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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级台阶
作者：约翰·巴肯
内容简介
一心渴求刺激的英国工程师理查德汉内从贫乏的非洲回到伦敦，却在几个月后对都市生活同样心生厌倦。恰在此时，美国人斯卡德托付给他一个巨大的秘密：德国间谍企图刺杀友国领袖，一旦事成，世界将危在旦夕。随后，斯卡德被杀，汉内临危受命，追捕，逃亡，改装，易容，警察与间谍兵分两路，结下遮天大网，汉内火眼金晴，一次次识破陷阱，巧妙逃脱魔手。刺杀之日迫在眉睫，而斯卡德笔记上只留下唯一的线索三十九级台阶。三十九级台阶究竟在哪儿？三十九级台阶又通向何处？危亡系于一身，汉内究竟能否找到三十九级台阶，摧毁敌人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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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个死了的人
那是五月里[1]的一个下午。我从伦敦城里回我的寓所，一路上情绪十分低落，心里满是对这段生活的嫌恶。当时，我来到这个古老的国家只有三个月，但已经对这里感到十分厌倦了。如果一年前，有人说我会对英国有这种感觉的话，我一定会对他大加嘲弄。然而现在，这却全都成为事实了。这里的天气就叫人心烦，周围英国人的言谈更叫人听着恼火。我得不到足够的体育锻炼，而伦敦人的其他娱乐活动，就像太阳下面晒久了的汽水一样，淡而无味。“理查德·汉内，我的老伙计，”我开始反复对自己说，“你这下可是跑到阴沟里来了。赶紧爬出来，逃到别处去吧！”
想起最近这几年在布拉瓦约[2]时设想好的人生规划，我不由失望得直咬嘴唇。那时，我已挣了一些钱，不是很多，但足够我花了。所以我盘算好了种种享乐，准备好好享受一下。我六岁时父亲就把我从苏格兰带了出来，再也没回过家。所以在我想象中，英国就像天方夜谭的故事那样神奇。我打定了主意要回到那儿，在那里度过我的下半辈子。
可想不到，一到英国，我就大失所望了。才一个星期，我就厌倦了再去各处观光。不到一个月，就对饭馆、剧院和赛马、跑狗之类的地方失去了兴趣。我在这里没有什么好朋友，我想这大概是我感到烦闷的真正原因吧。倒也有不少人邀请我到他们家里去做客。但看得出来，他们其实对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偶尔问你一两个关于南非的问题，然后便转头忙他们自己的事情去了。还有许多热心于大英帝国[3]声威的女士，也邀我参加她们的茶会，去与从新西兰来的中学校长或从温哥华来的编辑们会面，但这些活动也都是再沉闷、乏味不过的了。就这样，在这里，我一个三十七岁的男子，身强力壮，有大把的金钱可花，但却过着百无聊赖的日子，成天哈欠打个不断……简直成了整个英国最无聊、最心烦意乱的人。于是，我开始下决心，要从这里脱身，回到我先前生活过的南非草原上去。
那天下午，我一直在与我的经纪人商谈我的投资问题。我这样做，也不过就是找点事儿，让我的头脑活动活动罢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去了我的那家俱乐部。这家俱乐部其实更像是个酒吧，吸纳的会员都是从英国各殖民地回来的人士。在那里，我一边慢慢啜酒，一边浏览晚报。报纸上全是关于近东地区争端[4]的消息。其中有一篇关于希腊首相卡洛里德斯的文章，引起了我的兴趣。从各方面看，此人似乎是这场国际事件的主角，他表现得光明磊落。而别的“演员”就远远不能这么说了。看得出来，他在柏林和维也纳的那些敌手们对他恨之入骨，而我们英国人则很推崇和支持他。报上有一篇文章甚至称他作“欧洲和平与战争间的最后屏障”。记得我当时就想，我能在这些事件中起点什么作用呢？去阿尔巴尼亚大概是个好主意吧？在那儿我可能会有点事干，不会像在伦敦这么无聊，这么闲得整天打哈欠吧？
大约六点钟，我回到家里，穿戴整齐，去皇家饭店吃了晚饭，然后去了一家歌剧院。当晚的戏目很无聊，台上就一群忸怩作态的女人和尖嘴猴腮的男子。我没坐多久就出来了。外面的夜空爽朗而清新，我便步行着回我在波特兰大厦租住的公寓。我走在人行道上，一群群行人簇拥着从我身边挤过，向前赶去。他们喧闹着、扰攘着，匆匆忙忙地好像都有什么重要事情去做，这使我心中油然生出一股羡慕之情。这些女店员、男职员们，光鲜时髦的男女，还有警察，他们好像都满怀激情，这让他们能够快快活活地生活下去。路边有一个乞丐，正无聊得张大了嘴打哈欠，我停下来给了他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也算是“同病相怜”吧。走到牛津广场时，我站住脚，抬头仰望着春意浓浓的天空，做了一个决定：我再在英国多待一天，看看会怎么样。如果情况依然如故，那我就抬脚走人，乘下一班轮船前往南非开普敦。
我住的公寓套房在二楼，是在兰哈姆大厦后面的新区里。大楼里有一个公用的楼梯，门口有一个开电梯的工人和一个门房。楼里没有餐厅之类的设施。公寓之间都隔得很开。我不喜欢家里住着仆人，所以只雇了一个白班男仆来招呼我。他每天早晨八点之前来，一般晚上七点前就早早走人，因为我从不在家吃晚餐。
我刚把钥匙插进门上的锁孔，就发现有一个人紧贴在了我身后。我没注意到他是怎么走过来的，所以他的突然出现吓了我一大跳。这是个消瘦的男人，褐黄的短须，有一双细小然而锐利的蓝眼睛。我认出这是住在顶层公寓的一位客人，白天在楼梯上打过照面的。
“能跟你说句话吗？”他说，“我可以进去一会儿吗？”他努力镇定着自己的声音，手却紧张地攥住了我的胳膊。
我推开门，让他进去。一跨进门槛，他就一下子冲进我的里屋——我一般在那里吸烟或写信——巡看了一遍，然后又蹦了回来。
“门锁好了吗？”他紧张地问，一边伸手把防盗门链闩上。
“实在对不起，”他低声地说，“我这实在是太过冒昧了。可是，你看来是个可以理解我的人，所以自从我撞上麻烦后，这一星期以来我一直想找你。请问，你能帮我个忙吗？”
“先说你的事儿吧，”我说，“我只能先答应你这一点。”心里觉得这人神经兮兮的，有点不大正常。
身边的桌子上有个盛着酒类的盘子，他伸手给自己兑了一杯烈性的威士忌加苏打水，两三口喝了下去。把杯子放到桌上时，哐啷一声，杯子被撞碎了。
“对不起，对不起！”他说，“我今晚太紧张，太狼狈了。你知道，就现在，我已经是个死了的人了！”
“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嘴里调侃着，心里认定我面前的是个疯子了。
一丝苦笑掠过他拉长的脸，“我没疯，还没有。你知道，先生，我一直在注意你。我觉得你是个好人，是个可靠的人，并且必要时不怕果断出手帮人，所以我要向你说出我的秘密。我现在非常非常需要帮忙！我想知道，我能指望你吗？”
“说你的事儿，”我说，“然后我会告诉你。”
他似乎努力着，让自己鼓起劲来，然后便絮絮叨叨地讲出了一番让人难以置信的话来。开头时我听不大懂他在说些什么，不得不止住他，问他问题，后来就慢慢听懂了他说的大概意思。
他是美国肯塔基州人。大学毕业后，混得还不错，后来便开始去周游世界。他干过写作，为一家芝加哥的报纸做过战地记者，在欧洲东南地区待过一两年。他说他通晓多种语言，所以对那一地区的社会情况相当了解。他如数家珍地提到许多人的名字，都是我曾在报纸上读到过的。
他告诉我，他一直在追踪政治新闻。先头是对政治有点兴趣，然后就变得身不由己、欲罢不能了。我听得出，他是一个精明、不知疲倦的家伙，凡事都要刨根问底，有时竟会刨过了头，让自己惹上大麻烦。
下面就是他讲给我的故事，以及我自己对事情的理解。
原来，在某些国家的政府和军队的背后，都还有大规模的地下间谍活动，由一批包藏祸心、极其危险的人物在操纵、运作着。他很偶然地发现了这些间谍活动，觉得好奇、蹊跷，于是追踪了下去，然后就陷在里面，脱不出身了。据他说，参与这个阴谋活动的多是些受过良好教育的无政府主义者，他们总想制造动乱，发动革命。除他们之外，还有一拨儿想借此发财的金融家。这些聪明人在世界大乱、市场崩溃时总能获取丰厚利益。显然，欧洲各国火拼起来，打起仗来，正符合这两拨人的目的。
他告诉了我一些奇怪的事，恰好解释了许多一直困惑我的问题——譬如不久前发生在巴尔干战争[5]中的一些事：有些人为何突然消失不见了，一些国家怎么突然间占了上风，同盟国和协约国是怎么组成、又怎么分裂的，战争的根源又在哪里，等等。他还说，整个一系列阴谋的目的，都像是要挑拨俄国跟德国打起来。
我问他为什么会这样。他说因为那些无政府主义者认为这样就会为他们创造机会。一打起来，整个欧洲就会变成一个大炼狱，一个新的世界就可能从中应运而生。而那批资本家们，则可乘机大捞一把，靠战争造成的烂摊子大发其财。他说，资本是没有祖国、也没有良心的。还有，所有这些的背后是犹太人，而犹太人是恨透了俄国的。
“你觉得不可理解吗？”他提高了声音，“犹太人三百多年来一直受着压迫和摧残，现在正是他们翻身的机会。现在到处都有犹太人，不过你得深入到内部，到最隐秘的地方，才能见到他们。比方说，随便哪个条顿公司，这是德国人的大公司，如果你要去与它打交道，你见到的第一个人可能会是一个叫什么冯·亲王之类的年轻人，说一口英国伊顿公学或那劳公学出身的地道标准英语。但这个人其实无关紧要，只是个一般雇员。如果你的生意足够大，那你就可能会见到他后面的一个人。这个人将会是一个威斯特伐利亚人，这人眉毛下垂、下巴前突，一副粗鲁的做派。这该是一个能够拍板，在你的商业文书上签字、画押的德国商人了。但是，如果你的生意的确非常重大的话，那你就一定会见到真正的老板了。十之八九，你会被带去见一个矮小的、面色苍白的犹太人。他坐在浴盆似的椅子里，眨动着响尾蛇似的眼睛。是的，先生，他就是一个当下控制着世界的人，他手里的刀子正架在沙皇俄国的脖子上，因为，或者他的姨妈被他们凌辱过，或者他的父亲曾被鞭笞、流放在某个离伏尔加河不远的地方……”
听到这里，我禁不住说，他这种犹太商人和无政府主义者联手发动战争的说辞，有点过时了吧。
“是，也不是。”他答道，“他们的确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胜利。但驱动他们继续这样做的，是比金钱更重要的、用金钱买不来的东西，这就是人类争胜好斗的根本天性。你去打仗，会被打死，于是你就发明出‘旗帜’和‘祖国’之类的东西，说你是为它们而战，为它们而死的。你没被打死，活下来了，你当然就更迷上打仗了。那些愚蠢的士兵们在目前的战争中找到了他们所追求的这些愚妄的东西。这当然并不是柏林和维也纳的那些家伙们想要的，不过我们的这些‘朋友’出于长远的考虑，现在还没有打出手中最后的一张牌。他们的这张王牌正藏在袖筒里，如果我不能再活一个月去制止他们，他们就会打出这张牌，从而赢得胜利。”
“你刚才不是说你已经死了吗？”我插嘴道。
“‘死亡乃通往永生之门（MORS JANUA VITAE）’嘛！”他微微一笑，（我听懂了他用拉丁语说的这句谚语，我就只懂这么一丁点拉丁语）说，“我待会儿再解释这个。在这之前，我得先让你明白许多其他的情况。你是常看报纸的，我想你听过康斯坦丁·卡洛里德斯这个名字吧？”
我一下坐起了身子。这正是我今天下午刚读到的名字。
“是他一直阻挡住了他们阴谋的实现。在这场国际间的斗争中，他不但高瞻远瞩，而且也是最为胸襟坦荡的人物。所以在过去的一年里，这批阴谋家们一直在跟踪、监视他。我发现了这件事。当然，这也不难，连傻瓜现在也猜得到。可我还发现了他们想要暗杀他的具体计划。这对他们是要命的事，所以我现在非死不可。”
他又喝了一杯酒，这次是我亲手给他调制的。我开始对这个前来求助的人产生了兴趣。
“他们没法在希腊搞掉卡洛里德斯。因为他有希腊北部依庇洛特人组成的卫队，非常勇猛凶悍。可是六月十五日卡洛里德斯要到伦敦来。英国外交部要在这里举行一系列国际茶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就定在六月十五日这一天。卡洛里德斯将是这天的主客。如果我的那些‘朋友’——那些阴谋家们——在这里得手的话，卡洛里德斯就再也回不到爱戴他的同胞中去了。”
“不过，这不是很简单吗？”我说，“你只要通告他，让他待在国内不出来不就行了吗？”
“这不就正中对方的下怀了吗？”他尖锐地问，“如果他不来，那他们就赢了，因为现在他是唯一一个能够扭转乱局的人。他现在自己还不大知道六月十五日的干系重大。如果通报了希腊政府的话，他可能真就不来了。”
“那英国政府呢？”我问，“他们总不能让自己的客人被暗害吧？跟他们通报一下，他们就会采取额外的保安措施的。”
“不行。他们就是给全伦敦派满便衣侦探，把警力增加一倍，卡洛里德斯仍然会必死无疑。那些家伙们不是随便玩玩的，他们要制造一个轰动事件来吸引全欧洲的目光。事后将有消息说，卡洛里德斯是被一个奥地利凶手杀死的。还会有很多‘证据’证明这个阴谋得到了柏林和维也纳的高层的默许。当然这都是卑劣的谎言，但全世界的人却都可能相信。我不是在故意耸人听闻，我的朋友。我是因为偶然的原因，才获知了这件阴谋的所有细节。我可以告诉你，这宗暗杀可以说是自历史上保尔加斯家族[6]以来，策划得最为周密的阴谋了。但是，要是有某个知道这事细节的人在六月十五日能活着出现在伦敦的话，这个阴谋就不可能实现。而这个人，就是本人，福兰克林·P·斯卡德！”
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小个子了。他下颚紧合，一双锐利的眼睛里闪耀着战斗的光芒。看得出来，他是个说得出来也干得出来的角色。
“你是从哪儿挖出这些事儿的？”我问。
“最先，我是在奥地利亚琛希湖边的一个小旅店里发现了蛛丝马迹，于是便追查了下去，陆续又在布达佩斯的一家皮毛店、维也纳的一家外国人俱乐部、莱比锡的一个小书店里收集到了更多的线索。十天前，在巴黎找到了最后的证据。详细情形我就不细说了，因为这已经是过去的事儿了。反正，当我心里完全明白了这件事的时候，我知道我马上要做的就是赶紧躲藏起来。于是我改名换姓，兜了个大圈子才来到了伦敦：我先是扮成一个时髦的法裔美国人离开了巴黎，又装成一个犹太珠宝商从汉堡乘船上路；到了挪威时我又变成了一个收集学术报告资料的英国易卜生学者；而从挪威的卑尔根出发时，又成了专拍滑雪影片的制片人；最后到了伦敦，我又是从利斯来的生意人了，口袋里揣着一大沓木材纸浆造纸的计划书，准备登在伦敦的各家报纸上招商。一直到昨天，我都很得意，觉得我的行踪隐蔽得很成功。然而……”
说到这里，他神色变了，抓起杯子连喝了几口威士忌。
“然而，昨天我发现一个人就站在这个街区外面的街上。我平常总是整日闭门不出，只在天黑后才溜出去一会儿。我从窗后注意观察了他一阵子，觉得我在哪里见过他。这人找我们的门房打听过我，昨天晚上我从外边散步回来时，在我的信箱里发现了一张名片，我看了浑身一震：上面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怕见到的名字！”
他眼中的神色、脸上真切的恐惧，让我确信他说的都是真实的。我问他准备怎么办时，我自己的声音也变得激动而高亢了。
“我这才知道，我已经像罐头咸鱼一样被他们封死在这儿了！我现在只有一条出路：只有去死！只有追捕我的人知道我已经死了，他们才会罢手。”
“那你怎么办的呢？”
“我先告诉我那个仆人，说我病得非常厉害，再装成一副要死了的样子。这并不很难，我还是很会伪装的。然后我弄到了一具尸体——在伦敦只要知道路子，你总能弄到——搁在一辆四轮车顶上的大箱子里拉了回来，找人帮忙抬到了楼上我的屋子里。当然，我还得弄出各种假象，以便对付事后警方的调查，所以便先躺到床上，叫我的男仆给我配好一杯安眠剂，然后打发他回家。他还说要给我请个医生来，我毅然谢绝，说我最怕医生来搞什么用蚂蟥放血之类的把戏了。他走了之后，我便起来开始伪装那具尸体。这个死人身材和我一样，看上去是酗酒过度而丧命的，所以我便弄了许多酒洒在他身边。这人的下巴跟我的完全不像，会是个破绽，于是我用手枪开了一枪，把他的下巴轰掉。我也想到，明天也许会有人作证说听见了枪响，但我这一层楼没有邻居，所以冒这么一次险也罢。我把尸体套上我的睡衣，搬到了我床上，再把手枪搁在床单上，把四周弄得乱七八糟。然后我穿上一套准备好的应急衣服。我没有刮脸，怕留下痕迹。我想，试图离家到街上去，也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一整天都想着你，因为我除了求你帮助而外，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从我的窗户里瞅着，一直到看见你回家，才溜下楼来见你。就是这样，先生，现在我的情况你全都知道了。”
说完他坐着，像猫头鹰似的眨动着眼睛，看上去精神紧张而又非常镇定。到这时，我已差不多完全相信他说的都是实话了。他说的事儿的确是太可怕、太离奇了，但我这一辈子听过不少离奇的事，结果倒往往却是真的。而且，我已养成了一个习惯，做判断时，主要看这个人怎么样，而不是听他说什么。何况，如果他只是想在我这里住下来，然后得空割断我的喉咙的话，他何必要把故事编得这么吓人呢？
“把你的钥匙给我，”我说，“我要看一眼你那具尸体。原谅我的谨慎，我总得多少证实一下。”
他为难地摇了摇头，“我也想到过你可能要查看，但我没带钥匙来，我把它留在梳妆台上那一大串钥匙里了。我必须把它留在房里，以免留下任何疑点。追杀我的那些人都是些眼明心细的家伙。今天晚上你只好先听信我一回，到明天你就能得到那具尸体的充分证据了。”
我想了一会儿，便说：“好吧，今晚我姑且信你这一回。但我得把你锁在这间屋子里，钥匙我拿着。还有一句话，斯卡德先生，我相信你是诚实的，但如果你不老实的话，我警告你，我开枪打人可是毫不迟疑的。”
“那当然！那当然！”他答道，欢快地蹦了起来。“我还没有请教您的尊姓大名，先生，不过，我能看出你是一个忠厚的人……还有，能借把刮脸刀一用吗？太谢谢你啦！”
我把他领进我的卧室，就让他在那儿自行活动。半小时后，他再出来时，几乎变成了另一个人，简直都认不出来了，只有那双眼睛仍是那么炯炯有神，那么热切。他的脸刮得干干净净，头发从中间分开，眉毛也修剪整齐。举止变得好像曾经受过军事训练似的，脸色微黑，活脱脱一副在印度长期服过役的英国军官的样子。眼上还夹了一个单片眼镜，说起话来一丝美国口音也没有了。
“呵！斯卡德先生——”我惊愕得有点口吃了。
“不是斯卡德先生，”他纠正道，“是塞奥菲勒斯·迪格拜上尉，属驻印第四十廓尔喀团。现正回国休假。请记住这些，拜托了，先生。”
我在我的吸烟室里给他支了一张床，然后就回自己的房间去睡觉，心里是最近好几个月来没有过的兴奋。是呵，世上毕竟还能碰上刺激的事情，即使在伦敦这个被上帝遗忘了的都会里亦是如此。
第二天早晨我一醒来，就听见我的仆人帕多克在敲吸烟室的门。我和帕多克在津巴布韦的时候就认识了，我当时帮过他不少忙。这次我一回到英国就把他雇来做了我的仆人。他少言寡语，伺候人也并不是一把好手，但我看重的是他对我的忠心耿耿。
“别敲了，帕多克。”我说，“里面睡的是我一个朋友，他叫……”我一下子想不起那个假名字来，“你先去弄两份早餐来，然后来见我，有话跟你说。”
我后来对帕多克编了一大套故事，说我这位朋友是多么多么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最近劳累过度，身体几乎弄垮了，所以必须绝对静养，卧床休息。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在这儿，不然他就会被从首相府和印度事务部送来的公文埋起来，那他在这里的疗养就彻底被毁掉了。我不得不承认，斯卡德出来吃早餐时，表现得还真像那么回事似的。他戴着单片眼镜逼视着帕多克，活像一个英国军官，还问了他一些关于布尔战争[7]的情形，又不时编出一些人和事来，与我高谈阔论。帕多克本来一直学不会称我为先生，现在被斯卡德蒙住了，一口一个“先生”地赶着叫，好像不这样就活不成了似的。
我给斯卡德留了一盒雪茄、几份报纸，便下楼到城里去了。回来时已是午饭时分，一进门，碰到电梯工，只见他一脸凝重。
“今天早上出大事儿了，先生！十五号房间的那位先生自杀了。刚把他抬到停尸间去了，警察们都在楼上呐。”
我上楼进了十五号套间，几个警察和检察官正在做调查。我装糊涂问了几句，就被赶了出来。我又找到伺候斯卡德的男仆，旁敲侧击地打探了几句，发现他心里没有一点怀疑。这人一副哭丧脸，嘟嘟囔囔地抱怨个不停，我给了他半个克朗，他就转而面露喜色了。
第二天我参加了听证会。一个出版社的合伙人在会上作证说，死者生前给他递交过一份木浆制纸的建议书，所以他相信死者是一个美国商家的经纪人。最后陪审团认定，这是一桩精神异常引致的自杀事件。死者的遗物交由美国领事馆处理。会后，我对斯卡德详细地讲述了整个过程，他听得很兴奋，还说，要是他自己能参加这个听证会就好了，那该是像自己读自己的讣告一样，又刺激，又好玩哩。
随后的两天我们两人都待在里屋里。他显得轻松而自在，读读报，抽抽烟，在记事本上不断地写东西。每天晚上都跟我下盘象棋，每次都把我“杀”得落花流水。我想他前一段日子过得实在紧张，现在正好松弛一下精神，好好调养调养。可是，到了第三天，我发觉他又开始坐立不安了。他在纸上列出了一个单子，把直到六月十五日的日子都一一列出来，然后每过一天就用红铅笔钩掉一天，并在边上迅速记录下一些东西。不止一次我见他静静地坐着，眼神空洞，陷入沉思默想。而每在这样出神之后，他就显得心灰意懒、萎靡不振的样子。
接着，他又变得急躁而神经过敏，听到一点响动就非常紧张。还不断追问我，帕多克是不是可靠。有一两次他甚至发起脾气来，不得不事后向我道歉。当然，我并不怪他，我完全能理解，他的处境实在是过于艰难而危险。
我也知道，他担忧的并不是自己的安全，而是他计划中的大事能否成功。这人虽然消瘦矮小，但却意志坚定，浑身是胆，从不示弱。
这天晚上他显得非常严肃。“你看，汉内，”他开口对我说，“我想，我应该让你对这件事了解得更多、更深一些。我不能不把这件大事交付给另一个人就跑出去，这样，如果我被杀了，还有你来继续和他们干，完成这件任务。”
接着他便仔细地给我讲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而之前我只知道个大概轮廓。开头我并没有很认真地听他讲，因为我当时只关心他的冒险故事，而对他的“宏大”政治追求没有兴趣。我觉得什么卡洛里德斯之类的事情都与我无关，留给他自己去关心就行了。结果他所讲的许多事都像耳边风，听过就忘了。我只记得他非常明确地说，卡洛里德斯只有在来到伦敦之后才会有危险，而且这个危险来自非常高的高层，以至于人们都很难会怀疑到是他们干的。他还提到过一个女人——名叫朱莉娅·捷切妮，也和这个暗杀阴谋有关系。我记得他说这个女人将演一出美人计，勾引卡洛里德斯离开他的卫队，等等。他说到一个叫“黑石头”的人和一个说话结巴的男人，他还特别详细地说到一个人，这人年纪大了，嗓音却很年轻，眼睑能像老鹰一样垂下来盖住眼珠，一提起这人，他就浑身颤抖。
他又谈到了死亡，谈了很久。他极其渴望能完成这次任务，即使冒了生命危险也在所不辞。
“我想，死，大概就像是你在累极了时的安然入睡一样。你醒转过来，发觉是一个美好的夏日清晨，从窗外正飘来阵阵春草的芳香。许久以前，在我那芳草如茵的堪塔基故乡，我就每每为有这样美好的清晨而向上帝感恩不尽。我想，我这次死后，在约旦河的彼岸[8]醒过来时，我将会再次向上帝谢恩。”
第二天他显得心情好多了，大部分时间都在专心读石墙·杰克逊[9]的传记。我出门与一个采矿工程师一起吃晚饭，因为我们有工作要谈。我回来的时候大约十点半，正是睡觉前与斯卡德下棋的时间。我记得我嘴上衔着雪茄推开了吸烟室的门，灯黑着，我心里有点奇怪，斯卡德已经睡了？
我扭开电灯开关，屋里没有人。忽然，我看见远处墙角里有个东西，一下子惊出一身冷汗，雪茄也掉落到了地上……
只见斯卡德手脚伸开，仰面朝天躺在那里，一把长刀穿透他的心脏，把他钉在了地板上。
<hr/>
[1]　指1914年5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两个月。——译者注
[2]　布拉瓦约，非洲南部的城市，在今津巴布韦。——译者注
[3]　大英帝国当时号称日不落帝国，新西兰和加拿大均属英联邦成员。——译者注
[4]　指当时发生在巴尔干半岛地区的两次战争。这些战事导致了1914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下文中的阿尔巴尼亚，即是在两次巴尔干战争间，于1913年各交战国间妥协所建立的新国家。——译者注
[5]　1912—1914年发生于巴尔干半岛上希腊、保加利亚、塞尔维亚与土耳其、奥匈帝国之间的两次战争，是引起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直接导火线。——译者注
[6]　15—17世纪罗马教皇家族，以其成员在追逐权力过程中的罪恶和阴谋著称于史。——译者注
[7]　英国与荷兰、葡萄牙后裔布尔人之间争夺南非殖民地的两次战争，第二次发生在1899年至1902年间，以英军取胜结束。——译者注
[8]　这里指冥界之河。彼岸即是冥界。——译者注
[9]　美国南北战争中的南军将领托马斯·杰克逊。因防守顽强，获得“石墙”的绰号。——译者注

第二章 送奶工上路了
我跌坐进一张圈椅，感到一阵阵眩晕和恶心。过了好几分钟，心头又袭来一阵恐惧，我不禁浑身战栗不已。地上那张惨白的脸和直瞪着我的那双眼睛使人无法忍受，我便赶紧起来找了一块桌布把它盖了起来。接着我踉踉跄跄地扑到酒柜前，抓起一瓶白兰地，猛灌了几大口下去。我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凶残的杀人场面，我自己在马塔贝尔战争[1]中甚至还亲手杀过几个人，但哪一次也没有眼前这桩入室凶杀案更残忍、更冷血瘆人。我费了好大劲，才使自己慢慢镇定了下来。看了看腕上的表，时间是十点半了。
突然，我心头一动，想起一件事，便赶紧起身，把几个房间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没有人，也没发现有人来过的明显痕迹。我放下百叶窗，把所有窗户的插销都插好，又走过去把门链也闩上。这时，我的脑子才慢慢清醒过来，可以想事情了。我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把事情的前前后后理清头绪。我想，我现在不用太慌忙，除非那些杀手们再窜回来，不然直到明天早晨六点之前，我还有充分的时间来做好打算。
首先，一件事情非常明显：我已经引祸上身了。我现在对斯卡德的故事已经一点也不存怀疑了，他盖在桌布下的尸体就是证明。那些知道他发现了他们阴谋的家伙终于找到了他，并用最彻底的办法封住了他的嘴。是的，他永远沉默了，但是他在我家待了整整四天，他的敌人们知道这个，他们肯定会想到他已向我透露了一切。所以，下一个必须除掉的就是我了。可能就是今晚，也可能是明天或后天，总之，我的日子已经屈指可数了。
我继而又想到了另一种办法：我现在就去向警察报案，或者我先去睡觉，留着让帕多克明天早晨发现尸体后去报案？可是，我又怎么对他们讲清斯卡德的事呢？在斯卡德的事上，我已对帕多克撒了谎，现在，整个事件更是疑云重重，恐怕再也瞒不下去了。而如果我坦白承认，把斯卡德说给我的一切都如实告诉警察，他们肯定不会相信，只会嘲笑我一顿。看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我会被控以谋杀，而且依现有的证据，就足以给我定罪，并判以绞刑。我在英国不认识什么人，更没有什么好朋友能挺身而出为我的品行作保。说不定，那些杀人的家伙也考虑到了这一点了吧？他们真够狡猾的，每一步都算计好了：借英国警察之手把我抓进监狱，一直关到六月十五日之后，不是比他们亲手来解决我更省事儿吗？
再说，就算发生了奇迹，警方竟然相信了我所说的一切，那我岂不仍然是帮了敌人的忙？卡洛里德斯待在国内不来伦敦，这不是正中了他们的下怀吗？说不清为什么，一想起死去的斯卡德的那双眼睛，就让我心潮起伏，相信他所做的事是正义的。现在他走了，但他把事情托付给了我，我现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把他的事业继续下去。
也许你觉得我很荒唐，自己的性命难保，竟还想再去冒险。但这正是我的意愿。我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一点儿也不比别人勇敢，但我无法容忍好人被残害。斯卡德和他的事业不能就此被一把刺刀所终结，我要代替他，继续与敌人周旋！
我花了一两个小时才把事情想透，最后做出了决定：我必须马上躲起来，一直躲到六月的第二个周末。到那时再设法与政府人士接触，把斯卡德告诉我的情况报告给他们。现在我才意识到：要是斯卡德当时对我再多说一些，或者我多注意听一点，该多好啊。我现在虽然大概了解一点，但具体情节全不知道，所以很可能到了最后，英国政府也不相信我，那事情就更危险了。但这个险非冒不可，只能指望到时有什么情况出现，能向他们证实我说的都是实情就好了。
我眼下的头一件事，就是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里不停地逃跑，不断地更换藏身地址。今天是五月二十四日，这就是说，在我冒险出头去找政府当局之前，我要躲藏整整二十天。我料定在此期间有两拨人要追捕我：一拨是杀了斯卡德的那些敌人，他们要除掉我；另一拨则是警察，他们要捉拿我归案。这将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追逐，一场殊死的搏斗。奇怪的是，我此时此刻却因为抱着必胜的信念而心情怡然地等待着它的来临。大概是我闲散得太久了，以至于出了任何新鲜、刺激的事情都会令我兴奋。我决定，与其坐在斯卡德的尸体旁静候命运的发落，像一只可怜的蚂蚁一样被碾死，毋宁铤而走险、靠我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去挽救我自己的生命。
我接着想，斯卡德会不会留下些文字之类的东西，可以给我提供进一步的线索？于是我掀开盖在他身上的桌布，在他的各个口袋里搜寻。这时我已不再害怕他的尸体了。他虽然刚被杀死不久，但面容已显得非常安详。他胸前口袋里没有什么东西，下边的口袋里，只有几枚硬币和一个烟嘴。裤子口袋里有一把小刀、一些银币，外套侧袋里装着一个鳄鱼皮制的旧烟盒。哪儿也找不见他那小黑皮本，就是我见他往里记东西的那个。看来一定是被那几个凶手搜走了。
我不经意地抬起头，发现写字台的好几个抽屉都被拉开了。斯卡德是个很整洁的人，绝不会把抽屉就那样开着，一定是有人搜寻过什么，或许就是在找那个记事本？
于是，我又在整个套房里转了一圈，发现整个房间都被搜查过了。书页中间，抽屉，酒柜，箱子，甚至衣橱里的衣服口袋、饭厅里的碗柜都一一搜查过了。哪里也没看见那个记事本。看来敌人没从斯卡德身上搜到，但很可能从别处找到了那个记事本拿走了。
我找出一本地图，翻到一张大幅的英伦三岛图仔细察看起来。我的想法是逃到某个荒僻的地方躲起来，在那种地方，我在非洲的生活经验会有用武之地，而在城市里，我则像笼子里的老鼠，只能坐以待毙。
我觉得苏格兰是最合适的地方，因为我就是苏格兰人，我可以像一个普通的苏格兰人一样在那里到处走来走去。我也想到扮成一个德国游客，因为我父亲以前曾经有过一个德国合伙人，我从小就跟他学会了说流利的德语，更别说我还在德属达乌拉兰德勘探过铜矿，在那里待过整整三年。但后来再掂量了一下，觉得还是扮作一个苏格兰人好，在那边比较不招人注意，也不易引起警方的怀疑，因为他们根据所掌握的资料绝想不到我会是个苏格兰人。我决定去加洛韦[2]一带，就我所知，这是离伦敦最近的苏格兰荒原地区。从地图上看，那儿的人口也不太稠密。
我查了一下火车时刻表，有一趟早上七点十分从伦敦圣潘克拉斯车站开出的火车，傍晚就能到达加洛韦地区各站。这趟车很合适，但困难的是我怎么才能到圣潘克拉斯车站去呢？斯卡德的敌人肯定在门外监视着我。我琢磨了一会儿，灵机一动，想出了个办法。于是便先上床去休息。我睡得很不安稳，但还是勉强眯了两个小时。
凌晨四点钟我就起来，打开卧室的百叶窗。外面是一个晴美的夏日清晨，朦胧的曙光刚爬上天际，麻雀开始嘁嘁喳喳。我的心情忽然一下子改变了：你真是个傻子，有谁关心你要做些什么啊？就让事情顺其自然，听任英国警方对这个案子采取他们认为适当的处置吧。但是，当我把整个情势又想了一遍后，我发现，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推翻昨天晚上的决定，于是撇嘴苦笑了一下，决心继续实行我原来的计划。我现在心里没有什么特别的畏惧，但也不想招惹无谓的麻烦，我希望你能懂我的意思。
我找出一件穿旧了的粗花呢外套，一双结实的钉靴，还有一件带衬领的法兰绒衬衫，又在不同的口袋里分别塞上一件备用的衬衫、一顶布帽、几条手绢和一把牙刷。两天前我从银行里提出了一大笔钱，都是金币，以备斯卡德不时之需的。现在我从中取出五十英镑，都塞进一条我从非洲洛德西亚带回来的皮带里，我想这些钱够我用了。然后我洗了个澡，并把我下垂的八字胡须剪得只剩下了短短的胡茬。
现在该进行下一步了。帕多克通常是七点半钟准时到达，然后用一把开弹簧锁的钥匙自己开门进来。但在六点四十分的时候送奶工就该来送牛奶了。他一来，就是一阵瓶罐哐哐啷啷乱响，因为每天清晨被他这样打扰，就记住了他来的时间。我有几次出门乘早班车，曾在门口碰见过他。他是个跟我差不多一般高的年轻人，唇上留着乱糟糟的胡须，身穿一件白大褂。我现在就只有在他身上赌一把了。
我走进昏暗的吸烟室，晨光刚刚从百叶窗的缝隙间透进来。我从酒柜找出一些饼干，就着威士忌苏打水吃了下去，算是解决了早餐。这时快到六点钟了，我把烟斗装进衣袋，并从壁炉台上的烟草缸里掏烟草往我的烟袋里装。
当把手伸进烟草里时，我的手指碰到了一样硬硬的东西，拿出一看，竟是斯卡德的那个黑色的小记事本。
唔，这倒是个好兆头。我掀起斯卡德身上盖着的桌布又看了看他，他脸上所显露出的安详和尊严叫我惊讶而感动。“再见了，老伙计！”我轻声说，“我将为你尽我最大的努力。祝我好运吧，无论你在哪里！”
然后我待在客厅里，等候送奶工到来。在整个事件过程中，这真是最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了，好几次我都几乎憋不住要破门而出。六点三十过去了，六点四十到了，他还没有来。这家伙怎么偏偏今天迟到呢？
到六点四十五，又过了一分钟，终于听到了门外面牛奶罐子的撞击声。我一把拉开前门，正是那牛奶工。他正在一面吹口哨，一面从他那一大堆奶罐中取出给我的一份，见我猛地出来，吓了一跳。
“你进来一下，”我说，“我有话跟你说。”接着便把他让进了饭厅。
“我看你也像是个爱玩儿的人吧？”我说，“所以我想请你帮点忙：把你的白大褂和帽子借我用十分钟。这儿是给你的一英镑。”
一见到金币，他眼睛都睁大了，咧开嘴笑着问道：“是什么游戏啊？”
“打赌！”我说，“现在没时间给你解释。要赢的话，我就得当十分钟的送奶工。你只要待在这儿等我回来就行了。耽搁你一小会儿，不会有人抱怨的。这一镑金币就归你了。”
“行！”他高兴地叫道，“我当然不能扫你的兴嘛！给你，这是衣服，先生。”
我戴上他的蓝色平顶帽，套上他的白大褂，拎起一筐牛奶，随手撞上门，便吹着口哨下楼去了。到了楼下，管电梯的人冲我吼了一声：闭上你那嘴巴吧！看来，我装扮得还算成功。
起先我以为街上没人，但马上就看见一百码外有一个警察，接着又看见一个闲逛着的人从街的另一头踅了过来。我心里一动，抬眼望了望对面的房子，发现二楼的窗子后面有个人影，那闲人走过来时朝楼上望了一眼，我想那一定是他们在交换信号。
我口里吹着轻快的口哨，学着送奶工的模样，大摇大摆地穿过街道，走进了侧面的第一条小街，一直走到向左拐弯，上了另一条穿过一片空地的街道。到了这条街，只见四处无人，我便把牛奶筐子一下子摔进路边的垃圾箱，然后把帽子和大褂也摔了进去。我刚把我自己的布帽子也扔进去时，一个警察恰好从街角上转过来。我连忙问了他一声早上好，他也随随便便地回应了我一声。这时，附近教堂的大钟敲响了七点。
再也不能浪费一点时间了！我一拐进尤斯顿街，撒腿就跑。尤斯顿车站大钟的时针已指向七点过五分。跑进圣潘克拉斯车站时，已没有时间去买票了，何况我还没有想好要在哪里下车。一个搬运工告诉了我站台的位置，待我跑进去时，列车已经开动了。两个车站工作人员拦住了我的去路，我一闪身躲开他们，再一纵身，便跳上了最后一节车厢。
三分钟后，当火车呼啸着穿过北方一个个山洞的时候，一个怒气冲冲的列车员堵住了我，盘问我要到哪里去。我报了一个忽然想起来的地名，他便给我开了一张去牛顿-斯图瓦特的车票，并把我从我藏身的头等车厢带到了一个可以吸烟的三等车厢里。
吸烟间里坐着一个水手和一个带着小孩的胖女人。列车员骂骂咧咧地走了之后，我便用手指抿抿眉毛，操起我那口音浓重的苏格兰话，开始对我的两个旅伴抱怨起赶火车有多难之类的事。这样，我就正式进入我的角色了。
“这列车员太可恶了！”那女人愤愤地说，“该、该找个会说苏格兰话的人把他换掉！这家伙，一会儿说我小孩没、没票，一会儿还、还骂我带了鸡上车……还不让这位先生往地上吐、吐口水……”
水手阴沉着脸附和着她。于是，就在这样一种抱怨和反抗权威的气氛里，我开始了我令人刺激的新生活。说来也叫人难以置信，就在几天前，我还一直觉得这个世界单调得教人没法过活。
<hr/>
[1]　1893年至1897年间，英国殖民者在南非津巴布韦与当地土著马塔贝尔人之间的两次战争。——译者注
[2]　在伦敦西北约500公里，甫进入苏格兰，隔海与北爱尔兰相望的苏格兰高山苔原地区。——译者注

第三章 爱好文学的小旅店主
那一整天我都规规矩矩地坐着车往北走。车外远近一丛丛的山楂花正在怒放。我不禁自问：我先前完全是自由之身，怎么就一直待在伦敦，而从来没到这样天堂一般的乡野来欣赏大自然的美景呢？一整天，我也没敢去餐车，就在到达利兹站时买了一篮快餐，和那胖女人分着吃了。然后我买了份晨报，报上有赛马和板球赛季开始的新闻，还有一篇关于巴尔干战争的报道，以及英国舰队正开赴德国基尔港的消息。
看完报纸，我拿出斯卡德的那本小黑本子翻开来研究。我发现里面几乎记满了东西，大部分都是些数字，间或有些人名、地名之类的东西。比如，我多次看到“霍夫卡德”、“路纳维尔”、“阿瓦卡多”等名词出现，而出现最多的则是“帕维亚”这个词。
我完全肯定，斯卡德在本子里记下来的任何东西都是有含义的。我也相信，本子里一定藏着一个用来解码的关键词。我向来对破解密码有兴趣，布尔战争期间，我在代拉果阿海湾任情报官的时候就做过不少这种工作。我天生会下棋和猜谜，我还一直认为我在破译密码方面很有一手。看起来，斯卡德的这种密码有点像是数字密码，其中每一组数字代表字母表中的一个字母。简单的密码，任何聪明点的人花个把小时都可能破解开来，斯卡德恐怕不可能采用这么简单的东西。于是，我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那些用印刷体写出来的字词上。因为我知道，只要选定一个关键字词来定义字母的次序，就可以设计出一套很不错的数字密码。
我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但所有试过的词都给不出答案。到后来我就睡着了。醒来时火车恰好到了顿弗利斯站，我连忙跳下车，然后又搭上了去加洛韦的西去慢车。在站台上碰见一个人，模样不讨人喜欢，但他竟然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叫我心里很不舒服。直到我从旁边自动机的镜子里瞥见我自己的“尊容”时，心里才释然了。镜子里的我，脸色灰黄，身穿粗呢大衣，一副不起眼的样子，活脱一个只配坐三等车厢的山乡农民。
我一路上就和这样六七个山民坐在一起。他们披着粗毛外衣，抽着陶制的大烟斗，刚从一周一次的集市上回来，七嘴八舌地说着集市上各种东西的价格。我只听他们说什么采恩和杜赤那边的羊羔价格上涨了，等等。其中好几个人大概午饭吃得太多了，身上冒着饭味和酒气。还好，一路上他们谁也没注意到我。列车哐啷哐啷地慢慢行驶着，越过了几条树木丛生的山谷，接着驶进一大片辽阔的高原沼泽，远处的水面在太阳下泛着亮光，更远的北面则是高峻的蓝色山峦。
到五点钟时，车厢里的人都下光了，只剩下了我一个。这正合我意，我便在下一站下了车。这个车站在大沼泽的中心地带，地方太小了，我连地名都没有听说过，这使我联想起在南非卡尔鲁时那些被人遗忘了的小车站。列车到站时，这小站的老站长正在他的菜园里挖地。他扛着铁锹摇摇晃晃走到列车跟前，签收了一个包裹，然后便又回去挖他的土豆了。一个十岁的小孩收了我的车票，我出了站，踏上了一条一直延伸到黄褐色草原深处的白色大道。
这是一个美好的暮春傍晚。一座座远山像紫色的石英雕刻一样清晰晶莹，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别的干草气息，像海风一般清新，教人心旷神怡。我简直忘了我已经三十七岁，而且正在被警方追捕，反而觉得我好像一个春假里外出踏青的孩童，心里的感觉就像我以前在非洲时，在多雾的早晨出发去高地草原旅行一样。说来你也许不信，我竟吹起了口哨，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路上。这山间的路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我不由把危险忘在了脑后，一心一意地往前走，越走越觉得心情畅朗了开来。
我从路边的榛子树上砍了一支树干做手杖，然后便走下大路，拐进了一条岔道，沿着山谷里一条潺潺流淌的溪水往前走。我心里估摸，追我的人已被我远远甩在了身后，所以今晚我可以放松一下了。我已经好几个钟头没吃一点东西，当我走近瀑布旁边的一座牧户小屋时，简直饿得走不动了。一个脸色黑红的女人站在门旁，她亲切地跟我打招呼，语气里带着乡下人常有的那种羞怯。我问她能不能在她这里住一晚，她说欢迎，但只能睡在阁楼上。没多久，她就给我端来了丰盛的晚餐，有火腿肉、鸡蛋，还有烤饼和浓浓的甜奶，教我吃得十分痛快。
天黑的时候她的男人才从山里回来。她男人是个牧羊人，又瘦又高，跨一步能有普通人的三步，简直像个巨人一样。他们都是山乡里那种最淳朴、老实的人，一句话也没有盘问我。但我看得出来，他们大概心里认定我是个客商什么的。我也就顺着他们说，好让他们相信自己想得没错。我说了好些买牛卖牛的行情，男主人好像都不太明白。我倒是从他嘴里听到了不少加洛韦地区集市上的情形，便默默记在心里，心想或许以后能派上用场。到了十点钟，我开始在椅子上打起盹儿来，他们便带我去睡觉。上到阁楼，精疲力竭的我便一头扎进床铺，沉沉入睡。再睁开眼睛，已是早晨五点钟，闹钟正大声宣告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要付钱，但他们不收。六点钟吃过早饭后，我便甩开大步向南走了。我打算回到铁路边，从我昨天下车的车站再往西步行一两站，然后在那里上火车，折回头往东走。我想这样最安全，因为警察们会想当然地认为我会继续往离伦敦更远的地方逃，逃到西海岸的某个港口那边去。我估计追我的人离我还很远，我想，他们得花好几个钟头才能查到我身上，然后还得再花几个钟头，才能确定我就是那个在圣潘克拉斯车站搭上火车的主儿。
今天仍是好天气，春光明媚，使人心情欢畅。说实在的，我好几个月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情绪高昂过了。我走上一条路，绕着一座高山，翻过了草原边上长长的山脊，路上的牧羊人说那山叫做凯恩斯莫舰队山。正在筑窝的麻鹬和鸻鸟到处欢叫不停，溪水边一片片嫩绿的草地上散落着雪白的羔羊。几个月来的慵懒和懈怠一点点地从我身上消退，我变得像一个四岁的孩子一样，连蹦带跳地往前奔跑。一会儿，我到了一大片长满石南竹的高地，高地的一边伸进了一条峡谷，而在离我大约一英里的树丛后面，我看到了火车冒出的黑烟。
走近车站，我发现这个地方非常理想：大草原在这里四面隆起，围住了这块地方，只留下一点平地，刚容下一条孤零零的铁路岔道和一间候车室、一个站房，还有站长的小屋和长满了醋栗和石竹的小花园。四周看不到一条通到这儿的道路。远处冰碛湖中的湖水轻轻地拍击着灰色花岗岩的湖岸，更平添了不少空寂、荒凉和落寞。我躲在浓密的石南竹灌木丛里，一直等到一列向东行驶的火车冒出的浓烟在天际出现时，才跑到那个小票房里买了一张去顿弗利斯的车票。
车厢隔间里只有一个牧羊老人和他的一条狗。那狗向我翻着白眼，可得提防着点。老牧人睡着了，身旁座垫上搁着一张今天早晨的《苏格兰人》晨报。我一把抓了起来，心想上面或许有我感兴趣的新闻。
的确，报上有两栏以“波特兰大厦凶杀案”为标题的新闻。上面说，我那仆人帕多克当天报了警，送奶工马上被抓了起来。可怜的家伙，他那一镑金币挣得可真不值。而对我来说，那钱花得倒很合算，因为他把警察拖住了整整大半天。另一则最新消息报导了案件的进展：送奶工被释放了，警方没有透露真凶的姓名，但相信他己逃离伦敦，乘坐向北方的火车跑了。报上还有一则短讯，提到了我的名字，并说我是那套公寓的主人。我一眼就看出这是警方麻痹我的蹩脚把戏，想要我相信我还没有受到任何怀疑。
报上再没有别的东西，没有国际政治风云方面的报导，没有关于卡洛里德斯的新闻，也没有其他斯卡德提到过的各个方面的消息。我撂下报纸，发现火车到了我昨天下车的那个车站。挖土豆的老站长正在忙活着什么，因为一列往西开的列车正停在旁边，等待我们这列火车通过。从那列火车上下来三个人，正在向老站长询问什么。我想这一定是本地的警察，受苏格兰场[1]警方的指派，追查我到这个偏僻的小站上来了。我赶紧躲在车窗侧后，紧盯着他们。只见一个警察拿着本子，正在往上记什么。老站长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而那个收了我车票的孩子却在滔滔不绝地说着什么。一伙人又都向大草原那头大路隐没的地方张望着。我心想，你们赶快到那里去追我吧。
车又往前开动的时候，老牧羊人醒来了，他迷瞪瞪地翻了我一白眼，又狠狠踢了狗一脚，问它这是在哪儿。看来他确实是醉糊涂了。
“这……这都是戒酒戒的，成了这……这副样子。”他追悔着说。
我说，我还以为他是哪个乡村比赛得奖的大力士呐。
“唉，不过我……我……还是很、很能戒酒的……”他倔强地说，“从上个圣马丁节起，我就再、再也没有沾过一滴威士忌，连除夕夜都没有沾过，虽然我实在是馋极了……”
说着，他把穿着鞋的脚翘上座位，又把那蓬乱的脑袋塞进椅垫。
“这就是报应，”他含糊不清地说，“我现在头痛得要死。安息日节就要到了，我得想点别的办法……”
“你怎么搞成这样的？”我问。
“喝了那种叫做白兰地的东西。我正在戒酒，不能喝威士忌，所以每天只能抿一点这种白兰地。现在好了，我大概半个月都好不了啦……”他渐渐变得语无伦次，浓重的睡意又让他阖上了眼睛。
我正在打算在前方的哪个车站下车，突然来了一个更巧的机会：列车忽然停住了，停在了横跨一条黄浊色河流的桥头上。我伸头朝外一看，只见列车的每一扇窗户都紧闭着，四周也没有人影。于是我拉开车门，一下子跳向路边浓密的榛树丛。
要不是那只可恶的狗，一切本来都会很顺利。可那畜生大概以为我偷了它主人的东西吧，一下子狂吠起来，还扑上来叼住了我的裤脚。那老头醒过来，以为我要自杀，便冲着车门大声叫嚷起来。我急忙爬过灌木丛，跑到河边，在树丛的掩护下一气跑出了一百多米。
我从树后面回头一望，看见列车员和好几个乘客正聚在敞开的车厢门口，一齐朝我这边张望着。我这次“告别”真是够张扬的，就差一支军乐队演奏欢送了。
正好这时候一件事引开了人们的注意力：那喝醉了的老牧羊人拴在腰上的狗突然拽着老牧羊人跳了下来，人、狗一齐头朝下摔到了铁轨上，然后骨碌碌一直滚到了河边。在人们下来救他们时，那狗又咬了什么人，只听得一阵阵叱骂声。一时间他们都忘了我，我趁机又爬出了好几百米。待回头再探看时，只见火车已开走，车尾正慢慢消失在峡谷之中。
眼前是一大片弧形的高山草甸，那条浑浊的河水从中间穿过，草甸的北面耸立着高大的山峦。没有人影，只有哗哗作响的流水和鸟雀无边无际的叫声。但奇怪的是，在这里我头一次感到了恐惧。我担心的并不是警察，而是另一拨人，那些人知道我得知了他们的秘密，所以绝不敢让我活着。我明白，他们追捕我，要比英国警察坚决、凶狠得多。要是被他们捉住，我就必死无疑，绝不可能幸免。
我望了望身后，整个原野还是阒无人迹。太阳静静地照耀着，远处的铁轨和湖水中的石头发出熠熠的反光。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如此静谧的景象了。但我无心流连，又开始奔跑。我低俯着身子，在沼泽地中的沟壕里往前跑，一直跑到汗水迷蒙了我的双眼。那种恐惧一直在我心头，如影随形，直到我跑到山边，爬上一段俯临着河水的山冈，停下来大口喘息的时候才稍稍消退。
从我站着的有利位置，可以俯视整个儿原野。从铁路线起，直到南边，可以看见远处有几块绿色的农田。我的眼睛像鹰一样尖锐，但我仍看不见眼前有任何活动的东西。我又往山冈东面瞭望，看到的景色又不相同。那里是几条平缓的葱绿色山谷，里面长满了云杉，还依稀看得见一缕浮动的尘土，那应该是有公路的地方了。最后，我抬头望了望五月的蓝天。只一望，我的心一下子急速地跳了起来。
我看见南边天际一架单翼飞机正往天上飞起。我立刻肯定，这架飞机正在搜寻我，而且它一定不是警察的。我躲在树丛里观察了一两个钟头，见它沿着小山头低低地飞行，在我刚才走过的山谷里兜了好几圈，接着它好像改变了主意，爬升到了很高的空中，然后向南飞回去了。
这种空中侦察对我威胁很大。我意识到，躲到旷野里来不是个好主意。当敌人在高高的天空上的时候，这些长着矮小灌木的山野完全提供不了什么隐蔽。我必须寻找别的藏身之处。我往山冈的另一边看去，发现那里有一片绿色的平原，心里有些高兴，猜想在那里应当有供我藏身的树木和房子。
傍晚六点钟的时候我走出了沼泽，走上了一条在山谷里沿着溪水蜿蜒的白色砂道。走着走着，路边的农田又变成了荒地，河谷也扩展成了台地，我很快来到了一个山口似的地方。眼前有一幢独立的房屋，正在夕阳中冒着炊烟。脚下的路把我引到一座桥上，桥的栏杆上正斜靠着一个青年。
这青年端着一支长长的陶制烟斗，透过眼镜片仔细察看着桥下的水面。他左手拿着一本书，手指夹在正读着的书页间，口里悠悠地吟诵道：
像那飞越荒野的鹫头飞狮，跨过群山、大漠和深谷，你追寻着阿里玛斯庇亚人。
听到我的脚步声响起在桥上时，他跳转了身子，于是我看到一张孩子气的脸，晒得黝黑，很讨人喜欢。
“你好！”他郑重地说，“这样的晚上在外面走走，还真不错啊！”
一股泥炭的烟气混合着烤肉的香味从房子里飘了过来，教人馋涎欲滴。
“这是个旅店吗？”我问道。
“是的，恭候您的光临。”他很客气地回答，“我就是店主，先生。希望您今晚留住在这儿。说真的，我这儿有一个礼拜没来人了。”
我走过去靠上桥的栏杆，装上烟斗抽起来，想试试看能不能与他攀谈一下。
“你这么年轻，就做旅店老板啦！”
“我父亲一年前去世，把这份生意留给了我。我现在就跟我的祖母住在这里。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份活儿过于无聊，不是我想干的职业。”
“那你想干什么呢？”
他有点脸红了，“我想写书。”他说。
“那你还要找什么更好的地方呢，老弟？”我问道，“旅店老板见多识广，最有机会成为会讲故事的作家啦。”
“现在不行了，”他马上回嘴说，“以前或许是这样。那时候路上来来往往的有朝圣者、流浪歌手，还有班车和邮车，载满形形色色的人，有形形色色的故事。可现在不行了，没人来了。只有偶尔一车肥胖女人停下来吃顿饭，春天来一两个捕鱼的，秋天时来个把打猎的，从他们身上得不到多少写作的素材。我想要去周游世界，去见识生活，写出吉布林、康拉德[2]那样的作品来。可到现在为止，我还只是在《钱伯斯纪事报》上发表过几首小诗而已。”
我望着他的旅店。在灰色远山的背景上，这幢小旅店被西沉的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色。
“我算是到过世界上不少地方，但我倒没觉得你这安静的地方有什么不好。你以为那些冒险和奇遇只发生在热带雨林或者绅士小姐们中间吗？也许这种故事此刻就在你身边发生，在与你擦肩而过呐！”
“对，吉布林就是这么说的。”他说，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接着又念了吉布林《九月十五日的浪漫》中的几段诗句。
“我现在就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我大声说，“一个月之后，你就可以依此写出一部小说了。”
于是，在这五月柔美的暮色里，我们一道坐在桥上，我给他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我的故事大致是我的真实经历，只是改变了一些细节。我编造说，我是从非洲金伯利来的金矿富商。因为在那边揭发了一个犯罪集团，惹上了黑帮的大麻烦。黑帮跨洋过海追了过来，杀了我的一个好朋友，现在把我追到了这里。
也许我不应该这样做，但我的确把故事编了个天花乱坠。我绘声绘色地讲了我怎么从卡拉哈里逃到德属非洲，讲到沙漠里酷热的白昼，讲到像蓝色天鹅绒一样柔美的夜晚。我又说了在回英国的船上遭到了他们攻击，几乎丧命。最后又把波特兰谋杀案描述得令人毛骨悚然。
“你不是在找惊险故事吗，”我提高了声音说，“这不就是一个？这些恶魔正在追我，而警方正在追捕他们，在这场大追逐中，最后的赢家一定是我！”
“老天爷！”他悄声感叹，呼吸都急促了，“这简直就是哈格德和柯南道尔[3]小说里的情节嘛。”
“你相信我讲的，喜欢这个故事？”我高兴地说。
“当然，我相信你。”他说，伸出手来握住了我的手，“我情愿相信一切不同寻常的故事，最不感兴趣的就是毫无特点的东西了。”
我想，他还很年轻，天真烂漫，正是我所需要的人。于是我决定住在他这里。
“他们现在找不到我了，但我还得躲几天。我现在可以进去了吗？”
他伸手拉住我的胳膊，热情地把我引进旅店，“你待在我这儿，就像躲在沼泽里的地洞里一样保险，我保证没人向外张扬。你住下，再多给我讲点你的冒险故事吧。”
我刚跨进旅店前厅，就听见远远地传来了发动机的声音。转头一望，只见那架单翼飞机的黑色侧影刚好出现在暮色降临的西边天幕上。
年轻店主把我安置到旅店后部的一间屋子，外面高地上的景色从屋里可以一览无余。他叫我随意使用他的办公室，我进去看了看，只见里面堆满了他所喜爱作家的书籍。他的祖母一直没露面，猜想她已经是老得卧床不起了。一个叫玛姬的老妇早晚给我送饭。年轻店主却仍不愿离开，整天围着我转。我需要一些时间做自己的事，便想了点事儿，打发他第二天早晨骑着他那辆摩托车去取当天的报纸，而通常报纸要到傍晚才由邮差送来的。我叮咛他，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记住见到的生人的模样，特别注意有没有汽车和飞机来到这里。他走后，我才坐下来认真研究斯卡德那个小记事本。
小旅店主中午时分才带了份《苏格兰人》报回来。报上除了帕多克和牛奶工又提供了一些证词，还有重复了昨天报上关于凶手逃往北方的报道而外，没有什么新东西。另外有一篇从《泰晤士报》转载来的长篇文章，是关于卡洛里德斯和巴尔干半岛的形势的，但完全没有提卡洛里德斯来英国访问的事。下午我又把小旅店主支开了，因为我破译斯卡德密码的研究正到了关键时刻。
我前面对你说过，这是一种数字密码。我用了一套相当复杂的试验方法，相当成功地发现了空格和标点的位置，但还是没找到那个最重要的关键词。英语的单词有一百多万个，斯卡德可以用其中任何一个。想到这一点，我几乎完全泄气了。可到了三点钟，我突然有了一个灵感。
那个朱莉娅·捷切妮的名字闪现在我脑海里。记得斯卡德说过，这个女人是个关键人物，所以我想，用她的名字来解码，看看如何。
成功了！原来，朱莉娅的名字Julia中的五个字母，分别给出了英语中五个元音字母A……E……I……O……U在字母表中的序号。例如，A对应着J，而J是字母表中第十个字母，所以在密码中以数字10来代表A。类似的，以数字21来代表E，如此类推。另外，朱莉娅的姓：捷切妮Czechenyi，给出了主要的子音字母的序号。我扯过一张纸，草草几笔，把这些对应关系写了下来，然后马下坐下来解读斯卡德的笔记。
半个钟头后，我读得脸色发白，手指不停地敲着桌面，激动得不可自制。
我抬头往窗外望了一眼，发现一辆大旅行车正沿着河谷向我们开过来，一直开到了旅店门口。听见有人下车的声音，好像是两个人。两人都穿着防水外套，戴着粗呢便帽。
十分钟后，店主溜进我的房间，双眼激动得发亮。
“下面来了两个家伙要找你，”他悄声说，“他们现在正在餐厅里喝威士忌苏打水。他们向我打听你，说本想会在这儿见到你。哦，他们把你的样子说得可清楚了，连鞋子、衬衣都一丝不差。我对他们说，你昨晚来过，但今天早晨已骑辆摩托车走了。听了这话，其中一个家伙便像个粗人一样骂了起来。”
我问他那两个人什么样儿。他说，一个是个瘦子，黑眼睛，眉毛蓬乱，另一个总是堆着笑脸，说话有点结巴。两个人都不是外国人，这一点，我的年轻朋友说他完全肯定。
我拿出一张纸，用德文写了下面的话，弄得像是一封信中的片断。
……黑石头。斯卡德已识透我们的一切，但他半个月内不可能采取行动。眼下我在此地似乎无用武之地，特别是因为卡洛里德斯尚举棋不定。但若T先生另有所指示，我当尽我的最大努力……
我编得很巧妙，又搞了点花样，使得看上去就像是一封私信中不要了的一页。
“把这张纸拿下去，就说是你在我睡房里找到的，请他们在见到我的时候交还给我。”
三分钟之后，听到汽车发动的声响，我从窗帘后偷偷望去，只见到两个身影，一个削瘦，一个肥胖，其他就都没看清楚了。
旅店主回来了，神情非常激动：“一见你的信，他们就急了！”他高兴地说，“那个瘦家伙一下子脸色死白，气急败坏地咒骂起来。胖点的那个也焦躁地吹起了口哨，面色非常难看。他们给了我半个金镑做酒钱，连找头也不等，就急急地走了。”
“现在，我告诉你我要你做什么，”我说，“骑上你的车子，到牛顿-斯图瓦特去见警察长，向他报告那两人的样子。就说你怀疑他们跟伦敦凶杀案有牵连。你还可以随便再编些理由。这两个家伙还会再回来的，但你不用怕，今晚他们不会来了。他们要追我到四五十英里外去，但明天一早就会来的。所以你告诉警察，叫他们明天天一亮就来。”
年轻人像小孩子一样听话地走了，我便又开始研究斯卡德的那本笔记。他回来后我邀他一起吃晚饭，为了礼节起见，没再问他问题，只等着他问东问西。我回答了他好多关于在非洲打狮子的事，以及马塔贝尔战争的情形，等等。心里却在想，与我现在正在做着的那件事相比，所有这些都多么无聊、多么没劲啊。终于，他起身去睡觉了，我坐起来一直读完了斯卡德的笔记。这一晚我彻夜无眠，坐在椅子上，一直吸烟吸到天亮。
第二天早上，大约八点钟的时候，我看见来了两名警察和一个警长。他们按旅店主人的吩咐把汽车停进车房，便进了屋子。二十分钟之后，我透过窗户看见又有一辆汽车从相反方向开过来了。但车子没开到旅店门口，却停在了二百多米之外的树荫下。我还注意到，车上的人先仔细把车掉过头来，然后才下了车。一两分钟后，窗外响起了他们走在砂砾路上的脚步声。
我原本打算就躲在房间里静观其变。我直觉地感到，当我把警察和我那些更危险的敌人弄到一起时，事情就有可能朝对我有利的方向演变。可是过了一会儿，我又改变了主意。于是，我草草地在一张纸上写了几句感谢旅店主人的话，然后打开后窗，轻轻地跳进外面的醋栗丛，又悄悄翻过围墙，俯着身子沿小河边跑，一直跑到树林那头的大路上。眼前就是那辆汽车，崭新，漂亮，静静地停在晨光中，只有车身上的灰尘诉说着它所经历的艰难旅程。我跳进驾驶座，点火发动，偷偷地把车子开上了高坡。接着，汽车顺大路驶下坡，旅馆消逝在了视线之外，只听到身后随风飘来一阵阵狂怒的吼叫和叱骂声。
<hr/>
[1]　是伦敦警察局的别称。——译者注
[2]　吉布林（1865-1936），英国诗人、作家。曾获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康拉德（1857-1924），英国当时最著名的小说家。——译者注
[3]　哈格德（1856-1925），英国著名探险小说家，有长期南非生活经历。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苏格兰著名侦探小说作家，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的作者。——译者注

第四章 激进派的候选人
你大概可以想象，我是怎样拼命地开着这辆四十马力的汽车，在那阳光明媚的五月早上，飞奔在荒原里干硬的道路上。我不时地回头，又在车子转弯时紧张地往后张望。我半闭着眼睛，瞄着前面的道路，迷迷糊糊地往前开着，心里则苦苦地琢磨着从斯卡德笔记本上发现的新情况。
原来，斯卡德这小个子对我说了一大堆谎话。他说什么巴尔干战事，什么犹太人和无政府主义者要发动战争，什么外交部茶会，还有什么卡洛里德斯，统统都是障眼法。当然其中亦有真实情况，这你以后就会知道。我一直完全相信他的话，把一切都赌在了上面，也把自己弄到了现在的危险境地。可现在他笔记本上的内容却与先前所讲的完全是两回事。但说来也怪，虽然他骗过我一次，但现在对他笔记本里的内容我却仍然坚信不疑。
这是为什么？我也说不清。笔记本里的故事听上去非常真实，而先前的故事在某种意义上也仍可以说是真实的，我希望你理解我的这层意思。六月十五日将是非常重要、非常可怕的一天，比谋杀希腊首相更重要。事情是如此之重大，以致我并不怪罪斯卡德，不怪罪他将我排除在局外，而由他一人单干。很清楚，这就是他的真实意图。他告诉了我一些听上去很重大的事，而实情却要更严重得多。他发现了这些秘密，并决定不告诉任何人，一切都留给他自己去解决。我不能责怪他，毕竟，他留给自己的事，不是什么私利，而是可能要搭上性命的冒险使命。
整个故事都在他的笔记本里。其中有一些不连贯的地方，这不难想见，而且这些地方的内容，他肯定都记在心中了。他还把他的上司们分了类，用一种特别的办法给每个上司打分，然后把分数加起来，所得数值便代表他故事中每一段的可信度。他写在本子里的那四个人名都是他的上司。其中有一个叫做达克洛斯内的，他得了满分5分；另一个叫阿莫斯福特的人，只得了3分。故事的梗概都在这个记事本里了。除此之外，本子里还有一个特别的词组，先后在括号里出现了五六次。这个词组是“三十九级台阶”，它在笔记本里最后一次出现时，整句话是这样的：“三十九级台阶，我自己数的——满潮时刻：下午四点十七分。”我完全不知所云，搞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我从笔记本里弄明白了的第一件事是：战争已无法避免，战争注定要到来，就像圣诞节每年一定要来临一样确定。照斯卡德的说法，一切在1912年的二月份就都已安排停当了。暗杀卡洛里德斯的事必然发生，他已上了生死簿，必须在那个五月早晨之后两个星期零四天，也就是六月十四日那天“交账”。斯卡德的笔记上说，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他以前对我所说的什么依庇洛特人卫队会保护他什么的，也都是一派胡诌。
第二件我弄明白了的事，是战争将在英国人还蒙在鼓里的情况下突然爆发，英国将会举国震惊，茫然失措，毫无准备。敌人的主意是，先让卡洛里德斯的死引起巴尔干各国相互打斗，继而维也纳便借机介入，提出最后通牒。接着德国便会出来表面上充当和事佬，暗中却火上浇油，直到有一天突然声称发生了某件事由而挑起争端，扩大冲突，然后在五六小时内向我们发动猛烈攻击。就这样，他们表面上甜言蜜语，笑脸相迎，但暗地捅刀，企图置你于死地。当我们现在还在大谈德国人的好心和善意时，他们已在我们沿海海域里悄悄布满了水雷，他们的潜艇已瞄准了我们的每一艘军舰。
上面所有的事都在等着将在六月十五日发生的第三件事情而定。我是凑巧遇到了一个法国参谋部军官，才得知这件事情。这位法国参谋部的军官当时刚从西非回来，他对我谈了许多事情。他对我说，尽管议员们在国会里说的大都是些废话，但在英法两国的总参谋部之间还是在进行着一些实际有效的合作的。两国总参谋部的人员经常定期会晤，一同制订一旦战争爆发时两国的共同作战计划。现在，六月十五日，从巴黎要来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他来的目的是取回一份英国本土舰队战时布防计划，或类似的作战文件。总之，是一份非常非常重要的机密文件。
然而，六月十五日那天还有另外一些人要来到伦敦。究竟是些什么人，我只能猜测。斯卡德在笔记中把他们统称为“黑石头”，并说，这些人不代表我们的盟国，而是我们的死敌。他们将会把这份本来只交给法国的舰队布防计划窃取到手，并利用这份重要情报，配置好他们的巨型大炮和高速鱼雷，在一两周后某个月黑天高的夏夜，对英国发动突然袭击。
这，便是我在乡村旅店那个临着小菜园的屋子里破译出来的故事。当我驾驶着那辆旅行车飞快驶过一个又一个峡谷的时候，满脑子里萦绕着的就是这个故事。
我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想法，是给英国首相写一封信。但继而一想，这没有用。谁会相信我的说法呢？我得拿出点东西，一些可以作为证据的东西来。可是，天晓得，我能拿出什么来呢？何况，我自己还必须不停地躲藏、逃命，直到时机成熟时才能采取行动。这可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想想看，整个英伦三岛的警察们都动员起来在大张旗鼓地追捕我，还有那些杀人的“黑石头”们也在暗中悄悄地扑上来，迅速地逼近我。
我没有明确的逃跑目的地。记得从地图上看，如果往北去的话，将会进入人口稠密的工矿地区。于是我便根据太阳在天空的位置，转动方向盘，把车往东开去。我开出了荒野，横穿过一片河滩地，沿着一个公园的树篱开了很远。在经过树木的空隙时瞥见一座巨大的古堡。沿途看见一个又一个村落，村里散乱着古老的茅屋。看见宁静的低地溪流，还有一个个盛开着艳红山楂和黄色金莲的花园。四周都深深地浸沉在祥和宁静之中，叫人难以相信，身后此刻就有追杀我的敌人。也真叫人不敢相信，除非我万幸地成功，否则在一个月之内，这里淳朴的人民将横遭劫难，英国大地上将陈尸遍野。
中午时分，我的车开进了一个屋舍零落的村庄。我本打算在这里稍事休息，吃点东西，但忽然看见路前方有个邮局，门口台阶上一个警察和女邮局管理员正在埋头读一份电报。见我的车开过来，他们抬起头，那警察跨前一步，手一扬，要我停车。
我差一点犯傻把车停了下来。但脑子忽然一激灵：那份电报该不会正是抓我的？小旅店里的那两拨人是不是达成了一致，想联合起来把我抓住再说？对他们来说，往我经过的这几十个村子发出电报，说一下我和车子什么样子，太简单不过了。于是，我马上松开刹车，一轰油门，冲了过去。那警察只来得及在我引擎盖上抓了一把，便被甩到了一边，眼睁睁地看着我开着车跑了。
我看到这大路不是好地方，便拐进了岔道。可没有地图，也有危险。弄不好，开进乡间小道，撞进个鸭塘或马圈什么的死胡同，那就要耽误时间，就麻烦了。我开始意识到偷这么个车子，也是干了一件蠢事，开这么大一个绿色的家伙在开阔的旷野里跑，本身就太显眼，太不安全。就是现在马上把车子扔了走路，过不了一两个小时车子也会被发现，我也跑不出多远就会被抓住。
眼下能做的，只有尽量把这车开到僻背的地方去。于是我便把车开进一条大河的支流，开到一个四周陡峰壁立的峡谷，沿着一条曲折的小道一直爬上山口。那里倒是不见人迹，可是太靠北了。于是我又向东开，沿着一条路面很差的小道，一直开到了一条复线铁道边。铁道下面又是一个平缓的山谷。我琢磨，开到山谷那边，或许能找到个僻静的旅店过夜。这时天快黑了，我已经饥肠辘辘，因为从早饭后，除了几个在路边买的小面包外，我就没有吃过任何正经东西。
就在这时候，我听见天上有点响动，抬头一看，啊，又是那架该死的飞机！它飞得低低的，正从南边十几英里的地方迅速朝我飞来。
我心里马上想起那天在空旷的荒原上，人无处可躲、完全受飞机摆布的困境。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躲到河谷里的树荫下去。于是我开着车，像闪电一般冲了下去，不时担心地回过头来，看那可恶的飞机在哪里。不一会儿，我就上了一条两边都是树篱的大路，一路下坡，朝深谷中的一条河流驶去。
突然，左前方传来一辆汽车的嘀嘀声，我大吃一惊，原来我正驶近左边的几个大门柱，一条私家车道从里面出来，在我车前面汇入大路。我急按喇叭，喇叭发出一声难听的哀号，但已经迟了。我又急踩刹车，但车子冲力太大，停不下来，便眼睁睁看着那辆车子挡到了我前面。再有半秒钟，就要相撞，车毁人亡！
我情急之中猛打方向盘，把车子往右边的树篱撞去，指望着篱笆后面有什么柔软的东西能兜住我的车子。
但我想错了，只见我的车子像刀切奶油一般穿过树篱后就猛往下掉，毫无阻拦地冲向前方，然后一头向山下栽了下去，速度相当快，使人眩晕，恶心。我一看不好，起身跳上座位，准备往外跳。一根山楂树干把我当胸杈了起来，吊在了空中。那沉重的汽车则从我身下滑脱，连滚带翻，轰轰隆隆地坠落到下面五十多尺深的河床里，摔得粉碎。接着，我从树上慢慢掉了下来，先掉到树篱上，然后又滚到荨麻丛里。当我挣扎着爬起身来时，有人伸手从我臂上扶了一把，并用吓坏了的声音关切地问我摔伤了没有。
我定睛一看，面前是一个戴着护目镜，身穿皮大衣，身材高大的年轻人。他一面连连祷告上帝，一面不住向我道歉。而我自己呢，回过神儿来之后，心里与其说是觉得倒霉，倒不如说是有点窃喜：这未必不是一个甩掉汽车包袱的好办法。
“是我的错，先生。”我答道，“还算侥幸，没弄出人命来。我这趟苏格兰自驾游也算完结了。万幸，命还在！”
他掏出表看了看，“你来得正好，”他说，“我这儿还能匀出十五分钟来。我家离这儿就两三分钟，我带你去换件衣服，吃点东西，再躺一会儿。还有，你的行李呢，都跟车子滚到河里去了？”
“都在我衣袋里，”我说，随手掏出把牙刷挥了挥，“我是从殖民地来的，到哪儿都是轻装，没什么行李。”
“从殖民地来的！”他叫了起来，“哎呀，你正是我求之不得的人啊！老天保佑，你是自由贸易派吗？”
“是的，是的。”我漫然应道，其实对他说的是什么一点也不明白。
他高兴地拍拍我的肩膀，匆忙把我拉进他车里。三分钟后，车开到了一幢松树围绕的小屋前。这是一座狩猎时用的房子，看上去很舒适的样子。他引我进门，带进一间卧室，给我拿来六七套衣服让我挑选，因为我身上的衣服已经弄得脏破不堪了。我挑了一套宽大的蓝色毛哔叽外套，穿上去显得花哨惹眼，与我自己的衣服大不一样。我又借了他一件衬领，也穿了起来。然后他便把我拉进餐厅，指着桌上剩下的饭菜，说我只有五分钟，先吃一点垫一垫，“你可以拿一点装在衣袋里路上吃，等我们回来再好好吃晚饭。我们得在八点钟之前到达共济会大厅，不然我的代理人就要发火了。”
我喝了杯咖啡，吃了点凉火腿。他在壁炉边等着，一边说着：
“我现在正忙得焦头烂额，先生……噢，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呐……什么？退斯顿？那你和六十年代的老汤米·退斯顿有什么关系吗？没有？事情是这样，我是这个地区自由党的候选人。今天晚上我在布拉特勒本有一个集会，这地方是我的主选区，但也是我的对手保守党的大本营。我本来请好了殖民地的前任首相克朗·普莱顿今晚来为我作助选演讲，我们已经贴海报、发广告，弄得几乎全区人人皆知了。可今天下午那位先生却给我来了电报，说他在布拉克普尔得了感冒，来不了啦！这样一来，我就得一个人来应付整个局面。我原先打算只讲十分钟，现在就非得讲满四十分钟不可了。我今天下午费了三个多小时，绞尽脑汁想榨出点东西来，但还是没法讲那么长。现在你来了，你得行行好，帮我这个忙！你不是说你是自由贸易派吗？那你就对选民们讲一讲殖民地的一揽子贸易保护法是怎么回事。你们那儿人人都有讲话的本领——上天保佑，我要是有这点本领就好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帮忙的！”
自由贸易是怎么回事，我一窍不通。但我现在没办法推辞，我有求于他啊。我这位年轻的绅士朋友也真是急昏了头，竟荒唐到要我——一个刚刚死里逃生，又毁掉了价值一千英镑名车的陌生人马上为他作助选演讲。而我有求于他，也容不得我再想这有多荒唐，无法再推三阻四了。
“好吧，”我于是说，“我演讲可不怎么行，不过，我可以给他们讲一讲澳大利亚的情形。”
这话一出，他立刻如释重负，高兴得连连向我道谢。他借给我一件驾驶服，也没问我怎么开车旅行也没自备一件，就开车上路了。在尘土飞扬的路上，他絮絮叨叨地对我讲述他经历的种种琐事。他说，他是个孤儿，是叔叔带大的，他好像没讲他叔叔的名字，只说他是内阁里的官员，在报纸上可以读到他的讲话，等等。他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就去周游世界。后来因为无事可做，他叔叔便建议他从政。他好像并不倾向于任何一党，“两个党里都有好人，”他轻松地说，“也都有不少坏蛋。我是自由党，因为我的家族一直都是辉格党人。”其实他对政治并不很热心，却有很多其他的爱好。他发现我懂一点赛马，便喋喋不休地说起如何在赛会上投注。他还有种种计划，要提高他的射击水平，等等。总之，这是一个单纯、正派，而又稚嫩的年轻人。
我们的车子开过一个小镇时，两个警察示意我们停住，还用手灯照了照我们。
“对不起，哈里爵士。”其中一个说，“我们接到指示，要查找一辆汽车。说的样子和你们的车有一点点相似。”
“没事儿。”我的主人答道，我心底里却在感谢上帝，保佑我碰巧躲过了这一关。这以后他就没再说话，看来一门心思在琢磨着他晚上的讲演。他嘴巴咕哝着，目光呆滞，一副失神的样子。我都开始担心，今天可别再出第二次车祸。接着，我也开始想我今天该讲些什么，发现我的脑袋也僵得像块木头一样。待我醒悟过来，车子已停到了街上一扇大门前。一伙佩戴着玫瑰胸饰的绅士们出来，喧喧闹闹地把我们迎进了大厅。大厅里已经坐了有五百多人，大半是女士，有不少秃顶的男人，还有十几二十个年轻人。大会主席是一个长着酒糟鼻子的牧师，一副猥琐的样子。他先是为克朗·普莱顿的不能到会向大家表示了歉意，说他不巧得了感冒什么的。然后便介绍我，说我是什么“澳大利亚思想界公认的领袖人物”。大门边上站着两个警察，我暗想，他们要能把这些对我的介绍记录下来就好了。接着，哈里爵士的演说便开始了。
我从未听过如此糟糕的演讲。他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讲话。他手里拿了一大堆笔记和纸条，就照着念起来。一旦离开笔记，他就长时间地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一会儿想起几个背下来的句子，就挺起身子，像亨利·欧文[1]那样激昂慷慨地朗诵出来。再过一会儿，又再弯下腰，从稿纸上咕咕噜噜地照本宣科。不仅如此，他所讲的内容也是一派胡言乱语。提到当前所说的“德国威胁”时，他竟说这都是保守党人的臆想，是他们“发明”出来愚弄穷人、剥夺他们的权益、阻挡社会改革浪潮的舆论。而“组织起来的劳工”已识破了他们的伎俩，对他们报以“轻蔑和唾弃”。他说他完全赞成削减英国的海军力量，以证明我们的诚意。同时也向德国发出一个通牒，要求他们也采取同样的行动，否则我们就要把他们“扫进垃圾箱”云云。他说如果不是保守党人的话，英国和德国就会是缔造和平和推进改革的好伙伴。听他说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口袋里的黑色笔记本，那就是斯卡德的“朋友”正在推进的“和平与改革”！
然而说来也奇怪，我倒也有点喜欢他的演讲。我看出他是个好人。除了填鸭式教育所灌输给他的那些糊涂观念外，他身上也闪现着宽厚的人性光辉。除此之外，他的演讲也大大减轻了我的思想负担，我虽然不是什么讲演家，但绝对比他哈里爵士强一百倍。
轮到我的时候，我讲得还很不赖。我把我道听途说的那点澳大利亚的情况全都讲了（但愿听众中没有澳大利亚人）。我讲了澳洲的劳动党，讲了那里的移民政策，还有全民服务，等等。我大概忘了提自由贸易的事，但我说了澳大利亚没有保守党，只有工党和自由党，这在听众中引起一阵欢呼。最后我才提醒他们了解一点关于当前的战争危险。我对他们说，如果我们团结一致，竭尽全力，我们大英帝国就能完成粉碎敌人战争阴谋的光辉业绩。
总之，我觉得我讲得很成功。但那位牧师好像并不满意我。他在最后建议大家向演讲者致谢时，称哈里爵士的演说“具有政治家的风范”，而我的讲演却只有“一个移民代表的口才”而已。
我们再坐进汽车时，我的主人极其兴奋，因为他的任务终于完成了。“你讲得真是棒极了，退斯顿。”他说，“现在你跟我回家，我就一个人。你要是能多待一两天的话，我带你去参加一次很棒的钓鱼活动。”
我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我正求之不得。而后我们来到一个很大的红色吸烟室，坐在噼啪作响的木柴壁炉边喝酒。我觉得这是把我的“底牌”亮出来的时刻了。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他这个人是可以信赖的。
“听着，哈里爵士，”我说，“我有非常重要的事要跟你说。你是一个好人，所以我也对你实话实说。你今晚说的那些害人的无稽之谈，究竟是从哪里听来的？”
他脸色都变了，“我讲得真那么糟吗？”他丧气地问道，“也许内容有点单薄，不过我都是从《进步杂志》和我的代理人寄来的小册子上摘引来的。但是，你当真认为德国人会跟我们打仗吗？”
“不出六个月，你就不需要再问这个问题了。”我说，“给我半小时，注意听，我这就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现在还记得那间敞亮的大屋子，墙上挂着鹿头和旧照片，哈里爵士神色不安地站在壁炉前的石板上，我则靠在躺椅上，向他徐徐述说。这时我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在一侧倾听着我自己的声音，仔细掂量着我的故事是否真实可信。这是我第一次把我了解的全部真相，原原本本地告诉别人。当我把心里藏了许久的秘密全部讲出之后，浑身感觉无比地轻松。我没有隐瞒任何细节，我对他讲了斯卡德，送奶工，那个小记事本，以及我逃往加洛韦地区等等所有的情节。他听得激动了起来，在壁炉前不停地踱来踱去。
“现在，你知道了，”末了，我说道，“你带回家里来的是一个波特兰谋杀案的逃犯。你现在有责任赶快去报警，把我交给他们，这样我也就活不了多久了。我被抓起来一两个小时后，就会出现什么‘意外’，我就会被一把刀当胸刺死。当然，不管怎样，这都是你作为一个守法公民的责任。或许一个月后你会感到后悔，但你现在没有理由去想这个，对吧？”
他用明亮镇定的眼神看着我，“你以前在罗德西亚是做什么的，汉内先生？”他问。
“采矿工程师。”我答道，“钱挣得光明正大，工作也很有意思。”
“看来，这个工作没把你的神经搞得脆弱不堪，是吧？”
我笑了起来，“呵，没有，我的神经坚强得很。”说着，我从墙上取下一把猎刀，学着马绍纳人的古老把戏，把刀子抛到空中，又用嘴接住。证明我的神经相当稳定。
他看了我的表演，接着说：“我不需要你的证明。我也许在演讲台上是个外行，但我看人还是很内行的。你既不是杀人犯，也不是傻瓜，我相信你说的都是实情。我决定支持你。你说吧，你要我做什么？”
“首先，我要你写一封信给你叔叔。我必须在六月十五日前设法与政府人士接触。”
他捻了捻胡须，说：“这可能不行。你这是外交部的事，我叔叔管不着，而且你也绝不可能让他相信你。不过，我有个更好的主意。我来给外交部的常务秘书写一封信，他是我的教父，也是最恰当的人。信里要说些什么？”
我让他坐在桌边，按我口授写下来。信的大意是说，如果六月十五日前有一个叫退斯顿（我想我还是用这个假名为好）的人来找他，请给予热情帮助。还说了，这个退斯顿会说出“黑石头”这三个字，并用口哨吹《安妮·劳莉》[2]这支曲调做暗号，来表明身份。
“很好，”哈里爵士说，“这个办法很妥当。还有，我教父的名字是瓦尔特·布里万特爵士。你得在圣灵降临节前后到他的乡间别墅去见他，就在肯兰纳河上靠近阿廷斯维尔的地方。好啦，就这样了。接下来还要做什么？”
“你身材跟我差不多高，把你最破旧的花呢外衣借我一件吧，什么样儿的都行，但一定要与我下午车祸中毁掉的那件完全不同。还有，请给我找一张本地的地图，给我讲讲这儿的地理位置。最后，如果警察到这儿来找我，你就领他们去看我那辆摔坏在峡谷里的汽车。要是“黑石头”那一拨人来了，就说我见过你以后便上了特别快车往南去了。”
他给我拿了衣服和地图，余下的事也答应一一照办。我把剩下的胡子剃得干干净净，穿上了老旧的混色毛呢套装。从地图上弄清了我现在在什么地方，又弄清了另外两件事，第一是从什么地方可以坐上去南方的火车，第二是附近最荒僻的地区在哪里。然后我和衣躺在吸烟室的椅子上睡着了。
两点钟时哈里叫醒了我，把睡眼蒙眬的我领了出去，走进了满天星光的黑夜。又从工具棚里找出一辆破自行车，交给了我。
“先一直骑到那片枞树林边，再向右转，”他嘱咐我，“天亮时你就应该到山里了。把车子扔到沼泽里，然后徒步往草原里走。想办法混在牧羊人堆里，待一个礼拜都不成问题，就跟你在新几内亚[3]一样安全。”
我使劲蹬着自行车，骑上陡峭的砂石山路，直到东方发白，天将破晓。到晨雾散尽，太阳快要升起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到了一片宽阔的绿色高地。放眼四望，都是向下延伸的峡谷，更远的地方是蔚蓝色的地平线。人在这高处，至少有一点好处：我可以早早地发现从任何方向前来的敌人。
<hr/>
[1]　亨利·欧文（1838-1905），英国著名的戏剧演员。——译者注
[2]　著名的苏格兰歌曲。词作者William Douglas。曲调有多种版本，这里的可能为John McCormack所作。——译者注
[3]　在太平洋南，澳洲之北。是距离英国本土最遥远的英属殖民地。——译者注

第五章 戴眼镜的养路工
我坐在山口的最高处，仔细审察四周的地形。
我身后是我的来路，这条大路从大河谷里延伸上来，又沿着长长的山峡一直爬升到脚下。面前则是一片平地，足有1.5千米宽，里面布满了坑洞和野草。大路穿过草地，在对面沿着另一条峡谷急剧下降，通到另一块平原。那里则是一片朦胧的绿色，一直伸向远方，融入了天际。左边和右边都是像圆饼一样平缓的绿色山丘。左边，也就是南面，远处可以看到色彩斑斓的高山，记得这正是我从地图上看到群山汇聚的地方，也就是我计划藏身的地点。我现在置身于北部高原中心凸起地带，方圆数英里的一切动静在这里都一览无遗。下面草地上沿公路向前半英里的地方，一座农舍屋顶上一缕炊烟正袅袅升起。除此之外再不见人迹，只听得鸟雀啁啾，溪水潺潺。
这时大约是早晨七点。我正坐着，又听见天空中传来飞机引擎的哔哔声。我立刻意识到，这个我以为的有利地形，实际上成了我的陷阱。在这光秃秃的山顶上，连一个麻雀都无法藏身。
我只有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听那飞机的声音愈来愈近。接着便看见飞机从东面飞了上来。那飞机飞得很高，但就在我望着它的当儿，它一下子下降了好几百英尺，绕着小圈子在我所在的山丘上盘旋，就像老鹰扑食之前的盘旋一样。一会儿，它飞得更低了，飞机上的人发现了我，我看见其中一个戴着飞行风镜的家伙正在盯着我看。
忽然，飞机又拉起，迅速盘旋上升。我再定睛看时，它已加速向东飞去，一直飞得变成蓝色晨霭中的一个小黑点。
我的脑子立刻急速地转动起来：敌人已经发现了我，马上他们就会来围捕。我不知道他们会来多少人，但肯定少不了。我又想：飞机上的人看见了我的自行车，他们会推断，我一定会继续在公路上骑着车子跑。如果是这样，那我只有往公路左右两边的沼泽里跑，才有可能逃生。于是，我推着车子下了公路，往沼泽里推了好几百米后，把车子扔进一个水坑，一直看着它沉到了水草下面。然后我爬上了山丘，从那里察看两边的河谷，河谷里那条长长的白色飘带似的公路上，仍然一个人影也没有。
我前面说过，这地方连个麻雀也藏不住。随着太阳渐渐升起，整个山野沐浴在了清新柔和的晨光中，甚至散发出像南非草原一样温暖的芳香。换个别的时候，我一定会迷上这块地方，而眼下它只叫我感到窒息。这毫无遮拦的荒原四周，简直就是监狱的围墙，山间凛冽的空气就像土牢中的气息一样。
我向上抛起一枚硬币，心里念着：正面向右，反面向左。硬币落到手中是正面，于是我向右，也就是北面跑去。不一会儿，我登上了山口边上那条山脊。从这里我可以看到公路上二十来千米远处有东西在移动。仔细一看，断定是一辆汽车。再往山脊的另一边一望，则见绵延起伏的绿色草原，向下一直延伸进一条林木繁茂的峡谷。
我在南非的大草原上练就了一双鹞鹰一般锐利的眼睛，可以看到一般人须借助望远镜才能看见的东西。这时，我看见前面远在山脚下十几千米的地方，有许多人排成一排往前走着，像是帮助围猎的人们在草丛里驱赶猎物。
我赶紧退到山脊背后，以免被他们看见。看来北边的路不通，我只有向南面公路那边的大山里跑了。刚才看到的那辆汽车也开得近些了，但它离我这里还很远，还有许多陡坡在它前面。我弓着身子拼命跑，只有在沟壑里时才敢直起身来，不时抬头察看前头的山顶。不好，前边山脊上也出现了人影。是我的幻觉吗？不是，前面清清楚楚，一个，两个……有好多人在小溪那儿顺着峡谷爬上来了。
如果你被敌人四面包围在了一个地方，最好的逃生办法是就躲在原地别动，让他们找不到你。这一般来说当然不错。然而，在这种光秃秃的地方，我能躲在什么地方不被发现呢？如果可能，我或许可以藏进水塘让泥浆一直淹到脖子；或者跳进河流，俯身在水底；或许攀上高树，躲在枝叶里。可是，现在周围连一棵树也没有，有的只是小小的水坑和浅不及踝的涓涓细流。另外就是矮矮的石南丛，光秃秃的山坡，还有那条白色的山间公路了。
就在这时，在公路拐弯的地方，一堆石头旁边，我发现了一个养路工人。
他刚到这儿开始干活，正在没精打采地抡着铁锤砸地上的石头。他打着哈欠，睡眼惺忪地望了我一眼。
“唉，我后悔死了！不该丢掉牧羊的活儿，”他咕噜着，好像在对全世界说话，“那会儿，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现在，我成了政府的奴隶，被拴死在了这路边，搞得腰酸背痛。”
说着，他又举起铁锤砸向一块大石头，然后突然大叫一声，撒手丢开铁锤，两手捂着耳朵，咒骂了起来：“噢，老天爷，饶了我吧，我的头都要裂啦！”
这是个粗人，跟我差不多高，但已弯腰曲背。脸上的胡子也有一个星期没刮了，鼻梁上却架着副巨大的牛角框眼镜。
“我干不了啦！”他又嚷道，“巡视员要怎么告我的状，就随他告去吧。我是要去睡觉了！”
虽然一看就明白，我还是装糊涂问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啊？
“就是……我的酒还没醒。昨天晚上是我女儿玛莉安的婚礼，他们一直跳舞跳到了鸡叫，我和几个伙计就坐在一边喝酒。就喝成了现在这个样儿。唉，我一看到杯子里红红的酒，就管不住自己啦……”
我说，那你就去睡觉吧。“唉，你说、说得容易！”他叹道，“我昨天收到通知，新来的道路巡视员今天要来。他一来，要找不见我，或者见我喝成这副德性，我就算完了。我还是得去睡觉，我就说我病了。说了也没用，他们都看得出我是得了什么毛病。”
我忽然灵机一动。“新来的巡视员见过你吗？”我问。
“没有。他才来一个礼拜。开了一辆新车，就坐在车里到处查看。”
“你住在哪儿？”我问他。他挥手指了指小溪边的农舍。
“好了，你回去睡觉吧。”我说，“放心去睡。我来替你干一会儿，巡视员来了我应付他。”
他先是呆呆地瞅着我，继而，他那迷糊的脑袋似乎开了窍，明白了我的意思，脸上顿时绽开一朵憨笑。
“啊，你真是个好人！”他大声叫道，“这活儿容易，我已经弄好了一大堆石头，你今天上午就不用再砸了。只要用那个手推车，从路那边的采石场把石头推过来。再弄一堆就行了。我叫阿列克山德·滕布尔，我干这行七年了，以前还在莱顿河上放过二十多年羊。我的朋友们都叫我艾克，有时也叫我‘眼镜儿’，因为我眼神儿不好，总要戴着眼镜。记着，跟巡视员讲话时要客气点，称他‘先生’，他就高兴了。好，我大概中午再回来。”
我跟他借了他的那副大眼镜和那顶脏兮兮的旧帽子。我把自己身上的外套、背心和衬领脱下，都交给他带回他家。我还把他那杆淤满烟油的陶制烟斗也借了来，作为额外的“道具”。他交代了我要做的事，便不再啰唆，转身慢慢走回去睡觉了。他此刻心里的目标主要是床，但我想，在床头边大概还留有什么“杯中之物”，也在吸引着他吧？我心里暗暗祈祷：巡视员来之前，你可千万要上床藏好呵！
他一走，我赶紧穿上他的衣服，动手装扮自己。我翻开他的衬衫领口，这本来就是一件很土气的蓝白格子衣服，像乡下人穿的那种，翻开领子露出晒成古铜色的脖子，更像是个补锅匠了。我卷起袖子，我的胳膊像是铁匠的一样黝黑，还布满了伤疤。我用路上的尘土把裤子和靴子扑成灰白色，又把裤脚挽起，用绳子扎在膝盖上面。接着着手“收拾”我的脸，用一撮土在脖子上弄出一圈水印，滕布尔先生星期天上教堂前洗脸时，大概就洗到这圈印迹为止吧。然后往脸上搓了许多灰。又想，养路工的眼睛应该是烂的，便想办法弄了点土到眼睛里，使劲揉搓一顿，便有了红肿发炎的效果。
哈里爵士给我的夹肉面包装在衣袋里被养路工带走了。但他却把自己包在红手帕里的午餐留了下来，就归我享用了。我开心地吃了几大片厚厚的烙饼和奶酪，又喝了一些凉茶。包里还有一张寄给滕布尔先生的报纸，显然是他准备用来消磨中午时光的。我包好其余的东西，取出报纸，放在了身旁显眼的地方。
我的靴子的样子还不符合要求。于是我在石头堆里乱踢一阵，把它们弄成了养路工人穿的那种像花岗岩一般的难看样子。然后我把手指甲又咬又抠，弄得粗糙又开裂。我要对付的敌人不会放过我身上的任何细节，所以我扯断一根鞋带，再胡乱绑在一起，又把另一边鞋带解开，让里面的灰色袜子露出来。到这时候，路上还没有人影。半个钟头前看见的那辆汽车一定是又开回去了。
化装完毕，我便推起手推车，开始了从路边到一百米外采石坑之间往复不断的行程。
在非洲洛德西亚的时候，我认识一个老侦察员，这老人年轻时有过许多不寻常的经历。有一次他对我讲，表演一个角色的诀窍，就是使这个角色成为你自己。只有你使自己相信你就是他，你才可能扮演得不出破绽。所以我努力排除一切杂念，一心想着我是个正在修路的养路工。我想着那间小白屋就是我的家，“回忆”着我在莱顿河上牧羊的日子，想象着睡在那张木床上的舒服劲儿和从瓶子里啜饮廉价威士忌的快活。我抬头再张望，长长的白色公路上还是毫无动静。偶尔，一只山羊从石南丛中溜出来，瞪眼朝我望望。忽而，又有一只苍鹭拍打着翅膀，落到小溪的水潭边开始捕鱼。它对我不屑一顾，以为我不过是路上的一块里程石碑吧。我继续干活，迈着养路工似的沉重脚步，来回推运着一车车石头。不一会儿，我身上就热出汗了，脸上的尘土凝成硬块，贴在了两颊。我开始数时间，还有几小时天才能黑，才能结束我这位“滕布尔先生”单调而辛苦的劳作？正在这时，突然从路上传来清脆的说话声，抬头一看，只见一辆福特牌双座小汽车，里面是一个戴圆顶礼帽的圆脸年轻人。
“你是阿列克山德·滕布尔吗？”那人问道，“我是郡里新来的道路巡视员。你住在布拉克豪普福特，负责从莱德劳巴列斯到里格斯这一路段的？很好！很长一段路啊，滕布尔，养护得还不赖嘛。离这儿1500米的地方稍差一点，路两边要清理，记着要弄好！再见。下次再见面，你就认得我了。”
显然，我的化装不错，瞒过了这位教人提心吊胆的巡视员。我继续干活。快到中午时，路上才热闹了一点。一辆卖面包的方形车爬上山来，我买了一包姜饼装进两边裤袋，准备急需时当口粮。过了一会儿，一个牧羊人赶着一群羊走过来，大声喊着问道：“喂，‘眼镜儿’呢，怎么啦？”
“疝气痛，在床上躺着呐。”我答道。牧羊人就走过去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一辆大车悄无声息地从山上开了下来，开过我身边，又往前开了一百多米才停了下来。三个人下了车，像是要伸展身体、休息一下的模样。然后向我溜达了过来。
其中两个人，我在加洛韦的小旅店从窗户里见到过。一个黑瘦、精明，另一个一脸福态，笑容可掬。那第三个人像个乡下人，可能是个兽医或者小农场主吧。他身穿一条窝窝囊囊的灯笼裤，一双眼睛跟母鸡一样，明亮而又机警。
“早上好，”第三个人道，“你这活儿够轻松的，挺不错嘛。”
他们走过来时，我一直都没有抬头。现在见他们搭话，才像个养路工似的吃力地慢慢直起腰来，又学着下层苏格兰人的样儿，使劲往地上唾了一口，回话前先结实地盯了他们一会儿。只见我面前三双眼睛贼溜溜的，这种眼睛什么东西都不会放过。
“活儿嘛，有更差的，也有更好的。”我一板一眼地用苏格兰口音说，“我倒愿意做你们那份活儿，整天屁股坐在软乎乎的座子里，不用弯腰曲背。都是你们，都是你们的车子，碾坏了我的路！我要是有权，就要叫你们来修被你们碾坏了的路。”
那个眼睛贼亮的人盯着放在滕布尔包袱边上的报纸。
“你的报纸还来得很及时嘛。”他说。
我若无其事地瞟了报纸一眼，说：“唔，正是时候。没看见，这是上星期出的报纸，迟了六天了。”
那人捡起报纸，望了一眼大标题，又撂回原处。另外一个家伙一直在盯着我的靴子，这时说了个德语词，提醒看报纸的人注意。
“你对靴子还很有品位嘛，”他说，“这可不是乡下鞋匠做的。”
“对，不是。”我立即回应道，“这是伦敦制造的。去年来这里打猎的一位先生给我的。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搔搔头，做出想不起来的样子。这回是那个胖点的家伙用德语说话了：“我们走吧，”他说，“这家伙没问题。”
这时他们又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今天一大清早，你看见一个人经过这里吗？这人可能骑着自行车，也可能是走着。”
我差一点落入圈套，差点回答说见了一个骑车的人天蒙蒙亮时急急忙忙经过这里。但我马上就意识到这么说的危险，便装出一副努力回忆的样子。
“我今天起床迟了，”我说，“你知道，我女儿昨晚结婚，大家一直闹到很晚。我今天早晨七点左右才开门出来，没见路上有人。从我来了以后，只来过一个卖面包的，一个拉奇尔的牧羊人，还有就是先生你们啦。”
他们中的一个人递给我一支雪茄。我接过来小心翼翼地用鼻子闻了闻，塞进了滕布尔的包裹。他们转身钻进汽车，几分钟后就不见踪影了。
我心中一块石头落地，轻松得简直要跳将起来。但我还是沉住气，继续推运我的石头。也幸亏我这样做了，因为十分钟后，那辆汽车又折回来了。经过我身边时，他们又仔细打量我，其中一个还向我招了招手。真险，这些个家伙真是心机缜密，滴水不漏啊。
我吃掉了滕布尔的面包和奶酪，然后没多久就运完了石头，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我不能一直在这儿干这养路的活儿。老天保佑，滕布尔先生一直在屋里待着，如果他一露面，那就麻烦了。我能感觉到，搜捕我的人还紧紧地包围着这条山谷，我无论朝哪个方向走，都一定会碰到他们的人。但我必须逃出去。在敌人严密监视下已经整整一天，没有哪个人的神经能坚强得再忍受下去。
我在那里一直待到了五点钟。我已想好，天一黑我就去滕布尔的家，然后试试能不能趁黑夜翻过山去。正在这时候，忽然一辆新汽车从路上开了过来，慢慢减速停到我身边一两步远的地方。午后的清风刚刚吹起，车里的人大概要停下来休息一下，点根烟抽。这是一辆敞篷旅行车，车后座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行李，车里坐着一个男子。我定睛一看，大吃一惊：我认得这人！他名叫马莫丢克·乔普利，一个天生的坏坯子，造物主的“过错”。他是个贪婪的股票经纪人，一贯靠谄媚拍马做生意，圈子里的人都叫他“马米”。这个“马米”是形形色色的舞会、马赛、球局和乡间聚会上的熟客，他围在那些有继承权的阔少、富有的纨绔子弟和愚蠢的老贵妇们身边，传播流言飞语。只要是有头衔或有钱的人，他都恨不得肚子贴在地上爬过去溜须巴结。我刚到伦敦的时候，曾经给他的公司做过一次业务介绍，他殷勤地请我在他的俱乐部吃饭。席间他竭力卖弄，喋喋不休地讲他的那些贵妇人，一副势利小人的嘴脸，最后使我对他极其反感。后来我曾问过一个人，为什么人们还能忍受他，那人回答说，大概是因为英国人对女性都十分尊重的缘故吧。
言归正传。现在他在这儿出现了，打扮得漂漂亮亮，开着一辆新车，显然是正要去拜访他那些时髦的朋友。我突然心血来潮，纵身一跃，跳进了汽车后座，手按住了他的肩膀。
“哈罗，乔普利！”我扬声叫道，“真是幸会啊，老弟！”他吓坏了，眼睛瞪着我，下巴都合不上了。“你，你是什么人？”他喘着气问。
“我是汉内，”我答道，“从洛德西亚来的，记得吗？”
“天啊，杀人凶手！”他哽住了。
“没错。我还能再杀一次人，亲爱的，如果你不照我说的办的话！把你衣服脱给我，还有帽子，快！”
他乖乖地一一照办，他已经吓蒙了。我把他时髦的驾驶服套在我的脏衣裤上面，扣子一直扣到下巴底下，以便盖住下面的脏衬领。又戴上他的帽子和手套。灰尘仆仆的养路工一下子就变成了全苏格兰最漂亮的汽车手。我把滕布尔那顶不成样子的帽子扣到乔普利先生的头上，告诉他：就这样好好戴着！
我费了点周折才把车子掉过头来，打算从他来的路上返回去。那些在路上的敌人刚才已见过这辆车，见过了“马米”，现在见他再回去就有可能不加理会，而放我们过去。
“好了，老弟，”我说，“做个好孩子，乖乖坐着。我不会伤害你，只是借你的车子一用。但如果你不老实，胆敢开口乱叫，我就扭断你的脖子。记住了？”
这一晚上我这车开得真叫高兴。我沿着河谷往山下开了十几公里，路上经过了一两个村庄，注意到几个形迹可疑的人在路边游逛。很显然，这都是便衣。如果我不是装扮成现在这样，他们肯定会上来堵住我。而现在，他们只是冷冷地在路旁看着而已。其中有一个还向我敬了个礼，我也很优雅地回敬了他一个。
天渐渐黑下来时，我拐进了旁边的一条峡谷。记得地图上这条峡谷通向山里一个偏僻的角落。很快，村庄和农田就一一落在了车后，最后连路边零星的农舍也都不见了。我们到了一片荒凉的沼泽地。夜幕降临，水潭里残阳的余晖逐一熄灭，周遭一片漆黑。我停住车，仔细地掉过车头，把乔普利的全部衣物都交还给了他。
“非常感谢。”我说，“没想到，你还有些用处。好啦，现在你开走，去找警察去吧。”
我坐在山坡上，一边望着汽车尾灯的光芒渐渐隐没在黑暗中，一边回想我这些天来所做下的种种“坏事”。与公众所知的相反，我不是凶手，但我的确干了一系列的坏事。我做了信口开河的说谎者，做了厚颜无耻的骗子，现在又成了强抢名牌汽车的劫路强盗。

第六章 秃顶的收藏家
当晚我在山坡的沙梁上过夜，就睡在一大块岩石背后浓密的石南丛里。这一夜，我可冻得够呛，既没有外套，又没有背心，全留在滕布尔那儿了。还有斯卡德的小本子，还有我的怀表。最糟糕的是，我的烟斗和烟草袋，也都留在他那儿了。幸运的是，钱还在，还都塞在皮带里。另外还有半磅左右的姜饼，还在裤子口袋里掖着。
我掏出姜饼，慢慢地吃掉了一半。然后爬进石南丛的深处，试图避点风寒。我这时情绪却好了起来，开始觉得这种疯狂的捉迷藏倒还挺刺激的。而且直到眼下，我的运气真是好得出奇。所有的人，送奶工、小旅店主、哈里爵士、养路工，还有那个白痴马米，个个都为我所用，都莫名其妙地帮了我的大忙。这一开始的一连串幸运和成功使我有了一种自信，觉得我一定能渡过难关，取得最后的胜利。
眼下，我最大的困难是肚子难耐的饥饿。记得以前在报上每每读到，每当伦敦有什么犹太商人自杀，警方的调查报告总说什么“死者营养状况良好”云云。我想，如果我现在不小心在沼泽坑洞里摔断了脖子的话，警察大半是不会形容我“营养状况良好”的吧？吃下去的那点姜饼刚够吊起食欲，使我胃里更加像火燎似的空虚。我躺在草丛里，所有那些我在伦敦时不以为意的美味一一涌上心头，折磨得我一夜无法入眠。帕多克做的松脆肉肠，喷香的腊肉片，还有那色香俱佳的煎蛋，总叫人想把鼻子凑上去闻了又闻。还有俱乐部里的炸肉排，冷盘里的特制火腿，真叫人馋涎欲滴！我的思绪整夜都在各种各样的美味佳肴上盘旋，最后锁定在了里脊牛排、苦味啤酒和威尔士烤兔肉上。满怀着对食物的苦苦向往，我渐渐沉入了梦乡。
天亮一个多钟头时我醒了，浑身冰凉而僵硬。我太累、睡得太沉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我这是在哪儿。先是透过石南枝条望见淡蓝色的天空，继而是一个山头，然后看见我自己穿着靴子的脚，整齐地搁在草莓丛上。我支着手臂，坐起身，朝下面山谷望了一眼。就这一望，骇得我周身一震，一骨碌跳了起来。有人从下面上来，离我只有不到四百米远了！他们成扇形散开在山坡上，正在一边用棍子敲打草丛搜查，一边往山上来了。马米的报复行动来得还真不慢！
我马上从山梁爬到了大岩石背后，又从那里爬到通上山的一条浅沟，一转眼再跑进窄窄的山涧，顺着山溪一直跑上山坡顶。到了那里回头一望，只见追我的人们还没有发现我的行迹，还在山坡上一点点地向上搜寻。
翻过山的边沿，我又跑了有半英里，估计到了峡谷的最顶端，便停下脚步，然后故意站起身来让他们看见。果然，其中的一个人发现了我，立刻告诉了其他人。于是，下面一阵吼叫，搜索队形转了方向，向我这面扑了过来。我装做后退，让他们以为我翻过山梁，跑到山那边去了，其实我又顺着原路折了回来。二十分钟后我到了一个俯临我睡觉地点的山冈，从那里看见那些追我的蠢货们上了我的当，正沿着峡谷往错误的山顶上狂奔，心里的得意之情不禁油然而生。
我面前有几条路，我挑选了一条与我所在的山梁成一定角度的山脊，这样很快我和敌人之间就有一条深沟隔着了。由于不断跑动，身上暖和过来了，心里也高兴了起来。一边走着，一边拿出剩下的姜饼当早饭吃了。
我对这块地方一点也不了解，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我的两条腿没有问题，但我知道追我的人对这里的地形一定十分熟悉，这一点对我非常不利。眼前是无尽的高山，一直绵延到南方。而北面则是一条条山脊，其间是一个个宽阔平缓的山谷。我来的这条山脊再往前两三千米便向下延伸，最后展开成了一片荒野，看上去就像高山间的一个口袋一样。我想，这大概是个可去的地方。
先前的计策让我领先了一段时间，大约有二十分钟吧。我再次看到一个警察的脑袋露出时，我和他们之间还隔着一道山沟。这些警察显然找来了当地山民帮他们。我看出他们像是牧羊人或猎人的模样。看见我，人们大声喊叫起来，我也举起胳膊招了招手。有两个人下了沟，向我这边的山脊爬上来，剩下的人还守在那边山脊上。此情此景，倒教我觉得有点像在小学里做“猎狗捕野兔”的游戏一样。
但是，马上情况就变得不再像是游戏了。这些人都是身手矫健的本地壮汉，只见他们只有三个人追在我身后，而其余的却迂回到侧面去包抄我了。我对这里地形不熟，再待在这里，非要倒霉不可。于是我下决心，离开这沟壑交错的地方，跑到刚才看到的那片口袋一样的平地上去。我相信，只要到了合适的地方，我就能拉开与他们之间的距离，才好想办法逃掉。如果有什么可以遮掩的东西，我或许可以隐蔽着偷偷溜掉。可是这里到处是光秃秃的山坡，连个苍蝇也能在远处看到，怎么可能溜走呢？唯一的可能只有拼命奔跑。我有一双长腿，有强健的心肺，但我不是登山家，必须在平地上我才能跑得快。唉，现在要是有一匹非洲小马该多好啊！
我一个冲刺翻过山梁，趁身后的人影出现在山梁上之前，冲进了那片荒野。我跨过小河，登上两条峡谷间的公路。一大片石南草原展现在了眼前。这片草地沿着山坡一直延伸到了山顶，山顶上有一丛树，样子十分奇特。公路旁的石头堰墙上开了一个门，走进去便是一条野草丛生的小径，蜿蜒着伸向起伏的大荒原，爬上了那里的第一道坡。
我跳过堰墙，顺着小径一直走，走了好几百米，直到看不见公路的地方。从这里起，野草没有了，小径变成了一条十分漂亮的小道，显然有人精心养护，看来是通向一户人家的路。于是我又想，也许我可以故伎重演，在这里找个住宿的地方。一直到现在，我都运气不错，说不定更好的运气正在这偏僻的人家里等着我呐！无论如何，既然这儿有树，就应该有藏身的地方。
我没在路上走，而是走在路右边的小溪边。小溪边长满了欧洲蕨，堤岸也很高，挡住了外面的视线。我在这里走，是做对了，因为我刚下到溪边的低处，回头一望，就看见追我的警察正好出现在了我刚刚下来的坡顶上。
以后我再没回头看过，因为没工夫。我沿小溪边一直拼命跑，经过开阔地时低低弯下腰，大部分时间就蹚在浅浅的溪水中。沿途见到一座倾圮的农舍，旁边是一排幽灵似的泥炭垛，还有一座草木杂乱的花园。接着我穿过地里的干草丛，来到一个种植园旁边，园里种满了被终年大风吹得歪斜的冷杉。从这里我看到左前方几百米外有一座房屋，屋顶的烟囱正冒着炊烟。我从小溪里出来，翻过另一道堰墙，发现不知不觉间踏上了一片草坪。回头一望，追我的人离得还远，还没有跑过荒原上的第一道坡呢。
脚下的草坪凹凸不平，看来不是用割草机，而是用大镰刀手工割过的。草坪中有几块花坛，长着些萎败了的杜鹃花。一对黑松鸡在我走近时，从脚下惊飞了起来。我看看眼前的房子，是一座普通的高原农舍，在侧面添建了一间粉刷得不大自然的房间，还附带了一条玻璃游廊。透过玻璃，我看见一位老绅士正在温和地望着我。
我走过用粗石子砌成的小道，走进了玻璃游廊开着的门。里面的屋子很舒适，一面是玻璃，另一面全是书。能看见里间屋子里也是书。屋子当间除了几张台子外，全是博物馆里常见的那种玻璃柜橱，里面全是钱币，以及各种稀奇的石头收藏品。
屋子正中央是一张写字桌，上面放着纸张和一本摊开的书，那位和气的老绅士就坐在桌旁。他的脸像匹克威克先生[1]那样圆润而又光亮，一副大眼镜架在鼻梁上，头顶就像玻璃瓶一样光秃、锃亮。我进来时，他一动也没动，只平静地扬了一下眉毛，坐着等我开口。
要在四五分钟里，对一个陌生人讲清楚你是谁，你要做什么，还要赢得他的帮助，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我就没去费这个劲。我面前这个人的眼睛有一点特别，显得既精明而又有学识，很难以形容。我看着他，说话也有点语无伦次了。
“你好像有点紧张，我的朋友。”他慢悠悠地说。
我朝窗户扬了扬头。窗外可以看到整个原野，透过树木间的空隙，可以看见大约半英里外，有几个人正在穿过灌木丛向这里走来。
“啊，我明白了。”他说着，举起一副望远镜，仔细观察那些来人。
“你是个逃犯，对吗？唔，等你闲下来，我们再谈这件事吧。我自己也讨厌这些愚蠢的警察来打搅我的清静。你进我的书房，到了里面你会看到两扇门，你进左手的一扇。进去之后把门关好，在里面你绝对安全。”
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说完他握起笔，又埋头忙他自己的事了。
我照他的吩咐走了进去。里面是一间小黑屋子，只有墙顶端的一扇小窗户透进一些光亮。屋里散发着化学药品的气味。我一进屋，房门就自己弹了回去，发出一声像保险柜门似的咔嗒声，锁上了。我又一次得到了出乎意料的庇护。
然而我还是不安心。这老绅士身上有种东西，不但教人困惑，更教人害怕。他待我从容不迫，好像早在等我到来似的。他的一双眼睛透射着慑人的精明。
在黑暗里我听不见外面的声音。我想警察也许会来搜查这所房子。如果真来了的话，他们总会要查问这扇门里是什么。我只有努力耐心地让自己镇定下来，并忘掉折磨人的饥饿。
过了一会儿，我的情绪乐观了起来。我想，这老绅士总不能不给我一顿饭吃吧。于是我又开始想象我的早餐，有猪肉和煎蛋就好了，但我要吃最好的猪肋条肉，还要五十个煎蛋才够。正当我想得满嘴口水的时候，忽然咔嗒一声，门开了，我一下子浸浴在光亮之中。只见这屋子的主人靠坐在他书房的一张扶手椅中，正在用好奇的眼神看着我。
“他们走了？”我问。
“是的，他们走了。我让他们相信你已经翻过山走了。我这样做，是不想让他们掺和进我们之间的事情中来，因为你是我尊贵的客人嘛。这对你真是一个幸运的早上，对吗，里查德·汉内先生？”
他说话时眼睑好像在颤抖，而且垂下来遮住了一半他那锐利的灰色眼球。刹那间，斯卡德的话回到了我的脑海里，他就是这样描述那个世界上他最害怕的人的。他当时说，那人能够“眼睑像老鹰似的垂罩在眼珠上”。原来，我这是径直走到敌人的老巢里来了！
我第一个冲动就是扑上去掐住这个老恶棍的脖子，打倒他，再逃出去。但他好像早料到了我的打算，不动声色地微笑着，向我身后点了点头。
我一回头，发现两个仆人的手枪已然抵在了我的脑后。
他虽然知道我的真名，但他从来没见过我。这念头一闪过脑际，我便觉得还有一线希望。
“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我冷冷地说，“你是什么人，干吗叫我里查德·汉内？我的名字是因斯利。”
“是吗？”他说，仍然微笑着，“当然，当然，你有别的名字。我们就别争这个了。”
我这时已经定下神来。我自忖：我现在既没穿外套，又没穿背心和衬领，整个的服装外貌决不会暴露我的身份。于是我耸耸肩，摊开双手，做出一副非常生气的样子，“说到底，你还是要把我交给警察吧？你这样做真是太卑鄙了。老天在上，我要是没碰见那辆倒霉的破车就好了。喏，我从那车上拿了的钱都在这儿，都他妈的给你！”说着，我把四个金币甩在了书桌上。
他眼睛睁开了一点，说道：“噢，不，我不会把你交出去的。我和我的朋友们就是想与你把这事私了，如此而已。你知道得太多了一点，汉内先生。你是个聪明的演员，但聪明得还不够。”
他说得仍然很自信，但我能感觉到，他的声音里已经有一丝疑惑了。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说了！”我叫道，“现在所有的事儿都跟我作对。从我在莱斯上岸，就一直背运，事事倒霉。我一个饿肚子的穷汉，从辆破车里找到了几个钱，有多大的罪过？就这么点事儿，就被这帮可恶的警察，漫山遍野地追撵了整整两天。告诉你吧，我也受够了，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老弟！我奈德·因斯利就此认倒霉了。”
我看得出，他心中的疑惑增加了。
“那你告诉我，你最近都干了些什么。”他问。
“不，先生。”我像一个叫花子一样可怜地说，“我两天都没吃一点东西了，给我点吃的吧，然后我把实话都告诉你。”
我一定是满脸饿相。他相信了，便给门道里的人打了个手势。一会儿，一块凉饼和一杯啤酒便摆在了我面前。我风卷残云一般地扫进腹中，吃相大概像猪一样——或者更正确地说，像“奈德·因斯利”一样，因为这是我正在表演的角色。我正吃着，他突然向我说了几句德语，我转头看着他，做出一脸茫然的样子。
然后我便向他讲了我的故事。我一星期前乘坐一艘阿奇安格尔公司的邮船到达利斯港，在那里上岸，然后取道陆路，到威格顿去找我哥哥。我用钱大手大脚，花光了身上的钱，但我精神还不错。那天我走到路边篱墙上有一个大洞的地方，往下一看，发现一辆大汽车摔坏在下面的小河边。我到车里翻了翻，看有什么东西，结果发现有三枚金币在座位上，还有一枚在地上。我看周围没人，车主也不在，就把钱装了起来。可不知怎么，警察就开始追上我了。那天我在一个面包店里刚想把一枚金币换开，那女店主就大叫了起来。后来，我在一条小溪边洗脸时，又险些被逮住。我赶紧逃跑，结果把外衣和背心都丢在那儿了。
“他们要钱就把钱拿回去吧，”我哀号道，“这点钱，教我吃尽了苦头。那批混蛋，只知道欺负穷人。要是换了你，先生，要是你拾了这些钱，他们谁也不会来找你的麻烦的。”
“你很会撒谎，汉内。”他说。
我勃然大怒，“别胡扯了，你这家伙！我叫因斯利，从没人叫我汉内！你把我交给警察吧，我宁可见他们，也不要在这儿听你的什么汉内，看你的那些拿着手枪、尖嘴猴腮的家伙……不，先生，请原谅，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还是很感谢你，感谢你款待我吃东西，也谢谢你让我现在离开这里。路上现在也该是清净了。”
很明显，他现在心里相当迷惑了。想想看，他从来没见过我，或许他见过我的照片，但那与我现在这副样子确是差得远了。我在伦敦时相当新潮，穿着笔挺，而现在就完全像个流浪汉。
“我想我还不能让你走。如果你真是你说的那个人，你待会儿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而如果你是我认定的那个人，那你恐怕就活不了多久了。”
他按了一下铃，第三个仆人马上从游廊走进来。
“把我的兰切斯特备好，五分钟内出发。”他吩咐道，“准备三个人的午饭。”
然后他定定地盯着我。对视着他的眼睛，这真是最无法忍受的折磨。他眼神里有一种怪异的东西，冷酷、阴毒、凶恶而又神秘，像魔鬼似的精明，像蛇的眼睛一样明亮，让人迷乱，使人受蛊惑。我似乎感到一阵冲动，要接受它的吸引，向它臣服，接受它的宽宥。如果你能够体会我当时的感觉，你就明白我的这种冲动，完全是超意识的，是一种被对方更强大的精神所掌握和迷惑时，所产生的软弱。
我努力坚持，努力振作，终于抵抗住了他的这种精神控制，最后甚至露出了一丝胜利的笑容。
“下一次你就知道我了，先生。”我说。
“卡尔，”他用德语对门道里的一人说，“把这家伙关到储藏室里去，等我回来。看好他，跑了唯你是问。”
我被一边一支手枪顶着耳朵，押出了房间。
这储藏室是老农舍里一间潮湿的小房子。高低不平的地上没有地毯，除了一张条凳外，没有可以坐的地方。窗户都关死了，里面一团漆黑。我伸手摸索，发现四周墙边都堆满了盛着沉重东西的箱子、木桶和麻袋。整个屋子散发着一股霉味。看守我的人转动钥匙，锁上了门。接着便只听到他们在门外窸窸窣窣来回走动的脚步声。
我在冰冷的黑暗中坐了下来，心情非常沉重。老家伙坐车走了，去找昨天盘问过我的那两个恶棍了。昨天他们见我是个养路工，现在他们还能认出来，因为我还穿着原来的衣服。可你一个养路工跑到这里干什么来了，离你的工区二十多里远，还被警察追逐着？只消一两个问题，他们就能弄清原委。说不定他们已经见过了滕布尔，甚至也见过那个马米了。更可能他们已经把我和哈里爵士联系在了一起。如果是这样，一切情况对他们来说，就都一清二楚了。我被关在这个大荒原中的房子里，将要面对三个德国亡命之徒，还有他们的武装家仆，我还有活命的希望吗？
这时，我想到了那些在山野里追踪我的警察。说到底，他们总归是我的同胞，是些诚实的人。对于我，他们的心肠总比那些残忍的外国间谍要仁慈一些吧。可是他们原来不能相信我，事情才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刚才那眼睑耷拉着的老贼没费多大工夫就把警察们给打发走了，所以我猜想他和警察之间大概有什么勾结。很可能他们手里就有哪位英国内阁部长的私信，指示地方警局对他们多加关照，以便他们放心地去干危害英国的“事业”。在这古老的不列颠帝国里，我们的政治有时就是以这种荒谬的方式在运作。
那三个家伙要回来吃午饭的，所以我没有多少时间可等了。我知道我没办法逃出，所以等待就是自取灭亡。我要是有斯卡德的那种坚毅就好了，但我没有。我情愿坦白承认，我没有什么坚强的意志。我之所以还在坚持，仅仅是因为我非常气愤。一想到这三个可恶的间谍将要怎样收拾我，我就血液沸腾起来。在他们结束我生命之前，无论如何我也要拼一下，将他们哪个的脖子扭断！
我越想越气愤，最后不得不站起来，满屋子走动。我摸了摸窗户，都上了锁，没法打开，只听见外面母鸡在太阳下的咯咯叫声。我又摸索地上的木箱和口袋，木箱也打不开，口袋里则装满了狗食一类的东西，散发出肉桂似的气味。当我沿着墙边转时，忽然摸到墙上有一个把手，再试了试，发现这里有一个壁橱，在苏格兰叫做龛柜，也是锁着的。我握住门把摇了摇，门很单薄。我想，没有别的办法，就试试打开这扇门看看吧。于是用裤子背带缠住门把，用手握紧，全身往门上一使劲，那门哗啦一声开了。我怕响声惊动了门外的看守，屏声静气地等了许久，见没有动静，才动手探看壁橱里面的东西。
里面架格上放着许多看不清的东西。我从裤袋里摸出几根火柴，擦着了当亮子，火光只亮了几秒钟，但我已看清了一件东西：一层格子上摆着一堆手电筒。我拿起一个，发现还能使用。
有了电筒，我便再查看其他东西。里面有许多瓶瓶罐罐，都盛着气味怪怪的东西，想来一定是用来做什么化学试验的。还有一卷卷细铜丝和整盘整盘的油纱线，以及一盒雷管和许多导火索。最后，在架子的最里面发现了一个结实的大纸盒，纸盒里又装着一个木盒。我设法把这个木盒撬了开来，里面是六七块小灰砖似的东西，每块约有两三英寸大小。我取出一块，发现用手一捻就松散掉渣了。我又闻了闻，舔了舔，然后坐了下来思量：我多年采矿工程师不是白当的，我可以断定，手里拿的正是烈性的硝酸甘油炸药。
用这么一小块，我就能把这所屋子炸毁。我在洛德西亚用过这玩意儿，知道它的厉害。但问题是我知道的并不完全，不知道应该装多少药，怎么装配，也不知道如何定时。因为我虽然用过这种炸药，知道它的威力，但并没有亲手操作过。
但这是一个机会，我唯一的逃生机会。虽然非常冒险，但如果不冒这个险，那后果肯定就是死亡。我估计，如果我点燃炸药，十之八九会连自己也炸飞上天；但如果我不这样做，那今天晚上我则百分之百会被埋在花园中一个六尺见方的土坑里。事情就这么摆着：做和不做，前景都很可怕；但做了，总还有一定的成功机会，对我本人，对我的国家，都是如此。
想起斯卡德瘦小的身影，我下定了决心。此刻正是我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刻，因为我从来就做不了这种生死的决断。我努力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强压下心中涌起的一股股恐惧，排除一切杂念，想象着我只不过是去做一个简单的嘎福克斯节[2]焰火试验吧。
我取出一个雷管，接上一根几尺长的导火索，然后掰了大约四分之一块硝基炸药，把它塞进门边地上的一个裂缝，再把雷管接了上去。据我所知，屋里一半木箱大概也都是炸药。我想，既然连碗橱里都是烈性炸药，地上的木箱里还会没有吗？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一旦引燃，不仅是我，还有那些德国仆人，连同周围一大片地方，就都要随着一次壮观的爆炸，一齐崩上天去了。
还有另一重危险，就是爆炸可能会引爆壁橱里其余的硝基炸药，因为我已忘了如何使用这种炸药了。不过，如果你光考虑各种可能的危险，那就什么事也干不成了。危险是巨大的，但我必须铤而走险。
我弯腰躲到窗台下面，伸手点燃了导火线，我静候着，屋里死一般的寂静，只听到走道里大皮靴来回走动的脚步声，还有门外母鸡悠闲的叫声。我已把自己的性命交付给了造物主，不知道五秒钟后我将魂归何处……
突然，一股热浪从地面腾空而起，灼人地悬在空中一刻，接着，我对面的墙壁上亮光一闪，墙壁化成了碎片，然后一声震耳欲聋的霹雳巨响，把我的脑袋都震昏了，只觉得有东西掉了下来，砸在了我左肩头上，然后我就昏了过去。
我失去知觉大概只延续了几秒钟。我被浓密的黄烟呛得无法呼吸，挣扎着从爆炸后的废墟中爬起来。我觉得身后似乎有一股清风，原来那边的窗框炸垮了，大股的黄烟正从破口处往外冒，然后飘上了夏日午后的晴空。我跨过破毁的窗台，站在了布满辛辣烟雾的院子里，只觉得恶心、虚脱，但腿脚还能动，便跌跌撞撞地摸索着冲出了院子。
院子的另一边有一条往水磨坊引水的小沟，我一下子摔了进去。沟里的凉水使我清醒了过来。我想起还得继续逃命，于是便匍匐在满是绿色淤泥的水沟里往前爬，一直爬到磨坊的水轮跟前，挣扎着从水轮的轴孔钻进磨坊，便一头翻倒在了铺着谷草的破床上。倒下去时，床沿一颗铁钉钩住了我的裤裆，留下一条破布片挂在了钉头上。
这磨坊已经废弃很久了，楼梯已经朽烂，阁楼地板上布满老鼠啃出的孔洞。我感到一阵恶心，脑袋里好像有个轮子在旋转，左肩和左臂麻木得不能活动。从窗户望出去，只见那房屋的上空笼罩着黄色的烟雾，楼上的窗户还在不断往外冒着浓烟。听得见房子那边传来的混乱哭喊。上帝啊，饶恕我吧！
但我没有时间再在这里耽搁了。这磨坊不是个藏身的地方，任何追寻我的人都会很自然地沿着这条引水沟找过来。而且一旦发现我不在那间储藏室里，他们肯定马上就会开始搜查。我从另一个窗户望出去，看见远处有一座石头的鸽房。如果我能不留痕迹地到达那里，那倒是个不错的藏身处所。因为我的敌人们知道我还能走动，一定认为我会跑到远处去，所以他们就大半会到草原上到处去搜寻。
我从破楼梯上爬了下去，在身后撒下一些谷壳，掩盖往了我的足迹。在磨坊地板上，在悬着一扇破门的门槛上，我也都撒上了谷壳。往外偷看一眼，只见我和鸽房之间是一片铺着鹅卵石的空地，人走过去不会留下任何印迹。而且谢天谢地，正好被磨坊挡住了视线，从那座大房子那边不会看见这边。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偷偷走过这片空地，转到那座鸽房的背后，想找个办法爬到屋顶上去。
这是我这一辈子做过的最艰难的一件事了。我肩膀和胳膊疼得要命，虚弱眩晕得几乎站不住脚，但我还是勉强往上攀登。我蹬着墙上石头的突起和缝隙，拽着紫藤的枝条往上爬，最后终于攀上了鸽房的房顶。房顶上有一堵矮墙，我在墙背后找到一块地方躺了下来，不一会儿，便昏昏入睡了。
醒来时，太阳正照在我脸上，头热得发烫。我一动不动地躺了许久，那有毒的烟雾好像使我全身的骨节都散了架，头脑也麻木了。从屋子那边传来了男人怒气冲冲的说话声，还有停在门口的汽车马达震动声。矮墙上有一段缺口，我挪过身子，从那儿看了看院子里的情形。我看见有人从大屋子里出来，一个是头上包着绷带的仆人，另一个是穿灯笼裤的年轻人。他们一起往磨坊走过去，像是在找人。其中一个发现了钉子头上的破布条，向另一个喊叫起来。他们一起走回了屋子，又叫了两个人来，和他们一起搜查。我看出其中一个就是上午把我关起来的那个胖子，还有那个口齿不清的结巴，他们个个手里都端着枪。
他们在磨坊里搜了半个小时。我听见他们又是踢木桶，又是掀木板。然后他们走出来，站在鸽房下边激烈地吵嚷。我听见他们在狠狠责骂那个头包绷带的仆人。接着又听见他们在摸弄鸽房的门。有一会儿，我觉得他们几乎就要爬上来了，但临了他们又改变主意，回到大房子里去了。
整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就躺在上面受着滚烫屋顶的炙烤。最痛苦的还是口渴，我的舌头都干得动不了了。更教人受不了的是，不远处引水槽漏出的清凉水滴，不断叮叮咚咚敲击着我的耳膜。我看着那从草原上蜿蜒流淌而来的小溪，想象着溯水而上，直到山谷之巅、小溪发源的地方，那里一定是苔藓环绕，野蕨丛生，冰凉的泉水喷涌而出。啊，我愿意付出哪怕一千、一万英镑，只要能让我一头扎进泉水，尽情地喝个欢畅！
从鸽房顶上我可以看到整个荒原。我看到有两个人开着一辆汽车走了，还有一个人骑了匹山地小马往东而去。他们一定是去找我的，我祝他们旅途愉快。
这时，另外一件事情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座农舍差不多是在整个荒原隆起的最高处，而这片荒原又是在高原的顶上。所以除了八九公里外的大山之外，这里就是附近最高的地方了。而真正的最高点，我前面提到过，就是坡顶上的那一大丛树林。这树林大部分是杉树，间杂着些梣树和山毛榉。我站在鸽房顶上，差不多和那些树顶处在同一高度，能够看到树林的另一边。我发现那树林不是整个一片，而只有一圈儿树木，中间则是一个椭圆形的草坪，非常像一个巨大的板球场。
我一下子就猜到这是什么了：这是一个飞机场，一个秘密的飞机场！这个地方挑选得实在高明，一架飞机降落时，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飞机是飞到树林后面的山那边去了。因为这地方处在覆盆状高地中央的顶端，所以从坡下面任何一个方向观察，都会认为飞机飞到山后面隐没了。只有离得很近的人才能明白，那飞机并没有翻过山头去，而是降落在了树林中间。要是有人站在更高的山上拿着望远镜看，当然很容易发现真相。但高山上的牧羊人哪会有望远镜呢。我从鸽房顶上远望，看见更远处是一线蓝色，明白了那是海洋。我一下子满腔愤怒：狡猾的敌人竟已经在这里建立了秘密塔台，监控着我国的水上航道和海防！
我继而意识到，如果刚才那架飞机飞回来，十之八九会发现我。所以整个下午我都低低地躺着，不断祈祷黑夜快快降临。终于，太阳落到了西面的高山后边，薄雾笼罩了整个原野，我的心情才轻松了。那飞机来迟了。当我听见飞机的声音，看着它滑落进树林时，暮色已经很深。那大屋舍里灯光明灭，人们出出进进，然后，黑夜降临，四周一片寂静。
感谢上帝，这是一个漆黑的夜晚。下弦的月亮要很晚才会升起。我渴得再也熬不住了，估计近九点钟，我开始从房顶往下爬，仍然非常艰难。刚下到一半，就听见大屋的后门开了，一束灯光照在了磨坊的墙上，我马上停住，艰难地吊在紫藤上，心里祷告：这人可千万别到鸽房这边来。过了一会儿，灯光熄灭了。我才轻轻地下来，落到了院子里坚实的地面上。
我伏在地上，在石头堰墙背后往前爬，一直爬到了围绕着房子的树木边。要是我懂得飞机，我一定要把那架飞机搞得不能动弹。但我心里明白，恐怕任何尝试都无济于事，所以只好放弃。我很肯定，大房舍的周围一定有某种警戒设施，所以我小心翼翼地爬着穿过树林，用手一寸一寸地仔细检查前方的地面。果然，不一会儿，我就发现离地半米处有一根铁丝，要是绊上它，肯定会触发屋子里的警铃，那我就别想脱身了。
往前一百多米，我在小溪边又发现一根安放在那里的铁丝。过了小溪便是广阔的草原，只几分钟，我就没入了深深的欧洲蕨和石南丛，然后沿着给磨坊供水的那条水沟钻进峡谷，再拐上峡谷里一个隆起的山坡。十分钟后，我终于来到了那眼泉边，我一头扎进泉眼里，把甘甜冷冽的泉水喝了个酣畅淋漓。
但我没有在这里停下。我接着跑，一直跑到了离那可恶的房子很远很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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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作家狄更斯名著《匹克威克外传》中的人物。——译者注
[2]　苏格兰地区的一个狂欢节。——译者注

第七章 垂竿等候的钓鱼人
我坐在山顶上，估量着眼下的形势。此刻我心里并不快乐。得以逃生的欢欣，完全被肉体上的巨大痛苦冲淡了。硝基炸药的浓烟已使我严重中毒，鸽楼顶上几个钟头的烤晒更是火上浇油。我头痛得像要裂开一样，全身衰弱得像只病猫。肩膀的伤情也十分严重，我最初以为只是点皮肉擦伤，而现在整个臂膀肿了起来，左胳膊完全不能动弹了。
我打算先去藤布尔先生家，把我的衣服等杂物要回来，尤其是斯卡德的那个小笔记本。然后往铁路干线方向走，坐火车回南部去。看来越早与外交部的瓦尔特·布里万特爵士联系上，我就越安全。我仍然不知道怎么才能有更多的证据说服他，他可能相信我，也可能不相信，但无论如何，在他手里总比落入那些狠毒的德国佬手中要好得多。我发现我开始对英国警方有点好感了。
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满天星光灿烂，路也好找。我从哈里爵士的地图上知道这里的地形，只要往西南方向再稍微偏西一点，我就能走到遇见养路工的那条小溪附近。跑了这些日子，我从没注意过地名，但我相信这条小溪一定是特维德河上游的一条支流。估计我离那儿有三十公里左右。也就是说，天亮前我到不了那儿，得停下来在哪儿躲过白天。我这副可怕的模样不能在光天化日下被人看见。我没穿上衣，也没穿背心，既无帽子，又无衬领，裤子也烂得一塌糊涂，手和脸都在爆炸中给熏得漆黑。我猜我的眼睛也一定十分可怕，充满血丝。总之，绝不能到大路上，让那些信教的老实乡民看到我的这副样子。
天刚破晓，我就到山涧里去洗了把脸，然后找到一个牧羊人的小屋，希望能找点吃的。牧羊人不在，屋里只有他老婆，方圆十公里之内再没有其他人。这女人是个持重的老妇人，也挺有胆量。她看见我虽然吃了一惊，但马上抄起一把斧头在手，防备我图谋不轨。我赶紧对她说，我摔了一跤才成了这个样子，没说别的。她看我的样子，也知道我病得不轻，就什么也没再问，端给了我一碗牛奶，还掺了一点威士忌酒在里面，又让我进屋在厨房火炉旁坐了一会儿。她说要为我洗一洗肩膀，我因为痛得厉害，没敢叫她碰。
我不知道她心里是怎么想我的，是个洗手不干了的盗贼？也许是吧。因为接下来，当我为了付她牛奶钱，掏出身上面值最小的一英镑金币给她时，她摇头不收，还说什么“哪来的钱，就还回哪去吧”。我听了，急忙极力地辩解，她才算是相信了我的清白。她收了钱，但又回送我一条暖和的苏格兰方格呢披肩，还把她丈夫的一顶旧帽子也一并给了我。她还教给了我怎么裹披肩，所以，当我离开她那小屋时，简直就成了彭斯[1]诗集插图中古代苏格兰人的活样板。但不管怎么说，我身上总算穿上一点东西了。
幸亏有了这个披肩。快到中午时变天了，下起了蒙蒙细雨。在小河湾处，我找到一块悬空的岩石，便躲到下面去避雨。岩石下面堆积了一大堆干枯的欧洲蕨，正好躺上去，还算舒服，我便在那里对付着睡觉，一直睡到天黑。醒来时，只觉得浑身酸困僵直，肩膀钻心一样地疼痛。我吃了那老妇人给我的燕麦饼和奶酪，天黑前又起身上路了。
那一整晚，我就在山间的泥泞之中跋涉，真是吃尽了苦头。我两次迷了路，几次栽到了泥塘里，摔得鼻青脸肿。本来直线只有十五公里的路程，因为错走了弯路，走了差不多三十公里。走最后一段路时我已头昏眼花，只有拼命咬紧牙关，才勉强挺了过来。我敲响滕布尔先生的门时，已是第二天的清晨，四周晨雾弥漫，站在小屋门口，竟连公路都望不见。
滕布尔先生自己来给我开的门。他人显得很精神，精神得有点出人意料。他打扮得很整齐，穿了一套旧式的，但保护得很好的黑西服，胡子刮得很干净，大概是昨晚才刮的，里面还穿了一件白色亚麻硬领，左手拿着本袖珍《圣经》。他一下子设认出我来。
“你是什么人，星期天大清早，撞到我这里来？”
我已经忘了日子，原来今天是星期日，难怪他穿得这么整洁。我的头还晕得厉害，一时不知怎么回答。不过他马上便认出了我，还看出我病了。
“你把我的眼镜带来了吗？”他问道。
我从裤子口袋中掏出眼镜，交还给他。
“你是来取你的衣服和背心的吧？”他说，“进来吧。噢，老弟，你这腿都要不行啦，先挺一会儿，我给你找把椅子。”
这时，我觉得我的疟疾发作了。我以前得过疟疾，身上留下了病根，这阴冷潮湿的一夜，把旧病引发了。加上肩膀的剧痛和炸药毒烟的影响，难受得挺不住了。在迷糊之中，滕布尔先生帮我脱了衣服，让我躺在了厨房墙边的一个橱柜里。
患难见真情。这位老养路工真正是我在危难中的朋友。他的老婆几年前去世了，自他女儿不久前结婚以后，他就独自一人过着日子。在我来到之后的十多天里，他无怨无悔地担负起了照顾我这病人的义务。每当高烧发作时，我就想一个人安静地睡着，等高烧退去。每当皮肤凉下来时，觉得肩膀的疼痛似乎也减轻了。
我恢复得十分缓慢。虽然五天后就能下床，但又养了许多天，才慢慢有了走路的气力。
他每天上工之前先给我弄好一天的牛奶，然后锁好门出去。晚上回来就坐在烟囱边的角落里，默不作声。附近也从不见别的人影。我渐渐好起来了，他也仍然没问任何问题来打扰我。有几次，他带回前几天的《苏格兰人》报给我，从报上可以看出，波特兰大厦凶杀案的热潮已经过去，再没人提起。报上除了一个大概是教会活动的“全体大会”而外，再没有其他任何东西引起我的注意。
一天，他从一个紧锁着的抽屉里取出我的皮带。“这里面有很多很多钱，”他说，“你最好数一数，看有没有少。”
他甚至从来也没问过我的名字。我问他，我顶替他在路边干活以后，有没有人来查问过。
“噢，是的，来过一个开汽车的人。他查问那天是谁顶的我的班。我先装作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他盯住不放，我便说，也许他说的人是我那个从乡下来的堂兄弟吧，他有时来给我帮忙。那人长得一脸怪样子，说的英语我大半都听不懂。”
最后几天，我已非常焦急。所以一待身体复原，便决定马上离开。但我真离开时，已是六月十二日了。那天，正好有个叫希斯劳普的人赶牛去莫法特的集市，他早晨经过我们那小屋时进来吃早饭，并自告奋勇要带我一起上路。
我费了很大劲，才说服滕布尔先生收下了我的五英镑，作为我这些天的食宿费用。我从没见过像他这么自尊的人，我逼他收钱，他一下子变得面红耳赤，认真发起脾气来，以致最后收下钱时，连声谢谢也没说。我告诉他，我欠他的太多了。他听了，嘴里只咕哝着说了句：“善有善报。”你要是见了这告别的场面，没准儿会以为我们是吵了场架，不欢而散呢。
希斯劳普是个快乐的家伙。我们爬过山口，下到阳光明媚的安南山谷，一路上他不住嘴地唠叨。我也大侃加洛韦的市场情形和绵羊的价格，弄得他大概认定我是个什么地方来的绵羊贩子。也许真有点像吧，我身披花格呢披肩，头戴旧毡帽，活脱脱一副苏格兰乡民的样子。不过，赶牛却是件磨人的活计，我们花了整整大半天，才走完二十公里路。
如果是在平时，不这么心急的话，我会很享受这段时光的。阳光灿烂，天空晴朗，一路上，步移景换，一会儿是棕黄的山野，一会儿是绿茵的草场，满耳只听得云雀的鸣啭，麻鹬的嘁喳和溪水的潺潺。但我没有心思欣赏这初夏的景色，也没有兴趣倾听希斯劳普的絮叨。我的心思被忧虑和焦急所压倒，六月十五日这个命运攸关的日子一天天临近了，我要完成的任务还困难重重，看不到任何希望。
到了莫法特，在一个简陋的客栈吃了点晚饭，我便向三公里外的铁路交叉站走去。往南去的夜间快车要到半夜才到，为了消磨这段时间，我走进山里，在山坡上躺了下来。白天走路走得太累了，所以一下子就睡着了。我睡得过了头，跳起来跑回车站时，只差两分钟就开车了。三等车厢里的坐垫又脏又硬，弥漫着陈浊的烟草味，但我心情却快活了起来，无论如何，我觉得现在我又开始了我的工作，一切又在我的掌控之中了。
半夜一两点钟我在克鲁维下了车，等到六点钟才搭上去伯明翰的列车。当天下午到达瑞丁，再换乘支线列车深入巴克夏地区。不久，车就行驶在了草木青葱，溪水潺湲的平原地区。晚上八点钟时，我风尘仆仆，旅途劳顿，模样大概像个农工或者牧工，在一个叫做阿廷斯维尔的小站下了车。我手臂上搭着我的苏格兰黑白格子呢披肩，因为一出苏格兰边界进入英格兰，我就不敢再披着它招摇过市了。车站月台上闲散着几个人，我想了想，没敢向他们问路，想想还是等他们走了再说。
我走的这条路穿过一大片山毛榉树林，伸进一个平缓的山谷，从丘陵的绿色山坡上，可以隐约地望见远方的树林。离开苏格兰，进入英格兰之后，到处可见一丛丛的椴树。栗树和丁香正开放得花团锦簇，空气不再那么干爽、凛冽，而变得温润而芳香。
不一会儿，我来到了一座桥边。桥下夹岸雪白的水毛莨间，一条清澈的溪水缓缓在流淌。桥前方有一座水磨坊，堰槽上泄下一股清凉的流水，发出悦耳的撞击声，在宜人的暮色中回响。置身在这样的氛围里，我一下子心神怡然，轻松了许多。我望着深绿的树木，情不自禁地打起了口哨，吹出了那首叫做《安妮·劳莉》的曲子。
这时，一个渔夫从水边走上桥来。他一边走近，一边也吹起了口哨。奇怪，难道音乐也有传染性？他吹的竟然和我是同一个曲调！
来人体格魁梧，穿了一件宽松的绒布衣，头戴一顶宽边便帽，肩上挂着一个大帆布包。他向我点点头，我想，我从未见过他那么聪明的眼睛，那么和善的面孔。他把他那三米长的精致鱼竿靠到桥上，站下来，和我一起看着水面。
“水很清，是吧？”他快活地说，“每有重大事情时，我总会回到这肯纳河上来。快看那条大鱼！足有两千克，一两也不会少。可惜天晚了，没法诱它上来了。”
“在哪儿？我没看见！”我问。
“瞧，在那儿！离那丛水草一米远的地方。”
“现在看到了！我还以为是一块黑石头呐。”
“是吗？”他应道，随即吹出了《安妮·劳莉》中的一个小节。
“你名叫退斯顿，对吗？”他说道，头也不转过来，眼睛仍然盯着溪水。
“不，”我答道，“哦……不，不。我的意思是说，是，是的！”我差点忘了，这正是我与哈里爵士约定好的假名。
“要做个好侦探，就得记住自己的名字呀！”他说道，一边咧着嘴笑，眼睛却望着一只刚从桥下暗处伸出头来的水鸡。
我直起身子，定睛看着他。他有一副宽阔下颚，笔直的浓眉，两颊皱褶坚实，一双有点古怪的蓝眼睛深邃而锐利。我立刻就认定，我最终找到的这个同伴，是一把能干可靠的好手。
突然他眉头一皱，“这真是丢脸！”他扬声叫道，“太丢脸了！你这么个手脚齐全的人，竟然也来乞讨！你可以到我厨房里去吃口饭，但甭想从我这里拿到一分钱！”
我不解地抬头一看，原来正有一辆双轮轻便马车从我们身边经过。驾车的年轻人举起鞭子向老渔夫致意。等那人过去了以后，渔夫也收起了他的鱼竿。
“那就是我的家，”他指着一百米之外的一扇白色大门说，“你过五分钟再绕过去，从后门进去。”说完便走了。
我照他说的走了过去。这是一所很漂亮的农舍，房前的草坪一直通到小河边，小径两边种着一簇簇美丽的绣球花和紫丁香。
后门敞开着，一个面色恭谨的管家正在等候着我。
“这边走，先生，”他说着，引我走过一条长长的过道，从后面的楼梯上楼，来到一间很舒适的卧室。卧室的窗户俯视着前面的小河。屋子里已为我准备好了一整套衣物和所有的配饰：有一套咖啡色的法兰绒西服，有衬衫、衬领、领带、刮脸用具、梳头刷子，甚至还有一双款式独特的皮鞋。“瓦尔特爵士觉得雷吉先生的衣物可能比较适合你，先生。”管家对我说，“他总留有一些衣物在这儿，因为他每个周末都来这里。隔壁是洗澡间，我已经给你放好了热水。晚餐还有半小时，到时您会听到铃声的。”
恭谨的管家退下。我坐到印花布面的安乐椅里，愣愣地待着。这一切简直像是童话剧中的情节：上一刻我还是个乞丐，下一刻便坐在了舒适与奢侈之中。显然，瓦尔特爵士已经完全信任了我，虽然原因我现在还不太明白。我在镜子里打量自己，我的样子粗野而憔悴，脸色焦黑，胡须半个月没刮过了，眼睛和耳朵里都是灰尘，穿着俗气的衬衫和老式的不成样子的花格呢外套，没有衬领，脚上的靴子也有大半个月没擦过了。总之，我看上去十足一个流浪汉或者牲畜贩子。而就是这个我，现在却被这位一本正经的管家请进了优雅富贵的殿堂！尤其令人惊异的是，他们对我做了这一切，却连我的真实姓名也不知道。
我决定不再多费脑筋，且放心领受上帝对我的这份恩赐。于是，我刮了脸，奢侈地洗了个澡，穿上干净的衬衣和挺括合身的外套。待我整饬完备，镜子里的我便成了一个体面潇洒的翩翩青年。
餐厅里灯光幽暗，瓦尔特爵士在点着银烛的小圆桌旁等着我。他显得自信、高雅而坚定。脸上的神情好像在表明，他就是国家、法律和制度的化身。看到他，我心里忽然一阵胆怯，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多管闲事的外来者。我想，他大概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否则他不会这样款待我。我该怎么办？
我不能就这样蒙混着接受他的盛情。
“我真难以表达对你的感激，先生。但我必须把事情说清楚，”于是我开口说，“我虽然清白无辜，但我是个警方正在追捕的人，我必须把这一点告诉你。你要是马上赶我走，我也不会见怪。”
他露出微笑，“没有关系，别让这事影响你的胃口。我们吃完饭再谈这个吧。”
这顿饭我吃得前所未有地香甜。一整天来，除了在火车上的一个三明治外，我再没吃过一点东西。饭后瓦尔特爵士还请我喝了上好的香槟和珍藏的葡萄酒，真是对我给足了面子。我坐在那里，由管家和一个男仆殷勤地伺候着。想想我这二十多天来日子过得像个土匪，每个人都与我作对，心情便激动得无法抑制。我高兴地与瓦尔特爵士聊了起来。我说了在非洲赞比西河有一种厉害的虎头鱼，一不小心，它就会咬掉你的指头。我们还讨论了世界各地的户外活动，他年轻时经常打猎，所以这是他感兴趣的话题。
然后我们到他书房里去喝咖啡。这间书房四壁全是书籍和奖杯、银盾，又宽敞，又整洁，又舒适。我当时就下定决心：等我办完这件大事，有了自己的房子，我也要搞这么一间书房。喝完咖啡，杯盘撤走之后，我们点上了雪茄。我的主人双腿横搭在椅子一边的扶手上，舒服地躺着，吩咐我开始讲述我自己的经历。
“我这一切都是照哈里信中的指示做的，”他说，“他说我能得到的回报是，你将告诉我一些令人兴奋的故事。我现在洗耳恭听，汉内先生。”
我注意到他称呼我的真名，心中一怔。
我开始从头讲起。我讲了我在伦敦时的百无聊赖，我那晚回家在门口碰见斯卡德，他急切求助的情形。我把斯卡德后来告诉我的，所有关于卡洛里德斯和外交部茶会的事，一一告诉了他。听到这里，他撮起了嘴唇，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然后我讲到斯卡德的被杀，他神情变得严肃起来。接着他又听我讲了送奶工的事，我在加洛韦荒原地区的亡命，以及我在小旅馆里破译斯卡德笔记的情形。
“笔记都在你手上？”他急切地问。见我从口袋里掏出那小本子，他才舒了一口气。
我没讲那些笔记的内容。接下来我讲了与哈里爵士的会面，以及在会议厅里的演讲。听到这里，他放声大笑了起来。
“哈里讲了些废话，是不是？我想一定是的！他倒是个挺好的年轻人，只怪他那白痴一样的叔叔给他灌了满脑袋的垃圾。好了，继续讲，汉内先生。”
我那天装做养路工的事引起了他的兴趣，他要我仔细地讲了汽车里那两个家伙的样子。一边听，一边似乎在记忆中搜寻这两个人。听到乔普利那个白痴在我手里倒了霉，他又开心地笑了出来。
但再听我讲到荒原农舍中的那个老绅士时，他的神情又严肃了起来。他又要我仔细讲那个人的每一个特点。
“温和，秃顶，眼睑像鸟儿一样盖住眼睛……听上去像只凶险的乌鹫！他把你从警察手里救下来以后，你却炸掉了他的老巢！哈，你干得真带劲，真漂亮！棒！”
到这儿，我讲完了我的历险记。他缓缓起身，立在壁炉边的地毯上，俯视着我。
“你现在不必怕警察了，”他说，“你在这里可以完全放心，他们不会再抓你了。”
“太棒了，苏格兰场！”我欢呼道，“他们抓住凶手了吗？”
“没有。不过两个礼拜前他们就已把你从嫌犯名单中删去了。”
“为什么呢？”我惊讶地问。
“主要是因为我收到了斯卡德的一封信。我了解斯卡德的情况，他曾经为我办过几件事。这个人，一半是天才，一半是怪才，但绝对诚实。糟糕的是他有一种喜欢单干的毛病，这使得几乎所有的特工组织都没法用他。对他这样一个有特殊才能的人，这实在是太可惜了。我认为他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面对任何艰难险阻都从不畏惧，绝不退缩。我五月三十一日收到了他的一封信。”
“可那时他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
“信是二十三日写好寄出的。他当时显然没料到他很快会死。他的信通常要一个星期才能到我手中，总是先寄到西班牙，又绕到纽卡斯尔，然后才回到我这里。他有一种偏执，你知道，总要千方百计地掩藏自己行踪。”
“信里说了什么？”我探问。
“没有什么。只说他遇到了危险，在一位好朋友处躲了起来。还说六月十五日前我还会收到他的来信。他没告诉我地址，只说他住在波特兰大厦附近。我认为他这封信的目的是为你开脱，以免有什么事情发生时把你牵连进去。我收到信后就去了苏格兰场，仔细检阅了审案记录，确定你就是他信中所说的那位朋友。我们对你的情况又作了调查，汉内先生，证明你是位令人敬佩的人。我想我理解你躲起来的动机，不仅是躲避警方，还有另一拨人。直到收到哈里的信后，我便猜到了其余的情形，所以这一星期来我一直在等候你。”
你可以想见，听到他这番话我多么高兴。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我又成了一个自由的人。我现在不再需要提防我自己国家的执法机构，只需集中全力对付邪恶的敌人。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你那个小笔记本吧。”瓦尔特爵士说。
我们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看完笔记。我解释了密码的解法，他立刻就明白了。他在几个地方订正了我的解读，但总体上说，我破译得相当正确。读到末尾时，他的脸色变得非常凝重严肃，一言不发地坐了许久。
“我不知道该怎么评说，”最后他说道，“在有一点上斯卡德说对了，就是后天要举行高级军事会议。可这消息怎么会泄露出去呢？这一点本身就够糟糕的了。至于其他的东西，什么战争啦，什么“黑石头”阴谋集团啦，听上去简直像是天方夜谭，狂想而已。说实在的，我对斯卡德的判断能力有点怀疑。他的毛病就是过于想入非非，他那种艺术家的气质，总想把故事编得比上帝的安排还高明。他还有许多古怪的偏见，譬如说，一提起犹太人，一提起金融界巨头，他就恼火，就反感。”
“还有什么‘黑石头’，”他用德文重复了一遍这个词，“‘黑石头’，简直就是廉价小说中的情节嘛。关于卡洛里德斯的种种说法，更是站不住脚的。我恰好知道一点关于这位可敬的卡洛里德斯，他一切都好，肯定会比你我活得都更长久。全欧洲没有哪一个国家想要他死。何况，他近来对柏林和维也纳极尽讨好之能事，惹得我的上司很不满意。不！斯卡德想得太离谱了。坦白地说，汉内，我不相信他说的这部分内容。的确有人在搞见不得阳光的勾当，斯卡德对此挖掘得太过火了，因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但我敢保证，这些勾当不过是些普通的间谍活动而已。某个欧洲强国搞间谍活动成瘾，其手法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们是按件付钱的，所以下面的喽啰们不会只盯在一两件凶杀事件上，他们也要收集我们的海军布防情报，为他们的海事部门编辑资料。这不过是收集资料，备而不用，如此而已。”
这时管家走了进来，“伦敦来的长途电话，瓦尔特爵士。是伊斯先生来的，他要你亲自接听。”
我的主人走出去听电话。
五分钟后，他走回来，面色苍白，“我向斯卡德的在天之灵道歉，”他说，“今晚七点多，卡洛里德斯被暗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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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彭斯（1759–1796），苏格兰著名诗人。——译者注

第八章 “黑石头”来了
我酣睡了整整八个钟头，一点梦都没做。第二天早晨，我下楼吃早餐，见瓦尔特爵士正在一边吃松饼和橘子酱，一边解读一封加密电报。他昨天健康红润的脸色，因为一夜忧虑，变得有点憔悴而晦暗了。
“昨晚你去睡了以后，我打了整整一小时的电话。”他说，“我让我的上司向海军第一大臣和陆军部长作了报告。他们决定要求法国的罗伊尔先生提前一天来伦敦开会。这封电报说的就是这件事。罗伊尔今天五点钟抵达伦敦。”
他一边示意我吃热菜，一边继续说：
“我不觉得这有多少用处。既然你的那些‘朋友’聪明得能够发现我们的前一个军事部署，那我们现在做任何改变，他们也仍然能够发现。所以我更重视的是查明到底是哪里走漏了消息。我相信，在全英国只有五个人知道罗伊尔的来访。在法国知道的人就更少了。处理这种事，他们比我们强。”
我低头吃着，他就这样不停地说，把许多机密都说了出来。我为他对我的完全信任感到意外。
“难道现有的海军部署不能改动一下吗？”
“当然也可以，”他说，“不过我们尽量不改。因为这个部署是经过周密思考才制定的，任何改动只可能改得更差，何况在某几个方面是根本无法更改的。当然，如果绝对必要，我们还是可以在某些方面做些改变，但极为困难。这你也可以理解，汉内。我们的敌人当然不会蠢到直接到罗伊尔口袋中去掏，或者用其他小儿科的手段来窃取新的情报，因为这必然惊动我们，使我们加强戒备。他们的打算一定是，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窃取新部署的详情，让罗伊尔回到巴黎时还确信一切都依然密不透风，平安无事。如果他们做不到这一点，他们就是失败了。因为他们明白，一旦引起我们的怀疑，我们就会把一切重新改变的。”
“我们必须一刻不离身地保护好这个法国人，直到他安全地回到巴黎。”我说，“要是他们觉得能在巴黎搞到这份情报的话，他们早就会在那儿想办法了。我是说，他们肯定在伦敦这边有一个很周密的行动计划，而且认为他们一定能得手。”
“罗伊尔将与我的顶头上司共进晚餐，然后到我家，与海军部的惠塔克、我、阿瑟·德尤爵士，以及温斯坦利将军四个人会面。海军部第一大臣阿洛亚因病已去了舍伦翰，不能参加会议。在我家里，惠塔克将把海军部署的新文本亲手交给罗伊尔。然后用汽车把罗伊尔送到波特茅斯，那里有一艘驱逐舰在待命，将把他送到法国的哈弗利港。他的这趟使命太重要了，所以不能乘普通的火车和邮轮。在他安全踏上法国土地之前，必须对他实行严密保卫，身边一刻也不能离人。对惠塔克也将实施相同规格的保卫，直至他见到罗伊尔为止。这就是我们可以做到的最大限度的努力，也很难设想还会出任何纰漏了。但我承认，我现在仍然非常紧张，因为卡洛里德斯遇刺，全欧洲各国的高层都人心惶惶。”
早餐后他问我能不能开车，我给了他肯定的答复。“那好，那你今天就给我当司机，跟我一起走。你可以穿上哈德逊的衣服，你个头跟他差不多。你已经卷入到事件中来了，所以我们不能冒险再把你留在这里。那批家伙都是些亡命之徒，断不会对我这老头的乡间别墅手下留情。”
刚到伦敦时，我买了一辆汽车，开着它在英格兰南部转悠过，对这儿的地理和交通早有所了解。我载着瓦尔特爵士走巴斯大道进城，一路上走得很快。这是六月的早晨，天气晴朗无风，但下午可能会变得闷热。一路上开着车经过一个个小城里刚洒过水的道路，穿过泰晤士河谷里一座座夏日的花园，倒也十分惬意。十一点半，我准时把瓦尔特爵士送到他在安妮女皇拱门内的家里。管家带着行李和什物，已乘火车先期到达。
瓦尔特爵士第一件事就是带我去苏格兰场。在那里见我们的是个警官，他穿着整齐，脸刮得干干净净，样子像个律师。
“喏，我给你把波特兰大厦命案的凶手带来了。”瓦尔特爵士这样介绍我。
那人苦笑了一下，“这要是真嫌犯就好了，布里万特。我想您就是里查德·汉内先生吧？有一段时间我们的确对您很感兴趣。”
“你们现在仍然会对汉内先生有兴趣的，他有很多重要情况要告诉你。但今天不行，我们现在有更紧急的事情，得等二十四小时后才能对你说。我敢保证，你一定会觉得他的故事很有意思，甚至大受启发。现在，我要你向汉内先生保证，他不再会受到警方任何为难和盘查了。”
警官立刻就对我做出了保证，并说：“您可以继续您先前的正常生活了。”还说，“您的公寓您恐怕不想再住了吧？但它还是您的，一切完好如初。您的仆人也还在。由于从来没有对您提起过公诉，我们想，也就没有必要再公开地为您恢复名誉了。这一点，当然，还要请您多多谅解啦。”
“我们以后还可能要找你帮忙，麦克吉利夫雷。”我们离开时瓦尔特爵士说，然后他便任我自由活动了。
“明天你再来见我，汉内。我不说你也明白，你要绝对保守秘密。我要是你，我现在就去睡觉。你肯定已欠了很多觉，需要好好补一补了。注意千万别张扬，要是你的哪个‘黑石头’朋友发现了你，那就麻烦了。”
事情到此，一下子轻松了下来，我倒觉得有点怪怪的。再次成了自由的人，又可以无所顾忌地到处走动，自然很快乐。我在警方的追捕下躲了一个月，真是已经受够了。我去了诺维饭店，美美享受了一顿非常丰盛的午餐，抽了他们店里最上等的雪茄。但不知为何，我心里仍然觉得紧张。每当有人打量我一眼时，我就惴惴不安，怀疑他们是不是在想着波特兰凶杀案。
饭后我叫了辆出租车，往伦敦北边开了几公里，然后下车步行回来。一路上走过田野、乡间小道、梯田，又穿过城里的贫民窟和穷街陋巷，走了近两个小时。一边这样信步走着，心里的不安却愈来愈强烈。我想到，就在此刻，一些与国家命运攸关的大事正在发生，或者将要发生，而我作为这些事件的一个关键人物，竟然置身局外，在街上闲逛。此刻，罗伊尔正抵达多佛港，瓦尔特爵士正秘密地与几个英国官员制订作战计划，“黑石头”也正在暗处紧张地大肆活动。我感觉到深重的危机和迫在眉睫的灾难，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唯有我才能力挽狂澜，只有我能够化解这场灾难。然而我现在却在局外，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们都是内阁部长、海军大臣和将军，他们能让我这么个人参加他们的军事会议吗？这时候我真的开始想，我要能碰上“黑石头”中的哪一个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就能参与事情的进程了。我迫切希望现在能和这些家伙狠狠地干上一仗，拼个鱼死网破就好了。就这样，在这种无奈而又紧迫的处境下，我的情绪急剧地恶化，变得激动而焦躁。
我也不想回我的公寓。我迟早是要回去的，但眼下我身上还有足够的钱，所以等明天上午再说。今晚且去旅馆住一晚。
我走进杰尔明街一家饭馆吃晚饭。整个晚饭过程中我仍然十分急躁不安，没有什么胃口，好几道菜碰也没碰，倒是喝掉了大半瓶勃艮第红酒，但这也没能提起我的兴致来。一种难于忍受的焦躁不安盘踞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我就是这样，一个很普通的人，说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智慧和才能，但我却深信这件事情必须有我才行，少了我，事情就会一败涂地。我也试图说服自己：你这样想其实很可笑，人家这里有四五个聪明绝顶的人物在运作，又有整个大英帝国的国家机器做后盾，哪里会就缺了你一个？但是，我仍旧说服不了自己。我耳边好像总有一个声音在说：快点行动起来，快点行动起来，否则你一辈子都会后悔莫及！
到九点半左右，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到女王安妮拱门那里去找瓦尔特爵士。我想，很可能他们根本不让我进门，但我去了，努力过了，至少事后可以少一些后悔。
我在杰尔明大街上往前走，走到杜克大街拐角时，迎面走来一伙年轻人。这些人身着晚礼服，看来刚在哪儿吃过晚餐，正在去往剧院的路上。我一眼看见，那个莫丢克·乔普利就在其中。
他也看见了我，马上停下脚步。
“天啊，凶手！”他大叫道，“在这儿，大家快抓住他！他就是汉内，波特兰大厦杀了人的凶手！”他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其他人也一哄而上，围住了我。我本不想惹麻烦，但在烦躁情绪支配下干了傻事：当时一个警察走了过来，我把实情告诉他就好了，即使他不相信，我还可以要求上苏格兰场，或邻近的警察局。但当时我觉得我对任何一点时间耽搁都无法忍受，更别说乔普利那张白痴似的傻脸了。于是我脱手甩出一个左钩拳，打得乔普利那小子躺到了水沟里，心里别提多痛快了。
接着便是一场混战。那些家伙一齐冲上来，警察也从背后揪住了我，我重重地挨了好几拳。要是公平点，一对一，让我放手打，我非把他们都揍扁不可。可我被那个警察从背后拽死了，还有一个家伙用手掐住了我的脖子。
在昏天黑地的狂怒中，我听到那警察问到底出了什么事。乔普利被打掉了牙的嘴漏着风，扑哧扑哧地说我就是那个凶手汉内。
“呸，胡扯！”我吼道，“叫这家伙闭嘴！我建议你别动我，警官先生，我的事儿苏格兰场全知道。你要是干扰我，事后要受到上级申斥的。”
“你得跟我走一趟，年轻人。”警察说，“我亲眼看见你先动手的，你打了那位先生一拳，打得很重，他什么也没干。我认准你了，还是乖乖跟我走吧，免得我收拾你。”
我恼怒至极，而且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耽误时间了。这使我浑身产生一股牛劲，一甩身子就把那警察掀翻在地，同时把掐着我脖子的那人也摔倒，撒腿便沿着杜克大街拼命逃跑。只听见身后警笛大作，一伙人紧紧追了上来。
我本来就跑得很快，那天晚上更像是长上了翅膀，一转眼我就跑过了派尔商场，接着向圣詹姆斯公园跑去。在王宫大门口我躲开警察，穿过商场入口附近的车马和人群，朝大桥跑了过去，这时后面追我的人已被我远远抛在了马路对面。在公园里开阔的大路上，我加快速度冲刺。还好，周围没有多少人，更没有人来阻拦我，我便拼尽全力一直跑到了安妮女王拱门。
我跑进拱门里面寂静的大道时，周围静悄悄的。瓦尔特爵士的家就在大道变窄的地方，门外停着三四辆汽车。我放慢速度跑了几步，迅速地走到门前，心里非常紧张：要是管家不让我进去，甚或门开得迟了一点，我就完了。
很幸运，他一点也没有耽搁，我刚一按门铃，门就开了。
“我要见瓦尔特爵士，”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有非常要紧的事。”
这管家真了不起，他脸上肌肉纹丝不动，拉开门就放了我进去，然后又马上把门关了起来。“瓦尔特爵士正忙着，先生。他有指示，不得放任何人进去。你恐怕得在外面等着了。”
这是一座老式的房子，两边各有一个宽敞的大厅和许多房间，走道的尽头是一个壁龛，里面有一部电话，还有几把椅子。管家让我就坐在这儿。
“是这样的，”我压低声音说，“我现在惹上了点麻烦，但瓦尔特爵士了解情况，我是为他工作的。如果待会儿门外有人来找我，你就骗他们说我不在这儿。”
他点点头。紧接着，便听到门外街上人声嘈杂，接着门铃大作。管家神情镇定得叫人叹服，他面无表情地打开门，像一尊雕塑一样冷冷地站着，等候门外的来人发问。然后他一一作答。他告诉他们这是谁家，主人给了他什么指示，等等，一下子就把那些人呛在了门外。我躲在壁龛中看了整个这一出表演，真是比任何戏剧都精彩。
没过多久，门铃又响了。这一次管家毫不迟疑，立刻拉开门，让了一个客人进来。
当这个客人脱下外套时，我认出他是谁了。当今之日，你只要打开报纸或杂志，大半就会看到这张面孔——修剪得铁铲一般的花白胡子，坚实有力的嘴唇，粗大的鼻子，以及锐利的蓝色眼睛。我认出了，他就是第一海军大臣阿洛亚。有人说，是他缔造了新的英国海军。
他从我坐着的壁龛前走过，被领进大厅后面的一个房间。房门打开的片刻，我听见里面低声说话的声音。门关上了，我又一个人待在了外面。
我在那里坐了二十多分钟，想不清楚下一步该做什么。我心里仍然坚信这件事情需要我的帮助，但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方式去帮助。我不停地看我的手表，时间到了十点半钟。我心想，会议该快结束了，再过一刻钟，罗伊尔就将乘坐汽车，奔驰在去普特茅斯港的路上。
我正想着，忽然听见铃响，管家应声迎了出来。会议室的门打开，第一海军大臣走了出来。他从我身边走过时，向我这边瞟了一眼，我也回看了他一眼，我们不经意地互相对视了一瞬。
就这一瞬，足以使我心脏狂跳起来！我从未见过这位大人物，他也没见过我。但就在我们对视的一瞬间，他眼睛里微光一闪，表明他认出了我，毫无疑问！就是他眼睛里的这丝火花，这眼神的些微异样，表明他有某种重要的内心活动。所有这些东西的出现都是下意识的，而且转瞬即逝，他继续走了过去。我头脑一片狂乱，在迷惘中，只听得大门在他身后关闭的声音。
我抓起电话簿，查到了第一海军大臣家的号码。电话立刻就接通了，我听见是一个仆人的声音。
“阿洛亚爵士在家吗？”我问道。
“爵士半个钟头前回家的，”电话里的声音说，“他已经睡了，今晚他不大舒服。您要留言吗？”
我挂掉电话，几乎摔倒在椅子里。真是千钧一发！敌人的阴谋几乎得逞，幸亏被我及时发现。
情况紧急，刻不容缓！我大步向后面的会议室走去，门都没敲，推开门就闯了进去。
圆桌旁坐着的五个人抬起头，惊讶地望着我。他们分别是：瓦尔特爵士；陆军大臣德尤，我认出了他，因为见过他的照片；一位清瘦的老人，大概是海军上将惠塔克；还有一位是温斯坦利将军，他前额上的一长道伤疤十分显眼；最后是一个浓眉的矮壮男人，留着铁灰色的胡子，这一定是法国人罗伊尔了。我进来时，他的话正说到一半。
瓦尔特爵士望着我，面露惊异和不快。
“这是汉内先生，我对你们提到过的。”他对大家抱歉地说，然后对着我，“汉内，恐怕你来得不是时候。”
这时我已恢复了冷静。
“那也还不一定，爵士！”我说道，“我觉得现在就是时候。看在上天的分上，先生们，请告诉我，几分钟前从这儿出去的人是谁？”
“是阿洛亚爵士。”瓦尔特爵士说，脸都气得胀红了。
“不，那不是他！”我大吼道，“那家伙只是长得极像，但他不是阿洛亚爵士。这人刚才认出了我，我上个月见过他。他刚出了大门，我就给阿洛亚爵士家里打了电话，那边说，爵士半小时前就回家了，而且已经上床睡觉了。”
“那，那这个人是谁……谁呢？”有人嗫嚅着问。
“黑石头！”我叫道，然后在那人刚空出来的椅子上坐了下来，环顾四周，只见这五位高官面面相觑，震惊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第九章 三十九级台阶
“一派胡言乱语！”海军部的将军说。
瓦尔特爵士起身离开了房间，其他人则坐着，茫然地望着桌面。十分钟后他回来了，脸色十分难看。“我跟阿洛亚通了电话，”他说，“我把他从床上叫了起来，他大发脾气。他说，他在莫尔洛斯家吃过晚饭就直接回家了。”
“这真是见鬼了！”温斯坦利将军脱口说道，“你的意思是说，那家伙在我身边坐了大半个钟头，我竟没有发现他是个冒牌货？阿洛亚一定是自己弄糊涂了。”
“你们没有看出敌人在这件事上有多精明吗？”我说，“你们大家的注意力太集中在旁的事务上了，所以便对此视而不见。你们想当然地以为那就是阿洛亚。换了其他任何人，你们都可能会留心看一看，但这是第一海军大臣，他来这里开会，是再正当不过的了，于是大家就都麻痹大意了。”
接着，法国人说话了。他说得很慢，英语十分纯正。“这年轻人说得很对，他做的心理分析也很恰当。我们的敌人在这件事上的确很精明、很狡猾。”
他停顿了一下，眉头紧缩着。
“我给大家讲个故事。”他接着说，“这事发生在多年以前，在非洲，塞内加尔。我当时驻扎在一个偏远的兵站。为了打发无聊的时日，便常去河里钓大白鱼。我去时，常带一匹阿拉伯小母马，驮着我的午餐篮子。喏，就是那种在廷巴克图常见的杂种马。一天早上，我钓鱼正钓得起劲，那小母马却莫名其妙地躁动不安起来。只听见它不停地悲鸣、嘶叫，还使劲跺蹄子。我便不断地高声说话哄它，用声音安慰它，而我的心思还是集中在鱼身上。小母马就拴在离我二十米的一棵树上，我虽然弯着身子在钓鱼，但能用眼角的余光瞟着马，所以我觉得那小母马一直都没离开我的视野。过了一两个小时，我想吃点东西了，便把钓到的鱼收集到大帆布袋子里，一手拎着，另一手还拽着钓鱼竿，沿着河岸向小母马走过去。走到小马身边，把装鱼的帆布袋一甩，往马背上搭去……”
他顿了顿，环顾了一下众人。“……是一股异常的气味，引起了我的警觉。我转头一看，面前赫然一头狮子，离我只两三步……这是一头吃惯了人、畜的家伙，附近的村民都日夜胆战心惊地提防着它。在狮子身后只见一大摊鲜血和骨头，这就是我的小母马，已经全被它吃光了……”
“后来呢？”我追问。我有点像个猎人，喜欢追踪不舍，而且会判断他的故事是否真实。
“我一下子把手里的鱼竿捅进它的嘴巴，拔出手枪就打。我的仆人们端着步枪马上赶了过来，一阵乱射，狮子当时就死在了乱枪之下。但它也给我留下了这个纪念。”他举起一只手，上面少了三根指头。
“想想看，”他接着说，“小母马已经死了一个多小时，可那家伙却一直耐心地在等着我。我根本没看见小母马被咬死，因为小母马平时也经常嘶叫、蹬踢，我已习惯了它的这种骚动。我也没发现它不见了，因为它在我的意识中，就是一团灰褐色的东西，而那头狮子也正是同样的颜色，所以我就想当然地把狮子当成了小母马。想想看，在那种人人都很警惕的蛮荒地方，我尚且犯了这样的错误。那么，各位先生，我们在这城市环境中，又都忙得不可开交时，怎么可能不出错误呢？”
瓦尔特爵士点点头，旁人也都没有异议。
“我还是不明白，”温斯坦利将军说，“敌人的目的，是在不惊动我们的情况下，获取我们的军事部署计划。而现在，只要我们当中随便哪个人向阿洛亚提起今晚的会议，他们的活动不就立刻暴露了吗？”
瓦尔特爵士冷冷一笑，说：“选择冒充阿洛亚，正说明了他们的精明。试想，我们当中有谁会向阿洛亚提起今晚的会议？他又会跟谁再谈起这件事情呢？”
听他这么一说，我想起了第一海军大臣的坏名声：他沉默寡言，而且脾气暴躁。没有特别的原因，谁也不会去招他。
“但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温斯坦利将军又说，“那个间谍来这里有什么用呢？他能把整页整页的数字和地名都记在脑袋里带走吗？”
“这不难，”法国人说，“一个优秀的间谍，脑子可以训练得像照相机一样，就像贵国的那位马考雷[1]一样。你没注意到吗？刚才那家伙一言不发，只是反反复复把那些文件看了又看。我相信他把所有的计划细节都记在了脑子里。我年轻的时候也能玩这一手。”
“看来，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有再修改计划了。”瓦尔特爵士痛心地说。
惠塔克脸上一副消极的样子，“你对阿洛亚说了发生什么事没有？”他问我道，“没有？嗯，我不愿把话说得太绝对，但我几乎可以肯定：我们不可能对这个海军部署再做任何重大修改了，除非你能改变英国的版图本身。”
“我还有另一件事必须说一下，”这是法国人罗伊尔在说话，“刚才那个人在场的时候，我向诸位通报了许多我们法国的军事计划，我说得没有保留和顾忌，把我国政府允许我透露的情报全都说了。现在这些情报全落到了敌人手中，这对我们极其危险。怎么办，朋友们？我们别无选择，必须抓住这个家伙，抓住他的同伙，必须马上动手！”
“可是，”我嚷道，“我们手里没有任何线索！”
“还有，”惠塔克说，“要马上管住邮局，他们可能现在已经把情报寄出去了。”
“不会的，”法国人说，“你不了解间谍们的习惯。他们总是亲自递交情报，也亲自领取奖赏。在法国，我们很了解他们的这种习性。他们现在一定要从海上逃出，送回情报。所以，我们必须搜查船舶，封锁港口。相信我，这对法国和英国都是绝对必需的，一定要破釜沉舟地去做！”
罗伊尔的严肃和紧迫感似乎把我与他在感情上拉近了。我觉得在惊慌失措的人群中，他是个能够做出决断并付诸行动的人。但在大家的脸上却都看不到信心，我自己也没有充足的信心：时间只剩下十几个小时了，我们怎么可能在全英国五千多万人中查出这三个全欧洲最狡猾不过的间谍来呢？我们该从哪儿着手呢？
突然，我灵机一动。
“斯卡德的小笔记本在哪里？”我对瓦尔特爵士叫道，“快，先生，我记得那里面说了点什么！”
他打开书桌的一扇柜门，取出笔记本递给了我。
我找到了那个地方，朗声读了出来：“三十九级台阶，”接着还有，“三十九级台阶——我自己数过的——满潮时刻：晚上10点17分。”
海军部高官惠塔克莫名其妙地瞪着我，好像在怀疑我脑子是不是出了毛病。
“你们看不出这就是线索吗？”我叫道，“斯卡德知道这些家伙窝藏在什么地方，知道他们将从什么地方逃出英国。但他只要自己知道，不愿把地名告诉别人。现在这里指出，这个地方，就是明天满潮时刻为晚上10点17分的一个地方。”
“他们可能今天晚上就逃走。”有人说道。
“不会的。他们已安排好了安全出逃的办法，就不会匆忙草率的。我了解德国人，他们总是绝对地按照计划行动。呃，有没有办法找到一本潮汐时间表呢？”
惠塔克眼睛一亮，“有可能找到，”他说，“我们去海军部找一找。”
大家乘了门外等候着的两辆汽车出发去海军部。瓦尔特爵士没去，他去了苏格兰场。按他自己的话说，要去“动员”苏格兰场的麦克吉利夫雷警长及其下属，让他们立即行动起来。我们到了海军部，大步走过空旷的长廊和宽敞的大厅。大厅里女海图员们正在俯身忙于海图作业。我们走进一个四壁全是书籍和地图的屋子，找到一个管理员。他立刻从图书室里取出一本军用海潮表给了我们。我马上坐到桌边埋头查阅，其他人便围站在我身边。就这样，自然而然，我成了这次行动的主导者。
但结果不好，不能解决问题。书中资料的门类数以百计。就我所查到的满潮时刻为10点17分的地方就有五十多个。必须想办法缩小这个范围。
我双手抱头，苦苦思索。我相信一定有某种办法可以解开斯卡德的谜团。他所说的台阶是什么意思呢？我先想到码头台阶。但要真是指码头台阶，那何必要再提台阶的阶数呢？因此，斯卡德一定是指某一处有好几座阶梯的地方，其中有一座阶梯以有三十九阶而区别于其余的阶梯。
接着我又兴起另一个念头，从而核查了所有英国的轮船航班。但结果没有发现任何航班是在晚上10点17分离港去欧洲大陆的。
为什么要强调指出这个满潮时刻？它为什么这么重要？看来，如果这地方是个港口，那就一定是个小港口，因而潮水的高低十分要紧。或者，所乘的就一定是艘吃水很深的大船。然而，在这个时刻没有任何正常的航班，而且我觉得按情理敌人也不大可能乘大船从一般的港口出逃。所以，这地方就一定是一个只有满潮时才能用的小港湾，或者根本就是一处没有港口的海滩。
然而，若真是一个小港口的话，那提到台阶数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我从未见过任何港口有一座座阶梯。所以，一定不是港口，而是一个以某座特定的阶梯为标志的地方，而且明天那里的满潮时刻必须是晚上10点17分。总括起来看，我觉得敌人选择的出逃地点一定是在开阔海岸上的某一处地方。但台阶数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仍然教人困惑。
接着我又回头往更宽泛处想：假如一个人急于离开英国、急于迅速而隐秘地逃往德国，他最有可能选择从哪里离开？显然，不会从任何一个英国的大海港；而且由于他是从伦敦出发的，所以也不会取道英吉利海峡、西海岸或苏格兰，因为这些地方离德国都较远。我测量了各条海路的距离，设身处地考虑，发现我应该从英国东海岸克罗默到多佛之间的地区出发，奔奥斯坦德，或安特卫普，或鹿特丹而去。
所有这些，都只是不严密的猜测，我自己不认为它们有多么科学和严格。我更不是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但我的确常常觉得，我有解决这类难题的天赋。我不晓得我能否说得清楚，但我觉得我总能动脑筋尽量分析思考，当推理分析发挥到极致不再产生结果时，我就作猜测。而且我发现，我的这些猜测每每还相当正确。
于是我在海军部的一页稿纸上，写出了我对敌人出逃地点的如下结论：
相当肯定的结论
1．这是一处有好几座阶梯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一座阶梯有三十九级台阶。
2．该处明天晚上的满潮时刻是10点17分，只有在满潮的时候船只才能从那里离岸。
3．笔记本所指的阶梯不是港口里的那种台阶，所以敌人逃离的地方可能不是一个港口。
4．全国都没有10点17分的常规夜间航班，所以交通工具只能是不定期航班（可能性很小）、游艇或渔船。
分析和推理得到的结论到此为止。下面，我列出另外几条凭猜测得到的可能性，标题为“猜测性的结论”，但我对这些猜得的结论，觉得与前面推理得到的结论同样有把握。
猜测性的结论
1．这地方不是港口，而是开阔的海岸。
2．敌人可能会使用小船，如拖网船、游艇、导航船之类。
3．地点在东海岸从克罗默到多佛之间的某处。
眼下的状况真是有点奇怪。我现在坐在桌子前，在一个内阁部长、一个陆军元帅、两个英国政府高官和一个法国将军围观之下，正努力从一个死人留下的潦草手记中破解出对我们大家都性命攸关的秘密来。
瓦尔特爵士已经回来了。不久，麦克吉利夫雷也到了。他已发出指令严密监控港口和车站，按我所描述的形象，搜捕那三个德国人。但无论是他或其他人，都知道这没有太大用处。
“我能想出来的线索都写在这里了。”我说道，“我们必须找到这样一个地方，那里有几座阶梯通往海滩，其中之一有三十九级台阶。我想，这地方应该在沃什海湾到英吉利海峡之间，是一片开阔的海岸，岸边有相当高的悬崖。还有，明天晚上这个地方的满潮时间，是10点17分。”
这时，我又想到一个主意。“能不能找到一个海岸警卫队的巡察员，或者类似的熟悉东部海岸情况的人员？”
惠塔克说有这样一个人，住在克拉法姆区。说完他马上开车去接他。剩下的人们便都散坐在小屋子里等候，随便扯些闲话。我点上烟斗，把整个事情在心里又理了一遍，直到脑子都累得疼了起来。
大约凌晨一点的时候，那个海岸警卫队员到了。这是个和善的老人，看上去像是个海军军官。他对这里的高官们表现出极度的尊敬。我猜他可能会觉得我级别太低，便请陆军部长亚瑟向他问话。
“我们要你来，是要你告诉我们，在东海岸有哪些地方有悬崖，并且有多座阶梯从崖上通向下面的海滩。”
老人想了想，“您说的是哪一种阶梯，阁下？在好多地方，都有道路从崖顶通向下面。多数的这种道路都只有一两级台阶。要不，您说的是那种普通楼梯一样的阶梯吧，就是那种有很多级台阶的？”
亚瑟·德尤爵士转身，用眼神向我探询。“对，我们说的就是那种普通楼梯一样的阶梯。”我答道。
他想了一两分钟。“我想不出来这种地方……等一下，嗯，在诺福尔克的布拉特申有这样一个地方，在一个高尔夫球场旁边，有好几座长台阶，可以让男士们下去捡球的。”
“不会是这地方。”我说。
“另外还有好些个海军阅兵场，如果你说的是这种地方的话。每个海滨景区都有。”
我摇摇头，“得是一些比这偏僻得多的地方。”我说。
“那我再想不出别的地方了，先生。不过……还有个叫拉弗的地方……”
“它在什么地方？”我问道。
“是肯特郡的一个大海岬，离布拉德盖特不远。崖顶上有许多别墅，很多家都建有长长的台阶，通往下边的私家海滩。这是一块很高级的地方，住户们都喜欢清静，各自生活，互不往来。”
我打开潮汐时刻表，找到了布拉德盖特，当地六月十五日的满潮时刻是：晚上10点27分。
“嗯，我们终于嗅到一点猎物的气味了！”我激动得叫起来，“怎么才能知道拉弗的满潮时刻呢？”
“这我可以告诉你，先生。”那个海岸卫队队员说，“就这个月，我在拉弗租过一间房子，每天晚上去深海钓鱼。所以我知道，拉弗的满潮时刻比布拉德盖特早十分钟。”
我合上潮汐时刻表，抬头环顾我周围的伙伴们。
“先生们，如果拉弗的那些台阶里有一个是三十九级台阶的话，这个谜就完全解开了。”我说，“还有，麦克吉利夫雷先生，我可以跟你谈十分钟吗？我想我们可以为明天的行动作点准备。”
说来也真有点荒唐，我就这样毫不谦让地指挥起这样一起重大行动了。好在他们好像也并不介意。毕竟，从这场“戏”一开头，我就已经进入角色并扮演主角了。何况这些聪明的高官们都有足够的知识和历练，断定我是个能够克服困难、担当重任的人。
是罗伊尔首先提出授权于我，他说：“我本人很高兴把这项任务交给汉内先生全权处理。”
凌晨三点半时，我的车经过月光下的树丛，风驰电掣般地驶往肯特。坐在身边的是麦克吉利夫雷手下最得力的助手斯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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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考雷（1800-1859），英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历史学家和诗人，以博闻强记著称。——译者注

第十章 滨海擒敌大结局
六月的早晨，朝霞映红了蔚蓝色的天空。我在布拉德盖特的格里芬旅馆俯视着面前平静的大海。库克海滩边停靠着一艘灯塔船，远远望去就像是一个小小的钟形浮标。再往南三四公里，紧靠海岸的地方停泊着一艘小型驱逐舰。麦克吉利夫雷派来给我做助手的斯凯福曾经在海军服过役，他认识这艘驱逐舰，便把舰名和舰长的名字告诉了我。我立即发电报向瓦尔特爵士作了报告。
早饭后，斯凯福从房产管理处取来了拉弗山崖上各座台阶的大门钥匙。我便和他一起沿着沙滩往拉弗山崖走过去。到了那儿，我找到崖下一个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等着，而斯凯福则走过去开始仔细数那里的六七座台阶。我当然不想被人看见，不过正好，整个上午这地方十分清静，只有海鸥来回飞翔，没有任何人迹。
斯凯福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数完那几座台阶。当他读着手中的小纸条向我走来时，我紧张得心都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失败或成功，全看我的推测是否正确了！
他大声地读出了各座台阶的级数：“三十四，三十五，三十九，四十二，四十七，”还有，“二十一，看来这儿崖头比较低……”我一听见“三十九”这个数字，一下子几乎跳将起来，大声欢叫。
我们急忙赶回城里向麦克吉利夫雷发出电报，并叫他给我们派来了六七个帮手。我把他们分派开去监视各个旅馆，并派斯凯福去专门调查三十九级台阶顶上的那座房子。
斯凯福带回来的消息既让我满意，又让我纳闷。房产管理员告诉他，那座房子叫做特拉法加别墅，房主是一个叫做阿普莱顿的老先生，退休前是个股票经纪人。管理员说，阿普莱顿先生今年夏天常来这里住，这个礼拜就住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关于这位阿普莱顿的情况斯凯福没能了解到多少，只听说他是个殷实、本分的老者，按时交纳各种税费，还不时为本地的慈善机构捐赠一些善款。
斯凯福装成一个缝纫机推销员，从后门混进了那座房子。家里只有三个仆人：女厨子、女管家和粗使女仆，这与这里普通中产人家的情况一模一样。那女厨子不是个爱说闲话的料，没说几句，就当着他的面把门关上了。不过斯凯福并不太失望，因为他确信，那女厨子本来就什么都浑然不知。这家的隔壁，是一家新修的楼房，正好可以用来藏在那里监视这一家。另一边的一家正在招租，房子空着，园子里杂草丛生，一片荒芜。
我借了斯凯福的望远镜，午饭前去拉弗崖顶上一路视察。我掩身在一排排的花园别墅后，慢慢前行，最后在一个高尔夫球场边找到了一个很好的观察点。从这儿可以看到，崖顶上全是草坪，草坪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张座椅。其间有一块栏杆围起来的小广场，里面种着各种灌木，那座三十九级的台阶便从这儿往下延伸到海滩上去。特拉法加别墅也看得很清楚。这是一座游廊环绕着的红色砖房，屋后是草地网球场，屋前是一个典型的海滨花园，里面长满了延命菊和天竺葵，还竖着一根高高的旗杆，上面一幅硕大的英国国旗在无风的空中耷拉着。
不一会儿，有人从屋里出来，沿着崖头踱了过去。我把望远镜对准了他，看出这是一个老人，身穿法兰绒便裤和蓝哔叽上衣，头上戴了一顶草帽。他手里拿着望远镜和报纸，走到一张椅子前坐了下来，开始读报。他每读一会儿便举起望远镜向海面上张望，特别是望着那艘驱逐舰，望了许久。我一直观察着他，有半个多钟头。直到他起身回家去吃午饭，我才回我的住所去吃饭。
眼前的情况使我心里很疑惑。我事先完全没有料到会看到这样一幅祥和安静的民居景象。这老头儿到底是不是我前几天在荒原农场里遭遇的那个秃顶收藏家呢？现在看上去，他完全就像是那种在郊区或度假村常见的颐养天年的老者。如果你想找一个安分守己、与人为善的老人形象的话，那简直就非他莫属了。
吃过午饭，坐进旅馆阳台时，我一下子又精神抖擞了起来。因为我看到一个我预期中的情况，幸亏没有错过：一条游艇从南边悄悄开过来，就在几乎正对着拉弗悬崖的海边停泊了下来。这游艇吨位有一百五十吨左右，从白色舰旗上可以看出，是属于英国海军的船只。我和斯凯福马上决定前往港口，下午雇一只小船去海里假装钓鱼，一探这游艇的究竟。
我们在海上度过了一个温暖而平静的下午。我们两人钓了大约有十公斤的鳕鱼和青鱼。浪花翻腾、波光粼粼的大海使我的心情变得舒畅、轻松起来。我们可以远远地望见拉弗崖顶上红红绿绿的别墅，特别是特拉法加别墅那根高大的旗杆。到四点钟左右，鱼钓得差不多了，我们便叫船夫把小船划到那艘游艇跟前去。那游艇静静地停泊在那里，就像是一只身姿优雅的白鸟，随时准备展翅飞翔。斯凯福说，从船体的形态可以判定这是一艘高速游艇，配备的发动机功率一定相当可观。
游艇上有几个水手正在打磨铜器。我从其中一个的帽子上看出这游艇叫“阿利亚德内”号。我试着和这个水手搭讪，他回话是柔柔的埃塞克斯[1]口音。另一个水手走了过来，我问他现在几点钟了，他的话显然也是英国口音。我们的船夫也在与另一名水手谈论天气。有那么一会儿，我们的船桨几乎都要触到游艇的舰首右舷了。
后来，他们忽然都埋下头去干活，不理我们了。原来，一个军官从甲板上走了过来。这军官是一个整洁而讨人喜欢的年轻人，他操着很纯正的英语问我们钓鱼钓得怎么样。但他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德国人：那剪得短短的头发、领口和领带的裁剪，都完全不是英国式的。
这多少使我得到了一点信心。但当我们划着小船回布拉德盖特时，我心里那份顽固的疑惑仍然没有减退。最令我困惑的是，敌人已经知道我从斯卡德那儿得知了有关他们活动的情报，要是他们知道斯卡德也掌握着他们要从这里出逃的证据的话，为什么他们还不赶紧改变计划呢？他们难道可以在如此重大的事情上冒险吗？显然，这里关键的问题是，敌人知不知道斯卡德已经掌握了他们从哪里逃跑的计划。就在昨天晚上，我还振振有词地对那几位高官们说什么德国人严格按预定计划行事的习性。但现在，如果德国人疑心我已盯住了他们的话，再不改变计划，不就太愚蠢了吗？我又想到，昨天晚上那个冒充阿洛亚的家伙有没有发现我认出了他呢？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他没有发觉，对此我很肯定。整个事情发展到此时此刻，从各方面判断，好像可以开始为即将到手的胜利感到欢欣了，然而这一整个下午，我却感到从未有过的紧张和焦灼。
在旅馆里，我见到了那艘驱逐舰的舰长，斯凯福把我向他做了介绍。我们稍稍攀谈了几句后，我决定再去监视特拉法加别墅一两个小时。
我在山崖上更高处一座空房子的花园里找到一个地点，从那儿可以清楚地看到特拉法加别墅的整个院落。我看见院子里有两个人在打网球，其中一个就是我上午已经见过的那个老人。另一个年岁小点，胖点，腰里系了一条印有某个体育俱乐部徽记的围巾。两个人打得非常起劲，正像两个城里人在使劲活动，想好好出身汗一般。这场景看来真是再正常不过了。他们又是喊叫又是欢笑，然后停下来要喝点东西，女仆人就用托盘端来了两大杯啤酒。面对此情此景，我不禁揉了揉眼睛自问：我是不是成了世上最傻的傻瓜？搞阴谋和暗杀的，是那些在苏格兰荒原上驾着飞机和汽车追逐我的人，特别是那个秃顶的收藏家。把那些家伙与杀死斯卡德的尖刀放在一起，与威胁世界和平的暴行联系在一起，是再自然不过的了。然而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两个老实本分的公民，他们正在做正当的体育活动，接下来他们也许就会进屋去吃一餐普通的晚饭，在饭桌上会谈起股市价格，谈到最近的板球比赛积分，以及本地的种种异闻逸事，如此等等。一切都再正常不过了。这简直就好像是我费尽心机编织了一张网，想捕捉秃鹫和鹰隼，然而，网里撞进来的却是两只乖乖的小画眉鸟。
不一会儿，第三个人来了。这是个年轻人，他骑辆自行车，背上背了一个插满球杆的高尔夫球袋。他绕过房子走进网球场，那两个打球的见了，便高声地招呼他。显然他们在同他开玩笑，说笑声听上去也像是地道的英语。接着，那个胖些的男子用丝手帕揩了揩眉毛，宣称他要去洗个澡了。我听见他说：“我找到了一种合适的浴液，能够帮我减肥，还能缓解腰腿疼痛。鲍勃，我明天再跟你较量高尔夫，保证一杆一洞。”说笑间，活脱一副英国派头。
然后他们都进了屋子，只留我一人空守在那儿，感觉自己活像个白痴。难道，我这次是完全认错了方向，找错了目标？难道他们这是在表演吗？如果真是，那又是在表演给谁看呢？他们并不知道我就躲在离他们三十几米远的一丛石南竹里监视他们啊！实在是不能不相信，这三个快活的家伙真的不过是几个普通的英国人，他们住在郊区，闲时打打球，自娱自乐而已。你尽可以觉得他们无聊，但无论如何总还是清白无辜的啊。
可是，他们又正好是三个人，正好是一老、一胖、一黑瘦。他们的房子地点又正与斯卡德笔记本中的线索相符，而且离房子一公里处还停泊着一艘游艇，艇上还至少有一个德国军官。我继而又想到了卡洛里德斯的被刺，想到全欧洲现在都在大战爆发的危机中战栗，想到留在伦敦的那些高官们正在焦灼地静候着今天就要发生的重大事件。毫无疑问，此刻阴谋正在某一个地方推进。“黑石头”已经赢了前几手，如果今晚再让他们把情报带出英国，他们就大获全胜了。
看来眼下我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当做心里没有任何疑虑，义无反顾地继续向前，即使最终我失败了，也要失败得优雅、漂亮一些。我这一辈子还从未面临过像现在这样下不了决心的局面。我想我应该闯进那所房子里去，但我又实在是宁愿与一伙武装匪徒火拼，或者赤手空拳地与一头猛狮搏斗，也不愿走进那三个乐呵呵的英国人家里，对他们说他们的把戏该结束了。弄不好，我自己倒可能被他们大大耻笑一顿！
这时我忽然想起在洛得西亚时，我的朋友老彼得·皮恩纳尔对我说过的话。这段话我在前面曾经引述过。彼得是我见过的最能干的一个侦探。在走上正道之前，他自己也时常犯科作案，常常被政府通缉追捕，但他却总能安然脱身、逍遥法外。彼得有一次同我闲聊，聊到了如何伪装的问题。当时他谈到一条经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说，除了像指纹这样绝对可靠的身体特征之外，靠其他身体和外貌上的特征来识别一个逃犯是没有什么用的，如果这个逃犯真正善于伪装的话。他嘲笑染头发、戴假胡须等手段，都不过是雕虫小技，而最重要的，则是要创造合适的“环境和氛围”。如果一个罪犯先是被警察在某一个环境里看到，然后他能躲到另一个完完全全不同的环境里的话，他就可能躲过警察。特别是如果他还能完全融入这个新的环境，而且举止风度显得他好像生来就一直生活在这类环境中的话，那么世界上最精明的警探也会被他愚弄。他常夸耀他自己的一个故事，说他有一次怎样借穿了一套黑礼服，到教堂里做礼拜，而且就和抓他的那个警察看着同一本圣歌集，一同唱赞美诗，但那警察竟一直没能认出他。要是那警察先前曾在类似教堂的正经场合见过他的话，可能就会抓住他。然而，那警察事先只见过他在一家酒馆里用手枪朝灯泡乱射的样子。
想起彼得的这段话，使我这一整天来第一次感到了一点安慰。不错，老彼得是个搞伪装的高手，而我现在追捕的这几个家伙恐怕也是此道中的佼佼者。他们难道不也正是在玩彼得的这套把戏吗？在他们目前的处境下，傻瓜才会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而精明的人一定要伪装得与常人无异，虽然实际上他们是真正的异类。
老彼得还有另一段话，在我装扮养路工时起了很大的作用。他说：“如果你要扮演一个角色，你就必须进入角色，必须连自己都相信你就是这个角色本人，否则你永远也演不像。”对了，这就解释了他们为什么打网球。他们并不是在刻意表演，他们只不过是转换了一下角色真实生活中的内容，一切都顺理成章、自自然然。“进入角色”，这听起来简单，但真正做到却极不容易。彼得说过，“进入角色”乃是历史上所有著名罪犯们成功的秘诀。
已经快八点了，我回去找到斯凯福，交代了给他的指示，并和他一起布置好了他手下的警员。我一点也没有胃口，便走出门去散步。我绕过空寂无人的高尔夫球场，来到了别墅区更北边悬崖顶上的一处地方。
在新修的整洁小道上，我遇到了好些从海滩和网球场归来的人们，大都身穿法兰绒的衣裤。还遇到一个从无线电台回来的海岸警卫队员，一个赶着几头毛驴的马戏班丑角。远处海面上飘浮着蓝色的雾霭，停泊在那里的“阿利亚德内”号游艇和南面海里的驱逐舰上都亮起了灯光。在库克海滩外面，几艘客轮正在往泰晤士河口行驶，船上的灯火映亮了上方的夜空。整个儿的夜景是如此之静谧而安详，我的心都要被一点点地融化了。我费了好大劲才收回思绪，抖起精神，在九点半钟时举步向特拉法加别墅走去。
路上我看到一只灰狗摇摇摆摆地跟在一个保姆的身后，一下子觉得心里踏实了许多。我联想起我在南非洛德西亚时也养过这样一只灰狗，常常带着它到帕利山里去打猎。我们去打短角羚羊，就是灰褐色的那种。记得有一次我们正在追逐着一只羚羊，可追着追着，忽然狗和我都找不到它了。灰狗全靠它锐敏的视觉，而我的眼力也相当好，但那羚羊还是就从我们眼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后来，我才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灰色的羚羊站在灰色岩石前，就隐没在了背景里，一点也显现不出来，这就跟乌鸦停在乌云的背景上，人一点也分辨不出来一样。被追逐的羚羊用不着逃跑，只要静静地站着不动，它的身影便会融入背景之中。
这件往事一闪现在脑际，我立刻意识到这个道理正适用于我眼下的情况。“黑石头”用不着逃跑，他们要静静地融入周围的环境。对，就是这样！我到此为止，路子都走得对！我要把这一点牢牢记在心里，要坚定信心，不再犹豫动摇。我要对老彼得发誓，要记住这一点，永不忘记！
此刻斯凯福的手下们应该已经得到通知了，但我眼前还不见他们一个人影。特拉法加别墅四面敞开着，就像是一座市场上的房屋，人人都可以在周围观看。一段一米高的栏杆把它同山崖上的道路隔开，底层房屋的窗户都洞开着，屋子里面是影影绰绰的灯光和低低的谈话声，主人们大概正在结束晚餐。一切都显得公开坦荡，光明正大。我走上前去，推开大门，按响了门铃。同时心里却又升起一丝疑惑：我这是不是又会闹大笑话，自取其辱？
我是这样一个人：在世界上走南闯北，经历丰富，对上流社会和下层社会都很熟悉，与这两个阶层的人都能融洽相处、打成一片。我了解他们，他们也了解我。我跟牧羊人、流浪汉、养路工之类的人在一起时感到相当自在；跟瓦尔特爵士，以及昨晚见到的那些高官权贵们相处时也很轻松自然。我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可事实就是这样。但是，我对于处在这两个阶层之间的中产阶级却很陌生，不了解这些住在郊区别墅、生活舒适惬意的人群。我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事物，也不了解他们的习惯和规矩。所以现在前去见他们，我简直像条非洲曼巴蛇般的紧张而胆怯。
当衣着整洁的女仆给我打开门时，我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说我要找阿普莱顿先生，那女仆便把我让了进去。我本来打算好，进门后就径直闯进餐厅，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使他们来不及反应，从而在惊愕中流露出认识我的神情，这样便证实了我的推测。但不想，我却被引进了一间整洁的前厅，里面空无一人。这倒使我一下子手足无措了起来。这厅里放置着高尔夫球杖、网球拍、草帽、便帽，一双双手套，一捆捆手杖，都是些几乎在每个英国人家庭里都能见到的东西。一些衣物和防水服整齐地叠放在一座旧橡木橱顶上；一座古老的座钟在滴滴答答地走着；墙上挂着整排打磨光亮的铜暖锅、一个气压计，还有一幅奇尔滕城赢了圣莱格赛马大奖赛的图片。整个前厅布置得就跟一个圣公会教堂一样，中规中矩、正统规范。我有点被这里的气氛震慑住了。那女仆问我姓名时，我很机械地报给了她，接着便被她带进了前厅右首的吸烟室。这吸烟室给人的感觉更差。我没有时间仔细观察，只看见壁炉上面摆着一些装在相框里的集体照片，肯定是些英国公立学校或大学学生的合影之类。我就这么浏览了一眼，便赶紧回过神来，专心跟着那女仆往前走。但已经迟了！她已经走进了前面的餐厅，向主人报上了我的名字。我迟了一步，错过了观察那三个人反应的机会。
当我走进餐厅时，坐在餐桌首座的那个老头已经站了起来，并转过身来迎接我。他身穿晚便服，一件短上衣，配一个黑领结。第二个人——我心里称他为“矮胖子”——也是同样打扮。那第三个人是个黑瘦的家伙，他身穿蓝哔叽西服，白软衬领，还佩戴着某个学校或运动俱乐部的彩色绶带。
那老人看上去彬彬有礼，“是汉内先生吧？”他探询道，“是您要见我？哦……好，我们最好还是到吸烟室去谈吧。”他又转身对另外两人说：“我去去就来，两位，你们继续吃吧。”
我虽然心里一点底也没有，但仍决心强迫自己把这场“游戏”玩到底。于是我拖过一张椅子，就地坐了下来。
“我想我们以前见过面，”我说，“所以我想你知道我是来干什么的。”
屋里的光线很暗，但我还依稀能看到他们的脸。他们茫然无知的样子，的确表演得很像。
“也许，也许吧。”老头儿说，“我记性不大好。不过，还是请您把您的来意告诉我吧，先生，我实在是不明白。”
“那好吧。”我一边开口说，一边心里直打鼓：我是不是又在犯傻。“我是来告诉你们，你们的游戏该收场了。我现在带着逮捕令，来逮捕你们三位先生。”
“逮捕？”老头儿叫道，显得非常震惊，“逮捕！老天爷，为什么？”
“因为上个月二十三日，你们在伦敦杀害了富兰克林·斯卡德！”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啊。”老头儿神情迷惘地说。
另一个人插进来说：“就是那件波特兰大厦谋杀案，我在报上看到过。我的天！你们一定是搞糊涂了，先生，您是哪儿来的？”
“苏格兰场。”我说。
接着整整一分钟，一片沉默。那老头儿直瞪着眼前的盘子，手里不停翻弄着一粒坚果，活脱一副深受冤屈、孤立无助的样子。
然后那个矮胖子说话了。他说得结结巴巴，一字一顿，好像是在字斟句酌、仔细地选择他的措辞一样。
“别担心，叔叔。”他说，“这完全是一场荒唐的误会；这种事情有时候真会发生，但我们也很容易就能说清楚。证明我们的清白并不难，我可以拿出证据，证明我自己五月二十三日那天不在英国，鲍勃那天是待在疗养院里。你倒是在伦敦，但你可以说清楚你那天在做什么。”
“说得对，珀西！这当然很简单。二十三日！那正是阿伽莎婚礼的第二天嘛。让我想想，我那天做了什么。那天早上我从沃金[2]开车来到伦敦，跟查理·西蒙斯一起在俱乐部吃了午餐。然后，呃，是了，然后又到费什芒格家去吃了晚餐。我记起来了，那天晚上的潘曲酒很倒胃口，所以第二天早上我脸色很难看。对了，我差点忘了，这，不就是我那天晚餐后带回来的那盒雪茄吗？”他指着桌上的一个盒子笑道，声音里却透着紧张和不安。
“我觉得，先生，”那个年轻人转过来对着我说，“您也会看出，您是搞错了。我们跟所有的英国人一样，都想尽力帮助政府的执法机构，我们不希望看到苏格兰场自己闹笑话。对吧，叔叔？”
“当然啦，鲍勃，当然。”老家伙的嗓音似乎逐渐恢复了自然，“我们会尽最大的力量帮助政府当局的……不过，这也真有点太过分了，教人难以接受……”
“这一下，奈莉不知道要怎么取笑你了！”矮胖子说道，“她总说你会无聊得死掉，因为你的生活真是太单调了。可现在这下子，变化来得有点太猛烈、太厉害了吧！”说着，他开心地笑了起来。
“唔，可不是吗！想想看，这件事要在我们的俱乐部里传开了，那该有多轰动！说真的，汉内先生，这件事真是太滑稽了，以至于我连生气都生不起来，也不想再为自己辩白了。我也差不多原谅您这样吓我一跳了。您刚才脸色那么严肃，弄得我都迷糊了。我甚至在想：难道我真是在梦游之中杀了人不成？”
这不可能是在表演，这简直太逼真了！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底，我动摇了，几乎想要向他们道歉，然后转身走人了事。但我对自己说：你必须坚持到底！即便你最后成了全英国的大笑料，现在也必须坚持到底！这时，我觉得餐桌上的蜡烛不够亮，同时也为了掩饰自己的惶惑，便站起身来，走到门边，拧亮了电灯开关。突如其来的亮光，使他们都眯起了眼睛，不停地眨动着，我便正好站在那里，一个个仔细审视他们三个人的脸庞。
可是，我还是没看出什么来。他们一个是年老而秃顶，一个是既矮又胖，还一个则是又黑又瘦。单就他们的相貌看，我既不能排除他们是在苏格兰荒原上追杀我的那三个敌人，也不能肯定他们就是。这里我自己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像我这么一个观察力和记忆力都很强的人，不久前假扮养路工时看到过其中两个人的眼睛，后来在假扮奈德·因斯利时又看过第三个人的眼睛，而现在竟然一点也认不出来呢？眼下，他们看上去完全与他们自己所声称的人一模一样，我没有理由认定他们中的任何一个是坏人。
在这样一个令人感到舒适惬意的餐厅里，四壁挂着铜饰版画，壁炉台上是一幅身穿围裙的老妇人的画像，我实在看不出有任何迹象，能把他们与荒原上的那三个亡命徒挂起钩来；我身边还放着一个银制的烟盒，上面镌刻的文字表明，这是某高尔夫球锦标赛奖给圣拜德俱乐部的阿普尔顿先生的奖品。凡此种种，都叫我疑惑了起来。幸亏我牢牢铭记着我对老彼得所发的“永不动摇”的誓言，才没有跳将起来，急忙逃出这间屋子。
“怎么样？先生，”那老头儿很客气地说，“您检查过了，现在您放心了吧！”
我说不出话来。
“我想您也可以看出，现在结束这件荒唐的案子，完全符合您的职守，是不是？我们对此没有怨言，但您也该能够理解：这种事对任何有身份的人，都是很不愉快的。”
我摇摇头。
“哦，上帝！”那年轻人出声道，“这真是太过分了！”
“那您是打算把我们送到警察局去吗？”胖子问道，“那倒也许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您大概还看不起本地的警察分局，而要把我们带到别处去吧？我有权要求您出示您的逮捕证，但我不想为难您，就不看了。我理解，您也不过是在执行公务而已。但您得承认，您这件事真是搞得太离谱、太过分了！您现在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或者招我的人来把他们抓起来；或者承认我的愚蠢和鲁莽，然后离开；二者必居其一，没有别的选择。但究竟怎么办，我十分困惑。这整个地方，这明显清白无辜的气氛，不，不仅是这些，还有他们三人脸上流露的那份真诚和无辜，都使我感到愈来愈迷惑。
“哦，老彼得！”我在心里呼唤着。有一会儿工夫，我差点儿要开始责骂自己的愚蠢，并请求他们的原谅了。
“我建议我们来打一局桥牌，”胖子说，“这样汉内先生也可以有时间再好好想想。您看我们一直玩牌都是三缺一。怎么样，打吗，先生？”
我接受了，就像在俱乐部里接受随便一个牌局邀请一样。但所有这些都使我更加迷惑。我们一起走进吸烟室，在那里摆开了牌局。有人递给我烟卷和饮料。我晕晕乎乎地坐到桌边，像在梦中一般。窗户开着，外面，黄色的月光洒满了海面和山崖，浩浩茫茫，影影绰绰，一如我心头的那份迷惘。那三个人都恢复了自然，轻松地谈笑起来，话题自然是那类你在任何一个高尔夫俱乐部都能听到的街谈巷议。我坐在他们中间，眉头紧皱，眼神游移，样子一定十分古怪。
我的牌局搭档是那个黑瘦的年轻人。平时我桥牌打得不错，但那天晚上却连连失手。他们看出我被他们搅糊涂了，于是变得更加轻松、活跃起来。我不停地观察着他们的表情，可仍然什么也没看出来。但我牢牢地记着老彼得的话。我知道，他们看上去可能没有什么异样，但他们实际上却可能就是真正的异类。
突然，一件事让我心里一惊：
那老头儿放下牌来，点上了一支烟，没有马上再拿起牌，却在椅背上靠了一会儿，另一只手无意识地在膝盖上敲起了鼓点。
这个小动作一下子提醒了我：当我在荒原的农舍里站在他面前，背后被他的仆人用手枪逼着的时候，他就是用这样的动作在膝盖上敲着鼓点的！
这一个小小的细节，转瞬即逝。我完全可能看着手里的牌而错过这个细节，然而我没有，我捕捉住了它。就像灵光一闪，我心中的迷雾廓清了，一切都明朗了。我现在面对着这三个人，百分之百地肯定，我已经认出他们了。
这时，壁炉台上的钟敲响了十下。晚上十点了。
倏然间，这三个人在我眼里现出了他们的原形。这个年轻人就是那个杀人凶手！刚才他看上去还是一张笑脸，但现在我却从他脸上读出了冷酷和凶残。我肯定就是他，用刺刀把斯卡德刺死在了地板上，也就是他这样的家伙，把子弹射进了卡洛里德斯的胸膛。
我又看着那个矮胖男子，发现他脸上的特点一会儿模糊，一会儿清晰，难以捉摸。看来，他是一个戴着百变面具的家伙，可以根据需要，随心所欲地变更自己的面相。这家伙一定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也许就是他昨晚扮演了“阿洛亚勋爵”的角色，也许不是，但这并不重要。我还猜测，他或许就是第一个跟踪斯卡德，并给他留了名片的人。斯卡德曾说那个人说话结巴，我现在才体会到，一个说话结巴的间谍会多么叫人感到恐怖。
那个老头儿才是他们的核心人物。他敏锐、冷峻、镇静、精明，像蒸汽轧路机一般无情。现在我算是睁开眼睛看清他了，真不知先前怎么竟会觉得他脸上还流露着仁慈呢？他那下颚就像钢铁一样的冷硬，眼睛里闪动着鹰隼一般的残忍。我继续打着牌，满腔的仇恨不断地在我胸中奔突、涌动，以至于当我的搭档问我话时，我哽咽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再也不能继续和他们这样坐下去了。
“哎呀，鲍勃，你看什么时候了！”老头儿忽然说道，“你忘了你还要赶车吗？”接着他转身向我，解释着说：“鲍勃今晚得进一趟城。”声音里透着一派虚伪。我抬头看了看钟，马上就十点半了。
“我恐怕他不得不取消这趟旅行了！”我说道。
“哦，我操！”那年轻人叫了起来，“我以为你已经完事儿了呐！我无论如何得走。我可以把我的住址留给你。你还要什么抵押，我都给你。”
“不行！”我说，“你必须留下。”
听了我这话，我想他们一定意识到事情已到了最后一搏的关头。在这之前，他们唯一的希望就是能说服我，让我承认是我弄错了。但他们失算了。这时，老头儿说话了：
“我现在就去向警方报告，保释我的侄儿。这应该让你满意了吧，汉内先生？”
不知是我幻听，还是真听到了，总之，我在他的声音里辨出了一丝游移和虚伪。我抬头瞄了他一眼，恰好看到他的眼睑像猛禽一样垂了下来，盖住了半个眼珠，那吓人的样子，正与之前那个秃顶收藏家留在我脑膜上挥之不去的记忆一模一样！
我立刻吹响了警哨，向我的人马报警。
顷刻间，屋里的灯全灭了。黑暗中，一双强壮的手臂从背后抱住了我的腰，紧紧压住我的口袋，大概是怕我会从那里掏出枪来。
“快跑，弗朗茨！”一个声音用德语大叫，“上船，上船！”就在这当儿，我看到我这边的两个人出现在了月光下的草坪上。
黑瘦年轻人猛地扑向窗户，翻身而出，在有人来得及抓住他之前，跃过低矮的篱笆逃走了。黑屋子里好像已经进来了好多人，我看见那个矮胖子已被我们的人抓住了，我手里也紧紧扭着那老头儿，但我的眼睛却一直注视着屋子外面的情况。在月光下，只见弗朗茨在小路上飞奔，拼命向那条通向海滩的台阶跑去。有一个人在他后面追，但没能逮住他。弗朗茨一跑进那座台阶的大门，就返身把门锁上。我双手掐着老家伙的脖子，定定地望着那边，一直到大约他已下完台阶到达海边的时候。
突然，老家伙从我手中挣脱，向墙边扑了过去。只听见“咔嗒”一声响，像是有个手柄被扳动了。接着，从深深的地底下隐隐传来一阵哗啦啦的垮塌声，透过窗户，我看见一股灰白色的尘土正从台阶口处冒升上来……
有人把灯开亮了。
老头儿目光矍铄地盯着我。
“他脱身了！”他叫道，“你们赶不上他……抓不到他了！他胜利了！DER SCHWARZE STEIN IST IN DER SIEGESKRONE！（德语：胜利属于我们黑石头！）”
他眼里闪烁着超乎寻常的胜利欢欣。刚才他的眼睑还像禽鸟一样地耷拉着，而此刻却睁圆了，一股烈火在里面燃烧，放射出猎鹰般骄傲的光彩。到这时，我才第一次意识到我的对手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家伙：他不仅仅是一个间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一个狂热的爱国者！
当手铐哐啷一声铐上他手腕时，我对他说了当晚最后一句话：
“我祝弗朗茨能好好享受他的‘胜利’。也许你有兴趣知道：你们的‘阿利亚德内’号游艇一小时前就已落到我们手中了。”
众所周知，三个星期后，大战爆发了。英国宣战后的第一个礼拜，我就参了军。因为有参加过马塔贝尔战争的经历，我立即被任命为上尉连长。不过我认为，我对这场战争的最大贡献，在穿上这身卡其布军服之前就已做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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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的一个郡，在大伦敦的东北。——译者注
[2]　伦敦西南约三十公里的一个小城。——译者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