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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
作者：彭湃
内容简介
 这依然是一群年轻人的故事。 因为母亲改嫁，在新家格格不入的卫寻离家出走，遇到了命运中的他们：好基友傅林森，一心爱恋傅林森的大龄女青年张雨桥，老实巴交的奋斗型青年秦大义，富二代痞子刘凯希。卫寻加入他们之中，一边在一家动漫公司和老板年叔一起打拼，一边寻找着不告而别的初恋女友陆笙南。一次偶然的机会，卫寻在富二代刘凯希的手机里发现了一张陆笙南坐在酒吧的照片，他按着地址找过去，遇到了一个和陆笙南长得一模一样，但却绝口否认自己是陆笙南的女孩，简凝。卫寻还没有解开这个谜团，又在一次融资洽谈时，重遇了初中时候让他温暖心动又恨之入骨的女孩苏荷。他跟随着时代潮流往前奔走，公司遭遇恶意竞争，刘凯希遭到女友背叛，张雨桥始终跟随在傅林森身后却毫无回音，简凝最终远走他乡，而卫寻和苏荷，也在一次次的误会与纠葛中，缓缓走向灭亡。卫寻说：年轻的时候，我不懂得认真去爱，等明白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已经老了。 【主要人物座右铭】 卫寻我相信这个世上有真爱，但从没奢望，也不相信，它会降临于自己。 苏荷告诉我要怎样做才能让生命更有意义，在你来到之前，在你离开之后。 张雨桥我们最终选择跟不是最爱的人共度一生，不是因为感动，只是向生活妥协了。 陆笙南最怕的是，有一天我遗忘了你，却还以为是理所当然。 简凝爱情很美，但那只在你永远得不到的时候。 傅林森从小到大我一直觉得我是不需要爱情的，我现在这样就挺好，只为自己活着。哪天不开心了，想离开了，想去死了，都可以毫不牵挂。 秦大义男人应该先以事业为重，爱情应该建立在经济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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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好像终于弄清楚自己焦虑的缘由了，它名叫不甘。这五年来陆笙南一直欠我一个解释，尽管我明白，人生中很多事情是没必要去追究一个解释的，毕竟解释不等同解药，它没法拯救我，甚至连让我自欺欺人地释怀都做不到。
	  可，我依然想知道。
	  一
	  晚上八点，按理说这个时间酒水餐饮店早就开门营业了，何况还是在星城，这座素以糜烂夜生活出名的浮华都市。然而事与愿违，眼前这家装潢优雅的咖啡馆却依然大门紧闭。
	  关键是，这都第三次了。
	  我掏出钱夹里那张皱巴巴的名片，再次确认了下地址——华星路49号，没错，就是这里。时值初夏，天气已经出奇地闷热，胸口和背后不停冒出的黏湿汗水逼迫我心烦意乱来回走动。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紧张，简直回到了十一岁躲在被子里看成人漫画的时候，还是有码的。
	  目光又移到名片右下角的店主联系方式，我早该拨打这个号码的，却一再犹豫。这不能怪我，毕竟我和手机号码的主人已有五年未见。是的，五年我一直在找她，可真到眼下这一步我又害怕了，我不知道万一相见后要说点什么。真可笑，抽了半包烟才鼓足的勇气，仅仅一个矫情的迟疑就烟消云散。
	  而这，也是第三次了。
	  我杵在原地，焦虑地望向招牌上那四个醒目的汉字——国境以南，怎么看都不像是店招牌，反而更像一块挂在路口处引你走向一个神秘危险国度的突兀路标。就在这一刻，我突然痛恨起了刘凯希。
	  众所周知，人人身边都会有个二逼青年，他们基本上整天什么正事儿都不干，就负责穷得瑟和刷下限，用以丰富你的人生开阔你的眼界顺便挑战你容忍傻逼的极限；而我身边这位二逼朋友，就叫刘凯希。
	  看吧，光名字就透着一股浓浓的山炮味。
	  事情要追溯到半月前某个无聊而堕落的夜晚，我跟刘凯希一边抠着脚丫一边抽烟赌博，靠着一副陈旧到边角都严重磨破的扑克牌，从深夜十一点奋战到凌晨三点，最终以他输我一千多块钱告终。他在骂了句“shit”后将扑克牌甩手一扔，每当这孙子把这副派头一摆开我就知道他要赖账了，当然如果哪天他输钱不赖账那就不叫刘凯希。
	  “宝贝，你看，咱感情这么好了……”
	  “少来这套。”
	  “哎呦，至于么？这点小钱，whocare？！”
	  “少跟哥拽英文。你现在有两条路，拿钱，或者我去厨房拿刀。”
	  “瞧你这话说的，我像是输钱不给的人吗？”
	  “像。”
	  刘凯希底气弱了一半，支吾道：“哥们你是知道的，我前阵子才勾搭上一model，上周情人节刚给她入手一台iPhone5，前两天她生日又拿我信用卡刷了两个包。这就算了，她扬言明晚要是没有法国大餐就让我睡地板，你说我刘凯希六岁涉足泡妞界，上到大龄人妻下到幼齿萝莉什么时候睡过地板啊！这事要传出去日后我还怎么在圈子里立足啊。不巧最近我又跟我家老头子闹翻，卡给冻了。这不手头紧才想找你打牌捞点钱嘛……”
	  “刘凯希就你这牌技和人品也想赢哥的钱，听过一个成语叫天方夜谭么？”我气势汹汹地杀过去，“傻逼不解释，给钱！”
	  “Stop！Stop！”刘凯希忙护住钱包，“要不这样吧，你看你都单身这么久了，我卖几个一手美女情报给你，一个起码值三百，保证瞬间让你脱离屌丝命运，直奔幸福殿堂。”
	  我当场就给跪了，心想刘凯希你他妈敢不敢再无耻点？不过说到美女情报，他还真不是浪得虚名，光手机里的号码少说也有一个营吧。如果说有人是在用生命泡妞，那刘凯希果断就是在用灵魂泡。很多时候我都怀疑是不是上帝觉得要有光于是世上有了光，某天他脑子一抽觉得要有人渣于是世上有了刘凯希。
	  怎么说呢，这孙子属于典型的除了一副好皮囊基本一无是处，俗称花货。尤其是那让人捉急的智商，我一直纳闷他认识我之前是怎么活下来的，我的意思是，在每个月起码要换三个女朋友的情况下居然没被人乱刀砍死街头。不过谁让他有一个口头禅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的有钱老爹，和一个五十岁高龄依然风韵犹存天天换男友就跟换丝袜似的定居法国的有钱老妈呢？如此奇特的组合能生出个奇葩儿子也合情合理。
	  我决定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搭腔说：“行啊，给大爷瞧瞧。”
	  他小人得志，立马眉开眼笑地掏出手机凑上来，“你看，这个怎么样……不喜欢？再瞧这个、这个绝对正……”
	  然后我看到了陆笙南。
	  尽管只是短促的一秒，并且照片中坐在光线昏暗的吧台喝酒的女孩只露出朦胧的侧脸，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说起来有点神奇，她是我的初恋，严格来讲，是没跟我说分手就突然失踪五年的初恋。
	  我夺过手机又看了一遍，冷冷问：“哪弄的？”他得意地挑动眉毛，“很nice吧，绝对高贵冷艳女神范，我跟你说，这个起码得值……”
	  “给我。”我打断他。
	  “我还没开价呢。”
	  “今晚你输的都不用给了。”
	  刘凯希愣了两秒，随后无耻地笑了，“这样吧，上次那两百块也一笔勾销。”我抓起一个空烟盒扔过去，“滚！”
	  当我终于意识到就算自己再把以上事情回想一百遍也无济于事时，我拿出手机，决定给陆笙南打电话。我想这次说什么也不能无功而返了，不就是见个旧情人么，搞得跟十八年后相认私生子一样紧张，回头还不给刘凯希那孙子笑死。刚拨两个数字，手机先响了，我忙接了线。
	  “喂？卫寻，你现在在哪？”是秦大义急促的声音。
	  “外面瞎逛，怎么？”
	  “出事了，你快来一趟，小乔姐跟人家打起来了！”
	  “什么？打起来了！！”我眼前立马浮现出张雨乔那姑娘双腿夹脖双手锁脚试图把对方的腰折断的彪悍形象，老实说，还真是毫无违和感。
	  “先稳住，我这就来。”我挂了电话。
	  二
	  出事的地方在一家饭店。今晚我们公司有场很重要的融资商谈。简单说，就是拉一位有钱的客户投资，而原本自告奋勇要去出卖色相增加商谈成功率的张雨乔，也就是秦大义口中的小乔姐，却匪夷所思地跟客户打了起来。一路上傅林森又发来了短信，我骂了句脏话，朝司机喊道：“师傅，调个头。”
	  十分钟后，我赶到了警察局。
	  傅林森正笔直而安静地站在警察局门口，他不说话时永远是一副风轻云淡看不出悲喜的模样，温和淡漠得像一棵与世无争的大树。见到我后他眯眼笑了笑，算是打招呼，也只有他还能笑得出来。
	  “到底怎么回事？”我点上一根烟，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听说小乔喝醉酒发酒疯乱咬人。”
	  “咬人？她什么时候改姓汪了！”
	  “客户被咬伤了，局面很混乱，老板报警把他们都抓了。我也是刚赶来交保证金，现在几个人还在写检讨。”
	  “写检讨？！”我一脸不可思议。
	  “是呢，罪名是酗酒闹事。”傅林森笑得有些意味深长。这时一行人灰头土脸地被放出来了，年叔走在最前面，秦大义满脸倦容地跟在他身后。
	  “年叔，这事不要紧吧？罚了多少钱，要不回头从咱工资里扣？”我忙上前慰问。
	  “算啦。”年叔心有余悸地挥挥手，作为老板他真是我见过最没脾气的了，基本上除了发工资那天我平时都当他是食堂师傅，“你是没瞧见刚才那场面，能活下来已经万幸了，哪还敢扣你们工资啊。话又说回来，当初是谁同意带上小乔的啊？那姑娘也太不靠谱了，这哪是谈生意啊，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黑道在摆鸿门宴呢！”
	  说曹操曹操到，始作俑者张雨乔出来了。她一脸痛苦地撞开我，摇摇晃晃往外跑，出门后扶着垃圾箱开始一顿狂吐，看来在警局憋了很久。确定她连五脏六腑都掏空得一点不剩后，我才捂住鼻子嫌弃地走过去递给她一张纸巾。
	  她有气无力地抬起头，浓郁的眼线在眼窝里融化成一层狰狞又滑稽的黑色细网。可能是喝醉了酒，声音竟一反常态地柔弱，“小寻寻，我是不是把事情搞砸了呀？”她居然还有脸问。
	  “托你的福，全砸了。不过庆幸没死人，你不用坐牢。还有，我说多少次了，别叫我小寻寻，听起来就像是清宫穿越剧里的太监。”
	  “小寻寻，对不起。我错了……”她话里带着矫饰后的哭腔，“要不……要不下星期公司卫生都让我来打扫吧，我还可以免费帮你们带早餐，之前你借我的那包雀巢咖啡也不用还了……”
	  “少来这套。说，干吗咬人家？”
	  “那色老头居然……”她犯恶心地捂住胸口，似乎又要吐了。
	  “他怎么你了，摸屁股还是袭胸？”我上前帮她拍背。
	  “没有。他居然说我看上去像三十岁！”她楚楚可怜地望着我，期待能得到一点慰藉。
	  “什么！你再说一遍？”
	  “他说我看起来像三十岁。”
	  “就这事？”
	  “对。”
	  “我去！人家哪说错了，你不就是三十岁吗？就这点破事你也能跟人打起来，张雨乔你今天出门脑袋磕桌角了吧。”我简直气疯了。
	  “卫寻我郑重警告你，我才二十九岁三个月零六天！跟三十岁有着本质区别！你知不知道年龄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有多重要，那是女人的尊严，是女人的……呕……”胃酸最终抢在前头从她嘴里出来了。
	  是女人的什么，醉酒后的呕吐物？”
	  “你……卫寻你他妈给老娘等着，回头看我不收拾你！”果然没撑几回合她就暴露了悍妇的本性。我懒得再吵，无视她的胡言乱语，转而看向年叔。
	  事实上，这会大家都在看他。
	  他哀愁地看了眼这群东倒西歪溃不成军的年轻人，同时也是他不争气的员工们，然后若有所思地望向星城的繁华夜色和车水马龙，苍凉和惆怅就那么在空气中肆意弥漫开来，最后他疲倦而无力地叹了口气：“大家先回家休息吧，有什么事明天再说。”他掏出了车钥匙扔给傅林森，“大森，你开车送小乔回家。”
	  傅林森利落地接住，回应了个手势。
	  三
	  商务车缓慢地行驶在主干道上，电台播放的是交通新闻。
	  遇见傅林森之前我一直不相信世上真有人会在开车时只听交通电台。哪条街又出现追尾，哪条道又堵上了，哪个好心司机拾到手机交还失主诸如此类。这些信息百分之九十九都跟我毫无关系，可我还得忍受着它们以一种琐碎而粗暴的方式不停地灌进我的大脑，撩拨原本就濒临崩溃的衰弱神经。
	  当然，如果你试图要他换台，那么接下来你听到的也只会是财经、养生或者道德与法制这种更加可怕的东西。所以每次他开车，坐在副驾驶的我都会有一种跳下去的冲动。傅林森察觉到我的焦虑，率先问话了，“怎么样，今天见到你的初恋女友没？”
	  “刘凯希告诉你的？”我就知道那蠢货不能信，随时随地出卖兄弟简直是他除泡妞外的最大乐趣。“其实不是什么初恋，就一老同学。”我说。
	  “喔，这样。”他不疾不徐地笑着。我真厌烦他这种看透一切却从不拆穿的笑容，只能继续心虚地辩解：“咖啡店没开门。”
	  “不是有她电话吗？”
	  “我本来是要打电话的，结果秦大义先打过来了，接下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就这样？”
	  “就这样。”
	  彼此无言，车继续开。我仰头沉沉呼出一口气，后视镜中的小乔以一摊烂泥的形态横躺在车后座上，这种时候就算是对她做出再道德沦丧的事第二天醒来她也毫不知情吧。多么似曾相识的一幕啊，几个月前的那一晚也是这样，小乔衣衫不整地躺在车后座，一边呕吐一边胡言乱语。唯一不同的是，那次驾车的是我，听的是音乐电台。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那天起，我的生活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我努力捋顺记忆。回想最初和小乔认识，还得从我、傅林森、秦大义三人脱离一家叫“白鸟”的动漫公司说起。首先，关于这家七十多人初具规模的动漫公司，除了名字好听点外，我对它的评价可以总结为三个字——操蛋！
	  抱歉，说错了，是两个字，外加一个感叹号。
	  2008年春，在汶川大地震到来的前两个月，一群满腔抱负同时也异常天真的年轻人被招募到一个操蛋的公司，该公司承诺，只要进行长达两年的专业培训就能拥有合法的大学本科文凭，并且立即上岗就业。两年之后，一小部分学员在即将按合同就业时因无法忍受这家操蛋公司的诸多操蛋之处毅然脱离。
	  而我们，就是这小部分人中带头闹事的三个。
	  脱离公司后我们怀才不遇了很长一段时间——至少，在后来跟别人回忆起那段找不到工作的苦逼岁月时我是这样描述的。反正回忆的好处就在于，只要你想，那时的你永远可以比此时此刻的你更加意气风发。
	  意气风发的我们住进一间十多平米的毛坯房，每天早晚跟一整层喜欢把“我”说成“俺”的建筑工人抢厕所。我们白天投简历找工作，晚上则去楼下的烧烤摊兼职点餐员，每天捧着小账本在烟熏火燎的小巷口里重复着“羊肉六串鸡腿两只韭菜三份外加牛肉面一碗”之类的吆喝。
	  日子虽苦，但因为是自己的选择便也没有怨言，偶尔还会苦中作乐。苦中作乐，我真爱这个词，它总能让一切窘迫和无奈的岁月在日后的回忆里变得温柔而充实。大概这样熬了两个月，我跟傅林森迎来了一次苦中作乐——给一家私人幼儿园画壁画。每天用刷子和油漆涂鸦的同时还能调戏一下三四岁的萝莉和正太们。
	  三天后，拿到七百多块的酬劳，我的第一句话是：“不知为什么，习惯了每天手上只有四十块现结工资的生活，突然多出几百块，好不踏实啊。”
	  傅林森永远最懂我，他建议，“要不去喝两杯？”
	  “必须的。”
	  然后我们开怀大笑，人生最大乐事莫过于今朝有酒今朝醉。当晚我们还有邀请秦大义，他婉拒了。他来自农村，是个性格沉闷观念保守的人，一听酒吧就觉得那是花天酒地要是没胆玩个一夜情都不好意思去的场所。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每天捧着手提电脑看宫崎骏新海诚押井守今敏大友克洋那些我叫得出和更多叫不出名字的日本著名导演的动画片，每每看完都会热泪盈眶，再化感动为力量画上一整夜的画，补充一点，他曾在动漫公司担任原画组长，功底扎实。
	  而我曾担任原创剧本兼分镜头副导演，我清楚记得当我拿着自己呕心沥血了半年才创作出来的三十万字剧本跑去找老总，打算跟他好好谈一谈之前许诺我的“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少年热血动画片”时，他却兴趣缺缺地回答我：“啊，那个不做了。我最近谈拢了一个更好的项目。公司打算做《蓝猫淘气三千问》的姐妹版《白猫俏皮三千问》。怎么样，不错吧，90后都爱看。”我连连称赞老板您真是英明神武独具慧眼简直就是动漫界的李嘉诚我看好你喔，然后在第二天递交了辞职书。得知此事的傅林森跑过来劝我别冲动，我把《白猫俏皮三千问》的剧本甩给他，他翻了几页，立马说：“我去收拾东西。”
	  那晚，我跟傅林森点了两杯伏特加，听着酒吧里的文艺女歌手抱着吉他深情款款地唱着《一直很安静》。我猜你们一定觉得之后的故事是风情万种的女歌手正好是张雨乔，她在一曲完毕后别有用心地点名说这歌是送给我的，然后我们一见钟情喝到凌晨再携手去了如家快捷……很遗憾，这种设定跟她八竿子打不着，事实上那晚过得风平浪静，直到我们从酒吧出来后撞上了刘凯希。
	  当时他正滚在地上哀号，被几个嚣张的年轻人拳打脚踢。后来我才知道他被揍是因为跳舞时调戏了酒吧老板的女朋友——真是毫无新意。作为一个从小就在作文本上写下最大愿望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四好青年，我果断选择了见死不救，却没想路过时被他抓住裤脚。他大喊：“小强！你终于来啦，快替大哥报仇！”
	  我操！关键时刻不要跟我装熟啊，还有你才小强，你全家都小强……我来不及解释，对方已经将我当敌人一拳挥过来，很可惜，这一拳在离我的鼻尖0.001公分的时候，被傅林森及时挡下了。他轻松一脚把对方给踹飞了，接着又是干净利落的几下，其余两个要来帮忙的人也趴地上了。
	  对此我毫不惊讶。傅林森是北方人，严格来说算半个内蒙古人，从小跟着奶奶在内蒙古一直待到十几岁，可能因为打小喝生牛奶，长了一米八五的个头。但他绝不是你想象的那种北方壮汉，相反，他身材跟游泳健将孙杨差不多，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平时看上去总是一副瘦弱斯文的优质男样子，真打起架来，三五个人完全不是对手。
	  最终我们扶起鼻青脸肿的刘凯希，心不甘情不愿地救走了他。
	  刘凯希这孙子虽不靠谱，却有个优点，就是大方。被我们救下的当晚扬言一定会知恩图报。在半个月后的某天清早，我被刺耳的汽车鸣笛声吵醒了，打开窗来不及骂娘就看到楼下停着一辆红色保时捷，刘凯希坐在车里，很臭屁地朝我们打了个响指：“宝贝们，收拾东西，跟哥走。”
	  “上哪？”我以为在做梦。
	  “Gohome。”
	  刘凯希的老爸是做金融的，至于具体业务用他的原话是：“Whocare？反正他一年出两次差，一次出半年，你们爱住多久住多久。”
	  “万一哪天你爸回来你又正好不在家怎么办？我们不会被当成贼吗？”秦大义觉得不妥。
	  “你就说你是他私生子，来认亲的，他会信。”刘凯希一点也不像开玩笑。
	  “也好，还能敲诈一笔。”我跟傅林森相视一笑，欣然接受。
	  从此我们就告别了木板床、水泥地板、随时会被大风刮落的破旧木窗以及肮脏得无从下脚的厕所。我们睡真皮沙发、吹空调、看家庭影院，生活质量大幅提升。唯有秦大义终日惶惶不安，为此我经常一边偷抽刘凯希他爹的雪茄一边安慰他：“小秦啊，既来之则安之嘛，正所谓‘人生得意须尽欢，今朝有酒今朝醉’。”
	  “是‘莫使金樽空对月’。”傅林森一本正经地替我更正，顺手拧开了一瓶价值八千多的红酒，平静得像打开一瓶可乐。
	  当然，就算我跟傅林森再恬不知耻还不至于忘记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很快刘凯希便有事相求了，他打开手机微信给我们看了眼女孩A的照片，也就是他本次的捕猎目标，然后又给我们看了眼女孩B的照片——A的好闺蜜。到时我们要做的就是负责把这个碍手碍脚的女孩B给灌醉，然后就可以一边凉快去了。
	  故事讲到这大概有人猜到了——是的，非常不幸，女孩A是张雨乔。
	  平心而论，张雨乔虽然即将年过三十俗称大龄剩女，给人的第一印象却是年轻漂亮活力四射。当晚我们约在一家KTV，前来赴约的小乔一头黄色大波卷长发，妆容妩媚却不风尘，一手iPhone5，一手LV钱夹，颇有微博上那些白富美的味道。
	  我分明记得她一开始是想给我们营造出一个文静矜持且富有涵养的小资女形象，不过在她的目光从刘凯希脸上移到我脸上……好吧，停留一秒后又迅速转移到傅林森的脸上时，节操便掉光了。她尖叫一声冲上去，捏了两把傅林森的脸不可思议地喊道：“怎么可以那么帅！怎么可以啊！这不科学！！”
	  我好像忘记说了，傅林森除了功夫攀叶问外，相貌也胜潘安。别怀疑，这是真的。有些人就是那么幸运，明明所有的优点都占齐了还活得从不自知。这真可耻。
	  我曾花了不少时间去思考傅林森属于哪种帅，最后得出的答案是不真实的帅。我想每个女孩在学生时代里总免不了撞见一两个惊艳时光的少年，干净、帅气、忧郁，反正就是烂俗言情小说里的那套，每天不是在篮球场上吸引尖叫就是站在教室走廊尽头苦大仇深地读着一本《百年孤独》，就好像看A片放屁抠脚丫挖鼻屎这些青少年都会有的恶习跟他没半点关系。
	  傅林森的脸就属于这种完美少年长大后的版本。这很难得，毕竟岁月蹉跎，那些活在女孩记忆里的美少年不是肥成了二师兄就是丑成了猥亵狂。记得初中那会我们班上有个富二代转校生，每天奥迪接送，穿贵族学校定做的英伦风制服，用牛奶洗脸，长得各种水嫩，元旦晚会上唱了一首周杰伦的《七里香》，当场就晕过去好多女生。去年同学聚会上再见到他，大家都以为看到了小沈阳。
	  总之，当晚的张雨乔就那么毫无节操地沦陷在了傅林森的美貌下。她如狼似虎的模样吓坏了所有人。幸好她的闺蜜——一个齐刘海戴红色鸭舌帽穿背带牛仔裤的女孩把她稳住了，而这位穿着打扮让我联想到阿拉蕾的女孩名叫陶子，她是张雨乔的学妹，大学毕业后升级成好姐妹。
	  我忘记当晚刘凯希是怎么醉的，反正在张雨乔挑逗地说出“这样吧，我喝多少你喝多少，喝醉了任你处置”的二十分钟后，刘凯希就躺在包厢里的榻榻米上一动不动了，整一个24K纯山炮。
	  “嗨，这位帅哥，你是叫什么来着……”张雨乔又把目标锁定我，她眼神中的自信分明透露着——接下来只要搞定我，坐在一旁笑得斯文腼腆人畜无害的傅林森就是她的囊中物了。
	  “卫寻。”
	  “对对对，来，小寻寻，姐姐先敬你一杯。”
	  虽说盛情难却吧，但我可不想成为第二个刘凯希。要知道江湖险恶，指不定一觉醒来我就裸在大街上了，一摸腰还发现少了只肾。我忙朝傅林森使眼色，他立马会意地夺过张雨乔递上来的酒杯。
	  “我朋友不能喝，这杯我帮他喝了吧。”他仰起头一饮而尽时，张雨乔眼中闪过了一丝奇异的兴奋。
	  “看样子，你挺能喝的嘛。”
	  “哪里，不能喝的。”
	  “你就别谦虚了，再来几杯！”
	  “算了吧，我真不会喝。”傅林森避开她的眼神。
	  “小弟弟干吗这么扫兴呀。要不这样，姐让着你，你一杯，我两杯怎么样？”她托起下巴赤裸裸地打量他，笑意中满是得寸进尺的戏谑。傅林森安静几秒，随后抬头迎向她的目光，嘴角不动声色地扬了下。
	  “这样吧，我先喝十杯，算上你之前的。”他认真了。
	  “好，爽快，姐喜欢。”
	  如果张雨乔能预料到后面的事，我保准她一定不会答应。很快两人就摆开阵仗一杯接一杯玩命地灌起来。喝空了大半箱后，张雨乔明显有些体力不支了，傅林森却依然从容，与其说他在喝酒，不如说他是把酒一杯杯倒进了一个坚实沉闷的大缸。
	  胜负已分，他试着解围道：“算了，不喝了，我喝不下了。”
	  “是啊，小乔姐别喝了，时间不早了咱回家吧。”陶子也在劝。
	  “少瞧不起人，老娘才刚开始呢！”她原形毕露，恼羞成怒地大手一挥，“接着来！”那之后又是无聊的半小时，当我已经帮陶子把她手机里的“逃亡神庙”刷到一百多万分时，这场战争总算结束，小乔输得惨不忍睹。
	  对此我一点也不惊讶。自我认识傅林森以来还没见他醉过。我曾问他为什么这么能喝，他说小时候他住奶奶家，就是电视中常看到的那种蒙古包。每次家里来客人了奶奶就喊他去陪酒，等什么时候客人都趴下了，他差不多就可以回房做作业了。对此我总结：果然无论做什么事都得从娃娃抓起。
	  “别喝了，我认输。”傅林森开始后悔不该跟一个女人较劲了。
	  “不，我要喝……我还没……”张雨乔扑通一声磕在桌上，没过几秒又诈尸般跳起来高喊一声“法海你不懂爱啊雷峰塔会掉下来”后再次倒下，然后彻底安静了。傅林森起身时身体隐蔽地晃了一下，差不多也到极限了。
	  我们把刘凯希扶出KTV时夜色已深，寒冬刚过的街头冷风阵阵，吹得人清醒不少。陶子追上来，“喂，你们不能丢下她啊，我一个女孩子搞不定。喂！喂，站住……你们怎么这样啊，把人家喝醉了都不负责吗？至少领酒店去呀！”她完全没搞清楚，想领她去酒店的刘凯希已经第一个阵亡了，我和傅林森现在只想赶紧收拾烂摊子回家睡觉。
	  最后我们还是帮忙了，主要是傅林森太善良。
	  深夜，唯一没喝酒的我开着小乔的车送她们回家；而刘凯希则交给了接到电话赶来的秦大义，不过陶子事后说：“像刘凯希这种人应该不是GAY喜欢的类型，所以就算被晾在KTV大厅也没什么危险。”
	  张雨乔的住处是一套颇为宽敞的三室一厅，房子被几张巨型办公桌塞得满满当当，上面放着台式电脑跟堆积成山的文件。比起家，这里更像一个杂乱无章的工作室，眼下连个正常的座位都找不到。
	  “小乔姐很厉害的，她学摄影传媒，毕业后自己开工作室创业，才做几年就有房有车了。我是学平面广告的，毕业后就跑来跟着她了，算是她的助理吧。你呢？”陶子说话细声细气，带着一点小动物般的胆怯和警惕。她边收拾着沙发边向我们解释，也不管我们爱不爱听，仿佛只要主动向两个初次见面的陌生男人掏心掏肺对方就没理由加害她。
	  “无业游民。”我回答。
	  “来，坐沙发吧，我给你们泡杯茶。”陶子刚往厨房走，小乔就面色惨白从房间跑出来，跌跌撞撞冲向厕所，遗憾的是在距离门外两米处她就直接跪倒，一口吐出来。陶子一脸崩溃地赶去收拾。我犹豫了一会，起身去帮忙。
	  清理完地板并扶小乔回房睡下后已是后半夜，在客厅休息的傅林森清醒不少，正百无聊赖地拿着一只铅笔对着眼前一张凌乱的办公桌速写。当初在白鸟动漫公司他是背景部组长，画场景很厉害。不过我更喜欢他之前的风景油画，那时他还没加入公司培训，是个复读三年依然落榜的落魄美术生。好吧，其实一点也不落魄，任何坏事情放在他身上都可以轻易被解析成一种从容，反而更增加他的个人魅力，这点我特别嫉妒。
	  只是谁也没想到，傅林森随手画的那张速写会让我在两天后接到小乔的电话，她讲话很直接，“小寻寻，是我呀，小乔姐，你们是做哪行的呀？”
	  “动漫。”
	  “喔，这样啊……目前有工作吗？”
	  “待业中。”
	  “留在我家那张速写，是你画的？”
	  “不是，是傅林森。”
	  “哈哈，我就知道，姐一看你就不像那么厉害的人。”
	  “……”我差点没忍住问候她娘。
	  “哎呀，开个玩笑嘛。是这样的，我手上有些活，正缺人做，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可以试试。”
	  “那好，回头资料发你邮箱。那个，还有件事儿……”那头的声音变得兴奋，“今晚有时间吗？我知道有一家新开的酒吧还不错……”
	  “啊，什么？这里风大，信号不好……”我挂了电话。
	  那天起我们开始给小乔做兼职。偶尔她也会借交流工作之名约我们出来喝酒，每次都千方百计试图把傅林森灌醉，却都以自己倒下告终。直到后来她公开表示自己爱上傅林森时，我都严重怀疑她是不是爱上了他的好酒量。不是都说吗，当一个女人在自己引以为豪的事情上被一个男人轻易打败时，那么她一定会像仰望上帝那样仰望他。还好，她不知道她仰望的上帝睡在我下铺，每晚都得仰望我的屁股。
	  每次喝酒也不光只用来洗胃和烧钱，大家或多或少也会谈及彼此的生活和理想。也不知哪天起我们就突然达成一个共识——做动漫。虽然这个产业因为诸多因素在国内一直举步维艰，但却前景无限；再虽然已经有很多人前赴后继地炮灰在这条不归路，但那只会是别人。我想年轻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我们总以为自己才是最特别最幸运的那一个，野心勃勃，且无所畏惧。
	  一星期后，我们仓促甚至是草率地成立了一个十二人的工作室，连一个部门一个人都凑不齐，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雄心壮志。很快我们就通过刘凯希的叔叔的朋友的老同学——关系还真是远——得知有个老板对投资动漫产业感兴趣，本来只是抱着见一面无妨的态度，却意外地一拍即合。
	  而这个老板，就是年叔。
	  年叔四十岁不到，体型偏胖，梳着七三分的短发，带棕色框眼镜，穿普通的深色休闲装，腋下夹着一个廉价的黑色公文包。初次见面是在一家小火锅店，他迟到了十分钟，赶过来时我差点把他当成是来推销人寿保险的。但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得满街都是的中年男人，却非常有想法，最重要的是有魄力，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我钱不是很多，你们觉得启动资金一年五百万够不够？”
	  小乔差点没从椅子上滚下来，我忙扶稳她，面露难色地说：“这个……五百万啊，是稍微有点勉强，不过大家都是有梦想的人嘛，这点小困难还是可以克服的。”
	  第二天，我们签了合同。
	  他成为了我们的老板。
	  公司取名叫梦航动漫集团有限公司。梦航，顾名思义，梦想起航的地方。在那之后还发生了很多事，年叔也从最初单纯的大股东慢慢渗透成核心人物，并迅速带领公司壮大，小半年的奋斗后我们推出了一些搞笑flash动画和网络表情，收获了不小的成果。当然我们不满足于此，一直计划着要找更大的投资商，从而拉到更多的投资投入到真正的动画产业，目标是三年内做出一部可以在国内上映的电影动画片。原本这次饭局约的就是一个卖保健品的老板，可惜饭还没吃上几口，他助理的耳朵就差点被张雨乔一口吃掉，现在别说合作了，过两天要是没有收到律师函我就谢天谢地谢春哥了。
	  当我从冗长的回忆中抽离回来时，车已经完全静止了，前方堵住的车辆一直延伸到马路尽头，我感到异常焦虑。
	  “不是说咖啡馆吗，你都去了三次还是没营业？”傅林森又开口问，我以为他早忘了这个话题。
	  “是啊，你见过晚上不营业的咖啡馆吗？”
	  “说不定是什么神秘组织，比如外星人来地球的传送基地。”
	  “你讲冷笑话的功力真是一点没长进。”我还是笑了。
	  “你知道，我尽力了。”
	  “是，知道。”
	  “你呢？”
	  我被这没头没尾的话给问住了。我呢？以前跟陆笙南相爱时尽力了吗？陆笙南离开后我找她又尽力了吗？再或者，这些年我对自己的人生尽力了吗？真是个蠢问题啊，若是以前我一定会自嘲哪那么多矫情劲儿啊，人生如此艰难，能活下来已经是最大的尽力了。可眼下这套自欺欺人的理由行不通了。
	  我好像终于弄清楚自己焦虑的缘由了，它名叫不甘。这五年来陆笙南一直欠我一个解释，尽管我明白，人生中很多事情是没必要去追究一个解释的，毕竟解释不等同解药，它没法拯救我，甚至连让我自欺欺人地释怀都做不到。
	  可，我依然想知道。
	  “开车门。”我说。
	  “做什么？”
	  “我要下车。”
	  “会被监控拍到的。”尽管嘴上那么说，但傅林森一点也不吃惊。
	  “少啰唆，开门。”
	  “真拿你没办法。”他纵容地勾出一抹微笑，开了门锁。
	  四
	  花了点时间，我又来到这家名为国境以南的咖啡店。今晚的第二次，也是本月以来第四次，所以我发誓，它若是再不开门我就立刻打电话。我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被傅林森一刺激，今天我必须见到她。
	  意外的是，这次店面外的营业招牌却大方地亮灯了。
	  我深吸一口气，推开门。里面没有客人，清脆的贝壳风铃声把整间小店点缀得更加清冷，气氛却并不萧索，复古的欧式装修，壁灯是暗淡的橙黄，透着处变不惊的典雅。
	  身穿黑色围裙工作服的女老板站在吧台里，认真地拭擦着一只白色咖啡杯。她头也没抬，听到声音懒懒地问了句，“要点什么？”
	  声线不再是十七岁的青涩，已经染上年轻女性应有的柔媚。样子也有点变了，脸颊两侧的婴儿肥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张白净清瘦的瓜子脸。记忆中漆黑如墨的眼睛多了些层次感，深深的眼睑勾勒出淡淡的岁月痕迹。黑色长发随性地盘在脑后，慵懒的神色中透着几分生人勿近的冷漠。
	  我就那么贪恋地盯着眼前的女孩，任何开场白都显得那么无力。
	  “随便坐，要点什么？”她又问了一遍，依然没抬头。
	  这次我更加确信了，就是她，陆笙南。不会有错。
	  时间变得缓慢，我呆滞地移动脚步。这次她总算抬头迎向我的目光，我本应该再等等的，毕竟久别重逢，总需要一点时间缓冲。可我顾不上了，我几乎不受控制地脱口而出。
	  “陆笙南，没想到真的是你。你……你居然成了一家咖啡店的老板，你以前不是说你的梦想是当医生吗？算了，这不重要。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你当初怎么可以什么都不说就走了，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你知道这些年我怎么过来的吗？我总是忍不住想你，每时每刻都会想，想你此刻会在哪？做着什么？我甚至、甚至连你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我的声音没出息地哽咽了：“陆笙南，你为什么要躲我？”
	  是谁说生活就是一场戏的，这话真没错。素来以痛恨矫情自称的我此刻却迅速入戏，煽情的眼泪还凝在眼眶里，可她只是皱着眉头环顾四周，确认店里没有第三人后才疑惑地望向我。
	  “你在跟我说话？”
	  我尴尬地愣了一下，僵笑道：“陆笙南，这一点也不好玩……”
	  她平静地放下手中的白色瓷杯，郑重地打断我，“先生，你找谁？”

第二章
	  那一幕让我仓皇失措，只能像路边所有围观的成年人那样摆出一副老成又尴尬的微笑，我知道，我是在嫉妒，嫉妒这两个孩子的单纯、热烈，以及怀揣着的那份仿佛永远也挥霍不尽的美好青春，就像曾经的我自己。
	  一
	  每天睁开眼，最先看到的永远是天花板上那块凝固的红色血迹，不大，逐渐跟白色仿瓷融为一体，像个浅淡的吻痕。这一抹老鼠血的由来还挺猎奇，那晚小乔喝醉酒后第N次，壮胆跑来我们睡房打算夜袭傅林森，不料看到一只老鼠正在偷吃桌上的薯片，她不但没害怕，反而像个嗜血狂魔般疯狂追杀，补充一点，还是徒手。最终老鼠猝于高速撞击，并在天花板上留下了一个死亡之吻。
	  多亏有她，每次醒来我都能立刻神清气爽。这会房门外已经热闹起来了，我懒得换睡衣，套了一条沙滩裤走出去，一马当先轰炸我耳膜的永远是张雨乔那老女人的哀号。
	  “谁又碰了老娘的牙刷啊！说多少遍了，姐有洁癖，没事别乱动我东西。”
	  “小乔姐，没人碰你东西。你昨天喝醉了半夜爬起来说要帮大森哥洗球鞋，没找到鞋刷就用自己牙刷了……”陶子无辜的声音。
	  “这事我能做证，昨天半夜我上厕所时，你居然抱着傅林森的球鞋在马桶上睡着了，吓得我厕所都没敢上。”秦大义一本正经的声音。
	  “啊呀，怪不得今早姐姐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了厨房。”小乔恬不知耻的声音。
	  “小乔姐，我昨天给你的手稿你看了没？”动画部小歪的声音。
	  “秦大义，人设今天下午能出来吗？”企划部同事的声音。
	  “之前那位发外的画手银行账号信息有误，给我重发一次。”财务部芳姐的声音。
	  “喵……”猫的声音。
	  “汪汪……”狗的声音。
	  我狂揉了几把头发，试图让自己快速适应眼前的鸡飞狗跳和兵荒马乱。不过在这之前，我很有必要解释下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年叔的加入说起。
	  与年叔正式成立梦航公司后，我、傅林森、秦大义搬出了刘凯希的家。倒不是他家不好，恰恰相反，他家太好了，好到我除了堕落想不到第二件可以干的正经事。我们万般不舍地离开他的豪宅，住进年叔的公司——一个大到我简直都无法想象的三层复式楼。原本他是打算买房投资坐等升值，不料正在修建的地铁临时改了路线，房子成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最后空下来。如今正好给公司办公使用，一楼二楼是最少能容纳五十人的办公场所，三楼是几间睡房，挤一挤正好分给长期加班熬夜的员工。我跟傅林森还有秦大义选择了长住，而张雨乔跟陶子等女同事偶尔会留下来睡一晚，反正水电全免。
	  这种家和公司合二为一的工作环境非常方便，每天不用起早床，挤地铁，如果不算上早晨为了抢厕所而争得头破血流的话，一切都很圆满。
	  至于刚才莫名出镜的阿猫阿狗，准确说是四只猫跟三条狗，很多时候我都分不清楚它们谁是谁，除去那条长得特别蠢且每天热衷于咬烂大家鞋带和网线的哈士奇，名叫王富贵；以及那只“心宽体胖”永远用斜眼藐视众生的菜花猫，名叫臭臭——它的屎和脾气都很臭。
	  年叔是个很有爱心的中年大叔，他喜欢动物，以前房子小，老婆不让养，自中了五百万彩票并买下这套房后便再也压抑不住对小动物的喜爱之情，看见无家可归的流浪猫狗就往家里抱，照眼下的趋势发展，相信很快这里的猫狗数量就会赶上员工了。
	  当然，中五百万彩票是对外宣称。
	  真相只有少数人知道。
	  年叔成为老板之前是一家动漫杂志社的文编，可能是生性温良外加超级烂好人，做了十多年依然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编，晚他七八年入职的90后都成了他这个70后的主编。某天他突然就想通辞职回家了，拿出所有积蓄跟一个高中同学合伙做盗版。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是他人生第一次疯狂的冒险，从此却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盗版的第二本是本励志书，估计就连作者本人也没想到自己坐在电脑前边抠脚丫边意淫出来的《社会学成功法则》会卖疯，年叔跟着狠赚了一笔，之后又做了两本同类型的社科书，收益都很可观。考虑到盗版风险大，赚了个盆满钵满后年叔见好就收，跟高中同学分道扬镳。
	  “果然做坏事还是不好，你看报应来了吧，摊上你们这群倒霉蛋。”年叔这话并非全是玩笑，他绝没想到，仅半年时间自己的钱就全给套牢了。比起开销，公司的收益完全入不敷出，眼下能解燃眉之急的办法，只能是尽快忽悠到一个更有钱的老板来投资，否则再撑两个月，别说公司的运作，恐怕大家都得喝西北风了。对此我跟小乔已经丧心病狂地商量好了，届时要是发不出工资，第一个就把王富贵跟臭臭合炖了。
	  尽管如此，年叔还是很爱我们的，这从他每天给我们带早饭就能看出来。他有晨跑的习惯，听说是越来越大的啤酒肚被老婆嫌弃了。他每天都从家里跑来公司，顺道给不爱吃早餐的员工们带点吃的，后来大家都被惯坏了，索性通通不吃早饭，坐等年叔送来。
	  今天年叔果然又在八点准时提着一大包早点出现了，猫猫狗狗们率先冲到门口迎接，给我们这些狗腿的员工做出了好榜样。十几号人呼啦围了上去，我更是牙都懒得刷直接杀下楼去逮住一个大肉包子就往嘴里塞，双手还挥舞着荞麦馒头跟小乔做殊死搏斗，以报昨日之仇。
	  “嗨，宝贝们，想我了没？”
	  会操这种花轮腔讲话的人只有一个。
	  我一扭头果然就看到单手扶门框的刘凯希。游手好闲的他今天顶着一头不知是哪家美发店里做的一次性烫染的黄毛闪亮登场了，乍一看去还以为是越南某洗剪吹偶像天团跑大陆来签售了。
	  “今天也太早了吧！泡妞还真是下血本啊。”我不遗余力地奚落他。
	  “晨跑，顺路而已。”他故作优雅地摆着中指，“像你这种庶民是不会懂什么叫有氧运动啦。”
	  “我唯一好奇的是，你晨跑时头顶上那浇了半瓶发胶的黄毛会不会变形。”
	  刘凯希贫不过我，含情脉脉地看向小乔，“宝贝……”
	  “闭嘴。”小乔一脸厌恶地挥手制止了他，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绿豆汁转身以光速躲进了办公室并甩上门。
	  刘凯希愣在原地，忧愁地叹了口气，“你说她为什么就那么讨厌我？我哪不好了，我有钱，长得帅，还sexy。”
	  “我倒是奇怪了，你不是自称后宫浪女三千吗？少她一个能怎样啊？”说来真是不可思议，自那晚刘凯希被小乔灌醉后，他就死皮赖脸地缠上她了。无论是当初小乔家的工作室，还是如今年叔的公司，隔三岔五就捧着玫瑰花巧克力来探班，坚持小半年了居然还没放弃。尽管他口口声声说这叫真爱，但在我看来，不过是长期精虫上脑以及“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心理在作祟。
	  果然，很快他又把目标锁定了刚从洗漱间走出来的陶子，自信地朝我打了个响指，一脸殷勤地上前搭讪了，公狗的本性暴露无遗。
	  一直不见傅林森，我拿了点剩余的早餐上三楼，毫无悬念地在阳台发现了他。
	  他正在护理自己心爱的万年青，手托着它肥硕而苍翠的树叶，小心翼翼地喷着营养水，专注的样子就像在爱抚情人。我第一次见到这种植物是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电影里，而傅林森让我知道了它还有另一个名字叫银皇后——听起来真像个高贵冷艳且守寡多年的老女人。总之傅林森就是个怪人，他有着很多不符合自身年龄的爱好，并热衷于学习一些生僻冷门的知识。
	  “我真怕我以后的大嫂会是这棵万年青。”我嘲讽。
	  “喜欢植物也没错吧。”
	  “当然没错，只是比起女人更喜欢植物就不好了。”
	  “这话我可没说。”傅林森缓缓转身，笑着接过了我手中的豆浆。我不再说话，弓着背倚在护栏上点燃了一根烟。
	  “昨晚的事怎么样？”他问我。
	  “你什么时候好奇心这么旺盛了。”我把目光藏进早晨清冷的城市上空。
	  “随口问问，你可以不说的。”
	  “如果……”我犹豫着，“如果我跟你说，我遇见一个跟我初恋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连声音都非常吻合，你信吗？我曾跟她在一起三年，我每天牵着她的手放学回家，我们每天躲在楼梯间接吻，我们还睡在一起过，总之我绝对不可能搞错，就是她。明白？”
	  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可是，她却告诉我，她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而是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她没有开玩笑，也不是演戏，她说这些时毫无破绽，如果她在撒谎我能察觉，但她真的不是陆笙南，也从不认识我。你认为这种事，发生在真实生活中的几率有多大？”
	  “简单说，你昨天见的那个女孩不是你初恋，却跟你初恋很像。”他微微眯眼，若有所思。
	  “不是很像，是一模一样。”
	  “这几率太小了，千万分之一吧。”
	  “那我应该下楼买张彩票吗？”
	  “同意。”
	  我知道这很难接受。
	  九小时前，也就是昨晚，我也想不明白究竟是哪出了问题。同样的，这位咖啡馆老板也对此感到一头雾水，到后面她几乎要被我的反复质问给搞崩溃了。她郑重回答我，她之前确实在一家酒吧认识一个叫刘凯希的人，因为当时她忘带钱包而这个人给她买了单，出于礼貌她给了他一张名片，让他可以随时过来找她还钱，但她真的不是什么陆笙南，她生活里就压根不认识什么姓陆的人。
	  僵持了十多分钟后我只能放弃。我怎么也没料到一个多月来的期待和幻想会得到一个如此荒唐的结果。我决定离开，推开玻璃门的前一秒，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停住了，我鬼使神差地回过头，问：“我还能喝点东西吗？”
	  “当然。”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对我的纠缠感到不耐烦。
	  “有推荐吗？”其实我压根什么都不想喝，我就想赖着不走，好像赖着，事情就会有转机。
	  “没有，都挺难喝的。”她坦诚地撇撇嘴。
	  “……那就来杯招牌咖啡吧。”
	  “稍等。”
	  这句稍等一点也不夸张，我起码等了二十分钟。
	  期间我没敢催促，待在一个僻静的靠窗位置，试着默默消化着今晚的事。我把跟陆笙南高中三年的回忆好好翻出来温习了一遍，像触摸一本年代久远却保存良好的书，时至今日我依然能在很多页面里感受到它真实的温度。
	  “久等了。”
	  她端着咖啡走过来，不知何时脱下了工作围裙，身型显得越发颀长干瘦，她一点也不像一个老板，或者说一个想赚钱的老板那般殷切。相反，她静坐在我对面，漫不经心地瞟了眼窗外的街景，然后从几乎平坦的左胸前的女士衬衫口袋掏出一包烟，刚要点上，才想起抬头询问我：“你抽吗？”近看才发现她的皮肤并不算好，略微有些干燥，鼻梁两侧有少许雀斑，黑眼圈也很重。
	  “抽……”我有点拘谨地挥着手，“但现在不想。”
	  “好。”
	  接下来是良久的沉默，为了掩饰自己的无所适从我啜了口咖啡，香甜得有些发腻，像是速溶咖啡。见我皱眉，她不慌不忙地坦白，“刚煮了很久，失败了，怕你不想再等，索性换了包速溶。”
	  “你还真是诚实。”我讪笑。
	  “无所谓，反正回头客一向很少。”她用修长的中指弹了弹烟灰，另一只手托腮打量我，这个猝不及防的动作让我有点紧张。好一会，她才饶有兴致地问：“我跟你朋友有那么像吗？”
	  “简直一模一样。”我不死心，又问，“你……真的不是她吗？”
	  “再问一千遍回答也一样。”
	  “好吧……不过你跟她的性格确实大相径庭，一定要比喻的话，她是水，你是火。”
	  “这比喻真俗。”她笑了，很漂亮，却没有感情起伏。
	  “没办法，我就俗人一个。你叫什么名字？”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也是。”
	  被堵回来的我垂头丧气，她看我的眼神中透出一丝复杂的同情。我本来以为她接下来会说点什么安慰的话。可她没有，她只是在吐出最后一口烟的同时将烟头迅速摁灭在烟灰缸，然后起身逐客道：“店要打烊了，这杯咖啡算我请，喝完走吧。”
	  我仍不甘心，又不知还能做点什么，事实上今晚我做的一切事情都很蠢。直到走出店门，我还是没忍住转身问她，“那个……你真不是陆笙南啊？”
	  “这个问题最好别有下次，否则我准泼你一脸咖啡。”她忍无可忍地拉上卷闸门，“哗啦”一声巨响，我瞬间就被遗弃在冷清的街头。
	  “就这样，没啦？”傅林森晃了晃手中那杯因为冷却而逐渐凝固的豆浆，一脸的意犹未尽。
	  “我操，你还真当我在讲故事啊，想听一夜情什么的去买本《知音》啊。”我有点生气。
	  傅林森淡淡一笑，拍拍我的肩，问：“还打算去找她么？”
	  “不知道。”
	  “你还会去的。”他笃定。
	  二
	  可能是首次找投资商合作就以惨烈的失败告终，接下来的几天大家工作都积极得有些过份，像是一种将功赎罪。办公室里同事们依然有说有笑，却又无处不在地弥漫着一股心照不宣的危机感。
	  上午我和秦大义、小乔他们在小型会议室商定“秋裤姐妹”改良版的人设。秋裤姐妹是公司推出的一组网络表情。主角是一对穿着秋裤的Q版姐妹，姐姐的关键特征为短发、面瘫、女王，妹妹的关键特征是长发、萝莉、呆萌。目前这组两姐妹卖萌的表情已有五十多张静态图和二十多张动态图，表情包在网上的下载次数高达五十多万，算是小有成绩。
	  年叔推门进来时我们正讨论在激烈处，他挥手示意大家先停下，得意地宣布：“各位，今天上午拉到一位新老板，他表示有合作意向，估计这两天就会要面谈。”
	  “不是吧，这么快！碉堡喔！”
	  “年叔勾搭提款机果然有一手啊！”
	  “老板威武！咱下半辈子就靠您啦！”
	  “去去去，一群鬼崽子就知道说风凉话。”他苦笑起来，“知道叔我有多辛苦吗？整天跑去高级场所陪一群暴发户瞎折腾，前一分钟还围着一张完全看不懂的油画讨论什么法国后现代主义抽象派，后一分钟就跑去桑拿店调戏人家按摩小姐。哎，这就算了，最要命的是打高尔夫，我就纳闷了，一群人花上几小时就为了把一个球搞进一个洞里就那么有意思？干吗不去玩台球呢，至少还有六个洞。”年叔很少抱怨，这次是真憋坏了。
	  “我看还是打地鼠吧，尽是洞。”我说。
	  “卫寻你小子就知道贫，赶紧跟小歪做一份公司的宣传手册，文案写牛逼点。”
	  “遵命。”
	  “还有，这两天你跟林森保持手机开机，随时待命。”年叔大手一挥，终于有了些指点江山的领导风范。
	  “年叔，那……我呢？”小乔用力指着自己的脸，急了，“喂，喂！这么如花似玉一姑娘，你们都瞎眼了啊？”
	  “饶了咱们吧，你都是有前科的人了。”我堵她。
	  “上次完全是意外！再说了，卫寻你这种土鳖哪懂谈生意啊，这事没姐不行！”
	  年叔思考了一下，“行，小乔你也来吧，咱们约在西餐厅不喝酒就是。听说这次的老板有点好色，饭桌上有女人……”他露出一个颇为无奈又世故的笑，“成功率高点。”
	  “听到没？我比你有用多了。”小乔得意地朝我挤眉弄眼。
	  “妈的，真是世风日下，想我才华横溢居然不敌你胸脯四两……”我一溜烟跑出办公室，把小乔的咆哮声甩在身后。
	  按照年叔的要求，下午我以最快的速度拟写出一份略浮夸的宣传册文案，再让小歪做成了PPT格式拷进了年叔的平板电脑里，方便他回头忽悠发行商。
	  “国际知名动漫公司这种头衔也就算了，‘曾参与过好莱坞电影3D特效团队制作’这种话你也敢讲！会不会太不厚道了啊。”小歪很忧虑。
	  “上次咱不是出了一个恶搞《变形金刚》的视频么？怎么没参与了！”
	  “你赢了……”
	  “是宣传手册吗？还不错……”秦大义突然出现在身后赞许了一句，他揽住我的肩，似乎想以很自然的口吻接个话茬，却失败了，只好尴尬地僵着。
	  “有事？”我问。
	  他勉强地扯出一个笑，“也没啥事，白鸟那边今晚有聚会，刚打电话喊我下班过去喝两杯。动画组那群小师妹还特地叮嘱，让我一定喊上你跟大森。”
	  “那群没良心的，我以为他们早忘了我。”我讪笑。
	  其实听秦大义这么一说，我还是挺得意的。想当初还在白鸟动漫公司就职时，我跟傅林森确实颇受欢迎。作为第二批招进来的培训学员，那时候我们没少受第一批学员的欺负。第一批学员先加入公司半年，大部分都已经上岗，而我们这群即将上岗的人显然对他们的职位和前途产生了威胁，僧多粥少的道理谁都懂。大家表面上和睦相处，私底下却分成了两派，水火不容。
	  我还记得培训第二年的中秋节，新学员里很多人都没回家过节，大家在公司附近常去的一家饭馆订了包厢，一起吃顿团圆饭。当时我跟傅林森也在场，尽管那会我跟他因为能力不错提前结束培训课程被调入实习组，但骨子里对于职场的勾心斗角是嗤之以鼻的，所以大部分时间我们还是喜欢跟新学员混在一块，环境比较纯粹，很多新学员也就自然而然把我们当成了新学员里的领袖。
	  当晚我们十几号人欢天喜地赶过去时，却发现老学员里那群同样没回家过节的人提前占了包厢吃得热火朝天。我们找老板要解释，他一个劲地赔礼道歉说自己搞混了，都穿着公司制服，以为是同一群人。后来也忘记怎么开始的，两群人吵起来，冲动点的搬起凳子就要干架，老板在一旁急得差点报警。最终还是他们那方一位领头的男同事及时出面缓解了事态，他找老板又加了两张桌子让大家一起吃，这才避免了流血冲突。
	  事情表面上得到和解，但实际上那顿饭却吃得相当不愉快。大家急需找到一个发泄口，拼酒成了暗自较劲的不二选择。
	  我跟傅林森作为新学员的代表跟对方两个很能喝酒的东北爷们杠上了，最终我们把对方喝趴了，算是扳回一分。当然代价极其惨重，晚上我就直接上医院挂急诊输液，还收到不少小学妹送来的水果鲜花。最夸张的是，傅林森喝的起码是我两倍，却还能若无其事地一边给我削苹果一边劝我以后少喝点酒对身体不好。我当时要还有力气，我就把输液瓶磕他脑门上了。
	  中秋节过后，我和出面解围的那位老学员算是不打不相识。他是企划部的小组长，名叫汤嘉文，一个极度虚伪虚荣且心理变态的人，如果一定要找个众所周知的人物形象来描述他，我首先想到的是岳不群。他个头不高，长得却很像混血，浓眉大眼，鼻梁高挺，五官端正。道貌岸然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本能地信任他，并让他充当一群人中的领袖角色。
	  事实上，他也确实很好地利用了这点。
	  一开始我跟傅林森也被他的热情欺骗了，可能傅林森没有，因为当时就算是在他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工作转正，比起我的感激涕零傅林森只是一脸淡漠；而日后当我傻逼一样见人就说汤嘉文这哥们真够意思时他依然一言不发，就像跟他没什么关系。搞不清楚他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
	  慢慢发觉汤嘉文不靠谱是从知道他很花心开始，公司里只要稍微有点姿色且无脑的女生都被他染指过。每次私下里喝酒喝高了，他就会打开手机给我们看他跟各个女同事的艳照，然后不停地跟我们炫耀当初是怎么花了一星期就把人家哄上床再将其甩掉。
	  “她们不闹？”我不信。
	  “闹啊，当然闹。所以我会先拍床照，等我想分手时拿照片一威胁她们就不敢闹了。有次动画部的小张偷偷把我手机抢过去，我立马说，你删啊，你删了我还有备份，到时候我让全公司都看看你裸着是什么样。其实我压根没备份，结果她立马吓得服服帖帖，还跪下来求我。你们说，这女人他妈蠢不蠢哈哈哈……”最终他的话题永远会回归到女人有多蠢和多贱上面来，然后恶狠狠地吐口痰。
	  我头皮一阵发麻。
	  除此之外他还特别喜欢去泡吧，用他的话说，如果去酒吧一晚上没有睡三个以上的陌生女人就算失败。其淫乱程度让人发指，已经完全不是二逼青年刘凯希能比肩的，如果说刘凯希是属于正常花心男的范畴，那么汤嘉文就是心理变态，后来他自己也承认，他需要不断地跟不同的女人睡，否则他心里就难受。
	  两个月后，当我意识到不能跟他深交时却为时已晚，他偷偷把我跟他共同创作的一个项目策划署上自己的大名交给了高层。项目得到批准后很快实施，他成为了那部二十集动画片的副导演，并获得两万块奖金，而我什么都不是，连制作这个动画片最基层的工作都没份。当时我肺都气炸了，差点操起食堂的菜刀就去找他拼命。傅林森把我劝下来，让我别闹，闹也无济于事只能让更多人笑话。
	  我冷静下来，从此和他彻底划清界限，并忍气吞声好一阵子，后来又因为其他事情的一并触发最终忍无可忍，跟傅林森一起辞职了。
	  而当时秦大义本可以不用跟我们一起走的。他性格温和淳朴，与世无争，精湛的原画功底在公司数一数二，所以作为一个技术型人才他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前途。可在得知我跟傅林森要走时，他二话不说卷起了铺盖。
	  回忆到此中止。
	  “姓汤的那孙子也会去吗？”我问。
	  秦大义别扭地点了点头，他一直不擅长撒谎。他紧张时，耳根总会快速发烫泛红，很好辨认。
	  “我就不去了，不然到时候肯定打起来。你喊上林森吧，玩开心点。记得代我向那几个丫头问好，就说哥新来的这家公司悍妇凶猛，最近我特别想念她们。”我拍拍他的肩，试图减轻他那毫无必要的负罪感。
	  “那好吧……”秦大义了解我，也不再劝。
	  “大义你等下。”我喊住他，其实我早想问了，“当初你跟着我离开白鸟有没有后悔过？”
	  秦大义急了，面红耳赤地争道：“卫寻你这是什么话啊？！人穷志不穷，咱认识快三年了，我是哪种人你还不清楚吗！”
	  “少来。现在它要愿意出个月薪二万哥立马滚回去，一秒钟不带犹豫的。”
	  “卫寻你这人啊，什么都好，就是嘴硬。”秦大义笑。
	  “这叫嘴贱。”小乔神出鬼没，朝我肩膀就是一拳，转而双手勾住了我的脖子问，“刚哪个小王八蛋说咱公司悍妇凶猛呀！瞎眼了么，好好看看我，姐姐不美么，不温柔么，不贤淑么？”
	  “小姐请自重……”我无比嫌弃地推开她，“留着你的骚劲儿去勾引傅林森吧。星城空气指数够差了，求您别在这儿继续污染了。”
	  “臭小子，看姐夺命镖！”小乔抓起桌上一支画笔扔过来，我歪头闪开了。
	  “连环夺命镖！”她又扔来一个塑料烟灰缸，我再次避开，身后却传来“啊呀”一声惨叫。
	  “怎么回事！！谁扔的？”年叔生气的声音。
	  我俩立马抱头鼠窜，留下百口莫辩的秦大义愣在原地。
	  三
	  虽然傅林森兴致平平，但是下班后秦大义还是坚持把他拽走了。我能理解，若是我跟他都不去，秦大义一定没法跟前公司那群花痴的小姑娘交代；而如果傅林森去了，好吧，虽然我很不想承认——她们保证能在三分钟内遗忘我没去这件事。
	  同事们陆续走光后，我一人在偌大的公司玩了半小时的网页游戏，最终敌不过无聊出门了。原本计划随便吃碗地沟油盖浇饭，然后就去附近大学混进学生里面打几场篮球。说到篮球，我高中时还是学校业余球队的主力中锋呢，那时候又高又瘦，外加皮肤白净好歹也算是小帅哥一枚。但自从认识傅林森后，我就再没认真照过镜子了，并在日后养成了一种名叫“自暴自弃”的生活方式。
	  路过一家地下铁奶茶店时，一个突然冲出来的初中女生撞到了我。
	  “对不起……”女生闷声道歉，转身继续跑。她穿着宽松的灰蓝色校服，原本干瘦的身材显得更加柔弱，可就算如此也遮掩不住青春期才有的活力。很快一个留着平头的高大男生追出来，上前拉她的手，笨拙地解释着什么，女生不肯听，他一着急便在众目睽睽下抱紧了她，女生挣扎了一会便迅速沦陷在男生笨拙的怀抱中。故事的最后，两人又笑又闹挽着手离开了。
	  那一幕让我仓皇失措，只能像路边所有围观的成年人那样摆出一副老成又尴尬的微笑，我知道，我是在嫉妒，嫉妒这两个孩子的单纯、热烈，以及怀揣着的那份仿佛永远也挥霍不尽的美好青春，就像曾经的我自己。
	  鬼使神差地，我改变了原计划，去了咖啡馆。
	  别问我是哪一家，你知道的。
	  今天的国境以南倒是开门很早，店里依然冷清。陆笙南，准确说是这个酷似陆笙南却不肯透露名字给我的女老板，正为摆放在角落里的一株茂盛的绿色植物浇水，原来喜欢盆栽的年轻人不止傅林森一个。
	  我们隔着一面倒映出迷离街景的玻璃橱窗，她起身舒展手臂时发现我，似笑非笑地扬起嘴角，那是一种大人在面对小孩撒娇时的无可奈何。我觉得自己或许真有点厚脸皮，但还是进了店。
	  “怎么又来呢？”她微微皱眉。
	  “我不能再来吗？”我有些底气不足。
	  “我不是陆笙南。”
	  “我知道。”我尽量真诚地解释，“我只是……刚顺路走到这，进来坐坐，就这么简单。”
	  “是吗？”她表示怀疑，却懒得拆穿，问，“喝点什么？”
	  “你要嫌麻烦继续给我冲杯速溶咖啡就行了。”
	  “多不好意思。”她将披着的长发轻轻往耳后捋顺了下，动作有点冷淡的妩媚，然后放下洒水壶，不慌不忙地走到柜台，“随便坐。”
	  “好。”
	  她的气场并不强势，却有一种冷艳的威慑感，让我不敢轻举妄动或冒然问话。我乖乖待在座位上，静候她的咖啡。几分钟后她端上来一杯拿铁，我尝了一口，这次味道挺正。
	  “看来这次没搞砸。”她对我的表情很满意。
	  “是啊。”我点着头，又喝了一口。
	  她不疾不徐地坐下，抽着烟，眺望窗外，神态慵懒得像是正坐在某个山庄的篱笆院子里度假。
	  “她对你很重要吗？”她突然问。
	  “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就是跟我长得很像的女孩，跟我说说她的事。”
	  “我高中的恋人。”老实说我有些受宠若惊，我本以为她不感兴趣的。
	  “初恋？”
	  “算吧。”
	  “继续说。”
	  我酝酿了下，还是放弃了，“太长了，而且挺无聊，你不会想听的。”我调转枪口，“不如说说你吧？”
	  “我没什么好说。”她冷漠地回绝了。就这样僵了好长一段时间，她似乎不喜欢这种氛围，妥协地叹了口气，“你问吧。”
	  “你叫什么名字？”
	  “这重要吗？”
	  “你总得有个名字吧，不然每次我跟朋友说起你都是‘那个长得巨像我初恋又不是我初恋而且不肯告诉我名字的咖啡馆女老板’。”
	  她愉悦地笑出了声，“简凝。简单，凝固，简凝。”
	  “我叫卫寻。”
	  “微醺？”
	  “不、不。”我摇头，“精卫填海的卫，千与千寻的寻。”这次我故意让自己的介绍看上去有文化点。
	  “知道了。”简凝点头，“你是做什么的？”
	  “呃……”我迟疑了一会还是决定说实话，“做分镜头，写脚本。”
	  “电影？”
	  “不，动画片。看过《喜羊羊与灰太狼》吧。”我总是习惯性地搬出这部老少皆宜的作品，虽然它不是我做的。
	  “看过，我说后面的故事里你能对灰太狼好点么？它真可怜。”
	  “看我心情吧。你呢？大学是什么专业……”我承认，原则上我早已认定眼前的女孩绝不是陆笙南，可心理上还是接受不了，所以一不小心就想通过谈话窥知她的过去。
	  “播音主持。”
	  “那干吗跑来开咖啡馆？恕我直言，生意真烂。”
	  “你这人会不会讲话啊。咖啡馆这事嘛，一言难尽……”她并不生气，低头把玩着指间的半截烟，考虑着要不要接着讲。她拿烟的中指上有个纹身，是两颗五角星，一大一小。其实我早注意到了，她几乎浑身上下都是细小的纹身，左耳下面的一句梵文，右手虎口处的深海鱼，以及脚踝上的黑猫。
	  熟悉的鸣笛声在这时传来。
	  我侧头，傅林森开着年叔的黑色现代商务车停在店门外，他坐在驾驶座上，看了眼简凝，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简凝与他对视时脸上的神色微妙地停顿了下。随后傅林森酷酷地伸出大拇指，摆出“赶紧上车”的手势。
	  “你看，我得走了。”我其实有些不甘，差一点点，她就打开心扉了。
	  她倒是没有任何不舍，懒散地挥挥手，“不送。”
	  我刚坐上车，傅林森一脚油门踩下去了，看起来十万火急。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我问。
	  “猜的。”傅林森直视前方，眨了下眼，每次他不经意地眨眼我都觉得他是在恶意卖弄那长得逆天的黑色睫毛，他确实是能用美来形容的男人，迷离的眼睛深邃而狭长，单眼皮，薄嘴唇，每次意味深长地歪嘴一笑时都能倾倒众生。
	  “坏你好事了？”
	  “滚。”我没好气地瞪他，“你不是跟秦大义去参加聚会了吗，突然找我干吗？”
	  “不是我找你，是年叔找咱们。”
	  “跟投资商面谈的时间约好啦？”我颇感意外。
	  “对，就现在。”
	  四
	  要去见面的投资商名叫余雷，四十三岁，是五家猪饲料厂的老板，总资产过亿，貌似逃了不少税，这次愿意投资我们公司也不排除洗钱的嫌疑。他很好色，再婚过一次，据说饲料厂里的女员工凡是能升到监工级别的都被他睡过。年叔跟我们八卦这些时，余老板已经迟到了二十分钟。
	  “禽兽！连村姑都不放过。”小乔恶狠狠地骂道。
	  “现在打工的不一定就是村姑啦，很多大学生也迫于就业压力去做廉价劳动力了。”陶子的娃娃音真不适合讨论这么成熟的话题。
	  “那也是没家境没长相没门路的大学生好吗？有点姿色的早就干爹腿上坐着了。”小乔不服。
	  “小乔姐你观念落后啦，并不是所有年轻人都这样呀。”
	  “你能指望一个奔三的老女人观念多开化啊。”我插嘴。
	  “卫寻你今天最好别嘴贱啊我警告你，小心老娘大开杀戒当场超度你。”吼完我她又瞄了眼身旁的陶子，“喂，衣领不要再往上扯了。你说你身材又不差，老遮着掩着干吗呀！跟姐学着点，事业线这种东西该挤的时候就得挤。”
	  “哎呀烦死了，我就知道你喊我来没好事，你看这衣服绷得我都要喘不过气了。”陶子涨红了脸。
	  “Good！继续保持，以哥的经验，老男人都喜欢你这种欲拒还迎的清纯款型。”刘凯希盯着陶子的领口邪魅地笑了，“当然，我也喜欢。”
	  “找死啊……”陶子倒不像真的生气，声音中带着打情骂俏时才有的气急败坏。
	  “话说回来，为什么这花货会在这！”小乔崩溃地翻着白眼。
	  “你问他吧。”年叔一脸无奈，懒得解释。
	  “宝贝，我这不是担心你被人欺负嘛。”刘凯希眨着他十万伏特的桃花眼，“待会全交给我吧，对付这种土鳖暴发户我手到擒来。”
	  “他来了。”年叔压低声音。
	  我们立马正襟危坐，手忙脚乱地端起咖啡开始装深沉。一个穿着深蓝色西装的中年男人从旋转门外走进来，才看第一眼我就知道他为什么叫余雷了，因为他肥得就像一颗鱼雷。啤酒肚再大点估计直接卡旋转门里了，圆润的大脑袋，一双招风耳和两个大鼻孔怎么看都像是河马的近亲，脖子上——如果他还有脖子的话——那条粗犷的金项链更像一条高级狗项圈，暴发户的恶俗品味展露无疑。他朝我们笑的时候眼睛眯成两条肉缝，活脱脱一个黄色漫画里走出来的猥琐教导主任。
	  一见对方的档次，大家不约而同松了口气。除了刘凯希那孙子，他脸色煞白拔腿就跑，我拉住他，“跑什么啊，刚你那威风去哪了！”
	  “Fuck！我说怎么这么眼熟，真是冤家路窄。上次我撞上他的车逃了，没想到居然在这里碰上了。不说了，哥先遁了……”
	  “喂，喂……”
	  刘凯希刚从侧门消失，余总已经来到我们身旁。
	  对于迟到他丝毫没有歉意，一屁股坐下后我立马感到自己的椅子震了三震。接着他粗犷地脱了皮鞋，开始咒骂星城芙蓉路的堵车情况，顺便炫耀了下他刚买的那辆凯迪拉克，“手感不行，还是我之前那款雷克萨斯比较强，可惜上个月半夜给一龟孙子撞了，还让他给逃了，现在还在厂里修。我老婆不让开，说不吉利……你信风水么？我老婆特信，叫什么星座来着，洋人那边的玩意……”他话题相当跳跃，期间我们一直没机会切入正题。很快牛排送上来了，他用刀叉捣鼓了两下，不耐烦地一扔，喊道：“服务员，给我拿双筷子。”
	  我差点一口卡布奇诺喷他脸上。
	  之后在我们三番五次地委婉暗示下，他总算想起自己是来跟我们谈合作的。
	  “卡通片这事儿呀，我不是很懂。这样吧，交给我助理，她也是年轻人，她马上就到。”一提到助理他神色立刻愉悦起来，整张油脸上泛起一股隐藏不住的优越感。我和傅林森快速对视一眼，心领神会地笑了。什么助理啊，估计就是他名正言顺的二奶吧。余总这会又色迷迷地盯着小乔和陶子说：“我这位助理可是很漂亮哦，跟两位小姐一样漂亮啊哈哈……”
	  “哪里，余总过奖了。”小乔扭捏地挪动了下身体，一脸便秘地微笑。
	  “……哟，说到就到了。”
	  事情发生得很快，傅林森坐在我斜对面，视线正对着旋转门，应该是继余总之后第一个看到那位传说中的漂亮助理，他手中的咖啡杯悬在半空，游移的目光瞬间定住了。我心想就连一度被大家咬定绝对是食草男的傅林森，也能露出这种赤裸裸地被勾了魂的表情，可见这位二奶绝对是鹤立鸡群的奶中奶啊！身为一个正常男性我不甘落后地侧目过去……然后我口中的咖啡还是没能幸免地喷了出来，我赶忙低头装作是呛到了拼命咳嗽。
	  “你认识她？”傅林森递纸巾给我时轻声问。
	  “化成灰也认识……”
	  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特记仇。凡是伤害过我——好吧，这么说未免太矫情，其实眼前这女人完全没构成伤害我的程度，她不过是在很多年前骗走了我的纯真和两千块钱。当然一定要说，比起那迟早被狗吃掉的纯真我更在乎那两千块，要知道，那会我才初一啊，两千块对我可真真是笔巨款啊，为此我痛心疾首了一个月。
	  对了，这骗子还有个特文艺的名字——苏荷。

第三章
	  她脸红了，说完飞快地掉头跑走了。我就那么愣在原地，胸口是莫名的温柔和感动。我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有一点喜欢上这个女孩了，期待着明天见到她，跟她在学校的林荫道上默契地擦肩而过，与她在升旗仪式的操场上隔着攒动的人群捕捉彼此的微笑。
	  可是，真遗憾，故事并没有按照我设想的情节发展下去。事实上，绝大多数故事都不会按照谁的想象延续。这才是生活。
	  一
	  虽然一眼就认出苏荷，但负责任地说我记不太清她的模样了。毕竟这之间相隔太久，八年？九年？或者更长，不回家翻翻万年历我真没法确定。幸好有些特征始终没变，比如她那黑色瞳仁里飘忽不定的狡黠，以及嘴角若隐若现的梨窝。
	  如今她不再是那个干瘦苍白的小女孩了，也不再需要靠楚楚可怜的面具来伪装自己。她长大了，不再那么瘦弱，也懂得如何用成熟的装扮来彰显自己的女人味了。栗色的浓密头发梳了个大中分，慵懒地垂落在脸颊两侧，皮肤细嫩得似乎能捏出水来。她画了绝大多数妖艳美女都会采用的烈焰红唇妆，肩上的白色香奈儿链条包在明亮的水晶灯下晃得我眼晕。
	  她自信地走向大家，目光落在我的脸上时却瞬间凝固了。她的表情飞速变化，看来对于这次突兀的狭路相逢毫无准备。当然，我也一样。
	  两秒后，她转身疾走。
	  正当所有人都疑惑不解时，她又在门口停下。
	  那个挣扎很短暂，然后她转身回来了。“您就是何总吧？我是余总的助理，您叫我苏荷就行。”她机敏地认出了年叔，热情握住他的手，并为之前的失态解释，“刚才不好意思喔，我以为手机忘车上了，回去拿时才想起在自己包里。”
	  “没关系。余总说让你来负责跟我们谈合作。”年叔微微局促地伸出手，话里透着急切。
	  “我吗？”苏荷一脸受宠若惊。
	  “对。”余总宠溺地伸手揽住苏荷的腰，下巴快要抵到她的胸口，“帮我好好谈，你们年轻人的事啊我不拿手。”
	  “哎呀，没问题的。”苏荷侧过身，轻巧地避开余总露骨的动作，“能给我简单介绍下你们公司目前的情况吗？”
	  “当然，卫寻你来说明一下。”年叔看我一眼。
	  “啊，喔好……”我状况外地应了声，赶紧从公文包里掏出iPad，打开上午做好的PPT生硬地递上去。
	  苏荷朝我礼貌地微笑，把“初次见面”伪装得天衣无缝。老实说，如果不是几分钟前她见到我后扭头就跑，我完全相信她已经忘了我，毕竟怎么看我都只是她行骗生涯中非常微不足道的一个受害者。
	  “你觉得……”她花了十分钟听完我的简述，口吻突然变得专业，“你们公司目前能最快并最大实现盈利的是哪方面？”
	  “推出自己的动画作品，让其成为一种具备持久影响力的品牌，再通过开发周边产品来盈利。目前国内的《喜羊羊与灰太狼》就是很成功的范例。”我并不想拿这部动画片来讨论的，但我怀疑余总是否还听过其他国产动画片。苏荷目光流转着，我继续生硬地补充，“不过我们公司不打算走儿童市场，这块已经饱和，近几年国内青少年的动漫氛围很好，中学生这一块前景更为广阔。”
	  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侧身在余总耳边轻语了几句，余总听完开怀大笑，那放浪形骸的模样与其说是在听报告更像是听到什么荤段子。
	  之后我退下，轮到年叔跟小乔上阵。
	  余总是个倾吐欲和显摆欲非常旺盛的人，总是喜欢跑题晒自己的名车名表和巴黎定制的西装，一顿饭下来没少跟他斗智斗勇。无耻的是最后这个死胖子依然也没给出爽快话，他说他得回去问问自己儿子，再作答复。整半天一桌人败给了他十几岁的儿子，但愿他儿子喜欢的是《海贼王》而不是什么《东京热》。
	  走出西餐厅后余总揽住年叔，非缠着让他再陪自己去打几杆高尔夫。
	  年叔盛情难却，别有用心地喊上小乔和陶子，估计这两位姑娘现场作用就是花枝招展地大声助兴，必要时还得奉献出自己的大腿和臀部满足某人的咸猪手。突然间我有些同情她们了，如今这社会，想做个经济独立自强不息的女人真不容易。秦大义显然比我更担忧，上车后就问我，“她们两个姑娘家的，跟过去真的可以吗？”
	  “放心，年叔靠谱，不会让她们吃亏的。再说小乔，她一人顶三个中南海保镖。”
	  傅林森没参与我们的对话，默默发动了汽车。车窗外突然传来敲击声，傅林森急忙停下，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刹车甩了个狗吃屎，正脸杵在副驾驶的靠背上，刚要骂娘，一抬头已看到车窗外苏荷嬉笑的脸，跟刚才那个干练精明高高在上的助理判若两人。
	  我很惊讶，要知道之前饭局上我没第一时间踢翻桌子让她还钱已经很仁慈了，没想到这会她还敢主动找上来。
	  但很快我发现自己误会了，她是冲着傅林森来的，“嗨，这位帅哥，时间还早，陪我去喝两杯怎么样？”
	  “我吗？”傅林森一脸状况外。
	  “对，就是你。”
	  “不太合适吧。”
	  “余总可是很听我的话呢，想清楚再回答喔。”她微微扬起下巴，迷人地笑了，完美演绎了什么叫威胁中带着挑逗。
	  “想必也是，跟干爹谈条件效率一定很高。”我发誓我有必要马上羞辱她，否则难平心中怒火。傅林森却赶在之前干咳了两声，朝我露出一个“尽管放心”的微笑，并将车钥匙塞给了我。
	  “你跟秦大义先回家吧。”他说。
	  “什么？”我以为听错了，“喂，你……”
	  “回见。”
	  车门关上后我久久没反应过来——等等，不对啊！为什么会这样？跟苏荷冤家路窄的人不是我吗？我才是那个应该好好跟她叙下旧的人啊，为什么她可以理直气壮地无视我？这就算了，还当着我的面调戏我兄弟！该死的是，还轻易就成功了？！
	  眼看傅林森那傻帽跟着苏荷上了现代酷派，秦大义眼睛都直了，“我说卫寻，这该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吧？”
	  “没准是。”我翻身跳进驾驶座，考虑着要不要追上去。很快我放弃了，这很蠢。
	  “他们是去约会？”秦大义又问。
	  “十二点之前回家才叫约会。”
	  “之后呢？”
	  “约炮。”我愤恨地一脚踩下油门，后视镜中的秦大义“啊呀”一声给掀翻了。
	  二
	  凌晨一点，傅林森回家了。
	  我起床上厕所时，他刚淋浴完，腰上裹着浴巾，赤裸着上半身，细小的水珠从他湿漉漉的头发上滴落，晶莹的光点顺着他性感的肩线往下流，在灯光下，皮肤是麦色而质感的，再加上一张英俊的侧脸，真像某品牌内裤的性感男模。
	  他正在对着镜子漱口，而镜子中他身后的我，则是一脸生物钟紊乱的疲倦相——满脸黄气、皮肤干燥、胡子拉碴，连我一直以来引以为傲的小辫子这会都显得特别乱特别蠢——总的来说，区别大得让人沮丧。不过我还是打起精神，故作惊讶，“靠，一回来就急着漱口，信息量略大呀。”
	  “没有，她就找我单独谈了点事，想从我这里套点公司真正的情况。”他分辨玩笑的天分向来很差，正经地解释着。
	  “真的？”
	  “真的。”他含上一口水，仰头利用喉咙的蠕动来清洗着口腔，故意不看我。有时真觉得他像个孩子，一点也不会撒谎。我决定单刀直入。
	  “林森，你听我说。作为好兄弟呢，你终于遇见感兴趣的女人我很开心。我的意思是，这几年来每天睡在你上铺我一直压力很大，生怕哪天就后庭失守菊花不保，以后总算能放心了……”他弯腰吐掉口中的水想抢话，我没给他机会，“先听我说完。但是苏荷这个女人，且不论她跟余总是什么关系，不过我猜你也很清楚他们是什么关系。重点是，我曾跟这个女人打过交道，她远不是你看到的那么简单，你玩不过她的，所以我劝你最好离她远点。”
	  “你想多了，我跟她真没什么。”他无辜地看着我。
	  “行，那最好。”
	  我不相信傅林森，准确说是我不相信今晚的傅林森。我这人为数不多的优点就是对一切我所质疑的事物都会坚定地质疑下去，直到找出疑点将其解决或者同归于尽。趁他不注意我拿走了他放在梳洗台上的手机。
	  我去了三楼的阳台，并关上了门窗。
	  很快我就在手机通讯录中找到了苏荷的名字。几乎没有犹豫，我拨了过去。单调的提示音让人恍惚，我可以想象着信号正像蜉蝣般飘过整座城市的上空，轻盈地避开那些浮华喧嚣的吵闹声和热气流，寻找着接通信号的末梢，然后“滴”一声，通了。
	  “嗨，卫寻。”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是我？”
	  “我就猜到你会打来的。”那边的声音透着迫不及待的兴奋，还带着些许的撒娇，“我在向阳东路那家甜品店等你。我跟你说哦，这家店的芒果蛋糕特好吃。”
	  “少跟我来这套。”
	  “嘻嘻，你出来嘛，咱们聊聊呗。”
	  “笑话，我为什么要来？”
	  “你最好还是来。”她咯咯笑了。
	  三
	  苏荷所说的是一家叫“Night小屋”的甜品店，晚上七点后营业到早上七点，店主养了二十多只加菲猫，据说是星城养猫最多的一家餐饮店，这事还上过电视。那时我还在白鸟公司培训，一群人慕名光顾过两次，店里有普通座位，也设置通宵娱乐的包厢和卡座，大家通常点些吃的，再围着一张大桌子玩三国杀到天亮。
	  苏荷选了一个靠窗的双人座，桌上已经摆放了不少甜品，她这次换上了普通的纯棉白T恤，带着大大的黑框眼镜，光脚盘坐在沙发上。我推开店门时她正在专心地吃蛋糕，嘴角还沾着奶油。见到我后她激动地挥舞着手中的塑料叉，愉快的模样像个正在等待恋人的中学生。
	  对此我丝毫不惊讶，天知道这个狡猾的女人有多少张面具。不过起码有一点我很清楚，无论多少张面具她都能运用自如，就像杀手黑色风衣之下的千百种武器，样样致命。
	  我点了杯咖啡，满怀戒心地坐下。
	  这次她没化妆，黑眼圈有点重，人却很精神。她不急着说话，歪头盯着我看，我被看得浑身不自在，点上了一根烟。如果没记错，这家店是可以抽烟的。
	  终于，她说：“卫寻，好久不见。”
	  “是挺久了。”我冷言冷语。
	  “话说刚见你时我都不敢相信，没想到真是你。卫寻，这些年你变了不少呢！”她很自然地伸手过来要摸我的脸。
	  “咱俩还没这么熟吧。”我反感地挡开。
	  她的笑容轻微地凝结了两秒，随即又融化了，眼睛笑得眯起来，很巧妙地缓解了僵持的气氛，“喂，我说你不是吧，还在生气呀？”
	  “什么气？我生什么气呀！”
	  “我骗你钱那事呗。”
	  “哎哟，亏您老还记得啊，我以为您早忘了呢！”我夸张地叫着，冷嘲热讽。可是我真蠢啊，我的愤怒刺伤不了她，或许对她而言反而是最好的褒奖。想到这，我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
	  既然命运安排我们再次相逢，那么我想，是时候跟她算算这笔旧账了。
	  我认识苏荷是在初一，有八九年了吧，可能更长，反正自走出校园后我对年月早已没有概念。不过我还清楚记得，那年我就是个愣头愣脑的青少年，最普通的那种，朝气蓬勃，精力充沛，无知无畏，对未来满怀憧憬，有三两个关系不错的同学一起放学回家，唯一的烦恼是这次月考成绩不佳穿不了最新款的耐克球鞋了。
	  如果非要找出一个亮点，那就是我爸。他是市美术协会的副主席，现在他依然是，也可能升上了主席，我不是很清楚，我实在有些年没听闻他的消息了。总之他画得一手好画，其中又以中国画最见长，如果你是外行，那么将他和齐白石的作品摆一块，你绝对分辨不出来。
	  我从小就以我爸为榜样，如今想想可算为望子成龙的他省了不少心。小学三年级我欣然接受他的安排去市里的文化宫学彩笔画，一心盼着初中考进重点美术班。很快我如愿以偿，但我爸对我们班上的素描老师很不满意，初一寒假他专门为我找了一位素描老师补课，是他的一个老朋友。
	  失去寒假我并不难过，反而认为这是我爸对我寄予厚望，也是我与身边同龄人正式拉开距离的第一步。我认为自己以后将大有作为，我将倾倒众生，我将改写中国美术史，我将掀起新一轮的文艺复兴——总之，跟那些每天意淫自己将征服全宇宙以及幻想自己要穿越成为某国公主的少男少女没有任何不同。
	  这股虚妄又汹涌的热情支撑着我在寒假的每一天下午都风雨无阻地搭车去老师家补课。过小年的前一天，我记得那天下大雪，交通堵塞，全世界的人仿佛都挤在我那趟车上，我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被偷窃，而小偷就是苏荷。
	  现在想想，如果那天我出门前穿的是另一件衣服，说不定都被她偷窃成功了。因为那天特别冷，出门前我妈非让我在羽绒服外面还罩一件套头羽绒背心，那件背心左右都有口袋，而且口袋里面是相通的。我一手抓住扶手一手放在口袋里，耳朵上还塞着耳机听歌，是周杰伦的专辑《叶惠美》。很突然地，一只冰凉的手便触到我的手指，再迅速弹开。事后想想，手大概是从另一边口袋里伸过来的，原本想要拿走我的钱包。
	  苏荷同样穿着厚实的羽绒服，灰黑色的，显得有些脏，宽大的帽子罩住大半边苍白的脸，偷窃失败的她仓皇地往后车厢挤，并频频回头看我，似乎很害怕我会当场揭穿她。拥挤狭小的公交车像一个漂浮着水草的大鱼缸，而她就是那条游动自如的金鱼，公交车靠站停下后，一眨眼她就不见了。
	  半分钟后，当车再次开动时，她又出现在站牌下面。成功逃脱的她不再害怕，大方地拉下连衣帽让我看清了她的脸，同时她也望向车窗内的我。那天，我一直没理解她微微勾起嘴角的微妙的笑，像无声的感激，又或者别的什么。
	  我们相互凝望，直到彼此在对方的视线中消失。
	  第二次见面是两个月后，我甚至不太确定前后就是同一个人。
	  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我叫苏荷。我成绩不好，脑子也有些笨，希望不会拖大家的后腿，我还希望能跟大家成为好朋友。”
	  这个脸色苍白得像是营养不良的转学生羞怯地低着头，轻声细语，赢得了班里绝大多数人的好感；而如果不是曾与她在公车上撞见过，我大概也毫不犹豫地相信她了吧，相信她的内向和自卑，羞涩跟笨拙，以及那张脸上写满的不可伪造的纯良无害。
	  可惜几天后，学习委员刚收齐的两千多块班费就不翼而飞了。
	  这事很快上报了教务处，当时马上要放学了，教导主任当机立断地扣留了全班同学，上厕所都不准，一个接一个领去办公室单独搜身。紧张又刺激的搜查行动进行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当天晚上并没有公布什么搜查结果，只是在回家的路上，我不断想到苏荷，她在公交车上，伸进我口袋里的那只手，手指冰凉。
	  果然，第二天，班主任脸色凝重地告诉大家小偷昨天抓到了。她拿出两千块，并把苏荷喊上讲台，宣布她就是偷班费的小偷，要求她当着全班的面做深刻检讨。班上一片哗然。
	  苏荷委屈地辩解着：“老师，钱真不是我偷的，那两千块确实是我自己的钱。”
	  “你一个初中生哪来那么多钱？”班主任厉声质问。
	  “那是我爸给我的生活费，他在深圳打工，隔几个月才给我打一次，我昨天刚去银行取的。”
	  “还敢狡辩！小小年纪就谎话连篇，长大了还得了！”班主任态度冷酷，像在逼问犯人，“那你告诉我你爸的电话，我亲自找他。”
	  “我爸、我爸没有电话，每次都是他主动打长途给我的。”
	  “那你妈呢？”
	  苏荷犹豫了一下，“我四岁那年……她就死了。”
	  原本怒不可遏的班主任显然愣了愣，不过很快又接着问：“你还有亲人吗？”
	  “没有，我现在一个人住……”那一刻她瘦小的身躯仿佛随时会被眼前莫大的屈辱给冲溃，“老师，我真的没有偷。您要怎么样才相信我啊！我真的没有……”
	  谈话进行到这，班主任颇感满意，因为一切都证明她在狡辩。
	  “以你就是无法证明钱是你的。哪会有那么巧的事，班费丢了，同样数目的钱就正好在你书包里。”
	  “老师那您也没有证据证明就是她偷的啊，您这是在逼供。我相信她没偷。”反应过来时我已经站了起来。
	  奇怪，我为什么要站起来？
	  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她不是小偷，尤其在经历过公交车事件之后。可不知为何，我就是愿意相信她。我想若非迫不得已，谁又想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承认自己的妈妈死了，承认自己的爸爸是一年只能回家一次连手机都买不起的民工。无论真相如何，对眼前这个孱弱的女孩而言都早已造成巨大的不公，我无法漠视。
	  班主任不可思议地盯着我，没想到自己向来宠爱的好学生会为一个来路不明的转校生与她公然为敌。她失神了几秒，组织着语言，这时第二个同学也站了起来：“老师，我相信她没有偷。”
	  “我相信她。”第三个同学。
	  “我也相信她。”第四个同学。
	  ……
	  可能班主任盛气凌人的态度激怒了我们，又或者是苏荷楚楚可怜的形象激起了大家的保护欲。同学们像雨后春笋般争先恐后地站起来，原本肃静的教室沸腾成一锅滚烫的开水。逆转的局面让苏荷“哇”的一声哭了，她瘦弱的肩膀激动地抖动，无助得像只迷途小鹿。
	  直到现在我都没能忘掉那一幕，我不再迫于老师的威严，而是遵循满腔热血，去试着相信世间的美好。那种感觉很奇妙，仿佛体内注入一股全新且未知的能量，或者说它一直深藏在体内，经过漫长而单调的年月后才被名为勇气的火苗给点燃了。
	  最终，迫于压力班主任放弃了对苏荷的追究，班费大家决定再交一次，偷窃事件不了了之。出乎意料的是，那场胜利为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荣耀，我的事迹在学校广为流传。如今回想，那大概是我人生中最辉煌也最愚蠢的一段时间，无论走在哪，我都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大家敬佩的注视，忘了说，平均每周还能收到两封情书。
	  直到一个月后，我的钱包丢了。
	  并没有多少钱，但里面夹着一张照片，是我从楼道间的教师值日栏上撕下来的。照片上的人名叫陈曦，隔壁班的水彩画老师。班主任因为急性肠胃炎住院，她曾给我们代过一个星期的课。那时我们学校的教师有统一制服，跟如今移动营业厅的员工制服有些相似，不过是灰蓝色的，而她是唯一穿出了古板老气以外感觉的女教师，怎么说呢，带着点民国风情，就像那个动荡时代里优雅而聪颖的乱世佳人。
	  那天她走上讲台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朝大家回眸一笑，牵动着飘逸的黑色长发，那是个丝毫不做作的笑，特别美丽。
	  “大家好，我名叫陈曦，我爸在我出生前一个星期因白血病去世。我出生后妈妈给我取了这个名字，谐音正好是晨曦，早晨的阳光，意味着希望。从此以后我就成为了我妈妈的希望，直到现在，我仍为此努力着。但愿在座的每位同学都要好好努力，今后成为你们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的希望。”
	  据说那堂课后班上有一半男同学和个别女同学爱上了她，可我觉得自己是不同的，跟那些下课后偷偷画她的裸体漫画开她龌龊玩笑的男生不同。
	  我想成为她的希望。
	  说来可笑，我并没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我只是在她代课结束后天天巴望着班主任什么时候能死掉，这样，陈曦老师就能一直给我们代课了。后来我做了有生以来第一件可耻的事情——偷了她的教师证件照，然后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拿出来亲上好几遍，再投入到激烈的意淫中，直到入睡。
	  负责地说，在这个钱包丢失之前，我起码在幻想中跟她举行过上百次的婚礼，有时是在美国小镇的某间教堂，有时是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土著部落的篝火晚会上，更多时候是在学校操场上，在全校师生嫉妒的见证下。总之我不能让人知道我的钱包里有她的照片，仿佛这会暴露我以上所有羞耻龌龊的思想。
	  可如今，钱包不翼而飞了。
	  我发狂地把课桌、书包，还有自己的储物间翻了个底朝天，依旧没找到。放学后我心急如焚地跑去操场，心想或许钱包是下午上体育课时弄丢了，它一定还在操场的某个角落安静地等我寻回。我自欺欺人地在操场上徘徊，直到天边的晚霞隐退得只剩一丁点残余，却依然一无所获。
	  然后我看见了苏荷。她背着朴素的双肩包，上面印有《魔卡少女樱》的卡通图，单薄的身影被夕阳拉得斜长，一直延伸到我脚下，依旧是那副看似单纯又无限复杂的神色。她眨了眨眼：“你在找东西吗？我帮你吧。”
	  我点点头，任她跟在身后。
	  那个煎熬的过程中我几度想开口问她，钱包是不是她偷的。如果是她偷的，钱我不要，还我陈曦老师的照片。我真希望她就是小偷啊，如果是，至少我还能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尽管这种想法很可笑。
	  苏荷似乎看穿我的猜疑，过了两分钟她突然开口问我：“卫寻，你在怀疑我吗？”
	  我哑口无言。
	  她眼眶瞬间红了，泪水大颗滚下来。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坏了，忙上前喊她别哭，她生气地推开我，我只好笨拙地道歉，最终她一头扎进我的怀里哭得更凶了。我手足无措地假装抱住她，拍着她的背脊希望这算得上安慰。
	  那晚我们没有按时回家，逗留在学校附近的广场上。我跟她推心置腹地聊起来，我说到了我引以为荣的父亲，我暗恋的陈曦老师，我的梦想，我的烦恼。但我分不清楚这是出于对她的信任，还是我只是单纯想找个人倾吐。
	  苏荷的烦恼则比我要沉重得多，她说她现在唯一的亲人是重病在床的父亲，她想打工但没人要，所以才被迫偷窃。
	  “卫寻，对不起，其实班费真的是我偷的，我撒了谎，我爸没有在外地打工。可我没有办法，他治病需要很多钱，爸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不想看他在我面前死掉我却无能为力……但是你的钱包真的不是我偷的，我之前一直想找时间跟你说声谢谢，可是我想你肯定看不起我这种人……”
	  她跟我坦白这些耗尽了所有的力气，我能感觉到她把尊严当着我的面一点点揉碎时的屈辱。胸口又泛起了熟悉的感觉，是的，我强烈、迫切，且无比自豪地意识到，我必须为她做点什么。此时此刻，钱包的事变得不值一提了。
	  当晚我偷偷回家翻出了自己的银行卡，里面有我两千多块的压岁钱。我说：“这钱你拿着，你想去找班主任自首也好，自己留着也行。偷东西是不对，但你不同，你是被逼无奈，我相信如果你爸没生病，你一定不会偷的。”
	  苏荷拼命摇头说什么也不肯要，我只好硬塞给她。那晚她双手捧着那张银行卡一直哭，不停地说：“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我一定会还的，你相信我，不管花多长时间，我一定会还给你的。”
	  凌晨我们在陈旧而寂静的小巷口分手。她跟我挥手再见，没走几步又突然回头冲上来给了我一个拥抱，这次的拥抱很紧，抱了足足十多秒，这才依依不舍地松开我，后退一步，认真地盯着我的双眼。
	  “卫寻，认识你真好。”
	  她脸红了，说完飞快地掉头跑走了。我就那么愣在原地，胸口是莫名的温柔和感动。我甚至觉得，自己好像有一点喜欢上这个女孩了，期待着明天见到她，跟她在学校的林荫道上默契地擦肩而过，与她在升旗仪式的操场上隔着攒动的人群捕捉彼此的微笑。
	  可是，真遗憾，故事并没有按照我设想的情节发展下去。事实上，绝大多数故事都不会按照谁的想象延续。这才是生活。
	  第二天苏荷没来上学。
	  第三天依然没有出现。
	  一星期后的午自习上，班主任气急败坏地冲进教室，直接逮住我狠批了一顿。
	  原来大家都被骗了，苏荷就是个货真价实的小偷加骗子。她没有什么在广州打工或者重病在床的父亲，她连有没有家长都是个谜。她刚转学过来时，是一个自称她远房亲戚的年轻人带她来报到的，学校看她可怜还让她拖欠了学费。后来学校找到她的住处，在她租的小房间里发现了很多来不及处理掉的赃物，都是一些她在校期间很多住宿的同学丢失的东西：衣服，球鞋，手表，CD机，文曲星。在众多赃物里，我发现了我的空钱包，不过里面陈曦老师的照片不见了。
	  好吧，我总算想起来了，那是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开幕式惊艳了很多人，《超级女声》选秀节目第一季才刚刚拉开序幕，而周杰伦孙燕姿林俊杰SHE的歌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午间的广播中。就在那一年，我用两千块的代价明白了，原来这个世界远不是你所看到的那样，有些美好是经过粉饰的，有些善良是可以伪装的。
	  此后的这么多年，我曾不断回想起这段算得上刻骨铭心的经历，一遍又一遍，直至回忆在时间的洗涤下渐渐淡去。但有一幕，却始终清晰如昨。
	  她看着我的眼睛，说：卫寻，认识你真好。
	  这是在今后漫长岁月里无论重温多少次都无比讽刺的赞美。
	  那时我就发誓，若今后还有机会见到她，还有机会那么近地站在她面前，我一定会微笑着回敬她：好你妈逼。
	  如今，我有这个机会了。
	  我冷冷地注视着她。在这家格调温馨到处都是加菲猫的甜品店里，我要复仇的对象正泰然自若地盘腿坐在对面，恬淡欢愉。
	  “哎呀，老同学见面，别搞得这么薄情嘛。”她完全无视了我的敌意，摆出妩媚而风情的坐姿，一脸玩味地看过来，“其实我今晚有点事想跟你说。”
	  “是吗？”我努力克制着怒火。
	  她眉毛一挑，“听林森说，你目前单身？”
	  “关你什么事？”
	  “要不，做我男朋友吧。”见我皱眉，她轻松地挥手解释，“没别的意思，就挺无聊的，你纯当陪我玩玩呗，反正也没损失。”
	  “余总那么生猛都满足不了你啊？”我冷笑。
	  我可以肯定她是被我直接露骨的话刺伤了的，但她是苏荷，是那个十多岁起就可以把我玩弄于股掌的女人，是那个看见蟑螂时可以尖叫着躲进男人怀里大喊“我好怕”没人的时候却会无比淡定地将其一脚踩死的女人。她看了我一眼，表情没有一丝不快，“瞧你这话说的……要不，咱们来谈个条件吧。你做我男朋友，我来说服余总给你公司投钱，很公平吧。”
	  “我为什么要跟骗子谈条件？”天知道当我说出这句话时有多过瘾，我确实也忍不下去了，憋了那么久的话一口气说出来，“苏荷，你是不是觉得自己现在特别厉害啊，跑车开着，名牌穿着，奢侈品闭着眼睛随便买，没事还能半夜跑来这种地方喝杯咖啡吃个甜点装下小资。你是不是觉得，以前同情你被你骗的老同学此刻在你面前显得特可悲啊，你只需勾一勾指头他就会像条狗一样摇尾乞怜。哈哈，得了吧，苏荷，如果你是想从我这找到优越感，那么我送你俩字——滚！蛋！”
	  我期待她破口大骂，最好能气急败坏地泼我咖啡，如果她这么做我立马双倍回敬她，我还要抓起碟子里那片蛋糕塞进她的鼻孔里，事实上从一坐下来我就想这么干了。还有那句我酝酿了八年的“好你妈逼”，最大分贝毫无保留地附赠给她！
	  可我果然还是低估了她，对于这种程度的羞辱她似乎司空见惯。她轻抿了下嘴唇，仿佛只是咽下一颗苦涩的感冒药，然后捉摸不透地笑了。
	  大概五六秒的样子，她冷冷地站起身。
	  “老板，这位先生买单。”

第四章
	  可能你早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吧。所以我的怀念、我的不甘、我的坚持、我的挣扎、我的自欺欺人对你而言也都毫无意义。一想到你这么绝情我又安心了，你一定过得很好吧。因为绝情的人永远是生活的大赢家。
	  一
	  在我羞辱苏荷之后，我对公司跟余总的合作再不抱任何希望。只是一想到大家做出那么多的努力和牺牲都毁在了我一己私欲上，我还是有点愧疚的，更多的却是沮丧，为这个明明做出正确的事情却常常要承担恶劣后果的操蛋世界感到沮丧。
	  不过，真过瘾！如果再让我选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
	  半夜我回到家时傅林森早已熟睡，一点也没发现我偷看过他的手机。他那种人，哪天被我卖了说不定还会乖乖帮我数钱。在床上躺下后，我回味着之前那番恶毒的话，其实我的辱骂还是多多少少刺伤了苏荷吧，不然她怎么会臭着一张脸头也不回摔门走了。
	  第二天睁眼后发现自己居然睡到了中午，若不是秦大义把我摇醒我估计得睡到下班了。
	  “你没事吧，生病了？”他有些担忧。
	  “没。”我翻身下床，揉了一把脸，强迫自己清醒。
	  “那就好，年叔有急事找你！”
	  我洗漱都省了，套件衣服直接奔向年叔的办公室。我已经想好了，要是待会年叔责问我为什么这么晚才起床，我就撒谎说自己加班到天亮。如果他问我这次合作莫名其妙就吹了，对此我有何看法，我就告诉他可能是因为余总他老婆夜观天象突然发现自己老公的星盘火星逆行所以不宜投资。当然，要是年叔说他听闻是余总助理对我不满才导致合作破裂，那我就立马编造出一个两万字的“初中时她追求我未果耿耿于怀积怨成恨最终策划八年只为复仇”的狗血故事为自己开脱，反正打死不承认昨晚的事。
	  我推开门，房内十多个人正兴致高昂地讨论着什么。
	  “怎么搞的，睡到现在才醒，夜里做贼去啦？”年叔见我一脸茫然，把文件塞给我，“合作这事成了，首批款项最迟明天中午打过来。这是苏荷上午送来的草案，合作条款中有一项是以后她会被调过来担任项目总监，也就是你直属上司，这事我同意了。”
	  我拧起眉头，胡乱翻阅文件。
	  简单说投资方要求我方尽快推出正式作品，从《秋裤姐妹》着手，不再局限于表情和动态图，而是三分钟的短篇动画，到时再联系各大网络媒体帮忙炒作，至少持续推出十部以上，等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品牌效益投资方会负责联系厂商制作周边玩具、饰品和文具。如果盈利理想，投资方再考虑投更多的钱，帮我们招兵买马制作真正的动画片。
	  整个方案思路清晰，规格工整，我简直不相信这是苏荷写出来的。在这之前，我以为她唯一的技能就是每天搔首弄姿地坐在老男人大腿上讲荤段子，况且，十多个小时前她明明还在甜品店跟我叙旧呢。刮目相看的同时我发现自己越来越猜不透她了，该不会是对于我昨天的羞辱怀恨在心，假装合作然后中途撤资彻底搞垮我们公司以达到报复我的目的吧，这确实挺符合她的属性。
	  “年叔，我觉得这事太顺利了，得从长计议。”
	  “这又不是在拍戏，双赢的事当然顺利，你多虑了。”年叔拍我肩膀。
	  “就是，你一觉睡到现在什么都错过了，知道个屁啊。赶紧陪姐去办点事将功补过吧。”小乔插嘴了，起身拽着我就走。
	  上车后我才知道是要陪她去录音公司选录音棚。年叔要求我今晚写出脚本，十天之内大家必须全力以赴赶制出第一集动画片，长度三分钟。后期摄影和配音交由小乔负责，既然事不宜迟她想马上预约个录音棚。
	  “为什么不直接交给录音公司？”我问。
	  “成本太高预算不够，反正主角就两个女孩，我打算租半天录音棚，再自己找人配音。”
	  “也好。有人选了吗？”
	  “你觉得苏荷给《秋裤姐妹》里的妹妹配音怎么样？”
	  “不好吧。”
	  “哪里不好，她声音挺甜的。”
	  我一时找不到反驳的理由，又问：“她愿意？”
	  “是她主动提出来的，还现场来了两段呢，大家都觉得挺有天赋的。”
	  “废话，从小坑蒙拐骗偷演技都直奔奥斯卡小金人了……”我嘀咕。
	  小乔没听清，问：“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那秋裤姐姐呢，打算找谁？”我侧头去看她，“可别告诉我是你啊！”
	  小乔斜眼过来，“怎么，姐不行啊！”
	  “行！当然行！给绿巨人配音的话。”
	  “找死啊……”她猛打方向盘，霸气地超过前面一辆慢吞吞的奇瑞，又从口袋掏出手机丢给我。“放心，姐有人选了，是我学妹介绍的一朋友，相册里第二段视频是她发我的录像，就唱歌那姑娘，你听听。”
	  视频效果不是很好，灯光昏暗，应该是在KTV举办生日派对，清瘦的女孩斜坐在高脚椅上，凌乱的中分长发被迷幻的灯光染成淡紫色，再渐渐过度成深蓝色，有一种漂浮在深海的质感。她双手握住麦克风，闭眼唱着陈奕迅的《好久不见》。这首歌key很低，女生并不好驾驭，可她偏中性的嗓音却恰到好处，内敛中透着无限深情。
	  见我愣了老半天小乔腾出一只手推了下我。
	  “喂，倒是说句话啊，行吗？我觉得她声音挺合适，而且听说人家大学专业就是播音主持。”
	  我心情复杂地放下手机，“我认识她，现在是一家咖啡馆的老板，叫简凝。”
	  晚上回公司我开始熬夜赶脚本。
	  我翻出去年很红的小成本电影《人在囧途》看了一遍，总结下来就是一个屌丝和一个高帅富在春运回家路上不打不相识的爆笑囧事。我投机取巧把两个角色替换成《秋裤姐妹》，重新改编并加入新的网络笑料，轻松完成《秋裤姐妹》第一集脚本。第二天年叔看完后一直笑到了下午，我不由感叹是不是发福大叔们笑点都从头顶滑落到了大肚腩上。
	  脚本定下来后秦大义开始做分镜头和原画。他一工作起来就像闭关修炼走火入魔的疯子，工作房的画稿漫天飞舞，他的头发越来越凌乱，胡茬越来越浓密，体味也越来越重，就在大家都担心是不是再过两天他就要退化成猩猩时，秦大义抱着厚厚一沓画稿出来了，比规定时间还少用了一天。
	  之后再是动画部门疯狂赶工，动画部门虽有五人，但工作量依然最大，要把所有人物的动作一帧一帧画出来，赋予她们生命。接着再是上色部门赋予她们鲜活的色彩，然后交由小乔负责摄影和剪辑，文艺点说，她负责演绎她们的命运。
	  一切完毕后总算迎来最后的配音阶段。
	  第十天，也就是明天。
	  尽管在这之前我一直努力让自己置身工作中，可还是无法按捺内心的兴奋。我也是后知后觉才发现，自从得知配音是简凝后我似乎一直在隐隐期待。期待她那天会穿什么衣服，弄什么发型，拿什么包，用什么香水，会在见到我后露出惊喜的神情吗？会主动跟我打招呼说好巧吗？会问我借一根烟吗？会在录音完后默许我送她回家吗？然后会发生一些什么改变我如今痛恨的生活现状吗？那之后我才恍然大悟，无论什么原因，我似乎有些喜欢上她了。
	  陆笙南，尽管嘲笑我吧。
	  我曾花了五年时间找你，如今却在一个月内喜欢上另一个几乎陌生的女孩，这真讽刺啊不是么？你会觉得这是一种背叛吗？还是另一种忠诚？抑或，我这些顾虑本身才是惹你发笑的理由。可能你早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吧。所以我的怀念、我的不甘、我的坚持、我的挣扎、我的自欺欺人对你而言也都毫无意义。
	  一想到你这么绝情我又安心了，你一定过得很好吧。
	  因为绝情的人永远是生活的大赢家。
	  二
	  早上八点，我跟小乔在录音棚外的茶餐厅碰面了。
	  小乔足足看了我半分钟，满嘴“啧啧啧”地摇头晃脑。反应至于这么夸张么？我不过就是出门前花几分钟在傅林森的衣柜偷了件像样点的衬衫，再花十分钟洗了个头刮了下胡子，好吧……顺便我还用了陶子之前留在公司的隔离霜，遮了遮黑眼圈和不太光洁的皮肤。
	  “小寻寻，你今天这是怎么啦？突然帅了好多啊！姐要第一天认识你，姐都把持不住了。”
	  “死心吧，我们之间没可能。”
	  “滚，你这人还真给点阳光就灿烂啊。放心，我对我家小森森可是忠贞不渝。”
	  “你有种倒是守身如玉啊。”
	  “如果有时光机，我倒是很想回去跟二十年前的自己提个醒。”她恬不知耻地大笑起来。
	  “二十年前你才九岁吧，果然是女中豪杰啊！”
	  “少转移话题。快说，今天打扮得这么骚，是不是喜欢上了人家苏荷啦。”
	  “她？！”我嘴张老大。
	  “装什么啊，最近公司有一半男同事都在讨论她，你这种禽兽怎么可能无动无衷！”她表示不相信地冷哼了一声。
	  “这么跟你说吧，就算全世界除她以外的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会先考虑男人。”我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她哪不好啦？活泼开朗热情大方懂礼貌有能力……”小乔眼神一转，“别忘了哦，现在人家还是你上司。”
	  “上司怎么呢？了不起啊。有种来潜我啊！”我白了她一眼，考虑着要不要掀苏荷的底牌给小乔提个醒。
	  “哈喽！”苏荷突然蹿出来，吓我一跳，“小寻寻，有没有想我呀？”她学小乔戏弄人的口吻倒是挺快。今天她穿着黑白条纹衫和牛仔热裤，扎着俏皮清爽的小麻花辫，亲切的模样好像完全忘了几天前跟我的那场冲突，当然我知道这不可能。
	  “想，想你怎么还不去死。”我压低声音，没功夫陪她演。
	  “喔……”她泄气地撇撇嘴，转身将背包放在沙发上，趁我不注意突然又跳上来给了我一个熊抱，“嘻嘻，我也想死你啦。”
	  这一举动出乎我的意料，小乔已经在一旁窃笑。
	  我心想苏荷你他妈这又是演的哪一出？别以为骗得了别人就能骗到我，更别指望我会前嫌尽释然后对你和颜悦色。
	  “松手！快松开……”
	  “不松！就不松……”
	  我正奋力挣脱她，这时身旁传来另一个声音，“张雨乔是哪位？”
	  全场安静了。
	  我回过头，看到倚在门口的简凝。她长发散乱，眼中隐约泛着血丝，上身罩着一件淡蓝色的女式牛仔衬衫，领口微微松垮着，露出白皙的锁骨，整张脸透着放纵后的疲态。后来我才知道她确实整夜未睡，她是在酒吧喝到凌晨五点才突然记起上午接了个配音的兼职，于是她咽下最后一口酒，找张空沙发坐下开始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中途还去厕所吐了两次，最终当手里的万宝路烟盒空掉后她起身离开酒吧，打了个车赶往约好的录音公司。二十分钟后，就这样站到我们面前。
	  “卫寻？”简凝率先开口，可能太累的关系，她脸上的吃惊有些迟缓，随后她疑惑地望向苏荷，“这位是……”
	  苏荷眯眼笑了，“我是他女朋友，苏荷。”
	  差一点，我是说差一点，我就拎着苏荷往窗外扔了。
	  录音棚的租用时间只有一上午，要录的台词却不少，时间紧迫，小乔跟两人简单交流之后便匆忙开始了。事情比想象中顺利，试音环节两个姑娘就快速熟络，我原本还担心她们合作会有困难。毕竟简凝直率随性，苏荷却圆滑伪善，眼下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坐在一起却毫无违和感。
	  苏荷初次录音，有些出错，不是念错台词就是笑场。幸好搭档简凝是科班出身，她很专业地带着苏荷进入状态。后半部分基本都是一次过的，我跟小乔见没有什么可担心便将剩下的交给了调音师。两人窝在录音棚外的沙发上抽烟，小乔看着录音棚里两位手舞足蹈的女孩，不自觉笑了。
	  “秋裤二人组还没有名字吧？”她问我。
	  “秋裤姐姐跟秋裤妹妹。”
	  “总得有个昵称啊，干脆姐姐叫小凝妹妹叫小荷吧。”
	  我笑了笑，没反对。
	  配音录制完成后正好到了中午，小乔请大家去吃百度烧烤，花的是公费。我完全可以想象回头她如何声泪俱下地向财务部芳姐哭诉：丧尽天良的录音公司突然抬价导致预算超额自己又太辛苦太累而忘了要发票。
	  当然，我不会揭发她的，因为这种事我也常干。
	  吃烧烤时苏荷跟简凝的关系已经好得不像话，两人从究竟哪个护肤品更适合自己的肤质说到小S究竟打算生几个孩子，最终当话题跳跃到两性健康知识时她们迫切地交换了手机号码，完全不顾我和小乔以及在座其他客人尴尬的脸色。两人的热聊最终以简凝接到一通电话结束，她淡淡地应了两声起身跟我们告辞。
	  “谁啊？”小乔问。
	  “医生。”见大家不解，她补充，“我自己都差点忘了下午一点还预约了她。”
	  “你看上去很健康啊。”
	  “是啊。可惜我爸妈显然不这么觉得。”她似乎不打算进一步解释，提包起身了，“先走了，下次见。”
	  “今天辛苦啦，酬劳过两天会汇到你账上的。”小乔吃得正香，瞅我一眼，把送人的机会留给我。
	  我求之不得地追上去，陪简凝出了店门，一直送到能拦车的路口处。
	  “就到这吧。”她转身去拦车。
	  “等等，那个……后天晚上有空吗？展览馆那有场话剧，我有票。”我一冲动喊住了她，其实我还没有票。
	  她迟疑了片刻，然后郑重其事地摘下墨镜盯着我眼睛，“第一，我不爱看话剧，你要陪我去酒吧喝个烂醉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第二，你是在泡我吗？”
	  “不是，我就……”
	  “不管是不是，我不当小三的。”
	  “小三？”
	  “你跟苏荷不是在一起三年了吗？她还为你堕过两次胎吧。我都没想到原来你这么人渣，以后还是对人家好点吧，缺德事干多了会断子绝孙的。”
	  “她的话你也信？”我愕然又好笑。
	  “无论是真是假，你们之间的纠葛我没兴趣。”她打断我，突然想起什么重要的事，态度又柔和下来，“对了，上次开车来接你的那人跟你什么关系？”
	  “你说的是林森吧，我同事。”
	  “你们熟么？”
	  “熟，好朋友。”见她踌躇着，我又问，“你想认识他？”
	  她口吻淡淡的，“我最近在考驾照，教练是个猥亵狂，每次练车都让我坐副驾驶然后对我动手动脚。上次把我给惹毛了，拿烟头烫了他的咸猪手。结果他恼羞成怒，让我以后别找他学车了，考试自己想办法……”
	  “我操，这禽兽。”我瞬间气血上涌。
	  “我也这么觉得。所以我当时又点上一根烟，吸了两口，这次直接对准他脸上戳了过去……”她含蓄地笑了，声音婉转，“我看林森开车挺不错的，想找他当我的私人教练，不知道他有没有时间。”
	  见我沉默，她别有用心地补充道：“我可以付钱的。”
	  “我也会开车，你不考虑下我吗？”我假装轻松地问。
	  “卫寻。”她复杂地看了我一眼，透着轻微的不耐烦，“你知道我的意思。”
	  知道，当然知道。
	  从她见傅林森的第一眼我就知道，那种全世界的美景仿佛都因眼前的良人而停顿一秒的眼神。
	  我更知道，傅林森那混蛋从来就是天然万人迷。他美好的外表和温良的气质总能产生一种无辜的魅力。它能让所有女人瞬间沦陷，然后义无反顾地接受命运的“眷顾”，从此接近他，开垦他，最后天真地以为能开花结果。事实上，这些年我已经在太多女人眼中窥探到这种东西了，对于美好除了飞蛾扑火再别无选择的痴情。
	  所以此刻，当从简凝的口中听到“林森”这两个字时，我几乎来不及嫉妒，来不及咬牙切齿，便坦然接受了。
	  我告诉自己，既然是他的话也无可厚非，至少肥水不流外人田，我输得心服口服。好吧……我又撒谎了，真相是，如果是傅林森——这个目前还没有被任何女色所动的食草男的话，我或许还有机会。
	  我真是小人啊，但眼下我决定大度。我夺过她的手机，输入了傅林森的联系方式。她接回手机时心满意足地轻轻一笑，真美。
	  “工作时间打，不然他都关机。”
	  “谢了。”她扬起手机晃了晃，脸上还留有一抹发自内心的愉悦。
	  “不客气。”
	  三
	  《秋裤姐妹》第一集在土豆网热播的第二天下午，傅林森接到简凝的电话，他对着电话云里雾里地支吾半天，最终放下手中的数位笔起身去了办公室外面的阳台。几分钟后他就来找我兴师问罪了。
	  “我电话是你给的？”
	  “啊？你刚说什么？信号不好……”我假装若无其事地刷微博。
	  “你究竟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的。”我继续装傻。
	  “简凝刚给我打电话，问我明天有没有时间教她开车。”因为我的关系，傅林森跟她也算认识了。
	  “别告诉我你拒绝了，明天星期六挺好啊，天气预报说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特适合野外播种。”
	  “没时间，得加班。”
	  “你那点工作交给我吧，我帮你做。”
	  “卫寻，你这又何苦……”
	  “停停停！”我不耐烦地瞪他一眼，“别这种口气行吗？我可没有非把自己往默默牺牲的苦情角色上面靠拢，我没有那么伟大。实话说吧，她不过就是长得跟我初恋有点像而已，我对她没兴趣，明白吗？压根没兴趣！话又说回来，我现在是真心为你高兴啊，你瞧瞧你，这么多年一个女朋友都没有，每天用手你寂不寂寞啊！还有啊，上次我去楼下超市买纸，我都不好意思跟收银员解释为什么月用量这么大……”
	  “行行，别瞎扯了！怕了你！我去，去。行吧？”每次我一耍贱他就立刻缴械投降。
	  “这才对嘛。”我小人得志地松了口气。
	  第二天上午加班，小乔发现傅林森不在，立马找我严刑逼供。开始我还想着随便敷衍一下算了，但这女人，你看她胸大无脑吧，有时候又显得特别精明。结果在她一系列犀利的拷问后我实在招架不住，只好如实交代了。
	  小乔一听立马炸毛，冲上来就要跟我拼命。
	  “卫寻你太不够意思了！老娘追了大森多久啊，你除了泼冷水说风凉话什么时候帮过我？现在换别人倒好了，她不就是比我年轻几岁吗？她不就是……就是下巴比我尖点皮肤比我嫩点吗？你就这么积极地帮着撮合，你这么能撮合，怎么不去百合网当红娘啊。”
	  我不甘示弱地反击：“张雨乔你那也能叫追吗？平时一见人家紧张得脸红心跳半天才憋出一句吃饭了没？同公司一起吃食堂，他吃没吃饭你还不知道啊？这就算了，一喝醉酒就大变身，上次是谁跑到他房间跳脱衣舞的啊，又是谁抱他大腿死缠着非要摸一摸人家的八块腹肌否则就跳楼的啊？”
	  “那、那不是喝醉酒了嘛……”小乔一脸委屈。
	  “没喝醉也好不到哪去，上个月在酒吧玩真心话大冒险，你没忘吧？你说你最囧的一件事是某次喝醉酒误闯男厕所睡到天亮结果安然无恙，你当时怎么说的，有种你再重复一遍。”
	  “我没说什么啊，我就说酒吧一晚上进出厕所的男人怎么也得好几百吧？这几百人都瞎了么？！还是性无能啊？！”说到这她立马挥手解释，“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我肯定不希望自己一觉起来发现给别人嫖了啊。但是你想想啊，作为一个女人你在那么危险的地方睡了一觉，醒来居然一根头发都没少！这自尊该有多受伤啊！！”
	  “你知道当时你说这话声音有多洪亮吗？你知道你刚说完立马就有两个猥琐的老男人把名片递给林森让他转交给你吗？就你这种豆瓣约炮小组毕业的狂放女青年谁敢要啊！要换我早躲远远的了。你再瞧瞧人家，多有情调啊，考驾照，找私人司机，回头开累了晚上往江边一停，吹个风听个音乐什么的就能直接玩车震了……”
	  我摆开阵仗，做好了小乔抄起板凳跟我拼命的准备。不料她只是愣在原地欲言又止，最终有些难受地别过头，苦笑了声“也对啊”，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了，为了弥补自己嘴贱的过失，我立马编了条短信给刘凯希：你的女神刚经历了人生中第一场“悲伤逆流成河”，孙子你表现的机会来了，二十分钟内立马送两盒仟吉蛋糕过来，记住，她喜欢焦糖慕斯。对了，再带包烟。
	  十秒后，刘凯希回短信了：Noproblem。
	  我果然应该转行去当红娘。
	  晚上十点傅林森回来了，谢天谢地他还晓得回来，他一定不知道半小时前我就开始对他和他素未谋面的全家进行一遍又一遍的深切问候。
	  他提着打包的夜宵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时，蔫了一整天的小乔瞬间满血复苏了。她闪光的眼神告诉我，她恨不能立马冲上去抓着傅林森剥光衣服彻底检查一番，直到确认傅林森还是她的那个傅林森后再如释重负地松口气。不过她不敢这么做，我也忘记是什么时候开始，她对傅林森的态度从初次见面时的女流氓降级成了如今面对面说句话都会脸红成柿子的怀春少女。她娇声娇气地跟他打了声再平常不过的招呼，然后就高高兴兴地跟其他加班的同事们一起离开了公司。
	  而我呢，我在闻到油淋糯米鸡的香味后也第一时间原谅了他。我一边啃着鸡腿一边厚颜无耻地告诉他：“今天我一整天都在玩LOL，所以你的工作我一件也没帮你做。”
	  “我知道。”他一脸意料之中，完全不生气。
	  心安理得地吃完夜宵后我去冲了个凉水澡，出来时不睡公司的同事们都走光了，大厅的水晶吊灯熄灭了，白天的余温退散，留下一屋子寂寥。唯有背景部的门缝后面还透着光亮，看来傅林森开始加班了。
	  我有些过意不去地给他冲上一杯咖啡，端到门口时突然又有点不忍打搅他。
	  傅林森并非沉闷乏味的工作狂，他只是比任何人都要贪恋独处的安静。此刻他微微弓背，坐在被电脑显示屏撑开的一小片光亮下，心无旁骛地工作，在色彩和线条的二维世界里，他就是那个制造万物的上帝，仁慈并与世界融为一体。最好的证明就是，从不愿亲近人的臭臭居然在他的大腿上熟睡了。
	  最终我还是走到他身后，他正在给一张街道场景图上色，耐心地处理着咖啡馆玻璃橱窗上面的那一道反光。他的画色彩饱满细腻，还特别擅长运用颜色来表达光线的冷暖质感，那种骨子里的敏感和细心是很多女生都做不到的，这点我一直很钦佩。
	  “你还想站多久？”他闲闲地问。
	  “这都能发现？”我有些惊讶，把差不多已经冷掉的咖啡端到他桌前。他接过，朝我感激地扬了下嘴角。
	  我犹豫着，还是开口问：“今天教她开车怎么样？”
	  “就知道你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停下笔，摸了摸臭臭的头，“她学得挺快的，其实很多正规的步骤我也忘了，不知道教得合不合格。”
	  “你们都聊了些什么？”
	  “很多。”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笑问，“你想知道什么？”
	  “她有说自己的事吗？”
	  “二十四岁，南方人，大学毕业刚刚半年，父母都在东京的中国大使馆工作，喜欢泡吧、宿醉、纹身，一直想戒烟但戒不掉……好像就这些了。”他努力回想，话锋一转，“不过……倒是有问我你的事。”
	  “什么事？”我有些兴奋。
	  “她很怀疑你初恋跟她一模一样这事，是不是你常用的泡妞手段。”
	  “操。”
	  我苦笑着咒骂了声，觉得自己真失败。
	  其实哪怕是现在，在我的潜意识里，还是没法接受简凝有着陆笙南的脸，却不是陆笙南的事实。如今我只要一想起陆笙南就忍不住想起简凝，记忆往往会在这时出现混淆和重叠，她们两个变得合二为一。这种奇妙感我很难描述。总之，每次她本身在吸引我的时候，还会连带着疯狂地掠夺我对五年前的陆笙南的好感，并占为己有。或许这才是我轻易就喜欢上简凝的真正原因吧。
	  可讽刺的是，对于这一切，她却在怀疑我是在演戏。
	  我考虑着要不要把这些告诉傅林森，我不指望他能感同身受，我只想他明白，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喜欢上她的。但如果哪天我们之间必须上演兄弟女人选其一的狗血戏码，那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出卖他，希望他不要介意。
	  手机铃声响起了，黑暗中的静谧被驱散地四处奔窜。我一看是苏荷的来电直接挂了，可手机很快又不屈不挠地响起来，我无奈，只能接过。
	  “干什么？”
	  “亲爱的，明天下午陪我逛街吧。”她声音甜腻。
	  “要加班。”
	  “上午。”
	  “起不来。还有，谁是你亲爱的啊！苏荷我警告你别太过分啊，什么相爱三年，什么为我堕胎两次，脑子有毛病就赶紧吃药，小心造谣一时爽全家火葬场。”我这人没什么优点就是特记仇，骂完后我解气地挂了电话，为防止她再次骚扰果断关机了。
	  傅林森在一旁笑得玩味十足。
	  “我挺好奇你跟苏荷以前究竟发生过什么？她对你热情似火，你却每次都像见到杀父仇人。”
	  “你是觉得她好得不得了吧。‘大家都被她的外表蒙蔽’这种事我早好多年就体会过了，一时跟你也讲不清楚。有机会再细说。”我懒得再提她，又把话题拉回简凝，“明天你还教她开车吗？”
	  他不急着回答，端起咖啡啜了一小口。
	  “你想不想我去？”
	  “滚你妈的蛋，爱去不爱，关老子屁事！”
	  我虚张声势地甩上了门，立刻就后悔了——傅林森，你刚绝对是故意的吧。你真是欺人太甚，你明知道我心里那点小阴谋。你明知道我只有这样才能假装漫不经心地从你那窥知她的那一点点讯息，我才能假装对谁都无所谓就像我一直表现的那样。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话吗？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傻逼的就是认真。你必须像个无赖一样，对这个世上的任何人和事物都抱以冷眼、嘲笑和轻蔑，这样它才永远伤害不了你。
	  可该死的是，我其实也办不到。
	  你都知道的对不对？
	  四
	  上午九点我拖着灌满铅的身体起床了，加班的同事们还没到，公司里空空荡荡。傅林森独自站在公司待客厅的落地镜前整理衬衫领口，从那煞有介事的模样看，似乎很期待今天与简凝的再次见面，也不知道他昨晚加班到几点睡的，反正你永远别指望用地球人的极限标准去衡量他。
	  “帮你下了碗面，趁热吃吧，先走了。”他甩给我一个精神抖擞的侧脸。
	  “赶紧滚。”
	  我眼巴巴地目送傅林森风光无限地出了门；而我呢，颓废无神地窝在沙发里，穿着皱巴巴的白背心和尼龙大裤衩，手捧一碗食之无味的面条，胸口积郁的那股无名火蹭蹭往上蹿。我想来根烟，一摸口袋烟盒却是空的。我一脚踹向试图攻击我小腿的王富贵的屁股，看这只哈士奇哀嚎一声逃窜了，心情这才舒畅了点。
	  那天加班到下午两点的样子，我接到了年叔的电话。
	  “卫寻，你这会在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秋裤姐妹》第三集脚本不是下星期一就得出来吗？”
	  “这事先放一放，之前那些清宫穿越题材的搞笑flash动画你整合个宣传视频出来，然后发我邮箱，急要。”
	  “多急？”
	  “明天上午八点我要给一客户看。”
	  我立刻哀号：“你不如直接杀了我，给我个痛快。”
	  年叔的语气没有一点波澜，“这样啊，太遗憾了。本来打算下月休假带你去三亚玩几天的。”
	  “明天上午八点是吧，我看看啊，时间方面呢确实有点赶，克服一下还是没问题滴。”我火速挂电话转身朝隔壁喊了声，“小歪。”
	  “怎么啦？寻哥。”这家伙所谓的加班就是聚精会神地打DOTA，答我话时头也懒得回，看他玩得这么投入都快拆到人家老窝了我真是于心不忍，不过一想到休假其他都是浮云。
	  “今晚你睡公司吧。”我说。
	  他“扑通”一声从座位上摔下来，爬起来时已经两眼泪汪汪，“寻哥，今晚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啊。”
	  “你妈要生了吗？”
	  “没……”
	  “还是你老婆跟人跑了？”
	  “没……”
	  “那你叽歪个屁。”
	  逼小歪做完坑爹的广告已是深夜，整个过程他叫苦连天就像连续经历了三次剖腹产，结束后脸都顾不上洗直接回休息间倒头睡了，留我一个人进行最后的调整。
	  十一点了，傅林森还是没有回。
	  可能被简凝拉着去酒吧嗨了吧，他酒量那么好，更会让简凝刮目相看。也可能情投意合直接去如家快捷了。谁知道呢！虽然我几次摸出手机，但依然努力按捺下了想要给傅林森打个电话的冲动。
	  不管他们是不是在做我想的那些事，都和我无关。
	  我有什么资格去打这个电话呢？
	  越想越烦闷，索性去阳台抽根烟。
	  年叔买的这套房已经在三环外了，地势也比较高。我俯瞰星城夜景，脚下一片明明灭灭的灯火像是深夜海洋上漂浮着的寂寞微光，与头顶上方的深邃苍穹交相辉映。来星城四年，我还是头一次觉得这座城市其实挺美的，尽管大部分时候它给我的印象永远是拥挤、喧嚣、肮脏和冷漠。
	  我从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里回到现实，发现一辆红色的本田F5赛摩不知什么时候停在了公司楼下。
	  感谢富二代刘凯希平日里的科普，我一眼就认出了这辆价值六位数的高端摩托车。车手穿着黑色夹克，动作干练地摘下安全帽。是个陌生的年轻人，寸头，方脸，消瘦。坐在他车后座上的女孩倒是很眼熟，当她把被风吹乱的栗色头发捋到耳后时我看清了她的脸，果然熟。
	  苏荷从高高的后座跳下来，开心地勾住男人的脖子往他的脸上亲了口，然后依依不舍地挥手道别。我一声冷笑，果然这才是我认识的苏荷呀，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色和那不可小觑的情商，周旋在众多男人之间，让他们神魂颠倒甘愿犯贱，再方便她源源不断地获取自己想要的金钱、权利、快乐、虚荣……唯独缺乏真实的感情，但我估计她也根本不在乎。
	  几分钟后公司的门铃响了，我忙装作若无其事地跑去开门，苏荷正站在门外。
	  “这么晚，你来干吗？”我早有准备，还是假装不知情地问。
	  “我可是你上司，来监工不行啊。”她挥舞了下手中的宵夜，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见我板着一张脸她扫兴地吐了下舌头，脱鞋走进屋，四下看了看，又问：“你一个人？”
	  “还有小歪，不过这会你可以当他是死人。”
	  她转身朝我露出了轻快的微笑，这个笑容在壁灯柔和的光线下显得含情脉脉。这样一个暧昧的氛围下，又是孤男寡女还真有些情迷意乱。我很快意识到她在暗示我什么，立马提高了警惕。
	  “饿不饿？”她打破沉默。
	  “不饿。”
	  “我去西街那边给你买了牛肉酱拌面，那家店很有名的，我排了半小时，可惜现在都冷了，我去拿微波炉帮你热热。”
	  “我都说不饿了。”我没好气。
	  她无视我，直接跑进了厨房。
	  没多久她便端着香味扑鼻的面过来了。本打算坚定地拒绝，不料香味实在诱人，饥肠辘辘让我瞬间缴械投降。
	  “没下毒吧？”打开面盒的一瞬间，我食欲更旺盛了。
	  “没，就放了点妇炎洁，趁热吃吧。”她狡黠地眨了下眼。
	  “下次记得加点八四液，味道更佳。”我回敬一个冷眼。
	  可能是又累又饿的缘故，我没力气针锋相对了。我吃下第一口，味道真好，至少甩今早傅林森为我准备的那碗白面几条街。我想起上小学时妈偶尔在早晨给我煮的面，面里会加个卤鸡蛋，放特别多的酱汁，至今我都不清楚那是什么酱汁，但味道非常好。可惜初二之后她就再没给我做了，她必须每天早晨六点就起床去超市上早班，换取我微薄的生活费。
	  “好吃么？”她撑着下巴歪头打量我，目光温柔。这次她的手指涂上了艳丽而抢眼的红色指甲油，配着嘴唇上淡粉色的唇彩，很诱人。
	  “还成。”我完全可以想象此刻自己口是心非的样子有多蠢，我低头不看她，很久后才憋出一句“谢谢”。
	  真奇怪，在这之前我以为我永远不会对她说这两个字，也永远不会对她表现出任何感激和友善。这显然也出乎她的意料，她略微迟疑了两秒，笑得更加灿烂了，透着阴谋得逞的调皮。
	  “不用谢，卫寻。”
	  在她叫我名字的一瞬间，我突然不讨厌她了，至少，没想象中的那么厌恶了。
	  好吧，苏荷，尽管我还是不相信你。但，没关系了，因为就在这一刻，在我吃着你为我打包的面而你心满意足地朝我笑的这一刻，我决定原谅你了。你可能并不知道，恨一个人其实比爱一个人更累。爱一个人只需要温暖缱绻，恨一个人，却需要刻骨铭心。而且只身漂泊的这些年里，我早就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真没有什么是放不下的。原谅从来就不是少数人才特有的品质，它掺杂在每个人的血液中，是所有人都会经历的成长。
	  吃完面后我花了十分钟彻底结束工作，将文件打包发往年叔的邮箱，整个人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脑内一片空白。我盯着电脑屏幕上缓缓移动的进度条出神，过了很久才发现苏荷还在，她没有睡也没有离开，一直在旁边静静看着我。
	  我决定说点什么缓解这份微妙的尴尬，一张嘴就说了句蠢话。
	  “其实当年我挺相信你的，结果你却骗了我。”我语调很低，太累的缘故。
	  “嘻嘻，是不是很受伤？”她笑道。
	  “你知道吗？你让那年的我觉得自己特别蠢。”我还是聚精会神地盯着进度条，没有看她。
	  “所以你现在还耿耿于怀咯。”她双手撑起在凳子上，俯身靠近了我一点。
	  “是有一点。”
	  “没办法啊，我生来就是个骗子，就像松鼠天生会剥坚果猫天生会抓老鼠一样。”她突然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喂，如果以后我不再骗人了，你会考虑做我男朋友吗？”
	  “换个人吧，别玩我了。”
	  “不，我是认真的。”
	  我停顿了，问她：“你来公司找我之前都去干吗了？”
	  “逛街呗，逛了一整天，晚上就来看你了。”
	  “一个人？”
	  “对啊。”
	  “我刚站在阳台上，看到送你过来的那个摩托男了，你刚还亲他了。你自己说，你究竟有几个男朋友，一双手数得过来吗？还是说我再借你一双手。”
	  她眼神闪躲着，沉默了。
	  “苏荷，他们说一个人撒谎的时候就算面不改色眼神至少会停顿半秒。可你呢？刚我一直在观察你，你却毫无破绽，你撒谎就像呼吸一样自然。这样的你，居然还跟我说‘以后再也不骗人’？这句话本身就是个谎言。”这大概是我们重逢之后，第一次我如此心平气和地拆穿她的面具，而不带有恨意和鄙夷。
	  她大大方方地承认了：“你说得对，我撒谎就跟呼吸一样自然，我已经习惯了。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自己，骗人的时候我总是第一个先骗过自己，这样才能骗别人，然后从中想方设法得到我想要的。”到这里她停顿了一下，看着我，“但是，卫寻，你不同……”
	  我笑了，“你对所有人都这么说吧。”
	  “不是，你是真的不同……”
	  “够了。”我打断她，“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假装很喜欢我，但我不会喜欢你的。而且我也很清楚，你不喜欢我，你这种人永远只会爱你自己。”
	  “卫寻，你凭什么这么肯定。”她歪着头问，较上劲了。
	  “因为我跟你是一种人。”
	  “什么意思？”
	  “你没发现吗？我们都一样自私。”
	  她先是一愣，接着捧腹大笑，“哈哈哈，哈哈，别逗人了，搞得那么严肃……”
	  我不搭腔，任由她整个在沙发上前仰后合。也不知道笑了多久她突然跳过来将我连人带椅子推向了墙边，一脚跨过来骑在我的双腿上，然后不由分说地捧住我的脸，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还没搞清楚她想干什么，她的手已经移到墙壁上的开关，“吧嗒”一声，眼前彻底黑下来。
	  我花了几秒适应黑暗，看到了苏荷下巴灰蓝色的轮廓和那双泛光的眼睛。
	  “苏……”
	  她的嘴巴堵过来，先是轻碰，接着是咬我的唇，吻慢慢变得激烈。没多久，她又把我的脸埋进了自己剧烈起伏的胸口，她凌乱的头发在我鼻尖扫过，带着淡淡的诱人香气。我在差点沉迷的瞬间一个激灵清醒过来，用力推开她。
	  “别闹！”
	  “怎么？你怕呢？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有人投怀送抱你都不要？”她戏谑地笑了，呼吸急促。
	  “你他妈总得告诉我多少钱一晚啊，我怕睡不起。”我故作戏谑地看着她，就像她刚刚戏谑地看着我一样。
	  黑暗中她的眼睛里有微微的光芒在颤动，仿佛是过了好久，她有些哀伤地扯了下嘴角，“卫寻，八年前你已经给过了。”
	  这次她简直疯了，揪住我的头发歪着脸狂吻下来。我想再次推开她，但这一次她的力气大得惊人，我感觉我都要把她的手腕掰断了，却依然推不开她。她激烈地扯开我的衬衣领扣，扣子崩掉在地板上发出“叮叮叮”的声音。然后她突然松开手直起腰脱去自己的外套和T恤，黑色的蕾丝内衣完全暴露在我眼前。
	  不知道是震惊过度还是我本能地也在渴望着发生点什么，这时候我放弃挣扎了，就这样坐着，看着她再度吻下来。
	  灯突然亮了。
	  整个世界瞬间明亮到刺眼。
	  几乎是本能的，我猛烈地推开苏荷站了起来。傅林森跟简凝并排站在门口，傅林森提着包，简凝手中的购物袋里满满当当都是罐装啤酒。好像过了一万年那么长，我看着简凝，她也在看着我。但我开不了口，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尽管我非常急迫地想向她解释，但心底一个绝望地声音又在告诉自己：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
	  我大脑一片混乱。
	  我看向苏荷，她重新穿回了上衣，正在低下头系纽扣，脸被凌乱的长发挡住了。与此同时，她微微抬头从垂下的发丝间看了我一眼，嘴角突兀地浮起一抹微妙而满足的笑意。
	  这一刻我没有意外，连愤怒也没有了。两分钟前，在苏荷朝我扑上来的时候，我早该听到傅林森在楼下泊车后的上锁声的。我也早该知道，只要是和苏荷有关的事情，都不会像看上去的那么偶然。
	  你看，这才是我认识的苏荷。

第五章
	  我像是听到心脏里某个零件碎掉的声音，它不再输送血液，慢慢停止了律动。我期待了这么多年，几乎是日思夜想要跟她再度碰面。却从没想过，最终让我松开她的手、让我被彻底镇住的会是这句话。
	  是啊，陆笙南，我从没问过你想不想见我？
	  原来你不想见我。
	  这才是我找不到你的理由。
	  一
	  凌晨两点我站在公司楼下的马路边茫然无措，我已经好久没有这种窘迫到恨不能立即咬舌自尽的感觉了。此刻无论我开口说什么话都显得多余而虚伪，然而一直沉默也没法驱散弥漫在四人之间的严重尴尬。
	  我疯狂抽烟，仿佛抽烟是一个需要每分每秒都全神贯注去应付的事情。
	  可该死的是，事情的始作俑者——傅林森却没有半点负罪感，他完全置身事外，笑容可掬地旁观着一切。
	  我心烦意乱地直想给他几脚，从胯下。
	  没错，我固执地认为，如果傅林森没有拒绝简凝邀他去酒吧彻夜狂欢，如果傅林森没有自作聪明地建议“不如跟我回公司吧，我跟你还有卫寻一起喝酒”而把她深夜带回公司，那么简凝就看不到我跟苏荷衣衫不整的激吻画面，那么也就不会出现眼下这种情况——大家各自沉默地站在路口，迫不及待地想要赶快回家。
	  我永远忘不了几分钟前，简凝扫兴地转身要走时，我厚脸皮说“听我解释”她甩出的那一句“闭嘴”，其中的冷淡和不屑是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然后我就知道，完了，彻彻底底地完了——“苏荷与我相爱三年并为我打掉了两个孩子”的谎言到世界末日也澄清不了了。
	  眼下，站在冷清街道旁等候的第八分钟，首辆出租车乘着夜色徐徐开来。我试着做最后的补救，“那个，我送你……”
	  “不用，你还是多陪陪她吧。”简凝朝苏荷抛了个眼神，意有所指地笑了笑。当那个笑容跳跃到我身上时，又变成了凌厉的灼烧。我百口莫辩，眼睁睁地看着出租车消失在夜色深处，内心的愤怒再也无法压抑。
	  我转身瞪向苏荷，“你满意了！现在你如愿以偿了！！”
	  “啊呀，时间不早了，我看我也先回家吧。今天玩得好开心喔，亲爱的，明天见，拜拜。”苏荷毫无悔意地吐舌头做鬼脸，在我理智崩溃前钻上了紧接而来的一辆出租车。
	  恼羞成怒的我只好把枪口转向身后唯一的活人，“你说你，好好的干吗把简凝带回来啊，你是成心要毁我清白啊！”
	  “我怎么知道你跟苏荷会……”傅林森停顿了一秒，最终选了个相对暧昧的说法，“搂在一起。”
	  “老子对天发誓！在那事发生之前，我打死也想不到我会跟她搂在一起。总之事情他妈的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怎样？”
	  “就是……操，越描越黑。”我绝望了。
	  “放心，船到桥头自然直。”傅林森站着说话不腰疼，拍拍我的肩，“回去吧。”
	  “你先上楼，我静一静。”
	  傅林森离开后，我原地蹲下，又点上了一根烟。我拿出手机找出了简凝的号码，反复编着短信内容，试图用最简洁自然的方式来解释刚才那件事，最终却沮丧地发现，无论怎么解释，无论我在这解释里用了多少转折和递进句式，依然没法让它看上去显得可信点，然后我一字一字地删除了。
	  这时手机响起了，是苏荷发来的短信：我快到家了，别担心。晚安喔亲爱的。
	  ——操你妈，你等着，这事没完。
	  我本应该发出去的，带上我恶毒的怨恨和汹涌的怒火。可最后一步时，我鬼使神差地选择了撤销。
	  二
	  简凝没再找过我。
	  偶尔我会发条问候短信，在微博刷到特别的纹身图或者煮咖啡的技能帖时，也会艾特她，换来的依然是毫无反应。她给《秋裤姐妹》的配音还在继续，考虑到小乔已经轻车熟路，我也不方便再打着帮忙的名义陪同，跟她原本就脆弱的关系算是彻底结束了。
	  想见的人不能见，不想见的人却总在眼前晃悠——苏荷作为项目总监兼我的上司，她每个星期都要来公司两三次。几乎每一次，她都会打扮得花枝招展风情万种，然后不经意间就把办公室里所有男性的眼球都挑逗了一遍。但我通常选择了无视，必要时还会回敬她仇恨的白眼。
	  六月悄无声息地结束，七月气势汹汹地来临。
	  天气由闷热递进成了酷热，公司大厅被迫新增了两台空调，制冷效果却依然很不给力。如果还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事，那就是《秋裤姐妹》的推出还算顺利，动画片在网上更新到第四集，呼声颇高。周边产品也在官网发起预售，主要是以两个主角为原型的钥匙扣、手机挂坠、娃娃，还有贴纸卡片等。
	  年叔已经找好玩具公司，今天就要过去跟老板进行最后的合同细节敲定，他带上傅林森跟小乔——我们公司最美男女员工代表。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美貌是巨大的优势。比如上次我跟傅林森光顾一家上菜奇慢的川味馆，我俩前后去催服务员，得到的回答居然有着“稍等喔马上好”跟“催命啊等不了滚蛋”这两种天壤之别。
	  我正考虑着要不要围绕“丑是原罪”的话题来写一集脚本，同事的手机响了，是诺基亚的经典和弦铃声，刘凯希那货常会在打牌输钱时用星城方言给这段曲子填词“输得精光，输得精光，输得精光光……”。
	  用这个铃声的，全公司只有一个人。
	  半分钟后，我在傅林森的办公桌上找到他忘记带走的手机。其实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应该是这个时代里为数不多的异类，就算随时跟世界脱离关系也依然能按照自己的步调不慌不忙地活下去。
	  我就做不到，我若不带手机不上网超过两天就会莫名焦虑如坐针毡，仿佛自己被这个世界隔离了。傅林森说我这是典型的没安全感，缺乏精神依托和信仰，才总忙着去追逐这个日新月异的世界。
	  我当时就感叹：丫不去当传教士太浪费了。
	  拿起手机，视线立刻被两个熟悉的字吸引住了。这时食堂大妈发放下午茶的声音从一楼传来，同事们吵吵闹闹地从我身边经过，而我依然愣在原地。犹豫和挣扎都是特别短暂的。我知道自己会接，我想不出不接的理由。
	  我摁下接听键，“喂，简凝，是我。”
	  ……
	  感谢上门频率不亚于快递小哥的刘凯希，今天他又过来公司了，可惜张雨乔不在，为了不浪费他那束三百多块的蓝色妖姬以及在漂亮宝贝捣鼓半小时的新潮发型，他果断把目标转移到了隔壁动画部门的一位实习女生。当他讲着我起码听过一百遍的冷笑话把人家逗得花枝乱颤时，我一个飞龙探云手勾走了他的车钥匙。
	  “What？！搞什么啊，又要借我的车！上次油钱都还没给啊……”他反应过来时我已经下楼了。
	  出门前我不忘跟公司的行政兼财务芳姐请个假，“伊朗那边发生暴乱，我得赶紧变身过去一趟。”
	  芳姐的儿子已经五岁，但年轻人的笑话还是听得懂，她佯装生气地白我一眼，“别以为我不敢扣你的钱，快去快回。”
	  “芳姐你真好，你要再年轻十岁我准上门提亲。”
	  “臭小子！”
	  简凝撞车的地方在星城汽车北站一带，那里还是开发区，没有公交车，出租车也很少经过，畅通无阻的大马路很适合富二代们飙车玩命，以及新手练车。
	  事故现场惨不忍睹，简凝开的那辆飞度把对方的车屁股撞出一个大窟窿，保险杠脱落，灯泡碎裂满地。当看到这车还是一辆白色路虎时我差点没晕过去，那种感觉简直就是：透心凉心飞扬。
	  简凝跟一个大学生打扮的短发女孩站在路边，短发女孩急得团团转，简凝倒是一脸平静地抽着烟。
	  “电话里你不说只是刮擦吗？”我无力地问。
	  “这就是刮擦啊。”她一脸状况外，敢情在她眼中要把人给撞飞才叫严重。
	  “怎么撞上的？”
	  “开着开着就撞上了。”
	  我对这个解释很不满意，她身旁的短发女孩开口道：“本来开得好好的，也不知怎么简凝突然就大喊着自己不会开了。我在一旁吓得半死，刚要不是我帮她扭方向盘，估计开到人工湖里去了。”
	  “我倒情愿你们开进人工湖。”我叹了口气，“现在怎么办？”
	  “不知道。”简凝不耐烦地别过脸，“对方一被撞上立马在打电话喊人。我就想，那我也喊个人来好了。我找的是傅林森，谁知道接电话的是你。”
	  我苦笑，原来她跟傅林森都熟到这种程度了。眼下不是嫉妒的时候，我看了眼十米开外那辆路虎的车主，是个年轻女孩，一身名牌，却没有太多风尘味，完全配得起“白富美”三个字，目测是个富二代。
	  这会简凝对短发女孩说，“你别陪我了，你晚上不是还约了朋友吗？”
	  “哦对耶，那我先走了。这里没事吧？”
	  “交给我吧。”我说。
	  “琪琪，抱歉，刚吓到你了。”分别前简凝难得温柔了些。
	  “哎呀，没事啦，虚惊一场。其实刚撞上去的一瞬间超刺激的，像在坐云霄飞车。”这姑娘安慰人的方法倒挺别致，事后我才知道她是简凝的大学同学，当初那位给小乔介绍配音演员的学妹就是她。
	  琪琪走后，我见干耗不是办法，只好拽起简凝硬着头皮主动跟车主交涉。心下还盘算着：幸好这一带还没安装监控器，到时候尽可能推卸责任。我们走上前，不料对方先开口了，“你们好，我叫沈聪。”她看上去倒是一点都不生气，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眼神特别干净。
	  “简凝。”
	  “这位是……”她看向我。
	  “喔，我是她老公。”我决定走可怜路线，“小两口刚结婚没多久，好不容易贷款买了辆车。你看，就出了这事，真是对不住啊，你看咱能不能私下解决……”
	  “没关系啦，她也不是故意的。反正这车我上保险了，我刚打电话咨询朋友，已经有解决方法了。待会保险公司的人来勘探现场，你们就一口咬定是我开车时突然踩刹车导致追尾事故，这样大家的损失都能得到赔偿。”她笑得很有些得意。
	  我震惊得半天说不出话，禁不住仔细打量这个大眼睛女孩，明明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却没有丝毫盛气凌人和傲慢。她一定还是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吧，没经历过日晒雨淋和风吹浪打。真心羡慕她的同时，我也不禁为她的将来暗暗担忧。
	  原本棘手的车祸变得出乎意料的顺利，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交警跟保险公司陆续赶到后我们按照之前约好的回答，配合现场鉴定。很快车子就被拖走。事情结束后，为表感激和诚意，我给沈聪留了张名片，让她有事随时打电话。
	  她看了眼名片，有些欣喜，“咦，动漫公司？”
	  “怎么？”
	  “没什么，我一朋友是杂志主编，老觉得你们有点像。”她不经意地笑了，似乎想到什么开心事，神采飞扬，“那本杂志叫《橙》，你听过吗？”
	  我赶忙拍马屁，“在报刊亭看到过，翻了一下还挺不错的，如果我还是高中生就买了。”
	  “哈哈，真的吗？”她果然很高兴。
	  “当然。”我撒谎了，我高中时从不买杂志，只玩网游。
	  “那名片我先留着，有机会说不定你们能合作喔。”她一直在笑，回头看了眼简凝，“你老婆好酷喔，你劝她多笑笑吧，不要老板着脸，容易长皱纹喔。”
	  简凝没想到话题转到自己身上，僵硬地扯了下嘴角，算是回应。
	  沈聪离开后时间已到下午六点多，西边的天空飘浮着一片火红的晚霞，那是冰冷苍穹之上仅剩的一点温度。我并不讨厌彻底的黑夜，但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晚霞在做最后挣扎时都会感伤，这个世界上所有徒劳的事情，都让我伤感。
	  简凝也在抬头欣赏，红色的阳光跳跃在她被风吹乱的黑色发丝上，泛出金色的光。好久后她才开口说话。
	  “刚谢了。”
	  “我没帮什么忙。是你运气好撞了个好人。”我受宠若惊，不知怎么接话，“我开车送你回店里吧。”
	  “其实不是我的店，是我一个……”她停顿了一下，“朋友的。”
	  “朋友？”
	  “半年前他出国，舍不得转让，让我来当店长。说赚不赚钱都没关系，只是不想让它那么快倒掉，等什么时候我不想开了再处理。不过最近，我越来越懒得打理了。”我想她是在回答我很早之前问的问题，我们第二次见面那晚，她本要说这个事情，却被傅林森的车喇叭声给打断。
	  “可能改成酒吧更合适你。”
	  “这主意不错。”她自嘲地笑了，随后想到什么，回头问我，“你玩过密室逃脱么？”
	  “什么？”
	  “我朋友开的店，简单说就是把你关进一间密室，你得想办法找出线索，在有限时间里逃出来。”
	  “我只在电脑上玩过游戏，有现场吗？听上去挺刺激。”
	  “我带你去吧。”
	  “现在？”我再次受宠若惊。
	  “现在。”
	  三
	  我跟简凝先去火宫殿吃了个晚饭，再去了密室逃脱游戏店。这期间刘凯希不停地给我打电话，估计是找我要车，我索性关机了。
	  店主名叫阿华，是一个穿着粉红色衬衫戴厚黑框眼镜的胖子，有点像安西教练的年轻版，温和又喜感。他待在候客厅的沙发上玩PS2，见到简凝后非常激动，扔掉手柄就腆着个肥硕的肚子跑上来，不时提一下自己的裤子。
	  简凝伸手捏了一把他油腻腻的脸，嫌弃道：“怎么又肥了啊，你之前不是办了张健身卡吗？”
	  “啊呀，没动力啦。如果你做我女朋友我绝对减下来。”阿华开玩笑时也很腼腆，“对了，蓝房间装修好了，很屌喔！来一发吗？”
	  “当然，我就是为此而来的。”
	  简凝为我们相互介绍了一下，然后把包跟手机都交给了阿华，我跟着照做。存放好随身物品后，阿华领我们去了蓝房间，关门前他暧昧地看了我跟简凝一眼，贼兮兮地笑道：“游戏时间为三小时，逃不出来也不用担心。可千万别在里面干坏事喔，有监控的。”
	  据说阿华这家店原本是旅馆，一共有二十多个房间。他从小喜欢玩侦探游戏，盘下这里改成了这么一家店，目前已经有红、黄、绿、白、蓝五个密室。我们所在的蓝房间是最新的一间。窗户是防盗窗，门锁上之后纹丝不动，墙壁全部刷成了淡蓝色，一张白色单人床，一个床头柜，一张桌子，然后还有零零散散的玩具和碎纸片，有些像电影里那些深蓝儿童的特护病房。
	  简凝之前玩过，稍微有些经验。在她的带领下我们翻箱倒柜半小时，找出一些零件，拼凑出来了一个收音机。很快又在床垫底下找到了磁带和电池。
	  简凝打开了收音机，里面出现了一个被变声器处理过的声音，说了很多神神叨叨的话，像在自言自语。我跟简凝反复听了三遍，大致找出了这段话中的关键线索：1.数字秘密在房间各个角落。2.从高到低。
	  根据我们的推理，“数字秘密”指的应该是门上那把五位数密码锁的密码，从高到低应该是指密码顺序。
	  很快我们找到第一条线索——墙壁上已停止的挂钟，唯一的一根时针指向1点。
	  第二条线索——墙壁上的相框，位置仅低于挂钟。相框里是一张很幼稚的彩笔画，画上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以及站在中间的两个小男孩，应该是其中一个小男孩的水彩作业，共6个人。
	  第三条线索——桌子上的假道具玫瑰花，掉落在桌子上的花瓣为4片。
	  第四条线索——白床上那个格格不入的花色枕头，上面印有5只小熊。
	  第五条线索——摆放在墙角的9个白色空药瓶。
	  最终，我们把16459这组数字输入密码锁，本以为大功告成。等了半天，门却纹丝不动。事实证明，我们的推理从一开始就错了。这会离游戏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半小时，简凝咒骂一声，轻易放弃了，她确实是个很容易不耐烦的人。
	  她懒懒地依在床头，摸摸口袋，这才想起随身物品被没收了，又不死心地问我，“身上有烟吗？”
	  我在口袋找出了半包烟跟打火机，庆幸之前忘记交给阿华了。
	  简凝开心地接过烟，并让我为她点上。她神色这才舒缓了些，随后居然露出不好意思的微笑，“看来我戒烟是没希望了。”
	  我静静看着简凝，没有说话。
	  她微微仰头把烟吐出来，柔软的白色雾气迷离了侧脸。她柔软的黑色长发散落在白皙的脖颈跟锁骨上，眼神淡漠地看着墙壁上那幅画，样子真美。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她并非外表展现的那么冷漠。
	  很突然地，我想到陆笙南。
	  那时她还在我身边，她什么都纵容我，唯独不让我抽烟；而我口头上答应，背地里却偷偷抽。奇怪的是，无论我做得多隐秘，事后她总能发现。她是个特别细心的女孩，会在我微微染黄的手指，从我沙哑的声音，被细微火星烫出小洞的衣服袖口上发现证据。然后她会生气，跟我吵架。我从不哄她，因为我知道过不了两天她又会主动回来找我和好，我以为她永远会的。
	  “在想什么？”简凝察觉到我的异常。
	  “没。”我忙为自己也点上一根烟，“一些往事。”
	  “初恋？”她真犀利。
	  我点点头。
	  “反正现在无聊，不如跟我说说？”她优雅地跷起腿凝神注视我，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这太奇怪了，看着你的脸说，我会觉得像在跟她本人说。”
	  她表示理解地淡淡一笑，“这样吧，你跟我说，回头我也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你会感兴趣的。”
	  “那好。”我来了兴致，“你想听点什么？”
	  “当然是你们怎么相爱啊，难不成怎么做爱？”
	  我哈哈大笑，“我们没做过。”
	  “这么逊？”
	  “真的，没做过。其实有过一次，差一点。你别笑，现在我还时常会想如果那晚我们发生了，可能一切反而会不一样。”
	  “行了别卖关子了。”她摆摆手。
	  我试着整理思绪，这还是我第一次如此完整地翻阅回忆。
	  高一那年，我遇见了陆笙南。
	  最早是在全年级文化成绩前三十名的榜单上，她的名字在榜首。美术专业成绩第一名是我，所以彼此的名字挨得很近。但仅限于那一次。初三暑假我爸妈以意想不到的速度离婚了，原因是我爸有婚外情，我被判给我妈，那对当年的我可以说是个致命打击，我的三观被彻底颠覆了。
	  上高中后我开始对身边的一切充满敌意，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虚伪而肮脏的。一个青少年想要变坏太容易了，我仅仅花了半学期就让全校师生痛恨我。成绩一落千丈，每天跟一群不良少年逃课打架，勒索初中生，在网吧通宵上网，去酒吧嗑摇头丸，偶尔会被发现是未成年而被人轰出来。
	  陆笙南跟我同班，起初我们并没交集。我持续荒废学业惹是生非，她则在好学生的路上风光无限——成绩优异，家境富裕，总是披着清纯的直发，笑起来有点害羞，穿规规矩矩的白衬衫和百褶裙，球鞋永远刷得干干净净，就是那种很难让人不喜欢的女孩。
	  我自然不能免俗，没事也会忍不住嘴贱调戏一下。
	  但事情的转变是那年愚人节，班上一个成绩很好的胖子，我忘记名字了，当时是放学后，我因顶撞老师被罚扫男厕所，正好撞见他站在无人的走廊上跟陆笙南表白，却惨遭陆笙南的拒绝。就是在那个傍晚，当胖子拿着亲手烤制的曲奇饼垂头丧气地独自离开时，躲在墙角目睹全程的我突然决定了一件事。
	  “追她？”简凝插话了。
	  “对，追她。我并不了解她，也没想过要了解。纯粹的虚荣心作祟，我当时唯一想的是：大家都追不到的女孩哪天被我搞定了该是多么屌的一件事啊，就像开了一辆大家都垂涎已久却买不起的摩托车，这想法是不是很龌龊？”
	  “不用惭愧，那个年纪的男生都挺龌龊的。”简凝眯起眼睛笑。
	  我也笑了，回忆继续。
	  后来我便跟她坐一起了，班上同学都怕我，想换个座位轻而易举。追她的时候我花了不少心思，常会跟老师顶嘴，故意耍嘴皮子博她一笑，打篮球有她观战时就抢着上篮出风头。转折点是某次我剪头发，理发师不小心把我后脑勺的头发挖出一块小缺口。早自习时坐我身后的陆笙南用笔戳我的背，问我的头发怎么回事。我随口撒谎说自己脑袋里有个肿瘤，过几天要做手术，活不久了。
	  “啊？真的吗！！”她张大嘴。
	  “骗你我有什么好处啊？”我说。
	  “对不起对不起……”她惶恐地道歉，当场眼睛就红了。我本只是开玩笑，却不想她当真了，反而不好再拆穿。
	  那以后，这个傻姑娘对我的态度大为改变，远远超出对一般同学的友好。我没有吃早饭的习惯，她就每天都给我带早餐，还非得盯着我吃完。我经常通宵玩游戏，白天上课一般都睡觉，她以为我病发了，常常将我摇醒，让我振作点。还不停鼓励我说：“不能睡啊，听说很多病人白天睡着睡着就醒不来了……”对此我哭笑不得。
	  自此我拥有了特权，每天都接受她的关心和好意，让班上所有男生嫉妒得咬牙切齿。直到一个月后我骗不下去了，头发长出来了，“脑部手术”也一直没做，而我每天依然生龙活虎，一场篮球四十分钟下来不带喘气。
	  某天放学后，我跟她坦白了。
	  我做好她会生气甚至跟我绝交的打算，她的反应却是如释重负，“真的吗？你真的没有病？太好了！你不会死了。这些天我老是想，可能第二天就见不到你了，每想一次我就担心一次，有时候还会难受得睡不着。现在我终于不用担心了。”
	  我在一旁失声了。
	  她又说：“我是不是猪啊，我真傻，居然相信你了。”
	  她边说边笑，眼泪却在眼眶里打转。当时教室里已经没人了，我心一软抱住了她。她“哇”的一声哭了，哭着哭着就在我肩膀上咬了一口，果然她还是很生气的，咬得很用力，巨大的疼痛让我差点当场晕厥。直到现在，每次洗澡时我还能在镜子中看到肩上那两排隐约的牙印。
	  之后我们顺理成章地恋爱了，陆笙南虽是乖学生，谈起恋爱来胆子却出奇的大，体育课上都敢拉着我的手在操场散步，中午在食堂吃饭时也老是在众目睽睽下撒娇让我喂她，那段时间我简直成了全校最幸福的公敌，我最初那个虚荣的目的算是超额达成了。
	  那段时间我也会问自己，是否真的喜欢她？是喜欢的吧，毕竟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愿意对我这么好，还是一个这么优秀的女孩。
	  但我却一直不敢问她为什么喜欢我。因为我实在太普通了，唯一不普通的“坏”现在看来也显得愚蠢至极。而且我很清楚陆笙南绝不是会喜欢“坏男孩”的那种肤浅女孩，她虽然单纯，却并不无知。
	  大多时候，我懒得去想，时间过得很快。
	  事情的转折是高二那年初夏，她的生日正好是五一假期第一天，但白天她得在家陪客人，所以为了能给她庆生我在当天凌晨骑着自行车去了她家楼下，我发短信喊她偷偷下来，想给她一个惊喜。以前我们也经常这样半夜出来幽会，大部分时候会去附近的体育馆，翻过铁栏杆跑进空无一人的观众席上，就那么并排坐着聊天，接吻，天快亮才各自回家。
	  可当晚她却把她家的铁门钥匙从窗口扔下来。
	  我半天才反应过来她想干什么。
	  她家是别墅，父母睡在一楼，她睡二楼。她不敢开灯，穿着袜子偷偷摸摸地领我上楼梯，那应该是我当时做过最胆大包天的一件事，我像个闯入禁地的小偷，任何轻微的响动都能摧毁我脆弱的心脏。
	  后来我还是成功抵达了她的房间，我们不敢开灯，于是拉开窗帘，让宁静的月光淌进来。我用打火机为她点燃了小蛋糕上的蜡烛，轻声为她唱生日歌，她感动得捂着嘴又哭又笑，生怕吵醒父母。
	  吃完蛋糕我便跟她笔直地躺在柔软的睡床上，那是我们第一次那么正式地睡在一块，彼此都很紧张。
	  我们聊了会天，然后开始湿漉漉地接吻，接着我脱掉了她的睡衣，她没穿内衣，瘦弱的肩膀、洁白的锁骨以及用双手半遮掩的胸部暴露无遗。其实这之前，我跟她在情侣包厢的KTV里也有过类似的情况。因为荷尔蒙的关系，我体内一直充满了很躁动和跃跃欲试的探究欲，可每次跟她发展到最后一步时她都会阻止我，她斩钉截铁地告诉我：要等到我们结婚的那天。我虽然扫兴，但每次都照办了。
	  可偏偏这次，我没有那种念头，她却突然抱紧了我，她抱了很久，才小心翼翼地主动平躺下，她声音颤抖，却异常坚定。
	  “卫寻，我准备好了。”她说着，闭上了眼睛。
	  讽刺的是，那一秒我望着她洁净而绯红的脸颊，胆怯了。
	  回忆到这我声音变得苦涩，我有些后悔跟简凝说这些事了，可话题却止不住了。
	  “挺丢脸的，当时我自卑了。那种自卑我到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我觉得我配不上她，她那么美好，就像童话中的公主，圣洁无瑕。可我呢？我的人生只有灰暗，我不知道高中毕业后将何去何从，除了打架、勒索，自以为是我什么都不会。说穿了我就是荷尔蒙过剩整天满脑子只有暴力游戏跟A片的一无是处傻逼青少年。”
	  “或许这些她都知道。”简凝试图安慰我。
	  “不，她不知道，在她面前我一直伪装。我从没跟她说过我的事情。我父母离婚后我跟了我妈，因为我觉得我爸在外面有了情人，错在他，我跟妈一起是为了惩罚他。可结果呢？我爸过得很好，他再婚了，事业步步高升，平步青云。反而是我和我妈生活穷困潦倒。高中那段时间我从没有过零花钱，甚至早饭钱都不敢问我妈要。我每天就是靠着去勒索初中生，跟一些有钱的‘黑老大’打架混吃混喝，或许哪天被砍死街头都没人收尸。这些不堪我从没让她知道。还有一点，我其实一直不相信爱情，我不觉得有什么是能天长地久的。就算真有那种爱，它也绝对不会眷顾到自己。”
	  “所以你拒绝了。”
	  “准确说，是退缩了。我记得当时她的脸上划过了一丝很心痛的失落。但我当时胸口堵得慌，恨不能马上离开。后来我就走了，她送我出门，离开前她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到现在还刺痛着我。她说：卫寻，有时候觉得，你从没有真的喜欢过我。”
	  “后来呢？你们就分手了？”简凝顺着追问。
	  “没，哪能那么简单。”我笑了笑，“不过，该轮到你了吧。”
	  她狡猾地笑了，“其实我没有秘密。刚骗你的。”
	  “靠，太阴险了！”我感觉被严重欺骗了感情。
	  “这样吧，下次来我店里免费让你喝三杯咖啡。”她的笑容里透着真诚，看来是真的想补偿我。
	  沉默了一会，她又问：“你现在还喜欢她吗？”
	  “想听真话？”
	  “真话。”
	  “我不知道。”
	  “这算什么回答啊。”
	  “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是不甘心吧，我觉得很对不起她，事情更不应该是这样的。我总觉得，这一辈子我应该还有机会再见到她的。跟她好好说声对不起，或者，再说点别的什么。我很想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这点对我非常重要。”
	  “别担心，她现在很……”她自知失言，微张的嘴唇僵住了，脸色微妙地变化着。我觉得自己突然抓住了什么线索，一脸惊愕地望向她，“你……你究竟是谁？！”
	  整个房间的空气凝固了，我们对峙了至少半分钟，这个过程里我毫不退让地盯着她看，恨不能把她整个人都看透。她知道避不开了，含糊其辞地回答，“有些事你会知道的，但不是现在。”
	  “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她不再说话，微皱着眉，将烟蒂轻轻摁在一张废纸上，直到熄灭。
	  这时门开了，阿华兴冲冲地跑进来，“啊哈！非常遗憾，游戏失败。来，这是留给你们的纪念奖。欢迎下次再来挑战喔。”
	  简凝接过阿华手中的蓝色企鹅布偶，匆忙出门了。我当然不能放她走，如今总算抓到一点陆笙南的蛛丝马迹，我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追出门时简凝已经收好了自己的随身物品，径直出了店门。
	  “等等。”我上前抓住她纤细的手臂。
	  “别逼我……”她回头冷冷地看着我，重复道：“别逼我，卫寻。”
	  “五年！我找了她整整五年……”我还是情绪失控地吼出来，“我不管你是谁，你现在必须就告诉我！她人在哪里？我要见她。”
	  “你怎么不问问她想不想见你？！”她吼回来。
	  “啪嗒”。
	  我像是听到心脏里某个零件碎掉的声音，它不再输送血液，慢慢停止了律动。我期待了这么多年，几乎是日思夜想要跟她再度碰面。却从没想过，最终让我松开她的手、让我被彻底镇住的会是这句话。
	  是啊，陆笙南，我从没问过你想不想见我？
	  原来你不想见我。
	  这才是我找不到你的理由。
	  四
	  年叔带着一个蓄山羊胡的光头中年大叔走进我的办公室，是在八天后的下午；而我的意志也消沉了八天，这八天里，我除了勉强完成硬性规定的工作外，其他时间都用来走神了——喝茶走神，开会走神，上个厕所也能走神，有时站在马桶旁边解开裤子半天忘记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你最近没事吧？老是魂不守舍的。”年叔担忧地拍了拍我的肩，“来，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三十六行》的编导，张导，也是我的好朋友。”
	  “你好，叫我老张就行。”老张声音浑厚，普通话很好，字正腔圆。
	  “久仰久仰。”并非敷衍，我确实听过他的大名。
	  《三十六行》是星城本地台一个人气颇高的娱乐综艺节目，每星期五晚上黄金时间播出。节目宗旨在于介绍五花八门的职业，尤其是近些年兴起的一些在大众眼里比较新鲜或者相对生僻的职业，科普的同时，也能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比如上星期他们请来的嘉宾就是代练网游的工作室，上上期的是网络写手，还有上上上期是野外摄影师。我都惊讶于自己为何会记得那么清楚，在这之前我跟傅林森对这节目唯一感兴趣的点明明是台上两个男主持人到底哪个语速更快，以及，他们私底下究竟是不是一对基友。
	  寒暄完毕，我们谈起正事，张导直接给了我一张表格，“小寻，来，你先填一下。”
	  我没反应过来，年叔解释：“过两天，你跟大森去录这节目。”
	  “什么？！”我吓一跳，长这么大我还从没想过自己能上电视，“林森知道这事吗？”
	  “他还不知道。所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他自信满满地看着我。
	  “什么事？”
	  “填好这张表，说服他。”
	  一星期后的下午两点半，我跟傅林森西装革履地站在了《三十六行》的录制现场。伴随着欢乐的开场音乐，舞台上的帷幕拉开了，我手拿麦克风，被头顶璀璨的聚光灯照得像一件被360°全方位曝光的待售商品。
	  让我略安慰的是，一旁的傅林森也显得很拘谨。
	  起初得知要上电视他极力反对。大家都很不明白长着一张吴彦祖脸的他为何会反感出镜，但我知道，越是高调的事情就越是有悖他的人生原则，我时常想他的终极梦想一定是希望哪天能把自己埋进热带雨林的潮湿泥土里，悄无声息地生长，再悄无声息地腐朽。
	  当然我不会让他得逞，年叔为我准备的那套说辞我一个也没用，直接冲到阳台上揪起他的银皇后盆栽：“上节目，或者我把它扔下去。”
	  他立刻就妥协了。他这人有个弱点，凡是他亲口答应的事，就一定会做到。哪怕是被迫的。
	  因为事先跟主持人对了下采访内容，外加不是现场直播，台下的观众又有一半是自己公司的同事，所以我的紧张很快消退。唯一不满的是造型师给我铺的粉底太厚让我觉得脸上像被糊了一层石膏壳子，外加临时挑选的韩式修身小西装紧得像是中欧世纪的法国贵族制服，把我里外裹成了一个粽子，我应该只要稍一用力就能崩坏胸口的三颗扣子——节目前半部分我在应付主持人幽默调侃的同时，满脑子一直在纠结这个。
	  当节目进入到表演环节时，我跟傅林森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秋裤姐妹》的手偶娃娃。我带着妹妹的，傅林森带着姐姐的，两人恶意卖萌地讲了段笑话。说真的，这是节目里我最抵触的环节，但下面的观众都笑得很开心，尤其是年轻女性观众。陶子说的没错，只要两个长得还过得去的男人站在一起卖萌，效果总是特别好。她还自告奋勇为我跟傅林森准备了一段“基”情四射的创业故事，表示这种内容都是广大腐女喜闻乐见的。
	  我跟傅林森谈着自己的职业和前景，随时不忘给自己公司打广告，节目渐渐进行到下半场。始料未及的是主持人突然问了我一个毫无准备的问题，“听你的好朋友林森说，你曾经有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但是最后对方不辞而别，一走就是很多年，这些年你一直在试图找她。”
	  我当场愣住了——怎么回事？是要大谈自己的情感经历了吗？这是穿越到了某电视台的相亲节目了？
	  我的目光飞快在台下观众席上搜寻背叛我的罪魁祸首，果然小乔正得意地跟我比划剪刀手，还有年叔，笑得一脸欠扁。我思考着眼下要怎么办，这时主持人又半开玩笑地宽慰我，“放心，你要不喜欢这段回头咱可以掐掉的，就当给台下现场观众的一点福利嘛。”
	  台下的观众跟着起哄。
	  我回头看傅林森，他也加入了阵营，“或许这是个找到她的好机会。”
	  是啊？为何不试一试呢？有什么好丢脸的呢？比起因为反感矫情而不言不语，我情愿被全世界笑话而换一个找到陆笙南的机会。我深吸了一口气，快速切换成了节目最想看到的煽情模式。
	  “我以前认识一个女孩，跟她相处很开心，后来我们在一起了。她很爱我，可我却不确定自己是否爱她。后来她离开我了，让我心痛的是，她之所以走，是因为我主动放弃了这段感情。如今我很后悔，她却早已不知所踪。三毛曾经说过：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我想，现在的我就是这种感觉吧。”
	  煽情的音乐在这时奏响了，不少观众眼中居然泛起了泪光，主持人关切地凑上来问：“那你试着去找过她吗？”
	  “一直在找，可是没找到。”我说。
	  主持人露出神秘的笑容，突然大声宣布：“其实，我们节目方有偷偷派人去寻找这位女孩哦！她今天很可能出现在我们的大门后面。观众朋友们？期不期待？！”
	  “期待！！”台下彻底沸腾了。
	  我这才明白自己被节目利用了。这其实算是一个恶搞环节吧，之前有几期也出现过类似情况，有时大门后面什么都没有，然后主持人会道个歉打个圆场。但有时候大门后面确实会出现应该出现的人。因此这个环节总是充满了惊喜，在观众们的眼中可算是重头戏。
	  这对于节目方来说只是一个小调味剂，对我而言却是一场浩劫，我内心有种被戏谑的愤怒，但这愤怒很快又被期待取代——我比任何人都在意，陆笙南是否真的会出现？我们是否真的会以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久别重逢？
	  主持人故弄玄虚地喊起来，“那么，我们究竟有没有帮卫寻找到他多年来音信全无的初恋女友呢！她今天又究竟会不会来到节目现场呢？让我们一起来倒数！十、九、八、七、六、五、四……”
	  声音像浪潮将我吞没，我感到呼吸困难，心跳加速，头脑一片空白，视线中只剩下那扇即将徐徐开启的大门，我觉得自己像被捆绑在十字架上即将受到命运审判的犯人，体无完肤，奄奄一息，却还心存侥幸地等待着不可能的奇迹降临。
	  倒数还在继续。
	  “三。”
	  “二。”
	  “一。”

第六章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人生的分岔路，向左或向右，只能选其一。偏偏有些人就是不信，总想找到两全其美的方法。可最终呢？我们不过是自欺欺人把选择权甩手交给了时间，还天真地以为时间会心慈手软。直到某天它真替你做出了选择，你才明白，什么叫心狠手辣。
	  一
	  阿甘他妈说，人生就像朱古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会吃到什么味道。大门开启那一刻我首先想到了这句话。不过如果可以篡改电影台词，我更愿意用另一个版本来形容我此刻的心情——人生就像走夜路，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会踩到什么屎。好吧，我早该猜到，越是渴望的事情，就越不会轻易让你达成。
	  大门后面，没有陆笙南，却站着另一个人。
	  就我目前的人生里，我最不想见的人有三个人，分别是我的父亲，我父亲的情人，以及眼前的这坨狗屎——汤嘉文。
	  我足足呆了十秒，才被迫接受了讽刺的事实。前任公司的死敌春风满面地出现了，穿着优雅的白色小西装，戴着一副方型的黑色眼镜，头发剪得平整干净，脸部轮廓分明，特像一个斯文败类。可惜这只是我的感觉，不知情的观众们早已被他精致斯文的外表惊艳出阵阵尖叫，跟之前傅林森上场时的气氛不相上下。
	  主持人也露出满意的神色，只要能取悦观众，其他的他从不在乎。他适时开起了玩笑，“喂喂，大家别误会，这可不是卫寻的初恋情人喔。”
	  观众哄笑，主持人随即无不遗憾地朝我解释；“真是抱歉，尽管我们制作方竭尽全力，还是没有找到你的初恋女友。但我相信有缘的话你们日后一定会再见的。作为补偿我们特意找来了白鸟动漫公司的创意总监汤嘉文先生！听说你们曾经是同事，关系一直很好，来，赶快打个招呼吧……”
	  汤嘉文自信地大步走下台阶，假热情地给了我一个拥抱，绿茶款的男士香水味熏得我够呛，我手上要有把刀恨不能直接插他背上。拥抱完后，他风度翩翩地接过麦克风开始自我介绍，并不停地找我搭话。我极不情愿地笑脸相迎，脑内画面早已经把他千刀万剐了。
	  我找机会望向观众席的年叔，他眼神躲闪，心虚的样子我一目了然。
	  想想也是，同样作为星城颇具影响的动漫公司，白鸟不可能会放过这次宣传自己的机会，而一直擅长公关和企宣的汤嘉文自然是不二人选。年叔平时没少从秦大义那听闻我跟汤嘉文的过节，他很清楚如果我早知道要跟汤嘉文同台上节目打死也不会参加，我不参加的话傅林森也不答应，所以他才玩了这么一招先斩后奏。
	  我不怪年叔。毕竟他也是用心良苦，况且身为公司老总他已经非常够意思了，除了偶尔强迫我帮臭臭跟王富贵洗澡外，从没有亏待过我，就算长期迟到旷工也很少扣钱。
	  傅林森这孙子倒是一脸从容，他以前就很少跟汤嘉文讲话，这次当然不会因为有几架摄机照过来就有所改变。“叙旧”的重担推给了我，我拿出了有生以来最大的虚伪劲儿，搂着汤嘉文的肩回首起往昔的“峥嵘岁月”，激动地诉说当初自己还是个懵懂无知的热血少年时得到了他多少的“帮助”，如今虽然各为其主但也无时无刻不“感激”他。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觉得我把一生的节操都用完了，这种时候我想到了苏荷，我真想好好请教下她，如何在面对仇人时还能像面对热恋情人那样开心。
	  谢天谢地，二十分钟后节目结束了。
	  观众率先离席，我们几个嘉宾和主持人退回后台。主持人很忙，打了声不冷不热的招呼就被经纪人接走了，张导跟几个幕后工作人员过来邀请我跟汤嘉文一起吃个晚饭，我挥舞了下手机；“实在不巧，还有点事，要不下次吧。”
	  走前我不忘冷冷地看了眼汤嘉文，“祝你跟张导聊得开心。”
	  “这样啊，还想好好聚聚的，真可惜……”他回敬了我一个深不可测的笑，想跟我握手，“下次再见。”
	  “再见。”我没有伸出手。
	  我迫不及待地脱掉那件天杀的修身西装，换回了舒适的T恤和牛仔裤，跟傅林森从侧门离开了节目录制现场。公司十几号同事已经在约好的路口等候多时，大家一见到我们就起哄，表示我跟林森这次绝对要红，等节目播出后肯定会被广大腐女各种YY然后刷得满微博都是，想想就来劲。
	  “小寻，感觉怎么样？”年叔显然也很满意，热情地给了我一个半拥抱式的慰问，一只手激动地拍着我的肩。
	  “除了被你卖了这点很不爽，其他都不错。”我可是从不放过让他愧疚的机会，他每次一愧疚，我就好处多多。
	  “你这臭小子！”他呵呵笑了，一脸拿我没办法的样子，随后拍了拍手示意大家看过来，瞬间，那少见的领导风范又上来了，“今晚公司聚餐，欢迎自带家属。”
	  “万岁！”
	  “哦耶！”
	  “年叔我爱你……”
	  同事们没心没肺地欢呼起来。当晚我们去了一家本市比较有名的特色鱼头火锅店，摆上了三桌。我跟年叔、林森、秦大义、小乔、陶子、小歪还有芳姐一桌，都是公司刚成立时就在的老员工了。等上菜的时候有一小段沉寂的时间，大家一言不发地各自拆着消毒碗筷的包装，偶尔彼此目光碰撞一下，气氛温馨得有些微妙。
	  “想不到转眼公司都成立一年了。”年叔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不无感慨地打破了沉默，“三年前这个时候啊，我还在一家小杂志社里埋头苦干，工资3000块不到，整天编辑一些幼稚的动漫资讯，还天天被主编骂思想过时迂腐，那时候我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这么耗完。”
	  “我也是啊，两年前这时候我刚大学毕业呢，浑浑噩噩什么都不懂，面试了好多家公司都遭拒，差一点就回老家跟着我爸开出租车了。”小歪说。
	  “都别比了……”我看了傅林森跟秦大义一眼，“两年前我们仨还在夜宵摊上烤鸡大腿呢！”
	  大家都笑了。
	  “哎哟别说，哥当年还光顾过你们的生意呢！傅林森的手艺verygood！烤的鸡腿外焦里嫩香辣可口。卫寻你烤的茄子就差远了，形状弄得跟被狗拱过的屎一样，还咸得要命！”没错，刘凯希也在场，他怎么可能放过跟张雨乔喝酒的机会，从我这里得知公司聚餐的消息时立马开车赶过来了。早知道他会这么丧心病狂地吐槽我，打死也不叫上他了。
	  “妈的，你这种泡方便面都撕不开调料包的阔少爷也有脸讲我！丫懂什么叫人间疾苦吗？”我反击。
	  “好啦好啦。上菜了，快吃菜！”年叔夹一筷子鱼，又把话题拉了回来，“所以说人生啊真是奇妙。很多事情你总是想啊想，感觉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可当真哪天你头脑一热决定赌一把，才发现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海市蜃楼，其实离你只有几步远。”
	  “年叔你别突然搞得这么严肃好吗？”小乔很积极地为自己倒上一杯酒，“咱们是来喝酒庆祝的，不是开人生座谈会！”
	  “对！庆祝。”年叔意气风发地端起酒杯站起来，“公司能有今天离不开大家的努力，我在这谢谢大家！来，先干为敬！”
	  “哈哈哈这才对嘛。”小乔迫不及待地举起酒杯，陪着年叔一饮而尽，喝完后才想起傅林森也在场，又有些羞涩地放下杯子，极力斯文地扭动了下身体，朝我挤眉弄眼。我知道，她是希望我能把气氛搞得更热烈点，掩盖下她那股放荡劲儿。
	  当晚觥筹交错，大家纵情畅饮。
	  首当其冲被放倒的是年叔，这位四十不到的中年大叔腆着啤酒肚子软趴趴地靠在椅背上，脸红成一个西红柿，摇头晃脑地重读着《一休哥》里的经典台词“休息，休息一会儿”，瞬间暴露了他70年代的童年回忆。
	  一直闹到八点多，全场唯一滴酒不沾的芳姐起身去结了账，带着那些还没喝够闹够的同事们去KTV继续嗨，这原本也是年叔的安排，可惜他自己先醉了。芳姐跟年叔的夫人年婶是好朋友，颇为担心，特意委托秦大义先送他回家。
	  同样醉得厉害的还有刘凯希，这个叫嚣着要干倒全场的蠢货，在跟张雨乔的拼酒中又一次输得惨不忍睹，不过毫无责任感的小乔拍拍屁股跟着大家去唱歌了，把这个麻烦留给了我跟傅林森。我们正打算送他回家，陶子突然冒出来，“我家跟他家顺路，不如我送下好了，你们就没必要绕远路了。”
	  “你不去唱歌吗？”我有些惊讶。
	  “不太想去。”她声音有些消沉，看上去心情不太好。之前我就有注意到，平时老爱黏在小乔身边叽叽喳喳的她今天一反常态地安静，整顿饭下来都没怎么说话，只是心不在焉地玩手机。小乔之前告诉我陶子最近失恋了，看来这事是真的。
	  “那行吧。正好我还想去电脑城买点东西。”我把醉醺醺的刘凯希交给她，不忘补充道；“要是中途这货想对你图谋不轨记得打我电话，我帮你踢爆他的蛋。”
	  “哎呀，不会啦，都醉成这样了……”她稍微恢复了点活力，脸红了一下。
	  我跟傅林森站在华灯初上的喧闹街头，帮陶子把刘凯希塞进出租车的后座，目送车子开走才松了口气。我转过身，刚想问傅林森是否跟我一起去电脑城，他却抢在我前头说话了，“走吧。”
	  我简直怀疑他有读心术。
	  二
	  在电脑城逛了一圈，买了鼠标跟内存条，显卡也想换的，不过没找到物美价廉的那一款。走出商城时路面已经湿透，屋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我跟傅林森站在门口，很久也等不来一辆出租车，只好绕进左边的小巷，打算抄近路去附近的公交站，不料雨似乎有意留住我们，越下越大。
	  我们被迫躲在狭窄的屋檐下，明明都九点多了，天空却泛着沉闷的橙黄色，像是白天用LOMO相机对着天空照出来的效果。我没空欣赏这奇异的景色，倾盆大雨不再满足于直线降落，它们在狂风的拉拽下肆意地侵虐着我们原本就少得可怜的躲雨空间。
	  为了避免手中刚买的电脑器材报废，我们硬着头皮走进身后一家陈旧的拉面店。狼狈不堪地推开门，老板就坐在柜台后面，这会目光立马从手中的报纸转向我们，傅林森只好开口点了两碗牛肉面，这才缓解了尴尬。
	  “咱们才吃饭多久啊？”我抱怨。
	  “我刚尽喝酒了，别说这会还真有点饿。”他温和地笑了。确实如此，每次饭局傅林森总是被各种集火的一个，谁让他总是不懂得推辞。往往等他终于能放下酒杯动筷子时，菜早凉了。
	  老板将面端上来，他掰开一次性筷子，埋头吃起来。
	  我就那么看着，不说话。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狂风席卷着小巷子，路边小摊位上的塑料棚顶被掀得嘶嘶作响。老板忙把门口“风味拉面”的招牌给抬进来，合上门后骂了两句我听不懂的脏话。傅林森认真地吃了几口，见我干坐着，“你也吃啊。”说着，拿过桌上的醋瓶，往我碗里倒了倒。
	  吃面时倒醋这件事我只当着他的面做过一次，不想他一直记了下来。而唯一的那一次也是好几年前了。当时我们在一家跟现在差不多的拉面店，他饿坏了，狼吞虎咽一口气解决了三碗。吃完后，我目瞪口呆地问他还要吗？他反应迟钝地摸摸肚皮，打了一个饱嗝后才慢慢回答我；“好像……不用了。”
	  就是那句话，我至今还老翻出来嘲笑他。
	  其实我能认识傅林森，真的挺不可思议。毕竟，他并非白鸟公司的正式学员。
	  2008年的初春我作为第二批培训生来到白鸟公司，当时公司正在装修，外加之前专门聘请的三位日本动漫老师的贴身翻译突然辞职，起初一个月里公司迟迟不肯开课，我们每天只能拿着两本动漫理论教程的砖头书胡乱翻看。
	  那是备受煎熬的一个月，大家壮志凌云地来到这，却只感到满满的欺骗和敷衍。有些人找公司闹，有些人则选择视而不见。我是后者，那些天我每天都跑去公司楼下网吧打DOTA。日夜颠倒的麻木生活让我忘记从前，也不担忧以后。
	  忘记是在连续第几个通宵后，我坐在烟雾缭绕的网吧里，胸口突然感到一阵作呕，我起身撞翻了旁边正在吃泡面的男生，冲到寂静无人的马路边。我蹲下想吐又吐不出，难受得要命，只好使出常用的手段，把手伸进喉咙里催吐，然而这次也不凑效。就在我痛不欲生错觉自己要死掉时，身后一只手用力拍了下我的后背，仿佛打开了水闸的开关，原本卡在胸口的食物和胃液顷刻间翻江倒海地往外涌，我得救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傅林森，邋遢的军绿色外套，藏蓝色牛仔裤，酱色的牛皮靴，一个风尘仆仆的迷彩登山包，头发油腻而凌乱，遮住了半边消瘦的脸。见我没事了，他又兀自回到大药房门外的塑料座椅上，蜷缩着身体躺下了，安静而落魄。
	  我愣了老半天，犹豫着要不要说点什么。他乍一看实在很像无家可归的乞丐，但若仔细看又更像一个离家出走的落魄青年。最终我还是搭话了，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比继续回网吧玩游戏更无聊的事。
	  “哥们，大半夜的你就睡这呀？”我小心翼翼地问。
	  “是。”他声音冷淡。
	  “不回家？”
	  “没钱买票。”
	  “打电话啊！”
	  “没手机。”
	  “找警察啊！”
	  “不想找。”
	  “所以你就在外面等死？”
	  “……饿。”
	  “你说什么？”
	  “好饿……”
	  一段匪夷所思的对话后，我鬼使神差地把他领去了网吧隔壁那家通宵营业的拉面店。我本来只打算请他吃一碗的，结果他一口气吃了三大碗;而我也大概摸清了他的遭遇，来自内蒙古的美术生，高考两次落榜，年底第三次来星城参加美术联考，钱包却被偷了，回不了家，也可能不想回家，就这样在外面漂泊了三个月。他居然身无分文地在外面活了三个月，对我而言这简直是奇迹。
	  分不清究竟是出于一种敬佩，还是同病相怜的同情，我决定帮一帮他。吃完面后，我把他领回了公司宿舍，我所在的寝室有一张空床，那张空床的主人我只在报名那天见过一次，后来就再没出现过，真的，直到我离开公司也再没见过他。
	  傅林森倒是毫不客气，洗了个澡倒头就睡。第二天我醒来时是下午，他不见了，我心想他应该走了，内心竟有些道不明的失落。刷牙的时候秦大义兴奋地跑来告诉我，找到新翻译了，日本老师今天在多媒体教室正式开课。我立马抱着教科书赶去占座，却没想到一眼就看到坐在角落里的傅林森。他朝我露出一个从容不迫的微笑，并扬了扬挂在胸前的员工证，声音里透着得意；“我昨天在枕头底下找到的。”
	  “你想干吗？”我很吃惊。
	  “你再借我五块钱吧，我买个饭盒，这样就能在食堂吃饭了。”
	  “你真打算冒充他在这里待下来啊？”
	  “不好吗？”他一脸认真，不像开玩笑。后来他就真待下来了，靠着那张学员证骗吃骗喝骗课上，奇怪的是，除了知道真相的我跟秦大义，竟然也一直没人怀疑过他，这完全要归功于他那张纯良无害的脸。
	  那之后，傅林森白天上课，晚上去奶茶店做兼职，双休天气好时还喊上我一起去烈士公园摆地摊给人画肖像画。一年之后，他在我和秦大义的资助下勉强凑齐了第二年的学费，耍了一点花招后便成为白鸟的正式员工。那一年中，他从没有提过回家的事，每当我们问起他也总是一笑带过，时至今日他对我而言依然是个谜。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不知不觉跟我做了几年的朋友，真是不可思议。不过换一个角度，或许正是因为一无所知我们的相处才变得毫无压力吧，有时候知根知底反而不是一件好事。
	  他吃完牛肉面，扯出两张纸巾斯文地擦着嘴。我犹豫了一下，忍不住旧事重提，“你都在星城待好几年了，就没想过回家吗？”
	  “没。”他风轻云淡地笑笑，目光长驱直入地穿透过来，“你呢？你不是也从没回去过吗？”
	  突如其来的反问让我怔住了。外面暴雨滂沱，狭窄简陋的小店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水气，这是一种让人不怎么舒服的氛围，连带着在这种地方回忆起来的往事，都夹杂着潮湿烦闷的气息。
	  我深吸了一口气，摇头，“我跟你不同，我早没家了。”
	  “嗯。”傅林森微微坐正了身体，好像猜到我会接着说下去似的，摆出了一副认真倾听的姿态。
	  “我有跟你说过我初中的事情吧，那时候我最崇拜两个人。”
	  他点点头，“说过。一个是你爸，还有一个是你暗恋的美术老师，叫什么来着？”
	  “陈曦，谐音是晨曦，早晨的阳光。”我有些辛苦地叹口气，“你真想听？”
	  他又点点头。
	  其实我并没准备好，然而外面的雨还在下，总得说点什么。
	  初三那年的暑假，天特别热，下午我照常去素描老师家补课。我爸对我要求非常严格，就算我当时已经如期考上美术高中，他还是一点也不让我松懈，而我也一直引以为豪，毕竟我可是从小就励志要成为超越我爸的人。不过那天我的素描老师中午下楼买东西时突然中暑，被送去了医院。我是去了他家才知道补课临时取消，只好原路返回。下午两点左右我回到家，上楼之前还买了一根绿豆冰棍，我记得是五毛钱一根，那时候特流行。我用钥匙打开门，妈不在家，她去外婆家了，第二天才回。可是我却发现有女人的衣服横七竖八地丢在客厅的地板上，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从起初的裙子和衬衫慢慢到后来的丝袜、胸罩、内裤，那些污秽刺眼的证据指引着我一步步走向我爸的房间。
	  “你猜我看到了什么？”我嘲讽地冷冷一笑，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上一根。傅林森没答话，我自顾自说下去。
	  “我爸跟陈曦在做爱。”我放下烟，努力让声音平静，却还是有些发抖，“直到现在我还是忘不了那一幕。讽刺的是，当年我还偷过陈曦老师的照片，每天晚上都会躲在被子里意淫她，我幻想过无数遍她的裸体会是什么样子，以及一些更龌龊的事。却没想到如今这些事真实发生了，她的裸体比我想象中更加丰盈性感，她坐在我爸的双腿上，放荡地叫……”
	  傅林森平静地沉默着。
	  “一个月后爸妈离婚了，我跟了我妈。”我苦涩地笑了，“这事给我打击很大，但不是最致命的。现在想想，我妈其实挺没用，除了漂亮可以说一无是处，离婚之前她每天只知道逛街打麻将，什么事也不做，偶尔起床给我做个早饭就自认为这个家做出了天大的牺牲。离婚后我妈分到一笔钱，但她并不知道什么叫节省，花钱如流水，更该死的是她还开始堕落，偶尔会带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回家。我上高中后生活越来越拮据，有段时间她不给我零花钱，甚至故意忘记给我早饭钱，因为她根本没钱可给了。我也从不问，总是自己想办法，那之后我做了坏学生，天天去打架去勒索，生活彻底被颠覆。
	  “那段时间里，最让我痛苦的还是，我时常会怀疑自己的选择。我问自己；为什么当初没有选择跟我爸呢？我深知这个念头很可耻，但我忍不住去想。更讽刺的是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离婚后我爸还一直在给我妈打钱，而我妈也一直心安理得地接受。你说这是不是在搞笑？我妈在被我爸背叛和抛弃后，居然还能毫无尊严地接受他的赡养。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肮脏关系啊。这种关系一直到几年前我妈改嫁给另一个男人才结束。你说，这他妈还能叫家吗？”
	  “你爸……没再找过你？”傅林森问。
	  “现在没有了，高中那段时间我们每个月会见上一次。记得有次我妈没空，我自己跟我爸见面，那是唯一一次他没问‘最近好不好’这种虚伪敷衍的问题，他无比愧疚地抓住我的双手，求我原谅。他告诉我，陈曦曾是他的学生，他们一开始关系不是这样的，后来他得知她有遗传性败血病，慢慢对她产生了同情，最后才成了情人。他说；小寻，爸对不起你，可我不能辜负陈曦，我得对她负责，她现在随时都可能发病，随时可能会死。
	  “我当时真想骂他；你口口声声要对她负责，那我呢，我妈呢？就因为我们很健康所以就什么都不是了吗？就他妈要活得像条狗一样没有尊严吗？你究竟有没有对我和我妈、对这个家负过责！亏我以前还一直视你为我最崇拜的偶像，我真恨你当初生下我，你当初干吗不直接把我射墙上。”
	  傅林森愣住了，“你真这么说了？”
	  “没有，这改变不了什么。”我冷冷地掐灭烟，“我那天只是说；爸，你不用自责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对了，我最近想买一辆自行车，每天走读上高中很辛苦，你可以给我卡上打1000块吗？他给了，给的现金，一边点头一边慌慌张张地翻出钱包，最后给了我1200。后来我用那些钱去请几个混混到酒吧嗑了一下午的摇头丸。”
	  傅林森看我的眼神里划过一丝很深沉的惆怅，类似同情，但又好像不是。
	  “妈的，本来不想提……”我自嘲地摆摆手，“算了，都过去了。说说你吧，咱们认识这么久，我对你还一无所知。”
	  “我的故事很无聊，你不会想听的。”他平静而伤感地望向我。
	  “无不无聊讲了才知道。”
	  “你是不是一直觉得我是食草男？”他话题一转。
	  “不是吗？”
	  “其实……”他停顿两秒，像孩子一样无辜地笑了，“我也不知道。很奇怪，从小到大我就没有对谁心动过，电视里那种非谁不可的轰轰烈烈的爱情我一次也没有过，无论女人还是男人。我一直觉得可能我这种人是不需要爱情的，你看我现在就挺好，只为自己活着，无牵无挂。哪天要是我对生活厌倦了、怀疑了，哪天我想离开了，或者想去死了，立刻就可以去做，毫不犹豫。你相信么？我每早醒来都会确认一遍，确认自己是与这个世界保持着干干净净的状态，然后我才有勇气起床，开始新的一天。”
	  “操！”我瞪了他一眼，“刚认识你小子时我就知道你很冷酷，但我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冷血。”
	  “卫寻，你不懂。”他摇摇头，“有时候一个人活在世上，不能要得太多，毕竟生命无常……”他的手机在这时响了，他接过简单地回了两句，忙掏钱包结账，“年叔找我有点事，我得过去一趟。”
	  傅林森急匆匆地走了。我又叼上一根烟，认真思考了下傅林森那番话。这才意识到自己今晚有多失败，不但没有套出他的秘密，反而更摸不透他了。没多久，我也起身离开了拉面店，外面的雨停了，星城夏天的雨水总是来去匆匆，像小孩的脾气骄纵善变。
	  我躲避着路面上的积水，刚走出小巷，就撞见了苏荷。
	  冷清潮湿的街头，她跟一个浓妆艳抹身材高挑的中年贵妇僵持在马路边，从此刻的气场上来看，对方就像一头狮子，在俯瞰她这只小鹿。尽管如此苏荷脸上还是惯有的镇定，突然地，她扬起头，朝对方露出一个从容的微笑。
	  有时候我真不明白，她到底是为什么可以活得这么有底气。显然对方也不明白，只见那中年贵妇扬起手，“啪”一声重重扇在了苏荷脸上。
	  三
	  苏荷被那一巴掌扇偏了头，她歪脸盯着脚下一摊雨水，很快又缓缓摆正脸，不卑不亢地正视着高出自己半个头的女人。她扯了下嘴角，继续亮出之前的微笑。这彻底激怒了对方，对方张开手臂，单手揪住她的头发，另一只手又重重扇下去。
	  我跑过去阻止时，苏荷起码被对方扇了不下五个耳光。
	  “滚开，少管闲事。”贵妇瞪了我一眼。
	  “你有话好好说，打什么人啊……”我也纳闷自己干吗要多管闲事，反应过来时已经抓住了女人的手。
	  “老娘打小三碍你什么事了？！我为什么不能打她，她有胆做小三就应该想过有今天。臭婊子！不要脸！今天老娘非扒了你的皮……”她气得全身发抖，说话时嘴角因过度激动而露出少许白色唾沫。
	  我的出现不但没有制止她，反而加剧了她的兴奋。之前围观的虽然有几个人，但都是远远地站着，现在我走过来了，她可能觉得自己的愤怒终于有了第一个观众。只见她天经地义地、趾高气昂地又是一巴掌扇下去。从始至终苏荷毫无反抗，脸色苍白得像一株干枯的植物任其蹂躏。
	  “别打了！”我实在看不下去，把苏荷拉到自己身后。
	  “让开！你给我让开！”对方蛮横地追上两步一高跟鞋踹过去，苏荷一个踉跄跪倒在地，那得有多痛，她居然一声不吭。
	  “你他妈够了！”我推了她一把，怒不可遏地吼出声。
	  对方这才遽然停下，她不甘心地咬紧牙，胸口剧烈起伏着，“好，很好，臭婊子你有帮手……别以为事就这么完了，你等着，看老娘不找人弄死你……”刚走两步，她又不解气回头指着苏荷骂；“还有！你别以为我老公真的看上你，像你们这种贱货遍地都是，你就一屎坑知道吗？是个男人都可以蹲，真脏，呸！！”
	  女人扬长而去很久后，闻声过来看戏的路人才依依不舍地散去。他们一定很恨我，如果不是我，这出戏会更精彩。
	  事后我才知道，打苏荷的女人叫黎姐，余总第二任老婆，也是余总公司目前的财务主管。用苏荷的话说；黎姐其实是个好人，在家三从四德相夫教子，在公司也有能力，对苏荷更是像亲妹妹一样，经常借车给她开，每逢过节就带她去买衣服。她还总是替她操心；小荷啊，你长这么可爱一直单着多可惜啊，我这里有几个条件挺不错的对象，保证你中意。
	  然而以上所有的这些，在黎姐发现原来自己老公一直不肯承认的情人就是苏荷时都一去不返了。一个月前，黎姐经朋友介绍，花钱雇了个私家侦探，一切便都水落石出。今晚她把苏荷约到了她们之前经常喝下午茶的一家餐厅，然后把那些铁证如山的照片摊在了桌上。苏荷被拆穿后无法面对黎姐，当场就逃，黎姐追出街头逮住她，并在苏荷被迫承认后，一耳光扇在她脸上。
	  黎姐的第一句话是；苏荷，我当初真是瞎了眼！
	  那之后，我出现了。
	  苏荷缓缓从地上站起来，她的黑色丝袜擦破了，隐约能看到从膝盖骨上透出来的红色伤痕，嘴角也微微有些猩红，狼狈不堪。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我忙追上去喊；“喂，你没事吧？”
	  她怔了一下，没转身，继续走。
	  “苏荷。你等等，苏荷……”不知为什么我觉得不能这样放任她一个人。我边喊她边追上去，手刚搭上她的肩，她就像个炸开的开水壶一样爆发了。
	  “别碰我！”她尖叫起来，“滚！给我滚！！”
	  我一愣，“冲我凶什么啊，我是关心……”
	  “谁要你关心了，谁稀罕你关心了啊！你是在看我笑话吧！啊？看我这种小三如何被原配打得狗血淋头，看我这种社会的蛀虫！毒瘤！龌龊下贱的婊子如何罪有应得吧！”她几乎是在高声尖叫，刚散去的路人又把目光给投射过来。
	  “苏荷你他妈有病吧，发什么神经啊！”我热脸贴了个冷屁股，也火了。
	  “怎么？！我说错了吗？你难道不是一直这样看我的吗？卫寻，你他妈敢说你不是这样想的？你不是一直希望我这种人没好下场吗？现在你满意了……”
	  “给我闭嘴！”我吼回去，头要炸了。
	  她急促地呼吸，似乎无法再负荷体内喷薄而出的愤怒和悲伤，她眼睛通红却始终没有哭，“卫寻，你不是想知道当年我为什么要骗你吗？好，现在我就告诉你。因为我恨你！我恨你在公交车上发现我偷窃时看我的眼神，那种明明瞧不起我还要高高在上一脸怜悯的眼神，简直恶心透了！所以我要报复你，像你们这种什么都不懂的人，凭什么一生下来就活得那么轻松，那么干净，那么高贵，凭什么……”她不解恨，转身又朝马路上大喊；“我操他妈的，凭什么啊？！”
	  我一时竟语塞了。
	  苏荷并不需要我回答，她怂了下肩，扔掉手中的包，神经质地笑起来。笑着笑着，突然弯腰捡起压在下水道井盖上的一块砖头，奋力往路边一家高级皮革专卖店的玻璃窗上砸去。“哗啦”一声，那幅倒映着星城街景的巨大画面在我眼前支离破碎，像一盘散落的拼图。
	  她歇斯底里地尖声喊叫着，店内很快传来一个男人的咒骂声，可能是读书时代当惯了不良少年，我下意识地，拉住苏荷拔腿就跑。
	  逃跑的路上我一边喘气还一边不忘骂她神经病，为了躲避追上来的店主，我们跑进了人流汹涌的地铁站，随便上了一列地铁。直到门合上，我才彻底松懈下来。我累得够呛，靠着门滑坐下来。苏荷也累坏了，跪着双手撑地喘着气，完全顾不上其他乘客异样的眼光。
	  过了好一会，她才吃力地翻身坐过来，艰难地脱下自己的高跟鞋，扔在我怀里，“都是你，你赔我鞋子。”
	  “刚要被抓住，十双鞋都不够赔。”我剐她一眼。
	  她若有所思了几秒，接受了我的假设，随后更丧气了。那场长达十多分钟的狂奔抽干了她体内的难过，同时也冷却了她的愤怒。她没力气再撒泼，用手背抹了一把脸上的细汗，头歪靠在我肩上，地铁一往无前地开着，我们就像两只无家可归相依为命的流浪猫。
	  “你没事吧。”过了很久我才问。
	  “什么事？”她倒是一脸茫然。
	  “还能什么事，被余总原配发现，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放心吧，余雷没那么容易跟我撇清关系。”苏荷投给我一个自信的眼神，“你不用担心跟他的合作。”
	  “这样啊。”我心情复杂地回敬了她一个憔悴的笑，内心竟有些莫名的失落。
	  我们是在终点站下车后才发现这是一趟末班车。地点是星城三环外的郊区，站里非常冷清，走在地板上能清晰地听到干净清脆的脚步声。出站口一个流浪歌手正在卖唱，披着比女人还长的卷曲黑发，带着过时的墨镜，抱着一把满是流浪气息的破败木吉他，投入地唱着经典英文歌《THEROSE》。
	  SomesayloveitisariverthatdrownsthetenderreedSomesayloveitisarazorthatleavesyoursoultobleedSomesayloveitisahungerandendlessachingneedIsayloveitisaflowerandyouitsonlyseed……
	  苏荷却驻足，一直将整首歌都听完后才转身问我，“有钱吗？”
	  “你自己没有？”
	  “你还有脸说，刚逃跑时我整个包都丢马路上了，几千的LV呢！”我朝我皱鼻子凶道。
	  我没带钱包的习惯，掏了下裤袋，翻出一百来块。她利索地抽走一百块给了流浪歌手，流浪歌手并没有因此感激涕霖，只微微颔首算是答谢。
	  转身我就骂道；“你没搞错吧这么大方！我现在身上就十来块了，地铁也停了，待会怎么回去？”
	  “对耶，还有十来块。”她完全没搞清楚重点，兴奋地拉过我的手，“走，我饿了，请我去吃东西吧。”
	  星城的郊区却远比不上市区繁华，十一点的时候已经很冷清了。我们在寂静的老旧马路上走了好一阵子，总算找到一家看上去还算靠谱的鱼粉店。这大概也是附近唯一的夜宵店，里头坐满了民工打扮的男人，他们边喝白酒边磕瓜子，对着店里播放的一个香港早期枪战片指指点点。十块钱只够买一碗，因为没座位，老板很抱歉，打包时多送了我们两个鹌鹑蛋。
	  身无分文的日子也不是没有过，但是又累又饿地跟一个漂亮女孩蹲在路边分吃一碗打包的鱼粉还是第一次。苏荷不太能吃辣，很快满嘴通红，她不停地在嘴前挥着手，“啊，怎么办？好辣，辣死了。”
	  “忍着呗，我可没钱买水了。”我幸灾乐祸。
	  “听说接吻能止辣。”她歪过头，一脸坏笑地凑上来。
	  “也不瞧瞧你现在这怂样，一嘴辣椒油，谁要亲你啊。”我佯装嫌弃地推开她。
	  “真的吗？”她瞪大眼睛，胡乱用手背抹了下嘴，“现在呢？有没有好点。”
	  “现在嘛……像两根横挂着的香肠。”
	  她不生气，反而痴痴地笑了，不知道是害羞还是太辣，脸也红了。我忍不住拍拍她的头，也跟着笑了。
	  我翻着手机通讯录，想找朋友来帮忙。但我又实在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这么晚了还跟苏荷出现在这种偏僻的鬼地方，且身无分文，怎么看都很奇怪。我决定先抽根烟再说，据说大部分病重拖延症患者都始于“先抽根烟再说”这个恶习。
	  苏荷吃完了鱼粉，托腮数着路边开过的车，突然幽幽地说话了，“其实我不叫苏荷。”
	  “啊？”我歪过头。
	  “我从小就被卖给人贩子集团。那里有很多跟我一样的小孩，我们没有名字，只有代号，他们叫我26号。不过我算是幸运的，我很懂得乞讨之道，学偷窃也很有天分，所以他们没对我做什么……”
	  “等等，‘做什么’是什么意思？”我打断。
	  “弄瞎眼睛弄断腿啊什么的，没用的小孩就让他们更没用，变成残废，这样才能讨到钱……”我一脸惊吓，她见怪不怪地笑了，“你看过《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吧，里面的人贩子集团有印象吗？小时候我过的就是那种生活，可以说比那还要可怕。七岁那年我照例出来乞讨，遇见一个心肠很好的流浪歌手，他给了我十块钱，还给我买了一个汉堡。在那之前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我狼吞虎咽，吃着吃着就哭了。他说；小妹妹别哭啊，你有名字吗？我摇头，当时他脸上露出很复杂的神色，我猜他是在犹豫要不要带我走，我很小就懂得分辨大人们的眼神。当他察觉不远处还有几个盯梢的男人时他最终放弃了，他指着街对面的酒吧说；喜欢那两个字吗？我点点头。他说；那两个字叫苏荷，好听吗？我又点点头。然后他再次摸摸我的头；这就是你的名字了，以后你就是有名字的人了。”
	  苏荷眼中泛着心酸，“我遇见他那天他就在天桥底下唱《THEROSE》，当然，我后面才认识这首歌。直到现在每每听到流浪歌手唱这首歌我都会想起他。”她突然又笑了笑，“哎，你不会理解的。是他给了我名字，就像是给了我新生一样，那些书里面常说的尊严啊人格啊什么的好像一下子全找到了。总之多亏了他，半年后我才有勇气跟另一个小孩一起出逃了。”
	  我认真地听着，我猜之后肯定还发生了很多事，她的童年注定是我想象不到的坎坷和漂泊，带着电影里才会有的传奇色彩。可她没有继续讲下去，又变回了平时那个“一切尽在掌握”的聪明又狡猾的苏荷。
	  她朝我妩媚地眨了下眼，“对了，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什么？”
	  “其实……”她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再次睁眼时眼底已经溢满了泪水，然后她做出一副很惨的样子冲到马路中央，远方一辆私家车已经缓缓开过来。最后关头，她还不忘回头隐秘地朝我做出一个鬼脸，“我想回家时，可是从来都不要钱的。”
	  四
	  《三十六行》播出嘉宾是我、傅林森和汤嘉文那一期的节目，是在一个月后。不得不说，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就是大，梦航公司算是小红了一把。这点从我和傅林森瞬间多出一万粉丝的微博就能很好体现。借此东风，公司周边展品在网店上的订单数和全国各大玩具商店里的销售量都有所上涨，其中又以我跟傅林森在节目上表演时用到的秋裤姐妹的手偶娃娃最受欢迎。
	  这之后，公司接到了第一个大项目，给一家饮料厂商制作一集十五分钟的软广动画片微电影。我为此写了一个日式幻想的治愈系脚本，内容是一个女孩不小心跟猫互换了灵魂，然后跟着一群猫经历的奇特冒险之旅，有点类似宫崎骏的经典作品《猫的报恩》，当然故事主线少不了那瓶“神奇”的饮料。
	  这个项目可以说是公司转型的第一步，年叔相当重视。毕竟小打小闹了一年，如今总算步入制作动画片的正轨，虽说不上前程似锦但好歹目标明朗，看到希望的大家都变得干劲十足，导致那些天公司三楼的几间睡房天天爆满，横七竖八地躺着各种加班太晚懒得回去的同事，大清早谁第一个醒来，绝对以为自己穿越到了停尸间。
	  九月底，年叔组织了一次集体露营。虽说这个活动比起之前承诺的海南五日游可谓严重缩水，但同事们的兴致依然很高。
	  星期五下班后，我们驱车前往星城北郊，那里有一片干净的草场，还有一个很大的湖泊，原本是打算开发成植物园之类的景点，后来搁置，变成了大家默认的天然露营地。
	  男同事负责搭帐篷和烧烤灶台，女同事则负责去捡枯枝叶、去湖边洗菜。晚上大家一起吃烧烤，烤出来的食物大多半生不熟，光这一点就说明城市青年男女的动手能力有多弱，哪天要生化病毒爆发，我们绝对是第一批喂丧尸的。唯独傅林森手艺超群，可他毕竟没有三头六臂，好不容易烤出一块立马就给瓜分了。
	  还是年叔厉害，早有准备地从后车厢里翻出了一箱方便面和一箱啤酒，被大家尖叫着一抢而光。深夜，一群年轻人裹着御寒的薄毛毯围坐在篝火堆旁吃泡面。酒足饭饱后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规则很简单，每个人发一张扑克牌，再让年叔随机喊两个牌数，分别是惩罚方和受罚方。
	  起初气氛比较拘谨，真心话自然没人讲，扭扭捏捏地唱了首歌作为惩罚。游戏尺度的加大是从小乔提出一些无下限的三俗问题开始的，她强烈建议大家不能太善良，一定要本着怎么坑人怎么玩的觉悟才能玩出高潮玩出真谛。
	  可惜这世上最流行的就是现世报，很快她自己就中枪了。当一个男同事趁着酒劲大胆问她第一次是多少岁时，她脸“唰”的一下红了，我太明白了，换平时她完全可以恬不知耻地如实回答心情好说不定还会附赠几条其他的劲爆内容，但现在要她在傅林森面前讨论这么不雅的事情，还不如让她去死。最终她选择了大冒险，跑到不远处的另一群露营的人堆里，跳了二十秒的艳舞再逃回来。
	  又是几局下来，一直默默无闻的秦大义中箭了。毫无疑问地，他架不住那些刁钻又难堪的问题，选择了大冒险。
	  “去给你喜欢的女孩打个电话表白吧。”有人提议。
	  秦大义傻眼了，结结巴巴地推了半天还是照办了。那应该是当晚印象最深的一次大冒险，所有人都屏息凝神地看着秦大义拨号，比他还紧张。没多久，有人接通了。
	  “睡了吗？”他声音出奇地温柔。
	  “刚要睡着呢，怎么啦？”是个女孩的声音，因为开了免提大家都能听到。
	  “……”秦大义憋着一张猪肝脸犹豫了很久，迫于大家的压力，还是干巴巴地说了声，“我喜欢你。”
	  有人吹起了口哨起哄，“在一起，在一起！”
	  “你在玩……大冒险？”对方似乎听到其他声音，恍然大悟地笑了。
	  “是啊，不好意思。刚吵到你了，早点休息吧。”
	  “好，你也是。晚安。”
	  “晚安。”
	  电话挂了，小乔第一个激动地喊起来，“不对啊，按照正常发展现在你不是应该告诉她‘不是大冒险，是真心话’吗？你脑子秀逗啦……”她还要继续控诉，看到秦大义一脸为难地恳求，话才咽回去。
	  “她知道我喜欢她。”
	  秦大义突兀的辩解让现场进入了短暂的沉寂。他有些无奈地扫了大家一圈，苦笑着低下头，鼓起很大勇气才坦白；“可人家现在都有孩子了，是个女儿，上星期刚满一岁。我们、我们是青梅竹马，还没上幼儿园时就天天腻在一起玩过家家，我当新郎，她当新娘……如果四年前我没有离开老家，现在说不定我们已经结婚了吧，生个小孩，开家小商店……那年她在火车站哭着求我别走，我还是走了。我觉得男人必须先有事业。我离开前让她等我，可她没等……”秦大义不善言语，说得断断续续。
	  “小杨你追求事业没错，可是人家女孩等不起的，青春年华能有几年啊。”已经结婚的芳姐最有发言权。
	  “芳姐我知道，我没怪她，真的，我不怪她。我有什么资格啊，她现在过得挺好，她老公是我的发小，很踏实的一个人。我挺为她开心的……”秦大义别过脸，声音透着不易察觉的哽咽，“我只是，只是……”
	  “算啦，说这干啥啊？来，继续玩呀。”最终他没说下去，打了个哈哈。大家识趣不再追问，游戏又进入到下一轮。
	  凌晨睡回帐篷，我还在想着秦大义的事。
	  我想到刚在白鸟公司认识他那会，他还是个愣头愣脑的“乡下人”，身上总有一股清新好闻却显得廉价的肥皂味，每天晚上都会翻出钱包里的一张清秀女孩的照片看几眼，再情不自禁地傻笑。可忘了从哪天起，那张照片他不再放钱包里，也不再拿出来看，他还是经常给老家打电话，却很少会一聊就是半小时。他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在工作上，仿佛那些人设和分镜头就是他的全部。
	  可直到今晚我才知道，那真的就是他的全部了。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人生的分岔路，向左或向右，只能选其一。偏偏有些人就是不信，总想找到两全其美的方法。可最终呢？我们不过是自欺欺人地把选择权甩手交给了时间，还天真地以为时间会心慈手软。直到某天它真替你做出了选择，你才明白，什么叫心狠手辣。
	  起码给蚊香都制服不了的野蚊子贡献了一升血后，我心烦意乱走出帐篷透气。抬头就看到不远处波光粼粼的湖泊边上坐着两个人影，仔细看不难分辨是小乔跟傅林森。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们能这么安静和谐地独处，还来不及惊讶，傅林森就起身往帐篷走去，留下小乔继续一个人待着。
	  过了两分钟，见她没有离开的样子，我才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她歪头看了我一眼，没打招呼。
	  湖面上席卷过来的潮湿微风凉飕飕地吹乱了我们的刘海，小乔平静地注视着湖泊，眼里倒映着点点星光，她的脸被月光反衬出恬静的淡蓝色，像精致又寂寞的瓷器。她看上去有些伤感，我猜跟傅林森的谈话有关。
	  “他拒绝你啦？”我开门见山。
	  “没有！我哪敢表白啊。我们就聊了下……”她不好意思地笑了，“工作。不过也算是进步，至少我稍微能像个正常人一样面对他了。”
	  “靠，这不是你风格啊，你比较适合直接扑倒他！”我打趣。
	  “喂，老娘看起来有那么饥渴吗？”这招果然凑效，她来劲了，可很快又回到之前的无精打采。沉默了一会，她幽幽地问；“我说卫寻，是不是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一个特不靠谱的女流氓啊。”
	  “还好，就是比较没心没肺没大脑。”
	  “你才没大脑。”她象征性地反击了一下，淡淡的笑容勾起了眼角细微的鱼尾纹。她平静地凝视湖面，就像在与一个老朋友深情对望。
	  “在我11岁那年啊，是11岁吧？反正就那两年。我爸陪客户吃饭，晚上酒驾回家时撞死了一个人，还是个孕妇，一尸两命，我爸被判了无期徒刑。在这之前，我们算是个幸福之家，爸收入高，妈是贤妻良母，我成绩也好。我妈那边的亲戚一直嫉妒她。后来见我家出事了，她们落井下石都来不及，哪会想过要帮一把。
	  “反正，一夜之间家里天翻地覆，那时我还不知道我爸被抓走了，只知道他很多天没回家了。妈把新房子卖掉赔给死者家属，收拾行李带我去投靠一个远房亲戚。当时我们人生地不熟，上了黑车，在离市区起码还有十多公里的地方被司机赶下来，那会没手机，我们母女俩就在高速公路上走啊走，中途我妈一直挥手，却没一辆车愿意停，什么人情冷暖啊在那几天真是尝尽了。后来我实在走不动了，坐在地上哭。我边哭边喊；要是爸爸在就好了，他绝不会这么对我。我妈听完那句话当场就愣住了，转身抛下了我。我坐在原地哭了很久，还是一个人都没来，我明白哭没用，只好站起来重新走。这时我妈才出现，她蹲下来，帮我擦干眼泪，告诉我；小乔，你听好了，从今天起，你最喜欢的爸爸不在了，无论你哭多久，他也不会再回来，没人能帮你，除了你自己。
	  “我当时听明白了每一句话，这些话对我影响特别大，我现在能变得这么没心没肺全靠它。其实啊生活啊哪有咱们说的那么艰难呀，大多时候都是自己在给自己找不痛快，开心的时候就笑，不开心的时候更要哈哈大笑。”
	  说完她侧头看我一眼，真的笑了。她捡起身旁的一块小石头，斜着身子朝湖面打了个水漂，“去年咱们第一次见面时，我一眼就看出刘凯希想泡我，但我当晚真是特别想找人买醉。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当天早上我接到狱警的电话，我爸在监狱用牙刷自杀了。真牛，我都不知道牙刷也可以用来自杀……”
	  她又抓起一块石头，扔向水面，“今天咱们认识一周年了。”
	  “也就是说，今天也是你爸忌日。”
	  “真聪明。”
	  我心里怪不好受，特想说点安慰话，或者拍拍她的肩给她些无声的支持。但这种感性的话太不适合我了，我只好挑自己擅长的，朝她斜眼，“操，突然搞得这么伤感，这可不是我认识的大龄浪女啊。”
	  “你他妈才大龄浪女，要我说多少次，我才二十九岁。你个贱货……”她被戳了痛处，一拳打过来，“我就知道不该跟你聊这些。妈的，给我滚。快滚！”
	  我忍受着她的拳头，当然没滚；“抽烟吗？这种时候就应该来根烟。”
	  “也好……”她松懈下来，果然还是脆弱了。我伸手去口袋找烟，手机在这时响了，来电显示是简凝。我都快忘了她有多久没找过我，兴奋得几乎是颤抖着手接起来的。
	  “喂，你是卫寻吗？！”声音很大。
	  “你是……琪琪？”我听出了这个声音。
	  “对！是我……”那边已是急促的哭腔，“你在哪？你快来……简凝……这、这出事了！”

第七章
	  你应该知足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谈梦想。对很多人来说梦想只是精致橱窗里的奢侈品，就连你口中的那些迷茫啊孤独啊在他们看来也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贵族病。他们根本没时间去在乎这些，生活只给出一条泥泞路，要么拥抱自尊默默地死去，要么学会妥协卑贱地下来。
	  一
	  凌晨刚过，我开着年叔的车从星城郊区一路狂飙赶到了琪琪所在的酒吧。下车后我在门口见到了她，黄色的沙宣短发，成熟性感的棕色马甲和黑色皮短裙，抓着白色流苏包，泪眼模糊地躲在酒吧门外不远处的一棵挂满彩灯的樟树下。
	  “简凝人在哪？”我冲上前就问。
	  “还在里头，跟那些人……我、我不知道他们要对她做什么……”她哆嗦着。
	  “你别慌慢点说，那些人是谁？”
	  “不认识，他们过来搭讪，简凝不高兴，打了其中一人一耳光，后来气氛就很不对，我们想走，他们不肯，非说喝酒赔礼，酒吧里根本没人管。我害怕，简凝她让我先走，我跑出来了，她还在里面……她手机在我这，我、我不知道怎么办，想到找你……我好怕……”
	  “你现在赶紧打电话叫警察……”这种时候哭哭啼啼屁用都没有，我尽量克制自己的不耐烦，按住她的双肩，“别哭了！琪琪，别哭！你听我说，打电话给警察，就说这里出人命了，编个理由先把他们叫过来。”
	  “好，好……等等。”她喊住我，“然后呢？”
	  “然后赶紧回家！”我转身冲进了酒吧。
	  星城比较出名的酒吧街有两条，我跟傅林森常去的水街主要是以清吧为主，吧里的客人多是文艺小青年，听听现场驻唱，喝点酒，聊聊天，放松之余也不排除会物色一下是否有合眼缘的人能填补自己的空窗期。另一条西街则是我现在所在的地方，乌烟瘴气，鱼龙混杂，挤满了仿佛再不纵欲明天就要死掉的糜烂男女。恶俗DJ从头到尾轰炸着你的耳膜，每一杯酒里都藏着醉生梦死的高浓度风险，每一个看过来的眼神都蠢蠢欲动，盯着你的钱包，或者肉体。
	  我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挤出一条路，厌恶地推开两个已经喝得神志不清主动投怀送抱的女人，心急如焚地寻找着简凝的下落。没多久，在酒吧左侧的转角处逮到几个一晃而过的可疑人影。
	  出于直觉我追了上去。
	  转角的走道尽头，醉醺醺的长发女孩被几个男人推搡进了男厕所，其中一个身形瘦小打扮很非主流的刺猬头男生自觉地留在门外盯梢，我好歹也曾在这种地方混迹过，他们想要对女孩做什么我一目了然。我背贴着墙，深吸一口气后，假装若无其事地走进过道。
	  我朝男厕所走，刺猬头立马嚣张地推开我，“干什么干什么！”
	  “上厕所。”我冷冷说。
	  “里面有人，上二楼。”
	  “二楼也有人，我在这等。”
	  “你他妈是听不懂人话吗？这厕所不开放，滚，快滚！”他又推了我一把，“再不滚信不信我揍你？小瘪三！”
	  我佯装转身离开，却出其不意地一拳挥过去，接着又是一脚，他猝不及防地滚向墙角大声哀号。我踢开门，果然还是看到了最糟的一幕——长发女孩就是简凝，此刻她被迫跪在污秽的地板上，双手被一个男人抓住并向上提起来，她的四周还围着三个男人，全是用胯下对着她的脸。其中一个刘海染了一撮黄毛穿紧身黑背心的中年男人正一脸淫笑地解开皮带。
	  当他看见我时，我已经抓起洗手台上的那瓶洗手液砸向他脑门，接着我的膝盖撞向他的小腹，他应声倒地，我正要扑上去完成我想象中的一击时，后脑勺却迎来了猛烈的撞击，我感觉整个世界狠狠地倾斜了一下，视线急剧模糊，我来不及叫出声，拳打脚踢和谩骂声已经将我包围，然而那些痛感像是隔着一层厚重的膜，远不及后脑那阵钝痛。
	  一瞬间，我似乎回到了高一暑假的某一天。
	  当时我在一家网吧跟一个乳臭未干的初中生抢座位并将他撵走，几分钟后他叫来了一群社会青年。那天下午，几个人差点用网吧的木板凳把我活活砸死，我双手抱头在电脑桌底下鼠窜，整个网吧尽是放浪的嘲笑声，初中生一脚踢向我的胃，“你爬啊！”我倒地，很快又颤抖着撑起身体继续往自以为安全的地方钻，他紧追不舍，又是一脚踢倒了我，“爬啊！继续爬！看你往哪躲，哈哈哈哈……爬啊！快爬啊！”那天他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在众目睽睽下享受着殴打我的乐趣，就像在马戏团的舞台上鞭打一只狮子来博取观众的掌声。最终我活着爬出了网吧，是从那个初中生的胯下过去的。你看，人生其实是充满屈辱的，在很多你无力反悔只能硬着头皮承受的时候。而我唯一可做的，就是不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就好像它从不曾发生。
	  然而这次我大概从谁胯下爬过去的机会也没有了，当一人揪住我的头发往满是尿味的白瓷墙上砸时，我像个垂死之人彻底放弃了反抗。我唯一遗憾的是简凝并没能顺利逃走，她还是无力地跪在原地，凌乱的发丝挡住了深埋的苍白的脸。
	  没过多久，有两个人把我架起来。
	  我相信接下来为首的黄毛男一定会将我的五脏六腑打个稀巴烂，可并没人揍我。一双冰冷的手戏谑地拍了拍我的脸，我半睁开肿掉的眼睛，一个消瘦的囚头男人盯着我，他眼神锐利，表情阴冷，额头上还有一条并不明显却很长的刀疤，翻过鼻梁一直蔓延到左眼皮上。
	  奇怪，这人刚才并不在其中啊，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冒出来成为了他们的“老大”？而且，还这么眼熟？
	  他留给我一个玩味的冷笑便走了，束缚我的两双手也同时松开，我无力地瘫倒在地。浑身剧痛让我感觉肋骨都断裂了，当然我知道那只是错觉，不然我早晕厥过去。这时简凝已经不见了，空荡的男厕所里只剩下屎尿混杂着酒精呕吐物的恶臭。
	  我缓缓爬到洗手台边，洗了个脸，冲掉额头上的血，跌跌撞撞地出了厕所。这时外面传来骚动，不清楚又发生了什么事，我跟着几个神色慌张的客人从后门逃走了。
	  我是在酒吧不远处的一个烟酒店门外追上简凝的，她单手扶着一盏路灯呕吐，吐完靠在灯柱上虚弱地喘息着。她憔悴不堪，几乎都站不稳了，眼神中却透着一股很倔强的坚毅，似乎刚才的虎口逃脱根本不算什么。
	  反倒是在发现几米开外的我时，她眼中生出了类似惊恐的东西。她想逃走，可惜酒精绊住了她的步伐，她一个踉跄跪倒在地。我忍痛追上去扶起她。
	  “我送你回家。”
	  她慌乱地挣开我，头也不回继续走。
	  “你等下，我帮你叫车……”
	  “滚！”她声音尖锐打断我。
	  “你说什么？”
	  “滚！给我滚！！”
	  她居然叫我滚？！我难以置信，胸中燃起一股无名火，“刚要不是我你早给那群畜生轮奸了！你长点脑子行吗？”
	  她回头怒视我，愤怒在此时肆无忌惮地爆发了，“就算我今天被轮奸了那又怎样？关你屁事！我有让你来救我了么？你他妈当自己是谁啊？！超人蜘蛛侠啊？”
	  “你以为我想来啊！要不是琪琪打电话给我我才懒得管你死活！”我气得话都说不清楚了，“简凝，你他妈就非得这样糟蹋自己才开心是吧？你就不能对自己好点吗！”
	  她愣了一下，冷冷地笑了，“怎么，心疼我啊……”
	  我没回答，她摇头晃脑，显然是醉了，“不。你只是在犯贱、犯贱……”
	  “是，我犯贱！我他妈一看到你我就忍不住犯贱，你满意了？！”我快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觉得前所未有的憋屈和难受。她脸色沉下去，突然用力推开我，失控地叫起来：“少在这假惺惺了！你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妹！这些日子你之所以会对我好都是因为她，不是我！这点你心知肚明！”
	  “你妹……”我惊呆了。
	  仿佛一扇大门猛然打开，我脑袋里开始蜂鸣。我就知道，世上怎会有长得一模一样又毫无联系的人。真相原来如此简单，我早该猜到的，眼前这个叫简凝的女孩，不过是陆笙南的双胞胎姐姐。
	  自知失言的简凝并没有一点惊慌，反而如释重负般地垂下双手，坦然迎接我灼热逼人的目光。
	  “你们是双胞胎？”我退开一步，“……不可能，她从没提过你。”
	  “我们很小就分开，十八岁之前我都是在我叔叔——就是我爸的弟弟家长大，因为他们想要孩子却一直没有。”
	  “那你现在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我烦。”
	  “……什么意思？”
	  “笙南不让我说，所以我之前一直在演。可现在我烦了，我不想再掺和你跟她的破事儿。你根本不知道每次当你看着我却在想着笙南的样子有多虚伪。你扪心自问，如果我没有一张跟她一模一样的脸今晚你还会冒死来救我吗？光是想到这里我就觉得恶心，卫寻，我恶心你懂不懂？！”
	  一时之间我无言以对，我很想告诉她这些天为她做的一切事，并非纯粹的只是基于她的妹妹陆笙南。但就算这样，又能说明什么？我喜欢她？我不知道，然而此刻迫切想知道陆笙南下落的心情还是占了上风。
	  “那你告诉我，她人在哪？”我迅速拉住想走的她。
	  “她不想见你。”
	  “为什么？”
	  “为什么？”她冷笑，“你自己清楚。”
	  她毫无温度的笑容像一颗穿过消音枪膛的子弹，安静无声地送入我的胸口。我自己清楚？不，我找了五年，这不是我要的答案，甚至连堂堂正正的惩罚都算不上。我失去理智，掐住她手腕的力量跟着声音一起加重，“今天你必须告诉我她在哪！必须！我要见她！”
	  “我最后再说一次，放手。”她的眼神也凌厉起来。
	  “休想！”
	  她奋力挣扎，而我死死抓住。她反复几次挣脱不掉，愤怒被我逼到了岌岌可危的崩溃边缘，她抹掉脸上凌乱的发丝，抬起头瞪向我：“行，既然你那么想知道我今天就告诉你，因为你从没有爱过陆笙南！”
	  “我有……”
	  “不！你没有！你若真爱她十八岁生日那晚你就应该留下，而不是逃走。那之后你还做过什么烂事你真以为没人知道？你现在再找她有什么用？你难道指望她还会是五年前的那只小白兔待在原地乖乖等你吗？不，她早给毁了！”她颤抖着指着我的鼻子，“是你，是你把她彻彻底底地毁了！你究竟有没有想过，如今的她可能比我更不堪，指不定现在她正被压在哪个不认识的男人身下放荡地叫呢！而你，你这个让我作呕的人，你就继续假惺惺地演下去吧！孬种！”
	  当我听到清脆的声响时，右手已经不受控制地掠过简凝冰凉的脸。她失神了两秒，缓缓摆正脸。
	  “你真可悲。”她是笑着说出来的。
	  我颓然松手。
	  是啊，我真可悲。我居然天真地以为，所有一切都可以像高一那年在网吧的事情一样，从来不提起，就真的可以假装没发生过。
	  简凝单薄的背影颓废悲伤，她脚步踉跄，仿佛随时会跌到。后来的我总是会回想起这个晚上，在心里猜测她究竟有没有喝醉，我希望她是醉了，若这样，我至少还能自欺欺人地否认她给我的审判。
	  可悲。
	  再不会有比这更准确而歹毒的词语了。
	  我杵在璀璨又落寞的夜色中很长一段时间，依然想不起要做点什么。掏出攒了十多个未接来电的手机，跟同事们解释下发生了什么事？还是找个地方先处理下身上的伤？药房的导购员看到我这副模样说不定会被吓晕吧。
	  我刚挪动脚步，一只手从左边搀扶过来，手指是我见过最灵活修长的，不用看脸我也知道是苏荷。
	  “嘿，你受伤了。”她软软的声音中透着心疼。也是后来我才知道，她上酒吧时正好完整地目睹了这件事——我因为救简凝在厕所被人殴打、我跟简凝在街头争执、最终我一耳光把简凝扇走。
	  “我没事。”我声音沙哑。
	  “都成这样了还叫没事啊，你看你，头发上衣服上全是血，赶紧跟我去医院吧，别吓着路人。”
	  “你走开，不要管我。”我颓唐地推开她。
	  “差不多就可以了啊……”苏荷好气又好笑，“别闹，姐姐可没耐性……”
	  “谁跟你闹了？你听不懂人话吗！”我粗暴地打断她，气急败坏。
	  苏荷先一惊，随后脸上也有了怒色，“你这人怎么回事啊，我一片好心你别给脸不要脸啊。你还真以为在酒吧厕所那会自己英勇无敌了啊，要不是我让谭峰去救你，你现在早被人给打残了……”谭峰？我猛然想起那个放走我的囚头男，原来是他，那个曾经深夜开着摩托车送苏荷到我公司楼下的男人，一想到这我更气了。
	  “松手！”我挣脱开苏荷的手，“我今天就是死大街上，也跟你无关。”
	  “喂，你站住！”她生气地追上来，“你至于嘛，那个简凝有什么好啊，值得你这样倒贴？要我看也就那样，不然也不会来这种地方鬼混……”
	  这话彻底惹恼了我，我劈头盖脸地骂回去：“你之前不是跟她关系挺好吗，怎么转身就讲她坏话了。况且你不也来这种地方了吗？就你这种人有什么资格说她！”
	  她一愣，表情凝固住了，“卫寻你什么意思？
	  “就那意思。”
	  “你别走，什么叫我这种人？”她上来拉住我，“你今天必须把话给我说清楚。”
	  真讽刺，十分钟前的那一幕又重现了，可惜反了过来。
	  “行！今天我就把话说清楚了！苏荷，不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水性杨花，可以同时跟很多个男人乱搞，可以满口谎言唯利是图。我他妈就是死心眼，我就只喜欢她一个人，碍你什么事了？你管得着吗……”
	  “在你……”她哽了一下，紧锁着眉，“在你眼中，我就是这种人？”
	  “今晚我觉得你连这种都不如。”
	  “卫寻我操你妈的！我这么做也是为了活下去，你这种从小有爹疼有娘养的人没资格讲我！”
	  “活下去？别笑死人了，活下去的方法有千万种，你怎么偏偏就选了这种？你少在这找遮羞布，你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你天生就觉得自甘堕落没有错，你骨子里就是贱！我他妈最痛恨的就是你们这种明明恬不知耻还一脸无辜的臭小三。你现在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多看你一眼我都嫌恶心！！”
	  她被我的恶毒彻底击垮了，苍白的嘴唇无力地张合着。
	  “滚！给我滚啊！”我朝她嘶吼。
	  她强忍着，几乎咬破下嘴唇，可还是哭了。
	  她抓起包朝我脸上砸过来，我没躲，接着是拳打脚踢和污言秽语，新伤旧痛逼得我缓缓后退，最终无力地瘫坐在水泥台阶上。很快她意识到这么做没有意义，她收手了，安静捡起地上的包，胡乱抹了把脸上的泪痕，扒拉了几把乱掉的头发。离去前，她用前所未有的冰冷声音说：“你会后悔的。”
	  我失魂落魄地颓坐着，想张口喊她，却失声了。
	  很抱歉，我也不想这样，我也不想像条疯狗一样见人就咬。我只是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办了，我难受，我体内的悲愤和绝望像微波炉里的面包那样无限膨胀，再不做点什么，它们迟早会炸碎我的胸腔。
	  苏荷，要怪就怪你倒霉，谁让你撞到枪口上来，你活该。
	  二
	  我去医院缝了十几针，还照了X光。医生担心我有轻微脑震荡，坚持让我留院观察两天，住院那段时间，有人打电话问起我一律说是被摩托车撞伤了。
	  三天后我回公司，办公室气氛比想象中要低迷，平日里关系不错的同事脸上的关切跟热情也显得力不从心，更多人则是愁眉苦脸怏怏不乐。我正疑惑，秦大义把我喊进了办公室，正在开会的是年叔，我只看他一眼就猜到了大概。
	  “出事了？”我问。
	  “昨天下午余雷那边突然撤资，苏荷手机也联系不上，打我一个措手不及。”年叔神色凝重。
	  “太过分了！不是签了合同吗？咱可以告他啊！”小乔愤愤不平。
	  “哪有那么简单，现在打个官司有多麻烦你们也知道，等程序走完都是猴年马月了，而且到时候他说不定还会反咬一口说是我们违背合同上的某些条款在先。”年叔皱紧了眉，话却有些虚，“偏偏祸不单行，之前那家饮料厂商的产品被查出问题，现在人家后院失火根本无暇顾及微电影动画片的制作，他们的意思是想撤掉这个计划，之前三分之一的订金就纯当违约的赔偿金。”
	  “那咱们还做吗？”作为该项目的全权负责人，秦大义很是惋惜。事实上这部动画片差不多快完工了，大家都很满意。
	  “当然做。”年叔态度坚决，“我们已经投入了那么多精力和财力，必须做完。到时候看能否改一改卖给其他饮料商，实在不行就纯当公司的宣传作品好了。现在当务之急还是怎么让余雷那老狐狸再帮我们撑两个月，之前他投资就一直很不爽快，我让他半年打次钱，他居然给我拆散成一个月一次，我活了几十年头一次见到这么抠的老板，早该猜到这事有猫腻……”
	  之后的会议我一句话也没听进去，脑子里满是苏荷当晚留给我的那句话——你会后悔的。
	  我确实后悔了，却没想到这么快。
	  短会解散后我脸色阴郁地回到三楼睡房，偷偷给苏荷打了个电话，对方还是关机。每天按时按量回房间给窗台上的盆栽浇水的傅林森这会提着个小水壶进来了，他看我一眼立马心领神会，问：“别告诉我你是在打给苏荷？”
	  “对。”我犹豫了下还是坦白道，“前几天我们之间发生了点事，我猜这跟余雷的突然撤资有关。”
	  “肯定是你又惹她生气了。”
	  “情况不一样……但结果差不多。”我狡辩。
	  “所以你现在决定挽回？”傅林森颇感吃惊，“这可不像你的作风啊。”
	  “不然怎么办？眼睁睁看着公司因为资金周转不灵破产？二十几号人全部失业？大家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我可当不起这个千古罪人。”我认真地看了傅林森一眼，“还有，这事你先帮我保密，听到没？”
	  他点头答应，我开始脱衣。
	  “你想干吗？”傅林森吓一跳。
	  “卧槽，能干吗？去洗澡啊。我已经三天没碰热水了。”我白他一眼，理直气壮地将外套扔给他，“今晚帮我一起洗了。”
	  晚上八点我在Night小屋找到了苏荷，我并不确定她会来这，纯粹是撞运气。她还是坐在上次约我见面的位置，双腿并拢放在沙发椅上，气定神闲地翻着一本时尚杂志，指甲油不知何时换成了黑色。我猜她的指甲油颜色是随着心情变化来的。
	  很快我在她对面坐下。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坐在这吗？”她没有半点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意思，优雅得一如往常，“因为这个位置最显眼，我想等的人一眼就能看到我。”
	  我没心情闲聊，开门见山：“昨天余总撤资了。”
	  “喔，不肯合作了吗？真遗憾呀，我还想继续当秋裤妹妹的声优呢。”她故作吃惊。
	  “是你搞的鬼吧。”
	  她不回答，悠闲地吃着甜点，我夺走她手中的餐叉，强迫她正视我。“苏荷，你恨我朝我来就是，你针对公司算什么？”
	  她终于玩够了，嘴角勾出一个刻薄的弧度，“我就针对公司怎么着？你不是很行吗？那你自己去想办法啊。我这种人哪有资格跟你谈合作啊，我现在应该赶紧滚才是吧，你不是多看一眼都嫌恶心吗？”
	  “你……”我强迫自己冷静。
	  “怎么，生气啦？”她俯身盯着我俏皮地笑了，“卫寻你知道吗？我就爱看你咬牙切齿的样子，像一只……”她思索着形容语，“恼羞成怒的小狐狸。”
	  “你到底怎样才肯罢休。”我语气软下来。
	  “哟，这算是跟我服软吗？”她喜出望外地笑了，漆黑的眼眸转了转，“也不是不行啦，只要你做两件事，我就大人不记小人过。”
	  “你先说。”
	  “首先……”她端起手中的芒果酱汁蛋糕，“把它吃了。”
	  “什么？”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吃不吃？”她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
	  我端过甜点，三两口吃了，老实说味道还不错。
	  “好吃吧，我当初早跟你说过了。”她笑。
	  “快说第二件事。”我心想，她该不会让我吃屎吧。
	  “第二件事嘛，陪我一晚。”
	  “啊？”我再一次大跌眼镜，如果有眼镜的话。
	  “放心，是十二点前，不是十二点后，姐姐才不乘人之危。”她露出一个安抚受惊小动物的温柔微笑，看了下手表，“才八点，很好，就今晚吧。”
	  见我满脸疑惑，她又补充道：“我知道你不喜欢我。OK，没关系，那今晚你就使劲讨好我吧，讨好人你总会吧。要是在这几个小时里你能让我开心我就考虑让余总继续跟你们合作。”
	  “就这样？”我不信。
	  “对。”
	  “你确定不是在耍我？”
	  “耍你又怎样？”她娇蛮地看了我一眼，“你还有得选吗？”
	  “……”
	  早在找到苏荷之前，我已经做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将孙子扮演到底的准备。我心想她既然能把事闹这么大，就算提出让我去步行街裸奔一圈这种变态惩罚也不过分。可我真没想到，她要的仅仅是让我当她一晚上的私人司机兼男佣。
	  当我提着大包小包从春天百货商场走出来时我彻底糊涂了，苏荷像只金丝雀般轻盈地蹦跶在前头，我看着她那时刻扬得老高的脑袋，真想当成西瓜狠狠敲碎，瞧瞧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走出商场的旋转门后她摘下墨镜，回头朝我嫣然一笑，“带你去个地方。”
	  我背脊一凉，每次她露出这样的笑容时，准没好事。
	  果然，半小时后我被逼躺在了冰凉的睡椅上，像条等待开膛破肚的鱼。纹身师手中的那个大钻头让我想起童年时代几乎每天都会出现在我噩梦里的牙医。最该死的是苏荷自己不纹，是的，她为我钦定好图案，跷腿坐在一旁兴致高昂地观摩。
	  我说苏荷你要杀要剐随便，只求给一刀痛快行吗？你要是敢在我背上纹什么精忠报国或葵花宝典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嘻嘻。”她双眼笑成两道皎洁的月牙，“姐会那么没创意吗？”很快我看到她的创意图案——一只被剥皮的香蕉，下面还有一句英文，虽然我英语很烂，但好歹还是知道“Ican&#39;tdoit”翻译过来的意思叫：我不行。
	  “苏荷你他妈给……我……啊……”纹身机毫不留情地在我的左胸口上钉起来，密集而尖锐的刺痛让我忘了谩骂。正当我咬牙忍耐时，苏荷却伸手过来用力握紧了我的手，很奇妙，疼痛感在瞬间骤减，仿佛真的被分担走了一半。
	  一小时左右的煎熬后，我的半条命算是留在了纹身机的钻头下，剩下半条命……算了吧，一想到从此以后要背负着那只蔫掉的香蕉我就心如死灰。
	  “快看。”苏荷把镜子递过来，用力掰过我闪躲的下巴。
	  图案并不是香蕉，而是一片形状漂亮的枫叶，像三分之二个五角星，其中一个叶角残缺了一部分，缺口呈半个心形状。当我意识到被骗时苏荷大方地坐在我腿上，背对着我掀开了浓密的栗色头发，露出洁白后颈上的纹身，一朵被风吹散的蒲公英。
	  “什么时候纹的？”我问。
	  “很早以前了。”
	  “挺好看的。”
	  “那当然。你看都是植物，这样咱们算不算是情侣纹身？”她没回头，声音中带着很轻柔的祈求，我呼吸的节奏就那么心慌地停顿了一拍。
	  我似笑非笑地推开她，忙去穿衣服。
	  “有点冷。”我说。
	  离开纹身店后苏荷让我开车带她去了夕江下游。秋天正是枯水期，江水水位下降之后，江边破败的河堤全部裸露出来。我跟苏荷沿着陡峭的阶梯走到暗礁边，底下有不少情侣在放天灯，夜风很大，迷离的雾霭中飘浮着来自对岸的点点灯火。苏荷大概是觉得冷，下意识地抱住了肩膀，我忙脱下外套给她罩上。
	  “别感冒了。”我话里带着不自觉的讨好。她受宠若惊抬起裹在衣领里的下巴，犹豫了一下，微微开口，“你不用这么做的。”
	  “别多想，换谁我都会这么做。”
	  她笑笑不再说话。这时一艘搭着油布篷还挂着两个红灯笼的小客船缓缓开来，驾船师傅是个秃顶的五十多岁老头，挺瘦的，是那种看起来很硬朗的瘦。他站在船头朗声朝岸边的人群喊：“一会对岸有烟花，要上船看吗？三十块一人。”
	  “站在这里也能看到，有什么区别呀？”有人问。
	  师傅倒是很诚实：“也没啥区别，就是离烟花更近点，你们年轻人不都喜欢浪漫吗？坐在船上看烟火，这个绝对浪漫。”
	  苏荷想都没想就拉我上了船，一见有人带头，剩下几对情侣也陆续跟上来。大家穿好救生衣，驳船往对岸开去，江面的风更大了，带着潮湿的淡淡鱼腥味。最初见面时苏荷才及肩的头发又长了不少，被风吹起来，不时轻轻掠过我的脸颊。
	  “呀，开始啦。”
	  苏荷兴奋地喊出声时天空已被一朵璀璨的深蓝色花朵给点亮了，很快又变成了玫瑰红，对岸的地面紧接着多出了一长串整齐的火树银花。无数绚丽的花朵绽放后，迎来的是一个缓慢而巨大的流光瀑布，带着几近庄严的金色光芒久久滞留在天幕中。苏荷沉醉的脸颊上笼罩着一层半透明的彩色，她惊叹地拽着我走向摇摆而危险的船头，一点也不顾师傅的劝阻。
	  我这才发现，不光是头顶的天空，脚下的水面也通通倒映着璀璨烟火，天地之间相互辉映的流光溢彩会让我仿佛置身在浩瀚的银河中，孤独而壮美。
	  大家都往船头挤上来，情侣们激动地欢呼着，纷纷拿出手机和单反留念。我问苏荷要不要拍几张，她摇摇头，满足地抿了下嘴唇，指指自己的脑袋，“我都牢牢记在这了。”
	  “记得住吗？”
	  “记得住，因为让我开心的事实在很少。”
	  那一刻她的神情是少有的恬淡，眼底有一种我从未在她脸上见到过的质朴的光芒。我知道她说的是真话。
	  烟火虽美，却比说好的时间短很多。作为补偿，师傅带着我们顺流而下在江面上多逛一会。客船途经一座很小的岛屿，几乎只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上面有一座十几米高的灯塔，在银灰色的月光下像一个瘦骨嶙峋的孤独老人。
	  苏荷问师傅：“可以去那吗？”
	  师傅解释：“这不是啥旅游景点，以前我们打渔的时候它还有点用，现在早废了。不过夏天也有客人愿意去那玩，到时候我可以接你过去。”
	  “啊……夏天才能去呀。”苏荷有些失望，回头看我，“那卫寻，明年夏天咱们再来一次吧。”
	  “不就是一个灯塔，有什么好去的。”我没什么兴趣。
	  “我也不知道，看第一眼就觉得很亲切。总觉得在哪见过，可能是梦里也说不定。”她的目光笃定而温柔。
	  苏荷的住处是一个新建不久的别墅小区，附近有大学，成群结队出没的大学生驱散了深夜的冷清。我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苏荷精神依旧很好，她看了看手表，贪恋地宣布：“还有二十分钟才到十二点。”
	  “那你可得抓紧了，二十分钟可不够你报仇雪恨。”我挑挑眉。
	  “那么……”她很任性地大手一指，“我想吃抹茶冰激凌。”
	  这种“惩罚”我还真是求之不得。那之后我们站在小区门外，我靠在后车厢上抽烟，她则站在路旁小口地啜着冰激凌，不时有大学生勾肩搭背地从我们之间穿插过，很快她嘴边沾满了茶绿色的奶油。
	  “我能不能知道，你选择做动漫这行的理由啊？”她突然问。
	  “需要理由吗？”我好笑地反问。
	  “当然啊，我接近一个男人就有很多理由。”她狡黠一笑。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只能说挺喜欢这行吧。小时候我家楼下就有家租书店，里面有很多漫画书。我最早看的是《机器猫》跟《七龙珠》，后来又迷恋上日本动画片，《数码宝贝》《灌篮高手》《柯南》这些啊，直到现在我都还在追《海贼王》跟《火影忍者》。”
	  “就这样？”
	  “嗯，怎么说呢，其实这些也不能成为绝对的理由，毕竟初中时我更希望成为一个纯粹的艺术家，我的偶像是梵高，还有我爸。”
	  “那为什么没走那条路？”她很感兴趣地眨了眨眼。
	  “因为我恨我爸。”说完我怔了怔，有点意外这句藏在心底多年的话居然会对她脱口而出，“不过……那是在他为了一个小三抛弃我跟我妈之后的事。在我爸眼里动漫是完全不入流的东西，所以他越讨厌我就越要去做。不过说到底，这也只是好听点的借口，真相是我别无选择，我高中成绩很烂，进正规大学根本无望，当时正好有一家动漫培训公司，我到现在也不清楚为什么这家公司会往我家的邮箱里寄录取通知书，反正几天后我就逃来了星城。”
	  “逃？”她不解。
	  “几乎是逃。我妈在我高三那年改嫁了，继父那边有个养尊处优骄纵蛮横的女儿，也就是我妹妹。她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想方设法地攻击我诬陷我，我在这个新家庭里格格不入痛苦不堪，每天都渴望逃离。”
	  “这样啊……”她心疼地抿了抿嘴，“真抱歉，勾起了你的伤心往事。”
	  “这有什么好伤心，况且我都好多年没回家了。”我风轻云淡地拉回话题，“所以你刚问起我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我真答不上来。以前从没好好想过，仿佛做了场梦，一觉醒来就成了现在这样。其实能做动画片也挺好，人总应该留下点什么，证明自己来过这个世界你说对不对？我常常会想起高中历史老师某次上课时说的话，他说：青春这种东西啊，如果你不珍惜它，它就会越来越无聊的。从来都是趴在后面睡觉的我那天破天荒地搭了他的茬。我说：那怎样才算珍惜呢？他说：当然是找到自己的梦想啊。那时觉得这回答真是古板啊。但现在再想想，其实不无道理……”
	  我乱七八糟地说着，见苏荷好像没心情听了才住嘴。
	  她握着手中吃剩的蛋卷脆皮，无意识地转动着，“其实啊，以前当坐台小姐的时候……”我下巴都要掉下来了，她吐了吐舌头，“逗你的，我没当过坐台小姐。不过也不是什么光彩事，我当过一阵子老鸨，老鸨知道吧，俗称拉皮条，是在谭峰一个朋友开的按摩店。当时店里有个比我年纪还小的女孩，妈妈在她九岁那年死于工场爆炸事故，爸爸是个赌棍，为了供弟弟读书她初中没毕业就下海做这行了。我对她印象很深，因为她喜欢唱歌，平时不接客的时候就躺在沙发上看选秀节目，还经常幻想自己是大歌星。那时其他姐妹笑她做白日梦，劝她死了这条心，还不如趁年轻多赚点钱回头金盆洗手找个老实男人嫁了。可她很固执，一有空就会跑去KTV练歌，有时还会拉上我，唱完问我好不好听。可谁也没想到她真去参加了一个选秀节目，其实她唱歌很不错，地方赛区轻松晋级，可惜在全国赛50强时被一个客人认出来，那个客人威胁她说不给钱就揭穿她……”
	  她眼中流过一丝惋惜：“后来她给了那个男人三万多的封口费，那是她所有的积蓄，还包括她给弟弟准备的学费。可最后那畜生还是把这事抖到了网上，她迫于舆论压力，找到节目组主动弃赛了……”
	  “后来呢？”我追问。
	  “后来我再没见过她，听说她去了广州，可能还在做小姐吧，也可能没有，谁知道呢？”她摊了摊手，摆出一副司空见惯地表情。沉默了一会她声音缓慢地继续说起来，“其实卫寻，我跟你说这些只是想告诉你，你应该知足的，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谈梦想。对很多人来说梦想只是精致橱窗里的奢侈品，就连你口中的那些迷茫啊孤独啊在他们看来也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贵族病。他们根本没时间去在乎这些，生活只给出一条泥泞路，要么拥抱自尊默默地死去，要么学会妥协卑劣地活下来。”她停下来，无奈又心酸地看我一眼，“可是，谁又愿意去死？”
	  我从没想过，这样的一番话居然是从苏荷嘴里说出来的。我没想自己会引出这么沉重的话题，有点如鲠在喉。我突然特别想为之前的事道歉，“对不起，苏荷，那天晚上我对你太过分了，我真该死。你说得对，有些人有资格谈梦想，有些人却连基本的尊严都无法维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见得谁比谁高尚。”
	  她轻推了一下我的肩，“嗨，你不会真以为我还在为了那事生气吧？难听的话我听多了，你那根本不算什么。”隔了一会儿，她落寞地笑了笑，缓缓垂下眼，“其实，我在意的是你骂我之前那句话，你说你就是只爱她一个人。那时我才彻底明白，原来在你眼中，我跟她的差距竟是那样大……我身体里最后一丝自欺欺人的侥幸也被你击得粉身碎骨。”
	  我从沉默中抬起双眼，对面路灯下是一地破碎的鹅黄。苏荷的声音小心翼翼地飘过来，“卫寻。有时候我也会想，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当初我不是以那副模样闯入你的生活，我不偷窃，也没骗你，我跟她一样只是个每天为了考试和迟到烦恼的普通女孩，那现在我在你心里的位置会不会有所不同？”
	  我不知道，对于这个伪命题我无法解答。
	  但此刻的苏荷就如那杯绿茶冰激凌一样，轻盈的，微凉的，散发出淡淡芬芳。我忽然很想抱抱她，我试着喊她的名字，不太确信，仿佛第一天认识，生怕惊扰到什么般。
	  “苏荷。”我伸过手。
	  “别！别在这种时候……”她仓皇地别过脸，双眼似乎有些微红，“别可怜我。你知道，我要的不是这些。”
	  三
	  两天后苏荷亲自来了趟公司，她在年叔的办公室待呆了短短几分钟，年叔陪她一起出来时脸上挂着掩饰不住的喜悦。那个喜悦像一种能迅速篡改程序的凶猛病毒，先是通过我传染给小乔，再跳跃到秦大义和傅林森的脸上，很快全公司的人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欣慰微笑，以及，大家微笑后面的那一点心照不宣的心酸。但只要一想到往后大家一起加班一起吐槽一起吃饭一起做梦的日子又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我又觉得这点心酸不算什么。
	  那天，简直堪称公司“救世主”的苏荷并没摆出盛气凌人的姿态。虽然自始至终她都戴着一副看似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大墨镜，嘴角淡淡的笑容却透露着善意。离开公司前她特意叮嘱年叔，“以后咱们的合作可能要转到台面下了，全权由我负责，钱会先经过我朋友的账号，再打到你们公司账上。稍微有些麻烦，但这也是余总的意思。”
	  “那好，麻烦你了。”年叔感激地跟苏荷握手。事后我主动送她，走到公司下楼后我踌躇了半天，有些不好意思但却郑重地跟她说了声“谢谢”。
	  “怎么样，知道小三的厉害了吧。”她自嘲道。
	  “嗯，厉害……”这个玩笑让我很尴尬。
	  她低头浅笑，就在这时我瞥见了她眉弓骨上的瘀青。我愣了两秒，伸手摘下了她的墨镜。她惊慌地扭过脸，但还是被我看到了，左眼处是大片的瘀青，仔细看的话，下嘴唇也破裂了，被鲜艳的口红盖住了而已。
	  “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的脸迅速沉下来。
	  “没什么。”她有点慌。
	  “谁打了你？告诉我！”
	  “别大惊小怪。”她眼神闪躲，直到再次戴上墨镜才恢复了从容，“卫寻你搞清楚，我可是个小三，难免要跟原配斗智斗勇，弄点小伤很正常。”她牵强地扯出一个笑，“黎姐人怎么样你上次也见识过了，既然事情败露了，以后的日子肯定会难过一点，不过你别担心，我没那么好欺负。”
	  我不知还能说什么，这一刻我只觉得自己特别窝囊。就连一份工作都要靠一个女人，偏偏就在几天前，这个女人还被我百般辱骂和瞧不起。
	  “苏荷，等以后我赚钱了，我养你吧。”鬼使神差地我脱口而出。
	  她微微错愕，随即打了个哈哈，“你是要包养我吗？好啊，想不到这么快就有下家啦。”
	  “不是包养，是我欠你的。”我没心情开玩笑。
	  “别，咱谁也不欠谁，真不欠。不过你若要娶我我倒是可以考虑。”她调皮地噘了下嘴，“好啦开玩笑的，别当真。赶时间先走了，拜拜。”
	  她挥挥手转身走了，红色高跟鞋优雅地踩过小区路面的落叶和积水。她渐渐走远的背影像是法国文艺电影中的慢镜头，让人错觉稍不留神就会掉入汹涌的流年，转眼大家都垂垂老矣。
	  快下班时小乔找上我，她一脸神秘地将我拉到了小会议室并锁上门，欲言又止地看了我好一阵子。
	  “要表白赶紧，我跟附近大学生还约了场篮球。”我催道。
	  “别扯，这次是正经事。”她一反常态地严肃，“我想跟你谈谈小歪，你没有觉得他最近不太对劲？”
	  “你说的是哪方面？”我不解。
	  “算了我不绕弯了。上星期芳姐抽屉里的现金少了两万块，肯定是公司里的人做的。她让我私底下查一下，我记得丢钱那天小歪最后下班。”
	  “你什么时候当起私家侦探了，我跟林森还有秦大义一直睡公司，为什么你不怀疑我们。”
	  “我相信你们的为人。”
	  “谢谢你的相信啊，但无凭无据怀疑小歪不好吧。”
	  “不是，重点不在这，而是……昨天下班我偷偷去小歪的办公桌上翻了一下，我知道这样做不对，但是，你猜我看到什么……”
	  小乔故弄玄虚的话没来得及讲完我手机响了，接过时我不小心摁了免提。打来电话的是苏荷，其实在接电话时我就隐约有种不好的预感，但我怎么也没料到下一秒会听到她歇斯底里的哭喊。
	  “卫寻！快来，快过来！林森出事了……”
	  林森？出事呢？等等，为什么是林森……如果我没记错，他今天下午确实没来公司，说是请假给老家亲戚买点土特产寄回去，为什么他会跟苏荷在一起？
	  “你刚说什么？再说一遍。”我声音也开始抖。
	  “林森……要死了……”
	  小乔“唰”的一声冲出了办公室。
	  我迅速追出去，顾不上跟任何人解释，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电话里苏荷还在哭，她是真慌了，话都说不连贯了，声音直哆嗦。我对着电话大吼：“我现在不想听你解释发生了什么？告诉我你们人在哪，把舌头给我拉直了说话！”
	  “文、文庙……”
	  “叫救护车啊！”
	  “叫了，一直没来……”
	  “坐好！”小乔狠踩一脚油门，我整个人都往后一掀，手机滚落到后座。
	  文庙是星城非常有名的一个菩萨庙，专门给市民们求神拜佛，勉强也算个小景点。但如果不是节假日平时这几乎没人。文庙离公司很近，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话驱车五分钟差不多就可以赶到。眼下我们确实没打算遵守，我第一次看小乔把车开得这么野。两旁的街景疯狂地从我的眼角拉过，整个世界都像是摁下快进键。我心急如焚，又什么都不能做。巨大的惊恐让我思维变得混乱。
	  “林森不会有事对不对？”这时我才发现我的声音和电话里的苏荷一样抖得厉害，“或许情况没有她说的那么糟对不对？要不就是苏荷在恶作剧，那婊子就爱骗人。今天几号啊，我说是不是愚人节啊，愚人节什么时候改秋天了……”
	  “你妈的给我闭嘴！”小乔猛甩方向盘，镇定而冷酷地加速超过一辆丰田，脸上全是泪。
	  赶到文庙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侥幸心理有多么蠢，苏荷没有骗我，也没过什么愚人节。傅林森受伤了，远比想象中的要严重。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血，全是血。
	  他胸口和腹部多出两个狰狞的大窟窿，鲜血几乎是喷涌而出。苏荷从背后抱住他，两只手试图压住伤口却是徒劳。我来不及去想，为何他们两人会以如此惨烈的姿态瘫坐在文庙南面这个几乎无人问津的小巷的石板路上。我能看到的是，不断涌出的鲜血缓缓蜿蜒进石板间的缝隙中，那些刺眼的红色液体带着细微而可怖的嘶鸣声，顺着石板间的缝隙流窜着、发散着，直至其中一条延伸到我的脚下。
	  扑通。扑通。扑通。
	  我的心脏剧烈跳动，并疯狂紧缩，最终“砰”一声，爆裂了。

第八章
	  我想到我们初次见面，他吃面时倒醋瓶的样子，想到我们刚离开白鸟那天一起在火车站广场静坐无言的黄昏，想到他无数次面对我的偏执、虚荣、自私、愚蠢、幼稚、软弱时，那一抹纵容的微笑。
	  一
	  今天我带来的东西是三个火龙果和一串香蕉，还有傅林森心心念念很久的盆栽——银皇后。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哪怕这个月我几乎每天下班都带些水果来探望傅林森，可只要一站在这扇白漆脱落露出残旧的褐黄色木质的病房门外，我依然会紧张不安，在这之后，才是对于上帝没把傅林森带走的感恩和侥幸。
	  有些事注定是要在生命之中留下狰狞印迹的，它们冷血无情，来势汹汹，绝不讨价还价。比如一个月前傅林森遭遇的那场让我永生难忘的意外。之所以称为意外，是因为至今我都不清楚为何他的肺部和腹部会被人捅上两刀。
	  当时他已经说不出话，像个破烂的西红柿。我慌忙地冲上去将他驮起来，我绝没想到一个一米八六的男人竟可以如此轻，记忆中他的胸膛很结实，就跟他的笑容一样温暖可靠。可那一刻，他只剩一个轻飘飘的躯壳，和一张沾满鲜血的惨白的脸。
	  将他送往医院的路上两个女人一直在哭，开车的小乔无声地流泪，苏荷则捂着嘴缩在一旁瑟瑟发抖。我用双手堵住那两个源源不断溢出鲜血的伤口，一边不停地喊着傅林森的名字，一边气急败坏地骂着脏话，可他还是死死闭着眼，除了艰难而微弱地起伏着的胸膛，再感觉不到任何生命的气息。
	  很奇怪，那一刻我脑内忽然大量涌现出曾经和他相处时的，都是些早应该抛到九霄云外的琐事。我想到我们初次见面，他吃面时倒醋瓶的样子，想到我们刚离开白鸟那天一起在火车站广场静坐无言的黄昏，想到他无数次面对我的偏执、虚荣、自私、愚蠢、幼稚、软弱时，那一抹纵容的微笑。我还记得某个深夜的楼顶，那晚我醉了，而他清醒着，他永远是清醒的。我疯狂地撒酒疯，他在一边静静看着，摇头说：真拿你没办法。
	  傅林森的声音缓慢，有着一种兄长般的仁慈与苍凉，带给我无法解释却又真真切切的安全感。
	  可如今，这个嫌我不够省心的人却重伤昏迷了。我不相信，我怎么也接受不了。我情绪失控地揪住他黏稠而猩红的衣领吼起来：“林森我操你大爷，你这是在搞什么？你给我睁眼，你给我起来！你听到没？！你不是答应要带老子去内蒙古骑马射箭吗，你不是说过等老子结婚了要做伴郎吗？你怎么能就这么死了啊，你这个骗子，你醒醒啊……”
	  傅林森在剧烈的咳嗽中惊醒，他虚弱地打量四周，似乎在思考自己是在人世还是已经去了天堂，他认出我，“我在哪……我、是不是要死了……”
	  “胡说什么啊！你不会死的。”开车的小乔喊出这句话后“哇”的一声哭了。
	  “听、听我说……”他颤抖着伸出沾满血的手，目光恳求，“银皇后，我的银皇后……一天三次水，别用杀虫剂，可以用大蒜、银杏叶……”
	  负责地说，如果那天傅林森就此死去，那么这是他唯一的遗言，颇具后现代喜剧电影里的幽默。我真是恨透了他，他的身体活生生被撕开了两道口子啊，他体内的血已经要流干了啊，可为什么他还有心情说出这种话。为什么他连赴死都那么优雅。
	  随着一阵剧烈而短促的抽搐后，他再次陷入昏迷，而我那句“你他妈要是敢死我就把你那根草腌成酸菜”终是没说出口。
	  将傅林森送到医院是十五分钟后，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不会懂，当你最好的朋友躺在身边生死不明而你却无能为力时，时间有多煎熬。我觉得往后十年岁月的长度就那么匆匆压缩在这十几分钟里一起落到我肩上。
	  担架员将他抬走时我寸步不离地紧跟，直到急救室紧闭的大门把我隔开。我发了一会呆才稍微缓过神来，回头想问问苏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小乔却早已经把她逼向冰冷的墙角，目光里饱含的愤怒能将人灼伤。
	  苏荷脸色苍白地紧咬嘴唇，拼命摇头，她求救般地望向我，大概是发现我的目光同样锐利，忽然又哭起来。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害怕，我们只是想知道真相，想知道为什么好端端的傅林森会跟她一起出现在文庙并搞成现在这副濒临死亡的惨状。
	  “不关我的事……真的不关我的事……”她逃避般歇斯底里的哭泣，直到警察因为要录口供将她带走。很快年叔带着公司同事赶了过来，大家将急救室门前的狭长走廊堵了个水泄不通，仿佛等待着必须经过这里来索命的死神，做好了狭路相逢奋力一搏的准备。
	  那天我告诉自己：如果傅林森死了，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以及跟这件事情有关的任何一个人。
	  两天后，他醒了。
	  傅林森安静地斜倚在床上，他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拿着速写本随意画着什么，胸前餐桌上的营养餐一口未动，也难怪，这种清汤寡水换谁不间断吃上一个月也会怀疑人生。我推门进来，把盆栽放到了他的床头柜前，不忘抱怨道：“一棵草比人还难伺候，我受不了了，以后还是你自己来吧。”
	  “也好。”他显然很开心，放下画板努力坐起身，“医生说情况好下星期就能出院了……”还没说完又咳嗽起来。
	  每次一听他咳嗽我就心惊肉跳，忙上前扶住他，“听医生说你肺部都被捅穿了，要连根铁丝都可以直接挂房梁上当腊肉了。”其实我是想说，下星期就别妄想出院了，好好待到痊愈为止吧。
	  “是么？都穿了？难怪我最近还觉得胸口有点透风。”他呼吸渐渐平稳，脸上的神情柔和不少。
	  “透心凉心飞扬是吧！”我接过他的玩笑，剥起了一根香蕉，“跟我说说，死里逃生的感觉如何？”看他今天精神不错，我想或许能好好聊会。
	  “有什么好说的。”他无可奈何地微笑，见我没打算善罢甘休，顿了顿才继续说：“总之很疼，全身的疼都集中到一个点上，再不停地放大。后面突然又不疼了，反而很舒服，很想睡。我梦到自己在冰冷的湖底，我有点慌，想试着游上去，却发现湖泊的表面结冰了，我努力拍打却怎么也打不碎那层冰。再后来我感觉自己在缓缓下沉，下沉到一定程度时又像有一双巨手托着我缓缓往上走，然后我突然就看到了一团黑色的毛茸茸的东西……”
	  我也颇为不解，“什么东西啊这么恶心。”
	  “是啊……”傅林森卖了个关子，“半天我才发现是自己醒了，看到的是你的头。你当时趴在我枕头边睡着了。”
	  “滚你妈的……”我哭笑不得，“我发现你自从被人捅了两刀后整个脑袋都开窍了，幽默功力与日俱增啊操。”
	  他收回笑容，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不过，谢谢你，我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
	  我胸口一梗，莫名地心酸。“是你命大。”
	  窗外阴霾的天又下起了雨，星城几乎在每年十月底都会有一场连绵不绝的大雨，为时四五天，作为深秋与初冬的分界线。雨水席卷着一阵阵凉风，像冬天这位迟暮老人的声声叹息，我起身关窗，在飘满细密水珠的玻璃上看到了自己若隐若现的脸庞，失落而忧愁。
	  转过身时我还是问了：“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去文庙想求个佛牌，撞见苏荷被两人持刀抢劫……”
	  “算了吧。这是苏荷在警察局录口供时说的版本，在我看来简直漏洞百出，你何必再拿来骗我。”我有些生气。
	  傅林森苦笑，不再说话。
	  “你是不是喜欢苏荷？”我换了个问题。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他脸上露出轻微的讶异。
	  “就冲着你不惜骗我也要袒护她。”
	  “没有袒护，你想多了。”
	  “别当我白痴。”我这人从来就没什么耐性，直接放狠话了，“今天你必须告诉我，你不能总是对我隐瞒。这几年我自认为对你掏心掏肺，可你呢？虽然你这人对大家都很好，但总是什么事都藏着掖着，特没意思。”
	  “对不起。”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道歉，事实上他正如我所说的，对每个人都很好，心思细腻，性格温柔，总能把任何事情都做得妥帖圆满，因此从不需要道歉。
	  “没用，这没用。”我坚持。
	  他沉默了片刻，自知敷衍不过去，妥协地叹了口气，“卫寻，我不能说，我有我的理由。但我可以告诉你另一件事，也是关于我跟苏荷的，你要听吗？”
	  “说说看。”想不到秘密还可以讨价还价。
	  “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吗？我当时被人骗了所有钱只能流落街头。”他意味深长地笑了。
	  “难道……”我诧异。
	  “是的，这个骗子就是苏荷。当时有一群人在打她，她装得很可怜，我把她救出来，那晚她无家可归，我在一个小旅馆开了一间双人房和她一起休息，然后她把我所有的东西都偷走了，所以后来她作为余总的助理出现时我很惊讶。你还记得那天从西餐厅出来后她很突兀地跑上来要约我吃饭吗？那天她跟我道歉，说了很多话。还说到了她跟你的事，她说她会把骗我的钱还我，只求我别拆穿她。她想跟梦航公司合作，想以正当的理由接近你。”
	  我愣了一下，难堪地笑了，一时间百感交集。
	  “她还说她以前也骗过你，她再次见到你时就想过要利用自己的关系帮你谈成那次合作，她想补偿，想改变你对她的成见……”
	  我摇头，“我不信。”
	  “我起初也不信，因为我看得出她是个很狡猾很聪明的女孩。”傅林森目光平静，带着一种奇异的安抚人心的力量，“但现在我有点信了。卫寻你别怪她，也别去逼问她。总之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一定要记住我说的话，苏荷人不坏，至少，她没有我跟你曾误以为的那么坏。并且，她爱你。”
	  “她爱很多男人。”我嗤之以鼻。
	  “这不同，你知道我的意思。”他的眼睛亮得逼人。
	  那是一个不算长的对望，我内心那些粗糙得让人不安的东西，仿佛被窗外这场冰冷雨水带走了，它们以一种柔软却又无比坚定的方式将我心底的不安冲洗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久久挥之不去的空洞。
	  或许吧，或许她爱我。
	  但这也不能作为我不去追问事情真相的理由。
	  “可……”
	  “大森，伤养得怎样了呀？公司同事可是都很惦记着你呢？”门被突然推开，年叔提着一篮毫无新意的水果笑呵呵地走进来，作为一个老板，探望员工的次数仅次于接自己儿子幼儿园放学的次数，真让人感动。光冲着这一点，我也发誓要给他打一辈子工。
	  紧跟着进门的是秦大义和张雨乔。
	  小乔躲在年叔背后，像只警惕而胆怯的小松鼠，朝傅林森招着手，一脸羞涩地傻笑。自从亲眼见证了傅林森的那场死里逃生后，小乔对他的态度可说有了一个质的飞跃。众所周知，在这之前她在傅林森面前只有两种情况，平时撞见他都躲得飞快，从没哪次跟他单独相处超过三分钟以上，就连交接工作都是让我去转达。然后憋到一定程度就会有一场爆发，也就是第二种情况。通常会是某次聚会上喝醉酒，再借酒劲变身成一个彪悍的女流氓，对他一通猥亵。回头酒醒后再抱头忏悔，下次见面更加无地自容，以此达成一个无解的恶性循环。
	  可如今，她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跟傅林森面对面了。
	  说来也奇怪，她最近整个人都变得温柔、含蓄且富有女人味了。每天不再是疯狂地刷淘宝、逛豆瓣和看美剧，不再动不动大呼小叫无所顾忌地跟男同事勾肩搭背，也不会穿着一条春光乍泄的小吊带惹眼地满公司跑。更让我咋舌的是她还开始学炖各种汤，今天她又带着她专门为傅林森准备的那个蓝色保温壶，快速抢占看护病人的黄金座位，小心翼翼地打开了汤盖，一副小家碧玉的娇嗔模样。
	  “我今天做了参芪补肺汤，味道不是很好。不过营养很丰富。”她柔情蜜意地解释着。
	  “好，谢谢。”对于小乔的好意傅林森不是没婉拒过，反复几次便心安理得地接纳了。他很清楚对于小乔的坚持不懈把汤喝掉才是最合适的尊重。接下来又是足以闪瞎众人双眼的喂汤时间，我跟年叔还有秦大义像三个硕大的电灯泡，完全插不上嘴，更无法直视。最后被逼到只能站在病房外面调戏那些换药的小护士了。
	  傅林森喝完汤后小乔又失去了理直气壮的相处借口，回归到笨拙和不安。不过她今晚做足了功课，鼓足勇气跟傅林森干巴巴地聊了些天气、新闻和工作。我们几个旁观群众都表示很欣慰，并调侃道：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小乔迷奸傅林森指日可待。
	  十二点左右，差脾气的老护士开始查房了，我们才走。
	  经过医院大厅时我突然看到了一个人——有时候我都痛恨自己老爱乱瞄的习惯。刚出了医院大门我便借口自己有东西忘傅林森病房，让大家先回去。直到他们上车后，我才做贼心虚地跑回大厅。
	  二
	  我之所以回到大厅，是因为我刚才看到了简凝。她背对着我，正在向前台小姐咨询什么。自上次酒吧一别后我很久没再见到她，这次她披着宽厚的藏蓝色风衣，裹着黑白色的羊毛围巾，透着干净而寒冷的冬天气息。我第一眼几乎没认出来。
	  她应该还跟傅林森保持着联系，我猜。于是此刻我也不难想象，得知傅林森住院的简凝今晚是来探病的，她站得笔直，有些盛气凌人地双手插口袋，跟对面矮出自己半个头的值班护士冷冷地争论着，气氛不太愉快。她来得确实有些晚了，病房已经熄灯，探病的时间早就过了。
	  值班的护士冷着脸，显然不愿意透露傅林森的病房号。
	  僵持了一会，简凝不再坚持，转身离开时看到了我。我其实还没想好开场白，有些尴尬地左顾右盼，假装也是刚发现她。看得出简凝也有点吃惊，不过很快就从容地向我走过来。
	  “他现在确实睡了。”我说，“你估计得改天了。”
	  她叹了口气。
	  十分钟后我们去了麦当劳。当然要感谢突然中雨转暴雨的恶劣天气，以及迟迟不肯出现的TAXI，在走不掉又回不去的无奈情况下，我的那一句“不如去对面麦当劳坐会”的邀请这才有机可乘。
	  简凝点了一杯橙汁，我注意到在外面她从没有喝咖啡的习惯，可能因为她本身就是咖啡馆老板的原因。她脱下大风衣，喊住经过身边的一个服务员，难得露出了一个甜美甚至略带撒娇的微笑，“可以抽烟吗？”
	  那是一个额头上布满青春痘的平头男生，他有些为难地四下看了看，已经午夜，除了我们整个店里也没有其他的客人，于是男生破例地点点头。得逞后的简凝显然心情愉快不少，她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低下头，再次抬头时说了今晚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来一根吗？”
	  “不了，谢谢。”我感激地挥手拒绝，紧张地喝了口咖啡。
	  好些日子不见，她变了些，眉宇间不再透着以往那种淡漠的倔强，言语之间的锐气也隐去不少。我想可能是冬天来了的原因吧，寒冷总是能让我们不自觉就收起了略显尖锐的爪牙，回归慵懒和温和。
	  她把烟灰敲在卫生纸上，随即从包里翻出了一本书。
	  “我想着鲜花水果肯定很多人送了，所以带了本小说，你有时间帮我转交给他吧。”我接过书，是村上春树的《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之前林森问我咖啡馆的店名出自哪，我提到这本书。所以想着或许他会有兴趣看看。”她歪过头微微一笑，眨了眨眼，“毕竟，住院挺无聊的。”
	  我跟着笑笑。
	  很意外她又开口说：“上次的事，抱歉。”
	  “不、不，抱歉的是我。”她的道歉太过突然，让我有些受宠若惊，“其实你说得没错，你妹妹笙南，当初确实是我伤害了她，还一直不愿承认。其实会弄成现在这样都是我咎由自取，是我活该。我不该连累你也来陪我演这么久的戏……”
	  “算了，都过去了。而且……”她顿了一下，眼中的目光暗淡下来，“我那晚，之所以那么对你也是由于我心情实在很糟，包括我跑去那种地方喝酒，都是因为这个。”
	  “介意说下原因吗？”
	  “跟男友分手了。”
	  “原来你有男朋友啊，你都从没提过。”我很吃惊。
	  “你不是也没问过么。”她有些微妙地盯了下我，“其实……我有说过的，就是我现在这家咖啡馆真正的老板。”
	  “如果我没记错，你当时明明说的是朋友。”
	  “是吗？”她单手托住下巴，装糊涂。
	  “为什么分手，因为异地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算吧，也不算……”她笑了，那是一种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笑所以挺无奈的笑，她喝了口橙汁，考虑着要不要再抽一根烟，最终放弃了，而我猜到这会是个很长的故事，但没关系，时间多得是。
	  “他叫严岛，高我一年级。我们是在一个灵异社团认识的，那个社团我只去过一次，还以为会有点意思，结果大失所望，全是一些想约炮的学生，特无聊。他也只去过那一次，却通过一个冷笑话问到我的手机号码。他对我的态度不是很狂热那种，更类似于温水煮青蛙，每天以很正常的理由找我，跟我说说话，偶尔几个朋友一起看场电影，吃点东西。
	  “我这人脾气差，心气高，跟我相处的男人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在我眼中，绝大部分同龄的男人都特别愚蠢。我总是一眼就能看穿他们拙劣的演技，以及脑子里那些龌龊的想法。这一点上，我跟我妹妹完全不同，我不懂得迁就和包容，也不喜欢去配合，久而久之我就对男人失去了兴趣。”
	  “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我插嘴道，“大致意思是，男人通过吹嘘来表达爱，女人则通过倾听来表达爱，而一旦女人的智力长进到某一程度，她就几乎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男人，因为她倾听的时候，内心必然有嘲讽的声音响起。”
	  “对，就是这么回事。但严岛是不同的，他从不吹嘘，很少会说自己。他所有表达爱的方式只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不温不火的忍耐。他脾气特别好，无论我如何发难他都会纵容，我至今都没有见他发过一次脾气，一次也没有。永远是冷静又温暖的笑，这种男人可能对很多女孩来说都具有杀伤力，但我偏偏无感，我只是不讨厌他。可他从没放弃过，一追就是三年，这三年里我身边的男朋友走马灯似的换了好几个，他一点也不在乎。
	  “大三一次联谊活动上，我忘记为什么要去参加了，反正那天我喝得烂醉，某个男生对我动手动脚，我并不讨厌他，所以也就任由他去。可严岛脸上第一次露出了认真，不是生气，而是很坚定地拉起我的手，说：我送你回家。以前他从来都是征询，那天却是命令。我没理他继续喝。他又抓住我的手，重复道：我送你回家。就这样很傻地坚持了四五次，反正总是同一句话：我送你回家。
	  “我妥协了，因为那晚我突然觉得他挺像个男人。我跟宿舍的同学合不来，自己租了一间单身公寓，按理说当晚他都送我回家了，我也确实对他表现出好感和暗示，换正常男人也应该要发生点什么对吧？他当晚人倒是留下来了，却没碰我。醒来时是第二天上午，他坐在椅子上，一整夜没合过眼。见我醒了，他又像以前那样朝我笑，说：我去给你买早餐。说完抓起外套就出门了。那一瞬间我并没有很感动，但我觉得，可能这才是适合我的人吧。只有这种人，才有本事纵容我一辈子。”
	  “挺好的啊。”我假装惋惜。
	  “可惜生活太狗血了。”她不可思议地笑了，“后来在一起我才知道他是高帅富，不，是富二代。父母在美国开银行的，非常有钱。第一次正式约会他开了一辆奥迪过来，琪琪说那辆车值两百万。后来又带我去坐他舅舅的游轮。那家咖啡馆，也是送我的生日礼物，以我之前的网名命名的。他说这家店会永远为我免费，无论我什么时候去。”
	  “你接受不了他之前假装屌丝骗你，所以分手？”我只能想到这个理由。
	  “不，不是这样。我不觉得他欺骗我，也没觉得他有钱不好。对我而言这些都无所谓。他是独生子，我们在一起没多久，他父母就催他回美国接手家业，他要带我一起走，我不想去。他让我等他，我说好。可说来也奇怪，他走后不到半年我就发现自己快要忘记他了，忘记他的声音，他的模样，他的气味，所有这些我都忘了。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并不爱他，我只是接纳了他对我的好，所以失去时我并不痛苦，就连舍不得的感觉都很少。”
	  “这么绝情？”我讪笑。
	  “有时我也会努力回想当初自己答应他的那一瞬间，努力说服自己不要冲动，毕竟这么好的男人很难找了，可偏偏我越强迫自己就越是适得其反。”她有些沮丧地垂下眼睛，轻轻摇摆着手中的果汁杯，“现在我才知道，我当时喜欢上的仅仅是自我催眠的一瞬间，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那一瞬过了也就不喜欢了。所以当晚我跟他发了一封分手的邮件，然后我心情很不好，主要是被自己的挫败感给打击到了。”
	  她还是忍不住又点上了一根烟，不忘朝服务员投过去第二个抱歉的笑容，随后她恍然大悟，“妈的，跟你说完这些，我才发觉原来我是这么自私的一个人。”
	  “人都是自私的。”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安慰。
	  “小时候的课本上可不是这么教我的，我一直以为自私是错的。”
	  “是有些可耻，但并没错。”我很笃定地说出这句话，也不知道哪来的自信。随即我突然想到什么，“为什么我觉得你那位前男友跟林森有些像。”
	  “是的，但是林森比他更安静，更优雅，更缥缈不定，最关键的是……”她露出坦诚地笑，“更帅。简直就是他的改良版。”
	  “所以你现在喜欢他咯？”
	  “喜欢一个人是很容易的，可能过几天又不喜欢了。我确实对他有好感，准确说是亲切感。”简凝努力思考了一下，“有时，我会感觉我跟他才是真正的同类。同类，懂吗？就是我觉得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一样的，或者说，我们想要的东西是一样的。”
	  她并不在意我的反应，也没想过要听我的发言，她今天的话格外多，但我一点也不烦，如果可以我真想就这样听她一直漫无边际地说下去。
	  “不说这些了，我今晚是想跟你谈下我妹妹的。”她不给我回味的时间，话题又跳跃到了陆笙南，“你可能不知道，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充当着保护她的角色。我太清楚她了，她跟我不一样，从小就是个善良得过分的孩子，每次受了欺负就知道哭，有时候别人还没来道歉，她就先原谅了对方，她身上有一种纵容别人得寸进尺的特质，迟早会吃大亏。所以每次都只能是我来做恶人，任何事情我都要替她出头，替她争取。果然后来她就认识了你，可惜认识你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她身边了，我要是当时还在，我一定会阻止你们相爱。就像我现在阻止你们见面一样。”
	  我低头苦笑，再次看她时充满了感激，“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些，但还是谢谢你，我心里舒坦多了。”
	  “不客气，我得消失一段时间，所以在这之前，觉得有必要给你个交代。”
	  “离开？”我没反应过来。
	  “嗯，咖啡馆会停业，手机也关机，得离开一段时间。至于我妹妹，我只能说，时机成熟了她自然会来见你。”
	  “你要去哪？”
	  “我不是故意要把事情弄得很神秘，但我确实不想告诉你。总之，在这之前，你不用徒劳去找她了，你找不到的。”
	  “简凝，不瞒你说，其实我已经不再像之前那么迫切地想见她了，这些日子里，我想通了不少。”我没撒谎，不知何时，我已经接受了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不清不楚。
	  “为什么？”她反而来了兴趣，“你应该恨死我才对呀，是我一直横挡在你们之间。”
	  “因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我意味深长地念出这句话。
	  “哈，你也读村上春树？”
	  “偶尔看看。”
	  她迷离的眼神在我脸上停留了几秒，明显有点意外，“我有点理解笙南为什么会喜欢你了，你也不是看上去的那么肤浅嘛。”
	  “现在要爱上我还来得及。”我故意贫嘴。
	  “少蹬鼻子上脸。”窗外的雨变小了，她起身利索地穿回大衣，拿上包，又整理了下弄乱的长发，“时间不早了，再见。”
	  “简凝。”我喊住她，想着应该来两声温柔的告别，最终却只是点点头：“一切平安。”
	  她微微一愣，随即笑了，“你也是。”
	  三
	  平安夜那天傅林森出院了，公司为他举行了一场欢迎会。其实傅林森早在前一天就办好了出院手续，但年叔坚持拖到平安夜，他觉得这个日子一听起来就特别吉利，尽管这之前他从不过西方节。
	  大家为傅林森准备了一个漂亮的三层水果蛋糕，以及满地的气球和彩纸礼炮。第一次，他不再需要参与惨绝人寰的拼酒和奶油蛋糕大战。他像个安享晚年的老头，被我们推到沙发上规矩地待着，手上还抱着两只格外想念他回家的大花猫，无辜地观望着大家给他唱歌和表演节目，心满意足地笑着，眼中泛着罕见的温情。
	  圣诞节过后的第三天，也是傅林森返回公司的第四天，《秋裤姐妹》迎来大完结。这部总时长一个多小时的十二集短篇动画作品可谓功成身退，在为公司积攒了不可估量的人气和中期转型资本后，它光荣退役了。至于公司跟余总的合作虽在继续，拨来的款数却越来越少，合作破裂相信只是时间问题。谁都明白这不过是迫不得已的缓兵之计，这次大家可不打算再坐以待毙，私下已经在给自己找后路。
	  一星期后一位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来公司找我，他文质彬彬地递给我一张名片并自称是一本杂志的主编。我盯着“陈默”两个字老半天才想起来，原来他就是沈聪曾经跟我提到过的《橙》杂志的那位主编，关于沈聪，这个就算自己的车屁股被撞得稀巴烂依然还可以跟肇事者谈笑风生的富家女，我自然记忆犹新。
	  陈默礼貌而谦虚地表明来意，他通过沈聪获得我的名片，以及我们公司的官网，后来又在网上看到我们公司发布的作品——原本是要为饮料厂商制作的动画片微电影，觉得很不错，希望能一起合作出绘本。我们从事的是动画产业，对绘本乃至整个纸媒出版行业并不了解，他便提出邀请我去参加黑龙江发行商们的一场书会，正好借此了解下一市场情况，再考虑是否合作。
	  一共四天时间，年叔走不开，决定派我、小乔还有秦大义一道去看看。他的意思是合作只是一种可能，多了解一点相关行业总是好的。傅林森也想去，但小题大做的年叔不同意。自从傅林森经历了那场死里逃生后，年叔对他的认知早从以往那个可以扛自来水桶一口气上十楼的年轻人转变成了弯腰捡支笔都可能随时口吐鲜血当场暴毙的重号病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可不希望有员工死在我手上，给我的创业生涯留下污点。
	  结果可想而知，傅林森被孤单地扣押下来。
	  我们三人在当天晚11点上了飞往哈尔滨的飞机。我和陈默坐在一起，飞机缓缓上升时他望着窗外翻涌的暗红色云海出神，我随手翻阅杂志。直到空姐开始送餐饮时，他才突然扭头找我说话了。
	  “小时候我看《小王子》时，梦想过当个飞行员。”认识两天，他首次主动跟我谈工作之外的事。
	  “真巧，我小时候还励志要当个潜水员。”我礼貌地微笑。
	  “总之咱们都不爱陆地。”
	  “哈哈差不多。”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咱们都不喜欢生活原本赐给我们的东西，偏要去向往一些本就不属于我们的东西。”
	  我忍不住调侃：“果然是编杂志的，讲话都这么有内涵。”
	  “见笑了。”他的笑容透着腼腆，眼神中却显露出年轻人不应有的老成，“我这趟本打算坐火车的，怕你们劳累才选择了飞机。”
	  “不是奉承你，其实我个人也更喜欢坐火车。”
	  “是吗？”他似乎有些不信。
	  “我喜欢挤上火车放好行李然后靠窗坐下的那一瞬间，无论外面还有多少人在推搡着争吵着，无论身边发生了什么事都跟我没有半点关系，因为我知道，火车一定会准时发动，然后带着我离开，所以在那一瞬间里我会觉得自己是真正自由的，特别放松。”我不确信自己说清楚了没。
	  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真是这样，每次我乘坐大巴回老家时，刚上车坐下时也有这种感觉，然后很快就能睡着。”
	  “你呢？为什么爱坐火车？”我反问他。
	  “我啊。”他眯眼酝酿了会，“窗外风景的变幻可以让我很清楚自己正从一个地方抵达另一个地方，还有时间的流逝感，会让我有一种长途跋涉的感觉。每次这种时候会觉得自己特别清醒，特别独立，特别的无坚不摧……”他的神色慢慢由僵硬变得自然，“可飞机不行啊，它太快了，总让我措手不及。话说咱们应该早点认识的，说不定能成为好朋友。”
	  “现在也不晚。”
	  “晚倒是不晚。”他苦笑着看了我一眼，“你知道我刚在想什么吗？”
	  “你说。”
	  “我在想，要是飞机出事就好了，这样我就能死在这场空难中，陆地上一切等着我去处理的操蛋事都跟我没关系了。”或许因为彼此并不了解，所以他反而能在这场无关紧要的闲谈中毫无顾忌地倾吐。
	  “虽然不知道你有什么事，但逃避不是办法。”我迟疑着要不要把这句话说出口，空姐推着饮料车走来，我忙问：“要咖啡还是冰糖水？”
	  “咖啡。谢谢。”对于我转移话题他很感激，再次安静地望向机窗外。
	  早听闻哈尔滨的冬天特别冷，但就算事先准备了防寒的衣服，下飞机的那一刻还是切肤地感受到了零下几十度的威力。空气中带着一种南方永远体会不到的压迫感，冰冷的气流从衣服的纤维空隙里不遗余力地钻进来，你甚至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皮肤碰到冷空气时尖锐的疼痛，像针刺一样。我恨不能整个人贴在暖气上。
	  天未亮时我们出了机场，在一家东北饺子店吃完早餐，然后上了辆开往酒店的出租车。途中我开机没多久就接到苏荷的电话，并不意外，就在昨天晚上，上飞机之前的候机厅里，可能是太无聊我鬼使神差地给苏荷发了条短信，平时那个点她总是没睡，喜欢给我发一些不痛不痒的骚扰短信。没记错的话那是我第一次主动给她发信息，可惜她没回。
	  “昨晚很难得睡得特别早，一醒来就看到你的短信，还以为在做梦呢。”电话里苏荷的声音懒懒的，却透着兴奋，大概还窝在被窝里，“你现在在干吗呀？”
	  “刚下飞机，在去酒店的路上。”
	  “下飞机？”
	  “哈尔滨，出差。”
	  “昨晚找我有事呀？”
	  “没事，纯无聊，群发了条短信。”我撒谎了。
	  “喔……”声音里透着一点失望，显然不想挂电话，又问：“我都没去过哈尔滨呢，好想看一看东北虎啊，听说在松花江滑雪也很好玩。”
	  “好玩也没你份。”
	  “喂，你少激我喔，信不信我马上飞过来。”
	  “你当自己愤怒地小鸟呢，说飞就飞。先挂了，要下车了。”我没好气地笑着收了线。
	  去酒店后补了个觉，下午跟陈默去了书会现场。
	  书会第二天才开始，场地上却非常忙碌了，陈默他们公司发行部的同事提前两天到了，已经租下两个展位在做筹备，我翻了下他们公司的杂志产品，又在现场逛了逛。晚上大家一起吃了顿晚饭，依然还是聊工作，十点才返回酒店。
	  洗完澡时听见有人敲门，我穿着浴袍跑去开门，小乔站在门外一脸贼笑，“告诉你一件事，保证你感兴趣。”
	  “你说。”
	  “刚苏荷打电话过来问我们住什么酒店，还让我别告诉你。”她突然暧昧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姐可是怕你措手不及，特地预先告诉你，让你做好准备哦。”
	  “什么意思？”我一怔，恍然大悟，“她要过来？！”
	  “真聪明。”她嘻笑着又拍了拍我的脸，“以姐敏锐的直觉和丰富的经验，我敢保证她现在已经在路上了。为爱痴狂的女人都是很可怕的哟，小寻寻，珍重呀。”
	  小乔离开后我立马给苏荷打了个电话，那边迅速接起了，估计正在玩手机游戏。我开口就问：“你现在人在哪？”
	  “没……没在哪啊？干吗呀。”她心虚地掩饰着。
	  “苏荷你可千万别来哈尔滨，这一点都不好玩，真的，冷得要命，我都快冻成一根冰棍了……”
	  “嘻嘻……”她得逞地笑着，“来不及了，今早跟你通完电话我就出发了，可惜没买到机票，我现在在长途汽车上，后天晚上到。哼！小乔姐真不够意思，我本想给你个惊喜的！”
	  “你……”我简直不知道要用什么口气来指责她，“这哪是惊喜，明明是噩耗好吗？我在出差，你跑来凑什么热闹啊。”
	  “卫寻你可别忘了，我好歹还是你们公司名义上的项目总监，我过来合情合理。再说了，你昨晚明明就是想我了才给我发短信，别不承认。”
	  “是群发，少自作多情。”
	  “我才没自作多情，你群发短信会叫每个人‘夜猫子’吗？”
	  “你这个神经病，赶紧回去，到时我可没功夫招呼你……喂，你有没有在听，喂，苏荷！喂……”
	  她掐了线，我再拨回来，她不接了。我有点气急败坏，差点把手机扔出了窗。最终我愣愣地揣着手机，回味着昨晚上飞机前给她发的那条短信——喂，夜猫子，睡了没？没事我就无聊，提醒你睡前记得上个厕所。
	  真不可思议，我居然会发这种弱智的内容。
	  更不可思议的是，再回头看一遍，我居然还能笑出声。
	  第二天大家早早抵达书会现场，几位发行部的同事尽职地守在展位上，给每位看过来的发行商殷切地推销着产品。下午陈默带我们去逛了些其他同行的展位，并给我们系统地介绍了下青春文学的种类。他目前做的是校园青春和都市言情类，主要以杂志和长篇小说出版为主，受众群体是初高中生。然而这行竞争比较激烈，于是他们也在着手绘本和漫画杂志。这只是初步想法，国内一些有名的画手资源基本上都被瓜分得差不多，所以他才找到了我们的动漫公司，毕竟这两行隔得很近，而他也相信动漫公司里会创作的人才肯定不少。一天下来，大家都收获颇丰。
	  晚上照常吃饭，商量着明天的安排。
	  一切都很顺利，直到我回酒店打开电视机。我并没想过要看电视，只是出门在外睡酒店总习惯制造出一点声音才好入睡。就是在那很偶然的情况下，我看到了夜间新闻，一辆从星城开往哈尔滨的长途客运因为山体滑波翻车了，伤亡惨重，目前正在积极展开救援，我这才想起，今早起床给苏荷发的短信没收到回复。
	  我忙抓起茶几上的手机给她打过去，关机。
	  心猝不及防地沉了下去，不可能的，不会这么狗血的……我几乎颤抖着用手机登陆了微博，更糟的猜想再次得到应验——车祸时间后她没有再更新过任何信息。换平常，她一天起码要刷上十几条微博，大部分都是一些逛街吃饭时的自拍照，漂亮倒是挺漂亮，就是自恋得要死。我错愕在原地，不死心，又打了一次手机，依然关机，只有无线延长的盲音一点一点把我朝着崩溃的临界点冲去。
	  那一晚我彻彻底底地失眠了，不，我简直发疯了，各种猜测侵占了我大脑里的每一条神经，把它们当成琴弦一样在上面疯狂肆掠着。我不停地刷着关于那起车祸零碎的新闻：冰雪天里救援活动展开得异常艰难，目前确定已有六人死亡，没有苏荷的名字。我不停地给她发短信。
	  ——收到我的短信速回。
	  ——你没事吧，我很担心。
	  ——苏荷你究竟是死是活，你他妈回个信啊！
	  所有的短信都显示发送成功，可它们真的成功抵达了吗？还是仅仅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中，消失在这个满是冰雪的偌大北城。苏荷，你可千万别这样死了啊。你不是自诩坑蒙拐骗多年生命力早比野草还要顽强吗？你不是大言不惭地说坏人一般都会很长寿吗……
	  急促的敲门声将我从无边的恐惧中拉出来。
	  凌晨一点小乔立在门外，来不及摘下来的补水面膜并没能遮住她脸上的慌乱。她揣着手机的手在发抖，上面是山体滑坡的车祸新闻。我们在一阵死寂中对视。她确认我知道了，慌忙安慰道：“卫寻你别乱想，不会是她那辆车的，哪有那么巧的事啊。”
	  事实上，再巧的事对我而言也不算巧，比如自己最崇拜的父亲正好跟自己最爱慕的美术老师偷情，比如我寻找了五年的初恋最终却找到了她的双胞胎姐姐。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各种巧合，当不幸降临时我们却只知道软弱地逃避，只知道一遍又一遍地问上苍：为什么，为什么会是我？但我们从没想过，为什么不是？为什么不幸的就一定是别人，而不是我？
	  “全世界每天上百万人酒驾，为什么当年偏偏是你爸撞死了人。”我还是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悲观情绪。小乔怔在原地，眼眶里迅速泛出泪光，我自知过分，后悔得只想扇自己一耳光。
	  “对不起……别管我，我没事……”我关上了门。
	  第二天，苏荷的手机依然打不通。
	  新闻里的车祸死亡人数增至十三人，不停增长的数字把我折磨得心力交瘁。唯一还能说服我留在原地苦等的是死亡名单里并没有苏荷。
	  由于彻夜未眠，我的精神状态极萎靡，情绪又焦虑。书会现场很热闹，我几乎是行尸走肉地在陈默后面，根本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反应过来时，陈默正单手在我眼前挥舞，关切的声音这才剥开轻微的耳鸣，渐渐清晰，“卫寻？你没事吧。是不是病了？”
	  我难受地挥手，跌跌撞撞地挤出人群往一个角落奔去，我艰难地扶住一根电线杆，只觉得浑身发虚，头重脚轻随时会晕厥。
	  “要不还是去看医生吧？”
	  “不用，没事……”我接过陈默递过来的纸巾擦汗，下意识地又掏出手机开始刷新闻。
	  “你吃早饭了没？”他又问。
	  “没……”
	  “估计是低血糖。你等下……”陈默当机立断地转身跑走，两分钟后拿着一包薯片和一瓶可乐过来了，“给，这些糖分和热量都很高。”他帮我拧开可乐，我接过喝了两口，感觉好些了。
	  陈默把我扶到一个公用展位的座椅上休息。
	  “刚谢了。”我朝他感激地笑笑。
	  “我有个朋友特别瘦，也有低血糖，所以我比较有经验。”他平静地解释着，眼光流转，“你要有什么事，不妨跟我说说。”
	  可能是真的憋在心里太难受了，我把苏荷的事全盘托出了。
	  “每天一百多辆长途汽车，哪可能那么巧。你别尽往坏处想，太强烈的心理暗示是要人命的。”陈默神色没有了之前的轻松，他认真地把手按在我的肩上。
	  “这些我都懂，但我就是慌得不行。”是，我害怕，我居然不加掩饰地承认了，“说起来挺讽刺，我以前一直觉得我是恨她的，她差不多可以说是个小三吧，我的家庭就是因为小三而破裂的。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坚信自己绝不可能跟她在一起。怎么说呢？虽然对她的感觉从起初的讨厌变得慢慢能和睦相处了……”
	  陈默打断我的语无伦次，“你别把事情搞这么复杂。很简单的一个问题，你不是不爱她，而是觉得不能爱她。”
	  “有区别吗？”我疑惑了。
	  “区别大着，前者是真的不爱，后者是害怕去爱。”陈默露出了一个属于过来人才有的意味深长的笑容，“其实我挺意外的，你给我的感觉应该是个爱恨分明的人，相比之下我要优柔寡断多了。我喜欢一个女孩很久，她也喜欢我，我们彼此都知道却一直不敢捅破那层关系，更别提公开了。每次当我想她时，内心就会有无数个不能跟她在一起的理由，这些她也同样清楚。可就在今年的圣诞节，我还是跟她告白了。”
	  “她答应呢？”
	  陈默幸福地点点头，“是啊，答应了。她说，就在我告白的前一秒她都以为自己不会答应。可真当我说出口时，什么理智都烟消云散了。但你可别觉得，我们在一起后之前那些理由就不存在了，它们仿佛为了验证自己的正确性，全部变成了各种困难来阻扰我们，拆散我们。”讲到这，他顿了顿，微微一笑，“可即使这样，我还是不后悔。”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就想跟她在一起，只要在一起任何牺牲都值得。如果没在一起，再轻松再合理的生活对我而言也毫无吸引力。”陈默眼神坚毅地望向我，“你啊，就别管那些看起来冠冕堂皇毋庸置疑的理由了，什么不适合，什么有悖原则，什么不在一个世界，这些都是扯淡。你爱不爱，你难道会不清楚？”
	  是啊，我爱不爱，我会不清楚吗？
	  一语惊醒梦中人。
	  我撕开薯片包，抓起一把塞进嘴里，然后起身狂奔。我不清楚这些糖分够不够恢复身体的力气，但我一刻也不想等了。
	  赶到汽车总站是晚上七点，如果苏荷没出事，她乘的那辆中巴车应该快要抵达了。黑压压的人群涌出站口，像无情而冷漠的海浪，一波又一波地拍打着我。眼睛在寒风中变得生涩而疼痛，直到十一点，我依然不见苏荷的踪影。三小时了，她还是没出现。原本激昂振奋的心情在严寒中冷却，不安的坏情绪又侵袭上来。
	  那之后，又是漫长的一小时。挨到凌晨，我变得彻底茫然无措，就那么杵在原地任凭来自胸口处荒芜的风声凌迟着自己。
	  放弃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爽约是件多么残忍的事，他们根本不会知道等待的一方有多痛苦和煎熬，那种感觉就仿佛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存在，不知道做点什么，又去往哪里？
	  可又是为什么，痛恨等待的人总是最容易陷入等待？
	  比如我，我这辈子一直在无望地等待，等待父母复合，等待自己长大，等待陆笙南出现。那么苏荷，你现在也要加入折磨我的队列了是吗？你真狠，你赢了！是的，我爱你，我不知道从何时开始的，又是为什么。我从不承认，因为我不敢，正如陈默所说，我有太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更拿不出不计前嫌的勇气。对，我逞能，我虚荣，我清高，我自负，我该死，我千刀万剐，真的，我差一点就骗过了自己，但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我他妈认输还不行吗？苏荷，我认输。求你别躲躲藏藏了，你出现好吗？我答应你，如果你出现……
	  ——等等，是苏荷。
	  我欣喜若狂得以为是在做梦。可就是她没错，这个明明瘦弱却永远充满了顽强生命力的南方女孩，穿着湛蓝如洗的牛仔裤、咖啡灰雪地靴、白色羊毛呢大衣和黑红色格子围巾。她像黑白电影中遽然亮起的一盏灯，在熙熙攘攘的旅客中脱颖而出。她也看到了我，明眸皓齿地挥着手，朝我走过来。
	  我慌乱地抹掉脸上乱七八糟的泪水，却藏不住自己的狼狈不堪。
	  她瞪着惊讶的大眼睛，“不就是汽车晚点了吗？你至于这么委屈吗？还哭了呢……”她当然不会知道我这十几个小时是怎么煎熬过来的，居然还“扑哧”一声笑了。她的幸灾乐祸彻底惹恼了我，我用力推了下她的肩，她吃疼地踉跄后退几步，不明所以地愣在原地。
	  “谁让你过来的！”我凶悍地瞪她，“你发什么神经病啊，谁让你一声不吭就跑过来的。”
	  “哈尔滨又不是你家的，我过来玩碍你什么事啦？”她莫名地委屈。
	  “就碍着我了，我就他妈不爽了。还有，你手机为什么关机？为什么不接我电话。”我继续咄咄逼人地吼。
	  “没电了呀。”
	  “谁让你手机没电的，谁批准的？！”
	  “卫寻你够了！”她快要气哭了，“我说你这人到底怎么回事啊！就为了你一条短信我一路奔波二十几个小时赶过来，路上就吃了两包饼干，现在全身还痛呢！跟我们一同出发的另一辆车山体滑坡翻车了，死了好多人……我冒着生命危险来见你，你就不能对我……”
	  我用力将她拽进了怀里。她像个被拔掉电源的玩具，声音戛然而止。她吓坏了，过了很久后才小心翼翼地在我耳边说：“卫寻？你、你没事吧……你、别哭啊……”
	  “闭嘴。”
	  我把哭泣的脸庞藏进她柔软的发丝中，抱得更紧了。
	  苏荷，我答应你，如果你出现，我一定抱紧你。我发誓不再追究你的过往，不再计较你的如今，无论你做过什么，隐瞒了什么，我都不再过问。我只想就这样抱着你，感受你的体温和心跳。然后告诉你，我爱你，即使世界下一秒就覆灭……不，这么肉麻的话我说不出口，但你都能懂的对不对？

第九章
	  我没法向她形容那种感觉。但有一点我清楚，我无法释怀，不仅仅是这些，对于年少时伤害过的所有人，做错的所有事，我都无法释怀。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时间从来不会原谅你的过错，也不在乎你的忏悔，甚至在你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它就扬起嘲笑和轻蔑的嘴脸，狠狠朝你碾过来。
	  一
	  黑龙江之行的最后一天，我把工作全部交给了小乔和秦大义。他们心领神会地看着我身旁的苏荷贼笑。
	  “是谁之前还信誓旦旦说，就算全世界的女人死光了，也会先考虑男人的呀？”小乔难得逮到我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机会，挤眉弄眼道：“瞧瞧你现在这骚劲儿，真是戳瞎老娘的钛合金眼。好了赶紧滚吧，祝你俩哈尔滨激情一日游愉快，晚上不要太操劳，明天下午两点的飞机，别迟到。”
	  “我说咱就这么放他走啦？太便宜了吧。”秦大义跟着起哄。
	  “也对，等等！给姐回来！”小乔慷慨激昂地喊住我，“卫寻同志，这次给党组织带土特产的艰巨任务就交给你了。”
	  “给报销吗？要给报销东北虎我也给你牵一头回去。”
	  “没有！”
	  “也成，给你们一人捎一斤东北黑土。”在小乔张牙舞爪之前我领着苏荷跑了。
	  初次来哈尔滨，人生地不熟的我们煞有介事地买了一张市区地图，然后坐着公交车开始乱逛。我们先去了东北虎林园见传说中的东北虎，看它们在雪地上嬉戏打滚，不时慵懒地张开大嘴打着哈欠，偶尔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不忘提醒着游客自己百兽之王的身份。苏荷戴着口罩、耳罩和呢绒帽，全副武装下只露出一双泛着粼粼波光的黑色眼眸，她很认真地同情道：“卫寻，你说它们被关在一个这么小的地方，肯定很渴望自由吧。”
	  我微微一笑，解释道：“这其实是人类对动物们的误读。事实上动物们比起在大自然艰难地生存，时刻需要担心领地被抢占，食物和水的紧缺，以及敌人的袭击和寄生虫的侵扰，更愿意待在圈起来的地方，前提是，圈起来的地方能让它们有安全感和归属感。我曾在一本资料书上看到过，不少动物被一些狂热的动物保护组织从动物园放出去后，没几天又自己跑回来了。”
	  苏荷脸色有点难看，不太高兴地抢过我手中的糖葫芦，拉下口罩泄愤似的咬了一口。“你知道吗？我最最最讨厌的就是你这点，好像什么都懂得比我多，高高在上，让我看上去像个白痴。”她一连用了三个“最”以示不满。
	  “别给自己没文化找借口。”我毫不示弱。
	  她皱起鼻子朝我哼哼，转身直走，步履蹒跚地踩在雪地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没走几步她回头莞尔一笑，“可是，我最最最喜欢的也是你这点。”
	  夜幕降临后我们去了松花江，一望无际的江面结上厚厚一层冰，江面上有人滑冰、骑雪橇和玩陀螺，还有爸爸带着孩子在放小型烟花。我们上了一辆供游客出租的马车，苏荷看到这辆跟童话世界里一模一样的南瓜车时，当场兴奋地尖叫起来。那一刻我愿意相信，无论一个女孩被迫在人情冷暖的现实中折腾得多么灰头土脸，身上包裹了一层多么坚硬的外壳，内心深处却始终留有一份少女心。在那里，她们愿意相信纯真和美好，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确实有童话。
	  马车缓缓行驶着，苏荷沉醉地靠在我肩上，现在的她就像一位羞怯的灰姑娘，而我是那位不靠谱的王子，领她回城堡。可惜，我没有城堡，我的领地只是一片废墟。既然如此那就一直走下去吧，也不错，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世界的尽头，看看那是否有着传说中的七色花，美轮美奂的北极光，以及被世人歌颂的永恒和希望……很快，我跳出自己的沉沦，迫不及待地问了苏荷一个她从来没正面回答过我的问题。
	  “我还是很想知道，当初你为什么要骗我。”
	  “因为恨你呀。”她回答得很纯粹。
	  “恨我？”我委实有些吃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偷班费那件事帮你开脱的可是我啊，你那算不算以怨报德。”
	  “算吧……”她下意识地抓紧了我的手，似乎在证明什么，“可我就是恨你啊，所以才在走前狠狠地玩了你一次。当时我也不能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才明白，那是因为你让我看到了自己有多狼狈，我喜欢你，却配不上你。就像一个小孩子在没法完整地占有一个玩具时，索性将其摧毁。反正很别扭的感情。”
	  “好吧，就算是这样……”我心疼地揉了揉她冰凉的额头和刘海，“可你喜欢我什么呢？我有什么值得被人喜欢的？不是谦虚，说真的。”
	  “因为你就是个傻瓜呀。”她笑容里透着美丽动人的狡黠，“傻瓜可是很稀缺的生物，他们都不懂，但我是骗子，我懂。”
	  论智商和情商我自认为都不算低，真不理解她口中的傻瓜跟我有什么关系。但眼下我不再争辩，我并不在乎这些。
	  我们继续聊，在我无穷无尽的好奇心下，苏荷完整道出了她的过往。
	  七岁那年，她拥有了苏荷这个名字，一个月后便从人贩子集团里逃走了。帮助她逃走的人是她的哥哥，一个很聪明也很早熟的男孩，以前他们乞讨时，他演的就是她的哥哥，同时监管她。事实上他因为个头最高也是整群孩子的监工。直到某天晚上，他亲眼目睹了人贩头子把一个小男孩单手和单脚锯下来，而他负责在一旁帮忙止血。男孩那晚没有睡觉，偷偷躲在被子里哭。苏荷偷偷抱住他的背，过了很久后才幽幽地说：咱们跑吧。
	  逃跑那天是一个下着蒙蒙细雨的春日，一群小孩在三个大人的看管下路过一个运矿石的火车站，那个火车站的铁网坏了一个小缺口。事先没有任何通知，苏荷的哥哥突然抓着苏荷就跑，他们顾不上刮伤，迅速地钻进坏掉的铁网内，两人在千钧一发之际爬上一辆缓缓开离的火车，甩掉了身后穷凶恶极的追喊。
	  两人在装满碎矿石的车厢上睡了一整天，火车一路北下，经过了无数座大山和隧道，最终把他们带去了一座南方城市。后来他们被当地一家私立孤儿院收养，不过除了不用担心变成残废，不必每天外出乞讨之外，处境也没有变好多少。苏荷十岁那年，她跟她的哥哥被一个开摩托车维修店的离婚男人收养了。短短半年男人就暴露出变态的本性，每天酗酒后就对着她的哥哥拳打脚踢。这些他们都能忍，直到有一天养父揪着苏荷的头发把她拖进了自己房间，撕她的衣服。十三岁的哥哥不知从哪翻出了一把大剪刀，狠狠插进了养父的大腿，鲜血喷涌而出。但苏荷的哥哥没有放下剪刀，他接着又扎向养父的腰间，胸口。那天他像魔怔了般一共在养父的身上扎了十几刀，几乎把他扎成一个鲜血淋淋的马蜂窝。
	  苏荷和她哥哥最后见到养父的样子，就是他半死不活地蜷缩在狰狞的血泊里哀号。直到后来他们都不知道他究竟有没有死。
	  那天哥哥拿着继父房间里的两万块现金，带着苏荷再次出逃了。也是那天之后，苏荷的哥哥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不再憨厚善良，他变得阴狠、歹毒、冷漠、自私，但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苏荷免受伤害。他们没再靠过别人，因为他们明白，孤儿院和养父养母都不是什么好归宿。他们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善意的眼神，并利用曾经在人贩子集团里学到的本领开始了偷窃和行骗的生活。初中那段时间，苏荷扮演可怜的转校生，辗转于各个城市的中学，一边读书一边骗生活费。
	  而我，成为她漫长行骗生涯中的惊鸿一瞥。惊鸿一瞥，这是苏荷的原话，她想了很久才找出这个形容词。她说她小学只读到了三年级，后来的课本几乎都是自学，初中三年起码换了十所学校，中专是在一所很不正规的夜校毕业的，学的是文秘。
	  “我是在中专的第二年才慢慢意识到自己的生活有什么不对。那些在我眼里曾无比幼稚无知的同学们一个个都谈起了恋爱，他们总是为了爱情矫情地伤春悲秋又义无反顾地犯傻，可我却不再轻蔑，反而控制不住地羡慕起他们。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才知道了自己的生命是缺失的。我在我最好的年华里从没有喜欢过谁，没轰轰烈烈地爱过一场，每次想到这个我就特别害怕，害怕到哭，哭着哭着我就莫名其妙地想到你，想到我离开那晚，抱着我的时候微微颤抖的你。”苏荷看着我笑了，眼中尽是醉人的柔情，“唉，别用那种表情看我，我说真的呐。那时我才发现自己竟然那么想念你，想念到每晚都会失眠，然后某一天，我才发现我喜欢你……对了，后来我还有去找过你。”
	  “找我？”我哑然失笑，“怎么可能，你编故事也有个度好吗？”
	  “就知道你不会相信。那会你高二，对我来说回来找你一点也不难。你还记得那段时间你每晚放学后都跟同学去一个小区打篮球吗？篮球场左边有一个台球室和两个游戏厅，那里总聚集着一群打扮非主流的社会青年。有一次那群人跟你们发生了口角，差点打起来。后来你们就没再去那打过球了。当时我就在其中，那时候还是我跟另一个女孩出面劝架的，你完全没认出我。”她脸红了，像是想到什么很好笑的事情，“老实说，现在我再去QQ空间翻我那段时间的照片，我都不敢相信那个阴阳怪气的丑八怪会是自己。”
	  “你当时为什么不跟我说。”当苏荷的描述跟我的记忆慢慢重叠起来后，我有些信了。
	  “说什么？嗨，你好，我是苏荷，就是初二那年骗了你两千块的人，还记得我吗？我好喜欢你喔，做我男朋友吧？”她自嘲。
	  “我可能会当场把你掐死的。”我笑了。
	  “所以啊，我也只敢远远看着你，看着你朝气蓬勃地带球上篮，看你没心没肺跟同学抢冰镇汽水。你那会背书包时总是弓着背，喜欢歪脸朝每个长得好看一点的女孩子露出玩世不恭的坏笑。”她话里没有埋怨，相反，全是回忆时的神往，“你又怎会知道，再次见到你时，我发现自己更恨你了，恨得咬牙切齿。因为你还是远远地把我甩出一大截，无论我怎么努力也追不上。尤其、尤其是后来我还看到了陆笙南。”
	  “不是吧！这你也知道。”
	  “哼，我知道的事多着呢。”见我张大了嘴巴，她自豪极了，“他是你当年的小女朋友对吧？我可是一清二楚。当时跟我交好的一个女孩，也是你们班的同学，我不能告诉你她是谁？反正，她暗恋你，每次跟我们一起玩都会讲陆笙南的坏话。我特别喜欢听她讲你们的事，你当时跟陆笙南在一起得罪了学校好多人对吧，才子佳人什么的，哎，真是羡煞旁人哟……”她咯咯地坏笑起来。
	  “停、停，这段跳过吧，饶了我行吗！”我慌忙阻止她。苏荷并不知道，对我而言这是一段耿耿于怀且羞于启齿的过往。
	  “当时虽然自卑，但也不是没想过无论如何要跟你见一面的。可惜那年冬天我哥无意撞上了人贩子集团那伙人，想不到那么多年过去了他们居然还没被警察给缉拿，他们常年流窜于各种小县城，一边抛弃那些没用的孤儿，一边再领走新的孤儿。我哥怕惹上事，带我去了星城……那之后还发生了很多事，不过都不重要。你看，命运多奇妙呀。兜兜转转一大圈，最后我还是见到了你。”
	  我试着串联她那简直要用传奇来形容的故事，很快我又有疑问，“你哥就是谭峰吧，上次在酒吧厕所救我的人。”
	  “宾果。猜对了。”
	  “既然是你哥，那晚他骑摩托车送你到公司楼下时你为什么要亲他？别告诉我你早忘了这事！”我话里带着咄咄逼人的醋意，比起她为了目的而接近余总，她跟谭峰无故的暧昧我更让我难受。
	  苏荷似笑非笑地双手捧脸，哈出一团白色雾气，“是，我亲了他，我经常亲他。我们一直相依为命，他对我很好，关系早就超越了亲人。我知道他一直喜欢我，所以亲他是为了让他开心，也算是我力所能及的感激和补偿。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我跟他之间一直是这样相处的。”
	  “可我不能接受。”我直言。
	  “你不是我，你不在贫民窟里长大，没吃过人贩子的皮鞭，没忍受过养父的猥亵，也没睡过天桥和公园，当然不会懂。”她眼中的失落稍纵即逝，转而忧伤地笑了，“不过我并不指望你懂。你能像现在这样陪在我身边我就很知足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办到的，不是谁都愿意喜欢我这种女孩的对吗？”
	  我不敢看她坚定的黑色眼眸，一想起这些日子以来自己对她百般的刁难和辜负，我就羞愧不已。那一刻我突然很想为她做点什么，很想配得上她的感激，我轻轻抓紧她冰凉的手，“苏荷，今后我们一起改变好吗？”
	  “改变？”
	  “对，努力变得更好，跟曾经的那个自己告别。”但愿她没有误以为我在嫌弃她，至少这一秒我没有。我只是心疼她。
	  “我……需要时间。”
	  “从现在起，一辈子够不够？”
	  “不够，还能再多点吗？”她霸道地盯着我的眼睛，转而又俏皮地笑了。
	  “不能了。”我别过头，“因为我不确定下辈子还能不能遇见你。”
	  二
	  行程有变，第二天我没回星城，跟小乔一起去了大连。她曾经开工作室时玩过一段时间摄影，这次折去大连是要给一个开淘宝服装店的朋友拍淘宝照，三天赚八千。而我过去就是充当男模，不需要露脸，只要穿上新衣服站在街边摆出各种臭美的姿势就能拿到两千，这么好的美差何乐而不为。
	  最重要的是，在答应之前我收到了年叔的一条短信，这个简直堪比妈妈桑的大管家坚决不放心她一人前往，而秦大义又急着回去工作，重任舍我其谁。我本想带上苏荷，她拒绝了。她把嘴凑近我的耳边，“做小三很忙的，哪那么多自由时间啊。”
	  我无心再开这种玩笑，“别去找他了，公司很快就能找到下家……”
	  “很快，那就是还没有咯？”
	  “就算现在脱离也没关系了，回去我跟年叔谈谈。”
	  她给我一个安慰的拥抱，轻碰了下我刻板的脸，“安心啦，我不是以前那个苏荷了。我有分寸的。你跟小乔路上小心，三天后见。”
	  她拉着小行李箱走进安检口时，我才意识到这个女孩变了，她变得比她曾展示出来的更加温柔体贴，甚至，沉着冷静。苏荷，我们现在算是相爱了吧？当我想问这个问题时，她离我很远了，我们只能隔着安检依依不舍地招手。
	  我跟小乔上了晚上的卧铺火车，一觉起来正好抵达大连。
	  小乔的淘宝店朋友是个又瘦又高的年轻人，一张苍白的马脸，举止投足都优雅得有些过火，给人娘娘腔的造作感，为人却很热情健谈，相处久了也便不那么讨厌了。看得出他很有生意头脑，店里卖的男装女装都很受欢迎，他租了一个大仓库，聘请了四个大学生每天给他下订单，据说手上有四家皇冠店了。
	  原本计划三天拍完，小乔却一改以往散漫拖沓的工作态度，两天内超额完成，托她的福我也刷新出了一天之内换60多套衣服的人生纪录。拿到酬劳后小乔坚持不留下来吃晚饭，马不停蹄地带我坐上了前往烟台的轮船，她计划在烟台转坐火车回星城，相对省钱又快捷的路线。
	  坐上轮船时已是凌晨，小乔有些心不在焉，独自上了甲板。
	  半小时后我出去透气时才发现她在偷偷抽烟，海风很大，吹乱了她的黄色卷发。她很快发现了我，做贼心虚地把烟扔进了海里。
	  “我又不是你高中的教导主任，这么害怕干吗？”我说。
	  “我不是戒烟了嘛。”她尴尬地笑。
	  说到戒烟，这姑娘挺有意思。自傅林森上次肺部被捅了一刀后，她就开始戒烟。她的理由是：我跟他都是O型血，万一他的肺部有问题，我到时候还可以和他换肺，不是说一个肺也能活吗，所以从今天起我要戒烟了。当时我们都嘲笑她没常识，想要换肺哪是一个血型吻合那么简单。
	  “得了吧，你要真能把烟戒了，我以后就用鼻孔吃饭。”我奚落。
	  她白了我一眼，我又问：“你最近是不是遇上什么事了，你这几天都有点奇怪？”
	  “有那么明显么？”
	  “有。”
	  她幽幽地叹口气，“也算不上啦，就突然觉得自己好没原则的。”
	  “靠，我没听错吧？咱张雨乔女士什么时候有原则了，你多少钱一斤买的呀？”我逗她。
	  “卫寻你丫要哪天死了，绝对是贱死的。”她反击。迟疑了一会才对我坦白了，“那家淘宝店老板，是我的大学同学……你别看他那么娘炮，大学那会可是爱我爱得死去活来，还为我闹过自杀呢。”她心有余悸地摸了下胸口，“现在想想都好可怕，毕业后大家各奔前程，我才算是摆脱了他。我那时还发过誓呢，再也不要跟他扯上半点关系……哎，不说这些了，你见过晚上的大海吗？你看，多漂亮啊……”小乔前言不搭后语地跟我分享着她乱七八糟的感受，“天一亮咱们差不多就能到烟台了，我上次来烟台坐的也是晚上的轮船，记得那会我还在码头看到了成群的水母，你看过水母吗？轻飘飘，亮晶晶的一团，特漂亮……”
	  “是因为林森吧。”我还是打断了她。
	  “什么？”她装糊涂。
	  “林森没医保，也没存款，他住院那笔钱数目不小，全是你掏的吧。”小乔之前曾骗我说傅林森的医药费是年叔垫的，我也是出差前才偶然从芳姐那得知年叔没钱了，他甚至偷偷把自己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在撑公司的开销，余总那点钱根本不够公司运转，现在公司架子越做越大，其实也进入最艰难的时期。我早该猜到小乔没什么存款，她把车偷偷卖了还骗大家说借朋友开了。而且公司里面，我、傅林森、小乔、秦大义等几个主要成员已经有两个月没领工资了，大家心照不宣，没说出来就是怕动摇军心。这次小乔一定是很缺钱才不得已来赚这个外快，我之前也好奇三天居然能赚八千，哪有这么慷慨的淘宝店主。
	  被我识破，小乔无奈地撇了撇嘴，“我知道他还喜欢我，才利用了这点。我以前没干过这种事，所以……总觉得自己很坏。”
	  “换以前我准会道貌岸然地鄙视你，就像我曾经鄙视苏荷那样。可现在我不会了……”我走过去，默默掏出一根烟替她点上，“公司的事别担心，我相信能撑过去的。至于大森，他是我最好的兄弟，你为他做的我以后一定会还。”
	  “还你个头。”她激动了，“我做这些是为我自己，我爱他，这点你最清楚。”
	  “当然清楚。”我点点头，又叹了口气，与她并肩看向了广阔无垠的黑色大海，以及远方点点的星光，“可是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很苦的。”
	  “别劝我放弃，什么都不要讲，我知道这挺傻。”她苍凉的笑容一点也不符合她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然而此刻却又那么触动我。没多久，她又看向我，“你呢？”
	  “我什么我啊？”
	  “你现在是跟苏荷在一起了吧。”
	  “算吧。”
	  “那陆笙南呢？”
	  ——陆笙南。
	  光是这三个字便足够让我胸口绞痛了，大片海风吹疼了我的眼。有时候，我觉得很多事情是注定的，从我们参与生命这场盛大的掠夺战的那刻起。我们注定会夺走别人的很多东西，也将失去更多东西。比如我此刻的怀念、不舍，以及深藏在泪腺深层的酸楚，都早已经成为了这三个字的仆人。
	  “你怎么知道她的？”我皱着眉扭过头。
	  “还记得今年秋天的露营吗？那晚我跟大森坐在湖边聊天，他跟我说的。你也知道，我一看到他就会方寸大乱，偏偏他也是个闷葫芦，我们根本没法交流。可那天很神奇，一聊到你的事他就侃侃而谈，气氛自然而然放松下来。有时候我总觉得他……”她说到这里，斟酌了下措辞，“特别在意你。”
	  “他不是GAY。”我忍不住笑起来。
	  “我知道，那不一样。我就觉得，他在意你远远超过朋友的界限。尽管他从没表现出来，所以有时我会特别嫉妒你。”
	  “他都跟你说了些什么？我跟陆笙南的事？”
	  “说了很多呢，但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分手。我直觉你肯定还有很多事没说。”她来了兴趣，“要不今晚干脆讲完吧。”
	  “你就那么想听啊？”我有点无奈。
	  “当然啊，排忧解难我不擅长。但说到拿你不开心的事让自己开心一下我可是一流。”
	  “滚。”我笑着把烟头弹向海面，漂浮的星光瞬间陨灭。
	  如今想来，给陆笙南庆生的那晚并没出现什么明显裂痕，但它又确实是所有事情的转折点。半夜匆忙离开时我将手机落在她家，因此五一假之后几天里我跟她都没联系上。
	  那几天我情绪异常低沉，焦躁又抑郁，还失眠了。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睁眼盯着房顶的天花板，不停地想着我跟她的以后，我固执地把我们的未来演算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得出的结果是：我们没有以后。
	  这让我痛苦，却又感觉到莫名地解脱。
	  五一假最后一天，我妈难得没出门，在家陪我吃了顿午饭。自从她跟我爸离婚后，她已经很少再有好好做一顿饭的闲情雅致了。我们坐在长方桌的两端，相视无言。过了很久她打破僵局，神色憔悴地夹起一块鸡肉放到我碗里，“明天又要上课吧？”讲话的声调恍惚得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
	  “嗯。”
	  “零花钱还够吗？”
	  “够。”
	  “妈今天去朋友家玩，晚上可能不回来了。”
	  “好。”
	  之后回归沉寂，只剩下轻微的碗筷碰撞声和咀嚼声。很司空见惯的一顿饭，并没有多么惨烈的打击，却让我彻底从自己的幻想中醒来，——这才是我真正的生活啊。然后轻而易举地，我就接受了“我跟陆笙南不会有未来”的结论。
	  第二天在学校见到她时我变得无所适从。我拿不准要用什么姿态面对她。最终我以问她要手机的理由，主动找她说话。
	  她抬头冷淡地看了我一眼，“没有。”
	  “哦，那可能是路上掉了吧。”我自讨没趣地回到座位。那一刻我才意识到她也变了，虽然说不出是哪，但确确实实变了。我们之间那股原本热烈燃烧着的火焰无声地熄灭了。
	  她开始每天上下学都由父亲接送，我们很少再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关系不痛不痒地维系着，不像朋友，不像同学，不像恋人，也不像陌生人，直到现在我都还无法界定那种奇怪又微妙的关系。仿佛彼此都在等待着一个出口，得以让眼下的困局迎刃而解。而在这之前，只能沉闷地煎熬着。
	  两个月后的暑假，我做了一件事。
	  在说这件事之前，我得先介绍另外一个女孩，小央。
	  小央也是我的同班同学，文静瘦小，扎着不起眼的短马尾，讲话细声细气，就算是被老师点名朗诵课文声音也小得离谱。她的一切都很普通，她自己也对此心知肚明，安静卑微得像个小透明。几乎没有男同学对她感兴趣。忘了说，她还很笨，连一个当红韩国偶像的名字都能搞错，就更别提其他需要很高情商才能参与的八卦话题了，所以她也不招女同学喜欢。
	  忘记是怎么开始的，她黏上了我，准确说是黏上了以我为首的那一群成天荒废学业无所事事的差生。我们并不讨厌她，谁让她总是很好心地帮大家抄作业呢，也包括美术专业课的作业。作为报答，我们偶尔会带她逃课，去打台球，去网吧，甚至半夜溜出来吃宵夜，再爬到山顶玩一些很刺激的游戏。
	  最初，几个男生都当她是小屁孩，从没有过非分之想。那时候我们都喜欢A片里那种风情万种的熟女，松岛枫是大家公认的女神。对她这种背个喜羊羊的书包就可以冒充小学生的女孩实在不感冒。后来日子久了大家纯当她是妹妹了，对她也关照有佳。她像只小白兔一样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们没心没肺的照顾，再义无反顾地帮我们抄各种作业。
	  高一过去后，她慢慢改变了。
	  通俗点说，她的身体跟心灵都得到了发育。
	  有一次大家在网吧玩通宵，她也去了。那晚她安静地坐在我旁边，托着腮看着我投入地打游戏，眼睛都不眨一下。当我偶然侧脸看向她时，她脸居然红了，然后心满意足地笑着说：“卫寻你真厉害。”声音依然很小。
	  那时我就察觉到了，她喜欢我。
	  可我从不拆穿，也是后来我才发现，我其实很需要她的陪伴。小央大概是唯一让我感觉不到任何压力的女孩。我时常觉得只有跟她在一起时，我才是优秀的、强大的，甚至是高尚的。那是一种很莫名其妙却让我甘之如饴的自信。那段日子里，我一边享受着这种自信带来的满足感，一边“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班上如果有哪个女孩欺负她，我第一时间替她讨回公道。在其他事上也时常拿出“坏学生”的特权关照她。高二快结束时，她慢慢出落成一个真正的高中生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在荷尔蒙的作祟下也顺理成章地暧昧起来，单独相处的时候还会接吻，但我从没给她任何承诺，她也从不提出任何要求。第二天见面时，就像一切都没发生，她还是那个安静又乖巧走路总低头看脚的马尾女孩。
	  我跟她接吻了四五次，刺激过后是悔恨和空虚。当我逐渐意识到这对陆笙南是一种很龌龊的背叛后，便跟小央保持开了距离；而她似乎早习惯了被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并没有多么极端的反应，很安静地就接受了我的疏远。直到一个月后我突然得知，她跟我的朋友在一起了，他叫张翔，算是当时我们那群玩伴里跟我关系最好的。对此我也没有多问，我们之间很少过问对方的事，只是那时开始几个人的关系就不那么纯粹了。
	  那年暑假，张翔十八岁生日，下午请大家一起出来唱KTV，那时候我们都偏爱下午出来唱歌，因为价格便宜，晚上一般会去网吧玩游戏，凌晨再吃大排档。当天下午有人提议让我喊上陆笙南，大家起哄说在一起那么久了，也从没见带出来玩，是不是瞧不起我们这些坏学生啊。我推搪不过，只好打过去了。却遭到她冷淡地拒绝。现在想想，那个拒绝真让我很没面子，其实我平时都很小心，几乎不会在这种场合喊她让她为难。可那个下午，当我怀揣着一半虚荣一半重归于好的心情约她出来时，她却当头泼了我一盆冷水。
	  我没办法说服自己不在意，心情糟糕透顶，那天下午我不停地喝酒，却没想到小央喝得比我更多，很快她就醉了。偏偏这时没唱几首歌的张翔接到他爸的电话，匆忙离开了，听说是奶奶脑溢血住院了，情况危急。
	  这场颇为扫兴的聚会在下午两点左右提前结束。送小央回家的任务交给了我。我记得那天天气非常炎热，整个街道都被高温给扭曲成了像是随时要融化的奶油城堡。我把醉醺醺的小央扶回到她家楼下，出了一身汗。我正要离开时小央却喊住我，“我浑身都没有力气，你扶我进屋吧。”见我迟疑，她又别有用心地补充，“爸妈这几天出差了。”
	  我送她上楼了。
	  她刚进家门就跑去厕所吐起来，我有些不知所措，只好坐在客厅沙发上，打开了电视机。我心想着，等确认小央吐完没事了就走。我记得当时播放的节目是《还珠格格》，几乎每年暑假都会五集连播。
	  不多久，浴室方向突然传来了一声尖叫。我愣了两秒，立马起身冲过去。结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小央在洗澡，敞开着玻璃门，她不知何时换上了一件白色雪纺衫，那是我去年送她的生日礼物，因为型号有些大她从没穿过。而此刻，这件唯一的遮蔽物被淋湿了，半透明地紧贴在她肌肤上，一瞬间，她的肩膀、锁骨、背脊、胸部……所有黄色录影带里才能看到的那些勾人眼球的部位都以一种朦胧的裸露姿态被我尽收眼底。她头顶上的水继续开着，顺着她湿漉漉的头发浇下来，午后的阳光下，氤氲的水气淡淡弥漫开来，我久久才把视线移到她的脸上，她微张着嘴，双睛通红而无措地望着我。
	  我分不清楚她是在害怕，祈求，还是别的什么。但有一点我很清楚，她确实在勾引我。当我反应过来时她已经鼓起勇气轻轻抱住了我，身体还在战栗，却怎么也不松手。
	  我不受控制地一把横抱起她，走向客厅的沙发，她慌张地喊：别，去我房间。
	  就那样，我们去了她睡房，拉上了淡绿色的窗帘，空调上挂着的小风铃叮当作响，我们彼此沉默几秒，开始脱衣服。然后我们做爱了。那是个生硬的、仓促的、带着羞耻的并不愉快的第一次。
	  “不是吧！靠，这算什么？软妹子的逆袭吗？”小乔大概被我口中故事的发展给震惊到了。
	  “我后来把那个下午归结为雄性激素过剩的性冲动，但这无法说服我自己。你知道当小央紧闭着眼睛躺在我身体下面时，我看着她的脸想到了谁吗？”
	  “陆笙南？”
	  我摇头。
	  “那个……陈曦，美术老师？”
	  我摇头。
	  “难不成是松岛枫、苍井空……可别告诉我你想的全是AV里的女人啊！”小乔睁大双眼，扶着甲板护栏的她彻底风中凌乱了。
	  “都不是，我谁也没想。”
	  我没说谎，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
	  但我没有告诉小乔，在完事后，在自责、悔恨、空虚这些情绪抵达之前，在那个短暂的空隙里，我非常真切地想起了一个人，就是我爸。当时我侧躺在小央的身后，一边象征性地摩挲着她瘦弱光滑的肩膀安抚她，内心没有彷徨，没有愧疚，居然满脑子都是压抑不住的胜利后的得意。我像是完成了一个重要的复仇仪式，向我曾经最崇拜也伤我最深的那个男人的报复——爸，你看，我也跟你一样了，一样无耻，一样下流，一样肮脏。而这一切，都是你一手造成的，你永远也别想弥补和挽回！你甚至永远都不会知道。永远。
	  “后来呢？怎么样呢？”小乔追问。
	  “那天之后我特别悔恨，整个暑假都没再联系过小央，她也没再找我。一直到暑假结束。再之后就到了高三上学期，没多久事情还是败露了，至今我都不知道是谁说的。也可能是张翔自己察觉的吧，毕竟小央的第一次是给的我。那个早自习，他突然冲进教室踢翻我的课桌，把我扑倒在地狠狠地揍我。我在那个早晨掉了一颗牙齿，还有八斤的鼻血……”
	  “哈哈我操，哪有那么多……”小乔乐了。
	  “总之流了很多血。那之后我们绝交了。我本以为接下来还要每天都面对他，谁知一个星期后他就因为打我被开除了，他之前因为打架已经被严重警告了三次，这次学校说什么也不肯再网开一面了。不过很快，他打我的真正原因就被所有同学知道了，我被彻底地唾弃和孤立，而我甘心接受这个下场。至于小央则在一个月后转学了，她原本就要转学，是父母工作的关系。那时候我有观察陆笙南对我的态度，她肯定也是知道我跟小央的事情，可惜她依然冰冷冷的，不愤怒、不失望，甚至完全不在意，每天安安静静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就像我们原本就是陌生人。”
	  “后来？”
	  “后来她走了。”
	  我现在依然无法忘记那个冬天，期末考试的前几天。家乡下了场特别大的雪，街道上因为积雪太厚封路了，市领导主动扛着铲子带领大家铲雪。上午的历史课上，历史老师让我们别待在教室，出去随便玩。就因为这个，历史老师成了我印象里最好的老师。总之当时大家别提多开心多感激他了。
	  南方城市的孩子对雪总是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一个冬天才能看到一两次。当时操场上的雪被大家践踏得所剩无几，有人提议去学校的后山，围墙在夏天就被一场大雨冲垮了，一直没修。后山的山脚下有一棵巨大的银杏树，那应该是我看过的最大的银杏树，可能有上百岁了。其实我跟陆笙南以前经常会在放学后偷偷跑来这，躲在树下接吻。在这颗树上相对隐秘的地方还刻着我俩的名字。树的旁边是一个篮球场大的小湖泊，上面结了一层薄冰，晶莹剔透。
	  大家在洁白厚实的雪地里追闹，陆笙南站在湖泊旁边，看着冰面愣愣地出神。我犹豫良久才敢走到她身边。是她先开口的，没有看我，只是轻声说：“你可能不会信，前段时间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结冰的湖、银杏树、你，还有我，你站在我身后，戴着我送你的黑色围巾，跟现在一模一样。”
	  我不知道要说点什么。
	  我们沉默了很久，直到很多同学都玩累了往回走。一动不动的她才突然回头看我，我以为她终于要开口质问我跟小央的事情了。我已经做好了准备，承认，道歉，然后任由她发落。
	  可她没有，她只是问：“卫寻，你喜欢过我吗？”
	  我一恍神，居然没答上来。再然后，我居然真的就哑巴了。喜欢，多么简单的两个字啊，但我就是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像吞下了童话里的那些偷吃语言的虫子。
	  “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啊。”
	  陆笙南说完后朝我歪过头，露出一个好看的浅笑。这是自她生日那晚之后，首次朝我露出笑容。我以为我们之间的关系算是和解了，于是我也笑了，不争气的是，眼泪却猝不及防地流出来，那是我第一次在她面前哭。
	  她摘下厚实的羊毛手套，用手背帮我抹干脸上的泪，“咱们回去吧。”
	  我点点头，跟她并肩走回教室了。
	  我以为这一切会重新开始，可是第二天她就再没出现。后来我才知道，她早就办好了转学手续。她什么都没有留下，就那么走了。班上那些看似跟她关系还不错的女孩，也一个都不知道她的下落。她们脸上的吃惊不亚于我。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故事就这么略显惆怅地结尾了。小乔微微皱着眉。很久后，她略微同情地望了我一眼，“你会不会觉得……她肯定非常恨你，才决定离开你来惩罚你。”
	  我老实地回答：“我不知道。”
	  “你后悔过吗？后悔当初做的那些事。”
	  我望着脚下幽深的黑色大海，苍凉地笑了，“后悔有什么用？”
	  “那你还喜欢她吗？”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我没法向她形容那种感觉。但有一点我清楚，我无法释怀，不仅仅是这些，对于年少时伤害过的所有人，做错的所有事，我都无法释怀。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时间从来不会原谅你的过错，也不在乎你的忏悔，甚至在你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它就扬起嘲笑和轻蔑的嘴脸，狠狠朝你碾过来。
	  年轻时，我总是想方设法搞烂自己的青春。仿佛唯有这样，我才会对这个世界无所畏惧。我真蠢，这么多年了，其实我还是一点都不知道如何跟这个世界和睦相处，更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位置，我一点也不快乐。
	  我单手掐住了自己的嘴，努力不让声音哽咽，心脏像快要被人捏碎了，有那么一瞬间，我只想一头扎进脚下的海水里。
	  三
	  小乔绝没想到，当晚出现在火车站为我们接风洗尘的人会是刘凯希。这个向来以情场混世小魔王不要脸自称的花货，今天难得没带上他的泡妞三大利器：西装、墨镜和鲜花。就连头发也变回了安分的黑色，软趴趴地垂在前额，平时面对七级大风依然巍然不动的杀马特造型不复存在。
	  他穿着咖啡色呢绒大衣、黑色牛仔裤和平底靴，一改往日的张扬浮夸。反倒让人有点不适应。星城的冬天潮湿阴冷，他站在还残留着不少白色积雪的广场上，正对着出站口朝我们招手，精力充沛地咧嘴笑。
	  直到走近跟他说话时我才发现不仅是着装，他的声音也从原本生怕别人忽略自己的聒噪降级为了正常，这让我倍感欣慰。刘凯希帮小乔提过最大只的行李箱，又接过我手提的一袋土特产。
	  “哈尔滨好玩吗？”他问。
	  居然没有出现“亲爱的”这句油腔滑调的口头禅，我以为听错了，反应过度地瞪着他：“你刚说什么？”
	  “我说，哈尔滨好玩吗？”他正经地又问了一遍，且一直保持着飘忽不定的微笑。
	  “还行吧，有点冷。”小乔替我回答。刘凯希满意地点点头，继续往前走。小乔趁机抬起手肘用力撞了下我，压低声音骂道：“卫寻你搞什么鬼啊？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
	  “这么紧张干吗？他又不会吃了你。”
	  “你又不是不知道，这孙子整天在我前面阴阳怪气的。我真想说，他那套过气的泡妞伎俩顶多也就骗一骗城乡结合部的发廊小妹，敢情别在老娘身上浪费时间了。你看我都一把年纪了，只想找个靠谱的地球人安度晚年！OK？”最后一个英文她硬是拔高了三度，很精准地把握了悄悄话里的最高音。
	  “鬼扯，我看他今天很正常啊。”我为刘凯希抱不平。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些什么……”小乔皱起眉头，郑重其事地表明立场，“姐告诉你，就算是去当小姐我也不会找他借钱的。”
	  “张雨？乔你真想多了，我可没那意思。”我哭笑不得，“白天火车上时我跟他聊微信，见他整天闲着没事，就喊他来接下咱们，免费劳动力放着也是浪费。”
	  “说什么呢？”刘凯希把行李放进后车厢，回头冲我们问，见没人回答又自作主张提议，“火车上没吃好吧，我请你俩好好吃一顿。我知道刚开的一家川菜馆，味道特别好。”他打开车门钻进去，留下我跟小乔面面相觑。
	  “他受什么刺激啦？”小乔更担忧了，“为什么我觉得这样的刘凯希更可怕啊。哎，你发现没，他今天连香水都没有用，这不科学啊。”
	  “我才懒得管。有人请吃饭你去不去，反正我是去。”我真饿了。
	  很快三人在川菜馆坐下，隔壁几桌中年人大快朵颐的架势让我更饿了。等了几分钟不见服务员过来点单，刘凯希起身跑去柜台催促。小乔慢悠悠拆开了真空包装碗筷，对于今天刘凯希特别反常一事还在耿耿于怀。我努力转移话题，“对了，你之前不是要跟我说小歪的事吗？就是林森出事那天，后来我一直忘了问。”
	  小乔这才恍然大悟，随后又有些为难，“其实我都不打算说了，这事可能是我想太多了吧……”
	  “别吞吞吐吐。”我最讨厌话讲一半的人。
	  “那我真讲了。”她一脸概不负责的表情，“我那天无意在他的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奇怪？怎么个奇怪。”
	  “打火机、勺子、锡纸、注射器、吸管什么的……”
	  “吸毒！”我脱口而出。
	  她猛点头，“我后来上网查了查，能同时需要这些东西的除了吸毒没别的可能了。”
	  “这事你还跟谁说过？”我压低声音，严肃道。
	  “没，关键是第二天我再去看发现那些东西都不见了。而且小歪虽然看起来是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但也不像瘾君子啊。”小乔神色中透着不忍，心存侥幸地替他辩护：“可能他是帮别人买的，或许……”
	  “帮别人买那是贩毒，比吸毒更严重。”我打断她，“再说不是每个吸毒犯都像电视里面那么好认。不行，咱们得找小歪好好谈一下，这事还得请年叔出面……”
	  “谈什么啊？”刘凯希走回来，我俩立刻闭嘴。
	  他大大咧咧地坐下，端起茶喝了一口，脸上依然维持着最初见到我们的那种愉悦。没多久菜陆续上来了，他热情地给我们推荐着。
	  我实在忍不住了，问：“你今天是不是有事？”
	  “啊？没事啊，能有什么事。来，吃这个，这个好吃。”他用筷子敲了敲一碗蒜泥白肉。
	  “那、那个……”小乔斟酌着称呼，“小希啊，要是有什么事就告诉我们吧。憋着会憋出病的。”
	  “嗨！真没事……”刘凯希笑了，转而为小乔倒上半杯啤酒，“张雨乔，你是知道的，我以前一直想追你，每次见你就跟打了鸡血一样，你肯定很讨厌我吧。啊哈，别担心，我前阵子好好反思了一下，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今天正好跟你道个歉，纯当改变下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跟卫寻是朋友，所以咱们今后也是朋友。”
	  “啊？朋友？好，朋友挺好……”小乔彻底不知所措了。
	  “来！喝酒，干杯。”刘凯希是真的很开心，兴致高涨地举起酒杯，完全无视我们的疑惑。
	  那顿饭吃得云里雾里，走出饭馆已是晚上八点。我跟小乔这几天辛劳奔波攒下来的疲惫在酒足饭饱后彻底来袭。刘凯希先把小乔送回家，又载着我往公司走，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现在就剩我了，可以说了吧。”我问。
	  “嘿嘿，有那么明显吗？”他居然脸红了。
	  “废话，都写脸上了。”
	  “写着什么？”
	  “弱智儿童！还是刚被老师表扬过的那种。”
	  “去去去！哥就是开心你知道吗？开心得浑身都不自在了，又没人发泄……”
	  “那叫没人分享。”我边喝矿泉水，边更正道。
	  “对，就是没人分享……”他想到什么，“对了，你之前不是说明天才回吗？”
	  “小乔提前干完活，就提前回了。”
	  “Good！早回来好。你今晚好好休息，明晚再来找你分享！”
	  “到底什么事，搞得这么神秘。”
	  “其实……”他自豪地宣布，“我恋爱了！”
	  “噗……”我一口矿泉水喷出去，又被迎面的风给吹回来，全洒自己脸上，“你丫不是天天在恋爱吗？”
	  “这次不同。”
	  “你每次都说不同。”
	  “这次真不同！”
	  “老祖宗您饶了我吧……到了到了，就这，停车。”下车后我还不忘甩给他一个奚落的白眼，“你最近是不是嗑多了药啊，实在不行别撑着，治疗得趁早。”他不回嘴，还是笑，幸福得不能自已地笑。这让我不得不开始相信他或许真恋爱了，难道对方是林志玲？要不就是苍井空？
	  公司客厅没亮灯，这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秦大义我是知道的，他每星期天都要去养老院做义工，忙到很晚。至于傅林森，可能去登山了吧，总之公司这会一个人也没有。一屋子的寂静反而让我有些失落。我把手中沉甸甸的土特产放下，提着行李箱上楼。这才发现自己房间亮着灯，橙色的光线被整齐地切割出来，安静地趟在地板上。原来傅林森在家啊。我刚要叫他出来帮我接行李，一想到他大病初愈又忍住了。
	  其实我也说不上那一刻究竟出于什么心理，用直觉这种东西概括未免玄妙。总之，鬼使神差的我放轻放慢了脚步，小心翼翼地走到门缝外面。
	  如果时间能重来，我一定不会再做那种蠢事。我恨自己为什么不能再去吃个饭，散个步，或者回家路上出个车祸，总之什么都好，只要别让我看到接下来的那一幕。可偏偏我看到了，时间的不可逆在那一刻变得特别残忍。
	  傅林森赤裸上身地平躺在床上，一个女孩几近全裸地骑在傅林森的腹部，弓着背，疯狂地亲吻他的脖颈，一点点滑到胸膛，娴熟的十指顺势解开了他的皮带扣。
	  我想逃，四肢却接近疯狂地颤栗起来，手中的行李箱掉落在地，声响惊扰了他们。女孩仓皇地回过头，凌乱的发丝下，脸上的表情甚至来不及从享受变为惶恐。其实，就算不看她的正脸我也认识她。我曾说过，无论过去多少年，无论她变成什么样，我都能一眼就认出来，化成灰也能。
	  苏荷组织着语言，最终只是发出一个单调的声音：“……卫寻？”

第十章
	  此刻我迟钝的大脑不愿再去深究所谓的原因，我自暴自弃甚至是气定闲神地把它们通通归为报应，是的，一切都是因果报应——只要你伤害别人，那么总有一天，别人也会带着同等甚至更多的伤害回来找你。我很早就明白的，可我没想到它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狠。
	  一
	  很难形容我当时的感受，悲伤和怒愤来自身体中的每一个细胞，它们以冰与火缠绕交替的姿态一起千军万马地冲向我的天灵盖。我像被塞进了一个沉闷的古钟，外面是敲钟木猛烈地撞击，我在剧烈的震颤和刺耳的噪音中分崩离析。
	  我又想起八年前的夏天，那个炎热得让一切都异常躁动的午后。我拿着冰凉甜腻的绿豆冰棍走进家门，地板上是七零八落的女性衣服，丢落的形状散发着原始的情欲，我跟随它们勾勒出的轨迹一步步走向秘密的终点——父亲的睡房。我看到两个赤身裸体的男女以一种怪异又亢奋的姿势纠缠在一起。那一次，我也是先看到的女方的脸，仓惶、尴尬，甚至透着微妙的无辜。
	  “……卫寻？”
	  苏荷的声音将我拽回来，可我并没做好对应的准备。傅林森似乎也一样，他几乎是粗暴地推开苏荷，连滚带爬翻下床，随手抓起一件衣服往身上套，声音干涩得心虚，“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我还是头一次见他这么窘迫，突然间很想笑。我曾以为他永远不会有这一天的，毕竟，他是个连死都可以死得那么优雅的人啊。
	  “下次要办事提前说一声，我可以去外面睡。”我还是选择了用冷漠来迎战。很早以前我就明白，愤怒只能正中下怀，冷漠才是最骄傲持久的防守。感情游戏里的规则就是这样：无论你反击得多么漂亮绝伦，多么酣畅淋漓，也抵不过一句：不在乎。
	  是的，我不在乎。
	  我凭什么要生气？不就是苏荷跟傅林森在滚床单吗？苏荷是谁啊？这些年来她睡过的男人还少吗？她这种为了一包烟都可以跟陌生男上床的轻浮女人我还不了解吗？几十个小时前在哈尔滨的松花江上那番缠绵悱恻山盟海誓不过是人家一时兴起，我又何必当真。傅林森又是谁？他是我的好朋友，对，没错。可谁又规定好朋友就不能睡自己的女人？何况，我还一点都不了解这位好朋友，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字是不是真的。既然如此，卫寻，你还待这坏人家好事做什么？真是有失礼貌。
	  “……打扰了。”我努力让脸上的微笑保持完整的尊严，拉上了门。
	  我一路冲到公司楼下，不想却是傅林森追上来抓住我的肩。在我试图甩开之前，他自己先松开了。我回过头，傅林森此刻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灰色针织衫，半裸露的胸膛剧烈起伏着，微微泛红。大冬天里他像一棵瘦骨嶙峋的树，伫立在风中，深沉地望着我。
	  我率先勾出一抹惨淡的笑，“真扯，想不到最后追出来的居然是你，搞得咱们好像在搞基一样。快回去吧，别着凉了，今晚我睡酒店……”
	  “卫寻！”他抬高声音，“事情不是你……”
	  “没关系。”我打断他，“真的，没关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谁没这种需求啊，你情我愿挺好……”
	  “你能别摆出这副样子吗？”他恼羞成怒了。
	  “我摆出什么样子呢？”我也爆发了，“我现在他妈的还能摆出什么样子。我该恭喜你吗？还是我更应该冲上来揍你因为就在我昨天我刚跟苏荷确认男女关系今天你就把她给睡了！你可千万别告诉我这中间有什么误会啊，这他妈不是在演电视剧，再大的误会也犯不着两人光着身子睡一起吧！你讲话啊？你倒是说说这中间有什么误会啊？！”
	  傅林森紧锁眉头，挣扎了几秒终于放弃了解释。他垂下双眼，眼睑上刻着一道深深的辜负。
	  这让我更愤怒了，“林森，你喜欢苏荷是你的事，但你不能这么阴险。你不能突然就这么捅我一刀……”我紧捏着拳头，声音哽咽，“我是你的兄弟啊，你究竟明不明白？你怎么能这样对兄弟！”
	  他一言不发。
	  “说真的，我本来挺为你高兴的。因为这世上终于有一个让你动心的女人了。只可惜你眼光不行，苏荷就是一个婊子，你真是瞎了眼，你怎么能喜欢上一个婊子！”
	  “你喜欢她。”他抬起头，瞬间洞察到我口不择言背后的真相，那是深深地嫉妒和挫败，他重读一遍，“你喜欢她对吧。”
	  我蒙了。
	  我屈辱得无地自容，这一刻我应该露出听到天方夜谭般的嗤笑才对，然后高喊“什么？我喜欢她？不、不，我怎么可能喜欢她啊！就算全世界的女人死光了我也不会喜欢上这个臭婊子”，可我做不到，偏偏这一次，我做不到。
	  我软弱地沉默了。
	  天空不知何时又下起了雪，它们以一种并不友好的姿态从我们对峙的那个距离的空间飘落下来，这个角度下，傅林森棱角分明的脸显得更加忧郁了，他望我的眼神，让我觉得他在怜悯我。
	  “林森……”我几乎颤抖着压下所有的愤怒和羞耻，向他求饶，“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别管我，让我走。”
	  他仿佛中枪了，全身一怔，狠狠退后了一步，并迅速沉默成一块化石。我留下一个苍凉的笑后迅速掉头了。直到走出好远后我才偷偷摸了下脸庞，我好像哭了。
	  二
	  当我喝下第五杯伏特加时，我放弃了嘲笑自己。在这之前我一直觉得一个人伤心后跑去酒吧买醉是件非常恶俗的事。可眼下，当酒精在身体内温柔地发挥着它的麻痹作用后，我必须承认，买醉真不失为个好选择。
	  两小时前那些让我肝胆俱裂的痛楚变得轻如鸿毛，那些疯狂啃噬我的不堪画面也变成过眼云烟。此刻我迟钝的大脑不愿再去深究所谓的原因，我自暴自弃甚至是气定闲神地把它们通通归为报应，是的，一切都是因果报应——只要你伤害别人，那么总有一天，别人也会带着同等甚至更多的伤害回来找你。我很早就明白的，可我没想到它会来得这么快，这么狠。
	  我扶着灌铅般的脑袋，盯着吧台内一个面容青涩却爱摆臭脸的调酒师出神，酒杯在他颀长的双手之间来回跳跃，像只一直试图逃脱却又被抓回来的小动物。他发现了我的注视，回敬过来一个礼貌却透着不屑的冷笑。他一定觉我是一摊烂泥吧，一个无所事事虚度光阴醉酒后的模样还丑态百出的废人。可是，你凭什么看不起我，老子他妈来这里花钱消费的，不是来衬托你清高的优越感。
	  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搭在我的肩上。
	  “卫寻。”对方喊出了声。
	  我恍惚回头，身旁是一个轻微发福的平头青年，穿着闷骚的黑红格子衬衫，戴着跟汪涵同款的黑框眼镜，下巴上的山羊胡须到马上要卷起的长度。我迟疑两秒，缓缓叫出了声：“……张翔？”
	  真意外。
	  张翔，这个曾经被我睡了他女朋友——小央，而把我狠狠痛打了一顿的高中同学。自他辍学后我们再没来往，他当时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卫寻，你别以为这事完了，我永远不会饶了你……”，至今我还记忆犹新。只是他大概没料到，永远原来那么远。多年后当我们在这个灯火酒绿的娱乐场所里狭路相逢时，非但没有兵戎相见，反而有种久别重逢的激动。
	  “啊哈，你小子不赖啊，居然还记得我。”他很惊喜。
	  “变化挺大的，还真差点认不出来了。”我感慨。
	  “没办法，岁月不饶人呀。”他感叹着，“倒是你丫没怎么变，还是白白瘦瘦的，就头发长了点，跟高中时差不多。操，最痛恨你们这种长得不着急的脸了。”
	  “哪有，我也老了……”我一时竟接不上合适的话，只能高兴地敲着吧台豪爽地吆喝，“服务员，再来一杯。”
	  这场相逢对彼此而言都显得那么不可思议。我们找了一个相对僻静的座位，边喝酒边叙旧。按照张翔的说法，高三那年他在揍了我一顿之后被退学，他没参加高考，直接去了表哥开的家具厂，混了半年觉得没意思，又跟几个朋友投资开网吧，勉强维持了两年转手了，之后又跟卖掉家具厂的表哥合伙开了个汽车美容店，赚了不少钱，可恰恰是因为钱的事又跟表哥闹翻了，最后他赌气自己一个人跑出来混日子了。
	  “小央呢？还有联系吗？”我忍不住问。
	  “起初有些联系，高中毕业后她去意大利留学了，关系慢慢淡了。真没想到，那姑娘家底那么好，咱们当时都没人看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父母早就催着她出国了，她死活不肯，非要跟我们这群没出息的人混一块……”他话语中透着浓郁的惋惜，“不过去年我外公过世，我回了一趟老家，没想到正好赶上她的婚礼。”
	  “结婚了？”我百感交集。
	  “是啊，都结婚了。”他露出一个微妙的笑，“听说老公是个公务员，幸好你没去，你要去了肯定得气吐血。那男人大她十几岁，老得都可以做她爹了，在婚礼上一直咳嗽，全场人都担心他会把肺给咳到司仪的脸上。倒是小央，差点都认不出了，那真是越长越漂亮了，甩曾经的那些校花几条街。只是整场婚礼，她都没怎么笑过。”
	  “是吗？”事已至此，我早不奢求她能原谅我，只希望她过得好。可张翔的话不但没让我宽慰，反而更难受了。
	  “对了，陆笙南呢？你俩还在一起吗？”他反问我。
	  “没，你走后没多久她也转学了……”我苦笑，决定说实话，“其实我也不清楚算不算转学，就是走了。我后来问了很多人，都没她的下落。她像个迷，突然就彻底消失了。”
	  他眯眼回忆着，“挺好一姑娘啊，当时大家都看得出来她很喜欢你，你却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他自动省略我劈腿的那段往事，“现在呢？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有一点，我找到了她的双胞胎姐姐。”
	  “双胞胎姐姐？”这次轮到他吃惊了。
	  “是啊，要不是亲眼见到我也不信，居然有这种事。”
	  “不过读书那会好像是听谁说过陆笙南有个姐姐，至于是不是双胞胎就没什么印象了。很多事早忘了。”
	  “是啊，早忘了……”我跟着说。这句话还真是轻巧的美妙，风轻云淡地就把岁月里留下的罪过一笔勾销了。我默默端起手中的酒杯，轻碰了下他桌前的酒杯，“张翔，你不会知道今晚我见到你有多高兴。来，喝酒。”
	  他呆了一下，随即笑了，“好，喝酒。”
	  三
	  次日中午我醒来了，和以往每一次醉酒相同，浑身酸痛得像被人暴打了一顿。我发现自己睡在一个凌乱的单身公寓，房间里隐约飘着绿茶味的固体清香剂，却遮不住几天没洗的脏衣服才有的汗酸味，应该是张翔的家。
	  我轻飘飘翻身起床，上了个厕所，然后浑身无力地靠着电脑桌旁的椅子坐下。电脑是打开的，桌面上有一个文档，我来不及细看房门开了。张翔提着两份打包的盖浇饭上来。他一愣，忙上前夺过鼠标关掉文档，说：“来，吃点东西吧。你昨天醉得厉害，大哭大闹的，是不是失恋了？”
	  “啊哈，有吗？”我装糊涂，忙转移话题，“刚那些是你写的？”
	  “你看到了？”
	  “没来得及细看，是小说吗？”
	  他迟疑了一下，“本来不想让你知道的，说出来了可别笑我。”
	  “绝对不笑。”
	  “其实我现在的工作是网络小说家，靠点击率赚生活费。”我没笑，他自己先不好意思了，“真没想到啊，会走上这条路。”
	  “我倒是一点也不意外，高中那会你抽屉里总是藏着各种小说和杂志。我记得我当时借走你的《萌芽》还让数学老师给没收了呢。”
	  “别提了。”他挥挥手，“我早不想写了，挺没意思的。”
	  我想了想，忙问：“你写过剧本没？”
	  “最近也有接一个游戏公司的剧本。怎么呢？”
	  “巧了，我现在就是负责给一家动漫公司写剧本的，收入还行，包吃包住。一会下午你跟我回公司看看怎么样？”面对我突如其来的邀请张翔显然没准备好，我继续说，“看看而已，你可以到时再决定。”
	  “也行。”他打开饭盒，“先吃饭。”
	  下午张翔跟我去了公司，前台那一大袋糕点土特产被同事们瓜分得所剩无几，大家一边吃着东西一边跟我打招呼。我没看到傅林森，问秦大义才知道他今天请假了，说是出门办点事，这倒是让我松了口气。
	  我把张翔领进年叔的办公室，相互介绍了，便把时间留给了他们。独自坐回办公桌，心里依然空荡荡的。
	  其实我带张翔回来应聘是有私心的，就在今早酒醒后，我决定辞职。醉生梦死自有它堕落的魅力，却给不了我直面现实的勇气。而现实就是——我喜欢的女人跟我最好的朋友上床了。可能在很多人眼里这不算什么，但我没法做到若无其事。我的身体被撕开一道鲜血淋漓的大豁口，我不指望它愈合，也不奢求谁来对此负责，我仅仅希望能离开，至少不用再供大家反复检阅。我最害怕也最抗拒的就是自己像个弱者，而身边每个熟人都用一种怜悯又爱莫能助的眼神看着我。
	  我走以后，分镜的工作秦大义可以胜任，剧本交给张翔，他的能力绝不比我差。顺便，是的，顺便也算是对他的一点补偿吧，当然我深知这远远不够，尤其当自己也经历了这场突如其来的背叛后。
	  张翔离开公司时给我留了手机号码，他说年叔开的条件还不错，会好好考虑，回头再联系。
	  直到下班我依然没见到傅林森，苏荷倒是发来不少短信，换作以前她一定会直接打电话过来，她总是这样，无论做过什么事都不觉得有错，始终保持着那份理直气壮。可这次，她选择了微妙又心虚的短信，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反正我都直接删了，不给自己机会去看、去想、去饶恕。
	  公司渐渐空下来，我努力让自己置身在网页游戏中，可不到两分钟就放弃了。一想到傅林森随时可能回来我就心慌，他可能不知道我比他更害怕见到对方。可我又实在不知道能去哪？刘凯希！对，刘凯希说过今晚会来找我的，但愿他记得这事。
	  “卫寻。”年叔走出办公室，见我还在上前拍了拍我的背，“怎么啦，心不在焉的。”
	  “没什么……”我无力地笑笑，“张翔怎么样？”
	  “我刚在网上看了些他的小说，功底还不错。他已经答应先给我写两个剧本试试，下星期我再决定。”
	  “那就好，那就好……”我重复着，深吸一口气，“其实年叔，我想辞……”
	  “对了你今晚有时间吗？”他及时打断我，“我想开车回乡下外婆家一趟。你跟我一起去吧。”如果之前我还有所疑惑，那么这一刻我确定，年叔肯定察觉了我的心事重重，他保持着温和的微笑，“我还喊上了秦大义，咱们可以去乡下睡一晚，明天再过来。”
	  “好。挺好的。”我求之不得。
	  这会秦大义从三楼的睡房走出来，手提一个小行李包。我忙起身去房间整理日用品，公司门突然推开了。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但仅仅是一秒。谢天谢地，门外站着的不是傅林森，是刘凯希。
	  凡事都爱凑热闹的刘凯希在得知我们要去乡下时来了兴致，尽管我极力解释这不是去农家乐度假，他依然坚持。
	  无奈，年叔又带上了他。
	  车子开出市区后又走了半小时的旧马路，这才转入了颠簸狭窄的乡村小路，没有路灯，远光灯里的两束光线冷硬地打在泥泞路上，不时掠过反光的幽蓝色水泊。原本小睡过去的我在连续不断的震动声中醒来了，立刻听到刘凯希打战的抱怨声，“Fuck！这车空调也太不给力了。”
	  “谁让你穿这么点，乡下可是比城里还要低上好几度。”年叔笑道，话里透着一股没由来的自豪感。
	  副驾驶的秦大义望着窗外的夜色出神，“跟我老家真像呀。”
	  “乌七抹黑一片你也看得清？”刘凯希吐槽。
	  秦大义笑笑，懒得争辩，目光却没有移开。其实还是能看见的，月光下能隐约望见山脉幽冷的轮廓，像生心电监试仪里的跳动的曲线。山脚下是的成片的稻田，安详地熟睡于黑暗之中，笼罩着一层冬天才有的洁净的严寒。
	  有那么一小会，我想家了。
	  小时候家在镇上，爸妈偶尔会开车去乡下郊游，那时候有私家车的人可不多，我们家可没少让邻里羡慕。爸把车停在乡间小路上，从后车厢背出画架，再投入地画上一下午的山水画，我则跑到已经收割完稻子的田野里抓青蛙追蝴蝶，妈妈通常什么都不做，只负责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站在爸身后心满意足地微笑着，直到夕阳把她的温柔的白色长裙染成金色。那时候有蓝天、白云、微风和青草香，我从没跟人说起过这些，但后来每当看到“美好”“快乐”“童年”之类的字眼，我总是最先想到这些时光悠长的下午。
	  年叔的外婆家是一个黄土砖砌成的四合院，虽然老旧，却透着一种朴实的美感。
	  车开到院子内，惊醒了两只在柴房睡觉的大黄狗，他们冲出来尽职地吠叫，见到年叔立马换成了殷切的迎接。年叔站在院子里喊了两声外婆，很快一个偏矮胖的中年女人扶着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奶奶从正门走出来，老奶奶穿着厚实的黑色棉袄和棉鞋，越发显得气色好，一点也看不出快九十的高龄了。听年叔说外公死后大舅多次想接她住城里去，她却固执地说什么死也要死在这，大舅自己年纪也大了，只好给她请了个保姆，叮嘱他这个做外孙的没事过来陪陪她。
	  我们吃了顿颇丰盛的晚餐，鱼肉跟青菜都非常新鲜，米饭也很香，一路的颠簸让大家胃口大开，吃的时候赞不绝口，外婆乐呵呵地笑，满脸的皱纹看起来特别慈祥。晚饭后保姆王阿姨为我们腾出两个房间，便伺候外婆去睡了。我们四人习惯晚睡，闲着没事，便跑去院子里生了一堆火。年叔不知从哪里找来米酒和花生，大家搬着小竹凳子围着火堆坐下无比惬意地吃起了花生。
	  等着米酒煮开的那一会，年叔饶有兴致地跟我们分享起他的童年。
	  “我小时候就是在这个院子里头长大的，那时每年冬天我最爱干的事情，就是跟邻居家几个熊孩子跑去地里偷地瓜，每人偷一个，再跑来这生一堆火，那时候柴火木头不能随便用，我们得自己去找枯树枝，为了能吃到烤地瓜大家都很卖力，有次我隔壁一个朋友大晚上跑去山上找，结果掉进山沟里，最后出动全村人举着火把去搜山……”年叔脸上透着孩子般愉快纯净的笑容，被柴火映得通红：“后来舅舅买了黑白电视机，我就爱上看动画片，《小蝌蚪找妈妈》《大闹天宫》《葫芦娃》《邋遢大王》……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就是单纯爱看，也没想过要从事这行。毕竟在我们那一代人的眼里，动画片背后的世界，就像是火星一样遥远。”
	  “年叔应该算国内最早一批喜欢动漫的人吧。”秦大义眼里流出对前辈的崇敬，“其实我特别能理解你。就拿我那些乡亲父老来说吧，他们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叫动漫，每次老家有人问我是做啥的，我必须说卡通片，他们才能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是呀，不瞒你们说，我这一路走来都特别孤单。”年叔不好意思地咧嘴一笑，双下巴显得很富态，“那时哪比现在，想把小时候的爱好坚持下去可不容易，我父母早死，从小就是被大舅拉扯大的，他辛辛苦苦抚养我上大学，得知我要报考动漫专业时大发雷霆，说我不务正业，没出息，最后我妥协选了财务会计，毕业后绕了一大圈，却还是跑去做了动漫杂志编辑。当然我大舅也老了，没力气再骂我了。对了，说到我大学，咱公司财务芳姐跟我还是大学同学呢。”
	  大家恍然大悟，怪不得年叔跟芳姐关系那么好。
	  秦大义眼神闪烁着一种温暖的力量，向来少言寡语的他根本没察觉自己成了这场谈话的主角，他抿嘴笑着回忆道：“我老家很偏僻，连一个小镇都算不上。那时候我跟村里的小朋友最爱看的就是《圣斗士星矢》，每次看完后都很热血地拿着小木棍去外面打闹……”秦大义专心致志地剥着花生，事实上他做什么事情都很专心。他一连剥了好几颗，就在大家以为话题结束时又接着说：“直到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他们不再玩木棍了，都拿起了真刀真棍。我们那地方小，治安差，很多抢劫犯啊毒贩啊都是咱那出去的。初中时班上几乎所有的男同学都在外面鬼混，跟着一些社会青年们到处打架、收保护费。你们别看我现在……”他思考着措辞，“挺老实的，呵呵，当年我可野着呢，我最狠的一次，用根铁棍把一个人的腿都打瘸了，现在我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做过的事。当时我有两个发小，其中一个成了我青梅竹马的老公，这个我之前说过的。还有一个，他表哥是我们当地的黑老大，一直罩着我们，所以我们天不怕地不怕，走在街上，看谁不顺眼就打谁。初三期末考试的前几天，我那朋友突然失踪了，几天后大家在南街口发现了几具尸体，血肉模糊，死得那个惨啊……”他心有余悸地倒吸了口气，表情陷入了忧伤，“其中，就有他跟他表哥。那件事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出动了好多警察都没找到凶手。后来我就患上了自闭症，整整一个月不肯出门，不吃不喝不说话，爹娘急疯了。其实那一个月里，我一直在想生命的意义……”
	  刘凯希率先笑出了声，“哥们，我不想笑的。但从你嘴里说出这句话真是特有喜感哈哈。”
	  我抓起两颗花生丢向刘凯希欠揍的脸，“秦大义你别理他，接着说。”
	  “其实……也没啥好说的。”秦大义脸红了，“我就想啊，我这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呢？你瞧我那个好朋友，以前多威风啊，街上所有人都怕他，像个小王爷。结果呢？说死就死了，像一坨烂猪肉一样横躺在街上，收尸的人都没有。可悲……”他加重声音重复，“真可悲。”
	  他继续说：“于是我想到了自己，就算我侥幸没死，这一辈子又比他强多少呢？初中毕业，高中不读，分一块田，或者帮家里开水果摊子，找个媳妇，生个娃，浑浑噩噩直到死。难道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这些吗？不、我不想。后来我突然想起小学时代看的《圣斗士星矢》，青铜圣斗士们为了救雅典娜奋不顾身，无论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都不会被打败。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信念，雅典娜就是他们的信念。所以，我也必须找到一件事，让它成为我的信念，让我不顾一切地去热爱，去追求，哪怕为此我背井离乡，为此我错过了心爱的女孩。但我知道，我必须这么做。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觉得自己的生命是无可替代的，我才没有白来一遭这个世界。”
	  年叔眼里闪烁着感动的光泽，他率先鼓起掌，起初还很突兀，但很快我跟刘凯希也加入了阵营。关于梦想，关于生命的意义，直到很多年后我都再没听过比这一晚更动听的演讲了，谁会想到，这些话居然来自一个不善言辞的农村大男孩。
	  掌声过后，米酒煮开了，刘凯希搓着手上去端，被烫得鬼叫起来，年叔找来湿抹布才解决问题。那晚的年叔跟秦大义特别投机，像两个惺惺相惜的兄弟把酒言欢言无不尽。仔细想想，年叔也不算很大，今年三十七，确实可以做秦大义的大哥。
	  凌晨不到，火堆尽职地燃烧完了自己，化身成鲜红的火炭，依然散发着余温。年叔跟秦大义先回房了，我喝完最后小半碗米酒，刚起身时就被刘凯希喊住。我一愣，意味深长地笑了，又坐了下来。
	  “我还以为你忘记了呢。”我说。
	  “刚他们在，我不好意思说。”刘凯希立刻变了一个人，“先说好啊，我这事就跟你一个人说，你可千万别传出去。”
	  “我的为人你还信不过吗？”我心虚地拍着胸脯。
	  “值得怀疑。”
	  “滚，不说拉倒。”
	  “说，当然说！再不说我屎都要憋出来了好吗？”他神色兴奋，“其实跟我恋爱的人……是陶子。”
	  “我操！禽兽啊！她你都不放过。这事要被小乔知道了非弄死你不可！”
	  “不是，喂、小声点……”刘凯希急了，“你听我说，我们现在已经住一起了。同居！懂吗？你什么时候看我跟女人同居过，我这次可是认真的！”
	  我仍然惊魂未定，“别告诉我这就是传说的浪子回头？这不科学啊，她好像不是你的菜吧？”
	  “严格来说，只要是女人都是哥的菜。”刘凯希自嘲地开了个玩笑，不等我骂他又愁眉苦脸地叹了口气，“这事啊，真是一言难尽。”
	  根据他混乱且毫无文采的叙述，事情要从我跟傅林森参加《三十六行》的综艺节目那天开始。当晚年叔请全公司同事吃饭，刘凯希也在，他被小乔灌醉，原本是由我跟傅林森送回家的，最终交给了顺路的陶子。可惜陶子没有顺利完成任务，刘凯希在半路突然疯狂呕吐，搞得满车狼藉，司机非常生气，把他们赶下了车。当时他们所在的地方离陶子租的公寓很近，考虑到刘凯希可能还会吐，陶子无奈，只好把他扶回了家。
	  陶子帮醉醺醺的刘凯希脱下外套，用毛巾替他擦干净脸和上身，才把他扔沙发上。刘凯希醒来时是后半夜，吐过之后他酒醒得差不多了。而那会陶子还没睡，她穿着粉色睡衣，抱着一个龙猫的大抱枕坐在飘窗上，双眼通红地看着窗外发呆，似乎很伤心地大哭过，后来他才知道，她那几天正好处于失恋的悲痛期。
	  见刘凯希醒了她慌忙起跑去厨房，说给他下碗面。其实不过是想掩饰什么。刘凯希也没拆穿，忙顺着说自己正好很饿。陶子扎起头发，系上围裙，打开了液化气煮水。刘凯希就那么斜靠在沙发上，看着厨房里的陶子忙碌，看着她调料，打鸡蛋，切葱花。柔软昏暗的灯光下她的身影孤单又落寞，像只受伤又倔强的小猫，独自吞咽着委屈，还假装着一切都很好。
	  “卫寻你有没有过那种冲动？那一瞬间你觉得她特别美，特别有feel，简直是仙女下凡，不对！应该是堕入人间的天使！你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哪怕是去死。”
	  我简直被他恶心的比喻打败了，实在忍不住泼冷水：“你丫少美化了，你当时就是纯粹的精虫上脑。”
	  “就知道你不懂。”他鄙夷地白我一眼，“反正那种感觉很不可思议。我身体不由自主地朝她走过去，从后面抱住了她。陶子身体狠狠地颤了一下，但她并没反抗，我知道她那一刻是需要安慰的！她有些僵硬地转过身，低着头，还在小声地啜泣。然后，我什么也没说，情不自禁地吻了她，然后我们就……”
	  “得得得，打住，酒后乱性一段就跳过吧。”我嫌恶地挥挥手，一想到从此世界又多了一个失足少女就扼腕。
	  “本来嘛，我也只当一夜情。第二天她还没醒我潇洒地穿上衣服走了。我当时还生怕她会把这事告诉小乔，坏了我泡小乔的计划呢！结果你猜怎么着……”他非常严肃地看着我，“之后两天我居然一直忍不住去想她，不是上床，而是其他的，想着想着还会莫名其妙地傻笑。后来我实在忍不住就给她打电话了，我本以为她是个敏感又自卑的小姑娘，可她却洒脱地告诉我，那晚就当什么都没有发生。换平时这可是哥的台词啊好么！Shit！我当时就不干了……”
	  “你真贱！”我不得不说。
	  “对，我就是贱。她越不在乎，我就越在乎。后来我就展开疯狂的攻势，糖衣炮弹、电话粥、各种穷追不舍。操，我这辈子还没这么死心塌地追过一个女孩呢！为了她我还跟父母彻底决裂了，半个月前她总算答应我了，当时别提多开心了！可她说这事不准让大家知道，尤其是公司里的人。”
	  “所以你想到来找我了？”
	  “是啊，我实在憋不住了。”他傻兮兮地感慨道，“欸，爱情真是伟大啊！”
	  我简直不相信这话会从他嘴里吐出来，都说越花心的男人其实越痴情，前提是遇见那个终结者。现在看来这话真不假，眼下我不知还能说什么，只好像个岳父那样语重心长地叮嘱：“好好对她。”
	  “放心，我会对她好的。”刘凯希保证道，可随后眼中又闪过了一丝迟疑，“其实这些天我也时常问自己，这么奋不顾身地爱一个人到底对不对？你也知道我以前的宗旨，在我眼里，爱情不过是人类繁衍后代的一个官方理由，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才是王道。”
	  “人总要成熟的。”我劝慰。
	  “这我知道……”他有些沉重地点点头，“但我跟你说件事吧。我在北京上大学时，寝室里有个老乡，叫周小野，他跟我差不多，整天游手好闲，又宅又废，前两年我们还一起飙过车呢。这两年联系少了，前段时间偶然撞见他，发现他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听说他爱上一个大自己几岁的女孩，可惜那个女孩不爱他，而是爱另一个人。他明明知道，还是毫不在乎，把自己搞得特别卑微。反正我形容不出那种感觉，就好像他一辈子都栽这道坎上了。我真怕自己也会像他那样。”
	  “不会的，你们不是都在一起了吗？你比你那朋友要幸运。好好珍惜啊哥们。”我给他信心。
	  “真的？”他像个不确信的小孩。
	  “当然。”
	  “那好。”他大手一伸，“借我点钱。”
	  我差点背过气去，心想这转折未免也太快了吧，“我还想找你借钱呢！你这种拉屎都用人民币擦屁股的阔少爷也会缺钱？”
	  “不是我，是陶子出了点事。”刘凯希脸色沉重下来，“我爸逼我搞商业联姻，你别笑，这年头这事很正常。我不干，就搬出来跟陶子一块住了，那老头子一所有卡，以为可以逼我就范。不过他这次绝对想不到，我他妈就是饿死，也不回去。”
	  “所以……究竟是什么事？”我更关注重点。
	  “就是有点事。”他眼神闪躲。
	  “你不说出来我怎么帮你想办法啊！”
	  他犹豫了一下，“那好，但你必须给我保密。”
	  “你今天说第二次了。”
	  “是喔……”刘凯希边说边掏出手机，“其实，陶子的前男友是个人渣。”
	  “有多渣？”
	  “这么跟你说吧，比我还渣。”
	  “那还真有蛮渣了。”我感到事情很严重。
	  “事情简单点说就是，他劈腿伤了陶子的心，陶子死心了想跟他分手，他却不干，威胁说要给十万分手费，不肯给就爆出他们以前在一起时的不雅照……”
	  “我操！这么贱！那人叫什么？”我平生最痛恨贱人。
	  “急什么？我这不是要给你看嘛！”他打开手机，翻出一张陶子跟前男友合照，“Look，就是这畜生。”
	  我手里端的米酒碗跌落在地。
	  照片上的男人，是汤嘉文。

第十一章
	  她没再说下去。我一把揪住她的头发，她的尖叫变成哀号，身体像一块破布被我在地上拖拽着。直到靠近不远处的水族馆，我才粗暴地把她拽起来，捏住下巴，另一只手用力按住后脑勺，将她的头塞进了门外的大型鱼缸。她开始挣扎，胡乱挥舞着双手，试图挣脱我的手臂，一切只是徒劳。我用尽全力摁住她，纹丝不动，就那么看着鱼缸里疯狂地冒出水泡，看着她一点点窒息。
	  我要杀了她。我告诉自己，就现在，亲手，杀了她。
	  一
	  电话掐断很久后我还在想，自己的决定对不对。
	  几分钟前，我坐在办公室给汤嘉文打了个电话，电话号码是从秦大义那问过来的。顺带一说，傅林森依旧没来上班。芳姐说他请了三天假，今天才第二天；而公司里似乎也并没有人意识到我们之间出了问题。说回汤嘉文，接到我的电话他非常意外，意外中甚至还带着捉摸不透的惊喜。我开门见山，直接提到了陶子的名字。
	  他的笑声瞬间从优雅变成了阴险，“喔，她呀，认识。前阵子刚玩腻的一烂货，怎么？你要啊，你要就送你呗。”我一点也不意外，事实上，他谈女人时那种让人作呕的优越感我早就领教过无数次了。
	  “她跟我朋友在一起了，听说你手上有她一些照片。”我耐着性子说，“你看，反正你手上女人没一千也有八百，少她一个不少，放过她吧，就当给我个面子。”
	  “上次录完节目，我想请你吃饭，可没见你给过我面子呀。”他冷笑。
	  “我那不是把跟导编导独见面的机会让给你嘛。”我咬牙切齿地对着那边笑，脸都扭曲了。
	  “这样啊，那我想想啊。我手上女人成百上千，确实少她一个不少。”他停顿了下，话锋一转，“但是多她一个也不多，你说对不对？”我真想一脚踢爆他的命根子，我差点就没忍住破口大骂，那边又说话了，“这样吧，既然是你亲自过来找我，那我还是买你的面子。咱们来谈谈合作怎么样？”
	  “合作？”我不解。
	  “我看你们公司那个《秋裤姐妹》做得不错，听说打算推出第二季？要不你把那个项目给我来做吧。然后回头周边产品的盈利，再五五分成。”
	  “你想多少买？”
	  “买？不、不，你误会了。是你送给我。”
	  “如果我说不呢？”我感到好笑，还真是异想天开。
	  “没关系啊。我保证明天陶子的裸照跟视频就会上传到各大网站，很快你们公司男同事就能人手一份了。你觉得如何？”
	  “你真贱。”我快连愤怒的力气都不剩了，声音里只剩下冷淡。
	  “你第一天认识我呀？”那边不以为然。
	  “好吧，我答应。但是……五五分改成六四分。”
	  “行。四六就四六。老朋友，友情价。”
	  我知道没有退路了。
	  下班后我悄悄去年叔的办公室里偷了几份合同，稍做了些改动，复印了两份，直奔跟汤嘉文约好的地方。我努力不让自己去想过几天年叔发现这件事情后看我的表情，以及小乔、秦大义、傅林森，甚至是其他新来的员工看我的表情。惊愕、失望、恶心……这些我都努力不去想。
	  见面的地方是白鸟公司附近的一家菜馆，其实也就是我们正式认识的地方，几年前的中秋节，我们分别站在新学员和旧学员的队伍里，摆了一场鸿门宴。当年的我血气方刚，而他一直把伪善的微笑挂在嘴边。
	  这次，大家都不同了。
	  我们坐下后没有急着谈正事。他点了一盘牛肉火锅，又叫了点酒。我没胃口，他倒是饶有兴致地小口吃着。好久不见，他剪短了头发，梳了一个身为高层管理者应有的三七分政客头，鼻梁挺拔，眼窝深邃，笑容依然优雅得体，浑身天然散发出的正直感让我感到十分违和。
	  我喝了口酒，打破沉默，“汤嘉文，来的一路上我越想越不对劲。怎么就会有那么巧的事，其实这一切你早算计好了的吧。”
	  “何以见得？”他停下手中的筷子，看向我。
	  “那天参加《三十六行》的节目后，你肯定在台下看到了陶子，发现原来她是我们公司的人。当时陶子跟你应该还只是普通的‘情侣关系’，那晚她心情很差。估计应该是你跟她正式分手了，当然，这一直是你欲擒故纵的伎俩，想要让她越陷越深，然后任你摆布，从而达到你今天的目的。”
	  “哈哈……”他开怀大笑，“两年不见，你真是长进了呢。我的好老弟。”
	  我冷哼一声，“你到是一点都没长进，还是只知道借女人上位。”
	  “过奖。玩女人可一直都是我的拿手好戏呀。”他没什么耐性了，直奔主题，“合同带来了吗？”
	  我从公文包里拿出了两张合同，还有公司的章印，这些我偷之前都仔细核实过，没有错。但汤嘉文显然不信任我，硬是埋头花了十分钟全部确认了一遍，这才小人得志地笑了。随后他拿出了自己准备的合同，我看都没看，直接接过笔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他愣了下，“豪爽，就不怕我坑你。”
	  “怕，怕得不得了。”我不屑地笑了，“但老子赶时间。跟你多待一秒我都恶心。”
	  “如你所愿。”他接过笔，意气风发地在合同上留下了自己的大名。我们交换合同后他显然也没心情吃饭了，起身就走。“这顿我请。”他走去柜台结账。我率先出了饭馆，他见我还在门口等他，自然知道怎么回事。
	  他掏出手机给我，我打开并找到陶子跟他的艳照。老实说，当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出现时我有一丝的不适应，真没想到平日看似纯良无害的陶子居然能做出那么多只有AV作品里才能做出来的动作……幸好看到的是我，而不是刘凯希。我心情复杂地一一删除。但我知道有一个叫作恢复删除文件的软件。保险起见我又把他手机的内存卡也取出来了。他一脸理解地说：“没事，这个归你。”
	  “很好。”我把内存卡捏成几片，扔到路边的臭水沟。
	  “合作愉……”
	  他脸上的笑容僵硬了，准确说，是碎开了。我一拳砸在他脸上，不等他反应过来，第二拳已经勾向他的下巴。真要感谢自己这么多年了依然每周坚持去附近的大学打篮球，体能没有下降。文弱的汤嘉文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很快倒地，我不解恨，一脚接一脚地踹过去，他在肮脏的残雪堆里蜷成一团大声求饶。天知道这一刻我等了多久！
	  我不清楚踢了他多少脚，确定他没法再反击后，我抢过了他手中的合同，气喘吁吁地掏出打火机，当着他的面点燃了。
	  “孙子，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今天吧！”我把烧得面目全非的合同扔到他身边，朝他狠狠吐了口痰，“你应该庆幸我现在成年了，要换我未成年那会早他妈把你给剁碎了。给老子滚！”
	  “卫寻你给我等……”
	  我又是一脚踢向他的胸口，他应声滚了半圈，乖乖闭嘴了。这会他完全顾不上风度，唉声叹气地爬起来，头也不敢回，一瘸一拐地跑走了。从他无法再威胁我的表情看，我知道我赌对了。他那么自负，手机里的照片一定没有备份，其实这个，我老早前就知道了。
	  保险起见，确认他走远后我也火速拦上一辆出租车逃了。我让师傅随便去个地方，离这越远越好。随后我给刘凯希发了条短信：事情解决了。其他不用问了，好好爱她。
	  很快那边回过来一条：thanks。
	  我在出租车上闭目养神了会，拳头跟脚踝因为用力过猛还在隐隐作痛，刚那一场架我打得实在过瘾，估计汤嘉文半个月都别想睡安稳了。一想到这我又特别后悔，应该多揍脸的，把他那张虚伪的脸打成狗头，看他还怎么勾引女人。
	  一恍神，师傅已经马力十足地跑了好远，把我带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街区，还真是敬业。我看了看四周，确认没人跟上来才彻底松了口气。
	  一桩事办完了，巨大的空虚感又劈头盖脸地袭来。
	  下车后我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周围的景色有些眼熟，又说不上来。这时一个雪球突然砸到了我的脸，碎开的雪钻进我的脖子里，冷得我直哆嗦。我捂着隐隐作疼的左脸回头看去，三个小屁孩正站在路边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找死啊！”我假装生气，张牙舞爪地冲上去吓唬他们。几个小孩也来劲了，非但不怕，还一边跑一边捏雪球扔我。我把他们逼到小区楼下的小公园里，然后跟他们展开了一场恶仗。不料其中一个贼胖的熊孩子视死如归地冲上来，抱住我的一只脚紧紧不放，另外两个立马开始用雪球疯狂地扔我。
	  “哎哟，我输了！我认输……”我落败地抱住头。
	  “说！以后再也不来地球捣乱！”为首的小朋友振振有词。
	  敢情我是小怪兽啊，我无奈道：“奥特曼大侠饶命啊！我再也不来地球捣乱了！我这就坐飞机回我的火星去……”我卖力求饶了半天，他们总算放过我，欢乐地跑走了。我摘下被雪浸湿的围巾，拍掉肩上的雪块。一个雪球又不偏不倚地砸在我的鼻子上。
	  “啊呀……”我下意识地护住脸，“都说投降了！你们奥特曼怎么不讲信用啊。”半天没听到回答，抬头一看，我闭嘴了。
	  是苏荷。她披着宽厚的白色毛衣外套，头发染成了精致的浅咖啡色，柔软地垂落在肩上，整个人站在雪地里，被衬得非常恬静。直到她眯眼朝我笑时，我才想起这个地方为何那么眼熟了——是苏荷住的小区。我曾送她回家过一次，不过那时，我远没有此刻恨她。
	  我冷漠地转身，她喊住我：“喂，你是特意来找我的吗？”见我不回答，她小跑过来挡在我前面，看着我的眼睛又问了一遍，“你是来找我的吧？”
	  我一言不发地绕开她，她拉住我的手，声音透着欢快，“喂，你不是吧？还在想那晚的事呢？可别告诉我你吃醋啦？”
	  我简直要佩服她了，我不明白她为什么毫无愧疚，为什么事已至此还能厚颜无耻地出现在我眼前，对我露出无辜的笑。难道那天她做过的事说过的话真的仅仅只是像吃饭睡觉那样无足轻重？反而是我，成了小题大做心胸狭隘的人。我颤抖着拿开她的手，再次绕开她。
	  “喂！”她大声喊道，“你喜欢我就直说嘛，我就知道你在乎我。我们之前说的那些还算吗？从今以后我们一起改变……”
	  改变。多么动听的一个词，这曾是我邀她一同许下的承诺。现在却变得如此刺耳。我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理智和仁慈全面崩溃。
	  我冷笑，“今后你想跟谁睡都行，关我屁事。”
	  “卫寻……”她脸上的笑容骤然凋零，她慌了，“卫寻，你别这样好吗……那事我发短信跟你道过歉了。而且当时我们确实还没发生什么，这之后也没有……”
	  “闭嘴！给老子闭嘴！苏荷我操你妈的，你还有没有廉耻！傅林森是我最好的朋友！而你呢？你是我的女朋友。你明白什么叫女朋友吗？你跟他上床算什么！你把我当成什么呢？什么叫‘你们确实还没发生什么’。如果那天不是我提前回家，是不是说你们就已经发生了。在我眼里这有什么区别！你还没搞清楚吗？重要的不是有没有发生……”我握紧拳头，狠狠地敲打自己的左胸膛，一下又一下，“重要的是这，这里！给我好好看清楚，我一次又一次地相信你。而你！苏荷，你这个婊子，一次又一次地欺骗我！”
	  苏荷怔住了，双手捂住嘴就要哭了。
	  “别！别来这套……”我哑然失笑，满脸苍凉。苏荷，求你别再装出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了，求你别再用你那游刃有余的演技来玩弄我于股掌了。我不是你的对手，我认输还不行吗？可你难道不知道，能被你伤害的人都是爱你的人吗？不，你当然知道，这才是你。
	  “滚，给我滚。”
	  “卫寻……”
	  “给我滚啊！”我用最大的声音吼出来，震得自己胸腔都在鸣响。
	  那是个惨烈而短暂的对峙。
	  她泪水汹涌地杵在原地，似乎在思考接下来要怎么办。只见她突然扯下了自己的毛衣外套，冲到覆盖着一层厚厚积雪的草地上，笔直躺了下去，整个身体和脸都埋进了雪地里。我呆了一秒，本能地冲上去将她拽起来。
	  “你干什么！？”
	  “别管我，我脏！我现在想用雪把自己洗干净点……”她挣扎着继续往雪地里跪。
	  “你发什么神经，快给我起来！！你他妈要死死远点，别当着老子面在这里假惺惺。你不嫌丢人我还嫌……”
	  再次拉起她时她顺势扑过来，沾满残雪的双手捧住我的脸并疯狂地吻我。我厌恶地推开她，这一次没有一丁点疑虑，我使出全身力气，她完全不是对手，生生往后倒退几步，最后一个没站稳，跌倒在雪地上。
	  她放弃了挣扎，呆呆仰头看着我：“卫寻，你就……就不能再相信我一次吗？”
	  我努力试着原谅她。可没办法，我就是忘不掉那些画面。她脱光傅林森的衣服，她骑在他身上，亲他、勾引他、解开他的皮带……所有这些都化成屈辱折磨我啃噬我。
	  “不能。”我斩钉截铁。
	  那一刻苏荷露出了跟傅林森同样的表情，迷茫、困惑，以及深深的愧疚。我等了很久，还是没等到她说出我想听到的隐情，哪怕一丁点也没有。其实我早知道了，事实就是，根本没有隐情，真相简单到粗暴——他们背着我偷情。
	  “苏荷，好自为之。”
	  我转过身，这一次，她没再追上来。
	  二
	  三天后傅林森回公司上班了，没人知道这几天他去了哪。对此他本人也选择了含糊其辞。不算早的早晨，同事们在前台瓜分着年叔捎过来的早点，当傅林森出现在门外时，大家打着招呼聊表关切，尤其是以小乔为首的一群花痴女同事，又搂又抱的。唯独我尴尬地站在吵闹的人群外，远远望着他。
	  傅林森温柔地笑着，目光偷偷绕开众多同事，长驱直入地抵向我。他眼神中透着我形容不出来的悲悯，短短的对视后，我们所有的默契都不言而喻地达成了。从此我们表面上一如既往，私底下却再也没说过话。
	  一星期后，我以一些不能说的“私人理由”搬出了公司，暂时跟张翔住在了一起。
	  年底，家在外省的员工提前放了假，剩下的都是些星城本地人和压根不打算回家过年的同事。大家一直留到了过小年。下午，我坐在空荡荡的企划部，一边看画稿一边心不在焉地思考剧本，手机嗡嗡响起来，短信提示建设银行的银行卡收到两万多块的打款。我算了算，拖欠三个月的工资加上年终奖大概是这个数。
	  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看来自己终于告别了勒紧裤带的拮据生活，由衷感到开心的是，这同时也意味着公司挺过来了。在经历了我双手双脚都数不完的大小危机后，在公司一个月里连续走掉九个人又进来六个人这样的高危动荡下，公司还是顽强而心酸地撑过来了。
	  据我所知，陈默那边洽谈的绘本已在进行中。另一方面，年叔不久前经拉到了一个不亚于余总的合作商，对方非常喜欢我们公司的作品《秋裤姐妹》，希望我们可以继续出短篇动画，并且全力支持我们拿出一部分精力开始筹备剧场版，对方给我们一年时间，希望2012年底能赶上贺岁片的电影档期。这段时间，小乔跟陶子也带着一个小组偶尔还会接一接广告外单，弥补公司的支出，总之，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晚上大家在楼下的火宫殿吃了个团年饭，除了回老家的秦大义，几个老员工都在场，年叔特别开心，脸色红润意气风发；而他开心的主要表现就是很快喝醉，憨态可掬地斜着身子，单手扶在凳椅看着整桌子年轻人在他面前胡吃海喝，心满意足地傻笑。
	  吃到一半时，傅林森不见了。
	  那晚我喝得稍微有些多，走得也很晚，去公司拿东西离开时已经十点多。一出门正好撞上回公司的傅林森，他手里的日用品像保龄球瓶一样被我撞得七零八落。这么久了，他去超市买东西从来不要一次性购物袋的习惯还是没改。以前我老爱吐槽他：你要真环保就去买炸药炸掉几个化工厂吧，每次省一两个塑料袋省一辈子也就积点那么阴德。但他只从胸前一大堆的商品缝隙后面露出一个浅淡的笑，然后我们两个傻逼再一起捧着大堆东西慢慢挪回家。
	  我愣了一下，忙蹲下帮他捡。
	  当我拿起牙膏时，发现下面压着一张崭新的火车票，星城通往北京的。我曾听傅林森说过，去他家的火车没有直达，必须从北京转。我猛然意识到，原来傅林森已经陪我在外面过了快四个年头了，而今年，他要回家了。
	  说不出为什么，我有些心酸。
	  他察觉到我的失落，轻声笑道：“我要回家了。”
	  “这样……”我哽了一下，尽量自然地说：“什么时候走？”
	  “明天凌晨五点的火车。站票。”似乎怕我骂他，他忙补充，“买得太晚，实在没票了。”
	  “都回家了，那你还买那么多日用品？”我继续东拉西扯地说着，“可别告诉我这些东西拿到你们内蒙古都能算土特产啊。”我开了一个不好笑的玩笑。
	  “不是，你搬出去后每天下班都很无聊，随便给自己找点事情做。”我不知道他这些话算不算在讨好我，我干巴巴地扯出一个笑。
	  我留在了公司。
	  原因有很多，比如外面突然下起大雨，要知道冬天下雨是很可怕的，走在街上随时有种被寒冷的刀片凌迟的感觉。正巧张翔又打电话给我说他今晚不回公寓，而我的钥匙昨天才丢的。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我突然想留下来。
	  当晚我依然睡在他上铺。准确说不能算睡，没刷牙洗脸，也没脱衣服，就那么躺平了身子。他也差不多，直接打包好的两大袋行李放在床铺上，弓背坐着一言不发。我在很早前就忘记了一个人如果什么都不做该怎么打发时间——不玩手机，不听音乐，不看书，什么都不干就那么安静待着真是难以忍受。但傅林森不会，他能把独自安静这个状态阐述得非常好。
	  挨到凌晨两点多，我们才渐渐说起了话。当然谁也没有提那件事，在我们心照不宣的条约里，不触犯这片雷区是重中之重。我们瞎回忆起了在白鸟公司的那段“峥嵘岁月”，记得那时候新学员们因为某件事而集体罢课一天，跑到公司后面一个果园里去偷橘子，然后被一只凶恶的大狼狗追着咬，有三个同事都被伤到了，我跟傅林森被迫在半分钟内爬上了一颗柿子树，再摘柿子攻击它，直到把它赶跑，成功后再像两个傻子一样在树上尖叫着欢呼。说到这件事时我们都很真诚地笑了。
	  我因为抽烟，笑声有些沙哑。笑完我突然心虚地问他，“还会回来吧？”我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在看到那张火车票的一瞬间，我预感，他可能不会再回来了。毕竟当初他出现的时候就是那么虚无缥缈，保不准离开时也如此。“我轻轻地来，正如我轻轻地走”，我有跟人说过吗？我这一辈子最痛恨就是这句诗。自以为潇洒，其实是不想负责任的借口。
	  “干吗这么问？”他的声音从静谧的黑暗中传过来。
	  “先回答我。”
	  “会。”
	  “那就好。”
	  很久后，我才意识到这几句话或许代表着我们重归于好。
	  凌晨四点我送走了傅林森，没说再见，没说珍重，矫情的话一句都没讲。我只是陪他站在潮湿的广场上，顶着蒙蒙的小雨和上空洒下的橘黄色灯光，一直从四点出头等到了四点四十。然后我扔掉烟头，一脚踩灭说：“差不多了吧。”
	  “嗯，我走了。”他点点头。
	  我目送他进了站口，整个过程他都没有回头。很突然地我就想起了我们认识的第一年。那年冬天我也是站在这，目送着又高又瘦的他背着那个沾满了流浪气息的大迷彩背包，手里还提着一个同样气质的行李箱，孤独地挤进人群，淹没在人流中。不同的是，我转身刚走几步时他又出现了，从左边勾过我的肩，笑着告诉我：突然不想回去了。我没问原因，因为当年同样作为漂泊在外且决心永远不再回家的我，真是太需要一个朋友陪伴了。我想他一定是看出来了。那之后，便是第二年、第三年。
	  然而今年，他走了。
	  我有些感伤地罩上羽绒服上的连衣帽，双手插兜发着呆。这时苏荷打来了电话，我掏出手机，与那个顽固的来电提醒静静对峙着。这些天里她依然没放弃，每天各种时间都会打电话对我进行轰炸。我清晨刷牙的时候，有时在我半夜失眠的时候，我蹲在马桶上看杂志的时候，冷不防手机就响了。我不是没想过换号码，但换号码太麻烦，况且，如果这样做就等于我示弱了。所以我不换号码，也不关机，我就等着她一次又一次地打过来，再骄傲而冷漠地无视她。来电每一次自行断掉后，我的内心深处都会涌起一丝报复的快感，更多却是某种说不清的隐痛。奇怪的是偏偏这种虚妄的自虐，总让我甘之如饴。
	  可唯独这一次，我有点控制不住地想投降了。因为就在这个偌大的火车站广场，在这个世界刚刚苏醒的凌晨五点，我站在顶着夜色匆忙赶路的汹涌人潮中，突然就觉得，人类实在是太渺小了。不管是相对于这个广褒的宇宙，还是相对于时间的洪流，都如同尘埃一般微不足道。
	  几十年的生命，短暂得不值一提。这样一想，很多咬牙切齿都不能原谅的事情，好像也都无所谓了。
	  我正打算接苏荷的电话，收到新短信的提示却突兀地弹出来。看清字幕上的“简凝”二字后，心狠狠牵动了一下。我眯着眼睛算起了日子，自她上次离开已快两个多月了吧，时间过得真快。
	  年底整个城市都很冷清，唯独医院里特别忙碌。就连病房外面的走道上都搭起了临时床铺，大部分都是老年人。可能是病房窗前那盆百合花，也可能是这场急性病，让盛气凌人的简凝突然就变得温和了很多。
	  她的气色看起来并不很好，脸色和嘴唇都有点发白，精神倒是还算饱满。我本以为自己看到她会很开心，事实上我是挺高兴，内心却兴奋不起来。这种对任何事情都反应麻木的状态持续了好长一段日子了。
	  我走到床头看了眼病历单，跟着念出来：“急性阑尾炎？”
	  “别念了，我现在一听到这几个字就头皮发麻。”她有气无力剐我一眼，“刚发作时我全身痉挛得缩成一团，感觉自己像一个被丢到火里的塑料袋，疼得尿都要出来了。”
	  “我说割掉阑尾的人，是不是都会变幽默啊？”我幸灾乐祸地笑了，见她真的有点生气了才改口，“怎么突然想到找我了。”
	  “医生坚持要我住院三天，闷死了，找你过来陪陪。”她坦白。
	  “为什么不找林森？”我故意问。
	  “他不是内蒙古的吗？应该回家了吧。再说我早对他没兴趣了。想来想去，你比较有意思。”她慢慢将自己撑起来，直到可以与我平视的高度，“快，给我根烟，要憋死了。”原来后面这句话才是重点。
	  我无奈地笑着跑去把病房门关上，从裤袋掏出了白沙烟，自己先拿出一根，再将烟盒丢给她。简凝接过后眼神中的兴奋一瞬间变成失望，她一把捏瘪空烟盒，朝我丢过来。她真不愧为一个资深烟民，都不需要看，光凭重量就能判断里面到底还有没有烟。
	  “找死啊！”她骂。
	  “你刚手术完，抽烟不好。”我语重心长地劝着。
	  “你怎么比护士还烦。”简凝整个人都蔫了下来，窝火地别过脸，“快滚吧。滚！”她的气急败坏中透着一丝我未曾见过的可爱。我有点于心不忍，拿下自己口中的烟，讨好地递过去，“就一口？”
	  “半根。”
	  “两口。”
	  “三口。”
	  “成交。”
	  她一把就夺过去了，狠狠吸了一口，虽然急促却不失优雅。随后她心满意足地垂下很深的双眼睑，又回到以前那个妩媚而冷静的简凝。三口之后，她居然听话地把烟还给我，“我更喜欢抽万宝路。”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告诉他，我以前也更爱万宝路。我把那半截烟摁灭在窗子的铝合金外框上，打开窗户，烟味这才慢慢被潮湿的冷空气替代。沉沉的疲倦感来得有些猝不及防，我这才意识到最近真发生了不少事，而我也好久没有踏实地睡过一觉了。
	  之后两天我都陪着简凝。她很少走出病房，话也不多，所以陪着她的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玩手机看小说，难得心血来潮给她削个苹果她也一口都不吃。实在无聊了她又会很焦虑，虽然嘴上不说，眉眼间却刻着。通常这种时候我就会负责找点话题缓解，以证明我的善解人意。
	  我聊到了之前她送给傅林森的那本书，我们谈到了作者在书里提到的一种叫“西伯利亚臆病”的病是否真实存在，看不出，她还是个科幻迷，对于刘慈欣在《三体》里谈到的宇宙黑暗森林法则，电影《幻蝶效应》里涉及到的时间悖论，以及宇宙起源、黑洞、四次元都颇有研究。
	  唯独打针的时候，她会特别乖，虽然我知道“乖”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很违和。打针时她总是半仰着头，看着输液管里的药水一滴一滴地流进自己的身体。通常那个时候她不会说话，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住院最后一天我又去找她了，待她打完针后我神秘兮兮地从包里拿出万宝路，她双眼一亮，伸手来拿，我没给，“你还嫌昨天被护士骂得不够惨啊？走，跟我来。”我带她去了住院部的楼顶。
	  “门没锁吗？”简凝表示怀疑。
	  “我是谁，会骗你吗？”我胸有成竹。最近下了差不多有一个星期的雨，好不容易放晴，这是晒东西的大好时机。
	  果然，门开着，天台挂满了迎风舞动的白床单。
	  我跟简凝找了块干净的水泥地，懒洋洋地坐下。她用嘴灵活地从烟盒里叼出一根烟，我默契地送过打火机为她点燃。一恍惚我又怀念起高中时代几个朋友一起躲在教学楼顶抽烟的日子。那时候，整个学校都是令人窒息的，唯有楼顶，是那么棒的存在。有蓝天，有白云，有微风，青春的所有意义仿佛就是那些惬意午后的几根烟和几个恶俗的黄色笑话。
	  楼顶的视野非常开阔，可以看到远方学校那个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的足球场，以及一大片稍低于我们视线的陈旧的筒子楼。起风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对面楼顶上有两个正在接吻的初中生。男生双手捧着女生的脸，把她轻轻地按在水塔上。我跟简凝远远观赏着那缠绵的一幕，感慨着年轻真好。偏偏这时，男生得寸进尺地放下了一只手，慢慢往女生的胸部抓过去，女孩立即反感地推开他，争吵起来，可惜隔得太远，听不见说什么。
	  简凝扫兴地吐了口气，“我就猜到会是这么回事，刚应该跟你打赌的。”
	  “那你赢了，我本以为他会直接掀裙子。”
	  “哈哈……”这次她笑得很欢畅，“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她讲得特别认真，却没恶意，平常得就像在说“XX牌的烟味道更好”。
	  转眼女孩已经委屈地跑下楼，男生屁颠屁颠地追上去。我们的视线失去了目标，再一次放空。风从背后撩起简凝的长发，发丝蔓过耳朵，凌乱地打在她的侧脸上，我这才发现她比之前更瘦了，其实，她要是再胖点，会更好看的。
	  “我以前常常担心，长大后会跟谁在一起。”她没有看我，半睁着迷离的双眼，幽幽地说，“每次想到这个，就很害怕。”
	  “女孩子不是应该都很期待吗？”我不解。
	  “嗯，也期待，但还是担心多一点。男人不会懂的，反正在你们眼里只要是个女的能解决性需求就行。但女生不同，女生需要的并不多，却又很难满足，有些男人一辈子都没有这个天分。”
	  “越是自以为聪明的男人，越没这个天分。”我帮她补充。
	  “是啊。”回答后她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望向我，妩媚又戏谑地笑了，“卫寻，别以为你现在帮着我们女人说话，回头我就会愿意跟你滚床单。”
	  我哑然失笑，严重怀疑这次医生给她割阑尾时还给她把之前那个幽默无能的毒瘤给切除了，“放心好了，你是很吸引我，但我对你没想法。尤其是现在。”
	  “现在？什么意思？”她察觉我话中有话。
	  “我觉得，我可能爱上了一个人。”我有些沮丧地低下头。
	  “谁？”
	  “不重要，反正她永远不会知道了。”
	  “那我妹妹怎么办？”她故意刁难我。
	  “我也爱，是不是很无耻……”我看累了远方，埋下头，“要不你现在把我推下去吧，杀人渣也算是替天行道。”
	  她并不生气，反倒安慰我：“你不知道吗？其实女人都爱人渣。”
	  我说不上是感激还是无奈地扯了下嘴角，还想说点什么，手机响了。一见是苏荷的电话，我呆住了，有些不知所措。好不容易才等它安静下去，谁知过了几秒又响起来。简凝不耐烦地挥挥手，“快接吧。”她有些吃力地撑着膝盖站起来，回避地走远了。
	  我刚摁下接听键，对方就劈头盖脸地吼过来：“卫寻你有种！你不接我电话，你真以为你可以躲我一辈子吗？你最好立刻来见我，不然你会后悔的。你别逼我，有些事，我不想在电话里说……”
	  背脊袭来一阵凉意。直觉告诉我，这次她不是在虚张声势，我似乎能从四周空气中听到不怀好意的端倪慢慢滋生的声音。或许，我之前一直沉默、一直忍耐、一直回避的就是这天，所有事都彻底做个了断的一天。
	  现在，是时候了。
	  三
	  晚上六点我见到苏荷。
	  冬天的夜降临得特别早，华灯初上的街头，她笔直地站在一家咖啡书吧的门外。这次她没有大动干戈——我的意思是，她没有浓妆艳抹，也没有对见面的地点精挑细选。以前她为我们每一次的见面准备的别有用心，这次通通没有。她穿着质地柔软的黑色牛角扣大衣，倔强地杵在原地，微低着头一动不动，像个孤独的路标。
	  我站在马路对面安静地看着她，川流不息的车辆时不时隔开我们的视野。
	  我从没来得及告诉谁，其实每次只有这样远远地看着苏荷，我才觉得自己是那么喜欢她。她还是我想象中的模样，虽然会做一些小坏事，但并非黑白颠倒，虽然时常狡猾地耍些小花招，内心却依然纯净，虽然，因为种种原因犯过一些错，但，有想要为了好好爱一个人而改变的决心。
	  可是真遗憾，这些都是我的错觉。她有的只是无辜而美好的皮囊，并借此一次又一次地欺骗和伤害我。
	  是的，一次又一次。
	  最终我还是过了马路，沉默地走到她身边。她缓缓抬起头，朝我露出一个凄楚的笑，她应该是哭过了，眼圈和鼻尖都红了。
	  毫无准备，她张嘴就问：“卫寻，我再问你一遍，也是最后一遍。你以前跟我说的话还算不算数？如果不撒谎了，不再当小三了，跟曾经的自己一刀两断，你是不是就愿意跟我在一起。”
	  “晚了。”我声音冷淡。
	  “我是认真的。”她提高了音量。
	  “我也是认真的。”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是因为你还是看不起我吧？”她咬紧了嘴唇，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其实你还是没法像看待普通人一样看待我对不对？你从来没有真正接受过我，在你眼里我永远都是一个龌龊卑鄙又下贱的女人。你自以为伟大，可以不在意这一切，可其实你还是办不到。我就知道……”她失望地笑了，仿佛是我辜负了她，而她早已预料到了。
	  不、不是这样的。苏荷，你从没意识到我们之间真正的问题所在。在你眼中你的水性杨花逢场作戏真真假假都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可于我却是致命的伤害，我需要的是干干净净堂堂正正清清楚楚的关系。
	  你不明白这对我而言，有多重要。你永远不明白。
	  既然如此，那就好聚好散吧。
	  “对！我一直瞧不起你。我之前不过是被你的外表蒙蔽了，我同情你。可现在，我才发觉你连得到我的同情都不配。”
	  她呆若木鸡，脸色急遽苍白，呼吸跟着急促，似乎刚刚遭受了毁灭性的一击。
	  随即，她突然就变了。好像周围突然置换上了黑色的布景，她整个人的气场都变得阴冷，眼里充满戾气。她用冰冷冷的声调说：“我不配？呵，你他妈别以为陆笙南就配了。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想知道高中那年她为什么会突然离开你吗？因为她就是一个比我还脏的烂货，她早给人轮奸了！”
	  “什么……”我全身都冷了，还是下意识地反驳她，“你知道什么，你什么都不清楚……”
	  “我清楚。”她继续冷笑着，嘴脸突然变得特别可恶，“想问为什么吗？因为是我喊人干的。现在你明白了吧，为何当年我跟我哥会逃来星城，根本不是什么撞见人贩集团，而是我们怕被警察抓。那年我偷偷回来找你，我经常跟踪你放学，可每次她都在你身边。五一假那天半夜你去她家给她庆生，这事我早知道，我一个朋友，也就是你们班上的同学，她跟我一样一直嫉妒陆笙南，是她提前告诉了我这些……”
	  “你他妈以为我还会信你？”我挣扎着，全身都颤抖起来。
	  “那晚你离开她家后，手机忘带走了吧？”苏荷堵住我的话，咄咄逼人地瞪着我，“其实几分钟后陆笙南拿着你的手机追出门了。这些你当然不会知道，是我喊人堵住她的，我叫他们把她拖进小巷里，是我怂恿他们轮奸了她……别这样看着我，有那么难以置信？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哈，理由太充分了！我就是看那个贱婊子不爽，凭什么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凭什么总是一副高人一等的嘴脸，凭什么她轻易就能跟你在一起，而我却只能躲在远处傻傻看着。”
	  “苏荷。”我通身都忍不住疯狂地颤栗，我把持着最后一丝理智，“收回这句话，一切还来得及……”
	  可她脸上只有鱼死网破的惨烈笑容，她提高了声音，“怎么？这点事就受不了啦？还没完呢！还有傅林森被人捅了两刀，对！这事也是我让我哥做的。然后我再假装路过冲出去保护他，就是为了让他感动，好跟我上床……”
	  她没再说下去。我一把揪住她的头发，她的尖叫变成哀号，身体像一块破布被我在地上拖拽着。直到靠近不远处的水族馆，我才粗暴地把她拽起来，捏住下巴，另一只手用力按住后脑勺，将她的头塞进了门外的大型鱼缸。她开始挣扎，胡乱挥舞着双手，试图挣脱我的手臂，一切只是徒劳。我用尽全力摁住她，纹丝不动，就那么看着鱼缸里疯狂地冒出水泡，看着她一点点窒息。
	  我要杀了她。
	  我告诉自己，就现在，亲手，杀了她。
	  ……
	  当我清楚意识到自己可怖想法的下一秒，我的身体像绷坏的橡皮筋猛烈地弹开了，我大梦初醒地盯着自己的双手，不敢相信这一切。苏荷“哗啦”一声从水里扬出头，顺着水缸跌坐在地，剧烈地咳嗽着，被水打湿的头发沾满了她苍白的脸庞，水珠顺着她颤栗的下巴滑落，她丝毫没有死里逃生的恐惧和害怕，反而意味不明地笑了。
	  “就差一点，差一点我就死了，为什么停手？”她明明痛苦却还在笑，“卫寻，你他妈就这点本事呢？”
	  我极力闭上眼睛，缄默。
	  “孬种。”
	  她狠狠地吐出这两个字，费力地站起来，转过身，踉踉跄跄地顺着马路边走了。我盯着她的背影，心如刀绞。
	  二十几年，我从未像此刻这样迫切地希望，能用我生命中所拥有的一切去交换另一场命运；而在这场命运中我别无所需，只求我和苏荷，从未相遇。

第十二章
	  “以前啊，每到下雨天时，我就会坐在窗前发呆，然后幻想着你能在我身旁。十四岁那年，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又一个下雨天里才弄明白，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可我不敢去见你，这总让我觉得特别孤独。”
	  一
	  再回医院时，简凝不见了。房间里的病人换成了一个左手缠着绷带的短发女孩，她鼓着一张通红的肉肉脸，躺在病床上沮丧又委屈地盯着胸前的白色被单，估计是她妈妈的一个中年妇女坐在一旁给她整理衣服，心疼又生气地责备：“多大的人了，就不能让人省心点，爬个楼梯都能摔倒？大过年的你让家里人多担心……”
	  我尴尬地站在门外，正想着要不要走，女孩的妈妈已经发现了我。她露出一个友善的笑，问：“你是来找她的吗？”
	  “嗯，她……走了吗？”
	  “是啊，两个小时前就走了。她坚持提前出院，把床位让给我女儿。还把这些水果也留下了，真是个好姑娘呢。啊，对了……”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好的便签条，“她说，如果有人来找她，就把这个给他。”
	  “好，谢谢了。”我忙上前接过。
	  很简短的一行字，连署名也没有。
	  ——走了，下次见。
	  说不上为什么，我直觉又要好长一段时间见不到她了。为了应证自己的猜测，我拿出手机拨打她的号码，果然关机了。换作平时，也许我会努力想办法去找她，因为我想见她，也想见她身后那个我寻找了好多年的陆笙南，但现在，别说找人，我连对眼前这位年轻妈妈礼貌微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就在一个小时前，我经历了一场几乎摧毁我人格的恶斗，此刻只想沉沉睡上一觉。但也可能根本睡不着，没关系，只是一动不动地躺着也行。考虑到我这状态肯定瞒不住张翔，又实在不想解释，我决定躲回公司。反正所有人都回家过年了，空无一人的公司正好适合我自生自灭。
	  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接开到公司楼下，抬头就看到了自己那间房的飘窗打开着，银皇后四季如新的绿叶探出窗外。我立刻反应过来，快速冲上楼。果然，掏出钥匙打开门后我看到了傅林森。
	  他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没有开灯，夜晚暗淡的寂静冰冻着每一寸空气。那一刻我有点害怕，因为我真的没见过世上居然会有这么不在乎时间流逝的人，他无欲无求得像是一棵历经沧海桑田的古树。我有些呆滞地问：“你……不是回家了吗？怎么在这……”后来我才知道，他根本没上火车，那晚不过是演给我看的。
	  他脸上的惊讶很快归于了平静，他努力思考着要怎么给我一个合理的借口，最终淡淡一笑，放弃了。
	  “你无家可归？”虽然很突兀，我还是直接说。
	  “不，有家的。”他略微疲倦地看向我，“不过也差不多。”
	  “这样啊……”我懒得再问，反正问了他也不会说。我关上门，静静走向沙发，与他并肩坐下了。
	  公司像经过一场浩劫，电脑桌横七竖八地散放着，画稿和文件满地都是，还有那些猫狗们，虽然都被临时寄养的宠物店接走了，但被他们咬出来的鞋子都还没有收拾整齐，东一只西一只地散着。
	  我没说话，傅林森也是。但很奇怪，那一刻我感到特别安慰。仅仅因为在我觉得自己就要撑不下去时，还有人能在我身边，哪怕这个人曾伤我那么深。
	  我没把这个告诉傅林森，他一定会笑我。
	  我不知何时睡着的，醒来后发现自己正以一个扭曲的姿势蜷缩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床厚毛毯，空调开得非常大，我几乎是被热醒的。时间已近中午，厨房里传来了“笃笃笃”的切菜声，我起身喝水时看到饭桌上的火锅底料、各种生疏菜和啤酒，这才反应过来，今天过年了啊。出门在外的第四个年头，依然是我跟傅林森一起度过。
	  傅林森的厨艺向来不错，就是味道偏清淡。考虑到我无辣不欢，他今天专门做了一个鸳鸯火锅。鲜红和奶白两种汤色隔着一道小铁片在锅子里争先恐后地沸腾，我夹起一块牛肉犹豫了半天，还是扔到了清淡的一边。看着一桌子丰盛的好菜，我真不好意思告诉他我其实没胃口。
	  这顿饭我们吃了很长时间。我感觉我和傅林森之间的默契在慢慢恢复，只是没有以前那么热闹了。主要原因在于我，傅林森原本就是安静倾听的角色，一向话少；可我却不再是那个一点破事都能喋喋不休很久的人了。
	  吃完饭后，傅林森收拾碗筷去了厨房，流水声簌簌传过来，接着是瓷器碰撞的轻响，光听声音都能感受到他的慢条斯理。面对琐碎而重复的家务，他从不觉得是种折磨，反而很享受。眼下为了避免自己陷入永无止尽的胡思乱想中，我决定打扫卫生。走出厨房的傅林森被我左手扫帚右手拖把的造型吓了一跳，很快加入进来。
	  扎扎实实地折腾一下午，原本看去像是被洗劫过的公司大厅总算焕然一新了。我俩也累坏了，心满意足地躺倒在沙发上，不知不觉又恢复到了并肩静坐却无言的情况。我拿出手机开始玩神庙逃亡，当我就快刷新自己一百多万的高分纪录时，傅林森说话了。
	  “对不起。”
	  这句道歉来得太突然，突然到我以为是错觉。那个永无止尽地疯狂奔跑的逃亡者终于还是失足跌落悬崖，我放下手机，回过头问：“那刚说什么？”
	  “我跟苏荷的事情，对不起。”傅林森的态度诚恳。
	  “算了，不是你的错……”虽是一声迟来的道歉，但我依然非常感激，感激他选择郑重地对待我所受的伤害。哪怕这些伤害在很多人眼里是那么不值一提。
	  “其实，苏荷都跟我说了。”短暂的沉默后，我还是说了。
	  “什么？”他反而糊涂了。
	  “你受伤的真相，还有陆笙南的事。”接下来的十分钟，我把昨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说着说着我几乎又陷入那种疯狂的情绪中，我无助地撑住头，发出了悲凉的笑声，“你知道吗？我当时一气之下差点把她杀了。我到现在还不敢相信那是我做的事情，我居然……想把她杀了……我爱她，尽管我现在更多的是恨，可我还是爱她啊，林森你说，我怎么能做出那种事来……”
	  “卫寻。听我说卫寻……”傅林森异常冷静地看向我，“不管她跟你说了什么，绝对都不是真的。你理应比我更了解苏荷的，她一直是个谎话连篇信手拈来的人，她一时气急什么话都说得出来，目的就是为了激怒你。”
	  “真的吗？”我很无助，我希望眼前的人能说服我。
	  “你先冷静下来，仔细想想。陆笙南的事你迟早可以从简凝那打听到的对不对，是真是假你很快就知道；而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我受伤的事绝对不是她说的那样，也包括……”他停顿了一下，“那天我们在房间里的事，她都在撒谎。”
	  他伸手过来轻轻放在我的肩上：“卫寻，这次你得相信我。”他用坚定而灼热的目光逼迫我正视他。
	  “……好，我相信你。只要是你说的话，我都信。”我脆弱地连连点头，我已经分辨不清自己是真的相信傅林森，还是我只想快点从痛苦的情绪里走出来，才强迫自己去相信他——如果能不那么恨苏荷，我会好过一点。
	  但就算如此，有些事我也必须确认：“可是，傅林森，你敢说你一点也不喜欢苏荷吗？如果你不喜欢她，那天晚上也发展不到那一步吧？”
	  傅林森的表情凝固了一秒，他弓起背，双手交叉握着放在了双腿上，缓缓开口道：“我第一次见苏荷，是在五年前，星城的大学街。那年冬天我来参加第三次美术联考。大街上，她被三个男生粗暴地拖拽在地上，她一边尖叫一边挣扎，反而惹怒了那几个人，他们对她拳打脚踢，周围人都冷眼旁观，最后我上前阻止了。我把那三个人打跑，自己也受了点小伤。苏荷很感激我，同时抓着我就跑，说一会他们还会找更多帮手来。很快我们逃到了安全的地方，她告诉我，她父母欠了很多债，如果不是我，她就被那些人抓去当小姐了。现在她身无分文，不知道怎么办？”
	  “常用的伎俩。”我苦涩地笑了。
	  “我知道。”哪怕只是回忆，傅林森还是露出了一如既往的纵容微笑，“我小时候天天跟人摔跤打架，所以我一眼就看穿了那些人打她的时候并没有真下重手，但我没有拆穿她。包括后面，她让我请她吃了一顿饭，并希望我先陪她开房睡一晚，第二天她就去投靠亲戚，我都答应了。那天晚上我们住在一个房间，她很热情地跟我聊了很多，直到凌晨，她去洗澡，故意半开着门，让我隐约看到点什么。洗完后她裹着浴袍走出来，朝我暧昧地笑，催我也快去洗澡，还暗示我洗完澡就能跟她发生些什么。我知道，只要我一脱衣走进浴室，她就会趁机偷走我的钱、手机和一切值钱的东西。可我还是假装上当了。”
	  “为什么？”我不理解。
	  “因为我不想回家，但我找不出一个可以说服自己的理由。她的出现是一个契机。”傅林森微微侧目，“后来苏荷如愿偷走我的所有现金，可能怕我追上去，顺带把我的所有证件也拿走了，这样我就麻烦缠身无暇顾及了。她做得非常绝，而这正是我想要的。那天的我们，都没想过日后还会再见面吧。可命运真奇妙，她骗过你，又骗了我，因为被她骗了我才留在星城，因此才认识来星城的你，而我们认识，最终又遇见了她。”
	  傅林森还是没正面回答我，总是如此，每当他在遇上自己不想回答的事情时，就会说一些其他事情，偏偏还说得那么真诚而无辜，让我不忍再追究原本的问题。
	  “卫寻，苏荷是个好姑娘。第一次见她时我就确信了。”他安静地垂下双眼，长而直的睫毛遮盖住了深邃的眼睛，“就像我第一次见你时，也知道你是个好人。”
	  “我不是。”我哪是什么好人，好人太辛苦，我只是尽量不做坏事。
	  “你是的。”
	  “我不是。”
	  “你是。”
	  “不是。”
	  “是。”
	  争论戛然而止，两秒后我跟他不约而同地笑了，根本就没什么可笑的，笑声却还是持续了很久，最终以我没好气地给了他肩膀一拳告终，就像以前那样。
	  那晚我又失眠了，这次我把它归罪于屋外响彻街头巷尾的鞭炮声。
	  初到星城时，我还以为省会大城市的除夕夜会跟小县城不同。事实证明，比起我们老家，星城在坚守传统风俗这一点上完全有过之而无不及。除了市中心的几条主干道外，其他地方的市民都非常期待零点整的到来，大家把鞭炮直接挂在窗户外面，把一箱接一箱的烟花搬到楼顶，直接在水泥森林的顶端放飞，远远看去那些黑色的楼影像童话中的烟囱，往无垠的夜空中放飞五彩斑斓的精灵。更多市民们，则会成群结队地赶往各自认为最灵验的菩萨庙烧香拜佛，祈求来年风调雨顺。
	  这让我想起了我妈。
	  爸妈还没离婚前，每年除夕夜一家人都会开车去小镇西边的菩萨庙，我到现在都不明白，那座地处偏远的小破庙为何会受到广大镇民们的顶礼膜拜，平时一条无人问津的小石路在那晚会被车辆和人流堵得水泄不通。这时候我爸会拉下车窗，抽上一根烟，耐心等待。我妈则坐在副驾驶，不时拿出包里的粉底筛和小镜子，抿着嘴巴轻轻拍打，整理那已经很精致的妆容。我能在她微微动容的脸上看出一种独属于女人的兴奋不安，就好像我们一会去拜见的不是菩萨，而是她慕名已久的偶像。
	  往往当我们挤过菩萨庙里摩肩接踵的人群，抢到在菩萨前面跪拜的草席垫子时，她精致的妆容早就因为热汗晕开了。但她不在乎了，她眼中闪烁着虔诚之光，紧张地把我抓到菩萨面前一道跪下，接着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地念念有词。我一次、哪怕一次也没有跟着她乖乖照做，我只是百无聊赖地扯着草席垫子上的干稻草，不时抬头看她。庙堂里香火燃烧的光芒从四面八方照耀到她的瓜子脸上，她变得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美。她可能从不知道，只有在那一刻她才彻底摆脱了“轻浮”“娇贵”“花瓶”“好吃懒做”“不守妇道”等各种真真假假的罪名，她实实在在地在为这个家做点什么，哪怕只是虚无缥缈的祈祷。
	  可惜身为无神论者的爸爸却站在菩萨庙门外抽烟，他从未见过这时候的妈妈，如果他见过，哪怕一次，或许就不会抛下这个家。
	  我在手机里翻出我妈的号码，如今这个已经从卫太太变成王太太的女人，我们已经有四年不见。上次那通尴尬的电话还是半年前，听说她肝脏查出了些问题，她反复强调，只是小问题，让我别担心；而我就真的从未担心过，我甚至转眼就忘记这件事。
	  ——妈，新年快乐。我很好。勿念。
	  短信发送完毕。我有些焦虑地翻了个身。我猜傅林森也没睡，如果一个人熟睡肯定会发出声音，但他太安静了。窗子投进来一星两点的光让黑暗也变得斑驳，我在这种黑暗里轻声问道：“睡了没？睡不着的话，陪我去酒吧坐会吧。”
	  不多久下面果然传来了一声“好”，我就知道，跟傅林森过了几年的上下铺生活，他还从没有哪怕一次，比我先睡着过。
	  我们去了公司附近常光顾的一家清吧，虽说是清吧却一点也不冷清，今晚凡是开门营业且有座位的店都是人山人海。
	  2012年，这个末日年终于如期而至。年轻人似乎对这个特殊年份寄予厚望，也包括我。当然绝大多数人都不是真的希望世界毁灭，可是内心又隐约期待着能发生一点不同寻常的事情。
	  我跟傅林森待了一个小时不到，实在太吵，便出了酒吧。
	  对面街道上有人正在放小型烟花，那颗耀眼的火树银花像有是十足的黏性，把路过的行人一一黏住，很快就被团团包围。我跟傅林森比较高，不用挤进去，站在人群外头也能观赏。小型烟花以一种夺目而壮烈的姿态噼里啪啦地燃烧着自己，在那短暂而美好的一分钟里我想到了两个人。
	  我拿出手机试着给简凝打了一个电话，很意外接通了，我迟疑了一会，说：“新年快乐。”那边的声音带着懒懒的平静，似乎笑了笑，说：“你也是。”
	  “等等。”挂断前，我下意识地喊住她，“帮我跟她也说一声吧。”
	  “好。”依然平静的回答。
	  随后我又翻到了苏荷的号码，冗长的犹豫让烟花结束变成转瞬间，直到人群四散开来我的手指依然僵硬。这时有人撞了下我的胳膊，来不及做出反应，刘凯希已经亲热地揽住我：“靠，真巧啊。”他说着又给了傅林森肩膀一拳，“大过年的，你俩怎么都不回老家啊？该不会误入歧途搞基路，从此无颜见爹娘了吧哈哈哈……”
	  刘凯希没心没肺地狂笑，我都不知道他对自己那可怜的幽默感哪来的自信？好一会我才发现他身后的陶子，她有点惊慌地朝我们点点头，羞涩地笑了。他们两人穿着一黑一白的情侣羽绒服，围巾也是同一款，傅林森只看一眼就心领神会，却习惯性地保持着沉默。
	  刘凯希当晚兴致特别高，热情地邀请我们一起去路边吃大排档，敢情他才过了几个月的穷苦生活啊，就已经混成了廉价夜宵街一带的地头蛇，老板见到他一脸见到老熟客的热情。吃到中途啤酒不够了，他跟傅林森去隔壁超市拿酒，这时一路上话都很少的陶子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对我说了句什么，我猜是就上次的事跟我道谢，索性笑了笑，没答话。
	  谁知陶子又重复一遍，这次声音稍微大了点，我总算听清楚。我这才惊醒，她脸上的红晕并非以往惯有的羞怯和腼腆，那是不易察觉的愠怒，而她真正要说的居然是：“少管闲事。”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冷硬的陶子，她继续话里带刺地张了张嘴：“我一点也不感激你，麻烦以后不要再管我和刘凯希的事了。”
	  刘凯希叫嚷着朝我们走回来，傅林森抱着酒箱跟在身后。陶子就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她缓缓回头时又切换了表情，朝着刘凯希甜美无害地笑起来，脸颊两边在橙黄色的光线下泛起了一道绯红。
	  我实实在在惊到了，手中的酒洒了一桌子。
	  二
	  事情出在上班之后的第六天，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这六天里承诺要给我们开门红包的年叔一直没出现，还包括财务芳姐。大家一边计算着时间一边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纷纷猜测年叔跟芳姐是不是厌倦了凡俗生活于是卷走公司所有钱并抛家弃子做了一对亡命鸳鸯，毕竟在公司里，他们可一直是同事们八卦里的官配。
	  第六天年叔出现了，没有红包，还一脸憔悴。进门后第一句话就是：“全体员工放假三天。”随后他看向我，说了第二句话：“卫寻，你跟我进来一下。”
	  整个下午，我在年叔情绪低落地叙述中弄清楚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旁听的还有傅林森、小乔、秦大义、陶子。原来这几天年叔跟芳姐一直在跑司法机关——四天前，他刚从外婆家走亲戚回来，就收到了白鸟公司寄过来的律师函，如今更是已经发展到立案调查阶段了。我一时还没明白过来，直到年叔说出张翔的名字我才想起，他过年后似乎就没来上班了。
	  其实事情并不复杂，我们却花了整整一下午才全部理清。
	  张翔是我引荐进来的朋友，所以在公司里，大家对他并没有太多戒心，重大会议经常也会喊上他，加上公司平时的管理方式向来散漫，等级制度几乎不存在，保密工作也非常差，所以他来公司不到两个月便掌握了公司几乎所有的核心信息。年前的最后一天，他把公司里《秋裤姐妹》的所有电脑源文件和原画稿全部盗走，当然这中间自然还涉及到很多其他环节，最终导致的结果是：白鸟公司“怀疑”我们梦航公司利用不正当关系剽窃他们公司还未上市的作品，并将我们告上法庭。尽管在我看来，这个事情荒谬之极，但在旁观者看来，我们的“剽窃”事件无论是证据还是动机都非常充分。
	  首先，我、傅林森、秦大义都曾是白鸟公司的骨干成员，我们因为对原公司不满，离职后在年叔的资助下自行创建了新公司，并依靠《秋裤姐妹》顺利发家，可如今《秋裤姐妹》的所有源文件和资料，还有那些最原始的人设画稿都在白鸟公司的手里，只要稍微懂点阴谋论的人，都更愿意接受我们偷走白鸟公司的产品这种可能。年叔找了一个当律师的朋友，试着看能否扭转局面，但律师在分析了现有情况和资料后给出的明确回答是，只能尽量减少损失和赔偿。白鸟公司显然是精心策划了很久，确保万无一失才出击的，加上老总关系也硬，很难破。
	  下午五点左右年叔被一个紧急电话招走，他已经三天没合过眼，公文包就拿在手中，出门时还像无头苍蝇一样找了半天，精神状态非常差。小乔很担心，主动要求陪年叔一起，她表示打官司自己有过一些经验，或许能帮点忙。出门前她不忘回头看了我一眼，“卫寻你别多想，不是你的错。就算你当初没有介绍张翔，相信白鸟那边肯定也会另派人……”
	  “知道，别说了。”我打断她，“你快去陪年叔吧，我没事。”
	  大家陆续离开，只剩下我跟傅林森的办公室瞬间安静下来。他欲言又止，深深看了我一眼，露出跟小乔一样试图宽慰我的神色。傅林森离开后，我关上门，给张翔拨了电话，那边几乎是瞬间接起的，反而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以为我会破口大骂，不料声音却出奇地平静。
	  “为什么？”我说。
	  “看来你都知道了。”那边倒是一点都不惊慌，好像早就在等着我的电话了。
	  “是。”
	  “为什么？你现在还来问我为什么……”那边嗤之以鼻地冷笑，“当年你睡我女人的时候有跟我解释过为什么吗？你他妈连一句道歉都没有。”我的心被狠狠拉锯了一下，那边继续说：“当年小央一直喜欢你，可你呢？你却把她当备胎玩！她后来死心了，答应跟我在一起，可你呢？你又对她做了什么，我他妈这顶绿帽子戴了整整半年，要不是一次阴差阳错，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被自己最好的兄弟给耍了！你觉得这个仇我真能咽下去么？别天真了，我们永远是敌人，曾经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一个灵光闪过，我想起了跟张翔醉酒后的第二天，我在他家醒过来时看到他手提电脑上的文档，我匆匆扫过一眼时似乎看到了“白鸟”二字。其实那时候我就该察觉的，他根本不是在写什么网络小说，他早就在给白鸟当剧本创作总监了，而如果我没记错，他现在的直属上司应该是汤嘉文。原来张翔一直都在计划报复我，他从没真正原谅过我，而我却还天真地相信时间会抚平伤痛，雨过总会天晴，我真傻逼。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不肯放过我？
	  难道你以为我心理就好受吗？我这些年就过得快乐吗？
	  张翔，我操你妈。
	  我清清嗓子，异常镇定地反击：“在这之前我是挺愧疚的，但你别搞错了，不是因为你。我会愧疚是因为对不起小央。事实上我从不觉得我欠了你什么，但今天我总算知道欠你什么了？是操。就你这种欠操的畜生根本不值得被人喜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当初跟小央在一起是为了她的钱，你一边跟她好一边跟不三不四的女人睡这事，我也帮你在全校传遍了，不用谢！当然你用不着愧疚的，因为小央从没喜欢过你这种备胎……”
	  “你他妈有什么资格说我，你这个贱种！”他果然气急败坏了。
	  “对，我是贱。”我咬牙切齿，声音里却带着冷笑，“但你连承认自己贱的胆量都没有。”
	  “卫寻你妈逼……”
	  “滚吧，狗娘养的杂种。”我语调生硬地打断他歇斯底里的暴怒，迅速收了线，接着我几乎是颤抖着抠出了手机电板以防止他再打过来，一瞬间，我像个泄了气的皮球坐在椅子上，再也站不起来。
	  我知道我输了，我已经什么都输了。
	  不管我怎么逞这一时的口舌之快，都改变不了我在这场战斗中惨败的事实。
	  短短的三天假后，公司迅速走向萧条。手上几个做到一半的大项目全被迫终止了，无所事事的同时们整天闲言碎语地讨论着，也不知是从哪天起，白鸟跟梦航蓄势待发的官司成为公开的秘密。没过多久，这件事在星城各大报纸还有网络媒体上都有了一席之地，而舆论也是一边倒，我跟傅林森都不敢上微博，底下的留言全是“剽窃者去死”之类的脏话。白鸟公司的官博更是每天都揪着这件事不放，巴不得事情能闹到外太空去。他们也是在借机宣传这部作品，作品越火，他们赢得这场官司之后得到的利益就越多。
	  半个月内，公司走了三分之一的员工，全是主动请辞。墙倒众人推莫过于此。然而他们的选择也无可厚非，公司没什么工作可做，领着微薄的基本工资只是煎熬，何况，还要面对这场必定会输的官司，谁都不想坐以待毙。趁现在还没有满城皆知，早点跳槽说不定还能找个好下家，否则再拖上一阵子，简历上的工作经历就真的只能写：曾在剽窃公司工作过。
	  小歪自然也在辞职的员工之中，这我早料到了。因为自黑龙江回来后我们私底下找他谈过，他承认了自己吸毒和因为手头紧偷窃公款的事。只是当我们问及公司里是否还有其他人吸毒或贩毒时他缄口不言，哪怕我们拿出戒毒所来威逼他他也不肯说，最后在他几乎要下跪求饶时我们放弃了追问。年叔说这件事不宜声张，决定给他一段时间交接工作让他主动请辞，并希望他可以早日把毒戒了，表示只要彻底戒毒，公司还在的话，随时欢迎他。
	  小歪走的那天只有我跟秦大义去送行，其他人都焦头烂额走不开。他瘦小的身板上挂着一个看起来特别沉重的双肩包，就跟他此刻的心情一样。他告诉我们他不想进戒毒所，他有一个吸毒的朋友曾去过，说里面的戒毒手段很可怕，不是人待的地方。他决定回老家跟父母坦白，然后希望在父母的帮助下把毒戒了。似乎为了安慰我们，他打起精神笑着保证：“放心，我毒瘾不重，我相信我可以戒掉的，到时候我再回公司跟你们一起干。寻哥你要挺住啊，梦航不会那么轻易垮的。”
	  “行，等你回来。”我拍了拍他的肩，“保重。”
	  身旁的秦大义一言不发。我们都知道，他不会回来了，而公司，大概也撑不下去了。就在两天前的深夜，我陪着年叔在办公室整理司法程序的合同时，已经到崩溃边缘的年叔突然向我表露出异常悲观的情绪。他自暴自弃地叹了口气，苦笑道，“真讽刺啊，当初做盗版时赚了几百万都没人来抓我骂我，现在我想用这钱做点真正的国内原创，却被一大群人骂是小偷，是盗贼。你说，这不是逼我回去做盗版吗？话又说回来，我还真有点想念那段时间呢！不用对任何事情负责，更不用对底下的员工负责。”
	  我突然很难受，几乎是死皮赖脸地说：“年叔，不管你做什么，我都跟你。”
	  年叔摘下眼镜，疲倦地揉着太阳穴，再睁眼看我时，双眼里的血丝泛着潮湿的泪光：“卫寻，你不用这样的。这不是你的错。”
	  “不，这就是我的错。”我狠狠地说出来。从知道这件事情开始，这些话就憋在我的心里，这几天我食不下咽寝不安枕，再不说出来我都要疯了。“我自以为有本事，其实就是个有中二病的废物。从小到大我总是什么事情都搞砸，还把这一切的错都归咎于身边人和世界。可其实这个世界从没有亏欠我什么，让我失望的一直是我自己。对不起，什么都做不好，我他妈就一傻逼……”
	  年叔深沉地叹了口气，用力抓了下我的肩：“躺会吧，你已经两晚上没合眼了。”
	  醒来时我趴在冰凉的办公桌上，全身酸痛。已经是清晨了，年叔和那一桌子晦涩难懂的文件都消失不见了。当天下午我收到了来自银行卡的收款提示短信，是一笔三万块的现金。也是后来我才知道，公司几个核心员工都收到了一笔数目不多的补偿金。因为如果官司在几天后输了，那么年叔需要支付几百万的赔偿金，公司只能宣告破产。很久后我才反应过来这笔钱意味着什么——年叔放弃了。
	  忆起这些时我跟秦大义已在回公司的路上，一路上他都心不在焉，他掩饰心不在焉的方法就是变得啰唆，不停地说着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来证明自己没有心不在焉，偏偏这只会适得其反。当公交车像一个体力不支的老人缓缓爬过二环线的立交桥时，我开门见山地问他：“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啊？没事，我能有啥事啊……”秦大义紧张地开口辩解着，后耳根又红了。我只一个眼神就把他打回原形，他见瞒不过我，像个犯错的小孩低头沉默了。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小心翼翼地开口：“年叔给我的那几万快，我还给公司了。”
	  “你脑子进水了啊？！还回去年叔自己也拿不到，这些钱全会赔进去。”
	  “卫寻。”他怔怔得盯着我，“连你也觉得官司会输吗？”
	  我被这话问住，半天答不上来。最终我坦白道：“我知道你以前最爱的动画片是《圣斗士星矢》，我不想泼冷水，但现实世界里正义必胜的法则都是骗小孩的。我们是没错，我们是受害者，可这依然改变不了我们会输掉官司的事实。”
	  “卫寻，我这人脑袋是不灵光，也还没你想的那么傻。”他的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自嘲，随即忧愁地回过头，“我其实，比你们以为的要坏得多。”
	  我瞬间就猜到了，“你要走？”
	  他愧疚地点点头，不停地用舌头舔着下嘴唇，“老王挖我回去当原画总监，他说这个位置换了几个人，他都不满意。”老王是白鸟公司副总裁，曾经对我们几个新学员青睐有加，也算是白鸟公司里唯一一个不耍阴谋手段的靠谱高层了。
	  “什么时候的事？”我问。
	  “前几天。”
	  “你想好了吗？”
	  他无助地摇摇头，“我不知道。”
	  “去啊！”我提高声音。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以为自己听错了。我继续说：“还犹豫个屁啊？赶紧去啊。”
	  “可是……我……”
	  “秦大义！”我不耐烦地打断他，“你他妈是不是男人啊。”
	  “我……我是男人啊。”他委屈了。
	  “我们几个人里你一直是大家公认最厉害的。你肯努力，付出的也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的还要多，你的才华不应该被埋没。我知道你现在想什么，你觉得这样做没义气。可是义气能带给你什么呢？它拯救不了梦航的死局，它什么都改变不了，最终还要赔上你自己的前程。值吗？只有娘们才有这种妇人之仁。”我发誓，我对广大妇女没有任何歧视，我只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
	  他还在彷徨，“这些我都想过，可是……”
	  “妈的，没什么好可是，没人在乎你是怎么成功的，人们只在乎你成功之后的辉煌。况且我相信你永远会是我认识的秦大义，你不会因为与谁为伍就改变自己的初衷。你现在需要的仅仅是一块更好的跳板，让自己飞得更高更远。这样，我以后好歹也能以曾认识你为荣。”
	  “别这样说，你也很好……”他忙辩解。
	  “少来，我几斤几两我自己清楚。我说认真的，你明天立刻就过去。”
	  秦大义眼里闪烁着苦楚而悲怆的泪光，但总算是想通了，“卫寻，你知道我不想这样的。可是……我真的太爱这行了，我不能就此停下。”
	  “废话，这必须的。”
	  “谢谢你。”他用手背抹了下眼角，看向窗外，“你永远是我朋友。”他说。
	  “当然。”我打起精神笑笑，恍惚间又回到了刚离开白鸟公司的那天，秦大义抓着大包小包一脸狼狈地追到公司门口，憨着一张脸半天说不出话，最后憋出句：你们走，我也走。我骂他：别犯傻了，快滚回去。他却生气了，格外认真告诉我们：不行，要走一起走，咱们是朋友啊。
	  那句话，说得像是刚系上红领巾的小朋友在升旗台上宣誓一样忠贞。
	  三
	  五天后，官司输了。
	  梦航公司宣布解散，一切板上钉钉，毫无回旋余地。
	  连绵了一个星期的阴雨天迎来首次短暂的放晴，窗帘全部拉开，三月中旬干净的暖阳把整间大屋子都照得亮堂。那天上午我跟傅林森还有小乔站在三楼，看着底下楼层的同事们默默收拾着办公文件。梦航公司，从几个志同道合的年轻人误打误撞一拍即合，到热血沸腾地创建工作室，到正式注册公司，再到风雨同舟地招兵买马走上正轨，这艘承载着梦想的大船，都来不及在海水里打个转儿，就直接沉没了。
	  如今再回想这两年走过来的点点滴滴，所有的所有真像黄粱一梦。
	  “妈的。”小乔红了双眼，她低声咒骂了一句，转身奔向厕所。
	  我不忍再看下去，也想找个没人的地方静一静，途经年叔的办公室时，房间里烟雾缭绕，隐约还能看到光线之中飘浮的细微的尘埃。公司出事这些天，戒烟多年的年叔又回到了一天两包，怎么也停不下来。此刻他还是穿着第一次见我们时穿的那件灰蓝色的旧外套，头发油腻凌乱，满脸胡茬地伫立在玻璃书柜前面，显得格外落寞。他放下手中的烟，小心翼翼地端起墙壁上的一幅挂画，画上是一张他的素描肖像，并且附上了三十几个人的签名，这是去年秋天我们全体员工送他的生日礼物，他用袖口擦拭了下装裱的镜面，看了很久，默默放回了自己的纸箱里，他在跟公司告别。
	  猝不及防地，去年冬夜我们在乡下围着火堆喝米酒的画面在脑海浮现。明明才三个月不到，却又好像过了很久。当时年叔看着红彤彤的火焰，无比哀愁地感叹着：一路走来都特别孤单。如今再回想起这句话，胸口难受得要命。
	  不！事情不该是这样。
	  我不能眼睁睁地任由失败就这么赤裸裸地碾过我。我转身扶住二楼的木护栏，朝大厅大声宣告，我要确保所有人都听到我的声音，“在座的各位，我不想在这说什么矫情话。大家都是来自五湖四海，本着相同的目标聚集到这。如今公司遭同行陷害而面临破产，这样的结果谁都不想看到。而我要说的是，只要有决心梦想换哪都能实现，这话是没错。然而，最初因为追逐梦想的那份激情和感动却不一定能找回来。我始终坚信这些日子以来的朝夕相处，公司给大家带来的远不止是一份工作这么简单。如果有谁愿意跟我们一起重新开始，重头做起，一个星期后欢迎打我电话。有更好选择的，我在这里真心祝他前程似锦飞黄腾达。”
	  对于这段小插曲，没人鼓掌，甚至没人表示出一个可以称之为立场的神情，大家听完后又各自收拾起东西；而我当然不指望靠着这一番苍白无力的演讲来重拾人心，我只是不能忍受自己的无所作为。
	  傅林森跟上来，“你打算做什么？”
	  “既然我们起初也是从零开始的，就还能再来一次。我们可以租个小写字楼，从最小的项目做起，等具备一定规模再重新找投资商，重新注册公司，一切都可以重来……”
	  “卫寻，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傅林森眼中满是不忍。
	  “不，事情很简单，我们现在仅仅需要钱。”我坚定地反驳。
	  “可我们没钱。”
	  “我今晚就去找苏荷，或许她还能说服余总……”
	  “不行！”他反应有些过激。
	  “为什么？”
	  “我们已经麻烦她很多次……”
	  “你不是我。”我焦虑地打断他，“是我害公司破产的，是我让三十几个人一夜之间失去了工作，这件事是我干的你明不明白？不是你，是我。我没法做到你这样心安理得。”
	  傅林森迟疑了一下，脸上的坚持动摇了。他比谁都懂我，我最痛恨这样的自己，对于自己所犯的错误无能为力的自己。
	  “还会有其他办法的。”他试着做最后的劝说。
	  “如果现在你给我把枪我他妈就去抢银行了！你跟我都再清楚不过，没其他办法了。能帮我的只有苏荷，只有她认识一些有钱人，只有她或许能帮我继续找到投资商。当然如果她拒绝我绝不勉强，但我必须去试一试。而且我们不会让她白帮，我们以后可以偿还她……”
	  “不，你还不起！”他打断我，向来波澜不惊的眼眸瞬间被点燃，烧出一种名为痛心的火焰，“她喜欢你，她肯定会帮你。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一次又一次地……”他不忍地停顿了一下，还是说出口：“伤害她。”
	  我从没想过，一直隐藏在我们三人之间的地雷会在这一刻引爆。
	  只是傅林森啊，你错了，一次又一次伤害对方的人，是她，不是我。是她一次又一次地伤害我，我需要承认的，仅仅是这一刻为了弥补自己所犯的错，就算抛弃尊严也要回头去求她，就这么简单。如果她为此提出的要求是让我去死，我甚至可以去死。你不会知道，有时候，尤其是最近，我倒真想死了一了百了。
	  “傅林森，你给我让开。”我咄咄逼人，任何争吵都没有意义。
	  “不行，你不能……”
	  “大森。”年叔不知何时杵在了我们身后，什么都听到了。他就这么突兀地插入了我跟傅林森的争执，可那之后又沉默了。他似乎在痛苦地挣扎着，最终无比艰难地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得近乎在祈求：“让卫寻试试吧。”
	  傅林森颓然松下双肩，无力地靠在了墙壁上，给我让开了一条道。
	  四
	  第二天，我去了凤凰。
	  这座古城离星城并不远，火车三小时，但还得转车，长途大巴五个小时能直达。我是个怕麻烦的人，得知苏荷身在凤凰后果断选择坐巴士。并不是没想过给她打个电话，可我知道这并不是一通电话就能解决的事。
	  五个小时里，我只喝了一瓶矿泉水，吃了两片土司，实在憋不住了还偷偷开窗抽了两根烟。剩下的时间都用来思考自己做得对不对，傅林森那番话曾让我动摇，其实也并非没有其他办法，至少值得尝试的方法还有一些——简凝的前男友不是非常有钱吗？她或许会愿意帮我。还有我的继父，他虽没有富裕到可以跑去参加什么海天盛筵，但一个工作室的前期筹备资金还是出得起，只要他少换一辆车，少给自己留学英国的宝贝女儿寄点生活费让她泡吧吸毒淫乱的话。前提是他愿意给。
	  当然，就算以上方法可行，我也不会这样做，我不想再欠更多人了。可苏荷不同，我们之间早已纠缠不清，到底谁更欠谁多一点谁又伤谁深一点恐怕只有上天才知道。所以无论这之间的爱恨情仇复杂到多么万劫不复，也仅仅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大不了一命偿一命。想到这我又抽了根烟，坚定了此行的决心。
	  两年前，我曾只身一人来过凤凰，仅仅因为在一个摄影师的博客里看到一张关于凤凰沱江的照片，可以看到古朴而幽静的白墙黑瓦房，青山傍绿水，烟雨朦胧、诗情画意。我盯着那张照片，想象着自己行走在画面中整个灵魂都得到净化的感觉，好一阵子不能自拔。当晚我就在网上订了车票，次日一早就启程。遗憾的是，抵达凤凰后我才发现它跟想象中的相差甚远，景色固然美，游客却多得离谱，商业化也特别严重。当我走在水泄不通的沱江边上时，根本没有功夫好好静坐下来欣赏一下如画的风景，因为我的全部精力都用来担心会不会被行人挤到江里去。
	  向来如此不是么？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自以为的特别，你认为只有自己才洞察到的感受，别人早领悟了。所以当你觉得凤凰美的时候，它早已经被无数开发商和凑热闹的游客折腾得乌烟瘴气；而你只能一边固守着内心那份敏感的清高，一边哀怨连天地嫌恶他人：你懂凤凰吗？什么都不懂跑过来做什么？你鄙夷着别人时，却不知道别人也如此看待你。所谓的生活大抵也是如此吧，无非就是你笑笑我，我又笑笑你。
	  或许是没再抱期待，第二次来到凤凰反而收获了惊喜。避开人满为患的节假日，加上还是寒春，三月的凤凰清静不少，清晨的凤凰笼罩在一片潮湿的雾霭中，走在石板路上的行人多是些文艺清新的背包客和摄影师。
	  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并不大，严格来说旅游区可能还抵不过星城的烈士公园。我在路边摊吃了个早餐，随意逛了会便已近中午。接着又吃了顿午饭，下午两点阳光正好，我开始寻找苏荷。以我对她的了解，这种时候她应该会待在江边某家甜品店里喝下午茶。我沿着沱江边找起来，从第四家店走出来时我意外在驳船的码头上发现了苏荷，准确说是一个穿着蓝白格子长裙和纯棉短外套的女孩，长发披肩的背影酷似苏荷。她坐在船头的左侧，木船正驶向沱江下游。
	  我立马跳上另一艘船，还没站稳就让拿竹篙的师傅开船。他没起身，淡淡看了我一眼，伸出三根手指头。
	  “三十？”
	  “三百。”他不慌不忙地说。
	  “三百！”我瞪大眼睛，“再加两百我都可以去坐飞机了，你这什么船啊，黑珍珠还是泰塔尼克号啊。”
	  “我这艘船可以坐十个人，现在你要包船，所以收三百。”他气定神闲地解释。
	  “行行，三百就三百。赶紧开，追上前面那艘。”我没空还价，毕竟这种私营的游船可以随时靠岸，游客想在哪下船都行，这意味着我一不小心就会跟丢她。
	  几分钟后我们追上前面的小客船，并排驶在江面上。我摇摇晃晃地走到船头，试着喊了一声名字。
	  女孩立刻回头。果然，是苏荷没错。也是见到她的那一瞬间我才恍悟，原来这一路上怀揣的那个目的不过是个高明的借口，其实我之所以会来到这，之所以会愿意花三百块去追一个完全不确定的背影，之所以会在她回过头的一瞬感受到难以名状的欣喜和酸楚，仅仅只是因为我想见她。
	  她脸上还带着出神的迟钝，很久才缓过来，没有笑，也不惊讶，就那么平静地看着我，柔声问：“先生你哪位呀？认错人了吧？”
	  “认识的。”我无心陪她玩这种游戏，但是谁说的，女孩子就是要哄的。
	  “很熟吗？”
	  “我不知道，初中同学，同事？还有……前男友？我看不算熟。”
	  我得逞了，她脸上的微笑代替了平静，尽管依然看不出太多情绪起伏。随后她懒懒且无所谓地开口问：“你怎么会在这？”
	  “听说你在凤凰，我就找过来了。”
	  “有事？”她挑眉。
	  “是有点事。”
	  “让我猜猜……”她假装认真地想了想，意味深长地喔了一声，“梦航动漫集团有限公司涉嫌剽窃被起诉要求赔偿600万，该不会是这事吧？”她肯定看过新闻了，并且早料到我会来找她。
	  她的直白一时之间让我无言以对。
	  苏荷坐的船就在这时漂到水流稍急的地方，速度突然加快了，眼看我们之间的距离渐渐拉开，渐渐扩大。
	  “喂！”她突然提高声音不顾旁人地喊起来，“要不这样吧。我们来猜拳。谁输了，谁就跳下去。”
	  “为什么？”
	  “猜不猜？”
	  “……”我本不想答应，她已经任性地举起了右手，无奈我隔着江水出了一个石头，她出了剪刀僵硬在半空，她一噘嘴，耍赖道：“三局两胜。”
	  于是我再出石头，她依旧是剪刀。我真没想过自己漫不经心地猜拳会赢得这么顺利。她沉默了一下，突然在十几个游客热切的围观下“嗖”地站起来，毫不犹豫地“扑通”一声跳进了江里。
	  “你疯啦！”我头皮发麻，想也没想跟着跳了下去。当我抱住她时，寒冷刺骨的江水瞬间割裂我的皮肤，抽走了我所有的力气，然后我才想起，自己去年夏天为了泡妞跟刘凯希一起办的游泳月卡才去过两次，尤其当时教练还用了一个很贴切地比喻形容我落水的样子——秤砣。
	  在游客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中，我们还是被救了起来，收了我三百块钱的师傅将我跟苏荷拽到岸边时已经累得话都说不出，他一边脱掉湿透的衣服，一边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咒骂着，若早知道我是个神经病，估计给再多钱他也不会接吧，毕竟是私营游船，要出了什么事他是承担不起责任的。
	  作为逃过一劫的落汤鸡，我跟苏荷坐在岸边瑟瑟发抖，再迟点上岸我敢肯定我们不是淹死而是冻死的。我无暇顾及往来的游客们投过来的怪异目光，匆忙地翻开自己的背包，找出一件外套想给苏荷披上，很快又反应过来外套也是湿的，随后丧气地扔在地上。同样浑身湿透的苏荷紧紧环住双肩，她湿漉漉的刘海贴在虚弱苍白的脸颊两侧，嘴唇冻得乌青。
	  “真、真冷啊……”她哆嗦着。
	  我伸出双手抱住她，她露出一个艰难的笑：“像在做梦一样。”
	  “绝对是噩梦。”我声音也在抖。
	  她话轻飘飘的，“我刚坐在船上时就想，这么好的天气，这么好的风景，一切都这么好，你却不在我身边。然后我才发现自己真不争气啊，明明说好出来玩一趟就彻底忘了你，结果却让我更想你了……”说到这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通红的鼻尖，有些丢脸地撇撇嘴，“刚想着你呢，就听到你在背后喊我的名字。可惜啊，你没有身骑白马，也没有驾着什么七色云彩，你居然坐在一艘破船里，背着一个一百块不到的假耐克包，一身穷酸样，但我还是非常开心。”
	  我嗤笑一声，来了兴致，“可别小瞧这艘破船，三百块一次比高铁都贵。说不定再过几年直接往博物馆一放就是价值连城的古董呢！”
	  她成功被我逗笑了，又说：“再告诉你件事儿吧。”
	  “快说。”我简直要冷死了。
	  “其实我刚没想过要真跳下去，我只是想跳到你的船上来给你个拥抱，结果忘了自己穿着长裙，脚迈不开，直接摔下水了。”
	  “你敢不敢再蠢点！”面对我的鄙夷她不生气，反而满脸自豪。我无奈扶她起来，只想赶紧找个旅馆去洗个热水澡，再这样下去绝对重感冒无疑。一路上她又问我：“你们公司是不是破产了？”
	  “我打算重新办工作室，但现在肯定不会有老板愿意投钱了。”我坦白。
	  “别担心，我会帮你找余总说说。”
	  “……谢谢。”
	  “那么现在我再问你，你来找我是因为想我了对吗？不为其他的，就是想见我是不是？”
	  我点点头。
	  “好。”她心满意足地笑了，“卫寻你知道我们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
	  我摇头。
	  “你说什么我都愿意相信。可我说什么，你都不信。”她望着我淡淡地笑。我看着她，眼底突然一阵酸涩。就像有一枚淬了毒的细针，温柔地、冷不防地刺进我的胸口，酥麻之后是深刻的疼痛。
	  我被苏荷领到沱江上游处的一家装修成旅馆的吊脚楼，苏荷没带我去前台，直接拉我进了她睡的双人房。她坚持说这家店没有多余的睡房了，含笑的眼睛里写满了“我就是在撒谎，但你不准拆穿我”的任性。
	  我们各自洗澡，换好衣服出去吃了个晚餐，然后裹着厚外套在沱江边上散步，途经一些唱歌好听的流浪歌手时，苏荷会拉着我的手认真地把歌听完，再给上十块钱，偶尔还会聊上几句，再分给对方一根烟。她瘦小的骨架中总是散发着一种旺盛的热情，只要她愿意，一个微笑就能跟素未相识的陌生人立刻熟络，并且让对方真心实意地感到愉快，她就是有这种魔力。
	  晚上我们分床睡，凌晨一点多，苏荷突然尖叫一声从床上蹿起来，我随之惊醒并打开床头前的壁灯。只见她脸色苍白地紧抱着双膝瑟瑟发抖，这次颤抖得比下午落水那一幕还要剧烈。我犹豫着要不要过去，她主动爬向我的床，害怕地抱住了我。
	  “我刚梦到地震了，我们住的这个吊脚楼塌了，我跟整张床都往水里掉。我大声呼救，可你却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她躲在我的怀里，精神恍惚地说着，“我常会做这种梦，有时候是梦到自己从山崖上摔落，或者掉进没盖井盖的下水道里，还有各种各样黑漆漆的可怕深渊。旁边明明有人，每次都有人，他们却都不肯救我……一个也没有，连你也不肯来救我……”
	  “苏荷，喂，苏荷……这是梦，只是梦而已。”我侧身从背后抱住她，“我在这，我不会丢下你的，快睡吧。”我温柔得像是哄小孩，我从没哄过小孩，但愿此刻自己看起来没有太笨拙。
	  她安静下来，几分钟后呼吸才渐渐平稳。又过了一会，她翻过身时，脸正好对上我的呼吸。她并不闪躲，就那么盯着我的眼睛看，睫毛微微颤动着，一只手的食指和无名指轻轻顺着我侧脸的线条滑动。
	  我往前凑了一点，吻了她。
	  我一手枕着她的头，一手捧着她冰凉的脸，就那么贪婪地吻着。她的额头上还有细小的汗水，沾着濡湿的刘海，我轻轻将它们捋顺，认认真真地打量着这张脸，随后吻她的嘴唇、鼻尖，还有微微温热的眼睛。这一次怎么也不想再停下来，接着我褪去了她单薄的衣裳，亲吻她发烫的脖颈和锁骨。很久后，她惊慌又急切地将我的头紧紧抱在自己的胸口，并疯狂地亲我的头发。
	  “说你爱我好吗？”她哀求。
	  “我爱你。”
	  “再说。”
	  “我爱你。”
	  “再说。”
	  “我爱你……”
	  不再说话，她哭了。
	  睡眠很浅，醒来时枕边是空的，还残留着苏荷的余温和发香。她不知何时穿上属于我的那件宽大的白衬衣，袖口卷了厚厚一层，但还是显长。她抱着双膝坐在窗边的木椅上，露出白皙的脚踝。我悄然走到她身后，将她手中刚要点燃的烟夺走了。
	  “抽烟不好。”我在她身边坐下，将烟叼到自己嘴里。
	  她乖巧地笑了，听话地点点头，又出神地看向玻璃窗外。
	  天或许已经亮了，但因为下着朦胧的细雨，看不到破晓的朝阳。水珠拍打在青瓦上，再汇聚成雨帘从我们眼前滴落，狭窄的窗户缝隙中有冷风吹进来，苏荷的头发轻盈地往后飘，像漂浮在浴缸中不安分的水草。
	  她的头轻轻靠向我的肩，说：“我喜欢听下雨的声音。滴答滴答地落在屋檐上，再从屋檐上落在地上的小水沟里。雨水的味道我也很喜欢，潮湿，又带着清甜。我一直觉得下雨天像一双温柔的大手掌，一阵又一阵地轻轻抚摸着我，好像可以看透我的内心，但又从来不会嘲笑。”
	  我隔着头发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一阵莫名的心疼。
	  “以前啊，每到下雨天时，我就会坐在窗前发呆，然后幻想着你能在我身旁。十四岁那年，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又一个下雨天里才弄明白，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可我不敢去见你，这总让我觉得特别孤独。”
	  我依然不知说点什么，轻轻把她搂进自己怀里，她身体突然就颤抖了起来。
	  “卫寻，我还没傻到以为跟你睡了一觉就能得到你的原谅，以前那些做错的事就能一笔勾销。可是怎么办？我真的不想放弃。我真的很想跟你在一起，我还从没跟你在一起过，从没感受过你的爱，这太不公平了。”
	  “苏……”
	  “不，不要拒绝我。求你了，让我跟你在一起，让我们像普通情侣那样相爱，哪怕只是短短几天也行。”她声音哽咽，眼神中流淌着动人的脆弱。
	  “我需要时间。”
	  “从现在起，一辈子够不够？”我知道她是故意这样问的。
	  “不够。”我内心已有答案，却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那一刻我惊讶地发现，这是多么似曾相识的一幕。
	  “不能再多了。”她忧伤地笑了，“我这么坏的女孩，下辈子肯定见不到你了吧。”
	  五
	  毫无征兆地，就断掉自己跟这个世界所有的联系，拉上眼前的人逃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简单自然地生活一段时间。在这期间你们抛下所有成见，不问彼此的过往，也不考虑久远的将来。你们是洁净无瑕的新生婴儿，把好好活下来当成最骄傲的事；你们又是破土而出的夏蝉，生命短暂而脆弱得只需做好一件事就是伟大，而这件事，就是心无旁骛地相爱。
	  换作是你，你敢不敢？
	  当这个疯狂的提议从苏荷口中冒出时，真亏我居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微博上总说，人生应该有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曾经嗤之以鼻，如今却深信不疑。而我想，曾经的那个自己和如今的这个自己都是没有错的。我已经清醒地活着二十几年后，我只是突然就不想再那么清醒了。有时候，人需要丧失理智，才能感受到什么叫真正活着。
	  我是幸运的吧，遇见了让我丧失理智的人。
	  三年前，我曾在玩网游时认识了一个定居北海的网友，是个室内设计师。在他描述的生活中，北海是一座并没有完全开发起来的海滨小城，相比繁华的三亚，它更像一座宁静的小镇。海水清澈、天空湛蓝，大片白色的漂亮小洋房像一片临海的巨大蘑菇。市民也不多，他每天十点才醒，然后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穿着白背心和大裤衩，懒洋洋地去菜市场买菜。下午画图，晚上陪爱人和小孩去沙滩上走一走。他说，在这样一个地方，除了幸福地慵懒着，做其他任何事都是一种罪过。
	  因此，当苏荷说想去一个有明媚阳光跟温柔大海的地方时，我立刻订了两张直达北海的飞机票。
	  如今那位网友早已跟我断了联系，庆幸的是，他并没骗我。
	  四月的北海舒适宜人，漂亮而宁静。我们在银滩附近的别墅区找到一间家庭旅馆，选了一间厨卫厅一体化的小公寓，一次性交了半月的房租。老板是一对来自东北的夫妻，普通话标准，淳朴热心。我跟苏荷入住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彼此的手机锁进了旅馆的小抽屉里。来的途中，我们已经约法三章——每天都要腻在一起，睡觉时要相拥入眠，醒来时一睁眼也必须有对方在枕边，除非上厕所和洗澡，否则什么事都不能将我们分开，就更别提那总是擅长制造突发事件的手机。
	  因为行程仓促，什么都没准备，当晚我跟苏荷就去逛夜市采购日用品。苏荷一口气给我买了三双人字拖和五条沙滩裤，我换上之后立马就感觉到了什么叫作入乡随俗；而她呢，则给自己挑选了许多漂亮的沙滩裙和遮阳帽，当然还有防晒霜，这可以说是女孩看海必备的三大法宝。
	  我们并没有急着看海，而是提着大包小包光顾了侨港。根据旅馆老板的推荐，这是北海最有名的海鲜小吃一条街，物美价廉，特别适合我们这种“穷游大学生情侣”，当然，前提是你要懂得砍价。在这一点上苏荷倒是丝毫没有辜负旅店老板。五块钱的鱿鱼串硬是让她还到一块钱，这让一旁的我简直不知道应该目瞪口呆还是羞赧而退。
	  那晚我们点了满满一桌子食物，苏荷抓起一只比她脸还大的闸蟹香喷喷地啃着，跟蟹肉较劲的样子像个拼不好玩具的小孩。我边喝啤酒边欣赏着她可爱的模样，恍然间觉得，好像我们原本就应该这样生活，两人是青梅竹马，一起过家家，一起上学，一起毕业，一起工作，然后像现在这样，一起坐在熙熙攘攘的路边，吹着徐徐夜风，吃着疯狂砍价后的美味海鲜，有着挥霍不完的日子，聊不完的话题。
	  就在我快要被自己设计的温馨人生感动时，苏荷抬起头，那张沾满辣酱汁的嘴用力一噘：“老公来，亲亲。”我一口酒呛到，半杯洒在了老板刚端上桌的烤生蚝上。那晚我做了两件特悔恨的事：第一，为了杜绝浪费死活吃掉了啤酒口味的生蚝；第二，我还是亲了苏荷。
	  我曾以为，要论乱七八糟地过日子自己绝对天下第一。不料这也很快就被苏荷打败。在她极度任性的节奏下，我们在北海过上了糜烂到无以复加的生活。时间像张白纸，而苏荷用她异想天开的丰富色彩疯狂涂鸦。
	  我们日夜颠倒，饿了就吃，困了就睡。绝大部分时间我们闭门不出，窝在房间里打游戏抢零食，晚上偶尔会手牵手去海滩散步，深夜再回旅馆看电影。这导致常会出现以下情况：前一分钟苏荷还在为一部文艺电影中的狗血桥段潸然落泪，后一分钟就已经骑着租来的摩托车驰骋在北海深夜的马路上。当然，是我骑，而她拿着地图满北海找麦当劳，就为了吃一口麦旋风。
	  让人无比贴心的是，每天清早，热心的旅店老板都会敲门送上早餐，有时是两杯牛奶和几片三明治，有时则是豆浆跟油条。这得取决于准备早餐的人是谁。老板崇尚西方文化，老板娘则是一个中国传统文化的发烧友。这种泾渭分明的理念体现在他们的穿着、饮食、品位，甚至是政见上，最好的证明就是，他们挂在大厅里的那张婚纱照上，老板穿着优雅笔挺的白色西装，老板娘却穿着喜庆的红旗袍——真不敢想象那场前卫另类的婚礼是怎么在亲朋好友眼中进行下去的。
	  总之这让我盛情难却，每次领到早餐后，我都会不管不顾将苏荷摇醒，一边盯着她吃，一边反复向她灌输不吃早饭就等于吃屎(大肠就会反复吸收待排泄物)之类的冷知识，试图让她知道不吃早饭的危害性。可气的是她一点也不在乎，还大言不惭地嘟囔：我都吃了十几年啦，谁在乎这一两天呀。
	  虽然喜欢耍嘴皮子，但她还是会乖乖吃完。
	  她根本不知道，我有多喜欢看她揉着惺忪的睡眼和乱糟糟的头发朝我发起床气的模样，我又有多喜欢看她迷迷糊糊吃完早饭然后翻身睡回笼觉的样子。这时候我会靠在枕边，为她擦去嘴角的奶油，认认真真地打量她，再贪婪地亲上一口。然后我再回到安静的飘窗上坐下，透过舞动的纱帘观望楼下清晨的街道，成群结队的初中生背着书包闹哄哄地走过，推着早餐车的小老板永远卖力地吆喝着自己的手艺，还有不时缓慢开过的公交车，嘟嘟地刷着存在感。我会看上很久，直到困意袭来，再走回床边，隔着被子从身后轻轻抱住苏荷，把头埋在她柔软的长发中，心满意足地沉沉睡去。
	  下午醒来时，苏荷正穿着睡衣盘腿坐在一旁盯着我傻笑。床头柜上摆放着她为我烫好叠齐的衬衫，走进浴室，能看到她为我挤好了牙膏的牙刷和刚放好的洗澡水，一切都是温馨的味道。让我期待的是，梳洗镜上又会贴上一张新的便利贴，是一张清单，上面用幼稚的汉字写着她今天必须完成的事。通常都是一些孩子气的小事。
	  我摘下今天的清单一一往下看：
	  1.喝一瓶养乐多(已完成)。
	  2.去海洋之窗看深海鱼。
	  3.买一串贝壳手链。
	  4.听完老板跟老板娘的爱情故事。
	  5.偷亲老公(已完成)。
	  6.听一首情歌。
	  ……
	  我慢慢往下看，很快看到了重点标记的一条——当模特。
	  我放下牙刷，饶有兴致地把头探出洗漱间朝外面喊，“做什么模特啊？”只见苏荷已经不知从哪里弄来了画架和画板，朝我露出坏笑。我愣了两秒，也心领神会地笑了，嘴边的牙膏泡沫就在这时趁机从下巴“吧嗒”一下滴到了白背心上。
	  作画工具是苏荷从老板那借来的——想不到他当年还是个文艺青年。我们花了点时间把惨不忍睹的房间收拾干净，苏荷穿上她最爱的吊带白裙，安静地坐在了微微逆光的飘窗上，头发是最自然的披散状态。我架上画板，有模有样地给她画起了素描半身肖像，虽然有几年没好好练过了，但仗着曾经扎实的功底，我还是颇有信心。
	  苏荷起初很拘谨，大气都不敢出，一张小脸都快绷得毫无血色了。
	  “我又没点你的穴，放松点行吗？”
	  她愣了老半天才用几乎没动的嘴唇憋出一句话：“可以说话吗……”
	  “当然，我又不是在画尸体。”我翻了个白眼，无不自豪地补充，“你太小瞧我了，只要你别把舌头翻到额头上去，我想要抓准神态还是没问题的。”
	  她嘻笑着放松下来，还真的伸出舌头试了一下，笨死了。不多久她突然红着脸问：“我听说，你高中时候美术成绩特别好。你们每天下午都要去画室画画。”
	  “对。”
	  “那你画过最漂亮的女孩是谁呀？必须说实话。”她期许又兴奋地望着我。
	  我淡淡一笑，没让她失望，“当然是你啊。”
	  “那陆笙南呢？你们班不是每个同学都要轮流做模特吗，总能轮到她吧？”她知道的还挺多的。
	  “我们班分三个组，她在A组，我在C组，所以没画过。”我没撒谎，接着又补充：“而且，你比她漂亮。”
	  “骗人。”她不相信地撇撇嘴，突然变得一点也不自信了。这个话题告一段落，她很快忘了自己还是模特，下意识地侧目看向了窗外，微微垂着眼角，目光迷离而慵懒。她嘴唇微张，似要说点什么，最终只是淡淡一笑。那个笑轻而易举就击中了我内心，把所有血液都融化成了汪洋的柔软，那一刻，我特别想上前吻她，但我忍住了，我更想用双手把她的美好记下来。
	  苏荷的半身肖像画完成了，她欣喜若狂地跑过来，看完却大失所望地说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怎么这么黑啊，我明明穿着白裙子。”
	  我决定不跟这个连素描基本构成关系都搞不清楚的人扯那么多，直接拽过她狠狠亲了一口，以作惩罚。但很快我发现她是在假装嫌弃，回头趁我不注意就把那张素描小心翼翼地卷好，藏进了自己的行李箱。口是心非这一点上，她学我倒是学得真快。
	  傍晚我们踩着夕阳出门，把苏荷清单上的任务逐个完成。两人载着满满的成就感回到旅馆时已经凌晨一点。我早已折腾得筋疲力尽，澡都顾不上洗，一个大字躺在了睡床上。她跟着甩掉鞋子，跳上来骑在我的背上。
	  “为了感谢老公大人今天的作画，奴婢来给你按摩吧。”她调皮地说。
	  “恩准。”这些天我早领教到了她精湛的按摩技术。难得她今天主动，我当然求之不得。她的双手在我的后脖颈跟肩上捏起来，我感到全身都在放松。可没多久，苏荷又停下来，把侧脸轻轻枕在了我的背上，双手环抱着我的腰。她的声音很轻，但我还是听到了。
	  “卫寻，我真的好爱你……”
	  我本以为还有下文，谁知她说完后却久久没有动静。几分钟后，我才发现她睡了，她是真的累坏了。
	  不知为什么，那晚我失眠了。
	  凌晨三点，我偷偷拿出钥匙打开了抽屉，取出手机，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去了银滩，坐在了沙滩上。
	  打开手机，里面是很多条短信。我并没有逐一看，只是大概了解了下目前的情况，苏荷在凤凰的那两天，就因为我的事而打了一下午的电话。虽然我不清楚具体细节，但似乎有所进展。所以年叔、小乔和傅林森正在重建工作室，偏偏这种时候我还是一声不吭地突然消失，真是不负责任。
	  为了避免更大的良心谴责，我收回手机，把目光投向了大海。
	  夜晚的大海是另一番模样，深邃而神秘，就连吹过来的海风都带着名为遥远的忧伤。我拿出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着，脑海里很多事情都止不住地回放，我对苏荷的爱，我对她的恨，以及更多的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疼。我就那么坐着，一直从半夜待到了日出，再从日出待到上午十点。
	  世界从寂静变到热闹，从黑暗变为明艳，而我的内心，也终于有了答案。
	  回到旅馆时，苏荷醒了。
	  我以为她会生气的，毕竟我食言了，我不但偷偷拿出了手机，她醒来的时候也没有尽职陪在她身旁。
	  然而今天的苏荷显然没心情跟我计较，她盘起了已经很长的头发，系着深蓝色围裙，背对着我站在厨房里忙活着。我能闻到鱼肉、鸡蛋、红萝卜还有葱花的味道。她没回头，声音里透着朝气蓬勃的生动和自然：“老公回来啦，我跟老板借了一套厨具，今天我们在家吃饭吧？我给你准备了红烧鱼块，葱煎蛋，我本来还想做个茄子煲，不过你好像不是很爱吃油腻的……”
	  我从身后静静地抱住了她。
	  这个动作太过温柔而无声，她身体像触电般轻轻一怔，有些不知所措了。我知道她在担心，担心这个美梦终于还是迎来了结束的一天。
	  当然，她错了。因为我比她更希望，梦能延续下去。
	  “苏荷，我们回家吧。”
	  “可……”
	  “别怕，我都想好了。我们回去可以找一间小房子，没有现在这么大，没有这么漂亮，也不能随时看到海，但没关系，我们一定会把它整理得特别窝心。你别再去求余雷或其他有钱老板了，我也不在乎公司了，反正我尽力了，我问心无愧。大不了我们找份普通的工作，从此简简单单地生活。我们可以养一条特别温顺的金毛，我们还可以在窗台上养很多花。每个周末我都会摘一朵放到你的梳妆台上的水晶瓶里，然后放上一颗阿司匹林，让它活很长时间。每天清晨我都会比你早醒来，给你准备好鲜牛奶和面包，或者柠檬汁和煎鸡蛋，然后再叫你起床。不管你做什么工作，我都会每天准时接你下班，无论刮风下雨，回家的途中我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到时你可以发挥你的砍价本领，做个精打细算的好太太。晚上你做饭我洗碗，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然后再一起喝杯红酒，看场电影，直到入睡。节假日或者发工资了，我们就去吃大餐庆祝，去短期旅游。我们就这样生活，结婚，我们会生一个孩子，如果你喜欢，我们可以生两个，让哥哥保护妹妹，我可以给他们写枕边童话，而你可以给他们买衣服打扮，让他们每天都穿得漂漂亮亮……”
	  我就那么絮絮叨叨地说下去，我知道自己肉麻又矫情，像个白痴。可我停不下来，我怕一停下来我就再没勇气说完，没勇气让她知道我其实有多么爱她。
	  苏荷没出声，直到等我说完很久后，她才缓缓放下了手中切了一半的萝卜丝，转过身抱住了我，把头埋进了我的怀里。我们拥抱了很久，她一直一直不说话，直到我突然感到胸口一阵温热，我才知道她在哭。
	  离开北海前，我们最后去看了一次海。
	  可能是这十几天疯累了，所以在逃离计划的尾巴上，我们变得安静，内心却也无比坚定。潮汐一点点升高，席卷着冰凉的小海浪漫过了我们的脚踝，但我们也依然懒得动，只是默契地并肩靠在一起。
	  直到后来，一对母女推着一辆冰激凌小推车过来，苏荷起身小跑过去买了两个甜筒，分给了我一个。
	  “我醒悟过来时，我的意思是，当我决心去找你时，是在十四岁的夏天，那时我内心有一股特别强烈的冲动，这股冲动就连我自己都解释不了，总之我坚信自己的一生算是毁了，只有找到你，才能有所改变。是不是很傻？居然把所有的希望都赌在了虚无缥缈的爱情上。可除此之外，我想不出什么更有意义的事情。在我的生命里，绝对没有了。”
	  苏荷的声音平静而恬淡，要仔细感受，才能察觉话中那一点点委屈。
	  “高二那年我找到了你，那是我第一次退缩，我清楚那时的自己还不够好。但我坚信，总有一天我会变好，然后有资格站在你身边。”她很爱吃甜品，可这次，她晃动着手中的甜筒，一口也没吃，“其实遇见傅林森，是我骗的最后一笔钱。那之后我把所有的钱都用来盘下了一家甜品屋，我从小就梦想能开个甜品店，我喜欢所有甜的食物。店名就叫苏荷，我成了老板娘，我本来还想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养一只优雅的猫，给自己的店里弄出几道特别昂贵的招牌甜品，并为它们赋予特别的名字和背后的故事，接下来大功告成，剩下的时间就专心致志地等着你来光顾。可惜我实在太天真了，店子生意出奇地惨淡，我死活撑了几个月，最后半价转让了，为此还欠了一屁股债。没办法，我又跟着我哥干起了坑蒙拐骗的老本行，直到认识了余雷。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是余雷的小三，我真的只是助理，后来性质才慢慢改变。那时我还安慰自己，变就变了吧，反正没有尊严的生活我也习惯了……”
	  她淡淡抬头，笑容中透着很深的苦涩，“谁知才多久啊，就遇见了你。真倒霉，我真的从没想过自己会在最糟糕的时候遇见你，当时我只想转身就逃，那天你也看到了，我就要逃出去了。可走到门口时我又想，如果我现在就这么走了，那我肯定永远不敢再见你了吧。难道我苏荷真的一辈子就这么完蛋呢？我才不要！既然如此糟糕就糟糕吧，丢人就丢人吧，就算是这副模样我也不管了，反正，我说什么也不放你走了。”
	  我轻吻了下她的额头，我不想煞风景，可有些事我必须确认。这些天我一直避而不谈，就是怕自己无法承受。但此刻我不是那么害怕了，我想无论发生了什么，我们都要一起面对。
	  “你上次说的那些是骗我的吧。傅林森的伤不是你做的，陆笙南的事情也是你捏造的对吗？”
	  她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有些生气，更多的是愧疚，“我当时真的差点就把你……”我终是没有说下去。
	  “如果你不爱我，就恨我吧。至少这样能永远记住我。”苏荷轻轻侧头，把头发拨到耳朵后面，淡淡一笑，“我当时就这么想。”
	  “你真是个疯子。”
	  她似乎把这当成了赞美，继续笑，“卫寻，你不知道吧。其实我很多次我都想过要放下你的。我真的以为自己都那么歹毒冷血了，肯定能把你从我生命中踢出去的。有那么一段时间，渐渐的我感觉自己已经忘了你，就好像你从不曾出现过。可是要不了多久，我又会突然惊醒，然后绝望地发现，自己还是没法赶走你，你就在这……你摸摸，左胸膛这，不是隆起的那部分，不，不是那，是依然在跳动的那部分。”
	  她抓着我的手，轻轻按在自己的左胸膛。我听到她的心跳声，心脏清晰而有力地搏动着。

第十三章
	  碰杯的一瞬间我居然有一种悲壮之后又热血重燃的激情和亢奋。我应该是第一个愿意相信老王的，相信他今晚的每一句话，或者说，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纯粹而正直的人。因为如果连这点都不相信，人生又该多么灰暗绝望。
	  一
	  简凝打来电话时，我刚吃完一顿很微妙的饭，它的微妙之处在于这更像一场心照不宣的密谈。事情发生在梦航二代工作室重新组建好的一星期后——直到现在我还难以置信，当小乔提出这个前无古人的蠢名字时，公司是怎么就让它通过的？对此我只能理解为：大家一定是被深深刺激到了，才从起初的热血悲情主义沦为后现代幽默的自嘲主义。所幸，无论如何，我们终究还是靠着打不死的小强精神重整旗鼓了。
	  代价自然是惨重的，原本四十几号人的公司如今靠着何总那几乎是施舍的几十万启动资金，缩水成十人不到的小工作室。感觉就像修炼千年即将得道的妖怪因为犯了一个错就被打回原形。妖怪们犯的错好歹还是为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可我们呢？纯粹是瞎了狗眼外加命犯太岁。
	  再来说说这个何总吧，自然是苏荷手机里面众多有钱老板中的一个。何总的出现，是因为余雷跟我们公司还有苏荷算是彻底翻脸了，除了过程比较难堪外，结果上还是皆大欢喜的；而就我个人方面来说，苏荷能彻底脱离跟余雷这种男人纠缠不清的关系也是再好不过。
	  至于新巴结过来的这个何总，用苏荷的话说就是：钱多人傻，不宰傻逼。当然，她肯定还是用了一些手段的。不过这些手段绝对不会再违背原则。补充一点，不是她的原则，而是我的原则。
	  一群人里最乐观的还是年叔，光是能重新组建工作室他就很满足了。所以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每天给大家带免费早饭，偶尔当我们情绪低迷地缅怀从前的光辉岁月时，他也会笑呵呵地在一旁劝慰：“现在也没什么不好嘛。你瞧，留下的都是感情深的，咱们就像一大家子兄弟姐妹。”其实年叔说得没错，有时候我会觉得挺窝心的，不知为何，一提起家，我理想中的模样总是相依为命和苦中作乐，而非幸运圆满飞黄腾达。
	  说来讽刺，梦航二代工作室重新运作后接到的第一个项目，居然是来自刚上任白鸟公司原画总监的秦大义私下介绍，多亏了他，给我们这些刚从废墟里爬起来的老弱残兵们打了一剂强心针。
	  没过几天，秦大义又打电话来说要约我们吃饭，并特意嘱咐一定不能带外人。
	  一直对秦大义跳槽耿耿于怀的小乔得知此事非常激动，“这个秦大义啊真是没想到，平时老实巴交像个纯情小处男，关键时刻居然吃里扒外！老娘还没来得及好好教训他呢，他还有脸送上门来。不行，今晚不吃他个两三千姐就不姓张。”
	  “你从此改姓史我们也不反对，真的。”我在一旁泼冷水。
	  “卫寻我去你个小王八蛋，这事你也是从犯，脱不了干系！”她把怨气撒向我。
	  “我跟秦大义这叫曲线救国，懂个屁？”我冷冷剐了她一眼，“真是胸大无脑见识……”最后一个“浅”字还没说出口，小乔已经跳过来掐住我的脖子，是真的用力掐一点不带含糊。傅林森就在这时推门进来了，吓得小乔一秒钟切换回柔弱模式。幸好他及时赶到，不然今晚的聚餐地点估计得改成人民医院。
	  当晚七点，我、年叔、傅林森还有小乔四人赶到一个主题湘菜馆的包厢时，秦大义先到有一阵子了，他身边还坐着一个人，我看了半天才认出是老王。不得不承认，这个年纪跟年叔相差无几的白鸟公司副总裁，如今是越来越肥硕了。小乔第一个气势汹汹杀进门，她一路积攒的怨恨在看到秦大义旁边那个笑得跟弥勒佛转世一样的王总后瞬间蔫了，傻眼了老半天后才干笑着挤出一句：“秦大义，这位是你……朋友呀？”事后她告诉我们，她是真的在爸爸跟朋友之间犹豫了很久。
	  “呵呵，朋友，当然也是他老板。”王总是个自来熟，笑盈盈地搭上话。记得以前我跟傅林森还在公司时他就是这样，一点架子也没有，他大概是唯一一个我们敢当面称呼他外号(老王)的高层吧，当然，也是唯一一个北大毕业的美术生。
	  “老板？白鸟公司？”小乔脑袋飞快地运转着，但显然先天智商不足，“想不到您这一辈也有懂动漫的呀……”她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话了，忙试着补救，“不过王总您看上去倒是挺年轻的，心态估计更年轻。”
	  “哈哈是么？其实我也大不了你们多少啦，今年本命年。”说到这他想起什么，忙朝我身后的傅林森跟年叔笑着解释：“这不，今天才选了一个大红色包厢，几位不介意吧？”
	  小乔没给我们说话的机会，抢白道：“哎呀，我就说嘛。您这看上去哪里像是四十八的人呀……”
	  秦大义一口茶硬是从嘴里喷出来，他剧烈的咳嗽并不能缓解尴尬。一旁的我简直要疯了，真想脱袜子塞住她的烂嘴。我僵笑着拽开她，说：“王总，她这人就喜欢开些不合时宜的玩笑，别当真。”
	  老王倒继续乐呵呵地笑，“这有啥的，我承认，我是长得着急了点。以前在公司你们不是都叫我老王嘛。话说回来啊卫寻，咱才分开多久吧，你现在一口一个王总，不嫌生分吗？”
	  我打了个哈哈，赶忙为大家相互介绍道：“他是我前公司的副总，大家可以叫他老王。这位爱开玩笑的美女叫张雨乔，摄影总监。这位是我们老板邱少年，我们平时都喊他年叔……”我可不指望秦大义来做这种事，他一直以为相互介绍就是干巴巴地念一圈人名。
	  坐下没多久，穿着旗袍的服务员就上菜了。老王个性豪爽，不喜欢打哑谜，直接挑明了来意，其实对于白鸟公司这次的所作所为他也很不齿，还为此跟老总吵了一顿。
	  “当初白鸟是我跟老杨一手办起来的，我负责技术，他负责经营。后来他拉到几个房地产投资商办成新生培训公司，才慢慢把公司做大了。老杨是个左右逢源的人，他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能成功，采用的方法是不是正确无所谓。因为他确实也有些本事，公司越做越大，我也就不再过问项目上的事，只负责带领手下的人埋头干活……”说到这他拍了拍秦大义的肩：“这小子性格跟我最像，务实，以前在公司我最喜欢的就是他。”
	  秦大义被夸得一脸不好意思，眼睛不知往哪里看才好。
	  老王继续说：“可最近两年，尤其是你们三个走了后，我是越来越看不惯老杨的所作所为了。公司一开始的理念他完全抛弃了，每天听信姓汤那小子的谗言，都走火入魔了。虽说同行竞争难免耍点手段，但这次他居然搞出这种事，实在是有悖我做人的底线。”他喝了口酒，很痛惜地把杯子磕在桌上，“靠谱的作品是越来越少了，全把心思花在这种歪门邪道上。要不是我手上还有几十个年轻小伙等着我发工资，我早想甩手不干了。”
	  我们几个屏息凝神地听着，一时间没明白他为什么要跟我们说这些，最后还是年叔反应快，他含蓄地笑了笑：“你是想……跟我们合作？”
	  “哈哈对对对……”老王爽快地笑了，“准确说，我是想带着我的人来投靠你们。不过目前时机还不成熟，你们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得好好重振旗鼓，我会让秦大义先在暗中帮你们一把，你们的作品我早看了，很不错，绝对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业界良心啊。所以你们一定要有信心，好好做，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就能成为同伴。”
	  年叔没有说话，像是在思考。
	  但我知道他心里肯定是非常兴奋的，对于别无选择的我们而言，眼下这已经不是一件好事这么简单，而是绝处逢生的巨大转机。抓不住这次机会，我们很可能永远失去翻身的机会。然而退一万步，就算老王是来坑我们的，我们也早就没什么好输的了。
	  “没问题。”果然，片刻后年叔就毫无悬念地答应了。
	  “我就喜欢爽快人。”老王意气风发地举起酒杯，“来，今天这顿算我的。我仅代表白鸟公司里我手下部门的那些员工们，给你们梦航所有人，赔个不是。”
	  “王总你这话就太言重了。”年叔客气着，率先起身了。
	  碰杯的一瞬间我居然有一种悲壮之后又热血重燃的激情和亢奋。我应该是第一个愿意相信老王的，相信他今晚的每一句话，或者说，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是有纯粹而正直的人。因为如果连这点都不相信，人生又该多么灰暗绝望。
	  饭局结束后老王跟秦大义先行离开包厢，离开前他再三嘱咐：“秦大义说你们都是信得过的人，所以我信你们。也希望你们能信我，今晚这番话，还请务必保密。”
	  “当然。”年叔说，“总之，很感谢你做的一切。”
	  老王反而有些腼腆地笑了，“之前老听秦大义说起你，早想跟你见见了。对了，听说你也是星城本地人，高中读哪呀？”
	  “哦，在九中。”
	  “九中！不是吧？你多少届！”
	  “三届，27班。”
	  “哈哈，我是四届，32班。原来你还是我学长啊，缘分啊哥们！”老王显然决定暂时不走了。他抓起年叔柔弱的双肩——事实上，在老王魁梧的体型下大部分人都变得很柔弱，慷慨激昂地回忆起九中当年的风云往事，端着脸盆打算进包厢收拾碗筷的服务员，一脸哭相地被他堵在门外。
	  就是在这时，我接到了简凝的电话。
	  “我回来了。”那边是笑着宣布的。
	  “听你的意思，是要见个面？”听到她的声音，我心情也好起来。
	  “正好尝尝我的新手艺。”她委婉地默认了。
	  转眼我就坐在了她久未开门的咖啡馆里，看着她把那杯最新研制的咖啡端到我桌前。有些日子不见，她又变了，不再是初次见面时那朵冷若冰霜的带刺玫瑰了，气场十足的中分女王发型如今换成了温柔的斜刘海，两侧的脸颊饱满了一些，从高端优雅很微妙地过渡成一种曼妙的清新。她肩上罩着一件蓬松的红色斗篷，下面是黑色连衣长裙，真的，我都不敢相信她居然穿裙子了。
	  她心情不错，一脸期待地望着我喝下第一口咖啡。我快速抚平自己紧皱的眉头，违心地称赞起来。她狐疑地瞟了我一眼，端起来抿了一口，反应夸张地差点没把杯子都给扔了，“要死啊，怎么会有股洗洁精的味道……”
	  “啊？有吗？”我煞有介事地端起又尝了一口，“原来洗洁精的味道是这样啊。还不错呢。”
	  她好气又好笑：“你就这么急着讨好我？”
	  “当然，我还指望着能见到你妹妹呢。”我半认真半开玩笑。
	  她仓促地收回笑容，端起自己桌前的咖啡抿了一口，眼底掠过一丝失落。我忙小心翼翼地转移话题，“你最近看起来气色不错。”
	  “今天化妆了。”
	  “不，是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怎么说呢？以前你总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压迫感，像是刚被人吵醒起床气没处发泄。”
	  “还真给你猜对了。”她轻轻挑了下眉，“我失眠，最严重的那段时间一天只能睡两个小时，安眠药都快当饭吃了，也没用。反倒是酒精的效果比较好，每次醉酒后晕乎乎地可以睡上好久。”
	  我恍然大悟，“难怪你爱喝酒。”
	  “你根本不知道一整夜清醒地数着时间有多煎熬。”她抬头静静看我一眼，“不过最近改善多了。”
	  “我说，你究竟还有多少事没告诉我？”我话里透着关切。
	  “没多少了，很快我就没秘密了。”她露出一个类似自暴自弃的微笑，“到时候你就彻底对我失去兴趣了。”
	  她不慌不忙地掏出一根烟点上，再把打火机跟烟盒整齐叠放在我面前的桌子上，目光随之变得严肃，让我觉得之前所有的闲聊仿佛都是为了给这一句话做铺垫：“卫寻，其实这次我来找你是……”
	  手机偏偏就在这时响起来，是我的。她夹着烟的手轻微颤了一下，原本要脱口而出的话换成了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神色凝重下来。
	  “谁？”她问。
	  “我妈。”
	  “那接呀。”简凝微微仰头，漫不经心地吐出一口烟。她当然不会明白我的迟疑，要知道，我跟我妈已经很久没通过电话了，所以如果她哪天主动打电话给我一定是有重要的事，而重要的事通常都不会是好事。这么多年，她从没有带给我什么好事。
	  二
	  我老家离星城不算远，但不通火车，唯一的交通方式是三小时的长途汽车。沿途是连绵不绝的苍翠山脉，会经过三座几乎连在一起的隧道，差不多一首歌的时间。我离开南水镇时是春天，沿路山脚下的田地里铺满大片大片金灿灿的油菜花。如今回来，转眼已是四年后的冬天，不，其实也已经是春天了，但从山脚下的零星残雪来看更像是晚冬。
	  我有说过我的老家吗？也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个名叫南水镇的南方小县城。自从两年前它正式改名为南皖市后，才扬眉吐气地晋升为一座三线城市。
	  在我的印象中，老家大人们脸上总是挂着一种安于天命的懒散，后来这里被开发商相中，大兴土木，我那懒散的老乡们靠山吃山，生活水准跨过小康直奔富裕。于是南水镇四周乡县的年轻人疯狂往南水镇挤，有些女孩为了一个户口恨不能嫁给一个八十岁的中风老头。正因此，老家的人们大多都被纵容出一种很可笑的优越感，变得越来越盲目傲慢。
	  但，我不是，我从不为自己是南水镇的人而感到自豪。就像我父亲，他不是本地人，因为服从工作安排才来到南水镇，最终结识我美丽的母亲并安家。他永远操着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走到哪都散发着儒雅的书卷气，让他永远与这群自大的井底之蛙之间界限分明。
	  小时候他是让我自豪的理由，我引以为荣的偶像，可惜最后他亲手摧毁了这一切，换来的是我永生的仇视。罢了，其实我用不着回想起这些往事的。
	  走出车站后，我花了很长时间才确认自己没走错路——四年前那条窄小的马路已经扩建成过个人行道都要半分钟的主干道，路边做餐饮生意的小店也全都焕然一新成各大数码产品的专卖店。
	  不过日新月异的家乡并没让我感到不适，反倒是我身边的简凝，让我有点不知所措。是的，忘了说，她跟我在一起。我知道这很不可思议，就在昨晚，当我决定回老家时她主动提出跟我一起回去。这我措手不及，说来可笑，我一紧张，竟答应了。
	  现在，再来说说我接到的那个电话吧。我妈的肝脏硬化严重，又一直不肯去医院检查，如今已经到了必须马上做手术否则就会危及生命的地步。手术的成功率是百分之七十，电话并非我妈亲自打来的，而是邻居黄阿姨——一位隔壁家小孩偷了妈妈五块钱这种事都能宣传得整条街都知道的超热心中年妇女。黄阿姨态度明确：就算是冲着那百分之三十的危险，我做儿子的也应该回来一趟。
	  我平静地说了声“好”，收了线。
	  我匆匆起身跟简凝告别，她却喊住我，“我陪你一起回去。”
	  “是些私事。”
	  “我陪你一起回去。”她不疾不徐的话里带着不容争辩的强硬。见我很为难地沉默，她声音才软下来，“其实我一直也想找时间回去看看，虽然那已经没有家了，毕竟是我长大过的地方。”
	  回到南水镇时才知道我妈的手术早在一星期前就动完了。手术很成功，她顺利恢复着。但黄阿姨还是觉得我有必要回家一趟。不过我妈似乎并不知道昨天来探病的黄阿姨偷拿了她的手机给我打过电话，所以当我第二天中午敲开家门时，来开门的她一脸错愕，她虽然第一眼就认出了我，但花了老半天才接受我就在眼前的事实。
	  “你……回来啦。”她脸色苍白如纸，反复烫染的头发因为久未护理枯槁得像一团稻草。她一只手紧握在半开的门沿上，一只手抓着一个挂了三瓶滴瓶的吊瓶架，整个人虚弱得随时会晕倒。
	  “他不在家？”我声音沙哑，并非难受，仅仅是好久没说话导致的。妈知道我指的是继父，心虚地避开我的目光，“他在英国，这几天赶不回来。”
	  “总有一天你死了他也不会管。”差一点我就骂出来了。转念一想，比起冷漠的继父，我也好不了多少。
	  我心烦意乱地叹口气，粗鲁地帮她拿起并不轻的吊瓶架，扶她回沙发上。如果不是那么近地触碰到她的身体，我差点就被她那蓬松的棉睡衣给欺骗了，她比记忆中瘦多了。妈重新躺好后我去了厨房，打开冰箱找出一些煮粥的食材捣鼓起来。简凝跟着进来，一脸疑惑地盯着我，问：“你都不跟你妈介绍下我？你平时就这样跟你妈相处的？你爸呢？她刚动完手术都没人照顾吗？”她意见还真不小，一连问出了好多问题。我心不在焉地继续着手中的事，一句话也答不上。
	  我要如何跟她解释，我妈从小就很怕待在医院，不等死到临头她绝不去看病，其实类似这种娇气病她还有很多，比如从不吃蒜，从不洗碗，打针会哭，无论喝多少水始终吞不下药丸，最终只能磨成粉末再捏着鼻子灌。有时候我觉得我妈不适合长大，她应该一直做个年轻漂亮的少女，这样就永远有大把男人趋之若鹜，可当这些娇贵随着年龄的增长还顽固地残留下来，就变成了一种可耻的恶习。
	  我又当如何解释，继父从没爱过我妈。可能刚结婚那两年他有爱过她风韵犹存的美貌，如今却只剩下冲动过后无奈的责任。他最爱的只有自己不争气的亲生女儿，我那个留学英国的妹妹。不用猜也知道，这次她肯定又在国外闯出什么祸。吸毒？堕胎？跟那群玩哥特的英国朋友抢劫被抓？谁知道呢？反正，这个视她为掌上明珠的男人肯定是在接到校方电话后连夜飞过去的，别说肝脏有问题，就算我妈现在要动的手术是成功率只有百分之五的脊髓移植，他也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如此想来，这些年可真算难为了她。比起一开始就选择明目张胆地反抗和逃避的我，她却一直在积极努力地融入这个家。可是，看看她都得到了什么，像现在这样独自一人无助地躺在散发着腐朽气味的沙发上，手上插满输液针管，起身去开个门都要花上好几分钟，活得像个孤独而可耻的罪人。
	  我们三人在家吃了一顿晚饭，我下厨。
	  托傅林森的福，跟他相处的这几年里我还是有偷学到一招半式，家常菜足够应付。妈插着输液管的左手垂放在大腿上，右手拿着饭勺艰难甚至是笨拙地吃着一碗粥，这几天她都只能吃流质食物。
	  从简凝的脸色来看，她一定后悔跟我回这趟家。因为从进门到现在，我跟我妈的对话没超过三句，而她期待的介绍也一直没等到。估计心里早咒骂我几万遍了吧，不过碍于有长辈在所以不好开口。
	  “你叫什么名字？”我妈声音疲惫地打破了沉默，决定要尽下一家之主的义务。
	  “简凝。”
	  “喔……”本以为她只是礼貌性地敷衍，不想她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说：“其实我还记得你，你是卫寻的高中同学吧？”
	  简凝吃惊地停下手中的筷子，不说话，看了我一眼。
	  “吃饭。”我冷冷地暗示妈闭嘴，可她没停，“我见过你，有次开家长会，班主任悄悄跟我说卫寻在跟班上的女孩早恋，偷偷指给我看了。”说到这，她神色微妙地看了简凝一眼：“变了不少呢？都长得亭亭玉立了，不过我还是能认出来，是你没错的。”
	  简凝为难地笑了笑，一时答不上话。
	  “你们现在……还在一起吗？”
	  “好好吃饭不行吗？”我生气了，忘记何时起，她的一举一动总是变得特别能激怒我。简凝郑重其事地端着手中的饭，我本以为她会避重就轻地随便敷衍两句，可她说：“是呢，我们现在还在一起。”
	  “真的呀？”我妈的眼神里露出了一丝欣喜，“真没想到，都这么久了。他也从没跟我说过。那你们……有打算结婚吗？”
	  “这要问他。”简凝朝我投来一个微笑，那个笑里带着很微妙的报复，我知道她较上劲了，她就是想要把话题引到我身上不让我好好吃完这顿饭。既然如此，我奉陪到底。
	  我冷笑一声，抬高声音，“结婚做什么？生个孩子再离婚，像你一样？”
	  我妈颓然一怔，显然没料到我会这样恶言恶语。突然之间她也来劲了，“你这话什么意思？错的是你爸，不是我。而且你别忘了，当初离婚是你自己要跟我的。”
	  “是啊，全怪我。要不是我拖累了你，你能找到更好的男人。”
	  “我承认，我是没尽到做母亲的责任。可你扪心自问，你自己算是个好儿子吗？这几年你一声不吭跑出去，你想过我吗？你以为我改嫁是为了谁？我在这个家忍气吞声看尽脸色又是为了谁……”她声音哽咽了，“哐当”一下扔了勺子捂住了嘴，“我容易吗我？容易吗？”
	  我就知道，只要我们一说话，最终的结局就是我成功把她气哭。
	  “少在这里演……”
	  “卫寻你太过分了！她是你妈！”简凝就在这时狠狠剜了我一眼，堵住了我咄咄逼人的中伤。她起身拿纸巾递给我妈，柔声细语地安慰起来，一点都不拿自己当外人。反倒是我，像个十恶不赦的敌人，被她们晾在一边。
	  晚饭后天色还早，我跟简凝动身离开了，其实我想过要睡上一晚。可是一听妈说继父今晚差不多就能赶回家时我果断放弃了这个想法，收拾东西拽着简凝这个“准媳妇”走了。妈没留我，她往简凝的背包里塞了点吃的，叮嘱她一路上小心。自始至终她都没有看我一眼。
	  我们去车站排队买票，简凝裹着厚厚的大衣，坐在候车厅的长椅上看着一本叫《第八日的蝉》的日本小说。我以为她对日本文学感兴趣，后来有一次我无意中问起来才知道，原来她爸妈在东京大使馆工作，老喜欢给她寄书，她反正无聊，就一本接一本看。
	  买好票，广播提醒着车晚点了。我端了两杯热饮朝简凝走去。她合上书，放回背包，接过我手中的热咖啡喝了一口，却不跟我说话，大概还在生气。我在她身旁坐下，两个人就那么僵着。
	  不多久，她还是开口了，“你妈其实希望你再待几天的，她只是说不出口。你走时她眼睛红成那样，你看不出来吗？真冷血。”
	  “对不起。”我沮丧地叹了口气。
	  “别跟我说，要说回去跟你妈说。”
	  “简凝。”我轻声说，“我有跟你讲过吧，我爸妈之所以离婚，是因为我爸跟他的一个学生偷情。”
	  “是，那又怎样？”她不解。
	  “离婚后我妈独自一人撑不下去，几年后带着我改嫁了，当时我继父还有一个小我两岁的女儿，也就是我的妹妹，她叫王希雯。这个女的特别早熟，内心阴暗恶毒。她一直很恨我跟我妈，平时总是想方设法针对我们母子俩。我高中毕业那年暑假，有一天王希雯突然和颜悦色地跟我说她电脑坏了，让我进房间帮她修理一下。我进去了，不想她却当着我的面脱衣服勾引我，我推开了她。我妈跟继父正好这时候回来了，王希雯突然光着身子冲出门哭喊着救命。就这样，我百口莫辩，成了丧心病狂的强奸犯。那一个月别提我日子有多难过。
	  “更夸张的是，一个月后王希雯怀孕的事闹得全校皆知，不得不退学。虽然我不知道她究竟是跟哪个男人乱搞，但显然她的诡计得逞了。继父以为这是我造的孽，当场就去厨房拿菜刀，说要宰了我。但他没来得及动粗，我妈就先冲上来狠狠抽了我几个耳光，并骂出一句我至今都记忆犹新的话，她说：真不敢相信我会生出你这样的畜生！不，你跟你爸简直一模一样，连畜生都不如。”
	  我停下来，苦笑道：“你说可笑吗？连她也不相信我。之后王希雯堕了胎，被送去了英国。我也没法在家里待了，去了星城一家动漫培训公司，除了学费再没花家里一分钱，也再没回家过。不过就在我走后没多久，听说王希雯真正的男朋友找上门来了，是一个吸毒的社会青年。后来事情全抖出来了，我才知道原来王希雯真牛逼啊，年纪轻轻居然同时在社会上交了三个男朋友，还把他们耍得团团转。”
	  “所以为此你怀恨在心？”简凝不屑地哼了一声：“幼稚，你妈当时那样做是为了保护你，别告诉我这你都不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平静地望着手中的热饮，“是她后来跪下来苦苦哀求，继父才打消了报警抓我的念头。不然我现在早因为强奸未成年人而蹲在监狱里了，不过也是那件事之后，我妈在这个家完全没有了地位和尊严。”
	  “既然你都知道，那你还这样对她？”简凝无法理解。
	  “可是，我始终忘不掉她说的那些话。她说得没错，我确实跟我爸一模一样，我甚至比他更恶劣，我们都以不同的方式深深地伤害了她。我想……”我痛苦地别过头，“我没脸留在她身边。”
	  简凝怔了好久，脸上的愤怒慢慢柔软下来。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明白我这种病态的逃避心理，事实上连我自己都很不能理解。这时她突然站起来，轻轻伸了个小懒腰，看了眼手表，“时间还早，我们去趟三中吧。”三中就是我跟南笙一起待过的高中。
	  “现在？”我有些诧异。
	  “对，就现在。”
	  “不行，车就要来了。”我心虚地推脱。
	  “带我去。”她深深望了我一眼，请求换成了命令。
	  三
	  我们待过的地方是三中旧校区，在南水镇的西边——我实在不习惯称呼它为南皖市。这里最初也算得上是热闹了，不过后来开发商看中了南水河沿岸，不多久就在河岸新建了无数高楼大厦和繁华的步行街，西边就渐渐没落了。当我告诉出租车师傅想去老三中时，他摇头拒绝，直到我主动提出加十块钱辛苦费他才勉为其难地答应。“没办法啊老弟，从那边一路回来根本拉不到客。”他并不知道我是本地人，用不标准的普通话跟我解释。
	  三中旧校区像一个迟暮老人，静静伫立在黄昏中。
	  我跟简凝拉开学校锈迹斑斑的铁门，走过杂草丛生的足球场和屋顶塌下大半边的礼堂，来到四层教学楼。爬山虎已经爬到了楼房的正面，满墙都是枯黄的藤条印迹。可惜楼道被一大堆废课桌给堵死了，似乎是考虑到安全有意为之。西边的太阳即将隐没，投射过来的阳光笼罩着一层阴森的血色，老实说，这地方已经勾起不了我任何的恋旧情怀，只让我联想到一些毛骨悚然的鬼片情节。
	  这种恐惧直到我们去了学校后门的山脚下才消失。
	  后山几乎没变化，还是那片宁静清澈的小湖泊，或许我更应该叫它小池塘，它已没有记忆中的那么大。池塘的老朋友，那棵活了很久很久的巨大银杏树也还在，像个年迈却依然优雅的老骑士笔直地守在一旁。正是新旧交替的季节，池塘水面上还漂着来不及腐烂的枯黄树叶，树上却是茂盛的新绿，潮湿的微风悄无声息地吹起，捎着那些陈年旧事从四面八方铺面而来。
	  五年前，在我跟陆笙南还很相爱的时候，准确说，是在我们都还很年轻并坚信彼此很相爱的时候，常会逃课来这里。一般都是她敌不过我死皮赖脸的怂恿，任由我把她拽离教室，躲开学生和老师的眼睛，悄悄跑来这座小山脚下。我们会站在树下青涩地接吻，再靠着大树坐下，翻出书包里的零食、CD机、漫画和小说，慵懒地打发着时间。那时候的陆笙南喜欢一边听着孙燕姿的歌，一边在精美的牛皮日记本上写日记，她柔软的黑色长发铺展在我的胸口，散发着茉莉清香。每当我想垂头偷看日记时她就会蓦地起身，大喊一声“喂”，我只好乖乖别过脸，继续贪婪地玩弄她的头发，或者抢走她的一个耳机。
	  直到夕阳温柔地笼罩整个世界时，她才心满意足地轻轻合上日记本，接着再后悔地撇嘴抱怨：“明天肯定会被老班骂死的，下次再也不来了。”“好，再也不来了。”我笑着答应，那时我从不害怕会没有下次。那时候，下次并不是一个奢侈的字眼。
	  “就这。”我花了点时间，在银杏树干上找到自己跟陆笙南的名字，它们的位置看上去偏低，大概是因为我比六年前的自己要长高不少。那年我花了半小时才用美工刀一点点刻出来的笔画，如今被岁月冲洗得只剩下一些浅淡的印痕。
	  简凝眯眼打量了会，随后从包里翻出一把多用指甲刀，顺着陆笙南三个字的笔画刻起来。见我不解，她淡淡解释：“别这样盯着我看，我答应了她的。”
	  “答应了什么？”我问。
	  “她希望这个名字能一直存在。照我看，再过几年肯定会消失。既然来了，就顺手帮她加深下好了。”我怔怔地看着简凝一笔一画地刻着，鬼使神差地拿出随包携带的小刀，将自己的名字也认真地加深了一遍。
	  大功告成后我们退后几步，她拍着衣袖上粘着的木屑，我则满意地打量着自己重新加工后的作品，彼此默契地相视一笑。那一刻我又忍不住缅怀起过往，我当然明白岁月不能回头，但如果可以，我多希望那年的自己和陆笙南能按照我们希望的那样走下去，或许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我们真的还相爱着。
	  离开三中老校区后我开始考虑今晚的去处，现在别说回汽车东站，就连能不能等来一辆带我们离开这的TAXI还是未知数。偏偏这时还下起雨，不是春天惯有的那种连绵细雨，而是大颗的类似雨夹雪的小冰雹。我们被迫走进一家被扫荡一空的小超市，都是些即将拆迁的空房子。
	  天色渐黑，简凝不知何时蹲在了地上。当我发现时，她的脸已经苍白如纸，她双手紧紧抱住自己的双肩，剧烈地战栗着，仿佛身体随时会散架。她想张口说话，喉咙却似乎被人狠狠掐住般，发出很怪异的嘶哑声。
	  我慌忙蹲下扶住她，她浑身发烫，面色狰狞，身体轻微地抽搐着。
	  “简凝，你没事吧？喂！简凝你别吓我啊……”我心急如焚地掏出手机拨110，她及时阻止了我，抬起手艰难地指着跌落在地的黑包。我反应过来，赶忙抓过包一顿乱翻，手机、钱包、口红、万宝路、钥匙、打火机、镜子、手套……终于翻出了一个乳白色的小药瓶，上面没有任何贴标，我拿到她眼前问：“这个？”
	  “两……两颗。”这几乎是她最后的力气。
	  我赶忙拧开瓶盖，倒出了两颗蓝色药丸在手心，又拿出自己包里的矿泉水，小心翼翼地喂她吞下去。随后她闭上眼，呼吸慢慢平复。
	  我安静地守在她旁边，盯着她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过了很久后她才恢复正常，她睁开了眼，像是获得了新生般。我刚松一口气，她就突然挣脱开我，然后冷冷地站起来，背对着我走到了门口。
	  “你刚怎么回事，差点没把我吓死。”我起身追上去。
	  “没事……”
	  “你究竟有什么……”病字还没说出来，她便急切地打断了我，“跟你无关吧。”她没回头，连声音都变得冰冷倔强。我犹豫着，嘴边的疑问还是吞了回去。从来没人能勉强她做任何事，回答任何问题，这一点我早有领教。
	  我们回不了家，只能就近找到一家旅馆住下。
	  其实也不是正规的旅馆，就是一家人用自己的民房改建成的招待所。老板说这里再过两个月就要全面拆迁，居民都走得差不多了。空下的大片楼房反而成了年轻人来找刺激的游乐场，常有人半夜来这玩什么找鬼游戏，也有不少人中途会被吓得鬼哭狼嚎要退出，于是他这个供人临时睡一晚的破旧旅馆应运而生了，当然他还有三张出租的麻将桌，供人通宵娱乐，自己还提供夜宵。老板解释着这些时颇为激动，大概很为自己的商业头脑自豪。
	  我们在他那吃了一顿手艺平平的晚饭，然后别无选择地住进了一间只有木板床和白炽灯的小旧屋。老板给我们提来了一个开水壶、两个一次性纸杯和一床干净的厚毛毯，随后他又扛来一捆干燥的木头，指着墙角一个火炉灶说：“没空调，冷的话就烧柴，比什么都管用，保证一晚上都暖和。厕所在房间外的走道尽头，半夜别随便开门，这里睡的客人乱七八糟，万一出事了可不好。明天上午十点我会来敲门。”老板熟稔地交代完注意事项后就离开了，关门前他不忘暧昧地含笑补充道：“有什么需要的话，我就在楼下。”
	  “等等。”刚要关门，简凝又不客气地喊住了老板，“有酒吗？”
	  “只有白酒。”
	  “也行。”
	  用老式大酒坛酿好的白酒，老板送上来了两坛。门关上半响后，我跟简凝才面面相觑地松了口气，总算不用担心冻死街头了。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狂风拍打着摇摇欲坠的玻璃窗，我在想搞不好半夜“哐当”一声它就会碎了。
	  简凝看着那张小木床，眉间是掩饰不住的嫌弃。我倒上一杯热水端给她，几乎有点幸灾乐祸——这种环境对我来说反正是没问题的，她受不了也是拜她自己所赐。如果不是她的突然提议，我们现在已经回星城了。
	  她也不知是真生气还是假生气，朝我投过一个冷眼，抓起毛毯披上，懒得再看我。
	  温度随着夜色的加深越来越低，我只好照老板说的生起了火。火苗随着噼里啪啦的声音很快蔓延出一个旺盛的火堆，房间立刻变得温暖，并摇曳着一层金灿灿的橙黄。
	  简凝只坚持了两分钟，就缴械投降了。她那么瘦，肯定很怕冷。她别有用心地关掉了电灯泡，轻轻踱步过来，在炉子旁坐下。似乎为了表示自己不会白分享我的劳动成果，她把毛毯分一半给我。意外的是，把毯子分给我的时候，她的头居然很自然地靠在了我的肩上，之后整个人都松懈下来——她早就累坏了。
	  我迟疑了一下，有些僵硬地伸手从毛毯外面搂住她的肩，她身体微微一弹，还是接受了这个暧昧的回应。随后，温暖很快包围了我们。我有点渴，想起身倒杯水，又不想破坏这一刻的温馨，最终放弃。
	  后来我们就倒了两杯白酒，小口喝着暖身。不想这白酒还真是出奇地烈，一杯下来，我整个胸膛都被酒精烧得厉害，纯粹是硬撑。简凝更是全程皱着眉头，但依然一口气喝了两杯。直到她止不住地咳嗽起来，这才被迫放下了酒杯。
	  我轻轻拍着她的背，没一会，她说话了。
	  “小时候，还没跟妹妹分开时，每天早上都要吃吗妈冲的鸡蛋粥。我跟她同喝一碗，我总跟她说：你是妹妹，我让你先喝。每次她都特别高兴，端起碗就乖乖喝起来。其实我不过是讨厌鸡蛋粥上面那一层凝固的蛋黄。上小学时，班里有个男生喜欢她，天天缠着她。我就跑去告诉她，那个男生的爷爷以前家里是地主，书上说过，地主都是坏人，所以你不能跟坏人的孙子玩。妹妹很天真，完全相信我的话，以后再没理过那个男生。那个男生失落了一阵子，很快就跟我好上了，我跟他每天腻在一块。后来我妹妹终于发现不对，跑来问我：‘姐姐，你不是说他是坏人吗？为什么你还跟坏人一起玩。’于是我大言不惭地告诉她，‘姐姐不怕坏人，姐姐要保护你，姐姐怕他害你，所以更要看紧他。’那个傻瓜又轻易相信了。她总是那样，眨着一双清澈无辜的大眼睛，毫不犹豫就相信我那些漏洞百出的谎言。”
	  简凝说到这出神地笑了笑，“你很奇怪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吧？其实我也不清楚。可能，觉得还是得让你知道下我是坏人这件事。从小到大，只要妹妹喜欢上的东西我都会想方设法夺走，玩腻了再丢掉。偏偏我还喜欢打着保护她的名义去抢，这样，她不但不恨我，反而加倍感激和信赖我。我最喜欢看她天真无邪地叫我姐姐时的样子，顶着一个笨笨的脑袋，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每每那时我就忍不住在内心狠狠地嘲笑她、践踏她、瞧不起她，并且特别愉快。”
	  突然之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简凝提高了声音，情绪有些失控，“可是，我也爱她的啊！我比这个世上任何人都更爱她。所以我才希望她能一直像个傻瓜一样活在我的保护下。直到有一天，她喜欢上了你，那之后无论我如何阻止，无论我说了你多少坏话，她都不肯再听。我们甚至为此反目成仇……”她咬牙切齿地瞪着我，双眼通红，“你肯定不知道我有多恨你，在我第一次见到你时，不，远在我还没见过你时我就恨透你了。我早该杀了你的，我应该在咖啡里下毒，上次开车时我应该跟你一起开到江里去……”
	  “简凝，你别这样……”我试图打断她。我早该发现，自从几个小时前她经历了那场“病发”后整个人就有些反常了，无论是看我的眼神，还是说的话，都很奇怪，像是在梦游。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眼前的女孩陌生得可怕。
	  简凝哭了。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哭，眼泪伴着摇曳的火光无声地滑落。当她也意识到自己在哭时，猛地从我的怀里弹开了，环抱住双腿，将脸死死地埋进双膝中。
	  “走开。”
	  “你……”
	  “走开啊！”她怒吼。我错愕在一旁，最终小心翼翼地把毛毯披回她的背上，自讨没趣地起身回到了床板上，抽起了闷烟。为了驱寒，我又喝了两杯酒，这才晕乎乎地躺下。而她依然保持着那个脆弱而绝决的姿势，静静蜷缩在涌动着的火堆旁。
	  半夜，我迟钝地从睡梦中惊醒，迷迷糊糊中感到有人在亲吻我。炉子里的火已经熄灭，只剩下醒目的鲜红色木炭，温暖却还弥漫在空气中。当我反应过来黑暗中的人是简凝时，她又及时用嘴封住了我的嘴，微微用力地撕咬，带着微微呛人的酒气。
	  她不由分说地将我缓缓推倒，轻轻地坐在我的腰上。凌乱的长发垂落下来，她弓起背，冰冷修长的十指掐进我的头发中，没多久那双贪婪的双手又顺着我的耳朵和脖颈游移到我的胸膛上，然后扒开了我的外套和里面的针织衫。确定我的呼吸由急促变为平缓，或者说确认我不再拒绝时，她才放心地直起身，在我的仰视下静静褪去自己的衣服，一件又一件，她身体的轮廓在黑暗中变得越来越单薄，直到她成功地一丝不挂坐在我身上，她大口呼吸着，滚烫的目光几乎病态般地凝视着我。
	  那一刻，我们都醉了。
	  我猛地直起身，用力抱紧了她。一瞬间我感觉又回到五年前的夜晚，在那间柔软舒适的小睡房中，我跟陆笙南也是如此地亲近，她的嘴唇总是湿湿的，带着清新的香味，那时我特别钟爱她精致小巧的鼻尖，我喜欢在亲吻时用牙齿轻轻地咬，像是在吃一颗樱桃，而她会在那时发出害羞的轻笑声。
	  “卫寻，我准备好了。”时间在她说出这句话后，和五年前完美地重叠了。
	  “陆……笙南？”我声音在颤抖。
	  “是我。”黑暗中她温热的鼻息轻轻吹在我脸上。
	  我更加用力地抱紧她，把她紧紧勒在自己怀中。“对不起，陆笙南，对不起……”我不停地重复着这句话，发现自己哭了；而她只是温柔地捧着我的脸，心疼地为我抹掉脸上滚烫的泪水，“没关系，没关系的。我在这。你看，我不是在这吗？”
	  那晚我们做爱了，从始至终我都用力勒住她的身体，我一秒钟都不敢怠慢，我怕只要稍一松手，梦就醒了。
	  事情结束后，我才清醒地意识到这不是梦。简凝是待到这一切发生完后，才以一个略微哀伤的胜利者的微笑，戳破她亲手营造的谎言和我的自欺欺人。她躺在我身体底下沉沉呼出一口气，轻拍了拍我的肩，话里透着淡淡的冷漠，“好了，松手吧，你快勒死我了。”
	  我恍然大悟，突然感到很可笑。也是，她怎么可能是陆笙南？她才不是她。她一直都是简凝。现在，她终于再一次夺走了她妹妹心爱的东西，然后随手丢弃。
	  再次点燃炉子里的火后，我把剩下的木头都扔进去。窗外的大雨停了，薄薄的白雾盖在玻璃窗上，给等待迎接光明的世界点缀上一抹温柔。我跟简凝披着毛毯坐在火堆前取暖。
	  毛毯遮住她大半的身体，只露出修长的手臂和小腿，身体上的纹身随处可见。她不慌不忙地点上一根烟，眼神微微呆滞地沉醉在眼前的火焰中。
	  我也叼上一根烟，沉默了很久后才有些尴尬地问：“刚……为什么要骗我？”
	  “我只是想，如果你当我是她，事情会顺利点。”她扯扯嘴角，露出一个妩媚笑容，“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可以当这是两情相悦，不用负责的。”
	  “说得倒轻巧。”我自嘲。
	  “那不然呢？”她的反问反而让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了。很仓促地，她话锋一转：“卫寻，我问你。如果我跟我妹妹之间你只能选一个，你选谁？”
	  “你说什么？”我皱眉。
	  “如果我们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面对一脸茫然的我，她继续咄咄逼人，“还不够明白？那我再说清楚点，如果我们之间必须死一个，你选谁？”
	  “我为什么要做这种假设题！”我感到莫名其妙。
	  她苍凉地笑了，眼中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落寞。随后她点点头，“明白了。”
	  “什么明不明白，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彻底糊涂了。
	  她淡定地摇摇头，“也没什么，随便问问。反正昨晚发生的事，纯当我太寂寞了所以勾引你。我不会让你难做的。”
	  她这番话轻易激怒了我，我捏住她傲慢的下巴，硬生生扳过来，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怒视她。她微微眯起眼，冷笑道：“生气呢？你喜欢的不是我妹吗，还有那个苏荷吧？我现在跟你撇清关系不好吗？怎么，可别告诉我你又喜欢上我了。”
	  我定定地看着面前这张脸，突然疑惑起来：我爱这个女人吗？我不知道。
	  如果爱，为何我能同时爱上那么多人？我不知道。
	  但我此刻很难受，我知道。
	  回过神时她已经安静地起身了，而我依然无力地颓坐在火堆旁，那一刻我想到了很多，我想到五年前的陆笙南，我想到了苏荷，想到小央，甚至想到了陈曦，还有我妈。我想到了所有在我生命中留下或深或浅印迹的女人。我想到了第一次接触爱情这个词语，是在我三岁时，我爸给我念《小王子》的童话，小王子恍然大悟自己对唯一的一朵玫瑰花那难以割舍又莫名心痛的感觉原来叫爱情。
	  “一个人，有没有可能同时爱上几个人？”我问出这话时，背后不时传来的衣服摩挲在一起的细碎声停止了——她穿好了外套。
	  几秒后，一双手从背后环抱住我，下巴轻轻抵在了我的头顶，“我不知道。老实说，我都不知道我有没有爱上过谁。如果有，你或许算一个。”她疲倦地笑了，声音不再凌厉，“别担心，很快我就去日本了，现在太冷，等天气暖和点我就走，不会再回来。我前男友想跟我和好，他说他愿意去日本陪我一起生活。其实我知道，还有一个原因是他帮他爸打理的分公司正好在东京，我倒觉得无所谓，凑合的感情反而可能更合适我。”
	  “日本吗？”我有些恍惚，“好远啊。你这次来见我其实就是想来跟我告别的吧，你一早就想清楚了对吗？”
	  “是。”
	  “那……陆笙南呢？”果然，我还是问出来了，真丢脸啊，就连我都差点骗过自己，我以为我可以释然，可以放手。可其实，这些年里我从来没有一天真正原谅过我自己。我好想跟她见一面，哪怕只是亲口跟说她声对不起，“为什么她一直不肯出现？为什么她就是不肯见我一面。她真的就那么恨我吗？”
	  抱住我的人轻微地僵了一下，声音变得忧伤，“卫寻，你知道吗？有时候，我会特别想代替我妹妹，让你爱上我。仿佛这样，这些年我欠她的就都还清了。”
	  “我们都没有机会了对不对？”那一刻，我已经猜到了，我说不出为什么，但我就是能感觉到，“我们都还不清了对不对……她是不是死了？”我又哭了，该死。我觉得自己像个娘们，“求你了。告诉我，她是不是死了？”
	  “有时知道真相未必就好。”
	  “不。我要知道。我有权知道。”简凝，若你以为我更愿意糊里糊涂地活下去那你就错了，我必须知道真相，我受够了，我不想再活在永无止尽且不明不白的悔恨中。
	  “你还记得她的生日吗？也是我的生日。”再一次，她答非所问。
	  我点点头，当然还记得，那一天是五月一号。
	  “等那天，你来国境以南，我告诉你。”简凝在我的头上深深一吻，然后松开了我。我来不及闭上眼阻止眼泪流出来，她已经转身走了出去。
	  门“啪嗒”一声轻轻关上了，外面的雨淅淅沥沥又下了起来。

第十四章
	  她大方承认了：“对啊，我就是蠢。类似这种蠢事我还做过很多。我骨子里其实是个特别轴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死脑筋，不懂绕弯，不会走捷径，不知道退而求其次。别说你，就连我他妈都不信，自己脑袋里幻想了十几年的完美男人会真的存在，世界上居然真有这么一个大活人。可见到傅林森那天，我信了。我知道，完了，什么都完了，我张雨乔这辈子是栽了。”
	  一
	  那个特别早的清晨，简宁选择了独自离去。我穿好衣服追下楼时，她已经不见踪影。
	  下午，我只好一人回星城。长途大巴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期间，我有些担心地给简凝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接通。当然，电话无法接通的并不止她一个人，苏荷也是如此。事实上，自从收到何总的第一笔钱后，我还来不及喊她一起去找要租住的房子，她又一声不吭地玩起了失踪。不是没担心过，但我还是决定信任她。
	  此刻，我呆呆看着手机里苏荷的号码，想拨过去，又心虚地迟疑了。一想到昨晚因为醉酒后跟简凝发生的种种，胸口便会愧疚得难受。而且我没有苏荷那么好的心理素质，如果她问我这几天的行踪，我估计只能坦白。她会怎么想我呢？是否会因此生气，再对我露出失望的表情，就像我曾经很多次那样。我心乱如麻，不愿再去想。
	  犹豫了很久后，心虚的我还是试探性地给苏荷编了一条短信：“在吗？”发出后突然想起了那句话：现代人的爱情故事，总是开始于“在吗”，结束于“睡吧”。那之后，就在这种说不上是失落还是茫然的情绪中，我度过了返回星城的三小时，手机里始终没收到苏荷的短信回复。
	  天色渐晚。我没回住的公寓，直接折回了梦航二代工作室，打算加班弥补之前两天请假拖延的工作，顺便，让自己快点忘记昨晚的那段意乱情迷。
	  刚推开门，就见到小乔形象全无地趴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如果我没记错今天可是星期六，而且张雨乔这种拖延症晚期患者，不到大难临头，什么时候正经八百地加过班啊。一时间我对眼前的景象感到难以置信。
	  她被开门声惊醒，“唰”的一声从沙发上弹起来，然后超级尴尬地用手捂住自己的脸，压根没料到我会突然出现。“卫寻？你……你不是回老家了吗？”她大概还没睡醒，声音有些涩，整个人都在犯迷糊。
	  “今天下午回星城的。倒是你，你怎么待公司啊？工作很多吗？”其实当我看清楚沙发上的枕头、毛毯，还有茶几上一些吃剩的零食袋时，我大概猜到怎么回事了——她打算在这过夜。
	  “嗯，是有点多……挺多的。”她语无伦次。
	  我懒得再打哑谜：“说，干吗要睡公司？”
	  “没、没有啊！”她脸上写满疲惫，却还在强撑。
	  “还没有，瞧瞧你现在的鬼样子，红灯区躺店门口沙发上的小姐都没你邋遢。”换以前，小乔可不会允许自己过得这么粗糙，喝醉酒时除外。如果我没记错，最近每次下班她都是最晚走的，“我说，你该不会一直没回家吧？”我被自己的推断吓一跳。
	  “说什么啊！怎么可能啊？真是的……”小乔心虚地光脚把地上一双丝袜推进了沙发缝了。我决定逼她说实话，于是使出了撒手锏：“是吗？那行吧，回头我把这事跟林森说说。”
	  “别！千万别！”她鞋都顾不上穿，触电般站起来，堆砌出讨好的笑容，“哎呀，真没什么事啦，最近不太想回家。”
	  “哦，这样啊。我看我还是给傅林森打个电话吧。”
	  “卫寻！你个小王八蛋还没完没了了是吧！”她激动地抢过我的手机，在和我眼神对视几秒后，肩膀突然垮下来，她无比颓丧地坐回沙发里，终于还是坦白了，“我没有地方住了。”
	  “什么？”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哎呀，就是我没房子了。”她简言意骇，随即补充，“这事你可千万别告诉林森，多丢人啊。”
	  “等等！房子为什么突然就没了？”我糊涂了，“这他妈又是哪一出啊？”
	  “一言难尽。”她摆摆手，“陶子跟刘凯希住一块了，我没其他朋友。又实在讨厌睡宾馆，你知道的，我爸刚入狱那段日子，我妈一下找不到可以投靠的亲戚，天天带我睡宾馆，我特讨厌那地方的味儿……”我以为她会继续回忆，她只是脸色发白地低下头，像个倔强的小孩重复了一次，“真的，特讨厌。”
	  “你就是个事儿逼。”我沉沉叹口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把她给挤开了。她干脆顺势躺下，明明只穿着一条短裤，光溜溜的双脚还敢恬不知耻搭在我肩上。她眼神涣散地望着天花板，哀声叹气：“唉，老娘好饿啊，陪我下去吃饭吧。”
	  小乔花了二十分钟整理了下自己，然后人模狗样地跟我下楼吃了顿饭，饭后我陪她逛了一圈家乐福，买了些日用品。回公司的途中下起了雨，我俩没带伞，只好躲进一个落寞的公交站牌下，一边看着街道慢慢潮湿一边闲聊。
	  在我穷追不舍的逼问下，她总算道出事情的来龙去脉。
	  张雨乔曾经有过一个男朋友，她的学长，两人从大二一直谈到大学毕业，直到三年后分手。当初他们在一起时挺合适的，彼此起跑线差不多，一起创业，一起赚钱，先买房，又买了车。但因为两人父母并不同意，于是他们私下跑去领了结婚证，房子写了男方的名字，车子是她的。那时候婚姻法还没改，两人也没想太多。最终分手原因是男朋友实在拗不过以死相逼的父母，去了澳大利亚。两人和平分手，甚至都没来得及办离婚手续。她伤心了一阵子，很快重新振作，那之后她一直住在那房子里，开着那辆车。直到几年后，也就是上个月，他前男友带着现任女友回来了。
	  “他现在要跟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妞结婚了，这才想起要回来找我办离婚手续，并按照新婚姻法顺便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小乔稀松平常地说着，并没有什么不甘。
	  “有没有搞错啊！”反而是我抱不平了。
	  “这么大惊小怪干吗呀？我又不恨他，毕竟大家当初是好聚好散的，而且车子是我的，是我自己卖了，房子本来就是他的。”
	  “你傻逼啊。房子只会越来越升值，车子一到手就折半价了。你现在那套房子少说也值100万吧，就这么让给他了？他家底好，前景好，还交了新女朋友。你呢？你现在除了房子什么都没了，那孙子怎么还好意思回来跟你抢房子啊！操，人渣。果然喜欢玩洋妞的都没好货。”我真替小乔不值。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挺吃亏的，况且当初买房还是我们一起出的钱，他只付了个首付，后来他走了，剩下的贷款大部分都是我还的。按理说我不应该这么轻易让给他。可是说也奇怪，我真的不恨他，我年轻的时候……”提到年轻几个字，她反而不爽了，“妈的，搞得我现在像很老一样。反正就是早些年啦，我特别滥情。”
	  “看得出，现在直接滥交了。”我就爱挖苦她。
	  她大度地笑笑，没跟我斗嘴，继续说：“那时我哪懂什么叫爱情，正因为不懂，反而一刻都不肯歇着，生怕虚度了青春，管他遇见的是王子还是青蛙，走马观花爱了一个又一个，把自己搞得特别狼狈。直到大二遇见他，其实我也说不上有多爱他，只是觉得或许是时候懂事了安定了，况且他确实条件不错，对我也好。跟他在一起后我迅速规划好了往后的人生：奋斗，买房，买车，结婚，生孩子。要不是最后他爸妈闹了那一出，估计这会我孩子都打酱油了。但我反而特感谢他放弃了我，要不是他跟我分手，我怎么能知道原来自己并不爱他，我只是差一点就向生活妥协了。自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法将就着跟谁谈恋爱了。这几年里，我一直单了下来，实在寂寞难耐时就去酒吧随便拉个顺眼的男人烂醉一场，一觉起来各自走人……”她双手一摊，及时阻止了我鄙视她，继续说：“没办法啊，我就是这种人，快乐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房子车子不能让我快乐，所以都是浮云，既然他想要就给他吧，与其闹到最后被他抢走不如我大方点拱手相让。不过呢你也别担心，我妈手上有点积蓄，帮我交了一间单身公寓的首付，刚装修好，等过阵子气味散了我就搬进去，日子照样过。”
	  “张雨乔你说你……”我无力地白她一眼，“我说你什么好！”
	  她风轻云淡地笑了，一摸屁股口袋才想起自己早戒烟了，抿了抿性感的嘴唇，“再跟你说件事儿你就懂了。我以前读大学时跟前男友合租在校外的公寓。楼下有家盖浇饭快餐店，每次我们点饭时都能喝到一小碗附赠的海带排骨汤，那是我喝过最好喝的一家海带排骨汤。有天我男人不在，我痛经得在床上打滚，突然特别想喝那碗汤。于是我打电话点了两份饭，因为只有点两份饭才送汤。后来他回来后知道了这件事，哭笑不得。他说你直接跟点餐员说你愿意花钱买那碗汤就行了呀，何必浪费三十几块饭钱点两份饭啊。后来我一想，对啊，我一开始怎么就没想到呢？”
	  “你智商一直是硬伤。”我恨铁不成钢地哼了声，下意识地一摸裤袋，发现自己的烟也忘带了。
	  她大方承认了：“对啊，我就是蠢。类似这种蠢事我还做过很多。我骨子里其实是个特别轴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死脑筋，不懂绕弯，不会走捷径，不知道退而求其次。别说你，就连我他妈都不信，自己脑袋里幻想了十几年的完美男人会真的存在，世界上居然真有这么一个大活人。可见到傅林森那天，我信了。我知道，完了，什么都完了，我张雨乔这辈子是栽了。”
	  我玩弄打火机的手僵在半空，我承认，我惊呆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说了一句多么深情而悲壮的誓言。
	  她继续说：“我知道你们都觉得我傻，林森一看就不食人间烟火，没人搞得清楚他脑子里在想什么。陶子也时常劝我，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可是你说，要是我不能睡在自己喜欢的树下，那么一整片森林又有什么意思？说到底，不过是一片跟我没有任何关系的森林。所以，如果真的需要点上两碗饭才能喝到那晚最好喝的汤，我情愿浪费两碗饭。如果真的需要等他一辈子，那我就等一辈子。况且风水轮流转，一辈子那么长，说不定哪天他就喜欢上我了你说对不对？”
	  “你知道吗？”我倒吸了口冷气，才努力定神看向她在夜色中闪烁的双眼，“你就是一神经病。”
	  “谢谢夸奖。”她又变得嘻嘻哈哈了。
	  我老气横秋地摇摇头，懒得再劝。突然又想到陶子的事，随口问：“陶子最近还好吗？”
	  “挺好，看上去应该走出了前男友的阴影。不过你哪天见到刘凯希记得帮我转告他，要是他敢玩弄陶子的感情，我一定阉了他。我以前可是帮我表姐做过各种猫猫狗狗的阉割手术，麻利得很。”
	  “放心，他从良了。”我替他担保。
	  “贱男都喜欢说自己从良了。”她说着，好似察觉到什么，“你突然问起陶子干吗？是不是有什么事呀？”
	  “也没事，就是这段时间总觉得吧，她不像我之前认识的那个姑娘了，或者说，她根本就不是之前我认识的那样。”我也说不清楚。
	  “她只是比较内向，其实并不好欺负的。”小乔意味深长地笑了，“你们平时肯定觉得她就是一个软妹子吧，整天愣头愣脑地跟在我身后一口一个‘小乔姐’。其实啊根本不是的，你是没见过她凶人的模样，可厉害了。有次我们去成都玩，被当地出租车司机黑了，她指着对方鼻子破口大骂，那架势哟，绝对战斗力三千的悍妇级别。”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我倒是可以想象。
	  “是啊，该怎么形容呢？她是个很隐秘的女孩，表面上弱弱的，其实内心有一座坚不可摧的城堡，谁也别想撼动。有时候你看她的眼睛，你就能察觉到，她其实气场很强的，是内心的那种气场，非常坚韧。当我跟她在一些事情上看法不同时，她是绝对不会低头的，她虽然不会跟我吵，但会以独属自己的方式来闹别扭，跟我对抗，直到我服输。”小乔说得神乎其神。
	  我哑然失笑，“你这么一说，我真觉得自己从没认识过她。”
	  “当然，”小乔得意扬扬，“我也是跟她磨了好多年才了解的。现在知道咱们为什么关系好了吧，因为她跟我其实在某些方面很相似，都很拗，如果遇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哪怕头破血流也要死磕到底。但又有些地方是不同的，怎么说呢？”她极力思考着。
	  “你坚持的方式比较乐观，她看上去比较悲观。”
	  “对对对！就是这感觉。搞文学的人果然是不一样啊。”她恍然大悟地拍了下我的肩，阴阳怪气地笑了。
	  “你才搞文学！你一小区都搞文学。”我反击。
	  雨还在下，但我憋不住了，决定去买包烟，一摸口袋，才想起刚买东西时钱包放小乔身上了。小乔一眼就明了我的意图，她把手上的日用品递给我，“还是我去帮你买吧，不用感谢我。”
	  “少来，是你自己想抽吧。”她朝马路对面的商店小跑过去，我见这雨看来一时半会停不了，赶忙又喊：“顺便买把伞。”
	  我静站着，目送小乔进了超市，不自觉地始思考起她说的话，尤其是她说陶子的那些，随后又联想到跨年那晚陶子对我说的话，总觉得有什么迷雾飘在眼前久久散不去。可能是我想多了吧，她应该是单纯觉得裸照这种事情让其他人插手太丢人了。我努力说服自己别乱想，漫不经心地四下张望，视线突然被锁住了。
	  是陶子。但，却是一个让我完全陌生的陶子。
	  她带着一顶火红色的沙宣头假发，浓妆艳抹的脸跟身上那件崭新的白色水手服形成鲜明反差。她手指间夹着一根烟，倒是一点也不怕冷，站在一家霓虹闪烁的情趣酒店门口，跟身旁两个穿着同样惹眼衣服的女孩愉快地交谈着，不时放浪形骸地大笑。很快，我又认出其中一个女生，她脸上是招牌式的狡黠笑容，那么美丽，永远透着让人舍不得拆穿的妩媚柔情。
	  她是苏荷。
	  二
	  两分钟后，小乔撑着新买的雨伞回来了。她单手将烟盒凑到嘴边麻利地叼出一根，再递向我。我接过烟时手一直在抖。我努力镇定地低头抽了两口，生怕她察觉到什么。余光中，马路对面那家情趣酒店的门口已经空了，就在小乔走出超市的不久前，她们三个一起走进了透出暖橙色光线的酒店玻璃旋转门。
	  “那个小乔，我突然想起还有点事，就不陪你回公司了。”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自然些。
	  “搞什么啊？早说嘛，害我买这么多东西，你现在让我一弱女子怎么提呀！”她凶人的模样可一点不像弱女子。
	  “要我帮你在路边拉个帮手吗？运气好你今晚夜生活也一并解决了。”我故意嘴贱。
	  “滚。”她剐我一眼，“小贱人。算了，姐自己走。明儿见。”谢天谢地，她没察觉到我眼底几乎要喷薄而出的焦虑，一把夺过购物袋，撑伞步入雨中。我佯装招手拦出租车，直到确定她拐入转角才垂下了手。
	  ——接下来，怎么办？
	  仅存的理智迫使我冷静下来思考：应该直接杀进去吗？找到她们所在房间？再以男友的身份质问苏荷一切是怎么回事？这些姑且不论，我会在酒店里看到一大群穿着各种制服的龌龊男女吗？然后指望着她告诉我这其实不是一个性爱派对而是一场再正常不过的老同学聚会？
	  不、不，我才不想参演这么愚蠢不堪的戏码。我拿出手机拨了苏荷的号。不知道是不是天意，铃声响到第四下就接通了。
	  “喂？”对方的声音显然有些讶异，似乎还透出欣喜，“你怎么打电话过来了呀？”
	  “男朋友来查岗不行啊？”我佯装轻松地调侃，尽量不露马脚。
	  “是嘛。那报告老公，老婆正在逛商城呢。”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完全察觉不到她话里有任何说谎的迹象。
	  “……这样啊。一个人？”
	  “没有，跟陶子一块呢，一个人多无聊呀。”
	  我继续追问，“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怎么？有事？”声音沉了一下。
	  “没事，就几天没见想你了，想跟你说说话。”
	  “哼，你也知道想我呀？等下喔，这里好吵……”那边隐约透出的嘈杂声音渐渐变小，我猜她大概出了房间。再次讲话时她声音有些飘，伶牙俐齿的她快速转移了话题，“那个、你在做什么呢？”
	  “我在家，没干什么。”
	  “今天不上班？”
	  “今天星期六，再说现在是晚上。”
	  “啊对哦……”她慌了，忙虚张声势地补救，“谁让你以前老加班嘛。”
	  车辆不时从身边驶过，路边的积水被汽车轮胎碾得飞溅起来，“啪”地沾满我的裤脚。我头脑一片空白，感觉胸腔那股怒火随时会冲上脑门，我极力压制着，继续假装毫不知情地闲谈。从最近微博热门话题说到公司里的八卦，当我说到了上次我们去的凤凰听说在计划收门票时，我看到了苏荷，她神色仓皇地走出情趣酒店，走到二十米外一个相对安静的转角路口。
	  “这样啊？那真不错，看来咱们去得很及时呢……”她波澜不惊地回答。
	  我真好奇，如果她发现我就站在离她不足两百米的地方望着她，她会露出什么表情呢？
	  我就这么继续病态地陪她演着。可能是二十分钟，也可能是半小时，那个过程中我居然很贱地奢望着，或许她会跟我坦白，或许会的，可她没有。在如正常情侣那样亲昵闲聊的过程中，我身体里的愤怒一点点冷却，慢慢融化成一抹浓郁的深黑色的悲伤。终于，我撑不下去了。
	  “要不我现在来接你吧。”我冷冷打断她，我累了，只想结束这场游戏。
	  “啊……什么？”
	  “我说我来接你？你现在在哪个商城。”
	  “可是……不是很方便，我跟陶子现在……”她搪塞，玻璃门在这时转动起来，陶子跟另一个女生出来了，她忙朝她们快步走过去，“卫寻，我先帮陶子挑件衣服，待会我再打给你。拜。”
	  电话挂断了，马路对面的苏荷又回到之前的镇定，她以一个大姐大的姿态跟陶子和另一个女生谈着什么，两个女生唯唯诺诺地点头，苏荷满意地笑了，侧身从自己包里拿出了两个早准备好的白色纸包。
	  陶子跟陌生女孩打开纸包点了下数，笑着挥手告别。她们刚离开没多久一个西装革履成功男士打扮的中年男人走出酒店，苏荷满脸殷勤地迎上去，两人愉快地交谈了半分钟，中年男人从黑色公文包里掏出一个厚实的牛皮纸袋交给苏荷，不用猜我也知道那里面是厚厚一沓人民币。他趁机还掐了一把苏荷的屁股，一脸淫荡地对她说了几句什么。苏荷查看着钱，没空闪躲，娇嗔地笑了下。男人看看表，掏出车钥匙开着门口停车场的一辆奔驰走了。确定车开远后，苏荷掏出手机拨号，用肩和侧脸夹住，双手继续清点着钞票。
	  我的手机响起来。
	  “哈啰，我又回来啦。”她撒娇，“陶子刚临时有事放我鸽子了，我在步行街北门的百货商场，要不你现在过来接我吧，咱们去看电影好吗，听说《泰坦尼克号3D》上映了……喂，卫寻，你在听吗？喂，卫寻，你在吗？”
	  “我在。”
	  苏荷听到我的声音时，双肩狠狠地颤了下，手机闷声跌落在地。她顾不上去捡，呆呆转过身，她眼里的光泽像是一片正经历着狂风巨浪的海面，她紧紧揣着手中的钱，指甲掐得发白，仿佛那里是身体唯一的支点。这应该是第一次吧，她说谎时被人如此完整地目睹全程并当面拆穿，这种羞耻感大概等同于赤身裸体站在大街上被众人打量。
	  我给了她半分钟时间，还是没听到一句辩白。她努力张合着嘴，却发不出声音。苏荷，你究竟是怎么想的？难道你以为苍白的沉默可以再次抵挡一切吗？难道你觉得只要继续摆出一副无辜的嘴脸就能万事大吉吗？
	  你错了。
	  我面无表情地拿过她手中那沓厚厚的人民币，象征性地数了一下，嘴角扯出一个没有温度的弧度：“你还挺值钱的嘛。”
	  “我没有卖。”她声音冷硬。
	  “你当然没有。你知不知道？你刚看上去就像一个早卖烂了只能转行当老鸨的婊子。”我朝前逼近一步，她害怕着后退了两步，脸色由极度惨白几乎变为半透明，皮肤薄得像随时会破裂。
	  “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我冲上去抓起她的领口，“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怎么能带陶子来卖淫！你怎么能……怎么能这么下三滥啊！”
	  “是她自愿的！没谁逼她！”她挣脱开我，通红着双眼吼回来。
	  “你他妈少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伎俩。在她缺钱时像个知心姐妹一样告诉她你其实认识些有钱人，你有赚钱的好方法，告诉她这其实不丢人，告诉她你以前也经常干这种事，反正只要你不说就没人知道。你他妈敢说你没有这样怂恿她吗？你敢说要不是你，她会堕落到这一步吗？”
	  苏荷气急败坏地急促呼吸着，“是，我是说过这些。但她同意了的，我不过是帮她……”
	  “帮她？”咬牙切齿都不能再形容我现在的表情，我应该是面目狰狞的吧，拼命压抑着想一把扭断苏荷脖子的冲动，“诱导她穿上那恶心的高中校服跟老男人玩双飞，然后给她几百块钱，你自己再拿几千块的回扣这就叫帮她？！”我狠狠推了她一把，“苏荷我操你妈，你还要不要脸？你知不知道小乔这些年把陶子当亲妹妹一样看待，还有刘凯希，刘凯希有多爱她你知道吗？他为了她都跟自己老子断绝关系现在家门都进不了。她是我们的朋友啊，也是你的朋友啊，可你看看你在干什么？你居然带她出来卖！你就那么缺钱吗？跟我一起过普通人的生活就那么让你丢脸吗？少买一个爱马仕少用几瓶香奈儿你是不是会死啊？你之前口口声声怎么答应我的，啊？怎么答应的！你以为你这样弄钱就比做人家小三高尚吗？不，这比小三更脏！”
	  苏荷放弃了争辩，短暂的沉默后，她低垂的头又缓缓抬起来。她冷冷盯着我：“钱还我。”见我无动于衷，她上前一步过来抢，“卫寻你他妈把钱给我，这钱是我的。是我挣来的。你凭什么拿走，你给我……”
	  她都不知道此刻的自己有多丑陋，她什么都不顾了，两眼发光，只想要那些钱。我高举起钱，扔向了她的脸，她尖叫着退开一步，红色的人民币漫天飞舞。
	  “钱！给你钱！这些全是你想要的钱！”我歹毒地骂，“好好瞧瞧你现在的模样。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他妈就叫狗改不了吃屎，婊子戒不掉犯贱！”
	  她愣了两秒，扑通一声跪下来开始捡，像饥渴的难民在争抢食物，一张一张地往自己的包里塞，一边捡还一边瞪向经过的路人，生怕他们会过来抢。她完全无视了我，无视了我们的争吵。
	  我不甘心，朝她继续吼：“不会再有下次了，苏荷，别指望我再相信你。你每次信誓旦旦跟我说的话全是狗屁！我他妈想一次就恶心一次。现在我算明白了，什么叫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你活该是个孤儿，你活该永远只能卑贱地挣扎在烂泥里，你活该连一个名字都没有，因为你不配！”
	  “够了！够了！够了……”她像个疯子般尖叫着，跌跌撞撞站了起来，用力推搡着我，“给我住口！卫寻你畜生你王八蛋！不要再说了行吗？不要再说了……”我太了解她了，所以我的这些话精准无误地戳到了她最痛的软肋，她浑身都在颤抖，手指抓在我脸上冷得像冰一样。
	  可我还不满意，这远远不够。我伸手抹干净她脸上滚烫的泪水，朝她微笑。那一秒她眼中居然奇迹般地死灰复燃起一丝希望，可这种恶劣而脆弱的侥幸只让我更感到好笑。苏荷，你以为我们还能彼此原谅吗？不，我们之间完蛋了，彻底完蛋了。
	  “别哭啊，你不用难过的。”我阴阳怪气地冷笑着，“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知道么？就在昨晚我跟简凝睡了。说真的，我等这一天很久了。我从没喜欢过你，一直当你是备胎而已。再过几天我会跟她一起出国去日本，所以，咱们好聚好散吧。再见。”
	  她身体瞬间僵住了，过了很久抬起头来看我时，眼中一片猩红。我知道，这次已经不是戳到她的痛处这么简单了，我捅了她一刀，几乎致命。
	  “你骗我……你故意的……”她摇着头。
	  “不，我没骗你。我唯一骗过你的话就是……”我正视她的目光，字字铿锵，“我爱你。”
	  “……”她彻底垮了，手中的钱散落一地。
	  我掉头就走，她却突然无声地追上来，抓住我的手。我甩开她，她再次上前抓住。直到我更加用力地甩开，她还是不肯作罢，继续抓住我。
	  “别走……”这次，她说话了，“求你，别走。”
	  我深吸一口气，转过身，面无表情从钱包里掏出几百块，一张一张地往她的V领口里塞，直到那几张钱被揉成一团彻底塞进她的内衣里。
	  “钱够吗？不够我再给。”我说。
	  她松手了。
	  三
	  那几天里我从没真正睡着过，每当意识即将沉入沉睡的海洋时，一股不怀好意的力量就猛地将我拉回水面，让我在极度疲倦中清醒过来。我胸口卡着一块粗糙的锈铁块，它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它无法夺走我的命，却在每次呼吸时疯狂地割伤我。
	  我想哭，想大叫，想自残，想在大雨中狂奔，想做一切看上去很矫情却能缓解悲痛的事。可我只是颓然静坐，睁大双眼，任由空洞的灵魂与残忍的时间对抗。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她的脸，她朝我璨然一笑的美好模样，真实地扎进我的每一寸肌肤。苏荷，我不明白，我都已如此恨你，为何你还能霸占在我心里不肯走。
	  后来我终于睡着一次，我梦到房间里的所有东西突然之间变得巨大，很快我明白是自己在变小，枕头在我眼前急速膨胀成一座巨大的白色丘陵。这时很多西装革履的黑衣人破门而入，他们在我眼中全成了可怕的巨人。他们一边叫喊着一边寻找我，我却躲进了枕头跟床单的夹缝里，他们找不到我，他们找不到我……
	  惊醒时是正午，阳光格外刺眼。手机的铃声震动着我的神经，我迷迷糊糊地把手伸向床头柜，打翻了一堆瓶瓶罐罐才摸到手机。
	  “年叔让我问你，身体好点了没？”无论何时，林森的语调总是平缓的，哪怕话里明明透着关切。
	  “好些了。”我都不知道在答什么，隐约记得，前阵子自己为了躲避工作好像是撒了谎。
	  “今天能过来一趟吗？秦大义跟老王晚上又约我们吃饭，谈些事。”
	  “啊，今天吗……今天几号？”
	  “一号。”
	  “五月一号？”我突然想到什么，“我不过来了。”
	  “那好……卫寻。”我正要收线，林森的声音追上来，很郑重的语气，“如果有事，告诉我。”
	  “没事，你想多了。”我强打起精神，“最近换季，估计是流感，明天就来上班。”
	  “该不会是禽流感吧！趁五一假好好休养下吧，实在不行就死家里，老娘可不想被隔离……”小乔高亢的声音赶在我掐断前传过来。
	  下午两点，我去了趟简凝的国境以南咖啡馆。
	  为了确保中途不会低血糖晕倒，我强迫自己吃了点东西。店面在营业，可我走进门后并没有看到简凝。其实我差点就误以为吧台后面那个面容清瘦的女孩是简凝，她的长发随意盘在脑后，扎着修身的黑色围裙，是简凝以前工作时穿的那一件。大眼睛，虽然戴着白色口罩，但看得出很眉清目秀。我来不及惊讶，她清爽的声音便隔着口罩闷闷地传过来：“你好，喝点什么吗？”
	  我有些错愕，满脑子的疑问，但也不好直接跟陌生人发问，于是说：“来杯招牌吧。”
	  “不好意思，招牌咖啡我不会。之前的店主不在了。”她很礼貌。
	  “那就卡布奇诺吧。”
	  “好。麻烦您稍等。”
	  我还是坐在以前常跟简凝聊天的那个靠窗位置。不多久她端着咖啡走过来了，依然戴着口罩。
	  “请慢用。”她的声音跟简凝比起来更有温度，透着欣欣向荣的活力。但若仔细听，又带着一丁点强打起精神的感觉。我觉得她像薰衣草。
	  “等下……”在她转身时我喊道，“我跟老店主是朋友，我们约好今天见面。你能告诉我她在哪吗？”
	  她歪头看着我，迟疑了片刻，缓缓在我对面坐下。
	  “她走了。”
	  “你的意思是，她把这家店转给你了？”我强压住吃惊。
	  “不是转让，我可没钱顶下来呢。”她眼睛弯弯，笑起来，“是她送我的，难以置信吧。”
	  “倒也没有。确实像她的风格。那么，请问你是……”在打听其他事之前，我想有必要先知道她的名字。
	  “叫我小凉吧。”
	  “小凉是吧。你好，我叫卫寻。”
	  “呀，难怪总觉得你有些眼熟，我认识你。”她恍然大悟。
	  “认识？！”我有点吃惊。
	  她点点头，“电视上见过。去年综艺节目《三十六行》里有一期是你们梦航公司的吧。当时我一个朋友还去找你合作呢，是出《秋裤姐妹》的绘本。”
	  “陈默对吧。啊哈，世界真小。他现在怎么样？听说他辞职没做主编了。”我感慨。
	  “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应该挺好的。”她的眼神随即变得有些伤感，我猜自己说错话了，忙转移话题，“你戴口罩是因为怕禽流感吗？”
	  “啊不是的。”她忙挥手，“只是，不太想被人认出来。”她坦诚地眨了下眼，又说：“还是谈谈简凝吧，你是来找她的吧。”
	  “对、对。”我很迫切。
	  “前段时间我经历了一些事，总之，状态很糟，精神一度面临崩溃。只能去找心理医生，有一次医生搞错了预约时间，我跟简凝就撞上了。”
	  “等等、心理医生？”我真的惊住了，“你是说简凝去看心理医生？”
	  “我不太清楚，我们只见过那一次。但我感觉她人很正常，也很好，不像是精神有问题的人。”
	  我默然。
	  “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当时医生建议我离开曾经生活的圈子，去旅行散心，再定期找她接受治疗。我照做了，所以那之后我并没再跟简凝见过面，但却一直保持着短信联系。上个月，简凝突然打电话给我，问我有没有回星城，我刚好结束了西藏的徒步旅行，那会感觉状态也好了不少。她说她要出国了，手上有家咖啡馆，问我要不要。她还说不用钱，如果我要就直接让给我。”说到这她笑了笑，“可能每个女孩子都曾有过一个开咖啡馆的梦想，况且，当时我确实想试着让自己重新开始生活，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充实起来，所以我一冲动就答应了，现在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我煮的咖啡很难喝吧。”
	  “没有，比原店主强多了。”我说的是实话，又问，“她走前，有给我留下什么话吗？”
	  “嗯，有。”她点点头，起身道，“你等下。”几分钟后她从仓库走出来，双手捧着一个黄色小纸箱，放在了我面前的桌边。
	  “确定是给我的？”我指着自己的脸。
	  “她告诉我今天会有人来找她，我想应该就是你吧。这是她留给你的。”门口的风铃声响起，有客人了，小凉朝我笑一笑，转身去招呼了。
	  我急忙打开纸箱，首先看到的是牛皮本，曾经陆笙南最喜欢睡在我怀里偷偷写日记的那个日记簿。旁边还有一个最老款诺基亚手机，如果我没记错，那是我在她十八岁那晚不小心忘在她家的。我试着开机，没反应，可能没电了，也可能坏了吧。我又翻开日记本，那些娟秀细腻的蓝色墨水字大部分都已经模糊，没翻几页，一张字条悠然滑落，上面只写了三个字：蓝房间。
	  我握着那张字条看了好久，喝完咖啡后，起身结账。
	  赶到阿华的密室逃脱游戏店时，他正投入地啃着一个汉堡，有两个男生坐在榻榻米上玩着PS2，大概是他的朋友，他挺着个大肚腩站在身后意气风发地指挥着。我走进店里时，他转过身，呆了两秒，朝我客气地笑了。
	  “欢迎光临。”
	  “你还记得我吗？去年夏天，我跟简凝来过一次的。”我忙礼貌地回笑。
	  “当然，卫寻是吧。”他继续笑着，眼睛眯成一条缝。
	  “那个，我想再去一趟蓝房间。”
	  他收回笑容，低头沉吟了会，“没问题。”他朝一个男生吩咐道：“小谢，帮我拿下蓝房间的钥匙。”
	  很快我被没收所有东西，独自一人来到了蓝房间。
	  门关上后，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起上次的解密过程，当时我跟简凝按照提示找出了解读密码的方法，可最终却发现密码是错误的，错在哪呢？
	  坏掉的挂钟、花瓶中凋零的玫瑰花瓣(道具)、花色枕头上的小熊、墙角的白色小药瓶、照片……对，我灵光一闪，照片好像有蹊跷。
	  所谓照片，也就是墙壁上的那幅被装裱在相框里的彩笔画。
	  画上面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以及两个小男孩。我盯着这幅幼稚的彩笔画，发现其中一个穿蓝衣服的小男孩的手指头特别大，中指是垂直往下面指着的。我低头，开始翻下面的小书柜，一番查找，很快在一个相对隐秘的小抽屉里找到一本日记，里面共六篇，大多都是流水账，只有一篇不同。原话如下：我有一个聪明的弟弟，他每天都陪我玩。可是，他只陪我玩。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看不到他，弟弟真可怜。我要永远跟弟弟在一起。
	  瞬间，我明白了。
	  ——照片上不是六个人，是五个人。
	  按照之前我跟简凝从高到低组合出来的数字，不是16459，而是15459。果然，当我在密码锁上输入密码时，铁门“咯吱”一声开了。拨云见雾的那一刻，所有谜团和疑惑都迎刃而解了。
	  门外，阿华静静地等待着，似乎猜到我会很快解开蓝房间的秘密。他依然穿着臃肿而松垮的大衣，又矮又胖，可这一次却不再嬉皮笑脸，眼神中是沉甸甸的伤感。我们彼此对望，很久之后，阿华才打破了沉默。
	  “其实，这个蓝房间是简凝亲手设计的。”他声音淡淡的，“补充下，简凝的心理医生是我妈。”
	  “她……是不是有……”我明知道，却说不出口。
	  “对，严重分离性身份识别障碍。简单说，就是多重人格。”

第十五章
	  “操你……”我缓缓爬起来，刚想说话一口血呛了出来，两颗被打落的牙齿混杂着唾液和黏稠血浆，以一种狰狞的形状散布在我眼前的灰色水泥地上，让我直犯恶心。我听到自己含糊不清地叫嚣着，“操你妈，傅林森我操你妈……”
	  我哭了。
	  一
	  简凝有多重人格，准确说，是陆笙南有多重人格。从很小的时候起，她的人格就一分为二，成了双胞胎，妹妹叫陆笙南，姐姐叫陆简凝，这件事，连她的父母也是很久之后才发现。二十分钟后，我被迫接受了这个荒谬的事实。阿华支开了两个好友，在店子的门闩上挂上打烊的招牌，领我上了二楼他自己的住处。
	  他端着两杯热茶走进客厅，问我要吃点什么。
	  我摇头，“不用了。”
	  “好。”阿华不再拘谨，因为肥胖，他微微吃力地在我对面的小沙发椅上坐下，“那么，咱们从哪里讲？”
	  “最开始吧。”我端起茶，也不是要喝，只是手里拿着点东西，心里不至于那么空。
	  “行。”他舔了下薄而干燥的嘴唇，“其实我知道的也不是全部。五年前，简凝父母带着她来找我妈，我妈是心理医生，在她的医学领域出过几本书，也算颇有名气。简凝父母常年在东京的中国大使馆工作，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没法照顾她，就全权委托给了我妈。一开始她是住我家的，后来病情有所好转，上大学后住去了宿舍，可惜跟室友相处并不融洽，没两个月又自己出去租房住了，也难为了她，多重人格会让她变得反复无常莫名其妙，不知情的人哪受得了。当然这期间她还是会定时找我妈进行治疗，从不中断。所以我跟她，可说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我点点头，示意有在认真听。
	  他又舔了舔嘴唇，“首先你要知道，其实很多人都有多重人格的倾向，就像童年孤单的小孩总爱跟着一些玩具娃娃讲话，自己同时会扮演着爸爸、妈妈，还有孩子。但慢慢地，随着年龄和智力的增长，这些倾向会慢慢消失。但双重人格患者就不会了，她们会习惯性地自我催眠。简凝就是很棘手的患者，她坚信自己有个双胞胎妹妹，叫陆笙南。”
	  “等等……”我糊涂了，“我高中时就认识陆笙南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耐心地压着手势示意我继续听，“其实她父母一开始给她的名字也是陆笙南。按理说陆笙南的人格才是她的原始人格。但是，我跟我妈所认识的那个女孩却是简凝。这五年里，我几乎没见过几次陆笙南，就连我妈见得也不多。所以你现在可以这样理解，五年前，陆笙南的原始人格占主导权，并跟你相识。但那之后，由于一些毁灭性的刺激，简凝的人格被彻底地激发出来，显然更合适如今的她。”
	  “刺激……什么刺激？”
	  “这个回头再说。”阿华有意地避开话题，“总之，那之后简凝出现了，且长期占据人格的主导权。所以我们认识的是简凝。我知道你的疑问，照常理来说，我们应该赶走简凝这个人格，恢复她原来的陆笙南的人格。”
	  我没说话。
	  “可是很遗憾，我们别无选择。这得根据患者自己的意识来决定。在简凝和陆笙南这两种人格里，姐姐最有希望治愈。因为她的人格是坚强、成熟的，还随着年龄成长。可陆笙南的人格却永远停留在十八岁，而且她一点也不清楚自己患有多重人格，可以说她对此一无所知，极不稳定。简凝就不同了，她对自己患病一事很清楚，且愿意积极接受治疗。我们还曾提出建议让她纹身，都是些简凝喜欢的图案，这其实也是为了帮助她在人格混乱时可以通过看到纹身加强简凝人格的暗示……”
	  “等等……所以你们就决定把陆笙南的人格扼杀掉？”我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声音却还是因为愤怒而颤抖着。
	  “我说过，这个我们别无选择。”他颇为无奈，“反倒是你，你的出现加剧了她病情的好转。”
	  “什么意思？”我懵了。
	  “简凝喜欢上了你。”他像宣布结论一样宣布这件事。
	  “简凝？”我想确定自己没听错。
	  “是的，不是陆笙南，是简凝。这加剧了简凝想要‘活下来’的欲望。这种欲望是本能的，简凝自己也控制不了。最终结果就是，这导致简凝的人格越来越强烈，陆笙南的人格就越来越薄弱；而从医学角度上来讲，患者的完全治愈不可能是让两种人格合二为一。”他认真地看着我，“所以，只有让其中的一种人格尘封，另一种才能正常活下去。”
	  我头疼欲裂，“简凝曾问过我，如果她跟她妹妹之间必须死一个，我会选谁？那时我只觉得她的问题很莫名其妙……”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只是你选不了，简凝也选不了。是患者本身的选择，是她最终想让陆简凝‘活着’，让陆笙南‘死去’。”阿华轻轻叹了口气，眼神突然变得严肃，“我认识简凝五年了，她是个好女孩，这一路走来她都非常辛苦，精神病患者受到的折磨不是你能想象的，她不能有正常生活，不能有正常感情，每天都要提心吊胆自己会随时消失，同时又要承受扼杀自己亲妹妹的巨大负罪感。如今她总算能战胜自我，我真心为她高兴。”
	  我一言不发地起身，他喊住我：“卫寻，我今天跟你坦白这些，其实是想求你一件事。你们之间的事我多少听过一些，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你再去找简凝了，最好可以跟她彻底断绝来往。她如今能基本治愈已是奇迹，她绝对不可以再接触任何可能诱发她病情的人，尤其是你。”
	  “好……我知道了。”我目光失焦地回头，突然想到什么，“你之前说，陆笙南受过毁灭性的刺激，是指什么？”
	  他端起桌上的冷却的茶，习惯性地舔着嘴唇，似乎并不是很想说。
	  我们就这么静静地对峙着，过了好一会，他妥协了。
	  “她十八岁生日那晚，遭到了轮奸。”
	  傅林森接通电话时，我待在街边一个小型的林木园中，颓坐在木长椅上。电话那边觥筹交错，他应该正在陪年叔跟秦大义和老王他们喝酒。此时此刻，我真想对梦航二代工作室的绝处逢生感到欣慰，却无论如何也开心不起来。
	  “喂？”傅林森的直觉总是很敏锐，他的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
	  “关于陆笙南的事，你知道多少？”我冷冷地问。
	  “什么事？”他装糊涂。
	  “苏荷曾告诉我，她叫人把陆笙南轮奸了。我一直以为她在骗我……可今天我才知道，她说的都是真的。”
	  “卫寻！”我能想象，电话那段的傅林森是以什么表情在辩白，“不是她，真的不是她。”
	  “呵，不是苏荷还能是谁……”
	  “是小央。”傅林森斩钉截铁地打断，这个名字让心头一紧，“你想想，高中那几年，苏荷从没见过你，却为何能了解到你的那么多事？”
	  “是因为……”我有些恍神，“她私下认识我的一个同班同学，她常常跟苏荷说我的事，但苏荷并没告诉我那个人是谁。”
	  “是小央。”
	  我呆住了。
	  “小央一直恨陆笙南，因为你。陆笙南生日的那个深夜，苏荷察觉到了小央的一些动作，以为她是要伤害你。当她半夜赶过去阻止时，才发现受害人是陆笙南，那些收了小央钱的混混早把她给糟蹋了。这些都是她亲口告诉我的，而我之所以不告诉你是因为我觉得这事会伤害到你，不如让它过去。”
	  仔细想想，这确实才是最合理的真相。当年小央在班上人缘极差，女生们都排挤她，但并不包括陆笙南。我跟陆笙南谈恋爱之前，她是个特别热情的女孩，一群人有什么活动她也总是不忘叫上小央。这样想来，她们当时的关系确实算不错。后来小央又跟我暧昧，所以想要得知我跟陆笙南之间的事情并策划一场报复可说轻而易举。
	  我接受了这个最合理也最讽刺的真相。
	  可就算这样，我依然无法不恨苏荷。
	  “傅林森，你为什么信她？”我冷笑。
	  “什么？”他有些错愕。
	  我握着手机，痛苦地摇着头，“为什么你会那么相信苏荷，为什么她说什么你就信什么？”
	  “因为她并没骗我……”
	  “不！那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她都做了些什么，你，还有你们，通通都不知道！但我知道，全他妈知道。我一次又一次地相信她，可她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我，把我当个傻逼一样玩弄！”我控制不住地吼出来，电话那边安静了几秒，他察觉到我已在崩溃边缘，“卫寻？你没事吧……你在哪？我这就过来找你。”
	  我挂了电话。
	  沮丧、绝望、痛苦、悔恨，所有糟糕的情绪一并袭来，千军万马摧枯拉朽。我行尸走肉地呆坐着，呼吸的时候我甚至感觉自己的心脏在迅速石化，龟裂的表层一层层剥落。我真想就这么死了。
	  时间失去了意义，我忘记那样待了多久。
	  一个略显老气的黑色手提包放在了我身旁的座椅上，我下意识地转头，芳姐坐了过来。她没看我，出神地望着马路对面的幼儿园。她还是一如既往的贤淑，头发往后梳，在一枚红色发卡的辅助下井井有条地披在后背，成熟的白色高领毛衣，蓝色牛仔裤，坡跟鞋，还化了一点遮瑕的淡妆。其实她算得上眉目清秀，却总是刻意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成熟端庄毫无情趣的持家妇女，仿佛一层保护色，自动跟年轻人拉开了距离。
	  “大家都挺担心你的，没想到你居然在这。”她笑，语调没有了以往在公司里那种微微压人的长辈气息。
	  我一言不发。她也不尴尬，浅浅一笑，自顾自地絮叨：“幼儿园阿姨说我家贝贝胆子太小，动不动就哭，女生都可以欺负他。今年夏天他就上小学了，老实说我挺担心的。我表姐家的孩子，他们班上有个男生就用打火机把同桌的脸给烧毁容了。你说现在城市里的小孩，心肠怎么就这么坏啊。我最近一直想，干脆把贝贝送回他外婆家好了，乡下的孩子反而比较淳朴，可能更适合贝贝。等上完小学，我再接回来……”
	  “芳姐……”我突兀地打断，“你是怎么过来的。”
	  “啊？”芳姐一时没太反应过来，“走路过来的呀，我家离这不远。”
	  “不，我是说，你是怎么就过到了今天的生活？有爱人，有孩子，有家庭，每天都有事可做，生活幸福美满。在来到这一天之前，你难道没经历过特别难熬的时候吗？那种恨不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恨不能把自己揉碎了塞回娘胎重造的时候，没有过吗？”
	  “当然有。”她居然欢欣地笑了。
	  “那你是怎么熬过来的？”我没力气再掩饰自己脸上的茫然和困惑。
	  “没诀窍，自然而然就过来了。”
	  “我不信。”
	  “信不信都没关系，反正你迟早会过来的。”她温柔微笑，换了一只腿跷着，双手放在膝盖上，微微眯眼时双眼皮显得更深了，“要不跟你说说我的故事吧。不过，估计没你的精彩。”
	  “好。”我麻烦地点头。
	  “我从小就很内向，在同学眼中就是个成绩好的书呆子，整天只知道考试复习做试卷，然后中考、高考、上大学……但很多事只有我自己清楚，谁的青春会真的风平浪静呢，你说对不对？我很晚熟，大一才有真正喜欢的人，在那之前只是很模糊地暗恋过一个男生。当时刚军训完，我去开水房打开水，一个女生插队，还很粗鲁地挤了我一把，害我差点被开水烫到。他大我一届，是风纪委的主席，当场就义正词严地批评了那个女生，并坚持帮我把开水提到宿舍楼下。就这样，我没出息地爱上了他，一爱就是很多年。那会我跟你们老板年叔是同班同学，他跟年叔经常一起打篮球，我就总是借机去找他，什么也不做，就那么远远地看着。可能是我表现得太明显吧，慢慢地，我喜欢他这件事就变得人尽皆知。大二那年的元旦晚会上他演唱了一首歌，当时小虎队红遍大江南北，他唱了一首他们的《爱》。唱完后，他就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跟我表白了。那时的大学可不比如今开放，顶多跟现在的高中差不多。反正，很疯狂的啦。不害臊地说，就算现在我早已嫁做人妇孩子也几岁了，有时午夜梦回，还会想念那个晚上，他跟我表白的时候，咧嘴朝我笑。想着想着都能哭出来。”
	  “他是你现在的老公吗？”我好奇。
	  “怎么可能啊。”她吃惊地笑了，却看不出失落，“后来我们确实有在一起，他对我还算不错吧。可他是个很要强的人，很大男子主义，太有野心。大四毕业后，他在大学本城工作了一年，一是为了积攒经验，二是为了等我。但这却让我很有压力，我本以为我只需要考个初级会计师证，找个安稳工作，再跟他结婚生子。但他听完我对未来的规划后表示不屑和不理解。他明确表态，必须出国。差一点，我就决定什么都不管跟他走了。但后来，你猜是谁让我打消了这个想法。”
	  “谁？”
	  “小年。”
	  “年叔？”
	  “就是他。怎么说呢，能跟他在一起我确实是开心的，却也非常累。相爱的那三年里他从没给过我任何承诺，毫无安全感的一段感情是折磨人的，有时候半夜做梦都会吓醒。我必须非常努力和拼命才能跟上他的步伐。很多时候我觉得我更像他的搭档，而不是爱人。他最常对我说的也是‘我需要你’，而不是‘我爱你’。”
	  芳姐叹了口气，回忆至此走向沉重，“他是我的初恋，我把什么都给了他，我爱他，我从没想过自己能真地割舍下他。可小年这个旁观者看得很清楚，他告诉我，我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是继续坚持，而我可能得到什么呢？我依然爱他，他却依然没有非我不可。我继续奋斗，考中级会计师证，再考高级，再考acca，但绝口不提结婚生娃。我每天心惊胆颤，一刻也不敢怠慢地追逐他的脚步。我永远只能遥望他的背影，而他眼中看到的全是他的宏图伟业，偶尔累了才会回头看我一眼。第二个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我接受那个从大一开始默默喜欢我的男生，留在星城过稳定舒适的生活。”说到这，她总算侧过头，目光清澈地看向我，“换你，你会怎么选？”
	  “不清楚。”我垂下头。
	  “可我清楚，我是女人，女人最需要的还是安全感和归宿感。所以，我放弃了自己最爱的人。”
	  这个结局在我的意料之中，但我想知道的是另一个问题，“你……后悔吗？”
	  “不后悔，他对我很好，我爱现在的老公，或许你觉得那不叫爱，至少不是纯粹的爱。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就算不够纯粹，也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幸福和安定。我不敢说我的选择有多对，但至少不坏。”芳姐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其实嘛，人生的分岔路口远没有咱们年轻时以为的那么重要。因为无论你怎么选，都会有遗憾的。”
	  “这我懂。”
	  “懂就好。”芳姐露出了欣慰的神色，“虽然我不清楚你最近经历了什么，但一切都会过去的。”
	  我感激地点点头，迟疑了一会，还是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芳姐，塞林格的《破碎故事之心》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菜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芳姐静静听完，温柔地眨了眨眼，“你想说，这就是你的爱情？”
	  “我不知道。”我抓住头发，再次陷入了痛苦，“很奇怪，每次当我想靠近时，只会逃得更远，我无法不去计较爱情中的得失和伤害。他们说，如果在爱情里始终太在意自尊，只说明还是太自私。我想，我就是那个自私的人吧，我不配爱她……”
	  “爱就是自私的啊。”芳姐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仔细想想呀，不管你选择爱谁，用什么方式去爱，最终还不都是为了让自己能多快乐点少难受一点吗？不要被这些爱情名言或者什么条条框框的真理给束缚了，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有一千种爱情呢。跟随自己的心走吧，准没错。”芳姐挺直了背坐起来，“这可不是我说的，是你们的年叔当年开导我的原话。”
	  不等我回答，她脸上突然绽放出明媚的笑容，迫不及待地起身了。马路对面的幼儿园放学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小胖子背着灰太狼的书包，娇气地跑向芳姐。她一把将他抱起，往他的肥嘟嘟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我见过小胖子，是芳姐的儿子贝贝。
	  芳姐抱着贝贝转身朝我招手：“来，跟叔叔说再见。”贝贝的眼神里透着小女生才会有的羞怯，挥了下手，立刻别过了头。
	  我愣在原地，望着两母子的背影久久地出神。芳姐不会知道，比起自己之前那番苦口婆心的开导，此刻给我留下的这个温馨素净的背影，才真正具备了可怕的说服力。多幸福啊，虽然每条路都有遗憾，但她选择的无疑是遗憾最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那条。她选对了不是吗？而我呢，依然傻站在人生的分岔路口迷茫无措。
	  “请问你是卫寻先生吗？”突然间，一道陌生的男人声音从背后传来。我转身，是一个微微秃顶目光锐利的中年男人，穿着短皮衣夹克，黑色牛仔裤。他很礼貌地看着我，尽管笑容可掬，却一点也亲切不起来。
	  我愣了老半天，才缓缓开口：“……是我。什么事？”
	  “可能的话，得麻烦你跟我去趟警局。”
	  “我犯法了？”我感到好笑多过无措，“是因为刚才没把烟头扔进垃圾桶吗？”
	  “按照《环境保护法》，那顶多罚你几十块钱。”他居然有心情跟我开玩笑，“总之，还请你配合下调查。”
	  我完全不明白，“调查什么？”
	  他皱了下眉，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相片，“你认识他吧？”
	  “我认识，他怎么了？”我很诧异，照片上的人是小歪。
	  “他死了。”他说。
	  真奇怪，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震惊。
	  我迅速回想起两年前他来面试的那天，穿着闷骚的粉红色衬衫，稀少柔软的黄色头发卷成一碗意大利面，推开办公室门后他微笑得有些紧张，小心翼翼地打量了大家一圈，最终把目光停留在我脸上，指了指身旁的位置，“那个，我可以坐吗？”“当然。”我点头。他又笑了笑，放下了肩上的棕黄色帆布背包。而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两个月前的火车站，他当时也背着那个帆布背包，瘦弱的身板在大风中就像一株发育不良的小树苗。他露出一口不太整齐的洁白牙齿，信誓旦旦地对我说：“寻哥，等我戒毒了，我还要回来。”他在说出那句话时，应该是真心的吧。我清楚记得，当时他的左手很用力地抓着那根柔软而陈旧的背包带。
	  二
	  走出警局已是凌晨。
	  还是第一次，我扎实地领教了什么叫警察办案时的严谨和苛刻。一个问题反复问上十遍算很客气了，他们通常还希望你能像一台具备随时随地记录信息功能的精密仪器，可以一字不差地汇报很多天前的自己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见过什么人说过什么话又是什么心情，最终因为我的毫无时间观念，记性奇差，逻辑混乱，颠三倒四，录口供的警察也崩溃了。几小时下来，当他尽了最大努力却还是一无收获后，他放我走了。走之前还不忘象征性地让我登记一下手机号码跟具体联系方式，还包括我的家庭背景和父母联系方式，说是方便以后联系。但我想，这些他们早知道了吧。
	  而其实，面对警察的盘问，我确实撒谎了，且不止一个。
	  实在太饿，饿得都没力气思考了。走出警局后我就近在麦当劳买了一个鸡排汉堡，我没有在那停留，边吃边出了店门。没啃几口，一只有力的手突然从左侧挟住我的肩，手中的汉堡跌落在人行道的臭水沟。我甚至不用侧目就知道是傅林森，他身上总有一股独属于植物的清新气味。他一言不发地拽着我的手臂，暗暗地促使我加快脚步。
	  我们就那么沉默地走了很久，来到一个立交桥底下的路段时，已经是半小时后。
	  寒冷的夜风像刀子割在脸颊。头顶上汽车呼啸而过，轰鸣声一阵阵，震得桥下的人心里发慌。确认这里没有第三个人，傅林森松开手，直勾勾地看向我，他刚想开口，我一拳打向他的脸，一米八六的大个子猝不及防地歪倒在地上。很快他一声不吭地站起来，随意地抹了下嘴角的血，继续盯着我。
	  “你都知道了？”他问。
	  “是！”我盯着傅林森，真希望眼睛里能冒出火来把他给点着，“我什么都知道了，我只恨我知道得这么晚！今天如果不是这事捅出来了，你们是不是还打算瞒我到死？！傅林森，你当初口口声声让我相信你，让我什么也别问，我照做了。可你看看现在，这就是你给我的答复吗，我真他妈瞎……”
	  一只拳头勾向我的下巴时，我甚至没看清他挥拳的动作。钝重的疼痛伴随着大片蜂鸣声把我整个人掀飞起来，再重重跌落在地。我知道，他这一拳没留任何余地，我知道，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可能都只能一边忍受着补牙的痛苦一边喝粥了。我在地上缩成了一团，捂着下巴毫无尊严地哀号。
	  “既然你知道了，我没理由不给你这拳。这一拳不是为我自己，而是苏荷，这是你欠她的。”傅林森的声音平静地传过来，不知为何我感受不到他话里的愤怒，反而是如释重负后的解脱。
	  “操你……”我缓缓爬起来，刚想说话一口血呛了出来，两颗被打落的牙齿混杂着唾液和黏稠血浆，以一种狰狞的形状散布在我眼前的灰色水泥地上，让我直犯恶心。我听到自己含糊不清地叫嚣着，“操你妈，傅林森我操你妈……”
	  我哭了。
	  小歪离开梦航公司后，并没回老家。当天下午我跟秦大义去火车站送他，他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假装离开，不过是怕我们把他送去戒毒所。他的毒瘾早已入膏肓，根本不是单靠自己的意志能够克制住的。他没脸回家，偷偷留在星城，自暴自弃地跟一群瘾君子鬼混在一起，每天醉生梦死自甘堕落，没钱了就去偷去抢。因为长期的针管注射，他的手臂和小腿的血管都萎缩坏死，只能注射颈脖的静脉，最终，他死于一次吸毒过量。
	  他的尸体被抛在郊区的荒地上，三天后才被人发现。这件事之所以没上新闻，是因为跟警方正在侦破的一个大型贩毒案有关，于是低调处理了。没多久警方顺利捣毁了两个毒窝，抓了很多吸毒贩，并顺藤摸瓜揪出了不少对社会危害严重的贩毒分子。
	  审问我的警察是个棱角分明的方脸男人，鹰钩鼻，冷漠老成。他拿出照片给我看，是一个额头上有刀疤的消瘦男人，我一眼就认出是谭峰，却摇头假装不认识。警察又掏出了另一张照片，并将它放到了冰冷的桌案上，我瞳孔随之急剧放大，我知道自己无法再撒谎了。
	  当我说出苏荷的名字时，警察满意地点头：“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
	  我告诉他，她表面的身份是我们公司一位重要合作商的助理，私下跟我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我并不知道她在贩毒，我现在更加不清楚她人在哪。我说我们前段时间因为一些事情吵架分手了，她都好多天没出现了。
	  在昏暗光线的衬托下，录口供的警察眼神深邃地沉默着。我急忙辩解：“她平时就很花心，老爱去酒吧跟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乱搞，我们就是因为这件事才闹分手的。但她不会贩毒的，她哪懂什么贩毒啊，不可能的……”为了让自己的话显得更可信，我摆出一副难以置信的僵硬表情，指着照片上的谭峰一口咬定，“她肯定是被这个男人利用了，绝对是这样的。这男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是根据我们最新掌握的消息……”他语气单调地打断我，“他只是从犯，她才是主犯。”说完，他没有温度地笑了笑，我不堪一击的演技顷刻间土崩瓦解。虽然我不懂法律，从小到大连一部像样点的刑侦电视剧都没看完过，但我至少还有基本的常识，贩毒走私都是重罪，按照《刑法》规定贩毒50g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
	  那之后警察还说了很多，大概内容是警方前几天其实偷偷对我进行跟踪和调查，发现我并没吸毒，也跟这件事没有关系——我确实毫不知情。所以决定跟我摊牌，指望我力所能及地提供苏荷的线索，协助他们早日破案，同时也奉劝我不要有任何企图袒护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否则按从犯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啊……”我视线模糊，双腿发软，跪在地上怎么也站不起来，只听到自己还在叫嚣着推卸着责任。
	  傅林森深深地叹息了一声，宣告我们之间的停战。他蹲下身想扶我，可我还是头晕目眩站不起来，他只好陪我一起坐在马路边。他先掏出我的手机，利索地把电板抠出来，接着又检查了下我的外衣口袋，应该是在找有没有什么微型窃听器。最终他拿出我的烟，点上一根，递到我嘴边。
	  接过烟时我手还在抖，抽了两口后，情绪才稍微稳定了点。
	  “我也是偶然才知道的。”傅林森的话语中透着很沉重的感伤和无奈，“我从没跟你说过吧，我有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她身体一直不好，那天我去文庙是想帮她烧香拜佛求个平安符，我从不信这些，但她信。要不是那天我碰巧撞上鬼鬼祟祟的苏荷并跟踪她，我也不会知道她跟谭峰在贩毒，我更不会知道她是为了你才铤而走险到这一步。”他盯着我，眼神说不出是怜悯还是愤怒，“卫寻，你欠她的真的太多了。很多次，我都想把一切告诉你，但我知道，那只会让事态更糟。”
	  “能有多糟，现在还不够糟吗？”我快听不到自己孱弱的声音了。
	  苏荷跟余雷的关系其实很早就破裂了，自从她的小三身份被余雷的原配黎姐发现后，余雷就迫于压力跟她撇清了关系。因为我们这边和余雷的合作也是苏荷牵线，所以第二天黎姐就一哭二闹三上吊地逼余雷终止了合作。而我当时却以为这是苏荷从中作梗，当我去找苏荷时，她将计就计地承认了，并决定帮我。事已至此我无法再深究她当初为何会这样做，或许在她的世界里，爱情就应该建立在相互需要上。毕竟那是我第一次有求于她，她不想让我失望。可谁也没想到，那一切，会是所有灾难的开始。
	  她答应帮我，当即去找了余雷，原本余雷已经给了她一笔合理的分手费。但她搬出余雷逃税的事要挟他继续给钱。那次要挟从结果上来说是成功的，过程却非常惨烈。余雷被彻底激怒了，在他们经常见面的那家酒店房间暴打了她一顿，并拿刀子抵住她的下巴威胁她，这绝对是最后一次，若还敢有下次，他一定找人做了她，绝不心慈手软。她拿到那三十万，加上自己之前的钱，一共凑满五十万，几经周转以最保险的方式打到芳姐的账上。她骗年叔说以后跟余雷的合作会转到台面下，全权由她负责，也是为消除我们的疑心。
	  当时梦航公司一共陷入了长达三个月的艰苦期，而这五十万不过是杯水车薪，顶多帮公司撑一个月。
	  苏荷自然清楚公司的处境，为了筹到剩下两个月的钱，早已决心不做小三的她，最终想到了贩毒。因为除了抢银行也就是贩毒利润最高，回报最快。她跟哥哥谭峰原本就打过擦边球，在酒吧和各种娱乐场所倒卖摇头丸，手上有买家，也有货源，这行的朋友不少。哥哥谭峰也早就想赚大钱了，两人一拍即合。
	  两个月后公司靠着苏荷的钱慢慢走出困境。而她跟谭峰的毒品贩卖生意也越做越大，几乎成那一带的毒贩头子，想要随便收手已不可能。
	  而偏偏那时的傅林森，又碰巧在文庙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傅林森躲在不远处，直到苏荷跟几个毒贩子交接完货后才冲出来，他起初就是想劝苏荷就此收手，但是交涉的过程中彼此情绪都很激烈，谭峰怕傅林森说出去，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刺向傅林森，打算杀人灭口。当苏荷反应过来时，傅林森的腹部和肺部分别被插上了一刀。最终苏荷以死相逼，才阻止了谭峰，谭峰无可奈何，情急之下拿着凶器逃走了。
	  那之后也就有了我们所看到的，傅林森身受重伤不省人事，苏荷守在一旁哭成泪人儿。最终是我跟张雨乔赶到把他送进了医院。傅林森醒来后的第二个夜晚，苏荷独自一人偷偷来找过他。他们很快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傅林森替她保密，条件是她立刻收手，这一切就当没有发生过。
	  可她并没有收手，至少，没有完全收手。傅林森出院后很快发现了。
	  “现在，你知道那晚为什么我会跟她躺在一张床上了吧。是她来勾引我的，她不希望我把这事抖出去，并且她也不信任我。所以她想要用身体取悦我，可能对她来说，这招一直很管用，真是个蠢姑娘。”他的嘴角流露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苦笑，“当晚在她脱掉我的外套时我就该拒绝的。可说来也奇怪，我看着她自以为聪明的样子，听着她那些违心的甜言蜜语，居然一直没拆穿。我当时就想，这个女孩究竟有多爱你啊。就算是她，要做到眼前这一步也很不容易吧。后来的事，你都知道了。”
	  “所以你为此答应她，纵容她继续贩毒？”我张大嘴。
	  “不，我没有。我告诉她，我绝不允许这种事情继续发生。不管她是为了你，为了公司，还是为了自己，都必须停止。她笑着告诉我她不怕我。当我告诉她我要把这事告诉你时，她还是慌了。”
	  林森继续回忆。
	  那一晚他们约在了公园的小树林里见面，是苏荷提出来的。傅林森隐约猜到了会发生什么事，还是坦荡荡地赴约了。最后当彼此在这件事情上都不肯让步时，苏荷狗急跳墙了，她从包里抓出一把手枪指着他的头，傅林森并不知道那东西从哪来的，但有一点他清楚，那是真枪。苏荷哭喊着：别逼我，我会杀了你的。我真的会。我什么都干得出来！傅林森却一如既往地镇定，他说：开枪吧。你要想杀，上次我就死了。
	  “最后在我的坚持下，苏荷还是妥协了。那以后，她安分了不少。直到……”傅林森目光游移，迟疑着要不要说下去。
	  “直到公司破产，我再一次去找她。”我接话了，我必须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是的。那天我想阻止你，可你没听我的，不仅是你，年叔，小乔，还有很多不知情的老员工都眼巴巴地希望你能去找她。那一刻我才彻底意识到，事已至此我根本没法说出真相了。因为如果我说出来，那么负罪的将是十几个人，你们的双手都会沾上这笔赃款，你们还可能为此被牵连进去，一切都晚了……”林森无力地垂下头，没再说下去。
	  后面的事情不难猜到，苏荷不但继续贩毒，还诱拐陶子和其他女生去卖淫。她想尽一切办法筹钱，再以另一个“何总”的名义，并且以警方无法查询的方式汇入了公司账上，而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何总，如今回头再想想确实漏洞百出，有钱又傻的大老板只出现在电视剧里，现实中能赚钱的商人都精明得很，平白无故又没有任何好处，傻子才会砸钱。可苏荷比谁都明白，公司对我而言有多重要，所以她无论如何都要帮公司弄到钱。
	  真讽刺啊，如今我一身清白，她却万劫不复。
	  我又不争气地想到了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我抢过她手中那些赃钱，扔得漫天飞舞，而她像个乞丐一样毫无尊严地跪在我面前胡乱地捡着，卑微到了骨子里。做完这一切后我自以为正义地离开，她求我别走，我却还用钱一张一张塞进她的内衣里，再次羞辱她。天啊，卫寻，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你这个自私龌龊的畜生，你这个婊子养的。好好看看，你做了什么？现在你满意了！你他妈满意了吧！我的身体颤栗得更厉害了，整个人却精神恍惚地站起来，不受控制地往前冲。
	  “去哪？”傅林森跟上来抓住我。
	  “我、找她……我要去找她……”
	  “你疯了？！”他的话当头一棒敲醒了我，他谨慎地看了下四周，努力压低声音，却压不住语气里的愤怒，“你找她做什么，感激她做的一切？还是去道歉？眼下这些都没意义了。你以为只有你被请去喝茶？公司里有很多人都去过了，也包括我。你还不明白吗？你曾经跟她走得最近，警方不会放过你这个突破口的，你现在必须冷静。她已经为你走到这一步了，你还想害死她吗？”
	  力气像是在深海之中嬉戏的鱼群，刚游进我的身体，在一个微小的惊吓后又迅速撤离得干干净净。只因为傅林森的那句“你还想害死她吗”，双腿再次失去行动力，整个人都瘫软下来。我跪倒在地，五脏六腑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涌，血腥味横冲直撞地从喉咙涌出，我想吐，却吐不出来，眼前只剩一片惨烈的白。
	  站起来啊，卫寻，他妈的给我站起来啊！我朝自己喊。
	  可是没用。
	  我慌了，我怕了。今晚的风太冷，我紧紧抱着胳膊，触手冰凉，全身好像一点热度都没有了。

第十六章
	  人真贱啊，非得挨到不再拥有时，才能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失去。就算你不想明白，生活也很乐意反复提醒你这点。刷牙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打电话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所有那些稀松平常却又猝不及防的时候，它突然闪现，在你胸口狠狠插上一刀。再扬长而去，留你在原地，痛得无法呼吸。
	  一
	  傅林森说：保持冷静，好好活着，你跟苏荷可能还有机会见面，也可能永远没有。无论如何，你要等。
	  那晚之后，这句话成为我身上的一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它让我持续疼痛，保持清醒，钢筋铁骨，绝不倒下。
	  我照常回到公司，努力融入工作环境，假装一切都欣欣向荣充满干劲。
	  我每天朝九晚五，和所有同事亲切地打招呼，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一起抱怨楼下的外卖越来越难吃，一起加班时边喝速溶咖啡边泡面。哦，对了，我最爱的事情就是因为突发状况而加班，最好是忙得天昏地暗回到家就能倒头睡。
	  值得欣慰的是，年叔跟老王两个老校友可谓相逢恨晚，大有好基友抱团走的趁势。两个男人自从有了前两次的愉快会面，之后无论是工作接洽还是私下生活的邀约都变得紧密频繁，相信两个团队公开合作只是时间问题。
	  我的五月份，也是公司的五月份，就在匆忙奔赶绝不回头中结束了，随之而来的是声势浩大的六月。连续的阴雨天在某个大清早突然被晴空万里所取代，宣告夏天彻底降临。一直以来，星城几乎是没有春天和秋天的，而我早已经从抱怨变为习惯。还能有什么不习惯呢？算一算，我来星城都有五年了。
	  深切地意识到这点，是在六一儿童节的上午。芳姐自从上次与我那一番交心的倾谈后，彼此关系拉近不少。她不再摆出长辈架子，她变得更像一个体贴知心且不会多问的大姐姐，总是无微不至地关心我这个郁郁寡欢的弟弟，一有什么折腾的事都爱叫上我，就怕我一个人待着胡思乱想。
	  我坐在游乐园的白色长木椅上，左手拿着一个灰太狼的氢气球，右手拿着一串在骄阳下渐渐走形的棉花糖。这些都是苏姐的儿子贝贝逛公园时沿途缴获的战利品，这会他正在妈妈的监护下玩海盗船，稚嫩的尖叫声飘散在风中，隐约能吹到我耳边。
	  小乔在一旁笑得特别开心，傅林森也气定神闲地眯起眼，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悠闲假日。是的，他们也在。最近他们总是像两个保镖一样一左一右陪同着我，就算我精神萎靡眼神呆滞无心聊天也没关系，他们会自动隔着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对年轻父母正带着他们的大龄弱智儿童在共享天伦之乐。
	  在他们两个没营养的聊天声中，往事纷至沓来。我记得五年前的这个时候，自己正坐着长途车来到星城。那是我第一次单独一人前往大城市，这跟坐在学校旅游车上或者跟随父母出行截然不同。那时的自己什么都不需要考虑，星城只是一座漂亮繁华的大城市，可当我独自面对时，它却变成了一座随时将我吞噬的冷漠迷宫。
	  我像所有乡巴佬一样，经历过了刚来大城市的各种挫折。在火车站附近的商店买矿泉水时被调换了一张100块的假钱；开口问路时因为口音太重的普通话而遭人嘲笑；坐公交车时不会看站而坐反了方向。意识到自己坐错车时已经晚上十点，我打电话给白鸟公司的招生负责人，那边是一个娇嗔却特别不耐烦的女声：“哎呀，你怎么跑那么远去啦？现在都没车啦，出租车好贵的要两三百，你要不认路他们还会黑你。这样吧，你先找地方休息一晚，明天再搭地铁过来，我把路线编短信发给你。”
	  当晚我没有找酒店，我对那种以人为单位隔成一间间牢房的大楼房感到没由来地害怕，我跑去游乐园的长椅上干巴巴地坐了一晚，可能就是在此刻我坐着的这张长椅上也不一定。因为我清楚记得，五年前的那晚我一抬头就能看到那艘巨大的海盗船像钟摆一样停在半空中，还有更远处一点的天边的月亮。也是那一次，我才意识到月亮是有感情的，它像无处不在的旁观者，它慈悲为怀，它唉声叹气，却又对每一个可怜人的遭遇无动于衷。那一整夜，陪伴着我的，只有寂静、孤独和蚊虫的叮咬。
	  我从来没有跟谁说起过这段往事，我不知从何说起。所以傅林森也无从知道，为什么一个月后当我撞见流浪在街头的他时，会一心软就请他吃了三碗牛肉面，还把他接回了寝室，我只是看到了我自己。如今想来，那应该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正确的感情用事。
	  我曾以为，朋友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人际关系，在你想起时可以打个电话，约出来吃个饭，再往深点走，也无非是生活失意时一起醉场酒，瞎闹腾一番后大家再拍拍屁股各自走人，消费的不过是廉价的热闹，买单的却是内心更大的空虚。
	  可傅林森却让我意识到，真正的朋友是一种相濡以沫的羁绊。
	  我们认识之后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经意地就把他纳入了自己的生活规划，而他也全盘接受。尽管他并不会说一些振奋人心的豪言壮语，也不会在我难过时说戳心戳肺的安慰话。他做得最多的，仅仅是像个兄长一样安静地陪伴着我。但只要他在身旁，一切都会变得特别安全，特别有力量。偶然某一天他不在，我还会感到没由来的落寞。
	  总之托他的福，漂泊，不再是一把可怕的利刃。
	  两年后，我们脱离了白鸟公司。这原本也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是我幼稚的自尊和可笑的清高，才把傅林森和秦大义拉下了水。
	  不可思议的是，我之前居然从没为此感到过愧疚。我以为他们是自愿跟我一起走的，却没细想过，那时就算他们不跟我一起走，也可以在白鸟待得很好。他们把我当朋友，为我两肋插刀；而我，不但从不为他们挨刀，连感激的心都没有。
	  我们就这么辞职，都没钱，离开公司后住进了一间只有三张木板床的毛坯房。地上永远铺着一层灰，与其我们还扫一扫，但后来发现，无论扫了多少次灰尘只是越积越多。后来大家索性不管了，比起大动干戈地改善一个根本改善不了的毛坯房卫生，还不如去夜宵店多端些盘子赚几包烟钱。
	  那艰苦的小半年里，老王曾打来电话找我们回去，由于可笑的自尊心作祟，我都没让他们俩知道这件事，就直接代表我们三人拒绝了。你看，我多自私啊。自私到我都不觉得我这么做有什么自私。
	  那之后，我们认识了张雨乔、陶子和刘凯希。
	  如今再想想，如果当时不是小乔对傅林森一见钟情，或许根本不会有今天吧。原本只是一个工作室老板娘跟三个兼职美工的关系。可小乔并不满足一周只见傅林森一次的频率，谁让她对爱的渴求总是表现得那么直接。她提议组建动漫工作室，其实对于她来说，这根本就是一场吃力不讨好的冒险。她大可带着她手下五六名员工继续开她的广告设计工作室，继续享受她有房有车收入稳定的单身贵族生活，可她统统抛弃了。
	  创业是一个大坑，我们义无反顾地往里跳，还不断地拉上更多人。
	  年叔、芳姐。
	  余雷、苏荷、简凝、张翔。
	  大家拿着目的地不同的单程票，搭上了这辆越跑越快越行越远的火车。大家在车厢里欢笑、落泪、奋斗、争吵，大家同甘共苦又反目成仇。有些人在这趟旅途中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奋勇直前，比如年叔，比如秦大义；有些人也如愿以偿看到了惊艳的风景，比如张雨乔和刘凯希，只要能跟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每一天都是崭新而激情的一天；也有些人，从不在乎火车开往哪里，会在什么时候停下，他们只是安静地坐在窗前看着手中的书，不慌不忙、怡然自得，比如傅林森和芳姐；自然，也有些人迷失了，比如我。
	  “想什么呢？”林森试探性地打破沉默，我好半天才回过神他是问我话，强撑起一个笑脸，“追忆似水年华。”
	  “追你个大头鬼。”今天一大早起，小乔就看不惯我这副蔫相了，抢话道，“敢不敢跟姐去蹦极，那才叫追忆。听说第一次玩那个会有濒死感，让你的回忆像走马灯，一下全跑出来了，当然，还有尿。”
	  被树叶过滤后的零星光斑随着夏风摆动，不时晃进我的眼中。我回味着小乔耍的嘴皮子，还是笑了，我想，这种时候应该要笑。
	  那天我真的去蹦极了，因为我想感受下什么叫濒死感。可惜我没再忆起往事，也没有尿出来，我只是无依无靠地不断下坠着，直到胸口被剧烈的窒息包围，然后又被一道力量狠狠拽上去，就像被拽出深陷的泥潭。世界在那一刻温柔而缓慢地颠倒着，一切都变得恍若隔世。
	  恍然间，有人似乎从背后轻轻抱住了我，她的下巴枕在我肩上，声音透过嗖嗖的风声微弱地飘进我耳里：卫寻，我真的好爱你……
	  眼泪夺眶而出后，我分不清楚它在往上飘还是往下坠。
	  晚上回到家后我整个人彻底松懈了。
	  那晚我没开灯，窝在公寓黑暗的大厅中一瓶接一瓶地喝酒，直到昏昏沉沉地睡去。醒来时头疼欲裂，浑身无力得像给人揍过一顿。
	  我摇摇晃晃地起床，拖着残破腐朽的身体去了阳台，天空尽头只剩一点垂死挣扎的夕阳余晖，很快就要被夜幕的血盆大口吞没，尚来不及华灯初上的城市寂寥而落寞，像迟暮老人沧桑的脸庞。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睡了一天一夜。
	  回到漱洗间，拿起牙刷直接塞进嘴里，这才想起，并没有人为我事先挤好牙膏，也没有人为我放洗澡水，没人为我烫平衬衫，没人问我晚饭吃什么，没人为我安排明天要做的有意义的小事，没人吻我，没人拥抱我，没人呼唤我，什么都没有。
	  顷刻间，心如淬火。
	  人真贱啊，非得挨到不再拥有时，才能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失去。就算你不想明白，生活也很乐意反复提醒你这点。刷牙的时候，吃饭的时候，打电话的时候，坐地铁的时候，所有那些稀松平常却又猝不及防的时候，它突然闪现，在你胸口狠狠插上一刀，再扬长而去，留你在原地，痛得无法呼吸。
	  门铃响了，我回过神。
	  门外站着的是刘凯希，他的变化大到让我惊讶，感觉他的脸胖了些，确切说是浮肿，双眼里全是血丝，面色干黄，满脸的胡茬。如果不是身上那件巴宝莉衬衫还能让人看出一点高端品质，他完全跟工地上三十几岁的落魄搬运工人无异。他应该也被我颓废的模样吓到了，我们用诧异的眼神交汇了几秒，彼此无言，空气中泛着让人感伤的惺惺相惜。
	  “我能进屋吗？”他声音干涩地问了句。
	  “进来吧。”我点点头，弯腰给他去鞋柜拿出一双拖鞋，他像是没看到，直接精神恍惚地走进来。
	  我们并排坐在沙发上，白天打量这个不算大的客厅，才发现它真是脏乱得惨不忍睹，然而比起井井有条一览无遗的干净，脏乱反让我更有安全感。
	  我故意打开电视机，把声音开到足够充塞每一寸空间。
	  刘凯希显然是想找我来诉苦的，却发现我并不比他好多少。不知情的他犹豫着，还是开口问道：“苏荷呢？最近好像没怎么见到她了。”
	  光是那两个字，就足够让我胸口处的器官全部错位一次，我大口呼吸，好一阵子才缓过劲来。
	  “不知道，别问了。”我摇着头，几乎在求他。
	  “哦，那……简凝呢？我也好久没见了。”
	  我已经没有翻白眼的力气，只能无力地摇头。幸好他醉翁之意不在酒，象征性地讲了几句后，便说起自己的事。
	  “我跟陶子……分手了。”他似乎还无法接受这个事实，说完后整个人泄气了。好不容易强打起来的一点精神随着他一个抱头往后靠的姿势，全部沉陷在沙发里。
	  “分手了？”我努力让自己看上去惊讶点，可失败了。因为就在上个星期她毫无征兆地离职时，我就隐约猜到了点什么，但当时的我早已无暇顾及。
	  他语气依然恍惚，“上星期她突然就跟我提分手的，没有理由。”
	  “怎么可能没有理由。”
	  “是啊，我也想不通。我为了她，少说也放弃了几十个女人吧？这都算了，我还跟我爸断绝了父子关系，我几乎每天都陪着她，哄她开心，到处跟朋友借钱，连几年没讲过话的酒肉朋友都主动联系上了，现在欠了一屁股烂债，这些我都毫无怨言……”他声音哽咽，“可她却要跟我分手，理由都不肯给一个。你说这不是在耍我吗？当时我就不干了，我拽着她不松手，我说今天你非得说个理由，不然休想走。可你猜她怎么说的？”
	  不等我问，他继续说，“她这才肯说。她说：刘凯希，你是个好人，但我从一开始就没爱过你。我也没跟汤嘉文分手，我当初是故意接近你，就是为了你的钱，可没想到你却跟你爸断了关系。你现在打我吧，骂我吧，如果你实在恨我，杀了我也行。我当时气得真想杀人，可我什么都没做，放她走了。我还很贱地说：如果你想起我的好，随时回来，我等你……”说到这他嗤笑了一声，肩膀也跟着耸动了一下，“操，真他妈是个婊子。”
	  “是啊，女人都是婊子。”我跟着附和，只希望他好受点。
	  “……卫寻。”他叫我名字时，我才发现他的声音一直在颤，之前用愤怒强撑起的虚张声势彻底不见了，“其实我早猜到了，真的，我早有预感。她跟我在一起这段时间里，无论我对她多好她总是一副兴趣缺缺强颜欢笑的样子。我们每次做爱的时候她都坚持要关灯，她说不习惯。其实我知道，她不过是不想看到我的脸，或者她要把我幻想成是她心里的那个男人，才能继续下去……”他的话断断续续，似乎在哭，但我不敢侧头去看他，我怕看到这种丧家犬一样的可悲表情，就像看到自己。
	  “可偏偏……偏偏她这样，我就更想对她好。我有时真恨不能把自己的命都给她，只希望她能正眼看我一秒。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憋屈。我以前总以为，爱情必须是快乐的。如果在一个女人身上厌倦了那么换个女人就是，不停地快乐着，这才是爱情不是吗？现在倒好了，老子第一次试着把爱情放在一个女人身上，得到的却全是痛苦。可他妈凭什么啊，她明明长得一般，身材也不好，要钱没钱，要背景没背景，她哪一点配得上我了啊。你说，她凭什么这样对我啊！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难道以前那个我才是对的，现在的我是错的吗？”
	  我真没想到刘凯希的改变会是如此巨大，一时之间竟接不上话。两年前刚见他时，他分明还是一个每天泡在女人堆里的花花公子，把“女人如衣服”这句话当成自己的墓志铭。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了最苦痴情男，居然能为了一个把自己当白痴一样利用的女孩卑微到骨子里。更讽刺的是，我连同情他的资格都没有。因为真正可悲的人其实是我，刘凯希至少为爱情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一切，可我呢，从头到尾都是在恬不知耻地索取却从不付出，还打着爱情的名号去践踏和伤害苏荷的牺牲，我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耻败类。
	  “可能……爱情予人痛苦，才教人成长。”我语无伦次，不知从哪找来这么一句僵硬的心灵鸡汤，内心早已被巨大的愧疚和自责击溃得分崩离析。
	  “我操她妈的痛苦……”他仰头用力闭上眼睛。在靠近我的这一边，我看到有一滴眼泪，从眼角倏忽滑进了鬓角的头发里，“早知如此，一开始就不碰了。”
	  我艰难地摇摇头——如果早知道爱一个人会痛苦就可以不爱了的话，世上就不会有爱情存在了。
	  但他没看见。
	  不知何时，窗外的微弱日光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若隐若现飘忽不定的霓虹灯光。漫漫长夜，孤独的惩罚，苍白的救赎，它们又来了。
	  二
	  刘凯希没待多久就走了。我想对他而言，这或许并不算毁灭性的伤害。他只是没什么真心朋友能够为他排忧解难，尤其是分担感情方面的痛苦，这才憋坏了。虽然毫无胃口，离开前我还是试着挽留他一起下楼吃个晚饭。他摇头拒绝了，只是疲倦地看着我，带着征询的口吻问道：“不瞒你说，我有点想家了。你说，我现在回家，我爸还肯认我这个儿子吗？”
	  “肯定啊，你们是亲人，一辈子都是，这是什么都改变不了的事实……”我连连点头，恍惚地重复着，“回家吧，回家好。”
	  “对了……”走前他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回过头来，“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吗？周小野。我也是前阵子才得知，他开车把自己喜欢的那个女孩撞成了植物人，好像本来是打算去撞情敌的，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前几天他的案子出庭，我还去旁听了，他完全不认识我了，那模样看起来像一个精神病……”说到这，他艰难地扯动了下嘴角，“卫寻你看，我不算什么对不对？有人比我惨多了。”
	  我沉默不语。
	  当晚我去见了陶子。
	  我没想过她居然还会愿意出来见我。我只是不抱希望地给她发了条短信，想喊她出来谈一谈。几分钟后，那边冷冷回了一条：哪。最终我们去了以前苏荷常去的那家甜品店。时间不早了，又是临时联系上的，导致我们的见面比较仓促，这样反倒省去了任何含蓄的开场白。
	  点完餐的服务生刚转背，她就说话了。
	  “从头到尾，我接近刘凯希都只是为了钱，床照的事情是我跟汤嘉文设的套。没想到他不但跟他爸断绝了关系，还跑去找你帮忙。我早想放弃了，又一直抱着侥幸心理，或许刘凯希的爸爸会为了让我离开他儿子给我一笔钱，结果屁都没有。后来我只好又去跟苏荷做小姐，她认识不少有钱人，这事是我主动找她的。还有，公司里的内鬼不止你那高中同学一个人，我也有份，我暗中协助了张翔。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一直爱汤嘉文。”她用的是“爱”这个字眼，而且说得自然而然又理直气壮。我这才发现陶子真的变了，或者说，这个神色冷漠眼神却无比刚毅的她才是真正的她。一口气说完这些后，她平静地看着我，“你还想知道什么？”
	  “值得吗？”我问。
	  “什么意思？”她露出了一个不能理解的笑。
	  “别误会，我没有要说教你的意思，我只是单纯地好奇，为了汤嘉文这样一个人，你这样做值得吗？”
	  她直视我的双眼，眼神中没有一丁点彷徨和犹豫，“我出生的地方是在一个小县城，那里重男轻女的观念非常严重。无论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是所有亲戚，看都懒得看我一眼。我从出生起就特别自卑，我觉得自己完全不应该来到这个世上，活着本身就是一种错。直到上高中后我认识了他，他大我一届，那时候他就很花心了。但我就是喜欢他，他也知道我的心意，接受了我。可能你觉得这很扯吧，但确实是他，给了我前所未有的自信，还有活下去的勇气……”
	  “汤嘉文对你不是爱，他只是在利用你。”我厉声打断她。
	  “卫寻，”陶子高傲地仰起头，语气中透着不屑，“他的一切我都知道，但我知道他不会真的抛弃我。就算哪天他抛弃我了，我也没有怨言。如果不是他，我早死了，我的命都是他的。”说到这，她眼神里突然闪过一丝不忍，“整件事我唯一觉得对不起的人就是小乔姐。我一直想亲口跟她道声歉，又实在不敢面对她。可以的话，你帮我向她说下吧，这些年，很感谢她的照顾。我相信我现在所做的一切，她都会理解的。”
	  我没答话，点点头。
	  服务员端着一小碟慕斯蛋糕送上来，她不吃，拿起勺子一点点去把蛋糕精致的形状摧毁，很快白色碟盘中变成一团模糊的黑白色，她这才抬起头，看向我说：“还有，你肯定不知道，汤嘉文其实有个相依为命的弟弟，小他三岁。他弟弟初二时被一个在外面鬼混的女孩骗得团团转，后来那个女孩劈腿，他弟弟找情敌报仇，被对方给打成了脑瘫，现在还躺着医院，每个月要用很多钱，却生不如死。这就是为什么汤嘉文那么痛恨女人，包括我。主治医生多次劝他放弃弟弟，但他没有，他说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坚持到底。卫寻，我现在告诉你这些，只是想让你知道，从某一面来看，他可能确实是坏得不可救药了，但他也有好的那一面，只是你们都不知道——当然，他也不在乎你们知不知道。”
	  我一言不发，她不疾不徐地接着说：“还有，你问我值不值得。其实这个问题当初我也问过苏荷，她为你牺牲那么多还一点都不让你知道，这点我不能理解。而且，在我眼中你这种人根本就配不上她。你想知道她怎么回答吗？她说：不值。但至少，我这辈子无怨无悔地爱过一个我爱的人。”
	  我几乎要哭了，“她在哪？你肯定知道对不对？告诉我好吗……算我求你……告诉我……”真丢脸啊，其实我之所以约陶子出来，从头到尾都不过是为了这个目的，我不在乎她到底做了什么，也不在乎她跟汤嘉文到底怎么样？我才不管这些。我只想见到苏荷，只要能见她，我做什么都愿意。真的，什么都愿意。
	  “我不知道。”她似乎很享受见到我可悲的模样，拿起小叉，饶有兴致地叼起一小块奶油放进嘴里，吃完后她冷漠地笑了笑，起身走了。我内心最后一丁点希望，随着她的扬长而去彻底覆灭了。我直勾勾地盯着空下来的座位，盯着桌前那个被捅得稀巴烂的慕斯蛋糕。鬼使神差地，也拿起叉子去尝了一口，那么甜，又泛着苦。
	  我终于不再挣扎，我彻底接受了，这次我是真的失去了苏荷。就像我曾经失去陆笙南那样，永远失去了。讽刺的是，一切没有丝毫改变，我又一次选择了深深地辜负和伤害。我依然还是曾经那个我，无耻、不堪、罪孽深重、咎由自取。
	  一个月后，即将下班的星期五傍晚，小乔将一张必胜客的优惠券扔到了我的办公桌上。正埋头在工作中的我一头雾水，转身喊住她，“如果你想约大森吃必胜客，最好自己去讲。我没空。”她慌慌张张地回过头，四下看了看，轻声解释：“不，是给你的。”见我还不明白，她又神色古怪地补充道：“昨天……我跟陶子见面了。”
	  我的心立刻悬了起来。
	  小乔下班时带上了办公室的门，确定房间里只剩下我后，我拿起那张优惠券。很快就发现它背后的左下角用黑色水性笔写着一行很隐秘的字，藏在印刷出来的灰褐色广告字体中间，应该是陶子的字迹：W。明晚，约好的地方见。——S。
	  心脏按耐不住地狂跳，准确无误地记下这几个字后，我将优惠券撕碎扔进了垃圾桶。几秒后，我又不放心地从垃圾桶找出这些纸屑，神经质地跑去厕所。直到确定它们随着马桶的冲水彻底消失我才松了口气。我对着洗漱台的镜子洗了把脸，大口呼吸，强迫自己冷静。
	  W和S无疑是我跟苏荷名字拼音的开头字母，然而约好的地方又是哪？我们曾一起去过很多地方，但并没有所谓的“老地方”。到底会是哪？
	  难道是那家甜品店？不可能，那地方太暴露，没人会冒这个险。
	  还是说，其实是陶子耍我？不对，我们之间并没深仇大恨，她没理由这样做。况且直觉告诉我，上次她谈论苏荷时眼中分明有一种同类之间惺惺相惜的心疼。就算她不是那么喜欢我，但至少她会愿意帮苏荷传个口信。
	  等等，这是不是意味着，苏荷想见我，又是否等同于她原谅我了？
	  有那么几秒，我身体里的所有罪孽顷刻间消失了，像一个死刑犯突然得知被赦免一样，巨大的喜悦冲昏了我。我用力拍打自己的脸，强迫自己镇定。卫寻，这很可能是你唯一赎罪的机会了。你必须见到她，而且是安全而隐秘地见到她。现在，冷静下来，好好想想，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过去的点滴片段开始在脑中回放，就像动画片那样，每一帧都不放过。
	  在哪？会是哪？约好的地方在哪……
	  我绞尽脑汁，却毫无头绪。
	  “该死！”我一拳狠砸向镜子，手指关节被割伤，鲜血溅在呈蜘蛛网形状破碎的玻璃上。暗黄灯光下，镜子中是一张支离破碎的脸，以及充满绝望的猩红色双眼。
	  ——怎么办？
	  ——该怎么办？
	  只是一瞬间，深深的无助又涌上来。
	  三
	  原来我一点都不了解苏荷，我对她发自内心的关心是那么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是她在迁就我、讨好我，记得我的生日，记得我爱看的书和喜欢的电影；记得我开心和生气时说的每一句话，唯独不记得自己被我伤害过一次又一次这件事。而我呢，我理所应当地享受着她的爱，完全不觉得自己应该为她做点什么。如今，最残忍的报应还是来了——到现在为止，我都完全想不明白她说的这个秘密地点是哪儿。
	  但我不能放弃，就算只是碰运气。
	  第二天晚上，我独自一人去了夕江沿江风光带的下游地段。以前跟她来这看过一次烟花，算是为数不多的愉快回忆。今天是星期六，对岸又会有烟火表演，游人非常多，这种混乱的环境下见面很安全，可能苏荷真会来这吧，尽管我毫无把握。
	  七月的星城彻底入夏，晚上来江边乘凉散步的市民也很多。大叔们三五成群地聚在榕树下看象棋，摇一摇手里的蒲扇；大妈们则不服老地跳着动感十足的广场舞；年轻情侣们多去岸堤下面的江边散步，一起放天灯，或者躲在人少的地方说着悄悄话拥抱接吻。
	  我站在江边耐心等候，东张西望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确认自己没放过任何一个身形相似的年轻女孩，却一直不见苏荷的踪影。
	  私营的小客船在这时缓缓开过来。
	  “看烟花咯，三十块一位。”师傅用星城方言拉着客人。我本应该继续留在原地，可能是不抱希望，当眼前那些大呼小叫的年轻情侣往船上跑时，我不由自主地跟了上去，我坐在了船尾，救生衣都懒得穿。
	  客船开到江面中间地段的最佳观赏位置，晚风微凉。大家自来熟地闲聊起来，很快就等来了烟花。夜空变成了流光溢彩的万花筒，甜蜜的小情侣们纷纷沉醉下来，唯独我，像个格格不入的看客。物是人非的景色让我又沉沦到曾跟苏荷看烟火的情景中，当时她也像这艘船上大部分幸福的女孩那样，雀跃地跑上船头欢呼。我提出给她跟烟花合影一张，她却拒绝了，她指着自己的脑袋说：“我都牢牢记在这了。”“记得住吗？”我问。“记得住，因为让我开心的事实在很少。”她笑着回答。
	  当时我真应该给她照一张的。毕竟我可不像她那么好记性，我那么自私无情，她才消失短短两个月，逃避悲痛的本能已让我学会健忘。很可能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忘了她的模样吧，忘了她的笑声和眼泪，忘了她的发香和柔情，忘了她一切爱过我的证据。浓烈的酸楚就在那一刻肆意浸染了我的双眼，我在热闹的人群中，深深埋下了头。
	  二十分钟后烟花表演结束，船往下游走，还是和去年一样的路线。又经过了那座江心小岛，小岛上还是那座耸立在月光之下的孤独的灯塔。
	  ——明年夏天咱们去那吧。
	  耳畔突然回响起了苏荷的这句话。差一点我就因为压抑不住喜悦而叫出声，我极力镇定，假装不经意地问开船的师傅：“岛上可以去吗？”
	  “现在可以啊，加收二十块钱，半小时后我再开船来接。”师傅答应得爽快，又朝大家喊，“还有人要去吗？很好玩的哦。”
	  在师傅的一番游说下，又有几对小情侣加入了，对于新鲜好玩的事情年轻人从不会吝啬他们的钱包和热忱。年轻真好，不是吗？年轻还有爱的人在身旁就更好了。
	  小岛约两个足球场大，长满了灌木丛，地势是由低到高的一个小山坡，灯塔在坡顶上，挨着一个两米多高的小峭壁。通往灯塔的是一条杂草丛生的小路，中途还有两三个供人休息的小凉亭，应该是后来归于旅游景点后才新建的。船一靠岸我就直奔灯塔，把一群人甩在后头。
	  灯塔是由红色砖头砌成的，夜色下还能看到上面爬满了深绿色的爬山虎，旁边有一间小木房，应该是供人休息的。我急切地推开木门，里面只有一张落满灰尘的旧木床和空书柜，像是几百年没人光顾了。什么都没有，更别提苏荷的身影了。
	  失落感像一桶冷水，将原本死灰复燃的希望再次无情浇灭。
	  原来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苏荷并没有来。
	  我失魂落魄地走出小木屋，刚要离开，一个红色的光点落在我的肩上，在我反应过来萤火虫的颜色应该是绿色时，那个红色光点回应了我的疑惑，又跳跃到我脸上，并试图闪我的眼睛。我迅速在灯塔顶端处的那抹黑暗中发现了红色光点的源头，它闪烁了几秒，消失了。
	  苏荷！
	  这次绝不会错，我记得她的手机是附带镭射灯的。我回头张望，身后几个情侣还在慢慢磨蹭，没人注意到我。
	  我绕到灯塔的背面，找到通往塔顶的入口，一扇虚掩的小铁门，轻轻推开门时才发现原来锁被撬开了。黑灯瞎火中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观察了下四周，立刻搬起一口不知装了些什么的沉重木箱，从里面把铁门给挡住，然后顺着看起来随时会崩塌的旋转楼梯往上跑。
	  到旋转楼梯的顶层时我的心跳几乎到了极限。站在顶层的塔房门口，我深深吸了好几口气，才伸出因为紧张颤抖着的右手，推开了门。一片黑暗中我抬起手机，光线还来不及照亮塔房四周，一把枪就对准了我的脑袋。
	  “关掉手机灯。”一个冰冷的男声，我照做了。
	  “苏……”
	  刚想说话小腿就被人踢了一脚，我单膝跪下。对方快速揪住我的衣领把我拽倒在地，我的额头砸在地上，一阵疼痛。接着又是急促的脚步声，我听到窗户被“吱呀”一声打开了，月光淌进来。一个男人单手拿抢居高临下指着我，他有着一张消瘦狰狞的面孔，我总算看清楚，是谭峰。
	  这时，苏荷缓缓从他身后站出来。
	  很多年后我都忘不了那一幕，从窗户照进来的月光落在她惨白的脸上，她的眼睛像寒冬里结上一层冰霜的湖面，平静的表层下泛着很深邃的忧伤。她就这么直直地看着我，我想喊她的名字，想道歉，想让她别离开我，千言万语都堵在胸口。我们无言相望，和苏荷相处的那些片段飞快在脑子里闪过，短短几秒的对视，却耗尽了我一生的深情。
	  我试图站起来，谭峰一脚将我踹倒，开始毫不留情地踢打我，每一拳每一脚都像是砸落在我身上的铁块。我蜷缩在地上抱着头，毫无还手之力地任他踢打。在我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的时候，他终于也累了，一手揪住我的衣领，一手将枪口塞进了我的嘴里。
	  “住手……”冷眼旁观的苏荷还是喊出了声。
	  “我当初让你跟我走，你不听。就为了这样一个孬种杂碎！？”他像个亡命之徒那样歇斯底里地冷笑，“你他妈还嫌他把咱们害得不够惨吗？要是被条子抓住了咱们都得判死刑。事到如今你居然还想护着他？！老子现在就宰了他！就算是死也要先拉他垫背！”
	  “不，不要……”苏荷脸色苍白，她不敢轻举妄动，生怕激怒谭峰。
	  谭峰把枪从我嘴中拔出，换而顶住我的下巴。这次他持枪的手高度紧绷，随时要扣动扳机。
	  “开枪吧，快开枪……”我含糊不清地说这，真奇怪，此刻我一点也不怕，我甚至觉得这才是最好的结局。我缓缓闭上眼睛，苍凉地笑了，“苏荷……对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错，这辈子我对不起你，下辈子你见到我可千万要躲远点啊，别再摊上我这种人渣了……”
	  苏荷终于哭了。
	  她失去理智地扑过来，跪在谭峰的脚下，用自己的胸口挡住那把上膛的枪口，“不行，哥，你不能杀他……你要这么做了我会恨你，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我答应你，见他一面就走。我们现在就走！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一切重新开始，我答应你……”
	  她泣不成声地哀求着，从始至终都没有再回头看我一眼。
	  我不清楚谭峰的内心到底在经历多么痛苦的挣扎，不一会，他颤抖着收回抢，一脚踢翻身旁的小木桌，他弓着背，死死捂住嘴，痛苦地大叫了一声。那是类似野兽般沉重的嘶吼，逼仄的塔房重新归于寂静，三人在僵冷的黑暗中沉默。
	  我的手机在这时震动起来，苏荷和谭峰高度紧张地看过来，在他们灼人的目光中我缓慢地接起了。
	  “喂……”
	  “在哪呢？到处找你找不着。”是傅林森的声音。
	  “……哦，无聊，在夕江边吹风呢。”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轻松点。
	  “一个人？”
	  “是啊，怎么啦？”
	  “我刚买了《使命召唤》9，还打算找你一起玩的。”他爽朗地笑起来。
	  我有点怔住了，我从来没听傅林森这样笑过，他的微笑一直是淡淡的。
	  他继续啰唆道：“突然好怀念咱们在白鸟公司住宿舍的那段日子呀，那时候我们只有一台电脑，没事就通宵玩游戏。你还记得其中有一关吗？真难！咱们怎么也玩不过去，最后居然是秦大义那个从不玩游戏的白痴给通关了。”
	  “呵，当然记得。那个……先不说了，晚点回来陪你玩。”我极度不安，傅林森莫名其妙的笑声让我觉得很不对劲。
	  “行，回聊。”
	  挂断电话后我立刻开始琢磨傅林森话中的深意，他为什么突然跟我谈起游戏？当时我们玩的是一款第一视觉的战争游戏，傅林森口中非常难的那个关卡，我还有些印象，那一关的任务是偷偷跟踪和暗杀恐怖分子，当时我们跟踪了很多遍，却总是被目标发现。
	  跟踪！
	  他是想说，我被警察跟踪！
	  后来我才知道，傅林森通过小乔知道了我今晚的行动，那晚一直偷偷跟着我到了夕江边，混在人群中替我把风。半小时后，他看到几个行动迅猛的便衣警察低调地坐一张游船直接往灯塔开去，于是迅速给我打了个电话。
	  “这里暴露了，你们快逃！”我话刚脱口，楼下已经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至少有四五个人。苏荷立刻起身冲到门口，她刚来得及锁上门，外面就开始粗暴地撞门了。谭峰反应迅速，他似乎早有准备，将绑好的绳子从窗口抛下去，那一面窗沿着峭壁，下面是江水。
	  枪声就在这时响起了。
	  震耳欲聋的程度远超过我的想象，几秒后我才反应过来，警察是想开枪打坏那把门锁，却射偏了，穿透了不算厚的铁门。半跪下的苏荷闷声倒地，就像国际象棋里被对上用中指轻轻一弹就跌倒的棋子。
	  她中枪了！
	  我连滚带爬地冲过去抱起她。她额头上全是冷汗，鲜血顺着她起伏的胸口源源不断地往下蔓延，我几乎听到生命流逝的声音。顷刻间我眼中只剩下大片的猩红色，胸口一阵阵紧缩。
	  苏荷艰难地伸出手碰了下我的脸，想张嘴说话，可我听不见了。连续响起的枪声吞没了我，这次开枪的是谭峰，他一边骂着脏话一边对着铁门一顿乱射，门外顿时传来惨烈的号叫。确定有警察中枪后，他暴怒地一脚把我踹倒在墙角。当他再次拿抢指着我时，我知道自己在劫难逃。
	  只是无所谓了，当苏荷中枪那一刻起我就什么都认命了。
	  我试图努力摆出一个优雅的微笑，就像傅林森曾经面对死亡那样，可他没给我这个时间，一切发生得太快。
	  先是左肩，接着是右大腿，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被两根巨大的铁钉活活穿透并钉在地板上，尖锐的疼痛让我濒临晕厥的边缘，我使出浑身力气哀号，身体扭曲成一团，确认第一波痛楚没有将我带走时，我咬牙朝苏荷爬过去，刚爬两步，后脑勺又传来了猛烈的重击。彻底晕厥的前几秒，我看到谭峰抱起地板上奄奄一息的苏荷，往窗口跑去，她的下巴无力地枕在他的肩上，她还清醒着，就那么睁眼静静地看着我。
	  视线急剧模糊，就像被人拔掉电源般，疲倦汹涌来袭，我感觉自己飞向一片渺茫的白色，朝没有尽头的浓雾里一直坠下去。

第十七章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其实我还没吃。”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一
	  我以为我不会醒，我真希望我不会再醒。
	  可我还是醒了。
	  除了浑身上下仍残留着被子弹撕碎时的剧痛感，生命并没有我自以为的那么危险，我甚至都没底气说自己是否真有从鬼门关走一遭。我只是晕厥过去，再次睁眼时，很多熟悉的陌生的面孔拥挤在我模糊的视线中，受宠若惊的同时，我也明白过来，自己还在人间。如果没记错，上次我被这么多人围着是在十一岁的生日晚会上。在我老家，男孩十一岁的生日特别重要，隆重程度仅次于结婚和葬礼。那天我收到了很多礼物，其中最喜欢的是一套《机器猫》漫画，后来，听说那个蓝色胖子改名成了哆啦A梦，但我依然爱它。
	  首先看到的是离我最近的哭成泪人儿的张雨乔，我真不明白，都三十岁的老姑娘了，泪腺怎么还这么发达啊，当初傅林森住院时她也是这样，哭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就差没有把星城的摩天轮给哭倒了。然后是秦大义跟年叔，不同的一老一少，相同的严肃跟担忧交织的表情，像是便秘了三天。之后再是芳姐，芳姐的微笑以及她和我保持的距离一样让人感到舒适。所有人里就数傅林森最淡定，他站在人群的最后面，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但我看得出他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狠狠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熟人差不多辨认完了，接下来是陌生人。
	  比如站在我左边床头两个拿着小笔记本的便衣警察，都是我那天在警局见过的。还有一个男人，咦，真眼熟？在哪见过呢？喔，我想起来，是我爸。五年不见，他的意气风发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颓靡的老态倒是添了不少在脸上，之前最被他不耻的啤酒肚和双下巴，也没有放过他——曾经的艺术家气质消失殆尽，他完全是一个臃肿发福的中年男人了。整个房间里就他最尴尬，像初来乍到的转校生，满脸无所适从。
	  我想开口，却发不出声音。
	  还是傅林森最懂我，他挤进人群，把我稍微扶起来一点。我靠着枕头喘息了一会，微微侧头对警察说：“你看我现在这样了，跑不了的，能先给我点私人时间吗？”他们看起来刚当警察没多久，估计是被派来打杂的实习生也说不定，他们面面相觑了几秒，一言不发地出了房间。
	  年叔和秦大义问候了我几句就走了，见我醒了他们也松了一口气，公司还有好多事情等着处理，说好下次来看我，他们就赶紧告辞了。临走年叔还叫走了泪眼汪汪的小乔，说有紧急任务交给她，最后房间里只剩下了傅林森和我爸。
	  浑身不能动弹的我殷切地望了傅林森一眼：“给根烟行吗？”真好，事已至此，我又能回到从前的自己了，那个明明恬不知耻地向他提出无理要求还觉得一切都天经地义的自己。
	  “这里不能抽烟。”他淡淡笑了。
	  “去他妈的，老子过几天就得蹲监狱了，你能别对我这么残忍吗……”
	  “不会的。”我爸远远站着，打断我的浮想联翩。因为好半天没开口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他深沉地注视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不会坐牢的。我已经给你找了律师，接下来我要说的话，你都给我听清楚。”
	  我戏谑地扯了下嘴角，“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想想你妈。”他凌厉地堵住我的话，父亲的威严再次显露出来，他一定不知道，我有多怀念这样的他。因为只有这样，我才会错觉他还是那个让我骄傲、自豪，并且立志拼命追逐的父亲。
	  “她这辈子够苦了，我们俩，总得有一个争气点。”父亲低着头。我想破口大骂的，我想恶毒地讥讽他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跟我讲这些。但我放弃了，我别过头去，闭上眼睛，我不知道自己哭了没。我只是很悲哀地发现，原来，我跟眼前这个男人斗了这么久，真正的赢家却是无情的岁月。
	  而我们，都输了。
	  二
	  苏荷偷偷联系上我，希望我能借钱给她逃出国。我念及旧情没有先告诉警方，偷偷跟她见面，劝她自首。但她和谭峰拒绝了我。这时跟踪我的警察追上来，苏荷跟谭峰见行踪败露，想要逃跑，我试图阻止，最终被他们开枪打伤——后来我一直在想，谭峰当时之所以开枪射伤却不杀死我，或许就是为了帮我上演一出苦肉计用来顺利脱罪。
	  他恨我，但他更爱苏荷。
	  案情的发展是，两个犯罪嫌疑人照着早就准备好的逃生路线逃匿。谭峰背着苏荷从窗户口沿着绳子爬下，坐上事先准备好的快艇。快艇在夕江下游的一个村庄被发现，时间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船板上有不少血迹，应该是中枪的苏荷留下的，两人都已不见踪影。警方后来又调遣了更多人力去搜查，还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也没人知道苏荷的死活。
	  事件的最终版本，就是这样。
	  在律师的辩护和各种关系的协助下，我无罪释放，安心养伤。
	  当地报纸对这起事件的报道只有一个很小的版面，毕竟只涉及一名因公受伤的警察和一名企图劝降前女友而受伤的无辜市民，以及两个没能抓到的猖狂毒贩。另一方面，没能成功缉拿毒贩的警方也不愿大肆宣扬。比起当时沸沸扬扬的菲律宾反华大游行和台湾6.5级大地震这种大事件，这不过就是洪流之中的一粒沙石。
	  只是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养成了看新闻的习惯。大大小小的新闻一条也不放过。我一边祈祷着自己不要发现“夕江下游”“惊现无名女尸”“抛尸案”之类字眼，却又一边疯狂地搜索着类似的新闻。每次看到都会心惊肉跳地点开进去，不肯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直到确定那人绝对不可能是苏荷才放心。
	  整整一个月后，我渐渐试着相信，苏荷还活着。如果谭峰当时为了逃命真的将她抛尸夕江，那么现在也应该浮出水面了。毕竟要找一个活人很难，但要找到一个死人却容易得多。早前没多久星城一个花季女孩因为暴雨夜独自走夜路不慎掉入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在大家都快遗忘这件事情时，失踪了将近一个月的她的尸体还是被找到了。所以，我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没有尸体，就代表苏荷没死。
	  然而这份坚信永远只能在我清醒的时候。很多次我都梦到了苏荷，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噩梦。但在梦中她确实死了，她胸口那个血窟窿源源不断地奔涌出红色的血液，她朝我微笑，美丽而虚弱，皮肤逐渐透明。她用模糊的声音跟我说话，可我一句也听不见。我哭喊着求她别走。然后她就消失了。
	  唯独有一次，梦很温柔地带着我回到更早的过去。那是2004年的春天，我跟她一起走在飘满玉兰花香的长长的林荫道上，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雨露。那是我们唯一一次都来得很早的清晨，两个人走在空旷的初中校园里。我还记得，那是在她被老师一口咬定偷窃而我带领全班同学抗议的三天后。我背着书包，趾高气昂，而她却微微颔首，收拢着双肩，紧张不安地走在我身旁，她需要很努力很认真才能跟上我步伐的节奏。就这样，我们一直走完了整条林荫道。在即将左拐走进教学楼的分岔路口，她突然驻足，鼓起勇气问我：“卫寻，你吃早饭了吗？”
	  “啊，吃过了。”我是真的吃过了。
	  “喔。”她点点头，往右边食堂的方向拐弯走了。
	  那大概是我们彼此经历的第一场分离，那么的微不足道，却足以埋好整场命运的伏笔。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其实我还没吃。”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三
	  尘埃落定。
	  二零一二年八月，盛夏。我不知道自己可否用这个成语来作为故事的结束。但我想，它确实结束了。
	  曾有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是一个女孩朴实的人生总结：十六岁时爱上一个男孩，相爱三年最终分手。一直忘不掉，一直孤单地生活着。后来嫁给另一个无微不至的好男人，亲人朋友都觉得我的人生圆满了。但只有我知道，从此，我的生命停止了摆动。
	  短短一百字不到，却引来无数痴男怨女和文艺青年们的转载和哀叹。
	  当时我还不屑地对这段矫情的文字嘲弄了好久，在输掉一场游戏，早上起不来床，吃饭时吃到一粒沙子，工资迟迟不发，要交房租等各种时候，我都会用阴阳怪气的口吻调侃道：操，老子的生命简直停止了摆动。
	  如今我大概是遭到了报应吧，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杀伤力。我终于明白，何为孤单地生活着，何为生命停止摆动。只是这句话，我再也讲不出口。它像一颗毒瘤，依附在我左胸处，偷走血液里的温度，让心脏变得冰冷。
	  还是有值得高兴的事。
	  梦航二代——这个名字怎么听都二到极致的团队，却像一株坚强的野草在夹缝中生长起来，还是以谁都想象不到的速度。秦大义跟老王最终还是带着三十几号人从白鸟公司跳槽过来，据说这次的“叛变”打了汤嘉文一个措手不及，不过像他那么阴险冷血又不择手段的人，应该有办法帮白鸟公司的老总重振雄风，但我总觉得，比起动漫公司，他们更合适开一间整天集合在一起高喊“我能行”“我可以”的传销公司。
	  至于刘凯希，跟陶子分手的一个月后，他就和一个富家千金闪婚了。当时我都还没来得及出院，就收到了他镀24K金的高富帅喜帖。从此以后，他成了某家分公司的董事长，曾经沦落街头的苦逼青年又当回了阔少爷。不过他不再热衷于一掷千金只为博红颜一笑了，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什么红颜啊，全他妈是祸水。
	  大概跟陶子那段挫败的感情，让他变得成熟了。他长心眼了，不再游手好闲，拿着老爹和岳父的钱做起了正经事。比如投资我们梦航二代动漫传媒有限公司的第一部电影。我们筹划的第一部动画电影，是青春现实题材，大家都觉得，最近这几年缅怀青春的题材会越来越火，而我们又是扎扎实实在青春中挣扎彷徨过的一代人，没理由不以这个来作为公司的处女作。借用年叔霸气的话：做成功了，它就是咱们步入康庄大道的通行证；做失败了，那它也是咱们青春岁月的墓志铭。大家纷纷表示，年叔那十年文编果然没白做，这句话回头得加在宣传文案里。
	  当天全体员工开会商量，电影要叫什么名字。激烈地讨论了一整个下午意见还是不统一。最后老王提出来：“要不就叫《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吧，有种虽然迷茫但还是努力活着的力量，忧伤中不乏积极向上，正能量中不缺人文关怀，名字听上去呢是有点矫情，但是，要没这些幼稚可笑又没心没肺的矫情，怎么能叫青春啊……”大家听得一愣一愣的，瞬间对老王肃然起敬，北大毕业的才子果然一般啊。
	  名字顺利通过，大家积极投入工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九月份。
	  某个凌晨两点，毫无征兆地，我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号码像是国际长途。我心想不会是什么骗钱的电话吧，迟疑了下还是接了。那边沉默了十多秒，就在我要挂断时，一个声音平静地从听筒里传来：“我下星期结婚。”
	  我这才反应过来，是简凝。
	  “……恭喜。”我不知还能说点什么，又陷入沉默。没多久，那边又说：“昨天我妹妹来找我了，她很久没来找过我了。”声音波澜不惊。
	  “哦，这样，她说什么了没？”尽管在听到她声音后，我就咬牙强迫自己表现得冷漠无情，为了她慢慢好转的病情，绝对不可以说任何让她动摇的话。可这一刻我的心还是提了起来，我不敢告诉她，自她走后，我确实很不习惯。
	  而且，其实还有件事我没告诉任何人，简凝把那个保存了五年的手机还给我后，我找出通用的充电器，才发现手机并没坏。里面的短信存得满满当当，一条也没有删掉，全是我跟陆笙南的回忆。而收到她的最后一条短信，时间是那天凌晨三点多，内容是：白痴，你手机忘我家啦。
	  我几乎可以想象，她十八岁生日的那晚，发完这条短信后，肯定马上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她应该会狠狠拍下自己的脑袋笑自己笨吧，然后匆忙地翻身下床，穿上拖鞋，睡衣也来不及换，就抓着我的手机跑下楼去追我。她永远不会知道，那个决定，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每次想到这我就心如淬火。生活多么残忍，活着的我们，又是多么脆弱。
	  “她说，她原谅你了，忘了她吧。”沉默很久后，简凝说。
	  “好。”
	  ……
	  三分钟的越洋电话，没有礼貌的再见，没有温情的晚安，就此僵冷结束。那晚我把头埋进了枕头里，极力扼杀着自己想哭的冲动。只是在后来，我又多了一个习惯，我不再听孙燕姿的歌，尤其是那些老歌，一秒钟都不能听。无论什么聚会，去唱KTV时谁要点了她的歌我就得立马起身上厕所，或者出门去假装接电话。
	  偶尔，我也会梦到简凝，都是些稍纵即逝的片段。有时就连我自己都分不清哪些只存在于梦中哪些又曾真实发生过。但有一幕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们坐在寂静的公用座椅上，彼此无言。那是在黄昏的候车大厅，乘客寥寥无几，不时有汽车的鸣笛和行李箱滚轮擦过大理石地板的声音。我们要去某个地方，车还没来。她低头安静地看着一本日本作家的小说，小开本，纯白色封面，边角上有淡雅的花纹。她看得出神，很久后，才缓缓抬起头，朝我淡淡一笑，“走吧。”
	  我点点头，起身去提行李袋，梦总在这一刻醒来。
	  九月末，初秋，我回了趟南水镇。
	  自离婚后，我、爸，还有妈，三人终于碰面。不过是在陈曦老师的葬礼上。对我而言，她的死是有些突然的。但对我爸来说，却早有心理准备。她一直有遗传性败血病，从发作到死去，不过短短六七年；而这些年里，我父亲不惜妻离子散，也还是完完整整地尽了一个老师、情人和丈夫的责任。自上次一别不过短短三个月，爸又苍老了些许。葬礼上，他站在气氛并不压抑甚至有些热闹的人群中，一言不发，孤独得像一棵古松树。那时我好想走过去问一问他：他是不是真的很爱陈曦老师，胜过爱我妈跟我。
	  当然我没有。或许长大的标志之一就是，对于很多事情，曾经耿耿于怀的答案，都已经不再重要。
	  葬礼结束后的当晚，我们三人一起吃了顿饭。讽刺的是我们居然选择了麦当劳，就近找的地点。很早以前我们还是一家人时，也经常因为匆忙而跑去麦当劳随便吃点什么，那时候麦当劳还是很新奇的进餐场所，很多小孩都羡慕我。
	  大家心不在焉地对坐着，忍受着小朋友跑来跑去的吵闹环境，都没说话。后来我爸象征性地吃了根薯条，抬起头，神色复杂地瞟了一眼我妈。在他沧桑面庞的衬托下，妈显得那么年轻，我早发现了，她今天化了很精致的妆，似乎为的就是让自己在情敌的葬礼上看上去更有尊严一点，毕竟，这是她唯一一次胜利的时候，尽管胜利的到来不是她努力的结果。
	  “过得还好吗？”爸唐突地问。
	  “还行。”妈回答，她想努力自然点，反而更不自然了。
	  “你呢？”爸又问我。
	  “也还行。”我回答。
	  “那就好，那就好……”他无意义地重复着，不安地低下头，右手紧拽着裤子，直到十指发白。很奇怪，就是那一秒我突然就决定原谅眼前的男人了，我决定不再计较他曾经做过的一切，留给我的一切，以及他将要展现给我的一切。这些，我都不计较了。
	  “听说解放路那一带开了家潮州菜馆还不错，咱们一起去吃吧。别吃这个了，垃圾食品没营养。”我看似漫不经心的话里透着别有用心的暗示。爸微微吃惊地抬头看了我一眼，再次低下头，我感觉他眼里的什么东西被点燃了。
	  “也好，上次小刘还喊我去尝呢，当时有事没去成。”小刘是妈的一个麻友，她声音有些涩，似乎是紧张造成的。
	  “那走吧。”我率先起身，仿佛自己才是领头的家长，而他们是两个刚吵完架不知如何重归于好的熊孩子，唯唯诺诺地跟在后面。
	  爸，你一定不知道，其实我并没原谅你，我想可能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了吧。可该死的是，我又比谁都清楚，你其实就是个软弱又清高，外表冷漠严峻内心多愁善感的好人。所以，我决定让你以为我原谅了你，让妈以为我原谅了这个家。因为只有这样，你们或许才能好受点，而我希望你们能好受点。因为我在外漂泊了这么多年才终于搞明白一件事——无论如何，我最爱的人里始终有你们，我会一直这么爱你们，在我这该死的停止了摆动的生命彻底终结前。
	  四
	  参加完陈曦葬礼的三天后，傅林森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准确说，是在大家眼中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主动提出陪我一起回趟老家，我同意了，因为当时我低估了自己，我以为我还没准备好，我还没勇气单独面对那个破碎的家。
	  葬礼结束后的第二天傍晚，我们坐上最后一班长途大巴，从南水镇赶回星城。三个小时的高速公路上，车子摇晃得像个婴儿床。傅林森第一次在我眼前熟睡了，他脸上再看不到那种时刻都保持着的优雅，他终于也跟正常人一样，脸部肌肉因为疲倦而微微松弛，到后来，他的头索性靠在了我肩上。
	  没多久，他被一次颠簸惊醒了。他朝我露出了睡眼惺忪的笑，很突然地，他轻描淡写地告诉我：“卫寻，我要走了。”
	  “去哪？”我努力以他那种淡漠口吻回应。
	  他想了想，“可能先去新疆和田那边看看。那边本来就落后，最近又发生了地震，但国内关注得不多。网上有人说那边缺老师，我想去当支教。”他笑笑，像是在心虚地跟我保证什么，“好歹我可是读了五年高中，教小朋友应该没问题。”
	  “做多久。”
	  “不会太久。然后继续走，我想趁年轻，多看看。”
	  “你……”我犹豫着，还是问了，“还回来吗？”
	  “不清楚。”
	  “你这话算什么意思？”我来火了。
	  “我只是……真的不清楚。”他轻轻地躲开了我咄咄逼人的直视。
	  傅林森，这种时候你敢不敢别那么诚实，能不能别那么残忍。你别以为只有你了解我，我也了解你。你虽然看上去优柔寡断，但那不过是你太过温柔的保护色。你真正决定的事，从来没谁能改变对吗？你现在之所以告诉我，只是想不负责任地把善后的烂摊子推给我对吗？你个龟孙子。
	  “滚吧，滚。”我没好气地骂了两句，努力让自己不那么感伤。隔了很久，我又说：“如果，哪天你撞见苏荷。帮我告诉她，我一直在等她。”
	  “好。”
	  当傅林森用平稳的声音毫不犹豫地答应我时，我更坚信了，苏荷还活着。
	  之后傅林森就走了，我没去送他。
	  过了几天，当所有人都跑来问我为什么不见他来上班时，我才觉得是时候宣布了，于是我去找芳姐替他办了离职手续，不过是个程序，对他没有任何用。至于他剩下的那点来不及结算的工资，我果断转给了自己，算是替他收拾烂摊子的补偿费。
	  小乔是最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或者说，她选择最后才承认这件事。当晚我正要下班，跟她在办公室的门口对上，她没跟我打招呼，面无表情地撞开我的肩，径直走进办公室里。那一下撞得很用力，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但我假装不知道。
	  第二天，小乔没来上班。
	  第三天，她来公司办离职手续。两个经验丰富身经百战的老员工突然辞职，这让年叔痛心疾首备受打击。他一边长吁短叹，一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小乔却态度坚决。
	  “年叔你就签了吧。你瞧瞧我，身上还有房贷呢，都不在乎了。你不就少一个员工吗？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我还不算好，你就放了我吧。”
	  “哼，你们这群年轻人啊，就知道爱来爱去。人生不是只有爱情的。”年叔恨铁不成钢。
	  “像你这种有老婆有儿子的人当然站着说话不腰疼呗。老娘我已经三十岁，再不抓紧找男人都要绝经了。”小乔风没心没肺地开着玩笑，看她这么有元气我又放心了。那天她收拾东西离开公司时，我追下楼去。她听到声音转身看我，并没有之前那种凶悍而怨怼的表情了。
	  “得，什么都别说，我不会听的。”她态度坚定。
	  “没，我只是来告诉你，他去新疆和田做支教了。”
	  她一愣，“你就这么把他给卖啦？”
	  “他可没说让我保密。不过这只是他的第一站，你要抓紧了。”我无奈又坦诚地歪了下嘴，“老实说，我不看好你。但我支持你。至少你喜欢的人还在，比我强。”
	  她按耐不住狂喜，扔下手中的纸箱，冲上来抱住我，狠狠在我脸上亲了口，“小寻寻，老娘果然没看错你！咱们以后要当一辈子的好姐妹！”
	  “姐妹你个球！赶紧滚，以后你走了没人跟我抢肉包子，我求之不得。”我反应过度地推开她，胡乱抹掉脸上的口红印，这才发现小乔双眼湿润了，这把我给吓坏了，“怎么啦，我刚说着玩的，你别哭啊。你这是干什么啊。”
	  她拼命摇头，忍住了哭腔，“卫寻，你还记得今年六一儿童节咱们去游乐园玩那次吗？下午你跟贝贝还有芳姐去了水上乐园。剩下我跟大森两人，我一跟他独处就紧张，于是跑去买了两支冰激凌。我把冰激凌交到他手上时才想起他不爱吃草莓味，我慌里慌张地说要换，可他立马咬了一口，然后冲我笑了。你知道吗？他冲我笑了，我当时没忍住，伸手去帮他把嘴角的奶油擦掉了，他当时愣了一下，很认真地朝我说了声谢谢。虽然口气还是跟往常一样的礼貌，但我知道，那声谢谢是不同的。我说不准那种感觉，但我就是知道，他不是谢谢我的冰激凌，也不是谢谢我为他擦掉了奶油，他是在谢谢我喜欢他这件事。你懂吗卫寻？对于我的心意，傅林森有在做出回应。”她还是哭了，胡乱用手抹眼泪，“我本来不想说这些的，但我想你肯定能懂我。就是那天起，我知道自己没办法了，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不管他喜不喜欢我，我都喜欢他，不管他上哪，我都跟着他。”
	  按照我的脾性，本来应该大声嘲笑她“你想太多了他回应你个屁”，但看着满脸泪水的小乔，我只是郑重伸开双手，心酸地抱了抱她：“保重。”
	  她在我怀里点点头，吸了下通红的鼻子，咧嘴笑了，“你也是。”
	  半个月后，我收到了小乔的微信。
	  没有文字，只有一张自拍照。她跟傅林森并肩站在阳光明媚的户外，穿个一套用意大利文写着“我爱你”的白色情侣款T恤，后面是干净澄澈的蓝天。小乔表情夸张地朝镜头噘嘴，一张不再少女的脸上却溢满了少女初恋般的幸福，而傅林森则依然是那副纯良无害的淡淡微笑，帅得惨绝人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这套T恤一定是她连哄带骗让傅林森穿上的，反正傅林森也不认识意大利文。我这种人当然也不认识什么意大利文，刚从北海回来那段时间，苏荷曾每晚都会用不同语言的“我爱你”代替晚安。她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正好是意大利文：Tivogliobene。
	  后来我才知道，这句话翻译成“我需要你”更贴切。
	  我没有回小乔短信，更不想追问她找傅林森确认“作出回应”是真是假。
	  因为对我而言，他们这么微笑着站在一起，就是我想看到的最好结局。
	  五
	  二零一二年秋天，我又回了一趟老家。妈的肝病又复发了，不过这次她不再需要别人拐弯抹角地提醒我了。她给我打电话说住院无聊，让我请假回去陪她两天。你看，自从那场葬礼后，我们之间都变得坦诚多了。有时候，示弱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相反，它会让彼此都觉得被需要。当我按照护士给的号码推开病房门时，爸正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两人没有聊天，却格外和谐。
	  那一幕突然就让我感到莫名心酸。
	  当晚我留下来陪妈，爸毕竟已是“外人”，先回去了。待到夜深人静，妈熟睡后，我跑到医院外面去找二十四小时超市，实在憋不住了，就想买包烟抽。南水镇虽然繁华不少，但深夜的街道还是相当冷清。晚上刚下过一场小雨，我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踏着鹅黄色的路灯，一家一家挨着找。走了老半天，才远远看到一家超市，我几乎是欣喜若狂地快步走过去，才发现是一家宠物超市店，仔细看，又像是一家私人宠物医院，反正毫无意义。
	  正沮丧着，突然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抬头一看，居然是陈默。他披着一件白色大褂站在店门口，还没来得及拉下卷闸门。他的表情没有了以前的茫然和愁苦，变得随和。真意外，想不到他居然也是南水镇人，世界还真是小。
	  “这么晚，上哪？”他问。
	  “我妈住院，我今晚守着。想买包烟的，半天找不到店。”我苦笑，“你呢？怎么换工作啦？”
	  “我刚跟我哥给一只金毛做完手术。”他脸上确实透着疲倦，取下沾满鲜血的手套，忙去柜台翻找出一包软白沙，递给我，“来，我哥的。”
	  “谢谢。”我忙接过，边点燃边往他店里看，顺便感慨着：“想不到你都成兽医了。”
	  “哪里，我哥才是医生。我就帮忙打个杂。”他谦虚着。
	  “沈聪呢？还好吗？”我随口一问。
	  他微微一愣，“她啊，挺好的，出国了。”
	  “我还以为你俩是一对呢。”我坏笑。
	  “哈哈，哪里，朋友而已。”他目光有一丝闪躲，似乎不愿再聊。我忙转移话题，又东拉西扯地聊了一阵子。突然之间，我很想问问他，是不是还有个叫小凉的同事，说来很巧，她现在正接管了我一个朋友的咖啡馆。但我没来得及问，他哥就从里面走出来，喊他快去帮忙收拾手术台。他哥是个大胖子，两人怎么看都不像亲兄弟。他站在原地朝我抱歉地笑了笑，取出一张新名片给我，上面有他店里的联系电话，让我有机会找他喝酒。我爽快地答应，离开前，还不忘再拿上一根烟。
	  那张名片，我后来一直留着，却没再找过他。
	  我在老家待了一个星期，妈手术很成功。医生说，如果三年内不复发就可以完全脱离危险，总之情况还算理想。我跟爸都松了一口气。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动身回星城了。公司步入正轨，工作越来越多，加上《当我们的青春无处安放》那个剧本，投资商对后面的情节不太满意，所以我还得回去重新修改。
	  清晨八点，南水镇的街道刚即将热闹起来。马路上刚经过洒水车，被阳光照耀成波光粼粼的柔软红色。我家离汽车站不远，我拖着行李箱，一边呼吸新鲜空气一边悠闲地步行。就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我看到路边一家装潢熟悉的店面，走近一看，居然是“Night小屋”，想不到这家专门从晚上开到清晨的夜间甜品店，分店都开到南水镇来了。
	  这才想起我正好没吃早饭有些饿了，反正还有时间，我进去点了一杯牛奶和一份芒果蛋糕。服务员抱着点单本，怏怏地看着我，大概在抱怨我耽误了她们准时下班。就在我吃第一口时，不经意看到了坐在靠窗角落的位置，几乎完全背对着我的一个女孩，店里就我们两个人。她穿着黑色的波点连衣裙，带着草编的遮阳帽，黑色长发柔软地铺陈在洁白的背脊和纤细的手臂上。
	  苏荷，那是我的第一个反应。
	  我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一大跳，我犹豫着要不要走上去，如果只是上前叫一声没关系吧，大不了认错人了就道个歉。可光是这个想法就让我紧张不已，我忙起身去了趟洗手间，我俯身撑在漱洗台上，用冷水冲把脸，这才鼓足了勇气。
	  然而不过一分钟，当我走出洗手间时，女孩却不见了。
	  她桌上是一杯冷掉的咖啡，盘子里的甜点也是芒果蛋糕，只吃了两口。不知为何，我更加确信她是苏荷了。我急忙冲到柜台询问服务生：“刚那位客人去哪了？”
	  “哦，走了。”
	  我一边掏钱付账一边继续问：“往哪边走的。”
	  “左边？好像是左边吧，不好意思，真没太注意……”
	  她没来得及把找零的钱拿给我，我已经冲出店门。我站在马路上焦急地四下寻找，却一无所获。接着我想到什么，立马往左跑，并转入一条幽深的小巷，一百米的距离，它的另一头，是通往南水镇河边上的一个露天喷泉广场，晚上的喷泉非常壮观，每星期五都会有水幕电影，因此总是聚集着很多人。当然，早上来这晨练和散步的居民也不少。我跑出巷口，微微刺眼的阳光陡然倾泻过来，清新的空气恍惚间让我回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个清晨。
	  人比我想象中的要多，我知道，苏荷一定调皮地藏在里面了。我走在人群中，不时躲避着推过来的早餐车和情侣们的双人自行车。我努力搜寻着流动人群中的黑色身影，以及那顶张扬的粉色蝴蝶结遮阳帽。
	  “卫寻。”我听到有人在叫我，又可能没有。我猛地停下脚步，不敢再轻举妄动，生怕再次弄丢她。我焦虑地原地转圈，视线仍不放弃地徒劳搜寻着。周身的人群涌动，明亮的光线和轻快的欢笑声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一浪一浪，快要将我淹没。
	  突然之间，我潸然泪下，我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完)
	  初稿2013.5.28
	  定稿2013.7.14

后记 彭湃
	  今年7月份，南方的夏天还没到最炎热的时候，我回老家参与了朋友们组织的一场聚会——漂流。这些朋友，就是我曾多次在自己的文字中含糊提及过的那群人。因为家住很近，我们从穿开裆裤起就认识了，上相同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听大同小异的流行音乐，崇拜耳熟能详的偶像明星，暗恋隔壁班同一个同学的时候也不忘沉迷同一款网络游戏，总之，我们一起长大，一起烦恼，一起快乐。
	  我曾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毕竟在那个年纪里，这不算什么难事。反正每天一觉起来就能听到楼下熟悉的呼喊声，洗脸刷牙穿球鞋，叼着妈准备的早餐出门，走前不忘说：我跟XXX出去玩啦。然后等着家长回一句：早点回家啊。生活是简单而自然的，并不会像高考一样，在所有你能看到的地方挂上倒数的日历，提醒着你什么叫时间宝贵什么叫争分夺秒。
	  我也忘了是哪天起的，大家就不约而同的扎进了各自奔波的生活中。对于这个现象，倒也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甚至连一声“咦？”这样的轻叹都不曾有。
	  这次聚会是我们当中一个女孩发起的，以前她就一直充当着精明能干的组织者角色，有她在任何活动都能有条不紊，我们都叫她李保姆。记得手机和电脑还不普及的那几年，李保姆总是骑自行车挨家挨户地喊门。现在倒是方便多了，在微信上把大家圈起来，率先发了一句话：朋友们，咱有多久没好好聚一场啦？
	  有人回答半年，有人回答一年。
	  但我想，像以前那样不多一人不少一人的聚会，离上次有三年了吧。那时候我们七人之间的聚会主要以彼此的生日为主，从没人缺席，当然也没人敢带上外人。虽然并没规定不能自带“家属”，但彼此都心知肚明，这样干绝对是自讨没趣。一个群体能固若金汤到这么严重排外的程度，现在想想挺不可思议的。
	  漂流当天清早，大家约在一家早餐店见，刚吃上几口面，屋外就下起倾盆大雨。我问：这还飘么？大伟发话了：票都买了，下刀子也得飘。这么多年了，他还是喜欢怂恿大家不计后果地去干傻逼事。
	  这点从他总是热衷于幼稚的特立独行就能看出来，我们都买汽车了，他却还骑着一辆摩托车。尽管这辆摩托车从很多年前的二手电动车换成了几万块的赛摩，但在我们眼里，这依然不是一个“大人”该干的事。
	  那天大伟坚持骑着摩托车冒雨开在最前面带路，绕上山路时想耍帅结果摔了一跤，差点滚下山坡，有惊无险。天空就在那时转晴，他歇了一会，继续开，开得更快了，把我们远远甩在后头。他穿灰黑色的T恤和牛仔裤，带墨镜，远远看去像一只滑稽的熊。可无论我们嘲笑了他多少年，也依然没法让他搞明白，酷不是你用什么交通工具和留什么发型就能决定的，酷是天生的，比如他那熊腰虎背的身材和国字脸就没法酷。但他就是觉得自己酷，他是个精神强大的幼稚鬼。
	  漂流两人一艘船，我跟展凌一组，算是老搭档了。
	  展凌在一群朋友里最年长，经历的事也最多。他的人生注定比我们要沉重，别人失恋了去酒吧喝顶多能喝吐，他却喝出了肝病，差点死了。前年本命年，他即将谈婚论嫁的女友跟人跑了，工作丢了，家人出车祸了。那年秋天我去医院见过他一次，骨瘦如柴的他蹲在楼道间抽烟，浑身散发出的颓废和腐朽气息，可以把几岁小孩给吓哭。那时大家都以为他可能撑不下去了，都担心他会随时纵身跳出窗户，或者人间蒸发。直到年底的聚会他如期出现，我们才知道自己小瞧他了。
	  总之，展凌就那样别无选择地越来越老成，我们坐在汽船上，沿着半山腰的河道一路飘下来，大家跟认识的不认识的人打水仗，他却仰头盯着天空一言不发，在他眼中，时间的流动总是比别人缓慢和深刻。
	  折腾到后面大家累坏了，船桨都懒得再用，任由汽船在蜿蜒的山河之间随波逐流。这时小范突然感慨了一句：“妈的，为什么咱几个哥们，就我一人长胖了。大伟你笑屁，你本来就胖。”
	  这话透着无限悲凉，他以前是我们当中最讨女孩喜欢的男生，清秀、帅气，打得一手好篮球，他手指修长，抽烟时文艺到不行。谁也没想到，他会是我们里头最早结婚的，昔日的美少年被婚后生活无情地滋润成了一个胖子。
	  “对了，你们还记得小学时吗，那晚咱们一起去乡下抓青蛙？”珍琪及时转移话题，她一直是被我们宠坏的小公主，根本不能忍受话题从她身上离开三分钟。
	  “是呢，我记得那会李保姆还喜欢过小彭吧？”
	  “滚。你当时让老娘给蓓蓓的情书我现在还留着呢，掀老底是吧，谁怕谁啊。”
	  “哎，喜欢过她怎么啦，不丢人。当年喜欢蓓蓓的人多着呢，展凌你也喜欢过吧。”
	  “少扯上我行吗？你当年拉珍琪私奔找我借钱的事老子可是给你保密至今。”
	  “哈哈，那事咱早知道啦。”
	  “对了，蓓蓓你未婚夫今天怎么没带过来让大家瞧瞧呀。”
	  “瞧什么啊，没劲。相亲认识的，我妈喜欢他，我才不喜欢。”
	  “我看不如让你妈嫁他得了吧。”
	  “那我爸又得进一次监狱了。”
	  ……
	  再写下去，估计这篇后记就要变成小说了。总之我就是在那时突然清醒地意识到，原来我们七人之间的故事并非泛善可陈，那些电视剧里所需要的狗血戏码和混乱关系从不缺少；只是由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实在太长太长，才导致这些零星的情节最终被冗长繁琐的年月稀释成平淡。
	  好吧，我早已接受，生活的真相是庸俗。它不会在你感觉浪漫时响起诗歌一样的优美旁白，也不会在你感觉到难过时奏起潸然泪下的背景音乐。所以，在我们七人从穿开裆裤起就别无选择地成为好朋友时，当我们彼此依赖彼此伤害彼此原谅彼此救赎最终凝聚成一个小集体时，在我们以为它坚不可摧到足以抵御任何现实的蹉跎而洋洋得意时，在我们终于没能逃过人走茶凉的命运时，在所有这些时候，自然也不会专门为你去祭奠。
	  对于生活，矫情从来都是不值一提的。
	  可偏偏，我就是万分在意这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所以我不是没想过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的。我不会再赋予它任何意义，它也无法代表一个80、90之类的群体，更不可能承载一个时代，我只是单纯想说一说我们这群不再年轻的人曾经年轻过的故事。可我又总是胆怯、懒惰，这个想法从没付诸过行动。
	  漂流结束后我们各自上岸，去更衣室的队伍排得很长，大家只好坐在岸边晒太阳，下午五点的夕阳，配合着来自山间的暖风，一切又让我想起了多年前久违的清新夏日。有人挑起话题，回忆起大家干过最傻逼的事。高一那年珍琪失恋，蹲在大街上哭，我们跑去找她，凌晨两点拉着她去爬山，然后站在山顶上的一座灯塔下面大喊大叫，最后实在无聊就玩起了老鹰抓小鸡，一直玩到了凌晨五点。
	  “我记得当时我才是老鹰吧。”小范说。
	  “滚，你明明是老母鸡。”大伟说。
	  “我怎么记得你们都是小鸡，我才是老鹰。”
	  最终，大家为了谁是老鹰的问题争论起来，所有人脸上都泛起了一层淡淡的哀愁。可能成长的代价就是需要不停地遗忘，不停地舍弃。大家都明白的，只是还没准备好。就在那一刻，我苍凉地意识到，可能我永远都做不好准备了吧。
	  既然如此，是时候了，不能再拖了。我要写下来。
	  下一本，也是青春三部曲最后一本，再见。
	  青春。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