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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诡计
作者：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希区柯克的《丈夫的诡计》《奇怪的凶器》《职业刺客》等多部经典作品。希区柯克对人类的心理世界有着深刻的体悟，对人性的看法是相当冷静的，因此他的作品对人物心理总是有着细腻的刻画，同时构思新颖、布局巧妙，悬念丛生，情节曲折跌宕，结局往往出人意料，让人拍案叫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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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艺术
我最喜欢读的小说是犯罪小说。
最近，我就从一位著名的犯罪小说评论家那里看到了一句非常有趣的话，他说：“天下最优秀、最扣人心弦的犯罪小说当数那些重在揭示犯罪动机的小说，因为‘为什么犯罪’与‘谁犯罪’和‘怎样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这句话在我内心深处引发了巨大的共鸣，为什么这样说呢？坦白地讲，我自己就是一个谋杀者。
我觉得这位评论家的话非常符合实际。因为，作为一部优秀的犯罪小说，作者应该花费大量笔墨去描写谋杀者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动机，而不是把笔墨浪费在叙述犯罪手法方面。
我始终认为，谋杀者行凶杀人的过程并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犯罪手法只不过是一种方式和手段罢了，而真正值得寻味的是，谋杀者究竟为何杀人？
还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那就是谋杀者们在作案时，往往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他们很少会出错，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至于一些倒霉的家伙之所以被警察逮住，那是因为他们不小心出了错，而恰恰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从总体上来说，我们这一类人还是非常出色的。虽然国家为了对付我们设立了各种机构，虽然在执法部门里堆放着厚厚的案卷，但你再和监狱里实际关押的案犯人数相比，你就会明白了——身陷囹圄的谋杀者永远是少数，而大多数都像我一样——逍遥法外。
人们往往一听到“谋杀者”这个词语时，第一反应就是认为这些人是疯狂的怪物或无情的杀手，他们凶狠、残忍、嗜杀、毫无理智……但我要告诉你，实际上，优秀的谋杀者都很正常，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过人的智商和坚忍不拔的性格。至于他们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视做一个铁的原则，视做一种人生的信条！
为了让世人真正地了解我们这些谋杀者，也顺便为那些灵感枯竭的侦探小说家提供一点儿写作素材，我决定现身说法，把我的所作所为写出来供大家分享。不过，什么该透露，什么不该透露，我自有分寸。警察绝不会根据我写的内容来逮捕我，这一点请各位读者放心。
那么接下来，我的故事就正式开始了。
许多人误以为，我是出于巨大的仇恨才杀了苏珊，其实这是一个误会。我杀苏珊时，对她并没有多大仇恨，曾几何时，我还非常喜欢她，甚至还差点儿和她结婚。可惜的是，那个该死的第三者布内斯威特从我的手中夺走了苏珊。自从苏珊和布内斯威特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断言，她这辈子都将无法获得幸福！
天知道苏珊究竟是被布内斯威特的哪一点所吸引？
布内斯威特是一个非常粗鄙的家伙，性情像野牛一样粗暴，言谈举止也鄙俗不堪。但他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他早年辛辛苦苦工作，攒下了一些钱，然后他用这些本钱投资股票，精明的眼光加上一点儿狗屎运，很快就赚了个钵满盆满。
许多人在突然赚到大钱之后，便沉湎于声色犬马，将赚到手的钱挥霍出去。可布内斯威特却不然，他对消费不感兴趣，而是继续以超人的冷静、独到的眼光捕捉每一个赚钱的机会，因此，他的财富成倍地增加。
当经济大萧条到来的时候，布内斯威特的大部分财富也和别人一样凭空蒸发了，但他并不气馁，也决不放弃，反而用仅存的那点儿资金继续大批吃进那些几乎便宜到白送的股票。就这样，当股市的寒冬过去，经济重新复苏的时候，他的腰包又迅速膨胀起来。这个家伙！一想起他我就恨得咬牙切齿，可又拿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也怨我自己，我真不该让苏珊通过我认识布内斯威特。
当苏珊认识布内斯威特后不久，就被他的所谓“成功”和“风度”吸引住了。后来，苏珊跟着他去了欧洲，就跟我说拜拜了。
苏珊的离去让我伤心欲绝，想不到我对她的一往情深竟然换来如此结局。大约过了半年之后，我才逐渐从失恋的伤痛中恢复过来。我发誓，这辈子我都不要再见到她了！
可没想到，仅仅八个月之后，苏珊就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天，我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忽然听见有人敲我家的后门。我打开门，只见苏珊正提着行李箱，落寞地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虽然我不太情愿，但念及旧情，我还是请她进了屋。
在柔软的长沙发上，她开始把这八个月来不堪回首的经历讲给我听。果然不出我之所料，苏珊与布内斯威特结婚后不久，他那粗鄙的习气、自私自利的本性便暴露无遗。苏珊无法忍受他的粗野和蛮横，无奈之下，便想到了我。她觉得，我曾经深爱过她，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也一定会帮助她的。
可惜，她判断错了，此时的我已经和当初判若两人了。实际上，她刚甩掉我之后，我感到非常难过，为了努力将她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只好拼命地经营我的小农场，只有在累得筋疲力尽时，我才不会因思念她而彻夜难眠。在我的苦心经营和机械的帮助下，一个偌大的农场被我管理得井井有条。相比苏珊，我现在更爱农场里的动物们。
如果苏珊回来，我的平静生活就将被打乱，但为了安顿她，我不得不给她找点儿活儿干干，可她也只能干些无关紧要的活儿。我最担心的是，她不但帮不上什么忙，恐怕还会给我添乱，尤其是我农场里那三千只鸡，此时正处于生长的关键时期，绝不能出任何意外！
现在我对苏珊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但是，我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把她赶走。
而苏珊呢，她也把我视做最后的救命稻草，看这架势，是一定要留在我这里了。你看，她故意选择傍晚时分来我家，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时间，她无法找到其他地方投宿，也赶不上返回加纳斯堡的火车。可是一旦我把她留下来，一夜之间，我们之间的坚冰就会打破，到那时，要再想让她走就不那么容易了。毕竟，我曾经深爱过她，而且，当时我还亲口向她承诺，无论我与她之间发生什么事，如果她遇到了麻烦，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要知道，我这个人给朋友们的印象一直是个言而有信的正人君子，如果她向我的朋友们宣扬在她需要帮助时我如何食言，那我再也没有面目去见我的那些朋友们了。
就在我脑子里飞速权衡这一切时，苏珊还在絮絮叨叨地叙说她丈夫对她如何粗暴。表面上，我似乎在认真地听她讲述，甚至偶尔还附和一两句，但在我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该如何摆脱她。最后，她的口气开始让我无法容忍——好像我帮助她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事，甚至还大谈我应该怎样帮助她。“这个该死的娘们！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的心里已经暗暗发火了。
尽管我心中早已不胜厌烦，但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依旧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随着她的到来，我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一去不复返，我本已平静的内心将会再起涟漪，甚至我的钱包也要跟着遭殃——我要承担她的一应开销，包括还要出钱替她请律师打离婚官司……总之，她仿佛一个灾星，让我的美好生活化为泡影。看着她喋喋不休的样子，我越想越恼火，真恨不得一把掐断她的脖子。
终于，我这样做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掐死一个人。说实话，掐死一个人可比想象中要难得多。
首先，我假装答应帮助她，然后绕到沙发后面，用胳膊搂住她的脖子。天真的苏珊还以为我要和她亲热，可我的胳膊却逐渐用力，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双手拼命挥舞，双脚用力乱踢，可我在她身后，她根本伤不到我分毫。最后，她的手脚再也不动了，身子也瘫软了下去，我仍然没有松开胳膊，直到确信她真正断气为止。
当我再次端详苏珊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具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的尸体了。由于缺少新鲜血液，她的脸变成了紫黑色，舌头也吐了出来，几分钟前还是一副漂亮、迷人的面孔，现在却变成了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人脸，甚至连刚才还显得乌黑亮丽的秀发，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苏珊就这样在我的手中香消玉殒了。
我把手指伸到她的鼻子前，确认她已经彻底死去。然后我把她伸出来的舌头塞回她嘴里，开始进行毁尸灭迹的工作。在这里我要指出：在许多侦探小说里，谋杀者总是为如何销毁尸体而束手无策。其实这并不难，我仅仅花了一个晚上就让苏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按说我无须这么匆忙，因为，苏珊的失踪最起码要到几个星期后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我一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我就无法控制地跃跃欲试。总之，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完成了处理苏珊尸体的工作，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又在我的农场里忙碌起来了。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这天下午，当地警察局的警官约翰·斯隆来到我的农场，向我打听苏珊的行踪。
斯隆警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在工作中和下班后的形象截然不同。斯隆警官下班后，经常到维金的酒吧去喝酒，喝到尽兴时，还会当众表演枪法——他先是背对靶子，然后突然转身，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腰间拔出两把左轮手枪，准确无误地击中靶心。同时，他还会像电影里的西部枪手那样，朝枪管上吐口唾沫，让枪管冷却，然后迅速地将枪收回枪套。他的精彩表演总能博得观众们的大声喝彩。然而在工作中，约翰·斯隆警官则是另一副模样，他严谨、警觉、精明、忠于职守，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总之，斯隆警官既有百发百中的枪法，又有精妙绝伦的演技，还具备一切优秀警官所具备的能力。这么说吧，他是警察队伍里的佼佼者。
这次，从斯隆警官的问话中，我也感到苗头有些不对——他一定认为苏珊的失踪与我有关。
可能是有人报案说苏珊失踪了，于是斯隆警官就顺藤摸瓜找到了我这儿。对此我早有防备，我坦诚地告诉他，苏珊曾经是我的前女友，而且三周前的确曾经来到我这儿试图破镜重圆，但是，被我拒绝了之后，她便独自离开了。
“苏珊的丈夫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斯隆警官说，“苏珊从你这儿离开之后，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报告呢？”
我回答说：“首先，我从不看报纸，根本不知道寻人启事这回事；其次，就算是看到了启示也不会向警方报告的，因为苏珊是不堪丈夫的粗暴对待才离家出走的，我怎能让她再入虎口呢？”
我的回答滴水不漏，斯隆警官一时也无话可说。
随后，我告诉斯隆警官，苏珊此次来找我是希望我能收留她，可是被我拒绝了。我们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苏珊一气之下便跑了出去，连行李箱都没拿。“这不，她的行李箱现在还在我家呢！”我对斯隆警官说。
斯隆警官提出要看看苏珊的行李箱，我便取出箱子，请他打开查看。
箱子没有上锁，他打开箱盖，只见里面有个灰色的手提袋，袋中装着一些女人的用品，比如耳环、钻石戒指、珍珠项链等等，还有一些零钱。在箱子里还找到了几把钥匙，其中一把就是这箱子的钥匙。此外，箱子里还有几件苏珊的衣服——其实，那些衣服都是我在杀死她之后，从她身上脱下来放进去的。当然，我是戴着手套做这一切的，箱子里绝没有我半点指纹。
见行李箱里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斯隆警官便问我：“那天晚上苏珊穿的是什么衣服？”
我早就料到警官会问这个问题，于是我便含糊其辞地回答了一通。斯隆有些半信半疑，他指着箱子中的一件衣服说：“有目击者告诉我说，苏珊那天是穿着这件衣服来到你家，可它为什么却在箱子里呢？”
对此，我当然是一口否认，并坚称那位目击者是因为天黑看走了眼。最后，斯隆警官也信以为真了。
随后，我又很得体地回答了几个不太重要的问题，斯隆警官便带着苏珊的物品回警察局去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警察再也没有上门。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规律——每天晚上，我照例要去约翰·斯隆常去的那个酒吧喝酒。但奇怪的是，这几天斯隆警官一直都没露面。
我清楚，警察迟早还会找上门来，因为苏珊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我的家门口，所以警方肯定认为我的嫌疑最大。果不其然，一周后，斯隆警官又登门拜访了，这次并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的，其中一个是康斯坦布·巴利，别看此人其貌不扬，年纪轻轻却早已谢顶，但他也颇有手段，居然把村里有名的美女瑞蕾·奥多追到手了；另一个我不认识，只见他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经斯隆警官介绍我才知道，原来他是从加纳斯堡来的中央情报局的探长——本·里布伯格探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探长还是个技艺高超的调酒师，尤其擅长发明新的鸡尾酒和其他混合酒配方。
里布伯格探长首先对他们三人的贸然登门造访表示歉意，随后便提出，想在我的农场里四处看看。显然，是有人向警方报告说看见苏珊走进我的农场，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因此探长他们怀疑，一定是我把苏珊藏在农场里了。
我则显得非常大度，对他们说，我很愿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我对苏珊的失踪也深感遗憾，并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于是，我当向导，引着他们三人到农场各处转。我一边带着他们看，一边向他们介绍我经营农场的理念——把农场设计成一个小小的生态圈。我首先带他们看了厨房，厨房里有一个混凝土砌的蓄水池，上面安装了一个手摇泵，出水管则通向浴室，下雨时，雨水就被储存在池子里，供我日常洗澡使用。在屋顶，还有一个蓄水箱，蓄水箱被我涂成黑色，夏天，水箱吸收了阳光的热量，这样我就有了免费的温水。
接着，我又带他们看了煤仓。煤仓就建在厨房的旁边，煤仓的出煤口直接通向炉子，这样一来，添煤就变得非常轻松省力了。
随后，我们又来到了一栋长达三百英尺的鸡舍，刚走到近前，我们就听见母鸡下蛋后的得意叫声，每天，都从这里源源不断地生产着鸡蛋。在鸡舍旁，是我新建的人工孵化室。
接下来，我们走到了仓库。这间仓库是用波纹铁皮搭建成的，里面摆放着各种农用机具，既有拖拉机、脱粒机、打谷机、粉碎机等，也有像苜蓿收割机这样的小机具。靠近墙壁的一面，还堆放着耙、犁等农具。出了仓库，我指给他们看外面成排的大型储存罐，那是我用来配制畜禽饲料的，我用玉米粒、玉米粉、花生粉、骨粉等原料配制不同的混合饲料。
警察们似乎对这些大罐子非常感兴趣，他们目测这些罐子的直径、体积，还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最后，我带他们来到我的耕地。那一片绿油油的是苜蓿，黄褐色的是种植玉米和其他谷物的耕地，耕地附近还有一个水塘，用来蓄水灌溉。一群群奶牛、公牛和马在草地上悠闲地吃着草。
我带着他们把农场里里外外都看了个遍，看得出来，他们都很失望。最后，他们向我道了声谢，便匆匆离开了农场。
又是一个星期平静地过去了。后来，他们不得不使用最后一招——监视。为了监视我，康斯坦布·巴利每天都有意无意地从我的大门前走过，借机观察我的草坪和屋子，这让我真是难以忍受。
这帮警察实在是太讨厌了！我决定戏耍一下他们。他们不是怀疑苏珊的失踪和我有关吗？好！那我就索性到外地去躲几天，制造畏罪潜逃的假象，让他们也手忙脚乱一番。
第二天一早，我给鸡舍的食槽里加了足够吃三天的饲料，并给饮水器注满了水，我还为马和牛准备了足够的草料。当我把农场的工作安顿好之后，便开车迅速离开了。我驾车来到距离农场五公里远的一处树林，将汽车开进树林的深处藏了起来。
我背起行囊下车步行。我知道，在布利切特金矿不远处有许多地下洞穴，那里人迹罕至，更不会有警察来打扰，那里是我最好的藏身之地。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是在洞穴里舒舒服服度过的。饿了，我就吃行囊里的食物；困了，我就美美地睡上一觉；其余的时间，我就借助着便携式阅读灯安安静静地读我的侦探小说，那些侦探故事都挺生动，只是里面的侦探不怎么厉害。
三天之后，我原路开车返回农场，真巧，我回到农场后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斯隆警官。在斯隆警官的脸上，我居然同时看到了多种表情——诧异、兴奋、惊喜、好奇、探询、友谊和遗憾，我真没想到，人类的脸上居然可以同时浮现出这么多的表情！
斯隆警官好不容易才恢复了正常，他拉着我的手问道：“这几天你去了哪儿？我们到处找你！”
“为了寻找苏珊的下落，我到布利切特金矿附近的地下洞穴去了。”我镇定地告诉他，“我担心她在那一带迷路或者被困在洞穴里。”
“那你一走就是三天三夜？”斯隆警官问。
“哎，别提了，”我皱着眉头说，“刚进入洞穴，我就在里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转出来。苏珊没找到，自己的性命也差点儿搭了进去。”
说这话时，我注意到斯隆警官一脸的懊悔神情，我猜他心中一定后悔自己把网撒得又远又大，却没想到我根本就没离开这个地区。
正当我想再解释一番的时候，这才注意到，我的农场好像出了点儿乱子——许多人正在忙忙碌碌地找着什么，把农场翻得乱七八糟，就像一个搅动的蚂蚁窝一样。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我外出这几天，二十多名警察每天都到农场来，进行大规模的搜查活动。
警察们搜遍了农场的各个角落，屋里、屋外，甚至连房顶和地下都没放过。一些人趴在地板上敲敲打打，想看看地板下是否有隐藏的暗室；一些人挥舞着十字镐，把原本平整的院子刨得坑坑洼洼；还有一些人居然冲着水塘和耕地指指点点，似乎要把水塘里的水抽干，把耕地也翻个底朝天。虽然我看不到仓库里的情况，但我敢断定，里面肯定也有人在搜查，因为仓库门口撒了许多玉米粒、苜蓿苗。
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那些生蛋的母鸡，于是急忙跑到鸡舍查看。这里更热闹了——警察们把鸡赶到一间空的仓库，然后把鸡舍地上铺着的厚达六英寸的干草都掀开，就为了查看下面是否藏着东西。还有几个警察甚至把十字镐也带来了，他们准备掘开鸡舍的水泥地面，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就在警察们摩拳擦掌准备开掘时，我的那些宝贝鸡们可不干了，眼见家园被破坏，连个下蛋的地方都没了，它们围着警察又跳又叫。其实，我饲养的这种格豪恩种鸡非常喜欢安静，但如果一不小心招惹到了它们，它们会一起叫唤，吵得人无法忍受。那几名警察正要动手开挖，几千只鸡立刻跳着脚地围着他们大声叫唤，很快，那几名警察的身影就淹没在扬起的灰尘、鸡毛、干草的混合物中。
这一幕精彩的喜剧场景让我忍俊不禁。这时，站在一旁的斯隆警官说话了：“先生，请你跟我们到警察局去一趟，我还有一些问题要问你。”我随着斯隆警官来到警察局，坐下之后，他便装出一副已经掌握了我的犯罪事实的样子，不紧不慢地盘问着我，其实我知道，他这是吓唬我，指望我主动招供。
我得心应手地应付着他的问题。就在我点燃第三支烟时，忽然有一位警察跑了进来，大叫道：“苏珊的尸体找到了！”
“哈哈，你们居然合伙演戏来诈我，真是枉费心机！”我心中暗想。
尽管识破了他们的花招，但我脚下却丝毫不敢怠慢，就在那个警察话音刚落之时，我立刻站了起来，叫道：“真的？在哪儿？”我说这句话时使用的语调恰到好处——不仅显示了我与苏珊不同寻常的友谊，而且也表明了我问心无愧的态度。
我用眼角偷偷瞄了一下斯隆警官，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儿里满是疑惑。
斯隆警官和他的手下继续演戏，他问：“苏珊的尸体是在哪儿被发现的？”
那位警察则煞有介事地声称，是在某块撂荒的耕地下发现了苏珊的尸体。他们俩一边演着双簧，一边观察着我的反应，盼望着我能露出什么马脚。“这手法简直太幼稚了！”我心中暗自感到好笑，但嘴上却一本正经地说：“天哪！真没想到，苏珊居然被埋在那样的土地里。看来，她真是被人谋杀的，对吗？”
接着，我提出要去现场看看苏珊的尸体。这下轮到他们傻眼了，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尸体！斯隆警官支吾了半天，只好说：“请你先回家吧，等待我们的调查结果。”
在随后的几天里，他们仍旧在我的农场翻找着。他们检查炉子，想看看是否有烧过的人骨碎片，甚至他们还取走了一大包炉灰作为样品，在显微镜下分析；他们检查下水道，想看看是否我在浴室里用硫酸把尸体腐蚀后，冲进了下水道。总之，他们找遍了农场的每个角落，但还是一无所获。
最后，警方不得不放弃搜查，全部撤走了。因此，苏珊究竟是死是活，成了一个未解之谜。警方搜遍了我农场的每个地方，却找不到一点儿蛛丝马迹，自然，我涉嫌谋杀的罪名也就不能成立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斯隆警官见到我时，他脸上的神情总会略显尴尬。为了显示我的宽宏大度、不计前嫌，我在圣诞节那天还送了一对肥鸡给他作为圣诞礼物。
经历了这场风波之后，我的生活仍像过去那样平静。九个月后，当我听说斯隆警官要调到鲁德森警察局任职时，我心里感到有些难过。
为了送别斯隆警官，我们特地为他举行了一次热烈的欢送宴会。宴会上的酒水由比尔·维金提供，鸡肉则由我来出。但遗憾的是，我们没能最后一次欣赏到约翰·斯隆的精妙枪法，因为大家都喝多了，尤其是斯隆警官，他不得不倚靠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木杆上才能勉强站住。
斯隆警官走后，我就一直忙着建造新的孵化室。由于我整日忙于农场的事，无暇料理家务，于是我请了一个女管家，她是一个既善良又能干的女人。
自从她来了之后，我的家变得井井有条。所以，现在我就有时间坐下来，把我的经历付诸文字了，我盼望着这些文字有朝一日能够出版。当然，我也非常想知道，假如斯隆警官看到这段文字之后会作何感想，他是否对肥美的鸡肉还有胃口呢？
我猜想，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一定会恶心得想吐。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怎么会知道那些鸡吃过用苏珊尸体做成的鸡饲料呢？
各位读者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把苏珊的尸体直接丢进鸡群中，让鸡啄食。恰恰相反，我是把苏珊的尸体放进粉碎机，变成骨粉和肉末，然后再配以其他谷物，调和成优质鸡饲料。
这种加工技术对于我来说并非难事，《农夫杂志》上介绍得清清楚楚——如何用粉碎机将死牛或死马的尸体加工成鸡饲料。人的尸体比牛马的尸体小很多，所以更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唯一要注意的是，人的尸体要磨得仔细一些，比如牙齿、骨骼这些坚硬的部分，必须磨成粉末状，至于头发，则被我干脆一把火烧成灰烬。
我用粉碎机处理完尸体后，为了彻底清除痕迹，我又用它先后粉碎过苜蓿、玉米粒等其他谷物，这样一来，哪怕连苏珊的一个细胞都不会在粉碎机里残留了！
我将苏珊的肉粉、骨粉和其他饲料混在一起，调配成营养丰富的混合饲料，喂给我从人工孵化室孵出的小鸡吃。我送给斯隆警官的那对肥鸡就是这样喂大的，这批吃过“人肉饲料”的鸡以及它们产出的鸡肉让我的农场远近闻名，甚至其他的一些农场主还专程向我讨教饲养经验呢！
我想，本·里布伯格探长迟早会怀疑我是用粉碎机毁掉了苏珊的尸体，但即使那样，也为时已晚，因为我的农场里将再也找不到一星半点儿人类的细胞——它们早就进入鸡的肚子里了，而鸡呢？也都进入人类的肚子里了。就算是不能吃的鸡骨头，我也将把它们统统回收，重新磨成骨粉，再给新的鸡吃，真是妙不可言！至于完全不能出售和食用的鸡头、鸡爪、内脏和羽毛之类的东西，我将把它们焚烧成灰烬，洒在耕地里做肥料。
对了，即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们，很可能也吃到了苏珊身体的一部分——因为他们吃了我农场出产的鸡蛋。
噢，差点儿忘了，在我故事的末尾，我还要介绍一下我家最近发生的新情况。我发现我的管家，也就是安·丽丝女士好像已经爱上我了，她开始关心我的私生活，而且总想对我进行约束，我觉得，她正在从女管家的角色向家庭主妇的角色转变。
她开始令我感到厌烦了！
当然，我不会将她解雇，因为我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于是，我建议她多参加一些交际活动，比如去舞厅跳舞，去酒吧喝酒等等。可她却告诉我，她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戚。
唉，真是个可怜的女人！我经常想：假如有一天她失踪了，恐怕也无人知晓吧？
不说了，现在我该盘算着到哪儿去弄下个季节喂养小鸡的“特种混合饲料”了。

奇怪的凶器
接到报警电话之后，我和昆比便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
死者名叫杜瓦特，是一位声名显赫的人类学家，在对早期哥伦比亚人的研究方面，他是绝对的权威，许多知名大学都邀请他去讲学。
凶案就发生在杜瓦特的书房里。这是一间非常宽敞、明亮的书房，在四面的墙壁上摆着高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牛皮封面的古籍。在书房里，还摆放着许多古老的墨西哥和中美洲的艺术品——锋利的青铜斧、带有银饰的匕首、中美洲土著战士用的长矛和弓弩……任何一件都是可置人于死地的凶器。但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杀死杜瓦特的凶器既不是斧头、长矛，也不是匕首、弓弩，而是一个死人头骨。我当警察二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凶器。
那个死人头骨就放在杜瓦特尸体的旁边，凶手就是用这个东西给了他致命的一击。由于受到猛烈的撞击，那个死人头骨已经四分五裂，上面还沾着不少被害人的鲜血和头发，看来凶手这一记重击使出的力气不小。
昆比看到这一幕也备感惊讶，他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决不会相信。”
“是啊，难以置信！”
我们勘察完书房，又来到客厅。
杜瓦特的助手克劳德正坐在沙发上，在他的衣襟和双手上，都沾满了血迹。刚才的报警电话就是他打的，在电话里，他自称是杀死杜瓦特的凶手，可是我们看到他一副胆怯、懦弱的样子，很难将他和杀人凶手联系起来。
“克劳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严厉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做了些什么，”他有气无力地说，“当时，他把我激怒了，我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在狂怒之下，我顺手抄起了那个东西砸向他……我根本没想到要用那个东西……”
他停顿了片刻，接着又说：“我杀死杜瓦特之后，曾经想伪造现场，让别人误以为是闯进来的窃贼干的，可是我不善于撒谎，再说我也懒得那么做……我现在太累了，只想好好地休息一下。”
“克劳德，你是杜瓦特的助手，你们合作了许多年，你为什么要杀他呢？”我冷静地问。
克劳德摇了摇头，非常疲倦地闭上了眼睛，似乎他根本就不愿意吐露实情。
“这东西是哪儿来的？”我看着地上已经破碎了的死人头骨，好奇地问。
“哦，它一直放在杜瓦特的书桌上，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件摆设。”克劳德闭着眼睛，虚弱地说。
“摆设？”昆比不禁有些奇怪，“杜瓦特居然把死人头骨放在书桌上当摆设？”
“是的，每一位来访者看到这个头骨后都会有不同的反应，或惊奇、或恐惧，杜瓦特则认为这个头骨有一种恐怖的幽默感，它能时刻提醒人们——人终究逃脱不了死亡。”
接下来，我们从克劳德的话中逐渐了解到：他为杜瓦特做助手已经八年了。在这期间，他帮助杜瓦特整理过许多研究资料，包括起草论文、写信等，还多次陪他去墨西哥以及中美洲的丛林里进行考察。六年前，杜瓦特的太太因为婚姻危机离家出走了，此后，杜瓦特就一个人住在这幢大房子里。后来，他也搬了过来，一直到现在。
“你杀死杜瓦特是否经过了预谋呢？”我问克劳德。
“不，完全没有预谋，”克劳德回答说，“我们曾经合作得很愉快，甚至还一起到危机四伏的丛林中出生入死。”
“那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突然动了杀机？”我问。
克劳德紧紧地闭上双眼，仿佛陷入痛苦的回忆中。最后，他睁开眼睛，缓缓地说：“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矛盾。”
在我和昆比的耐心劝说下，克劳德终于开口向我们叙说了事情的经过：“昨天下午，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给我写来一封信，邀请我去为他工作，薪水比杜瓦特给的要多，我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去那儿工作。当我开口向杜瓦特提出辞职时，他却一口回绝了，甚至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执意要走，他将采取对我不利的手段。”
“杜瓦特为什么要极力阻止你的离开呢？”我问道。
“因为在与杜瓦特合作期间，我知道他的许多事，尤其是其中的一个秘密。”克劳德说，“他一定是担心我离开之后，会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
“哦？那是个什么秘密？可以告诉我们吗？”
“唉，这个秘密与杜瓦特太太之死有关。”克劳德叹息着，“那还要追溯到六年前，当时，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死在位于波利湖畔的一栋别墅中。”
“什么？你刚才不是说杜瓦特太太六年前就离家出走了吗？”我惊异地问。
“哦？我说过这样的话吗？”克劳德抬头看着我们，随后又点了点头，“噢，是的，我刚才应该是这么说的。六年来，我一直帮杜瓦特维持这个谎言，对外宣称杜瓦特太太是不辞而别。可事实上，杜瓦特太太在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她是怎么死的？”
“是窒息而死。”克劳德说，“那还是六年前的秋天，当时杜瓦特正在写一本专著，为了寻找一些灵感，他决定到波利湖畔的别墅住几天。那天早上八点钟，杜瓦特自己开车先去了别墅，而我因为处理其他的事，比他晚到了一个小时。当我到达别墅后，发现别墅的地板上躺着两具尸体，其中一具是个男人，而另一具正是杜瓦特太太。她几天前声称自己要去外地旅游，却没想到死在了这里，而且两具尸体都一丝不挂。杜瓦特面色铁青地站在尸体旁边发呆。最后他对我解释说，当他到达别墅后，发现房间里全是煤气，他急忙打开门窗通风，结果竟然发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尸横当场。杜瓦特告诉我说，这是一场意外，是厨房里的煤气泄漏所致……”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件事的？”我问。
“杜瓦特太太年轻漂亮，又富有气质，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种事。”克劳德说，“我几乎被吓傻了，所以杜瓦特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这么说，当时你是完全按照杜瓦特的命令做的？”
“是的。”
“即使是意外死亡，你们也应该去报案啊。”我说。
“最初，我提议去报案，可是杜瓦特不同意。”
“为什么呢？”
“杜瓦特说这是一件天大的丑闻，一旦宣扬出去，他的声誉和前途将会受到影响。于是，我们趁着夜色将两具尸体运到湖心，分别系上大石头，沉入湖底。事后，杜瓦特叮嘱我，无论谁问起，就回答说杜瓦特太太是由于婚姻不和谐，离家出走了。”
“难道他就不怕有人刨根问底？”
“这正是杜瓦特的高明所在！他清楚，凭他的身份和地位，绝不会有人深究这件事的。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克劳德说。
“这么说来，你把这秘密一直保守了六年，对谁都没有泄露过？”昆比问道。
“是的。”
“刚才你提到，杜瓦特威胁说，如果你离开他就要对你不利，那他究竟会怎么做？”
克劳德疲倦地点点头说：“他说要杀死我，要让我像杜瓦特太太及其情人一样沉睡在湖底……”
我马上说：“这是明摆着的事，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并非死于意外，而是死于杜瓦特之手！”
“没错！我猜想那天的经过是这样的，”克劳德说，“当杜瓦特抵达别墅时，他意外地发现妻子正和一个陌生男子睡在床上，他顿时火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趁二人熟睡之际将他们打昏，然后再用枕头将他们活活闷死……就在杜瓦特想要进一步处理尸体时，我也到达了别墅，于是杜瓦特就编造了一套煤气泄漏的谎言来掩饰。当时我只能依照他的命令去做，否则，恐怕连我也会被他一起杀掉！”
“噢，我明白了，”我说，“由于他不断地威胁你，最后你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就用头骨砸死了他，对吗？”
“不完全对，”克劳德摇了摇头说，“其实，杜瓦特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恨透了他的所作所为，而且他把我也卷了进来。我不肯与他同流合污，但我生性懦弱，若仅仅因为这件事，还不至于让我对他痛下杀手！”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昆比打断了他的话问道。
“今天早上，杜瓦特突然告诉我那个头骨的来历，”克劳德浑身颤抖起来，“杜瓦特书桌上的那个头骨，我一直以为是他从墨西哥野外考察时带回来的，可他告诉我说，那头骨实际上是他太太的头骨！当时我快要气疯了，顺手抄起那个头骨打死了他。我在那间书房工作了这么多年，成天面对摆在桌子上的那个头骨——居然是我暗恋了多年的女人的遗骨……”

汽车后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上班时间，我们这个城市都会遇到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交通拥堵。
想想看，上百万的人——包括我，几乎在同一时间离开位于郊区的优美舒适的家，驱车进城工作，大街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体会夹在二十英里长的车队里是什么感觉的。然而，交通拥堵还不是我真正的麻烦，我真正的麻烦源于某天早上的一个奇特经历。
那天，我开着车去上班。当我刚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时，就遇到了严重的交通拥堵，路上的三条车道都被塞得严严实实的，虽然有警察疏导，但丝毫都不管用。我被夹在中间车道，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或掉头，只能在车上干等着，大约每隔五分钟，才能像蜗牛般地前进一点点。那天还是早春时分，尽管天气还比较寒冷，但我还是打开车窗，为的是透透气。
就在我被堵得动弹不得时，我注意到在我左侧的车道上，有一辆灰色的旅行车。那辆车与我的车挨得非常近，几乎伸手就能触摸到对方的车门。出于无聊，我便上下打量着那辆灰色旅行车，只见车的司机是位女子，她头戴一顶宽边帽，帽檐很低，看不清她的脸。她似乎也觉察到我正在注视她，显得有些不安。
这时，她前面的汽车向前慢腾腾地挪动了大约一两米，她也急忙踩油门向前，而这时前面的汽车又突然刹住了，她也不得不猛然踩了刹车。这样一来，她和我的位置就由原来的完全平行，变成现在她的后车窗与我并行了。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汽车后座上的东西——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啊！被毛毯裹着，横躺在汽车后座上。由于刚才的急刹车，毯子的一角有些滑落了，有一个东西从毯子里伸了出来。
我先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便将头转了回来，然而，我的大脑似乎在提示我，刚才我看到了某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景象，于是，我不禁又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一下可是非同小可，从毯子中伸出来的居然是一只血淋淋的人手！我顿时吓得瞪大了眼睛，那果然是一只人手！手指上沾满了鲜血，还在一滴一滴向下滴……我再看看裹在毛毯里的那个东西，那哪是个东西呀？分明是个人！
我简直有点儿不知所措，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汽车被夹在长长的车流中间。我企图让其他司机也注意到这一可疑情况，于是就拼命地按着汽车喇叭，同时伸出手，指着灰色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探出头来向后看了我一眼，显然他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没有下车。这也难怪，车都挤成那样了，他恐怕连车门都很难打开。
就在这时，灰色旅行车所在的那条车道上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逐渐开到了我的前面，与我的距离慢慢拉大。我急忙看了一眼它的车牌，并迅速取出一支笔，将车牌号记在我衬衫的袖口上。当我做完这一切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得浑身是汗。
车队又像蜗牛般地向前缓慢蠕动了两英里，拥堵渐渐有点儿松动了，可那辆灰色旅行车也不见了。正好，我注意到路边有一个警察局，就急忙将车停靠在警察局门口，下车走了进去。
一位警官接待了我。
“我……我要报案！”我结结巴巴地说。
“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了？”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份表格说。
“不，不是交通事故，刚才在我旁边的一辆汽车里，我看见一只手，还有……”由于太紧张，我变得语无伦次。
“等一等，别紧张，你喝酒了吗？”
“没有。”
“是不是街上发生了事故，需要我们救助？”
“不，我的意思是，在车里有一只人手……”
他笑了笑，和蔼地说：“这样吧，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詹姆斯。”
“詹姆斯先生，放松点儿，请你先坐下来，把事情经过慢慢地讲给我听。”
我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把我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那位警官耐心地听我讲完，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说：“虽然你提供的线索很重要，但我们还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你能确定自己看见的是人手吗？会不会是看错了？”
“那绝对是一只手，人类的手！而且上面还滴着血！”我激动地叫着。
“噢，放松点儿。”他说。
“警官先生，你这是在浪费时间！如果我是你，就会立即去追那辆可疑的旅行车！”
“詹姆斯先生，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警官将双手一摊，“你看外面，路上的车那么多，就算那辆车还在路上，我们也追不上去。”
“你们总可以在下个街区设置路卡，派人挨个盘查吧？”
“不行，如果设了路卡，要不了十五分钟，这个城区的道路就会被完全堵死。这样吧，我请另一位警官来接待你。”说完，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码。
二十分钟后，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走了进来，他自我介绍说：“我是市警察局的汉克斯警官。”还不等我答话，他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已经连续值了十六小时的班，很疲倦，想早点儿回去休息，所以请你最好简短点儿说。”
“简单地说，是一只手……我刚才在一辆旅行车中，看到后座上有一只手！”
“手？”汉克斯警官耸耸肩膀，说：“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会遇到，说下去吧，给我讲讲你的发现。”
于是，我又从头到尾详细地讲了一遍我的发现，之后，我期待地望着汉克斯警官，希望在他脸上看到一点儿紧张的表情，但让我失望的是，他对我的重要发现似乎很不以为然。
最后，我给他出示了我抄写在袖口上的车牌号，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抄下号码。
“你这个故事实在太荒谬了，”他懒洋洋地说，“也许车窗上的反光让你眼花了，也许毯子里裹着什么东西看似人手。换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光天化日之下，凶手在汽车后座上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就敢在路上大模大样地开？詹姆斯先生，忘掉这件事吧，我看你和我一样，都应该好好回家睡上一觉了！”
我被他这种态度激怒了，大喊道：“不！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必须进行调查！”
“好吧，好吧，”在我的极力要求下，汉克斯警官也很无奈，“先生，我立刻查，但是我必须先睡一觉。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一有线索就和你联系。不过，假如我找到那辆汽车，而车里并非你所说的那样，那我可要……”
我愤然离开警察局，上了汽车，但我没去公司，而是掉头回家。到家之后，我给老板打电话请了一天假。然后我就守在电话机旁，等待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传来了敲门声，我打开门，原来是汉克斯警官。
“詹姆斯先生，根据你提供的车牌号，我找到了车主，她是约翰逊太太，住在奥顿镇。”他说。
“奥顿镇离这儿只有两英里，尸体找到了吗？”我问。
“根本就没有尸体！”汉克斯警官严厉地说，“现在你得和我去一趟约翰逊太太家。”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我和你去？”
“因为我要让你亲眼看看，你所见到的‘尸体’究竟是什么！”汉克斯警官生气地说。
无奈，我只好坐上汉克斯警官的车，随他前往奥顿镇。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停在一条街的旁边，然后指着对面的一间店铺说：“走，过去看看，你说的‘尸体’就在那里！”
我抬头一看，那间店铺上的牌匾写着“装潢”两个字。
汉克斯警官敲敲门，门开了，站在门口的正是我在旅行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她身上穿着一件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好像正在工作。
“约翰逊太太，这位是詹姆斯先生。”汉克斯警官介绍说。
她冷冷地看着我，用讽刺的语气说：“是你报警说我的车里有尸体吗？你倒是很有正义感啊！”
“就是这位先生，”汉克斯警官回答说，“不妨带他去看一下那个……呃……那个东西。”
“我当然得带他去看看，我可不想背着杀人凶手的黑锅！请随我来。”
跟着约翰逊太太，我和汉克斯警官向挂着布帘的里屋走去。里屋是一个很大的房间，摆放着几个高大的架子，中间还有一张工作台，原来这是约翰逊太太的工作室。架子和工作台上摆着许多赤裸的人体，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人的手臂和大腿，而另外一个角落里，则是许多白色的人头。
“怎么？”我用手揉了揉眼睛。原来那些都不是真正的人体，而是坚硬的石膏模型。
我和汉克斯警官看着那些模型，都没有说话。这时，我看见汉克斯警官拿出一支香烟，点着抽了起来。我本想跟他要一支，可看到他那严肃的表情，就没敢开口。
过了一会儿，约翰逊太太从外面的屋子进来，她双手抱着一个石膏人体模型，竖在我们面前。
“詹姆斯先生，你今天早晨在我汽车的后座上看到的就是它，它叫西蒙。”约翰逊太太说，“我们这个装潢店主要是为服装店的橱窗提供人体模型的，昨天我刚刚给西蒙的全身刷过油漆，今天早晨我带着它去一家客户那儿，没想到在刹车时，它的手露了出来，正好被你看见了，现在你该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吧？”
“既然是石膏人体模型，为什么你还要用毯子把它裹起来呢？”我不解地问。
“不把它裹起来，难道还要把它赤裸地放在汽车的后座上吗？”约翰逊太太不高兴地说，“你想想，要是我把一个赤裸的石膏模型放在车里，恐怕像你这样疑神疑鬼的人就更多了，还不都来找我的麻烦？”
听了约翰逊太太的话，我不禁感到一阵脸红。但我还是心存疑问：“约翰逊太太，既然你带这个西蒙去客户那儿，为什么又把它带回来了呢？”
“因为我到客户那儿之后，发现刷的油漆流了下来，我总不能把这样一个人体模型摆在客户的橱窗里吧？所以，我只好把它又带了回来。”
我随着她所指的方向，的确看见有一道红油漆从手肘处沿手臂流下，一直流到右手两个中间的手指缝儿中。
“这就是你所说的‘血’！”在旁边始终一言不发的汉克斯警官插话道。
我尴尬极了，既不敢直视汉克斯警官的眼神儿，更无颜面对被冤枉的约翰逊太太，真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看够了吧？看够了就走吧！”汉克斯警官用讥讽的语气对我说。
面对汉克斯警官的讥讽和约翰逊太太的冷眼，我无言以对，我还能说什么呢？都怪我自己看走了眼。在回去的路上，汉克斯警官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我也只能耷拉着脑袋，乖乖地听着。
到家以后，我还自责不已，懊悔自己差点儿冤枉了一个无辜的人，看来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可不能轻易下结论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口喝下去，然后倒在了沙发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紧张了一整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不一会儿，我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醒了过来，看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躺在沙发上，不禁又想起汉克斯警官和约翰逊太太……我闭上了眼睛，试着忘掉这件事。
世界上有些事就是那么奇怪，当你越想忘掉它时，它就越在你眼前挥之不去。这时，路上的那一幕景象又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还有汽车后座上的那只人手……突然，一道电光闪现在我的脑海——约翰逊太太！她把我和汉克斯警官都涮了！
我清楚地记得，从旅行车车窗里看到的人手是左手，而在约翰逊太太家，我们看到的流淌红色油漆的手却是右手！我腾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浑身因紧张而微微发抖。
“我该怎么办？给汉克斯警官打电话？可是，他还会相信我吗？”我思索着。就这样前思后想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还是没想出什么好办法。这时，突然响起了“砰砰”的敲门声，我忐忑不安地来到门边把门打开，门外站着的居然是……约翰逊太太！
她为什么深更半夜来找我？我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她。然而，当我的目光移到她手里的东西时，我顿时从惊讶变成了惊恐——她手里是一把点四五口径的手枪，枪口正对着我的腹部。只要她轻轻地勾动扳机，子弹的巨大穿透力就能将我的内脏打穿。
“约翰逊太太，你来找我……是不是因为……那只手？”
“詹姆斯先生，你到底还是醒悟过来了，可惜太晚了！”说着，她把我逼进了客厅，然后牢牢地带上房门，“汉克斯警官第一次来找我时，我匆忙之中准备了个模型搪塞他。但这次你们俩来时，我不知道你当时在路上看到的究竟是哪只手，于是我便猜测着把右手涂上了油漆。当然，我也知道，这骗得过一时却骗不过一世，所以，为了斩除后患，我只好来找你了。”
“你，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儿？”
“这不难，我是从电话簿上查到的。”约翰逊太太冷笑着说，“现在你必须跟我走，我要带你去见我的一位朋友，他是一位推土机司机，只要给他点儿钱，他什么都愿意做。然后，你就可以去见约翰逊了，哈哈！”
“约翰逊？就是裹在毯子里的那个人？”我惊呆了。
“实话告诉你吧，约翰逊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卑鄙、虚伪、自大的家伙，可现在，他已经长眠在一个你们永远也想象不到的地方了。”
“什么意思？”
“下个星期，埋葬约翰逊的地方就要开工建造一座豪华公寓，到那时，他的尸体就会成为地基的一部分了，当然也包括你！”
面对这个凶残的女人和她的枪口，我的手心里全是汗，但我还是故作镇定，骗她说：“我和汉克斯警官约好了，他一会儿就来，如果我跟你走了，你就不怕他产生怀疑吗？”
“别想骗我！”约翰逊太太不屑地说，“今天他对你非常恼火，你觉得他还会相信你吗？只要我杀掉你，死无对证，他凭什么怀疑我呢？”
我的谎言被揭穿了。正当我无计可施时，突然从前门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在这夜晚，究竟会是谁呢？但不管是谁，我终于又能拖延一阵儿了！我就像一个快要被溺死的人看到了一根稻草那样。
约翰逊太太显然也被这阵敲门声弄得措手不及，她惊慌地看着四周，我想趁机夺下她的枪，但距离太远了，一旦抓不到，那我必定要见上帝了。
敲门声再一次响起。约翰逊太太只能把枪放进大衣口袋，她威胁着说：“快去开门！但你别想打什么主意，否则，我把你们一起杀死！”
我刚刚打开门锁，一个人就冲进了屋里，原来是汉克斯警官！他一进屋就猛地推了我一把，我一个踉跄险些坐在地上。他一边用手推搡我，一边怒气冲冲地大骂：“你这个混蛋！下流东西！都是因为你的虚假证词，害得我被上司训斥！本来我都快晋升了，现在却因为你被撤了职！”
他一边骂，一边狠狠地推我，最后，我被他推倒在厨房的门口。
“你不仅坑了我，还诬陷无辜的约翰逊太太！”汉克斯警官继续骂道，一扭头，他看到约翰逊太太也在这里，“你来得正好！约翰逊太太，我还正想跟你联系呢，我们都是这个家伙的受害者，我们一起去控告他，让他赔偿我们的损失！”
说着，他又一脚踢在我的后背，把我抓起来猛地一推，我一个趔趄又摔倒在厨房地上，脑袋也重重地磕在冰箱上。“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汉克斯警官突然拔出手枪，用枪指着我的头。我怀疑他是不是被气糊涂了，要照这样下去，我即使没被约翰逊太太杀死，恐怕也要被他给打死了！
就在我还没缓过神儿的时候，汉克斯警官突然掉转枪口，对准站在客厅里的约翰逊太太，大喊道：“我们的戏演完了！你快弃械投降吧！你逃不掉了！”
形势瞬间逆转。约翰逊太太这时才明白，原来自己被汉克斯警官给涮了！她连续不停地扣动扳机，子弹打在厨房的墙壁上，打出许多弹孔，汉克斯警官则躲在墙后，等待机会……他突然站起来，开枪还击，客厅里响起一声尖叫，接着便无声无息了。
约翰逊太太躺在客厅的地毯上，前胸还不住地向外冒血。我有些晕头转向。
汉克斯警官说：“你快打电话叫一辆救护车，她还有救。”
很快，一辆救护车把约翰逊太太送到医院，医生保证说一定让她恢复到可以出庭接受审判。事情过去了，房子里只剩下汉克斯警官和我。
“请原谅我对你的粗暴，”他说，“当时我看见约翰逊太太的车停在你家门外，料想你的处境堪忧，我就透过窗户向屋里看，正好看见她用枪指着你，所以我才想出这个办法来保护你。”
“你不必道歉，相反，我要感谢你救了我的命！”我说，“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回来了，白天的时候，我害得你奔波了好几个小时，我以为你不会再管这宗案子了！”
“这要拜我的太太所赐。”他回答说。
“你太太？”
“白天我回家之后，我把大衣脱下来，她发现我大衣的袖子上有污渍，就命令我把大衣洗干净。”汉克斯警官解释说，“我太太爱干净，不能容忍一点点污渍。”
“是什么污渍呢？”我问。
“当时我也奇怪，究竟是什么污渍呢？”汉克斯警官说，“我仔细一看，竟然是红油漆！于是我就开始回想，我唯一可能沾到红油漆的地方，应该是在约翰逊太太的店里，从那个人体模型上。这说明，那个模型上的红油漆是刚刚刷上去的，而不是约翰逊太太说的前一天，显然她是在撒谎！然后我又回想起，当我在观看那个人体模型时，她很小心地不让我碰到它的手臂……我想这其中必然有诈，于是就直奔她的店，可是她不在，我就决定来找你，结果她正好也在这儿……”
说完，他一屁股坐在一把椅子里，疲惫不堪，看来他已经二十几个小时没合眼了。
“那她丈夫的尸体怎么办？”我问，“约翰逊太太把她丈夫的尸体埋在了一座公寓的地基里，过了明天就不好找了！”
“放心……明天……我去找。”
“你怎么找那个地方？”
“明天……我给建筑调查员打电话……”
对呀！他是个警官，有各个建筑物的信息和记录，查一具尸体应该难不倒他！
“现在都过去了，你……快回家睡觉吧！”说完，汉克斯警官已经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起来。他竟然累成这样，把我的家当成他自己的家了，我不禁暗笑起来。

人情
傍晚的时候，一架由加州起飞的客机降落在了纽约机场。
莱肯走下飞机，穿过机场大厅，登上一辆早已等候多时的汽车。此次，他是应一位雇主的要求，为雇主杀掉一个仇人。
莱肯跟着雇主走进一家灯光有些昏暗的酒吧，雇主走在前面，向一位坐在吧台附近，身穿格子西服和蓝衬衣的男子点头示意，然后，他回过头来朝莱肯使了个眼色。
莱肯已经明白了，自己要刺杀的目标就是那个穿格子西服和蓝衬衣的男子。于是，他走近吧台，仔细打量着那个人，只见那个男人身材肥胖，头顶微秃，看起来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当他看到那人的脸时，心里突然一阵狂跳，“难道是他？”
等雇主离去之后，莱肯端着一杯啤酒，走向那个男人的桌旁，轻轻地问：“是马丁吗？”
“是的，我是马丁，”那个人扬起眉毛，抬头看着莱肯……几秒钟后，他突然惊喜地叫道：“是你啊！莱肯！我居然没认出你来，真该死！”
莱肯心里暗想：“如果你知道我此行的来意，恐怕就不会那么惊喜了。”
“果然是你！”莱肯微笑着对马丁说，“我听别人管你叫马丁，可是我认识你那会儿，你的名字是马瑞罗啊。”
“是啊，从朝鲜战场上回来之后，我就改了名字，改叫马丁了。”说着，他紧紧地握着莱肯的手，显得无比热情，“瞧！你还是那么帅气！几乎和当年我把你从中国人的伏击圈里救出来时一模一样，一点儿都没变样！”
“谢谢你当时救了我的命，”莱肯也笑着说，“看起来，你的变化也不大嘛。”
“对了，你怎么到这儿来了？”马丁脸上的笑容忽然开始收敛，“我改名字的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晓得你很多事情，马丁！”莱肯说。
“很多事？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来，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说着，莱肯就拉着马丁走到酒吧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前坐下，“马丁，听说你参加了赌马？而且你赌马用的并不是你自己的钱，对吗？”
“你是听谁说的？”马丁的眉头皱了起来。
“因为我们为同一伙人工作，马丁。”
“同一伙人？你的意思是……”
“是的，我和你属于同一个帮会。”
“帮会……同一个？真是巧啊，”马丁的表情显得很不自然，“那你为什么到这儿来呢？”
“实不相瞒，他们让我来的目的是……杀掉你。”莱肯小声说。
“啊？”马丁的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
“当初他们交给我这个任务时，我根本没多想，只是把这当做一次普通的任务而已，直到我刚才看到了你的脸，我才知道，原来我此行的目标居然是你！”
“是菲尔斯先生派你来的吗？可是……他昨天还让我别担心，让我慢慢偿还那笔钱，怎么……”
“马丁，你难道还不明白吗，菲尔斯只是为了麻痹你，让你放松警惕罢了。”莱肯说，“你知道吗，菲尔斯之所以让我从加州赶来对付你，是因为你认识全纽约的职业杀手。”
“天哪！”
“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不成？居然敢挪用帮会的钱！”莱肯质问马丁。
“唉，一念之差啊！”马丁懊悔地说，“最近一年来，我迷上了赌马，我认识的一个骑手说他在马上动了手脚，能让我稳赢不赔。于是，我就挪用了帮会的公款，全押在了上面。”
“赢了吗？”莱肯问。
“唉，别提了！刚一开赛，我押的那匹马的右腿就跌断了。”
“所以你就无法补上账面的窟窿，对吗？”
“是的。我只好向我的老板坦白，可是他说他也爱莫能助，叫我直接向菲尔斯先生本人负荆请罪。”马丁说，“于是我到了菲尔斯先生那里，一再向他保证说，一定要把那笔钱还上。可能是由于我在帮会中有很好的信用记录，所以菲尔斯先生当时表示原谅我的罪过。”
“可是，现在菲尔斯决心要除掉你！”
“为什么？我已经对他说过，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把钱还上的！”马丁说。
“没用的，菲尔斯杀你是为了树立权威，给帮会的其他成员一点儿震慑。”
“啊？莱肯，你不能杀我，求求你……看在我救过你一命的分儿上……”马丁苦苦哀求着。
“跟我走吧，马丁。”莱肯冷冷地说。
第三天清晨，莱肯在旅馆里悠闲地翻看着当天的报纸，他看到一则新闻，上面说：昨晚，警察局接到一个匿名的报案电话，声称在码头仓库一带有人开枪，当警方赶到时，在现场找到了一件被挂在一根木桩上的破碎外套，在外套的口袋里有一张驾驶执照，执照的主人叫马丁，是黑社会分子……虽然没有找到此人的尸体，但从现场情况来看，此人必死无疑。
莱肯满意地点点头，走出旅馆。他来到一个公用电话亭前，拨通了电话。
“喂？”对方在问。
“看今天报纸的头条了吗？”莱肯说。
“看了。”对方说。
“我的任务完成了。”
“好的，今晚七点整，来我家。”
莱肯准时来到菲尔斯的家，按响了门铃。门开了，一位身材魁梧的保镖站在门口迎候，他按照惯例收走了莱肯的枪，并进行了搜身，在确定莱肯身上没有武器之后，他才带着莱肯走到菲尔斯的房间。
身材高大的菲尔斯坐在一张宽大的老板桌后面，他阴沉着脸，一丝笑容也没有。莱肯正要说话，菲尔斯先开口说道：“昨晚你干得可不够漂亮！”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我干得很差吗？”
“我曾经说过，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可马丁的尸体呢？”菲尔斯问。
“我先是把他灌醉了，然后就把他带到码头上，”莱肯说，“当我拔出枪的时候，他由于惊吓，酒醒了一大半，拼命向海边跑去，我朝他开了一枪，他跌进了海中，由于风大浪急，他很快就被海浪吞没了。”
“谁打电话报的警？”
“当时码头附近有辆车经过，可能是司机听见了枪声，打电话报的警吧？”莱肯说。
“这就是你们洛杉矶的杀人手法？”菲尔斯不满地说，“如果你所说的是真的，那我恐怕要向你的老板投诉了！”
莱肯耸耸肩，说：“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怀疑我……”
“回头看看你的身后吧！想蒙我，你还不够资格！”说完，菲尔斯用手向莱肯的身后一指。
莱肯慢慢转过身，一下子僵在那里，他的双眼喷出了愤怒的火焰：“你？！”
“真是抱歉，莱肯，我不得不这样做。”从后面缓缓走来的马丁带着一脸虚伪的歉意。
“莱肯，我很钦佩你对往日战友的忠诚，但这损害了帮会的利益！”菲尔斯说，“马丁把一切都告诉我了，你布置了现场，然后你将马丁放走了。”
莱肯冲着马丁大喊：“你为什么出卖我！”
“我不得不这样做啊，你送我的五千元没法花一辈子，我早晚会被帮会的人找到，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呀！”
“可是你告诉我，你在加拿大有亲戚，还有农场……”
“那些……是我骗你的，我怕你变卦……”
菲尔斯插话道：“马丁乖乖地回来自首，他还付清了欠的钱，他做得对。”
“什么？他用我给他的钱还了债？”莱肯惊异地说。
“没错，是用你的钱！我觉得他很忠诚，所以我还要给他一次机会，让他证明自己。”菲尔斯说完，冲马丁使了个眼色。
马丁狞笑着从衣袋里取出一根钢丝，一步步地靠近莱肯……
莱肯愤怒得血直往脑门儿上涌，他想反抗，可那个保镖照着他的肚子就是狠狠的一拳，莱肯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马丁则熟练地将钢丝拧成个活扣，迅速套在莱肯的脖子上。
“莱肯，真对不起，朝鲜战场上的那份人情，你算是还了，但我倒欠你一份人情，我下辈子再还你吧！”马丁说完，用力收紧了钢丝……

双石事件
报纸上对“双石事件”几乎只字未提。
如果是电影明星遭到枪击，第二天在报纸上必定会有铺天盖地的报道，但“双石事件”则不同，它是一桩非常巧妙而隐蔽的枪击事件，甚至连警方都不知道，它实际上是一起谋杀案。
然而，我却了解“双石事件”的细节，因为我是沙利的女朋友。有很长一段时间，沙利总是对我抱怨说：“要是能把老雷蒙干掉就好了，这样一来，我就能独占商店的股份了，也就能独得所有的经营收益了。”
“老雷蒙”是谁？是“双石百货商店”的股东之一，他与沙利一起创办了这家店，二人共同经营，平分经营收益。
在我没见到“老雷蒙”之前，还一直以为他是个上了年纪的人，然而，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非常惊讶，原来他与沙利的年纪相仿，而且有着一双明亮的黑眼睛，一看就是个精明强干的人。雷蒙对我的印象也很深刻，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对我的一头金发赞不绝口，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可沙利却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和他相处以来，他从未称赞过我的金发，即使我变换了发型，他也毫不在意。
沙利头脑简单，体型瘦削，甚至还有点儿神经质。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赌马，尽管经常输钱，但仍乐此不疲。我经常陪着他去夜总会、豪华餐厅和赌马场，我也觉得挺好玩的。
在认识沙利之前，我还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女孩。但你要知道，天底下没有不喜欢漂亮衣服和首饰的女孩子，而沙利能满足我的愿望，所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之后，他又给我买了一套好公寓，于是我们就住在了一起。
沙利大多数时候对我还不错，但有时候他的情绪也很不好。他会向我抱怨一些生意上的烦恼，其中抱怨最多的就是雷蒙，说雷蒙在经营方面僵化、保守，总是反对他扩大经营规模等等。要说他们之间的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好几次我到店里去，都看见他们在争吵，无非是沙利说雷蒙把钱管得太紧；雷蒙说那是稳健经营的需要等等。
当时，“双石百货商店”经营得非常红火。它在某黄金地段有一个面积很大的铺面，平时靠两位店员来打理。在店面的后院，是一间仓库和两间办公室，后院有一道铁门，但从来不上锁，只是用一根门闩从里面闩住。沙利曾经告诉过我，因为经常要从后门运货，为了进出方便，根本没有上锁的必要。
雷蒙是一个幽默风趣的男人，他总是称赞我的衣服时尚、有特色，有时候他还会偷偷注视我的双腿，我知道他是在欣赏。其实雷蒙很有审美眼光，思维也很活跃，我真不明白沙利为什么叫他“老雷蒙”。
在沙利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试探着问他：“为什么不和雷蒙分道扬镳？”他说：“如果与雷蒙终止合作，会损失一大笔税金。”但偏偏沙利与雷蒙总是处不到一块儿，每当沙利喝醉的时候，他都会唠叨个不休，总是说：“假如能甩开老雷蒙单干，那该多好！”
久而久之，连我的耳朵都听出了茧子。有一次，当沙利又说这样的话时，我就说：“你总嫌雷蒙不好，我倒觉得他还不坏……”
沙利一听这话，就冲着我怒吼道：“雷蒙每天都用同样的方式做事，循规蹈矩，不懂变通，有人如果犯一点儿小错，就会招致他不留情面地斥责，这样的人难道还不坏？”
沙利在我面前总是毫不避讳地表达他对雷蒙的反感。不过，有一天，他却没有咒骂雷蒙，而是默默地在一张报纸上做着记号。我觉得他很反常，就问他在做什么。他却答非所问地说：“每个星期五晚上，老雷蒙都在办公室里整理账簿到深夜。”
其实这一点我早就知道，因为沙利已经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一万遍了，说雷蒙总是定期清点货物。
沙利还抱怨雷蒙是个吝啬的家伙，对商店的账目看得很死。但是，沙利自己也慷慨不到哪儿去！自从我做了他的女朋友之后，虽然他给我买首饰、买衣服，为我支付租金和饭费，但却从不肯多给我一分钱。他对当前的物价和我的必要开销计算得毫厘不差，每次他都把钱放在一只中国式的花瓶里，说：“这是给你的房租！”当他一走，我就赶紧抓起花瓶，看看他给了我多少钱，但从来没有多过一分钱！
最近的几个月，沙利经常把“我真希望把老雷蒙干掉！”这句话挂在嘴边上。可是大约两个星期前，我留意到，沙利有好几天没有说这句话了，难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不相信，于是就仔细地观察他，发现他仿佛心事重重。
又过了几天，我无意中发现沙利的大衣口袋里有支枪，那是一把枪柄嵌珍珠，枪身镀镍的小手枪。我赶紧把枪又放回了沙利的衣服口袋，也对发现枪的这件事绝口不提。
因此，当沙利要我在星期五晚上举行舞会时，我并不觉得意外，我问他：“要邀请雷蒙吗？”他哈哈大笑，说：“不必了，雷蒙对这种舞会没兴趣！”
我看了参加舞会的客人名单，看来沙利把全城的酒徒都邀请到了，因为我第一次在那只中国式花瓶里找到了一些额外的、够我邀请许多客人的钱。我也注意到，沙利将自己也列入客人的名单中。我顿时明白了，原来沙利举办舞会只是个幌子，是为自己作不在枪击现场的证明，显然，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随后，我开始留意沙利的一举一动，这才发现，沙利果真是一条老狐狸！他制订了周密的计划，以便让警方误以为歹徒是从后门溜进商店的。我在前面提到过，商店的后门没有上锁，只是用一根门闩将门闩住。于是，沙利在周五下班之前，悄悄地将固定门闩的一个小木楔子弄坏了，这样，从门外就能打开里面的门闩。
总之，就在舞会进行过程中，沙利偷偷溜了出来，驾车来到商店的后门，他用刀尖穿过门缝儿，轻轻挑开门闩，将商店的后门打开。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不知道，雷蒙的枪口早已经对准了他。正当他一只脚刚跨入后门时，雷蒙扣动了扳机，子弹打穿了沙利的心脏。
两天后，警方告诉我：经过认定，沙利是企图杀害合伙人，结果反被雷蒙杀死，因此雷蒙无罪释放。之后，雷蒙来到我的公寓，我们一起喝着沙利的酒，一边互相看着对方，雷蒙的眼睛还是那么富有魅力！
“你怎么向警方解释的？”我问雷蒙。
“我告诉警方，当时，我听到有歹徒从后门溜进来的声响，在黑暗之中，出于自卫我开了一枪，但没想到那是沙利。”
“是啊，如果换了别人处在你的位置，也一样会开枪的。”我说。
“有一打的人向警方作证，说沙利手里拿着枪倒在门口，而且此前沙利曾多次扬言要干掉我，于是警方便相信这是一次正当防卫。”雷蒙说。
“是的，沙利对你动杀机在先，而你射杀他在后，”我说，“你只是正当防卫而已。”
“不过，也多亏了你事先提醒我！否则，我此时早已成了沙利的枪下冤魂了！”雷蒙说，“非常感谢！”
“别客气，很高兴能为你做点儿什么。这不，现在商店是我们俩的了。”我微笑着说，“希望你以后能对我好一些，别像沙利。”

亲自动手
下班后，乔治警官没有直接回自己家，而是来到他的邻居迈尔斯家的院子前。
这是一个多么荒凉的院落啊！高低不平的草坪中杂乱地生长着一簇簇蒲公英；带有条纹的落地窗似乎也很久没有擦过了；走廊上满是被丢弃的废纸和杂物……看到这一切，乔治不禁摇头叹了口气：“想不到悲伤能使一个人改变这么多！”
他的邻居迈尔斯曾经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男人。比方说，其他邻居们一般只是到了周末或节假日才修剪一下草坪，以免草坪太难看，有碍观瞻，而迈尔斯却不然，他每天早上都认真地蹲在草坪上，拿着小剪刀和铲子，一丝不苟地清除杂草、修剪枝条，他修剪草坪的细心程度，在这个街区恐怕都无人能及。而且每年的春天，他都要把房子粉刷得焕然一新。迈尔斯还对他的汽车倍加爱护，本来车子已经干净发亮，他还照样要每天冲洗。迈尔斯简直成为这个街区的“模范丈夫”了，邻居的女主人们常拿迈尔斯作为榜样，去教育她们不爱做家务的丈夫。
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因为三个月前的那起车祸而改变了。
三个月前，迈尔斯的妻子在横穿马路时不幸被一辆飞驰而来的汽车撞死了，肇事者逃之夭夭，至今仍逍遥法外。从那天起，迈尔斯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无心再修剪草坪，也懒得收拾院落，整日把自己反锁在房子里。
乔治和其他一些邻居见他可怜，就前去看望，并劝他节哀，但他坚强地说，虽然妻子的死令他伤心欲绝，但他会挺过去的，请大家不必为他担心。邻居们都很佩服他。
迈尔斯没有子女。他和妻子结婚已经二十多年了，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爱着对方。
乔治站在迈尔斯的门前犹豫着：虽然自己此次拜访迈尔斯先生恐怕不太符合警局的规定，但从道义上说，自己应该这样做。想到这里，乔治深吸了一口气，按响了门铃。
房子里没有回应。乔治又按了一下，门铃发出长长的鸣叫声。终于，房门缓缓地打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边阴暗的过道里，乔治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心中暗想：“莫非自己看错了？这难道就是相处了十三年的老邻居迈尔斯？”
“嘿，乔治！”那个男人开口了，“你还好吗？”
果然是迈尔斯！乔治很感慨：短短的几个月，不仅院子里的草坪变了模样，想不到人也变了，以前那个衣履整洁的迈尔斯，现在居然变成了一个穿着污渍斑斑的肥裤子、脏兮兮的T恤衫的男人，灰白色的头发乱蓬蓬的，胡乱纠结在一起，盖住了前额，脸上长满了密密匝匝的胡子，看上去又黑又憔悴。
“我很好，迈尔斯！”乔治说，“你怎么样？我有很长时间没看见你了。”
“放心吧，时间会带走一切的。哦，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儿吗？”迈尔斯问。
“我想和你聊聊，我可以进去吗？”
“当然可以。”迈尔斯耸了耸肩，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乔治走进迈尔斯那昏暗的房间里，虽然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惊讶的神色，但他的心中却仍然吃惊不小。在迈尔斯太太去世以前，乔治经常到他们家串门，那时他看到迈尔斯的家中总是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家具也被擦得发亮，各种小摆设放置得井然有序。可如今，这个家就好像一个野人窝，地上东一堆西一堆地扔着脏衣服，旧报纸和空啤酒瓶子到处都是，油腻腻的地毯上洒满了纸屑和面包屑，屋顶的天花板上也挂满了蜘蛛网……
放在屋角的电视机发出刺耳的声音，原来是在转播着一场足球赛。迈尔斯走过去，调低了电视的音量，然后把一堆报纸从沙发推到地板上，腾出了一小块空间。
“请坐！乔治，来罐啤酒吗？”
“不了，谢谢！”乔治回答说。在他的印象里，这位邻居以前似乎从不喝酒。
迈尔斯斜躺在长沙发上，抬起一只脚跷在一旁的小凳子上，“想找我谈点儿什么？”他问。
“今天上午，那个肇事的司机落网了！”乔治开门见山地说。
“怎么，你们抓住他了？”迈尔斯惊讶地扬了一下眉毛，坐直身子问道。
“是的，虽然他现在还没招供，但我们敢肯定他就是真凶！”乔治停了一下，又说，“这个家伙今年二十三岁，离过婚，目前单身。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赖，到处惹是生非，我们也是接到他邻居的举报才将他逮捕的，因为在过去三个月里，他一直把车藏在车库里。经过我们调查，他汽车的车牌、车型、颜色都和事发当晚目击人的证词完全吻合，而且，他汽车前面的保险杠有些弯曲——那是撞击造成的。更重要的是，这个家伙在事发当晚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
“那他现在在哪儿？”
乔治义愤填膺地说：“也许你听到这些会难以接受，说实话，他现在获得了保释，因为他找了一个很有名的律师。不过你别担心，我们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证据，这次他无法逃脱！”
“他叫什么名字？”
“迈尔斯，”乔治说，“按照警局的规定，我本不应该提前向你透露这些，但我知道，自从你太太出事以后，你的情绪很糟糕，所以我向你透露一些案情的进展情况，相信这会让你心里好受些。至于如何惩罚肇事者，我想，还是交给法官处理吧！再说了，你知道他的名字又有什么用？”
“那倒也是，我只不过是很好奇。”迈尔斯说。
“我此刻实在不便透露更多，不过你很快就会知道了，案件的审理情况会刊登在报纸上的。你知道吗，那是个缺心眼儿的家伙，我们去抓他时，他居然还若无其事地和一群狐朋狗友在他那小木屋里赌博呢。”
“他被保释了？”迈尔斯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冒出这样一句。
“放心吧，他最多只能被保释几天，等到一开庭，我可以保证，他肯定会被判有罪的！”
听到这里，迈尔斯转动了一下身子，从沙发的扶手上抓起一罐啤酒，一饮而尽，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乔治，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现在感觉好多了，真是天网恢恢，那个该死的家伙终于要受到严惩了！”
“这也正是我来找你的目的。”乔治笑着说，“相信这个消息能给你一些宽慰，迈尔斯。”
迈尔斯若有所思地望着手中的空啤酒罐，点了点头。
“迈尔斯，我知道，这三个月来你一直都在痛苦中挣扎，我们这些老邻居都很惦记你。对于你太太遭遇的不幸，我们也很悲痛，但人死不能复生，你未来的日子还长，你要重新振作起来。对了，你有空可以走出去散散心，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就去隔壁找我吧。”
“我会的，谢谢你！乔治。”
刚一送走乔治，迈尔斯就马上回到屋里关掉电视。他一头扑倒在沙发里，一阵剧烈的头痛猛然袭来，仿佛有根金属杆子扎进了头部一样。在过去这三个月里，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种感觉，然而现在，这种痛苦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而且更加强烈！他心中无比惶恐，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妻子那熟悉的身影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看见妻子正从超级市场里走出来，手中还抱着一只购物袋……她非常谨慎，过马路时，先停在马路边左右张望，看到没有穿梭的车辆后，才迈步穿越马路……可就在这时，马路右方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冒出一辆灰色的汽车，待驶近她后，突然加速朝她冲去……她被巨大的引擎轰鸣声吓呆了，惊恐万状地看着右方的汽车，几乎迈不动步子，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可怜的她就这样被飞驰而来的汽车狠狠地抛向几英尺高的空中……当她摔落到马路中央时，已是血肉模糊了……购物袋里的家具擦亮剂、空气清新剂和杀虫剂这些瓶瓶罐罐滚落了一地，而那辆肇事的汽车突然加速，逃之夭夭了……
迈尔斯躺在沙发上，心脏狂跳，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上流下来，仿佛有一股巨大的恐惧扼住了他的喉咙，几乎要窒息了。此刻他明白，必须要采取行动了！尽管这个念头让他感到有些不寒而栗，但他知道，如果不在法庭作出正确判决之前有所行动的话，那就一切都完了。
迈尔斯强撑着从沙发上爬起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来。他穿过通道走进卧室，先是拉上了卧室的窗帘，然后小心翼翼地拉开柜子最下面的抽屉，在抽屉中的杂物里摸索着，终于，他找到了那把藏在抽屉底部的左轮手枪。他仔细地检视着手枪，当确定里面装满了子弹后，才放下心来。那是一把没有登记注册的手枪，也从来没有发射过。
“今天这把枪就要有用武之地了！”迈尔斯暗想，“刚才乔治说过，小木屋……小木屋……对了！那个家伙在三个月前曾无意中向自己提及他有一栋小木屋……没错！就位于安东尼奥街一九三号，想不到他居然藏在了那里，这回他可插翅难飞了！”想到这里，他看了看手表，才晚上六点三十八分，天还没有完全黑，时间还早着呢！于是他坐下来，一边擦拭着手枪，一边盘算着晚上的行动计划。
当手表的指针指向十一点时，迈尔斯悄悄地溜出了家门，他钻进汽车驾驶室，开始了行动。突然，他又觉得头部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就像三个月前那样，他感到非常紧张和难受，真想立刻掉转车头回去，终止行动。但当他想到这将是自己又一次新奇的经历时，就打消了放弃行动的念头，重新鼓足了劲头。结果，他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头也仿佛不那么疼了。
迈尔斯开车沿着安东尼奥街一路寻找，终于，他看到矗立在街边的那栋小木屋，昏黄的灯光正从窗户里透出来。他把汽车停在街角的暗处，戴上手套，把手枪藏在大衣口袋里，然后下了车，悄悄地向那栋小木屋走去。口袋里的枪沉甸甸的，他的内心也无比沉重，他知道自己是在冒险，但又别无选择。
迈尔斯来到木屋前，先环视了一下四周，当确认周围没人后，他便轻轻地转动了一下侧门的手柄，门居然无声地开了！这让迈尔斯感到非常欣喜，心想，一定是这个家伙太粗心，忘记了锁门，或者因为这儿是一个非常幽静的住宅区，居民们过惯了安宁的日子，所以压根儿就没有锁门的习惯。
迈尔斯像个幽灵似的闪了进去，他把左轮手枪握在手中，先在屋门边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听了听屋内的动静，真是万幸，屋里没有狗。他又蹑手蹑脚地来到厨房，观察了一番，也没有什么异常。他穿过厨房来到通道，只见从后面的房间里射出一线灯光，他小心翼翼地朝灯光走去，突然听到了打鼾声，他朝里面一望，原来这是一个书房，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坐在一把椅子上睡得正香。那人仰着头、张着嘴，不断发出鼾声，在他身旁的桌子上放着半瓶酒和一个没喝尽的酒杯。
迈尔斯心中暗喜，他轻轻地朝那人走过去。那人还在酣睡，丝毫都没有察觉到有人正在一步步靠近。迈尔斯走到他身边，小心地把左轮手枪的枪柄放在他手中，并把他的指尖压在枪的扳机上，那个可怜的家伙还在喃喃地梦呓着，两条腿还动了一下，迈尔斯抓着他的手，慢慢地抬起来，将枪口指在他的太阳穴上……突然，那个男人被惊醒了，他睁开眼睛与迈尔斯对视，瞬间，他的脸上浮现出无比惊愕的神情。
就在这时，枪响了！
枪声在屋里回荡着，迈尔斯迅速将枪扔下，冲出屋子并随手带上了房门。他快速跑向自己的汽车，一上驾驶座，就将手套扯掉丢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他双手颤抖着发动了汽车，迅速地消失在无尽的夜色中。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迈尔斯默默地念叨着，“那个家伙涉嫌驾车肇事，将面临着法庭的指控，如今他死了，每个人都会认为他是畏罪自杀，即便有人怀疑，也绝不会想到是我把他干掉的，因为我压根儿就不知道他的名字和住址，这一点乔治可以作证。再说，那把左轮手枪也没有登记注册，警察根本查不出来。上帝保佑，我总算安全了！”
虽然他在心里不断地宽慰着自己，但一路上，他的内心还是非常惶恐和紧张，直到他回到自己的家门口，看到庭院里杂草丛生的草坪时，这才松了一口气。“假如妻子还活着，她一定会命令自己把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不过，那种日子再也不会有了！”迈尔斯心里想。
他将车停在车库里，把那副手套往夹克的口袋里一塞，便开门进了屋子，一股灰尘的刺鼻气味扑面而来，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洋溢着柠檬的香味了。迈尔斯看着一片狼藉的房间，心想：“今后再也听不见妻子的指使了——‘这是放椅子的地方，那是放鞋子的地方……’”
他越想越开心，走进卧室，脱下身上的衣服随手丢在床边的一堆杂物中，换上了一件很久没有洗的睡衣，然后他又转身走到厨房，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啤酒，启开罐口猛喝了一大口，随着冰凉的啤酒下肚，他的头脑也清爽了许多。“要是妻子还活着，是绝不允许家里有任何酒精饮料的，现在总算自由了！”
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朝卧室走，心里想：“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只是有一点令人遗憾，早知道花钱雇来的那个窝囊废这么不济事，我还不如亲自杀死她，免得现在还麻烦我自己再动一次手。”

拳击高手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我经营的拳击俱乐部也要关门了，当我正要锁上大门的时候，一个身材魁梧的陌生人朝我走了过来。
他浑身上下一袭黑色——黑色的帽子、黑色的西装、黑色的皮鞋，手里还拎着一个黑色的手提袋，甚至连他的眼睛也是黑的。
“听说你牵头组织拳击比赛？”陌生人问。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给好几位拳击手当经纪人。”
我从事经纪人这个行当已经有好多年了，虽然我手里有几位拳击好手，但他们还算不上顶尖高手，其中最优秀的要算是斯通，他曾经获得过轻量级第十的名次，也曾上过一次拳击杂志的封面，但后来，他连续四次被纳诺击败，我便离开了他。
“你找我有何贵干？”我问。
“我想请你做我的经纪人，”那个陌生人说，“我想进入拳击界发展。”
我上下打量着他，从体形上看，他的确具备成为拳击手的基本条件——估计体重超过八十六公斤，身高一米八五。但他的竞技状态似乎不佳，不仅脸色苍白，皮肤和肌肉松弛，而且年龄也肯定不小了。
“你今年多大了？”我问。
他面部肌肉抽动了一下，反问道：“拳击手的最佳年龄是多少？”
“先生，根据本州的法律，任何四十岁以下的人都可以参加拳击比赛。”我回答说。
“噢，我三十岁。”他说，“我有身份证。”
“嘿，老兄，”我微微一笑说，“在拳击圈儿里，三十岁的年纪是拳击手的巅峰，过了三十岁就要走下坡路了，而你三十岁才入行……”
他眨了眨眼睛，不服气地说：“可是，我绝对比一般的拳击手要强壮，不信你看看！”说着，就要伸出胳膊来给我看。
我笑着说：“诗人曾经说过：你十岁得到神力，因为你心地纯洁？”
他似乎并没有听出我话中的嘲讽意味，还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说：“真让你说对了，我十岁的时候就获得了超越同龄人的力量。我想把这种力量用在正大光明的竞技上，而不是用来干坏事。”
说完，他把手提袋放下，走到体育室墙角的杠铃架边，一只手轻轻一提，便提起了一副杠铃，紧接着，他又像玩儿童玩具一样，耍起了杠铃。
那个杠铃究竟有多重，我不太清楚，但我记得，就在两小时前，温尼在举那个杠铃时累得气喘吁吁。要知道，温尼是练举重出身的，他现在还是个重量级拳击手呢！
那个陌生人的天生神力让我感到惊讶，但毕竟我这儿是拳击俱乐部，而不是举重俱乐部，于是我对他说：“你的力气果然很大，要不，我介绍你去本地的举重俱乐部吧？”
“不行！举重赚不到钱，我现在需要很多钱！”他叹着气说，“以前我从不缺钱，可现在却几乎身无分文，我急切需要赚钱！”
听他这么说，我又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下，只见他身上的西装虽然有点儿脏，而且还皱巴巴的，但却是一件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或许他说的是实情，他一度曾很富有。”我心中暗想。
“最近我一直在关注体育报道，我知道，拳击是一项很容易赚大钱的竞技项目，所以我决定投身这个圈子，赚几年钱。”他说，“你瞧，我都已经作好准备了，我用最后的一点儿钱买了短裤和鞋子，但我还没有手套，你可以借我一副。”
我扬起眉毛，笑着说：“你的意思是……现在就想和人比试一下？”
“对！”
我转身看看俱乐部里，会员们几乎都走光了，只有一个叫鲍比的小伙子还在对着沙袋练习。鲍比是很有拳击天赋的年轻人，他训练刻苦，技术水平提高得也很快。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赢过六场比赛，其中三场将对方击昏，三场被裁判判胜。当然，他恐怕一辈子都很难达到顶尖高手的程度，但作为一个业余拳手来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对！就让鲍比和他过过招儿，然后赶紧将他打发走，我也好早点儿上床休息。”其实，我的床就是办公室的一张折叠床。
“鲍比，你过来！”我招呼着，“这位先生想和你比试一下。”
“好的。”鲍比同意了。
于是我请那位陌生人也去更衣，不一会儿，他就穿着拳击短裤和运动鞋走出来了。我借给他一副拳击手套，让他和鲍比走上拳台。
我敲响了比赛开始的铜锣，然后不紧不慢地从烟盒里取出一支雪茄，划了一根火柴准备点烟。鲍比按照他惯用的套路，迅速接近那个陌生人，然后猛地一记右拳，接着一记左勾拳，谁知这两下凌厉的攻击竟被对方轻易地闪过，鲍比还没来得及转换成防守姿势，便被对方一记速度极快的左勾拳打倒在地，昏了过去。
这居然是发生在开赛短短五秒钟内的事！我划着的火柴还没来得及点燃雪茄。我急忙丢下雪茄和火柴，爬进场中查看鲍比的伤势，还好只是被打昏了，没有大碍。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在拳击界混了这么多年，明白陌生人那一记又快又准的左勾拳的确是技术含量颇高的一次进攻。我急忙看了看俱乐部，想再叫个人来和陌生人试试，可这儿已经没有其他会员了，我只好耸耸肩说：“先生，你的左拳真棒，只是不知道你的右拳如何？”
“实际上，我更擅长用右拳进攻。”
听了这话，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过了片刻，我又说：“你在进攻方面完全是一流水准，不过，你的抗击打能力怎么样呢？”
他微微一笑，对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请打我一拳试试？”
“那你可要小心哦！可别怪我出手太重。”说完，我把鲍比右手上的手套脱下来，戴在自己手上。早在三十年前，在我拳击生涯的巅峰时期，我的右拳是极其有威力的，虽说现在不比当年，但力量也不小。我铆足了劲儿，冲着他的下巴就是一拳！
“啊！”我疼得大叫了一声，向后跳开了。我感觉我的拳头好像打在岩石上一样，而那位陌生人却好像没事人儿一样，微笑着站在原地。我急忙脱下手套查看自己的手，还好，没有受伤。这时，鲍比也醒过来了，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还要和陌生人再打一局。我知道鲍比绝非是陌生人的对手，便对他说：“今晚不打了，鲍比，下次再打吧！”我让陌生人先去淋浴，然后再到我的办公室来。
“先生，怎么称呼你？”我问陌生人。
“我叫加里。”他的口音听起来像是外国人。
“那以后我就叫你加里，你叫我华伦好了。”我说。
我又点燃了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加里，我可以让你走进拳击界，也能让你获得成功，如愿地赚到大钱，但我们首先得签一份合同，确立我们的合作关系。我们明天一早就去律师那里怎么样？”
加里显得有些不安，他摇着头说：“不行，明天白天我不能去。事实上，只要是白天我都无法外出。”
“为什么不行？”我皱了皱眉头，疑惑地问。
“我有畏光症，只要被强烈的阳光照射，我浑身就会又疼又痒，而且没力气。所以，即使我打比赛，也必须安排在晚上进行。”
“原来是这样！这好办，”我说，“现在拳击比赛没有在白天举行的，都是在晚上。不过，畏光症这事儿你先隐瞒一段时间，尤其是不能让卫生局知道，这种病不会传染吧？”
“不会的。”加里笑着说。他笑的时候，嘴的两侧露出了一对虎牙，看起来非常怪异。现在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是习惯抿着嘴了。
“对了，华伦，你……可以先预支一点儿钱给我吗？”加里吞吞吐吐地问。
要是换了其他刚认识的人向我借钱，我会立刻让他滚到一边去，但眼前的这个加里却不同，他前途无量，我觉得可以借钱给他，顺便收买人心。于是我说：“没问题，加里，你没钱吃饭了吗？”
“不，是没钱交房租了。今天早上我的房东说，如果我再拖欠租金，就要把我扫地出门。”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纳什给我打电话，说起周六晚上麦加洛和伯克比赛的事。
纳什和我一样，也是位拳击经纪人。麦加洛是纳什手下最优秀的重量级拳手，他年纪轻、速度快，在纳什的精心培养下，正在向一流拳手的队伍迈进。
“华伦，周六麦加洛和伯克的比赛出了点儿问题，伯克突然病了，不能上场，不知道你手上有没有人能代替伯克出场？”
我了解伯克的战绩，他赢过十八场，连续输过十场，在他输的这十场比赛中，有六场是被击昏的，这意味着伯克最近的状态正在走下坡路，因此，我必须也找一个类似的拳击手推荐给纳什。在我的俱乐部里，当然也有从一线退役的拳击手可供选择，但我又一想，为什么不让加里去试试呢？也许一场正式的比赛是检验加里成色的最好机会。
于是，我在电话里对纳什说：“现在我手边还没有合适的人选，不过，昨天晚上我这里来了一个新人，名叫加里。”
“加里？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人啊，他的战绩如何？”
“他刚从国外来，我也没有他的战绩记录。”
“那么，他的拳打得怎么样？”纳什小心翼翼地问。
“他出左拳的速度极快，但他右拳怎么样，我不知道。”
纳什似乎对加里产生了点儿兴趣，又问：“那你觉得这个人的实力怎么样？”
“昨天晚上他来找我，告诉我他已经一无所有，想凭打拳来赚钱。”我对纳什说，“依据我的判断，他是个很有潜力的选手，至少在三十五岁之前，他一定会成为一流的拳击手。”
“好吧！但愿加里能够在麦加洛手下撑两个回合，我可不想要不堪一击的。”纳什在电话里笑着说。
“纳什，我无法向你保证什么，不过，我很看好加里。”
第二天傍晚，加里又来俱乐部找我，我带着他去见律师，然后我们签订了合同，约好每场比赛我抽取门票的百分之十。
周六那天，比赛就要开始了，我送给加里一件黑色的长袍，因为那是他最喜欢的颜色，然后我就带着他步入赛场。由于麦加洛是当地人，又拥有很多粉丝，所以那天来观战的大部分观众也都是冲着他来的。我和加里在拳台的这一端作好了出战的准备。
这时，开赛的锣声响起来了。麦加洛从他的那一端走到拳台中央，一边走还一边在胸口上画着十字。加里见麦加洛这样做，突然变得面色苍白、惊恐万状，我以为他是被麦加洛的气势给镇住了，就赶紧给他打气说：“加里，别紧张，你只能硬着头皮上了，闭着眼睛打吧！”加里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向拳台中央跑去。他站好姿势，两眼盯着麦加洛，猛然出了一记左拳，狠狠地击中麦加洛的下巴，结果麦加洛轰然倒地。全场的观众几乎都惊呆了，连裁判也目瞪口呆，甚至忘记了数数，因为这场比赛开赛仅九秒钟，麦加洛就被加里击倒。
观众席上发出了一阵阵嘘声，这并不是因为麦加洛落败，而是因为比赛的速度太快了，他们花了钱却没看到精彩的比赛。
我和加里刚刚返回更衣室，就见纳什已经怒气冲冲地等在那儿了，他狠狠地瞪着加里，然后把我拉到一边质问说：“华伦，你这是在坑我！”
我赶紧解释说：“纳什，我发誓，我绝没想到会出现这种结果！”
“不行，必须让我的麦加洛扳回一局，我们再比赛一场！”
“再比一场？”我捻着下巴上的胡子，缓缓地说，“再比一场倒是可以，不过，门票的百分之六十要归我们。”
“百分之六十？你这简直是抢劫！”纳什气得差点儿跳了起来，可他转念一想，麦加洛败北是他战绩上的污点，必须尽快洗刷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们决定各得门票的一半。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关上拳击俱乐部的门，回到办公室，加里正坐在电视机前兴致勃勃地看吸血鬼电影，见我进去，他就赶快切换了频道。
“加里，我不喜欢吸血鬼电影，那太不合逻辑了！”我说。
“为什么？”
“这种电影经常会描述一个吸血鬼四处吸血，被它吸过血的人也都变成了吸血鬼，而那些吸血鬼再分头去吸血……如果照此逻辑，要不了多久，地球上的人类都会变成吸血鬼，它们将无血可吸，最后都必然饿死，不是吗？”
加里露出他那对尖尖的虎牙，笑着说：“华伦，可是吸血鬼也不傻呀！他们会控制自己的吸血量，在这个人身上吸一点儿，在那个人身上吸一点儿，被吸血的人除了会有点儿轻微的疲倦感之外，是不会变成吸血鬼的。”
我点头对加里的看法表示同意，并调低电视的音量，然后言归正传，和他谈起比赛的事。
“加里，我知道，凭你的实力在几秒钟内放倒麦加洛易如反掌，但你要清楚，拳击不仅是一种比赛，也是一种表演，观众花了钱，肯定不希望只看二十秒钟的比赛，我们必须多打一会儿，让观众们也心满意足，这样他们下回才肯再花钱来看。所以，当你下次再对战麦加洛时，你必须多和他缠斗一会儿，一直到第五回合再把他打倒。”
加里困惑地看着我，似乎还不太明白。我点着一支烟，继续向他解释说：“如果你太厉害的话，以后谁还敢和你打？如果以后没人和你打，你怎么赚一大笔钱呢？”我用钱做例子来开导他，加里一下子就开了窍，他答应下次再与麦加洛比赛时，手下稍微留点儿情。
在我们等待与麦加洛重新比赛的那几个星期里，加里根本就没参加任何训练，我对他也不加干涉，因为我对他的拳技很有信心。不过令人费解的是，加里从不告诉我他住在哪里，也不告诉我他的电话，我猜他可能是自尊心较强，不想让我看到他简陋的住处。总之，他每隔一两天就会到俱乐部来，跟我聊上几句。
加里和麦加洛的第二次比赛终于又开始了。这次加里按照我说的，在拳击台上和麦加洛你来我往，打得很热闹，打到第五个回合时，加里看时机已到，便一拳击倒了麦加洛。这下加里名声大振，一下子拥有了许多粉丝。在那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又签了很多场比赛。
为了不让比赛显得一边倒，我跟加里商量，让他在每场都故意被对方击倒两三次，造成加里只是个进攻犀利的选手，但防守不行的假象，这样一来，每个拳击经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拳击手也能有击倒加里的机会。
在随后的一年里，加里参加过七场正式比赛，每场都完胜对手。后来，加里的名声越来越大，其他州的拳击手也前来挑战他。有了加里这棵摇钱树，我们都赚了许多钱。但是后来，我发现加里好像有心事，经常一个人沉默地坐着，我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摇摇头不肯说。
加里出名了，也吸引了许多女孩子的目光，纷纷约他出去玩，据我所知，加里对待她们一直非常规矩，从未有过非分之想。
我们赢了第十场比赛后，一天早晨，我正在办公室数钱时，突然听见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一位女人，她中等个头，相貌一般，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请问，怎么才能找到加里先生？”她问。
“我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我说，“他只是偶尔来这里，我甚至不知道他住哪儿。”
她怔住了，然后向我吐露了实情：“两个星期前，我开车去另外一个州看望姑妈。在返回的路上，由于天黑路滑，我的车轮陷进了沟里，我费了好大劲儿也无法把汽车弄出来，我又累又饿，最后迷迷糊糊地在车里睡着了。那天我做了个怪梦，梦见一个男人帮助了我。而梦醒之后，真的发现我的汽车窗外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低头看着我。他很热情地帮助了我，用他自己的车把我送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我打电话给父亲，请父亲派人来接我……”当这位女子说话时，我注意到她的喉部有两个红色的小包，好像被蚊虫叮咬过一样。
她继续说：“他帮助了我之后就离开了，连姓名也没有留下。但这几天，他的影子一直在我眼前晃动……”说到这里，那位女子的脸红了，“昨天晚上，我看电视里的体育新闻时，才知道他叫加里，是本地有名的拳击手，于是我就找到你这儿来，想向他亲自道谢……”
“好的，那他下次来的时候，我代为转达吧。”
她仍站在那里不肯走，突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说：“加里那天把钱包掉在了现场，里面有一千元，拖车司机拾到后交给了我。”
我心想：“这年月，像这种好心的拖车司机不多了啊！”我对那女子说：“我可以替你把一千元转交给加里。”
她尴尬地笑了笑，说：“真是不巧，今天走得匆忙，我忘记把加里的钱包带出来。我叫黛芬，还是给你留下我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吧，请你转告加里，让他直接找我来取。”
第二天，加里来到俱乐部，我把黛芬的事告诉他，并把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也给了他。
加里感到很奇怪，他说：“我并没有丢钱包呀，甚至我从来都不用钱包。”
我笑着说：“看来这位黛芬小姐不惜花一千元的代价认识你。加里，你那天真的帮助过她吗？”
“呃，的确……我发现她在车中睡着了，就开车送她去了公用电话亭。”
“你有汽车？”
“是的，上个星期才买的，在城市里有辆汽车方便些。”
“什么牌的汽车？”
“1974年的大众汽车，是二手车，发动机还行，但车身比较破旧。噢，我想起来了，那位叫黛芬的小姐开的是林肯豪华型。”
“别羡慕人家，加里，我们的事业蒸蒸日上，很快你也能买得起那种豪华车。”
在接下来的两场比赛中，我们又完胜了对手。这两场比赛引起了电视台的关注，他们还对比赛进行了直播。我以为加里会很开心，可他仍然闷闷不乐。
有天晚上，加里突然来办公室找我，说：“华伦，告诉你个好消息，我要结婚了！”
我感到很惊讶，不过转念又一想，这没什么可奇怪的，很多拳击手到了三十岁左右都迈进了婚姻的殿堂。于是我就问他：“跟谁结婚啊？”
“黛芬。”
“黛……芬？”我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你说的是那天来的女人？”
他点了点头。
“你没搞错吧？加里，现在你成为众多女孩子追捧的偶像，怎么会选择黛芬呢？她看上去可是很一般哪。”
“我看中了她的气质。”
“加里，开什么玩笑，黛芬的气质也很平庸，”我笑着说，“哦，对了，你该不会是看上她的钱了吧？”
加里的脸红了，小声说：“当然……经济实力也是一个因素。”
“可是，加里，你的前途一片光明，很快你就会拥有很多钱，多得数不过来！”
“华伦，你不知道我最近的压力有多大，很多亲朋好友得知我进入拳击界后，都纷纷来信指责我，说我这样的家世背景，不应该为了钱而比赛，”加里低着头嗫嚅地说，“我也考虑了很久，我想我应该退出拳坛了，否则就是在玷污我的贵族血统。”
“贵族？”我诧异极了，“难道，你是皇室成员？”
“从某种程度上讲，算是吧！”他叹了口气，“我的亲戚们为了让我退出拳坛，已经开始为我捐款，可我怎么有颜面接受他们的钱呢？”
“难道，为了钱和那个女子结婚，你就有颜面吗？”我表情严肃地诘问他。
“华伦，听我把话讲完，”他说，“和黛芬结婚，我在收获金钱的同时，好歹也能收获爱情。”
我们争论了半天，最后，我希望他回去好好考虑一下，他答应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他杳无音信，我简直急坏了。
一天晚上十点半左右，鲍比突然来到我的办公室，交给我一封信。我一看那信封，就预感到事情不妙，拆开一看，果然是加里写的。
亲爱的华伦：
我经过仔细的考虑，最后还是决定退出拳坛。我很抱歉，辜负了你对我的一片厚望！我相信你说的，如果我继续在拳坛发展，我能赚到数百万元，但是，我还是要离开了。祝你好运。最后，我也向你保证，我会给你回报，绝不让你两手空空。
加里
信的最后一句话令我困惑不已，要用什么回报我？难道信封里有支票？我抖抖信封，什么也没有。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望着眼前的鲍比，他却冲我笑着说：“打我一拳！”
我盯着他，只见鲍比的脖子上有两个好像被蚊虫叮咬过的小红点，他的嘴里也长出了两个虎牙——竟然和加里的一模一样！
“打我一拳试试！”他再次说。
也许我不应该打他，但我心情实在太郁闷了，加里走了，我的摇钱树也倒了，我要发泄，于是我猛地朝鲍比的下巴打了过去！
只听“咔嚓”一声，我的手腕骨折了。
当医生为我打夹板时，我却笑了。
因为我这才明白，加里临走前把他的能力传给了鲍比，那是他对我最后的回报。

男人的书
晚饭后，戴维把立体声音响开到了最大音量，在他那间位于十楼公寓的小房子里，充满了流行音乐那动感十足的声音。伴随着音乐声，他又脱掉鞋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看书。
有些经历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当戴维翻开《从艰难走向胜利》这本书的扉页时，他深信，这本书也将改变他的一生。还不到五分钟，他就被书中的精妙论述所吸引，以至于对震耳欲聋的音乐充耳不闻。
在《从艰难走向胜利》这本书的封皮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这是一本男人必读的书，更是有事业心男人的人生指南。书的作者詹姆斯是一位杰出的房地产经纪人，他白手起家，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走向了成功。戴维认真地阅读着，他希望从詹姆斯的书中获得成功的秘诀。
突然，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非常不情愿地将书放在桌子上，走过去开门一看，原来是住在隔壁的明克斯。明克斯与他年纪相仿，今年三十六岁，只是个子稍矮一些。
“你的音响，假如……假如你把音量放低一些，我将感激不尽。因为，现在已经很晚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明克斯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沮丧的神情，吞吞吐吐地说。
“好吧！”戴维不客气地甩出一句，随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戴维不想和邻居争吵，但他心里很讨厌明克斯，因为明克斯总是抱怨他的音响声太大了。
戴维朝他的立体声音响走过去，正要伸手调低音量，突然一转念：“明克斯算老几？凭什么要听他的？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听音乐，谁也无权干涉！”
想到这里，戴维又躺回到沙发上，重新拿起了书。现在该看第三章——《从胁迫到胜利——徐徐灌入恐惧的艺术》了。戴维有滋有味地朗读起来，嗓门儿甚至超过了音响。
明克斯再没有上门打扰。
戴维心里很高兴，他觉得，在自己强硬态度的胁迫下，那个多事的明克斯也只能忍气吞声，这是多么好的例子啊！戴维不禁对詹姆斯的书信心大增。
又读了一段时间，戴维终于读累了，于是他合上书，关上音响，躺到了床上。但他的思维并没有停止，还在回顾刚才读过的内容。他认为《从艰难到胜利》不仅是一本好书，而且这本书对于他而言，是来得恰到好处！因为他所在的公司最近要在东南区成立新的分公司，公司上层准备从他和另一个名叫韦尔的人中间选出一位担任分公司经理，他觉得自己正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职场制胜的窍门。
第二天早晨，在公司的电梯里，戴维遇到了韦尔，“早晨好！”韦尔像往常一样友好地和戴维打招呼。但戴维却把头一偏，没有搭腔，他心中暗想：“要用冷漠来打击韦尔！”
电梯门开了，两人走出电梯。戴维偷眼观察了一下韦尔的脸，只见韦尔的脸上带有一种迷惘的神情，他想：“这正好符合詹姆斯书上说的，那种表情是‘敌人遭到打击后，失去平衡的第一个标志’。”
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戴维来到韦尔经常吃饭的餐厅，他在走过韦尔的桌边时，漫不经心地朝他挥了挥手，算是打招呼。然后，他又故作潇洒地走到消费更昂贵的雅座，故意找一个能让韦尔看见的座位坐下。戴维向侍者要了一杯马提尼，他一边小口啜饮着，一边假装焦急地看着手表，好像在等什么重要客人。他清楚，韦尔下午一点三十分有个会议，一会儿就会离开餐厅，他打算等韦尔离开餐厅后，再溜回到廉价的座位上，点一份三明治来吃。
戴维正在盘算着，韦尔却从椅子上站起来，友好地朝他走过来，他则假装没看见，还是继续喝着杯中的马提尼酒。
“戴维，”韦尔面带微笑地说，“你在等人吗？”
“是的，等一位朋友。”
“嘿，今天早晨我向你打招呼，可你没理睬我，该不会是对我有什么误会吧？”
“没有，韦尔，当时我正在考虑事，所以没听见。”戴维解释说。
这时，戴维突然想到《从艰难到胜利》一书中提到，当对手站着和你交流的时候，你决不可以坐着，必须也站起来，以便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于是戴维也端着饮料，站着和韦尔说话。
他们聊了一会儿，韦尔告辞了。戴维也跟着向外走。
“你不等朋友了吗？”韦尔问道。
“他有事，不能来了，再说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戴维说着，便和韦尔一同走出餐厅。
戴维故意把车停在韦尔的汽车旁边，他的车是新车，而且刚打过蜡，看起来光可鉴人。他故作深沉地钻进崭新的汽车，猛踩油门，飞快地驶离停车场，将韦尔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他心中暗自高兴——认为自己又让韦尔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
傍晚时分，戴维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由于一整天的工作压力，他的心情也非常恶劣，刚走到家门口，正好碰见明克斯从隔壁走出来，明克斯正扣着皱巴巴西装外套的纽扣，冲他点点头，便急匆匆地向电梯走去。
“明克斯！”戴维在背后轻轻地叫了一声，等明克斯转过身，他却故意不理不睬地径直走进自己的公寓，然后“砰”的一声关上门。戴维为自己刚才的恶作剧感到开心不已，他的心情也舒畅了些。
吃完晚饭，戴维继续躺在沙发上阅读《从艰难到胜利》的第三章。这一章指出，某些类型的人有时候很难被打垮，要多费些工夫对付他们。“这说的不就是韦尔这样的顽固家伙嘛？”戴维心想，“看来要对韦尔展开一场持久战了。”
正当他饶有兴味地沉浸在书中时，隔壁传来了邻居明克斯返回住处的声音。他把书放下，打开了音响，而且开得很大，顿时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再次充斥了整个房间。
“正好用明克斯这种无用的家伙来练练手，验证书上所说的技巧是否灵验。”戴维心里想，“韦尔是个敏感、沉默的人，比明克斯也强不到哪去，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也一样能够被打垮。”
第二天，公司经理罗蒂先生让戴维到韦尔办公室去，经理要与他们二人开个会，讨论一下有关设立双层货柜的可行性。戴维清楚，这次是他和韦尔一次真刀真枪的比试，谁的建议被经理采纳，谁就有可能成为东南区的分公司经理。戴维心想：“正好可以借此机会进一步验证一下《从艰难到胜利》第三章的技巧。”
戴维提前半个小时来到韦尔的办公室，和韦尔一起等待罗蒂先生的到来。
韦尔热情地请戴维坐下，可他却冷冷地拒绝了，反而装作漫不经意地在办公室踱来踱去，只是偶尔瞄一眼坐在椅子上的韦尔。
韦尔对戴维的失礼不以为然，他主动与戴维交换着关于设立双层货柜的看法：“戴维，我们应该试制成本低，效果好的新式货柜。”
“哦，我倒是有几个好办法。”戴维小声地自言自语道，虽然他的声音非常轻，但韦尔还是听到了，韦尔和蔼而好奇地问：“什么办法？说出来听听？”
“说出来听听？我有那么傻吗？”戴维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无名怒火，他心想，“我的点子怎么可能与你分享呢？”
这时，罗蒂经理走进了韦尔的办公室，戴维和韦尔都站起来向经理打招呼。戴维对经理很恭敬，他微笑着点头，努力使自己显得不过于谦卑。因为书中介绍过，在与上司打交道的过程中，要表现出一种平等的态度。
罗蒂经理也笑着朝他们点点头，然后让他们坐下来。罗蒂经理说：“公司需要的是一种成本低廉、质量上乘的新式货柜，今天找你们来，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
在罗蒂经理说话时，戴维两眼一直傲慢地盯着韦尔，这让韦尔渐渐地显得有点儿不自然了，脸上流露出一种迷惑的神情。戴维见此情形，心里暗暗得意。
罗蒂经理突然停住了讲话，问道：“戴维，你在听吗？”
正在溜号的戴维被经理的问话吓得打了个冷战，“当然在听，经理！”他急忙说道。
“那你说说看，我刚才说的是什么？”罗蒂经理不满地问。
这下戴维傻眼了，他刚才根本没有专心听罗蒂经理的讲话，结果他被问得哑口无言。这时，韦尔露出了微笑——至少他似乎在微笑。
最后，罗蒂经理将戴维责备了一番，并要求他和韦尔回去仔细思考货架的制作方案，一个星期之后提交报告。
戴维闷了一肚子气，悻悻地回到了家。他今天受到了经理的责备，而且还是在韦尔面前，这让他觉得脸上很无光。那天晚上，他不得不把工作带回家做。
晚上的大部分时间，戴维都在研究着如何用一堆纸板来搭建货架的模型。他没有读书，而是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纸板的厚度、波状纸板的样式、立体的尺寸和压力等因素上，最后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好点子，解决了货架的负重问题。戴维打量着自己做出来的货架模型，心想：“按照工程学原理，这是可行的。”
最后，戴维累坏了，他打开音响，然后一头倒在沙发上。他心里想：“该死的韦尔，今天就是因为你，才害得我被经理责备！”
这时，门外又传来一阵敲门声，“一定是明克斯，不管他！”戴维翻了个身，继续琢磨他的办公室战争。
大约过了十分钟，戴维家的电话铃响了起来，他假装没听见，继续躺在沙发上。当电话第六次响起时，他不能再装聋作哑了，就骂骂咧咧地从沙发上起来，拿起话筒。电话听筒中传来明克斯那畏怯的声音，戴维不禁心生厌恶。
“戴维先生，你家的音乐声太大了，我刚才敲你家的门，你没有开。求求你，把音乐放小点儿吧，我现在筋疲力尽，我要睡觉……我们全家人都被吵得睡不着，我弟弟因此还生病住院了……”明克斯胆怯的声音反倒让戴维来了精神，“看来詹姆斯的这套理论在明克斯身上起作用了，现在他怕了自己，哈哈！”戴维想。
“你弟弟住院与我有什么关系？有谁能证明是被我的音乐吵的？”戴维大声说。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请你……”
“好吧，好吧，我把音响声调小点儿就是了！”戴维应付着，然后把电话挂断了。
戴维重新回到沙发上躺下，他根本没有把音量关小，而是任由它继续大声地响着——这是书上第七章介绍的“欲擒故纵”的技巧。戴维断定，明克斯没有胆量报警。
戴维真的有点儿困了，他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大约在凌晨四点钟，戴维醒了，他发现音乐仍在播放着，心想那盘磁带一定翻来覆去地播放了几十遍。
这一夜，明克斯没有再打来电话，即使他打来电话，熟睡中的戴维也听不见。
第二天一早，戴维走出家门，来到电梯口，碰巧明克斯也在这里等电梯。明斯克看起来气色非常差，眼泡浮肿、脸色苍白、嘴唇干裂，他似乎有意在回避戴维，而戴维却示威般地死死地盯着他。戴维知道明克斯不敢把自己怎么样，他认为，像明克斯和韦尔这种人只知道幻想。《从艰难到胜利》的第八章说：“世界属于那些无畏的、有进取心的人。”戴维认为自己就属于那种人。
在戴维的眼里，明克斯只不过是一个有趣的实验品，而自己真正要对付的是韦尔，因为韦尔目前还没有被自己学来的招数所击溃。
很快，一个星期就过去了。在经理要求提交报告的前一天晚上，戴维趁同事们都下班之后，用一张塑料卡片撬开了韦尔办公室的门锁。他倒要看看韦尔究竟拿出了什么样的解决方案——这是那本书的第五章所说的“合理的侦查”。戴维拿着小手电，像个间谍一样在韦尔的抽屉里翻找，最后，他在中间的抽屉里找到了韦尔拟好的工作报告。
借着手电的微光，戴维迅速地阅读了一遍韦尔的报告，他不禁大为惊叹——韦尔提出的制作货架的方案比自己的方案更完美，不但制作方法简单，还大大节约了费用。“如果韦尔的报告交上去，那东南区分公司经理的位置就非他莫属啊！”戴维暗暗地想。他犹豫了一下，拿出钢笔，在韦尔的报告上偷偷涂改了一些数字，然后又将报告放回原位，最后他轻轻地带上了门，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那天晚上，戴维非常高兴地回到家。为了庆祝，他决定去一家高档餐厅用餐，于是他洗了个澡，换上一身休闲装，便离开了家。
临走前，他打开音响，放大音量——这也是他惯用的招数，是为了震慑窃贼，让他们以为屋内有人。
第二天，罗蒂经理告诉戴维，任命他为东南区的分公司经理。“太好了！看来这本书果然灵验！”戴维心中暗喜。韦尔虽然落选了，但他并没有流露出失望。戴维认为，人生中总要做一些不择手段的事，只有我这样的人才能爬上去，像韦尔这种弱者将注定被自己踩在脚下。
戴维平时很少喝酒，但那天晚上，他却独自一人去了家附近的一个餐厅，点了一桌子美酒佳肴，为的是犒劳犒劳自己。午夜时分，当他摇摇晃晃地走出餐厅时，才发觉自己实在是喝多了。
当他一脚深一脚浅地踏进家门时，脚下传来了咯吱咯吱的声音，他低头一看，地上全是碎玻璃，再仔细一瞧，发现家中的那个昂贵的立体声音响不知被什么人砸了个稀巴烂，各种音乐录音带也被砸碎，并乱扔了一地，还有那个进口的唱片机，也成了一堆废铜烂铁……
戴维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这是我的唯一选择！”黑暗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戴维吓了一跳，急忙去按电灯开关，只见他的邻居明克斯正端坐在沙发上，面带歉意地看着自己。
“我本不应这样做，”明克斯说，“我讨厌暴力……但是，我的家族有人格分裂症的遗传病史，大部分的时候，我是安静的、懦弱的、平和的，可是，当病症发作起来……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明克斯说这话的时候，他的面部肌肉僵直，表情古怪，仿佛变了一个人。
戴维大吼道：“你这个卑鄙的家伙，我不管你什么病史，你赔我的音响……”刚喊到一半，他突然发现明克斯的手里居然还攥着一把长柄的消防斧——那是放在走廊的消防箱里的。戴维顿时吓得脸色苍白，一边向后退，一边结结巴巴地说：“你……你要干什么？”
明克斯站了起来，向前逼近，他那张固执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前所未见的神情，紧接着，斧头便带着死亡的气息朝戴维的头部砍来。在那一瞬间，戴维后悔自己没有读完《从艰难到胜利》，因为在那本书的后面，说不定还提到了如何对付人格分裂症患者的招数。

赛车冠军
有时候，好心会给自己招惹麻烦，甚至还会带来生命危险，你信吗？
有些驾驶者乐于助人，愿意让路边的陌生人搭乘自己的车。如果那陌生人是普通百姓，倒还好办，可假如碰上个心怀叵测的家伙，驾驶者的处境可就堪忧了。
其实，这种事情时有发生。如果仅仅是汽车和钱财被歹人劫走，这还算走运的，还有一些倒霉的驾驶者，最终可能成为躺在太平间里的冰冷尸体；有的人身上只中了一颗子弹，这还不算很惨的，还有一些人则是被残忍地杀害，死相简直惨不忍睹。
当然了，尽管搭载陌生人要冒点儿风险，但总有好心的驾驶者还是会将车停在路旁那些伸出拇指的人的面前，笑容满面地送他们一程。
我们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位好心人。
他驾驶着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他的汽车很新，可美中不足的是，汽车上的收音机却有点儿小故障——只能发出噼噼啪啪的电波干扰声，却接收不到任何广播信号。
从下午五点到晚上九点，他已经在这条公路上连续行驶将近五个小时了。一路上，他没有听到任何人类说话的声音，因此觉得非常无聊和寂寞。他透过风挡玻璃向前看去，只有一眼望不到头的水泥路面在一公里一公里地消逝……渐渐地，他感到眼皮越来越沉重，如果不是强撑着，他甚至都快趴到方向盘上睡着了。
是路边出现的指示牌驱散了他的睡意，原来，前方不远处就是春谷镇的收费站了。他连忙减速，不一会儿，车子就缓缓地驶到了收费站的栏杆前。收费小姐一边收着钱，一边善意地提醒他：在前方的道路上几乎没有车辆和行人，今天晚上可能会下小雨，请他注意行车安全。
他把找回的零钱塞进遮阳板后面，微笑着向收费小姐示意后，便发动汽车，继续前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天空中原本明亮的月亮和星星被乌云遮蔽了，看来真的要下雨了。他的车灯照射在路旁的一块块里程碑上，反射出莹莹的微光，好似猫的眼睛，闪烁着从他身旁掠过。后面还有四百英里的路程，不过，他并不担心来往的车辆或十字路口会阻碍他的行程，因为在这漫长的路程上，只有路旁的里程碑陪伴着他。
渐渐地，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遥想当年，他曾站在路旁，伸出拇指向路上的过往司机示意，请求搭顺风车。有许多时候，好心的司机会停下来让他上车；但也有苦苦等了几个小时，居然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带他一程的境况，最后呢，他只能迈着疲倦的双腿向目的地走去……
突然，车灯照到了前方不远处的一个东西——那是一个男人，正挥着拇指向他示意。他心头一动，下意识地踩下了刹车，汽车缓缓地在那个男人面前停住了。那人从敞开的车窗探进头来问：“先生，请让我搭一段顺风车好吗？”
他按亮了车内的顶灯，打量着车外的那个男人，只见他身穿皮夹克，系着领带，脚边还有一个廉价的提包。“这个男人除了头发有点儿乱以外，看上去倒不像坏人。”他心里想。于是，微笑着冲车内努努嘴，说：“上来吧。”那个男人连声道谢，拎着提包上了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靠着座椅靠背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他关掉车里的灯，加大油门，继续向前行驶，不一会儿，时速就达到了六十公里。
“你要去哪里？”他问那人。
“去前方的阿雨巴镇，”那人回答说，“我必须赶在明天早晨八点之前到那里，否则老板就炒我的鱿鱼了。”
“放心吧！”他说，“我要去水牛镇，正好路过阿雨巴镇，我会在那附近让你下车的。”
“那太感谢你了！”那人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
接下来的几分钟，他们谁也没说话。最后，还是他打破了沉默，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
“迈克，迈克·杰瑞，我已经二十五岁了，并不年轻了。”
“不过，对我这个年龄的人来说，二十五岁还很年轻。”他笑着说，“迈克，我很乐意帮助你，可你知道吗，在高速路上搭顺风车是违法的行为。”
听了这话，迈克似乎有些紧张，在座位上扭动了几下，然后小声问：“你要把我送到警察那儿去吗？”
“哦，不会的，我只是提醒你而已。”他说，“在我年轻的时候，也经常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站在路边搭便车，也有好心的司机停下来搭载我。那个时代，人人相互信任，是个充满人情味儿的时代。”
“是啊，我从傍晚就站在那里等，可是没有一辆车肯停下来。”迈克说，“有好几次，我看到貌似警车的汽车开过来，就急忙钻进路旁的树丛里，如果被他们逮到，我就全完了。”
汽车继续向前开。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公路的前方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灯火，显然，前面是一个镇子。他说：“前面是塞芬镇，我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已经很疲劳了，我们到镇上找个餐厅坐下来喝杯咖啡怎么样？”
“不，我不喝。”迈克推辞说。
“别担心，我请客。”
“我不要咖啡，我什么都不要！”迈克说话的语气很急促。
“哦，那我去喝一杯咖啡，你在车上等我十分钟。”
这时，迈克拉开皮夹克的拉链，将手伸进夹克的口袋里，仿佛在摸着什么。
“也许他是在找零钱吧？也许……”然而还没等他想明白，突然听见迈克厉声说：“先生，把车直接开过塞芬镇，我们不在那儿逗留！”
迈克粗鲁无礼的语气让他心中非常不快，他没好气地说：“听着，这是我的汽车，我爱在哪儿停就在哪儿停，我说了算……”可话还没说完，他就觉得自己腰间被顶上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用眼角一瞟，不由得大惊失色，原来迈克手里正拿着一把枪。
“先生，现在是我说了算！”迈克恶狠狠地说，并用枪口猛地戳了一下他的肋骨，一阵剧痛传来，他把着方向盘的双手一抖，汽车差点儿滑到对面的车道上。
“好好开！”迈克命令道。
他急忙定了定神儿，重新控制住方向盘，让汽车在安全的位置行驶。同时，他用脚轻轻地踩了一下刹车，想让车速慢一点儿。
“不能停！”迈克大声说，“你老老实实地继续开，速度别太快，也别太慢！”
汽车飞速地驶过了塞芬镇的出口，没有停留。不久，塞芬镇那星星点点的灯火就被他们甩在了身后。现在，高速公路两旁是无人的荒野，这里距离哈里曼立交桥还有大约十五英里的路程。
汽车越往前开，公路两旁越荒凉，公路也越来越窄，他说：“我必须放慢速度，道路实在太窄了。”
“不行！你必须保持原有的速度！”迈克说，“虽然这段路很窄，但没有其他车辆。另外，我可要警告你，假如看到警车，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儿，别试图用车灯给警察打信号，或者耍其他花招，我的子弹可不长眼！”说着，迈克还拿着手枪在他眼前晃了晃。
“那我们开到哪儿？”由于过度紧张和恐惧，他觉得胃里一阵收缩，差点儿呕吐出来。他稳定了一下情绪，用一只手把住方向盘，另一只手松了松身上的安全带。
“越远越好！我要摆脱警察的追捕。”迈克大声说，“太遗憾了，我不得不逃离春谷镇，都怪那该死的老太婆！”说到这里，他用枪柄重重地敲击着汽车的仪器板。
“老太婆？你说的是你母亲？”
“不，我说的老太婆住在春谷镇收费站的一幢房子里。”迈克恨恨地说，“我眼看着男女主人带着孩子出了门，心想家里一定没有人，就撬开后门进了屋。我把一楼的客厅翻了个遍，找到手提电视、打字机，还有好多现金，对了，还有这把枪。当我正要离开时，没想到被那个老太婆撞见了，她从二楼的卧室里出来。当时，她堵在大门口不让我走，还声嘶力竭地叫喊，那嗓门儿几乎把全镇的人都吵醒了！”
“那后来你怎么脱的身？”他问。
“哼，死老太婆！现在她已经永远闭嘴了！”迈克说着，晃了晃手中的枪。
“那你要把我怎么样？杀死我？”他问。
“那要看你是否合作了。要是你老老实实的，也许我会放你一条生路；要是你敢动什么鬼主意的话，也许几天之后警察会在臭水沟里找到你的尸体！”迈克狞笑道。
“我全听你的，绝不敢有其他想法！我不想死。”
“如果那个老太婆也像你这样想，那她也不会死。”
汽车行驶了很久，一路上，他的身体都在不由自主地颤抖。是啊，被一支枪顶在腰间，换了谁都会心惊胆战的。当汽车开到新堡立交桥时，一辆带有拖斗的大卡车突然从后面超车，卡车拖斗险些撞上他的汽车的车头，他急忙猛踩刹车，这才化险为夷。而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迈克也吃惊不小，他的双脚也下意识地猛踩，手中的枪差点儿滑落。
“笨蛋！”迈克稍微稳定了一下心神，用枪重新顶住他的腰部，恶狠狠地骂道。他惊恐地注视着卡车正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隆隆驶入前方的黑暗中。
刚才的变故似乎让他受到某种启发，他思索了片刻，然后脚踩油门，慢慢地提高了车速。此时，惊魂未定的迈克正伸手去拉车座上的安全带，他要把安全带系在自己身上。
“别动！”他突然大吼一声。迈克被这突然响起的命令吓了一大跳，手一哆嗦，居然松开了安全带。然而，过了几秒钟，迈克就反应过味儿来，开始大笑起来：“你给我放聪明点儿，现在还是我说了算！”
“你这么自信？”他轻蔑地说，“要我说，咱俩最好不要争，否则，只要我的方向盘稍稍一偏，恐怕咱俩就会成为路基下的两具破碎的尸体了。”
迈克愣了一下，拿枪的手也不禁颤抖起来，显然是被他的话吓住了：“你到底想怎么样？”
“很简单，把你的手从安全带上拿开！”他平静地说。
“好吧，你看，我的手已经从安全带上拿开了。”迈克无奈地耸耸肩说。
“现在我命令你把枪放下，把双手放在我能看见的地方！”他命令说。
“什么？放下枪，那绝不可能！”迈克叫道。
“是吗？如果你不这样做，我会让车撞向路边的里程碑，要不要试试看？”
迈克心中不由得一惊，但他随即大声说：“你不会那样做的，对吗？现在车速已经每小时七十公里了，那样一撞，你我会同归于尽的。”
“同归于尽？好啊，我不在乎，反正你也要杀死我，不是吗？”
“我不会杀你的，”迈克的口气明显缓和了下来，“我只是想要你的汽车而已。只要你与我合作，我保证不会伤害你的！”
他摇了摇头，说：“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吗？那个老太婆已经死于你的枪下，现在你是一个背负着人命案的亡命之徒，你逃避追捕的唯一机会就是躲到警察找不到的地方，如果你把我放走了，难道不担心我会报警？我很清楚，你一定会杀我灭口的，是不是？”
迈克被问得一时语塞。过了好久，他才迸出一句话来：“混蛋！现在车速已经是每小时八十公里了，你就不能开慢点儿吗？”
“你的武器是枪，而我的武器是速度！迈克，在这种速度下，如果你胆敢开枪，我们俩瞬间就会玩儿完！”说完，他又狠狠地踩了一脚，速度表的指针竟缓缓地指向了每小时九十公里。
“开得太快了！路面上的一颗小石子都有可能让我们的车子失控！”迈克惊呼道。
“不要怀疑我的车技，迈克。对了，你喜欢看赛车吗？”
“赛车？那东西我可不感兴趣。”
“那实在太遗憾了，”他笑着说，“当前最有名的赛车手是欧·史密斯，他曾两次获得全国赛车冠军，今晚你正有幸和他乘同一辆车。”
“什么？”迈克睁大了眼睛。
“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欧·史密斯，这个国家最好的赛车手！”说完，他轻轻地转动了一下方向盘，冲向对面迎头开过来的一辆卡车……但他又迅速将方向盘向回一拨，两辆车擦身而过。
迈克吓得面如土色，哆哆嗦嗦地说：“你……你疯啦？快减速！快！”
“怎么样？很刺激吧？迈克！现在，请你把那把枪处理掉。”
“怎么处理？”
“很简单，打开车窗，把手枪扔到窗户外面去，然后我才减速。”
“哈哈哈！我虽然害怕撞车，可我还没害怕到要听你的命令放弃手枪的地步！”迈克大笑着说，“如果我放弃了手枪，就会被你送到警察局，那是死路一条。如果我不放弃手枪，就算你撞车，我也许还有生还的机会。”
“你大概还不知道，我除了是一名赛车手之外，我还为一家汽车公司当安全顾问，让我来给你普及一下驾车的科学常识吧。”他说。
“你，你想说什么？”
“我们曾经作过汽车的碰撞试验。当汽车以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撞向一堵墙的时候，在撞车的那一瞬间，或者说十分之一秒内，汽车的前缓冲板、冷却器和各种机械就会在巨大的冲力之下被压成一团金属；在撞车的第二秒时，汽车前盖会撞个粉碎，挡风玻璃也炸成无数碎片，汽车后部会因为惯性的作用高高翘起，那时，汽车的前半部受到阻力而停下，但后半部继续向前推进，于是，你的身体会被巨大的力量向前推，这股巨大的力量足以将你的双腿齐齐折断！”
“你给我闭嘴！老东西。”
“继续听我说，我是在给你展示，你究竟是如何走向死亡的。在撞车的第三秒时，巨大的惯性将你的上身向前推，而你的腿部则被汽车的仪器板阻挡，其结果是，你的膝盖将被捣碎；在第四秒和第五秒的时候，汽车的惯性力量继续将你向前推，你的头会以每小时三十五公里的速度撞在仪器板上，瞬间被撞碎，脑浆四溅；到了第六秒的时候，猛烈的撞击结束了，汽车的车身扭成麻花状，你的身体也被扭曲变形的钢板碾碎，不过你不会感到疼痛，因为那时你已经死了。”
“噢，对了，”他说，“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我刚才说的情形是在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速度下发生的，而我们现在的速度已经接近每小时九十公里，所以，你掂量着办吧。”
“什么？难道你亲眼见过撞车的一幕？”迈克问。
“是的，亲眼所见！”他点点头，“你知道，汽车公司通常会对碰撞试验的过程进行录像，然后用慢镜头回放，进行研究。那种景象真是惨不忍睹啊！迈克。”
迈克干笑了几声，说道：“你的讲述一度让我听得入了神，但我不相信你会故意撞车的，你也怕死，对不对？照这个速度开下去，汽油迟早会耗光，到时候你还是得乖乖地停下来！”
“不要忘记，我可是个赛车冠军，我对汽车了如指掌，你知道为什么我不让你系安全带吗？”
“为什么？”
“假如我现在朝某个东西，比如一块里程碑上撞过去，安全带可以救我一命。”他笑着说，“也许猛烈的撞击会让我内脏出血，但我不会失去知觉，我仍然可以控制汽车，而你可就惨喽！巨大的惯性会让你的身体猛地向前冲，也许会让仪器板将你的头撞个粉碎，也许会将你抛出车外摔个支离破碎……总之，我会捡一条命，而你，必死无疑！”
迈克脸色苍白，下意识地去摸安全带。
“别碰它，把你的手放下！”他喝道，同时他猛转方向盘，汽车像喝醉了酒一样在公路上走着S形。迈克急忙把双手放在仪器板上面，抓得紧紧的。
“迈克，你把枪扔掉！”
迈克紧紧抓住手枪，用枪指向他的头部，颤抖着说：“我要……”
驾驶室里一阵沉默，只能听见车轮飞速旋转的声音以及车外呼呼的风声。
这时，迈克的脑子里正在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自己背负一宗命案，如果此时扔掉枪，束手就擒，那么后半生可能将在铁窗内度过……不行！”想到这里，迈克“咔嗒”一声打开手枪的保险，“可是，这时车速已经高达每小时一百公里，如果扣动扳机，扭曲的汽车外壳将会切进自己的身体，或者将自己挤成肉饼……”
最终，迈克狠狠地骂了一声，打开车窗，将手枪朝窗外抛去。
从反光镜里，他看到手枪落在地上，在与地面碰撞时摩擦闪出一串火花。他松了一口气，慢慢将车速降低到每小时六十公里的合法速度。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握着方向盘的手心儿里全是汗。
不一会儿，汽车到达了金士顿镇。他发现前面不远处停着一辆警车，警灯正在不住地闪烁，那是警察在夜间巡逻。他急忙将汽车开到警车旁，让汽车紧紧地挨着警车，使迈克无法打开车门逃跑。
最后，在警察的强大震慑下，迈克束手就擒。当警察给迈克戴上手铐时，他不服气地说：“欧·史密斯！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搭上了你的车。可你又瘦又矮，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个赛车冠军！”
“迈克，赛车不需要太强壮，只要反应敏捷。”他笑着说。
“如果你不是赛车手，而是其他职业的人，我是不会被警察抓住的！”迈克朝地上吐了口唾沫，“警察永远不会找到我，也不会找到你。”
警察将迈克关进警车，然后走到他面前。
“先生，他刚才叫你欧·史密斯，对吗？我在电视上见过这个全国赛车冠军，可你并不是他本人啊。”
“是的，我不是，”他微笑着回答说，“我叫约翰森，是一家小书店的老板，不是赛车冠军。我要去水牛镇看我的女儿和外孙们，我为外孙带去一件礼物，那是一本书，今天我能幸免，多亏了那本书。”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厚厚的平装书，警察接过来一看，书名叫做《驾驶安全须知》，作者是欧·史密斯。
封面还有作者的照片，那是一位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戴着一副赛车用的护目镜。
“不瞒你说，这一路上我是现学现卖，居然把那个杀人犯给唬住了！”他得意地说，“多看书会有好处的，关键时刻兴许能救命呢。”

职业刺客
“你想要杀谁？”我问。
“我自己。”米切尔说。
又是一个那种人。
我说：“我没有必要知道你为什么要死，不过，也许你可以满足我的好奇心。”
“我欠了一屁股债，只有用保险费来偿还，剩下的钱还能让我太太和两个孩子过上好日子。”
“你确信这是唯一的办法吗？”
他点点头。
米切尔是一个三十岁出头的人，他向我问道：“你是一位好射手吗？”
“是最出色的。”
“我要你射穿我的心脏。”
“这是个明智的选择，”我说，“那不会有什么痛苦，也不会引起怀疑。大部分的人只喜欢打开棺木供人瞻仰遗容，棺木盖上却可能会引起人们的怀疑和幻想。——所以你觉得什么时候最好？”
“中午十二点到一点最理想，”他解释说，“我是海湾储蓄所的会计，十二点是我们吃午饭的时间，星期五除外。星期五我是柜台负责人。那时候只有我和一位小姐在营业厅。”
“你要那女孩儿做证人？”
“是的，如果没有人看见我被枪杀，我的死亡可能会引起怀疑，那时要求赔偿就会很麻烦。”
“星期五，十二点三十分整，我走进营业厅，开枪打死你？”
“记住要穿过心脏，”他再次说，“我想我们可以使整个事件看上去像抢劫。”
“还有报酬问题。”
“当然，要多少钱？”
我试着开了个数目：“一万元。”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说：“我先预付五千元，其他的事后再——”他停下来，我对他微微一笑：“很显然，没有什么事后了。”
他让步了，不过他仍然不是那种预先支付全款的人。
“这么办，我现在付给你五千元，其他的我放进一个信封，放在营业厅的柜台上，你杀了我后，就可以拿走信封。”
“我怎么才能确定信封里装的不是报纸或其他东西呢？”
“你可以先看看信封里的东西，然后再杀我。”
这听起来似乎很合理。
“从你的情况来看，你几乎破产了，所以你到哪里去弄那一万元呢？”
“我过去两个月里从公司挪用出来的，”他打量着我，问，“你这里经常有像我这样的顾客吗？”
“不经常有。”
实际上，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确实处理过像米切尔这样的事，其中有三件我干得非常满意，只有一次例外，皮罗的那次。
皮罗是本市一所中学的数学教师，他深爱着一位教家庭经济史的女士。不幸的是，这位小姐并不喜欢他，而是嫁给了一个校董事会的成员。
皮罗勇敢地参加了她教堂的婚礼，但是婚礼后，他立刻在海滨散步，并来到一家酒吧。就是在那里，他认识了弗伦——我的代理人之一。
喝完四杯威士忌，皮罗向弗伦表示，他不想活了，可是也没有自杀的勇气。接着弗伦就把他介绍给了我。
“我猜有那种人，在雇你之后，又改变主意不想死了，是吗？”米切尔问。
“是的。”
“可是，一旦你收了人家的钱去杀人，你就不能停下，不管他们怎么哀求，是吗？”
我微微一笑。
“我不会请你饶命的。”米切尔坚决地说。
“可是你会逃跑吗？”
“不，我不会逃跑的。”
但那一次皮罗就逃跑了，我到现在仍然遗憾那位雇主交付的这项工作没有做完。
米切尔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数出五千元给我：“开车到营业厅，向我开枪，然后开车离开，有十分钟的时间可供你全身而退。记住，一定要穿透心脏！”
他走后，我锁上门，来到了隔壁套房里。
和顾客见面时，我总是租两间相连的房间或套房，防备别人跟踪我。
进入第二间房子后，我摘下假胡子、墨镜和淡金色假发。我把这些和衬衫、西装外套一起，塞进我的高尔夫球袋。然后我套上一件运动衫，戴上一顶棒球帽，背上了装着稀奇古怪东西的高尔夫球袋。当我离开时，我是一个出门打高尔夫球的人。
在旅馆停车场，我看见米切尔正开着一辆淡蓝色的轿车离去，我默默地记下他的车牌号。
我也上了车，来到凯西街的罗盘酒吧。我约好了弗伦在这里会面。
除了弗伦，我还有许多代理人，我喜欢称他们为协会会员。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地，每当他们找到一位顾客时，便在当地报纸上刊登一则遗失广告：“遗失棕白色牧羊犬，名叫紫罗兰，送还者有奖。”广告的后面是电话号码。
这些年来，我的会员们和我合作得很愉快，只有一些小麻烦，就是我们得给那十三只名叫紫罗兰的牧羊犬找安身的人家。
虽然是这样的职业，但至少表面上，我与邻居们没有什么不同——除了我订了十六份美国报纸和两份加拿大报纸。
弗伦留着一部大胡子，脸上是一对平静的眼睛。他总爱穿着淡绿色夹克，戴着船长的长舌帽。有人可能以为他在海上过了大半生，其实他是个社会安全局的退休会计。
他住在郊外，但每天午饭后他便穿上制服，开车进城，或者到海边。他在海边和酒吧里消磨大部分时间，听别人聊大海的故事，偶尔还会请请客。他很向往海上生涯，要不是早婚和五个孩子的拖累，他一定会选择他向往的生活。然后天黑之前，他便返回女婿家。
我发现他坐在一张划痕累累的桌子边，正在喝着啤酒。
“你拿到多少？”他问，“带来没有？”
“他预付了五千元，”我在桌子下面打开信封，数出两千。
我付四成佣金给我的代理人，可能有些人认为我付高了。但是我觉得，我的会员做得并不比我少，他们的期望也和我一样高。
弗伦是我的新会员，到目前他只介绍给我两个人——皮罗和现在的米切尔。
他把钞票对折起来，放进淡绿色夹克的口袋。
“你怎么发现米切尔的？”我问。
“其实是他发现我的。我正坐在这里看午报，他走了进来，从吧台上要了一杯啤酒，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他喝完啤酒后，看着我说‘你要喝什么？’我说啤酒。他要了两杯，在我桌边坐下来。没过多久，他就告诉了我他的烦恼和他的想法。”
“他知不知道你的名字？”
“不知道，我从来不告诉别人。”
“可是他来找你，几乎马上就和你谈起他的烦恼。”
弗伦缓缓点点头道：“现在想起来，所有事都是他先提出来的。”
我想了一会说：“你肯定你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的事？”
“我发誓，”弗伦肯定地说，“一位船长发的誓，世界上没人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当然，皮罗除外。”
皮罗？米切尔会不会是从皮罗那里介绍来的呢？
我的会员从来不会告诉顾客他们的真实姓名或住址，尽管如此，皮罗仍有可能以别的方式帮助米切尔找到弗伦。
弗伦的制服、大胡子，还有他经常在海边——还有，我现在才刚注意到，弗伦右眉上面有一个星形伤疤。——是的，要找到弗伦并不难。
我在想，如果米切尔是从皮罗那里得到的消息，那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弗伦，”我说，“我想你现在最好不要用那些钱，至少在我告诉你之前不要用。”
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
“你认为钞票上被做了记号，或者警方有号码？”然后他淡淡一笑，“我希望我们最后不必扔掉它。”
我也希望如此。
第二天，我驱车二百英里，来到了米切尔所说的那个小镇。我到的时间是两点过后。
那个小镇像个农村，大部分生意都集中在一条主要街道上。镇界上有块牌子，上面写着：入口2314。我停下车，走进一家药店，在公共电话亭中翻阅镇上的电话。发现这镇上有二十二家商店，三位医生，一位按摩师，两位牙医，六家餐厅，四座教堂，一家储蓄所和国家律师事务所。
我注意到在四位律师中，有一位名叫米切尔。
我考虑了一下。米切尔说他是储蓄所的会计，那么他会不会是律师兼会计呢？
我又翻阅了住宅的部分，没有发现皮罗这个名字。
于是我离开药房，在主要街道上漫步，在一家理发店门口驻足看看镇上的选举海报。
从海报上看，米切尔还是当地地方法院的检察官。
我叹了一口气，漫步着经过海湾储蓄所，里面有三四位职员，六七个顾客，我没有看到米切尔。他可能会在里面的办公室。
然后我拐进了最近的一家酒吧。里面很安静，只有两位穿着工作服的人坐在吧台的一头，边喝边聊。
他们喝完酒后，就离开了。
酒吧侍者擦了擦吧台，向我走过来，准备和我这位客人聊天。
“刚到这里？”
是的，他不可能认识这里所有的两千三百一十四人，但显然他认为我是陌生人，可能是因为我这样子太显眼了。
在喝三杯啤酒的时间里，我打听到米切尔是个单身汉，没有成家，并且正在竞选当地法院的检察官。这对他来说很困难，因为他不是本地人，而选民们则愿意把票投向自己家乡的人。我也打听到，警长马丁的妻子是米切尔的姐姐，他的妹妹刚和一位中学数学老师结婚。
那位数学教师叫什么名字？他叫莫洛。
三点差一刻，我离开酒吧，徒步走回停车处。我很快找到了海湾中学，学校门口有一排校车，等着学生放学。
三点过十分，学校的铃声响了，三十秒之后，学生蜂拥而出，他们中的大部分冲向校车。当第一位老师开始离校时，大部分校车已经坐满了学生，然后校车开车了。
我等着，最后看到了皮罗——现在他叫莫洛。他个子高高的，有点驼背，年龄是近三十岁。
我看着他走向他的汽车，假使他注意到我也没关系，我们只见过一次面，那次我戴着假胡子、墨镜和假发。
皮罗预付了三千元，对一个教师来说，这不是个小数目。
对他的死亡，他没有提出确切时间，他也不愿意知道确切时间，只限定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可是三天后，当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失踪了。
后来我从别处得知，皮罗在跟我见面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忽然发现生命很宝贵，不应该轻易丢掉。
可是当他急忙赶到和我见面的旅馆里，我已经早不在那了。他又赶到第一次与弗伦见面的酒吧，但弗伦那天去外地看望孙子，也不在。皮罗吓坏了，连忙收拾行李逃跑了。
现在，我看着莫洛，也就是皮罗——上了汽车，开走了。
我紧随其后。
走过六条街后，他停在一栋高大的维多利亚式住宅前，下车钻进了大厦。我开车过去时注意到，米切尔那辆淡蓝色的轿车正停在皮罗的汽车前。
这又使我想起米切尔。他骗我说已婚，有两个孩子。那是什么意思？使他自杀的动机看上去更可信？他真正的意图是什么？
我回到那条主街道上，把车停在镇上唯一的旅馆后面，登记后便拿着自己的衣箱和高尔夫球袋进了房间。
第二天便是星期五，我很晚才起来吃早饭，然后漫步到那条主要街道上。
我遇见了一位肥硕的警官，从他的年龄和举止来看，我猜想他就是马丁警长。
我走上台阶，进入镇里的图书馆，找到一本书，然后在一张靠近窗户的桌子边坐下阅读。窗户正对着那条主要街道，从那里我可以清楚地看到海湾储蓄所。
十一点过十分，我看见马丁警长走进了储蓄所。我等待着，而他没有离开。
十一点半……十二点……十二点半……
他仍然没有出来。直到一点钟的时候，米切尔从储蓄所里走出来，向街道两边来回张望，又低头看自己的手表，回到储蓄所里。
我仍然等着，对马丁警长一直在里面感到十分好奇。他会出来吗？
两点差一刻的时候，他仍没有出来的意思。我只好放弃，现在是离开小镇的时候了。我将书放回书架，走回旅馆。
当我打开房门时，马丁警长正拿手枪等着我，冲我微笑说：“这么说，你不打算到储蓄所亮相了？”
我摆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说：“亮相？亮什么相？”
他走到我面前，搜查了我的口袋，但没有找到武器。
我注意到他还搜了我的衣箱，也查了高尔夫球袋。我的假胡子、墨镜和假发都摊在床上。
他放回手枪，说：“你没有按约定出现，我很奇怪，有五千元等着你来拿，而你居然不来，为什么？”
我没有说话。
“你怀疑到我的安排了？”他咧开嘴笑了起来，“米切尔穿着防弹背心，你开枪后，他会佯装倒地死去，然后我会从藏身之处出来，命令你扔掉手枪，否则就会脑袋开花。”
果然，是一个陷阱！
马丁警长继续说道：“这件事是从莫洛开始的——也许我应该称他为皮罗。一个月前的某个晚上，我和皮罗、米切尔三人在一起喝酒，皮罗那次喝多了，说出了他雇你杀他的事。到现在他认为你可能仍在追杀他。”马丁警长笑了一下，“于是米切尔灵机一动。你知道他正在竞选地方检察官，需要拉选票。他认为如果他肯冒着生命危险破获黑社会组织的话，可以博得选民的信任。所以他想出了这个小计谋。”
然后，马丁警长从制服的口袋中取出一根雪茄：“正如我所说，在我等你来储蓄所的时候，我就想你也许会怀疑，然后放弃了。可是，到底是什么引起了你的疑心呢？是不是你先住进来，打听到了什么？所以你仍然留在这里，看看是不是一个陷阱？”
他点燃了雪茄，“我拿起电话，找到旅馆账房希尔，问他有没有什么人在他这里住宿。他提起了你，说你还没有结账。所以我从后门离开储蓄所，到这里来看看。”说着，他指了指从高尔夫球袋取出来的东西，“如果你戴上那些东西，就和米切尔对我描述的一样了。”
我叹了一口气，难道我要背着凶手的罪名入狱吗？不，我有可能入狱，但罪名绝不是杀人。这没什么，理由很简单：我的协会和我都是假的，我们从来都没有杀过一个人，不论何处，不论何时，都没有。
我们的确是拿了别人的钱，但是拿完钱，我们总是没做事就离开，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我们不会忘记给受害者寄一封匿名信，告诉他有人急于看他死去，并且说出名字。这样至少能让受害者提高警惕。
同时，我们也会寄一封信给警方，里面是同样的消息。这不一定足以让警方逮捕我的顾客，因为他们还缺乏可靠证据。但我相信，只要警方查问我的顾客，至少会阻止他们进行下一步杀人计划。
总之，我们不是杀人的，而是救人的，同时用这个来赚点钱。
我们从没有听到有顾客向我们抱怨。因为雇人杀人的顾客，不可能以我们没有履行合约而报警。事实上，在遇到像皮罗这种自杀的情况时，我一般在几天之后再去找他们，然后发现他们已经改变了主意。由此，我会“允许”他们活下去，这一点曾令很多人感激不尽，所以也就没人会要求收回预付款。
我来这里，自然也不是要枪杀米切尔，取走那五千元。我到这里来，是因为我怀疑皮罗可能就在这里，我准备找到他，然后告诉他，我早已放弃实现他曾经的打算。
马丁警长缓缓地从嘴里吐出烟雾，说：“在等待你的时候，我认真考虑过这一切。”然后他打量了我有差不多半分钟，“没人知道我到这来，米切尔也不知道。”
我皱起眉头，不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是为了什么。
又是半分钟过去，他似乎下了最后的决心，说道：“我那个该死的太太，我无法忍受和她在一起，但她又不愿和我离婚。”他向我探过身来，“我银行的四千元存款，愿意付给任何人，只要他能够替我解决我的难题。”
我盯着他，松了口气。
我又有一位客人了。

丈夫的诡计
我推开门，迎面看到塞尔玛——她正在等我。
她还是那么美，整间办公室都因她耀眼的头发而增辉，而雍容华贵的气质，令她更添了一分神秘的魅力。她周身散发的迷人光芒，照得在外面办公的三位女郎颜色尽失。
我好容易抑制住心跳，但脑海中那些尘封多年重又唤醒的往事，却怎么也挥之不去。五年前，塞尔玛和我曾在一起，我们都是影剧专栏作家笔下的宠儿。可是后来，随着我们的分手，她离开了这座城市。在别的地方，她成为了配音行业的佼佼者。
然而，她的神秘终于在她开口时消散。“诺曼。”她叫着我的名字，把我从往事中唤醒，意识到：现在已经不是过去了。
我笑了笑，努力让自己的表情自然些：“这是一次私人拜访，还是到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公干？”
“兼而有之吧。”她侧过头，打量着我说，“在我认识的人中，你仍然是唯一一个看起来像律师的人。”
我不想纠缠在这看起来有些多余的话题上，便说：“如果你是为业务而来，那么我的合作人也应该在场。”
她却不慌不忙地说：“可以——我不反对。”
于是我们走到菲尔的办公室前，我打开门，菲尔正在收听广播，一见到我们便马上站了起来。菲尔在挤满了皱纹的脸上又堆上一层微笑，说：“今天是个不错的日子，塞尔玛小姐，有什么要我们为您效劳？”
塞尔玛指着收音机说：“也许你已经听说了，昨晚有一个女人被半夜闯进屋子的人杀害了。”
菲尔点点头，示意他已经听说了这件事。
而塞尔玛又转向我，眼睛里突然含满泪水：“那个被杀的女人就是我的姐姐布兰恩，她在五年前嫁给了大卫。”
“太可惜了……”我真心地为布兰恩遗憾，她确实是个好姑娘。
“报道里说杀她的人是个小偷，可是，他们错了——”她痛楚地说，“那是大卫干的，虽然我不知道他的手法，但那就是他干的，不会错。”
“这件事你有没有和警方说过？”
“说了，可是他们不听，他们认为大卫不可能杀她。”
“大卫为什么要杀布兰恩？难道他和他妻子相处不好吗？”我问道。
“布兰恩曾经给我写信说她要离婚，详情我没有细问，但是大卫对她很不好，还说要在离婚前把她杀掉。”
菲尔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能讲清楚一点吗？”
“他们的家在郊区。昨天大卫乘十一点半的火车从城里回家，进屋时发现布兰恩已经睡着了，就到隔壁找邻居聊天。他们坐在院子里时，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阵女人的尖叫，紧接着就是枪声。大卫跑回家时，发现布兰恩已经死了，后门还敞开着。当时街上有一个牵狗散步的人可以作证，他也听到了尖叫声和枪响，并且亲眼看见大卫跑进屋子里。”
我和菲尔对视了一眼，耸耸肩。
菲尔说：“那看起来，好像并不是你姐夫干的，警方应该也这么认为。”
“大卫这个人很聪明，”塞尔玛说，“布兰恩的信里就说起过他很狡猾，诡计多端。”
“那……毕竟是警方负责的案子，我们没有理由干涉，塞尔玛小姐，或许私人侦探可以……”
“如果你是私人侦探，你会接这个案子吗？”
“如果我接受这个案子，老实说主要是因为对你有兴趣。”
“这正是我来这里的原因，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你们两位能够帮助我，因为你们一定会相信我。”
对此，我们没什么话好说，只能答应她会查一查，然后把发现的结果告诉她。
她离开后，菲尔让我去和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官谈一谈。
沿着快车道，我驱车向郊区驶去，心中却想着塞尔玛……
我花了很长时间才逐渐把清晨一觉醒来就想到她的习惯改掉。不知道曾有多少个夜晚，在我借酒浇愁的时候，只有菲尔陪在身边“安慰”我——好吧，他的安慰实际上就是把我严厉地训斥一顿。他年纪大了，不想再给这家苟延残喘的事务所股东当家，所以才会这样激励我。可是他的话让我难受了好多天。
此后的日子里，我麻木地生活着，只感受到无边的寂寞。于是我把注意力转到了别的事情上，还挣钱买了一辆高级轿车。但是连菲尔也不知道，我曾在许多失眠之夜，驾车去城郊荒无人迹的高速公路上狂奔，仿佛是在寻找自我毁灭的途径。
在警察局，我遇到了一位叫麦尔肯的警官愿意帮助我。他靠在椅背上，表情严肃地说：“我理解塞尔玛小姐的感受，不过她到处这样说会很危险，小心人家告她诽谤。”
“我知道，但最好还是彻底调查一下，也好使她信服。”
“她应该信服。”他说。
我有些生气，因为这件案子并没有了结。
他把塞尔玛说过的事又详细地告诉了我一遍，说当尖叫声和枪声响起的时候，大卫和邻居在一起。
“死亡的时间没有疑问吗？”
“没有。验尸人员判断，死亡时间在十一点半和十二点之间。点三八口径手枪，距离三英尺处射中心脏，受害人立即毙命。那把枪扔在了床脚，是大卫的，上面也只有大卫的指纹，有点儿污渍。”
我说：“这有可能是小偷找到枪，被大卫太太发现，他就随手拿它开了一枪。”
他点点头说道：“当大卫从前门进来的时候，他就从后门逃跑了。”
“可他逃跑时为什么不带上枪？”
“也许是惊慌。”
“你查过大卫昨晚的行动没有？”
“每分钟都查了，甚至还见了他所乘坐的那班火车的列车长。不可否认，当凶案发生的时候，大卫确实正在外面。”
我说：“现在只剩下一件事可做，就是去看看那间房子——大卫不会反对吧？”
“我陪你去，谅他也不会反对。”
但显然，大卫对我们的造访十分不高兴，却又想不出阻止我们进去的理由。
他高高的个子，穿着一件翻领衬衫和一条颜色鲜明的运动裤。作为电台播音员的他，说起话来别有一种深沉而甜腻的声音，听起来很不自然。
在我眼中，他对于妻子的刚刚去世，似乎并不感到悲伤。
他们的房子就在一排相同样式的平房的最后，远离街道。一间用做起居室兼书房的房间朝向院子，靠墙有一台精致的立体音响，卧室则在房子的另一边。
麦尔肯警官告诉我，尸体是在双人床上发现的，左轮手枪一向放在床头柜里，事发后被扔在地上。
我看到过道处有明显的痕迹，可以猜测，闯入者跑出卧室就从后门逃之夭夭，而从前门进来的大卫，必须先要穿前门才能进入过道。我推开后门走出去，发现五十米外有一道天然的树墙。
“你们搜索过这附近吗？”我问麦尔肯警官。
“当然，这怎么能逃过我们的搜查呢？尤其是这一带，哪怕一个陌生人刚一出现，我们也会立刻发现他。”
“这么说，那个撬门闯进去的人肯定不是陌生人了。”
“目前我们也正在这一点上着手。”
“为什么小偷会选中这一家？大卫家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好像没有。还有一件怪事，大卫说他家里没丢什么东西。”
我检查了一下门，看来不像是有人撬门进去。
麦尔肯指着纱门上一个三角破裂处，说：“里面的门是开着的，他划开纱门，伸手进去打开门锁。”
“所以这是蓄意谋杀大卫太太吗？”
“我们也是这么推测的。”
“门上有没有发现其他指纹？”
“哪都没有，我想他一定戴着手套。”
“看来是个职业杀手喽？”
警官还对我讲，在大卫听见枪声和叫声而向屋里跑的时候，他邻居的一对夫妇打电话报了警，然后也跟着进了他家。三分钟后，一辆警车就开来了，十分钟内，警察就搜索了这一带。
我和麦尔肯警官交谈的过程中，大卫开始好奇地看着我，后来就不理我们了。但我知道布兰恩一定会在他面前提到我。
我注意到，大卫看我时脸上的嘲弄神色，这让我深深地感觉到，塞尔玛说的没错。
然后我们回到警察局，麦尔肯问我：“你满意了吗？”
我沉思了一会儿，问他：“你一直认为是闯入的陌生人干的？”
他回答道：“也很可能是大卫雇来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塞尔玛小姐的推测就正确了。”
我说：“感谢你的合作，我答应你不会再让塞尔玛打扰你们。不过如果有什么发现的话，你愿意通知我吗？”
“当然，当然！”
我回到办公室，菲尔正在听收音机。看我进来，他问：“有什么新消息？”
我把整个上午的情形告诉他，他听完后说：“但是你没有证据证明你的预感。”
“不错。”
“那我们应该怎么对塞尔玛小姐说？”他问。
“先让她冷静下来。我觉得那个麦尔肯是个能干的警官，他要是发现了什么线索的话，会及时通知我们。——现在，我们先吃午饭吧。”
现在我有把握说，塞尔玛对大卫的看法是正确的。但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来证明它，相信总会有什么地方有破绽的。
我一边吃着三明治，一边听着音乐。忽然间我灵机一动，丢下手里还没吃完的三明治，两三口喝完咖啡，便急忙赶到一个非常聪明的朋友那里。
他仔细听完我的叙述，点点头说：“这个不难。”
然后他让我等了整整一下午，因为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可是做起来就……假如要尽可能完美的话，那便丝毫不能出差错。
等我回到菲尔的办公室时，我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小包裹。
菲尔正闭目养神，我对他说：“我有了答案，一定能够找到证据。”
菲尔问：“作为一个律师，你不会做什么违法的事吧？”
“但作为塞尔玛的朋友，我会那么做的。”我说。
他有些愤怒地说：“你不能因为对一个女人的感情，而取代你应有的公正立场——你不能胡作非为。”
“但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菲尔仍旧有些不情愿。
“你知道，”我和颜悦色地说，“大卫很聪明，他知道如果证据不存在，他就不会被判有罪，你难道忍心看着他逍遥法外吗？”
“我宁可他逍遥法外，也不愿让你以身试法。”
“可我只需要你帮我一个小忙，你愿意吗？”
“只要不是你的不法行为。”
“不会，我请你做的只是在今晚天黑后，让麦尔肯警长把大卫请出屋子，半小时就够了。”
“我试试吧。”
我很感激菲尔，我知道他会让步的。
傍晚，我来到大卫住宅。我穿着一身黑色服装，脚下是一双胶底鞋，口袋装着副手套，另一个袋子里则是一套撬锁的工具，而第三个口袋，就是下午的那个包裹。
我靠在大卫家后面那道树墙其中的一棵树后，等待着麦尔肯警长把大卫请出去。但愿他能快点，否则，我要是被抓住，菲尔就得花好大工夫才能为我辩白清楚。何况这里刚发生过命案，以我这身打扮和装备，想必是很难说清楚。
天黑后，终于看到大卫驱车离开了。我迅速跑到后门，戴上手套，从破裂的纱门伸手进去打开门闩，再用工具撬开门。只不过我的两只手长期缺乏练习，摸索了好一阵子才把门打开。
我在卧室搜索着。
果然没有猜错，在一件夹克衫的口袋里，我找到一根金属筒。现在我更加确信我推测的正确性，并且，我还知道了大卫是如何杀害了他的妻子，以及如何避开嫌疑。我把那支金属筒放回原来的地方。
现在只有一件事要做，然后就要看麦尔肯警官的了。
我双手翻弄着包裹……乱栽证据，不仅是犯法行为，还会断送我的前程。更重要的是，如果我被发现，大卫在法官找不到措辞之前就获得自由了。
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想看大卫被捕？还是为了塞尔玛？
假如塞尔玛没有牵涉进来，我会像现在这样，在这闷热发霉的屋子里，满头大汗地像个窃贼似的偷偷溜进来，并且放置证据用来对付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吗？
我不情愿地把包裹放回口袋里，我真想按计划把它放置在那，但我不能——我不能违背菲尔对我的教导。
我开车驶向麦尔肯警官的办公室。这时大卫已经走了。
我装出一副不知情的样子问道：“我看见大卫刚刚出去，他来这里有什么贵干吗？”
“有文件要让他签字。”他只字不提菲尔打过电话的事，反而等我自招。
我说：“大卫的枪还在你这里吗？”
他点点头。
“我认为应该检查一下枪管是否套过消音器。”
他拿起电话问化验室，然后说：“枪管的确有一些新的划痕，可能套过消音器吧——但是，一个普通人家需要消音器这种东西吗？”
“问得好！可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消音器会被取下来？那个消音器现在在哪里？”其实我知道，它此刻就在大卫的夹克衫口袋里。
麦尔肯飞快地看了我一眼，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们走吧。”
当麦尔肯警官对大卫亮出搜查证的时候，他显得很烦躁。
“请便，”他说，“我不明白你们需要找什么，难道你认为杀我妻子的人被我藏了起来？”
麦尔肯警官说：“不，我们要寻找你枪上的消音器，大卫先生，你想不想与我们合作？”
大卫的脸唰的一下子就白了。
于是麦尔肯警官的两个手下走进卧室，不用很久便找到了那玩意，他们把那它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交给了麦尔肯警官。
“大卫先生，像你这样的人不应该有这种东西，是不是？”麦尔肯警官表情和蔼地说。
而趁他们都站在过道的时候，我悄悄溜进起居室，从口袋里掏出包裹，取出一盒录音带，迅速装在大卫的录音机上，并打开开关，然后悄然等候。
这件事只有现在才能做，不然再也没有机会了。
他们走进起居室，大卫还在辩解说他对消音器的事毫不知情。
麦尔肯警官看了看录音机，目光锐利地瞥了我一眼，我向他摇了摇头。
大卫还在滔滔不绝，忽然间听到录音机里爆发出一阵女人的尖叫和一声枪响。他错愕地转过身，慌忙向录音机走去，但被麦尔肯拦住了。
“那录音带不是我的。”大卫说。
而我，几乎能想象出他的脑筋正在打转的情形，显然他在回想他把用过的那盒录音带放在了何处，然后怀疑这一盒的来历。
“这难道是巧合吗？”麦尔肯装糊涂地说，“消音器和录音带都在你家里。”
“这是栽赃！”大卫喊道。
“枪管上的消音器划痕也是栽赃吗？”麦尔肯警官问道，“事情一定是这样的：你昨天晚上用加了消音器的手枪杀害了你的妻子，然后卸下消音器，把枪丢在地板上，划破纱门，把录着尖叫声和枪声的录音带放在录音机上，而后从容走到隔壁去等待。当尖叫声和枪声响起来的时候，没人以为那些声音是来自录音机，尤其是你这台音响又是那么的精致。你自己就是播音员，具备录音机常识，做这种事自然是内行。然后你冲进来，关掉录音，假装刚刚发现你太太遇害的样子。”
“这是你们带来的录音带，我可以控告你！”大卫十分慌乱，手指头紧张得不停颤抖着。
我冷静地说：“我不懂，你怎么那么能肯定说这不是你的那盒录音带呢？”
“因为我清清楚楚记得我把带子洗了！”他大声说道，想要说服自己，更想说服我们。
然而大家都沉默了。
大卫恍然，嘴里喃喃道：“哦，上帝……”然后颓然倒在椅子上。
“他是你的了。”我对麦尔肯警官说完，便走出了大卫的家门，打电话告诉塞尔玛，大卫已被逮捕。
她温柔的声音说道：“诺曼，我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
“我没做什么，”我说，“都是麦尔肯警官的功劳，我只是暗示了他几点可疑之处。”我想，越少人知道录音带的事儿越好。
她说：“过两天我就走了，离开前我想再见你一面。”
我没吭声。
她只好自己接着说：“我不想再当配音演员了。”
我对她说了一句话，然后便挂上了电话。
从这儿到她的旅店只有两条街，我会很快走到她所在的地方。

五千元
“雷马克先生，你好！一切都好吗？”来电话的是银行总行督察室主任尼尔森，他在电话那头轻松地问道。
“哦，很好，主任，我这儿一切都很好。”雷马克为了使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费劲儿地咽了口唾沫说。
“既然是这样，我很高兴。”尼尔森说。“我也知道用电话通知你有点儿不合规矩，可是，由于我们的工作比预计的慢了些，为了加快速度，我才不得不用电话联系，请你别介意。督察室的人明后天就到你那里去，希望你能给他们提供方便，好吗？如果你那里把账准备好了，他们的工作进度就能快不少，当天就能查完，你看这样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说这话时，雷马克的心怦怦直跳。
“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
“可以。”
“那好，我很感谢你，再见！”
“再见，谢谢主任的电话！”放下电话，雷马克嘟囔了一句，“我才不感谢呢！”
事实上，雷马克的确没有什么好感谢的，因为这时他的银行少了五千元钱，如果督查人员追查起责任来，他这位经理是脱不掉干系的。
所以，那天下午雷马克接过这个电话后，一下子满头冒汗，尽管他办公室里的空调此刻正开着。
要说这件事其实并不复杂，大致情况是这样的：雷马克额外做了点儿生意，由于运气不好，出现了一些损失，他最初只是从自己负责的银行“借”了几百元来弥补。人们都知道，往往一些生意上的损失一旦有了开始，弥补起来就很困难，结果雷马克的窟窿也是越补越大。他最近正为这件事焦虑着，可偏偏“屋漏又逢连雨天”，明后天督察室的查账人员又要来了，这可让他怎么应对？
雷马克愁眉苦脸地靠在扶手椅上，额头两侧的太阳穴也怦怦直跳，以至于秘书小姐进来送信件时，他连头也没有抬。“经理，你怎么了？是身体不舒服吗？”秘书小姐本来是个性格开朗的人，无论见到谁都是一脸灿烂的笑容，然而她一看到经理的这种神情，脸上的笑容马上就消失了。
“哦，我是有点儿不舒服，不过没关系。”他有气无力地说。接着，他伸手从抽屉里摸出一包薄荷片，取出一片含在嘴里。
秘书小姐见他没有什么大碍，就转身离开了。“不行，我一定得想个办法，否则我在银行界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前途可就完了，更别说还可能背上犯法的罪名……”他一边焦虑而痛苦地思索着，一边又将第二片、第三片薄荷片扔进嘴里。这时，一位名叫哈维的年轻出纳员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哈维这个小伙子的特点是做事仔细，非常拘泥于形式，尽管调来的时间不长，但他一心想往上爬的心思雷马克还是看得很清楚。
“经理，你现在有空儿吗？我……”哈维轻轻地说。
“哦，有空儿，什么事？”雷马克应了一声。他知道，自己作为银行经理，在上班时间处理任何相关的事务是他的职责所在，尽管哈维要说的事情恐怕他连思考的余地都没有了。
“经理，是这样的，或许我是多此一举，不过，我认为还是应该向你报告才对。”哈维一脸认真地说道。
“是的，你说吧。”雷马克朝着他点点头。
“你还记得那位珍妮小姐吧？我要说的是她的事，经理。”哈维说。
“哦？”
“她刚刚到银行来了，说是要提五千元，她的户头上现在还有七千元。”
雷马克当然知道这位珍妮小姐了。这是一位老小姐，曾经做过小学教师，不过现在已经退休了，据说她目前仍在一家图书馆做兼职，个人收入不算太高。
“她取钱有什么问题吗？是不是要开支票？”雷马克问。
“不，她要取现金。”哈维摇摇头说。“经理，我想你是不是该和她谈谈。”
“谈谈？”雷马克有些不解其意，接着问道：“怎么，她显得心情烦乱或者是很激动？”
“没，没有。”
雷马克的脑子快速思索着：珍妮小姐取不取钱是她自己的行为，按说与银行无关，不过她为什么要一下子取这么多钱呢，而且还是现金？他觉得这件事似乎有点儿可疑，或许是珍妮小姐想投资……？
“哈维，你做得很对，看来我是该找她谈谈，帮她把把关。”尽管雷马克自己还陷于困境难以自拔，但他出于一种责任，还是作出了决定。
“你请珍妮小姐进来一下。”他对哈维说。
珍妮小姐很快就进来了，她坐在雷马克对面的椅子上。她大约有六十岁，身材微胖，戴着一副眼镜，厚厚的镜片后面是一双淡蓝色的眼睛，她在以一种询问的目光看着雷马克。
“请问，叫我来是关于钱的事吗，雷马克先生？”
“是的，珍妮小姐，我听说你将一生的积蓄都存在这儿了，我们……银行对每一位客户都很关心。”
“啊，谢谢！我的钱存在这里，为的提点儿利息，其实我也没有急用的地方，因为我的退休金和社会福利金就足够我生活了，谢谢你的关心。”珍妮小姐认真地说。
珍妮小姐的话当然是对的。“哦，我……我是担心你是不是……呃……受什么人的要挟？”雷马克只好换了个角度说。
“真的没有！”她眨眨眼睛对他说。“我很感谢你的关心。实话说，我这次取钱是为了我的侄子比尔，因为他准备投资一项正在秘密进行的新能源计划，一定要用现金才行。”
“比尔？”闻听此话，雷马克愣住了，原来她的侄子就是比尔。提起比尔，雷马克也久闻大名，他虽然不住在这里，但镇上的人都知道，那是一个经常与警察发生矛盾的年轻人。
看到雷马克的神情，珍妮小姐明白了，她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现在的比尔已经改好了，他向我作过保证。”
“哦，对不起，请你原谅，怎么说呢，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由于比尔的出现，反而让雷马克犹豫起来了。
“可事实就是这样，我相信我的侄子。”珍妮小姐依然坚持说。
看来，雷马克需要改变策略了，他要深入了解一下这个所谓的新能源计划。
“你刚才说的那个新能源计划究竟是什么呢？”他问道。
“大概是和发展太阳的核能有关吧，具体的我也说不清楚，反正比尔对这件事很投入。”
“珍妮小姐，我作为银行经理，想告诫你的是，你一定要谨慎，否则就可能铸成大错。”雷马克斟酌再三之后，终于说出了这样一句话，算做是忠告吧。
珍妮小姐轻轻地点了点头：“你说得很对，我会小心谨慎的，那么，我现在可以取钱了吗？”
“当然。不过，你一个女人携带那么多现金是很危险的，你大概也听说了，最近我们这里就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
“没关系，我先放在家里，比尔晚上下班后就会从城里开车来拿的。”说着，她站起身来。
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个份儿上，就没有再争论的必要了，于是，雷马克陪同珍妮小姐到哈维的柜台上取了钱。
他返回办公室后，心里还在想着这件事，总觉得很不靠谱，“那可是整整五千元呀，就这么轻易地打了水漂？这位老小姐怎么就那么固执呢？五千元呀……”
突然，他用手猛劲地拍打着自己的脑袋，“别慌，再等等，对了，她是单身一人住在镇郊一栋白色的平房里，嗨，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顿时他有了主意。
雷马克很清楚，镇郊那栋白色平房的四周很安静，建筑和居住的人也不多，如果是天黑以后去到那儿，一般不会被人看见。下班后，他驾车来到一棵枫树旁停下，这里与那栋白色的平房只隔着一条街。
“我敢断定，天黑前比尔是不会出现的，因为珍妮小姐说过，他‘今晚’从城里开车来，而不是说的‘黄昏’。对了，她还说他是‘下班’后，那就说明比尔有工作，因此他不可能随便离开，也自然不会提前从城里赶来。”雷马克对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还是很满意的。
雷马克低头看看手表，时间还早。不过，他长时间坐在车里，感觉很不舒服，因此不停地扭来扭去。其实，这时他的内心也在进行着激烈搏斗：“我怎么能这样，有生以来我还没有做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不行，我不能坐失良机，否则我的前途就毁了，这么巧的事很难遇到，比尔要的钱跟我‘借’的数目相同，这可是救我命的钱哪！这件事不会对珍妮小姐造成什么伤害，她自己不是说过不靠这笔钱生活吗？干……？！不干……？！”
天边的夕阳已经渐渐地沉入地平线，雷马克摸着大腿上的袜子，心里揣摩着：快了，估计再过半小时，天就完全黑了……快了。他焦急地等待着，只听到自己的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着。突然，一辆乳黄色的小轿车进入他的视线，“是比尔来了？”然而还没等他多想，就见那辆小轿车向左一拐，驶进了一条小路，“该死！”他小声咒骂着。
“不错，就是他！”雷马克远远地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从小轿车里出来，只见他长发披肩，拎着手提箱，大步地向珍妮小姐的屋子走去。
“果然来了。比尔最好是和他姑妈多说一会儿话，哪怕是半小时，这样就更加保险了。如果比尔拿到他姑妈的钱就走，现在的天还没有完全黑我就下手，那太冒险了，即便我用袜子套着头，也有可能惊动附近的邻居，如果被他们看见可就麻烦了……”雷马克在内心紧张地盘算着。
然而令他失望的是，比尔在珍妮小姐家待了不到十五分钟就出来了，只见他拎着箱子，满脸笑容地走到车前，仔细将箱子放好后，就开车走了。望着比尔汽车的背影，雷马克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他也只好发动车子，远远地跟在比尔的车后。他打算一直跟到郊外，趁那里地处偏僻，先把比尔逼到路边，然后再下手；或者是干脆追上去，一不做二不休……“真是荒唐！我为什么要这样幻想呢？本来这个计划就是不现实的。”他不知为什么自己先否定了。
就在雷马克不知究竟是该跟还是放弃的时候，一个令他意想不到的奇迹出现了，他看见比尔的车突然拐进一家小酒吧的停车场，显然他是想喝点儿酒再走。雷马克兴奋极了，心想：真是天助我也！他将车也开进了停车场，并设想着具体步骤：比尔在这儿会耽搁很长时间，他会下车，拎着手提箱，走进小酒吧，然后再拎着箱子，走出来，上车……那时我就……想着想着，雷马克不禁得意地笑了。
果然如他所料，三十分钟后，比尔从酒吧出来了，这时天已经很黑了，就在他摸出车钥匙开门时，冷不防一个黑影蹿了上来，照着他的左太阳穴就是一棒子，他顿时昏倒在地，装钱的手提箱也被抢走了，那个黑影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第二天早上，雷马克的胃口特别好，他吃饱喝足后，就穿上西服，扎上领带，还高兴地哼着歌，然后就精神抖擞地出了门。和往常相比，他今天是提前了半个小时去上班，因为到了银行后，把钱放回金库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
然而天不遂人愿，当雷马克来到银行门口时，看到一位不速之客正在等候他，这个人就是加德警长。
“雷马克先生，你好！我知道自己今天来早了，但我觉得最好还是在你开始忙碌之前见到你。”加德警长微笑着抱歉说。
“怎么会是他？”雷马克感到一阵紧张，但他很快又镇定下来，心里想：“看他说话的态度和满脸的笑容，估计不是为了那件事。再说了，平时我看这人也不是很精明的。”想到这儿，他的心稍微平缓了一些，勉强带着笑容说：“哦，原来是警长先生呀，快进，快进！”说着就把加德警长领进了自己的办公室，让过座之后，他顺手就把手提箱放在了文件柜上。
“警长先生，你今天来找我有什么事吗？”雷马克坐在办公桌后面的椅子上问道。
“哦，我今天来是关于比尔的事，他是珍妮小姐的侄子，你一定知道。”加德警长跷着二郎腿说。
“比尔？啊，我知道这个人，这么说他又回到镇上来了？”雷马克不禁皱起眉头。
“比尔昨天晚上到警署报了警，说他在酒吧停车场被人打昏，手提箱连同里面的五千元钱都被抢走了。”加德警长简要地说着案情。
“五千元？这么大的数目！”雷马克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是的，这笔钱的确不少。我再三询问时，比尔发誓说是他姑妈珍妮小姐给的，说是要做一个什么特别的生意，必须要现金。随后我也找到了珍妮小姐，她证实比尔说的是真话。”加德警长稍微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雷马克先生，你说说，现在的有些年轻人怎么这样，一遇到困难就想法去骗人，有的还用什么苦肉计。我估计比尔也是这样，也许他想干点儿什么，可手头又没钱，所以觉得姑妈应该帮助他。我今天来就是想和你了解一下，最近珍妮小姐是不是在你们银行取了一大笔钱，或者是借了一大笔钱？”
“哦，原来是了解珍妮小姐取钱的事。”雷马克顿时感到轻松起来。“对，她是取了，五千元整，是昨天下午取的。”他告诉警长。
“你当时劝没劝她不要取这么多？”警长继续问道。
雷马克将双手一摊，一脸无奈地说：“怎么没劝，当时我一听她要取那么多现金，就劝她，还是把她请到办公室里谈的，可是她一定要取，我有什么办法？”。
“那么说这件事可能是真的。”警长对雷马克的解释表示理解。沉思了一会儿，他又说：“最近，类似她侄子被抢的事在这里发生过好几起，看来真得仔细查查。”
“是的，我也听说过有好几起。”雷马克补充说。
加德警长面色凝重，用手指托着下巴，重新跷起二郎腿，显然没有马上离开的意思。
这时，雷马克偷偷瞥了一眼文件柜上的手提箱，他暗暗地叹了一口气，“这位警长大人怎么还不走哇！再过一会儿就到银行上班时间了，那钱还留在我的办公室里可不行。”雷马克非常焦急，以至于额头上渗出了细细的汗水。
办公室外面已经有了人员来回走动的响声，这表明一天的工作开始了。
“不行，眼前最重要的是赶紧把钱弄到办公室外，想法尽快送回金库，怎么办？”这时，一个冒险而大胆的主意涌上雷马克的心头。
“对不起，警长先生，银行已经开始营业了，我有点儿急事儿要先处理一下。”说着，雷马克站起身来，从文件柜上拿下手提箱，取出里面的现金，然后走到办公室门口，“经理，什么事？”年轻的出纳员哈维出现在门口。
“快去，把这些金库里的钱平均分到各个窗口，多给各位出纳备一点儿现金，以防万一。”雷马克干脆利落地说道。
“是！”哈维接过钱转身离开了。
谢天谢地！那笔钱总算送出去了，雷马克心里清爽极了。这时，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下加德警长，只见他仍然在沉思，于是不轻不重地咳嗽了一声，“警长先生，你怎么啦？”
“哦？”加德警长先是一愣，然后站起身，摇摇头说：“对不起，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整个事情很奇怪，怎么有点儿像……”这时，哈维又走进经理办公室，他只得停住话头。
哈维脸上的表情显得十分古怪，手中仍拿着雷马克刚才交给他的钞票。
“什么事，哈维？”雷马克不禁皱起眉头问道。
“经理，真奇怪，你看，这些钞票正是昨天下午我亲手交给珍妮小姐的呀。”听到这句话，雷马克的头一下子就大了，还来不及反应，就听见哈维继续说道：“昨天下午，我，我以为珍妮小姐可能不会听你的劝告，还是坚持要提现款，所以我，我就趁你和她在办公室谈话的时候，把钞票上的号码都抄下来了，因为她取的钱太多，为了安全起见，我就把它作为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了。”说着，哈维走过去，把钱放在雷马克的办公桌上。末了，哈维还不忘向经理提示一下自己的长处，“经理，你是知道的，我做什么事都尽量仔细而精确。”
“怎么又节外生枝！”此时的雷马克真是欲哭无泪，因为他心中太清楚这一切了。
从加德警长的表情看，可能他还没有弄明白。不过，他突然眼睛一亮，“啊哈！”显然他的理解力比雷马克想象的要高许多。
“经理，总行督察室派的查账员到了。”笑容满面的秘书小姐把头探进办公室说。
“天哪！”

红粉女贼
她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身材姣好，一双蓝汪汪的大眼睛，充满了纯真，尤其是她那双小手，不仅柔软白皙，而且异常灵活敏捷。平时，她总是在左肩上挎着一只皮包，喜欢到超市或者百货公司去转悠。
从外表看，她绝对是一个文静优雅的女人，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她是一个在百货公司顺手牵羊的女贼。她的行窃手法老道，作案时，经常是用右手做障眼动作，左手下手偷窃，当她将看中的东西抓住后，就用灵活的左手小指头拨开皮包搭扣，然后手指一弯，东西就丢进了皮包，然后再用胳膊肘自然地一压，将皮包搭扣扣上，手法快得就像变魔术一样，丝毫不会引起人的注意。
据说，她对这套行窃手法进行了长时间的练习，最后竟然达到了可以像天鹅划水那样的完美程度。她左肩的皮包是个道具，也是她藏匿赃物的地方，她可以熟练地让它在左肩自如地滑上滑下，就像赋予了它灵性一样。不远处的“街上购物中心”是她光顾最多的地方，两年来，她在那里作案多次，但从未失过手。
话虽这样说，但毕竟偷窃也会遇到许多危险。因为，百货公司里有一些店员的目光很敏锐，会不停地在来来往往的顾客中四处扫视，这让那些本来就心虚的窃贼感到胆怯，不敢贸然行事。同时，百货公司还雇了一些人帮助看护商品，这些人会像普通顾客那样，在各个店中从容地浏览，他们佯装成购买东西的顾客，其实眼光正在扫视那些可疑的人。这些人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出现，令窃贼们很头疼。
此外，购物中心还有一批保安人员，他们统一穿着绿色制服，面无表情，就像用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样。他们很可能就会在购物中心的宽阔走道里拦住你，或者是当你经过结账的柜台，拎着提袋向外走时，他们发现你可疑的话，就会叫住你并搜查你的提袋，那你可就跑不掉了，因为不仅是提袋里的东西，甚至有时这些提袋都是偷来的，不少行窃者就是栽在他们手里。
不过她很精明，因为她通过多次观察注意到，这些保安人员更喜欢在购物中心外执行任务，因为那样赃物正在你身上，一抓一个准儿，你没有任何狡辩的余地。但是她对自己的能力很自信，也丝毫不惧怕那些保安人员。
她深谙自信和遇事镇定的重要性，知道如果缺乏自信和镇定，就会露出马脚。尽管你的偷窃技巧娴熟，但是如果发现自己被店员或保安人员注意了，或者是被他们叫住甚至要开包检查时，你沉不住气，心情慌乱，一下子出现了呼吸困难，或者是犹豫不决，或者是突然地斜瞟一眼，或者是面色焦急、紧张等变化时，肯定会露出马脚，因为这时那些人的目光正在仔细地注视着你。总之，如果不自信、不镇定，那么会有一百种细微的表现让你露馅儿的。
她还很清楚，当面对任何陌生人的时候，如果你表现得自信，就会传递给对方一种令人尊敬的气息。如果是在商场里，店员或是保安会在这种气息的影响下，把你归为好人的行列，即诚实购物的人，而不会把你和那些顺手牵羊的人扯上关系。
她不仅对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而且还相信自己绝不会被抓住，正是这样一种心理素质，的确让她在两年的行窃中，没有出过事。不过，这一天是个例外。靠近中午时分，她又像往常一样，左肩挎着皮包，来到“购物中心”。经过一番操作之后，她满怀自信地离开结账柜台，向外走去，心里盘算着今天到手的这些东西怎么个用法。还没走几步，她突然感到自己的右肩被人重重地拍了一下，她不禁停住脚，回转身平静地问道：“什么事？”那声音丝毫也听不出慌乱。
实际上，她是被一个保安员盯上了。“小姐，对不起，请你打开提包，我必须要检查一下！”那个身材健硕、面目英俊，即使穿着制服也很打眼的保安，口气温和但又不容置疑地说道。“什么？我的皮包，为什么？”她疑惑地问。“是的，我怀疑你偷窃了商品！小姐。”“偷东西！天哪，你竟然把我看成是一个窃贼？”她喘着气，那双蓝汪汪的眼睛也明显地睁大了。
保安继续盯着她说：“这是我的责任，对不起，请你配合我！”
这时，她的脸上出现了一股愤怒的神情：“难道，难道你就是这样履行责任吗？”那是一种漂亮小姐的诚实遭到怀疑时所引起的愤怒。
保安也毫不示弱，只见他将帽子向上推了推，露出了黑色的鬈发，“好大的胆子！”说罢，一摆手，“小姐，请吧！”
她迅速地瞄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已经没有退路，因为这个保安很聪明，他从一开始就把自己困在了购物中心红色砖墙的墙角里，如果自己再不打开皮包的话，恐怕他就要采取强制行动了。
她定了定神，然后将目光直视着保安，用质询的口吻说：“你说我偷了东西，那我都偷了什么？如果你说不出来我就告你诬陷！”
“是吗？你的包里有一个照相机和一个昂贵的打火机，或许还有些别的东西。当然，我也希望我的猜测不准确，那样会对你有好处。小姐，别让我多费口舌了，还是自己乖乖地把包打开吧！……”保安依然不紧不慢地说。
她更加恼怒了，一下子把皮包从肩上拽下来，甩给保安：“拿去，看吧！”
就在保安正欲接过皮包时，只听身后传来了一阵布鞋的脚步声，说时迟，那时快，一个瘦长的男人嗖地就把皮包夺了过去，然后飞快地跑开，待保安缓过神儿来追赶时，那个人早已带着“证据”消失在墙的拐角了。“真该死！”保安员懊恼地大叫道。
“抓贼呀，快来人抓贼呀！”旁边的女子也大叫起来。
保安员疑惑地打量着她：“这就怪了，你喊叫什么？那个人抢走了皮包，不是明明地救了你吗？怎么，你还想让别人抓住他，回来跟你对质呀？”
“得了吧！我的皮包被人抢走的时候，我总是那样大喊大叫的。”她趾高气扬，装腔作势地说。“现在也是？”“当然了。”
她的眼神中明显地流露出嘲笑的目光，尽管双眼皓如明月，美丽的嘴唇也微微地翘起。
保安员低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对她说：“小姐，很抱歉打扰你，希望你找回你的包，真的！”
她脸上挂满了微笑，一路哼着歌回到所住的公寓。推开门，只见桌子上堆着不少东西，有打火机、照相机，还有手表和化妆品等等，那是哈利从皮包里拿出来的，此刻他正反复摆弄着那个照相机。
“嘿，哈利，你的速度真够快，都能参加世界运动会了。”她兴奋地说。“你怎么把时间算得那么准？那个保安还没回过神儿来，你就跑没影了，要不然我可就栽了。”
“嗯，我知道。”他淡淡地吐出几个字。
“对了，哈利，你看我是不是该换一家购物中心了？”
那个瘦长的男人一边往一个皮袋子里装照相机、打火机和手表等东西，一边说道：“是该换一家没人认识你的购物中心了。我今晚就把这些东西送到老板那儿去。你以后做这件事时要特别小心，我今天救了你，必要时也会救第二次，但如果第三次我可能就不会出手了，明白吗？”他警告着。
她第一次感到了沮丧。
“来，宝贝，我们一起轻松一下吧！”说着，他朝她洒脱地晃了一下脑袋，并送上了一个足以令人心荡神迷的微笑。
他们又重归于好……
接下来，她又选中了城区另一边的坎伯兰购物中心为目标。为了熟悉这个新战场，她足足花费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到各个店铺观察哪些人是监视者，并选择了一些合适的出入口。
她看见这里经常有四个保安人员在巡视，他们戴的帽子和身上的制服都是灰蓝色的，剪裁得也不是很讲究。这四个人看上去毫无二致，甚至连表情也都一样，全都露着令人厌烦的神情，当然，这是对于他们这些窃贼而言。
她的手法实在太高明了！很快又让这个购物中心柜台或货架上的东西悄然无息地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每天做这些事都很顺利，当然也乐此不疲，尤其是她的自信心重新又恢复了。那个瘦长的哈利也同样，他每天将她窃来的物品进行整理，然后送到老板那里。总之，他们都很高兴，像往常那样平静地生活着。
不过，有一天她的生活却突然变得不顺利起来。
原来，这天她照旧到商场顺手牵羊拿了一些精美的首饰，装在皮包里，当她刚刚走出购物中心时，突然感到右肩被一只手轻轻地拍了一下，“什么事？”她转过身问道。声音依然镇静，毫无紧张之情。
“小姐，对不起，我必须要搜查一下你的皮包。”
“为什么？”
“因为你刚才偷窃了商场的东西。”
“偷东西，你怀疑我偷了东西？哼，好大的胆子！”
“请吧，小姐。”
她那双纯真的蓝眼睛睁得大大的，喘着粗气。
那个保安身材魁梧，长相也不错。“快一点，站到墙角去！”他就要取过她的皮包进行搜查。
“哦，那么好吧！”她挪了挪身子，顺手把皮包从左肩上拿下来。看来这一回她是在劫难逃了。
身后又传来一阵布鞋的脚步声，只见一个瘦长的人影猛地从她手中夺过了皮包——那是哈利。就在他要夺路而逃的时候，那位高大的保安员迅即抓住了他的右腕，猛地一扭，左脚顺势一绊。他那坚硬的鞋尖碰到一只软软的布鞋，哈利那瘦长的身体立即飞了起来，随即又扑通一声，脸朝下摔到了水泥地上。旁边的女子由于保安员这一拉，也倒在保安员身上。当她被保安员扶起来时，看见他的帽子掉下来，露出黑色的鬈发，“原来是你！”她认出了他。
“不错！”他接着说：“那天你从我手中溜走后，我就申请离开了那家商场，开始调查你下一个目标是哪些购物中心。”
“为什么？既然我又被你抓住了，我认输，不过我们可以作笔交易，如果你放了我，我会付你一大笔钱的。”
“不，你能给我的远远不如我所期望的多。”
“你说什么？”
“我看好了一家珠宝店，但我需要一个有技巧又自信的女搭档。”他缓缓地说道。
“哦？”

看不见的线索
我的好朋友考林·默洛克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的这种性格有时甚至让人感到有些无礼。不过，他最近却一直很兴奋，这主要是林纳德一案让他沾沾自喜。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这个地区前不久发生一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然，这其中一半是由于案件当事人林纳德是个公众人物，而另一半则是由默洛克引发的。简要地说，就是默洛克这位退伍上校，或者说退休的殖民地警察，以一个非侦探的身份，成功地抓住了破获林纳德一案的关键，尽管他与同案子有关连的两个男人从未谋面。
默洛克这种高超的侦破手段，几乎受到所有职业犯罪调查人员的钦佩，然而还有更让人称奇的，据说他是根据一条看不见的线索侦破的这个案子，正像默洛克自己所调侃的那样：如果能被看见，那它就根本不是什么线索了。
我知道这件事后，曾自以为很聪明地问过默洛克：“好朋友，请告诉我，是不是就像柯南·道尔的狗那样，其重要性就在于不发出叫声？”
“噢，不，一点儿也不像！”默洛克得意地笑着说。
阿里克斯·林纳德曾是一名出色的战斗机飞行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不列颠战役中，他担任空军飞行大队的中队长，驾驶战机在历次空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人们曾景仰地称他为“大不列颠的雄鹰”。
“二战”结束后，林纳德移民到了美国，他的事业也从空中转移到了地上。他在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种植园，不仅种地，还养殖牲畜，规模很大，过着富足的生活。但后来，林纳德却对美国的战后新政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逐步成为一个激进的反种族歧视者，因此，他在得到众多黑人兄弟敬仰的同时，也遭到了许多白人的冷眼和嫉恨，就是这样一个有影响的公众人物，竟然有人企图谋杀他。
我们再来说说默洛克。除了上面说的性格沉默寡言外，他还是个短小精悍、不苟言笑的人，比如，他上衣的衣领总是浆过的，皮鞋也是手工制作的，并且擦得油光锃亮。不过，这些东西穿在他身上，似乎显得不太协调，因此，每当我看见他时，就会想起加州的藤椅、缅甸的雪茄以及被热带丛林环绕的网球场，虽然我并不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但我觉得他刻意在自己周围营造一种回归淳朴的氛围，就像一直追寻默塞特·毛姆笔下描写的生活那样。默洛克可能会否认我的看法，但他的确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时沉默得可以一整天不说一个字，有时又不厌其烦地唠唠叨叨；有时精神百倍、劲头十足，有时又固执得像一个老古董。
我很喜欢默洛克身上的率直与朴实，也愿意听他讲那些离奇古怪的故事。因为他是一个私人安全顾问，说白了就是一个保镖，凡是从事这种职业的人，都会经历很多惊险刺激的事，默洛克当然也是如此，有时他会对我说：“小伙子，你知道吗，我就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足球运动员？”这显然是他对自己的谦虚评价。
有一天，我去默洛克那里闲坐，在聊天中，他分明透着欣喜和自豪地说：“虽然我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去冲锋陷阵了，但是我有经验，我能准确地读懂比赛，善于组织、调动起报警肌肉，然后迅速、准确地出击。”
“报警肌肉？”我感到有些不解。
“当我或我的雇主有危险时，我的肩膀就疼得厉害，我叫它报警肌肉。”默洛克解释说。
“在林纳德一案中，你的报警肌肉起作用了吗？”因为我听人们议论最多的就是他和那条看不见的线索，出于好奇，我借着这个话题，试着让他对我说出那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当然。”
“那你给我讲讲吧。”我央求着。
“小伙子，那件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所以我不能用真名。”默洛克开场直白，并且还警告我说，“如果你在报纸上引用我的话而事先披露案件的内幕，我是不会承认的，但事实上那全是真的，我敢保证……”说着，他坐在一张椅子上，缓缓地讲述着：
那时，我刚刚搬进位于圣保罗大教堂附近的办公室里，那儿的风景十分优美，绿树成荫，在伦敦上空飞翔的鸽子有一半是从那里放飞的，还有宣告新一天开始的钟声也是在那儿敲响的。
在我没搬进去之前，那个办公室属于一个流行音乐唱片公司，后来这个公司倒闭了，我就以很低廉的价格买到了那块地方。从室内装修看，体现着最拙劣、最疯狂的迷幻派风格，里面有很多扇门，每一扇门都被涂上了与其他门不同的颜色，显得极不协调。不仅如此，墙壁、文件柜和办公桌也是毫不搭配的各种颜色，有黄色、紫色、绿色和橘红色等，让人看了眼花缭乱。说实在的，我很难忍受那些不伦不类的东西，只有房租符合我的心愿。我暗暗打算，等过段时间，一定要重新装修一下。
那一星期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城外办事，昨天刚回来。
我坐在办公室里，想听听秘书小姐的录音，看看有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于是我打开录音，里面传来秘书琳达小姐柔美的声音：先生，我已经处理完了所有的日常事务，不过有一件事需要告诉你，有一个叫阿里克斯·林纳德的人曾打电话找你，他说自己曾是空军中队长，这个人说话的口气很大，绝对有一种“你一定听说过我”的语气，我没有理会他的这种自以为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
听到这里，我不禁苦笑了一下，琳达小姐这话让我感到自己的确是老了。我知道，阿里克斯·林纳德曾是个非常出色的战斗机飞行员，在不列颠战役中，他英勇神武，但那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即便是琳达的父母，当时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孩子。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因为走神了，我不得不再次按下播放键，录音里面又传出琳达小姐的声音：他希望你尽快和他联系，他的住址是五月花广场的梅博里大厦，虽然他一年才来伦敦一次，但那里有他一套永久性的住房。看样子他一定很有钱，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电话里的声音很急切，好像坐立不安的样子。他还说他在飞机上睡了不少觉，但他没法坚持二十四小时以上，也就是说等你回来后，只剩下八个小时了……
录音上的话还没有说完，琳达小姐就风风火火地闯进了我的办公室，我只好按下了暂停键，吃惊地看着她。
“先生，很抱歉，昨天晚上我本来要洗掉那盘磁带的，可是男朋友找我有事，结果我就把这事给忘了。”她不好意思地说。
“这不录得挺好吗？为什么要洗掉呢？”我不解地问。
“是这样的，”琳达小姐说，“昨天晚上他来过了，就是那个自称是空军中队长的林纳德，他决定取消和你的约见，并且说了很多抱歉的话，他认为是自己出尔反尔，同意适当做出补偿。先生，我觉得中队长这个人不错，和你差不多，当然，我指的不是年龄。”说这话时，她的脸红了。
“琳达，”我强忍着不满，“我不要听这些礼节性的用语和外交辞令，这不适合你，我要听的是事实！”
“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呀？”琳达小声嘟囔着，那眼神中既有气愤也有责备，“没必要发这么大火，不就是取消了一次很普通的约见吗？而且是他自己坚持要付五十英镑的，或许他觉得向别人求救是件很惭愧的事，所以希望赶快被忘掉。”
我不禁皱起了眉头，一边轻轻地按摩起自己疼痛的后背，一边思索着：不应该这样呀，阿里克斯·林纳德是一个勇敢、机智的空军飞行员，为什么会在发出求救信息后，又仓皇地收回呢？难道三十年的时间就把一个无所畏惧的硬汉变成了一个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的人了？不可能！这背后一定有隐情。我坚信自己的判断。
我平时就非常重视搜集与自己这一行有关的信息，这时，我想起了曾经保护过一个内罗毕商人的事情，当时，那个商人到伦敦来，是想用钻石换现金，但实际上他这两样东西都不想丢，有一次我在旅馆等候时，好像听人说起过阿里克斯·林纳德这个名字，而且这个名字至少与两起暗杀企图有关，难道这之中有什么关系吗？于是，我马上找到林纳德在梅博里大厦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但是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忙音，根本没有人接听。
我觉得很奇怪，心里想：“现在正值中午，林纳德到哪里去了呢？他应该待在房间里呀！看来，我还得把琳达小姐叫过来，再仔细问问，刚才我的态度不好，可能一些细节她都没有说。”
“琳达，请帮我冲两杯咖啡来。”我大声招呼着。
不一会儿，琳达就端着两杯咖啡进来了，看得出，她的情绪比刚才缓和了许多，我自己留下一杯咖啡，将另一杯让给了她。
“琳达，林纳德的电话打不通，你想想，他还能到哪里去呢？”我问道。
“先生，既然他已经取消了预约，你何必还要这样费心找他呢？没准儿他已经离开这个地方了。”
“嗯，也有可能。”我呷了一口咖啡，沉思着……突然，我抬起头盯着琳达的眼睛，“琳达，你还记得那天林纳德来访的情况吧？把具体经过向我描述一下，越细越好。”
“好吧，”她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是他一进来好像有点儿紧张，先生，你都不知道，他付给我五十英镑时，还把钱掉在了地板上，噢，对了，”这时，琳达竟然忍不住自己先咯咯笑了起来，“他还是个色盲，他告诉我取消约见后，就急匆匆地要出去，我告诉他那扇绿色的门是出口，可他却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那扇红色的门，结果一下子就走进了卫生间，也就是储藏室，我在后面不停地说：‘先生，你走错了，应该是绿色的门！’于是他就又换了一个，去开那个粉色的门了，自然又进了消防楼梯，他转来转去找不到出口，气得都想骂人了，我也忍不住总想笑，最后还是使劲儿憋着把他从绿门带了出去，真有意思！先生，你没看到当时他的表情有多滑稽……”
还没等琳达讲完，我就转身一把抓起了电话，迅速接通了苏格兰场的布莱克警官。
“喂，是布莱克警官吗？我是默洛克，听着，小伙子，你赶快派人到梅博里大厦东座524房间去，情况很紧急，有人要杀死林纳德，对，就是那个支持非洲独立的林纳德，要快，我在那儿和你碰头，好，挂了。”
当布莱克警官和他的手下踢开梅博里大厦东座524房间的门时，发现阿里克斯·林纳德已昏迷不醒地倒在卧室内，他们以最快的速度把他送进医院抢救，后来，林纳德终于醒了过来，据医生说，如果再晚来半个小时，他就没救了。
清醒后的林纳德对我和布莱克警官说：“我确实是服用了大剂量的安眠药，因为那个人让我在药物和子弹中选择，于是，我在两者均必死无疑之间选择了服用药物，或许那个人也认为这样更容易伪造自杀现场。”
我听着默洛克的讲述，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副怪异而丑恶的情景：那个人拿着枪，坐在床边，冷酷地看着林纳德犹豫了片刻，然后一仰头将药吞下……渐渐地，他的呼吸缓慢和艰难起来，脸色也越来越苍白……
我看着默洛克，发现他的眼神透着一股坚毅和淡定，这才是一个神探的气质！
不过，我还是有些疑问，趁此机会也就一股脑儿地提了出来。
“你是怎么知道林纳德将会遭遇杀手呢？而且还那么肯定？”我问道。
“当我知道到我办公室来的那个林纳德是个冒牌货时，我就明白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最可能的原因就是阻止我去寻找真正的林纳德，他以为我不认识林纳德。”默洛克说。
“暗杀者是怎么知道你和林纳德有约见呢？”
“很简单，搞窃听呗。”他说，“他们或者是窃听了林纳德给我打的电话，或者是在他隔壁房间安装了监听设备，这些都是罪犯们惯用的伎俩。布莱克警官的人对林纳德房间的电话进行了检查，但没有发现被窃听，他们又仔细检查了墙壁，发现墙壁纸下面隐藏着一个小洞，直接通到隔壁的523房间，所以布莱克警官他们在机场抓住了他，那是一个有犯罪前科的人。”
“可是，”我还是有些疑惑，“是什么引起了你对那个假林纳德的怀疑？你们又没有见过面，只是通过琳达小姐的简单描述？”
“哈哈！小伙子，用你那聪明的脑子想一想不就明白了？色盲的林纳德肯定是个假货！”
“色盲？”噢，我想起来了，琳达小姐还为他几次走错门而暗暗窃笑呢。
“明白了吧？小伙子，色盲怎么能成为英国皇家空军的飞行员呢？”默洛克微笑着反问我。

她不是我母亲
坐在韦莱茨医生面前的是一个小女孩，名叫克莱尔·塔兰特，她的父亲是卡特·塔兰特，母亲是黛拉·塔兰特。
“好孩子，请你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厌恶你的母亲呢？”韦莱茨医生和蔼地问道。
小塔兰特显然不喜欢听“厌恶”这个词，她紧紧地抿着嘴唇，不吭气，但是她那亲爱的姑妈露西对医生诉说时却是用的这个词：“医生，请你给仔细检查一下，她爸爸和我都不能理解这孩子究竟是怎么了，她一向性情温柔、通情达理，一家人本来是其乐融融，可是她却突然厌恶起自己的母亲来了！”
小塔兰特长得很像她父亲，也有一双漆黑发亮的眼睛、蓬松卷曲的头发和黄褐色的皮肤，而且她的个子很高，如果和父亲站在一块儿，她已经到父亲的肩膀了。
父亲和姑妈对小塔兰特的变化都感到困惑不解，尤其是姑妈，最疼爱小塔兰特了，她几次向父亲提出要带小塔兰特去看心理医生，小塔兰特记得当时父亲还不高兴地皱了皱眉头。
小塔兰特对父亲的感情很深，平常她只要一想起父亲，心中就充满了快乐，但是今天却有点儿不同，她觉得内心的这种快乐消失了，她清楚，是自己伤害了父亲，因此感到很难过。其实，她是不愿意看心理医生的，觉得那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只是她不愿意让露西姑妈太难过，才同意跟姑妈来心理医生这里。
别看小塔兰特只有十二岁，但她还是挺有主见的，她坚信自己是对的。或许是由于心事重重的缘故，虽然她今天穿着白上衣和小裙子，头上系着蝴蝶结，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
“好孩子，别紧张，随便从什么地方谈都可以，要不，就跟我说说你小时候的事儿？”韦莱茨医生不愧是专业人士，他又巧妙地把小塔兰特引到他想了解的话题上。
“我记得，小时候我们住在旧金山……”她突然停住了话，犹豫着是否该把露西姑妈没有告诉他的事也告诉他，她抬头看了看韦莱茨医生，只见他面带微笑，就决定继续说下去。
“我的母亲和父亲是在旧金山认识的，后来，他们就在那里结了婚。”
“好，你接着说吧。”韦莱茨医生鼓励着。
“当时，我父亲是在一家大公司工作，可公司总是频繁调动他，一段时间在这个工厂，以后又调到另一个工厂，父亲不愿意总这样，后来就想方设法让公司派他到波士顿附近的一个小镇工作了。我听说，父亲和姑妈都是在那个小镇长大的，父亲比姑妈小十五岁，自从祖父母去世后，是姑妈一手把他带大的。”
小塔兰特说着说着，又想起了一件事，“姑妈经常对我说‘你长得很像父亲’，她还说‘你父亲从两岁起就比其他同龄的孩子要聪明得多，等到他上学时，就已经像个大人了’。每当这时候，姑妈总会对我微微一笑，夸奖我和父亲一样坚强，甚至在自制力方面还超过了父亲。”
或许是在这种环境和引导下，小塔兰特不得不学会控制自己，但是难熬的时间却让她开始变得越来越不耐烦了，她很想发作，但是又不得不忍受，因为谁都不相信她，甚至连她最挚爱的露西姑妈也认为她这只是孩子气的心理。
一想到这儿，小塔兰特突然大声对韦莱茨医生说道：“塔兰特家族的人全都死光了，只剩下爸爸、露西姑妈和我了，我母亲在她叔叔死后，家里也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所以她和爸爸两个人都想回到家乡，和姑妈一起生活。”
“说下去。”韦莱茨医生低声说。
小塔兰特很想知道面前的这位医生在想什么，尤其是想知道露西姑妈都对他说了什么，比如说，是不是告诉他自己的智商在就读的所有学校中都是最高的？是不是把自己现在正在神童班学习的事也告诉了他？她认为这些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他想些什么或者说些什么则都是无关紧要的，如果露西姑妈真的把这些事都告诉了他，那么他一定不会怀疑她这么做是为了引人注目，也一定会开始相信她所说的话了。
“还有什么？再想想……车祸……”医生又催着她往下说。
小塔兰特清楚地听到了“车祸”两个字，她想了一会儿，又接着说道：“是的，我想起来了，那是一次可怕的车祸，当时爸爸和我很幸运，只是被甩出来，受了点儿轻伤，而另外一辆车里的人就惨了，他们全都死了，虽然那时我只有五岁，但是车祸的场面我记得很清楚，死者是一对年轻夫妇。”
“那次车祸是发生在你父母带你去东部的时候吗？”
“是的，当时我父亲调到那里工作，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就发生了车祸。”
“那么你母亲呢？”韦莱茨医生问道，不过很快他就有些后悔了，因为他认为这个孩子肯定不愿意说这些事，后来转而又一想，从车祸发生到现在已经有七年了，这个孩子已经习惯了，而且她还会经常想起这件事。
“我母亲是从毁坏的汽车底下被挖出来的，她伤得很重，在医院里经过几个星期的抢救，才活了下来。”小塔兰特说着说着，一下子就想起了车祸后那漫长的几个星期，她还清楚地记得，在那段时间里，父亲几乎都是在离家数百英里远的医院里度过的，家里只有她自己，这让她感到非常孤独。
“她的容貌全都被毁了。”她突然说道。
“当你看到她那个样子时，是不是很不舒服？”韦莱茨医生低声问道。
坦率地说，刚开始也许是很不舒服，不过那毕竟是自己的母亲啊！况且她也知道，过几年后就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在车祸后的第一年，尽管父母都不在她身边，但在露西姑妈的悉心照顾下，她的生活还是很愉快的。
后来，父亲公司的主管看到他既要工作，又要到医院照顾妻子，还要牵挂家中幼小的女儿，十分辛苦，就暂时将他调到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工作，因为小镇离母亲住的医院很近，这样，父亲就有机会来看望她，但父亲每次都是来去匆匆，停留的时间总是很短暂。
“过了不久，母亲就出院回家了，父亲为了便于照顾她，就租下了紧挨着露西姑妈的一栋房子，实际上，从那以后我就有两个家了。
在一个家里，那个女人像幽灵一般，总是悄无声息地在屋里走来走去，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或者是要做什么，她总是把屋里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将阳光挡在外面，她还一刻也离不开自己丈夫；而另一个家就是露茜姑妈家了，因为每当母亲需要治疗或休息时，父亲就会让我住到那里去。”
事实上，小塔兰特非常喜欢姑妈的那个家。
“后来，当你知道母亲又要离开一年时，你是什么感觉？”韦莱茨医生问道。
小塔兰特想了想，说：“我很高兴。因为，自从发生车祸后她就彻底改变了，我说的不仅是指她的容貌，而且还有她的整个举止，她以前总是很快乐、很开朗，但现在完全变了！我们家的人都知道，等母亲到三十五岁的时候，就是去年，也就是车祸后的第六年，她就能合法地继承叔叔的遗产了。”这时，小塔兰特移动了一下身子，然后继续说道，“我听父亲说过，她的脸通过整容手术就能恢复正常，为了让我了解这件事对她的重要性，父亲还仔细地向我解释过。所以，当她要离家去做整容手术时，我很高兴，尽管时间很长，但我知道，那样她就能继承叔叔的遗产了。”
“噢，”韦莱茨医生若有所思，“那么在她继承遗产前，你父亲没有打算给她做整容手术？”他问道。
“没有，因为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先做，比如她要学习走路，学习使用双手，她被烧得很严重，不仅要进行皮肤移植，还要进行其他方面的治疗，这些事情总不能同步进行吧。”
“你说得对，做这些的确需要时间。”韦莱茨医生点点头说。
或许是出于某种原因，小塔兰特认为自己有必要继续为父亲辩护，她看着韦莱茨医生，认真地说：“为了母亲，父亲几乎用光了他所有的积蓄，而露西姑妈的收入又很少。”
韦莱茨医生温和地说：“我想可能还有保险金。”
小塔兰特则解释说：“我听露西姑妈说，那点儿保险金少得可怜，根本无济于事。还有，车祸的责任虽然在那对年轻夫妇身上，但是他们没有任何亲戚，所以也无法赔偿。再说，父亲又不愿意找人去借钱，所以经济非常拮据。”她停了停，似乎有些放松地说，“如果母亲继承了那笔遗产，就解决大问题了，可以支付整容手术那昂贵的费用了。”
小塔兰特又记起自己和露西姑妈一块儿等待父母回家那天的情景，她兴奋地说：“那是多么美好的一天啊，我一大早就急切地盼望着。上午十点多钟，我听到门外传来母亲的欢笑声，要知道，自打车祸发生后，我很久很久都没有听到这种笑声了，当时我高兴极了。”
韦莱茨医生看得很清楚，小塔兰特说这些时，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突然，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沉着脸说：“我原本答应姑妈跟你说，可是现在我先说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告诉你，那个女人根本不是我母亲！”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韦莱茨医生默默地看着她的背影。
过了一个星期，小塔兰特禁不住姑妈的催促，又来到韦莱茨医生这里。这一次，韦莱茨医生照样先听了一遍她的讲述，然后温和地建议说，“我想，你也许应该试着从你父亲的角度来看这件事。”
“什么？从他的角度？”小塔兰特的声音有些不安，她盯着韦莱茨医生的眼睛，愤愤地说，“他认为我是在嫉妒，嫉妒我母亲！”
“噢，你认为他完全错了。”韦莱茨医生随声附和着。
“我已经七年没有母爱了，所以，我非常希望重新享受母亲那特有的爱，希望得到那个快乐、慈爱的母亲，难道我说得不对吗？”
“那她现在不是这样吗？”
小塔兰特摇了摇头，她感到心里一阵抽动，“对不起，韦莱茨医生，无论你怎么说，都无法让我相信她是我母亲，即使我们一直这么谈下去，也永远不会有结果的。”
看到这种情形，韦莱茨医生无奈地摇了摇头。
后来，露西姑妈又带着小塔兰特看了十几次，也同样毫无效果。最后，父亲和露西姑妈经过商量，决定不再带她到韦莱茨医生那儿去了。
但是，她父亲很快又作出了一个新的决定：带黛拉出去旅行。
这一天，小塔兰特正一动不动地坐在露西姑妈客厅的角落里，父亲走了过来，他有些不高兴地说：“你母亲，她已经受够了，再也无法忍受你了！”父亲说着，突然提高了嗓门儿，“你怎么这样不懂事儿，知道你这样做对她是多大的伤害吗？”他或许是意识到自己太不冷静了，于是又缓和了下来，“我准备带你母亲出去旅行，这样对她的身体康复有好处，什么时候你恢复了理智，我们才会回来。”
“卡特！你别……”站在一旁的露西姑妈不愿意弟弟这样责备小塔兰特，难过地喊了一声。
“噢，对不起，我忘了你还是个孩子。”说着，父亲俯下身来，慈爱地看着女儿，“好孩子，作为一个丈夫有很多办法知道他的妻子，当然，那些办法你现在还不能理解，但你一定要相信我的话，我知道真假。”
小塔兰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她的心依然在一阵阵抽动。
“好了，卡特，你再给她一点时间吧。”露西姑妈见状走过来劝解说，“她由我来照看，你就放心地和黛拉出去旅行吧。”
“好吧，”卡特沮丧地说，“姐姐，我对这个孩子实在是没有办法了，我把她交给你了！”说着，他低着头走出房门，那瘦长的身子显得愈发僵硬。
小塔兰特依然坐在那里，没有起身去拦他，她似乎已经麻木了，这倒不是因为父亲的沮丧，更不是因为原本说好要带她一块儿去旅行的，而是因为别人不相信她。不过无论如何，她始终坚信自己是对的，她甚至暗暗地想：父亲离开也好，这样自己下一步的行动就变得更容易了。
小塔兰特清楚，当初姑妈提议带她去看心理医生，父亲是勉强同意的，但如果他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行动，肯定是要竭力阻止的，现在只剩下姑妈就好办多了。
父亲带着母亲走后，小塔兰特就开始左磨右缠露西姑妈，最终，尽管姑妈知道她的下一步行动后也大吃一惊，但还是拗不过她，只得同意了，当然，姑妈之所以同意这么做，也是想通过这些行动彻底打消小塔兰特心中的疑虑。
小塔兰特准备去警察局了，露西姑妈坚持陪她一起去，因为她担心警察不会相信一个小孩子的话，可能连理都不会理她，如果那样的话，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小塔兰特的计划也就泡汤了。
警察局长科斯塔热情地接待了她们，这是一个体格健壮的中年人，由于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至今也没有成家。
科斯塔局长嘴里叼着一支雪茄，看着眼前这一大一小两个人，不知道她们要说些什么，那饱经风霜的脸上也显出一丝疑虑，然而，当他听完小塔兰特确信不疑的讲述和露西姑妈的担心后，就开始对此感兴趣了。
“她还是个孩子，对吗？”他问露西，“你相信她的话吗？”
“哦，”露西姑妈的脸红了，“我也不相信，不过我们仔细谈过这件事，今天我之所以要和她一起来，就是相信她能在你这儿得到帮助，即便你不愿意介入此事，我相信你也会为我们保密的。”接着，她又很肯定地补充说，“她是还很小，刚刚十二岁，但她已经非常成熟了，就像她父亲那样，因此使得这件事很难办，我和她父亲都很伤脑筋，或许你能帮助她恢复理智，请你帮帮我们吧！”
科斯塔局长默默地看了看露西，又掏出一支雪茄点上，然后他转向小塔兰特问道：“小姑娘，你说她花了一年多时间去医院做整容手术，那么，你总不会指望她回家时会跟七年前一模一样吧？”
“当然不会，”小塔兰特很坦率地说，“我听父亲说，即使他们有许多她以前的照片，也无法让她完全恢复到以前的模样，我从来没有指望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你那时才五岁，能清楚地记得你母亲的模样吗？”
“不能，我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
“那，你觉得她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呢？”
“好像是，眼睛，”小塔兰特似乎有些犹豫，“当我听到她的笑声时，我以为她就是母亲，你知道吗，自从发生车祸后，她就从来没有笑过，所以，我听到她那么快乐的笑声，真是太高兴了！”这时，她的心又开始抽动起来，“可是，当她看着我时，我从她的眼睛……对，就是她那双眼睛让我断定，她不是我的母亲，尽管她的眼睛也是蓝色的，跟我母亲照片上的很相似。”
“你为什么这样肯定呢？”科斯塔局长问。
“因为，以前我们家几乎每天都要玩一种游戏，父亲和母亲会一本正经地说一些最荒唐的事，或者是编一些最不可信的故事，有时候只是他们两人之间在开玩笑，当然多数时候还是为了逗我玩，我分辨他们究竟是开玩笑还是当真的唯一办法，就是直盯着他们的眼睛，每次总能分辨出他们是真还是假，所以，我不仅熟悉母亲的眼睛，也熟悉父亲的眼睛。”
“小姑娘，假设你说得是对的，那么，一年前你母亲在你父亲陪伴下去纽约一家医院做整容手术，在她住院期间，你们俩去探望过她吗？”
“我没有去，只有父亲去过，他说母亲在做手术前除了他之外，不想见其他任何人。”
“当时，她父亲想每星期看她一次，但被她拒绝了，你知道，这完全要看她高不高兴。”露西姑妈插话说，“还有，整容手术是很痛苦的，为了改善她的容貌，有时还必须先让她的容貌变得更糟一点，医生也不想让她受到太多打扰，所以我们就不好再去了。”
“听着，小姑娘，如果你是对的，”科斯塔局长的口气突然变得严厉起来，“那么你父亲也是同谋，你同意这一点吗？”
“不！”小塔兰特坚决地说。
科斯塔局长将手中的雪茄放下，对小塔兰特说：“我刚才听你说过，是你父亲带她去的医院，他几乎每星期见她一面，是他把她带回的家，那么你说说看，有谁能瞒过他取代你母亲的位置呢？”
“我不知道。”小塔兰特摇摇头，但她紧接着又坚决地说：“反正她不是我母亲！”
“除非……”科斯塔局长摸着自己的下巴沉思着，“嗯，除非她做了什么快速整容术，一夜之间改变了她的模样。”
“你有她最近的照片吗？”他问露西姑妈。
“没有，”露西姑妈说，“你想想，车祸后的照片……没有人愿意……”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这时，小塔兰特突然眼前一亮，说道：“医院在手术前和手术后不是都要拍照还要取指纹吗？”
科斯塔局长显然对这个小姑娘的快速反应感到惊异，注视了她好一会儿，说：“嗯，有道理。”然后他又转向露西姑妈，“如果我们做一些调查，你认为会对她有好处吗？”
“我想会有好处的。”露西姑妈回答着，然后她又对小塔兰特说，“亲爱的，我们已经试过别的办法了，而这正是你想要的，对吗？”
小塔兰特肯定地点了点头。
当她们起身要离开时，科斯塔局长轻轻地抚摸着小塔兰特的头，眼中充满了同情和怜爱，他温和地说：“别着急，小姑娘，我们一定会为你找到你想弄清楚的东西，给我点儿时间好吗？”
“谢谢！”小塔兰特望着这位个子高大的警察，感激地说。
她们刚走出门口，小塔兰特忽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似的，回过身来，急切地对科斯塔局长说：“或许我能发现一些指纹，如果那样，也可以拿来给你们看吗？”
“当然可以。”科斯塔局长微笑着答应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小塔兰特就开始寻找指纹了。
她在父亲的房间里仔细地查看，结果没有发现任何清晰可见的指纹，一定是那个勤快而认真的清洁工打扫房间时给擦掉了，小塔兰特心里很着急。她知道，这屋里有些东西母亲肯定是碰过的，还有些东西“那个女人”也摆弄过，可是，当她把这些东西交给负责指纹鉴定的凯勒警官后，经鉴定，凯勒警官告诉她，这些东西上除了她自己和露西姑妈以及清洁工的指纹外，再没有别人的，尽管有些东西上也有指纹，但是模糊不清，根本没有利用价值，这让小塔兰特感到很失望。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小塔兰特也渐渐失去了信心，不过，她还始终坚持着一个做法，就是将她偶尔从菲律宾、日本、中国以及其他地区收到的明信片交给凯勒警官，尽管凯勒警官告诉她这样做毫无意义，因为碰过这些明信片的人太多，上面已经没有清晰的指纹时，她仍然固执地做着。
小塔兰特没事的时候，便到警察局去，凯勒警官会和蔼地跟她聊天，还会告诉她关于指纹方面的理论和最新动态，有时科斯塔局长碰到她，也会和她说几句话，这让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也就耐心等待最后的结果。
又过了几天，科斯塔局长终于从纽约那家医院得到了回复，他拿着医院寄来的照片，对小塔兰特和她的姑妈露西说：“没错，和我们预料的情况完全一致！”接着，他又拍拍小塔兰特的肩膀，“小姑娘，这回你总该相信了吧，这可都是铁证啊！”说着，他顺手把照片递给了她，“医院通常是不会取指纹的，但是他们给她每做一次整容手术，就会拍照一次，如果第一张是她，那么其余的毫无疑问也是她。”
小塔兰特接过照片仔细地看着，过了一会儿，她又一言不发地递给了姑妈。
“这就是黛拉！”露西姑妈看完照片，十分肯定地说，“亲爱的，她真是你的母亲，不会错的！”
小塔兰特沉默不语，她低头看着手里的一个信封，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觉得很不得劲儿。终于，她抬起头看了看科斯塔局长，说：“这是我今天早上收到的信，是她寄来的。”她发现“母亲”这个词很难从自己嘴里吐出来，“她在信中说，她很想回家，我本来是想把这封信交给凯勒警官的，好让他检查指纹，我相信里面信纸上的指纹应该是很清晰的，不过，现在看来它已经没有什么用了。”
“小姑娘，我刚才给你看了证据，证明那个女人就是你母亲，你看，我还能再做什么呢？”科斯塔局长温和地说。
“唉！”露西姑妈叹了一口气。
小塔兰特没有吭气，她跟随露西姑妈默默地离开办公室，并且始终没有回头和左右张望。
这时，她似乎听到身后传来科斯塔局长展开信纸的沙沙声，那是她在最后一刻悄悄塞到他手里的。
两天后，科斯塔局长又把她们两人叫到办公室，他先请她们坐下并聊了几句家常话，然后就转身坐到自己的椅子上，这时，只听他清了清嗓子，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怎么？”露西姑妈一脸茫然。
小塔兰特则非常严肃地瞪大了眼睛，“你发现了什么？”她轻声问道。
“哦，我想了很长时间，”他拿起一个信封，眼睛看着露西姑妈，“上次你们走的时候，你侄女把这封信留给了我，这封信写得非常感人，是那个女人写的，就是她坚决不承认是自己母亲的那个女人。”稍停了片刻，他又接着说，“你侄女的怀疑可能是正确的！”
“什么？”露西姑妈惊讶地睁大了眼睛，用手捂住嘴巴，“不会的，她是黛拉，就连小塔兰特现在也承认她是自己的母亲了。”
“听我说，如果她不是，如果真正的黛拉已经死了并被埋葬了。”科斯塔局长语气平静而严肃地说。
小塔兰特和露西姑妈顿时惊呆了，她们互相瞧了对方一眼，然后又充满疑惑地看着科斯塔局长。
“你，你是说，我母亲……死了？”小塔兰特声音颤抖地问。
“其实我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假设。”科斯塔局长说着，把信放在桌子上，“小姑娘，我听凯勒警官说，在过去几个星期里，你学到了许多有关指纹的知识，已经知道一个清晰的指纹是多么重要，所以你把这封信交给了我们，我们的确从信纸上得到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指纹，然后把它送到华盛顿，那样就可以得到许多关于她的情况。”科斯塔局长不紧不慢地又拿起信封，敲了敲桌面，“华盛顿可能已把她的指纹存档了，当然，这样做或许有几个原因，比如，她可能在政府部门工作过；可能在军队服役过；甚至，还可能是一个罪犯。现在，我已经收到华盛顿指纹检测中心的回复。”
科斯塔局长停下来，仔细地打量着她们，只见小塔兰特两眼直勾勾地注视着他，露西姑妈的面部肌肉也仿佛僵硬了，“假设，这个指纹是属于威廉太太或者说黛西·安布罗斯的，知道这对你们意味着什么吗？”
露西姑妈顿时目瞪口呆。
“我知道它应该是有意义的。”科斯塔局长继续说道，“她不就是被认为和她丈夫一起死于七年前车祸的那个女人吗？所以，也许这个小姑娘的母亲才是真正的死者，而那个女人并没有死去。”
“但是，卡特？”露西姑妈显然还有质疑。
“对，”科斯塔局长点点头，“问题就在这里，你弟弟把仍然活着的那个女人认作他的妻子，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想，这是因为，即便她是一个陌生的黛西·安布罗斯，但是她还活着，而且六年后，她将继承一笔遗产，就是说，她在六年中仍然活着。”
小塔兰特听着他们说话，一动也不动，而露西姑妈则还是疑惑地问道：“可是，卡特并不认识这个安布罗斯太太呀？”
“这没有关系。根据你的描述，当年发生车祸后，你弟弟是有足够的时间与她沟通的，你不是说，在她完全清醒之前的几个星期，你弟弟不是一直守候在她床边吗？至于她的过去无关紧要，因为她的丈夫在车祸中死了，他们又没有任何亲戚，也不可能有人来认领尸体，有谁知道威廉·安布罗斯和他妻子呢？既然如此，她有什么理由不同意呢？”科斯塔局长自信地说。
“哦，”露西姑妈似乎明白了什么，也点了点头。
“还有，她和塔兰特太太的肤色和身高几乎是一样的，真是好运气，谁能发现她是假的呢？她受了重伤，只有一个五岁的小女孩认识真正的黛拉·塔兰特，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构成对她的威胁呢？难道不是这样吗？”科斯塔局长继续抽丝剥茧般地分析着。
“你的意思是，自从车祸后，就一直不是我母亲？”一直默不作声的小塔兰特突然语气冷冷地说。
“可能不是，小姑娘，”科斯塔局长说，“你想一想，在车祸后的那些年里，她是不是总是背着脸，不肯让人看到她受伤的脸？她是不是从未正视过你的眼睛？她是不是尽量避开你？在你父亲的屋子里，她是不是总把窗帘拉上？从你五六岁起，是不是主要由姑妈照顾你？小姑娘，我说得对吗？我敢打赌，如果你仍然记得她的眼睛的话，那一定是你非常小的时候的记忆。”说完，他静静地等着她的回答。
然而，小塔兰特却丝毫不理会他的问题，突然问道：“我父亲知道这件事吗？”
“我想他应该知道。如果我们的推测是确切的话，那么，要想替换医院的那些照片，只有一次机会，就是在车祸刚发生的时候。”科斯塔局长盯着小塔兰特说，“你交给我的那封信我已经读了，现在你告诉我，你希望我怎么处理它，还要我找出上面的指纹吗？”
小塔兰特眨眨眼睛，没有说话。
“听我说，小姑娘，你可能是对的！”科斯塔局长看着她，“当然，如果那个女人真是假的，政府对初犯者的惩罚并不太严厉，也许坐几年牢就行了。”
“你是根据这封信上可能有的一个指纹，作出这些推论的吗？”她握紧拳头，脸色凝重地说，似乎这时她的心又开始抽动了。
“是的。”
小塔兰特默默地走到桌子跟前，她拿起那封信，想了一下，就慢慢地把它撕成了碎片，这时，她感到内心的抽动也消失了。
“你这些推论有什么根据呢？”她平静地问。
“要知道，一个真正出色的警官可能已经把这封信影印下来了，他甚至还可能把它放在档案中，以备哪天你又改变主意了，但是，”说到这里，科斯塔局长叹了一口气，只不过这次不像前几次那么沉重了，“小姑娘，也许你把所有的证据都撕毁了。”
一个星期后，小塔兰特和露西姑妈早早就来到罗岗机场，她们等着西海岸来的飞机降落。
“姑妈，你看，飞机要降落了！”小塔兰特兴奋地说着。
飞机的舷梯已经搭好，乘客们开始鱼贯而出，小塔兰特的眼睛在人群中急切地搜索着，“他们在那儿！”露西姑妈喊道。
小塔兰特看到了，她那英俊潇洒的父亲卡特·塔兰特正挽着一个晒得黑黑的、漂亮优雅的女人手臂，轻松而自信地走向她们。
小塔兰特飞一般地奔向父亲。
“你好，我的宝贝儿！”父亲高兴地抱起她，然后又费力地挣脱她的手，“别急，我们很高兴看到你！”他将身子转向身边的那个女人，急促地说，“宝贝儿，快来，这是你的母亲，你该向她问好呀？”
当小塔兰特直视黛拉的眼睛时，她似乎显然非常犹豫，不过，她不顾内心的抽动，一下子就扑进了那个女人的怀抱，迅速地吻了她一下，轻快地说：“母亲，欢迎您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