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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悬疑：葬玉琀蝉
作者：王雁
内容简介
《大悬疑》以蒙古帝国萨满神巫为源头，以神权与王权之争后留下的神秘驼皮为灰线，一直伏延至几百年后，各界收藏家、考古学者、倒手、炒家、法医、刑警千方百计寻觅追踪，从而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阴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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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章
公元十三世纪，在蒙古大营，东厢车群之端，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
那夜，阴风骤起，火光飘忽，一名士兵从车边，搬出一具尸体，朝帐篷拖去。他将尸体平放在帐篷之内，见尸体双目圆睁，转身取来青帐，覆盖尸体。就在这时，尸体一动，从青帐下，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将一卷驼皮，塞进士兵手里，轻声道：“此物……富可敌国……”
上文说的是：蒙古第一神巫阔阔出，因向成吉思汗预言：“长生天告示我，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被成吉思汗命人打断脊骨，扔在马车旁，临终前将其毕生秘籍传授于士兵的故事。
次日，拂晓时分。成吉思汗金帐内，传来一个惊人消息：阔阔出的尸体不见了。帐篷的天窗，竟然无人自开。成吉思汗对这一诡异现象，公开颁布了著名敕令：“长生天把阔阔出带走了。”
关于这段预言故事，是得于一部神奇之作，书名为《忙豁仑纽察脱必赤颜》。这部书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世袭谱册，在当时称做“金册”，在成书后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始终藏于元朝的宫廷密室，由皇帝代代相传，外界无人知晓。
直至元朝末年，朱元璋率领大军北伐，围攻大都（今北京），元朝末代皇帝妥懽帖睦尔，在来不及携带此文献的情况下，仓皇逃离大都。导致这部皇室祖传秘籍，让明朝皇帝得了去，译为汉文，书名为《元朝秘史》。
书中所言，阔阔出是蒙古萨满教神巫，能与鬼神共语，预卜吉凶。《史集》也认为，阔阔出是一个奇迹派预言者，他曾屡次对铁木真预言：长生天让你统治大地。而数年后，以天神名义，为铁木真加冕“成吉思汗”这一尊号者，正是此人。
当然，元朝的皇帝，始终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两百多年后，驼皮古卷惊现于女真族大萨满之手。大清江山的奠基人──努尔哈赤，背着他爸爸的、他爷爷的，还有他叔叔的骨灰，四处寻找龙脉，硬是率领信奉萨满教的八旗子弟，扬鞭策马，创就了惊世霸业。
后来，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娶了成吉思汗二弟合撒儿第十九代孙女为妻，也就是顺治帝的母亲、康熙帝的祖母──庄妃。从此，有着合撒儿血统的皇太极子孙，成了清王朝历代君主。
阔阔出如此预言，无异于诸葛亮在隆中为刘备预言天下三分，刘伯温为朱元璋预言帝王之业。当悬疑横在历史面前，不仅让人咋舌这位通天神巫，还给那块拓有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丧葬祭礼、出神通天、寻龙破穴秘诀的驼皮书蒙上神奇色彩。
岁月流转，此事早已湮没在漫漫尘世之中。直至二十一世纪，驼皮书再度出现，又是一段传奇，惊然而起……
这个故事，要从鬼街口说起……
鬼街口，是一个古玩旧货市场，隶属于一个北方边境城市──墨里州。这里车水马龙，玩什么的都有：玩玉的，玩瓷的，玩铜的，玩字画的，玩骨头的，也有玩心跳的；这里有学生，有教授，有农民，有工人，有政客，有警察，有君子，也有黑社会；有寻宝猎奇的行家，也有只看不买的观看者，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各种语言此起彼落，热闹非常。
十月二十九日这一天，鬼街口发生了很多事。
从二十世纪末到今天，中国文物突然走红国际大拍场，成交价以每年几倍，乃至几十倍的速度向上飙升，就连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也没能影响这种近乎疯狂的膨胀速度。于是，那些西方的阴谋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国文物作为切入口，精心策划出一幕又一幕“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掠财之战。
接而，日本和蒙古联合考古队，向全世界扔出一枚重磅炸弹：正式宣布他们已经找到成吉思汗陵墓，最终发现权可能归功于日本和蒙古。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此发现属实，它将比发现特洛伊和图坦卡蒙陵墓，更加激动人心，或许就会成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考古发现。
这一天，鬼街口颇有名气的盗贼，文物倒卖组织的二把手谭彪，在服完五年劳役之后，带着自己复杂的家庭背景，重新踏进鬼街口古玩市场。他的出现，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还是让国宝再次成为西方古董商们炒作的筹码？
与此同时，玄光阁古玩店老板猴渣，捡了平生第一个大漏，以不足一千元的价格，收到一只汉代琀蝉，没出二十四小时，价格竟翻涨至一万倍，缔造出鬼街口古玩市场超级神话，也将墨里州收藏者指数，在一夜之间提高了数倍。
同样是这一天，墨里州大企业家狄中秋，一个拉板车起家的大富豪，没有忘记穷困百姓，在鬼街口对面，捐助了两所希望小学，一个安民敬老院，又启动了一个艺术品拍卖行，“中秋拍卖”的槌声，让“勤劳致富”的国人看见了“一夜暴富”的曙光……
也就是这一天，墨里州突降大雾，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古玩界业内大掌眼，从清末民初，就知道从故宫、从王爷府、从八旗子弟后裔家里收购老件的萧家，出了一件大事──萧家嫡子萧错的未婚妻，在最不可能发生车祸的葬狗坡下丧生，死得支离破碎，惨不忍睹，从而引出了一个惊天阴谋。
就是因为这场大雾，使一辆货车在鬼街口翻车，事故现场“工艺品”散落满地，“货主”却负伤逃跑。墨里州公安局刑警狄康，在指出这些“工艺品”疑为文物后，被调离文物稽查队。因为萧家有这一段独特的文物收藏经历，而且在境内外从事过文物买卖，所以萧错才被狄康请过来当军师出主意，从而引出宗宗历史疑团。
然而，对于墨里州公安局刑侦鉴定科法医何晓筝而言，这一天，绝对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日子。历史将证明，何晓筝面对死者，所作出的决定，以及这个决定所引发出的一系列事件，将彻底破获一件又一件扑朔迷离的悬案。

第一章 葬玉琀蝉
每一场大阴谋，在惊天而出时，都需要一个切入口。而这个切入口，就在十月二十九日凌晨三点开启。这天夜晚，起风了。风不大，只是拂动树叶而已。所以，看上去万物都静止着。街上没人行走，只有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缓缓地向鬼街口驶来。
车里，有双眼睛，一直盯着路边的高墙老院，严格地说，那不是院子，而是座王府旧址，宅门细节虽然早已没落，但框架还在。古木参天，雕梁画栋，透着当年的浮夸和奢侈。这就是玄光阁古玩店，位于鬼街口中心位置。店主人叫侯玄光，因为祖上曾与猴结过孽缘，凡识得他的人，都以“猴渣”相称。
轿车从古玩店门口缓缓驶过，悄无声息地隐蔽在鬼街口街尾转角处。不一会儿，从街尾转角走来一位老人，在玄光阁店门前，稳住脚步。老人仔细看过招牌后，才抬手叩响大门。敲了几下门后，她又朝四处张望，显得非常警惕。
敲门声，传进古玩店里时，猴渣正睡得鼾声四起。在被敲门声打碎的那个梦境里面，天上像下雨一样，哗啦啦往下掉钱。猴渣正端着脸盆，接钱接得不亦乐乎。所以他很不情愿地睁开眼，看了看枕头下的手机，刚刚凌晨三点。这时候砸掉他的梦境，就如同抹了他脖子几刀一样。
敲门声，不断传来，虽然不响，却极具穿透力。猴渣立刻猜出，在这个时候来生意，必定是生坑里的玩意，见不得光。他急忙支应着，从被窝里坐起来，穿上衣服。他下床时想着，如果真是碰到俏货，恐怕要看上半天，于是顺手摸了条毯子，披在身上，趿拉着鞋，颤颤歪歪往店堂走。
店堂不大，但东西很多，兽骨玉器陈列柜台、古卷字画堆满货架，仍嫌不够，就连店里空地上，都是战国铜镜，宣德香炉，粉彩四方瓶，大青花将军罐。猴渣只能提着裤脚，在地上缝隙中缓慢行走，脚下若不小心，就有可能踩到地上的“古玩”。
门“嘎吱”一声，开了。
猴渣探出脑袋，见门口没人，额上正中，一貌似天眼的疤瘌，“噌”的一下，就红透了半边。这深更半夜的，莫非碰上耍猴的了？猴渣憋起一肚子邪火，又发作不得，只好捺下性子来，再朝远处看去。街头有两位巡警，头对着头，点了根烟，晃了几下，消失了。
猴渣身形魁梧，挂着颤悠悠的肥膘。长有一张坎坷的脸，相当地坎坷，黑里透红，乌云密布，沟壑纵横，除了青春，就是痘痘，而猴渣的脑袋，恰恰与脸呈反比，一马平川，寸草不生。
猴渣摸了几下光头，裹紧毯子，又朝街道深处望了几眼，外面很冷，没见着半个人影。树枝摇摇晃晃，发出簌簌声响，像是谁躲在暗处呻吟。加上线路陈旧，路灯忽明忽暗，倒映在积水中，显得十分诡异。猴渣缩回光头，一吸鼻子，喝了两口冷风。心想着，鬼街口从南到北，一夜暴富，层出不穷，怎么在他身上就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想到这儿，猴渣“唉──”的一声，叹了口气，还是赶紧跳回床上，接茬再睡，怎么着也得把刚才那个接钱的发财梦继续到底。谁料，就在猴渣低头关门时，却看见门缝中，突然伸进一只手来。这手瘦如干柴，骨节突兀，指甲弯长，眼见着就要来抓猴渣。
不好！猴渣暗叫一声，吓得缩紧脖子，急忙后退躲闪，再也不敢往外看了。现在，正是三更半夜，猛然见到一只手伸进来，又毫无防备，纵是猴渣胆大，也是吃惊不小。门“嘎吱”一声，被推开半扇。又是一只枯手，从门外伸进，卷起的五指，一下打开，手中托着个红布包，随即有苍老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这是我家祖传的……”
猴渣听见有人说“祖传”，立刻醒过神来，还没等对方话语落地，他便探身出去。这回才看清楚，来者是位老人，怯生生地佝偻着身体，脸微微下垂，满头白发，又乱又长，挡住了整个面目与表情。为了方便猴渣上眼，她把红布包，往猴渣面前凑了凑，颤声说道：“家里出了急事，需要用钱，劳烦您给看看……”
老人说话间，解开红布，里面有层皮子。皮子刚被掀开边角，便露出一枚玉蝉，虽然小巧，却极为玲珑。猴渣一打眼就知道，这不是俗物。他急忙捂住老人双手，朝门外望了望，嘘声交代老人：“进来说话。”
老人摇了摇头，说：“我家才死了人，身上有晦气，就不往您屋里去了。我在门口蹲着，您看完，给个价。”老人说完话，把门虚掩上，就地蹲在玄光阁店内门槛上。
“那让我先开开眼，咱们再论价。”猴渣小心翼翼地接过红布包，转身放在店堂收货桌上。因为这张桌子，就摆在店堂门口，说话比较方便，猴渣也没勉强老人进屋。
猴渣走到座位跟前，打开透玉灯，取出高倍镜，凝神仔细端看。这只蝉，其玉苍老温润，精光内含，刻痕简练、刀刀见锋，走向呈八，边沿棱角锋利，翅尖几可刺手。猴渣是个颇有些眼力的人，他能看出，这是汉八刀，非常典型。
“这是你家祖传的？”猴渣明摆着是问里有问，他想知道，这只蝉有什么来历和说头没有，但又不好把话挑明，只好引诱老人自己去说。可老人没说话，只哆哆嗦嗦“嗯”了一声。眼神依然飘忽不定，先是偷看一眼猴渣，而后又透过门缝，朝鬼街口转角处望去。黑暗中，似乎有双眼睛，在窥视着这间古玩店。
猴渣听到老人只“嗯”了一声，心中不免更加疑惑。虽说这年月，一惊一乍的事不少见，可这会儿，猴渣还是感觉到晕乎。大多数卖主，骗他就跟几十年前骗日本鬼子似的，狡猾狡猾的。哪怕是乱点鸳鸯谱，指鹿为马，也要把自己的宝贝，胡诌几句，吹嘘两把。再精明点的卖主，会扯上点历史，扣上个某某国王、某某将军、某某王妃的名号，便能坐地起价。
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察言观色，一能从买主表情上，分辨出他手里东西价值几何；二是让东西不离开自己的视线，免得买主偷梁换柱。尤其是贵重的东西，更盯得紧。而今天这位老人，鬼鬼祟祟地来了，看也不看猴渣一眼，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上句“祖传的”。
不过，鬼街口的生意向来诡异，很多东西，都是一个不可言说的秘密。所谓“英雄不论出身，古董不问出处”。这是行里规矩，就连博物馆，也是按照这个潜规则，收购文物。猴渣此刻没心思多想，心里又急着辨工识玉，也就不再多问。
猴渣盯着那块玉蝉，反复翻看，越看心中疑虑越多。但凡玩玉的人都知道，传世玉是一代代经手流传下来的，或是佩戴，或是珍藏，或是盘玩，一般都会保持原色。也有少数，会因年代久远，略微变暗。而猴渣面前这枚玉蝉，分明是块葬玉，土锈、土斑，土咬，深及表里，这是由于玉器随墓葬，长期受地下水土侵蚀渗染而成，玉器行家叫沁色。
猴渣在那块玉蝉双目间吻部，找了半天，没发现穿绳的孔眼，可见这块玉，出土后并没有被人动过手。猴渣上手，摸了几下玉身，有蚀孔，但手感很好，不滞手。猴渣越摸，手越抖，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他暗自嘀咕着：这块玉蝉，根本不是什么传世玉，而是“玉塞九窍”中，死人嘴里的东西──琀蝉。

第二章 鬼街魅影
琀，就是古代塞在死人嘴里的珠玉，作为真品，是不打孔眼的，即使有，也是后人打上的。
最不得了的是，猴渣竟发现这块琀蝉，以血沁为主，铜沁次之，土沁和水银沁再次，古书有云：玉得五彩沁，胜得十万金。猴渣想到这儿，额头那疤瘌眼周围，立刻冒出一层冷汗。
猴渣抬眼看着门口老人，心中不免诧异。这位年迈老人，怎么会有生坑里的东西，难道她会飞檐走壁，钻洞打墙？然而，关于琀蝉来历之类的问题，不管猴渣怎么试探提醒，那位老人则一律只说：“祖传的。”
这是汉代葬玉琀蝉，绝不会错。可让猴渣吃不准的是，出土古玉，在生坑时，玉肌理的色沁很难看出，只有盘熟后，对着透玉灯，才能看清此玉受什么色沁，受几色沁。而这块琀蝉，却隐隐透着五彩沁。猴渣拿起琀蝉，放在鼻子跟前，闻了几下，如果真是在地下埋过多年，会有一股泥土的腥味，而经过强腐蚀性化学药水浸泡的造假货，往往含有较刺鼻的气味，数年不去。而这块玉蝉，泥土腥味并不明显，也没药味。
猴渣原本就是做假沁的出身，之前，猴渣为了做出好的血沁，将玉烧热，直接戳进牲口体内，牲口惨叫而亡，玉被加热，本身受热膨胀，遇冷紧急收缩，出现细小裂纹，血液能够迅速进入，形成血沁，非常绚丽，几乎可以乱真。只有少数行家，才能从外表火烧裂纹、红丝纹理上辨认真伪。只是，这法子太过狠毒。
玄光阁里摆放的“古玉”，大多数是用红色玉皮，冒充的血沁，俗称贼光。少部分是红光草染色，俗称老提油。有几块梅玉，是用高浓度乌梅水煮后，慢慢形成的水坑古。但这些招儿做出来的沁，玉质不古，色泽没有浓淡变化，也没有土斑土锈，只能蒙些新手来此烧钱。真正够年份的，猴渣没有，即使有，也不敢拿出来摆放。
然而，让猴渣最担心的，并不是这只琀蝉的沁色成因，而是老人会开价多少。这琀蝉，虽然只有手指粗细，但绝对是件海价的行货，一旦老人绷出个天价来，那琀蝉就会与他失之交臂。就在猴渣忧虑万分之时，老人敲了几下门，轻声说道：“时间不早了，您要是想留下，就赶紧给个价。家里路远，天亮前，我得赶回去。”
猴渣看出老人急于出货，心中暗喜。卖主心急，自然绷不住邪价儿。所以，猴渣也不急着出价，慢悠悠地问道：“您祖上往下传的时候，有没有说这是什么？”
老人见猴渣有意看她，急忙抬起胳膊，挡在脸面上，抹了几下眼睛，像是想起什么伤心往事，哽咽着说：“我父亲脑溢血，人走得急，什么话也没留下。这东西，我也看不出是什么，做什么用的，只是想老人的时候，才打开驼皮，看上两眼。如今家里遭了大难……”
猴渣听到老人说“驼皮”，这才注意到，包琀蝉的是块驼皮，心里不免一阵暗骂。收藏出土古玉最大忌讳，就是忌油，忌腥，忌脏。驼皮里含有油脂，会堵塞玉器的土门，不利于古玉吐灰恢复。古玉出土后，要靠人气盘玩发烫发热，古玉新陈代谢时，如碰到腥味之物，玉器会吸收。用驼皮包裹，会影响玉器的气味。再看这块驼皮，也真够年代的，脏兮兮，黑漆漆，很不干净。古玉本身的玉肌理就带有土中的河泥浊水，如再遇脏，会延长脱胎时间，这都是大忌。
猴渣叹了口气，摸出一块棉布，想替换掉那块驼皮。但转念一想，每一个古物件，都有可能藏着主人不寻常的故事，在没找到新主人之前，最好不要动它。于是，他将琀蝉重新用驼皮包好，朝供桌那儿走去。他把驼皮包合在手心，拜了三拜。
供桌上有个牌位，上面写着：祖父猴瞎子之位。牌位后面是一幅画像，上面是一位清末民初时期的老者，身着马褂长袍，双眼朝天，风度不凡。猴渣拜完画像，想到老人说家里遭难的话，定是想哭穷升价，心里已经准备好数种砍价的套路。
猴渣走到老人跟前，叹息道：“瞧您这么大岁数了，我也不瞒您，这是玉蝉。虽然这玉蝉有一眼，但您也别绷天价，我这庙小，容不下大佛。再说，玩玉和吃玉不一样，玩玉是作为收藏、辟邪、盘玩，只要喜欢，也不在乎什么价钱。吃玉就是倒卖，从中获利。我是个吃玉的，咱真人面前不说假话，琀，这东西有点邪气，不好出手。我先听您说一句，价格合适的话，我就留下它。”猴渣做出一脸苦相，语气里又带着些为难，目的是不想让老人绷天价。
老人听猴渣这么为难，把头低了低，说：“家里着火，东西全烧没了，您可怜我这老身子骨，给个千儿八百的，我先凑合着活几天。”
“一千？”猴渣瞪大眼睛听着，老人说了多久，他就铁血了多久。心想着：这价儿，可真够邪的。
“您要是手紧，八百也成，算是行善积德，可怜我这老婆子。”老人见猴渣吃惊，以为价码开得太高，急忙降下两百。
八百？猴渣听后，又是惊讶，又是窃喜，仿佛看见了“一夜暴富”的曙光。但他依然不露声色，根据他以往收货的经验，此时若是很痛快地答应下来，很容易使卖主觉悟，导致反悔，交易失败，行里叫“醒了”。所以，这时候一定要贬货，用推太极球的套路，喊来嚷去，讨价还价，才能叫卖主安心。
“您老不知道，今年玉器行情不好，实话跟您说，这东西虽真，但有残污，看上去不精致，不受欢迎。东西没卖相，那些玉虫，最多只能给我个千儿八百块钱，没准再刮我一顿饭，我还得蚀本。”
老人听猴渣这么一说，心里发凉，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猴渣见老人没有继续让价，估计是到了底线，语气一转，继续说道：“既然您是有难而来，我猴渣也不会乘人之危，八百就八百，这东西我留下了，算交个玉缘吧。您先等会儿，我这就给您拿钱去。”
猴渣转身要走，老人一把将他拽住，浑身抖颤着说：“您能把毯子给我吗？这大冷天的，站不住人……”猴渣见老人冻得两手哆嗦，急忙从身上拿下毯子，递给她。一阵寒气逼来，猴渣打了个喷嚏，他抓紧琀蝉，有此物在手，便觉得外边凛凛寒气，全都荡然无存。
因为猴渣很清楚，琀蝉基本都是出自汉代王侯将相的大墓，一般官吏和平民，是不可能也不允许用这种葬玉规模的，一经使用，就是“越”，那可是要杀头的。所以，五色沁琀蝉既有皇家的高贵身份，又有鬼斧神工的自然天成。这块琀蝉，老人只开价千儿八百块，也没什么奇怪的，民间用元青花瓷瓶做灯座，拉着大方鼎去废品站的事，太多了。
猴渣走到收货桌前，拿出一叠钱，数出八百，转身要走，又突然停下。俗话说：金是钱，钻是价，而玉，是生命。猴渣觉得内心愧疚，又多数出两百。猴渣走到老人面前，把钱递给老人。老人接过钱，也没数，往怀里一塞，裹紧毯子，转身就走。谁知老人刚走两步，又突然扭头喊道：“等等。”猴渣听到老人喊他，吃了一惊，手里握紧那块琀蝉，难道老人反悔了？
老人并未反悔，只是裹紧毯子对猴渣说道：“我家住在太平街，老槐树边五百一十四号。有机会路过，我再把毯子还给您……”
猴渣怕节外生枝，急忙点点头，没敢接茬说话，见老人往街尾走去，赶紧关上店门。他闭上眼睛，靠在门上，快速伸手，把嘴捂上，笑得是浑身膘肉乱颤：这票生意，算是成了。
老人披着毯子，蹒跚着走到鬼街口转角处，看见那辆帕萨特轿车，依然隐蔽在黑暗之处。车里，有烟头的火光，忽明忽暗，若隐若现。老人突然露出一丝诡笑，接着，她双手交叉，揉搓几下，那双干老如柴的“枯手”，竟从她手上，像剥皮似的脱了下来。随后，她迅速上车，温声细语地喊了声：“彪哥。”
说话间，她扯下头上乱蓬蓬的假发，轻轻甩头，一头秀发顿时散落在肩。没等看到相貌，她便拿出一条黑纱长丝巾，蒙在头上，只露出一双温润如水的眼睛。
车里的男人就是谭彪。此人三十出头，目光犀利、生相阴沉。他的出现，决定了这一天的特殊性。
随着车门关闭的声音，帕萨特悄然开走。鬼街口，重新寂静下来。

第三章 骇夜惊魂
猴渣靠在玄光阁店内门上，嘴边依然挂着比白痴还僵硬的傻笑。笑完，又跟化石似的发愣，傻愣半晌，才从这单生意的兴奋中，清醒过来。他展开手，揭开包裹琀蝉的那张驼皮和红布，随手一扬，驼皮和红布经过缓慢飞行后，一起落到垃圾桶里。
猴渣快速走回供桌前，重新拿起那块棉布，垫在琀蝉下面。他手捧琀蝉，望着祖父遗像，心想着，按照耶稣创造世界只用一周的公式推算，实现一个发财梦想，有一愣神的工夫，就足够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找人对琀蝉作进一步深鉴，只有对它定了名，断了代，才能确定其真正的价值。确定价值才能确定自己能不能发财，发多大的财。猴渣想到这儿，脑子里不容分说，立刻闪出一个人。
此人姓萧，名错，祖上在前清，就是大红大紫的古董商人。萧家最辉煌的时期，在墨里州，买了上百间与鬼街口相连的宅子，就连猴渣祖上这套王府老宅，也被萧家收购到手。后来，城市改建，鬼街口至少三分之二的铺子，成了萧家的祖业。因祖辈为收藏之家，萧错从小就耳濡目染。凡是碰到吃不稳的物件，猴渣必然会去找他掌眼。
萧错性格孤僻、桀骜不驯，唯独对猴渣慈眉善目，有求必应。追其究竟，源自猴渣额上那疤瘌眼。那年暑假，猴渣跟着萧错去农村打游击，五块钱收了个宣德炉回来。俩人一兴奋，跑去打台球，猴渣嘴欠，没勒驴嚼子，老评论旁边一桌人球打得臭。
哪知球臭那人，恰是谭彪，被猴渣说红了眼，也不说话，直接砸台球杆子，猴渣躲闪不及。萧错伸出胳膊，替猴渣挡了一家伙，把那根杆子都挡劈了。可杆子断裂的声音还没落下，就听猴渣“嗷──”的一声惨叫，萧错转身去看时，血已经在猴渣脸上，摆出了个花果山瀑布的造型，酷得令人发指。
原来，谭彪见球杆子没伤到萧错，心下不服，捡块砖头，去招呼萧错的后脑勺，幸亏猴渣反应快，替他挡了黑砖。结果，猴渣脑袋被开了瓢，还在额头上留了个疤瘌眼。
萧家老宅，建在葬狗坡东南麓，格局扇状展开，巧藏“卧虎”之形。有风水先生言：大凡有此虎穴布局，必出奇才。只是葬狗坡附近人烟稀少，只有一个小村子，叫耶那村。据说耶那村的祖先，原是一支在冷兵器时代血战后，又迷失方向，脱离大部队的残兵，不知真的假的，反正有不少耶那村人，浑身上下都带着浓烈的战斗气息。
此时，萧错与往常一样，端坐在书桌前，他拿着高倍镜，镜下也放着一张驼皮，他一点一点仔细看着。突然，他长吁一声，放下高倍镜，很疲惫地靠在坐椅上。他从脖子里摸出一条老嘎乌链子，紧贴面颊。每当遇到困惑不解时，他总是会想起多年以前，父亲萧明恒将驼皮交给他的情景……
那是十五年前的一个深夜，在萧明恒书房内，屋里没有开灯，窗外大雨滂沱，雷声不断。闪电噼里啪啦，打在窗口边那张书桌上，忽明忽暗。
桌下，有一个黑影，正费力地把手伸向桌底。稍后，他便从暗道里，哆哆嗦嗦地拿出一个盒子。黑影拿出开锁工具，对着盒子慢慢掏弄，每做一个动作，手心中便多出一些冷汗，只听“啪”的一声，锁开了，盒子里面方方正正放着一张驼皮。
一道闪电划过，黑影的面孔清晰了，他就是萧错。此次夜行，他并无非分之想，只想知道，父亲这个盒子里，到底藏着什么秘密。萧错惊喜之下，划亮一根火柴，就在驼皮即将进入火光照明范围之时，一瞥脚下，猛然发现地板上竟还有一个黑影。
那黑影，形状有头有腿，分明又是一人。这让萧错吃惊不小，他进书房时，曾仔细彻底地看遍书房每一个角落。当时，书房之中，空空无人。他刚才开书桌暗道时，书房门一直是朝他紧闭的，即使有人趁他开锁时进来，想绕到他身后出现，也必须要经过他身边，他怎么可能一丝觉察都没有呢？那么，这影子究竟是……
萧错只好举起火柴，提心吊胆地顺着影子朝上看个究竟。不料，火柴“噗”地冒了一缕青烟，灭了。随着火柴熄灭，影子立刻消失在一片黑暗之中。一个闪电打来，墙上立即有张人脸显示出来，那人呼吸又粗又急，呼哧作响，鬼气森森地倚在墙上，吓得萧错差点魂飞魄散，忍不住失声叫喊起来：“爸──”
“嘘──是我，错儿，快把衣服脱下来，垫在地上。”此人正是萧错的父亲──萧明恒。
萧错听出父亲声音虚弱，有气无力，又带着几声苍咳，知道是遇事了。他急忙把盒子，塞回书桌暗道。他来不及细想，快速脱下外套，铺在地板上。只见父亲身子一斜，从他的背后，又栽下一个人来。
萧错低头一看，这人身体很小，趴在地上动也不动，他低声问道：“这……是死的，还是活的？”萧父捂着右臂，走到柜子前，从里面拿出一个药箱和一只手电筒，他强忍着疼痛说：“她没死，只是摔晕了。”
萧错赶紧伸手推了推那人，想把她身体翻正。谁想到，这一推，沾得满手都是血迹，萧错头皮奓起，惊叫一声：“啊呀……是血……她怎么伤得这么重？”
萧父从药箱里，拿出一把手术刀，递给儿子，说：“她没事，血都是我流出来的，快帮我把胳膊里的东西取出来。”萧父说完话，服了颗止血药丸，拿出几块纱布咬在嘴里，左手举起手电，给儿子照明。
萧明恒是个野外考古工作者，意外受伤回家，是司空见惯的事。但这次却与往日不同，萧错接过刀，割开被血染透的衣服时，着实吓了一跳──那分明是枪伤。
萧错和萧父经常一起扛枪、打猎，对子弹虽然略懂一二，但不精通。萧错当时并不明白，萧父中的是低速枪弹伤。如果是高速枪弹，穿透能力很强，很少会留在体内。低速枪弹伤一般很少造成穿透伤，而且弹道方向很不规则，确切来讲就是诡异。因此，从弹道入口去找弹头，基本上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怎么找呢？萧错再也冷静不下来了，这性命攸关的事情，半点也不能马虎大意，萧错心里说不出是害怕，还是紧张，他盯着伤口，迟迟不敢下手。
萧父放下手电，拿掉嘴里的棉纱，对儿子放松一笑：“要是还想继续有人叫你儿子，就赶紧动手，就照摸黑偷瓜的套路来。”
萧错心念一转，毫不迟疑，割开父亲的伤口。大约半小时后，萧错把弹头从父亲胳膊里取出，放在桌上棉布里。清理包扎完伤口后，萧父已经十分虚弱，多亏他提前扎住血脉，又吃了止血药。否则，早已血尽人亡。他指了指地板上的人，小声说道：“快去把那女孩收拾干净。”
萧错这才想起地下还有个人，仔细看去，那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他还是按照父亲的话去做，他解开女孩的衣服，从她怀里掉出一个古怪的东西。萧错也没工夫去看，估摸着是个银锁。他找来几件干净衣服，给女孩换上，又打来一盆热水，帮她洗了脸，几番折腾，那女孩却依然昏迷。
萧错收拾停当，正在不知所措之时，父亲已经从书桌下拿出那个盒子，凝神屏气，悄声说：“你三更半夜，偷偷到这里来，就是为了看这个？”萧错吓得吞吞吐吐：“我……我只是想知道……”
“你现在已经是大孩子了，是时候交给你了。”
萧错惊奇地问：“给我？”
萧父点点头：“但是，你必须发誓：永远不离开萧家，不离开葬狗坡。”
萧错见父亲一脸严肃，便指天发誓。萧父听完萧错的盟誓后，才打开盒子，拿出那张驼皮，说道：“我恐怕躲过这劫，也难逃大祸。这张驼皮，是我们萧家祖辈用命传承下来的秘密。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发现历史遗留下的任何财富，都应该属于国家。然而，这件事情的本身，却又与极大的危险相连，所以我一直犹豫……”
“爸……”萧错似乎预感到要有什么不祥的事情发生，心里有些隐隐不安。
窗外，雷声轰隆隆巨响，把萧父的每一根头发都震得竖起来。他拿着驼皮，手指不住地发抖，但他还是坚持着对萧错说：“事情要从公元十三世纪说起……”
就在萧父拿着驼皮，娓娓道来的时候，令他们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就在窗外走廊里的阴暗处，有个黑影，时长时短，在雷电下飘忽不定，正不言不语地蹒跚着向书房逼近……

第四章 蒙古往事
“那一年的春天，在斡难河畔举行的忽里勒台大会上，大萨满阔阔出代表『天神』发言，宣布奉天命封铁木真为成吉思汗，并建立大蒙古汗国。”
“阔阔出是什么人，他怎么能代表天神？”
“他是蒙古的精神领袖，是当时极具权势的『半人半仙』式的人物，人称『通天神巫』。《史集》说：阔阔出是一个奇迹的预言者，能与鬼神共语，预卜吉凶，驱魔治病。可他并不满足于在成吉思汗马前效力，他利用萨满教，想与成吉思汗并驾齐驱。为了削弱成吉思汗的实力，阔阔出决定从成吉思汗的二弟开始下手，此人名叫拙赤.合撒儿，力能折人，尤善骑射，攻王罕时派使假降，征乃蛮时统率中军，战功卓著，威望甚高。于是，阔阔出就对成吉思汗预言，说：长生天的圣旨，神来告说，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若不将合撒儿除去，事未可知。成吉思汗一直很信仰萨满教，他也害怕合撒儿夺权，当天晚上就逮捕了他。”
“成吉思汗杀了他的弟弟？”
“没有，诃额仑母亲听说此事，立刻用白驼驾车，连夜起行前去阻止。合撒儿事件因诃额仑母亲的干预，而告一段落。但阔阔出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继续向成吉思汗的王权挑战。他将各支贵族操九种语言的百姓，陆续收集到自己周围，其人数之多，超过了成吉思汗的聚马处。可见，他的威望已经如日中天。成吉思汗预感到了巫师的势力，已经构成对他的威胁。于是，成吉思汗立即召见阔阔出一家人，以斗气力为名，安排了三个大力士将阔阔出折断脊骨，扔在东厢的车队旁边。”
“阔阔出是通天神巫，就这样死了吗？”
“当时，成吉思汗见阔阔出倒在车队边，就派人去取来一顶青帐，覆盖在通天巫的尸体上。然后，驾车回营。次日，拂晓时分，成吉思汗金帐内，传来一个惊人消息：阔阔出的尸体，不见了。帐篷的天窗，竟然无人自开。成吉思汗对这一诡异现象，公开颁布了著名敕令：长生天把阔阔出带走了。”
从萧错的眼神中，不难看出，这是一个扣人心弦的故事。成吉思汗凭借着绝顶的智慧和权谋，终于使王权凌驾于神权之上：你要是不听话，我就让长生天带走你。
公元十三世纪，在蒙古大营，东厢车群之端，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
那夜，阴风骤起，火光飘忽，一名士兵从车边，搬出一具尸体，朝帐篷拖去。他将尸体平放在帐篷之内，见尸体双目圆睁，转身取来青帐，覆盖尸体。就在这时，尸体一动，从青帐下，突然伸出一只手来，将一卷驼皮，塞进士兵手里，轻声道：“此物……富可敌国……”
这就是蒙古第一神巫阔阔出，因向成吉思汗预言：“长生天告示我，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被成吉思汗命人打断脊骨，扔在马车旁，临终前将其毕生秘籍传授于士兵的故事。
次日，拂晓时分。成吉思汗金帐内，传来一个惊人消息：阔阔出的尸体，不见了。帐篷的天窗，竟然无人自开。成吉思汗对这一诡异现象，公开颁布了著名敕令：“长生天把阔阔出带走了。”
关于这段预言故事，是得于一部神奇之作，书名为《忙豁仑纽察脱必赤颜》。这部书是成吉思汗黄金家族的世袭谱册，在当时称做“金册”，在成书后长达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始终藏于元朝的宫廷密室，由皇帝代代相传，外界无人知晓。
直至元朝末年，朱元璋率领大军北伐，围攻大都（今北京），元朝末代皇帝妥懽帖睦尔，在来不及携带此文献的情况下，仓皇逃离大都。导致这部皇室祖传秘籍，让明朝皇帝得了去，译为汉文，书名为《元朝秘史》。
书中所言，阔阔出是蒙古萨满族神巫，能与鬼神共语，预卜吉凶。《史集》也认为，阔阔出是一个奇迹派预言者，他曾屡次对铁木真预言：长生天让你统治大地。而数年后，以天神名义，为铁木真加冕“成吉思汗”这一尊号者，正是此人。
当然，元朝的皇帝，始终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两百多年后，驼皮古卷惊现于女真族大萨满之手。大清江山的奠基人──努尔哈赤，背着他爸爸的、他爷爷的，还有他叔叔的骨灰，四处寻找龙脉，硬是率领信奉萨满教的八旗子弟，扬鞭策马，创就了惊世霸业。
后来，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娶了成吉思汗二弟合撒儿第十九代孙女为妻，也就是顺治帝的母亲、康熙帝的祖母──庄妃。从此，有着合撒儿血统的皇太极子孙，成了清王朝历代君主。
阔阔出如此预言，无异于诸葛亮在隆中为刘备预言天下三分，刘伯温为朱元璋预言帝王之业。当悬疑横在历史面前，不仅让人咋舌这位通天神巫，还给那块拓有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丧葬祭礼、出神通天、寻龙破穴秘诀的驼皮书蒙上神奇色彩。
萧家宅外，雷声裂耳，暴雨倾盆，水花溅起老高。一个消瘦的身影，伏在书房门口，觉察出屋内有些动静，仔细看过门缝下，并无光亮，便将半边脸贴在门缝上，侧耳聆听。
萧错正听得入迷，萧父却停口不说。萧错忍不住问：“阔阔出真的是被长生天带走的吗？”
萧父稍作停顿，忍住伤痛，待恢复了他泰然自若的神情后，又继续说道：“有人说阔阔出成了神，飞上天了。有人说，是成吉思汗叫人偷偷运走尸体。因为当时萨满教巫师影响较大，成吉思汗才迫不得已采取断背这种死法。那是一场王权与神权的斗争，阔阔出必须死，神权绝不能凌驾在王权之上，大蒙古不是欧洲，阔阔出也绝不可能成为欧洲的教皇。”
萧错一脸奇怪，问道：“这个故事跟驼皮有什么关系？”
“《蒙古秘史》说：阔阔出转身出帐的时候，他的帽子掉了。他是在暗示父亲蒙力克，此次凶多吉少。蒙力克捡起帽子，闻了一下，然后，用帽子挡住自己的脸，对身后的士兵耳语几句。就在那天晚上，那名士兵，潜进营帐，不知道是阔阔出没死透，还是突然复活，他竟将身上的一卷驼皮塞进士兵手里，轻声道：『此物……富可敌国……』”
外面一道闪电打来，使萧错猛然一惊，急忙问道：“驼皮里藏着什么秘密？”
萧父虚言而道：“历史和宝藏。”
又是一声雷响，震得萧错抓紧了萧父的手，一字一颤地又问一遍：“历史和宝藏？”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惊讶的故事，然而更让人惊讶的还在后面。萧父见儿子大呼小叫，急忙使了眼色：“小声点……”萧错听到父亲提醒，立即双手捂嘴。
萧父将声音压低，继续说道：“阔阔出生前行踪诡异，常在严寒中，赤身裸体走进荒野和深山。他不仅会观星，望气，寻龙，点穴，分金，断势，又能通灵出神，有与异世界也就是阴间沟通的能力。他总是向成吉思汗传达天神的旨意，他说什么，成吉思汗就办什么。据说，成吉思汗四处征战所掠夺的财宝，也都是让阔阔出选地秘藏，而阔阔出在深山时期，又发现不少异族人为躲避战乱而隐藏的宝藏。因为阔阔出心存不轨，并未将此事透露给成吉思汗，那份标志藏宝的地图，就记录在一卷驼皮上，也就是阔阔出临终前，交给士兵的那卷。”
“那名士兵是谁？把驼皮交给谁了？”
“对于蒙力克而言，那名士兵是他的亲信。可惜他并不知道，这位士兵还有另外一副隐藏的面孔。他不是蒙古人，而是女真人。他没有把驼皮交给阔阔出的父亲蒙力克，而是连夜逃回女真部。因为驼皮表面，拓有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丧葬祭礼、出神通天、寻龙破穴的秘诀，那名士兵就成了女真部的大萨满，但他始终没有领悟到阔阔出所言『富可敌国』的意思。可见一代神巫阔阔出是何等高人，他根本不会愚蠢到用普通笔墨，来记录宝藏标志。所以，真正的秘密，很难被凡人破解，成了一个千古之谜。几百年间，宝藏一直沉睡于深山的各个角落，灵气暗涌。”
“有人发现过宝藏了吗？”
“有！”
“是谁？”
“一个叫野猪皮的男人。这是一个相当诡异的巧合，有很多讲天意的人认为，这是阔阔出预言太过生猛，死前埋下的伏笔，让两百年后的这个人去证实，这种说法似乎不太靠谱，而事实的确如此。这个人的出现，将告诉我们，一个在边塞没有上过学、拾松子采蘑菇、受过后妈虐待的小男孩，经过自己的努力，也能够脱去野猪皮，穿上黄袍称朕。”
“野猪皮就是清太祖──努尔哈赤？”
“是的，他幼年丧母，继母那拉氏刻薄寡恩，使努尔哈赤在青少年时代吃尽了苦，但是历史并没有亏待他，他遇上了一个人，这个人改变了他的命运。”
“谁？”
“安达拉.孛龙子──后金时期著名的萨满教巫师，也就是两百年前，那个士兵萨满的传人。努尔哈赤遵循安达拉的指示，他带着骑兵，在一座深山里，发现了一个秘密的山谷，谷中堆满金银珠宝，努尔哈赤信仰萨满教，他坚信这是天命，是天神带给他的财富和力量，使他这头草原上的野猪，从十三副遗甲起兵，一手创造了八旗数十万铁骑的泱泱虎狼之师，从此所向披靡，成为女真焚毁明朝大厦的点火者，也成为大明皇朝的掘墓人。”
“这么说，宝藏没有了？”
“不，这些宝藏的价值太大了，发现这座宝藏的将士们认为，这不是一个人就能拥有的，即使天命王也不配，努尔哈赤只动用了其中的一部分。在他统一女真，建立后金称汗后，努尔哈赤并没有派军队去挖掘，而是把当年挪用的财宝，加倍偿还给那座神秘的山谷。为了让各部落都信奉女真萨满教，以统一他们的思想，努尔哈赤派安达拉运送财宝，并组织了一个萨满联盟大会。没想到萨满内乱，相互残杀，尸横遍野。安达拉无颜回去复命，自杀而死。安达拉死前，用佩刀在一块石板上刻下藏宝图和遗言，但用的是萨满符号，即使找到那块石板，也是一块谜石。”
“那卷驼皮到哪儿去了？”
“那卷驼皮就此落入努尔哈赤的手里，努尔哈赤并没有忘记萨满对他的厚爱，在沈阳故宫里，一直陈列着神刀、神鼓、神铃……那些都是萨满教的至高『圣物』。关于返还那些宝藏，努尔哈赤的意思很明白，万一自己哪天被明军打败了，还有个东山再起的机会，这就是后人所传说的──龙脉。这个秘密，一直密封在努尔哈赤的嘴里，直到他死后，这个秘密才被人发现。”
“谁？”
就在萧错问话时，只听门外一声轻响，萧父一怔，叫道：“有人！”

第五章 驼皮秘史
当萧错听到萧父说有人时，立刻朝房门走去。门外黑影听见萧父喊声，迅速闪在走廊拐角，隐蔽起来。萧错刚把门打开一条缝隙，猛听外面一声响雷，吓得他浑身一抖，往后一缩，回头向父亲递了句话：“没人。”
萧父嘘了一声，暗示萧错不要做声。他抬起头来，朝窗外望去，见花园树上，有两只大鸟，在大雨和树影婆娑间，晃晃悠悠地扑扇翅膀。
原来是鸟兽作怪，萧父这才敢松出一口长气。
心神恍惚之际，忽闻霹雳一声，一道闪电劈来，黑暗拐角处的人影，闪出半边脸来，只见她半张脸上伤疤纵横，额角、颧骨、下巴、耳朵下方或长或短，星罗棋布。让人看了不由得暗暗惊奇此人的生命力，受过这么多看起来几乎是致命的重伤，仍能顽强地活过来，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萧错回过神来，看到父亲的手一直在书桌上颤抖，立刻去父亲的衣柜里，找了件衣服给他披上，萧父这样和儿子说话，确实绕了太多弯子，有这个必要吗？很有必要，因为历史的高明之处恰恰就体现在此处。
萧父心神稳定后，又继续说道：“发现这个秘密的人，就是皇太极。自皇太极继位后，谜一般的大清王朝正式拉开了序幕，皇太极不仅使大清进入了一个奇怪的状态，还改变了大清的血统。”
萧错显得很激动，忙问：“改变了大清的血统？”
“不错，一六三六年，皇太极正式称帝，建立清政权。这个时候，清王朝的皇帝皇太极广蓄后宫，做出惊人之举，他册立的『一后四妃』，居然都是来自蒙古的女人。”
“皇太极为什么要册封蒙古女人为妃？”
“这『一后四妃』不仅是蒙古女人，而且都是博尔济吉特氏。只要查询一下这个姓氏的渊源，你就会明白，这个姓氏源于蒙古族黄金家族孛儿只斤氏，属于汉化谐音为氏，也译作成吉思汗的宗室后裔，所以这个姓氏的人皆是成吉思汗孛儿只斤.铁木真的后代。而且，从孝端文皇后她们姑侄三人又同出自科尔沁部，从嫁皇太极这件事上看，颇有一点前仆后继的意思。总之，她们一定要给满清皇室生出一个带有蒙古血统的后代！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跟阔阔出的预言，有着重要的联系。”
“什么联系？”
萧父喘息了一会儿才又说道：“因为，博尔济吉特氏在蒙古科尔沁一脉，源于成吉思汗的二弟合撒儿及其后裔所属的部落。皇太极一生嫔妃无数，为他生有十一个儿子，其中有纯正的满族血统儿子数个，而偏偏合撒儿第十九代孙女庄妃的儿子──福临，成为清王朝的继承人。从此，有着合撒儿血统的皇太极子孙，成了清王朝历代君主。虽然这仅是一种历史巧合，但留下的历史之谜，还是相当有魅力的。”
萧错听到这儿，才恍然大悟，他立刻想起阔阔出向成吉思汗透露的那句预言：长生天的圣旨，神来告说，一次教铁木真管百姓，一次教合撒儿管百姓……现在，合撒儿的后裔真的要来管理百姓了，这才叫孙悟空翻了几十个大跟头，原来还在如来佛祖的手心里。萧错越想觉得越对，对萨满预言连连点头，不服不行。
萧错想到宝藏，立刻问道：“皇太极去找宝藏了吗？”
“据说，皇太极派人去挖了，但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情，出现了很多诡异的现象，派去的人，总是一去不返。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康熙、雍正、慈禧，再到后来沙俄东侵、八国联军、列强争逐、军阀混战、日本侵华都试图再去挖掘这些宝藏，而这些宝藏却突然不见了。如今，能证明宝藏存在的，只有摆在我们面前的这张驼皮，这就是阔阔出死前留下的驼皮……”
“我们凭这张驼皮，就能找到宝藏吗？”
“萧家祖辈都在研究这块驼皮，你祖父劳累终生，寻找宝藏，一无所获，反而背上了一个偷盗陵墓的罪名。我研究了二十余年也毫无线索，不由得感到有些失望。但多年来的研究让我相信，那些宝藏依然存在。”
“我们可以去找那个安达拉.孛龙子用佩刀刻下的石板。”
“没用的，安达拉.孛龙子实际上是女真部落中萨满大巫师的尊称，并非某一个人的名字。因此，安达拉.孛龙子到底叫什么，我们根本无从查找。再说现在萨满教已经濒危，即使找到谜石，也无法破解那些萨满符号。”
“驼皮怎么会在我们萧家？”
“因为驼皮本来就是我们萧家的。我们萧家世代住在葬狗坡这个地方，就是为了与世隔绝，守住这个秘密。我们要做的不是找到宝藏，而是毁掉驼皮。”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历代祖先往下传承的时候，总是要说毁掉驼皮的话，然而，萧家的子孙每次听完这个故事后，都不舍得毁掉这张驼皮，而是耗费终生，潜心研究。”
萧父说完话后，将手里的驼皮交给萧错。萧错接过驼皮，却愣住了：“这上面怎么什么都没有？”
萧父说：“时间久了，字迹早已磨掉。但凡是暴露于表面的，都不能称之为秘密。真正精明的人，也不会把字迹留在表面。”萧父把驼皮包好，连同沾血的纱布和子弹，一起放进盒子里。
萧错看着父亲愁容满面的样子，似乎有什么不祥的预感，他问父亲：“爸，你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秘密告诉我？是不是要出什么事了？”
萧父摸着萧错的头说：“我常年奔波在外，唯恐哪天被野猪拖了去，这个秘密就此失传。你好好保存，将来遇见有缘揭秘的人，但说无妨。”
萧错再问时，萧父已经不再回答，他从脖子上取下一条链子，链子挂件，像个盒子，由金、银、老松石、珊瑚打制而成，外形精雕绝伦。打开盖子，里面有尊镏金佛像。
萧父给他戴上：“这是你妈妈的遗物，叫老嘎乌，可以辟邪开运，保人平安。我做野外考古几十年，最伟大的发现，就是你妈妈，你要记住她，没有她，就没有我们。这是她留给你妻子的，将来你成家时，替她戴在你妻子身上。很晚了，把那女孩抱到你房间睡觉吧，以后，王妈会帮你照顾她的。”
萧错接过老嘎乌，心里还是觉得父亲像交代后事一般，不仅将祖传的秘密告诉他，而且还把母亲的遗物留给他，不知是何缘故。萧错无论怎么问，萧父都只说以后再告诉他。无奈，萧错只好走到那女孩面前，问：“爸，她叫什么名字？”
萧父想了一会儿，说：“她……叫萧楚格。你可以喊她格格。”萧错微微一笑：“她真好看。爸，我能把老嘎乌送给她吗？我喜欢她。”萧父脸色一沉，说：“傻孩子，她还小。”萧错抱起那个女孩，说：“我可以等她长大。”萧父突然声色俱厉，说：“不可以，她是你妹妹。”
萧错拼命摇头说：“不可能，妈生下我就死了，怎么会有个五六岁的妹妹？”萧父显得很无奈：“她是你同父异母的妹妹，今后你要好好照顾她。”萧父对此不再多言，挥手示意萧错离开书房。
萧错拿着盒子，抱着女孩走出书房时，他对着天花板吐了口气，等他再低头时，却意外发现，走廊里一点雨渍、血渍都没有，干爽如初。他推开门，悄悄问了一句：“爸，我想知道，你是从哪儿进书房的？”
屋内没有回答，萧错借着窗外打进的闪电光再看，父亲萧明恒已经不在了。

第六章 暗夜留香
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就是十五年。
萧错坐在书桌前，他收好老嘎乌，放进怀里。在他书桌旁，依然安睡着一个女孩，她就是萧楚格，表情和十五年前那个夜晚一样淡然，只是她身边多了一只大狗。大狗是拉布拉多猎犬，身体粗壮，取名虎尔赤，是格格的导盲犬。
萧错还是习惯于把熟睡的她从地板上抱起来，还是习惯于贴在她耳朵边，说：“格格，把衣服换掉。”她总是突然翻身，笑嘻嘻地面对他，露出两颗虎牙，让他吻下来。当她黏在他的怀里，喊他“哥──”的时候，她真的好乖。他一点都不厌烦这种感觉，奇怪的是，他竟然很喜欢。
当一个女孩子叫你哥的时候，你会感到，你对她的宠爱绝对应该是无条件的。起初，他只是在不断地宠爱她，渐渐地，这爱大过了宠，再往后，也就是两个月前，萧错才知道，格格和他并不是亲兄妹。萧错知道，父亲是个不善欺骗的人，他不惜自毁名誉，将格格说成他的私生女，必定有他的道理。
“很晚了，去睡吧。”萧错边说，边伸手去解她的衣扣。她一点都不反抗，只是伸出手指，向他的脸摸去，轻声说：“你不在，我睡不着。”他笑了，悄声问：“为什么睡不着？”她脸一红：“我想你。”说话间，格格的衣服完全被解开，从她怀里，滑出一个烧蓝响铃长命锁，落在萧错的手背上。这让他想起，十五年前，那个夜晚，他给她换衣服时，她从怀里掉出老银锁的情景。萧错给她穿上一件棉睡衣，扣好扣子后，又把她头上的紫水晶蝴蝶发夹拿下，想抱她回房睡觉。
格格从脖子上取下那个老银锁，这是她进萧家前，唯一戴在身上的东西。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一点都不记得了。她摸索着，把老银锁放在萧错手上，说：“哥，这个老银锁我戴了十几年，现在，我把它送给你，或许，这老银锁能帮你找到我的亲生父母。哥，我真的很想知道，我到底是谁的女儿！即使我没眼睛，看不见他们。只要他们能站在我面前，我摸摸也行。”她说着，流出了眼泪。
“傻，你有眼睛，只是没视觉。安医生为了治好你的眼睛，可没少费心。这次又专门到美国去请专家。格格，我们就要结婚了，不管你是谁，你都是我的妻子，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他从脖子上取下老嘎乌链子，给她戴上，“这是我妈的老嘎乌，指定是留给她儿媳妇的东西。”就在扣好链子的一刹那，萧错的眼前，突然出现父亲的身影。
十五年前，萧父亲自叮嘱过他：“错儿，格格是你妹妹，你要记住，千万不能娶她为妻……”父亲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萧错顿时觉得有一种不祥的感觉，他甚至有些冲动，想去收回那条老嘎乌。但他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他认为，他有能力保护这个女孩。
萧错走到书桌前，摸出打火机打火，连打了六次，都没有点着火。格格轻轻从他手里摸过打火机，微微用力。火苗就蹿了出来。她让火苗燃着，等着他把烟凑过来。他吸了一口烟，又挥手打散格格面前的烟雾，生怕她被烟雾呛着。
那个烧蓝老银锁，萧错看了很多次。锁是新品，属八十年代初期的民间工艺，做工粗糙，街边随便哪个银匠，都能随手复制。唯一有看相的就是这锁的挂链，挂链由大小不等的各色玛瑙珠子、琉璃珠子和银珠子串成，左右对称排列着小玉凤、翠玉小结饰及白玉小元宝，质地均匀、色泽白中略泛浅青，虽然细小，但都是上乘料子。
挂链上最为抢眼的是有九位仙人，大小不同，或分别骑在龙、虎、鹿等瑞兽上，或急急奔走，或缓缓而行，但皆慈眉善目，仪态沉稳。萧错认得出，这九位仙人，乃是十八罗汉中的降龙罗汉、坐鹿罗汉、举钵罗汉、过江罗汉、伏虎罗汉、静坐罗汉、长眉罗汉、布袋罗汉、看门罗汉。这九罗汉均为双面镏金银罗汉，全长仅寸余，头脸虽只有绿豆般大小，可神态、发须的不同之处却清晰可辨。挂链后，缀着一寿纹绿丝线穗子，分别坠有红绿蓝三个响铃。整套挂链工艺精细，配饰完整，五彩缤纷，漂亮喜气！就挂链的品相来判，下面坠个金镶玉的锁也不足为过。
萧错每次看到这银锁，都有想拽掉它的冲动，这不是往新娘子头上盖洗脚布吗？简直就是毁链子！他早就劝过格格，把老银锁换掉，可格格却当它是个宝贝，也许这就是揭开她身世的重要线索。
萧错把格格放在沙发上躺下，脱了衣服给她盖上，安慰她说：“目前，单从这老银锁上看，还猜不出你父母出自什么人家。据我推测，这链子应该有把原配的银锁，从罗汉工艺来看，原配锁，应该是把双面镂空金镶玉锁，而且……”
格格听得正出神时，萧错书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
猴渣在玄光阁古玩店内，抱着个手机，来回踱步。手机一通，他不等萧错回声，便对着手机大喊：“萧错，哥们我今儿吃了仙丹，捡了个平生第一大漏。”猴渣哗啦啦说完，心里突然咯噔一下，骂了自己一句：该死！竟然紧张到连做人的基本礼貌都忘了，亏我还号称为某王爷贵族后裔呢。
猴渣骂完，便听到电话那头，传来萧错的声音，话语不紧不慢：“和你说了多少次了，观棋不语，遇事不惊，才是大丈夫。是生坑，还是熟坑？”
猴渣朝着手机，贼笑：“说是祖传的熟坑，可我看是生坑。我心中没底，又怕漏了货，先收下了。我这就到你那儿，你给我掌个眼，能帮这老件揭开点历史出来，那才真正叫有价值。最好是秘史，艳史也行。我这就过去，见了再说，见了再说……”
萧错迟疑了一下，说：“这都四点了，天黑过葬狗坡很冒险的。就你那辆破吉普，我怕把你颠散了。还有，这边天气变化多端，浓雾说来就来。猴渣，听哥劝，等到天亮再开车过来，啥也不图，就图个安全。天大的事，咱也别争这一时三刻的早晚。”
猴渣听得不耐烦，对着手机喊道：“哥们，再等上俩小时，我非蹲房顶上不可。你知道，打店铺开张起，我就没碰到过这么刺激心脏的东西。我这就过去，咱俩支壶酒，整几个花生豆，你现场传授给我点眼力活。再说，你说别人不敢去葬狗坡，也就罢了，我猴渣是谁啊？咱是猴瞎子嫡亲孙子，葬狗坡就是我家发迹的地方，我这就过去……”
猴渣一边说话，一边将用棉布包好的琀蝉，小心揣进怀里。就在他正往外走的时候，只听“砰”一声闷响，猴渣一声惨叫，身体重重摔在地上，手机也从他手中摔落。
地上，没见着出血，但人不动了。
“喂，猴渣，猴渣？你怎么了……回个话啊……”萧错对着手机连喊几声，都未见猴渣应声。
“哥，怎么了？”格格从沙发上坐起来，伸出手，到处摸着，身边的虎尔赤非常警觉地趴上沙发，用身子挡住格格的身体，生怕她从沙发上掉下来。萧错赶紧把格格重新放在沙发上，说：“格格，没事，猴渣那边收了个俏货，你睡你的。”
“我听着，像是出事了。”
萧错从房间里拿出被子，给她盖好，又拿过自己的外套急急穿上，说：“刚才还活蹦乱跳地说着话呢，这会儿就没声了，等会儿要是还没回话，我就过去看看。”他怕猴渣出事，没敢挂电话，一直喊着猴渣的名字。
猴渣趴在地上，慢慢睁开眼睛，先摸了摸口袋里的琀蝉，又摸了摸自己的光脑袋，确认两者都完好无损后，才吐了口气。然后，他挣扎着，摸到手机，神色极为委顿地说：“萧错，没大事，刚才太激动了，一脑袋撞门框上了……”
猴渣捂着脑袋，合上店门，上了锁，走了。那块驼皮，仍然待在垃圾桶里，一声不吭地望着天花板。
不多时，只听古玩店的店门“嘎吱”一声开了，进来一人，匆匆走到垃圾桶边，从里面拎出那张驼皮和红布，抖了几下浮灰，塞进口袋里，带上店门，一溜烟走了。

第七章 鬼街瞎祖
进古玩店，拿走驼皮的人，不是旁人，正是猴渣。
猴渣突然想起，萧错交代过他，收到的货，一定要原封不动地带过去。猴渣出门的时候，已经是凌晨四点半，是鬼街口开市的时间。
鬼街口里什么都有，可以这么说，故宫和国家博物馆有的，这里有，它们没有的，这里也有。仿古家具、文房四宝、古籍字画、玛瑙玉器、中外钱币、皮影脸谱、宗教信物、民族服饰，“文革”遗物，甚至生活用品，除了军火、毒品、人口，只要你能想到的，都在架上、摊边、店里。牢牢地吸引着一批又一批慕财淘宝者的心，前面的人倒下去了，后面的人紧紧跟上来，前仆后继，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收藏家、玩家、鉴赏者，开始陆陆续续往街里赶，来此“捡漏”、“淘宝”、“交行”补充货源，人声鼎沸，别说是汽车，就连个自行车也别想挤进来。
鬼街口之所以如此火暴，是得益于猴渣的祖父──猴瞎子。
猴瞎子生于晚清时期。提到清末民初，都知道那个时候，时局动荡，国之将亡，皇帝都保不住，何况臣子们。许多清廷遗贵，破落富豪，家道颓败后，无以糊口，只有挥霍家产，变卖祖宗基业，维持生计。而当地人，大多是些粗人，目不识丁，哪认识这些宝贝，只能给些粮食，全当施舍积德。这其中就有个没落贵族，姓赫舍里氏，满洲正黄旗人，因他瘦如骨柴，眼神恍惚，又爱穿件破长袍，跟人体骨骼标本，蒙了层白布差不多，大家都叫他猴瞎子。
一个贵族，血统再高贵，身上没钱，也就没了派头，没了活劲儿，生不如死。猴瞎子经常拿些古玩字画，找左邻右舍，换点米饭馒头，勉强度日。没多久，家中古玩换尽，就连最后一床被子，也换成稀粥充饥。没被子，猴瞎子便感染上风寒，命似三更油灯尽，眼见是活不久了。为了肚子永远不饿，他决定去找阎王。
猴瞎子出身贵族，懂得些奇门异术，对风水很是讲究，葬身之地更是千挑万选。朝城外走了三十余里，眼前出现一个大坡。猴瞎子定眼观看，此坡，位于嘎纳山裂谷处，裂谷两侧，山体陡峭，蜿蜒绵长。中间大坡，圆润高大。远远望去，一副二龙戏珠之势。据当地人传说，此坡并不是自然山体土坡，而是一座狗墓，是一位古代帝王为爱犬所建，赐名：葬狗坡。
猴瞎子猜想，那位帝王，想必也是位才智卓绝的奇人。知道一脉两龙，势必会引起江山之争，便发动人力，将狗墓修建呈珠形，卡在裂谷之间。将两龙隔开，使两条龙，由凶煞相窥，变成和睦相戏。有这两条青龙把关，别说是条狗，就算是自己躺在墓中，也是安枕无忧。这座裂谷，因此形成了一个绝佳宝穴，真算是占尽形势，气吞万象。若说真是出自帝王之手，却是一点都不出人意料。
葬狗坡没有墓碑，却有一个祭祀台，离地足有二十米，从那上面跳下去，必然会直奔九泉。祭祀台上有一只石狗，卧在坡前。猴瞎子爬上去，抱着石狗头，准备哭诉一番，不料，刚把耳朵贴在石狗身上，就听见岩石中传来阵阵绝望的哭号声。
猴瞎子猜想，这定是地下冤魂向他索命来了。他走到台边，看着坡下山路，这山路，盘在葬狗坡前，从形势上看，有一箭穿心之势，很明显，这是条凶路，与葬狗坡风水完全不合。他转念一想，这葬狗坡本来就是阴宅，这条路，也算是墓葬之路，对活人凶险，实则是庇护死者，比流沙、暗弩来得更加玄妙。猴瞎子暗喜，自己生时荣华，死时有宝地收魂，实在是意料之外，便朝石狗磕了三个响头。让他更觉意外的是，头顶上窸窸窣窣一阵响动，一双眼睛正在石狗后面看着他。
猴瞎子刚刚站起身来，那物便一跃而起，重重扑到了猴瞎子身上。猴瞎子急忙掐住那物脖子，这才看清楚，原来是只猴子。可那猴子实在凶猛，出手太快，利爪直逼猴瞎子双眼。猴瞎子闪躲不及，被那猴子硬生生掏去一只眼睛。
猴瞎子疼得“哎哟”一声惨叫，只觉得脸上热血横飞，他掐紧那只猴子，心中大怒：我本想早点去见阎王，你竟然抓去我的眼睛，叫我如何认得黄泉路？如今，就算死了，也要带上你，给我做眼睛。于是，他抱紧那只猴子，纵身跳下祭祀台。
猴瞎子醒来时，按照他的估计，此时站在身边的，应该是牛头马面、黑白无常。可是，在他惊慌一阵后，却发现身边，站着一位中年男人。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刚才是梦境？猴瞎子用手摸了摸双眼，身上吓出一层冷汗，眼睛上分明裹着一层纱布。
中年男人姓萧，是位古董商人，附近的人都尊称他为萧老板。萧老板其实就是萧错的曾祖父，晨练时，看到猴瞎子，摔昏在路上。若不是身下垫着只猴子，肯定必死无疑。萧老板见猴瞎子失去一眼，取下他身下的猴眼，给猴瞎子换上。没想到，那竟是灵猴的眼睛，此猴专吃人眼，换上它的眼睛，别说隔着一层纱布，就算隔座山，也能看得清楚。从此，猴瞎子算是得了慧眼。
听到自己没死，猴瞎子喊出了之前无数人喊过，之后还会有无数人要喊的名言：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个真理，真实地体现在了猴瞎子身上。
猴瞎子在萧家待了三年，萧老板帮他收回祖宅，猴瞎子重新坐在自己家的街口。这回的猴瞎子，不仅懂阴阳风水，还有断石成金、点水成银的法术。凡他连摸三下的器件，不出三天，准有人去高价收购，哪怕是只溺器尿壶，也能换些银两，这实在是令人极其兴奋的事情。
猴瞎子并不是天天在街口摸宝，或是初一，或是十五，或是逢节，或是庙会，时间没个定数。但去的时候，总是阴阳交接的时候。所以，不管是远路的，还是近路的，都愿意将自家的、亲戚的、朋友的陈年旧器拿出来，或是收购来，在三更半夜里摆在街口，等着瞎子到来。为了让家里出件宝物，没开包袱之前，都要在街口上香、磕头、祈福，街口香火，十分旺盛。
再往下说，就越发带有传奇色彩了。说猴瞎子那只猴眼睛，白天是黑白眼珠，什么都看不见。到了晚上，眼珠放绿，连只蚂蚁都能数出几条腿来。又说猴瞎子，总是出没在阴阳交替之时，周遭忽明忽暗，影影绰绰，你看不清我，我看不清你，乌漆麻黑，穷人打燃火石，富人提着灯笼，幽幽晃晃，如同鬼火，人影穿梭停走，飘忽不定。鬼没半只，鬼气先有了。
久而久之，梁上君子、盗墓贼，也汇集此地，脱手一些见不得光的玩意儿，引得阴间神鬼前来追讨，前脚买下东西，后脚就又躺回棺材里，也不足为奇。更有造假者趁黑兜售一些赝品，两者又都是鬼鬼祟祟。前前后后，总之是离不开“鬼”字。鬼街口，由此得名。
猴瞎子在鬼街口，混了几年，手里攒下些钱，萧老板给他做媒，在葬狗坡附近的耶那村里，给他说了门亲，婚事也是萧老板一手操办的。三年后，女人生下一个儿子，不傻，但只呵呵，见谁都呵呵。人们都喊他：猴大呵。
萧老板去世后，正赶上战乱，百业萧条。鬼街口因为有古玩交易，不但没有衰落，反倒出奇地热闹。越来越多的巨商纷纷前来淘宝。很多人家里的古物卖尽，便想到祖坟里的陪葬，挖了自家的祖坟，再挖邻居的祖坟，久而久之形成一个盗掘集团。
再说猴瞎子，年事已高，怕自己哪天去了，猴大呵没人照顾。于是，托人给猴大呵讨了房媳妇，没想到猴大呵竟晚年得子。猴瞎子给孙子娶了个大名叫：侯玄光，也就是现在的猴渣。
猴渣自幼与猴瞎子相依为命，猴瞎子闲时也传给猴渣一些阴阳风水和摸宝技术，但摸宝是瞎子才能掌握的鉴宝技术，到猴渣身上却一无用处。想到一身绝技还未传给孙子，猴瞎子恨不能将自己的眼睛，塞进猴渣的眼眶里。于是，他将猴渣托付给萧戎的儿子萧明恒照顾，和萧错一起学习鉴别古玩。
猴渣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博物馆工作，博了两年，没博出头绪，便跟人学拍马屁傍领导。傍了几次，太滑，没傍上，索性辞职，自开炉灶，在鬼街口开了个古玩店，捣鼓些小杂件，玩得自在。
猴渣出了玄光阁后，绕到后街，开出那辆二手老吉普，也许是老吉普款型太老，噪声太大，也许是猴渣捡漏心虚，总感觉街上不时有狐疑或奇特的目光投向车内，他们或在三轮车里，或在店铺门口，或在墙角……

第八章 暗藏玄机
再说格格，听到猴渣一脑袋撞门框上，不由得笑出声来，困劲全无。她知道，猴渣自幼在鬼街口长大，又在萧家待过几年，多少也是个有些眼力的人，这么晚来找萧错，一定是遇上了极品。她从沙发上坐起，把手一伸，轻轻喊了声：“虎尔赤。”趴在脚下的大狗，听到口令，立即站在她的面前，她抓着导盲鞍，走到萧错书桌前。
萧错不动声色，把老银锁和驼皮收进盒子，放回书桌的暗道里。他算计着，以猴渣对葬狗坡地形的熟悉程度，从鬼街口到萧家老宅，大约半小时车程。他将书桌整理一下，静候猴渣到来。
虽然已是凌晨，但天上还是黑云遮月，阴风飒然。那荒凉寂静的老宅院之中，猴子、夜猫子和各类小动物，在枯枝乱杈上，摇晃作响。还有些不知道是鬼哭，还是狼嚎的怪异响动，不时从树林深处传来，在黑夜听来，好似有无数冤魂，躲在各处角落，不住啼哭，听得人肌肤起疙瘩。
半小时后，萧家老宅门口，传来一阵白鹅的叫声。随后，便是猴渣在外面的叫喊声：“见过看家用狗、用猫的，没见过哪家人，用一连队的大白鹅当保安。这哪是人类居住地啊？除了你俩，全他妈的野生动物，没见过这么省保安费的。萧错，快点吹口哨，不然，我这裤子就挂不住了。”
萧错按下宅门按钮，走到阳台，只见大门口，一群白鹅正扭着猴渣的裤子不放。他连忙朝楼下吹了几声口哨，这群白鹅才松了猴渣的裤子，嘎嘎叫着离开大门。猴渣闪过白鹅，便往楼上冲去。看见萧错后，他便心急火燎地从口袋里掏出琀蝉，那块驼皮被带落在书桌下，他却浑然不知。
猴渣也不废话，直奔主题，把收琀蝉经过，粗枝大叶地说了一遍后，劈头就问：“这宝贝到底能值多少钱？”
萧错听他说了经过，接过他手里的琀蝉。萧错仔细端详一番后，脸色一沉，反问：“猴渣，如果有人要请你这宝贝，你打算叫价多少？”猴渣心里一悬，低声说：“瞧你这话说的，我眼皮子都开始扑腾了。你千万别告诉我，眼珠往裤裆里掉了！”
萧错冷笑一下，没吭声。猴渣定了定神，说：“我一千块抓来的，如果没走眼，碰个烧纸大户，我就放他十万。”猴渣话一出口，萧错便横他一眼道：“辨玉诀上说：远看造型，近看料，拿上手来，看刀工。我爸带你这么多年，你怎么就一点都不上套呢？关于蝉形玉器，我也没少跟你费口舌吧！”
猴渣听出萧错话里有话，身上泛起一层鸡皮疙瘩，心想着，这万一走眼，拿那东西换烧饼都没人愿意给。再者说，这失利事小，失眼事大，在鬼街口，走眼可是失名誉的事，要被人戳脊梁骨的。他揉揉眼睛，对着琀蝉再看，说：“关于蝉形玉器，你是没……没少说过，可我收的时候，也是照老路子来的……”
萧错低头看蝉，态度既不冷，也不热，且拿捏着小劲儿，叹息道：“你收的是急货，打眼估价，那是逼不得已。藏家不讲高低价，只认真赝劣好。玩家是一看二摸三琢磨，四疑五悟六啰唆，七上八下差不多。而你，是个倒腾老件的，不论真假新老货，不见赢利，不能撒手。商人要绷着价买，绷着价卖，那就得辨工识宝。收货不能走眼，出货更不能走眼，一旦走眼，必定后悔莫及。”
猴渣见萧错说话一本正经，自己也不敢戏谑，看来，今儿是碰到大事了，他想了想说：“这理儿我一直记得，收这蝉时，虽然是一打眼的工夫，可我心里，也没少念叨萧老爷子的叮嘱。他说过：商周玉蝉，蝉形头眼大，身翼窄小，呈细长倒梯形，而且头部中央有孔，用来穿绳佩戴。南北朝玉蝉，仍沿袭汉制，但由于受战乱影响，玉料来源困难，玉蝉多数用滑石刻成。东晋以后，几乎见不到玉蝉，直到宋代，仿古风气盛行，蝉又作为佩饰出现，器物上纹饰有云纹、斜方格纹及各种仿古纹饰，运用推拓磨和勾云相结合的雕琢技法。明代玉蝉，器形呈扁圆形，双翼及腹部运用深勾深压雕琢技法，尤其蝉衣，不光有脉纹，还有无数的小圆点，好似透明的一般。清代玉蝉，雕琢以写真手法与仿古纹饰同用，用料讲究，纹饰分布稀疏明朗，线条多用阳纹线来雕刻。清代后期，开始造假，民国时，更为盛行。”
猴渣边说，边摸着脑门上那个小疤眼，话语里竟带上了几分颤音：“你再看这只蝉，高额、突眼、宽颈、翅翼都是以汉八刀勾勒，刀刀挺劲见锋。这种玉蝉造型规整，变化较少，是盛行于西汉晚期至东汉，用作敛葬中，放在死人嘴中的琀蝉。有句看老玉的行话叫：有眼看眼，无眼看工。这东西，靠得上标准，要是不够年份，不是汉代的，我把自己俩眼珠子抠出来，给你当泡儿踩。”
萧错盯着猴渣，没想到这小子的脑子，还有这么灵光的时候。他突然站起来，捶了猴渣胸口一拳，笑骂：“行啊，你小子这张嘴可真是出自名门正派，堪比少林武当啊。我爸常说：玉蝉虽小，却为汉代玉器之经典而名重天下。这东西，我一打眼，就知道是生坑，这没争议，一眼货，开门到代的东西。关于价格，我姑且这么一说，你姑且也那么一听。若有人在一千后面多加三个零，你都甭答理他。你小子亏了心眼多，到我这儿溜一圈，不来这一朝，开市时，你若十万块钱出了手，我看你到哪儿买后悔药去！”
猴渣听到萧错这么一说，简直是心花怒放：“看，我就知道，这不是个俗物！咱这脑袋，也不是白往门框上撞的。想我祖上也是皇室贵族，都他娘的在民间憋屈了大半个世纪了，如今总算要翻身做贝勒爷了！萧错……你说……我……我容易吗我？”
猴渣说完话，表情僵住，一屁股坐沙发上，呼哧呼哧地喘，过了半天，气喘匀了，又觉得自己老这么端着挺没劲的，“嗷”的一声就开始哭，眼泪掉得还很有个性，顺着腮帮子一直滑到下巴，然后，他用胳膊一胡噜，没了。然后，又接着往外掉。
“是什么稀罕老件，能不能让我摸摸宝？”格格一手端着茶，一手牵着虎尔赤，在虎尔赤的引导下，她把茶放在猴渣手上，又转身到萧错身边。虎尔赤见格格停下脚步，便钻进书桌下候着，恰好趴在猴渣那块驼皮上，它叼起驼皮，含在嘴里，玩来弄去。
萧错把手里的琀蝉，轻轻放在格格手心里，请她摸宝。
摸宝，这门辨别古玩的技术，起源于盗墓。盗者侵墓时，讲究望、闻、问、切，就像古代的医生一样。望，通过看风水，来判断墓地。问，要了解情况，他们要访问当地百姓，当地百姓的传说中，常常会反映出来周围的文物埋藏情况。盲人摸宝，主要是借鉴于闻和切，闻，是辨别老件身上附带的泥土味道，有经验者，不仅能够判断出古玩是出自哪朝哪代的墓穴，还能判断出是高仿，还是老件新工。切，也是来源于盗墓，当盗贼进入坟墓后，里面是一片漆黑，根本没办法用眼睛去辨别陪葬品，他们只能用手来抚摸这个葬品，凭感觉来判断哪个东西值钱。
格格是个盲人，手指触觉非常敏感，摸宝是萧家只传给盲人的鉴宝技术，也只有盲人，才能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盲人有些时候，能感觉到一些常人看不到的东西。当年，猴瞎子就因为在萧家学到这门摸宝技术，才弄火了鬼街口。
格格用手指按在蝉上，一点一点仔细摸着：“这线条一上手，就知道是老工，线条速度慢，边缘像刀切一样，没有崩裂和毛刀出现。尾部的尖锋有扎手的感觉，这应该是一只蝉王。宋代、明代的尖锋因翼端稍稍圆形，都没有扎手的感觉。这只蝉的线条以直线为多，有的虽呈弧形线，但都是有两线交锋而成，最精致的地方就是推磨。玉蝉颈下呈小弧形，光整平涌，不起波状，蝉呈圆头形，眼珠跳出廓外，如果我摸得不错，这东西应该是西汉中晚期的。”
格格说到这儿时，突然停下，她似乎感觉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将玉蝉重新摸了一遍，在摸到翅尖时，她的手指一颤，竟冒出一注血来。
萧错见了，心下惊疑起来，这琀蝉怎会有这般凶煞？竟嗜起人血！赶紧把格格手指放进嘴里吸吮，格格慌忙推开他，叫他接过琀蝉，说：“哥，这玉蝉有问题……”

第九章 身怀绝技
谭彪和那个女人见猴渣连夜赶往葬狗坡，心下的石头方才落地。谭彪深知葬狗坡路险，早被传为坟茔之地，而萧错驯养的野生动物，又多又奇，谭彪怕贸然摸黑跟进坡里，会打草惊蛇。
谭彪将车停在太平街珍珠花园小区外，车上的女人黑纱蒙面，仅露出两只大眼，看不出年纪大小，听声音，二十出头，她问：“彪哥，你说萧错能发现玉蝉有问题吗？”
谭彪不动声色，本无回答之意，但又不想冷了那女人的颜面，只好对她说出一番别有新意的话来：“应该会的，萧错虽然不是奇才，但也不是什么俗人，再说他身边还有会摸宝的瞎子，二人齐心，其利断金。龙叔说过，能揭开驼皮之谜，必是非常非常之人，具备非常非常之奇术。揭秘需要懂得奇门异术，消息机关埋伏。否则，造秘者，费尽心思造出个谜局，一出来就被人三下五除二给解了，那岂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
女人嗤之以鼻：“可他只是个掌眼，而我们只是些盗贼。”
谭彪默然半晌，仰天长叹：“可我们都是具备非常之能耐的人，为善，为恶，全在一念之间。只可惜，他为了个瞎子，宁愿在大草原上晒太阳放羊，也不愿意出来，展露手脚。”
女人冷冷问了句：“瞎子，很漂亮吗？”谭彪避开话题，不作回答，很深情地转头望着她，似乎他的眼里只有这个女人。
女人也盯着谭彪看，虽然看不到表情，但她的眼光很冷，很直接，透着不守规则的野性，然后，她慢慢从怀里摸出一串钥匙，悬在空中：“彪哥……龙叔给你买的房子，这是钥匙……在十八栋，二十二层……”
谭彪接过钥匙，两人一起下了帕萨特，谭彪突然伸手朝天一扬，只听“啪”一声，钥匙落进水里：“我什么时候用过钥匙？你是知道的，没有一把锁能锁住我，包括监狱。我之所以能在里面待五年，就是想光明正大地和你在一起。”
“龙叔待我们如亲生父亲，别说替他坐五年牢，就算……”
“不说了，让我看看你这五年来，有什么进步吗？”
谭彪望着带着钢筋栅栏的高墙，伸手拉过那个女人，两人看着高墙，同时提气起跑，几步冲到墙前，两米多高的墙，脚一蹬就上去了，人以老鹰展翅的姿态站立墙上。随后，他们双手迅速抓住墙上的钢管，腰一拧，人侧身起飞，翻过钢筋栅栏后，两手一撒，干净利落地翻进墙内。好一个芦花公鸡飞过墙，漂亮！
两人刚刚翻滚落地，又一个鹞子翻身，一路疾奔，再抬头去看，两人凌空翻转，“噌”的一下，同时飞身上墙，脚蹬墙壁，横走跨步，顺着墙壁管道与阳台天窗，已经爬到第三层，像两只蝙蝠，悬挂在楼壁上……
萧家老宅，依然沉静。
萧错听格格说琀蝉有问题，一时不得其解，只是隐约觉得不妙，便举起玉蝉，在灯下照看。难道是琀蝉的翅尖过于锋利？他仔细又看，问道：“你是不是摸着这蝉的刻痕，一只翅膀深，一只翅膀浅？”格格点点头：“不仅有深浅之别，而且翅翼是一边薄，一边厚。”
萧错听后，微微有些诧异，暗自惊叹格格的摸宝技术，果然不浅。他在高倍镜下，也只能看出刻痕深浅有微妙的变化，但很难发现蝉翼薄厚问题。想到这一点，萧错不免又发出疑问：“难道这只玉蝉被人动过手？是个仿品？老玉新工？”
好久没说话的猴渣，这时也忽然激动地反问：“动过手？”
萧错低头想了想，答道：“我想动过手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仿到位，只有研究不到位。这只玉蝉，从刻痕上看，应该是出自同一个玉作人之手。现代电动陀机具精度高、速度快、切削力强，时常会显出刀痕粗大、崩茬，所以，若想各项都仿到位，是不可能的。再说，汉八刀是中国玉雕技法中十分有特色的技法，也是葬玉文化遗留下来的产物。随着葬玉文化的衰落，这种技法后来也不再采用。后世有些造假玉的刻意模仿，虽有汉八刀的遗风，但终因脱离了那个时代，缺少神韵，加上作伪者的功力不够，琢不出那种气势，也就没有了翅翼底部的挺劲和翼端的尖锐，以及线条的深浅和弯度生硬。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其中差异。可有一点，我不明白，这个玉作人，为什么把翅膀刻成不对称的？是失手，还是刻意？”
格格笑了笑，说：“猴渣，叫哥把蝉给我，我再摸摸，行吗？”
萧错没等猴渣回话，往后一闪身，说：“不行，你的手指已经流血，不能摸宝。”格格一点点摸到萧错的手，说：“没事，不疼的。这摸宝的技术，是你亲传给我的，如果我不摸出故事来，岂不是叫你笑话？”萧错拿起格格的手指，在嘴里吸吮掉血迹，又把玉蝉放在她手心里。
格格又要上手摸宝，猴渣自然是求之不得，他端过椅子，让格格坐着摸宝。格格边摸，边皱眉思索。盲人摸宝，虽然神秘，但技术并不复杂，基本功就是对古玩知识的熟知，凭感觉辨别工艺和材质。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每个历史时期的玉器，都有其雕琢特点。半小时后，格格额头开始冒汗，玉蝉已经被她摸得浑身是血。
萧错陪在一边，心里甚是心疼，脑中开始不停地猜想：这蝉中除了蝉翼不对称外，还有哪些地方与众不同呢？就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只听格格突然站起身来，喊了一声：“哥，这只蝉腹部肥大，我摸着底下那几道阴线也有问题……你快拿张宣纸来。”
萧错立即拉开抽屉，拿出一张宣纸，铺在垫子上。格格将沾满血的琀禅放在宣纸上，按下一道血印。然后说：“哥……这琀禅背后有故事！你快看看我印下的血迹……像不像钥匙齿……”格格说话时，突觉得心口发闷，胃里的东西不停地往外翻涌，忍了几下，才不至吐出来。
“钥匙？”萧错和猴渣急忙去看琀禅，一看更是惊奇。这明明是块葬玉琀蝉，怎么印在纸上，会像一把钥匙呢？就在猴渣和萧错正惊骇莫名，一起看琀禅和血图印记之时，忽见格格身子摇晃几下，一歪头，栽倒下去。
他们同时迅速伸手救人，却根本来不及。眼看，格格的脑袋就要磕在书桌拐角上……

第十章 导盲灵犬
正在安危相分之际，虎尔赤突然从桌下蹿了出来，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它身体一跃，硬是将格格撑起，顶在萧错怀里。虎尔赤的这一举动，令猴渣惊叹不已，心想着，这畜生可真够灵气的。
萧错摸了摸虎尔赤的头，也暗加赞赏，他把格格抱到沙发上，格格脸色苍白，显得异常疲倦。他转身去倒了一杯水，强迫她休息一会儿。猴渣瞧得出神，捅了一下萧错：“嘿，格格真是越长越水灵了，可惜她是你妹妹，不然，一到结婚年龄，我就是拖也要把她拖到民政局去。”
萧错没吭声，只是略低了一下头，继续给格格清理伤口。猴渣见格格显得十分虚弱，暗骂自己怎么说出那么不合时宜的话。眼见格格已经无力摸宝，而自己又想不出什么眉目，便垂头丧气，骂道：“这他娘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即便是把钥匙，可能开什么鸟锁啊？干脆咱也别费这脑筋了，管它是个什么身份，明早鬼市一开，我就找个图吉利的主，出手算了。”
萧错知道猴渣在说气话，用创可贴包好格格手之后，宽慰他说：“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买得起的。你知道，我对于国宝外流非常反感，我盘算着，最好等机会，找一个爱国企业家，半卖半送也可以，国宝自然要放在咱们中国人房里。”
萧错说完这句之后，突然好像想起什么，眉头一皱，“咦”了一声。猴渣一看似乎还有下文，便给他递了一杯茶，看他如何继续。
萧错不仅是个掌眼，又是个拉纤的，碰到老件好货，就会介绍一些合适的买主促其成交。成交后，古玩商人对这一做法并不装傻，总会对帮助自己卖货的人提出一成，也就是百分之十作为酬劳金，叫提点。而买家也会因获得宝贝而提出一成，作为感谢，叫抽彩头。不然，帮着卖货的人，就没有积极性了。所以，别人的宝贝，自然也是他萧错的宝贝。猴渣想到这儿，悄悄地凑到萧错耳边，问道：“你说的可是大企业家──狄中秋？”
萧错瞪了一眼猴渣，话题一转：“咱们先别讨论这些没用的事，先弄清楚格格说的钥匙是怎么回事。葬玉之风，远在商代就已经开始，直至近代还偶有发现。汉魏时常用的含玉也是玉蝉，在此前后，或用碎玉，或其他玉件。既然我们手里有只玉蝉，那么我们就拿玉蝉说话，因为亡者突死，玉作人往往为了赶时间，而制作粗糙，玉片略具蝉形，翅体也只是粗粗数刀。而这只玉蝉，为什么刻工却颇费心机？”
萧错的话令猴渣满腹狐疑，暗叫怪异，但又毫无破解之法，他想了半天，也只能说：“我觉得这蝉不像钥匙，就是一只翅膀的蝉，咱们可能多心了，把简单的问题想复杂了。”
“一只翅膀的蝉？”萧错猛然间想起，父亲曾跟他说过一个关于蝉的故事，“难道……难道这就是……猴渣、格格，我好像已经知道咱们碰到的是什么东西了，不过，这东西是件超越常识的东西……我要说出来，你们俩可别害怕……”
猴渣听罢，哗啦一下扯开衣领衣服，从脖子上，扯出大大小小、七八个如来菩萨罗汉挂件，咧嘴奸笑，说道：“在鬼街口混的人，谁身上没几个硬后台撑着？这些猫眼石，桃枭，玳瑁，砗磲不仅是挡东西的法器，还是护身圣品，全经老和尚开过光的！你尽管说吧，魑魅魍魉，来他妈多少脏东西，咱都甭怵它。”
萧错对他们俩说：“我害怕你们俩理解不了，从咱们推出的玉蝉雕工刻法上开始琢磨，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只蝉……有点像我爸说过的：十七年单翼蝉。”
“十七年……单……翼蝉？这词我怎么听着耳熟呢？”猴渣用手摩挲着他的光头，随即忽然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又砸拳高喊，“哎哟，对了，真他妈的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我爷爷也跟我说过什么单翼蝉的故事。可我那时候太小，故事没记住，只记得有单翼蝉这么个名词……和什么将军不将军的……瞧我这脑袋，有容量，没动力的。”
“对，是将军的故事。”萧错一把抓住猴渣的手，心头一阵慌乱。
听到两人说到十七年单翼蝉，格格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问道：“什么是十七年单翼蝉？玉蝉含在死人嘴里，无非是要亡人蝉蜕复生，灵魂延续。单翼蝉怎么飞翔？怎么复活？怎么去诉说旷古绝恋？”
“格格这话，算是问在点子上了……”
猴渣见萧错话说一半，便沉吟不语，知道他也是吃不太准，便跟风逼问道：“我听着有点犯糊涂，既然是精雕细琢，为何弄残一只翅膀？但从这玉蝉上看，却又很难看出是单翼。这当真是奇了，难道这里藏着什么玄机？”
萧错摇头说：“玄机有没有，现在还不好说。从雕工上看，我怀疑这只玉蝉，不是死后陪葬物，而是生前殉情物。我小时候，听我爸说起过很多古玩猎奇，其中有一个关于单翼蝉的故事。我分析着，这只蝉，有可能是我爸说过的单翼蝉。但是不是十七年，眼下还不能确定。”
猴渣听他这么说，连忙按住他的手，说：“一人计短，二人计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你把故事说出来，我和格格帮着你确定确定。”
萧错凝神想了想，对猴渣和格格说道：“说起单翼蝉来，也不是随随便便安上的名字。咱先从蝉说起……”
蝉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埋在地下。卵落于土，破壳而出，韬光养晦，一直到能钻到树梢羽化，蛰伏鸣叫，为的是召唤另一半。而等它真找到了，便会很快地死去！这么长、这么苦的经过，就是为了那一隙缠绵。有一种蝉，叫十七年蝉，是蝉之涅槃。为了躲避天敌，它们选择了生存周期为十七年，在地下苦熬十七年，再飞上树梢，可以得到与众不同的鸣叫，唤来雌蝉，燃烧自己的生命，鸣叫三月，再双双死去。
关于单翼蝉，有着这样的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丈夫是一位将军，而妻子则是一位异族公主。古时候有个规矩，凡是英勇善战的将军，在出征前，皇帝会赏赐一块宝玉，叫做枚。枚是古代军队秘密行动时，为了禁止偷袭出声，防备敌人发觉，而让兵士口中横衔着一个像筷子的东西。这种战术，在当时叫做衔枚夜袭。明朝沈明臣的《凯歌》曰：“衔枚夜度千五兵，密领军符号令明。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说的就是这种战术。
可枚是战术，和葬玉琀蝉有什么瓜葛呢？

第十一章 尸血胎沁
将军出征前，妻子已经身怀有孕，他把玉枚留给妻子，示意自己不能陪妻子待产，是因“天命不可违”。将军远出征战，妻子差人将枚刻成一对玉蝉，日日登高盼夫。将军带着掠夺的财宝，凯旋回家时，妻子已经风蚀成疾，病卧榻上，即将临盆的胎儿，也死于腹中。一只玉蝉含于妻的口中，成为最后的，一句没有声音的语言，那句话在说：“妻，只背单翼，不会孤飞……”
将军发现妻子的手里还有一只蝉，蝉上只有一只翅膀，两蝉合一，才可以展翅。将军非常悲痛地和亡妻说：“妻先去，等夫，抱你一起飞翔。”
将军给妻子造了一个大墓，将四处征战掠夺的财宝，全部给妻子作为陪葬，埋在墓里。后来，将军为了和妻子合并而飞，一起复生，在十七年后，自杀身亡。他们葬在同一道墓穴，墓里遍地金银珠宝，将军侧身而卧，紧紧地抱着妻子，嘴里各含一只单翼蝉。从那以后，将军墓穴的周围，每隔十七年，都会有一对蝉，在树枝鸣叫。
一起复活，一起轮回，究竟是生者安慰死者而塞入的一句话，还是死者安慰生者而含着的一句话？是狂妄的奢愿，还是美丽的谎言？格格听得泪水满眶，叹了口气，说：“唉，这真是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这么缠绵的单翼蝉工艺，为什么没广泛流传？”
猴渣撇了撇嘴，一脸沉重严肃地对格格说：“我想起来了，我听我爷爷说，将军的妻子请来的玉作人，手艺高超，但在制作完单翼蝉之后，他就死了。”
“死了？怎么死的？”格格抓紧了萧错的手问。
“猴渣说得有谱，我爸也是这样跟我说的，那个玉作人做完单翼蝉之后就自杀了。”
“做出这样的精品，为什么要自杀？”
“听我爸说，那个玉作人很可能是认为这对玉蝉，就是自己的绝世之作，自己将来再也无法超越这对玉蝉，于是，他选择了死亡。正因为玉作人死了，单翼蝉留下的仅仅是故事，而没有工艺。而这个故事，也很少有人知道，几乎成为了历史的尘埃，恐怕只有研究汉朝断代史的人，才多少知道一二。至于两蝉怎么合一，更无人知晓。今天，见这只蝉刻工怪异，格格又说腹部像钥匙，我才敢斗胆联想一下。目前，这只蝉能不能靠上单翼蝉的边，还是个问题，更别提是什么十七年单翼蝉了。”
格格松开萧错的手，转向猴渣：“猴渣，听格格一句话，这宝贝别急着出手，先放在店里，做个压堂。得空把它盘出来，经过盘功的玉蝉，更显得古雅，价值更高。”
猴渣点了点头，忽然眉宇一紧，说：“格格说到盘玉，我冷不丁地想起来一件事，不说出来似乎觉得极为不妥。要不是价格便宜，我差点就漏了这货。按理说，这出土古玉，在生坑时，玉肌理的色沁很难看出，只有盘熟后，把玉对着透玉灯，才能看清此玉受什么色沁，受几色沁。而这块琀蝉，带着灰皮却隐隐透着五彩沁。如果那婆子把价要邪了，我还真不敢留下。”
萧错听到这话，突然像醒悟了什么，嘴里嘀咕着：“难道这真的是单翼蝉？猴渣，你可曾听你爷爷说起过，山贼鹰犬盗掘将军墓的事？”
猴渣急忙点头：“我爷爷说过鹰犬，印象很深，我记得，我爷爷说的时候，把我吓得浑身掉鸡皮疙瘩……”
“这就说明，你爷爷也知道单翼蝉的可怕之处……”
格格听到此处，急问：“一只蝉有什么可怕的？”
萧错说：“听我把故事说完，你自然会明白。由于将军墓陪葬品丰厚，给后来恐怖事件的发生，留下了伏笔……”
很早以前，嘎纳山里有个山贼，名叫鹰犬，此人精通奇门遁甲之术，带领着一帮身手不凡的山贼兄弟，占山为王，烧杀抢奸，挖坟盗墓，无恶不作。因将军墓边，时常有怪异的现象，墓上常会有雾罩着，山贼一直不敢盗。
据当地人传言，将军墓边，有一具千年“僵尸”，其实并不是什么真的僵尸，而是逃进山中的死刑犯，误入了古墓。因鹰犬盗掘坟墓崩塌，他才得以“复活”。复活之后，也不吃饭，喝水吸风就能生存，有人称他为“地仙”，也有人叫他“狂人”。此物经常在古墓里出没，知道什么地方埋藏有金银财宝。鹰犬根据“地仙”所言，组织了十个兄弟，凭借出色的身手，干得干净利落，成功地把将军墓盗了。
他们不仅运走了宝藏，还盗走了那对蝉。据说，将军夫妻的尸体保存完好，鹰犬割破他们的脖子取蝉时，断开处竟流出赤豆汁一样的血来。就在这时候，怪事出现了，曾经患难与共的兄弟，忽然间形同陌路，自相残杀，结果全都死去，只剩鹰犬一人。
后来，鹰犬认为这些财宝太邪气，命中注定是属于地下的。于是，他隐姓埋名，下山娶妻。没想到，半年后，鹰犬家就出事了。他妻子突然死了，死的时候，身怀六甲。鹰犬销声匿迹了六年后，在县城被捕，官府判他死罪。当鹰犬走上断头台，即将告别人世时，他扔出一只玉蝉，向人群高喊：“去找我的财宝吧，就凭这只玉蝉！”
“一只玉蝉？”
“是的，一只玉蝉。鹰犬死后，这只玉蝉被行刑的县太爷捡了去。县太爷是个文弱书生，他对探险寻宝并不感兴趣，但他是个玩玉行家，得到了这只单翼蝉，盘玩了几年后，玉气就基本恢复。但他也没能躲过劫难，他的妻子也死了，死的时候，同样是身怀六甲。接下来，县太爷不信邪，又娶了几房夫人，也都在身怀有孕时暴死。”
猴渣听完萧错的话，连连点头称是，当年猴瞎子也是这么说的。格格不自然地闪出一种疑问：“哥，为什么猴渣爷爷知道，你也知道，而我却不知道？”
“这些故事，并非正史记载，所以你不知道。”
“哥，你说他们的下场，是报应吗？”
“所谓报应，仅是一种文化现象。实际上，报应是不存在的，即使真的因为盗墓而发生意外事故，也应是一种机缘和巧合。报应虽然不存在，而恐惧会永存心底！”
猴渣越听心里越是发寒，暗地里想，萧错不是个迷信的人，也从不说邪气的故事，这不说倒罢，一说便是阴气十足。想着，想着，猴渣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难道这就是诅咒？他只敢想，却不敢说出来，只好嘀咕着：“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明白了，这对单翼蝉下了两次土，也就是说被人挖出来，又被人盘熟了，再入土，所以玉气不散，隔着灰皮也能显沁。”
“应该是这么个理儿。”
格格听得连声称奇：“再入土？难道这单翼琀蝉，被两个墓主人含过？”
萧错缓了口气，拿起玉蝉，继续说道：“我爸把故事说到这儿，就不见人了。当时，我只觉得是古玩猎奇，也没追问。但据我推测，玉蝉作为琀，应该含在嘴里，朽后跌落棺底，上部落地，左下部斜靠在某物品上，形成顶部条形沁入，下部边角沁。当然，不排除县太爷不想含在嘴里的可能，但即使是放在胸口，道理也是一样。而这只蝉，边角有金沁，是因长期在金器边形成，难道县太爷嘴里还含有金器？”
“别开玩笑了，听说含玉的，没听说含金子的。不过，不排除死人嘴里镶了金牙。”猴渣听到这儿，突然发笑，心头有三分兴奋，更有七分震惊，问，“如果这只玉蝉陪了两次葬，又出现在我们面前，那他娘的会说明什么问题？”
格格急忙跟着猴渣的话说：“你不会是想说，县太爷的墓又被人盗了吧？”
“没有证据，不可胡乱猜测。”萧错一边说，一边清理琀蝉身上的血迹，“我一直存疑的不是县太爷的墓有没有被盗，而是将军的墓会葬在哪里？将军的宝藏又会被鹰犬埋在哪里？这只玉蝉，为什么会不仅有金沁，还有铜沁、血沁？如果我估计得不错，这应该是在水坑受沁，地下水位高，物品四处漂动，不在原位置上，或碰金银，或与水土相接。如此看来，这玉蝉葬身之地才是块宝地……瞧这血沁……猴渣，你快看，这琀蝉的肚子里是什么？”
“是尸血沁。”
“再仔细看。”
猴渣这下发毛了，那明明是摊尸血沁，看不出什么异常，猴渣暗想：难道是我三只眼的原因？他看了看萧错，捂上了额头那只疤瘌眼，说：“还是尸血沁。”
萧错忽然压低声音，对猴渣说道：“这玉蝉里面，有个胎儿……”
“胎儿？”

第十二章 九魔一魇
三人同时出口，又同时住嘴，大气也不敢喘。猴渣从出世，就跟着猴瞎子玩玉，从未见过这么奇异的事情。在玉蝉腹部正中，有头、有身、有肢，头部眼形已成，有如待产的胎儿，呼之欲出。胎外紧裹一层薄圈，似婴儿胎衣。最外一层似胎盘，与胎儿相连，似母亲在哺育生命，有皮有肉。肉呈白色，皮色较重，略带红丝，更似血色。
这事虽怪，萧错却并没有感到紧张，他问猴渣：“你收货时，可曾见过这胎形血沁？”
猴渣慌忙回答：“没，虽然当时老婆子催得急，我只能打眼收货，但我发誓，这玉蝉仅仅隐隐透沁，绝对没有胎形。”猴渣怕拿不准，又把那老婆子从敲玄光阁门开始，一直到临走时要毯子、留地址的情景，如同过电影一般，在脑海里重新放映一遍，完完整整，尽量不漏下每一个细节。
猴渣觉出此事怪异，转身看了看毫无血色的格格：“难道这蝉里有魇，吸了格格的血气，现了原形？我估摸着，那个将军的老婆，是怀着孩子死的，玉蝉被她含在嘴里，封住了阳气，使母子尸身保留时间较长，胎气随着母体慢慢上升，沁到玉蝉里，从而成魇。若不是格格刚才渗血进去，把这胎气引出来，咱们就是想破了头，也看不出其中的名堂。看来，这一切都是天意，咱们和这玉蝉的缘分到了，在鬼街口，这样身份的东西，比他娘的宫廷艳史还有升值空间。明儿我到鬼街口，赛赛宝，凭这身份就能砸倒一片……”
猴渣边说话，还边冲着萧错玩眉飞色舞。萧错脸一阴，冷哼一声，打断猴渣的话：“行了，别胡掰乱啃了。我也就信口开河溜了一句，你还真龇牙咧嘴地跟着扯上劲了。”
猴渣神色傲然，摸了摸光头，继续说道：“我没胡掰，在鬼街口，除了人民币，就是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想那山贼和县太爷的老婆，都挂得那么诡异，必定是恶魇作怪。死人的东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和主人有了灵犀的东西。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玉蝉上的胎形，应该是胎魇。”
“胎魇？这话你也能说出来，真是欠抽了。”萧错听到胎魇，差点被猴渣气乐了，这都是哪儿和哪儿啊？他抬手，想抽猴渣的光头，但被格格阻止了，格格眼睛虽然看不见，但是心思活络，她的意思是想叫猴渣说下去。
猴渣端起一副老佛爷的架势，装腔拿调地说：“凭我猴渣如此大智大慧，这么多年来，在鬼街口混着，也没搞明白，这胎魇是指的什么哑谜，不料想，近日就碰上了。说起这魇，就是人死之时，处于极大的愤怒、仇恨和恐惧之中，死后怨恨不散，有些怨力强的，能生成厉鬼，而有的则可化为恶魇。民间有九魔一魇的说法，意思是说，世上能生成九个魔，也不一定形成一个魇，而九个魔的凶厉，也比不上一个魇。魇之所以难成形，主要因其生成需要苛刻的外界条件，首先，必须是人员大规模的惨死，才能保证足够的怨念凝聚不散，而且死者尸体必须原样保存，不能有腐烂和风干，也没经过其他处理，凶灵才能附到自己的身体上形成魇。过去，只有遭到大屠杀或者瘟疫的地方，且荒芜多年，才有可能形成恶魇。”
别看猴渣平时有半斤，没八两的，什么都不放在心上，这要说起邪物鬼事，他比谁都来劲。他对着萧错和格格，说得是热血沸腾：“如果这蝉上的胎形，是胎魇的话，就说明墓主人周边，确实死了大批人，而在墓地边大批死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殉葬。有殉葬坑的墓地，那规模可不是一般的宏大。由此可见，将军墓里，金银珠宝肯定为数不少。虽说，山贼鹰犬的老婆、县太爷的老婆，都死得不明不白，很有可能是这胎魇在作祟，但胎魇有所不同，在魇的凶厉上，又带着母子间的亲和，若是把它盘出来，现了实形，恢复玉气，再挂个零，没什么问题。”
萧错表面上装得一本正经地听着，心中暗笑：“你小子两瓣大嘴，上下一碰，还真磕出内容来了，是想求我这盘玉的功夫吧？猴渣，我当你是亲兄弟，才和你说一句：『这东西晦气，最好哪儿来哪儿去。』”
“怕什么，咱们是两只柴火棍，一对单身汉，等它犯凶气的时候，咱们早就脱手了。提起墨里州的盘玉功夫，你算首席。”
猴渣此言出口，倒提醒了萧错：“在鬼街口里，有多少人知道你和我的关系是撒尿和泥的发小？”猴渣张口便说：“从街头到街尾，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萧错又问：“在鬼街口，又有多少人知道我精通盘玉功夫？”猴渣依然回答：“从街头到结尾，无人不知，无人……”
萧错没等猴渣说完，便暗道不妙：“我觉得这事有蹊跷，这血沁，被灰皮掩盖，使你一开始就没看出来。只有用盘功，把它盘出来，血沁才会更显。那老婆子，说是不懂生坑，其实她比谁都明白。你仔细看这玉蝉身上的污垢，就会知道，这老件出土时间，应该是六到九个月之间，而在出土的这段时期，老婆子居然没碰一丝一毫，这说明什么？这说明老婆子懂得盘玉，知道古玉出土这段时间，万万不能动它，一旦动了，会封住玉门，破坏生坑古玉之美，这是大行家的动作。”
猴渣擦了把脸，接着萧错那话茬说道：“既然是大行家，为何不自己盘玉？你、我，还有格格三人都知道，古玉入沁不是一天能成的事，是长年累月的土吃水蚀，即使有最美丽丰繁的色沁，亦会隐而不彰，藏而不露。如果得到一块真旧而有多种色沁的古玉，藏而不玩，则等于暴殄天物，得宝如得草，和糟蹋黄花姑娘没啥区别。”
萧错在内心暗自得意，因为对于这一点，已经有了解答，他肯定地说：“此人只懂得玩玉，但不精通盘功。若想使玉石化蛹为蝶，绽放出自身的灵性和色泽。必须把玩，把玩就必须讲究盘功，盘法得当就会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功亏一篑。”
格格听出门道，忽然插口道：“照哥这说法，猴渣是遭人算计了。那婆子定是知道哥的盘玉功夫了得，而又从不与外人盘玉。所以，这婆子索性将玉蝉先卖给猴渣，而猴渣肯定会过来找哥掌眼，如果认出是汉代老件，猴渣定会求哥盘玉！”
猴渣连连摇头：“格格真会说笑话，难不成那婆子把这玉蝉一千块钱卖给我，然后，再一百万买回去，就为了盘玉？这不纯属脑残行为吗？”
格格笑了笑，说：“能说出此番话来，自然是有我的道理，依我看来，那婆子并非脑残，而是绝顶聪明……”
“绝顶聪明？此话从何说起？”

第十三章 棋逢对手
格格的话刚说到一半，就被猴渣打断，萧错急忙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让格格继续说。”
格格继续对猴渣说：“玩玉之道重在盘玉，盘玉是玩玉的基本功。其中缓盘，是玉器通过佩戴、把玩，借着人体摩擦和体温陶冶，直到玉器恢复到本来面目。缓盘不会伤及玉器，很容易掌握，但耗时费力，效果甚微，往往三五年不能奏效，若是出土的高古玉器，需要数十年的慢慢细盘，方可奏效。史上曾有父子两代续盘一块玉器，被盘玩得包浆锃亮，润泽无比。像这样穷其一生，盘玩一块玉器的佳话，史不绝载。这么漫长的时间，别说那老婆子等不得，就连我们也等不起。如此颇费周折，将玉蝉送到我们这里，那婆子定是需要急盘此玉！”
“急盘？不可能！外面人都知道，萧错脾气古怪，天价也不会与外人盘玉，何况急盘？”猴渣很快就否定了格格的推想，所谓急盘就是用干净的白布或者棕老虎，不断摩擦玉器，受热产生的高温，可以将玉中的土气迅速逼出，色沁不断凝结，且愈敛愈艳。但急盘很难掌握，稍有闪失，玉器就会毁于一旦，这是格格和猴渣都明白的道理。
“但是，你是猴渣，你跟哥的关系，就一个铁字，你叫哥三更帮你掌眼，哥绝不二更说话。哥那文武盘玉的功夫，就是帮你猴渣练的。”
猴渣抓了几下络腮：“说得也是，可是，有一点，我不明白。玩古玉是一种爱好，是愉悦心情的一种方式，慢慢盘玉自得其乐，尤其是带皮色的料子，经过天长日久的盘玩佩戴，在盘玩过程中，那种微妙变化乐趣无穷，就像是蝴蝶经过蛹的挣扎。玉逐渐蜕去粗糙的土壳，恢复往昔的灵性、润泽、色彩，当灿烂光华绽放在掌心，那种成就感是无可取代的。我仔细想过，之前萧错也说那婆子藏玉，是大行家之举。急盘虽然简便、易行、见效快，但是，很容易伤玉，一般行家都不会采用。除非像我这样的玉器商人，急功近利，图的是高价出手。而这婆子却低价卖给我，这不是很奇怪吗？”
从猴渣的一番话语分析，这玉蝉和那婆子确实存在一些疑点，此时，猴渣和格格都不说话了，只等着萧错发话。
萧错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么一个玉蝉，要想盘出彩来，需要一个甲子，六十年。一经盘出，往往会灵气再现，古香异彩，神韵毕露，逸趣横生，妙不可言。那婆子自己是心知肚明，猴渣是个玉器商人，怎么也不可能去花几十年盘玉。看来，这婆子是冲着我的文武盘功来的。”
“哥这话算是说着了，哥用文武功夫盘玉，其油润度在二十分钟内，即可超过普通人盘玩三年的水平。经过反复盘功，别说老玉，就是一块涩玉，也会焕发出光彩。”所谓文武盘玉，是萧家祖传的盘玉功夫，即是用急盘和缓盘相结合着盘玉。
猴渣听后，脸色立刻变了，咬咬嘴唇，踌躇半天，终于对他们说：“我还是觉得不太可能，那婆子下这么大的本钱下套设局，实属铤而走险，难道她不怕我暗地转卖？不卖给她吗？”
萧错立即训斥他：“你猴渣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当真以为那婆子会花钱买走这玉蝉吗？用你的后脑壳想想，这是生坑玩意，她有本事从死人嘴里抠出来，难道没本事从你这猴渣手里盗走吗？”
刹那间，猴渣通身就跟过电似的，他抹了两下嘴，对萧错说：“萧错，打今儿起，这玉蝉就搁你这儿。萧家从建院开始，放过无数金银珠宝，从未丢过一样东西，我看她如何盗取？不过，我听你这么说，那婆子非同一般，可我还是想不通，那婆子为什么要急盘此玉？而且非要你来盘玉？”
萧错皱着眉头，苦苦思索：“按说，这墨里州会急盘玉的，也有那么几个高手。我也觉得婆子的行为，十分荒谬，但我又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原因，让那婆子非找我盘玉不可。”
“哥，我觉得这事，重点不在婆子为什么要找你急盘玉蝉，而是婆子盘出玉蝉要派什么用场。”
萧错想了半天，看到格格受伤的手指，脑子一转，立刻拍手称奇：“如此看来，格格说这蝉像把钥匙，倒也不是空穴来风。可这么奇怪的钥匙，究竟怎么开锁？开什么样的锁？”
格格脑筋一转，点了点头，大言侃侃地道：“对了，我想起来了，你们刚刚说过，将军的妻子做的是一对单翼蝉，为的是雌雄合一，不离不弃。将军是个忠义之人，自然会含了玉蝉殉情。我摸着这只蝉，应该是雌蝉，那只雄蝉到哪儿去了？难道，那婆子是急等着这只玉蝉，去与雌蝉合并？你们觉得我推测得如何？快叫我摸摸，都举手投降了吗？”格格说话间，就朝俩人摸去，猴渣急忙做出投降服输的姿势，把光头递给格格，任她随便摸去。
萧错听过格格天马行空似的推测，觉得句句在理，他立即在纸上画出雄蝉的模样，反复印证，果然不错。可以进一步地推论：这只玉蝉，很可能就是十七年单翼雌蝉。
格格又说：“如果能从理论上推断出，这只玉蝉是传说中的十七年单翼蝉，那就太有意思了！且不说县太爷和山贼鹰犬的事件，光将军墓就是个大题目了！”
萧错说：“如此说来，我倒是听明白了，那婆子为什么非要找我盘玉。老玉出坑，表面有土锈，很可能和原来的雄蝉，出现不合，无法合并……”
“无法合并？等等……让我想想……”格格突然打断萧错的话，她说，“虽然我们暂时还弄不清楚将军妻子是个什么来历，但那山贼鹰犬却是个鸡鸣狗盗之徒，又懂得邪门异术。你们说，那山贼会不会用这对玉蝉做锁？”
“锁？不太可能。”
“别急，让我再想想。如果钥匙生锈，就会和锁产生不合，那么，锁就难以打开。所以，那婆子想到把玉蝉盘出来，恢复原有的模样，只有这样，钥匙才能插入锁中，才能开锁。你们说玉蝉如果是一对的话，会不会以雌为匙，雄蝉为锁？”
猴渣听完，立刻惊呼：“言之有理！”
“有这可能。”
格格对萧错说：“如果这只玉蝉，真的是单翼蝉的话，那盘起来难度会很大，不能伤及毫发，否则，废掉的不仅仅是玉蝉，还有那把雄蝉锁，还有锁里被锁着的东西。”
“如此论断，那婆子自然不敢轻易动它！但那婆子定是知道我根底的人，她十分清楚，我萧错和其他盘玉人的分别，就在于我不会盲目盘玉。这婆子知道，我们能猜透这玉蝉背后的故事，否则，不会贸然走险。”
猴渣听后，一阵欷歔：“原来如此！”
萧错见猴渣忙活了一晚上，脸都熬绿了，还在那不知疲倦地想玉蝉的事，吁了口气，宽慰他：“这玉蝉，咱们今天就说到这儿。天亮了，我叫王妈熬点小米粥，咱们先吃点早饭，吃饱喝足后，咱们给这玉蝉定个身份，找个洋鬼子出手。”
猴渣听到出手给洋鬼子，脸上突然现出兴味盎然的表情，一张嘴就甩出一句，“哎呀，爷们你实在太厉害了，我怎么没想到洋人呢？可你不是常说，国宝不能外流吗？”
萧错阴着脸看着猴渣说：“放心吧，无论给哪个洋鬼子，那婆子都会偷回来的，咱们落几个美钞，图个自在。”萧错顺便提醒猴渣一句，“哥们我劝你一句，这只玉蝉，万万不能经盘功。”猴渣觉得蹊跷：“为什么？”
“等王妈烧好了小米粥再说。”
“我的爷啊，我最受不住半截话卡在脖子里了。不然，就是金米粥我也喝不下去。这么有故事的东西，即便它是一坨沙，我也要在沙里淘出金来。就算它是一个陷阱，我也要绝处逢生。哪怕它是一个无底深渊，我也一定叫它芝麻开门！”
萧错见他俩急于知道结果，长吁一口气，喃喃说道：“如果实在想知道，我也不瞒你们：这只玉蝉价格不菲，而那婆子居然冒险送蝉到我们手上，说明雄蝉锁里的东西，要远胜这只玉蝉几倍。现在，咱们三个，一个不漏地，被别人装套里了。这是棋逢对手，不是将遇良才。”

第十四章 将遇良才
如果是棋逢对手，那么，双方每走一步，都会在对方的算计之中。
再说谭彪和那女人，一口气攀到五层。谭彪侧身看到楼牌号是十六，呼出一口凉气，两手一松，直接从五层跳到三层的商场顶楼上，由于落地受后坐力，他一个趔趄，朝前连翻两个跟头，又跳上顶楼栏杆，一个跃身，抱住楼壁管道，顺着窗户台，继续朝上攀登。
再说那女人也毫不示弱，随即跟上。一只黑猫，还没来得及嚎叫，俩人便从它身上翻空腾飞过去。俩人身手，同出一辙，一前一后，只差咫尺。
这是攀岩走壁的功夫，可那女人却挥洒自如，不但没有气喘，而且谈吐自如，可见平时没少下工夫练习。那女人侧身，踹了一脚墙壁，借着反作用力，跳上楼层窗台，又从窗台越过谭彪，跳回管道，那只黑猫盯着他们，眼神显得十分紧张。那女人回头向谭彪瞧了一眼，说：“彪哥，那玉蝉被猴渣转手卖掉怎么办？”
谭彪见那女人超他一手，心里自是不甘，但他依然保持着冷静的人格，桀骜的本性，只见他双腿突然离开管道，在空中一扭，脚架在女人双肩之上，倒立在管道之上，使那女人动弹不得，脸上神气大是得意，缓缓答道：“我再偷回来。”话毕，他迅速翻起，身体越过女人，又成为领先者。
那女人略一迟疑，又问道：“万一他不肯盘玉呢？找人出手怎么办？”
谭彪冷笑一声，答道：“我有办法让他必须盘玉，而且会盘出阴阳。”
“什么办法？”
女人问到此处，又后悔话多，幸好谭彪急于攀登，没答理她。愣神的空当，女人已经落后谭彪一步之遥。但她并未急躁，见楼距间，有一根十五公分宽窄的横梁，这根横梁是通往十八栋楼的捷径。那女人不假思索，一纵身，便跳了下去，不偏不倚地落在横梁之上。谭彪见女人往下跳，跟着向下张望，一瞥之余，不仅骇然。如今俩人已经攀在八层以上，离地数米。如此看来，这女人胆子确实不小，这十几公分的横梁，若落脚时，稍有闪失，摔掉下去，这血肉之躯，必定筋骨齐断，哪里还有命在？
再看那女人，不慌不忙，张开双臂，走过横梁，接而一个腾空，离梁上跃，辗转上翻到楼层窗台上，那彪悍劲，快得让人心惊肉跳，拦都拦不住。基本上属于转体，接前空翻，接后空翻，再凌空劈叉的难度，当时，就把谭彪给看蒙了。
若想追上那女人，唯有跳梁一条捷径。谭彪想必也是个狠角色，见那女人已超出自己数步，热血上涌，一咬牙：跳！当下身形一晃，急忙跳下，身子在空中摇晃几下，拼了命才算稳住。接着，谭彪一路狂追，动作极其专业迅捷。不多时，便拦在那女人身前。
那女人见谭彪追上，双眉一竖，现出怒容，随即收敛，回头问道：“萧错为什么会给我们盘玉？”谭彪阴恻恻地回答：“没有为什么，盘玉，是偶然中的必然。”
俩人决意比出高低，话说到此，也就闭了口，不再说话。只是时而从管道上飞纵而下，时而又跃回窗台，兔起鹘落，行如鬼魅。只片刻之间，已经攀到二十二层楼上。任何人见到这等行为艺术，也会吓得厉害。
俩人几乎是同时手搭窗台，也几乎是同时抬腿上翻。只是那女人眼睛突然一闪，不自觉地闭上了眼睛，脑子里豁然出现一种奇幻怪觉：她在一座山坡下，一栋老房子里，她闭着眼睛，毫无视觉，在房子里四处乱摸……
谭彪趁女人沉郁之际，率先翻身上了窗户，抢在女人前面，越窗落地，这才算彻底松懈下来。再看那女人，神色恍惚，听到谭彪咳嗽一声，才算回过神来，但又觉得自己力不从心，双臂无力，就在她翻身上窗时，脚下一滑，“彪哥”还未喊出口，身体便开始往下落。这是二十二层高楼，摔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眼下时势紧迫，谭彪不及思索，双手伸出，指如鹰爪，一把抓向那女人的手臂，此时，那女人的身子已悬在半空，呼吸之间，生死之差，只系于谭彪的一念。除此之外，便是风拂树梢，鸟鸣草际，俩人呼吸喘急，谁都不敢做声。
好在谭彪臂力超强，他反手勾住女人手腕，顺势一带一送，跟着又抓起胳膊使劲一甩，便将她拽了上来，两人搂作一团，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一起翻滚进房间里面，这才算真正松了口气。
谭彪喘着粗气，把她压在身下，使她竟没半分抗拒余地。他瞧着这个全身缟素的女人，虽然黑纱蒙面，但她那对眸子却晶亮如宝石，黑夜中发出闪闪光彩。谭彪忍不住低头喃语：“这不是在杂技团里，下面没有保护网，真的掉下去，没有人救你。”
女人盯着谭彪的眼睛，脸上没有半点惊慌或者气馁的表情。而后，她又闭上眼睛，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颊。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突然出现这种幻觉，总想闭上眼睛，去摸世界。
谭彪想起五年前，她一边哭，一边追赶警车，直至摔倒在街边的情景。几乎是在瞬间，所有的刻意和压抑，突然崩溃。只听“哗”的一声，撕开她的衣服，肌肤光滑如玉，毫不遮掩地暴露在他的面前。他把她推到墙壁，扯去她的黑纱，激烈得近乎粗暴地堵住她的嘴唇。她在他的亲吻中，感觉到了咸咸的汗水。
她说：“龙叔昨天给我寄了样东西……”
谭彪只微哼一声，他把脸埋在她的颈窝上，只顾着感受激情和欲望，像某种兽类，温情而残酷。女人轻轻地战栗，呼吸急促，但仍继续说道：“我拆开看了，里面是朵花。”
谭彪把脸埋在她的小腹上，随口问道：“什么花？”
女人的髋骨很美，但声音却很冷：“玫瑰花。”
谭彪听到“玫瑰”两个字，立刻抽出手，又哼一声，不再言语。随后，他推开那女人，走到窗口，一拳捶在玻璃上，“砰”的一声，玻璃像一团烈火，在高空燃烧起来……
天色泛白，萧家老宅院四周，有各种鸟在啼叫。
王妈从厨房里端出三碗小米粥，低着头缓缓地朝书房走去。门是猴渣开的，他知道王妈是个“半脸人”，不比常人。猴渣也不多看，尽量避开王妈的脸颊。
说起王妈，也是一段悲凉的故事。
萧母生下萧错后，没来得及抱一下十月怀胎的儿子，便咽气了。萧父抱着哇哇啼哭的儿子，无论如何也舍不得送给别人代养。于是，他就开始了职业父亲，兼职母亲的日子。一年下来，萧错被萧父养得像根火柴。
萧错三岁那年，萧父背着他去野外考察，无意间发现一位摔下山崖的女人。想到救人性命，实在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萧父便将这个女人“捡”回家中治疗。女人的命虽然侥幸捡回，但半边脸已经摔成畸形，无法复原，成了一个疤痕纵横的“半脸人”。
萧父可怜她，便留她在萧家，做了萧错的保姆。多年来，这个女人一直死心塌地地待在萧家，做看家保姆，萧家人为了感激她无微不至的照顾，都尊称她为王妈。
由于面容的缺陷，王妈始终不敢抬头见人，常年的弯腰低头，使她的腰脊越弯越驼。看上去，像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敲钟人──卡西莫多的现代版。
王妈放下小米粥，也不多说话，转脸回身，带上书房门，走了。猴渣在王妈转脸的时候，偷偷地看了一眼王妈，从她那半边未受伤的脸可以推测出，王妈曾经美丽过。
萧错看了一下时间，已经快六点了，又见格格脸色苍白，说没胃口不想喝小米粥，萧错强迫她喝了一碗，叫她回床上躺着。就在猴渣和萧错喝小米粥的时候，虎尔赤把那块驼皮叼到格格的床上，格格伸手一摸，自然是心里惊慌，朝着萧错大喊一声：“哥，你快过来，看虎尔赤嘴里是什么？”

第十五章 阴阳密匙
萧错以为格格不舒服，急忙走到床边，格格将虎尔赤口中之物递给他。萧错定眼一看，着实吓了一跳，这不是父亲留给他的驼皮吗？怎么被虎尔赤叼了出来？他急忙到书桌下面，翻出盒子，里面的驼皮还在，可这块驼皮是从哪来的呢？
猴渣见萧错发慌的样子，不禁笑着说：“瞧你紧张的，那是婆子包玉蝉的驼皮，怎么弄狗嘴里了？”萧错惊诧万分，看着猴渣，问道：“这驼皮……是那婆子给你的？”
猴渣点了点头。
萧错摇头苦笑：“那老婆子定是告诉你，她住哪儿了？”猴渣急忙回答：“她家住在太平街，老槐树边五百一十四号。还叫我有机会路过，她再把毯子还给我……”
萧错追问：“毯子是那婆子主动问你要的？”
猴渣点头：“是。”
萧错脸色突变，暗叫不好：“这样一来，又不合逻辑了，平白无故地要个毯子做什么？这么个高人，难道真怕冷不成？你猴渣辨玉识蝉算是行家，但辨皮识草，你是外行，你怎么知道那皮子，是块驼皮？”猴渣想了想说：“是那婆子告诉我的，她说她想念亲人时，就打开驼皮看上两眼。”
萧错一把拉起猴渣说：“看来，我们都低估了那婆子，这婆子定是懂得这驼皮里的玄机。咱们要立刻去找那婆子，隔时有变，赶紧出发。”
萧错欲走之时，猴渣却端起架子：“什么低估？什么有变？什么驼皮玄机？今儿你不和我说个明白，我还真不走了呢！”
驼皮的突然出现，让萧错感到，这一切可能都是天意。他认为，猴渣此时和发现“死海古卷”的牧羊孩子同出一辙。虽然他不知道那块驼皮的真正价值，但那块驼皮确实是猴渣带来的。当年，萧父也曾说过，将来遇见有缘揭秘的人，但说无妨。萧错考虑到，猴渣是他最贴心的人，如今又是带着驼皮来的人，他应该让猴渣知道关于驼皮的秘密。再说，破解驼皮，也不是他一个人能独立完成的。于是，萧错三言并作两语，把成吉思汗和阔阔出之间争斗的来龙去脉和猴渣说了一遍。
猴渣听罢，更是兴奋不已：“成吉思汗可是位招人喜欢的兄弟，欧洲人对亚洲的唯一的恐惧记忆就是这位神话级别的人物。遥想当年，他带领二十万铁骑军，横跨……”
猴渣说到横跨的时候，突然停下，又改口说道：“不能用横跨，成吉思汗的两条腿再长，也跨不了欧亚大陆，应该是横扫欧亚大陆，无敌天下。他手下奇人异士之多，搜罗的财富更是前所未有，旷古绝今。可仅凭这块驼皮的推测，稍显证据不足。不过想想成吉思汗和努尔哈赤也确实有相似之处：同为北方游牧民族，同为英明勇武的部落领袖，同为本民族雄起的奠基人，同样统一了本民族各部落，同为统一天下打下了基础，关键是他们也有同样的信仰──萨满教。”
萧错说：“我查过这块驼皮，确实有几百年以上的历史。但出乎意料的是，我看了这块驼皮十五年，正看，反看，对光看，逆光看，烤热看，冻凉看，想尽各种办法，还是没有在这块驼皮里，发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既没有夹层，也没有堂奥，当然，也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提示或线索。阔阔出是个通天神巫，高深莫测，他究竟会用什么方式来记载自己的秘密，我们无从猜测。但我始终相信这个谜题，一定可以破解。但事实却是，我什么也没发现，也许是我的搜索还不够细致。”
猴渣听闻此言，露出一丝诧异的神色，翻着小眼睛，说：“听你这么一说，这张驼皮怎么和四十大盗与芝麻开门有些相似？”
格格走到萧错身边，对猴渣说：“其实，这就是个四十大盗与芝麻开门的故事，只是我们还没找到类似芝麻开门的咒语。我觉得，既然那婆子用这驼皮包着玉蝉来了，那我们索性弄个明白，尽快确定这只蝉，是不是当年传说中的十七年单翼蝉，还要查一下那位县太爷到底是谁，最终死在哪里，将军墓是哪位将军的，还有将军妻子，也要翻翻她的皇历，普通人是不会做出单翼蝉的。只要我们确定这是一个谜题，就一定会有一个答案。当下之计，你们俩还是尽快去找到那个卖玉蝉的婆子，也许她会提供给我们什么线索，揭开这驼皮之谜。”
猴渣说完嘿嘿一笑：“幸亏我猴渣眼力好，收了这玉蝉。幸亏我猴渣没半路扔了这驼皮，真他娘的运气！现在，提个猪头去庙里还愿的心都有了。”猴渣不能笑，这浑蛋一笑，眼睛那么一眯，大嘴那么一咧，基本上就是春回大地的感觉。
萧错斜了猴渣一眼，说：“你也别瞎高兴，我只是个古玩掌眼，不是寻宝人。窃取国家宝藏，那是犯法的事。咱先说好，这驼皮的事情，切记不要声张，把这事烂到肚子里头，都不能和别人提。”
猴渣举手宣誓：“猴渣是个为朋友，能两肋插刀的人，尽管现在双肋都没有刀疤，但我脑门子上有，我猴渣是什么人，你最清楚。”
萧错收好琀蝉和驼皮，和猴渣商议着马上动身去找那老婆子。萧错帮格格换了衣服，又把那个紫水晶蝴蝶发夹给她戴好。就在他跟着猴渣刚刚转身要走的时候，他却突然停住。他看见格格受伤的手指，说：“你手指伤了，等会儿我给刘校长打个电话请假，今天你别去上课了。”
格格听后，笑了，说：“伤得不重，现在一点都不疼，可以弹琴的……”
“不行，我说不能去，就不能去。我找完婆子，还有点事要办，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赶不上接你。你在家好好休息，哪都别去，等我回来。”萧错说话的时候，还是紧紧地握着格格的手。
“嗯，我哪都不去，就在家等你回来。我有虎尔赤和王妈照顾，你就放心吧。”
格格跟在萧错和猴渣身后，送他们出门。萧错下了楼，见格格仍然在走廊上一动不动地站着。她的位置，正好在萧错的视野正中。
萧错不放心格格，又去找王妈。王妈当时正在厨房里刷碗，见萧错突然进来，心里吓了一跳。萧错对王妈叮嘱了一番好好照顾格格的话后，才和猴渣赶到院子。两人分别上了自己的车，萧错刚发动起车子，就见猴渣扑了过来。萧错心想着，这猴渣莫非又被大白鹅扭到屁股了？猴渣朝窗户上一趴，敲敲车窗，说：“我那老吉普抛锚断气了，我得坐你这宝马。”
萧错开门叫猴渣上来，车子刚刚出了萧家宅门，楼房里便传出一串钢琴声。萧错稍微愣了一下，而后又突然会意，格格弹琴是想和他说，她的手已经没什么大碍。萧错随即打开车窗，侧耳倾听。他太喜欢置身于这种被音乐声包围的环境中了，对他来说，只要听着这个声音，他的心情就会莫名地轻松起来。他无法想象，如果哪一天，他在这里听不到这个声音了，他会多么寂寞……
萧错和猴渣赶到太平街时，没有找到老槐树，也没有找到五百一十四号在哪儿。猴渣下车打听，路边的报亭，小吃店都说没有五百一十四号。猴渣提示一下，说老人家中曾经失过大火。小吃店老板听到着火，方才“嗯”一声，说砖瓦房那边曾是大户老宅，早年是起过一场大火，家里遗孤，无处安身，就在那里盖了几间砖瓦房。因为当时被烧死的人太多，附近的人都认为，那里是个不干净的去处。
猴渣又形容了一下老人的模样，有个在废品站执勤的老头，说不远处的老歪脖树下，确实有位老太太，大约有八十岁，邋里邋遢的，说疯不疯，说傻不傻，也说不清楚模样，只道出老太太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白发，就住在歪脖树边砖瓦房里。
猴渣一拍手：“得，就她了。”
“可这老太太已经死了，今早上，送牛奶的进屋送奶，才发现她死了。又是报警，又是报急救。弄得警察和医生都来了。”
“死了？”猴渣听过此话，紧张得喉咙发干。这凌晨还挺精神的老婆子，怎么这会儿就死了呢？想到这，猴渣身上冷得发抖，汗却不断从脑门上冒出来。
萧错觉得事情蹊跷：“您老开什么玩笑呢，送牛奶的都有箱子，怎么会进屋呢？”
“你咋不信呢？我听送牛奶的人说，每次送奶都是放老太太门口的奶箱里，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奶箱锁不知道被谁堵了，送奶的打了半天箱子，没开开，只好直接进屋了。不信，您往那边挪几步，仔细瞧瞧……”

第十六章 槐尸疑云
萧错突然间惊悉此事，纵然一生经历过不少大风大浪，也禁不住手足无措。只能去歪脖树下探个究竟。当他们来到歪脖树下，的确看到有警车和救护车围在砖瓦房外。猴渣问过围观的人，才知道，砖瓦房里确实出了人命。
俩人从人群间挤身而入，往屋里看去，见床边有两个人正在检验尸体。萧错悄悄问猴渣，那尸体是不是今儿早上卖琀蝉的婆子。猴渣瞅着尸体，的确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子，但仅凭半个脑袋的白发，猴渣自然不敢肯定，那尸体就是今凌晨到玄光阁的那个婆子。
萧错推了猴渣一把，让他上前观看。猴渣凝目再瞧老人时，吃惊不小。那尸体头冲大门，两只眼睛，瞪视天空，死不瞑目。最古怪的是，她的皮肉发青，在灯光的照射下，泛出丝丝青光，瞧得猴渣肌肤起疙瘩，全身都不自在。
猴渣仔细回想，婆子去玄光阁时，正是凌晨三点，当时还处在夜幕当中，再加上店中灯光昏暗，他只顾盯着玉蝉，也没注意老人的模样。但从感觉上来说，卖琀蝉的婆子，比这尸体婆婆温和多了。难道这尸体，不是卖琀蝉的婆子？猴渣心下正在狐疑，就听萧错在他身后低声问道：“是不是那婆子？”
猴渣正欲摇头否认之际，却又被萧错往前推了一把。猴渣与尸体打了个正着，猴渣顿时头顶上飞去三魂，脚底下走掉七魄，浑忘了萧错还在身后等他回答，只是直勾勾盯着那尸体身上的毯子。嘴里哆哆嗦嗦地说着：“是……是……是她。”
猴渣与那婆子仅有一面之缘，认起身份自然不敢肯定，但那条毯子，即便化成灰粉，猴渣也认得清楚，那毯子不是别人的，正是他凌晨送给老婆子的。那条毯子盖在自己身上挡风御寒，已经有几个年头，边角那些烟洞，猴渣都能一一说出年代缘由来。如此看来，这尸体不是别人，正是凌晨赶去玄光阁卖玉蝉的老婆子。
猴渣愣在那里不动，是因心中尚有三分疑虑，凭着格格和萧错的分析，这老人绝不是什么凡人，事隔几小时，这婆子怎么说死就死了呢？难道是遭了歹人毒手？是图财害命，还是……
就在猴渣犹豫间，尸体已经被人搬上担架，抬担架的人往外抬送尸体时，见猴渣蔫呆呆地张着大嘴，盯着毯子，也不让路，便吆喝一声，叫猴渣闪开。猴渣被他一喊，随即回过神来，急忙问道：“这老奶奶，怎么死的？”
旁人斜了猴渣一眼说：“你是她家属吗？”猴渣心道，是不是亲戚，先套个近乎再说：“我是她……哦，是这么回事，我原来也在这边住过，才搬走两年。这不，回来看看街坊邻居，乡里乡亲的就问问，关心一下。”
“这老太太是冠心病急死。”抬担架的人，见猴渣面容紧张，表情又十分哀伤，和老人并非一般关系，当下便对他说出死因来，让他得知其中根由。猴渣听了此话，还不敢信，追问道：“既然是病发，怎么也得先抢救抢救吧？”
“根据尸体检验，老人死亡时间至少四十六小时，根本没有抢救的必要性。”
“死了四十六小时？这么算起来，她前天就已经死了？”猴渣闻听此言，心里有点犯糊涂，脑子也蒙了，上帝佛祖，如来观音，轮班叫了一遍，也没弄清楚，凌晨赶往玄光阁的婆子，是人还是鬼？惊奇骇异之间，猴渣全然不知该作何理会。
抬担架的人，见猴渣还不让路，似乎已有些不耐烦了，冷哼了一声，将抬着尸体的担架，稍微一斜，想闪过猴渣离开。不承想，这担架一斜，竟从毯子里露出一只手来。这手瘦如干柴，骨节突兀，指甲弯长，猴渣见了，更加肯定是她，是到玄光阁那婆子的手，毫无疑问。
猴渣向来坚信幽冥之事绝非虚妄之说，何况凌晨琀蝉事件，是他亲身经历，事到如今，也不由得不信了。猴渣再往深处想想，不免令他觉得头发根发奓。就在此时，忽然一双冰冷如钩的手，从他背后掐住了他的脖子，猴渣急忙回身，见是萧错，这才发现自己是紧张过度。待猴渣安下心来，才勉强冲萧错笑了笑，咬着他耳朵说：“我想，我已经被怨魂缠腿。”
萧错听猴渣说到这儿，锯木头般地干笑两声，故作不怀好意地盯住他说：“怨魂缠腿，这四个字，在青天白日之下，等于零。”
“可是……那……那那……条毯子是我……”话刚说到一半，猴渣的脸就此僵住，喉咙里咕咕响了几声，想要说话又说不出来，皮肤瞬间变成暗青色，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萧错听说毯子是猴渣的，自然明白其中缘由。但婆子已经死了有两天这番变故，实在突然。萧错走到奶箱旁，仔细观看锁眼，那锁眼并非小孩胡闹乱堵的，而是破坏了内置锁芯。萧错将猴渣拉在身边，警觉地向四处看了看，低声说道：“知道是怨魂缠腿，还不快走！”
猴渣已经是魂不附体，胆子再大也撑不住了，想画符念咒，但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好如傀儡般随应着萧错。
俩人退出人群，萧错心中没有任何恐惧，反而平定，他反复回想，霎时之间，脑海中转过几个念头：“那婆子死了两天，为什么早不发现，晚不发现，偏等我们来，才发现呢？明明住在歪脖子树下，为什么说是老槐树下呢？”
猴渣脑中一闪，想起婆子临走所说之言：我家住在太平街，老槐树边五百一十四号。有机会路过，我再把毯子还给您……他便硬着头皮辩道：“太平街，老槐树，五百一十四号。这地址，想来也不见得是那婆子信口胡吹，槐乃鬼木，槐树皆是木鬼之树，太平街就是太平间的谐音。514……就是『我已死』的意思。婆子去卖琀蝉的时候，已经报出自己是个『死人』，只是我没听出来……”
萧错急忙打断猴渣的话语，将他拉到无人街边，说道：“此地人多嘴杂，若被警察听到你和这婆子凌晨还有瓜葛，定会将你带上警车，买卖琀蝉事情一旦败露，你将难脱干系。这婆子猝死两日之后，身上却盖着你的毯子，依我直观判断，这不像是偶然巧合，却像栽赃陷害。”
“栽赃陷害？”猴渣瞪大眼睛，脸上突然现出极度惊慌的表情，抹抹嘴冒出句很有哲理的话：“我是吃粮食长大的，我什么都怕。”
萧错显现出沉着的表情，然后，在街边踱了几个圈，用沉稳的语气说道：“知道害怕，就别乱给人毯子。警察在毯子上随便找出几根头发，验个DNA，你猴渣就是第一犯罪嫌疑人。”
“可那婆子是冠心病急死，属因病变所致的非暴力死亡，是由于体内潜在性疾病引起的，跟我猴渣一点关系都没有。再说，那婆子已经死亡两天，我的毯子是今天凌晨才给婆子的。再说，从法律上来说，我猴渣是个遵纪守法、按时交税、完全合法的公民。”
“死亡时间，有尸体作证，而你给婆子毯子的时间，却没人给你作证。猝死本不涉及法律诉讼问题，但由于死亡发生得太突然、太迅速，让人感到突如其来，非常意外，疑点众多。如果发生在医院里，没人怀疑什么。一旦尸体到了警察手里，更容易被他们怀疑为外表不留痕迹的谋杀。在警察局里，有大把大把的杀人案件，都是罪犯作案后为逃避罪责，又鱼目混珠，将谋杀伪称为暴卒身亡。”
听萧错说得严重，猴渣慌了，这也难怪，不用细想，光扳指头算就能明白，这是一剂猛药。但猴渣的思维着实异于常人，不但毫不退让，还卷起袖子，憋足力气，气沉丹田，呼了一声：“难道我猴渣，会被人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干掉吗？”

第十七章 故布疑阵
想他猴渣，在鬼街口混了几十年，一直低调为人，苟且偷生，如今连混个自然死亡都要看老天爷的脸色。疾呼之后，猴渣的疑惑已经到了极点：“如果老人死于他杀，别人就会认定凶手就是我猴渣，理由很明显，我的毯子现在盖在死者身上。但是，我仔细想来，若真的有人想陷害我的话，应该把现场伪装成他杀的模样才对。奇怪的是，他不但不这么做，反而将屋内保持一切正常，那条毯子也很自然地盖在老人身上，并没有栽赃陷害的意思。另外，即便是我猴渣惹下的仇人，也不会在送给我一个价格不菲的琀蝉之后，一命呜呼。基于上述理由，应该排除那婆子栽赃陷害我的嫌疑。”
萧错听言，只觉猴渣人粗，但心眼一点也不差，于是便紧跟他的思路，说：“你分析得不错，可这老人既然无心害你，又为何要将你的毯子盖在她自己身上？这又是一个当矛遇到盾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整个事情越发错综复杂了。猴渣，你再好好想想，那婆子去玄光阁的时候，有什么可疑之处吗？比如，那婆子穿的什么？那婆子把钱装在哪里？”
“我看见她装在怀里，穿的什么，我没注意，只知道领子很高。”
“她当时数钱了吗？”
“没有，直接装进怀里。”
“刚才你去看尸体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尸体穿的什么衣服？他们做尸检时，你看到那一千元钱了吗？”
“我……没注意看衣服，但我没看见尸体边有钱。”
“你保证没看错？”
“我用我的脑袋跟你打赌。”
“你的光葫芦脑袋上已经没赌本了。”
“有本，你没看出，我的头现在已经变成两个大了吗？”
“如此看来，这婆子的确没有企图陷害你的意思，反而更好像是在刻意告诉我们，这尸体就是去玄光阁的那婆子。难道那婆子早就料到，咱们会来此找她？”萧错说到这儿，思绪豁然开朗，“格格曾经说过，那婆子是个绝顶聪明之人，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对了，这就是那婆子为什么给你留下地址，又为什么问你要个毯子，她的确并非想陷害于你，而是生怕你记不住她，这才符合格格所言。婆子的行为确实是大智大慧所为，可我总是想不出来，这婆子究竟是有何图谋？”
“如果这婆子是刚刚急死，我还信你几分，可这婆子已经死亡两天了。这个事情，很明显，有股邪气。一个死了两天的人，如何能将毯子盖在自己身上？如何去玄光阁脱手琀蝉？”猴渣不敢想了，一想就浑身发冷，脑中只剩一个念头：有鬼。猴渣想到这儿，一激灵握住萧错的手，故弄玄虚地说道，“除非，是婆子的冤魂所为。”
“你和我相识多年，你一直知道，我不迷信。”
“我十岁生日那天，我妈回来了，她告诉我，在她旧棉袄口袋里有三十一块零三毛钱，叫我把它拿出来，买个蛋糕、买斤糖果，再买件新衣服。结果，棉袄口袋里真的有钱，不多不少，三十一块零三毛。那时候，我妈已经死了好几年了，你信吗？”
萧错稍作迟疑，他想起自己的父亲，时常出现在自己的梦中，但梦境在萧错眼里，仅仅是一种巧合而已。此时，他更相信，去玄光阁的绝不会是婆子的鬼魂。萧错觉得婆子的死亡，并没有诡异的成分，只是一种人为的智慧型圈套。且不说毯子是如何盖在婆子身上，单这婆子死了两天后，再出现在玄光阁就是一个大谜！
萧错悄悄走到报亭边，和几个晨练的老人搭话，查询老人的身世由来。据周围人言，老人姓徐，原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宅院失火后，她就在附近的杂技团里，卖茶叶蛋为生。后来，因杂技团解散，团里的人都四流八散，不知道都到哪去了。老人没了生活来源，一直靠政府接济，冠心病越来越严重，以至于行走困难，生活都是靠周围邻居照顾。
萧错原想，找到这婆子，会知道些关于驼皮的事情，没想到这婆子竟弄出如此怪异的局面来。现在，婆子死了，之前的种种猜测，都将成为凭空想象。刚刚找到的线索，没碰上手就断了，不仅驼皮的事情成了无头案，就连自己也被旁人玩于股掌之间。
猴渣见萧错沉思已久，一股邪火憋到现在，终于按捺不住，乱骂起来：“想我猴渣，连做梦都想在鬼街口发上一注横财。如今，什么宝藏，什么单翼蝉，什么将军墓，这婆子一死，都他娘的成了公鸡下蛋，母鸡打鸣了……”
萧错听到猴渣叫骂，头脑顿时柳暗花明，他踢了猴渣一脚，暗示他不要虚张声势。他左右看了看，见有两个警察一直在盯他们，便拖着猴渣往车里拽，小声提醒，说：“你小子少多嘴了，先离开这儿再说。看到那几个警察了吗？咱们这儿技术手段落后，警察框定犯罪嫌疑人，基本就靠一种办法，对你十分不利。”
“什么办法？”
“相面。”
猴渣被萧错抢白得两眼冒烟，他坐进车里，对着后视镜，摸了摸光光的脑袋：“咱不就是个光头带疤瘌吗？再说，这造型也挺非主流的，咳！咱下一步该怎么办啊？”萧错敲了一下猴渣的光头说：“等那婆子来找我们。”
猴渣惊诧：“那……那……那婆子死了。”
萧错启动车子，冷笑一声，说：“那婆子肯定没死。”
“没死？”
“我看这事只有一种可能，那尸体上的毯子，不是老人死前自己盖在身上的，而是老人死后，别人给她盖上去的。或者可以进一步推论：去玄光阁出手琀蝉的婆子，不是这具尸体，而是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
“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你听见敲门声后打开店门，并没有看见有婆子，只见到两个巡警点烟，而后你又在关门时，看到了婆子的手，这是一条很大的线索。说明那婆子有意避开巡警，从速度上分析，婆子身手敏捷，行动干净。而砖瓦房老人常年患有冠心病，她连喘气频率都控制不好，怎么能避开巡警呢？另外，在凌晨三点，即使是打车去鬼街口，对于一个行走困难的冠心病患者来说，也是极其难以做到的。”
“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起，那婆子卖琀蝉的时候，虽然声音苍老胆怯，但底气很足。”
“无论怎么想象推测，我们始终不要忘记一点，那就是格格所说的，婆子是个绝顶聪明之人。她一定是先发现砖瓦房里死了老人，却无人知晓，无人声张，便将计就计，使了个借尸还魂的招数，扮成早已死去的老人模样，在出手琀蝉之后，再问你借条毯子，使出一个金蝉脱壳之计，自己腾空而飞，无影无踪，留下个空壳尸体，故布疑阵。”
“你这种解释，有点靠谱。但是，如果两日前，老人刚刚猝死她就行动，一定天衣无缝。为什么非等老人猝死两日后，她才开始行动呢？”
“此事一定是另有原因，从古至今，不管是擅作战者，还是成大事者，免不了在行动之前想到天时、地利、人和。这六个字是指作战时的自然气候条件、地理环境和人心的向背。试想，鬼街口几十年没动过局势，这几日，墨里州气候也一直无风无雨。在天时地利的情况下，只有是在等人了，可什么人这么重要呢？”
猴渣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把话吞了回去，只是问：“不可能是在等人，去玄光阁出手琀蝉的只有婆子一个人。我现在只想闹明白，婆子为什么把驼皮和琀蝉送到我们手上，而自己又『死』去了？不叫我们盘根问底，是何道理？这样……驼皮不就无人解开了吗？”
“善藏锋者，必成大器。古玩界擅长使诈的『套爷』太多了，婆子这样做，莫非她也解不开驼皮之谜？想借我们之手完成她的心愿？想『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情？猴渣，我看这玉蝉不能盘，咱把这玉蝉放上个年把二年，我看那婆子急不急，出来不出来？！”
“不盘玉了？”猴渣一听萧错决定不盘玉，心中大为不快，连骂了几句，“这耍金蝉脱壳的人，肯定他娘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乌龟王八之辈，就知道缩头。”
“小点声，我估计那『套爷』，不会离咱们太远，她不会让驼皮和琀蝉脱离她的视线范围的，指不定就在什么地方看着咱们呢！”萧错话毕，猴渣立刻探出脑袋，朝歪脖树那边看去。却不知，今日之事，会惹出什么弥天大祸。
老歪脖树后，那辆帕萨特轿车里，谭彪端坐如神，紧紧地盯着远去的萧错和猴渣。他并没有扬扬得意，因为他知道，下一步的行动才是最重要的。他对身边的女人说：“果然不出龙叔所料，萧错的确不凡，这么快就破解了玉蝉。”
“如果你早出来两天，这事定可做到天衣无缝。”
“这不是大问题，他们会认为是见鬼了。我们分头行动吧，你盯着萧错，想办法喊许胡子出来接货。我去趟葬狗坡，趁着萧错不在，我和龙叔一起去拿样东西。”
“什么东西这么重要，让龙叔亲自出面？”
“那瞎子有条狗，不太好对付。龙叔说，东西他要亲自过目。”
帕萨特开走了，路上多了一个女人，看不清楚她的模样，只能看到她头上随风轻舞的黑纱丝巾和她傲不可侵的侧影。

第十八章 冰种凤凰
猴渣坐在车里，笑得跟朵花儿似的，怎么能不笑呢？十月二十九日这一天，不知道是个什么黄道吉日，从凌晨三点到七点，仅仅四小时间，一个锅大的金元宝，就这样端端正正、不偏不斜地扣在了他的天门盖上。真可谓飞来横财，把猴渣嘴都乐歪了。
萧错见猴渣面泛桃花，眼神顾盼流离，一看就是发情了。
萧错很正经地劝猴渣，老大不小的人，找个女人收编算了，没准第二年，我就是首席干爹了。猴渣说他前段时间，还专为收编的事，十二万分虔诚地跑了趟庙宇烧香，对着佛祖只念一个咒语：让金钱和美女来得更猛烈些吧！直念得口角抽筋，才算罢休。如今，金钱来了，美女还会远吗？猴渣想到这茬时，手机响了。
在电话那头果真是个女孩，还没说话，便哭哭啼啼，弄得猴渣手足无措，连忙追问，出了什么事情。
那女孩边哭边说：“今早上，睡迷糊了，没赶上去机场的大巴专车。叫了半天出租车，都说去赤峰机场路途远，除非从葬狗坡抄近道走才能赶上航班，可司机一听葬狗坡就打憷，谁也不愿意载我……”女孩话没说完，又呜呜地哭起来，又说什么演出很重要，她是主角……猴渣怎么劝都止不住。
墨里州是个边境城市，城不大，人口少，没条件，也没必要修建机场。这里人出远门，出差走亲戚，一般选择火车。如果是有急事，或者出国的话，那就会在旅行社订票，坐大巴专车，赶往赤峰机场，在那儿乘坐航班。
从墨里州到去赤峰机场的高速，有两条路可行，一条是经过葬狗坡，山路崎岖，颠簸难行，但时程只需两小时左右。另一条则要绕过红丹河，道路平坦，畅通无阻，但时程却要四个小时左右。两条路各有各的优劣，但从安全上考虑，大家都爱绕着红丹河去赤峰机场，除非是特别熟悉地形或有急事的人，才会选择葬狗坡这条近道。
猴渣听女孩哭声不断，不得已说了句：“别哭了，爷们怎么说也是个车主，一会儿我开车送你去机场。”对方听过此言，才算截了洪流。
猴渣挂了电话，这才想起来，他那辆拖拉机式的老吉普早熄火了，他对着萧错叹了口气，说：“唉，我要不答应她，她能哭出一条雨巷来。”猴渣说完就不住地咳嗽，清嗓子，那意思很明白，想借用萧错的车。猴渣见萧错没甩他，又换了个万般无奈的态度，补充一句：“这丫头叫高娃，人长得顺溜，我特稀罕她……”
接下来，猴渣开始向萧错描述，他和高娃暗结连理的过程。这个高娃是艺校刚毕业的女学生，是皇冠歌舞团的演员。春节前，高娃去玄光阁买玉，看上了一冰种凤凰挂件，那可是猴渣的压堂宝，怎么也不舍得出手。高娃当即使了个小心眼，冲着猴渣摆出了个蒙娜丽莎的微笑。猴渣被迷心窍，竟把冰种凤凰挂件送给了高娃。
高娃一激动，声言要请猴渣去吃火锅，赶上那天啤酒免费，猴渣贱不拉叽地跟高娃拼酒，愣是把高娃拼倒在酒桌上。猴渣把她扛在背上，问她家住哪儿，高娃趴在猴渣耳边，迷迷糊糊说了句话，字不多，就八个：过年了，我心里难受。
猴渣后来才知道，高娃是个多父多母的“孤儿”，父母离异后，又各自成家，谁都不爱要她。然后的事比较俗，高娃的鞋掉了，大雪天还不让猴渣扛着，非要自己踏雪回去。结果第二天，脚起了冻疮，脚指头肿得跟卤猪蹄似的，好多天都不能下地。猴渣买了冻疮膏，每天用脸盆端着雪，帮高娃搓脚、涂药，搓着，搓着，就把关系搓庸俗了。
关系庸俗之后，人也庸俗了。高娃每天咿咿呀呀地哭着、喊着要大豪宅子，要大豪车子，不然就和猴渣的关系纯洁化。猴渣当时听得是热泪盈眶，这好不容易才稳定起来的庸俗关系，怎么舍得说纯洁就纯洁了呢？
但是，对于一个收入极其不稳定的猴渣来说，高娃开出的豪宅子和豪车子，他一样都豪不上。事到如今，高娃还真就轰轰烈烈地和猴渣纯洁了一个多月。俗话说得好：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高娃那么好一棵小白菜，肯定有不止一头猪惦记着去拱一拱。急得猴渣抓耳挠腮，无计可施，要抹脖子的心都有。
猴渣说一句，萧错就听一句，局面跟电影定格特写似的僵着。根据历史记载，猴渣刚学车那会儿，拿他的新车练手，他都没打过愣，任他把车刮得七荤八素跟满汉全席似的，也是一笑了之，自个儿掏钱给车美容，就这么着，猴渣才把本儿给拿下，而后，又花了万儿八千买了辆二手老吉普，哗啦啦开得也是一个乐和。
可今天，猴渣唾沫费了不少，萧错听了却没有什么大的反应，管你猴渣使得是机变无双，还是口若悬河的本事，他始终不发一言。猴渣心如火燎：“行不行，您倒是给句话啊？”
萧错沉默少许，终于开口问道：“这早不去机场，晚不去机场的，怎么非要此时此刻去机场？哥们有点急茬子事，不能给你车，明天你到我家，我请你喝酒赔罪。”
萧错说完从口袋里掏出几百块银子，塞进猴渣的口袋，塞银子的意思很明白，叫猴渣包车送高娃去机场。哥们做到这份儿上，也是无话可说了。可猴渣没动那些银子，用手来回抚摸额上那只疤瘌眼，表情跟抗日英雄躺铡刀似的看着萧错，不出声，光红眼圈。
萧错见猴渣这架势，知道如今不给猴渣这厮解决部车，他是无论如何都脱不了身的。每当遇难的时候，萧错都会很自然地想起两个人来，而在他的心底，却对这两个人始终感到过意不去，这两个人就是何震林与狄清。

第十九章 狄氏家族
萧错想起这俩人的时候，狄清与何震林正站在一辆白色雅阁旁边，这辆车是何震林创业时买的，怎么也舍不得换。猴渣一直想要何震林的这辆雅阁，硬逼着狄清给何震林换了一辆悍马，昨天就说改装调试完毕，可巧，今天何震林忙着去日本，没时间去提，只能开着这辆老雅阁走。
狄清一边给何震林整理领带，一边不住地交代着：“路上开车小心点，别从葬狗坡过。”何震林把狄清揽在怀里，说：“放心吧，时间还早，我一直习惯从红丹河那边绕着走，没事的。”
何震林说完话，并没有进车，而是抱着狄清不放。狄清推开何震林，小声说道：“快走吧，晚了，赶不上航班了。”何震林这才依依不舍地进了车里，和狄清挥手告别，随后，便一溜烟消失在街尾。
狄清是个冷傲的女人，当今商业圈里的出水芙蓉。但狄清不是天生的财女，从三岁起，就没了母亲，对她而言，童年是灰暗色的。而在这灰暗色的生活中，唯一可以给她带来安慰的，就是她的兄长狄康，和她的老父狄中秋。
狄中秋一个人拉扯狄康、狄清兄妹两个，实在是辛苦。混不下去的时候，借了十五块钱买了一个板车给猪场拉饲料。拉着拉着，就把别人的猪场拉成自己的了。再拉着拉着，就把每天经过的那条马路也拉成自己的了。接着，他就把自己彻底地拉有钱了，成为富豪帮里的一把尖刀，钱多得到处撒花。
别人有钱有得乐和，狄中秋有钱有得揪心，自己唯一的儿子狄康，居然是个不爱金钱爱武装的人物，在公安局里做小警察做得不亦乐乎，宁愿满街抓坏蛋，也不愿意接管狄氏产业。狄中秋对他是没招没式的，只好将产业全权给女儿狄清掌管。几年下来，狄清竟将狄氏产业管理得井井有条。
萧错、猴渣和狄清、何震林四人，从小学到大学，不是同学就是同校。四个人同性之间关系都还不错，异性之间基本上谁跟谁也没挨着。直到大四那年，何震林出人意料地喝高了，然后干了件很牛的事。他站到板凳上，给大家讲了一个秘密，说他的心里很苦，因为他暗恋狄清。
狄清听后，心情沉重地走了，留下何震林一个人在那儿哭。然后猴渣去安慰何震林，俩人并肩在深夜的大街上慢慢地聊，慢慢地走，互相切磋了这四年的暗恋心得。
上大学的时候，何震林还没这会儿有派头，人又瘦又高，鼻子上还架着一副近视眼镜，虽然显得文质彬彬的，但不如萧错帅。萧错总是说何震林太老实了，是情场上的炮灰。何震林说这也不能怪我，只因为我多读了几本圣贤书，懂得礼义廉耻。萧错说讲究礼义廉耻，通常是追求女孩子的兵家大忌。何震林稀里糊涂被萧错摆了一道后，倒也挺有感触，立刻展开攻势，开始轰轰烈烈、明目张胆地追求狄清。
追到毕业那会儿，狄清不知道哪根神经被他追断了，叫萧错递给何震林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树后见……”
何震林握着这张标点比字多的小纸条，大冬天穿件的确良衬衣，围着校园玩命地疯跑，活兜了八个大圈，也没见着狄清，反倒引来了一群围观者。因为何震林那厮手里还攥着一把花，这在当年是很需要勇气的。
这事被来找萧错的猴渣遇上了，问何震林怎么回事。他差点没哭出声来，说：“地址不详，学校里那么多树，谁知道她在哪棵树后啊！”
不知道何震林是什么时候，在哪棵树后，找到的狄清。总之那天，他们是在树后面相见了。第二天一早，何震林就来找萧错拼命，俩人在一番厮打之后，才听何震林吐露真言：“狄清和我说：她爱上萧错了！”
狄清这手真阴，阴得能滴下水了。
就这样，狄清变成了萧错的女人，俩人一好就是好几年。何震林一提起这事，就想咬舌自尽。但何震林一直都没服输，一直跟萧错拼耐性，拼定力，死磕到底。何震林相信，他能磕赢萧错。你还别说，那一天还真的叫何震林给磕来了。
那一天就是两个月前，萧错得知他和格格不是兄妹的时候，何震林、萧错和狄清，这很传统的三角关系彻底崩溃了。
消息被确认后的第三天，萧错约狄清出来，说没什么大事，就想看看天上的星星多了吗。他站在草地上，跟狄清说，我们这几年挺好的，真的，我们挺好的。所以你得答应我，以后也要好好的。狄清使劲点头，使劲点头。然后，萧错就一直仰头望天，认真观察许久，才面目严肃地告诉了狄清一句话：今天是个分手的黄道吉日。
狄清没哭，很淡定地问了一句，是因为格格吗？萧错没回答，把狄清搂在怀里，一直在看着星星，看了整整一夜，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乱七八糟的。两个那么漂亮、那么养眼的人，愣是没整出一段养眼的爱情来，就这样平平淡淡、心力交瘁地结束了。
与此同时，何震林也意识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出现了。他在全面分析了狄清的精神状况后，决定干一件“好事”──向狄清求婚。这回这厮手里没抓花，怀揣着“安慰”俩大字就奔狄清去了，狄清也毫不犹豫地接受了这个安慰。
这次何震林去日本，说是去出公差，其实是去提他在日本给狄清定的akoya珍珠配钻首饰，准备下月订婚。
萧错先是给何震林打了个电话，想让他把雅阁给猴渣开一天，可何震林的电话不是占线，就是忙音，怎么也打不通。萧错只好打给狄清，让她借车给猴渣。狄清先是叹息一声，说：“震林刚走，早说一会儿，就能搭他的车去机场了，我这就打电话叫他返回来。”狄清挂了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何震林的电话，一直占着线。狄清只好给萧错回了电话，萧错问狄清，能不能把她的车给猴渣开一天。狄清很为难地说今天狄氏新拍卖行在鬼街口开张，她正开车往现场那儿赶呢……
萧错挂了电话，先是面无表情，而后破天荒地递给猴渣一个微笑，说：“狄清最近换了个新车，是大奔，还敞篷的，她说先借你兜一天。”
大奔，还敞篷的？猴渣立马心领神会，暗自佩服萧错和狄清，从恋人到朋友，关系转换得惟妙惟肖。
俩人甩了一路闲话，便到了鬼街口。鬼街口已经散市，只剩下些零碎的摆摊点的人，在那儿闲扯。鬼街口对面，张灯结彩，各路人马忙得东倒西歪。剩下的人都围着街口，等着看狄氏拍卖行开张，剪彩。萧错一打听，才知道墨里州大企业家狄中秋，在鬼街口对面，又捐助了两所希望小学，一个安民敬老院，正准备再启动一个艺术品拍卖行。
萧错把猴渣丢在鬼街口，说狄清一会儿就把车送过来，他交代猴渣千万要小心点，猴渣特真诚地说，没事儿，准没事儿。萧错临走的时候，又叮嘱了猴渣一次，叫他明天去葬狗坡吃饭，喝酒。猴渣觉得纳闷，问了句还有谁。萧错说只有何震林和狄清，又说他有个重要的事要宣布。
猴渣的心思全搁在敞篷大奔上了，也没细问。心想着，等送完高娃，他就去葬狗坡住下了，直到萧错把玉蝉和驼皮的事整清楚了他才算完。
其实，萧错所谓重要的事情，一点悬念都没有，就是他和格格的婚礼。只是多年来，俩人一直兄妹相称，突然说给猴渣听，怕猴渣反应太大，他没空解释。
萧错准备离开鬼街口的时候，从墨镜的反光面发现车后有一个人影，一直在盯着他。萧错故意装作找钥匙，同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扫了一眼周围，那“人”突然间，消失了。
鬼街口看不出有什么异样，只有阴霾的天空。

第二十章 所料不及
高娃长得不错，打扮得又精灵古怪。她看见猴渣时，他正孤零零地站在鬼街口，身边一辆车也没有，高娃不禁心里起怒，高跟鞋咯噔咯噔地就奔猴渣去了，还没来得及耍性子，便看见有一辆红色奔驰敞篷跑车，朝他们开过来，脸上顿时露出一抹邪笑。
驾车的是狄清的司机，在猴渣面前不停地交代：这车是狄总刚买下的，叫猴渣小心点，别擦花了，交代了N次，这司机才舍得离开。
猴渣戴上一副金边蓝墨眼镜，使他看起来很神秘，很冒险，很有爷们儿风格。他握着方向盘，一轰油门，大奔车出了鬼街口。怎么出的墨里州，猴渣都不知道了。
猴渣向车外看去，路两畔是形状各异的大树，树边石壁耸立，万丈高崖，真如天险一般，猴渣知道已经到嘎纳山下了，过了嘎纳隧道就是葬狗坡，他需要格外小心。
车边飞来的寒风，带着一股很特殊、很隐约的腥气冲进猴渣的肺腑，让他觉得有点不安。猴渣一直认为，那不安来源于这红大奔实在太拉风了，再加上他三更半夜就被那儿婆子敲起，又连夜赶到葬狗坡，再从老婆子那儿转回来，已经是身心疲惫。
车子一直很平稳地行驶在山路上，只是越是前进，那股冲击人的不安就越明显。前面就是嘎纳隧道，猴渣看了一下GPS导航，去赤峰机场的路线，是自西向东。出了嘎纳隧道二十公里处就是葬狗坡。葬狗坡在路北，萧错家在路南，转过葬狗坡后，就是红丹河，过了红丹河边的耶那村，就是胡尔绍布草原，穿过草原便是上赤峰机场的高速路口，前后大约两小时的路程。猴渣看过表，现在是八点二十八分，他算了算时间，还很充裕，便把速度降了下来，但减速并没有阻止他冲进张着大嘴的黑色隧道。
隧道里，只有这一辆跑车。对这样一部“猛兽”车来说，猴渣的驾驶速度，无疑不配做它的主人。但猴渣仍带着桀骜不驯的表情，偷看了一眼高娃衣领里的冰种凤凰，凤凰还在，就意味着高娃还惦记着他。不巧，高娃此时也正斜倚在座位靠背上盯着他。
高娃是个活泼的女孩，但今天却似乎很紧张。猴渣善于观察，他看的出尽管高娃表面上安然自若，可她的手却一直紧抓着小腹上的衣服。
到了隧道口，猴渣就觉察到四周格外地不对劲，整条隧道里，只有跑车的声音，静得出奇。很快，猴渣就感到呼吸不顺，像有个重物压在胸口上。出了隧道，猴渣便以一种独特的，沉闷的鼻音喊了一声：“我的天！”
高娃跟着抬头去看，这一看不要紧，所料不及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本来很清晰的山峦和大树，现在，已经全部消失。整条山路上，只有一种乳白色的烟雾，宛如从通往地狱冥界裂缝处，流淌出来的，排列在他们俩的视线里。
高娃也看不清究竟，只有木着脸，盯着那烟雾，一时间的迷惑，使她放在小腹上的手抓得更紧。猴渣有些失措，大骂一声：“我什么都看不见了！这妖孽来得真他妈的夸张。”
高娃表情十分紧张，她喊着：“不，不是妖孽！是雾，是起雾了。快打开雾灯，大灯也打开，这么大的雾，任何车都不会长眼睛的！还有刷雨器！”
“我知道，我知道了，都打开了！”猴渣摸索着去找按钮，毕竟车主不是自己，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那么笨拙。但他还是很小心地把着方向盘，注视着前面的路况，这是起雾，不是下雨，尽管刷雨器不停地打着挡风玻璃，但似乎无济于事。
高娃沮丧地望着天，猴渣看了一眼高娃的眼神，总觉得她的眼神里藏着些什么。猴渣深呼吸了一口气，小心地握住方向盘。车前灯的两束光线，照射出的视野很狭窄。虽是白天，能见度却区区几米，根本就不清楚路旁状况。
车是别人的，没有和猴渣磨合过，开起来别扭，又是在山路上，还有这弥漫的大雾。好几次，车开到近前，猴渣才发现是山壁，连忙刹车。他交替着将双手从方向盘上移开，在牛仔裤的膝盖部位上，来回擦拭着手心里的汗液。
车在大雾里，退无可退，避无可避，只能缓慢移动，可移动来移动去，似乎只在原地踏步。这使高娃不禁想到一个令人恐惧的情景：在没有穿过隧道前，一切都是清晰的，存在的。这雾来得太突然了，穿过嘎纳隧道最多不过两分钟。
高娃越想越觉得不安稳，就问猴渣以前有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猴渣说：“葬狗坡附近经常出现大雾，偶尔也会出现黑雾。有人说这是种怪雾，是古代萨满野神下的巫咒，当地人都认为是不吉的征兆，预示着疾病和死亡。今天，咱们居然遇到了，算咱们倒霉，等你演出回来，我带你去寺庙，请个保平安的咒符，解了这晦气。”
高娃点了点头，又看看表，已经是九点三十五分，她突然略显惊讶，对猴渣说：“我们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怎么还在这儿？”高娃脑子里闪过这个问题时，脊背迅速蹿起一股恶寒，顺着脖子往上悄无声息地流出，使她浑身冒出一层鸡皮疙瘩。
猴渣嘴角微微一撇，那是一种奇特的表情，他用沉闷而缓慢的语调说着话：“雾里面有东西……”
“什么东西？”高娃听说有东西，血压“噌”的一下，就飙上去了，心跳停了一下，然后又狂跳起来，她非常敏感地朝四周望去。
猴渣直起身子，表情僵硬地说：“你听，它好像正朝这边走来，嘭、嘭、嘭……”

第二十一章 出师不利
四周，很静，除了雾，什么都没有。高娃侧着耳朵，并没有听到什么嘭、嘭、嘭的声音。但高娃依然紧张着，总感觉在那冰冷而柔和的大雾里，好像隐藏着一双眼睛，正在窥视自己。突然，一只大手悄悄地从她身后冒出……
高娃惊恐万分，尖叫一声，抱住猴渣的胳膊不放，看着高娃紧张的样子，猴渣却一点反应都没有，高娃定眼一看，原来，手是猴渣的。猴渣趁机搂住高娃，一边开车，一边说：“你知道，人们为什么不敢经过葬狗坡吗？”
“为什么？”高娃满面怒气，想推开猴渣，但猴渣不放。
“葬狗坡被萨满巫师下了诅咒，到现在，那诅咒仍然十分灵验，凡进入葬狗坡者，都难逃杀身之祸！”
“为什么？”
“听我爷爷说，嘎纳山上有只神鸟，耶那村人都叫它萨满野神，传说这只大鸟，每隔十五年，就会在葬狗坡出现一次。被耶那村人视为不祥之物，他们都说，只要你看到了它的眼睛，它就会带走你的灵魂。”
“有人被带走吗？”高娃突然对猴渣的话感兴趣了。
“三十年前，墨里州成立了一支十八人探险队，进山考察后，失踪了十七个人，当时，只有一个人幸存下来。起初也没人相信是萨满野神干的，直到十五年后，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那个幸存者以为自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便开车去接他的女儿回家。路上，突然起大雾了，他只能像我们现在这样，慢慢往前滑行。忽然，他听到车顶上有一种怪怪的声音：嘭、嘭、嘭……”
“什么声音？”
“嘭、嘭、嘭……是那只大鸟用嘴啄车顶的声音。就在那个人往车顶上看的时候，轰的一声，车顶篷被那张鸟嘴啄破了。鸟嘴就像一只铁钩，伸进车里……”
猴渣侃到这里，忽然停下话来。坐在他身边的高娃，正听得热血沸腾，岂能容你侃了一半又缩回去？她抱着猴渣的胳膊，央求道：“后来呢？”
“后来……”猴渣知道目的达到了，便故作神秘、欲言又止地咳嗽了几声，去按开了收音机，他想知道大雾什么时候散去。
“墨里州从今天八点三十五分左右，开始遭遇罕见大雾袭击，导致墨里州城市陷入混乱：轮渡、汽渡停航；飞机航班受阻，数千名旅客被困机场；高速公路封闭，据初步估算，至记者截稿时间，公路收费站口前滞留车辆近千辆……”
猴渣听到这段新闻的时候，才算知道墨里州也是一片混乱，他心想着，不知道萧错会被困在哪儿？
萧错和猴渣分手以后，哪也没去，安安稳稳地停在鬼街口。他坐在车里，先是给耶那村小学校的刘校长打了个电话，说格格今天不舒服，不去教孩子了。萧错听到刘校长说，萧老师没来学校，才算把心放下。挂了电话，他一边吸烟，一边看着街口的丽人婚庆公司，一边琢磨驼皮与琀蝉之间的联系。
由于大雾来得突然，墨里州交通大队所有备勤民警，都身着“反光背心”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打开防雾灯、谨慎驾驶。没想到，提醒着，提醒着，就有一辆大货车，歪歪扭扭地朝萧错撞过来，眼看着大货车就要贴到萧错的车屁股上了，他却浑然不知，只听“砰”的一声，然后就出事了。
出事的不是萧错，而是那辆大货车，它本无伤害萧错之意，只是大雾弥漫，发现前面有车，又躲得太急，连转了几个S形后，就这么仰面朝天地躺了下去。
萧错在倒车镜里看得清楚，只冷笑了一下，顺手打开交通电台：“……大雾引起航班延误，造成数百名旅客，滞留机场候机室……据『122』指挥中心统计，浓雾期间，墨里州发生交通事故三十八起，高于平日。据气象专家预测，大雾将在今天下午一时左右散去。届时，航班、轮渡、高速将恢复正常……”
大货车司机卡在车里，被两名交警解救下来以后，顿觉颜面尽丧，死的心都有。由于货车个头太大，又躺在马路上，弄得一片混乱。正在鬼街口巡查的刑警狄康，立刻赶去救急。
狄康就是狄清的哥哥，狄中秋的儿子。考入刑警学院之前，人还很瘦，一脱衣服，小肋条排列整齐地冲你微笑。经过几年训练之后，如今再看，却已是钢铁战士，威风凛凛。作为狄氏产业的唯一龙脉，狄康弃商从警的原因，谁也闹不清楚，就连狗仔队也没跟出个所以然来。
司机和货主只受了点轻伤，狄康捡起地上的瓷片，仔细翻看，是些现代普通瓷，而且做工粗糙，都是些不靠谱的东西。但是，这么一大车瓷器全摔坏了，搁一般人身上可扛不住。然而，狄康却发现司机和货主并没有心疼地上的工艺品碎片，而是神色慌张地盯着车边的箱子。狄康见他们眼神鬼祟，便走到那个大箱子边。他仔细看了看，然后敲了敲箱子，说：“把它打开。”
司机和货主一听狄康叫他们把箱子打开，声音立刻变了腔调：“这不合适吧，这些货都是有了买家的，咱也做不了主动这箱子。万一这箱子里面少了什么东西，我们送货可不好交代了。再说，罚款抄牌那是交警的事，您干吗非查我的货啊？”
狄康说：“这鬼街口今天该我值班，这片的鸡鸣狗盗都归我管，我现在怀疑你们倒卖文物。说，里面装的是什么？”
“工艺品。”
“山货。”
司机和货主同时回话，口径却不一致，俩人说完互相瞪了一眼。狄康还发现，司机老是用眼神暗示货主。狄康感觉其中有诈，问道：“到底是什么？”司机赶紧回话：“是工艺品，我是驾驶员，装货的时候也没注意。昨儿才拉了笔山货，今儿就给混淆在一块儿。瞧我这记性。”
货主见狄康来势够猛，也不得不给他一个明确提示：“这翻车该是交警管的事，扣不扣货也是交警说了算。这些都是高仿工艺品，一旦拆封了，我们不好复原的。”货主的意思很明确，不想让狄康检查。司机还在那儿絮絮叨叨的，狄康早没耐心了，不以为然地说道：“谁说的，谁规定的？怎么，还叫我亲自动手吗？”
司机和货主眼皮一耷拉，心想：今儿怎么碰到这么个愣货！看样子这检查是躲不过了，俩人互相使了个眼色，货主眼珠一转，趁司机上前拉住狄康开箱的空，突然撒腿就跑。那司机见货主跑了，猛然一低身，扭头也想跟着跑。
狄康一个箭步蹿上前去，一把抓住了司机的肩膀，那司机疼得一咧嘴，口中狂呼：“饶命，饶命，小的不敢了，再也不敢了！”狄康厉声喝道：“跑？我看庙在这儿，你和尚往哪儿跑！开箱！”
巷口里，有个女人隐在墙角，一条黑纱丝巾将她的面容裹得严实，只露出两只眼睛。虽然有雾隔着，但她非常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她用手捂着胸口，一直盯着萧错。她并没有受伤，只是觉得身上像被车碾过一般，五脏六腑全碎了。
她忍不住靠在墙上，实在支撑不住，便顺着墙滑坐在地上。她闭上眼睛，眼前突然出现一种奇怪的幻觉，是她在地上爬行的情景，她浑身是血，整个地面都是血，令人惨不忍睹。
稍后，她强行睁开眼睛，心里暗问：我这是怎么了？是中了巫术，还是被人施了降头？从小到大，她一直被这样一种幻觉所困扰，有时候，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萧错在后视镜里看到有个女人，倒在巷口里，像是疾病发作，不知道为什么，平日少管闲事的他，竟推开车门，想去救那女人。
当萧错下了车，关好车门后，却发现那女人不见了。

第二十二章 胡子被套
萧错一直走到巷口，也没找到那女人的踪迹。他没有再回车里，只是站在丽人婚庆公司门口，点了根烟抽，靠在墙上，慢慢吸着。
一根烟后，只见一人抱着个大盒子，风风火火地赶到萧错面前，这就是丽人婚庆公司的许德志。因为长有一脸的络腮胡子，熟悉他的人都叫他：许胡子。许胡子一见到萧错，就觉得是财神爷门前站，蓬荜生辉，忙不迭地、乐呵呵地喊了一声：“哥们，久等了……”
许胡子之所以称萧错是哥们，是因为他父亲是萧错的小学老师。萧错考上大学去他家报喜时，赶上许家翻修房子，许胡子喊萧错帮忙抬出一个早就用“变了形”的柜子，说太占地方，等有空把它劈开，当柴火烧。
当时那柜子，确实是“变形”，上宽下窄。萧错仔细看过，柜门对开，中设立柱，白铜活件完好，泛出幽幽的银光，应该是被手摩挲了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整个柜子古朴精美，品相完好，仔细再看，萧错便断出这是大明朝最经典的黄花梨面条柜。
面条柜的这种“变形”，是利用物理重心偏里的原理，因为重心偏里，打开柜门后，在没有任何动力的情况下，柜门会慢慢自动关上，十分神奇。用萧错的话说：值老钱了。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萧错在观察柜子里的时候，还在那柜子最低层，翻出一破罐子，罐子里还藏着一只元代青花鱼藻纹蒜头瓶，能值多少钱就甭提了。搁现在，能让那爷俩儿天天用钱打水漂，糟践个百十年的。不过，当时许家还很穷，许胡子学摄影，买得起相机，却时常玩不起胶卷。不得已才托萧错帮忙，卖掉面条柜和蒜头瓶，作为发迹的资本。
这些年，许胡子投资了几处房地产，收益不错，置办的几家婚庆公司，也都很兴隆。财源滚滚来了以后，许家父子动了想当个古玩商的念头，一门心思想追回那两件宝贝。前些日子，萧错帮他们追回了那个面条柜，但那只元代青花鱼藻纹蒜头瓶，至今下落不明。从此给许胡子一个热瓷好古的毛病。可以这么说，许胡子喝茶盯着杯子断代，吃饭看着碗盘发呆，出门踩到一块破铜烂铁，也要拾起来仔细端详，生怕放过一次点石成金、芝麻开门的机会。
许胡子一边招呼萧错进门，一边埋怨大雾，说公司职员全被大雾给拦路上了，一时半会儿的也过不来。许胡子请萧错先到他办公室里坐会儿，他好顺便学点眼力活。许胡子说完便打开盒子，亮出一个青花高足杯来。
萧错嘴里“嗯”了一声，瞥眼看了看许胡子怀里的高足杯，说：“胡子，瞧你这杯子的品相，一定花了你不少银子吧？”
许胡子听着萧错的话，心里不禁犯起嘀咕来。他知道，萧错从不玩虚，也从不说没谱的话。如果这杯子是到代的一眼货，萧错一般都会这么说：瞧你这杯子的身份，一定值不少银子吧，而不是：瞧你这杯子的品相，一定花了你不少银子。但是，如果这杯子是仿品的话，那萧错肯定会直接说：瞧你手里的破烂，一定糟蹋了你不少银子吧。
许胡子反正都觉得萧错话里有话，便趴在萧错的耳朵边，强调一下，说：“这宝贝看老，是我才从鬼街口里淘出来的，都说我捡的是个大漏儿。你瞧，青花，元代的。你再看，是龙纹的，这是帝王之相，升职空间比宇宙还大，往狄中秋那拍卖行里一送，少说也得拍它个百八十万……”
萧错听是元青花，瞪了许胡子一眼说道：“您这是逗谁玩呢？不知道您哪来的胆子断的代，反正我这儿已经是汗流浃背了。”
许胡子听了萧错这话，心里有点慌了，连问：“你……什么意思？”
萧错转头，又看一眼许胡子怀里的青花高足杯，说：“不用我说，你就该算出来，元青花在全国范围内，存世量也就三百来件，据说有二百来件在海外待着呢，整个中国也就百十来件。现在，全世界人民都在玩收藏，能有几个真品往你这儿掉？”萧错想，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那小子不用眼神杀他，就得动脚踹他。
果然不出所料，许胡子眼珠一斜，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神态：“这来鬼街口淘宝的人，可不是就我一个，八方英雄、四海侠士，都云集在这儿。照你的说法，真品都绝了，那还能玩收藏吗？还怎么玩呀？想当初，我家要是没那两件老货，我哪有现在的花哨日子？再说了，这杯子不是出土器，也不是家传的，是海捞的。出货人前几天是先给了我一口袋瓷片上眼的，常和我在一起玩瓷的老刁、小徐、老李、小张……大家都很看好，都缠着我叫我让他们几片瓷呢！我还专门找过猴渣掌眼，他说不是瞎活，都是真品。所以，我今儿才有胆子把这杯子留下。”
萧错听到许胡子说出货人先是给的瓷片，急忙问道：“这杯子，猴渣过眼了吗？”
“没，我去找猴渣的时候，他不在店里。我打电话，他说他有急事，下午才能回来，叫我等他回来再收杯子。当时，几家人都在抢这杯子，我怕走了宝，就先留下了。”
萧错这才想起，猴渣一大早就到他那儿了，他接着又问：“多少银子收的？”
“这东西身份见老，又有卖相，他叫六十方，我三十五方拿下的。”许胡子所说的方，就是简化的“万”。所谓三十五方，其实就是人民币三十五万，这可不是小数字，够一般百姓挣一辈子的。
萧错听后，眼睛一闭，心里“咯噔”一下，急忙叫许胡子开门，说要进屋仔细观看。进了许胡子的办公室，好家伙，不知道的还以为进了瓷器店。到处都是青花瓷器，光彩夺目。整间瓷器活，没按朝代摆放，是按个头放的，顺坡直下。不算房产的投资，光是这一屋子东西，就花了许胡子七八千万。
可惜的是，这上千件藏品基本都不靠谱，真品不上十件，剩余的都是许胡子交的学费，给古玩店烧的钱。唉──人中邪了，不听劝。你救他，他骂娘，转眼就回鬼街口那“补仓”去了。这样玩下去，不玩傻，也得玩疯。这话一点都不错，许胡子的父亲就玩了个老年痴呆，去年走了。临终遗言，就俩字：备钱。
萧错坐桌子前，叫许胡子把高足杯放好，他重新把高足杯审视一遍，先掂了掂手头分量，又用手指头弹了弹，听了听声音，再把它翻过来，仔仔细细地拿着放大镜观察后，才对许胡子说：“这件高足杯，杯口外侈，弧腹，竹节状高足，足外撇，胎土细白致密。通体施白釉，白中泛青。口内沿以青料饰一周卷草纹，杯底为火焰纹，杯内腹压印云龙戏珠纹。外腹青花绘行龙、火焰及云龙，杯体有海捞皮壳。从其胎、釉、形、口、底、工、使用青料及纹饰来看，极像是元代景德镇的货。”
许胡子听到这儿，捋了捋脸上的大胡子，非常自豪地感叹了一句：“千年的小妖，终于修成正果，如今我自己也能抓住宝了。”
萧错见许胡子开始眉飞色舞起来，自己也挺神秘地笑了：“你先别激动，我说的是极像，可不是断定。你快来摸摸你这身份见老的杯子，是不是发烫啊？”
“啊？发烫？”许胡子脸色立刻就变了，立刻用手去摸，在确认整个高足杯都浑身冰凉的时候，心里开始冒火，责问萧错：“这宝贝凉得透心，你怎么说烫呢？”
萧错不言不语，只是一脸坏笑地看着许胡子，弄得许胡子全身发毛。

第二十三章 古瓷旧片
这件青花龙纹高足杯，品相确实不错。否则，萧错不会看了又看。但在眼看、手摸、鼻闻了一阵后，萧错便觉出这件东西有些不靠谱，他对许胡子说：“这高足杯器形还算规整，但腹下部太肥，高足上端部分太粗，下端外撇不够。”
这话说得许胡子心里一紧，但他还是很坚定地说：“这种缺陷不能断真伪，真品也会有这种缺陷。”
萧错把高足杯往许胡子跟前凑了凑，又说：“你再看这高足、下腹部分疙瘩釉，十分明显，元青花偶尔也有这种现象，但没有如此严重。真品足墙内侧火石红明显、鲜亮，放大镜下呈现细小的点状，这是胎中含铁质较多的缘故。而此杯，足内墙火石红太淡、偏黄，胎体不见糯米状，高足处旋纹不规矩……”
许胡子听到这儿，“哗”出了身冷汗，心都快蹦到嗓子眼儿了，急忙解释：“高足处旋纹不规矩，这可能是青花瓷生产尚处于不成熟期的缘故。你看这青花发色淡雅，是元朝青花发色典型的一种。绘饰线条流畅，特别是起笔、收笔、翻转皆用笔自如，中锋、偏锋运笔交代清晰，这在元青花中并不多见。”
萧错心里明白，如今不给这哥们说醒，他是很难让自己走出这间房子的，于是他继续说道：“真品高足处旋纹不规矩，但不会像这个杯子有这么明显的做作痕迹。还有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这上面的青花发色不统一，龙的头部发色偏灰，身体发色却偏蓝，说明作者在调配颜色时犹豫不决。”
许胡子把眼睛睁到最大，恨不能使出吃奶的劲来与萧错争辩：“呈色不一，也是元青花常有的现象。”
“尽管元青花中也有呈色不一的现象，但只是一种色彩中的色差，绝无两种色彩。这杯子绘饰粗看还行，线条也还算流畅，特别是龙首，神态很生动，但仔细察看后，你会发现，口沿部分线条十分生硬，用笔滞涩，深处太深，淡处太淡。真品青花无论粗放与精细，线条中间都透露出行云流水的气息，是现代仿手所无法企及的。”
许胡子仔细再看那纹饰，脑袋就“嗡”的一下，血撞面门，舌头根子发硬，说话自然也不顺溜：“你……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杯子上有海捞……是从海里打捞上来的，还有龙纹呢……”
“别逮着条『龙』，就往皇上那儿靠。我当你是哥们才劝你一句：馅饼不是捡来的，不要低头走，馅饼是天上掉下来的，要时刻抬头盯着看。仿手只要把瓷器放在海水里半年以上，就会生成和真海捞没什么两样的皮壳。如果把海捞痕迹当做抓宝依据，那可比抓手雷危险多了。”
“你快别跟我绕弯了，你就直说吧，为啥说它烫手？我……我顶得住！”许胡子话说得挺坚决，可声音却很颤抖。
“明说吧，这只青花龙纹高足杯，是现仿元青花龙纹高足杯，离开瓷窑不超过十年，在海水里泡了不足两年，是开门的瞎活，能不烫手吗？”
许胡子吓得脸色煞白：“你……你真敢肯定？”
“我是吃掌眼饭的，不能肯定，我还指望什么混饭！你带回来的这个东西，确实不错，别说蒙你，就是蒙猴渣，也是绰绰有余。我估计着，这东西肯定是哪个王八蛋拿去蒙老外的，结果，出口转内销，土地雷漂洋过海，回来把你给炸了。”
“不可能！”许胡子完全发急，在房内转悠半天，找出一个布袋，放在萧错面前，说，“这是他前几天给我的瓷片。猴渣也帮我验过，全是真品，不信你来看看。”许胡子打开盒子，里面放着二十几块瓷片。
萧错仔细看了看，说：“这些瓷片确实是真品，卖主敢拿它当鱼饵，应该是个善设圈套的『套爷』。”
萧错在翻看瓷片的时候，手突然停住，他拿起两块青花瓷片，虽然残缺，但能看出是弯月梅纹的绘饰。萧错越看越觉得那瓷片眼熟，他在放大镜下，仔细观看：“这瓷片也是那『套爷』给你的吗？”
“是的，我当时觉得这瓷片不像海捞，不够年代，还问他从哪儿来的，他说是在红丹河附近捡的。”
“红丹河附近？这『套爷』你认识吗？是咱行里人吗？”
“不认识，野路来的，说是个潜水爱好者。先是给我看了这个高足杯，我没信他，他就给我这些瓷片。我找了猴渣，还找了几个玩瓷的人看了，除了你手里这两块，不能确认外，都是真品。”
“瓷片是给你的，还是卖给你的？出货时间是你们约好的吗？”
“瓷片没花钱，就是想证明那杯子是真品。本来没约好，今天一早，他就打电话给我，说如果不要的话，他就转手给别人了。我一听，撒腿就去了，谁叫我好这口儿呢！”
“你说你这些年来，在外边都买了多少瞎活了？每次说你，你拼了老命似的犯倔，尤其是不把那些江湖人等放在眼里。这不是拿银子PK捡漏吗？行啦，吃一堑长一智，留着吧，和你这些瓷器活放一块儿，唉，多好的古瓷鉴别教材啊。”
萧错这一席话说完，已经足够让许胡子捂着身体的某个部位，惨叫个十几二十秒的了。但许胡子并没有心疼，为什么？他会算。因为会算，所以他还能跟萧错继续说话：“这杯子虽然是被打了眼，可眼前这袋子里的青花瓷片全是真品，作为文化信息，也是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的。按每片瓷至少上万的身价累计起来，我并不算吃亏。”
萧错听许胡子这么一说，突然笑了，怪不得这小子没吱一声，就自己把货留下了，敢情是会打小算盘了。萧错拿着瓷片，对许胡子说：“你要是拿这瓷片跟我说事，我还真想搭你两句。还记得前两年，你看上我的那个青花鼻烟壶吗？我一直没舍得给你。这会儿，我看上你这瓷片了，先借我看几天，回头我把鼻烟壶带来给你。”
“这话说得多见外，不就是破瓷吗？看上了，就拿走，什么时候玩腻了，什么时候还我。至于那鼻烟壶嘛……我掏银子换。不过你得先告诉我，这瓷片是个什么身份，值得你拿个青花鼻烟壶跟我交换的？”
“这瓷片我见过，我在文物局工作的时候，文物稽查队的狄康送过来一个弯月梅纹瓶子，我当时和领导闹矛盾，没研究透，就辞职了。那瓶子格格摸过，她给断的代，但她也没摸透，就给博物馆收藏了。当时，文物稽查队顺藤摸瓜逮了不少文物贩子。事隔五年了，没想到又碰到这种瓷片了，我想拿回去，和格格一起再琢磨琢磨。”
“不瞒你说，鬼街口那个瓷片爷，为这瓷片缠了我两天，我都没给他，你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咱们先办正事，我刚从台湾进来几套豪华婚纱，我带你去看看。”
萧错听言一乐，叫许胡子包好瓷片，小心揣进口袋里。出了门，萧错心里就开始犯嘀咕，这“套爷”白送了许胡子这么多瓷片，难道就是为了出手高足杯？不会，瓷片是真品，谁都想抢着要，不需要绕这么大的弯子。再说，那个青花龙纹高足杯，蒙个老外根本没什么问题，为什么还要搭上那么多的瓷片呢？
就在这时，许胡子墙上的大钟响了，当、当、当……不多不少，正好十下……

第二十四章 诡雾惨祸
“现在是十点新闻。目前，墨里州气象局已经发布紧急大雾红色警报。从早上八时半到九时四十分，墨里州机场无一架飞机起降，先后有十个航班延误，其中，韩国、日本、香港三个航班被迫取消……”
高娃听到韩国、日本、香港的旅客，都滞留机场候机室时，嘴角露出窃喜。猴渣已经感觉出，车已经开始向下倾斜，他明白已经进葬狗坡了。与上坡相比，下坡时更要小心驾驶，否则就会和山坡碰壁。不知道为什么，猴渣总觉得空气中有一股血腥的气味，他向四周望去，却找不到这气味的来源。
突然，猴渣听到身边，有一种奇怪的闷响，他还没来得及看，那物便“嗖”的一声，超车而过，随之而来的仅是风的声音，像隐隐的雷声。猴渣顺声往前一看，是辆大货车，歪斜着消失在浓雾里，他忍不住惊叹一句：“真够敢死的！”
“这么个蠢物，都不害怕大雾，你怕什么？”
“如果想活命的话，我们必须以蜗牛的方式往前缓慢『蠕动』。”
高娃气了，凑近猴渣的耳朵，摸着他的光头，大声道：“胆小鬼！我宁愿要白蚁、老鼠、蟑螂，也不想要你。”
“你要敢离开我，我就掐死你！”猴渣说完，便松开了方向盘，让车子自己顺着坡度往下滑。高娃顿时惊慌起来，冲着猴渣大叫：“猴渣，你想干什么？”
雾太大了，无法预知凶险，以致猴渣一点恐惧感都没有，他把身体压向高娃，只顾着强吻她。高娃一边闪躲猴渣的亲吻，一边大声叫喊：“猴渣，你听，雾里好像有声音。”
猴渣并不在乎，反而想起了刚才没说完的恐怖故事，假声厉语道：“是那只大鸟来了，那只大鸟在啄那人的眼睛，发出嘭、嘭、嘭……的声音……”
“你听，它来了，不是嘭、嘭、嘭……是呼哧、呼哧、呼哧……”
“不对，是它走了！大鸟把那人的尸体扔进了红丹河，后来，尸体浮上来了，他睁着眼睛，却没有眼珠……”
“不对，是它来了。猴渣，当心！它来了……”高娃几乎尖叫起来。她看见一个黑糊糊的东西从雾里钻出，朝他们扑来，当下惊骇欲死，叫苦不迭。
“嘭！”车身突然向下一沉，两个人几乎同时抬头望去，猴渣一脸惊愕，他想缩回座位上扭转方向，但已经来不及了。黑糊糊的东西，在飞过汽车挡风玻璃后，又掠过猴渣的头，不知所踪。
高娃死死拉住猴渣的衣服不放，尖声叫喊间，猴渣急忙转向、刹车、闪躲……总算是刹停了，猴渣的心跳继续错乱，他趴在方向盘上，深呼吸了一口，竭力确认自己的“位置”。
高娃也被保险带勒得心肝肺差点全吐出来，不住干咳，似怒似怨地喊道：“你疯了吗……”
“这不能怪我，是它突然扑过来……”
高娃忽然想起刚才那个黑糊糊的东西，推起猴渣，担心地问道：“刚才扑过来的东西是什么？”猴渣四处观寻：“应该是野鸡吧。”高娃也向四周看了看，问：“那野鸡呢？”猴渣猜测道：“可能跑了。”高娃绷紧的弦，总算松了下来，连声感叹：“好在是场虚惊。”
然而，仅仅半秒钟之后，猴渣的神经又紧张起来，他忽然想起一个对他来说更为严重的问题，他重重地敲了一下方向盘，迅速推开车门。可能是他太紧张了，也可能是他身体太胖的缘故，腿被车门卡了一下，使他的身体从车子上掉了下来。幸好他反应极快，用手撑地，才不至于趴在地上。他起身，迅速用手抹了一下脸上的冷汗。
高娃随即也下了车，她盯着猴渣脸上的异样，惊问：“你流血了？”猴渣被高娃这句话弄蒙了，半天才回过劲儿来，急忙摸了摸脸，又摸了摸整个脑袋，没觉得哪个地方疼痛，他对高娃说：“我没受伤。”
可是，猴渣的手上和脸上分明沾着血。猴渣尽可能地观察四周，可视线里一片模糊。在最初的恍惚之后，猴渣终于看清楚了：在地上，居然有一摊血迹！
猴渣看着手上的血迹，又朝着地面上的血迹，呸了几口唾沫，以驱散阴邪不吉的晦气。他挺疑惑地想着：这是谁歇了？
“肯定是狗。”猴渣坚信不疑，因为如果是人的话，一定会发出惨叫声。
高娃怔怔地看着大雾，她努力回想刚才所发生的事情，连声否认：“不，不是狗！是只鸟！我明明看见它从天上飞过来的。不，是对面，迎面飞来的。”
“你可真会拿我的故事说事，鸟会流这么多血吗？”猴渣脸上的血提醒他们，这件事可能比他们想象的要严重得多。高娃喃喃而语：“我们可能撞到了一头猪……”说完，她又急忙摇摇脑袋，否认了自己的假设。她仔细回想着，那东西确实是从他们的车顶蹿过去的。
“操他大爷的狗东西，怎么把这大奔车划成这样？”猴渣望着那大奔，脸惨白惨白的，跟在水里泡过似的，看了让人觉得害怕。若不是高娃摇了他一下胳膊，他差点没挺过来。
那大奔车已经是一片狼藉，一排划痕如尖刀刻下一般，车外壳也有些凹陷。猴渣胆战心惊地用手在划痕上面摸了又摸。
高娃见车如此惨烈，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疑惑：“看这车子被伤成这样，不可能是狗，也不可能是猪，更不可能是鸟……”猴渣立刻反驳：“难道是狗神？葬狗坡的狗神显灵了？可是，我没听说过有会流血的神。我们必须先离开这个鬼地方，我要把车开回去，走吧，高娃。”
“不，我要去机场。”
“机场已经停航，你先把票退了，明儿我再给你买一张。这雾起得邪乎，我怕出事。”猴渣拉着高娃向车门走去。高娃跟着猴渣刚走了两步，突然拉住猴渣，继而又是一阵尖叫：“猴渣，快看那儿，那是什么？”
猴渣随着她的目光望去，确实有样东西在车灯下闪闪发亮。雾，太浓了，看不出是什么。高娃跑上前，她看清楚了，地上是一个白色蝴蝶发夹，蝴蝶结是丝缎的，很小，很精美。因为整条发夹都镶有紫水晶，所以在车灯下会反光，会发亮。
高娃捡起发夹，发夹上还缠着几丝头发，显然，这是女人戴过的。令她感到恐慌的是：蝴蝶结上居然有一片血污。
“难道我们撞的是……人？”
“不……不可能。”猴渣看着那蝴蝶结紫水晶发夹，单从款式上看，没什么特别的，但总让人觉得好像在哪见过。可猴渣也无法断定自己在哪见过这发夹。他四下寻找，困惑地看着地面：“我……我没有看到任何人。”
高娃扔掉那只蝴蝶结紫水晶发夹，说：“肯定是人！不然，那带血的发夹是从哪来的？”
“人怎么可能飞起来去撞车呢？”猴渣挠头称奇，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才好。此际，必须四处找找，看看附近有没有蝴蝶结水晶发夹的主人。他环顾四周，所有的视线都被大雾拦截得一干二净，到哪去找人呢？难道，那“人”被车撞后就跑了？不，不，绝不可能。
“我想起来了，高娃，我们是自西向东开的车，刚才在路上紧急刹车闪躲，车头掉转了方向。也就是说，如果是撞了什么东西的话，应该到车头的相反方向去寻找。车前没有，那就找车后。跟我来，高娃。”
猴渣拉着高娃向车后走去，在如此紧张的时刻，猴渣并没有注意到高娃脸上，露出的那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两人一起走到车后，不多时，便传来高娃一声嗷叫。猴渣急忙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一幅血淋淋的场景，赫然呈现在他们面前。

第二十五章 神秘血婴
在山路中间，躺着一个“人”，像一块写着晴天霹雳的大石头，一动不动，因为被雾隔着，如果不在近处，很难看出是死是伤，只知道四周全是血。俩人心里害怕，赶紧把视线移开，不敢再看。
看来这葬狗坡看似平静，风景优美，实则暗藏凶险，难怪当地人都如此忌讳此地。猴渣的大脑骤然间一片混乱，心中暗暗叫苦，本想借车炫耀一下身份，不料片刻之间，便惹上一身血灾，他几乎要哭出来，不断地向高娃解释着：“我刚才真的没发现有人出现，我发誓……你帮我看看，那……人死了吗？”
“我不知道，我不是医生。”高娃只能这样回答，她想上前，但马上又退了回来，对猴渣说，“你……去看看……”猴渣急忙退后一步，摇手道：“……万一……万一那人没死呢？”高娃使劲地推了一下他：“淌了那么多血，难道那人还会跳起来抓瞎你的眼睛吗？快去！”
猴渣只好小心翼翼地走了两步，他的动作很胆怯，很生硬，很迟缓。他满脸是血，又像一个持刀凶手，显得狰狞恐怖。他一点点地靠近那个人，似乎在担心这个躺在地上的人会随时一跃而起，突然扑向自己。但是他的担心白费了，那个血肉模糊的“人”，已经支离破碎，如何能动？
“我想……这人……已经死了……”猴渣朝那“人”跟前挪了两步，便立刻像弹簧似的弹开。他并没有去看那个“人”，或者说他根本没睁眼睛去看。这事搁在任何人身上，都不能淡定地去看一具尸体的脸。
“我们怎么办……”
“我们……走吧。就当我们……从来没有来过，行吗？这雾很大，没人能看见我们。”
高娃愣了一下：“说什么鬼话？地上明明有具尸体。”猴渣心中突然闪出一个念头：“要是尸体不见了呢？”高娃闻言，顿时愣在当场：“抛尸？”
猴渣的这个念头横空杀出，把高娃的头弄大了一圈，很显然，这是个她不敢想象的主意。
猴渣上气不接下气，继续说道：“我们可以把尸体扔了，扔到葬狗坡的森林里。坡里毒虫毒雾很多，蚊虫滋生，空气潮湿闷热，瘴气常年不散，尸体到里面很快就没有了。再说，葬狗坡已经失踪了有很多人了，只要山路上没有尸体，公安局就没有办法断案。”这一刻，猴渣的心脏不由得咚咚咚地鼓动着。
高娃悄声说：“你……疯了？这是犯罪，我可不参与这事。”
猴渣盯着路上血迹，苦笑连连：“我不想惹上官司，不想进监狱，你明白吗？我们得赶快行动，雾要是再突然散了，我们就没机会了。”猴渣极力压抑着愤怒，使得他的声音变得发颤，毕竟他是为了高娃才开车出来的，现在居然要听她这种教训，他的脑袋几乎要爆炸了。
高娃看上去似乎比猴渣沉稳多了，安慰他说：“猴渣，这只是一场车祸，你没杀人，也不是凶手，别那么紧张，先冷静下来。”
“那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猴渣抱着头蹲在地上，他开始后悔，不该从葬狗坡走，如果绕红丹河走的话，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猴渣，咱们报警吧。”
猴渣愣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其实猴渣根本不知道警察会如何处理这种事故。但是对他来说，报警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猴渣站起来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高娃身上，又忍不住把高娃搂在怀里，趴在她耳边，说：“高娃，这事跟你没关系，等会，警察把我带走，你就别去机场了，一个人先回去。把我这衣服披好，路上冷……”那一瞬间，猴渣觉得嗓子堵得特难受，说话声音特别低，他怕再说下，会把自己给说哭了。
高娃披着衣服，接过猴渣的手机，慢慢地往后退着，一直退到葬狗坡的祭祀台边。看来，她是不想让猴渣打扰她和警察的通话。
雾还是很浓，前方显得很模糊。没有风，整条路又恢复寂静和怪异。猴渣站在地上，一动不动。显然，他听到了什么声音，正严重地刺激着他的耳膜：“嘭、嘭、嘭……”
“谁？”猴渣耸然一惊，隐约起伏的“嘭、嘭、嘭”声在回应他的问话。这一次，猴渣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猴渣平时并不是个胆小的人，否则也不敢来葬狗坡。但现在，他的心底升起一股阴冷。他不再以为这是恐怖故事里的某个情节，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令他胆战心惊的假设。
猴渣回头看着来时的路，他相信自己的感觉，他相信这里还有别人！这大雾弥漫，荒山野岭的，到底是谁在作祟？他疑惑地原地转了个身，四下里紧张地寻找。难道是……不会的，绝对不会的，一定是过于紧张而产生的幻听。“嘭、嘭、嘭……”那个声音依然在浓雾里回荡，像是有人在无奈中绝望地呻吟。
妈的，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戴着护身符，穿着道袍都能撞到鬼。这声音，简直太锻炼心脏了。猴渣心里乱骂，拼命压抑内心的恐慌，深吸一口气，索性壮起胆子，学着当地村民驱邪的口气，大喊起来：“天上有的是鸟，地上有的是米，这葬狗坡路窄，咱们算是碰上了，不管你是上三界，还是下三界的朋友，若看得起我猴渣，就出来照个面，咱交个缘分……我是说真的，你马上出来！”
很明显，猴渣被这种恐慌惹恼了，气愤地命令着暗处那不知是什么的东西。他迈开大步向车子走去。如果真的有人，肯定和这场车祸脱不掉干系。
猴渣还没走到车后，就发现在车子后面，迷雾斑驳中，冒出一个人影来。猴渣定眼观看，是个六七岁孩子。此刻，那个小男孩静静地站在那儿，背对着猴渣。他一直低着头，头发乱蓬蓬的，穿着一件肥大的上衣，整个儿包裹着他，好像包裹着一副骷髅骨架。
猴渣试探着走近他，见小男孩手里拿着一个铁叉，铁叉上拴着胶皮筋，这应该是一种自制的打鸟弹弓。听到猴渣说话，那小男孩就像一扇锈门一样，缓慢而又僵硬地转过身，直到与猴渣面对面。
古人说，相由心生，错得再离谱，那也得挨着点皮毛。猴渣在鬼街口，经手过不少辟邪驱鬼的物件，哪一件都是凶神恶煞的相貌。不知道为什么，猴渣还真没跟长得这么辟邪的孩子接触过。那孩子生相丑陋，满嘴的黑黄龅牙。打量之余，那孩子朝猴渣抬起手臂，渐露微笑，直笑得猴渣打心里毛骨悚然。笑着笑着，那孩子便伸手过来，猴渣仔细一看，竟是一只血手！
此时，千钧一发，也无暇多想，猴渣立即用双手蒙住自己整张脸，两腿如树叶般拼命颤抖，就连呼吸都骤然停顿。他之所以原地未动，是因为他丧失了逃跑的能力。许久，猴渣才鼓足勇气从指缝中看去，他发现，那孩子不见了。
“嘭、嘭、嘭”声如断箭般戛然而止。什么都没有了，一切都消失了。
猴渣使劲眨了两下眼睛，心想，自己两天一夜没合眼，莫非是看花了眼不成？葬狗坡是个诡异之地，林中异气可以幻化出各种奇景，就是那些奇景，把人引向死亡。当猴渣走到车前，心里一紧，车前竟有一个血手印！
猴渣随即一想，应该不会，那种幻化奇景，都是光线折射而产生的，纵然是千奇百怪，也只能够看得见，却摸不到，而今，这车上的血印，却是真实存在的。这绝对不是幻觉，他确定！
远处，浓雾里，有一只野猫，远远地躲在草丛后偷望，雾太浓了，使猫看得见，却看不远，它也不敢确认，一米之外，是生路还是死路。令猴渣心跳的是，那只讨厌的野猫，偏偏又在此时发出那种三长两短的叫声，嘴说不怕，那可是真怕。
高娃报完警，便和猴渣一起畏缩在路边，等待警察的来临。他们低着头，除了双脚周围，他们哪也不敢看。的确，山路上长短深浅不一的血痕印记，比比皆是。他们无法想象当时遇害者正在经历什么，可是，更让他们做梦都想不到的，还在后头。

第二十六章 死亡开始
墨里州公安局交通事故处理科的何敬业，在接到报警后，立刻组织交警驱车出发。车行半路，说些外话，是关于何敬业这位老交警的。
何敬业祖上做过晚清的知府，也做过民国的警备厅厅长。他自己早年是个刑警，也练过些擒拿格斗，现在抡起来也是虎虎生风，但打完以后，是累得气喘吁吁。这也说明了他曾经有着辉煌的仕途、光荣的出身、众人的夸耀和羡慕。现在，这一切都已经离他而去。先赐予你风华正茂，然后再拿走，只留给你枯枝败叶，这就是青春最折磨人的地方。
何敬业在年轻的时候，也干出过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那就是他娶了一个漂亮的老婆。漂亮的老婆又给他生了一个十分像他的儿子，叫何震林。接着，漂亮老婆又给他生了个同样漂亮的女儿，叫何晓筝。
何敬业这个漂亮老婆叫池文青，是他一生至爱，也是他的致命伤。其中缘由确实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的事。人命关天的紧急时刻，实在不合时宜说这些，其中细节暂时隐起，日后在说。只粗道几语，池文青和萧错的父亲萧明恒，曾经是大学考古系的同学、墨里州考古研究所的同事并且兼有恋人的关系。这么一说，一目了然。
池文青和萧明恒为什么分手，谁也闹不清楚。只知道萧明恒做野外考古时，带回来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萧错的母亲。这使池文青颇受打击，悲愤之下，嫁给了何敬业。生下了何震林与何晓筝后，一家人过得不算富裕，但也算安逸。可让何敬业想不到的是，这并不是事情的终结。
十五年后，池文青突然用枪指着何敬业的脑袋，很严肃地告诉他：萧明恒有危险，叫他立刻去救他。这玩笑开得实在是太大了，在何敬业看来，这就是池文青旧情复发的挑衅行为。相信只要是人，就会难以忍受。何敬业宁死，也不愿意出手去救萧明恒。没想到，不久以后，萧明恒真的出事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音信全无。
用何敬业的话说，萧明恒当初是为了个私生女，去了深山老林躲藏起来。如今，人们思想都开放了，他也能挺直腰杆出来了，可还是不见他露面，这个人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这么多年来，始终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池文青曾多次要求何敬业调查，而何敬业当时年轻气盛，索性板起脸来作出一个前所未有的决定：辞去刑警，做交警。池文青一怒，搬出何家，与何敬业的关系僵化了十几年。
外话说完，何敬业的警车，在警笛尖叫声中，一路经过无数个山路特有的惊险急转弯后，已经赶到案发现场。遗憾的是，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已经没有生还的可能，也没有任何必要采取救护措施。何敬业带着几个交警，根据受害者的随身散落物品和血迹，将现场分区划域，提取现场周围可疑车痕，并对现场的各个区域逐一进行测量、摄像留证、做现场勘察笔录和事故现场图。
何敬业看到自首的肇事者猴渣的时候，表情并不惊讶。猴渣从小就喜欢拽着何震林干个偷鸡摸狗堵锁眼的事，何敬业可怜他是个孤儿，教育他很多年，还托人帮他在博物馆里找了份工作，可这小子一点都不正干，辞了职不说，这会儿又撞死了人。
何敬业在向猴渣和高娃了解完整个车祸的经过后，何敬业让猴渣和高娃站在一边，尽量保持安静。随后，他从地上捡起一个背包，从里面找到一张身份证，上面写着这样一个名字：萧楚格。
从出生日期推算至今，她刚满二十一岁。
猴渣听到“萧楚格”三个字后，脑袋立刻蒙了，吓得两手乱抖。不，不会的，猴渣很快就否认了，想着格格几个小时前，还帮他摸宝呢，那么福大命大的女孩，绝对不会说死就死。猴渣不信，走到近前仔细看了看，立刻瘫在地上，对着格格的尸体，狠狠地拿拳头砸自己的脑袋。
何敬业面向躺在地上的格格，格格也面朝着他，两人面面相觑。他吸了一口雾里的血气，看了看手里的身份证，又将那口血雾气叹了出去。他先是翻了翻身上的电话薄，然后，又合上。看样子，他并没有找到他想找的电话号码。他将身份证转交给了身边的交警，因为猴渣情绪太乱，只有让他通知死者家属。
从整个现场痕迹来看，格格死的时候很惨。车辆从她身体上碾轧而过，下半身被车底勾起，一路拖行。先是耳鼻淌血，后是骨骼碎裂，接下来碎肉、骨头延展开来，形成一条血路。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她的嘴巴一直呈半张状，在悲痛欲绝的时刻，她很想说出什么，于是，就有更多的鲜血，从她的口中涌出。她很顺从地躺在地上，生命就这样绽放成为一朵血花。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风和落叶，就这么慢了下来。
这个时候，现场已经聚集了很多村民，有人鸡一嘴、鸭一嘴地在浓雾中议论着，有人恨不得冲上去，把谁谁谁给掐死。也有人，一声不吭地想象着见过的所有车型：集装箱大货车、拉煤车、碎石车、半挂车、大客车、出租车……是怎样吨位的车制造出如此残酷的死法？
一场悲剧发生了，而肇事现场，除了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外，只有寥寥几道车胎痕迹！这些残留车痕，能揭开悲剧的真相吗？虽然猴渣和高娃对这场车祸，都已经供认不讳，但这能证明他们就是真正的肇事凶手吗？
就在何敬业警戒现场之时，突然有人惊慌失措地喊了一声：“快看！那是什么！”
人们四下张望，脸上尽是惊恐的神色。是一只狗，但并不是一只普通的狗。那是一只身壮肥膘的红棕色大狗，噗簌簌抖着鬃毛，从浓雾中跑来。现场，除何敬业以外没人敢看那只狗，因为，那只狗嘴里含着一条腿，一条人的腿。腿上有一粒鸟粪，那是鸟在惊慌起飞时掉落的，似乎还冒着人肉的腥气。
狗将人腿安放在死者身边，它跪伏在自己主人身边。狗不再难过，它看到主人身体已经完整了。狗，笑了，它笑那些劫数难逃的人，那个扑朔迷离的阴谋，在这只狗眼里，仅是些自作聪明的人玩的一个自慰游戏，凶手，就粘在狗的那双瞳人里，正迫不及待地想显示出来。
“赶紧给狗拍照！”
何敬业走到那只狗跟前，这是一只红棕色拉布拉多猎犬，模样长得怪异，眼神沮丧，双耳下垂，身高约为六十五厘米，被毛很短、很密实，被雾水打得油光发亮，水獭般粗大的尾巴几乎呈直线状。
何敬业发现狗身上套着一个导盲鞍，导盲鞍上有一个吊牌，上面写着两个汉字和一排数字。两个汉字是萧错。何敬业迅速掏出手机，按下紧跟在“萧错”后面的数字……
在葬狗坡这个荒凉地方，出了这么一件惨祸，大家都想看个结果，就算天塌了，也不舍得离开。可就有那么两个人，在仔细看过地上的尸体后，也不问事发缘由，只互相交换了个眼神，便急忙退出人群。
在远离了警戒圈之后，俩人看四下无人，一人掏出手机，躲在另一人的身后，悄声说道：“彪哥，葬狗坡出事了，那瞎子死了……”
谭彪听到那瞎子死了，脸色突变，立即掉转车头，“嘎”的一声，刹在了鬼街口。他疾走巷口闹市，竟与野马旷野驰骋无异。终于，他看见了那个女人，她正手捂胸口，站在婚纱店外。谭彪疯了似的跑上前去，不由分说，抱起那个女人，一路狂奔。那女人痛楚之中，虚声问了句：“彪哥，你怎么来了？”
谭彪听言，抱得更紧，眼里像是急出了火：“我怕……是你死了……”

第二十七章 痛失至爱
鬼街口，静得没有任何声音，梧桐光秃的树枝，在浓雾里挺拔得像寂寞的手势。丽人婚庆公司里放着一些轻轻如水的音乐，很寂静的样子。
婚纱很白，天使羽衣的那种白。看到这种白，你会想到，原来一切真的是曾经有过，原来一切又都是空的。
“我就要这件！”
萧错面带微笑，从一件缀着细细的刺绣蕾丝、镶着施华洛世奇水晶的婚纱后面走出来。许胡子点头，叫服务小姐拿去包好，并安排了人员，设计萧错明天的婚礼。萧错说，只把家里布置喜庆一些就行了，其他一切从简。萧错还说，改天有空把鼻烟壶送过来。许胡子呵呵一笑，说婚礼包他身上，随后便去筹办去了。
在等礼服包装时，萧错开始想念格格，想着深夜对谈时一些可爱的细节，想她的邪气慧黠的腔调，以及那些晦涩简单的语句。他竟笑了，但那种笑很快就僵硬在嘴角。这个表情变化，很像我们童年时沉溺过的万花筒，摇一摇，就会有无法预料的安排出现。
当萧错把眼睛贴近橱窗时，他突然看见了格格。格格就在橱窗外的马路中间站着，身边没有虎尔赤。他看不清她的脸，只能感觉出她在向他微笑。各种车辆从她身边穿行而过，却没有发出一点声响，她也没有惊慌和闪躲的意思。
这太危险！萧错的眼睛立刻离开橱窗，就在他迅速站起身准备离开时，服务小姐走到了他的面前，说：“先生，您的礼服包好了。”服务小姐把婚纱的包装盒递给萧错，萧错接过礼盒，他看见包装盒上有一朵紫红色玫瑰，凄艳地盛开着。
当萧错走出门时，格格却不见了。萧错长长地叹了口气，是幻觉！他想，他是无药可救了，和格格只分开了几个小时便六神无主起来。萧错坐进车里，他掏出手机，想给格格打个电话，他想知道，格格是不是还在家里弹琴。
当他摸出手机，还没拨号，手机就响了。何敬业的声音嘶哑而迟钝，简单地向他陈述，在葬狗坡，发生了一场车祸。当萧错问到格格时，何敬业很僵硬地说了四个字：“格格，走了……”
萧错没等何敬业说完，就挂了电话，三秒钟内，他的意识全部沦陷。他低着头，看着那盒婚纱上的玫瑰花，喉结一上一下地滚动，眼泪一时没忍住，掉了两三滴下去。没人能知道，这种不愿意发出声音的哭泣，是多么地难受。
他的车甩出一路的颠狂，让司机们不得不急停下车来──他们肯定在咒骂他，他却顾不上那么多。赶过去是否能救活格格？不能，断然不能，那又何必赶得这么急？他想多看她一眼，让她从他怀里离去。
突然，他又看见了格格，格格就坐在花园里的大摇椅上，晃来晃去，她赤裸着双脚，微微侧着脸，寂静的身影，像一只猫。他慢慢向她走近，她觉察到他，在他靠近她身边时，转过头朝他嫣然一笑。
格格把头埋在衣服里，稍微停了一会儿，突然轻声说了句：“哥，我冷。”他看着她，笑了。然后，他注视她的眼睛，疼惜而婉转，充满爱怜。
“我抱着你，还冷吗？”
“不冷了。你会一直抱着我吗？”
“会的。”
“哥，你会离开我吗？”
“不会。”
“有时候，我会很害怕，哥，这是真的。”
“别怕，我会抱着你，一辈子！”
格格没说话，只是点点头。格格躺下来的时候，他拿下了那个镶有紫色水晶的蝴蝶发夹。她嘴角挂着笑，倒在他怀里，轻轻地在黑暗扑过来之前，合上了双眼。
“格格，别睡！”萧错这一喊，喊得抓心挠肝似的疼。他急忙踩下刹车，他抬起手，试图唤醒她。可是，就在这一瞬间，所有的图像和声音都不翼而飞，马路上，只剩下白雾茫茫。原来，一切真的是曾经有过的。原来，一切真的又都是空白。他的手停在挡风玻璃前，再也抓不到格格了。
紧急的刹车声，在雾气中凝滞后，萧错发现自己是清醒的，并且浑身是汗。他打开车门，看到了出事的位置。鲜红的血迹到处都是，格格很安静地躺在那里，等着他。
透过浓雾，亦真亦幻间，萧错还能看见格格巧笑嫣然，一如含苞待放的花蕾。他想去拥抱她，亲吻她，他想安慰她所有伤口，可她身体的周围，已经被交警事故处理科人员用警戒线围成一个圈，形成了一个生者无权逾越的界线。
萧错迈着沉缓的步子，朝那个圈走去，他默默地走过马路上站着的人，一个，又一个……他的这种样子，让旁边的人都揪紧了心，以至无人敢上前去搭话，只是侧目相看，仿佛都被过度的恐惧钉在地上一样。
萧错走到警戒线前，他站住了，抬起头来。借着警车忽闪不停的灯光，人们才发现他早已泪流满面。他看一眼猴渣，又看一眼何敬业，一动不动地站了几秒，终于无法忍住内心巨大的冲动，呜咽着说了一句：“何叔，让我进去。我想看看格格……”
萧错直视着何敬业的眼睛，这么多年，他们的目光还是第一次撞击。看着他的痛苦，何敬业的眼睛暗淡了，想劝又无从劝起。
“你难过，我明白，但是，你闯进去可能会留下痕迹，留下痕迹，就意味着破坏现场。”何敬业闭上嘴时，嘴部轮廓立刻变得很冷，冷得接近残酷，任何人都应该看得出，他已拒绝再谈论这问题。
“何叔，看在我和震林是同学的分儿上，您让我进去看看格格。”何敬业直接推开萧错，说：“工作时间，我是警官。如果你认为咱们是熟人，请叫我何警官。”
“何敬业！我求您，我哪都不动，就抱着她，地上冷……”萧错立即推开何敬业，他冲过去，被交警们挡回来，又冲过去，又被挡回来，再冲过去，再被挡回来。何敬业拦腰抱住他，想把他拖走。但是，没有人，真的没有人，能从这个地方抱走一个痛失至爱的人！
猴渣上前帮何敬业一起抱住萧错，边抹泪，边说：“我知道你心里堵得慌，你发点火，别傻愣着，想抽我，就抽吧。”萧错一把拽起猴渣的衣服领子，猴渣看得出，他很想抽。其实猴渣理解的，真的。自己的哥们，开着车碾死了自己的女人，搁谁身上，谁都会很气愤，更气愤的是，车还是自己帮这哥们找的。
猴渣挺着脖子，准备挨抽，萧错是猛汉，真要是动了手，猴渣断个鼻梁，开个瓢，那都是轻的。但是，萧错没动手，他只是指着格格的尸体，说：“你告诉我，格格怎么了？你他妈的快告诉我啊！”
猴渣能感觉出，萧错的一双手冰凉冰凉的，像一把镣铐，戴在自己脖子上。对于萧错的问题，猴渣有点结巴：“格格她……她……”猴渣没有勇气再说下去。
“是你干的？是不是？”萧错哽咽着把话说完，再也没吭声，咬着下嘴唇，眼瞅着就要咬出血了。萧错斜了一眼高娃，见她打扮得花枝招展，不由得怒火中烧，早知道是这么个货色，别说是奔驰，连个驴也不借她一头。
猴渣见萧错拿眼横高娃，生怕他把火嫁接到高娃身上，急忙擦了擦鼻涕，说：“是我干的，要杀要剐，要剥皮要抽筋，我猴渣要是打怵，皱一下眉头，我他妈就不是人。这事，跟她没关系，车是我开的。”
萧错听到猴渣还为高娃说话，抬腿就是一脚。他的力气很大，再加上怒火，直踹得猴渣这么个重量级的人物，连连后退，血瞬时就从嘴里涌了出来。猴渣捂着胸口，不敢出声，恐怕一张嘴，五脏六肺顺着血淌出来。
等猴渣再看萧错的时候，萧错已经走到离格格最近的警戒线处，眼睛不再流泪，干巴巴地发肿，他一直看着格格，眼珠子转都不转一下。

第二十八章 倾听尸语
何敬业劝萧错冷静下来，尽量配合公安部门的工作，在没勘察完现场之前，我们不能说猴渣就是凶手，也不能说猴渣不是凶手。何敬业还说根据现场情况初步推测，还存在着种种疑点。
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何敬业是一个有经验的警察，没有一天懈怠过交通案件，没有一件事情能够瞒过他的眼睛，更没有一个肇事者能够忽悠住他。任何一个案件，他都不会草草了事，而是要在脑海里，模拟出事发经过。
而这个经过，只有靠轮胎印迹。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勘察运输车辆痕迹，对侦查破案有着重要作用。特别是轮胎印痕，车轮在转动过程中，遗留在路面上的印轧痕迹，可以直接反映出车辆轮胎的数量、车轮之间的相互位置、车轴的长短，并显示车轮的外部花纹特征。这些都是判断车辆种类的依据，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
首先，何敬业要勘察从死者身上碾过的轮胎印。
何敬业将它列为第一组轮胎痕迹，这组车痕呈直线形，从尸体身上碾过后，沾着死者的血迹，由深到浅，自西向东逐渐消失，这符合猴渣的大奔车行驶方向。但是，何敬业并没有发现这辆车的车印有刹车、转向、减速的痕迹。从这组车痕分析，说明肇事者在案发后，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从事发到现在，所有人都认为猴渣才是这起惨祸的刽子手，但从这道车痕看来，事情远远不是这么简单的。何敬业对这道车痕的第一印象是这些轮胎印非常宽。所以他怀疑，肇事车很可能是一辆重型车辆，并不是猴渣所驾驶的奔驰跑车。
由于突发大雾，地点偏僻，何敬业没有找到一个目击证人，整个案件，只有猴渣和高娃两个“自首”人，这使何敬业不得不去追踪那辆奔驰车的轮胎痕迹。
猴渣的奔驰车被列为第二组车胎痕迹。猴渣的车，是自西向东行驶，轮胎经过直行、刹车、急转弯后，在路面画下了一个不规则的半圆，与尸体结合起来，像一个大大的“？”。
何敬业根据奔驰车检结果，结合刹车和转向痕迹判断，猴渣驾驶的奔驰车，并没有撞击到和碾压过死者的身体。现场的种种迹象，都在表明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碾压死者的应该是重型车辆，逃逸方向是自西向东。
有了凶手逃逸方向和肇事车型，何敬业的追捕范围就缩小多了。目前高速因大雾封锁，凶手只能抄小路逃逸。时间紧迫，必须找到肇事车辆和逃逸司机，如果不在短时间破获此案，案犯可能就会把肇事车修复一新，那样就会增添破案难度，甚至成为悬案。
不过，最令人不寒而栗以及无法理解的部分则是，如果猴渣的奔驰车没有撞到死者，他为什么要承认自己是祸首呢？如果猴渣没有撞到死者，那么奔驰车上的划痕、凹陷和血手印是哪来的？
何敬业以锐利的目光注视着猴渣和高娃的表情，猴渣的嘴还在流血，高娃战战兢兢地将整件事故的来龙去脉又详述了一遍，并再三强调，划痕和凹陷还有血迹，都是一个黑糊糊东西，先是踩在车前部，再掠过挡风玻璃后，从车顶飞出去造成的。何敬业紧锁眉宇：猴渣和高娃所描述的黑糊糊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根据猴渣口供：他目击到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躲在他车子旁边，手里还拿着一个铁弹弓，车上的划痕，有可能是铁弹弓造成的。如果猴渣撞击到的黑糊糊的“东西”，是那个六七岁的小男孩的话，那么，小男孩在飞越车顶后，还能安然无恙地离开现场吗？
当何敬业要高娃出示机票时，高娃却支支吾吾，一会儿说机票忘记带了，一会儿说机票丢了。没有机票，猴渣为什么要带着高娃在大雾里急行赶往机场呢？何敬业叫高娃把身份证拿出来，结果高娃说她走得急，忘记带了。何敬业认为疑点太多，一个赶着去机场，坐飞机的人，不带行李也就罢了，为什么连随身包裹和身份证件也不带？这是坐的哪门子的飞机？
何敬业在心底思索着，他们在说谎？在演戏？这是案发现场，不是好莱坞的拍摄基地，在这个时候，出演科幻片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UFO的外星人理论，不应该是奔驰车划痕、凹陷和血迹现象的正确答案。猴渣和高娃撒谎难道是为了掩饰俩人私情？
一个个疑问朝何敬业袭来，凭着他多年勘察交通事故现场的经验，无论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现场都不像是刻意制造出来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明明是一场交通肇事逃逸案，却被这两个“自首人”的口供，弄得扑朔迷离。
何敬业抱臂沉思，当他走到路边，突然发现路边有一堆呕吐物，这立刻引起了何敬业的注意。呕吐物是小米粥，还未来得及消化就吐了出来，这应该是早饭。他初步推测：这堆呕吐物很有可能就是死者萧楚格的。可死者为什么会呕吐？是疾病？是中毒？
何敬业百思不得其解，他在呕吐物附近，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注意到了另外一组轮胎印记，它位于人行道上。这组车痕，看上去好像跟这起肇事逃逸案，毫无关联，但这组车胎印痕，极其清晰，有加速，有刹车痕迹。作为一名警官，他的职责就是不能忽略任何可能与案件有关的蛛丝马迹，他必须对一切都非常敏感。或许，这就是一个线索，一个开端，一个侦破案件的关键证据。再或许，这辆车的司机，就是这场悲剧的目击者。
何敬业立刻将这组轮胎痕迹，列为第三组进行跟踪。他沿着车痕往前跟踪，没想到，在跟踪几步之后，车痕居然又回到原始的公路上。葬狗坡路边地面环境，非常恶劣，时而坚硬，时而沙尘，时而浮土，但遇到松软的沙土，轮胎势必还会留下明显痕迹，何敬业决定朝反方向跟踪。
果然，在跟踪了一段路程后，中断的轮胎印痕，又重新出现，整个路线呈“S”形状。这辆车，为什么忽而下了行车道？又忽而上了行车道呢？是因为大雾迷茫，看不清楚路线？还是另有原因？
何敬业决定马上提取轮胎印，带回警局，研究轮胎的磨损程度，纹路，缺陷，切槽深度以及因嵌入碎石而呈现楔形的地方。
在等待石膏凝固、变硬、成形的时间空隙里，何敬业又爬上了葬狗坡的祭祀台，从空中为现场拍摄一系列照片。何敬业站在祭祀台上，看着躺在血泊里的受害者。他却意外地发现，尸体虽然被拖拉，却没有一丝翻滚的痕迹。
这样的现场勘察结果，使何敬业无法立即判下结论。真相是什么？责任如何划分？是轻生自杀？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还是杀人弃尸？何敬业紧紧盯着这个血腥的马路，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在冲击着他，他感觉死者想说话，她想告诉所有看见她的人，她所经历的那个死亡过程。
可谁又敢倾听一具尸体的语言呢？在何敬业的心里，有一个人，可以和尸体说话，他在等这个人的到来。

第二十九章 鬼街泥团
大雾不散，鬼街口依旧一片混乱，狄康打开货车翻出的箱子，里面是一块紫红色沙砾泥，足有几百斤。紫红色沙砾泥在墨里州并不少见，但装在箱子里，实在令人生疑。狄康想，这个大泥巴，装在这么好的箱子里，于情不符，于理不合。再说，这里若是没鬼，货主跑什么跑？
狄康早就知道，鬼街口是个古玩旧货市场，里面的东西杂，路子野。有偷的，有抢的，还有盗的，有来自人间的，也有来自地狱的。这几年来，盗掘倒卖文物，已是一个国际化的灾难，全球地上和地下的文物交易额，仅次于毒品和武器交易的高额利润。
一只“鬼谷子下山纹元青花大罐”以15688万英镑，砸出了“真理”，元青花迅速跑火，鬼街口古玩市场上以“鬼谷子下山”故事为题材的元青花大罐、梅瓶、玉壶春，一下子出来几十上百件，单买一块供研究用的元青花瓷片就要上万元。
元青花炒疯了，淘宝者也疯了，接着疯掉的就是盗墓贼。他们自己动手或花钱雇人，到处乱窜，见坟挖坟，见墓盗墓，几年下来，地下的冥器像泉水似的不断往外冒。
每年秋冬两季，是狄康最警觉的时期，这时候，数以万计的农民闲着没事做，都愿意去当下苦和腿子，干点挠墙挖地的活。但是，一手地下文物，无论在谁手上都是一块烫手的山芋，它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暴露刚刚完成的盗掘。所以，文物到手后，支锅者最关心的就是尽快找到安全稳妥又出手大方的买家，这样才能保证一干人马的安全。
而鬼街口，就有那么一些人，从望风踩点，到挖掘古墓，再到鉴别古玩盗卖出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套动作虽然惊险万分，但又偏偏妙趣横生，让人不由得不拍案叫绝！这些神通广大的文物走私者是谁？如何能将违法的活动重复了一次又一次？
其实，这个黑链早在民国末年就已经根深蒂固，论起发展过程，还是要从猴渣的祖父──猴瞎子开始说起。
当年，猴瞎子弄火了鬼街口，但自己的香火并不旺盛，只有一个见谁都呵呵的儿子。也就是因为猴大呵总犯傻劲，猴瞎子才决定广收门徒，这个消息一经传出，却也吸引了一些十分厉害的人前来投奔。其中猴瞎子最为得手的有四个徒弟，分别是大徒弟安鸿烈，二徒弟楚天奇，三徒弟龙绍青，四徒弟萧戎。这四人并非走江湖卖狗皮膏药的汉子，各个身怀绝技，惯于攀高走壁，开锁做贼，掘墓鉴宝，在江湖号称偷楚盗安，掘龙藏萧。
赶上军阀混战，谁都坐不住富贵的椅子。猴瞎子这四个徒弟，也不例外，他们一起投奔了谭温江部下。谭温江原是保定陆军军官学校的毕业生，先在吴佩孚部下为军官，后吴佩孚兵败，一时无人投靠，见孙殿英来此，便决定投靠孙殿英。1928年，孙殿英打上了东陵的主意，并派师长谭温江去查明情况，谭温江和四人商议后，便向孙殿英呈上盗掘慈禧陵的全部方案。
东陵事件后，谭温江在北京销赃被捕。安鸿烈逃出境外，与其家人专门从事古玩炒作，行话叫“炒家”。龙绍青带着一帮人马，回到墨里州做起“倒手”，把古玩倒卖给安鸿烈。楚天奇懂得地理之术，专门寻找藏宝地和古墓，人称“腿子”。萧戎则继续收藏专研古董，他和猴瞎子的鉴宝本事，慢慢地就演变成一门独门绝技，也就是“掌眼”。
时过境迁，安家后人在海外经商，楚家后人去了地质局，萧家后人去了考古所，都改为正行。只有龙家后人依旧在鬼街口倒腾古玩，行内人都称他为“龙叔”。辗转数年，鬼街口基本与北京的潘家园和西安的八仙庵齐名，但完成的却是截然不同阶段的使命，八仙庵主营地下出土文物，和初次上市的交易，潘家园则侧重三、四级市场的倒手交易，而鬼街口却形成了一条很有规模的盗掘倒卖黑链。
从下苦──腿子──掌眼──倒手──炒家──收藏，一整套动作被龙家的后人操作得炉火纯青，无懈可击。盗出的文物，一小时就能出手，两三天的时间，文物顺利出关，在境外商人的多次倒手之后，文物将最终到达大古董商手中，速度快到惊人的程度。到达这一级的文物，基本已被洗去全部危险信号，堂而皇之地被“炒家”炒作、拍卖，最终被顶级藏家收藏。文物成交价格是最初的万倍以上，至此文物极难被追回，盗掘者也将永远逍遥法外。
如此暴利，别说是对低收入的人具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就是股神巴菲特那样的赚钱好手，恐怕对此也会垂涎三尺！因此龙叔的手下，也吸引了不少能人谋士前来投奔，其中就包括谭彪。
谭彪多得龙叔尽心指教，点拨得头头是道，有了谭彪，龙叔算真正有了一个靠得住的谋士，他的犯罪集团也不断壮大发展。龙叔见谭彪已经颇有小成，更是推崇备至，叫他做了二掌门，自己很少出面行事。
狄康在鬼街口巡查多年，缴获过龙叔的一批货，当时谭彪凭着义气，独自顶了下来，替龙叔坐了几年牢。狄康也不是傻子，知道这里有些蹊跷，可查了几年，只知道这条链子的头人叫“龙叔”，狄康至今也没查清这个“龙叔”到底是谁。
狄康围着那个大泥巴来回转悠，倒也看不出什么纰漏。那个司机，似乎比货主老成些，说这泥巴是朋友拖他给捎带的，那朋友闲着没事，平时就捏个泥人，搞个泥塑什么的，欺负蓝毛子老外人傻，换回不少很值钱的貂皮。司机又说，这泥巴跟倒卖文物差老鼻子了，您要是放心不过，我到鬼街口里给您借把洛阳铲，你铲几下瞧瞧？
这番话说得似乎有些道理，狄康转到泥巴的背后，还是觉得有问题，由此可见，狄康攻于心计，城府很深，是一块搞侦探的材料。他趁司机不备，用手里的家伙捅了几下，没感觉里面有挡劲。他又在表皮抠了几下，果真有东西从泥里掉出来。狄康放在手上一看，有点失望，不是青铜，也不是玉器，更不是瓷器，倒像是骨头，凭他直觉判断，那不像是人骨头，倒像是牛马羊之类畜生的拐骨。
俗话说，捉贼拿赃，捉奸拿双，现在查了半天，只查出个骨头拐出来，实在没有再插手的理由。狄康心眼多，把那骨头反扣在手掌里，偷偷避过司机的视线，就此离去。
再说那个货主，名叫王二，一口气跑到一栋大宅院里，上气不接下气地喊着：“……出事了，出大事了，那批货全翻了。”
王二刚刚站稳，迎面就接了个耳光，直吓得背上满是冷汗，一颗心怦怦乱跳，脸上疼得是龇牙咧嘴，一时间手足无措，想必王二也是个挨惯抽脸的货色，怎么着也攒下了点经验，片刻之间，他就换上了一副招牌式的笑容，也不说话了，就笑着，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看你怎么办？
“真是废物，什么事都办不干净，车翻了，你跑什么人呢？”再看出手抽人、怒声说话者，不是旁人，正是谭彪。

第三十章 死亡时间
不知不觉，半日下来，谭彪出师不利，狄康缉查未果，葬狗坡仍是一片疑云。
若像何敬业所说，猴渣的车没有碾压到格格，那格格又会是谁撞死的呢？是什么时候被人碾死的呢？这起案件是轻生自杀？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还是杀人弃尸？由于此案疑点众多，又没有任何目击证人，何敬业只有耐着性子，等那个能倾听尸体说话的人到来。
能听明白尸体说话的，只有法医。提到法医，远的会想到提刑官宋慈，近的会想到神探李昌钰，但这都是血性男儿，而到葬狗坡的法医，不仅年纪不大，而且还是个女的。
任何一个女人，见到现场的惨状，都会尖叫，会大声哭泣，会浑身发抖。而这个女人，却拎着勘察箱，很雄赳赳，很气昂昂地走进警戒线。只见她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随便递个表情，都能让人热血沸腾。谁也难以把她与凶杀、强奸、伤害、枯骨、腐尸和血腥的现场连在一起。其实，就连何敬业也挺纳闷的，一鲜花似的人物，怎么就有一铁打的胆儿呢？单凭这一问题，就值得为她作一番介绍。
她叫何晓筝，是何敬业与池文青的女儿，何震林的妹妹，也是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科的法医。
本来何晓筝的成绩是不够当法医的料，谁知高考那年，她发挥得特另类，分数蹦了个历史最高点，何敬业趁她不在家，滥用了一次父权，帮她填了个志愿表，没几天，何晓筝就被录入刑警学院法医系。
何敬业认为，这不仅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而且是个正义的选择。但在大多人看来，这全是扯淡，一个好好的花骨朵全就这样被他摧残了。从此以后，在何晓筝的世界里，不是筷子，就是刀，不是活人，就是死人，每天对着尸体喝水，对着骨头吃饭，对着血迹凝思，对着黑夜自言自语，没有第五种选择。
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个副作用：何晓筝对破译死亡的兴趣，简直到了中毒成瘾的地步。只要一个礼拜看不到尸体，毒瘾就会发作。哪怕盯着菜市屠宰区家畜的尸体，分析屠夫的刀法，也是一种解决毒瘾的方法。但她平常的言行，还是比较令人安心的。
何晓筝路过猴渣的时候，看了猴渣一眼，她认出了这个光脑袋的人，是她哥何震林的同学猴渣。何晓筝没和他打招呼，直接朝警戒线内走去，走着，走着，她又突然转过身去。她朝警戒线外望去，目光停留在那只狗身上。她盯着那只导盲鞍，问：“死者是个盲人吗？”
何敬业刻意降低音调，以缓慢的语气回答：“是的，那只狗是她的导盲犬。”何晓筝目光透出诧异神色：“『她』是谁？您平常都是惯用『受害人』、『死者』的，是不是快退休了，连专业术语都懒得说了？”
何晓筝的洞察本事，精到这个份儿上，何敬业真是不服不行。他低下头，假咳几声，说：“她是萧明恒的女儿：萧楚格。”何晓筝听后，只“嗯”了一声，直接走向尸体。其实她心里很清楚，如果是一场普通车祸的话，何敬业不会把她叫到这里现场来的。
按照惯例，何敬业要先向何晓筝介绍一下案情：“十点四十分左右，我们接到报案。死者是一名女性，今年二十一岁。现场除了三组轮胎印以外，没有轮胎刹车的痕迹，没有任何车辆碰撞后的碎片，尸体也没有翻滚迹象。车辆轧死人以后，逃逸。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这名失明的女孩，死于其他原因。我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何晓筝只听，不回话。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她是不愿意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何敬业继续说道：“现在，最令我难以理解，也是最异乎寻常的一个就是举报人的口供和现场勘察，出现明显分歧。尽管从车痕上看，他们不是肇事者，但这并不能排除他们与此事毫无关联。他们的口供怪异、不合逻辑，简直匪夷所思。尽管我已经绞尽脑汁，但对案发经过，还是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我想，如果车胎痕迹不能揭开真相，那么线索一定就在尸体中！”
现场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格格仰面朝上，任人察看，滞留在地面上的血迹，腥得有些可怕。这个让人愤恨难当的凶手究竟是谁？他逃出现场，难道能逃出王法和良心吗？有心软的妇女当场哭泣着诅咒凶手不得好死，抓到他之后，一定要凌迟他一番，敲断他七八根骨头，最好是他的肋骨和腿骨，用烧红的钢针戳进他的手指，用剪刀把他恶心油腻的人皮剥开，一点一点的撕裂，让他用一次又一次的尖叫声向死者赎罪，然后，发誓这辈子不犯法。
何晓筝理解群众的呼声，但作为一个法医，能做的只是尽量收集证据，重现当时发生的一切。她打开现场勘验箱，戴上手套，站着看、弯腰看、腰弯深一点看、蹲着看、跪着看、坐着看、各种方法综合起来，仔细勘察死者的每一块肢体。
对于一个法医而言，残肢断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干干净净什么也看不出来的尸体，那就意味着什么线索也没有，怎么重建现场？怎么破案？怎么给刑侦人员指引追捕方向？相反，尸体损伤越多，说明罪犯留下的痕迹越多，重建现场的可能性就越大。
大约五分钟后，何晓筝通过死者尸体温度，以及颜面部和眼肌出现的尸僵，判定萧楚格死亡时间为10月29日上午8点──9点之间。
猴渣虽然站在警戒线外，但何晓筝的话，他听得清楚，猴渣仔细回忆，发生撞击前，他们正在听十点新闻，也就是说，猴渣来葬狗坡之前，格格已经死了。猴渣急忙向何敬业说明情况，他看何敬业没表态，最后冒了一句：“不信，你可以问高娃。”
而高娃的回答却让猴渣一惊，她说：“我记不清楚了，真的，当时真的是太害怕了。”
猴渣对高娃这个态度，深感失望：“怎么会呢？我当时开了收音机，我记得还说去韩国，日本，香港的航班被迫取消……高娃，难道你都忘记了吗？”
如果高娃应声点头的话，那么猴渣和这场车祸就很容易划清界线了。可高娃却说：“我们确实在葬狗坡撞到人了，我记得很清楚，车子停下后，猴渣满脸都是血，否则，车子也不会花成那样的。”
听了高娃所言之后，猴渣好似当头挨了一棒。如无意外，当头一棒下去，足以致命。但一直以来，意外始终在发生着，打一百杀威棒不死的有，戳一指头就完蛋的也不缺，说到底，是高娃的言行，太出乎意料了。

第三十一章 致死原因
何敬业疑惑，难道何晓筝判断死亡时间有误？
这句话就有点太伤自尊，何晓筝立刻反驳，说：“8点～9点虽然是个范围时间，但绝对不会出了这个范围。”
中国历史上最厉害的法医学家，就是宋慈。那本《洗冤集录》，是他换下官袍，挽起袖子，弯着腰杆子与仵作一起干活干出来的，至今仍然熠熠闪光。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宋慈，都是提刑官。遇上这样有争议，有疑点的车祸，何晓筝基本都是采取一边尸检，一边和家属解释，保持尸检分析的透明度，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公断。
何晓筝看了一眼萧错，她知道，刚来到现场，死亡时间就出现争议，不说个明白，萧错怎么能罢休？于是，她指着格格面部：“人死后，全身肌肉经过一段时间的松弛，便逐渐强直变硬，将尸体固定成一定姿势，称为尸僵。尸僵通常在死后1～3小时出现，死后6～8小时波及全身，10～12小时发展到高峰，3～5天缓解消失。现在，尸僵已经从死者的脸部和眼肌向周围扩散，但还未波及全身，这说明死亡时间应该在3～4小时之间，也就是8点～9点之间。”
何敬业急忙问道：“那猴渣撞的是什么人？”
何晓筝继续说道：“如果按照高娃所说，他们在葬狗坡撞到的东西是『人』的话，那么，人体首先要经过撞击，出现撞击伤痕，撞击后会因惯性被抛出，摔在地上，造成严重的摔跌伤，而后是落地翻滚。”
何敬业点头，说：“不错。”
何晓筝又接着说出一件让何敬业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刚才在检查死者尸体的时候，并未发现抛掷或摔跌伤，更多的却是碾压伤和拖擦伤。那么，我就有理由否认，猴渣所撞的东西，不是萧楚格。至于，猴渣是不是十点以后赶到葬狗坡的，他是不是撞到其他什么人或物，只有稍后做进一步调查。”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高娃自觉尴尬，脸上也挂不住了，趴在猴渣身上，猫哭耗子似的抹眼泪，跟猴渣解释是自己太紧张了。你还别说，猴渣那小子还真他娘的信她。
何晓筝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忽略这个奇怪的问题。一般来说，高娃和猴渣是情侣关系，她应该袒护猴渣，可事实她却有意无意地将猴渣引导在这场车祸之中，这不合情理。何晓筝这个时候用算盘是对的，事实证明，这将是一道十分不靠谱而又难得出结果的计算题。
何敬业没注意那么多事，他还是比较赞成何晓筝的说法。何晓筝根据尸体碾压伤和拖擦伤痕迹的方向，很快判断出：肇事车辆自西向东逃逸，是重型大货车。父女俩在肇事车型和凶手逃逸方向上，不谋而合。
接下来，何晓筝走到萧错面前，不说废话，开门见山：“现在基本可以确定，碾压萧楚格的车，是辆重型车，只有重型车辆，才会像碎肉机一样将尸体扯得满地都是，因碾压引起的骨折和喷血，因拖擦引起的大面积皮肤破裂撕脱，尸体还能保持原状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深、中、浅三种伤害，会强烈刺激人体各种痛觉神经，引起神经性休克致死，这就是受害者的死亡原因。除非，首先被破坏的是脑袋，否则这样的死法是极其痛苦。遗憾的是，死者保存完好的恰恰是她的脑袋！”
何晓筝说完，围观者一片愕然。何敬业转身看了看萧错，拍了拍他的肩膀，想了半天，才憋出一句：“你……先节哀顺变。”
猴渣想劝，没张开嘴，自己就先哭了，只好捂着胸口，干瞪眼。他见萧错把脸藏在手心里，点了几下头后，后背就一抽一抽的，猴渣知道他是心疼。
何晓筝安慰萧错说：“你是个明白人，我把道理摆开了，你就明白了。如果司机在事发时，采取了刹车措施，车轮会有少许旋转或不再旋转，在轮胎凸面的作用下，人体皮肤会留下的花纹印痕，是凸面。而我仔细检查了格格的皮肤，上面的轮胎花纹印迹，是凹面的。这种印痕，是司机在碾压时，没有采取刹车措施造成的。我看过奔驰车的刹车痕迹，非常明显。所以，无论从尸表检验还是车痕检验，猴渣跟萧楚格的死亡，都没有一点关系。”
照理说，要让一圈外行人，听明白法医尸检分析中的专业术语，看上去确实很难办，毫不夸张地说，要是遇到脑子慢的家属，何晓筝还要配以插图，边在地上、纸上划拉着，边解释这个部位为什么是这样，那个部位为什么是那样。相信只要脑子不太白痴的人，就一定能听得懂。事实结果告诉我们，她做到了。
萧错明白了，猴渣明白了，何敬业也明白了，他拉过何晓筝来千叮万嘱：“无刹车碾压，多发生在行人突然出现的时候，因为目标出来太快，司机没有躲闪的意识，直接就碾压过去了。这种情况多发生在行人轻生自杀和他杀。我还是那句老话，判断死亡性质，至关重要，一旦误判，就会造成冤假错案。”
何敬业说得不错，死亡性质，才是关键，如果何晓筝判定不下，萧错定会整理一下书包，立马到刑警学院读法医系去。这事，他能做出来，猴渣信，何敬业也信。
猴渣清白了，这还没完，头疼的还在后面。

第三十二章 悬天命案
何晓筝那个只长有五官的脑袋，却有着极为可怕的智慧，在支离破碎的尸体面前，她牢牢地抓住了死者的手。一点也没错，格格的手，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死者是一个盲人，她能用手指去感知世界，也会用她的手指告诉我们真相。
何晓筝见格格的手指十分僵硬，指上还沾着点点血迹，弓成一个奇怪形状，似乎把所有力量，都集中在手指上。那是她还在渴望，渴望从浓雾中抓到一根救命草。她无名指上戴着一枚钻戒，像利剑一样指向天空，那似乎是在提醒何晓筝：要注意并探究这个细节──我的死亡背后隐藏着一个骇人阴谋。
何晓筝闭上眼睛，根据手指姿势，模拟事发经过。格格被车辆自西向东从身体上碾压而过，她是在伸手求救，可她什么也看不见，路上没有人，只有浑身的疼痛，但是，她能感觉到，身体里有许多体液溢出，黏糊糊的一片，血一直在流，一直流到她的手指，但她不知道那就是血。那些大雾无拘束地从她下身往上弥漫，最后，地面上她只剩下一只求救的手，保持住生命最后的姿势。这个时候，格格已经死了，但她的身体依旧被车辆的底盘勾着，朝不同方向分割着，直到支离破碎。
何晓筝摸了摸格格僵硬的手指，立即有五十只手在浮动，两百根手指，一齐伸向何晓筝瞳孔。这无疑给何晓筝的心带来一个突击震撼，她看着何敬业说：“这种僵硬，是尸体出现局部痉挛。死者才二十出头，她用她的手，告诉我们，她并不想躺在这里，她要爬离这个地方，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还是想爬出死亡区域。”
这又是个什么说法？众人目瞪口呆，愣愣地看着何晓筝，等待着她的解释。何敬业问：“你怎么能肯定，她是在爬？”
何晓筝并不着急，一字一板地说道：“尸体痉挛，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在死亡瞬间，全身或局部的肌肉立即僵硬，把临死时的姿势和表情固定下来。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是判明死者临终状态和鉴别他杀、自杀的可靠依据。现在，从死者手指姿势，以及破损程度上看，她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爬行之后才死亡的。一个迫切想逃离死亡区域的人，我可以肯定她不是自杀！”
何晓筝既然都说是“肯定”了，何敬业只有点头承认：“一个盲人选择山路卧车结束生命，这确实于理不合。”
何晓筝从格格的手指上取下戒指，用放大镜仔细观看：“这个戒指镶有钻石，又戴在无名指上，应该是枚婚戒。死者手指没有出现环痕，最多只戴了一周。看来，她已经有了圆满归宿，放弃眼前的幸福，选择死亡，那是严重不合逻辑的行为。另外，钻戒美丽昂贵，却没有人拿走？”
何敬业打开证物袋装进戒指，说：“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就算她手里提着一百万现金，也没必要把她碾成这样，再去劫财。”何晓筝的眼睛，一直都没有离开萧楚格的手：“不能排除，凶手对死者其他的东西感兴趣的可能。”何晓筝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缺心眼，直逼要害。
她把格格的手翻过来，手掌上刻着一条条繁多而复杂的细纹，有深、有浅，相互交错着爬满她整个手掌。她摸了摸手指骨骼，从手指受力骨骼来看，死者应该经常从事手指活动。
何晓筝在格格的手指甲里发现一层黑色物质，她仔细观察，死者虽然失明，但她衣服整洁，面容干净，可见，她的生活起居一直被照顾得很好，整个人都一尘不染，指甲里怎么会存有污垢呢？
她小心翼翼地将指甲剪下，放进证袋物里待检。然后她望向葬狗坡的山路，小嘴微微一抿，抿出了个令人诧异的问题：“死者指甲里的黑色残留物，应该是沥青，而她手下的地方，并没有沥青，这里不应该是原始现场。”
何晓筝的问题是极其严重的，如果这不是原始现场的话，那格格会在哪丧命的呢？这个问题没有难住何敬业，他指着前方血泊处，说：“尸体是被车辆拖拉到这此，这山路一直修修补补的，有钱的时候，就糊几块沥青，没钱的时候，就垫点石头子，也是凑合着通个车。原始现场应该是那块刚修补过的路，只有那边的柏油还很新鲜。”
何晓筝叫警员把警戒线往后拉远，让围观的群众尽量站远，她解开格格的衣服，查看尸斑。很多人认为这种当场验尸，是不尊重死者，却不知道尸体一旦被抬回解剖室后，很多尸表现象就会发生变化，甚至发生转移。
问题果然出现了，何晓筝发现格格的胸部已经出现紫红色斑块，这使她不由得眉头一紧，她伸出手指按压，紫红色斑块暂时消失，但放开手解除压力后，斑点有重新出现。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异常现象，她对何敬业说：“死者现在的姿势，也不是原始死亡姿势。”
“不是原始死亡姿势？你说细致点，这对重建现场很重要。”何敬业的脑袋还没回过神来，何晓筝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所谓：隔行如隔山，何敬业只能等着何晓筝慢慢道来。
“这块紫红色斑点是尸斑，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由于重力作用，向尸体的低下部位移动，坠积于毛细血管和小静脉内并使其扩张，透过皮肤显出紫色斑。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尸斑可以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势、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应该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前面。目前，死者胸部的尸斑和手指的痉挛无疑是告诉我们：她死亡的姿势，并不是我们所看到的仰面朝上，而是俯卧在地！”
“俯卧在地？这听起来像婴儿中了百万巨奖一样，不可思议。”
“是的，要不要我送你一本《洗冤集录》？”
“不用，我有你就够了。”
何晓筝点了点头，把尸体翻了过来，在尸体的后背，同样也出现了一些紫红色斑点。这使何晓筝无比惊讶，她立刻叫何敬业进行拍照取证。
“你看死者的后背，也有尸斑。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会重新出现新的尸斑。”何晓筝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套，突然一怔，问了一句，“尸斑居然在尸体正反两面出现，这是为什么？”
何晓筝这一问，倒把何敬业给问糊涂了，半天才缓过来问了一句：“咱俩……谁是法医？”
何晓筝觉得，自己是遇到麻烦了，考虑到附近有所学校，何晓筝怕孩子们会出现在这里，看到死者尸体，她决定先将尸体隐藏起来。她昂首向天。雾，是奇异的白，好像是一块面纱，一块掩盖了所有真相的面纱。
何晓筝不是奇才，也不是天才，她只是个善于发现和解答问题的普通人。人若是有了疑问，却又得不到解答，第一反应就是去问人，但如果这个疑问，无人能够回答，那又该去问谁呢？你总不能指望天上掉块砖头，上面写着几个大字“我不知道”吧。
萧楚格到底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死亡过程？才会形成这样的怪异的现象？

第三十三章 死亡过程
一辆重型货车，从一位柔弱少女身上碾过，整个死亡过程大约需要两秒钟。两秒钟，只有两秒钟！两秒钟其实就是举手之间，眨眼之际，一般人几乎都不会察觉到。但正是这两秒钟，却让一个生命彻底消失，这两秒钟内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发生的？
无论时间有多短暂，死亡总是需要一个过程。分析死亡过程，重造现场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耐心而又富有挑战的工作。何晓筝把这个车祸现场，自西向东，分成八个不同的区域：
第一区域：血手印。位于奔驰车前部。据猴渣交代，这个血手印是一个孩子留下的。
第二区域：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喷溅血点。
第三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东部。何晓筝在呕吐物附近发现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还发现了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
第四区域：琴谱和包，无血迹。发卡，有血迹。创可贴，有血迹。
第五区域：拖拉血痕。
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
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
第八区域：高速射出的鲜血，喷溅在草地上。
整个案发现场由血手印──血泊──呕吐物──琴谱──拖拉区──尸体──断肢──高速度血迹，由东向西总长度六十三米。何晓筝把每一组滴血点都标了号拍照，包括猴渣脸上、手上的血迹。这么复杂凌乱的现场，使何晓筝无法判断死者的行走方向，究竟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
何晓筝根据现场勘察到的八个区域，将死亡经过在何敬业面前模拟一遍：“死者在马路上行走时，不慎误入行车道，被一辆重型货车撞击，碾压后，腿部勾在车底，尸体在被拖拉后，身体和腿部产生断裂，腿部在肇事车继续行驶经过葬狗坡急转弯处，被甩到路边的草丛里，悲剧，就是这样发生的。”
何敬业一边全神贯注地听，一边连连点头：“这样的死亡经过，基本和轮胎痕迹分析吻合。”
何晓筝说：“现在，第一个问题出现了，死者是如何被撞击的？如果死者是在马路上行走时被撞，那么，肇事车的车前部会先撞在死者腿部。由于惯性的作用，她头部会倒向汽车的挡风玻璃。因而，她头部会受到严重撞击，身体极有可能被撞飞出去，落在地上，然后是肇事车因为刹停不住而从伤者身上碾压过去，再然后才是拖拉尸体。从尸表检验来看，死者后脑有拖擦伤，面部除灰尘、雾水和血污以外，一点伤痕都没有，这种现象成为令人质疑的证据。”
何敬业说：“大货车比轿车高，撞击点应该落在死者腹、腰部，所以头部不会受伤！另外，今天雾大，车速较慢，车从死者的身后将其撞倒，身体不会有太大的惯性，受害人会直接趴向地面，然后车辆碾压过去，尸体被勾在底盘，拖拉，断裂，并在急转弯时，将腿部甩飞。”
何晓筝说：“您这种分析，似乎非常符合我推断出的死亡姿势，身体趴向地面，双手抓地。但是，就算死者侥幸没有被撞击到头部，那么，这种趴地姿势，在拖拉的时候，面部会朝下，一定会出现拖擦伤。目前，尸体状态表明：拖拉时，死者是仰面朝上。尸体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鹞子大翻身的呢？”
“这很可能是车辆前轮碾压，后轮将尸体带翻。”
“您是说，在车底翻身？”
“是的。我曾经碰到过这样的案例。”
“不，我认为这种翻身难度很大，不能经常发生，如果是意外车祸，司机在撞到人或者撞人以后，都会本能地踩住刹车。可现场并没有发现一丝刹车痕迹，甚至从死者身上重重地碾过以后，也没有一丝减速迹象。大货车从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碾过，司机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怀疑，司机根本不知道他撞了人！”
“为什么？”
“根据车况、路况分析，雾天能见度过低、路面崎岖，颠簸几下，也属正常。由于货车车身长、车体重，并且驾驶员的座位是在左侧，而死者是从右侧勾进到车底，车身太高，根本看不见下面有人。再说，如此重量级的庞然大物挂住一个女孩，就如同大象身上背只蚂蚁，怎么也不会有感觉的。”
“碾压人时，受害人会发生惨叫，难道司机的耳膜有问题？”
何晓筝伶牙俐齿，步步紧逼。但何敬业也是有底线的，每天都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怎么也不能在退休前，制造冤案，留下话柄。否则，今后退休回家，别说去找池文青复合，就算找邻居老太太吹牛也不够档次。
于是，他继续说道：“葬狗坡是个比较特别的地势，弯度大，坡度陡，车辆噪声大，处于转弯状态，是听不到后面受害人那一声惨叫的。再说，过了葬狗坡，司机很难从后视镜里看到什么异常。所以，我最初推断为肇事逃逸是不成立的。”
“你也认为有问题？”
“不，现在我认为，这只是一起意外交通事故，司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何敬业用手抹了一下前额的雾水，他看了一眼何晓筝。何晓筝的表情却让他大吃一惊。
“如果真的只是一场交通事故，那倒是一大安慰，可以解除我更严重的疑虑。”
“什么疑虑？”
何晓筝不慌不忙，气宇轩昂地吐了俩字：“命案。”
儿说儿有理，爹说爹有理，双方开始僵持不下，直说到口干舌燥，两眼冒火，局面实在不好控制。何敬业下定了决定，要顽抗到底，并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亡，是事故。何晓筝也豁出去了，也摆明了态度──萧楚格的死，是命案。
何晓筝不愿意凭空猜测，因为她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她所作出的一切结论，都来自于科学检验。她必须把尸体带到解剖室里，做进一步的解剖和骨骼分析，才能确定死亡性质。
没验出结果，这绝不能怪何晓筝。对死亡性质的准确揣摩，对案发经过的精确预测，还有深不可测的肇事动机，这是极致的智慧。在何敬业看来，这已经超越了人类思考的极限。
萧错站在警戒线外，看着格格被装进冰冷的尸体袋里，摆出一种拒绝破碎死亡的姿势。格格就这样带着所有的美，去了他去不了的地方。
当何晓筝走到萧错身边时，他却突然拉住何晓筝的衣服，他的眼睛，睁开着，空白的眼神，在说话：“让我跟格格说句话……再走。”
何晓筝点了点头，允许他去和格格告别，他抱着格格，他紧紧地抱着她。他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为什么可以这样突然停顿。格格的手指不会动了，眼泪不会流了，时间不会走了。
他伸出手抚摸她的脸颊，他克制着自己，帮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可是，一遍，一遍，又一遍，他擦的还是不够干净。格格躺在他怀里很安静，很乖，一切都和熟睡时一样，回想她笑时的甜美，他忍不住也笑了。纵然他并没有真的笑出来，可是眼睛里的确已有了笑意。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笑，会这样诡异的去笑。一辈子，一辈子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他意识到了：格格根本没死，她根本没有离开他，只是受伤了，只是暂时失去了记忆，不再认识他，不再怀念这个世界。
何晓筝不知道此时是该劝慰，还是该跟萧错一起难过。她看着萧错的耳朵始终没有离开格格的嘴唇，他好像在等她说话。
几乎是在瞬间，所有的刻意和压抑突然再一次崩溃，萧错抱紧了格格，低声说：“格格，我不能让你就这样走了。”

第三十四章 目击证人
格格走了，很多村民扛不住饥寒，也跟着散去。何敬业走到萧错面前，萧错注意到他，面无表情，很像他的父亲，也很像一具冷酷的干尸。两人一阵对视，一阵沉默，但问话，总是无可避免的。
萧错不屑一顾，问何敬业：“回答你这些问题有用吗？”
虽然萧错摆出的是一副坚决不理睬的架势，但嚣张气焰最终还是沉默了，因为何敬业的一句话：“我只知道你不回答就没用。扫把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这也是抓贼的理。”既然何敬业这么说了，萧错只好顺了。
何敬业问：“格格是几点出门的？”
萧错不想警察参与琀蝉和驼皮的事，他尽量避开一大早就出门的话题，他答：“我不太清楚，我出门早，不在家。”
何敬业问：“八点到九点之间，你在哪？”
萧错隐去到老槐树找卖琀蝉的婆子那段，答：“我一上午都在许胡子的丽人婚庆公司里。”
何敬业问：“谁要结婚？”
萧错如实回答：“明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
何敬业问：“你和格格？你们俩不是亲兄妹吗？”
萧错认为，很有必要还给格格一个真实身份，同时也给父亲洗去多年来的不白之冤，所以他不加避讳地答道：“她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你什么时候知道这个消息的？”
萧错答：“两个月前，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可以治好，但手术有风险，怕出意外，给我也做了全面检查。结果，安医生发现格格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格格根本不是我亲妹妹。”
何敬业问：“安医生是哪个医院的？”
萧错答：“他不是本地医院的，是个香港眼科医生。我为格格的眼睛跑了很多医院，都说她的眼睛没办法治疗，只有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是健康的，她不是眼睛看不见，而是脑子里有问题。安医生为了格格能重见光明，专门去美国寻找脑科专家。”
何敬业问：“那格格从哪里来的？”
萧错答：“十五年前，是我父亲把她抱回家的。”
何敬业问：“格格姓什么？是谁的女儿？”
萧错答：“我父亲抱她回家的时候，特别跟我交代过，她是我的亲妹妹，叫我好好照顾她。十五年来，很多人都认为格格是我父亲的私生女，包括池姨也是这样认为的。”
何敬业问：“既然格格跟你们家没有血缘关系，萧明恒为什么要告诉你，格格是你的亲妹妹？”
萧错答：“我不知道，我父亲在所有人面前都承认格格是他的女儿。现在，格格是谁？格格从哪来？格格姓什么？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和格格可以相爱了。我娶她，就是要照顾她的下半生，让她做最幸福的女人，我发誓。”
何敬业问：“格格早饭吃的什么？”
萧错答：“小米粥。格格本来不想吃饭，是我逼着她吃下去的。”
何敬业问：“格格到葬狗坡干什么？”
萧错听到何敬业问这话的时候，心里突然想到，早上他特意交代格格，叫她在家，哪也别去，等他回来，怎么一转眼就出事了？况且，自己走的时候还叫王妈看着格格，难道格格碰到了什么重要的事？
萧错看了一眼格格的琴谱，跟何敬业说：“格格是耶那村小学的音乐老师，我想，她可能是去耶那村给学生送琴谱的，因为她是盲人，用不着琴谱。”
何敬业问：“她早上身体不舒服吗？”
萧错答：“前两天她说有点头晕，我要送她去医院，她说不用，可能是感冒了，找耶那村的娜仁萨满看了，说没什么事，过几天就好了。”
何敬业问：“你出门的时候，格格有异常举动吗？”
萧错答：“没有，和往常一样。”
何敬业问：“格格平时的日常行动，都是靠导盲犬吗？”
萧错答：“是的，葬狗坡到耶那村这条路，虎尔赤比我还清楚。”
何敬业问：“如果导盲犬比你还熟悉路，就不会把主人导进行车道上。”
萧错反问：“你怎么能肯定，格格就是导盲犬导进行车道上的呢？”
问话以萧错十分认真的反问结束了，他认为该回答的都说了，不该说的，也就不用再回答了。关于格格怎么会去了行车道，这不应该是虎尔赤的问题。如果虎尔赤有问题，他还会让那只狗喘气吗？他从头到尾没对狗发火，发怨，自然有他的道理。
何敬业也是问顺嘴了，溜了那么句话出来，可这话，被一个人捡去了，还拍着自己的脑袋，大呼一声：狗才是整个事件的目击者。
这个人是谁？何晓筝。
作为一只导盲犬，其工作就是为主人导盲，它的主人被碾压得支离破碎，而它却安然无恙，是它失职？还是另有原因？
何晓筝询问了猴渣和高娃，撞车时有没有看到这只大狗，两人均说：他们发现尸体之前、之后都没有看见虎尔赤。何晓筝仔细检查过导盲鞍，没有发现松脱迹象，也没有发现喷溅型血迹，这就意味着，萧楚格死亡之时，虎尔赤并不在她身边。
虎尔赤显然很疲惫，它趴在萧错脚下，连站的力气都没有了，只呆呆地看着葬狗坡，似乎它已经看到主人朝那远去。它缓缓地把前腿跪在地上，哀哀的眼神重复了很久，两只眼睛似乎在说：原谅我，我只是一只狗，一只不会说话的狗。
狗必须说话，狗才是整个悲剧的唯一目击者。可叫狗开口说人话，那是安徒生才能做到的事。现在，何晓筝才知道多学一门语言，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何晓筝拿着高倍放大镜，走到虎尔赤面前，对着虎尔赤仔细观察。如果事发前，格格与人发生冲突，那么，虎尔赤必然会和凶手发生撕咬。她很仔细地勘察，甚至连虎尔赤的每一个足爪都不放过。也许，在某个指甲缝里，会残留下微量的皮屑，那将是最重要的物证。但是，出乎何晓筝的意料，在虎尔赤爪子里，并没有发现任何皮屑。
何晓筝并没有因此放弃，她再一次用高倍放大镜观察虎尔赤的前爪。这一回，却发现了一丝纤维，细小得几乎无法提取。何晓筝小心地将指甲剪下，放进无污染的乙烯物证袋里。接着何晓筝想用同样方式，去看看虎尔赤的牙齿，无奈，虎尔赤却不愿意张嘴，何晓筝只在它的背毛里又发现几丝纤维。这令何晓筝十分兴奋，这也许就是破解死亡的一个幸运突破口。
何晓筝脱下手套，对着大雾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就在她拎起现场勘察箱，准备离开时，一张大嘴，突然咬住了她的裤脚。
谁？导盲犬虎尔赤。
虎尔赤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何晓筝顿时生疑：“狗想干什么？”
关于狗语，估计没人会，但狗毕竟是萧错养大的，狗的行为意识，萧错是应该明白的。看到虎尔赤一直拽着何晓筝往东南方向拖，萧错突然醒悟：“快跟狗走，它知道凶手在哪。”
萧错一出口，虎尔赤突然变得精神抖擞，何敬业招呼警员们立即上车，准备随狗追凶，可就在这紧张的时刻，问题来了。
猴渣那辆大奔因涉及车祸被封，要拖到交警大队去，一群人马各上各车，单撂下猴渣和高娃在马路上傻站着，但这里毕竟是山路，总这么站着也不是个事，猴渣刚蹲下身体，就感觉一双有力的手把自己扶了起来，抬眼一看，竟是萧错。
萧错看着猴渣血淋淋的嘴，问了句：“疼吗？”
这句话，虽然只有俩字，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时间，完全化解了兄弟间的误会，猴渣满腹委屈说：“没事……”
猴渣原本想装作没事，却忍不住疼，咳了几声。萧错忍住眼泪说了句：“上我的车吧，我给你上点药。”
猴渣拉着高娃就往萧错车上蹿，没想到萧错脸一翻，眼一横，对这猴渣说：“叫她走开。”
猴渣无奈，只能忍着疼，让高娃上了警车。虎尔赤领着警车，沿着葬狗坡的山路奔跑，开始，虎尔赤跑起来还是很矫健而顽强的。可跑着，跑着，步伐就不那么矫健了，气势也不那么强悍了。跑到红丹河时，虎尔赤流泪了，身体晃了几下，失蹄倒地。
虎尔赤也曾经竭力挣扎过几次，但都没能成功地站立起来。最后，它只能用爪子呜呜挠地。大约两分钟后，它不动了，血一口一口地从它嘴里涌出……
虎尔赤倒地的那一瞬间，狄清已经剪彩完毕，她站在鬼街口，接到了何震林的电话。何震林说雾散了，航班已经恢复正常，他马上就要登机了，叫狄清放心。

第三十五章 活者萨满
萧错将虎尔赤送进耶那村兽医院里急救，兽医说：狗是疲劳过度……
不知不觉，已是黄昏。兽医屋内，光线暗淡，虎尔赤还处在昏迷之中。萧错不停地打电话询问，何敬业的回答几乎一样：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你要相信，天网恢恢。何敬业的声音沙哑，没有任何起伏。很明显，他还在各关卡排查车辆。
萧错愤怒了，好几个小时过去，居然连个贼影都没抓到？然而这一次，他忍了下来，没有发作，继续保持沉默。他望着雾开云去的天，压根没就见着什么天网，更别提什么恢恢了。现在，唯一看见过凶手的，只有虎尔赤。可虎尔赤不仅不会说话，连行为意识都没有了，一条狗命能不能保住，全仗着老天爷给不给面子了。
耶那村里，青石铺地，街道狭窄、晃晃悠悠，由街头传到街尾。街两旁，民房陈旧，门板色泽斑驳。村口，一棵高两丈，直径九寸的松树，砍去枝叶，只留顶上九层。树下，青石，朱红的字：耶那村。
萧错靠在兽医门外，格格用自己的生命，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她是一个傻瓜，他在心里骂她，然后，眼泪掉下来，他什么都看不见，只是颓然地盯着地面。很快，一个并非偶然的事件发生了。
一位老妪，蹒跚而来，拐杖敲在石板上，铮然清脆。在村子里遇见一个老妪，是件很平常的事。但这个老妪很不平常，她手中拿着两颗蛇蛋花宝石，身上戴着铜镜、响铃、垂挂着各种小兵器，叮当作响，十分奇异，此人就是耶那村资格最老的萨满，名叫娜仁。
娜仁的祖母是科尔沁有名的博（萨满），她祖母的祖母又是通天巫阔阔出徒弟的后裔。所以娜仁萨满是巫师，也是巫医。巫医虽有一定的迷信色彩，但也不是纯牌装神弄鬼的行为，有些却为科学先声。
十三世纪，蒙古骑兵四处征战，征服完自己的草原，再征服别人的草原，征服完亚洲的草原，再去征服欧洲的草原，反正闲着没事，征呗。在征来征去的日子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战伤、摔伤、骨折，有时候也会被困在山腹之中。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下，你可别指望，骑兵队伍会随身携带一大堆电击治疗仪、心电图机、脑电图机，后边再背个特大号氧气瓶，嘴上挂个防毒面具。
所以，远征骑兵除了必备的粮草，还要带上懂得临危救急，保命之术的人。那时候还没有军医这个词，基本就用萨满代替。萨满不用带氧气瓶，麻醉药，只带一双手和蛇蛋花宝石、青铜镜以及银杯等物。这些既是按摩工具，也是萨满法器。
别看萨满的设备简陋，方法又土里土气，可实在是很高明。一旦有人摔成骨折，不用X光，萨满凭借手感就能判断骨折情况，嘎嘎几下，就能接上。不用铁锤，铁钉子，铁板子，割肉固定，就能迅速治愈伤员，使得军队保持持久的战斗力，这就是蒙古著名的整骨术，在战场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据传元太宗窝阔台，受箭伤后，就是用烧热的玉石按摩治愈的。成吉思汗十五世孙达延汗，因气而得痞块，也是先后用三只银杯和银盘，进行按摩，才得以康复。
可见，萨满并非都是骗人的把戏，只是巫术达到达不到的问题。娜仁萨满不仅传承了整骨术，而且很会观察人的心理和精神状态，所以，她的占卜和预言能力也很高，村里人都信她。名声大了，娜仁萨满就算闭着眼睛接骨头，混个百万富翁也绝不成问题，但她却从不收钱。
萧错曾经见过娜仁在祭祀台上跳博舞，也就是萨满舞，一件萨满服，足有一百多斤。每次祭礼，她都能穿着那套萨满服，在极快的速度下，做激烈的鼓技表演。这种超自然能力，似乎是很多科学家都没有办法解释的问题。
但有个养猪的老太太，轻而易举地就把这奇异的现象解释通了，她每天把小猪从猪圈里抱出来喂食，喂饱了再把小猪抱进去，一年以后，小猪已是几百斤的体重，但老人依然能将猪抱进抱出。这和萨满能穿着一百多斤的衣服跳舞，是一个道理，没什么超人技术和迷信色彩。
这么一说，人活百岁，跳几下博舞，再会点整骨的医术，都没什么可奇怪的了，可今儿怪就怪在，娜仁走到萧错跟前，突然站立不动，眼睛紧闭，表情收敛，也不知她脑中在想什么，也不知道她在看谁，竟鬼使神差般，从嘴里轻而有力地吐出五个字：“知道你会来！”
娜仁萨满是个少言寡语的人，从不先和任何人打招呼，而萧错在左，萨满面右，显然这话不是对着萧错说的。娜仁萨满话音虽轻，却像一个炸弹，在萧错心里猛地爆炸开来，让他禁不住连忙站立起来，问道：“你说谁会来？”
娜仁萨满依然紧闭双眼，依然面不改色：“横死的，那边不收。”
“你……你在跟谁说话？”萧错不由得把身体紧贴在墙，又听到娜仁萨满所说的“横死”心中大惊，知道这老妪不是糊涂之言。关于横死，共有九种：一为年轻得病无医；二为被王法所诛；三为畋猎嬉戏；四为火焚；五为水溺；六为恶兽啖食；七为堕崖；八为毒药诅咒；九为饥渴所困。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横死”就是非正常死亡。娜仁萨满嘴里的“那边”指的就是阴曹地府。格格刚刚发生车祸，为什么萨满要和他说这些？难道她……
娜仁萨满站在街上，继续叨念：“万物有灵，人住地界，灵居天界，鸟居龙藏，安魂金符，参悟玄机，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今日午夜，去葬狗坡，祭祀狗神。一尸三命，一定要祭。”
萧错听娜仁萨满口中所言，半文半俗，既像是古谜，又像是顺口溜，而且内容离奇，一时间难解其意，直听到“真相”两字，心中方才醒悟，赶紧支起耳朵，去听娜仁萨满的“胡言乱语”，可萨满说完“一尸三命，一定要祭……”就再没了下文，眼睛一睁，口中再也不说什么了。萧错暗想：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娜仁开始说的几句，萧错也没听清楚，只记住关键一句：“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仔细想想，萨满似乎知道些什么，不然她纵有通天神力，也不会说出“真相”二字。萧错心痒难忍，恨不得把萨满的嘴掰开，让她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再说一遍。
就在这时，娜仁萨满转身，准备离开。萧错一把拉住她：“什么是『一尸三命』？”
娜仁萨满回头，看了萧错一眼。萧错发现她眼神冒出一股光芒，凌厉刺目，让人发颤。娜仁萨满不再说话，蹒跚而去，拐杖敲在石板上，铮然清脆。她这几句不囫囵的话，究竟有什么哑谜？萧错根本无法理解。
萧错傻傻地站在青石板上，看着娜仁萨满的身影渐渐消失。她为什么说“一尸三命”呢？萧错仔细猜测，他只听说过萨满有“三魂”信仰，说的是生魂、游魂还有转生魂。萨满教认为，人是由三种不同特点的灵魂，共同凝聚而成的，缺一不可，否则就会使人受到病灾侵害，甚至死去。难道是萨满口误，将“三魂”说成“三命”？
萧错再想：她为什么叫我去葬狗坡祭祀呢？人死了，要祭奠生魂，这是萨满的规矩。可萧错不是耶那村人，也不信萨满教，为什么非要他去祭祀呢？而且指明了去葬狗坡。凭着娜仁萨满这把年纪，她绝不可能是闲着没事，和他捉迷藏、撂手绢玩的。
萧错转身进了兽医屋里，虎尔赤百般折腾，死去活来，才算保住了一条命，好好休息一下就没什么事了。萧错脑子还在想娜仁萨满的话，不知道是天机，还是谎语。
兽医见萧错想得愁眉不展，问萧错出了什么事，萧错只是简单地和他说了几句萨满的话，兽医对他说：“娜仁萨满的心走得比时间快，是能在开始就看到结局的人。她说什么，自有她的道理。格格出车祸走得急，萨满叫你祭奠，是安慰她的生魂。”
萧错说：“我不信萨满。”兽医说：“很多人都不信萨满，但很多人都找她看病。如果她叫你去葬狗坡，那葬狗坡今天晚上，肯定要有事情发生的。”兽医说完话，给萧错拿了一些祭祀用品。
萧错拿着祭品，傻傻地站立着，他不信萨满。但是，他信格格没有走，一直在他身边。

第三十六章 亡灵再现
午夜，十二点，葬狗坡下。
这个时候总是月黑风高，万籁俱寂，亡灵出没。萧错站在祭祀高台上，望着格格死去的地方，不言，不语，不动。和他面面相窥的，是一只石犬。
石犬为灰白砂岩质料，通体磨光，带有基座，在石犬的颈部和背部隐约可见黑白两色。由此可见，此犬原来应为黑白花犬。通长不足一米，嘴部和耳部均有残损，前腿并拢前伸，头部依伏于双腿之上，后身右侧卧，长尾依于后腿，尾尖向后卷曲，石犬细腰，胸部粗壮，腿长爪利，双眼圆睁，目视前方，虽然构图粗糙，却极为传神，透出一种机警与威猛。在石犬的背后长长地竖着一根祭天神杆，很孤独地站立在石犬身边。
耶那村人对狗神的故事，是极其认真的，他们对狗非常敬重，不但不杀狗，不吃狗肉，而且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子，还把那只以身救主的忠义之犬尊称为狗神。
耶那村人始源于何处，没人知道。他们没有家谱，没有文字，只靠口述来传承历史，至于清朝以前的事情，就没有人知道了，唯一深陷在记忆里的只有葬狗坡的传说。
每年祭礼之时，全体村民都会携带牛、羊肉、粮食和酒前往祭祀台，跟着大萨满，载歌载舞，祭祀狗神，祈祷人畜平安、农牧丰收。家家户户，会把家里的第一碗新米饭，给家养的狗吃，以示崇狗，敬狗。
由于葬狗坡上森林密布，而古耶那村人祖祖辈辈都是萨满教的信徒，对灵魂的存在是深信不疑，他们相信有脱离于肉体的精神存在，人死后的灵魂是永存的。信仰萨满教的人，没有肉身崇拜的传统，人的肉身来自于大自然，去世了也应该回归大自然。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也需要受狗神庇佑，所以，葬狗坡又是耶那村人世代举行露天葬的神秘之地。
听兽医说，只要心诚，狗神会召唤出亲人的亡灵，与你通话。萧错点上两支蜡烛，兽医说：蜡烛是用来判断亡魂有没有出现，如果家里人来看你，即使没有风，烛火仍然会摇晃。这个时候，萧错不得不什么都信。他只想让格格出来，告诉他，那个凶手是谁？
烧纸，呼唤，上香，没动静。画符，运功，倒酒，没反应。那再试试……夜，很静，能听到身上冒汗的声音。雾水掺和着冷气，顺着他的脖子，流向脊背。他能感到，有一股阴气袭来。他也已经发现，四周安静得过分，一辆途经的车辆也没有。
萧错仔细猜想，萨满一词系通古斯语，意为兴奋、不安和狂悖的人，在《宗教词典》中解释其原意为“因兴奋而狂舞的人”。萨满具有超自然的神力，是沟通人间和神灵世界的使者。成吉思汗曾十分信仰萨满教，其每逢出征作战，以及作出重大决策时，都要请萨满占卜。
但有一点，不能忽略，萨满是通过跳神活动，达到的激动、昏迷形态，产生超乎自然的神力，同各种神灵直接交往，不论是为患者跳神驱邪治病，为求者占卜预见未来；为祭神祈求生产获得丰收，为本氏族消除灾祸。还是为妇女求子、为死者送魂而举行的跳神、祭神仪式，基本都是在萨满癫狂而激烈旋转的舞蹈中进行。而今，娜仁萨满为什么要让他在这里安安静静地祭祀呢？问题非常尖锐，也非常难以理解，这绝对不符合萨满教的潜规则。
就在这时，烛火，突然动了，瞬间熄灭。凄惨的阴风，从他脚下旋起，那一丝振颤，像是幽冥世界的回声。还有沙沙的脚步声，在树林回荡。萧错屏住呼吸。
听，是什么在他背后沉重地呼吸？
夜幕深处，偶尔传来一声悲涕，像是一个女人在隐隐哭泣。萧错看到草丛中有一个背影，是格格，他看得很清楚，她的头发还是那么黑。
萧错听出是格格的哭声，他叫她回头看看他，他真的很想再抱抱她。格格站了起来，转过身面对他时，他看到的还是一头黑发，不一会儿就被风吹散了。
谁？萧错看到一个黑影，从葬狗坡里出来，在马路上一闪而过。是格格？不，不是，绝不是格格。格格不会见到他就跑的，难道这世界上真的有……
萧错揉了揉眼睛，四野静悄悄的，什么都没有，但萧错觉得他没看错，绝不是幻觉。就在萧错恍惚不定的时候，他听到几声狗叫，是虎尔赤。
萧错一口气冲到马路上时，他看到了虎尔赤。虎尔赤是从兽医那里偷偷跑过来的，它和他一样，放不下格格。它用身体紧紧地俯贴在格格流血的地方，只把头高高仰起。
虎尔赤在找什么？它在寻找那个凶手的气味。
萧错看着虎尔赤，他从未如此寂寞过，也从未如此没有方向过。但是，渐渐地就明白了，他不能难过，要学会照顾自己，安慰自己，好好冷静下来。他想，他是对的。他如果要寻死的话，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软的有绳子，硬的有木棍，高处有嘎纳山，低处有红丹河。为了格格，他要好好地活着，开心地活着，直到抓到那个凶手。但他，还是冷静不下来，大脑根本无法思考。
突然，萧错感觉到一个物体在心脏处颤动，每一根头发都跟着那种振动竖了起来。那一刻，思想因恐惧而停顿。他深吸了一口气，连同汗水一起吸进鼻孔，心脏在狂跳，毁灭般地狂跳。当他用手捂在胸口时，才知道，那是手机在振动。他越是不想接，它越在他口袋里狂跳，逼着他去按接听。
说话的是许胡子：“哥们。今天的婚礼我将按原路线出发，从中南大街绕北环，再经雨西路……”
萧错说：“胡子，别费那个劲绕了。”许胡子被他弄得一头雾水：“开什么玩笑的，今儿可是您大喜的日子！我还打算趁机把鼻烟壶取了呢……”
“鼻烟壶，我改天给你送去。”萧错不再接听电话，他看了一眼手机，此时，正是他和格格定下的结婚日，他把手机朝天抛去，手机落在葬狗坡的祭祀台上，顿时，四分五裂。
死亡就是这样残酷，前天，萧错还搂着格格，抱着本世界地图抑扬顿挫念给她听：莫扎特的故乡萨尔茨堡，音乐之都维也纳，聆听华尔兹与咏叹调缭绕的奥地利，多瑙河明珠布达佩斯，领略浪漫与传奇的匈牙利……他想带着格格环游世界，虽然格格没有眼睛，但他有，他会把世界每个角落说给她听。
此时，萧错抱紧的只是虎尔赤，他坐在地上，用手摸着地面，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到狗头上……

第三十七章 谁是真凶
晨曦，那场夺命的迷雾，居然散得干干净净。
萧错依然紧紧地抱着虎尔赤，他只想抱着虎尔赤陪着格格。他生怕有车，或者有人，来打扰他。可是，这条偏僻的公路上，却偏偏有车，又有人来了。
那个人，从车上下来，慢慢地走到萧错面前。萧错没有看见她的人，只看见了她的脚。一双纤巧沉稳的脚，穿着双柔软的黑皮靴，再往上看，两条细腿、腰身、胸腹和她衣服颜色形成一条黑线。显然，这是一个女人，是认识他的女人，并且是知道发生过什么事的女人。
她不但看到了他的疼痛，甚至也感到他内心深处那种无可奈何的悲伤，她忍不住抬起手，轻抚着自己的脸。她的指尖轻抚到眼睑，才发现，自己的眼睛湿了。
她在叹息，叹息着弯下腿。她带着熟悉的气息俯向他。他听见了她的叹息，他感到一双温暖的手朝他伸来，轻轻抹掉他脸上的泪水。这里，曾经有过她的爱情，她回想着，他脸上她熟悉的种种神情。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从不曾遗忘。
她只轻轻喊了声“萧错”，她声音很好听，态度很优雅，举止也很淡定，她就是狄清。如果，格格真的是萧错的亲妹妹，那么，今天的新娘一定会是狄清。
萧错站起来，看着狄清，他没有说话。十秒钟后，他把头埋到她的怀里。她伸出手，慢慢地抚摸着他的头发。她一声不吭地维持着这个姿势，然后，她听到萧错在她怀里哽咽了一句：“……格格走了……”
“我知道了，跟我走吧！”狄清摸着萧错的头低语着，她依旧那么宽容地对他，此时，她什么都不说了，只顾着给他擦眼泪。
“对不起……狄清，我哪都不去，我就在这陪着格格……”
“走吧，那个肇事司机去自首了。”
“你怎么知道？”
“我刚从交警大队过来……何叔打你手机一直没打通……我那辆奔驰车，被他给扣下了……”
“天杀的畜生！”听到有人自首，萧错刚才还似倦敛羽翼鸟，一时间便堪比一头上古猛犸象，他在马路上来回兜起圈子，好不容易摸到半截树棍，看了看，觉得分量不够，扔了。他又找到一块石头，掂量了几下，抱在怀里。这一举止，不能说萧错大脑有问题，只能说他对现状已经是束手无措。
狄清怕出事，拼了半天命，才算夺下萧错手里的石头，连推带拽把他硬弄到车子跟前。萧错回头，见虎尔赤依然端坐在格格出事的地上，用前爪子挠着地面，不断发出呜咽。他眼里一阵酸疼，忍不住喊一声：“虎尔赤。”
虎尔赤只抬眼看了看萧错，没起身，反而趴在了地上。萧错知道，它想陪格格，也没勉强它跟着走。
一路无话，车很快就停在交警大队的门口。萧错冲进交警大队，他刚推开交通事故科的门，就看到墙根蹲着一个双手抱头的主儿，萧错用后脑想也知道，此人就是那个刚出炉的畜生。萧错不由分说，拎起那人的衣领子，以抽军刀的速度，朝那人的脸上放上一拳。
那人“哎哟”一声，倒在地上，朝天摆了一个人仰马翻的架势。就在萧错张牙舞爪，想上去撕他的时候，何敬业突然扑上来，一把反擒住他的胳膊，这回他架住他了，因为萧错已经两天两夜没吃没睡，体力减少一半，也是在情理当中。
“人是我撞死的……我自首，我认罪……但我没有肇事逃逸，我当时真的不知道撞了人，我只感觉车子猛地一颠……我真的没有逃，我冤枉啊……我是确实不知道啊……”
说话的人叫张友和，是墨里州富华纺织厂的大货车司机。据他所述，10月29日上午8点左右，他装了满满的一车坯布，送往墨里州宏盛印染厂，途中接到老婆电话，说在家擦玻璃时，不小心从楼上掉了下来，把胳膊摔断了，他急忙掉转车头，去接老婆，在去医院的途中，不幸撞死了格格。
张友和还说，当时，边开车边照顾妻子，确实不知道什么时候撞死人了，只觉得车子颠簸了几下，因为妻子伤得厉害，也没想那么多。等到了耶那村，张友和才发现车轮胎上有血迹。在回来的路上，又听到有人在议论，葬狗坡出了车祸，死了人。当时他很害怕，很想逃，可他妻子坚持叫他来自首。
何敬业问：“你是几点经过葬狗坡的？起始点在哪？”
张友和答：“我从墨里州东桥区自西向东开往耶那村，经过葬狗坡的时候，大约十点。”
何敬业问：“你撞人的时候，有没有听到死者的尖叫声？喊声？”
张友和答：“没有，我只听到了狗叫声，狗一直追着我的车……”
何敬业问：“狗从哪来的？”
张友和答：“狗是迎面过来，然后，追着我的车，不停地叫。”
何敬业问：“迎面追车？你看看是不是照片上的这只狗。”
张友和答：“是这只狗，我确认它是从前面过来的，当时它冲着我的车窗，叫了几声，我记得它的样子。”
何敬业问：“你确认是迎面而来？”
张友和答：“是迎面过来的，还追了我半天。”
何敬业问：“那你为什么不停车。”
张友和答：“我妻子胳膊摔断了，浑身疼得厉害，我不可能为了只狗停车。”
何敬业问：“你去的哪家医院？在什么地方？”
张友和答：“这……”
何敬业问：“到底是哪家医院？”
张友和答：“是耶那村的娜仁萨满家，她的整骨术很厉害的，所以……我要是真的知道撞了人，我会及时送医院的……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要是有用的话，要王法做什么？”萧错认为这个案件，没有再审下去的必要了，想着格格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毁在他手里，给他一梭子弹，都不解恨！
“警官，我真的是冤枉的，我真的没想逃……”这时候的张友和是又急又怕。
何敬业叫张友和递交了一份事故情况书面报告，等待交警大队的处理，并扣留了张友和的驾驶执照和那辆肇事车，等法医鉴定的报告出来后，交警大队将对张友和做出相应处理。
张友和被交警带下去后，何敬业长叹一声。其实，他在萧错没来之前，已经兴奋了很久，兴奋的是他没费多少工夫，也没费多少口舌，犯罪分子就落网了。令人惋惜的是，一条生命已经无法挽救了。
何敬业拍了拍萧错的肩膀，叫他要有心理准备，关于格格的死亡，很可能是一场意外交通事故。

第三十八章 以命抵命
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自首，并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作为一个事故科的处理人员，就可以抓起惊堂木，“啪”断案了。何敬业叫萧错坐下说话，可萧错仍然固执地站着。不管你站着，还是坐着，这个案子还是要断的。
于是，何敬业说：“从盘查的事故现场来看，萧楚格当时是在行车道上被撞，属违规在先。而肇事司机张友和，并没有违章驾驶。另因当天雾大，有部分天灾因素，现在肇事司机张友和已经自首，态度诚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当然受害人死亡，司机是要承担责任，应当赔偿一些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此外，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何敬业停下话，他想听一下群众的呼声。显然，作为群众，萧错对这种处理意见，是极其不满的，而且是怒气冲天，他立刻朝何敬业身上摔了一句狠话：“照你这么说，赔点钱就算了吗？格格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谁杀了她，我都会要他以命抵命！”
何敬业知道，不说个明白理出来，萧错肯定不会罢休，一旦要闹起来，剁了谁全家，那都是正常的。所以，不管萧错听不听，他都得接着说：“你要面对现实，要分清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界限。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萧错盯着何敬业，左看右看，看了又看，他想发火，但他面对这个慈眉善目的老人，他忍住了，只是轻声问道：“我现在不想跟您侃法律条款，我想知道您的『行为人』，指的是谁？”
“这个行为人，就是张友和。格格突然出现在行车道上，在这种情况下，张友和对她的死亡根本无法预见，也就不存在预见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失，也就不应对格格的死亡负刑事责任，怎么能『以命抵命』呢？当然，张友和所交代的肇事过程，是否属实，我们还要等法医死亡分析报告出来，才能最后定局，我之所以跟你说这些，是让你有个心理准备。”何敬业在说这些话时，他并不清楚，在这个车祸的背后，在这个“当然”后面，还会隐藏着什么。
“何警官，我想看看那辆车。”萧错虽然生猛，但毕竟还是个理智之人，一旦挺过悲伤后，头脑便会逐渐清醒下来。萧错提出要去看车，明摆着准备对格格的死亡，插一杠子。他始终认为，虽然有司机自首，但这依然是一个扑朔迷离的事件。
人家既然这么要求了，何敬业自然也会卖个面子给他，应声说道：“我带你去看。”
于是，萧错、狄清与何敬业一起走到了交警大队后院。萧错无法想象，是一辆什么样的车，将格格粉身碎骨。当他看到肇事车辆的时候，它已经静静地停在交警队的院子里。从任何一个角度去看，这辆车都和格格无冤无仇。
其实，有时候，人多长个心眼的确是件好事。就在萧错刚刚靠近大货车时，车轮底下便伸出两条人腿，萧错暗自心惊，不由得往后一闪……
那双人腿是何晓筝的，她躺在车底，整整四小时。萧错很奇怪，检验车辆自然有专业人员，何晓筝是个研究尸体的法医，钻到车底做什么？见此场景，狄清感到这其间可能有些门道。何晓筝从车底出来，摘掉手套，用眼神和未来的嫂子狄清打了个招呼后，走到何敬业面前，很肯定地说了一句话：“张友和在撒谎！”
何敬业一听，勃然大怒，难道自己被张友和耍了？何敬业不是三岁小孩，几十年的交警生涯，绝不是白混的，他从不相信任何人的空口白话，包括何晓筝在内。父女俩再次面临的不是二次战役，而是赤壁之战。一位著名历史学家说，赤壁之战是被进攻的打败了进攻的，哀兵打败了骄兵，年轻人打败了老头子。历史会不会在何敬业父女身上重演胜局，那就要看何晓筝所掌握的证据，够不够铁。
何晓筝对大家说：“我在车底盘下，确实发现了一些新的刮痕，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皮肉毛发的证据。在车轮胎里，我采集了一些褐色物质，经确认是血。这些血液样本，经检验是死者萧楚格的。同时也证明了，张友和驾驶的这辆大货车，确实碾过萧楚格的身体。但是，当我检查车辆外壳时，我的发现，却跟张友和的陈述有着天壤之别。”
“天壤之别？”众人目瞪口呆。
何晓筝继续说道：“根据张友和的供词，他意外撞死萧楚格。然而，我对车子进行例行检查后，并没有发现车撞伤萧楚格的证据。车子外壳没有损伤，没有头发，没有纤维，更没有针织物的痕迹。车的外观也没有任何破坏，这些证据说明了，这辆车根本没有撞上萧楚格。这使我更加确定：萧楚格的死，不是一个事故！”
何晓筝话一出口，所有的人都大惊失色。何敬业很紧张地看着何晓筝，说：“这是人命关天的事，你不能随便冤枉一个人。从目前的状况分析，我认为张友和是无辜的，也不存在肇事逃逸性。大货车这么长，根本看不见车后发生的事情，他只是在不知道出事的情况下，离开了现场，何况他已经自首了。”
何敬业虽然言辞犀利，却并没有实据，如果张友和撞人不是事故，那就是蓄意谋杀，完全是两码事。一旦误判，就是草菅人命。
“对和错，是与非，不是我说了就算的，也不是哪个办案人员，凭借主观臆断说了算的，权威只有一个，那就是事实。”看来，何晓筝不验则已一验就要彻底。
何敬业和何晓筝虽然是父女俩，但在萧楚格的死亡性质上，出现了严重分歧。那么，萧楚格一案，究竟是蓄意谋杀？还是一场交通事故呢？张友和是否有逃逸的行为？怎样才能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圆满的交代？是强制拘留？还是再深入调查？一方面是死者家属要求严惩肇事逃逸司机，一方面是肇事司机大喊冤枉，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撞了人，事发经过的具体情况，无从知晓。
如果你认为何敬业的脑袋是一根筋，食古不化，那就错了，人家的算盘，那是精到了极点。何敬业明白，这起事故不能草率定性。本着对死者负责，本着对驾驶员负责，何敬业决定对这个有争议的事故，准备进行一次现场模拟。通过模拟的结果，能给驾驶员和受害者家属双方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处理结果。
事实证明，这将是一个极为明智的决定，正是这关键的一次模拟，改变了事态的进程，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将再度发生。
何晓筝也不想毫无根据地判断任何事情，她需要点时间去研究血迹和尸表现象，判定出其形成原因，就能建构案发经过与起因，并判断事发先后的顺序。何晓筝拎着箱子准备走的时候，突然回头看了看萧错，说：“她怀孕了，路边的呕吐物，是她的。化验结果显示：呕吐物里没有发现有毒物质，呕吐只是妊娠反应。”
“她……怀孕了？”萧错听了，眼睛对着天眨了数十下后，异常冷静地看着何晓筝问，“多久了？”
“四十天左右。”何晓筝并不去看萧错，眼睛只看着狄清的表情。狄清见萧错听完后就愣在那里，她真的希望自己能说些什么，做点什么，但无论她做什么，或说什么，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这个消息太刺激萧错了，他突然拉住何晓筝，下腭抖了半天，才问出一句话来：“告诉我，格格是怎么死的？”
“答案肯定会有的，但必须要解剖尸体。”
“她死得很惨了，还要被解剖？”
“你放心，我会一直陪着她，直到她告诉我，凶手是谁。”
“他最好祈祷不要被我碎尸万段。”萧错心疼格格，但他是个明事理的人，在别人看似不能接受的问题，他断然同意了。何晓筝见萧错点了头，拎起勘察箱，走了。
何敬业看着何晓筝离去的背影，叹了口气，他知道何晓筝昨天一夜没睡，准是碰到难题了。一般的交通事故，看看车检报告就行了。可这次何晓筝亲自去研究了肇事车辆，整整四小时，这个时间，已经足够解剖一具尸体的了。
萧错快疯了，复仇之火，怎么能容忍那个害人妻，杀人子的凶手再活一分钟。没关系，有账慢慢算，咱们走着瞧。

第三十九章 现场模拟
根据《刑法》，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后逃逸，不仅有违伦理道德，违反法律，其损害赔偿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涉及严重肇事逃逸罪，住的是省城模范监狱，不是打架斗殴关的派出所，等人担保就能搞定的，这时候的张友和是又急又怕。
进行交通事故现场模拟，整个交警大队都非常慎重，他们把现场模拟的必要性，详细地向张友和和萧错等人解释了一番，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从当地请来了八名驾驶员，都是有丰富经验的大货车司机。他们将分别驾驶张友和的大货车，进行“事故现场模拟”。
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但没有相同的大雾，交警们准备了烟雾代替。警方不仅邀请了执法监督员，还有一些媒体记者和群众到现场观看。
交警们要做的是，争取丝毫不差地恢复事故现场原样，通过模拟的结果，能给驾驶员和受害者家属双方一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处理结果。
第一名驾驶员，是有九年大货车驾驶经验的张师傅，他驾驶着张友和的大货车，按照何敬业的要求，从葬狗坡下坡处，由西向东右拐，驶向耶那村。
因为先要开一段下坡路，而后是一个大转弯，这个转弯要先左转，再右拐弯，而且过葬狗坡往里走时，是直角弯，张师傅提前二十米，把车开到路的左边，然后，再往右拐。当车头已经拐向耶那村的方向时，车身大部分还在公路上，花了大约一分钟，张师傅才把长十几米的大货车完全拐过葬狗坡。
张师傅说：转弯必须使一挡才能转过那个弯，转过去之后，后面发生的事就一点也看不见。
第二名驾驶员，是有三年小车驾龄，十年大货车经验的王师傅。他在驾驶张友和的大货车进行事故模拟时，也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因为车身长，车体又重，在拐弯的时候，如果急打方向盘极容易导致翻车，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车速必须很慢。
接下来六名驾驶员，在驾驶大货车转弯时，一致认同，在后视镜里看不到车轮，以及车后情况。
萧楚格是在下坡处被碾压，从下坡处到转弯处时，车速会很快，最多只需要一分钟。大货车会不会没有感觉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交警们早已准备了人体模型，摆放在事发时的位置上。
这次，是由何敬业主驾驶，萧错副驾驶大货车。何敬业全神贯注地握着方向盘，小心翼翼地向右转弯。葬狗坡的马路本来就有点颠簸，加上车身很重，轧过人体模型时，大货车只有一点颠簸的感觉，如果不全神注意，是发现不到的。因为车本身就有十五六吨，挂个不足百斤的女孩子，根本不会有感觉。何敬业认为，司机不是有意逃逸，而是出了事故不知道。
八名司机轮流开车，萧错一直在副驾驶室坐着，一遍又一遍地在现场模拟实验着。所有司机的感受，都基本相同。由于货车长度过长、能见度过低、处于转弯状态、且没有巨大的碰撞振动，确实无法知晓事故发生，所以司机张友和，应该没有逃逸的故意性。
何敬业按照事发时绘制的现场图，在地上画出各种痕迹，再用大货车和人体模型对比着地上的痕迹，他不断计算着撞击时的状态、地点、车辆走向以及撞击后的演变过程，经过数次现场模拟，事发时的情景也已经清晰地勾勒出来了。
驾驶员的座位是在左侧，不是在右侧。萧楚格是从右侧进到车轮底下的，驾驶员在左侧，很难发现死者。事故经过还原在交警、执法监督员、记者和萧错面前，由此，交警们认为，张友和虽然是肇事者，但不属于逃逸。
这个结果，让张友和长舒了一口气，他也表示认可和满意。整个车祸的谜底揭开了，在场的人几乎都是欷歔不已。折腾来，折腾去，在这个神秘的葬狗坡边，事情似乎就这么过去了。
然而对这个结果，萧错并不表示信服和接受，他对着在场的所有人说：“我只想弄清楚一个问题，如果准备右转，车子必须提前靠左。应该能看到人行道，更应该看到在路面行走的人。”
“从车祸现场来看，死者是进入了行车道，而后被车碾压。”
“格格为什么要进入行车道？为什么躺在地上？难道她会在马路上晒大雾？等着大货车来轧死她吗？”
“很简单，是你这只狗把她导入行车道。据我了解，虎尔赤今年已经十二岁了，如果是人的话，已经是七十岁的高龄了，因年老体衰导盲失误，是很正常的事情。”
萧错听后十分愤怒，也很不服气：“何叔，您犯了一个天真的错误，虎尔赤比任何一个人都会带路，您不能因为一次模拟，就往一只狗身上抹黑。如果反复实验，可以证明事实的话，我也有个导盲示范叫大家看。”
萧错从车里拿出导盲鞍给虎尔赤戴上，他摸了摸虎尔赤的头，对在场所有人说：“在没进行这个导盲示范之前，我很有必要向大家介绍一下这只狗。”
萧错话音刚落，人们的焦点就落在了虎尔赤身上，其中就包括王二。
王二此时就在模拟实验的外围，缩着个脑袋，对着身边的人耳语几句，便退出人群，骑上辆摩托一溜烟跑了。不多时，王二又来到了一处老宅子门口。这是一个幽静的小院，院内种了一些花草，让小院清雅了许多。院子中央的凉亭内，谭彪正躺在躺椅上闭目养神。
王二走上前去，低声道：“彪哥，警察在葬狗坡那做模拟，您要不要去看看。”谭彪慢慢睁开眼睛，看了看王二，又闭上了眼睛，说道：“那只狗记得我的气味，怕这三两天，它都忘不了。我就不往葬狗坡那去了，那瞎子的案子，有结果吗？”
“听说有个大货车的司机去自首了，警察正断着案呢。彪哥，我想跟你说个事，我儿子不知道跑哪儿野去了，我想抽空去找找那个混小子。”
谭彪“嗯”了一声，又问：“我那辆帕萨特处理掉了吗？”王二连连点头：“彪哥，您放心吧，我叫兄弟们开到外地处理的，一点痕迹都不会落下。”
“干得好。从今天起，所有进葬狗坡的兄弟都要从胡尔绍布草原绕道走。”
“彪哥，那要绕两小时的路程。”
谭彪闭上眼睛，不再说话，举手示意叫王二离开。王二也不多话，转身离去。稍许，从宅门里，传出一句问话：“彪哥，你杀了那瞎子？”
谭彪看着朗朗天空，叹了口气说道：“生死在天，是她命浅，怪不得别人。”
王二离开谭彪后，只打电话叫了个兄弟在葬狗坡观看，自己匆匆回了家。葬狗坡观摩的人，还是不少，萧错努力控制住自己颤抖的双手，他很少这么紧张，因为很快，他将要做一件极为冒险刺激的事情。
事实上，萧错没有侦探经验，之所以能够超越之前，靠的绝不仅仅是聪明，因为一直以来，萧错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因为他有狗，那只名叫虎尔赤的导盲犬，它才是这起案件的目击者。
下面，虎尔赤将证明，它主人的死亡，另有起因。

第四十章 导盲示范
“这只狗，叫虎尔赤，首先，它并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宠物，也不是单纯的扑咬动物，更不是代替锁具的『门卫』，而是从新西兰进口的拉布拉多猎犬，也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
“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是工作犬的一种，也是一种特殊的助视器。十三年前，我就开始为格格向导盲犬教育基金会，提出申请导盲犬，两年后才审核通过，虎尔赤是从新西兰空运过来，为格格导盲近十二年。它具有自然平和的心态，会适时站立、拒食、帮助盲人乘车、传递物品，对路人的干扰不予理睬，即使是近在咫尺的小鸡、小猫等小动物，它也不会去扑咬。因为，它知道主人的眼睛看不见，即使自己受伤，也要带主人到达目的地。
“格格在它的导引下，在任何地方，都会穿梭自如。甚至有些人，很难看出格格是个盲人。虎尔赤的记忆力超强，墨里州周围、葬狗坡方圆百里，只要你说出名字，它立刻会导引你到达目的地。
“虎尔赤除了为格格导盲以外，同样也可以为其他盲人导盲，因为虎尔赤一直在墨里州导盲犬协会做导盲示范犬。我想在场的记者，对这只狗不会陌生的。导盲犬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懂得交通规则，绝对不会将主人引向行车道。”
萧错说完话以后，他从车里拿出一个眼罩，他走到第一位驾驶大货车的张师傅面前：“我现在想请张师傅，为大家示范一下，一位盲人，是如何依靠导盲鞍行走的。”
萧错把眼罩戴在张师傅的眼睛上，张师傅眼前立刻乌黑一片。萧错弯下腰，拍了拍虎尔赤，说：“去葬狗坡祭祀台！”
虎尔赤得到口令后，并没有立刻起身，而是把身体弯向张师傅，直到张师傅摸索着找到它身上的导盲鞍后，虎尔赤才慢慢地朝葬狗坡走去。
很多人对虎尔赤能忠实地听从人话，而显露出来的聪明，感到十分惊奇。萧错暗示周围的群众和警车司机：“你们可以试着干扰它。”
一路上，何敬业等人试图叫虎尔赤的名字干扰它，但虎尔赤就是不理，在它的眼里，只有主人的目的地。又有几个人，分别用身体和车辆作为障碍物，挡住虎尔赤的去路，但虎尔赤都能带着张师傅，在众目睽睽之下，一一避开。
有几个看热闹的小孩子，居然掏出香肠引诱它。虎尔赤虽然两天没吃东西，但它依然能避开香肠的诱惑，继续前进。按说事情考验到这里，就算结束了，毕竟虎尔赤是一只狗。可是世事难料，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将这次导盲实验彻底转入戏剧化。
谁？一只猫。
就在虎尔赤快到祭祀台时，突然来了一只看热闹的小猫，连个招呼都不打，直接蹿到虎尔赤面前。这位猫爷高高地竖起尾巴，与虎尔赤目光对视，一会儿用小爪子去挠虎尔赤的鼻子，一会抓抓虎尔赤的尾巴，猫爷把能支的招都支出来，也不见虎尔赤为之所动。索性趴在虎尔赤屁股后面，一口叼住它的尾巴，坐地十八滚。
自古猫狗不一家，遇上是仇人。让猫捉弄，对狗来说，是对它自尊心的莫大侮辱。对其他狗来说，这简直是忍无可忍的事。围观的人，谁也没想到这猫爷能来这么一手，心里都咯噔一下，暗叫：完了，惹急了这狗，还不直接掐起来。
如果你要这么想，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猫的偶然出现，的确成了这个导盲示范的重要一环，既能考验导盲犬因猫分心的弱点，也能验证导盲犬会不会因诱惑而放弃它的主人。然而，对一只拉布拉多导盲犬来说，被猫戏弄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何况虎尔赤还是一只心眼实在的狗，虽然憋了半天气，但很快就意识到它还有重要的工作要做──为身边的盲人导盲。随你这只小猫怎么折腾，它依然会带着张师傅继续往前走。
上祭祀台阶梯时，虎尔赤提早一步，挡在张师傅面前，提示他前面有台阶。走到台阶的最后一阶时，虎尔赤又会再一次挡在张师傅膝前，提醒他，前面是平地。上了高高的祭祀台后，张师傅的腿开始抖动。他知道，祭祀台有二十米之高，如果虎尔赤导盲失误，他不死，也会残疾。他走得战战兢兢，脚步慢慢地、慢慢地向前移动着。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注视着虎尔赤。
嘭、嘭、嘭──
寂静的葬狗坡里，清晰地响起张师傅的脚步声，一声声重重敲击在每个人惊惶不安的心上。就在张师傅的脚，距离祭祀台边缘一步之遥时，虎尔赤突然把自己的身体弯成弧形，将张师傅的腿紧紧裹在它的身体里，使张师傅动弹不得……
刚才还屏住呼吸注视着虎尔赤的人们，在看了这个短短的示范之后，都为虎尔赤的精彩表现而鼓掌、喝彩。接下来，有很多人，纷纷去戴上眼罩，轮流地握住虎尔赤的导盲鞍，亲自去体验和导盲犬一起走路的感觉。
在示范中，即使有人发出指令，虎尔赤也不会草率地向前行进。为了避免危险情形发生，所有的指令，虎尔赤都会经过思考再行动。萧错说，这就是导盲犬特有的“判断性服从”。
当有车迎面过来的时候，即使你命令它继续前行，虎尔赤也会强制性地将你带入安全的地方。萧错说，这就是导盲犬和宠物狗的区别。
示范完毕，虎尔赤静静地趴在地上，前腿交叉，伸向前方，默默地注视着所有的人。导盲犬没有指令，是不会随便乱动的。虎尔赤在所有人面前，展示了作为导盲犬所从事的不凡的工作。
这场导盲犬示范，确实让大家切实地了解了导盲犬，以及导盲犬在盲人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可靠性。无论是交通事故现场模拟，还是导盲犬现场导盲示范，都叫人信服和接受，并赞不绝口。
萧错面对在场所有的人，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为大家解释说：“这就是一只真正的导盲犬，因为虎尔赤很忠心，也很专业，我才放心将格格的生命安全，托付给这只狗。我相信虎尔赤对主人是不离不弃的。不管发生了什么，它的身体，将永远挡在主人的前面。如果遇到危险，首先死亡的应该是导盲犬！换句话说：如果格格是被虎尔赤误导进行车道，而被突如其来的货车撞死的话，那么，虎尔赤会活着吗？”
萧错此言一出，围观者顿时疑云骤生。何敬业这位几十年的老江湖彻底崩溃了，他费尽心思模拟的交通事故现场，却被萧错用导盲示范迎刃而解了。看着泰然自若的萧错，何敬业不再多言，收好了文书，掉转车头，就此上路。
如果虎尔赤真的能为主人舍生取义的话，那么，灾难发生时，虎尔赤究竟在哪？何敬业费尽心思，刚刚揭开的谜底，似乎又成了新的谜团！

第四十一章 泄密骨头
现场模拟结束后，何敬业迅速赶往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鉴定大楼。
墨里州公安局刑侦技术室，是通过公安部考核验收的一级技术室。技术室担负全墨里州刑事案件的现场勘察、串并案件以及痕迹、照相、法医等多项检验鉴定工作。停尸间很大，相对的两面墙，被设计成了一格一格的冰柜，数量过百。每个冰柜的门上，贴有白底黑字的标签，上面写着死者的身份、年龄以及立案的区县。
萧楚格的遗体就安放在法医室里，此时，何晓筝正站在解剖台边忙碌着。一般来说，对死者尸体进行解剖，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后。二十四小时后做解剖，不是怕人没死透，而是有科学依据的，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一些损伤充分显现、暴露出来。何晓筝之所以先研究肇事车辆，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要准确判断萧楚格的死亡时间，只有查看胃内容物。根据萧错的口供，死者是在六点三十分左右吃的小米粥，整个进餐过程不到十分钟。何晓筝拿出解剖刀，她选择了单刀直入，剖腹开膛。从何晓筝解剖动作的熟练度上看，搁在五百年前的江湖里，混个武林盟主当当，是完全可能的。
现在胃、十二指肠、小肠、大肠全都暴露在何晓筝的眼前了。不错，要看胃内容物肯定得用剪刀剪开胃壁。何晓筝清楚地看到，死者胃里的小米粥，已经进入小肠，法医知识告诉何晓筝，一个人吃进的食物，首先通过食道，然后数秒后到达胃部，经胃部消化后，全部排到小肠里，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两小时左右。进入大肠，需要四小时左右。而现在，大肠里根本没有。结合尸冷，尸僵，尸体角膜混浊程度等综合因素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就是10月29日，上午8～9点之间，毫无疑问。
这样的解剖结果，最终决定了这起车祸的复杂性。
解剖程序完毕后，何晓筝开始清理解剖台。每个解剖台，都有独立的清洗设备，台上的污物，随着水流到床下的污水管里，最后集体封存处理，不会污染环境。何晓筝并没有把尸体送回停尸间冰存，而是拿着放大镜，一点一点地观察，照相机也在每个疑点处，“啪啪”地闪着弧光，这都是死者留下的最后一份证据。
何敬业此时就站在距离解剖台，大约三米远的地方，注视着何晓筝。女儿那种认真的态度，很像她的妈妈池文青。尽管何敬业屏住呼吸，但敏感的何晓筝，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到来：“别以为踮着脚，学猫步，我就感觉不出来你是我爸了？”
何敬业看着女儿，很慈祥地笑了，说：“你会把猫步，也写进验尸报告里，对不对？”
何晓筝一低头，笑出两个酒窝和一颗小虎牙，非常妩媚。何敬业却故作惊讶地说：“原来，我这个号称包青天的女儿，也会害羞？”何晓筝小嘴一翘：“怎么说我也是唇红齿白，闭月羞花吧。快说吧，您来找我有什么事？”
何敬业叹了口气道：“模拟实验结束后，爸爸就觉得自己真的是老了，不如你们年轻人思维敏捷。你知道，爸爸就快退休。当年，我带着萧明恒的问题，离开刑警队，一直愧对你妈。现在，我不想再带着萧楚格的问题，离开交警大队，你明白吗？”
何晓筝诧异地抬起头，看着欣慰颔首的父亲，她才明白，那个小时候刻板地管束自己，看似不通情理的父亲，其实是一个善良宽容的人。
何敬业继续说道：“我认为萧楚格的死亡，还存在些技术上的问题。萧楚格的车祸，出得非常诡异，我觉得，突破口应该在你这。如果这个案子处理不好，我和你妈就一点转机都没有了。”
何晓筝不傻，她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所以她毫不犹豫地作了肯定的答复，她说：“您放心，我会让您无牵无挂地离开交警大队的。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何敬业眉头一紧，立即问道：“什么事？”何晓筝很沉重地说：“去把妈接回家，好吗？”
何敬业听后，先是一愣，接着便眉眼一笑，朝何晓筝抖了个包袱：“你知道，我是从不相信测梦算卦什么的，可昨天晚上，我居然梦见你妈回家了。针对于昨天的梦境，我感觉上帝看在我一把年纪的分儿上，还是能再次成全我和你妈一把的。”
何晓筝听了，脸立刻笑成了一朵花。何敬业见女儿发笑，赶紧转移这个令他惭愧至死的话题：“说说萧楚格吧！”
提到萧楚格的时候，何晓筝的面目表情，马上转入严肃状态，她说：“按一般的交通事故分析，受害者身上的骨骼被车撞击后，骨折碎片加起来基本呈三角形，尖端指着汽车行进的方向，而底面就是撞击面。就像一截木棍，被撞击后的断端所指方向，就是受力的方向，教科书里，这种情况，会解释成所谓的『楔形骨折』。”
何敬业插口道：“我知道，这个也叫行人骨折现象。我在很多交通事故中，看见过这种骨折，它能告诉我们，逃逸车辆的原始行进方向。”
何晓筝拉过何敬业，在他身上一边做模拟，一边说：“不错，但有一点，我必须向你说明，那就是大型车辆的保险杠离地面较高，撞击伤的部位在膝或更高。根据人体下肢损伤部位和高度，可以推断肇事车辆类别和人体运动状态。人体站立时，双下肢均为承重腿，行走或跑步时，两腿轮流为承重腿。机动车前保险杠碰撞行人承重腿造成的损伤，其特征是，承重腿往往出现骨折，而非承重腿多呈现软组织的挫伤或裂创。”
何敬业听了这番话语，急忙问：“那萧楚格被撞击时，是站立，还是行走？她的行走方向，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
何晓筝指着格格的骨骼光片说：“到目前为止，我还无法看出，死者的行走方向是自西向东，还是自东向西。因为，我发现死者身上的骨骼，基本全是粉碎性骨折，碎裂的骨片受到肌肉的牵拉，受到组织的缠绕，彼此重叠着，交叉着，一团乱麻……这些现象说明，确是汽车轮胎碾压所致，但不是撞击所致。”
何敬业不住点头称是，说：“从现场勘察看，死者衣服上的轮胎压痕，与地面大货车轮胎印，互相连接、方向一致，证实了萧楚格确实被张友和驾驶的大货车碾压而过，这一点毫无疑问。经过了现场模拟实验后，也能证明，他不具有肇事逃逸的故意性。”
“做了现场模拟后，我也认为，这仅是个事故，也许只是单纯的偶发事件。站在客观的立场来看，那种可能性确实很强。可是，导盲犬虎尔赤否定了我的想法，它如果没有过失性误导，就说明萧楚格不存在误进行车道的因素。所以，我在分析骨骼后，发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萧楚格仅仅是被碾压致死的，仅仅是碾压，没有撞击过程，这不符合意外车祸过失致人死亡的特点。”
何敬业恍然大悟，：“按照你这么说，萧楚格死于他杀？”
“现在还不能断言。爸，我想见一个人。”
“谁？”
“猴渣。”

第四十二章 细问端倪
因为猴渣是猴瞎子的孙子，再加上猴渣和何震林有些来往，何敬业多少知道他些事情。在何敬业看来，猴渣在整个案件里，应该是一个没有原则的小丑，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指望他的脑筋开窍，智商突然爆发，那是不现实的。
何晓筝不管何敬业怎么说，还是坚持要见到猴渣，她脱掉工作服，拉着何敬业，朝交警大队走去。何敬业一路上提醒何晓筝，猴渣是个生意人，说话支离破碎的，可信度很小。可何晓筝并不认为猴渣的话是胡言乱语。何敬业说仅凭猴渣描述的那个黑糊糊的怪物，就可以定他个大脑分裂症。俩人说话间，便到了交警大队。
那辆奔驰车，带着血手印，很安静，很沉稳地停在交警大院边。猴渣因为说不清血手印来历和奔驰车被划原因，被扣留在交警大队。
何晓筝见到猴渣的时候，他显得很沮丧。这很正常，崭新的大奔车，莫名其妙地被个UFO划成大花脸，那可不是一不留神被丘比特的神箭误伤。叫谁碰上了，谁的心情都会不堪一击的倒塌。但令猴渣沮丧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高娃从出事那天起，就没在他视力范围内出现过。
何晓筝并没有立刻提问，而是先叫何敬业递给他一根烟抽，猴渣接过烟，吧唧吧唧地嘬起来。等到烟抽到一半时，何晓筝才发问：“10月29号，也就是出事当天，你从嘎纳隧道至葬狗坡，途中行驶了多长时间，行驶途中有没有看见其他车辆？”
“过嘎纳隧道的时候，好像是八点半，那天，真的很邪气。我记得我进隧道前，没有下雾，出了隧道就白雾茫茫……路上没发现有什么车经过。”猴渣把从进隧道，到发现尸体，来回地想了几遍，他终于想起了那个细节，他急忙说道，“对了，好像有一辆大货车，嗖的一声就过去了，等我看的时候，已经消失在雾里了。”
何晓筝听到邪气，跟他强调了一下：“大雾是因为空气潮湿，气温突然下降而形成的，实际上是靠近地面的云，不含有邪气成分。隧道是从高至低，葬狗坡处于低凹地，雾气容易凝聚，属于正常的天气现象。你还能想起，那辆大货车从你车边驶过的时间和方向吗？”
猴渣抽了口烟，说：“我当时正在听十点新闻，我可以确定。他是超我车过去的，行驶方向应该和我一样，是自西向东行驶。当时，高娃还鄙视我车开得慢。我这人不经人鄙视，一鄙视脑子就大，脑子一大，就和高娃开了个玩笑，没留神碰到了那个怪物，把车划成那样。其实，我也是受害者。”
何晓筝疑惑地看着猴渣：“怪物？除了怪物和那辆大货车以外，还有没有其他车，从你车边过去？”
猴渣说：“没有，正向，反向都没见到有车经过，当时的浓雾还有几米的能见度，不管经过什么车，我都会看到的。我可以肯定，就只有一辆大货车。高娃也看见了，不信，你问高娃，她当时还说它是个蠢物呢。”
“为什么你没看清楚那怪物的模样？”
“这只能说明，那怪物的飞行速度比车太快。”
何晓筝又问：“高娃为什么那么着急去机场，你知道吗？”
猴渣说：“她说是去演出的。当时，她跟我说的时候，哭哭啼啼的，我这人哪都硬，就是心肠软，也没多问。”
何晓筝接着问：“你和高娃关系一直很好吗？”
猴渣听罢想起一事，高娃前段时间一直和他闹分手，到如今，已经是两个月不见人影。若不是急着去机场，也不能哭哭啼啼地央求他。猴渣低着头，暗自琢磨这事，不知道说，还是不说。但想到和高娃往日的温情，猴渣还是帮她掩了过去，说：“她是我猴渣的女人，一直如胶似漆。”
“从嘎纳隧道至葬狗坡转弯处，你有没有见到什么人？”
“我都说了好几遍了，除了一个怪物，还有一个六七岁的小孩！”
“六七岁的孩子？”何晓筝皱着眉头，思索一会儿，心中却疑惑更深，这个六七岁的孩子究竟从哪来的？猴渣怕何晓筝不信，生出什么嫌疑事端来，嘘声说道：“葬狗坡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发生一些诡异的怪事情。这如同天地异变、大规模战争和瘟疫大流行一样，比人们的噩梦更恐怖。”
何晓筝听得纳闷，连忙细问端倪：“什么事情？”
何敬业也觉得好奇，在旁静静听着，只听猴渣清了清嗓子，说：“嘎纳山上有只神鸟，耶那村人都叫它萨满野神，传说这只大鸟，每隔十五年，就会在葬狗坡出现一次。耶那村人视之为不祥之物，他们都说，只要你看到了它的眼睛，它就会带走你的灵魂。我想，我碰到的那个黑糊糊的东西，很可能就是那只大鸟。”
猴渣的不明飞行物的说法，并没有使何晓筝感到丝毫的惊讶和喜悦，似乎这早在她预料之中，听起来好像很神乎，事实上不神乎。抛去迷信色彩，何晓筝并不排除飞禽走兽撞击大奔车的可能性。
“这神鸟跟五六岁的孩子有什么关联？难道大鸟下山，给你叼来个五六岁的孩子？你也知道当时的能见度至少十米，一个孩子的行走速度绝对比汽车行驶速度慢，你怎么能看不到孩子是从哪来的呢？”
“我想，那孩子一定是在我下车以后过来的。当时，满地都是血，我的注意力全在找血源上了……”
何晓筝不再往下问了，她与猴渣的一番对话，在权谋老到的何敬业看来，与魔幻小说的部分情节有些雷同。
何晓筝与何敬业出了交警大队，一路走来，何敬业见女儿一直没开口说话，他十分敏锐地察觉到事情的复杂性，忍不住问：“你也觉得猴渣的话有可疑之处吗？”
何晓筝边走边说：“如果有的话，就是猴渣说的怪物和孩子。”何敬业表情一松，说：“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那是猴渣想推卸责任的无稽之谈。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的脸上出现伤脑筋的表情？”
何晓筝说：“说实话，这里面的玄机，我至今还没有参透，如果贸然告诉你，我害怕你的心会跳出来。”
何敬业见何晓筝说话时带着郑重肃穆的表情，他将手按在胸口上，用一副宣誓的姿态跟她说：“没事，我捂上它，有什么天打雷劈的事情，尽管说来。”
何晓筝眉头一紧，说道：“在葬狗坡的时候，我也曾动摇过死者的死亡时间，但回到法医室，经过解剖和各方面检验，结果都显示死者死亡时间是八点至九点之间，而猴渣却能证明张友和是十点以后经过葬狗坡的。案发现场的轮胎印，萧楚格身上的轮胎印，也确实都是张友和驾驶的大货车留下的。这说明什么？”
“说明……萧楚格死了两次？不，这不可能！”何敬业的心没跳出来，但是，咯噔了一下，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偶发性早搏。

第四十三章 死而复活
何晓筝并不急着去跟何敬业怎么解释，而是把话题扯开：“十五世纪，欧洲最伟大的画家奥纳多.达芬奇，为米兰城内圣玛利亚修道院斋堂作了一幅壁画，叫《最后的晚餐》。画的是耶稣基督的门徒之一犹大，向罗马当局告密，出卖耶酥的宗教传说。画面正中，坐着的是耶稣，他正在对12个门徒说：『你们中间有一个出卖了我。』餐桌上坐着的12个门徒，个个神情各异，其中有一个门徒面色惨白，身向后仰，惊魂不定，但是，却用一只手紧紧地握住自己的钱袋。他，就是收受30块银币后出卖耶稣的犹大！”
何敬业疑惑地看着何晓筝，问：“你怀疑是犹大干的？车祸出在亚洲的葬狗坡，不是欧洲圣玛利亚修道院。”
何晓筝继续说道：“我现在不是在和您侃犹大，也不是在说达芬奇，我们是在说死亡和复活，您耐心听着。根据基督教经典《圣经》的记载，犹大以30块银币出卖了耶稣以后，看见恩师被定了罪，他自己良心发现，追悔莫及，在一棵树上吊死。而耶稣被当权者们抓起来以后，按照犹太人的法律，被判死刑，因为他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当权者们决定用十字架，钉死耶稣。在日出东南时，耶稣被钉上十字架，中午时分，天地开始昏沉下来，直到日头偏西，耶稣才死去。这时，太阳变得一片漆黑。第三天，他『复活』了。为了纪念耶稣的『复活』，基督教还专门有『复活节』。这是西方传说中最为神圣的死而复活。在东方，在我们中国呢？”
何敬业对于何晓筝的这一番言谈，着实有点好奇，问道：“中国没复活节，但有清明节和鬼节，你绕了半天，是想说萧楚格被大货车碾压后还活着？还是想说她阴魂不散？”
何晓筝说：“如果您有耐心的话，可以继续了解一下死亡的界定标准问题：一是停止呼吸；二是心脏长时间停止跳动，一般在十分钟左右；三是脑死亡；四是神经死亡。确切的死亡是四者同时具备。比如脑袋掉了，神经没有完全死亡，身体还会动呢。特别是鸡，砍掉了脑袋，身体还能跑很长一段路，有的还能跑回鸡窝里，没准还能生个蛋出来。”
何敬业听到何晓筝说起砍脑袋，突然想起自己的父亲来，说：“你说的这现象倒也是存在过的，你爷爷做警备厅厅长时，处决过一个死犯，脑袋砍下来后，愣是从刑台走到了你爷爷面前，才算倒下。迷信的人，对这种现象有多种叫法：诈尸、移尸、走影、走尸。”
何晓筝摇了摇头说：“产生这些现象主要原因，是以停止呼吸，也就是所说的咽气，作为判断人死的标志，经过一小段时间很可能会缓过来。可是，张友和驾驶的是十几吨的大货车，这样的货车，从一个瘦弱的女孩身上碾压而过，整个死亡过程，最多只需要两秒钟。我们甚至看不到受害人的表情变化，痛苦几乎是一瞬间的，身体的『肢解』也几乎是一瞬间的。而受害人手指上的表皮伤痕告诉我们，她有过爬行，而且不是短期的爬行，是经历了非常痛苦的一段爬行后，定格在了爬行的死亡姿势上，并且身上出现了尸斑。有了尸斑，就说明萧楚格是一具尸体。如果一具尸体还能继续做翻身动作的话，我不得不说，这属于非常高难度动作，在上帝那就是复活，在医学上来说，就是僵尸现象。”
“僵尸？”何敬业闻言，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当时的表现是面如死灰，站在地上半天不动窝。只要何晓筝的脑袋不出现突然进水之类的意外，何敬业还是愿意和她站在一边的。
何晓筝根本不管何敬业是个什么表情，只管一本正经地说：“僵尸就是能活动的死尸，以活人血肉为食的活死人。在中国，真正的僵尸是阴尸，意思是说，尸体放在阴暗处，会吸收精力和生命力导致尸变，使尸体能够具有一定的活动能力，这就是僵尸了……”
“停，停，停……葬狗坡可以说是个『集天地怨气，晦气的地方』，但绝不是盛产僵尸的地方，别忘记你是一个科学工作者。”何敬业被何晓筝说得发慌，立刻打断了她的话。
何晓筝很清楚她所说的话，将意味着什么：“如果，您认为我的话，都是无稽之谈，或者迷信学说，那么，下面的话一定有科学依据：英国专家在研究一种自然疾病──埃博拉病毒热时，发现了『僵尸』现象的奥秘。他们称，『僵尸』现象，就是一种由这一病毒引起的疾病。人在陷入假死状态后，会忽然苏醒，并且会进入一种极具攻击性的状态，将撕咬所有运动的物体，包括人类和动物。同时，这种疾病会引发内出血现象。在外人看来，这个『忽然复活的死人』嘴角流下了鲜血、眼神变得呆滞，已经变成了一个『僵尸』。但在法医学上，死而复活的，就是假死真生。”
“这……可真够玄乎的？那你觉得萧楚格像传说中的『复活』，还是像科学家研究的『僵尸』？还是法医学上的『假死真生』？萧楚格的尸体，已经被车肢解了，就算成了僵尸，也不可能翻身！”
“您说得一点都不错，我是一个科学工作者，和你说了这么多，就是想证明，关于萧楚格的死亡，我没有遗漏任何可能发生的现象。她既不是复活，也不是僵尸，更不是假死真生，关于一切僵尸的记载，均是传闻，并无科学依据。目前，我在她脖子上并没有发现咬痕，在她胃里也没有发现人脑组织。但是，尸体翻身，已经成为不可更改的事实。所以，我认为萧楚格的死亡，存在着很大的疑问，我建议，马上立案侦查。”
何敬业死死地盯着何晓筝，问道：“你……说完了？”
“完了。您别用审犯人的眼光看着我，我发誓，从进了大学后，我再没堵过任何一个锁眼。”何晓筝朝着父亲做了一个鬼脸，一脸无辜地说着话，这也是何晓筝放松自己的一种方式。
“这是我听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事。”何敬业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想着猴渣的口供，再听着何晓筝的话，他的头，大了。
“对我来说，这还不算是最不可思议，连前十名都爬不上。要不怎么说，人的智慧存在差距呢？”何晓筝本来还想说下去，可看何敬业已经有要生气的趋势，就算了。
“不孝！”
何敬业在惊怵中，送给女儿一个愤怒的表情。何敬业心里暗想：何晓筝连僵尸的问题都考虑到了，看起来这个车祸实在是不简单。原以为车祸模拟实验结束后，就是真相大白，石破天惊。现在看起来，先前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个热身运动。

第四十四章 奋力反抗
在案件需要真相的关键时刻，何晓筝却表现出了让人不解的态度，既不说话，也不反驳，怡然自得，十分之镇定，面对漫漫长路，俩人一直保持着耐人寻味的沉默。
何敬业一路上都在思考一个人，谁？张友和。张友和看上去，虽然面相凶煞，脾气不好，但不过是跳梁小丑，并不像是能杀人的主儿。杀人不是宰鸡，那可不是谁都有胆子下手的。再说，张友和与萧楚格素未谋面，无冤无仇，也找不出什么杀人动机。
然而，何晓筝似乎没有这个觉悟，她带着何敬业返回刑侦技术法医室，让何敬业也换了衣服。他们走到萧楚格的尸体边，何晓筝将萧楚格的一只胳膊，露出来给何敬业看：“你看这，注意肘部。”
何敬业仔细一看，格格的肘部关节处，确实有一块斑点。何晓筝又拿起萧楚格另外一只胳膊，同样，在肘部也有一块斑点。何敬业没有提出疑问，他知道，何晓筝会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何晓筝将萧楚格的胳膊收好，转身跟何敬业说：“人的生命非常脆弱，任何脆弱的身体，在消失之前，都会留下许多不可磨灭的东西，法医学里，有一个专有名词来形容它，叫生活反应，也就是人体本身受到外来刺激时，一种本能的应激反应。”
“你是说，这块斑点，是死者生前留下的？”
“没错，这种淤伤，不是尸斑，是死者生前用肘部顶地而产生的，非常用力地抵住地面。”何晓筝走到办公桌边上，用自己的肘部抵住桌面，演示给何敬业看。
“为什么要用肘部顶地？是垂死挣扎吗？”
何晓筝彻夜未眠所思考出的片段，此时，在她脑海里串联起来，使她道出最终的结论：“不是垂死挣扎，是反抗，是奋力反抗！”
何敬业这才意识到，这个案件果然非同一般：“反抗，你是说凶手和她有过接触？”
“是的。我想请您帮个忙，您试着攻击我。”
何晓筝说完，便假装行走。何敬业立刻跃开两步，双臂一抖，一招格斗式，摆开了阵势，何晓筝抬头望时，不禁又是惊愕，又是好笑。何敬业一咬牙，直接扑了上去，接下来，两人便撕扯起来。
几个回合下来，何晓筝发现，扭打根本伤及不到肘部，难道萧楚格是躺在地上和凶手搏斗的？何晓筝接着躺在地面上，让何敬业去和她撕扯，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只有对方攻击过来，她才有意识进行反抗。
何敬业连试几种进攻方式，何晓筝都没能用上肘部抵抗。这是怎么回事？何晓筝让何敬业去掐她的脖子，这时，何晓筝若想反抗，就必须用肘部抵地，才能推开凶手的身体，进行反抗。
原来，有人攻击萧楚格的脖子。
可为什么萧楚格的脖子前面，没有出现掐痕呢？如果真的有人掐住她的脖子，那么，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指甲，可她的指甲里，却没有留下凶手的皮肤纤维。最让何晓筝不解的是，在萧楚格的脖子后面，反倒出现了一道擦伤，这让何晓筝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是什么人，用了什么样的方式攻击了萧楚格。
何敬业把何晓筝从地上拉起来，气喘吁吁地说：“只要死者和凶手有过接触，就一定会留下痕迹。这个现象一旦成立，将颠覆一切。”
何晓筝拿张照片，指给何敬业看：“10月29日，天很冷，萧楚格身上穿着毛衣，又套着白色风衣。你看她的衣服袖子，这片污痕，恰好在她的肘部。也就说，她就是穿着这件衣服，奋力反抗的。只有这种反抗，才可能形成肘部的出血点。”何晓筝将萧楚格腿部淤伤，掀给何敬业查看，“除此之外，死者的腿也有淤伤……”何晓筝回眸之际，突然停下话语，她发现萧楚格的风衣袖子，一只袖子肘部有污迹，而一只却没有。
何敬业并没有注意这些，只是接上何晓筝的话，往下问道：“这淤伤会不会是汽车撞击后留下的？”何晓筝立刻否定了这种推测：“如果是大型货车撞击的话，应该发生骨折，而现在仅仅是淤伤，这是萧楚格用生命换来的生活反应，引导着我们去查明犯罪。”
“这个可怜的孩子，就快当妈妈了，所以，她想活着。”
“爸，如果是一场意外交通事故的话，您的认定书应该怎么写？”
“大货车司机张友和观察不周，驾驶不当，应负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萧楚格因眼盲，误入行车道，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负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如果，整个交通事故在调解中，责任认定环节能圆满结束的话，将顺利转入赔偿调解环节。考虑到毕竟一个鲜活的生命丧生在车轮之下，应该做经济赔偿。”
“假如，萧楚格死在刀下呢？”
“那就是杀人，必须一命偿一命，押送刑场挨枪子。”
“如果用汽车，去杀掉一个人，然后伪装成肇事逃逸，再被证明盲点。一条人命，仅仅用几万元的赔偿作为了结。您不觉得，如今最高、精、尖的杀人工具，不是枪，是汽车了吗？”
“可张友和的妻子说他们一直在车里，没下车，怎么和萧楚格搏斗呢？”
“尽管张友和夫妻，都能互相证实对方一直在车里，但并不能排除他们两人，仍有共同作案的时间和条件。至于他们俩是为情仇而杀人，还是为劫财而杀人，眼下还无法作出推测。总之此案，疑点众多，必须从交警大队移交给刑警大队立案侦查。现在，您可以放心地退休了。”
“处理完猴渣奔驰车的案子，我才能正式退休。你知道，猴渣的案子，一点头绪都没有。”
“从表面上看，猴渣说是大鸟撞到大奔车上，似乎不太靠谱，但这种说法，也不是无根之风。您还记得十五年前，萧明恒失踪时，我妈曾经说过，萧明恒见过一只大鸟，非常庞大。之后没几天，萧明恒就失踪了。我妈为了寻找萧明恒，曾经向野生动物协会提供过线索，追踪了好几天，也没见到什么大鸟。到现在算起来刚好相隔十五年。我觉得，奔驰车被划，应该不是一张嘴，两只眼睛的人所为。我有一个朋友专门研究怪兽，你可以找他帮忙！”
“是奥特曼，还是魔幻小说家？”
“都不是，是野生动物研究员。”
“你的那个初恋？”
“爸──多少年了，您还提……”何晓筝一脸羞涩，随即找了张名片递给父亲，何敬业一看，果然是野生动物研究所的，便笑眯眯地接受了。
何敬业还告诉何晓筝，狄清答应嫁给她哥，这可是何家一大喜事，叫何晓筝帮着她哥张罗张罗，把婚事办得体面些，毕竟狄清是个大户人家。何晓筝淡定一笑，说萧楚格死了，狄清嫁不嫁给何震林还很难说，因为何家跟萧家争老婆争了几辈子，在感情上面从来就没赢过。
听完何晓筝的一席话，何敬业的脸，一点表情都挂不上了。他知道，何晓筝的话，并不是凭空论断。何家祖父何啸天，任警备厅厅长的时候，就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萧家祖父从皇城根下带回来的小娇妻。到了何敬业这代，虽然娶到了萧明恒的恋人池文青，但一辈子过得是提心吊胆。到了何震林这辈，追了狄清近十年，才决定订婚。可这转眼间，萧楚格又死了，俩人能不能结成婚，还要看萧错给不给这个面子。
这些糗事，何敬业不想多提，赶紧更换话题，叮嘱何晓筝早点回家。何晓筝嘴上说着马上回家，但手上依然在忙碌着，何敬业劝她不要着急，按照他侦破过的案例经验，有些案情看来极其复杂，但答案却是非常简单。听何敬业这样说，何晓筝也稍微放宽了心，但心中总不十分踏实，因为她越来越觉得，萧楚格死亡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第四十五章 血色婚礼
交通事故现场模拟结束后，萧错站在葬狗坡下，手里牵着虎尔赤，一动不动，只是大口大口地抽搐，每抽搐一次都好似砸在狄清的心上。她拉起萧错，叫他先回家休息。萧错没有反抗，顺着狄清上了车。两天不吃不喝，铁打的人也会发软。
萧家大院建筑布局匠心独运，因祖上在嘉庆年间，大面积修整过，所以，整体房屋的建筑风格倾向清朝中期格调，历经百年沧桑，完好无损，拱形抱厦廊柱，青石底座，做工精致，堪称全品相，实属民间百年老宅中的经典民居。
萧错的母亲来自内蒙古科尔沁，据说是个相当有身份的女人。萧父是墨里州第一个探寻成吉思汗有可能死于神秘山谷的人，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野外考古学家。至于萧父怎么娶到这么个蒙古族女人，萧父从不对外人提起，即使是萧母活着的时候，也是避而不谈的。成婚后，萧母在老宅原有的建筑风格上，新建了一栋小楼，上下三层，古香古色。既藏风得水，又与老宅浑然天成。
狄清把车子停在萧家门口，萧错见家中有人影闪动，匆忙下车，快速走到门口，当他开门时，一双拖鞋，放在了他的脚前。
“格格──”萧错一把抓住那双递拖鞋的手。狄清跟在萧错后面，听到萧错喊格格，竟下意识地朝门里看了看。原来，递拖鞋的手是王妈的。萧错推开拖鞋，直接走进客厅。他一直在想，如果格格还活着，这双递拖鞋的手，应该是格格的。
萧错看到客厅里有几个陌生人，正在布置灵堂。他看着墙，愣了一分钟后，一跃而起，撕去了那张黑色大“奠”。他走到王妈跟前，把“奠”字放在王妈的手里，笑着说了句：“王妈，叫耶那村婚庆公司的人来吧。”
王妈手拿着那个大大的黑“奠”，站在那里发愣，她眼睛没有去看“奠”字，也没有去看萧错，而是直盯着狄清，表情很奇怪，像博物馆的蜡人像。萧错见王妈没反应，又喊了一声：“王妈。”王妈这下才算回过神来，转身离开。
“萧错，格格……死了……”狄清只是看着萧错，心里难过，却不敢流泪，她并没有注意眼前这位相貌怪异的老人一直在看着她。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她怀着我的孩子……”
王妈听到萧错说格格怀孕了，突然停下脚步，她不敢回头去看萧错，只是站在地上，手里的“奠”字，滑落在了地上，她却浑然不知。
丧葬中心的人，被萧错用“滚”字给送走了，他们走到门口的时候，刚好和耶那村婚庆公司的人擦肩而过。婚庆公司的人，在萧家客厅里活动了几分钟，便逆转了乾坤，灵堂立刻变得喜气洋洋……
萧错叫王妈烧些好菜，留狄清在家喝杯喜酒。萧错又叫狄清把何震林也喊来。狄清说，你忘了，震林昨天一大早去日本了，今天肯定赶不回来。狄清说话间，手机里传来了一条彩信，她低头看了看，是何震林站在富士山前拍的照片。狄清见何震林笑得春风荡漾，没敢告诉他这里的不幸。
萧错叫狄清开心点，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狄清张了张嘴，本来想接着说句祝福的话，但她没发出声音，一低头，眼泪差点下来了，她知道，萧错这是强打欢笑。萧错又说，本来今天也请了猴渣，这东西倒霉，被交警大队扣住了，花多少银子也赎不出来他，弄得婚礼只有狄清一个客人。
萧错等王妈烧完菜，请王妈坐了上座，感谢王妈把格格带大，照顾得那么水灵。如果没有王妈，格格恐怕活不到现在。萧错端了一杯酒，哗啦一下就跪在地上。王妈惊恐万分，急忙也跪在地上，老泪纵横地跟萧错说：“都是我的错，我该死，我不该叫格格出去。格格说她去给学生送本琴谱，一会儿就回来。我真不知道格格怀了孩子，我要是知道格格怀了孩子，我就是抱着她的腿也不会让她出去的。你要是心里难过，就骂我，打我，搭上我条老命，我也没什么怨言。”
萧错一把将王妈按在座位上，说：“这事我不能怪您，您辛辛苦苦把格格拉扯大，您疼她，我知道。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别哭。”萧错说完，帮王妈擦去眼泪，继续说，“这是上拜高堂的礼，应该是您王妈的。其实，这十五年来，我和格格一直在被窝里悄悄地喊您：妈。这两杯酒，是我和格格敬您的。”
王妈听得泪流满面，急忙把萧错扶起来，两杯酒没留底，一干二净地咽进肚子里，又涩又苦又欣慰。王妈转眼看到身边的狄清，擦干脸上的泪水和酒水后，跟狄清招呼了句：“清清吃菜。”
狄清听到“清清”怔了一下，狄清性格一直比较孤傲，除了父亲和哥哥在儿时称她过“清清”外，就连萧错跟何震林也是喊她“狄清”。现在，突然有个老人喊她“清清”，而且喊得又是那么自然亲切，让狄清心里顿时觉得有些不自在，但她还是点了点头，应了声。
萧错起身不住地往王妈碗里夹菜，又倒了一杯酒，他说：“这是给格格的酒，按章程应该是夫妻的交杯酒。没想到，格格这么自私，带着我的孩子自己走了。”
萧错说话的时候，他能感觉到，格格就站在他身边，她穿着洁白的婚纱，身上带着一种百合的清香，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她孤僻得一声不吭，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的小脸，隐忍的嘴唇，忽然擦着一抹桃红的微笑。
萧错忍不住伸手去摸，突然间，却什么都没有了。他嘴角一咧，扯出几分笑容来。他端起格格的那杯酒，咕咚咕咚地往下咽。接着，他侧过脸，面对着狄清，他说他没资格敬狄清的酒，因为他对不起狄清。
狄清看到萧错的表情极其复杂，一定是酒在腹中闹，使他不得不离开饭桌，走向洗手间。酒的后劲，让他在洗手间的门口失足一晃。还好，一双手轻轻地扶住了他，动作简约而迅速。
他能感觉出来，那不是格格的手，是狄清。
从一开始，萧错就不是狄清生活里常能够遇见的，那类松垮委靡的男人，他看过去很真，并且很深，所以，狄清很容易就原谅了他。他们顿在那里，稍稍犹豫了一下，他放开手，拉开洗手间的门。他想，他是脆弱的。如果没有那只手，他会倒下去的。
此时，狄清所有的注意力完全放在萧错身上了，她根本不知道，还有一双眼睛，一直在盯着她。
谁？王妈。
萧错抱着厕缸，蹲在地上不停地咧嘴，他吐了好几次第一次明白，什么叫做肝肠寸断，肝在哪疼，似乎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心空了。洗手间的镜子还在，木梳还在，他为格格洗发的手，依然习惯性地摆出那个弧形的瞬间，萧错顿时感到无比的寂寞。那种寂寞深入骨髓，铺天盖地。他想要身边有一个人陪，疯狂的，想要。
他在咳嗽，咳得很厉害。
她递给他一杯清水。
黑暗中，一双手无声而坚定地捕捉了她，狄清知道是谁。两个人面对面地注视着，突然丧失掉了语言，寂静中只有水滴的声音。他拥抱住她的时候，有战栗，胡须很坚硬地扎着她的脸。他把她推倒在墙上时，她感觉到了咸咸的泪水，他还是她可以轻易爱上的男人，她趴在他的肩头，问了一句：“我们还能回去吗？”
“我们回不去了，我要等格格带着孩子回家。”
狄清推开了萧错，现在，他只爱格格。狄清的刻骨铭心，彻底地成了萧错的似曾相识。

第四十六章 夜探萧家
狄清走了，理由很简单，她现在是何震林的未婚妻。由于山路崎岖，她只能驾车从红丹河绕回去。她开着车，头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打在她素白的脸上，竟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凄美。车子开出三四里地后，越开越觉得荒凉，眼见四下，阴气沉沉，寒风从一条窄窄的山缝里刮进车内，吹得她肌肤隐隐作痛。
狄清将车转入一棵老树下，停下车来，她趴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把多日的委屈一泻千里。有时候太照顾别人的感受，就会失去自我的，狄清就是这么一个人。
狄清并不知道，在她车边的老松针树上，攀着一个黑影。此时，天色虽晚，但还有余晖。只要狄清稍稍扭头，便能看见那人，但狄清没有扭头，甚至没有斜眼去看。少时，狄清哭够了，抹干净了脸颊，启动车子离去了。
树上之人，身背大包，一袭黑衣，头裹黑纱丝巾，只露出两只眼睛，探听树下动静。双目虽然清澈，但眉目间却隐含煞气。此人蹲在树上，闭着呼吸，不敢出声。见狄清的车子远远离开，才纵身从树上跳下，丝毫不见费力。那人掸了掸身上沾着的松针，直奔萧家老宅。
那人来到萧宅门外，靠在围墙下面，躲在暗处，不做行动。待天色黑透，才敢直起身来，从后腰取出一个钢管，轻轻按动钢管机关，只听“嗖”的一声，从管中飞出一个钢爪，牢牢扣在萧家老宅的墙头边沿。
再看那爪，精钢打造，略似人手骨骼，关节可松可紧，使用起来收放自如。钢爪尾部系有精细钢丝，盘在钢管内壁，可以抛出数米，远距离抓取东西。管内设有机关，可控制钢爪收缩，只要稍稍按动钢管机关，钢爪即像箭般发射出去，无论树木墙壁，只要有点缝隙凹凸，都能牢牢抓住。
此物名曰飞虎爪，是一种相当古老的犯罪工具。不仅在特工、窃贼手中广为流传，在早年海盗手中也广受欢迎。飞虎爪在当时就是一个金属钩子，后面系上一段麻绳。如今，这人手中的管制飞虎爪，是经过改进了，爪头既小，又灵活。尾随的钢丝，不仅承重力大，而且便于携带，一旦碰上紧急情况，弹射出飞虎爪，越墙遁之，极为迅速，用于攀登高处那更是一等一的利器。但最大的弱点，就是不易控制钢爪的收缩，这需要长时间的练习和使用。可这个人确实做到了，可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那人用力拽了拽手中钢丝，确定了飞虎爪的牢固程度，才敢紧握钢丝，倏地拔起身子，双腿蹬墙，顺着钢丝攀缘，凌空翻墙而上，身法极快，让人暗暗心惊。那人蹲在墙上，并不急于落地，而是偷窥着院外情况。萧家围墙足有三米多高，院内情况一览无遗，花圃、走廊、玻璃、窗棂、门厅依然静默，唯有几片树叶，摇头晃脑，寂寞飘摇。奇怪的是，一只乌鸦飞过，落在那人身边，面面而视，居然不慌不乱。
那人朝萧宅门厅望去，只见萧错一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对着酒瓶，慢慢灌满一嘴，咕的一声，一昂头便喝干了。再望着墙上的“喜”字，呆呆出神，过了半晌，又慢慢灌了一嗓子，咕地一下，又喝干了。一瓶酒就被这么毫无技术含量的灌醉法给弄见底了。瓶子咕噜一声滚在一边，但人还算稳当，他从身后又摸出一瓶，倒得极慢，咽得极快。
虎尔赤趴在萧错身边，昏昏欲睡，自从失去主人以后，它就没再进食，一直靠输液维持。墙上之人趁萧错吞咽酒水时，顺着钢丝飞身落地，转身按下钢管机关，飞虎爪“刷”的一声，猛然一抽，缩进钢管内。这声音不大，却惊动了虎尔赤。虎尔赤支着两只耳朵，想站立起来，却被萧错硬按在怀里。
那人收了飞虎爪，迅速将钢管挂在腰间，如鬼如魅，钻进萧家老宅。此人脚步起落极快，健步如飞，顷刻间便来到了楼上。摸到萧楚格房间，那人停住脚步，眉头深蹙，似有隐忧，伸手摸了一下房门锁孔，靠在墙上，稍微调整了一下呼吸，从腰包里拿出一根钢针，说是针，其实是个钩子，也就是常用的开锁工具──单钩。
单钩开锁，是一项最基本的，最复杂的，也是最头痛的技术。因为单钩并不是什么神器，它只不过是一支细长的扁条弯钩而已。但单钩依然被许多开锁人偏爱，在他们心目中，开锁的技术高不高，就在能不能玩转单钩。所以，开锁界一直有“一把单钩走天下”之说。
萧家世代都是古玩藏家，用锁比较讲究。萧父在的时候，为了预防别人用单钩开锁，采用了不同的上弹珠，如果用了异形弹珠，其下方有一裙边，这种裙边，能够在使用压力转动锁心及单钩上抬时，卡住在锁筒及锁心之间，不能再向上抬，如此便无法转动锁心。
想开萧家的锁，仅凭一根单钩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另一种工具配合，那就是别子，也就是推动杆。别子造型极为简单，只是一长条薄片两端折弯成直角，可插入钥匙孔中使锁心产生一种旋转的压力，形成错位。
此人左手拿别子，右手操单钩，眼睛里满是鄙夷、不屑之色，先将别子先插入钥匙孔，利用别子，使锁心产生压力，让锁心形成错位后，才伸入单钩在钥匙孔中去拨动弹珠。别子和单钩使用是否顺手，直接决定着开锁能否成功和开锁快慢，特别是在开启一些异形弹珠锁和一些怪异的钥匙孔的锁时，更加显出别子的重要性。
黑纱蒙面人对着锁眼，点、刮、拉、抖几个动作下来，钥匙孔便开始旋转，而后慢慢转动别子，门便轻轻开了。这人收了单钩和别子，闪身进入房内，前后仅仅数秒时间。
按照盗贼行窃的行为准则，进了房门第一件事情应该是翻箱倒柜，搜刮财物，而此人却望着萧楚格的照片，一动也不动。眼睛里的神情古怪至极，又是诧异，又是伤心，又是愤怒。
再说萧错，把自己灌够了，把虎尔赤拴住，拿起拜堂的那对龙凤蜡烛，穿过走廊，朝卧室走去。夜，深沉。无星，也无月。树叶，一片，一片，往下落着。一阵怪风，裹挟着落叶，旋转着向萧错袭来。萧错急忙捂住蜡烛，火光在他手心里，忽暗忽明，像巫师在舞蹈。
萧错下意识地握紧了手里的蜡烛，同时缩紧上身，弓起背脊，护着手里的火苗。就在这时，一个空灵而缥缈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错儿。
萧错悚然一惊。是谁？他疑惑地原地转了个身，四下里紧张地寻找。没有人，除了身旁的走廊，和花园里的几棵树外，看不见一个人影。一定是身体过于疲倦，加之酒醉，而产生的幻听。萧错深吸一口气，迈开大步继续向前。
路过萧明恒的房间时，萧错不自觉地放慢脚步。他把蜡烛放在胸口，用头顶着父亲的房门，他深深地呼吸了几次，慢慢地说了一句：“爸，是您吗？”
四下，一片寂静。就在萧错神经完全放松的这一刻，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萧明恒的书房门，吱嘎一声，开了。萧错一声欷歔，一个趔趄冲进房内。
门，随即而合。
父亲的书房门怎么会虚掩着？自从萧父失踪后，在萧错的意识中，父亲仅仅是出门了，也许哪一天就会回来。所以，萧错从来不给萧父的书房上锁，但也从来不会虚掩，难道有人来过？
萧错借着烛火，紧张地扫视了一下萧明恒的房间。四周除了书以外，全都是萧父野外考察时捎来的死人物品。在萧错眼里，考古工作者就是合法的职业盗墓人。挖掘历史也好，挖掘宝藏也好，对萧错来说同样是掘人祖坟，纵横阴曹地府的一种行为。
当他抬眼时，眼前站着一个人，一个黑衣的男人，高高的个子，瘦瘦挺挺地立着。萧错走过去，用手摸了摸他的脸，说：“请您保佑我，早日找到那个凶手……”
萧错摸的不是人，而是张遗像，但不是萧明恒，是萧错的祖父──萧戎。就在这时，门外哗啦一声响动，萧错急忙转身朝花园看去，只见不远处的树阴影里，一道黑影倏地一闪。
──谁？

第四十七章 潜室悬壁
听见外面声响，萧错立即出了书房，先是看见书房门外的花盆架倒落，后又见花园里忽闪人影，心下暗自骇异，竟失口问了句：“谁？”萧错话音刚刚落下，便从花园中传来一声：“是我。”接着，从树后晃出一个人来。萧错凝神一看，原来是王妈。
王妈说虎尔赤总是不进食，怕它饿坏了，去厨房找些火腿喂它。路过书房时，把花盆弄倒了。王妈又说等喂完了虎尔赤，就回来收拾干净。王妈说完，也不等萧错回话，就匆匆转身离去了。王妈是个半脸人，几十年来，脸上从来挂不住表情，萧错根本看不出王妈有半分惊慌的神色。
萧错看了看身边花盆，已摔得粉碎，心中纳闷，难以明白。他是听声便走出书房，从花架到花园足有五十米远，对于他而言，在几秒钟内，疾奔五六十米开外，也非轻而易举之事，何况是已步入老年，身体瘦弱的王妈呢？
王妈虽然生相丑异，但为人善良，在萧家住了二十多年，一直本本分分，精心照料萧家，不便生疑。萧错见王妈走远，转身拿起那对龙凤蜡烛，离开了萧父的书房。萧父在的时候，就把一楼全部霸占，王妈年迈住在二楼，萧错和格格住在三楼，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变动。
萧错路过格格房间时，忍不住停下来。这些年来，格格房间几乎就是个摆设，因为失明，格格从小就跟萧错睡一块，大了也是赖在萧错的书房里。只在萧错和狄清恋爱那会儿，自己回房间住过一段日子。格格怕王妈进她房间打扫，动乱了她的东西，她摸着困难。再加上他们已另设婚房。所以，这两个月来，房间一直是锁着的。
萧错手拿蜡烛，借着忽明忽暗的烛光，他看到墙角处有几根松针。他摸了摸房门，把耳朵贴在了房门上。周围太静了，静到了极点，不知道为什么，耳根反倒出现了奇怪的声音，似长鸣，又似低泣，说不尽的哀婉和凄厉，听上去让人毛骨悚然。
房门内，那人对着格格的照片愣够了，才想起自己潜室目的。萧家在清末民初时期，就以藏家纵横古玩界。到了萧父那辈儿就衰了，“文革”时期更惨，连破“四旧”，再抄家，老件宝贝都砸得稀里哗啦，烧得灰飞烟灭。萧家的身份从藏家败为掌眼，其实就是个家道中落的标志。
刘姥姥有句名话，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拔根寒毛，还是顶得过普通人腰粗的。单说格格房里的那个柜子，就很不得了，瘿子木的。
玩木的都知道，瘿子说的是树木的根部或者树干所生的瘿瘤，体现的是一种病态美，各种树都能生出瘿子，呈现出不同的花纹，楠木瘿，花纹呈现出山水、人物、花木、鸟兽的样子。桦木瘿，有小而细的花纹，小巧多姿，奇丽可爱。花梨瘿，木纹有山水、人物、鸟兽的形状。柏木瘿，有粗而大的花纹。榆木瘿，花纹又大又多。枫木瘿，花纹盘曲，互为缠绕，奇特不凡。这树木生瘤本是树木得病所致，故而数量稀少，且大材难得。一般情况下，小件基本随形雕刻，大件用在柜子面、桌面上做点装饰已经很不错了。可格格这柜子却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通通用的是上等瘿子木，顶着一层老包浆，道上的人都叫“彻影子”，怎么说也得值俩钱。
萧家一直用瘿子柜藏香供佛，有一只佛龛和它配套，叫紫檀如意佛龛。佛龛俗称龛室，是供奉佛像的小阁子。一般置于屋舍吉位之上，起到护佑家宅、人事平安的作用。
格格这座佛龛，高约五十厘米，龛顶雕刻梅花纹，龛门雕有两只麒麟，门中部和底部刻莲纹和龙纹，门之中间用铜锁壁，门内透雕双夔［ku&#237;］龙蝙蝠，寓意吉祥、多福。后壁有描金通景屏，“五寿”图案。底座为束腰刻草花纹圈牙板，足呈卷叶草形。这座紫檀木佛龛，底座雕猫头鹰，也为吉祥之寓意，颇为丰富，别具特色。佛龛整体器形规整、包浆自然，既是精致的木雕艺术品，也堪称是一座袖珍建筑物。虽已多年却依然如故，加之雕工细腻流畅、精湛，实为一件难得的木雕佳作。
这紫檀如意佛龛，是萧家传了八九代的旧物。掐掐手指一算，八九代，不垫脚也够上明朝了，历史文化价值和收藏升值潜力，也就不用算了。
如果到萧家行窃的话，基本是冲着萧家的老玩意来的。从那人身型比例上看，是无论如何也是扛不走那瘿子木柜子，但这佛龛却是举手而得的东西。可那人居然没动佛龛，只打开格格衣柜，一层一层小心翻看，最后，在一个抽屉里，她发现了她要找的东西，急忙收进包里。
欲走之时，那人的眼神呆在了一个透明的鞋柜上。这个鞋柜是八十年代后期买进的，跟古玩沾不上边。柜子里面摆的不是古代香鞋，而是大小不同的红舞鞋。因为“鞋”跟“邪”同音，很多人都不爱玩这个。可那人却伸手打开鞋柜，慢慢摸向红色的舞鞋，摸了又摸，看了又看，数了又数，不多不少，从小到大，整整一十五双。
那人眼睛一眨，竟落下两行泪来，忍不住脱下脚上的鞋子，往红舞鞋里伸脚试探，不大不小，刚好合适，似乎这双鞋就是为她准备的。就在这一瞬间，耳边突然出现一个熟悉的声音：“来，快过来，来看看爸爸给你们俩买了什么？”“是我们的生日礼物吗？”“嗯，爸爸给你们买了舞鞋，一双红舞鞋、一双白舞鞋……”“我要红色，我也要红色……”
那人穿着红舞鞋，往事萦绕耳边，浑身抽搐，眼泪横飞，忽听门外有些动静，低头从门缝看到一丝烛光，急忙将鞋子脱下，放回柜中。来不急穿上自家的鞋子，只好拎在手里，光着一只脚推开窗户，“嗖”的一声，弹出飞虎爪，扣在窗外房檐。但还未来得及翻窗，萧错已经开门进来。
萧错进了格格房间，看见一切无恙，心中悲不自胜，一生往事，斗然间纷至沓来。格格儿时的可爱，一幕幕闪过心头，萧错实在不忍再看下去，回身想走。但是，他停住了，他看到格格的鞋柜虚掩，他走到鞋柜边，发现柜子里有一只舞鞋放歪了。
格格不会跳舞，也从不穿舞鞋，但格格自小有个收藏嗜好，每年都要买一双红舞鞋，就那么放着，没事就摸几下，而后会放得整整齐齐，谁动就跟谁发火。
一阵凉风袭来，窗帘随风浮动，萧错斜眼一瞥，脸上露出惊色，窗帘下面有一只脚，赤裸着隐在暗处，只微微显出几个脚趾。萧错能看出来，那只脚模样、大小都与格格的脚十分相似。难道是格格回来了？萧错慢慢将蜡烛放在地上，心里暗想，不管是不是格格，先抓出来再说。等萧错放稳蜡烛，再回头去拉那只脚时，脚却不见了……
是幻觉，萧错深深吐出一口气来，可能是昨天在葬狗坡着凉，再加上饮酒过度，使他精神有些恍惚了。萧错低头去拿蜡烛时，手下却摸到了一样东西，他捡起一看，是根松针，还透着绿气。这事倒是怪了，如果是幻觉，那么地上的松针是从哪来的？萧家花园里是有些老树，唯独没有松针，即使有松针落地，也不会飘落到三层楼高的房间里。
一定有人来过，萧错猛然掀开窗帘，朝里、朝上、又朝左、朝右看看，并没有发现什么人。接着，他又朝窗外看去，萧宅四周很静，只有飘忽不定的树叶，和无边无际的黑。

第四十八章 深不可测
再说那黑纱蒙面人，趁萧错低头之际，急忙翻入窗下，此刻正手抓飞虎爪的钢丝，贴在窗下墙壁上，悬在半空中。
幸亏她动作耍得快，趁萧错低头放蜡烛时，翻过窗户，否则，在萧错掀开窗帘之际，就得眼睁睁地看着萧错的目光落在自己脑门上。后果可想而知，也不堪设想。
原本以为翻出窗外，即可万事大吉，可那人万万没有想到，萧家防贼的套路是极其阴险。为了预防飞虎爪攀高，萧家在外墙上专门钉上铁刺。黑纱蒙面人一手抓钢丝，一手拿着鞋子，赤裸的一只脚踩在墙壁上支撑身体，铁刺深深地扎进她的脚掌之中。此刻如果贸然下滑，从视线角度分析，只要萧错稍稍打眼，便无处可藏。所以，她只能避在窗下，动弹不得。
按萧错本意，他应该朝窗下瞅上那么一眼两眼，但他没有，他就这么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天空。窗下之人，跟猴似的挂在墙壁上，赤裸的脚已经开始流血。眼见房檐上的飞虎爪，开始松扣下滑，那人疼痛难忍，实在招架不住，只怕飞虎爪一旦松脱，摔在花园里倒也不会丢掉小命，就怕掉在铁栅栏上，一箭穿心，是毫无悬念的结果，形势极为危急。
萧错站在窗口，被冷风一吹，胃里翻腾，对着窗外连呕了几声，呕得窗下之人心惊胆战，若是萧错控制不住，翻了胃口袋，窗下之人，定会被他吐得梨花带雨，那可比中弹身亡还恶心。但萧错连呕几声，却也忍住了。他转身出了房间，“咣当”一声，狠狠关上房门。
听到萧错离开了房间，那黑纱蒙面人才小心松了脚，顺着钢丝，滑到地面，收了飞虎爪后，急忙套上自己的鞋子，越过铁栅栏，一瘸一拐，离开萧家。
那人只顾着逃离现场，却不知道，萧错此时就站在书房的窗边，看着那人离开。由此可见，萧错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这是一个很聪明的举动。
如果格格还活着，萧错肯定不会放过这贼。可现在格格不在了，而且刚刚死亡，就有贼前来拜访。萧错仔细想过，此时抓贼，不过是傻子的愚蠢举动。在萧错眼里，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贼来萧家想干什么，想得到什么。在萧错看来，即使当场抓住那贼，也不起什么作用，顶多送到派出所关上几天。再说，格格房间里，瘿子木柜子、紫檀如意佛龛都安然还在。人家既然没顺走什么贵重东西，也没搞什么破坏，无非是穿着夜行衣来串个门，如何判罪？萧错思虑再三，既然不为钱财，那就另有目的。抓贼不如看戏，还是不惊动那人。
然而，最令萧错生疑的是，萧家门口有白鹅，院内有鸟兽，别说陌生人，就算是猴渣之类的人物来了，它们也是兴师动众、热烈迎接。为何此人来时，除了虎尔赤的耳朵稍动外，却没有惊起一点动静呢？
难道是熟人作案？萧错想不出来，还有谁能熟得过猴渣呢？萧错再往院子里仔细看了看，他眉头一紧，他突然发现，格格养的那只雪鸮不见了。雪鸮是什么时候不见的？难道去找格格了？
萧错低头凝思，顿觉大事不妙，立刻返回了格格的房间。他想知道，那个人到底在格格房间做了什么？冒此风险来到萧家，难道就是为了把格格的鞋子放歪吗？萧错忽然想起一事，他急忙打开格格衣柜，拉开抽屉，果然不出所料，里面竟少了一样格格视为生命的东西。萧错不由得嘘的一声，愣在那里。
本来格格的身世和死亡，已堪称神秘诡异，如此重要的东西一旦丢失，她的身份，就更加地扑朔迷离。此时，围绕着萧错的无数谜题，一下子就坠入到更加匪夷所思的境地里。
再说那个黑纱蒙面人，出了萧家老宅后，穿过小路，跑到红丹河边，已经是气喘吁吁，忍着疼痛脱掉鞋子，接着扯掉头上的黑纱，长发洋洋洒洒地落了一肩，却是位气质非凡的女人。她从背包里取出一套潜水衣，装备好了以后，扑通一声，一个背跃式，潜入水下。
女人游走以后，自觉万事大吉，却不知红丹河竟还有事发生。
红丹河，河面很宽，苍白阴冷，深不可测。河水不湍不急，却显得尤其深奥。借着月光，隐隐约约能瞧见对岸河水中，有一个暗黑色硬壳似的东西露出水面，因为大部分都隐在河中，也瞧不出是个什么，只觉得像是个水里的动物，在河中忽隐忽现，分辨不清。
不多时，水面突然开始冒泡，哗啦啦从水下伸出一双手来。继而浮出水面的不是一个脑袋，而是两个。
脑袋探出河面后，又往河岸上看去，见四周没什么人往来，翻身上岸后，伸手将水下的人拉出水面。二人一同上岸后，迅速卸掉身上的潜水装备。其中一人转过脸来，趁着月光，能得看清楚，他就是谭彪。
与谭彪同时上岸的，是位年纪稍长的男人，他背朝谭彪，换上一件黑色风衣，又戴上一顶宽边帽子。没留神，喝了几口凉风，不住地咳嗽。谭彪急忙上前，帮着他敲背顺气，又轻轻喊了声“龙叔”。这才知道此人正是鬼街口里传说的“偷楚盗安，掘龙藏萧”的龙家后人──龙叔。
黑暗之中，看不清楚他的面目，只知道声音十分苍老，他望着河面对谭彪说：“上天决定埋葬元帝国的同时，也给元帝国立了一个特殊的墓碑，碑文很简单：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这件独眼石人的事，虽然只是传说，不足为信，但依然可以见证稀烂的河泥中，覆盖着很多神奇和秘密。俗语有云，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一晃几十年过去，龙家盗掘的后浪，压根没挨上这拨人的边。这水下满是六仪，三奇，八门，九宫排局，你居然能在监狱里破解了这奇局异格，看来，只有你才能把龙家祖宗往前推推了。”
龙叔的这番话，是暗指龙家祖父龙绍青。龙绍青曾经伙同萧戎、楚天奇、安鸿烈干过一件很登峰造极的事，那就是跟着谭温江和孙殿英一起盗过东陵。谭彪心里清楚，想把这位老前辈拍死在沙滩上，除非能进秦皇陵，或者找到成吉思汗陵。所以，谭彪听到龙叔刻意给他冠以高帽，他也很识相地答话：“没您的点拨，也没我的今天。”
“我给你安排了款子，你可以计划一个购物清单，花个痛快，不枉这五年的牢狱之苦。”龙叔边说话，边四处窥探，慢慢朝岸边的树后走去。
“五年对我来说，就是一眨眼的事情，只是苦了她，我走的时候，她才十五岁。”
“她很好，手艺也好，闭着眼睛都能打开保险箱。只是你刚进去的时候，她天天哭。现在不哭了，也不笑了。你走之后，她爸的痴呆症越来越厉害，不久就去世了，有时间你带她去看看那老人，在平山公墓。这五年，我把她当做自己的亲人，跟她在一起，我很开心。”龙叔说这话的时候，并不去看谭彪，只是低着头，装作无所谓的样子，但他的耳朵一直在全神倾听谭彪的呼吸节奏。
谭彪听龙叔这样说，不再做声，拎着潜水服，向四周看了看，确定没什么人来往，捡了块石头，朝水下扔去。石头不大，但落入水中后，不断翻冒气泡，接着，竟在水中又浮出几个脑袋。

第四十九章 亡羊补牢
谭彪一块石头落水，竟激起无数气泡，继而从水下钻出许多脑袋来。幸好这岸边没人来往，若看到这番景象，定会连呼菩萨保佑。
水下有七八个人，众人合力，从水下托出一样东西，那东西包裹得极其严密，看不出形状，只知道有半人多高，几个人动作十分小心，将物体拉上岸时，已是气喘吁吁，拿掉水肺后，来不急大口呼吸，便匆匆朝岸边树林中隐着的车子走去，待人员全部上齐后，车子便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谭彪和龙叔并不急着跟上那辆大车，而是看他们走远以后，才登上自家车子。龙叔坐稳后，微微抬额，在帽檐和衣领之间，只露出浓浓一撇一字胡，不长不短，干净利落地贴在他厚厚的嘴唇上。他对谭彪说：“现在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那只玉蝉久拖不盘，对我们百害无利。等到冰封河面，刨冰潜水，容易招惹耳目。这水下之物，随便出来一件，都能惊天地、震古今，万一惹祸上身，你、我就会再也见不到这红丹河水。”
谭彪启动车子，说道：“东西就快出完，即使有人潜入，看到的也不过是一座空城。”
龙叔捂嘴咳了几下后，说：“我担心的是萧错，你让一个遵纪守法，按时纳税的人加入我们，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萧错喜欢攻击难点，我们要利用他的这股磕劲。”
“不错，他有智商，有技术，还有动机，可他这个人很情绪化，你知道，做我们这行的掺入个人情绪，会有什么后果吗？这次不仅把玉蝉给了他，连我祖上遗物──驼皮也搭进去了。”
“驼皮之谜不解，仅是一张废纸。正所谓，钓鱼用饵。再说，每一步都是我精心策划过的，绝对不会，也不可能出问题的。”
“包括那瞎子的死吗？”
“不，那瞎子的死，纯属意外。就像当年，我们千方百计防萧错的眼睛，却没防住那瞎子的手一样。”
龙叔听到谭彪这话，立刻想起五年前，他采取掺水走货的办法，买了一大堆假货，中间夹带着一批古玩，包括一件弯月梅纹青花瓶，他们照着现代工艺品填表报关，满以为老货做新，掩盖住“开门”的特点，就能混在工艺品里安全出去，没想到路过鬼街口时，被狄康查住。
狄康怀疑那瓶子是元青花，但怕自己眼力不够，请了几个文物鉴定专家上眼。因为元青花传世品很少，大多数玩瓷人能亲手把玩一下的机会并不多，再加上市场里历来赝品满地，所以，鉴别元青花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几位专家，争论一番，有说老的，有说新的，有人说做旧的高仿，有人说是民国之前做旧的老仿，还有人说是现在仿旧的新仿。说来说去，什么观点的人都有，等于没鉴定。
狄康无奈，又把东西送给萧错掌眼。当时，萧错还在文物局工作，研究半天，虽然觉得不像高仿，但胎质绝对不是出自景德镇。萧错因拿捏不准年代，送给格格搭手摸宝，她却一口认定，这是“重器”，宋辽金元时期，北方磁州窑的活儿。
格格当时才十五岁，可她打小就天天蹲在鬼街口里，跟那些练摊的人一起摸宝，那些人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各个都是久经沙场的鉴宝专家和历史学家。老货新货、真赝伪劣、生坑熟坑，搭手一摸，鼻子一闻，别说是定身份，判年代，就连出自哪个地区，都能断个八九不离十。
龙叔万般无奈，只好让谭彪做了替罪羊。这还不算，那弯月梅纹青花瓶，本来是一对，在事发转移之中又被打碎了一只，损失惨重。好在萧错在文物局时和领导合作不爽，辞职了。否则，那件弯月梅纹青花瓶追查起来，能把这水下一锅端了。这事，让龙叔至今心有余恨。
“我知道，你对那瞎子心存怨恨，但仅仅因为当年的小过节，你就让那瞎子死，实在是得不偿失。凭借那瞎子的手感，萧错盘玉至少省去一半精力。如今，猴渣被扣，一时不能出来，萧错一蹶不振，如同烂泥，我们的计划该如何进行？”龙叔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外面，只用余光扫着谭彪的表情。
谭彪面无表情，冷冷一笑：“那瞎子的死，和我没关系，我压根就没跟她计较过。若不是跟您去了趟葬狗坡，我还真不知道她长得那么……”谭彪话说到此，眉头一皱，把余话咽了回去。又换句话说：“我们离开葬狗坡的时候，那瞎子明明还活着。”谭彪说话间，眼睛一直在偷看龙叔的手，他看到龙叔的食指，一直在弹自己的膝盖。谭彪知道，弹指是龙叔多年来习惯动作，他只要一思考，就会不停地弹指。
“这都怪萧明恒老奸巨猾，居然骗了我十五年。千算万算，竟没想到东西在瞎子那。我也是第一次看见那瞎子的模样……”龙叔又咳了几声，接着说道，“听说已经有人去自首了？”
“是的，司机叫张友和，是他开车撞死了那瞎子。本来以为使个金蝉脱壳的计策，肯定是万无一失，只等着那瞎子和萧错盘玉了。哪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弄出这许多鬼名堂。”
“没有那瞎子，萧错能不能盘玉，能不能把玉蝉盘出阴阳，都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觉得这事情有些蹊跷，我们刚刚将玉蝉送到萧错手里，那瞎子就死了，这未免太巧合了。”谭彪说“巧合”二字的时候，语气稍微放重了一些。
“如果那瞎子的死亡是谋杀，那么就意味着，我们的计划泄露了。”一个清晰的结论，立刻浮现在龙叔的脑海里，他立刻停止弹指，转向谭彪说，“马上查一下张友和的来历，是意外车祸，还是有人和我们作对。”
谭彪心里咯噔一下，龙叔分明是话里有话。因为整个计划只有他和龙叔最清楚。而此时龙叔却张口叫他去查张友和，肯定另有其因。但谭彪神色并不慌张，只是悄声说道：“我虽然姓谭，但我是吃龙家饭长大的。没有您，就没有我们俩。”
谭彪这句话里的“我们俩”，说的就是他和那个女人。十年前，他们俩无依无靠，在街口靠小偷小摸玩个杂耍混饭吃，经常被人欺负。是龙叔看中他们俩有几分偷技，收养了他们，并安排他们在杂技团工作。
龙叔长吁一声，望着当空明月，感叹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可惜那瞎子死了。如果你能亲眼见到瞎子的那样东西，你就会知道，驼皮不是传说……”
“我一直都信驼皮的说法。萧错不是傻子，驼皮和琀蝉送到他那，没出几个时辰，瞎子就死了。等他冷静下来，不仅会查，而且会一查到底。”
在谭彪和龙叔的思想里，有这么一个概念，一个夹杂着无数智慧的阴谋，在天才辈出的年代，在成功上演了最精彩的开幕式后，是绝对不会因为一个瞎子的死亡，就此草草谢幕的。所以，龙叔很快就能适应这种马失前蹄的局面，并开始积聚反击的力量。接下来，他的脑子里立刻闪出另外一种念头：“那瞎子死了，我想还有一个关键的人物，会帮萧错的。”
“谁？”
“池文青，她虽然没有瞎子摸宝的技术，但池文青曾经是萧明恒的同学、恋人、同事。她有知识，有经验，她愿不愿意出手帮助萧错，直接决定着这个计划的成功和失败。”
“您知道，萧何两家结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
“跟萧家过不去的是何家，不是池文青。你放心，如果我猜得不错，萧错已经看出那只玉蝉的门道，无论是为那瞎子的死，还是为玉蝉，他都会去找池文青。”
一点也没错，池文青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真正的棋局才刚刚开始，龙叔下完了自己的那步棋，现在，是白马现蹄，还是炮碾丹砂，就看萧错了。

第五十章 左旋膛线
萧家老宅，依然平静如初。
萧错坐在书桌前，伸手摸向书桌下面。书桌下是一种新型的无匙锁，不用钥匙，开启的关键在于拇指、食指、中指的默契配合，以及力度的拿捏匀当的手上功夫。这是机械锁中保密程度最高的防盗锁，即使在毫无光线的环境下使用都极为方便。
萧错拿出父亲留下的驼皮、子弹和血纱布。又拿出猴渣带来的驼皮和琀蝉。接着，他找出那天从许胡子那换来的瓷片。他从脖子上，摘下格格临死前给他的老银锁，贴在脸上，亲吻了一下后，才轻轻放在桌子上。
子弹头、驼皮、血纱布、琀蝉、瓷片、老银锁一一摆在萧错的面前。他试探着，用这些东西，把十五年所发生的事情串联起来。
子弹头是十五年前，萧错亲手从父亲胳膊上取出来的。弹头呈卵形，萧错初步分析是手枪弹。因为手枪子弹的弹头与其他子弹的弹头不一样，其他子弹的头部都呈尖拱形，而手枪弹弹头呈卵型，除非军用手枪，用尖弹追求杀伤力。
而这颗子弹绝对不可能是军用的，子弹是镀金的，工艺非常精美，颇显高雅奢侈，弹头出膛后基本没有变形。如果不是他亲手从父亲血肉里取出，他死也不信，这么美的东西，竟是杀人之器，惨美之物。在萧错看来，其古老性和玩赏性，皆大于其杀伤性，显然不是职业杀手的吃饭家伙。但这颗子弹的非常规性，直接决定着枪和持枪人身份的特殊性。
萧错翻过很多资料，也在显微镜下看过这颗子弹，弹头上有左旋膛线，是出自线膛枪，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
膛线是为了让子弹可以旋转而在枪身上刻上痕迹，它能使弹头在出膛之后，仍保持既定的方向。隐藏在枪膛内的膛线，有凸有凹。凹下去的小槽被称为阴线，凸起来的则叫阳线，两条相对阳线之间的垂直距离叫口径，子弹头的直径会比口径稍大一些，这叫过盈。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弹头嵌入膛线高速旋转并起到闭气的作用，从而在空中稳定飞行，指到哪里，打到哪里。
膛线可说是枪管的指纹，也可以说是枪的身份证。子弹在通过膛线时，外侧会被刻上痕迹，形成一种膛线记号。由于膛线的加工，是受工人和制造装置的影响，即便是同一个制造商的同一制品，也不可能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膛线，也就是说，造出同样膛线记号的枪，是不可能的。不同的枪，在子弹通过时，会有不同的膛线记号。警察经常利用进膛痕迹、拔弹痕迹、坡膛痕迹、线膛痕迹破案，但究竟怎么个破法，萧错至今还没参悟透彻。
关于膛线的方向，现在一般都采用右旋，萧错研究过其中的原因，无论是右旋，还是左旋，不过是习惯而已，目的是把子弹转出去就行。从这颗子弹头上所掌握的资料看，射击萧父的枪，是把老枪，持枪者只射击到萧父的胳膊，看来也并非专业杀手，很可能是一个老枪收藏者。萧父失踪后，萧错也曾查过鬼街口，乃至墨里州附近的古枪收藏者，均说没有见过这样的子弹。
萧错又拿起血纱布，父亲是个言行谨慎的人，他既然用血纱布包裹子弹，连同驼皮一起放进了盒子里。那就说明，在萧父的眼里，血纱布、子弹和驼皮是同等重要。如果父亲是想用子弹头作为寻找凶手的线索，那么，血纱布是在暗示他什么呢？
萧错把子弹用血纱布重新包好，放在额头上，深深地叹了口气。等他抬眼时，又看到琀蝉。这是猴渣送来的葬玉，格格出事之前，曾经下过定论，玉蝉是以雌为匙，雄蝉为锁。这到底是怎么个原理，萧错还猜不太透。然而，更出人意料的是，琀蝉外面竟包裹着一张驼皮，和父亲留下的驼皮相比，除了在形状上有差异外，质感，手感，大小几乎都一样。萧错将两张驼皮扫描在电脑里，在电脑里拼了一阵后，突然发现这两张驼皮竟有个吻合口。原来，这两张驼皮是一母同胞。
就在萧错万分惊奇之时，王妈突然敲门，说是给他送碗汤喝。萧错迅速将琀蝉、驼皮、子弹和血纱布一同放进盒子里，塞回书桌下面。王妈进来，放下汤什么也没说，只偷偷瞥了眼萧错桌上的老银锁，便推门离开。
老银锁是唯一能证明格格身世的东西，挂链是开门老货，明末清初皇宫贵族之物。锁是后配的，八十年代的新工。按照两百多年前的制式风格，这条挂链上，应该是十八罗汉，而格格的这条挂链却只有九尊罗汉。按萧错的理解，这条挂链应该是被人一分为二。从古玩角度去看，这套银锁是动过手的残品，并无价值可言。
想要解开格格的身世，只能从老银锁入手。十五年前，萧父是受人袭击后，把格格抱回家的。当时格格还处于昏厥状态，身上除了一身血衣，就是这把老银锁。萧父为什么在受伤后，还坚持把格格抱回家？难道格格在当晚也是受害者之一？十五年前的那个凶手，到底是想杀掉格格，还是杀掉父亲？
除此以外，还有存疑。十五年前，萧父抱回格格交给他驼皮之后，便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十五年后，又有一张驼皮出现，格格就此丧失了性命，死得支离破碎。无论从什么角度、什么立场、什么观点、什么利益、什么目的、什么动机、什么想法上分析，萧错都应该承认一点，至少一点：格格的生与死都和驼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一点，他坚信不疑。
现在，只剩下桌上的瓷片。萧错之所以下血本拿青花鼻烟壶跟许胡子交行，那是因为这种瓷片，很稀少，是宋辽金元时期，早年北方磁州窑的活，和格格五年前摸的那件弯月梅纹瓶，又是同出一辙。
萧错猜不出那套爷，为什么要把套下给许胡子。但当他看到瓷片上的污垢后，立刻拿出琀蝉，将两者土锈污垢，来回对比一番，突然豁然开窍，他在心里欷歔一声：原来，是这么回事。
萧错心里终于有些谱子，但他认为此事复杂，并不是说打，就抄家伙上的问题。他开始疯狂地想念父亲，他翻开父亲的相册，眼前突然一亮，有一个人，能帮他。谁？池文青。
于是，萧错决定了第一步行动计划──找池文青。

第五十一章 逼出血衣
给池文青打电话，萧错还需要一样东西：勇气。
池文青是个好女人，这一点萧错承认。如果萧父不变节的话，按照逻辑原理，池文青应该是萧错的母亲。几十年前，萧明恒在池文青眼里，是个博学多才、光明磊落的人。而今，萧明恒始乱终弃、背信弃义也就算了，他还爆出个私生女──萧楚格。
所以，萧错抓着电话，犹豫半天。他认为，很有必要让池文青知道真相，还父亲一个清白。于是，他拨通了池文青的电话，对方只是轻轻“喂”了一声，声音很小，但很慈祥。萧错只简单地说了声：“池姨，是我。”
池文青此刻正在整理关于萨满文化的资料，对方虽然没有报出姓名，但这个声音对她来说，太熟悉了，和萧明恒年轻时一个样。池文青拿着电话，脸上的表情僵硬，半天没找到回应的词。
萧错继续说：“我爸走的时候，跟我说过：有什么事就去找池姨……”
“出了什么事？”
萧错咬着牙，眨了半天眼，才吐出一句：“格格……走了……”
“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
“别太……难过……”
“嗯……”萧错拿着电话，摸了摸桌上的老银锁，摸着，摸着，他的手指开始颤抖，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平和地说，“我打电话是想告诉您，格格不姓萧，她不是我妹妹，和我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我爸不仅骗了您，还骗了我，骗了所有的人。”
“哦？”池文青听到格格不姓萧时，眼睛立刻红了。这又是个什么说法？池文青愣愣地拿着电话，但她很快由震惊中恢复平静，她问，“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今天是我和格格结婚的日子，格格怀着我的孩子，我想让她有名有份地走，有时候……她真的很想妈……”
“我能帮你吗？”
“我怀疑格格的死和我爸，以及我爸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系。”
池文青问：“你什么时候过来？”
萧错松了口气，在他看来，池文青能帮他，全仗着她大度。他说：“明天下午。”
无论从人性的角度，还是从工作的角度，池文青都会帮萧错。所以她很快便回答下来：“我在考古所等你。”对于池文青而言，这个夜晚作出的决定，在今后的日子里，失去的不仅仅是家人，还有生命，以及生命以外的东西。
通话结束后，池文青朝书桌上看去，那是她和萧明恒在野外考察时照的。她只是看着他，除了她淡漠的眼神，什么也没有。如果她的目光是拒绝，是愤恨，或者是鄙视，是嘲笑，她都不会害怕。可为什么是淡漠？
难道她早已淡漠了他们几十年的感情？失魂片刻，池文青忽然感到心里有一角轰然崩塌。
窗外，一片漆黑，有山，有树，还有条红丹河。
河岸边，停着一辆轿车，那女人钻出河水，急忙卸下水肺，脱掉脚蹼和潜水衣，走到林边老树下，将潜水装备塞进树洞藏好。接着，她打开车门，坐进车里，并没有急于开车离去，而是从车里拿出一瓶酒，连喝几口，又往身上洒些，才迅速将车开走。
车进小区车库，停稳车后，她将黑纱重新裹好，背上背包，从车里摇摇晃晃地出来。她脚步踉跄，腰间飞虎爪时隐时现，在灯光下尤为铮亮。
她走了几步，觉得身后有些声响，声音瞬时增大，她能听出是摩托车的引擎声。没等她回头去看，便觉得一辆黑色摩托朝她疾驶过来。眼见势道极为沉猛，撞上了非死必伤，女人情急之下，忍疼翻越，扑在地上闪避。
那摩托见没得逞，又调转回头，朝她逼来。女人急忙站起身来，顾不上脚伤疼痛，连跑几步，又是一个腾越，翻上了一辆轿车，身如青燕，立在车顶之上。霎时之间，脚掌又疼又热，奇痛彻骨，她急忙踮起脚抵御，哪知整条腿已然酸麻无力，不觉惊惶起来。再看驾驶摩托之人，头戴钢盔，面容全掩，见女人翻到车顶上，又加强了马力，看这情形，是要飞车而越。
女人抬头，看了一眼车库顶梁，从腰间拔出飞虎爪，嗖的一声弹开，挂在管道上，身子腾空，已然落在另一处车顶之上，见身后已经是墙壁，才算惊魂稍定。
摩托车欲飞之时，却见女人已经离开，急忙刹车，由于速度太快，在地面上连着旋转几周，若不是臂力较好，恐怕要连人带车栽翻在地。再看女人所在之处，车辆极多，索性弃车，纵身翻上车顶追赶。
女人脚力不足，那人很快便追上前来，迎面就是一拳，趁她躲闪之际，又抓向女人的背包。这女人这才醒悟，原来此人目的，是想抢她的背包。女人急忙向后折腰，连翻了两个跟头，满以为躲了过去，却听“刺啦”一声，背包已被扯出个大口。
女人急忙护住背包，只退不攻。那人却拳掌脚踹，攻势犹似暴风骤雨一般，其目的还是女人的背包。女人被逼得发急，又使出飞虎爪，当啷挂在管道上，看来这女人的招式很简单，打不过就跑。可惜，正当她准备腾空时，却被那人一把抓住脚踝。使她不得不松了飞虎爪，只听得“啪”的一响，两人一起跌落在车顶上。
那人压在女人身上，女人又惊又怒，连运了几次气，全无反抗之能，哪里挣扎得脱。突然，女人闻出那人身上的气息，极为熟悉，双眼一怒，喊了一声：“彪哥。”
那人一笑，拿掉钢盔，锐眼鹰鼻赫然竟是谭彪。谭彪翻身把她搂在怀里，不料，女人的背包带子却随之脱落，包内的东西，撒落在地。女人急忙翻下车子去捡，但谭彪身手极快，从车顶跳下，一把按住。再看那女人，眼神已尽是惶恐。
谭彪捡起，打开一看，是一套碎花衣服，是五六岁孩子穿过的，上面还有斑斑血迹。谭彪认识这衣服，十五年前，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她就穿着这套碎花衣服。当时她只有五岁，浑身是血，楚楚可怜。谭彪是后来得知，她父亲带她进山，不幸掉下山来，父亲为了救她，摔成了脑残症。谭彪见她可怜，两人才相依为命，直到后来碰见了龙叔。
谭彪觉得奇怪，这套衣服，一直被这女人视为珍宝，为什么今天要带在身上？他将衣服收好，还给了那个女人，问：“你去哪了？”女人神色不但没有慌张，而且非常镇定，慢慢转身，故作醉态地喊了声：“我去喝酒了。”
“出去喝酒，还带着家伙？”谭彪知道，带着飞虎爪出门，必定是有些难度的活，又见那女人腿脚不是很利索，猜想是遇到什么麻烦了。他又接着问：“失手了？”
“没出手，也没失手。”
女人说没出手，谭彪倒也信了几分。因为做贼行窃，得时时隐身在天花板上、地板下，甚至悬挂在树上、屋内支柱上潜伏，所以，行动之前，不仅绝对不能喝酒吸烟，而且，还要洗澡、换衣，目的都是去掉体味，不容易暴露自己。
“你受伤了？
“没什么，不小心踩到钉子了。”
谭彪听到女人脚踩钉子，心里极为心疼，一把抱起那女人，朝电梯走去：“伤得重吗？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你还能演出吗？”
“一点小伤，不影响的。”
进了房门，谭彪将女人放在床上，很小心地帮她脱下鞋子，再去看那只脚，已经是鲜血淋淋。谭彪见伤势不轻，急忙取了纱布药棉，帮她包扎。那一瞬间，她觉得谭彪像一个父亲，一个特年轻、特有思想的父亲。
谭彪包扎完毕，拿过女人的鞋子，翻转细看，在鞋子上并未找到钉子的孔眼，他可以肯定，这伤口是女人光着脚踩上去的。出门行走，为什么不穿鞋子？谭彪正想问个究竟，那女人却突然抱住谭彪，问了句：“彪哥，我们为什么是贼呢？”
谭彪将头埋在女人的头发里，深吸了一口气，闻出了一股河水腥气。他凝眉冷笑，随即说道：“我们是孤儿，无亲无故，只能做贼。”
那女人眼睛一闭，滚出两行泪来，说了句：“我想妈……”

第五十二章 颅骨事件
何敬业离开法医室后，精神稍显轻松。他拿着名片，立即赶往野生动物研究所，他希望早点把猴渣的案子弄清楚，把案子了结，也就安心退休了。当然，何敬业怎么也不会料到，原来一切才刚刚开始。
何晓筝没有回家，她希望通过现场血迹的检验和分析，完成现场重建。一直以来，血迹分析都是案件侦破的一大法宝，通过观察这些血迹的形状、它们所指的方向、它们的大小，以及位置，就可以断定它们是由什么造成的。血迹分析能够清楚地说明，受害者或者被攻击者所处的位置。它还能回答，现场的血迹是如何造成的？凶器是什么样的？受害者被攻击了多少次？确立一些假想情节，可以判定受害者、目击者或者攻击者是否正确描述了发生的情况。
从葬狗坡案发现场收集来的“以尸体为中心”的血样共有上百种，何晓筝都必须对其一一分类，并进行形态分析。不知不觉，她已经从白天熬到深夜，又从深夜熬到破晓。
工作完毕以后，她打了一个哈欠，轻轻揉了揉眼睛。之后，便将双目紧闭。可她刚一闭上双眼，萧楚格的那只手，便在她的脑海挣扎，令她心神不定。她赶紧睁开双眼，站起身来，洗了个脸，换下工作服，准备回家休息。就在她刚刚踏出工作室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墨里州公安局分局打过来的，问她什么时候有时间，他们要差人来拿“东西”。
何晓筝听到“东西”两字，才恍然一惊，使劲地拍着自己的脑袋，连连在电话里道歉，说这会儿下班回家，顺路给他们送去。说完话，何晓筝快速转身，走进另一间实验室里。
这间实验室，很奇怪，除了各种仪器外，整整一房间，全是骷髅，把陈列架摆得满满当当。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房间，就是三维颅面复原和三维颅面鉴定技术检测室。
陈列架上，每个颅骨前都有一张小卡片，写有编号、姓名、性别、年龄、简要案情、鉴定结论及送检单位和送检日期。它们来自不同的地方，尸体都已面目全非，只能通过颅面鉴定确定其身份来源。
何晓筝走到在陈列架前，似乎并没有找到她要找的东西，一转身，她笑了，她看到三维扫描仪上有个黑包，她用手摸了摸，也没打开看，就放进背包里，转身离开了。
下地铁的时候，何晓筝感觉有只手伸进她的包里。她没有惊慌，也不做理睬，反而暗自偷笑，任由那只手在包里摸来摸去。那人摸了一会儿，把里面的东西托出一看，脸色大变，愣是给塞了回去。何晓筝回头，咧嘴一笑，那小偷一捂嘴，撒腿就跑。
刚走了一段路，何晓筝便发觉身后还有人跟着她，而且还不止一个人。拳谱有云：胆量抱身，临事不乱。就在何晓筝算计着是跑，还是打的时候，后面的人，几步紧赶，一个大抓，就抓住了何晓筝的肩膀。
没想到，何晓筝早有防备，突然一个一百八十度转体，回头就是一个侧踹，接着，又来了一个横踢。那人捂着胸口，连连后退。
何晓筝的技术特点很鲜明，完全是技巧型的打法。而且风格独特，出手的时机、部位、角度、力度都十分凌厉。没想到，那人毫不示弱，刚刚站稳，又反扑上来。何晓筝顺势用腿插击那人裆部，反手拉臂，一个插裆扛摔。只听到那人，哎哟一声，一个剽悍的大男人，就这么轰然倒下。接着，便是尘土飞扬，路人侧目，一阵喝彩：“好！歹徒被制伏。”“嘿！一招致敌。”“侧踹够快，横踢够狠。”“拉臂干净、摔得利索。”
这场仗打得挺快，十来分钟就完事了。何晓筝收了招式后，单腿跳了几下，从地上捡起自己踢飞了的高跟鞋，吹了吹尘土，把鞋穿上后，暗赞：“感谢高跟鞋的发明者一千次！”用高跟鞋踹人，是她处理犯罪分子的最好办法。
“不许动！我是警察！”
何晓筝听到是自己人来了，心里一喜，转身看去，却是一把黑糊糊的枪口，直击她的胸口。吓得她连忙对着警察解释：“他是小偷，一直在跟踪我，还想偷我的钱。”
“我们是警察，有人举报你携带毒品，当然要跟着你了。”地下那人，趁何晓筝穿鞋时爬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在何晓筝面前一亮，何晓筝见是警察证件，脸色立刻即变。一定是那个该死的小偷，没偷着东西，反而报警陷害她。
持枪的警察朝她喝叱一声：“你把包扔过来。”
何晓筝不但不给，反而抱得更紧：“你先放下武器，很容易走火伤人的。”
警察口气非常强硬，根本不理何晓筝那一套：“不要和警察讲条件。”
“你的话虽然很有道理，但这很危险。”何晓筝把包从后背卸下，扔给警察时，脸上突然露出一丝诡笑，“小心点，看了以后，别往地上扔，弄坏了，你可赔不起！”
警察接过来，刚把包裹打开一半，“刷”的眼睛就直了。何晓筝眉毛一扬，冲着他“嘘”的一声，吹了一口凉气。警察顿觉阴风四起，心里一慌，吓得把手里的包裹往天上一扬。随即，人们便尖叫着往天上望去，只见一奇形怪状的东西，晃晃悠悠地从空中，直线下落。
人们这下看得清楚，那分明是一颗人头。围观的人，顿时，有多远闪多远。
眼看人头就要落地，何晓筝赶紧推开警察，伸手接住颅骨，抱在怀里，动作极其灵敏。她转身和警察说：“我已经警告过你，别往地上扔，可你也不能往天上抛啊！”
警察铁着一张脸，对着何晓筝说：“你现在不仅涉嫌携带毒品，还涉嫌杀人分尸，跟我们走吧！”
何晓筝心中一急，语无伦次：“我的职业就是分尸，错了，我是职业解剖。嗨，我那不叫分尸，不叫杀人，我……我杀人分尸，也都是合法的，你们……”
警察见何晓筝一片胡言乱语，解释不出什么一二三来。咔，亮铮铮的手铐，戴在了何晓筝的手腕上：“这么说，你还是个职业女杀手？”
何晓筝戴上冰冷的手铐，这都哪是哪啊？她回头很无奈地看着警察问了句：“我被捕了吗？”
警察看着何晓筝那惊魂未定的眼神和体态，不禁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并且嘲笑了她一番：“其实犯错不要紧，人生还很漫长，只要你熬得住监狱的生活，东山再起也并非不可能，越狱不算什么技术活，会钻下水道就行了。但你要记得，有几条高压线，是绝对不能碰的，三十万伏，一触即死。有时候，天堂到地狱只有一步之遥。”
何晓筝彻底无语。

第五十三章 一场误会
何晓筝被带进附近的派出所里，她趴在办公桌上，一边用手指抚摸着她面前的颅骨，一边从手铐的缝隙里瞪着那名警察，问：“它很可怕吗？”
警察看着骷髅上两只黑咕隆咚的大眼睛，若无其事地说：“没什么可怕的，就出了一身汗，我说你没事不逛街购物，带着个骷髅乱跑什么的，是心理变态？”
何晓筝笑了笑，说：“我心理很正常，就像你的呼吸一样正常。我是法医，我不跟骨头、尸体、断肢在一起，就证明我失业了。小师弟，我已经好几天没睡觉了，真的很困，请你放我回家吧，我想睡觉。你再不放我，我可要打呼噜给你听了。”何晓筝说完，倒头就来了几声雷般的呼噜，还是带着哨音的，让人不得不佩服这女人的口技。
警察看着那个颅骨，跟何晓筝强调了一下：“你说你是法医，总得给我个身份证明吧，我说的是证件，不是购物商场里的那种VIP卡。”
警察说完话，听见有人敲门，转头一看，有一个男人站在门口，他问：“你是谁？”那人从怀里亮出一个证件，说：“这可不是购物中心的VIP卡吧？”小警察仔细看了看那人手里的证件，慌忙说：“啊？原来是刑警队的，狄康队长啊，那……她是……”
狄康瞥了何晓筝一眼，说：“公安局的仵作、验尸官……”何晓筝一听，脸上立刻就不愿意了，跟狄康强调说：“请你叫我法医！”狄康走到何晓筝面前，一脸坏笑地说：“我听说，你涉嫌携带毒品，又涉嫌杀人分尸？”何晓筝用眼神横着狄康：“那是小偷陷害我！”
狄康一声喝令：“别解释了，抱紧你的人头，跟我走吧！”
警察两下一看，都是自己人，赶紧从中间调和：“看来是个误会，我们也是听人举报，说有人携带毒品，才盯上她的，你看……我们也没穿警服，这……大水冲了龙王庙……这个……也不能怪她。只是没想到，她身手这么敏捷。”说完，赶紧掏钥匙，给何晓筝解铐。
“不用麻烦您了，我自己已经解决完了！”何晓筝伸出手腕，在他面前摇晃了几下，魔术般地拎出一副手铐。何晓筝把手铐递给警察时，还很客气地跟他说了一声：“谢谢！”按说，开手铐，也不是什么奇事。可何晓筝的这副手铐，根本就没开。警察看着手铐，傻着眼，结结巴巴地说：“这……这……我还没看清楚呢，嗨……你的手……是怎么出来的？”
何晓筝转身把颅骨很小心地装进包里，说：“下次好好看！”说完便跟着狄康往大门外走去。
狄康看着何晓筝把颅骨背在身上便问：“你很明白尊重死者？”
何晓筝点点头，说：“当然，我迟早都会加入他们的。”狄康打开车门，把何晓筝塞了进去：“要加入，就赶快，不要害我到处为你赎身。”何晓筝一肚子委屈，看着他说：“这是分局交给我做颅面复原的头骨，犯法吗？”狄康反问：“做颅面复原图，需要边袭警边做吗？”何晓筝耸了耸肩，很无奈地说：“这要怪他，攻击我的时候，不表明身份。我还以为，有人要暗杀我呢。”
“别趁机提高自己的身份，能遭暗杀的，基本都是总统级的人物。就你一个小法医？踩蚂蚁玩也不和你浪费手劲。没见过这样的自大狂，简直让我……无法忍受！”
何晓筝很淡定地说：“你一定要忍受我，因为只有我擅长分析尸体，将来万一你有个三长两短的……”
“照你这么说，我们就是合作伙伴？最好的搭档？”何晓筝一惊：“伙伴？搭档？什么意思？”狄康很严肃地说：“树枝和叶的关系，这么和你说吧，我，狄康，现在负责调查萧楚格的案子……”
“你调查？”
“对，我调查。”
“天……老李队长退休了，局里再没人也不能拿你顶吧。”何晓筝赶紧解开保险带，冲着狄康大声说，“原来，你把我赎出来，是叫我帮你分析案情的？停，立刻停车，再走一分钟，我就打110，告你绑架！”
狄康根本不理她那一套，继续开着他的车：“你要知道，我就是警察，你可以直接打我手机。你还要知道感谢人，是我专程接你来上班的！”
“你必须知道，我刚刚下班。停，就在这停下。我鄙视某些人，五分钟就提一次：我是警察！”何晓筝使劲推着车门。狄康却扬扬得意地说：“可我确实是警察，而且现在升职成刑警队长了！”
“就你？手里才拽了几根鸭毛，就把自己当成天鹅啦？快让我下车！”
“不行，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要在天色破晓之前，爬上山巅，仰望星辰，向我祈求，我就把萧楚格的案情分析给你听听。”
“我呸！明一早，我就爬上顶楼，弯腰找狗！”
“停车，再不停车，我就掐死你！”
“难道这就是成为你杀人的动机？不过，你想想我的儿子！会手下留情的。”
“你还没结婚，哪来的儿子？”
“我向你保证，将来一定会有的！”
“闭嘴！立刻停下！”
狄康很听话地把车停稳，何晓筝立刻从车上冲了下来，抬头再看，前面竟然就是公安局的大门。狄康靠在车上，露出一副奸笑：“听我说，从今以后，你的工作不仅仅是实验解剖，还要跟我上一线，完全参与案件。”
何晓筝急忙问道：“参与案件？真的？你发誓？”狄康单举一只手，脸朝天说：“我每天发。你还有什么要求？”
何晓筝听后，立刻在脸上绽出一个笑脸：“能不能请我吃个早饭，我肚子饿。”
狄康用鼻子闷哼一声“OK”，随即露出得意的笑容。就在他转身去买早点时，何晓筝又拉住他，把手里的包塞进他的怀里：“还有，把这个人头，差人送给分局。对了，还有，你把早饭送我工作室去！”
狄康一脸诧异，看着何晓筝，随即又露出莫名的笑容，问道：“你？我？还有一具尸体和我们一起吃饭？”
“怎么了？不够浪漫？”
“一个女人的一生，就此沦落到一堆肢体里面，是不是挺可悲的？”
何晓筝脸一阴，咬着牙说：“实话告诉你，这个职业总会让我惊奇不断，我都爱死它了！”
“萧楚格的案子，令你惊奇了？”
“相当惊奇！”

第五十四章 案情分析
狄康买完早饭，立刻奔向技术刑侦大楼法医室。
法医室旁边有讲学室、示教室、阅片室、闭路电视监控室，还有一间大会议室。会议室从陈设到装修与宾馆、酒店的会议室没有两样，空调、真皮沙发、传声器、投影电视一应俱全。墙壁上的投影电视，可以直播尸检经过。
因为尸检中，死者家属是不准进入解剖室的。有时遇到疑难案件，家属们又对公安部门尸检过程放不下心，何晓筝会把死者家属、律师及家属找来的医学专家，全部请到解剖中心会议室，从电视中观看解剖过程。摄像头由高处俯拍，何晓筝边解剖，边进行讲解。医学专家一旦对解剖提出疑问，或需看哪个解剖部位，电视摄像头便移动、放大，整个尸检过程一览无余，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
进入法医室，狄康慢慢放缓了脚步，何晓筝接过早点，很认真地打量着狄康，她觉得狄康的眼神中充满了求知与好奇，就和她当初刚进解剖室时，拿着手术刀望着实验桌上的小白鼠的眼神一个样。
“严格的说，实验室里是不能吃东西的。”
“我只是偶尔满足一下我的口舌之欲。”何晓筝打开早点，还没忘问句客套话，“一起吃？”
狄康连连后退，何晓筝奇怪地问：“你怎么了？没胃口？”狄康苦笑了一下：“我还不习惯把解剖台当餐桌。”狄康说完话，偷看了一下解剖室的四周，他除了看到尸体以外，还看到一样东西，有点像人肺。顿时，他感到五脏六腑一阵翻腾，像有什么东西，要从喉咙里涌出来，他赶紧把嘴捂上。
“那是刚从美国进口的不锈钢尸检床，一张49万美元，尸检床上四围送风，床下面还能抽风、抽水，当你的餐桌是提升你的生活档次。咦？你的嘴怎么了？”何晓筝立刻露出异样的眼神，很关心地问他。狄康立刻转过头去，很虚伪地说：“不是嘴，是牙。”何晓筝急忙拉开抽屉，一边翻找，一边说：“去年，我带过几名实习生，好像还剩些止吐药……这……放哪儿了呢……”
狄康马上摆手：“我只是牙疼！”何晓筝双眉紧皱，很遗憾地说：“如果疼得厉害，那就赶紧去看牙医。”狄康摇了摇头，冷冷地瞥着何晓筝：“如果，我出了解剖室，还不见好转的话，我会去的。”
“那我就不客气了？”何晓筝拿出早饭，正准备吃的时候，狄康递给了她一样东西：“我想让你帮个忙，看看这个是什么？我觉得有点像骨头。”
何晓筝打眼看了看说：“我是法医，是研究人类的，这东西不是人骨，超出我的职业范围了。”
“这是我在鬼街口查到的，我觉得运货的人鬼鬼祟祟的，如果不是人骨，就是不合法的动物标本。”
何晓筝听说是不合法的东西，接到手里仔细看了看，说：“这东西应该是髀石。”
狄康一脸疑惑问道：“什么是髀石？”
“我也不太清楚，那边有电脑，你查一下。”
狄康走到电脑前，一边搜索，一边自言自语道：“髀石，维吾尔族语叫『阿虚克』，蒙古族语叫『石阿』，满族语叫『罗丹』，古希腊语和吕底亚语叫『阿斯特洛伽洛斯』。《无史》中记为『碑石』，《蒙古秘史》和《蒙古黄金史》译为『辟骨』，明代史籍记为『贝石』。它是用羊及其他动物的后膝关节骨或用象牙、玉石仿制的一种玩具、赌具或占卜用具……它有悠久的历史，奇特的故事，是人类文明互相传播的见证……”狄康念着念着，心头一紧，“这么看来，这东西是有身份的，那车货果然有问题。”
“什么问题？”
“没什么，这问题你解决不了，看来我得找人掌眼了。”狄康收了那东西，说，“现在谈谈萧楚格的案子。”
何晓筝一边吃，一边将照片切换到大屏幕上。画面上，显示出一辆奔驰车。何晓筝说：“关于10.29案件，我把命案现场自西向东分成八个不同的区域。血手印──血泊──呕吐物──琴谱──拖拉区──尸体──断肢──高速度血迹，总长度63米。这组照片是第一区域，是猴渣开的奔驰车，上面有划痕，还有血手印，位于奔驰车前部。”
“我今天看了口供后，发现有三点疑问：一、猴渣撞到的黑糊糊的东西是什么？二、六七岁的小孩是从哪来的？三、高娃没有机票，没有身份证，为什么要去机场？”
“你在问我？”何晓筝瞪大了眼睛，狄康也瞪大了眼睛，两个人的眼神一样。狄康摸了摸自己的络腮：“我自言自语行吗？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如果你继续使用你的公民权利的话，我就闭嘴！”
狄康立刻双手抱拳作揖：“我闭嘴，行不？请你继续张嘴，继续说话！”
何晓筝更换屏幕照片，继续说道：“第二区域：是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大量喷溅血点，毫无疑问，这是原始现场。第三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的东面，尸体西面。呕吐物附近，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有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成分：帆布+毡子+棉布，呈军绿色……”
“纸巾是用来擦嘴的，没什么问题。可她吃碎布干什么？难道她有异食症？”
“这种纤维，不仅仅是在呕吐物里。我在萧楚格的戒指上，还有虎尔赤的爪子里都发现了这种纤维……”
“你把照片放大，再大，再大……这块纤维不是吃下去的，也不是吐出来的，是撕扯下来的。”狄康说着话，拉过何晓筝的早点，说，“等给我分析完，你再吃！”
“我猜想，可能有人，我是说可能，可能有人穿着这种衣服，和虎尔赤发生冲突，而且，不仅仅是和虎尔赤发生冲突，萧楚格也做了反抗。你看，她颈部，肘部，腿部均有防御性伤痕！这些伤在短时间还看不出来或没显现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越来越明显。”
狄康起身，突然掐住何晓筝的脖子：“比如，你现在是萧楚格，我是凶手，我在袭击你。萧楚格在反抗中，散落了第四区域的琴谱和包，这也就解释出，包和琴谱为什么没血迹。此时，虎尔赤见到主人被袭击，一定会上来咬我。那么，在这个时候就必须会有另外一个人出现，由他去对付虎尔赤。我们设想一下，虎尔赤是一条训练有素的导盲犬，很诚实地说，我绝不是那只狗的对手……所以……”
“我……命在旦夕……”何晓筝被掐得两眼冒花，好不容易才从狄康的手下挣脱出来，恨不得抓把解剖刀，把他肢解了。狄康完全沉浸在思索当中，过了一会，他很肯定地说了一句：“所以，我认为，凶手有两个人，而且穿着同样的衣服！”
“你是说，张友和夫妇穿着工作服，共同作案？那就是有备而来。”何晓筝揉着脖子，边说话，边暗骂狄康。
狄康沉默了一会儿，说：“目前我们只能将嫌疑人，锁定在张友和夫妻身上，我一会儿就去查查，张友和夫妻的工厂是不是有军绿色的帆布+毡子+棉布加厚工作服。”
“嗯，我还有一点存疑：萧楚格的那枚钻戒，是真品。可以够张友和夫妇生活好几年，可他们为什么一点都没碰呢？”
“看来，凶手的目的很简单，很直接，就是杀人！”

第五十五章 一尸三命
经过何晓筝和狄康的分析，案件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问题像雨点似的砸向他们的天灵盖，就凭张友和与他那个摔断胳膊的老婆一起，抓个小偷都还够戗，想要杀人？还要斗狗？稍显不可思议。
狄康反复猜想：“萧楚格是个盲人，什么也看不见，张友和夫妇为什么要杀她呢？如果不劫财，也不劫色，那就是秘密，非常重要的秘密。可是，对于一个盲人来说，她能知道什么秘密呢？”
何晓筝说：“根据张友和夫妇的口供，他在撞了萧楚格后，又去了耶那村的娜仁萨满那儿整骨。如果是谋杀的话，那张友和夫妇的心理素质也太好了吧。我爸查过张友和的档案，他虽然没有犯罪前科，但是，他有精神病史。”
“张友和是个精神病患者？”
何晓筝点了点头，说：“不全是。确切地说，是狭窄空间恐惧症，这是一种精神科疾病。这种恐慌症的出现，可以没有先兆，患者突然感到惊慌、眩晕、视力减退、出汗发抖，甚至心前区疼痛，数分钟后，恐慌感达到极点，病人甚至感到自己濒临死亡的边缘，最后出现不能自控的行为。”
狄康这回可长见识了，在文物缉查队里，一天到晚对着一些破铜烂铁，如今一碰案子，就觉得浑身兴奋：“不能自控行为，是指杀人吗？”
“在美国，有一个人，用斧头砍了他的妈妈，他的妻子，还有他的女儿。还把他们全煮了，然后再吃掉。经过警察调查，这就是由于他长期封闭在一间房子里造成的一种恐惧症，叫狭窄空间恐惧症。我只是举例说明，张友和可没那么严重。”
“发病是什么样子？”
“一般会用大笑来缓解自己的恐惧症。患者会拒绝到他初次发病的地方，如果，患者第一次病发时在地铁车厢，以后他就会对地铁产生恐惧感。换句话说，如果，张友和在葬狗坡发病的话，那他就会对葬狗坡产生恐惧，不会再去那个地方，即使去了，也会再次发病的。可那天现场模拟的时候，张友和在现场，当时各方面都表现得很正常。那就说明，他对葬狗坡没有恐惧感，并且，没有在葬狗坡发过病。”
“张友和没犯病，不代表他没有产生恐惧，葬狗坡本来就是阴晦之地，不排除他精神出现恍惚的可能性。”
何晓筝举手赞同，她摸了摸脖子，把早点从狄康那边拉了过来，又开始一边吃，一边继续说：“第五区域：拖拉血痕。第六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第七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目前，这三个区域基本符合车祸特点。”
狄康仔细看了照片上的血迹，突然否了何晓筝的观点，他说：“不，这不符合车祸特点。你告诉我，人体里有多少血？”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体内总的血量为体重的8％左右。若体重为50公斤，则血量为4公斤，但不同个体之间有差异，男子的血量比女子要多些，肥胖人由于脂肪较多……”
狄康拉过屏幕照片，对着何晓筝说：“你看，第六区域，这里是尸体被拖拉后的横卧处，血迹为什么这么少？你告诉我，人体在什么时候，流血量会明显变慢，变少？”
何晓筝说：“死亡后！”
“你再看，萧楚格的血，几乎全部流在第二区域里，也就是这块新柏油路面上。从柏油路到草丛，只需要两分钟的路程，你仔细看，她那条断肢周围的草，几乎没有血迹。我问你，人在什么时候，断肢后不流血？”
“死亡后。”
“你解释一下，是怎么回事？”
“我对天发誓，萧楚格在柏油路上的时候，是有生命的。”何晓筝指着第二区域的血泊说，“人活着时，心搏存在，血液在血管中有压力，血管受损，尤其是动脉破裂，就会有大量血液流出，甚至呈喷溅状。所以，萧楚格在这个位置的时候，确实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那就是说，没有抛尸，弃尸，移尸，僵尸，荫尸，诈尸的可能性？”
何晓筝义正词言地回答：“绝对没有。萧楚格身上有多处皮下出血，创口内有凝血块形成。在骨折周围软组织也有出血，这都是生前伤。再看她的那条断肢，出血量很少，而且不凝集，呈流动性，说明这是她的死后伤。”
何晓筝将照片切换到萧楚格腿部的淤伤，继续说道：“萧楚格的这块伤，已经明显肿胀，通常生前受伤，局部组织因受刺激，数分钟后，就开始出现炎症反应。可见到局部发红、肿胀，出现炎症分泌物现象，而死后损伤，是没有炎症反应的。”
狄康大惊失色，问道：“在两分钟内，生前伤和死后伤，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
何晓筝苦笑着叹了一口气，说：“从萧楚格腿上淤伤的炎症反应可以推测出，受伤到死亡，相隔大约30分钟。”
“30分钟？停、停、停……你说萧楚格死亡时间是8～9点，而张友和的车是在10～11点经过的，这块淤伤，又是在7～8点出现的，这怎么解释？”
“大师兄，我已经把大脑、小脑、左脑、右脑、前脑、后脑绞在一起，想了N次，却一直无法作最合理的解释。你再给我几天时间，如果是谜，总是能找到答案的。”
狄康的脑袋，早就乱成一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嘴里一个劲地嘀咕着：“不可思议。”
何晓筝却十分清晰地告诉他：“不是不可思议，是空前诡异。整个案件，归纳起来就四个字：一尸三命！”
狄康听到一尸三命，大为震惊，他在仔细确认何晓筝的举动基本正常后，才意识到这个案件非同小可，使他不得不追问下去：“没有目击者，没有口供，你怎么能鉴定出一尸三命呢？”
“首先，是萧楚格的尸体，这是第一命。”
“这是个地球人都知道的问题。”
“萧楚格怀孕了，这是第二命。”
“第三命，从哪来？”
“第三命在这里！”何晓筝把大屏幕上的画面，切换到一堆草丛上的血迹，“现在，我们来重点看第八区域，这是一股喷溅血柱，喷在距离原始现场大约120米远的草地上，血迹的直径，最小的不到一毫米，很明显，这是高速喷溅的血滴。这种喷溅方式，类似于机械性损伤！”
“是枪击？！”
这种结论，让狄康目瞪口呆，让他不得不暗自佩服：法医，真是一种高智商的活。

第五十六章 无名女尸
一起交通事故，推来推去，就像推雪球，越推越大，越大就越复杂，一转眼就被何晓筝推成一尸三命的恶性案件。何晓筝并不担心案件有多复杂，而是担心狄康能不能推动这个谜团。
狄康虽然是科班出身，警龄也有了数年，但一直受他父亲狄中秋的压制，在公安局里没得到任何重用，除了抓了几个文物贩子外，基本上没什么业绩。这次老刑警队长退休，局里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才把狄康提为刑警队长。局里考虑到狄康没有办案经验，特批他与技术人员合作，与法医搭档办案。
与狄康合作，何晓筝自觉压力重大，毕竟目前的线索，都要靠她去分析寻找。她只有和狄康说明白，说清楚，才有利于案情的发展，于是，她继续说道：“我初步推测，这滩血迹是由低速度枪械类射击头部造成的。因为，我在血迹里发现一小块颅骨，并含有脑组织。这足可以说明，血迹的主人，毫无生还的可能性。”
狄康开始仔细查看萧楚格的现场照片，问：“萧楚格的头部有伤吗？”
“问题就出在这，我仔细检查过萧楚格的头部，完好无损。但这组血迹，确实是萧楚格死亡那天喷出的。”
狄康立刻陷入了冥思苦想之中：“那脑浆是从谁的脑袋里出来的？”
“谁的脑袋，我暂时还不知道。DNA可以肯定，脑浆和血迹都不是萧楚格的，奔驰车上的血手印，也不是萧楚格的血。DNA还可以肯定，这组带脑浆的血迹，与猴渣奔驰上的血手印完全吻合，是出自同一个人的。另外，猴渣脸上的血迹，与萧楚格的血迹完全吻合。”何晓筝说完，拍了拍狄康的肩膀说，“这可不是普通的命案，一尸三命，就算是福尔摩斯在世，也不见得……”
何晓筝话未说完，就被狄康打断，他思前虑后，居然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就算福尔摩斯复活，他第一要做的就是先弄清楚第一具尸体的身份──那就是萧楚格是谁？”
“据我所知，萧楚格是以萧明恒私生女的身份，住在萧家，已经长达十五年。而案发后，萧错却突然说，他和萧楚格不是亲兄妹。”
“这事我也知道点，两个月以前，萧错和我妹妹狄清正恋着爱呢，就因为这事，狄清叫萧错那小子给嘣了。”
“嘣就嘣呗，你妹妹也没闲着啊，我哥不是让她给我当嫂子了吗。为了订婚，我那个傻哥哥还专门去日本定首饰……话又说回来，DNA是不会说谎的，他们的确不是兄妹。如果，萧楚格不是萧明恒的女儿，那她又是谁呢？萧楚格姓什么？叫什么？亲生父母是谁？我父亲曾经问过萧错，似乎萧错也不知道萧楚格的真实身份。根据『史料』记载，几千年来，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只有孙悟空，没听说有第二个。”
“难道，萧楚格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不，从天上掉下来的叫陨石。我说过，萧楚格是萧明恒十五年前抱回家的。”
说话之间，狄康突然萌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如此说来，没有身世来源，萧楚格就等于是一具无名女尸。”狄康见何晓筝十分同意这个观点，又继续说道，“案情基本已经清楚，现在调查的第一个重点：弄清楚萧楚格真实身份。第二个重点：张友和夫妇是不是真凶，和萧家有什么恩怨。第三个重点：找到那两件军绿色衣服！”
“我是法医，我只对尸体感兴趣。你现在有三种选择：一、带上所有的队员，去找另一个被害者的尸体。二、查一下各派出所的失踪人口。三、一天24小时开机，等人举报发现某某处，发现一具尸体……”何晓筝见狄康对她的话，置之不理，急得乱转，“血迹分析出一尸三命，现在少了具尸体，是找是寻，您抓紧表个态啊！”
此刻，狄康突然话锋一转：“如果，第三命是被枪击致死的，那么现场一定会留有弹壳、火药，或者子弹。如果，张友和夫妻是真凶的话，那尸体一定还在葬狗坡附近。这个被击中脑袋的受害者，很有可能目睹了所发生的一切，被张友和灭口。”
何晓筝听言，立刻把狄康否了：“我认为，不能这么早就给张友和下结论，张友和目前只承认肇事车祸，而不承认杀人。”
“我们马上去一趟葬狗坡，继续勘察现场，一是证明犯罪，二是为无辜者洗冤。”狄康虽然没有办案经验，但他态度是极其认真的。他认为，有必要带何晓筝一起去葬狗坡，如果能找到第三命的尸体，查出这个人的死亡时间，就可以推断，案发时间到底是10点至11点，还是8点至9点。
可何晓筝的拒绝却是斩钉截铁，说她还有事。狄康问她什么事？何晓筝说是终身大事。狄康很奇怪地问她：“上次不是说相亲了吗？”何晓筝很无奈地回答：“相是相了……”
狄康盯着何晓筝说：“怎么了？我记得，你还到他家吃饭呢。”何晓筝苦笑了一下：“是啊。”狄康又问：“怎么样？还好吧？”何晓筝很郁闷地说：“开始的时候，的确很愉快，吃饭的时候，他妈妈还拉着我的手，非要把家里的传家玉镯，给我戴上。可是后来，他们谈起了我的工作，就都不吃饭了……”
狄康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何晓筝：“说实话，我挺同情你的。”
何晓筝吃完早饭，擦了擦嘴说：“如果真心同情我，就每天给我买一份早饭，这东西，太好吃了。”狄康随口便说：“是鸭杂做的。”何晓筝一听，一捂嘴，跑了出去。狄康赶紧跟着冲进WC。走到何晓筝旁边，问：“你……牙疼？”
何晓筝连连呕吐说：“我……忘记告诉你，我不吃……动物内脏！”
狄康很内疚地说：“其实我也很想吐。”
“你又没吃，你吐什么？”
“我一记大好的马屁，就此宣告失手，现在，郁闷得想吐口血。”
何晓筝气得踢了狄康一脚，狄康见何晓筝吐得厉害，才假惺惺地问道：“怎么样？没事吧？”何晓筝吐完了便说：“吐干净了就好了。没事，真的，你先出去，这是女WC，你不方便。”
狄康无奈地说：“我很方便，这是男WC……”

第五十七章 雌雄为匙
狄康给何晓筝两小时睡觉休息，十分钟相亲约会，然后一起去葬狗坡。狄康趁此机会，去了张友和的工厂。经调查，张友和夫妻的工厂，根本没有军绿色的工作服，更别说是帆布+毡子+棉布的特殊工作服。
狄康走出工厂，给萧错打了电话，想叫他在葬狗坡那接应一下。可萧错此时正在考古所门口等池文青。狄康又说，他想尽快破了格格的案子。萧错只回了狄康一句：人命案子又不是将军罐，想破，就朝地上一摔。狄康顿时哑口无言。
萧错坐在池文青对面的办公桌，那是萧明恒过去办公用的。十五年恍惚而过，池文青既没换办公室，也没撤桌子，一切都照旧摆放。萧错没扯闲话，直接拿出琀蝉，交与池文青看，并把猴渣收蝉、格格摸宝，以及车祸死亡事件，跟池文青细说一遍。池文青边看玉蝉，边对萧错说：“听说格格摸宝很准，她既然提出玉蝉是一对，那我们就先考证单翼蝉。”
“单翼蝉仅是个传说故事，并无正史记载，怎么考证？”
“很多考古发现，都是先假设传说成立，然后再去考证。书上有话：枚是古代行军时，士卒口衔用以防止喧哗的器具，形如筷子。你想，在一个特定的形状上，雕刻一只特定的蝉，肯定会出现破绽之处。”
萧错听后，恍然大悟，立刻拿起高倍镜，边看边说：“枚只有圆形和方形两种可能，假设枚是圆形，玉作人就不能把翅膀做厚，否则，很容易产生圆弧，弧度大了会使玉蝉变形。即使做得很薄，也难免会造成翅膀的倾斜。如果是方形，而料子够大，我们就很难看出破绽。”
“枚不可能够大，否则含在嘴里，口水横流，会影响偷袭作战。你只看是圆料，还是方料。”
“是圆料。”萧错仔细观察玉蝉，一点不错，从玉蝉整体上看，两边的翅膀都有轻微的弧度。萧错顿觉鼻子一酸：“难怪格格能摸出这玉蝉的翅膀有问题，原因竟然出在这料子上。可这只能说明，玉蝉是枚改造的，不能断定，它就是将军夫妻的那对单翼蝉。”
“如果能证明格格说的：以雌为匙，雄蝉为锁。那么单翼蝉锁就会成立，随之将军夫妻的故事也就成立了。”
“古锁不归各大专题的品种管，属于杂件，而且古锁收藏是个偏门，所以我对古锁艺术研究，也不过是些皮毛功夫，并不深厚。”
池文青看着玉蝉，意犹未尽地对萧错说：“任何谜题，都是在考验解谜人的知识点，只要掌握足够的知识点，就是最好的解谜钥匙。原始人在过穴居生活时，为了安全，有时要推动巨石来挡住洞口，它所防备的，并不是小偷，而是野兽。”
萧错听到这，放下高倍镜，呢喃一句：“巨石挡洞？然后，再把巨石推开……”
池文青点了点头，说：“私有制出现以后，人类知道把自己的东西，用兽皮包裹起来，外面用绳索捆绑起来，最后在开启处，打个特殊的绳结，而这种绳结，只能用一个叫『觿［xī］』的工具打开。绳结和『觿』，就是锁和钥匙的最初雏形。那时候的锁，还没有机关，所以『觿』还不能叫做钥匙，只是古代一种解结的锥子。相当于我们现在开锁用的别子，也就是推动杆。”
“推动杆？”萧错听出池文青的话里有些门道，思索片刻，问：“您是说，这玉蝉不是钥匙？”
“玉蝉是钥匙，还是推动杆，不能定论太早。据我所知，锁最初被用在门上时，就是把一条木制门栓，插入一个槽中，槽沟顶部有一个木制栓。门栓插入槽沟后，木制栓便会插入门栓的孔。这样一来，门栓便很牢固，必须用钥匙才能打开。从出土文物及文字记载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仰韶文化遗址就发现了木锁，而鲁班，是第一个在木锁内设堂奥机关的人。到了汉代，簧片结构的金属锁出现了。古锁比现代的锁复杂得多，长短不一，大小不等，其奥妙之处，就在钥匙孔的开槽上。”
“这个我明白。”
“但有一点，你可能明白，但不会注意。古锁钥匙孔的形状，反应着古代社会森严的等级制度，百姓只能用『一』字孔锁，士大夫用『士』、『吉』字孔锁，将相帝王则另有区别，但都是遵循从简单到复杂的潜规则，不能乱来，否则视为违反王法。琀蝉本身就是汉代王侯将相的葬玉，玉作人一旦知道是锁，而且是将军用的锁，他就不敢按照常规的玉蝉雕刻。”
“如果玉作人当时知道，做的不仅是玉蝉，而且还是锁，那么，这只雌蝉与雄蝉接口那面，就不会像另一侧那样简洁，刻痕应该多出一至两道，以显示其将军的地位。我真是愚钝，怎么没想到这点呢？”萧错立刻去查看玉蝉腹部阴线，果然不出所料。
萧错之所以说出愚钝两字，那是因为他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无从着手。池文青能看出来，萧错虽然言谈自如，但是神经已濒临崩溃，脑力也处于透支状态。于是，她尽量婉约地去和萧错解释清楚：“格格说过，以雌为匙，雄蝉为锁。其中雌雄，就是凸凹。凸凹在锁里，其实就是槽子。雌雄玉蝉，恰恰就是利用这个凸凹关系，才能合并一起。如果单翼蝉锁的说法成立，那将军夫妻的传说就是真的，但宝藏的故事就不能成立。”
“为什么？”
“单翼蝉如果是锁，那就属于装饰锁，这么小的锁，根本锁不住那么多的宝藏。”
“您刚才说的巨石挡洞，倒是提醒了我。古人一向认为山洞是最安全的，您说有没有这样的可能，以山石为锁，雌雄蝉合并为钥匙，和山石组成『天仙配』。换而言之，成立的不是锁，是机关。”
“噢？机关？不排除这种可能，但这么小的玉蝉，想推开巨石，谈何容易？”
萧错得到了池文青的确认，心里甚是高兴，没等她说完，便接口说道：“一凸一凹，形成的不一定是钥匙和锁的关系，还可以形成齿轮，而齿轮是用来传动的，在机关设置里，也可以起到推动杆的作用。小齿轮带动大齿轮，大齿轮再带动更大的齿轮。这是先锋机械运动，杠杆原理，您说什么样的石头推不开吧？”
池文青心里暗赞萧错的思维敏捷，但赞许之后，疑惑又涌上心头，她向萧错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的话虽然有些道理，可这跟格格的死有关系吗？”
“有，琀蝉前脚到萧家，格格后脚就出事了，这其中一定有所联系。另外，卖琀蝉的那婆子送蝉给猴渣，目的是叫我盘玉，否则齿轮出现不合，机关就运转不起来。能推出这个玄机的人，绝对不是一般的人，她对锁文化是相当了解的。池姨，我想问问，您为什么对锁这么了解？”
池文青听到这个问题，眉头直皱，叹了口气说：“你爸擅长开锁，他经常开锁偷试卷，我跟着蹭满分。”萧错又问：“我爸跟谁学的开锁？”池文青答：“当年『偷楚盗安，掘龙藏萧』风行天下。你祖父和楚家关系较好，楚家是开锁行家，解放前，一直以单勾点珠，横行天下。你爸那几下，是你祖父教的。”
“楚家？楚家还有后人吗？”
“楚家只有一个后人，叫楚宗强，因为对祖先偷盗行为十分反感，去了地质局工作。楚宗强是三十年前，十八人探险队里唯一的幸存者，但回来后，就要求调动，到大学里做了教授。”
“楚宗强会开锁吗？”
“楚家人有规矩，但凡有人降生，摸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锁，一辈子只把锁当玩具，所以，楚家三岁孩子都能闭着眼睛开锁。楚宗强也毫不例外，但他从来不开锁行窃。”
萧错又问：“那楚宗强……他有孩子吗？”池文青说：“没有。他一直一个人，没成家，也没孩子。”萧错问：“那他人在哪？”池文青说：“死了，死了十几年了。”
“死了？”刹那间，萧错的表情僵化了，好似一桶刺骨的冰水，兜头泼下，心中凉了半截。刚刚见到的曙光，似乎在这一瞬间就灭了。

第五十八章 再勘现场
当萧错神情剧变的时候，狄康正坐在车里，边看案发现场的照片边等何晓筝。
狄康很能理解何晓筝，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很温柔，很善良，还很幽默……没有男朋友，确实是一件揪心的事情。但是，发生这样一宗如此残忍的凶杀案，如果不及时破获，马上就会成为各知名报纸的头条新闻。
何晓筝来时，狄康特意看了表，先是责备她迟到了一分钟，后又十分关切地问，是不是那人缠着你不放？何晓筝说是尸体缠着她不放，不找到那具尸体，她没心思找男朋友。狄康猛然发现何晓筝一身盛装，笑了：“哇哦，没心思？还穿得这么漂亮？”何晓筝气得狠推一把狄康：“开你的车吧！”
车子穿过嘎纳隧道后，路线变得坡陡路窄，车只能在岩壁边行进。狄康是个老手，开得漫不经心，却惊出何晓筝一身冷汗。
葬狗坡边的马路上，摆了许多鲜花，他们知道，这是萧错送给格格的。就在这时，狄康听到葬狗坡祭祀台下，传来一声呜咽。狄康跟声望去，石头后面只露出一个毛乎乎的爪子。狄康再看，便松了气，原来是一只大狗躲在暗处，潜伏不动。何晓筝认识这只大狗，它是萧楚格的导盲犬──虎尔赤。
狄康盯着虎尔赤，心中总是想不明白：案发时，这只狗到底在做什么？它为什么迎面追车？整个案件，虎尔赤既是目击者，也是幸存者。可它到底是怎么幸存的呢？
何晓筝明白，虎尔赤是在这里找凶手。她蹲在虎尔赤身边，虎尔赤显得十分虚弱，它没能站起来，只是抬起了前爪，搭在何晓筝的手上，嘴里不住地呜咽着。
何晓筝不忍再看下去，拉着狄康去勘察现场。何晓筝采取平行式搜查草丛中的血迹。狄康则向内螺旋式搜索弹壳和子弹。接着，两个人一起又进行了一次网格式搜查，甚至连路面石子下面都翻看一遍，但都一无所获。何晓筝本来就睡眠不足，累得往草地上一蹲，可她刚刚蹲下，便大喊一声：“狄康！”
狄康一惊，赶紧跑到何晓筝跟前，何晓筝指着对面草丛，说：“你看。”狄康还以为何晓筝找到弹壳或者火药了，急忙往草丛里一看，是几滴血迹，顿时就泄了气。
何晓筝拿出相机，拍了几张照片，又打开勘察箱，采了血样后，才跟狄康说：“这血迹呈线条状分布，起点血迹多为圆形，而逐渐成椭圆形，血迹的滴落方向与射击喷出的血迹方向相反，说明这是抛甩血迹。”
何晓筝见狄康没反应，从勘察箱里取出一个针管，她抽出一管矿泉水，趁狄康不注意的时候，“扑哧”把水从针管里喷出。狄康迅速举起手，挡住水流，然后，本能地将水随手甩落。
鉴于何晓筝一贯和别人做法不同，狄康心下不怒反奇，他猜何晓筝这一举动必有奥妙，于是蹲地思考，他发现甩出的水滴方向，与何晓筝喷出的水珠方向呈直角。他立即在脑子里，不断模拟血滴喷出后，以及被甩落的过程。
稍侯，狄康一拍脑袋，立刻醒悟：“血迹在这里拐了个弯，就说明有个人站在被害者的对面，被害人被射杀后，血注喷在对面人的手上。这个人就像我刚才一样，很恐慌，出于本能反应，马上又把血迹从手上甩了出去，落在草丛里。”无论怎么看，这个结论都是对的。狄康耸然动容，暗自称赞何晓筝的睿智。
何晓筝并没有因此称赞狄康的推断，而是反问一句：“如果是你杀害了这名死者，那么，下面你要做的不是报警，就是移尸。你现在试着朝我这走走看。”
狄康往前刚走了两步，何晓筝立即喊停：“如果你往尸体这边走来的话，那么，你必然会踩到血迹，而在命案现场，并没有发现带血的脚印。所以说，『你』，在看到被害人倒地后，应该是立刻往马路方向逃跑了，并没有接近死者。”
狄康点头会意，当即领悟了何晓筝的意思，问道：“那尸体是怎么被移走的呢？”
“从股喷溅血迹的方向看，在我这个位置，应该还站着一个人，尸体就是这个人抱走的。也就是说，这个人才是真正的凶手。”何晓筝的话，同时也肯定了在法医室里，推出的有两个凶手作案的可能性。
何晓筝的话很有道理，可没有尸体，没有子弹，没有枪，怎么能说这又是一起命案呢？何晓筝认为，要先寻找尸体。根据尸体上的弹道，可以推算出子弹的落处。
狄康也表示认可，问：“你觉得尸体会被抛在哪里呢？”
何晓筝没说话，她在地上仔细寻找着血迹，奇怪的是，没有发现其他地方有滴落血迹，也没有方向性延伸现象。狄康分析，凶手在移尸前，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包裹住死者流血的伤口，而后才移尸走人的。
狄康抬头看了看葬狗坡，凶手不可能抱着沉重的尸体到处走动，想隐藏尸体，葬狗坡是最佳的抛尸场地。此时，天色已经擦黑，给蒙上了一层漆黑的面纱。
就在这时，从祭祀台边吹来一股风，隐隐约约传来一声诡异的哀号，那声音乍起而猝止，带着浓浓的血腥气息，仿佛从九幽阴狱中飘浮而来。狄康不由自主地往祭祀台那走去，何晓筝却一把拉住了他，说：“祭祀台后，是当地的露天葬区。”
“露天葬区？”狄康打了个寒战，那个地方是死人的世界。他立刻意识到，今天可能要冒险，冒很大的险。

第五十九章 露天葬区
露天葬，作为丧葬仪式之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通俗地说，人死以后，不入土，死者的亲人将死者遗体，裸露于旷野之中，或置于岩石下、山崖间、洞窟或树洞内，或被鸟兽吃掉，或被野风蚀化。如果碰到非正常死亡，比如妇女难产，就在坟地搭一木架，置棺于上，任风吹雨打，腐烂为止。或者挂于墙壁风干，状如傀儡，俗称“风干”。这都是当地葬俗的特殊形式，这种古老的丧葬方式，现在已经禁止，基本都实行火葬。
狄康望着祭祀台后的森林，林子里面静悄悄，黑气沉沉，像是个静止的黑暗世界，似乎完全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如阴阳两界，生死两极。在狄康脑海里，顿时闪出横七竖八的尸体来，他问：“露天葬已有上千年历史，这葬狗坡里会不会尸堆成山啊？”
何晓筝见天色已晚，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葬狗坡。她跟狄康说：“俗话说：人死如灯灭，气化清风，肉化泥。葬狗坡里堆再多的尸体，也不会成山的。天快黑了，我们就算进去了，也摸不清楚哪一具尸体是我们要找的。”
狄康看着何晓筝说：“好不容易出趟现场，不能就这么无功无劳地回去。这葬狗坡里，有枣儿没枣儿，咱也得先给它三竿子再走。”狄康见何晓筝愣着，不回他话，又问了句遭掐的话：“你可别和我说，你害怕了？”
何晓筝听到害怕两字，没有反抗，反而看着祭祀台点了点头，说：“这里是萨满教的神圣之地，里面格局诡异，早有传言，进坡容易下坡难。眼见天黑，咱们还是赶紧离开这，山路崎岖，开车回去也很危险，一不小心就把你献给萨满了。”
“恐怕你这块圣地，已经成为抛尸现场。”狄康一边说，一边打开车门。
“别拿神圣的地方开玩笑。”
“我没有！我只是觉得某个人，穿上鸟兽服装，敲几下鼓，摇几下铃铛，跳几下，就能产生超乎自然的神力，同各种神灵直接交往？”
“那是萨满神器，不仅是创造宗教气氛的打击乐器，而且是通神的重要法器。OK，这案子我没法跟你查，我宣布，第一次合作，就此告终。”
狄康奇怪地问：“你什么意思？死者显然是被谋杀的，我们是在调查谋杀案。”
“我不能忍受，一边和你查案，一边让你攻击我妈的宗教研究课题。你赶紧开回去，和你的女朋友喝茶去吧。”狄康冷眼道：“有意思，一个相信鬼神之说的人，还想管我的私生活？”何晓筝强调说：“萨满教曾被元代、清代制度化为国教，如今作为一种原始宗教文化，几乎要销声匿迹。”
“别跟我说过去，过去大部分人还都相信，天就是个大锅盖，太阳围着地球转呢。宗教只是迷惑人思想的工具，当年的耶律阿保机、成吉思汗、努尔哈赤都是在利用萨满教，统治人们的精神。”
“我不想跟你办案和宗教完全没关系，是我们之间有分歧，甚至影响到了工作关系。”狄康说：“如果真有神灵，就让我受地狱之苦，受何晓筝的解剖刀之苦，行了吧。”何晓筝说：“这说法还行。”
说话间，天已经黑了。葬狗坡是个神秘的地方，狄康也不愿意摸黑进去，为了安全，他只能驾车返回。
车子开了没有多远，就听到坡里，传来轰隆之声。正值荒野，四下里静得出奇，显得这声音格外惊心动魄。狄康想，可能是夜间的动物开始渐渐活动。可就在轰隆声结束后，狄康便觉得车子猛地一颠，好像是压到什么东西。狄康急忙刹住车，立刻打开窗户，朝车外望去。他只往后那么一看，便觉得头皮发麻，赶紧把视线移开，再看下去非吐出来不可。
被压死的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狄康不敢怠慢，推门下车。何晓筝也觉蹊跷，跟着从车上跳下。狄康走到车后，发现路上，居然有两道红色痕迹，十分鲜艳醒目，再看痕迹尽头，却不是什么人。而是一块被掏空了的木头。木头并不结实，只有外边一层空壳。
好在狄康胆大，走到木头前面，仔细辨看，只见一张满面流血、灰毛丛生的大脸，倒在血泊当中，嘴边牙齿上还挂着血迹，双眼圆睁，凶光四射，恶狠狠地盯着狄康。
狄康心中叫苦，怎么就这么晦气，压到这么个倒霉的东西呢？现在后悔已晚，只好指着地上躺着的东西，对何晓筝说：“我想，我认识这东西。”何晓筝赶紧拿出电筒，三两步转到跟前，气得两眼发绿：“任何人都认识──老鼠。”
何晓筝拿着电筒，往木头里面，照了照，中间全是空的，已被撞得碎成若干残片，从里面爬出很多老鼠，密密麻麻涌在路上。木头外面，也有很多死老鼠，身体流出白色的肉和血浆，那种恶心的情景，叫人看得想要呕吐。
“怎么会有这么多老鼠在这？”何晓筝见到地上那只超大老鼠，已经被车碾得开膛破肚。狄康拉起何晓筝说：“先别管这些老鼠，我们还是赶紧往回走吧。”何晓筝突然挣开狄康的手说：“不，现在开始工作，你把勘察箱拿来。”
“你没开玩笑吧？”
何晓筝很严肃地跟狄康说：“你看我的样子，像开玩笑吗？”狄康没有再问，转身从车里拿出勘察箱，何晓筝从里面拿出手套，一边戴，一边说，“你看，你还是想和我一起工作，在找到尸体这点上，我们意见还是一致的。”
何晓筝拿出镊子，小心将老鼠肚皮翻开，她从老鼠肚子里拿出一个小骨头，叫狄康用电筒照过去，她一边看，一边问：“狄康，你说葬狗坡里最后一个人，是什么时候葬的？”狄康说：“你是问，这里是什么时候停止露天葬的吧？”何晓筝点了点头，狄康继续说道，“大约三十年前，这里就停止风葬，实行火葬。”
何晓筝从老鼠尸体里取一个小骨头，在手电下看了看，说：“这个小骨头，从残留软组织上看，不超过三天。狄康，把这只老鼠带回实验室！”
狄康看着何晓筝脸上那急切企盼回答的表情，哭笑不得，手足无措，支支吾吾地说道：“你疯了？这是只老鼠！”
还没等狄康反应过来，何晓筝又给了他一闷棍：“这只老鼠，吃的是人！这块骨头，是人手的指骨！”
何晓筝话音刚落，电话响了……

第六十章 日月经天
电话是池文青打的，她让何晓筝不要在坡下逗留太久，天黑之前必须回去。何晓筝手里拿着骨头说，这就回去。
池文青放下电话，看到驼皮时，表现得极为淡然，她知道驼皮是萧家祖传之物。萧家祖父原本有八个儿子，七个死于这种涉猎，仅剩下幼子萧明恒，至今还下落不明。
“十五年前，我爸抱格格回来后，就把驼皮交给了我，叫我好好照顾格格。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向您打听过驼皮……可现在……格格走了……走得支离破碎……”萧错说到这，嗓子发哽，但他还是坚持着说下去，“池姨，您知道十五年前，我爸出的是什么事吗？”
池文青听到萧错问起十五年前的事，身体一颤，但还是强装淡定，说：“我不知道。”
“那您怎么知道我爸有危险，还叫何叔去救他？”
“你爸失踪前的一个晚上，打电话给我，说他要出事，求我照顾你……我当时有点害怕，急忙告诉你何叔，可他根本不信，我一急，才用枪指着他的脑袋，威胁他……”
“我爸确实出事了，他抱回格格时，受的是枪伤。我研究过子弹，出自一把古枪。”萧错拿出弹头，交给池文青看。池文青看着那古怪的弹头，不觉问了句：“古枪？没听说你爸有收藏古枪的朋友。”
“我想，只要能把十五年前所发生的事情弄清楚了，我爸的失踪，格格的身世，格格的死亡原因，还有那个凶手，就会一目了然。池姨，我必须解开这张驼皮。我要找的不是宝藏，是我爸和格格。”
池文青已经觉察出格格死亡的严重性，她看着萧明恒的办公桌，眼睛一动不动，脑中立刻闪现出几十年前，萧明恒拿着驼皮来找她的情形。良久……她突然动了，并坚定地说了句：“不是你，是我们，这将是考古界的重大发现。”
池文青的决定，无疑是给了萧错一个撬地球的支点。但池文青很快就给萧错泼下一盆冷水：“很多年来，驼皮就像一个天结，没办法解开。”
萧错急忙把两块驼皮放在桌上，拼上连接口，跟池文青说：“这就是变化，这就是进步，为什么这张驼皮能迷惑住几代人，原因就出在这里：我们拿的驼皮，是残卷。”
“残卷？这样难度岂不是更大？”
萧错拿出青花瓷片，放在桌上，说：“只要知道是残卷，那我们就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去寻找其他分卷，这是必行之策。尽管驼皮目前还不能告诉我们什么，但这个瓷片能说明很多事情。”
池文青看着瓷片，很尴尬地说：“我对古瓷懂得不多，这瓷片是……”
“五年前，狄康在鬼街口查到一批货，其中有个弯月梅纹青花瓶。当初，狄康怀疑是元青花，送到文物局叫我掌眼。我乍看也没瞧明白那瓶子，只能看出新老，断不了代，就因胎质不符给否了。可格格却摸出是宋辽金元时期，北方磁州窑系所为。”
“青花瓷是瓷器，格格怎么能摸得出来？”
“磁州窑不是一个窑口，而是一个窑系，是北方土地上，所有烧造民间用瓷的窑口的统称。磁州窑把百姓看做上帝，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你喜欢什么，工匠就给你烧什么。玩瓷的都知道有这么句话：只要觉得东西真，又弄不明白的，往磁州窑那一扔，准没错。但我想，格格绝不会是因为没摸明白，而是她摸出了门道。”
“什么门道？”
“格格摸出了化妆土。”
“化妆土？”
“只有磁州窑才用化妆土，因为磁州窑的胎体，使用的是当地一种比较特殊的高岭土，由于土质结构较疏松、淘炼不细、颗粒粗等原因，永远也烧不出景德镇影青瓷那样洁白如玉的胎来。为了弥补这种不足，磁州窑发明了一种工艺──化妆土。在化妆土上刻画后，再施釉，在烧制过程中，会因膨胀系数不同，导致化妆土外的釉层表面产生裂隙，出现脱釉现象。”
“磁州窑是民窑，怎么能烧制贵族瓷器？”
“正因为磁州窑是民窑，所以它没有拘束，想怎么烧，就怎么烧，粗大，直爽，符合蒙古人的性格。官窑要定很多规矩，瓷器要经过审批，不合格的瓷器，通通砸掉。而蒙古贵族尚蓝尚白，青花瓷以蓝白装饰，是冷色中最冷的颜色。宋朝汉人一见到它，就立刻会联想到死、葬礼和鬼神。这么丧气的东西，肯定一出来就得给砸了。”
“你是说，早期的青花瓷出自磁州窑。”
“青花的创烧，有宋代创烧说，有唐代创烧说，但从胎质上看，地点都不是景德镇。格格说那个弯月梅纹青花瓷是磁州窑，凭的是化妆土，但我一直没弄明白，格格怎么断定是宋辽金元时期的重器。我当时正跟领导闹辞职，也没去细问这事。现在想问，格格却不在了。”
“弯月梅纹？”池文青反复低语，在房间来回转悠，突然回身跟萧错说，“格格能断代，并说是重器，凭的是弯月梅纹，凭的是一道日月经天、江河行地的黄金搭档──铁木真和木华黎。”
“铁木真和木华黎？”
“《元史.木华黎传》有载：1217年8月，成吉思汗采用汉人的官号，封木华黎为太师、国王、都行省承制行事，赐誓券、黄金印，并说：子孙传国，世世不绝。为了树立木华黎的威望，成吉思汗还赐给了木华黎一样最重要的东西──九游白纛［d&#224;o］大旗。并向诸将下手谕：『木华黎建此旗以出号令，如朕亲临也。』从此，征伐金朝之事宜就正式移交给木华黎，成吉思汗自己则准备西征。金朝的人，也因此称木华黎为：权皂帝，也就是代理皇帝。”
“木华黎一生勇猛善战，得此爵位，也是理所应该。”
“现在要注意，木华黎的这杆旗帜。两旗名同，而形不同，木华黎的九游白纛大旗其形制如《蒙鞑备录.军装器械》所记：今国王止建一白旗，九尾，『中有黑月』，出师张之。『国王』指的是木华黎『中有黑月』就是那面九游白纛大旗。”
“九游白纛大旗和弯月梅花纹有什么关系吗？”
“铁木真和木华黎戎马一生，每年、每月，甚至每天都在战斗。在他们每次出征前，萨满都要举行盛大而神圣的占卜、祈福礼仪，同时陈设出大量与黄金同价、萨满祭祀所独有的圣物──青花瓷。”
“您是说，其中就出现了弯月梅纹青花瓷？”
“是的，木华黎身为国王，专责金朝，手下强兵悍将如云，但始终都没有割据一方，背叛成吉思汗。所以，萨满用盛开的梅花，表现成吉思汗和木华黎所具有的英雄气概和君子美德，以及他们的光明磊落，辉映日月。另外，蒙古人认为太阳是月亮的母亲，月亮的光辉来自太阳。也就是说，木华黎的权利，来自成吉思汗。木华黎一生历史纪年复杂，宋、金、夏、蒙古、西辽、大理等并存。所以，格格才能断定弯月梅纹瓶是宋辽金元时期的重器。”
萧错听后，心里怦怦乱跳，脑子突然开窍，急忙接上话茬：“宋末因战乱北方大量移民迁去南方，北方窑工们为求发展也大批南迁，这种北方磁州窑系青花瓷，入元后似乎就停烧了。所以，格格才能断得那么准。但这种在萨满仪式上用的弯月梅纹瓶，属于圣物，传世品更是极少。我们都知道，萨满仪式上的青花瓷，会有使用痕迹。而当初格格摸的那个瓶子，我记得很清楚，并没有使用痕迹。”
“那个瓶子现在在哪儿？”
“查出来后，就被博物馆收藏了。”
“那我们现在就等于没有证据？”
“我有。”萧错恭恭敬敬将瓷片递给池文青，说，“这是我从许胡子家里掏出来的，出手的人曾经告诉过他，是在红丹河附近捡的。这瓷片花纹和胎质，和格格五年前摸过的那个弯月梅纹青花瓶一样。很明显，这个瓷片和那个弯月梅纹青花瓶，是一对。”
“一对？”
“是的，我仔细看过了，瓷片没有使用痕迹，有土锈，土锈污垢发红，带着紫红色砂砾泥，是生坑出土器。根据您的说法，弯月梅纹应该说是青花瓷的精品大器。蒙古贵族一直有将瓷器和樟脑、黄金、白银、麝香、琥珀等珍奇物大量囤积居奇，甚至窖藏起来的习惯。今天我们能够看到大批元青花瓷在内蒙出现，恐与此不无关系。现在，这个瓷片的出现，就说明红丹河附近，存在宝藏。”
池文青脸上立刻蒙上了雕塑般的表情，她很严肃地对萧错说：“这不可能，我们不是住在加勒比海盗的遗址上，随便往下一挖都是宝藏。十几年前，我和你爸走遍了红丹河，我们的考察日记，可以证明，红丹河附近除了水多，就是老鼠多，多得能吃人……”

第六十一章 食尸之鼠
何晓筝面前的那些老鼠，证明了池文青没有撒谎。
狄康听到何晓筝说，老鼠吃的是人，暗暗吃惊，两眼发直。何晓筝还以为他被吓住，赶紧摇了摇他的手臂。狄康翻了半天白眼，居然说了句：“我最恶心的就是老鼠！”
何晓筝把那块指骨，很小心地收在证物袋里，对狄康说：“那些老鼠的肚子里，可能还有我们要找的证据。我记得有本教科书是这么说的：如果不能百分百确定如何收集证物，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与证物相关的东西全部取走。”
狄康看了看何晓筝，又望了望那只超大老鼠和被那片鼠肉成浆的马路，愁眉苦脸地问：“是吗？那我想想办法，怎么才能把这些『全部』取走？”
狄康转回车厢里，拿出一个防毒面具，何晓筝莫名其妙地望着他说：“有这个必要吗？”狄康一本正经地回答：“如果我得了黑死病，你要对我负责！”何晓筝当时就哑巴了。
狄康蹲下身体，去收拾那只被压扁的老鼠。何晓筝也不再说话，走过去观看那块木头。这时，再静下来聆听，四周还有阵阵呜咽之声传来。葬狗坡上没有任何风，所以，绝不可能是风声，那声音异常尖锐，而且忽东忽西，飘忽不定，漆黑中更令人发毛。
狄康在厚重的防毒面具里，呼吸显得十分粗重，只听那细碎的声音逐渐逼近，直到近在咫尺。狄康立刻警觉起来，朝马路边望去，在那些草丛里，传来紧一阵，慢一阵鼓噪声。那声音不大，却在黑夜中显得甚是诡异，完全不成节奏，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绝对不是人，也不像是野兽，因为草丛很矮，连一只兔子也别想藏住。而且，那声音是从草丛下面传来的，难道草丛底下有什么东西？
狄康心道不妙，他迅速拎起地上那只死老鼠，考虑到其他的老鼠还很小，即使吃了人肉，也吞不下骨头，所以他拒绝了何晓筝的“全部”。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那种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密集，那声音里，隐藏着一种难以觉察的恐惧，就像活人被闷放在棺材里，用指甲抓挠棺材壁，发出的一种最刺激人脑神经的响动，听得他浑身往外冒凉气。
“可惜，这些老鼠全死了，要是有活的就好了。”何晓筝站在马路上，嘟囔着，她的心思，全放在那节小指骨上了，一点也没注意四周的变化。
狄康拿掉防毒面具，把勘察箱收起来，甩到后备厢里。他没敢出声，慢慢把手摸向外套腋下的位置，不论出现什么，怀里的这把枪，还是能斗上一段时间的。这时，那怪异的抓挠声，又一次响起，像是什么东西在叫，又像是乱蝇飞舞，时快时慢。狄康向那声音的来源处看去，视线都被地上的草丛遮挡住了，根本看不清楚草下面的情况，月光夹杂在乱草间闪烁不定，更显得上面鬼气逼人。
狄康的直觉告诉他，这里要发生不祥的事情。于是，他快速朝何晓筝奔去，一把抓住何晓筝的胳膊，悄悄地对她说：“别出声，快跟我走！”何晓筝惊讶地看着狄康，她来不及挣扎，也挣脱不掉。只能被狄康拎着，像小鸡似的贴着狄康往车那边走。
马路上，忽然变得死一般沉寂，除了他们的心跳和呼吸声，一切声音都消失了。何晓筝趁机回了一下头，这下，可不得了了，何晓筝几乎还未来得及诧异，抓起狄康的大手，拼命地往车那一边跑，一边喊：“快……快……快跑……”
这声响，简直比天上的炸雷还要惊心动魄。只见路边的草丛里，不知道从哪冒出来那么多的老鼠，一行又一行，整整齐齐地盯着他们看，情景确是罕见罕闻。
两人一路狂奔，在起伏的山路上，高一脚，低一脚地跑到了车子跟前。就在进车时，何晓筝突然觉得裤脚被什么拖住，定睛看时，只吓得心中突突乱跳。原来，一只老鼠已经叼住了她的裤子，何晓筝心里一急，连跺了几脚，才把那只老鼠甩掉，随后，立即关紧车门。
虽然坐进车里，两人却还是连吁带喘，一时之间，还说不出话来。何晓筝吐出一口长气，结结巴巴地道：“幸亏跑得快……不然……叫这群老鼠扑了，不出明天一早，咱们就会变成两具白骨。”
狄康尽量让自己狂跳的心率降低下来，但是身体中莫名的恐慌却始终消除不掉。他看着何晓筝惊慌失措的样子，不禁问道：“你不是说，要是看到活的就好了吗？现在活的都来了，你跑什么跑？”
“可……可我没要这么多啊！”何晓筝喃喃而语。
事到如今，自然不能在这束手待毙，可狄康却不敢开车，因为，马路上密密麻麻的，全是老鼠。他很无奈地跟何晓筝说：“看来，老鼠的家族，向我们宣战了。”
谁知道何晓筝看了一会儿老鼠，脸上却露出惊喜，说：“不，它们不是复仇的？是去吃晚饭的。如果我们想找到尸体，那就要跟着这群老鼠走！”
“吃饭？你饿昏头了吧，开什么玩笑？”
“听我说，这是一种食尸鼠。因为葬狗坡是露天葬区，这里的老鼠，都以啃食尸体为生。特别对那些刚刚死去的尸体，别有独钟。一旦发现这样的尸体，他们就会成群结队，一起去吃。刚才那只空壳木头，肯定是从葬狗坡里滚下来的，这附近的老鼠，闻到了它们肚子里的人肉味，便会一起朝尸体那边聚集。我们跟着这群老鼠走，一定会找到尸体的。”
狄康听明白了几分，越想觉得越对，不禁问道：“我们还去葬狗坡？”
何晓筝坚定不移地回答：“如果明天，你还能找到这群老鼠的话，咱们现在就回家！”
狄康在车里，沉思一会儿，早听说葬狗坡诡异神秘，一直就没机会进去看看，既然已经来到此地，岂有不进反退之理？不管，葬狗坡有多诡异，只要不怕死，肯定能探个究竟。当他看到老鼠们，从他们车边走过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启动车子，跟着老鼠群，往葬狗坡开去。
葬狗坡，整个坡都是阴暗的树林，只有茂密的枝叶间，倾泻下缕缕月光。倾斜的树干，交错的虬枝，让这片树林看起来阴森恐怖。
狄康下车，特意朝祭祀台那看了看，他发现虎尔赤已经不在了，估计是回萧宅了。狄康摸了摸口袋里的那个髀石，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想去找萧错给看看。萧错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什么物件都是实打实地说，狄康信得过他。
狄康喊何晓筝快走，半天没人答理，回头一看，何晓筝居然还待在车里，狄康问她怎么了？何晓筝支支吾吾地说了半天，也没回答出个所以然来。狄康问她，是不是害怕黑？何晓筝摇了摇头说，她不害怕黑，但她有恐高症，不能乘透明电梯，更不敢站在阳台上，就连二楼的高度也受不了，更不用说登山了。只要超过两米，她就会全身发抖。
狄康下车，在何晓筝面前，双手叉腰，问：“知道，我这是什么姿势吗？”何晓筝说：“典型的战斗姿势，非常男性化。”狄康接着又双臂抱胸，眼睛斜着何晓筝问：“这是什么姿势？”何晓筝疑惑地回答：“防御姿势？”
狄康很轻蔑地说：“错，鄙视姿势！”

第六十二章 封土之说
何晓筝受狄康鄙视的同时，萧错也在受池文青的鄙视，毕竟萧错所作出的结论，是常规鉴定，也就是常说的：眼学。这种鉴定，主要是凭借丰富的鉴定经验和足够的历史知识，靠目测断定文物年代的办法。
萧错是个掌眼，靠眼力鉴别，靠知识点分析推理，已经十分准确。但他还是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科技检测。走这条路，不是因为萧错没把握，而是为了取证。当琀蝉和瓷片的土锈污垢检验结果出来时，池文青却拿着单子，说：“这……绝对不可能。”
萧错接过单子，非常淡定地说：“绝对可能，而且是铁证如山。琀蝉和瓷片，带着同样的土锈污垢，而琀蝉这种发红的沁色，就是长期受紫红色砂砾泥所侵蚀导致。红丹河河水泛红，就是因为水下堆积着紫红色砂砾泥。而琀蝉和瓷片都是出土器，显然不是藏在红丹河水里。而红丹河附近，只有葬狗坡能藏宝。”
话题进行到关键时刻，池文青却一副不屑的表情看着萧错，说：“你这个结论，早在三十年前，你爸就总结出来了。葬狗坡，确实是这样的一座红坡，通体由紫红色砂砾泥和岩石构成……”
萧错听到此处，立即反问：“真是紫红色砂砾泥和岩石构成？”
“是的。三十年前，最初锁定葬狗坡为疑点的人，就是你爸。我们分别在葬狗坡的东坡、西坡和南坡，进行勘探。第一钻孔出来的结果，深度约为十米，打出了夯土层。第二钻的结果，更让我们非常兴奋，我们居然打到了石层。”
“石层？葬狗坡下有地宫？”
结果是出人意料的，池文青在萧错的追问下，居然是这么说的：“我们虽然打到石层，但石层下面还是紫红色砂砾泥。经过一个多星期的探测，葬狗坡上所开探孔均未勘探到底。没有发现地宫的痕迹，也没有发现有陪葬品。”
“后来呢？”
“我们最终发现，葬狗坡仅仅是一个断裂带后遗症。嘎纳山处于地幔物质上升流动强烈的地带，上升流向两侧相反方向的分散，使嘎纳山脆弱部分张裂、断陷，形成裂谷带。嘎纳山裂谷的轮廓，非常清晰，它纵贯南北，将整座山劈为两半，裂谷两侧，断壁悬崖，山峦起伏，犹如高耸的两垛墙。由于这里地壳运动活跃，经常发生小规模地震。从嘎纳山上坍塌的石块，全部堆积在裂谷中间，从而形成了葬狗坡。而我们唯一勘探出的结果就是，葬狗坡由一层紫红色砂砾泥和一层岩石叠加构成。”
池文青的这种分析，并不是没有证据的，时至今日，嘎纳山裂谷，仍在不断地向两侧扩展着，葬狗坡也因此，越堆越高。
“一层紫红色砂砾泥……一层岩石构成？这是很明显的人为的……这证明，葬狗坡是人工筑起的封土堆。”
“当初，我提出和你相同的观点，葬狗坡是人工封土。但你爸很快把我否了，他说稍微懂得墓葬的人都知道，即使是始皇陵，也没有构建出这么高的封土堆，何况是一只狗的墓？我始终不明白，已经考察到这个地步了，你爸却戛然而止，从此不提葬狗坡。”
“这不像我爸的性格。”
“你爸一向是反常规做事，尽管他不再提及葬狗坡，而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狗墓真的存在，那么，这样宏伟的封土之下会有什么？会藏匿着什么样的陪葬品？葬狗的地宫应该是什么样的结构？狗会躺在棺材里吗？是石棺？是木棺？还是木椁？狗葬又是什么形式呢？它有没有被盗过？又是哪位王修建出这堆封土？这一系列的悬念，无不困扰着我霍霍而上，拭目以待。”
萧错等的就是池文青的这句话，急忙说道：“池姨，我们设想一下，葬狗坡最初雏形，很可能是个封土堆。因为它处在断裂带上，会因为地壳运动，越来越高大。其实，也算不上什么异常之事。想想金字塔，再想想长城，这么高的封土又算什么？古代人的聪明才智，是我们无法想象的。现在最重要的疑问，就是玉蝉怎么会到狗墓里？难道葬狗坡不是狗墓，是将军墓？”
“不，绝对不是将军墓，玉蝉是汉代的，而葬狗坡上的树木历史，只在一千年左右。再说，任何一个墓主人都不会愿意称自己是狗的。”
“如果地下埋葬的不是尸体，而是宝藏的话，那么墓碑上别说写狗、写猫，就是写个王八，也没人动怒，其障眼法的目的达到了，藏宝人就会窃喜。”
池文青拿着瓷片和琀禅，反复思考：“你说，那人为什么要用驼皮包着琀蝉呢？”
“我也不太清楚，从那人的身手上看，绝对不是凡人。”
“你怎么知道？”
“那人盗了我家。”
“你家？你家的锁很防人的，那贼偷走了什么？”
“萧家的锁即使是用单珠点勾，都要开上几分钟。但那贼开锁的手法很高明，几秒钟就进屋了。最让我想不到的是，那贼值钱的东西一样没动，只偷走格格的一套衣服。”
“衣服？”
“就是我爸抱格格到我们家时，格格穿的那套衣服。那贼还动了格格的鞋，只是动了，没带走。”
“为什么不抓她？”
“我想抓的不是一个偷东西的贼，而是一群策划格格死亡的盗宝人。”
“可我认为，他们不会杀格格。你想，格格鉴宝靠的是手感，而你鉴宝是凭的眼力，这点凸凹的差别，你是不容易发现的。谁也无法预测，格格当晚能不能破解玉蝉的秘密。格格在他们的眼里，利用价值实在是太大了，包括你盘玉时，都要靠格格的手去摸，怎么可能这么早就杀了她呢？”
萧错听到池文青说到这儿，很自然地想起格格，眼眶开始泛红，很快就开始湿润，他咽了几次唾液，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但没办法阻止他声音的哽咽：“其实……格格如果活着的话，她搭手一摸就会摸出这里的反常规，而我们却要用知识点去分析。”
“你想把玉蝉盘出来？”
萧错嘴角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对池文青说：“眼下别无选择，就好像在战场上打仗，我们遭了埋伏，我明敌暗，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没有还手的余地。只有盘出玉蝉，引出卖蝉人，这是破解格格死亡的唯一出路。”
“不是唯一，还有线索。想那孤寡婆子死在屋里，那人怎么会知道。我认为，她们俩肯定是熟人关系，至少是能没事串个门的那种。”
萧错忽觉脑子一沉，觉得这话十分有理：“听说，老人曾在杂技团里，卖茶叶蛋为生。我也怀疑过是杂技团的人，后来一问，才知道杂技团早就解散了。”
池文青眼前一亮，急忙补上一句：“杂技团虽然不在了，但是，杂技团的人还在继续表演，就在游乐场的马戏团里。听说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杂技团会过来表演敦煌飞天，又惊又险，观看的人会很多。”
“您的意思是……我要去看看杂技表演了？”这是极为出人意料的一招，因为在萧错看来，此举将逆转他被动的局面。
池文青点点头，不再言语，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萧错问她怎么了？池文青说：“晓筝那孩子，做事没规没矩，我怕她一时冲动进葬狗坡去。”
萧错说：“您最好劝她别进葬狗坡，我发现格格养的一只雪鸮不见了，这鸟对尸体敏感，我怀疑葬狗坡里有死人。”
“死人？葬狗坡是露天葬区，有死人并不奇怪。”
“露天葬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是说，刚刚死去的尸体。”
“尸体？你怎么知道？”

第六十三章 雪鸮逐魂
萧错所说的雪鸮，其实就是一种猫头鹰。一直以来，人们都把猫头鹰当做不祥之鸟，称为逐魂鸟、报丧鸟等。古书中还把它称之为怪鸱、鬼车、魑魂或流离，当做厄运和死亡的象征。其实让人们产生这些看法的原因，主要就是猫头鹰嗅觉十分灵敏，它可以闻到人死亡断气时呼出的那种特殊气味，当它迅速赶到气味的发源地时，会发出一种奇怪的叫声，就像游荡的野鬼孤魂发出的阴森凄凉的笑声，使人感到十分恐怖。
萧错对池文青说：“格格出事的那天，雪鸮就不见了，只是我一直没注意。那只雪鸮在我家已经两年多了，出去捕食最多两小时，就会回来一趟，可我已经两天没见到它了。过去两年里，雪鸮也曾失踪过，都是因为附近有人离世。”
池文青摇头否定：“葬狗坡方圆百里，有不少村民，有人离世并不奇怪。再说雪鸮是格格养大的，格格又刚刚离世，我想，雪鸮很有可能去找格格了。”
“不，雪鸮不是去找格格的，雪鸮只对尸体的气味敏感，而格格早被何晓筝带走了。如果雪鸮真的是去找格格的，就应该在葬狗坡边的马路附近徘徊。可我在马路边，并没见到雪鸮出现，我吹口哨，它也没回来。雪鸮每次报丧的时候，我都会听到它的叫声，可这次没有。所以，我怀疑有死人在葬狗坡里，那里树藤缠绕，密不透风，传不出雪鸮的叫声。”
“葬狗坡里遍地老鼠，雪鸮去那里捕食，也是常理之事。”
“您不知道，雪鸮还有一个特点，如果尸体长期裸露在外，或者一直不入棺，它就会一直在尸体附近叫。雪鸮两天未归，尸体定会腐烂发臭。那种尸臭味，除了葬狗坡，哪都藏不住。”
池文青听过萧错之言，觉得似乎有些道理，但让一只鸟去证明葬狗坡里有死人，根本没有什么说服力。她说：“耶那村人祖祖辈辈都沿袭露天葬的习俗，难道这时候还有人偷偷进葬狗坡风葬？不，不太可能，葬狗坡地形复杂，每次举行葬礼时，都是由萨满带着进去，然后带着出来。没有萨满带路，普通村民，很难出坡。”
萧错听池文青说出萨满二字，微微一怔，说道：“听您说起萨满，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格格出事当晚，我碰到耶那村的娜仁萨满，她站在街上，对着我念叨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话？”
“娜仁萨满说：万物有灵，人住地界，神居天界，鸟居龙藏，安魂金符，参悟玄机。若得真相，必先祈神，今日午夜，去葬狗坡，祭祀狗神。一尸三命，一定要祭。”
“一尸三命？”池文青暗暗咂舌，想不到娜仁萨满那古怪的脾气，竟能和萧错说出这般话来。
“是的，我当时听娜仁萨满说的话，半文半俗，既像是古谜，又像是顺口溜，而且内容离奇，我一时半会也悟不出什么道理来。直听到『真相』两字，我才算觉得萨满的话里一定有话，可萨满说完『一尸三命，一定要祭……』就没了下文，再也不说什么。”
池文青在纸上将娜仁萨满的话记了下来，而后对萧错说：“娜仁萨满不是普通的萨满，她是蒙古科尔沁博。她给我们带来了蒙古族原始宗教──博文化，蒙古族第一舞蹈──安代，蒙古族传统技艺──整骨，是一个非常传奇的人物。”
萧错不解：“我跟娜仁萨满并不来往，她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你不知道，娜仁萨满的师傅，跟你们萧家祖上一直都有很深的交往，猴瞎子的眼睛，就是你曾祖父请娜仁萨满的师傅给换上去的。她师傅死后，娜仁萨满继承了她师傅的衣钵。当年，娜仁萨满被日本人关押，你爷爷萧戎扛着自家的脑袋，硬是从日本人眼皮下面，把她救出来的。按理说，你们萧家对娜仁是有救命之恩的。”
“哦？这我还真不知道。”
池文青又继续说道：“你爸在的时候，我经常请娜仁萨满帮我破解萨满符号。娜仁萨满的脾气，我多少知道一点，她说话做事，都非常严谨，凡事都爱点到为止，她能说出『一尸三命』，我想她是在暗示你一种信息。”
“这么说来，娜仁萨满是想告诉我，格格出事那天，还有其他人死亡？”
池文青说：“我估计是这么回事，你当时去祭狗神了吗？”
“去了，我也知道，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跟我说这些话。那天晚上，我在祭祀台边，发现葬狗坡里有人。”
“坡里有人？”
“当时，我很难过，还以为眼前出现幻觉，是格格回来了，但事后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不是格格，肯定另外有人去了葬狗坡。娜仁萨满肯定是想告诉我什么，而当时又不方便告诉我，只好叫我自己去葬狗坡看。”
“可娜仁萨满为什么要说一尸三命呢，一尸三命到底和格格的车祸有什么关系？”
“这个还不清楚，不过，张友和去自首的时候，曾经说过，他妻子在擦玻璃时，将胳膊摔断，他们俩是赶着去娜仁萨满那儿整骨，这就说明娜仁萨满跟张友和接触过。可娜仁怎么会说一尸三命呢？我想明天去问问娜仁萨满。”
“不用去了，娜仁萨满脾气古怪，她想说的，你不问她都会告诉你，她不想说的，你问了也是白问。就说日本侵华的时候，有个日本军官想得到她的那件萨满服，什么刑具都用上了，娜仁萨满也没说出萨满服的下落。说也奇怪，她的那套萨满服，在日本侵华的时候，没现身，在“文革”的时候，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现在，又莫名其妙地出来了。所以，我想答案或许就在娜仁萨满的这几句话里。”
“看来，娜仁萨满很有可能是当天车祸发生的知情人。否则她不会说：『若得真相，必先祈神。这个祈神的意思就是去祭狗神，狗神在葬狗坡上，如果有人进坡，那么一定会经过祭祀台，所以，娜仁萨满叫我『一定要祭』。而我那天确实看到了一个黑影，但那黑影肯定不是害死格格的人。”
“为什么？”
“黑影从葬狗坡里出来时，虎尔赤来了，它只是叫了几声，并没有去追那黑影，我想，那黑影跟格格的死没有太大的关系，否则，虎尔赤也不会放过他的。”
池文青听到这里，已经明白了萧错的意思，她低头凝思，说：“有谁能在葬狗坡里来去自如呢？”忽然，池文青眼前一亮，竟不自然地说了一句，“难道是他？”
“谁？”

第六十四章 婴声怪啼
萧错和池文青在推敲娜仁萨满的话语时，何晓筝还没有进坡，而是稳坐在狄康的车里。任凭狄康怎么说，何晓筝就是不下车。可见，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晓筝虽然不怕尸体，却站不得高处。葬狗坡那么高，何晓筝不抖腿，那才是怪事。
何晓筝的气焰，似乎还比较嚣张，无论狄康说什么，何晓筝只是一句话：不去。苦劝也好，利诱也好，全然无用。狄康不是没脑子的人，何晓筝这种找尸老手，竟然会怕进葬狗坡，其中必定有问题。
眼看老鼠的队伍，就要全部进坡，再不跟紧，恐怕就要跟踪老鼠屎了。既然文的不行，就来武的。狄康从后备厢里拿出了何晓筝的勘察箱，又拿出自己野外蹲点的装备包。一把将何晓筝拽了出来，连警告带威胁地对她说：“听我说，这是最后一只老鼠，你要是再不跟上，我就叫你变成那具尸体！”
何晓筝手里护着相机，急忙挣脱狄康，跑到车后备厢处，叫唤着要带上自己背尸体的大包，说那里面有装尸袋，狄康看着何晓筝，心中暗自感叹，人要是胆小到这个份上，可真不容易。
鼠群上了祭祀台，分成两路，避开那只石狗，开始陆续进入葬狗坡。何晓筝好生奇怪，难道老鼠也信仰狗神？此时，再去看那只石狗，不免生畏。虽说那只石狗是萨满神灵，可面相冷酷，看不出一点神气，反而显露出一些不易察觉的阴森之气。
何晓筝在石狗面前，默默祈祷。虽说，好奇是人类的天性，但求生，也是人类的本能。因为，池文青曾经多次叮嘱过她：宁下地狱，莫上狗坡。
想到这句话，何晓筝心里就发寒，她抬眼看了看葬狗坡，仔细观看周遭的地理形势。葬狗坡，位于嘎纳山的裂谷处，据当地人传说，葬狗坡不是自然的土坡，而是古代君王为狗修建的坟墓，通俗的说，葬狗坡就是葬狗的大坟头。
何晓筝不是考古学家，但要说葬狗坡是个大坟头，她死活都不会信的，细数历朝历代的君王，没有建造这么大的坟头的，何况是一只狗呢？
狄康看见何晓筝站在石犬面前，闭眼祈祷，便问：“你祈祷了什么？”何晓筝瞪着狄康说：“希望我们能进得去，也能出得来。传说这葬狗坡上坡容易，下坡难。进了坡里，就算侥幸没遇上什么野兽，万一脚底下打滑，掉进坑里，俩人饿着肚皮等援救是小，牺牲性命，可是大事。”
狄康并不在乎何晓筝的顾忌，那种担忧，反而勾起了他探险的热情。一边拉着何晓筝进林子，一边说：“难道听到风声，就不敢出海打渔了？既然，老鼠能给我们带路，那就是天意。人只要舍得豁出性命，那就没什么可怕的了。冒这点风险，又算得了什么，别忘了咱可是受过训练的，只要下脚的时候，多长个心眼就行。”
狄康说着话，从后背包里，摸出一把刀来：“这把虎纹钢鹰，是一把战斗生存刀，是美国TOPS军火公司里一组曾经多次出生入死的人设计的，几乎是不可毁坏的。我想，这坡里的林子，不会茂密到非要开山才能通行的地步，一把钢鹰，足够应付。在任何时候，任何方面，一把优秀的刀，都将是你至关重要的帮手，就像屠龙刀，蝴蝶剑，叱咤江湖，唯我独尊。怎么样？没见过吧？”
何晓筝用手指摸了摸钢鹰的背齿，冷言道：“嗯，这刀的刀把看起来确实不错，不过，用来解剖尸体大了点，你会玩屠龙刀法吗？”
“嗨，你这是怎么说话呢？咱可是正规军出身，这刀是我爸从美国带回来的，很贵的。”狄康掂了掂手中的钢鹰，又霍霍地耍了几下，给何晓筝看。
“不要认为刀贵，就很拽了，野兽可不管你的刀多少钱。要是真碰上野兽，拿着宝马价格的刀，也照样挂。这里的猛兽，一猪、二熊、三老虎，哪样拿刀抵抗，都是徒劳的。刀能不用则不用，除非，你想跟它来个鱼死网破，什么刀，也不如一双腿有用。”
“何晓筝同志，要是你能以每小时65公里的速度，跑1000米，那你就同笨熊比吧，和你同事了这么多年，我相信，你一定没它跑得快！”
狄康说完话，便自顾朝前走去，何晓筝看到狄康走得很急，这才紧张起来，一定要赶到老鼠前面找到尸体，否则，你想从它们的嘴边，拿走尸体，可没那么容易。于是，两人废话不说，一前一后，跟着鼠群进入葬狗坡之中。
葬狗坡的情况，比他们预先设想得要好很多。只是坡里，到处都枯枝败叶，一层压一层。何晓筝走一步，陷一脚。狄康用钢鹰砍了两根树枝，递给何晓筝一根，当做探路的拐杖。因为狄康怕葬狗坡里有一些潮湿松软的泥泞地带，被厚厚的枯树叶覆盖，很难发现。如果坑底够大，够宽，可以吸进去一只大熊。
狄康将刀收在腰间，与何晓筝互相搀扶，拿着手电，向前走着，每向前走一步，都要像盲人一般，先用木棍，插寻一遍附近地面，因为落叶太深，根本分不清楚，哪是暗藏的陷阱机关。
狄康发现有些地方的落叶，已经能没过小腿了，一脚踏上去，还吱吱有声，他转头问何晓筝：“你说，这尸体会不会藏在落叶下面？”
何晓筝盯着落叶上的老鼠，说：“老鼠还在落叶之上行走，尸体应该还没有被掩盖。当地人有规矩，人死后，忌讳用落叶掩盖，怕进坡打猎的人，不小心踩到，破了他们的财路。再说，这落叶下面，也藏不住东西，小野兽死在里面，就被大野兽拖出来吃掉。如果把人埋在落叶下面，也会被野兽拖出来吃掉。”
狄康点点头，踏着枯树叶，小心翼翼地在坡里移动着，大约走了十米，坡里开始迷雾萦绕，狄康向四周望着，能依稀看到树上残留的尸骨，因为那尸骨在这里堆积了至少几百年，都已经风干脆裂。虽然这些怪异的骨头，让狄康稍稍显得吃惊，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手中有最精良的武器，就算是这些尸骨都活过来，他也不会害怕，何况只是些风干脆裂的骨头？
这时，从坡内断断续续，隐隐约约，传来了一种怪怪的声音，狄康不时地侧耳倾听着，那声音不大，却在黑夜中显得甚是诡异，完全不成节奏，像婴儿的啼哭。狄康壮起一身虎胆，当先循着哭声找向林深之处。随即暗想：这渺无人烟的森林里，怎么会有婴儿呢？

第六十五章 血口遇险
树林里本来就黑，再加上这悲悲戚戚的哭声，更是增加俩人心中的恐惧。他们又往前走了大约十米，就觉得身上很不对劲，全身开始慢慢发热，脑门上的汗珠，一颗接一颗往下掉。何晓筝也热得受不了，把外套脱下来，缠在腰上。这葬狗坡坡里的温度怎么这么高？狄康抬头往天上看看，说是往天上看，其实，也就是抬抬头看看树，因为，葬狗坡里根本就没有天。
葬狗坡内，全都是缠藤老树。攀在老树上的藤条，在空中交织在一起，有的藤条像老树的头发似的，垂在半空中。别说是人，就算是鸟，也很难飞出这张天网。怪不得有人说，葬狗坡叫干雪坡，树和藤交织在一起，根本见不到天日。无论外面的雪、雨、冰雹有多大，都不会落在坡内。时值深秋，这里根本没有寒冷的迹象。
想到这儿，狄康心里一紧，这里温度这么高，会导致一些北方野生动物，产生习性变异，特别是冬眠的……狄康不敢再想下去，但作为一个热血男儿，他还是很喜欢这个幽闭的迷宫。狄康看着老树，悄悄地嘀咕一声：“这里真的是树生树，藤生藤，都一个模样。”
狄康的声音虽小，但何晓筝却听得很清楚，她抬眼望去，葬狗坡的神秘，果然不是空穴来风。何晓筝发现，无论她站在哪个地方，或者走到哪个地方，在他们的周围，或者在他们的视线范围内，看到的大树，都是一模一样的。因为树荫太重，显得有些阴沉，淡淡的烟霭弥漫，给偌大的林子里，添加了浓重的迷幻色彩。何晓筝看着密林，心想就算张友和夫妇有天大的胆子，也不会跑到这里来抛尸的。可那只大老鼠的腹中，确实吞进了一根人的指骨。
狄康远远跟着鼠群，不时蹲下身体，四处探望。想知道林中是否有大中型野兽，站着看，是看不到的，要蹲下看，树木草丛里是否有兽道。因为，这林中猛兽的身高，不会高过一米，他暗示，何晓筝不要弄出声响，那样会刺激暗藏的野兽，让它产生自卫的本能进攻。
狄康拨开树枝，朝前探路，并嘘声跟何晓筝说：“你跟紧点，把你弄丢了，要把寻人启事贴在这，我还得教飞禽走兽认识汉字。”
何晓筝听后，赶紧疾走几步，跟上狄康。只觉得脚下，有硬硬的东西，因为落叶太厚，感觉不出来是什么，她低下头，轻声喊住狄康：“狄康，我好像踩到一个东西。”狄康回了句：“希望是幸运的宝石。”何晓筝用脚探了探，说：“不，宝石没有这么大。”她弯下腰，用手里的棍子，使劲拨开落叶，用电筒一照，是个黑色的骷髅。
何晓筝是个见尸骨如财宝的人，她赶紧扒开落叶，仔细再看，才认出那不是真的骷髅，只是个木头牌子，除了画着一个骷髅头外，还写了两个字：禁地。
这可能是三十年前，封山时插下的牌子。从这往北就是禁地，何晓筝眼睛盯着鼠群，万幸的是，老鼠并没有朝禁地这边走。何晓筝将牌子重新靠在树边，一抬头，眼前白茫茫一片，她还以为是这两天，睡眠不好，出现视盲现象。
何晓筝回神，连眨几下眼后，却突然发现，在她的面前，也有两只大眼睛，正盯着自己，还发出一串咯咯的诡笑。这是什么？何晓筝心里一颤，手一哆嗦，连着退后两步，失声尖叫起来：“啊──”话未扬声，便被一只大手捂在嘴里。
手是狄康的，他趴在何晓筝耳边，说：“你这个叫法，会把野兽喊醒的。”狄康拿着手电，往树枝上一照。原来，是一只雪鸮，蹲在树枝上，一副谋定而后动的样子看着何晓筝。狄康知道，雪鸮是猫头鹰家族中体型最大的，也是最美、最强悍的一种，懂得和人交流感情，稍微经过训练，就能够具备昼出夜行的能力，并且能够日夜兼程送信，是古代战争最珍贵的军事信使。
何晓筝转头，甩掉狄康的大手，瞪了他一眼，又去看那诡笑的家伙：“这家伙，出来也不跟我打个招呼，吓我一跳。”何晓筝说完话，盯着那只雪鸮看。那只雪鸮，模样很酷，很可爱，可它发出的咯咯笑声，回荡在森林里，却格外地阴冷。
“原来，刚才奇怪的声音，是雪鸮发出来的。雪鸮是一种神奇怪物，能预示死亡，在它笑声的区域，总会死人。所以，它也是巫师最好的朋友。我想，尸体应该就在附近了。”
“不，你犯了最低级的错误。雪鸮发出来的声音是笑声，而我们刚才听到的是：哭声。”
狄康的话，让何晓筝猛然清醒，是啊，刚才听到是哭泣声。雪鸮不可能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何晓筝再仔细去听，哭声不见了，雪鸮也不笑了，乖乖地蹲在树枝上，看着他们。何晓筝转过身子，想在附近找找。等她再看狄康时，不看万事皆休，一眼看见了，顿时惊得心酥脚麻，不敢眨眼。
“你盯着我看什么？”狄康发现何晓筝的眼神，非常紧张，似乎将要发生什么危险的事情。何晓筝心里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觉，但她不敢乱喊，更不敢乱叫。她慢慢弯下腰，一边打开勘察箱，一边说：“我没看你，我在想办法，拿掉你脖子上那条项链。”
狄康莫名其妙地说：“我从不戴项链。”
“不，这回是大自然给你带上的，又粗又大。”何晓筝随后做出噤声动作，暗示狄康要小心近身，她把相机拿下，很小心地放在勘察箱边上。接着，又从勘察箱里拿出一样东西，紧紧握在手里。很明显，她在采取防御措施。
狄康已经看出，情况紧急，但已为时过晚，只觉得脖子一痒，侧头看去，一条毛茸茸的东西，不知何时，游上自己肩头，正顺着自己脖子往上缠得起劲。狄康迅速举起双手，想扯掉那个毛乎乎的东西。没想到，那毛茸茸的东西，动作太快，瞬间缠紧他的脖子，将他席地卷起。
狄康的表情基本僵化，皮肤瞬间变成暗红色，他想喊，但根本喊不出声音，只听到他喉咙里咕咕响了几声。他把手塞进毛茸茸的东西里面，护住脖子，免得被它勒死。这一番变故实在突然，狄康毫无准备，他踢着两条腿挣扎，但无济于事，落叶被踢得到处都是。
然而，狄康的反抗超出人类的想象，他使劲翻着白眼，看那意思，他是想会会那个不愿意露脸的对手。
那东西的身体，都隐藏在黑暗之中，狄康只能看见它的脸和两只胳膊。它的脸，酷似人面，嘴唇又厚又大，向前突出，血红的舌头，有半截吊在嘴边，没有丝毫的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怒，一对血红的怪眼，紧紧盯着狄康。强有力的下颚，再加上那与全身不搭配的长獠牙，仿佛是从地狱中走出的幽灵一般。
还没等狄康回过神来，只见那东西，双臂一摆，甩着狄康像秋千似的，荡了起来。“呜”的一声，一张血盆大口，带着两只长长的獠牙，和一股腥臭味，朝他扑来……

第六十六章 深陷泥潭
一般来说，遇到这种情况，遇难者都是闭上眼睛，等着咔嚓一声，人头落地。接下来，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何晓筝一拍大腿，惊慌失措地逃离现场。但，这一次意外发生了。
在危险面前，狄康不是孙子，而是位爷。他不但不会等死，而且还懂得反抗。他顾不上脖子上的长臂，急中生智，抽出两手，使出浑身力气，一把掐住那东西的脖子。
这回，狄康看得清楚，那东西浑身上下，无一不是又粗又密的长毛，它的前肢又长又壮，绕在狄康的脖子上。如果，想要狄康的命，也就是咔嚓一瞬间的事。它的后肢又粗又短，卷悬在半空。肚皮裸露，上面有一道道的皱纹，就像胶鞋上的花纹一样。最让人感到意外的，是它的尾巴，紧紧地缠绕在树枝上，像挂灯笼似的把身体悬吊空中。
为了抵抗狄康这一狠掐，那东西手臂力气小了不少，虽然没放下狄康，但狄康却能趁机喘几口气。可好景不长，那东西很快便腾出另一只长臂，一把扯下狄康的手，张着大嘴，“呜”的一声，又扑了过来……
只听“咔嚓”一声，狄康眼睛一闭，以为这声音是自己的脑袋在碎裂，转念再想，难道自己的脑袋，在那东西的嘴里，也能正常思考？他睁开眼睛一看，那东西也瞪着眼睛，看着自己，嘴里横插着一根棍子，狄康暗叫一声侥幸，惊叹这东西的攻击力度好生了得，倘若被它一口咬中，必是有死无生。
狄康瞅着那棍子，怎么十分眼熟？他顺着棍子看去，棍子另一头，居然是何晓筝。何晓筝当然不是什么胆小鬼，更不是在危难之际，锻炼跑步运动的人。她此时正龇牙咧嘴地拽着棍子。那东西的大嘴，突然被这根木棍卡住，一时间很难张开，也很难闭合。狄康绷着一张惨白的脸，嘴角哆嗦了很久，才说出两个字来：“谢……谢……”
何晓筝毕竟是个柔弱女子，怎么也不能和那怪物拼力气，慌乱之中，她放开手里的棍子，对着狄康说道：“不用谢，这只是暂时的。”何晓筝话音刚落，那东西咔嚓一口，将木棍咬断两节。
狄康的笑容立刻僵住，那东西卷紧尾巴，在空中猛荡了一下身体，张开双臂，一把抱住狄康，又在空中来回荡了几下后，长臂突然松开。狄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不，正确的说不是地上，是大树上，而且，和那东西并排坐着，他看看它，它也看看他，面面相觑一会儿后，那东西嘴巴一张，发出一声吼叫。狄康这才听出，原来，森林里的哭声，是它发出来的。
这东西虽然凶悍，但它一露出全貌，狄康便觉得有点眼熟，他又仔细看了看它那张脸，立刻想了起来，这不是什么怪兽，而是一只长尾猢狲。猢狲是北方猕猴并不常见的一种，浑身长有密毛，特别能耐寒，但并没有听说它吃人的案例。狄康又仔细看了一眼，不错，就是这东西。
何晓筝在树下，做着开枪的姿势，提醒狄康：“狄康，快开枪！”
“我才不会因为动物的本能反应，就开枪打它。”狄康盯着猢狲，心想着，猢狲是群居动物，瞧这家伙的体型，算不上万户“猴”，也算是个千户“猴”。再说，这家伙如果想要他的性命，这会儿已经在奈何桥边，喝孟婆汤了。可是，狄康想不明白，自己又不是肥桃，这猢狲把他拽树上干什么？
何晓筝拿着电筒往上一照，见是个长尾猢狲，心情放松多了。何晓筝听池文青说过，葬狗坡这里野兽颇多，过去，人们途经这里露宿，晚上都要点篝火，一为煮食取暖，二为防止野兽侵袭。然而，山中有一种动物，既不怕人，又不怕火，经常趁人不备，偷食东西。古书上有云：见其，可令人寒热，是使人得寒热病的鬼魅。其实，说的就是猢狲。何晓筝知道，猢狲并不是什么鬼魅，只是身上带有一种病毒，最常见的就是：疟（n&#252;&#232;疾。俗称“打摆子、猴疟”。除了胡乱抓挠，并不吃人。但这么大的猴子，随便抓你几下，也不是好玩的。
何晓筝在树下，来回转了转，看样子，她是想找个合适的角度，将手里的东西扔给狄康，她对狄康说：“这家伙只是玩玩，应该不会吃人。长尾猢狲曾经失踪了半个世纪，是国家保护动物，快接住，用这个对付它！”
狄康接过一看，居然是麻醉药喷剂，脱口便问：“你对死人使用这个？”何晓筝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说：“是做动物实验，给蛤蟆、白鼠用的，我带着防色狼的。当然，也可以对付猢狲……”
“你有法宝，怎么不早拿出来用，还让我虚惊一场！”狄康将喷雾器的钥圈，套在手指上，对着猢狲喷了几下。喷雾器虽然体积轻小，但威力强大，加上夜间萤光按压钮，可以让他在黑暗中，很快辨示清楚。这药性果然来得很快，只见那猢狲，还没来得及闭眼，就晕呼呼靠在树上，一动不动，只有一条长长的尾巴，偶尔伸缩两下。
脱险之际，比狄康更为兴奋的是何晓筝，在树下激动得连跳几下，没想到站定之后，脚下突然一陷，小腿瞬间沉陷下去，何晓筝手里没了棍子，也找不到支撑点，地上尽是枯叶，很难探测地下情况，心中暗道不妙，多年江湖打滚的经验告诉她：这是掉坑里了。
池文青常说，这葬狗坡里到处是野草枯叶覆盖的淤泥潭，是天然的淤泥陷阱，当地人称这种淤泥潭叫“鬼抓脚”，稍一不慎，就会被泥潭吸住脚。这种泥潭与沙漠的流沙大同小异，所不同的就是一个沙子，一个淤泥，越是挣扎用力，越是陷落得快，遇上这种情况，只能等待救援，如果独自一人，上不见天，下不见地，活活憋死，那滋味可不好受。当然，被“鬼抓脚”后，活埋也不是唯一的死法，下面没准还生活着什么两栖动物，扯出个五马分尸的造型，也是很有可能的。
何晓筝后悔莫及，本以为这葬狗坡里，充其量就是野兽出没的地方，想不到自己竟然这般大意，进坡时怎么就没注意母亲这话呢？这不是找死吗？这时候，何晓筝的脚在淤泥里，已经很难立足，稍微一动就打滑下陷。何晓筝急中生智，赶紧吸了一大口气，憋在胸口，使自己处在一种微妙的平衡之中。她知道，这个时候挣扎求救，只能使自己死得更快，她更知道，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她还有狄康，只要狄康回头看到她在下陷，随手捞自己一把也就够了。
对何晓筝现在的处境来说，一秒钟比一年还要漫长，狄康这个狗东西，怎么就不知道回头看一眼呢，倘若再晚一点，那何晓筝的小命就算放在这葬狗坡里了，连解剖尸体的机会都没有，全便宜给大自然了。
正当何晓筝忍住呼吸，胡思乱想之际，狄康已经摆脱了那猢狲纠缠，他欣喜若狂地摸了那猢狲几下后，才慢慢悠悠回过头去找何晓筝，嘴里还漫不经心地嘟囔着：“这家伙，倒得可真安详。”何晓筝听得两眼冒火，心想：你再不看我，我也要安详了。
按照套路，狄康应该先往树下看上那么一眼两眼，才能想到下树这一步骤，可今儿这小子不按套路来了，一扭头就直接往树下跳。真可谓，关键时刻不掉链子一掉链子就是关键时刻。何晓筝都看傻眼了。
就在狄康做好预备姿势，准备跳树时，只听何晓筝在树下，大喊一声：“别跳，危险──这里……”

第六十七章 祭台晃影
何晓筝危急时刻，池文青胸口一阵憋闷，就在萧错问她“谁”的时候，池文青手里的茶杯失手跌倒，她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觉得紧张，紧张什么呢？她自己也不知道，总觉得会有什么不祥的事情要发生。
萧错上前挡住滚倒的杯子，擦去桌上茶水，帮她泡了杯新茶后，轻声问上一句：“怎么了，池姨？是担心何晓筝吗？”
池文青发现自己行为失态，尽量安下神来，心里暗自欷歔，萧错察言观色的本事，已经远远超出他的父亲。于是，她也不瞒，对萧错说道：“葬狗坡的结构复杂，里面一层石头，一层泥，久而久之，石头产生裂缝，形成淤泥滩，小的能吸进老鼠，大的能吸进去一头熊。晓筝很早以前就想进坡，我一直拦着没让进去。”
“您放心吧，她都那么大的人了，再说还有狄康跟着呢。对了，刚才，您说的那个人是谁啊？”
听到萧错又问一遍，池文青尽量不去惦记何晓筝，她对萧错说：“早年，葬狗坡里举行露天葬仪式，都是由萨满带进带出。当年跟着娜仁萨满跳博舞和参加祭祀的人，几乎都已经离世。只有他，还活着，只有他熟悉葬狗坡的地势，能够进出自如。”
“到底是谁？”
“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这个人应该是巴图。他是娜仁萨满的徒弟，在狗神祭祀大会上，经常陪着娜仁萨满跳博舞。露天葬盛行时，他常和娜仁萨满一起主持葬礼。娜仁萨满生病的时候，他就会代替娜仁萨满进坡行葬……”
经过池文青提醒，萧错猛然也想起来了，小时候跟父亲一起看过娜仁萨满跳博舞，他见过巴图击鼓。是他？很有可能是他。萧错没等池文青说完，便先问了句：“难道那天晚上，我在祭祀台上看到的人，是巴图？露天葬早已被禁止，他去葬狗坡干什么？”
“如果你见到的那个人，真的是巴图的话，那就大有文章了。”
“什么文章？”萧错微微一愣，见池文青言辞和蔼，口气真诚，字里行间带着一股文气，不像是想绕弯子的样子。
池文青转眼看了看桌子上的子弹头，说：“三十年前，露天葬刚刚结束时，我和你爸在葬狗坡做野外考察，正巧碰到巴图鬼鬼祟祟从坡里出来。当时你爸好奇，抓住他好一顿打，才逼出缘由。原来，巴图是个『腿子』。”
“腿子是望风踩点，勘察坟陵的盗墓人，葬狗坡里是露天葬，根本无墓可盗。他去那干什么？”
“偷碗。耶那村人死后，用冰雪水沐浴净身，再用粗圆木，对半劈开，上下中膛挖空，然后，将死者头要朝西南，放入空腹的粗圆木内，架在树上，什么时候掉下来，也不去管他。等天黑下来以后，萨满要在树下，放碗筷，还要对死者说几句话，告诉他别想家，也别再回家。巴图说那种碗筷给小孩子吃饭，能驱魔招魂，不惹脏东西。你爸抓他时，巴图声称，他儿子被吓掉了魂，他进葬狗坡找碗，给儿子招魂。”
“可现在露天葬被禁止，巴图怎么可能再偷到碗筷呢？”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肯定那人就是巴图。明日一早，你去巴图家看看，他有个孙子，出世的时候，我正好去耶那村找娜仁萨满采集萨满神谕，算起来已有六七岁，你只要看看他孙子吃饭的碗，就知道他有没有进坡。”
“孙子？六七岁的孩子？”萧错听到六七岁的孩子时，突然回想起格格出事当天，猴渣曾经说他看到过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浑身是血，站在车边，并有奔驰车上血手印为证。难道猴渣见到的孩子是巴图的孙子？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在格格出事的当天，巴图就很有可能在葬狗坡，这将是一个非常有利的线索。萧错暗暗稳住自己的情绪，心想巴图这个人生性怪异，又喜欢偷盗，在没弄清楚他的底细之前，千万不能打草惊蛇，一切要从长计议。
没容萧错提出这点质疑，池文青便开始说话：“巴图的问题倒不难解决，反而娜仁萨满的一尸三命，更显得尤为神秘。”
萧错经池文青的打岔，方知其中利害。猴渣是出事以后见到的孩子，那孩子虽然带血，但还是活着。一尸三命？娜仁萨满的话，让整个事件又落入另一个更加恐怖而又难以琢磨的境地。
萧错尽量保持清醒，在反复推敲后，他对池文青说：“格格是一条命，格格怀孕了，又是一命。如果雪鸮是被尸体的气味吸引走的，那就是第三条命。而在当日的车祸现场，只有格格一具尸体，所以是一尸三命。”
“娜仁萨满怎么知道格格怀有身孕？”
“格格这几天不舒服，很可能找娜仁萨满看过病。可是，如果娜仁萨满摸出格格怀孕了，为什么瞒而不说呢？”
“你和格格一直以兄妹相称，你爸也承认格格是他的私生女。你想，格格还是个单身女孩，娜仁萨满摸出她有了身孕，自然是不敢言语。”
“不，安医生一直心仪格格，娜仁萨满给安医生接过骨，她知道安医生经常去耶那村小学看格格。安医生也一直在想办法治疗格格的眼睛。我和格格不是亲兄妹，也是他查出来的。”
“那安医生人呢？”
池文青提到安医生的时候，萧错脸上就挂不住了，他几乎不敢低头，只是抬着头看着天花板，不住地眨眼睛，然后，他咬着嘴唇说：“安医生去美国请脑科专家……准备下周给格格做手术……安医生说……格格可以重见光明……”
池文青知道萧错心里难受，尽量避开萧错的眼睛，她问：“格格是眼睛看不见，为什么要请脑科专家？”
“安医生说，格格的眼睛没问题，是脑子里有问题。手术非常复杂，他去国外请最好的脑科专家来配合他治疗。”
“如果是这样，娜仁萨满是如何得出第三命的？她既然在你面前说出『真相』二字，就说明，她看见『真相』了。可她怎么能肯定，你去祭狗神就能知道『真相』呢？”
“只有一点可能，娜仁萨满看见了死尸，不然她不会说一尸三命的，娜仁萨满的话，其实已经不是暗示了，就是在告诉我，有人要进坡抛尸。”
“进坡抛尸？”此话一出口，就弄得池文青，从里到外，从上到下，一片吃惊。
“只可惜，格格出事的时候，我脑子一直犯蒙，不然我一定会抓住那人，问个究竟的。”
萧错反倒一脸愧疚，当日若是能抓住那人，他也不必苦苦思索这一尸三命的问题。池文青看天色不早，叫萧错趁亮回去，路上要是碰到晓筝，就叫她赶紧回来，若是天太黑，就让萧错留他们住一晚，顺便问问何晓筝案子的进展情况。
萧错“嗯“了一声，叫池文青放心。又叮嘱池文青隐瞒此事，千万别叫何晓筝知道，他暂时不想让警察插手驼皮的事情，怕弄巧成拙。池文青也明白，萧错要弄清楚的不仅仅是格格的死因，而是格格到底是谁？
萧错走的时候，池文青又喊住萧错，张了半天嘴，才出声：“格格走了，你别太难过……”池文青还想说句“注意身体”但她没说出来。
萧错回头微微苦笑：“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格格带着孩子，蹲在葬狗坡的祭祀台下哭……”
萧错话未说完，便泪流满面。就在他拉开门准备出去的时候，他眼前突现一人──何敬业。他手里拿着一个盒子，里面是池文青最喜欢吃的桃酥。两人互相看着，尴尬万千，一时之间都找不到一句招呼的词来，只好互相点了点头，擦身而过。
萧错没有直接回葬狗坡，而是去找狄清。他并不担心何晓筝和狄康，因为他认为车祸的地点仅仅是葬狗坡的马路上，两人不会，也没理由，更不可能，进葬狗坡里。再说，狄康的开车技术再潮，也能哪来哪去，安全离开葬狗坡的。
狄氏产业过亿，狄清却操作得游刃有余，唯显不足的就是她的感情。感情就是这样，谁先动心，谁就全盘皆输。狄清走到萧错跟前，仔细看了看他，说：“你瘦了。”
“格格走了，我心里空了，人自然是显得瘦了。”
“找我有事吗？”
“震林，回来了吗？”
“本来昨天就应该回来的，说是飞机转航，挺麻烦的，明天才能到。你……还有事吗？”
“没什么大事，新车花了，我来道个歉。”
“没事，公司车多，等震林回来，我们再去把悍马提出来。你……找我，还有事吗？”
“其实，震林那小子和你挺配的，人那么精明，将来能帮你把事业发扬光大。不像我，蹲在山里，没什么出息……”
“萧错。”狄清打断了萧错的话，她说，“我知道，你找我有事……”狄清说完话，毫不回避地看着萧错的眼睛，但他们始终无法靠近，无法对谈，无法拥抱，就是如此。
萧错看着狄清的样子，强行微笑了一下，说：“我想猴渣了……”

第六十八章 危急时刻
狄清告诉萧错，她不会为难猴渣的。那辆车牵扯到格格的人命案子，暂时要扣在交警大队待查。猴渣不是肇事者，很快就会出来的。狄清叫萧错放心，就算不要那辆车，也会叫猴渣出来的。狄清知道，萧错身边需要个人。
萧错说了声谢谢，开着车往葬狗坡赶去。这一路上，他一边思考谜题，一边寻探狄康的车子。萧错也看到了一群死老鼠的尸体，按他的猜想，这一定是狄康的车轧死的。一般来说，老鼠出没都是在黄昏以后，他计算了一下时间，这些老鼠应该是何晓筝与狄康回去时误撞的。于是，他也就断了再去寻找何晓筝和狄康的心思，直接回了萧宅老院。
平静的葬狗坡外，根本发现不了葬狗坡内的事情，就在狄康准备跳树时，他听到何晓筝大喊：“别跳，危险──这里……”
何晓筝为了表示自己已经是身处陷阱，以及气急败坏的心情，在那句喊话里，充满语法和逻辑错误，让人一听就知道，这孩子基本上已经急眼了。万一狄康刹不住腿，跳下树来，那麻烦可就大了，何晓筝不仅失去了救援人员，而且身边还会多一个挣扎求救的人。
所以，何晓筝即便是豁出性命，也要制止狄康。话语一出，何晓筝憋着的那口气自然也就放了出来，只听枯树叶下“扑哧”一声，何晓筝的身体又陷下去一截。
再说狄康听到何晓筝的叫喊后，先是一愣，接着立刻刹住行动，蹲在树上，静观其变，他见何晓筝双脚突然下沉，周围的枯叶，也跟着她的双脚坍陷，急忙问道：“怎么了？遇到流沙了？”何晓筝听到狄康说流沙，心里又气又急又不敢说话，心里只骂：这里是葬狗坡，又不是在撒哈拉，哪来的流沙？
狄康见何晓筝不敢张嘴说话，不敢乱动，又用盼救星的眼光看着他，知道事态紧急，心中猜测，如果不是流沙，那就应该是淤泥潭。很多探险家都叫这种淤泥潭为：地狱之门！它可以吞掉一切重物。狄康毕竟是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他迅速倒翻一个跟头，从树上倒挂下来，伸手去拉何晓筝，这个动作，和猢狲刚才捉他时，一模一样。
狄康知道，淤泥潭是吸力极大的陷阱，必须尽快抓住何晓筝的手。可是，无论狄康怎么回荡身体，他们俩的手也是要差上毫厘，根本抓不到何晓筝的手，狄康急得乱叫：“快把手伸长点。”
何晓筝奋力把身体往上一探，不仅没有抓住狄康的手，自己的身体反而猛然下沉，又陷进去一块。眼看着自己的手离狄康的手越来越远，何晓筝实在忍不住说：“我试着走出来。”她想使劲抬出脚，但怎么也拔不动腿，脚下面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使劲地拽着她的两腿，越是想走出来，那种吸力就越大。
“千万别动，乱动会形成空间，导致下沉。快把身体后倾，尽量张开双臂，这样可以分散体重，使身体下沉减慢。”
狄康说话间，何晓筝的腰腹部，已经陷入枯枝烂叶当中。此刻，她与狄康的距离，即使再长出一臂之长，也抓不到狄康的手了。何晓筝看着狄康，一边摇头，一边掉眼泪，她似乎已经感觉出没有生的希望了。
但是，狄康并没有放弃，他又重新翻回树上，他想找个地方跳下树。可是，树周围的枯叶，全随着何晓筝的身体在塌陷，形同一张大嘴，即便是跳下去，也是何晓筝的陪葬品。
就在这时，狄康身后的那只猢狲，摇晃着脑袋，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可能是麻醉喷剂的药劲过了，使它重新清醒。它伸出双臂，似乎又要来抓狄康。何晓筝赶紧喊了一嗓子：“狄康小心！”狄康应声回头，拿起手里的喷剂，嗤嗤又是几下，那猢狲像喝醉酒似的，又倒在了树干上。
“千万别动，胡乱挣扎这种运动，只能加速稀泥的沉积，先冷静下来，别叫，也别挣扎。”狄康四处看着，没有地方可以攀岩。何晓筝眼含热泪，对着狄康说：“你去找绳子，把我拉出来……我还不想死……”
“你把双头举到头顶，等着我找绳子救你。”狄康四处寻看，这是森林，自己又站在树枝上，哪有绳子啊。狄康突然想起自己那把钢鹰，他迅速抽出钢鹰，在树枝上猛砍几下，想砍出一根树枝，就在这时，一道气流突然从泥潭喷出，把下面的落叶喷得到处乱飞。狄康不用看就知道，这一定是泥潭里翻出气泡，这种气泡的弹出，就意味着何晓筝又开始下沉。恐慌不停地在狄康身体内乱钻，几颗豆大的冷汗，从他额头冒出。
要是活埋一个人，一般不用埋到头顶，泥过胸口就会被憋死。何晓筝现在就是这种情形，她开始呼吸困难，两只手伸在外边，明明憋得难受，却又不敢挣扎。何晓筝尽量让自己保持冷静，控制自己求生的欲望，因为人一旦憋闷得快要窒息的时候，就会本能地去挣扎，就会企图用胳膊撑着往外爬，那样做，死得更快。
何晓筝不敢说话，怕一说话自己就哭出声来，她只是使劲地眨眼睛，使劲地眨。她也不想让狄康着急难过。而她的这种隐忍，却让狄康感觉到，危难之时，又无法援助自己同伴的痛苦。狄康很清楚，以何晓筝下沉的速度，即使他砍出一根树枝，也不会在地面上找到何晓筝了。
就在狄康万分悲痛，拼命砍树枝的时候，一只毛乎乎的东西，扫过他的肩头。狄康顺眼看去，原来，是那只猢狲的长尾巴。他看着倒在一边的那只猢狲，见它浑身瘫软，只有屁股上的那条尾巴，在来回游动。狄康心里立刻狂喜起来，他收起钢鹰，一边扶起那只昏睡的长尾猢狲，一边安慰何晓筝说：“你不会死的，美人落难的时候，总会有英雄拔绳相救的。快，抓住，抓住它。”
何晓筝一听有救了，赶紧伸出手，四处寻找绳子。就在快摸到绳子的时候，她突然停住手，头不断往后闪，并大声怒斥狄康：“这不是绳子，是尾巴！”此时，再看狄康，只见他非常痛苦地倒挂在树枝上，怀里抱着那只昏睡的猢狲。
那只猢狲的长尾巴，在何晓筝面前，不时地还卷起，舞动几下。吓得何晓筝连连摇头。狄康憋红了脸，非常吃力地跟何晓筝说：“这只是猢狲的尾巴，不是它的嘴巴，不会吃了你。人的力气是有限的，求你，快点抓住它的尾巴。”
“狄康，求你，你快去找绳子。”何晓筝只剩下一双手和一个脑袋，在地面枯叶里，来回地转动着。狄康怒火中烧：“这是森林，不是亚麻基地，我到哪找绳子？快点，抓紧尾巴，爬上来。难道你愿意就这样死了吗？而且，是以投降的姿势。”
“不，我还能坚持一会儿，直到你用钢鹰砍掉那根树枝。”
“这只猢狲，什么时候醒过来，你是最清楚的。如果咬我一口的话，别说尾巴，连根毛也别想拽。”但何晓筝依旧僵持着：“这是猢狲的尾巴，它会传染猴疟……如果不及时走出去，一样会死……别担心，我的脚就快碰到底了……”
狄康看着下面，说：“不会的，这地方没底，除非已经到达地狱。”
何晓筝把脸仰面朝天，这样鼻孔还能喘气，她头下的枯树叶，已经慢慢盖住她的脸，她哽咽着说：“……狄康……求你……找绳子……”狄康简直要疯了，他将猢狲的尾巴，再次甩到何晓筝面前，大喊：“没时间了，抓住绳子，快点抓紧绳子……”
树下，不再有何晓筝的声音，随着地面不断的塌陷，她的头，已经被地面上的枯枝烂叶掩埋。四周，恢复了平静，仿佛根本没有人来过。狄康抱着那只猢狲，倒悬在半空中，两行热泪，逆流而下……
事实证明，这实在是个烂得不能再烂的蹩脚救人方式。

第六十九章 潭口脱险
萧错回到房里，顿觉头痛，长这么大，从未这样去绞尽脑汁地想一个问题。他突然想喝酒，他拿出一个白酒瓶子，里头还有四两左右，晃晃，喝了一口，受不了下咽时的辣涩，于是放下，开始抽烟。
他直愣愣地对着桌上的驼皮、琀蝉、瓷片、子弹等发呆。呆够了，觉得发困，但他不敢睡觉，他很清楚，只要停止一分钟的思考，格格的案子就会有一分钟的变化机会。他冲了杯咖啡，然后烫了嘴。
就在这时，池文青突然打来电话，说何晓筝到现在还没回来，手机也打不通。萧错说格格出事的现场在马路上，他们不会进坡的。池文青还是着急，说狄康的手机也不通，俩人肯定进坡了。萧错叫池文青别着急，说他这就去坡里看看。
萧错放下电话，脑子就乱了，何晓筝和狄康进坡了？他们为什么进坡？萧错很清楚，这俩人虽说是年轻气盛，但也不至于黑夜进坡探险玩。他们一定是有了一个非进坡不可的理由，这个理由是什么呢？萧错来回地思考，狄康是警察，他进坡很可能是想找破案线索，可何晓筝是个法医，法医进坡干什么？难道……难道何晓筝进坡是找尸体的？对，一个法医，应该只对尸骨感兴趣。
萧错拿起桌子上的子弹头，在手里摩挲着，反复思考去印证自己推出的问题，如果何晓筝进葬狗坡是为了找尸体，那么，娜仁萨满的话就更可信了。可是，一尸三命，那一条命究竟会是谁的呢？
葬狗坡里，静静的，没有半点声响，却充满了诡异恐怖的气氛。狄康悬在半空中，头下面是乱草枯叶，脚上是老树缠藤，让人有种错觉，这世界上似乎是有两个相同的天空，分不清楚哪一个在上，哪一个在下。
就在几分钟前，何晓筝还跺脚和他打嘴仗，这会儿就跌入了地狱。她这一辈子，手操解剖刀，开了那么多尸体的膛，自己却连根骨头渣都没有剩下。而狄康又是眼睁睁地看着她下陷，束手无策。
没找到尸体，反而搭进去一个活人。至此，狄康终于知道，何晓筝她不是屠夫，也不是仵作，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咬着牙，紧紧地抱着那只猢狲，他想忍住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但没忍住。
就在狄康的眼泪落在枯叶上时，他突然发现那猢狲的尾巴不是卷曲的，而是垂直插进枯叶里的，狄康使劲拽了拽，尾巴还挺沉，难道何晓筝抓住了猢狲的尾巴？
她还活着？
不，不可能，人已经不在地面上了，憋也憋死了。狄康放弃了这种念头，但猢狲的尾巴底下确实很沉。难道这就是何晓筝常说的“尸体痉挛”？
何晓筝告诉过狄康，这是“尸体痉挛”，这种现象在影视剧中也是频频出现，就像僵死在战场上的勇士一样，或手持刀站立，或高举战旗。也就是说，人死了以后会死死地抓住一根救命草，难道何晓筝产生了“尸体痉挛”，紧握着猴子的尾巴死去了？
别人可能不相信，但狄康信，在道上混久了，就会知道，人的死法无奇不有，各有各的雷人之处。
狄康也不管那么多了，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不需要、也不能放弃。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何晓筝沉到地狱里，他也得想办法给捞出来，于公于私都要有个交代。狄康在心里叫了一声老天保佑，拼命地往上拽那猢狲，就在这时，枯叶突然动了。
只见何晓筝的手，破地而出，随后便是何晓筝的脑袋，何晓筝的嘴巴，何晓筝的脖子，再随后便听到她奄奄一息地说：“再使点劲儿……把我拽出来……”
狄康听到何晓筝说话，又惊又喜，局势终于得到了控制。如果不是自己目睹了这一切，狄康怎么也不会相信，他居然能把已经跌入黄泉的何晓筝打捞上来。
何晓筝也不是傻子，到了生死这个关口，她也彻底想开了，别说是猴子尾巴，就算是老虎尾巴，也得先拽住。什么传染、瘆人、手感都不重要了，逃命要紧。
狄康猛然想起，地面上的落叶足有一尺多深。用数学稍微推算一下也会知道，即使何晓筝的头不在地面了，淤泥最多只能淹过她的胸部。想到这儿，狄康咬牙切齿说：“等我把你拉上来，一定活剥了你的皮……”
何晓筝好不容易碰到了狄康的手，双方一齐用力，才算把何晓筝从淤泥潭里拉了出来。上树的时候，何晓筝除了头以外，基本都成了泥塑的了。两人瘫坐在树上，不停地喘着粗气。
何晓筝的两只手，死死地抓着狄康的胳膊，生怕一松手就会再次掉下去，狄康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只能冲她干瞪眼。见何晓筝一嘴枯叶烂草，赶紧从背包里找出一瓶矿泉水，把水拧开，给何晓筝灌了几口，漱了嘴，又把剩下的水全倒在她头上压惊。
何晓筝惊魂未定，又被水呛得直咳嗽，用手在脸上抹了几把，十足一个花姑娘。挺了几分钟后，才算慢慢缓过神来。狄康见她脸色刷白，也不敢说话，过了半晌，看何晓筝眼神不再发直了，便问她怎么样了，虽然借用了一下猴子的尾巴，但也算是一种创新的拯救方式，还搞出了这场让人哭笑不得、空前绝后的大恐慌。
何晓筝没有直接回答狄康的话，只是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因雨水浸泡腐烂枯叶而形成的淤泥潭，很快又被地上的落叶覆盖上来。何晓筝不敢多看，实在是后怕。狄康忍不住说了句：“我还真以为你死了呢。”
何晓筝问狄康：“我死了以后，你在想什么？”狄康见何晓筝基本正常后，笑了笑说：“我在想，鬼街口有没有二手花圈卖，我爸控制了我的财政，最近手头比较紧。幸好这猢狲把我拖上树了，否则我就成了你的陪葬品了。”
狄康虽然语气调侃，但何晓筝实在有几分感动，若不是狄康，她现在肯定在奈何桥那端孟婆汤呢。她听狄康说猢狲，突然想起一件事来，问：“我想不明白，这猢狲为什么无缘无故拖你上树？”
何晓筝提起猢狲，狄康才想到那只昏迷的猢狲，这会儿也该清醒了。不知道下面会不会继续一场人兽之战，狄康四处去找那猢狲，左右没有，竟不见它半只踪影。
狄康看着看着，忽然感觉一股凉飕飕的寒风迎面吹来，身上顿时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把电筒递给何晓筝，暗示她此处不宜久留，赶紧离开大树。何晓筝接过电筒，朝树下四周照了照，好在勘察箱和照相机都在，心下松了口气。
狄康拿出“钢鹰”，又砍了两根树枝，削成木棍，递给何晓筝一根做探路。把头伸在树下，左右看了看，确认没有那猢狲的影子，才敢叫何晓筝顺着树藤往下去。何晓筝嘴里咬着电筒，刚刚下了两步，眼睛突然一亮，急忙停下，手拿电筒，朝狄康身后照了照，这一照不要紧，使何晓筝神情赫然呆滞，随即脸色一沉，小声对狄康说：“狄康，你背后……有人……”

第七十章 老藤藏骨
狄康刚觉险势过去，却听何晓筝说有“人”。这句话没头没脑，却实在是吓人。在葬狗坡里，除了死人，就是畜生。狄康浑身发麻，急忙扭着脖子朝身后看去。
狄康转头后，并未发现有半只人影，心想何晓筝此时还有心境和他开玩笑，简直是不拿害怕当回事，便义愤填膺地问：“胡说什么呢？我背后哪有什么人？在哪啊？藏哪啊？”狄康觉得这几句没力度，不足泄愤，又加上一句：“人没我高，胆没我大，还想吓唬我？”
何晓筝听后立刻急眼，她真想跳起来，为自己申辩，但自己被悬在树藤上，又有恐高症，不敢跟狄康发急。于是，她拉着狄康的胳膊，从树藤上爬了上来，指着狄康的背后说：“我吓唬你干什么？你自己看看，你身后是不是坐着一个人？”
狄康听何晓筝语气沉重，知道这下是非同小可，他又转头去看身后，只觉眼前一片模糊，黑糊糊看不太清楚，他接过何晓筝的电筒，定了定神，揉了揉眼，仔细朝大树藤里照了照，表情立刻凝固住了，只见他张着嘴，也不知道是想说话，还是想喊。
何晓筝把手指放在嘴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而后又神秘兮兮地快步赶到前边观看。在手电筒的灯影后边，确实有一个“人”，隐在照明范围之外的黑暗中。狄康也往前凑了凑，只见老树藤后，真的是个“人”，坐在那里。由于手电光照不太清楚，更显得那“人”模糊难辨，鬼气森森。
狄康拿出“钢鹰”，砍断一些树枝，那“人”渐渐显露出来。何晓筝推了推狄康问：“情况怎么样？”狄康见那“人”低着头，整个头和身体都被树藤缠住，毫无动静，便压低声音对何晓筝说：“好像是人，一个……没有肉的……人。”
何晓筝听出不是活人，立刻兴奋起来，刚才在死亡线上的恐惧，一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狄康又砍掉一些藤枝，这下又吃了一惊。面前的已经不能叫做“人”了，连“尸体”也称不上，其实就是白生生的骸骨，与身后的老树相映，更是显得黑白分明，令人不寒而栗。
狄康见了这等情形，心中一沉，觉得大事不好，急忙对何晓筝说：“难道这就是咱们要找的尸体？真可惜，来晚一步，骨头都被老鼠啃成光杆了。”
何晓筝上前，和那“人”对峙半晌，说：“不，这不是咱们要找的尸体。这具白骨已经死了很多年了，我们要找的那具尸体，应该不超过三天。”
狄康一脸的失望，拉着何晓筝，说：“这既然不是我们要找的尸体，咱就让他好好安息吧。我觉得葬狗坡这地方不是什么善茬儿，这里不宜久留，咱撤吧。”狄康见何晓筝愣在那里没有动静，焦躁起来，又说道：“你再不说话，我就当你服从指挥了……”
何晓筝虽然怕死，但不怕死人，更不会害怕一具白骨的，这一点是有证可考的。她不但不走，还上前去拨开乱藤仔细观看，低声对狄康说：“撤什么撤，先弄清楚他是怎么死的再说。”何晓筝也不管狄康作何反应，继续说道：“死者是坐姿，背靠着老树，低着头，一手扶着树杈，一手捂着胸口。整副骨架，已经被树藤穿过，紧紧缠在大树上，这些树藤起到固定和掩护的作用，使骨架保存完整，不然早就被鸟兽瓜分干净了。”
狄康一脸无奈，说：“这里是露天葬区，到处都是骷髅尸骨，难道你要一一鉴别完死因才离开这里吗？”
“正因为这里是露天葬区，我才要弄清楚死因。”何晓筝根本不管狄康，她伸手摸向那骨头，边摸，边说话，“你先别急，让我看看这光杆是男是女。”何晓筝叫狄康再将树藤砍断一些，然后将半个身子探进树藤里，说：“这副尸骨很大，骨质较重，骨盆稍窄。颅骨粗大，骨面粗糙。眉间、眉弓突出显著。眼眶较大较深，鼻骨宽大，梨状孔高……在手电筒光线配合下，用我的经验判断，这是一具男性的遗骸。”
“男性？你还真有本事，不穿衣服的骨头，你也能认出性别……”狄康话还未说完，便被何晓筝用眼神封杀了。等他再去看何晓筝的时候，他相信，也就是他，换别人早一屁股坐地上了。因为，何晓筝现在手上拿着的是一个头，一个人的头。
何晓筝用手电照着头颅说：“从已经长成的智齿和牙齿磨损程度上看，应该是成年男性，从头骨的缝合程度看，他的年纪在30～40岁之间。这个年纪的人，病死的概率很小。从他身上穿过的树藤来判断，他的死亡时间应该是15～20年之前，而在这个时候，早就已经停止露天葬了。”
狄康听出何晓筝话里还有暗示，可他却丝毫不动，只是一脸正经地对何晓筝说道：“停止露天葬后，葬狗坡就禁止再往里面抬死人，即使有人偷偷进来行葬，也是在停止露天葬五年范围之内。而这具骸骨死亡时间15～20年之前，那个时候，附近的人早就已经接受火葬了，怎么还会有人偷偷进坡露天而葬呢？”
“不，这不是露天葬，露天葬的人都是平躺着，你看，他是坐在树藤里的，这说明他在死亡之前就坐在树上，而不是死亡以后被人安放的。而且你看他一手捂住胸口，一手抓住树杈，显然他死的时候很痛苦。”
“难道他是被猢狲咬死的？”
何晓筝没有回答狄康的话，她觉得这副遗骨死因蹊跷，她叫狄康下树，去把勘察箱和相机拿上来。狄康白了一眼何晓筝，说：“看你这架势，是想给他立案？”
何晓筝没说话，身体又往树藤里探了探，去看那尸骨。狄康无奈，只有拿着木棍爬下树，将勘察箱和相机拿上来。何晓筝把头骨放回原处，对着尸骨坐的地方拍了一些照片。
何晓筝收好相机，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尸体袋，说：“狄康，我想把他带回去。”狄康一愣，两眼接着就冒火了：“你想带谁？这具骷髅？听说女人有购物狂的，没听说有背尸狂的？”
“我怀疑他是非正常死亡，为了证实我的想法，我决定把他带回去。”何晓筝扒开白骨的手臂，想再多看出点名堂。但见胸骨异常，急忙又对狄康说：“这具尸骨，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尸骨肋骨受挫，如果是生前受挫，就表示曾被人殴打。”何晓筝边说，边往尸体袋里装尸骨，装到肩胛骨的时候，何晓筝停下手，她看见肩胛骨里卡着一个亮晶晶的东西，回头说道：“狄康你看这是什么？看上去有点像金子。”
狄康探头相望，用手摸了摸，说：“我觉得像子弹。”
“不，是金子。”
“金子怎么会卡在肩胛骨里？”
“难道是金子弹？”
“如果是子弹的话，这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你要知道，一旦把他带回去，我就要查找15～20年前的失踪案，你可以想象那该是一件多么折磨人的活儿。”狄康边说话，边帮何晓筝收拾遗骸。
“我试试能不能把那东西取出来。”何晓筝说完话，又突然转脸对狄康说，“狄康，肩胛骨受的果然是枪伤，子弹卡在骨头里，无法取出。”狄康倒吸了一口凉气：“如此一来，问题就非常复杂了。子弹卡在肩胛骨里，应该是小口径手枪打中造成的。”
“子弹穿透肩胛骨时，除三角肌以外，其他肌肉受损的概率都很大，肩膀和上臂的动作都不灵活，抬东西也有困难了。我想不出，他是怎么爬到树上的。还有，他为什么会死在这么隐秘的地方，而且骨架还保存得如此完整？”
狄康听后，特奇怪地看了一脸深沉的何晓筝一眼：“只有一种可能，他是十几年前被人谋杀，而后弃尸葬狗坡的人。”

第七十一章 鸮来鼠散
何晓筝在检验那副遗骸时，萧错还在摩挲手里的子弹，直到池文青又追过来一个电话，他才将桌上的驼皮、瓷片和琀蝉一一装进盒子里，装到那颗子弹的时候，萧错稍微停了一下，又摸了几下弹头，才一并放在书桌下面。
萧错出门时，碰到王妈。王妈问他这么晚去哪？萧错只说雪鸮不见了，出去找找看。王妈也没再细问，只是稍稍让身，叫萧错过去。萧错走到父亲萧明恒的书房前，用手摸了摸房门，才转身离开。
萧错在门外吹了几声口哨，他想试探一下，雪鸮回来没有。可惜，天上一点动静都没有。
葬狗坡里的何晓筝与狄康，还在研究肩胛骨上的子弹。何晓筝问：“能看出口径吗？”狄康看了看肩胛骨，说：“像38，但不是。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子弹。不是纯金的，是镀金的，子弹没有穿透肩胛骨，说明射程在十米之外。而葬狗坡密林丛丛，十米之外基本看不到目标。”
何晓筝一皱眉，说：“你是说，这个人不是在葬狗坡里被枪击致死的，而是在葬狗坡外就遭到了枪击，随后才逃亡到这里的？”狄康说：“应该是这个逻辑，这种子弹是非常规子弹，杀伤力也不强，打一颗少一颗，不到万不得已，没人会舍得用这样的子弹杀人。”
何晓筝说：“子弹卡在肩胛骨里，这种伤害当时不能毙命，如果得不到果断和良好的治疗，很难存活，这样看来，死者的死亡原因，可能是因失血过多致死。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猜测，还是先把他带回去再说吧。”
如果仔细分析何晓筝执意要带走遗骸的举动，就能发现，她并不是一个“背尸狂”，在她的种种反常行为的背后，还隐藏着一种独特的动机，这种动机就是她对法医事业的执著。何晓筝绝不会想到，就是眼前这副白骨，促成了整个案件的连接性。
何晓筝叫狄康赶紧帮着收拾遗骸，千叮万嘱，唯恐他捡漏了尸骨。别看狄康刚才不把遗骸放在心上，这真的要是发现疑点，他比谁都来劲儿，这可是捡来的大案要案。他拿着“钢鹰”，一边砍去乱藤，一边说：“从死者的死亡姿势上看，他在树上时还活着，抛尸人怎么能把半死不活的人背到树上的，而且还掩盖得这么隐秘？”
何晓筝微微一笑：“这有什么奇怪的，你刚才在树下，也没见你动手，不也上树了？”
狄康随口便说：“我那是被猢狲强行抓上来……你……”狄康脑子一闪，立刻明白了何晓筝的意思：“难道他也是被猢狲抓上树的？”
“我怀疑，这个人生前经常来葬狗坡，经常和这里的猢狲接触，他死后，是猢狲把他掩盖在树藤里的。否则，他的尸骨不会保存到现在的。”狄康一听，“扑哧”一声笑了。何晓筝问：“好笑吗？在一些文化里，猢狲能保护主人和捍卫尸体。”
“你说的文化，是《西游记》吧。”狄康白了何晓筝一眼，将尸骨装好以后，塞进自己的大包里，也没说一句怨言，就背在身上。
就在何晓筝怒不可遏，用眼神还击狄康的时候，身边被狄康砍过的一根树枝“咔嚓”一声断了，断裂声音清脆有力，何晓筝这才注意到，树林里太安静了。
狄康看着何晓筝一本正经的表情，拿着手电四处张望，他突然想起什么，抓着何晓筝的胳膊问：“老鼠呢？那群老鼠怎么一只都不见了？”
是的，他们是跟着一群老鼠进坡的，怎么这会儿一只老鼠也没有了呢？四周静悄悄的，连老鼠行走时发出的嗖嗖声也听不见了，刚刚缓解的紧张，仅仅在半秒钟之后便瓦解了，何晓筝的神经又开始紧张起来。
这时，树林再次传来雪鸮的怪笑声，笑声越来越密集，到最后几乎听不到笑声的间隙，好像是整个树林，到处都是雪鸮。在半空中晃晃悠悠，越发使人觉得毛骨悚然。狄康自言自语道：“这夜猫子怎么老是在我们这报丧？”
何晓筝不说话，拉着狄康下树前行，走了大约五十米，一阵风吹来，就在这一瞬间，何晓筝吸了吸鼻子，说：“狄康，我闻到了尸体的味道了。”狄康也跟着何晓筝吸了几下鼻子，除了何晓筝身上的淤泥味，并未闻到什么异常的味道。可何晓筝却再一次确定了：“是尸体的味道，虽然微弱，但毋庸置疑，雪鸮可以证明我的判断力。”
何晓筝话一出口，雪鸮就在树上连笑几声，接着便用神情严肃的眼睛盯着他们俩。何晓筝拉着狄康又往前走了十几米，那种气息从混杂的气味中完全抽离出来，苔藓、腐烂叶子以及野兽粪便的味道，全都臣服在这腐烂的肉体之下。
何晓筝说：“雪鸮是夜猫子，以捕鼠为食，是老鼠的天敌。老鼠听见它的叫声，不吓得四处乱散才怪。狄康，你看那！”何晓筝说话的那种情形像发现宝藏一般。不错，她确实看到属于她的宝藏：一具尸体。
这回几乎可以肯定，这具尸体就是他们要找的。尸体放置的地方，十分陡峭，是个岩壁凹洞，凹洞里还有些老鼠在就餐。凹洞与何晓筝之间，有一条断裂石缝，大约有两米宽，狄康算了算，一步两步肯定是跨不过去的。何晓筝盯着狄康，问题是很明显的：怎么才能过去？狄康会意，直接说出答案：“我觉得要飞才行。”
“有这些老鼠大侠护身，我们即使飞过去，也没办法靠近。”何晓筝满以为狄康会想出什么好办法，没想到，狄康竟一脸内疚：“对不起，我也没办法制伏它们，因为这些鼠大侠绝对不受我控制。”
“那我们怎么样才能靠近尸体？难道要请求动物组织支援？”狄康掏出手机看了看，遗憾地摇摇头，说：“手机没信号，我觉得，雪鸮比动物组织更实用些，这么笑下去，别说是老鼠，就连我的魂也会被它笑掉的，咱们先等等。”
何晓筝觉得这办法可行：“凹洞边的石缝，那么宽，凶手为什么不把尸体扔坑里，而是抛到对面凹洞里呢？”
狄康说：“凶手肯定知道这条石缝通往坡下，他是害怕尸体会顺着坡掉到马路上。你还记得咱们压断的那根木头吗？我估计这裂缝原本有根独木架在上面，老鼠一多，造成了混乱，把木头弄掉了，顺着石缝滚到坡下了。没有木头做桥，鼠群自然过不去了，再加上雪鸮看护，鼠群肯定各自散了。”
狄康说到这，雪鸮突然窜出，嗖的一声就奔那些老鼠去了，老鼠吓得调头就跑。雪鸮滑身抓起一样东西，没了踪迹。何晓筝立即起身，对狄康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抓紧时间过去取证，否则证据不仅要从老鼠肚子里掏，还要从雪鸮肚子里掏了。”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商量了大半天，最后决定，要想过去，必须要抓着树藤，以荡秋千的形式飞过去。狄康叫何晓筝抓着树藤先过去，何晓筝惊恐，对于一个有恐高症的人来说，这比死亡还难过。狄康也不管那么多，使劲推了何晓筝一把，只听何晓筝一声尖叫，跟着树藤就飞了过去，狄康喊了一声“松手”。何晓筝吓得手一松，不偏不倚，趴在了尸体边上。
何晓筝见到尸体，反而不害怕了，她迅速爬到尸体边。狄康不禁哑然失笑，因为对于体积大于老鼠数倍的人来说，这的确没什么好怕的。狄康紧跟着飞了过去，他把勘察箱和相机递给何晓筝，何晓筝接过相机，立刻说了一句：“我拍照，你设置一下警戒线。”
“你的职业习惯真令人敬佩啊，如果这附近的动物认识警戒线的话，我愿意扯上几米。”
何晓筝拍到尸体的手部时，低沉嗓子道：“狄康，你看这是什么？”
何晓筝掰开尸体的手臂，让狄康把手电光靠近一点，那东西被抓得很紧，一时还拿不出来。狄康趁着亮光，认真看了看，说：“这是老嘎乌。我认识这东西，是萧错的。”
“你看仔细些。尸体手部发生尸体痉挛才会抓着这东西不放的，这说明死者死亡前，手里正拿着这条链子。”
“不会错，这是萧错母亲留下的老嘎乌，萧错上高中的时候，就一直戴着，谁都不叫碰，我记忆很深。”
“萧错的老嘎乌怎么会到尸体的手里的呢？”

第七十二章 萨满图腾
别看何晓筝跟狄康俩人一向花招多，此刻见到老嘎乌，也有点傻眼。原因在于，萧错的老嘎乌怎么会出现在尸体的手里？这具尸体，如果是车祸现场那个被枪击者，那么，萧错就很有可能来过车祸现场。
难道是萧错……
这个念头只在狄康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但他很快放弃这种猜测。萧错性格虽然孤僻，但为人还是厚道秉政的，又没有什么劣迹，实在不能因为一件老嘎乌去怀疑他。
何晓筝叫狄康照亮拍照后，取出老嘎乌，放在证物袋里，她开始准备验尸。这具尸体，除了发生腐烂现象以外，还受到了很多动物的毁坏。动物咬食尸体所造成的啮痕，对尸骨的破坏性很大，已经发生肢体断离，很难区别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这让何晓筝颇为头疼。她对狄康说：“死者骶骨很小，还在发育……”
“他还是个孩子？”
何晓筝点点头：“是个男孩，六七岁。从尸体上的残留组织上看，死亡最多三天，膝盖下面的左腿已经没有了，右脚也不见了，可能是被动物叼走了。尸骨上皮肤、肌肉缺损，边缘不整，深浅不一，有扭转、撕扯伤痕，应该是乌鸦或鹰等鸟类啄食尸体造成的。另外，衣服上和尸体周围，除有鸟类的排泄物，还有老鼠排泄物。眼睛、嘴唇周围，耳郭和其他暴露部位亦可见到有锯齿状啮痕，好在尸体肋骨两侧和背部皮肤还保存完好。”
“能看出死因吗？”
何晓筝将死者的脑袋稍微抬转后，说：“死者太阳穴处，也就是颞骨和头顶骨上有类圆形创口，这种伤是任何大型动物都无法造成的，应该是机械性损伤。没有发现弹头、火药和烟晕。具体是不是枪伤，还要回去检验核对后才能确定，你准备一下，把尸体带回法医室。”
狄康一听要收拾尸体，想捂嘴，又怕何晓筝问他是不是牙疼，只好挺了挺胸口答应了。在收拾尸体的过程中，一股股腥臭味扑鼻而来。狄康又使劲吞了一口唾液，把反胃的感觉给压了下去。“尸体胸口的软组织是被啃食干净的，这比腐烂尸体好多了。”何晓筝安慰狄康。狄康侧着头，看着何晓筝收拾尸体的样子，有点像捡金子。其实，死亡本身就不是什么整洁的事，特别是面对非正常死亡。
就在狄康往袋子里装死者衣服时，他摸到了一个硬东西，他翻出一看，是个铁叉，是小孩子玩的铁弹弓。狄康喊何晓筝来看，何晓筝立刻想起，询问猴渣的时候，猴渣说他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拿着个铁弹弓，敲他的车，还发出“嘭嘭嘭”的声音。当时何敬业还说猴渣的话很不可信，现在看来，猴渣的话，并不是捕风捉影。
不管怎么样，葬狗坡实在不是个追踪破案的地方。狄康身上已经背了一副白骨，那么这具尸体只有何晓筝背着了，对于背尸，何晓筝向来没什么怨言。两人收拾停当，狄康帮何晓筝抓住树藤飞过裂缝，这回，何晓筝落地的时候没有尖叫，狄康随即也抓上树藤飞了过去。俩人狄康在前探路，让何晓筝紧追其后，慢慢往回行走。
走着走着，狄康突然想到貌美如花的何晓筝身上背着具尸体，不觉得感叹一句：“何晓筝，我现在突然发现，你是全世界最不幸的美少女。”狄康说完话，没听见何晓筝吱声。狄康心头不禁一震，急忙回头，立刻怔怔出神：何晓筝不见了。
“何晓筝？”狄康不敢放开声喊，怕惊动了林子里睡觉的野兽。他往回走了几步，借着手电的光亮，到处巡视，也没见到何晓筝的影子。她到哪去了？难道……狄康心里一阵恐慌，暗擦冷汗，屏息凝神，跺脚祈祷。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了狄康的肩上，狄康猛然一惊：“谁？”
“是我！”
原来是何晓筝。狄康看着她满不在乎的样子，非常生气：“拜托，这里是露天葬区，你要不想挂在这给野兽展览的话，就乖乖地跟紧我，OK？”
“OK，我不是故意掉队的，我是看到了这个，你看，到处都是。”何晓筝用手电照着眼前的大树，大树的树皮已经炸开，裂纹发白处，有一双眼睛，狰狞恐怖得盯着他们。
狄康只瞧得目瞪口呆，愣愣出神。先以为是野兽在树后窥视，等他看了一会儿后，却发现很多树上都有这样的眼睛，类似某种邪恶的东西。远比什么幽灵、僵尸之类的要可怕得多，因为对那些事物，他们早有思想准备，如今，却怎么也没想到会冒出这许多眼睛来。
何晓筝拿起相机，啪啪拍了几张，对狄康说：“我看这些眼睛，在树上已有些年头，肯定成精了。否则怎么能突然出现在树上呢？要说咱们来的时候没注意，倒还有可能，但是这么多双眼睛，不可能一双都没注意吧，咱们刚进坡时，瞧得多仔细，可愣是没看见。”
“来的时候没有，回去的时候反而出现这么多，这不是活见鬼吗？”
“别乱讲，这葬狗坡里，实在是处处透着古怪，你在鬼街口见多识广，可否瞧得出这眼睛的名堂？”
狄康摸了摸树上的眼睛，说：“上面的颜料看起来像凝固的人血，那里还更多。”何晓筝仔细看了看树上的眼睛说：“这不是人的血，是树的血。”
狄康听到是树血，立即训斥：“我听说过很多牲口会流血，就是没听说过树会流血，你在考验我的智商，还是考验我猎奇的能力？”
何晓筝听狄康这么一说，脸上涌出几道怒气，说：“有些树木在损伤之后，会流出白色或无色的树液，我想你肯定知道。但你恐怕还不知道，有些树木是能流出血来的吧。”何晓筝把话题进行到这里，看狄康还没反应，立刻转成了一副特不屑的表情说：“真没想到你这样无知，好，我承认，这都是我的错，我压根就不该跟蛤蟆说大海里的那些事儿。”
“你，你，你，这叫什么话。”狄康被何晓筝稀里糊涂地说成了蛤蟆，“你”了半天，也没找到合适的词来捞回大老爷们的颜面，他立刻意识到：敌人很难对付，很有文化。
何晓筝占了人家的语言便宜，居然还不让劲，故作关心地问狄康：“我在说蛤蟆，你反应那么大干吗。如果我猜得不错，这树上画的眼睛，应该是用龙血树的液体画上去的。”
“龙血树？”
“是的。传说，龙血树是在巨龙与大象交战时，血洒大地而生出来的。只要用刀在上面一划，便会流出像人身上鲜血的树汁，为此，也有人叫这种树为血竭。龙血树材质疏松，树身中空，枝干上都是窟窿，不能做栋梁，烧火时只冒烟不起火，又不能当柴火，看起来是个无用之材，没有人愿意砍伐它，因此这种龙血树可以安然地活几千年，是地球上最长寿的树。『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里的『不老松』就是指龙血树。”
“你有没有搞错，跟大象决战，那应该生长在南方才对，怎么会跑到北方来？”
“最早引进龙血树的是古代萨满，他们之所以拥有高超的医术，是因为他们善于研究大自然。龙血树的汁液，不但没有毒，而且可以入药。可以治疗跌打损伤，血淤疼痛，风湿麻木，减缓疼痛感觉，使伤口快速愈合。”
“这么说，龙血树是药材了。”
“是的。但是，我还知道龙血树有一种奇怪的功能。”
“什么功能？”
“防腐。古代人用龙血树的树脂做保藏尸体的原料，因为这种树脂是一种很好的防腐剂。”
狄康抽出“钢鹰”，砍断一根树枝，并未见有血样树液流出。何晓筝笑他说：“龙血树哪是那么好找的，当年萨满也是隐秘栽种。”
“这是露天葬区，信仰萨满教的人，是希望尸体早日腐烂，回归自然，为什么要防腐？为什么要种龙血树？”
“这说明，有人不想腐烂尸体，想要保存尸体！”

第七十三章 失魂之眼
狄康觉得保存尸体的说法，在露天藏区里未免太不合常规。不过，古代人的观念是在不断地进化中，一会儿一个变化，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暂且不去想这个问题了，狄康认为既然找到了尸体，目的也算是达到了，还是尽早离开葬狗坡的好。
两人边说话，边往回走，狄康发现树上的眼睛越走越多，看上去不能说叫人生畏，但觉得奇怪。走了大约二十分钟，两人都累得气喘吁吁，浑身是汗。虽然在进坡前都吃饱喝足了，可这又是惊，又是吓地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肚子早就开始抗议。再加上他们各人身后都背着尸骨，此时，已经是筋疲力尽，饥渴难耐。
狄康招呼何晓筝别再往前走了，他停下脚步，从背包里掏出瓶水，递给何晓筝一瓶，自己靠在身边的树上，昂头喝了几口。狄康朝树上看了看，心里咯噔一声，这棵树分明是他刚才砍断树枝，察看树液的那棵树。
这绝不是巧合，狄康立刻意识到，他们可能是在原地兜圈子。何晓筝毕竟是个不信邪的人，又拉着狄康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二十分钟，他们依然回到原地。何晓筝累得抹了抹头上的汗珠子，一屁股坐在树根上。这时候，她也说不出是害怕，还是紧张。
狄康说：“这葬狗坡确实不同寻常，不符合情理的地方太多，要是这样走下去，咱们不是累死，就是饿死在这鬼地方。”狄康每说一句话，都要朝四周看上几眼，在手电光亮之外，一片漆黑，这种黑不是那种失明的黑暗，而是像裹着一层浓烟密雾。狄康每看一眼，手心里便会多出一些冷汗来。他好像想起什么，又对何晓筝说：“难道这里就是人们常说的失魂眼？”
“失魂眼？”何晓筝轻轻嘀咕一句，所谓失魂眼，就是在一个地方绕圈子。有的失魂眼在天亮以后，会不攻自破，自然找到出路。而有的失魂眼则很难走出去，只能活活困死。何晓筝想了想，又说：“失魂眼其实就是本能的圆周运动，没什么可怕的。我是法医，我最清楚这里面的门道。人的两条腿的长短和力量是有差别的，这样迈出的步距也会有差别，比如左腿迈的步子距离长，右腿迈的距离短，积累走下来，肯定是一个大大的圆圈。我想，我们可能是迷路了，也就是说，我们眼睛和大脑，失去修正功能，或者给你的修正信号是假的，是混乱的，你感觉你在按照直线走，其实我们是在按照本能走，走出来必然是圆圈。”
狄康巡视了一下四周，说：“这不是本能圆周运动，这是有人用参照物搞的鬼。”
“搞鬼？”
“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可知桃花岛的黄药师？”
“我是看『射雕』长大的。”
“这个人就善于利用参照物搞鬼，他能用些树枝和石头，摆一个阵，其实也不算什么阵，就是隔一段距离，总是似有意，似无意地弄个记号出来。不明真相的人一旦走进去，就会很自然地去留意这些记号，就会被这些记号，引入偏离正确方向的歧途。所以，无论怎么走，都转不出来。我们古代的风水术士，就是掌握了这个简单的科学秘密，在建造帝王的陵墓的时候，人为地布置一些地面标志物，让人很容易在此迷路，我们现在的处境，其实也是这个道理。有时候，科学和灵异一样有趣。”
何晓筝听得不耐烦了，对狄康说道：“你啰里啰唆地讲了这么多，究竟想说是什么在搞鬼？”
“我想说是树上的这些眼睛在搞鬼……”
“树上的眼睛？”
“你说这些眼睛下面，画的三道横线，是什么意思？”
“这应该是萨满画下的，三道横线代表三界。萨满教将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层为天堂，众神所居，又分七层，最权威的神灵居最上层；中界是人和动植物所在；下界是阴间，也分若干层，分别为祖灵、一般亡灵和大小鬼魂所住。人类夹在中间，受着神灵福佑和鬼魂作祟的影响。只有巫师萨满能通达上下两界，疏通三界之事。”
“那为什么画眼睛？”
“萨满崇拜多神，觉得万物有灵。行人在过山路的时候，都要在树上画山神像，祈求平安。”
“我觉得不是祈求平安这么简单，我刚才留意了四周，这林子格局奇特，虽然没有路径，但林子树木排列斜曲，基本都是两排成一角，中间折成一个大弯，转折来，转折去，犹如迷宫一般。树上的这些眼睛，不论在空间感、方向感，还是时间感上，都会让你产生错觉，让你的眼睛和大脑丧失修正功能。就像驴子拉磨，不停地转圈。如果这些眼睛，真的是萨满留下的，那么这个萨满就是个善战军人。”
“你凭什么这么说？”
“你是法医，我是警察，我们心里都清楚，这葬狗坡根本不是什么失魂眼，而是天阵、地阵、人阵，三阵之一的地阵……”
“地阵？”
狄康刚想解释，林子里却突然传来雪鸮发出几声怪笑，等狄康去看雪鸮时，它已经飞出树林，不见踪影。这种怪笑声音，不止狄康与何晓筝听到，还有一个人，他是谭彪。
雪鸮飞出葬狗坡的时候，谭彪正从水下出来，看不出岸上有什么异样，但谭彪还是觉得岸上有些不对劲，他转身对身后冒上来的几个人摆摆手，暗示先不要上岸。
四处一片漆黑，谭彪忽听草丛中，有无数叶子的摩擦声传来，这种摩擦发出的“嗖嗖”声，听得人后脖子冒凉气，亦真亦幻，是一种最刺激人脑神经的响动。谭彪小心翼翼上前一步，想扒开草丛看个明白，没想到刚一落脚，便传来“嘎吱”一声惨叫，谭彪急忙往后一闪身，再低头去看脚下时，原来是只老鼠。谭彪翻开草丛，顺势一看，又是一惊，一群老鼠在草下嗖嗖乱窜……
谭彪越看心中越觉得不安稳，朝水面挥了挥手，暗示水下人先上岸。谭彪走到林子深处，对车里说：“龙叔，葬狗坡里可能死人了，岸上到处都是老鼠。这些老鼠不闻到死人的味道，是不出来的。”谭彪说完，用余光盯着车里。车里的人镇定自若地对谭彪说：“水下的货还有多长时间能运走？”
“还有几件，这几天就干净了。龙叔，王二说来的时候，看见狄康的车，停在葬狗坡那……”龙叔在车里，一直一动不动，眼睛都没睁开过，像具木乃伊，稍时，只微微叹了口气说：“离开这儿，别惹警察。”
“您……”
“坡上的格局阵势，可比水下简单多了。他是狄中秋的儿子，中国有句俗话，叫“虎父无犬子”，走吧。”
谭彪点头，抬眼偷窥了一下龙叔的表情，开车和龙叔一起离开红丹河。雪鸮在谭彪的车顶上，旋了一个圈，便朝祭祀台方向飞去。
萧错听到雪鸮的叫声，立刻伸出胳膊，露出一个带纹饰臂鞲，这是北方少数民族猎鹰、养鹰之物，追其年代，已在辽金时期。
萧错一声口哨，雪鸮便低飞下来，双爪一松，掉下一样东西，“咣当”落地，随后它便安安稳稳地落在了萧错的臂鞲上。萧错随着落地声音看去，蓦地心中一凛，原来是个人脚。
看上去像是个孩子的，已经被啃食得露出白骨。萧错立刻明白，葬狗坡里有弃尸。他从包里找出袋子，想捡起骨头，转念又想，还是让何晓筝与狄康捡起比较合适，自己尽量少惹官司，于是，不去动它。他转眼看了看狗神，低着头暗自祈祷，他很清楚，这三更半夜的进坡，掉进坑的机会很大。随后转身，带着雪鸮进了葬狗坡。
待萧错进坡，谭彪离岸后，红丹河边又来一个女人，她带着水肺潜入水底。水下杂草丛生，女人小心避开潜游，游到一堆水草后，她朝头顶看去，发现有一个石壁管道。于是，她尽力往上浮出，待四周渐渐没水，她便脱掉脚蹼，见那壁上裂开一缝，便张臂上攀，触手所感，石壁之岩奇大，凛冽之气透人骨髓。穿过缝隙，便能见到壁后是间石殿，墙上钉了一盏命灯如豆，形状恍惚，女人哪知其中厉害，见有石殿，便奋力攀爬而入，待看殿中情形，更是觉得诧异莫名，少时，便惊呆了双眼……

第七十四章 落花成阵
葬狗坡里，黑雾升腾，气象神秘。两树之间，是光线照不到的死角，一副圆木悬棺，横在两树之间，在黑幕中，时隐时现。棺木早已风化干裂，从裂缝中“哗”地闪出一样惨白之物，如鬼似魅。而何晓筝与狄康正站在树下，竟然都未发觉。
何晓筝自觉走不出这迷魂之眼，只好等狄康解释地阵玄机。狄康拿出纸笔，边画边说：“我爸常年痴迷古代战争，他常说，商场如战场。其中，阵法是古代战争中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岳飞明确说过：阵而后战，兵法之常。那时候，我老爸叫我看兵书，是想我能成为商业龙头，没想到，如今用在这葬区狗坡里。”
何晓筝见狄康一本正经，自己反而笑了：“什么阵法？是诸葛亮巧布的八阵图，还是杨家将大破的天门阵？”
狄康见何晓筝不怎么信他，便让何晓筝看他的草图，说：“咱们刚才走了将近一小时，实打实是在绕圈子，这一点你绝不会反驳我的，对不对？”何晓筝点头称是：“没错，是在绕圈子，可是……”
狄康得到了何晓筝的确认，没等她说完，便接口说道：“别可是了，我们被困在这里，已是事实。从现在的情况看，这里的地阵并不奇妙，也不存在神秘。虽然有很多变化，但无暗器，目的就是障眼，并不伤人。想离开这里，只有解开这里的阵势。”
狄康图文并貌，说得是手舞足蹈，可何晓筝却是一头雾水，越听越糊涂，便问狄康：“三阵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说清楚点，让人容易明白些。”
“当年，武王也问过姜太公什么是三阵，姜太公是这么回答的：日月、星辰、斗杓，一左一右，一向一背，此谓天阵。丘陵水泉，亦有前后左右之利，此谓地阵。用车用马，用文用武，此谓人阵。这样一来，不仅人是兵，武器是兵，天地水火、山川灵气皆可为兵，也就人们常说的：落花成阵。”
“量敌用兵，料敌制胜？”何晓筝只顾看狄康手上的草图，却不知道头顶那惨白之物，“哗”地又露出半截，从高往下俯瞰。
狄康低着头，全神贯注在纸上，继续说道：“不错，古今绝大多数仗都是这么打的。三国演义里的『火烧赤壁』、『水淹七军』、『火烧博望』就是天地阵的典型战例。斯巴达三百勇士守住路口，挡住几十万大军，还把对方军队挤下悬崖，这个算是地阵。拿破仑败于莫斯科，希特勒败于斯大林格勒，这些可以算是俄国利用了天阵。蓝玉冒着大雪奔袭蒙古大军，这种出其不意、天降奇兵的震撼效果，也算是借助了天阵。朱棣起兵时八百多人，通过诱杀敌军将领的方式获取首战胜利，可以算是人阵。蒙古兵进攻南宋城池，时常把南宋百姓赶在军队前面，或者士兵混杂于百姓中，让南宋守军下手也不是，不下手也不是，这也算是人阵。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出了坡以后，可以好好研究研究。”
何晓筝又看了看狄康手里画的草图，全然不知头顶之物已是十分危险。她只听狄康说得头头是道，顿时傻了眼睛，说：“不用研究，用脑子想想就行了。如果是阵势，就困不住我们。因为阵法的变化，就是军队队形的排列与兵力布置的变化。古人在作战的时候，都要尽力争取登高一望，只要能登高一望，将战场尽收眼底，地方的各种复杂阵势也就一目了然，洞若观火。”
“登高望远，在野外征战或许有用，但在葬狗坡里是没用的。”狄康拿着手电筒朝头顶上照去，这才发现手电光十分微弱，这下四周显得更加黑暗。
狄康只是个警察，没经历过什么野战探险。此时，在这阴森森的露天葬区之中，眼见手电电池就要耗尽，叫他如何不担心害怕。他很清楚，这坡里情况复杂交错，一旦没了光亮，他跟何晓筝就算插上翅膀，也难逃此劫。
于是，他又对何晓筝说：“你看这葬狗坡里，藤树交缠，犹如天网恢恢，哪里还有天日可见，我敢拿脑袋担保，你能找到登高的地方，但绝对不可能有一目了然的机会。”
何晓筝听狄康这么一说，虽然有点发怵，却仍冲着狄康狡辩道：“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不足以证明这里就是战争遗留下来的阵势。另外，用这些眼睛做标记，未免有点夸张。而且龙血树的树液保持时间并不长，除非有人长期潜伏在这里，定期描绘这些眼睛。”
在何晓筝挑衅的眼光下，狄康并没有被说服，他说：“据我所知，三十年前，这里盛行露天葬的时候，都是由萨满带着村民进来举行仪式，我怀疑这些眼睛很可能是萨满描绘的。”
“老萨满又不是作战将军，怎么会用眼睛布阵？再说冷兵器时代早就过去了，打仗也不用什么阵了，萨满有什么理由在这里描绘眼睛布阵呢？”何晓筝说得确实是个疑点，这点行不通，狄康的古代阵势猜测就不成立。何晓筝见狄康没吭声，继续说道：“行了，别再说什么阵势了，我看这地……什么阵的阵的，也不是什么深奥的玩意儿，咱们身上背着一大一小两副尸骨，在这坡里待的时间越长，对取证就越不利，还是赶快想办法找条道离开这儿算了，它爱是什么阵就什么阵，跟咱没关系。”
狄康傻愣了一会儿，突然又说：“不对，我看这树上眼睛，大有学问，不仅图形诡异，而且它们都是神不知鬼不觉地突然出现，要是想找路出去，就必须得搞清楚这些眼睛究竟是怎么回事。”
何晓筝见狄康认真起来，从包里找出一些棉纱布，换了一副恭谨的态度，老老实实地走到狄康面前，说：“我觉得还是不看这些眼睛为妙，我这有些纱布，咱们还是边走边做路标吧，就蒙在这些眼睛上。不过，前面那片树林，不知道深浅，恐怕想过去也不太容易。”何晓筝分了一些棉纱给狄康。
俩人前脚刚走，树上的圆木悬棺便开始断裂，只留有一丝连接之处，露出半只人脚，悬在半空中，隐隐有种狰狞可怖之意。
俩人边走，边在树上做路标，大约走了半小时，何晓筝回头说了句：“狄康，我没纱布了。”狄康也应了一句：“我也没纱布了。”何晓筝说：“实在不行，就撕衣服吧。”狄康朝四周望了望，说：“不必了，树上有很多纱布。”
“开什么玩笑？”何晓筝抬头一看，真是活见鬼了。四周的树上，零零散散拴着些纱布，像战败时举的白旗。这走了半天，分明又回到原地树下。何晓筝踮着个脚，不断四处张望，一瞬间心灰意冷，看来，做路标这个办法也是行不通的。何晓筝只好走到狄康面前，两人你看看我，我望望你，都忍不住想骂：“这里究竟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
何晓筝叹了口气，说：“狄康，趁着手电筒还有点光，你赶紧再想想看还有什么辙没有，我们水、电都快没了，倘若再出不去这坡，就只有闭眼等死。”一向什么都不在乎的何晓筝，望着身处的诡异葬区，也渐渐开始焦躁不安。
现在遇到的这些血眼图腾，何晓筝除了有一些直观的感受之外，一无所知，这方面何晓筝远远不如狄康。虽然狄康不是专业的探险人员，至少他是个警察，有着很沉稳的心态。何晓筝见狄康没吭声，便又对狄康强调了一下：“我看这坡中匪夷所思之事甚多，咱们这么乱走乱转的不是办法，要是这么乱闯，说不定还会遇到什么异状，现下咱们必须想点对策。”
“别担心。常言道：没有过不去坎。”狄康靠在树上，又重新掏出纸笔，连画几张图后，对何晓筝说道，“看来，我判断得一点没错，这就是唐代大军事家李靖制定的著名阵法──六花阵。”
“六花阵……”
何晓筝说到此处，伸手紧紧捂住嘴巴，将下半截的话，硬生生咽了回去。随即她察觉出，在空气中有一种奇怪的微微震颤之声。不仅如此，伴着一阵窸窸窣窣的怪异响动，还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传来。
就在这么一走神的工夫，猛听狄康头顶圆木悬棺，“咔”的一声拦腰断裂，哗的一下，朝狄康天门盖砸下。何晓筝只觉头发根同时竖起，急忙喊道：“狄康，闪开！”
再去看狄康时，身上挂着几块儿白骨，已是灰头土脸，摇摇欲坠……

第七十五章 水下迷藏
就在悬棺落下之时，龙叔的手在膝盖上猛地哆嗦一下，他长吁一口气。动作虽小，却被谭彪看在眼里。此时，他们已经过了红丹河。谭彪看着路边情形，说：“要不，咱们回去……”
龙叔抬手，打断谭彪问话，暗示他继续前行。谭彪似乎忽想一事，急忙对龙叔说：“我想您的思路是对的，水下最后一关，应该是圆形阴阳阵。因为方阵主要是进攻型阵势，而圆阵则是防御型阵势。石殿隐在水下，尽可能地将阵势团成一个有机的防御体系。若有人误闯，必被困死无疑。”
龙叔没看谭彪，把头垂得很低，整张脸都埋在风衣的领子里，他用食指不断地弹自己膝盖上的潜水电脑，说：“《太白阴经》上说：天圆地方，本乎阴阳。阴阳既形，逆之则败，顺之则成。”
谭彪悄悄瞄了一眼龙叔的手，又说：“千算万算都没算到葬狗坡之行，会弄巧成拙。如今萧错只顾着追查那瞎子的死因，盘玉的事情迟迟不能定夺。现在水下的东西基本都腾空，我们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我想尽快把水下最后一阵给破了，再想一个万全之策，逼萧错盘玉。”
龙叔依然低着头，还是不住地在腿上弹手指，谭彪知道，他在想水下的事，又接着说：“葬狗坡上，背后有高山作为依托，摆的是偃月营式六花阵，借草木为兵。而这水下虽说是圆阵，但阵营交融，阵中有营，营中有阵，没有明显的弱点，很难破解。”
“圆阵只是为了进行环形防御，没有进攻性。”
“你可知道，这圆形阴阳阵里，还装置了很多叶轮，如果萧错能盘出玉蝉，雌雄双蝉一旦合并，解开『天仙配』，就会导致那些叶轮借助甬道风力高速旋转。这时候，河水就会依靠高速旋转的叶轮，在惯性离心力作用下，获得能量以提高压强。最可怕的是，河水会跟着叶轮旋转，当叶轮快速转动时，旋转着的水在离心力的作用下，会从叶轮中飞去，这样循环不已，就会产生连续抽水，形成急流，不出半个时辰，石殿就会汪洋一片。”
“这个……我倒没考虑到。目前我们还无法推测，石门后面是什么环境，河流、山川、峡谷、森林、野兽等，不管面对哪一种环境，对我们来说，危险性都是极大的，因为我们原路返回的可能性极小。即使叫王二、巴图之类的当替身，打头炮，也是得不偿失。”
“这就是古人的高明之处。破解石门，让萧错开路，这才是上上策。”
“您打算什么时候把驼皮请回来？”
龙叔对谭彪这个问题并不作回答，只是稍稍点头，然后，话锋一转，问了句：“查到张友和是谁的人了吗？”
“查了，没什么背景。”
“我听说，瞎子的车祸很不简单。万事小心，别栽在那瞎子手里……”
“您别多虑，那瞎子死都死了，还能造出什么反来？您说，那瞎子会不会是炒家那边派人干的？”
“不太可能，虽然炒家那边一直想除掉瞎子，但不应该下手这么快，至少那瞎子还有可用之处。”龙叔说这话的时候，眼尾余光扫了一下谭彪，而谭彪却不动声色，面无表情，这使龙叔无论如何也看不出一丝内心变化。
龙叔稍微侧头，边看窗外，边说：“水下的事情，万万不能叫她知道，更不能让炒家人见到她，否则就会大动干戈，追查她的底细。”
“她五岁就跟着我，她什么底细我都知道。”
“葬狗坡一行，你也亲眼见到那瞎子的容貌，什么感觉你比我更清楚。说实话，那天也就是在背后，如果是正面，恐怕，你、我都下不了手。”
“仅仅是巧合而已，不用过于谨慎。”
“多长个心眼不是坏事，干完这桩买卖，了了炒家的心愿，我打算带她离开，去过几天安稳日子。龙叔的位置，就全权交给你。”
谭彪听言，硬压着面部表情，他虽然没接龙叔的话茬儿，但龙叔能看到谭彪的喉结在上下抽动，龙叔又接着说：“如果她愿意跟我走，就说明她没问题，如果不愿意跟我走，那问题可就大了。炒家那边一旦查出她与楚宗强有什么关联，她会比那瞎子死得更难看。”
谭彪听到这儿，手下一抖，方向盘竟然失控，他急踩刹车，下巴抵在方向盘上，缓了半天神，才说：“她虽然姓楚，但绝对不是楚家的后人，她手上开锁的活，是您亲手教的。她不是楚家的人，她父亲几年前才去世的，从山上掉下来，摔成了脑痴，别说叫他开锁，就是给他钥匙，他也不知道怎么用，这些您早就知道。”
“当年，『偷楚盗安，掘龙藏萧』四大家族，各怀绝技，亲如手足，就连祖传的绝技，也不分你我，彼此传授，相互切磋。为此我祖上也跟楚家学了些开锁的技法，但没人能像她这样发挥得淋漓尽致，包括你、我开锁也没她快。”
“这只能说是天赋，不容置疑的天赋。”
龙叔略微冷哼一声，也不看谭彪，见窗外已经离灯火不远，便用食指敲了敲车窗。谭彪立刻给他开了车门。龙叔站稳以后，便向后备厢走去，他脱下风衣，拿掉帽子，又伸手扯去了嘴上的“一”字浓胡，从后备厢里拿出一双新鞋，换装完毕，才独自离去。
谭彪见龙叔走远，迅速掉转车头，赶回红丹河畔，将车隐在树林暗处，装备好水肺后，“扑通”一声，潜入水下。
谭彪潜入水下时，那女人正在石殿洞口，观察附近环境。她用手探了探洞口，感觉不到太明显的气流，她没敢摘去水肺，只拎着脚蹼，一点一点往上走去。由于脚伤未好，每一步走得都很拘谨。
她想，她所在的地方，应该是一条甬道。她稍微目测一下，洞宽约两米左右，斜坡而上，渐行渐宽，一时还望不见尽头。整体就像一个啤酒瓶，斜插在红丹河下。
甬道越走越宽，女人看了看两侧石壁，古朴凝重，不奢华，却另有一番厚重沉稳的王者之气。更让女人吃惊的是，两侧岩壁上，都有一条条均匀整齐的凿痕，犹如刻在岩壁上的岩画。女人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摸了摸，距离相当均匀，都说葬狗坡下是狗墓，却没想到，狗墓竟然是这样的精雕细刻，实在叫人触目惊心。
女人疑惑，这狗墓至于这么精雕细琢吗？为什么要在石壁上刻出这些凿痕呢？这与石匠开采石料后，留下条形凿痕非常类似。为了采集石料，专门跑到水下，这岂不比地上开采更为费工、费时、费钱吗？可在取完石料后，为什么要做精加工处理呢？留下这一道道精细的凿痕呢？难道这里面还另有隐情？
不管怎样，有一点她可以确定，那就是这个水下石洞，是人工的。这就意味着，它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女人顺着台阶，一层一层，往上走着，岩壁上面的空间很大，要是没水的话，存放点东西是没什么问题的。
女人在甬道中走着走着，忽然感觉身后有一股气流，凉飕飕地从脑后吹来，使她忍不住回过头去看。身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盏干竭的古灯，嵌在石壁之上。女人心想，这灯可能是古代工匠修建石洞时照明用的。她伸手摸向油灯，也不上眼，只凭手感摸探。突然，她感觉灯座下面有个洞眼，她仔细再摸，觉得像个锁眼，她立刻从头发里拿出单勾，小心拨弄。
“啪”的一声，女人心猜油灯要裂开，急忙闪身，往石壁上一靠。可她万万没有想到，油灯并没有异样发生，只听身后“吱嘎”一声，石壁突然开了。女人一脚踩空，立足不稳，摔了个正着。
女人倒地之后，竟觉出身下有样东西，她往下一看，冷汗顿时冒了一身。原来，她竟趴在了一具干尸上，刚好和干尸鼻子对鼻子，脸对脸，算她平日胆大，这时也是吓得不轻。干尸也不知死了有多久了，张着黑漆漆的大口，双眼位置，只剩下两个大窟窿，狰狞恐怖，直勾勾地对着女人的脸。好在还有水肺护着，不然她非把五脏全吐出来不可。
女人胡乱找个地方，想支撑起身子，却无意间从干尸的身上，扯下一样东西。她举起观看，上面土锈蒙面，根本看不出是个什么物件。这个女人想起葬狗坡下，一直流传着很多玄乎其玄的传说，听闻常有人畜失踪的事情发生，现在看来都与这个石殿脱不了关系。刚才那具干尸，定是陷在这洞窟中，被活活困死的。
这个推断不无道理，但女人并没有想到，自己正向一个沉睡千年的秘密，一点一点地靠近。而隐藏着这个秘密的洞窟，却是深不可测，危机重重。女人有一种莫名的恐慌涌上心头，也不敢再继续往前行动。俗话说：贼不走空趟，她将手上的东西，塞进潜水包里，转身往石洞外走去。她穿上脚蹼后，慢慢潜回水里。却不知，谭彪正往石洞处，慢慢游来了……
再说萧错，此时已经跟着雪鸮，进入葬狗坡里。他不用猜也知道，何晓筝与狄康肯定是被困在迷魂眼里。但他怕惊动野兽，不敢大声呼喊这两人的名字，只能拿着手电四处寻找。一边找，一边不断提醒自己，这葬狗坡里，到处都是陷阱，要谨慎慢行，否则掉在坑里，就等于是给野兽送粮食来了。
萧错心里念叨着，念叨着，只觉脚下一空，整个人已经不在地面上，只留一声闷响，在树林里回荡……

第七十六章 三界隐语
“什么动静？”待狄康被何晓筝从悬棺下拖出来后，只听到树林里传来一声闷叫，顾不上拍去身上的腐烂木渣和白骨，便朝前面望去。
“没什么动静！”何晓筝也仔细看过，四野寂静，只有漆黑一片。狄康眼中几乎喷出火来，被棺材盖头，疼得直吸凉气，那可是天大的晦气。但他越急，越是束手无策，只得连吐几口唾沫，本想骂几句粗口，却被何晓筝打断：“行了，别说了，省点力气想办法脱困行不行？咱们就按你说的，先破这六花阵。”
何晓筝把狄康扶到安全地方，擦去他额头灰尘，让他歇脚。稍后，狄康便缓过神来，又掏出纸笔，在纸上画出一个六花阵的审图，说：“六花阵，有圆阵、方阵、曲阵、纵阵、锐阵等阵形，这五种阵形各有五种变化，共有二十五种，是大唐李靖根据诸葛亮八阵法创制的阵法。之所以叫六花阵，是因为它的形状像六朵花一样。实际上它的结构是六边形，就目前科学发现，密封的蜂巢就是一个六边形的，它的特点是稳固，节省材料。可能当时李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是他所创造的六边形，却暗合了这种科学道理。你看，如果把树木，按照这么一种形状的军阵种植，那么人一旦进去，必困无疑……”
何晓筝看到阵图上方阵组成的六花形，有点像小时候玩的万花筒，顿时对这个六边形的古代军阵兴趣盎然，她问道：“狄康，你是不是有什么办法？要有就快说，别卖关子行不行，我们进坡，毫无准备，现在连口水都没了。我也不瞒你，我现在真有点害怕。”
狄康知道何晓筝不是胆小之人，她要说出害怕两字，那是因为她急了，因为目前的处境，虽然生命没受到威胁，但是神经几乎快要崩溃。于是，狄康安慰她说：“别担心，我看咱们虽然处在一个古怪的环境中，但暂时还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只要理清头绪，走出去不是问题。六花阵由边角组成，每两条边，就会形成一把锐利的尖刀，如果以草木为兵的，势必会在尖刀处留下记号，以迷惑敌人。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弄清楚这些眼睛的门道。你刚才说，这些眼睛下面的三道横线代表什么？”
“三道横线代表三界。萨满教将宇宙分上、中、下三界，上层为天堂，众神所居。中界是人和动植物所在。下界是阴间，分别为祖灵、一般亡灵和大小鬼魂所住。人类夹在中间，受着神灵福佑和鬼魂作祟的影响……”
“行了，行了，三界……上、中、下……”狄康摸着树上的眼睛，又问：“我觉得咱们现在所面临的处境，与这些眼睛有一定的关系，可是……这些眼睛象征着什么呢？你看这图腾有分别吗？”
“眼睛都不在一起，怎么对比不同？”
“你是不是肚子一饿，脑袋就不好使？你刚才不是拍了些眼睛照片吗？赶紧调出来对比。”
何晓筝赶紧拿起相机，调出眼图腾，说：“这些眼睛形状都是一样的，神情也一样，除了描绘时出现的毛边现象，没看出异样之处。”
狄康一边看相机，一边在纸上画出图形。连画了十几双眼睛，这些眼睛凶悍透着诡异，威严透着高傲，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狄康看到眼睛下面的三道横线时，突然一拍大腿，说了句：“古人高明！”
“你怎么了？”
“你瞧这些眼睛虽然在形状、神情上不尽相同，但你仔细看就会发现，它们有一个地方是在变化的。”
“什么地方？”
“你看这眼睛下面的三道横线，从宗教的意义上说，他们是代表着萨满的三界，但从感观上说，它们还代表着方向。你看，这三条横线以中间线为坐标，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我们现在迷失了方向，自然是找不到北。但你再仔细看就会明白，这三条线虽然长短不齐，却呈凸形。我基本可以确定，眼睛是迷惑人的标志，而这三道横线，就是这阵势的指路标。”
何晓筝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树上的眼睛，完完整整不漏一个细节地看了一遍，才开口说道：“还是你眼毒啊，那赶紧走吧。”何晓筝心急如焚，狄康却不慌不忙，只知道盯着树上的眼睛。何晓筝又催促道：“你快点行不行，再待下去，没准这里再出现什么变化。”
何晓筝拉着狄康往前走，俩人一前一后，跟得很紧，但仍是提心吊胆。狄康在定夺方向时，突然想到了什么，连忙问何晓筝：“你刚才说，这些眼睛是萨满画的，他们为什么要画这些眼睛？”
“很久以前，这里有任县太爷，家中连死了几房姨太太，他认为是中邪，想请萨满给他驱魔。谁知道那位老萨满死活不去，县太爷一怒之下将她斩首。”
“斩首了？死人能画眼睛吗？”
“老萨满死后，被人拖进坡里行葬，据当时参加仪式的人说，在萨满拖尸的路上，发现了很多抓痕，人们突然意识到，那个老萨满被斩首后，还能活动。后来，人们再进林子来的时候，就发现林子里有很多眼睛。”
狄康冷笑了一声：“难道那位老萨满想借眼寻头？”
“听说，那老萨满经常在葬狗坡里出没，寻找她被砍掉的头，她每次出现的时候，都是左手拿刀，右手拿石，边走边敲，发出“嘭嘭嘭”的声音……”
“这证明你和老萨满有过谈话？我想，她在没了头之后，说话一定非常困难。”
“你──我只是告诉你我听到的而已。”何晓筝刚要动怒，却听身后转来几声“嘭嘭嘭”的声音……
“什么声音？”何晓筝不由地抬头向四周看去。
“一定是无头萨满，你听，她好像正朝这边走来，『嘭嘭嘭』……”
何晓筝紧张地朝四周看去，前方显得很模糊，没有风，整个坡里都显得十分寂静。她站在地上，一动不动。显然，她是真的听到了什么声音，正严重地刺激着她的耳膜：“嘭嘭嘭……”
何晓筝猛然回头，却见狄康一手拿着“钢鹰”，一手拿着一个石头，边走边敲。何晓筝怒了，冲过去，抢下狄康手里的石头，对着树丛远远地扔了过去。
狄康一阵诡笑：“瞧你紧张的样子，有我在这，少不了你一根汗毛。”狄康把“钢鹰”重新插进腰间。何晓筝叫狄康闭嘴，不要吭声，慢慢前行。眼看手里的电筒光线越来越弱了，俩人心中又开始担心起来。
不一会儿，前面又传来“嘭嘭嘭”的声音，何晓筝扭头怒斥狄康：“你怎么还敲？”狄康莫名奇妙地看着何晓筝，举着双手，说道：“我没敲了，石头是你扔的。你瞧，我的『钢鹰』还插在腰上呢。”
何晓筝看见狄康的手确实空空的，可耳朵里还是隐约传来“嘭嘭嘭”的声音，她不仅又问了一句：“那声音从哪来的？”
狄康站定了脚步，也侧耳聆听，树林里的确隐约起伏着“嘭嘭嘭”声音。耳听嘭声甚近，怵人心神，皆是又惊又疑，正拿不定主意，是否要闯上前去看个究竟，电筒却猛然熄灭，树林里的那些眼睛，随着电光立刻消失了。眼前只剩下一片无尽的黑暗，叫他们如何不怕？越往前走，何晓筝的心跳就越快，走着，走着，那种“嘭嘭嘭”声，突然没了。
何晓筝松了口气，她想起了相机，对着树拍照，就能看到眼睛下面的横线，就在闪光灯闪过的那一瞬间。地面上的枯树叶，突然炸开，看不清楚，出来何物，只知道一把抓在何晓筝的腿上，使她拼命挣扎着大叫一声：“有情况……”

第七十七章 相窥互探
听到何晓筝惊呼，狄康一把拽住她，本想拦腰抱住，哪知道，何晓筝身后背着一个大包，里面又装着尸骨，挡在狄康胸前，使他根本无法围抱住何晓筝。
何晓筝受惊之后，瘫坐在地上。天知道，来者是人是鬼，惊奇骇异间，吓得面无血色，全然不知该做何理会，只好用脚使劲下踹。如今，陷入眼下这般境地，接下来不管是死是活，也只有听天由命。可那团黑影，身法却快得难以思量。狄康见状发急，没了电筒，四下一片漆黑，他实在看不清何晓筝腿上的是“手”，还是“爪”，心里只自言自语地喊道：“大事不好。”说完，他腾出一只手来，从腰间拔出“钢鹰”，准备与地下之“人”拼个你死我活。
不料，就在狄康挥刀砍去时，从地下突然冒一束光来，接而便是气喘吁吁的声音：“快……快拉我一把。”
狄康听得清楚，说的是汉语，而且声音十分熟悉，立刻收了刀，边拖住何晓筝，边朝前看去。从乱树枝下爬出的果然是人。狄康仔细看过，那人有头，是萧错。
狄康赶紧伸手，拽住萧错的胳膊，帮他上了坑。萧错上坑后，见何晓筝身背大包，半躺在地，顿生心计，随即假装趔趄，倒在何晓筝身边。趁何晓筝一呆之际，手顺势搭在她的背包上，摸了一把。萧错摸宝虽然没格格灵性，但他已经能感觉出，包内是具尸体，手感有软有硬，如果猜得不错，已被动物啃食大半。
果然不出娜仁萨满所料，确是一尸三命，但那尸骨是孩子，是成人，和雪鸮抓来的人脚是不是一体，萧错不敢肯定。再想仔细摸时，何晓筝已经从地上爬了起来。经过多次惊吓，她早吓得魂飞魄散，与萧错相对凝视后，不禁大怒，上去就是一拳，骂道：“这三更半夜的，又在死人坡里，你从地里冒出来干什么？”
萧错皱眉，避开拳头，说道：“你哪里知道，葬狗坡到处都是泥潭、石坑。这脚下是个石缝，有两人多高，我费了半天劲，才算抓到一样东西，想借把力气上来，谁想竟是人腿。”
何晓筝听后，脸色微微发紫，若不是被困葬区，早已发作，当下强忍怒气，不肯吭声。待三人缓过气来后，狄康问萧错：“你怎么进坡来了？”萧错说：“池姨跟我说，何晓筝进坡了，叫我来找找你们。我就知道，你们走不出这迷魂眼。”
狄康搔头，不以为然，说道：“什么迷魂眼？根本就是个变异的六花军阵，我已经把它破了。”
“破了？那你们怎么还在这拉磨转悠？”萧错听到六花军阵，暗赞了一下狄康的睿智。在葬狗坡被困死的人不计其数，就连他们萧家也是依靠雪鸮进出坡内。
“电筒没电了，到处漆黑一片，不然早出坡了。”狄康说得不错，他们所处的位置已经是坡边了，何晓筝已经能感觉到，脚下有些坡度，这就意味着他们的路线是正确的，至少是往下坡的方向走的。
没想到萧错却啧、啧、啧三声，脸现鄙夷之色，说道：“自古以来，没听说谁能破得了这迷魂之眼。你说是六花军阵，我倒也信你几分。但你可知道，这迷魂眼，死愚活智。它能将愚蠢的人活活困死，也能将聪明的人平安送出坡外。实话和你说了吧，这道迷魂眼，目的是阻拦人进山，你若能进得嘎纳山里，才算真正破解。”
狄康并非探险专家，对嘎纳山毫无兴趣，但听到萧错宣布他破阵失败，神色尴尬，没想到这葬狗坡还有这番名堂，当下只阴沉着脸不做声。何晓筝突然想起林中怪声，连忙质问萧错：“对了，你刚才听到『嘭嘭嘭』的声音了吗？”
“嘭嘭嘭？你说的是不是这声音？”萧错从腰间抽出一把腰刀，蹲在地上，把刀伸向坑里，“嘭嘭嘭”地敲打着坑壁，而后说：“这是个石缝，可能地震时裂开的，幸好我带着装备，凿了几个小坑，才算爬了出来。否则，找不到你们，我还得搭上条小命。”萧错敲完，收了腰刀，转脸望着何晓筝，又问：“你们俩闲得没事，进葬狗坡干什么？寻宝？探秘？”
“寻哪门子的宝，我们来找……”狄康刚吐一半，却被何晓筝暗捏一把。狄康立刻就把“尸体”二字生吞下去。想到那尸骨手里的老嘎乌，实在不适合跟萧错透露太多。狄康凝神思索，他在想办法，试探这只老嘎乌是不是萧错的。
萧错见狄康把话咽了，觉出几分不对，心想狄康以往在文物稽查队查案的时候，遇事总喜欢跟他商议，今日怎么知道玩花花肠子？萧错转念又想，狄康与何晓筝一定是在坡里发现了什么，而且是很重要的东西。是尸体？不，一具尸体有什么好隐瞒的？
萧错偷偷瞄了一眼狄康的背包，不沉，但很满。是水和吃的？不对，萧错算了算，狄康与何晓筝来葬狗坡至少有两顿饭的工夫，如果是水和吃的，应该所剩无几。萧错又看了看狄康的嘴唇，干裂枯燥，至少缺了两个小时的水。那么，背包没有水和吃的，怎么会高高鼓起呢？尸体？不对，何晓筝的包里才是尸体。
空想不是个办法，萧错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不再问话。他从包里拿出两瓶水来，递给何晓筝一瓶，又走到狄康面前，递给他一瓶，就在狄康伸手接水的时候，萧错手一松，水瓶掉在地上。狄康嘟囔一句，弯腰捡水。这时候，萧错注意了，狄康弯腰的时候，很不方便，这说明包里的东西是硬的、有些长度的东西。当狄康捡水起身的时候，萧错心里一毛，狄康的背包里，分明印出一个颅骨的模样，难道狄康的背包里，也装着尸骨？萧错隔皮猜瓜，不敢轻易定论。
狄康捡起水，一口气喝了半瓶下去。心想着，如果能摸一下萧错的胸口就好了，可是俩大老爷们怎么能玩拥抱呢？随便去摸一把萧错，非得挨踹不可。狄康想着想着，一口气没上来，被呛得眼冒金花，顺势朝萧错怀里冲去。
萧错万万没想到，机会竟然说来就来，趁机抱住了狄康，向他背后摸去。狄康也趁机摸了一下萧错的胸口，萧错的胸口确实还戴着东西，很硬，但不是老嘎乌的形状。母亲的遗物怎么说换就换了呢？狄康寻思着，萧错脖子上戴的是什么？什么东西可以代替母亲的遗物呢？
萧错趁狄康发怔之时，摸到了他身后的背包，这回他确认了，包里是人骨，比何晓筝的大。萧错是个敏感之人，他已经感觉出，狄康也摸了他一把。萧错心下一惊，赶紧松手，推开狄康，心里立刻泛起嘀咕，狄康摸他胸口干什么？
这不是一个随意的动作，是有意窥探。萧错细品了一下何晓筝和狄康的摸骨手感，他猜何晓筝身上背的尸骨，虽然显得很重，但个头不大，是个孩子，最多六七岁，估计雪鸮抓来的那只脚就是这具尸骨上的。再看狄康身上，没什么重量，仅仅是空占着地方，肯定是一副大人骨架。
这俩人为什么要去葬区里背尸骨呢？难道他们已经推断出一尸三命？萧错需要快速作出判断，一旦出坡，便会跟他们分道扬镳。尸骨进了法医室，再想去试探就是难上加难。萧错想，狄康是警察，何晓筝是法医，对，一定是非正常死亡的尸骨，才会背出坡来。
可是，格格出事当天，娜仁萨满明明说的是：一尸三命，如今两人却一人一包尸骨，还鬼鬼祟祟，遮遮掩掩，故作神秘，这是为什么？
萧错往阴森森的树林里看了看，问题太过复杂，一时间肯定解决不了，先出坡再说。狄康听到出坡，心里不仅兴奋起来，急忙向萧错借电筒，说要继续破阵。萧错白了他一眼，朝头顶吹了声口哨，雪鸮便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在他手臂上。
萧错拉着狄康，往坡外就走。没想到狄康还不情愿地叫唤着：“别拉我，这里真的是古代军阵，而且我能断定，这不是萨满干的，是正规军人设计的，这里有名堂……嘿，你怎么不信我呢？”萧错可不管他那一套，只拉着狄康的胳膊，往坡外拖。

第七十八章 尸骨身份
再说那女人，出了石殿，潜入水下后，却见有光影闪动，急忙躲在水藻后面，不敢乱动。来人正是谭彪，他并没有直接进入石洞，而是在洞口左右窥探。
这水下不比陆地，呼吸全靠身后气瓶。由于女人在潜入萧家时，受过脚伤，行动不便，这次下水，只背一个气瓶。潜水时使用单只气瓶，供气时间基本在四十到五十分钟之间，而且会随深度加大而减少。水肺潜水虽然可以让人随心所欲地在水下悠游，但在有限的空气使用完毕之前，就必须要浮出水面。也就是说，谭彪在洞口徘徊的时间越长，女人的危险性就越大。
女人只希望谭彪窥探一番，就进入石洞，她也就有了脱身的空当。但最让女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谭彪居然朝水藻处不断打探。女人不禁浑身一荡，心下也是害怕，但强装镇定，想着如何去应付谭彪。
这水下事情，可算是龙叔生平大事，既然有心瞒她，其间必有道理。虽然她与谭彪亲如兄妹，但龙叔却是心狠手辣。谭彪会袒护她吗？袒护她就是背叛龙叔，谭彪的计划也会功亏一篑。即使袒护过去，她多年的处心积虑也会因此毁于一旦。
谭彪似乎打定主意，窥其究竟，他开始向水藻方向游去。女人前后思想，与其叫谭彪抓个现形，不如自己主动走出来，以好奇为由，搪塞过去，只要哄住谭彪，不泄露给龙叔知道，一切都可以从长计议。就在女人横下心，壮着胆子要浮出水藻时，脚下却被水藻绊住，使她动身不得。而就在这时，谭彪却突然转身，往回游去，看也不看身后，直接进入石洞。
女人这下才松了口气，急忙取出潜水刀，割断缠在腿上水藻，迅速离开。女人浮出水面，脱下脚蹼，拿去了呼吸管，扯去头上、身上的水藻，一瘸一拐，匆匆离开。
少时，谭彪从石洞里出来。他朝水藻处游去，仔细观看被割断的水藻……
萧错、何晓筝与狄康出了坡后，天色已经大亮。萧错见雪鸮抓来的那只人脚还在石狗边上，故意闪在一边系鞋带，那意思很明白，叫这两人赶紧把人脚带回去研究。还是狄康眼毒，看到那只人脚后，立即给何晓筝递了个眼色。何晓筝会意，悄悄从包里找出袋子。狄康见萧错起身，立刻上前拉起萧错，支支吾吾说了些客套话，回头瞥到何晓筝收拾完毕，才放开萧错。
萧错露出一丝鄙笑，狄康这小心眼耍的，全在他的掌控之中。萧错叫两人去他家吃点早饭，换身衣服再走，狄康还惦记着那块髀石，急忙点头答应，可何晓筝却掐了他一把，催他赶紧回局里。萧错还有意问了什么事，狄康只说回局里再查一下萧楚格的遗物，看看有什么线索。萧错知道，这只不过是些搪塞之话。
三人分道扬镳，萧错转进耶那村，躲在巴图家院外偷窥。巴图不在家，他老婆正端着碗给孙子喂饭。萧错仔细看过，她手里的碗上印“丰收”二字，是“文革”时期的小瓷碗。由于这一历史时期非常特殊，现代陶瓷中把“文革”时期的陶瓷单独分为一类，即“文革”时期陶瓷，眼下正是收藏界的新宠。萧错心想，巴图是个“腿子”，这样的碗在手里哪能留住？分明是刚淘出来的货。
再看巴图的孙子，目光呆滞，无心吃饭，只抓着一个铁叉，不断敲击门框上铁环，发出嘭、嘭、嘭的声音。
萧错心下犯疑，何晓筝身上背的不是巴图的孙子，那会是谁？尸骨跟格格的案子有没有关系？萧错不敢肯定，但萧错能肯定那尸体一定和他有关系，否则狄康也不会跟他玩瞒天过海。
萧错看表，已经十点多了，正是三天前，格格出事的时间。他心头一酸，转身要走，却见巴图屋内设有跳神巫堂，萧错立刻明白，这是萨满的招魂术，也就意味着这孩子受过惊吓，失掉了魂魄。萧错想到这儿，悄悄掏出手机，偷偷给巴图的孙子拍了张照片……
何晓筝和狄康回到局里，各自换了衣服，狼吞虎咽吃了早饭后，便开始分头行动，狄康去查最近的失踪报案，何晓筝则回法医室，鉴定死者身份。
何晓筝进了法医室，先打开孩子的尸体袋，查看里面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她在死者的头发里，发现了根草，仔细再看，不是陆地植物，是水藻。
何晓筝收好水藻，进行初步检查后，将残肢和躯干清洗干净，然后，她要对所有的尸骨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完了，何晓筝又解剖了狄康拎回来的老鼠，在里面寻找残留的指骨，有幸的是，孩子的手指基本没有丢失。但令人遗憾的是，孩子的尸骨已经凑不完整，凶手在做抛尸这件事时就像丢垃圾一样轻松，何晓筝强忍住心中对暴行的愤怒，强迫自己集中精神。
正在何晓筝工作之际，狄康匆匆赶到法医室找何晓筝，直接就问：“查出死因了吗？”何晓筝看着狄康没说话。狄康又问：“我想知道，你这边进行得怎样了？”
“我先说一下尸检情况：测得尸长125米，在死者左顶骨处，有一直径15厘米的类圆形创口，距足跟高125米，其边缘不甚整齐。在创口浅面，没有发现火药，在创口周边皮肤上，也没有发现有明显的烟荤和烧伤痕。头发上粘有脑组织和血团，应该是射出口。另外，在头发和眉毛处，也未见烧焦现象，在显微镜下也未见异常。”
“没有烟荤和烧伤痕？如果是枪击，至少在一米之外。伤口有些凸凹不平，就说明不是正角度命中的。”
何晓筝没有回答狄康的问题，继续说道：“解剖后，我发现死者太阳穴右侧颞骨缺损，骨折面向内凹陷，形成一个空洞，应该是射入口，并测得太阳穴颞骨骨折空洞距足跟距离为120米。”
“这样算来，射击位置应该在2米开外，从现场照片实图，结合血迹分析来看，凶器来自萧楚格发生车祸的马路上。射击角度向下倾斜，说明凶手比死者矮。可死者才六七岁，身高不过才125米。难道凶手也是个小孩子？”
“玩枪的孩子很多，但玩真枪的没几个。”何晓筝冷眼蔑视，狄康和她目光相对，毫无畏缩之意。两人相向而立，凝视半晌，何晓筝才接着说：“颅骨其他部位未见损伤，在挖出的脑组织里，虽然没有找到火药残留物，但我发现了其他物体。”
“什么？”
“紫红色砂砾泥。经化验，是葬狗坡附近的。”
“紫红色砂砾泥怎么会跑到人脑里？”
“我也不太清楚，但是，你放心，肯定有比见鬼更好的解释，只是时间问题，你那边有什么进展吗？”
狄康长吁了一口气，说道：“我查过了，附近没有谁家的孩子报失踪，如果不尽快确定这孩子的身份，我们基本不会有什么进展。”
“我取了死者的头发，做了DNA检测。我发现一个不可思议的问题。死者的发根是黑色的，而发梢却是棕色的。而在棕色的发梢处，我又发现了有很明显的对苯二胺。”
“对苯二胺是染发剂里的东西，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怎么会去染发？”
“这个不是最奇怪的，我在检查尸体的时候，从他面颊和眼眶上刮下来的碎屑里面，我发现成分很复杂，有滑石粉、蜂蜡、色素、香料、防腐剂、珠光剂和各种有机化合物等化学成分。”
“这些是什么？”
“女人常用的东西，比如眼影、胭脂等都含有这些成分。”
“他化妆了？他是干什么的？是马戏团的侏儒？”
“不，我检查了他的牙齿，确实只有六七岁，而且他确实是男性。”
“难道是变态杀手干的？在杀这个孩子的时候给他化了妆？可墨里州治安一向很好，没听说哪儿出过虐童的变态杀手。能不能想办法，把他相貌还原？”
“我正在做，你过来看。”何晓筝带狄康坐在电脑边，说，“他很帅，是个很可爱的孩子。他的头发很长，我现在把头发还原，你看，在没被染发的时候，应该是这样的。另外，我在死者的头发里发现一样东西，至少能缩短他的活动范围。”
“看起来像植物，但不是葬狗坡的，是红丹河里的水藻。他在死前去红丹河游泳？不可能！化了妆去水里游泳？这太不符合逻辑了，马上检查一下死者的衣物。”
狄康把从葬狗坡收拾来的衣物，一件一件地仔细检查，除了孩子的衣服外，还有一件成人血衣。狄康边看边对何晓筝说：“死者的衣物，有白衬衣，黑外套，还有领结，应该是礼服。染发、化妆、礼服……”狄康暗暗奇怪，心中想起一事，“我小时候，参加过一次演出，老师把我的脸抹得像猴子屁股。演出？化妆？礼服？对，这孩子很可能是参加演出的，是什么演出，让他的家人这么费尽心思打扮他？”
“我看过他的手部骨骼，手指受力骨骼很像一个人。”
“谁？”
“萧楚格。”
“萧楚格是盲人，她的手指就是她的眼睛。”
“不，萧楚格还有她的爱好。”
“你是说摸宝？开什么玩笑，这孩子才几岁，别说摸宝了，就是看也看不明白。”
“你难道不知道萧楚格还有个爱好吗？”
“什么爱好？”
“萧楚格的钢琴弹得非常好，她是耶那村的音乐老师，出事当天，我在现场看到了一本琴谱……”
“萧楚格是盲人，她带琴谱干什么？”

第七十九章 祸起水藻
狄康的问题，此时也在困扰萧错。他始终不明白，当日，格格为什么非要出门送琴谱，他查过家里的电话，格格出事之前，曾经给一个叫梅雅的女人打过电话。
当时，萧错并没有多心，因为梅雅的儿子豆豆是萧楚格的学生，三岁就跟格格学钢琴，格格常说他有音乐天赋，将来一定会有出息的，还专门订购一本新琴谱，帮他比赛。有一点，萧错心存有疑，那天他专门给格格请了假，她出门时间比上班时间晚了半小时，可凶手却能了如指掌，在格格出去送琴谱时下手。
难道是梅雅？
萧错给梅雅打过电话，询问当日情况，梅雅当时正在外地。她说是萧老师主动打电话给她，还约她去耶那村村口拿琴谱。萧错问梅雅怎么在外地，豆豆呢？梅雅说，豆豆跟他爸了。萧错放下电话，又想起王妈。当日，他再三交代王妈不要叫格格外出，王妈一辈子都是言听计从，那天怎么会让格格走了呢？这事萧错不能提，一提王妈的眼泪就止不住，哭着说格格出去的时候还没有下雾。
萧错赶到交警大队，找到了何敬业，何敬业正在办理退休手续，萧错要求见见猴渣。何敬业说，猴渣这几天就要放出来了。萧错问，查清楚奔驰车是怎么花的吗？何敬业指了指门口，说那两个人就是野生动物组织的研究员，他们说猴渣的车，可能是大型飞禽造成的，大家都认为那些划痕是抓痕。等两天痕迹证据出来，猴渣就可以回家了。
萧错要求见猴渣，何敬业认为猴渣不直接涉及萧楚格的案子，也就答应了。萧错见到猴渣的时候，使了个眼色，叫猴渣不要吭声，他悄悄掏出手机，问了句：“那天你看见的孩子，是他吗？”猴渣张着大嘴，仔细看了看，点了点头，他对那孩子的记忆太深刻了。猴渣确认了照片，又紧接着反问萧错：“那玉你盘了吗？”萧错起身，握着猴渣的手，说：“等你出来，就盘……”萧错还想说话，觉得嗓子发哽，不再说话。
萧错出去跟何敬业说告辞时，何敬业正在收拾东西，他手里拿着萧楚格出事那天做的轮胎痕迹浇铸模，稍微迟疑一下，想着这东西对案件似乎没什么作用，是交给那个毫无断案经验的狄康呢，还是叫它在这儿睡大觉？
狄康此时正在绞尽脑汁分析死者的身份，他怀疑，这孩子的死亡，跟萧楚格的死亡有很大的关联。狄康对何晓筝说：“什么琴谱这么重要，非要大雾天送？除非是参加钢琴比赛的。我马上去查谁家的孩子缺席了钢琴比赛。”
“不，我认为，这孩子是在比赛结束后死亡的。如果没有参加比赛的话，那么这个孩子的家长一定会着急，可孩子已经死亡两三天了，居然还没有人报案，这说明，这个孩子死时，比赛已经结束。萧楚格是个盲人，她虽然是耶那村的小学老师，但带的钢琴学生肯定不多，带的学生应该不会很多，你马上问问萧错就会知晓。”
“此事不宜问萧错，直接问耶那村小学的校长吧，我立刻去查。”
狄康见到梅雅时，她似乎还不愿意接受豆豆死亡的消息。她问狄康：“你们说，我连他最后的样子都见不到了，是什么意思？”狄康很遗憾地说道：“孩子是在葬狗坡里找到的，成百只老鼠和一些鸟禽咬噬了他。”
梅雅听到这些，目光变得呆滞，狄康能看得出，她不愿意流泪。她只是看着天花板，揉搓衣角，在不经意间，衣服上的褶皱，很快爬上她的眉间，她自言自语着：“你们不知道，他有多漂亮，他头发很长，眼睛也很大，能告诉我，他的手还完整吗……”
“手部很完整，只是眼睛不在了……”
“手在就好，他……走得痛苦吗？你知道……他才七岁……”
“伤在头上，死亡几乎是一瞬间的……”
梅雅没哭，反而含着泪笑了笑：“他比完赛的时候，还一路活蹦乱跳地跟我说，他发挥得很好……他要去告诉萧老师……”
“萧老师？是萧楚格吗？”
“是的……她是个盲人，我儿子就是他一手教出来的。从孩子三岁起，就开始弹钢琴。她说我儿子很有音乐天赋。为了这次比赛，我专门给他定做了新礼服，染了发，还化了妆……”
“准备去参加钢琴比赛的？”
“是的。这比赛很重要，有很多经纪人在选钢琴小王子，所以我尽量把他打扮漂亮些……”梅雅一直在忍，把眼泪忍住，她似乎还能看见，豆豆在她面前撒娇的模样，是的，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会让人产生幻觉。
“比赛之前，你有没有打电话给萧老师，叫她给你送琴谱？”
“没有，萧老师是盲人，走路不方便。本来是说好我去她学校拿的，但她突然打电话给我，说她今天不去学校，马上给我送去。”
“你们俩见面了吗？”
“没有，我等了半天，她也没过来，我打电话给萧家，王妈说萧老师出去了。我看时间快来不及了，就没继续等。”
“那时候是几点？”
“我儿子八点半开赛，我们八点走的。豆豆抽号是第一个上场，他弹完曲子是九点半，因为我要出差，所以就提前带着豆豆回来了，到耶那村应该有十点。”
“回来的时候经过葬狗坡了吗？”
“没有，因为下雾了，我们从红丹河绕路回来的。跟豆豆他爸说好，比完赛他要来接儿子，因为下雾，他叫我先把孩子放在巴图家。我根本不知道豆豆出事了，这两天我一直以为孩子在他爸那儿。”
“他爸是谁？为什么要把孩子放在巴图家？”
“他爸是王二，开货车的。我们离婚好几年了。他一直想跟我要孩子，我不给他看孩子，他就威胁我，如果他看到孩子，他就会一枪打死他，谁也见不到。”
“王二有枪？”
“他原来有杆兔子枪，现在枪还在不在，我不太清楚。我们分开好几年了……”
狄康转身告诉身边的小警察说：“通知王二，他再也见不到孩子了。”
梅雅走了，她费了很大劲才没有当着狄康的面哭出来，但是一出门，一下楼，想到再也看不到孩子的时候，眼泪就出来了……
王二此时刚刚出了红丹河，正准备和他相好的娜娜出去兜风。娜娜跟了他很多年，一直想要辆车子。赶上前两天谭彪叫王二处理帕萨特，王二觉得那辆车才开两天，没沾过血，也没出过事，开到外地低价卖了，不如便宜自己。再说，那辆车本来就是用王二的户头买的，便偷偷留给娜娜了，却不知留的是祸根。
王二赶到警察局，听闻儿子死了，痛不欲生，他对狄康说：“豆豆出生的时候，我就下岗了，买了个车，贷了很多钱。他妈妈没办法忍受我在外面瞎搞，就和我离婚了。那天一大早，我就去了耶那村，和梅雅说好，等孩子比赛完，我接过来住几天，没想到车在鬼街口翻了，加上下大雾，没办法接儿子。梅雅说她要出差，如果我不接走的话，她就把孩子送她外婆那儿。我说先把孩子放巴图家，等大雾散了我就回去接他。”
“你去接孩子了吗？”
“去了，巴图说豆豆回他外婆家了，我没接到。”
“你去耶那村的时候，经过葬狗坡了吗？”
“没有，葬狗坡那地方邪气，能不打那儿过，就不打那儿过，我是从红丹河绕路过去的。”
“你认识这个东西吗？”狄康拿出一个铁叉。
“认识，这是巴图让村口的铁匠给做的弹弓。他孙子和我儿子一般大，俩人喜欢在葬狗坡边打鸟玩。”
狄康看着王二，在他身边转了转，闻出一股河水的腥气，又问：“你经常在红丹河附近吗？”王二脸色大变，怒道：“这跟我儿子的死因有关系吗？”狄康不说话，只围着王二转，他趁王二低头时，从王二的头发里拿出一样东西，他仔细一看，是根水藻，又向他打量片刻，才说：“我们只是想把事情串联起来，你下过红丹河水？”
王二刚死了儿子，又听狄康问的不是正题，心里又恨又急，反问道：“我现在只想知道是谁杀了我儿子！”狄康紧盯着王二的眼睛，说：“我知道，你一直想要回你的儿子，为了抚养权，你经常把你儿子偷偷带走。当然，爱子之心人人都有，在争夺中有一些情绪波动也是正常的。你清楚我说的话吗？”
“不，我不明白，我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当时听巴图说豆豆回他外婆那儿了，他外婆见我就骂，所以我没敢去接。我只想知道，我儿子是怎么死的。还有，你们会把遗体交给梅雅吗？”
“在事情没弄清楚之前，我们暂时谁也不能给。”
王二走了，狄康拿着那截水藻，迅速赶往何晓筝那儿。

第八十章 石头杀手
狄康拿着水藻，立即赶到法医室，他对何晓筝说：“你看，这和豆豆身上的水藻是不是同一种类。”何晓筝接过一看，点头称是：“你怀疑是王二杀了自己的儿子？”狄康说：“不，王二那天不在葬狗坡，他在鬼街口。下雾那天，他的车翻在鬼街口，车里还带着一大块泥巴。”
何晓筝稍觉奇怪，忙问：“泥巴？”
“我在豆豆的衣服上也发现了一些泥巴印记，是紫红色砂砾泥，真是有趣的巧合，王二车上也是块紫红色砂砾泥，我查他的时候，他竟然想跑。”
“跑？那就说明有鬼。”
“可我除了翻出一块髀石，什么都没找到。”
“狄康，你看我在豆豆的口袋里找到一个石子，也带有紫红色砂砾泥。化验表明，不是葬狗坡马路上常见的小石头，而是红丹河附近的石头。”
狄康看了看石头，知其中必有文章，说：“这就说明豆豆参加完比赛，先是在红丹河玩，而后到的葬狗坡。可你说萧楚格是八点到九点死亡的，而猴渣与张友和都是在十点以后经过葬狗坡，豆豆回耶那村时，也在十点左右，也就说，豆豆的死亡时间和猴渣、张友和经过的时间相当符合，我现在严重怀疑，你对萧楚格的死亡时间推断有问题。”
“我发誓，我不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狄康见何晓筝发怒，赶紧转了话题：“既然死者头部是贯穿伤，那就马上进行弹道分析，寻找贯穿死者头颅的穿透物。还有，我觉得射击角度很邪门，你先去领个125米的模型来。我们用激光代替弹道，就可以知道子弹是从哪个方向发射的。”
死者身高125米，打入创口高120米，出口为125米，狄康排除站立射击的可能。何晓筝说血迹是向上喷溅，而弹道又向下倾斜得厉害，应该是低位射击。狄康继而又坐着，趴着，躺着射击，不仅找不到与弹道吻合的角度，也找不到合理的射击姿势，那么射击点到底在哪儿呢？
狄康说：“弹道向下倾斜，张友和夫妻、王二、巴图都是个子很高的成年人，就算射击的话，弹道应该是从顶骨入，从太阳穴颞骨出来才对，怎么会从太阳穴颞骨进去，从顶骨出来呢？”
何晓筝说：“洞穿部位在颅骨顶部，一般物体很难由该部位穿透，穿透物应具备高速才能通过。假如是钉子、钢钎之类物体进入颅脑，而且穿透两侧，除非造成颅骨巨大破坏，否则不可能拔得出来。你看，死者的伤口很奇怪，两侧创口相当小，直径仅约15厘米，且孔洞不规则，进出线路粗细一致，不像是子弹贯穿。如果是枪伤，死者的颅脑里怎么会有紫红色砂砾泥呢？”
“从射击角度分析，穿透物是从地下冒出来的。难道有不明飞行物从地下冒出，带着紫红色砂砾泥，进入死者的脑袋？”
“不，这比见鬼的难度还大。我对比过血迹，猴渣奔驰车上的血手印是豆豆的血。”
“你是说猴渣见到的孩子，是豆豆？不对，豆豆长得很漂亮，而猴渣见到的孩子很丑。一个六七岁孩子，被射穿脑袋后，又穿越马路，又翻过猴渣的车，然后，又安然无恙地离开现场。这才是见鬼。”
“你看现场照片，地上只有喷溅血迹，并没有血泊，说明死者被击中后，没有倒在草地上，而是倒在对面人的身上。如果豆豆对面这个人的身高超过150米，血柱就会被身体阻挡一大部分。”
“你是说，站在豆豆对面也是一个孩子？血柱一部分从他头上飞过，一部分喷在他的手上，从而形成抛甩血迹。那他的手至少要抬到眼睛部位。”狄康拿起了豆豆的铁弹弓，拉开橡皮筋，做了一个瞄准的动作，双手的位置恰好在他的眼部。狄康似乎恍然大悟，立刻对何晓筝说：“猴渣看见的浑身是血的孩子，不是豆豆，是巴图的孙子，他当时一定站在豆豆的对面，正拉开弹弓瞄准豆豆……”
狄康的观点，很快得到何晓筝的肯定，狄康又将整个过程在心里默想了几遍，又觉得全无把握，还是预留后步为妙，于是他问何晓筝：“如果豆豆满脸是血地倒在你怀里，你会怎么样？”
“如果我不是法医的话，我会拔腿就跑。”何晓筝说完和狄康对视了一下，然后双方会意，脸上神情古怪至极，又是诧异，又是伤心，又是愤怒。
何晓筝继续说道：“在尸骨检验中，我发现死者下颌发生骨折。起初我认为，是死者在被击倒的时候，下颌落地造成的。后来，从血迹形态分析，我发现豆豆死后并没有倒地。他是生前倒在地，下颌摔在石头上，造成的骨折。”
“倒地原因？”
“初步推测，是被石子击中倒地。你看他背后，这是生前留下的淤伤。虽然老鼠给我们留下的皮肉并不多，但已经足够证明伤痕来源。这个可怜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还是拼命奔跑，直到死亡的那一刻，手里还抓着老嘎乌不放。你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吗？”
“这意味着老嘎乌对豆豆很重要，还意味着他背后有人在追赶他，一定是巴图祖孙俩。水藻、紫红色砂砾泥、贯穿伤、老嘎乌……”狄康仔细看着那个铁叉弹弓，自言自语道，“看来我们要找的不是枪和子弹，而是一个石头杀手。”狄康想到这儿，立即喝道：“何晓筝！
何晓筝一呆，立刻回答：“到！”
“收拾东西，马上出发，去葬狗坡，回到案发现场。根据弹道，推算射击点，寻找凶器。”
何晓筝立即道：“是！”
何晓筝站起身子，便觉一阵眩晕，昨夜在葬狗坡里担惊受怕，又不曾正经吃过什么东西，加之这几日睡眠不足，身子极是虚弱，差点一头栽倒。狄康忙问：“怎么了？”何晓筝自知严重透支体力，但她看着豆豆的死亡惨状，必须挺着。
两人一路颠簸，赶往葬狗坡。他们看到了虎尔赤依然趴在马路边，何晓筝与狄康都没敢正视虎尔赤，至少在找到凶手之前，他们都不敢正视这只狗。他们找到了豆豆摔倒时，磕坏下颔的石头。又通过“弹道曲线”，结合喷溅和抛甩血迹走向，找到一块带血的小石头。
狄康看着石头，对何晓筝说：“现在所有的问题，都应该叫巴图来回答。”
巴图祖孙被带回警察局，起初还想抵赖，但当他面对豆豆的尸体和包裹尸体的带血成衣时，却无狡辩之词。不多时，便对抛尸事件供认不讳，并阐述了一个令何晓筝和狄康都不能相信的案发过程。
巴图说，是他孙子用弹弓把豆豆打死的。
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用一个弹弓、一块小石头，想射穿豆豆的脑袋，谈何容易？狄康立即在电脑里进行对比，结果令他惊诧万分。石头的横断面和死者的创口形状吻合，基本可以确认，死者头部的贯穿伤，就是那块石头造成的。可是，弹弓发射出的石头，绝对达不到穿透颅骨的威力。何晓筝叫巴图说出当时各自所处位置，巴图说他站在豆豆的身后，他孙子站在豆豆的对面，非常符合何晓筝与狄康的推断。
狄康让巴图说出案发经过，巴图说：“我孙子在河边玩，捡到一个老嘎乌链子，豆豆非说是他老师家的东西，我孙子不给，他抢了就跑。我孙子拿弹弓，射了他背后，他摔倒了，可还是拼命跑。我看那东西挺值钱的，起了贼心，也追过去抢。哪知道，我孙子又用弹弓射他，豆豆就倒在我孙子身上，喷我孙子一手血。我一摸，断气了。就赶紧脱衣服，裹上豆豆，我孙子吓掉了魂，朝马路那边跑了，我抱着豆豆的尸体，也顾不上追他。”巴图说完，抱紧了孙子。何晓筝见他手里紧抓着铁弹弓不放，目光显得十分呆滞，问他什么也不说，确是惊吓过度。何晓筝猜想，豆豆死状并不可怕，他一定是被马路上的惨祸吓坏的。
何晓筝拉过狄康轻声说道：“巴图在撒谎，石头分明是从他孙子对面的马路方向射过来的。”狄康凝眉深思：“杀人抛尸都承认了，为什么要隐瞒石头射入方向？”
“会不会是巴图射的？推到孩子身上，减轻责任？”
“巴图的射击角度不符。”
何晓筝与狄康互相对了一下眼色后，又问巴图：“你看见马路上有车经过吗？”巴图说：“当时雾大，我听到一辆大车呼地过去时，没来得及看，豆豆就被我孙子射死了。”
“是车先过去的，还是豆豆先死的？”
“几乎是同时。”
“有没有看见马路上的车祸？”
“看到了，马路上到处都是血，还有个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本想硬着头皮进葬狗坡抛尸，可我却听到一种怪声：呼哧、呼哧……”
“呼哧、呼哧？你看清楚是什么了吗？”狄康立刻想起猴渣说的怪物，没等巴图说完，便抢先问话。
“只见雾里，有团黑影子，呼哧几下，就消失了，看不清是个什么事物。不过，那黑影撞到后面来的一辆小车上，我见那车停在那儿不走，只好抱着豆豆回村子里。好在当时雾大，他们没发现我。接着，葬狗坡来了很多警察和警车，我没敢出来，直到半夜，才敢出来抛尸。”
“大车过去的时候，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人的惨叫声或者狗的叫声？”
“没听见人的惨叫声，我听见狗叫了。”
“狗从哪儿来的？”
“大货车对面，狗在大货车前面，边叫边跟着那车跑。”
狄康叫人把巴图祖孙带下去后，对何晓筝说：“看样子，巴图并没有看到整个车祸的发生过程。”何晓筝回想着事发当天的情景，说：“现在，整个案件只有一个目击证人，而我们却无法让它开口说话。”
“谁？”
“萧楚格的导盲犬──虎尔赤。”

第八十一章 滴水穿石
萧错得到猴渣的确认，并没有立即赶往巴图家。他转到鬼街口，进了丽人婚庆公司。那天他拿走青花瓷片，一直没来兑现许胡子要的那个青花鼻烟壶。原想送了就走，可许胡子却缠着他，叫他帮忙把那件青花鱼藻纹蒜头瓶给找回来，花多少银子都认了。还说下周就是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能不能传授他一些点石成金的眼力。萧错急忙点头，说那件青花鱼藻纹蒜头瓶一有消息就会告诉他，至于点石成金的眼力，只能等到赌石大会开幕，这才算摆脱了许胡子。也就这么一个空当，萧错和狄康擦肩而过。
在过葬狗坡时，萧错看见了王妈。王妈拦下萧错的车子，指了指马路。萧错抬眼一看，心里顿时发哽。虎尔赤趴在格格死亡的地方，一动不动，眼睛四圈的毛，湿了一片。王妈手里拿着虎尔赤最爱吃的火腿，放在它鼻子下面，要搁平时，它早就一跃而起。现在，它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王妈说虎尔赤什么也不吃，每天跑到马路边，就这么趴着，看着路边。别说是只狗，换成人也要垮了。
萧错蹲下身体，轻轻把虎尔赤的头托起来，放在他胳膊上，摸着背毛安慰着它：“格格走了，我不能再没有你。”虎尔赤伸出舌头，舔了舔萧错的手，把头从他胳膊上移开，又趴在了格格死亡的地方。
王妈往虎尔赤嘴里塞吃的，塞进去，掉出来，再塞进去，又掉出来，直到它缓缓地把头扭在一边。王妈转过身去，偷偷抹泪。萧错弯下腰，轻轻抱起虎尔赤，慢慢放在车里后，他放弃了去耶那村找巴图，迅速奔往动物医院。
医生说拉布拉多猎犬，性格十分顽固，主人死了，它会选择自杀。萧错带着虎尔赤跑遍所有动物医院，他只想它能活下来，可每个医生都是这样和他说：“这只狗已经不行了，在我这儿只是多维持几天呼吸，多受几天罪。”
医生建议安乐死，但被萧错拒绝了。他不断叮嘱虎尔赤，要坚持活下去，直到他找到凶手，叫虎尔赤一口咬死他。虎尔赤不做声，只是看着萧错。萧错抹了把泪，事实根本不留给他难过的空隙，因为他很清楚，以何晓筝与狄康的判断能力，应该很快就会怀疑巴图。如果巴图真的参与这场阴谋，很快就会成为案件的替死鬼。而狄康那傻小子，只知道破案，根本不知道格格死亡的背后，还有一个庞大的组织。
怎么办？必须要在狄康到之前找到巴图。可萧错看着奄奄一息的虎尔赤，实在不忍心离开。
巴图被拘留后，狄康见何晓筝的脸色发白，决定先送她回家休息。两人刚刚出了公安局门口，只听“嘎”的一声，面前停了一辆崭新的悍马。
何晓筝所见到的悍马H6，是以H2为母体，量身定制的六轮四驱豪华越野车。车前50％除了门侧的H6标志外，和H2没有什么差异。但这辆H6在街上的现象，就比较有趣，很多人迎头过来，不会有太大反应，但当他们看到侧面后，绝对会驻足，并且把目光跟随车的后半部运动。总之，这辆悍马H6在街上确实很招摇，几乎被车周围能见度以内的所有视觉“抚摸”。
少时，从车里下来一位鼻梁架镜、身套西装的男人。很明显，他的精心装扮，给何晓筝造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何晓筝立即从车上下来，扑了过去，大声喊了句：“哥，怎么是你。”
“我刚从日本回来，爸叫我接你下班，看你那脸色，又几天没睡觉了？”说话的是何震林，西装革履，又飙着悍马，尤其地显赫。他对着车里的狄康打了个招呼，又递了根烟，毕竟他们就快成一家人了。
狄康对这匹悍马，却是一副特不屑的表情。因为这是狄清为婚后度蜜月而改装的悍马，车身比H2长出了1米左右。当然，狄清为这100公分的奢华，多付出一百多万人民币。在节俭惯了的狄康眼里，何震林的铜臭味并没有萧错的古董味闻得顺鼻子，虽然他抛弃了狄清，但狄康似乎从来没怪过他。
“案子不破，没法睡觉，一闭眼就看到死者挣扎。”何晓筝跟狄康告别，坐进何震林的悍马里，扫了一眼悍马内部，三色光纤灯、镀铬顶篷、香槟酒杯、冰柜、胡桃木吧台和转角皮沙发的豪华越野车，绝对是能让何晓筝咋舌的物种，她问：“不是说，婚后才开新车吗？”
何震林笑了笑，说：“狄清的那辆车被扣。”何晓筝又问：“你的那辆老雅阁呢？我有本人类学的书，找不到了，我估计掉那车的后备厢里了。”何震林随口即说：“那辆破车，我给卖了。”何晓筝当下皱眉道：“卖了？那我的书呢？”
“改天我再给你买一本。”
“那书上我做了很多笔记的，就这么搭给你了？那雅阁不是说好给猴渣的吗？等他出来，不缠死你才怪。”
“你放心，奔驰车刚上路就出事，而且还沾着萧楚格的血，我估计狄清不会再碰那车，肯定会无限期借给猴渣开的。所以，我留着那破车也没什么意思。对了，萧楚格的案子怎么样了？我听爸说，她死得很惨。”何震林启动车子，狄康随后跟上，可能是开惯小车的缘故，何震林驾驶这么个大家伙，还不太顺手，却被狄康超在前面。
“她死得很惨，支离破碎，线索很多，可一个目击证人都找不到。萧楚格出事那天，你要是从葬狗坡走就好了，也许能提供些线索。”
“你知道，我最讨厌葬狗坡那条路，每次去机场，我都宁愿多烧点汽油，绕红丹河走。”何震林说着拿出一个精美盒子，递给何晓筝看，“akoya珍珠配钻首饰，你看漂亮吗？”何晓筝接过一看，便知价格不菲，惊叹道：“真漂亮，你去日本就是为了给狄清订购这个？”何震林脸露饱经沧桑的表情，说：“算卦的曾经说过，我的感情线太清晰，这辈子就能爱一个人。所以，这套akoya珍珠配钻首饰是为狄清量身定做的，独一无二。”
“独一无二，就是说连我都没有吗？”
何震林听言，立刻感受到他人的嫉妒，更得意了，开着悍马就好像行驶在云端之上，很快和狄康并驾齐驱。“我想不通，像你这样貌美如花、赛西施的抢手货，怎么会找哥要首饰？”何晓筝非常尴尬地说：“抢手？早就是在学校里的事了，自从我上了班就滞销了。”何震林神秘一笑：“我想这与你战斗经验不足有关，看在你是我妹妹的分儿上，我就破例给你指点一二。”
何晓筝摆出一副你这不是鲁班门前弄大斧的口气问道：“你给我支着？”
何震林清了清嗓子，高深莫测地叹了口气，说：“虽然你这职业问题很大，但也不用太担心，毕竟破锅自有破锅盖，烂鬼自有烂女爱，你眼前就有只企鹅，你干吗还傻等北极熊？”
何晓筝不解，忙问：“什么意思？”
何震林一副忧心忡忡悲天怜人的样子对何晓筝说：“什么意思？就是同事之间恋个爱，明白吗？”何晓筝的笑容猛地僵住，一脸严肃地说道：“从人类学的角度上说，同事之间是不可以的。”
“人类学还有这方面的讲究？”
“高效的工作场所要建立在简单的人际关系上。否则天天暧昧，眼神放电，工作就会没有进展。”
何震林朝窗外斜了斜眼，目光落在了狄康的车子上：“等他玩够了枪，迟早要回去做狄氏总裁的。你要知道，狄中秋就这么一个儿子，机会就在你眼前，等到人比黄花瘦的时候，什么都晚了……”何晓筝狠狠地打断何震林的话，并摆出一副心知肚明、心照不宣的样儿，说：“好不容易接我一次，胡言乱语地说些什么呢？”
“怎么叫胡言乱语，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诚恳，太老实，不会撒谎，一撒谎我就头痛，从小就这样……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那个研究动物的初恋情人啊？啊……你怎么掐我呀，轻点轻点……”
“开门，我要下车。”再看何晓筝现在的表情，就好像想咬谁一口。
“不行，这么大了还使小孩子脾气，爸叫我一定把你弄回家。”何震林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了。可何震林并不知道，在街口的转弯处，有一摊积水，他飞似的冲了过去，弄得后面酒吧的杯架上就不断地传来干杯的声音。接而，便传来一阵骂声：“嘿，瞎眼睛开车啊，喷我家孩子一脑袋水。”
何晓筝朝外一看，街边站着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被溅得满头是水，急忙叫何震林停车，抽了几张纸巾，边给那孩子擦水，边道歉说：“真对不起，对不起，我给擦擦。要不，我去店里买身衣服给他换上？”那女人见何晓筝满脸歉意，又那么客气，也就作罢，带着孩子走了，临走时丢了句话：“没事，就是水脏了点，也不伤孩子。”
女人带着孩子走了，何晓筝却愣在地上，她看着地上的积水，反复地回想刚才水花溅起的过程，心中忽闪一计，对着车里的何震林喊道：“哥，我站在这儿，你把车倒回去，再轧一次这摊积水。”
何震林从车里探出头来，脸上充满惊奇神色，问道：“你疯了？你要知道，这可是庞然大物。”何晓筝双眉一竖，脸现怒容，随即收敛：“我没疯，你快点轧，速度快点。”
何震林素知这何晓筝行事喜欢出人意料，不守规则。只好将车后倒，加速后，从积水上轧了过去，水立即喷了何晓筝一身。何晓筝抹干净了脸，在脑袋里来回想了数遍水流喷溅的过程，她反复设想，如果碾压的不是水，而是石子的话，那么……何晓筝不敢往下想了，这么多天的苦思，居然被这汪积水给破了，真是寻觅天下，得来全不费工夫。她突然跑到何震林面前，喊了一声：“哥，谢谢你，我终于找到凶手了。”
“你在说什么？难道我是凶手？”何震林顿时一愣，神色慌张地看着何晓筝。何晓筝并没有理会何震林的话，她立即掏出手机，给狄康打了过去：“狄康，豆豆不是巴图孙子射死的，是张友和杀死了豆豆。给你五分钟立即归队，在交警大队碰头，寻找凶器。”
“啊？去交警大队寻找凶器？”这又是什么结论，狄康拿着电话，吃了一惊，可又不得不信，立刻掉转车头，赶往交警大队。

第八十二章 飞来横祸
谭彪见到王二哭丧，这才得知巴图出事，心里一连串的只叫：不妙。立即给龙叔打了个电话，说巴图蹲局子了。龙叔在电话里冷冷地说道：“找个人给他递句话：如果管不好舌头，我们替他管。”
谭彪又听巴图老婆说，老嘎乌链子在狄康手上。连骂了巴图的老婆半天，说缺钱到他这儿支应一声便罢，为什么非要去抢萧错的东西。萧错是何等人物，他的东西你能要得？
巴图的老婆说，萧家宅大东西老，随便出个夜壶都是民国以前的，你想那萧错成天带着的传家宝，该有多值钱啊？谭彪怒气冲天，又无法发作，只好给巴图老婆些钱，叫她暂时离开耶那村。
狄康赶到交警大队，在张友和的货车下面找到了何晓筝。何晓筝啪啪照了几张照片后，叫狄康把车轮胎卸掉带走。
何晓筝在轮胎花纹的凹槽里，取出一小块碎石，指着轮胎对狄康说：“你能想象出，它是怎么成为死亡之环的吗？”狄康听后，脸色诧异，又仔细端详一番，才自言自语说道，“轮胎：是张友和大货车上的。碎石：是葬狗坡马路上的，应该是张友和开车行驶经过葬狗坡时，嵌入轮胎里的。”
何晓筝早已想明此节，不禁哑然失笑：“要是有节目拿这种知识搞竞答，你就会拿个大奖，提前退休回家。”狄康似懂非懂，一怔之下，随即省悟：“我退休后会怀念你的幽默风趣的，还有你绝佳的观察力。但是，法官可不管推想有多完美，他们需要证据。”
“我们会从这里找到答案。”何晓筝收敛笑容，在电脑里调出两块石头，一边掉换角度进行对比，一边对狄康说：“这两块石头，一块是在张友和轮胎里取出来的，一块是我们在葬狗坡，通过弹道轨迹而找到的贯穿豆豆脑袋的碎石。经过反复接点，我发现，这两块石头的断裂面有吻合点，互相咬合。”
狄康看着屏幕，脑中突然一跳醒转，指着相互吻合的碎石，说：“这两块石头，是同一块石头，一分为二的？老实说，我对这一连串的线索，根本完全摸不着头绪。只是觉得，应该能在豆豆这起命案里挖出萧楚格的死亡过程。”
何晓筝点了点头，又调出一块石头，说：“你再看这块石头，是从豆豆的口袋里发现的。我开始以为，这块石头是豆豆自己玩弹弓用的，现在看来我错了。你看这里，是豆豆胳膊下面的淤伤。为此，我们要感谢那些老鼠没有啃食到这里。”
狄康看了后说：“伤痕很浅，虽然是蓄意，但不能致命。”何晓筝又将豆豆口袋里的那块石头形状按压在伤痕上，说：“不大不小，正好吻合。”狄康诧异：“豆豆拿自己的石头，砸自己的身体？”
“这是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这块石头虽然在豆豆的口袋里，但它上面却没有豆豆的指纹，只有巴图孙子的指纹。豆豆压根就没碰过这块石头，可石头怎么会在他口袋里呢？”
“是射进去的，这点毫无疑问。”狄康在电脑上，重建了几次巴图孙子的射击过程，说，“从豆豆背后和腋下的伤痕来看，巴图的孙子并无攻击他头部的意图。这块石头，是从巴图孙子的弹弓发射出来的，击中了豆豆的腋下。我们知道，一个六七岁的孩子射出的石头威力并不是很大，石头射在豆豆的衣服上后，没有足够的力量反弹出去，只能顺着衣服滑落，结果，掉进他的口袋里。”
何晓筝看着狄康，出神半晌，才敢说话：“现在基本可以肯定，巴图孙子射出的石头，并没有击中豆豆的脑袋。”
狄康再看轮胎时，恍然一惊，这一惊当真非同小可，随即喜意充塞胸臆，他说：“在巴图孙子射出这块石头的同时，张友和的大货车从马路上驶过，他自身患有狭窄空间恐惧症，在葬狗坡特殊的地形下，产生了轻微恐惧，于是大货车在下坡和转弯地段还处于疾行状态。十几吨的车碾压在石子上，就发生了崩裂，一半嵌入轮胎凹槽里，另一半则被汽车轮胎碾压崩飞，就像高速飞行的子弹一样射穿了豆豆的脑袋。”
何晓筝点头赞同，从电脑里调出豆豆的颅骨，说道：“死者的射入口是在太阳穴处，这个位置是颅顶骨、颧骨、蝶骨及颞骨的交会之处，此处是颅骨骨板最薄弱的部位，也是骨质脆弱的部位。你再看射出口，在颅骨顶骨处。婴儿出生时，由于颅骨骨化尚未完成，头部会有两块没有骨质的『天窗』，医学上称为『囟门』。豆豆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正处在儿童顶骨发育期，根本无法抵御这种高速飞行物。石头在贯穿豆豆脑袋时，留下了紫红色砂砾泥。这完全符合豆豆贯穿伤洞穿轨迹和现场血迹喷溅形态。”
“碎石踢开了没有锁的门，从天窗飞了出去。”狄康长吁一口气，思绪终于从一团混乱中，逐渐清晰出来，“碎石穿越了头颅两片最薄弱区，形成了贯穿伤口，这样正好符合弹道轨迹，符合没有射击高度，也符合穿透物是从地下冒出来的鬼说法。”
何晓筝此时已无怀疑，同时也明白了个道理：“碎石从豆豆的顶骨飞出，落入草丛。造成巴图的误解，他以为豆豆是被自己孙子射死的。于是，就脱了衣服将豆豆裹住抱走……”
狄康将带血手印的奔驰车照片从电脑里调出，说：“巴图抱着豆豆尸体，走到马路上的时候，猴渣开车过来，导致巴图抛尸未成，只好转回耶那村。而他的孙子，由于受到惊吓，在大雾里迷失了方向，只好躲在猴渣的车后，留下了这个血手印。”
何晓筝用眼神赞许了狄康一下，狄康又提道：“在豆豆的衣服上发现的紫红色砂砾泥，怎么解释？”何晓筝说：“那泥可能是巴图抱豆豆的时候，沾上去的，因为巴图的孙子满手是血，而紫红色砂砾泥里没有血迹。”
狄康点了点头，又问：“那水藻的问题怎么解释？豆豆头发里为什么会有水藻？”
何晓筝不慌不忙，拿出水藻，说：“我还以为你不会问了呢，这水藻原本不是豆豆头发里的。我在水藻里发现巴图的头发。也就是说，是巴图抱豆豆的时候，掉在豆豆头发上的。”
“这是红丹河特有的水藻，为什么同样的水藻也会出现在王二头上？”狄康默想几个来回，自言自语道，“这样算来，那天我在王二车里发现的那块紫红色砂砾泥，巴图也参与了。”
“你说什么？”
狄康见何晓筝问他，急忙转了话题，说道：“推来算去，原来是场飞来横祸，仅仅是一件偶发的不幸事故。真没想到，我刚刚上任，就结了一票抛尸案。”
“哎哟，你这脑袋瓜子不容易啊，一席话总结得好像我什么功劳都没有了？”
何康露出一脸坏笑，说：“别急，你还有机会，还有众多的问题等着你去解开。从现场的血迹排列看，张友和的货车是先碾压萧楚格，而后误伤豆豆。巴图的位置离马路很近，即使雾大看不清楚，听到惨叫声是必然的，何况巴图都听到狗叫声了，怎么会听不到人的惨叫呢？还有，虎尔赤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死也不会离开主人的，它怎么会不顾自己主人的死活，离开现场，而出现在张友和的车前，并且是迎面追车？”
何晓筝踌躇道：“虎尔赤一定是接到萧楚格的命令，去追凶手。”
狄康立即反驳：“不可能，一辆大货车从萧楚格身上碾压而过，死亡过程只有几秒，除了能发出一声惨叫以外根本没机会说话，何况发出指令呢？”
“这就说明，萧楚格在张友和的车碾压之前就已经死亡。豆豆的死亡时间就可以证明，张友和确实是十点以后经过的葬狗坡，而萧楚格的死亡时间是8点到9点，张友和在整个事件中，仅仅是一个替死鬼，他碾压的只是一具尸体，尸体怎么会发出惨叫声呢？”
“死了？可你在尸检报告上明明写着：萧楚格有过长时间的爬行，你是一名法医，你不能左手拿矛，右手拿盾地跟我说：是尸体在爬行。”
狄康已经感觉出，这案子最令人困惑的时候到了。他虽然没有丰富的侦破经验，但过于常人的敏锐触角，层层深入的逻辑思维还是应该有的。随时关注突发事件，并且不断找出疑点乃是警察必备的本能反应。现在，在狄康脑海深处，海天一线的地方，不断涌起波涛，由远而近翻滚着呼啸而来，喷薄欲出。

第八十三章 沉冤昭雪
豆豆被碎石击毙一案的破解，并没有使萧楚格的案子得到进展，而且还把何晓筝与狄康逼回起点。萧楚格在张友和的车轮下，到底是生还是死，他们必须从头开始，去重现萧楚格的死亡过程。
狄康将之前命案现场自西向东分成的八个不同区域从电脑里调出，除去豆豆惨案的血手印和高速度血迹，只剩下六个不同区域。
第一区域：血泊。位于行车道，一块修建过的新柏油路面，有喷溅血点。
第二区域：呕吐物。未消化的小米粥，位于血泊东部。何晓筝在呕吐物附近发现有几张纸巾，在呕吐物里还发现了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
第三区域：琴谱和包，无血迹。发卡，有血迹。还有一个创可贴，有血迹。
第四区域：拖拉血痕。
第五区域：尸体躺卧处，有少量血迹。
第六区域：死者断肢甩落处，位于路边的草丛里，仅发现几点血迹和碎肉。
狄康一番严词厉语，把何晓筝打坐到一边，一桩车祸，生出如此事端，确是罕见罕闻，他不敢掉以轻心，沉思许久，才说出自己的看法：“首先要判断出，萧楚格的行走方向。究竟是自西向东，王妈说，萧楚格是七点三十分离开萧家，按萧楚格的行走速度计算，二十五分钟就足可以到达耶那村，而梅雅是八点离开耶那村的，她说没见到萧楚格，这就说明萧楚格根本没有到达耶那村，她的行走方向还是自西向东。按照萧家到葬狗坡的路程计算，走到案发现场，应该是7∶40左右。这个时间与你判断的死亡时间，已经非常接近。”
何晓筝得到狄康的肯定，顿觉宽心，接着说：“第一区域的血泊，是她的死亡地，呕吐物在血泊以东，呕吐物旁边有纸巾，说明这时候，萧楚格和虎尔赤都没有意识到有危险存在。可萧楚格为什么在发生呕吐后，又往回走了呢？而且还走进了行车道。”
狄康摇了摇头，冷然道：“萧楚格在呕吐完并没有往回走，而是继续前行。我们看第三区域散落的琴谱和包，并没有血迹。”
“可发卡上有血迹。”
“这是高娃在血泊那边捡到的发卡，在发现尸体后，扔过去的。”
何晓筝心下琢磨，觉得有理，便点头说：“这还有个创可贴，里面有血迹，经检验是萧楚格自己的，表面没有喷溅血迹。估计是在出门前，受的伤。我初步推测，创可贴是和凶手发生搏斗时，从受伤的手指上脱落下来的。也就说，萧楚格在第三区域倒地，和凶手发生争执，奋力反抗。”
狄康“嗯”了一声，接口说道：“第三区域也是虎尔赤和凶手发生搏斗的地方。它拼命拽住凶手，从凶手身上扯下了纤维，落在了呕吐物里。萧楚格才会趁此机会得以脱身，由于身边没有虎尔赤，萧楚格失去了方向的安全性，所以，她才会走进行车道。这也就给了虎尔赤为什么能在这场惨祸中幸存下来的理由。”狄康以为自己的推断已是天衣无缝，没想到话一出口，就被何晓筝坚决否定。
何晓筝调出萧楚格腿部淤伤，说：“萧楚格不是走进行车道的，而是爬进行车道的。起初我认为，萧楚格没有发生撞击，但仔细观察她腿部淤伤后，我才发现，我错了。行人腿部膝关节位置，受到车辆撞击后，由于股骨运动的滞后使得关节面间发生剪切错位，这种剪切错位，导致了膝关节韧带的拉伸，并在股骨踝和胫骨踝间隆凸间，产生横向压缩力。简单地说，撞击虽然在萧楚格腿部没有导致骨折，但发生了脱臼和错位。这种伤害使她无法站立，只能用爬行来逃避凶手的威胁。”
狄康被何晓筝一语点醒，急忙转向电脑，说：“你把受害人腿部受伤数据给我，我可以计算出车头的高度。萧楚格首次被撞击的是腿部，根据受伤部位可以推算出是流线型车，车头很低，任何流线型设计都是高端科技，这种高度的淤伤，不是大型货车，而是运动型轿车，方向是自西向东，从萧楚格的背后撞过来的。”
何晓筝微微叹气道：“这辆善于运动的小车，并没有放过萧楚格，在她爬进行车道的时候，又朝萧楚格碾压过来，她什么也看不见，自然是无法避免死亡，只能把身体定格在爬行的死亡姿势上，这与我在现场推断出的死亡姿势不谋而合。人在死亡以后，身上就会出现尸斑。有了尸斑，就说明萧楚格是一具尸体。”
狄康不奇反问：“可案发后，萧楚格的死亡姿势是仰面朝上的。如果一具尸体，还能做翻身动作的话，你应该用死而复活、僵尸现象，还是用法医学里的假死真生跟我解释？”
“当时在现场尸检时，萧楚格尸体前后都出现了尸斑，而且又同时出现了生前伤和死后伤。这使我百思不得其解，但如果是两辆车碾压了萧楚格，这些疑惑便迎刃而解。张友和经过葬狗坡时，尸体已经出现尸斑，在车轮碾压的作用力下，尸体被轮胎带翻。原来的尸斑逐渐开始不明显，而新的尸斑又会在尸体低下部位重新出现。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到案发现场时，萧楚格展示给我们的是仰面朝上的死亡姿势。我当时认为，尸斑在尸体正反两面出现，是不可能的现象，但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
“张友和的货车不仅在眨眼间肢解了尸体，而且破坏了现场，掩盖了小车的行驶痕迹。”
“由此可见，萧楚格身上同时出现了生前伤和死后伤，并没有什么怪异性可言。”
“问题终于找到了答案，但我始终不明白，凶手为什么要先把她撞倒，如果换成我想杀死萧楚格，就一次撞死，何必再来第二次，多此一举呢？”
“这就说明，萧楚格的死亡不是他们的第一目的，凶手一定另有所谋。他们想从萧楚格的嘴里或者身上得到什么，得到或得不到，都成为杀她的理由。”
“究竟是什么秘密，能成为害死一个盲人的杀人动机？”狄康突然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之后，才开口问了一句奇怪的话，“我还是想弄清楚萧楚格是何方神圣。”狄康的问题虽然无厘头，但何晓筝从旁却感觉到狄康有些震动：“我也想知道。”
狄康非常郑重地说：“现在我们没有继续关押张友和的理由了，张友和在整个案件中，既没有肇事，更没有逃逸，他只是碾压了地上的一具尸体。而豆豆一案，也属于非责任事故……”
“我们能用不幸去安慰梅雅，可我们拿什么去安慰萧错？”何晓筝打断了狄康的话，她实在不忍心再去提豆豆，立刻转移了话题：“现在，整个案件越来越清晰了，当日案发现场区域，只剩下三个了：第一区域的血泊。第二区域的呕吐物、纸巾和呕吐物里的两厘米左右的碎布纤维。第三区域的琴谱和包、发卡、还有一个创可贴。”
狄康先开始检查萧楚格的包，他看到包上有个印记，急忙对何晓筝说：“包上有个印记。”何晓筝看过了说：“是牙印，可以确定不是人类的，是虎尔赤的。包上的指纹也都是萧楚格的，没有找到碎布纤维。”
“虎尔赤和萧楚格发生了争斗？”
“这个问题还有待解决。现在，和凶手有着唯一联系的，就是那块两厘米的碎布纤维。”
狄康调出那块两厘米的碎布，试着推算厚度和组织规格：“这块碎布的成分为：帆布+毡子+棉布的碎布，规格是170～175，我推算了一下厚度，应该在三公分以上。这是一种特殊的服装，穿这么厚的衣服，是防火？不对。防咬？对，是防虎尔赤的。”狄康一拍桌子，当下便给警犬队方警官打了个电话。方警官说他在食堂吃饭，狄康说马上去就过去找他。于是，他挂了电话就拉着何晓筝去换衣服，直奔食堂。
狄康买好饭菜，走到方警官面前，先是跟他开了个玩笑：“怎么不回家吃饭，被老婆踢了？”方警官叹了口气，说：“下个月要举行警犬比赛，都在加班训警犬。”方警官说完话，便将一套扑咬袖放在饭桌上。
狄康见了扑咬袖，脑子突然坍塌，急忙问道：“这扑咬袖是什么成分的？”方警官说：“是双层麻布的。”狄康心里一沉，成分不对，又追问：“扑咬袖有帆布+毡子+棉布，厚度在三公分左右的吗？”方警官说：“你说的不是扑咬袖，是训狗的防护服。成分是帆布+毡子+棉布，一般规格都在170～175，厚度三公分以上。特别耐撕咬，就是太厚重，但多凶狠的狗都可以直接扑咬，不容易伤人。”
狄康一拍何晓筝，嘘声说了句：“吃完了就撤。”两人出了食堂，路上何晓筝就迫不及待地说：“预谋，凶手知道虎尔赤不好对付，特意穿了防护服。”
“他们到底想从萧楚格身上得到什么？才会多此一举连撞两次？”
“我想起来了，狄康，你快跟我走。”两人飞似的回到了何晓筝的工作室。何晓筝换了衣服，指着萧楚格脖子上的淤伤，说：“杀人动机在这儿。这道淤伤告诉我们，萧楚格脖子上的东西不见了。”
“凶手搞了这么多事，就是为了抢走萧楚格脖子上的东西？”

第八十四章 目击者死
这起案件就像一座没有出口的迷宫，使狄康仿佛是身陷迷宫中之人，找不到出口。
狄康在房间里来回转悠，以至于让何晓筝感觉浑身发冷，似欲呕吐，却又呕吐不出。当下便这么一动不动地伏在桌上，眼看着电脑屏幕上一张又一张现场照片展在面前，百般无奈之中，又逼着自己去思考。大约二十分钟，何晓筝坚持不住了，浑身发抖，脸上却不住地冒汗。狄康见状急问：“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发冷。”
狄康脱了衣服，给她披上。何晓筝抬头问了句：“你不冷吗？”却见狄康满头是汗，说他热得很。何晓筝裹紧了狄康的衣服，缓缓抬起头来，又突然扭头，对狄康“嘿”的一声笑，说道：“你说在萧楚格的衣服上，能不能找到那辆喜欢运动的轿车轮胎印？”
“没看出来，你吃饱了以后，脑袋思维会这么发达。张友和的大货车破坏了现场，但萧楚格的衣服上一定会留下痕迹的，哪怕只有一点，对我们都是有利的线索。”
当狄康打开萧楚格的衣服时，检查了半天后，两人你看我，我看你，审视了半天，同时说了一句：“几乎全是血。”
“萧楚格是趴在地上被碾压的，在张友和的货车下翻了个身，又经过了很长一段距离的拖拉，衣服上的印记已经完全被破坏了。”
“再找一遍，很可能在大货车的轮胎印下面。”
果然不出所料。狄康在萧楚格的风衣裙边发现了一丝印记，虽然已经被大货车的轮胎盖压，但足可以证明，杀死萧楚格的另有其人。
“能不能推算出是什么车？”
“只有轮胎的边缘痕迹，连一个完整的车纹都没有，神仙也算不出来是什么车，除非有人看见了这辆车。”狄康叹了口气，整个案件在泛了点小涟漪之后又成了死水，“这个问题一时还不能解决，现在要做的就是仔细检查现场还有无其他线索，最好能锁定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几点几分，而不是八点到九点之间，你明白吗？”
“精确到几点几分我做不到。”
狄康并没有因此放弃：“你别忘了，那天下了场大雾，大雾是8∶30分左右下的，循着这条线索，也许能够推算出准确的死亡时间。还有，萧楚格是个极其聪明的女孩，她死前一定会给我们留下线索的。你看这琴谱，崭新的，为什么有一页发生了褶皱？”
何晓筝低头一看，马上进行检验：“皱褶里还夹杂着紫红色红砂砾泥，是葬狗坡的。”狄康见她脸色微微一沉，已知其意，笑道：“紫红色红砂砾泥？这就有问题了，看来我们要研究一下，这位反复出现在案件中的配角了。”
狄康不说话，冷眼看她，何晓筝报以冷笑：“紫红色红砂砾泥，有干湿两种，葬狗坡的干燥，土质细腻，就是贯穿豆豆的石头上常带有的。而豆豆身上的紫红色红砂砾泥黏性比较大，是因为红丹河畔水汽大，这种泥遇见水汽，就会发黏。你看琴谱皱褶里的紫红色红砂砾泥，虽然在葬狗坡睡了几个小时，但仍显十分干燥。”
“琴谱是崭新的，而且是摊开反扣在地面上的，这不是随意掉下来就能产生的状态。”狄康立刻拿了本书，反复掉在地上，却怎么也不能实现摊开反扣在地上的局面。
何晓筝捡起书，说了句：“别试了，萧楚格是个反应异常的人，琴谱一定是她故意翻开反扣在地面上的。”
狄康很敏感地看了何晓筝一眼：“故意的？”
何晓筝神秘一笑：“萧楚格虽然眼盲，但耳朵灵敏，当车在撞击她之前，她就应该有危险意识。我对比过她的包，比琴谱小，由此推断，她是手拿琴谱被车撞倒，情急之下，她将琴谱翻开，反扣在地面。接着凶手扑来，她用肘部撑在琴谱上，奋力抵抗凶手的攻击。这就解释了萧楚格衣服上，为什么一只袖子肘部有污迹，而一只却没有。同时也说明了，她和凶手发生冲突的这种姿势，只能维持在二十秒之内。琴谱反扣地面，在萧楚格的肘部作用力下产生了摩擦，形成了带紫红色红砂砾泥的皱褶面。可萧楚格有意将琴谱反扣过来是想告诉我们什么呢？”
狄康说：“萧楚格想告诉我们什么，暂时还不知道。但我可以从萧楚格的琴谱，推断出准确的案发时间。琴谱上干燥的紫红色红砂砾泥，证明当时还没有下雾。琴谱下面的路面也是干燥的，可以准确地锁定，萧楚格案发于大雾之前。而萧楚格腿部淤伤的炎症反应，告诉我们，她死于被凶手撞击后半个小时以内，也就是说，萧楚格准确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八点二十分左右，当时并没有下雾。如果没有下雾的话，就会很顺利地从葬狗坡赶回鬼街口……这段时间，萧错在哪儿？”
何晓筝说：“他说他在丽人公司，而丽人公司的职员都被大雾困在了鬼街口，九点半以后才正式营业。许老板也说，他是九点半以后才见到的萧错。”
“猴渣和萧错在七点多就分手了，两小时，足够从葬狗坡到鬼街口跑个来回，让他做完这种残酷的车祸行为。还有，虎尔赤在和凶手搏斗后去了哪儿？”
“难道在发生争斗之后，虎尔赤就被凶手带走了？虎尔赤是逃回来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虎尔赤就活不成了，赶紧跟我走。”
“还去葬狗坡？”
“你不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
何晓筝最恨被人鄙视，二话没说，立即把身上的衣服还给狄康，收拾东西准备出发了。
狄康与何晓筝准备去找萧错的时候，谭彪就在他们楼下。谭彪看着何晓筝灯火通明的办公室对龙叔说：“这俩人可真够卖命的。现在的情况对我们不利，巴图和王二都牵扯到那瞎子的案子里去了。万一这俩人管不住舌头，水下的事情还没叫萧错先知道，警察就来围剿了。”
龙叔伸手在膝盖上弹了几下后，说：“那套防护服呢？”谭彪说：“还在。”龙叔露出一丝冷笑：“把它收拾干净，丢到萧家后院去，只留点火星子，逗那警察玩几天。”谭彪“嗯”了一声，心道：龙叔高明。如此一来，狄康就会专心研究萧错是不是杀人犯，再也不会往红丹河里想了。
何晓筝与狄康得知萧错正在附近的医院看护虎尔赤，两人立即开车前往。萧错一直陪着虎尔赤，几天前，格格和虎尔赤还是活蹦乱跳，现在都躺在冰冷的地方一动不动。虎尔赤拒绝进食，甚至拒绝呼吸。王妈看着虎尔赤实在是太痛苦了，只好把医生找来。医生站在萧错身边说：“拉布拉多犬是忠诚的犬，我们这样救它……只是增加它的痛苦。”
王妈见萧错不言语，按了萧错肩膀一下，萧错才缓缓说道：“我知道虎尔赤要到哪儿去，它是不放心格格……它担心格格在另外一个世界里看不到路，想去陪她……”
萧错很想救虎尔赤，但虎尔赤已经放弃了活着，他忍不住抱紧了虎尔赤。虎尔赤把爪子像平时一样放在萧错的胸口上，眼睛哀哀地看着他。萧错低下头，把脸放在虎尔赤的头上，来回地蹭着。同时，也眼睁睁地看着医生把一管液体推进虎尔赤的脖子里。虎尔赤用嘴把萧错的头顶起来，眼睛直盯着他脖子上的链子。萧错知道虎尔赤想格格了，因为那是格格留给萧错的老银锁。萧错伸手把老银锁掏了出来，虎尔赤伸出舌头，朝银锁上舔了一口，头便慢慢地滑了下去……
一刹那间，萧错心中不舍之情全压抑不住地爆炸了。他闭上眼睛，在真真切切感受又一场生离死别，虽然虎尔赤它不是人。
王妈看虎尔赤实在是可怜，忍不住伸手去摸他，就在王妈去抚摸虎尔赤的头时，虎尔赤用最后一口气，咬住了王妈的袖子。随后，虎尔赤便十分安静地走了。
当萧错睁开眼睛，再去看虎尔赤失去呼吸的身体时，他仍旧不能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第八十五章 血色嘎乌
何晓筝与狄康走进动物医院，门内却一片寂然，两人的心都咯噔一下，冥冥中预感到某种不祥，第一个念头便是虎尔赤莫非真的出了什么事。何晓筝喊了几声，门内竟连半点回应都没有。狄康眉一皱，正想上前追问萧错，却见萧错神情恍惚，只顾抱着虎尔赤，往医院外走去。
狄康看到虎尔赤死去时，心中除了惊恐交集，还有一种混合着愤怒与悲哀的情感。兔死尚有狐悲，何况面前是一只忠贞不二的狗呢。他对着萧错说：“认识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把你和凶手相提并论，今天我对你，却要另眼相看。”
萧错面无表情，旁若无人般从狄康身边走过去。忽然，外面起风了，树叶沙沙地往下落着。一片浮云，掩住了月光，本已幽暗的大地，此刻更觉苍凉。整条街都没有行人，只有狄康等人站在门口，默默地看着他。狄康见萧错不以为然，拿出老嘎乌链子，说：“我想你见到这个，不会说是其他人的吧。”
老嘎乌？萧错看后，立刻碰了一下自己的胸口，老嘎乌不在了，他戴着的是格格的老银锁，格格临死前他们俩才交换的。他突然回想起，狄康在葬狗坡摸了他胸口一把，果然是有心的。
接着，狄康口气非常坚硬地给萧错讲诉了豆豆的死亡过程，他见萧错依然僵着身体，不闻不问，又换了种语气，说：“在豆豆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紧紧地抓着老嘎乌。你没杀豆豆，但是豆豆却是因你而死。因为他认出了这条老嘎乌是你的，拼了命也不想让别人抢走。”狄康艰难地说完这些话，想抽根烟，却发现烟盒是空的。
萧错听到豆豆死去，几乎不敢往上移动自己的目光，四周的景物，近了，远了，飘忽起来，他的手一抖，怀里的虎尔赤竟脱手而出……幸好何晓筝手快，托住了虎尔赤，它的遗体才不至于落在地上。
萧错抱着虎尔赤，看着带血的老嘎乌，喉咙动了一下，喃喃而说：“豆豆三岁的时候，我就抱着他，他喜欢骑在我脖子上，玩我的老嘎乌，他每次要求戴一下的时候，我总是拒绝。我说，这是我妈妈留给我的，我视它如命……”
萧错就这样抱着虎尔赤站在夜幕里，一动不动。他提醒自己，无论多心疼多难过，都不要忘记思考。他心中陡然想起娜仁萨满跟他说的“一尸三命”，格格出事那天，娜仁萨满一定是看到了巴图抱着死去的豆豆回家，接着又看到了张友和的车下带血，而后便听说格格死在了葬狗坡下。娜仁萨满没有占卜预知能力，只有高明的洞察和推理能力。稍微推算，她就会得出“一尸三命”的结论。
可娜仁萨满凭什么那么肯定其中豆豆一命跟他有关呢？老嘎乌，对，娜仁萨满一定看见豆豆手里拿着他的老嘎乌。可豆豆是在哪儿，是怎么捡到老嘎乌的呢？这事萧错想起来还有更怪之处，当日，张友和碾死格格的大货车，就停在娜仁萨满的家门口，虎尔赤却没有跟到那儿。萧错抱紧了虎尔赤，他不明白，虎尔赤到底在追什么，追得吐血。
狄康走到萧错跟前，说：“这条老嘎乌，是你母亲的遗物，由你一直贴身佩戴，如今却出现在车祸现场附近。基于这个理由，我不得不跟你一起回葬狗坡喝杯茶。”何晓筝站在一边，圆睁大眼，呆呆地望着狄康，不解其意。
萧错知他意不在茶，是有的放矢，当下温言答道：“如果不是太渴，请等我安葬了虎尔赤以后，再喝茶。”
萧错抱起虎尔赤，从狄康身边走过，准备上车时，喊了一声：“王妈。”王妈的眼睛却一直在看狄康，听到萧错喊她，急忙离开，脚下一滑，身子便朝地上摔去。王妈自知年纪渐老，摔在地上定会断骨伤筋，心里已是怕到极点。就在这时，狄康上去一把将王妈扶住。王妈心里怦怦乱跳，却不知道说什么话好，只是愣愣地看着狄康。直到萧错又喊了她一遍，才跟着上了车去。
狄康拉着何晓筝，跟着萧错一起来到葬狗坡。萧错并不打算把虎尔赤葬得太远，十几年来，他一直把虎尔赤当做萧家的一员，他抱着虎尔赤，来到萧家后院，他希望虎尔赤能在萧家永远安息。
王妈找来了铁锹和电筒，萧错脱了衣服，把虎尔赤包裹起来。就在这时，何晓筝走到前面，问萧错：“你介意我看看虎尔赤吗？”萧错愣住了，直盯着何晓筝，问：“尸检？”何晓筝摸了摸虎尔赤的头，说：“我想知道，虎尔赤的真正死因，因为它是本案的唯一目击者，我的意思不是指安乐死。”萧错说：“我不想再伤害它了，医生说它年纪大了，器官衰竭，再加上疲劳过度……”
何晓筝把虎尔赤的头托起，掰开虎尔赤的嘴巴，细看一番后，说：“我不对它动刀，只是看看，格格和虎尔赤平时发生过冲突吗？”
“虎尔赤不是宠物狗，它的目的是保护主人，而不是取悦主人。比如格格要去的地方危险，虎尔赤就会不听她的指令。”
“虎尔赤不听话的时候，格格就会强迫它？打它的嘴巴？”
“是的。虎尔赤身体强壮，只有打它的嘴巴，才会有疼痛感，你怎么知道？”
何晓筝把虎尔赤的嘴巴翻开给萧错看，并说：“虎尔赤口腔内带伤，是从外部击打，磕在牙齿上打造成的。虎尔赤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导盲犬，按照它的行走方式，不会离开格格半米。而我一直疑惑，格格出事时，虎尔赤为什么不在格格身边，它是怎么幸存的。现在，从伤口上看，是格格逼虎尔赤离开的。”
萧错听得纳闷，连连摇头：“不会的，格格很疼虎尔赤，她下手很轻，基本都是点到为止。”
何晓筝转脸走向狄康：“狄康，你还记得萧楚格的包吗？我在检查的时候，发现上面有虎尔赤的牙印和唾液，结合包里面的东西和虎尔赤的伤口，就能证明我的推测。”何晓筝说着话，把自己的背包拿了下来，从里面掏出一个玻璃瓶子，先倒掉一半里面的水，而后才说，“这是格格包里的柔肤水，我走了好几条街才买到相同品牌。在静止不动的情况下，它清澈如水。现在我把它放进包里，证明格格被撞倒在地时，曾经拿着包使劲敲打虎尔赤的嘴巴。”何晓筝拿着包，在空中不断做敲打的动作，然后打开包取出柔肤水，继续说，“你们看，柔肤水在来回摇晃下，会产生泡沫。我计算过，这种柔肤水的泡沫在密封状态下，能保持四到五个小时以上。根据现场照片来看，格格对虎尔赤有过持续性击打。”
萧错对此不明所以，狄康却看出了许多端倪：“当萧楚格倒在地上，不能站立时，虎尔赤就会用嘴叼住她的衣服往外拖，这是狗的本能。而这个时候，格格不但不听虎尔赤的，还拿包敲击它，强迫它离开。虎尔赤不是老死的，是累死的。一只狗直线速度每小时可达六十公里，即使这种速度，虎尔赤都没能追上凶手。我不说，你们也能猜出虎尔赤追的是什么。”
“毫无疑问，是汽车。因为葬狗坡地势险恶，需要不断转弯减速，汽车平均车速相对要低点，一般在60～80公里每小时，所以虎尔赤没有在短时间内被甩掉。”何晓筝收好自己的包，上下打量了萧错一番，问：“我想知道，格格身上有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东西？”
萧错猛然想起老银锁，不对，银锁戴在他身上。既然何晓筝已经把案情分析到这儿，他不得不如实说明：“老嘎乌是我母亲留下来的遗物，格格死前，我送给她戴了。凶手一定是抢走了老嘎乌，格格知道我视它如命，所以，她才会不顾自己的安危，强令虎尔赤去追。”
狄康接着说道：“一切都说通了，以虎尔赤的奔跑速度是追不上汽车的，何况它心里又惦记格格，所以它被甩掉后，就转回头来找格格。而格格见虎尔赤回来又继续逼它离开，这反复往返，就解释了张友和与巴图为什么一致说虎尔赤是迎面过来的。虎尔赤对着张友和叫，其实是发出一种报警信号。因为它看到主人死了，所以没有继续追张友和的车去耶那村。”
萧错反问：“老嘎乌既然是被凶手抢走，怎么会到豆豆手里的？”
“或许老嘎乌里隐藏着什么秘密，凶手从中拿走了什么或者知道了什么，而后觉得无用，就扔在红丹河边。”
萧错也觉得何晓筝分析得十分有理，但他很快又提出新的疑问：“你说的虽然有凭有据，但有一点，超出逻辑。照你所说，凶手抢了老嘎乌，碾死格格，而后开车离开，那么格格如何能在奄奄一息的状态下，再用包敲打虎尔赤，强令它去往返追车？”
“这就说明虎尔赤追车时，萧楚格还活着。”
“那又是谁碾死了格格？”
这无疑又是一个新的问题，可虎尔赤留下的证据又是真实可信的。狄康不再说话，何晓筝也闭口不言。两人一起望着黑暗的天，发出无限感叹：十月二十九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日子，让活生生的性命无辜死去，而他们却始终揭不开这最后一层面纱。
萧错也不再言语，开始在地上挖坑，边挖边和虎尔赤说：“下辈子，记得投胎做人。”萧错说着话，眼泪不知不觉地落在虎尔赤身上。

第八十六章 紫碑冥井
狄康趁萧错葬虎尔赤的时候，脑袋一转，心生一计，悄悄拉了何晓筝衣角，递了个悄悄撤退的眼神。何晓筝会意，和狄康慢慢退开萧错身边。两人商计，看看能否在萧家找到什么线索，他们拿着电筒，在萧家后院小心地窥探着。
萧家后院，看起来年代久远，灯火人烟皆无，周围连只野猫野鼠都没剩下，完全是一派鸦雀无声的死寂。院中石窟小溪，有天然的，有人工的，也有半人工的，各种假山洞穴纵横交错，相互累积叠压，有的地方深有数十米，外来之人，不明地势肯定是寸步难行。由于萧家后院比较接近山林，很少有人走动，难免会挂些蜘蛛网，这使得何晓筝与狄康一边走路，还要一边挥手拽掉黏网。
何晓筝走得心颤，狄康也忍不住直皱眉头，这萧家后院的地形和环境，远比预想中得复杂许多。再往前走，见一石碑，碑呈“圭”形，长方底座。正面阴刻碑文，线条苍劲有力，一气呵成。碑边沿有一道阴刻线，无落款，年代不详。从石碑颜色、完残程度和雕刻看，它已有一定的年头，虽边缘有点残缺，但整体保存完好，实属难得。
狄康好奇，掸去碑上灰尘蛛网，碑文形状逐渐显示出来，只知道形如汉字，却一个也不认得。符号与石碑浑然一体，看上去更显神秘。狄康发现，如果盯着石碑看上一时，那纹案就会产生一种怪异的力量，让他头晕眼花，不得不回避。
何晓筝并没去看碑文符号，而是盯着碑顶，在电筒的光照下竟点点发亮。何晓筝走近一看，碑上嵌有七颗珠子。六颗小珠按等边摆放，以平面的角度来看，如六角星形。中央嵌大珠，体积超出小珠三四倍大，与周围珠子又形成七星。单看那些珠子，在电光下稍呈紫色，灵性四射。何晓筝越看越奇，心想，这些珠子形状非比寻常，必定是有些来历的古物。想不到在这废弃的后院中，竟有这般稀奇古怪的东西。怪不得多年来，关于萧家的传说是层出不穷。
碑文符号让狄康捉摸不透，他知池文青研究解密古代符号年头较多，相比何晓筝对谜文暗示之类也会略懂一二，便问何晓筝认不认得碑上符号。哪知何晓筝不但不作理会，反而稍显迟钝，说她只认得汉字和英文，弄得狄康顿时哑口无言。
何晓筝拉了拉狄康衣角，问他这石碑是墓碑，还是镇宅石。狄康看了看，说像没刻完的墓碑，但从碑上紫晶七星阵来看，应该是个镇宅石。狄康见何晓筝瞪大双眼，就知她不明其中奥妙，又说：“这石碑至少有几百年的来头，上面珠子是水晶，有助于开发智能和提高人的直觉力。传说有聚气化煞，招财进宝的作用，用于改善阳宅风水。而紫色向来神秘，被人们看做高贵的颜色，加之无数传说与它相伴，因而皇宫贵族、宗教界教皇都以拥有紫晶为荣、为乐、为宝，看来萧家祖宗来头不小。”
何晓筝毕竟是年轻心性，极是好奇。听狄康说萧家祖宗来头不小，又知狄康常年在鬼街口巡视，便忍不住向他打听七星阵是怎么一回事。
狄康说七星阵就是把六个晶球，按两个上下倒置而重叠的等边三角形来摆放，三角形的边长特定为七之倍数，中央再放一个较大的晶球，凝聚其外围六个晶球的能量，将水晶的磁场效用发挥到最好。这样的阵势，属于西方神秘魔法阵。大卫七星阵，就是水晶神秘力量的代表，具有强大的魔法效应，是能让你心想事成的神秘魔法阵。
何晓筝想不明白，萧家是中规中矩的传统世家，为何在石碑上摆个西方的七星阵，不伦不类。可狄康却说，这七星阵肯定是西方神秘者，来此镇宅留下的。而这碑文符号虽然不能解其意思，但很像是外族人留下来的巫术咒语。这些足够说明，萧家后院很不简单。
狄康提醒何晓筝要处处留心，何晓筝似乎不太相信，只是觉得后院有几分刺激新奇。手电光在黑暗中移动，伴随着紧张而急促的喘息之声，四周黑黢黢的，深不可测。随着手电的晃动，可以模模糊糊看到前面有一堆一堆的隆起之物，等二人走近细看，才认出这是用栅栏围成的园圃。
“没想到萧家后院有这么大，再多盖几套房子就是大观园了。狄康，你看这园圃像什么？”
何晓筝从没见过这种园圃，便询问狄康，以他混鬼街口五六年的经验，也许会瞧出这是什么意思，可狄康看了半天，却冒了一句：“像坟头。”
狄康说完，何晓筝吃惊不小。拿电筒又仔细照看，这园圃确实造得如坟头一般。里面泥土高于平地近两米，四壁都是巨大的石条砌成，上面用栅栏围住。按照风水布局，这么高的园圃，很容易让人产生坟头的想法，显然是凶兆格局。萧家历代讲究风水，为什么会如此布局呢？
谁会在自家后院修造坟墓，而且封土上还种满花草树木？狄康一时好奇，慢慢地朝花圃里走去，刚走几步，却被何晓筝一把拉住。狄康回头望去，何晓筝却指了指地下，狄康低头一看，险些冒出汗来，双脚边缘竟是口深井，直径不足一米，深不见底。狄康心中暗暗惊慌，责骂萧家为何在这里凿井。若不是被何晓筝拉住，一脚踩空，非死必残。
狄康绕过深井，往园圃上看了看，隆起的最高点，有圆孔，像泉眼，但没有水。狄康指着那些圆孔对何晓筝说：“都说萧家老宅有些名堂，今日一见果然怪异。你瞧那些圆孔，这就是俗称的眢井。”
“眢井？不可能，那么小，怎么打水喝？”
“眢井不是水井，是埋死人用的。”
“埋死人？这里是萧家的祖坟地？”
“是不是祖坟我不清楚，可这些眢井就是修墓时，留在地面上的气眼，用于地下通风。因为葬狗坡地势与其他地方不同，所以修墓的方式也就不同，按照修墓早年规矩，墓修好以后，这些眢井就要堵死，否则进入空气，很容易使尸体腐烂。刚才那口深井，也不是吃水用的，而是排地下水的，俗称冥井。冥井的作用是使墓中的水汽外渗，保持墓中干燥，所以冥井是不需要堵死的。可萧家为什么还留着眢井通风呢？难道是给死人呼吸用的？”
“如果是萧家祖坟地，我看倒也不怪。你想萧家的人，死了以后都埋在里面，要不断地进去，不断地出来，留着这些眢井作通风，也属正常。或许打仗地震的时候，还可以躲在里面，避灾避难。也许萧家认为祖宗葬在后院，就是不离不弃。这是人家的家事，暂且不管。”何晓筝说完，朝身后看了看，萧错还在刨坑葬狗，估计一时还不能注意他们。
“你盯着萧错，我去看看。”狄康不敢擅自进入园圃，只在栅栏外看了看，找了最近的一个眢井，侧耳倾听。哪知耳朵刚贴在冥井之上，突地传来一阵阴恻恻的冷风，有如尖针一般，刺入狄康背脊之中。这阵刺骨的寒意，刹那之间，便在他全身铺散开来。这感觉就好像是站在鬼门关前，面对无数从冥府中挣逃出来的恶鬼一般，惊得人心旌神摇，手足无措。狄康脸上变色，暗地抽出钢鹰，拉开架势，做好准备，管它是什么上来，先抹了它脖子再说。
正当狄康手按眢井侧边之时，突然感觉手下有异物，狄康大吃一惊之余更是出乎意料，嘘声叫道：“这是什么？”仔细一看，觉得连眼都快看花了，竟然是一只袖子。难道是死人寿衣？正当狄康惶惑畏惧之际，何晓筝也凑上前来，埋头观看，两人一同在电筒下仔细看了几遍后，当即傻眼，那只袖子材料，竟然和案发现场发现的那块碎布纤维一模一样。
狄康暗示何晓筝拍照取证，自己又往园圃上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脚印和四周草木有折断现象，四周为何一点人为的痕迹都没有？
狄康踌躇之余，何晓筝却脸露惊喜，拿出相机，就在闪光灯一闪之际，两人忽然觉得脖子一凉，似乎有个东西趴在自己肩头，狄康饶是胆大，也觉得全身汗毛倒竖，暗叫不好，急忙保持着预备格斗的姿势，扭回头去看自己脖子上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八十七章 盲画拼图
两人回头，只见萧错不知何时，悄无声息地转到他们身后，一手抓住狄康，一手抓住何晓筝，凝神望着他们，虽然不是鬼怪，但着实被吓一跳。弄得两人半天无语，只用眼睛恶狠狠地同萧错对视。
待萧错松手，狄康才算缓过劲来。何晓筝趁机又拍了照片，而后她也发现袖子四周的草木没有折断现象，这就说明，没有人踩过这个地方，那袖子怎么会跑到土下的呢？何晓筝从土里挖出防护服，再仔细检查时，才发现已经被大面积焚烧，只剩下一只袖子。何晓筝觉得不合常理，拿着手电朝树上照去。
狄康见萧错并不言语，指着半只袖子，怒气冲天，问道：“由于这只袖子和现场发现的碎布纤维有相同之处，我不得不作出一些假设。”
萧错不以为然，只盯着那半只袖子，嘲讽说道：“你拎个袖子来，想假设什么？”萧错强硬的态度让狄康大感不悦：“十月二十九日，八点到九点之间，你在哪儿？”萧错丝毫不让步地说：“那天我去许胡子那儿买婚纱，他本来是八点半开业的，结果下大雾，许胡子拖到九点多才开业。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婚庆公司门口等许胡子，就坐在车里，哪儿也没去。”
“你一个人坐在车里两个小时？”
“违法吗？”
“如果你趁此机会赶回葬狗坡碾死萧楚格，而后才去的丽人婚庆公司的话，就是犯法。”
萧错对狄康的话，表现出一种异常的淡然，他很沉稳地对狄康说：“我和格格在一起生活了十五年，我们没有父母，从小我们就要手拉着手才可以睡觉。这么多年，不仅形成了一种习惯，也成为我不能和别的女人结婚的理由。”
“萧楚格有投保吗？”
“有，两个月前，我给她买的，因为要做手术，手术牵扯到脑部，危险性很大。”
“谁是受益人？”
“我，格格除了我以外，没有其他亲人。”
“这么说你是唯一的受益人？看来她的命很值钱。”
“你在怀疑我杀了格格？是我把她拖到马路上，然后用车撞死？你要想破案，就赶紧查清楚，这东西是谁埋这儿的？”
“这是萧家后院，你说是谁埋在这儿的？”
“我今天一天都不在家，萧家没人。”
“你和格格发生冲突后，虎尔赤会帮谁？”
“帮格格，这点不容置疑。格格才是虎尔赤真正的主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虎尔赤都会尽力保护她，即使敌人是我，也不例外。”
“所以你才会选择穿防护服？”
“那是栽赃陷害，我再愚蠢也不会将罪证埋在自己家中，即使是焚烧，也不必留下只袖子给你们，这么愚蠢的脑子，还干什么警察？”
狄康被气得脸色发黑，大有要杀了萧错之意。王妈见狄康要发火，在一旁瞧着，心中十分焦急，她上前拉住狄康的胳膊，想劝说调解，却不知如何称呼，先是喊了声：“康……”而后又改口，“狄警官……”
狄康没等王妈把话说出来，就指着防护服对萧错说：“仅凭这个，你今天就不能睡在萧家大院。”狄康说话间，暗地掏出手铐。
萧错看到那防护服半只袖子，更是莫名其妙，冷笑几声，只说句：“你要有本事让我离开这儿才行。”萧错话音未落，狄康便跃起身来，只听啪的一声，手铐就卡在萧错的手腕上。可萧错反应极快，没等铐牢。手腕一缩，快如闪电，退在一边。
狄康收了手铐，随后击出一拳，正落在萧错的脸面上。萧错被打得头晕眼花，左目眼泪直流，猛然大喝一声，双手抓住狄康的衣襟，把他身子举了起来。这一招既非分筋错骨，也不是擒拿短打，却是蒙古人最擅长的摔跤之技，就在他用力往地下掷去之时，只听王妈在身旁大喝一声：“住手。”
萧错听到王妈叫喊，力气减去一半，但脸上火烧一般疼痛。狄康四脚悬空，被萧错抱着，不由得满脸涨得通红，怒道：“你……你……你……敢拒捕。你要知道，仅老嘎乌和那袖子，足够你亡命天涯……”
萧错听到狄康还死咬他不放，心中又是一怒：“一个在鬼街口混的文物稽查人员，还想破人命案子，如今连嫌疑犯都叫你破没了，我劝你早点离开刑警队。”萧错说完，并没有下狠心摔死狄康，而是将他随手一扔，转身之际，却听王妈一声惨叫，倒在地上，右手虽然牢牢抓着狄康的衣服，却见狄康整个人已经落在井里。
这一招使出，萧错心下一惊，不由得脸上变色，就连何晓筝也惊叫起来。原来萧错并不知晓地上有口深井，将狄康扔出后，狄康自然是收不住脚。王妈怕伤了狄康，挺身去挡，这一挡，反将狄康挡入井里，好在王妈反应极快，拉住了狄康的衣服。
萧错急忙上前，一把抓住狄康的胳膊，也不拉他上来，只叫他悬在半空。狄康心里发急，拼命叫喊：“快拉我上去。”萧错心下坦然之余，慢条斯理，不慌不忙与狄康理论：“我没杀格格，你要相信我。”狄康暗骂萧错，他这是明显威逼，但自知性命在萧错手里，只好缓了口气：“现在证据对你不利。如果你想洗冤，就要选择跟警方合作。”
萧错点点头，拉他上来，狄康站起身来，满脸愧色，口中喃喃说了两句，是谢萧错救命之恩，还是骂他出手狠辣，那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待狄康缓过神来，赶紧去扶起王妈，连声道谢。何晓筝上前拉住狄康，说：“我觉得事有蹊跷，你看那树上。”狄康往树上看去，树枝上树皮脱落，不是旧痕是新伤。何晓筝暗暗低语：“地上没有脚踩痕迹，看来，这袖子是蜘蛛侠埋在这儿的。”
何晓筝话里并无玩笑之意，地上既无人为痕迹，就是有人悬挂在树枝上，倒立半空，将袖子埋在园圃里。狄康仔细看了树枝，很细。承重量不超过一百斤。而萧错身强力壮，个大腰粗，足有一百八十斤，哪是这根树枝所能承受。如此推断，此人是个女人的可能性极大。从这些现象推断，此人有较高的智商，或者具有一定反侦查的经验。
狄康自觉刚才有些冲动，立刻缓了口气跟萧错说：“我想去萧楚格的房间看看，我急于知道，萧楚格不是你妹妹，到底是谁。”
格格是谁？狄康想知道，也是何晓筝想知道，更是萧错想知道的。三个人带着共同的目的来到格格曾经住的房间里，早已物是人已非。萧错呆呆地站在门口，久久不愿意进去，和狄康说了句：“你们随便看吧，只是别动格格的鞋子，她生前比较忌讳。”
鞋子？狄康看了看那些红舞鞋，又走到格格的书柜边，问：“萧楚格喜欢看书？”萧错答道：“从小是我读给她听的，大了她自己会盲文。”狄康看到有一个柜子里，装着满满一柜子白纸，问：“那里是什么？”
“是格格画的画。”
“她眼睛看不见，怎么画画？”
“她从小就喜欢拿笔在纸上乱画，画的什么，我也不知道。”
“能不能给我看看？”
“随便看吧。”
狄康拿了几张，乱糟糟的，也看不出画的是什么，心下一笑，盲人的画肯定是随便乱画的。何晓筝拿了几张，画面虽然没形没状，就觉得怪异。狄康把画放在桌上，又去拿了几张，此时，一阵风从窗户刮来，几张纸在空中打了个旋，纷纷落地。狄康低头一看，愣住了，其中三张画互相叠压，竟然出现一个类似屋角的形状。他赶紧捡起纸张问萧错：“你确认格格的眼睛失明，什么都看不见吗？”
“我爸抱她回来时，她是昏迷的。醒来时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我问过她的身世，她那时候还小，只知道哭，但后来，她就说什么都不记得了。家住在哪儿，妈妈叫什么，她一无所知，就连格格的名字，也是我告诉她的。两个月之前，安医生给她检查过，说她的眼睛很健康，是脑子里有块淤血压住了视觉神经，才会失明。安医生说，格格小时候，应该有段时间是能看见东西的。但我问格格，她对什么都没印象了。安医生说，是那块淤血造成了她暂时性失忆。”
“我能不能把这些画拷贝一份？”
“几张？还是全部？”
“全部。”
“这对案子有帮助吗？”
“格格是个聪明人，我怀疑她有短暂性记忆恢复，所以她才会画这些画，由于她的思维是片段，就造成了画面局部化，只要认真拼图，我想就能知道格格以前的生活。”
“拷贝这么多画，需要毅力。拼图，更需要耐力，我们分开行动吧。明天是豆豆的葬礼，我得想想，拿什么安慰梅雅。”萧错觉得狄康说得有理，自惭多年来，竟没想到这点。于是，他也拿走一部分画，推门出去。
狄康突然想起那个髀石，急忙喊住萧错，但萧错只是回了一下头，并没有答理他。在他心中，已经开始在思忖着另一个问题。

第八十八章 古宅脊兽
萧错走后，何晓筝反复推想，如果想给萧错洗冤，就要证明老嘎乌是从谁的脖子上掉下来的。她立刻打开电脑，寻找萧楚格脖子后面的那道擦伤。何晓筝将老嘎乌链子按在擦伤上，形状刚好符合。
何晓筝的心情一下子沉闷起来，看来，萧错没有撒谎，老嘎乌确实是从萧楚格的脖子上拽下来的。老嘎乌是萧错母亲的遗物，何晓筝只知道萧错的母亲，叫斯琴，来自内蒙古科尔沁。至于什么身份，萧明恒连池文青都没透露过。如果老嘎乌是杀人动机的话，为什么凶手费尽心思抢到手，还要扔掉？
何晓筝考虑到斯琴身份神秘，或许是她在老嘎乌里藏了什么秘密。凶手一定是从中取走了这个秘密，才会扔掉老嘎乌。既然已经得到秘密，为什么要杀死萧楚格呢？何晓筝脑子乱了，又觉得浑身发热，汗水不断地从脑门上冒出。
何晓筝看了一眼狄康，他正专心拷贝格格的画，她问：“这些画，对揭开萧楚格的身世，真的有用吗？”狄康笑了笑：“不尝试，怎么知道有用没用呢？你要知道，这些画都是她记忆最深的片段，只要我们能从中找到一个地点，或者一个人物，那都是揭开她身世的重要线索。知道她是谁，我们才能知道谁是她的仇人。”
狄康从电脑里抽出几张画，将部分截图拼凑一起。何晓筝伸头一看，果真的是个房檐，房檐翘起，中间凹下，虽然看不出形状，但风格却是古宅无疑。
狄康又抽出一张，问何晓筝：“你看这个像什么？”何晓筝认得明白，即说：“有点像小动物。”
“这是脊兽。”
“脊兽？不可能，那是放在中国古代建筑屋顶的，她是个盲人，怎么能画得出？”
“凡事皆有可能，你看。”狄康将脊兽图案平移在房檐之上，说，“中国古建筑，多为土木结构，屋脊是由木材上覆盖瓦片构成。檐角最前端的瓦片因处于最前沿的位置，要承受上端整条垂脊的瓦片向下的一个推力。如过没有保护措施，就容易被大风吹落。因此，人们用瓦钉来固定住檐角最前端的瓦片。由于木质结构易燃，檐角上的钉帽，逐渐美化成传说中能避火的小动物。而这些小动物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端坐檐角。由此可见，萧楚格一直在画一所房子。”
何晓筝愕然不解：“她家？”
“很有可能，至少是经常去的地方。这样的建筑不仅造价高，还需要主人的身份和权利。所以这房子的主人要么是达官贵人用，要么就是家财万贯的人。”
“墨里州几百年间出的达官贵人和财主多不胜数，仅凭这房檐脊兽，犹如大海捞针一般。再说，你一晚上才拼出一个房檐，等拼出整体建筑，我们恐怕要拿退休金了。”
“但这个脊兽，至少能说明，萧楚格小的时候经常蹲在房顶上，否则，她看不见这些东西。”
“你想说，萧楚格五岁之前就会飞檐走壁？”
“除了房顶，我想不出哪个角度能把脊兽看得这么清楚。我想尽快拷贝这些图案，如果能找到这房子，就不难知道萧楚格是谁。”何晓筝脸色微变，看着那房檐脊兽，大拇指一跷，说道：“师兄真是一位奇人，不服不行！”
两人无话，只望向窗外，月亮已被乌云遮去了大半，月色惨淡，各人都感到阴气森森，对看了一眼，均想：“这带房檐脊兽的古宅究竟在哪儿？”
与此同时，在墨里州西郊，古院老宅的房檐上，蹲着一个人影，手摸檐上萋萋荒草中掩映的脊兽，潜伏不动。她头蒙黑纱，只露出缕缕长发在风中飘动。面对这座充满谜团的古宅，暗自神伤。稍后，她使出飞虎爪，挂在树上，右足一点，身子如飞燕掠波，倏地从上空跃过，轻飘飘地落在院中。
老宅门顶上有刻字，模糊不清，从而也能推测，此宅并非店铺或者寺院之类的建筑。房门的贴花和门闩早已斑斑锈迹，而造型却精致无比。就连悬挂在房檐上的灯笼也制作得十分细腻。古宅有垂花，石兽抱鼓，高脚门槛，门簪雕花，大门尺寸较宽。从构件用料、雕花和建筑风格看，为清中末期风格。
女人推门而至，心里一阵心酸。老宅外面稍显富贵，里面却一片狼藉，处处都是残垣断壁，烟熏火燎的遗迹，也许只有从那层层的蜘蛛网与顶梁挂匾才能见证古宅的荣辱风霜。
女人不敢碰断蛛丝，小心避开，走到大厅，她拿下背包，只听当啷一声，有个东西被带落在地，女人朝下一看，原来是那天在水下干尸身上顺来之物。她眼露淡漠，悄悄收进包里，从包里拿出一套带血的碎花衣服，扑通一声跪倒，声色凄厉，喊了一声：“爸，格格来看您了……”
女人只说了这么一句，便被眼泪把声音死死堵住，她只能闭口，隐隐哭泣。哭够了，她才说：“她死了，死得好惨，可我却找不到凶手是谁。”女人说完，又哭不成音，许久，她擦了眼泪，安定下来，又说，“爸，妈到底在哪儿？到底是谁把我们害成这样……”
女人说完，眼前渐渐浮现十五年前，这栋老宅发生劫难的惨景，当夜大火四起。她还在睡梦之中，只听有人边哭边喊：“爸，先带格格走，快带格格先走……”
那夜，若不是下了大雨，这栋老宅恐怕连根草也剩不下。
女人想到这时，忽听院内树叶微微一响，似乎不是风声，她猛然回头，月光下一个人头的影子正在院墙上显示出来，接而跳进院里，只听脚步声直移上来，女人心头怦怦跳动，急忙收了血衣，抽出飞虎爪，嗖的一声，悬在房梁之上，隐在暗处，屏息凝神，静观其变。
这时，院外风声更紧，西边的黑云有如大山小山，一座座地涌将上来。过了一阵，脚步声停息，只见大厅月光散射之下，一个黑影印在地上，鬼鬼祟祟，疾移而来，甚是迅速。女人猜想，此人定是另有诈道，当下默不做声。
只见那人，打着手电四处寻找着什么，女人趁光闪之际，仔细一看，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谭彪。
葬狗坡里，狄康依旧专心拼图。拼着拼着，觉得身体突然发冷，不知不觉竟哆嗦起来。何晓筝给他找来毯子披上，似乎也不抵挡不住。狄康只好停下拷贝，把整个人都裹在毯子里。
狄康浑身哆嗦，好像想起来了什么，又问：“那天咱俩去葬狗坡，我背的一具尸骨，你检验出什么问题了吗？”何晓筝叹了口气：“局里说白骨不归我管，归人类鉴证科管。我的工作范围局限在尸体上要有残余组织。也就是说，带肉的才归我管。”
狄康一听，心里恼火：“那可是我拼了性命从葬狗坡里背出来的。”
“不是你，是我们。不过，尸骨虽然被他们带走了，但我忘记把这个交给他们。”何晓筝诡笑一下，从勘察箱里拿出了一样东西。
狄康伸头一看，是尸骨肩胛骨卡住的那颗子弹，不仅失声一笑。萧楚格被杀案也许在短期之内无法破获，但从狄康的角度看，何晓筝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于是他说：“等明天我去找局长，把那尸骨给要回来，人类鉴证科的想破案，就自己去葬狗坡里背尸体，凭什么抢咱们的。”
“你放心，任何人都玩不过死人的心眼，等萧楚格的案子有眉目了，我们就从这颗子弹开始查起。”
狄康会意一笑，把毯子一扔，继续他的拷贝。何晓筝捡起毯子，莫名看着他，问：“不冷吗？”狄康“嗯”了一声说：“现在又有点发热。”何晓筝说了一句：“我有点发冷了。”说完把毯子裹在身上，拿出那颗子弹，仔细翻看。

第八十九章 生殉死葬
萧错坐在书桌前，摩挲着从父亲身上取出的那颗子弹，他尽量克制自己失去格格、豆豆和虎尔赤的悲伤，他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冷静。老嘎乌是母亲斯琴的遗物，一直戴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是众人皆知的事，可为什么两人仅仅交换了几个小时，格格就发生惨案了呢？凶手怎么这么快就知道老嘎乌戴在格格身上？
如果，凶手是为了抢老嘎乌而杀了格格，那他就是罪魁祸首。可老嘎乌被自己贴身戴了十五年，从未出事，也未发现里面藏有什么秘密物件，怎么换到格格身上就出事了呢？
追其究竟，问题很可能出在母亲斯琴身上。父亲萧明恒与池文青相知相恋了数年，萧家祖父也已经认可，而萧明恒也不是始乱终弃的人，为什么野外考古归来就娶了斯琴？而且是那么的突然。萧错猜想，在那次野外考古，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父亲有如此的转变。
现在老嘎乌在狄康手上，自己又成了嫌疑人，再想去看，恐怕就难了。刚才何晓筝用电筒照树枝时，萧错也顺便查看过。萧家后院荒废多年，就连王妈也很少进去。是谁有这样的功夫悬在半空，就能把罪证埋在地里呢？现在对手竟反复出现在萧家大院，可见自己的行动完全在他们的掌控之中。
萧错突然觉得自己是孤立无援，他真的希望父亲能出现在他面前，哪怕只是站着，不说话，也是一种安慰。现在唯一能安慰他的，只有格格的老银锁。他从脖子上拿下，摸了又摸。两个月前，他问格格，你要嫁给我吗？她说，是，肯定，我要嫁给你，我想给你生十个孩子。他仿佛看到格格的微笑，甚至能感觉到格格此时就把脸贴在他的肩上。
他看着老银锁，拿出了琀蝉，准备软化附着物，让玉的毛细孔得到充分的舒张，将内部污垢吐净。因为琀蝉的复杂性，必须留有阴阳，也就是上半部保持古旧，下半部恢复元气。
就在这时候，池文青来电话了，她在电话中提醒萧错，那只玉蝉千万不能动。萧错忙问怎么回事，池文青说，听说将军的妻子是个苗人，玉蝉里的那个胎魇很可能是个蛊。萧错问她怎么知道？池文青说，她去找了娜仁萨满。据说，县太爷就是拿了这只玉蝉，连死了几房太太，那个老萨满就是因为不能解咒，才被县太爷砍了头。
萧错说怎么才能解？池文青说蛊不是她研究的课题，虽然也是远古遗留的神秘文化，但和萨满诅咒有所区别，她对此知之甚少。但娜仁萨满说，见过胎魇的人，必死子丧妻。萧错不信这个，但想起格格惨死之前，确实引出了玉蝉里的胎魇。
第二天一早，萧错便赶到殡仪馆，随行的还有何晓筝与狄康。狄康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给巴图老婆听，巴图老婆痛悔不已，如果当时就报案，也不会愚蠢到抛尸这一步。巴图的老婆见了梅雅，跪在地上请罪，边哭边问梅雅，无论什么要求，只要他们能做到的，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梅雅说：“我什么都不想要，我想要他活着。”
梅雅见到萧错，没哭，显得异常平静，她对萧错说，昨天，豆豆的成绩出来了，钢琴小王子的证书也发下来了。萧错接过证书，心里发疼。
豆豆的面容已经无法恢复，但梅雅还是亲吻了豆豆，一直以来，豆豆都是她活下去的理由。豆豆送去火化，梅雅拉住萧错，她说：“能不能把豆豆葬在萧老师身边？他喜欢钢琴。”萧错含着眼泪，点点头。
萧错等人进了电梯，出了殡仪馆。萧错望着那根矗立的烟筒，一股又一股的黑烟不时地冒出来。就像一道无形的空门，一道无人能够回避的必经之门，眼看着一群又一群的人们抬着死者进去，一群又一群的人们捧着亲人的骨灰盒出来。
出了电梯，何晓筝先看了看萧错，又看了看狄康，突然问道：“梅雅呢？”众人急忙回头，四周突然异常地安静，让他浑身漾起一种酥麻，身上不由自主地掠过一阵寒栗。萧错莫名其妙地预感到，将会有事发生。
“她在那儿！”
狄康看着楼顶，眼神中充满惊恐。萧错还没来及抬头去看，只听“轰”的一声，震耳欲聋。萧错眼睛一闭，一股风掀起了他的头发，他宁愿相信，那只是一股风。就在他睁眼的一刹那，他看见了狄康怔怔地站在那儿，双手平举，想抱住什么，却什么也没抱住，手里只扯下了一块碎布。再看他脚下，躺着血淋淋的梅雅。
何晓筝急忙上前，一看便呼：“快叫救护车。”
只见梅雅双眼圆睁，全身动弹不得，恐怕全身筋骨已经碎裂，鲜血一口一口地从嘴里冒出，只能张嘴颤着喉咙，发出一阵阵难以言表的呻吟声，谁又能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萧错一边帮她擦血，一边说：“梅雅，挺住，救护车马上就来。”
梅雅看着萧错摇了摇头，很艰难地说：“不用了，我知道……我没办法再让他回到我身边，但我有办法回到他身边……我已经看到了豆豆的眼睛，还是那么清澈明亮……把我的骨灰和豆豆放一起，就葬在萧老师身边……”
“别说话，梅雅你要挺过去，医院就要到了，别动，千万别乱动。”
萧错站在手术室外，眼前依旧是梅雅轰然坠楼的情景。他赶紧把眼睛紧紧地闭上，却再也不敢睁开，他怕眼泪从里面往外涌。一个多小时后，狄康走到萧错面前，拼尽全力，终于从嘴边挤出这几个字：“梅雅……没挺过去……”
狄康递给萧错一根烟，萧错没吸，狠狠折断，又捻成碎末。
何晓筝接到何敬业的电话，说野生动物研究员铁强在他那儿，叫她和狄康过去一趟。狄康一听野生动物研究员，竟一脸鄙夷地看着何晓筝。
铁强是何晓筝的初恋，几乎全球人都知道。狄康边开车边问：“你们俩就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了？”何晓筝说：“不结束难道要私奔吗？”
“为什么不能私奔？”
“因为他就一个妈妈。”
“妈妈也能当第三者？”
“我不嫌她儿子是研究动物的，但她嫌我是研究尸体的。算了，不破坏他们母子关系了。”
两人说着话，便到了交警大队。猴渣的问题解决了，他的车是被一个长着羽毛的“人”撞击了。铁强在车顶里发现了鸟的粪便，还沾有绒毛。铁强拿出一张照片，说是那只鸟曾袭击过其他路人的抓痕照片，和猴渣车上的痕迹十分吻合。原来，车上的划痕是只大鸟干的。但是，何敬业却想象不出，什么样的鸟有这样的利爪！铁强说，这只鸟神出鬼没。三十年前，他爷爷就是为了寻找这只大鸟，参加十八人探险队而失踪的。铁强说完，就离开了交警大队，而何晓筝却依然望着他的背影。
何敬业见何晓筝还傻愣着，便走到她面前，问：“萧楚格的案子怎么样了？”狄康见何晓筝还没缓过神来，便替她回答，说：“唯一的目击者──虎尔赤，昨天刚死。犯罪嫌疑人都被我们洗刷了罪名，只剩下萧错有作案可能，但证据稍显不足。”何敬业哀叹一声：“看来，你们要寻找狗以外的目击者了。”
何晓筝一脸的苦难相：“虎尔赤已经是唯一了。”何敬业却说：“不，据我推算，应该还有一个目击者。”何晓筝与狄康同时问道：“谁？”
何敬业拿出轮胎痕迹浇铸模，对他们说：“案发当日，我留意了这组轮胎印记。没有血迹，说明这辆车没有碾压过萧楚格，但它确实在葬狗坡出现过，而且，从痕迹上看，很可能是大雾之前。”狄康见印记十分完整，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以您多年的交警经验应该能查出是什么车。”关键的时候，何敬业竟卖了个关子，说：“我今天退休，但我可以提供给你们，轮胎规格：235/45R17，可以肯定是：四轮驱动。”
狄康一听，若有所悟，点了点头，说：“听您这话里的意思，是想喝酒了吧，两瓶剑南春，换轴距？”
何敬业会意一笑：“轴距约为2700mm。如果你再添两瓶茅台，我就告诉你，车身重量约1600kg、全车长度约4700mm、车身宽度约1800mm、车身高度1400mm。”
狄康极其佩服何敬业的职业精神，其实他知道这些数据并不是何敬业随口一说，而是要不断根据轮胎痕迹进行测算。数据越精确，车型就越好判断。于是他又说：“加两瓶茅台，得等我发工资，除非你直接说车型。”
“帕萨特。”
“不行，墨里州有成千上万辆帕萨特，就意味着我们现在有成千上万个无名目击者。”
“帕萨特CC。据我所知，拥有帕萨特CC36的人并不多。”何敬业拍了狄康的肩膀一下，奸诈一笑，“我等你的好酒。”何敬业转身要走，又突然回头问了一句，“聪明的年轻人，你们不觉得有个人非常可疑吗？”
“谁？”
“高娃，那天她根本不是去机场，没带身份证，也没带行李，她凭什么去机场？”
狄康一拍脑袋，大喊一声：“姜还是老的辣，事不宜迟，赶紧去找高娃。”

第九十章 悬疑再现
“地球人就是变化快，难怪外星人噌一下就来，噌一下就走了。”狄康嘴里念着咒，拽着何晓筝准备出发去找高娃。
两人出了大门，狄康立即刹住了脚步，只见马路边停下一排黑轿子。从车里下来三个人，西装革履，眼戴墨镜，直奔他们走来。狄康拉了拉何晓筝的衣袖，低头说道：“他们是冲我来的。”
何晓筝看到这些人气势汹汹，忙问：“你最近抄了谁的家？这么报复你？这事肯定跟我没关系，要不，你对付他们，我先去找高娃？”
何晓筝抽身要走，却被狄康一把拉住：“做人要厚道，耍什么临阵脱逃的？”何晓筝悄悄拉出格斗式，抬了抬脚，看着高跟鞋，眼眉一皱说：“这是我才买的新鞋，踹他们，是糟蹋人民币。”狄康吭哧了半天，说：“放心吧，是内讧，我爸来了。”
只见从车里下来一人，五十多岁，但英姿飒爽。他走到狄康面前，气宇轩昂地说了一句：“听说你最近干得不错，升职了？”
狄康昂了昂头，凛然答道：“这不意外，我警校同学成绩最差的也都当队长、所长了，何况我在校成绩优越。如果不是你玩些把戏整我，我怎么会被贬鬼街口？”
“下周，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就要开幕。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回去帮我？”
“赌石是群疯子的资本游戏，我不会参与的。”
“如今翡翠牛市仍旧疯狂，赌石虽然危险，却非常刺激，双方凭的是眼光和耐心，斗智斗勇。我劝你还是马上辞职，跟我回家，不然我会继续跟你玩下去。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这个队长做不了七天。”
“哼，就你那套把我灌醉，再找几个女人，脱光了睡在我身边，再拍成艳照上交局里的小把戏，我局长早就看穿了。如果你再出阴招陷害我，我就不认你当爸。”
狄中秋叹了口气，说：“狄家浩浩资产，难道就这么废弃了吗？你要知道，这套家业，是我拉板车闯出来的。如今爸老了，狄家今后要指望你。”
“家里有狄清。”
“狄清就要嫁人了，再说她有自己的事业在做。”
“我也有自己的事业。”
“你这是堕落，你妈若有在天之灵，她也不愿意看着你这样。”
“别跟我提妈！”狄康发怒了，眼底不知道什么时候竟冒满水来，“今天，一个女人从高楼上跳下来，我抓住了她的衣服，却抓不住她的人，我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在我面前……和二十多年前，妈死在我面前一样……我只能抓住妈的衣服，却抓不住妈的命。而我们为了逃命，连她的尸体都没能带走……”
“你妈的死，是意外，那些人是人贩子，只是想拐走你和狄清，并没有绑架你和狄清，二十多年前，我一无所有，靠拉板车过日子。”
“可妈是为我和狄清死的，可我们却忙着逃命。”狄康在说这话的时候，眼泪一个劲地在眼眶里转，可他却死命地没让它在狄中秋面前掉出来。
“那时候你四岁，狄清三岁，你们根本救不了她。难道我就不愧疚吗？我带着你们兄妹，打拼了二十多年，挣到了今天的家业，即使身份显赫，也至今未娶，不还是因为挂念你妈吗？狄康，跟我回家吧，狄氏需要一个年轻的总裁。否则，我们还要斗下去。”
“自从妈不在了以后，我连回家都胆怯了。虽然你是我爸，但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们斗下去，结果不会有一丝悬念。”
“为了给你妈报仇，你难道要当一辈子警察吗？当警察那点薪水养活不了你。”
狄康伸手掏出皮夹子，把里面的各种银行卡一并掏出，随手往天上一扔：“从今天起，别人怎么活，我就怎么活，不会再花你一分钱。”
狄康撒卡完毕，觉得四肢发凉，瞬间祸及全身，进而全身发抖，牙齿打战。他回头看了一眼何晓筝，只见她颜面苍白，满头是汗，靠在墙上，摇晃了几下身体，就倒了下去。狄康反应极快，瞬间抱住了她，急问：“你怎么了？”何晓筝有气无力地跟狄康说：“我可能被传染上猴疟，打摆子了，不行了……你快去找高娃，晚了，就来不及了。”
“已经来不及了，猴疟是传染病，这些天，我们没分开过……”狄康抱着何晓筝，刚刚走了两步，便觉两腿发软，急忙朝着狄中秋喊了一句：“爸，快送我们去医院……”狄康不等把话说完，抱着何晓筝一头栽了下去。
狄中秋已是年过半百，哪里能扶得住这俩人，他赶紧挥手，身后立即上来几人，一起架起何晓筝与狄康，朝医院赶去。途中，只听狄中秋轻言一句：“看好他们俩，直到国际翡翠赌石文化节开幕。”
狄中秋走后不久，萧错便赶到了交警大队，他是来接猴渣回家的，一同而来的还有何震林与狄清。萧错下车和猴渣很哥们儿地拥抱了一下。狄清见到这般情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是她几日来，第一次感到欣慰。
猴渣贴在萧错的耳边，问了一句：“玉蝉盘出来了吗？”萧错嘘了一声，说：“池姨说那胎魇是蛊，不能轻易动它。见过胎魇的人，必死子丧妻。就等你出来，咱们细细研究。”猴渣点了点头：“其实，所谓玉能驱邪，是指将魑魅魍魉驱走或打散，而非改变运气。著名的宝玉和氏璧出世后，它的拥有者无一不国破家亡。”
萧错推开猴渣，拍了他的光头一下：“你小子一解禁就耍驴嚼子。”猴渣往后一缩，又探回身子，说：“先送我去找高娃，几天没见她人了。”萧错冷笑：“这几年你玩疯了，辣妹、闷骚、豪放什么都有，可转一圈你又掉进原来那个坑里了，这么多人接你，怎么也得卖个接风洗尘的面子吧。”萧错数落猴渣，却让猴渣显得更得意了，像窥破了他的死穴。
猴渣见了何震林那辆悍马的尺码和大货车有得一拼，不仅啧啧赞赏：“这畜生，是个好手。”何震林笑了笑说：“开不好，也照样翻跟斗。”猴渣又问：“哥们儿，我那雅阁呢？”何震林把猴渣揽在怀里，悄悄说：“狄清说，雅阁太破了，送你难为情，她打算把大奔先借给你开着，直到你小子发迹。”猴渣一听，眼睛立刻湿润起来，脸激动得抽搐成一团，盯着狄清，真想马上烧几把香，谢谢她老人家的善意。
猴渣得意之际，却又不敢点头，转眼瞥向萧错，他暗地明白，狄清这么大方，其实是冲萧错来的。这车能不能要，还得看萧错愿不愿意背这感情债。
萧错跟狄清说：“你那奔驰车碰到血光，订婚用晦气。那车虽然没悍马猛，但模样挺俊，我要了，回头我给你订辆新的。”狄清碍于何震林在身边，只是回眸，莞尔一笑。猴渣听言，立刻涕泪交流：“萧错，你说，让兄弟没车开，是不是不仗义！”
“在鬼街口，开我那辆老宝马，就够你泡妞了。”
猴渣微微一愣，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何震林的雅阁没要成，这奔驰宝马直往猴渣鼻子尖上撞，相对来说，猴渣接萧错的车，还是觉得理所当然，心里踏实。但他知道，萧错一直想换辆悍马，如今弄辆奔驰，实在有些委屈萧错。于是，他顺口推托：“现在那些庸脂俗粉，压根就引不起我兴趣，鬼街口里，每天都有半个独立团的亲卫队，跟在我屁股后面，烦！”
“赶紧收收你激动的哈喇子，去吃饭吧。”
何震林拉着猴渣上车，四人一同回到鬼街口，酒菜过半，萧错突然感到心慌，急忙喝了口水，他觉得水里有些血腥味道，也许是这几天上火，牙龈出血了，他放下杯子，但还是口渴。他越是不停地喝水，那种腥味就越加浓烈。他用余光向玻璃窗外瞥了一眼，窗外人流穿涌，一个女人站在对面的街上，头发被吹得很乱，她的眼睛一直看着萧错。萧错突然站立起来，以至于将桌上的酒杯弄翻。
他一直追，一直追到鬼街口尽头，才发现眼前一片空旷。猴渣、狄清与何震林跟在后面，急问出了什么事？只听萧错呢喃一句：“格格没死，我看到她了。”
众人惊愕之下，急忙转身，朝四周望去……

尾 声
街上，起风了，但天不是很冷。高娃站在风中，拿着电话，高娃语气沉长，对着电话说：“我知道10月29号那天，你干了什么？”
“你什么意思？”
“你知道是什么意思，要不就做爸爸，要不就备足我这辈子要花的钱。”
“好，你在红丹河边等我，我备钱给你。”
天黑了，漆黑，没风。高娃仍然站在红丹河边的岩石上，不肯离去。四周一片漆黑，而且静得出奇。黑暗中好像有双眼睛，在看着她，她知道那不是人的眼睛，是一种很邪，很锐利的光。她感到喉咙里有种压迫感，以至于她屏住呼吸。
一定有东西接近了我，她想着。可身后没有任何声音，应该没有什么的。是的，没有什么，什么也没有，她告诉自己。但是，她知道，一定有什么。突然，似乎有什么惊动了她。她回过头去，远处，公路依旧在暮色中静静地伏在那里，除了谷边残雾，四周草木外，没有任何东西接近这片区域。
然而，那双眼睛仍然紧紧地在她身后窥探着。
她心里不断怦怦乱跳，一股阴寒之气，笼罩了全身，使她打了一个冷战。她开始后悔，不该听从他人安排地点，她低下头，摘下猴渣给她的那只冰种凤凰，双手合十，含在掌心，喃喃低语祈祷。过了一会儿，她掏出手机，从里面翻出一张图片，点了发送。
仅仅是在这个瞬间，一双皮靴慢慢接近了高娃。不久，便听到天空中一声惨叫。只见高娃的眼睛瞪得很大，很大，似乎要把整个世界都装进去。手机，无声无息地掉在草丛中。一只关节粗大的手，捡起手机，装进口袋，悄然离去。
红丹河边，静了。水，依然像血一样红。岸边，不再有高娃的身影。一只冰种凤凰，带着断线，躺在草丛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