那个趁我喝醉把我骗到你们家的那个人吧？＂我只好老实承认：＂实不相瞒，正是在下。＂＂为什么给我打电话？＂＂我关心关心你呗。＂＂关心我？＂＂算不上关心。＂＂那算什么？＂＂瞎操心呗。＂＂为什么？＂她又笑了，这一次笑得更长久。
＂你什么时候开始飞的？＂我找到一个话题。
＂我？我飞了吗？＂＂我不知道。＂＂我没飞，我和朋友在一起――＂＂噢。＂＂――飞――＂她接上一口气。
＂噢。＂＂你知道现在几点了？＂我看看表：＂晚上六点。＂＂晚上六点啦！――我怎么一点不饿呀？＂＂我可饿了――我得上街吃饭了。＂我已被这种聊天弄得狼狈不堪，而且，据我的经验，她现在正是饶舌的时候，因此决定打住话题。
＂是吗？＂＂啊。＂＂你一个人吃吗？＂＂我本来想请你一起吃。＂＂这可是你说的啊――＂＂怎么啦？＂＂你得记住，你欠我一顿饭。＂＂我记住了。＂＂今天饶了你。＂＂谢谢。＂＂哎，你是那个写剧本儿的周文吗？＂＂什么意思？＂＂我问你，你是不是写剧本？＂＂是。＂＂哎，我还真有事找你。＂＂什么事儿？算了，等你清醒了再说吧。＂＂你什么意思？＂＂我――我不知道你什么状态。＂＂我状态还行――你来吗？＂＂我还有事儿。＂＂那你说请我吃饭的事儿呢？＂＂你不是说今天饶了我吗？＂＂我说过吗？＂＂说过。＂她又发出一阵长长的笑声，从听筒里听起来，她笑得十分开心。
＂别害怕，我又不想吃你。＂她又笑了，这次笑的时间更长了。
＂该吃吃你的。＂我说。
＂真的不和我们一起吃饭？＂＂除非你们答应跟我们一起群奸群宿。＂＂真恶心。＂她又笑了起来。
＂不答应就算了，反正这儿一帮人呢，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真的？＂＂什么真的假的？＂＂你们真的？＂＂真的假的另说着，你别派记者来采访就行了。＂电话被捂住了，我什么也听不见，少顷，听筒里再次传出刘琴的声音：＂哎，是周文吗？＂＂是。＂＂我们一起吃饭吧，就我们俩，我真的有事找你，再说，我也想看看上次骗我的是什么人。别说，上回我还真没怎么看你，现在一点印象也没有。＂＂哎，你要这么说，我还就挂电话了，要不然你永远弄不清楚什么叫神秘。＂＂别别别――＂＂别别别――＂我学她。
＂说真的，你知道我在哪儿吗？＂＂不知道。＂＂在一个朋友家――我们一起做的吃的，三个菜，一个汤，你来吧，我朋友马上有事，要出去，菜呢，我们没吃了，还有不少，汤呢――还剩一口。＂＂你不会在菜里放点什么吧？＂＂放心，我不会，我在饭里放。＂说罢，她再一次咯咯笑起来。
＂你别叫你朋友走啊，我还没见过呢。＂＂真恶心――我朋友比我大20多岁，我管她女儿叫大姐，你就别想了。＂＂噢――＂＂你来不来？＂＂在哪儿？＂＂在方庄小区，柳芳园。＂她又说了楼号门牌号，然后说：＂你找不着的话打我的手机，我下去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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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找的着，即使是最善躲藏、下手最狠的ＫＧＢ女特务，只要有点姿色，我相信我都能找到，并把她干掉。我收拾了一下自己，让自己看起来不引起别人肉体上的厌恶，我是说，我让自己干干净净的，然后下了楼，坐上一辆出租车，直奔目的地。
按门铃的时候，我用一只手堵住了望孔，免得对方隔着门偷看我，直到里面传来＂谁呀＂的喊声，我的手也没松开。
门开了，刘琴出现在我面前，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一件紧身Ｔ恤，比我印象里瘦十倍。
＂请进。＂＂我叫周文。＂＂我叫刘琴。＂＂我知道。＂＂我也知道。＂＂你没变。＂＂你也没变。＂＂我变了吧。＂＂我才变了呢。＂＂我看变来变去也变不出什么花样，别瞎变了。＂＂你真恶心。＂在寒暄中，我进了门，在门厅里换上一双布拖鞋，走进铺着地板的客厅，看到餐桌上十分整齐地码好了一桌饭菜，还真不是剩的，桌子上还铺了桌布，我走到厨房，洗了手，翻回来坐到饭桌边。
＂可以吃了吗？＂我问道。
＂吃吧。＂刘琴坐在我对面。
我开始吃起来，因为很饿，所以吃得很快，汤就喝了两碗，刘琴只是拿着一双筷子比划了几下，便停住不吃了，她不停地喝水，很少说话，等我吃完，便把东西收拾起来。我装着要帮她收拾，被她拒绝了。
我坐到沙发上，等着她回来，她回来坐在我对面的地上，把面巾纸盒子递给我，让我把嘴擦一擦，我心领神会，但擦完之后才觉上当，因为我没有在纸巾上发现饭粒之类的东西。我冲她笑笑：＂别这么周到，你又不是饭店服务员。＂＂是啊――我只是一个想讨好编剧的演员。＂＂这么说就让我放心了。＂＂你真恶心。＂＂真的？＂＂我讨好你干什么，你也不想想？＂＂我想过，没想出来――轮到我就剩下讨好你了。＂＂这么说还差不多。＂谈话中断了，我们彼此看看，又同时像无话可说的人一样伸手拿茶杯喝茶，喝完以后又同时放回桌上，算她机灵，找到件事干，她给我倒茶，我干坐着，但我也有应对办法，我看她倒茶，并指挥：＂再多来点。＂说完这句话，我又想到一个话题。
＂前一段看到过你，在东方一号。＂我说。
＂一号？不可能，我没去过。＂＂奇怪？难道我看错了？＂＂我根本就不会去东方一号，我只去巴娜娜。＂＂哎，这可怪了，要不是那次遇见你，我还不会想起给你打电话呢。＂＂你呀――＂＂难道我那天见鬼了吗？＂＂你骂谁呢？＂＂我自言自语呢――我问你，你有没有一个长得跟你特别像的妹妹或姐姐？＂＂你胡说什么呢你，我们这拨儿都是独生子女，你以为我外地农民呐！＂＂真怪――太像了。＂＂我告诉你吧――迪厅那种地方，谁和谁都像，黑咕隆咚的，哪儿看得清楚？＂＂哎怪了，难道我是灵机一动想起的你？＂＂我看你是在性饥渴时想起的我。＂＂答案正确，加十分。＂＂真恶心。＂我们一齐大笑起来。
＂你最近怎么样？＂＂我？我好得很。＂＂怎么个很法？＂＂我的俩男朋友以前一块儿争着找我，现在不知为什么，一下子都不理我了。＂＂也好，难得清静，是吧？＂＂是什么是！我都快气死了！＂＂为什么？＂＂他们俩现在正抢我的好朋友呢！＂＂你好朋友是谁？＂＂谁？我们宿舍的，你应该认识吧，上回见过。＂＂上回？上回我净看你了――别人没印象。＂＂唉，＂她叹口气，＂听说你在给老王写剧本？＂＂前一段儿写过，后来他觉得我写得不行，找别人了。＂＂真的？＂＂这种事儿，我都懒得骗你。＂她笑了：＂原来是这样。＂＂完了，＂我说，＂白请我吃一顿饭吧？＂她苦笑了一下，强忍失望，假装没听懂：＂你说什么呐？＂
从此开始，谈话变得断断续续，终于，我们无话可说了，我走到阳台上，望着下面的灯火，想着如何脱身离去，我回头看，只见刘琴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甚至连眼睛也闭上了。
我说：＂哎，那我走了。＂刘琴睁开眼睛，看看我，没说话。
我从阳台走回来，路过她：＂你做的饭挺好吃的。＂刘琴笑了：＂别走，一会有几个朋友过来一块儿玩，我们去巴娜娜。＂＂我不去了，那儿太吵。＂＂那――＂她看看我，＂真倒霉。＂我听见她这么低声咕哝道，也不知她指的什么。
我走到门厅里换鞋，刘琴走过来看着我：＂真不跟我们玩去啦？＂＂下次吧。＂＂那么，以后打电话吧。＂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用手揉着眼睛说。
我点点头，拉开门，往外走。
＂再见。＂她对我说。
48
我对演员的生活方式颇感兴趣，有时候，我看到那些从未有望成名的演员四处奔波，真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演员的成功极其有限，而且即使对于有才华的演员，混出名也多半得靠运气，但演员却有办法使自己面对极不可靠的前途。演员是一些特殊材料制成的人，他们能做到很多人无法做到的事情，我无法想象长时间无戏可拍时演员的感受，我无法想象那些整夜整夜被灯光照着的姑娘是如何使自己的美丽不褪色的，我能从众多人中一下子把演员认出来，每个受过训练的演员都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他们谜一样的目光散布在北京这座城市中，散布在酒吧、游泳馆、迪厅、饭馆、剧院以及制片厂的放映厅中，那些演员的身影充满激情与梦想，被录制在胶片或录像带中让人观看，有时，我会接连看到两个不同时期的电影，由同一个演员演出，年龄却相差几十年，几乎使人认不出，而由同一人的面貌构成的幻影却分明告诉我某种有关时间的信息，我无法想象一个年老的演员是如何观看自己青年时代的电影的，因为他过去的幻影不仅会活动，还会发出声音，这种可怕的记录迫使一个人的现在直接面对过去，克拉克。盖博与费雯丽接吻的镜头被盖博年老时看到，他会想什么呢？他会相信那一切曾经发生过吗？我不知道。有时，我在拍片现场看到一个个男女演员，兜里装着与常人不同的不可告人的辛酸，却能在镜头下面做出种种与内心毫不相干的表演，我感到那真是一种奇迹。
49
我十分讨厌照相，也十分讨厌看自己以前的照片，那是一些令我讨厌的证据，它证明我在毫无意义地存在着，这让我受不了。而记忆里的自我却好些，它十分模糊，而且，加上不太确实的想象，往往可以使我避免过分清晰地面对过去的岁月，从而让我觉得还过得去，然而，照片却是无情的，它使我不太愉快地看到所谓＂成长＂这一事物，十分客观，十分具体，它讲叙着一个从无到有的生命要历经的痛苦与荒谬，更讨厌的是，任何事物都有尽力保持其存在的特性，而人的生命既具有这一特性，又枉然地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只能在胡乱挣扎中，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不妙结局，即使从子孙身上也无法得到安慰，因为子孙的头脑从零开始，里面没有你的记忆，甚至，你还得为子孙毫无意义的存在感到不安。
还有更令人烦恼的事呢，这一切意识，永远发生在你的死亡之外！你能看到，能感觉，能推断，还能相信你的推断正确，你的目光一旦从忙忙碌碌的人生的表象离开，就会落到你的存在上，让你的生命在悲观中流连不止，在虚无中欲罢不能！
50
我想，我又说了离题话，我是怎么啦？
让胶片、相片、录音磁带、镜子之类真切清楚的东西见鬼去吧！我可不想面对它们。我应回到云山雾照的记忆之中，我的记忆能够被我的想象力所控制，在存在的暗夜里打出一团亮光，我可以令它温馨，也可令它具有香味，任何可以使我感到安心的办法我都会尝试，我只能依靠我的记忆生活下去，我需要一片混沌的舒适，我需要忘记自己，我需要让我的存在平添热闹，我需要写作，我相信，我能安慰自己，在叙述中，我不会迷失，因为我知道我的职责，我是一个笨蛋作家，我要写畅销书，我要与人生欢聚一场后再恋恋不舍地离去，我要走向一个花园而不是一个废墟，我要走进花园，去把那五颜六色的花朵都摘落，我领着你，我的读者，我要让你与我一齐忘情地在人世间玩耍，我骗你，为的是让你高兴，让你开心，而不是带你进入荒漠，与你一起相互偎依，一起惊惧不安，一起陷入苦恼，我不想那么干，我不想与任何人一起身处无法脱身的险境，我要强撑着不往那种倒霉地方想，尽管我知道，我并不具备变地狱为乐园的天赋。
51
事到如今，我也懒得再领着读者兜圈子了，我想我还是讲讲我是如何机智地诱奸了嗡嗡的吧，时候已到，故事应该开始了。
52
老实不客气地说，这件事全赖刘琴，还有一部分账要算到小春与菲菲身上，当然，徐静与赵燕这俩姑娘也少不了，正是这些当事人一步步离我而去之后，才剩下我与嗡嗡两人，还得浪费唾沫先从刘琴说起。
53
小春与菲菲仍在我那里生活，他们多数时间不吵架，可一旦菲菲认为小春对她不够关心，就会吵，小春呢，在他与菲菲单独相处时很好，可一旦他见到菲菲的漂亮同学，就会被她们的美貌所打动，就会幻想换换口味，这时，他往往不够耐心细致，对菲菲的要求有所大意，就会嫌麻烦，他有时会认为，要是弄到一个比菲菲更漂亮的姑娘他就会对她更加好，事实上，他总在幻想着把其他漂亮姑娘编入他的后宫，不幸的是，他不是一个皇帝，甚至是个居无定所的流浪汉，人世间，除了一个他不太爱回的家与一辆夏利车以外，他几乎一无所有，在这个如此势利的社会上，他的想法惊人地不切实际，事实上，就是把比菲菲更难看的姑娘塞入他的后宫都有些难度，想想看，一辆夏利能装得下什么呢？但小春也有清醒的时候，他意识到菲菲十分难得，因此，就会对菲菲关怀有加，这往往发生在两人吵架之后，和好如初之时，此时，两人就会表现出一种幸福的样子，做为旁观者的我便会明白＂只有神和野兽是孤独的＂那句话的含义，我是说，我认为自己像只野兽。
于是，我便出动，去寻找我的伴侣，管它合适不合适，先变成人再说别的。
我开始尽量与过去的朋友联系，夜间外出，为此，我把存款尽数拿出，买了一辆捷达汽车，开着它四处转悠，到公共场所混时间，看话剧、看电影、听音乐会，流行音乐会也去，连舞蹈都看，画展也去，还换饭馆吃饭，一晚上与几个醉鬼留连于好几个酒吧，总之，什么都行，只要能碰到更多熟人，碰到一个熟人就能把熟人周围的人都认识，这样积累下去，只要花上足够的时间，在北京这种地方，你就会认识几乎所有常在外面混的人。
我就是这么干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我就能够在外面搭上姑娘了，可惜我那时没把嗅蜜与选美搞清楚，所以一直暗暗难过，认为出动的效果不甚理想，直到一天在一个酒吧趴在桌上吃薯条之际，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请挪一下――＂我一回头，是刘琴，我们背靠背坐着，椅子挨到一起，她的衣服被夹在当中，而衣兜里的手机正在响着。
她一笑：＂是你呀――＂我搬动自己的椅子，对她说，＂这电话肯定不是我打给你的。＂她找到手机，看了看，一下子关掉：＂讨厌，没完没了的，真讨厌。＂＂谁呀？＂＂我男朋友，我在他身边他就劝我多出去见见导演，我要老跟导演在一起，他就打电话让我回去，什么人呐！＂
54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刘琴随便一句话，我立即心领神会，我回头看到她与两男两女坐在一桌，其中一个边说话边指手划脚，还真像个导演，与刘琴在一起的姑娘一副爱听的样子，我回过头，与我一桌的两个酒友正无聊地把头望向电视，那里正播出一场足球比赛，我把椅子横着移了移，又向后移了移，这样，我正好与刘琴能够侧着脸说话。
＂你最近怎么样？＂＂最近――我？＂＂是啊――＂＂刚从上海回来――＂＂上谁的戏呢？＂＂老王的――我演女二号。＂＂怎么样？＂＂没劲――贤妻良母型的，你看我像吗？＂我笑了笑，没说话。
＂你呢？＂她干脆把椅子转过来，与我坐并排。
＂我？＂＂你写什么呢？＂＂没人约我――想写也写不了，在家呆着呢。＂＂哎，我知道有一制片人在找剧本呢――＂＂别给我介绍――＂＂那你想我给你介绍什么？＂＂女朋友。＂＂算了吧――又想耍流氓了吧？＂＂你的意思――要耍一块儿耍是不是？＂＂真恶心。＂我笑了起来。
＂你真找女朋友呀？＂＂真的――发一个吧。＂＂哎，你想要什么样的？＂＂好的呗。＂＂什么样的算好的？＂＂你这样的就成。＂＂我这样的你哪儿有戏呀。＂＂眼看着你这样好的不成，我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哎，我问你，我算好的吗？＂＂算，你就算好的了。＂＂真的？＂我手机响了，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一个我约好的姑娘，我盯着刘琴的眼睛，＂可是我得走了，有姑娘在等我。＂＂那我要是陪你呢？＂刘琴一把抢过我的手机，跟我闹，＂不许接。＂我乐了，＂那也要有个先来后到呀。＂她看着我：＂那么，留个电话吧？我把你电话丢了。＂我把电话写在烟盒上，把一包烟给她：＂先别抽，等我们练完了一起数着星星抽。＂＂为什么？＂＂因为我要把你带到荒郊野外，在深更半夜乱搞，在我的汽车顶上。＂＂真恶心。＂＂我们可以数着星星乱练，你数一颗，我练一下。＂＂我看我数不了几颗就会数晕。＂＂我想我练不了几下也会练晕。＂＂你说什么呐？＂＂我？对台词――灭琼瑶的电视剧台词，你说这种台词能让演员的大虫牙酸倒吗？＂＂我说呀――真恶心。＂
55
是的，真恶心，我以前根本不会耍贫嘴，写了几年电视剧以后居然无师自通，出门在外经常能够派上用场，我是说，随时都能出口成章，碰到不吃我这套的就会顿遭白眼儿，但要是遇上随和的却能没话找话，说个没完，无疑，刘琴就属于后一种人，她把椅子转回去，接着与另一桌的人说话，我从她手里要过电话，打回去，那个姑娘告诉我，晚上不出来混了，明天一早有事，我失望地挂下电话，把目光也投向电视，万般无奈地看那场我特不爱看的足球比赛。
比赛完毕，我与来的两个人付了账，出了酒吧，招手告别，我走向我的汽车，却在路边看到正在打车的刘琴。
＂你把出租车钱给我吧――这趟活儿，我拉了。＂她回头看到我，笑了：＂怎么又碰见你了，我都换了俩地儿了。＂＂我一直追着你――没发现吧。＂＂你那么恶心呐！＂她对我说，笑了起来。
＂你不是住方庄吗――我顺路送你。＂＂方庄？＂她像恍然大悟似的说，＂我早不住那儿了。＂＂你住哪儿？＂＂我住亚运村那边。＂＂完了，跟我们家正相反，你还是打车吧。＂＂你看，你看，还说要把我带荒郊野外去呢――现在不是正深更半夜吗？＂＂可我还没想好当不当强xx犯呢――＂我一招手，＂上车吧。＂＂我跟你逗着玩呢――我自己打车走。＂＂那好吧――再见――下次可别逗我了。＂＂你真想送我？＂她挑起眉毛问我。
56
开着车，带着刘琴，听着音乐，一会儿便把她送到家，她住在亚运村往北很远的一幢像是农民盖的五层楼房里，夜深人静，四周连路灯也没有，我停下车，对她说：＂要不要再送你一段？＂她想了想：＂只许送我到门口。＂＂我还是走吧。＂＂谢谢你。＂她下了车，一直走进漆黑的楼洞。
我看看表，已经半夜两点了，于是掉了头，把车向外开，没开多远手机就响了，我一接，居然是刘琴。
＂是周文吗？＂＂当然了――你改主意啦？＂＂我们这儿停电了！＂＂怎么了？＂＂我害怕。＂＂那――＂＂我什么也看不见，打火机落酒吧了，门也打不开，这楼里只住了两户人。＂＂你男朋友呢？＂＂给他儿子过生日去啦。＂＂你的意思是――＂＂你回来接我吧。＂＂好吧。＂我再次掉回车头，往回开了一段，来到刘琴楼下，车灯下，只见刘琴站在楼洞前，用手挡着眼睛，冲我招手，我停下车，她迅速拉开门钻进车里。
＂吓死我了。＂＂你是说我吗？＂＂真吓死我了。＂我把车内的灯打开，只见她手里拿着我给她的那盒烟，我从烟盒中拿出一支烟点燃，递给她，她吸了一口，把烟雾吐出：＂什么破地儿呀！怪不得才卖八万，我住进来不到一个月，都停三次电了。＂＂你男朋友送你的房子？＂＂他？＂刘琴看我一眼，＂他只送过我这个手机――和一脸盆精液。＂我们一齐大笑起来。
＂要不，你跟我混吧？我可以把手机钱省了。＂＂你？＂我低下头：＂我正找女朋友，找来找去我看还不如你。＂刘琴看我一眼：＂不合适，你太小，我想找个年纪大点的。＂＂年纪大还不容易，再过几年我不就年纪大了吗？＂＂算了吧――再过几年我也年纪大了。＂她黯然地说。
＂到那时候――＂＂到那时候――你就后悔了。＂＂还真没准儿――可是――＂＂可是――＂刘琴看着我，＂你别多想了，我们去哪儿？＂我心头一凉，停了一下，才接口道：＂不知道，我们家有俩朋友住着，不太方便。＂＂要不，你陪我上去吧。＂＂行，我后备箱里有一包蜡，前一段买蛋糕时白送的。＂＂你去拿着吧。＂
57
我们没有用上蜡烛，我一手打着打火机，一手拉着刘琴的手走上一节节楼梯，后来我不用打火机了，我抱住她往上走，一直走上五楼，再往后，我们开了门，进去，再往后，我们上了床。
刘琴是个瘦骨精，我与她乱搞时，她的髋骨总会撞到我，看样子她是那种喜欢乱搞的人，搞得非常好，我们中间一句话也没说过，只在完事前，她提醒我：＂别――＂我说我知道。
她去洗澡，我却差点睡着，她洗完回来叫我，我去洗。
随后，她对我说：＂明天一早他可能回来――你只能睡到天亮的时候。＂我直起身说：＂我还是现在就走吧。＂她拉住我：＂别，再陪我躺一会儿。＂我说：＂一会儿我就真困了。＂＂你要愿意现在走，就走吧，反正我一睡着就没事了。＂我下了床，拉开窗帘，月光透进来，我找到自己的衣服，穿上，往外走。
她叫住我：＂真怪，我们俩一碰到就会出一些怪事。＂＂我看你就像一件怪事。＂我开着玩笑，话音未落，一头撞在一个衣柜上。
58
从刘琴那里出来，我把车开回到东高地，我开门进去，小春与菲菲已经睡着，我轻手轻脚上了床，闭上眼，却无法睡去，有种人生如梦的感觉，半天，我才发现我是醒着，睁着眼睛在黑暗中愣神，我想我有点失眠，于是起来吃了一片安定，天朦朦亮的时候，药力发作，我慢慢睡去了。
59
我像是被一阵说话声吵醒的，起初，说话声听起来显得非常模糊，渐渐地，说话声清晰起来，我没有睁开眼睛，而是竖起耳朵，仔细地听，原来，小春正与菲菲低声地吵架，因为他们要压低声音，所以听起来就显得格外的凶狠，我可不想在这时醒来，于是，接着装睡，不久，两人由于没吵出什么结果，决定休战，我正要趁机起床，不料，小春的一句什么话却引起了菲菲的不满，很快，两人再次开战，话题变换很快，从一个人不关心另一个人，转到什么是关心，转到举例说明，从一个例子又转成相互告诫，这时，两人显得十分推心置腹，显然，双方都对对方十分关心，可一个关心，另一个却不领情，很快，两人开始就某一问题争执起来，接着，菲菲开始埋怨小春不好好工作，努力上进，小春说菲菲不该跟别的混混在一起混，忽然，话题再一转，两人都说自己这样过是不得已为之，因为看不到什么希望，这本是一个和好的机会，不幸的是，两人错过了，相互指责再次开始，声音越来越大，小春示意菲菲到厅里去吵，不要吵醒我，于是，两人来到厅里，关上门，一会儿，菲菲进来，低声哭着，收拾东西，准备离去，我想做为朋友，我应劝一劝，于是假装醒来，问菲菲：＂是不是吵架了？＂菲菲悄悄地擦去眼泪，不说话，很快便把一个小包收拾好，然后走了出去，单元门当地一声关上了，我叫小春，他过来，我说：＂追去吧，别打架呀！＂小春抽了两口烟，追了出去，半小时后，我已起床，刷完牙洗完脸，正喝速溶咖啡时，小春回来了，坐在我旁边，连连叹气，我说：＂怎么了？＂小春说：＂不回来，走了。＂我说：＂那晚上去她们团找吧。＂小春说：＂你看，弄一个姑娘也没什么劲。＂一会儿，他又说：＂你写东西吧，我们没耽误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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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任何开头都是好的，但开头之后，坏事的苗头就会出现――总之，你早晚会面对不知所措的局面，如果菲菲与小春只是混在一起几天，那么一切要么随风而去，要么便会有一段或好或坏的记忆，不幸的是，事情慢慢发展，最终会把人拖进泥潭――总之，好结局不多见。
小春在我的房间里来来回回走了有10公里，断然得出结论，且与我有关：＂我得把她找回来，还没帮你找一姑娘呢，她要走了，还真麻烦。＂这成为小春晚上找回菲菲的理由，也许因为同样的理由，菲菲决定回来――当然，这是笑话，总之，晚上，两人已经再次相亲相爱地与我一起看录像了，为了庆祝他们和好，我给他们放了一盘由艾尔。帕西诺与米歇尔。法依弗主演的美国商业片《弗朗基与约翰尼》，让他们觉得，外国人也吵架，与中国人一模一样。
电影看完后，我们一起听音乐，小春再次向菲菲提出给我介绍女朋友的事，我假装表示，不着急，反正也就那么回事，小春问我昨天夜里有没有什么好事，我说，我说不清，反正碰见一姑娘，最后一起上了床。
＂好看吗？＂小春问我。
＂是个演员。＂我说。
小春说：＂还是找菲菲的同学吧，免得你学坏。＂菲菲说：＂可我们班女孩除了嗡嗡都有朋友了。＂小春说：＂嗡嗡够呛吧？＂我说：＂是不太合适，我想，怎么也得比嗡嗡好看点吧？＂菲菲说：＂嗡嗡挺好看的。＂我说：＂那是在500年前的意大利。＂菲菲说：＂你要是闷的慌，我就叫嗡嗡过来，她反正没事儿，昨天晚上我还看见她一个人在传达室门口转来转去，一副没事干的样子，我们这些不回团的人有什么事儿就问她，她天天呆宿舍里，什么事儿都知道。＂＂要不叫来？＂小春问我。
＂叫来也行，我可以把老巍介绍给她。＂
老巍是我的同学，没别的毛病，就是头有点秃，给自己起了一个乐观的外号叫靓仔，谁要说他不亮，他就在我＂晃他晃他＂的叫嚷声中，低下头给别人看。
＂不合适吧，＂菲菲说道，＂老巍人是不错，可看起来像个四张儿的人，嗡嗡才17岁。＂＂可是，＂我反驳道，＂靓仔10年前也17岁呀！＂别说，菲菲还真让我给驳倒了。
＂要么，把他们俩都叫来，相互看看吧。＂＂可周文怎么办呀？＂小春说。
＂我不着急。＂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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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勾搭成奸必须有人从中帮忙，现实生活可不像电影，男主人公对着女主公在无论什么场所一点头，说：＂嘿，我是鲍勃＂，两个人就算认识了，接着，两人就能海阔天空地说下去，但现实中，女主人公可不会接那个下茬，最多只会在心里说一句：＂有病吧？＂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警惕性往往很高，男女主人公必须得有人介绍，要不然，大家就会表现出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擦肩而过。
尤其在涉及准备相互乱搞的男女初次见面的问题上，介绍人相当重要，我认为，这种类似性交互助会的组织形式是民间最有生命力的组织之一，也是人类迄今为止最有价值的组织形式之一，国家的能力再怎么强，制度订得再怎么严密，成立的组织再怎么得力，都无法与之媲美，在帮助别人能够顺利地性交这件事上，我想国家机器明显地弱于民间的松散组织，由朋友同事同学亲戚父母所织成的关系网中，解决就业之类的问题虽然非常勉强，但让青年男女相识、乱搞一气却是这张网的强项，而且，这个关系网十分慷慨大度，以至于很少从中抽取税费，试想，要把这件事推到国家那里（即使是最发达的美国），那么这个国家很难像现在这样安宁，我是说，根据中国的古老格言――清官难断家务事，也就是说，一国之君要是缠在本民族的性事中去，那么他的日子一定不太好过――甚至我会怀疑，像美国总统这份美差，是否还会有人冒着被刺杀的危险，去抢那只有4年的任期吗？看来，人民把世上最难的事留给了自己，而不麻烦国家，使国家只设个法庭和医院，解决一下由此带来的诸如手续、事故之类的问题即可，并且从中还有油水可捞。我敢说，没有一个权力机构关心过两性资源匹配问题，科学研究也帮不上什么忙，一对男女只须相互看一眼就能定下的事，要放到权力面前，就不定有多麻烦，而且，后果还更难预料，看吧，天知道那些婚介机构把性交市场搞得多么混乱！我也从未听说过有哪国的政府官员讲过诸如＂性交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样有水平的话，倒是类似＂英美两国关系很重要＂这样没水平的话讲了又讲，也不知纳税人花钱雇这帮政客干嘛用！我只知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政治学＂就极少提出过有点价值的思想来，发展到现在，完全把政治这件涉及所有人的事搞成了丑行表演俱乐部，排出的一桩桩闹剧在世界各国巡回上演，令人惊奇的是，竟没人起哄让这个马戏班子解散了事。
62
离题话到此为止。
说到做到，这是菲菲的优点，第二天晚上，我与小春菲菲去团里接嗡嗡。
幸亏这一趟，我还有了别的收获，我是说，在菲菲的宿舍里，我看上了与菲菲同宿舍的赵燕和徐静。
我们把车停在到剧团门前的停车场，然后来到菲菲的宿舍等着，菲菲说她去叫嗡嗡。
由于常与小春在一起，又常来菲菲宿舍，因此，对于菲菲的同学，经常打照面，一来二去，我大体上都熟悉，甚至每个姑娘那点事也都知道。
菲菲与两个姑娘同住，分别是赵燕和徐静，两人的共同点是都很白，另一个共同点是都有一个北京男朋友，因此北京话说得很流利。赵燕是山东人，细腰肥臀，大眼睛，高个子，目光呆滞，我认为是个很有前途的广告模特，徐静是天津人，长得一副早熟的样子，与我说话绷着劲儿，像个大人，但在同龄人中，她喜欢与人逗着玩，有一次在演出前，被大家抬起来塞进垃圾桶，事实上，她的样子有时候显得过于严肃，令人敬而远之。
两人第三个共同点是，都很认真，很小就希望不出错，找到的男朋友都是诚实可靠型的，与我同龄，也就是说，他们比她们大10岁，而且，正碰上她们最天真的时候，在那个时候，她们一心只希望能够有一个从一而终的机会，我看到她们二位男友的照片，从照片上看，两人的男友都穿西装，一个面似烧鸡，另一个像马戏团变戏法的，而不知为什么，同班的姑娘们竟都觉得两人的男友很帅。
嗡嗡还没来，我和小春与赵燕徐静聊天，她们纷纷表示男友对她们不关心，还向我们诉了不少苦，于是我向她们建议试试我，我劝她们说：找一个男友，瞄准了嫁给他，这可不好，因为那样就会错过更多的男友，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可能一下就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么呢，惟一的办法就是趁着年轻，多尝试。当她们向我表示她们是正经人时，我再次对她们苦口婆心，我说：你们不能对你们的生活那么不负责任，这也太不严肃了，你们跟我混混试试，说不定还有新发现呢。两人异口同声地表示，她们可不想有什么新发现。此时我本应收手，然而，菲菲与嗡嗡还未到来，我只好最后一次试图挽救她们：别这么假装死心塌地地混了，换换吧，哪怕更坏呢，至少，换换口味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当然，这都不是我的原话，我的原话要生动得多，可是，两个姑娘仍然不为所动，我们以前多次见面，但我一直不愿冒着被她们看成流氓的危险来对她们讲上面一番话，这次我仗义直言，却被她们真的当成了流氓，她们非但不感激我对她们的一片深情，反而把我误解得一塌糊涂，因此，当我向她们要到呼机号时，我怀疑她们给我的是假的。
我认为，这恰当地表现出这俩姑娘的第四个共同点，即：对人戒备之心很重。
还好，在我对这俩笨蛋姑娘倍感无能为力之时，菲菲领着嗡嗡推门进来。
63
嗡嗡是一脚踢开门进来的，她走在菲菲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进来后脑袋四下转转，听我们说了几句话，立刻就弄清了情况，此刻，菲菲坐在小春的腿上，说：＂周文，你到底喜欢哪个？＂我说：＂我都喜欢。＂＂真喜欢假喜欢？＂＂这俩还没答应让我喜欢，我也没喜欢过她们，哪儿谈得到真假。＂嗡嗡插嘴进来，说：＂老周，你请人家吃饭了吗？＂＂我现在就请，＂我说，转脸向俩姑娘，＂今天我请你们吃饭吧。＂赵燕说：＂我男朋友今天来接我。＂徐静说：＂我男朋友今天也一起来。＂我摇摇头，对嗡嗡说：＂她们不肯。＂嗡嗡从床上跳起来，抓住徐静摇了摇：＂静静，你跟老周吃饭去吧，你跟老周吃饭去吧，老周人可好啦。＂静静逗她说：＂人好你不找。＂嗡嗡说：＂去！我可不想找男朋友。＂＂为什么？＂菲菲笑着问她。
＂我觉得傻。＂这一来，三个姑娘都不乐意了：＂嗡嗡你说谁呐！＂嗡嗡扭扭腰，把头发一甩：＂说你们呐！＂赵燕看着我：＂哎，你找嗡嗡吧，你看嗡嗡多好呀！＂＂去！我可不想要男朋友，男朋友有什么用！＂嗡嗡说。
＂那你还向我们推荐，我们都有了。＂＂你们不是喜欢男朋友嘛，越多越好。＂＂就是就是。＂我随声附和道。
＂你！＂嗡嗡一指我：＂流氓！＂随即大笑起来。
＂那你们什么时候跟我们一起吃饭呀？＂小春说。
俩姑娘相互瞧瞧：＂以后吧。＂＂那我们走吧。＂小春说。
＂再见了。＂俩姑娘在后面欢送道。
64
我和小春带着菲菲与嗡嗡一路回到东高地，嗡嗡在车后座上，转着脑袋看着公路两边，与菲菲聊着天儿，表情有点紧张，我想，菲菲一定是告诉了她今天晚上要给她介绍男朋友，小春在我旁边开着车，他问我：＂你觉得菲菲宿舍里那俩姑娘怎么样？＂我说：＂还行，赵燕长得漂亮，徐静要是混熟了，估计是个小可爱。＂＂你说什么？赵燕漂亮？＂嗡嗡表示反对，＂眼睛那么大。＂＂眼睛大有什么不好？＂＂没神儿呗。＂＂我下次告诉赵燕。＂＂别说别说。＂嗡嗡叫道。
＂其实徐静好，而且，徐静的男朋友对她不好。＂菲菲说。
＂对，徐静好，赵燕的脾气怪不兮兮的。＂嗡嗡接口说。
＂哎，菲菲，我向她们要了呼机，你看是真的假的？＂我把一张纸递给菲菲，嗡嗡一把抢过去，看了看，对我说，＂都是真的，你呼她们吧。＂一路上，我们聊着天，回到我那里，我与菲菲嗡嗡三个人做饭，小春看电视，饭刚做好，我们给嗡嗡介绍的男友、我的同学老巍如约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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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介绍一下老巍。
老巍与我是高中同学，他的最大特点是心肠好，为此，在这个人心险恶的世界上，他倒尽了大霉，但老巍却对此浑然不觉，他用一种浑浑噩噩的劲头来对付扑向他的飞天横祸，高中时我们俩时常在一起看电影，在他早晨上学时，路过一个电影院，因此，他每天养成一个在电影院的售票窗口刹车的习惯，我在上早自习时，经常可以看到他走进教室，把书包一放，然后对我把手一挥，我就扔下手头的事，跟他一起去旷课看电影，我记得他最爱看的一套电影是《寅次郎的故事》，每次的结局都令他十分高兴，寅次郎在故事快完时常耍一个小把戏，那就是，他对着心爱的姑娘东绕西绕，直至姑娘跟别人跑了为止，老巍看到那里常爆发出由衷的笑声，我当时对此十分不解，因为我看不出有什么好笑的，可他却能一眼看出来，我认为他像寅次郎一样，从来没有对人生抱过什么指望，他身上有太多寅次郎的影子，胸无大志，得过且过，为人随和，罗哩罗唆，内心敏感，对失败怀有根深蒂固的认同感，他十分喜欢失败，任何人的失败都能让他发笑，他自己的失败也不例外。
印象深的一件事是他考大学时表现出的聪明才智，高一入学时，他的成绩在我们班排最后一名，他那时对学习兴趣不大，而对射击运动情有独钟，他参加了北京市射击体校，每天一放学便慌慌张张赶去用小口径步枪练习射击，他的射击成绩不太理想，终于使他在高考前放弃了训练，考大学前夕，他对自己能否过关没有任何信心，差一点报名进入一个免试大专，不幸的是，他的英语口语水平太低，没能被录取，他因此只能硬着头皮参加高考。意外的是，他的成绩竟在我们班排第一，加上体校的让分，他足足可以考取全国任何一所顶尖名牌大学，不幸的是，他对自己估计过低，志愿没报好，只去上了一个全国重点大学。
把我和老巍联系在一起的事情不是电影，也不是考试，而是姑娘，我们是这种联系法：从高中相识开始，他就对我喜欢的姑娘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兴趣，只要我喜欢，他必爱上，我把姑娘弄到手以后，他就跟着我们一起玩，自己从来不单找，而是一心瞄准了我找的姑娘，为此，长期以来，他遭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因为我时常两手空空，一起玩时只好由他付账，但他似乎对此心甘情愿，于是，在我与姑娘之间，永远站着他这么一个电灯泡，但他又有一个奇怪的才能，即，总能在三人中为自己找到一个很好的位置，比如，郊游时，他给我与姑娘照相等等，往往是，我、姑娘加上老巍三人混在一起，在北京城里东游西荡，当然，他也能得到一点小甜头，当我们三人熟了以后，他便开始找各种机会占姑娘的便宜，拥抱啦，乱摸一气啦，后果是，凡是与我混过的姑娘的上半身，都毫无例外地惨遭他的动手动脚，无一幸免，为了治疗他的毛病，有几年，我专找那种胸部平平的姑娘，还赢得了一个平板车间主任的美誉，直到他叫苦不迭，频频向我抱怨为止，当然，还有更要命的后果，那些无法适应他性骚扰的姑娘往往连我也一起炒了鱿鱼了事。
当然，为了摆脱这个怪现象，我与老巍一直做着不懈的努力，我介绍一个又一个姑娘给他，奇怪的是，我介绍的那些姑娘一般对他都不感兴趣，其中的例外只有两次，一次发生在大学里，我把我妹妹的一个同学介绍给他，两人总算是成了，我得以摆脱了他，他也像找到幸福似的尽量避开我，免得我向他借钱，破坏他的幸福，这是他青年时期最美好的几年，直至姑娘离他而去才算完事。另一次，我以后将要讲到，这里先不说，这两件事使他形成一种迷信，认为即使找到姑娘，也要带着姑娘与我在一起混，不然，姑娘很快会从他身边离去，有了这个迷信，我想，我很难再次摆脱他。
当然，也有悲惨的时候，那就是我也找不到姑娘的时候，这时老巍也起作用，他鼓励我，一有认识姑娘的机会便督促我前去，甚至不惜借钱给我，我至今还欠着他的债。
在我们相识的漫长的十几年间，我们这种奇特的关系竟保持下来，使得我们得以亲自建立一个不太彻底的共产主义战斗小组（，在为生活而拼搏的同时，长久以来，过着半共产，半共妻的生活）。
我要给嗡嗡介绍的就是这么一个人。
66
老巍一身推销员的打扮，名牌西装，真皮手提包，质地很好的西裤，棉布衫衬，他进厨房洗干净手，然后坐在饭桌边，我对嗡嗡说：＂嗡嗡，这就是你的男朋友，老巍，＂又冲老巍奸笑了一下，＂这是嗡嗡，你们先彼此好好看看，看完再吃。＂嗡嗡低下头开始吃饭：＂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人嘛。＂老巍倒是真听我的，他连筷子也不拿，直视嗡嗡，目光像一群蚊子在她身上各处叮咬，弄得嗡嗡浑身上下十分不自在。
＂怎么样？＂小春问老巍。
＂怎么样？＂菲菲问嗡嗡。
两人又抬头相互看了看，都不说话。
＂我饿了。＂老巍说，开始吃饭。
吃饭间，由菲菲发问，老巍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他的工作经历，也就是他在社会上如何四处碰壁的小小的倒霉史。他先在一家通讯公司工作，干了两年，工作是，为公司内部员工买火车票，由于为人天真，就这么个工作都没保住，被开除，于是开始了他最不情愿的一段生活，老巍为人十分懒惰，得过且过，对生活要求也不高，但就这么一个人却被迫接二连三地换工作，他干过冰淇淋推销员，卖过早早孕试纸，在两家婴儿奶粉公司呆过一段时间，然后是在北京的各大医院中推销进口药等等，现在，他终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个进出口公司做进出口代理，当然，天知道这份工作他能干多久，真是一部打工族血泪史，总之，一顿饭就在老巍的悲惨经历中吃完，当然，大家用了太多的时间帮着他唉声叹气，因此饭吃得很不舒服，收碗筷的时候，连嗡嗡看他的目光都充满了同情，他要动手，大家纷纷说，你别动了，呆着吧。
老巍于是呆在那里，一副可怜的样子，仿佛连今天见嗡嗡都是社会对他实施苦肉计的一次实验。嗡嗡与菲菲进入厨房洗碗，我问老巍：＂怎么样？＂老巍皱皱眉头：＂太难看。＂一会儿，菲菲一个人从厨房出来，我问菲菲：＂怎么样？＂菲菲摇摇头：＂没戏，嗡嗡直抱怨，说怎么把四张儿的人介绍给她。＂我看了看老巍：＂看来，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了。＂老巍点点头：＂下次给我介绍一个好点儿的。＂
这时，嗡嗡进来，我问她：＂嗡嗡，你觉得你男朋友怎么样？＂嗡嗡抬腿便向我踢来，踢得真高，差点踢中我的脑门儿，我眼急手快，一把抓住她的脚，嗡嗡刷地就来了一个竖叉，真不愧舞蹈学院科班出身，功夫甚是了得，我松开手，她又不依不饶地打了我一拳，说：＂你别乱开玩笑啊。＂我说＂嗡嗡，你放心吧，老巍不会缠上你的，他不喜欢岁数太大的姑娘。＂＂你是说我长得老吗？＂嗡嗡翻翻眼睛说道。
＂我是转达别人的意见！＂＂去！滚蛋！――马上在我眼前消失！＂嗡嗡一指我，如同一个魔术大师般地命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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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希望能如嗡嗡所愿，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要是嗡嗡的话是某种灵验的咒语，那么，我便可以从我的现实中解脱出来，可惜，语言从来都没有那么神奇的力量，语言的力量在于欺骗，它是从假象中被创造出来的不可信的声音，认识到这一点时，我已对写作丧失了信心，老实说，刚搬到东高地时，我还对语言抱有幻想，我每夜伏案写作，试图手举蜡烛，照亮我的记忆，让过去的黑暗重现出它原来的面貌，我不确定自己将会看到什么，但我希望我的过去在摇曳的烛光中熠熠生辉，显出丰富迷人的轮廓，我对我的想像力抱着不切实际的空泛的信念，但是，从我笔下显现出的过去却分明令人起疑，时间已让它变质，腐朽，化为齑粉，消逝在我的身后，当我回过头去，一切早已灰飞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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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挽回的，那些无可挽回的岁月，那些无可挽回的情感，我能够回忆起那些东西，它们终于成为无可挽回的经历――我无法回到7岁，无法回到7岁时的样子，无法经历7岁时的情感，无法像7岁的我一样，用树枝去逗弄青蛙而从中感到无尽的快乐，现在，我只能坐在灯下，为以往的一切感到忧伤，是的，我很忧伤，我为我自己忧伤，也为我不得不置身其中的世界感到忧伤，我为所有的苦难感到忧伤――我在这黑暗而单调的世上活到31岁，变得厌倦、易怒、冷酷而铁石心肠，什么也无法触动我，有时我看电影，那些令人作呕的亲情啦，傻瓜男女的爱情啦，还有什么笨蛋的奋斗史啦，全都令我讨厌！我翻开一本本破书，只见上面尽是夸夸其谈的胡说八道，除了这些，人世上还能提供什么呢？随着年纪长大，我看待事情的方式愈加趋向于悲观和沮丧，因为在我生活中没有见到任何一个好结局，只要是坏事，就准能成长壮大，而好事竟像是梦境似的从我身边不翼而飞，我几乎对好事无法感受，因为但凡好事，就必沾上愚蠢的色彩――像那些盲目的服从啦，糊里糊涂的舍己救人啦，简直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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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能这样，我对自己说，我不能这样愤世嫉俗，因为那很容易，就像那些无限依赖这个世界却止不住对其说三道四的长舌妇一样，我不太喜欢那种人，他们在传统中浸淫很久，然后一跃而出，把自己说成是反对派，对传统指指点点，自以为这样便可以把自己抬高到与传统并驾齐驱的地步，我不喜欢他们那种横空出世的狂妄派头儿，我对任何名不副实的举动都很看不起，对诸如一劳永逸之类的念头非常反感，我来到世间，不是被派来解决关于人生问题的专家，我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知道，我被动地承受着人生的各种问题，直至筋疲力尽，我被人生搞得烦不胜烦，却无一丝办法，甚至连产生解脱的念头都看不上，是的，我很悲观，对此，我尽量掩饰，我简直就像掩饰一种不正当行为一样掩饰我对人生的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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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嗡嗡时，我已处于上面那种精神状态之中，那种糟糕透顶的状态简直无药可救，时至今日，我仍被强烈的悲观情绪所左右，只有偶尔的歇斯底里才令我从那种状态中走出来喘息一会儿，我的生活就建立在那种状态之中，起先，我对写作念念不忘，后来，我对嗡嗡念念不忘，再后来，我试图忘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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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我想把嗡嗡发给老巍的时候，使我念念不忘的事情还要多得多，我那时还未想想到诱奸嗡嗡，我天天惦记着朋友们能给我打电话，使我能够得到一次轻松自如的艳遇，使我能够安下心来，享受艳遇所能带来的种种妙处，不管是多么倒霉的经历我都愿意尝试，我不怕尴尬，也不怕引火烧身，我认为我见过的世面还不足以让我安心从事我所能够从事的工作，我一到晚上便能突然醒来，即使是下午才勉强睡去，我想我的内心有足够的空虚，来装下北京的夜晚所能提供的种种生活方式，一句话，日子再怎么难捱我的好奇心也不在乎。不幸的是，只要屋漏就会偏遭连阴雨，对于好奇心，这个世界也自有打击它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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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们有一个特点，即，他们总在我想找他们时，忙得要死或是比我还要无所事事，这种朋友的坏处很明显，一点帮不上忙不说，还会变本加厉地给我添堵，这种恶劣的本领简直就是我的朋友们的强项。
97年北京产生不少新生事物，摇头丸便是其中之一，不知为什么，我们常去的酒吧迪厅，一时间都被那些酷爱服用摇头丸的摇头迷给占据了，它的一个作用是，你很难找到一个贫嘴对象，时髦的姑娘们被你打电话死叫活叫过来，往往在你身边一坐下就开始摇头，直至把你摇得晕头转向为止，其间，她们偶尔也吐上两次，不巧吐到你身上你也不好意思抱怨，我们认识的姑娘多属此列，因此，一次又一次，夜间聚会从不欢而散渐渐发展成一种货真价实的灾难，我是说，在摇头丸的作用下，连最外向的女演员们都找到了内在自我，并且沉浸其中，那么，像我这样的人便完全失去了与她们交往的价值。
这件事还有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方，我是说，除了那些真的有药可吃的人以外，还有更多没药可吃的家伙，他们经过细致地观察，很快便认定在北京的公共场所摇头是一种时尚，极力摹仿，这不仅使人真假难辨，而且由于那帮家伙的蠢行，摇头风看起来竟显得愈演愈烈，可气的是，经过一段时间，这种荒谬绝伦的现象直把北京搞得污烟瘴气，使北京的夜生活平添几分滑稽色彩，令我这个习惯夜间出动的人感到遗憾，我得指出，正是这种不正之风使我失去了接近漂亮姑娘的机会，断送了我与她们正常交往的途径，让我自如嗅蜜的希望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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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次无聊聚会发生在位于新街口的ＪＪ迪厅，本来到场的人有十几个，很快，姑娘们便跑到舞池里去摇头了，不是喝醉酒叫喝高了么，对于摇头，也有一个与此对应的外来语叫摇ＨＩＧＨ了，不止一次有人对我说起喝酒与服用摇头丸的共通之处，依我看，如同白种人对于清楚明白有一种天生的热情，我是指起源于古希腊的科学精神，而有色人种的热情却正好相反，他们正经八百地对糊里糊涂崇拜得五体投地。
在中国，从古至今，流行一句叫做＂难得糊涂＂的格言，这个格言完全把糊里糊涂吹捧成一种美德，甚至认为达到那种境界很难，事实上，这种智慧我3岁时就具备，长大成人学会喝酒后，还能把这种境界发挥到用形体动作来表现的水平。我曾私下里认为，凭着这点东方智慧，加入＂世界笑柄促进会＂绝对没有问题。
这种糊里糊涂的境界，最终在现代被一个听起来更加随心所欲的字所代替，那就是＂飞＂，当人们喝酒过量的时候，人们往往用＂晕＂来描述，但吃了点乱七八糟的兴奋剂之后，人们便觉得似乎应比醉酒更上一层楼，于是便要飞了，当然，这种飞行根本用不着空气动力学的帮助，往那里一坐，便能如直升机一样就地起飞，至于为什么飞，如何飞，飞到哪里则完全不必操心。
这种情况根植于传统，自古以来，不是就有《逍遥游》么，听听吧，＂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这种无边无际、张嘴就来的感想，听来完全像是服用摇头丸以后的胡言乱语，我推测，在中国，聪明的古人已找到类似摇头丸的怪药，在药力的作用下，那些荒唐透顶的学说便纷纷出笼，如此形成的学说在我看，除了在假大空方面独占鳌头之外，并无其他意义，可惜它们的现代版层出不穷，这表明，在人世间的任何领域中，都存在没完没了的竞争，而且，由于太容易，因此在荒诞不经方面的竞争尤为激烈，建树甚多，远远超乎一般人的想象，简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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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少说。
在迪厅里，我由于无药可磕，只好呆坐于吧台边，听着我身边的一个朋友正和一个找上门来的三陪讨价还价，两人说着说着，好像说到某个二人均认识的熟人，于是，三陪拉着他离开吧台，去见那个人，于是，我察觉到大势已去，因为我既没醉又没飞，不可能与那些晕头转向的家伙们有话可说，我扫视一下我的桌边，发现男的一个个悄悄溜掉，姑娘们四处乱窜后终于找到熟人，不再搭理我们。
半小时后，大家已经纷纷失散，我收拾起桌上的手机，正要离去，忽然间，我再一次神使鬼差地看到了刘琴，她一副生命不息摇头不止的样子从舞池里走出来，直奔到吧台边上，对酒保喊了一声＂一瓶矿泉水＂，话音未落，便腾身往我身边的椅子上一坐，可惜，坐得偏了一点，于是从高高的椅子上掉到地下，我拉她起来，发现她已飞得一塌糊涂，瞳孔散得老大，神情恍惚，我把她的矿泉水递给她，为她付了账，她干脆坐在地上，蜷着两条腿，低着头，一边喝水一边用一只手像敲鼓似的上下挥动，半天，她认出了我，于是做出一副要攀谈的样子，让我坐到她旁边，我拉她起来，坐到一个空桌旁，在震耳的音乐声中，我们发现要说话简直是活受罪，于是她用两只手拉住我的衣服，原地摇起头来，我的脸被她甩起的头发几次抽中，疼得够呛，却无计可施。
一会儿，有两个商人模样的家伙过来推推了她，她看了看，做了一个叫对方走的手势，来人知趣地走了，再过了一会，她对我说：＂咱们走吧。＂＂去哪儿？＂＂你有地儿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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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有地儿去，我把她塞进我的汽车，带回我家，一路上，她不停地跟着车里的录音机唱歌，一首又一首，有的她会唱，有的她不会唱，但她每首都跟着唱，还不时摇下风挡玻璃，向外面吐唾沫。
进门后，她先去洗了脸，然后对我说她已＂没事儿了，过去了＂，随即拉着我坐到沙发上，说要聊天儿，我说给她泡点茶，她说不要，我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说一想吃的就想吐，我打开电视，她说太乱，硬要我在深更半夜放一盘电子音乐，还好，我刚刚清理过屋子，把一堆现代音乐当垃圾扔掉，只剩下几百张古典音乐ＣＤ，于是，她打消了听音乐的念头。
但她仍想跟我说话，她拉着我的衣服，诚恳地对我说：＂周文，说正经的，我问你，在蓝蝴蝶后面追印度大麻飞得高，还是追云南大麻飞得高？＂只这一句话，我已弄清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用说，她仍飞着，而且飞得正厉害呢。
我把她拖到沙发上，叫她横躺，然后把她的后背垫高，免得躺平了吐出来，她看着我，脸上闪着奇怪的光彩：＂周文，我告诉你一件事。＂＂什么？＂＂他们给我吃的药有问题。＂＂什么问题。＂＂我觉得我上当了。＂＂怎么啦？＂＂我觉得他们给我吃的第二片药是春药。＂＂你怎么知道的？＂＂我特想那个。＂＂他们是谁？＂＂别打岔――你不认识。＂＂噢。＂＂我从来没吃过春药。＂＂那你怎么知道他们给你吃的是春药？＂＂我有感觉，＂她说，＂他们中有一个人总想对我那个，好几次都被我识破了――＂她笑了起来，＂他昨天把我骗到他家，还求我，求了好几次，我没答应。＂＂噢。＂＂你知道我什么感觉吗？＂她再次笑起来。
＂什么感觉？＂＂还问呢，你真恶心。＂＂你有感觉，这太好了。＂＂为什么？＂＂这样就免得我求你了。＂＂求我我也不答应。＂＂那我就趁你睡着搞偷袭。＂＂不可能――我睡不着，我现在兴奋得很。＂我大笑起来，她看着我，很快，也跟着我笑了起来。
＂真奇怪，我怎么总能在奇怪的地方遇见你啊？＂＂我也奇怪。＂＂而且，每次都跟你上床。＂＂这次就不一定。＂＂这次，这次随你便。＂听到这里，我心花怒放，伸手抱起她，往床边走去。
＂你说，＂她用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这件事奇不奇怪？＂＂我不知道。＂我把她放到床上，顺手扑到她身上。
＂你知道，除了你我从来没跟别人随随便便上过床。＂＂我哪儿知道？＂她一下推开我：＂你说什么呐！＂＂我说错了，行了吧？＂我再次扑上去，她再次推开我。
＂你说话太难听，给钱！＂她向我佯装生气地伸出手。
＂你要是非向我要钱，那我可要还价了啊。＂她收回手：＂算了，便宜你了――我可告诉你，最后一次啊。＂说罢，她直起身，从床头柜上拿起我昨夜喝的一杯剩茶，喝了一口，然后趴下，把头偏向我：＂我后背酸疼酸疼的，你给我按摩按摩。＂＂我不会。＂她笑了：＂那你把灯关了，把衣服脱干净，爬上来，这总会了吧？＂＂这还差不多。＂＂我可告诉你，你要是一两分钟就完，我可跟你急。＂＂你觉得多长时间合适？＂＂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吧。＂＂才半个小时呀？＂＂你想开着灯，当着我的面儿说大话吗？＂＂我不是说大话，我是说，你说的春药才半个小时就够啦？＂＂我不够有什么用，你以为――＂＂我以为，＂我说，＂我可打电话叫几个哥们来。＂＂那我明天一早就把你们都送进监狱――别废话了――你废话太多，这一点有人跟你说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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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刘琴，很多人都说过我这人废话太多，对此，我没有感觉，事实上，我自己也不喜欢那些说话滔滔不绝的人，可是，那天夜里，我与刘琴说了很多话，也许说得太多了，无论她怎么提醒，我也要一句接一句地说下去，似乎吃兴奋剂的不是她，而是我，我一边与她乱搞一气一边对着她乱说一气，到后来，我们彼此以污言秽语相向，下流话一句接一句地从我们口中喷薄而出，真是过足了嘴瘾，我们说得十分开心，我们搞搞停停，床上床下地跑来跑去，甚至还放起音乐，跳了一段裸体舞，刘琴表现出她十分可爱的一面，我是说，她人情味十足，她对我讲了很多事，多得我一件也没记住，后来，她向我提出很多不着边际的问题，逼着我一个个回答，我回答不出，她就逼着我想，我想不出，她就叫我去查查书，那些问题往往题目大得惊人，什么性呀，社会呀，死亡呀，焦虑呀，孤独呀，后悔呀，宇宙呀，上帝呀，杂七杂八，当然，我完全是胡说八道一锅粥，这也没有影响她的兴致，她对我刨根儿问底，穷追不舍，很多令我好笑的问题被她以非常严肃的态度问出来，我就像一个赤身裸体参加法国高师哲学考试的学生，对每一个问题拼命回答，有一度，她对我讲出的任何答案都拍案叫绝，后来不行了，她的头脑渐渐清醒，我无论说什么她都一律嘲笑，其间，我与她一起抽了一支她卷的大麻，我也跟着她一起傻呵呵地笑个不停，再后来，我睡着了，她的性欲仍然没有消褪，我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与她在性方面展开了好几次遭遇战，之后，我再次睡去，然后是一场稀稀拉拉的游击战，她睡一会儿，醒一会儿，活跃至极，看来她真是一个春药的受益者，我被她搞得疲于应付，到最后，我觉得自己缩在被子下面，活像一团儿用剩下的废纸，而她仍像一条小鱼一样活跃，我仍记得她给我的xxxx起的种种名字，其中一个叫＂面条儿＂，使我在梦中也被逗得笑出声来。她说话声音并不好听，却让人觉得亲切自然，我估计我们大概乱搞了有十次，虽然并不是每一次都成功，当然也不是每一次都失败，在她一次次的奇袭中，我感到了一种轻松至极的游戏所能带给人的种种乐趣，甚至疲倦也无法把这种乐趣夺走，刘琴青春焕发，不断地发出希望被轮奸的种种感慨，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沉沉睡去，到傍晚，我被一个电话叫醒，开车到三里屯的一个酒吧谈事儿，回来后，刘琴依然在沉睡，我也睡去，第二天中午，我醒来，她仍在睡着，我摇了她一下，不料却差点被一脚踢翻，于是我不再碰她，到晚上，她仍然在睡，我一个人看了一个电影，又到楼下去散步，刘琴醒来一次，上了趟厕所，吃了两片面包，说着要走，不料又倒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接到小春一个电话，说要与菲菲过来，于是再次叫刘琴，刘琴先是对我破口大骂，然后梦游似的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儿，最后倒回床上，再次睡去，我只好电话告知小春，叫他们另找地方，随后的一整夜，我一个人翻完了一本厚厚的《西方美术名作鉴赏辞典》，把从公元前二世纪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白人裸体女子看了个痛快，我发现，从画像上看，2000多年间，在白人画家笔下，女子从古代的姿态安详、神性端庄，发展到现代的形体扭曲，半人半兽，真是越来越粗野了，不知道是因为画家的缘故还是女子本身的缘故。据我推测，也许现代画家不像古代画家那样工作时头脑清醒，只是不时偷袭一下女模特，他很可能头脑混乱，因此行为更加大鸣大放，肆无忌惮，以至于把诱奸女模特与绘画工作混为一谈，成天胡搞一气，就像西方社会已经认可了成名画家可以恣意乱交的合法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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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晨出门，在路边小摊上吃了早点，看着滚滚不息的上班人流从面前经过，然后在勤奋的报摊小贩手里买了几份报纸，其中的一张上还登着一张刘琴的剧照，她在剧中扮演一个为事业与爱情奋斗不息的都市白领，幸亏是扮演，不然像在现实生活中这样昏睡百年就会麻烦上身，当然，我不能肯定她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是不是她的本色，更可能的是，她在扮演一个昏昏噩噩无戏可演的演员。
我回来已是早晨8点钟，刘琴踢掉被子，皱着眉头狂睡不止，我拿她的剧照与真人做了一下对比，发现判若两人，我从地上拾起被她踢掉的被子，一半盖在她身上，一半盖在自己身上，让她在我身边伴我入梦。
大概是上午10点来钟，刘琴醒来，她叫醒我，我让她一切自便，接着睡去，下午3点醒来后发现刘琴已经走了，餐桌上我给她带回的早点被她吃得一干二净，我收拾了一下房间，发现她除了一把坏掉的梳子以外，没有遗落任何东西，我本想打个电话问候一声，但一想她很可能并不愿意接听，就打消了这个主意，我给小春打了个电话，告诉她，我这里的姑娘走了，他要过来随时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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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我投入写作，刘琴也没音信，倒是一个导演朋友找救急的女演员问过我，我把刘琴的电话给了他，事后也没了下文，小春与菲菲这一段处得不错，不再争吵，只是显得有点无聊，我曾向他们建议如果实在无事可做吵吵架也无妨，他们谢绝了我的好意，甜甜蜜蜜地抱成一团儿，菲菲团里要求练早功，于是两人天天相互接来送去，我在无所事事时，也与小春一起去菲菲的团里，与姑娘们耍耍贫嘴，我时常遇到嗡嗡，她仍是一副天真的样子，见面与我嘻嘻哈哈，丝毫没有想到将来有一天我会把她弄到床上，当然，我也没有想到，我曾几次做过徐静与赵燕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劝她们丢开男友，与我混上一段，但她们显然对此不感兴趣，她们俩加起来还不到40岁，却比一个40岁的人还稳健，闪着机警的大眼睛，在人世间寻找可以一劳永逸的爱情，对我所持的旁门左道观点不屑一顾，看来她们已经走上正路，其中赵燕正忙着收拾与男友新租的民房，摆弄丢在宿舍里的一个别人送的旧空调，徐静除了抱怨男友晚上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对她不理不睬以外，似乎一切顺心，有时，两个姑娘会谈到彼此的男友胸无大志，事业无望，我还劝她们最好自己先具有一些凌云壮志再去要求男友，俩姑娘对我的观点再一次表示不买账，在我看来，身边挂一个成天敦促自己上进的女友，对任何男人都是一个苦差事，不怕累不嫌烦的话，男人也许应该为爱而四处奔波，反正苦尽甘来之时，自然会有甩掉身边已经人老珠黄的长舌妇的机会，当然，苦尽甘来的机会并不很多，这样也不错，因为至少可以保住得来不易的爱情，当然，姑娘们往往也会见机行事，其中有点姿色的对死守爱情的想法也会改变，这已是我的老生常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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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靠别人或靠自己，那一段，眼看着我在姑娘方面无所建树，于是在外面混的时间越来越短，我的精力只能有一个地方可使，那就是读书写作，从长期来看，这是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从事儿的行当，我想到＂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古训，只好不无遗憾地缩回家里写我的名著，幻想某一天，我一夜成名之后，把我的捷达车换成法拉利跑车，这样即使再不舒服姑娘也愿意往上坐，可是，我一想到我成名后会给那些我也许并不欣赏的人带来同样的好处，就使我的工作情绪大受影响，工作劲头大打折扣。梵高那么努力画画，除了非常缺德地把他弟弟的油水榨干以外，在生前没得到丝毫享受，除了敢碰碰没人敢碰的劣等妓女外，与一个循规蹈矩的油漆工相差无几，最可气的是，留下几幅画还让那些擅长欺骗的画商饱足了私囊，就连学无所长而又满怀奇怪激情的欧文。斯通都通过写他的传记得到了好处，要是把那些擅长利用梵高的劳动成果成名致富的人集合在一起气梵高，那么他的向日葵就会画得更加疯狂，更可能的是，他要是未卜先知，说不定会一夜之间变得像毕加索、达利之流一样狡猾，不幸的是，在他生前，目光十分短浅，除了以画画为借口坑他弟弟以外，一点别的本事也没长，我可不想学他，我再怎么着也不愿让对我好的人吃大亏，让我看不上的人赚大便宜，况且，世上靠搞艺术欺世盗名的人多如牛毛，一个比一个腕儿大，我眼睁睁看着什么斯皮尔伯格什么吕克贝松之流一次次得手，以艺术的名义骗取钱财与名声，而在不学无术的公众眼里，他们竟没有成为二十世纪的著名诈骗犯被送上法庭，而是成为什么著名世界导演，真叫我有说不出的遗憾，他们诈骗得如此成功，以至于公众不觉得自己的艺术情感受到了愚弄，自己的眼泪随之一再贬值，反而无怨无悔地认为得到了无尽的享受，这除了让那些小骗子有说不出的嫉妒以外，也给那些雄心勃勃的后起之秀树立起不小的信心，他们会全力以赴狠挖这块诈骗市场的潜力，其中的标新立异之徒还会开辟新的领域，在新一轮的角逐中粉墨登场。他们之所以能这样猖狂、无耻地尽情表演，在我看来，只能说明公众的没出息是没有止境的，竟是一副你们敢骗我们就敢上当的勇敢劲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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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总是这样，一搞写作我就会麻烦上身，问题成堆：写本名著吧，骗得太狠，自己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这不是往污泥浊水里跳嘛，还别说，作为搞写作的，我这人还真有点烂泥糊不上墙，总想把自己从坏人堆里择出来，不骗吧，满腔的私欲一点也得不到满足，生活毫无乐趣可言，97年我已29岁，开始步入中年，随着我的知识及阅历一点点增多，人性恶在我心中悄然抬头，明显得特征是，我已开始形成了自己判断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识破不少别人的人性恶，这是我对自己进行分析的结果，要知道，在我天真烂漫、管坏人叫叔叔的时候，我可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欺世盗名的事情，那时候我甚至觉得什么＂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是句叫得响的诗，而笨到无法看清那是一句明显的废话，而我29岁时知道了，而且，在那个年龄，由于我自己心中坏念头不断，因此，特别能够领会别人的坏念头，我看出大量名不副实的作品被人争相传阅，以图一睹为快，大量居心险恶的举动受到人们一致赞扬，大有争相摹仿之势，由于那时我死抱着一些父母学校教给我的人生信念，因此显得十分孤傲，一副不与人同流合污、与恶念头格格不入的样子，差点变成一个活鲁迅，幸亏我只是口头上的活鲁迅，仅仅在与朋友们聚会时高声谩骂，愤怒得一塌糊涂，而没有把一切诉诸笔端，要不然，我没准儿真会变成一个呐喊与彷徨专家，实不相瞒，我那时便认为搞艺术重要的是建立有价值的形式，而不是像法国解构主义那帮子不学无术的人一样去拆别人的台，自己连一点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在此之前，我还真让不少外国所谓的当代思想家骗得够呛，甚至认为＂5月风暴＂是一场令人振奋的＂巴黎公社＂，我得承认，我那时急于汲取新知识，被那些充满陈词滥调、故弄玄虚的什么＂社会学＂＂符号学＂及各种＂主义＂给蒙倒了，直到受其影响的那帮子人脱颖而出，冲到社会上，干了些与朴实无华的知识分子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情后，我才稍有警觉，接着，我找来他们的著作仔细一读，才算认清了他们的嘴脸，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手边就有一本法国罗兰。巴特写的不着边际的书，名为《神话――大众文化诠释》，我随便翻开，把第72页的胡言乱语顺手抄下，以博读者一笑。
＂吃牛排代表一种本质与道德。它应该使所有类型的人受惠，因为它每一片都相同，尤其是对神经紧张和淋巴管腺方面，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葡萄酒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中庸主义物质，带引他们朝向自然的原始力量，对他们来说，牛排是一种补偿性食物。有鉴于此，他们将知识主义提到散文与驱魔的水平，驱魔的方式是凭借血液与软绵绵的肉片，驱逐他们平常受到訾议的呆滞与艰涩。例如：对牛排塔塔酱的狂热，就是抗衡敏感及与病态有关的浪漫关联的神奇魔咒。在这种预备阶段中，可以找到事物的所谓萌芽状态：血糊和蛋白、柔软及赐与生命物质的完整和谐，一种分娩前形象的有意义轮廓。＂
这段颠三倒四、异想天开、毫无意义的文字，落到我这种从小就熟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人手里，当然原形毕露，不是吹牛，外国人要是敢斗胆与中国人比赛假大空，真是妄想，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他们不仅太嫩了点儿，而且，简直连资格都没有，在他们刚开始学写天书的时候，我已经读了一堆天书了。
据说，巴特本人曾是一个在一片恶骂声中成长起来的作家，最终，他赢来好运，得以跻身于同时代的文化名流之林，与列维－斯特劳斯、福柯、拉康并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帮时髦作家的书，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把他们的书当作没写好的笑话一样读，有时候在我懒得嘲笑他们时想：要是法国那位实事求是的老笛卡尔健在，看到他的后代作家敢这么胡作非为会怎么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说，至少也要把他们拉一边去先学学几何，看看他们头脑清不清楚，然后最多好心把他们安排在神学院最次的学生辩论会上做旁听，让他们说话前先把逻辑搞清楚。当然，要是落在维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铁头拐杖招呼了，我这么说是根据老波普尔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罗素更多次数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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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讲道德地欺骗读者，写上几本天书名著，对我来说至今也是一个问题，我一直拿不准是否真要这么做，问题是，不这么做，依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写出有价值的书，多少次，我为这个问题彻夜不眠，通宵达旦，冥思苦想，左右权衡，很多时候我都用种种理由说服自己使用奸计，一夜成名，因为这样的榜样多得数不胜数，十分容易学习摹仿，可不知怎么的就是下不了决心，我时常在书架边踱步，摸彩似的从书堆里一抽，抽出一本数学书，看了两页，灰心丧气，再抽一本，物理书，翻上一会儿，几乎打消了写作的念头，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经是莱布尼茨的《人类理智新论》了，我翻了一会儿，觉得写这样内容空泛的书在现代一定缺乏读者，只好扔回书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让我看了一会儿，虽然里面讲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年纪小或像年轻鲁迅一样幼稚的读者一定爱看，但写这样的书实在太麻烦，且与我的身份不相称，我的中国护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于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着抽，这一本是《城堡》，看来，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游戏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不好笑，这种书写起来一定会令我感到十分乏味，我只好踱到沾了马尔克斯光的那帮南美作家的书边，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先是科塔萨尔的厚厚的《跳房子》，再是略萨的两本厚书，《酒吧长谈》与《胡里娅姨妈与作家》，这三本书一年前读得我头晕，也许是秘鲁与阿根廷的时局不太稳定，要么作家写的书为什么要那么厚呢？我是说，从小有过使用板儿砖经验的我，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把书写得像一件凶器那么厚，也没有必要把故事搞得像电视剧那么长，读者有那么大耐心看，作者难道就有那么大耐心写吗？要知道，写比看还要费劲呢！南美作家废话太多我一直有所领教，真要在他们的书中看到点新意却不太容易，这在薄一点的书中也能验证，富恩斯特的《最明净的地区》半年前叫我读完后立刻肃然起疑，加尔德的《白痴市场》读来令人沮丧，卡彭铁尔的以此人名字命名的作品集令我感到瞠目结舌，谁能把他的两个故事一字不落的一气读完，那么此人一定是个真正的书迷，我是说，与现代的见歌就能听的歌迷一样的性质，蒙特罗的《默默的招供》十分罗唆，以至于我无法认真一句句听完，从书名上看，作者显然认为自己犯了罪，我可不想学坏，而且像我这么大岁数，就是想亲自犯罪也用不着别人教唆，被说成是大手笔的拉米雷斯写的《天谴》我认为是本没写好的探案小说，作为一本艺术类型的小说也好不到哪儿去，另外奥内蒂的《请听清风倾诉》彻底地让我决定今晚不再翻看南美小说，而去外面散散步，吹吹中国的夜风，顺便提一句，南美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被很多人喜欢，据说因为他写得神秘而短小，不是我为中国会写字的人吹牛，依我看，中国的很多无名谜语作者都要比他写得好。就这么一种不可救药的风格还被日本的村上春树给抄袭得更不可救药，在村上的努力下，神秘被保持下来了，而短小变成了冗长，使得故弄玄虚变成了世界范围内的新时尚，没办法，读者的无知把作者的愚蠢变为成功已太普遍了――南美小说在一段时间内被称为＂文学爆炸＂，这充分反映出南美人诈诈唬唬的天性，当然，点燃这根导火索的仍然是万能的金钱，不信请看智利作家何塞。多诺索所著《文学爆炸亲历记》――在发展中国家，这种抽疯似的乱炸一气的现象没什么了不起，我敢说，给我一亿美金，我就能在中国造出一颗文学原子弹来，响动与毁坏力比南美人只好不差，非把世界上的读者震得大跌眼镜，炸得满地找牙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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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楼下，对着夜风小声诉说着我的困惑，我弄不清自己该写些什么，有价值的书写不出来，没价值的书不爱写，写骗人的天书我又不情愿，这是我的毛病吗？老实说，只有夜里我才这么想这件事，白天，我宁可把这个毛病当做我的优点，我走着，走着，内心深处的思想斗争像哈姆雷特那么激烈，一会儿，我劝自己，写吧写吧，该蒙就蒙，该骗就骗，反正读者都说自己不是傻子，另一会儿，我又鼓励自己，别妥协，别学坏，要诚实，什么都别写，就这么呆着，看懂别人的笑话就够了，不一定非要自己也变成笑柄之后才算有资格说我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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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写剧本时，内心可没有这种不安，我认为剧本只是我谋生的工具，我知道，我写的剧本在播出后不久就会销声匿迹，而且，剧本是集体骗钱项目，想到电视台、制片人、广告商、名演员、导演都比我骗得更狠，我便会心安理得，可写书是单干呀！在东高地我的小屋里，我坐在电脑前，惶惶不安地思前想后，浪费了大量时间，最终也没有得出什么正经八百的结论，在我东想西想的时候，地球、收费电表、太阳之类的东西照转不误，每一个清晨都抢着来向我报告时间的流逝，我的身体也每况愈下，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再适合衣不遮体、风餐露宿、沿街乞讨，追随犬儒主义的生活方式了，我的前辈，那些愤怒专家，比如鲁迅、叔本华之类的人也没有给我做出愤而自杀的表率，因此，我不得不学着他们，一边得过且过地混日子，一边骂骂咧咧地写文章，实际上，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私下里，也不想像他们一样没出息，但我与他们一样，由于缺乏能力，无法在世间干点实事儿，因此只好像他们一样忍气吞声地写我的名著。有时，我还感到有点幸运，比如，我看了凯鲁亚克的日记，发现作为一有色人种，工作压力很小，因此混起来要好受得多，我知道今生今世想赢得像梦露、伊莎贝尔。阿佳妮之类的白种靓女是痴心妄想，因此也就能坦然面对我的命运，但如果是白人，即使想通过写写文章出人头地这么一点小事也要面对无数聪明前辈，凯鲁亚克就被他的前辈压得喘不过气来，经常偷偷对着窗外闪过的姑娘大腿发出无奈的叹息，实在是把他馋得够呛，难怪日子过得那么颓废，要知道，对于像福克纳之类本国农民作家，或是海明威、诺曼。梅勒之类的粗人，凯鲁亚克也许有点办法，但欧洲的一系列作家却令他望而却步，要知道，他是一个空怀一身梦想的天真的美国白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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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对某事犹豫不决或毫无办法的时候，特别希望得到一些实事求是的帮助，不幸的是，在我周围，能做出这种帮助的人完全没有，相反，倒是那些假忠告满天飞，比如，有一夜，我的情欲突然来临，且愈演愈烈时，我打电话问一个朋友该怎么办，他既没有妓女的电话向我提供，也没有姑娘发给我，倒是向我大谈特谈左手右手在手淫方面的不同用途，这类废话在他看来，恨不能当新闻使，至少，也应算是生活小窍门儿，可却对我毫无用处，就像面对一所燃着大火的房子，你叫不来消防队就别提什么自己动手，杯水车薪，因为说也没用，97年我面对的就是这种情况，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我只好自己摸索着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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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加紧写我的名著，到现在我也坚持认为，学习诈骗也应该从头学起，很多人看到萨特成功以后的嚣张，却没有注意到他在咖啡馆里伏案写作所受的洋罪，你不能手拎一本写得不三不四的破书就四处招摇，那样太容易被识破，怎么你也得有10来本才行，这十来本还不能千篇一律，总得有点变化，不然自己写着也受不了，像阿加莎。克里斯蒂那样实诚而耐心的人毕竟很少，就是科波拉那样的粗人还知道又拍《教父》又拍《对话》呢，他抄《黑暗的心》时，没有把片名误写成《过去启示录》算他清醒，要不然，笨蛋影迷怎么会发自内心地觉得他好，而不回头看看康拉德的小说被他歪曲成什么样呢？
其次，我开始留意以前被我忽略过去的姑娘，看看矮子里拔将军，能不能找出一个可以将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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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呼了呼赵燕与徐静，两人分别回电话说暂时没空与我一起吃饭，因此我就更没空在吃饭时与她们一起谈情，但我可不信那个邪，于是趁着小春去歌舞团接菲菲，我也随车前往，在菲菲房间，我碰见徐静，她正等着男友前来接她，于是我踏踏实实做她的思想工作，我可不是那种以爱情的名义指天划地、诅咒发誓型的诱奸者，我是那种实事求是、苦口婆心的坦白者、劝诫者，经过我的一番分析，她好像有所动摇，但又下不了决心，同样，我也下不了决心，是否更上一层楼，像别人一样欺骗她，我想我把我的缺点说得太多，多得几乎包括了现在尚未而即将出现在我身上的所有缺点，却对我的优点只字未提，我不知道这种检讨式的嗅蜜方法合不合时尚，但我有把握的是，我没有胡说八道，而是句句道出实情，可惜，徐静还太小，她仍对受骗上当怀有浓厚兴趣，因此，她坐在我对面，对与我一起私奔犹犹豫豫，这种犹豫严重地打击了我的嗅蜜积极性，我知道，关键是，我得耐心地把我的虚情假意合盘托出，才可征服她的芳心，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没有做到，她已答应与我一起外出吃饭，给我另一个机会，好让我施展缺德的伎俩，可我却在突然间灰心了，我想我那时还无法做到为了我的私欲自如地撒谎，我那时还不成熟，我没有接下茬，没有与她订那个重要的约会，而是扫兴地看到她的男友准时到来，为了表示我对骗子的反感，我走出门外，一眼看到嗡嗡从面前走过，她端着一个洗脸盆，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是刚排练完洗澡出来，我叫住她，她见到我，就地站住，细细的腰肢左扭右扭，笑着问：＂你和徐静谈得怎么样了？＂＂谈得还行，一直谈到她男朋友来接她。＂＂真的？＂嗡嗡端着洗脸盆走进徐静的房间，与徐静说笑去了，我站在外面，点燃一支烟，等着小春与菲菲过来，大概菲菲还未洗完澡，过了一会，小春无所事事地从澡堂方向走过来，我们并肩坐在石阶上，正是夏天的傍晚，三三两两的洗完澡的姑娘从我们身边经过，把青春的气息以及身上的肥皂味儿散向空气中，被我一一嗅到，我感到夏季的微风从我脸畔吹过，一种对青春肉体的眷恋之情油然而生，我与小春四目相对，小春冲我点点头，眨眨眼睛，对我说：＂要是能把她们都操了该多好啊！＂
这种感慨对我真是有说不出的吸引力，我注视着一个个在我眼前晃过又消失的姑娘，她们的身上飘动的廉价衣裙是那么美丽，包裹在衣裙之中的肉体叫人产生无尽的遐想，通过她们，使我一瞬间充满了对青春岁月的徒然向往，那是对人生逆境全无知觉的年纪，是有着明亮眼睛的年纪，有关青春的回忆也许是人生漫漫长夜中最舒适的客栈了，我在黄昏的光线中注视着那些不值钱的青春，那些姑娘，那些由无知、美、可爱拼凑起来的图画，不禁深深为之感动，以致一时陷入一种难以自拔的忧伤之中。
背后的门开了，嗡嗡从里面跳出来，一边与徐静招手告别，一边随便踢了我一脚：＂怎么着，心里不好受了吧？＂我回头看了她一眼，顿时，被一种难以名状的情感击中了，我向她点点头，与她招手，嗡嗡甩着一只胳膊，歪歪斜斜地走向她的宿舍，小春问我：＂要不约上嗡嗡，一起吃饭？＂我点点头，小春叫住嗡嗡，嗡嗡回头，痛快地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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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小春菲菲嗡嗡一起来到位于西直门的郭林家常菜馆，奇怪的是，那天我与小春都忘记了带钱包，嗡嗡从她的小包里拿出一个小钱包，里面仅有200元，她替我们付了账，我们三人出来，四处游逛，我们逛了前门附近的所有商场，一直到深夜商场全部关门才罢休，想想再无可去的地方，于是想起了天安门广场，我们把车开到那里，进入广场，在里面游逛，嗡嗡像个小游魂一样跟着我们，她穿一条黑色短筒裤，厚底拖鞋，不时与我们说上几句话，中间她要上厕所，小春也想去，于是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向位于钟楼下面的公共厕所，我与菲菲站在栏干边等他们，我问菲菲：＂要不我找嗡嗡得了，你说怎么样？＂菲菲看了我一眼：＂嗡嗡可好了，你可别欺负她。＂然后，我们就再没说话。
一会，嗡嗡与小春回来了，我们刚走了几步，就遇到一队巡逻的大兵，他们声称，12点以后，天安门广场里不许停留，于是，我们回到虎坊路，在一个靠近天桥宾馆的小饭馆外面吃田螺之类的小吃，嗡嗡又要上厕所，这次，我与她同往，回来的路上，我没话找话地问她：＂你有多高？＂嗡嗡甩甩头发：＂1米68，怎么啦？＂＂没什么，我随便问问。＂＂有什么好问的！＂她得意地白了我一眼。
随后，我们准备走了，嗡嗡孤零零地与我们招手，准备回团里去，我叫住她，问她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我家去，这样明天一早小春送菲菲也可把她一并送回团里，她晃了晃头：＂随便。＂于是，她就跟我们一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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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对嗡嗡的记忆里，＂随便＂这两个字是她的口头禅，无论你问她什么，她都以＂随便＂来回答，我曾开玩笑对她说，＂你真是一个生活随便的人，＂嗡嗡的回答是：＂怎么啦？＂这就是嗡嗡，我是说，在我所认识的人中，没有比她更随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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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在我家，小春与菲菲去小春的一个朋友家玩了，临走时说就睡在那里，明天中午来接嗡嗡，好参加团里下午的排练，嗡嗡睡不着觉，就坐在床上与我聊天，我记得我们说了不少话，具体谈些什么都忘了，我只记得一个感觉，嗡嗡对诸如前途之类的东西完全没有兴趣，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她对现在的生活也没什么感触，我记得她仰着头，一会儿跟我说话，没话说就发一会儿呆，她当时17岁，我记得她对我叹一口气，说：＂我们练舞蹈的能怎么样？＂这种发自内心的悲观声音竟忽然叫我对她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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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天夜里，嗡嗡就在我的床上睡去，我坐在电脑边写作，写累了就停下来看看她，她睡得很香，轻轻地呼吸着，一点声音也没有，她不翻身，也不动，只是躺在那里，闭着眼睛，似乎世上的一切事物都与她无关，而她，一个17岁的处女，就这么随便地躺在尘世的汪洋之中，安静地等待着她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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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那天夜里，我仍然没有与她如何如何之类的念头，但她那种面对未来处之泰然的劲头儿却打动了我，我仅仅是为世上存在这样一个自然的少女而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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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一天下午，小春把菲菲和嗡嗡送走，我正睡着，忽然被电话吵醒，我接起电话，听筒中传来刘琴的声音：＂你们家在哪栋楼？＂＂怎么啦？＂我问。
＂你一会儿不出去吧？＂＂不出去。＂＂我有事儿找你，已经到东高地了。＂我把我的楼号及门牌号告诉她，然后起床刷牙洗脸，我没弄清刘琴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更不知她为什么要来找我，刚刚从洗手间出来，便听到门铃声，我打开门，刘琴一副急急忙忙的样子走了进来。
＂今天我来是想跟你说一件事关重大的事，我已经想了一天了。＂＂别着急，你先坐，慢慢说。＂
我把她拉到沙发边坐下，手却不自觉地伸进衣兜，在钱包里摸索，看看是否有足够的钱作为我失误的经济基础，还好，钱包鼓鼓的，为她做人工流产看来没问题。
＂这件事也许会叫你感到突然。＂＂说吧――你来的就够突然的，要是不带一件突然的事来，此行就没有意义啦。＂＂有水吗？我渴。＂＂你想喝什么？咖啡？茶？桔子水？可口可乐？酒？＂＂我想喝白开水。＂我去给她倒了一杯白开水，自己喝刚才的剩茶。
＂简单的说，我想求你一件事。＂＂什么事？＂＂我想要你帮我一个忙――＂她看了我一眼，＂跟我结婚。＂＂结婚？＂我再次把手伸入钱包，里面的钱用来做人流问题倒可解决，但从常识角度讲结婚绝计不够。＂＂对，结婚！――我只要求这个，你只要与我一起注册登记即可，哪怕是第二天就离也行，但你一定答应我――＂＂别急，别急――＂我拉住她的手抖了两下，＂慢慢说――为什么呢？＂＂理由说出来可笑――你可不要笑我。＂＂不会，你说吧――难道我们上次――＂＂没有！＂她肯定地说，＂我可不是那种怀上你的孩子便要跟你过一辈子的人，况且我也没有怀孕。＂＂那么？＂她把手里的空杯子递过来：＂再来一杯水好吗？我真是渴死了。＂我在给她倒水的时候，听到一个嗡声嗡气的声音传来：＂周文，你洗手间里的纸在哪里？＂原来她进了我的洗手间。
＂在纸篓里。＂我随口应着，去壁柜里给她拿手纸，＂一卷儿够吗？＂我开门递给她，然后把门关上。
＂你也真是，洗手间里连纸也不放，叫人怎么上啊？＂＂你怎么胡说！篓儿里有的是纸，要是不嫌气的话，水箱上有杜拉斯的小说，那不是纸吗？＂＂那是你用的！＂＂我能用，你为什么不能用？＂随着一阵冲水声，她开门出来：＂我说，你也太不文明了，生活习性怎么这么恶劣？＂＂有些人――自己有一个古怪的生活习性，不觉得可笑就够叫人不解的，她还要求别人也这样做――这是一种狂妄――你知道吗？小便以后用卫生纸擦阴唇不是每个人都要干的一件事――你不能这么要求，更不能以文明的名义要求，也不能以此判断那些不愿这么干的人恶劣――你冲到我家来，我没让你跑外面去撒野尿，已经对你很礼貌了――你要卫生纸我也不嫌麻烦地送给你，但你要对我说三道四，我可不想听――你不能跑到我身边来想怎样便怎样，那样的话，赶紧给我滚蛋！＂我把就要脱口而出的这段话硬生生地咽回肚子里，表面上装出一副反而被她逗笑的样子说：＂哎，我说，等我们真的结婚了，你再对我说这些话也不迟――坐坐，接着说话，接着说――＂
她重新坐回沙发上，两条腿绞在一起，用手顺顺头发，然后开口道：＂这一段我身边有些奇怪的事情发生，就是从那天晚上我们分手后开始的，第二天，我男朋友和我乱搞，他阳莫名其妙地阳萎，第三天，他早泄，再往下一天，他刚弄两下，便突然犯了心脏病，差点没把我吓死，昨天，我去医院看他，他说，还是分手吧。＂＂还有呢？＂我问。
＂还有，我得知你生日是3月14日，我的生日是4月13日，我们乱搞那天恰恰是7月27日，你说怪不怪？＂＂这不过是某种巧合罢了。＂＂巧合？我也感到这是某种巧合，可是，你再听――大前天，我去酒吧玩，头顶上的灯掉了下来，正砸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一直是趴在桌上的，就是因为想给你打个电话，才直起身来从椅子背后的书包里找电话本，那盏灯少说也有10斤重，要不是想到你，我一定会死于非命――＂＂这么巧？＂＂就是这么巧――我吓坏了，这两天哪儿都没敢去，就一个人在家想这事，看来，总好像有一种力量把我推向你，如果我再不服从，那么，看来只有死路一条了――所以，我今天来求你跟我结婚，是求你帮助我，如果我不跟你在一起，没准儿真的会发生更可怕的事――思前想后，觉得好像除了跟你在一起以外，什么也无法让我躲过这一连串的倒霉事，因此我来找你，这个忙，你一定要帮我。＂
这一席话听得我不禁睁大了眼睛，在没有想出办法之前，我决定，先喝杯咖啡再说，我说：＂结婚虽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但我也得想想。你喝咖啡吗？＂＂行。＂她说，＂在你这儿，我一下觉得踏实多了。＂
我走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咖啡豆，用研磨机磨成粉，又放入一个锡铁制成的咖啡壶中，我在壶中加上水，点燃煤气，把火拧小，把咖啡壶座在上面，就站在旁边看着烧。
5分钟后，咖啡的香味出来了，又过了2分钟，我关了火，拿着咖啡壶走到厅里，找到两个干净杯子，倒了两杯，然后把咖啡壶放回厨房。
老实说，这10分钟，我全神贯注地在想如何对付这件事，但头脑却像结了冰一样转不动，倒是把咖啡烧得恰到好处。
我回到厅里，问她要不要糖或牛奶，她说她不要，我给自己的杯子里加了一块糖，然后小口喝着。
＂你想得怎么样了？＂她问我。
＂没想好，＂我老实告诉她，＂我也不知道这该怎么办，我以前从来没有碰到有姑娘找我帮个忙结婚的，而且，也不一定非要结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吧？＂＂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在不认识我之前，发生过诸如此类的怪事吗？＂＂从来没有。＂＂那么，＂我说，＂也可能原因在我，能不能这样――＂我听到自己机智的声音，＂试试以后不要跟我来往，看看怎么样？＂＂这我也想过，可是这一段，咱们没来往啊？＂＂也是。＂＂说实话，要不是那天ＨＩＧＨ过头了，也不至于随便跟你上床。＂＂我相信你不是那种随便跟人上床的姑娘。＂＂你呢？＂＂我什么？＂＂你是那种见姑娘就上的人吗？＂＂这个嘛――我可不好说，我虽然算不上那种见每一个姑娘都想上的人，但也的确很难对一个姑娘保持忠诚――我也试过，但结果不太令人满意，要是有谁让我动心，我就忍不住问她一声。＂＂问什么？＂＂当然是――哎――你说这毛病能改吗？＂＂这可就得看你了。＂＂我想，我管不住自己――这么多年了，都快成了我的本能了――＂＂你这么禽兽哪！＂＂我不是跟你说实话嘛――＂＂你怎么是这样一个人呢？＂＂这――我可没法回答。＂＂要是这样的话，我们结婚以后――＂＂就会变成笑柄！＂我抓住了她的弱点，老实不客气地告诉她。
＂那――＂＂那，结婚的事，我就要再考虑考虑了――＂＂那好，反正，我的情况就是这么个样子，你看着办吧。＂＂那我回去再想想――我怎么那么倒霉呀！＂后半句她几乎是脱口而出的。
＂那好――我也帮你想，看能不能有别的主意。＂＂那我就先走了――没耽误你什么吧？＂＂没有没有。＂＂那再见了。＂＂再见。＂她站起来，有点像是心事重重地走出门去，我为她开了门，对她抬了一下手：＂好，那我就不送了，路上小心。＂她头也不回地一直走下楼去。
我赶忙关上大门，关得也许太快了，关门声吓了我一跳，我认为那种关门声在任何人听来都会有不太礼貌的感觉，但我仍然如释重负。
我回到厅里，继续喝剩下的咖啡，暗自庆幸能够如此顺利地送走这个漂亮的神经病，但不久我便发现，也许神经病确实有神经病的道理，因为她走之后，我周围也怪事连篇，先是发现喝的咖啡原来是她的，后来发现被我重重关上的门莫名其妙地打开了，接着是在晚上睡觉前洗澡时跌了一跤，门牙被摔掉一颗，而且在我蹲下去捡时，门牙从我手中一滑，不偏不倚，正掉进下水道中，再后来是上床睡觉，醒来后发现已是第二天夜里十二点，也就是说，我连着睡了二十四小时，这是平生从未有过之事，我仔细回想，原因也许在于，我临睡前本想吃治头痛的百服宁，不料却心不在码地拿了两片安定放进嘴里，要不是再往下两天没出什么恶事，我几乎要打电话向她求婚了。
93
别说，我还真不在乎在一本书中讲什么故事，也从来没有认为一个破故事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相反，倒是一听到故事迷的见解就忍不住冷笑，他们恨不能在一个故事中包罗万象，以为《老人与海》之类的故事中暗藏着什么深奥的哲理，或是独到的人生见解，他们用＂冰山＂来形容海明威东绕西绕、不知所云的酒后之言，这一切都使我发笑，我不知为什么虚荣心要以不懂装懂、附庸风雅的形式表现出来，在我看来，虚荣心的用途多得很，出于虚荣心，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之后，又写了《哲学研究》，出于虚荣心，老牛顿捂着他的《微积分》长期不肯示人，在功成名就的晚年还得勇敢地迎接数学新手的挑战，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正是由于人们的不诚实以及爱谈论自己不懂的问题的蠢行，才把人世间搞得硕果累累，虚假繁荣，以至鱼目混珠，纷乱嘈杂，头绪万千，使没有价值的事物琳琅满目、比比皆是地占据在错误的位置上，把人们引向一个个由无耻骗局网罗而成的臭水坑中，十分凑巧的是，人们在里面竟自得其乐，一副如鱼得水的样子，真叫我有说不出的恶心。
在这里，我要告诉你，我的读者，我很在乎你，一想到我的书将被傻瓜阅读，并做出自以为是的错误评论我就怒火中烧，我没有超脱到胡写一气并对此引以为傲的地步，我把我在人世间经历、感到、看到、想到的东西对你们说，是把你们当做我的未尝谋面、并像我一样在世间忍受种种荒唐、无聊、厌烦、困惑的朋友，我认为我走在你们中间，把关于我的一切坦诚相告，但是，我希望从你们那里得到什么呢？
我在写作，很多骗子都像我一样在写作，我一直不知道我写了些什么，这一点上我用不着煞有介事，我在世间不值一提的情感，以及由它所引起的思索，让我遇到一次次难言的隐情，我努力地，力求准确地描述我的隐情，但是，这些肺腑之言在更多的时候却让我感到说不出的羞愧，我不愿把真话向比我更坏的人讲，我也不愿与骗子一起从事什么文学事业，但是，这一切全无办法！我在这个如此可笑的世界上生存着，并关注着自己的可笑，此种行为简直可悲可叹！
算了，我还是不说了，一切都毫无用处，我要把故事写完，用以对我的青春说声再见，事实上，它们早已离我而去，再见、再见了又能怎么着呢？
不仅如此，在我写作时，虚荣心还一直受到自己的嘲弄，我头顶恶风，颓废不已，但我喜欢一意孤行，喜欢一条道走到黑，可即使这样，我也无法在匆匆流去的岁月中，把我愚蠢的青春时光辨认出来，那么，我的写作有何指望呢？
没有，用不着你告诉我。
94
我得讲嗡嗡了，这是我自己的丑事，我十分紧张，一次次地东拉西扯，甚至考虑到与我素不相识的读者，我可不想叫其中比我坏的人笑我还不够火候，而比我好的人批评我，尽管事实上我并不在乎自己的好坏，我东绕西绕，我在拖时间，就是不想开始我的故事，我不想触及它――但我会触及它，我通过自我学习获得的理智，我的站不住脚的情感，两者都会触及它，在一刹那，我触及它，在很长的时间里，我不断触及它，它是横扫过我内心的风暴，使我对情感的奢望化为乌有，使我历尽人性的困惑、贫乏与险恶，这一切真是太疯狂太无奈了。
95
97年北京的夏季，优美的夏季，在经历了7、8月份的酷暑之后，凉爽来临，9月下旬的黄昏令人陶醉，微热的轻风吹拂着绿色的树叶，大雨过后，空气清新，浓荫深处，蝉声阵阵，马路上散步的城市居民着装闲散，神态自若，那时我对虎坊路一带已颇为熟悉，尤其是嗡嗡所在的歌舞团，每当路过，必会进去转转，跟那里的姑娘们打打招呼，连不少跳舞的帅哥也认得。那个夏季最终，我落得形单影只，暗地里，我认为是写小说害了我，因为不写剧本，我便没机会参与很多聚会，哪怕是最无聊的剧本讨论会也没有，以前去一趟发表点意见还能领三五百块钱，现在这一切全没了，我为自己建立了一种新的生活，那就是围着无聊打转转，小说写不进去，剧本又不想接，我开始看哲学书，谁知刚看到亚里士多德就倒了胃口，而别的东西又看不进去，本来由阅读所占据的时间让位给一支接一支地吸烟，音乐也听烦了，去电影院看电影连半个小时都很难坚持住，以前，北京所能吸引我的一切都令我厌倦，艺术生活作为一种消遣，其实与别的生活一样枯燥，那时，我对坐在剧院之类的公共建筑中看表演的呆头鹅生涯也厌烦透顶，在街边买一摞报纸不是为了浏览，而是准备随时随地往哪儿一扔当坐垫用。这种懒散的状态很令我自己失望，因为当时我还没有把无所事事当成我的生活方式，于是，我私下里认为，我处在了叔本华所说的一个欲望与另一个欲望之间的空白地带，即无聊、焦虑、烦恼、苦闷等等不祥之物云集的旧货市场里。
96
一天下午，我到中影公司去会一个人，一起吃完晚饭已是9点多钟，回来路过虎坊路时，我停了车，走进歌舞团，在传达室门口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嗡嗡正在那里转来转去，她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碎花裙子，头发挽在脑后，两只手臂晃荡着，一副闲得要死的样子，于是就约她到外面的路边转转，她倒是挺高兴，告诉我她刚才买了两根冰棍想自己吃，谁知一根才吃到一半，便碰到一个同学，把她的另一根冰棍给抢走了，＂要是早知道，我每根冰棍都咬上一口，那样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冰棍被抢了。＂
于是，我们来到位于虎坊路丁字路口的一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前，我让她到里面挑冷饮，正好，门口的洋伞下有两个空座，我坐在一把椅子上，要了一筒冰镇可口可乐，用吸管一点点喝，嗡嗡挑了一盒冰淇淋出来，坐在我旁边用小木勺一口一口吃，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她那时和我已经很熟了，还问我下一步要追团里的哪个姑娘，我随便说了几个名字，她便帮我一一分析，在她眼里，她们团的姑娘个个表面看起来疯疯颠颠，骨子里却恨不得像白雪公主那样纯得流油儿，让我觉得谁要是能跟她们团的姑娘混在一起，简直是三生有幸，现在看来，她说得很对，但她不知道，她是其中最好的一个。
97
几天以后的一个夜晚，我再次路过嗡嗡所在的歌舞团，因为急着要方便，于是就近停车，走进团里上厕所，厕所位于排练室旁边，我摸黑走了进去，厕所里有盏声控自灭灯，也就是说，如果10秒钟内不发出任何声响，它就会自动熄灭，使厕所陷入一片黑暗，于是，一个大便的人便不得不蹲在那里，不停地为自己鼓掌，或是吹口哨，尖叫，一副为什么东西喝彩的样子，总之，为了保证灯光明亮，我只得不停地弄出些声响，我认为这样做十分不文明，这种公共设施有其惊人的不方便之处，从这一细节，我联想到人们对自己极不人道的控制，事实上，在歌舞团里，这涉及节约用电，在这个问题上，人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使人具有公共道德，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要么利用一个带有延时的触电器来管理灯光，显然，人们选择了后者，这说明，人们是多么地不相信自己，而宁可相信一个廉价开关。
我出了厕所，来到嗡嗡所在的宿舍，我敲门进去，发现里面只有嗡嗡一人，她告诉我，团里放了假，同学们全走了，她家住在云南，往返时间加起来正好与假期相当，而且，她没有钱给她的小表妹们买礼物，于是，就选择了在宿舍里呆着，她叫我没事时来看她，并且说，前几天她的同学还在议论她，说她和一个男的在一起聊天喝冷饮，由于灯光暗淡，她们没有发现那个男的就是我，她一副成为一个新闻人物的高兴样子，看来这种事情对她来讲实在太少，要知道，在道听途说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的理论影响之下，作为歌舞团里的最后一个处女，她已渐渐成为一个不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
我与她聊一会儿天，带她去外面吃了点东西，然后回了家。
临走时，她对我说：＂你没事时要来看我呀，不然我就不给你介绍女朋友啦！＂这个声音出自一个离家千里的小姑娘的口中，在我听来，十分可怜，并且，特别动人。
我被她的声音深深打动了，以至于终于干了一件对不起她的事，即，满腔柔情地诱奸了她。
98
第二天，我又去看她，心里已暗下决心，准备跟她混上一阵儿，为了保证能够成功地诱奸她，我先带她去东单逛街，我们逛了整条街的所有时装专卖店，我给她买了一条裤子，一件紧身短袖上衣，花了不足300元，她拒不接受我的礼物，在我让她试衣时，她逃跑了，躲在一根电线杆后面，我找到她还真费了点劲，经过一番艰苦的说服工作，她终于试穿了我为她买的新装，后来，我们继续逛街，她走在我的身边，我觉得她感到有点不好意思，她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好女孩，而好女孩的特点之一，就是不轻易接受别人的东西。要知道，在舞蹈演员里，好女孩是少之又少的，要想成为好女孩，就得忍受物质生活的匮乏及精神上的苦闷，还得有足够的个性来抵制生活条件上的相互攀比，当然，这是有原因的。
99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在舞蹈学院学习跳舞的姑娘有一个传统的出人头地的办法，那就是傍大款，也就是，为自己弄到一个不管什么样的有钱人，并从他的手里弄到高档消费品，这个传统使得姑娘们不得不过早地学会卖弄姿色，过早地失身，在通往社会时尚为她们指引的方向上前赴后继，由于她们的真挚及缺少天赋，她们之中能办成这件事儿的人少之又少，当然，这是与模特、演员及歌手相比之后得出的结论，实际上，她们是一些被训练出来的体力劳动者，她们所受的艺术教育需要高昂的培训费，这笔培训费花得很不合算，因为她们毕业后仅仅获得了一个拥有舞蹈技巧的身体，而没有获得任何创造力，不幸的是，在她们支付了培训费用之后，她们会发现，社会根本没有能力消费她们的劳动技能及成果，也就是说，社会上能够欣赏她们艺术的人少而又少，人们不会欣赏她们的形体造型艺术，人们不愿花几十块钱买票看她们的演出，反倒是愿意花上更多的钱把她们弄到床上去消费。这个恶性循环也根植于传统，事实上，中国的歌舞伎起源于特权阶层的后院，由私人供养，私人消费，由于制度的变迁，舞蹈演员们被从后院扔到了社会上，与传统的跑江湖的戏班子混为一谈，这如同把一株花朵从温室移到荒野里，与野花野草争夺阳光及养料，结果当然可想而知。
更何况，她们的舞蹈还面临舶来品的竞争，尽管中国古典舞拥有非凡的艺术品位与难以估量的传统艺术价值，但在非常势利的只会崇洋媚外的普通人眼中，在舞台上，一个穿着土里土气民族服装的姑娘，其观赏价值怎么能与一个随时随地露着大腿及内裤的纯洁的天使或公主相提并论呢？况且，这些天使的下流姿态明显地更能迎合一般观众的心意，虽然她们只会找操似的踮起脚尖，蹶着屁股摆出几个固定的手位，当然，她们也能在舞台上多次分开大腿，加上转几个圈子，这样使观众可以方便地把她们的周身前后上下看个痛快，而不必费心跑上舞台去围着演员绕圈子，这怎么能不被热爱艺术的臭农民们说成是无尽的享受呢？在这里，我谈的是趣味粗俗的传统芭蕾舞，也许只有这么下流的传统才能这么有生命力，我还要特别说一下芭蕾舞绷脚尖的动作，众所周知，女性只在性高xdx潮来临之际才会做出绷脚尖的动作，在平时，这个动作十分多余，一般被看成是不自然的，然而，芭蕾舞却始终让姑娘们保持着这个象征性高xdx潮的动作，没完没了地用绷起的脚尖在空中乱划一气，更可气的是，男演员即使毫无必要，也要跟着姑娘们一起绷脚尖，真不知是什么意思！
在这里，我想举出《天鹅湖》这一保留剧目，为了让赖蛤蟆观众产生吃到天鹅肉的幻想，这出剧目中不惜让小天鹅们穿上与传统的裙子开口相反的短裙，更牛头不对马嘴的是，配乐却使用擅长涕泪齐下的柴可夫斯基的芭蕾音乐，真搞不清这是如何强拉硬扯上的！当然，要是硬解释也成，作为一个著名同性恋者，也许硬说老柴对撅着屁股晃来晃去的天鹅的姿态有点感触似乎也无不可，但这十分牵强，可以从中看出，外国人为了在荒唐方面赶超中国的小脚也做出过不懈的努力，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号称独占鳌头了，我是指，除了中国少数两三个芭蕾舞团受了外国人的骗以外，中国妇女的脚现在都保持着自然健康的姿态，这非常值得庆幸，说明芭蕾做为一种西方变态色情造型艺术，它在亚洲的殖民过程中遇到不少阻碍。为了说清芭蕾真面目，还有一点我需提及，那就是传统芭蕾所演绎的可笑故事，像什么鼓吹不劳而获的《灰姑娘》呀，什么《胡桃夹子》呀，什么《水仙女》呀，这些荒唐幼稚的胡说八道是让正常的成年人看的吗？芭蕾舞，这种早该失传的装腔作势的艺术形式，居然在现代仍能够合乎某些人奇特的审美需要，并在中国大有市场，真叫我觉得无聊，算了，不说也罢。
话题接回前面。
国家为了保证传统的舞蹈艺术不失传而设立了舞蹈学院这一机构，却无法为此负担费用，于是，这些费用摊派给社会上各式各样的杂牌艺术保护人，他们欣然把舞蹈学院接管成自己的后宫，但他们由于缺乏应有的艺术教育，不会欣赏相应的艺术，而只对艺术的表现实体感兴趣，就像那种不爱喝锅里的汤，却盯着锅看个没完的人一样，这种情况当然使姑娘们不满意，在她们看来，要摆脱这个环境十分艰难，但值得尝试，于是这些小花小朵便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加之她们身上还有中国人特有的喜爱投机取巧的国民特征，于是很多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傍款之路，促使她们这样做的原因还包括她们的工作环境，那个环境没有给她们提供丝毫的成功机会，把她们逼得只能冲向邪门歪道，不是我为像嗡嗡这样的优秀的中国古典舞演员打抱不平，而是事实如此，我看着中国古老而优雅的舞蹈渐渐失传，看着一个农民土款出几个小钱，竟能使中国国家剧院的姑娘们跟着团团转，这种在世界上独树一帜的现象，真是叫我有说不出的痛心。在这里，我还随手提及那些更不走运的男舞蹈演员们，事实上，他们才是舞蹈艺术真正的牺牲品，他们中除极个别出类拔萃的人以外，几乎普遍地无路可走。
当然，这些不是我做的有关舞蹈界的报告，而是完全的题外话。
100
逛完街天已经黑了，我与嗡嗡到了红宝乐，这是一个位于崇文门的老西餐馆，里面的西餐做得十分简单，但却带着不少我年轻生活的回忆，我记得一个菜名起得特别下流，叫做＂红烩泥肠＂，这个菜名在我的大学时代被用来特指＂闯红灯＂，也就是经期乱搞，当然，交通警对此无能为力。
进了红宝乐，没想到已是今非昔比，里面重新装修过，为了表明餐馆的路数依然保持恶俗，墙上特地挂了几张胡涂乱抹的小幅油画，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向嗡嗡讲起了我的大学生活，听得她东西都没吃进去，我想，处女与一个像我这样的活流氓在一起，这种反应实属正常，但我尽量把我的劣迹从实讲来，讲到忘情处，不惜添油加醋，我摆出一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架势，绘声绘色地向嗡嗡描述我的浪荡生活，一方面，我想让她为以后有个准备，另一方面，我可不想干着流氓事却装英雄，我向她重点强调的是，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下流痞，而提醒她对这个下流痞不要抱什么指望，再一方面，我也要为诱奸她之后、脱身之时铺垫一下，我不愿意骗她，但却愿意骗骗自己，为了以后使我觉得心安，觉得自己没有干什么见不得人的欺骗勾当，为了说明，我可是大鸣大放地来的，没有隐瞒什么――但是，嗡嗡太小了，她哪里能明白我的暗示，事实上，她虽然不时骂我几句恶心之外，几乎没表示什么，好像我讲的都是别人的事一样。

101-120
101
吃完饭，我问嗡嗡愿不愿跟我回家，她照例说：＂随便。＂
我要说的是，嗡嗡性格的随和程度难以形容，这使她在我眼里具有一种动人的光彩，这不是一般人所具有的性情，在我所遇到的姑娘之中，嗡嗡无疑是最能随遇而安、逆来顺受的一个，她十分喜欢平庸的生活，这使得她的生活方式与那些最了不起的人物相接近，质朴而富于魅力，通过这种生活方式，她成为一只上帝赏给人类的肥羊，力争默默无闻地过符合自己身份的生活，她怡然自得地跻身于上帝的小羊圈，不哗众取宠，不投机取巧，而是踏踏实实地过着自己力所能及的生活，没有像另一些舞蹈演员一样，成为泛上生活表面的恶心陈渣。
102
回到我家，我们一起看电视，聊天，然后嗡嗡说她困了，就上床睡觉，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也不怕热，马上就睡去了。她睡得如此香甜，就像在做着什么了不起的清秋大梦，使躺在她身边的我犹豫再三，终于收回了伸向她的魔爪。
103
第三天，我们仍然在一起有说有笑地度过，我还写了两千字的小说，我们一起到自由市场买菜，一起在我的厨房里做饭，一起吃，还一起看电视，嗡嗡像以前一样爱看电视，她的宿舍里连电视也没有，因为她的室友没本事像别的宿舍的姑娘一样从男人手里骗来电视，所以，在我这里，能够自如地看电视，她已十分高兴，她手拿遥控器，不时换一下台，热情地参与电视剧里的人物们的喜怒哀乐，她有时笑上一声，有时提前说出一句广告词，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到了夜里，嗡嗡又困了，她再次毫无防备地睡去。
黑暗中，我睡在她身边，一言不发地把她的头扳过来，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我感到她像一只充满汁水的大葡萄一样香甜，嗡嗡知道了，但没有反应，我伸出一条胳膊，垫在她的脑袋下面，搂着她，她也没有拒绝，我们就这样再次睡了一夜，次日中午才醒，然后又开始了老生常谈的日常生活，就像夜里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事实上，我虽然下决心诱奸她，但在行动时却有点六神无主，我可不像罗丹那样脸皮厚，利用他不值一提的雕塑职业做借口，见面不到3分钟，就能把那双天天和泥的脏手往邓肯的Rx房上放，两只眼睛还能炯炯有神地盯着她的眼睛看个不停，搞得这个跳现代舞的美国姑娘十分尴尬，可以想象，要是大家都知道只要雕塑搞出名就可以像罗丹那样对姑娘乱摸一气，那么，还有哪个臭流氓愿意花上几年工夫学习医学，进入肿瘤科或妇科去摸那些显然不太健康的姑娘呢？更何况病人里姑娘的比例十分之低，机会如此之少。
104
虽然诱奸处女不是我的强项，但也没叫我觉得有多难，我自信比别的诱奸者也差不到哪儿去。在现实中，几乎所有处女都失身了，这说明攻下这个堡垒没什么了不起，但这里仍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也许有人会觉得好笑，我想把它说出来。
我时常为向姑娘动手的最后一刻感到困惑，因为动手前，出于理智，总觉得要有一句话好说，这句话对我来讲很难，如果说不好，我甚至怀疑后面的目的能否达到――这与干别的不太一样，干别的事之前，你只需把要干的事交待一下就行，但面对姑娘，即使她已同意，我认为宣布＂下面，我要操你了＂也不合适，为此，我趁嗡嗡出去买冰棍，打电话请教了几位朋友。
首先是远在上海的大庆，他告诉我，＂我们都不小了＂是句不错的话，很有效，但我认为这话存在问题，首先它对不明世事的小姑娘不合适，其次呢，那就是，它有点下流，因为我说这句话时可能已经勃起，而姑娘呢――她如果年龄很大，或是胸部很大，或是臀部很大等等，都能被我说中，但要碰到各方面都很小的姑娘呢？那我不是在撒谎么！
我接着连续请教了几位朋友，他们的答案不一，总之，那句话真是难以恰当妥贴，综合看来，似乎什么都不说比较合适，但是，即使你要做个沉默的性攻击者，也要冒着被对方阻挡的危险，我可不想厚颜无耻地把手伸出去，被别人义正辞严地挡在一边，也不想在性方面来一场遭遇战，于是，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最后小春告诉我一招似乎很不错，他说他的诀窍是，在最后关头，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抓住姑娘的手，硬往自己裤裆里一塞，一切便完事大吉。
105
第四夜，我与嗡嗡再次同床共眠，我关了灯，刚一躺下便搂住她，她没有拒绝，于是，我跟她说起了话，我现在已记不得都说了些什么，只记得她对我说，她身上很软，很好摸，＂像个豆腐＂。
这是我听过的惟一一句她对自己的自我表扬。
我要说，嗡嗡说得很准确，她的身体摸起来确实像个豆腐，在此之前，我从未见识过如此柔软而乖巧的身体，即使隔着衣服，我也能感受到她所讲的一切，我满腔邪念地面对一个天真无邪的姑娘，＂最后一句话＂该讲什么仍然不知道，小春的办法我也不想尝试，我长时间地抱着她，吻她，长时间与她一起静默无声地呆在黑暗中，最终，我把手伸向她的裤腰，她只是在最初的一刻挣扎了半秒钟，然后便抱住我，任我胡作非为，我是在她说着很疼的同时把缺德事儿干完的，事后，我们一起睡去，她睡得像没事人儿一样，第二天醒来，她还在我身边结结巴巴对我说：＂昨天晚上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不是那种很在乎的人，反正总有这么一天。＂
嗡嗡对我说上面一番话时还有点不好意思，似乎是她诱奸的我而不是我诱奸的她，随后的一个白天，她看起来与过去没什么区别，既不多愁善感，要求我说谎与她天长地久，也没有破罐破摔似的自认倒霉，她健康而自然，与我说话，与我一起吃饭，与我一起到外面散步，我顺手在药店给她买了一盒长效避孕药，她看也不看就塞进嘴里一片，一仰脖儿便咽了下去。晚上，她照例高高兴兴地看她的电视，我们外出吃了顿宵夜，回来后我到电脑前写作，她有点无所事事，我说你看看书吧，她晃着脑袋来到我的书架前，从里面抽出一本书看几眼，对我笑着说：＂我就不是看书的料。＂然后，她把书放回原来的地方，自己到外屋去看电视。
106
第五夜，嗡嗡仍与我睡在一起，我们再次乱搞，她再次说疼，但没有要求我停止，事后，她再次十分大方地说一切没关系，她甚至没有问过我是否喜欢她，也没说她是不是喜欢我，她只是说她不讨厌我，觉得跟我在一起说说笑笑还过得去，她就说了这么多，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没有说更多。
107
第六夜，天气十分炎热，乱搞时她依旧说疼，并且说与第一次一模一样，我们汗流浃背，嗡嗡却始终与我搂在一起，我们睡了八九个小时，她睡得又香又甜，我吻她，她就接受，但从不主动吻我，事实上，她根本不会接吻，也没有把接吻当成一件什么特别的事儿，她睡起觉来悄无声息，一副长眠不醒的样子，她的腰肢、手臂和双腿都十分柔软，整个身体无论你摇晃哪里，其他部位也会跟着轻轻起伏，像块肉冻一样，她Rx房的形状煞是好看，宛如两只倒梨，就是她直起身来也不下垂，反而微微上翘，而且，一如身体上的其他部位，十分柔软，并且，加倍柔软。
108
在我的印象里，嗡嗡的全部就是柔软的代名词，连同她的心，我是说，铁石心肠的我，只要是挨着她，心中就会被一种柔情占据着，这种柔情我以前从未有过，以后我也不指望它会再来，我是说，嗡嗡的温柔令我痛苦，这种痛苦经历一次就够了。
109
嗡嗡十分敏感，善解人意的同时，还特别自然，突出的表现是，她很会找机会向我撒娇，我从未见过像她一样会撒娇的姑娘，也未见过如此流畅自然的撒娇方式，她撒娇的方式多种多样，闻所未闻，她不分场合、随时随地向我撒娇，完全把撒娇当成了一种生活方式，这使她迷人至极，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了。
110
事实上，在以后几年中，她成了我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
111
但在噩梦之前，一切好好的。
是的，一切好好的，从那时起，从我诱奸嗡嗡成功那时起，从她像只大老鼠一样睡在我身边的那时起，从她把我那里当做家的那时起。
112
像所有家在外地的姑娘一样，穿着30块钱牛仔裤的嗡嗡愿意在工作之余有个地方属于自己，我把她带到我那里，她看来很喜欢，便把那里当做她常去的地方，起先，她还有很多地方可去，后来，她对那些地方不再好奇了，于是在下班之后，便径直来找我，她先得花10块钱打车到天桥，然后再花3块钱，坐上小公共，风尘仆仆地一直来到我的门前，她会按门铃，然后等待我开门，我开了门，她会摇摆着腰肢笑嘻嘻地进来，有时，她会美滋滋地甩开我拉她的手，紧走两步，从沙发背面纵身一跃，跳到沙发的正面，嘴里叫着：＂我是赌圣嗡嗡！我来啦！＂
113
她来了，她总是来，一天又一天。
有时，她单独来，有时，她与菲菲一起来，还有时，她带着她的同学来。
她喜欢来，我知道她喜欢来，我的房间加上阳台只有50平米，其中的10平米是我的书房，属于我，其余的空间属于她，她在那剩下的40平米里活动，她收拾屋子，看电视，打开冰箱，找我给她买的冰淇淋，她也会站在厨房的洗碗池边，把堆积如山的碗碟通通洗净，她还会顺手把厨房擦得很明亮。
114
我记得她特别喜爱干的一件事是洗衣服。
几乎每次前来，她都用双手拎着两大包脏衣服，那是她从她的同学们手里收集来的，她用我的洗衣机为同学洗衣服，有一阵儿，我总能听到隆隆的洗衣机声，她一个星期能用掉两三袋洗衣粉。
我为她买洗衣粉，出门逛商场，即使只买一件东西，我也要记住买洗衣粉，要知道，没有洗衣粉，嗡嗡就洗不成衣服。
嗡嗡在洗衣机隆隆作响时，自己一人缩在沙发上看电视，半小时后，洗衣机发出尖叫，嗡嗡便一跃而起，走到洗衣机边，用衣架把里面的干净衣服架好，然后唱着歌，到阳台上踮起脚尖去晾，她的脚步轻盈，心情也好，第二天早晨收衣服的时候，还要用手抖一抖，用鼻子闻闻，看看衣服洗得干不干净，她把那些花花绿绿、奇形怪状的衣服重新叠好，小心地装入两个纸制手提时装袋，然后，她就回团里去练早功了。
有时，我一夜写作之后，看着她这么忙碌，就会联想到嗡嗡与她的同学一起穿着干净的衣服练早功，或是在晚上没事儿的时候，穿着干净的衣服挤在一起，像小鸟一样用四川云南话叽叽喳喳地聊天。
有时，嗡嗡一边往洗衣机里塞衣服，一边说：＂看，这些猪，衣服穿得这么脏！＂
115
穿着干净的衣服生活，晚上睡在干净的被褥里，是让嗡嗡感到高兴的一件事。
是她的一个快乐。
116
一开始，嗡嗡就把干净的生活带给了我。
当然，还有快乐。
117
不仅快乐，还有美好。
对我来讲，97年底是美好的，是从未有过的美好，就像任何事情的开头一样。
这种神奇的美好延续到98年，因此，98在我眼里也很美好，不仅美好，还神奇。
118
那是关于平庸的一切。
98年使我断定，一切美好源于平庸。
当然，相对主义者也可反驳说，一切平庸源于美好。
这是废话。
在相对主义的大粪坑里，有着数不尽的抄来的妙语，那都是从别人的花园里拾来的鲜花，相对主义者有办法把所有鲜花变成臭气熏天的饲料，用来养育并调教一只会学舌的鹦鹉，并使之唱出陈词滥调。
这种油滑的做法特别令我讨厌。
119
嗡嗡对在我身边生活的喜爱，与一个小孩对糖果的喜爱相差无几，那是一种无条件的喜爱，我是说，只要是歌舞团没事儿，嗡嗡就会想也不想地跑到我这里，并在这里自得其乐，她笑嘻嘻地来，笑嘻嘻地离去，再笑嘻嘻地来。
她总是笑嘻嘻的，她总是那样，似乎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可让她高兴的内容是什么呢？
我告诉你。
120
首先，是看电视。
嗡嗡喜欢躺在我的长条沙发上看电视，那是一个多年以前的肯特长沙发，竖着躺十分不舒服，但嗡嗡自有办法，她会用两个垫子垫在背后，一个垫子用来搭脚，让她身体的曲线与柔软的海绵相互吻合，有时，她突然尿急，就会从沙发上连滚带爬地掉下来，而垫子之类的东西也随之滚得满地都是。
嗡嗡看电视时，双眼半睁半闭，目光朦胧，手里抱着一个或两个小靠垫，用来代替她抱惯的布娃娃，有时，她把一张椅子拉到身边，椅子上放着她的低值易耗的消费品――她自己买的零食，那些零食被装在五颜六色的包装袋里，属于话梅、牛肉干之类，不可少的是一杯水，嗡嗡往往话梅吃得牙齿乱晃才想起喝上一口水，有时，她也吃水果，手里拿着一把锋利的瑞士军刀边削边吃，在我看来十分危险。
刚刚与我混在一起时，嗡嗡能长久地看电视，我是说，她可以从醒来开始看起，一直看到再次睡去，她很安静，电视声一般放得很小，她手拿遥控器，指挥着电视里的一切，她想看什么，就伸出拿着遥控器的手，对着电视一指一按，电视便换到另一频道，她就会津津有味地再看下去，我的电视由于有闭路天线，可以看30多个频道，后来增加到50多个，嗡嗡都能一一观赏，不知厌倦，她尤其爱看电视连续剧，多长多恶劣的电视剧都能看下去，有一阵儿，她发现我对一些演员的私生活有些了解，还缠着我，向我打听小道消息。

121-140
121
还有，她喜欢向我撒娇，这是她的强项。
她在我面前，浑身上下总是几道弯，似乎从来就无法站直，不是扭来扭去，就是伸手抱住我，然后向下出溜。
她困了要向我撒娇，她渴了也要向我撒娇，她舒服时向我撒娇，不舒服时同样向我撒娇，她饿了要向我撒娇，寂寞时要向我撒娇，她病了更要撒娇，与我出去逛街还要向我撒娇，只要我推开她，她就会非常不高兴，我们一起出去散步，她总是要抓着我，不是一条胳膊，就是衣服下摆，要么皮带也行，总之，她必与我挨在一起，如果我胆敢推开她，她就会一言不发地偷偷生气，有时故意落下我一段，有时噘起嘴，有时不理我，就是当我们从超市出来，每人两手各提一个购物袋时，她也有办法挨着我。
她给我起了很多外号，至于叫哪一个，则完全随她心情而定，由于房间里往往只有我们两人，因此我知道，不管她叫什么，总是指我。
她管我叫＂变态＂、＂老怪＂、＂老豆＂，我体重增加就管我叫＂肥婆＂，有时也管我叫＂神经病＂、＂傻逼＂，她叫我的时候，往往笑盈盈的，声音有时拉长，有时突然变高，总之千变万化，就是没有正常地叫过。
她向我撒娇，一般是伸伸懒腰，然后对我娇声娇气地喊道：＂老怪，我不高兴了！＂这表示撒娇开始，用以吸引我的注意，见我有所察觉，再一路娇下去――这句话在一两年内成了她的口头禅，后来她改了一下，变成：＂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在这句话里，＂没有人＂被飞快地读过去，而拉长的＂关心＂与＂爱护＂被她读成重音，配上她翻起的白眼儿，外加＂哼＂的一声，听起来真有说不出的可爱。
她总是叫我，总是叫，一声又一声，就像一个婴儿毫无缘由地放声大哭一样，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我知道，她仅仅是在撒娇，她一般以此来通知我，她在那里，要我知道她在，因此，我每叫必答，多数情况下，她一般也就满足于此，不再继续。
122
再有，就是做饭。
嗡嗡爱吃我做的饭，特别爱吃，无论我做什么都爱吃，方便面只要是我做的，她爱吃，速冻饺子也爱吃，这是我的起点。
后来，我的做饭技艺一点点提高起来，我会给她烤面包三明治，加单面煎的鸡蛋，加黄油，加奶酪，加盐，加胡椒，加辣椒，加煎香肠，加切成薄片的西红柿，加黄瓜，加培根，再加鲜咖啡或牛奶，或者，我们也学美国人，早晨喝果汁。
然后，我们的饭菜向多样化发展，起先是中国菜，然后是西餐，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由作家变成一个＂做饭＂，在作家的名声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做饭＂的名声倒是传得很远。
完全依靠读菜谱及一次次实验，我掌握了做饭的技艺，差点创出自己的招牌菜，随着我做饭水平的提高，捧场的人也越来越多，有嗡嗡的朋友与我的朋友，有一段儿，每到周末，我那里与饭馆毫无二致，买菜必须开车前往，不然根本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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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些是在地上的时候。
在床上，我也有一件东西让嗡嗡喜欢，那就是我的xxxx。
事先声明，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手淫迷，对我的xxxx也没有特别的兴趣，只在一种情况下我才使用手淫这个手段，那就是遇到独自一人外加连日失眠的情况，我才会把它当做一个治疗手段结合安眠药一起使用，我从来也没有认为我的xxxx除了性交以外还有什么别的用途，直到遇到嗡嗡，她十分喜欢摸我的xxxx，我们一同睡觉时，她总是xxxx不离手，一副顺手牵羊的样子，就是背对着我时也一样，平日她心血来潮也会把手伸入我的裤裆抓一抓，实际上，我的xxxx对她来讲是一个好玩的玩具，具有无穷的魅力，这一点她多次对我提及，她觉得那东西不仅热乎乎的，并且忽软忽硬，十分奇妙及好摸，我很高兴她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眼光，不把我的xxxx看成是一件纯粹的淫具，而以玩具的角度看待它，我很得意于能够不花钱就为她弄到一件她喜爱的玩具，事实上，我从未花钱为她买过什么玩具，而她也从未向我要求过。
124
还有拥抱。
无时无刻地拥抱。
没完没了地拥抱。
嗡嗡如同患有皮肤饥渴症一样需要拥抱，她需要挨着我，没完没了地挨着我，她的身体十分灵敏，能够适应各种接触，我即使坐在一张窄得仅容一人的扶手椅上，嗡嗡也能设法捱着我，她非常灵巧，有时候，我觉得她的姿式一定很不舒服，可她却说一点也不，她如胶似漆地粘着我、靠着我、扶着我，似乎我们更应是一对连体人才让她满意，与这块大肉冻在一起，我总是有一种很柔软的感觉，不仅由于嗡嗡的身体，还由于她的一切，她说话的姿态、腔调，还有她的表情，就我所见，她的表情从未用来表现过含情脉脉，而是演习耍刁放赖的小剧场，而她所有的表现，都让我感到特别轻松、自然而生动，就如同生活原本如此，而且，就应该如此，除此以外，什么也不应破坏这一切。
125
还有什么吗？
遗憾的是，没有了。
这就是嗡嗡要的一切。
126
97、98年，嗡嗡拥有她所想要的一切。
她拥有我，我在她的手心里，我十分耐心，对她言听计从，俯首贴耳。
嗡嗡无比快活，走路一阵风，说话果断，办事利索，她竟然向她的同学抱怨，说与她在一起的老怪一点脾气也没有，连发火也不会，这也太风平浪静了吧？
127
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嗡嗡学打字。
我事先说明，我这人非常不擅长手把手教别人学习什么技能，我自己的技能也很少是别人手把手教的，我想我是个喜欢自学的人，因此，往往把自己的趣味强加到别人头上，并对那些喜欢问来问去的人十分反感，除了人际关系以外，我认为世上的一切技能或技术都没有什么了不起，大学毕业我干电控设计，就是看了一本厚厚的《电工手册》，外加几套图纸，便自认为弄明白了电路是怎么回事，编程序更不必说，无论何种可编程控制器，只要给我一本手册，一本程序语言，我均能应付自如，不是我夸口，技术级的东西在我眼里永远是小菜一碟，只要我弄清原理，再邪乎的技术我都不在话下，这方面我很狂妄，比如我从未把比尔。盖茨看做一个科学家，而是作为一个计算机操作系统技术人员来对待，他那个挣钱的工具――有着2000个补丁程序的系统平台是个诈骗犯骗钱的幌子，有时候我觉得他骗得实在太多了，因为作为技术的基础，发现科学原理的科学家可没有捞到那么大好处，美国的运载火箭上天可没向牛顿的亲戚朋友的后代交什么＂牛顿定理＂使用税，可气的是，只要会加减乘除，你就能利用牛顿发现的定理计算出火箭的轨迹，会加减乘除很容易，在算法上做到快速准确也不难，难的是自然定理的发现，更难的是科学家的高尚品格，他们不会因为你使用了他的劳动成果向你的钱包伸手。
话又扯远了。
128
一天，嗡嗡看着我在电脑上打出汉字，觉得很神秘，因此想学学，我教她五笔字型打字法，她先背字根表，一会儿便背完了，我又给她讲了两分钟规则，嗡嗡便开始打了，只见她坐在电脑前，摇头晃脑，活像只大老鼠，一会儿看一下字根表，一会儿又探头看看要打的字，然后敲下一个键，再敲一个键，敲了几下，便把我告诉她的规则忘诸脑后，然后她问我：＂怎么打不出来？＂我再一次把规则讲了一遍，她似是而非地点点头，接着打，但错误依旧，我问她我讲的懂没懂，她说懂了，事实上，她没有弄清楚――我指出这一点，顺带着提醒她不要不懂装懂，声音高了一些，嗡嗡忽然说：＂你一边去，我自己会！＂话音未落，眼圈儿便红了，继而眼泪掉了下来。
我哄她，她对我叫嚷：＂我们跳舞的就没文化，就不懂装懂，怎么啦？＂
129
事实上，三天以后，嗡嗡已经能够轻快地使用五笔字型打字了，她很聪明，只是我是个急躁的人，而嗡嗡呢，她利用这件事多次向我撒娇，说我凶她。
有时她在我面前神气地走来走去：＂你那天嗓门那么高干什么？＂不然就搂着我说：＂你那么凶，我都哭啦！＂或者，她用食指点着我鼻子：＂你以后可别这样啊，我都害怕啦！＂
130
日子一天天过去，春天来了，春天又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又过去了，秋天来了，秋天又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又过去了，然后，春天又来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呢，我干了什么呢？
我想，我在与嗡嗡一起，创作人间童话，这听来像是某种一钱不值的行为艺术，但我就是如此，像吃了嗡嗡下的某种迷药，我变成了一个嗡嗡的摹仿者。
我也给嗡嗡起外号，我叫她大老鼠，我叫她小菜鸟，叫她宝宝，我还叫她别的。
我有时问她：小菜鸟怎么了？
她便顺嘴对我说：小菜鸟困啦，小菜鸟饿啦，小菜鸟累啦，小菜鸟闷啦，等等。
这种对话听起来十分肉麻，但却是我们那一阶段的生活用语。
我还给嗡嗡做饭吃，我上街买菜，我坐在书房里翻看菜谱，我进入厨房，在热锅边上做出一道道美味，我与嗡嗡都爱吃的美味。
我还与嗡嗡一起出门散步。
我手头的钱虽然不多，但可以让我维持一般的不算拮据的生活。
当然，我也与嗡嗡乱搞，有一段我们几乎天天乱搞。
我的体重直线上升，以至于所有的衣裤全得重新购买。
我与嗡嗡一起去位于贵友商场边上的秀水街购买。
我们在一件又一件劣制服装边流连，与小摊贩讨价还价，当场换上刚买的廉价衣裤，然后，我们穿得像两个野模儿般地从小摊上离开。
便宜而时髦的衣裤，连同假名牌，我与嗡嗡都爱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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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段平庸的生活，平庸得令人陶醉，我深深地沉迷于那种生活当中，以至于让我回忆起那两年的事情，头脑都是模模糊糊的，因为一天与另一天太接近，太相像，所以无法辨认清楚，在我眼里，那段时光与嗡嗡混在一起，像蜜糖一样甜美，而与我如影随形的嗡嗡则变得像巧克力一样芳香迷人。
我定时购书，购买ＶＣＤ，看《世界电影史》，《世界电影鉴赏词典》，《世界艺术史》，《外国音乐辞典》，《中国书画鉴赏辞典》。要知道，我是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了这些枯燥乏味的读物，并丝毫不以为意，我是那么有耐心，因为生活是那么平静，如果不是懒散与英文水平成问题，我完全可以把《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看上一遍。
我不再关心我要写的名著，我心平气和，漂浮在生活的假象之中，并感到十分惬意与欢喜，我忘记了我的欲望，因为我的欲望全部得到了满足，事实上，我没有生活在理智里，而是彻头彻尾地生活在情感里，生活在一出自编自演的活报剧里，有时，我也想到社会上去捞上一把，但又一推再推，懒得动手，我这么安慰自己：我要直面假象，并沉迷其中，乐而忘返，而与人生的真相不共戴天，我可不是斯宾诺莎那类人物，我倒是吃得了他们的苦，但却会白吃一场，连真相的影子也捞不到，因为我没有能力真正触及真相一丝一毫，而毫不费力地在假象里迷失倒是我的强项。
132
语言是假象之始，是一种幻觉，是一切幻觉最能令人相信的幻觉，在我写作的时候，语言便以文字的形式出现，我写呀写，以至于到了连幻觉都敢于相信的地步，通过那一个个方块字，我轻轻漫步于幻觉之中，一个字又一个字地继续下去，那些文字经由某种排列组合，被赋予某种意义，但究竟是何种意义呢？我无法说清，我只是时常感到幻觉会突然浮现于文字之上，如同在海水中浮起的冰块，然后事过境迁，一切也就应声而止，意义消失了，事物显露出它的本来面目，空洞而难以认识，我便蓦然惊醒，我发现，原来我是处于梦呓之中。
133
是的，我是处于梦呓之中，我在写作，我使用散漫而简单的文体写，我在回忆中写，我在写嗡嗡，一个姑娘，一块奶油巧克力蛋糕，一粒松软多汁的果实，一种美好，一滴眼泪，一颗心。
然而此刻的嗡嗡呢？她在与我相距十几公里的地方，我知道她在那里，现在就在那里，她仍在那个歌舞团里，她也许已经入睡，也许她在另一个地方，穿着暴露而花哨的演出服在歌厅的舞台上跳舞，也许，她仍在别人的宿舍里看电视，与她的朋友们东拉西扯，而我坐在电脑边，坐在迷漫着过去的气味里，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旁边嗡嗡常坐的座位空着，嗡嗡已不再那里假模假式地翻看我的手稿，不再对我写下的文字评头品足，不再说：＂哟，老怪，你怎么写得这样不要脸呀！＂也不再问我：＂老怪，真的有你写的这个人吗？＂
我熟悉嗡嗡的生活，过去的生活，我们共同的生活，我很熟悉，她也熟悉，对于那种生活方式，我们都很有感情，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都习惯于那种情感方式，但是，如果要把它讲出来，则不容易，很不容易，因为说不清楚，很难说清，很难写得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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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在很多情况下，具有幻觉的特性，比如，在那种做为情感形式的音乐中，情感表现为一种有节奏的幻觉，会起伏、停顿、发展、变化――然而，无论如何，我仍然无法从中见到情感的本来面目，只是当它以某种形式出现时，我才认得它，比如我心跳加快，我呼吸急促，我想笑，我发愁等等，当情感消失，理智便代替它原来的位置，但我分不清理智是否也是情感的一种形式，或是与情感具有某种公共部分，理智看起来更像他人的，连理智中的偏见都像是他人的，然而情感始终是自我，它一直在那儿，模糊不清，无法认识。
幻觉是情感的舞蹈部分，色彩缤纷，绚丽多姿，变幻无定，它没有起点，当然，也没有终点，它持续着，不断变幻面孔，在写作时，幻觉使我自认为我仍活着，我仍独立于整个世界，我只是在清醒时才会意识到，我也许从未产生，从未写作，我只是我的一个幻觉，这个世界也是我的幻觉，我与这个世界相互重叠，并且，彼此视而不见，更无法交谈。
直到这时，我才清醒过来，我知道，我被我的想象力迷惑了，我在幻觉里跳我的独舞，那是傻里傻气的舞蹈，东拉西扯，言不及物，毫无意义。
135
但我现在远未清醒，我沉浸于过去，沉浸于对过去的幻觉之中，我说过，我是在迷信中写作，我非常迷信于我的文字，在文字里，我迷信地回忆着，我固执地寻觅着嗡嗡似曾相识的足音，我的好奇心仔细地谛听，那是嗡嗡吗？那是嗡嗡走路的样子吗？那是她的笑声吗？搭在我肩上的手弄乱了我头发，那是嗡嗡做过的动作吗？
是的，那是她，正是她，全是她――我正与她说着话，一问一答，在过去，在那些消逝不见的日子里，我的电视中正播放着音乐ＭＴＶ，桌子上是刚刚吃完的晚饭，6个空盘子参差放在一起，里面还有吃剩的意大利面条，旁边还有老巍，还有小春，还有菲菲与陆小青，嗡嗡坐在我腿上，小春正边喝啤酒边搂着菲菲的脖子，陆小青正在洗澡，而老巍则手提我的家庭摄像机，准备冲进洗手间，拍下正值青春妙龄的陆小青的裸体。
136
那是一段其乐融融的热闹时光，回忆起来连遗憾都不多，三男三女，在我那里成天聚会，一起吃饭、看电影、听音乐、聊天、开玩笑，甚至还返老还童般地外出滑了几次旱冰，一副过一天算一天的样子，我们几乎共产、差点共妻，离平民百姓式的乌托邦理想近在咫尺，那是在98年中旬。
137
这种圆满得之于陆小青。
对于老巍来讲，陆小青的出现犹如圣母显灵、祖坟冒烟，且无需三拜九叩，真是心想事成，当然，老巍私下里认为，他在我那里押宝押对了。
这得涉及老巍的另一个特点。
私下里，我认为他对我有一种迷信，认为只要常在我身边晃悠，除了能看到我弄到姑娘以外，自己也必能弄到一个满意的姑娘，至于是我发给他的，还是他自己收到的，那倒无关紧要，有意思的是，他的迷信又一次灵验了，我是说，令老巍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满头秀发不翼而飞的29岁高龄，居然搞到了心目中的理想情人。
为了说清楚，我还得谈谈老巍，谈谈他的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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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巍的第一个女朋友是我介绍的，叫宋小芸，我们都叫她老芸，那是一次持久战，从两人第一次上床，到老芸跑到别人床上，时间长达8年，其间的小波小折丝毫也无法影响两人的相亲相爱，当然，这种相亲相爱并不对等，老巍的爱多些，老芸的少些，但怎么能对此斤斤计较呢？影响两人关系的主要原因，就是老巍的不上进，老芸的母亲对此有过相当精确的描述，她说老巍＂人好归人好＂，就是＂步子迈得小些，人显得老些，钱挣得少些＂。
而老芸则刚好相反，到两人分手时，老芸每月挣的钱是老巍的5倍，样子看起来却比老巍年轻5倍，起先，这使得她有点不平衡，由于养一个＂老白脸＂不符合中国市民的传统习惯，因此，为了传统，她对他痛下杀手。
有一件事对两人有决定性影响，那就是买房。
老芸与老巍从第一次上床前就相互发了结婚的毒誓，其程度之深令人赞叹，要是方便的话，两人简直可以手牵手去云南的苗寨，分别为对方种上不同的毒蛊，而把解药分别交对方保存，幸亏他们没有真这么干，不然他们现在就会更加疯疯颠颠。话说回来，为了实现结婚这一誓言，两人开始攒钱买房，要知道，对于很多人来讲，在露天里结婚不太现实，现实的是，要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样才好在里面想干嘛就干嘛，而对于房子，老巍尤为看重，他早在青年时期就十分浪漫，在我想到与一个姑娘随便找一个地方鬼混一下的时候，老巍已经想到婚后可以拉上窗帘，抱着老婆听着邓丽君跳裸体贴面舞了，可惜，虽然法律上没禁止这件事，但很多公共场所确实不允许人们这么干，因此，＂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房子。＂老巍这么想。
持有这一想法的老巍说服了老芸也这样想，于是，两人为了房子而战，起先是担任护士的老芸一人存钱，老巍大学毕业后，两人便一块儿存，两人使用一个存折，比赛似地轮番把挣得的每一笔小钱往里存，他们看中一处平房，需一万元，有了一万元后，平房涨到一万五，而当时的社会时尚告诉他们，平房不叫房，叫窝，而所谓结婚用的房子，至少应是一居室，因为一居室具有可以在自家大小便，用煤气做饭等优点，于是，两人再次鼓起风帆，全速向前，他们看中了一个老楼的一居室，需3万元，他们攒到3万元，房价却涨到5万元，于是，为了更快地攒钱，老芸跳出医院，来到一家外国的婴儿奶粉公司做推广，老巍运气不佳，连换几个工作，越换越不对，就在这种情况下，两人顽强地把钱攒到5万元，此时，社会时尚再次改变，结婚用房一居室被视为不恰当，因为没有孩子的房间，孩子睡在父母中间的生活方式突然被视为不道德，因为一至五岁被视为不应偷学性交的年龄，这个新发现标志着文明时代来临，而＂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岁月一去不复返，于是，两人便直奔两居室，两居室的老房价格为8万，两人完成目标时，社会时尚再次改变，老房作为新婚夫妇的住所已经不太恰当，因为老房的电线不能带动太多电器，特别是夏天，空调无法启动，而社会上已不再流行汗流浃背地性交之后，还得抓蚊子咬的大包，总之，为了夏天也能顺利地性交，之后再美美地洗一个澡，两人的要求再次提高，这次是新房二居室，当时标价20万，这回他们再次坠入深渊，因为当他们攒到20万时，20万只能买郊区的房子了，为了进城上班，必须再买一辆汽车――至此，两人已共同奋斗8年之久。
于是，相对聪明的老芸觉出了苗头不对，作为一个女人，她敏感地发现，她之所以总有种赶不上趟儿的感觉，是因为她站在了社会时尚的后面，尽管凭着一腔青春热血，奋力追赶，可还是于事无补，时尚是跑在前面的人扔掉的破烂儿，如果把它比做一件名牌时装，那么穿到老芸那里已经成为漏洞百出的网兜儿，若想跳出这个圈子，就得干脆站到前面去，于是，她甩掉老巍，利用残余姿色，嗅上一个有钱人，可惜，好景不长，有钱人早已与另一女人有约在先，而老芸发现，即使她挤掉那个女人，到头来，她仍会被更年轻的姑娘挤掉，于是她知难而退，经过一年的摸索，老芸仍没有摸清头绪，最终陷入迷茫。
对于老巍，事情可就坏透了，老芸背弃誓言被他看做是欺骗，于是老芸在老巍眼里成了坏人，但由于8年的相处，老巍不太相信老芸能突然变坏，于是他想之又想，得出结论，老芸不坏，而是犯了错误，只要改正，就可变好，而且老芸在外面吃尽了苦头，也算是被强行惩罚了，社会派来一个陌生男人惩罚了老芸的背叛，说明社会风气很正，但怎么这事说起来就不是那个味儿呢？
经过一番考虑，老巍在心里还是原谅了老芸，他认为她已受够了惩罚，于是想捞她回来，对她网开一面，不计前嫌，不是有一句话叫＂和好如初＂吗？
于是他决定去找她，他准备听她认错后就原谅她，然后化干戈为玉帛。
不幸的是，这件事对于老芸却不一样，她认为，老巍才是她所犯下的真正的错误，她甩了他，就是把错误改正回来。
在这种情况之下，老巍去找老芸会有什么结果呢？
不听我劝，他手捧鲜花，一次两次三次欣然前往，却被老芸当作一个无礼的人而拒之门外。这时，善良的老巍止不住悲从中来，几乎不能自制，尽管很难，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完全想错了，甚至自己的人生就是一个错误，而且，他已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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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受到伤害、形单影只的老巍找到我，再次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希望我能为她弄到一个姑娘，以便再次受到伤害，起初，我给他喝龙徽干红，听忧伤而怨气冲天的老爵士乐，让他体会更倒霉的美国黑人的痛苦是多么深重，等他获得安慰、好点以后，我又给他听白人的古典音乐，用以强调生活尽管差强人意，但受益者仍是人的心灵，老巍冰雪聪明，一下便从西洋音乐中听到了生活的甜蜜，对过去的回忆非但没使他回避痛苦，反倒使他决心再次一试身手，就像缪塞诗中所言，＂在我旧伤的上面，还经得起更新的伤口。＂
介绍嗡嗡失败并没有让他有什么难过，相反，他觉得更有希望了，认为一定有比嗡嗡更好的姑娘在等着他，他认为只须呆在我那里，姑娘上门，自会有一个看中他，为此，他加倍地前来找我，并在我那里看艺术书、艺术片，接受艺术熏陶，我的饭局他每顿必来，并且跟着忙活，什么去ＳＯＧＯ买牛排呀，什么接送姑娘呀，事事参与，也许私下里，他认为只有具有艺术气质的姑娘才能懂得他，别说，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有一个姑娘送上门来，那就是陆小青，一个与嗡嗡菲菲一起炒更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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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炒更，就是深更半夜在歌舞厅表演，每晚稀稀拉拉跳上半小时的半色情舞，每位舞蹈演员便有100到150元好挣，这个价格是被外地来的野班子拉下来的，一但下来，就很难再涨上去，这对于专业舞蹈演员来讲，是件悲哀的事，歌舞厅里的观众趣味决定着炒更所跳的舞蹈类型，当然，对于像嗡嗡菲菲这类姑娘，跳那种舞又容易又没劲，在宿舍里闷得万不得已才出去跳上一阵，于是在炒更的过程中，认识了陆小青，由于我与老巍常去接送嗡嗡，也认识了陆小青，一来二去，便常请陆小青到我那里吃饭，二来三去，老巍便套上了陆小青，刚混上的时候，两人都很激动，从床上下来，往往老巍称陆小青为张曼玉，陆小青称老巍为黎明，时间长了，就用不着彼此客气了，于是，老巍管陆小青叫孙悟空，陆小青管老巍叫猪八戒，总之，这件小事说明双方的观察能力都很强，要不昵称怎么用得那么准确呢？事实上，观察能力太强有时是不妙的，尤其这个能力被用来观察对方缺点的时候。

14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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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98年中旬，情况还没有急转直下，我们一干人一团祥和，往往三个姑娘炒完更后，我们便接上她们，一起去吃宵夜，兜夜风，然后回到我那里睡觉，我们铺上地铺，看着艺术电影入睡，或是听着古典音乐入睡，经常第二天中午才醒，老巍那段时间没被开除真是奇迹，那一段，我的卫生纸与肥皂用得奇快，我们夜夜分头乱搞，搞完便分头洗澡，群居生活有个坏处，就是相互攀比，当然，不是比别的，而是比享受，饭要好吃，电影要好看，音乐要好听，酒要好喝，茶也要好，（乱搞你一次，我也要一次，我觉得再这么下去，一但三对人中一对通奸成功，消息传出去，享受之风就会愈演愈烈，就会演变成你操我媳妇一次，我就得在你媳妇身上报复两次，我还得回敬你四次，）幸亏我的钱耗光了，才及时地制止住了眼看着就要发生的荒淫无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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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做为一个无产自由文人，天知道那种自由是多么地累，实际上，那种自由是在忙里偷闲偷出来的，一般水准的生活，本来写剧本是可以维持的，但我那时差不多已写满100集剧本，对剧本的兴趣实在是少得可怜，加之98年的剧本活儿少之少又少，加之我不肯接价钱低的剧本，加之我正写着小说，以前又没有存下钱来，总之，我的经济状况一塌糊涂。
我相信，穷困催人颓废，一旦步入穷困的泥潭，非有超人的意志，否则根本无法脱身，只能陷入走投无路的颓废之中，而颓废反过来又会加剧穷困的程度，使人潦倒不堪，直至最终，虽然我从小受过很多有关贫困方面的训练，但那也没有用，因为忍受贫困是不得已为之的办法，与之相对，我倒是更看重从贫困中摆脱出来的办法，可惜，这方面，我至今仍无所斩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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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先是借钱，我向老巍借，向别的朋友借，抓紧时间干出一两个小活儿，把借的钱还上，然后是再借，再还，终于有一天，我厌倦了这种日子，于是在一个周末的晚上，当大家吃饱喝足之后，我断然宣布，今天是最后一次活动，后面我要发奋写作了。
起初，大家有些惊奇，然后，想必是大家理解了我的苦衷，于是作鸟兽散，只有嗡嗡仍坐在沙发上，一个人有些无聊地看电视，就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夜里，临睡前，我对嗡嗡说，我要写作，需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以后你别没事就来了，除非特别没事儿再来。
嗡嗡点点头，紧紧地搂住我，一夜都搂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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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一早起床，开车把嗡嗡送回团里，她下车时在我脸颊上轻轻亲了一下，然后向前走了几步，我正要倒车，嗡嗡回头又冲我招招手，似乎有什么话要对我说，我放下车窗玻璃，把头探出车外，嗡嗡对我喊道：＂老怪，你没事儿可要来接我呀！＂我点点头，嗡嗡冲我笑笑，转身走了，身后的双肩背上挂着的小熊晃来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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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回来的路上，我自己的头脑中也是恍恍惚惚的，不知自己将会如何摆脱困境，更不知从何做起，我把车停到楼下，上了楼，回到室内，我拉开所有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我茫然地在室内来回走动，头脑中空空如也，甚至一瞬间会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有时，我认为我已做好安排，可想来想去，又不知到底安排了些什么，我要写作，可是写些什么呢？是打电话询问有没有剧本可接，还是孤寂地完成我的小说，还是做些别的什么，我弄不清，我打开电脑，试着看看以前的剧本，刚看几眼就恶心不止，看来重新捡回剧本来写，确实让我有些为难，我翻翻以前写过的小说，进展扑朔迷离，令人十分费解，我左思右想，很难下决心做出决定，我坚持着，耗在室内，一直到中午，抽了一盒烟，喝掉大量茶水，一切仍是悬而未决。
我胡思乱想着，从目前想到最近，从最近想到过去，又从过去想到未来，总之，我就这样一路漫无边际地想下去，奇怪的是，想着想着，眼下的事情倒被我丢在一边了，我发现，我其实是在考虑我的以后，我相信，我的决定将会涉及我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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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我的前途，我想得介绍一下，当然，描绘个人的＂前途史＂十分荒唐，但为了清楚起见，我个人认为有必要在此提及。
30岁以前，我很为自己的前途担心，除我之外，还有一些人甚至比我还要焦虑不安，那就是我的父母，他们不仅担心，而且简直可以说为我的前途操碎了心，当然，曾有过种种关于我前途的设计，比如，数学家，比如，电脑工程师，比如，公司经理，随着我混到30岁，我发现，所有关于我前途的种种想象全都土崩瓦解了，30岁以后，看来已无前途可言，这时，我才明白，所谓前途，不过是一种幻想罢了，它其实便是现实的代名词――根本没有所谓前途这种东西，只有现在、目前、现实，认识到这一点，在我的思想里，所有关于前途的谣言刹那间全都不攻自破，于是，一种＂来日无多、及时行乐＂的思想便趁势乘虚而入，潜入到我不可救药的头脑深处，于是，我问自己，你需要什么？
答案令我十分吃惊――我发现自己非常迫切地需要金钱与美女，还有，我需要一点认识这个世界的好奇心――还有，还有时间，还有自由，然后呢？我就说不出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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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98年，我再次为我的前途操心，我搜索枯肠，冥思苦想，却得不到答案，甚至重又看起了哲学书，我可不是当一门学问看的，而是当一种决定人生方向的参考书来查阅，看看里面有没有投机取巧的窍门，我开始查阅各种学说有关人生意义的阐述，看看能不能把追求人生意义与某种职业结合起来，答案十分明显，或是当哲学家，或是出家当和尚，两者对于我都不合适，哲学家的水平我不具备，和尚的水平我又看不上，于是我转而寻求别的答案，事实上，我再次陷入一年一度的精神危机之中，可恨的是，一旦我肉体的欲望得到了满足，这种精神危机就会突如其来地爆发，且一而再，再而三，特别令我讨厌，这真是生而为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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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途，最后是罗素的一席话令我茅塞顿开，他说：＂我发现，在任何一点上超出常人都是令人痛苦的，最好的生活莫过于当一个运动明星，或是导演。＂是啊，我拼尽全力，在任何一点上也无法超出常人，这倒让我省了受天才的洋罪，我天赋一般，不可能有什么对人类有所影响的工作可做，当然，我是尝试过的，我研究过数学、哲学、物理学之类我认为意义十分重大的学问，发觉倍感力不从心，在数学上，我偷下的功夫最多，结果也最令我失望，除了发现自己是个废物以外，完全没有别的发现，于是，我陷入绝望，这种绝望令我十分不好受，看看周围人，也是一副浑浑噩噩的样子，我自己呢？
到了此时，我才认定，我就像一个与人正当比赛无法取得胜利的劣等运动员一样，只好靠耍花招混日子了――此刻，罗素的话对我来讲，如雷贯耳，皓月当空，令我十分受用――我声明一下，我本是一个想要做点实事儿的人，但我的天赋不允许我做非分之想，只好向世俗生活看齐，运动明星我是没戏了，看来导演值得考虑，如果没人反对，我想我也应利用我的小小才能，干点能使我的生活条件有所起色的事情，我有个朋友当导演，顺手牵肥羊，搂草打笨兔子，轻而易举地便挣到金钱，搞到美女，于是我当即决定学他，我看了十几本外国著名导演的自传，除伯格曼以外，我认定其余的什么布努艾尔，什么库布里克之流，全是大老粗，连传记都写得与大老粗同出一辙，伯格曼的自传至少有点文学性，其他人呢，写自传全像是小学生作文，字里行间还为自己年轻时调皮捣蛋沾沾自喜，完全是一副欠家教的小混蛋的架势，像波兰斯基这种混混，除了成为什么国际导演，竟能得到金斯基这种绝色美女的欢心，并把其收为傍肩儿，霸占多年，真是走了大运！我越看越生气，同时，也馋得我差点流出口水，于是，我决定研究电影这种东西，准备用来弄到金钱美女，我想，这总比连偷带抢地强吧，虽然不能使我良心安宁，但是――毕竟，利用艺术行骗总比赤裸裸地生骗更叫人放心，何况那么多人都围着抢这碗饭呀――以前我认为艺术不过是一种类似骗术似的哗众取宠的玩艺，现在我不得不认真对待它了。
我对自己一通分析，得出结论，大概我就是那种理想未遂，只得退而求其次的人，但面对现实，我也算得上勇敢，不就是胡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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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要说点题外话。
关于人生意义，关于追求真理，我也有点想法。
我一度认为，世上没有什么深不可测的真理，真理不管多么艰深，都是可以讲清的，只有谎言和胡说八道才是深不可测的。
按我的想法，世上只有一种学问是着点边际的，那就是数学，因为无论我看何种书，都有种四六不靠的感觉，我是说，那些多而杂的破书作者往往像我一样糊里糊涂，却装得比我要煞有介事得多，我看一种想法表达是否完备，先是从清楚准确这一角度来看，当然，这方面首推数学书，要是没有数学，牛顿的想法说出来也能让我笑掉大牙，什么＂力既是起因，又是结果＂，这是什么逻辑嘛！在恰当而精确地描述事物方面，数学明显地具有优势，在数学方面具有天赋，在我看来就是在清楚与条理分明方面具有天赋，这样的人实际上是不多的，多数号称喜欢追求真理的天才或大师是靠玩玄的在世上混，他们在我眼里恰如其分的称呼应该是傻瓜糊涂蛋。
因此，我在骨子里对数学不行的人很看不上，这也许会被视为偏见，但却是我的经验之谈，在对哲学书的阅读中，我发现一个小秘密，没搞过数学的人表达一般都十分混乱，有的甚至叫人摸不着边际，他们的强项不是把事情讲清楚，而是把事情弄得一团乱麻，于是我得出一个结论：没搞过数学的人不可信。另一结论是：在人类的所谓知识范畴内，数学讨论也许是惟一接近真理的讨论，至少，数学上的讨论有个明确的语境，在此之上的讨论便会有点确定性，而漫谈式的知识则连起码的语境都不具备，说那些天书是通篇鬼话、一派胡言完全不必冒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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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提一句，我所有真心喜爱真心敬佩的人，都在数学方面有所建树，或者有点修养，因为众所周知，数学是一种艰苦的理想，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可怕最艰巨的发明，你从数学里看不到一句抱怨或者诉苦的话，实际上，每行公式都是用最痛苦的血汗和最高的才智凝成，它准确、简洁、有力而诚实，与卑鄙奸诈欺骗完全格格不入，数学家的争权夺利与众不同，其中最恶心的一幕我也能接受，这是我在看完数学史后得出的结论，数学不同于任何一种人类的语言，它只与最完美的心灵或者大自然对话，而与什么福禄寿无缘，有一天，中国足球队得了世界冠军，我只会感到这个民族又干了一件哗众取宠的事，而要是中国人里出了一个高斯那样的人，或者谁能像牛顿、莱布尼茨那样发明了微积分那样有用的数学，那么，我简直就会觉得这个种族还有药可救，至于出一万秦始皇，一万个鲁迅，一万个张大千，一万个杨德昌，一万个孔丘，一万个阿炳，一万个司马迁，我都觉得不过是小菜一碟，我可不是口出狂言，我有一万个理由支持我的想法，最起码的，地球爆炸前夜，要是人类无法摆脱这件事，那么它可以把数学制成光碟发布到宇宙中，也算是人类生存的一点价值而聊以自慰，外星人也可看得懂，至于它的什么历史啦，政治啦，艺术啦，经济啦，什么对永生的理想啦，我看往垃圾堆里一扔算了！当然，与数学有关的逻辑啦，音乐啦，物理啦，哲学啦，我看没准儿可以幸免，作为数学的附件搭着甩出去也算过得去，不太丢面子――这是人类头脑清楚过的证明。至于别的东西往宇宙里乱扔，那可就是家丑外扬、乱倒垃圾的野路子了，对于这种路数，我不同意。
这可是我的心里话，不幸的是，我数学未遂，未能靠向人类的精华，只好在市俗生活里做布朗运动，从一个零蛋到另一个零蛋地瞎混，之所以这样，我琢磨着可能是由于我从小受的是理想主义教育，加之我染上了北京人的习气，把我弄成要么干成大事，要么干脆胡混一气，不管怎么说，我就这么个姿态，改也改不了，甭说别人，就是连康德我都看不惯，在哲学界，他可是个大人物，写哲学书都不屑于举例子，说是给专业人士看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给话语圈子里的人看的，做为门外汉，我看了几页，反感顿生，无名火起，摆什么臭架子！要是搞抽象，干嘛不搞数学去！数学是人人都可学习的，人人都可看懂的，而老康德不过是用德语绕来绕去兜圈子，什么四种二律背反，什么乱七八糟的！用他来总结！去试着解决解决数学上的悖论去！不幸的是，我读了他的传记，也开始转而同情他，答案找到了！真是天赋不够，虽然他写了不少关于自然科学的科普读物，努力装出一副热衷自然科学的样子，实际上，他也只能是爱好而已，因为从年轻时起，他数学就不行，甚至比他的同学还要差，弄不好还不如我，一个不幸的苦孩子，只好玩命写上千页的废话来搞什么哲学，什么批判，但是，谁肯相信呢？康德一生在哥尔尼斯堡度过，虽然生活中保持恰当的低调，也许他内心真的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所以才不太好意思瞎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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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哲学和数学，我还有话要说。
我从数学家与哲学家传记里得知，随便一个什么数学家，在人到中年，天赋已尽，希望得到金钱美女与名声时，顺手搞搞哲学，就能搞出点名堂，再混混，没准儿还能混成一个社会活动家，名利双收。但一个上等的哲学家，就是拼上小命儿，要想转搞数学并做出点小贡献，两个字――难啊！这一点上，就连柏拉图都成了不幸的反面教材来印证我的观点。
这说明，从才分上看，搞数学的确需要更大的才分，当然，伟大的心灵也必不可少――至于文学家嘛，那就更甭提了！歌德在战壕里还发奋研究什么＂颜色学＂呢――现在大家知道了，他搞的那些污七八糟的东西是多么地不堪入目，要不是对自然科学假充内行的叔本华在他的书里提到，我简直就不知道原来歌德也是个笨蛋。
总之，对于笨蛋的作品，我不信任，也因此，一下子，便把他们与我拉近了许多，我发现，原来世上说实话的人真是太少，原因同时也找到了，无论什么说谎者，都与我一样面临同样的困境，说谎者的悲哀在本质上都在于一点，那就是――能力太差！
弄清楚这一点，我还真有点吃惊，吃惊的原因在于，首先，我从未在谁的书里见过这样的话，在谈到自己的能力时，多数人采取避而不谈这种最可恶的谎言形式，少数人谈到，其中却多数令我感到恶心，因为他们大多自夸具有什么天赋，只有极少数人谈到点子上，却又闪烁其词，还婉转异常。想想其实道理很简单，不说谎的意思就是要客观地描述事物，而做到客观，是极难的，比如说，说星星是一个小亮点，对于某些人来讲，就算是没说谎，因为他至少没把星星说成是一个不发光体，但是，弄清楚星星是什么东西，那可就难了，要不是发明了望远镜，没准儿现在还有人把星星当成天上的钻石，等着它掉下来发笔意外之财呢！话说回来，就是有了望远镜，弄清楚星星上面有些什么仍不容易，说出星星的发生发展毁灭的过程那更是难上加难――也许两千年以后的人类能办成这件事，但是，两千年以前的人呢？他们明明在胡蒙乱猜，却显得煞有介事，而且不加上三个字――我推测。
可气的是，没有人说出这样的话，没有人说出＂我由于能力太差，无法说出真话＂，倒是看到不少人在乱埋怨，什么历史局限性啦，什么条件不好啦之类，什么不够真诚啦，完全文不对题！甚至还把说出真话的人往火刑柱上做烧烤，我从里面竟能闻见人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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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胡说八道的例子，我倒是知道不少，甚至俯拾皆是。
这方面我要提一提中国古人，有一阵儿，我想学学国学，5000年里头总得有点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吧？我买来几本古书，一翻便翻到老子，我看到他大言不惭地说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种胡话来，而不提出任何证明或解释，仿佛是说出某种真理，真叫人受不了！可气的是，你根本弄不清他在讲什么，是讲存在，还是讲数学，还是讲繁殖，还是别的什么，另外，庄子的鲲鹏之志也令我如坠五里雾中，不明就里，对于这种感悟型的人来说，叫他们在一个判断句或陈述句之后加上因为二字，那是比登天还难，那神态分明在说，我就是这么一说，你就是那么一听，听懂了算我的，听不懂算你的，你爱当真就当真，不爱当就别当，什么路子呀！更可气的是，就这么一类人，居然还有不少信徒，觉得他的话深不可测，其实，如我所言，只有胡说八道的谎言才是深不可测的――说到这里，我不禁要感叹，什么中国古代哲学家呀，说是中国古代骗子手还差不多。
当然，翻几本古书后，我也踏实了，幸亏在国学上没有什么造诣，要不然，在里面浸淫久了，恐怕只好成为中国当代骗子手了。叫我欣慰的是，我及时悬崖勒马，一脚刹车――一句话，为了免受不良教育，我再也不白花钱买这类书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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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我主意已定，决心当个导演，以此职业来虚度我的人生，但是，即使想当导演，也不是说当就当的，用别人的话讲，叫做＂那得争取才行＂，那就争取吧。什么叫争取？就是与别人一起争着干拍戏这件事。怎么争呢？路数我是清楚的，首先，你得先有一个剧本，其次，你得使制片人，也就是能弄到钱的人认为你的剧本有利可图，这样他才会让你把剧本拍出来，比起一般导演来，我认为我具有一点优势，那就是会写剧本，所以起步容易一点，但同时这也是我的弱点，导演一般自己不会写剧本，他得从编剧或作家手里骗得剧本，于是第一步便直奔主题，我说的主题就是那个＂骗＂字，先骗剧本再骗钱，骗剧本等于骗钱之前的训练，而我呢？写完剧本之后就会抓瞎，不知如何才能蒙到钱，当然，这我也不怵，慢慢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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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干就干，我开始写一套20集连续剧，同时开始拉片子，也就是逐帧放映一些成功的影片，以便看清拍摄画面的布光、空间关系，人物关系，镜头的运动，剪接原则以及其他一切与拍摄相关的琐碎事情，这种事，我在开始写剧本时就干过，我说过，对于技术类的东西，我很擅长自学，像导演技术这种小技还真难不倒我，不就是贴着故事拍吗？事实上，没有人比编剧更懂得自己的故事了，不幸的是，也没有人比编剧更不擅长四处弄钱了，因此，在一开始写剧本的时候，我就面临一个奇怪困境，那就是，写完后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办法是不去想它，管它呢，先写完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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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写作似乎在一夜间就轰然开始了，我写得很疯狂，废寝忘食，通宵达旦，我把生活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来看电影，一部分用来写剧本，除了有关电影的书籍，我很少读其他书，我脑子里塞满了各种剧情，有时兴之所致，还为某场人物与空间关系复杂的戏画上几十张草图，用以研究如何拍摄清楚，我说过，我擅长自己与自己做游戏，没有别人参加也能兴致盎然，一连几个星期，我像得了某种热病一样，偏执于自己编的故事中，除此以外，我对什么也不感兴趣，就这样一路写下去，很快就写完了5集戏，我松了一口气，停了一天，忽然间，我意识到，我是在为一个幻想工作，甚至在为罗素的一句话而工作，这是可笑的，但再可笑的事一旦启动，我就会感到已经为此付出了劳动，就无法收手，我扪心自问，这样干下去行吗？最坏的结果是什么？最坏的结果的是，我将付出一年的时间写出一套剧本，但没有人同意让我拍摄，也没有人要买下它，它会成为一摞厚达300页的废纸，这个结果顷刻间让我变得忧心忡忡起来，更忧心忡忡的是，我的生活费已经再次用尽，除了借债，似乎无路可走，在我写自己的剧本期间，我不想接剧本，那样会过多地耗掉我的精力与时间，但是，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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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件事的是我的父母。
两天后，我接到父亲的电话，说母亲想念我，希望我回家看看，于是，我回了家，在母亲进厨房做饭时，与父亲谈起我的近况，父亲静静地听完，然后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3000元，对我说：＂以后你每个月回一趟家，看看你妈，生活费就从家里取吧。＂然后，父亲把钱塞给我，从而把我拉出火坑，在我的人生经历当中，父亲多次这样把我拉出火坑，有时是100元，有时200元，有时10000元，总之，很多问题就此迎刃而解。这的确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事实上，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我总是能从家里获得帮助，这是我十分不情愿的一件事，但它总是发生，一而再、再而三，而且偏偏是在那些关键的时刻，这让我能够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随心所欲，过着近乎任性的生活，我不知别人是否有类似的经历，但就我而言，从父母那里获得帮助，多数时候使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认为那很不应该，却又别无它法，父母毫无条件的宠爱令我不安，但却让我感到一种异样的安全，是的，家，那是毫无条件的宠爱，那是只要条件许可，就会有求必应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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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吃完饭后回来，我豪情万丈，一路上把车开得飞快，冥冥之中，似乎一切都已注定，我产生一个念头，这个念头很快变成一种愿望，而愿望能否实现对我其实无关紧要，关键是，为了那个愿望，我会忙碌起来，做下去，不停地做下去，把我生命中的时间填得满满的，这样我才可以号称＂充实＂，至于做的是什么，如何做，有无意义，那是次要的事。
但是，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想拍戏，我想通过拍戏摆脱孤寂，我想从精神世界里逃离，我想混入人群，我想从我的书房中走出去，我想有人给我打电话，催我工作，我想见一个又一个的人，我想与更多人就事论事地说话，而不是成天翻看着一摞摞的书本，听写书的人说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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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概念里，那些与别人利益发生冲突时，甘于牺牲自己利益的人是好人，那些寂寞地生活，不为人知地努力工作，并成功地完成自己工作的人是好人，那些过着与自己身份相符、恰当地保持着自己的尊严的人是好人，而自己一无所长，对别人评头品足，以一当十地夸奖自己、向别人吹嘘自己的人是坏人，敢于脸不红心不跳地接受夸奖的人是坏人，喜欢不符实的名利的人是坏人，自从我打算当导演的那天起，私下里，我就认定了若想成功，就必须横下心来变成坏人才行，事实上，变成坏人也不容易，得找机会，得钻营，得说大话，得虚伪，得不顾脸面，得狡猾透顶，这需要一点一点地学习，总之，这是一条艰苦的道路，其难度丝毫不亚于做一个好人。
我认为，做导演，成功的标志就是出人头地，就是抢到名利，就是要得到电影节的奖状，就是要拍大片、挣大钱，就是要让别人注意，让别人爱看，一句话，就是要哗众取宠，若能成功地哗到众取到宠，那么，他就可以被写进电影史，而电影史里的人，在我看来，大多是坏人，为了能与坏人平起平坐，我不惜把自己也变成坏人，我喜欢争强好胜，我就是这么一个性格，就是有这么一种激情，明话告诉你吧，我就是那种为了能够参加抢劫，不惜把自己身上的钱全部扔掉的糊涂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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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我的决定是个错误，这一点，从一开始我就有所意识，但一个错误的开头往往并不显现出错误的全貌，是对是错，非得经过命运的拨弄才可水落石出，我的剧本继续进行，这期间，我接到一两个嗡嗡打来的电话，她问我写得怎么样，我知道，除此以外，她更想问的是什么时候能与我在一起，嗡嗡十分懂事，不向我提任何要求，只是婉转地告诉我，要是路过她那里去看看她。
我去看了她，我们一个月没见，嗡嗡猛然间看到我出现在她面前，显得有点陌生，我拉住她的手，让她坐在我旁边，与她贫了几句嘴，就像对上了暗号，嗡嗡眨眼间便向我撒起娇来，她一会儿坐在我腿上，一会儿又绕到我身后抱住我，一会儿，她揪揪我的头发，确认出我还是那个跟她逗了一年多的老怪，于是，赖劲儿也上来了，我带她出去吃饭，她边吃边眼珠四下乱转，观察我的神情，看我是否愿意带她回家，我问她：＂你明天有排练吗？＂＂没有，我们这星期什么事也没有！＂＂晚上炒更吗？＂＂不炒，我不爱炒更，乱哄哄的，没意思！＂＂那你跟我回去吧。＂＂好吧！好吧！＂嗡嗡迫不急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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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着车，嗡嗡坐在我旁边，我们先去位于赛特旁边的山姆叔叔快餐店去买了10个蛋塔，那是嗡嗡十分爱吃的一种小蛋糕，是所有糕点里最便宜的一种，嗡嗡爱吃的东西大多十分便宜，可以说，她对奢侈生活缺少兴趣，她喜欢那种普通生活的温馨劲儿，对她来讲，扎在一个小饭馆里与坐在一个大饭店里没什么两样，无非是环境不同而已，面对饭店里30块钱一筒的听装可乐，她的评价是＂不值＂，这表现出她质朴而实际的一面，这与我的观点十分吻合，借助豪华来抬高身份，我认为是人类的虚荣心在等级制上面的体现，这方面走得远的往往是正在向上爬的那部分人，＂实用＂往往被视为贫穷的象征，而＂无用＂则是一种富裕生活的审美情趣，昂贵的餐厅饭桌上往往会摆上一瓶鲜花，不仅使桌上放置盘子的地方被占椐，而且也使饭桌上显得不简洁，但人们乐意使自己认为，方便不方便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在鲜花下吃饭与众不同，当然，富裕闲暇的生活方式自有其漫不经心的可爱之处，似乎理所当然地高人一等，不幸的是，对于穷人，所有的乐园都是关闭的，因为缺少与之相配的教养与习惯，一般情况下，穷人以引人注目为荣，因为那会使自己显得重要，尽管他们从未真正重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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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完蛋塔，我与嗡嗡便一路回家，嗡嗡抱着她的蛋塔，眼睛半睁半闭，听着录音机里放出的音乐，有时她跟着哼上一句，更多的时候，她悄无声息，我们到了家，嗡嗡进门换上一双拖鞋，走进厨房，把蛋塔放进冰箱，回到餐桌边，熟练地插上电热水瓶的电源开关，然后坐到她最常坐的位置上，打开电视，并招呼我过去，我坐到她旁边，她把双腿搭在我腿上，然后眨眨眼睛，打了一个哈欠，对我说：＂老怪，我有点不舒服。＂这是她撒娇的前奏。
＂怎么啦？＂＂我头疼。＂我起身从药箱里找出百服宁给她：＂等水开了吃。＂＂胃疼。＂我给她雷尼替丁：＂一起吃。＂＂耳朵也疼。＂我正要说什么。
＂嗓子也疼，＂她说，看着我，伸出手臂，做出一个要我把她抱起来的姿式，＂老怪，抱抱，抱抱嘛――我浑身上下哪儿哪儿都不舒服！＂我知道，她在忍着疼痛向我撒娇，这是她排解痛苦的万灵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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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的确哪儿哪儿都疼，治好了这儿，那儿就会出问题，总之是按下葫芦起了瓢，在她不舒服的时候，特别希望我能与她在一起，她喜欢我注意她，注意她的一举一动，她想喝水的时候，如果我恰巧把水端到她面前，她就会十分高兴，往往会抱住我的腰跟我说个不停，至于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嗡嗡在表现她的高兴，而在她无聊的时候，如果我能与她说说话，那么她也会高兴，尽管她仍会对我说：＂我觉得什么什么都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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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怪，你挣到钱了吗？＂夜晚，我与嗡嗡坐在地板上，喝着摆在一把椅子上的茶水时，她问我。
＂没有，我以后一段时间也不会挣到钱。＂＂那要多久才会挣到呢？＂＂也许一年，也许两年，也许三年，我不知道。＂＂那么，老怪，你是不是会很穷呀？＂我点点头。
＂老怪要穷啦，老怪怕吗？＂我摇摇头。
＂没关系，钱多就多花，钱少就少花，没钱就不花。＂嗡嗡这么安慰我。
我把茶壶里的茶分别倒进我们两人的杯子。
＂老怪，你怎么不爱说话了，是不是不高兴了？＂＂没有。＂我说，然后站起来，＂我要去写东西了，你想看电视就看电视，不想看就睡觉。＂＂你不睡吗？＂她问我。
＂我睡不着。＂＂那我也不睡，我要跟老怪一起睡！＂＂那好，你自由活动吧。＂我走向我的书房。
＂老怪，＂她叫住我，＂我想看电影，你帮我挑一个好吗？＂我走到书架边上，从一摞摞ＶＣＤ中挑出两个片子，递给她，＂拿去吧。＂嗡嗡接过来，走了，我听到她小心地把通向书房的门厅门关上，把自己关在厅里。
我关上书房的门，坐到我的电脑边，陷入一片寂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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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我写着写着嗡嗡就能像杜拉斯那样重新获得对旧日情人的爱情，杜拉斯那种笔淫犯叫我讨厌，往好里说是写作时头脑不够清楚，无病呻吟，往坏里说就是惊人的娇揉造作，我认为，满嘴美好与满嘴喷粪都是艺术的大敌，因为那样会失去作家对所描述事物的客观性，但是，谁能指望从作家那里获得客观的叙述呢？罗布－葛里叶倒是看起来客观，那是在他写一些荒诞不经的事情时发生的，当然，还有更次的，像《蝴蝶梦》的作者杜穆丽埃所做的那样，荒诞不经的事情写起来也能饱含深情，叫人读起来真有如苍蝇在喉，这种在可笑方面遥遥领先的名著我可写不来，是的，我能回忆起嗡嗡，我相信我的记忆力，但我不会相信随随便便就能把记忆力粉饰得完美无缺的情感，我尽力穿透情感布下的谎言，不幸的是，我感到我没有成功，我无法成功，我无法控制我的情感，它来无影去无踪，我与我的情感打着艰苦的游击战，这叫我疲于招架，叫我对过去的真相的回忆残缺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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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的碎片，幻觉的碎片，想象力的碎片，曾经有过的生活场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经历，我不相信，我很难相信，我一点也不相信。但我仍要提及它们，那是一些纷乱杂沓的线索，我已不再想把它们编织成令人满意的样子，我不能那么干，那样不诚实，不好。
是的，过去的时间，似曾相识，无法忘记，可那些倒底是什么呢？
我想，那是关于嗡嗡的事情，它涉及柔情。
是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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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讲到这里，我想，该讲到柔情了。
柔情不会自己开口，要有人代替它来讲，这是柔情存在的一种形式，如果这种形式被遗忘了，我便无法确定它的存在，我想，我应讲述它，以便使我相信，有柔情这种东西，柔情这个词的确能表达某种东西，某种情感，某种记忆，某种深藏于我心灵的东西，并且，具有某种意思，某种坦诚，某种激情，某种怜悯，或者，别的什么。
别的什么――还有什么？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柔情也像其他东西一样，是空洞的，费解的，要讲述它，是不可能的，这是我的直觉，因为我从未感到柔情的实体，我只看到过它的形式，无论世俗的形式，还是带有神性的形式，谈到这里，我想到几幅画，想到几个乐章，想到几段文字，我想，我想，我费力地想，但是，我仍然无法使自己确信，柔情是一种存在，与爱具有关联，然而似乎所有的事物都是爱的显示，同时，那些事物又有自己的名称――一束悄然而至的光线，一株被风吹折的植物，一块岩石，一个人，它们具有某种形象，而那种形象在某种情况之下，却又可以用别的名称表示――上帝的爱从一束光线中显示？一个情人对着一块岩石发誓？四片交织在一起的嘴唇？冲动？忠诚？思念？死？――爱在每一件事物上显示，但又似乎没有告诉我什么，我要使爱具有某种意思，就要叙述那种意思，就要让自己相信那种意思，我讲一个故事，我讲一句话，我讲了又讲，我还是不要说了，没有用，为爱做什么都没有用，我永远不使用这个字也行，也许我应当使用逻辑，也许，我应当漫不经心地一带而过，我心绪纷乱，我情不自禁，我什么也讲不清，我知道我在讲话，但除了讲话，我得承认，我什么都不知道。
167
我知道，我知道，我想证明除了爱，世上空无一物，我另有决心，我要告诉自己，只有呓语才令人信服，我还有个愿望，想说明关于爱的一切，全都值得一试，我从一对数字中发现了爱的某种迹象，我应不应该告诉别人？我不知道，我怕我一说出，那个存在的数字就会消失，我不能说出它，它是个秘密，它是一对亲和数，是个序列，是个谜――我想我不应再说下去，我想，我不能再说了，这么做没有什么用处，什么用处也没有，我可以证明一件事，没有爱，我们一样生活，我也可以证明另一件事，爱是一切，其余的都是疯狂，当然，我还可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任何存在都不可信，爱只要是一个存在，也同样不可信，我真的可以证明，我有一个办法，它很简单，它那么简单，谁都可以使用它，它是一剂万灵药，但一直到最后，我也没有说，我害怕了，我想从这里溜走，退到另一个地方，在那里，爱从一只鞋里钻出来，爬进热油里，变成一块煤。
这一切全无意义――我是说，谈论爱。
我是说，编织某种形式。
我是说，我讲的故事。
我是说，某种柔情。
我是说，应该停止了。
168
这也是有关柔情的描述。
我是说，应当有一只风笛在吹。
我是说，所有的小甲虫都应当回家。
我是说，死去。
像老鼠一样死去，像一群老鼠一样死去。
想象一下，七只母老鼠被制成溜肉片。
再想象一下，四只小老鼠手挽手，一起飞翔。
最后，我要自己去推倒亚马逊流域的最后一棵云杉。
我是说――我没有停止与你的游戏――你是我的读者，你仍在世，用眼睛从我写下的字里行间，去搜寻关于记忆的一切――我是说，一定有些什么点亮了世界，我是说，有了光的陪伴，黑暗就不再孤独，不再痛苦。
但是，最好，不要爱过再死去。
最好，不要让记忆的眼睛睁开，那样不好，非常不好。
我是说，你最好还是把我说的一切全忘了吧。
169
我写剧本，写了很久。我听到轻轻的开门声，嗡嗡为我端来一杯热咖啡，她看着我喝下去，然后她坐在我身边，打哈欠，昏昏欲睡，我让她离开，她不肯，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把双腿蜷到椅子上面，一个人对着什么地方发愣，我拍拍她，她转向我，我说，我们去睡觉吧，她点点头，到水池边去刷牙，我关上灯，关上电脑，来到床边，灯也不开，在黑暗里，三下两下脱净衣服，钻进被子，随即，嗡嗡也跟着钻了进来，我们拥抱在一起，嗡嗡睡去。我仍醒着。
170
我记得与嗡嗡在一起睡觉，我记得我们在一起睡过很多次，在夜里，在一个夜里、与另一个夜里。
嗡嗡，我们是在黑夜里才活着，我们是在黑夜里抱在一起，在最深的黑夜里，我们相互拥抱，彼此无法看见，但我能感到你在，你也能感到我，我们有相同的温度，一个呼吸追随着另一个呼吸，一个动作，还有下一个动作，我们都有心跳，都有毛发，都有嘴唇，和心。
即使有了这些，我仍感到不可靠，在最深的暗夜里，一个怀抱与另一个怀抱，一个颤动与另一个颤动，我以为我有，我怀疑我有，我在乎你，你的你，另一个你，我很想说话，但我怀疑声音，我相信，有时我相信你是一个幻觉，一个梦，一个轻佻的果实，一个现在，一个黑暗。
我们在一起，是真的么？
171
老鼠的故事，会风情的老鼠，还会卖弄，还有小兔子，还有水獭与小虫子，我讲，我讲了一个故事，你听，从头到尾，还有小鸭子，淡黄色，白色，还有会唱歌的空气，还有树，我忘了花朵吗？我要记住，我要告诉你，讲了一个，再讲另一个，小白猫和小黑猫，我讲不完，我只要开始讲，就讲不完，你说，可是，那条小鱼死去了么？没有，没有，我们是在黑夜里讲故事，我们讲的故事与黑夜无关，我们讲的是发生在光里的故事，我们的故事要么是金色，要么是银色，一切的一切都很漂亮，是的，很漂亮，这下你该高兴了吧？
172
有一只猎枪，一只很狂暴的猎枪，他打的不太准，枪身和枪筒是用细铁丝绑在一起，那只枪的眼睛是蓝色的，他的头发是红色的，他的口袋里有子弹，他有一个愿望，有一天，他出发了，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他走到海边，坐上船，来到一个陆地上，他登上一座山，又下来，再走上一条路，这条路通向树林，树林中只有一棵树是没有树叶的，他爬了上去，坐在上面，仔细谛听，他听了一天又一天，他没听到什么，终于，他撑不住了，闭上眼睛睡去，然后他从树上掉了下来，他走火了，发出轰的一响，那支猎枪醒了，他笑了起来，他发现自己不再是猎枪了，他变成了碎末。
还有呢？
还有――还有――猎枪成了碎末，这是一把猎枪的梦，一种愿望，死的愿望，不愿继续存在的愿望，实现了的愿望。
还有呢？
还有――猎枪可以对自己说话了。
说些什么？
――猎枪，再见。
173
我给嗡嗡讲过很多故事，嗡嗡爱听我漫无边际地为她讲故事，故事是什么完全无关紧要，我想，她爱听我说话，她喜欢在耳畔有一个人的声音在响着，尤其是在深夜里。
174
乏味的故事。
毫无价值的故事――不值一提。
就到此为止。
175
永远有一个故事，只有一个故事，故事，只要我讲，它就存在，只要有故事，就不缺乏意义，意义本身就是故事的属性或内容或形式，你叫它什么都可以，但你会叫它故事，那是一种语言，一种咒语，故事一开始就有一个要求，要求不断讲下去，只有一个要求，没完没了，故事只要开了头，就得讲下去，除非不开头，故事才不会存在，要不，就得往下讲，无法结束――要不，就不讲，要不，就说――完了。
我想，我想，我一直在想，如何才能讲出一个故事，我就从开始讲起，每一个故事都有我的愿望，每一个故事都会复制一个我，其实只有一个复制的我就够了，然后，故事就会自己复制自己。
这是我知道的故事，还有，还有很多故事我不知道，虽然它们都与我有关，我相信，它们存在，在我的记忆中。
在我的记忆中，所有的故事都是相互联结在一起的，不能开始，此刻，不能开始，另一个时刻，仍不能开始――无法开始，不能开头，一旦开头，就不得了，就会涉及很多故事，每一个事物都有很多形式，都有很多故事，讲哪一个都可以，但是，讲出来的故事总是不准确的故事，因为还有更多的故事，是的，故事太多了，太多了。
176
故事起源于一种愿望，一种想说话的愿望，动物不会彼此讲故事，而人就会，人很难从故事里摆脱出来，闭口不谈的人很少，这是现实。
可一旦讲起什么，就会涉及情感，特别是，柔情。
谈及柔情，在我，是最后一次。
我要讲到的柔情涉及一些时刻，有些时刻平平淡淡，有些时刻令人愉快，但是，还有一些时刻却很残酷，触及它就会带给人一种残酷的感觉，平静的残酷与运动的残酷，非常残酷，那些时刻是存在的，我知道，那些时刻充满恐惧，恐惧是没有边际的，如同情感没有边际，一切都与无限相关，但说到无限，就会戛然而止，因为说到无限以后，我就不知如何才能再说下去。
是的，每一个时刻都有什么发生，但是，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没有人知道。
因此，可以讲的很多，却都无从讲起。
177
我相信，情感是人世间最令人迷惑的假象，凭借情感，我想我会觉得人世间的生活或许会变得值得一过，我想我当时是这么认为的，我是说，在98年，我那时一心想搞自我欺骗，为自己建造空中楼阁，我当时具有一种荒唐的雄心壮志，要在荒芜而黑暗的现实中为自己创造生存的借口，当然，我对成功并不抱什么指望，我对诱奸处女也没有强烈的爱好，相反，我一直对自己十分失望，一种看来极不道德的力量在驱使着我，要我在人世间有所作为，那时我已相信，我的精神生活由于对自己能力的认识已归于土崩瓦解，我的世俗生活毫无意义，在我与嗡嗡贫嘴时，我感到失败在向我招手，就像在我劳累时，恶梦伸出睡眠的手在向我召唤一样，我想我是屈从了，我知道恶梦的危险，可是我困了，我已没有信心，我抱着侥幸心理想通过睡眠使我的疲惫获得某种缓解，但是，我要你了解我的情况，情况是，即使在最舒适的睡眠里，恶梦也无处不在。
178
第二天醒来，嗡嗡忽然问我：＂老怪，你怎么了，你怎么不爱笑了？＂
179
我未做任何回答。
随后，我接到一个电话，我的一个朋友问我想不想去凑凑热闹，参加婚礼，我问嗡嗡想不想去，嗡嗡照例翻着眼睛说：＂随便。＂于是，我便买了两瓶酒，然后带上嗡嗡，去参加婚礼，我们来到皇冠假日饭店地下一层，正赶上婚礼开始，我和嗡嗡找到座位后便开始吃东西，嗡嗡对婚礼十分好奇，司仪讲话也能把她逗笑，新郎新娘对拜时，她还担心两人真会撞到头，一会儿新郎新娘过来敬酒点烟，与我们客套了几句，但那天来的人很多，因此，也不便在我们这一桌久留，于是离去，我们接着吃喝。
新郎是我的一个朋友，原来是个生意人，生意破产之后，认识了新娘，两人在一起泡了3个月，决定结婚，就这么快地把一切全办了。
我看到在交换戒指时，新郎深情地望着新娘，我推测，他的意思是：今生操定你了！不换了！
这种类似豪情壮语的举动不知为何，特别令人感动，虽然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改主意，但我仍认为，结婚这种仪式所表现出的决心令人赞叹，在世上，人们难得有机会做出什么真正的决定，特别在关于自己子虚乌有的幸福方面。
另一方面，结婚的市俗气息又是如此有趣，因为不仅是它具有颁发性交许可证的性质，还因为，当新郎带着新娘给大家四处敬酒时，真是说不出的高兴，他显然给别人带来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从今以后，我们俩就可以大鸣大放地操来操去啦，你们要放明白些，除了我，别人最好不要操她！
我要说，这种对性事的大肆张扬与性事本身的隐秘性显然十分矛盾，这倒令我推测，是否新郎早已预感到，婚礼以后，性事再也不具有先前的乐趣，而成了一件今后他必须完成的工作。
参加婚礼一路回来，嗡嗡也许是喝多了酒，显得有些无精打采，我们没有说什么，嗡嗡望着窗外，甚至忘记了打开录音机，听听音乐，我们路过家乐福，进去买东西，我们推着一辆购物车，沿着一排排的货架走着，不知为什么，我们买了很多东西，不断地往小车里放，就像是马上就要发生什么事一样，小车被堆得满满的，中间有一段时间，嗡嗡与我失散了，我推着车，在人群中寻觅她的身影，找了半天，却见她像一个小游魂儿一样从一摞高过人头的饼干箱后面转出来，双手插在兜里，茫然地走向另一个方向，我叫她，她没听见，我推着车追上她，她拉住我，对我说，她想吃冰淇淋了。
我们买了一盒八喜冰淇淋，然后结账出来，出乎我的意料，我们竟买了2000元的东西，那些东西大多是完全不会立刻派上用场的，总之，那天下午的一切都显得有点莫名其妙。
180
回到家，我继续写作我的剧本，忽然间，我发现剧本的结构有些不对劲，这是一种不祥的预感，让我产生了不安，我打算把剧本从头到尾看一遍，于是用打印机把它打出来，我看着我写下的前5集戏，很快，不安加剧起来，我找到了问题，因为对整体结构没有想得太清楚就动了笔，因此，剧本出现了大头小尾巴的情况，我明白，前5集必须浓缩成一集，也就是说，前面一个月的时间被我浪费掉了。
我有些沮丧，坐在电脑前发呆，嗡嗡溜过来，小声对我说：＂老怪，我饿了。＂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决定去做饭，到了厨房，我发现嗡嗡已把菜洗干净，肉也化了冻，洗好的米放在电饭煲里，只等接通电源就可做好。
嗡嗡站在我旁边，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也许，她认为我对她有点冷淡，不仅她，连我自己都察觉出这一点，我想我的心思没有放在她身上，事情不止于此，我甚至觉得她在我身边晃来晃去十分多余。

181-200
181
我与嗡嗡吃饭的时候，我试图跟她贫嘴，开始说她长得难看，像个土豆，说着说着，嗡嗡突然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扔，不高兴了，她说：＂你就是觉得我难看，是不是？＂事实上，我出口的话并没有太过脑子，我处于一种恍惚的状态中，这是我在紧张写作时常有的状态，但这次却有些奇怪，我的话十分生硬，充满恶意，就像是别人说的，但句句话明明出自我的口中。
我对她说，这一段我状态不好，我有一年多时间没怎么写作了，现在刚写起来，不希望别人打扰。
嗡嗡说，谁打扰你啦，我看电视都把声音放小。
我说，只要是你在，就不可能不影响我，比如，你饿了，我就得做饭――话音未落，嗡嗡把刚拾起的筷子重又扔到桌上：＂我不吃了！＂
182
我哄她，一哄再哄，直到事情平息。
第二天，嗡嗡接到同学电话，说往后几天有个在京广饭店的活儿，要她回团里排练，她起初说不想去，但同学告诉她实在找不到人，她只好答应了。
晚上，我们一起到外面散步，嗡嗡逗着玩似的问我一个月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别的姑娘，我也逗着玩儿似的告诉她，有个老情人过来与我混了两天，嗡嗡突然甩开拉着我的手，像躲避什么似的离我老远，而我心中却萌生出一种恶意，我故意不说我是瞎编的，而是一言不发，我走了一会儿，一回头，嗡嗡仍跟在我身后不远，我停下来，等她走近，她却原地站住，不走了，我回身走向她，只见大滴的泪水正顺着她的面颊无声地向下滚落。
忽然，我意识到，我伤害到了她，而这件事是早晚要发生的。
183
那是一个开始，一个不好的开始，非常不好，我的工作不顺利，内心充满矛盾，渐渐地，我陷入一种烦燥状态之中，上午，我送嗡嗡回去排练，约好了晚上去接她，在回去的路上，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约我一起吃中午饭，我去了，吃完午饭，又去逛了位于美术馆边上的三联书店，我买了几本书，出来后又接到一个电话，是约着打麻将，于是，我也跟着一齐去了，一直打到深夜1点，我输得只剩下20块钱才停住，我忽然发觉，我的手机落在车里，于是告辞出来，我上了车，想起嗡嗡的事，我拿起手机，不出所料，嗡嗡给我打了好几次，我知道她是在传达室打的电话，我想回一个电话，恰在这时，手机没电了，于是径直开车回家，路过嗡嗡所在的歌舞团，我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去团里看一眼。
我在歌舞团门口停下车，走了进去，路过传达室，发现嗡嗡还在等着我，她一个人坐在那里，不停地拨着电话，我隔着窗户叫了她一声，她扔下电话就跑出来，一下抱住我，想对我嚷嚷，声音在一刹那嘶哑了，于是，她便哭了起来，甚至哭出了声，我抱住她，心里当即决定，必须与她分手。
184
在我是个纯情少年的时候，对于情感，有着一种奇怪的信心，认为自己能够永远不变，认为别人的情感也与我一样，但是，现在我已步入成年，多年的经历告诉我，情感不可靠，这不仅仅是指别人，更指的是我自己，我回想自己以前的情人，试着想象如果她们回来找我，我是否会与她们和好如初呢？答案十分明显，不会的，这用＂好马不吃回头草＂也解释得通，但实际情况是，只在一种情况下我才会试图捞回一份感情，那就是，离我而去的姑娘伤害了我的自信心，我捞回她，就是想捞回自己的自信心，现在，连这一点我都不会去做，因为我已懂得自信心的虚妄与荒唐，也就是说，我对自己及对别人的信心消失了，我不再轻易相信任何东西，我只相信，任何事情的结局都是坏事，事情与事情的不同之处，只是在于向坏事的变化中所走的路径不同而已。
嗡嗡令我想起了我的从前，我曾设想过，要是我们早10年相识，要是我没有经历过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没有见识过那么多的人，想过那么多的问题，也许我会试图长久地与她混在一起，但是，这都是胡思乱想，实际情况是，我已不可能忠于情感这种不可靠的东西了，更不可能钟情于一个姑娘，一个像嗡嗡这样的小姑娘。
要说清这一点非长篇大论不可，而且，即使长篇大论，也不一定讲得清，对于我个人，这是一部道德沦丧史，其结果，让我对道德的态度发生了180度大转弯，起初是怀疑，后来是刻薄与嘲笑，最后，干脆变成漠不关心，这得从我的学习开始。
185
关于学习我要讲的话很多，但这里限于篇幅，只能提及点滴。
我从小就常被提醒，要向伟大的人物学习，于是我开始读伟人的作品及传记，一气读了十几年，我发现，伟人的很多东西，我想我很少学得来，至少他们的运气和天赋不是凭学习而能得到的，还有，伟人的性格一般要复杂于常人，另外，道德上，他们几乎都很矛盾，好的地方特好，坏的地方特坏，这两方面我都不想学，但我仍有机会学习他们，因为伟人也有中庸的一面，经过一通比较，我终于知道我可以向他们学什么了！
我是说，学他们乱交！
因为，据我观察，伟人们大多非常喜欢乱交，甚至喜欢到入迷的程度，这令我非常惊奇，我想，这也许就是伟人与普通人的区别之一吧。
如果我实在闲得慌，想轻松一下，谈谈人类的历史，如果想在这个领域内一显身手的话，力所能及，我会选择写一部《人类乱交史》。除人类外，我还注意到，从进化论的角度看，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从低级到高级，可以说是一个从单交到乱交的进步。
虽然我不相信历史决定论，但我认为，乱交做为一个历史潮流，应当说，已经把我席卷于其中，因此，适应它，像适应社会适应商品经济一样适应它，是我的当务之急，闸门已经打开，即使是爱滋病的力量也很难使它关上。
在两性具体问题上，问题要复杂得多，你可以对一个姑娘说你爱她，但你可以不说会不会改主意，你可以说忠诚于她，但不用提忠诚的是心灵还是肉体，最终，爱到极点，当你饱含深情地说出你只想操她一人时，她却多半会以＂你就知道这个＂表示不满，说来说去，全是扯淡。
186
扯淡的事情绝不止于此。
众所周知，有点才情就能成为一个时髦作家，像多数搞文学的作家那样，但要成为一个好作家，就还得有点儿头脑，像搞哲学与数学的作家那样，要成为一个更好的作家，就得在寂寞中不停地工作，就得对得起自己超人的天赋，这才是知识分子的道德感。
好笑的是，时髦作家特别拿自己那点矫揉造作的才情当回事，这使得绝大数事儿逼写的书都让我看得想吐――连我自己写的也包括在内，我得顶住恶心才能写出名著，虽然这不是我的强项――接受陌生人来访、上电视里去胡说八道、跑到台上去出丑，在众目睽睽之下晃来晃去并以此为荣，这自然吗？你可见过一群猴子围着其中的一只看个不停吗――更好笑的是，竟还有单只的猴子以为这件事很风光，翻着筋斗出列，吵吵嚷嚷地争着让大家看个够，以为出名这种事很来劲，这难道不滑稽吗？
187
老恶棍萨特赤裸裸地说过，我需要必然的爱情，我也需要偶然的爱情。以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说，他很需要一个女人常伴身边，随叫随到，但他也需要随时出击，去弄到各种各样的女人，事实上，如果条件允许，也就是偶然的爱情特别多的情况下，他完全可以不要那个必然的爱情，在理论支持下，萨特无所顾忌地投入实践，表现出一个狂热的色情迷所能表现出的所有特征，他喜欢操他长期的情人波伏娃，但他也喜欢操波伏娃为他挑的女学生，他与波伏娃串通一气，成功地诱奸了一大批姑娘，当然，很多时候，萨特看来更愿意单干，像一个独行侠那样独来独往，操每一个可能操到的姑娘，有时，对于女人，他在奸与不奸之间摇摆不定，这得根据他的一时心境而定，为了弄到女学生，他不得不发明很多子虚乌有的理论，走上课堂去蒙她们，为了弄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他不得不去四处搞演讲、作报告、杠新闻，为了弄到女演员，他不得不把哲学扔到一边，写小说，写戏剧，当然，对于一个搞写作的人来说，写什么都一样，反正为了达到蒙姑娘的目的，什么荒谬的文章他都愿意写，这是一种非常质朴的情感，带着说干就干的豪情，比起那些发发春梦就完事的普通人来讲，我要说，萨特对自己的xxxx的态度是认真的，并且，对自己xxxx的呼声简直做到了言听计从的程度。
在巴黎，在萨特苦心经营、七拼八凑、漏洞百出的后宫里，他满腔肉欲地在情人们之间奔走着，他利用他的学识、地位与金钱，花言巧语地骗个不停，他忙碌地从一双Rx房跑到另一双Rx房之间，为了他的xxxx能够在不同的xx道里左停停右停停，他真是操碎了心，我不知道她们能否安慰这个无耻之徒，这个连诺贝尔奖也肯放过的矮小硬汉，却不肯放过任何女人，他用他精明透顶的实际行动告诉我，女人比什么奖状奖金要实惠得多！
大流氓昆德拉说过，弄到一个女人，随便一个什么男人都可以办到，但要懂得如何摆脱她，则非成熟的男人不行。
依我的理解力，昆德拉自傲的是，他能够操完一个姑娘后成功地脱身，而不惹任何麻烦，也就是说，他把诱奸看成是一种非凡的技术，当然，这种技术不用说大家也知道，那就叫欺骗，他自己掌握了欺骗术之后，便把欺骗术上升到成熟男人的高度，真不愧是个艺术高手，以至于，他骗完姑娘还能说姑娘幼稚，并认为幼稚要比成熟低档，根本无法与成熟相提并论，这种洋洋自得的无耻派头儿，我一时半会儿的还真学不会！
歌德，除了是个权力的奴隶以外，还是一个对Rx房与xx道深深迷恋的作家，即使到了（只能使用手指捅捅的）80岁高龄，仍然强撑硬努着上，而且不惜使用求婚等极端手段，与雪莱、拜伦这种擅长搞换妻的年轻诗人相比，他的老不正经十分明显，而且我都替他觉得累，歌德给我的印象像个肩扛自己过于沉重的xxxx弯腰而行的苦行僧，当然，还得拄着拐棍，在这种情况下，他仍不畏艰难，在诱奸与通奸的路上蹒跚而行，我认为瘸逼拜伦虽有游过英吉利海峡的耐力，但在热衷乱交的路上却很难比歌德走得更远，通过阅读这些人的传记，我有理由认为，如果说雪莱、拜伦的诗是蘸着自己的精液在纸上胡涂乱画一气的话，那么歌德的诗倒像是浮在装满自己精液的泳池里，一笔一划认真写成的，并且，还写写停停！
这种情况同样也发生在女人身上。杜拉斯的母亲曾＂到殖民地去发财＂，她本人则＂回到法国去成名＂，这个写过《情人》的老淫妇，在66岁人老珠黄的情况下，仍能凭借满腔的奸计诱奸小她一多半的雅恩，使其在此后的岁月中，成为她的男佣、保姆、司机、护士、出气筒、秘书、抄写员、酒友、折磨的对象、泄欲的工具，并毁了这个男子的一生，使他在其死后，一夜之间音讯皆无，她改变了这个一无所有的纯情少男的生活，尤其可气的是，她仅凭会写两笔狗屁不通的所谓小说便一劳永逸地唬住了他，这恶劣之极，她不仅自己使文字凌驾于个人生活之上，还诱使别人这么做，当然，我应顺便提及的是，这个小个子女人的坏老师多得要命，在她的生活圈子里，她只算学到了一点皮毛。
给我印象深刻的一幕是雅恩第一次见她，因为受到了她的小说及名声的欺骗，他不断给她写信，卑贱地请求见面，而第一次见面，她就叫他出外买酒，他去了，一会儿回来了，酒没有买，因为他没有钱，他就这么站在这个满头白发的女恶棍面前，像一只等待屠宰的羔羊，于是她恶意地看到一个机会，即如何压榨、侮辱一个拥有纯洁的赤子之心的青年的机会，并立刻举起屠刀，她以爱情和文学的名义付诸行动，骗得他认为她的工作与生活比他的更重要，把他蒙得五迷三道，并允许他把他们之间所有的丑行记录下来，成为一本传记，这种毫无顾忌的厚颜无耻简直令人发指！
188
当我看到一只体格强健的公猿带领几只还算过得去的母猿穿过树林时，我想，我会觉得那是自然的，而一旦古猿从树林里走出变成人类，这种编队就会发生变化，老骗子毕加索有可能懂得画画，还可能是画儿童画的天才，但他更懂得如何用他的与众不同的儿童画弄到与众不同的女人，当然，画家在嗅蜜方面有很多传统教条，他们似乎总是致力于从肉体上画出心灵，我小时候弄不清他们为什么不干脆直接画心灵，后来看画看得多了，才懂得心灵是画家发给姑娘们的春药，当然，有些画家在画裸体时，xxxx恨不能向着女模特直伸过去，但也有些画家是画完后才勃起，其实画家们最熟悉的题材是＂生病的男女性器官＂，据我所知，有名的画家根本用不着对此绘画题材道听途说。当然，诗人、剧作家、文学家就更不用说了，虽然他们私下里都是性病专家，想起水银疗法便十分痛苦，但他们仍掌握一种神奇的本领，那就是化痛苦为追逐妇女的动力，就像阿尔方斯。都德很长时间以来都被笼统称之为爱国主义作家，但再往下细分就会被分到爱操法国姑娘的那类爱国者当中去，通过对历史名人进行研究，我逐渐发现一条颠扑不破的公理，那就是，＂所谓名人，就是那些热爱与很多女人性交的男人，或者是热爱与很多男人性交的女人。＂我想，要证明我的定理非常容易，用不完全归纳法，翻开《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文学卷与绘画卷，按着人名一个个找下去就行，我本来想干的一个工作就是对这套百科全书做一个补充，我会添一个小小的性栏目，注明其中每个人物性伴侣多少、患性病次数这两个硬指标，如果我不嫌麻烦，还可以注明这些事给他们的创作带来的影响，那些所谓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学者不知为什么不干这件事？我弄不清他们良知何在？据我所知，正是由于他们没尽好社会责任，使人民把通奸看成是不体面不道德的事，使流行时尚过分肤浅，在公共汽车里，只能听见有人谈论什么＂讨个说法＂，而不是更有趣的＂得次性病＂！
189
我不知是从何时起，单交这种无聊的时尚开始四处漫延、没完没了、长盛不衰起来的，它披着忠诚、爱、理解等等令人无法容忍的外衣，混迹于道德观念中，就如同恶狼披着羊皮混在羊群中一样，追求单交这一时尚的人群十分广大，以至于政治制度都把它当成了社会稳定的一项指标，这十分令人费解，单身汉们被理解成一群含有恶意的人，他们似乎除了在游手好闲之余拆散别人的家庭以外，什么也不会干，而别人的家庭是什么意思呢？无非是把男女关系变成排大队，别的全不管，先来后到才最重要，那些第三者就像擅长夹塞儿的人一样叫人讨厌，因为他们破坏了时尚的秩序，他们甚至影响到财产权，而围着那些资产转来转去的社会在这一点上却特别虚伪，表现得比道德还道德，要知道，历史上那些在维护社会风尚方面的杰出人物大多是杂交的呀！
在避孕药如此发达的今天，性交没有成为一项体育运动叫我无法同意，成为娱乐活动是提高了性交的档次，因为做为一个产业，它与生产消费有关，值钱了，这一点，我极勉强地表示理解，然而，它成了爱情最可靠的一部分可真叫我吃惊，因为把情感建立在诸如性交之类的事情上，至少是贬低了情感的价值，事实上，在人类性交史上，歪风邪气一直十分猖獗，不说以往中国的小脚与外国的贞节内裤，就是在现在，＂你愿意跟我上床吗？＂在通常也会被理解成一句含有恶意的下流话，而不是普通的闲话，后面接的不是＂你有爱滋病吗？＂，而是：＂真恶心。＂请注意，这是所答非所问的绝好例子，也是日常用语中缺少逻辑性的证明。
190
从一些更为细小的道德教义上看问题，道德甚至可以成为一个笑话，比如：如果有人相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教义，那么我们将看到一个同性恋者天天在街上真诚地呼吁：＂别再搞异性恋了，太不道德了！＂
另外，从道德的角度讲，我认为，欧洲人提出的平等、自由、博爱是不道德的，因为那是一种谎言，最少也应算是吹牛，因为我们举出相反的例子十分容易，简直可以说俯拾皆是――如何理解道德问题呢？作为势利鬼，我建议从道德的效果上看这个问题，很明显，谁在道德上得利谁就会提倡这件事，那么，谁得利呢？不用说大家也知道。
让我们承认吧，道德是一种借口，它甚至能让一个临死的人因为自己被认为是个好人而得到安息，它也是一种手段，能够使很多人遵守它而另一些人置身事外，它是社会管理芸芸众生的工具，它只用＂良心＂一词便可干成很多事，它的结果是让那些厚颜无耻之徒做任何事都十分便捷，而所谓好人则成天惴惴不安，道德是一种疾病，得上此症者眨眼间便能成为上帝，这样的结果，使得天下出现了数不清的上帝，他们可以张嘴就敢判断：这是好事，这是坏事，这是好人，这是坏人，这是对的，那是错的，其实讲的就是说话人自己的趣味，代表的也是说话人个人的利益――人类应当为道德这件事感到脸红，因为它是人类自己的可笑发明，很多荒谬绝伦的事情由此诞生――比如：婊子立牌坊不仅令人好笑，而且，浪费了太多的人力物力，如果婊子不是作为一件坏事出现，那么，她干嘛那么累呢？她只需老老实实当个婊子就行了。不谈道德，人类的所谓贬义词就没有任何价值，语言的霸权也被消弱了很大一块，所谓正义之类的东西便无法在社会上欺行霸市――这不是很好嘛！
191
对于道德问题，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那就是把坏人全杀掉，不幸的是，这个办法在实施时出现了悖论，因为一旦你真的杀掉了坏人，你也就成了一个杀人犯，也就是坏人，甚至是比坏人还要坏的人，因此，你也会被杀掉，这样一直干下去，人类中就会留下一个人，这个人由于杀死了倒数第二个人，因此是个坏人，但他仍可自称好人，因为再没坏人可杀了，因此，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说，他不得不成为一个好人，我们可以称之为上帝。我非常希望有幸能成为上帝，但作为上帝我不会选择这个办法，因为这个办法仍使我面临道德上的困惑，因为在我独自一人时，道德是没有意义的，我为了使道德完善从而毁灭了道德，这不能不说是另一个悖论，在双重悖论的作用下，我的办法显得非常荒唐可笑――事实上，你即使想出更为复杂更为合理的办法，也无法解决人类在道德上面临的困惑，还是老老实实承认吧，道德是一个非常奇怪非常神秘的体系，我可以说，从简捷有效的观点看待道德问题，那我就不得不承认，道德其实是毫无必要的。
192
性，作为日常生活一部分的性，应当被单独拿出来讨论，它与爱情之类的东西毫无关系，它就是一种与生殖有关的事物，我相信，性的秘密深藏于我的身体之中，而不在我的思想之中――我的身体对性充满渴望，而我的思想却无法容忍性的存在――我的思想不再靠肉体，而是靠书里的符号生存，而我的身体，如果没有性的滋养，那它就会对毁灭感到恐惧，身体需要性提供幻觉，认为肉体可以通过生殖永世长存，这个幻觉是一个肉体之梦，我的思想对此颇觉荒谬，而我的身体却以一副饶舌的姿态焦虑地重申着自己的愿望：身体不可一日无梦！
193
在尘世间，好人与坏人共同生活，亲如兄弟，恶如敌人，在墓穴里，好人与坏人同眠，一切归于沉寂，只有黑暗与孤寂永存世间――在经过徒劳而艰苦的折腾之后，在穿过情感的假象之后，构成我的原子会与构成你的原子一起手拉手跳舞，在一个我们从未去过的地方，我会与你同眠，我的读者，你也会与我同眠。
194
经过长期的观察，我终于意识到，只有这黑暗尘世才是我惟一的家，惟一的立足点，惟一的战场，我必须在世俗生活里战斗、休息、搞阴谋诡计，取得成功，或者被击败，要么我就不是人类，而是另一种生物，而在世俗生活里，不管我自己承不承认，我都只能做为一个自由的市侩获得存在，而不是一个任人处置的圣人，况且，在我的视野里，关于圣人的传说倒是不少，但能见到一个却是比登天还难，我可不能被传说弄花了双眼，因为传说基本上可以说是误传、谣传的另一种说法，我出身于市民阶层，带着一身的俗气在恶劣的生活条件里摸爬滚打，东找西找，却连半点铜臭的味道都闻不到，更不用提什么高层次的荒淫无耻，我可不想当一个势利眼，瞄着别人的荒淫无耻破口大骂，我宁可跳进荒淫无耻的油锅，也不屑于什么高风亮节的天堂，只有硬心肠的人才能做到崇高，我不行，我一崇高就会吃大亏，我什么亏也不想吃，因此，我只有全无顾忌地追求荒淫无耻的生活，也只有荒淫无耻的生活才是我真正的向往，那是我的趣味，低级归低级，可没人把我往高层次带，再说，连荒淫无耻我都做不到，又能到哪儿去弄什么浪子回头，回头是岸之类名声呢？
195
这是关于我自己＂在场＂的惨剧，而不在场，则无法享受人生难捱的酷刑！
我就是要和自己斗一斗，只在顺手时才斗一斗别人。
是的，我主意已定，不再回头。
我就是要在热锅里转来转去，谁也别想把我捞出来！
196
于是，若干天以后，我把嗡嗡搂在怀里，告诉她，你还是走吧，在我身上，你什么也得不到，因为我自己就什么也得不到。
嗡嗡没有听懂我的话。
她搂着我，与我贴在一起。
也许她永远也听不懂。
但我有办法要她听懂一部分。
197
人性中的邪恶是如何开始的呢？
对于别人，我很难知道，而我知道我是如何开始的。
起初，我把嗡嗡送回团里。
然后，我勾引嗡嗡的同学。
198
写到这里，我再一次无法下笔，如何描述整件事呢？我想，读者愿意看到的是类似下面一段叙述，并相信这是真实而深刻的：
终于，我陷入了花样繁多的肉欲之中无法自拔，最初，我与早已徐娘半老的旧日情人Ａ重叙旧情，嗡嗡得知后大闹一场，然后忍受下来。我又弄到年轻貌美的Ｂ，嗡嗡哭着要求我的尊重，我不理她，她只好再次忍受，接着，我追求一个短头发的姑娘Ｃ，被拒绝，我无耻地向嗡嗡讲述这件事，她仍然忍受，接着我又看上了长发细腰的Ｄ，嗡嗡的自尊心垮掉了，她假装视而不见，然后我又把非常性感的Ｅ弄到床上，有一次被她撞见，她大哭一场，事后再次忍受下来。
我一而再，再而三，而她则失去了信心，以至完全绝望了，最终，我让她走，她流着泪拒绝，我坚持，她就走了，我用车送她回去，路上连连叹气，她快到目的地时哭了，我停住车，几乎想调转车头，带她回去，但她已下了车，还冲我招招手，关上车门，走了，我感到了不道德的火焰猛烈地舔噬着我的心。
我回到嗡嗡已离去的空屋，我关上门，走到沙发上坐下，我发现，她走了，也许不再回来，我看到门背后钉子上挂的一条围巾掉在地上，而地上的几个空酒瓶在滚来滚去。
199
这是煞有介事的胡编乱造，为什么看起来倒像是挺真的呢？我想，这又是有关真实的幻觉在作怪，事实上，我认为我无法客观地描述整个事件，它由太多细碎而繁多的事件罗列而成，这些事件如果由一组我设置的因果关系连缀起来，那么仅仅是看起来会使人觉得合情合理，不幸的是，那样做却与真相背道而驰，因为事情的客观性会受到太多的损害。
这里指的不是诚实与不诚实、真诚与不真诚之类的事情，那些都指的是对事物的态度，而与事物本身无关，一个只受过小学教育的小学生，无论对待一道非欧几何题如何认真，如何真诚，相信也不会比我在漫不经心的态度下得到的结果更正确，我要说的是，真诚、诚实之类的情感因素与创作无关，滥用真诚与诚实的卢梭的《忏悔录》读来只让我恶心，所谓现实主义作品的欺骗性早已有目共睹，我可不想写下些活见鬼的胡言乱语来欺骗读者，当然，这得是在敢于欺骗自己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的，而我对此并不擅长，我要说，在这里涉及的仅是我的能力，我的创作天赋，无论我如何地回忆，如何地寻找描述的方法，结果都功亏一篑，我再一次感到自己的无能，我悲哀地发现，对我来讲，客观地讲述一个事件是如此地艰难。
200
但我仍要叙述，而且现在就要开始，我不能停息，不能留下空白，因此，我也只好降下一格，坠入假象的深渊，我决心已定，无论如何，我要完成故事。
为了在假象中迷失，我就必须使我自己不清醒，我才看不上那些所谓清醒的笨蛋，更讨厌那些实际上没有能力清醒的人假装清醒，依我看，那全是自我欺骗，对世间的事物一知半解就号称清醒真是叫我笑掉大牙，事实上，只有头脑空空的人才会清醒，而有点知识的人却不得不在思想的迷宫里兜圈子，而且，世上还没有人曾经转出来过。

201-220
201
我把最深的厌恶送给那些只愿意了解人类的家伙们，他们只会坐在历史的长河边上顾影自怜，如同一个怨妇揽镜自照，而对其他一切均无兴趣，事实上，没有人能够确切地知道些什么，了解自己就几乎不可能，别人就更不用提了，在主观偏执的路上，大家都走得很远，我认为，在宇宙中，即使一束粒子也比人要清晰、简洁、高尚、自然，因为人是不会忘我的事物，人在什么时候都把目光停留在混沌而头绪不清的自我身上，沉浸在没完没了的自我之中，实际上，＂不忘我＂就是彻头彻尾的自私与狂妄，就是令人恶心的照镜子迷，以此出名的作家真是不少，不学他们看来很难。
202
关于清醒还有另一件事好谈，当然，这是题外话。
那就是鲁迅的清醒与辜鸿铭的清醒。
在我看来，在鲁迅与辜鸿铭的清醒里，都怀有一种共同的东西，那就是对未来的灾难性预见。
对于革命者，＂吃人＂社会的揭发者、控诉者鲁迅来讲，＂改造国民性＂是他为自己找的工作，他的工作实质是什么呢？那就是告诉中国人，这个民族的传统是多么地不可救药，问题是多么地多，如果带着这身问题上路，那么未来是多么艰难，尤其他要表明的是，他对自己身属的这个民族是多么地恨铁不成钢，希望它变好，变得刚毅、勇猛、顽强，他在试图煅造一个新的民族性格，使之适应今后更加难以把握的社会发展。
与之相反，对于民族主义者、中国旧秩序的鼓吹者辜鸿铭来讲，在世界上保存中国这一独特的民族景观，是一件具有长远意义的事，不管这一民族存在着什么样的问题，但首先，对于全民族来讲，那就是在道德上的信念，他的一切行为言论，不管听起来多么荒唐，都是围绕着这件事来进行的，他要让中国人认为自己是好的，完美的，善的，真挚的，他要让中国人对自己有信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惜采用争强好胜，诡辩，挑起学术争端等等手段，作为一个中国旧式知识分子，一个保守主义者，一个斗士，他在为民族自尊心而斗争，他的武器十分简陋――中国的过去延绵千年的奇特的政治文化传统。
这里，鲁迅与辜鸿铭谁更清醒呢？
无疑，在很多人眼里，辜鸿铭是幼稚的，可笑的，简单的，同时，也是主观的，一厢情愿的，而鲁迅呢，则是实际的，沉重的，复杂的，同时，还是客观的，老谋深算的，似乎两者很难相提并论，但是，实际情况又如何呢？
我认为，鲁迅的清醒、呼唤与愤怒是围绕着深深的民族自卑感与羞耻感而发的，他针对民族劣根性的言论意在刺痛中国人的自尊心，使之有所改变，他那个跑在最后却依然在跑的形象是一个参与者的形象，被命名为＂中国人的脊梁＂，不管主动或被动，这个形象旨在强调参与，因而，这根脊梁在我眼里很有媚骨的嫌疑，因为在我眼里，参与本身从效果上，就是对一件事物的认可，也就是说，在公平的条件下，这根脊梁对世界上其他文明充满了羡慕，为此不惜出场竞技，而当其他文明以霸权的形式出现时，这根脊梁又敌意顿生。而大谈＂名分大义＂的辜鸿铭呢，这根本不是个问题，辜鸿铭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表现出十足的民族自信心，无须任何证明，他便认为中国的一切，比如生活方式、制度、国民性等等就是在世界上具有无可争议的价值，即使是作为一个按西方价值标准来说的＂坏的标本＂也一样，他的自尊心对参与一事有说不出的反感，他倒是惧怕中国这个独步千古的活样板在世界上被扭曲成别的样子，他惧怕中国被改变，就如同惧怕一个被指责为肮脏落后的古城被改造成四不象的现代城市一样，这使得他具有一种世界主义的眼光与魄力，他＂就不向前，就不进步，就不羡慕，就不在乎＂的毫不势利的态度很了不起，对于中国人来讲，辜鸿铭是最后一个超然事外者，他的快活与担忧十分天真可爱，比起那些一心想着得到其他文化认可、向霸权低头的谄媚之徒来，显示出令人赞叹的优越感，这一优越感还表现在他喜欢空对空的比较东西方文化的个人趣味上――我想辜鸿铭是那种不会去领什么＂诺贝尔奖＂的人，他甚至会怀疑并嘲笑那些发奖人的资格，他也不会参加必败的比赛，因为那毫无意义，在他眼里，一个人，或者民族，起码应该尊重自己的存在，自己做得好用不着别人的表扬，做得不好也用不着别人的批评――这是一种真正的特立独行，在我眼里，便是一种个人人格的清醒，较之鲁迅，这种清醒显得更具价值。
令人遗憾的是，中国的民族自尊心似乎早已荡然无存了，面对批评者鲁迅，中国人表现出由衷的感激，就如同小孩对父母苦口婆心的批评心存感激一样，父母对他们＂不求上进、不要脸＂之类的谩骂，最终被理解成为＂对他们好，善意的＂，而要是说，＂你这样做挺好的，就这么混下去吧＂，反倒被理解成对孩子＂不关心，放任自流＂，这真是一种奇特的现象！直让我想到，相信＂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中国人也许天生就具有这种自轻自贱心理，鲁迅令我讨厌的一点是，他就是那种不仅撕下某人的脸皮还要打上一耳光的人，在人没反应过来之时，又变本加厉地飞出一些＂匕首投枪＂之类的暗器，然后再高呼＂痛打落水狗＂，引得一些乌合之众也这样干，我不得不说，这种缺乏同情心的作法十分残酷，它会让一个有自卑感的弱者更加可怜，这种做法，与我这样稍有人道主义观念的人格格不入，怪不得现代作家王朔对他有说不出的反感呢！王朔自己举的理由不着边际，但我相信，从感觉上，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同意鲁迅的某些言论。
有关清醒的话题，就到这里。
203
是的，我不能再谈清醒了，我就很不清醒，我的人生也不清醒，我的人生在假象遍布的世界上毫无意义，但我仍有人生，也就是说，我仍有机会胡闹一气。
面对作为假象的人生，需要一种彻底的激情，这是一种真正的迷狂，只有这样，才能把人生当作一场盛宴来品尝，这是一次不可轻易错过的聚会，在这里，厌恶是主菜，痛苦是佐餐酒，而无聊则是每顿必吃的面包，我没有别的办法去改变这种人生，只能满怀豪情地把人生的一切大吃一顿，直至变得肥头大耳、满嘴流油，最多撑死，不然，我就会站在边上，不是给人上菜洗盘，跑进跑出，就是馋得口水直流，饿得天旋地转，瘦成皮包骨头，最后饿死了事，我知道，在这个聚会上，不管我身处何种位置，都会始终在危险的境遇里舞蹈，我知道，我的舞技并不出众，但我仍要一跳到底，什么也无法改变我的赖皮劲头，我就要＂在这里＂，这是我人生的立足点，我不愿在31岁就远离人生尖锐的矛盾而被晾在一边儿――我的读者，你要知道，我在与你一起参加这个偶然的聚会，共同吃下这顿倒霉的大餐，我坐在另一角落，我的那一份与你的一样难以下咽，我也同你一样，顶着恶心大吃特吃，挺过一个又一个令人气馁的难关，你我都熟悉人性的冷漠与邪恶，为了自己，我们都不惜一切地在聚会上狂欢，并坚强地恪守着自私自利的原则，在这一点上，可以说，眼前丰富的人生被你我共同创造，我们对我们的创造物十分珍惜，我们都知道，除此之外，人生再没有多姿多彩的生活内容。
204
而面对那些无耻之徒，势利小人，恶人坏人，讲什么也没有用，为了跟他们干上一杯，我就必须在他们的领域内有所建树，直至在＂人性恶＂方面比他们更擅长。
205
这是关于＂不幸＂的动人故事，它会存在于我的记忆中，有一天，我会试图面带笑容地谈起它，就像谈起那些陈年旧事，毕竟，这些污七八糟的东西属于我，除了它们，我身无一物，因而不得不对它们加倍眷恋，呵护有加。
206
于是，我变成那种边骂自己边写作的人，当然，我的朋友们也帮着我骂，对他们，我始终心存感激，为了某种难以说清的原因，我毅然写出我的无耻之作，这让我感到十分难堪，一种丢人现眼的豪情在我周身激荡，这是我创作的源泉，同时，也是把我搞得五迷三道的毒药。
207
然而，还有一种毒药，那是嗡嗡，我的毒药，我在不知不觉中服下的毒药，我的天使，多汁的天使，富于人情味的会撒娇的天使，是什么原因促使我离你而去的呢？
我想，是幻想。
208
这个答案十分可笑，但对我来讲，却是惟一接近客观的答案。
讲清这一点，又得浪费我很多唾沫。
看来，通过写作，人是容易变成＂话痨＂的，就我的水平，非得讲得足够多，似乎才能更接近事实，这如同摸彩，你得一张张摸下去，大量地摸，有时候，你运气好，只摸几张就能中奖，但更多的时候，你得依靠对概率的计算才能认清形势，我不知道我谈到的哪一点是该谈的，是必不可少的，而哪一点又是多余的，我只能连蒙带猜，声嘶力竭，我只能一讲再讲，是的，一讲再讲！
209
实不相瞒，至今为止，我仍在等待一张脸，叫我完全满意又对我基本满意的脸，姑娘的脸，我天真地、徒劳地、一厢情愿而荒谬绝伦地等待着那张脸，希望那些向我投怀送抱的漂亮姑娘悄然而至，尽管，在我清醒的时候，我并不相信这件事真会发生，但这并不妨碍我胡思乱想，有时我壮起鼠胆，对遇到的姑娘发出暗示，或是厚颜无耻地动粗，可一遭拒绝，立即溃不成军，私下里我认定，我这种性格只适合诱奸那种人事未知的少女，或是与热情洋溢的荡妇通奸。
我以为，那张姑娘的脸上刻画着我的情感对别人的情感的向往而不是相反。
也许，那是另一个自我，也许不是，我无法讲清。
更讨厌的是，那张脸并不清晰。
得出这一结论与我分析自己做过的一个梦有关，那是我自学弗洛伊德之后。
有一阵儿，我开始做一个梦，梦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穿着一条红色的连衣裙，骑着一辆自行车，自由地在一条拥挤的街上穿行，她的线条是那么优美，骑车的动作是那么灵巧，自行车，做为她身体的延伸，又完全听从于她的控制，显得得心应手，我的视点又是那么多变，如同一个广告片，在这个广告片中，所有的一切全是黑白的，惟有小姑娘是有颜色的。
有一点非常奇怪，那就是，无论如何地寻找，我就是无法看清那个小姑娘的脸，她的脸的一部分不是被别的人或景物挡住，就是被她自己的手臂或头发挡住，一切看来是那么地凑巧，又是那么地恰到好处，我见过小姑娘的眼睛、鼻子、眉毛、嘴唇耳朵，却无法看到整张脸，我在梦中忙得够呛，不是使劲地试图看到那张脸的全部，就是顽强地七拼八凑，想把那张脸凑出来，暗地里，我甚至认为那个小姑娘就是上帝他老人家本人。总之，那个梦让我醒来也记得，而且，一旦记起，便恼火不已。
可气的是，这个梦在最初出现后便让我连做了三天，最后，小姑娘的运动轨迹令我眼花缭乱，自行车的轮子没完没了地转动，终于把我转晕了，从此，这个梦不断地打扰我，已有10年光景，当然，我也一直为摆脱这个梦而努力，一计不成，再施一计，可终归无用，至今，这个梦仍然不时闯入我的睡眠，我是分析不出什么来了，倒是真想把它送给弗洛伊德，看他总做一个破梦烦不烦！
210
这是一种难以示人、更令人不解的离题话，奇怪的是，这对我在现实中的行动有所影响，现实生活中，对于嗡嗡，我既没有厌倦，也没有感到什么常换常新的迫切需要，相反，我倒是有些漫不经心，一会儿想她要是开路走人也许更好，一会儿又想一起混混也无妨，总之，对我，这件事始终没个准主意，因此，我与她拖拖拉拉地几次分手都未成功，我想我是数次激怒了她，她不理解我对她的态度，却知道我喜欢拈花惹草，从不拒绝有姿色的姑娘，好笑的是，在与她在一起的漫长的3年内，我从未搞到过别的姑娘，我倒是有几次机会，但都因为过分犹豫而丧失掉了。
211
一般说来，多数情况下，女人在我眼里只是一种模模糊糊的象征，我从未试图在每一点每一滴上接近她们，相反，我只在她们身上看到我为之设想的幻觉，我对她们的爱神秘莫测，一旦她们与我心中的形象不符，我便对其失去兴趣，我如王尔德童话里的那条河流，表面上客观地映照别人，实际上却只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自己。
随便提一下披着不道德外衣的王尔德，我至今认为他最美妙的作品是他的童话《快乐王子》，那是他关于自己的绝妙隐喻，可惜，能够欣赏他隐喻的世人少之又少。
212
对于嗡嗡，我能说什么呢？
她虽已懂事，也许懂得比我想象的要多，但肯定没有她所想象的那样多，事实上，我当时在写剧本，幻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拍摄我所写下的剧本，更幻想的是，我将通过拍摄，结识很多姑娘，那时我便有机会过上糜烂而色情缠身的生活，我可不想到那时再对嗡嗡说：妹妹，我大胆地往前走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那种无情无义的架势我还没练成，而且，因为我还记得另投新欢的姑娘在甩掉我时，给我添的堵有多么的大，所以不想这种经历也落在嗡嗡身上，给她的人生添上同样的堵。
因此，我决定，丑话、坏话、难听的话、无耻的话，提前说。
213
不仅如此，我还屡次说。
214
那是灾难性的一幕接一幕。
并且，到后来还出现了假戏真做的苗头。
215
也许，当上导演便会姑娘上身，我这么说是基于我所看到的铁铁的现实，还也许，当导演拍戏就能弄到姑娘是一种迷信，我这么说是基于另一个现实，因为成为名导演才可能弄到很多姑娘，不仅中国，世界各地的名导演几乎都有乱交史，当然，在名导演口中，这话一般会这样讲：＂我有几次不太成功的婚姻。＂在我眼中，这个说法意味着：＂我还有着更多次成功的通奸或诱奸。＂但是，话说回来，那些没名的导演呢？
我在这上面犯了错误，我想我当时根本没有考虑到他们，后来我才恍然大悟，要想乱交，干嘛非导演呢？干什么成名或成功了不都可以乱交吗？这事儿我是知道的呀！
216
奇怪的是，当时我一点也没想到这个，我只想到，我剧本写完，就会拍上片子，一旦拍上，就会有姑娘，一有姑娘，我就禁不住诱惑，不仅禁不住，甚至还会主动去诱惑，当然，这时，就会伤害嗡嗡，让她从此对人不信任，像我经历过的那样，我认为，再苦的生活也经不住有信念，有了信念，生活就会好过得多，这个观点有我的最无知的青春岁月为证，算啦，我是不会再讲诸如当时的我过得多来劲之类，那样会让我伤感，而且，老这么说来说去的也够事儿逼的。
可以说，我是因为对不道德生活的美好预感而决定不再与嗡嗡来往的，这话听起来有说服力吗？
217
事实上，我过早地对她说分手，也就是过早地伤害了她，还有一个意外的效果，那就是过早地让她陷入了迷惑不解，因为，我想，仅仅是没有什么理由就与她分手，那样做缺乏说服力，为了加强说服力，我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勾引起她的同学来了。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件事上，我也表现出同样的漫不经心，我在与一帮人聚会时，曾给她的一个同学打了一个电话，她是个诉苦迷，擅长逢人便讲她的遭遇，使听她话的人都认为有机可乘，这中间包括我，电话里，她答应过来跟我们一起玩，但一小时后，我想打电话问她何时动身时，她却关上了手机。
第一次勾引，就算完了。
事后我告诉了嗡嗡，她气得暴跳如雷，甚至一脚把我的衣柜门踢了一个大洞，事后，我们一起去买了一张拼贴画，一点点地拼出整幅画后，嗡嗡用来把那个大洞给堵上了。
那幅画名为《维纳斯的诞生》，是佛罗伦萨画家波提切利画的，画中的维纳斯一丝不挂，站在一片贝壳上，表情迷茫，而且，害羞得很――真够假的，要是真害羞，干嘛不跳海里去，露一脑袋不就完了？当然，对古典画不能太过认真，随便看看而已，为了让你看得来劲，古典画家还真没少费劲，你瞧，为了表现纳维斯很害羞，波提切利还画了画她的手，其中的一只手用来挡住Rx房，但却让另一只Rx房露着，由于一般来讲，姑娘的两只Rx房大小形态基本雷同，那么挡一只看来也只是个假招子，目的在于让你把另一只看得更仔细，而且，只要看清一只，再笨你也能推测出另一只的样子，免得两只全露出来让你不知看哪一只好。画中维纳斯的另一只手抓起长长的金色卷发来挡住自己的阴部，也不知她白长着xx毛是干嘛用的？画的边上，飞来的春神正在给她送衣服，但依我看，这纯属多此一举，难道维纳斯不凭肉体而擅长搞精神恋爱吗？据我推测，老谋深算的波提切利在这幅画里表现的是另一种东西，即用飞奔而来的衣服，正试图对维纳斯裸体的遮盖，来造成观众再看最后一眼的迫切感觉，实际上，老波很清楚，观众不仅最后一眼能看到，并且还能长久地看到，这又不是电影，眨眼间裸体就能被盖上，更何况，就是电影观众也不怕，因为观众的录像机或ＶＣＤ机上都设有暂停键，一按下去，就给你原地定格，你就是穿衣服再快也白搭。唉，比起现代科技所支持的成人电影来，那帮子古典画家也真够累的。
218
当然，如果比累的话，那么我相信现代人丝毫不亚于古人，希腊神话尽管丰富，但至少它的神仙都合乎自然，没那么多不健康的毛病，比如，里面就没有一位大累神，而在现代谱写神话就难得漏掉他了。
我这么讲是有根据的。
在我告诉嗡嗡我试图约她的同学一起出来玩后，累事来了，她先是假装满不在乎，把我的话套出来，然后突然改变脸色，跟我大急特急，可以说，她是撒着娇跟我急的，这让我不知如何是好，她一只手把我耳朵揪住，让我无法溜掉，另一只手的手指上下勾动，不停地计算我背着她到底操了她的几个同学，她一个个逐一追问，直至我把她的同学的名字倒背如流，问题是，我不是那种冰山型的人，而是竹筒倒豆子，有什么说什么，并没有对她隐瞒什么，但是不行，嗡嗡不依不饶，非要我编出叫她信以为真的瞎话才得罢休，她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一会儿高声叫嚷一会儿柔声细语，一会儿雷霆万钧，一会儿循循善诱，我说实话她不信，我说瞎话她就跟我急，我躲到一个房间，她就跟进来，我再跑到另一间房，她仍然追过来，我从里面锁上门，她从一空可乐筒里找到钥匙，把门打开，我睡到沙发上，她就睡在我旁边的地上，我睡床上，她就压在我身上，我在书房里打了一个地铺，她就往我身上扔拖鞋，弄得我躲无处躲，藏无处藏，几乎精神崩溃，当然，以后这种情况还多次发生，我想我应该把我们的典型对话附于下面，免得以后再多费口舌。
219
＂老怪，你说，你给谁打过电话？＂＂没有啊。＂＂错！＂＂你什么意思？＂＂给谁打过电话？说说看，你告诉我，别骗我，我保证不生气。＂＂你能保证吗？＂＂我保证。＂＂你真的不会生气吗？＂＂不会。＂＂我没给谁打过电话。＂＂那她们怎么说你打过？＂＂谁说的？＂＂你别管。＂＂我没打过。＂＂你打过。＂＂那好吧，我打过。＂＂给谁打过？＂＂给刘洋打过。＂＂啪＂地一声，一个巴掌落在我的头上。
＂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你看看，你说过不生气的，不生气你打我干什么？＂＂好好好，我不打了。＂＂我不跟你说话了，你老急。＂＂我不急了，老怪。＂＂我要睡觉了。＂＂不许睡。＂＂我困了。＂＂不许困。＂我用被子把头蒙上，但被子被嗡嗡拉开了。
＂你先回答完我问题再睡，就一个问题。＂＂真的？＂＂真的。＂＂我说完你就让我睡觉？＂＂啊。＂＂那你不许生气啊。＂＂我不生气。＂＂那你问吧。＂＂你给刘洋打了几个电话？＂＂一个。＂＂错！＂＂两个。＂＂骗人！＂＂我没骗。＂＂那你说了些什么？＂＂没说什么。＂＂老怪，你告诉我，你们到底说了些什么？＂＂都是贫嘴的话，我记不住了。＂＂你想想。＂＂我想不起来。＂＂你再想想。＂＂我都忘了。＂＂为什么打？＂＂你不是说一个问题嘛。＂＂就这一个。＂＂哪一个？＂＂你为什么给她打电话？＂＂我们一帮人一起吃饭，他们要叫姑娘来，于是大家分头给姑娘打电话。＂＂那你找刘洋干嘛？＂＂我觉得她挺活的，挺好玩的。＂＂当＂地一声，我的腿上又挨了重重的一击。
＂你怎么又打我？＂＂我不打了，我给你揉揉。＂＂不用。＂＂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喜欢刘洋？＂＂一般吧。＂＂啪＂地一声，我肚子上又挨了一下。
＂你怎么又打人？＂＂我错了，我不打你了，老怪。＂＂那你一边儿呆会儿去，我可是要睡觉了。＂＂不行，你还没回答完我的问题呢。＂＂还有什么问题？＂＂你喜欢刘洋，是不是？＂＂不是。＂＂那你为什么给她打电话？＂＂我给姑娘打打电话怎么啦？＂＂你为什么单给我的同学打？＂＂我又不认识别的姑娘。＂＂你认识的姑娘呢？＂＂这一段儿净跟你混了，都失散了。＂＂骗人！＂＂我可没骗你。＂＂你真没骗我？＂＂没骗。＂＂胡说！＂＂没胡说。＂＂那我问你，你觉得刘洋怎么样？＂＂我不是说过吗？＂＂你再说一遍。＂＂我觉得她人还行。＂＂啪＂地一声，我的脑门上又挨了一击：＂她行什么行！哪儿行呀？＂我一下坐起来，走到书房，刚坐下，嗡嗡跟过来，坐到我腿上。
＂老怪，你别不理我，你跟我说话呀。＂她摇我。
＂说什么？＂＂你是不是不想理我了？＂＂你老打我，我一跟你说话你就打我。＂＂我不打了还不行？＂＂你别动手啊，咱说话归说话，别动粗。＂＂好。＂＂那你想要我说什么？＂＂我不知道。＂＂那就别说了。＂＂你就是不想跟我说话！＂＂我没有。＂＂你有。＂＂我没有。＂＂你就是有，要是换成刘洋，你不定说得多来劲呢，舌头也会说抽筋。＂＂我没有。＂＂你就是有。＂＂我不理你了。＂我拿起一本书，看了几眼，忽然书被她劈手夺过，扔到一边。
＂回答问题！＂＂什么问题？＂＂我问你，你为什么总围着我们班女生打转转？＂＂谁围着她们打转转了？＂＂你。＂＂我没有。＂＂你就有――你就给我丢人吧。＂她用手指头使劲地点我的脑门儿。
＂我丢人是丢我自己的人，怎么就给你丢人啦？＂＂你就是给我丢人。＂＂那我不丢了还不行？＂＂你已经丢了――我不高兴了！＂＂你别不高兴。＂＂我就不高兴，就不高兴。＂她嘴一撇，哭了起来，越哭越伤心。
＂你别哭了。＂＂就哭就哭，不要你管。＂＂你好好呆会儿。＂＂你背着我勾引我们班同学，我呆得好吗？我呆得好吗！＂她哭得更来劲了。
220
我最看不得嗡嗡哭，她一哭起来，大滴大滴的泪水一股脑儿地从眼睛里涌出，她还用小手去擦，看起来特别可怜。
这时我往往会搂住她，而她则会把泪水流到我的脸上。

221-240
221
这是我们初期吵架时发生的情况，这种情况大约发生在98年9、10月份，吵架之后，就会有一段平静的日子，我仍去接她回来，她仍会坐在她的电视座上，仍爱吃我做的饭菜，仍爱与我一起喋喋不休地说话。
但好日子不会长，过不了多久，我便会劝她，让她不要与我再混下去，让她多与同学四处去玩，别成天泡在我这里，我告诉她，我不是那种过安定生活的人，＂你要是想有人成天陪着你，那你去找一个新男朋友吧。＂简直是百试不爽，这句话，往往会引得嗡嗡一蹦三尺高，她最听不得这句话！
＂我的事儿我自己管，用不着你来安排，你是不是看着我在这儿不顺眼，怕我耽误你，想赶我走？＂生气之后，她总会跟我这样说。
222
然后，她便会不理我，独自走到一间空房里。
有时，她会一个人哭泣。
看到她伤心地哭泣，使得我的铁石心肠无法忍受，我推推她，她会使劲蹬一下腿，表示不愿理我，于是我关上门，走到另一房间，但对她不幸的想象使我坐立不安，有时，她的哭声瞬间传来，使我立即心如刀割，一种无情的自责伴着对她的柔情油然而生，我推开门，看一眼，她仍在哭泣，这使我心中的不安越发加剧，我几乎改变主意，但一想我对她的折磨在未来仍会发生，便使我恨不能立刻置身事外，我关上门，回到外面，坐到沙发上，不禁心烦意乱，我仔细谛听，哭声若有若无，却仍不止息，我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真是坐如针毡！
223
在这种生活中，我的剧本仍在进展着，我丢掉错写的前5集，从头写起，一集又一集，剧本写得实在写不下去时，我就回头写写我的名著，总之，我浸泡在我、嗡嗡以及我的烦恼这三者之间，几乎无法自拔，我已不再考虑是否该写名著，是否出去丢人现眼之类的事，我只考虑，如何从目前的陷阱里逃身出来，在这个陷阱里，有我，还有嗡嗡，我知道，只要是这么继续下去，我就会不断地伤害她。
当然，也有事情偶尔打断我对嗡嗡的伤害，不出我之所料，这只能是老巍。
224
熟悉的门铃声再次响起时，我正在厨房做饭，便叫嗡嗡去开门，进来的是老巍，他怀里抱着一箱青岛筒啤及两瓶法国红酒，费劲地挤进门，不用他说我也知道，陆小青把他给炒了。
225
至于事情是如何发生的，老巍没太细讲，讲出的东西我们也没太细听，总之是嫌他不够有出息，跟着他混没希望，于是，我们三人围坐在灯下，一起喝老巍带来的酒，当然，音乐是少不了的，这次，我们专攻西洋歌剧，起步是莫扎特，当然，他十几岁写的歌剧很难让老巍听出什么东西来，于是，我们给他听莫扎特20岁以后的作品，而且是最流行的老调《费加罗的婚礼》、《唐璜》，以及作于1791年的特别优美的《魔笛》，也听了《后宫诱逃》、《女人心》之类的小玩艺，接连一个星期，老巍被莫扎特打动了，他边听边痛饮筒装啤酒，并伺机摸嗡嗡，以后，他就像背子弹箱一样往我这里背成箱的啤酒，有时喝醉，有时半醉不醉，我们一起听罗西尼的《塞维利亚理发师》，贝利尼的《梦游女》，以及令人晕晕乎乎的《诺尔玛》，韦伯的《自由射手》应老巍的要求听了三遍，他甚至会用自己发明的外语加入合唱，另外，托马的《迷娘》老巍也爱听，而轮到尼采都爱听的比才的《卡门》时，嗡嗡甚至想去西班牙学弗拉门戈舞，威尔第的《茶花女》与《阿伊达》非常适合配一种我们自制的土鸡尾酒，红酒加雪碧加冰块加柠檬，往往一曲终了，我们三个人喝得面红耳赤，呼吸加快，柴可夫斯基的《黑桃皇后》令人倒胃，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的《沙皇的新娘》吵吵闹闹，普契尼的《蝴蝶夫人》十分深情，而他胡写一气的《图兰朵特》则令人恶心，奥芬巴赫的《美丽的海伦》让人叹息，而斯特拉文斯基的《夜莺》则叫人心神不宁，贝尔格的《沃采克》似乎非常深奥，而奥尔夫的《聪明伶俐的姑娘》则十分流畅悦耳，接连一个月，我们三人被歌剧与酒精搞得疲惫不堪，要说西洋歌剧艺术对中国人没影响毫无根据，至少，从我的经验看是如此，那一段时间，我经常以带着痰音儿的男低音来与老巍商量今后如何弄到新的姑娘，嗡嗡与我吵架时一不小心就会用上花腔，而倒霉的老巍在郁闷的心情以及啤酒的作用下，在一段时间内彻底变成了气急败坏的阉嗓儿，我与嗡嗡直担心他是否已趁我们不备悄悄自宫了。
226
由于我已经做出丑行，因此就对别人的丑闻十分关心，不仅关心，简直是有着无尽的兴趣，我收集别人的丑闻，看着别人是如何变废为宝，化丑行为美德，并津津乐道于别人的狡猾，无非是想把自己往人堆儿里混，无非是想说，这方面我也不是独一份儿！事实上，我不想为自己开脱，也不想为自己辩解，更不会乱赖一气，把自己的行为往人性恶上一靠以求一个说法，我犯不着那样，我对自己的丑行并不斤斤计较，我只是对被造物主抛到世上并生而为人感到羞愧，正是由于人的存在，这一切丑行才得以存在，如果可能，我愿意费点力气与造物主讨价还价，让他根本就别把我投向人世，让我没有机会一次又一次地对自己的丑行感到吃惊与困惑。
227
有趣的是，那一段，嗡嗡奇怪地变成一个性爱方面大器晚成的黑桃皇后，成天惦记着与我乱搞，有时，出于对她喜欢天长地久生活的理解，我劝她考虑是否愿意与老巍混在一起，往往醉醺醺的嗡嗡一刹间就变得清醒了许多，＂可是，你都把我给操了――你这个混蛋。＂她会这样指责我。
而一旦我与老巍一唱一和地说老巍与嗡嗡在性格上是多么合适、多么般配时，嗡嗡就会指着我用花腔叫道：＂老怪！你又不客观！＂
228
有时，在我的眼皮底下，愁苦的老巍与心态不平衡的嗡嗡也搞搞半色情活动，我是说，嗡嗡在一天排练后腰酸腿疼，便想叫我给按摩，一般是听到嗡嗡＂抱抱，老怪！摸摸！摸摸！＂的撒娇声时，老巍抢着冲上去，在嗡嗡的后背大腿上乱摸一气，摸得嗡嗡连声尖叫，而老巍则会想起陆小青，想起从手边不翼而飞的色情，于是摸着摸着便会半路腾身跃起嚷嚷道：＂别叫了别叫了嗡嗡，这不是要把我折磨死嘛！老周，你去放一段歌剧吧，放大点声，就听那段希腊船王的膀肩儿――叫什么卡拉斯的唱得跟哭似的――叫什么《为艺术为爱情》的！＂
229
嗡嗡还总找机会跟我斗嘴，经常深更半夜也不罢休。
一般是以一段家常话开始，比如：
＂老怪，你给我倒杯水去，我渴了。＂＂你自己去，我还想睡觉呢！＂＂你去不去？不去，不去我把你手剁下来你信不信？＂＂那我就把你的胳膊拧下来你信不信？＂我这么回击。
＂我才不怕呢！我就把你腿锯下来。＂＂那我非把你牙掰折了不可。＂＂你敢！我用钉子把你眼睛扎瞎了。＂她伸出一根手指。
＂我把你浑身的毛都拔光，然后上糖色，下油锅，炸至金黄色，捞出！＂＂我把你放案板上，剁成肉酱，再加料酒、盐，再加葱姜蒜，包成包子，再上屉蒸熟，然后一口吃掉！＂＂我把你肚子切开，把肠子揪出来，然后用你的肠子把你勒死！＂她眨巴眨巴眼睛，倒吸一口凉气，愣了一下，然后劈手打了我一巴掌，结结巴巴地说：＂你，你，你怎么那么狠那你！＂＂我这不是跟你斗嘴呢吗？＂我说。
＂不是斗嘴，你真就这么想的！＂我不理她。
她推我：＂老怪，你跟我说，你是不是真的这么想的？是不是？＂＂不是。＂＂那你怎么说起来那么不加思索？哼，一定是平时想了很多次。＂＂我可没有。＂＂你就是有！自己一个人偷偷想了不知多少次！＂＂没有。＂＂就有。＂＂你看你这人，跟你贫嘴吧，你就急，不跟你贫，你就说我不理你，你这是什么路子呀。＂＂我就是这路子、就是这路子，我们跳舞的就是没文化――怎么着？看不惯甭看！＂她往往掉过身去，假装不理我，一面还伸出一条腿不时踢我一脚。
230
有时，半夜，我们乱搞完毕，她把肚皮上的精液涂成一个圆圈：＂老怪，听说这个能美容，你说是真的吗？＂我说：＂我哪儿知道。＂＂那你看我的肚皮这一块儿皮肤怎么比别的地方细呢？＂＂你用砂纸磨的吧？＂＂胡说。＂我起身去洗澡，回来看她仍在灯下端详自己的肚皮。
＂你去洗吧，我洗完了。＂＂哎，老怪，你摸摸，是不是比别的地方细？＂＂那以后你在枕头边放个空瓶子，我保证一个星期送你一瓶神油，你要用不完，还可以卖给你同学。＂＂你要不要脸呐！＂她假装生气地对我说，然后笑了，＂老怪，你说，那东西能美容是真的吗？＂
231
有时，嗡嗡在旁边听着，我与老巍一起回忆我们的年轻时代，比如：我们俩第一次去吃麦当劳。
我记得那时北京的第一家麦当劳刚开业，大家就像疯了似的爱吃，为此排上半天长队也在所不惜，在麦当劳，我与老巍吃着汉堡，一种崇洋媚外的心情不禁油然而生，虽然汉堡并不可口，也不便宜，红茶也有一股烂草味，但是，那时的我们仍觉得无比的享受，我们看着麦当劳的带有异国情调的室内装饰，听着流行的英文歌，顿觉置身国外，我们把最后一根又凉又软的油炸薯条沾着蕃茄汁吃进嘴里，真是感到说不出的来劲，不为别的，只因为那口味是外国的！
232
当然，我们也能回忆更年轻的时候，我们还爱说豪言壮语的时候。
比如：我们说过，要漫游全国，要拥有一辆自己的汽车等等。
当这些豪言壮语部分实现的时候，我们也没觉得有多高兴，两下比较，倒是说出豪言壮语时我们似乎更加高兴。
233
关于豪言壮语我还要多说两句。
很多人都说过豪言壮语，阿基米德就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就可以把地球撬起来。＂当然，他也就那么一说。
就连十分老实、颇具学者风范的弗雷格都说过，他要把数学的基础统一起来，要不是罗素发现了罗素悖论，弗雷格就会以为自己得逞了。
有意思的是，很多号称干实事儿的人非常讨厌豪言壮语，认为那样说很可怕，事实上，豪言壮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时常用豪言壮语骗自己，以为自己真有那么大能力，过后出了问题，不怪自己，而怪豪言壮语，使豪言壮语枉担了不少骗子的名声。
234
那一段儿，老巍天天来找我，他下班以后往往去超市买上几块牛排，一长条儿法式面包，以及黄油奶酪，路过嗡嗡团再接上嗡嗡，来到我这里，按响门铃，我便从电脑边站起来，进入厨房，他们俩一起看电视或是《大话西游》之类的ＶＣＤ，然后，我做好沙拉、热汤及牛排，我们三人晚上便在一起吃牛排，听歌剧。老巍为此买了一个木乃伊式的专业睡袋，连同一个防潮垫，塞在我的衣柜里，以便自己晚上睡觉用。
表面看来，我们三人一起恬静地生活着，其实是活在生活的边缘，嗡嗡是生活在不高兴的边缘，老巍是生活在苦闷的边缘，我是生活在崩溃的边缘。
235
令我崩溃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我存在的确定性这件事，讲清这一点，我认为是不可能的，况且，也没有人讲清过这件事，但这件事却分明每时每刻都在搅扰着我，有时简直到了令我魂不附体的地步，我是说，一想到在临死之前，我连一件确定的事都无法知道，我就感到万念俱灰，换言之，我无法证明出存在的确定性，我连自己是否存在过这件事都弄不清，我瞎混个什么劲呀！
236
关于存在的确定性，一直是一个让我耿耿于怀的问题，我承认，我一直在生活中荒唐地寻找一个确定的事物，第一次失恋的打击对我来讲完全可以归结为一点――世上没有确定的情感，从此以后，情感对于我不再具有意义，接着，这件事发生在别的事物上，一而再，再而三，通过排除法，我排除了个人信念、道德、宗教等等，现在，除了对逻辑、数学与物理我持保留态度而表现出一般性的关注以外，我对别的事物干脆完全抱着消遣的态度，我不爱与人争执好坏对错，不喜欢讨论有关这个世界的曲直是非，我慢慢相信，世上没有一样确定的东西，也就是说，我可基本断定，这个世界一片混沌。
我知道，这个问题同样折磨着很多人，诸如老维特根斯坦之类，幸亏他们比我有才智，因此，他们的痛苦也比我更深，也就是说，他们比我还要倒霉，这一点，简直成了我生活的安慰，对我来说，这个安慰如同一个傻瓜发现了比他更聪明的人所获得的安慰一样有效，甚至，竟让我喜上眉梢。
我翻开海德格尔的书，发现他在以存在为圆心，偏执地跟自己兜圈子，我看到尼采在醉醺醺地谈着自己的悲剧，看到善良的老玻尔在荒唐透顶地就着人类的进步自说自话，我看到胡塞尔被他发明的现象学弄得晕头转向，心理阴暗，看到康德小心谨慎地一次次出错，看到弗洛伊德的异想天开，柏格森的胡乱冲动，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高兴，我悲观地同情他们，为他们可怜的思考能力而祈祷，真心希望他们在结束胡说八道以后有个美好的人生，事实上，这些苦行僧身上的苦行精神经常令我肃然起敬，但他们对于这个世界的态度，多数令我的粗俗趣味无法与之相投，我们不是一路人，我认为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寻找、探索世界的确定性，而是在语言黑暗的迷宫里呼号转徙，因此，我料定这帮傻蛋终归一事无成，因为没有确定的起点，整个行程便属子虚乌有，我惊喜地发现，在他们身后，还跟着数量广大的追随者，不明就里地与他们一起盲人摸象，这让我觉得真是可气可笑――在如此混乱的思想中，我看到这些先人的足迹星星点点，一直向着看不见的高峰奋力攀登，真是一幕令我感动的壮观景象，如同康德在一本科幻书里讲到的星云，虽然想象力足够丰富，但因它不是一个清楚的数学模型，我便无法确认它的可靠性，而令我无法认真对待，只能对那星云的虚幻哑然失笑。是的，在语言之上建立空中楼阁十分容易，但它在逻辑上显然漏洞百出，不值一提，太多的或然性使之几乎没有价值。
237
在人类的精神世界里漫游是件苦差事，这与一个拎着竹篮去打水的人所做的事如出一辙，它意味着，你可能捞上任何东西，什么一只破鞋啦，一条笨鱼啦，就是捞不上水来，你有耐心也罢，无耐心也罢，你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反正你就站在水边捞吧，对于这个工作，有些人表现出顽强的斗志与不屈不挠的毅力，真叫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当然，在我眼里，数学家无疑是代表，要不是世上有他们的身影，我还没准儿就真成了一个恨世者，在我写作时，作为参考读物，我有时拿起一行行公式看来看去，学习如何明晰、简洁、准确地表达我的想法，尽管等号的两端看来不过是就同一事物换了一种说法，可至少没有离题，就这么一件事，我就做不到，我离题话太多，对于我来讲，3＋2可能等于7，也可能等于30，更可能等于16，只有运气太好时才会等于5，看来，只要写作，就会成为一个骗子，就会干违心的事，时间长了，我也疲沓了，反而对此幸灾乐祸，并对别人的写作同样幸灾乐祸，这真是一个无奈的笑话。
238
98年年底那一段，在嗡嗡睡着的情况下，我在电脑边偷偷写了不少故事，其目的是为自己树立一些榜样，用以自勉，由于世界文学之林中还没有大累神这一文学形象，因此，我决定创作一个，于是想到中国愚公，这是中国的大累神，比起往山上推石头的西西弗斯，他的工作更加困难，因为他可不是要往山上推一块石头，而是干脆要把整座大山搬走，我认定，对于大累神这一称呼，愚公当之无愧，于是我决定，用长篇叙事诗《累神颂》来表现愚公的经历，并把他塑造成世界第一大累神形象，我放下手头的剧本，开始写诗，为了写作便利，我上街买了10斤幼稚园小孩常玩的橡皮泥，自己捏了愚公家族，加上智叟之流，立在显示器上方及房间各处，当时嗡嗡总去麦当劳吃套餐，每回也能领回一个塑料制成的麦当劳小人，她还学我，就放在电视机上方，那些小人个个造型十分可爱，比起我的累神来，她的小人儿倒像是一群轻松之神。
239
《累神颂》的故事取材于中国的老故事《愚公移山》，讲的是一个叫愚公的老头儿，住在山里，由于门前被一座大山挡着，出行十分不便，于是决定挖掉这座大山，他把全家人召集在一起开了个会，由于父权制的威严，全家对他的主意欣然同意，于是一家人开始挖山，他的作业工具包括几把很厚的多功能铁铲，既可用于铲土，逢到石头时，还可用来当作铁槌打眼儿，还有几辆作家王小波描写过的单轮手推车，为了让愚公家的经济能够得到平衡，而且也为挖山增加一些动力，我让他们每挖一段时间，就会挖出一些财宝，有金块、有玉石，还有更古的人的墓穴及值钱的陪葬品，这样，他们就不用再抽出人手去种地，而是照中国的规矩，可以用于娶来媳妇多生孩子多添劳力，我没有为他们计算土石方，免得读者觉得我更像一个包工头而不像一个诗人，当然，为了使这一家累神的壮举显得惊心动魄，我不惜运用传统叙事诗的手法，使他们面临很多困境，诸如坏天气、塌方、舍己救人，坏人来登门拜访，打他们一家人的主意这一类事是少不了的，为了让青年男读者满意，我还为愚公的几个男后代设计了几次艳遇，先是林妖、树怪、狐狸精，后来改成山背后镇上的小凤儿之类的姑娘，为了使挖山有一个千年工程的美名，我一共为愚公一家按20岁一代人，设计了50代人，不计诨名、昵称等，光起这帮人的大名儿就用了我三天时间，尽管如此，我刚一开头写，便遇到了一些麻烦，比如，挖山应该从山脚下挖呢，还是从山顶上挖起，总之，由于我相信中国古人具有像现代人一样高的智慧，因此，不能把他们的挖山活动变成一桩蠢行，于是就得加上他们的智力因素，总之，这个故事真费了我不少事，写着写着，我竟五迷三道，进入角色，创作至激动处，我时常拍案而起，跑到正看电视的嗡嗡边上高喊：＂愚公就是我！我就是活愚公！我就是中国大累神！＂直把嗡嗡惊得目瞪口呆。
240
这个长篇叙事诗的提纲刚写完，出现了一个意外的情况，一个台湾电脑游戏商打算转行搞电影，来我家想约我写剧本，看到我的《累神颂》，被其感动，决定重新投身电脑游戏行业，当然，条件就是我把这个提纲当做游戏脚本卖给他，他打算以此做出一个轰动游戏界的电子游戏，当然，我的诗行他一句也看不上，却要把人物对话改成游戏网虫切口，他妈的不叫他妈的，叫ＴＭＤ，xx巴不叫xx巴，叫ＪＢ等等，他说这样更符合劳动人民的口语习惯，他在我的电脑边上坐了一会儿，看到我用橡皮泥捏的人物形象竟激动不已，忍不住在第一次见面就偷走了七八个，第二次来干脆明话儿告诉我，这些形象他统统买下，他不停地对我讲一个叫做《天堂电影院》的电影，对我说：＂想想看，一个破电影院倒了都那么多人哭，要是一座装满愚公一家的大山倒了，那游戏玩家得哭成什么样呀！＂他甚至决定买下一家眼药水工厂，为他制作的软件专门提供眼药水，他开价10万块，我当然不能答应，但什么能拦得住一个商人呢？他不断提高购买价格，并许诺我种种好条件，最后退到等我3年，打算把我接到美丽的加州，让我把叙事诗写完，与他的游戏一起捆绑销售，我仍不答应，于是他满怀豪情地天天来找我，磨我，对我谈日新月异的图形新技术，并向我灌输一个信念，即互动式游戏下个世纪将取代电影，他不时在我家敲敲打打，让我听听响声，看是否符合挖山时铁铲入土时的动效，尤其到挖到财宝一段，铁铲将发出一声清脆的金属声，最后他已把价格抬高到10万美金外加10％的空股，并且，他成天在我面前快速走动，数次跌倒又爬起，并高声振臂嚎叫：＂我就是电脑界的活愚公！活愚公就是我！我就是中国大累神！我不怕累，我要进军世界电脑游戏界！愚公家族的千年血泪史万岁！50代人惊天地泣鬼神的奋斗万岁！我的风靡世界的50回游戏万岁！＂
看到一个活人被一个故事折磨成这副样子，我立刻明白了，拥有这么强艺术感染力的作品一定是垃圾，而且，他的样子令我十分不忍心，便终于把故事出手，当然，钱他暂时没有，我也一个钱没得到，却得了20％的股份，我想我有希望得到愚公想也没想过的一夜暴富，而台湾人呢，他再也不用几个几个地偷我的橡皮泥小人啦，倒是真有魄力，他买来一箱便宜工艺品，把里面的工艺品扔到我那儿，而把我的橡皮泥小人纷纷装进工艺品的包装盒，再装进皮箱，自己像一个大累神似地拎着走了。

241-260
241
关于愚公移山，我还要谈上几句题外话。
刚看这个故事，我其实百思不得其解，因为，很明显，愚公完全可以带着一家人搬到一个前面没有大山的地方去住，这么做，至少经济，不幸的是，愚公却自做聪明地挖起山来，难怪智叟要笑话他，我看智叟不愧为智叟，话里话外还有一重意思就是，你愚公不仅愚昧，还可恶，可恶之处在于，不仅自己一辈子过上无聊的挖山生活，还带动一根筋的全家人都过上了这种生活，更可气的是，儿子挖完了孙子挖，孙子挖完了重孙子挖，子子孙孙，永无宁日，全都得这么混，这样的家庭，估计以后不会有什么出息――读读中国历史，我很可想象后面发生的事件，那就是，愚公死了，死后几个儿子分了家，他的儿子们可以叫做超愚公，因为几个儿子不住同一个地方，于是，这家挖山的土就堆到另一家，直到自己家前面空了，而另一家门前却出现一座大山，于是，那家人当仁不让，照此办理，为了挖山，几家人都拼命生孩子，男的是壮丁，负责挖山，女的做饭，给他们送，中间还出了几个英雄，什么一个人一天可挖10个人的工作量，直至出现类似庄子关于庖丁解牛的神事儿，也就是说，最后，愚公的后代，那些超超愚公或叫后愚公之类，居然熟能生巧，把挖山这种无聊的生活方式当成了一种艺术，几下便挖倒一棵树，几下便把一座山挖到对方门前，至于其中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命运抗争的理想之类的附带产物也会自然应运而生，我这里就懒得说了。
再一想，不对！不可能！因为提倡这件事的人不可能比我笨，于是，我推测，这个故事之所以被四处传播，一定是出于别的目的。我想来想去，越想越漫无边际，于是只能乱猜一气，众所周知，人要被逼得乱猜一气还真能猜出点什么来，我还真的猜出点什么来――我怀疑，也许这个故事是个阻止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把城市搞乱的计谋，提倡这种精神，就是怕农村人往城市里冲，于是，提提愚公吧，干脆，叫他们挖山不止算了，当然，要想实现这个计谋，首先得敢于想象农民兄弟也许真能笨到那个地步，竟然相信凭他们那点本事真的能够把一个贫穷地方变好，历史证明，这个计谋在户籍制等等手段的配合之下，居然一举成功，在我看，它的成功之处还在于一个生花妙笔，那就是，不仅当时的农村人口无法入城，城里干脆派了一批名为知青的孩子去上山下乡，把农村搞得鸡犬不宁，这样，农村人的后院起火，灭火还来不及，更甭提冲城市了――不幸的是，现在的农民醒过味儿来了，他们挖了5000年的山，现在却搞起了农村包围城市，他们冲进城市，把农村的生活方式带进城市，他们唱着思乡的歌，在城市里生下大量孩子，扎根城市，我看他们不把城市搞成农村就不会踏实。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消灭城乡差别的共产主义理想也有望实现了。
我的猜测到此结束，到底愚公移山的故事是个什么路数，我其实一无所知，要是真如我所估计，那么智叟这类人物就不值一提了。
242
长篇叙事诗被当做一个电子游戏买走，让我有了一种壮志未遂的感觉，我决定，再次塑造一个中国大累神的形象，这回我决定，从希腊神话里找到一个接近累神的人物加以改造，当然，这个人物最好有一定知名度，而且，与愚公不同，行为要高尚，不能只盯着自己那一家子的事儿，我很快找到了，那便是普罗米修斯，在下面故事中，我试图证明，比起希腊只会傻干蛮干的老普来，中国老普更加机智灵活，更加富于人性，如果希腊老普是个乱吹乱捧出来的假大空英雄的话，那么中国老普倒是一个十分不流俗的反英雄，而且，还有地方特色，我是说，他累啊！
243
大累神中国普罗米修斯的故事如下：
中国普罗米修斯是个混混，一天，他与朋友一起饮酒过量，大醉，夸下海口说，他要把天上的火偷到人间来，给人间带来光明。
第二天，朋友们催着他去办这件事，他一听，吓坏了，拼命推说自己根本没说过那样的话，后来又声称他喝醉后全忘了，但他的朋友们个个不是省油的灯，他们用尽奸计，好说歹说逼着他去，他万般无奈，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只好去了，一路上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给自己壮胆儿。
终于，他克服种种困难，盗得了天火，回到人间，一时间被喜爱深夜烤火的人们传为英雄。
不幸的是，天帝知道了这件事，发现在深更半夜之际，人间仍有星星点点的光亮，因此大怒，把中国普罗米修斯给抓到天上，要把他永远吊在悬崖上，中国老普一听就颓了，但他可不像希腊人那么笨，几秒钟就想到办法对天帝抗争，他当即对天帝说，他有神秘的东方智慧，不应受此惩罚，只须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就可向天帝证明他的智慧不应受到惩罚，并且，没准儿还能为天帝立上一个新功。
天帝想领教一下东方智慧，便放他回到人间，三天后，中国普罗米修斯果真回到天上，他把天帝带到高楼上，往人间一指，说，＂现在您看――＂天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人间忽然变得一片漆黑，再不见一点星火，倒是一阵恶骂之声不断传回天上。
＂那么，根据你的东方智慧呢？你想告诉我什么呢？＂天帝问。
中国普罗米修斯从背后拿出一只手说道：＂天帝，您来看，这是什么？＂天帝看到他手里竟拿着从他身边盗走的火种！
中国普罗米修斯淡然一笑，说道：＂天帝，东方智慧的意思就是，我意识到，我受了别人的欺骗，犯了错误，但我能及时改正，您看，我已把火种从人间给您偷回来了！＂
244
我的神话故事写成这样，还有什么话好说呢？
很明显，这些榜样尽管有着无穷的力量，却与我风马牛不相及，他们的英雄形象在我眼里尽管十分难得，但却很难有机会照着做，在人世间，累，这个概念，对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表现力，其中特别离奇古怪的，我们叫做神迹，而不太离奇的呢？我们叫它平庸。
245
既不离奇又不平庸的东西，我也知道，比如：浪漫。
围墙以其内部的不可知而突出了它的神秘感，我喜欢围墙，它是美的，它具有一种令人动心的形式，它不引人注目，而是似乎遮挡着某些东西，所有的围墙都具有某种浪漫气质，就连监狱的围墙也一样，在我看来，最美的建筑便是一圈围墙，加上里面的植物，最好除了植物，里面再没有建筑，连人也没有，什么也没有。
那是空虚所烘托出的神秘，夏多布里昂叫它美，浪漫主义者夏多布里昂还认为废墟也很美，废弃的城堡、教堂、墓地是美的，荒芜的土地、田野、森林也是美的，因为那与时光的流逝，与人生的短促无常有着隐秘的联系与呼应，那是时髦的残骸，形式的遗迹，以及被杂草遮掩的时间之路。
浪漫主义者还相信，最深沉的情感是一种忧伤，一种无法自拔的忧伤，它比怜悯与爱更实在，它不故弄玄虚，它只是令人消沉地枯坐在灯下，对着曾栩栩如生地反映出昨日的明镜，无可奈何地悄声叹息着，如同一支被点燃的红色蜡烛，如同一只茫然的走兽，失神地站立在荒野之中。
莫泊桑曾见到一个情景，那是他在一个夜晚去探望晚年的福楼拜，只见老福楼拜正在往壁炉的火焰里投掷旧日的情书，莫泊桑坐到福楼拜旁边，一语不发，他看着老福楼拜把一封封年轻时收到的情书扔进炉中，每一封情书都是那些陌生姑娘的一种感情的形式，它也许只存在过一个瞬间，也许是长期地持续在某人心头的一种感觉，总之，情书纷纷化为灰烬，福楼拜始终面无表情，只是在触摸到一封绑着一双缎子鞋的情书时，他犹豫了一下，眼中忽然闪出盈盈的泪光，这双缎子鞋的故事莫泊桑无从得知，情书他也一封没看着，那些女人都是谁他也不知道，他只看见缎子鞋情书也被投进火焰，烧成灰烬，他还能推测出，老福楼拜为此十分伤感，如此而已，莫泊桑被触动了，而此刻老福楼拜仍然不说话，一时间，两位作家不管愿不愿意，都成为了浪漫主义者，因为他们的行动被圈进了浪漫主义的语境。
还要对浪漫主义做出别的描述吗？我看不必了，众所周知，福楼拜与莫泊桑都不是浪漫主义作家，甚至两人都不喜欢浪漫主义，但是，他们在人世间仍有机会掉进浪漫主义的陷阱，掉进传统的精神状态之中，也就是说，浪漫主义无处不在，遍布世间，它的领地神秘而颓废，以供那些仍然疲倦地四下走动的人前去稍作休息。
246
我与嗡嗡就曾在那里休息。
我与嗡嗡曾坐在浪漫主义的石阶上休息，我知道，我们的浪漫很有传统，我从嗡嗡的泪水里看到传统的力量，她拉着我，泣不成声，那是我又一次提出分手的时候，那是99年春节前夕，嗡嗡炒完更回来，脸上画着演出时涂上的浓妆，她还未来得及洗去的浓妆。
247
所有听天由命的女人都是可爱的，面对命运，她们不挣扎，不害怕，不抱怨，而是逆来顺受，直至把一切看做不可避免的事物加以对待。这种可爱，有时会焕发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光彩，它的光彩，甚至会盖过那些与命运抗争的人，因为徒劳的抗争与束手就擒相比，后者显然更不具人格，缺少人格的力量，人就表现出物质的状态，那是自然安详的代名词，动物在多数情况下就更多地表现出那种状态，因此显得可爱，当然，这也反衬出那种抗争型的女人是多么地可敬，我指的像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顿克。拉夫特那类的女人，但是，对于男人，一个可敬的女人显然没有一个可爱的女人更有价值。
至于那些使用什么俏皮、媚态、会讨取娇宠的女人，在我看来，她们的任务是向男人展示人生的假象，让男人在一瞬间认为，有了她们的陪伴，人生似乎还算过得去，但那一瞬过去，男人很快清醒，他知道，自己面对的仍旧是永恒的虚无，而那些女子展现出的假象则会显出惊人的可笑与荒谬。
248
嗡嗡仍在哭泣，在哭泣时，她表现出一种顺从的勇气，她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就坐在我旁边抽抽搭搭，小脸儿用手遮住，不使我看见，事实上，我也不愿看见，我只想让这件事就这么完结，让她从我这里离去，而她却不高兴了，因此哭泣。
我从她身边走开，坐到书房的靠背椅上。
一会儿，我听到嗡嗡对我说：＂我饿了。＂于是，我起身来到厨房，为她做饭。
然后，我们一起吃饭，看电视，我们看到了唱着歌的四大天王，那是四个被钱牵着的滑稽木偶，他们穿着奇怪的服装在舞台上表演。
我们还一起说话。
嗡嗡要回云南看妈妈爸爸，她向我讲起她妈妈从小如何地娇惯她，她爸爸如何让她骑在脖子上，带她逛街，她姐姐如何为她洗澡，给她吃东西。
我呢，我提前祝她春节好。
然后，我们上床。
249
在床上，我不喜欢姑娘跪在前头，我跪在后面这种性交姿势，据我观察，这与其他为数众多的哺乳动物极其相似，更何况，我不喜欢跪着这种姿势，我也不喜欢有人在我面前跪下，不管是正对着我，还是背对着我。
在我年轻时，曾经有一度，我喜欢站着性交，认为那样不仅充满激情，还方便快捷，而且具有能随时移动的优点。
当然，我也喜欢趴着性交，认为那样十分温柔。
因此，年轻时，对我来讲，站着性交还是趴着性交，这是个问题。
250
那天夜里，抱着即将分手的嗡嗡，我选择了趴着性交。
因为，我意识到，在她离去后，我会孤独，我希望，在她尚能与我相偎相依之时，我们皮肤的接触面积更大，我希望，我能挨着她，我希望，我们能彼此接近，再接近，更加接近。
我挨着她，就像一条虫子挨着另一条虫子，我在她身上蠕动，就像一条虫子在另一条虫子身上蠕动，我抚摸她，抚摸了再抚摸，我感到她是一个奇迹，不仅因为她也是一个生命，不仅因为她也能与我说同一种语言，还因为，她像我一样，也被某种她无法抗拒的力量遗弃在世间，遗弃在一片黑暗中，担惊受怕，孤独寂寞，悲伤绝望。
是的，她是我的奇迹，是我的虫子，她与我一起蠕动，一起呼吸，一起忘记自己。
是的，她忘记自己，忘记这个世界，她忘记了，她睡去了，她死去了，是的，她现在比睡去还要好，因为没有梦魇的打扰，是的，她比死去要坏，因为性交会完结，她将生还，继续被她所无力抗拒的世界所打扰，继续为她的生命而奔忙。
是的，是的，生命，可恶的奇迹，如影随形的毒药，那是她从未做过的恶梦，也是我无法丢掉的负担。
是的，我还伏在她身上，我已精疲力尽，我是岩石里的三叶虫，我是水里的鲸鱼，我是白垩纪的怪鸟，我是掉进水里的鹰，我满怀怜悯地感受着我的和她的生命，我想着时间会把这两个生命带入虚无，我们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像两颗划过空间的粒子那样悄无声息，我想着想着，想了又想，竟真的感到死亡之手从黑夜里的阴影中伸出，轻轻地搭到我们身上。我抱着她，如同抱着所有那些曾与我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的姑娘，我们的梦在最黑暗的地方会合，我们手拉着手，在死亡的阴影中跳舞，我们彼此的肉体相互依靠，一起经受衰老的考验，我们畏缩不前，为一个不幸的谜语而害怕，我们未卜先知，预感前途不妙，我们心惊胆战，为人生的一切折磨鞠躬尽瘁，我们死而后已，为我们仍侥幸拥有的肉体欲望而狂欢不止，是的，死亡，是的，死亡，我的虚荣心终于止步不前的地方，我的幻灭的时刻，虽然，在那个黑洞面前，我的好奇心仍想向前，但是，但是，前面早已云散风流，灰飞烟灭。
251
第二天上午，我送嗡嗡回团，坐在我的车上，嗡嗡没有说什么，她曾多次坐在我车上，走过这同一条路，到了她们团门前，我对她说再见，她也说了再见，然后噘了噘嘴，不情愿地打开车门，偷看我一眼说：＂那我走啦。＂我点点头。
她立刻双腿乱蹬，生气地叫嚷起来：＂回答得那么快，巴不得我快点走！＂我没说话，她再次看看我：＂你就是这样！哼，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点上一支烟，双眼望向窗外。
她再次＂哼＂了一声：＂你看你，装出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其实心里不定多乐呢！你在想，以后，你可以尽情地找姑娘了，是不是？＂我仍没说话，她弹了我脑门一下：＂哼，以后你倒是能一个人尽情地享受了，我怎么办？＂接着，她推开车门：＂跟你说也没用，算了，再见，陪你们家人过春节吧。＂我说：＂再见。＂她又咣地把车门关上：＂你看你看，回答得这么快，这么快！＂我不再说话。
她伸手搂住我脖子，对我说；＂老怪，以后吃牛排要叫上我，好吗？＂我点点头。
＂那你享受的时候也叫上我。＂我再次点点头。
＂你要路过我们团，记住来看我。＂我仍然点点头。
随后，她又打开车门，伸出一只脚落在地下，然后回头说：＂反正我也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哼！我走了。＂她下了车，走到正对我车窗玻璃前方的地方站住，手里拎着她的手提袋，我向她点头，并招手，同时，挂上倒档，刚要回头倒车，忽然，她浑身一抖，跳着脚儿地对我喊道：＂可是，老怪，我怎么办？＂说罢，冲我做出一个鬼脸儿，回头走了。
252
我松了一口气。
把车倒出去，然后一路开回家。
253
我回到家，心情不太好，因此一进门便想找一个能上手干的事情，以此转移注意力，我左瞧瞧右看看，最后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作我的电视剧本，电视剧本已写到最后一集，我决定把它写完，我一直写到天黑，剧本写完了，还是个大团圆的结局，真好笑。
254
剧本完成后，我把打印机加满纸，开始打印，打印的声音不大，但坐在旁边听来仍嫌厌烦，书也看不进去，于是决定去看看ＶＣＤ，谁知一连放了五六个片子，都没看进去，只好关了电视，收拾屋子，我打开吸尘器，清洁房间，而且，索性把一些洗不洗两可的衣物也投进洗衣机，最后，我放上一盘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直接选择最后一个乐章，《欢乐颂》，在房间里隆隆的噪音中，我忙来忙去，当然，其中的《欢乐颂》是最刺耳的。
255
剧本完成，除了送制片人以外，剩下的就是在家看电影了，连学习带研究，由于每天要看四五个电影，因此，看电影对我来说不是什么乐趣，而是一种工作，工作之余，我想谈谈我看的那些电影。
256
有5类电影令我特别讨厌：
第一类是诉苦型。
这种影片的导演就是那种明明是打掉了别人的牙，却硬往自己肚子里咽的人，我是指，这种诉苦狂导演非常擅长苦肉计、装孙子，也就是操蛋透顶。这种人的特征是，他会向你讲一个悲惨的故事，类似＂一个人的遭遇＂，意在感动你，让你的眼泪为他的故事夺眶而出，让你觉得，他在为那些境遇悲惨的人说话，他同情那些人的遭遇，并把它讲述出来，故事越悲惨他就讲得越得意，故事的主人公最好生于毫无希望的农村或小镇，他们最好安于生活为他们安排的一切，当然，他们会碰巧生出一个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小小愿望，更巧的是，他们决定为他们的愿望而挣扎，并在挣扎中遇到很多令人不平的事迹，也就是说，他们倒尽了大霉，他们最好倔得像头驴，为了他们的一点点愿望，当然，这种愿望越小越好，这样，当遇到不平的时候，他们就会显得尤为可怜，这类电影面对的观众是那种被迫害狂，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情况，这类观众都喜欢把自己说得很惨，从而博取同情，当然，这类观众的同情心也特别丰富，在他们盯着闪亮的屏幕，为故事里的人物难过得涕泪失禁、不能自制、甚至如同身受，与此同时，导演的黑手却早已伸向这类观众的钱包，并让观众由衷地说：这导演还真有手段，竟感动了我，这电影，值！
我认为不值！要记住，制作这种片子或向你讲这种故事的人往往生活得比观众好得多，他们才不会遇到片中人的遭遇呢！
这类电影在不发达国家特别发达，在电影节上磕奖状的中奖率也比较高，什么《金姬和银姬》之类，我仅看一眼那姐妹俩的姿色就知道她们的命运坏不到哪儿去，至少，当上有钱人的情妇好吃好喝是易如反掌。
第二类是那种抒情型。
这类影片的导演是那种当着你面儿给你写信的人，我是说，特别罗唆、特别爱兜圈子的那种人。
在这种人眼里，什么都值得为之感叹，一个老电影院倒掉，农村小镇的风情，一个失去亲人的老人的哀愁，一场风花雪月，总之，凡是能够迎风落泪的机会导演一个也不会放过，而在现实生活中，多愁善感往往令人很不舒服。
这类电影抒情抒得淡的一般还能凑合接受，像《走出非洲》之类，要是抒狠了，简直就会令人恶心，例子我不举，大家也能想出来。
此类电影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必配画外音，似乎没有人在画面外使劲讲解并感叹，观众就看不懂导演用情多深似的。
第三类是那种逗笑型。
此类电影从卓别林开始，就已成熟至极，后来电影有了声音，这种电影更是如虎添翼，它的特点是，让主人公经历太多荒唐的事情，或者碰到一连串巧合，始终处于倒霉的阶段，正要对情人表白时，裤裆开裂，或是两人把蛋糕往对方身上扔，或是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之类，在现在已经不时髦了，现在的时尚喜欢让观众会心一笑，也就是那种含蓄型的，也就是说，让观众边笑边同情，所谓＂苦涩的笑＂是也，当然，还有玩得更玄的，像贝尼尼的《美丽人生》，尽管强拉硬扯，但仍能使观众笑着笑着便哭出来，这种对笑的登峰造极的歪曲，十分不健康，真是太令人痛心了。
第四类是那种生动型。
这类电影涵盖比较广，只要是能牢牢吸引人注意的，多半内容十分生动，往往表演十分出色，这里首推由戏剧改编而来的电影，其次是小说改编过来的，再其次是回忆录改编过来，特别夸张的真实是这类电影的通病，因为有了原作的基础，所以演员们心里便有了谱儿，表演起来十分到位，而观众乐得看电影的改编本，而不看看作品原来的样子，只有天知道一个电影能把原作歪曲成什么样子，但观众就是喜欢电影这种形式，因为可以不必太费心就可以以一当十地吹嘘自己通晓原作，这种电影通过导演的奸计，利用金钱的力量，把抄袭硬生生地变成了一种创作，这样做不仅无耻，而且令人不解，因为剽窃、重复与创作毫无关系，在这个过程里，那些拥有原作的作者被无情地剥削了，可悲的是，太多原作作者由于经济上及名声上的原因，甚至引颈长鸣，欢天喜地地呼唤着这种剥削的降临。难道这种情况还需要举例吗？
第五类是那种奇闻逸事型。
在这种电影里，什么都可能发生，同性恋，兽奸，杀母，不着边际的暴力，乱七八糟似有所指的白日梦，人迹罕至的地区里的怪事儿，包装上文化符号的、使用类比与隐喻的幻觉，总之，一般生活里最不可能发生的事在这类电影里都会发生，让你的偷窥欲及猎奇欲得到前所未有的满足。拍这类电影的人特别容易成名，像什么跟着超现实主义运动一哄而起的布努艾尔呀，什么把制片人都给蒙倒了的戈达尔呀，什么喜欢拍与黑猩猩睡觉的女人的大岛渚呀，都是这路子。
通常来讲，靠上以上单一类电影的被叫做艺术片，里面不成熟的被叫成前卫或者先锋电影，捡起传统丢下的垃圾，便自信那就是先锋或前卫，以此骗人实在令人不齿。
可恨的是，竟有些酷爱上当受骗的人，使劲地追随那些被标榜成艺术的电影，殊不知，在电影前加上艺术两个字，仅仅是导演的诡计，他希望艺术二字能使他的破烂儿身价倍增，更何况，还能得到独断自由的拍摄条件，我起初也被糊弄过一段儿，后来想了又想才明白，因为搞艺术的手段多得很，一本小说比电影远为经济，一幅画也是，而且不必麻烦他人，为什么非要扎在电影这一块呢？电影要求的投资更大，而且得与人合作，要是搞艺术，这一切无非是增加了搞艺术的难度罢了，这是何苦？说到这里，艺术的面具也就被我撕破了，原来艺术是个幌子，艺术原来是位于天秤的一端，另一端呢？我放眼看去，原来是绑在一起的权力、地位、金钱三位一体，那才是电影人的上帝，艺术一旦成功，电影骗子便能见到真神，比起挣了钱就得的质朴的商业电影，艺术电影显然更加不知羞耻，更加擅长摇尾乞怜，要不为什么艺术电影更加疯狂地扑电影节呢，而且领再多的奖也不觉厌倦，这一现象透露了艺术电影的真实身份，原来艺术电影是一个等着艺术权威前来认领的神秘乞丐呀！
可以灵活运用以上5种类型的影片叫做商业电影，那类电影特会讲故事，它讲出的故事一会儿叫你哭，一会儿叫你笑，一会又叫你生出无端的感慨，一会又叫你目不暇接，总之，这种电影如同催眠术，牢牢地吸引住你的目光，叫你上趟厕所都觉得会错过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在我看来，商业电影实际上是真正的电影，它源于镍币影院，十分直率，目的就是金钱，除了到手的金钱以外，它特立独行，无所顾忌，根本不管别人说什么，它不讨好权威，只讨好广大的故事迷观众，因为商业电影是一笔真正的买卖，精通商业骗术的人往往能把十几本胶片变成金钱的海洋，这个戏法一直被很多发财梦未遂的家伙们津津乐道。
257
电影，我还能说它什么呢？
你以为它在向你身上投掷鲜花，当你用手去拿时，才发现那分明是特别粘手的粪便。
置身于此行当，叫我感到十分无聊，这里话分两支，一头是精明或不精明的骗子，一头是愿意受骗的受骗爱好者，双方都对这个游戏十分着迷，有时，是骗子得手，有时，观众识破了太过浅陋的骗术而不进影院，但电影还有一个十分不道德的招数使其对骗子一方有利，这就是先收票后看戏的做法，一般来讲，先看货后掏钱是一个普遍的商业的准则，但在电影游戏里，这个准则被无情地翻转过来，你得先花钱，才有机会糊里糊涂被骗进影院，而且不许退票，知道不好已经晚了，买了ＶＣＤ或录像带也一样，钱已花掉，受骗的观众能说什么呢？无非是自叹运气不好罢了。
唉，面对如此情况，我怎么能够不削尖了脑袋，使自己钻到骗子那一方去呢？
这是我作为一个文化市侩，在一番分析之后的理智选择，这没什么特别之处，其实是只凭本能便可做到的。
258
但我又特别自相矛盾，看看下面便知。
那涉及我的个人趣味。
我个人的趣味，告诉你们――还真是傲得很！我压根儿就看不上搞哗众取宠艺术的人！别说中国的，外国的也看不上，一帮没骨气的东西！小说电影那么生动什么意思？无非是想讨好别人，引起别人注意！小说电影那么动人什么意思？就是想让别人从感情上没理智地接受！小说电影那么多感叹什么意思？还不是分析不出什么真东西，只好抒抒情，那叫没思想！小说写那么好笑什么意思？当小丑给人逗乐解闷呗！我知道，这些手法在现代被统称为商业性，它的本质是通过引人注目来达到出人头地的目的，我说过，这是典型的下等作派。
牛顿怎么不感叹呢？怀特海怎么不生动呢？维特根斯坦怎么不动人呢？斯宾诺莎怎么不好笑呢？我想是因为他们可不像莎士比亚那么庸俗，非要引人注意，莎士比亚可不行，为了引人注意，什么都干得出来，当然啦，手段只能是庸俗，大圈子人把他一围，他才能踏实。可高雅的人不一样，他们有事儿说事儿，说完就走，一句话，他们有自己的尊严，才不在乎听的人多还是少，才不在乎别人的反应呢！可莎士比亚也情有可原，他是个搞艺术的啊！他没办法啊！要找钱生活享乐啊！他低级趣味啊！要弄姑娘啊！他又没什么对事物的理解能力，你能指望他怎么着？要知道，古今中外，艺术家都是从庸俗起步的啊！当然了，摆脱了庸俗后才能叫艺术家，庸俗的时候只能叫搞艺术的，或者大师之类――这一番饶舌之后，我想，你总算可以弄清高雅与庸俗之间的差别了吧？
我的生活就建立在高雅的趣味与庸俗的行动之上，这里面的苦衷是，高雅很难，庸俗相对来讲要容易得多，我高雅未遂，直奔庸俗十分无奈，这是像我这样的市侩的悲剧人格，不说也罢，但愿我能摇身一变，变成市侩里的佼佼者并投机成功，那时，我就不会再羡慕那些对人类做出过真正贡献的人了，甚至可以对他们不屑一顾，高兴的时候，还能把他们说成是一帮一钱不值的傻瓜――99年春节前，我已完成20集剧本，由于情势所迫，看来，这个决心我迟早得下。
259
99年春节，大庆从上海回来，大年初二中午，老朋友们共聚一堂，有大庆、建成、老黑、老颓一干人，起初，我们在饭馆吃饭，席间照例讲讲各自的见闻，相互开开玩笑、公开告密、揭对方的短，相互讽刺挖苦，当然，也相互说些带着人情味儿的好听的话，后来，我们换到另一个饭馆，谈话变得有一搭无一搭，往往一个说完，少了接下茬的人，吃得实在吃不下了，就换到一个酒吧，喝了一轮酒，大家的眼睛在彼此脸上转来转来，也没看出什么新意，加上酒吧的音乐太吵，于是换到一个茶馆，在茶馆里，大家终于陷入沉默，我们一个个长大成人，各怀不可告人的心事，气氛十分沉闷，大家分头一言不发，只是不断地添茶倒水，我注意到，经过岁月的磨砺，大家都变胖了，腰圆体阔，脑满肠肥，肥头大耳，一脸横肉，更不用提内裤下面变黑的xxxx了，一个个真是蠢相毕露！这种深沉的气氛与我们往昔的聚会形成鲜明对照，我们在一起坐了十几个小时，到后来，大家分别出现了倦意，神情呆滞，夜深时分，每张闪着亮光的螨虫脸上犹如涂满了一层粘苍蝇胶，从那无所事事而又似乎有所期待的神态看来，好像已各自准备完毕，布好机关，单等着大群的苍蝇从天而降一样。
这种老熟人见面无话可说的情况已持续很长时间，就像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样，被划分在生活常识的范围内，对此也没有人见怪，人过三十，对于彼此及世界的新鲜感与日俱减，以前争先恐后讲出的老话废话套话现在已懒得再讲，但大家都不肯散去，深恐由集合在一起的孤独落入各自的孤独之中，我们就像一群冬天里的刺猬，离得太近怕相互扎着，离远了，又都扛不住寒冷，于是在环境的逼迫下只得重新聚在一起。
260
打破沉闷的是大庆放出的一个响屁，大庆扭扭身躯，恨恨地把它放出来，像是对这种冷清气氛的抱怨，大家笑了起来，但气氛依然如故，没有什么改变，而大庆呢，也许是因为不甘心，他接二连三抬起屁股，放出一个个声音忽高忽低的响屁，在他时断时续的屁声中，我们又坐了一个多小时，直到他过足了屁瘾、声嘶力竭为止，散伙时，大庆不安地对我们说：＂这就散了，别啊！该不会是让哥们儿的屁给崩散的吧？＂

261-280
261
为了让他不怀歉意地离开北京，我们第二天再次聚会，第三天也聚在一起，总之，随后的日子，只要是大家一起床，便抓起电话，一小时后，一群人便再次聚到一起，接连7天，我们不分昼夜地聚在一起沉默寡言，惟有大庆隆隆的屁声始终伴随着我们，到后来，我们一个个几乎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庆，等待着他一屁之后，再添新屁，好发出笑声，而大庆神态自若，装出一副全无察觉的样子，旨在出奇不意地把屁放出，为聚会平添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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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压抑而疯狂的春节，至少，它在我的记忆里是这样的，另外，我还记得，在那个春节里，大庆放出的屁也引起了我的一段回忆，就如同普鲁斯特在《追忆似水年华》中吃到小玛德莱娜点心后所发生的回忆一样，这种以感觉器官为线索的回忆想必还在许多别的作家身上发生过，我在此把我的回忆叙述一下，用以表明对这位法国作家的敬意，当然，像他那么罗唆的叙述方法我可是不会用的。
263
在我年轻的时候，曾与一个姑娘迷失在情感之中，我是如何清醒的呢？我想，我最好把这件事情再讲一遍。
众所周知，怀孕破坏爱情，很多恋人因怀孕而争吵，抱怨，这表明，爱情的目标不是从相互交往中获得彼此的善意与尊重，而是别的东西――我是说，从娱乐角度讲，那就是性，从审美角度讲，那就是美好的感受。
性与美好的感受不是一种东西，美好的感受之后，我们将会希望它再次出现，而性的后果之一，怀孕，却使我们被迫面对不太美好的感受――堕胎，那是一种补救，表明性已经被伤害。后果之二，生殖，那是自然的结果，生殖使女性的美感荡然无存，怀着胎儿的女子鼓着肚子，改变了身体原来的自然曲线，正面看怪模怪样，侧面看更加滑稽，生产之后，性便消失了，首先，生产破坏了原来的性交通道，其次，哺育幼儿使性出现了一种荒唐的面目，看着幼儿恣意吸取母亲的乳汁之后，我想原来的性伙伴一定不好意思去与一个柔弱的小儿争抢温柔之乡，那个下流的幼儿从他xxxx特爱深入的地方钻出，转而咬住他更爱抚摸的Rx房，并以柔弱而无助的一举一动，牢牢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在这情况之下，男子最想做什么呢？无非是逃之夭夭罢了。
其实这里我不想讲怀孕，我想讲的是另一件事，它不常被人提起，但对爱情的破坏力却一样凶猛，它是什么呢？简单地说，那是我们不太喜欢的一种气味，即我们排泄物的气味。
当时，我所爱的姑娘有个特点，那就是，紧张时有些事情无法控制，我是说，放屁。
你明白了吧，这个故事十分令人悲哀，但却特别好笑。
264
我得声明，这是陈年旧事，姑娘十分年轻，漂亮，且性感，名字不提了，要是非想知道，随便起一个，叫做艺术好啦，其实名字无关紧要，要紧的是，我认识她时，我和她的为人方面都没什么毛病，我那时也很年轻，无不良嗜好，心地纯洁，还算善良，她对我十分信任，即使明知从我身上得不着什么也敢于以身相许，我一下被她打动，更被我自己心中忽然产生的美好情感所打动，要知道，能从心中产生出美好情感的时间一生中可就那么一阵儿。
我与姑娘第三次见面时，已谈得不错，我们面对面坐在酒吧中，我第一次抓住她的手，她却上前悄无声息地放了一个臭屁，顿时，我们一齐坠入一片愁云惨雾之中，我不知把手松开好还是继续抓着，只能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硬等着那股影响她美丽的气味尽快消失，要不是出于礼貌，我一定会做出一个用手扇扇子的动作，我观察了一下她，她显得十分镇定，一副闻所未闻的样子，我是说，她简直是若无其事，似乎这股神奇恶臭的出现与她毫无关系，我很快想到对策，那就是，尽管边上没有其他人，我仍假装东看西看，一副把这件事嫁祸出去的样子，当然，聪明美丽的她很快对我进行摹仿。我们忍了半天，事情平息，那股气味渐渐飘至他处。
接下来的一次见面，我们的情感随之加深，深到了我们的肉体都发出了召唤，于是我与她在我家的沙发上接吻，不料她再次故伎重演，当然，味道似乎比上一回更加令人不愉快，也给我的印象更加深刻，因为我感到我们的接吻似乎变了味儿，而她呢，不再左看右看，妄图嫁祸他人，因为他人只有我，我想这时两人相互推脱将会十分尴尬，于是只好把吻接完，然后长长呼出一口气，如果上次我还有什么怀疑的话，这回我总算拿准了，我想我以后的话题绝不能往她的饮食习惯上引，除此以外，她的美丽已在我眼里大打折扣。我看她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也只好以无所谓的姿态相迎，但对她是个喜爱放屁的姑娘却已心知肚明，真是当头一瓢冷水啊。
对于爱情，我不想因为两个臭屁而放弃，至少这听来可笑，我想，我不应因为这种令人不齿的理由中断我们之间的感情，于是，我像逆水行舟一样顶着恶臭，顽强地与她进行第三次约会。
再下一次约会，在我家，我们在漆黑的环境中上了床，我把头钻进被子，吻她的Rx房，她轻轻推却着，十分不坚决，而我也十分紧张，这时，下面传来一声轻轻而低沉的闷响，像是在向我说不，一秒钟之后，闷响显示出它的力量，一股无法忍受的臭味击中了我，简直令我猝不及防，进而慌了手脚，因为那股气体集中在被子中这一狭小的空间内，因此显得尤为炽烈，呛得我直打倒嗝，又如当头一记闷棍，此时，我对她的Rx房已无丝毫探索心情，只想虎口脱险，尽快从被子中钻出，我钻了出去，把被子压在脖子下面，臭气被关在被子之中，而我则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此时，我已无法做到无动于衷，心中恼火不已，因为她完全可以事先通知我一下，但一想到此时面临的具体情况，便止住了谈论这件事的念头。我偷偷伸出一只脚在被子下面挑出一个小洞，好让那股气味有个逃逸的通道，她呢，我注意到，已经有点不镇静了，她下意识地用双手紧紧抓住被子一角，并把被子勒在脖子上，令我直为她感到担心，怕她勒得太紧有生命危险。很长时间以后，我才敢进行下一步行动，这一回，她没有拒绝，反而十分主动地与我配合，我相信，她私下里认为欠我的情，因为她自己前面那些举动有些不雅，于是，我得以顺利地与她乱搞，正在兴头上，伴着她的一声＂我要＂之类的示爱叫喊，不幸再次降临，我猛然听到一声只有聋子才能矢口否认的放屁的响声，我的情绪受到了剧烈的打击，我知道，与恶臭的遭遇战再次打响了，不出所料，声音既出，紧随其后的恶臭奔袭而至，这一次，即使我有再高的修养，对这种纯粹生理上的问题也无法抵挡，而且，由于前几次的体会加一起，我再也无法做到对此视而不见，何况，对她伴着臭味的秀色也再无餐饮的丝毫兴趣，我匆匆翻身下床，假装要去小便，中途回头看看她，真想伸手指着她的鼻子发出美国电影中的呐喊：你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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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过境迁，回首往事，我想我应从中总结出一点道理，我不禁要说，事实上，使爱情受到威胁的事情多如牛毛，每一件事都可能要了爱情的命，色情也不比爱情更经得住风雨，我这样对这件事发出一段人生感叹，读者请看看感得合不合适，我要说：再也没有比乱搞中有人放臭屁更令人扫兴的事了！再也没有比躲避一个臭屁的奇袭更难的了！再也没有被一个臭屁击中更叫人狼狈不堪的了！
对于此事，我真想找个什么人共商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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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行，这里只有我，我一个人，所以，我只好独立干这件事，我是说，对放屁这一生活中常见的事情进行思索，我不相信这件事的价值要比一个国家的经济问题更不重要，因为两者都是关系千百万人的大事――虽然这个话题听起来低级趣味，但我认为，与其道貌岸然地默默忍受臭屁的折磨，对其视而不见，不如承认现实，认真对待，最好能够搞搞抗争，我想，这件事上最好问问贝多芬，他是一个喜欢扼住命运喉咙的人，我不知他如何能够扼住一个随时都会奔袭而至的臭屁的喉咙，我听他的音乐，想从中找到解决办法，但我非常失望，音乐对此无能为力，再往下钻研下去，发现所有已有的艺术都对此无能为力。随着我钻研的深入，我发现，我提出的问题竟是一个仿佛很新的问题，虽然它的存在由来已久，我很想把这个题目提交瑞典皇家学术机构，看他们能不能把这个题目当做下一届诺贝尔奖的题目――这个问题涉及接受心理学，行为科学，人口素质学，感觉知觉及观念，风俗习惯，食品学，美学，道德，以及生活常识，两性关系，女权，化学知识，气体运动学等等知识，当然，社会学与哲学要是硬把这件事抢过去当他们的研究目标我也十分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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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仍能回忆起最后一次闻到那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恶臭时，我的心灵所受到的伤害，我想，（当然，还有姑娘的，我相信，这件事对于姑娘更加可怕，因为，对于这个悲剧，至少在时间上她比我先知道一刻，因此肯定加倍紧张，）它使我在面对人生的乐事时突然间一蹶不振，使我当即改变决定，不想再与一个擅长放屁的姑娘长相厮守，我有理由这样，我认为就是被棒打的鸳鸯的遭遇也不过如此，它们也会像我当时一样愁眉苦脸，一样蔫头耷脑，一样灰心，一样不愉快――简直不堪回首！
我甚至可以把这个屁与第三者相提并论，并证明这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我只举一点就够了，虽然一个臭屁远比第三者更为客气，不带恶意，但它的拜访却具有很强的随意性、伪装性和杀伤力，令人防不胜防，它能够瓦解人们的斗志，使人觉得性爱的下场不过如此，虽然这种事在现代并不比第三者更易于为人所津津乐道，但却与人的尊严感受等等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致命之处在于，它的到来，破坏了人们为粉饰情感所做的努力，在美的方面不带给人丝毫的享受，这是无论什么样的第三者也望尘莫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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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为了普鲁斯特，为了他的＂花朵开放式＂的叙事结构，我想我仍要继续叙述，不然，我的敬意就有点浅尝辄止的意思了，怎么继续呢？我想我最好把他的叙述方式发展一下，如果沿着一个屁讲到放出另一个屁的第三者，再由第三者讲到我的一个情人，由那个情人再讲到情人的家族史，等等等等，这样没完没了地讲下去，把读者弄到私人回忆的迷宫里不说，我自己也没那么大耐心，而且，大家还会认为我是在东施效颦，我认为，就是抄袭也要抄出点新意来，不然老普用文学建成的巴洛克教堂就会把我压倒，让我觉得自己的写作缺乏意义，更可怕的是，还会掉进普鲁斯特发明的叙事俗套之中，因此，我决定写一段普鲁斯特就是现代转世也很难摹仿的文字，老普的特点是瞄着一种情感过程狂描述狂分析，我呢，干脆，把范围缩得更小，瞄准了一个最具体的事物死磕，让搞文学的看看我独创的文体是如何在科学、文学、哲学、神话、宗教、历史之间自由地游历，至于我的功力究竟如何，那可要看读者的聪明劲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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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写什么呢？我翻阅剑桥三一学院的哲学博士论文，发现上面净是些对基本问题的钻研，像什么《物质研究》、《论时间》、《空间的本质》、《关于精神的发现》，《符号导言》之类，我决定，写一篇论文，题目就暂定为《放屁研究》吧，我要针对放屁这一最具体的事物穷追不舍，直到偶有所得才肯罢休，凭此，我想，谁还能不承认我已把小说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从而对我心悦诚服呢？
当然，很多人都不是读论文的料，我也不能缺德到为了突出自己的学识与智慧而难为了读者，所以，我只把论文的序言摘下来放在下面即可，我是个痛快人儿，让读者通过偷窥我这一斑而知了全豹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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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屁研究之序言》
我想，我，做为一个＂搞恋爱时一方放屁后该怎么办＂问题的提出者、研究者，甚至试图控制者，虽然目前不敢自称专家，但至少也应算一个先驱，为了我的先锋地位，我想，我应为此写作关于此问题的第一篇论文，我愿意这样开头：众所周知，怀孕破坏爱情，那么在情侣做爱时一方或双方放屁呢？我想对这个问题做以下讨论。
主体：屁。
它可依响亮度（单位：分贝）分为几种类型，极响的，次响的，响的，不太响的，不响的。
还可依味道分为几种类型：特臭的，次臭的，臭的，不太臭的，完全不臭的。（至于一个标准臭度单位是多少，由于我发明的测试仪器还未被当作标准，目前暂不涉及）
客体：人。
可以依性别分几种类型：男方或女方。或双方。
当然，双方同时放屁在情史中较不常见，但也不应放过，这里，我们可以按顺序来讨论，男方先放，或女方先放。最后再讨论那个小概率事件――双方同时，或几乎同时。
还可以按人物关系进行讨论，情人、已婚夫妇、不正当男女关系。
事实上，本论文的目的，就是在科学、文化、公共道德等层次上，对上述事件进行比较研究。
当然，环境也相当重要，比如，这件事如发生在通风良好的地带，危害就要小得多，相反，要是发生在一个狭小而封闭的环境中，比如，可抵御摄氏零下40度严寒的双人睡袋里，那么，它将会产生十分可怕的后果。
另外，我在正文里给出了我所提出的所有重要概念的定义，及概念间的相互关联，并有一些我所独自发现的有待事实检验的公设、定理及推论，至此，论文的大概框架才算搭建而成。
声明：以上所有这些情况中应排除食粪者，对于这类人群的研究目前尚不充分，掌握的资料也不多，但可喜的是，这类人群也并不惧怕这个问题，对他们来讲，能够有这么一次机会，真是无尽的享受，他们会如沐春风，乐不可支，因为他们具有与一般人完全相反的趣味。
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我的研究方向十分重要，我想，我不可能在一篇论文中面面俱到，本着科学精神与学者的责任感，我想我将面临经验与思考的双刃剑，但我仍希望能给后来者开辟一条或数条有价值的道路――当然，要真的办成办好这件事得有外部条件支持，实验就是一大项，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科研人员，放屁人员，这是事情的开头，一旦有一天，我掌握了大量实验数据，那么，我就可以与众多学科的专家们一起对其进行分析和归纳总结，现在，由于实验条件不成熟，我无法拿出第一手资料，我个人也无心做这个实验的志愿人员，因此，我只能在这篇论文中提交我对此事的种种设想及猜测，以代替事实与科学结论，以供后来者参考。
事实上，当我对上面问题进行研究时，曾天真地认为这个看似轻而易举的问题非常容易解决，而随着我研究的深入，却遇到巨大的困难，其中有些困难甚至无法逾越，这使我数次丧失信心，我希望我能有一个好头脑，我也曾幻想如果牛顿发现的不是正从树上掉下的苹果，而是掉在地上已经腐烂的苹果，并注意到苹果的气味，或者他把一个看似完好实则不然的苹果吃掉，并造成数天之间连续放屁的客观效果，那么他或者会把究研方向由引力学说转移到对于人类更为实际的放屁学说中去，我相信，牛顿那神奇的智力一定可以助他一臂之力，而不会像我一样，在失败中受尽了煎熬，这里仅举一例说明这个工作的困难性。
当我的研究工作刚一开始，便直接面对＂从放屁到嗅到＂这一过程，首先，屁，作为一种气体，它的传播规律就跨越多个学科，并涉及到多种学说，屁的形成对于人类至今仍是一个难解之谜，因此，若想找到控制办法十分不易，在此，古老的中国人有过值得夸耀的长期实践，他们发明各种形状及质料的屁塞子用以堵住肛门，用以控制屁作为一种气体及声音的危险传播，无疑，古人是聪明而富于智慧的，但是，对于现代人，这个办法明显地十分不便，因为现代人可以允许妇女使用xx道塞来度过经期，但要说服他们去堵住使用频率更加高的直肠，显然十分困难，因此，中国古人的办法没有什么价值。
第一环节，＂屁的形成＂我跨越过去，留给人类生理学家，生物化学家，而我则直接进入第二环节，即＂屁作为气体在肠内的运动＂，至今我仍未弄清那股气体是以涡流的方式运动还是以别的方式运动，如果是涡流，那么它是左旋还是右旋呢？它的旋转加速度是如何形成的呢？寻找这个规律涉及空气动力学，热力学，柔体力学及生理解剖，这股气体的压力计算便十分繁琐，它涉及一系列动态变化，体外大气压、腹压、肠的外压及内压，肛门括约肌的强度与运动规律，并与人的其他动作甚至姿态具有密切的关联，更为艰难的是，屁是一种混合气体，它的成份也处在动态变化之中，比如，韭菜与豆类食品（粗纤维及高蛋白）就对屁的构成具有直接影响，而且，对屁从肛门射出后的效果也显而易见，观察这种变化需要长久的耐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及科学精神，在从事这项研究时，虽然只是粗粗涉及，我的嗅觉仍然受到了直接的损害。
这一轮研究我进行得小心而审慎，但最后也以失败收场，我希望能够得到解剖学、化学、数学及营养学专家的协助，也许会有成功的希望，但再下一轮的问题解决起来似乎仍然更加无望，那就是＂屁的扩散及传播＂，仅仅是屁的初射角度就是一个十分令人困惑的问题，很多人先入为主地认为屁是以垂直于肛门扩约肌的角度被射出体外，事实上，这种观点荒谬绝伦，屁的初射角度问题十分复杂，它牵涉到肛门肌群的力量，事实上，它的方向是一个矢量和，而屁的初速度问题也同样复杂，它甚至涉及到屁的密度，我至今无法列出这个初速度的方程式，因此，无法用计算机来进行计算，而只能用测试仪器及工具进行千百次测试，得出一个一般性结论。
回到我的研究主题上来，即＂屁的扩散及传播＂，我认为，这个问题十分复杂，由于人具有穿内裤外裤的习惯，因此，屁的扩散比行星的轨迹还要复杂，想要控制它的运动也比控制运载火箭难，在裸体静态时，情况容易一些，而涉及到动态及衣料时，则变得令人困惑，因为人的姿态及衣料不仅可以阻挡屁的扩散，还能改变屁的初射角度，例如，站着与坐着不同，运动中与静止中不同，穿裙子与穿长裤不同，穿单层裤与穿多层裤不同，穿化纤裤与穿棉布裤不同，在床上与在室内不同，在室内与在室外不同，而且，各种测试动态气体的传感器的精度不一，探测器也时常出问题，它们虽可被电脑控制，但数据传输量及计算量如此之大，以至于我怀疑一般的大型计算机在多数时间会处于死机状态，于是，这一轮的问题至今仍然悬置，我需要计算机工程师、自动控制学专家，数学家、及空气动力学家的帮助。
再下一轮过程是，＂气体进入鼻孔之后，被嗅觉器官所感觉并被神经传到大脑进行分析＂的过程，当然，这里同样有太多问题无法解决，我粗浅地对此问题研究一下，便发明了一种了新的学说，嗅觉心理学，虽然，在其中，我证明了一些我提出的命题，诸如：＂闻自己的屁与闻别人的屁反应不同＂之类，但总的来说，得出的结论却远远不够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
综上所述，可以想见，我的研究举步维艰，但对我来说，却十分具有挑战性，我不知在我的有生之年，能否扎扎实实地在任何一点上取得进展，幸亏由于人在生理构造上具有先天的优越性，即，在同一人身上，肛门与鼻孔的方向呈九十度，而且一个位于身体的前部，一个位于后部，更隔着一段相当长的距离，这给人带来难以想象的好处，以至于屁的问题对于人类没有紧迫到火烧眉毛的急切程度。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一提，即屁所发出的声音，特别是中国人可能为此深受其害，因为屁的声音与中国字中一个使用率极高的字相近，即＂不＂这个表示否定的字，使得屁声在特殊情况下（比如政治或商业谈判中），具有难以想象的破坏力，这是一个须单独提出的问题，我在最后一章中已做详细讨论。
在这篇论文中，我做了一件使我认为具有长远的意义的事情，即为放屁的研究标明了方向，为它的各个部分划分了范围，标明了难度，及各部分的相互关联，使后来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之前能够有所准备，培根在《新工具》中，认为自己为人类的知识划定了疆界，我认为我的工作在意义上丝毫不亚于他，他的范围在于抽象而粗略的知识，而我的范围在于具体而实际的知识，由于我的努力，终于把放屁这一个现象从常识的范围提升到更为广阔的知识领域，我想，虽然我无法进一步研究，但到此为止，我仍应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
由于这篇论文的序言部分发表在小说中，我希望批评家不要曲解它的意思，我在此声明，首先，它与文学无关，它只与我的个人经历有关，其有关程度，一如牛顿的万有引力理论与他看到的从树上掉下的苹果的有关程度一样，而且，我的经历只代表我的经历，我的论文也只代表我的论文，而不是一个文本及一个批评蓝图的隐喻，如果有人那样理解，将会让我感到十分牵强――屁在我所说的事件中，不是有关作者、批评家，也不是有关文本、更不是有关读者的隐喻，请好事之徒不要在此作文章，我不想把一篇科学论文降低到文学批评的水平，更不会把文学批评用狗屁不通的隐喻来讲，这种情况可悲地发生在英国作家戴维。洛奇身上，令人痛心，他在《小世界》里表达的有关文学与脱衣舞的自鸣得意的批评观点粗俗不堪、哗众取宠、令人作呕，一向为崇尚严谨治学之我辈所不齿。
特此声明。
271
在我猖狂写作时，我想我必须十分地不谦虚，要不我就会成为一个为了博得别人的好感而写作的人，那样的话，便会有人说我媚俗，从而不尊重我的创作，在他们眼里，我便不是特立独行的作家，我可不想让人这般看轻，因此，我就不媚，就不俗，就不按照中国人的特有的习惯，以＂小可才疏学浅，愚昧无知，竟斗起鼠胆，奉上贱文一章，承蒙不弃，望看官贵眼明察云云＂作为结束语，即使作为纯粹的客套，我也不再为此花费笔墨，也许这样做，我便有机会招致别人对我的反感，反感之余，他们便会敬意顿生，那样的话，我不是就抄上了吗？
当然，这一切均是笑谈。
272
还有不是笑谈的，那就是嗡嗡走后的一段空虚日子。
春节过后，我开始了一段推销员的生涯，这种生涯的难捱之处，就是因为推销的东西与众不同，我是指，我自己，当然，说的是我自己的导演资格。
273
也许世上只有两种职业是需要为自己作推销的，那就是政治家与导演，两者的共同点是，都需要特别厚颜无耻的劲头，与善于胡说八道的口才。
我只从导演传记里知道世界上的导演是如何骗得第一部影片的拍摄权的，当然，都是些外国导演，而中国导演呢，弄不清，从我知道的导演情况看，似乎很多人从事过各种各样的行业，最后考入电影学院，当然，也有交点钱上自费班的，还有的干脆就像我一样，自学成材，自学导演那一套哄人的玩艺儿我没费什么劲儿，如果说，为了当导演，我交钱上电影学院去听那帮老师的胡说八道，似乎是条正道儿，可惜，由于电影学院的老师有爱上电视的恶习，因此，他们的课我已经领教过了，老实说，他们得感激电视这东西没有对话功能，不然的话，在我领教的时候，不把他们哄下去才怪呢，而且，说来好笑，电影学院的毕业生也有一个恶习，那就是爱讲老师的坏话，这里面的原因恐怕是上学时被老师给骗狠了，因此毕业后才十分恼火，于是添油加醋地灭老师，由于我作为编剧，时常在这个圈子里走动，因此那些坏话被我听到不少，漏掉的当然更多，但即使我抛掉那些道听途说的假话，看看电影学院老师拍的电影的机会也是有的，令我为那帮老师感到难堪的是，他们拍的电影与教师的身份十分不符，我是说，我还真不相信电影学院老师能诚实到在每一堂课上给学生讲自己的失败教训这一类课程，因为说出这些话似乎很难：＂同学们，我拍了一部电影，拍完后发现是垃圾，但因为我是教电影的，他们相信我能拍好，于是给了我钱，我又瞎拍一气，完事后发现没蒙上，仍是垃圾，为了拍出精品，我再拍一部，发现还是垃圾，事已至此，我得出结论，拍一部好电影很难，所以嘛，你们大家以后要认真学习，不要像我一样，将来只能窝在电影学院当老师，当老师的滋味不太好受，因为总有机会看着自己的学生成名立腕，跑到社会上去作无耻表演，挣到大量金钱与美女，而不把这些东西分一点给老师，使老师无从笑纳，只能馋得一溜儿一溜儿的，把唾沫咽进喉咙――不是老师吐苦水儿，而是事实如此，闲话少说，现在，我们开始上课了，我想，我们最好从分析我这三部戏的失败之处说起，我会把我如何不懂装懂地拍完全片的过程讲给你们，然后，我会给你们讲塔尔科夫斯基拍过的8部电影，这8部电影算是精品，说实话，我还真看不懂，当然，你们这么小，更不可能看懂，塔尔科夫斯基家族出过不少艺术家，懂音乐、绘画与文学，还能看法语作品，这咱们谁也比不了，由于咱们外语都不行，因此，咱们只能看带字幕的电影，尽管字幕错误百出，但总比没有好，总之，一切都得对付着来，学电影就这么回事儿，希望大家以后在拉片室多下点工夫，再有，就是希望你们的父母亲戚朋友要么是大款，要么在制片厂当头头，不然，你们就甭想钻到任何空子拍戏。＂
我认为，这种诉苦课不听也罢，当然，还有更次的，那就是不懂装懂地胡说一气，除了这两种课，我白花钱去那儿还能听到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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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决定，既然剧本写也写了，片子当然得拍，与其让别人拍得一塌糊涂，还不如自己亲自来干，这样痛快得多。
说干就干，我买来半箱打印纸，把我的剧本打了七八份，又写了一份导演阐述，讲了讲我的拍摄意图，附在剧本前面，分送我认识的各个制片公司，然后，我就没事儿干了，坐在家里等信儿，这简直是在为空虚创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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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空虚果然翩然而至。
一时间，我空虚得一塌糊涂，事实上，我无所事事，甚至把写名著的事儿也忘得一干二净。
随后，空虚消失，我又回到世间，经济上的拮据令我足不出户，一副引退江湖的样子，当然，如果我付得起账单，或是能培养出自己没事人儿似的东蹭西蹭的爱好，我是很愿意出山的，可惜，这些艺术家的好习惯我还没来得及养成，因此，只能成天盯着电话出神，希望电话快点响起，告诉我，正有人火急火燎地把我的剧本费及导演费如数送来。
事实上，没过几天，我的电话铃果真不断响起，我开始以一个导演的身份去见各式各样的制片人，这下让我领教了不少制片人的厉害。
我见过的制片人分两类。
一类是手头有钱并成天四下里找好剧本的，这种制片人有点靠谱，可偏偏是他们，却特别迷信于拍过戏的导演，哪怕这个导演拍过的戏从未成功过他们也愿意相信，而且，一听我连电影学院都没上过，更是连连摇头，就跟那些拍过戏的导演出生时脖子上就绕着一卷儿自己的作品呱呱坠地一样，叫我奇怪的是，他们也不想想，谁都是从第一部戏开始的，另外，制片人从未与我聊过有关电影的只言片语，聊的都是如何组织剧组，如何省钱，叫我谈了半天才明白，原来拍戏根本就是一桩买卖。
这类制片人叫我吃尽了苦头，他们中很多人只对我的剧本感兴趣，而对我把它拍摄出来不感兴趣，他们用别的导演的二度创作来说服我交出剧本走人，似乎拍戏多一道手他们的心就放下一块，我可不想让二度创作来歪曲我的作品，经验让我懂得，这种二度创作与我的初衷是多么地风马牛不相及，当然，他们也用别的东西说服我，比如，加价买剧本，比如，让我当一个副导演，或是联合执导，还有人竟同意让我当导演，条件是，在我这个导演上面再加一个总导演，也不怕人笑话。
另一类制片人号称能弄到钱，可手头暂时没有，号称野鸡制片人，这类制片人倒是对我挺热情，他们想用我的剧本去找来钱再说别的，很明显，与这类制片人谈拍摄纯粹是耽误工夫，可气的是，正是这类制片人最难识破，谈来谈去恨不能我都以为第二天就能喊开拍了，这才发现，原来对方是个空手道。
慢慢地，我把精力集中在第一类制片人身上，甚至省出牙缝里的钱飞了一趟上海，又飞了一趟广州，事后深深地后悔，我一心想当导演就够固执的了，没想到有钱的制片人比我还固执，坚决不让我拍摄，而只想买我的剧本，到后来，这件事简直成了对我的侮辱，因为这分明在说，你写你的剧本不就完了，干嘛还想自己拍呢，这不是说我在无理取闹嘛！
为了免受侮辱，越往后，我越不愿见制片人，加上穷上加穷，真想把剧本卖了算了，但事到如今，剧本我也无法卖了，因为我四处嚷嚷着要拍戏，弄得人尽皆知，要是过后摇身一变，突然变回一个导演未遂的编剧，那也太惨了。
因此，我只好自己扛着这件事，与各种制片人打着绝望的持久战，慢慢地，这件事成了我的心病，加上我那些幸灾乐祸的朋友们打电话都直接管我叫导演，真叫我觉得面上无光，一种灰溜溜的感觉频繁地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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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段，我的心情十分不好，99年夏季来临，我的心情变本加厉地不好，我感到自己变成一只落水狗，落进了拍戏未遂的污水里，出门转一转，从反光的大玻璃上看到自己，也感到自己像个拍戏未遂的现行犯，真想叫什么人把我送上法庭。
讨厌的是，这件事一直拖到现在还未解决，真没想到，就是豁出去了想干件哗众取宠的事都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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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里，我把在世上遇到的一切全部归结于一件事，那就是我的存在。
提到存在，提到存在的厌烦与空虚，我可就颓了，因为，这涉及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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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痛苦，我听到的够多了，关于存在，我听到的也够多了，关于存在即痛苦，我听到的就更多了，这种盈盈于耳的声音究竟要告诉我些什么呢？
是的，我与叔本华一同同意世上有痛苦这回事，我也同意叔本华的悲观，我认为他有道理，我相信，面对痛苦所产生的悲观十分令人同情，我甚至相信，悲观是一条通向虚无的光明大道。
但是，但是――作为无法摆脱的痛苦，我认为，其意义正在于无法摆脱，除此以外，没有更多意义，甚至，我一听到有人说要摆脱痛苦就忍不住发出冷笑，在我看来，痛苦是我的影子，它因我的存在而存在，青春不再、壮志未酬、疾病、失去信仰等等都能把痛苦装在盘子里端到我面前，所有这一切，都因我的存在而发，都会带给我无尽的痛苦，如果试图通过存在本身来摆脱，显然是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因为一个事物是无法摆脱其自身的，我相信，一个事物，除了极力保持其存在以外，没有别的性质，面对痛苦，我无限畏惧，却又止不住地左思右想，试图得出结论。在我看来，似乎只有死亡才能中断一切，使人超越存在，飞翔到虚无中去，那里是我灵魂所向往的暗夜，我可以在其中不担惊受怕地长眠不醒。
至于那些所谓达观的人生啦，什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啦，什么快乐啦，什么颠狂啦，一边儿去吧！全是自作聪明，自欺欺人！我才不会相信这些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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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关于存在的痛苦，无法表达，不可言说，十分抽象，却又如影随形，挥之不去。
我要说，我的存在就是我感到我个人活在世间这件事。就是我的存在与外界的存在这件事。
我还要说，我无法弄清我的存在这件事，我不知我的起因，我的目的，这让我十分苦恼，尽管这种苦恼初看起来肤浅而空洞，奇怪的是，我博览群书，竟没有人对此有过任何有效的解释。人类在此问题上的浅尝辄止，令我十分不满，那些解释东拉西扯，云山雾罩，不着边际。那些解释如同一个问题的后面出现的不是答案，而是更多的问题――这是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因为在我看来，万事万物由此而起，不幸的是，作为一切的基础，存在，这件事就如同数学上的无穷一样，叫人一想到便如坠五里雾中。
但是，它却对我的生活有所影响，我不能不想到它，我存在着，就不能不想存在这件事，设想，如果我不存在，如果我不是做为一个意识而存在，如果我对自己的存在一无感觉，一无知觉，如果我的存在直接面对的不是虚无，如果我――那么，一切都该是多么地美好。
280
比如，某天早晨，一觉醒来，我又一次得知自己存在，顿时，我感到自己头上长角，身上长刺，无父无母，无法无天，我想哭出声来，但无法做到，我无奈又无力地平躺在床上，任凭空间打造、时光宰割，毫无还手之力，我感到自己裹着一身肥肉，脸上挂着逆来顺受的神态，步履蹒跚地走向世界尽头，然后坠入最黑暗的深渊。
我努力从这种想法中摆脱出来，从床上坐起，与此同时，一股突如其来的压抑感直顶到喉头，我努力地想着，想着，想着我的存在，我为我的存在感到不解与悲哀，我感到自己多余地在这个世界上呼吸着，完全没有任何意义，我变成一粒尘埃也没有意义，我变成一块钻石、变成一只苍蝇也一样没有意义，我境遇改善了也没有意义，有人爱我也没有意义，有人蔑视我也没有意义，我的烦恼与痛苦一钱不值，我知道，我已大难临头，无须解释，刚一醒来，我便被虚无彻底俘获，我挣扎叫喊或是忍气吞声也一样，我是宇宙间漫无目的原子，我变形为天使，变形为一头小叫驴，我再变，我一刻不停地变了又变，但没有用，我仍坐于床上，面对虚无，无任何反击之力，我张口结舌，四肢僵硬，目瞪口呆，毫无办法，我起身下床，走进厨房，靠在洗碗池上发了一会呆，然后目光落在一瓶前天买的ＪＢ上，我打开酒瓶，从洗碗池中捞出一只玻璃杯，用水冲了冲，然后把酒倒了进去，透明的威士忌在我眼前发出一股纯净的酒味，我吸一口气，空腹把一满杯酒一饮而尽，片刻，我感一条火龙从舌头直窜到腹中，我回身想关上水龙头，就在这一刻，我的身体忽然摆脱了我的控制，我浑身一软，瘫在地上。
我感到自己发着烧，头晕目眩，尽管事已至此，我仍然无法忘记自己存在于人世间这件事，我拍着自己的额头安慰自己，我说我既已存在，必有目的，但是，是谁令我存在而不遁入虚无呢？我想着这个问题，我的头脑转得很慢，但仍在转动，我感到恶心，乏力，睁眼闭眼间天昏地暗，与此同时，我锈迹斑斑的头脑仍旧转动，对我的身体发出指令，我站起来，走出厨房，打开单元门，扶着楼梯，下了楼，又挪动几步，看到了刺眼的阳光，我双眼望向初升不久色泽明快的太阳，双臂伸向空中，我想喊出一声，却眼前一黑，失去知觉。

281-300
281
等我醒来，我发现自己坐在墙角，大概是有好心人或邻居把我当成一个宿醉归来的醉鬼，烦我挡道，便把我当一块绊脚石拖到墙边，我发现已到中午，我的汽车就停在对面，我清醒过来，细细回想自己的丑行，长叹一声，我想我已忘记自己的神秘使命，我重新获得某种为人的常识，慢慢站起，打开汽车门，从车座上找到一盒烟，抽出一支，用汽车上的点烟器点燃，吸了几口，抖擞精神，顶着仍旧不时袭来的醉意，走回家，坐到沙发里，鼓起勇气，去例行公事般地熬过荒唐透顶的新的一天，继续我与这个世界之间的奇怪的关系，我虽已苟延残喘，但仍暗下决心：要有耐心，要坚持，过一天是一天，直至把无聊进行到底。
282
一次次地，那些无聊让我陷入恶心，为了对付我的恶心状态，我给自己制定计划：每天服用四只死苍蝇，早一只，中午两只，晚上一只，但愿苍蝇能救我的命。
事实上，在我的房间里，一只苍蝇也找不到，因为苍蝇早就被无聊的我给打光了，一天到晚在一个房间里走来走去，给自己找事干，手里难免不拎一个苍蝇拍，再狡猾的昆虫也斗不过灵长目的人，这是我的观点，99年夏季，由于我有充足的时间与耐心，因此，根本用不着去上街买＂必扑＂、＂蚊香片＂之类的东西，我宁愿亲自消灭敢斗胆钻入我家的任何昆虫，而且，只要发现除我之外的任何一个活物，我必十分兴奋，因为总算有事可干了，我转动机警的脑袋，仔细观察、谛听，那些小飞虫怎么可能逃出我的毒手？有时，我甚至不忍心一拍子打死它们，而是决定再与它捉捉迷藏，我发现，其实那些小飞虫十分容易对付，我只须发现它，并把门关上，到那时，在那么一丁点的空间内，小飞虫是很难与我的苍蝇拍较量的，如果我不肯通融，那么等待它们的将是悲惨的灭顶之灾。
283
那是一段比无聊还无聊的日子，空白的日子，一塌糊涂的日子，回头想想，连线索都找不到，除了消灭昆虫以外，我还干了些什么呢？我想，使劲地想，如同一个失忆症患者在努力治疗自己的疾病一样，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再晃荡几下，希望能掉出些什么事情，可是，什么也掉不出来，里面空空如也，仿佛有人把里面的事情偷走了一样。
一定是有人把某些事情偷走了，当然，不可能全偷走，还留下一些，它们存在于我的日记中，我翻开日记，里面充满了有感于生活而发出的污言秽语，其用词之肮脏甚至超出我自己的想象，以为是别人替我记的，真没想到99年叫我这么不高兴，从日记中，我发现自己旧的恶习毫未根除，而新的恶习倒是层出不穷，如果良心真是自己的法官的话，我简直就可以把自己送进监狱，可即使呆在家里，享受着比铁窗生涯还要自由的无聊的生涯，我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值得自夸的事情，我的良心一定是叫什么人给收买了，它对我的恶习与恶行毫无感觉，由此，我可断定，在我身上，根本没有良心这东西，以后要是有人对我说起我没良心，出于诚实，我想我一定要忙不迭地点头称是。
284
99年夏季的一线曙光是认识了一个演员，叫高彭，这个名字代表着他的父亲姓高，母亲姓彭，他还有个网名，叫做高朋吹雪，由于上网时髦，因此，网名也比真名时髦，于是大家都叫他高朋吹雪，简称吹雪，吹雪在戏中时常扮演保持着随地大小便等乡土情结但却十分多情的青年农民，但现实生活中却与农民毫无关系，他身材修长，皮肤白皙，脸上长着几个青春痘，穿大袋裤，带夜视小眼镜，他曾在大庆的一部电影里担任过男主角，过春节时与我相识，当时是在大庆家打麻将，他带来一个喜爱赖账的漂亮女友，两人打一家，轮番上场，像比赛一样尽快把钱输掉，好腾出时间相互指责，因此，那场麻将打得两人大伤和气，伤到了两人回去要不尽快上床就会分道扬镳的地步，事实上，吹雪的女朋友特别厉害，是个二十出头的悍妇，两人吵架时，吹雪毫无例外地占尽下风，令人不解的是，趁女友上厕所之际，吹雪竟眨眨眼睛，不安地问我们：＂我是不是对她太狠了？会不会伤着她？＂吹雪就用这种与生俱来的心理优势搞得我们瞠目结舌，也许正是因此，吹雪与女友的关系看来十分牢固，按指导消费杂志的分类，属于聋子配哑巴之类的绝配。
吹雪是个一团和气的热心肠，山东人，又喜爱四处游玩，朋友一大把，亏得有他不时打电话约我出去玩上那么一晚，要不那段时间我非得在家沤出绿毛不可。
下面的一则日记记录了我与吹雪一起度过的一夜。
285
今天晚上我正郁闷得紧，忽接吹雪一个电话，约我去巴娜娜鬼混，大喜，慌忙上路，在迪厅门口给吹雪打了一个电话，吹雪出来接我，并把我带了进去，我与吹雪上了电梯，然后进了迪厅，吹雪把我领进一个包间，不久，便有一同情无聊者的豪侠过来，手提一个塑料袋给大家发药，每人一片，我问是什么药，吹雪告诉我，叫蓝蝴蝶，是一种兴奋剂，我用啤酒冲下，过后不久，又追了几口大麻，于是糊里糊涂地飞了起来。
在迪厅，我飞起来以后，电子音乐听来只剩下节奏与强弱，身体很容易被音乐所引导而运动，我虽飞起，但仍有一点个人意志，我仍可以观察别人，我发现，兴奋剂的作用在于，它可以使人假装忘掉情感、道德伦理、文化等强加于人的东西，只剩下人的本性。我注意到，姑娘在飞起以后，上身最常做的就是两个动作，一个是招手，另一个是用胳膊像是挡住什么似的，而下身的动作是晃动髋部，我认为，姑娘的上身动作表明了她们真正的本质，招手表示她想引人注目，阻挡表示她们的矛盾，即，又想让人感兴趣又不想被侵犯，晃动髋部是性欲的显示，而男人的表现则不同，一种人与女性一样，另一种沉浸孤独中，独自摇头，再有就是拉着一个姑娘跳舞，但舞蹈重点在于，他一般拉扯几下姑娘，姑娘看来非常愿意在他的引导下动作，我还见到一个男人把头扎在一个姑娘的两腿间使劲摇晃，似乎要钻进去的样子，我猜测，那表现出他对子宫的向往，他已对人生厌倦，希望重回母体――我认为，从这些动作可看出，男人最原始的愿望在于表现和控制，而女人在于抵抗与服从，两者相同的是性欲。
最后要谈的是我自己，我发现，药物的作用时间约五六个小时，在生理上除了让人感到有些恶心以外，并无其他不适之处，我仍有观察能力，但不持久，很快，我便觉得音乐很吵，人很乱，过一会，这一切便显得不堪忍受，于是来到外面自己的车里，一个人坐着，虽然有点恶心，但还能对付，我也许是对兴奋药物过分敏感，一段时间内，我感到自己有几次几乎失去知觉，我对着仪表盘上的电子表数了一下脉搏，达每分钟95跳，而头脑简直可以说是自动地运转，思想在我头脑中飞快地运行，完全不受意志控制，我在药力还未消失前，从车上的工具箱里找到纸笔，把我在药力的作用下顿悟出来的假思想记录如下。
286
关于神存在的证据――神的存在需要证据。
我们说出一个词与另一词，是靠什么联接的？
是一个词由于某种奇怪的规则产生出一个词，还是一个词自己创造出另一个词，一个词接着一个词的出现，一个声音接着另一个声音的出现，一个文字（符号）接着另一个文字出现而出现，设第一个词是原因，说话结束为结果，就构成一个十分勉强的因果关系，这个因果关系缺少逻辑性，因为词与词之间的相互关联无法弄清，但效果却是显著的，（即使是对话，也是一个声音接着另一个声音。）这个过程是神秘的，是神存在的证据。
数学没有感情，只是对世界的一种纯粹的认识或描述，数学中有一种假定的准确性，使人可以相信，而且，它十分客观，因此，那是神使用的语言。
数学是神存在的证据。
关于物理的各种学说只在被数学描述过的情况下具有意义。
对于数学，物理是一种形式，因为在此它可以被当作数学的内容。
离开数学，物理便流于空谈，成为没有意义的描述。
人的认识对于物质无能为力，使用数学后，人进入了一个奇怪的物理时代。
人在这个时代上停留得太久了，必须发明新的、进入物质的角度。
物理定律中有神的影子，它是一种神的映射，一种无可更改的必然。
物理定律是神存在的证据。
化学元素周期表上的空缺表明，神到过那里，继而又离弃了这门学问。
同素异形体表明，分子的构造或然性太多，不够准确。
神不存在于分子中。
音乐不是神发明的，因为音乐中含有感情。
最纯粹的音乐能够与神接近。
音乐作为一种纯粹的形式，它的意义在于一片混沌。
音乐不描述任何意义时，神会使用它。
音乐在描述人的心灵时，它的精确性也令人怀疑。
现代音乐要么十分单调，要么不够单调。
总体来说，神与现代音乐没有关系。
神的定义：
神是一切事物的终极原因。
也许，神是一种对神自身的认识，是一种纯意识。
事物是意识的表现形态（这不是唯心主义），这就如同我们自己对自己的了解一样。
思想会自动出现。
这是神存在的证明。
一件事物在人脑中是如何形成的？
这个过程无法解释，是神存在的证据。
一件事物为何有那么多描述？
这表明，描述本身与事物相距太远，因此，描述是无意义的。
思想出现的规律或规则是什么？
答案是，神在里面起作用。
从本质上看，任何结论都是盲目的。
或者说，任何结论都是错误的。
神是盲目的吗？
从对于事物的结论中，看不到神存在的证据。
神如果是一种意识，那么它很可能是盲目的。
与人的自由意志相对，也可能，神有一个目的。
也许，神的目的在于认识它自己的存在。
或者，神的目的在于控制或使用一切力量。
神与力量的关系无法搞清，每一种力量都可能是神本身，也可能是神的一个使者。
神或者是在创造，无中生有，或者是在毁坏，也就是有中生无，总之，从人的角度看来，神是在做着一件事，不然我们如何能看到那么多现象，或者说迹象？
这是神存在的证据。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能够感受到神，因此，神具有人格，与此相对立的，神也具有物格。物质与神的关系人无从知道。
从这个描述无法推断出，人具有某种神性。
但是，在数学家与物理学家身上，可以看到一种清晰，一种精确，一种简洁，一种缺少玄虚的表述，这又像是某种神性在人身上起作用。
必须给出一个定义才能讨论人的神性与物性，比如：
神的人格是：神是一个认识，一个知道，一个过程，一个了解。
神的物格是：一种遇到外部力量之后的保持。
相信是什么？
相信是一种强烈的幻觉。
对于人，它是最有力量的一种幻觉。
具体表现是：人的信念。
这个幻觉是神存在的证据。
神是宇宙的意志。
神是人的认识的终极，但人不可靠，他会由于某个偶然而终止认识，这时，神就必须找到人的代替品。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神有停止工作的一刻。
神似乎总在工作着，从不停息，但人却无从了解神的工作。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人在宇宙中是最高等级的。
人是由有机物构成的。
构成人的元素，自然界都有。
自然界的元素或是质料比人身上具有的要多得多。
自然界创造了人这么一种认识，同理，也能创造别的认识。
神也许有很多选民。
人太简单，从构造上看，人由碳水化合物构成，太脆弱。
只有客观的知识对于人才具有价值。
常识是除人以外，其他动物都有的能力。
从认识的角度看，常识无意义。
人的感官所产生的感情是对认识的一个阻碍，因为它只同人本身交流，而无法与物质交流。
神没有感情，感情与认识毫无关系。
看――视觉，眼睛，显微镜，望远镜，还有，红外线仪，光谱仪，频谱仪等等，哪一种看到形式是物质本身？如何才能＂看＂到神？
人认识的方式：
顿悟：顿悟里包含的人性过多，因此，顿悟出来的思想缺乏说服力，因而缺乏价值。而且，顿悟本身也只是一个公设，一个猜测。
逻辑：逻辑中不含人性，是一种对事物的组织，它比感情更简洁，更具体，更客观。同样，逻辑也建立在公设上，并使公设更清晰。
逻辑是神存在的证据。
人性是有缺陷的，不完美的，复杂的，但在具体事物上，人性的目的十分明确。
神是完美的，是简洁的，但神的目的不明。
在认识事物时，人性与神性始终在人身上交织。
痛苦：认识的本质，也是神存在的证据。
痛苦起源于人对坏事物的预感，或幻觉。
对于一个事物来说，所谓坏事，就是使它不能保存原来性质，是使它改变、转化、异化或是消失、瓦解的一种性质。
痛苦与快感一样，是客观存在的。
存在：有，相对于无。
这是神存在的证椐。
欢乐：人存在的证明。它是主观的。
人发明了数学，这是可能与神交流的惟一的工具。
也可能数学是神教给人的。
如同大人教给孩子说话。
事物的演化：
意志――宇宙――地球――自然――无机物――有机物――生命――细胞――人。
人以后也许还有阶梯，也许没有，但最后一步还应回到意志。
原因：这个过程最完美，最简洁，因而，是神存在的证据。
自由意志：人与神都有的一种东西。
自由意志存在的形式是神存在的证据。
自由意志与无意志是一件事物的两个方面，这个事物就是神。
认识通向两个方面――一个是：痛苦――毁灭――虚无。
另一个是：喜悦――建设――完美。
神是由这两种力量综合而成。
意识是不是一种力量？
意志是不是一种力量？
意识与意志，两者互为对方的表现形式。
两者的背后是一种力量。
力量是什么？
命名？
分析？
一切事物的原因？
语言自己会思想吗？
思想是语言与神的游戏――还是――语言自己的游戏？
符号比语言更高级――在某种法则的作用下，符号的排列组合之后显示出的意义是否存在于法则之中？
不言而喻的事物是什么意思？
＂我的思想＂，它的意思是否是我个人的意志与语言的游戏？
想：什么意思？
想的方式：因果律。
想的本质是否在于组织一个可陈述的形式？
神在现代存在的形式之一：加权资本。
权力是人格的。
资本是神格的。
在现代，资本在摆脱了权力之后，跃升为大于权力的一种力量。
资本的本质是调节，过程是：创造――调节――满足――新的需求――创造。
资本创造很多满足需要的东西――当满足之后，资本便创造需要。
资本是一种积极但盲目的力量。
资本加权后，形成了一种决定人类历史的力量。
权力的目的是开拓空间。
开拓空间的目的是开拓资源。
权力所能开拓的资源是有限的。
资源开采使用完毕之后，权力便会力不从心，让位于加权资本。
加权资本的一个例子：
不加权资本：
我有一元钱，我却不能提取。
加少权资本：
我有一元钱，我有提取权，但只能提一元钱。
加多权资本：
我有一元钱，但我除了提取外，还可透支一元钱。
知识与权力结合之后，产生了加权资本。
现在，知识承担了权力的使命，知识中的实用知识，也就是技术，正在开拓新资源。
资源有限，因此，就必须发现新的资源，这就靠发明新的知识。
合理地使用调节资源：要靠加权资本，所谓商业，就是这么回事。
加权资本是我能看到的一个新事物，有史以来，人类只在这个时代出现了这件事。
资本最终是否能从一切角度调节人，从而把人异化成一种认识的生物呢？
资本是盲目的吗？非理性的，还是理性的？
资本的内部斗争：理性，非理性。
理性胜利：人将变成（进化）成一个认识的存在。
人只是认识的一个阶段。
人无法超越空间与时间。
时间与空间是人创造的认识形式，除此以外，没有意义。
人要超越时间，就先要超越空间。
如果人会变成一种有实体或无实体的认识，这样就会长生不老，人就可超越时间。
认识没实体，空间中若没有实体，也就会取消空间，从而超越空间。
感官不可靠，这是确定无疑的。
世界的本质绝不是一个画面，也绝不是一个声音，也绝不是一种有关软硬的质感，更不是一种味道，更不是一种感觉，一种观念。
世界的本质更像是一个定律，一个百分之百有效的定律。
在世界的本质中，绝不存在意外、偶然之类的东西。
速度、节奏与音色构成了声音，对于人，它能传达一点信息，比起符号来，这类信息缺乏价值。
资本有积极与消极两个方面。
人现在处于毁坏破坏解构阶段，它的特征是：技术发达，思想退化。
资本解构了一切，直到标准。
美被瓦解了。
伦理被瓦解了。
道德被瓦解了。
直至瓦解到思想――资本也许就到了末日。
过去，一个事物，不在一个方面有意义，总会另一个方面有意义，现在，事物对于资本，只在金钱方面有意义，从而瓦解了其他意义。
资本与思想遭遇时，资本可能被认识，也就是说，被消解。
认识消解一切。
认识不知能否消解神意？
人会再次建立标准，那时就会到达一个建设的阶段。
人必须建立一种与神直接对话的语言，以便有机会倾听神吐露的秘密。
作为认识的生物，一旦人知道了神的秘密，意味着人的使命完成，人便不必存在，但也可说是神直接要人消解。
或许，认识与神重合。
或许，认识取代神。
这是终极。
是无？还是有？是否终极不是一个存在，而是一个虚无？
也许，生命比想象的还要有力――还要积极。
生命不够简洁，太罗唆。
生命，一种积极的力量。
神的力量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也许两者都有。
神的秘密是什么？
通过对后现代社会的观察，我认为，种种迹象表明，我们已处于资本的控制之中，加权资本已取得了第一位，但人们还未意识到。
资本是个怪兽，它把我们带向未知，资本取得成功的速度很快――现在它已渗入人类的大脑――学术机构。
科学不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是人类的好奇心。
恶心。心慌。
蓝蝴蝶让我很兴奋，写下上面的文字。
我还有更多的想法，更多讨论，但我已不再想记下去了。
就到这里。
287
两天后，我把那几页假思想拿出来，冷静看过之后，认为毫无价值，除了连篇的颠三倒四的昏话以外，别无其他，甚至连一个稍稍完整的表达方式都算不上，而且，就这么些昏话，还是我日常看书思考的一切碎片，根本没有什么新的发现，其作用只能供擅长思想的人取笑而已。
两天后的日记中还有一些自我分析，颇能说明我那时的状态，放在下面：
我认为我不适合用兴奋剂，我认为它是那些平时不习惯思考的头脑的良药，而我不行，我最兴奋的状态不在于形体表现、性欲、控制之类，而在于表现头脑中的思想，当思想在我头脑中硝烟弥漫时，我没有感到放松，而是感到一种思想的痛苦与快感，与我平时具有清醒的意识时并无两样。因此，我推断，在我个人的生活当中，我以为无所谓的精神生活，实际上已占据了不少世俗生活的领地，我在长期的孤独中，渐渐变成了一个现实生活的思考者，而不是生活者，这使我有时越过了普通生活，也就是说，被普遍意义上的生活抛之门外，这样的效果是，我很不快乐，我对知识分子的生活方式不熟悉，通过东拼西凑的自我教育，慢慢地有了一点叫我莫名其妙的精神生活，我想，这不对头，会让我变成一个精神病患者，因为精神生活不符合我的天性，对我来讲，如果我相信精神生活，那么，我便会坠入狂妄，而且，对我来讲，最好的生活是从容不迫的市俗生活，有点钱，有点时间，有点色情，有点可谈论的话题，有点能够分享这一切的朋友，如此而已，而且，由于我缺乏应有的训练与准备，精神生活的痛苦多于快乐，我对痛苦十分畏惧，因此，我要极力争取摆脱，甚至，前两天的经历，使我审视自己的生活之后，决定努力改变一下现状，我想我应立刻投入行动，我的行动最好是继续争取拍戏，多做一些事务性工作，多多与人在一起，创作和拍摄一些轻松的东西，好让我自己感到更自在，除此以外，我还能如何呢？
288
后来，我又磕过几次药，发现磕药生活枯燥空洞，十分单调，没什么意思，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289
由于经常写作，我很了解一件事，那就是所谓作者的想像力，我认为，想象力即幻觉――那些预言家就是受幻觉强烈袭击的人，他们的预言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根据，他们只是在讲出他们的幻觉，充满丰富幻觉的作品令我很反感，认为那是不负责任地把胡言乱语当才能，有些蠢货竟还理解地说，那是对生活真相的隐喻，去他妈的吧！放着真相不直接说，转来转去地瞎隐喻个什么劲儿呀，也不嫌麻烦！但凡谁要是想在我面前卖弄什么一钱不值的想象力，我都叫他走人滚蛋，什么东西！自己胡思思乱想想就完了，为什么还要写出来发表浪费别人的时间呢？可以说，对于异想天开的作家，我避之惟恐不及，要是我说话算数的话，一定叫他们统统去见鬼，写到这里我直后悔前面提到的博尔赫斯，把他与中国谜语作者相提并论真是高抬了他，谜语还有被猜出来的时候呢，而他炮制幻觉垃圾却实难猜透，他蒙人可真有一手，当然，作为一个文体学家，他也后继有人，更多新秀将会把他昏话连篇的作风发扬光大，这一点我是不会怀疑的。
可我怀疑另一点，那就是我的写作，到底里面有多少是幻觉呢？
搞不清，就像搞不清那些遍布世界的宗教到底是算集体迷信活动还是算集体审美活动一样。看来，就任何一件事，说说自己的观点很容易，而按照自己的观点做出来却很难保证，也就是说，说一套做一套完全是社会守则，它置身于人的能力之外，放之四海皆准，唉，如此说来，我犯不着担心我说的是什么了，因为无从着手，我只须不断地说下去就成，管它呢！反正我要写的是一本名著，名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吸引不管什么人的注意，而不是什么追求真相，再说我还能这么宽慰自己――反正写名著与追求真相也不一定矛盾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而且，我注意到，既使是我自己的好恶也受着心情的影响，心情好的时候，我甚至能写一篇论文证明这个世界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心情不好的时候，我看谁都不顺眼，连把《圣经》当色情小说读的兴致都没有。据我观察，所谓客观地写作也不过是一种愿望罢了，谁去关心能否做到呢？
重要的是，我要接着写，接着写，写嗡嗡，写一个姑娘，写我的生活，我的市俗生活，我的精神生活，写那些没边没影儿的事情。
290
99年夏季一过，天气变得凉爽起来，一天夜里我接到嗡嗡的电话，她高兴地告诉我，她花了1300块钱在宿舍里装了一个电话，现在，她可以随便打电话啦。随后，她又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那就是，她今天白天陪一个同学到西单去逛商店，把钱包丢了，里面有1000多块钱，心里特别特别不痛快，加上装电话，里外里3000块钱都没了，＂心里一点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她一字一顿地说。
＂那怎么办呢？＂我问她。
＂你安慰安慰我就可以，要不然，我就会觉得自己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就会很不高兴！＂她说。
＂那我怎么安慰你呢？＂＂你又明知故问是不是？＂＂我可是真不知道。＂＂那好，再见。＂她假装生气地按下一串她那头的电话数字键，以加重语气，当然，我这边的听筒里传来一阵刺耳的怪响。
＂那我接你去吧？＂＂那好吧――＂她拖长声调，声音清脆地说道，＂快点来，一起享受享受。＂＂享受什么？＂＂享受就是享受嘛，你还罗唆什么，快点来吧，我一会儿到门口等你。＂
291
事实上，我完全不用罗唆，我知道嗡嗡指的享受是什么，那就是跟我在一起，我想，她的这种享受观有问题，非得有一天，我倒了大霉，她就会懂得跟我在一起也会走向享受的反面，我是说，受罪。
闲话少说，我把车开到嗡嗡团里，下了车，向着一排关着门的小平房喊了几声，一个门开了，嗡嗡蹦蹦跳跳地出来，一直走到我面前，抬腿踢了我一脚，嘴里说着：＂是不是躲着我，不敢见我呀！＂又用手指点了一下我脑门儿，你以为你把我赶走了就没事儿了？＂接着挽起我的一只胳膊，笑嘻嘻地说：＂老怪，咱们走，一起去享受享受。＂我们走到汽车边，上了车，嗡嗡把头顶到我胸前，然后小声说：＂人家心里可不高兴啦，上个月演出了一个月，钱全丢了，就买了一双袜子，才8块钱，衣服也没有买成，只有跟你在一起享受享受才会好。＂＂那我们一起吃饭去吧？＂＂不饿。＂＂那我陪你在这附近散散步。＂＂没力气。＂＂那我陪你聊聊天儿。＂＂没兴趣。＂＂那我叫上老巍，咱们仨一起去看电影。＂＂不愿意。＂＂那我带你回家。＂＂不去。＂她白了我一眼，拖长声调说，＂快走吧――＂随后她把头扭向车窗外，得意地＂吱吱＂笑了起来，活像一只大老鼠，我知道，出于习惯势力，她又想对我撒娇了。
292
习惯势力，也许那是生活中惟一值得庆幸的内容，我成年后，知道很多事物诸如饮食、穿衣、谈话等等无不出于习惯势力，没有习惯的控制，我的生活就会更加混乱，没有习惯的安排，嗡嗡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不会想到要对我撒娇，随着岁数变大，我认识到，习惯是一种对司空见惯的生活内容的熟能生巧，它如同条件反射，如同本能，从根本上支持着我继续耗在这个世界上――这明明是耍无赖么！因为只要我不自作多情的话，就会意识到，这世上有我一个不多，没我一个不少，所以嘛，好习惯坏习惯都是我的致胜法门儿，添一个是一个，我可不能轻意改掉我的任何习惯，那样，我的生活内容就会减少一大块，这种对自己的缺德事儿我可不能轻易做出来――我最好是写一首名为《我亲爱的恶习》的歌，时常唱给自己听听。
但是，这首歌一定不好听，尤其是嗡嗡在向我弹出有关撒娇的调子的时候。
293
我与嗡嗡回到家，看着她进屋后十分熟练地开灯、放下小背包，并把它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又脱去外套，也挂在衣架上，再脱去鞋，从鞋柜里拿出拖鞋穿上，进屋后，她插上电热暖瓶的电源，随手用遥控器打开电视，然后回到厨房，打开热水器，又跑到洗手间洗澡，出来穿上一身干净而贴身的棉布衣服，用那把她用惯的蓝色塑料梳子梳着头，走到我面前，调皮地向我眨眨眼睛，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就如同她天天仍到这里来一样，我感到有些难过，当然，这不是出于习惯势力。
＂你要喝什么，水开了，我给你冲。＂嗡嗡坐到餐桌前对我说。
＂红茶吧，你呢？＂＂我也喝红茶。＂＂那为什么？＂＂你喝什么，我就喝什么。＂嗡嗡往一个小玻璃茶壶里倒进开水，然后放入一袋红茶，抬手从放茶杯的架子上拿出她的茶杯与我的茶杯，分别倒满，她往我的茶杯里放入一小块方糖，用一只小茶勺搅了搅，把杯子递给我：＂给，喝吧。＂我坐到她对面，与她一起喝茶，只见嗡嗡喝了一口，看我一眼，扬起头来，伸了一个懒腰，长出一口气，随口说：＂真是享受！＂我笑了一下。
＂你笑什么？＂她把茶杯往桌上顿一顿，＂告诉你，我现在不高兴了，你倒是天天在这里享受，我呢，把钱包都丢了，哼！＂＂这有什么享受的，不就是喝杯茶嘛。＂＂就是享受、就是享受嘛，＂她说着起身，从对面走过来，一下坐到我腿上，搂住我的头，揪了揪我的耳朵，＂你说你是不是天天一个人偷偷地享受？＂＂不是。＂＂你再说！你再说！我告诉你，我已经不高兴了！＂我知道，每当嗡嗡说我不高兴的时候，实际上，她都很高兴。
＂你坐椅子上好不好，把我腿都坐麻了，一会儿成瘸逼了谁管？＂＂我就坐你腿上，就坐你腿上，我告诉你，今天我心情不好，你得好好照顾我，你一会儿还要给我做饭，不许赶我走，请神容易送神难，你把我接来，就算你倒霉，知道吗？＂她假装出一副蛮横的样子，用手在我脸上指指点点，就像是在训我。
＂你饿吗？＂＂一会儿就会饿。＂＂那我做饭去。＂＂做什么？＂＂我有印度咖喱，咱们吃咖喱鸡块，米饭，配西红柿牛肉末汤，怎么样？＂＂好啊好啊，＂话音未落，她忽然挑起眉毛，生气地说，＂我不吃了！＂＂为什么？＂＂你一定趁我不在的时候老和别的姑娘吃，要不怎么眼睛都不眨就能说出要吃什么呢！＂我做了一个鬼脸，没理她，走进厨房，她跟进来，抱住我的一条胳膊：＂老怪，你说你是不是？＂＂是什么？＂＂你是不是老躲着我跟别的姑娘一起享受，是不是？＂＂不是。＂＂一定是，一定是，＂她在我面前上蹿下跳起来，且手舞足蹈，＂你茶都没喝完就跑到这里做饭，就是想躲着我，人家钱包都丢了，也不安慰安慰人家。＂我抱住她，吻她，她脸上露出笑容，我松开手，她说：＂可是，我还是不高兴。＂＂又怎么了？＂＂我――我――＂她支支吾吾，似乎想不出来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了，随后她甩开我的手，＂我不理你了，妈叉儿的，我看电视去了。＂她志得意满地扭出了厨房，我知道，她撒完娇，就会十分高兴。
294
夜里，我们睡在一起，乱搞时，嗡嗡还哭了，尽管她没有出声，我还是从她脸上的眼泪中发现了这一点，我想，她也许想我了，也许，她居然也长大到了解伤感的年龄了，我没有对她提这件事，她已20岁，仍像一块豆腐般的柔软，她的身体仍然多情而可爱，她睡起觉来仍然悄无声息，她身上仍散发出香喷喷的气味，一句话，很久未见，她仍未改变。
我睡不着，下了床，穿好衣服，来到厅里，关上两道门，打开音响，一个人听音乐。
一整夜，我听着舒伯特的三重奏，他的编号898的乐曲如此富于人性，那么甜蜜，那么忧伤，那么消沉，那种从音乐中流出的情感在我听来十分动人，仿佛我与舒伯特本人在黄昏之中，在喝下几杯美酒之后，默默地徘徊于河边，浑身上下被暖意簇拥着，此刻，我们肩并肩地走着，身上背负的人生不再冰冷，不再坚硬，而是以一种柔软多情的面貌出现，此刻，我宁愿在他的音乐中沉醉，就像一条鱼愿意在水中游弋一样，我暂时忘记多日的疲倦与沮丧，被幻觉中多姿多彩的人世间所吸引，陷入纠缠不清的情感之中。
295
第二天天刚亮，我睡去了，嗡嗡大概是中午起的床，我起来后，发觉屋子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她还拉着我看她擦过的角落，并用责怪的口吻对我说：＂老怪，你以后也收拾收拾屋子，那么脏。＂
到了晚上，她照例拉着我坐在一起聊天，奇怪的是，嗡嗡非常喜爱跟我聊天，贫嘴也罢，东说西说也罢，只要是跟她说话就行，她对我讲起她们随歌舞团到外地演出，讲起她们同学谁和谁又吹了，谁和谁又好了，并不时看我一眼，说：＂反正你也有她们的电话，看，这不是机会来了，还不赶快打去，臭流氓。＂她总是这样，我是说，故意带着爱意把我说得特别可恨。
她还刺探我，套我的话：＂这一段我不在你过得不错吧？＂＂还行。＂＂行什么行！说，都操了哪几个姑娘，有没有我们班同学？＂＂没有。＂＂胡说――你成天到晚打她们主意，以为我不知道呀！＂＂哪儿轮得上她们呀。＂＂哟！你行呀――早晚得上性病，病死你！＂奇怪的是，由于她的视野只停在她们团里，因此，只要是她知道我没有与她的同学有什么关系，她就放心了，别的她倒不太感兴趣。
随后，我们又聊了些别的，电视新闻啦，明星私生活啦，拖拖拉拉地说了一晚上，最后，她像是说累了，忽然说：＂我怎么觉得一切都那么没意思呀！＂此言一出，我也颓了，更令我感到不舒服的是，这话是出自嗡嗡之口，一个20岁的小姑娘。
296
接下一天，她接到同学电话，要她回团排练，临走时，她有些恋恋不舍，但还嘴硬：＂我告你老怪，我可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别以为能把我甩开，我就赖着你，跟你死磕，你听清没有？＂
297
接下来以后，她仍不时要我去接她，有时，我叫上老巍，我们三人一起出去吃饭，驾车兜风。
对于我们俩的关系，我对她也有过暗示，比如，我问她最近是否交到什么男朋友，嗡嗡始终对这句话反应强烈，有时她大嚷大叫，说我不要她，赶她走，还有时，她有点自怨自艾，偷偷地哭泣，并对我说：＂可是，你已经把我给操了，反正也不值钱了，我就跟你这儿赖着。＂更有时，她对我不理不睬，置若罔闻，一生气就半天。
总之，她就如同一块贴在我伤口上的橡皮膏，贴着多余，撕下来又让我疼痛，因此，我一直不知如何才好，但有一点我很清楚，嗡嗡留恋的是我身上的假象，我并不具备她喜欢的那些东西，我知道我会一再伤害她，因为她正处于人生的早期，她盲目地相信世上有一种使人们朝夕相处的情感，而我却早已不相信了，并且，我不愿意撒谎。
也曾有过几次，嗡嗡以她的可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甚至让我暗下决心，我想过，也许我这一生都不会快乐，但看来我有能力让嗡嗡快乐，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不让她快乐下去呢？这又不费我什么劲，我只须不再去弄新的姑娘就可让她满足。
但是，事过境迁，我便会怀疑自己是否能坚持下去，而且，嗡嗡是否会长久地满足于此呢？答案令人灰心。
298
这不是一本叫我倒胃的纯情小说，我也没有丝毫在写作中言情的打算，纯粹的情感故事也许能打动很多无知的蠢货，但别想让我与那些著名骗子一起用情感去搭建莫须有的空中楼阁，我已30多岁，再恬不知耻也不屑于用情感来欺骗自己与别人，我写作，是用文字来寻找一种形式，一种关于表达的形式，通过这种形式，我希望自己能发现点滴的生活真相，这是我的个人愿望，这个愿望在我写作时，十分可悲地始终没有得到满足，也许，这对破除我对写作的迷信有好处，但是，我深深意识到，情感，作为泛上生活表面的陈渣，无疑拥有为数众多的信徒，连我自己都无法不把情感注入到文字中去，这使得我的写作变得毫无意义，因为它无法始终面对一种真实的存在，主观上，我不想当一个貌似无知的说谎迷，但我发现，由于无能，我一点正经事也没做成，写作这件事，只是被我用来填补了一些我的空虚时间，我想我是利用了写作，但利用得不够好，这表明我十分没有出息，失望之余，也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真面目，看来，除了荒唐地与骗子们一起争名逐利以外，我不可能有所作为了，事到如今，我手边剩下的事儿只是诸如攀比攀比类似昆德拉之类的畅销书作家，或是看看诸如达里奥。福之类的粗俗艺人的笑话，瞧着他领着一家人夹塞儿挤进诺贝尔奖大骗子的行列，不以为耻，反而傻逼到以为真的在糊口之余搞成了艺术，这一切，对于我的生活来讲，也算是一点无聊的乐趣。
299
人类的狂妄由来已久，比如前世、来生这些概念，尽管没有一丝一毫证据表明这些事物确实存在，但人们仍旧愿意相信它，这种无法理喻的一厢情愿，可表现出人类情感的可笑之处，即在情感上，人们是多么地愿意相信自己离奇古怪的意愿，而把真相放在一边。
在我看来，情感的首要特点就是一厢情愿，这种一厢情愿平空而起，肆无忌惮，它表现出情感的荒谬与可笑，情感为我们的存在找到一个又一个理由，在情感的作用下，这个世界被描绘成这样或那样，真的或假的，美的或丑的，善的或恶的，其目的无非是为人生找到一个可以一过的借口，最讨厌的一种情感便是好奇心，它以探索这个世界为乐趣，不管遇到多大的痛苦，都能被好奇心所理解，不幸的是，所有的情感都是人类的一厢情愿，这个世界并不因人的情感而存在，更与人的情感毫无关系，我可以这样说，世界对人的情感漠不关心，我还可以更准确地描述这件事：这个世界与我们的一厢情愿毫无关系，行星不依我们的情感而运动，恒星发出光然后冷却，与我的情感没有联系，情人离我而去，与我的情感没有瓜葛，我在变老，我在死去，这与我的情感仍无关系，事实上，我的情感是如此依赖于这个世界，一场洪水冲毁我的家园，一次地震使我的亲人惨死，这使我的情感受到震动，我的情感被这个世界牵着走，它戏弄嘲笑着我的情感且永远充满恶意，这才是真正的事实，难道不是吗？
让我们承认吧，情感是人生的赖皮脸之处，它是那么卑贱地向着这个世界摇尾乞怜，希望得到怜悯与安慰，而这个世界却对这种一厢情愿不屑一顾，难道怀有情感的人们不觉得可悲吗？
300
我还注意到，在精神生活中，情感干了很多混淆黑白的事情，它败坏了人们的欣赏趣味，使人们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那些不须艰苦的脑力劳动就可轻松到手的漫谈之上，并傻乎乎地自以为得计，真是无法弄！下面我就随手谈谈臭了街的＂真善美＂，用以说明情感给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的灾难，虽然我知道，这种谈论对于麻木不仁的家伙是不会起作用的。
通过观察与思考，我相信：
未被发现的美是冷漠的，不具情感的，它让凡人无法领略，甚至让人望而生畏，它是一种神秘，一种怀疑，一种冷静而客观的假象，美一旦被冒险揭示，就会走向它的对立面，成为一种美的制度，美的暴力，一旦被这种暴力征服，我们就会成为匍匐在美脚下的乞丐。
对于这种美，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未被发现的数学公式，或是一个物理定律。
已被发现的美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毫无价值。
善也不具情感，因为它的终点是一种判断，如同对一个命题真伪的判断，如同道德判断一样，它只有对与错，准确与不准确，它同样也是冷冰冰的，如同我们置身于其中而其毫不知情的宇宙一样，它十分神秘，令人望而生畏。在人类的历史上，善至今仍是一种理想，一个空缺，没有一种知识价值体系能把善收入帐下。
对于这种善，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有待证明的数学命题。
已被发现的善也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变得十分空洞，毫无意义。
对于真，我想，它是假象的代名词，在真所存在的一切领域中，它竟肆无忌惮地欺骗着人的理智，使人们一次次上了经验的当，因为在＂真＂的领域里，被赋予了最多的情感色彩，我们宁愿相信我们脚下的土地是踏踏实实的，我们宁愿相信我们的感觉、知觉，我们甚至为其创造各种观念，这一切，表明我们是多么怯懦和可笑，我还是实话告诉你吧，在人类的知识领域内，我们至今仍未获得关于真的半点认识途径，我们只是漫无边际地胡猜乱撞，我们只是煞有介事地坐在假象的黑暗中，虚头八脑地犹豫不决而已。坦白地承认吧，人类是一种十分低级的生物，根本没有能力去认识那使人万劫不复的真相。
对于真，我想到的例子是一个对世界的逻辑认识系统，它涉及的知识还未曾被全部发现。
已被发现的真同样因为被人赋予了太多的情感而变成了真的对立面。
另外，我再次强调，真善美不是一种情感，不是一种意愿，而是一种知识体系，是关于这个世界存在的客观性认识，所有的艺术与真善美毫无关系，虽然艺术打着真善美的旗号在世间行骗已久，艺术倒是有这个传统，但千万不要再继承下去了，做为感官方面的享受，波普艺术已提供足够的材料，谁要是在精神上接近了艺术，那么，这个人就一定是疯子，一般疯疯就是所谓的妄想狂，就是艺术大师，疯得狠点儿就是预言家，两种疯法都令我反感，真善美做为一种或几种信念存在于人的头脑里就够可笑的了，就不要把它们往艺术上毫无必要地强拉硬扯了，那种提法与一个农民提到观世音并无二致，我想，这方面我就不用举例了。

301-320
301
当然，情感也一直被某种力量有效地利用着，比如说吧，宗教，众所周知，宗教的目标大多与真善美有关，而人们没有认识事物的能力，却出于侥幸，希望被往高层次里带，于是，在奔向＂真善美＂的路上，宗教可就瞄上情感了，所谓＂ＰＡＳＳＩＯＮ＂是也，这个词的意思是指一种强烈的情感，受难呀，激情呀，希望呀，热望呀之类，总之，就是一种迷狂，一种不经理智的相信，反正世上的真善美是什么境界谁也弄不清，干脆，硬信得了，反正只要感情充沛、纯粹、炽烈，有谁能说人们没有进入永生不灭的精神世界呢？
于是，这种装孙子的把戏便在世界各地的教堂里一再上演，大家一起唱唱圣歌，一起吃吃圣饼，一起虔诚地听听圣人布道，这事儿就算完了，剩下的就是等着上天堂了，这是多么可怜的一厢情愿呀。
算了，这个话题我是不愿再说了，看来，人们争着上情感的当的愿望是强烈的，因此，不在教堂，也会在言情小说里，不在言情小说里，也会在电影里，不在电影里，也会在两性关系中，不在两性关系中，也会在别的什么事情上，我这点力气是拉不回他们的，我也不费这个心啦，还是继续把我的故事讲下去吧。
302
但事到如今，我已没有情绪讲了，毫无意义的破故事，如果我方法巧妙，就会写成一本故事名著，如果我会一点语言技巧，就会成为一个文学大师，这又有什么用呢？多如牛毛的大师令我倒胃，赶超他们就会变得像他们一样事儿逼，一样哗众取宠，这有什么意思呢？
但我已写了这么多，总得有个最后的交待，算了，罗列一些碎片吧，那是99年秋冬季的碎片，那是我与嗡嗡的碎片，那个时候，我的关系终于陷入一塌糊涂之中。
303
下面是几场短兵相接吵架类的小对话――
＂嗡嗡，你也该找个男朋友了，老找我混算怎么回事儿呀？＂＂你再说一遍！你再敢说一遍！你以为你是谁呀！＂＂我不说了。＂＂你说，你说呀，大点声说呀，你说了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清！＂＂你听那么清楚干什么，是不是想把我说过的话先背下来以后再复习？我说的话有那么重要吗？＂
＂我听不清。＂她装蒜道。
＂你该走了，一会儿就赶不上车了，耽误了演出怎么办？＂＂我还是听不清。＂她笑着说，忽然间，她眉毛一拧，厉声道，＂你不就是盼着我快点快点走吗？＂
＂你又要赶我走，是不是？＂＂我可没有，你愿意怎样就怎样。＂＂我就赖在你这儿，看你怎么办？我就不走！就不走！＂接着，她发出一声尖叫。
＂你小点声，深更半夜的。＂＂你凶我，你还凶我！我以后再也不来了！＂她再次发出一声尖叫，跑到门边，拿起小包，把脚往鞋子里一踩，连袜子也不穿，撞上门便走了，叫也叫不回来。
这种场面还好说，但另一些场面却叫我十分难过。
比如：在我忙着干自己的事时，她便像一条小尾巴一样跟着我。
＂我怎么办？＂她娇声娇气地成天追在我后面对我嚷嚷。
再比如：
有时，看见我做的菜，她的眼睛发亮，吃完后一动不动，说是吃撑了。
事实上，她并不完全是喜爱吃我做的饭菜，而是喜爱这种生活方式。
另有时，我与她一起吃着她做的饭，我开玩笑说她平时太懒，吃了我三年的饭，她忽然不高兴了，认真地说：＂我每次做，你都挑毛病，还说过不好吃。＂
还有：
她把屋子收拾干净，等待着我的夸奖，我说，你以后不要收拾屋子了，她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她说：＂我不收拾，你说我懒，我收拾屋子，你又说不要我收拾，你到底要我怎么样？＂事实上，嗡嗡一点也不懒，她十分勤快，垃圾箱她时常去倒，我做饭时，几乎总是她把菜洗好，切好，装在盘子里，等待我做，吃完饭后，她总是把碗碟洗净，并整齐地码放在碗橱里。
窗帘被褥浴巾毛巾也保持清洁，常换常新。
房间也是她常打扫，她开始喜欢用吸尘器，后来，她改用抹布，她用抹布擦净每一个角落，地板、家具、灯、电热暖壶、洗手间的洗手池、厨房的锅碗瓢盆及灶台，洗碗槽也不放过，甚至我的电脑键盘上的每一个按键，我的家里，不再落有厚厚的尘土，而沙发下面也不再有空可乐筒滚动。
304
我漏掉一点，那就是嗡嗡的另一特点――迷信。
她时常有些迷信的举动，比如，我开着车时要是说到撞车，她就叫我中止话题，然后＂呸呸呸＂三声，不呸不行。
她眼睛跳时，便会用唾沫在眼皮上贴上一点纸。
她十分迷信，因此处处显得十分可笑，然而她又是那么真诚，所以特别可爱。
所谓迷信，就是相信幻觉，无论是道听途说的幻觉，还是自己产生的幻觉，她都深信不疑，这种迷信使她生活在一个我无法接近的世界中而自得其乐，对于我来说，她这个样子看起来像个天外来客，一个无知的纯洁少女，一个古怪而有趣的精灵，一个快乐天使。
305
我有时也会被她搅得心神不宁，真想被什么人派去四处流浪，混个客死异乡算了。
306
嗡嗡与我躺在床上时，爱拉着我比较两人的手脚。
她乐滋滋地拿着我的手看来看去，又把自己的小手贴上来，说：＂老怪，你看，我怎么这么黑呢？你知道，要是我皮肤的颜色再匀一点也好，再黑一点也不怕，可现在看起来显得不干净，你说是吧？＂比完了手，又比胳膊，她还让我抬起腿，与她的腿并在一起。
＂老怪，你说我的腿好看吗？＂＂好看。＂＂长吗？＂＂长。＂＂可是，我的小腿太短了，要是脚腕子长一点就好看多了，你说是不是？＂
307
她还对我说过很多话。
＂我干什么都三分钟热情，＂她说，＂很快我就会烦。＂事实上，她不会烦，她喜欢的事情，她永远不会烦。
＂本来我心里还在打呼悠，现在你来了，我就赖上你了，你别想那么快赶我走。＂
＂你是不是想赶我走？＂她眼睛刚睁开就问我。
＂我哪儿也不去，就赖在你这里，你别想哄我走。＂说完，她坐到一旁。
＂老怪，你怎么从不生气呢，你跟我发一次火让我看看。＂这是我们认识不到一年时，她说过的话，说的时候，她得意扬扬的，以为自己抄上了一个不错的男朋友。
308
有一次，嗡嗡用我的手机给同学打电话，叫我分外难受，那是我刚从团里接了她，准备一起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嗡嗡想起她的同学总说想吃我做的饭，就打电话叫她们过来吃，她坐在我旁边，对着电话说：＂来吧，到我们家来吃饭吧，老怪做饭，他好不容易才做一回，来吧。＂对方回绝了，嗡嗡失望地把手机还给我。
我没有说话，开着车，内心缩成一团儿，看来，她还未从过去醒来，她的同学说喜欢来我这里吃饭，不过是一种客套，说我做的饭好吃，不过是变相地不想伤害嗡嗡，而让她觉得，她过得还不错，可嗡嗡不知道，她真以为我做的饭好吃，真以为能吃我做的饭是件快乐的事，我知道，在世上，只有嗡嗡一个人这样认为，她沉浸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不想出来，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与她两人，最多再加上倒霉的老巍，她认为这里十分舒适，她喜欢呆在这里，在这里，我会照顾她，而她，则愿意扮演一个听话的小姑娘，一个会撒娇的可爱宝贝，她演得很好，很出色，成功极了，只是我这个蹩脚演员太不争气，毁了她的一场美梦。
309
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很多夜晚，很多夜晚，也许太多了。
深夜，我们在北京一条条大街上兜风，嗡嗡坐在我身边，半梦半醒，我们不说话，听着录音机里传出的流行歌曲声。
兜风时，我开车，她为我点烟斗，她十分灵巧，凡是我教给她做的事，无一不很快学会，连使用五笔字型打字都只用了三天便学会了。
一般，我们在友谊商店边上的冰淇淋店吃美国冰淇淋，还有时，我们去位于东直门的某一个饭馆吃东西，什么麻辣龙虾之类，嗡嗡永远坐在我身边，永远跟着我，寸步不离，如同一个守着我们情感的不睡的岗哨，如同我的影子。
又一个深夜，我们一丝不挂地在巴赫的钢琴声中做爱，我们充满柔情蜜意，也许，我从未对别人这样充满柔情蜜意过，我经常感到，而且有时以为那是真的，我是说，我认为我抱在怀里的嗡嗡是一朵花。
那一段，在床上，只要我面向着她，抱着她，不管姿势多么不舒服，她都要同样搂着我，当我一转过身去，她也立刻转过身去，直到我重新转回身来，把她抱在怀里。
另一个深夜，我们在莫扎特的三重奏里跳舞，我抱着她，她把脸贴在我的肩膀上，我们跳舞，虽然三年间只跳过一次，而且只在一起跳了一分钟，但我却记住了那个时刻。
310
另有一些夜晚我们这样度过――
我不理她，她便在另一间屋里，把拖鞋之类的东西＂啪啪＂地扔到地上，好引我过去。
她还叫嚷。
她还一下坐到我腿上，不肯下来。
她总要挨着我，贴着我，靠着我，如同我的一部分。
她经常看着电视睡着，有时，我看一个电影，她睡着了也不肯走，非要我抱着她，她靠我腿上睡，身体蜷成一团儿，极不舒适，但她宁愿这样。
311
分手后，嗡嗡有几个愿望，与我一起去大饭店吃饭，与我一起看电影，看话剧，听音乐会，总之，是做一些她所想像的别的情人都去做的事，我一一满足了她。
吃很贵的饭时，她说没有我做的好吃，她吃得很少，说不爱吃。
每次看完一场电影，她都说，这次不算。
看完话剧后她也这么说。
在黑暗的座位上，她仍要抱住我。
312
嗡嗡还认为自己在我面前应该有个位置，那个位置至今仍在，她花钱买了很多不值钱的小摆设放在我那里，诸如小杯子，小壶，一小片花布，几张不干胶贴画，上面有电视动画片里的形象，有一个她从北朝鲜买的漂亮瓷杯，在归途中被挤碎了，我本打算扔掉，可她细心地用透明胶纸给粘好了，这些东西有些放在角落里，有些放在明显的地方，在她走后，我一件也没有移动过，它们将她的气息永远地留在我的房间里，在我寂寞的时候，它们代替嗡嗡向我撒娇，告诉我，在这荒凉的人世间，有一个小姑娘曾与我一起混过，她需要我，并十分执拗地认为，我能让她满意，她相信我，以为我会给她带来愉快，她把她人生最可爱的岁月花在我的身旁，在那里，她盼望着我对她好，只要我对她好，她就会心满意足，甚至，得意扬扬。
她的位置始终在那里，在我的心灵当中，如果我有心灵的话，她还在我的情感当中，当我相信情感的时候，她的影子就在那里，夜晚，当我想起她的时候，一片灯光会把她的身影映照在窗玻璃上，她便会像幻影一样活动，天真烂漫，栩栩如生，再多的岁月也无法将她的影子磨损分毫。
313
后期，她很不快乐，尽管她极力掩饰，但我知道，她很不高兴，她一个人像个影子似的在房间里转来转去。
314
不只一次，她表现出还没有跟我过够的想法，这种想法让我感到说不出的难过。
315
我无法再谈嗡嗡，无法再谈她多情的身体，无法再谈她的眼泪，她说过的话，我真的无法再谈下去了。
316
她对我的惟一要求是要我为她过生日，她总是要我记住她的生日，对于她来讲，那一天，是她最重要的一天，有了那一天，便有了以后的一切，而以后的一切，似乎无可避免。在内心深处，我始终为着她的这个惟一的要求而感动着，并会尽力满足她。
317
这么讲述嗡嗡，也许是因为我对姑娘有一种奇怪的理解。在我的人生当中，在姑娘方面，我遇到不少令我痛心的情况，有些姑娘伤害过我，我也伤害过一些姑娘，在写这本书之前，姑娘们是我生活中惟一的光亮，惟一的慰藉，我感谢那些慰藉过我空洞而焦灼的心灵的姑娘们，我感谢她们为我制造出的有关人世的优美幻象，柔软的发丝，柔软的皮肤，更柔软的Rx房，柔软的呼吸，柔软的声音，柔软的碰触，比柔软还要柔软的情感，拥抱在一起的睡眠，就像一同死去，就像一同赶奔天堂，正是由于姑娘们的存在，才让我对人世的一缕眷恋之情有了可缠绕的地方，我不知道以后我会如何，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再去寻求那种软柔无力的感觉，当青春不翼而飞，当xxxx不再勃起，当欢乐不再出现，当歌声轻轻沉寂，当欲望之火熄灭，当死亡悄然而至，当星光再次重现于黑暗，当明月再次升起之时，孤寂的我仍会惦记着那种需要与被需要的热情吗？
也许，我仍会惦记，是的，我会惦记，即使我忘记了，我的皮肤也会替我想起，我的嘴唇也会替我想起，我的欲望也会催我，我的情感也会执行欲望的命令，这一切，都不须我的头脑作出决定，我的头脑也许会告诉我真正的温馨存在何方，我的头脑告诉我，我应当杀死情人，我应当进入荒野，我应当在荒野的篝火中像野兽一样嚎叫，而不是花几块钱坐在蜡烛旁，对着咖啡馆里影影绰绰的人生假象寻求温馨。
也许是我的头脑毁了我，毁了嗡嗡，毁了我的安宁，毁了这个假象遍布的世界，也许是别的什么力量干了这件事，但这件事发生了，至少，在我的文字中发生了，但愿这是一个幻觉，但愿这不重要，可是，所有的迹象都表明，我的头脑没有出错，死去的情人们一对也没有从土地里回来，那么多飞逝的亲吻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从母亲的子宫里走出的婴儿粘着鲜血，失声痛哭，在钟表的度量下，有什么东西从我身边无情地消失，把我甩在身后，让我无法安静下来，我的头脑告诉我，这一切，源于我的存在，那叫我畏惧不堪、害怕不已的存在，那作为行动的存在，那作为认识的存在，那离我近在咫尺，却让我认它不清的存在。
318
我是一个自学者，有着一切自学者的毛病，我出身普通，无良好教育记录，时至今日，我仍有一种穷人的道德观，从吃饭不付账、借钱不还这类事情上判断别人，我很实际，能占便宜就绝不吃亏，我要面子，把它与尊严相提并论，这使我面对强大的对手也绝不低头，举例来说，我小时候常被比我大的孩子群殴而不知逃跑。我还有一个不算强大但也绝不会任人欺凌的人格，这让我能以精神市侩自居而绝不逊色于一般意义上的人，我不向高尚低头，更不向无耻低头，我陪着我的和你的短暂人生存在于世间。
我经历过青春，经历过发自内心的高兴，经历过自然的情感，我也经历过苦恼，经历过幻灭，经历过不自然的生活，我有着一些记忆，有着一些了解这个世界的途径，更有着一个令我羞愤不已、哭笑不得而又荒唐透顶的可恶余生，却没有任何我正存在或我存在过的证据，甚至连寻到它的线索也没有，这使我憋足了死不瞑目的劲儿非要弄清这件事不可。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用！我快32岁，正匆匆而胆战心惊地奔赴虚无，我灰头土脸，我心如刀绞，我预感到，我会站在造物主的面前而接受他的一记耳光，我是人，我是无知、傲慢、狂妄的生物，我根本经不住这一击，我现在已经出发，我手足无措，非常慌乱，我只带着我的好奇心上路，但我的虚荣心也因我的举动而蔑视那些不能和不敢这样做的人。
然而，这一切仍然没有用！
319
我怎么办？我如何做？我像是抓着一把不知价值几许的纸币，站在一个兜售人生的小摊贩前，对他的货物品头论足，却不知自己是否需要，又能否买得起，就是令我情有独钟的性爱也不知叫我如何是好，我得到安慰就会坠入假象，从而使我得到的安慰也显出假象的面貌，我变化方式也不行，组织家庭，我生儿育女，我尽够孝心，又能怎么样？我叫人人满意也不代表我自己会满意，况且令人人满意我也做不到，也许我应成为一个坚定的嫖娼者，尽管冒着性命的危险――可为什么每次看到有关爱滋病的报道，都无不令我心跳加快，如临深渊呢？我想，单单是性爱方面遇到的困难，就足以令我对我的余生大倒胃口，使之成为一个歇斯底里、挥之不去的恶梦。
况且，在这方面，倒霉的例子比比皆是，连上帝都看不惯学会尽情淫乐，穿着树叶的亚当和夏娃，生气地把他们赶出了伊甸园，更别提在这方面建树不多的我了。我的经验告诉我，所有的欢乐都会招致不幸，而坏运气却经常不请自来，登门拜访，不把你弄得彻底对欢乐丧失兴趣就不会罢休。
也许佛陀觉悟后在这方面没有遇到什么困难，他头脑空空，什么都无所谓，但他手下的青年小和尚却比较倒霉，他们为了追求智慧，达到空前喜悦的境界，只能眼看着一个个操不着的小姑娘，念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依我看，这种凄惨的呼吁听着不仅令人倍感辛酸，还会让你不由得为说话人的悲观情绪感到担心，而且，说到头，我看在比六根清静、相信虚无的较量中，动植物明显地占据上风，人类很难与之争夺高下。
这就是说，性爱，人类欢乐的惟一源泉已经干涸，性爱的有效性在于不问收获地复制人的存在，可是，不提那些阻止这种有效性的避孕套、避孕药，问题是，存在面对的不是数量、时间及空间，而是对于存在的认识，没有这种认识，人类就是千秋万代存在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就如同一群四处闲逛的大兵，他既没有接到任何命令去执行任务，也没有任何特殊的使命，只是无所事事地四处闲逛，你说他们算大兵吗？
妈的，真没劲，就像嗡嗡所说的，怎么说来说去那么没意思呢？是不是因为我题外话说得太多了呢？
320
在光速不变的假设下，爱因斯坦提出了他的相对论，但谁要是以为光速真的不变，那谁就是一个傻蛋，在人世间，就是再深奥再有效的学说也无不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人类只需几根假设的细铁丝，便能兴致勃勃地支撑起一座貌似壮观的大厦，可惜，那一厢情愿的空中楼阁经不起任何小风小浪，欧几里德的几何大厦就是毁于一个小小的第五平行公理公设，我可不想像巴罗切夫斯基与鲍耶一样再次用非欧几何不厌其烦地对几何进行推倒重建，我会采用高斯的做法，知道这事儿就完了，然后闭上嘴离去，是的，我的故事已经完成，尽管漏洞百出，但我却不想在这上面再花时间与精力了，我没有编织毫无破绽的形式的能力，也就不在上面再下什么笨功夫，毕竟，我只是想写本骗人的名著，而不是搞什么货真价实的发现与创作，虽然我对名著的蔑视已溢于言表，但我知道，懒惰、轻信、无知的世人总会对徒有其名的东西深信不疑，如果没有读者的愚蠢，哪儿会有那么多世界艺术大师像大尾巴狼似的在人世间跳来跳去呢？
我不想像那帮大师一样跳来跳去，我也懒得拆穿他们的骗术，使受骗迷们大扫其兴，在这个商品社会里，我的小说对我来讲是笔小小的买卖，我必须尽快交稿，参与交易，我的作品的价值完全不是由我个人说了算，这反倒让我十分松心，其松心程度赛过任何一个准备领诺贝尔奖的作家，在这一点上，我的人格力量帮了我大忙，欺世盗名有时也有不便之处，那就是得放下自尊，接受别人夸奖，在我，这就不是问题，我还看不上那些发奖人呢，他们有什么资格给我发奖？我用不着对他们装孙子对读者装大腕，我犯不上，我自己很清楚我已写了名著，至少比已有的名著毫不逊色，这一点我确定无疑，我的自尊心要求我面对批评毫不理会，面对表扬毫不动容，上小学就有老师教我自我肯定，我就有过给自己判试卷的经历，我给我会做的题打勾，不会做的打叉，最后我把分数也给填上，无须别人劳神多费一道手，不是有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说法么？
但是，此时，我仍有一些不安，我仍放不下嗡嗡，我仍惦记着她，念念不忘我对她的伤害，那最狠的一次发生在99年夏季，不讲这件事你就不知道嗡嗡有多可怜，当然，也就不知道我有多可恨，这件事我犹豫再三，最后决定还是讲出来，尽管这对我不好，对嗡嗡不好，对另一个姑娘也不好，总之，与那些不吐不快的事情相反，这是一件不该讲的事，当然，不讲出来，还会使事情的真相蒙上一层迷雾，我想，是揭去的时候了。

321-340
321
在我的想象中，存在姑娘这件事，还存在着我中意的姑娘形象，那是我的幻觉，但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种幻觉居然在现实世界中有一个对应物，也就是说，有一个现实生活中的姑娘曾被我幻想过，于是，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当时，嗡嗡还在与我纠缠，而我，还在对这种纠缠犹豫不决。
322
那是发生在一个下午的事，我当时去团里接嗡嗡，嗡嗡约了两个同学一起到我家吃饭，我到了以后给嗡嗡打了一个电话，她正在收拾屋子，叫我等会儿，我站在一排宿舍门前抽烟，无所事事地走来走去，这时，其中一个要到我家吃饭的姑娘急不可耐地从宿舍里走了出来，她叫于莉莉，是个热情的小可爱，与我早就熟识，经常与我逗笑，我也没有多加注意。
可那天有点奇怪，她站在宿舍门口，穿着一条式样过时的白底碎花的旧连衣裙，这与她平时的打扮十分不同，她和我聊天，无非是家长里短，具体内容我现在已经忘记了，甚至当时我也没有对她说的话有什么特别的注意，这时，令我心中一动的事情发生了，她说着说着话，像是站累了，慢慢地蹲了下去，然后，她就蹲在地上跟我说话，有时仰起头，有时低下去，还不时用手在地上划来划去。
她的普通话说得不太好，带着很重的家乡口音，听起来十分别扭，她说着说着，忽然，我感到一种奇怪的情感涌上心头，一时间，我忽然发现，这个形象与我幻想中某个场景中的形象非常近似，我想了半天，怎么也想不起那是一个什么场景，但这一切都似乎在某时某地发生过一次，甚至，在我的记忆里，有一种重叠的感觉，因而让我感到十分熟悉，这种情感要讲述清楚十分不容易，比如说吧，我曾幻想自己四处流浪，路过一个江南小镇，在一个铺着石板路的小巷子里，我迷路了，不知该向哪里走，这时，身后的门来了，一个小姑娘出现了，她有些羞怯地与我说话，她很害羞，因此只是蹲在地上跟我说，她告诉我关于前方道路的某些信息，而那些信息十分重要，都是我想知道的，反正是诸如此类的幻想，既然世上有人相信一见钟情这种怪事，那么，这个姑娘蹲下的形象能叫我心中泛起奇怪的柔情也应在情理之中。
323
可是，在这件事却有很多不在情理之中的东西，我是说，不自然的东西，不是她，而是我，我不知我能否准确地描述出我当时的感觉，但我要在这里试一试，我是说，在一刹那，我忽然有一种感觉，似乎在冥冥中我与她似曾相识，也是在一个夏天，在一条街边，也是在一个门前，也是我在等着什么人，忽然，有个路过的姑娘与我说话，说着说着，她也同样蹲在地上，我们说着话，而那个姑娘说完后站起来，骑上一辆自行车走了，我见她轻快而灵巧地穿过人流，消失在街道的尽头，我忽然记起，我没有看清她的脸，只记得她长着一条细细的脖颈，而她说的话我也未听清半句，她好像是告诉我一件什么事，至于那件事究竟是什么，我却没有丝毫印象，正在此刻，于莉莉抬起头来，我看到她的脸，竟奇怪地感到她的脸上有一种不好意思的神情，就像通常人们所说的害羞，那种神情，只有一个秘密被当面揭穿后才会在表情中出现，我是指，难道在我们俩之间，真的曾有过什么秘密吗？
324
以后我接嗡嗡时，又遇到过几次于莉莉，我认为，她对我表现出一种奇怪的亲热，给我一个感觉，让我认为我们俩很亲，至于那是怎么一种亲法，我也说不上来。有时，在遇见我时，她会向我招手，有时，当着她的男朋友，她会尖叫一声，一下子跳到我身上来，实际上，她对所有人都这样，她喜欢大大咧咧地与人打招呼，随随便便与熟识的人笑闹，她与男友因为一次怀孕事件弄得关系不太好，而她的男友也与我讲过话，给我的印象是个十分重感情的小伙子，也许正因为此，他看起来显得有点软弱，但不是那种叫人反感的假时髦青年，他对她的情感谁都看得出来，全都摆在明面儿上，十分真挚，我相信，只要条件允许，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可惜，她似乎对此仍不满意。
325
当然，所有的一切也许都是我自己的感受，与于莉莉无关，也许她对我的态度与对任何一个她认识的人的态度是一致的，我想我必须指出这一点，但奇怪的是，从此以后，每当我们见面，我都感到她有一种不自然的感觉，比如她的脸会在忽然间红起来，比如她会说着说着话忽然推开男友或搂紧男友。印象深的一次是她与男友及其他一些姑娘来我家过生日，她坐在我旁边闲聊，她对我说她的腿很软，我摸了一下，她说，是吧？我感到这里面有一丝诱惑的迹象，但是，对于平时与姑娘们随便说笑打闹的我来说，这又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也许是我心里有鬼，谁知道呢？
326
于是，我决定弄清这件事，那是与嗡嗡分手后不久，我给于莉莉打了一个电话，她很高兴，我说我要请她出来吃饭，她说她十分愿意，我没有订具体时间，而是看她的方便，她说方便时打电话给我，挂下电话，我再次察觉出一丝异样来，因为她平时与嗡嗡很要好，经常在一起玩，我给她打电话的目的都是找嗡嗡，不用我说，她就会提到嗡嗡，可是，这次电话却不同以往，就像有某种默契一样，我们都没有提及嗡嗡，还有一点，平时打电话时，我都会与她东拉西扯几句，贫两句嘴，但这次却没有，我们干净利落地订了一个不确定的约会，很有点心照不宣的意味。
327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接到于莉莉的电话，她说她第二天一天都没事，我说我下午3点有一个事儿要谈，于是说定晚上6点在中国大饭店碰头。这样做是因为我的谈事儿地点也在中国大饭店，这样，我完事后，正好与她一起吃饭。
那天与我谈事儿的制片人是个偏执狂，他认定了我的剧本是个青春偶像剧，对于我想自己拍戏的事儿含含糊糊，却一个劲儿地想让我改一改剧本中他认为不妥的地方，可把我给气坏了，我最讨厌这种一分钱也没有花便开始指手划脚的制片人，一般来讲，我只与签约付钱后的制片人认真谈谈剧本，我坚持认为，准备付钱与付了钱是两回事，如果一个制片人没有付我钱，却与我一起煞有介事地讨论将来须头八脑的合作细节，并在这种想象的合作中履行他作为制片人的职责，那简直会让我笑掉大牙，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我会抽身便走，让他一个人去过制片人的瘾，可惜，那天我却一上去就想着要与他谈三个小时，因此，便与他争论起来，当然，这种荒谬的争论毫无意义，但却把我们两人都气了个半死，尤其是到后来我们摊牌，他对我说他准备以一个让我觉得低得可笑的高价买下我的剧本时，我简直快气疯了，事实上，当时与我谈买剧本的公司中普遍出价是他的两倍，而他却自以为大局已定，真没见过如此自以为是的制片人！我看看表，时间已到五点半钟，于是不想再与他纠缠，就报出我的价格后说还有事，以后再谈，没想到他竟然诅咒发誓，说我的剧本不可能有这个价，还当着我的面打电话四处询问，问我的上一个剧本价是否属实，得知属实后，他又一反刚才的态度，拼命拉住我，一副要与我共商大计的样子，可把我给气坏了，不用问，这一定是个野鸡公司的制片人，我好不容易才逃开他的纠缠，来到大厅里等于莉莉，片刻，手机响起，她到了，从门口的一辆出租车上下来。
我与她一起进入里面的餐厅吃自助餐，吃饭时，由于受刚才谈事儿的影响，我余怒未消，心情十分恶劣，谈话间，竟奇怪地与她争执起关于舞蹈的某个问题来了，而且，那天我就像是患了争辩症一样，无论她说任何一个问题，我都要与她争论不休，渐渐地使一场轻松的谈话变为无聊至极的顽强争辩，几个小时眨眼间就过去了，其间我一反常态，时而慷慨陈词，时而破口大骂，表现得不可理喻，连我自己都感到不解，忽然，她对我说，时间不早了，她要回去了，话出口的那一刻，我抬头望向她，发现她竟是一脸失望与倦怠的神色，于是，我们起身离去，我走在她身后，我再次惊异地发现，她上身穿了一件十分紧身的背心，下穿一条十分短的牛仔短裤，显得十分性感，显然，她并不是为了与我争执才来此吃饭的，看来，似乎一切都在与我们的愿望背道而驰。
送她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有点心不在焉，我原来想问问她是不是喜欢我，但在这种气氛里，这个问题显然无法提出，我有点灰心，为我的表现而失望，同时，也为我为何如此表现而不解，我问她以后愿不愿意在无事时与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她像是很高兴似的答应了，我送她回去，她下了车，跟我招手再见，说会给我打电话，然后走了。
过了几天，我与一干朋友在酒吧闲混，我约她出来，她推说有事拒绝了，再下一次，我与几个青年男女演员一同在凯莱大酒店的体育酒吧玩，再次给她打电话，她仍然拒绝了，我于是不再给她打电话，她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328
几个月之后，我去团里接嗡嗡，再次见到于莉莉，再次见到了她那不自然的神色，当时是在一个宿舍里，她和几个同学正在就她与男友打架的事评理，我进门后，听到几个操着南腔北调的姑娘们在叽叽喳喳，语速惊人，也不知说的是什么，我向她点点头，便准备带嗡嗡离去，但她却冲着我神情激动地讲男友如何不关心她，说着说着，脸都涨红了，一副委屈的样子，我弄不清楚这种委屈是否是故意向我流露的，突然之间，我脑海中再次闪现出她与我说着说着话就蹲下去的样子，再一次，那种似曾相识的柔情涌上我的心头，幻觉中的那个形象也飘然而至，一时间，一种想把她弄到手的欲念从我心中陡然升起，来得快且炽烈，第二天我送走嗡嗡后给她打了一个电话，想约她出来，没料想接电话的却是她的男友，我东拉西扯几句便沮丧地挂下电话，隔一天再次打去，这次接电话的是她，我约她出来吃饭，她没有犹豫，很快答应了，时间约在两天以后。
两天以后，我在燕莎商场附近的一个意大利饭馆见到她，我们一起吃意大利面条，饭前喝咖啡时，我仔细端详她，发现她一副外出的打扮，我是说，是花了时间打扮过的，看起来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恰到好处，她的神态十分从容，就坐在我对面，与我说着一些她的近况，什么正在学英语啦，什么觉得跳舞没前途之类的话，令我惊奇的是，在她的言谈举止之间，我发现她与我想象中姑娘总是重叠到一起，她的面貌在我看来变化多端，一时间，我对她还有新发现，从专业的角度讲，我发现她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广告演员，适合出演多种广告，因为她的相貌乍看起来总觉得像谁谁谁，仔细看时，却又找不到一个具体的对象，这种相貌很容易被记住，同时，她的脸很有特点，但又无法一下说得清楚，这使得它在商业广告片中大有用武之地，我没有对她说出这一点，而是继续与她一句接一句地聊天，我们谈了嗡嗡，谈了她的男友，具体内容我已记不清楚，但她头头是道的谈论却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与前一次谈话相比，她好像在很短时间内已变得懂事许多，她很喜欢嗡嗡，对她的男友也有着很深的感情，她叙事清楚，而且有条理，叫我觉得她之所以答应出来与我吃饭，只不过是为了聊聊天，解解闷而已，而对我为何约她出来，她似乎并不想知道。
饭后，我开着车，带着她一起在三环路上兜风，进行毫无意义的谈话，不知为什么，我始终不想对她讲明我的真实意图，因为我隐隐感到，这一次，我们之间缺乏不言而喻的理解，汽车在行进着，录音机里播着街上的流行歌，我仍在与她谈话，她向我讲了一些她在生活中遇到的小烦恼，我听着，为了鼓励她继续说下去，不时发出评论，我很担心一旦她说话中止，气氛就会变得尴尬，此时我们已到歌舞团附近，由于走神，我并错了线，不得不再绕一个小圈子，忽然，我产生一种冲动，要把我的想法对她讲明，但我不知如何对她描述我对她的感觉，眼看已经快到团里了，我抓紧时间，张嘴就告诉她我喜欢她，但因为她与嗡嗡十分要好，我又不想伤害嗡嗡，事实上，我讲出这些话时非常费力，我在尽可能地使用她能理解的话说给她听，谁知她听了以后十分镇定自若，就如同早就料到一样，她解释说她一点也没想到我会这样想，接着问我喜欢她什么，谈话至此，骤然间，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我的心头，我感到自己已落入一个极不自重的圈套，这个圈套是我亲自编织，我一步步地掉入其中，成为一个自作多情的笑料，讨厌的是，这恰恰是一件我很在乎的事情，它关系到我对姑娘的幻想，在那一刻，我如同一个猛地掉进水里的酒徒一样清醒过来，我侧脸看她，只见她大大方方地坐在我的旁边，脸上的神情非常坦然，而我却像个心怀鬼胎的下流坯一样显得心慌意乱，并且，由于做贼心虚，恨不能立刻脱身而逃，此时，我意外地发现，我对她的一切感觉全都大错特错。
事已至此，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告诉她，我是从看到她蹲下的那一刻开始喜欢她的，我还说，其实一切全无头绪，她挂着一个男友，我后面跟着嗡嗡，她又与嗡嗡是好朋友，要是万一哪天她碰巧发现自己也喜欢我的话，再谈一切不迟。说话间，她已到地方，我对她说再见，她下了车，用上次分手时同样的腔调对我说，电话联系，然后飞快地走了。
我驾车回家，心中说不出的懊丧，难道，难道我对她的感觉全都错了吗？难道那一些我认为表明她对我感兴趣的迹象全是我臆想的吗？我的判断在哪里出了问题，目前尚不清楚，但很多迹象表明，一定是哪里出了差错。
329
一段时间后，嗡嗡随团去北朝鲜演出，我得知于莉莉不去，留在国内，此时，我认为很多令我迷惑不解的问题有了澄清的机会，不仅是我讲到的一些事情，还有一些我没讲到的事情，这些都令我迷惑不解，我打电话给她，约她到我家聊天，她答应了，但到我打电话真的约她时，她又推说有事，拒绝了，恰巧，一个过去合作过的美工独自包下了一个拍摄牙膏的广告片，急需两名女模特，试了一圈儿都不行，那个美工到我家玩时谈起这件事，我马上想到于莉莉，于是向他推荐，我家里有一盘一帮姑娘在我家吃饭拍着玩留下的录像带，里面有于莉莉，美工看完说没问题，我给她打电话，电话开着，却没人接，美工要我帮着找另外一个演员，我推荐刘琴，我给刘琴打了电话约了时间，中午我们三人在一起吃饭，美工说刘琴没问题，算是定下了，然后，我们三人去了一趟团里找于莉莉，她不在宿舍，接着，我开始给于莉莉打电话，连着打了四五个，都是没有人接，其中一次有人接了，却不是她，而是一个陌生姑娘的声音，她说，于莉莉不在，然后迅速挂下电话，此刻，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是在躲我。
可是，为什么呢？如果不想见我就直接告诉我，为什么躲着我呢？难道害怕我怎么样她不成？只有一个理由让我觉得合理，那就是她认为我在纠缠她，因而不愿意搭理我，但我从未对谁强拉硬扯过呀！我给了美工一个副导演的电话，叫他另外找人，我这里一有信儿就会电话他，打发走美工之后，我对于莉莉的举动百思不得其解，更叫我惊异的是，原来她并没有对我说实话，这一次手机的事不是实话，别的事当然就值得怀疑――可是，我仍旧不明白的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什么东西才值得一个人为之说谎呢？她明明可以对我实话实说，直接告诉我不想与我来往，或是叫我不要给她打电话，当然，她可以说得委婉一点，可是，她为什么不那样做而宁愿向我说谎呢？这实在令人费解。
330
第二天，我再次拨通于莉莉的电话，她正在睡觉，迷迷糊糊地接听了，我告诉她广告的事，她十分高兴，我约她出来，她说她很忙，没时间，我问她为什么不接听电话，她说电话落在别人手里，我问她看没看到电话里留下的电话号码，她对答如流，说没看见，于是，我再次给美工打电话，这回是美工消失了，我每隔一小时打一次，两小时后，美工接听了电话，说人已在上海，姑娘已找到，广告已经开拍，但到了现场就一塌糊涂，这回又是刘琴，一夜之间，她的脸上神秘地长起两个大包，大得化妆都无法掩饰，但拍摄迫在眉睫，因此在上影厂现找了一个演员，正在试镜，刘琴接过美工的电话，对我说，看来，我们不能有丝毫联系，不然就会有奇怪事情在她身上发生，我挂下电话，重新拨通于莉莉的电话，此时，我对她说谎已坚信不疑，我告诉她，广告的事吹了，她认为十分可惜，我还告诉她，忘掉我说过的喜欢她的话，看来这一切全是我的误会。
至此，这个梦想成假的故事全部结束。
331
几天后，嗡嗡从北朝鲜回来了，当晚，我去团里接她，还碰见于莉莉，我见她与嗡嗡两人高声喊叫，亲热地搂在一起，我与嗡嗡一起回家，她向我谈了看到的干净但物质匮乏的平壤，以及北朝鲜人在街上见到金日成的偶像便鞠躬的奇特习俗，她还为我买了两个漂亮的北朝鲜小杯子，可惜一个压碎了，另一个也坏了，我本想扔掉，却见她仔细地用透明不干胶牢牢粘好，乍看起来，就如同没有坏过一样，这件事在我心中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令我十分难受，因为这很像我们关系的隐喻，我已决心舍弃，而她却真心地想依靠她的巧手重新修好。
她仍对我撒娇，仍对我讲＂没有人关心，没有人爱护＂，仍旧喜爱到我这里来，来了以后仍想再来，她仍爱睡在我的身边，睡在她那个位置上，她睡得很香，不像醒来以后那样神经质，这都怪我，我曾长久地在她睡着时看着她，吻她，把遮在她脸上的头发移开，再吻她，然后再一次吻她。
332
第二天晚上，吃完晚饭后，我对嗡嗡谈起于莉莉的事，她表现出十分无所谓的样子，说：＂你就给我丢人现眼吧你，反正我也管不了你，你愿意找谁就找谁，你找我们班同学我也不管了，反正你就是个大色狼。＂我问她于莉莉为什么表现得那么奇怪，她说：＂人家还不是不好意思，笨蛋！这都不知道。＂然后，她又耐心地询问我与于莉莉交往的细节，我尽力回忆，差不多把每一件事都讲了两遍，在她循循善诱的提醒之下，我就差胡编乱造了，她一会儿鼓励我，说：＂于莉莉就是喜欢你，我都看得出来。＂一会儿又帮我分析，说：＂于莉莉本来对她男朋友就不满意，再说，你不是喜欢小可爱吗？于莉莉就是一个小可爱，我觉得你俩挺合适的。＂我说：＂是吗？＂＂当然了。＂此刻，我一抬头，发现嗡嗡正用凶狠的目光直视着我，接着，雨点般的打击便落到我的头上，她开始高声叫喊，破口大骂，时而上蹿下跳，时而满地打滚，总之，我又一次中了她的圈套，她的圈套对我简直百试不爽，十分灵验，我几次总结，仍然未能汲取教训，我知道，只要她拿出一副拉家常的架势，对我语气亲切，让我回答问题，那么紧随其后的必是一场暴风骤雨，但是，她的一切在我眼里都是那么可爱，我一点也不感到她有什么不恰当的地方，即使在对我连打带骂当中，她也表现出十足的撒娇才能，她时而拖长声调叫我老怪，时而用夸张的声调学我与于莉莉打电话时的语气，我平时叫于莉莉小可爱，她就在我耳边小可爱个不停，直到我把这句话听成一句骂人话方才罢休，她还不时地拿起电话，假装要给于莉莉打电话，大方地约于莉莉来这里玩，并偷眼看我的反应，她还对我言语讥讽，对我进行维妙维肖的讽刺摹仿。
那一阵她发明了一个动作用以形容她听闻此消息的感受，我是指，她先是看着我，面带笑容，眨眼间，她原地站立，先是目瞪口呆，接着浑身乱颤，口吐白沫，她使用这一舞蹈造型来表达她的感受，最后免不了扑到我身上对我撒娇，总之，我与于莉莉这件事给她提供了丰富的讽刺我的材料，后来，每次见到我，她都先要把于莉莉的消息一一道来，然后观察我的反应，由于这些话她反复多次地讲，最后形成了套路，她一个人能扮演我们两人，先是用女声学于莉莉如何谈论我，再用男声学我如何谈论她，我有时一说起我不喜欢于莉莉说谎她还跟我急，说我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还不时给我一巴掌，然后装出一副震惊的样子，说：＂老怪，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呢！＂
有时，她说：＂去，还不去找于莉莉去，免得看见我就烦！于莉莉多好呀，小细腰儿，小可爱，人也长得漂亮，性格还好，个子也高，跟你也配得上，你说是不是？＂然而声调陡地转高：＂告诉我！是不是！＂当然，为了配合这些话，她的动作也一样不少，由于长期地不懈地演习，竟熟能生巧，甚至说哪一句话揪我耳朵一下，说哪一句话瞪我一眼，说哪一句踢我一脚都有章法可循，丝毫不会乱，而且，她还用几种方法来表演，有时是讽刺型的，有时是八婆型的，有时是善解人意型的，于莉莉事件简直就成了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向我撒娇的题材，当然，这些表演要是拿回团里演给她的同学，那么她一定会成为一个喜剧明星的。
对此，我的应对措施倒显得十分单调。
一般来讲，我会说：＂扑你们同学怎么了，我认识的姑娘里好点的就你们班同学，再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然后做出一副我能做出的最无耻的样子，面带微笑，事实上，这样做对我来说还真有点难度。
对此，嗡嗡反应往往变化多端，我记得有一次令我十分难过，那回听我说完，嗡嗡像是伤心了，她不再说话，转过头，不再理我。
333
这件事的后面倒带来一些有趣的后果。
其中之一是对于莉莉，本来，于莉莉与嗡嗡就很要好，现在，当嗡嗡知道我背着她勾引于莉莉，她们俩就更要好了，嗡嗡在团里时，时常仔细观察于莉莉的举动，回来学给我看，还劝我作出恰如其分的反应，比如：她会说：＂于莉莉今天又跟她男朋友吵架了，她还哭了，多可怜啊，老怪，你还不去安慰安慰她，快去吧。＂我做出要走的样子，她就高声大喊：＂不许动！你敢动一步，看我不打折了你的狗腿！＂
事后，我还几次见到于莉莉，嗡嗡往往学着电视剧处理类似的人物关系，她一手挽着我，一手向于莉莉高声打招呼：＂来吧，过来和我们一起吃饭吧！＂
有时，她还对我学她与于莉莉平时的说话，但学着学着往往会不由自主地急起来，比如：＂今天我和于莉莉一起吃饭，我说老怪这人特坏，她还说你挺好的，我一听肺都快气炸啦！好什么好！你哪儿好？＂
后果之二是，她听说我请于莉莉去中国大饭店吃饭，于是开始攀比――＂你从来没带我吃过200块钱以上的饭，从来没有给我买过贵点的衣服，你就是不舍得，对别的女人，你就舍得。＂她坐在我一旁，对我翻着眼睛说。
本来不道德的生活就搞得我十分疲惫，但在嗡嗡的处理之下，这种疲惫变成了一种丰富多彩的笑料，这得归功于嗡嗡的天才，我说过，她是非常非常可爱的姑娘，也许，没有人能比她更可爱。
一讲嗡嗡，我就收不住嘴，虽然罗哩罗唆，而且总是重复，可是，由于嗡嗡正是这么一种人，她的生活内容很少，因此，每一种内容在她那里的利用率就特别高，也因此，她把每一种内容都发挥到了难以想象的丰富程度，她经常嘴边就说那么几句话，可是每一次说的方式都不同，都有新变化，我注意到，嗡嗡还能看得进去艺术电影，对人物有自己的独特理解，她是个艺术气质的人，这使得她在3年中，成为我的私人表演艺术家，在她那里，我得到了莫大的享受，让我知道了，一个年轻的生命竟能焕发出如此灿烂的光彩。
这些，嗡嗡是不知道的。
334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我还得再一次说到嗡嗡走后留下的东西，那些东西现在就在我的房间内，这些东西因为她的存在才具有意义，当她在的时候，那些东西像是与她一样具有生命，一条粉红色的毛巾，一个牙刷，一瓶未用完的面霜，一个星巴克的咖啡杯，一双短筒的袜子，一套喝功夫茶的茶具，一套麻将牌，还有其他一些她买的东西，用来盖电脑的云南染布等等，当然，还有梳子上她的长发，这些东西由于被嗡嗡频繁地使用，因此被认为是＂她的＂，然而，她消失了，而东西仍在，成为房间中多余的一部分，有时让我偶尔看到，顿觉黯然神伤。
335
是的，回忆令人黯然神伤，消逝的一切令人黯然神伤，甚至这不得不继续的人生也一样令人黯然神伤。
是的，嗡嗡，我在最可笑最荒谬的假象中与你欢聚，我们明明掉进一个大粪坑却编故事骗自己说在赴一个盛筵，我们在谎言中寻欢作乐，我们荒唐透顶地自圆其说，我们彼此照顾，我们寻开心，我们滑稽不堪地在死亡之外尽情舞蹈，嗡嗡，我要你知道，我其实早已心冷如冰，我是坐在烧开的油锅边上与你说笑，并且，为你担心着，因为你在乐得忘情时，一不小心就会掉进热油中去。
336
嗡嗡，会跳舞会撒娇的嗡嗡，让风把你的声音刮去吧，把你的长相也刮去，把你穿戴过的衣服也刮去，把你爱喝的自制饮料也刮去，把电视节目也刮去，把你爱吃的饭菜也刮去，把你爱戴的不值钱的首饰也刮去，把你爱唱的歌也刮去，让你的痛苦与烦恼也随风而去，让我的难过也随风而去。
337
最后一次见到嗡嗡是在2000年新年第一天。
1999年最后一天，从晚上7、8点起，我便出门，在外面混了一夜，那天夜里，所有的人看来都显得疯疯癫癫的，北京的单身男女全部出动，希望务必在新年钟声敲响之际，把一个陌生情人弄上床，这种疯狂而孤独的人群里当然少不了我的身影，我的手机响个不停，我换了得有10个酒吧，四处寻找漂亮的目标，准备当夜拿下，最后，通过电话，小春找到我，他正与三个姑娘在一起，而且，据他说，姑娘与我们一样慌，急于找到一个顺眼的情人好顺利地冲过千禧夜。
我与小春在＂男孩女孩＂酒吧门口碰头，然后来到城市宾馆附近的一个叫乡谣的酒吧中，三个姑娘都是广播学院播音系的学生，个个长得十分周正，这种一脸正气的姑娘让我刚一见面便感到今晚前途无望，更无望的是小春，我们刚跟姑娘说了几句话，他的旧日情人菲菲便与另一姑娘娜娜推门进来，当然，还有与她们在一起的两个男人，小春一下子便颓了，他冲上去请求菲菲与他共渡新年夜，但菲菲拒绝了，因此，他的心情一落千丈，就像一下子完蛋了一样，很快，他便离我们而去，到别的地方猎艳去了，而我见势不妙，也溜之大吉。在另一酒吧，我冲进去后，见到一帮朋友正围着一帮不知什么路数的姑娘狂嗅，我也加入其中，由于姑娘有六七个，我挑花了眼，当然，姑娘也同样对我们挑花了眼，因为都是第一次见面，正犹豫间，最好的两个姑娘已被带走了，我又与姿色中等的两个姑娘贫嘴，暗中激烈地斗争着，想着带走其中的哪一个，但姑娘接到电话，忽然离去了，只剩下三个差的，我正要破罐破摔，不管是谁，带走一个算了时，电话响了，是嗡嗡，她刚刚演出完毕，给我打电话，祝我千禧年快乐，听到她的声音，我头脑中一片空白，等我与她说完话，挂上手机，眼前只剩下一个最差的姑娘了，与她在床上混过千禧夜，我实在是不甘心，此时，午夜12点已到，周围的人在疯狂干杯喝酒，疯狂地踩地上的汽球，乐队在疯狂地演奏，另一些人疯狂地跳舞，头上的闪亮纸屑在疯狂地纷飞着，而我却无所适从，正巧电话再次响起，出乎意料的是从外地回来的大庆，他告诉我，他在一个叫88号的酒吧里，我问他情况如何，他说姑娘一大把，我二话不说便冲过去，一进门，发现他果然所言不差，姑娘确实一大把，有些甚至是小有名气的模特及演员，漂亮得叫人血往上涌，可惜我一个也不认识，除了过过眼瘾以外，在那儿呆着完全是活受罪，我找到大庆，他正与我一年多未见的陈小露在一起说话，我坐到他们身边，陈小露对我极为冷淡，她化着浓妆，给我看了看她手指上的戒指，告诉我她今晚订婚，老公就在不远处，是个外国人，这使我心情有点低落，她很快走了，大庆面带笑意地看着我，说：＂千禧夜怎么过？＂
最后，我与大庆打通了吹雪的电话，吹雪热情地招呼我们去巴娜娜迪厅，在那里，我吃下了两倍于平时的兴奋剂，在刺耳的电子音乐声中，不费吹灰之力，我便冲上九霄，尽管眼前幻觉不断，头脑混乱不堪，但我仍知道，我已冲到2000年，冲到21世纪，我冲得一塌糊涂，在心中不断地叫喊――柔情再见，柔情再见。
头脑清醒时，天已大亮，我开车回家，沐浴在冷冰冰的阳光中，车开上二环，连我自己都不知为什么，拨通了嗡嗡的电话，我想祝她新年好，想向我对她的柔情告别，想告诉她，我正冲向死亡，现已迈过千禧年的门槛，但我却说我想见她。
我见到了她，我与她在新年第一个白天做爱，我睡去时她也睡去，我醒来后，她仍在我身边睡着，我感到她像是永远在那里睡着，也许她会醒来，但关于她的柔情却会长久地睡在我的心中，关于她柔情之梦也会长久地睡在我的梦中。
我不能再讲嗡嗡了。
真的不能再讲了。
不能再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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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情感里，最终我要谈的是爱，我要告诉你的是，要么爱是一种受难，要么，它是一种最盲目的激情，这种激情经年累月地被人一代一代地谣传着，在现代，终于变成了一种彻头彻尾的迷狂，只有对人生的眷恋可以与之相比，这种迷狂令我十分不屑，我一听到有人为爱而苦恼着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一听到有人说＂如果有机会再活一遍就要如何如何去爱＂我就厌恶之情油然而生，这帮蠢货！无知的东西！怎么糊涂到这种地步！难道活一遍还不够么？
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我意识到，我本人就是我要面对的那个丑恶的现实，其余的一切与此无关，我想我不应强调环境的影响，那是一切我看不上的人的恶习，我不想像他们一样，为自己的问题找借口，怨天尤人，我认为那是没出息，我想，我很难从现实中摆脱出来，除非我立即倒地而死，不然，我只能浸淫其中，不思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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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在开头所说的＂我错了＂的故事，我想我的错误不是我与嗡嗡那点个人纠纷，也不是什么忠诚与背叛的故事，你更别想听到我为此感到不安，你做梦也别想在我这里看到什么无知的悔恨的泪水，我说的错误不是别的，而是情感带给人的假象，是生存之幻觉，是存在之错。这个错误如此巨大，以致谁也无法改正，更不可能对这个错误有所了解，我不会因为我勾引姑娘而感到错误，更不会因为伤害了谁而感到错误，我知道那一切都是我的想象，别人的痛苦我根本就无从体会，就如同嗡嗡，我违背她的意愿，因此伤害了她，但我与她不是同一个人，怎么可能有相同的意愿呢？
而且，也许正是因为那些错误，人生才显得多姿多彩，也许我会有机会混到晚年，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什么东西还会存在于我的记忆中，从而令我回味无穷呢？也许，正是因为那些琐碎不堪的错误。
错误在我眼里是如此地富于人性、令人感动，多么可怕的错误也一样，正是那些错误，才使得我的生命没有陷入雷同乏味的一帆风顺，正是那些错误，才与我生命深处最隐秘的感觉相吻合，一次又一次地烦心懊恼，一次又一次的折磨羞辱，一次又一次的委屈受难，一次又一次的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直至有一天，让我猜出生而为人才是真正的错误，我相信，我的存在才是我真正的困惑与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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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为人，就意味着必得经历一番人生痛苦，就意味着非死不可！
一想起人人都须面对冷冰冰的死亡，我就顿觉万念俱灰，至少，活着在我眼里看起来十分可疑，因为对于死亡，生命太像是一个偶然，一个胡折腾的无聊闹剧。令我倍感辛酸的是，无论生命如何地以一种不可理喻的面貌出现，死亡都会以更不可理喻的手法将其无情地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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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只有面对死亡，才能被称做活着，而面对死亡，需要一种彻头彻尾、不顾一切的激情，一种至死不渝的迷狂，一种对必然的视而不见，一种油然而生的蔑视，一种不停息，一种对假象深深的眷恋及热烈的陶醉，这样才可使人稍稍得以喘息，在生命的面具之下，我猜到一种神意，那是一种无情的冷漠，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刻毒，一种嘲讽的冷笑。我抬头面对黑暗的夜空，面对在我身体之外不祥的巨大的不可解的迷雾，真是沮丧透顶，我跨越情感假象的决心顷刻间便消失不见，我面对漫无边际的未来所持有的所谓的耐心瓦解了，我感到双腿发软，如履薄冰，我徒然地接近所谓的人间烟火，一厢情愿地想从中嗅出关于生命的味道，可我刚刚迈出一步，便掉进虚无的陷阱，成为真相的瓮中之鳖，成为一个滑稽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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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我的读者，一百年后，我们都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们也许天各一方，死守着自己的角落而不堪相见，通过我的书，你知道我的存在，而通过出版商付给我的版税，我知道你的存在，不用问，我也知道你曾像我一样，与痛苦和荒唐捉着迷藏，掉入一个个令人不解的陷阱而难以脱身，饱受命运的捉弄而哭笑不得，我知道你也有过千奇百怪的个人愿望，为你的愿望倒尽了大霉却一无所得，我知道你在不由自主地与你的愿望背道而驰，我知道你曾与平庸乏味做过斗争，结果却大败而归，我知道你在最成功的时候也不快乐，我知道你就是绞尽了脑汁也无法使自己获得平静，我知道你曾无所适从地张着双眼，在人世间历尽辛酸，最终落入悲观与沮丧之中而无能为力，我还知道，你虽生活在世间，最终却必死无疑，我知道你的一切，你的一切我都知道，就如同你也知道我的一切一样――
我在这里，在我的电脑边，为我自己，也为你，我的读者，为着我们共同拥有的一切、可悲可叹的一切而祈祷，我还有点自知之明，没有可笑到会为我们的幸福而祈祷，更不会自大到想从痛苦中摆脱出来，我祈祷，是希望在我们活着的时候，我们能够顶得住，希望我们的劲儿能够绷得长一点，希望我们不要在顷刻间垮下来。我也为我们具有忍受我们自己的能力而祈祷，我知道，自己比别人更难忍受，我想，我们都用不着别人说三道四，指指点点，让他们的原谅与理解都滚得远远的，我很高兴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一切都逆来顺受，听之任之，我也很为你的处境感到由衷地遗憾，虽然大多数事情我们都做不了主，但我们仍要混下去，我为我们愿意、并且能够混下去而祈祷，我为所有的人祈祷，无论这些人自认为好人或坏蛋，我也为我们好笑的蠢行而祈祷，我也为我们无望的存在而祈祷，我知道两者同样毫无意义，甚至描述这种毫无意义也毫无意义，但我仍要祈祷，为你，为我，为所有在绝望中睁着眼睛的生灵而祈祷，我用撞碎在礁石上的海浪祈祷，我用穿过旷野的钟声祈祷，我用掠过深谷的疾风祈祷，我用恒星的火焰祈祷，我也用行星的轨迹祈祷，我还用被弯曲的光祈祷，我更用无所不在却又神秘莫测的黑暗祈祷，用一切我们的感官所能感到的事物祈祷，用一切我们已知和未知的事物祈祷，我、你，以及在我们以前和在我们以后的那些生而为人的生物，我们的将来，虚妄的将来，我们的灵魂，有罪的灵魂，当生命之火熄灭之时，但愿我们都会觉得松了一口气，不是因为生命的艰辛与困惑，而是因为这艰辛与困惑的无意义。当然，我也为一切为我们所深深认同的无意义而祈祷，我希望我徒劳而无情的祈祷能为你所感到，这是我们的联系方式，你的眼睛追逐着我写下的一行行文字，让我把你带到这里，在这里，我们呆若木鸡地面面相觑，无话可说，我们发出叹息，如两颗流星交错而过，如同两个被忘记的名字一样相互离弃，消失在各自的虚无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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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本书写完，我的青春三部曲已完成，这三本书我写得十分吃力，受尽了天赋不够的侮辱，以及自己对自己的嘲笑，同时，我已经过够了穷日子，我债台高筑，度日如年，这不仅伤害了借给我钱、真心对我好的人，还让很多我看不上的人低估了我的能力，他们中的很多人笨得要命，仅凭胡拼乱抢的蛮勇，便能连蒙带骗地抓住肥鹅，眼看着一桌子宴席就要被席卷而空，我再也不能坐视不理，我给自己树立一个小小目标，怎么也得弄回只麻雀来解解馋，填不饱肚子也能添点精神，要不然，我守着现在这种急需钱财、无人光顾的个人自由毫无意义，我必须从这种假模假式的自由中脱身而出，不然就会变成佛陀超然而去，这不符合一个中国市侩的身份，为了合乎我的身份，我还不如趁机自降一等，赶紧出手，冲向文化欺骗市场里去捞上一把，抄上点东西以后再说，我不知我能不能顺利地与别人同流合污，也不知等待我的是什么，但我知道，只要仍在人世一天，我就要为我的肚子、xxxx与我的头脑而奔波，我不知我能不能回来，我要站起来，脱净衣服，头顶恶风，裸奔而上，抢钱抢名声可不能讲条件，我要恬不知耻地前往，虽然我没什么与骗子共舞的经验和智慧，但我有一颗不顾一切的心，和与笑柄、蠢行共存亡的豪情壮志，反正我青春已逝，本钱全无，又有对美女垂涎三尺的美德，加上楞头儿青，这种事上，腆着一张老脸急匆匆前去，与别人连争带抢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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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谢那些读过我书的读者，承蒙你们赏脸，允许我的小说为你们消愁解闷，但我也希望你们理解我，要知道，在这个如此势利而愚蠢的世界上，我像你们一样精神肉体双空虚，急于消愁解闷，我守在家中，倍受冷落，使我的虚荣心丝毫得不到满足，使我的谦虚品质毫无用武之地，使我拒坏人于千里之外的英雄本色无从施展，近几年的经历让我懂得，如果再不出手，等在家里瞎犹豫，那么，我将无法获得回来写作的生活条件，没有名声地位，迈出国门都困难重重，还得忍受签证人员的无礼，没有金钱，就无法为名声插上翅膀，使我恶名远播，金钱与名声都不具备，对面靓女即使走过来也不会投怀送抱，顶多是赏我一记耳光，说我没资格。我怕我经过长年累月对这个世界冷眼旁观，真的变成一个活鲁迅，我可不想再去品尝鲁迅的痛苦，由于那种痛苦，鲁迅的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至于终其一生在艺术方面也没能搞出一部稍有价值的创作，还有更多鲁迅未遂的人也在这上面吃了亏上了当，而对照我自己，我发现我的心态已不正常，常常独自对着电视恶骂不断，随便翻开一本书就能出离愤怒，这种状态促使我在写这本书的结尾时做出决定，不能学鲁迅，得学学萨特、斯皮尔伯格之流，在市俗中去闹腾，对此，我要对我的读者说，我要上路了，我要把我的青春三部曲撕成碎片，丢在身后，让它随风而逝，让它与我的青春一起云散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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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要走了，也许一去不回，我将马不停蹄，全速前进，沿着无耻之徒的必由之路奔跑不息，我要冲进那一个个由奸诈小人组成的大派对，并在里面一显身手，是的，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渐渐地，我对自己身上生长出来的邪恶有了信心，自以为可以同别人决一高下，我想在哗众取宠方面有所建树，我想任性地胡闹一气，在世人认定的成功里面，我想亲身摸爬滚打一番，直到我能测出自己对人性恶忍受能力的极限，我将紧追那些不甘平庸者的足迹向前冲，顺手把自己的劣迹记录在案，我为我的计划感到悲哀，我没有能够以正直的人格力量面对一切，我能力有限，只能采取投机取巧的办法把我对人生的假抗争搞得红红火火、臭气熏天，是的，我出发了，用不着为我送行，倒是我这个市侩会对你做出一个丧尽天良的笑容，然后转身向前，发足狂奔，再见吧，我的一塌糊涂的生活，再见吧，我的读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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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无论如何我也要向前冲，为了向前冲的快感我也要向前冲。
我就是变成眼泪也要向前冲，我就是变成锁链也要向前冲，我就是变成恶棍也要向前冲，我就是变成谎言也要向前冲。
我就是变成碎片也要向前冲，我就是变成手表也要向前冲，我就是变成盒子也要向前冲，我就是变成泡沫也要向前冲。
我就是死乞白赖也要向前冲，我就是颓废不堪也要向前冲，我就是变成邪恶也要向前冲。
我就是晃晃悠悠也要向前冲，我就是支离破碎也要向前冲，我就是一塌糊涂也要向前冲。
我知道我将浑浑噩噩，我知道我已无药可救，我知道我会万劫不复，但我仍要向前冲，一定是有什么东西推着我向前冲，我猜那种莫名的力量是神的意旨，我想那是我无法摆脱的命运，我很认可我能有一个人的命运，我在内心无条件地服从它，不辨善恶地服从它，它教导我向前向前再向前，虽然我知道求知之路艰辛且困惑，虽然我知道前面一片空蒙，虽然我知道我会黯然神伤，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
妈的就是气绝而亡我也要向前冲！
我穿过暴雨向前冲！我顶着冰雹向前冲！我挽着闪电向前冲！我舞着烈火向前冲！
我是火的灰烬，我是镜子的灰烬，我是橡皮的灰烬，我的名字是上帝无法辩认的错别字，我无牵无挂，无始无终，我正被忘记，我已被忘记，我毫无意义，我坠入虚妄，我要拉着我所在的星球一起疯狂向前，我是一束没有记忆的光线，我在虚无中生命不息，狂奔不止。
我要向前冲，我要把我从生活中捡到的所有垃圾甩在身后，我要把我对生活的恶意也甩在身后，我要把毫无必要的悔恨与自责甩在身后，我一塌糊涂，我轻装前进，为了迎接新的劣迹，我要把旧的劣迹也甩掉，甚至我还妄想着甩掉我的生命，因为它耽误我向前冲！
2000年2月25日完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