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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笔录之末世纪
作者：异度侠
内容简介
一个拥有亿万身价的香港富豪离奇失踪了，他失踪之前，在地球上留下了八个明显的落脚点。他到底在这些地方做了什么？异度侠和新认识的两位神秘战友丹尼和凝雪，开始了这段奇异的寻找之旅。诡异莫测的百慕大三角、人迹罕至的撒哈拉沙漠、神秘区域神农架三人的脚步几乎踏遍了整个世界，最后他们终于找到了消失的富豪罗克，同时也发现了在人类历史之外的一个惊人史实，一个隐藏了亿万年的绝世之秘！真的存在世界末日吗？在末日到来之际，人类将何去何从？在一次次的惊人发现后，我们终于窥到了深埋地下的文明遗迹，还有它们留下的无数谜团。是谁把这些留给了我们？我们又要怎样才能揭开这些谜团？这是人类自我救赎的诺亚方舟，还是需要我们破解的无字密码？每一个文明都会走到末路。毁灭，才能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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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姓异，叫异度侠。这个姓氏很怪，百家姓中好像没有收录，也无从考证姓氏的来源。至于父母为何给我起名“度侠”也无从得知。也许是因为父亲武侠小说看多了，故意在上面加一个“侠”字来寄托他对武林侠客和热血江湖的无限向往！自然，因为这个名字，我也曾经向他问过原因，他总是讳莫如深地笑笑，笑得很神秘，告诉我等我长大了自然能够了解！
现在看来，果然人如其名，在我十八岁以后，总是会纠缠在一些神秘事件当中，很多和我丝毫无关的诡异事件总会自然或不自然地找上我，令我不厌其烦！后来我渐渐明白了，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天定，也许父亲给我起名字的时候就已经窥破天机，这就是我的宿命！
后来，虽然我有了其他工作，但使我扬名的却是在解决神秘事件里的成就！再后来就有了这本书——用以记录我的不同一般的人生经历，揭示一些神秘事件的真相！这其中的事件虽然近乎怪力乱神，可是事实如此，我也只能如实叙述，虽然有些是可以用现代科学加以解释的，可是很不幸，这在其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更多的是没有办法解释——当然，这是指用现代科学无法解释。
这其中多数是我以前所亲身经历的事件，不过也有正在发生的，在我码完这行字的时候，也许电话铃声就会响起来，所以我不知道这本书会以怎样一种方式结束，也许直到我生命结束，也许以其他一种更为离奇的方式，我不敢肯定。
好了，现在是午夜十二点，我知道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者在你身边神秘的事情已经降临……

第一章 罗克
【一】
顾晓晓是早上七点半来的公司，那时离上班时间还有一个小时，她打开公司大门开始例行公事地打扫卫生，先用扫把认真地将被隔成上下两层的办公区域打扫了一遍，然后将昨天堆积起来的垃圾倒进走廊的大垃圾桶里，又用拖把仔细地拖了一遍地面。
她极熟练地做着这些工作，屋里的每一个房间、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落下。等她用抹布将公司里所有的办公桌都擦拭了一遍的时候，时间刚刚过去了半个小时。
如果是一个陌生人来做这些工作，恐怕就算忙活一个小时也不会结束，因为这所公司足有三百多平方米的面积，不但有上下两层，而且还被分隔成了十五个大大小小的房间，加上办公桌椅，工作量已经不能算小了。但这些不算小的工作量对于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了。整整三年，每一年的二百五十天里，这都是她每天早上必做的功课，七百多天的重复已经使她就算闭着眼睛也能够在半个小时内毫不匆忙地完成。
当然这也为她赢得了实际回报，每个月额外的六百元工资奖励，既是她应得的报酬，也是她乐此不疲的动力，除了这些物质报酬以外，就是公司上下对她日益亲切的称呼，这对于一个经理助理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时间临近八点，一个戴着墨镜、身穿黑色风衣的男人站在了她面前，这人脚步很轻，一点声息也没有发出来，好像一只正当壮年的野猫缓缓靠近自己的猎物一样，这使顾晓晓吓了一跳，险些将茶杯脱手掉到地上。
看到男人紧绷的脸孔，她心里一阵发紧，出于职业习惯，她还是十分客气地问道：“您好先生，请问您有什么事吗？”只不过发出的声音已经微微变了腔调。
“这是异彩策划公司吗？”男人一边四下打量着，一边冷冰冰地问道。
顾晓晓缓缓地将手背到身后，手中已经紧紧地将手机攥住，只要男人有任何异动，她马上就会按下拨号键，保安的电话号码已经跳跃到屏幕上，自己的手机号码早已在保安处有了备案，她根本不需要说话，保安就能在两分钟内赶上来。
“是的先生，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吗？”顾晓晓微笑着答道。
“是异度侠的公司？”男人又冷冷地问。
“是的，他是我们经理。”
“我要见他！”男人冷冰冰地说出这几个字后，就不客气地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顾晓晓攥住手机的双手略微松了下来，声音中的紧张情绪也缓和了许多：“我是他的助理，您有什么事情可以跟我说吗？”
“不能！”男人粗鲁地回答，“我必须见到他本人！”
“对不起先生，我们经理出差了，还需要几天才能回来，如果是工作上的事情，您尽可以告诉我……”
“什么时候回来？”男人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
“我也不知道。”顾晓晓微笑着回应道。
“好吧！”男人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大门。
【二】
一星期以后，当我从S市回来，顾晓晓将这件事告诉了我，从她讲话的口吻可以知道，这个男人给她留下的印象很差，所以她一直使用神秘、冰冷两个词来形容。
我听到这些并没有太在意，因为总有一些人爱故弄玄虚，装腔作势，我也不止一次地碰到过。
这天上午，我处理完公司里的一些琐事之后——虽然公司是我出资兴办的，借助我的小小声誉，也为公司赢得了许多商业机会，但总的来说，我对公司的业务基本上并不怎么打理，一方面是我的时间大部分花在了探索神秘事件上；另一方面，从商业角度来衡量，我并不能算是一个优秀的商业家，如果公司真的按照我的思路发展的话，可能早就已经关门歇业了。另外，这也不是我的兴趣所在——就急急地出了公司，我要去办另外一件可能会影响我一生的大事。
在我走出公司所在的大厦，靠近我停放在停车场里的座驾，刚掏出车钥匙打算开锁的时候，肩头突然被人拍了一下。
这使我吃了一惊，因为有人靠近我而我没有发觉的情况并不常见。我脚下急忙向旁边滑了两步，同时肩头猛地下沉，甩开了那只手掌的按压。等我转头看时，就见到了顾晓晓跟我提起的那个戴着墨镜的神秘男人。
我确定眼前的这个身体颀长的男人正是顾晓晓在一星期前见到的那个人的原因，并不是他正好戴着墨镜、身着风衣——实际上我周围五米远近的范围内已经肃然站立着五个同样装束的男人，而是因为他的脸孔，准确地说是他墨镜下面所暴露出来的神色，还有这种神色带给我的冰冷压迫感。
神秘男人面无表情地对着我：“异度侠先生吗？”
“是的！”我直直地盯着他隐藏在墨镜下面的眼睛，以同样冰冷的声调答道。
“主人请你去一趟，有一些事情要请你帮忙！”他在说出两个“请”字的时候，口气依然冰冷，丝毫也听不出一点请的意思。
我微微笑道：“你的主人是谁？竟然要用这种别开生面的形式请人？”我故意将“别开生面”四个字说得异常响亮。
“她不方便露面，您必须跟我们走一趟！”神秘男人说话的口气并没有因为我的讥讽而变得客气起来，依然冰冷生硬。
我耸了耸肩膀，针锋相对地道：“对不起，我有自己的做事原则，如果她真的想让我帮忙的话，最好自己过来！”说着话，我已经将车钥匙插进了锁孔里，作势要打开车门钻进去。
“对不起，你必须跟我们去！”神秘男人向前跨了两步，伸手按住了车门，从他敏捷利落的动作和修长坚硬的手指上可以看出，他身上的功夫绝对不在我之下。
就在他挡在我面前的时候，其他五个人也向我聚拢了过来，将我和他围在中间。
我缓缓地扫了一眼，笑道：“怎么，想劫持我吗？”
神秘男人解释道：“我们不敢，但是主人吩咐的事情，我们必须做到……”
我不等他把这句话说完，已经挥拳向他脸上砸去。这一拳毫无征兆，如果换做一个普通人，也许已经被我打倒在地。而他只是微微侧头，我的拳头就贴着他的耳朵击到了空处，我一见到他先前的动作，就知道自己这一拳不可能产生什么效果，所以在击出这一拳的同时，我曲起右腿，狠狠地向他小腹撞去。
这一下声东击西的套路果然得逞，眼前的神秘男人发出一声闷哼，身子一个趔趄，向后退了一步。
虽然我这一下撞击使了很大的力气，但他只是趔趄了一步，身子竟然连丝毫的弯曲动作都没有，如果他没有练过诸如金钟罩铁布衫的外门功夫，是不可能做到的。
当我和他动上手的刹那间，围在我周围的五个人早已经窜到了我身前，伸出十只强有力的大手，将我紧紧抓住了。
被我打中的神秘男人脸孔微微抽搐了两下，伸手把我插在车门锁孔中的钥匙拔出来，小心翼翼地塞进我上衣口袋里，冷冷道：“对不起，异先生，你必须跟我们去一趟！”
然后我被五个人架着走向一辆加长车里，一个人发动引擎，车子驶出了停车场，向北疾驰而去！
【三】
车子向前行驶了二十多分钟，拐进了一所披着金粉的院墙围着的院子里，停在巍峨耸立的宾馆面前，那是我所在城市里唯一一家五星级宾馆，实际上它是超五星级的标准，里面房间的装修配置恐怕只有闻名世界的总统套房可以与之媲美。虽然我算不上穷人，但说实话这座大楼里的房间我只听人说起过却从来没有进去过，因为在这里住上一晚上所需的花费，足够我的员工辛苦地忙上半个月了，对于一个自小在农村里长大的人来说，这个价格是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坐上富丽堂皇的电梯，我们直达十二层。被我打中的男人显然是另外五个人的头儿，出了电梯，在他的带领下，我被带到了一所房间的门口。神秘男人恭恭敬敬地敲了两下房门，门口传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傲慢声音：“谁？”
“是我，阿华！”男人低着头答道。
“夫人吩咐的事做好了吗？”
“我已经将他请来了！”
过了一会儿，年轻女人傲慢的声音再度响起来：“你们在门口等着，让他一个人进来！”
阿华小心翼翼地推开房门，向我做了一个恭敬的请的手势，等我踩着软软的地毯走进去以后，房门在我身后悄无声息地关闭了。
大厅里站着一个身材苗条的美丽少女，她的穿戴明显是一个女佣的打扮，但是她身上的衣服令我这个“老板”也自愧不如，我敢说就算是中国顶级的女明星在盛大宴会上穿的礼服也不见得会比她身上穿着的衣服名贵。
少女扬着雪白尖削的下巴，冷冷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开口道：“你是异度侠？”
看着她俯视一切的傲慢目光，我心里感到无比的厌恶，只是冷冷地盯着她，并不回答她的话。
少女略带轻蔑地嘘了一声，向我摆了摆手，道：“你跟我来吧！”
我缓缓走到沙发旁边，坦然的一屁股坐下去，身子立即被柔软舒适的垫子包围了起来，我故意跷起一只脚，悠然地斜靠在沙发背上，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上，慢吞吞地道：“你应该将发布绑架我命令的人叫到这里来见我！”
少女拧着眉头看着我，好像有许多的恼怒将要喷发出来，但她终于还是忍住了，张嘴责问道：“你知道请你来的人是谁吗？”
“无论是谁，都应该懂得什么叫做待客之道！”
少女向我翻着白眼珠，伸手向我指了指，却没有说出什么话。
这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是的，异先生说得对，小嫣，快去为异先生泡杯茶！”
【四】
循声看去，只见大厅里转出来一个满脸慈祥的老妇人，缓步向我走过来。
说她是一位老妇人一点儿也不为过，因为她的头发已经全成了银白色，一丝不乱地贴服在头皮上，在脑后被梳理成一个拳头大小的发髻，脸上重叠的皱纹更增加了她的和蔼。我想她年轻时一定是一位风姿绰约的佳人，因为在那张布满皱纹的脸上还能隐约显现出她年轻时的容颜。
令我吃惊的是这位老妇人穿戴极为得体，也极为朴素，不像有些富家老妪披红挂彩的那样妖异，如果不是她颈项上那串价值不菲的项坠的话，我一定以为她才是一个仆佣。
那名叫小嫣的少女终于很不情愿地倒了一杯香气弥漫的普洱，翻着气鼓鼓的眼珠放在我面前。转身到了刚刚坐下的老妇人身后，扬着下巴俯视着我。
老妇人慈祥地笑了笑：“让异先生见笑了，这孩子向来不懂事，您别见怪！”她的口音明显带着南方口音，不过每个字的发音还算纯正。
“我离开大陆五十多年了，一直深居简出，这还是我第一次回来，没想到大陆的变化如此之大。”她微笑着继续说道。
我端起茶杯，轻轻喝了一口，笑道：“夫人将我绑架到这里来，应该不仅仅是想跟我说说这些变化吧！”
“很对不起，这些孩子让我儿子惯坏了，实际上我只是想让他们秘密地将异先生请到这里来。”
“秘密，为什么要秘密地请？”
老妇人慈祥地笑笑，道：“异先生能不能看出我的身份？”
“这没有必要！”我随口道。
“不！”老妇人纠正道，“这很有必要，不然你会认为我是一个不懂得半点礼貌的老太婆。”
被她说中了心事，我只好微微笑了笑。
“我娘家姓马，夫家姓罗，我们是从香港慕名而来拜访您的！”说到这里她微微顿了顿，目光炯炯地看着我，可能是见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才继续说，“我有一件事情需要异先生帮忙。”
我依然没有回答，只是又轻轻抿了一口茶，听她继续说下去。
“我的儿子丢了，我想请异先生帮我找寻他的下落！”虽然她的眼神依然平静如常，但是我能够感觉到在这平静的眼神里面，透着一位母亲难以言表的焦虑和苦闷。
“您儿子贵庚？”我终于开口问道。
“今年四十二岁。”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的名字应该叫罗克吧。”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看到那名叫做小嫣的少女脸上露出惊诧的表情。
老妇人眨了眨眼睛，微笑道：“异先生果然聪明，是的，他叫罗克。”
在得到这个肯定的答案以后，我还是吃了一惊。刚才我的话只不过是猜测，因为凭着她的仆人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强势和傲慢，凭着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雍容华贵的气度，凭着她说话时所带的难以掩饰的香港口音，更凭着她说出的信息，我断定她所要寻找的儿子就是罗克。
这并不奇怪，香港只是一个弹丸之地，虽然那里商业发达，富翁云集，但要是提到地产富商罗家，只要是略微关注新闻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
罗家世代经商，在民国时期就是北方鼎鼎有名的商家名贾，由于当时大陆战乱不断，列强横行，罗家曾一度退出商界，移居海外。只是到了三十年前，才又重新定居香港，回归商业。而那时做出这个决定的人正是这位娘家姓马的罗夫人。是她奠定了罗家现在在香港商界不可动摇的地位。
当然，这位罗夫人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她是一个不喜抛头露面的奇女子，虽然那时罗克只有十几岁，但却经常出现在各种媒体上，当时媒体称其为商业神童。不过，稍微了解点内幕的人都知道，这位寡居多年的罗夫人才是罗氏产业的真正掌门人，只是到了罗克成人之后，这位罗夫人才真正退居幕后。
应该说罗克继承了罗家所特有的商业天赋，在他执掌罗家产业的二十年里，罗氏集团几经扩张，取得了令人咂舌的成就，他曾被香港媒体称为数百年才出一个的商业奇才。某财经杂志更是将他称为堪与李嘉诚相媲美的商业领袖。在近十几年来，罗家也从未掉出过世界富豪榜前一百名。
这么一个人的失踪，实在足以引起中国香港商界的地震，难怪这位罗夫人会如此秘密地将我带到这里。
可是，这么一位世界闻名的商业家，一位走到哪里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焦点的人物会去哪里呢？
“夫人，我不妨直言相告，这个忙恕我无能为力，因为以罗家的声望和地位，连您都查不到自己儿子的下落，我一个小小的‘侦探’更是做不到！”我正色道。
“异先生，你既然已经猜出了我的身份，自然也能理解我的苦衷。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他是我的唯一，也是我们罗家产业的唯一继承人，如果外界知道他无缘无故地失踪了，这对我们罗家将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香港商界也会因此引起难以预想的震动，所以我们不能大张旗鼓地展开寻找，只能求助于像您这样的专家！所以，请务必帮忙！至于酬劳，您尽管说。”老妇人央求道。
我摇摇头：“不是我不肯帮忙，只是这简直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世界如此之大，一个人想要隐藏起来是十分容易的，怎么去找？我说话喜欢直来直去，哪里说得不对，请多担待！像他这样的富翁，任何人都有理由对他下手。我想他失踪也不会是一天两天了，否则您也不会找到我，既然到现在还没有任何消息，结果可能已经很糟糕了。我建议您还是请求警方立案调查最为直接。”
老妇人脸上掠过一丝痛苦的神色，继而又变得无比坚毅：“不会，他不会死的，他只是去了哪里，想要好好待一段时间。”
“那么，他在失踪以前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表现？”
“没有！”她立即斩钉截铁地回答，“那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了，他早上开车去公司上班，一切正常，可是到了晚上就没有再回来过。”
“有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迹象？”
“没有。”老妇人又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我叹了口气，声音缓和了下来：“夫人，我能理解您的心情，但是我不得不说，我真的无能为力。对不起！”说完，我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异先生！”老妇人叫住了我，平静地道，“请您不要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
“我会的，这一点请您放心。”
【五】
离开了那家宾馆，我拒绝了那名叫阿华的男人送我的请求，在门口伸手打了辆出租车，跟他说了目的地，车子平稳地开了出去。
不是我故意推诿，也不是记恨那些黑衣人对我的粗暴行径，而是我确实无能为力。失踪两个多月的一位闻名世界的大富翁，到现在仍然没有半点消息，如果没有发生意外的话，那简直是无法理解的事情。
也许是商业对手下的黑手，也许是某国政府的特殊手段——罗家的商业触角延伸到世界各地，某国政府出于特殊的利益驱动，这种可能不能排除，也许是某黑帮施展的杀手，甚至有可能是意外身亡，以他的身份，都有可能被人以极为残忍的手段毁尸灭迹，永远消失掉。我不是福尔摩斯，更不是超人，我又怎么能够寻找到一个人间蒸发的人？我想无论是哪种力量下的黑手，都不是我一个毫无超长本领的凡人所能对抗的。与其毫无把握地浪费时间，还不如根本就不参与进去比较明智。更何况，这听起来只不过是一宗富翁失踪的普通案件——无论这个富翁是多么富可敌国，也只是一个有钱的普通人，而我对普通的事情向来缺乏兴趣。
出租车在街道上左拐右拐地行驶了二十多分钟，我的目的地终于到了。在一座大楼前下了车，我直接乘电梯到了八楼，敲响了一间办公室的房门。里面传出一个熟悉而略带鼻音的男人的声音：“请进！”
我轻轻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小度！”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中年男人抬头向我看了看，笑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我刚要找你呢！”
“你好，李局。”我笑着开玩笑道，“我刚回来就来向你报道了。”
“你小子！”李局呵呵笑着站起来，一边让我坐下，一边打趣道，“什么时候学的油腔滑调了？”
“你找我有什么吩咐，尽管说！”我笑着继续道。
李局名叫李刚，是我所在城市的公安局局长，虽然我不属于公安系统，但毕竟干的事情和他们有许多交汇点，所以也没少打交道，久而久之，我们也成了朋友。
李局笑着给我倒了杯水：“我的事情先放放，你一般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说说吧，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为你做的？”
“很简单，我为你们送一位得力的干警。”我接过水杯，神秘地道。
“哦，你什么时候转行做中介了？说说看，要是贩毒的我可不要。”他笑着开玩笑。
“看你说哪里去了，要是贩毒的就直接找监狱帮忙了。我知道你们有自己的制度，我不会让您破坏规矩的，她本来就是一名警察，现在还在公安系统工作，只不过……给她换一个工作环境而已。”
李局可能没有明白我话里的意思，疑惑地看着我：“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白枫。”我赶紧说。
“白枫，白枫。”李局重复地念叨了两句，问，“女的吧？”
“您不会有性别歧视吧？”我打趣道。
李局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小度，你在跟我动花花肠子是不是？”
我知道他猜中了我的心事，嘿嘿笑了两声，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其实这件事要从《灭顶之城》、《诅咒》说起，经过将近两个月的相处，数次的生死经历，我对白枫确实产生了感情，我这个人做事情从来不爱拖泥带水，所以等白小娟的事情安顿好以后，在一家幽静的咖啡馆里，我将自己的心事一股脑地说了出来。在此之前我曾经有过感觉，觉得白枫对我并非全无感情，果不其然，在她听到我絮絮叨叨地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的时候，我看到她晕红的脸上洋溢起无比娇艳的光彩，那双亮晶晶的黑色眸子里，除了少女的几分羞赧之外，还有从内心流溢出的幸福光彩，我知道，自己单身的生活要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了。
由于我所在的城市和S市离得并不算近，我就问她可不可以离职来我这里，和我一起并肩作战，但她舍不得警察事业，所以我只好想了这么一个折中的办法，将她借调过来。虽然这免不了让人说两句徇私的话，但借调制度由来已久，虽然程序烦琐，可并没有违反制度。我刚刚回来就来找李刚的原因就是为了这件事。
李刚在听了我的叙述以后，发出一阵过来人心知肚明的笑声，正色道：“只要她本人同意，她所在的公安系统的领导没有意见，这个忙我一定会帮的！”
我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从兜里掏出白枫交给我的资料递给他。
李刚接过资料，道：“我帮你的忙，你也得帮我一个忙。”
我笑道：“我就知道你不会做赔本的买卖的，你说，我一定效劳！”
他从抽屉里拿起一个密封的纸袋交到我手里，道：“你先看看这个。”
袋子很有分量，里面的资料一定不少，在纸袋的封口上，写着这么两个字：绝密。
我疑惑地看了李刚一眼，他向我点点头，示意我打开来看看。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封口，将一叠资料掏了出来。第一页是一张照片，那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全身照，体型匀称健壮，中等身材，穿着一套合体的运动装，脸膛呈古铜色，那是长时间日光照射的结果，浓眉大眼，嘴角微微抿着，透着一股坚毅。照片中的他正双手叉腰地站在草地上，眼望前方，目光好像要越过千山万水，看到世界尽头一样。他的背后是一辆霸气的路虎越野车，背景是天高云淡的草原。
不用再往下翻，我就知道李刚要我做的事情，于是摊摊手，道：“李局，您是在给我出难题，我办不到。”
李刚疑惑地看着我：“小度，你快成神仙了，我还没有开口，你就知道我叫你做什么吗？”
我苦笑道：“不是我未卜先知，而是我认识这个人。”
“哦？”
“他叫罗克，香港罗氏集团的掌门人，两个月前无故失踪。”我一字一顿地说。
【六】
“你是从哪里得到的这个消息？”李局盯着我的眼睛问。
我淡定地笑了笑，平静地掩饰道：“李局您想，像这么一位商业家的失踪，怎么可能瞒得住？现在已经是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了，据说就连中国香港的股市都引起了震动！”我刚才答应过罗克的母亲，要保守这个秘密，虽然李局铁定得到了这个消息（我怀疑这也是这位慈祥的老太太的神通所在，以她现在的身份、地位，要借内地官方力量的帮助，也完全有可能做到）。但她已经找过我的事情还是不说的好。
“哦？”李局脸上露出一丝狡谲的神色，不自然地笑了笑，道，“原来外界传得这么厉害，看来我这公安局局长当得可是有点失职啊……唔，你还知道点什么？”
“仅此而已，虽然各种消息满天飞，但大多数是别有用心之人的杜撰，只有这一条有几分真实！”我也随口应付着。
“没有其他的了？”李局好像不信地看着我。
我摊了摊手，装出一脸无辜地道：“我知道的都如实交代了，您还想知道什么？”
李局呵呵笑了起来，指着我道：“你啊，你啊……好了，你既然知道了这件事情，我也就不用废话了，接到上级命令，让我聘请你这位高人出山，一定要尽快找到这个人的下落！需要我们提供什么帮助的话，你尽管说！”
虽然断然拒绝显得极为不敬，好像我在故意抬高自己的身价一样，但是面对这个完全没有可能完成的任务——也是完全不感兴趣的任务，我只能实话实说，就算因此造成白枫不能顺利借调，我也不想给一个模棱两可的答复：“李局，您是在为难我，这件事简直比登天还难，我真的无能为力。以罗家现在的社会地位和如今媒体的灵敏触角，失踪两个月的罗克如果还健在的话，不用我出马，媒体也已经发现他的下落了，哪里还用等到现在？”
“媒体不是侦探，更不是异度侠，他们做不到的事情，说不定你可以做到！”
我苦笑着摇摇头，道：“您给我戴高帽也没有用，这么长时间，外界没有传出关于他行踪的任何消息，而且现在又过去了两个月……我真的无能为力！”
“不是没有半点消息，你应该先看看手里的资料再作决定！”李局点燃一支香烟，自信地道，“我想你会改变决定的。”
手里的资料足有数百张之多，其中既有关于罗克自身特征的详细资料，也有他四十多年来经历的细致描述，甚至还有一份数页的行踪分析报告——这份报告逻辑清晰，其中所用词汇不少是侦探行业的专业术语，一看就知道是专业人士撰写的。但是其中的词语搭配很特别，读着总感觉怪怪的，我愣了一下，稍加思索，也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写这份报告的人肯定不是一个中国人，香港是一座国际化的商业大都市，各种文化在那里交汇融合，那里生活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若是说有一位外国人已经介入了这个事件，那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虽然这份报告写得逻辑清晰，分析得井井有条，有理有据，但我并没有仔细地看下去，因为假如这份报告的分析完全正确，那么现在它也不会辗转到我的手里。
我一目十行地浏览着，直到其中一页的文字跳进我的眼帘，我才被迫放慢了速度。
那是一页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关于罗克行踪足迹的汇总，上面详细地写着七个地名，后面标注了罗克在那里停留的时间，甚至连罗克每一天所走过的街道和下榻的宾馆名都十分清晰地标明了出来。更使我惊诧的是，这七个地方几乎横跨了整个世界，散乱地分布在七大洲。等于说，罗克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内做了一次环游世界的旅行！他到过的最后一站是在一艘名叫“艾维基努”号的大型游轮上，在游轮驶进大西洋十天后，罗克便消失了，真的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他去了哪里？一个最大的可能是，他在游轮上遭遇到了意外，甚至是有人对他下了毒手，为了毁尸灭迹，免受法律的制裁，当事人将他丢进大西洋喂了鲨鱼。
可是，他出于什么目的踏上这艘游轮呢？从资料所显示的时间来看，罗克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是马不停蹄，不但在赶往这七个地方的时候是急匆匆的，就是在每一个地方落脚时，也几乎没有做多少停顿，可以排除他是到这些地方度假的可能，因为这七个地方之中包括一个坐落于世界最贫瘠大洲的地方——美达不雅冈（这是一个小地方，坐落于北非撒哈拉沙漠腹地），还有一个地方是在至今还属于无人区的南极洲。南极洲我自然没有去过，不过撒哈拉还是到过的，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名。
一个世界级的商业家休假，怎么会安排在一个听都没有听过的贫瘠之地？除非他是想去做慈善事业，可是就算他是去做慈善事业，也没有必要只身犯险，因为贫瘠代表着落后，也代表着野蛮和难以想象的危险，而且那是在自然环境极为恶劣的大沙漠里。
另外一点也很重要，一个人度假是为了休息、放松，不会有人将日程安排得比上班还要紧凑。
也就是说，罗克到达这些地方不仅仅是为了休假，那么，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除此之外还有疑问，那就是这份资料的来源。罗家很有钱，就算他们花巨资聘请了世界上所有的著名侦探调查这件事情，我也不相信他们可以获得如此详尽的资料，除非一种可能。
“这些资料来自哪里？”我开口问道。
“这些资料是全球定位卫星扫描得到的综合结果。”李刚轻描淡写地道。
这句话使我心里的震惊又多了几分。全球卫星定位技术虽然已经很成熟了，甚至连地上缓慢爬过的蚂蚁都能拍摄到。但是这是囊括整个世界的行踪资料，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组织，任何一个国家，想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这么一份详尽的资料，都不大容易办到。毕竟世界上有许多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安全，大家在争相发射间谍卫星的同时，也在发展反间谍卫星干扰技术。
也就是说，这不是某一个国家的力量所能办到的，要想得到这么一份薄薄的资料，必须是多国联手才行。
为了一个商业家，许多国家联合行动，这意味着什么？
想到这里，我身上微微打了个寒战。当然还有另外的解释，也是最可能的解释，那就是有某位天才可以窃取多国的卫星传输信号，轻松地破解出来，并将之进行综合，要是这样的话，这薄薄的一份资料的价值恐怕要高昂到天文数字的地步了。
李刚的话打断了我波涛汹涌的思绪：“事情是不是很有趣？”他的声调平静中带着几分调侃，他深知我的致命“七寸”在哪里。
“我想知道这份资料是谁提供的？”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李刚微微笑了笑，道：“我就知道你会感兴趣的，走，我带你去见他！”
【七】
走出了警局，李刚开着车将我带进了一家离警局不远的高档宾馆里。
起初我以为他是要带我去见刚刚会过面的罗老夫人，但是看到他的车子行驶的方向与我来时并不相同，我也就没再说什么，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座上，等待见到这位提供这份资料的神秘人。
进了宾馆，李刚带着我直奔十楼，按响了一间客房的门铃。门铃响了两声，房门便被人打开了。那是一个西方人，穿着笔挺的西装，高大的身材像一截铁塔一样撑在门口，他肤色黝黑，是一位标准的黑种人。
使我感到压力的还不仅仅是他高大健硕的身材，而是他的眼神，犀利无比，如果说真的有人能够用眼神杀人的话，那么应该就是指的他的这种眼神。在他的眼神在我身上扫过的瞬间，我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
“哈喽，李Sir，再次见到你很高兴！”他操着一口流利的中文打着招呼。
李刚一边向里边走，一边笑道：“您好，丹尼先生，我们没有打电话就登门拜访，没有打搅你休息吧？”
“哪里，哪里！”丹尼一边让我们坐下一边道，“我刚刚要去你们警局，真巧，你就过来了。”
李刚指着我道：“丹尼先生，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异度侠先生！”
丹尼伸出他硕大的手掌和我紧紧握了一下，从他坚硬而紧绷的手掌上，我知道这个人高马大的黑人又是一个身手不凡的家伙。
“您好，异先生，很高兴认识你，我叫乔治&#183;丹尼。”
我也客套了两句。李刚道：“丹尼先生是美国著名的私家侦探！”
丹尼笑道：“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异先生的英雄事迹了，这次能和您这样的高手合作，我感到很荣幸。”
我谦逊了两句，问道：“丹尼先生着手这件案子有多长时间了？”
“两个多月，准确地说，是两个月零五天，也就是罗克先生失踪后的第二天，他们找到了我，让我帮忙，我也感觉这件事很奇怪，所以也就接了下来。”丹尼说。
我想他嘴里的“他们”应该就是指罗克的家人，私家侦探这个行业中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绝不向外人透露雇主的身份，虽然我很想确定自己的猜测，但还是忍住了，只是问：“你认为罗克到了哪里？”
“从我高价买过来的卫星资料显示，罗克先生确实失踪在那艘叫做‘艾维基努’的大型游轮上，那是一艘从美国驶入大西洋的高级游轮，也就是在那七个地方的最后一站——华盛顿以后。”
“这艘游轮现在在哪里？”我问。
丹尼耸了耸肩膀，道：“很不幸，游轮也消失了，据卫星拍摄到的画面显示，游轮在驶入大西洋后的第十天就沉没了。”
这个信息在那份资料中并没有写出来，所以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吃了一惊，急忙问：“上面的人全部遇难？”那是一艘游轮，也就是一艘供游人深入大洋深处，体验海洋深邃无垠魅力的大型船舶，如果沉没的话，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将是无比巨大的。
“是这样的，异先生，这虽然是一艘可以搭乘上万人的大型游轮，但却是被人租用了，根据我在船舶公司的调查，那时船上包括船员在内共有二十三人，这其中也包括罗克在内！”丹尼解释道。
“也就是说，这艘船的沉没并非是意外事故，而是故意沉下去的？”我说话的声音都有些变了，因为这意味着，罗克在租用这艘游轮之前，就已经做好了要将它在大洋深处沉入海底的打算。
“是的，异先生。”丹尼点了点头回答说。
“除了船员之外，船上还有没有装上其他东西？”
丹尼眨了两下眼睛，颓然叹了口气，道：“这个我没有查到。”
“那么，他在那七个地方都做了什么？这个你查到什么没有？”
丹尼苦笑着摇摇头，道：“很遗憾，这两个月我按照先后次序赶到了罗克先生曾经去过的七个地方，甚至亲自走了一遍他所到过的每一个地方，但是一切如常，我什么也没有发现，所以这才来请异先生帮忙。”
“你的意见呢？”我又问。
“刚开始我认为他在寻找什么东西或者是什么人，在他找到以后，本想将他（它）运到某一个地方，但是在海上出了意外，一起沉入了海底。可是现在我认为这不大可能，理由就是那艘船是一艘近海游轮，它的燃料最大储量只能维持十二天的航行，而且根据船舶所属公司的登记，船上并没有储备多余的燃料，正如异先生刚才说的，它的沉没并非突发意外，而是事先安排好的。试想，他有必要将费尽心机得来的东西沉入海底吗？所以我认为，他有另外的企图，而且我相信他并没有跟着游轮一起沉入海底，而是逃走了，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找到他，只有找到他，所有的疑问才能解释清楚。”
我点了点头，道：“好吧，咱们一起行动，共同揭开这个谜底吧！”
说实话，在见到那张罗克行踪资料的时候，我的好奇心就已经不可遏制了，别说是有人付酬劳请我出来，就算是没有人和我一起，我也难以再置身事外了。
“好的，谢谢你的帮助！”丹尼高兴地道，“等这件事情结束以后，我将拿出一千万美金作为答谢！”
这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和罗克这位身价以亿为计数单位的商业家而言，这笔数额花得并不冤枉。我笑了笑，道：“这等事情结束以后再说，金钱对我来说并不是最大的诱惑。”
丹尼也点了点头，问：“现在，异先生打算从哪里入手？”
“我想，我们最好能确定沉船海域的具体坐标，再定下一步的计划！”

第二章 另一个人的失踪
【一】
丹尼从卧室里拿出一本笔记本电脑放在桌子上，启动不一会儿，电脑屏幕便显示出一幅深邃幽蓝的海洋画面，滔天的巨浪以摧枯拉朽的势头无声地翻滚着，仿佛马上就要涌出画面，将我们三人一口吞下去，这给了我一丝不好的预感，也许我贸然介入真的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丹尼微微笑了笑，鼠标轻轻一点，跳离了屏保画面，打开一个程序，屏幕上出现一幅带有经纬坐标的画面，白色的是重叠的云层，红色的表示陆地，深灰色的是无垠的大海。
“这是我们得到的原始卫星定位图！”说着他指了指陆地和海洋交汇处的一个亮点，道，“这个就是‘艾维基努’号游轮。”
可以看到，这艘游轮从美国佛罗里达州南部的迈阿密起航，它并非直直地驶进大海，而是沿着海岸线向左航行了很长时间才折而向海上航去。这正好绕开了巴哈马群岛和波多黎各，看着它贴着巴哈马群岛外围约有一指宽的地方笔直地向前航行，就好像用直尺画出的直线一样。我不禁暗自赞叹船上舵手技术的高超。
很显然，他们是有意避开了由巴哈马群岛和波多黎各以及百慕大群岛所形成的那块举世闻名的三角区域——魔鬼三角！
在这块面积约39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内曾经发生过50多只船和20多架飞机神秘失踪的离奇事件。这些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飞机和船只，不但在遭遇厄运之前未曾发出任何求救信号（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失事飞机的飞行员断断续续的报告，那已经太晚了，就好像人们在遭遇车祸时所发出的临死惨叫一样，无济于事），就是在海洋底部也未曾发现它们的残骸，真的就像某些极富科幻思想的小说家杜撰的一样——它们进入了沟通另外一个世界的时空隧道里去了！
据说，这片神秘的区域是无线电波覆盖的盲区，就连各种仪表也会离奇失灵，正是由于曾经发生过的难以解释的离奇事件，如果不是确有必要，许多轮船、飞机都会避免接近这里。
在驶离了这片“魔鬼海域”之后，我本来以为“艾维基努”号会一路向前行驶，一直驶进大西洋深处，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它居然转了一个弯，不是转回了头，而是折而向下航行（接近百慕大三角区），在航行了一会儿之后，游轮停止在了海面上。
我大感疑惑，这个举动充满着怪异之处，既然它是有意避开百慕大三角，那就是说它害怕这片诡异的海域，那么，既然已经远离了这里，为什么又折了回来？
这不但一点也不符合逻辑，甚至一点也不符合情理，我无法想象这其中的原因。
游轮停在海面上好一会儿才又再次拔锚起航，这一次它并未向前直行，而是折向了左边，偏离了正中的航道，这样行驶了大约三根手指宽的距离，又折向了右边，呈九十度夹角的方向向前直行。
在航行了好一会儿之后，好像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它在海面上停留了一两秒的时间，亮点突然消失了，这时，已经到了大西洋的深处！
我知道亮点的消失意味着“艾维基努”号的沉没，不用我示意，丹尼已经将此处的经纬度标示了出来。
北纬55.55，西经84.34。
李刚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丹尼，怔怔地道：“沉没了？”
“是的！”丹尼点点头，“就是在这个位置，他们失踪了，也许是沉入了海底，也许是离奇失踪。”
“你们有没有派人去那一片区域搜寻过？是不是他们有某种屏蔽卫星扫描的先进仪器？”李刚又问道。
丹尼不置可否的地“哦”了一声，向李刚瞥了一眼，才道：“当然，我们聘请了美国最有名的海上救援公司前去进行过空中搜寻，但一无所获，那里已经到了深海，连一块突出的小小岛屿都没有，如果是沉船的话，他们不可能逃脱！您所说的屏蔽几乎没有这种可能，因为我们这份资料不是从一个国家获得的，我不相信有人可以研制出这样高科技的干扰仪器。”
丹尼说完，转头向我问道：“异先生，您有什么看法？”
“你能不能将这段资料再重新播放一遍？”我沉吟道。
丹尼一边操作电脑一边说：“这当然可以。”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画面中那个闪闪发光的亮点，眼前好像真的出现了一艘豪华的游轮在大洋里乘风破浪的景象，在它折回到毗邻百慕大三角区域的时候，我喊了一声：“停！”
画面停止了，丹尼锐利的目光在我脸上扫了扫，意味深长地道：“你看出什么来了？”
我瞥了一眼他那像鹰隼一样令人遍体生寒的眼睛，道：“他们在这里停留了多长时间？”
“如果换算成我们正常的时间单位，应该是十九个小时零三十七分。”丹尼一字一顿地道。
我沉吟了一下，道：“能不能将百慕大三角的大体区域在屏幕上标示出来？”
丹尼脸上掠过一丝惊诧的表情，细长的手指在键盘上轻轻敲击了一下。屏幕上立即浮现出一个红色的三角形。
我看着丹尼的脸孔，笑道：“丹尼先生是在考我的智力吧？”
丹尼呵呵笑了两声，伸出大拇指道：“异先生果然才智过人，看来我没有找错人，这个问题我一直想了整整两天才想明白，没想到异先生只看了一遍就明白了，厉害，真厉害！”
李刚听得有点莫名奇妙，眼光在我们脸上扫了两遍，道：“你们看出什么来了？”
我指了指那个亮点和百慕大三角所处的位置，道：“李局，你看这艘游轮所处的位置！”
经我一提醒，李刚恍然大悟地叫道：“它是在一个尖角的顶端！”
“是的，我想这就是它折回来的原因。”丹尼插嘴道。
李刚点了点头：“对、对，他们本来已经离开了这片古怪的海域，为什么多此一举地折回来？原来，他们就是在找这个点！”
“不光折回来，而且还在这里耽搁了十九个小时！”丹尼又道。
李刚蹙着眉头，嘴里轻轻念道：“十九个小时，十九个小时，这说明什么？”
丹尼又看向我，意思自然是想听听我得出的答案：“科学界已经得出百慕大区域由于某种原因，会导致地球磁场的特异，这种磁场会不会使仪器产生某种指向？”
“指向什么？”李刚脱口问道。
我用手指点了点亮点消失的位置，道：“就是指向这里。”
李刚又点了点头：“对，对！他们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等再次起航的时候，航行的路线已经不是回到原来的地方，这正好说明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寻找航向。可是，这里有什么？”
丹尼做了一个西方人惯有的无奈动作——双手一摊，耸了耸肩膀，性感的嘴角向上挑了挑，苦笑起来。
“我想这两个月，丹尼先生一定也按照罗克的航行路线重新走了一遍。”我笑道。
“是的，但我们一无所获，在它所确定航向的位置，我们没有得到任何特殊的指引！所以，我是无可奈何了，这才来找异先生帮忙。”丹尼叹了口气，苦笑道，“不过，我看我们还有重新再走一遍的必要。”
也许是我刚才的表现很令他感到惊讶，据此他推断如果我再重新走一遍能够得到其他线索。
我摇了摇头，道：“这个倒没有必要，我们还是简单行事的好，从现在的情形来看，罗克确实具有着重大的图谋，如果我们再耗费两个月的时间去环游世界，恐怕已经来不及了，我们还是就近选择一个地方，或许能够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丹尼深有同感地点点头，道：“你说得对，就到华盛顿吧，那是我的家乡，我对那里十分熟悉，我想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时间。”
我点了点头，站起身道：“好吧，丹尼，我回去收拾一下，明天和你一块去。”
“好！”丹尼也站了起来，手臂在胸前挥了一下，道，“我马上去定机票。”
【二】
走出了宾馆，我和李刚就分道扬镳了，我要回家去收拾一下随身换洗的衣服，他却要帮我去办出国签证，虽然不到一天的时间有点急迫，但李刚去办这件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打上车，就直奔坐落在城市西南角的家里，那里基本上已经远离了城市中心车水马龙的喧嚣，可以算得上这座大都市中最幽静的所在，因为在那里，我所居住的别墅不远的地方，是这个城市里几乎所有的人都要去的地方——虽然没有几个人会心甘情愿地去到哪里，但却又全无例外地会在那里为自己或者圆满或者遗憾的人生画上句号——是的，那里是公墓的所在地。
我喜欢和死人相处，虽然死人多少会让人感到恐惧，但他们又往往是最“容易”相处的。他们不会因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和你喋喋不休，也不会心怀鬼胎地盯着你，在不经意间狠狠地算计你一下。
当然这不是我选择这块地方定居的主要理由，而是因为我喜欢安静，喜欢那种小时候在农村时养成的生活氛围：静谧、田园！住在宽敞明亮的高楼大厦里，我总找不到家的感觉，好像是住在宾馆里一样！还好，我旁边公墓中的“邻居们”帮了我的大忙，让我花了和市中心一所三居室单元房相差无几的“银子”，就将这座幽静气派的别墅纳入了自己的名下。而且他们也一直和我相安无事，从来不来打搅我。
半个小时之后，我已经站在了自己的家门口，我打开院门，走入了小院中，掏出钥匙刚刚打开房门，要走进去的时候，突然发觉身后的氛围有点异样！
所以，我猛地转过头，可是就连眼睛的余光还未曾扫视到身后异样动静来自何处的时候，眼前突然一黑，几只粗壮有力的大手已经紧紧地将我的双手反剪到身后，腰间被一柄尖利的东西轻轻地抵住了。
“不要叫喊，慢慢地走进去！”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恶狠狠地命令道。
我暗暗地苦笑了一下，自己向来自负身手不凡，可是今天先是被罗老妇人手下的几个仆人像押送犯人一样带走，现在又在自己家门口被一帮连长什么模样都没看到的陌生人毫无还手之力地控制住，看来我真是晦气到家了！
我微微笑了笑，让声音听起来显得十分平静：“这是我的家，我当然要走进去，可是你们想干什么？”
抵在我腰间的尖锐器物加了几分力道，我立即感到一股微微的刺痛，那个声音冷冷地笑了两声：“哼哼，你不用着急，待会儿你自然会知道的！”
进了屋子，我被向左带了几步，被按倒在一张大椅上——我知道那是我餐厅的位置，这张椅子也是我经常坐着吃饭的座位——将我的双手牢牢地绑在了椅背上，头上的面罩也没有取下来。
耳边传来椅子摩擦地面的声音，应该是有一个人拖了把椅子坐在了我的对面，那个冷冷的声音又开口道：“异先生，我们本来不想对您动粗的，但我们也知道您身手了得、机智过人，所以只能这样才使我们放心……”
我打断他的话道：“客套话就不用说了，你们有什么事情就说，大家干净利索一点，省得浪费时间。可以告诉你们的，我会说。不能说的话，你就算杀了我，我照样不会说！”
“痛快，我们也喜欢开门见山，请问，那个美国人是什么来路？”那人一字一顿地问。
我暗暗吃了一惊，没想到这帮人的消息如此灵通：“那么，我首先得知道你们是什么来路？”
尖锐的刀刃在我脖子上往下压了压，头顶上传来一个年轻暴躁的声音：“现在是我们在问你，你最好放老实点！”
我冷笑两声，道：“小兄弟，我敢打赌，你的这把刀根本就不敢割下来，你说呢？”
头顶上那个年轻的声音吐了口长气，我感觉脖颈上的刀刃微微抖动了一下，这使我也不禁为刚才这句逞强的话可能会产生的后果捏了一把汗。
“咳！”面前的那个男人轻轻咳了一声，道，“异先生，其实你不说我们也知道，那个美国人是一个侦探，是受命于某个组织来调查罗克失踪这件事情的，是不是？”
“哦？”我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句，脑子里却在思量脱身的方法。
“这一点我们早就知道，在你没有见到他之前我们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我刚才问你这个问题，只是想确定你是不是老实！”那人笑着答。
我也笑了笑：“结果恐怕并不是很乐观！”
“是的，所以……”他说到这里突然住了口，我意识到接下来可能会有意外情况发生，可是我的双手被牢牢地绑在了椅后，双眼被紧紧地蒙住，数只大手死死地按在我的肩膀上，我就算意识到了这一点也完全没有办法阻止。
我脸颊上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这一拳很重，有几秒钟我甚至感到自己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这只是开始！”那人又恶狠狠地道，“如果你继续保持这种态度的话，我不敢保证我的兄弟们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我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我平静地回应。
“哼！硬充好汉救不了你，只会使他们更加愤怒！”那人继续道，“接下来一个问题，你在罗老妇人那里得到了什么消息？”
我道：“除了你刚才说到过的罗克失踪的消息之外，没有任何消息！”
“你撒谎！”那人直直的声音大声道。
“你不相信就算了！”我一字一顿地道。
“如果是这样，那名叫做阿华的人为什么失踪了？”
他说到的这个阿华一定就是罗老妇人属下中的那个头目，也就是我们开头部分讲到的那个去公司找过我的神秘男人。他怎么会失踪了？谁会对一个无足轻重的“打手”感兴趣？
“我想他一定是被人绑架了，被想知道罗克踪迹的人绑架了，而且他一定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秘密！”那人又道。
我感到十分诧异，问：“这和我有什么关系？难道你们认为我会绑架他吗？”我觉得有点哭笑不得，这个理由简直太荒谬了。
“据我现在知道的情况来看，最有可能对他下手的人是你……因为罗老夫人虽然来到这里好多天了，但一直住在宾馆里，除了你之外从来没有接触过任何陌生人，我想恐怕也没有几个人会知道这个消息，所以你是唯一一个嫌疑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去见罗老夫人，也从来没有想过搅进这件事中，况且既然你们消息这么灵通，那么我并没有答应她的请求你们应该也已经知道了。那么请问，我绑架他的理由是什么？”我缓缓地说着，耳朵却在听着周围的动静。
那人嘿嘿笑了两声，道：“理由很简单，因为罗克手里掌握着一件惊世骇俗的东西，那个东西足以使任何心怀叵测的人向他动手！”
“你们也属于这个行列吧！”我略带讥讽地笑道。
“砰”，我头上又被人狠狠地砸了一下，硬邦邦的，我估计应该是手枪的握柄。
“哼哼！异先生很聪明嘛！”那人声音古怪地道，“说吧，阿华被你带到了哪里？”
我被刚才这一下打得恼怒起来，刚想大声咒骂几句这一群自以为是的傻瓜时，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有可能脱身的办法，虽然这很冒险，如果我的估计没错的话，这些来历不明的人手里拿的是真枪，或许我这个办法是在把自己送到黄泉路上，但是，我决定试一试！
于是我微微笑了笑，向两边转头示意了一下，郑重地道：“如果你们想用暴力的方法逼我就范，那你们现在就可以动手。否则……”说到这里我故意停住了。
那人声音果然急迫起来：“否则什么？”
“否则，把你的人都请出我的家里，或许，我可以将我知道的都告诉你！”我故意将这句话说得异常坚决，意思是如果他们不滚出去的话，我绝对不会说出来。
那人哼哼地冷笑了两声，继而又沉默了有十几秒的时间，道：“你们先出去，我单独和异先生谈！”
背后果然响起了脚步声，站在我身后的人显然向外走去，不知道是谁轻轻地咳了一声，熟悉的开关门的声音响了起来。
屋里很安静，只有我对面那人拖动椅子摩擦地板的声音，我嗅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他离我应该很近了。
“现在，异先生应该可以如实相告了吧？”那人说道。
虽然听不到其他异样的响动，但是我猜测这些人并没有真的走出去，因为那声轻微的咳嗽更像是有意传递某种信号，而非真的有咳嗽的必要。
“你在欺负我是一个瞎子吧？”我问。
“哦？”
我揶揄道：“如果你这么惧怕一个被结结实实绑着的人的话，我看就算我告诉你实情，你也根本就没有胆量去做某些事情！”
那人略带恼怒地粗着嗓子叫：“都出去！”
熟悉的开关门的声音再度响了起来，我想这次他们是真的出去了！
“别兜圈子了，你最好一五一十地告诉我，虽然这是在你们的地盘，但如果惹恼了我，我是不惜杀人的！”那人恶狠狠地威胁。
“好吧！”我一边想着说辞，一边翻转过双手去摸索绳扣，“我信守诺言，我会一五一十地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你的！”
好像他们在将我绑起来的时候已经料到了我这一手，绳扣并没有留在我手指所能触及到的范围。这使我原先的打算落了空。
我继续缓缓地道：“在我见到那名叫做阿华的男人的时候，我就知道他身手不弱，据我的猜测，他应该受过比较专业的武术技能的训练！”
“是的，他曾经获得过全国散打比赛的冠军！”那人若有所思地道。
我点了点头，身子微微前倾，声音也低了一些，这使得我下面的椅子也微微地向前倾斜，我的双脚终于可以牢固地站在地上：“像这么一个人怎么可能简单地充当保镖呢？而且，他的自制能力很强，不会轻易动怒！”
“哦？”那人显然对我的话感到了几分好奇，声音也缓和了一些，“单凭一面之缘，你看得倒是很清楚！”
我微微一笑，声音又再度低了一些：“所以我估计他在罗家应该得到了重用，可能会知道一些别人根本就无法知道的内幕！”
“所以，你就将他绑架了！”那人声音又急迫起来，厉声道，“快说，他在哪里？”
我看时机已经成熟了，便又向前俯了俯身子，声音已经近乎在窃窃私语了：“他被带到了一个秘密的地方……”
“在哪里？”那人的声音已经近乎暴叫了，几点唾沫喷到了我的脸上。
“就在……”我说到这里，脑袋猛地向旁边一甩，横撞过去，那人显然没想到我会来这一手，只是“啊”的一声惊呼，我的额头便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他的下颌上。
我之所以渐渐放低自己的声音，随意地向前微微俯身，为的就是这一下重击，因为这很冒险，如果我一击不成，接下来对方的报复是致命的，当他们知道我根本就没有绑架阿华的时候，我的性命恐怕会难以保全，所以这一下我尽了全力，将自己的性命也压在了这一下上面。
人的下颌连接着包围大脑中枢的头骨，一旦遭受重击，会使大脑受到震荡，造成瞬间的昏厥。
这就是我的目的，也是我唯一可以翻盘的机会。
果然，我的全力以赴没有白费，那人“啊”的一声痛呼之后栽倒在地上。
就在此时，熟悉的开关门的声音再度响了起来，一定是他的呼叫惊动了守在外面全神戒备的同伙。
没有时间再做片刻的停留，我佝偻着身子——和我固定在一起的椅子使我根本无法站直——转身向楼梯口跑去。
幸亏我在这座别墅里住了许多年，而且常常会在夜里的黑暗中摸索到楼下冰箱里找吃的——单身男人生活往往不会很规律，这使我对屋里的环境了如指掌，所以尽管头上的面罩将我的眼睛死死地蒙住，透不进一丝光亮，我还是准确地判断出了楼梯所在的位置。
一路狂奔，在我转身跑进楼上卧室的时候，身后传出了几声枪响。
虽然有椅子“护体”，但我还是担心紫檀的板料难以抵挡飞射而来的“高科技”，所以我近乎疯狂地撞进屋里，死死地将门关闭，并插上了门插！
我来不及平定心头的狂跳，一撞进屋里，马上直奔床边的写字台，再经过几乎将写字台掀翻的寻找之后，终于找到了那把自己平时练习“飞刀绝技”的匕首，手腕一翻将绳子尽数割断了。
我急忙伸手摘下面罩，眼前陡然一亮，一口憋了许久的闷气终于吐了出来。
我伸手推开窗子，手持着匕首，紧紧地盯着门口，如果他们撞破屋门闯进来，我敢保证自己一定能够将匕首掷入最先闯进来的人的胸口，然后我会直接从楼上跳下去，他们要想再抓住我，就要费一番力气了。
时间在沉闷的等待中慢慢流逝，大约过了两分钟的光景，屋外依然平静如常，没有人撞门，也没有听到任何异常的声音。好像刚才凶险的经历只是我自己做的一个噩梦。
又等了一分钟，我断定不会再有人上来了，也许在看到我逃进房间的时候，他们就决定放弃了。可是，我是孤身一人，他们却是荷枪实弹的一群人，没有理由惧怕我的反击，因为如果真的对峙起来，现在的我仍然毫无胜算。
想到这里，我急忙趴近窗台，探头向外眺望着。
没错，这些人果然撤了，虽然我没有看到他们的身影，但在我院子的不远处，两辆汽车正在启动引擎，然后鸣响了两声喇叭，飞驰而去！
我叹了口气，手腕一抖，手里的匕首轻轻一闪，“夺”的一下刺入了门后李小龙画像的额头中心。
【三】
等我马不停蹄地赶到罗老夫人所在的宾馆的时候，那里果然已经是人去楼空了，房间里有几个服务生正在打扫着里面的卫生。
“房里的客人去了哪里？”我站在门口轻声问道。
服务生睁着疑惑的眼睛看了我一眼，随口道：“已经退房离开了。”
“什么时候？”
“两个小时前。”
我不等他们问我的身份，就快步走下了楼。
他们是在我离开不久退房离开的，也许是因为他们此行的目的并没有达成，也许是因为阿华的失踪使那位罗老夫人意识到某种危险的临近，他们这才急匆匆地离开了这里，我想此时他们应该已经登上了飞离这座城市的航班，至于下一个落脚点是哪里，我就不得而知了。
在回去的路上，我的心情十分糟糕，脑子被一连串的疑问占满了。
罗克的踪迹已经透着十分的古怪，现在又多了一个阿华，这个本来无足轻重的小人物的失踪更加使我难以理解，绑架他的人到底出于何种目的呢？
刚才那个男人在和我的谈话中露出了一个破绽，他在说到绑架阿华的可能性时停顿了一下，这可能意味着，在他的意识里，除了我具备绑架阿华的动机之外，还有一个人在他的怀疑之列——或者是某方面的力量，那么他所认为的这个人是谁？
还有，这群贸然闯进我家里的人又是什么来历？从他们手持枪械的装备，到他们无比灵通的嗅觉来判断，这群人的来历绝不简单，他们又是谁？
还有，他曾说到罗克手中掌握着一件惊世骇俗的东西，很显然这些人正是冲着这个东西来的，这个东西又会是什么？
等出租车驶近我家门口的时候，以上这些问题依然在我脑中盘旋纠结，理不出半点儿头绪。
也许我无缘无故地搅进这件事情里就是一个最大的错误，正如我先前所提到的，罗克的身份太过显赫，一旦自己被卷进来，可能会招惹到难以预料的危险。但是，后悔还来得及吗？在我接触到罗老夫人的那一刻，潜藏在暗处的各种势力恐怕已经盯上我了，他们会放过我吗？既然如此，那我干脆追查到底，我倒是要看看还会有什么难以预料的危险发生到自己身上！
等我打开房门时，这个决定已经无比牢固地占满了我的脑子，这反而使我兴奋起来，就好像一个无所畏惧的战士，要赶赴一场硝烟弥漫的惨烈战场一样。
我很用心地收拾了自己的行囊，因为这一次和以往有很大不同，作为一名真正的战士，单凭无畏的勇气是不够的，在上战场之前，他必须先将自己好好地武装一遍，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为战争负责！

第三章 深入地底的黑洞
【一】
我和丹尼是第二天中午搭乘从我所在的城市直飞华盛顿的班机的，路上我们用了大约二十四小时，等飞机在华盛顿机场降落的时候，正好是当地时间的午夜十分，虽然倒时差对有些人来说显得十分困难，就好像生过一场大病一样，但对我来说，这根本算不上什么事情。本来我身体的时间惯性就不是很强，要是有事我可以连续三天三夜不睡觉还能保持精力充沛的昂扬状态，等在空闲的时候，我可以蒙头大睡上一天一夜，除非肚子实在忍受不了饥饿而被迫起来为止！这当然得益于我年轻的身体，也是不规律的生活习惯使然。
在飞机上我几乎是在睡梦中度过的，所以等飞机降落的时候，我已经是精神抖擞了。若非当时正处于午夜，我想马上就可以投入到工作中去。
丹尼因为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也显得十分高兴，在飞机飞临华盛顿上空的时候，他就开始向我不住口地介绍起当地的名胜。
其实华盛顿的全名叫做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这个名字不单是为了纪念美国开国总统乔治&#183;华盛顿，也是为了纪念另外一位名人——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哥伦布！华盛顿毗邻大西洋，是美国的政治、文化、教育中心，从高空可以俯瞰到那个世界闻名的地方——白宫！这座只有二十六米高，五十三米宽的其貌不扬的两层白色小楼，既是美国总统的府邸，也是美国政府要员办公的地方，从这里发出的每一个指令都可能使世界局势发生重大变化。
我们下了飞机，丹尼并没有和家人联系，而是和我一起住进了离机场不远的一家酒店里。
虽然现在正是午夜十分，但我已经全无睡意，丹尼也显得精神饱满，于是我们没有睡觉，而是要了点心和威士忌，在房间里研究明天的行程。
其实关于罗克在华盛顿的行踪轨迹，我在飞机上就已经听丹尼说起过，现在他更是拿出了一幅勾画得极为详尽的路线图向我一一说起。
从图上显示的路线来看，罗克一共在这里待了五天，主要去过三个地方，一个地方是位于托马克河河畔的艾森弗尔大街，那里和美国国防部的五角大楼相距不远；另外一个地方是位于全城最高点“国会山”的国会大厦附近，最后一个地方是爱利普斯公园附近的一家酒店，那家酒店的名称丹尼也已经标示得十分详细——爱利普斯（就是以公园名称命名的一家酒店）。
“其实罗克先去的是爱利普斯，当天就赶到了艾森弗尔大街，第二天登上了‘国会山’，从那里回来以后，罗克基本上就没有再出过爱利普斯酒店！在那里整整待了三天。”丹尼郑重地说。
“如果说罗克到达华盛顿是有其他目的的话，那么他的计划实施的地方应该就是在这家酒店里！”我道。
丹尼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是奇怪的是，酒店经理根本就没有听说过罗克这个人，就连酒店的服务人员也完全没有印象！”
这一点使我很惊讶，不禁疑惑地问：“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在罗克到达那家酒店的五天里，这些人根本就记不起来这五天里所发生的事情！据我对酒店附近居民的了解，这五天里，酒店一直紧紧地关着门，没有一个人出入，好像那几天酒店歇业了！”
“是不是酒店被罗克包了起来，不再接受任何的客人！以他的财力和这次行动的诡异情形来看，这很有可能！”我沉吟着慢慢地说出自己的猜测。
“是的！”丹尼为我倒了一点威士忌，“这种可能是有的，可是问题在于，酒店里所有人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这五天里的事情。应该这么说，这五天里的记忆好像是被人有意识地抹掉了！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一口咬定这五天他们是在正常营业，从来就没有接待过一个像罗克这样的中国人！”
“那么客房的登记记录呢？这些东西应该不会撒谎！”我抿了一口酒。
“问题就在这里，因为这五天的登记是完全空白的，他们声称是电脑程序出了故障，将这五天的记录全部删除了，所有人的口径完全一致！”丹尼苦笑了一下。
我皱了皱眉头，道：“好吧，这个问题咱们先放一放，那么其他两个地方呢？有没有留下什么特殊的痕迹？”
丹尼摇了摇头：“据我了解的情况来看，罗克在这两个地方待的时间加起来只有不到三个小时，就好像普通的游人参观一样。你也知道，中国人在世界各地都有自己的聚集地，你们的脚步可以说遍布世界，华盛顿当然也有唐人街，再加上来美国的留学人员，东方面孔的出现并不会给人留下太大的印象，要是想在这两个地方寻找出他的精准坐标，并不容易。”
我微微点了点头，道：“那么，明天我们就住到爱利普斯去，我想他不会任何蛛丝马迹都不留下的。”
“那另外两个地方还去不去？”丹尼问道。
“当然，我们必须要去，罗克不会毫无缘由单单去这两个地方！这三个地方一定有着某种我们还不知道的联系！”
【二】
第二天我们就住进了爱利普斯酒店，那是一家极富西方文化特色的高级酒店，装修考究，服务员彬彬有礼。
我们走进酒店的时候正是早餐时间，大厅里有许多人正在用餐，我们的到来并未引起多少人的注目，正如丹尼所说的一样，东方脸孔的出现在西方人眼中已经引不起别人的好奇了。
前台侍者是一位身材高挑的白人小伙，面貌英俊，一双湛蓝色的眼睛散发着迷人的光彩：“早上好，先生，欢迎来到爱利普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他操着一口地道的美式英语打着招呼。
丹尼看了我一眼，用英语回答道：“你好，我们要一间标准套房。”
“好的先生！”白人小伙一边微笑着打量着我们一边给我们办理着住房手续。
我转过头仔细扫视着几乎座无虚席的大厅。住在这里的客人真可谓来自五湖四海，白人、黑人、黄种人，还有头裹白巾的阿拉伯人，这些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有的在高声交谈，有的则在交头接耳，他们所使用的语言也是五花八门，我只觉得自己的耳朵不够用了。
在嘈杂的大厅里，贴着墙角的角落正坐着一位东方美女孤零零地吃着早餐，因为其他人都是聚拢在一块，只有她是一个人坐在幽暗的角落里，好像很害怕暴露在亮光中一样，因为在离她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张空着的桌子，那里靠近窗台，有一缕温暖的晨曦透进来，在这种还略显凉意的春日早晨，能够一边享受温暖的阳光一边吃着早点，实在十分惬意，可她宁愿隐藏在暗影里。
从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气质，我判断她应该是一名中国人，黑亮的长发垂到肩膀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眸冷冷地望着不远处的窗户发呆。
她的年纪不会很大，据我的估计顶多不会超过三十岁，在她娇嫩的面颊上露出一股淡淡的忧色，不知道正在为什么事情忧心忡忡。
当丹尼办好了入住手续的时候，正巧她的目光向我们这里瞥了一眼，我的目光和她刚一接触，一股深入骨髓的冰凉感觉刺得我不禁微微打了一个寒噤。
这种目光很难形容，是一种似曾相识又难以形容的眼神，就好像我已经被剥光了衣服，赤身裸体地站在人群中间，供大家肆意侮辱一样。
她冷冷地逼视着我，直到丹尼拉了拉我的手臂，我才恍然惊觉地转过了头，心却还在“怦怦”地跳着。
我向那名白人小伙询问道：“坐在那边的那位小姐是从哪里来的？”
白人小伙瞥了一眼，笑道：“China！”
“一个同乡！”丹尼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很奇怪，这位小姐来到这里已经好几天了，也不出门，除了在用餐时间会走下来以外，基本上都待在房间里，不知道她大老远的从中国来到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白人小伙说着十分不解地耸了耸肩膀苦笑道。
“而且！”白人小伙又探出头，神秘兮兮地低声补充道：“她已经更换了许多次房间了。”
我和丹尼对视一眼，向白人小伙道了谢，乘坐电梯到了我们入住的房间门口，丹尼轻声问：“那个女人有问题吗？”
我微笑着摇了摇头：“我没看出来有什么不对的。”这是实话，虽然我一直觉得她的目光很特殊，特殊得难以用文字进行形容，但除此之外，我也说不出她有什么古怪。
【三】
次日，当我们赶到艾森弗尔大街的时候，正好是上午十点半左右。丹尼一边在前面带着路一边向我说着：“罗克就是从我们刚才经过的地方走过来的，他在街口的超市里停留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然后一直往里走，又从街口的另一边出去，中间大约用去了一个小时零二十分钟，但是除了在超市的位置停留了一下之外，他在其他地方根本就没有做片刻的停顿。”
“能知道他买了些什么吗？”我一边打量着四周林立的摩天大厦，一边问道。
丹尼摇了摇头，道：“那家超市是这座大街上最大的一家，每天所售出的商品很多，就算我们能够调出当天的销售记录，也无法知道他买了一些什么东西。”
这确实是难以查询的，也许他只是去买了一些日常用品。我抬头看去，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就是闻名世界的五角大楼！
我打量着两边一排排高高低低的办公大厦，大厦外围装饰着五颜六色的玻璃，在日光的照射下显得光芒四射，异彩纷呈，看了一会儿，刺得我的眼睛微微生痛。
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乍看起来，会使人感到惊奇和兴奋，甚至要赞叹人类的巧夺天工和非凡的想象力，但是时间一长，就不如天高云淡的土地上那一望无际的绿色更让人舒畅和惬意了。
我在一座造型奇特的高楼面前停下了脚步。那是一座孤耸入云的高楼，整个造型成圆柱形，但又不是规规矩矩的圆柱，而像是一个尖塔，愈往上愈加尖削，到了顶端，几乎成了一条直线。圆柱形楼体的外围是盘旋向上的楼梯，再加上湛蓝色的玻璃外饰，像是围了一圈奇异的环绕光晕一样。
如果打个比方的话，它就像是一根要将天宇钻个窟窿的钻头。没错，我想设计师在设计这座大厦的时候就是受到了钻头形象的影响。
我还在疑惑这到底是一家什么公司的办公大楼，居然会建造出这么一座蔚为奇观的高楼的时候，就看到了楼墙上几个闪烁着光彩的英文字母：MONUS。
看到这个名字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闻名世界的Monus钻探公司的总部了。
如果把这个英文单词译成汉语，这个单词就是姆诺斯，这三个简单的中文当然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就好像我们说麦当劳和肯德基一样。其实这家公司的全称是姆诺斯全球钻探公司，许多石油和煤矿的开采都是聘用的这家钻探公司作为合作伙伴。他们的客户遍布世界各地，其他公司都是提供商品，客户也基本上是普通消费者，可是这家公司却是以提供钻探方案和钻探服务闻名世界的，而他们的客户也极为特别，不是面对普通消费者，而是各国政府。
丹尼看着我呆呆地站在这家公司门口，笑道：“这座大厦的造型是不是很特别？你不知道，这座楼是十年前建成的，当时就成了一条轰动社会的大新闻，现在它已经成了华盛顿著名的景点之一，比街道另一角的五角大楼还有名气。”
“他们的钻探技术应该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吧？”我笑了笑问。
丹尼神秘地说：“外界一直传说，他们能够在这里打一个洞，直接通到地球的另一端！”
我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心里却在衡量这个传言到底有几分可信度。
再往前走出不多远，街道就到了头，我看在这里不会有什么特殊发现了，也就和丹尼去了另一个地方——国会山。
【四】
国会山其实并不是很高，但却是华盛顿市区的制高点，因为国会大厦就坐落在这里，所以被人称作国会山。在这里竖立着一座高达一百六十九米的华盛顿纪念碑，全是用白色的大理石垒积而成，远远望去，洁白无瑕，好像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环。
我们乘电梯直达顶端，从这里俯瞰下去，原本高高耸立的摩天大楼都变得矮小起来，整个华盛顿尽收眼底。
我不知道罗克来这里是出于何种目的，更加不知道他是否曾经站立在我现在所站的位置，这里除了国会大厦之外，就是这座高耸的纪念碑，如果罗克不是为了游玩来到这里的话，那么，很有可能他来此的目的是因为这里的高度，因为在这里可以将偌大的华盛顿市区尽收眼底。可是当我站在这里向下俯瞰的时候，又实在不明白他将华盛顿尽收眼底的目的又是什么？
唯一的可能，也是最大的可能，他是在这里寻找某个坐标，一个为他实施不可测目的而寻找的点。
那么他所寻找的这个点又是什么呢？
我试着寻找到爱利普斯酒店和艾森弗尔大街，并试着将两者连接起来，甚至将脚下的地方也作为一个节点，将三者重新连接，但是三者的位置既没有形成一条直线或者三角形，更加构不成任何代表特殊含义的图形，我不相信没有特定联系的三个地方会形成某种能量或者秘密的源泉（在看到罗克的行踪轨迹之后，我已经将这件事纳入了突破正常人逻辑思维的行列当中，也就是说，我相信，这不是一件正常意义的事件），这使我更加纳闷起来。
我久久地看着爱利普斯酒店的位置发呆，脑子里想出了各种可能，但都一一被我否定了！正在我苦苦思索的时候，突然瞥见在离爱利普斯酒店不远的地方，坐落着一幢并不起眼的白色小楼，四周是空旷的绿地，我心里不禁微微一动。
我当然知道那幢小楼是什么所在——白宫，美国总统的府邸，美国政府要员日常办公的场所。它南面的绿地不正是被称为总统花园的爱利普斯公园吗？
罗克不远万里来到华盛顿，住在离总统府邸不远的酒店里，一待就是五天，在这五天里，他几乎足不出户，在这五天里，酒店里的人全部像是患了失忆症，一点也记不起来这五天里的事情，罗克到底在做着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情？
想到这里，我额头上不禁冒出了一层冷汗。
我拉起丹尼道：“咱们还是回去吧，我想秘密应该就藏在爱利普斯酒店里！”
就在我和丹尼将要下到底层的时候，突然看到地面人群中有一个女子的身影快速地在人群中穿行，就在她冰冷的面孔向后张望的一刹那间，我看到了她姣好的面容和冰冷刺骨的目光——她正是我在爱利普斯见到的那个中国姑娘。
【五】
回到酒店，我就让丹尼搞一张酒店的楼层图。我想能够搞到卫星定位图的人，搞一份酒店的图纸应该是小菜一碟。
丹尼真的神通广大，短短半个小时后，丹尼就拿着一份图纸走了回来，我向他竖起大拇指，丹尼耸肩笑了笑。
这座大楼是1965年建成的，中间虽然做过一番修葺，但基本上是在原来框架的基础上增加了层数和客房，并没有做本质的修改。
由于酒店人员的失忆，罗克所租住的房间也无法确定，但是这些显然也没有任何意义，如果罗克真的要对白宫施行什么危险举动，那么，第一层应该是他的首选，因为地下的防卫措施相对来说要远远低于地面之上。
所以一拿到这张图纸，我的全部精力都用在了研究第一层上，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座酒店没有在地下设置地下室，第一层也就是和土地接触的地方。
图纸很明确地标示出了各个房间的位置和地下管道的位置，甚至还标上了门牌号和每个房间的面积，就连每个房间家具的具体摆放位置都清楚得标示了出来，看起来一目了然。
在一层的地下，靠近北面的位置，是排泄污水的下水道，它延伸出去，一直通到大街地下的总下水道里。我问：“丹尼，你知不知道白宫污水排放系统是否也和整个城市连在一块？”
“没有。”丹尼肯定地说，“白宫是总统的府邸，它的公共系统是独立的，而且有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
“也就是说在这里不可能通过地下管道抵达白宫的地下？”
“是的！”丹尼又肯定地答道。
提到排污管道，我突然想到了我们所去的那条大街，在那条叫做艾森弗尔的大街中，坐落着一座独特的建筑——Monus钻探公司总部：“那条关于Monus钻探公司的传言是怎么说来着？”
“他们能够在这里打一个洞，直接通到地球的另一端！”丹尼目光炯炯地道。
“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毫无阻碍地打通地底的坚硬岩石？”
“是的，他们当然可以！”丹尼道，“因为许多石油资源都深入地下几百米，他们自然有这个能力。”
我点了点头，道：“我想酒店一层的某个位置或许会有一条通向地下的洞穴。”
“通到哪里？”丹尼看着我问。
“穿过爱利普斯公园。”
“白宫？”丹尼叫了起来，“你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的这声叫喊显然表示他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感到吃惊，以丹尼给我的印象来看，如果他想不到这一点，那才是值得吃惊的事情。
我微微笑道：“丹尼，看来我们不谋而合了。”
丹尼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你说的这种可能我第一次来时就已经想过了，是的，我确实怀疑罗克要对美国政府实施某种阴谋，因为他入住到这家毗邻白宫的酒店已经表明了他的目的。可是，我十分失望地告诉你，我上次已经请了许多专家对这里的地面进行了细致的搜索，但是一无所获，根本就没有任何洞口，就连下水道里也没有！”
这个结果确实使我多少有点失望，但是当我想到在阎浮村的经历之后（详情参见《诅咒》），我不敢确定人要想进入到一个地方，是否真的需要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路径。
所以，我摇了摇头，纠正道：“要去到一个地方的方法有很多，我现在只想知道他到了那里是什么目的，取走了什么东西？”
丹尼咽了一口唾沫，道：“他会使用什么办法？”
我看着他疑惑不解的面孔道：“很多种，我想一层的某个地方甚至整幢楼层的某个地方一定隐藏着某个机关。”
丹尼听得一头雾水，嗫嚅道：“机关，什么机关？”
这件事解释起来很麻烦，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我于是岔开这个话题：“好了，这件事等以后空下来再跟你慢慢说，我问你，你敢不敢晚上和我一起闯进某个人的房间里？”
“当然敢了，如果你有办法进入白宫，就是总统的房间我也敢和你一起去游览一番。”丹尼笑着开起了玩笑。
我也笑了笑：“这倒不用，我们只需要潜入一个人的房间就可以，我想秘密可能就在她那里，如果没有的话，我们只能从楼下一直搜到顶层了。”
丹尼耸了耸肩膀，说：“那我们可有得忙活了。我们要到达的第一个房间是哪里？”
“那位来自中国的姑娘，我们从她那里开始第一站！”
【六】
那个姑娘叫做凝雪，我想这不会是她的真实姓名，凝在中国的姓氏里恐怕比我的姓氏还要生僻，不过这个名字读着很顺口，也很诗意，凝雪，凝固的白雪，美丽而且冰冷，正如她给我的第一印象。
如果第一次在大厅注意她是因为她的中国面孔的话，那么第二次见到她我就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她肯定是为了罗克的事情而来。我想从我出现在这里的那一刻起，这位叫做凝雪的中国女人就已经窥破了我的身份，这也是她白天跟踪我的原因。
A-102，这是她房间的号码，也许是藏着所有秘密的号码。
在晚饭的时候，我和丹尼走到了大厅里，叫了两份牛扒和三明治，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我们没有要酒，一方面是因为我喝不惯美国酒，无论是红酒还是白兰地，我总觉得没有中国的二锅头来的甘洌爽口；另一方面还是因为晚上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喝得醉醺醺的出入危险之地总不是明智之举。
在大厅里我没有看到凝雪的身影，一直到我们走回房间也没有见到她，不知道她是躲在了房里没出来，还是根本就没有回到酒店。
不去管了，如果她今夜不回来，那不是更方便我们的行动吗？
回到房间之后，我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直到午夜十二点，才被闹钟吵醒。
我们换上了黑色的衣服，并用面罩将脸遮了起来，对着镜子仔细打量了一番，确实难以辨认自己的真实面貌，才算大功告成。
丹尼穿上这身黑色的行头之后，更像是一个从深山老林里冲出来的野人，铁塔似的身躯在暗影里更显得无比高大，一股强烈的压迫感在我心头泛起。
我们迅速地从楼道里明亮的灯光下闪过去，找到了通向楼下的楼梯，那里没有灯光的照射，还算容易隐藏。这所酒店算得上高档，从它楼梯上铺设的柔软地毯就可见一斑，也幸好有地毯掩护，丹尼尽管已经小心翼翼但还是略显沉重的脚步，并没有让楼道里的感应灯亮起来。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走到一楼再罩上面罩的，因为楼道里并非寂然无声，有许多开关门的声音，操着各种语言的客人说话的声音时不时地传过来，也许在美国，午夜十二点只是一个时间，并不代表睡眠，夜晚，正是另外一种疯狂开始的时刻。
这怪我没有经验，把从中国养成的习惯生硬地搬到了异域他乡，当然会水土不服。
当我们从一层楼道口里小心翼翼地转过来的时候，A-102，这组号码就已经赫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七】
我快速地用铜丝打开了房间的门锁，并且屏住呼吸留意着房间里的声音，我可不想在我打开房门的那一刹那，被人用手枪抵住额头。
房里并没有任何动静，我拉开一条细缝眯着眼睛往里张望，屋里漆黑一片，没有丝毫灯光，也许凝雪正徜徉在美妙的梦乡里，希望如此吧！我在心里暗自默祝着。
我和丹尼闪进了房间，轻轻掩上房门。这是一所拥有一个宽敞大厅和两个卧房的大客房，和我们下榻的客房没有多大区别，我在黑暗中向丹尼打了个手势，分头向两边的卧房行去，如果凝雪正在休息，我会用一些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的药物使她立即昏睡过去。这种药物类似于中国古代的迷香，只需要指甲盖的一小点，在轻轻弹到她的鼻孔里之后，就能让她安静地睡上十几个小时。配置这种药物的成分也极其容易获得，在普通的药店里就可以买到，我在从国会山回来的路上已经让丹尼带路，在华盛顿唐人街的一家中药店里买到了。
我蹑手蹑脚地潜进左边卧室的旁边，轻轻地推开了一条小缝，探头向里张望，从卧室窗台上透进来的微弱灯光正好投射在宽大柔软的床铺上，不用仔细辨认，床上整洁的被褥方方正正地叠放着，并没有人躺在上面。
我环视了一圈卧室，除了造型华贵的衣架和橱子外，房间里并没有其他东西。但是很奇怪，当我转头向外走的时候，突然感觉有一双冷冰冰的眼睛在背后看着我。
这使我再度转了回来，并猛地按亮了房间里的灯，明亮的灯光更显出了房间的空旷和静谧，我在房间里仔细地寻找着，只要是任何能够藏下一个人的地方，我都找了一遍，可是屋里并没有人。
这时，大厅里的灯也被打开了，明亮的灯光驱散了房间的黑暗，丹尼斜倚在房门边道：“是的，她果然没有回来。”
我点了点头，又转身向外走去，可是那种被窥视的感觉并没有因为明亮的灯光而消失，我再次转过来，这种感觉又消失了。
丹尼诧异地问道：“你怎么了？”
我微微笑了笑，道：“我怎么老是觉得有人盯着我们。”
丹尼环视了一圈，调侃道：“那是因为你心里有鬼，我感觉很好啊，你就想着自己是在为那位美女看家就是了。”
“行了，咱们还是抓紧时间吧，别真的被人撞见了。”
丹尼点了点头，于是我们开始了今天的行动。
先对屋里的摆设进行检查，丹尼跟着我从一间屋子搜索到另外一间屋子，因为他不知道我寻找的目标是什么，所以只好跟在我后面。其实我也不能确定那会是一件什么东西，说是搜寻，其实是在漫无目的地查找，查找一切奇怪的东西。就这样一间接一间地找过去，我们翻箱倒柜地寻找了一遍，结果还是一无所获，除了有几件女士所穿的衣服和我们的房间不同之外，其他的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丹尼看着我认真的样子，不停地问：“你到底在找什么？”
我无法确切地回答他这个问题，只能随口答着：“不知道。”
到了最后，丹尼已经放弃了，跷着腿悠闲地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看着我忙活，又过了十几分钟，当我一无所获地站到他面前，丹尼半开玩笑地道：“找到什么宝贝了？”
我搬过一把椅子“咚”的一声放在地上，一屁股坐上去，没好气地道：“我找到一根香蕉！”
“什么香蕉？”丹尼吃惊地问我，也许是看到我脸上的神色是在故意拿他开玩笑，才道，“那你自己好好留着吧！”
“好了，不开玩笑了，我们最好将地毯卷起来，仔细搜寻一下地面，看看有没有地下室什么的？”
“那简直是徒劳的！”丹尼沮丧着脸说，“如果有的话，那位美女应该早就找到了，哪里还留给我们来发现？说到这里，我突然有个问题，这位美女为什么今天没有回来？她是偶尔今天不在还是一直不住在这里？”
我摇了摇头，道：“这你得去问她，我回答不了。”
“也许她是去约会自己的白马王子了。”丹尼笑着说。
“行了！”我站起来道，“赶快行动，你难道想在这里过夜不成？”
“如果她在的话，我倒是十分乐意。”丹尼又笑道，“她长得真是太漂亮了，比巩俐还要有气质。”
要揭开地毯十分的不容易，这就要牵扯到挪动房间里的许多家具，好在丹尼人高马大，有的是力气，在我的帮助下，终于将地毯揭了起来，经过这么一折腾，本来整洁高雅的房间立即变得一塌糊涂，像是刚刚发生过一场十级大地震一样。
丹尼吐着粗气，道：“异，我觉得咱们是在白费工夫，你的这些怪异行为到底有什么合理的解释？”
我笑道：“那么，罗克的行为又有着什么合理的解释？”
丹尼微微耸了耸肩膀算作回答。
“很多看似毫无理由的事情，都有着很合理的逻辑。”我继续说。
“那你的理由是什么？”
我看着墙角一个拳头大小的黑洞道：“理由就在这里！”
这个小洞黑咕隆咚的，只有拳头大小，说它是洞穴简直有点夸大其词，实际上应该叫做老鼠洞最为贴切。
丹尼急忙靠过来，看了一眼那个小洞，没好气地说：“我现在可以十分肯定，你就是一个精神病，咱们这么大费周折地深夜来到这里，你居然是在寻找一个老鼠洞！”他说话的语调近乎是在抗议。
“我也很奇怪，你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深沉而睿智的，我说什么也想不到你居然会将它当成一个老鼠洞。”
“难道它不是吗？”丹尼辩解。
“你凭什么说它是老鼠洞？”我反问。
“那你凭什么说它不是？”丹尼反问道。
“很简单，这个洞穴圆转平滑，如果你用尺子量一下的话，它肯定会是一个正圆的洞口，而且，周围没有土壤，难道美国的老鼠会如此聪明？”我讥笑道。
丹尼听我说完，也俯下了身子，用中指为圆心围着小洞转了一圈，我没有想到他硕大的手掌居然会做这种灵巧的动作，画的圆形竟也如此中规中矩，他画完以后抬起头来，诧异地道：“真的很规则！”
“我想这应该是用特殊的射线或者仪器打出来的！”
丹尼急躁的情绪立即缓和了下来，双眼又恢复了犀利，说：“Monus！”
我点了点头：“这很有可能正是他们的杰作。”
“可是这个洞穴能做什么呢？罗克难道不是人，可以通过这个窄小的洞穴钻进去？”丹尼疑惑不解地苦笑。
我从兜里掏出小型矿灯，顺着洞口向下照了照，那是一条斜向下直直延伸的洞穴，灯光发射出一束略呈雾气的光线，在十几米处慢慢隐入黑暗里。
“洞口不是被堵上的，而是一直保持这种大小，不知道有多深！”我皱着眉头道。
丹尼摇了摇头：“我们无法爬进去，任何人都无法爬进去，如果这是罗克来此地的原因，那这个洞穴有什么作用呢？”
我沉吟了一会儿，问：“丹尼，你在华盛顿有没有很要好的朋友？”
丹尼瞄了我一眼：“什么意思？”
“如果有的话，请他马上去买一个遥控车过来，越小越好！”
丹尼打了一个响亮的响指，眼睛放出了闪闪的光彩：“有，当然有！”

第四章 洞里乾坤
【一】
丹尼打过电话三十分钟后，就有人将遥控车送到了爱利普斯酒店，丹尼下楼取了上来。
丹尼想得很周到，那是一个十分轻巧坚固的遥控“越野车”，体积大约只有新生婴儿拳头大小，车顶上还装了针孔摄像头，我们可以通过笔记本电脑接收到从车上发过来的图像信号。
装上电池，遥控车被放入洞里，由于那条洞穴并非垂直向下，而是成缓坡弧度，所以遥控车缓缓地滑了下去。
我猜得没错，这个洞穴一定是用某种射线开拓出来的，因为它的洞面十分平滑，如果是用钻头打进去的话，不会呈现这样的滑溜表面。
遥控车的配置十分全面，不但安装了摄像头，车灯还可以发出强烈的光线，这使我们对洞里的情景看得很清楚，我想这绝对不是一辆随便从超市里买来的普通遥控车，而是经过专门改进的。
我没有想到丹尼的朋友会在这样短暂的时间做出这样细致的改进，不知道他那位朋友到底是什么人？
电脑屏幕上不停地闪烁着阿拉伯数字，不一会儿就跳到了300，那是行驶路程的计数器，单位是英尺，也就是说，遥控车已经深入洞穴三百英尺了。
遥控车还在不停地下滑，再往下到了五百英尺的地方，洞穴并没有丝毫扩大，但周围的洞壁却已经由土质变成了坚硬的岩石。
我不禁暗自赞叹Monus公司钻探技术的高超，如果这真的是用某种放射性射线开拓出来的洞穴，那能够发出这种射线的仪器不但是一台先进的钻探设备，恐怕也是一台令人骇然动容的杀伤性武器！
丹尼的脸色也慢慢变得凝重起来，瞳孔不停地收缩着。
又过了一会儿，电脑屏幕突然闪了两下，变成一团漆黑，信号中断了。
我问丹尼：“这个遥控车的有效控制距离是多少？”
“至少一千英尺！”丹尼拧着眉头答道。
“现在到达了多少？”
“刚才失去信号的时候，我看到是八百英尺。”
“但是信号却突然中断了！”我说。
丹尼叹了口气：“也许是闭塞的环境造成了信号减弱，这条洞穴到底通向哪里？”
我摇了摇头：“要想知道这个，我们还得尝试一下，现在只有用有线控制了。”
“好！”丹尼点了点头，“我马上让人送过来。”
我看着丹尼的身影消失在通向卧室的拐角处，眉头不禁微微皱了起来。
【二】
那是一辆和刚才的遥控越野车几乎一模一样的车模。这一次我仔细地查看了车模的构造，这使我备感惊奇，那简直是一部几乎等同于真车配置的车模，车身是镀了一层滑溜的黑色车漆的钢板，小小的车灯是真空的，轮胎是特制的实心橡胶，当电源接通以后，车模发出的“轰隆”声显示出它具有的动力和其大小极不相称，甚至，这辆车模具有变档功能。
和车模连接的是一根细如发丝的特制软线，里边不但包含了一根为车模提供充足电力的电线，而且还包括一根连接摄像头的线路。我略略使劲拉了一下，电线极具韧性。能够将两根不同功用的线路糅合在如此细如发丝的软线里面，这绝对需要极为高超的技术。
丹尼扬了扬手里那团电线，满怀信心地说：“这里有一万英尺的长度，我就不信看不出个究竟！”
我微微笑了笑，道：“那就快放下去吧，时间已经不早了。”
车模又被放入了洞里，随着屏幕上表示距离的阿拉伯数字不停地跳动，我的心里却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情，这可能关系到我自身的安危。
过了好一会儿，丹尼突然大声叫起来：“异！你看到了吗？洞穴终于到头了！”
我急忙收回心神，凝神看去，笔记本电脑屏幕上果然发生了变化，车模不是继续向下滑行，而是停在了一个空旷的奇异空间里。
通过针孔摄像头传过来的画面看，那里很像是一个山谷，前面是高高低低的石块——不，应该说是高高低低的山丘！光线的照射下，那些山丘上居然生长着一株株高大的暗黑色植物（说它高大是相对于车模自身大小来说的，如果恢复到正常比例的话，大约是半米高）！
车模所停留的空间十分空旷，丹尼让车模爬到了一座大约呈七十度夹角的斜坡上，灯光照射下，光线雾蒙蒙地射出很长一段距离才隐约地看到湿滑的石壁——那是向上的位置。车模在原地打了一个圈，我们的第一辆遥控车已经侧翻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仰面朝天，车轮还在不停地旋转着，灯光顺着地面射了出去。
“这是什么地方？”
“在我们脚底下的岩石中，我们一直认为岩石是一体的，其实完全不是。”我缓缓地说，“岩石是分层的，每一层可能都会有不同的间隙，现在我们就在这个间隙里。”
虽然我们现在并没有真的跟随车模深入地下，但是电脑屏幕上看到的真切景象使我觉得自己已经身临其境了。
“这里还有氧气？”丹尼惊诧地问。
“也许有。”我叹了口气，道，“也许，它们并非依靠氧气生存，谁知道呢？”
我又看了一下屏幕上的距离数字，又根据这个洞道和地面所成的夹角，推测出现在车模的位置是在距离地面垂直高度三百米到三百五十米之间的地方。
也就是说，洞穴已经深入地面三百米以下了。
“往哪里走？”丹尼摸索着键盘上的上下左右键问道。
这确实是一个很令人为难的问题，如果岩石之间的空隙是整个地球陆地板块所共有的，那么，电车所能前往的地方将是任意的，反过来说，在黑暗的地底，我们迷路了。
“现在的问题是，罗克费尽心机打通这个洞道的目的是什么？”我疑惑地问。
丹尼轻声嗫嚅了两句，但我没有听到他说什么，然后他的嘴里才迸出了几个字：“鬼才知道呢！”
我们现在左右为难，丹尼烦躁地让电车在地上团团地打着转。
我们都沉默了，房间里死一般沉寂，我心头突然又产生一种被人窥视的感觉，不禁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回头看了一眼，身后什么都没有。
我们就这样在原地徘徊了好一会儿，就在车辆转过一个方位的时候，我突然觉得屏幕上有一道微弱的光线若隐若现地闪了一下。
我心里不禁一动，连忙对丹尼说：“能把车灯闭掉吗？”
丹尼望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手指在键盘上微微一点，灯光寂然熄灭。
我又让他缓缓地转着车模，这次看清楚了，确实有一道微弱的光线透过来，那是一道微微呈现蓝色的光线，从摄像头对面的山丘上散发过来。
我必须要眯起眼睛才能捕捉到它的踪迹，因为它太微弱了，微弱得几乎完全看不到。
丹尼调整好车模的方向，按亮车灯，叫了一声：“太好了，我终于找到了！”
车子小心翼翼地爬行在湿漉漉的岩石上，等翻过了那座“大山”之后，丹尼不禁惊叫起来：“那是什么？”
就在这时候，一个难以辨识形状的东西飞快地靠近了车模，将发出蓝色光线的东西彻底遮住了，我能看到黑影中有两盏像是灯笼一样的——眼睛！
那东西在一眨眼的工夫就靠了上来，接着电脑屏幕突然闪了闪，变成了黑屏。
信号，又再次中断了！
我刚要问丹尼，看他有没有看到那个东西是什么，突然觉得身后好像站着人，不禁猛地转过头。
在我还没有看到身后那人的容貌时，头上就被什么东西猛地撞击了一下，意识便突然模糊了。
【三】
我不知道当我慢慢清醒过来的时候是什么时间，因为那是在一所简陋狭窄的屋子里，污黑斑驳的天花板让我恍惚觉得自己已经到了地狱。
脑子好像裂开了一样疼痛，我蜷缩在冰凉的地板上，双手不禁使劲抱住了头颅，这样会使疼痛感略微轻一些。
然后，我听到了海浪的声音，声音很大，一声接一声地钻进耳朵中。也许我是在一条船上吧，我在心里暗自嘀咕着。
很显然，我遭了暗算，被别人在不知不觉中打晕了。
这是自从搅进这件事以来我所遭遇的第二次危险。第一次是在我的居所，我利用自己对环境的熟悉安全逃脱了，可这一次却没能幸免，当时我的生命已经掌握在了别人手里，可是，我没有死，只是被打晕了。
我并不为自己的第二次侥幸活命而暗自庆幸，只是感觉到异常郁闷和气愤，我自认为自己有勇有谋，可是却在不知不觉中遭了暗算，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而且还很可笑，不是吗？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狂徒，在不知不觉中被人狠狠地教训了一下，多么具有讽刺意味。
我晃晃悠悠地站起来，伸手扶住了旁边不断摇晃的墙壁，一股烦恶感涌上心头，我抿了一下嘴唇，干咽了两口唾沫，这更加使我觉得自己一定是在一条荡漾在无垠大海中的小船上，我像是一个被流放的囚徒，任其在大自然的伟力中自生自灭。
我想到了丹尼，这位刚结识不久的神秘美国佬，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我伸手推开面前那扇小窗户，一股夹杂着海浪腥味的强大气浪立即灌了进来，心头那股烦恶的呕吐感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圆圆的月亮挂在天上，放眼所及是黑沉沉的大海，深邃无边，让人心生恐惧。
海浪咆哮着席卷而来，冲刷着泛着白蒙蒙光亮的海滩，潮水袭来，淹没了沙滩上横行的螃蟹和美丽的贝壳，然后带进水里，又留下另外的螃蟹和贝壳，一次一次，像是一种有趣的游戏，又像是一种无奈的轮回。
看到了海滩，我可以确信自己并非成为了被放逐大海的囚徒，这使我暗暗地为自己庆幸，只要是在陆地上，我就能想办法脱身。
大口呼吸了几口空气以后，我一纵身，从窗口翻了出去。
双脚落地时很柔软，脚下是软软的沙滩，我回头瞧了一眼刚才自己置身的地方，那只不过是一所小小的木屋，一所座落在荒凉沙滩上的小木屋。
四下里除了海浪声，没有其他声音，更没有其他人，我向海边轻轻走了几步，我的眼界也随之开阔起来，也使我对自己现在的安危多了几分担忧。
简单地说，我现在是在一座荒凉的小岛上，四周全被黑沉沉的大海包围着，这座小岛真的十分狭小，我想如果海浪再大上几分，就可以从一边一下冲到另一边去，完全将小岛吞噬掉。
是谁把我带到了这里？是拯救还是放逐？
我看着头顶上皎洁的月亮，冰冷而孤单，正如现在的我。
我开始沿着海滩漫步，围着那座小屋兜着圈子，现在无论如何，我首先应该确定的是，这里是什么地方？
其实这座小岛就像是一个馒头的形状，不，应该说像是一座隆出海面的坟墓，露在水面上的是坟墓的顶部，但安放灵魂的墓室却隐藏在海水中，不知道在这座坟墓的下边，埋葬的是一个什么样的灵魂！
当我花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绕到了小屋的另一边的时候，月光下，我惊奇地发现了一个奇怪的身影。
【四】
我的第一感觉，那是一条美人鱼，一条美艳动人的美人鱼，因为她长长的秀发在海风中狂乱地飞舞着，身上宽大的白衣在海风中紧紧地裹在身上，更衬托出她妖娆的身姿。
当然，我之所以感觉她是一条美人鱼并不是因为那是一名女子，而是因为她现在所摆出的姿势，在孤悬海上的荒凉小岛上，在清冷的月光挥洒的沙滩上，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摆出一副令人惊异的姿势，这不得不使我暗自疑心。
她半俯在海滩上，面向大海，上身微微撑起，右手在沙滩上不停地动着，不知道在写些什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还不会感到如何惊奇，致使我惊奇的是她所处身的地方正是海滩接近大海的位置，每一次潮水涌上来，几乎都会将她的身子完全淹没掉，除了纤细的脖子和脖子上那颗丝毫不动的头颅以外。
每当潮水涌上沙滩，我都能看到一颗秀发飘飞的头颅在海面上若隐若现，活像一条在海水中嬉戏的美人鱼。
更令我不解的是，在这清凉的夜里，点点水珠飞溅到身上时，我都能感到一阵阵的凉意，可是那个女子身子却没有丝毫挪动。无论是海水涌来，还是潮水退去，她都像是一座用玉石雕琢的石像，纹丝不动。要不是能看到她的右臂在不停地转动，我不但会将她认作是一条美人鱼，而且会认为她是一尊能工巧匠雕琢出的精美玉雕！
她不觉得冷吗？她在画什么？她是谁？
一连串的问号在我脑子里一股脑涌上来，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向她走过去，不敢发出丝毫的声音，生怕在一不小心间惊动了她，这条“美人鱼”会逃进大海里，再不露面。
很明显，她是赤着脚的，因为雪白的脚踝裸露在白色的柔裙外面，不是鳍，而是脚，两只雪白小巧的脚掌。
我在心里暗自吁了一口气，不禁暗笑自己先前的荒唐想法，世界上怎么会有美人鱼，那只不过是人类一种美好的憧憬罢了。
我走到她身后，已经能嗅到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少女气息，她并没有发觉我靠近，还是一心一意地在沙滩上写着什么。
她手里拿着一块晶莹剔透的贝壳，上面还带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链子，可以确定，那一定是用黄金打造的项链。
我探头看到了沙滩上模糊的字迹，密密麻麻的字迹。
罗克！
是的，那层层叠叠、密密麻麻的文字所写的内容只有两个字：罗克！
我感到更加好奇，一个年轻女子，在孤零零的荒岛上，在清冷的月色里，任凭冰凉海水的冲刷，为的只是写出这两个字——准确地说是写出一个人的名字。
她难道已经疯了吗？
我这个念头刚刚冒出来，就听她冰冷的声音响了起来。就像是冰冷的海水所发出的声音：“哎，先知说这样可以做到，为什么你还不给我指引，罗克，我亲爱的罗克，你到底在哪里？”
听到她这声叹息，我立即知道了她是谁，也知道她这种怪异行为的原因了。
在西方世界里，有一个教派，叫做海神派。他们认为大海是孕育地球上各种生灵的母体，所以他们认为海洋其实是神圣的灵体，不但具有生命，而且具有感情，只要笃信它就可以得到它伟大神力的庇护。海神派的教徒不但死后要实行海葬——将尸体丢入大海中，任凭鱼鲨的吞食，和草原上的天葬有异曲同工之处，而且遇到任何疑难问题都会求助于大海——基本方法就如同刚才我所看到的一样，将自己心里的疑团写在沙滩上，据说当海水退去之后，海神就会喻示出解决的办法。当然，这听起来像是迷信，大多数人都会嗤之以鼻。所以这个教派的信徒并不是很多。不过，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教派的教徒大都是社会上的上层人士，很多都具有很高的科学知识，而且，他们其中也确实有许多人具有某种未卜先知的能力，这些人也有一个共同的称号——先知！虽然先知这个词语并不专指他们，但他们确实是被人冠以这个称号最多的群体。也许信仰真的可以带给人类某种特殊的能力。
这个教派可以上溯到西方现代文明以前，大约在罗马文明时期就已经产生了，信徒更是分散地分布在西方世界各个国家中。近年来，随着人类科学知识的发展，生命源于海洋的说法已经被大多数人接受了，科学家也在人类所含的基因图谱中找到了支持这种观点的证据。
世事往往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巧合，一个近乎迷信的教派所信仰的观念，却在若干年后被科学界证明了是真实的，这确实是一件值得玩味的事情。
也许，神学并非像人们平常理解的那么肤浅，它们有着更深层次的事实依据，就好像美国太空研究院创始人杰斯杜鲁曾说过的那样：“对于一个靠理性的力量而生活的科学家而言，这故事的结局像是噩梦。他一直在攀登无知之山，而且快要到达巅峰。他攀上最后一块石头时，竟受到一群神学家的欢迎，他们已在那里恭候无数个世纪了”。
如果说这个女人不是一个海神派信徒的话，那么也一定曾经得到过某位先知的指引，指引她通过这种方法找到罗克，而通过这个女人冷冰冰的声音，我已经可以判断出她的身份，虽然我没有正面看到她的脸，但我知道此时她的眸子里除了失望以外，应该是让人心里发颤的冰冷目光。没错，她应该就是那名叫做凝雪的中国姑娘，那个曾跟踪我和丹尼到了国会山，住在爱利普斯酒店A-102房间的年轻女子！
【五】
我轻轻地咳嗽了一声，那名叫凝雪的少女将头扭了过来。
这是我第三次见到她，却也是我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察她的样子。她的脸孔煞白，额头上几绺被海水打湿的秀发晃晃悠悠地垂在脸颊上，缓慢地向下滴着水珠，冰冷的目光中装满了忧郁，嘴唇已经冻得微微发紫，并不停地哆嗦着。
如果说白枫的魅力是因为可爱与成熟奇妙地混合在了一起的话，那么，她的美丽却是冰冷和清纯组合的结果，让人心生怜爱的同时，却又会自惭形秽，不敢造次。再加上她煞白的毫无表情的脸颊，我只和她对视了一眼，便不自觉地将目光望到了别处。要是非要在文学作品中找一个类似形象的话，我想只有小龙女可以与她一较高下——那个从活死人墓里走出来的冰清玉洁的“姑姑”。
“你醒了？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她的声音果然和她的气质完全一样，冰冷却异常好听。
我讪笑道：“我想是你救了我吧，真是多谢你了！”
“我只是……在海滩上将你捡回了木屋，我可没有救你。”可能是海水浸泡的缘故，她的声音也微微带着颤抖。
原来我是被人丢进了大海里，这可真算得上是死里逃生，假如没有被冲到这个小岛上，又没有被她发现，现在我恐怕已经是某个鲨鱼肚子里的食物了。
“那更得多谢你了！”我尽量使自己说话的声音婉转有礼，毕竟救命之恩可是人生中最大的恩惠，“凝雪小姐，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莫里媞斯。”她说完这句话就扭过了头，因为此时，一股海浪又冲上了沙滩。
我看着她心无旁骛的样子，心里有些感动，虽然这多半是徒劳地虚耗时间，但能够有人愿意为罗克做这种徒劳的事情，在他也是一种欣慰。
等这股海浪退下去以后，我小心翼翼地说道：“凝雪小姐，我为您的精神感动，但是我觉得您这样子做……起不了任何作用。”
“那我应该怎么办？”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我这句话触动了她的脆弱神经，在听到我这句话以后，她一下瘫倒在沙滩上，声音中带着哭腔，“我试过了很多办法，但他还是杳无音信。”
“恕我冒昧地问一句，罗克是你什么人？”
她肩头微微耸动着，可能已经泪流满面了：“他是我男朋友，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可是他……”说到这里她的声音已经低得难以听清了。
“哦！”我轻轻地应了一声，“我想，说不定我可以帮到你。”
“你？”凝雪扭过了头，脸上带着七分期盼，还带着三分警惕地打量着我，“你知道他在哪里？”
我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但我也在找他，和你一样，我万里迢迢地飞到美国，目的就是寻找他！”
她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疑惑地问：“你为什么要找他？”
“因为罗克的失踪不仅你一个人感到伤心，还有另一个女人和你一样。”我正色道。
“另一个女人？”凝雪的脸上闪过一丝慌乱，怔怔地问。
我知道她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于是赶紧解释：“我说的这个人是罗克的母亲。”
凝雪低下了头，声音低低地问：“你是她派来的？”
“可以这么说吧，她曾经找过我。”我故意模糊地回答。
“那……你有线索了吗？”她急迫地问道。
我不知道应该说有还是应该说没有，因为就算那个地洞是罗克弄出来的，但也丝毫没有留下任何他会去哪里的蛛丝马迹。我只好又模棱两可地说：“我正在努力查访，我想不久就会有他的消息了。”
“那……我能跟你一块去吗？”凝雪低声问道。
面对救命恩人，我没有理由拒绝她这个请求，于是点了点头。
“可是，”凝雪又拧着眉头低声问道，“我怎么相信你呢？”
这倒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要想让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相信一个陌生的男人，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甚至远比找到罗克还要困难。面对这个问题，我不知道怎样说才能获取她的信任。只好苦笑了一声，挠着头道：“你可以将你的联系方式告诉我，只要一有罗克的消息，我就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她低着头坐在沙滩上沉思起来，眉头紧锁，双眼怔怔地看着身边一只螃蟹横行而过。就连一股海浪猛地扑到岸上，将她的脸颊完全淹没掉也没有发觉。
在海潮退去的时候，她重重地咳了两声，吐出一口海水，没想到居然会因为全力思考呛了一下，也许是海水给了她决定的勇气，在咳了好几下以后，她秀眉展开了，咬着牙看了我一眼：“好吧，我相信你是个好人。”
我心里暗觉好笑，不知道她是用什么理由说服自己相信我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她虽然面如寒霜，但实际上还是一个单纯的小姑娘，不是因为看破世事之后生出的冰冷，而是骨子里就是这样一个外表冰冷的小女孩。
在作了这个决定以后，她试图从地上站起来，也许是被冻坏了，她拖着僵硬的双腿试了好几下都没能站起来，我伸出一只手，放在离她半尺远的地方：“要不要帮一下？”我知道虽然她表面上相信了我，但内心里的警惕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所以尽管我是出于好心，也不敢冒昧出手，以免她误会我不怀好意。
她看了我一眼，将手放在了我的手心里，柔软的小手没有一点暖意。
“你在这里待了多长时间了？”
“月亮刚出来我就在这里了。先知说，只有在这个时候开始，海神才会被我的诚心打动。”
我望着挂在中天的皎洁月亮，暗自说道：“真是一个痴情的小姑娘。”
【六】
我在离小木屋不远的地方生起一堆篝火，在海滩上捡了一些鱼蟹，找了个铁钩串起来，放在火上烤，不一会儿，鱼蟹伴着四溢的香气发出了“滋滋”的响声。
凝雪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从小屋里走出来，坐在篝火边取暖。
我瞄了她一眼，此时，她换上一套合身的运动装，将湿漉漉的头发束在脑后，一闪一闪的火光下，脸颊也有了几分血色，这更显出她的娇美动人。
“以后不要这样傻了，其实这样做，只能让你心里好受一些，于事无补。”我翻着烤得焦黄的海鱼笑道。
凝雪苦笑了一下，问：“你不相信有神灵吗？”
“神灵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咱们凡人的事，还得自己解决！每一个世界都有自己的法则。”我答非所问地说。
凝雪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你说得对，这件事还得靠我自己。”
我问道：“你一个人来的美国？”
“是的，自从我知道他来美国之后，我就坐飞机赶过来了。”
“这是你第一次来美国吗？”
“不是。”凝雪摇了摇头，“但却是第一次来华盛顿，以前我和他一块去过纽约几次。”
“那你胆子可真不小？”我半带玩笑地称赞道。
凝雪又看了我一眼，道：“是吗？我倒是不觉得自己胆子大，只不过想到他可能就在这里，所以也就不害怕了。”
“谁告诉你他在美国的？”我故意装作随便聊天的样子问。
“没有人告诉我。”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只是做了一个梦，梦到他站在一块茂盛的草地上，身后是一栋白色的房子，他一脸神秘地跟我说话，但我却听不到他在说什么。等我醒来后，就开始查找梦里出现的情景到底是哪里……”
“白宫后面的爱利普斯公园！”
“是的，当我在电脑上看到那里的情景时，就认定了是这里，那和我在梦里见到的一模一样，你说这奇不奇怪？”
实际上她说话的语气表明，她内心其实并不像外表那样冰冷，她应该是一个很活泼可爱的小姑娘，虽然她的声音一直透着冰冷，但感觉上却不像刚见到她时给我的那种彻骨的寒意。
“我来到这里之后，就发现了爱利普斯酒店，而且我知道他一定就在这座酒店里住过，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他所散发出来的那种独特气息，就是靠着这个，我不停地换着房间，直到找到了我现在所住的这间客房，我可以确定他一定曾经在那里住过！”她说话的口气十分确定，我不知道两个感情深厚的恋人在一块久了，是不是真的会产生某种难以言表的感应或者说是气场，但是我所查到的疑点可以证明她的感觉是完全正确的。
“那你在房间里发现什么了？”我试探着问。
她的神色顿时变得沮丧起来，叹了口气：“我什么也没有发现，就连一点他留下来的痕迹都没有。”
我笑了笑，意味深长地说：“也许有，就在你想不到的地方。”
海鱼已经烤得差不多了，我将自己早就折好并洗干净的树枝夹了一条递给她，自己也夹了一条，大口吞咽起来。
在我扶她回小木屋的时候，已经问过了时间，不用计算，这时候已经离我被打晕十八个小时了，实际上过了大约一天一夜的时间，在这昏迷的十八个小时里，我没有吃过半点食物，现在早已经是饥肠辘辘了，所以不一会儿，就将两条足有两斤多重的鱼吞进了肚子。而凝雪却只吃了半条，就望着篝火发起了呆。
我抹了抹油哄哄的嘴巴，问：“你那天为什么跟着我到国会山去？”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你是我这些天来见到的唯一一个住进爱利普斯酒店的中国人，我想你可能也是为了他的事情来的，可是我不知道你到国会山去干什么？”
“罗克曾经去过国会山，我想去确定一下他的目的，但是跟你一样，我也是一无所获。”
“唉！”凝雪叹了口气道，“他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失踪呢？他可从来没有露出过要去哪里的半点意思。”
“你们在一起多长时间了？”我问道。
“三年零一百五十六天。”
我微微笑道：“记得可真清楚。”
她脸颊红了红：“明天我们去哪里？”
“回爱利普斯酒店！”
“去干吗？”
“我要知道到底是谁想杀了我，他怕我知道什么？”
【七】
我在小木屋旁边睡了一夜，第二天很早就被潮湿的晨露冻醒了。海面上起了一层雾，这更加显得大海幽深而恐怖。
其实小岛离华盛顿并不太远，昨天凝雪就是划着一条小橡皮艇过来的，我们找到那条小艇，在雾气里向隐隐约约的陆地划去。
凝雪的眼皮有点红肿，好像昨晚并没有睡好，我笑着打趣道：“是不是有一个大男人守在木屋外面，感觉不安全？”
凝雪微微笑了笑，没有回答。
我也感到这个玩笑开得很不是时候，于是岔开话题：“你本来的名字就叫凝雪？”
她点了点头：“除了姓之外，我真名就叫凝雪。”
“那你姓什么？”
“木。”
木凝雪，我在心里暗自念了一遍。加上了姓，这个名字又多了几分诗意，人们常说，从一个人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性格，这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两个小时后，我们终于踏上了陆地，然后搭上一辆出租车，直奔爱利普斯。
当我们到达爱利普斯酒店的时候，顿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不久以前，这里还是一座门庭若市的高级酒店，霓虹闪烁，人头攒动，一派生意兴隆的热闹景象。可是现在，只不过过去了短短两天，这里却变成了一片废墟。
说是一片废墟一点也不过分。六层的高大建筑已经被夷为平地，钢筋混凝土露出它丑陋狰狞的本来面目，野猫、野狗在废墟上翻来跳去，寻找着一切可以填饱肚子的食物。
四周被一条拉起来的黄色警戒线围了起来，许多警察荷枪实弹地站在旁边，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一步。
稠密的人群聚集在一起，许多青年人打着写有“我们要真相，我们不要谎言”的横幅，在周围大声呐喊。四五名记者站在黄线边缘，面对着镜头义愤填膺地解说着，对旁边屡次伸手驱赶的警察置若罔闻。
凝雪看到这幅情景，脸上的惊惧表情无以复加。
我也搞不清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向旁边的一位白人老者询问。
老人看了我们一眼，回答道：“还能有什么？恐怖分子袭击啊。看吧，我们的政府在充当世界警察，但是现在，战火已经烧到了总统府了。机器故障，鬼才相信……昨天晚上那声巨响你听到了没有？我听到了，轰！震得我家的窗户都碎了……哦，上帝！为什么炸掉的不是白宫，而是这座酒店，也让总统那小子看看，这就是他狂妄的代价。为什么要去管别人的事情？我们希望生活在自由安定的世界里，我们不希望战火蔓延到我们身边，我们要求惩治凶手，但我们不要战争，不要……”
他说得神情亢奋，像是在作一次激情的演讲，但大概情况我明白了。这里发生了巨大的爆炸，这座屹立了许多年的酒店被夷为平地，不知道有没有人员伤亡。市民们相信这是一起像世贸中心一样的恐怖袭击事件，用来抗议美国政府在其他地方的强横行为，但是政府的解释却是机器故障引起了爆炸，市民们自然不会信服了。
机器故障自然说不过去，但要硬说是恐怖分子袭击也显得有些牵强。这两种说法我都不相信，前天晚上我们的发现告诉我，事情绝不会那么简单。如果是恐怖分子袭击，那么为什么会选在我们刚刚发现那条狭窄地道的极短时间里，这难道只是一种巧合？我想不会的，这两者一定不是独立的。
这显然阻断了我们再次进入酒店的可能，先不要说有这么多荷枪实弹的警察的看守，就是没有，在一片废墟中找到那条窄道的可能也几乎没有了。
我更倾向于认为是有人故意这么做，目的就是为了将那条通往地下空隙的窄道隐藏起来，那么，这些人会是谁呢？
美国政府，有这种可能，但目的又是什么呢，他们害怕别人发现什么？
也可能是另外一股不知名的力量所为，我突然想到了出现在我家门口的那些人，会不会是他们做的？
但当时知道这件事情的只有我和丹尼，不，远远不止我们两个，从进入那间房子开始，我就感觉有人在暗中窥视我们，在我和丹尼刚有所发现的时候，他们就跳出来将我一下子打晕了过去，丢到海里，幸好，我逃过了一劫！我敢肯定这次爆炸和他们一定脱不了干系。可他们又是谁？
美国政府的爪牙，还是那群企图绑架我的不明来客？
还有丹尼，我现在对丹尼也起了疑心，就是在那天晚上。我实在难以想象一个毫无背景的私家侦探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配制出如此精妙的车模，他的背后一定还有另外一股强大的力量支持。也就是说，他只是一个负责和我在一起查访的人，在他背后还隐藏着强大的力量，这股力量又是谁？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丹尼在和我初次见面时所说的话，他说他是在罗克失踪后的第二天着手这件案子的——如果你不记得，请翻回到第一章的最后一节。如果是罗家雇用了丹尼，怎么可能会在第二天就找到侦探？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就意味着，丹尼可能并非受雇于罗家，而是另外的力量。这个问题在那天晚上我就曾经想过，只是在被人打晕之后，暂时中断了，直到现在看到眼前的情景才又一次联系到一块。
事情也许远远不止我现在所看到的这些，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牵涉广泛的重大秘密！
正在我站在原地发呆的时候，肩头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转过头，就看到一个熟悉的高大身影，还有那双如同鹰隼一样锐利的眼睛。
是丹尼！
此时的他头上绑着一根绷带，活像刚从越战回来的伤兵。
“异！果然是你，我还以为你死了呢！”丹尼压低声音兴奋地喊起来。
“丹尼！”我也惊叫出声，“你怎么了这是？”
“唉，一言难尽！”他说着话，向四周看了看，轻声道，“异，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跟我走！”
我微微愣了一下，还是跟着他向一边走去。
【八】
丹尼带领我们转过了一个街角，那里停着一辆宝马车，他向两边警惕地扫视了一眼，然后快速地靠近了车子，一低头钻了进去。又探出头来看着还在愣神的我和凝雪，叫道：“发什么愣？快上车！”
我和凝雪对视了一眼，便坐到了后面。
车子发动起来，几乎是一路飞驰，在左拐右拐了十几分钟以后，停在一条杂乱的街道上。
丹尼下了车，又领着我们拐了好几个弯，才走进了一所街边的小房子里。
“这里是华盛顿的贫民窟，居住的都是穷人，正因为这样，咱们待在这里才会更加安全！”丹尼一边关上房门一边说。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变得鬼鬼祟祟的？”我问。
丹尼苦笑了一下，他犀利的目光在凝雪脸上扫了一眼：“一言难尽，这位是……”
我简单地将凝雪介绍了一番，又问，“这些天你上哪儿去了？怎么还搞得伤痕累累？”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吗？”丹尼看着我问。
我摇了摇头：“我被人打晕了，再往后就一点记忆也没有了！”
“是的！”丹尼叹了口气，“当时你是被人打晕了。我转过头时就看到了几张凶恶的脸，那是几个阿拉伯人，你还记不记得，那天我们刚到的时候看到的那几个坐在大厅里的阿拉伯人？”
我点了点头，依稀记起来当时确实看到几个阿拉伯人的身影。
“他们粗暴地夺走了我的笔记本，也许是看到画面已经成了黑屏，一个唇上长着小胡子的人用手枪抵住了我的额头，命令我打开笔记本的开关。”
“他们以为是你捣的鬼？”我笑道。
丹尼耸了耸肩膀：“是啊，我告诉他们，机器已经出了故障，我们也看不到任何画面，线路可能已经断掉了。那人显然不相信我说的话，手枪摆动了两下，另外几个人就冲过来殴打我。说实话，我很想还手，但理智告诉我，冲动会使事情变得更糟糕，于是我只好忍着，直到被他们打倒在地。”
“这就是那时候留下来的？”我指着他头上的绷带问道。
“后来呢？”凝雪这时候插嘴问。
丹尼抬手轻抚了一下额头上的纱布，苦着脸说：“他们出手很利索，也很狠毒，一定受过特殊的训练，我想他们可能是某个国家的军方人员，因为他们穿的都是坚硬的皮靴，普通人谁会穿这么不舒服的东西？又过了一会儿，那个小胡子命令他们停了手，又问我这个问题。我只能编了一个理由，说电脑上有我个人设的密码，如果不是我自己来开的话，笔记本就会启动自毁程序。他相信了我的话，又把笔记本交给了我，示意我打开它。我慢慢地站起来，做出要打开程序的架势，然后趁他们不注意，突然将笔记本猛地扔到了一边。这几个人吃了一惊，都抢了上去，想扑救回来，我就趁这一瞬间的空当，向外面冲了出去！”
说到这里，他看了我一眼，解释道：“其实那种情况下，我只能先设法脱身，再回来救你，如果我再背上你的话，根本就不可能逃出去。而且我想，我逃出去之后，就只有你知道下面的情形，他们一时也不会对你下手的。”
我微笑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会这么做的，你做得没错。”
“然后呢？”凝雪继续追问。
丹尼脸上突然露出惊诧莫名的神色，好像当时发生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事情一样。他咽了一口唾沫，继续说：“我没想到他们的反应会这么快，在我刚跑出四五步远，背后就响起了枪声，他们的枪都带着消音器，虽然我只听到‘噗噗’两声，但我知道自己完了，就算我的速度再快，又怎么能够快过子弹的速度！”
“你哪里中枪了？”我又打量了一眼丹尼，除了头上包裹的纱布之外，他身上其他的地方并没有任何受伤的迹象。
“我不知道怎么说……”丹尼瞪着满是疑惑的眼睛看着我，“……就在我觉得自己要被子弹穿透身体的时候，房间里突然静了下来，静得好像到了真空里一样。过了足有两三秒的时间，我还是站在原地，子弹并没有射中我！”
“他们的枪法很不高明啊？”我调侃道。
“不是不高明！”丹尼纠正道，“而是子弹在离我只有几公分的地方停了下来，就这样像是被定格了一样，停在空中！”他抬起手比画了一下。
“黑客帝国！”我张口说出了一部电影的名字，因为浮现在我眼前的画面不是主角丹尼，而是那个穿着黑色风衣、戴着墨镜的尼欧，还有他那句堪称经典的台词——NO！
“难以想象！”丹尼打了个哆嗦，也许已经从死亡线上逃回性命的他，现在还沉浸在当时难以置信的情景当中，“就像是拍电影，我真的难以想象在现实生活中会发生那样的场景：子弹都停在了空中，那几个阿拉伯人也都被定格了，但是我还能动，这……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我能体会丹尼当时的心境，一个生活在真实世界里的普通人，突然有一天发现时间停滞了，而自己却超脱于时间之外，成了不受限制的个体。没有人能接受这种体验，如果丹尼不是在做梦的话，那对他心灵的震撼将是无比巨大的。
“还不止于此！”丹尼皱着眉头继续道，“当我意识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后，就想跑过去将你救出来，可是，更加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比刚才他说出的情景更加令人难以置信，只好凝神屏气地听他说下去。
“就在我的手指刚要碰到你的时候，却看到你的身子好像被拼接起来的画一样，渐渐……不，应该说是一块一块地消失了！”
“一块一块的！”我重复了一遍，“你是说我被人大卸八块了？”
丹尼狠狠地摇了摇脑袋：“我不是在说谎，更不是在做梦，我甚至不知道该怎样描述当时见到的情形，你就像是一幅拼接起来的画，先是四散开来，飘到了空中，然后慢慢地消失了！”
我能想象出他所描述的画面，这就像我们用电脑做出的图片效果一样，被分成若干方块的图案，以一种逐渐淡出的方式给删除掉了。
我又和凝雪对视了一眼，从她冷冰冰的目光中，我看出了嘲讽讥笑的味道，也许在她听来，丹尼的话简直就是梦话，就是幻觉！
“再后来呢？”我问。
“再后来，我就眼前一白，什么也不知道了。”丹尼道，“直到昨天晚上从沙滩上醒过来为止！”
“你也被人扔进了海里？”我笑道。
“咱俩真是一对苦命鸳鸯！”
丹尼所用的形容词令我哭笑不得，不过我没有大声纠正他言辞中的错误，只是在判断丹尼话里的真实成分到底有多少。就算他的身份并没有任何疑点，他所说的我消失的方式也很值得怀疑，假如他前面说的关于子弹停滞在空中的事情是真的话，那么一个人在受到巨大的刺激之后，很可能会产生幻觉，也许他接下来看到的情景只不过是一种幻觉而已，更何况，他的身份并非不值得怀疑！
这些事情先不去管他，我想知道丹尼为什么这么急迫地将我带到这里。
我将这个问题问出之后，丹尼耸了耸肩膀：“很简单，当时旁边站着几个阿拉伯人，他们一直在不远的地方盯着你，而且这次爆炸事件本身就存在很多疑点，你不觉得美国政府的突然介入本身就很有问题吗？”
这也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情，听到他这么分析，我点了点头：“你认为呢？”
丹尼苦笑道：“虽然不能排除恐怖分子向美国政府示威的可能性，但我还是觉得这和我们发现的那个地洞有着很大的关联！说不定是有人害怕别人发现地下的某个秘密，才这样做的。只不过，我不知道，在我昏倒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点了点头，“那到底是谁怕我们发现里面的秘密呢？”
“有三种可能！”丹尼胸有成竹地抒发着自己的观点：“第一，这确实是美国政府的行为，所谓的线路故障或者恐怖分子示威的话，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第二，那些阿拉伯人，这次爆炸确实是他们做的，不过不是为了向美国政府示威，而是他们在这里发现了秘密，又怕被别人知道，才索性将现场掩盖起来，至于第三种……”丹尼轻轻皱起了眉头。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接口道：“第三种可能就是罗克所为？”
“不可能！”凝雪听到我的话就叫了起来，“这怎么可能是他做的？他已经失踪很久了！”
我笑了笑，道：“你先别着急，我们也只是猜测而已，我这么说绝非毫无理由，首先，这个窄洞就是罗克打的，他既然选择酒店的一个房间的墙角，为的就是掩人耳目，现在既然已经被人发现了，最好的掩盖办法就是将它完全破坏掉。其次，罗克是真的失踪了还是故意隐藏起来？或许他就在我们身边，暗中盯着我们，一旦发现我们的某些举动对他构成了威胁，他就马上采取了行动。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丹尼遇到的事情都是真实的话，那么，只有罗克可能拥有这种超越自然法则的能力！”
丹尼大叫起来：“我对上帝发誓，我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实的！”
凝雪听完我的话，也一下子从地上站了起来，叫道：“不可能，他要是就在华盛顿，就在我身边，为什么不出来见我？而且你凭什么断定罗克有什么可笑的超能力？”
“从他选择这些地方的行为来看，他确实拥有普通人没有的超能力，或者叫超越常人的思维能力也可以，因为以我们的思维，说什么也想不到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深入三百米的底下，他想干什么？”丹尼针锋相对地反问道。
凝雪和丹尼争辩了起来：“他当然很聪明，你们不是他，自然想不到他要干什么……如果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的话，为什么不在一开始就将洞口封死，而要等到被人发现了才这样做？”
这确实是一个难以理解的疑点，难道他留着这个洞口就是为了让人发现吗？难以置信。
“不，你刚才说什么？他不光来过华盛顿，还去过其他地方？”凝雪好像突然意识到丹尼话里的意思，又接着问。
“是的！”丹尼道，“可以称得上环游了整个世界，具体来说，是七大洲的七个毫不相干的地方！”
“如果算上消失的那条游轮的话，应该是八个地方！”我补充道。
凝雪一下子瘫坐在地上，眼睛又开始闪起了亮晶晶的泪珠，嗫嚅道：“天哪。罗克，你到底去了哪里？”
“现在我们留在这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我想我们还是尽快离开美国的好！”我说。
丹尼问：“那我们去哪里？”
我笑了笑，故作神秘：“我想我们还是保守一点秘密吧，隔墙有耳不是没有道理，我可不想被人再次丢进海里。”

第五章 百慕大三角
【一】
其实我也想到了是否要去Monus公司查访一番，证实一下这条窄洞是否是他们的杰作，但思前想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就连整个爱丽普斯酒店的服务人员都能被轻而易举地抹掉记忆，那么这个钻探公司的人失去这段记忆的可能性也几乎已经成为不必证明的事实，何况我现在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多少人的焦点，就算能够在那里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恐怕也会遭遇另一次生命危险。而我现在首先要解决的是自己的安全问题。
当我们雇好了一艘轮船从迈阿密起航的时候已经是次日中午。
我先前已经说过，丹尼有着足够强大的后盾支援，这又一次为我这个判断提供了佐证。因为那天我们并没有走出小屋，而是丹尼通过电话安排了雇船和准备其他装备的事宜，这使我对他的身份感到更大的好奇。
当晚，我们就搭乘了从华盛顿直飞迈阿密的航班，在迈阿密稍微做了一些休整，然后直奔海岸，一艘新式的现代化轮船就泊在海岸线上迎接我们的到来。
船长是一位黑人老者，表情严肃，衣着考究，另外还有五名身强体壮的船员。
由于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大家相见并没有再做耽搁，丹尼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之后，轮船便拔锚起航了。
这是一次特殊任务，除了船长和五名船员，整艘轮船加上我们一共只有九个人，显得空荡荡的，如果我在海上遇到这么一艘船的话，一定以为这是一艘曾经消失在魔鬼三角海域的幽灵船。
我们站在甲板上，丹尼摆弄着散放在地上的武器和装备，疑惑地问我：“异，你真的认为我们能够找到罗克沉船的精确位置？”
“我怎么能够找到？”我笑了笑，“但你不是已经标明了具体的坐标吗？我完全相信你拥有的强大能量。”
丹尼好像并没有听出我话里的另外一层意思，摇着头说：“我还是不抱很大希望，你要知道在汪洋大海中，海底涌动着难以琢磨的潜流，就算‘艾维基努’号已经沉入了大西洋，但要想找到它的确切位置，也几乎不可能。就算我们确定了它所沉没的精确位置，你难道想凭着这个深入到大洋底部吗？”他指着甲板上那叠潜水服表情夸张地看着我。
我又微微笑了笑：“丹尼，你对我还是不了解，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从来不会贸然去做的，你只要好好检查一下装备就行了，剩下的事情让我来办。”
我说着瞥了一眼趴在栏杆上极目远眺的凝雪，她对我们的对话好像根本就没有听到，拧着眉头遥望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风袭来，拂动她的秀发和衣裙，翩然若仙。
“你们东方人做事为什么总爱故弄玄虚，你到底有什么办法说出来让我听听不行吗？说不定我还能给你出出主意。”丹尼接好遥控车的电线，一边用电脑调试着一边晃着脑袋说。
“也不总是故弄玄虚。”一只海鸥鸣叫着落在离我不远处的栏杆上，扭过头来眨着眼睛看我，我冲它笑了笑，心里道：你说对吧？
“那你们在什么时候会故弄玄虚？”丹尼停下了手里的动作，眯着眼睛问，“什么时候又能坦诚相待？”
我伸手向海鸥招了招，它却没有答理我，双翅一展，飞了出去，发出一阵悦耳的鸣叫。
乌沉沉的大海透着无尽的恐惧，但是对它这个娇小柔弱的生命来说，死亡并不可怕，能够自由徜徉在梦幻的海洋里，才是它最渴望的事情。我望着它小巧的身影渐渐消失掉，才转过头来：“该故弄玄虚的时候要故弄玄虚，该坦诚的时候就要坦诚。”
“你这话根本就等于没说！”丹尼叫了起来。
我怕丹尼会产生我对他不信任的想法，于是正色道：“丹尼，通过第一次失败的教训，我们要知道，可能不止有一双眼睛在偷偷地盯着我们。上一次是咱们命大，这一次老天爷难道还会眷顾我们吗？我实在不想在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以前，就搭上自己的性命，你也不想吧？”
丹尼耸了耸肩膀，冲我咧开嘴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算作回答。
轮船沿着罗克曾经航行过的路线一路向深海航去，海面上不停地冒出一些忽隐忽现的小小岛屿，使我心里的恐惧稍微缓解了几分。
海洋是产生生命的地方，也是人类真正的故乡，但当我们面对海洋，面对自己的“母亲”时，却有着莫名其妙的恐惧，那是发自内心的本能恐惧，不知道这到底是一种进步还是倒退。
也许，人类恐惧的不是海洋，而是无边无际的大海所带给生命的那种不确定性，一旦到了这里，人类才感到自己的渺小，渺小得无能为力，甚至比不上一只孤零零的翱翔着的小小海鸥。
在傍晚时分，我们的轮船终于驶入了深海，海岸线已经模模糊糊的难以辨认，与我们毗邻的就是那块令人闻之丧胆的魔鬼海域——百慕大三角！
【二】
因为一路上要按照罗克曾经航行过的路线行驶——这也是我选择这种工具的另外一个原因，所以我们的航行速度并不快，等我们在海面上画了一条弧线，到达毗邻魔鬼三角朝向海洋深处的离那个夹角二十海里远近的时候，时间已经到了次日傍晚。
在这期间，我让船长将所有的定位仪器和探测设备全部打开，想看一看沿途是否会有什么意外的发现，不过结果丝毫也不让我感到兴奋。
这段时间里，我们不是站在甲板上眺望海景，东拉西扯地闲聊，就是到船舱里吃饭、睡觉。这也是我和丹尼认识以来，真正的一次开怀畅谈，虽然，我肯定他对我有所保留，但通过谈话，我对他性格的了解也加深了一层。至少我可以确定的是，丹尼并非一个需要时时防范的小人，这就够了。如果在一次生死未卜的探险旅程中，和你并肩作战的人竟然是一个阴险毒辣的小人，那才是最恐怖的事情！
或许是我们的谈话太男性化了，女孩子无从插嘴，或许是还在一直惦记着爱侣的安危，在这一天一夜的时间里，凝雪基本上都孤零零地站在一边，一声不响，有时候我恍惚觉得她的存在只是我的一个幻觉。
当船长走上甲板的时候，我正斜倚在栏杆上，一边享受着清爽海风的抚慰一边跟丹尼讲述压龙山的那段凶险经历，这时正好说到我和白枫深入压龙山腹，那个表情严肃的黑人船长就打断了我的话：“丹尼先生，您真的确定要驶向那片区域中去吗？”
丹尼斜着眼睛看着我：“异，你觉得真有这个必要吗？那里可是个随时都可能风云突变的地方。”
我紧紧抿了抿嘴唇，道：“是的，我们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想用在这里很合适。”
丹尼耸了耸肩膀：“那就听你的，但是我敢打赌，你可能会失望的。”
“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半开玩笑地说。
“见鬼！”黑人船长低声嘀咕了一句，摇着脑袋走下了甲板。
丹尼和我对视了一眼，笑道：“他一定认为我们都疯了，别人躲还躲不及的地方，我们却要故意撞进去。”
“那我们还是到下面去吧，说不定真会有海怪突然冒出来将我们抓进地狱里去。”
丹尼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当先向下走去。
在我转过头来的时候，突然又产生那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和那天晚上在爱丽普斯酒店A-102房间产生的感觉完全一样。这使我不禁激灵灵打了个寒战，但当我回头张望的时候，除了乌沉沉的大海之外，没有看到任何异样的东西，难道那双不怀好意的眼睛竟然就藏在我所看不到的海里吗？
这个念头使我紧张起来，看着呆呆地站在甲板上出神的凝雪道：“凝雪，海风变大了，咱们还是到下面来吧！”
我听到一声低低的回应，不知道是她轻轻地“嗯”了一声，还是海风发出的声响。不过，她还是恋恋不舍地跟在了我的身后，向船舱走去。
【三】
我们刚进入百慕大三角的海域内，四周的环境就起了某种微妙的变化，这种变化并不是很显著，我甚至都无法用准确的词语进行描述。
实际上如果单纯从周围环境的变化进行记述的话，那就是缓慢加重的雾气，这里的雾气比刚才渐渐浓密起来。
其实说实话，越往百慕大深处航行，我心里的不安越加强烈，这才是最大的变化，不知道是我自己心理的原因，还是这片海域确实拥有能对人产生某种影响的奇妙魔力。
又向前行驶了十几分钟，我好像隐隐约约地听到一些奇怪的声响，既像是某种海鸟的鸣叫，又像是某种仪器发出的信号，刚开始我认为是自己紧张的心情导致了幻听，可是等我环顾左右的时候，就知道这绝非幻听了，因为黑人船长本来就严肃的脸孔变得更加严肃，耳朵轻微地动了两下，提高了警惕。
“这是什么声音？”凝雪紧张地问。
“百慕大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最神秘的海域，主要原因就是在这里经常会出现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情。”丹尼回答，“像这种声音只不过是小儿科而已！”
“这叫‘地狱召唤’！”船长平静地道。
“地狱召唤！”我和凝雪同时惊叫出声。
船长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刻板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经常在这里出没的渔民都这么称呼它，因为如果你被这种信号吸引，跟着声音寻过去，那就会在世界上永远消失掉！”
“这是来自地狱的声音？”凝雪又问。
“也许是从天堂中发出的，鬼才晓得！”
我们继续向前行驶，海中的雾气也越来越大，在我们航行了两个小时以后，基本上已经失去了周围十米以外的画面，也就是说，现在我们的可视范围只有十米。雷达和探测仪器也在这里产生了异常，在表盘上不停地来回摆动着，这使我们之间在关于向何处航行的意见上，产生了分歧。
因为之前，我并没有告诉船长我们要去的准确位置，所以在我和丹尼发生分歧的时候，他只能在旁边悠闲地看着，也许这个笑话也是他乐意看到的。
“异，你说的方向肯定和罗克曾经的航向发生了偏离，我敢打包票！而且上次我来时也没有走过这里，那时是大白天，晴空万里，你看，在那边有一个岛屿，离我们也就不到两海里的地方，可是，我上次从来没有发现过岛屿！”丹尼指着屏幕上缓缓靠近的亮点大声说道。
“可是，按我们刚才的航向来判断，我们应该继续向五点钟方向行驶，不过这么做的前提是，我们的手表指针并没有失灵。另外，即使你上次是在大白天来的，那就一定能保证你的航线完全正确吗？”我缓缓地质问道。
丹尼翻着白眼珠大声争辩：“那你敢保证这次航线就是正确的吗？”
我们一起将目光投向了船长。
他冲我微微挑动了一下眉毛，意思是自己对此也无能为力。
“两位最好能达成统一的意见，否则，我将下命令返回，这片海域里，我不能拿船员的性命陪你们去冒险！”最后船长正色道。
“好吧，那就将船靠到岛屿上去吧！”我沉吟了一下，下了决定。
“我们不往里去了？”丹尼吃惊地问。
“我改变主意了！”
“那为什么不离开这块是非之地？”船长不满地发出诘问。
“现在还不是时候，我们应该在岛上等一等。”
“等什么？”丹尼瞪着我的眼睛问。
【四】
这是一座很小的岛屿，方圆也就一两里的面积，岛上荒草横蔓，足有半人高低，是一座十足的荒岛。
等船舶靠近的时候，我让丹尼和凝雪都换好潜水服，踏上了小岛。
丹尼对我的不满更加强烈了，因为这种做法显然是多此一举，因为船舶已经靠到了岸边，根本就用不着潜水，我不想多作解释，对他的抱怨也只是报以微笑。
其实，我对进入百慕大三角能发现罗克的秘密，并不抱很大的希望，之所以选择要重新走一遍只是想碰碰运气。另外，我这样做还有一个更大的意图，很简单，我必须要让自己的行动完全自由起来，这既是为了我的安全，也是为了能真正查清楚罗克的行踪所必须做的。
在凝雪和丹尼当先跨上小岛的时候，我低声对船长说了两句话，他在听了我的话以后，脸上的吃惊表情显示，他在心里真的已经把我当成了一个精神失常的疯子了。
我也踏上了荒岛，将自己的脚印不折不扣地印在了上面，匍匐在地的荒草显示着我们的行踪。
这确实是一座荒岛，除了肆意生长的荒草和草丛里时不时露出恶毒目光的毒蛇以外，了无生机。
小岛成一个椭圆形，从这一边直直地走到另一边只用去了不足半个小时。
等我跟着两人的足迹踏到另外一边的海滩上时，丹尼和凝雪已经站在海滩上好一会儿了。
“伟大的独裁者！我们是不是要泅渡整个大西洋？”丹尼没好气地揶揄道。
我将背上的包裹放在地上，笑道：“丹尼，你想不想听我给你解释一下我们这么做的原因？”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当然愿意听，至少你不要让我觉得自己是在跟着一个疯子环游世界。”丹尼微微笑了笑，但这股笑意在看到我放在地上的包裹时突然凝在了脸上，“天，你为什么要将包裹提过来？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很简单，我已经命令船长驶离了这里，返回到它出发的地方。”
不光是丹尼，就连凝雪的脸上也发出了惊骇的表情。
“异，你真是疯了！”丹尼大叫起来，“我们的通信设施全部留在了衣服里，你却让它带着这些救命器材离开了。天，你不是疯了，你是恶魔附体了，你这是在找死！”
我轻声安抚道：“丹尼，请不要激动，你听我解释。我一直在想我们第一次行动为什么会失败，这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偶然事件，阿拉伯人怎么会突然闯进来？还有你们美国政府，他们怎么可能那么准确地知道我们的行踪和发现？”
丹尼缓缓坐下来，怔怔地说：“是啊，他们捕捉机会的本领确实叫人难以置信。”
“我想来想去也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我们两个人中有一个人有着另外的身份！”我说到这里，目不转睛地盯着丹尼，试图从他的眼神里发现某种变化。
他并没有慌乱，但却涌起了激动和气愤：“你直说就是了，我就是一个内鬼，是不是？”
我笑了笑：“如果你不是的话，那只有另外一种可能了，我们的通信设备已经被人做了手脚，他们可以知道我们的任何行动。”
丹尼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有这种可能，这就是你将我们的衣服留在船上的原因，给他们一个错误的信息，我们还在船上！”
“是的，我们必须摆脱别人的监视，不然的话，每当我们有所发现的时候都会被人从暗地里下手，上一次咱们活了下来，你能保证下一次还会有这种好运气吗？”
“就算你说得是对的，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将所有的通信设施通通扔掉，你这么做是把我们往绝路上逼。就算你水性很好，你难道狂妄到要单靠个人的力量游回去吗？反正我办不到。”
“我也办不到，但是我保证这不是绝路，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就会安全地离开这里。现在，我们要做一件事。”
“什么？”丹尼问，“你又有什么花招？”
“我们返回到刚才登岛的另一边。”我说着将一支枪交到丹尼手里，“记住，不到万不得已，别把人打死！”
丹尼犹犹豫豫地接过枪：“你是指谁？”
“嘘——”一直静静地坐在旁边的凝雪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低声道，“有船靠过来了。”
我低声说了句：“下水！”当下戴上氧气罩，潜入水中。
【五】
这早在我的意料之中，也是我之所以大胆地让船长驶离这里的原因——我们被跟踪了！
在浓密的大雾中一定有另外一只航船在悄悄地跟踪着我们，尽管我们没有发现任何被跟踪的迹象，但这并不表示没有，只不过是没有发现而已，他们船上的设备肯定比我们要先进，尤其赶上这样遮天蔽日的大雾天气，对方想隐藏踪迹，就变得更加容易。
说到这里，你可能就明白了我一直讳莫如深的原因。是的，让船长驶离这里是为了给跟踪我们的人一个错误的信号，但这还不够，我想他们不会立即跟着我们的航船离开，一定会靠近荒岛，捕捉我们留下的任何蛛丝马迹，这也就是我为什么选择带着行李横穿荒岛的原因。我要让那些人以为我们就在荒岛上，然后跟踪过来，而与此同时，我们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返回，夺取跟踪者的船只——如果只有一艘的话，最好能抓到一个俘虏，他知道的内幕肯定会对我们寻找罗克有帮助。
这个方案在没有起航以前我就已经确定了下来，就算没有这个荒岛出现，我依然会变换其他的办法这么做。
而之所以我没有一开始就将方案告诉丹尼，我想原因也不用我多费口舌了，你一定能够想到，在他没有将自己的身份完全公开以前，我对他的怀疑不会轻易打消的。
海水很凉，是那种很厚重的凉意，在我刚潜入水中的时候还不怎么觉得，但当我向前游动了一会儿之后，冰凉的感觉已经透进了骨髓，使我划动的双手微微抖了起来。
在水下两三米的深度绕着隐约的海岸线游了一会儿之后，我回头望去，丹尼和凝雪分成左右跟在我后面两三米的地方。先前我不知道凝雪有没有潜游的经验，所以在一头扎进水里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的疏忽，不过现在通过她手脚的摇摆动作来看，我的担心纯属多余，她游得甚至比丹尼还要娴熟轻松，真像一条放归大海的美人鱼，我们叫潜游，她应该称之为徜徉，相形之下，丹尼的动作就显得笨拙多了。
沿着荒岛隐没在海平面下的弧线，我们一刻不停地向前游着，小心翼翼，生怕弄出一点声响，让现在正在沿着我们刚才踏出的痕迹跟过去的跟踪者听到而前功尽弃。
再向前游过了二百多米，眼前陡然出现一圈微微的亮光，在湛蓝的海水中发出奇异的线条。我知道，目标就在前面了！
我缓缓将头露出水面，扯下脸上的氧气罩，这时水流轻轻波动，有人靠了过来，丹尼的声音贴着我的耳朵，轻轻地说：“异，我明白你这么做的意图了！”
我向他扫了一眼，他跃跃欲试地看着我继续说：“爬上去？”
我点了点头，两只手做了一个左右分开、分别登船的指示，给对方来一个措手不及。
丹尼点了点头，又向后看了一眼，意思是问我凝雪该怎么安排。
我游到凝雪身边，向她低声道：“你在这儿等一等，我们登船之后，马上接你上去！”她张开嘴想答应，但上下牙齿却“咯咯”地响了两声，说不出话。海水太凉了，她本来就洁白无瑕的脸孔这时变得更是没有一点血色。
我和丹尼互相点了一下头，又一个猛子扎进水里，向船靠了过去，为了保险起见，在水下我就将背在背上的枪拿在手中，一旦被人发现，也不至手忙脚乱。
【六】
船只静静地停在那里，毫无动静，等我靠近了左舷的时候，才发现轮船的马达已经关闭了，令我感到意外的是，这条船并没有靠抵荒岛，而是在离岛屿一百多米的地方，静静地泊着。
虽然刚才我曾经浮出过水面，也大体看过它所停泊的方位，可那只不过是浮光掠影，现在在我围绕着船舷寻找登船的最佳位置的时候，才发觉这艘船实在很大，远比我们来时乘坐的要大得多，据我的估算，长度不会低于一百五十米。
这使我又不由的开始担忧起来，如果只是小股的跟踪者，没有理由驾驶这么一艘明显招摇的大船。换言之，这艘船上一定有大股的跟踪力量，就算是分出一半的人登岛搜寻，恐怕上面还有许多人。我和丹尼能对付得了吗？
虽然我一向自我感觉良好，但还没有狂妄到不自量力的地步，如果计划失败，我和丹尼很可能会被他们擒获，再往后的结局就实在难以预料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已至此，后悔是来不及了，况且，我们也没有半点后退的余地，如果不登船，他们可能在搜寻不到我们的踪迹之后，重新跟踪我们的航船，但我们就只能被困在荒岛上，如果在几天之内我们还没被发现，大约就只能被困死在这里。所以，虽然登船要冒着极大的危险，但这是死里求生的唯一途径。
在我心里想着这些的时候，身子已经小心翼翼地沿着垂下来的铁索攀援而上。
在就要登上甲板的时候，我探头向上扫了一眼。
甲板上静悄悄的，至少在目力所及的十余米范围内没有任何动静。
我心里暗暗窃喜，弥天大雾虽然让我们迷失了航向，但也确实帮了我的大忙，我看不到别人的同时，别人也不容易发现我。
爬上甲板，将沉重的包裹放在甲板上的隐蔽处，循着灯光向驾驶室摸去，那里应该有人，船员不会登岸的。
除了眼前可以看到的极近距离以外，我几乎成了瞎子，看出去灰蒙蒙一片，耳中只能听到自己双脚落地时的“嚓嚓”声响，在潮水涌动的茫茫大海中，这似有似无的脚步声显得分外清晰。
我竖起耳朵，过滤掉一切无关紧要的声音，全部精神都用在了聆听前面的细微变化上，就算出现一丁点的响动，我都会立即蹲下身子，端正枪口的指向。
在我向前行走了二三十米以后，耳鼓果然听到一声异动，不用考虑，甚至神经都没有马上反应过来，身子已经“嗖”的一下蹿到身边一块突起的地方，趴了下来，全神戒备。
似乎是精神高度紧张出现的幻听，在我蹲下来之后，那声轻微的异响又没有了，海风呼啸，波浪翻滚，任何一种偶然因素都可能导致发出响动，也许，我是有点儿疑神疑鬼。但我还是又等了一会儿，小心无大错，尤其在这种危险的地方，只要一丁点的大意就可能使我命丧黄泉。
又过了十几秒，响声又传了过来。
这次我确定不是幻听，前面确实有动静。
“嚓，嚓……”虽然轻微，但那分明是有人在故意放轻脚步时所发出来的声音，而且，那声音正在向我靠近。
我举起枪，向灰蒙蒙的声音处瞄准。
隐约间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在灯光透出的灰蒙蒙的雾气中，我凝神屏气，等他继续靠近。我不想在没有确定这个人的身份时盲目开枪，这样会使其他人听到枪声赶过来，这将使我陷入重围，而且，这个人要是丹尼怎么办？所以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条黑影，等着他靠近了再做行动。
他走得很小心，落脚缓慢，或许已经感觉到我的存在了。一步，两步，三步……终于他在离我还有七八米的地方收住了脚，头颅不停地摇晃着，那是在寻找可能存在的危险点。
不过虽然看不到他的面容，我还是依稀辨认出了他是谁。没错，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他应该是丹尼。
我舒了一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刚想站起身，突然发现丹尼身子猛地动了一下。来不及判断他的意图，危险信号已经刺了我大脑一下，身子猛地向一边滚去，接着听到一声锐利的枪响，子弹打在我刚才藏身的地方，火花四溅！
“丹尼！”我大声叫道。
“谁？”丹尼的声音透着一丝惊慌，他大概已经知道自己这次扣动扳机是多么的冒失了。
我气急败坏地站起来：“还能有谁，你以为自己是好莱坞明星，谁都认识你？”
丹尼迎过来，上下打量了一眼，连忙道歉：“Sorry，异，你一点声音都没有，我怎么知道是你。”
我只能苦笑，因为这么浓密的大雾，就算是对面都不可能看清楚对方的脸，更别说我一直藏在暗处了。
枪声响过之后，在我们左边不远处的大雾中，突然响起了嘈杂的声响，有人大声嚷着，但我却听不懂说什么，既不是英语，也不是中文，接着就有一条粗大的光柱照射了过来，陷进浓稠得近乎稀粥一样的雾气里。
“还有船？”丹尼大惊。
“他们可能不止是一艘！快，你去驾驶室控制住局面，我去接凝雪上船。”
“不用了，我就在这里。”在我背后一个半带着哭腔的女声应道，“我一个人待在水里害怕，就偷偷跟你过来了！”
“那太好了！”我叫道，“丹尼，咱们去驾驶室，快！”
说着话，我向刚才灯光透出来的地方跑了几步，却被丹尼接下来的话阻止住了：“不用了，这上面除了咱们三个以外，没有其他人。”
“什么？这怎么可能？”我一时反应不过来，声音已经变了腔调。
丹尼平静地说：“是的，我刚才都看过了，船上一个人也没有。”
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那条粗大的光柱又亮了几分，不知所云的喊叫更加清晰地传了过来。
“他们在说什么？”这是我和丹尼同时发出的疑问，只不过我问的是他，他问的是我。
“他们在说：‘那里还有一只船！’‘快把他们截住！’”这是凝雪的声音，“他们说的都是阿拉伯语。”
凝雪居然能听懂阿拉伯语，这是我完全没有想到的，但是这不是我现在应该关心的问题，我现在最想知道：“难道这艘船不是他们的吗？”
凝雪还没有回答，空中就响起了杂乱的枪声，有几颗子弹在我们身边“嗖嗖”地飞了过去，射在甲板上，爆发出刺耳的响声。
“这个待会儿再说，咱们先到驾驶室里躲开他们。”丹尼一边提醒着，一边矮着身子向一边跑去。
【七】
丹尼说得一点也没有错，偌大一个驾驶舱在暗淡的灯光下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没有。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发霉后的腥臭味，好像在这个舱里的某个角落中堆积着许多腐烂变质的鱼虾。一冲进驾驶舱，凝雪就紧紧地皱起了眉头，用手死死地掩住了口鼻。
我也觉得这股腥臭味太过浓烈，胃里抽搐了几下，差点呕吐出来。
“这是什么味道？”凝雪瓮声瓮气地问。
我推开舱门，并将头顶的圆窗全部推开，使空气能流通进来，如果没有新鲜空气的流入，恐怕没有人能在这里长时间待着。舱里灯光虽然黯淡，但各种器物和仪器还算干净整洁，显然这是一艘正在使用的轮船，这个发现使我紧张的心理得到一些缓解。
“你会开吗？”我瞥了丹尼一眼。
丹尼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如果是普通的航船，我多少还懂一点，但是这一艘……只能试试。”
“时间不多了，不行也得行！”我大声道。
说这话时，外面的噪杂声更加近了，我想用不了多久，那些阿拉伯人就会登上来，尽管我们手里都有武器，但以寡敌众，取胜的希望还是很渺茫。
我拍了拍丹尼的肩头，右手端起机枪，飞快地向甲板跑去。我无意杀人，但也不会迂腐到任人宰割的地步。
背后有脚步声紧紧地跟了上来，我一边跑一边叫道：“你不要跟着我，子弹没有长眼睛，不会优待女人！”
“我可以向他们喊话。”凝雪的脚步丝毫没有停止，嘴里反驳道，“也许可以为丹尼争取时间。”
我心里微微一动，就算凝雪阻止不了对方登船，但如果可以确定他们的身份，这对我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大有好处。
是的，现在我的心里装满了问号，自从罗老夫人找上我以后，我就被稀里糊涂地扯进了泥潭，并越陷越深。可是，最令我郁闷的是，我竟然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在我寓所遇到的几乎将我杀死的神秘访客、自己毫无知觉地被扔到海里、不知不觉中化为一片废墟的爱丽普斯酒店、不期而遇的美国政府力量、一路尾随的阿拉伯人……这些本来只有在美国大片里才能见到的场景和势力，都像爆豆一样在我身边一个接一个地跳了出来，这到底怎么了？罗克，这个中国富翁，到底做了什么？
当我们到了甲板上时，那艘原本看不见的航船已经离我们近在咫尺了，白花花的光柱射出刺眼的光芒，就像一只独眼怪兽明晃晃的眼睛，来回巡视着，寻找它下嘴的目标。我和凝雪站在暗处，我低声说：“你跟他们说我想跟他们的头领讲话。”
凝雪点点头，双手拢成一个喇叭，大声喊了起来。
她刚开始喊话时声音有点微微发颤，经过海水冰冷的浸泡，再加上内心的恐惧，这实在超出了一个年轻女子的心理承受范围。
第一遍的喊话并未起到多大作用，对面的嘈杂声依然很响，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又重复喊了一遍，这才使他们慢慢静了下来。
大约过了一分钟，一个声音沙哑的人开始作出了回应。
恕我不能将那人当时的原话记录下来，因为我除了能够说一口带着乡音的普通话以外，就只能说一些日常的英语句子——这还要得益于我在大学时的女朋友，因为她是英语系的高才生，为了博取她的芳心，我才硬着头皮学了一些，后来女朋友看我实在不像是一个志向远大能给她汽车、洋房的男人（用她的话说和我在一起很没有安全感），终于义无反顾地跟别人双宿双飞了。于是我一气之下，从此再没有翻过英语书——对于阿拉伯语更是一窍不通了。所以让我记录实在有点强人所难，在这里只能把凝雪翻译过来的汉语如实记录，为了节省笔墨，我省略了凝雪这个中间环节，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以免引起误会。
“好，我也正想和你谈谈呢！”那个阿拉伯人首领喊道。
“你们为什么跟着我们，到底想干什么？”我大声问。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发出两声怪异的笑声：“我知道你是谁，异度侠异先生，来自东方的福尔摩斯，如果你和我们合作的话，我们会有极大的好处作为报答。”
“那你先告诉我你们的身份！”他的恭维话丝毫没有使我的语气缓和下来。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够得到一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富，不，是你的儿子，你的孙子，你的孙子的孙子都不可能花完的财富！”
如果说丹尼所出的酬劳已经足以使人眼前一亮的话，那么这个阿拉伯人的价码就更高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天上不会掉馅饼的，一千万美金已经让我差点两次丢掉性命，这么一大笔足以荫及子孙后代的财富后面，不知道会藏着怎样的危险。
我故意装出一副惊喜交加的口吻：“什么？哦……好吧，说说你的条件，你想我做些什么？”我的声音很大，可以确信浓雾中的那人能清清楚楚地听到我声调的变化。
“是的，我们可以给异先生做梦也想象不到的一笔财富。想想看吧，有了这笔财富，你可以拥有世界上最奢华的豪宅，驾驶连美国总统都不敢奢求的汽车，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都会向你投怀送抱，你可以在拉斯维加斯任意挥霍，你还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哦，多美妙的生活，想想都让人兴奋不已……”
他的声音兴奋无比，给人一种难以抑制的感觉，但实际上我能听出来这些都是表面，隐藏在后面的真实态度却根本和兴奋挨不上边，我甚至能听出一种高傲和鄙视。他之所以这么说只不过是想打动我。也许在他看来，除了自己之外，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抵挡这从天而降的巨额财富的诱惑。
“这是一个很好的建议。”我大声说，“不过，我不知道你们想让我做什么。如果是一件根本就无法做到的事情，再多的财富也只是空头支票。”
“当然不是空头支票。”那人口气轻松地回答，“我加德曼夫从来不会给人开空头支票。实际上这件事对你来说非常简单，就像你在爱丽普斯酒店所做的一样，不过，下一次，你的发现要第一时间告诉我们，然后就永远地保守秘密就可以了。”
看来爱丽普斯酒店的地下确实藏着一个惊人的秘密，他知道那是什么，但我却不知道。这个加德曼夫又是什么来路？
“下一次？你是指别的地方？”
“当然是别的地方，虽然我们失去了一次机会，这很可惜，但这也使我完全相信了那个传言。是的，这是千真万确的，真是不可思议，你们中国人真是太厉害了，我努力了几乎半生都没有做成的事情，你们却可以做到。”
他确实知道一些事情，知道一些我根本就不知道的内幕，这肯定对我破解罗克失踪之谜有莫大的关系，于是我继续问：“什么传言？”

第六章 幽灵船
【一】
“你不知道吗？”加德曼夫显得很是惊讶，这句话说得极为响亮，然后略微停顿了一下，才释然道，“唔……对对，这种事情怎么可以满世界张扬呢？不过，你不知道也并非是什么坏事情，如果你真的了解了其中内幕的话，或许下一分钟你就已经没有命了。虽然你很厉害，但实际上你根本就无力反抗，地球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反抗，除了我之外！”
“除了你之外？”我轻蔑地讥讽道。这使凝雪的翻译工作遇到了难题，她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学着我的口吻发出一串奇怪的音符。
“是的！”加德曼夫自信地说，“除了我之外，他们满世界找了我十几年，一直想将我抓住处死，可是直到现在，我不是还好好地活着吗？我就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但他们一点也不知道……说吧，异先生，想不想合作，我可以拿我的灵魂向真主发誓，我不但能给你享用不尽的财富，还会保证你的生命安全！不过，你首先要将那个美国佬交给我们，这是我们合作的前提！”
“你们要他做什么？”
“处死，用他的生命向真主献祭！”他冷冰冰地道，恶毒的声音中满是怨恨。
“为什么？”我试探着问。
“我仇恨美国人，像美国人仇恨我一样仇恨他们，他们都该下地狱！”
……
“怎么样？异先生，这对你没有丝毫损失，而且你还可以得到巨额的财富和严密的保护，你们东方人都很聪明，好坏优劣就摆在面前，这不难选择。”
“如果我不和你们合作呢？”
加德曼夫发出一阵冷笑：“你不会的，因为你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你作出了错误的选择，作为朋友，我会提醒你的，虽然你手里有武器，你们所乘坐的船也比我们的要大上几倍，但我敢保证，你一点赢的机会都没有。我们会冲上去，将你的两个伙伴扔进海里喂鲨鱼。至于异先生你嘛，将成为我们的俘虏，我们对待俘虏一向有很多办法，到那时，你不但要受到最严酷的惩罚，而且我们还会在事成之后将你杀掉，非常残忍地杀掉。一念之差，天壤之别，你不会这么糊涂的。”
他的话并非恐吓，他们确实有这个实力，因为在他这句话说完的刹那间，我所在航船的周围立即响起一阵巨大的水声，高大的水柱几乎同时翻了上来。
火箭炮，或者比火箭炮更加强大的武器，而且还不止一门，如果他们不是为了示威，而是将目标锁定在我所站的位置，恐怕现在我和凝雪已经被轰成一堆碎肉了。
我沉吟了一下，道：“我想知道罗克在地下所隐藏的秘密，这也是我们合作的前提，否则，我宁愿去喂鲨鱼！”
“好的，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秘密……”加德曼夫道，“我们登船以后，我会告诉你的，加德曼夫从来言出必行！”
灯光越来越亮，他们靠得更近了，我甚至可以看到对面影影绰绰的人影。
“怎么办？你真想让他们上船吗？”凝雪回头看着我低声问道，她脸色煞白，看来是被刚才的声势吓到了。
当然不能让他们登上来，虽然凭加德曼夫说话的语气判断，他应该会履行自己的许诺，但那样会使我们陷入完全被动的局面，这不是我想要的。何况，他们上船之后，第一个遭殃的就是丹尼，恐怕连凝雪的生命都不能保全，至于我，虽然暂时没有性命危险，但却无疑会成为受人控制的俘虏。
我不想做俘虏，任何人的俘虏都不想做，所以我端起枪，提高警惕，既然他们有重火力，就只有一个办法来对抗，让他们一些人上船，只要船上有了他们的人，他们才会有所顾忌，重火力才发挥不了作用。
我一边往更隐蔽的地方靠着，一边向凝雪低声吩咐：“去驾驶舱帮丹尼，让他注意警戒！”
凝雪呆了一下，终于转身走了，就在她走近驾驶舱口的时候，从下面突然蹿出一条高大的黑影，凝雪来不及躲闪，和他迎头撞在一起，踉跄后退。
“砰！”
黑影手里的枪口对着天空响了一声，凝雪被这声枪响吓了一跳，一下坐在地上。
那黑影慌慌张张地向我这里跑来，完全没有理会摔倒在地的凝雪，他一边跑，一边惊叫着：“鬼……鬼……异！这条船上有鬼！”
【二】
丹尼的一张黑脸已经变成了棕红色，眼神慌乱，双手紧紧地端着机枪，青筋暴绽，不停抖动的双臂连带着枪身也晃动着。
看着那眼随时都有可能吐出火舌的枪口，我赶紧向一边跳出去，如果丧生在丹尼的紧张情绪中，那可真是冤到家了。
丹尼的这种神色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虽然他有时会暴躁发怒、大声咆哮，但这种从骨头里散发出来的恐惧，我从未见过。一个眼神如此犀利的人应该很有城府，一个很有城府的人通常养成了隐藏真实内心的习惯，所以丹尼此时内心中的恐惧和紧张应该远远超过他外在的表现。
丹尼不住口地叫着：“我说的是真的，这条船上真的有鬼，他们就在驾驶舱里聚集着，而且越来越多……”他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拉我的手臂，潜水服本来就质地细密，再加上表面水渍未干，他抓了几次都滑开了。
如果说丹尼真的看到了一些超出常人思维的东西，那么，我们脚底下的这艘船就很不简单了，刚才从加德曼夫的话语中可以听出，这不是他们的船，茫茫大海上，一艘空无一人的航船，这意味着什么？
也许我写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就已经猜出来它的身份，恐怕大家在很多小说和影视中都看到过这类东西，它们也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幽灵船！
是的，我脑子里首先跳出来的就是这三个字，还有和它联系在一起的许许多多的恐怖故事。
再凶残恶毒的人都不可怕，因为他们只要是活生生的人，就一定有弱点，无论外表多么强大，总有办法对付，但如果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幽灵”，就要麻烦得多了。所以尽管形势危急，对方可能随时登上这艘轮船，但我还是打算先到驾驶舱去看看。
我握紧枪，大步向驾驶舱的方向走去，丹尼和凝雪紧紧地跟在我身后。
还没有走进去，我就看到了奇异的景象。
驾驶舱的门窗好像怪兽张开的巨口，不停地吸着气，周围的浓雾分成两条粗大的云柱，分别从门窗里快速地向驾驶舱涌着，发出“嗖嗖”的响声。
我回头看了一眼丹尼，丹尼指着两条云柱慌乱地道：“你看，就是他们，就是他们……”
我重重地吐出一口气，顺着楼道小心翼翼地向下走。当我下到了舱底的时候，耳边才又重新响起两人的脚步声。
以我刚才看到的景象估计，现在驾驶舱里应该已经完全陷入浓雾中了，恐怕将手指贴到眼睛上都看不到，因为以这种吸纳速度，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驾驶舱就会被鼓胀的气流撑破开来。
但是我错了，在做好了当瞎子的准备之后，眼前却陡然一亮，舱里的任何东西都清清楚楚地出现在眼前，当然还有丹尼所说的聚集着的幽灵。
看到他们，我才想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雾气会像活了一样疯狂地涌进来。
雾气确实在不停地聚集着，聚集成一个个熟悉的形状，那是和正常的人类大小一样的形状，现在已经有六条“雾人”站在了舱里，急速凝结的是第七个人影，手足俱备，身躯完整，只有脑袋刚刚形成一半，从耳朵往上的部分还没有成形。
百慕大三角从来就是神秘事件的聚集地，如果我们能正正常常地经过这里，那才真是令人失望了。可是现在展现在眼前的情景是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如果在我们眼前，一艘旋转的UFO从海底猛地冒出来，我不会感到惊讶；如果看到一条传说中的美人鱼在海水中自由游弋，我也不会太过惊奇；就是刚才想到这条就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幽灵船的时候，我也没有惊慌失措。可是，当我看到眼前的景象时，我确实感到了无比的惊诧，甚至连心跳都忘记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偶然的特定条件下，雾气可以凝聚成任何形状，所以看到这些渐渐显形的“雾人”，我还只是惊诧，但当我看到他们在成形之后居然像是突然活了起来，转头摇手、踢腿伸腰的时候，恐惧才真正地攫取了我的心脏。
凝雪站在我身后，嘴里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我想要伸手阻止的时候已经晚了。
刚刚形成的那个雾人扭过头来“看”向这边。平板一样的脸上雾气氤氲，当然我看不到他的眼睛——实际上他也没有眼睛，那只是一张平板一样的脸孔，随着他头颅的扭动，淡淡的雾气在脑后形成一条蜿蜒盘旋的细线，和庙里点燃的香烟一样，缥缈缭绕，久久不散。
可是就是这张没有眼睛的脸孔面向我们时，我还是感到了一阵凛然，心脏已经跳到了嗓子眼里，好像随时都会从口里掉出来一样，我不禁咽了一口唾沫，将心脏压了回去。
那团雾人这样怔怔地“看”了我们一会儿，双腿交换，竟然向这里缓缓地走了过来。
凝雪一下抓住了我的手，也不知道到是她的冰凉小手在抖动，还是我自己因为紧张抖了起来，反正我们两人的手已经抖成了一团。
“站着别动！”丹尼像警察一样大声喝道，只不过声音已经由于紧张和恐惧变得嘶哑起来。
雾人根本就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双腿还是不停地交互着，离我越来越近了。
“砰！”
“不！”我的声音几乎是和丹尼的枪声一起响起来的，当然也丝毫阻止不了他的行动。
“叮！叮！”子弹穿过他的身子，射在不远处的金属柱子上，折向另一边。他身上立即腾起一缕轻烟，好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一样，在身后缓缓散去。
“不要开枪，这没有用。”我费了好大劲才使得自己说话的语气显得平静。现在，丹尼和凝雪已经紧张到了极点，如果我再不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保持清醒的话，局面很快就会失控，丹尼的枪已经不止一次地走火了，“我想他不会伤害我们的。”
话是这么说，可是眼看着他氤氲着的右手伸到了我的面前，我还是变得紧张起来，他真的不会伤害我吗？我不敢确定。
凝雪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丝毫不放，我想她应该离我远一点最好，因为这个雾人的手掌已经摸到了我的脸颊，可是她还是死死地抓住，手心里的汗水印在我的手指上。
感觉有点痒痒的、温温的，我不敢闭上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朦朦胧胧的手掌。
掌心已经触摸到了我的脸孔，但他还是没有丝毫的停顿，继续向前伸着，好像要刺穿我坚硬的头骨，将脑浆攫取出来。
面前的雾气越来越浓，范围也越来越大，我知道那是他整个前臂撞在我脸上之后扑散开来的结果。这看起来虽然很恐怖，但实际上他什么也做不了，凝聚的雾气再浓，面对一个实在物体，他依然只是一片虚无。
虽然这样想着，但感觉好像他的手臂真的刺透了我的头骨，五根手指正在一下一下地挠着我的脑浆。
这样有十几秒的时间，眼前的朦胧终于没有了，那个雾人收起了手臂，转身向后走去。
经过这次亲身体验，我反而平静了下来，大脑开始正常地运转了——不知道是不是他抓挠的结果。
我和丹尼、凝雪都是贴着墙壁站着的，在确定他不具有伤害能力之后，我回头扫了一眼墙壁，在我脑袋的位置只有一个不大的固定旋扣，旋扣里什么也没有。
这时舱里的情形已经和刚才不同了，“嗖嗖”向里涌动的雾气已经停止了，舱里高高矮矮地站了许多人，影影绰绰。
我在心里暗暗查着数目，二十二个，一共是二十二个雾人。从他们头上呈现的形状可以判断，他们应该是这只航船的船员——如果这艘船真的曾经存在过的话。
好像是在开会，大家聚在一起，前面有一个雾人正在挥舞着手臂，在向大家激情澎湃地讲着什么话。等这个雾人的动作停止以后，大家按秩序向楼梯跑去，在经过我们身边的时候，丝毫没有停止，好像我们根本就不是真实存在的。
片刻间，驾驶舱走得空空如也，只有大眼瞪小眼发呆的三个人。
“嘘——”丹尼吐出了一口长气，“异，真吓死我了，没想到你竟然连躲都不躲，你就那么肯定他不会伤害你？”
实际上我不是不想躲，而是已经拔不动腿了。
我皱着眉头整理着自己的思绪，停了好一会儿才蓦然惊觉起来：“这些人没有危险，但我们并不安全，现在我们应该到甲板上去对付那些已经登上来的阿拉伯人！”
“嗯！”丹尼使劲点了一下头，双手端枪，当先爬了上去。
【三】
今夜我们注定要在担惊受怕和疑惑不解中度过，刚刚走出稀奇古怪的雾人留在我们心头的恐惧，就又一次陷入了震惊之中，眼前的景象使我们呆住了。
谁能想到，几分钟前还是大雾弥漫、对面不识的糟糕天气，等我们再次站在甲板上时，已经是繁星点点了。
难道刚才这些雾人已经将所有的雾气都吸纳尽了？
这个想法极其荒唐，别说你不会相信，就连我刚冒出这个想法时，都立即大骂自己真是愚蠢得可笑，这种毫无逻辑的荒唐想法别说用脑子，就是用脚趾头也知道绝无可能。
但奇怪的景象却实实在在地展现在我们眼前，头顶上不停泛动着的是点点繁星，像灯笼一样挂在中天的是明亮的月亮，星辰的闪烁和波光粼粼的大海交相辉映，那种美丽是任何未曾亲眼目睹过的人无法想象的。
可是这种美丽却是那样的让人心头发冷，浑身起鸡皮疙瘩，而且现在我们无暇欣赏这动人心魄的美丽夜景，而是要确定到底有多少阿拉伯人已经登上了这艘幽灵船。
说出来你可能会不相信，其实我也完全不信，当我搞明白了自己所面临的真实状况时，就彻底愣住了，好长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是的，一个都没有，不但没有人登上船，就连在我们目力所及的范围之内，竟然连一艘船都没有。我们的轮船静静地徜徉在波光荡漾的大海中，放眼望去，除了黑沉沉的海水和分不清是星光还是波光的无数亮点之外，没有任何东西。
那些阿拉伯人更像是来无影去无踪的幽灵，倏然而至，倏然消失。那些曾经切身感知到的威力无比的火炮只不过像是一场诡异梦幻中的虚无道具罢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我们还在不在地球上？”丹尼望着夜空问出了一个听起来极其可笑的问题。
“不光那些虎视眈眈的阿拉伯人没有了踪迹，就连我们曾经登岸的小岛也没有了，还有刚才见到的那些古怪的……人，他们又去了哪里？”凝雪声音木木地问。
“我不相信，我想是自己做了一梦，一个古怪的不能再古怪的梦，我得醒过来！”丹尼说着，煞有介事地抬起手臂使劲咬了一下，疼痛使他呼叫起来，“哦！上帝，怎么这么疼？做梦都能这么疼！异，你倒是说句话，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在爬上甲板的时候，我也懵了，眼前的景象和十几分钟前的景象完全是两个世界：一个剑拔弩张，随时都可能被人轰成一堆碎肉；另一个却一片死寂，好像地球上的人类都死光了，就剩下了我们三个孤零零的人，漂浮在大洪水后的汪洋中，寻找生命可以栖息的唯一乐土。
“我们撞鬼了！”丹尼的精神显然被这一连串的怪事弄得快要崩溃了，声音中充满了疑惑和恼怒，“我们是在真实的世界里，还是已经死掉了？”
“你刚才不是试过了吗？是死是活，你应该更清楚才对！”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你还有心情开玩笑，我真服了你了！”丹尼翻着白眼嚷道。
“那你说我能怎么办？”我反问道。
“你不是这方面的高手吗？你遇到的这样的事情不是很多吗？我不问你还能问谁？”丹尼没好气地发出一连串的问号。
我继续逗着丹尼：“高手又不是上帝，再说这些事情又不是我搞出来的，我不负责！”
实际上我心里的疑惑不比丹尼少，但面对自己解决不了的疑难，我很少咆哮如雷，大声咒骂，说几句玩笑是我的一种排解方式，这可能就是东方人含蓄的另外一种表现——如果大多数东方人和我一样的话。
“行了，行了！”凝雪抢先开口，阻止我们做这些无谓的口舌之争，“你们吵有什么用？我们还是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觉得这艘船是不能再待了，我不知道我的感觉对不对，我觉得危险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丹尼点头表示认同：“是的，我们真应该尽快离开这条鬼船，但是，我们能去哪里？谁能单靠个人的力量游回迈阿密……异，都是你出的馊主意，现在我们连向外界求援都不可能了。”
这确实怪我考虑不周，在做这个计划之前，我只想到了正常因素，但却忽视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在魔鬼三角这片海域，非正常因素往往比正常因素起到更大的作用。可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再说，我也并不后悔：“现在主要的问题是确定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才能决定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丹尼仰头看着星光熠熠的夜空：“异，你们中国的星象术不是很发达吗？你能不能凭借星星在天空的方位，判断出我们的坐标？”
“航海牵星术是一门涉及广泛的学问，我不会。”我摇头道，“从我们刚才的经历来看，问题很有可能就出在那座无名小岛上，地球上确实有一些非常特殊的地方，人在经过这些地方的时候，会被传送到别的地方去，甚至距离会达到千里之遥，我想我们很不幸地遇到了一个这样的地方。”
“你看，他们又回来了！”凝雪指着不远处从船舱里爬出来的影子向我靠了过来。
还是那些雾人，他们并没有消失，只不过是下到了舱底而已，不一会儿，这些雾气凝聚而成的人影又重新聚集在了甲板上。
他们在甲板上很快地围成了一个圆形圈子，有一个人站在圈子中央。
这个圆圈很圆，就像是有人用大圆规画出来的一样规整，中间站立的人影并非是在圈子的正中央，而是微微靠在一边。他伸出双臂，手掌向上摊开，仰首向天。
围成圈子的其他人手牵着手，开始围着中间那人不停地旋转，中间那人保持着身体的姿势不变，以和其他人相一致的步伐不停地旋转着，实际上，他也是在绕着圈子，只不过圈子要小得多。
在来来回回绕了足有五六分钟以后，围成圈子的那些人俯下身子，单膝跪地，同样仰头望天。
由于他们脸部只有一个轮廓，无法判断他们的眼神到底望向头顶的哪个方位，但很显然，他们遥望的应该是天幕中无数颗星星的某一颗。
在遥远的古代，无论是中国人还是玛雅人、埃及人，这些古老的民族在很早以前就知道天上星辰的排列运转会对地球上的生命产生息息相关的影响，这就是星相学的由来。通过星象的变化预知未来，得到某种昭示，为统治者施政提供启迪。更有的人相信借助星星的力量，人类可以得到强大的力量，当然，这在科学界看来十分荒谬，但古时候相信的人不在少数，就算是到了近现代，还有许多人对此坚信不渝。
我想这些雾人是在举行一种仪式，一种可以借助星辰的力量得到某种力量的仪式，就好像古代的巫师在祭祀等神圣活动中所做的一样。只不过使我感到迷惑的是，这些雾人到底要干什么？
这时候，一阵海风轻轻拂过，围成圈子的雾人竟然被海风吹动，聚拢在一起的白雾在缭绕缥缈之间，渐渐地散发掉了，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他们就变得无影无踪了。
【四】
“看来真的要大难临头了。”丹尼叹了一口气，说起了灰心丧气的话，“连这些幽灵都抛弃我们了。”
其实在我心里老早就冒出了一个想法，起初还只是隐隐约约地觉得脑子里的某根神经被轻轻地拨动了一下，并没有清晰起来，而且还有一些事情显然和这个想法相抵触，可是现在，当这个想法又一次涌上来的时候，再将这一系列所发生的诡异事件全部联系在一起，就豁然贯通了。
凝雪好像从我的神色中察觉出了什么，试探着问：“异先生，你是不是想到什么了？”
我看了她一眼，转头对还在不停抱怨的丹尼叫道：“丹尼，你快到刚才那些幽灵上来的船舱里去看看！”
“看什么？”丹尼没好气地回答。
“去看看那里有没有漏水，如果你不去，那你永远也别想回到美国了，这一辈子你只能和鲨鱼做邻居！”
丹尼一边抱怨着一边向下走去。
后来想想，丹尼当时的表现很古怪，其实他这一路上都很古怪，显得过于浮躁和单纯，和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至少在我看来，他应该是一个城府很深、感知敏锐的人，直到后来，我才知道其中的原因。
凝雪看着我没有再问，我也没有急于回答她的问题，我们就这样呆呆地站在甲板上，等待着丹尼带回来的答案。
我想过很坏的结果，但没想到会这么坏，我甚至已经做好了和那些与幽灵无疑的雾人做一番生死搏斗的打算，想到了更加恐怖的场景在我面前突然展开的景象，就好像无数的恐怖片里所出现的场景：无头女鬼、嗜血妖灵……但这些都没有出现，那些雾人在我们面前举行了一番稀奇古怪的仪式后，就烟消云散了，我们更像是一群置身事外的观众，或者他们是一群置身事外的观众，大家生活在只能相互看到却无法参与其间的两个世界里。
我所说的最坏结果不久就被丹尼的惊叫声证实了。
“异……异，船舱果然破了一个大洞，舱里的水已经漫过小腿了！”丹尼连滚带爬地跑上来，脸色灰暗。
我苦笑了一下，慢慢地坐在甲板上：“丹尼，你不是想听听我的解释吗？现在我告诉你，我想这就是事情的真实一面。”
丹尼大声咆哮着：“我现在不想听这个，我只想知道我们怎么逃过这一劫？”
在遇到死亡威胁的危急关头，最应该恐惧的凝雪反而安静了下来，脸色甚至比刚才还好了许多，她平静地道：“如果你不想待会儿在冰冷的海水中第一个被吞掉，最好还是保持自己的体力。”
丹尼狠狠地挥了一下手臂，瘫坐在甲板上，双手不停地摆弄着手里的潜水软盔，看来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漫长游泳做着准备。
我从自己登船时放在甲板上的装备包裹中掏出一包烟，自己叼上一支，举到丹尼面前，他犹豫了一下，终于从里面抽出一支放在嘴上。
我给他点上，又点燃了自己的烟，重重地吸了一口，呼出一口长气，心底的压力也随着烟雾慢慢释放出来。
“现在还有点时间。”我笑着自嘲道，“至少死神不会这个时侯来敲我们的门。所以不用太担心。”
也许是我这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情绪感染了丹尼，他的神情也不像刚才那样惊慌沮丧，说话也缓和了许多，“你想跟我们说什么？”
我拍了一下甲板，道：“就说说这条船吧！”
“你知道它是什么了？”
【五】
“是的，我知道了！”我轻声道，“这就应该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那一条游轮——‘艾维基努’号！”
丹尼睁大了眼睛，好像听我在讲一个天方夜谭一样：“你凭什么这样判断？据我得到的可靠消息，那条游轮已经沉没了！它怎么可能会重新出现？”
我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是的，真实的艾维基努号已经沉到了海底，这一条只不过是一只虚幻的影像！”
“哈！”丹尼发出一声怪异的笑声，“我越来越觉得你不是一个侦探，而是一个疯子，一个充满不着边际幻想的疯子！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脚底下这艘船不是真的，它只是一个影子，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影子，我们是坐在影子上漂浮在大海中！”
“这确实令人难以置信，就好像无数曾经失事在百慕大三角中的船只一样。你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关于这一海域失事船只重现的案例知道得应该比我多，那你说，这些所谓的幽灵船是真实存在的还是只不过是一个幻影？”
丹尼被我问得哑口无言，突然一拍屁股站了起来，道：“要想证明你说的全是疯话很简单，我想驾驶舱里应该有这艘船的标记，我马上就证明给你看！”
丹尼大步向驾驶舱走去，在走近楼梯口的时候微微愣了一下，还是矮身走了下去。他应该是对那些蓦然出现的幽灵心有余悸才会犹豫。
“你这样判断有什么根据吗？”凝雪问。
“当然，这是一艘游轮，我们可以一眼就看出来，而且它上面的设施显然都是现代的，这就可以判断这艘船应该沉没了不久，像这么大一艘游轮失事，我目前所知道的只有‘艾维基努’号。当然，如果有另外的神秘人在不被美国媒体发觉的情况下秘密下海，又再也没有回去的话，那就应该另当别论了。”
我丢掉手里的烟蒂，重新点上一支，继续说：“而且，刚才那些神秘出现的身影，你难道没有发现他们的轮廓很面熟吗？这是美国船员通常的装束。”
凝雪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见鬼！”还没有看到丹尼的身影冒出来，就听到他大声咒骂的声音，从他沮丧的语气中我知道自己猜对了。
“怎么样？丹尼先生？”等他走回来的时候我笑着问道。
丹尼瞟了我一眼，阴阳怪气地说：“你真是一位伟大的先知！你是不是就想听我说这句话？好吧，给你。”
我笑了笑道：“而且这些幽灵一共是二十二个，正是这一点引起了我的怀疑，丹尼，我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跟我说过，艾维基努号失事的时候，船上一共有二十二位船员，对不对？”
&文&“算上罗克应该是二十三个人，不是二十二个。”丹尼故意狡辩。
&人&“是的，是二十三个人，但却有一位不在这些雾人的行列里。”
&书&“是罗克吗？”凝雪脸上泛起一丝惊喜，声音急促地问。
&屋&我点了点头：“我想是的，这也就证明了另外一个我们的猜测。”
“我早就说过，罗克不是人！”丹尼抢先说道，但说完那句话，又突然意识到当着凝雪的面，说罗克不是人难免会给自己招惹麻烦，所以赶紧又加了一句，“不是一般人。”
凝雪只是瞪了丹尼一眼，没有说话。
我正色道：“凝雪，虽然我们很愿意相信罗克，但是从这几天我们的遭遇来看，他确实不是一个普通人，你真的就从来没有发现过他身上有什么特异之处？”
凝雪双手抱着膝盖，眼神有点迷离：“他是有点性格孤僻，不爱说话。他喜欢独自一个人满世界旅游，而且还喜欢收藏各种各样的石头，别的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我不觉得这有什么奇特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每个人的爱好又各不相同，罗克的这些爱好显然极为普通，实际上和特异丝毫沾不上边。而且孤僻的人都不爱说话，就像是我，在我大学退学以前，我也是一个孤僻的人，一天也说不上两三句话，如果这算得上疑点的话，那世界上有这种疑点的人至少能组成一个超级大国。
“你接着说。”丹尼催促道。
“我想这个人之所以没有在这个仪式之中，原因是他不需要通过这个仪式打通某条通道。”
“你越说我越糊涂，通道，什么通道？”丹尼不解地问。
“天上的星星可以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和地球发生微妙的关系，甚至产生特定的力量，这股力量如果能够被加以利用，有可能得到某种我们无法预料的结果！”
“什么某种？你说准确一点！”丹尼不满地提醒。
“我也很想说得更加具体一点，但是实际上，我不知道这种力量被利用之后会达到什么结果！”
“嘘！”丹尼略带讥讽地嘘了一声，“这只不过是你的想象罢了。”
“是的，对于这件事我只能想象。”我叹了口气，“就好像我们一直热议的关于2012年是世界末日的话题一样。不管是玛雅人的历法还是中国的《易经》，包括诺查丹玛斯的世纪预言，中国的《推背图》，都或多或少地提到了世界末日，现在我们的科学家也知道了2012年，太阳系的九颗行星会成一条直线排列，谁都知道届时将会有大事件发生，可是却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是一样的道理。”
“哎，反正要到世界末日了，我们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能够拥抱一下大海，也算是死得其所了。”丹尼语气轻松地自我调侃道。
自从丹尼从驾驶舱回来之后，情绪就不像刚才那样懊丧了，也许是阿Q精神起了作用，也许美国人的心理调节能力很强，在发泄完恼怒之后，能很快地面对现实。
“那你刚才说的通道又是什么意思？”凝雪问。
“一条类似于时空隧道的东西，我一直在想这些雾气凝聚成的人影为什么在随意走动的时候不会消散，反而会被轻轻吹过的海风吹散掉，现在看来，他们不是被外力吹散的，而是在经过了刚才那个仪式之后，他们已经不在这里了。”
“这个仪式和天上的某颗星星产生了联系，引来了我们所不知道的力量，打通了时空隧道。”凝雪淡淡地道。
我点了点头，接着说：“他们被送到了安全的地方，刚才他们之所以会涌到船舱里，就是为了凿开船底，让海水反灌，使游轮沉没。”
“可惜。”丹尼声音低低地自语道。
“你说什么？”我问。
丹尼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大声说：“我说可惜，这么一条游轮就这样沉掉了，难道不可惜吗？”
“那刚才那怪物为什么没有对我们动手？”凝雪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因为，他们和这艘船一样，并非真实的存在，如果不是这一场漫天大雾，我们可能根本就看不到他们的影子！或许是那个仪式发动的多余能量没有完全耗尽，致使产生了磁场作用，保留了他们的形状轮廓；或许是百慕大三角这块区域的奇异作用，他们最后的影像就像放电影一样不停地回闪着。”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幽灵，而只不过是那时候留下的影像？”这次丹尼终于没再对我的观点进行讥讽，沿着我的思路问。
“是的，我想是这样的。”
“不对啊！”丹尼正色道，“‘艾维基努’号沉没的地点是大西洋深处，已经远远离开了百慕大三角海域，如果是真实事件影像的回放，不应该在这里出现船沉的影像啊！”
我叹了口气，一字一句地道：“其实我们都被自己的大脑欺骗了，这里根本就不是百慕大三角，而是北纬55.55，西经84.34，那个艾维基努号沉没的地方！”
“什么！”丹尼跳了起来，张开了嘴巴合不上，就连凝雪的脸上也露出无比惊诧的表情。
【六】
“你说什么……”也许这个消息太匪夷所思，也许我们脚下游轮的晃动使他失去了平衡，丹尼站起来的身子又重新歪在一边，一句话也被打断了。当他重新坐好，才将后面的话说了出来：“……鬼话，我们明明驶进了百慕大，你怎么会得到这样的可笑判断！”
我摇了摇头：“那么你能告诉我，为什么漫天的大雾会突然消散的无影无踪？逼近我们的阿拉伯人会倏然消失？岛屿呢，我们曾经走过的岛屿又去了哪里？”
“也许……也许那些东西都只不过是幻影，也不是真实的存在……切！我怎么像你一样说起了梦话！”丹尼又挥舞了一下自己的手臂。
“那么世界上有没有加德曼夫这个人？”我又问道。
“当然有了！”丹尼一脸沮丧地说，“他是中东地区反政府武装中一个威名赫赫的大头目，在美国政府列出的悬赏缉拿名单中，他位列第二！”
没想到加德曼夫还有这么一重身份，不过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加德曼夫绝对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任何敢和美国政府公开作对的个人都不简单。
“也就是说，他是真实存在的人！”我正色道，“如果这个加德曼夫不是一个妖魔的话，那我们刚才确实和真实的他遭遇过，也就是说刚才的经历是真的。那唯一的可能就是在我们离开甲板被那些雾人吸引住的时候，这艘船来了一个跨时空穿越，不但摆脱了危险的敌人，而且将我们带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那你怎么就能够确定这里就是‘艾维基努’号沉没的地方？”丹尼刚问出这句话，脸上的表情就变得沮丧起来。是啊，我想他已经想到答案了：一只沉没船只的影像既然是真实遭遇的再现，那么，它又怎么可能沉没到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
“想象不到……不……不是想象不到，是难以接受。啊！如果这只是一部幻想小说多好，我真不想经历这种见鬼的事情。”丹尼抱怨道。
“有人会把它当作一部幻想小说来看的，我的经历已经不止一次被人误读了，也不在乎这一次。”
这个时候，整个游轮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偏斜，看来沉没的时刻终于到来了。
我扶着甲板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还记得《泰坦尼克号》这部电影吗？”
“记得又怎么样？”丹尼大声道，“你不是想为我们能体验到这种惊险刺激而开香槟庆祝吧！”
“我没有那么浪漫。”游轮沉没所带来的巨大声响使我也放大了声音，“不过，我们应该学习一下。看到了吗？我们现在必须赶快赶到上面去，不然就没有时间了！”我说着指了指已经微微翘起来的游轮另一头。
凝雪说话的声音有点发颤：“为什么我们不趁现在跳进水里，难道亲眼目睹游轮的沉没就那么好玩吗？”
她的脸孔煞白得极为难看，我想她心里的恐惧已经快达到了一个女孩所能承受的极限了。
我紧紧攥着她的右手，一边艰难地控制着自己身体的平衡向上爬着，一边解释道：“不是好玩，而是必须要那么做，如果我们现在跳进水里，还不等我们游出去，这条船沉没时所引起的巨大水流就会将我们弄得晕头转向，甚至会被海水直接吞没掉。”
丹尼看我一手拉着凝雪一手提着沉重的包裹脚步蹒跚，十分吃力，于是伸手将包裹接过来，用调笑的口吻说：“但愿我们不要像杰克一样苦命，不过，你好像不是杰克？”
我能听出来他话里的调侃意味。大难来临时，在生命与爱情之间，杰克选择了爱情，而我和凝雪只不过是萍水相逢，虽然她曾经救过我的性命，可是真的到了生死的交叉口，我恐怕不会做出杰克那种伟大的浪漫之举。是啊，电影毕竟只是电影，它因为艺术才会震撼，而艺术只是艺术，在真实的世界里，当面对生死抉择时，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出杰克的行动来？假如把我换成了罗克，他会不会为了爱情而放弃生命？再假如我手臂另一端连接的是白枫，我会不会选择爱情？
我想我会的，自从在压龙山腹，白枫宁肯自己犯险也要保全我的生命开始，这枚浪漫的种子就已经种下了。
我一路胡思乱想着向上爬，刚开始甲板的倾斜弧度还不是太大，爬起来也不是太费力，但随着游轮倾斜度的迅速增加，我们的爬行也越来越艰难，到了最后十几米，我们单靠两脚已经不足以控制身体的下滑，只能四肢着地地向上攀爬，就像三只惊惶逃命的猴子。机枪被丢掉了，包裹也被丢掉了，如果可能，我甚至想把自己也一块丢掉。
我比丹尼爬得更加艰难，因为我还要紧紧抓住凝雪的小手，只能靠一只手抓住借力的物体，还要承担凝雪身体的重量，尤其到了最后三四米的距离，我几乎是拖着凝雪前进的。虽然凝雪身材窈窕，不会超过五十千克，但在这样的情形下，这五十千克远比平时拖动一二百千克的重量还要耗费力气。
就三十多米的距离，我们几乎挣扎了十几分钟，等我们相互拖曳着爬到铁栏外围的时候，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迎面扑来的海风愈加狂烈，从下面涌起的腥气顶得鼻孔连呼吸都不舒畅了，我们只好用嘴来维持呼吸。
丹尼一边大口喘气一边说：“异，没想到这影子看起来比真实还真实。”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疑惑地瞥了他一眼，丹尼用硕大的双掌使劲拍了两下栏杆，发出“梆梆”的响声。
我会意地苦笑了一声，真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丹尼居然还有心情开我的玩笑。不过说实话，看到眼前的景象，我对自己刚才发表的宏论也产生了怀疑，如果这只游轮真的只是一个影子的话，那未免也太令人心惊胆战了。
船舶的沉没总是在刚开始时缓慢发生，因为水流只不过浸入船体很少的部分，船舶会做一番抵抗——尽管是徒劳的，但当水流浸入船体一半以后，速度便会数十倍的增加。我们爬到高高翘起的船头时，轮船已经完全被俘虏了，在我们说这几句话的极短时间里，它就像是射进水里的一支怒矢，眼看着就要完全沉没了。
我们赶紧戴好氧气罩，我和丹尼将凝雪夹在中间，四手相握，心意相通，共同面对这次生死考验。
尽管我对丹尼心存怀疑，但是此时，我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我们三人可能所怀的目标各不相同，无论是寻找爱侣还是受雇于人，抑或怀有其他目的，但此时，我们将要精诚合作，一起面对即将到来的大海游弋的凶险生涯。
海面飞速向我们撞来，狂风呼啸，浪翻如滚，我的心也渐渐收紧了，就像我们的手掌，越握越紧。在一阵雷鸣般的水声过后，巨大的力量迎面撞到我的脸颊，头脑一阵晕眩，还不等我从晕眩中苏醒过来，背部又被返涌而来的巨大水浪击中，内脏几乎要被挤压出来，握着的栏杆再也抓不住了，身子更像是一片被卷进狂风中的枯叶，陷进汹涌的水流中去了！

第七章 怒海狂鲨
【一】
好像陷入了无底深渊，又像是被梦魔魇住了，身体已经感觉不到海水的冰凉，连思维都不再听从心灵的指令，身体只是在本能地摆动，我都无法分清自己到底是在向上游动还是继续向更深的海底沉落。巨大的水流在刚入水的刹那间就将氧气罩拍离了口鼻，在入水前竭尽全力藏在胸口的一口气也被挤压了出来。
脑子里一片空白，要不是被倒灌进几口咸涩的海水，身体的不适迫使我大口咳嗽起来，然后又被从鼻孔涌进的海水猛地呛了一下，我想自己就会在混沌中随着“艾维基努”号一起沉入海底，人不知鬼不觉地永远消失掉。
意识是在片刻间苏醒的，冰凉的海水让四肢的神经也在刹那间和大脑连接了起来，抑制住胸口翻滚的气流，睁开沉重的眼皮，在朦胧的世界里寻找微弱的光亮——谢天谢地，幸好现在是晴空万里，不停闪烁的星星为我指引了生路的方向，然后拼尽身体所有的力气摆动四肢。
这一段距离真长，我一刻不停地划动着，可是虽然头上的光亮越来越清晰，但却总也到不了头，这中间我喝了好多又咸又涩的海水，就在我以为自己不可能游到终点时，头上猛然一轻，终于浮出了水面。
大口的喘气，不顾一切地喘气，这时候才知道喘气对一个活着的生命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这简直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惬意享受。
气息终于在不顾一切的呼吸中慢慢变得平和下来，力气也一丝丝地回归了身体，直到这时，我才发觉氧气罩就垂在胸口，我本来可以非常从容地游上来，不用这么狼狈。人在生命的危急关头，求生的欲望占据了整个大脑，它无疑是生存的强大支柱，同时它也成了一个人正常思维的阻碍。
我静静地让自己漂浮在水面上，足有三四分钟，才想到去搜寻丹尼和凝雪的踪迹。
清冷的月光下，大海更显得深沉的令人恐惧，不停伸缩的波光使我疑心那是某种海洋怪兽鳞片发出的光芒，它们正在向我慢慢逼近，或许就在我这么想着的时候，它们已经悄然潜游到我的脚下，正在仰头看着我这个怪异的不速之客。无数的光亮也令我根本无法分辨天空和大海，更加无法寻找丹尼和凝雪的踪迹，到处都好像有活着的生命在游动，到处又都像只是海水反射的星月光辉。
“丹尼！凝雪！凝雪！丹尼！你们在哪里？”我嘶哑着嗓子大声呼喊起来。
近处的“哗哗”水声和远处海浪的呼啸交织在一起，我发出的声音显得是那样的微弱可怜，我都怀疑这不是我喉咙里发出的声音，而是一个陷入绝境的孩子所发出的无力求救。
难道他们都遭遇了不测，被“艾维基努”号裹卷着沉入了无尽的海底深渊里？难道在这冷清的月明之夜的大西洋里，就只有我一个人还活着？
我使劲甩了几下脑袋，自己安慰着自己：不会的，不会的，无论丹尼是在为谁效力，既然他能被选中，走到前台来，身体素质不可能比我这个未受过任何专业训练的人还要差，连我都能逃过一劫，他怎么会这么轻易地丢掉性命？还有凝雪，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但就单凭她孤身一人泛舟海上，到荒岛求海神指引这一点来看，她的水性一定自保有余了。
我一边想着，一边又大声地呼喊起来。
没有回应，丝毫没有回应，我低头看看腕上的手表，此时离沉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分钟了，如果他们还活着的话，无论采用怎样的方式都应该游出水面了。
难道茫茫大海中真的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想到这里，一股莫名的恐惧顿时将我完全俘虏了，我甚至想一头扎进水里一死了之算了。
我可以毫不谦虚地说，就算是面对再恐怖十倍的诡异环境，就算明明知道前面有无法抵御的凶险等着我，我都不会产生一死了之的念头，可是面对茫茫大海，面对孤零零的自己，我真的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崩溃了。
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丹尼，凝雪，难道你们真死了吗？”
“啪”，肩头被轻轻地拍了一下。
我带着惊喜猛地转过了头，就看到一个湿淋淋的头颅，面向我的脸颊冷冰冰的没有半点表情，就像是用石头雕刻出来的，那张脸孔翻着白眼珠瞪着我，嘴唇翻动了两下，吐出一句话：“异，跟我到海底捉鱼去罢！”
我心里一紧，赶忙向旁边游着躲在一边，厉声喊道：“丹尼！”
丹尼吐了一口气，开始埋怨起来：“配合一下不行吗？我的表演天赋就这么差劲吗？当年有一位大牌导演看上了我，我差一点儿就成了好莱坞明星呢！”
我松了一口气：“丹尼，我怎么就没发现你有装神弄鬼的嗜好，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情开玩笑！”
“什么时候，天快亮的时候吧……行了，神经老是绷这么紧也没有用，那样会神经错乱的！再说也许用不了久，咱们就被鲨鱼捉住打了牙祭，笑着离开不是更好吗……”
他说这句话的表情就像是在交代临终遗言，好像自己已经被鲨鱼吞下去一半了。
“凝雪呢？”我没有心情听他闲扯，不等他把话说完，急忙打断他的话问。
丹尼习惯性地耸了耸肩膀，不过可能他水性不太好，失去了双手的辅助，单凭两条腿难以支撑身体的重量，这个动作只做了一半就中途打住了。不过，这仍然使他的身子向下沉了沉，险些呛了一口。
【二】
马上展开搜寻，如果凝雪已经遇到了不幸，而尸体又没有被什么大型海洋食肉动物吞进肚里，那么她一定漂浮了上来——当然，前提是凝雪并未被沉船压挂住。
一切都往好的方面考虑，这也是我在多次濒死经历中得到的宝贵经验，尽管世事不会按照你的意志发展，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净往坏的方面想，心底的绝望会在危险真正到来之前将你彻底压垮。
我和丹尼循着离沉船地点不超过两百米的半径绕着圈子，希望可以找到令人欣慰的结果。
不一会儿，冰凉的海水就将身体里的最后热量也侵蚀尽了，我脑子里明明在使劲摆动着手脚，但身子还是有好几次缓缓沉了下去，只等呼吸被海水阻住才又猛然惊醒过来，更加费力地摆动着四肢。
丹尼的状况比我也好不到哪里去，在游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开始接二连三地启用背后的氧气袋，任凭身体缓缓地沉下去，过了好长时间才又会翻着水花漂浮上来，继续这种看起来毫无意义的搜寻。
其实我也知道，就算能找到凝雪的尸体，我们也无能为力，救回她生命的希望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越来越小，别说救援，就是找到她的希望也变得渺茫起来。
在漫长的煎熬中又过去了一个小时，我无法判断我们是否已经在沉船的周围搜寻了一圈，仍然漫无目的地绕着圈子，没有人提出终止这种徒劳的搜寻，我们心里都知道，不停摆动四肢已经不再是完全为了凝雪，而变成一种维持生命所不得不做的事情。冰凉的海水可能会在我们停止动作后的几分钟里将我们无情地吞噬掉，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来。
饥饿、寒冷、困倦……每一种可能夺取我们生命的因素，在我们漂浮了一个小时之后，通通地席卷而来，身体越来越强烈的僵硬和麻木也感染了大脑，只要稍微不提醒自己，眼皮就会慢慢地合拢。
我们强打精神，互相说着话，到后来就渐渐地演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对话方式，一个人不停地讲述着自己足以炫耀的英雄事迹，另一个人却故意指摘着对方话里的漏洞，继而进行无情地讽刺，讲述者接着漏洞百出地圆谎，讽刺者再一次用刺耳的话刺激着对方。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平时的生活中，我和丹尼一定会反目成仇，挥拳相向，但是在现在这种情形下，这种满怀敌意的攻诘方式却成了我们的鼓舞士气的强心剂。
等东方的天空微微露出一抹曙光的时候，这种方式也慢慢失去了它的效果。
于是我们又变换了另外一种交谈方式，丹尼仰躺在水面上，一边有气无力的挣扎着，一边断断续续地向我讲述曾经和他发生过关系的女孩，甚至连同最隐私的情节都毫不隐瞒地说出来，他虽然声音低沉嘶哑、断断续续，但叙述的情节生动香艳，就连很微小的细节都细描细绘（当时我确实将这些情节当成了“历史真相”，但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某部美国电影中看到了相似的场景之后，我对他的这些话产生了疑心，至于是他剽窃了人家的版权，还是他当时是对电影的刻意模仿，这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这显然使我的精神产生了一定的兴奋感，我一边在脑子里还原他所描绘的场景，一边开着他的玩笑。
请不要耻笑我们的粗俗和无聊，其实人类只是地球上亿万生灵中极为脆弱的一支而已，虽然我们发展出了高度的文明，学会了礼仪羞耻，但那只不过是人类自欺欺人的一种面具罢了，说到底，人类依然是动物，动物的本能欲望永远在我们心底深处占据着霸主地位。
在我们不停的交谈中，天色终于完全亮了起来，初升的阳光将微弱的暖意吝啬地送给我们，我睁着朦胧发胀的眼睛看过去，海天交接的地方绽放出万道金光，天边霞彩绚丽，这种难以描绘的美丽景致足以使人心神俱醉。
我也很震撼，不过震撼的不是眼前的美景，而是天光下波光粼粼的海面，一望无际，博大得可以吞噬一切。
在我目光所及的范围内，一丁点岛屿的影子都看不到。我想，已经不需要多长时间了，暖阳可能会使我们度过接下来漫长的一天，但当夕阳西垂，星光满天的时候，我和丹尼或许就再也不会看到明天的太阳了！
丹尼的声音越来越低，慢慢的没了声响，我刚开始只顾着寻找岛屿的影子，还没有太在意，直到收回目光的时候才发觉了这种异常，于是竭力的叫了两声。
在离我身体五六米的地方，轻轻翻了一个水花，丹尼又动了一下，疲倦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道：“真好……异，这种感觉真好，我觉得……我感受到了上帝的温暖了，沐浴在他的圣光里……真舒服。”
丹尼虽然说很舒服，但这不是好的征兆，就好像那种濒死的人徜徉在幻境的感觉一样，实际上已经到了最危急的关头，必须要让他赶快清醒过来，不然他就会这样“舒服”地沉睡下去。
游过去显然会耗费我很大的体力，现在最宝贵的就是体力，但要用什么方法给他来一下猛烈的刺激呢？
想了一会儿，我突然正色道：“丹尼，我知道你绝非一个私家侦探这么简单，现在看来，我们都不可能逃出去了，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我的这句话如同石沉大海，丹尼并没有丝毫反应，也许，我的声音并没有我想得这么大，于是我把声音提高到了最大分贝：“丹……”
“嘘——”丹尼突然发出一阵低低的嘘声，阻止了我下面的话，又沉默了几秒钟以后，他才轻轻地说：“异，你看那是什么？”
我艰难地翻转过身子，瞄了一眼丹尼，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
在看到他手指指向的东西时，我混沌的脑子顿时激灵一下子，完全醒了过来！
就像是一根潜望镜的顶端一样，在海面上划过一条直线，迅速地向这边游来。不过，那显然不是潜水艇，因为那根东西很灵活，在离我们还有两百多米的地方停顿了一下，转了一个九十度的弯，又向另一个方向游去。而且它露在水面上的部分绝对不是笔直的形状，而是呈流畅的弧形。
那是背鳍，任何人都能一眼看出来那是某种大型海洋生物的背鳍，说得更准确一点，那百分之百是一头正在捕猎的鲨鱼！
刚刚说的玩笑话没想到天刚刚亮起来就应验了，我们果然成了这种凶猛的海洋生物的猎物。
我看了一眼丹尼，他张着嘴发出一声苦笑。
但令我感到奇怪的是，这头鲨鱼并没有再次调转头向我们游来，而是斜斜地游向了我们左边。
【三】
沿着鲨鱼背鳍的指向往前几十米，有个东西隐隐约约地在水面上沉沉浮浮，若隐若现。
“怎么办？”丹尼紧张地问我。
我想他的判断和我是相同的，能够吸引食肉猛兽的东西只有食物，而在这个海面上除了我和丹尼这两个猎物之外，就只有凝雪了。
我们在沉船的地方来回绕了好几圈，没想到她已经漂到了离这个圆圈不远的地方。如果不是漆黑的夜晚，我们肯定能早点发现她的尸体，可现在鲨鱼却抢在了我们前面，别说我们和她的距离足有几十米，就算我们和鲨鱼处在与她同等的距离上，我们又怎么能赶到它的前头？退一步讲，就算我们抢在它的前头又能怎么样？面对这种海洋猛兽，我们只有被宰割的份儿！
“怎么办？”丹尼又紧张地重复了一句。
我有点犹豫不定，虽然凝雪还活着的希望很小，可是万一她真的还活着呢？难道眼看着她被一条鲨鱼吃掉？先不要说她曾经救过我的命，就算我们是萍水相逢，我们两个大男人难道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小姑娘被鲨鱼一口吞掉却置之不理！怎么办？我们能做什么？
在我心里正作着艰难的抉择时，鲨鱼已经离自己的猎物不足三十米了。
那条暴露在海面上的背鳍在缓缓下沉，它要做最后一击了，如果再晚上几秒钟，我们就是想救都不可能了。
我咬了咬牙，轻声对靠近我的丹尼下了命令：“我引开鲨鱼，你去救凝雪！”
丹尼微微一呆，马上明白了我的意思，冻得发紫的嘴唇向两边撇了撇，抬手拍拍我的肩膀：“我害怕罗克这个神秘人的报复，所以和凝雪小姐双宿双栖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我一时没搞明白丹尼这句半带调侃的话是什么意思，他也没有留给我询问的时间，说完这句话，就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再冒出头来的时候已经在七八米开外了。他顺手将漂浮在身边的一根有手臂粗细的木棍操在手里，运劲挥舞了起来，打得海水“啪啪”作响，口里大声骂道：“来吧，狗娘养的，到这里来！看看是你这头畜生的牙齿厉害，还是我的棍子管用，来呀！”
虽然他说的是实话，面对这条嗜血的海洋猛兽，我们绝非敌手，生死只是早晚的事情，但他的这个举动还是令我大为感动。就算是明明知道自己难逃一死，又有几个人敢于站在别人前面，做第一个牺牲者？但丹尼却这样做了，不仅做得毫不犹豫，而且在面对死亡时他居然还能够用这种调侃的语气跟我说话，这确实让我对他不得不刮目相看。
鲨鱼显然被丹尼的声音吸引了注意力，背鳍猛地调转过来，但却并没有立即扑过来，而是停在了那里。
据说鲨鱼是海洋中智商最高的生物，就像是陆地上的狼，它们虽然冷血嗜杀，但绝不盲目，每次攻击之前都会做出充分的考虑，我想它是在衡量两个猎物之间的分量，哪一个值得自己首先发动进攻。
我戴好氧气罩，迅速地向下沉去，在我下沉到十几米后，我突然改变了主意，与其让鲨鱼这么轻易地将我们各个击破，还不如我和丹尼联手对付它。
如果我们落败，那一起丧生在鲨鱼的尖牙利齿之下，也好过获得暂时的生命去背负愧疚的折磨。
从水下向上看去，那条鲨鱼已经完全展露在我眼前。大体估算一下，它的体长应该在五米以上，而且露在下面不多的灰色体纹中夹杂着一些金黄色的圆点，看上去真的就像一只金钱豹一样威风凛凛（我对海洋生物的了解很有限，在我看来鲨鱼就是鲨鱼，至于它到底属于哪个科属分支，我就不知道了），两排牙齿有一半露在外面，森然可怖，它并没有移动，而是微微左右摆着尾巴，静静地看着丹尼。
丹尼两条腿在水下不停地动着，向远离我的地方游去，他置身的水面上不停地泛着水花，那是他在一直用木棍拍打水面的结果，目的是吸引鲨鱼的目光，为我在水下安全潜游，靠近凝雪做掩护。
在离鲨鱼不远的地方，漂着一具一动不动的人类的身体，看到她扑散在水面上不停摇摆的长发，我一眼就认出了那确实是凝雪。
鲨鱼静静地愣在水中，过了好一会儿，竟然转回了头，不再理会丹尼，反而又向凝雪的位置游动了几米。难道鲨鱼真的有如此高的智商，竟然能判断出优劣安危，能知道攻击凝雪会更加安全？
想到这里，我心里的忧虑又增加了几分。
如果只是一只猛兽，我们虽然应付起来依然十分凶险，但那毕竟只是一只猛兽而已，我们或许可以凭借智力取胜。但如果那是一只拥有相当智慧的猛兽，对付起来就要麻烦得多了。在汪洋大海中，它不但占据了天时、地利，就是从双方的体能来看，两个挣扎了一晚上的半死不活的人类，双手空空（那根木棍起不到任何实际作用，鲨鱼只需轻轻一口，就能将它一截两半）；一只拥有可以将人的头骨咬碎的利齿的鲨鱼。那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果这头海洋猛兽还有着极高的智商，那形势根本就不用说。
显然，丹尼也没有想到鲨鱼会对自己不感兴趣，海面上的水花停了一下。
就在这一停之间，那条五米长的鲨鱼像是突然被施了魔法，在水中以快逾闪电的速度调转过来，如同一只离弦的箭矢一样向丹尼直扑而来。
血液，一定是丹尼弄破了自己的皮肤，鲜血的气味立即使这条嗜血恶魔疯狂了起来。
两百多米的距离，它只用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想就算是世界百米赛跑的冠军也达不到这种速度。而且，在它横掠过面前的一个黑色障碍物的时候，也没有做丝毫的停留，只是一口把它咬得碎裂开来。
那是我们的包裹，幸好包裹的材质油滑细腻，无孔不入的海水没有马上将它“据为己有”。
我向上游了几下，伸手将一把缓缓落下的工兵刀捞在手中，任凭其他的装备沉落下去——这把工兵刀是我们为切割绳索特意准备的。
现在我很后悔将枪支丢进海里，那真是我们的巨大失误，如果现在我和丹尼手里有两支威力强大的机枪，那鹿死谁手就真的很难说了。
尽管我拼尽了全力向丹尼所在的地方游着，但还是晚了一步，这十几米的距离远比鲨鱼所面对的两百米要漫长得多，眼看着那头鲨鱼扑到丹尼面前，咧开锯齿尖牙，一口向丹尼咬去。
没有人能经受住这下咬力，甚至可以说，地球上没有任何生物能够在鲨鱼的一咬之下保全性命。
可是丹尼却做到了这一点，我没想到他疲惫的身体竟然还能这么灵活，在鲨鱼扑到他跟前的前一秒，他突然一扭身，来了个九十度的大转身，巧妙地避开了。而且身子也在同一时刻猛地向下一沉，木棍重重地抵在鲨鱼身体上，借着这一顶的反冲力量，向旁边游开了五六米的距离。
这股顶力显然对鲨鱼构不成任何威胁，它身子一摆，游出了十几米，转头再向丹尼冲来。
在这数秒的缓冲时间，丹尼已经潜到了水下，横着木棍和鲨鱼对峙着，他嘴巴不停地张张合合，旁边冒起一连串的水泡——看来虽然丹尼在水下发不出声音，但气势丝毫也不弱于对方，还在不停地咒骂呢！
丹尼虽然避开了这致命一击，但境况并没有丝毫好转，那条鲨鱼已经被激怒了——至少在我看来是激怒了，它不停地扭动着身子，再冲到丹尼身边的时候，身子却是向旁边一扭，和丹尼擦身而过。
这不是鲨鱼扑咬的准头出现了偏差，而是在利用身体灵活的优势引逗丹尼露出破绽。虽然丹尼手里的木棍对它构不成任何伤害，不过看起来，它不想冒任何风险，在确保自己不受到任何伤害的前提下将丹尼吞进肚里去。
等我离丹尼还有三四米的时候，鲨鱼已经向丹尼发起了第三次攻击，和第二次一样，只是和他擦身而过，攻击的方位却是选在丹尼完全想象不到的地方，他扭动身子的时候已经十分吃力了。
围着猎物绕圈，在猎物被自己绕得晕头转向的时候，突然发出致命一击，这是狼群在捕猎大型动物时经常采用的伎俩，没想到在深海里也能目睹这种自然界生物的伟大战术。
丹尼显然没有时间戴上氧气罩，在应付完鲨鱼的第三次攻击之后，他可能坚持不住了，趁着鲨鱼扭身游开的间隙，急忙空出一只手去拿胸前的面罩。
现在我相信鲨鱼捕捉战机的能力是多么的不可思议了，我明明看到它摆动着的尾巴对着丹尼，可是就在丹尼刚抓到氧气罩的一刹那间，它的身子突然做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掉头，张开巨口，向丹尼当胸咬下。
连我这个局外人都被这下变故惊住了，更别说在生死之间徘徊的丹尼了，他的手掌根本就没有机会收回来，鲨鱼的牙齿已经咬到了胸口。
惨剧是无法避免了，在鲨鱼这种重逾数吨的咬力下，丹尼会被轻而易举地切成两截！
震惊加上愤怒已经使我疯狂了，因为此时，我距离丹尼所在的地方不到两米，他马上就要爆出的血液会很快涌到我面前，就这么短的距离，我却完全没有办法帮上忙。
我确实疯狂了，人在疯狂的时候往往会做一些傻瓜才会做的事情，或者说疯狂的人就是一个傻瓜，我当时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因为在看到眼前这种情形之后，我做出了一个想也不想的动作：一甩手，就将手里的工兵刀投掷了出去。
在一开始叙述这段经历的时候，你曾经看到过我的“飞刀绝技”，虽然比不上李寻欢例不虚发那样神乎其神，但要刺中二十米外的一颗苹果还是有把握的。可是这一次不行，暴怒和习惯性思维使我用错了地方，在水里，一颗飞速迸射的子弹都会减速并发生偏离，一只靠人手掷出的工兵刀简直就像是在狂风中的纸鸢，除了四处飘摇外，起不了任何效果。
鲨鱼带起的水流就是狂风，我掷出的工兵刀就是纸鸢，结果是再明显不过的了。
可是，看起来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往往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这是我经过这件事之后得出的结论。
连我都无法想象自己是怎么做到的，那把锋利得可以削割骨头的工兵刀居然以几乎毫无阻力的速度一下子就刺进了鲨鱼的肉里！
而且更为令人咂舌的事情是，它居然抢在了鲨鱼咬合的前面，再巧不过的从鲨鱼的下颌直没至柄，并抵在了鲨鱼的上颌上，浓稠的血液立即洋溢开来。
也许是下颌的疼痛迫使它放弃了继续下咬，也许是抵在它上颌腔壁的工兵刀尖使它每收紧一下颌骨都要忍受钻心的刺痛，被迫放弃了已经到了嘴边的丰美猎物。它发出一声古怪的呼叫，一摇头，向前凸起的嘴巴立即将丹尼撞出了好几米远。
我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但我先前已经说过多次，自己身体的反应能力远远快出思维很多，所以在我一片茫然的情形下，双手已经抓住刀柄，竭尽全力向下划去。
鲜红的血液伴随着“咕咕”的水泡一起散了开来，它的内脏也从里面涌了出来！
鲜红的颜色使我眼前模糊一片，我双手死死的攥着刀柄，茫然失措，完全没有想到内脏涌出的鲨鱼还会来一次垂死挣扎，眼看着那张狰狞可怖的大口狠狠地向我的头部一口咬下。
若非在这紧要关头，丹尼猛地扯动我的身子，我想自己的头颅已经和脖子分了家。
游上水面，丹尼用异样的目光看着我，那种目光极为复杂，不仅包含着惊诧、狂喜、佩服，甚至我还看出了一种近乎看外星人的色彩。
丹尼吐出一口血水，又咽了一口唾沫，用颤抖的右手竖起了大拇指，对我刚才的表现大加赞叹。
直到现在，我脑子还是一团浆糊。说真的，这种事简直离奇到无法理解的程度，我不相信自己拥有这么巨大的力量，能克服水中巨大阻力的束缚，将工兵刀投掷出远快于在陆地上的速度，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事情却切切实实地发生了，就在刚才，我竟然用这种匪夷所思的飞刀杀死了一只体长超过五米的鲨鱼！
是扑鼻的血腥气息将我带回了现实，看着不断扩大的血晕，我突然意识到更大的危险马上就要降临了，于是大声喊道：“快找凝雪，我们要马上离开这里，鲨鱼群很快就会闻着腥气找到这里的！”
【四】
据说人在陷入绝境的时候，身体会爆发出难以想象的潜能，当我们意识到更大的危险已经离我们不远的时候，我们的游泳速度达到了惊人的程度。
已经将近虚脱的身体居然在这一刻充满了力量，二百多米的距离，以我现在对自身体力的估计，我们至少要花费半个小时都不一定能游到，可是，我们只用了不到五分钟，五分钟以前我们还几乎虚脱的发着睖睁，五分钟以后，我们已经到了凝雪的旁边。
凝雪静静地仰躺在海面上，浮浮沉沉，头发随着水流像是一团杂草一样摆来摆去。她的脸孔煞白，不知道是死亡后皮肤失血所发出的颜色，还是被海水长时间浸泡后的结果。
不过，她的氧气罩并没有从口鼻上脱落，这给了我一点儿希望，急忙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孔，触手冰凉，是那种死亡之后才会有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凉气。我并没有死心，伸手将她的头靠在我的肩上，使她的脸颊脱离了海水的浸泡，并伸手将她脸上的氧气罩摘下来，去探她的鼻息。
在看到她嘴唇的时候，我的心就凉了半截。她的嘴唇呈紫褐色，我想当时落水时，她应该紧紧地咬住了嘴唇，致使血液凝结了，这是暴死的表现。如果她还活着的话，嘴唇绝对不会呈现出这种色泽，因为新鲜的血液会流转过来，将它冲淡。
果然，她一点呼吸也没有了。
我叹了口气，犹豫了一下，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将手掌伸到了她的胸口。
凝雪的胸口并不像她脸颊一样冰凉，竟然还有微微的温度，好像心脏也并没有完全停止跳动，还在轻微缓慢地跳动着。
凝雪还活着，但已经到了生死一线的边缘了。
丹尼看着我翻来倒去忙个不停，连着问了好几声怎么样，还活着吗。我也没空理他。等我略微稳了稳心神，才点了点头：“可能是水流的巨大冲击使她闭住了气，如果不及时想办法救过来，恐怕……”
“那好，我有经验，我来！”丹尼把头埋进海水里，用手使劲在嘴边搓了两下，抬起头大口吸气，就要给凝雪做人工呼吸。
我摇头笑了笑，伸手将他迅速探下的头托起来，正色道：“别着急，我看还是用现成的洁净氧气最好了！”
丹尼像吐烟圈似的将嘴里的空气喷出来，又张嘴吸了一口，道：“哎，你早说嘛，差点把我憋死。”
我不知道他是真的忘了自己第一口吸进去的空气中也包含氧气，还是故意要在紧张的氛围中制造点轻松笑料。不过他的行为确实使我心底缓和了一些，“你别不当真，人命关天。”
丹尼戴上氧气罩，深深地吸了一口，腮帮子好像塞进了两个鸡蛋，撅起嘴唇，慢慢地向凝雪发紫的嘴唇印了下去。
就在他马上要触碰到凝雪嘴唇的时候，斜靠在我肩头的凝雪突然猛地抖动了一下，张嘴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我被吓到了，抱着凝雪的胳膊也跟着微微一颤，丹尼更是被这声尖叫吓得大惊，将一口氧气也全部吐到凝雪脸上。
凝雪抬起了手迅速地捂住鼻子，眉头皱了起来。
看着哭笑不得的丹尼，我突然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十分滑稽可笑的事情，也用询问的目光似笑非笑地盯着丹尼。
丹尼被我看得有点不自在，伸手将口鼻捂在一起，使劲哈了一口气，然后举起手发誓道：“没有，我向上帝发誓，真的没有！”
其实丹尼喷出的那口氧气，我也闻到了，确实没有口臭味。更何况，如果说是口臭的味道使濒死的凝雪还了魂，这简直是只有不入流的小说家才能想到的可笑情节，我是不会相信的，我想你们也不会相信。
凝雪睁开那双冰冷的眼睛看了看我和丹尼，突然道：“鲨鱼，有鲨鱼！”
丹尼凝重的脸上轻松了下来，长舒一口气：“凝雪，你可吓我一大跳，放心，鲨鱼已经让我……们给OVER了。”
“真有鲨鱼？”凝雪惊恐地看了我一眼，将头从我肩头移开，用手抓住我的胳膊帮助自己浮在水面上，继续说：“我刚才明明看到海面上全是大大小小的鲨鱼，它们向我越靠越近，无论我怎么游都甩不开它们，到最后……它们将我围了起来，都张开血盆大口向我扑过来……我都闻到自己鲜血的腥气了。”说着向四周不停地眺望着。
看来昏迷中的凝雪是被自己的梦境吓醒的，我万万没有想到噩梦居然还有这种奇妙的治疗效果，竟然能将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唤醒过来！我不敢向她说起刚才那条鲨鱼差一点儿就将她吞进肚里的事情，她听到这个消息不知道会惊吓成什么样子，只是安慰道：“凝雪，不用害怕，我和丹尼会保护你的。”
凝雪并没有回答，而是呆呆地看着远方，抓着我胳膊的小手抖如筛糠。
她的异常表现使我不得不顺着她的目光向远方的海面眺望，顿时我也被眼前出现的景象惊呆了。
不知道是凝雪的预感唤来了这群嗜血狂魔，还是同类的血腥味道让它们寻踪而来，在我眼前出现的是一群高高低低的背鳍。
鲨鱼群，不，应该说是鲨鱼军团，因为那种一望无际的壮观景象简单地说是一个群体并不贴切。我甚至怀疑，大西洋中所有的鲨鱼都聚集到了一起，来向我们这三个人胆敢杀戮他们同类的人类讨回血债。
浩浩荡荡，没有边际，好像是从太阳升起的地方，一直延伸到这里。军团中不停地有鲨鱼跃出海面，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此起彼伏，不知道是在向我们炫耀它们数量的庞大，还是作为旗手，来引导后面的部队，以免走错了方向。
它们的先头部队离我们还有三四海里的距离，如果不是它们的数量太过惊人，太阳也刚刚浮出水面，将它们那些高高低低的背鳍暴露出来，我们根本就不会发现它们的踪迹。
“我就知道这不是一个梦！”凝雪终于说话了，只不过声音幽远得像来自地狱。
“这么大排场，难道连鲨鱼总统也一起出马了？”丹尼苦笑道。真不知道这个美国黑人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到了这种时候居然还能开玩笑。
跑，我们应该立即逃跑，但是，面对数不清的鲨鱼，我们又能跑到哪里去？最后的结果显而易见，就算我们马上逃跑，也根本没有可能逃脱它们的血盆大口，与其在疲于奔命中被它们捉住，还不如安安静静地等待它们的到来。
死亡既然无法避免了，我们只好坦然面对，虽然我们无法选择生死，但我们却有选择自己死亡方式的权利。
我手里还攥着那把锐利的工兵刀，其实我们可以死得更轻松一些，不用在咬噬的巨痛中死去。但我不想选择这种窝窝囊囊的死法，面对再强大残忍的敌人，我都有勇气面对他，自杀是懦夫的行径，我不想做懦夫！
“我就是死也得弄几只鱼翅填饱肚子！”丹尼挥舞着手里的棍子大声叫嚣着。
尽管我和丹尼有很多不同之处，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当真正面对死亡时，我们都敢于用胸膛去迎接它。只要有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成为生死朋友，相对于此，其他的都不再重要了。
想到这里，我心头涌起一股热流，这股热流慢慢地扩散开来，化作无穷的力量，充溢全身。
这种感觉毫不陌生，在我小时候无数次的睡梦中，把自己幻想成只身勇闯聚贤庄的乔峰时曾经有过，在我每每看到李云龙挥舞大刀砍向小鬼子脑袋的时候也体验过，这是一股豪情，一股视死如归的男子汉气概，我想当年的西楚霸王项羽被围在垓下时仍能勇冠三军，夺旗杀将，靠的就是这种豪情。
正在我被这股豪情感染的马上就要冲上去的时候，凝雪突然发出了自己的疑问：“这群鲨鱼好像不大对，它们好像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五】
丹尼转着脑袋环顾一周：“没错，这很明显是冲着我们来的！”
经凝雪这一提醒，我也觉得事情有些蹊跷，鲨鱼虽然是海洋中智商较高的群体动物，但它们嗜血的本性是无法改变的，相对于陆地上的狼群，它们的组织显得极为松散和随意，它们之所以成群结队地出没，目的只不过是能捕猎到比它们身体更强壮的海洋生物，并没有太多的组织性可言。至于说分工合作就更不可能了，就算是在一个群体里，它们也几乎是各自为战，毫无默契。如果一个群体里的某个成员在捕猎时被对手所伤，它们就会一哄而上，用利齿将同类瓜分干净。
所以复仇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它们嗅到了血腥气，是同类的血腥激发了它们的食欲。可是，数量这么大的鲨鱼群体，浩浩荡荡地向一个根本就不够塞牙缝的目标进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只能说，我们运气不是一般的不好，而是霉运当头。
凝雪心里的疑惑并没有被丹尼的话打消，或许她根本就没有听进耳朵里，只是继续说：“这么大群的鲨鱼不可能在一起行动，这样的话它们根本就不会捕食到猎物，就是一条鲸鱼也根本就不够吃的！”
“你怎么想？”凝雪的话很有道理，在这种危机关头，她心里恐怕已经恐惧到了极点，就是这种状态下，她居然还能这么细致地分析问题，这确实令我叹服。
“你们有没有感觉海水中好像有动静？”
刚才我们都被眼前看到的鲨鱼群骇住了，哪里还有什么心情注意海水有什么变化。经她这么一说，我才发现，海水果然和刚才不太一样。
刚才海面上很平静，就是微微掀起的波浪也很小，我们浮在水面上根本就没有置身汪洋、难以为继的感觉。可是现在，身下海水中好像起了潜流，尤其是留心之后这数秒钟的时间里，这股潜流已经带着我们开始缓缓飘动起来。
这不是普通的海洋潜流，因为它不是向一个方向不停地流动，而是在带着我们在水面上绕圈子。
“要起龙卷风了吗？”丹尼问。
“要是真起龙卷风倒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我们可以被带离这个鲨鱼群！”尽管突然刮起龙卷风对我们来说结果也好不到哪里去，我还是乐观地自我安慰着。
凝雪的脸颊煞白得好像一张白纸，紫色的嘴唇紧紧地抿在一起，声音坚定地道：“不是龙卷风！”
就在我们说话的这一会儿工夫，海里的那股潜流已经变得大起来，并已经浮出水面，形成一个越来越湍急的旋涡，我们完全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随着旋涡急速地转动着。
“快戴上氧气罩！”我一边将氧气罩护在口鼻上，一边伸手拉住了凝雪，丹尼也伸手抓住了我。
那个旋涡越绕越大，越转越快，只过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我们已经无法分辨东南西北了，紧紧抓在一起的双手开始慢慢地滑开，好像每个人的身体都有一股千钧的力气在向外拉扯。我知道这样下去很快就会被分开，三个人本来就显得势单力薄，如果真的被各自分开，那不用等鲨鱼群游到这里，我们恐怕就已经被湍急的旋涡呛死了。
想到这里，我向丹尼和凝雪摇了摇头，示意大家面朝里，抱在一起。
不敢松开紧紧抓在一起的手掌，只能缓缓地顺着一个人的手臂向上慢慢挪动，等我和丹尼的两条手臂都绕到凝雪的脖子上时，我们两人的手才敢松开，用尽浑身的力气往一起靠，这样来回努力了三四次，我和丹尼终于互相绕紧了对方的脖子。
头靠在一起我能够看到两人的眼睛，丹尼和凝雪两双眼睛里满溢着惊慌失措和惶恐不安，我想自己也应该毫无例外。
水声越来越大，震耳欲聋，就连在氧气罩里的口鼻都好像开始呼吸困难了，幸好我们抢先抱在一起，如果再那样手拉手地连在一起，现在也许氧气罩已经被剧烈的水流冲掉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尽管海面上水流湍急，如果能潜到水下，或许能避免旋涡的波及，可是身在其中，别说扎进水里，就连活动一下身子都十分困难。
水流越来越湍急，旋涡中心形成了一条黑洞洞的空隙，看上去像极了怪兽的嘴巴。
在振聋发聩的巨大水声中，耳边居然响起一阵“嘟嘟”的声音，这声音绵长而响亮，就算在这种惊天动地的水声中依然十分清晰地送过来，就像有无数个喇叭一起朝天奏鸣一样。而且此起彼伏，久久不绝。刚开始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以为耳鼓在强劲的水流冲击下产生了异响，但当我看到丹尼和凝雪脸上也露出疑惑的神情时，我确信这并非自己的幻听，而且我也在瞬间看到了发出这种声响的源头。
在我被裹卷着绕圈儿的时候，一瞥眼，就看到了一排排浮出水面张着血盆大口向天叫嚣的鲨鱼。阳光下，那一枚枚森森发亮的尖牙配上血红的大嘴，我胃里开始抽动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鲨鱼集体吼叫的壮观景象，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声音，我一直以为只有狼才会在月夜里发出那种令人心惊肉颤的声音，没想到鲨鱼也会，而且这种听起来十分怪异的声音一经发出，居然也是这样的骇人。
它们很明显是在示威，可是，它们在向谁示威？
【六】
答案很快就被揭晓了，因为就在这种声音响到最高亢的时候，一股巨大的托力从我们身下涌了上来，我们三个人的重量加起来应该不少于两百千克（我想丹尼自己一个人的体重也不会小于一百千克），可是就这四百多斤的重量在那股托力的作用下，根本就起不了一点作用，我们好像被弹弓射出的一枚小小石丸，向空中直飞出去。
我们都张大了嘴，不过没有发出大声的呼喊，而是三声沉闷的“呜呜”声，和刚才鲨鱼群的示威吼叫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从空中俯瞰大海，景象之壮观简直难以想象，那群鲨鱼已经变换了队形，围在了我们刚才置身的地方，晃动着身子，等待旋涡下面的东西浮出水面。
一声震天的吼叫，从我们刚才被弹出来的旋涡中心跃出一个庞然大物。掀起的巨大水浪立即将围在最前面的那一圈鲨鱼一下盖住了，那一圈至少有十几头鲨鱼，在这股水浪的冲击下，鲨鱼竟然难以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在水中翻了几个滚，灰白相间的身体好像翻起的水花一样。在它们外圈的鲨鱼也被水流冲出了好几米远。
从水面上开始卷起旋涡起，我就一直在想能带起这种水流的生物到底会是什么——是巨型海洋生物引起旋涡的可能是我最后想到的，我很不愿意往这方面考虑，因为只有这种可能才能解释这么多鲨鱼集体行动的壮观景象，鲨鱼是食肉猛兽，只有充足的食物来源才能让它们如此亢奋。我首先想到的是鲸鱼，被称为海洋霸主的鲸鱼，只有它们那样的体型才可能造成这样的声势——这种可能也不完全解释得通，因为我从来没见过鲸鱼出没的地方会形成旋涡。不过，鲸鱼到底有多少种类，就连现在最博学的海洋生物学家恐怕也不能说出个具体数目，如果有尚未被发现的新种类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也丝毫不奇怪。
但那显然不是鲸鱼，因为鲸鱼没有这么巨大的头颅，而且它的嘴巴成尖长形状，几乎和脑袋一样长，两排弯刀形的巨齿像是人工装上的两行刀子，牙齿的长度不下于我的身高。
从空中看下去，它的两条前鳍向前伸展得比鲸鱼要长许多，而且肌肉突兀，相当发达，我甚至怀疑里面长有骨骼，因为它在跃出水面的时候，前鳍居然从中间打了一个弯，又再度伸直，或许称为前肢应该更贴切一点。尾巴很长，灵活地摆动着，就像是有一条森蚺咬在了它的后面。
就算不加上尾巴的长度，它的身体也不下于二十米，如果再算上尾巴的话，总长应该超过二十五米。
它跃起空中，轮胎大小的眼睛在我眼前一晃而过，那张巨口更使我浑身瘫软。
这种景象我曾经在哪里见过，不过此时身子正在急速地向它嘴里落下，脑子一片混沌，根本就想不起来。
它跃起十几米后，身子像一幢高楼一样轰然入水，鲨鱼群一阵骚乱，纷纷避开，有几条动作稍微慢了一点，被它的头颅压下，顿时打了个滚，翻着白肚皮昏死过去。
它的身体虽然庞大，但动作却并不笨拙，巨大的头颅晃动间，已经将一条大鲨鱼咬在嘴里，毫不费力地一截两段，鲜红的血液立即从它嘴里流下去，两截身体也“砰砰”掉在水中。
被这等声势惊呆住的鲨鱼群被同类的血腥气刺激，纷纷摆动身体，争先恐后地围上来，张嘴向它咬去。
怪物一翻身，潜回水里。
我们被抛出很高，没等我们落下来，这头怪物已经落回水中，要不然恐怕第一个遭难的就不是那条大鲨鱼，而是我们了。
等我们重新掉回海中的时候，海水已经一片血红了，看来就是在水下，它也没有让牙齿闲下来。
【七】
在我们从混浊的海水中再一次游上来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就是摘下氧气罩，大口地呼吸，好像空气中的氧气比背上的液氧浓度还要高一样。
四周水花四溅，一条条涌动的鲨鱼让我们应接不暇，凝雪的身体更是剧烈地颤抖着，下唇已经被牙齿咬得渗出了血迹，丹尼挥舞着双手，脸孔泛起强烈的红色，像是一头被激怒的斗牛，面对着面前翻来滚去的鲨鱼用英语十分娴熟地咒骂着。鲨鱼的涵养修为显然“很到家”，丝毫不为他的咒骂所动，只是自顾自地在我们面前翻着波浪。
看来它们暂时顾不上我们这三个“小家伙”，现在正一心一意地捕捉那头庞然大物，我拉了拉丹尼的手臂，笑道：“看来你们的文化在地球上还是有盲点啊，以后还得努力。”
丹尼微微一呆，随即明白了我的讽刺意味，习惯性地耸耸肩膀，满腔的愤怒之情顿时化为一脸的苦笑。
“我想我们得赶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丹尼大喘了一口气，说出一个最紧迫的问题。
我望着周围不断向外蔓延的混浊红色水晕，为难地说：“在这里是很容易被鲨鱼误伤，可是如果我们到了外面，不也是马上就会成为它们攻击的目标吗？”
“那我们就这么等死？说不定……”丹尼后面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啊”地叫了一声，像是被什么东西扯住了，身子往下一沉，没了踪影。
正在我大吃一惊的时候，丹尼突然又冒了出来，吐出一口血水，一脸调皮的道：“喏，就像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被鲨鱼吃掉。”
我有点哭笑不得，真想不到丹尼会在这当口来一个幽默的肢体表演。不过他说的确是实情，就算鲨鱼在这么混浊的海水中和我们一样丝毫看不到东西，但谁又能保证不会被它们误伤到？毕竟它们的数量大得太过惊人了，只要有一条偶然游过我们脚下，丹尼形容的可笑场景就会马上出现，不过到那时，就一点儿也不会觉得可笑了。
现在海面上可以见到的鲨鱼数量已经不多，就是有也只是一翻身的工夫就重新潜回了水中，看来水下的战斗十分激烈，不知道是怪物的巨齿占了上风，还是鲨鱼群恐怖的数量略胜一筹。
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境地，我也颇为踌躇，毕竟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只要有丝毫差错，就马上会生死倒转，连回旋的余地都没有。
“行了，异，你别眉头皱得跟铁疙瘩似的了，有人帮我们作决定了！”丹尼抬了抬下巴，示意我看。
顺着他指示的方向看去，果然有东西正在贪婪地盯着我们，不过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嘴中流淌着血水的大鲨鱼。它在离我们十几米的地方看了大约有半分钟，突然一晃身子，向我们游过来。
“异，别发呆了，快撤吧！”丹尼说完这句话，戴上氧气罩，一矮身就没了踪迹。
还是毛主席说得对，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刚才丹尼还摩拳擦掌斗志昂扬地要和鲨鱼较量一番，可当对方一露面，他跑得比谁都快。
想归想，我的动作丝毫也不比丹尼慢多少，一边帮着怔在那里发抖的凝雪戴好氧气罩，一边拉着她潜进水里。
眼前是一片血红，只能看清半米内的距离，虽然隐隐约约地能感觉到不远处全是影影绰绰的影子，但丝毫也无法分辨影子的具体形状。
该向哪里去是一个关乎生死的艰难抉择，这确实难住了我，要是这次能侥幸不死，一定好好恶补一番关于海洋生物习性的知识。正在我这样想的时候，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脚踝，一把向下扯去。
越往下潜水，混浊的红流越加淡薄，不过，呼吸也越加困难，据说一个人在不带任何抗压装备的情况下，能够承受的水压是在二十米左右，我想我们已经越过临界点了。
脱出混浊的水流，眼前顿时一亮，看出去全是蓝澄澄的色彩，丹尼放脱我的脚踝，当先向左游去。我一只手抓着凝雪的手臂，紧随其后。
游出去一两百米的距离，回头看去，那条跟随我们的大鲨鱼也已经游出慢慢蔓延开来的红色水团，跟在我们身后。不知道它是能在混浊的海水中照样看清楚目标还是寻着我们身上发出的和海洋生物迥异的气味跟过来的。
丹尼回头向鲨鱼竖起中指，做了一个粗俗的手势，那条鲨鱼顿时加快了速度，像是明白这个手势表示的辱骂意味一样。
人不怕胆大，就怕胆大到找死的地步，我想丹尼此时已经被自己的英雄气概冲昏了头脑，实在是在找死了。
丹尼显然还不过瘾，居然转身把两只手放在脸颊两边，晃动起了十根手指。我实在看不过去了，狠狠地踹了他一脚，海水的阻力让我这一脚失去了应有的力量，丹尼只是向前漂了几米，总算放弃了恫吓，一心一意地向前游动。
又游了一会儿之后，已经能将红色水团覆盖的范围尽收眼底了，而那条尾随而至的鲨鱼离我们也只有不到一百米了，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它追上。
可是我们无能为力，先前的混乱已经使我们唯一的武器——工兵刀也不知掉到了哪里，现在是三个人六只空拳，但用拳头显然难以和鲨鱼的利齿抗衡，我们如果再想不出其他逃命的办法来，被一咬两段的厄运是逃不掉了。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凝雪好像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虽然手脚还在缓缓地摆动着，可头已经歪在了肩膀上，一个人逃命已经在抱怨自己为什么没有多长出几只手脚出来，更别说还要拖着一个人，虽然丹尼也过来帮忙，但这并没有使我们的游泳速度发生多少改变，眼看就要被追上了。
或许是我们命不该绝，或许是面对共同敌人的两拨互不相关的力量真的能成为朋友，那条正在混浊的水团中鏖战的怪物，突然冲了出来，像是一艘全速前进的潜水艇，以近乎令人咋舌的速度逼近那条向我们贪婪地咧着大嘴的鲨鱼，就在它离我们还有十几米的时候赶上，弯牙一挫，将它一口吞进肚里。
它身体所带起的强大水流没给我们丝毫的睖睁时间，立即被冲的向前荡去。
不过它身后的景象还是毫无遗漏的涌进我们眼底，只见它长长的尾巴上像串蚂蚱一样咬着五六条鲨鱼，鲜血化作一条红色的粗线，在身后绵延很长，缓缓荡漾开来。
原来是被鲨鱼围攻，怪物吃痛才凑巧冲出战团，不过这对我们来说可是雪中送炭，如果不是它及时赶到，我们恐怕已经成了它肚里那条鲨鱼的腹中之物了。
虽然这个怪物长相丑陋，凶残比鲨鱼更甚，但自从它误打误撞地救了我们的一刹那间，我突然觉得怪物并非没有可爱的地方，至少那条像森蚺一样的尾巴就看着很顺眼，真是线条流畅，堪称完美。
丹尼更是手指点点戳戳，嘴里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说些什么，冒起的气泡几乎将他的脑袋都掩盖住了。
我倒能理解他的意思，那是在提醒怪物，鲨鱼群已经朝它扑过来了。
没错，在它吞下那条意欲对我们大施淫威的鲨鱼，灵活地回身将挂在尾巴上的鲨鱼三下五除二地痛快解决掉之后，鲨鱼群已经像是强弩射出的飞矢，齐刷刷的从血团中冲了出来，转眼间就到了怪物的身边。
大约经过适才的交战，鲨鱼也感觉到怪物的皮质十分坚硬厚重，它们的牙齿根本就刺不进去，所以分成好几路，分别撕咬皮质稍微薄弱的前后肢和长尾。即便是在这些地方，它们的利齿所及居然也只能刺出翻涌而出的鲜血，想撕下一块皮肉来竟也十分困难。
怪物被撕咬得很痛苦，它一边摇晃着大嘴惶急地清理着身上的鲨鱼，一边不停地上下游动，躲避着更多鲨鱼的围追堵截。
就这样左躲右闪地折腾了好一会儿，那条怪物突然发出一声吼叫，身体猛地向上蹿出，跃出了水面。
从水底看出去水面上腾起的水花，我知道这只怪物已经发怒了。
这一场较量，鲨鱼群死伤不少，一条条僵硬的尸体在水中缓缓地向上漂浮，伤口上涌出的血团就像遭受炮击的战斗机燃起的滚滚浓烟一样，在水里慢慢漂散开来。
说鲨鱼是嗜血动物一点也不假，因为嗜血动物不但对血腥味具有天然的喜好，还有一个显著的标志，那就是对杀戮充满渴望，越浓烈的血腥气越能激发它们身体里杀戮的潜能。
我想此时它们嗜杀的本性已经完全被激发出来了，看它们蜂拥而上的劲头，每一条都像是被注射了兴奋剂，异常亢奋，一刻也不放松地紧随而上，全没有在意就在它们左边不远的地方，还有三个畏畏缩缩的小生物胆战心惊地看着这场殊死较量。
【八】
实际上，现在潜在海水里比浮到水面上要安全一些，可说实话此时我心里却产生了一股难以遏制的冲动，想要马上游上去，亲眼看一看这千载难逢的海上大战。丹尼也不例外，一副跃跃欲试的架势，如果现在他手里有一把工兵刀，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加入战团，向“以多欺少”的鲨鱼群宣战。
我心里又何尝没有这种想法，就算我们明明知道那条怪物只不过是凑巧救了我们的命，如果不是有鲨鱼群的围攻，恐怕它第一个吞掉的就是我们，但命毕竟是人家救的，这是不容抹杀的事实，要是眼看着怪物被鲨鱼群杀死瓜分掉，自己不做点什么，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所以还是我在大学里的跟人“私奔”的女朋友说得对，我确实没有做大事的潜质。
这些想法是突然涌进我脑子里的，在这么胡思乱想的时候，我们已经身不由己地向上游去，那是身体的自然动作，或者说是潜意识左右了我的身体，因为我脑子里发号的指令是：上面危险，不可意气用事。
当我们浮出水面之后，又立即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那个怪物仰面朝天，尾巴和四肢都高高地翘到了空中，只有一张长满弯齿的巨口在海面上灵活地转动着，它巨口倏张倏合、一伸一缩的时间也是极快，每一下都能准确地咬到一条鲨鱼，一仰头将其从中截断。
鲨鱼群将它团团围住，就连海水下面也紧密地聚集了许多，虽然忙得不可开交，但显然无从下嘴。
“以己之长，克敌之短！”丹尼不知道什么时候摘下了面罩，摇头晃脑地说了一句《孙子兵法》中的经典语句。
这头怪物显然也相当聪明，在经过适才的交战之后，能这么快地找到一种突破、克制的方法，这说明它的智慧已经达到了令人惊叹的程度，假如它突然能开口说出一句标准的人类语言出来，我丝毫也不感到奇怪。看来那句说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话得重新定义了。
“要是以这种速度杀戮下去，恐怕这群鲨鱼用不了两个小时就全部报销了。”丹尼语气轻松地道，像是在评论一场足球比赛。
我摘下氧气罩，提醒他：“你别高兴得太早，如果鲨鱼被杀干净了，下一个目标你说会是谁？”
“反正不会是我！”丹尼坚定地说。
“我们三个比起来，只有你够它打打牙祭的，不是你是谁？”
“咱们……咱们……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我真不敢想象……还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凝雪将头歪在我肩膀上，神情极为委靡。
“那我们去哪儿？”丹尼无奈地问。
凝雪长长的睫毛低垂下来，脸孔煞白得吓人，喘了好几口气才断断续续地回答：“不管去哪儿都……都比这里强。”
惊吓、饥饿加上疲倦，我想凝雪的身体已经透支到了极限，如果再得不到休息和食物，生命恐怕会很快地衰竭，要是再一次昏迷过去，那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丹尼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什么话来，脸上的笑容收敛了，渐渐变得凝重起来。
不只是凝雪，其实丹尼和我的身体也在严重透支，虽然我现在不像刚落水时那样疲倦，反而觉得身体充满力量，但这绝不是什么好事情，人的身体在极度透支的情况下，心脏会突然停止跳动的，那根本就没有挽救的可能。
丹尼向前游了十几米，推着半截还在涌着血浆的鲨鱼尸体游回来：“没办法，只能用它先填填肚子了。”
侧头看着凝雪紧紧皱起的眉头，我担心凝雪吃不下去。于是鼓励道：“凝雪，你万里迢迢不畏艰险地跟我们来到这里，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找到罗克吗？我向你保证一定能带你找到罗克，但你首先得活着！”
凝雪睁着朦胧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丹尼，最后将目光凝聚在面前漾着血水的鲨鱼尸体上，突然歪头干呕起来，但除了黄色的胆汁，什么也没有呕出来。
丹尼好像示范一样，夸张地张大了嘴巴，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狠狠地咬在高高耸起的鲨鱼背鳍上，牙齿上立即沾满了血红的黏液，左右摇摆了好几下头，才将一块鱼翅咬了下来，一边津津有味地咀嚼着，一边轻松地说：“这可是昂贵的鱼翅大餐，比牛排好吃多了。”
别说凝雪，就是我看到丹尼嘴角流下来的不知是口水还是血水的红色液体，都感觉到胃里在不停地痉挛着，只是咬着牙坚持着不让自己呕吐出来。
这生鱼翅显然也好吃不到哪里去，丹尼在咽下第一口之后，喉结开始上下不停滚动着，虽然脸上还是一副轻松的表情，可眼神却只往周围扫，不敢再看一眼面前被自己咬出一个小小缺口的鲨鱼背鳍了。
“你真的能带我找到罗克？”凝雪望着我的脸满怀希望地问。
“要不是这次海上的凶险经历，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他，但现在我敢说，我一定能找到罗克！”
“你凭……”丹尼只吐出两个字，被我瞪了一眼，后面的话就咽了下去。
这只不过是我鼓舞凝雪的善意谎言，其实越到现在，我心里对能找到罗克所抱的希望越小，如果说这些是罗克给我们布下的一个迷魂阵的话，那这也应该是一个超出了我所有想象力的迷魂阵，更何况我现在已经深陷其中，濒临绝境，连活着的希望都变得十分渺茫，更别说解开它了。
但我编造出的这句谎言却提醒了我，开始注意到一些原本忽略的细节：在华盛顿三百米地下出现的那个飞速向摄像机靠拢的黑影，和这只身躯庞大的海中巨兽，这两者之间难道会存在着某种联系吗？
凝雪好像是被我们说动了，她在拼命地忍耐住呕吐之后，终于俯下头，开始啃食起那条腥味十足的鲨鱼背鳍来。只不过她并没有像丹尼那样细细地咀嚼，胡乱地嚼了两下，就艰难地吞咽了下去。
要想活下去就必须有足够撑下去的体力，我一边将这句话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念叨着，一边向背鳍下了嘴。
虽然滑腻发涩，腥气塞喉，但并没有我预想得那么难吃，不知道我的这种感觉是因为脑子里想着另外的事情分散了注意力，还是我向来并不挑剔的饮食习惯给我的错觉。反正，吃下去就是吃下去了，并没有特别不舒服的感觉。
正在我们你一口我一口像狼群分食猎物一样的生吃鱼翅的时候，离我们不远的海面上的那场大战也进入了白热化，形势开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九】
最先发现变化的是凝雪，因外她在强忍着吞下两口生鱼翅后，终于再没有勇气咬下第三口了。我们也没有再做勉强，如果她胃里实在承受不了这种刺激，就算我们强迫她吃下去，也还是会全部呕吐出来，那对她的身体丝毫起不了补充作用，而且鱼翅的营养价值极高，如果她能将吃进去的两口完全消化掉的话，体力应该能够得到一些恢复，这就是我们所希望的最好结果了。
“你们看，它们这是要干什么？”凝雪伸手指着前方问。
当时我的嘴里还咬着一块未完全嚼碎的鱼翅，听到她的话赶紧抬头看去，当看到眼前的景象时，不禁吞了一口唾沫，半烂不烂的鱼翅立即塞在了喉咙里，弄得我一口气接不上来，慌忙中只好趴下吞了一口海水，又咸又涩的海水竟把生鱼翅强烈的腥气压了下去——后来我还暗骂自己真是傻瓜，面对着如此充足的添加佐料，我们居然不会好好利用，竟拿自己的意志跟身体的生理反应硬抗，真是愚蠢到家了。要是早发现就着海水能这么轻松地享用鱼翅大餐，那整个大西洋的鲨鱼也让我们三人吃光了。
就在我们一心就餐的这段时间里，形势确实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所有的鲨鱼都围拢在了那个怪物的大嘴旁边，不躲不闪，只有零星的几条鲨鱼还在它的后面寻找着空隙，怪兽反而将一张大嘴紧紧地闭住了，弯牙紧锁，丝毫也没有张开的意思，而且还摇晃着头颅，躲避送到嘴边的鲨鱼大餐。
“看来‘哥斯拉’也有吃饱的时候。”丹尼一边抹着下巴上淋漓的鲜红汁液，一边调侃道。
“难道它也会撑得不敢张嘴了？”凝雪很难得地说了一句轻松的话，这说明她的精神状态比刚才好了一些。
我也看不出这个怪兽在搞什么鬼，就凭它刚才巨嘴张合、大开杀戒的威风，我实在想不通是什么原因令它对嘴边的美味紧闭其口。但这应该不是它的原因，问题可能出在这群伤亡过半的鲨鱼身上，可是，它们只是紧紧地随着它的嘴巴不停地在海面上游来游去，并没有其他具有“威胁性的举动”。
这就好像一位妈妈正在举着汤勺喂到小孩的嘴边，小孩却完全不理会妈妈的苦心，不停地摇着头躲避一样。只不过喂到小孩嘴边的是温浓的汤汁，而随着怪物大嘴摇晃的却是上百只凶残的大鲨鱼。
这简直诡怪到了极点，难道鲨鱼身体里居然能分泌出具有粘黏作用的“强力胶”，竟将怪物的嘴巴紧紧地粘在了一起？
这不过是一个随意杜撰的幻想故事，所以这种事不会发生在真实的世界里，就算有我也不能相信。
就在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挢舌不下的时候，突然从怪物身后五六米远的地方蹿上来两条身形硕大的大鲨鱼，从左右两边向怪物不停地在空中挥舞的那条尾巴扑去。
怪物的反应也十分灵敏，就在两条鲨鱼张开嘴马上咬到的时候，那条尾巴突然横着向下落去，两条鲨鱼顿时扑了个空，在空中划了两条交叉弧线，砰然落水！
与此同时，另有一条比这两条鲨鱼还要大上一些的鲨鱼，突然从水里直蹿上来，利齿交错，正好咬在了尾巴上，怪物吃痛，张开大嘴，仰头向天吼叫起来。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形容当时看到的情形，如果用一个比喻的话，就像是……就像是我们形容一个人在瞬间飞黄腾达时所说得那样，对，鲤鱼跳龙门！
聚拢在怪物嘴边的鲨鱼，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纷纷一跃而起。只不过不同的是，能幸运地跳过龙门的鲤鱼会变成一条呼风唤雨的飞龙，而幸运地跳过了“弯刀门”的鲨鱼却成了怪物的腹中之物。
可是即便是死，这些鲨鱼还是争先恐后地蹿出了水面，一条条前赴后继地落进鲨鱼的嘴里。
“这是……这是……”凝雪睁大了眼睛看着这个壮观的场面，说话又开始有点断断续续起来，不过这次不是因为气力不济，而是因为震惊。
“用少部分的牺牲换取最后的胜利！”我觉得头皮开始发紧，谁说鲨鱼只是嗜血生物？谁说它们没有组织性可言？谁说它们不如陆地上的狼群那样分工合作？那简直是管中窥豹，自以为是（很不幸，这些话正是我在前面曾经所下的断语，我现在改正了）！
当面对几乎不可战胜的敌人的时候，如果不能让对方露出弱点，那就截断它发挥优势的可能！这是我从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育，我想这对我绝对有用，当然也希望对看到我这段话的读者能够有用。
接二连三的鲨鱼一下子就将怪物的大嘴塞满了，它的足有半尺长的弯牙根本就咬不到它们，因为它们已经跳进了牙关里面，那里是它最柔软的地方，舌头、口腔内壁。血水开始从它嘴里流出来，不知道是自己的血还是鲨鱼的血？
塞得满满的大嘴根本就合拢不了，那一排排锐利的巨大弯牙形同虚设。它无法再保持仰面朝天的架势，身子一扭就翻了过来，更多的鲨鱼哪里会放过这个反败为胜的良机，都张嘴咬住它的口唇，向外猛力撕扯，我能看到被扯下皮肉的地方鲜血涌动。
怪物一下子乱了章法，不停地在海水中翻翻滚滚，水潮澎湃，连同我们所在的地方，都因为水流的翻滚变得不安全起来，这使我又喝了好几口咸涩的海水。
就这样折腾了大约十几分钟，那个几乎可以将大型游轮一下撞翻的庞然大物又一次跃到空中，轰然落下以后，就再也没有上来过。
海面上陷入了一片死寂，只有几乎被染成红色的海水和无数鲨鱼的半截尸体和内脏表明，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惊天动地的战争。
到处是翻着白肚皮的鲨鱼，在红色的海水中随着海浪一浮一沉，不知道会漂向哪里。
“那只‘哥斯拉’死了吗？”凝雪打了个寒噤，怯生生地问道。
丹尼使劲搓着脸颊：“上帝，太难以相信了……你刚才说什么……哦，是的，不死也差不多了，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海洋里，它就是这次侥幸不死，恐怕也已经受了重伤，死亡只是迟早的事情。”
“或许在上万米的海底深处，它还有同类，希望能够得到它们的帮助！”我苦笑道。
“战斗的双方都散场了，我想我们也应该离开这里了！这里可真是一块鲜血的海洋，希望这不会给我的后半生带来噩梦！”丹尼道。
我转头环顾一周，担忧地说：“附近没有岛屿，我们能去哪里？”
“来吧！”丹尼道，“如果这里真是罗克沉船的海域的话，我想我们一直朝南游，就一定能有收获的！”说着话，他看着太阳辨别了一会儿方向，当先向右游去。
“我希望你不是在拿我们的生命开玩笑！”我道。
“相信我一次怎么样？”丹尼回头看着我，“我可不像你会做那些毫不靠谱的事！”
“你凭什么这么肯定我们会有收获？”我继续问。
“哦，这个你不要问，只要跟我走就行了，你跟我卖了一路子的关子，现在也该我故弄玄虚一回了，这就算扯平了！”
我被他反驳得哑口无言，人们常说一报还一报，但我没想到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十】
我们小心翼翼地在血红的海水中向东南方向挣扎前进。时不时会被从血水中翻涌上来的鲨鱼吓一大跳，幸好血红混浊的海水帮了我们大忙，只要靠得不是太近，划水时再多加留心，倒也并未引起它们太多的注意。
而且它们现在只顾对着同类的尸体大快朵颐，也无暇顾及我们这三个弱小的人类。
鲨鱼的尸体随着海浪漂浮在海面上，尤其是翻白的鱼腹，像极了在海面上缓缓移动的冰块，如果不是偶然能看到它们狰狞的本来面目和被咬嚼的一塌糊涂支离破碎的血肉，真的令我感觉恍然间置身于南极的冰山雪海中。
没有了鲨鱼的追逐，没有了逃命的紧迫，疲倦再一次席卷全身，在担惊受怕中游弋了两个小时之后，浑身已经提不起一点力气了。
“丹尼！”我沙哑着嗓子喊，“还要再游多远，才能找到我们的‘收获’？”
“如果我们运气好的话，应该快了。”丹尼翻来覆去地变换着游泳姿势，也没找到能节省力气的方法。
“运气，原来你还不能确定？”凝雪幽幽地问。
“鬼才能确定！”丹尼叫道，“我怎么知道他们的嗅觉器官是不是能像鲨鱼一样灵敏，如果这两天正好感冒，那只有求上帝来救我们了。”
我仰躺在海面上一边有气无力地摆着手臂，一边琢磨丹尼嘴里的“他们”是在指谁。本来我的知识就十分有限，如果是在陆地上我还能猜测出几种具有灵敏嗅觉的动物，但在海洋中我一种也想不起来。可是除了人类能向我们伸出援手之外，还有什么海洋生物会对人类心怀怜悯呢？
又足足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终于脱离了血水的浸泡，鼻子里虽然还是充满腥气，但那是新鲜的海洋气息，而不是令人作呕的血液味道。
“我游不动了。”凝雪声音低低地发出来。
不光是她，我也觉得自己的腿脚都像是灌满了铅，连抬一下的力气都没有了：“还有多远？”我舔了一下干涩的嘴唇，却发现舌头比嘴唇还要干燥。
丹尼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沮丧地道：“看来真要大难临头了，连液氧都没有了！”
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在茫茫大海中，唯一可以使我们暂时生存下去的液氧都已告罄，那么在力气用尽的那一刻，也就是我们被死神俘虏的时候了。
我艰难地从背上将几乎瘪在一起的氧气囊摘下来，丢给身边寂然无声的凝雪：“凝雪，我这儿还有点氧气，撑不住就吸一口。”
我知道自己皮囊内的氧气也不会太多，希望能多少给她一些帮助。这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我的力气也到了尽头，只要有人在我胸口使上一指头的力气，我就会毫无阻力的沉下去，拖着凝雪的身体在水中前进的壮举，恐怕也只能在心里想想了，这就算报答她的救命之恩吧——尽管这未必管用。
刺眼的阳光使我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没有了视觉，只有听觉可以感知到外边的世界。有人说眼睛也能够听到东西，只不过我们习惯于用耳朵倾听世界，所以这个功能已经慢慢退化了，以前我是不相信的，但现在我却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因为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周围的世界突然变安静了，不，是宁静，静谧得使人感到无比的安详！
恍惚间，我又回到了压龙山腹，眼前又出现了双手拽着细索的白枫，还有她那双在黑夜里都放出摄人光彩的大眼睛。
“如果我掉下去了，你可不要忘了我是骑过你这匹马的女主人！”
她的声音又回荡在我的脑海里，一遍接着一遍，回环往复，萦绕不绝。
她的身影随着这声宛若天籁的声音不断地往上升，往上升，越升越高，飞出了困住我们的压龙山，飞到了满天星光的夜空里，她像是一个身姿绰约的美丽飞天仙女，在空中慢慢起舞。
在她身体周围，环绕着七彩的光晕，赤橙黄绿青蓝紫，将明亮的圆月也衬托得黯然失色。
白枫睁着明亮的眼睛看着我，从她眼睛里放出的是兴奋和羞赧的光芒，然后她向我挥了挥手。
“异哥，你来！”
我没有看到白枫的嘴唇翕动，但这清朗婉转的天籁之音却传到了我的心里。
我使劲跳了起来，身体脱离了大地的束缚，向空中的白枫慢慢飞近，慢慢飞近……

第八章 神的领地
【一】
“那头巨兽足有二十多米……不，起码超过二十五米！一个大脑袋几乎占了身体的三分之一，嘴巴如果张开，能把自己的脑袋整个吞下去，而且它的牙齿像是成吉思汗的军队用的那种弯月形的利刃，最奇特的是它的前肢和尾巴。我现在可以肯定那两条短小的东西就是前肢，因为它能左右前后地转动，我没见过鱼鳍能做到这一点，还有尾巴，我说了你可能不会相信……你猜猜那是什么样子？”
一阵沉默之后，这个熟悉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就知道你肯定猜不到。唔……如果你曾经到电影院看过《狂蟒之灾》你就能想到它的样子了。是的……没错，那就像是一条森蚺！威尔斯，你能猜到那是什么动物吗？”
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更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此时，我的眼睛还紧紧地闭着，除了大脑之外，身体的其他部分连一点存在的感觉都没有。其实我很想睁开眼睛，看看丹尼到底在向谁绘声绘色地描述那头海洋怪兽的样子，可是我也只能这样想，根本就不能让眼皮眨动一下。在努力了几次之后，我终于决定暂时放弃，先让自己疼痛欲裂的头颅尽快恢复思维的能力再说。
“唔……以鲨鱼为食，身长超过二十米，还长着前肢！哦，真是很奇怪的一种生物，嗯，让我想想……我似乎从哪里听说过这种生物，这应该是一种史前的海洋巨兽！”一个低沉的声音用极标准的美式英语缓缓地说，“如果你不是在消遣我的话，我想那是一只生活在海洋中的恐龙——上龙，对，科学家就是这样称呼它的，而且应该是一只处在鼎盛期的上龙，更精确的称呼应该叫滑齿龙，不过，那好像是早已经灭绝了的生物。”
“是吗？”丹尼大声叫起来，“果然是一条恐龙吗？看来我的感觉没错，要不我怎么觉得它和一条霸王龙有点相似呢！”
“可是，它早已在几亿年前就灭绝了，你们怎么可能碰到它？这里又不是侏罗纪公园！”
“是你把它们灭绝了吗，威尔斯？”丹尼厉声质问道。
“你开什么玩笑，丹尼先生，我倒是想，可那时候还没有人类呢！”威尔斯苦笑一声。
“这就对了。”丹尼得意地说，“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见过它们灭亡时的情景，中国有句话叫做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你又没看见，凭什么说它们就绝种了，或者它们都还活着，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罢了！”
“哦……”威尔斯犹豫了一下，可能是没有找到反驳的词语，于是妥协道，“好吧，就算你们见到的是上龙吧！”
“什么叫就算？”丹尼再一次提高音量，“难道那些足够你笑到从床上滚下来的鱼翅还不能证明我们确实发现了可以颠覆生物学界关于恐龙灭绝理论的证据吗？”
他后面这句话几乎是一口气说完的，更像是在说一个绕口令，我在脑子里将这句话重新咀嚼了一遍才明白他所要表达的意思。
“是的！”威尔斯口气开始变得坚定起来，“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你们遇到的就是上龙，而且你们的发现简直可以比哥伦布发现美洲还要惊人……是的，还要惊人！”
听了他这句言不由衷的话，我心里暗暗发笑。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不是用证据，而是用气势迫使别人承认自己观点的事情。我想现在的丹尼，脸色一定涨得通红，说不定连拳头都挥舞了起来。
“所以——”丹尼拖长了声音道，“威尔斯，你虽然救了我们但我不需要感谢你，那些鱼翅已经足够了，而你现在并没有将我的朋友救醒，这就是你的罪过了。你要知道，他不仅是一个给你带来了财富的国际友人，而且是远比哥伦布还要伟大的探险家，如果他活不过来，你的罪行就大了，要受到联邦政府最严厉的审判！”
威尔斯显然被丹尼的谬论搞得哭笑不得，哑口无言了好一会儿，才说：“我想他不会有事的，只不过还没有醒过来。”
其实我已经醒过来了，能够听到他们谈话就证明我醒了，之所以我现在还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我想问题出在神经连接上，尤其是在近乎死过一次之后，这种连接更需要一定的时间。
等我的头颅不像刚才那样疼痛的时候，我再一次试图睁开眼睛，就像被梦魇住了一样，我努力了好几次，眼皮才猛地掀了起来，刺眼的光线迫使我马上又合上了眼睑。但既然第一次取得了成功，那第二次就轻而易举多了。
于是我慢慢地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坐在床上指手画脚的丹尼和一个颇有绅士风度的中年白人男子。
“给我点水。”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平静，但耳朵里听到的还是嘶哑的声音。
“你醒了！”威尔斯快步走到我旁边，一双深邃的幽蓝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我，然后才缓缓转头叫道，“托力，托力，去倒点清水过来！”
丹尼看到我醒过来显然很高兴，大声地用中文喊道：“异，你知道吗？你睡了足有三天三夜，整整七十二个小时！”
喝干两碗甘甜的淡水，我觉得自己终于又活了过来，伸手抹了抹嘴角的水渍：“是你救了我们吧？威尔斯先生，谢谢你了。”
“你怎么知道他叫威尔斯？”丹尼诧异地问。
“我不仅知道他叫威尔斯，而且还知道一个关于大探险家的故事。”
丹尼和威尔斯对视一眼，一起笑了起来。
【二】
威尔斯是美国某远洋渔业公司的高级主管，长期驻守在大西洋波拿哩葛岛上——波拿哩葛岛是一座坐落在大西洋深处的狭小岛屿，面积大约有二十平方千米，说是弹丸之地绝不过分，专司捕猎大型海洋鱼类——这是他们对外宣称的说辞，其实就是专门捕猎鲨鱼。由于人类对鱼翅的大量需求，海洋鲨鱼的数量正在急剧减少，所以许多远洋捕猎公司都不敢明目张胆地捕猎鲨鱼，但丰厚的利益回报让许多人甘冒生命和法律的风险铤而走险，继续着这种茫茫大海的凶险生涯，威尔斯就是其中之一。
我一直以为一个整天和海洋猛兽打交道的人应该是一个粗犷的大汉才对，但威尔斯的形象彻底颠覆了我的这种想法。他更像是一位流着纯正贵族血统的英国绅士，风度翩翩、气质优雅，甚至比我这个东方小子还要内敛含蓄，更没有丹尼那样高大威猛的体魄。
这个小岛是他的王国，除了每半月一次由公司派来的远洋运输船只外，很少有外人能来到这里。他的属下有两百多人，加上他们的家属和从事各种服务的仆佣，整个岛屿上足有四五百人。这些人都是他这个小小王国的子民，在这里他说一不二。
据丹尼说，他是在上一次寻访罗克的行踪时发现这个岛屿并认识威尔斯的，在上龙和鲨鱼大战后他带领我们寻找的就是这个岛屿。他之所以如此确信我们会得救根据的也就是那些漂浮在海上数以百计的鲨鱼尸体，他相信威尔斯绝不会放过这次坐收渔利的绝佳机会。
这里离“艾维基努”号沉没的地方有一百多海里，我们当然不可能游过来，只是在我们游出二十海里以后，被威尔斯偶然撞见了。要是按这种说法，我们之所以能活下来靠的居然是那些曾经要吞噬我们的鲨鱼。
我丝毫不记得自己被救起时是怎样一副狼狈相，只知道自己当时已经昏迷了，人最容易在昏迷的时候产生幻觉。
幸好我们三个人都没有事，丹尼苏醒得最早，是在获救后的第二天中午醒过来的，其次是凝雪，昏迷了两天，最后一个醒过来的却是我这个当时一直保持清醒的人，看来适度的昏迷并非是一件坏事，昏迷也是身体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急措施，强迫自己清醒反而对身体没有益处。
这里的环境不错，终日海风习习，岛上草木葱郁，一排排的小木屋看起来更恍惚置身于美国西部的某个小镇上。岛上食物充足，居然还有两家很有特色的小酒馆，甚至还有从事特殊服务的妓女在里面兜揽生意——这并不奇怪，只要有人类聚居的地方，就会有她们的身影。
威尔斯对我们的招待很周到，饮食是他的专职大厨亲自烹饪的，身体的调理由他的私人医生亲自护理。这样一来，我们恢复得很快，三天以后，我已经可以像从前一样打拳跑步了。
于是我们打算离开这里，继续我们的寻找工作。
我提出的下一个目的地是北非，因为这里离非洲大陆很近，比美洲还要近。
但丹尼提出了自己的顾虑，撒哈拉沙漠是世界上最大的沙漠，而美达不雅冈（罗克到达的第三站）坐落在沙漠深处——其实罗克到达的准确位置并不是这里，而是离它两百余里的沙漠内部，因为那里没有人类聚居点，所以就近取了这个地名。可以想象得到，这片荒漠中暗藏的危险绝对不会比海洋少，更何况在荒漠中生存已经很困难了，更别说寻找到一个只有小孩手掌大小的地洞（丹尼认为其他地方也一定会和在爱丽普斯酒店发现的一样）。而且，沙漠里的环境瞬息万变，地貌会在一夜之间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就算确定了准确位置，那里也很可能已经被黄沙填埋了。
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在这里发现地底秘密的可能性是最大的。如果罗克会在他走过的每一站都打下深入地底300米的地洞的话，那么撒哈拉沙漠中的这一个很可能会和其他地方不一样，因为其他地方都是在人口稠密的城市里，只有这个是在荒漠中（当然还有一个在南极洲，我想进入那片无人区比进入撒哈拉还要艰难百倍），运输仪器将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而且黄沙滚滚，遮天蔽日，要想在一片荒漠中找到某个点根本难以做到。所以我认为，在撒哈拉我们很可能有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的发现，如果那个洞口还存在的话，会比其他地方容易辨认，说不定有着特殊的地貌标志。还有一点，撒哈拉是荒漠，人烟稀少，就是靠无线通信设备的联络都很难找到同伴，那我们的安全系数要大一些。也就是说，除了自然环境的阻碍之外，不用防备其他人为的干扰和威胁，自然环境的恶劣虽然不容易克服，但比起人心的鬼蜮伎俩来，又简单得多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和丹尼以及凝雪讨论了足足一天，最后还是我占了上风，两人同意了进入撒哈拉沙漠的方案。
我们只好请求威尔斯的帮助，他很爽快地答应了，叫人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和装备，命令属下用船将我们送到利比里亚的蒙罗维亚，并资助了我们一笔不小的费用（我们现在是身无分文，连信用卡都丢进了大西洋里），丹尼许诺等回到美国之后一定加倍奉还，威尔斯只是很绅士地笑了笑！
在我们到达波拿哩葛岛的第八天，终于又再一次拔锚起航，向未知的旅程继续进发了。
【三】
蒙罗维亚既是一个港口城市，又是利比里亚的首都，因为毗邻大西洋，也算是北非一个举足轻重的大城市，不过说实话，比起美国一般的临海城市来就相差很远了，甚至连中国的青岛都比不上。
南非地区小国林立，语系驳杂，我和丹尼在那里简直成了聋子，倒是凝雪的语言天赋再一次帮了大忙，在威尔斯派遣的船只返回之后，凝雪就成了我们得以和当地土著沟通的唯一媒介！据凝雪自己说，她天生就具有语言天赋，就是再复杂的语言系统，她也只需要短短的三个月就能完全掌握，她十分自豪地向我们炫耀，自己已经掌握了一百多种语言，这其中还包括久已失传的古藏语和古罗马语。我想她的这种能力恐怕也只有我曾经十分仰慕的一位探案前辈可以与之一较高下。
沿途遇到了许多皮肤黝黑的矮小土著，我还半开玩笑地问丹尼，回到这里有没有一种寻根的亲切感，却被他不置可否的苦笑给应付了过去。
其实北非并非完全以黑人为主，在广袤荒芜的沙漠绿洲中，还有许多阿拉伯人，为了尽量掩饰我们与当地格格不入的相貌，我和凝雪在蒙罗维亚挑选了阿拉伯服饰作为掩护，而丹尼则打扮成了一个发育特异的黑人土著，虽然他高大壮实的身躯和瘦小的当地人差别很大，走在人群中总像一头夹杂在羊群里的骆驼那样突兀显眼，但只要他不说话，别人也不容易分辨出他的身份。
美达不雅冈在尼日亚和乍得交界的位置，而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位于美达不雅冈二百多千米的一片荒漠里，从地图上看应该属于乍得境内，但荒漠中很少有人，国界线更没有十分明显的区隔，所以我们打算乘飞机先从蒙罗维亚直达尼日亚首都阿加得兹，再从那里坐骆驼赶到美达不雅冈，在当地找一个向导，然后深入沙海。
一路上我们都尽量保持缄默，以免露出任何马脚，引起别人注意，和人打交道的任务都交给了用白纱遮住脸颊的凝雪。
我们是在第三天傍晚时分赶到美达不雅冈的。这里已经深入沙漠，放眼望去，黄沙滚滚，了无生机，人们常用炼狱来形容这种被人类遗忘的地方，现在看来一点也没有错。白天跋涉在几乎可以将人整个蒸发掉的烈日下，而每当夜晚来临，我们还要面临寒冷的考验，从一个极端转换到另一个极端的速度太快，我们的身体明显难以适应这种挑战，每天早上醒来时都是昏昏沉沉的，只有在尽情地享用皮囊里甘洌的清水时，脑子才会蓦然清醒许多。
幸好这三天里天气状况出奇的稳定，没有刮起大沙暴或者发生使人闻之丧胆的雷暴等恶劣天气，当然，更要感谢与我们一路同行的当地运输驼队，正是因为他们的带领，我们才没有迷路，要不然我们三个人恐怕永远也不可能找到几乎只有一个小村庄大小的美达不雅冈。
沙漠中不光会遇到瞬息万变的恶劣天气，还会在不经意间被一些小生物夺去生命，就像是一首唱的那样：〖……
贪婪秃鹰还有毒蝎和响尾蛇
盯着我 看能撑多久
寻找你的路途格外寂寞难过
自一人想你爱你快要虚脱
误把流沙当成是绿洲的骆驼
下一秒 就大祸临头
……〗
这是一首由柯呈雄作词的歌曲，名字就叫《撒哈拉沙漠》，我更愿意把它当成一首充满绝望的诗来读，也许这首歌送给凝雪是最恰当不过了。
落日的余晖将一望无垠的高低沙丘映衬得金黄一片，这真是奇景，如果我是一个摄影家，一定会兴奋不已，可是我不是一个摄影家，当然也不可能兴奋得手舞足蹈，在我心里想的却恰恰相反，是一个极为凄凉的念头：这层金黄色的沙丘下面不知道埋藏着多少人的枯骨。
美达不雅冈确实是一个小村庄，几乎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只是一片特达人聚居的小块绿洲。整个村庄人口不足一百人，一个高瘦的黑人老者是他们的酋长，也是他们唯一遵从的首领，而他们得以在此聚居的源泉是一条不足两米宽的小河道，正是这条感觉随时都会被风沙埋没的小小河床，孕育了少得可怜的人类。
特达人是撒哈拉沙漠的古老民族，大多聚居在提贝斯提及其南部边境，在尼日亚境内还从未听说过有他们的聚居点。特达人基本上以驼队游牧为主，所以大多聚居在沙漠边缘，像这种深入沙漠内部的小股居民，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那种语言不但听起来十分绕口而且还令人难以琢磨，即使他们说得再慢，我也还是不能辨明其中每一个词的发音。我怀疑即便是凝雪这个“语言大师”恐怕也听不懂这种罕见的奇异语言。
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凝雪竟然说得很流利，她口中发出的音节丝毫也听不出来一点的异样。我们拜谒了那位酋长，当凝雪在他的帐篷里揭开面纱的时候，这位智者的脸上也不禁露出惊奇的神色。
是的，一位二十多岁的东方小姑娘，居然能说一口地道的特达语，无论是谁都会感到惊奇。
下面就是我们和这位老者的对话，为了节省笔墨，这里也省略了凝雪的翻译环节。
我们还没有说明来意，这位酋长就已经心知肚明地摆摆手：“那个地方去不得，你们还是回去吧！”
【四】
当时丹尼已经将地图拿出来了，只不过还没有展开，在听到他这句话的时候，我和丹尼对望了一眼，都感到十分疑惑，怀疑老者可能误解了我们的意思，因为说什么他也没有理由知道我们要去的地方。
丹尼拿地图的手愣在了空中，眼睛泛着狐疑的光亮不停地打量着老者。
“您知道我们要去哪里？”我怔怔地问。
老者和蔼地笑了笑，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在沙地上画了一个圆圈，并在上面断断续续的画上一条蜿蜒盘折的细线。
我看了半天也没有明白他画里的意思，不禁抬头询问地看着他。
“波利波利普！”老者口里说出这五个稀奇古怪的音节，微笑着看着我。
我转头向凝雪射出了询问的目光，凝雪向我苦笑了一下，低声说：“这应该是个地名，我不知道它表示什么意思！”
我伸手指了指他画出的图案，问道：“这是哪里？”
“你们将要去的地方！”老者眼含深思地看着地面上的图案，“也是我们来的地方！”
我一边听着凝雪的翻译，一边思索他这句话的意思，可仍是似懂非懂。
老者笑着扫视了我们一眼，微微点了点头，好像明白了我们确实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于是拿起一只稀奇古怪的烟斗，从旁边一个简陋的小筐里将黝黑的烟叶塞进烟窝里（我试图让他抽我带在身上的纸烟，却被他拒绝了），一副从头讲起的架势。随着散发出的古怪烟草气味，他也开了口，声音变得幽远起来。
“许多年以前，波利波利普曾是一块绿洲，那是这片沙漠中最大的一块绿洲，方圆足有一百多里。那里有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叫做坨坨耶河，就像是一条蜿蜒伸展的巨蟒一样。它所流经的地方到处长着参天的大树，就是树枝上的藤萝也有人的大腿那么粗。那里有数不尽的斑马驰骋，河里的游鱼有……这么长！”
老者的双手在空中比画了一下，他两手之间的距离约有一米的样子，我脑海里想象着他所形容的游鱼的长度，暗自吃惊。
“当时，那里草场茂盛，我们就在那里过着无忧无虑的游牧生活，和狮子为伍，训练猎豹来对抗狼群，保护我们的收成。可是有一天夜里，坨坨耶河无声无息地消失了，好像它真是一条有生命的巨蟒，它抛弃了我们，也是在那天夜里，大风沙席卷而来，将这片绿洲完全埋藏进沙砾中，连同那里的所有生灵！”
“所有神灵？”丹尼翻着白眼珠声音异样地问。
“是的，所有生灵！”老人重复了一句。
看他的眼神不像是没有听明白丹尼话里的意思，但他还是这样重复着。
“那您是怎么逃出来的？”我清了清嗓子，挠着头问。
“那时候还没有我，听我的爷爷跟我说，我的祖先本来都被埋在了沙砾下面，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其中的极少一部分人却又再一次出现在了这里。”
我越听越糊涂，苦着脸和丹尼凝雪互看一眼，虽然向一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发出进一步的诘问显得很不恭敬，好像在故意戳穿他的谎话一样，但他的这句话显然违背逻辑，如果不问清楚是不会甘心的。何况如果他说的那里正是我们要去的地方，搞清楚其中的原因说不定对我们接下来的行动有帮助，于是还是试探地问道：“您是说你们是突然出现在这里的？”
老人点点头：“我的族人都知道这是神的意旨，他之所以要将一些人从地狱中放回人间，为的就是让我们守卫这块境地，因为那里已经成了神的领地，不许外人入侵。”
“你是说那块绿洲还存在着？”丹尼提高了嗓门问。
老者满脸肃穆地看着虚空，道：“是的，只不过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看到，只有心地善良的人可以见到它。”
一句话立即涌到了嘴边，但我还是没有马上问出来，因为这句话是：你有没有见过？这和问他你是不是一个善良的人一样无理。
老者微笑着看了我一眼，立即就猜透了我的心思，“噗”地向空中吐了一口烟：“是的，我曾经见过，那片绿洲就出现在我面前，和我爷爷跟我说的一模一样！”
“那是海市蜃楼！”丹尼吁了一口气。
“是的，那是海市蜃楼，也是真实的。”
“你怎么就能够判断就是那个地方？说不定那只是数千里之外的一个相似地方的映影。绿洲几乎都大同小异。”丹尼反驳道。
“不！”老人十分肯定地坚持说，“别的地方不会有……绝不会有！”
“什么？”这两个字几乎是我们三个人异口同声问出来的。
老人眼神中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慌乱，但转瞬即逝，他狠狠地吸了两口烟，郑重地说：“那种服饰是没有一个地方的人会穿的，任何特达族人都不会穿那种服饰，只有我们！”
我怀疑他这句话是故意搪塞，因为如果仅仅因为服饰的原因，他没有必要用抽烟来掩饰自己的慌乱。
“虽然现在我们看起来和其他特达人没有什么两样，可是在那个时候，我们的穿戴和他们完全不一样。”
“有什么特别的？”这句话是凝雪在翻译完之后所问出的问题，当然，也是我马上就要问出口的问题。
“一种绣着奇怪花纹的长褂，就是和你们那里蒙古人骑马时穿的衣服差不多。”老人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形容道。
看来这里绝不像我们看到的那么闭塞，或者他所掌握的知识并不像我们以为的那样，一个知道遥远东方一个少数民族服饰的人，怎么说都不会是表面上看起来的样子。
两个不同民族的服饰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并不奇怪，因为从他上面的话可以看出，他们曾经生活在那里的祖先应该是骑马的游牧民族，这和蒙古人所从事的职业差不多，相同的职业当然会产生相似的着装。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花纹？”我轻声问。
老人摇了摇头：“很难形容，而且先辈留下来的祖训，不让透露给外人的。”
既然是民族的一个秘密，我自然不能穷根究底地问下去，而且就算问他也不会告诉我的。
丹尼像是征求我的意见一样地问：“是不是这样？曾经出现过的情景被保存了下来，然后又在特定的环境中得到了重新回闪，就像那条船？”
海市蜃楼虽然是自然界的一种奇观，但并不如何神秘，但据我所知，这些奇观还都是方位上的移动，由于云层和天气的原因，千里之外正在发生的情形会呈现在我们面前，还没有听说过海市蜃楼会出现时间上的位移。不过我没听说并不表明没有可能，所以我向丹尼点了点头，道：“有这个可能。”
老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丹尼，然后望向凝雪，凝雪于是将我们的对话翻译给他听。
老人微笑着听完之后，摇了摇头：“这怎么可能呢！上千年以前的情景怎么可能出现在千年之后呢？”
“上千年？”我讶异地问。
老人点点头：“是的，这段历史至少在千年以前，因为这些事情都是口口相传下来的，一代接着一代。”
相隔千年的海市蜃楼，就好像我们现在看到了远古人一样不可思议，而且这种可能真的极其罕见。
“别管那么多了，你怎么知道我们去的地方就是什么什么普的，或者咱们说的不是一个地方呢！”丹尼叹了口气问。
老人已经将烟斗里的烟叶吸干净了，一边磕着烟斗一边微笑道：“当然是一个地方，因为曾经有人向我打听过这里，他和你们长得差不多，我想你们和他一样都是为了这个地方才来到这里的！”他说着看了我一眼，显然是在说和我长得有点相像。
我心里一惊，难道他所说的这个人会是我们一直在寻找的罗克？虽然我知道罗克和我长得并不一样，不过老人所说的不应该是指具体的相貌特征，而是一些共性，比如肤色，从这一点来看，黄种人确实都差不多。罗克确实来过这里，这已经可以得到证明，但从我们沿途的遭遇来看，罗克一直在故意隐藏着自己的行踪，如果老人嘴里说的这个人就是罗克的话，那将是我们迄今为止得到的最鼓舞人心的消息。
“他叫什么？是不是叫罗克？”不等我开口，凝雪已经问了出来，我听不懂她的话，但可以辨别罗克这两个字的发音。
老人摇摇头，道：“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是一个很敦厚的年轻人，他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执意到那个地方去……哎，但却再也没有回来。”
【五】
凝雪的脸色立即变得很难看，无助的目光在我脸上扫了一下，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头，示意安慰，继续问：“您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子吗？”
老人回忆了一下，伸出手指在沙地上画了起来，不一会儿就画出了一个人的脸孔。
那确实应该是罗克，虽然我只见过他的照片，但我所记忆的脸庞特征在这张极为简易的画像中全部表现了出来，凝雪情绪有点失控，不住声地说：“是罗克，就是罗克……”
我安慰道：“还记得‘艾维基努’号吗？罗克不会这么轻易死掉的。”
老人皱着眉头，满眼迷茫：“他对我们民族的历史知道得很清楚，甚至连那个地方的……特征都说得很清楚，我不知道他是从哪里知道的这些，而且，他还带来了一个沉重的大铁箱，用了四匹骆驼才驮动，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东西……真是一个奇怪的人！”
“铁箱也被他一起带到了那里？”丹尼厉声问道。
他此时的声音明显提高了许多，连语气都变得急迫起来。我回头望向他，他冲我挤出一丝苦笑。
“当然，那是他的东西，当然会带在他身边，尽管他一身的华贵气度，只是孤身一人，但我们特达人是神的子孙，不会对不属于自己的财富起任何的非分之想，就算是一座金山也不会动心！”老者的声音立即严肃起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有没有看出那个铁箱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丹尼赶紧解释说。
老者说话的口吻依然冷峻，但声音中的高傲却显而易见：“人一旦起了窥觑别人隐私的好奇心，就已经被魔鬼附了体，特达人是神的子孙，从来没有被魔鬼俘虏过！”
丹尼知道如果再继续纠缠在这个问题上，可能会惹恼这位黑皮肤的智慧老人，摇了摇头，明智地收回了后面的问题。
“不过，”老人眼睛里闪过一丝迷茫，带着犹豫的语气继续说，“那个铁箱里肯定放着沉重的东西，因为那天傍晚要卸下这个铁箱时，竟然用了我们族里十二位强壮的小伙子帮忙，即使这些人一起努力，还依然费了不少时间。第二天那四匹骆驼走过的脚印陷入沙里很深。而在那天夜里，他竟然将铁箱运进了自己的帐篷，他的帐篷是和我们离开了一百多米驻扎的。”
在我看来这没有什么奇怪的，显然这个沉重的铁箱对罗克来说至关重要，面对一群陌生人，戒备的心理是无法避免的。
“你是说他的行为很奇怪？”丹尼继续问道。
老人点了点头：“是的，他对我们民族的了解不是字面上，当他走进我的帐篷时，用的是极为娴熟的我们本族的礼节，每个动作拿捏的分寸都很到位，而且先前我已经说过，他对我们族的历史知道得甚至比我还多，像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做出这样不合时宜的事情来？”
这次我听明白了，一个将安守本分看成是神的旨意的敬神民族，绝对不可能去偷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再联想到他刚才说到这种民族传统时的高傲神情，显然，在他的数十年人生经历中，这种事情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也就是说，安守本分在这里不仅仅是一种道德范畴的事情，已经上升到一种本能意识。而作为对这个民族如此了解的人来说，罗克不可能不知道这个传统，在知道这个传统的情况下，罗克依然存在着防备心理，这只能说明那个铁箱里的东西对他来说已经重要到对任何人都怀有戒心的程度了。铁箱里到底藏着什么？
那肯定不是黄金或者能和财富直接挂钩的东西，一个出身豪富之家的亿万富豪，钱财的吸引力不会仍然这么具有魔力，而且在沙漠中，财富并不是最宝贵的东西。那么会是水么？那就更不可能了，我从来没见到过用铁箱盛水的事情，而且这块绿洲虽然不大，那条不足两米宽的细流照样可以带来充足的水源。可是，那会是什么呢？
有一点可以肯定，铁箱里的东西一定是罗克此行的目的，他舍弃舒适的富翁生活，冒着生命危险跋山涉水来到撒哈拉的目的，就是为了将这个铁箱运送到一块早已消失了一千多年的地方。
想到这里，我感到浑身不自在，这个想法为罗克近乎荒诞不稽的行踪轨迹又加重了一个诡异难解的砝码。
老人说完又摇了摇头，再抬起头来时，眼中的疑惑已经消失了，重新泛起那种隐藏在和蔼里的深邃：“我劝你们还是不要去了，那里的天气从来不受整个沙漠环境的约束，大风沙和雷雨会毫无征兆地降临，而且还有你根本想象不到的危险出现，那是神的疆界，任何妄想踏进那里的人都会遭受厄运，被沙漠吞噬掉！”
我向丹尼和凝雪看了一眼，两人眼中流露出的不是惧怕，而是雷打不动的坚定。如果就这么半途而废，我想没有一个人会甘心的。于是说：“谢谢您的提醒，但是我们和您曾见过的那位东方人有很深的渊源，如果不能找到他，是无论如何不会回去的。我只恳求您能给我们安排一个向导，只要将我们带到那里就行了。”
老者凝神从我们三人脸上一一扫过，可能是我们的坚定使他放弃了进一步告诫的意图，嘴角动了两下，却没有说出话来。他望着面前自己画的那个图案出了一会儿神，终于点了点头，道：“好吧，明天早晨我会派人带你们找到那里，但他只能带领你们到达边缘地带，以后的事情就要靠你们自己了。”
这天晚上我们没有支起帐篷歇息，而是睡在了老者为我们安排的圆形草房里，凝雪不敢自己独处一室，执意要和我们在一起，虽然老者说神的子孙不会窥觑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但不知道对于不属于财富的人，是不是也会谨守不渝。
躺下不久，凝雪就没有了动静，三天的长途跋涉，作为一个小姑娘，能一直这么坚持着已经十分难能可贵了，要她和我们这两个身强体壮的大男人一样保持相同的体力状态就强人所难了。
我躺下后并没有立即入睡，脑子里还在想着老人刚才说的话。直觉告诉我，他对我们保守了一定的秘密，尤其是说到如何辨别那个地方时，服饰显然不是最根本的标志，一定还有其他明显的标志能将那里和别的地方一眼分开。也许是牵扯民族秘密，他对我们做了隐瞒。但我们无能为力，无论是恳求还是利诱，就算我们用上不可能使出的恫吓手段，对于一个笃信神灵的智慧老人来说，他依然不会吐露半句。
还有丹尼，他对那个铁箱产生的极大兴趣也引起了我的注意。正如我前面多次提到的那样，丹尼一定有一些事情瞒着我，而且我越来越觉得丹尼对铁箱的关心更胜于罗克本人，也许他知道铁箱里装着什么东西，可是他为什么要对我隐瞒呢？
对于我们明天的行程，我也一样存在着忧虑。我们会在那里发现一些有用的信息吗？如果能，它将给我们一个什么样的答案？还有危险，置身于荒漠中随时会面临生命的危险，我们又如何逃避自然的施虐？除了自然因素以外，我们会不会遇到来自动物的致命威胁？在华盛顿我们远距离地遭遇了长着一双明亮大眼睛的黑影，那显然是一种动物，正是它的出现，导致我们遥控信息的中断。而在大西洋深海中，等着我们的是一只早已灭绝了的上龙，那种声势和威力简直不是人力可以与之抗衡的，那么在这片荒漠中我们会遇到什么？
一个想法已经在我脑子里逐渐形成，那就是这八个地方都是经过罗克精心挑选的。反过来说，他已经预知了会有人追踪他留下来的踪迹，所以就选择了八个人类简直不可能到达的地方，而那些骇人的怪兽是不是他用来保卫自己的秘密而故意安排的卫士？如果事情果真如此，罗克自身所具有的能量就不能单纯以诡异来形容了，那简直就是恐怖，迄今为止，我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能够操控大型生物的事情。
丹尼也在不停地翻着身子，呼吸也不是很平稳，偶尔还会发出一声低低的叹息，看来他也没有睡着。
“丹尼，你还没有睡吗？”我低声叫道。
“嗯！”丹尼低沉地答应了一声，“你也睡不着？”
“一想起明天的行动来，怎么能睡得着。”
“你担心什么？”
“可担心的事情太多了，每一件都叫人彻夜难眠，你说呢？”我回答道。
“唉，是啊，这个东方小个子，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一路走来，我们简直就是在地狱里被抛来抛去，到现在竟然越来越糊涂了，你说，他到底想干什么？”
我摇了摇头，突然发觉这是在漆黑的夜里，丹尼不可能看到，于是开口说：“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能猜得出来……哎！我一直想问你，上次你来的时候有没有什么发现？”
“那里就是片荒芜的沙漠，除了风沙更强一些，和其他的地方没有什么两样。”
“地面上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标志？”
“哪里有什么标志，就是一点城市的残垣断壁都没有，我不相信那里曾经有过一座古城市。有些民族往往会编织一些神秘的来历，好显得自己多么的与众不同，我上次根本就没有和他们接触过，直接到了那个地方，除了风沙就是风沙，一点特别的地方都没有！”丹尼略带嘲笑地说。
我又习惯性地摇了摇头：“我想酋长并不是在编故事，很有可能经过一千多年的风沙，那块绿洲确实被沙漠掩盖在了地下，他们的先辈确实也是从那里逃出来的，而关于神的领地的话就可能是杜撰的了。毕竟那里是他们祖先的埋骨之地，他们自然不希望别人打扰祖先的安宁了。”
“你说得有点道理，可是罗克显然找到了那里，因为他不是在那里失踪的，这只不过是他最后在地球上留下的第三个地方，在此之后他还去了南极洲和欧洲！”
我沉吟了一下，道：“关键是那个铁箱子，罗克不远万里来到撒哈拉很可能为的就是将这个铁箱子里的东西送到那里，如果能知道那个箱子里的东西，或许对解开这个谜团有帮助。”
“不见得！”丹尼沉声回答，“我看不见得，就算是知道铁箱子里面装的什么东西，也不大可能将所有的事情都想通，至少为什么将这个东西带到这里和其他地方，这就很伤脑筋。”
“其他地方？”我发现丹尼话里的漏洞，赶紧追问：“你是说，罗克也在其他地方放了同样的东西？”
“这个谁知道。”丹尼平静地答道，“就算不是同一个东西，我想也差不多，否则他怎么可能满世界晃悠地找这些鸟不拉屎的荒地，难道他疯了吗？”
“唉——”我叹了口气，自己可能是有点神经过敏了。仔细想想，丹尼的分析确实很有道理，除了这种可能，罗克还能干什么？
“行了，行了！”丹尼烦躁地低声咆哮起来，“赶紧睡觉吧，明天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我可不想在睡梦中被黄沙给埋掉！”
我轻声笑起来：“那就晚安吧！”
“晚是够晚了，却不见得能安呐！”丹尼自我解嘲地嘿嘿笑笑，停止了说话。
其实丹尼并没有睡觉，在半个小时以后，当我迷迷糊糊地快要进入梦乡的时候，还能听到丹尼辗转反侧的声音。
【六】
二百多千米的路程对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来说，可能只是一两个小时的事情，即便是骑马，可能也就是一天的时间，可在这里我们耗费了一天一夜，头天早晨天刚朦朦亮就已经起身，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到达了波利波利普——那片被特达人视为神的领地的禁地。
向导向我们指了指，嘴里叽里咕噜地说了一段话，就调转骆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丹尼转头问凝雪：“他说什么？”
凝雪用手在额头上支起凉棚，眯着的眼睛凝望着前方：“前面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离我们五百米往前，方圆一百多里的面积都是那块地方。”
我也仔细观察着周围的环境，问：“丹尼，你上次来的是不是这个地方？”
“我怎么知道，连一点地面标志物都没有！”丹尼抱怨道。
这里确实和其他地方没有任何的区别，同样的滚滚黄沙，同样的一眼望不到边，同样的了无生机。而且沙漠是在不停地变化着的，一条大河，一块绿洲，甚至一块高于地面很多的隆起物，都可能在几天后完全被埋没掉。就算当时有标志物也不一定还留在那里，我吐出一口气：“好吧，不管怎么样，咱们既然来了，那就进去吧！”
我们扯动驼缰，五匹骆驼排成两排向里行去。
在特达人的营地我们已经备足了一骆驼清水和一骆驼食物，就是待在这里四五天也不成问题，前提是不遇到其他的危险。
中午的烈日烤炙着像镜子一样的细沙，又将热量反射出来，这时候的温度应该在五十度以上。置身在这样的天地中简直就和被放在笼屉里蒸的馒头没多少区别，浑身懒洋洋地提不起一点力气，真想将身上的衣衫全部扯下来，赤膊上阵。可没有人会这样做，穿着衣衫还能对太阳发出的紫外光起到一定的阻隔，要真是脱掉了它们，人就能很快被晒成干鱼。
每个人手里的皮囊都灌过了好几次清水，每当干渴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就拧开轻轻地抿一口，可是这点水分根本就没有作用，毛孔中散发出来的汗液永远比喝进去的水要多。
“这就像是一块用沙砾打造的铁板一样，每个地方看起来都完全一样，我们是在白费力气！”丹尼又开始例行公事地抱怨起来。
凝雪的声音也变得有些焦躁：“我们走了有四个多小时了吧？”
我看了一下腕上的手表，道：“从进入这片区域到现在两个小时零十二分钟。”
“不会吧！你的手表是不是被晒得失灵了？”丹尼扯直了嗓子接口道，“我怎么觉得有一个多世纪了。我看不会有什么发现了。”最后这句话明显地带着沮丧的味道。
“也不是没有变化。”凝雪纠正道，“这里的风好像变得比刚才大了一点。”
丹尼伸出手臂在面前挥舞了一下：“不是这里的风变大了，而是整个沙漠的风都变大了。毕竟过去了两个多小时了，再说，这点儿变化并不算变化！”
其实风和刚才并没有多大区别，凝雪这样认为多半是心理作用。
“我早就说过，什么绿洲，什么神的领地，那个死黑人老头儿就是吓唬我们，要是这里真有神灵主宰的话，为什么我们都进来这么长时间了，他一点欢迎的表示都没有？”
我暗自好笑，要是在平时，我早就对他这种不“认祖归宗”的不肖子孙大家讥讽了，可现在我没有这个心情。其实现在我也很烦躁，如果整个波利波利普都是这样，我们寻找下去的意义真的不是很大。如果我们脚下的黄沙中真的埋藏着一座一千年前的城池的话，当时罗克又是怎么进入的呢？
就在我这样想的时候，突然听到凝雪指着天空惊叫起来：“你们看，那是什么？”
我和丹尼都同时抬起了头。就在我们头顶的正中央，一块巴掌大的阴云低悬空中，端端正正地将我们三个人罩在了下面。而其他地方的天空却是一片晴朗，别说阴云，就是一片白色的云朵都没有。
“被人盯上了！”丹尼阴阳怪气地说。
这也是我的第一感觉，因为那片阴云漂浮得并不高，目测距离也就在一千米左右，这样说的根据是它里面氤氲而起的云雾变化都一点不漏地呈现在我们眼前。而且在晴空万里的沙漠中，毫无来由地出现这么一块阴云，总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
丹尼咕噜噜地喝了几口水，指着天空中的阴云叫嚣道：“哎！你看什么看，你信不信我把你打下来？”
那片小小的乌云在空中旋转起来，形状也起了一定的变化，刚才还像一只握紧的拳头，很快就变成一个摊开的手掌，弯曲的“五根手指”好像注满了力量，马上就会向丹尼抓下来一样。
“嘘！”丹尼满脸嘲笑地挥了一下手臂，将皮囊里所剩不多的清水都撒在了沙砾里。
“我说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你是真的能把它打下来还是能将它吓跑，这不是瞎折腾吗？你知道水源对我们有多宝贵！”我埋怨道。
“我这辈子最不喜欢被别人盯着看了！”丹尼一边笨拙地爬下驼背一边说，“一想起有只不怀好意的‘眼睛’在天空看着我就觉得不舒服……哎，别担心，咱们带的水足够挥霍……”
丹尼说到这里声音突然顿住了，站在两匹骆驼中间，怔怔地向后看着，好像又看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景象一样。
我扭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后面除了黄沙之外，空无一物，不禁有点恼怒：“我说丹尼，你能不能不这样一惊一乍的，好像……”
“不！”丹尼大声打断我的话，脸上变得一片死灰，“你看，我们驮水的骆驼怎么没有了？”
【七】
经他这一提醒，我才注意到我们身后果然没有了那两匹负载食物、水源和必要辎重的骆驼。
在我们进入这里以前，为了保险起见，我和丹尼都用粗绳一人一匹将它们拴在了我们所乘骑的骆驼上，可是现在绳子还在，骆驼却没有了踪影。
我们竟然丝毫没有察觉出它们是什么时候丢掉的，甚至连一点异常的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这就叫釜底抽薪吧，如果想在沙漠中让别人痛苦地死去，偷走他们的水源和食物应该是最恶毒的方法。
是谁想将我们置之死地？我突然想起了特达酋长那句话：……那里已经成了神的领地，不许外人入侵！是的，只有神灵才有这样的法力，能这样悄无声息地让两只活生生的大型生物消失掉，连一点儿痕迹都不留下来。
我和凝雪都跳下了驼背，惊慌失措地打量两根曾拴着骆驼——也是我们生存希望——的缰绳，缰绳显然不是人为割断的，断口参差不齐，有点毛边，倒好像是骆驼自己咬断的一样。
我又抬头看了一眼我们头顶上空变幻不定的阴云，心里发着狐疑。
丹尼已经指着乌云蹦跳着叫骂起来。我被他吵得理不出一点头绪，没好气地喝止道：“行了行了，你还有完没完？净整些没用的，你要是有力气没地方发泄，就回头把骆驼找回来！”
“就是！”凝雪也抱怨起来，“都是因为你，人家明明告诉你这是神的领地了，你嘴里也不知道收敛一点。你说，现在怎么办？”
“我……”丹尼被噎了回去，气鼓鼓地翻着白眼珠，最后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都怪我行了吧……都怪我！异，你说现在咱们怎么办吧！”
形势很清楚，如果再继续往前走下去，可能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因为饥渴而失去体力，到那时，恐怕只有被困死在这里的份了。但是，就算现在回头，我们就一定能走回去吗？如果真如特达酋长所言，这里是神灵控制的地域，那么我们的擅自闯入显然已经激怒了他，他会这么轻易地放我们回去吗？当然，我们最应该做的是回头按来路找寻丢失的骆驼，可是我先前已经说过，这片沙漠平滑得就像一面平整的镜面，一眼就能看到很远，如果骆驼倒毙在我们来时的路上，应该一眼就能看到，可后面连个黑点都没有，我们又上哪里去找？
“丹尼，你们上次来真的连一点奇怪的事情都没有遇到过？”我问。
丹尼摇了摇头：“我上次和这一次完全不同，我们是直接从蒙罗维亚坐了飞机过来的，只是浮光掠影地看了一遍，根本就没有下到地上。”
“现在我们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马上往回走，虽然没有了清水和食物，但我想坚持一天一夜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不过我的担忧是，我们是否能找到回去的路，尤其还有几个小时就到晚上了！”我忧心忡忡地分析着我们面临的困境，“第二个选择就是继续向前走，寻找其他线索，但说实话，我不知道找到线索的可能性有多大，或者我们三个人会被永远困在这里！”
“那还用说！”丹尼当先开口道：“自然是先回去了，我们不会愚蠢到自己往绝路上走的份上吧！”
凝雪一直在沉吟着，不知道在想什么，我看了她一眼，问：“凝雪，你觉得呢？”
“这事有点奇怪。”凝雪语气缓慢地分析道，“我觉得骆驼不可能无缘无故地失踪掉，一定有某种原因，我觉得咱们应该往回走，注意留心观察可能会留下来的痕迹，如果实在没有什么发现的话，咱们再离开这里。再说，这和离开走的是同一个方向，只不过要多花点时间。”
“对对对！”丹尼连声附和道，“那咱们赶快往回走，也许用不了多久，我们走过来的痕迹就被风沙堙没了。”
说走就走，我们拉转骆驼，沿着来时留下的足迹向回缓慢地走去，像极了斗败的公鸡。
这可真是出师不利，刚刚踏进这片死寂的沙漠，就要被迫走回头路，我们每个人都郁闷至极，只顾牵着骆驼仔细地注意着脚下骆驼留下的蹄印，没有人说话。
刚开始地上只有留下来的十二只骆驼两指深的蹄印，呈一条略微弯曲的直线向前延伸着，没走出半个小时，蹄印已经变得很淡，像是传说中会草上飞轻功绝技的高手留下来的。
我们越往前走，地上的蹄印越淡，我们心里的希望也变得越加渺茫，又过了十几分钟，蹄印终于完全消失掉了。可是蹄印自始至终都只有十二个，就像那两匹骆驼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回头望去，我们回头走过来时留下的足迹也在不远处消失了。
其实在这段时间里整个沙漠已经起了显著的变化，风沙比刚才大了数倍，扬起的沙尘使我们眼前一片模糊，露在外面的皮肤被拂扫而过的沙尘刮得生疼，头上的烈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藏了起来，那片起初只有巴掌大小的阴云像是能无限蔓延的细菌一样笼罩了在我们头顶，阴云四合，风云突变，一场大雨怕是马上就要来了。
骆驼应该感觉到即将到来的暴雨的气息，在我们的束缚下惶恐不安地挣扎着，到了后来，如果你不用两只手死死拽住，它们就要挣脱缰绳，发足逃命了。
“沙漠中的天气都是这么说变就变吗？真想不到！这就叫屋漏偏逢连夜雨吧，异？”
每到危险的时候，丹尼这种幽默的天赋总会不合时宜地发挥出来，我甚至认为丹尼肯定有病，一种特殊的“恐慌综合征”，大约和喜极而泣、怒极反笑差不多。
“不知道这么充沛的水量是怎么这么快聚集到一块的。”凝雪抬头看着越聚越黑的天空说。
我一边翻身上了骆驼，一边大声道：“别管那么多了，沙漠中遭遇暴雨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咱们还是看看骆驼能不能帮咱们一把吧！”
没有了外力的束缚，三匹骆驼都好像突然发起了疯，撒欢似的狂跑起来，不知道它们是被突然到来的乌云吓破了胆，由着性子疯跑，还是天性中对沙漠的了解，趋吉避凶，三只骆驼全部向我们刚刚走来的地方跑去，那是波利波利普的中心方向，我们竭力要逃脱的地方！

第九章 沙漠之眼
【一】
一旦让骆驼野性发作，要想再次控制住它就不可能了，我做了好几次调整它奔跑方向的尝试，都没有起到作用。它执拗地向那个方向疯跑，就算是将它整个脑袋都拉离了原来的位置也没有用，它的四条腿好像根本就不受自己控制，四蹄翻飞，疯狂奔跑，我的善意阻挠反而使温顺的骆驼生了气，数次像马一样抬起前腿，要将我掀翻下来，幸亏我反应敏捷，死死抓住面前的驼峰不放，才没有遭遇被撂下来的噩运。
风声越来越大，天空迅速弥散开来的乌云已经完全遮盖住了阳光，雷声轰隆隆地响起来，闪电在我们周围一个接一个地劈下，化作一条条闪光的怒矢，要将我们这三个擅闯禁地的狂妄者射杀死！
应该停下来了，我知道在这种极端的天气中，四处乱闯远不如待在原地，说不定一个响雷过处，我们就会成为焦糊的腐肉。
“停下来，Fuke you，快停下来！”丹尼死死地勒着缰绳，他胯下的骆驼也死死地扯拽着，两股力气较起了劲。
凝雪只能死死地抱着驼峰，趴在驼背上一动不动，根本就没有心情管骆驼会将自己带到哪里。
好像是被温水溅到一样，脸颊上先是一点点的发热，然后浑身上下也开始被热流浇湿了。这种泡桑拿的感觉并未持续多久，当全身都笼罩在温热的水流当中时，冰凉的雨水降落下来，暴雨才刚刚拉开序幕。
“砰！”丹尼和骆驼的较量终于有了结果，那匹骆驼毕竟比不上像大猩猩一样健壮的丹尼，在一抬前蹄间，终于收不住势，整个儿向后翻在地上，丹尼发出一声古怪的惊叫，被压在下面。
我顾不了那么多了，一翻身从驼背上跳下来，在地上打了两个滚，向翻倒在地的丹尼奔去。
“去你妈的！”丹尼大声骂道，压在他身上的骆驼被他一把推翻在地，趔趄着挣扎了好几下，才从地上爬起来，然后一瘸一拐地继续自己的逃命之旅。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丹尼并没有被骆驼压伤，“大猩猩”有着傲人的抗击打能力。
“轰”，巨大的响声使我脑子都昏了一下，天空中一个闪电直劈下来，划过一条闪亮的弧线，将刚刚从地上挣扎起来的那匹骆驼击中，一团火光向前冲了三四米，噗然倒地，变成一团黑糊糊的焦炭。
丹尼被这种声势吓住了，起到一半的身子一软，瘫在了地上。
这声闪电过后，雨点变得大起来，冰凉的雨水更像是从天上直泼而下。
我伸手将丹尼从地上拉起来，大声问：“你怎么样？”
丹尼苦笑着点点头，又摇了摇，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意思。
“将身上所有能充当导体的东西通通丢掉！”我一边脱着自己的外套一边大声命令着。
在波拿哩葛岛的威尔斯那里补充的贴身匕首随着外套一起扔出老远，就连穿在脚上的皮靴也被慌忙褪下来丢了出去，直到身上再没有一片足以致命的铁片为止。
丹尼比我更可怜，在试图咬掉T恤衫上的铁质拉链未果之后，他只好将贴身的内衣也脱了下来，只剩下了一条内裤，光着膀子大声诅咒着。
凝雪已经随着骆驼不知去向，不知道凭着骆驼的天性能否为她找寻到一个暂避危险的地方。
丹尼和我瑟瑟发抖地蜷缩在地上，任凭雨水无情地拍打着我们近乎赤裸的身体。
暴风雨还只是刚刚开始，没过多久，我们已经像是置身于倾泻而下的瀑布中了，睁不开眼睛，连鼻孔也被雨水紧紧地挟裹住，吸不进一点空气，只好用手掌遮住嘴巴，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刚才还像置身于蒸笼里，现在已经被丢进了冰窖中，这种冰火两重天的煎熬就是一秒钟都难以忍受，但我不知道这场暴雨将会持续多久。
都是好奇心惹的祸，要是我压根就对这个罗克不感兴趣，也不会遭遇这种危难。也怪我没听朋友的劝告，一位对易经八卦颇有研究的老朋友（已经年过六旬，确实算得上是老朋友）在年初曾经郑重其事地提醒过我，我今年会命犯桃花，水厄不断！现在果不其然，全部应验了。如果遇到白枫算是桃花劫的话，那深陷大海、骤临暴雨岂非就是水厄？
天地间除了汪洋恣肆的水声之外，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响雷，隆隆不绝，隔着眼皮也能隐约感受到在面前不停劈下的闪电发出的光亮，一闪一闪的，像是不断蔓延的篝火一样。
这种光亮每闪烁一下，我的心都猛地一颤，继而泛起一丝欣慰，为自己没有被雷电劈中而心怀侥幸。
在通常情况下，雷雨都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瞬即逝，可这里是沙漠，特殊的地理环境已经决定了不能以常理猜度，我无法预料这场能摧毁一切的雷雨将会持续多久，况且它也没有任何消退的迹象，而是越来越大、越来越难以忍受！
我尽量使自己的脑袋游离这里，去想另外的事情，这本来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在这种极端状况下，就变得出奇的艰难，震耳欲聋的雨水声和被拍打的疼痛难忍的身体使我时刻意识到面前的窘迫和艰难，我终于知道“挨时间”这三个字怎样解释了。
“好，这个闪电没有劈中我，又躲过了一劫，阿弥陀佛……也许下一秒雨就会停下来，也许暴雨只是我们的幻觉，其实身体并没有遭受这种磨难，也许……也许那句话说得最对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我在心里不停地宽慰着自己，如果不这样，我恐怕就坚持不住了。
雨水越来越大，雷声越来越响，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心里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或许，那位特达酋长说得对，没有一个擅自闯入者能全身离开这里，因为这是神的领地！
恐怕我们马上就要成为神的奴隶了！
沙漠本来是地球上最能吸收水分的地方，可是如果当从天而降的雨水磅礴到奔涌而下的时候，情形就要另当别论了。现在，我终于见识了气候突变在这种恶劣至极的环境中所带来的恐怖效果，因为没过多长时间，我们已经浸在沼泽中了，我们相互搀扶着挣扎站起，活像一对雨中话别的热恋情人，依依不舍，紧紧相拥。
希望随着水面的上升逐渐降低，等到了水流漫过我的腰部之后，我对自己还能逃脱厄运已经不报有任何希望了。
坚持只是出于本能，或者说是无意识的木然举动，脑子在雨水的浇灌下早已停止了思维，结果已经摆在眼前，当水面漫过我们的脑袋，我们将停止心跳，如果那一天有人在黄沙下发现我们的尸体，一定会感到无比惊讶，因为在干旱的沙漠里，我们居然是被淹死的！
【二】
暴雨是在一个小时之后停下来的，那时水面刚好漫过我们的胸膛，我们已经成了无根的水草，四只脚依然不能稳住身子，在沼泽中左摇右摆，随时都会支撑不住倒毙在泥水里。
暴雨去得确实很快，只有一两分钟的时间，大雨已经去得无影无踪，天空泛起黄昏时才有的金黄色的晚霞，分外壮观。
没有了雨水的补充，水面也飞快地下降着，只用了短短半个小时，我们已经可以让半死的身体仰躺在泥地上大口地喘息起来。
总算又捡回一条命。思维在十分钟后回到我的大脑，这个念头第一时间冒了出来。
是的，我们又和死神擦肩而过，不过已经被折腾得半死不活。但还好，毕竟逃过一劫，我们还活着。
可是我们真的逃过了吗？在庆幸没有被暴雨夺去生命的欣喜还没有完全消散的下一分钟里，这个问题就冒了出来。我想自己不是在杞人忧天，我们仅仅是躲过了一场骤然而至的暴雨而已，离脱离危险还差很远。现在的情势比暴雨之前更加糟糕，凝雪生死不明，骆驼不知去向，而这里是一片荒芜的沙漠，离得最近的特达部落把这儿视为禁地。也就是说，没有突然降临的外界援助，我们只能靠自己的双脚走回去，这里离美达不雅冈需要骆驼一刻不停地跋涉一天一夜，而我们除了半死不活的身体之外，连得以支撑下去的清水也没有。我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抱怨，显然更大的煎熬还未曾到来，但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躺下去就不想起来，我努力说服自己挣扎着爬起来，对还在地上像僵尸一样死挺挺躺着的丹尼道：“起来，趁着天还没有黑，我们得找找凝雪。”
丹尼连眼皮都懒得睁开，声音有气无力：“你杀了我算了，我是不想起来了，上帝啊，我可从来没做过坏事，干嘛要我承受这种煎熬。”
我一边拖着他的手臂，一边催促着：“行了，你的上帝在天上都看到了，你会得到好报的。”
丹尼翻了一下白眼珠，恨恨地反咬一口：“你就是一个魔鬼，跟着你就是在下地狱！”
我苦笑了一下，说：“我这个魔鬼也是你硬拉来的，要怪只能怪你自己。”
丹尼握紧双拳狠狠地捶着自己肌肉突兀的胸膛，嘴里发出“荷荷”的吼叫，像是发泄对我的恼怒，然后站起来道：“好吧，我自作自受，我罪有应得……你说我们上哪儿去找？”
“你刚才有没有注意到水消得很快？”
“是啊！”丹尼阴阳怪气地说，“沙漠正在张开一张贪婪的血盆大口，要将所有的汁液都吸干咂净，我们得小心啊！”
“我觉得在这片沙漠的某个地方，或者有一块低洼区域，水可能都流到那里去了。”我正色道。
“哦！”丹尼瞪圆了眼睛做出一副极为夸张的惊奇表情，揶揄起来，“那你的意思是说，凝雪还有那两匹骆驼都到那里去了？看来你的体型比骆驼还要沉重嘛，再说，你刚才觉察到有水流吗？”
“刚才都淋懵了，我怎么能记得，再说可能骆驼并不是给冲走的，而是自己跑过去的！”
“哈哈——”丹尼的表情更加夸张了，啜着嘴唇张牙舞爪，“这就是说，沙漠里的骆驼比你我还要蠢，竟然会自己跑到低洼的地方，等待被活活淹死！”
我使劲拍了一下他的手背，道：“你能不能不这样说话？我是在跟你商量，要是这样的话，你忙你的，我干我的，咱们分头行事，互不干涉，行吧？”
“威胁我！”丹尼指着我的鼻子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在威胁我！”
“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咱们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再见吧，丹尼先生！”我换了一副冰冷的表情和他告别，并开始转身向沙漠内部行去。
“好了，好了！”丹尼赶紧追上来，正经地说，“我只是开个玩笑，你怎么跟个娘们似的。不过，你说得也许是对的，我们的衣服确实已经不在这里了！”
经他这一说，我才想到衣服的事情，环顾四周，在渐渐恢复松软本色的沙地上，果然已经没有了衣服的痕迹。
“看来今天晚上我们又要相拥而眠了！”丹尼笑了笑，向我眨了眨眼睛。
虽然他这话是在开玩笑，但传进我耳朵里还是让我感到浑身不自在，起了一身小米。
光着脚板踩在沙地上，脚掌下面是松软的细柔沙粒，凉爽而柔软，就像是在做一次脚底按摩一样舒服，我终于知道，原来沙漠也有使人沉醉的一面。
落日的余晖洒下轻柔的光辉，天空中霞彩万道，金黄色的沙漠沐浴在阳光下，和彩霞交相辉映，就像是一位生长着金黄色皮肤的绝色美女的细滑皮肤，柔腻得让人不敢直视。这是在任何地方都见不到的美丽景象。
在半个小时以后，当夕阳就要落到地平面以下的时候，我们刚好翻过一座微微隆起的沙丘，这片沙漠中，沙丘并不多见，这是我们第一次碰到。
登上沙丘的一刹那，我就被眼前的景象镇住了，丹尼指着前方，喊叫的声音都变了：“异，你看到了吗？原来骆驼是对的，我们才是一对十足的傻瓜，那下面不是沙漠中人类的据点吗？”
这个沙丘并不是很高，也就五六米的样子，可是翻过沙丘，前面明显凹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沙坑，那个据点就在沙坑里。
也许是瞬间而至的惊奇发现让丹尼过于兴奋了，他一边叫着一边向下扑去。
我大声叫道：“丹尼，快停下来，下面危险！”
【三】
丹尼回头诧异地看着我：“怎么了，异？干吗这样疑神疑鬼的？”
我指着丹尼面前不远的地方，说：“你看那是什么？”
丹尼低头看了看，再抬起头时，脸上的疑惑表情无以复加：“这个据点怎么漂浮在水面上？”
是的，丹尼脚下十几米的地方就是还在不停下降的水面，混浊发黄的水面要不是细心看，和周围沙地表面的颜色几乎一模一样！
就在这潭不停消退的沼泽中央，搭建着许多草房，这些草房都不是很高，斑浊灰暗的泥墙显示它们已经经历了很久的风霜洗礼。而在房子四周的水面上却是青草茵茵。
这些低矮的草房有数百幢之多，高高矮矮地紧紧凑在一起，房顶上的小烟筒里冒起缕缕炊烟，看来住在里面的居民正在做着晚饭。
可是这片生机盎然的田园景象却是在一片沼泽上面展现出来的，而且和四周环境最不搭调的是笼罩在这片草房上的色彩。
现在正是夕阳甫落、彩霞满天的时候，而笼罩在这片草房上的却是一层暗淡的蓝色雾气，整个村庄都笼罩在这层光晕之中。
这层蓝色离我们越远越显得幽蓝昏暗，远处已经有些模糊难辨了。
凝视的时间越长越觉得这里的氛围诡异阴冷，透着一种和周围环境极不协调的森森鬼气。
丹尼显然也觉察出了其中的诡异气氛，倒退着重新爬到沙丘上，问：“这里怎么会这样？”
我脑子飞速地旋转着，对他这句话置若罔闻，直到丹尼碰了一下我的手臂又问了一遍，我才说：“还记得酋长曾经说过的话吗？”
丹尼疑惑地看着眼前的景象，嗫嚅道：“你是说……”
“许多年以前，波利波利普曾是一块绿洲，那是一块这片沙漠中最大的绿洲，方圆足有一百多里，那里有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叫做坨坨耶河，就像是一条蜿蜒伸展的巨蟒一样。它所流经的地方到处长着参天的大树，就是树枝上的藤萝也有人的大腿那么粗。那里有数不尽的斑马驰骋，河里的游鱼……”我学着老酋长说话的语气复述着。
“你是说这就是那块千年前的绿洲？”丹尼张大了嘴巴，“已经消失了一千多年的先民城镇？”
我点了点头，道：“我想是的，他不是说过这块绿洲一直就在这里，有很多善良的人都曾经看到过！”
丹尼讷讷地说了一声见鬼，就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了。
我伸手向一个方向指了指：“是的，我现在可以确定，这里就是那个地方！”
“你凭什么……”丹尼说到一半，嘴里的话就咽了下去，因为他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已经明白了我这么说的根据。
就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离我们不远的一所草房的门突然开了，一个身穿古怪装束的人走了出来。
酋长没有撒谎，那人穿的衣服确实有点像蒙古人的服装样式，但还是有很大的不同，虽然也是长袍，但开襟却是在后背上，就和我们现在在厨房里所经常穿的对襟围裙差不多，而且他们腰间捆缚的也不是皮带，而是一条编制得极为精致的草绳。
当然最大的不同是衣服上的花纹，准确地说那不应该是一种花纹，而像是一条盘绕在身体上的五彩斑斓的毒蛇，只不过没有看到它吐着信子的毒口罢了。
丹尼身体晃了晃，作势要蹲下来隐藏，可能是看到我并没有动，才没有立即蹲下，只是木木呆呆地看着那人。
那人身材并不高大，和非洲黑人应该是同一种族，或者说和特达人是同一种族，只不过脸孔并不像我们曾见到的特达人一样黝黑，而是呈一种特殊的棕红色，再经过蓝光映衬，整个脸孔发出一种阴森森的光泽。
他的眼睛很大，也很亮，我们离他有一百多米，仍然能感受到自他瞳孔里发出的熠熠光彩。他走出来，踏着草地向我们走来，走到没有草地的地方依然没有停下，走在混浊的水面上，居然一点陷下去的迹象都没有，像极了《射雕英雄传》中那个在陆家庄弄虚作假炫耀自己轻功的裘千丈！
他走到离我们不足五十米的地方，突然仰起头来，目光扫过我们时没有丝毫停留，而是怔怔地看着天空，脸上映照出变幻莫测的光芒。
丹尼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也顺着他的目光看上去，看了一会儿或许没有任何发现，又再低头诧异地看着那人。
那人就这样凝立当地，抬着头看了足有一分多钟，才低头叹了口气，转身走了回去。
就在他走回草房不久，夕阳已经完全沉到地平线下面，天空的霞彩也缓缓消散隐没，而我们面前的这个村庄也好像是只能在阳光下显现一样，也慢慢地黯淡下来，不一会儿，就没有了影踪，留下的只是一片混浊荒芜的大水坑！
“海市蜃楼！”丹尼吃惊的说。
我点了点头，道：“也许是这场暴雨使我们见到了这个奇观！”
“那刚才那个人……是一千年前的特达人？”丹尼说话的腔调都有点变了，或许说什么他也无法相信这个无比真实的影像竟是一千年前的情景，“可是，他在看什么？”
我抬起头看着天空不断消散的彩霞：“丹尼，你知道沙漠中有什么东西可以吃吗？我们可能要在这里待一晚上，等到天亮了！”
“在这里？”丹尼心有余悸地问，“不找凝雪了吗？”
“天马上就要黑了，我们不能再瞎闯了，而且，我觉得这里可能就隐藏着你我想知道的秘密！”
“如果能找到老鼠和兔子是最好了，真不行就只能找点刺猬和毒蛇充饥了。”丹尼耸了耸肩膀，道，“再不行，沙土据说也能吃！”
【四】
我们当然不可能真的去吃沙土，况且也没有饥饿到那种非找点东西将肚子塞满的份上。当然，这么说并不是我们没有感到饥饿，说实话，现在已经是饥肠辘辘、前胸贴后背了，这使我回味起来几天前在大西洋中所享用的鱼翅大餐，当时吃的时候恶心得难以下咽，但此时想起来，那真是饕餮盛宴，要是这时候还能遇到这种美事，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将整条鲨鱼吞进肚子里。
忙活着在四周的沙地上漫无目的地寻找着，一碰到一堆坚挺的稀疏草丛，我们都像是见到救命稻草一样狂奔过去，但又屡屡受挫，一无所获。甚至将草丛连根拔起，也没有发现哪怕是细如蛔虫的蚯蚓。
我从来没有在荒漠中生存的经验，丹尼也没有，我们的境况可想而知。
一直徒劳的忙活到天空中升起满天繁星，圆圆的月亮高挂中天，我们依然还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到了后来，我们都失去了寻找下去的信心，颓然地坐在沙地上呼呼喘气。
“我看还是省点力气吧！”丹尼沮丧地说，“咱们再这么折腾下去，还没有找到吃的东西，恐怕就有人先倒下了！”
“那倒还不错，至少另一个人有现成的食物了。”我躺在沙地上看着满天星斗开起了玩笑，此时，这些星星正不停地眨着眼睛对我们这两个窘困至极的人发着讥讽。
“野蛮！”丹尼道，“不过，咱们交换着吃点其他不足以威胁生命的东西，也未尝不是一种互救的方法！”
我扭头看了他一眼：“好啊，那你告诉我，你身上什么东西可以贡献出来吃了？”
丹尼咧着厚厚的嘴唇在我面前晃了晃，道：“要说是没用的东西吗，倒是有一条，就怕你不舍得！”
我故意抓住他靠我最近的那条粗腿：“好，那就先用它来打打牙祭吧！”
“不不不！”丹尼推开我的手掌，冲我满脸含笑，“没有腿怎么走出去？我是说另外一条更短的东西。”
“什么另外一条……”我皱着眉头问，但立即就知道他嘴里所说的另外一条是指什么了，不禁一拳擂在他胸口，笑骂道，“丹尼，原来你小子这么龌龊……”
丹尼打断我的话，一本正经地说：“你看你，又假正经了不是，你以为置身于这种地方，你还有希望活着离开吗？反正都是死，咱们又是两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凝雪又不知道被冲到哪里去了，你以为你那条东西还能用得上吗？再说了，你异度侠长得还不是很难看，没了那东西，回去之后做个手术，说不定能成为一位艳丽美女呢，不比现在好？”
我被他稀奇古怪的理论弄得哭笑不得，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只好正色说：“好了，说正经的，要是真找不到别的东西，只能先吃点植物应付一下了，要是挨上这一晚上，我想咱们谁也别想爬起来了。”
“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那就请你劳动一下吧，看，离我们不到一百米的地方就有一丛鲜嫩的青草，可爱的东方小绵羊，我想那应该是你的最爱！”
我嘘了一声表示抗议，但丹尼显然没有起来的意思，面对这个懒惰的黑人搭档，我有点黔驴技穷。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他有时候是一个嘴刁脸厚的家伙，如果一个人脸皮厚到他这种地步，神仙拿他都没有辙，更别说我了。
躺了几分钟以后，我终于还是自己爬起来，走过去将青草拔了下来，为了表示一下对他这种态度的惩戒，我并没有马上跑回来，而是盘膝坐在那里，试着咀嚼起来。
能够在沙漠中顽强生长的植物都不会和鲜嫩沾上半点关系，这丛看起来十分柔弱的植物显然也不例外，一根细细的根茎填进嘴里，我必须用门牙十分费力地将它截成小截，才能让其他牙齿咀嚼得动。
滋味就不用说了，我想当年红军过草地时吃的皮靴腰带也比这个强上百倍，为了能让自己柔软的胃肠消化掉，我咀嚼得非常卖力，一根比粉丝还细的草茎一直在嘴里翻来覆去地嚼了好几分钟，当确定它不会刺穿我柔软的胃肠壁时，才艰难地吞咽了下去。
我又仔细地吞下去一根就停了下来，不是因为滋味太难以忍受，而是害怕这丛像铁丝一样坚韧的植物含有能致人死命的毒素，我必须停下来看一下自己的反应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吞咽。
丹尼听到我不停地咂摸嘴的声音，想是饥饿使他难以再忍耐下去，缓缓地拖着疲沓的步子靠过来，伸着头问：“怎么样？味道如何？”
我故意眯着眼睛十分享受地舒了一口气，赞道：“美味，真是难得一见的美味佳肴！”
丹尼伸手从我手里夺过去一些，半信半疑地说：“是不是真的？”说着就拽了一把塞进嘴里。
随着我发出的大笑声，丹尼咧着嘴将它使劲吐了出来，大声骂道：“这他妈是草吗？根本就是钢针！”
我看他捏着自己两边的腮帮子不停地往外吐着吐沫，觉得这个黑人大个子有时候还真有点可爱。于是说：“行了，你别吃了，说不定这草比毒蛇还毒呢，先感觉一下再说，我可不想没人给我收尸！”
丹尼拍了拍胸脯，十分豪爽地应承下来：“放心，收尸的任务包在我身上就行了！”好像我现在已经在弥留之际交代后事一样。
其实就在他将胸膛拍得“砰砰”响的间隙，我似乎听到一种其他的声音，赶紧抬手制止他再发出声响：“你听到什么声音没有？”
丹尼又使劲擂了一下胸脯，道：“这是诺言的响亮声音啊！”
我拉住他的手，阻止他继续拍下去，竖起了耳朵听。
“哗啦”，一声微弱的异样声音再一次传了过来。
我郑重地问：“丹尼，你听到了吗？”
“是！”丹尼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不就是水声吗？你拿块小石头投进水里，就是这种声音！”
我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蓦然站了起来，一边往水坑的方向跑，一边骂道：“傻瓜，沙漠中哪里去找石块？”
直到我跑近了水坑边才听到丹尼沉重的脚步声“噗噗”地追过来，或许直到这时他才明白我话里的意思。
是啊，一丝风都没有的荒芜沙漠里，怎么会有石块掉进水里？
如果这不是石块落水的声音，那就意味着有另外的东西引起了水声，这会是什么？
【五】
丹尼在后面满面欢喜地叫起来：“我来，我来，就是一条鳄鱼我也能将它整个吞进肚里去！”
水平面比日落前又下降了许多，黏稠的黄水映照着天上的星晨，发出阵阵光亮。
等丹尼跑到我身边的时候，水面上又发出“哗啦”一声响动，这次看得再清楚不过，那绝对不是什么石块落水的声音，而好像是有一个活着的生物翻身时溅起的涟漪，只不过这里水质混浊，看不清楚那是一个什么东西。
丹尼兴奋地发出一声大叫：“啊哈！又有鱼下肚了！”作势就要扑下去。
我一把拉住他：“你要干什么？”
“捉鱼啊，还能干什么？”丹尼急不可耐地说。
“你省省吧！这可不同于在清水中游泳，在这种泥浆中，手脚动作的速度会减缓好几倍，就你这体重，一下去还不马上就沉下去了！再说你知道这有多深吗？要是你沉下去我可救不了你！”
“就这巴掌大的水坑，能有多深，你真大惊小怪！”
“算了吧，这里的泥沙和沙漠里其他的地方不一样，是黏土，要不然也不能混浊成这个样子。而且水底肯定是软泥，要是陷进去就和陷入流沙里没什么两样。这个险可不值得冒，还得我来，也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浪里白条！”
丹尼撇着嘴问：“你就能保证不沉下去吗？”
我一边脱着衣服一边说：“我当然也不一定行，这就要靠你帮忙了！”
“行！”丹尼爽快地答应着，“你去吧，要是上不来我一定给你收尸！”
我脱得只剩下一条短裤，然后向他伸手道：“你的内裤也得贡献出来！”
丹尼很不情愿地褪下内裤，穿着一条红色的瘦小裤衩，忸怩地道：“要是这时候凝雪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的脸可就丢大了！”
我将三件衣服系成死结，比画了一下，足有五六米长短：“肚子还是比面子重要，但愿泥潭下面不只有一只。”
丹尼接过衣服结成的简易绳索，在掌中绕了两圈，伸臂将它抛进泥潭里，张着一张乌鸦嘴说：“但愿那不是肉食动物！”
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就从来没有好话，我真想扇他两个耳光，不过当我想到这里的时候，身子已经扑进了水中。
“砰”，微温的黏稠泥浆顿时裹在身上，我努力摇摆着手脚，尽量使自己能浮在水面上，还好，绳索就在离我一米多的泥面上静静地躺着，要是真的坚持不住的话，也能在第一时间抓住。
说是摸鱼，实际上完全是在拼命地挣扎，要想自己能浮在水面上已经十分艰难，哪里还能腾出手到水里去摸。
“摸到了吗？有没有……”丹尼像是催命鬼一样不停地问着，好像我有多么大的神通，一下到水里就能抓出大把大把的游鱼出来一样。
在挣扎的当儿，我突然感到脚掌被什么滑溜溜的东西碰了一下，然后大脚趾感到一阵酥痒，还伴着尖利的疼痛。
看来丹尼的臭嘴又很不幸地再一次言中了，这泥潭里的动物显然都长着牙齿，还不知道谁捉谁呢？
丹尼还在岸上像一只没耐性的大猩猩一样蹦来跳去，不住声地催促着。
被他叫得心头烦躁，我不禁厉声喝道：“住口，你鬼叫什么？”
或许是发现了我在泥潭中的窘迫境地，丹尼并没有跟我争吵，真的住了口，只是加快了蹦来跳去的速度。
脚趾中招以后，我好像被它们给盯住了，不一会儿，大腿、背上、腹部，就连肩头也被什么东西吸咬得生疼。
这样下去显然不是办法，别说捉住它们，说不定再过几分钟自己就成为它们的食物了。我必须想个办法，速战速决！
略微思索了一下，一个主意冒了出来，我命令丹尼：“拉紧绳子！”
丹尼抬起左手，做了一个OK的手势，然后双手把绳，两只脚一前一后地钉在沙地上。
我拽着绳子向岸边靠近了一些，一咬牙，身子不再活动，任凭自己向下沉去。
黏稠的泥浆很快漫过脸孔，我闭上眼睛，屏住呼吸，右手灵活地在胸腹脸颊间挥舞着，避免关键的部位遭受攻击。
又向下沉了沉，脚掌触到坚硬的东西，像是踩在了凸凹不平，满是尖角的石头上，咯得生疼。我咬牙强忍着，直到身体遭受了四五处攻击之后，右手才缓缓地移到大腿上，猛地将一条吸咬住我皮肉向外拉扯的东西一把抓住，然后使劲拽了一下绳子。丹尼配合得倒是很默契，在收到我发出的绳语信号之后，一股大力拖着我的身子向上拔起。
那个东西显然是一条鱼，从它左右摆动时拍打在我身上的感觉，我能<ωεn人＄ΗūωЦ>确定这确实是一条鱼。可这条鱼没有滑不溜秋的鱼鳞，不然我就是力气再大一只手也根本抓不住。
等我连滚带爬地上了岸，赶紧将手里的鱼交给丹尼，扑到沙地上，用细软的沙土搓掉身上湿黏的泥浆。
丹尼在将那条鱼捏死之后，也过来帮我搓着身子，还不停地开着我的玩笑：“你们中国那句话叫什么来着？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可是依我看说得并不准确，其实人也能为食亡的，你看你，像是刚经历过一场红颜大战一样！”
处理完皮肤上的泥浆，我才仔细查看身上的伤势，这条稀奇古怪的东西给我留下的伤痕非常古怪，那是一个个圆圆的小圈，十分规整，像是用圆规画上去的，又像是某个美女留下的唇印，只不过不是红色的，更不是那种诱人的椭圆形。这个圆圈成黑色，被圆圈包围起来的皮肤，渗出了细密的小血珠。看得我心惊不已。不过还好，都是皮肉小伤。
我又捡起那条怪鱼看了看，那是一条满身都是奇异花纹的鲇鱼，不过这种花纹看着有点眼熟，掂了掂重量，应该不下于一千克，够我和丹尼勉强果腹了。我撬开它向前突出很长的厚唇看了看，上下颌排布着两排只有一寸多长的牙齿，根本看不出高低起伏，就像是两排被打磨得非常平整的石条。我提到眼前仔细看，也没有发现牙齿之间的缝隙，好在这牙齿的颜色并无任何异样，自己被咬伤的地方也没有麻痒的感觉，虽然鱼背上的花纹看起来触目惊心，但应该没有毒，这才放了心。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丹尼了，剖腹擦净，我就躺在沙地上等待一顿美味的生鱼片来吃了！
【六】
没有火柴，更没有足以燃烧的枯草，我们只能生吃，好在有过一次生吃海鲜的经历，这条肥大的鲇鱼并不是如何难以下咽，至少比那些像铁丝一样的硬草好吃多了。
最恼人的是混杂在鱼肉中的沙粒，尽管我们尽量避免将鱼皮也一块吞进肚里，但在擦洗它身上的泥浆时还是有很多沙粒混进肉里，我们必须一边大口咀嚼一边将泥沙吐出来，这种情景很像是吃葡萄，在将鲜美多汁的果肉吸进肚里时还要不停地将皮吐出来。
一条大鲇鱼在我和丹尼的狼吞虎咽下，不一会儿就吃个干净。丹尼抚摸着黝黑的肚皮，意犹未尽地嘬着厚唇上的淋漓血渍，极富兴致地调侃起来：“我现在知道那些历史学家都是在胡说八道了。”
我好奇地问：“怎么，一条鲇鱼还让你悟到什么历史新观点出来？”
“那些说人类学会使用火源将食物烤熟是文明的一次飞跃的观点，简直是自以为是的愚蠢想法，他们可不知道茹毛饮血是多么美味！”
我揶揄道：“要是让你这么吃上一星期，恐怕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哎——”丹尼偏着头对我挤眉弄眼，“异，你的本事这么好，能不能再去捉一只，请客总要让人……”
我赶紧打断他的话，摆着手道：“得得得，要去你去，只要我还有力气喘气，说什么我也不下到泥潭里去了！被鱼咬的滋味简直是……无法忍受！”
“去就去！”丹尼真的站了起来，“就算现在不吃，也得给明天的早餐准备准备吧，这种鬼地方，说不定等不到天亮，鱼和水就一块蒸发掉了，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刚开始我们只顾着饥饿，全部心思都用在吞肉和吐沙土上面，经他这一提醒，我突然意识到一个被忽视的重大疑点：这些鲇鱼是从哪里来的？
我伸手拉住丹尼：“你先等会儿，我问你一件事，你说一条鲇鱼要长这么大，需要多长时间？”
丹尼歪着头比画了一下，又摇了摇头：“我想怎么也得几个月吧！”
“也就是说这个泥坑在这里至少存在了几个月？”
丹尼低头看了看泛着波光的泥潭，耸了耸肩膀：“这怎么可能，就以现在水面下沉的速度，别说是这么一块小水潭，就是一个大湖泊也消失了。再说了，这个泥潭要是真的存在了很久，那么，水面下降得不可能会这么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也站了起来，正色道：“你注意到没有，这块泥潭四周是两边高两边低的地势，可能白天那场降雨大部分汇集到了这里。”
丹尼双眼熠熠放光：“也就是说这个泥潭绝不像表面看上去这样狭小，很可能在它的地下还有更为庞大的结构！”
我点了点头，说出了自己的猜测：“我觉得它和沙漠地下水系是连在一起的。”
“而这些鲇鱼就是从中间的空隙中逆流而上的？”丹尼接口道。
我笑了笑，点头赞道：“这才是我们睿智机敏的丹尼嘛！”
听到我的赞扬，丹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我看了一眼被我们吐的满地狼藉的鱼皮，说：“我刚见到这条鲇鱼时，就觉得好像从哪里见过，可就是一直不能将它和别的东西联系起来，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使我感到熟悉的不是鲇鱼，而是它背上的线形花纹！”
“线形花纹？”丹尼皱着眉头思索片刻，突然恍然大悟似的惊叫起来，“海市蜃楼！”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看来丹尼并没有失去他本来的机灵，只不过刚才被肚子里的饿魔迷住了心窍：“是的，你再回忆一下我们白天见到的那个重现在幻象中的特达人，他衣服上的花纹是不是和鲇鱼身上的花纹如出一辙？”
丹尼点了点头，又突然重重地摇晃了几下，疑惑地问：“这简直不可能，难道这些鲇鱼竟然是一千年前那些特达人的灵魂幻化的吗？”
我没想到丹尼会得出这么一个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的推断，听到他这么说，我似乎感到肚子里有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好像那条鲇鱼已经在里面重新凝结成一个冷冰阴森的特达人，正望着我不停搏动的心脏冷冷地发笑，这个想法使我的肠胃开始痉挛起来，差点把刚才吃进去的鲇鱼肉吐出来。
丹尼显然没有这种感觉，他推了我一把，诧异地问：“异，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你是不是恐怖电影看多了，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想法。”
“你不就是这么想的吗？”丹尼翻着眼睛说道，“我只是把你心里的推断说出来而已。”
“当然不是！”我断然道，“我当然不是这么想的。”
“那好，你说说吧，我倒是想听听你的高谈阔论。”
能听出丹尼语气中的讥讽意味，可能他觉得我又在故弄玄虚。我没空理会这些，只是继续说：“我觉得这些鲇鱼是一个独特的品种，可能在地球上存在了很长时间，很可能在撒哈拉沙漠还没有形成以前就存在了。”
丹尼阴阳怪气的“嗯”了一声，却没有出言反驳我这些毫无根据的推断，反而故作平静地问：“那又怎么样呢？”
“不怎么样，后来撒哈拉的气候发生了巨大变化，逐渐形成了地球上最大的沙漠，这些本来的主人就大量死亡，但还是有少部分侥幸存活了下来，其中的一部分就生活在一千年前的一条河流中。”
“坨坨耶河？”丹尼来了精神，声音也提高了许多。
“是的，由于坨坨耶河水量充沛，这里开始形成一块美丽的绿洲，特达人中的一支在这里定居了。他们发现了这种身上长有毒蛇纹路的鲇鱼，或许是觉得好看，或许是觉得这种花纹很有威慑力，更或许他们把这些鲇鱼作为民族图腾进行膜拜，久而久之，他们也将这种花纹绣绘在衣服上。”
丹尼听我说完这些，用手掌摸了摸卷曲的头发，道：“虽然你的推测没有我刚才说得有想象力，不过听起来好像是这么回事。就算你说的都是真的，那这又能证明什么呢？”
我缓缓地说：“一千年前的绿洲已经被埋在了沙漠下面，而那条坨坨耶河一定也被埋在了沙漠下面，可能它并没有消失，只不过成了地下水系的一部分。”
丹尼“嗯”了一声：“要是按你的这种说法，这里就应该能够直接连通坨坨耶河了。”
“而且我相信，这个泥潭下面一定有一个很大的开口，否则，一千克重的鲇鱼不可能游上来，反之，或许我们也能够进入坨坨耶河。”
丹尼呆了呆，向泥潭瞥了一眼：“你想游到地下河里去？”
“罗克是一个人来到的这里，如果他想把自己带的东西送到地下，就只能通过坨坨耶河。而且我怀疑，老酋长向我们隐瞒了一个族里的大秘密，或许这个秘密就是罗克不远万里找到这里的原因。”我补充道。

第十章 罗克的铁箱
【一】
丹尼怔怔地看着我，表情突然变得郑重起来，正在我感到十分奇怪的时候，他向我竖起了大拇指：“现在我完全理解你之所以能解开那么多谜团的原因了。”
“哦！”我知道他这句赞扬的话并非刻意恭维，是由衷而发的。是的，作为一个解谜者，需要的不光是勇气，也不光是丰富的想象力，更为重要的是一种能将诸多疑点连贯起来的分析能力，在这一点上，我自认为有点天赋。不过丹尼的郑重表情还是使我感到不自在，于是半带调侃地拍了拍他的肩头，笑道：“所以，你那一千万美金花得并不冤枉！”
“嘘！”丹尼口气一转，恢复了原先的表情，“你看你，这个节骨眼上提钱，让我对你的好感一落千丈，你可真俗，俗不可耐！”
我笑了笑：“好吧，咱们干点高尚的事情吧！”
“好，这次我先下去，省得你觉得吃亏。”
“下什么？”我故意躺倒在地，悠闲地说：“现在我的任务是睡觉！”
“不去找入口了吗？”丹尼问。
“如果你想被这些鲇鱼生吞活剥的话，我不拦着你……我们现在的任务是等。”
丹尼不解地问：“等？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入口自己跳出来为止，不过，你还真有事可干，我睡觉的时候你就负责放哨。”
丹尼也躺了下来，道：“你以为你是谁？你睡觉为什么要我放哨！”
“不是给我放哨，而是为这些鲇鱼放哨，你什么时候见它们都露出水面，叫我就行了！我得养足精神和和它们展开一场生死较量。”
是的，当这些鲇鱼露出水面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水面已经下降到了最低点，到那时候就要趁着泥土还是湿润的时候找到入口，这免不了要和它们展开争夺，如果等到地面干涸后再找，恐怕已经晚了。何况我们没有任何工具，单凭四只手掌，想挖通入口，简直没有可能。
丹尼听明白了我的意思，但他显然不想做这个哨兵，带着恳求的语气说：“异，咱们商量一下，前半夜我守，后半夜你看着，据我估计这水坑根本就撑不了一晚上，我让你占点便宜。”
“反正找不找得到罗克对我没什么影响，本来我也对那一千万美金没报太大希望，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我不管丹尼什么反应，自己翻了个身，故意打了个哈欠，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架势。
丹尼坐在我身边发了半天呆，终于还是翻身躺倒。不过差不多每隔十几分钟，他都会坐起来向下面的泥潭瞄上两眼。
其实我也没有很快地睡着，因为我还要将自己遇到的所有事情再从头至尾地想一遍，看还有没有被自己忽略掉的细节。而且凝雪的安危也是我的一块心病，如果她真的遭遇了不幸的话，以后我会内疚很长一段时间，毕竟她是我的救命恩人，现在却是因为我保护不周才使她丧生于此，这是我对不起她。还有一点要考虑的是我们将要到来的命运，如果真的能游到已经沉入地下的坨坨耶河，那里又会是一种什么环境？有没有充足的氧气？在那里会看到什么景象？我们如何出来？这些生命攸关的事情，我不得不去想。
能听到丹尼躺倒坐起、坐起躺倒的声音，还有像是梦呓一般轻微的抱怨声，不知道是在诅咒上帝对他不公，还是在埋怨躺在他身边睡得像死猪一样踏实的我。
我没有接替他的意思，大约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因为难以抵挡困魔的袭扰而慢慢睡去。我本来也没有指望他能坚持到天亮，我想等水面消退到一定位置，“噼噼啪啪”的鲇鱼翻滚的声音会将我惊醒的，我之所以让丹尼守着只不过是想小小地消遣他一下罢了！
没有听到意料中的“噼啪”声，但我却突然醒了过来，直到我半撑起身子愣了好一会儿，才晓得自己醒过来的原因。
是风把我吹醒的，换句话说，是扬起的沙粒刺痛了我的皮肤，我才蓦然醒转的。
丹尼扭曲着身子缩成一团，呼呼地打着鼾声，雷打不动的样子。
下面的泥潭已经成了黏稠的浆糊，连反射出的星光也黯淡了许多。不过水面上并没有杂乱的波纹，看来还没有到达最佳的入水时间。朦胧迷离的月亮已经接近天边，这时应该是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我躺了下来，打算再迷糊一会儿，如果沙漠的风没有将我们埋葬在下面，我一定等到鲇鱼翻滚的声音将我吵醒再起来。
可是当我躺下来一分钟之后，又猛地坐了起来，并使劲将丹尼拍打醒：“快起来，丹尼，出大事了！”
丹尼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略带恼怒地抱怨道：“能出什么大事啊？你就会骗我，不是还没有听到鲇鱼拍打的声音吗！”他并不傻，终于也明白了我放心安睡的原因。
“起风了！”我大声说。
“这里是哪里？”丹尼大叫道，“这里是沙漠，沙漠里当然要起风，不起风就不叫沙漠了。你能不能不一惊一乍的，我这刚闭上眼睛……再说了，这里连片树叶都没有，别说这点小风，就是卷起整个沙漠把咱们都埋起来，你也没办法，要是上帝想让我去天堂陪他，我也只能从命，别烦我！”
我狠狠地在他背上擂了一拳，故意大声嚷道：“泥潭已经被沙子埋上了！”
“什么？”丹尼打了个激灵坐起来，惊慌失措地扫了一眼泥潭，知道我在骗他。回头没好气地咆哮起来：“我睡一会儿你是不是觉得很难受，哪有这么折腾人的，异，我明确地警告你，我对你很有意见！”
我看他清醒了过来，于是放低了声音：“有意见可以，但是如果我们不马上采取行动的话，泥潭真会被埋上的！”
在我们说这几句话的时候，刚刚还很微弱的风已经增强了许多，满天飞舞的沙尘已经使我们不能将眼睛完全睁开，而要用手掌遮住半眯着向外看。
当我和丹尼飞快地跑到泥潭边上的时候，飞扬下来的沙尘已经完全遮盖住了泥潭反射的星月光芒，一层白色的沙尘刚刚落到泥潭里，就和黏稠黄浊的泥浆融为一体，又马上有一层补了上来。我说得没错，或许用不到天明，这个泥潭已经被填埋住，形成和周围沙丘没有分别的平地了。
“你等着，我下去！”丹尼喊了一声，不等我有何反应，已经迈开脚步，身子一歪，扑进泥浆里去了。他发出一声惊叫，等再站起来时，已经弄得满头满脸全是稀泥。
丹尼抹了一把脸颊：“现在正好，也就到我胸口。”
根据我和丹尼的身高来看，他一米九几的个子，而我只有一米七五，泥潭到他胸口，应该已经到了我的脖子，只要口鼻还露在外面，就不会被憋死。所以我也毫不犹豫地一跃而起，扑进了泥潭。虽然这溅起了一圈泥浆，好在脸孔不会因为身体失去平衡没进稀泥里。
“下面怎么办？”丹尼脸上沾染的泥浆和飘落下来的干尘混在一起，僵硬的脸上泛起古怪的颜色。
“为了节省时间，我们牵起手，一起向同一个方向试探，那个入口一定是很软的烂泥。这样就算一个人踩空，也不会措手不及。”我胸有成竹地说。
“好吧！”丹尼伸出硕大的手掌抓住我的手，道，“看来风越来越大了，过一会儿要是找不到入口，咱们都得被埋在地下！沙漠干尸是不是就是这样形成的？”
屡次的凶险经历告诉我，丹尼就是一个乌鸦嘴，只要从他嘴里说出的最坏结果，往往会应验，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又被他说中了。
【二】
离我们发现这个泥潭已经过去了将近十个小时，这期间水面每分每秒都在不停地消退着，现在再加上沙尘的填埋，此时的泥潭已经缩小了接近四分之三，留在我们面前的约有方圆六七十米的范围。但这个范围对于我们来说还是太大了，我无法确定那个入口会在什么位置，会是怎样一种形状，所以只能按部就班一寸寸地找过去。
踩在烂泥里每前进一步都显得十分艰难，拔出一只脚所用去的时间可以让我们在平地上好整以暇的迈上十步。这对一个人的体力和耐力是一种极大的考验，好在这时的我们已经不光是在寻找罗克，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这一条或许存在的生路。因为风起得更大了，它发出的咆哮声就像是一群猛虎正大声吼叫着向我们奔来，扑簌簌落下来的沙尘宛如降起了鹅毛大雪，我们身体露在泥浆外面的部分都罩上了一层白色，像是两个从喜马拉雅山上下来的雪人。
泥浆里的鲇鱼可能被禁锢住了，我们一路寻去，居然没有碰到一条，但我的心情并未因此而感到欣慰，同样的道理，能够将鲇鱼困住的泥浆，随着干土的不停混入，迟早也会将我们困住。
一边大口地喘着气，一边在心里不停地为自己鼓劲，宁愿被淹死在坨坨耶河的深水里，我也不想被活活地埋在沙漠中，一个被禁锢在沙漠中的人，不仅肉体会被禁锢，灵魂恐怕也不会得到解脱吧。
又过去了十几分钟，我们依然毫无所获，丹尼突然大叫一声，从烂泥里抠出一条比我们先前捉住的还要大上许多鲇鲶鱼，狠狠地扔到一边的岸上，那条鲇鱼落在地上之后，不停地扭曲着身子做着垂死的挣扎。
“这条鱼你是从儿发现的？”我问。
丹尼向下指了指，道：“就在我的右腿边，我一发觉有东西在动，就晓得是这东西搞鬼了。”
我沉吟了一下，停住了脚步：“它头朝向哪里？”
“在稀泥里，我又没有一双透视眼……”丹尼没好气地说，不过，这话他只说了一半就停住了，支吾着续道，“好像……大约……应该是这个方位。”他抬起手向我们的左前方指了指。
那是泥潭的中心位置，我拉着丹尼开始向那里迈进。
如果鲇鱼能够记住自己游上来的路径，当危险来临，它们是不是会选择原路返回？我不知道这些水里的杂食动物有没有这么高的智商。
没走出多远，我在身边已经出现了许多还在拼命扭动的鲇鱼，越往前走，数量越多，等快到泥潭的中心点的时候，我没在稀泥里的身体已经被不停扭动的躯体包围住了。就好像这条泥潭也突然拥有了生命，面对沙漠无情的吞噬，正在无助地呻吟。
又往前迈出最艰难的三步，我的左脚突然踩到十分滑腻而且不停扭动的巨大躯体，这吓了我一跳，情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一步。
等我意识到这是许多鲇鱼聚合在一起形成的特殊群体时，我知道，入口找到了。
我松开丹尼的手，吩咐道：“你现在马上到岸上去找那条绳索，我们得快点了。”
丹尼答应一声，走一步停三停地向岸边跋涉着去了。
我也屏住呼吸，将自己完全没进泥浆里，双手不停地抓出那些争先恐后纠结在一起的鲇鱼，狠狠地扔到一边。
清理了几分钟，这个洞口的大体形状就显现出来，凭我的感觉，它的口径应该不会小于一米，略呈扁平状，我完全可以下去，就是不知道它是不是能通到我们想象中的坨坨耶河。
丹尼抱着黏滑的绳索往回走，一路上嘴里还不停地抱怨着什么暴殄天物、浪费资源的话，我也没工夫答理他。
十分钟后，我差不多已经将聚集在这个入口的鲇鱼清理干净了，恰巧这时丹尼也到了我身边——不知道是真的凑巧，还是他掐着时间过来的。
“现在怎么办吧？”丹尼上气不接下气地问。
我扯过绳索一头牢牢系在腰上，并打了个死结，郑重地说：“丹尼，现在我先下去探探路，如果下面真的能通到地下河，我就将你拉下去，如果这只是一条死路的话，我就连续扯三下绳子，你再将我拽上来。”
“异，我觉得这有点离谱，我们既没有氧气，更没有工具，要是前面已经堵死了怎么办？再说了，就是能下到什么什么河，我们怎么生存？再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个入口是真的能通到地下河，而下面也有足够的空隙和氧气，你知道这个入口会有多深吗？说不定会被活活憋死在里面！”丹尼担忧地说。
我苦笑了一下：“你说的这些我不是没想过，可是既然打定了主意要弄清楚罗克秘密行径的原因，有些险必须得冒，而且，瞧这风沙的架势，我们就是在上面等着，结果还是一样，顶多多活几个小时罢了！”
“好！”丹尼的勇气又一次被激发了出来，大声说，“这件事是我把你拉进来的，还是我先来吧！”
我抓住丹尼的手臂笑道：“我没你力气大，你能将我拉上来，我却不一定能将你拉上来，做事不能意气用事。”
丹尼看了我一眼，嘴唇翕动了两下，好像是有什么话想说，但却没有发出声音，最后重重地点点头：“好吧，你自己小心！”
我又拍了拍丹尼的肩膀，用轻松的口吻道：“放心吧，吉人自有天相。不过待会儿你得帮我一下，等我完全下到洞里之后，可能不大容易使上力气，你使劲拽我！”
虽然这算不上生离死别，但却也是一次极为凶险的探索，丹尼没有再开我的玩笑，硕大的手掌举在胸前和我重重地握了一下，点了点头。
我深吸一口气，向前迈出一步，身子就“哧溜”一下滑了下去——滑进那条可能是通向地下河流的洞穴里！
【三】
和我预料的差不多，刚开始还比较顺利，等整个身体完全进入下面淤塞的洞穴的时候，身体的重量完全失去了优势，我被卡在离洞口约有半米的地方！然后头被一双大脚重重地踩在上面，两个人的重量压着我的身体又向下滑了一段，然后来自丹尼的力量消失了。我应该已经到了离入口不到两米的地方——因为丹尼身高一米九几，为了防止自己一同陷进来，他必须要张开双臂，这样一算，我的深度不会超过两米。
剩下的只能靠自己了，在四周摸索了一会儿，穿过滑腻的稀泥，我摸到了石壁，找到一个扣手的地方，使劲一推，身体又向下滑了一些。
找到了窍门，我更加不敢有丝毫的停歇，就这样不停地找着扣手，不停地向下滑着，一下，两下，三下……一刻也不敢停下来。
就在我感觉自己的肺马上就要憋炸的时候，双脚终于触到了咯脚的石面，已经到底了。
一切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我以为这个洞穴应该可以一直向下延伸，直到自己“扑通”一下掉进冰冷的水里为止。可是实际遇到的情形却完全不一样，我到了底，却触到了石头，这更像是一口不深的枯井，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地下河。
说实话我很失望，不，应该说很绝望，我自认为自己的推测无懈可击，这就应该是实际的情况，但推测仅仅是推测，根本就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上去吗？我在心里问着自己，如果再待一会我可能连拉动绳索的力气都没有了。难道就这样放弃吗？我是不是还把什么事情给忽略了？
人们常说大脑的长时间缺氧会使人错厥过去，但没有人说过，人可能在大脑缺氧的情况下会变得异常机敏。
如果有这方面的专家看到了我这段经历，完全可以提出这个观点，我可以用人格来为你进行证明。
是的，就在我自己觉得要昏过去的时候，脑子里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一个小小纰漏：如果这条洞穴是直通地下河的话，这些泥浆怎么可能老老实实的呆在原地，而不滑落下去呢？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反过来说，这条洞穴绝对不会是一条笔直的！
想到这里，我顿时又燃起了希望，身体也重新恢复了力气，开始用手脚四肢摸索弧形的洞壁。
果不其然，偶然的开窍又一次救了我，在离大腿不远的右侧石壁上，有一个地方是软绵绵的，那里灌满了泥浆。
不用多想，也来不及多想，我贴着墙面矮下身子，探头向那个斜着向上的洞穴爬去。
扣住凹陷，向上拉动身子，这远比向下推要困难数倍，要不是我曾经有过数年对武术的艰苦修炼的话，我想自己可能爬不上来。
好了，不说废话了，在我向上挪动了近两米的距离之后，我终于能呼吸了，因为我的头已经露出了泥浆，暴露在空气里。
抹掉眼皮上的泥浆，睁开朦胧的眼睛向上看去，隐约间我看到了前面的景象，在离我头顶半米左右的位置，是一个没有被烂泥填死的狭小空间，再往上就隐隐约约看到湿漉漉的石壁，时不时还会有几滴水珠滴落在我脑袋上。
既然有空气也就可以确定这个斜向上的洞穴绝不是死胡同，在它的尽头一定还有拐点。
能呼吸到空气我也就不那么急迫了，至少现在不会有生命危险，先不管了，我辨认清楚水珠滴落的方位，张开嘴使它们能准确地落进我的嘴里。
是淡水，这是整整一天一夜以来，我第一次接触到淡水——雨水也是淡水，但那对我来说却是恐怖的淡水——虽然不能开怀畅饮，但我想离开怀畅饮的时间也不远了。
这种渴望给了我很大的动力，在喝了几滴水后，我打算继续向上爬。不过这时候，又一个难题摆在了我面前：绳子到头了。
要想前进必须将绳子从腰上解下来，可问题在于如果我解下绳子，就无法把丹尼拉进来，凭他自己的力量也不可能安全到达这种深度，而在这个位置上我连稳住身体都显得十分吃力，更别说能和高大健壮的丹尼较量了，怎么办？
丹尼显然等急了，绳子上传来一股拉扯的力量，我险些被他重新扯下去，幸好这股力量瞬间消失了。
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将腰间的绳子解开，先找到一个能使自己稳固住的地方再说。出于稳妥的考虑，我在将绳子从腰间解脱之后，又系在了脚踝上，这使我的活动距离加长了一些，等我爬到洞穴顶端时，那里果然有一个转而向下的拐点，和这条洞穴成四十五度夹角向下延伸，洞里黑暗幽深，不知道通到哪里？
置身在这个拐点上，我完全可以将身子稳稳卡住，于是从腿上解开绳索，在右臂手腕上缠了两圈，开始发力拉扯起来。
另一头的丹尼也开始拉扯，只不过拉了一下又缩了回去，我却一直使着力气，丝毫也不放松。
丹尼明白了我的意思，绳子另一头松了一下，我想丹尼也跳进了泥穴里。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许多，虽然绳子在第一个拐角处折了个弯，但向下毕竟不是太耗费力气，而且有绳索指引方向，丹尼不用在黑暗的稀泥中寻找拐点。一分钟后，丹尼也满身稀泥地露出了头，他一露头就大声向我发出质问：“憋死我了，憋死我了，异，你为什么不拉快一点？”
我嘿嘿笑了两声，调侃道：“丹尼先生，下黄泉的滋味如何啊？”
“啊——”丹尼吐了口长气，说了一句经典台词，“幸福来得太快，简直太刺激了！”
我有点哑然失笑，如果这也算是幸福的话，那生活在平凡中的人们，不是每时每刻都被幸福包围着吗？
“你能自己爬上来吗？”我将绳子从手腕上褪下来，问道。
丹尼笑道：“这点小高度，怎么能难得住我……敏捷机智、战无不胜的丹尼呢？”
兴奋的丹尼就像是一个勇于表演的大孩子，但我没有当他的观众，只是抛下一句：“那好，咱们下面见吧！”说完向下溜去——刚才我已经摸过了，这个洞穴的石面非常滑溜，应该是常年水流的结果，即使现在我几乎已经浑身赤裸，也应该不会被刮伤。何况就是想小心翼翼地爬下去也根本不可能。
“哎！你去哪里？”丹尼惊异不定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要好好洗一个……”我大声叫着，只不过那个澡字还没有出口身体就“通”的一声掉进冰凉的水中去了。
【四】
下面果然是一条地下河！
这次也算得上是死里求生、峰回路转了，徜徉在冰凉刺骨的冷水里，我丝毫感觉不到寒冷，反而觉得无比惬意，先张开嘴，大口饱饮一通甘甜的清水，然后将浑身上下的泥浆通通洗涤干净，那种舒爽的感觉，差一点让我忘记了自己置身何处。
等我再一次冒出头来的时候，丹尼也掉了下来，在离我十几米的地方像一只发疯的猩猩，欢快得吱哇乱叫。
刚睁开眼睛的时候，水面上黑黢黢得看不清楚，等适应了一会儿之后，我对周遭的环境已经能隐约看出个大概了。
这里应该是一个山洞，水面往上十几米就到了凸凹湿滑的穹顶，像是一个椭圆的皮球一样从两边覆盖下来，整个水面的宽度还不能确定，至少在目力所及的范围内，我看不到河岸在哪里。
水在向我所在的方向缓慢地流动着，我和丹尼先后入水的时间只相隔十几秒钟，但是我们之间的距离已经让我看不到他了。不过我又完全没有随波漂流的感觉，这一方面是因为四周的黑暗环境让我产生了错觉；另一方面大约是这个“望不到边”的地下河是整个在缓慢流动，没有旋涡，也没回旋的潜流，据此也能推测，这条地下河的宽度在上下游中间没有太大的高低起伏。
我叫了两声丹尼，就向回溯流，几秒钟就和丹尼迎头了。
然后我们斜向一边游去，扑腾了几分钟，终于爬到满是怪石的岸上。
丹尼悠闲地掬起清水，“哗哗”地冲着头发，一刻也不停止，每冲一下还总会哈的爽叫起来，使劲甩着头，星星点点地溅到我身上。
“真有你的，异，你真是一个幸运的合作伙伴，你总能让我们起死回生！”在冲了五六次以后，丹尼终于换了一个抒发自己兴奋之情的方法：开始用五根手指来来回回地梳理着短软卷曲的头发，像一位上司一样表扬着我。
我看着丹尼滑稽可笑的动作笑道：“你不是说这很不靠谱吗？”
“哎——”丹尼叹了口气，“谁说不靠谱？我只是担心你的生命安全，难道关心你也有错？”
“那谢谢你了！”
“不客气……不过，异，恕我直言，我觉得咱们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了，现在到了地下河里，可又怎么才能走回去呢？”
我也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嗯！我同意你的看法，天无绝人之路嘛！不过你能不能判断出我们现在是在什么地方？我觉得这对我们决定下一步行动很重要。”
我又扫视了一遍周遭的情形，道：“这里应该是一条山洞……”
丹尼嘘了一声，打断我的话：“我又不是瞎子，自然知道这是一条山洞，我是说我们该向哪里走？往那？还是往那？”说到后面时他顺着河流向上下游指了指。
我问：“那你说呢？”
“我怎么知道！要是知道还用问你？”
“我在想，刚才我们掉下来的地方是不是就是这条地下河形成的源头？”
丹尼点了点头，道：“你是说这场降雨都流到了这里，所以就形成了这条地下河？”
“应该是这样。正是由于一千年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汇集冲刷，才形成了这条地下河，或许一千年前这条河就已经存在了，这里就是坨坨耶河的源头！”
丹尼问道：“那这条拐来拐去的洞穴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大自然真的如此神奇，雨水还能冲出来一个带拐弯的洞穴？”
“据我的猜测，我们现在所在的山应该是一个半漏山才对……”
“半漏山？什么叫半漏山？”
我解释道：“我杜撰的名字，由于这个山体的石头质地不是非常紧密，所以每到降雨的时候，落在山上的雨水都会通过石头的空隙漏进来，就形成了这条山腹湖泊！”
丹尼伸手摸了摸身边的石块，道：“没错，好像是石灰岩。”
我点了点头，继续说：“而且一千年前这里有一块很大的绿洲，绿洲要想在沙漠中形成并长期地保存下去，可以想象那时候这片区域雨量一定十分丰富，充沛的降雨为坨坨耶河的长期稳定形成了必要条件。”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这些话也只是能证明老酋长的话不是在撒谎，这里确实曾经是一块绿洲，而且坨坨耶河也曾经水量丰沛，那么这和那条洞穴有什么关系呢？”
我摇摇头，道：“好吧，长话短说，这条洞穴并非是天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开凿的。我想一千年前，有人生活在山顶上，而下山取水显然很困难，于是就有人开凿了一条可以通到山腹湖泊的洞穴。”
“那为什么不是直的，而是拐来拐去的？”丹尼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你难道没有发现直向下的水道和斜通湖泊的水道不一样吗？第一个岩石凸凹不平，第二个却是滑不溜秋，而且洞道要宽很多。我猜第一个和第二个是人为开凿的，第三个却是常年水流会聚形成的，而且他们之所以先下后上，三条水道形成一个斜‘之’字形，也是为了蓄水。我想在第一个拐角处一定会有一个很大的空间，那里原先应该是一个水池，当年或许还涂上了特殊的材料，防止井水透漏掉。每一次降水使得山腹湖泊水面上升，水池里就蓄满了水，一旦下降还能有足够的清水留下来……”
“好了，好了！”丹尼又打断我的话，“我不想跟你讨论水利方面的技术问题，你说来说去也就是想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一个一千年前的无意举动，却成了一千年后我们逃脱沙漠威胁的活命机会，是吧？”
“难道这不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吗？”我笑着说。
“是啊，很耐人寻味的一件事情喔！”丹尼阴阳怪气地回应道。
“不仅耐人寻味，而且颇有哲理。再说了，这里的特达人和其他地方的特达人不一样，他们的宗教信仰不是伊斯兰教，老酋长没有说具体是什么，但通过他们的服饰来看，应该接近于比较原始的宗教信仰。难道你不觉得这条通道或许是故意给后来的人留下来的吗？”
“后来的人？”丹尼指了指我，又指了指自己，“给我们？”
“或者是给罗克？”我道。
“哎呀！”丹尼怪叫起来，“越说越玄了，再说下去恐怕那些特达人都会活过来了……行了，说吧，上游还是下游。”
“下游，只有下游才能走出山腹，到达特达人曾经的营地，看一看到底老酋长向我们隐藏了怎样的秘密！”我站起来道。
【五】
从岸边顺着河道向下游走也不费多少力气，只要看清楚脚下凸凹不平的石块就行了。这里的空气虽然有点潮湿，但却并不如何憋闷，显然掩埋住这座山的沙丘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密不透风，或者在我们未曾发现的地方还有某个通风口。
石面上铺着一层细小的鹅卵石，就是巨大的石块也被磨去了棱角，潮湿的环境让这些石面粘上一层黏糊糊的稀薄藻类，很容易滑一跤。
“哗哗”的水流声中会夹杂着异样的声音，那是某种淡水生物翻出水面的声音，每有这种声音传来，我和丹尼都会警惕地向水中看去，希望不会有什么大型的生物突然从水里扑出来。
河岸上有许多烂鱼烂虾，发出腐烂的腥臭味，还有一条身长尺许的古怪鱼类，被一截两半地躺在地上，这更使我们的警惕性大大提高。能将尺余长的游鱼咬断的生物，对我们也有着相当的危险性，所以我们一路上尽量离河道远一些。
数条身长一两米的鳄鱼像石头一样横在岸边，直到我们靠近了，看到它们放射着贪婪寒光的眼睛，才知道那不是横陈河岸的古怪石头，慌忙谨慎地绕过去。
也许是第一次见到直立行走的人类“怪物”，它们像是很惧怕我们的样子，我们刚闪开不久，它们就拖着笨拙的身体返回了河水中，再也没有露头。我不得不暗自庆幸，如果刚才我们落水时正好和它们遭遇在一起，想要毫发无损的逃出它们的尖牙利齿，还真的要费点力气。
在黝黑的河岸上摸索前进了约有半个小时，我们仍然在山腹里跋涉着。这里的河道显然宽阔了一些，刚才在上游听到的“哗哗”水声也已经平静得几不可闻。不过，这反而使水里另外的声音响亮了起来，甚至连某种水生动物捕获猎物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我们只能凭借声音的来处尽量趋避，但至于是什么动物发出来的，就看不到了。
又走了约半个小时，丹尼突然大声道：“异，你回头看看那是什么？”
我赶紧转头，眼角恍惚间瞥到了一点光亮，等转过去时，那点光亮却消失了。
“你看到什么了？”我问。
丹尼低声道：“我刚才看到身后被两团灯笼跟着！”
“灯笼，什么灯笼？”我诧异地问。
“不好说，真不好说。”丹尼缓缓地说道：“就像是某种动物的眼睛，你还记得那条上龙吗？和它的眼睛差不多，只不过是绿色的。”
绿色的眼睛，什么动物会拥有一双绿色的眼睛？
我于是安慰道：“或许你看错了，别自己吓自己。”
丹尼道：“或许吧，只一闪就没有了，不过这地方咱们还真得小心点。”
我答应了一声，继续向前走，但心里却不可能将这件事完全置之度外。如果在这种幽暗闭塞的环境中，我们不幸再一次遭遇某种大型猛兽的话，情形将会比在大西洋还要糟糕。
就在我们又向前忐忑不安地跋涉了十几分钟以后，平静的水面上突然出现了我们始料不及的状况。
自从刚才被丹尼的叫喊声吸引了注意力后，我就始终感觉到有某种危险的东西正在向我们悄无声息地靠近，但我屡次回头张望时，得到的结果都只能用失望和侥幸来形容，没有任何发现说明我的这种感觉并不准确，也许这只是一种错觉，我不止一次地自我安慰。
可是当我们手脚并用地翻过一块遮挡在眼前，形如屏风似的大石块时——实际上这应该算是“拱门”，除了河面上不足一米的空隙以外，其他地方都被这块拱门遮挡在了后面。陡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情形令我有些惊慌。好像这块“屏风”就是一个人间和地狱的分界点，只要跨过它，我们就进入了地狱！
因为这里被一片淡蓝色的幽光完全笼罩着，湿滑的石块、平静的水波，连同丹尼和我都被这层蓝色的幽光覆满全身。
空中飞舞的是一只只身形硕大的蓝色蝙蝠，像暗夜幽灵一样翩然掠过。仰头望去，是望不到边际的蓝色虚空，很显然，这种蓝光是从头上照射下来的，不过根本就找不到光源在哪里。
蓝光幽幽、播撒均匀，看不到亮点，更看不到暗处，甚至连很高处的突兀巨石都被蓝光整个映照了出来，没有迎光和背光的分别，是整个都展现在光芒之中。
唯一不同的是河水中，在水面下一个正方形的物体正在缓缓地向前移动着，不是我们的眼神好，而是这个正方体发出橙黄色的光芒，在全是幽蓝光辉的地方，极为显眼。
“这是什么地方？”丹尼上下左右打量着周围的景象，声音中满是惊惧和疑问。
这种蓝色的光芒使我想起了很多东西，最先想到的是沙漠中看到的海市蜃楼中的奇景，那个特达人出现的海市蜃楼里的背景深处，不是也弥漫着这种醉人的蓝色光芒吗？
而且再往前想，这种蓝色的光芒绝非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如果你曾经看到过我上一次关于《诅咒》的经历的话，一定还记得压龙山腹中那种蓝色光辉肆意弥漫的情景，这两者中间难道会如此巧合地存在着某种联系？
当然这两者之间还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在《诅咒》中，蓝色是和漫天大雾相伴出现的，我当时差一点迷失其中；而现在不同的是，这种蓝色很纯净，我可以将眼前所有的景象尽收眼底，河面、岩石甚至连很远处像一条附着在岩壁上攀折向上的滚圆凸起都能看得很清楚。
“出来了，出来了！”丹尼指着河面上慢慢露出水面的正方形物体怪叫起来。
好像被一只手托着，那个正方形物体慢慢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那是一个极其规则的正方体，每一个平面都是正方形，棱角是一条笔直的直线，只是表面的黄色有点怪异，好像一个会动的眼睛，流光溢彩，再混合了空中弥漫开来的蓝色，给人一种妖异的感觉。
丹尼看了一会儿，断然说道：“我敢保证，这个应该就是罗克曾经带在身上的那个铁箱子，可是，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不出现在这里还能出现在哪里？”我反问道。
丹尼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它不应该待在水里。”
“哦？”我看了一眼满脸不解的丹尼，问：“它应该待在哪里？”
丹尼翻着眼珠道：“罗克费了这么大的力气，就是为了把箱子沉入河水中吗？”
我摇了摇头：“你说箱子里会装着什么？”
丹尼咽了一口唾沫，阴阳怪气地说：“你掐指算算不就知道了，问我还不如赶快将它捞上来干脆。”
“好吧，你去，我在岸上接应你。”我故意道。
丹尼又吞了一口唾沫，道：“我没你经验丰富，还是你去吧。我觉得一个铁箱子飘在水中就已经透着古怪了，而且它还能自由地在水中浮上浮下，这……是什么原因？”
“能不远万里的将箱子带到撒哈拉，就说明里面的东西极为重要。那么，罗克选择一个密封好的箱子也就合情合理了。”
“没听说过密封很好的箱子还能自由调节里面的空气重量的！”丹尼白了我一眼。
这个疑点我当然想到了，之所以这样说，只是无法窥破其中的机关。反过来说，我只是在说一个不可能真实的可能，目的就是向丹尼求证。
“快说，现在我们怎么办？”丹尼急促地催问。
我咬了咬牙，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不管了，与其这么猜来猜去，我们就冒一次险，下水去将它捞上来再说。”
丹尼点了点头，道：“反正铤而走险又不是第一次，连史前恐龙都过去了，还能栽在这个普通的铁箱上？干！”
我和丹尼都不是犹豫不决的人，既然决定要干，就马上采取了行动。我们向河岸走近几步，我轻轻地溜下了水，而丹尼却像是一个跳水运动员，“扑通”一声扎进了水里。
不知道从哪里发出一声怪异的叫声，我转着头看了一圈，但却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不知道是不是紧张之余产生的幻觉？
丹尼从一开始就比我快了许多，不停地扑腾着，向那个散发着妖异光晕的铁箱靠了过去。
越往前游，不安的感觉越强烈，我的心脏开始加快了跳动。等我意识到这种异常的不安来自于那个在水面上不停沉浮的铁箱时，已经为时已晚。因为这时丹尼已经伸手抓住了铁箱，一声惨叫从他嘴里发了出来！
【六】
在听到丹尼的大声惨叫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这种不安源于何处，是的，正是那种透着妖异的橙黄色光晕。
丹尼刚接触到那个铁箱表面，就被铁箱子死死地黏住了，就像是上面涂了厚厚一层黏性极强的胶质一样，任凭他如何挣扎撕扯，手掌都无法从箱子上移开。
这只不过是恐怖的开始，因为只有一眨眼的工夫，丹尼的整个手臂都被橙黄色的光晕覆盖住了，而且，这层光晕还在不停地向上面蔓延。从丹尼极度扭曲的脸颊和声嘶力竭的呼喊，我知道他正遭受着难以忍受的痛苦。
我还在向他拼命地游着，丹尼一瞥眼看到我，突然暴叫起来：“停……停，异，你不要过来，这……这是吃人的虫子！”
我吓了一跳，蓦然停在离丹尼还有一两米的地方，望着丹尼扭曲的已经变形的脸孔，急道：“你别着急，我想办法救你！”
“没用的！”丹尼抽搐的脸上挤出一丝艰难的苦笑，“我的一条手臂已经没有任何知觉了，已经被它们吃掉了，再过一会儿我的脑浆也会被吃掉，记住，找到罗克，阻止他的疯狂行径……啊——”丹尼发出一声刺耳的号叫，另一只手护在脸上想要阻止迅速向上蔓延的黄色光晕，但手掌已经被妖异的光晕包围了。他开始剧烈地抖动起来，而脸上的光晕只是顿了一下，继续向上蔓延着。
面对这种情形，我顿时感到手足无措，眼看着和自己一同出生入死的伙伴就要在痛苦中被不知名的虫子吞噬掉，我却完全没有一点办法。
就在丹尼脸上完全被黄色光晕覆盖的时候，岸上突然传来杂乱的脚步声，一条手指般粗细的“蛇”嗖的一下窜过来，紧紧地束在丹尼的脖子上。我还没有明白过来，丹尼就被这条满身奇异斑点的“蛇”拖曳着连同铁箱一起向岸边漂去。
我从惊愕中转过了头，看到几双炯炯大眼，然后腰间也感到一紧，身子突然离开水面，“砰”的一声摔在湿滑的岸边岩石上。
我被摔得七荤八素，望着这些身穿奇装异服的高大人类呆呆出神。
丹尼和铁箱也被拖上了岸，歪倒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丹尼已经没有了知觉，整张脸都被淡淡的黄色光晕笼罩着。
岸上一共站着五个人，棕色的皮肤，带有弯曲条纹的后开襟大褂，还有一双在暗处能放出绿色光芒的超大眼睛，手臂上各盘绕着一条粗细不同的毒蛇，和他们衣服上的条纹相映成趣，要不是这些毒蛇正在缓缓地蠕动着，我真的要以为那只不过是他们衣服上的条纹而已。
五个人聚在一起叽里咕噜地说着古怪的话，还会时不时地向我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讨论什么。
其中一个长着大胡子的怪人显然是这些人的头领，因为不光他的衣服上的条纹比其他人要粗许多，连缠绕在手臂上的毒蛇也比其他人的要粗，而且他说话的口吻更像是发号施令，颇有威严。
大胡子向其中一人说了一番话，那人答应一声，向对面壁立如刃的石壁跑去，在跑到石壁面前时，嘬唇发出一串古怪的哨声。石壁上凸起的那些滚圆的东西突然蠕动起来——它们竟然都是活的！一条昂首吐信的巨大森蚺倒悬着爬到那人面前，一张嘴将他咬在口中，随着古怪哨声的起伏变化调转过头，向上蜿蜒游去。
看到眼前这一幕，我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些怪人显然是在利用森蚺当交通工具。蛇蟒都是冷血动物，虽然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人能摸清它们的习性，让小蛇表演某些令人叹为观止的动作，但像这种驭使超级大蟒的事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我木然地转过头来去看丹尼，此时覆盖在他身上的光芒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灰色的印记，像是皮肤发生了某种变异后留下的疤痕。
大胡子走到丹尼身边，伸出右手翻了翻他的眼睛，面带苦色地向同伴眨了眨眼睛，在他扫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向他发出询问的目光，他又眨了眨眼睛，我想是在向我示意安慰。
大胡子在铁箱子上轻轻拂了一下，一层灰色的尘土散落在地，露出了黝黑发亮的金属本色。我俯下身子向地上的灰尘看去，和普通尘土并没有任何分别，不知道这些尘土是怎样咬噬丹尼的？
大胡子又挥了一下手，其余三人跑过来翻来覆去地想将箱子打开，但折腾了半天还是没有结果。大胡子向我指了指，又指了指箱子，绿色的瞳孔中发出询问的光芒。
我点了点头，决定试一试。其实这个箱子并不是很特别，只不过在它四面各有三个按钮，我想这就像是密码一样，只要一起按动其中四个就能将它打开，我试了几遍，箱子终于“砰”的一声弹了一下，我一使劲，箱子打开了。
原以为箱子里应该是空的，因为罗克显然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不然也不会离开这里，到世界其他地方继续自己的诡异行径。但是令我大为吃惊的是，箱子并不是空的，里面瘫软地歪着一个人。
而这个人我居然是认识的，真是打死我也无法相信，这个箱子里的人居然是在沙漠中和我们走散的凝雪！

第十一章 开启金字塔的钥匙
【一】
我急忙伸手去探她的鼻息，还好，凝雪的呼吸比我想象得要平稳很多。我将她从箱子里抱出来，平放在地上，简单地做了一些紧急救护，她咳了两声，就睁开了眼睛，先环顾了一周，然后目光牢牢地锁定在我脸上，声音发颤地说：“它们……它们要将我吃了！”
我放低了声音安慰道：“别担心，凝雪，已经没事了。”
就在这几分钟里，墙上再次传来森蚺游走时的“嗤嗤”声响，那个刚刚被一条巨大森蚺吞进嘴里的怪人已经跳到了地上，跑过来跟大胡子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句话。
“奇怪。”凝雪皱着眉头自言自语道。
我故意将自己的声音压得更低，问道：“有什么不对？”
凝雪满怀戒备地扫视了这些怪人一眼，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大胡子挥动了一下手臂，剩下的四个人立即围住了我，其中一个人手臂轻抬，冰凉滑腻的东西立即缠住了我的上身，连手臂也一起牢牢缚住。
完全没有想到他们会突然发难，更加不知道这条身长和粗细极不成比例的怪蛇会不会咬我一口。但被这条柔滑的活物缠住感觉极不舒服，神经马上作出了反应，我一下跳了起来。
几双大手也在我跳起来的瞬间按在了我肩头，大胡子大声地说着什么话。
“别紧张，他们是要带我们去见他们的酋长。”凝雪轻声提醒。
我刚想问你怎么能听懂他们说的话，突然明白了这群人的身份，不禁暗骂自己真是猪脑子。单只从他们的服饰上我就应该知道。他们是和美达不雅冈的黑人属于同一个种族的特达人。那位酋长曾经说过，一千年前，沙漠将他们的祖先埋葬在了黄沙下面，现在我们所要面对的就是这群被埋葬在黄沙下面的特达人。
原本应该消失了人群却仍然在他们的家园坚守着。意识到这一点，我也就不再对他们古怪的相貌心存好奇。长期生活在没有阳光照射的地下，任何人的肤色都会发生变化，更别说那些最明显不过的超大眼睛，生活在地下，眼睛只会向两个极端演变：要么退化，要么变得更加发达。这群人显然属于后者。
既然知道没有恶意，我也就任凭他们发落了。接下来他们又将凝雪和丹尼用同样的方法捆缚起来，大胡子当先带路，我和凝雪紧紧跟在他的后面，有人背着丹尼跟在我们后面，走到那面几乎成笔直坡度的石壁前停了下来，墙上缓缓游走着许多粗如大腿的森蚺，“嗤嗤”作响，不停地从口里倏然伸出的信子看得我心惊胆战。
大胡子嘬唇发声，尖锐的哨声像是地狱里发出的声音，诡异尖细，音调时而高亢，时而低沉，震得我的耳鼓好像也产生了共鸣，脑子“嗡嗡”作响。
在石壁上缓缓游走的森蚺好像能听懂这哨声中的含义，蜿蜒游走的速度顿时快了数倍，一条条游到我们面前，张大了嘴“咝咝”地吐着信子。
强烈的腥臭气味让凝雪俯下身干呕起来，我真的担心哪一条森蚺会突然不受这种哨声的控制，一口将我们三人中的一个吞进肚里去。
大胡子又向其他人说了一句话，一只手突然伸了过来，我身上的蛇身突然一紧，等我意识到是身边那人抓住它的时候，身子已经离开了地面。
那人就被一条森蚺含在嘴里，两颗尖利的毒牙露在外面。那人的一条手臂稳稳地抓住我，将我提在手中，随着那条森蚺的不断升高，我也在缓缓地上升着。
这确实是一面滑溜的石壁，身子碰到墙壁的时候就好像平时皮肤触摸玻璃的感觉一样。
我觉得这些特达人能如此安心地被森蚺含在嘴里，依靠的应该不完全是对它们习性的了解，哨声只能向它们发号指令，不可能抑制住这群冷血动物的口舌之欲，或许他们身上涂有某种特殊的药物，不管是从味觉还是嗅觉上，能够使这些森蚺起不了食欲。俗话说，人有失足，马有失蹄，就算是最通人性的犬类，都有可能偶尔兽性发作，咬伤主人，更别说这些冷血杀手了。
乘坐着一条世界上最独特的交通“地铁”，我们被送到了距离地下河流有两百多米的地方，这里的情景和刚才已经是恍如隔世、天差地别了。
【二】
给我震撼最大的是蓝色光芒的源头——是的，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蓝色光晕的源头，那是一座巍峨耸立的金字塔。
和埃及的金字塔有所不同，这座金字塔并非侧成三面，而是四面，向下倾斜的平面也不是平滑的一整块，更有点像玛雅人的金字塔，一个台阶连着一个台阶，一直到最上面的地方。
最为奇特的每一个台阶向上的那一面，都有着湛蓝的光辉向上射出，相同高度的台阶都能形成一个正四方形，一圈连着一圈，我仔细数了一遍，一共有八圈。就像是我们在城市里见到的射向天空的霓虹灯一样壮观，只不过那些人类科技制造出来的景观总脱不了刻意为之的痕迹，而这八条蓝色光晕却自然到了极点。第一眼望去，感觉平平无奇，根本和壮观搭不上半点边，只有扭头不去看时，脑子里回荡起来的景象才会令人心灵猛颤。
这座金字塔的顶端是一个不知道用什么材质雕琢而成的蛇头，散发着五颜六色，光彩横溢，尤其那双精光凛凛的蛇眼，使人望而生畏、遍体生寒。这个蛇头显然和整个金字塔不是同一种材质，因为它本身并不发光，只是由于被蓝色光线映照下，才反射出了五颜六色的光彩。
金字塔有一百多米高，就在离我们所站的位置几百米的地方，由于它的光辉太过耀眼，所以我到达这里的第一刻就被它吸引住了。
在这座金字塔周围是一所所低矮的小木屋，木屋之间的空地上有茵茵绿草冒出来，高大的不知名乔木耸立其间，许多人正在屋前忙碌着，男人们在结网磨叉，妇女们在织补衣衫，孩子们却在草地上追逐嬉戏。
这真是一副恬然安逸的田园风光。如果不是弥漫的蓝色光辉，我甚至怀疑自己一定是在做梦，谁能相信在沙漠的地下居然生活着人类？而且他们还过着与世隔绝的静谧生活，这里甚至还生长着茂盛的绿草、高耸的植物！
往上看去，是八道蓝色光环映照出的突兀石岩，高高低低地使这些光晕形成了毫无规则的奇特图案，最低的石顶离地面也有四五百米的样子。
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这里形成如此奇怪的地理环境，明明是寸草不生的沙漠，这里却有山有水、有草有木，甚至还有活生生的人类，却单单看不到一点沙粒的痕迹！更为奇怪的是，这些人类竟然和世界上最凶猛恶毒的森蚺生活在一起，居然还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这不是在做梦，因为梦里的情景也不会诡异到这种程度。
正在我陷入巨大的心灵震撼无法自拔的时候，大胡子已经引导着我们穿过忙碌的人群，在一座座小木屋中间绕过，到了金字塔脚下，那里有一座比其他木屋都高大许多的石头房子，大胡子在门外停了下来。
我想这里应该就是那位酋长的居所了。
大胡子命令其他人将缠在我们身上的毒蛇收回，毕恭毕敬地站在门口向屋里呼喊了两声什么。我向凝雪看了一眼，她抬着下巴向石屋指了指，示意大胡子是在向屋里的人请示。
屋里没有发出任何回应，但石门却被缓缓地打开了。大胡子向里指了指，示意我们走进去，然后就退到一边。
我当先大踏步走了进去，凝雪跟在我身后。屋里没有点灯，在屋顶靠近金字塔的一角上开着一扇天窗，金字塔顶那个吐着信子的巨大蛇头正好全部显露在天窗中。整个石屋也跟着它色彩的变化不停地变幻着光亮。
眼睛在几秒钟之后适应了屋里的黯淡，这里的诸种摆设也映入了眼帘。
这其实就是一个大厅，整个石屋都是一间宽敞的大厅，没有做半点分隔，给我的视觉最大冲击的是满屋子盘旋缠绕的蛇形：石桌的样式是盘旋成团的大蛇，柱子都雕刻成蛇的模样，石椅是张着大嘴吐着信子的森蚺的头颅，就连通向那个天窗直射下来的圆台的石阶也是一条条五彩斑斓的蛇身形状。
酋长就坐在圆台上，坐在一只吐着红色信子的蛇椅上，他的整个身子更像是蛇信子上长出来的毒瘤。一条弯弯曲曲的木质拐杖握在他枯骨一样的手掌中，这让我想起了《射雕英雄传》里的欧阳锋，不过这条拐杖上没有盘绕着的毒蛇，而是杖头上冷冰冰的“眼睛”叫我心生惧意。
老者身材矮小、瘦骨嶙峋，凸起的前额显示着他的智慧，他打量了一下我和凝雪，笑微微的说了一句令我吃惊不已的话：“两位远道来的客人请坐。”
这句话我听懂了，因为他说的是中文，虽不十分标准，却是完全能听明白的中文。
我身后就放着一个石椅，我犹豫了一下，坐了上去。但凝雪却皱着眉头看了一会儿，还是背着手站在了我身后。
“您好，我实在想不到您居然会懂我们的语言？”我率直地问道。
老者呵呵笑了起来：“世界上有很多种语言，它们虽然各自不同，但语言就是语言，只要找到了其中的窍门，学起来并不很费力。”
在语言这方面我没有一点天赋，别说其他语种了，就连中国南北方的普通话，我都需要很费力地琢磨。也许，凝雪会认同他的观点，但我却不敢苟同。
“我一直在等你们，现在终于等到了！”老者继续说道。
“等我们？”我听不懂他的意思，提高了声音问，“等我们做什么？”
老酋长和蔼地笑了笑，站起来走到一张颇像祭台的桌子旁边，将一个尺许长的石柱拿起来，交到我的手里，再走回石椅上坐下，才缓缓地说：“将这个交给你，这是神使交给我的任务，现在我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这个石柱沉甸甸的，约有小儿手臂一样粗细，与其说这是一个石柱，还不如说这是一个用石头雕刻成的牛角，因为它成向一边弯曲的弧形，就像一只被掰下来的牛角。不过这看起来像石头一样的牛角却又光滑如玉、触手冰凉，不知道是什么石质。
我抬起头，疑惑地看着老酋长：“我现在有点糊涂，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者了然地看了我一眼，道：“那我就从头讲给你听，你听过之后就会明白了。”
我抚摸着手里的冰凉牛角点了点头。
“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特达族人接受神的旨意，开始在这个地方守卫……”
凝雪这时突然打断他的话，问：“神的旨意？”
老者用奇异的眼神盯着凝雪，因为凝雪站在我的身后，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不过我想她应该会被这种眼神看得浑身不舒服，因为每当老者眼光在我脸上扫过的时候，我心里都会蓦然一动。老者看了她几秒钟，笑道：“是的，神的旨意。”
我急忙问：“我不是很明白您这句话的意思，很久以前是指什么时候？守卫又是指什么？”
老者指了指身后的墙壁，在这面墙的后面就是散发着奇异蓝光的金字塔：“很久很久以前也就是刚刚有人类的时候，我们作为神的仆人，之所以会被放在这里，为的就是守卫这面墙后面的东西，那里也是你们来这里的原因。”
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的神灵教会了我们饲养牲畜，也教会了我们如何与大蛇打交道，有了牛羊牲畜，我们就可以永远安居于此，繁衍子孙。有了大蛇的帮助，我们就可以制服任何想要窥视神灵秘密的敌人！”
在西方，人们认为是亚当和夏娃偷食禁果才产生了人类。而在中国，大多数老百姓都相信是女娲抟土造人。每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神话体系，而每个民族的神话体系都是从开天辟地人类产生开始的，相对于其他更为荒诞不经的神话传说来说，尊奉神谕看守神物又显得不足为奇。
“作为神的仆人，我们生存的使命就是看守这里。我们的神告诉我们，在将来的某一天，神的使者将会拿着开启圣殿的钥匙来检阅我们的忠诚，收回神的圣物，到那时，我们就结束了自己的使命！
“一千年前，当时的酋长被恶魔蛊惑，做下了亵渎神灵的事情。这惹怒了神灵，他将一场灭顶之灾降临到我们头上，使我们永远深埋地下，不见天日。而那个酋长的子孙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打入坨坨耶河的地狱里，永世不得超生！”老酋长说到这里时满脸肃穆，眼中的虔诚连我这个从来不信神的无神论者也感到心里一颤。
这位老酋长所讲的和在美达不雅冈另一位酋长说的是同一件事，可是却完全不同，蹦到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美达不雅冈的特达人是不是就是那位亵渎了神灵的酋长的后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结果就颇有点戏剧意味：亵渎神灵的人得以逃出生天，而恪守神旨的人却被深埋地下，那这个神灵岂不是非但不能明察秋毫，简直有点好坏不分了？
当然我完全不相信神灵之说，如果剥去迷信的外衣，事情的经过很可能是这样的，一千年前，正在一位老酋长做下亵渎神灵的事情时，天灾碰巧来临，肆虐的黄沙将这里瞬间掩埋。更加碰巧的是这位酋长和他的后人被突然降临的天灾带进了坨坨耶河，并随着河流漂出了沙尘掩盖的范围。世界上总有着许多巧合，正是这些巧合才使得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当然这些话我只是在心里想，不可能自然也不敢说出来，如果这位酋长知道了这个结果的话，他一定会认为我也是一个亵渎神灵的狂徒。在这里，我毕竟只是一个不能左右自己命运的闯入者。但是有一个问题我却一定要问明白：“那位老酋长做下了什么亵渎神灵的事情？要遭受这种灭顶之灾？”
【三】
老者盯着我手里的怪石道：“他想打开神殿的大门，将里面的圣物偷出来。可是神殿的大门只能由神的使者开启，我们只是负责保卫神殿的奴仆，神灵不允许他的奴仆窥觑圣物。”
我顿时觉得自己手中的东西沉重起来，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的话，我手里的东西就是一把开启神殿之门的钥匙！想到这里我急忙问：“这个东西是谁交给你的？”
“神使。”老者笑着回答。
我赶紧补了一句：“他叫什么名字？”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其实我已经隐约猜到这个人是谁，但我需要他的证实。如果这个人是罗克，那就是说他不但确实来过这里，而且还从这里取走了某种东西，甚至他已经预先知道我们会跟踪到这里来，所以事先做好了安排。
要是果真如此的话，我的行动不但早已落后了一个多月，而且全部在他的预料之中！
“神使就是神使，叫什么名字不重要。”老者摇了摇头，还没等我嘘口气，又说，“不过他的外貌和你倒是有点相像。”
就和当头被人敲了一棍子一样，我的心沉到了底，但还是不死心地问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很久了。”
我很想他能给出一个确切的时间，但在暗无天日的地下，要想让这位酋长说出个确切日期来，还真是强人所难。想到这里我只好略过这个话题，继续问：“他当时怎么说？”
老者满脸肃穆地说道：“神使说，在不久以后，会有另外的人来到这里，他让我把这个交给你，然后引导你进入神殿。”
“他带走什么东西了？”我又问。
老者又摇了摇头，眼神中充满崇敬：“神使开启塔门之后，就将钥匙交给了我，并命令我们将塔门重新闭合。”
“他没有出来？”我疑惑地问道。
老者摇了摇头：“神使是神灵派来的使者，他会无声无息地来，也会无声无息地离开。”
“他带着什么进来的？”我仍然不甘心地问道。
“一个木箱，大约有这么大。”老者给我比画了一下，大小约有一米见方。
“麻烦您帮我找一套干净的衣服换换，然后能不能带我去塔门？”
老者点了点头，站起来就要往外走。
我突然想起了丹尼，急忙站起来道：“对了，我还有一个朋友在外面，被什么东西咬伤了，您能不能救救他？”
老酋长没有停步，边走边说：“陀罗斯尔不会带走任何一个不该死的人。”等他走到距离门口还有两三米的时候，两扇关闭的沉重石门又缓缓打开了。
这是老酋长第一次说出一个用中文无法解释的名词，不知道这个陀罗斯尔是哪个宗教的神圣，也许，只是这群神秘的特达人独有的神灵。
我一边跟着他向外走，一边在心里琢磨这个名字，根本就没有注意到石门四周的动静，但凝雪却紧紧地拉住了我的手，紧张地向上指了指。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一条粗大的森蚺正在石门上面蠕蠕而动，两颗冰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们，嘴里发出“咝咝”的响声——原来是它在暗处控制着石门的开合。
我安慰地看了一眼凝雪，低声道：“这是酋长的门童，不会对客人无礼的。”
走出石屋，老酋长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丹尼看了一眼，朝大胡子等人挥了挥手，大胡子恭了恭身子带着属下大踏步向左走去。
“怎么样？”我赶紧问，“他还有救吗？”
老酋长淡淡答道：“陀罗斯尔不会带走任何一个不该死的人，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身犯罪恶的人。”
原来这个陀罗斯尔并不是他们民族的神，而是这种奇怪生物的名字。但他这句话却等于没说，丹尼的生死还是一个未知数。对于一个痴信神灵的民族来说，一个人的生死并不是由自己把握的，而是由神灵根据这个人善恶的业报来决定，但善恶又没有一个世界通用的标准，每一个民族都有着自己的善恶观。就如某些还处于原始生存状态的食人族，杀人在现代人看来是最大的罪恶，但在这些食人族看来却只是获得食物的一种正常渠道。所以，我无法判断在这个古怪民族眼里，丹尼到底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
“能告诉我陀罗斯尔到底是什么东西吗？”我问道。现在着急没有用，一切只能靠这个老酋长了。
老酋长从丹尼手臂上抹了一下，翻转手掌给我看，道：“这是神灵散布在人间的噬魂蚁，它们对人的身体丝毫不感兴趣，只啃噬人类的灵魂，被啃噬掉的灵魂又会变成更多的陀罗斯尔，无限蔓延！”
我听得一头雾水，虽然我相信人类在肉体之外还有灵魂，但我不相信会有一种什么噬魂蚁的生物，于是只好闭了嘴。要想从一位生活在宗教世界里的虔诚信徒口中得到一个现代意义的解释，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与其这样不明不白地问下去，我还不如凭借自己知道的有限常识做一个属于自己的判断。
离远了看，附在他手掌的这层灰色的东西和尘土差不多，但仔细看就会发现，这些看起来像尘土的东西其实是一种微小的生物，说是细菌也不贴切，应该说是身形极小的一种虫子，有口有脚，看起来和蚂蚁有点类似。丹尼在被这些东西啃噬的时候，说这些东西是蚂蚁，看来他说得没错。而且噬魂蚁这个名字也说明这就是一种蚂蚁。在沙漠和雨林地区，食人蚁都会时常出没，虽然它们是个体最小的食肉动物，但却又是最恐怖的食肉动物，别说人类，就是一条霸王龙遇到这种食肉大军，也只有听天由命的份。蚁群过处，寸草不留，这是最形象不过的形容了。
可是丹尼遭遇的蚂蚁显然又和食人蚁大不相同，他虽然半边身子的皮肤上都覆盖着一层土黄色，却并没有被啃噬的痕迹，这些东西又是以什么为食呢？难道真的会以灵魂作为生存的养料？
不一会儿，大胡子等人已经回来了，每个人肩上都扛着一个陶罐，陶罐中冒着蒸蒸热气。
满脑子的疑问只能先放到一边，我站在旁边看他们怎么做。从蒸汽中散发出的气味判断，陶罐里应该是掺杂了一点草药的清水，气味很淡，从这淡淡的气味中，我也无法辨别添加的是什么草药，不过数量应该很少。
老酋长翻转拐杖，杖头那颗发着冷光的“蛇眼”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刷的一下直奔丹尼的喉咙。
凝雪轻轻发出一声惊叫，我心里虽然也很惊讶，但还是强忍住没有出手阻拦。
老酋长没有杀死丹尼的理由，如果他想取丹尼的性命，根本就不用多此一举，只要坐视不理就行了。很明显，他在救丹尼。
那颗放着冰冷光彩的蛇眼准确地抵在丹尼的下颌与喉咙交界的地方，丹尼呃的叫了一声，张开了嘴。大胡子向前两步，站在丹尼头颅旁边，肩头一侧，陶罐中的清水成一条直线落了下来。
你可以想象到这种情况，一个没有知觉的人，在外力的作用下被迫张开嘴巴，这个幅度不会很大，只能说是咧开了一条小洞。但就是这个小洞，那条水柱居然没有一滴溅出来，全部倒进了丹尼嘴里，就像表演的杂技一样！这只有一种解释，他做这个动作已经轻车熟路了，这种准确度只有无数次重复才能做到。
既然丹尼不是第一个，那应该也不会是最倒霉的一个吧！看到这里，我心里的一块大石才算落了地。
一罐清水全部倒进了丹尼嘴里，老酋长收回拐杖，原先扛着陶罐的几个人已经在丹尼周围挖了一个拳头深浅的凹槽，围了丹尼一圈。
没过多长时间，丹尼身上的那层土黄色开始重新发出光晕，和先前在坨坨耶河时看到的一样。而且这层金黄色的光晕还在缓缓地移动，从丹尼的身上慢慢地移到地面上，越蔓延面积越大，直到流进刚挖的凹槽里。
过了四五分钟，丹尼身边形成了一条金黄色的线条，而身上的颜色却褪了许多，浑身湿淋淋的，像是刚从浴池里捞出来一样。
我明白了这种奇异的治疗方法的原理。陶罐中的草药应该有催发人体汗液分泌的作用，而且对这种生物也应该有抑制作用，大量涌出的汗水将这些生物从丹尼的身体里带了出来。看明白这些，那个关于噬魂蚁通过什么渠道啃噬人体的疑问也就迎刃而解了。
没错，就是毛孔，小如尘粒的身体为它们提供了无孔不入的能力，它们可以轻易地钻进人体的毛孔中，然后再通过毛孔进入血管，靠血液为食。
“这不应该叫噬魂蚁，应该叫吸血鬼才对！”凝雪双臂互抱在胸前，厌恶的说。
老酋长纠正道：“它们不吃血，而是噬魂，很多人在被救活后，都因为救治不及时而变成了瘫痪。”
“它们以神经细胞为食，从毛孔中钻进人体，破坏人体的神经系统。”我叹了口气，担忧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依然昏迷不醒的丹尼。
“好了。”老酋长道，“现在我带你们到神殿的大门，剩下的事情就全靠你们自己了！”
我疑惑地问：“这样就行了吗？我的朋友已经没事了？”
老酋长道：“他伤得不轻，还要这样反复做五次才能完全清除。不过，这中间要有一定时间的间隔，我的族人完全能够做好，这里已经用不到我们了。”说完，他向大胡子用他们民族的语言说了几句，大胡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向旁边不远处的一所木屋走去，不一会儿拿着一身反襟大褂出来，恭敬地递给我。
我知道他对我恭敬的原因是由于我手里的东西——这根据说可以打开神殿大门的牛角形石柱。
我穿好衣裳，跟着老酋长向身后的金字塔行去。
【四】
在远处看时，只觉得这座金字塔气势宏伟，光芒万道，并没有特殊的感应。但当我们慢慢地靠近它时，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离得越近这种感觉越强烈，等站到了它的脚下，我连抬头仰视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只想匍匐到它的脚下才感觉安心。
一切的恐惧、疑问都在站到它脚下的那一刻从脑子里消失了。站在这里，一个人心里所有的光荣梦想、荣华富贵、爱恨情仇都不存在了，那些曾经拼尽全力，九死一生去追寻的东西都显得无足轻重，只要能站在它的脚下，只要能这样默默地感受它的存在，就是一种最大的满足、最大的惬意。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这些被深埋地下的特达人能如此甘心情愿地守卫着它，阳光已经不再重要，生死已经不再重要，只要能守在它的身边，就是最大的快乐。
老酋长真的已经匍匐在地，双目低垂，脸上洋溢出的愉悦和恬然是一个俗世的人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的，他嘴里不停地吟唱着，那是一首听不懂歌词的美妙歌曲，也是从心底发出的灵魂之歌，更是从天堂发出的天籁之音。
凝雪的神色也变得极为安详，这是许多天来我第一次见到她露出这种表情，也许只有此时，罗克才从她心底消失，愁苦烦闷才被驱逐出去。
我站在老酋长身后，静静地听着老酋长吟唱一首根本听不懂的歌曲，不，我想我能听懂，那是一种根本就不需要听清楚歌词也能听懂的歌曲，从心底发出来的声音，只需要用心灵倾听就完全能够体会。
时间在美妙的感觉中慢慢流逝，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根本不用去理会过去了多长时间，直到老酋长的歌声停止，从地上重新站起来，我才蓦然惊觉。
先前已经说过，这座金字塔分成八层，每一层平台都有十米左右的宽度，中间有一条蓝色的石阶相连。奇怪的是，这条小石阶并不是连成一体的，每一条都在不同的方位，我们跟着老酋长绕来绕去，登上了第四个台阶，停了下来。
直到此时，我才用心留意脚下的蓝色石块，惊奇地发现这座金字塔根本就没有一点堆砌的痕迹，也就是说没有哪怕一丝两块石板连接的缝隙。低头看去，光滑的石面能将你的容貌一毫不差地映照出来，整个金字塔浑然一体，更像是用一整块石头雕琢而成的！
更为奇特的是，远远看到的光辉在我置身其间的时候，竟然全部消失了，我丝毫没有置身光芒中的不适感觉。
老酋长引领着我们来到一面石墙边，指了指平滑如镜的石面，道：“进入圣殿的大门就在这里。”
我左右打量着面前这面平整得没有一丝瑕疵的石壁，疑惑地问：“大门在哪里？”
“只有插入钥匙，圣门才会开启。否则根本找不到它的位置。”
我攥紧了手里的“牛角”，完全不知道应该把它插到哪里，为难地说：“那锁孔在哪儿？”
老酋长眼含深意地看着我：“当时神使开启圣门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跟在他的后面，所以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打开的，但我确实看到他是在这个位置用钥匙开启圣门的。”
我觉得罗克是在骗人，但当着酋长的面说神使是一个骗子，显然不合适。我只好苦笑着摇了摇头。
老酋长大概从我脸上看出了我心里的想法，慢悠悠地道：“神使在进入圣殿之前告诉我，有缘之人就能开启圣殿的大门。”
又是一句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话，我实在想不通一个在商场上叱咤风云的商业家，怎么会说出这么一句模糊不清的狗屁话，有缘人，什么样的人才能叫有缘人？
“您确定这里就是大门的位置？没有记错？”我再一次表示了自己的疑惑。
老酋长十分肯定地道：“我从小在这里长大，几乎每天都会在上面走一圈，这里在你看来和其他地方没什么区别，但对于我来说，闭着眼睛也能分辨出来每一寸石墙的不同，不会有错的。”
既然他如此肯定，我也只能相信，如果老酋长和罗克合起伙来欺骗我，我根本就没有办法分辨真伪。但愿他是一个忠厚长者。
然后开始寻找，先在老酋长指定的范围仔细地找过去，每一个地方我都变换好几个角度来避开光线的干扰，认真辨别。这很耗费力气，也很耽误工夫，当我和凝雪将这面墙查看一遍的时候，估计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好在地下没有时间界限，有金字塔永恒光芒的映照，白天和黑夜没有任何分别。
寻找完酋长指引的位置，我和凝雪开始在更大范围里展开搜寻，酋长也加入了我们的行动，三个人划分好各自的区域（其实也不用划分，每人一面，非常公平），再次仔细地找寻起来。
虽然这不算是体力活，但一刻不停目不转睛地寻找也很不容易，尤其对眼睛来说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如果你面对一面大镜子，目不转睛地看上十几分钟，你就能体会我当时的感受，那简直是一种折磨。没用多长时间，我就被搞得晕头转向，分不清现实和石镜中的虚幻世界的界限了。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看一眼其他东西为眼睛做做调节，但这里到处是蓝色的光晕，几百米之外的高大植株在蓝色中根本就看不清楚。我一直在鼓励自己坚持，再坚持，但在找寻的中间，我还是无奈地休息了两次，因为如果不休息一下，我一定会呕吐出来或者昏厥过去。
老酋长是第一个结束工作的人，凝雪第二，我又一次落在了最后。我自我安慰道，这不奇怪，老人和女人往往比青壮年男子更加具有耐性。
结果非常令人失望，我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发现丝毫疑点，我和凝雪都显得十分失望。老酋长却神情正常，他和蔼地看着我们，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我想，还是应该在神使开启圣门的地方下功夫，在其他地方寻找更是大海捞针。”
我掂着手里的牛角，满腹疑窦：“这不合逻辑啊，这么大的钥匙，锁孔不可能小得看不到，怎么可能找不到呢？”
凝雪坐下来后一直没有吭声，只是托着脸颊呆呆出神，我于是问道：“凝雪，你为什么不说话？”
她缓缓地道：“我在想，一个洞口会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被人看到！”
“在什么情况下？”
她摇了摇头：“我现在还没有想到。”
老酋长道：“好了，先不要想了，如果你们真的是有缘人的话，圣门总会开启的，现在我们回去吃饭吧！”
下了金字塔，我又回头瞥了一眼，金字塔还是像一块晶莹剔透的水晶一样傲然而立，浑然一体，只有那个雕琢得惟妙惟肖的森蚺正张着撮在一起的嘴巴吐着鲜红的信子，满是嘲讽的冷冷地盯着我。
【五】
丹尼的皮肤已经没有了土灰色的印记，看来钻入体内的噬魂蚁被清除得差不多了。他被挪到了一所小木屋里，还没有醒过来，死气沉沉地瘫在地上，身上盖着一层薄薄的柔滑毯子——那是森蚺蜕掉的皮加工成的，上面的斑点看起来还有些触目惊心。
丹尼的毛孔中还在不停地向外渗出汗液，曾经被金黄色覆盖住的皮肤变成了紫酱色，高高肿起，和另一半黝黑发亮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像是有人用两块不同的皮肉拼接起来的人形玩具一样。
向大胡子仔细询问了丹尼的伤情，大胡子告诉我们，丹尼身体内的噬魂蚁已经清除干净，至于会不会变成瘫痪，只能等到醒过来后才能知道。
不一会儿有人端来了饭食，是几条烤得肉香四溢的蛇头怪鱼和黑鳝，还有一罐腌制的青菜。令我意外的是居然还有酒。
老酋长作为主人坐在中间相陪，大胡子在旁边，主要任务是倒酒。
烤鱼味道还不错，但腌制的青菜却不怎么样，酒的味道更是糟糕透顶，带着一股冲鼻的腥气，可以想见这群被困地下的特达人，每天靠吃这些东西生存是多么的可怜。
先分别向老酋长和大胡子敬酒表示了感谢，然后风卷残云地填饱肚子——虽然味道不佳，不过比起生鲇鱼来就强上千倍了。
闲聊中提到曾经见到过的斑纹鲇鱼，老酋长说它们是坨坨耶河的圣物，古老相传，他们的祖先就是由这些鲇鱼从天界叼来的。族中老人离世之后，都会和八条鲇鱼一同火化，这样死者的灵魂就能重归天界，每年的五月十日他们都会举行大型的祭祀活动向鲇鱼献祭。
幸亏我留了个心眼，没将生吃鲇鱼的事情说出来，不然不知道这群将鲇鱼视为圣物的特达后裔会不会还将我看成朋友。凝雪显然对祭祀活动非常感兴趣，不等老酋长将话讲完就问道：“怎么献祭？”
“每年祭祀的日子，我们族里都会推举出一位最纯净善良的特达人，将他的躯体献给圣鲇。”老酋长颇为自豪地说。
我已经大约猜出了所谓的将他的躯体献给圣鲇的意思，急忙向凝雪使了个眼色，阻止她再问下去。
其实不用我提醒，凝雪也能想到这幅献祭的血腥残忍场面。谁都知道身体是一个人在现实世界的唯一存在，用躯体献祭就意味着要舍弃这个存在，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意味着要用一个人的生命来完成这种毫无意义的神祀！
我怕老酋长会继续讲述祭祀的事情，在饭桌上描绘那种血淋淋的场面绝对会令人食欲尽消，于是岔开话题问：“既然鲇鱼是族里的圣物，那么为什么金字塔顶却要雕刻一个森蚺的头颅？难道它们比圣鲇在族里的地位更高吗？”
老酋长微微一怔，笑道：“你是说大蛇吧？它们只是我们的奴仆，在我们的祖先来到这里之前，大蛇是这里的统治，人类根本就没有办法生存。正是在这个时候，阿育尔大帝乘坐圣鲇组成的大船来到这里，和蛇王大战三天三夜，制服了蛇王霍皮力托，将它的蛇胆取出来，分给我们的祖先食用，赋予我们勇气和力量，并将蛇王的灵魂锁在圣塔之中，把它的头颅悬挂在塔顶，使它能够永远为我们族人担当守卫。自从蛇王霍皮力托被镇服以后，它的子孙也就成为了我们的奴仆，永世不得违抗。而且，只要它目光所及的地方，大蛇就不会生出反抗。”
像其他神话传说一样，这个故事里也有凶残嗜血的怪物，也有一个具有大神通的人类先祖，正是在他扭转乾坤的大功绩里，人类征服了大自然，得以安居乐业。
我一直相信神话传说是一种变化了的史实，只不过经过后世不断地添油加醋，史实变得面目全非，令人难以置信。如果我们将其中的迷信色彩剥离出来，还原的事实可能就是：在人类出现之前的大洪荒时代，森蚺凭借身体的优势成为了这里的食物终端，人类的先祖们来到这里时，完全不能与这种身体庞大的猛兽抗衡，过着朝不保夕的悲惨生活。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有一位勇敢的人出现了，他的名字叫阿育尔大帝——我相信这是后世给他的尊号，远古人更多的是部落首领，而不会有帝王的称号。他不但制服了凶残成性的森蚺，而且还摸清了这些猛兽的习性，发明了用声音役使森蚺的方法。
这大约应该是历史的真相，就好像中国神话里神农氏轩辕大帝一样。至于他所说的什么圣鲇组成的大船，什么锁住了蛇王的灵魂这些事情，只不过是后世子孙故意加上去的。
“那么为什么没有见到阿育尔大帝的任何雕像呢？在很多地方像这么伟大的人类先祖都会留下雕像，供后世膜拜。”我疑惑地问。
老酋长抬起头，目视远方，悠悠地说：“阿育尔大帝不是人类，他是神仙的化身，没有人能看到他长什么样子，他有时候是一团雾，有时候又是一块石头。”
要是放在平时，我一定会大声反驳他的话，因为这听起来更像是一个蹩脚的小说家在编织了无法自圆其说的故事之后为自己寻找的借口，但我还是忍住了，只是微微笑了笑，道：“你能不能跟我讲讲一千年前那个故事？”
“你是说关于诺提诺尔亵渎神灵，被沉坨坨耶河的事情吗？”
我点了点头：“对，对，就是那个酋长的事情。”
老酋长愣了一会儿，道：“他叫诺提诺尔，是一个极其聪明的酋长，正是在他的率领下，我们族人过上了三十多年最富庶安乐的生活。他不但是一位卓越的领袖，而且还是一位能直接和上天交流，甚至能够改变天气变化的大巫师。你应该知道，在沙漠中天气的变化是多么的反复无常，能够左右天气，也就能够保证每年的收成，他也是迄今为止法力最强大的巫师。可是在他五十岁的时候，一名白人流浪者来到这里，他生得一副好面孔，一看就是那种忠厚老实的人，可是在这副忠厚的躯壳里藏着的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魔鬼，他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这些神灵的仆人背叛主人，陷入万劫不复。当然，当时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这一点，连诺提诺尔也没有看出来。于是我们收留了这个奄奄一息的流浪汉。很快他就用自己的花言巧语博取了诺提诺尔的信任，两人经常彻夜长谈，形影不离。直到有一天……那一天，天气阴霾得吓人，连最幼小的孩子都能感觉到要有大祸降临，诺提诺尔召开了一次全族大会，他说自己得到了神谕，霍皮力托的灵魂已经逃出了圣塔，正率领自己的蟒蛇大军向这里进发。自从阿育尔大帝制服霍皮力托之后，所有曾效忠于我们的蟒蛇死后的邪灵，都背叛了我们，跟随原来的主人向我们宣战。他还指着阴霾的天空说那就是恶灵大军逼近所卷起的腥风，用不了多长时间，我们将面临灭顶之灾，所有的人都会被它们吃掉灵魂，永不超生！”
这确实是很有蛊惑性的话，对于一个笃信神灵的民族来说，神灵既是他们尊崇的对象，也是他们恐惧的根源，诺提诺尔很明白这一点，他搬出了自己民族信仰的神灵进行蛊惑，没有人会对他的话产生怀疑。
老酋长顿了顿，喝了一口酒，继续讲述：“他是我们民族有史以来法力仅次于阿育尔大帝的酋长，也是族人唯一相信的人，而且那时候天空已经暗得几乎和黑夜差不多，没有人相信这会是自然现象。于是大家都陷入极度的恐慌中，绝望的妇女们哭声震天。诺提诺尔接着说，当年阿育尔大帝早已经预料到了会有这一天的到来，所以在他离开我们之前，就做好了准备，在圣塔中留下了他战胜霍皮力托时使用的神器，只要拿到它，阿育尔大帝就会赋予我们战胜一切的力量，彻底摧毁蛇灵大军，我们必须打开圣塔，将它拿出来。”
“我想大家都会相信他的话的。”我插嘴道。要想让人死心塌地地跟随自己，就要摸清楚别人的心理，就是剥去他巫师的迷信外衣，诺提诺尔也不愧是一个卓越的政治家。他不但知道如何让一群信徒变得疯狂，而且知道如何利用外界的变化和这些人的信仰巧妙地结合起来。我想这也是世界上许多反叛力量会利用宗教的外衣实施蛊惑的原因吧。
“是的，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了他的话，但却不是全部，还是有一些人提出了自己的怀疑，因为我们族里有一条不能僭越的规矩，任何人不能踏进圣塔半步，开启圣塔的使命只能由神使来完成。但诺提诺尔只不过是一个酋长和巫师，他没有钥匙，这也就说明他不是神使，不是神使而想打开圣塔，就已经犯了族规。可是当时大家的恐慌已经淹没了理智，没有人想到这一点，那些提出怀疑的族人声音太小，他们只能提醒自己，却不能阻止大家。”
“后来呢？”凝雪也对这件事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目不转睛地盯着老酋长问道。
老酋长叹了一口气，道：“后来，蜂拥的人群一起冲向了圣塔，用各种工具敲打着像一整块石头一样坚固的圣塔，因为没有人知道圣塔的门在哪里，大家只能运用这些笨拙的方法试图弄破圣塔。我想，如果大家没有采用这些极其亵渎神灵的行动的话，神灵对他们的责罚也不会如此严厉。”
“那最后有没有打开圣门？”我急切地问道，完全忘了这个问题完全多此一举。
“当时人群已经几乎混乱，你想一下，数万人都围在这座圣塔旁边，‘乒乒乓乓’的响声杂乱无章，这是什么景象？可是就和我们刚才看到的一样，没有人发现圣塔的门在哪里。既然找不到门，圣塔又怎么会开启呢？就在这个时候，爬到上面的诺提诺尔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从高空直掉下来。”
也许是看到我露出的不解神情，老酋长解释道：“我们这里的地形非常奇特，是两座山的夹缝中。”说着他竖起双掌在面前做了个手势，“山下非常宽阔，坨坨耶河就像一条利刃一样从两座山中间穿过，把两座山连在了一起。而在山腰里还有一座平台，神塔就在上面，更加奇特的是，从山脚下到这个平台是两条笔直的悬崖，只是在中间部分，一座山有个向外突出的平台，一座正好凹陷进去一大块，而到了山顶上，峰顶又靠在了一起。据族里传说，山顶生长的粗藤几乎将两座山连在了一起，连阳光都透不进来！”
我想象着他描绘的图景，这里的地形有点像一个“八”字，左右夹峙的两座山将金字塔夹在中间，形成了一个壁立如刃的大峡谷，我们现在就在当年大峡谷中部的高台上。
“他为什么掉下来了？”凝雪诧异地问。
老酋长庄严地说：“亵渎神灵的人当然会受到惩罚，就在他掉下来之后，跟随他爬上高空的人，也都先后掉了下来。还没等大家反应过来，震耳欲聋的响声就从上面传了出来，然后许多动物‘噼里啪啦’地从天而降，再然后就是藤萝和树木，再然后就是像瀑布一样冲下来的黄沙，所有试图打开圣塔的人都被淹没在黄沙中，整个世界都被黑暗湮没了！”
虽然老酋长只用寥寥数语形容当时的情形，但我能想象当时发生巨大灾变时的情况，突然倾泻而下的黄沙不但会使得天昏地暗，甚至单单听着被卷入沙流的人们的哭喊嘶叫声，就能让人精神崩溃。也多亏了自然造化的神妙，如果不是山顶开口狭小，突然涌来的沙流气势如虹，而山顶峡谷又被藤萝盖住，恐怕这里早已经被掩埋住了。
“所有人都死了吗？”凝雪声音中满是怜悯。她这时候应该已经被老酋长的叙述震慑住了，如果她略微想一想，就不会问出这个问题。
“没有，只有几百人活了下来。”老酋长低沉着声音回答。
“这些人都没有参与到这种疯狂的举动中？”我问。
老酋长脸上恢复了平静：“是的，当时他们都在犹豫，并没有上到高台上，还在下面，在黄沙倾泻而下的时候，他们都躲进了山洞里。”
他说完这些看了我一眼，道：“我知道你会说，将这种天灾归结到神灵身上好像是在牵强附会，但我们相信，这是神灵的旨意，是他对那些妄图打开圣塔的人实行的惩罚。为什么沙暴会偏偏在这个时侯倾泻下来？为什么埋葬掉的都是那些试图打开塔门的人？而恪守祖训的人就能幸免于难？这难道不是神的旨意吗？”
我笑了笑算作回答。实际上他的观点我不敢苟同，世界上到处存在着巧合，而身处其中的人往往会将这种巧合归因于宿命。当一辆飞驰而过的汽车将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上了天空之后，走在他后面幸免于难的人会相信是老天眷顾自己。当人类在万千生灵中脱颖而出，成为继恐龙之后的又一霸主的时候，会自豪地认为这是老天垂青的结果，是宿命的安排。我们不会意识到，如果当时人猿揖别之后，地球上的环境发生了另一种变化，那么可能现在充溢地球上的就是大猩猩，而不是人类了。

第十二章 诡异图案
【一】
我们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这里不分白天黑夜，所以也不用管现在是什么时间，一切决定权都交给了自己的身体。
我和凝雪各自在屋子的一角躺下，和衣而眠——这里没有床，只能睡在冰凉的地上。丹尼的呼吸还算平稳，虽然还在昏迷中，生命应该保住了。
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心里一直在想，打不开金字塔，就不可能进入塔内，也就无法确定罗克来此的目的是什么，我们也不可能走出去。
罗克之所以在进入金字塔后不再需要这枚牛角钥匙，只能有一种可能，塔内有某种机关，罗克能开启机关走出去。不过，令我想不通的是：既然罗克故意隐藏自己的行踪，自然是害怕别人发现他的秘密，那他为什么又会将钥匙留给我们呢？难道他想让我们发现他在塔里的所作所为？
凝雪大约听到我辗转反侧的声音，轻声问：“异先生，你睡了吗？”
“没有，睡不着。”
“我也是。”凝雪压低了声音，“你相信酋长的话吗？”
“当然，为什么不相信？”
“那你也相信这是神灵的安排？”她说话的语气满是疑惑。
我笑道：“神鬼的说法当然不能相信，但抛开这些东西，我想他所说的其他事情还是完全可信的。”
“哦！”
“刚才一直没时间问，你是怎么被装进铁箱子里的？”我好奇地问。
“哎！”凝雪苦笑着说，“我说了你可能不会相信。”
“怎么会？连神话我都能相信，你的经历不会比神话更离奇吧！”
“不是离奇，是侥幸得就像做梦！当时我被那头骆驼带着在沙漠中漫无目的地疯跑，眼看着雨势越来越大，我想这下彻底完了，自己非得被活活淋死不可。可是，就在这个时候，那匹骆驼突然脚下一陷，四个蹄子都陷入了沙子里。”
“流沙，那是能吞下大卡车的流沙！”我惊叫起来。
“是的，我后来也意识到了那是流沙，因为我在《新龙门客栈》里看到过流沙。”凝雪声音低低地讲述着，“可是那不像我在电影中见到的流沙，骆驼还没有挣扎，就完全陷了下去，我刚明白自己的处境，沙粒已经埋到了我的胸口。我甚至连呼吸都没有调整，就迅速地陷了进去！”
这真是有点古怪，大多数情况下，流沙都不会这么迅速的将误入其中的东西吞掉，这种流沙更像是为了捕捉猎物而挖掘的陷坑。
“我想自己要死了，头上的沙子有千斤重，胸口更是憋得难受，肋骨都快给挤断了。正在难受的没法忍受的时候，脚下突然一空，我就掉了下去。”
“掉了下去？”我感到十分疑惑，“掉到哪里去了？”
“一个山洞里，里面并不是黑漆漆的，而有微弱的金黄色的光彩射出来。我仔细看了看，快被吓死了，满地都是密密麻麻的红色蚂蚁，每一个都有指甲盖大小，多得数不清！”
这才是食人蚁，那些在沙漠和雨林地区横行无忌的疯狂军团，遇到它们可比遇到噬魂蚁更危险！
“在我前面掉下来的骆驼，浑身被这些蚂蚁覆盖住了，口鼻眼睛全是鲜红的血液。它们几乎发了疯，张开嘴都叫不出声来——因为都被蚂蚁给塞满了，看着它们不停地蠕动的样子，我几乎被吓傻了。”说到这里时，她的声音都带着颤抖，想来对那幅恐怖的景象还心有余悸。
“如果我是你，也会被吓傻的。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骆驼在疯狂地奔跑着，好几次都撞在了石壁上，声音大得难以想象，恐怕骨头都会被撞碎了。”凝雪继续叙述着自己的惊险经历，“它来回得跑了几次之后，突然‘哗啦’一声掉进了水里。直到这时我才发现，在离我五六米的地方就是明晃晃的水面，红色的蚂蚁都在岸上蠕动着，而那金黄色的光晕就是从水里发出来的！”
我摇了摇头，如果是放到此时此刻，这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在石洞里会被食人蚁活活吃掉，而到了水里却要忍受噬魂蚁的折磨，那种滋味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手脚上正不断地有许多蚂蚁爬上来，疼痛让我生出了这辈子都想不到的勇气，我放开脚步向河边跑了起来，脚底下发出‘吱吱’的响声，被踩死的蚂蚁像浆糊一样糊在脚上……终于坚持到了岸边，我想也不想地跳了下去。”
每个人在危急的关头都会迸发出令人吃惊的勇气，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听她叙述到这里，我由衷地称赞道：“好样的，凝雪！”这话确实出自真心，而不是刻意恭维，虽然当时我也会毫不犹豫地跳进水里，但我实在不敢保证自己能坚持到河边，毕竟被食人蚁噬咬的痛苦不是谁都能忍受得了的。
“可是水里也不安全啊！等我跳进去才发现，水底覆盖了厚厚一层噬魂蚁——我当时自然不知道这层金黄色的东西到底是什么，但看它们快速地向我涌来时，我想这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听她继续讲下去。
“我只好往前游，可是每游出一段距离，刚刚还覆盖在河底的噬魂蚁就漂了起来，向我靠近。正在我无路可逃的时候，突然就发现了漂浮在水面上的大铁箱子，我不敢再想了，也不能再犹豫了，于是揭开盖子，就爬了进去，刚把盖子盖上，就听到了从铁盖上发出的‘吱吱嘎嘎’的响声，箱子好像也沉了底！害怕加上饥饿，没过多长时间我就晕了过去，幸好这个箱子密封得很好，不然我说什么也撑不到你来救我。”
我替凝雪嘘了一口气，也暗自为她感到庆幸，这其间的每一步，如果凝雪有丝毫的犹豫，恐怕都会成为其他生物的腹中食物。正如她自己所说，她真的是太幸运了！
“异先生。”凝雪嗫嚅着轻声问，“您说这是不是罗克专门为了救我留下来的？”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傻，可以看出她对这个问题也丝毫没有信心。但仔细想想，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以罗克给我们留下的迹象来看，如果说他真有未卜先知的能力，我绝对相信。于是说：“是的，罗克知道你会来找他，也知道你在这里会遇到危险，所以提前就做下了安排。你的安危他一直放在心上。”
从凝雪大口舒气的声音可以听出来她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尽管这个答案漏洞百出，作为一个深陷爱情幻想中的小姑娘，她宁愿相信这就是真的。
我说出这句话后就找出了矛盾的地方，任何一个男人，如果他真的爱着一个女人，都不会让她去经历这种凶险，而且想要阻止凝雪犯险也不是一件非常为难的事情，完全可以用其他方法做到，就算是欺骗，也能阻止她。反过来说，如果这个男人根本就不喜欢她，就更不会事先安排这么一个七拐八拐的救援方法。也就是说这个可能不成立！而罗克不是一个一般人，这种连一般人都不会去做的愚蠢行径，我想他更不可能去做。
排除了这种可能，那么就只有一种解释了，这个箱子是罗克为了其他目的而故意放在那里的。通过我先前的叙述，你可能注意到一个细节，那就是我下到坨坨耶河的洞口并不是很大，那个足有两米多宽的铁箱子不可能从那里带进来。退一步讲，就算开口足够大，洞里的泥沙也不允许坚硬的铁箱通过，也就是说要想将铁箱子带进来，就必须想其他办法。
蚁洞应该是一个最佳的选择，由于那里是食人蚁出没的地方，上面的沙粒肯定不会很坚实，所以凝雪会毫无阻塞地陷下去。
这样的话，每当大雨过后，地下河水涨起来，就会漫过蚁洞，噬魂蚁会跟着水流游到那里——或许，它们是以食人蚁为食，那里也是它们的巢穴。通过我所见到的情景，最先占领食物的噬魂蚁群会保卫胜利果实，用群体的力量将战利品移动到安全的地方，避免其他蚁群过来争夺——凝雪就是例子，如果不是争夺战利品，它们没有理由逆流而上，将箱中的凝雪移到我看到的地方。那么先到地下的罗克就能轻而易举地将箱子夺过来，取走里面的东西——那个只有一米见方的小箱子。正是由于箱子的密封很好，能漂浮在水面上，所以在罗克取走东西之后，箱子又被水流带回了蚁洞。
哎，你听我这么叙述是不是觉得很复杂？其实连我说起来都觉得复杂得难以想象。从这一点来看，罗克的聪明才智简直超过我不止一两倍。更加让我无法理解的是，罗克对地下环境的了解简直称得上了如指掌，一个陌生人不可能做出如此环环相扣的精妙安排。
凝雪从幸福的陶醉中苏醒过来，将话题转移了出来：“我在听老酋长讲述那场大沙暴的时候，突然觉得有一个地方好像不合常理。”
“哦？”我想了一下老酋长的话，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于是问道，“哪里不对？”
“他说在沙暴来临的前夕，爬到圣塔上面的诺提诺尔突然从上面掉了下来！”
“是的，他是说过这句话……这有什么不对吗？”我还是瞧不出这句话的问题出在哪里。
凝雪干脆坐了起来，声音也提高了八度：“我们刚才都去圣塔看过了，如果诺提诺尔是爬上了塔顶，不可能掉下来，因为圣塔每层面积都不是很小，从相对比例来看，塔顶上的蛇头也有两三米大小，他怎么会从上面掉下来？而且你还记得吗？他说不止他一个人掉下来，而是好多人都掉了下来。”
经她这一提醒，我也突然觉得其中另有隐情，也许不是老酋长故意隐瞒什么，而是我理解错了：“你的意思是说诺提诺尔不是爬到了塔顶，而是……”
“离金字塔有些距离，从上往下俯瞰！”凝雪满怀自信地说。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的意图就不是爬到塔顶，而是要将整个金字塔尽收眼底！”我遽然而惊，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的发现，如果这个猜测成立的话，那诺提诺尔这样做就有着其他目的，而这个目的可能就与开启塔门有关系。
凝雪放慢了语速，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让森蚺将自己带到高处，从那里看下去，可能就会有不同的发现。”
我一下坐了起来，心脏“怦怦”直跳，或许，这样真能发现开启塔门的方法。
但凝雪的声音突然又变得疑惑起来：“可是，他到底看到了什么，竟会从上面掉下来？难道只是沙暴降临时带来的声势，让森蚺起了慌乱，这只是一个失误？”
我舒了一口气，重新躺下来，道：“这个很简单，待会儿去问问老酋长就知道了。我们先休息一下，然后再行动吧！不过，这得需要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一千年前，这个举动引来了大沙暴，几乎使他们全族毁灭，一千年后，我们还能不能说服老酋长做同样的事情？”
【二】
等我一觉醒来，忐忑不安地和凝雪一起去找老酋长的时候，他正端坐在石屋里的圆台上仰着头看天窗里变换着不同颜色的蛇头石雕出神，他纹丝不动的身体和脸上雕琢一样的皱纹，让我觉得他更像是一座雕像。
我已经想好了一个说辞，虽然不知道这能不能说服他，但却必须要试一试：“酋长。”
老人缓缓地转过脸，呆滞的目光慢慢闪烁了起来，脸上也恢复了和蔼的表情：“两位休息得怎么样？”
“谢谢您的盛情招待，我们吃得很好，睡得也很舒服。”我由衷地表达着感谢。
老人微微一笑：“能够来到这里就说明你们和我们部落是有缘的朋友，对于朋友，我们会用最诚挚的心来款待。”
“我们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很想向您求证一下。”我不想绕弯子，直截了当地进入主题。
“尽管说。”老酋长爽快地答道：“只要我知道的一定如实回答。”
我提高了声音问：“一千年前，那个亵渎了神灵的诺提诺尔是怎么从上面掉下来的？”
老酋长眉头挑动了一下，反问道：“你觉得他应该是怎样掉下来的？”
“刚开始我以为他爬上了塔顶，是从塔上直接滚下来的。但我们现在又觉得不太对，可能他是从另外的地方直接掉下来的。”
老人缓缓地在我们脸上来回扫了两遍，最后声音沉重地道：“你们也想那么做吗？一个神的奴仆不能够向下俯视神的圣殿，这也是我们族里古老相传的规矩！”
“可我们是外人。”我反驳道，“而且神使也把开启圣门的钥匙转交给我，他想让我们进入圣塔。”
酋长面色变得极为凝重，淡淡的眉毛紧紧地锁在一起，陷入两难之中。
“而且，你不认为诺提诺尔敢于违抗族规，去做一件看起来根本就毫无意义的事情很奇怪吗？”
老酋长慢慢地点了点头，道：“这件事确实很奇怪，我也曾经想过你所说的这种可能，可是就算那样能找到圣门的位置，你又如何将钥匙插入锁孔呢？石面就像镜子一样平整，这个刚才我们已经看到了。”
我点头表示同意，但依然坚持说：“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我想可能在确定圣门的位置以后会有办法开启，而且我可以十分确定地告诉您，你们的神使已经从塔里走出去了，他也是一个在外界很有威望的普通人，他既然能从塔里走出去，那么，您也能！”
老酋长的眼睛里闪烁了一抹兴奋的神色，又极快地被惶恐所替代。是的，让一个被困在地下从未走出过黑暗的人获取自由和阳光，对这个人来说，恐惧怕是更多过高兴吧。
老酋长又转过头，恋恋不舍地看着天窗中的蛇头，足有半分钟之久，等他转过头来时，眼睛重又被淡定和安详占据了：“我很向往外面的世界，但我不会出去的，这里是我的家园，这里有我无法舍弃的东西。”
“但是您的族人呢？你也想让他们永远地居住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连他们的子孙也永远过着半人半鬼的生活？”我用一连串的问号回应了他。虽然那条我和丹尼下来时的洞穴已经重新被泥沙填埋死了，但如果真要是想从那里出去，也不一定就全无办法。不过，我想先不要告诉他这件事，为我们能得到那个俯视的机会增加筹码。
老酋长显得颇为踌躇，右手不停地抓握着拐杖，一下接着一下。过了足有一两分钟，他好像下定了决心，终于站了起来，道：“这是决定我们整个部落命运的大事，我不能为他们的命运作决定，如果大家觉得应该这样做的话，我不会阻拦。”
说完这些，他就迈开大步走了出去，我和凝雪对视了一眼，凝雪露出了微笑，我也点点头作为回应。但说实话，我心里并没有多少信心，想让一群虔诚信仰神灵的人去做一件亵渎神灵的事情并不容易，而且他们没有见到过外面精彩的世界，我不知道这种诱惑到底会有多大的吸引力。
老酋长已经站在了石屋外面，嘬起嘴唇，发出一阵悠长尖锐的哨声，急迫而带有威严，就像是军队集合的号角一样。
只过了四五分钟，石屋前面已经聚集了黑压压的人群，明亮的眼睛让人看得揪心不已。
那一条本来在屋顶盘旋蜿蜒的森蚺也游到地上，缓缓地从老酋长两腿之间爬了过去，轻轻地昂起头，将他顶在头上，托在空中，俯视着面前的人群。
老酋长挥舞着手里的拐杖，开始用一些我根本就听不懂的语言大声说了起来。
我低声向凝雪问道：“他在说什么？”
“他在说我们刚才的恳请。”凝雪也低声回答。
老酋长说了一会儿，伸出拐杖向我和凝雪指了指，数百双能发出光亮的大眼睛齐刷刷地射向了我们。我感觉浑身发紧，好像变成了一只被一群凶残的恶狼盯着的猎物。凝雪也恐惧地向后退了两步，藏在我身后。难怪她会害怕，这些地下奇人的眼睛里连一丁点友好的意思都没有。
幸好他们没有扑上来，只是满怀不善地瞪视了我们一会儿，就将所有精力都用在倾听老酋长的话上面。
凝雪在我耳边低声道：“他正在为我们说好话，而且还提到了可以走出地下困境的事情。”
但愿这个诱惑能打消他们的敌意，使他们同意我们的恳请。
“开始决定了，酋长让他们举手表决。”凝雪又解释说。
我赶紧转过头，看场上的动静，大家都在犹豫，没有一个人爽快地将手举起来。我开始着急起来，如果是这种情势的话，我们根本就得不到允许。
半分钟以后，站在最前排的一名妇女抚摸着自己面前七八岁小孩的小脑袋，犹犹豫豫地将手举了起来。站在她身边的一个粗状汉子恼怒地拉了一下她举起的手臂，大声呵斥着。女人低着头委屈地为自己辩解，她的声音虽然不大，但我还是能清楚地听到。
“他们在说什么？”我小声地问凝雪。
“她的丈夫骂她是恶魔附体了，同意这么做就是想让全族毁灭。女人辩解说她不想让儿子和自己一样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地下。”
这实在是个好兆头，母亲从来都是最爱自己的孩子的，为了孩子的前途命运，她们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我想不光是我听到了她这句话，其他人也听到了，因为又有几只手臂缓慢地抬了起来。
一条、两条……我数着不停抬起的手臂，兴奋不已。
过了一会儿，凝雪趴在我耳边，喜悦的道：“已经超过一半了！”真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她居然能将这四五百人的人群数目一一数过来，要是换了我，恐怕没有半个小时，绝对做不到。
当老酋长再次说话时，举起的手臂已经占了大多数，我想是妇女的那句话帮助这群人作了决定，使他们为了后人，下定了再次面对灭顶之灾的决心。
人群里有人大声说着话，老酋长俯视了我一眼，点头说了一句话。
能感觉到凝雪在我背后抖动了一下，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我回头盯着凝雪煞白的脸颊，赶紧问：“你怎么了？”
凝雪翻着眼睛，看了我一眼，恐惧地说：“刚才那个人说，应该让圣蛇决定我们的命运，圣蛇没有吞下去的人才不是恶魔的化身，才能够爬到圣塔上面去。老酋长已经答应了！”
这真是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消息，让一条大蟒蛇检验我们的身份，我们生还的希望还有多少？
【三】
人群已经变换了队形，在中间围绕成一个圆圈，将我和凝雪困在中心，想跑都不可能，那条大蛇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蜿蜒游动，吐着“咝咝”的信子。
我苦笑道：“酋长，您真的要让一条大蟒蛇决定我们的命运吗？”
老酋长像是抚摸自己的孩子一样，在大蟒蛇头顶轻轻摸了两下，温言道：“放心，这条大蛇是所有蛇奴的首领，好人坏人，它完全能够分辨出来，它只吃过三个人，而那三个人都是犯了族规，理应处死的。”
这全是屁话，我根本就不相信。一条森蚺只要是在饥饿的时候，就会将自己面前的活物一口吞下，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是天性。一个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就连世界上拥有最敏锐眼睛的智者都不可能一眼分辨出来，我不相信一条冷血动物能做到。于是我将手中的牛角钥匙交给凝雪：“如果我被这条大蛇当点心一样吞掉，你就自己去找罗克吧，恕我帮不上你的忙了。”
凝雪用红红的眼睛看了我一会儿，嘴角微微上撇，像是马上就要哭出来。
我向前迈出几步，站在了那条体长超过十米的森蚺面前，大声道：“只有我一个人上去，那个小姑娘就不用试了！”
老酋长和蔼地笑了笑，轻轻在森蚺的后脑拍了一下，它像是收到了猎食的命令一样，两颗冷冰冰的眼睛里放射着凶光，“咝咝”地吐着信子向我左摇右摆地“晃”了过来。
一股刺鼻的腥臭味从它的嘴里散发出来，直冲脑门，呛得我有点头晕脑涨。它的大口和分叉的鲜红信子离我的脸颊越来越近，从它那双恶毒冰冷的眼睛里，我根本看不到圣洁超脱的味道，那完全是一副看到猎物后的兴奋之情。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好几次想闭上眼睛，束手待毙，但男人的自尊让我强撑下去，就算是死，也不能被它的气势吓倒。
离我的脸只有尺许的距离，它鼻孔中喷出的臭气直接撞到我脸上，它口里吐出的信子就在我耳边飞来卷去，每一次几乎让我的心脏停止跳动。
我在极大的恐惧中和它对视着，足足过去了两分多钟，我都能感觉到身体的力量完全难以支撑心脏的跳动，我想再过一分钟，我的能量就会被耗尽，心脏也会整个碎掉！
它开始了捕食前的准备工作，收回了自己的信子，向后扬起了头。我知道它会像箭一样向我扑来，张开大口，一下子将我整个裹在里面，活生生地囫囵吞掉。
人群里发出一阵杂乱的嘘嘘声，不知道是在为它感到兴奋，还是在为我唱响临终前的挽歌。
我也在等待着它突然发难，这时候选择逃跑是最愚蠢的做法——虽然我很想撒腿就跑，它会毫不费力地将我一口吞下去，我连招架的力量都没有，而且这群特达人会为我闪开一条活路吗？
既然没有了生的希望，我只能选择面对，做最后一击。是的，我练过功夫，在少林寺足足待过五年，而且，就是离开以后，我也从来没有间断过自身的修炼，所以我可能能利用自己快出一般人许多的反应，在森蚺张开大嘴猛然扑下的几分之一秒内，用两只粗壮的手掌抓住它的两掰大嘴，不让它咬下来。我相信，我能做到，而且我也必须说服自己做到！
我丝毫没有动作，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它，暗自将全身的力量灌输到两条手臂上，等待着它的致命一击。
嗤，不知道是它嘴里发出的声音，还是它巨大的头颅在空中移动时所带动的风声，我就觉得眼前一花，一个东西在空中化成一条直线向我直撞过来。
不用细想，也根本就来不及细想，我一见那颗头颅猛地一晃，就“刷”的一声将两条手臂伸了出来，嘴里吐气叫声：“开！”
说起来也不怕大家笑话，我五年的功夫算是白练了，竟然连最基本的格斗套路都忘了，声东击西，多简单的事情，我怎么就会忽略掉？说句实话——这并不是为自己辩解，如果对面不是一条大蟒蛇，而是一个武林高手，我一定不会把全部心神都用在上半身，可面前是一条森蚺，我确实疏忽了。
正在我惊讶面前硕大的头颅怎么会无缘无故消失的时候，脚下突然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不等我有什么反应，自己已经被拖离了地面，头上脚下的没有了半点招架的力量，然后整个身子都被一种软中带硬的东西裹了起来，我暗自苦笑道：这下是真完了！
【四】
耳边能听到凝雪带着哭腔的惊叫声，还有不知道是欢呼还是惋惜的荷荷怪叫，我只觉得一阵晕眩，身子已经离开了地面。
想象中的窒息并没有发生，身体的疼痛也只是我恍惚间的错觉，实际上我只感觉到被一条湿漉漉、暖洋洋的棉被紧紧地裹了起来，脚踝被一条柔滑的“软索”紧紧地勒在一起，头颅却留在了外面。
大蛇并没有将我一口吞下去，只是裹住了我脖子以下的身体，将我含在了嘴里，在地上一摆一摆地晃动着。
我吐出了一口气，在心里自嘲道：异度侠啊，异度侠，你还真以为自己是上西天取经的唐三藏了，任何妖魔鬼怪都想着吃你一块肉？
好像是在故意炫耀自己的俘虏，大蛇绕着人群围成的圈子缓缓地游走着，我看到了许多不同表情，有的惊奇、有的喜悦、有的失望，还有的竟是怨毒——不知道我怎么得罪他了，居然会对我产生怨毒，凝雪的脸上自然是以担心居多，而老酋长却含着古怪的微笑看着我。
我刚有点相信圣蛇确实有分辨忠奸好坏的特殊能力，但在看到老酋长的笑容时，我突然明白了，原来自己只不过是多余瞎害怕，圣蛇之所以没将我当成点心一样吞下去，是因为老酋长做了手脚。他和圣蛇同处一室，自然早已经摸清了它的习性，甚至他们之间可能还有一些别人无法明白的暗语，正是老酋长手下留情，我才得以保全性命。
圣蛇在围绕人群“嗤嗤”爬过一周的时候，就向左边的石壁爬了过去，人群中立即为它闪开一条路。
圣蛇不愧是蛇中之王，它所有的行动都显得成熟稳健、有条不紊，就是在爬上石壁时也是缓缓而行，颇具威严，真的如同一位雍容华贵的王者在花园漫步一样。
它是反向将我含在口中的，所以我不是面向石壁，而是面向外面，眼睛能将八层金字塔看得清清楚楚。
所有人都抬起了头，明晃晃的眼睛随着我的移动不停转移着，不知道是在看我还是在看圣蛇，只见老酋长向凝雪招了招手，对她说了几句话，凝雪飞奔着向圣塔跑去。
我越升越高，慢慢地升到了和金字塔第八层相等的位置。石壁离开塔顶足有二十多米的距离——这和金字塔底座离开石壁的距离大体相当，从这里也可以证明这个峡谷确实是一个八字形状。
从我所在的位置看过去，那头蛇王霍皮力托的雕像被四条蓝色的光柱围绕其中，眼神迷离阴冷，显得异常威严恶毒。
圣蛇停在了这个位置，突然转了弯，横着向前游了一会儿，又缓缓地转而向下，再平游几米，又转向了上面，在石壁上画了一个大圈，这才继续向上爬去。
我略感奇怪，不知道它在搞什么鬼，但转念一想也就明白了。如果你曾经见到过一些动物在见到明显强过自己的对手时，或者前腿匍匐在地，或者将最柔软的肚皮仰面露出的时候，你就能猜出来圣蛇这种怪异举动的意图了。那是一种臣服的仪式，面对着远古的蛇类王者所表示出来的臣服。
再往上爬了一会儿，向下看去所有的人都缩小了数倍，连脸上的表情都难以分辨了，只有无数双一闪一闪的眼睛像是暗夜里的星星不停地闪烁着。
凝雪的身子也变成了一个暗点，在幽蓝光晕中的一个小黑点，她已经登上了金字塔的第四层平台，一动不动地伫立当地。
越往上爬，反转的坡度越陡，圣蛇游走的速度越来越慢，从上面看下去，尤其是到了向上射来的光柱中，明亮的蓝芒刺得人眼几乎难以睁开，不过，眯起眼睛来，呈现在眼前的壮丽景象越发叫我兴奋不已。
那是八个正方形围成的规则图案，每一条都光彩熠熠，一圈围着一圈，环环相绕，而在中间却是一个很大的变幻着各种颜色的巨型蛇头。
随着我所在高度的不断提升，那一圈接着一圈的图形恍惚也在不停地移动着，第一条在向左边游移，而第二圈却在向右转动，第三圈又和第一圈一样……依此类推，看了一会儿我就被绕得有些晕眩了。但我不敢把眼睛闭起来，怕自己遗漏了任何发现金字塔玄机的机会。
又过去几分钟，出现在我眼前的已经不再是一个规则的七圈正方形，而变成了一张怪兽的面孔，从四面不停地张开着嘴巴。如果这只是一条条毫无暗影的明亮图案也可能使我产生幻觉，主要是有八条或长或短的黯淡线条不停地变换着位置——那是石阶，而我的移动显然给视觉造成了错觉。在我看来，不是我自己在动，而是这些黯淡线条在不停地移动着，时而重合，时而分离，时而延伸，时而缩短……再加上不停向不同方向旋转的光柱，这张怪兽的面孔显得更加诡谲难测，变化万千。
等我们（我和圣蛇）到了塔顶的正上方位置的时候，出现在眼前的情景已经诡怪到了极点。
那已不再是一张怪兽的脸孔，而是一张向我飞速扑来的森蚺，一层接着一层的光柱像是它张开的一张恐怖巨口，巨口形成一条幽深的暗道，越来越深，越来越五颜六色、异彩纷呈。
恍惚间它已经将我吞进了嘴里，我就像掉进了一条幽深无边的隧道里，无论如何挣扎也到不了头，也停不下来，越来越深，越来越深……
就在这时候，我突然感到身体被一股黏液一冲，身体一松，向下直跌下去，中途虽然被缠在脚踝上的蛇信阻了一下，但并没有停住，只是在空中轻轻一晃。
同样的命运并未因为我是一个外人而改变，和一千年前的那位神通广大的酋长一样，我也从半空中直跌下去，朝着金字塔！
真是有点哭笑不得，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去看什么难以置信的奇观，并希望因此解开塔门开启的秘密，但我看到的不是奇观，而是晕眩。我一直以为诺提诺尔是因为看到了恐怖的景象被吓破了胆，才失足掉了下去，我怎么就没有想到，一个被大蛇含在嘴里的人，他的生死并不取决于自己，而取决于那条含着他的大蛇。连人类都能被这种绕来绕去的光环弄得晕晕乎乎，更别说一条视力本来就不好的蛇了！更何况从我现在所在的位置看到的形状是一张缓缓打开的森蚺巨口，或许面对这条无限扩大的森蚺，圣蛇已经心生惧意。
说起来有点可笑，我想强烈的光环已经将圣蛇绕迷糊了，那股从我脚下涌出的黏液应该是呕吐物吧。多么可悲，我和诺提诺尔居然都是死在一条大蛇的晕眩之中。
嘿嘿，真是死得滑稽可笑，死得冤枉透顶！
【五】
如果我死了，你怎么能看到这篇笔录？
我之所以没有死的原因也不是我的本领有多大，而是因为刚才从圣蛇嘴里落下时被它的分叉信子阻了一下，而这种阻碍导致了微小的晃动。
就是这一丁点的晃动救了我一条命！
这么说你可能不是很明白，但听完我下面的叙述的时候，聪明的你就会明白了。
当时我离地面的距离应该在二百米以上，离塔顶的距离应该也在一百米左右。而当时我所置身的垂直位置是在塔顶的正上方，如果没有那微微的一荡，我百分之百会没有丝毫悬念地落向塔顶，也就是雕刻着阴毒蛇王的地方，很可能会直接和它撞在一起，被它坚硬的头骨撞碎脑袋。而如果这个摇摆的幅度再大一点，我就会落在倒数第二个平台上——毕竟它有十几米宽的距离，或者幅度更大一点，我就会被甩出金字塔的范围，落在结结实实的地面上，或者直接撞在凸凹不平的石壁上……不过，无论哪种可能，我的结果都是一样，筋断骨折，呜呼哀哉！
可偏偏是轻微地晃动，而恰巧那个金字塔的斜面并非完全直立的，而是形成了颇为陡峭的弧度，更巧的是它的平面光滑如镜。
所以做危险的工作，自身能力的强大是必不可少的，而自己的运气又要出奇的好，这才是成功的两大要素，而后者往往会在关键时刻救你一条命！
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许多巧合综合作用的结果，这是李教授说的话，我在这里借用一下——详情请参考《灭顶之城》，就像我和白枫会被爆炸后的气浪送到圣婴湖里一样——请参见《诅咒》，这或许就是天无绝人之路的最好注解吧。
从高空落下来的我一下子掉在了塔顶和底下的平台连接的斜面上。巨大的重力使我的身子和斜面发出一声砰然撞击，更多的力量继续带着我的身体向下飞快地溜去，发出吱吱的摩擦声。
连着在五个平台上我都无法停住向下的冲力。在经过第四个平台的时候，凝雪想要在前面挡住我，被我大声叫着阻止了。在奔到第二个台子的时候，向下的冲力已经被摩擦消去了大半，而且在这一层正对着我前方的是一级级的石阶，我腿脚还算利索，没有滚下去，而是顺着石阶飞快地向下跑了起来。
眼前看到一个步履蹒跚的人影正在迈着别扭的步伐向上前进，隔了十几米我就一边向他打着手势，一边大声叫着让他闪开。可那人好像聋子一样，对我的叫嚷丝毫不理不睬，甚至连抬头的动作都没有。
我很想停住脚步，但向下的冲力还没有小到我能控制的程度，只好由着身子向下飞奔，然后“砰”的一声和他撞了个满怀，两人同时发出一声惊叫，肩并肩地滚了下去。
周身一阵酸痛，手肘上都被磕破了皮，鲜血渗了出来。
我有点恼怒，如果他能够稍微躲闪一下，根本不会发生这种事情，我没好气地叫起来：“你怎么搞的？我那么大声叫，你都没有听见？”说完这句话，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是在对牛弹琴，他根本就不可能听懂我说的话。
趴在地上的那人一边抖动着半边身子费劲地向上爬，一边支支吾吾地道：“我想——躲——啊，可是……可是……躲不开——啊！”
我没想到他会说中文，更没想到他说话的语调竟是如此的奇怪，不但每个字都拖得很长的尾音，而且还断断续续，好像嘴巴根本不听使唤一样。
听声音显然不是老酋长，而在这里懂中文的男人一共只有三个，除了我和老酋长之外，就是丹尼了，可是丹尼现在正在昏迷当中，而且他说话也不是这种腔调。
看着他手脚不灵的样子，趴在地上努力了好几次都不能站起来，我的恼怒也消了一大半，毕竟是我撞到了人家，于是站起来，扶了他一把。
但当他转过脸，艰难地坐在地上时，我还是被他的样貌吓了一大跳。扶着他的手臂像触电一样猛地一颤，松了开来。
那人脸上的肌肉不停地抽搐着，嘴巴歪歪斜斜地道：“异——你不认识——我了？”
我看了一眼他稀奇古怪的脸孔，诧异地问：“丹尼，是你吗？”
是的，这个被我撞倒的人正是丹尼，而他将我吓了一跳的奇怪表情就正是拜那些噬魂蚁所赐。
现在看起来，丹尼像是中风一样，不但半边脸孔扭曲变形，不停地抽搐，就连半个身子都呈现出一种极度扭曲的状态，而且手脚都在不停地抽动，猛地抖一下，又猛地动一下，看起来怪异无比！
这时候老酋长也走了过来，我和他扶着丹尼站起来，丹尼别别扭扭地说：“我——一醒了就——过来找你，你可——真有一套，先给我——来一个下马威！”
原来丹尼醒过来之后，听到外面人声喧哗，好奇心起，就走了出来想看个究竟。正好看到我被一条森蚺含着在石壁上游走，而凝雪正站在金字塔中间，于是也慢慢地向上爬。如果以平常的速度，他早就和凝雪会合到了一块，但他伤势沉重，半边身子差一点瘫掉，走起路来更像是挪，所以正好和我在第一层迎面撞到了一起。
“怎样？”丹尼惜字如金地问。
我摇了摇头，沮丧地说：“什么也看不出来，我都被那些光环绕晕了！”
老酋长眉头皱了皱，没有说话。
正在这时，突然从空中传来凝雪异常兴奋的声音：“找到了，找到了！异先生，我找到了！”
我们三人急忙抬起头，向凝雪看去，只见她在上面高兴得一边向下挥舞着双臂，一边大声叫着。
我提高了声音叫道：“你找到什么了？”
“锁孔，我找到锁孔了，我马上就打开塔门！”
我赶紧开口阻止：“别着急，等我们上去再说！”我实在很害怕凝雪一个人打开塔门，因为以罗克的诡异行径来看，他在里面说不定已经安放了难以预料的致命机关。
但被兴奋左右的凝雪显然没将我的话放在心上，已经靠近了石壁，在使劲扭动着什么。
“咯啦啦”，一阵极响的声音响过之后，在第四节平台上的斜面石壁上开启了一个向外射出白色光芒的石洞。
圣塔的石门终于被打开了！

第十三章 上帝的启示
【一】
人群中起了一阵骚乱，许多人惊叫起来，有几个胆大的特达人快步向这里跑来，想冲上去瞧个明白。老酋长转过身，向大家挥了挥手，阻止了这几个人的贸然举动，他声音威严地说了几句话，所有的人都静了下来，冲在前面的人也退了回去。
我是第一个冲上去的，老酋长搀扶着丹尼远远地跟在后面。
凝雪就怔怔地站在塔门前，紧张地向里面瞧着，等我来到她身边时，她看了我一眼，吞了一下口水，犹疑不定地问：“进去吗？”
这说是一扇塔门还不如说是一个洞口，因为它的形状不是一个长方形或正方形，而是一个规则的圆形。洞门既不是向里开启，也不是向外开启，实际上根本就看不到门扇在哪里，好像这里本来就是一个洞口，只不过我们一直没发现罢了。
门里射出的光芒十分耀眼，就如同正午的太阳所发出的强烈光线一样，让人不敢迎视，就是眯起了眼睛也看不到里面的情景，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那枚牛角形的钥匙就插在离塔门四五米远的墙壁上，一半没入了墙里，和墙壁结合得十分紧密，连一丝缝隙都没有。
“你是怎么打开的？”我睁着诧异的眼睛问。
凝雪摇了摇头，满脸疑惑地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在你从上面掉下来的前一刻，墙面上突然出现了一颗……眼睛，在墙面上不停地移动着，我先是吓了一跳，后来突然想到这会不会就是开启塔门的机关，于是就将钥匙插了进去，本来那只是一个眼睛形状的光点，可牛角好像融化了一样，竟然缓缓地陷了进去！”
我好像有点听明白了，虽然我在空中没有找到开启塔门的方法，但却无意中触动了某个机关，使锁孔显现了出来。我记得当时我并没有碰到任何东西，也就是说这个机关不是以实在的物质形式存在的，很可能只是因为我所在的位置遮挡了金字塔光芒向上射出的路径，正是光线发生的变化引起了塔内机关的开启。
这很玄妙，虽然我能隐约猜出引发变动的原因，却根本就猜不出这种变动发生的原理，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而且我相信，就是一个对机关学最有研究的大师也不一定能造出这么玄妙绝伦的机关。如果特达人的传说无误的话，这座金字塔是人类产生以前就存在的东西的话，那么，在过去了几百万年以后，如今的人类仍然感到玄妙无比、匪夷所思，那么当年建造这座金字塔的人会是谁？
我想到的第一个可能，也是最容易想到的可能就是外星人，就好像世界上许多科学家固执地认为埃及金字塔是外星生物在地球上遗留下来的杰作一样。
即便这座金字塔是远远高于地球文明的外星生物的杰作，那么还有一个问题无法解释：罗克为什么会有开启它的钥匙？
难道罗克是一个隐藏在人类中的外星来客？一个出身显赫、载誉世界的大富翁竟然会是一个外星生命体。这显然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如果罗克真的不属于地球生命，那么罗老夫人——罗克的母亲不可能没有任何察觉。
我站在当地呆呆出神，任由思维无限延伸着，就连凝雪喊了我好几声都没有听见，最后她举起手掌在我眼前晃了晃才使我回过神来。
我看着一条白嫩柔滑、散发着青春光泽的手掌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心中感觉有点奇怪，还没等我搞清楚哪里奇怪时，就听到了凝雪急迫的声音：“异先生，你怎么了？”
我瞥了一眼紧张的凝雪，笑道：“没事，可能是对这种强烈的光线刺激一时适应不过来……你刚才说什么？”
凝雪嘘出一口气：“吓了我一跳，我还以为你丢了魂呢。我刚才问你，咱们是不是现在就进去？”
“当然，不过，你先不要进去，我先去看看。”
“为什么？”凝雪委屈地问，“你怕我会耽误你的事吗？”
我摇了摇头，笑道：“我怎么会这么想？只是觉得这种白光很特别，害怕会有什么危险，你一个女孩子还是待在外面比较稳妥。”
“我不！”凝雪第一次表现出了她的执拗性格，不容分说地拒绝了我的安排，“我一定要和你一起进去，我要知道他在这里留下了什么。”
我看到她眼中的执拗，那是没有丝毫商量余地的决心，只好妥协了：“好吧，你跟在我后面，不要轻举妄动。”
凝雪使劲点了点头，“嗯”了一声作为回答。
我吐了一口长气，无论里面有什么危险，我都必须进去，这既是我们来此的目的，也是或许能窥破罗克行踪之谜的唯一途径，我别无选择。
正在我向大门走近两步的时候，身后传来丹尼气急败坏的声音：“异——我命令你——停下——马上！”
我疑惑地回头看去，丹尼和老酋长此时已经爬上了第三个平台，正艰难地向第四个斜坡发起冲锋，看着丹尼像螃蟹一样横走斜歪、左摇右摆的独特行姿，我停下了脚步，等他赶上来。
又过去了五六分钟，丹尼终于气喘吁吁地跑到我身边，豆大的汗珠在紫绛色的脸上肆意流淌，趁着他嘴角抽搐的间隙，毫不留情地溜进他的嘴里，又从下巴上流下来。我略带歉意地道：“对不起，丹尼，刚才把你一个人留在下面了！”
他横了我一眼，气鼓鼓地说：“你真——行，真行！你——知道——危险吗？啊？”
我对他精辟简短的新颖说话方式颇感不适，尤其是搞不明白他嘴里的危险是指我们还是他。
丹尼看到我疑惑地看着他，于是摆了摆手：“OK，不说——现在——走！”
为了让这位伤残人士能够愉悦一些，我恭恭敬敬地做了一个请的动作，让他先进，自己则从旁边架住他的胳膊跟着。
老酋长把丹尼送到门口就停了下来，不再跟着向前走。
我回头问：“您不和我们一起进去吗？”
老酋长和蔼地笑了笑：“神灵不允许特达人进入圣塔，我就在外面等你们吧，如果真有走出去的通道，那请务必告诉我！”说话的时候，他恋恋不舍地俯视着自己的族人。
我知道老酋长不可能会舍弃这个自己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底家园，就算里面有一个通向外界的通道，他也不会离开这里，但是年轻的族人呢？孩子呢？他不能不为他们考虑。
我看了他一眼，郑重地说：“好的，你放心吧！”
我和凝雪一人架着丹尼的一条手臂，向洞开的塔门行去，随着眼前白茫茫的光线的不断增强，我们终于踏入了金字塔。
这几米的距离我们走得十分缓慢，这不仅仅是因为丹尼的伤势，而是笼罩在心底的恐惧使我们的脚步显得异常沉重。虽然洞开的塔门向我们展示了它的所有，但我们却什么也看不到，这种未知永远比任何能见的恐惧更加让人忐忑不安。
当我们进入塔门，走出十几米的时候，突然听到“咔”的一声异响，好像是什么东西断裂了，然后老酋长的惊叫使我们明白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啊！钥匙……”
等我惊觉地回头看时，塔门正在飞速地关闭。
我没想着要冲出去，因为丹尼受伤的身体不允许他产生如此快速的反应，而且，我们要的结果还远未找到。我只是提高了声音，将自己差一点就忘记的重要事情以简短的一句话告诉了老酋长：“我们下来的地方可以出去！”
我想老酋长能够听明白我话里的意思，如果这群特达人真的厌倦了在地下的无趣生活，一定能够找到我们滑下来的洞口，在下一次大雨过后，爬出这阴暗潮湿的地底世界。
【二】
塔门关闭了，我们置身于一片白茫茫的空间里，刺眼的光线充溢了整个世界。找不到发出这种光芒的源头在哪里，无论向哪个方向看，光芒都能直直地射进眼睛，均匀地分布在我们身边。
“戴——墨镜——好了。”丹尼用他并不利索的嘴开了一句玩笑。
虽然我们不可能随身带着墨镜，但他这句话还是给了我启发，眼睛要想在强光下看清东西，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减少进入眼睛的光线，我在我们三人身上来回逡巡着，最后目光落到凝雪身上。
我和丹尼身上的衣服都是特达人赠送的那种粗糙厚重的植物纤维缝制而成的，只有凝雪还穿着进入沙漠以前从蒙罗维亚采购来的阿拉伯服装。能充当墨镜的面罩自然已经没有了，但身上的外套质地还算轻薄一些。于是只能求助于她。
凝雪先是略带羞涩地打量了一下自己，很快就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并没有迟疑，伸手将两只袖子都扯了下来，一只给了丹尼，另一只从中撕开，我和她各用了一半。
看到她两根洁白圆润的手臂，丹尼眼都直了，而在我的脑子里竟然也不合时宜地开始想象和这两条粉嫩手臂连接的身体会是多么的完美诱人。
凝雪将半截袖子遮挡在眼睛上，抬起头诧异地看着我和丹尼：“你们怎么了？”
我赶紧转过脸，胡乱地用袖子蒙住眼睛，生怕凝雪会通过我慌乱的眼神窥破我心里不该联想的想象，丹尼却比我诚实得多，居然竖起了大拇指赞道：“凝雪——尤物，尤物……”
我在身后撞了一下丹尼，提醒他不要口无遮拦，东方女孩可不像西方女孩那样开放，要是惹恼了凝雪，说不定会吃一记不大不小的耳光。
“是吗？”凝雪仰起头，嘴角微微上挑，用尖尖的下巴对着丹尼，露出她高傲不屑的一面，好像是一只站在山顶上的高傲天鹅俯视着两只向她呱呱大叫的癞蛤蟆。
透过衣服细密的孔洞看出去，刺眼的光线已经大部分被阻隔在了外面。我终于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塔内的情景了。
光线确实是从墙壁上散发出来的，上面可能涂了一层能够发出强烈光线的涂料，也可能这种奇特的石材本身就具有发光的特性。
塔内是一个广阔的空间，上面逐渐缩小，下面慢慢宽敞起来，一个标准的三角形状。我们处身的地方就在这个正三角的中间位置，再往前五六米是一个陡坡，我们就站在离陡坡不远的一个平台上，身悬半空。
在大厅的中央位置，竖立着一根晶莹剔透的柱子，乍看起来像是汉白玉，但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浑圆的像是一根“定海神针”。它里面夹裹着三条细线，闪耀着金黄色的光彩，弯弯曲曲地上下延伸，细线虽然左拐右弯，但它们之间却一直保持着相等的距离。
别的就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我顺着柱子上下看去，上下的距离都有四五十米，和整个金字塔的高度相当，应该是贯通上下的。
凝雪显然很失望，噘着小嘴咕囔了一句：“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
“有什么？这不是！”丹尼费劲地蹦出六个字。
“这是什么？”凝雪指了指面前的柱子问。
丹尼耸了耸肩膀，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我估算了这根柱子的粗细——直径足有四五米：“我想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不对，这里什么也看不到，我们有必要下到底下去看一看！”
“你们——等！”丹尼又一次表现出了他的英雄主义，扭曲着手臂道，“我来！”
我一把拉住他：“英雄不是莽夫，你还想再被蚂蚁咬一次？”
可能被噬魂蚁咬噬的滋味痛苦无比，让他记忆深刻，丹尼听到我的话，浑身颤抖了一下，手臂从空中触电一样收了回来。
“下面还有那些怪东西吗？”丹尼声音中透着深深的怯意。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最好先搞清楚罗克将那个小木箱里的东西放在了上面还是下面，如果我们现在下到了底下，但他将东西放在上面的话，我们就根本没有办法爬上去。”
丹尼扭头看着我，爱挑毛病的脾气依然不改，一字一顿地道：“你怎么知道是放上了东西，而不是取走了东西？”
我苦笑道：“好吧，就算是取走了什么，那我们最好能确定他是从上面还是下面取走的。”
丹尼嘴巴动了两下，我真怕他再问你怎么就确定是在上面或者下面，为什么就不能是中间诸如此类的无聊问题，这样他就分明是在故意找茬儿了。
幸好他只是动了两下嘴巴，并没有再问下去。而是转过头仔细去看那根稀奇古怪的柱子。
“这根柱子显得很没有必要。”凝雪拧着眉头说。
“嗯？”丹尼转头瞧着凝雪。
凝雪看了我一眼，继续解释道：“虽然内部不使用任何支撑物建造起一座高过百米的金字塔并不是很容易，但埃及先民已经做到了，所以这根柱子很没有必要。”
“你继续说！”我发现凝雪不但异乎寻常的漂亮，而且还异乎寻常的聪明，当我和丹尼还围绕着罗克留下或带走什么东西的问题打转的时候，凝雪居然已经从中跳出来思考另外一个更关键的问题了。
“而且这座金字塔根本看不出任何堆砌的痕迹，好像它根本就不是搭建起来的，而是自然成型的一样，那么这根柱子就更加多余了！”
“那么……”丹尼想插嘴，被我瞪了一眼，后面的话就缩了回去，在别人没有说完就贸然插嘴实在不是一种叫人感觉舒服的习惯。而且凝雪若是因此被打断了思绪，那就更加不可饶恕了。
凝雪睁着明亮的眼睛怔怔地盯着圆柱继续着自己的分析：“既然这根石柱不是为了建筑物的稳固，那它是做什么用的？”
丹尼终于忍不住了，极其用力地将嘴里的话一口气说完：“是啊，它能有什么作用？”
“而且，”凝雪凝视着石柱道，“你们有没有发现，这石柱中的三条线好像是活的！”
先前我们都没有留意，经凝雪这一提醒，我和丹尼重新把目光锁定在这三条曲折盘绕的黄线上。凝雪说得没有错，这三条金色的曲线确实在不停地闪着金光，刚开始我以为那是由于强烈光线映射的结果，现在才明白，那是因为它在不停的移动。
我盯住一点金光，目不转睛地盯着，跟着它缓慢地移动着目光：“它们在向上移动！”
我们同时仰起了头，尽量使自己的目光能看得更远，但只向上看到十几米的距离，金线就已经隐没在白茫茫的光晕中了。
【三】
“问题可能就出在下面！”我判断道，“这就好像是温度计中的水银，随着气温的上升，水银就不停地膨胀。正是由于下面发生了某种变化，这三条金线才不断上升。而且我想，这些金线可能就是罗克带进来的东西！”
“可是他要干什么呢？”凝雪忧心忡忡地问。
“不管了，不管了！”丹尼大声叫嚷着，“我这就跳下去把这个可恶的东方小子抓住！”
他在叫嚷的时候，身子已经站了起来，蹒跚地向前跑了几步，身子突然跃起，“砰”的一声撞在柱子上，双手伸展开来，抱着柱子发出一阵“嗤嗤”的响声，飞速地滑了下去。
我没料到丹尼会如此莽撞，等反应过来想要拉住他的时候已经晚了。
眼看着丹尼的身子消失在白茫茫的光晕中，我的心也提了起来，祈祷他滑行的速度不要太快，更希望下面不是坚硬的地面，如果是那样，从五十余米的高度摔下去实在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在挨过了令人沉闷的一分钟之后，突然听到丹尼的喊叫声：“异，没事，我没事。”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向凝雪看了一眼，凝雪紧咬着下唇，鼓了鼓勇气，退了几步助跑，然后就跃了起来。
看着凝雪的身影快速向下滑动，我冲着下面大声喊道：“丹尼，接住凝雪！”
可是偏偏在这个时候传来了丹尼惶急的叫声：“不，不要下来！”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但为时已晚，也怪我竟然忘记了丹尼是一个身有不便、说话极不利索的伤员。
在听到凝雪“啊”的一声惊叫之后，我终于下定了决心，也不去管下面到底发生了什么状况，飞身一跳，顺着圆柱溜了下去。
直径四五米的圆柱根本就不可能抱住，而且它的滑溜程度绝对在金字塔墙壁之上。我已经用足了力气使自己紧贴石面，减缓下滑的速度，但这没有多大用处，身子像是从高空直接掉下来一样，耳边“嗖嗖”的风响提示我，地下绝对不会是一个实地！
在到达地面的时候，我的身子被一个向旁边延伸的滑溜平台带离石柱，“哗啦”一声，没入了水中。
我挣扎着冒出头，听到丹尼惶急地叫道：“快，异，快游过来！”
仔细地辨认了丹尼所在的位置，我拼命向他游去，丹尼伸出手臂拉了我一把，我才从水里爬到了实地上。
到这时我才看清楚自己所置身的位置。其实这个地方还是在石柱上，只不过到了下面石柱已经比上边大了许多，而且形成了一圈向旁延伸的喇叭形，这里石面依然滑不溜秋，要不是这个喇叭在中间的位置转而向上翘起，脱离了水面，根本就站不住脚。
凝雪和丹尼就坐在我的身边，一筹莫展。我有些疑惑地道：“这里很安全啊！”
丹尼用下巴指了指水面：“你瞎了吗？”
等我看清楚水中的东西以后，猛然袭来的震惊使我张大了嘴，呆在当地！
到下面来真是一个愚蠢至极的决定，我恨不得用自己的脑袋去撞墙。如果我没有错误地判断问题出在下面，丹尼也不会贸然跳下来——当然，丹尼也应该负一半责任，这个被个人英雄主义改造过的美国大兵实在冒失到了极点。
水面下是满眼熟悉的金黄色，金光灿灿，蔚为壮观，使人恍然觉得这就是一个用黄金铺就的池塘。可是那不是黄金，而是那些令人闻风丧胆的噬魂蚁！
这里简直就是它们的天堂，数量之多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因为你看不出它们是分群成片的，而是水下满满的不知道有多厚的一层都是。从它们涌动的方向来看，我也晓得了那些金线是何成因了。
没错，那是噬魂蚁，是它们连成了三条弯弯曲曲的金线，正在向着百米高的石柱爬着，而不停涌上来的噬魂蚁正是促使它们向上移动的动力！
我一向良好的逻辑思维这次犯了个致命错误，将事情弄颠倒了。噬魂蚁是这个特殊地方的独有生物，罗克箱子里的东西绝对不是它们，而恰恰相反，罗克显然将那个东西放在了石柱的上面，正是那个东西吸引了这些噬魂蚁前赴后继地在滑溜的石柱内向上攀爬。
罗克早就预料到了我们的到来，所以他先把钥匙交给了老酋长，然后又将东西放在了正常人思维定式的反面，一步步地被引向绝路。
这一下我彻底失去了信心，我们走过的每一步都打上了他精心安排的烙印，我们就像是一群自以为是的蚂蚁，在人类为它们画好的圆圈里打着转，却自认为已经逃出了束缚而沾沾自喜。
“这是个圈套，一个——小人布下的——圈套！”丹尼低声咒骂着。
“不！”凝雪面带愤怒的替罗克做着无力的辩解。
陷入极端失望的丹尼也愤怒起来，眼睛充满了恼怒，大声咆哮着：“凝雪，你醒醒吧，你以为罗克是什么——好东西吗？他就是一个疯子，一个自以为——能做上帝的疯子，他不但欺骗了，你这个痴情的傻瓜，还欺骗了，全人类……他要将咱们，置于死地，你没看到，我现在的丑样子吗？那都是拜，你这位富翁情人所赐，过一会儿，你也会和我一样，不，大家都会死得很惨……”他的话虽然断断续续，但其中的愤怒却显而易见。
人在愤怒的时候往往会口无遮拦，信口开河，但丹尼的话多多少少有些怪异。这也再一次证明了我的怀疑，他确实知道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事情。
“行了！你们吵闹能解决什么问题？”我开口阻止了他的继续咆哮，因为无论到什么时候去刺激一个已经绝望到极点的痴情女孩都不是明智之举，而且这确实于事无补。看着丹尼气呼呼地住了口，我正色道：“丹尼，我希望你能够将你所知道的全部告诉我，你也知道我们已经陷入了绝境，或许你所知道的情况会对我们有用。”
丹尼呆了呆，低下头沉默着，应该是在考虑是不是要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重新抬起头，眼神坚毅地看了我一眼：“没有，我没有什么瞒着你的。”他虽然说没有什么瞒着我，但从他眼睛里表现出来的神色分明在说：打死我也不会说！
凝雪被丹尼一阵抢白，脸色变得很难看，紧紧咬着下唇，一副马上要哭出来的样子。我安慰道：“凝雪，你别跟丹尼一般见识，他说话从来都是这样胡搅蛮缠的。”
“对我发火有什么用？”凝雪显得很委屈，“我又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要是我一直没有遇到他就好了。”
丹尼的满腔怒火也被凝雪楚楚可怜的模样浇灭了，略带歉意的缓缓说：“对不起，凝雪，我向你道歉。我只是，快被逼疯了。”
“好了！”我开口鼓舞着士气，道，“天无绝人之路，我们总有办法出去的！”
丹尼望着水里的金黄色，缓缓地说：“说罗克是在故意布下陷阱，是我气愤时乱说的，我想，这可能是一种别的装置，用以达到另外的目的。”丹尼已经摸清了嘴巴抽搐时的说话方式，只要他将语速放缓慢起来，就能避免断断续续的毛病。
“那它是做什么用的呢？”凝雪没精打采的问。
丹尼沉吟了好一会儿，道：“我想，这有两个作用，一个作用是，连通某种装置，就好像电线一样。只要这三条噬魂蚁线到达一定高度，就会接通‘电源’。第二个作用是……计时器！”
“计时器！”我和凝雪同时惊呼起来。
“是的！”丹尼缓缓地说着自己的想法：“这个装置，是他来的时候安装上去的，但当时并没有启动，只有等到将上下连通之后，机关才会启动。就像是……”
“引爆定时炸弹的倒计时器！”我替丹尼说出了答案。
“是的，你说得没错！”一个怪异的声音承认了这个推断，但这句话不是丹尼说的，也不是凝雪，而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
【四】
眼前突然暗了下来，那些刺眼的白色光芒好像被什么东西遮住了。我疑惑地寻找着声音的来源，一抬头就发现了他的踪影。
四面墙壁上都映出一个影子，那是一个人的影子，准确地说那是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的影子。刚开始只是朦朦胧胧一个黑影，只过了几秒钟的时间就变得清晰起来，一脸诡异的笑容，目光炯炯有神地俯视着我。
我一把扯下蒙在眼睛上的布条，迎着他的目光打量着他。
他皮肤成古铜色，是被灼热的阳光暴晒后的结果，浓眉大眼，头发蓬乱，脸颊上的胡楂子毛茸茸的，一副落魄邋遢的糟糕模样。
虽然和我曾经见到过的照片有很大的出入，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的身份，正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一直在寻找的罗克！
“欢迎你来到圣塔！”我对面墙上的罗克张了张嘴，另外三个却没有任何动作。
所有的疑问都一股脑涌到嘴边，我真想一口气把所有的问题都问出来，但一时之间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罗克显然已经看出了我心里的想法，微微一笑——那真是一个魅力十足的笑容，别说是凝雪，我想任何女孩都会因为这个小小的微笑而死心塌地地爱上他。这个微笑中蕴涵有太多的东西，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词来形容，因为就算用你所能想到的最好的形容词来形容它都不过分，而且我相信不同的人会看出不同的意味出来。即便是我在看到这个笑容之后，满腔的愤愤之情在一瞬间都烟消云散了，我已经不觉得自己冒了这么大的危险，吃了这么多的苦头在他设计好的圈套里被牵着鼻子走，是多么的气愤和恼怒，我甚至觉得只是为了这一个微笑也完全值得！
“你好，罗克！”我平心静气跟他打着招呼。
罗克向我挥了挥手，道：“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我想这一路上你一定吃了不少苦头吧？”
“还好！”我笑道，“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希望能得到你的真实答案！”
“可以！”罗克爽快地答应了，“你可以问三个你最想知道的问题，我一定会如实作答的！”
我沉吟了一会儿，将心里千头万绪的纷乱疑问整理了一下，开始发出自己的疑问：“第一个问题，我想知道你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听起来很无趣，因为整整四面墙映出的形象都是罗克，他当然是我们一直寻找的富翁，但是我不认为他真的是罗克，或者说，罗克真的是罗克吗？我想未必。
“我的名字叫罗克。”声音从另外一个方向传过来，我面前的罗克依然微笑地看着我，而左边墙上的罗克却张了嘴，“是一个香港商人。”
“不，不！”我打断他的话，“一个商人怎么可能去做一件这样惊世骇俗的事情？”
罗克笑了笑，道：“当然，商业家只是我的一个身份，我其实还是一个酷爱旅游的冒险家。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地方我都去过，当然也包括一些远古时期就留存下来至今未被人类发现的地方，例如这里。”
他虽然看似在一本正经的回答我的问题，但实际上是在答非所问。我的问题是在指他不为人知的潜在身份，而不是这些世人公知的头衔，好在他的回答还没有结束。
“当然，我来到世上的使命是为了拯救，这在我获得这个身体拥有生命的时候就已经是注定了的。实际上我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拯救，是我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使罗家重新在商界绽放异彩，以我的名义成立的慈善机构到现在为止已经为十五万人提供了帮助，三十年来我从不吃荤，我是一个标准的素食主义者……可以说，我所有的事情都是在做这两个字，就像我现在在做的一样。”
他说到这里就停住了口，我看他没有再想继续下去的迹象，于是只好接着问：“你现在在做什么？”
“还是拯救！”另外一个罗克接过了这个问题，“如果你真的听懂了我上面的回答，就不会问这个问题。生命需要救赎，灵魂更需要，就像你我一样，不然更大的毁灭就会来到，到那时就已经晚了。”
我感觉自己正在和上帝对话，是的，只有上帝才会赋予自己这种使命。这个回答使我心里的疑问更多了，救赎生命还是灵魂？也许这是一件事的两个层面，可是如何救赎呢？
还剩最后一个问题，我踌躇了一会儿好奇心终于还是迫使我继续问了下去：“怎么救赎？”
罗克用奇怪的眼睛看着我：“我现在做的就是救赎。”
只有这短短的一句话，他显然不想告诉我真相，但又确实如实地回答了我的问题。面对一个叱咤ωεn人＄ΗūωЦ风云的商业家，我的谈话水平显然不能和他相提并论。
三个问题已经结束，但我不想放弃，于是又接着问道：“你到底做了什么？”
这个罗克并没有再开口，只是保持着友好的微笑看着我。接着回答我这个问题的是最后一个罗克。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问脱身的方法？”他诧异地问道。
其实我不是不想问，只是忽略了这个问题。换句话说，我被他巧妙的言辞吸引了注意力，把全部心思都用在了揣摩他话里的隐含意味上面，因为他的每一个回答都迫使我不得不继续问下去。听到他这样发问，我只有苦笑了一下：“如果可能，没有人愿意困死在这里，我现在确实需要救赎。”
“虽然你错过了机会，但我还是不想你死在这里，我可以给你一点提醒，神话不总是传说，祝你好运吧！”
四个罗克一起向我挥了挥手，身影渐渐地变得淡薄模糊起来，最后终于消失在墙壁上，刺眼的白光再一次令我眯起了眼睛。
等我意识到谈话已经结束，将布条蒙在眼睛上时，看到丹尼和凝雪睁着两双骇异莫名的眼睛盯着我。
“你在干什么？异！”丹尼大声地叫起来，都快将我的耳膜震裂了。
我捂着耳朵说：“我又不是聋子，喊那么大声干吗？”
凝雪伸出手在我眼前晃动了一下，我转头盯了她一眼，凝雪点了点头，说：“好了，他恢复过来了。”
我心里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意外状况，连忙问：“你们刚才没有发现什么吗？”
【五】
丹尼怪异地看着我道：“怎么没看到，有一个人，就像是神经不正常一样，坐在这里，自言自语。”
“你们没有看到罗克？”我声问道。
“在哪儿？”凝雪扭着头四处打量，最后满脸期待地看着我，“罗克在哪儿？”
我们三个人坐在同一个地方，我能看到的影像其他两个人却没有看到，这实在有点匪夷所思。这和我们民间有小孩的家庭在夜里经常发生的事情差不多，小孩子会在酣睡中猛然惊醒过来，瞪着一双惊恐的眼睛嗷嗷大哭，无论大人如何哄都无济于事。只能请神婆来禳解才能使小孩安静。据说小孩的眼睛未被世俗的东西蒙蔽，所以能看到不干净的东西，而大人却看不到——当然也有人称自己是阴阳眼，能看到鬼魂，但这没有办法得到证明，很可能这个人本来神经就不正常。
那我刚才看到的难道是罗克的鬼魂？
这个念头马上就被我自己否定了，因为我不是阴阳眼，这一点我比谁都清楚，而且罗克没有死——至少从种种迹象看，他还没有死，一个活着的人的灵魂怎么可能会被别人看到呢？
我将目光再次锁定在四面放着白色光芒的滑溜墙壁上，问题可能就出在这上面。这就好像我们的电视屏幕，当我们打开开关的时候，画面就会显现出来。这个原理应该也适用在这里。但问题是，我们都一动不动地坐在这里，没有人做过任何动作，它的开关又在哪里呢？
唯一的合理解释能是声音，就好像声控电灯一样，正是我们说话的声音才启动了开关，使我和罗克达偶然间通上了话。当然，不是任何说话的声音都能启动开关，我回忆了一下出现罗克影子的前一刻我们的说话内容，也就明白了个大概。
应该是我那一句“引爆定时炸弹的倒计时器”启动了开关，而且也不应该是这一整句话，而是其中的某个关键词或者字起了作用。因为我觉得这些画面并非实时的，而很可能是罗克两个月前录上去的（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样录制在上面的），目的就是要和我们进行这一番对话，如果正好是这一整句话的话，能开启开关的几率微乎其微。
但使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能看到，而丹尼和凝雪就看不到？难道说那只不过是一个幻象？罗克录制的只是一段幻象，它只能够被开启开关的人接受到？
这实在是无法想象了。好在这也不是罗克给我的第一次震撼，我已经可以安之若素了。
倒是凝雪神情很低落，抱着双膝楚楚可怜地缩在一边，看了让人心生怜惜。是啊，为什么不是她这个一直挂念情郎的人开启了开关，而是我这个毫无关系的局外人？
老天爷往往会开这种令人沮丧的玩笑。
看着凝雪的样子，我心里突然一动，或许开关还能被重新开启，想到这里，我对情绪低落的凝雪道：“你大声喊一遍‘引爆定时炸弹的倒计时器’试试。”
凝雪一下子振作起来，目光开始放出熠熠的光彩，低声问：“这样就能见到他？”
我笑了笑：“管不管用也不好说，你试试吧！”
凝雪鼓了好几次勇气，终于大声地将这一句话喊了出来。
我满怀希望地看着她，多希望她能如愿以偿，这对一个陷入情网中无法自拔的青春少女来说，比什么都更能鼓舞勇气。但当三十秒后，凝雪再一次喊出同一句话的时候，我知道这个希望破灭了！是啊，罗克根本就不会想到凝雪会跟着来到这种凶险的地方。
丹尼听到凝雪的喊声，脸色变得很难看，因为单凭这句话就说明我们的处境是多么的凶险。在凝雪颓然坐倒在地以后，丹尼也试了几次，结果依然很令人失望。
既然不能让画面重现，丹尼开始转而嬉笑着向我询问：“异，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罗克到底向你，说了什么？跟我说说吧！”
其实这也没有隐瞒的必要，我于是开口回答：“很简单，他告诉我……”就在这电石火花之间，我脑子里突然打了个激灵，立即就住了嘴，因为我想到了一种方法或许可以将丹尼隐瞒着我的秘密说出来。
丹尼看我住了嘴，急切地问：“说什么？”
我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皱着眉头说：“他说了一个大秘密，如果你听到的话会吓一跳的！”
“到底说什么了？”丹尼的声音提高了至少一倍。
我向丹尼神秘地笑笑，道：“现在是商业社会，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这个也不例外。”
“你真是，贪得无厌，我不是许诺，给你一千万美金了吗？这是，多大的数目，够你吃喝，一辈子的了……好，我答应你，只要你，如实地告诉我，再给你加一百万！”
我嘘了一声：“你以为金钱到哪里都好使吗？”
“那你要什么？”丹尼大叫起来，只愣愣地看了我一眼，就明白了我的意思，于是摊摊手，无奈地道，“我说过，没有什么事情，瞒着你，你为什么，不信呢？”
“有没有你自己清楚！”既然话已经挑明了，我也就不顾忌什么，语气轻松地说，“我不需要钱，你看我像是个视财如命的人吗？诚心换诚心，秘密换秘密，这是最公平的了。”
“行了吧，你！”丹尼突然撇了撇自己本来就抽搐得很难看的厚嘴唇，一副看透我的架势，“我是知道，你小子，到底有多阴险了，你想套出，你所认为的，我瞒着你的秘密，所以，故意演了，这么一场独角戏，我现在，终于明白了。”
“你可以这么认为！”我笑了笑不再理他。这个时候就看谁能够坚持到最后了，我想他迟早会忍不住和我交换的，“咱不说这个了，你们帮我想想，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神话不总是传说！”
“你看你看，我早就说过，这是你小子，自己杜撰的事情吧，这句话，不是你一直挂在，嘴边的吗？”丹尼还不忘在一旁激我。
“这是罗克说的吗？”凝雪终于从刚才的极端失落中走了出来，问。
“是的，他用这句话提醒我们走出困境的方法！”
【六】
丹尼看我实在不会中他的圈套，只好颓然地放弃了，转向我刚才提到的问题：“世界有那么多，民族，每一个民族，神话传说，也完全不一样，要想从神话中，获得某种启示的话，可就难了。”
凝雪蹙着眉头分析道：“虽然世界上有许多民族，但每个人都属于自己的民族。罗克虽然自小在法国长大，但接受的却是传统的中国文化教育，当年他母亲专门聘请了一位在大学讲授儒学的老教授做启蒙老师，我想他不会想到用其他民族的神话传说来启发一个中国人吧！”
“有道理，有道理！”丹尼大声赞道，“我知道的，中国神话传说，就有很多，比如，盘古开天辟地、女娲抟土造人、神农氏尝百草、大禹治水、孙大圣大闹天宫……什么什么的，好像，还有很多，可是，哪一个神话，能带领我们脱身呢？”
这些神话中孙悟空大闹天宫是随着《西游记》的诞生而被广为传诵的，不属于上古神话的行列。当然除了他所说的这些之外还有很多，但要想在这么多神话传说中找出某种隐含的启示，实在有点大海捞针的味道。不过如果结合现在我们所置身的困境来考虑的话，我认为有一个传说可能最为贴切，那就是大禹治水！
可是，这个传说中的大禹除了后世给他硬安上去的神通之外，其实只是一个智慧过人的凡人，在汲取了父亲终其一生堵截无效的教训之后，采用疏导的方法结束了先民被困滔天洪水中的困境，但这里是一个封闭的环境，想要疏导也无路可循，而且水中充斥着无数的噬魂蚁，就是有路，又有谁敢只身犯险下到水里挖通水道呢？
想到大禹治水，我突然又想到了其他民族中关于大洪水的传说，进而又自然想到了几乎所有民族都流传的关于诺亚方舟的神话：“我想能救我们的是一艘诺亚方舟！”
“你怎么会想到，诺亚方舟？”丹尼诧异地问。
“这很简单，我们现在是被水给困住了。第一个想到的关于水的神话传说就是史前大洪水，而且，我想罗克不会选择一个太具有民族特性的神话来作为启发，因为他也不可能预先知道被困在这里的人就一定是中国人。”我缓缓地解释着。
凝雪点了点头，眉头只是微微舒展了一些，又重新皱了起来：“可是就算是有诺亚方舟，我们又能从哪里出去呢？”
“可能在这座塔的某个地方存在着一个通道，只是我们还没有看到。如果没有，这些噬魂蚁又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呢？”我分析道。
丹尼用玩笑的口吻说：“如果真有，诺亚方舟的话，我想，会比这座金字塔，还大许多吧！”
听到丹尼这句玩笑话，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那应该就是罗克谜语的答案，不禁一拍脑袋，暗骂自己糊涂。这是再明了不过的事情，为什么我却一直没有想到：“我想我明白了。”
“你找到，诺亚方舟了？”丹尼戏谑道。
我没有回答他的话，转头问凝雪：“你还记不记得老酋长给我们讲的关于阿育尔大帝的传说？”
“你是指他乘坐圣鲇组成的大船降临的传说。”凝雪扬了扬秀眉。
我点了点头：“我想罗克指的应该是这个传说，先前我认为这只不过是特达人为自己的先祖故意加上去的神通而已，现在看来这很可能是真的。”
“什么圣鲇？什么，阿育尔大帝？”丹尼听得一头雾水。
现在不是跟他解释的时候，我只是问他：“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沙漠中捉到的鲇鱼什么样子？”
“除了皮厚之外，也没有发现，什么奇特的地方。”
“不！”我纠正道，“它有一点和其他的鲇鱼颇为不同，那就是这些鲇鱼长着极其细密的牙齿，而且它们的口唇非常发达，几乎占了整个头颅的三分之二，前伸的幅度也很大。像这种长唇就算它们把嘴巴张到最大限度，也不可能露出牙齿去撕咬食物，与其说那是口唇，倒不如说是一个口器，能够吸吮食物的口器！”
丹尼也意识到了我所要表达的意思，睁大了眼睛问：“你的意思是说……”
“任何动物的牙齿都是为了更好地捕食和肠胃消化，所以牙齿长成什么样子不是由这种生物自己决定的，而是由食物决定的。那样粗短细密的牙齿就表明它们的食物个体是非常小的。”
凝雪接口说：“噬魂蚁！”
我点了点头，继续道：“而且传说中的大船或许并不是指真的大船，只是一种隐喻。因为船只的作用就是托起它上面的人或物，又能避免放在它上面的东西受到水流的浸洇，起到保护的作用。所以，任何能起到这种保护作用的东西都可以称为船。在坨坨耶河，噬魂蚁是最大的威胁，要想避免遭受它们的侵害，用其天敌应该是一种极好的选择。”
“那你是说，水里不仅有，噬魂蚁，还有花纹鲇喽？”丹尼道。
“上面的东西可能会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我觉得死亡威胁才是最重要的，毕竟求生是生物的本能。”我望着面前泛着金黄颜色的水面，缓缓地说，“我想在这些噬魂蚁后面的水中一定还隐藏着庞大的鲇鱼群。”
丹尼和凝雪的目光都顺着我看的方向望去，但金黄色的水面后面是一片死寂，没有任何生物潜伏的迹象。
丹尼转头问我：“如果按你的分析，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摇了摇头，苦着脸道：“我也不知道，也许必须游过去吧！”
“你开——什么玩笑？”丹尼惊恐地跳了起来，说话的速度提高了数倍，断断续续的毛病又显露出来，“你——试试，那不是——蚂蚁，而是一群啃噬——灵魂的恶魔！”
看着丹尼瞬间变了颜色的脸孔，可以想见当时噬魂蚁到底给了他什么样的痛苦，一个敢于向鲨鱼叫阵的铁汉，是什么样的恐惧才能使他闻之色变？
一阵沉默之后，凝雪突然看着面前的石头大声叫起来：“我们恐怕没有时间了！”
【七】
她的惊叫声让我和丹尼把注意力从金黄色后面的沉沉水面中收了回来，直到这时我们才意识到危险已经悄悄地离我们很近了。
就在我们面前，一条金色的细线正在慢慢地变得粗起来，蜿蜒着向我们靠近。就像一只身体被吹起来的古怪虫子，一转眼的工夫，已经膨胀了数倍。
随着这条金线的不断变粗，它向前移动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离我们蹲坐的地方已经不足两米了。
是我们太大意了，只要有水的地方，噬魂蚁就能够成群结队的浸洇过来，正是我们从水里爬上来所留下的水迹为它们开辟了进攻的道路。
我们急忙站起来，一边向后退着，一边弯下腰抹着它们还未占领的水渍，想要截住它们。但这作用不大，因为我们全身都已经湿透了，想要将石面完全抹干几乎不可能。更为糟糕的是，我们贴着圆柱根本就站不住脚，因为石面是一个正“V”字形，光滑如镜，人脚踩在斜面上会很快的溜下来，现在噬魂蚁大军已经到达了凹槽，正在向两面迅速蔓延，等它们完全占领凹槽以后，我们将再也难以保全。
随着没有噬魂蚁的区域越来越小，我们也几乎挤在了一起，交换着双脚在凹槽和圆柱之间跳来跳去。
“再等下去，恐怕我们想要逃跑都不可能了！”由于运动量的增加，凝雪说话的语气都变得有些气喘。
“万能的，上帝，救救这三个，迷途的羔羊吧！”丹尼显然绝望到了极点，不然以他的性格，不会说出这句虔诚的祷告。
我抬起头深深望了一眼笔直耸立的圆柱，暗自向根本就不存在但却又无处不在的罗克道：那上面一定隐藏着你的秘密吧？我知道你的意图，你想要让我们死心，当秘密就要被揭开，打开所用谜团的钥匙就悬在这个触手可及的地方，但却又不得不放弃的时候，才能显示你的力量，才能让人完全死心。是的，罗克，我选择了退却，但，这只是暂时的，我不会放弃，我一定会找到你，一定。
我转回了目光，大声道：“咱们分路跳下水，记住千万不要潜入水里，要浮在水面上，一路向前看，向前游。”
凝雪重重地点了点头，丹尼却一脸死灰，看来对前途已经失去了任何希望。
我重重地拍了拍丹尼的肩膀，沉声道：“丹尼，记住，我们到了任何时候，都不能失去希望。上龙和鲨鱼群都没有要了我们的命，这些微小生物更不可能！”
丹尼抽动了一下脸上的肌肉，挤出来一丝苦笑，有些心不在焉地道：“但愿，你的推测，是真实的。”
我使劲在凹槽里撑了一脚，在身子向上摆动的时候，又在圆柱上狠狠地蹬了一下，屏住呼吸，一下蹿进了水里。
在入水的那一刻，我将身子伸展成一条直线，使跃下的力量能使身体游得更远一些。
与其说我相信那个史前传说的真实性，还不如说我相信罗克的话。从介入到整个事件中来以后，尤其是这次撒哈拉之行，我越加感到罗克力量的强大。他设置了重重险恶困局，但每一个困局都给我们留下了一条生路，而每一条生路通向的又是更加险恶的局面。可他并不是想将我们置于死地，并不是想要我们的性命。就好像一个高明的网游设计师，看着置身于游戏中的玩家疲于奔命，历尽艰险而兴奋不已，乐此不疲。我不相信他有如此疯狂，他一定有自己的目的，他在隐藏某种更大的真相，当我跳下冰凉的水中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也许我这些天的努力都是徒劳的，我不应该是一个游戏玩家，而应该是一个旁观者，只有那样才能明白罗克真正的意图。
我闭着眼睛，一边任由大脑胡思乱想，一边使身体运转到最大的程度，我不敢睁眼去瞧，因为我知道一定有许多噬魂蚁尾随而来，在我的身下一定还有更多的噬魂蚁对我进行堵截，我真要是看到那种壮观的景象，一定会乱了阵脚，再也不可能摆动手脚了。
过去了大约一分钟的时间，我还是被迫睁开了眼睛，因为我感到了难以忍受的痛苦。痛苦先从脚上传来，然后两条小腿都被感染到，手掌、前臂、胸口，最后到了脸上。
这真是一种难以形容的痛苦，用万箭穿心、油煎火烤都难以形容这种极度的痛苦，也许只有曾经体验过十八层地狱酷刑的人才能说出这种感觉。全身上下亿万个毛孔都有东西在蠕动，都在被啃噬，灵魂在一点一点的被抽离，如果我手里有一把枪，我还能有扣动扳机的力量，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将子弹射入自己的大脑，一刻也不会停留。噬魂蚁，它们啃噬的真的是一个人的灵魂！
身体已经不再受大脑控制了，变得僵硬起来，睁开眼看到的是迷离的一片，整个世界都变得虚幻起来。
“……上龙和鲨鱼群都没有要了我们的命，这些微小生物更不可能！”脑子里还能回忆起这句言辞凿凿的话，我暗笑自己的无知和可笑，上龙并不可怕，鲨鱼更是小儿科，相对于噬魂蚁它们恐怕比绵羊还要温顺吧！
绝望的情绪充斥着大脑，这更加速了灵魂的抽离，意识已经完全模糊了，世界上没有人可以相信。在我脑子剩下最后一点思维力量的时候，我得出了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等我稍微有了一丝感觉之后，身体上下的痛苦好像减轻了一些，那些蠢蠢蠕动的微生物好像啃噬得轻了一些，不知道是身体变麻木了，还是意识产生了错乱，我甚至感到身体被无数股力量在向四面八方拉扯着，不由自主地打着旋。微微挑起眼帘，面前是一条条斑驳的身体，僵硬的外壳在我眼前僵硬地摆来摆去。
花纹鲇！
惊奇和狂喜让我的意识突然复苏了，直到这时我才感到身体上下好像被无数个火罐吸附着，不过没有温热的感觉，而是清凉舒爽。看来痛苦的减弱不是神经紊乱的结果，而是真实的感觉，我的推测也没有错，不，应该说罗克的暗示没有错，圣鲇确实组成了一条“诺亚方舟”，正在护佑我脱离噬魂蚁的困境。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感觉身体也在不停地打着旋，向下沉着，可能是已经失去了对方向的把握，感觉自己正在向刚才游过了的地方旋转，用朦胧的眼睛看去，上面是一片金黄色，我现在应该置身于噬魂蚁的下面。
管他呢，只要还活着就好。我心里暗自嘀咕着。
虽然置身水下，口鼻都不能呼吸，我居然感觉不到一点憋闷，看来人的毛孔在特定的环境下也能担任呼吸的功能，至少能将圣鲇泄露进毛孔里的氧气输送给血液。
身体在不停地旋转，刚开始我以为这是花纹鲇使力不均的缘故，后来才觉察出这是水流的原因，在水下一定有一个迅速向下泄漏的孔洞，湍急的水流造成了旋涡。
不再关心这些了，关心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我闭上了眼睛，任凭水流将我带到任何地方。
身体果然从一个孔洞里钻了过去，然后好像置身于瀑布之间，不停地向下降落，感觉上这些瀑布是连在一块的，从一个瀑布到另一个瀑布中间隔着一块平静的水泊。一下接着一下，永无止境地向下跌出。经过了五六次这样的抛掷之后，我就已经被折腾得晕头转向了，一个念头十分坚定地盘踞在心头：黄泉，我一定是被丢入了黄泉了！
昏昏沉沉地醒来又再昏去，昏去再次醒来，吸附在身体上的花纹鲇已经不知去向，但被水流抛掷的历程却并未结束，一次接着一次，将我送入更深的地下深渊。
就这样来来回回苏醒了五六次之后，我依然在水流中飘荡着。只不过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越往地底深处掉落，我呼吸到的空气反而越新鲜，好像在地球的内部，有着无穷无尽的氧气，那里才是氧气产生的源头，这违背了最基本的自然法则，至少跟我从小学到的科学常识背道而驰——如果那真是自然法则的话！
等我最后一次在昏昏沉沉中苏醒过来之后，终于被丢到了平静的水面，而且还有强烈的光线透了过来，刺得我眼睛睁不开。
天啊！在地球内部，居然会有如此强烈的光线发出来，难道我居然被送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隐藏在地底的世界！
我艰难地翻了个身，还没有看清楚眼前的奇异世界是什么样子，四肢就被几只类似人类手掌的东西死死地抓住了。
好啊，我想自己又成为某种生物的俘虏了。

第十四章 丢失的燃料
【一】
等我再度醒转过来，已经是三天之后（后来才知道的）。浑身的骨骼像是散了架，动一动都需要极大的力气，身体浮肿的厉害，整个人几乎胖了一圈，皮肤变成了一层土黄色的死皮，有的已经蜕掉了，露出新生的肌肤——这应该就是噬魂蚁留下的杰作。
我活动了一下四肢，虽然疼痛难忍，好在没有抽搐的迹象，看来我比丹尼要幸运许多。
我躺在一张覆盖着洁白床单的床上，身上盖着一层柔软的棉被，左手腕插着一根纤细的针头，悬挂在一米高的铁杆上的瓶子里有半瓶淡红色的液体，用一根皮管和手腕上的针头相连，液体不停地向下滴落着。
##好熟悉的场景，我一生中不止一次地经历过。
##但这好像不对，我明明被瀑布带入了地下，怎么会置身于医院的病床上？
##难道另外一种生活在地球内部的生物也发展出了和人类相似的医疗科技？
##或者说，我的这段记忆只是一个梦境，因为一场意外事故，我昏迷了，自己所谓的惊险经历只不过是梦里的情景？
更令我感到不安的是，我到底是谁？我到底是不是那个到处探索神秘事件的异度侠？还是就像庄生梦蝶一样，异度侠只是我梦中的一个化身？
这实在令我惶恐不安，如果突然有一天你发现自己本来不是自己，那种恐惧才是彻骨的！
“白枫？白枫？”我大声叫起来，这是涌上我心头的第一个名字，也是我最不想承认的梦中人物。
一片死寂过后，还是一片死寂。
我的心沉了下去：“凝雪，丹尼，丹尼，凝雪！”我抱着无法确信的希望又大声叫了起来。
还是没有一点儿回应，我想自己真的只是在做一个荒诞不经的梦而已。
“有人吗？有人吗？”我几乎绝望的声嘶力竭了。
“吱呀”一声，房门被推开了，一个护士打扮的女人推门进来，略微发黑的脸颊在门口探了探，又扭头出去了，走廊里传来一阵不知所云的呼叫。
过了一会儿，门再次被推开，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我不认识他，但我却认识他那张脸，那是一张标准的东方面孔。
“你醒了？”那人用中文问道，而且过来翻着我的眼皮查看。
“这是哪里？”我急迫地问。
“埃及开罗。”东方人冲我笑了笑。
“埃及，我怎么会到了埃及？”
东方人露出一个含蓄的微笑，道：“这个得问你自己了？你被人从尼罗河里捞起来的时候，全身浮肿，就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但送到这里后，我们发现你还有微弱的心跳，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抱着能将你救活的希望，只是尽一个医生的责任罢了。还好，你居然奇迹般的苏醒了。”
“我被丢在了尼罗河。”我自言自语地问，神情有些恍惚，因为我想到从尼日尔漂到埃及到底意味着什么。
“是的，从你身体和皮肤的变化来看，你至少在水里待了七八天，一个人能在水里泡七八天还没有死，就已经是奇迹了。而且据那些捞起你的渔民说，你居然是突然漂浮到水面上来的，这真的有点儿让人难以置信……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吗？”这个东方人好奇地向我询问着。
也许是身体的感觉系统出了问题，我一直认为自己一直沉到了地下，却没想到是在往上漂浮，但自己掉落的感觉是那样的真实，又不像是错觉。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怎样的状况，只好说：“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怎么会被扔到了尼罗河，我完全糊里糊涂的。”
这个东方人语气平和地安慰我：“记忆的恢复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你不要太担心，你醒过来就说明你会好起来的。”
“谢谢你救了我，你是中国人吗？”我好奇地问。
“是的，我在北京医科大学读的书，后来因为家庭的原因来到了埃及。虽然是埃及国籍，但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他笑着说道。
“我叫异度侠，在这里认识你很高兴。”我艰难地伸出右手。
“樊天。”他伸出手，紧紧握住我艰难抬起的手臂，“我也很高兴！”
“樊大夫，我的两个同伴是不是也在你们医院？”
樊天惊异地看着我，摇了摇头道：“你的同伴？对不起，我们没有发现他们，或许被送到了别的医院了吧。”
他这么说当然是在安慰我，世界上哪有那么幸运的事情，三个从地底漂浮了七八天的人，怎么可能通通没有事情。
樊天突然挠着头问道：“你叫异度侠？我冒昧地问一句，是不是那个以探索神秘事件为职业的异度侠？”
我冲他笑了笑：“异度侠这个名字并没有多少含金量，我想没人愿意冒充他吧！”
“果然是你！”樊天一改刚才成熟稳重的模样，变成一个容易冲动的少年——其实，他的年龄跟我应该差不多，“你知不知道？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就听说过你，你知不知道？你侦破的那个大学生连续死亡的案子一下子就让你名声大振，后来听说你退学了，专门以探索神秘事件为职业！”
他所说的这件事是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神秘死亡事件，由于覆盖了全国数十所大学，影响很广。那也是我的开山之作，正是因为那件事我才下定决心做这么一种职业（本事件将专文叙述）。
“也就是说，你来埃及也是为了探索一件神秘事件了？能不能先透露一点？”樊天压低了声音问。其实这间病房只有我和他两个人，没有人能听到。
我苦笑了一声，道：“差不多，不过还没有完全查清楚，这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等我弄明白了一定写出来放到网上，你可以很容易地看到整个事情的原委。”
樊天显得有点失望：“好吧，我等着。”
这时，有一名护士推开门叫他，樊天站起来，热心地说：“有什么事情就叫我。”
我点了点头，目送他出去。
其实查清楚这件事又谈何容易，我现在已经失望到了极点。以罗克所拥有的巨大能量，就我的能力来看，这根本就不可能，与其说是我在追查罗克，倒不如说是被罗克玩弄于股掌之上。之前我还有两个同盟，可现在他们都不知去向，我又变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丹尼也许了解一些内幕，但已经永远不会告诉我了，实际上就算他知道一些什么，也无关大局，要不然以他能调动的幕后力量来看，根本就不用找我帮忙，更不会跟我一块稀里糊涂地去犯险。
是不是应该退却了？面对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也许退却是最明智的选择，虽然退却在我的字典里找不到，我想应该将它加进来。
接下来的三天里，我一直躺在病床上接受治疗，身体也在慢慢地恢复，到第三天的时候，已经可以下地活动了。樊天每天都会过来几趟，一方面为了查看我的病情，以便调整治疗方案；另一方面也是对我的经历充满着好奇心，一来就坐在我身边听我讲那些本来已经知道的神秘事件，还会积极地参与到其中，讲一些自己的判断，这也为我重新看待曾经的经历提供了一些启发，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发生了转变。当然，在交谈中我也了解了自己被从尼罗河里捞上来的那一天经历的小小插曲。这个插曲差一点改变了我的命运，因为在送到开罗医院的时候我已经被医生判定为死亡，要不是樊天的一再坚持，我现在恐怕已经被化为灰烬深埋地下了。这自然不是因为我是异度侠，而是因为我是一个中国人，那种血浓于水的感情是生在一个人骨子里的。这些事是在樊天不经意间讲出来的，他并不想以此来让我心存感激。
到了第四天中午的时候，按照惯例，樊天总会带着两份午餐到我的病房里边吃边聊，但这次我却等了好久也没有见到他。正在我打算呼叫护士的时候，病房门突然被人大力地推开了，樊天神色慌张地冲了进来，手里没有提着盒饭。一进门他就催促我：“快跑，快跑！”
【二】
见他这种神色，我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紧急状况，于是平静地问：“樊天，你别着急，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外面来了一架直升飞机，几个端着机枪的人正在和院长交涉，我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要将你带走，你快走，要不然就来不及了！”
“什么人？”我不动声色地问，身子还是没有任何动作。
“几个埃及人！”樊天低声嚷道，一边说就一边过来拉我。
或许这些埃及人和曾经在大西洋中见到的阿拉伯人一样，想通过我找到罗克隐藏的秘密，但以我现在的身体状况，根本就走不了。而且，走廊上已经传来了皮靴敲击地面的“笃笃”声。
樊天的脸色变地一片死灰，惊恐地望着门口，我拍了拍他的肩头，道：“别紧张，他们是来抓我的。”
“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樊天紧张地低声问。
我笑着摇了摇头，说：“你不招惹别人并不意味着麻烦就会绕着你走。”说着我让他躲进了床底下，嘱咐他千万不要出声。如果这群人想要保守秘密的话，杀死一个无足轻重的医生灭口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我刚刚爬到了床上，盖好被子，房门就被“哐”的一声推开了。
几个埃及人整齐地站在我面前：“异——度——侠？”其中一个家伙口齿不清地发出三个似是而非的音节。
我故意诧异地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你们是谁？”虽然我知道他们听不懂我说什么，还是问道，因为这样可以掩盖住樊天在床底下发出的粗重喘息声。
“走！”那人又发出一个中文音节。
其他几个人跑到我身边，一下掀开被子，不由分说地将我架了起来，向外走去。
“再见了，亲爱的病床！”我大声道，向床下面的樊天告辞。
院子里果然停着一架还未熄火的直升飞机，我被几个人抬着扔进机舱里，直升机就启动了。
现在我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和这些荷枪实弹的人硬碰是最不明智的举动，他们显然并不是想要我的命，只是想带我去某个地方见某个人。所以当他们要给我戴上面罩的时候，我并没有抗拒。
直升机飞行了一个多小时，然后降落了，我又被交到另外一些人手里，听到他们之间是在用英语交谈。
一个人说：“人带到了！”
另一个人说：“谢谢，我们会兑现自己的诺言！”
就这简单的两句话，我丝毫不能从中听出任何的有用信息。虽然他们说的是英语，但在现在连中国的小学生都会说几句地道的英语大势下，我根本无法判断双方的身份。
沿着台阶走上去，我被带到了一架更大的飞机上，从它在跑道上滑行的距离判断，这应该是一架客机。
等飞机起飞之后，我就被推进了宽敞的客舱里，然后门“哐”的一声关上了。
我摘下面罩的时候并没有受到任何阻拦，等我看清了自己所置身的地方时，不禁吃了一惊。
这是一间极其宽敞的客舱，沙发、电视、空调一应俱全，一个角上还有一张宽大的柔软床铺，更令我感到好奇的是，面前有一个叠层立柜，上面摆放着各种面包点心，甚至还有各色红酒。
这实在是一间豪华的“总统套房”，只不过它不是在地上，而是翱翔在上万米的高空。
整个客舱里只有我一个人，舱门紧闭，是什么人会用这么一架飞机来劫持我？
这不重要，也不是我现在应该关心的问题，所以我打开一瓶红酒，就着点心喝了起来，这就算是对我午餐的一个补偿吧！
完全不用担心我会被带到什么地方，也完全不必操心自己的人身安全，所以在飞机上的这数个小时却成了我这些日子中最安心惬意的一段时光。
吃饱喝足之后，我就躺在柔软的床上呼呼大睡，睡醒了接着往肚子里填满东西，这对于刚从死亡线上逃回性命的人来说，实在是最好的休息了！
也许过去了十几个小时，也许时间还要长，反正我也不在乎，在我朦朦胧胧睡着的时候，头上重新被罩上了面罩，在飞机平稳着陆之后，我又被一辆汽车载着，来到了一所房子里。我想，目的地终于到了。
【三】
面罩是被别人揭开的，等我将面前的人看清楚之后，心中真是五味杂陈，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面前的人看着我呆滞的神色，不禁惊叫起来：“异，你为什么这种表情？傻了吗？”
我苦笑一声：“你真的让我大开眼界了，丹尼。”
是的，我面前的人正是丹尼，不过他比和我分手的时候要好了许多，脸上的肌肉不再抽搐，站在那里也不再抖动，皮肤也恢复到本来的黝黑颜色，反而是我身上的伤显得更重一些。
“我逃出来之后就一直打听你的下落，现在终于找到了！”丹尼用兴奋的口吻表达着自己的喜悦之情。
虽然我有点恼怒，但有一个问题还是必须问的：“凝雪呢？”
丹尼脸上露出难过的神情，低沉着声音回答：“对不起，直到现在还没有一点她的消息。”
“那么你将我劫持到这里有什么事吗？”我冷冷地问。
丹尼被我这个问题问得有点难堪，不停地搓着手，满是歉意地解释着：“我也是没有办法，真的没有办法，还请你理解！而且我一直嘱咐他们要对你客气一点……”
“被人蒙上眼睛带着在非洲和美洲之间穿梭，这就是你们美国人的待客之道？”我质问道。
“对不起，对不起！”丹尼不停地道着歉，“我感到十分的抱歉，但是请你也为我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我也是十分为难。”
“好吧！”我不再纠缠这个问题，于是岔开话题说道，“这件事就算过去了，现在请你送我回去吧。”
“送你回去，回哪儿？”
我冷冷地笑了笑：“当然是中国了，出来这么长时间，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我的祖国！”在说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我故意加重了自己的语气。
丹尼被我这句话逗得差一点笑出声来，但看到我脸上的严肃神色，笑声还是憋了回去：“行了，异。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你说吧，怎么惩罚我都行，只求你还和我站在一起，咱们还得继续查下去！”
“有这个必要吗？”
“当然有，你也看到了，那个计时器还在不停地走着，我可以告诉你，只需要三十二个小时，它就会走到终点，罗克的阴谋就得逞了！”丹尼大声提醒我。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反问道。
丹尼顿时变得哑口无言，嗫嚅了半天，终于说：“你不是说要和我一起查清楚这件事吗？”
我笑了笑：“是的，我以前是说过，但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要退出！”
“你——”丹尼被我的话堵住了嘴，不知道怎么措辞才好，“你——怎么能这样？信守承诺是你们中国人的传统美德，而且半途而废对你的声誉也是一个极大的损害。”
我嘿嘿笑了两声，满不在乎地说：“你以为我是一个将美德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人吗？至于声誉，我从来就没有将这些虚名放在眼里。而且，以你们整个美国的力量，去追查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业家，还用的着我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吗？”
丹尼显然被我后面的这句话震慑住了，嘴唇翕动了两下，不知道是想纠正我对于罗克的断语，还是想为自己辩解，但却没有说出一句话。
在此之前，我对丹尼的怀疑还只是怀疑，可现在我敢百分之百的确定，丹尼的身后是美国政府！
使我得出这个结论的证据就是这次从埃及到美国的经历。是的，如果不是动用了政府的力量，那些埃及人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将我从开罗医院用直升机带走——埃及虽然算不上一个强大的国家，但要想在首都明目张胆荷枪实弹地劫持某个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现在我敢百分之百地确定，那些埃及人就是埃及军方的力量。
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了，能够让李刚这位警察局长唯命是从的力量，只能是中国政府，而要想得到中国政府的帮助，单靠罗家的商业地位是远远不够的。
“你终于看出来了。”丹尼正色道。他这些天来给我的滑稽印象在他说这句话时全部消失了，站在我面前的还是那个初次谋面的丹尼，不苟言笑，目光锐利。
“是的！”我说，“其实这不难推断出来，一个民间力量不可能拥有这么高超的技术支持和无所不能的调遣能力。我们在大西洋中能得到威尔斯的帮助，恐怕也是政府的功劳吧！”
“是的。”丹尼点点头，表示承认，“威尔斯不仅是一个捕猎商人，还是军方的上校军官。”
我了然地笑道：“虽然我一直在防备着你和外界来往，可是依然还是被你算计了。”
丹尼苦笑了一声，伸手指指自己的牙齿：“我嘴里有一颗专门镶嵌的通信器，能直接和政府高管联络。”
“你就不怕被别人窃听到吗？”
“它传输的不是完整的语言，而是气息交流的声音，就算有人窃听到，听到的也只是气流交换的声音，一定要经过专门的仪器进行还原，才能成为说话的声音。”
我向他竖起了大拇指：“这就是高科技，我很佩服。”
“但是我们照样还是没能抓到罗克，再高的科技对于他来说都形同虚设！”丹尼摇了摇头，无奈地叹道。
“这确实很令人恼火，但是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动用这么大的力量去追查一个中国富豪的下落？就算是比尔&#183;盖茨失踪了，也不应该让整个美国政府全力介入吧？他到底做了什么？”
丹尼正色道：“这个问题我得待会儿才能告诉你是不是能够回答，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轻易泄露的秘密。但我可以回答你其他的问题，如果有的话。”
“好吧！”我笑了笑，“你们为什么会找上我？我和这件事又有什关系？我不想听你说是因为我的声誉，我还没有狂妄到那种地步！”
丹尼咧嘴一笑，道：“其实这纯属偶然，刚开始我的任务只是监视罗克的家人，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监视罗老夫人的动向。我们实在没有想到她会飞往中国内地向你求助，因为罗克失踪是一件关系到美国声誉的大事，我们在竭尽全力地将秘密控制在最小范围，但她既然找到了你，我想这个秘密已经被说破了。而且我们还相信罗老夫人一定向你透露了一些我们没有掌握的情报，当然，你的职业经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据我们对你的了解，你确实是一位能力非凡的侦探，所以我们改变了主意，与其将你控制起来，还不如直接将你纳入我们的队伍里。说实话，当时我们没有想到你在这件事中会起到如此重要的作用，可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确实带给了我们许多惊喜，到了后来，我们对整个计划重新做了调整，你不再是一个补充，而变成了中心，我们的整个行动方案都围绕着你进行展开了！”
“这让我有点受宠若惊。”我苦笑道，这实在是一个偶然。如果罗老夫人没有听说过我，她也不会找我帮忙，如果不是她找到了我，我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华人富翁的失踪，竟然引来了美国政府的全力介入。
“阿华的失踪也是你们做的吧？”我又问。
“是的。”丹尼爽快地承认了，“在你离开罗老夫人下榻的宾馆之后，我们就控制了阿华，目的自然是探听你们之间的谈话内容，但是他不知道详情，出于保密的考虑，我们只能先将他控制起来。不过你可以放心，他很安全，事情一结束，我们就会恢复他的自由。”
“那在我住的地方袭击我的人又是谁？”
丹尼露出一脸惊诧，瞪着一双锐利的眼睛问：“你被袭击了？什么时候？”
看丹尼的表情不像是在说谎，我于是道：“就在我离开你住的宾馆之后。”
“没有！”丹尼断然道，“那时候我们已经达成协议，没有理由再向你动手！”
不是他们，那这群人又会是谁？
“好了！”丹尼舒了口气，“我还以为无论如何政府也不会同意向你透露这个秘密，但没想到他们居然同意了，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了，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
【四】
我接过丹尼的话，替他说道：“我必须重新加入到你们的行动。”
丹尼晃了晃脑袋：“我早就说过，你真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
“可是你不知道，我向来不会按照别人的安排行事，我只听命于自己。所以，这个真相我不想听了！”我在一步步地把丹尼往死角上逼，目的很简单，我要掌握主动权，这是我做所有事情的先决条件。因为我无法强迫自己把生命交付给任何人。我当然不会想当然的认为，丹尼他们离开我真的就寸步难行，我之所以敢于这样咄咄逼人的和丹尼强大的后盾讲条件，是因为我手里还有一张王牌，那就是我曾经和罗克留下的影像对过话，就像是我怀疑丹尼向我隐瞒了一个重大秘密一样，他们也一定认为我也知道一个重大秘密，尽管这个秘密听起来很让人失望。
丹尼有点沮丧地再一次晃了晃脑袋：“是的，你真是一个难缠的家伙。不过作为朋友，我很为你的未来担忧，任何人都不喜欢和这么一个强势的人打交道。”
“我应对强势的办法就是使自己变得更强势！”
丹尼眼中闪过一丝恼怒，但转瞬即逝了，他摊了摊手：“我不知道这种无意义的讨论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不想继续追查下去。”
我从摆在茶几上的烟盒里掏出一支烟，打火点着，轻轻吸了一口，尽量将语气变得平缓起来，至少刚才充满火药味的谈话氛围需要缓解一下，这里毕竟是在美国，激怒他们对我并没有任何好处：“丹尼，你有没有梳理过我们这些天来的遭遇？”
丹尼也重新坐在了对面的沙发上，懊丧地说：“是的，我们这些天简直是在地狱里游荡，比噩梦还要恐怖！”
“你得出什么结论了吗？”我问。
丹尼愣了一下，道：“你是想说罗克拥有我们无法相比的能力？”
“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你记不记得我们俩合力与鲨鱼厮杀时的情景？”
“当然。”丹尼脸上流露出一丝温情的微笑。想到我们共同经历的生死凶险，刚才的针锋相对已经变得不再重要，“我们配合的天衣无缝，简直是一对最佳搭档。”
“你表现得很英勇无畏，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这句话不光是为了使我们谈话的气氛更加融洽，更是在由衷的表达我对丹尼的认同，“但是本来我们是杀不死那条鲨鱼的，最后的结果应该是我们都被它吞进肚里。可是，我们确实杀了它，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那是你的功劳！”丹尼看着我说。
“不！”我立即否定了这种说法，“任何人都不可能在水里掷出那样的速度和力量，那是违背自然规律的！”
“你是说有人帮了我们？”丹尼也皱起了眉头。
“就像你在爱丽普斯酒店看到的情景一样，那是违背常理的。”
“这表明什么？”丹尼的声音已经变得有些有气无力。
“这表明有一股神秘的力量一直萦绕在我们身边，每到关键的时候都会拉我们一把。而且我猜测这股力量就来自罗克！”我皱着眉头道，此时在我心中想到的是，这股力量到底是在保护我们还是在保护凝雪？
“罗克很可能就在我们身边。”丹尼锐利的眼睛在房间里缓缓扫视着，试图发现罗克隐身之处的蛛丝马迹。
“而且还有另一个疑点，以罗克身上所具有的巨大能量，他完全可以不留下任何痕迹的去实行自己的计划。可他偏偏在世界范围内留下了八个明显的落脚点，而且在爱丽普斯留下了极容易填平的洞穴，在沙漠地下通过特达人留给我们开启金字塔的钥匙……这不是很奇怪吗？”
丹尼犹疑了一会儿，终于失望地说：“他本来就是想让我们跟随他的足迹搜寻下去。”
“我想是这样的，当我们把所有的注意力都聚焦在他留下的痕迹的时候，他的计划却在悄然进行着。”虽然自从逃出撒哈拉之后，我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但当我将这个推断说出来时，还是感到无比的沮丧，因为这意味着，我们这些天的努力不但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帮助了罗克，如果不是我们不断的惊人发现羁绊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可能时间不会这么白白地浪费掉。
“好了，丹尼。”我看着他的情绪也变得极为沮丧，于是安慰道，“无论他曾经做过什么，但我敢断定，他的意图并不是要伤害我们。就算他拥有毁灭宇宙的力量，那也是他自己的事情，跟我们毫无干系。我们还是过回正常人的生活吧！”
丹尼双眼直直地盯着我，郑重地摇了摇头：“如果，你知道他从我们手里偷走了什么，你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我微笑地看着他，没有说话。
“你真的打算退出吗？”丹尼问。
“我没有坚持下去的理由。”
“那你对我要跟你说的事情也没有兴趣吗？”丹尼又问。
“说实话，我是一个好奇心不是一般强的人，要不是我自己不可遏止的好奇心驱使，我不可能做这种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职业。但是，我知道自己就算破解了这个秘密，也对我不会有任何好处。”
“我可以告诉你，就算你真的决定退出。”
丹尼的爽快令我有点吃惊：“好，我洗耳恭听，我也会告诉你在金字塔里罗克跟我说过的话，这就算你讲出秘密的报酬吧！”
丹尼也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上，用打火机点了三四次才点燃了，看得出他心情十分紧张：“这要从很久以前说起。自从美国人加加林登月成功之后，我们一直就在研究一种能够给航天器提供更强大动力的燃料。因为化学燃料所提供的能量极为有限，直到现在为止，我们所能登陆的地外星球还只有月球，要想获得更大的能量支持，我们只能另觅他途。”
“虽然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就已经产生了核武器，当年为了打击日本法西斯势力，美国也在日本本土成功引爆了两枚核弹，所产生的辐射能量几乎将广岛、长崎夷为平地。这为科学提供了某种启示，因为核裂变能够在一瞬间产生难以计算的辐射波，而且一枚核弹的体积非常小，一颗拳头大小的核原料所产生的能量就能将一座百万人口的城市瞬间毁灭！”
我听得越来越心惊不已，这不是因为他所说的核辐射，这些知识我早已经听过，我所惊心的是为什么丹尼要说这些，难道这和罗克会存在着什么关联吗？难道……
“可是这有两个难题制约了将核能应用到航天器，一个是核裂变之后能量的保存；另一个是制造航天器的材料选择。几十年来，专家们一直在做着这方面的努力，但却收效甚微，直到一年前，他们发现了蓝铁石……”
蓝铁石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我从来没听人说起过，所以不禁打断他的话问道：“什么叫蓝铁石？”
【五】
丹尼解释道：“这是一种很奇异的物质。因为它的颜色和质地才得到的这个称呼，其实我们在撒哈拉的地下峡谷中也见过。”
“你是指那座金字塔？”我惊讶地问。因为我不仅想到了那座散发着湛蓝色光彩的金字塔，还想到了压龙山腹中屹立的高台，它们之间显然是同一种材质。
“是的，其实这种物质到底是不是石头也没有定论，也很可能是一种铁质，至少我们现在的科技无法分析出它的构成元素。而专家们之所以一眼就断定它将能够把核燃料应用到航天器，是因为它拥有极强的坚韧度和几乎完全的隔离属性。它可以在几万摄氏度的高温下依然保持形状不变，而且几乎可以完全隔离任何辐射线，就算我们将毁灭地球的核弹在一块拳头大小的蓝铁石中引爆，只要封闭完好，我们就算用手拿着它，也完全不会受到伤害。”
这简直是专为核能量应用到航天领域孕育而生的完美材料：“在哪里发现的？”
“我说了你可能不会相信，它就被放在航天局这些专家的研究室里。你知道，作为国家的高度技术秘密，航天局的保卫工作比白宫还要严密，但是只是过了一个晚上，一块蓝铁石就端端正正地被放在了实验室。”丹尼皱着眉头说，也许直到现在，他还难以想明白这块石头到底是怎么被放进去的，“当时所有的专家都认为这是神迹，是上帝在引导人类向前跨出具有飞跃性的一步！”
“现在还这么认为吗？”我笑道。
丹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现在更倾向于认为是罗克的所为，因为那块石头已经被切割好了，不，应该说已经被雕琢好了，那就是一个航天储存器的形状！”
我叹了口气，说：“这很明显是一个陷阱，你们太大意了。”
丹尼也叹了口气：“其实任何可能我们都想过，但都被一一否定了。因为据我们的情报，现在在世界范围内，就这个研究领域来说，我们是涉及最深入的，也就是说不可能有别的国家先于我们制造出核能存储器。”
聪明的人总会被自己的聪明才智毁掉，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人，过于自信就已经意味着埋下了失败的种子。
“所以我们只能认为这是上帝显露的神迹。于是许多核燃料被放入其中做各种实验，每一次都取得了成功。于是登陆阿鲁塞拉星的计划被提上了日程……”
“阿鲁塞拉星在哪里？”
“它在距离地球一百光年的地方，是一颗比地球大一倍的行星，据我们这些年的观测，那里很可能有生物存在！
“于是以核能作为燃料的宇宙飞船被制造了出来，足够飞船进行星际旅行的核燃料也被制造了出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飞船将会以超光速的速度飞行，十年后就能安全返航！”
听丹尼叙述到这里，我已经隐约猜到了结果，但还是没有打断他的话，听他继续说下去。
“可是就在一个月前，哦，如果现在算起来的话，应该是两个月以前，正在我们计划秘密起航的时候，存储器里的核燃料全部不见了！”
难怪我会引起反美武装的疯狂跟踪和围追堵截，至少在核武器还具有巨大威慑力的今天，这确实值得一些人为它疯狂起来。
“那块蓝铁石呢？”我问。
“蓝铁石还在，但核燃料却突然消失了！”丹尼懊恼地重重吐出一阵烟雾，就像一枚原子弹在他嘴里被引爆了一样。
我不解地问：“那你们又怎么想到这和罗克有关系呢？”
“最先调查罗克的不是我们，而是加德曼夫——就是我们在大西洋遇到的那个阿拉伯人，因为他一直对美国政府怀有敌视，所以政府对他的打击从未停止过，中央情报局当然会严密关注他的动向。当我们发现他正在疯狂地寻找罗克的下落的时候，我们这才介入，于是越来越发现这个罗克有许多重大嫌疑，后来的事情你就知道了。”
我点了点头，一直困扰在心头的疑团终于得到了解答。但我的心头并没有轻松起来。其实核燃料和核弹本质上没有区别，就好像一个核电站如果能量泄漏的话，对人类所产生的危害跟一个核弹爆炸没有区别一样。想象一下，可以使宇宙飞船以超光速飞行出一百光年距离的燃料，如果被引爆的话，那将是怎样的恐怖景象！
“现在你应该告诉我你所知道的了？”丹尼将烟蒂按熄在手掌上问。
“还有一个问题，爱丽普斯酒店的爆炸到底是谁搞的？”我提出了自己的最后一个疑问。
丹尼苦笑道：“这个怎么能瞒得住你呢？当然是我们，不过没有人员伤亡，我们只是要保守这个秘密。”
“那我也是被你们给丢到海里的？”
“我以前跟你说的都是真的，只是后来的事情没有告诉你。后来军方赶到之后就将酒店的人转移到了安全的地方。”
我略带自嘲地说：“一个人的无知不在于他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而在于他不知道自己知道什么。”
丹尼瞪大了眼睛看着我，琢磨了半天也没有揣摩出我的这句像绕口令一样的话什么意思。
看着丹尼疑惑不解的表情，我终于能放声大笑起来，将这些天的苦闷疑惑一股脑都放肆地发泄了出来。
笑过之后，我也信守诺言地将我和罗克的对话毫不保留地说给了丹尼听。其实，这里面没有什么秘密，只是我在故弄玄虚，知道与否不会给他多少实质性的帮助。
果然，丹尼在听完我的叙述之后，还睁着一双不信任的眼睛看着我：“就这些吗？”
我耸了耸肩膀，笑道：“就这些，我可以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我一句都没有隐瞒！”
丹尼低下了头，眉头凝成了一个疙瘩，不停地重复道：“救赎，救赎！救赎什么？怎么救赎？”
我站起来，打断他的艰难思绪：“行了丹尼，虽然罗克拿走了你的核燃料，但他显然没有恶意。你们损失了一些财富，却得到了一块无价的蓝铁石，这样算来，你们还是赚了，大家不要再纠缠在这件无法破解的事情上了，让我们都正常起来吧！”
丹尼突然站了起来，锐利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像要将我一下刺穿一样，大声咆哮起来：“不，罗克在做一件疯狂的事情，世界末日马上就要来了！”
【六】
我被他的咆哮声惊得呆了呆，赶紧问：“什么意思？”
丹尼长舒一口气，闭上眼睛使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才缓缓地说：“你知道史前大洪水是怎么来的吗？”
这个问题确实把我问住了，对于史前大洪水成因的说法有很多种，但每一种都难以令人信服，所以这是一个千古之谜。
丹尼也没指望我回答他的问题，只是顿了一下，又接着说：“按照《圣经》的说法，由于偷吃禁果，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此后，该隐诛弟，揭开了人类互相残杀的序幕。人世间充满着强暴、仇恨和忌妒，到诺亚时期，只有诺亚是个义人和信道者。上帝看到人类的种种罪恶，愤怒万分，决定用洪水毁灭这个已经败坏的世界，只给诺亚留下有限的生灵……这虽然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我相信这是真实的。”
丹尼在说这一段话的时候，我却一直在想罗克那几句话。突然我意识到罗克晦涩言语的真实意图，于是接口重复出来：“……生命需要救赎，灵魂更需要，就像你我一样，不然更大的毁灭就会来到……”说到这里我蓦然住了口。因为我终于明白了他所说的救赎到底指什么！
“我完全相信罗克有这种能力，而且他手里还有核燃料，这是不是就是开启末日灾难的引线？”丹尼大声道。
就好像蝴蝶效应：一只蝴蝶在巴西轻拍翅膀，可以导致一个月后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如果一只蝴蝶偶然间扇动翅膀，就能引起一场飓风的话，那么足以使宇宙飞船超光速飞行的核燃料，如果充当了某种引线，所带来的灾难会是怎样的呢？
而且既然是一句关于定时炸弹的话使我和罗克取得了某种交流，罗克之所以用这句话当做开启对话开关的钥匙，那么其中的含义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
“还有多少时间？”我赶紧问。
丹尼抬腕看了看手边，沉声道：“现在还剩三十个小时，我们必须马上行动！”
我使劲晃了晃乱糟糟的脑袋：“你不要乱，不要乱，我们必须先静下心来，时间还来得及！你这个时间是怎么推断出来的！”
丹尼抿了抿嘴，道：“白宫地下就有一座用蓝铁石雕琢的金字塔，时间是根据它测算出来的。”
我明白丹尼之所以不惜和盘托出自己的秘密，满世界找我的原因了。这不光是因为罗克可能要引发世界末日，还有白宫的安全。因为世界末日只是推测，白宫的安全却是迫在眉睫，如果白宫在一声巨响之后被吹上了天，那么这个超级大国将会颜面扫地，只要还有国家存在，这种嘲笑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我没有亲美情结，但我也知道如果我上面所说的变成了事实，愤怒的美国大兵很可能会将恼怒全部发泄到黑眼睛、黄皮肤的中国人身上，我相信中国人不惧怕任何敌人，但中国人不想要战争！
“你们打算怎么做？”我问。
“所有的人都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大家都摩拳擦掌要将罗克撕烂，但我们不知道他在哪里，只好找你回来。”

第十五章 倒计时
【一】
我大口吸吮着手指间所剩无几的烟蒂，直到微弱的火星烫痛了手指，才将它狠狠地扔在柔软的地毯上，伸脚踩了上去。鼻子里嗅到一股刺鼻的焦糊味道，我乱糟糟的大脑才又重新开始工作：“我想你们既然已经到达了白宫地下的金字塔，那应该已经进入其中了，如果罗克在里面放置了核燃料，你们会把它们取出来的。”
丹尼点了点头，继而又摇了起来：“如果我们进入塔内，当然会不惜一切代价取走可能放置其中的核燃料，可问题是我们根本就不可能下到三百米的地下岩石层。要想打开一个能容人类出入的深洞，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们所面临的困难是两百多米的坚硬岩石层，激光束打个小洞尚且需要毫不停息地工作三天，而容人进入的大洞，没有数月根本办不到！”
“那么，这个时限你们又是怎么知道的？”
丹尼颓然道：“和我们上次一样，放置改装的探测模型，从它们所拍摄的塔身照片计算出来的。这一个和我们在撒哈拉遇到的不同，计时器不是在金字塔内部，而是表面。整个塔身从基座开始正在变成火红色，刚开始大家都没有搞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是我回来之后说了咱们遇到的情况，大家才恍然大悟，这也是一个计时器。而且，你根本就想不到在地下三百米的金字塔周围存在着什么生物！”
我想到了之前在爱丽普斯酒店，摄影机回传过来的影像中那个迅速奔进的生物，还有那双令人胆寒的大眼睛，不禁问道：“那是什么生物？”
“一种比大型犬还要巨大的四足动物，对，比你们西藏地区生活的藏獒还要巨大。这种动物从来没有在现实中看到过，只有在传说中才能听到——地狱犬！”
我对地狱犬所知很少，疑惑地看了一眼丹尼。
他解释道：“希腊传说有关于地狱犬的记载，说是百手巨人堤丰（Typhon）和厄喀德那（Echidna）所生，冥土女神赫卡忒（Hecate）的宠物。它有三个头——实际上是五十个，是为了绘画和雕刻方便而改为三个，和龙的尾巴，负责守卫地狱大门和阻止亡灵离开。它很喜欢甜食，所以古希腊人死后的随葬品里会有蜂蜜蛋糕，死者用以讨好它以免被咬……当然这只是神话传说，据我们推测，在白宫地底的犬类是一种可以与狮子老虎比拼的猛兽，虽然是犬类，但已经超出了普通犬类的范畴，它当然没有三个头，只是身上的花纹长得像是一张张张开的巨口，看起来极其威猛，我想神话中的地狱犬应该就是以它为原型杜撰出来的。所以，就算我们能打通岩石，下到那里去，依然很难靠近金字塔，更别说进入塔内了。”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心里只想：罗克到底是什么人？连传说中的猛兽都能为他所用，上龙、噬魂蚁、地狱犬，这里所出现的每一种生物都具有绝对的毁灭性。难道罗克真是上帝的化身？如果不是上帝，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人能随心所欲地役使这些猛兽。
“怎么办？”我抬头望向丹尼，嘴里喃喃自语道，但迎接我的却是更加懊恼沮丧的面孔和满怀期待的目光。
我叹了口气，又叼上一支烟，打火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口，又重重的吐出来：“好了，好了！咱们先不要着急，先不管这不知道是上帝还是魔鬼的混蛋想要干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是知道他的下落，我们分析一下，平心静气地分析一下。”
丹尼重新坐了下来，也故意放轻了自己说话的声音：“是的，着急于事无补，我们是得好好梳理一下了。”
“美国政府是什么意见？”我问。
丹尼扫了我一眼，道：“我们聘请了美国最顶尖的科学家和心理分析专家组成了一个专家团，他们的意见是，罗克肯定不在他所留下行踪的地方。”
我有点哑然失笑，觉得这些所谓的专家真是一群废物，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人都会想到这个答案，哪里还用得着分析。
丹尼大约已经从我的脸上看出了我心底的不屑，解释说：“是的，这确实是最容易想到的答案。但是在大家不知道关于计时器的时候，我们只能跟着他所留下来的足迹寻找，以便获得更多的线索。因为那时候我们只能相信罗克就在其中的某个地方，虽然大多数人对此表示怀疑。”
我理解地点了点头。丹尼说得没错，就好像一个孩子丢失了以后，有人告诉他的父母，曾经在一个地方见到过这个孩子，虽然这对父母会想到自己的孩子可能早已不在这个地方了，但还是会到那里找一遍，因为这不光是无奈之举，还是唯一的线索。
“我觉得我们现在是跳出来的时候了，不能再被罗克牵着鼻子走。我们应该从这八个地方下下功夫，看看这些地方有没有什么联系。”
丹尼点了点头，道：“这项工作从一开始就有专家组负责分析，也得出了许多看似合情合理的结果，但每一个都有疑点。要想从这些分析中挑选出一个最接近真相的答案，很难，真的很难！”
“你不妨说说看！”我继续追问道。
“从我们所发现的这些金字塔的材质和地理位置来看，这很显然不是人类的作品，那么只有两种解释，一个是神迹，一个是地外文明留下的痕迹——当然，从某种意义说，地外文明造访地球和神灵之说存在着某种切合点，也许我们一直认为的神灵就是外星访客。问题是这些地外文明在地球上建造这么多的金字塔，用意何在？”
我插嘴道：“或许这是一种标记，就好像游人在某地写上某某人到此一游一样，没有任何意义。也许，它们是想给地球上的人类留下某种启示，只不过我们现在还无法明白它们其中所蕴涵的意义……”
“是的！”丹尼打断我的话，“这有无穷无尽的可能性，就好像一直屹立在我们面前的埃及金字塔一样，我们到现在依然不知道建造它们的真实意图到底是什么。”
我“哦”了一声算作回答，但脑子里却再想另外一个问题。实际上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是什么，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八座金字塔好像和某种东西有什么内在联系，但却不知道是哪种东西，更不知道其中到底会有什么联系。
正在这时候，房门被推开了，一个白人壮汉肃然站在门口，笔直地向丹尼敬了一个礼。
“什么事？”丹尼将目光移向他。
壮汉用我丝毫也听不懂的语言向丹尼报告着什么，其实他所说的话只是几个单纯的英文字母的组合，这应该是他们内部约定的暗语。
丹尼点了点头，站起身冲我说道：“现在我得走了，如果你真的决定退出的话，我不会阻拦，谢谢你对我们的帮助。”
一个棘手的皮球又被丹尼踢给了我，现在是我抉择的时候了。继续还是放弃？我沉吟了一会儿，终于还是站了起来：“我是否可以理解你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向我发出邀请？”
丹尼眼中掠过一丝喜色，上前一把攥住了我的手，拖着我就向外走：“当然是邀请，一个最盛情的邀请！”
“但你还没有告诉我要去哪里？”
“白宫，所有的专家都等着我们呢！”
等我跟着丹尼坐电梯下了楼，才知道这里是距离白宫十几千米远的一所大酒店里。
酒店门口就停着一辆加长的劳斯莱斯，几名高大壮硕、肃然站立的白人已经等在了车旁。
我回头看了一眼这座巍然矗立的建筑，心想：如果我真的下定决心退出的话，会不会被软禁在这里？
我跟着丹尼上了车，那几名脱不了军人彪悍之气的便装壮汉就坐到了我前后的座位上，使我觉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名囚犯，正在被带往刑场一样。
【二】
这是我第一次进入白宫，而且也是我第一次进入政府首脑的府邸。我知道将要等待我的是什么，那里不光会有一大群脾气古怪的顶尖科学家，恐怕还会有一大群我平时只能在电视上见到的政治家，我不知道会不会见到那位名声显赫的总统，如果见到他我会不会紧张起来。
想到这个问题，我脑子里突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郭德纲那个关于总统和小龙虾的爆笑故事，这使我不禁轻轻地笑出了声。
坐在我前面的白人壮汉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向他笑了笑，他僵硬的脸孔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一声不吭地扭回了头。我想，如果他能知道我此刻心里想到的事情，不知道会向我挥拳打来，还是和我一起发出一阵会心的大笑。
路上用去了半个多小时，等看到车前面有几个笔直站立的士兵在向我们庄严地打着敬礼的时候，我想目的地到了。
在看到了几次敬礼的士兵之后，车子停在了白宫的前面，我先于丹尼下了车，环顾四周，这里看不到多少守备森严的迹象，我甚至感到自己置身的地方不是一个大国的政府要地，而只是在一位富翁的宅院里。但我想如果我是独自一个人闯进这里的话，没准儿已经被藏身于郁郁葱葱的花丛中的特工人员击毙了。
不远的草地上正坐着一个小姑娘，正低着头认真地做着拼图游戏，对我们的突然出现根本就没有丝毫在意，只是抬头用明亮的大眼睛向我瞥了一眼，又皱着眉头忙活自己的了。她身后站着两名慈祥的女仆，警惕地看着我。
我突然对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产生了兴趣，不知道是什么高难度的拼图使她如此感兴趣，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前迈了两步。
本来站在后面的两名女仆立即不声不响地从左右两边绕到了小姑娘前面，正好将她完全遮挡在了身后，四只本来极为慈祥的瞳孔中立即闪过一丝凌厉的杀气，让我蓦然停住了脚步。
就在此时，我的胳膊也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抓住了，我回头看去，就看到丹尼隐藏在平静瞳孔下面的紧张神色：“异，你要去哪儿？”
其实这时另外几名壮汉也已经不近不远地围在了我周围。我想他们是误会了，于是向丹尼耸了耸肩膀：“别紧张，我只是觉得这个小姑娘很可爱。”
“快走吧，我们没有多少时间了。”
我一边不疾不徐地跟在丹尼身后，一边在想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坐在草地上一本正经的场景。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么会对她有那么大的兴趣，是因为她可爱的小模样吸引了我？还是她坐在草地上的场景令我想起了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好像都不是。
等到丹尼带领我进入了一个房间时，我依然不能摆脱掉脑子里小姑娘的影子。
那应该是一个会议室，因为里面坐满了人，我扫视了一眼，这里至少有二十多人，从他们迅速地向我投来的目光我能大约判断出这些人的身份。
这里面应该有三分之二的人是科学家或者某个领域的顶尖专家，因为他们的目光是那种深邃而高傲的，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不可亲近的感觉。而另外四分之一的人应该是政治家，这里面有我曾经无数次在电视上看到过的熟悉面孔，也有一些很陌生的面孔。我之所以判断这些陌生面孔也是政治家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目光是不可捉摸的，虽然他们在向我点头微笑，但在笑意背后，我却看不透他们的真实想法。剩下的人就是像丹尼一样的特工人员了，因为他们每一双瞳孔里都冷漠得像一把刀子——这是严酷的训练所赋予的特殊气质。
丹尼低着头走进去，向一位我熟悉的政治家——当然，他并不认识我——低声说了两句话。那人站了起来，满脸笑意地向大家挥了挥手，用英语说道：“大家静一下，现在我们欢迎一位熟悉的新朋友的到来，异度侠先生。”
他带头鼓起了掌，但掌声并不热烈，许多科学家只是扫了我一眼，并没有多少欢迎的意思。
我本来以为自己会很紧张，因为这是在异国他乡，而在座的任何一位都是声名显赫，而我此时却是一副伤员的邋遢模样，胡子拉碴，连身上所穿的衣服都是从埃及医院里“借用”的皱皱巴巴的病员服。这些都足以令我自惭形秽，羞于见人。但很奇怪，我并没有紧张起来，反而十分平静，我迈着大步走进了屋里，大大咧咧地向大家点了点头，和迎过来的这位大名鼎鼎的政治家握了握手，坐在了一个专门为我准备的位子上。
政治家向大家又满是溢美之词地夸赞了我几句，我知道他不是向大家说的，而是要说给我听。也许这位政治家知道东方人好面子喜欢别人称赞的脾性，虽然他的话未必真诚，但我还是微笑地听着，听他在说完这些话后会有什么文章。
在他说了一大堆赞誉之词后，终于说：“虽然我们做了很多推测，但很不幸，我们的推测只是流于推测，这并没有让我们得到什么确切的答案。异先生这一个月来一直在追寻着罗克的踪迹，我们想听听你的见解，罗克现在最有可能在哪里？”
【三】
我笑了笑，略带自嘲地说：“实际上我一直在被罗克牵着鼻子走，要不是丹尼很大度地将事情告诉我，恐怕我还会一直这样走下去，现在您突然让我准确地指出罗克的位置，恕我难以办到。”
“那么，异先生先听听我们的分析，说不定会有所发现的。”他和蔼地笑着看着我说。
“大家都是权威，我洗耳恭听。”
他向一个人挥了挥手，道：“弗兰克，你介绍一下吧！”
弗兰克是坐在他身边的一名中年白人，一身笔挺的西装，他应声站了起来：“我们刚才研讨的结果有三个，现在我一项一项地说给异先生听，也让各位专家梳理一下思绪。第一个，罗克现在已经到了海底的某个地方。”
其实这个可能性我也想过，罗克为什么会选择在大西洋深处凿沉游轮？而且在借助星星的力量实行转移的时候，他并不在其中。这不恰恰说明了罗克已经随着艾维基努号一起沉入汪洋大海了吗？
“我们都知道，海洋深处是现今我们人类未曾探索到的区域，而且据我们这些年对海洋的探索得出的数据显示，海洋底部并不是像我们平常认识的那样死气沉沉，那里存在着我们远远没有认知的生物。就好像异先生数天前遇到的情景一样，上龙是被科学界认定已经灭绝的大型生物，它已经随着恐龙时代的结束在地球上消失了。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它仍然生活在海洋深处。而且我们对百慕大海域的探索表明，在海底深处，有许多类似金字塔的建筑，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罗克已经随着游轮进入到了某个我们还未曾发现的金字塔内，而在那里是完全隔绝的环境，那里未被海水侵袭，有着足够的空气，我们只要找到沉没的艾维基努号残骸，就应该能找到罗克的下落。”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向我看了一眼。
他说的虽然很有道理，但我觉得这不大可能，因为任何人都能在第一时间内想到这种可能，而据我这些天的遭遇来看，罗克不会在我们能够想到的地方。
弗兰克见我没有任何表示，便继续说：“但这有许多困难。一是那是在大西洋深处，潜水工具已经不可能到达，只能依靠无人探测设备的帮助。另外，大洋中涌动着无数潜流，沉没的艾维基努号到底被带到了哪里，我们谁也不能确定，我们按照各位专家的分析制定了几条搜寻路线，但至今没有结果。当然就算我们能找到艾维基努号的残骸，也需要许多时间来寻找可以隔绝海水侵入的建筑，那不像在陆地上寻找某个建筑一样容易，黑暗的环境和淤积的海藻会令这项工作耗费很多时间。”
我终于忍不住插嘴了：“你为什么这么肯定罗克会在一个密闭的环境里？”因为我意识到他这个推论是建立在一个看似正确但却未必的基点上。
弗兰克呆了一下，一位黑人老者接口答道：“这个当然，因为他是人类，只要是人类就必须呼吸，而且任何陆地生物都不可能承受住海水的巨大压力。如果不是一个密闭的环境，他怎么生存？如果他不能生存，又怎么来实现自己的计划？”
我深深地看了一眼这个严峻的黑人老者，一字一句地问：“如果罗克不是人类呢？”
“根据我手里的资料显示，罗克是一位人类社会的成功企业家，而且他之前的生活细节没有透露出一丁点的异常。他完全符合人类的所有特征，怎么会不是人类？”
“一个人类能够知道深藏在地下的建筑？一个人类能够将坚韧无比的蓝铁石随意加工成任意的形状？一个人类能够役使地狱犬、上龙、噬魂蚁这些生物……”我用一连串的反问对老者的立论表示了怀疑。
老者的脸孔在我一句紧似一句的诘问中变得更加黝黑，他不等我说完，便打断我的话：“这只能证明罗克有某种异乎寻常的特异功能，并不能证明他不是人类。好，就算他不是人类，而是地球上某个未知的生物，再富于幻想一点，他可能是来自于外太空的生物，但只要他能够不借助任何工具在空气中生存，就说明他的身体构造和我们人类是相类似的，至少，呼吸系统是一样的。而任何一种生物都不可能随意地改变自己的身体构造。所以他要想在海底生存，就必须要处在一个富含空气又能承受巨大压力的空间，无论那是建筑还是自然环境造成的特殊空间。”
我本来对自己的反驳信心十足，但被这位黑人老者一连串的假设，连自己都觉得自己的反驳理由既肤浅又站不住脚了，顿时变得哑口无言，面对这些世界顶尖级的科学家，我还是克制住自己的冲动比较明智。
弗兰克瞥了我一眼，继续介绍说：“第二种可能，他就隐藏在我们的周围，时刻关注着我们的行动，并能够根据我们的行动随意地在各个地方移动，改变自己的引导路线。当然，这个推论的前提是，罗克能隐身或者随意改变自己的形貌，使我们难以分辨。而据我们专家的分析，前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从异先生和丹尼在爱丽普斯酒店经历的完全不符合自然规律的遭遇来看，如果不是罗克的特异功能在起作用，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而且，隐身用现在科学来分析也是说得过去的，只要让光线在经过罗克身体时发生弯折就可以做到，而且不久的将来我们人类也能达到这种科技……所以说罗克应该能具备这种能力。”
这和我起初的预感不谋而合了，可是罗克真的会隐藏在我们周围吗？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如果具备了他向我们展示的那种能力，这种可能显得没有必要。他完全可以将自己的行踪无声无息地隐藏起来，我们既然无法发现他的行踪，又怎么会对他的行动产生任何威胁？不过，有了前一次难堪之后，我选择了缄默，与其和这些严谨的科学家做无谓的口舌之争，我还不如沉下心想一想更实际的问题：在这三个推测之外，还有没有另外的可能？
“当然，如果是这种可能的话，我们将非常被动！”弗兰克继续道，“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几乎是没有任何秘密可言，而罗克却能够根据我们的行动随时做出调整。为了引出罗克，我们已经在异先生和丹尼这一组探索队之外，安排了五组人以不同的探索路线和行动方案进行探索，目的就是让罗克手忙脚乱，无暇他顾，甚至能够让他暴露出来。但很遗憾，至今为止，这个方案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也许是说得有些口干舌燥，弗兰克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喝了一口水，才继续说：“第三种可能，罗克已经不在地球上了。这个推测是我们最后做出来的，也就是异先生遭遇了艾维基努号以后。既然罗克能借助外太空星体的能量使人体得到转移，那么，他就有可能打通一条直通某个星球的通道。在他安排好引发地球灾难的引线之后，他就离开了地球。这是最不幸的消息，这样的话，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唯一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打破已经发现的地下金字塔，但这对于我们现如今的武器装备和科技水平来说，无疑是一种艰巨的考验，至少从我们在白宫地下的实验结果来看，成效微乎其微。”
这三个冗长的推断虽然合情合理，但显然毫无作用。至少我认为这三个推断都不会是事实真相，也就是说罗克不可能在他所说的这三种地方。所以当弗兰克又想说什么的时候，我终于还是按耐不住插了嘴，就算会再次被反驳的哑口无言，我也必须打断他的话：“在座的各位有没有研究金字塔的专家？这应该对我们更有帮助。”
【四】
“乔恩博士是这方面的专家，还是请他说说吧！”坐在我旁边一直认真倾听的政治家开口道。
那位叫乔恩的博士应该是一个埃及人，从他特殊的肤色和奇怪的装束就能一眼认出来。是的，连我都能够想到金字塔在这件事中所扮演的特殊角色，而想了解金字塔的原理，美国人怎么可能想不到？不过看来他们并没有什么发现，要不然大家也不会一筹莫展地坐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果然，这位取着美国味十足的名字的埃及中年人一开口就透着失望：“这没有什么说的，虽然金字塔可以产生某种奇特的能量，但显然给不了我们任何启发！”
“说说看吧，或许能有所启迪。”政治家用温和的语调命令道。
乔恩极不友善地看了我一眼，才用极不耐烦的口吻说道：“好吧，那我就为异度侠先生说一说，希望他的聪明才智能帮到我们。其实之所以金字塔会成为世界上很多科学家研究的焦点是因为它给人类所展示的许许多多的谜团，比如建造年代，用途、建造者的身份等。正是因为这些难以计数的谜团使金字塔名声大噪。据历史记载，金字塔大约产生于距今五千多年前的奴隶社会，而埃及最大的金字塔建造于距今四千五百年前的胡夫时代，而在胡夫金字塔建造的前后数百年里，先后建造了一百多座大大小小的金字塔。当然这是历史的记载。但现今的科学家推测，那时的埃及不可能具有建造金字塔的技术和人力。而且在1998年的世界金字塔研究大会上，世界金字塔研究学者们普遍接受了一个新的推断。胡夫金字塔大石块间的砂浆经过C-14的检测，证明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远远超过胡夫国王的第四王朝……正是这一个接一个的疑团，使我们更有了遐想的空间，比如外星建造说、史前文明说、时间回流说，多不胜数。而且金字塔虽然在埃及最多，规模最大，但也并非独一无二，例如，玛雅人也曾建造过金字塔，而传说中的大西洲——亚特兰提斯也是存在过金字塔文明的。
“至于金字塔能够产生保存食物新鲜的金字塔能，则是因为金字塔内的花冈岩石具有蓄电池的作用，它吸收各种宇宙波并加以储存，在金字塔内所产生的那种超自然力量的能，正是宇宙波作用的结果。
“至于这些金字塔的分布形状和金字塔本身的尺寸所反应的宇宙中某些天体距离的巧合，以及和季节循环的运算功能，则反映了古时候的人类可能已经掌握了我们现代所不知道的天文知识。就好像你们中国的星相学一样，它们所体现出来的对宇宙的认知并非我们原本想得那么简单……基本上就这些吧！”
虽然看起来我上面写了一大段，其实这和金字塔所体现出来的神秘比起来，还不到万分之一。而且他只是笼统地点到为止，我在网上完全可以搜到更多的东西。很明显，乔恩在敷衍我，我也没有继续问下去，因为对于一个不想和你交谈的人，你就是问得再细致，他也照样会敷衍你，我依然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我于是转过话题，道：“据说火星上也存在着巨型的金字塔，而这些金字塔可以很奇妙地形成一种人面像？”
这个问题是向我旁边的政治家发问的，虽然他脸上没有露出任何不快的表情，但从那群离我很近的科学家中发出的嘘声，可以判断我这个问题是多么的幼稚。
政治家毕竟比学者要含蓄内敛得多，他仍然微笑着向我解释：“我们确实在十几年前的航天观测中发现过这种奇怪的形状，虽然那有类似于金字塔的可能，但更大的可能或许是云层凝聚的结果，毕竟从一个星球看另一个星球，距离太远，任何偶然的原因都可能造成这种奇观。”
我点了点头：“刚才乔恩博士提到了大西洲和亚特兰提斯，如果那些沉入海底的文明中也存在着金字塔式的建筑的话，那么有没有可能，艾维基努号之所以选择在大西洋深处沉没，就是为了寻找另外一个金字塔？”
人群中一个瘦小的白人老者答道：“我提出过这个可能，只不过大西洲沉没的位置可能不是在艾维基努号沉没的地方，就算加上洋流的作用，也不可能将它带到那里。”
“哦？”我感到很好奇，于是问，“您能确定大西洲沉没的具体位置在哪里吗？”
他坚定地答道：“当然，我可以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大西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亚特兰提斯就沉没在现在的百慕三角大海域！”
那为什么没有发掘出来？这个问题在我脑子里转了一圈，我还是决定不问出来。而是撇开这个问题继续说：“如果罗克寻找的确实是亚特兰提斯所沉没的地方，那么，他在地球上落脚的地方就不止七个，而是八个，一提到八这个数字，我突然想起了中国古代的一种哲学。”
“你是说太极八卦？”不知道是谁，阴阳怪气地问道。
我点了点头，脑子里突然再次涌现出刚才在花园里见到的那个小姑娘，许久以来某个可能的阻塞关节猛然间豁然贯通了，不禁兴奋地念道：“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小朋友！”有人厉声打断了我的话，口吻中满是轻蔑，“我知道中国的太极哲学很深奥玄妙。但请你注意，我们现在讨论的是罗克这个危险的东方小子在哪儿，而不是讨论这种哲学的玄妙之处！”
“那不光是一种哲学！”我大声纠正道，“八卦罗盘还能指示方位，还能探测地球磁场的强弱！”
“你到底想说什么？”另一个人大声问。
“我们能不能将罗克落脚的地点重新标示一遍？”
政治家向弗兰克点了点头。他立即在一面墙上调出一个画面，正是世界地图，那上面标着杂乱的八个点，分布在七大洲和大西洋中。
“你是说，这八个点如果在其他星球上观看会形成某种形状？”刚才那人满脸疑惑地看着我问。
“可以试试。”看着这群科学家脸上都露出不信的表情，我突然想和他们开个玩笑。
“好，缩小比例！”有人命令道。
随着地图的不断缩小，甚至都成了一个点，那八个地方仍然杂乱无章排列着，丝毫也没有形成任何形状的迹象。
“我只能称赞你想象力很丰富！”有人开始揶揄起来。
“我早就知道它们不会形成任何形状，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我站起来笑着问。
全场的人都你瞪着我，我瞪着你，满脸疑窦，焦躁不安。
看着这些世界顶尖级的科学家一脸的不解，我突然觉得有一种成就感涌了上来。我不认为自己比他们聪明，只不过他们没有我刚才的遭遇。世界上总有许多巧合，一个巧合可能叫你飞黄腾达，也可能让你身败名裂，巧合也是一种机会，至少这一次是能够使我捡回面子的机会。
“我要感谢一个小姑娘，正是她的功劳使我脑子里原先的许多细节连在了一起……丹尼，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在艾维基努号的遭遇？”
丹尼自从进屋之后一直都默默地坐在那里，一声不吭，活像一个只带了耳朵来的旁听者。
被我问到之后，他微微愣了一下：“当然，你是指……”
“船上的船员围成了一个圈子不停地转圈！”
“哦，是的，这很奇怪！”
“现在我可以告诉你，那并不奇怪，只不过其中少了一个人，所以你觉得奇怪，如果再加上他，你也能一眼看出来。”
丹尼伸长了脖子问：“你是说罗克吗？”
“是的！”我顿了一顿，继续道，“我刚开始以为罗克根本就不在这个圈子中，但显然我错了。不知道什么原因，罗克的影像并没有形成雾气，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不在圈子里，其实他就在圈子内，而且是和另一个人手拉着手站在一起的。”
丹尼回忆了一下，眼睛里突然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对，如果罗克就在圈子内，那正好是一个太极图的形状！”
“这能说明什么？”弗兰克讶异地问。
“这说明，罗克正在利用太极形状和太空中的某颗星体发生互动，正是这种能量使他们脱离了溺水身亡的厄运，也就是说，你的那个关于罗克行踪的第一种猜测已经被否定了。”
“但是……”弗兰克说了两个字就住了口，因为我打断了他的话。
“太极生两仪的哲学观点不但能揭示宇宙来源于极微小的物质，而且能揭示出地球其实也是从一个极微小的点生发来的，也许你们叫做爆炸。”
“我听明白你的意思了！”先前那位咄咄逼人的科学家点了点头，“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而这个八卦也可以理解成八方。你的观点是说，这八座金字塔就镇守在八方的节点或者叫枢纽上！”
我微微笑了笑，道：“我是这样理解的，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在我们所发现的地方会出现地狱犬、上龙、噬魂蚁这些特异生物，那是因为这些节点就是地球的枢纽所在，它们并非是被罗克役使的守护灵，而只是幸存下来的史前生物。”
许多人都开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想这个观点至少从理论上他们接受了，丹尼突然开口问道：“那这些金字塔应该组成一个太极图案才对啊？”
“是的，它们本来是一个完整的太极图案的。”说到这里我再一次掉转了话题，问丹尼，“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们在外面看到的那个小姑娘在做什么？”
丹尼皱着眉头想了想：“好像是……应该是在玩拼图……你的意思是说……”
我呵呵笑了两声，道：“是的，你说对了。魏格纳曾经提到过大陆板块漂移的理论，这个我在小学里就学习过。而且这些金字塔不是深处地下，就是沉溺海中，是什么力量使它们形成这种变化？我想大陆漂移也许并不是如魏格纳所说缓慢进行的，很可能那是一场天翻地覆的剧烈运动，只有那样的运动才能使得本来镇守八方的金字塔零散掉。这样说不对，应该说是打乱了排布好的棋局，使它们的形状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但金字塔并不会自己移动，它们还在原来的位置上屹立着。”
“这很简单。”丹尼突然站了起来，几步走到弗兰克身边，不知道按动了哪个按钮，屏幕上的大陆缓缓地聚到了一块。
七个原先毫无规则散落分布的点重新在这块超级大陆上绘出了一个正圆。
我看着大西洋中的那个点，道：“这里应该就是亚特兰提斯或者另外一个我们所不知道的史前大陆沉没的地方，这个点显然也不准确，因为这只是艾维基努号沉入海中的地方，并不是它在海底的位置。”
屋里静了片刻，有人喃喃地说：“你的意思是说，有人在数十亿年前的姆大陆上修建了八座代表地球节点的金字塔，那会是谁？”
我摇了摇头：“也许是外星来客，也许是史前文明，也许是……我也不知道。”
“那罗克是怎么知道的？”另一个人又问。
我又摇了摇头，道：“这个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会在哪儿？”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有人轻声吟道。
在座的科学家都是世界上顶尖的聪明人，如果没有聪明的头脑，他们也不可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所以不用我再解释，每一个人都想到了，而在我脑子里突然想到的却是《三国演义》里开篇的那句话：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世界既然来源于虚无的太极，那么理所当然的也会重归虚无。罗克，这个疯狂的家伙所说的救赎难道就是指的这个吗？
想到这里，我不禁感到一阵彻骨的凉意，世界回归太极，寄生在世界上的我们人类，将会回归哪里？
“必须马上找到他！”政治家终于暴怒地站了起来，声音中带着极度的愤怒，如果罗克就在身边，我想他会马上扑上去，狠狠地咬上一口。
而此时我的目光却落在了一个地方，那是两仪的中间，那是八方环绕的中心点，那里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叫做——神农架。
贴着墙壁蹲踞的大座钟恰巧“当当”地响了四下，现在是下午四点钟，离丹尼向我讲述金字塔计时装置的预计时限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还有不足二十八个小时了。

第十六章 神农架
【一】
就算美国政府有着超强的军事和政治实力，就算他们可以将自己的炮弹毫无偏差地发射到地球的任意一个点上，但他们要想立即赶到神农架也不可能，神奇的传送卷只能在网络游戏里发挥作用，在现实中仍然要按部就班地遵守自然法则。所以，等我和丹尼赶到神农架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二十多个小时。
在世界上绕了一圈又回到自己的国家，我应该感到兴奋和欢喜才对，可一路上我却一直提不起精神，心里的担忧甚至令我有点精神恍惚。
尽管美国政府在我们将目光锁定到神农架时，就立即和中方进行了紧急交涉，但中国政府还是没有同意美国军方力量大规模入境的请求。
我早就料到会是这种结果，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同意这种明显不合主权规则的行动。而作为忍受了上百年主权丧失屈辱的中国人来说，这种反应尤为强烈。但中国人向来有解危济困的传统，面对这种情况当然也不可能置之不理，所以两国最后达成的方案是：中国军方协助美国专家联合行动。所以等我和由丹尼在内的六人专家组赶到木鱼镇的时候，乔装成普通旅游者的两百多名特种兵已经在那里待命了。
由于时间紧迫，我们乘坐专门的客机到达机场，就直接被直升机接到了木鱼镇。在飞机上，专家组已经制订好了一个行动方案。
一下飞机和中方行动指挥——某部队上校——王洋会面之后，马上就展开了行动。
看着这群目光锐利、行动敏捷的特种兵，我竟然有点大失所望。因为在我的脑海里，一提到特种兵，首先想到的是《士兵突击》里的许三多，可是这些战士显然和那个木木呆呆、一根筋的许三呆子有着本质的区别。
行动开始了，两百人的队伍被分成了二十组，每组十人，在神农架三千二百五十三平方千米的辽阔面积上进行搜寻。
写到这里，你可能会说我在胡扯，三千二百五十三平方千米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即便是在平原中，两百人放在其中也会马上被广袤的大地吞噬得无影无踪，更何况是在几乎毫无人迹的原始森林里。他们既要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的考验，又要经受来自于猛兽的袭击，甚至还会遭遇举世闻名的野人，别说两百人，就是两千人、两万人，要想在短短八个小时内有所发现，都显得绝无可能。
这当然不错，如果我们展开地毯式的搜索，在短短的八个小时以内想要有所发现，那简直绝无可能，所以我们在这片广袤的原始森林里画出了几个大致的范围。
我们一共确定了二十个搜寻区域，都是已经深入神农架原始森林内部的地方。这些地方或者是高山峻岭，或者是深涧恶谷，它们有着一个相同点，那就是人迹罕至、地貌复杂。因为，以我们这许多天的见闻来猜测，在神农架的某个地方一定也存在着一个高大奇异的蓝色金字塔，罗克一定就隐藏在那里。如果不是通过金字塔这种特殊的建筑构造，我无法想象他将如何启动自己的惊世机关。而神农架外围，处于旅游区域的范围内显然不可能存在这种建筑，如果有的话，它一定隐藏在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内部或者大峡谷的里面，我们锁定的区域就是这些大自然伟力创造的险峻之地。
二十架伪装成护林直升机的军用飞机，载着全副武装的特种兵从我面前飞翔而起，直入神农架内部，消失在群山中的浓雾里。我的心也跟随他们而去，在崇山峻岭间飘来荡去，久久无法落地。
这是尽可能缩短时间的无奈之举。说实话，我对他们能够有所发现抱着极其渺茫的希望，以罗克的智慧和能力来看，他应该不会预料不到我们会破解出他所布下的“八阵图”里的玄机，而会在最后的关头使自己的计策功亏一篑。如果他已经预料到了这个结果，那等待着这些特种兵地将不止自然界的险恶阻碍，我真为他们的安危感到揪心！
指挥部里只剩下了包括丹尼在内的六个美国专家和包括我在内的六个中国人——王洋和他的参谋组。
而这个指挥部也乘坐着一架大型的直升飞机缓缓地在神农架上空徘徊着。
焦躁的美国专家死死地盯着标示各分队所处位置的荧光屏叽里咕噜讨论着什么，王洋的四个参谋官每人负责五个分队的指挥工作，神情严肃，偶尔互相也进行简单的交流或者征询美国专家的意见。
三十多岁的上校军官王洋显得很放松，斜倚在座位的靠背上，两条健壮的长腿夸张地跋扈在狭小的机舱过道中，令我和丹尼只能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
王洋并不关心自己士兵的行动进程，好像也不关心时间的飞快流逝所意味着的严重后果，抹得略显狰狞的脸孔僵硬地靠在舱壁上，两只眼睛紧紧地闭着，难得在这种情形下，他还能高枕无忧。
丹尼一边恨恨地向王洋盯着，一边咧着嘴朝我苦笑。这样过去了半个多小时，丹尼终于忍无可忍了，他“霍”的一声站起来，迈步向飞机前舱走去，在走过王洋横亘在过道内的两条长腿的时候，不知道是故意还是没有留意，他很用力地向前踢去。
我刚要出声提醒，就听到丹尼发出一声沉闷的痛哼，身子一个趔趄，向前直扑而去。
恰在此时，王洋双腿突然一晃，已经一前一后地夹住了身子歪成斜三十度的丹尼。他依然没有醒过来的样子，只是夸张的打了个哈欠，睁着一双惺忪的睡眼，似笑非笑地看着被夹在自己两腿之间，动弹不得的丹尼，略带疑惑地问：“丹尼先生，你这是要做什么？”
丹尼一张黑脸凝成了紫酱色，握着双拳咆哮道：“我在玩杂技，不行吗？”
“当然！”王洋两条腿慢慢地发着力，将丹尼的身子缓缓地扳正了，半是揶揄半是正经地说：“你当然有这个自由，不过，我要提醒丹尼先生，在半空中表演杂技实在有点儿危险，还是小心点儿好！”
丹尼粗暴地跳到一边，叫道：“好，谢谢，谢谢上校的友好提醒。”
王洋点了点头，然后转过头向我扫了一眼：“老弟，会下棋吗？”
“我会一点象棋，棋艺一般。”我赶紧谦虚地回答。通过他和丹尼这一瞬间的来回交手，我发觉这个上校实在是一位不能小觑的人物。单从他在瞬间移动双腿的灵活和速度来看，就比我强了许多，更别说那副好整以暇将“金刚”一样的丹尼夹在双腿之间，动弹不得的功夫——据我所知，美国的特工人员也是个个经过魔鬼训练才能走出来的，他们的身手自然也绝对不会弱到哪里去。而且，从他锐利轻蔑的眼神中能看出，这绝对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如果得罪他，恐怕马上就会得到报复。
虽然我不喜欢如此张扬的人，但作为军人，他显然完全够格。
王洋不再理会含有怨气愤愤不平的丹尼，竟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涂有磁铁物质的柔软的棋盘，“啪”的一声放在地上，然后又变戏法一样从左右口袋里拿出一把一把的棋子，看都不看地放在棋盘上。
只几秒钟的时间，闪耀着金属光泽的棋子已经全部放置完毕。王洋一伸手：“老弟是客人，你先请！”
【二】
王洋的举动显然招致了美国专家的不满，纷纷皱着眉头看他，而他的那几个参谋官却互相对视一眼，微微一笑。
如果说从棋局的变幻莫测、文化内涵来论，首推的当然是围棋。因为围棋有千般变化，万种路数，就好像一个元帅在指挥千军万马攻城略地，摧营拔寨一样，在战场上能遇到的军法韬略，阴谋诡计都可以在围棋中展现出来，所以古时候的许多文人雅士，君主帝王都是围棋爱好者。而象棋属于民间，因为它就是一个短兵相接的过程，杀起来更酣畅淋漓、更过瘾。如果说下围棋考的是一个人的帅才天分，那象棋对弈考的就是一个人的将才天分。
王洋显然属于将才，所以他对象棋的喜爱也容易理解。
但在这种紧急情形之下，我们两人悠然对弈，显然不合时宜。所以王洋催了我好几次，我才最终将马跳了出来。
王洋显得很兴奋，眼中熠熠放光，一副成竹在胸、睥睨天下的气势。
五分钟以后，我就被他马炮夹击，输了一盘。
“再来，再来！”王洋显然很不过瘾，一边重新摆着棋局，一边大声吆喝。
“我看……”我看了一眼马上就要叫嚷出来的美国专家，道，“……咱们还是赶快办点正事吧，以后我慢慢跟你下。”
王洋毫不在乎地说道：“研究探索路线是专家的事，咱们干等着多无聊，再来一局，这不是你的真本事。”
我暗暗摇头，这真是一个棋迷，一下起象棋来就什么都不顾了，如果这些美国专家投诉他的话，不知道上级会如何处理。
重新开战，我出了一口气，尽量使自己的心情平稳下来，打算跟他好好地厮杀一场，就算是他回去后受到什么处罚，也不管我的事情。
王洋显然不是一个性格毛躁的人，从他调兵遣将、左突右冲的凌厉攻势来看，他并不是一个急功冒进的人，相反，在他凌厉的攻势后面，是一个防守严密的大本营。
所以，尽管我很想尽快结束这场在别人看来十分碍眼的棋局，也只能且战且守，徐图胜利，至少在我看来，在棋局上输棋和在战场上战败一样无法接受。
没过几分钟，我的神经已经无暇留意那些美国专家的神色了，因为王洋的进攻已经到了最后的关头，我有点儿溃不成军了。我也知道，这是他最强有力的进攻，几乎已有半数棋子攻入了我的疆界，围着我的主营团团乱转，如果我抵御不住，立即就会丢盔卸甲，满盘皆输，但如果我能再周旋五六步，攻守之势可能就会完全逆转。在这种紧要的关头，我怎么还有心情去顾及别人。
王洋有点建功心切了，一个不注意被我连吃两马，我正在高兴的时候，他的两个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左右夹攻住我的老帅，我要想保住棋局，只能舍炮，而炮一舍弃，我的反攻希望就变得渺茫起来。
正在这左右为难的时候，王洋突然开口了：“这局我输了，到此为止。”
我抬起头诧异地看着他，王洋笑了笑，转头向驾驶员命令道：“立即在第二组的附近降落，进行支援！”
他的这个命令很突兀，至少在我看来是这个样子，因为我丝毫也没有发觉第二组到底发生了什么状况。
他的参谋组和美国专家也不理解地看着王洋。
王洋向我摆了摆手，跨步向显示小组坐标的荧光屏看去：“把刚才第二小组的通话再放一遍！”
喇叭中立即响起了不很清晰的通话声音：“二组报告，二组报告！我们已经到达B点，正在向前继续搜索，前面好像有一个小水泊，水泊边聚集了两只瘦弱的老狼！”
我听得还是有些糊涂，这一段话根本就没有任何的求救信息，更没有任何的可疑地方，王洋这个支援的判断是从何而来呢？
“怎么了？”丹尼阴沉着脸问。
王洋笑道：“二组前往的是一座石灰岩洞，而且，我知道那里的地面全部是质地松软的石灰岩层，石质空隙率达到十比一，也就是说那些石灰岩根本就不可能蓄水，这里不可能形成水泊！”
一名美国专家横了他一眼：“那里是完全的透水层吗？你凭什么这么说，难道是从棋盘上悟出的道理？”
“马上命令第二小组停止前进，原地待命！”王洋发出了命令，然后轻描淡写地回答，“这块区域在2001年进行过地质考察，我当时就跟随考察队进入过那里，但是因为洞深难行，并没有完全探明最里面的岩石构造。”
王洋的命令被喊了两遍，但喇叭里却并未再传出任何动静，不知道是信号突然中断了，还是这个小组的成员根本就没有听到。
直升机立即加快了飞行速度，向着屏幕上那几个还在不停移动的小点快速靠近。
深洞、老狼、水泊，这三个和金字塔八竿子打不着的事物，到底和罗克能扯上什么关系呢？
【三】
二十分钟后，我们已经置身在一个黝黑深邃的洞穴里，奇形怪状的岩石突兀地在上、中、下三个地方伸展出来，在耀眼的军事矿灯下，显得更加突兀怪异。
进洞没多远，我们就被两排幽暗的洞穴弄得有点辨不清方向了。灯光到处，每一个都显得极为幽深，我们置身于迷宫之中，面前有着无数种可能，可是只有一条通向我们要去的地方，而其他的洞穴，却不知道通向哪里，或许，它们会把人导向地狱。
“这里一共有六十四条深洞，前面六十三条均大约向前延伸一百米，只有这条不知道有多深。”王洋一边向我们作着解释，一边指了指他面前的一个洞口。
丹尼问道：“其他洞里会有东西吗？”
“每一条深洞都只是天然形成的洞穴，里面除了各种各样的怪石之外，别无他物，只有这一条还没有探明白。”
他说着话就当先走了进去，丹尼离了五六米跟在后面，在他后面的是美国专家，我在倒数第二的位置，我身后是王洋的两名参谋。
直升机就停在了洞口，上面留下了两名特种兵参谋官和美国专家，毕竟其他小组还需要继续指挥和通信。
在我钻入洞口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好像突然看到一条飞速从左边洞口迅速掠过的黑影，等我凝神看去时，又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了。
我心里有点恐慌，但想想我们其中有三名荷枪实弹的特种兵的精英护卫，而且前面还有十名特种兵战士等着我们，就算这里有“敌人”埋伏，我们也完全可以应付得了，心里的疑虑才放了下来。
一路向前，洞里的空间很宽敞，至少比压龙山腹的幽深小道好走许多，就算我们九人并排前进都绰绰有余。脚下的路面也很平坦，好像并非天然形成的，而是人工开拓出来，铺上了柏油一样。
时间在我们大步向前的匆忙行进中悄悄流逝，一个小时以后，我们前后还是笔直延伸的路面，没有尽头的样子。越往前走，我心里的不安越加强烈，恍惚间，我觉得自己行走在一条脱离了时间、空间的直线上，恐怕这一辈子也不可能走到头了。
“还有多远？”一名美国专家气喘吁吁地的问。
前面传来王洋的声音，显得十分幽远，一点儿也不真实：“离第二小组还有一个小时的路程。”
“我觉得我们应该回头。”这是丹尼的声音，“我怎么觉得这条路就像是走不到尽头一样。而且，现在离罗克启动机关的时间还有六个小时，为了那十名战士而耽误正事，我们都会成为人类的罪人！你就那么确定他们一定遇到了危险吗？”
“嘘……”我身后的一名特种兵参谋发出一声轻微的讥讽声。
“我确定，他们一定遇到了意外状况！”王洋语气肯定地回答：“除非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他们不可能随便摘下通信器。而且，他们已经停下来了，在通信不畅的情况下，他们却停了下来，这不符合我们的逻辑。或者他们发现了什么，或者他们遇到了意外。还有，那两只瘦弱的老狼，深洞里既没有水源，更加不会有食物，它们在那里等什么？”
“可是我们的任务是寻找罗克！”另一名美国专家大声抗议。
我身后一位特种兵出声反驳道：“那你告诉我们罗克在哪儿？我们立即赶过去，如果你们也没有确切的地点坐标，请不要阻挡我们为自己的战友采取救援！”
包括丹尼在内的美国专家立即噎住了。是的，在没有确定罗克的确切位置之前，大家只能干等着，他们也没有理由阻止这个正当的救援行动。
“好了！”王洋大声说，“大家别吵，如果美国朋友不愿意参加我们的行动，老李，你就护送他们出去，我和老薛两个人足够了。”
没有人再提出异议，也没有人停下脚步转头往回走。
十分钟以后，我们终于迎来了一个转弯，我听到许多嘘气的声音，原来不光我认为这条笔直的大道有点问题，可能所有第一次走进这里的人都存在着同样的想法。如果没有这个转弯，我们都感觉是走在一条延伸很长的跑步机上，任凭我们如何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其实，我们还是在原地踏步而已。
在转弯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向后瞧了一眼，远处突然有两道冰冷的光芒一闪而逝，我吓了一跳，而后面不知道是老薛还是老李竟然轻轻地“呃”了一声。
“你看到什么了？”我赶紧问。
他微微摇了摇头：“说不上，好像……好像有许多东西在跟着我们一样。”
走在我前面的一名美国专家奚落道：“自找麻烦的人总能遇到鬼！”
那名参谋冷冷地“哼”了一声，不再作声，可我心里的忧虑却越来越甚。
再走一会儿，前面已经有了光亮，王洋大声喊道：“彭小山，是不是你们？”
光亮晃动了两下，有人大声答应道：“报告……是……队长，你们别过来，这里有问题！”
【四】
就在此时，在我们走来的方向突然传来一声凄厉地号叫，无数只如同鬼火的亮点好像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一样，瞬时出现在离我们两百多米远的地方，正在慢慢地向我们靠近。
所有的人都顿时停住了脚步，向亮光看去。
“狼，狼群！”有人惊叫起来。
“My God！”有人用英语呼唤着上帝。
而不远处也突然传来更加惊慌的叫声：“不好，队长！它们朝你们飞去了！”
我听得更加疑惑，堵在我们后面的分明是一群狼，可是他却说是飞过来了，难道，狼也长了翅膀，能飞起来吗？
正在我不明所以的时候，王洋的声音突然传了过来：“快趴下！”
这声提醒蕴含着无比的威严，所有人都像听到了命令，统统整齐划一的趴倒在地。而此时，我已经听到了什么特殊的声音。
我只悄悄抬头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下完了。
一群好似旋风一样的东西已经扑到了我们头顶，“嗡嗡”的声音响成一片。我来不及多想，一把扯下上衣，将头脸完全盖在衣服下面。
那是一群长着蓝颜色翅膀的黄蜂，一只只足有大拇指指甲盖大小，已经扑到了所有人的身上。
如果说在看到狼群的时候还只是惊讶的话，那是因为我们手里的武器有着极大的震慑作用，而且以特种兵的身手和射击准头，要想打中狼群首领绝对不在话下。可是，面对这群倏然扑到的黄蜂，我们都无计可施，就算特种兵再厉害，也不可能用子弹消灭它们。
凄惨地叫声在“嗡嗡”的羽翼声音下，显得异常有气无力，身上几乎已经感觉不到被蜇刺的钻心疼痛，只感到浑身上下一片火辣辣的，皮肉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我死死地伏在地上，双手牢牢地捂着自己的脸孔，任凭黄蜂在上面蜇刺，只要它们不钻进衣服里，只要它们不刺到眼睛，我就谢天谢地了。
杂乱的声音中传来狼的痛嗥和人的惊呼，我想是那第二组特种兵已经和狼群交战上了，可是，令人奇怪的是，我自始至终没有听到枪声。
也许过了十分钟，也许过了一个世纪，等那群“嗡嗡”叫的黄蜂放弃了我们这几个倒地不起的家伙，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之后，我终于能跌跌撞撞地爬起来，艰难地眯起眼睛，却立即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就好像被画地为牢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分隔在一个圈子里，只不过这个圈子并非画在地上的圆圈，而是有一圈“卫兵”围成一个圆圈，严密地把守着。
这群“卫兵”浑身是毛，蹲坐在地，睁着一双贪婪而冰冷的眼睛看着我，舌头伸出老长，软软地垂下来，津液横流。
围在我旁边的几只狼看我站了起来，也一个个都弓着腰警惕地看着我，做出种种狰狞恫吓的样子，只等我重新坐下，它们才恢复了原来的姿态。
是的，一群狼，一群不知道有多少数目的狼，正在围成一个个的小圆圈，将我们分别困在当地。
而更令我难以索解的是，王洋等人通通被缴了械，有一只狼正叼着一支手枪，向离我们不远的地方的兵器堆走去，然后十分恭敬地将它放在上面——这里已经堆积了十几支狙击枪了。
如果说狼会运用战法，我绝对相信，但是如果说狼居然能聪明到知道如何对待俘虏的地步，我说什么也不可能相信。
而且，这些狼体形并不如何强壮，甚至略显瘦小，很明显是森林狼的特征。草原狼成群，为了取得食物，它们甚至会组成上百只的大型群体。而森林狼却因为食物的原因而喜欢单独行动，最多也就是三五成群，而像这种数百只一起行动的场面并不多见。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它们组织起来，成群结队的出来活动呢？
很显然，这是一个局，先有两只瘦弱的老狼充当诱饵，引诱猎物上钩，然后它们从后面偷袭过来，堵住洞口，瓮中捉鳖！
而黄蜂的突然出现也是事先安排好的，好像指挥者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猎物会携带杀伤力很强的武器，所以身形小、数量多的黄蜂就充当了先头部队，将大家的武器全部收缴了起来。
还有令人感到奇怪的地方。这群狼好像并不是因为饥饿才对我们下手的，因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它们都没有理由像看守犯人一样看守我们。也就是说，它们的意图就是控制住我们，使我们不能自由活动，可这又是为什么呢？
看着这群令人备感陌生的森林狼，我脑子里突然想到了在撒哈拉沙漠地下见到的那些森蚺，心里才蓦然惊醒！
如果冷血的森蚺都能够被人类役使，那么，和犬类同宗同祖的野狼不就更好控制吗？至于黄蜂，小龙女不是也可以控制它们，更何况不停地给我们带来惊骇的罗克了。
是的，我相信这一定是罗克的刻意安排，我在进入神农架以前就在担心会遇到危险，现在果然应验了，不过这种应验的方式真是别具一格，他又一次没有露面，就将我们全部制住了！
六个小时，不，还有不到六个小时，等罗克的计划得以实施之后，我们可能会获取自由，也有可能会被这群森林狼如同点心一样吃掉，更有可能和它们一起步入天堂或者地狱，在那里，人畜的灵魂应该没有什么区别吧！
大家也都开始爬起来了，美国专家带着哭腔不停地咒骂着，叽里咕噜的英语也分辨不出是在咒骂黄蜂，还是在咒骂这群冷酷的野狼，或者他们心里想的诅咒目标是这群带他们来到这里的特种兵。
“还有五个小时！”丹尼大声叫着，“异，还有五个小时！”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秘密也许就藏在这个山洞里，可是我们却无能为力。”
“是吗？就在这里吗？”丹尼的声音中又升起了一丝希望。
“如果不在这里，罗克有必要调集这群野兽围攻我们吗？”
“那我们还有希望！”
“希望在哪里？”我沮丧地问：“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好不好？”
丹尼沉默了好一会儿，才道：“好吧，你说说看。”
“在我们中国古代，天下分成了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魏国最强大，吴国次之，蜀国当时最弱小。于是魏国曹操打算攻打吴国……”
丹尼突然打断我的话，说：“行了，异，你是不是被黄蜂蜇糊涂了。虽然我是美国人，但《三国演义》的故事还是知道的，你是不是想说赤壁之战，我知道。”
“那你知道赤壁之战中功劳最大的两个人是谁吗？”
“诸葛亮，周瑜，三岁小孩都知道，你就别卖关子了，你想说什么？”
我叹了口气，道：“是的，诸葛亮不用一兵一卒就说服吴国向曹操开战，并借来东风将曹操的战船烧得片甲不留。在打败曹操之后，周瑜深知诸葛亮将来定是吴国大患，于是一直想除掉他，却屡次被诸葛亮算计，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后三气周瑜，害得周瑜箭创发作而死。周瑜临死前仰天长叹‘既生瑜，何生亮’！”
“你是说……”
“我是说我们所有人的智慧加起来只能相当于一个周瑜，而罗克就是诸葛亮，我们能想到的，他都想到了，而我们想不到的，他也想到了，你说，我们怎么跟他斗？”
正在这时，黑暗中突然传来轻微而杂乱的脚步声，不光所有人都听到了，就连和我们混杂在一起的群狼也听到了，无数双眼睛一起向更幽暗深邃的洞里瞧去，因为脚步声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
真正的幕后黑手果然要出现了，我的心也慢慢提到了嗓子眼。

第十七章 圣洁的狼王
【一】
胡乱地丢在地上的矿灯横七竖八地向四面八方照射，狼形混杂着人影被无限放大，投射到石壁上，显得诡谲而又恐怖。有几道光束正顺着平坦的地面向洞穴深处射去。
那显然是一群人，不过都光着脚，所以他们走路的速度并不快，而他们的上半身却完全被野狼狰狞的影像遮盖住了。
最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这群不知道来自哪里的人群前面领路的却是一只由四条毛茸茸的腿引路的生物，等它来到第二小组的旁边，就突然停了下来。
我们现在离第二小组有二十余米的距离，所以在影影绰绰的黑影间隙，我还是看到了这个生物的面目。因为就在它停下来的时候，所有的野狼都站了起来，一只只活像是翘首期盼领袖检阅的士兵，僵硬的尾巴都别扭地夹在了两条后腿中间，仰起头，发出一阵嘹亮地嗥叫。
喔嗷……
我曾经听到过一只狼对月狂嗥的悠长慑人的叫声，但我从来没有听到过数百只野狼同时发出这种嗥叫。而且它们此时发出的嗥叫声又和深夜发出的嗥叫很是不同，如果说那是显露野狼桀骜不驯的天性的话，那这一阵悠长而振聋发聩的声音却是在表达一种敬畏，虽然我听不懂狼的语言，但我能听出敬畏和狂傲之间的分别。实际上单单用敬畏两个字已经无法表达它们此时所发出的声音，那甚至已经超出了敬畏的范畴，就好像一群基督徒在面对上帝时一样，那是一种敬仰中包含依赖，畏惧中掺杂虔诚的声音。
难道，现在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只四脚动物，居然是这群野狼心目中的神明？
那只被群狼奉为神明的狼也在狼群持续了一分多钟的嗥叫之后，做出了回应。它的声音并不像一只狼的嗥叫，甚至有点孱弱、尖细，在我听来就像是一个女高音在歌曲的高潮部分拖长了的尾音一样，一波三折，变幻无穷。
所有的野狼都停止了嗥叫，毕恭毕敬地听着这个声音，连那条津液横流的舌头也全部收回到口中，它们与生俱来的贪狼冷漠的眼神中竟然因为兴奋而绽放出熠熠光彩。
可是，那个声音只是从一只孱弱的有点皮包骨头的老狼口中发出来的，而且它的皮毛杂乱不堪，沾染的污泥已经掩盖了毛色的基本颜色。从它露在口唇外面的牙齿判断，它或许已经没有了捕猎的能力，因为两只犬齿已经磨秃了。
它就站在离我们三十米以外的地方，扬着头，深邃而变幻莫测的眼睛缓缓地在我们身上扫了一圈，在看到我们这些异类时，它的目光没有丝毫的变化，和看自己的同类一模一样。或者应该说，它在看向自己的同类时和看我们的目光一样，高高在上，洞察秋毫，冷若冰霜。
其实在这个时刻，我们应该采取行动，当所有野狼的目光都凝聚在它身上时，正应该是我们反守为攻，摆脱窘境的最佳时机。可是，没有人采取行动，就连王洋都一动不动地坐在当地，愣愣地看着突然出现在我们身边这只怪狼发呆。
我心底倏然间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不应该是一只狼，或许藏在它污浊孱弱的躯壳里面的灵魂，已经升华到比人类还强大许多的位置，那，应该是神的位置！
等它的声音停止以后，所有的狼又重新回归到各自的岗位，堵住洞口的狼群依然好整以暇地盯视着我们，我周围的几只依然悠闲地蹲伏在身边，志得意满。
那只野狼重新迈开轻巧的步伐向我们走来，跟在它身后的那些光脚板犹豫而又恐惧地向我们靠近，在狼群让开的一条小路中战战兢兢地走过。
当那头瘦狼走过我身边时，我的目光和它稍稍碰撞到一起，心里一阵悸动，赶紧扭过头避开了。等它远离我十几米后，我的心脏还在狂跳不止。
我看到了两道不属于狼的眼神，那是一双不用任何语言就能直接交流的眼睛，那是一双能窥破人心的眼睛，那更是一双能左右别人心灵的眼睛。但，那偏偏是一双长在野狼身上的眼睛。
“……慢着！”丹尼好像下了很大努力一样才把这两个字说出来。
它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丹尼，跟在它后面的光脚板也停了下来，就连所有的野狼也警觉地盯着丹尼，而蹲在他身边的几只已经耸起了背上的毛，一副马上就要扑上去的样子。
丹尼费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吃力地用英语问道：“你们是美国人？”不知道是紧张还是什么原因，他的英语说得蹩脚至极，我仔细回味了好几遍，才听清楚他这几个英语单词所要表达的意思。
直到此时，我才把注意力集中到这群光脚板的同类身上。是的，他们现在就站在我身边，我能分辨出他们的容貌衣着。
这些人显然都是西方人，身材高大健壮，有白人也有黑人，但白人的皮肤并不如何白，有一种红彤彤的古铜色，黑人的皮肤更像是贴了一层紫酱色，而令我最惊讶的是他们的衣着，虽然已经破烂不堪，一片杂乱，但我还是能一眼瞧出来，那是美国水手衣着的普遍样式。
“你们是艾维基努号的船员？”丹尼再一次用英语大声问道。
“是的！”人群中一个黑人老者终于做出了回应：“我们是艾维基努号的船员，你是谁？这里是什么地方？”
丹尼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将声音又提高了几分贝：“罗克那个混蛋在哪里？”
黑人老者向来处指了指，又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们连自己在哪里都不知道！”
在前面带路的那只怪狼显然等得不耐烦了，它低低地呜咽了两声，狼群里立即有几只高大的野狼窜到了他们身后，呜呜地恫吓着。
这些水手显然害怕了，起了一阵骚动，所有人都跌跌撞撞地向前跑，没有人再回答咆哮如雷的丹尼的问话。
而就在这时，那条在前面带路的怪狼脚下突然好像被绊了一下，身子竟然一个趔趄扑倒在地。与此同时，所有的野狼也好像突然失去了控制，有的大声嗥叫起来，有的开始四处乱窜，更有甚者已经飞速地窜到那群水手后面，张牙舞爪地向他们扑去。
而围在我们身边的狼群也在这一瞬间起了变化，都警觉地支起了耳朵，四处乱看，背上的硬毛通通乍蓬而起，眼中燃气贪婪凶残的毒光，死死地盯着被围在当中的人。
“动手！”一声断喝从王洋口中发出来。
他在说话的时候已经采取了行动。只见他双臂伸出，已经牢牢抓住了一直野狼的上下颌骨，在身旁摆了半圈，不等那只野狼作何动作，已经被他狠狠地抛到一边，被它撞到的同类也翻滚到一边，发出一阵痛苦地哼叫。
其他特种兵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发起了反击，此起彼伏的狼嗥声响成一片，被围得水泄不通的阵营立即乱了。
我和丹尼也在随后采取了行动，当然我没有王洋的身手，所以在动手的时候也不可能做到如此干净利落，只能靠身体的灵活性一边躲避着野狼的飞扑，一边趁机用手脚对野狼展开痛击。
狼群的反击也丝毫没有落后，在一条条野狼被掷出圈子的同时，守在一边的狼群也汹涌扑到。
最先遭受伤害的当然是那些靠知识和头脑吃饭的美国专家，它们身边的狼群立即咬住了他们，一声接一声地惨叫在空旷的黑洞里显得异常凄厉。
幸好，王洋等三名特种兵军官早就预料到了这种结果，他们在飞快地清理完围在身边的野狼后，从前后两边迎了过来，而丹尼也在这群专家之中，一个特工队员的身手虽然和特种兵上校有一定差距，但和几只野狼比起来，还是稳居胜算的，再加上我这个练过一些功夫的小子，没用多大工夫，我们已经将咬到这群专家的野狼或打或抛，清理干净了。
二十米开外的十名特种兵，也在狼群中缓缓地向我们冲来。
局势开始慢慢地扭转了。
就在这时，那只失足跌倒的狼王已经重新站了起来，在它一声比一声怪异的嗥叫声中，已经完全失控的野狼群慢慢收敛了攻势，阻止在十名特种兵和我们中间的野狼都慢慢地散到了一边，贴着墙壁和两边的大部队会合，形成两堵黑压压的厚墙，重新将我们围在中间。
所有的野狼都从暴躁中恢复了平静，响成一片的嗥叫声停止了下来，只是在离开我们四五米的前后两边冷冷地盯视着我们，没有任何动作。
现在的局面比刚才好了许多，至少我们不是处在各自为战的状态，十三名特种兵已经聚集到一块，再加上我和丹尼这两个不是很蹩脚的辅助者，我们已经可以和胆敢攻到面前的野狼展开一番较量。我们将专家们围在中间，和这群凶残的敌人相持着。
那群美国水手在海上可能胆略过人，手段高超，但面对这群陆地上最凶残的食肉动物，都变得惊慌失措起来。他们中间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GO！GO！像一群受了惊吓的猎物一样，不顾一切地向外冲去。幸好，他们在战争一开始就被带出了战场之外，现在所有的野狼已经围在了我们两边，他们逃跑的道路上并没有阻截者。
【二】
人与狼在这个狭小而空旷的山洞里对峙着，任何一方都不敢妄自发动进攻，狼群只是逡巡在我们两边，好整以暇，悠然自得，看来它们并没有展开进攻的意图。
我突然意识到它们之所以如此好整以暇地将我们围在这里，只是在等待。正如先前我想到的一样，它们的意图并不是想伤害我们，只是想将我们困住，等待时间的慢慢流逝。
时间对它们来说，每过去一秒就意味着多了一分胜利，而对我们来说却正好相反。
五小时之后，它们可能会从容地撤去，可是五小时之后，我们已经一败涂地了。不，现在已经没有五小时了！
“我们必须想办法冲出去！”我对身边的王洋说道。
王洋凝重地点了点头：“看来它们的意图很明显，就是想拖延时间。刚开始我还认为你们所说的事情不可能发生，现在我相信了，连一群凶残的野兽都能被控制住，这个罗克真不是简单人。”
“我们要怎么办？”丹尼焦急地问。
王洋沉吟道：“关键是那头瘦骨如柴的怪狼在起作用，我们必须先消灭它才行。”
我扫了一眼虎视眈眈的狼群，低声提醒：“如果干掉那头瘦狼，狼群就会失去约束，一群没有约束的野狼，我们能对付得了吗？”
“关键是我们手里没有武器！”一名特种兵叹气道，“如果干掉那头野狼，我们手里又有武器的话，全部解决掉虽然有点困难，但击退它们没有问题。”
王洋又向远远地站在圈外的怪狼扫了一眼，突然咬了咬牙：“武器在怪狼后面十一二米的地方。咱们这样，你们把我和老薛抛出去，我去攻击怪狼，老薛赶紧去拿武器，只要武器到手，就算我没能杀死怪狼，也完全能将它击毙！”
那名叫老薛的特种兵点了点头，道：“好，不过，队长你去拿枪，我负责解决它！看它瘦得跟个柴活似的，恐怕不够我一把抓的，这任务交给我了！”
他说的显然是反话，因为谁都知道，十几米的距离和一只聪明得快成精的野狼相比，哪个更加危险。
“服从命令！”王洋沉声道，“所有队员注意，在丢出我们以后，队伍要赶紧向前移动，准备接枪，记住了，大家要整体移动，任何一个人不能落单，并要时刻保持队形不变！”
他说的这种队形，无非是特种兵在外围，美国专家在核心的队形。
我担忧地阻止道：“这风险太大了，两边狼群围得得有七八米，根本就丢不过去，人会落在狼群里，那可就危险了，还是等外面的队伍过来救援吧！”
王洋摇了摇头：“飞机上只有两名具有战斗力的士兵，而且我不敢保证这群美国人会将这里的情形说明白。如果调集其他小组过来支援，那少说也得在一个小时以后才能到达洞口，而从洞口到这里也得一个多小时，这样来来回回就是至少需要三个小时，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可能够了……就这么干！”
他说得很有道理，而且他还忽略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在洞口的位置，是一片犹如迷宫式的岔路口，每一个洞口都是黑黢黢的不见光亮，如果没有像王洋这样熟悉地形的人带路，谁又能保证不会迷路？
队伍在王洋下达命令以后开始了移动，大家保持着队形，缓缓地向前移动着。
我们前面的狼群先是随着队伍的移动向后撤着，但只移动了三四米，就在怪狼一声低低的吼叫中停住了。几十只身强体壮的野狼站在了狼群的前面，满眼杀气地看着我们。
看来，怪狼已经识破我们的计谋了。
队伍又向前移动一米之后，也适时地停了下来，双方相距也只有一米，我能够清晰地嗅到野狼嘴里呼出的腥臭气息。
“开始行动！”
王洋和老薛身边的四名士兵两人一组，快速地分别抓住他们的手脚，抬了起来。快速地倒退之后，又飞速地向前助跑了几步，直等到几乎冲进了杀气腾腾的狼群里，才猛地向前抛出。
狼群的嗥叫声和大家的惊呼声几乎是同一时间响起来的，与此同时，我和丹尼也冲在队伍的最前方，向狼群猛扑过去。
健壮的野狼先前并未被我们不顾一切的气势吓退，纷纷跳跃而起，迎了上来。
出拳、飞脚、我们毫不犹豫地向野狼咽喉和柔软的腹部动起了手。可是狼远比人类拥有更灵活的躯体，它们即便是在空中也能够非常灵活地扭动身体，避开自己柔软紧要的要害部位，用尖利凶狠的牙齿和锋利的爪子迎接过来。
另一边的狼群也在这当口向我们发起了攻击，人和狼混战在一起，局面再次失控了。
我一边抵御着面前飞跃扑闪的野狼，一边注视着飞在空中的王洋两人。
王洋的身体也就向前飞出了三四米的样子，狼群中突然跃起一只体形很大、身躯健硕的野狼，伸嘴张开锋利无比的血盆大口，向王洋垂得稍低一些的右腿一口咬下。
向下俯身的王洋当然看到了，他并没有慌张，右腿不动，只是将左腿倏然抬起，就在那只野狼就要咬住他脚踝的当口，左脚猛然斜着踢到。
“砰”的一声响，野狼发出一声沉闷的痛哼，身子在空中立即失去了平衡，向地上直坠下去。
可是这一脚也为王洋带来了反作用，在左脚踢到那头野狼的瞬间，身子一个翻转，竟然面朝向了空中。
而此时，狼群中又有三只健狼跳了起来，分别咬住了王洋的手、脚、腰部，“砰”的一声大响，王洋和三只狼同时翻滚到狼群里。
老薛的运气比王洋好了许多，在他飞过狼群上方时，也有几只野狼跃出空中，但不是力道不够，就是准头差点，都没有对老薛形成伤害。终于在七八米的地方越降越低，然后抱着一只迎上来的野狼滚在地上，他一落到地上，并不急于站起来，反而是抱着野狼在地上连连翻滚。许多挡在他前面的野狼纷纷跳到一边，惊慌失措地低头寻找他的位置。转眼间，已经滚出了狼群。
狼群中已经看不到王洋的身影了，他被狼群完全淹没了，只有狼群的混乱场面可以判断出王洋还在做着不懈的厮杀。
所有的特种兵都急了眼，不顾一切地向狼群中疯狂冲锋，想要将自己的队长救出来。
其实不光野兽在杀红了眼之后会很可拍，人类也一样，这些经过严酷军事训练的兵王利用了自己身上所有可以利用的武器，手脚、头颅、身子，甚至牙齿。
狼群的抵抗立即陷入了瘫痪状态，要不是从后面潮水涌来的狼群挤占了前锋的逃跑路线，我想它们马上会溃退下去。
人狼大战陷入了胶着状态，人在向前涌着，狼也在向前涌着，处于前锋的人狼已经没有了施展手段的空间，大家贴在了一起，我的胸口甚至就顶着一只野狼的鼻子，它只要一张嘴就能将我开膛破肚，而我只需两手一扭，就能让它丧命当地。但它的嘴却只能死死地顶着我的胸口，根本就张不开嘴，我的两只手也根本就没有空隙伸下去。
老薛在地上滚出狼群的范围，才一下将怀中的野狼丢到一边，猛地站起了身子，双脚不敢有丝毫放松地向前狂奔，在他跑到那只孱弱的怪狼身边时微微停顿了一下。
我本来以为，怪狼会突然跃起，在空中来一个十分灵巧的转身，在一个任何人都意料不到的地方，对老薛来一个致命地啃咬。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怪狼身子一动，居然躲到了一边，为老薛闪开了一条路！
老薛只微微顿了一下，就在怪狼身边掠过，一下扑到被野狼群缴下来的枪械堆旁边。
他顾不得紧紧跟随自己的狼群，双手各提起一支狙击枪，大声喝道：“接枪！”身子快速一转，将两支枪狠狠地抛了过来。
此时，他离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多米，两支枪在空中画了一个圆弧，落在了人狼胶着的地方。可是没有人伸手去接，因为，我们大家都被挤在了一起，连挪动一点身子的空间都没有，只能眼看着枪落下来，就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
老薛在又抛出了一支枪械的时候，跟在他后面的几只狼也扑到了他的身边，老薛一个翻滚，避开迎面扑到的野狼，还不等站直身子，“砰”的一声，枪就响了。
一只马上就要冲到他面前的野狼发出一声低沉的呜咽，应声倒地。
在枪声响起的同时，狼群挤压在一起的阵列像是组成了受同一条神经控制的生命体一样，同时震动了一下。
而那只怪狼也缩在了墙壁的角落里，没有发出丝毫的生息，也许，它也对这种杀伤力极大的武器存在着一种天然的恐惧。
老薛的第六支枪再一次被抛到了空中。野狼们也深知这种武器的威力，在它们的头脑中可能已经形成了这种意识，只要这种武器到不了人类的手中，就不会发出任何威力。所以狼群中已经有四五只野狼同时跳了起来，张开嘴，对飞过自己头顶的武器展开了拦截。
正在此时，狼群中先是有四五只慌乱的野狼东倒西歪地迸绽开来，然后突然跳出一条满身是血的人影。
两只沾满了血渍的手轻巧地将那支枪接在手中，几乎已成血人的身影翻了一圈，枪声响了。
与此同时，隐藏在狼群外面阴暗角落里的怪狼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身子一个翻滚，摔倒在一边。
【三】
而就在他的身体重新跌回狼群的时候，密集的枪声，爆闪的火花也在他的双手之间绽放出来。
在他周围几米距离内的野狼，就像一截截枯木一样，倒成一片。
狼群顿时乱了，向前涌动的阵势立即停止了下来，许多狼掉头往后就跑。我们被塞得死死的身子突然也开始能活动了。
狼群瞬时间由不怕死的团队变成一群乌合之众，纷纷四散奔逃，或向外，或向里，乱成一片。
正在这时，我耳边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快跟我来！”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右手就被一只柔软的小手抓住，被拉着向不知道前后的洞里跑去。
在人和狼混在一起的队伍中，本来是一条极为难行的道路，因为所有的人都在使出浑身的解数和凶残的野狼进行殊死搏斗，而溃散的狼群也在疯狂的寻找着逃命的空隙，它们嗜血的本性令它们不放过任何一个送到嘴边可以咬噬的肉类。可是，奇异的事情总会伴随在我的左右，这一次又毫无例外地上演了。
就在我们的前面，两三米的距离，这群疯狂乱窜的恶狼竟然惊慌失措地纷纷闪出一条道路，好像在我们前面有一个隐形的身影，在为我们开拓道路，而凶残成性的野狼对这个看不到的东西，存在着天生的恐惧，就比如虎啸山野，猎犬会夹着尾巴双腿发颤一样。
抓住我手掌的那只小手滑腻温软，恍惚间，我竟然觉得这只小手属于白枫，也许只有她会在这种生死悬于一线的时刻，不顾一切地冲进来救我。但，这种错觉只一瞬间就被我否定了，因为，白枫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她也不可能知道我被一群恶狼困在了神农架。
身后的狼嗥声渐渐减弱，只有越来越密集的枪声在告诉我，掌握了现代化武器的人类已经在这次鏖战中占了上风。
身后没有狼群追过来，我于是放慢了脚步，大声叫道：“你带我去哪儿？”
前面的女子转过了头，依然是那副熟悉的冷漠面孔，只不过刚才的惊心动魄和紧急逃亡使她的脸颊浮起一层绯红：“别愣着，快追！”说完，就松开我的手，继续向前飞奔而去。
看到她的面孔，我心底微微一愣，随即也跟了过去，边跑边问：“凝雪，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没错，这个从狼群里将我救出的女子，正是和我在撒哈拉失散、生死未卜的凝雪。当在这里再次见到这个热心智慧的冰美人后，我心里终于感到一丝欣慰，三个人一同经过了生死考验，却能一个不少地活着回来，这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
“还说呢！”凝雪的声音中透出一股埋怨，“一出了地下峡谷，你们就都不管我了。我睁开眼，你们却谁都没见到！我以为自己死了呢。幸好被当地的居民救了出来，要不然，哼……”
我只能在她饱含无助和幽怨的哼声中无奈地苦笑。面对诡谲难测、变幻无常的大自然，任何一个平凡的人类只能够听天由命。
“那你怎么又到了这里？”我又问。
“实际上我比你回国要早，三天前就已经回来了。说来也巧，我是被一篇新闻报道引到神农架里来的。”
这个答案确实令我感到无比吃惊，难道竟有如此神通广大的媒体工作者能够在我们之前破解出罗克所布下的天大难题？我不是小看媒体从业者的智商，也不是认为记者只能够干些偷窥明星隐私，大爆政要丑闻的无聊噱头，我只是觉得，在没有我前面近乎长篇累牍的凶险经历的情况下，谁能够一眼看出罗克的最后落脚点？而且，我想美国政府也不可能愚蠢到将我们的发现公之于众的地步。
“其实这完全是一个巧合，我在回国的飞机上正好看到了一篇关于神农架野狼突然销声匿迹的报道。当然，记者是想在环境的恶化和野生动物的灭绝上做点文章。可是，我觉得他说得并不对，因为神农架是中国境内原生态保护最好的区域，在这里一直生存着许多本来已经灭绝的稀有生物，怎么偏偏唯独狼这种动物销声匿迹了？而且，这篇报道就是近期刚刚发出的，是在他离奇失踪之后。所以……所以我不能不将两者联系起来。”凝雪在说到最后时，声音明显低了很多，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是的，这个理由在别人看来，显得有些牵强，至少在任何一个局外人看来，这两件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无论如何也不会扯上半点联系。但在我看来，这却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个年轻的痴情女子，当她的爱人突然失踪之后，任何一点奇怪的发现都可能触及她的这种联想。假如罗克曾经毫不在意地说过一句诸如月亮多么美丽，生活在上面一定很浪漫的话，那么凝雪也完全会想到罗克这时会不会已经在月宫里，陪着嫦娥一块遥望地球，并会因此而流下伤感的泪水。更何况，她已经和我们一起发现了罗克那么多的不可思议的秘密（如果这也算秘密的话）！
“那么，我们现在要去哪里？”我一边紧紧跟在她身后，一边大声问着。
凝雪并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你不觉得那只奇瘦无比的狼王有点古怪吗？”
“是的，它确实令人难以思议，好像在它的躯壳内藏着的并不是一只狼的灵魂。”
凝雪可能没有想到我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身子竟然趔趄了一下，险些摔倒：“你说什么？”
我赶紧伸手扶住了她的胳膊：“我只是这么说说，其实那很明显是一只狼，如果不是狼，那才不可思议呢。可是我始终感觉它的目光很特别，不应该是一只野兽发出来的光芒。”
凝雪嘘了一口气：“你吓我一跳，其实，我也觉得它很奇怪，只不过没想过那到底是不是一只狼。只是觉得一只狼王不可能这么瘦，凭它这样瘦弱的身躯，怎么可能会被奉为数百只野狼的头领？据我看，还不是这几百头这么简单，恐怕神农架里所有的野狼都会听它调遣的！而且，它在你们混战的时候，已经偷偷地逃跑了，一只狼王又怎么可能撇下自己的部下，偷偷逃命？”
我点了点头：“是的，一头野狼要想成长为首领，强健的体魄是根本，而坚韧的战斗意识是支撑，一只胆小怕死的狼不可能受到尊敬，也不可能成长为一位首领……你是说，我们正在追的就是那头狼王？”
凝雪又开始发足狂追起来：“是的，我看得明明白白，它就逃向了洞里头。”
我“嗯”了一声，不再开口分散她的精力，一心一意地跟着凝雪往前追去。
说是追，其实我们只是漫无目的地向前狂奔，因为我们既无法听到前方有什么异样的声音，也没有发现它留在地上的任何痕迹。好在这一路跑来，中途并没有什么岔路口，我们也不用费心地辨别这些，只要留意跑过的地方的暗影里，没有什么东西隐藏就行了。
空旷的石洞里只有一刻不停的脚步声，一轻一重地发出来，从远处传来的回声使我恍惚觉得在我们前后不远处，正有许多人在不疾不徐地跟着我们，黑暗中我们并不孤独。
又向前跑了一会儿，我们终于迎来了第一个困惑，前面出现了一个岔路口。
【四】
我和凝雪同时停在了这里，眼望着面前隐约出现的两条黝黑洞口发呆。
这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在如此黑暗的深洞里，在目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的道路上，也许只要一个岔路，我们就一筹莫展。
走哪条路？一条通向我们一自追寻的目标，一条通向不可知的黑暗，我和凝雪都犹豫起来。
如果时间不是我们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或许这个选择不会如此艰难，就算那条岔路上布满荆棘，杀机四伏，我们依然不会止步于此。经过了海洋上的九死一生，经过了撒哈拉下的暗无天日，凶险对我们来说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但最最要命的是，我们的时间已经远远不够了，而这个岔路会通向哪里，却还是一个未知数。
“怎么走？”凝雪有点急迫地问。
“先看看洞口，看有没有留下什么蛛丝马迹？”
不用多说什么，两人分开左右，俯下身子仔细地查看着两条洞口的情况。
这个岔路口显然是自然形成的，并没有任何人工开凿的痕迹。我几乎将眼睛贴到了地面上，才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石面上的情况。这相当耗费精力，因为要想更仔细地查看清楚，就必须使自己的视野尽可能的收拢，这无疑也浪费掉了极其宝贵的时间。
好在几分钟后，凝雪突然惊叫道：“有了，在这里！”
我赶紧大步迈到凝雪身边，头颅几乎和她撞到了一起才看清楚使她惊叫出来的东西。那是一摊血迹，血迹中夹杂着几根沾满血迹的狼毛。血迹蔓延的不是很大，也只有巴掌般大小，可能是没有光线照射的原因，血迹成暗黑色，但显然是刚刚流淌下来的。
我和凝雪猛地站了起来，不需要有人再发号施令，放开脚步，向无声无息隐藏在黑暗中的目标追了过去。
跑了半个多小时，等我们再一次气喘吁吁的上气不接下气的时候，一条岔路又“识时务”地冒了出来，我真有点怀疑，它是不是就是专门为了我们能够在气力不济的情况下得到缓解而故意设置出来的。
我苦笑了一声，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弯下腰，搜寻可能会有的痕迹。
和上次几乎差不多，在一个洞口的某个位置，又一摊血渍出现在我们眼前，就连血渍的形状大小都相差无几。当然，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不同，这摊血迹的形状比第一个更圆一些。
这显然是一个笑话，但在相同的情形下，两次出现同样的血迹，这不能不使我产生疑心，难道这只受伤的狼王，是故意给我们指引道路？那么它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前面难道有一个故意展示给我们的答案？还是，它在前面埋伏下了大量的伏兵，就等我们闯过去，然后一举歼灭？
不管了，既然已经走到了这里，就没有半途而废的事情，危险和疑惑比起来，我更渴望破解疑惑。
在遇到第三个同样的岔路口之后，我的耐性也几乎到了头，不禁开始大声咒骂起来，尽管当着一个年轻美女的面。
这不仅是在指引，而简直就是在示威，是在挑衅，是一只充满智慧的狼王，在向一群荷枪实弹的人类发出的考验邀请——我当然不会想当然的认为这是在单单针对我，而是面对所有进入到石洞里的人类。
如果它能够预料到到达此处的人只是两个手无寸铁的青年男女，那么，我真的应该感到恐惧了，因为，如果它有这样的智慧，就不光不可能是一只狼，甚至连一个人都不是。这种形象我平生也只见到过一次，还是在文学作品中——是的，只有那位被罗贯中妖异化了的诸葛孔明才有这种神通。
通过了第三个岔路口以后，我的心情变得极其的复杂，一方面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就此回头；另一方面又在担忧等待我们的到底会是什么样的险恶状况。我更害怕，这种岔路口会一个接一个地在我们前方出现，永不停止，而我们也会被永远困在这一个接一个的岔路口，一辈子也走不出来——这种事并不稀奇，如果这个洞道是弧度不易察觉的圆形结构，而在某个岔路口，又被人小小地动一下手脚，我们就很容易被困在这里，连回头路都没得走。
不过，这个担忧显然是多余的，在转过第四个岔路口，向前漫步了（我已经失去了追寻下去的信心）十几分钟以后，我们想要看到的目标终于出现在我们面前。
是的，正是那只骨瘦如柴、眼放异彩的狼王。它就蹲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木雕一样盯着我们，许久没有任何动作。好像是一个耐心的主人，正在摆好了宴席，等待两个爽约而至的好友一样。不过，它摆设的是不是鸿门宴？
我们就站在离它七八米的地方，怔怔地看着它，警惕地看着他，一动不动地看着它。
四周的黑暗中一片静谧，静谧得令人心生不安，或许，它的同类已经在黑暗中慢慢地向我们靠近着，也许它的灵魂已经召唤出更多的黑暗邪灵，正在一旁贪婪邪恶地窥视着我们，等待它的一声令下……
一只狼，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对视了很久，谁都没有说话，谁都没有动作，只是六目相视。
但我在它熠熠放光的眼睛里却读出了一些东西。它的眼神中没有杀气腾腾的气息，更没有阴谋得逞的得意，那是一种欣慰，更是一种安详，甚至这种从眼神里迸射出的安详，使它整个身躯都笼罩在一层圣洁的光环里。这种神采不应该从一只残杀成性的野狼眼睛里，也不可能从一个世俗人类的眼眶中闪现出来，这种光彩只属于至高无上的——神灵！
瘦弱的狼王在和我们对视了几分钟以后，眼睛里所有的神采都消失了，然后它艰难地站起了身子，只能用三条干棒似的腿站立着，它的左后腿已经光秃秃的了——这应该是王洋那一枪的战果。
凝雪突然反应过来，大声叫道：“不好！”
就在这声惊叫发出的同时，狼王做出了一个我直到现在还疑惑不解的举动。
【五】
狼王眼睛里掠过一丝轻蔑，身子突然一扭，倏然失去了踪影。
我和凝雪惊骇地对视一眼，同时发足向刚才它置身的地方跑去。
凝雪只跑出了四五步，便猛然顿住了身形，然后死死地拽着我的胳膊，黯然道：“别追了，前面危险！”
幸亏她拉住了我，要不然我会留不住脚步，像狼王一样，消失在黑暗里。
在我们面前是一个悬崖，比我们所置身的黑暗更加黑暗的悬崖，一条通向地心的悬崖。刚才狼王就平静地蹲坐在这里，等待着我们的到来。
我现在才明白狼王眼神中的安详代表什么意思，那是一种视死如归的安详，也许在它看来，死亡才真的是一种回归，就好像人们远涉千里、跋山涉水回到故乡的感觉一样。
死亡无疑是所有生命的最后归宿，无论你是立下千秋功业、受到万民敬仰的伟人，还是一个碌碌无为、蹉跎光阴的凡人，任何人，任何生命都难以逃脱这个结局。可是，世界上又有几个人，在面临死亡时能够做到如此安详？
我再一次怔在当地，不仅是为了一只凶残的野狼王在面对死亡时能如此安详感到震惊，而是在想这到底是为什么？
是啊，这到底是为什么？
如果它想要逃命，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避免这种结局，它甚至只需要忍耐一下，不使自己的血液滴落到不该滴落的位置，就能够隐藏在这无边的黑暗里，这条长逾数里，岔路庞杂的深洞有着足以吞噬上万生灵的黑暗空间，它既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被逼得走投无路、投崖自尽。
这个选择显得极为多余，唯有一种答案可以解释。那就是它本来就是想要用死亡向我们传达什么东西，它之所以一步步地将我们引到这里，为的就是让我们亲眼目睹自己如何结束生命。
可是，这又是为什么呢？
我和凝雪站在悬崖边，睖睁在地，失魂落魄一般。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才被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种沉寂。
“嗨！你们站在这里干什么？”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了过来。
不用看他的样子，我也能听出这个人是谁。
“丹尼，你怎么来了？”凝雪半带惊诧地问。
“还说呢！”丹尼又恢复了和我们这些天来一直相处的样子，话里带话的抱怨着，“凝雪，你真有点儿瞧不起人，虽然我不是中国人，但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我们至少也算得上是患难与共的朋友了吧？你为什么只想着救自己的同胞，而把我撂在一边，这多让我伤心，真是枉费了我一直以来的苦心了……哎！凝雪，你怎么会出现在了这里？”
“你不想再见到我吗？”凝雪反问道。
“当然，当然想再见到你了，看到你没事，我真是太欣慰了……你们还没回答我呢，在这干吗？”
我扭过头，不耐烦地道：“你这个可恶的美国大兵能不能少说两句？没人当你是哑巴！”
丹尼已经走到了我身边，偷偷地瞥了我一眼，向凝雪努了努嘴，询问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吐出一口长气，问丹尼：“现在还剩下多少时间？”
丹尼抬手看了看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腕，凝重地说：“还有不到三个小时，准确地说，是还有两个小时零四十五分钟。”
我一边迈开大步往回走，一边大声喝道：“如果你不想看着罗克的阴谋得逞，最好赶紧闭嘴，跟我走！”
“去……”丹尼的话说了一半就住了口，我想是凝雪看到我难看的面容，才阻止了他再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自己的脸色绝对好不到哪里去，因为我的心情糟糕到了极点。从我开始介入到探索神秘事件以来，这是我遇到的最令我恼火的一个案子。在从前，无论如何诡异恐怖的事件，如何离奇怪诞的遭遇，我总能在最后关头利用自己还算超出常人的分析能力，将事件慢慢解开，还事情一个本来面目。可这一次却使我丢尽了脸，直到此时，已经到了最后关头的此时，我还在罗克所布下的圈套里团团乱转。这如何能使我安之若素？
我不认为自己拥有福尔摩斯般的智慧，也不认为自己拥有卫斯理似的高强功夫（很多时候，我的蹩脚身手常常令我颜面扫地），实际上我只是一个略带点虚荣心的普通人，可是我始终认为，人类的历史不是靠一两个英雄人物可以决定的，我们大部分问题仍然需要无数普通人的共同努力。这也是我坚定地做这个工作，并能一件件取得还算圆满结果的信心源泉，当然也是我破获许多案件之后得到的信念。
可是这件案子不但使我颜面扫地，而且让我对自己的能力和自己一直为之坚持的信念也产生了动摇。罗克总能将自己的圈套安排在我必经的道路上，好像即使我们没有见过面，他却已经将我完全看透，他能够一眼就想到我下一步，不，是下三步甚至下十步将要采取的行动。面对这样一个恐怖的对手，我实在有点无能为力。
是的，我相信这只狼王的举动正是罗克事先安排好的。因为他已经预料到了我们会找到这个山洞，所以他安排了一群野狼在此守候；因为他预料到了我们会战胜凶残的野狼围攻，所以他让狼王在狼群溃散的时候逃到了这里；他甚至于已经准确地预料到我们到达这里时所剩下的时间，所以他让狼王在每一个岔路口留下我们不得不追下去的痕迹（我甚至相信，狼王所表现出来的特异之处，也是罗克精心安排下的），这样一来，就使我们到达罗克真正实施自己计划的地点的时间完全不够了。
多么具有引诱性的引导，一步步地将我们引往瓮中，多么精妙的安排，让我们在他所布下的圈套里全速旋转，在我们以为自己已经跳出这个落网时，实际上却是从一个罗网跳到了另一个罗网里。
无论前面是怎样一个罗网，我都要再跳进去，我想那里等待着我的应该是更加玄妙的圈套，或者是死亡。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肯认输，而我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虽然我知道罗克在前面一定也布下了另一个圈套，但我还是打算闯一闯。
我想到一个自己一直忽略的地方，就是洞口。其实当王洋跟我说出当时那里一共有另外六十四个洞口时，我就应该意识到这个数目所蕴涵的玄机。我确实要为自己的疏忽做检讨，其实我早该把大部分精力用在琢磨这些数字上面，而不是浪费在冒险上面，如果我早一刻参透八和太极八卦中间的联系的话，我恐怕已经抓到罗克了。如果我在进洞的一开始就对洞口六十四个岔洞稍加留意的话，就不会白白地浪费掉宝贵的三个小时。
我数学向来不好，我一边用滑稽的理由安慰着自己，一边加快脚步向出洞的道路大步跑去，希望，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我能跑到洞口，希望在半路上不会再被什么凶禽猛兽挡住去路。
罗克，无论如何，我都要看看在你的人类躯壳下面，藏着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魔鬼！

第十八章 诡异的拐角
【一】
顺着来路，我一路狂奔，丹尼和凝雪紧紧跟在我身后。凝雪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跟着，而丹尼却不停地向我问这问那，好像我会将他卖掉一样。
我无暇理会丹尼越来越急迫的询问，只是闷着头向前跑。我必须尽快赶到洞口，又要在极短的时间内从六十四个岔路口找到一条真正隐藏着答案的石洞。
是的，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即便我们能够马不停蹄的赶到那里，一路上也必然要花费不会少于两小时的时间，要想在短短的不足一个小时的时间里做一个六十四选一的选择题，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而且，在石洞的中间还有一群凶残成性的野狼正虎视眈眈地等待着我们，希望王洋他们已经将这群野狼赶出了石洞。
此时，在我心头浮现出一幅太极八卦图的影像，这幅八卦图不停地在我的脑中旋转着，乾、巽、离、兑、震、坎、艮、坤这些表示四方八向的卦画在旋转中慢慢组合变化，一演二、二化四、四变八……在它们不断地组合堆加中慢慢变成了六十四，又从六十四越演越多，慢慢地变成了千千万万个短长不等的线条。而一个好像从远古传来的幽远声音也在我耳中慢慢响了起来：“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神明而生蓍。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於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错，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
……
《易经》这部书只有短短数千言，但却是中华民族发轫光耀的基础，就这短短数千个字，却令中华民族研究了五千年，到现在仍然没能够研究透彻，而中华民族却在半懂不懂的基础上创造出迥异与世界，领先于世界的光辉文化。中国古代所有的哲学，所有的实用科学，所有的神秘之学都能从这部经书中找到理论依据，甚至其中的一句话，一个字都能够生发出一种思想，一种学问。如果要在人类历史上寻找一部最最神秘、最最博大精深的书籍，《易经》是不二之选。
它直到如今仍然左右着中国神秘文化的走向。相学、风水、命理这些玄之又玄的神秘学说，都只不过是这部伟大天书的一个细小分支演化。就是再狂妄的人，他敢于吹嘘说自己懂得某一种学说，但没有一个人敢说自己完全懂得《易经》。
所以，当罗克和这个千古神书扯上关系之后，当这个隐藏着狼群的石洞和六十四卦扯上关系之后，我心底深处已经预料到了结果，我想，无论我如何努力，都不可能阻止罗克的下一步行动，这是一个无奈的结局，又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结局！
我一边想一边气喘吁吁地跑了十几分钟，前面再一次出现了一个岔路口，两条幽深黑暗的石洞静静地等在我们面前。
“我们来的时候有岔路口吗？”凝雪皱着眉头问。
我狠狠地摇了两下头，使混沌的大脑重新回到现实：“我忘了，来的时候光留意前面了，后面却没有注意！”
丹尼也挠了挠头：“别指望我，我更没有注意。”
“那我们走哪条路？”凝雪问。
四只眼睛又都瞧向了我。我走过去查看了一下，两条石洞大小相当，甚至连洞口上方两块凸起的石块也跟双胞胎一样，更为难的是，两条洞口都没有留下任何脚印。
“抓阄吧！”丹尼无奈地提议道。
这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我努力搜寻着自己的记忆，好像在我们走出最后一个岔路口的时候，我隐约记得自己向左边瞥了一眼，似乎并没有洞口。也就是说，我们面前靠右的那个石洞应该是我们走过的。但这个记忆只是隐隐约约，不知道是我的错觉，还是真的如此。
“快下决定吧，要不然时间真的来不及了！”丹尼急躁地催促道，“要不然咱们就分开走，你告诉我要去的地方是什么样子。”
我摇了摇头，否定了他这个提议。如果我们分开走的话，我想有一方可能永远被困在这条满是岔路的石洞里。
沉吟了好一会儿，我终于下定了决心：“往这里走吧，我记得应该是这条路。”说完，我当先跨进了右边的石洞。
又是一阵急行，我真怕自己的判断失误，如果再向前走一会儿，并没有出现另外一条岔路口的话，我很可能带错了路。
不过还好，再向前奔跑了一阵之后，前面又一次出现了两个并排着的洞口。
我只是在这里略微停顿了一下，又一次钻进了靠右的洞口。丹尼和凝雪都没有再问，可能他们以为我又是凭借着记忆作出的这个选择。可实际上，我是赌了一把，赌的是我们的运气，而赌注是我们三个人的性命，当然，也有可能是全人类的命运。
当眼前出现第三个分叉口时，我暗自松了一口气。我不相信一个自然形成的山洞，居然会形成两个格局完全相同的石洞，而且每一个石洞的分岔口之间的距离又如此相近。
第四个分岔口如愿以偿地出现在了我们面前，我和丹尼几乎是在一声欢呼声中跑出来的。再往前就是单一的山洞了，只需要一个小时我们完全可以冲到洞口，进行另外一项更为艰难的选择工作。
“丹尼，看看还有多少分钟？”我停下了脚步，大口喘着气问。
淡淡的红色荧光从他手腕上发出，将他的脸庞照射的一片通红，有点狰狞：“还有一个小时零五十七分钟！”
我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回头向蹲在地上香汗淋漓呼呼喘气的凝雪道：“怎么样，还能坚持吗？”
凝雪已经奔跑的有点儿上气不接下气了：“还好……咱们继续赶路吧！”说着话她就站了起来。
可就在此时，我却猛然怔在当地，连头脑也一下子懵住了。
丹尼和凝雪都发觉了我瞬间的神情异样，几乎是异口同声地问：“怎么了？”
我伸手向凝雪身后指了指，干燥的喉咙使我说话的声音也变了腔调：“你们看后面，那里怎么只有一条路？”
【二】
两人都回过头去看，但显然并没有听明白我话里的意思，因为当他们再次回头看我时，依然是诧异的询问目光。
“如果我们进去时，没有岔路，出来的时候怎么会出现岔路？”我急切地说。
凝雪首先听明白了我的意思，只见她身子猛地抖动了一下，双手情不自禁的捂住了嘴巴，发出一声沉闷地惊叫：“天哪！”
丹尼也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他好像在这一瞬间失去了支撑的力气一样，一屁股瘫坐在地上，瞠口结舌。
是的，这种诡异的遭遇远比我们在撒哈拉沙漠神不知鬼不觉地丢失两匹骆驼让人措手不及，难以索解。丢失骆驼可以归结为它们自己把绳索咬断了，虽然那种无声无息的失踪令这个解释显得牵强，但骆驼毕竟是一个活着的动物，它有牙齿，它只要愿意，完全可以做到。可现在的情况却完全不同，首先这是一条在大山腹部形成的山洞，这条山洞是坚硬的顽石构成的空隙，既无知无识，又不可能做出瞬间的改变，我们刚才进入时明明是穿过了四条岔路口，才追踪到了那只野狼王，而回来时，原先的岔路口却变成了一条独洞，这怎么可能？就好像我们又重新走了一遍追寻野狼王的道路，我们走的，根本就不是回头路！
我也蹲坐在地上，摇晃着越来越混沌的脑袋发呆，对这种变故百思不得其解。
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凝雪说：“我想我们走错路了，这不是出洞的路。”
“可是我们明明走的是回头路，在石洞的尽头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悬崖边上就两条洞口，难道我们在那里出错了？”丹尼说话的声音有气无力。
“这很有可能，我们错走进了另外一条岔洞里，从那开始，我们就已经脱离了自己的原先轨迹。”凝雪继续分析道。
“那就再走回去！”丹尼咆哮了一声，猛地站起了身子。
我叹了口气，阻止住了丹尼：“你先等一等，我想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丹尼没有再次安稳地坐下来，只是双脚牢牢地钉在地上，不耐烦地说：“有什么高见，你就说，这个时候了就别再卖关子了！”
“我刚才回忆了一下。”我缓缓地说着，“我觉得我们不是在悬崖边上出了问题。其实在我们刚回头走的时候，那个岔路口就显得很不一样，实际上，我不记得进去的时候是穿过岔路口的，岔路口只出现在我们前面，我们身后很可能根本就没有岔路口。”
凝雪也犹豫地道：“我也觉得奇怪，不记得身后有没有岔路口，好像没有，也好像有……我不敢肯定。”
“而且，我们一共走了四个岔路口，每个岔路口有两条岔路，进去的时候是两条，出来的时候还是两条。如果将这些岔路每两条进行组合的话，就是有正好六十四条……六十四条岔路，这难道是偶然吗？”
“你想说什么？”丹尼大声质问。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可能根本就走不回那条通向悬崖的山洞，找不到走出山洞的回头路了。”
“我们会被困死在这里吗？”丹尼的声音在瞬间变得无力而可怜。
“这是一个融合了八卦六十四种变数的石洞，我想任何一种变数都会使我们困在山洞里，永远走不出去。当然，这其中有一条是正确，但只要走错一步，就根本没有机会改正。”
“我的天！”丹尼再一次瘫倒在地，身体砸到地面上发出一声砰然响动，不过他并没有感觉到疼痛，仍然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我叹了口气，站起身：“行了，怨天尤人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起来吧，丹尼，我们还得继续找下去。”
“找什么？”丹尼好像奄奄一息了，连声音都死气沉沉地，“找罪受？我彻底失去信心了，还是你说得对，我们所有人加起来仍然是那个斗不过诸葛亮的周瑜。算了吧，我彻底认输了，就算他想把整个宇宙都毁掉，我也不管了。”
我伸手将丹尼沉重的身体拖起来，道：“不到最后一刻，就不要轻言放弃。无论这个山洞暗合了多么玄妙的变数，只要是山洞，总会有尽头，我们就一直沿着这条山洞走下去，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就算要死，也得死个明明白白！”
丹尼极不情愿地跟在我后面继续着我们的行程。这以后，他几乎再没有说过一句话，连同呼吸也变成了出多进少，一个人一旦失去了信心和希望，真的就和一具行尸走肉没有区别了。
一路上依然很漆黑，道路也依然十分宽阔平整，我们也没有再次遇到岔路口，山洞一直笔直地向前延伸着。
空气显得格外沉闷，我想要说几句笑话打破这种僵局，但搜肠刮肚却找不到一句适合于这种场合的笑话。
我们没有再向前急行，只是缓缓地迈着脚步，自从知道了不可能再阻止罗克的行动之后，我也已经没有了大步飞奔的力气，之所以还要向前走，只不过心里十分不甘。但我却完全明白，这种不甘只不过是一种自我安慰罢了，就好像一个一败涂地的将军，明明知道自己再也没有上战场一血前耻的机会，但还是要安慰自己说，老天不会如此不公，我总有翻盘的机会。
在应该出现人狼大战的地方并没有出现一条恶狼的尸体，甚至连一丝血迹都没有。最后一丝幻想也破灭了。这不是任何人的幻术，我们仍然活在真实的世界里，确实走到了一条不知道通向何处的岔路上。
前面再转一个弯，我终于停下了脚步，向沉闷的身后问道：“还有多少时间？”
身后一片死寂，转弯前还能听到的无力杂乱的脚步声，此时也完全消失了。我略带诧异的回头看去，黑暗中失去了丹尼和凝雪的身影，不知道他们是否被失望的情绪所左右，一直没有跟上来。
我只好大声叫着两人：“丹尼，凝雪，你们快一点！”
身后依然死寂一片，一丝一毫的回应都没有。我发觉情形有点儿不对，就算他们离我有一段的距离，在空旷闭塞的山洞里，他们也不应该远离我到完全听不到喊叫的声音。
我于是倒退了两步，贴在了转弯的石壁上，悄然伸头张望。就在这时，眼前突然出现一阵爆闪的亮光，脑子瞬时一阵晕眩，在还没有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前，身体已经一软，瘫倒在地。
渐渐消失的听觉能够听到一阵僵硬的脚步声，那脚步声缓缓地站在了离我头颅很近的地方。我使出最后一点力气，想要看看这双脚的主人到底长什么样子，意识却已经不由自主地消失了，四周真的变成了一阵安详的死寂。
【三】
时间在昏迷中毫不留情地流逝着，等我在剧烈的摇晃中苏醒过来时，就看到丹尼那张黑黢黢的能发出亮光的脸孔，还有他脸孔上流露出的绝望和苦闷。此时的丹尼就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他两只手牢牢地抓住我的身体，不紧不慢地摇晃着，一下接着一下，和撕扯一张毫无生命的报纸没有两样。
我被他摇晃的胃里直泛酸水，不禁大声咳嗽起来。我确信我的咳嗽声音很大，丹尼如果不是聋子，就算离得再远几米，也能够清晰地听到。
可是，丹尼却完全不为所动，仍然不停地摇晃着我，一下接一下，木然的如同一台永动机。
我只好趁着他推过来的时候翻了个身，脱离了丹尼手臂所能够到的范围，满腹猜疑地看着诡怪到极点的丹尼。
丹尼的双手在虚空中又来回推搡了几下，才猛然惊醒过来：“异，你终于醒了！”
“你在干什么？”
“我不是想弄醒你嘛，还能干什么。”
我坐直了身子，继续问道：“那你在想什么？”
“我在后悔，咱们两个都自以为是聪明人，可是却被一个小姑娘一直蒙在鼓里，她才是咱们中间最危险的那个人！”
“你是指凝雪？”我明知故问。
丹尼一屁股坐倒在地，好像已经跋涉了万水千山、疲累不堪一样，我想他疲累不堪的绝不仅仅是身体。他用无比懊恼的声音阴阳怪气地反问道：“当然是她，不然还能有谁？我一直觉得你将凝雪带在身边，是为了从她身上发现罗克的蛛丝马迹，你是在利用她。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两个大男人却成了这个娇滴滴小美人的玩偶，被她利用了……哎，丢人啊，一个鼎鼎大名的中国侦探，一个聪明绝顶的美国特工，居然会被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耍得团团转……丢人啊，丢人！”
虽然我不曾想要利用过凝雪，但实际这一路上我都没有对她产生过任何怀疑。也许因为她曾经救过我的性命，我心底一直排斥对她的任何怀疑想法，也许是她的清纯美丽和楚楚可怜使我的警惕性大大降低了，也许，罗克的女友本身就不是一个常人。“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凝雪去哪儿了？”
“我被她袭击了，怎么知道她去哪里了？这都怪你，要不是你将这个蛇蝎美人带在身边，咱们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狼狈！”
我吐出一口气，回忆适才自己见到的那团几乎能晃瞎人眼的亮光，慢悠悠地说：“我想刚才我产生了幻觉，而这种幻觉是凝雪施加给我的。”
“那还用说，当然是她，蛇鼠一窝，狼狈为奸，罗克的女朋友还能是什么好人吗？男的疯狂得如同一个魔鬼，女的阴险得更像一条毒蛇！”
我并没有接口说话，只是将自从遇到凝雪之后的所用情节又在大脑里重新过滤了一遍。这一过滤不要紧，许多原本我没有想到的漏洞都瞬时间跳了出来，这令我惊讶万分。可更使我纳闷的是，为什么这些显而易见的漏洞直到此时才被我的大脑捕捉到？
是的，其实凝雪暴露出来的漏洞比比皆是，从她第一次露面就显得不合常理。很难想象一个弱不禁风的年轻女子会为了自己的爱人只身远赴异国，又会只身赶到一个荒岛上寻求海神的喻示，她不怕坏人吗？她不怕毒蛇猛兽吗？虽然一个执著于爱情的清纯女子可以做出任何惊世骇俗的举动，甚至可以为了爱人舍弃自己的生命，可凝雪显然不是想舍弃自己的生命，只是想寻找到罗克。她自然不是一个傻子，无数的迹象显示，她不但不傻，而且无比的冰雪聪明，一个聪明的正常年轻女子，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远涉险境？
这太不符合常理了。
唯一的一个解释就是，凝雪，这个看起来冰清玉洁、清纯可人的柔弱女子，绝对不是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
而且，当我进入凝雪房间的时候，那股被人盯视的感觉难道也是来源于此吗？还有丹尼所看到的超越时空法则的奇异事情、大西洋中那柄在水中快逾闪电刺死鲨鱼的工兵刀、凝雪所掌握的那令人叫绝的异国语言、她在狼群中如履平地的奇异情景……这些不都显示她的身份十分令人怀疑吗？现在又加了一点，她能够在瞬间令人昏厥过去，这一点恐怕连深通苗疆巫蛊术的俞仙儿也望尘莫及吧（详见《诡案笔录之诅咒》）！
可是，这一个个的疑点，为什么直到此时我才和凝雪联系到一起？我想这不仅仅是我疏忽或者不愿意怀疑她这么简单，更有可能是由于她现在不在我们身边的原因。
“我们昏倒了多长时间？”我急促地问丹尼。
“半个多小时，准确地说，离罗克启动机关的时间还不到二十分钟了！”丹尼并没有去看腕上的手表，但我想他这个时间不会是随口说说，他心中的倒计时表可能比手腕上的表盘还要精准。
我立即站起身来，催促道：“快起来！”
“还要走？”
“走！”我斩钉截铁地回答，“凝雪一路上都没有对咱们动手，而到此时才露出真面目，这不恰恰说明了答案离咱们已经不远了吗？”

第十九章 凝雪的尸体
【一】
二十分钟是个极短暂的时间，如果你是以天来作为计算单位的话，也是一个极其漫长的时间，当然这样说的前提是你以秒或者更小的单位来计算。
二十分钟对于我们来说就是短暂与漫长的混合体，因为我知道二十分钟很快就会过去，而在我的心里，心脏几乎是和秒针同时跳动的，这真是一种难以承受的煎熬。
十五分钟后，我们再次迎来了一个转弯，转过弯，道路就到了尽头。我们面对的是一面坚硬的墙壁，而袭击我们的凝雪就飘荡在墙壁的前面，像是一个美艳的幽灵。
她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双目微闭，脸含微笑，长发飘飘，美艳到了极点，也诡异到了极点。
凝雪的身体显然已经不具有生命了，虽然她的身体还很柔软，四肢随着身体的晃动在空中摆来摆去，甚至她还有细微的体温，但那确实是一具尸体，因为她已经没有了一丝呼吸，还因为一根细索就缠绕在她的脖子上，那根细索在她头上绾了一个漂亮的梅花形状，将她的身体悬在了空中。
我和丹尼都呆住了，这里不只是凝雪一具尸体悬在空中，而是足有上百具之多。这些尸体有男有女，年龄各异，同样的双脚离地，同样的细索勒颈，同样地在空中漂浮。
这里就是一片尸地，一片尸林。
更加恐怖的地方在于，这些绳索都是拴在虚空当中的，能够看到一根接一根的绳索就笔直地悬在空中，连绳索的尽头也清晰地出现在我们眼前。
一群吊在虚空中的尸体！
“噢——天哪！”足足凝立了一分钟，丹尼才用干涸的喉咙说出这句话，“可怜的凝雪！她被谁吊死在了这里？”
好像他并不想听到我的答案——其实我也没有答案，在咽了一口唾沫之后，丹尼又继续说道：“这些人又是被谁吊在了这里？”
我终于开口说：“问题是，这些绳子为什么能固定在空中？”
这又是一个违背常理的事情，也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那里还有两根空着的，是给谁留的？”
我盯着那两条空空的索套，突然觉得自己脖子上一紧，连呼吸也不禁一窒。我费力地吐出一口气，回头瞟了一眼丹尼。
“不会是给我们准备的吧！”丹尼的乌鸦嘴再一次不合时宜地说出了我心里的担忧。听到他这句话，我仿佛看到我们两个已经被吊了起来，一边拼命地做着无谓的挣扎，一边翻着白眼珠。
其实山洞的尽头是一块宽敞的空间，只不过大部分都隐藏在黑暗中，只有漫空晃动的尸体影影绰绰地出现在我们眼前。面对着这些僵硬的身体，看着他们安详的面容，我竟然丝毫感觉不到恐惧，也许是那种安详感染了我，也许我的大脑还不曾对这突然出现的景象产生反应，时间仿佛凝固了。
时间就在我呆怔的时候飞快地流逝着，直到丹尼拍了我一下，才使我从这种震惊中苏醒过来。
“线索又他妈的断了，我真想把自己吊死在这里！”丹尼咧着嘴想要哭出来。
现在我正站在凝雪尸体面前，她的长发都能拂到我的面颊，痒痒的。
说实话，在看到凝雪的尸体之后，我心里涌起的只是震惊和不解，并没有产生丝毫的惋惜和伤感，这不是因为她刚才用爆绽的亮光将我弄晕的缘故，而是因为她脸孔上的安详。很难想象一个吊死的人会如此的安详。她的面孔并没有扭曲变形，口唇很端庄的合拢在一起，长长的睫毛微微垂下，竟然比活着的时候还要美丽许多，如果要找出一点不同的话，那就是她的脸孔更加洁白了，洁白的没有一丝血色。
这又和我们平时的逻辑迥然不同。
一个被吊死的人，无论是遭人所害，还是绝望轻生，都不可能没有任何的挣扎，我虽然没有上吊的经历（这好像更像是一个笑话），但我可以想象，被细索勒住脖子会是一种什么感受，如果那是一种惬意享受的话，那么很多恐怖故事里就不会屡屡出现吊死鬼的凄厉形象。
“丹尼，还有多少时间？”我轻声问道。
微弱的萤光从他手腕上射出，丹尼声音低沉地回答：“不到四分钟……”可是他这句话却中途停住了，接着发出的是一声拖长的惊异。
我也看到了，丹尼手腕上的微弱萤光好像点燃了某种东西，我们所处身的整个世界突然亮了起来。
那是一种流光溢彩的光晕，这个光晕先是在我们头顶慢慢被点燃，然后缓缓地向四周扩散，整个山洞也在这种光晕中变得明亮起来。那些被吊着的尸体也恍惚间活了过来，无数的影子在我们身边飘来飘去，直到此时，我才知道这块地方是多么的阴森恐怖。
丹尼的脸孔有许多光影在缓缓游走，像是许多斑斓的小蛇在蜿蜒游走一般。他仰着头，瞳孔也越睁越大，好像要把眼眶撑裂，望着头顶奇异的景象发呆，虽然他的身体保持着一个僵硬的姿势，但微微抖动的手指却暴露出此时的心境。
就像是一副美丽的画卷，本来漆黑一片的头顶上的“虚空中”缓缓地展开了一幅摄人心魄的图景。那不是一个呈现出某种轮廓的图案，而是一片辽阔的蔚蓝，遥远得让人心灵震颤，让人恨不得丢弃一切，舍身扑过去，去拥抱它，去亲吻它。
我想它也能让人产生幻觉，能让你产生一切的美好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具象化的，而只是一种感觉，一种无法用人类的语言表达的美好感觉。人世间所有能和美好挂上钩的东西都无法和它相提并论，就是一个世界上最贪婪、最自私的人也能够为它而舍弃所有的东西，哪怕是生命！
渐渐明亮的画卷也将漆黑的石洞全部照亮了，而附着在它“身上”的尸体数量也在明亮中全部显露出来，那不仅仅是百十具，眼光所及的地方，都是飘荡在空中的尸体——现在可以确定，这些尸体不是悬吊在虚空中，而是垂吊在这幅不知道为何物的“画卷”上面。只不过没有光线的照射，它和虚空融合到了一起——一具接着一具，简直是一座由尸体组成的森林。
更加难以索解的是，这些尸体身上的装束也不全是现代的，更不全是东方的，我甚至能隐约地辨认出远古时期浑身长毛只有在身体中间围了一条粗麻布块的远古人。
一幅神奇的画卷下面，垂吊着整个人类历史！
这不仅仅是震惊，更不仅仅是恐怖，而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极度震颤。
丹尼看得咋舌不已，口吃的毛病又犯了：“异……异！你看到……了吗？看到了吗？这……那是一个西方人，身上穿的衣服是古罗马的……那边还有一个梳着马尾辫的清朝人……天，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我的上帝，难道这是你造人的实验室？”
当我再次收回目光，重新锁定在那两条空荡荡的绳索上时，一个大胆的猜测突然跳进了我的脑海，于是我转头郑重地问丹尼：“你许诺的那一千万美金还算数吗？”
“什么？”丹尼张大了嘴怪异地看着我，也许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会在这个时候提起这件事情。
“我想我能够找到罗克，但是这得冒极大的风险。而且，将他抓住送到联邦法庭的可能也没有了，你们想要找到核燃料的希望恐怕也会落空，但我可以找到罗克，让他给你们一个合理的解释，这笔买卖你们做不做？”
丹尼歪着头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好像明白了我这些话的意思，指着我道：“你是想……你是想……”
“是的！”我不等他把话说完，便接口说，“这笔买卖你们做不做？”
丹尼大声叫道：“你真是疯了，真是疯了！一千万根本不值得一个人去牺牲生命，而且，还剩下不到两分钟，两分钟后，世界就要毁灭了，你要钱还有什么用？况且到那时，我就是想付给你，恐怕也办不到了。”
“那就是说你同意了。”我说，“我保证你有付款的时间，而且这也不仅仅是你们美国政府的问题，有一件事我必须搞清楚！”在我说这句话的时候，眼前浮现出了蔡峰那张青涩而高傲的脸孔。
“那你总得给我一个解释吧？你得让我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郑重地说：“你还有时间听我解释吗？如果两分钟后真的到了世界末日，咱们的合同自动失效，如果两分钟后你还活着，请信守你的承诺，就算我不会再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也请你对亡者信守诺言！”
“好吧！”丹尼点了点头，“请相信我的诚信！”
于是我简单地向他交代了这笔钱的用途，一部分当然要留给我的父母，以报答他们将我带到这个世界上，并养育我成人的辛劳；另一部分我留给了白枫，希望我这个极其短暂的男友能永远留在她的记忆里，还有一部分我想给白小娟，为蔡峰的儿子的成长尽一份力量。
交待完这些，我就转过了身，向那根空荡荡的绳套走去，那是属于我的，也是解开所有秘密的线索。
“异！”丹尼在身后叫了我一声。
我转过头正视着丹尼。
“你一定要回来！”丹尼表情严肃地说道，“如果两分钟后，人类还存在，而你没有回来的话，等我安排好一切，会回来把你揪回去的！”
他说话的表情异常坚定，我相信他一定会这样做。
我冲他笑了一笑：“好，我等你！”
在我将绳索套到自己脖子上的时候，一句话涌了上来：“……如果你还能找到这里的话。”
但这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如果丹尼知道这些，他恐怕再也不会走出这个石洞了。有时候一起经历过患难的朋友之间的友情，比爱情更让人感动。
【二】
绳索套在脖子上，双脚很自然地离开了地面，我甚至没有感觉到丝毫的不舒服，就连一丁点的窒息感觉都没有。
但意识还是渐渐地模糊了，眼前混沌一片，好像回到了世界的本源状态里，模模糊糊，什么也看不清楚，任何声音都没有。
这种模糊的感觉持续了很长时间，我甚至放开了脚步向前飞奔，想要逃出这种模糊的迷雾——我应该说是自己的灵魂开始了奔跑，如果人的灵魂真的能脱离躯体而存在的话。
我左突右撞，前后转身，但这种像雾又不是雾的模糊物质充斥在我的周围，无论我如何努力，如何逃奔，它总是不离我的左右，两分钟大约早已经过去了，可是我依然没有半点办法。
死亡是不是就是这种感觉？如果说世界的本源确实如此，而人死亡后就回归本源的话，我想这是的。没有所谓的天堂地狱，也没有执掌轮回的牛头马面，人，生在朦胧，也要归于朦胧，如果一个人能回忆起在母亲肚子里的记忆的话，那么这段记忆应该也是如此的难以忍受吧。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害怕，难道现在我已经是在某个人的肚子里，正在等着降生世上？
我惊恐地举起手臂，将整个手掌都放在了眼睛上，看到自己粗壮而略显丑陋的手指在一根根活动着，我才放了心——至少那不是一只白嫩的小拳头。可是我马上又不敢确定了，是啊，又有谁知道一个未出娘胎的婴儿，能不能看到自己的样子，也许他所看到的只是留在自己脑子中的前世记忆，而且一个婴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不都是满脸褶子，活像一个小老头吗？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眼前开始缓缓变得清晰起来，一个奇怪的人影站在不知道离我到底有多远的模糊蓝色中。我赶紧跑了几步，生怕这个人影会在一瞬间消失无踪。
一条人影越来越清晰，随着我和他的距离慢慢缩短，更多的影子出现在他的身后，黑压压的一片。
我无法辨认他们的面貌，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没有成型的面貌，更像是我在艾维基努号上所见到的雾气凝结的人影。
“你终于还是找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心底发出。
“你是凝雪？”我大声喊道，但却发不出任何声音，这只是一个强烈的意念，或者说是一个强烈的信号。
“是的！”那个声音回答说，同时在我面前的那个人影身后仿佛有两个轻纱似的影子来到了我的面前，其中一个影子在靠近我的途中慢慢地清晰起来，等他们来到我面前的时候，她已经完全变成一个活生生的人，明眸皓齿，长发飘飘，身材匀称，正是凝雪！
而她身边的那个人影却始终模模糊糊的没有半点变化，还是一个无法辨认身份特征的模糊影像。
“我当然要来！”我“大声”地叫喊道，“因为我要找到罗克！”
“罗克已经死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从我心底涌了上来，我甚至无法辨认那个声音是男是女，多大年纪，应该说是信号更为准确。
“死了？”我平静地问道，“怎么死的？什么时候？”
“十年前。”那个信号又作出了回应，“不过好像你已经猜出来了。”
“是的，我想他和我曾经遇到的另一个人应该一样，而那个人已经死了三十多年。”
“哦？”它（我觉得这个称呼应该更适合）发出了好奇的问号，“在哪里？”
“一个很偏僻的山窝里，她利用邪恶的法术杀死了我的朋友。所以，我也送她上了西天。”我回答道，于婆那涂得异常怪异的脸孔在我眼前浮现出来。
“怪不得她没有听到我们的召唤，原来这段记忆已经不存在了。”
我听不太懂它的话，什么叫一段记忆已经不存在了？难道于婆只是一段记忆，可又是谁的记忆？
“你认为我是谁？”那个声音又问。
我立即答道：“你应该是罗克的另一个化身。”我实在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这个模糊的影子好，只好用这么一个比较神怪的词。
“也可以这么说，但并不准确，应该说，我是附着在罗克身上的另一段记忆才对。”
“就好像鬼魂附体一样？”我接口问。
“如果这样能让你容易理解的话，你可以这么认为。”
我有点愤愤地质问道：“那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杀了罗克，还有外面那么多人？”我眼前出现那些难以计数的悬空尸体，这不仅是一起延续了数百万年谋杀案，还是一起极为凶残的谋杀。
“谋杀？”那个声音显示出强烈的诧异，“不，这里的每一段记忆都不会生出谋杀别人的想法，更不具有这种能力。”
“那么，罗克怎么回事？那些人怎么回事？”
凝雪这时候插嘴了，我虽然看到了她嘴唇的翕动，但声音还是从我心底发出的：“让我来告诉你吧。十年前，有一位探险爱好者来到神农架，但在一次攀登山峰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他掉进了数百米深的山涧里。那里流淌着一条奔腾不息的河流，冰凉的深水立即使他窒息身亡。两天后，他的尸体漂浮到了下游，被狼群发现，并带到了这里，于是他被赋予了新的生命，只不过那个生命不再是罗克，而只是一段记忆。”
我好像有一点明白了：“那些尸体都是在神农架死亡的遇难者？”
“是的！”另一个声音继续说，“自从人类这种生物在地球上出现，我们就知道你们将取代其他生物，成为地球未来的霸主。而我们需要很多的工具，为我们探寻出毁灭的世界中我们流失掉的宝藏，那些宝藏是我们所有这些记忆唯一的希望，所以我们将它们收集起来，期待能挽回自己的宿命。现在，我们终于做到了！”
“自从有了人类以来，你们就开始了寻找？”我问。
“不光是人类，其实在人类产生以前，我们就从未停止过。但每一种生命都有着自己的局限性，我们的能力或多或少的被限制住了，至今为止，只有人类是我们所发现的最合适的选择。你们不但有灵活的躯体，而且有足够发达的大脑空间，我们的能力能够借助它获得另外一种形式的运用。”
“凝雪，你也是一段记忆吗？”我望着活生生的凝雪问。
她摇了摇头：“我不是，我和你一样是人类，但我又不是平凡的人类。我们家族都有着超出常人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世代相传的，已经包含在了我们的血液中。”
“什么超能力？”
“精神力量！”凝雪郑重地回答。
“精神力量。”我感到有点疑惑。虽然我相信精神确实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但它发挥作用还是要靠一个人的身体，这往往表现为一种迥异与常人的超能力，但我实在想不明白她所说的精神力量到底是指什么？
“你还记得那位特达酋长所说的一千年前的往事吗？”
“你是指那个关于触动神灵，沙漠掩盖掉一座城池的传说？”
“那不是传说，其实那个说服酋长做出打开金字塔举动的人就是我的祖先。”
“哦？”我发出一声轻呼，这倒是我未曾想到的事情。
“我们的家族一直信奉一个信念，精神可以脱离肉体独自发挥作用，我们世代追求的就是修习精神，使它不断强大起来，而且每一代都会继承前辈的修习所得，而每一代也能在他生命结束的时候，将自己的修为成就通过血脉遗留给自己的后代。所以我们家族都是在生命行将结束的时候才选择生育，为的就是修为的传承。而且在我们家族里，世代流传着一种信念，终有一天，我们能够达到飞升的境界，飞向天国。”
我越听越觉得这是一个求仙了道的荒谬邪说，如果我没有亲身体会过凝雪带给我的奇异经历的话，我真以为她已经走火入魔了：“你现在能达到什么境界？”
凝雪道：“可以在短时间内凝固时间，可以洞察到身边人的心理变化并在短暂的时间里产生影响，能使某种细小的物体在空间中得到转移。”
我听得咋舌不已，这些能力已经不仅仅是超能力的范畴，那简直是到了鬼怪神通的地步了。不过，这也使我对这段时间在我身边发生的奇异经历找到了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虽然这听起来还是那么的触目惊心。
“那么，你的那位一千年前的祖先为什么知道那座金字塔存在的秘密，不过好像他知道的又不准确。”我又问。
“这件事说来话长，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另一个声音说道。不过，他说完这句话就没有了进一步的解释。
但就在这一瞬间，我好像被醍醐灌顶一样，心里的所有疑问立即有了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因为此时一幅跨越亿年的奇异画卷在我脑海中呈现出来。好像，这个神奇怪诞到无以附加地步的画卷始终就存在于我的潜意识里，只不过到现在才被唤醒过来。
“这段记忆就算是我们临行时送给人类朋友的一个礼物吧。希望你们不会重蹈覆辙，我希望你们能永远平静地生活在这个美丽的星球上。”
“你们要去哪儿？”我一边琢磨着他这段话的含义，一边问道。
那个影子终于有了一点动作，只见他抬起了头，仰头望向虚无的“空中”。其实不单是他，在他身后绵延开无边无际的黑影都扬起了头。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那股浓雾般的模糊已经不存在了，我能清晰地看到这些难以辨认模样的影子的数量，它们是那么的众多，那简直不能用成千上万来形容，分明是一片影子的海洋，填塞在无边无际的蓝色空间里。
出于好奇，我也抬头向上看去，但那里只有朦朦胧胧的蓝色，时远时近，轻重难辨，看得我有点想张嘴呕吐。
“一切都结束了，我们等待了数亿年，就生活在这个不辨时间、不辨空间的地方，放眼望去只有混沌的蓝色，只有虚幻的影像。现在，我们终于可以离开这里，迈向真实的世界了。”
我还是没有听懂，向他发出了一个疑惑的信号：“什么意思？”
“在离这里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新的恒星正在形成，再过数亿年，那里将会形成一颗美丽的星球，再需要数亿年的时间，这颗星球上将会出现水，等我们走到那里的时候，生命形态已经进化到为我们提供足够的改造样本的地步，一个新的文明将会在遥远的星球上绽放。我想，经过这一场灭顶之灾的洗礼，我们能够在那里永恒地生活下去。”
我“听”着他动情的描述，不禁为之动容。生命求存的渴望竟然如此强大，一种生命形态经过数亿年的等待，为的只是数万年的生存。数亿年，在宇宙来说或许只是一瞬，但对于脆弱的生命，那简直是永恒。
现在，我也明白了他在撒哈拉跟我说的救赎是什么意思了。我显然理解错了，什么毁灭，什么末日，那只是可怜的人类以自己为中心的可笑想法而已。我为人类包括自己的自以为是感到羞愧，也许，在这些曾经发展出更强大的文明的生命记忆来看，人类只不过是一种还未进化完全的猴子。
“一个长达数亿年的太空旅程太危险了，任何一个偶然因素都可能让你们形神俱灭！”我感慨道。
“是的！”那个声音回答，“不过，这是我们必须承受的风险，任何生命都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风险。而且，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办法吗？自从我们的世界结束之后，我们这些记忆到底算什么，生命？还是孤魂野鬼？鬼魂尚且有自己的归宿，我们的归宿在哪里？这个星球已经不属于我们了。”
其实，还有另外一种方法让它们在地球上继续存活下去，那就是借助其他生命形态，但对于一种发展出高度文明的生命形态来说，这种游魂般的生活是无法忍受的，它们既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也不可能融入到另外一种生命群体里。当然，我也不想看到这种事情发生。试想一下，如果你身边有一个朋友，他和你非常要好，甚至就是你的另一半，你们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欢乐，一起痛苦，你们几乎形影不离。但突然某一天，你发现这个妻子或者丈夫只是一具没有呼吸的尸体，你会作何感想？
“你呢？凝雪，也要冒这么大的风险去往一个不属于你的星球？”我转头看向凝雪。
“自从我的精神可以脱离肉体而独自存在开始，我就不属于人类了，或许和它们待在一起，我会活得更加快乐。”凝雪欢快地回答道。
“是的，当时她虽然具有了很大的精神能量，但精神还只能依托肉体而存在。不过现在，她的精神已经能够自由了。”那个信号发出了一股强烈的震动，连我都能察觉出里面含情脉脉的味道。
“这都是你的功劳，如果没有你的引导，我恐怕一辈子也不能达到这种境界。”凝雪的信号中满蕴温柔，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她这么说话，一个无论如何冰冷的女人，当她面对自己的爱人时，冰雪也会融化吧！
我站在他们面前感到有些不自在，于是只好转过话题：“那……那祝你们一路顺风……不过，罗老夫人可能会为这个结局感到伤心的。”
“请你代我向罗老妇人致歉吧，虽然我不是她的儿子，但我能感受到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疼爱，我为这个结局感到抱歉。不过，我想不久她就会看到我留给她的信息，了解事情的真相，幸亏罗克还有个儿子，我已经赋予了他比常人更强大的聪明才智，希望他能够将罗家的事业发扬光大。”
“好了，异先生，你该走了，我们也该走了。”凝雪说道。
“我还能回去吗？”我诧异地问。
“当然，其实你并没有离开你的身体……马上，你就知道了。”罗克（让我最后一次再这样称呼他吧）回答道。
“那么……祝你们好运！”我苦笑了一声，真不知道除了这句最简单不过的道别话外，还能怎么说。
“也祝你们好运！”罗克最后道。
他这句话说完，我的视野又慢慢变得模糊起来。所有的人影都瞬间消失了，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凝雪，我的同类。
【三】
等我再度慢慢看清楚时，耳边还回荡着一个熟悉的声音：“……如果两分钟后，人类还存在，而你没有回来的话，等我安排一切，会回来把你揪回去！”
我看到了自己周围在空中静静悬吊着的尸体，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又回到了现实。于是，我轻轻地将自己的脑袋从索套里移出来，双脚着地，穿过尸林，向目瞪口呆的丹尼走去。
在走过丹尼身边时，我并没有停步，也没有回头，只是轻松的抛地怔怔地愣在当地的丹尼一句话：“还愣着干吗？一切都结束了，咱们走吧！”
丹尼还是没有说话，也没有跟过来。
我听到身后传来“咯咯”的响声，疑惑地停下来，转身向后看去，就看到丹尼满脸怒色地瞪着我，两颗硕大的拳头都被紧紧地捏到一起，咯咯的响声还在不停地发出来。
“你这是干什么？”我诧异地问。
“你说我想干什么？”丹尼怒气冲冲地撞过来，在离我一米远的地方停住，双目喷火地瞪着我，“我想把你的脑袋揪下来，一脚踢到火星上去！”
我笑了笑：“怎么了？刚才还发誓绝不抛下朋友独善其身，让我感动的眼泪都快下来了，现在却好像跟我有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一样，我怎么你了？”
“你个骗子！”丹尼咬牙切齿地在空中挥舞着拳头，一副随时都要砸下来的样子，“你个说谎话跟吃饭一样随便的大骗子！”
“我到底怎么了？你说清楚！”我收敛了笑容，正经地问。
丹尼快要发狂了：“刚才还说要牺牲自己，解放全人类呢？可现在……”丹尼将手腕举到我脸上，来回晃着，“只过了两秒钟，你就变卦了，变卦了！你个贪生怕死的小人，你个欺世盗名的骗子……你个混蛋！”说到这里，他暴怒的情绪再也无法抑制，右拳带着呼呼的风声，朝我脸上狠狠地砸来。
在他向我斗牛一样冲过来的时候，我就留了心，所以一见到他手臂往后一缩，我就马上采取了行动，身子向自己右后方飞快地滑动了一步，并在他一拳落空的当口，伸手抓住了他的手腕——我想抓住他的拳头，但这个发育的跟个铁塔似的黑人手掌太大了。
“停！”我大声喝道。
“怎么样？”丹尼怒视着我，但却也没有采取更进一步的动作。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道：“现在我也不跟你解释，其实我在里面待了很长时间，远远不止几分钟，至于现在为什么你的手表失灵了，我也不知道原因。但我保证，一切都结束了，人类依然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地球上，你们的白宫也不会被轰上天……现在，咱们就等着，等你的破表走过两分钟，看看你是死了还是活着。”
丹尼虽然还很愤怒，但已经不再暴躁得像马上就会炸开一样了，他大声辩解道：“我的手表不可能失灵。再说，这不是手表的事，我一句话没说完，你就像乌龟一样退回来了，还不止两分钟，我看说是两秒钟都是给你留面子，其实半秒钟都不到！”
“我现在不作辩解，咱们还是等着吧！”我悠闲地掏出一支烟，但却没有摸到火机，于是就装模作样地用手指模仿了一个点烟的动作，夸张地深吸了一口，吐出一口气。
“装模作样，谎话大王！”丹尼一边暴躁地走来走去，一边厌恶地甩过来一句话。
我摇晃着脑袋笑了笑，却在思考发生这种误会的原因。
很显然，这个问题不可能出在丹尼手表的身上，正如他所说的，这确实不关手表的事。我的记忆在进入石头之前——看下去，你就能明白我为什么称它为石头——确实听到过丹尼的那番感人至深的肺腑之言，而在我出来之后，那句话还在我耳边回荡。如果我真的在石头组成的奇异空间里待了几分钟的时间，一个声音不可能在空气中停留这么长久。也就是说，我根本就没有待那么长时间，我的感觉是错误的。也许在那里，时间和空间是完全不存在的。而且我相信并不是我真的进入了某种空间，而只是自己的脑电波和那里取得了连接。就好像我们用电脑终端和网络游戏进行连接一样，我们认为自己在那里厮杀，其实，那只是一段代码。要是这样来进行解释的话，一切就顺理成章了。一个人的脑电波只是一种信号，而信号不具有真实的形体，可以称为一种虚幻，而虚幻的东西是否能够超脱在时间空间之外，不受其制约。虽然现在科学家没有人能够证明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但也没有科学家能证明其不存在，所以我们姑且可以这样认为。
两分钟对于我来说也就是一转眼的工夫，我连一支烟都没有“抽”完，可这转瞬即逝的时间对于丹尼，就是度分如年了。他不停地走来走去，不停地仰天叹气，就像古时那位忧虑天会塌下来的杞人。
我估计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四分钟，就又狠狠地“吸”了几口，然后“掐灭”了，重新装回烟盒里：“丹尼，天塌下来了吗？”
丹尼气呼呼地道：“我又没在外面，怎么能够看到天有没有塌下来，外面的世界或许已经面目全非，一片狼藉了！”
“好吧！”我站起来，“那咱就出去验证一下。”
丹尼又回头看了一眼悬吊着的尸体，问：“凝雪呢，我们难道不将她带出去，好好安葬吗？”
“那不是凝雪，她已经去旅行了。”
“旅行，什么旅行？”
我笑道：“一个需要数亿年才能结束的浪漫之旅！”
“数亿年？浪漫之旅……精神病，信你才怪！”丹尼“嘘”了一声，声音中还带着未曾完全消解的怒火。
其实，就算人类的危险已经解除了，但我们的难题还摆在眼前，这条山洞，我们是否还能够走出去？
但这个关乎我们生命的问题，不久就已经不再是一个问题了。在我们转过了两个弯，钻过一条狭窄的路口，又转过一个弯以后，明亮的阳光就已经在不远处向我们招手了。
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只要和太极牵扯上关系的东西都会透着玄妙，这个石洞显然也不例外。而且既然太极可以演化出世间的万物，当然也蕴涵着无穷无尽的变化。不是传说诸葛亮的八阵图就玄妙得鬼斧神工吗？
像这些玄之又玄的难题，还是留待高人来解答吧，我只要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行了，毕竟我们走出来了，不是吗？

第二十章 另一个世界
【一】
当站在暖洋洋的明媚阳光下，这些天来横亘在我心头的郁闷和疑惑才算真正得到了释放，直到此时，才是真正的结束。可是，世事难料这句话总能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找到，我没有想到自己的这次神农架石洞之旅，却改变了许多事情，让我喜忧参半。当然，这是后话，咱们先按下不表。
丹尼出了洞口看着耀眼的太阳嘿嘿地发着傻笑，令我也不禁莞尔起来。
“丹尼，怎么样？天没塌下来吧！”我笑着揶揄他。
丹尼一个小脑袋摇得跟个拨浪鼓一样，矢口抵赖：“不见得，不见得，天虽然没塌下来，并不表示世界太平，也许外面的世界已经被罗克毁灭了，我们两个是唯一的幸存者。”
他虽然这样说，但显然并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说话的口气十分轻松，完全是在为自己的面子找理由。
“上帝也太幽默了，竟然为人类留下两个男人，要让人类绝种吗？”我继续开着玩笑。
“不见得，不见得！”丹尼好像对这个新的口头禅十分感兴趣，说得饶有兴致，“谁说两个男人就不能生儿育女，人类未必会绝种！”说完冲我阴险得笑起来。
我们一边说着一边向山下走，没走出几步，就赶到了直升机所停放的地方，几张熟悉的面孔正在翘首等待我们的归来，可是其中的一张脸孔却令我和丹尼大为吃惊。
王洋就站在特种兵的前面，一身整洁的迷彩装使他显得神秘而极具威严，他笑着喊道：“异老弟，我们已经等你们很久了，刚想派人进去寻找呢？”
我上下打量着王洋，并和满脸讶异的丹尼对视一眼，才试探地问：“王队长……您没事吧？”
王洋眉头挑动了一下：“怎么了，我当然没事？”
丹尼忍不住开口叫道：“你不是被狼群咬伤了吗？怎么没发现你身上有伤口？”
王洋和自己的队员互相看了两眼，疑惑地问：“狼群？哪来的狼群？”
我和丹尼顿时怔在当地。
【二】
更令我吃惊的还不止他的这句话，在不远处的地上盖着一块白布，下面有长条形的东西隐约凸出来。
我上前两步，伸手揭开了白布，一个僵硬的身体出现在我面前。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中等身材，脸呈古铜色，僵硬的脸上还残留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凌厉英气。
虽然我是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个人，但这却是一张熟悉的脸孔，这一个多月来，我们历经千辛万苦，数次和死神擦肩而过，为的就是寻找到他。
没错，他就是我们一直在苦苦寻找的罗克——当然，如果仔细想想，我们寻找的并不是他，而是隐藏在他身体里的一段记忆。
“王队！你们是怎么找到他的？”我转头问。
除了丹尼之外，在场的所有的人在听到我这句话后，脸上所出现的表情几乎和刚才我和丹尼一样，全都愣在当地，疑惑地互相对视。
“咳……异老弟，你们在洞里是不是遇到了什么意外？”王洋关切地反问道。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这个诡异玄妙到极点的石洞给我们留下的何止是意外！但王洋这句话并不是这个意思，他应该是想问我的脑袋是不是出了问题。
“请放心，王队，我和丹尼都很好。”
“异先生，我不能理解你这句明知故问的话到底是什意思。”一名美国专家面带奚落地盯着我问，“我倒是想知道，你有没有带回来我们要找的东西？”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足有半分钟的时间，他厌恶地扭过了头。
我这样盯着他看不是因为他说话的语气有点质问犯人的味道，而是，他也完好无损地站在那里，可是我明明记得，野狼也曾经咬伤过他。
“事情有点不大对头。”丹尼插嘴进来打圆场，“我们之间好像出现了某些细小的偏差。实际上，在和狼群混战的时候，我和异就跟大家分开了，去追寻那只野狼王，王Sir，我想罗克的尸体应该是那时候被发现的吧……”
“错了，错了！”那名美国专家傲慢地打断丹尼的话，“我们是在飞机上接到第二行动小组的报告才一起赶过来的。”
“是的，这个我记得！当时他们发现了两只瘦弱的老狼和一个发着水波光芒的水潭——其实那是黄蜂给我们的错觉。等我们赶到那里的时候，就被狼群前后夹击，要不是王Sir他们舍身冲过狼群，恐怕我们现在还被困在石洞里……”
美国专家再一次打断了丹尼的话：“错了，错了！哪里来的黄蜂？我们看到的实际上是两只瘦狼和他们中间一个背对着我们蹲坐在地上的人影。异先生觉得这很奇怪，为了保险，我们才一块赶了过来，当然，这个背影其实就是罗克的尸体。”
丹尼脸色凝重地看了我一眼，神色间蕴满了诧异和不解。
“你继续说！”我催促道。
或许他还在为我刚才地盯视耿耿于怀，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一样，只是翻着眼睛站在那里，不再开口。
王洋接过话头，向我叙述道：“当我们赶到那里的时候，两只野狼突然扭头跑了，你和丹尼先生一块追了过去，并让我们千万不要跟过来，所以我们只有在那里等待。等了有一个多小时，你们还没有回来，于是我们只好让两个人先将罗克的尸体运出来，我和几名队员入洞寻找，结果绕了一圈居然又走回了这里……其实我们也是刚刚回来。”
“我和丹尼为什么追过去？”我诧异地问。
王洋苦笑了一下，没有说话。而那名美国专家却插嘴道：“或许是撞鬼了，哼哼……”
我没有闲心理会他夹枪带棒的奚落说词，只是在想：当时我和丹尼为什么会追过去，而且还不让别人跟着？
以我对自己的了解来猜测，当时我很可能发现了某些疑点，而这些疑点又预示着某种危险，所以才会让他们守在当地，以免无路后退。可是再想想又觉得不对，在这种藏有野狼的石洞里，我和丹尼无论是身手还是武器装备（我不知道我们有没有拿枪）都不能和这批特种兵相比，而且他们有十几人之多，我为什么不借助几名特种兵的帮助？
“王队，我有一个很可笑的问题想问问你。”
王洋友善地冲我笑笑：“请说？”
“我是谁？”我一字一句地问。
嘲笑声再一次从那名美国专家的口里发出来。
在一个人努力想搞清楚自己心里的疑问的时候，若是有另外的人一再对他进行冷嘲热讽，我想任何人都会勃然大怒的，我当然也是。所以这一次，我转过头恶狠狠地瞪着他，如果他还是这么肆无忌惮地给我捣乱，我就真的会冲上去，打掉他两颗门牙。对付特种兵我没有信心，但对付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学究，我还是有这个自信的。
那名美国学者终于止住了笑，扭过头不再看我。
王洋清了一下嗓子，郑重地回答道：“异度侠，男，现年二十九岁，天蝎座。少年成名，在大学二年级就因为侦破‘生死簿’事件而声名鹊起。无不良嗜好，无犯罪前科，大学辍学后从事探索神秘事件的侦探行业，名下有一家年利润在百万的策划公司。现居J市，有一栋位于西郊的二层别墅，但由于常年在世界各地奔走，大部分时间都空闲着……”
“好了，好了！”我伸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我想他手里掌握的资料可能远比我自己都要详细很多，如果让他再继续说下去的话，自己不光彩的一面恐怕也会被他说出来的（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有两面性，我当然也不例外）。
他所说的这些和我的记忆没有任何出入，也就是说我还是异度侠，发生偏差的只是我们进入石洞之后的情节。
这时，另一名美国专家满脸忧虑地道：“我觉得这不仅仅是某个人记忆出现紊乱。我记得科学界曾经有人提出过多维空间的理论，大体意思是说，我们这个世界是许多个世界叠加在一起的多维世界的其中一个，每一个世界只是按照自己的规律向前发展，相互之间既不能感知到也不能产生任何联系，就好像多条直线永远向前延伸一样。在通常情况下，它们之间不可能出现相交的机会——当然这个前提是在通常情况下，但如果时空出现塌陷或者在偶然的自然条件下，两个处于不同维度的世界可能会出现偶然的重合，一个世界的物体或者生命很可能出现在另一个世界当中……哦，就好像现在你们中国比较流行穿越小说所描述的那样。”
“你是说，我们来自于另一个世界？”丹尼苦笑着问。
那名专家挠了挠头：“我也无法回答你的问题，只是觉得这种观点和你们的遭遇有点相似。”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这么说好像可以解释得通，但如果我们确实来自于另一个世界，难道两个世界竟然如此相似？我还是我，丹尼还是丹尼，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没有变化，唯独我们在石洞里发生了细小的偏差？我想问题还是出在这个暗合了太极八卦的石洞，是它为我们提供了可能因素……哎，不去想了，反正一切都结束了，这个细小变化并不会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这就足够了。”我说完，叹了口气，将这个问题抛诸脑后，不再去想。
“对了，你们在洞里到底遇到了什么？你这么肯定事情已经结束了？”王洋追问道。
“罗克已经找到，地球现在没事，我们还在平静地生活着，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结局吗？”我笑着回答。
“搞什么鬼？”丹尼嘟囔了一句。
【三】
飞机平稳地起飞了，我惬意的半躺在座位上抽着烟，现在终于不用装模作样了，香烟的缭绕烟雾在我头上绕来绕去，看出去的视野也变得烟雾缭绕。
王洋给其他小组下了撤回的命令，大家都围在了我和丹尼旁边，兴致勃勃地追问我们遇到的情况。
我先让丹尼将我们进洞后和其他人迥然不同的经历讲了一遍，然后我再说自己独有的那份记忆。
听着丹尼娓娓道来，从我们遇到狼群讲到瘦弱的野狼王，从我们两面被围讲到王洋和队友的神勇，从我们遭遇岔路讲到狼王坠崖身亡，从误入岔路再讲到悬浮在空中的尸林……这一路听来，更像一个奇异的冒险故事，连我自己都恍惚觉得这不像是真实的遭遇，更像是一个人的奇异梦幻。
而此时，在我脑海中却像放电影一样，将那段别人赠送给我的记忆从头到尾地放映了一遍。
那是一段数亿年前的远古记忆（如果远古并不代表愚昧的话），那是一首物种文明生发兴亡的古老史诗，那是一种生命为生存而不懈努力的血泪记忆。我想，每一个物种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古老记忆，无论是已经灭绝了的生物，还是正处在鼎盛时期的生命。
这段记忆本来不属于我，因为人类还没有领悟这段记忆的能力，因为我们一直在为自己的文明和发展大唱赞歌。我庆幸自己拥有了这段记忆，虽然这改变不了什么，人类依然还会沿着自己为之自豪的文明发展下去，直到更加鼎盛，直到——灭亡！
我乐意和大家分享这段记忆，所以我会在下面毫不保留地把存储在自己脑海中的画面如实地叙述出来，虽然它是片段性的，虽然它显得十分荒诞怪异，但这就是真实的记忆，如果你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
我还希望这段记忆能让您得到比我更多的感悟，对生命，也对自己。
【四】
那是一片浓雾弥漫的世界，灼人的烈日像一个悬浮在天空中的巨大飞行物，高高耸起刺破万米云层的山峰在它面前显得小巧玲珑，如同放置在军事台上的假山，向天空喷涌而出的红色火焰（那是火山）将天地映得忽明忽暗，连浓雾都被染成了火红色。
那是一片炼狱般的世界，海洋中是滚滚沸起的海水，浓雾正是它水汽蒸发的结果，整个世界就是一个不停循环的系统，滚滚海水腾起的浓雾不断升腾，在数万米的高空凝聚成更加厚重的云朵，云朵又在不断翻腾中将炙热的开水浇向无边的海洋，浇向到处都在喷涌火焰的无垠大陆。那是我们数亿年前的大陆，那时，她还是一块密不可分的广阔陆地，但这块将要孕育无数生命的姆大陆还只是一片毫无生命的红色土壤。
整个陆地上没有任何绿色的痕迹，到处横溢的是滚烫的岩浆。这位“母亲”的肌肤被炙烤得体无完肤，幽深的峡谷张开它丑陋的大嘴向天空大口喘着粗气，裸露的岩石被流过的岩浆一层层覆盖上去，掩盖了本来面目，潮水翻着滔天巨浪（那真是滔天巨浪，因为它涌起的浪头足有上千米高）一次次无情地击打着她柔嫩的“肌肤”，滋滋地发着响声，冒起更猛烈地蒸汽……
那确实应该是一片地狱，因为人间不可能如此可怖。任何生命，哪怕是它具有再强大的韧性，具有再完美的自我保护能力，也不能在这种世界中生存下去。只有魔鬼才能在这种地方徜徉歌唱，只有撒旦才能在这种世界上艰难生存！
可是，就是在这种地方，当一次冲天巨浪退去之后，一些看起来像顽石的东西却留在了陆地上，闪耀着晶莹的光彩。或许那真是石头，因为它圆滚滚的只有拳头大小，浑圆的没有一丝空隙。
可是当烈日落下了地平线，皎洁的月光圆盘照亮了世界（在这里，太阳与月亮跟我们平时见到的很不一样，至少在体积上不止大了一两倍，而夜晚也不像我们生活中的那样黑暗，整个世界都沐浴在它清冷明亮的蓝色光晕中），世界才好像平静了，日间的万丈火焰、翻滚的滔天巨浪都停止了它们的肆虐，也许，它们已经累了，是休息的时候了。
只有在这时，我们才发现那些顽石竟然是具有生命的！它们蜷缩成团的身体伸展开来，整个体积足足膨胀了两倍。无数的不知道是手还是脚的“长须”在身边挥舞着，支撑着它们的身体，在地面上肆意晃荡。
如果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它们的长须都成坚硬的锁链状，它们所爬过的地方，留下了深深的古怪痕迹。而在它们长须环绕的却是一个长了三只明亮眼睛的头颅，之所以断定那肯定是头颅，是因为那三只明亮的眼睛几乎占满了这个圆球，那是幽深的有些骇人的眼神，虽然它们的样子显得怪异无比，但那眼神中分明有智慧的光芒透出来。
当炙热的阳光再次升出地面的时候，海潮再次席卷而来，这些古怪的生命体重新凝聚成一颗颗顽石，被奔涌扑来的潮水带回海中。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喷薄而起的火山渐渐失去了它们霸道的气势，腾空翻涌的巨浪也渐渐地收起了火气，变得温柔了许多（当然，相对于现在我们所谓的巨浪来说，那依然是人类无法承受的惊涛骇浪），地面上开始有了淡绿色的植物，那是一种低矮的蕨类植物，坚硬的植株更像是竖起的钢条。上面横挑着一丛厚厚的枝叶，在瓢泼大雨中傲然挺立。我的记忆告诉我，这已经过去了一亿年，而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因为除了这些细微的变化以外，这个世界依然是一片人类难以生存的地狱。
其实，变化的不仅仅是这些，一个更重要的变化来自于我们先前见到的那种生物。因为，它们已经脱离了海洋的控制，无论是白天还是蓝夜（那当然不能称为黑夜，因为那时候的夜晚并不黑暗，只是一种笼罩在蓝色中的黯淡——我现在终于了解于婆为什么说蓝色是他们家乡的颜色了），它们都可以在陆地上生存，只不过白天蜷缩成团，只有到了晚上才重新打开身体，展示它们另外灵活的一面。
它们很少猎食，我也不晓得它们是肉食还是素食动物，因为赋予我的那段记忆中没有说明，而在我的记忆画面中，它们就是一两个月不进食，依然能无忧无虑地活着。我只能偶尔看到它们伫立在这些低矮的蕨类植物面前，一动不动地站着，不知道是在进食，还是在沉思。
在过了一亿年以后，它们的身体比之前大了许多，就算是蜷缩成团，依然能隐约看到长须婉转卷曲的痕迹。
又过去了几千万年，火山终于停止了活动，进入了休眠期，而海潮也消退了，只有炙热的阳光还在为空气输送着大量的水汽，让整个世界看起来依然雾气氤氲。
发生最大的变化是植物和我们先前见到的生物。这时候的陆地已经满目青翠，许多种叫不上名字来的植物都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而我们先前说到的那些蕨类植物也更加高大了，随着它们“身高”的生长而相应变化的是那群生物，它们已经发展成了能直立行走的物种，三条变异的长须变得异常强壮，用来支撑它们愈益硕大的头颅，只不过那些长须不是分成像人类腿骨一样的两节，而是成三节，并且可以任意的向四周弯曲，使它们面向三面的眼睛可以根据四周的变化，灵活的做出反应。而另外的触须却变得更加纤细，甚至已经退化到摆设的地步。
更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它们移动身边的物体的方式，不需要任何的辅助，随意的虚空移动身边的物体——这应该就是它们强大精神力量的雏形（任何生物都会无限制的发挥自己的特长，而无限制的弱化自己的劣势，它们自然也不例外。当然，现在我们已经不能用“它们”来称呼这群生物了，因为他们已经拥有了自己的语言，那是一种类似于心灵感应的行为，只要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就可以任意进行我们所无法理解的交流）。
时间在无趣中飞快地流逝着。几百万年后，这些生物已经不再是我们起初见到的样子了。他们已经进化成一种高等生物，他们通过意念建设着自己的国度，无数奇形怪状的建筑开始在陆地上崛起，从空中鸟瞰，这些建筑排布成一幅幅古怪而又规律的图案，只不过我无法理解他们这样做的意图何在。
而且，在这个美丽而广袤的大陆上，他们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的群体，每个群体都有着自己的特征，或者是在形貌、或者是在建筑上，他们都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我想用不了几万年，这些生物就会形成不同的民族。
而在这些呈现在我眼前的图景当中，我发现他们靠近那种蕨类植物的次数越来越少。刚开始是数月，然后是几年，到了现在他们几乎不再需要靠近它们了。而由此带来的变化是，这些物种的习性更加好静恶动了，它们本来成长起来的健壮长须也慢慢开始了萎缩，相反它们的头颅却在急速地增加着，这更致使它们不再动弹。一年中如果你盯着同一个生物，你可能会觉着时间已经凝固了，你很难发现它们活动一下自己的身体，唯一让人觉得那还是一种生物的是，它们在虚空控制身边物体的范围在逐渐扩大。我想，一种危机已经开始慢慢显露了出来，可他们显然没有意识到这种危机——正如我们现在一样，我们不是也在为我们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而大唱赞歌吗？
新生命的诞生已经越来越少了，随之而来的变化是，他们的年龄正在逐渐增加，我先前看到的一个，在数千年后的图画中依然顽强的存在着，像是一块没有时间概念的石块。
并不是所有的生命都在朝同一个方向发展，其中有一个群体，他们依然保持着每日活动的习惯，而且，他们就像一支永远跋涉在旅途中的游牧民族，不停地在广袤的大地上迁徙着，每到达一个地方，他们都会运用自己的能力，在火山洞口的深处开采出一块块纯度极高的蓝色水晶，然后将它们一块块地堆积起来，堆积成尖塔的样子。一个年老者会在里面放置一块其中最最晶莹剔透的水晶——我想，那里面一定有他存放的某种信息，后世的生物能在这块光滑的水晶中获取这些信息的内容——当然是以一种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然后全族的人都围拢在这个尖塔周围，用意念释放出黯淡的几乎看不到的火焰，一座杂乱堆砌的金字塔慢慢的变成了浑然一体的一整块。
我的记忆表明，一座金字塔从开始堆积到浑然一体，大约需要一千年的时间，如果再算上他们长途跋涉的时间（那是一种艰难的行进速度，以我们的速度来衡量，甚至连走都算不上，只能算是挪动），这八座金字塔几乎耗掉了数万年的时间。在这个进程中，许多成员选择了放弃，离开了这个当时看起来毫无用处的徒劳工作，也有许多成员倒毙在沿途上，成为一堆枯骨，又从枯骨化为随风飘散的粉尘。
而与此同时，另外的绝大部分种族已经发展成一种更加奇异的文明。他们脱离了自己的肉体，他们的“灵魂”（我不知道这种具有物象的东西应该如何称呼，或者叫可见的电波更为现代一些）已经到了能脱离肉体而独自存在的状态，至少在一个个体生命消亡之后，他们可以凭借自身的强大，去掠夺另外一个生命体的躯壳。而被赶出躯壳的这个弱小的“可见电波”又会以同样一种方式去侵占另外一个更加弱小的同类，这种恶性循环就这样一级一级延续下去，直到那个最小的个体去侵占一个更弱小物种的躯壳。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但却同样惊心动魄，同样残忍无情，要不想变成“游魂野鬼”，不想在一个异类物种身上复活自己，你就必须迫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躯壳被无限搁置了，所有的精力都被用来增大自己那颗硕大的丝毫不成比例的头颅上。
终于有一天，这种争夺走到了尽头，因为同类的躯壳已经急剧减少，争夺也随之达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一场战争爆发了。所有的种族在空中展开了一场争夺大战，无数的光影在空中飞舞，那是一场无声的战争，更是一种惨烈无比的争夺。这场大战持续了一百多年才告一段落。所剩无几的躯壳被无数的“灵魂”反复争夺，许多生命成了孤魂野鬼，少数的成功者占据的衰老不堪的躯壳无声地大笑，但那种笑是那么的无奈和可怜！
种族灭亡的一天已经不远了！
第二次大战是在一千年后展开的。正是这场战争，将这个奇异的史前文明彻底灭亡了。因为，那时候争夺地不再是单个的躯壳，而是臣服于他们的其他生灵——已经濒临绝种的其他生灵。这次争夺与前一次也不相同，每一种族都在集合着自己全族的力量，以分裂土地为最终手段——当然，他们看中的是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所剩无几的生命。
一个种族的精神力量到底能达到多大？数个种族的精神力量叠加在一起到底会产生什么结果？
当腾起数千米的海浪重新席卷大地，当向上万米高空急速喷薄而出的岩浆重新点燃大地，当无数的裂缝把大地奋力撕扯开来，当一块姆大陆被瓜分得七零八落……我知道，一个文明已经走到了末路，连同所有的生命。
每一个文明都会走到末路，但不应该是以这种方式！
一场天翻地覆的巨变改变了地球的格局，埋葬了一个发达的文明，也埋葬了千千万万的生命。
当神农架的“招魂幡”缓缓祭起的时候，已经是数千年以后的事情了。那里是一个被嘲笑的先知为这个愚蠢的高等文明留下的最后出路——数亿年暗无天日的等待，数亿年在没有时空概念的空间里的禁锢，还有数亿年生死未卜的旅行；数亿年对宇宙来说也许只是瞬息间的时间，但对一个民族，对一种生命，却是永远……
【五】
离开了神农架，我和丹尼也在机场分道扬镳了。经过这一个多月的患难经历，我们已经成为了好朋友，虽然朋友离别总是会让人伤感，但我想这不会是我们最后见面，将来的某一天，我们还可能碰到一起，为某件事情通力合作。那时候，我们之间不会像这次一样各自保守着自己的秘密，那时，我们的合作会更加默契，我相信。
临行前，我交给了丹尼一张写着银行卡号的字条，笑着嘱咐道：“千万别打错了账户，一千万美金，足够我花十几年了，千万记住，打款的时候，多核对几遍，如果我收不到钱，小心坐飞机去华盛顿向你讨债。”
丹尼一脸的诡诈，翻着白眼珠说：“异，你这笔钱我恐怕不能打给你！”
“为什么？”我大声嚷道，惹得走过我们身边的人纷纷回头瞧我们俩。
“你想想看。”丹尼一本正经地向我分析着，“我们丢失了价值数百亿美金的核燃料，你有没有帮我们找回来？我们想要活着的罗克，因为以他的科学造诣，将会使人类的太空梦想提前数百乃至上千年完成，可是，你却放他走了，我们的损失有多少？还有凝雪，这个美丽的‘卧底特工’和我们一起朝夕相处了一个多月，你居然没有发现，害得我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这是你的责任，你一定要负责，所以……”
“所以什么？”我黑着脸问。
“所以，我所许诺的一千万美金可能要打一个大大的折扣！”丹尼得意地笑起来。
可能是看我脸色很不好看，丹尼又安慰道：“不过，我保证这笔钱够你很舒服地花上几年，甚至可以在拉斯维加斯豪赌一把！”
“奸商！”我恨恨地骂道。

尾声
【一】
送走了丹尼，我也坐上了飞回J市的飞机，我得赶回去找李刚，他一个多月前答应我的事情不知道办得怎么样了。我真希望飞机一落地，就能看到白枫英姿飒爽地站在接站口，微笑着看着我向她漫步而来。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条新闻，是报道世界各地惊现奇异亮光的消息。新闻大体是说，在2010年的5月2日下午三点四十五分，在距离地面一万米的高空，世界各地同时惊现蓝色亮光，时间长达五分钟，而亮光的数目正好七条，并平均的分布在七大洲。这引起了科学界的广泛关注，许多科学家也做出了自己的推断，有的称是云层在空中层叠，形成了强大的能量，是一次能量的爆发过程，也有的称这是某种信号，就好像地震前的反常表现一样，这预示着地球环境已经达到警戒线，必须马上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更大危机的爆发，更有甚者将其解释为是外星生命对地球发送的某种信号……当然这并不是全部观点，如果要完全列举下来的话，恐怕比我叙述这起离奇的案件要花费更多的笔墨。
其实他们还落下了一个地方——大西洋。
【二】
回到J市，我立即奔赴公安局，一走进李刚的办公室，我就急切地问：“李局，你交给我的事情我已经办好了，我托付你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李刚一面和蔼地给我倒水，一面称赞我在这次事件中的贡献——我想如果自己是公安系统内部人员的话，拿个特等功应该绰绰有余。
但当我再一次发出自己疑问的时候，李刚却诧异地问我：“你指的是什么事？”
我只好把话摆在了桌面上：“还有什么事，只有我的终身大事才让我这么着急啊！怎么样了，白枫借调的事？”
“白枫……借调！”李刚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道：“看在你刚立了大功的面子上，再加上咱们之间的关系，只要符合我们的规矩，我没意见。”
我彻底被他搞得有点糊涂了：“李局，这玩笑开大了，您别说这事你还没顾得上！”
李刚把手伸到我面前：“把她的资料给我，我马上帮你办。”
“一个月前我不是给你了吗？”我苦笑着摊摊手，我就是神通再大，也变不出第二份档案出来。
李刚正经地打量着我：“我都能做你叔叔了，别跟我开玩笑，你什么时候交给我资料了？我的记性你不是不知道，这种事怎么能不记得。”
“你……”我突然住了口，一种莫名的恐惧袭上心头。
我急忙掏出手机，拨响了白枫的电话。
电话那头很快就有了回应，但这个回应却是我最不想要的：对不起，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证后再拨。
我彻底傻了，不久前那位美国专家说过的话再一次在我的耳边响起：“……我们这个世界是许多个世界叠加在一起的多维世界的其中一个……在通常情况下，它们之间不可能出现相交的机会。当然这个前提是在通常情况下，但如果时空出现塌陷或者在偶然的自然条件下，两个处于不同维度的世界可能会出现偶然的重合，一个世界的物体或者生命很可能出现在另一个世界当中……”
难道我真的穿越到了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里，而在这个世界里，却没有白枫的存在？这简直太恐怖了！
李刚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但我已经无暇听下去，慌乱地夺门而出。
爬上车我就直奔机场，我要马上飞到S市，看看白枫到底是不是从未在那里出现过。
我将车子开得飞快，就是赶上红灯也一踩油门，猛冲过去，惹得路人纷纷惊恐的回头看我。等我快要赶到机场时，身后已经跟了好几辆警车，有人在向我喊话，命令我立即停下来。
停下来，等着吧！现在，就算是上帝挡在我的车前，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冲过去。
一边向前飞驰，我一边想，如果我赶到S市，白枫真的是个不曾存在过过的人，那我怎么办？是否要再一次回到神农架的那个山洞里，走回自己的世界？可是，我还能找到走回去的路吗？
等我飞奔上售票大厅，买到飞往S市的机票，却被一群交警堵在了门口。
一名神态庄严的男警察向我出示了警官证，并吩咐属下将我这个连闯了四次红灯的“疯子”带回去。
我很想反抗，但他们手里的警械就在我面前晃动着。
“我和你们局长是好朋友，我有急事，你可以打电话问他！”我大声辩解。
那警察并不为所动，笑道：“那好啊，我们现在就带你回去跟我们局长叙叙交情！”
当我想给李刚打电话的时候，电话却被一个细嫩的小手收走了，我刚要对她的粗暴行径表示抗议，一抬头看到她的脸孔时，却突然怔住了！
“白枫！”我惊叫起来。
那名女警察似笑非笑地看着我，眼神还是那样善解人意，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还是那样英姿飒爽，齐耳的短发，白中带黑的健康肤色，不是白枫又是谁？
她皱了皱眉头——一种再熟悉不过的动作，突然恍然大悟地指着我道：“你……是异度侠吧！”
“当然是我，当然是我！不是我还是谁？原来李刚在跟我开玩笑，你是什么时候调过来的，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白枫看着我急迫的样子，突然莞尔一笑——让人心动地一笑，说：“我知道你是异度侠是因为看过你的书，你书上有照片，你怎么认识我？我为什么要给你打电话？”
“你当然要给我打电话，因为你是为了我才来到这个城市的！”
“嗤……”白枫发出一声动人的笑声，却扭过了头，不再看我。
那名男警察盯着我道：“把他带走！”
我被两名交警推搡着走过他身边，身后传来他的嘀咕声：“这是什么人呐！”
也许在他看来，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忘记跟美女套近乎，这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犯了花痴病的疯子。
在被推进车里的当口，我突然冷静了下来，放弃了反抗，无论我是在哪一个世界里，至少白枫还在，无论她认不认识我。而且，一个月前，我求李刚将白枫调过来，现在她不是已经在我眼前了吗？虽然是以一种谁都没想到的方式。
所以我打算不再冒险，异度侠还是异度侠，他还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还是对探索神秘事件饶有兴趣的侦探，白枫还是一个警察，而且她已经来到了这座城市，这难道不是皆大欢喜的结局吗？
而至于我们之间那段遗失的感情，我有信心慢慢培养起来，而另一个世界里的白枫，就交给另一个异度侠吧。
所以在坐到警车上的时候，我就开始了自己的殷勤讨好：“白警官，待会儿能不能请你吃顿饭啊？我刚刚经历了一段匪夷所思的探险之旅，讲给你听听！”
白枫的笑声像是天籁一样灌进我的耳中：“好啊，不过待会儿恐怕不行了，待会儿你得在交警队写检讨！”
“那就改天，你只要有空，我随时愿意……我知道有一个地方的水煮鱼做得最好吃了！”
白枫回过头诧异地看了我一眼，也许她实在想不明白，自己爱吃水煮鱼的习惯，我是怎么知道的。
“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坐在我旁边的那名警察黑着脸道。
白枫嗤嗤笑着转回了头。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