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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子
作者：橘花散里
内容简介
十二篇小人物的故事，没有贯穿全书的主角，但都是身在英雄名人身边的小人物的故事。《长安曲》的主角是杨贵妃身边的丫鬟陆六儿，《塞上歌》的主角是与花木兰一起在军营并肩作战的兄弟牛大力，《刺客行》的主角是想为姐姐报仇而刺杀过荆轲的黄狗儿在大人物的光辉下，小人物的生命中也有很多悲欢离合、爱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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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春秋】
	　　姑苏辞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为太宰。习战射，常以报越为志。
	　　王夫差二年，吴王悉精兵以伐越，败之夫椒，报姑苏也。
	　　【战国】
	　　刺客行
	　　秦王政十七年，秦国灭韩。
	　　秦王政十九年，秦国灭赵。
	　　唇亡齿寒，秦国野心直指六国，风雨欲来，魏、燕、楚、齐各路诸侯坐立不安，苦无良计。
	　　【秦】
	　　燕归来
	　　秦王政二十六年，秦统一六国，设三公九卿，统一货币、文字、度量衡。
	　　政权更改，天下百废俱兴。
	　　【东汉】
	　　不思蜀
	　　建安十九年，刘备劝降刘璋，遂领益州牧，启用人才，蜀中经济稳定发展。
	　　【北魏】
	　　塞上歌
	　　公元四二三年，魏太子拓跋焘登基，改年号始光。
	　　始光元年，柔然可汗牟汗纥升盖大檀率六万骑兵进犯云中，魏帝亲率大军应战，射杀柔然大将於陟斤，柔然暂退。
	　　始光二年，魏帝整顿兵马，再征柔然。
	　　始光十二年，前线吃紧，广发军书，家有二男征一男入伍。
	　　始光十三年，河内郡牛家村，牛大力年十六，应征入伍。
	　　【唐】
	　　鸳鸯梦
	　　贞观中期，帝爱女高阳公主下嫁房玄龄次子房遗爱，房遗爱不喜学识，独擅武术，与深受儒家熏陶成长的高阳公主志趣不合，夫妻感情交恶。
	　　【唐】
	　　长安曲
	　　唐皇好音律，喜美人，选坐部伎子弟三百，宫女数百，设教坊梨园。
	　　天宝四年，杨家女入宫，艳无双，精歌舞，得帝宠，封贵妃。贵妃喜奢华，帝兴土木，建宫殿，广招宫女。
	　　天宝十年，长安城郊农女陆六儿，年方十二，经采选入掖庭充宫女。
	　　【北宋】
	　　兄弟情
	　　元符三年，宋哲宗病逝无子，向皇后拥立端王赵佶为新帝，次年改年号为建中靖国。未料，赵佶擅书画，喜美人，才华横溢却轻佻浪荡，朝政昏庸无能。
	　　【元】
	　　忆江南
	　　至元五年，蒙古大汗孛儿只斤&middot;忽必烈发大军征讨南宋。
	　　【明】
	　　天伦乐
	　　成化年间，万贵妃携帝宠而骄横跋扈，独宠六宫，毒害人子，后宫女子敢怨不敢言。
	　　【清】
	　　双生花
	　　道光十五年，北京，劈柴胡同，有两户紧紧相连、院子里都种着杏树的官宦人家，一户是旗人，一户是汉人。
	　　【民国】
	　　花衫戏
	　　民国十五年，秋，上海。

【春秋】 姑苏辞
	　　王夫差元年，以大夫伯嚭为太宰。习战射，常以报越为志。
	　　王夫差二年，吴王悉精兵以伐越，败之夫椒，报姑苏也。
	　　【壹】
	　　“嬷嬷，宫里来了两位越国美人。”吴宫的角落，绿树茵茵，庭院深深，有七八岁的小女孩气喘吁吁地从门外冲了进来，红扑扑的脸蛋上带着几滴汗珠，扑入正做着做针线的老宫女怀里，非常兴奋地报告宫中最新消息，“其中有个穿绿纱裙的，特别漂亮。”
	　　“雀儿莫跑，小心摔着。”看见心爱的外孙女，莫三娘放下手中针线活，看似严厉的表情在孩子天真的笑声中也绽放出一丝笑颜，她温柔问，“那越国美人有多漂亮？”
	　　小雀儿歪着脑袋略想了想：“很漂亮，她跳起舞来，大家眼珠都快转不动了，陛下还说要专门为她建楼阁呢。”
	　　莫三娘打趣问：“可有我家雀儿漂亮？”
	　　小雀儿仿佛着恼般红了脸，扭着衣角，委屈道：“人家鼻子又扁，眼睛又小，脸上还有几颗小小的斑点，身子又瘦，一点都不好看，嬷嬷还老是和宫里大姊们一样取笑人家，雀儿，雀儿要生气了……”
	　　眼看小姑娘的泪珠儿都快落下来。莫三娘赶紧拦住安慰：“别听胡说八道，我家小雀儿的五官还没长开呢，人也玲珑可爱，皮肤白白嫩嫩，眼睛笑起来像天上的月牙儿，哪点儿不好看？长大必定是大美人儿。”
	　　小雀儿知道嬷嬷在安慰自己，赶紧在她脸上香了口，破涕为笑：“嬷嬷最好，嬷嬷最疼雀儿，嬷嬷说人不能看脸蛋，要看心里美，以后雀儿就算长不成大美人，也要做好人，每天孝顺嬷嬷。”
	　　莫三娘给亲得乐开了花：“我家雀儿心最好。”
	　　小雀儿小声补充：“虽然心好，可是我也想变漂亮啊……”
	　　她遥望姑苏台，想着越国来的美人舞姿，羡慕不已。
	　　【贰】
	　　莫三娘在宫中身份不一般。
	　　莫家世代习武，忠义传家，当年夫椒之战败后，莫家大爷千里昭昭送战友遗骸回乡安葬，为此染上恶疾，几乎丧命，然后为战友们赡养妻儿老人，曾有风言风语、落井下石，也曾蒙火害、家财尽失，他却尽心尽力、不离不弃，至死仍惦记着让儿子接着照顾何姓战友家那名瘫痪的孤寡母亲，只为曾答应过战友们一句“谁活着，便为对方照顾家人”的承诺。莫家长子寡言重信，接过父亲的担子，从无怨言。
	　　因此，莫家重诺之举，人人称赞。
	　　莫家三娘，身虽女子，气魄不下其父兄。当年她育有一女后，青梅竹马的夫婿随军北伐，路染恶疾，撒手人寰。噩耗传来，她怀胎八月受惊过度，孩子早产没有保住，是个成型的男孩，女儿已十岁才得了这个儿子，就这样和爹一起没了，实在悲痛。她哀伤之余决意守寡，却因在姑苏城的好名声，被挑选入宫，成为吴王夫差的乳娘。其间沉默少言，不问朝政，不干涉后宫，不恃宠生娇，言出必行，行之必果，因此在后宫说话颇有地位。
	　　担任夫差的乳娘后，她将所有对早逝儿子的愧疚与爱，全部灌入，照顾得无微不至，深得信赖，因此两任吴王及王后都待她极亲厚。
	　　听说夫差宠爱一名越国女子，她也抱着好奇心，悄悄地去看过，去打听过。
	　　美女名施夷光，据说曾是浣纱女。
	　　她的美丽，就连最善妒的女人都无法挑出一丝瑕疵。白皙的皮肤如最细腻的象牙，杏仁般的眸子里含着满春太湖湖水，樱桃小口一点点，腰似杨柳折枝，走路翩翩，衣炔飘飘，如惊龙彩凤飞去，可谓倾国倾城。但这样的美人，以吴国之大，并非找不出可以匹敌的，宫中田妃是世间罕有的绝色佳人，越国同时进献的另位名叫郑旦的美人颜色更胜夷光，若分开看，三美各有千秋，可她们和施夷光站在一起时，在男人眼里总归是缺了点什么韵味。或许这种韵味叫做“媚”。
	　　女人夸郑旦比施夷光美是没有用的，男人为女人倾倒，往往不是为了她们的美，而是为了媚，会媚人的女子，只要一颦一笑，就能把他们勾得心发痒。
	　　施夷光很清楚自己的魅力何在，嬉笑怒骂，拿捏得恰到好处，运用得淋漓尽致。
	　　自她入宫，任田妃百般打扮，任后宫嫔妃千般争宠，君王眼里唯夷光一人矣。
	　　吴宫女子恨施夷光如眼中钉，肉中刺，却无奈何。
	　　施夷光在这方面很大度，她不在乎女人怎样看待自己，只觉那些怨恨不过是来自对她美貌的可笑嫉妒，不过是生命中无足轻重的部分，在这个男人掌管天下的世界里，只要能得到男人的宠爱，她就能得到天下。事实上，她也这样做了，吴王夫差只恨不得摘星星，捧月亮，把心都掏给她。不顾朝廷呼声，穷奢极侈，花天酒地，只要她皱皱眉，落两滴泪，夫差就觉得天都塌了。
	　　田妃贤德，对此极其愤怒，然后仗着先入宫身份高，有儿子地位硬，命人痛斥了夷光：“女子应有德，多劝夫君向上，而非带他玩物丧志。”
	　　施妃懦懦应下，老实几天后立即装病，卧床不起，枕边含泪对夫差哭诉：“田妃蛮横善妒，田家势大，宫中人心向往，妾身日日惊恐，恐命不久矣，望君王以大局为重，勿以夷光挂怀。”
	　　“夷光体弱，容易心绞痛，受不得气，为她花些钱有什么大不了的？莫非田妃以为我吴国上下连个女人都养不起？！她是那么乖巧可爱的女子，我连句重话都不舍，那田妃怎敢如此嚣张！莫非是故意要气坏夷光身子？如此善妒！如此恶毒！如此可恨！真真不是东西！”看着心爱女子惨白的病容，心疼得夫差直跳脚，当场一张诏令废了田妃，夺田家官职，命她将儿子交与徐妃教养，田妃得讯，又惊又怒，晕死当场，醒后只能哭着离宫而去。
	　　自此后宫，无人敢逆施妃虎须，她是最耀眼的明珠，是所有人奉承的凤凰，是捧在手里怕吹了、含在口里怕化了的宝贝。众女唯唯诺诺，连句重话都不敢说，唯恐其犯“病”倒下。
	　　莫三娘不喜欢施夷光，觉得此女有心计。
	　　但后宫之事，吴王喜欢谁，冷落谁，她从来不愿干涉。
	　　施夷光也知乳娘在吴王心中地位，给她三分薄面，两人从未有过争执。
	　　小雀儿年幼，不懂那么多弯弯道道，只觉得施妃娘娘长得漂亮，又经常送她好吃的，好玩的，还教她化妆打扮，必是心地好的大美人，很是喜欢粘过去，听见后宫女人说施妃娘娘坏话，还为她抱不平：“她们说同是进献的越国美人，施妃娘娘明知后宫踩低捧高，自己得了宠爱，怎么也不管郑旦姐姐？害得郑旦姐姐抑郁寡欢，不到一年就撒手人寰。陛下倒是有情义，哭了几场，结果她又趁机去焚香拜祭，故意在陛下面前掉眼泪，说什么姊妹情深，惹陛下怜惜。那些人简直是胡说八道！不要脸！施妃娘娘比郑妃娘娘漂亮温柔，陛下喜欢谁是她管得着的吗？何况施妃娘娘经常送东西给郑妃娘娘，只是郑妃娘娘不太爱搭理她罢了，难道还要人家热脸贴冷屁股吗？施妃娘娘还从来不让人说郑妃娘娘坏话呢！说施妃娘娘坏话的都没良心！嫉妒她漂亮得宠罢了。”
	　　“雀儿住嘴！”莫三娘严厉喝住了小女孩不知天高地厚的评价，也为她的没心眼暗暗担忧，劝道，“不可胡乱议论宫里的娘娘，要是让人知道，少不得挨顿板子。宫中应安分度日，以后不要和那些多嘴多舌的人说话。”
	　　“又不是我先说的。”雀儿嘀咕了两句，乖巧应下，过了一会，又忍不住，“上次施妃娘娘送了我一条很漂亮的帕子，是她亲手绣的，绣了梅花和麻雀，可漂亮了。她真是人美心灵手巧，嬷嬷，你说世间怎有那么完美的女人啊？”
	　　“别说了，”莫三娘捏了把她的鼻子，故作严厉道，“你的女红可得好好练，现在连件衣裳都不会裁，小心嫁不出。”
	　　“嬷嬷乱说，雀儿已经有进步了，上次送嬷嬷的帕子，绣了云纹，嬷嬷不是也夸做得好吗？”小雀儿知道嬷嬷面凶心软，压根儿不害怕，她随口应下，却也没认真，仍照着铜镜，不甘地说，“要是我嘴巴再小点，眼睛再大点，鼻子再高点，会不会有很多人喜欢我？哎，可惜天生就是个丑八怪，真羡慕施妃娘娘……”
	　　男人渴望征服天下，女人渴望征服那个征服天下的男人。
	　　想着未来，每个小女孩都有不切实际的憧憬。
	　　莫三娘笑话：“女子重德不重色，你长得也不丑，心灵手巧，也不知以后是谁有福气得去……嗯，就是嘴巴碎了点，不好不好。”
	　　小雀儿低头扭衣角，怨念，“嬷嬷欺负人。”忽然想起在馆娃馆当值的侍卫冯大哥，有些脸红。
	　　【叁】
	　　冯大哥名冯守仁，年纪轻轻就成了吴王的近卫，贵公子出身，英俊潇洒，文武双全，喜欢他的宫女至少好几十，一个赛一个标致，一个胜一个贤惠。小雀儿不过是个情窦初开的不懂事孩子，哪值得放在心上？顶多就是摸着她脑袋，温柔夸一声：“小妹妹，乖。”
	　　就是这声“乖”，已让小雀儿欢喜不已，让她闲着没事就往馆娃馆跑，为大宫女们跑腿打杂，哪怕是扫地喂鸟也做得兴兴头头。
	　　大宫女们都喜欢这个可爱的女孩，偶尔会拿冯侍卫和她打趣，逗她脸红，指使她做这个做那个，却没有人把小孩子的心思认真放在心上，就连偷偷暗恋冯侍卫已久的绿蕊都不把这小孩当情敌看，大伙每每都逗得雀儿要哭鼻子才罢休。
	　　施夷光知道雀儿的身份，觉得她没心眼挺可爱，待她很是不错，经常指点她梳妆打扮，见她哭的时候，还送过几朵时下最受贵族女子青睐的绢花给她，并亲手插去鬓边，连连夸她长大会是美人，哄得雀儿把施妃娘娘掏心窝儿爱，有什么私密话儿都会和她说。
	　　可惜吴宫美人众多，小雀儿人小心大，她圆圆脸蛋，虎牙尖尖，五官长得讨喜，却只算清秀，绝非美人，混在里面更添自卑，她经常对月神祷告希望能有施妃娘娘的半分美貌，奈何月神不从人愿，祷告目前尚未见功效，冯大哥是注定看不上小孩的了……
	　　小雀儿也很羡慕吴王对施妃娘娘的好，大概是世间男人爱女人的极致了。
	　　为她建亭台楼阁，春秋宿姑苏台，冬夏宿馆娃馆，听说施妃娘娘喜欢跳舞，还特意把长廊挖空，放进大缸，只为让施妃娘娘穿木屐在上起舞，环佩叮当，铃声四起，配着脚底如鼓低鸣，美得恍如天上神仙，让人看得发呆，吴王看着她的眼神尽是痴迷。
	　　侍女握不稳酒盉，摔落地上，酒盉磕在青石砖上，将美酒泄尽。
	　　侍女急智，急忙跪拜请罪，连呼：“施妃娘娘之美，恍若天仙降临，婢子为之失神，摔坏酒盉，婢子有罪，婢子愿领罪，望王降罪。”
	　　爱妃被夸美貌，吴王心头大悦，正要恕罪关头，有擅吹嘘的内侍迎上，笑言：“若依臣言，此盉砸得好，这般寻常事物怎能配得上施妃娘娘的天仙美貌？施妃娘娘理应配上更好的东西。”
	　　这话也说到了吴王心坎里，点头不已，略有犹豫。
	　　施妃娘娘含笑，偎依去他身边，撒娇道：“妾希望身边的每样器皿上都有帝的名字。”
	　　吴王果断大手一挥，喝令：“做新的！”
	　　掌管内造器皿的臣子诺诺问：“青铜有数，为武器所用……”
	　　吴王怒道：“不是还有诸侯进贡来的铜吗？”
	　　吴国好战，那些质量极好的青铜，往年都拿去铸造武器的，不识趣的伍子胥又要因奢侈浪费劝阻，可惜拦不住下定决心要为爱妃铸造器皿的吴王。吴国工匠技艺非凡，在施妃娘娘否决了几次作品后呈上提梁为龙、装饰华丽的青铜盉，吴王看后大喜，命再铸上“吴王夫差吴金铸女子之器吉”字样，送给施妃，施妃大喜。
	　　夫差被伍子胥骂了许久，心里原还有些不安，可是看见爱妃笑颜，又觉得不值一提。
	　　连着数夜，馆娃馆木屐舞声不绝，灯烛辉煌，昼夜不息。
	　　连着数月，各种奢华铜器源源不绝送来，羡煞后宫女子，也羡慕坏了小小雀儿。
	　　【肆】
	　　小雀儿叽叽喳喳地报信，把馆娃馆的盛事告诉莫三娘。
	　　莫三娘轻轻皱眉，低声道：“也太奢华了。”
	　　小雀儿听不出话中含义，只捧着心，夸：“王真的很疼爱施妃娘娘呢！施妃娘娘好幸福。”
	　　这样过分的疼爱，真的好吗？
	　　莫三娘沉默不语，心在绞痛，有隐隐不安。
	　　宫中妃嫔们要做的事情很多，每日陪伴皇子的多数是乳娘。
	　　纵使夫差身份高贵，不是她的儿，可是她待夫差掏心掏肺如亲儿。
	　　是她给夫差喂了第一口饭，扶他走下第一步，看着他念书学字，开蒙懂事，举剑习武，看着从比青铜鼎还矮的蹒跚孩子长成意气风发的太子，再到吴国君主，征战天下，长得白白胖胖，很是憨厚耐看，看着就有皇帝风范。每每听见他的成就，她就比自己得了什么奇珍异宝还开心，每次有亲戚什么托关系上门要她求吴王办事，她统统都拒绝，因为她死死地记住，这世间身为女子可以做到的不多，但母亲绝不能给自己的孩子添乱。
	　　日久天长，人心肉长，感情换感情。夫差是个重感情的孩子，对乳娘亦极孝顺，诸侯进贡分给后宫，总少不了莫三娘那份，又知她不喜多嘴，有时还会将自己不敢说与母亲听的烦心话儿说给她听，关系很是融洽。就算有时他做得不对，莫三娘婉转地告诫他，他也不会生气。
	　　那年，檇李之战，吴王阖闾败给越王，病伤而亡，死不瞑目，临行前传位夫差：“你可会忘勾践杀你父亲的仇恨？”
	　　夫差发誓：“此仇三年必报。”
	　　那年，越国强盛，与吴国不相上下。
	　　夫差言出必行，行之必果，以大夫伯嚭为太宰，苦练骑射，以精兵以伐越，在夫椒大胜，得报父仇，偏偏勾践有谋士，派文种以美女、财宝贿赂吴太宰伯演求情，夫差妇人之仁，且心在争霸天下，所以同意了结盟，气得伍子胥破口大骂，然后他让勾践带着妻女与谋士来吴国放牛养羊，勾践百般认错，千般讨好，甚至愿意亲尝粪便替夫差治病，这份诚意终于感动了夫差，便在三年后将他放了回去，气得伍子胥跳脚大骂。
	　　夫差委屈，背后和莫三娘痛诉：“越国国主都那么低声下气了，俯首称臣，还治好我的病……两国之争，恩怨相抵，我怎好意思继续留着他吃苦？你听听子胥那家伙都骂我什么了？妇人？！简直荒天下之大谬！也就是我那么贤德的国主才不和他这匹夫计较了！乳娘，你说我错了吗？”
	　　莫三娘想了想，含笑安慰：“是陛下宅心仁厚，重情重义呢。”
	　　夫差想了想：“我觉得子胥说的也不是没道理。”
	　　莫三娘劝：“以后小心点越国动态便好了。”
	　　夫差皱眉：“他们？如今国力衰退，起不了什么风浪，倒是齐国是心头大患。”
	　　打仗是男人的事，莫三娘不懂，可是她忍不住笑了。
	　　夫差惊诧：“乳娘笑什么？”
	　　莫三娘道：“我只是想起当年在叔父婚宴上闹着要新娘子的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他已经是个大男人了，能为我们遮风避雨了。”
	　　“那时孩子气的说话，乳娘还记着做什么？”夫差想起孩提时，尚不懂男女之事，只觉得叔父的妻子温柔美貌，性格有趣，每天有人陪自己玩多开心？便吵闹着也要娶个女人回来陪自己，给父亲笑话了许久。
	　　父王曾打趣问：“我替你娶徐家长女如何？”
	　　他说：“徐家长女老是这不许，那不许，太闷。”
	　　父王问：“我替你娶黄家女儿如何？”
	　　他说：“黄家女儿活泼过头，老捉弄人，不好不好。”
	　　父王装着生气的样子：“挑三拣四，女子重德不重色，我给你娶何家姑娘如何？”
	　　小孩子愣了半晌，“哇”一声哭了：“何家姑娘是麻子，还凶，她会打我……”
	　　莫三娘在旁边，笑得肚子疼，问：“你想要什么样的姑娘？”
	　　夫差想了想，豪情壮志：“我要天下绝色！”
	　　未来国君好色，大大的不好，阖闾很生气，把他拖回去狠狠教育了番，教育得夫差低头不已，不敢再闹。而后来有绝色之称的田妃入了宫，他也不见得特别宠爱，后宫美人如云，他待她们也是平平，渐渐也放下心去，大约总归是孩提间的玩笑吧。
	　　万万想不到的是施夷光。
	　　大殿上，颦颦一笑，她撩动了他的心。
	　　夫差的感情就好像沉默多年的山火，猛烈地爆发出来，然后沉沦。
	　　后宫女子略有怠慢，是慢君之罪。
	　　施夷光的若近若离，是让人追逐不已。
	　　后宫女子哭笑吵闹，是不识大体。
	　　施夷光喜怒无常，是真情流露。
	　　男人只要迷恋上一个女人，不管她做什么，都是好的。
	　　哪怕是她不爱他。
	　　哪怕是她的心，从未留在吴国。
	　　她在窗台眺望远方，看的不是这片夫差深爱又恨不得双手捧给她的土地，而是遥远的越国。每次越国使臣来，才是她最开心的时候。
	　　吴国、太湖、夫差……所有被莫三娘深深珍惜的东西，都被施夷光嫌弃。
	　　莫三娘不喜欢施夷光。
	　　小雀儿可不懂那么多心思，她一次又一次地和嬷嬷说，“施妃娘娘好可怜，背井离乡，远离故土，我经常看她对着越国方向捧着心哭，眉毛皱起的模样很漂亮，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比她更像女人的女人，”她对着铜镜，试图学施妃那样捧心哭泣，小小眉头锁起，看得莫三娘直摇头，“你不合适哭，还是笑比较好看。”
	　　小雀儿极有斗志地说：“施妃娘娘说我长大就会好看的了。”她偷偷地笑，冯大哥也在大家的起哄下说等她长大，若还没成亲就娶她呢，虽然是开玩笑，但足以让少女当了真，她觉得自己多和施妃娘娘待在一起，好好学习怎么护理头发肌肤，以后也会变漂亮的，那时候定会让冯大哥真正喜欢上她。
	　　莫三娘告诫：“不要离那个女人太近。”
	　　小雀儿问：“为什么？”
	　　莫三娘思索良久，却找不出任何有说服力的东西，方道：“她有些……不够真。”
	　　“嗯嗯，嬷嬷大概看走眼了，施妃娘娘不是这样的人，我很喜欢她呢，”小雀儿天真，不知人间险恶，她只知嬷嬷不高兴，狡诈地转转眼睛，扑入她怀中，撒娇岔开话题，“放心，雀儿更喜欢嬷嬷，嬷嬷年轻时肯定也是美女！比施妃娘娘还漂亮的美女！嬷嬷对雀儿最好了，雀儿长大要孝顺嬷嬷，每天给嬷嬷吃最好吃的东西！厨房的大娘夸我做饭很有天赋呢！你尝尝我做的糕点，就是硬了些。”
	　　“好好好，”面对外孙女撒娇，莫三娘心花怒放，暂时丢开了对施妃的不满，尝了口糕点，继而装着愁眉苦脸问，“要是你长大后，嬷嬷牙都掉了，咬不动怎么办？”
	　　“不怕，”小雀儿想了想，认真说，“我每天喂嬷嬷吃肉饼！把肉切得碎碎的，放上盐，炖烂，和白面一起烙，可香了，就算没牙都吃得动。”
	　　“好好好，雀儿最孝顺，”莫三娘笑得合不拢嘴，“嬷嬷等雀儿长大喂我吃肉饼。”
	　　小雀儿握紧小小拳头：“嗯！”
	　　【伍】
	　　莫三娘绣着裙子，悄悄地想：再过几年，外孙女大了，又在宫里服侍过，特别有体面，和吴王商量下，在青年才俊里给她挑门好亲事，不求大富大贵，不求高官厚禄，只求那男人性子好、心眼好、待她的雀儿好，两人琴瑟和鸣，白头到老。
	　　雀儿这孩子没心眼，但实诚、厚道、重情义，有莫家之风，必是孝顺孩子，吴王也大了，用不着乳娘了，她趁着身子骨好，可跟着外孙女与女婿出宫，住在宫外规矩松些，日子轻省点，也可给雀儿带孩子。
	　　四世同堂，母贤子孝……
	　　夏日阳光正暖，照在懒洋洋的猫身上，晒得毛皮热烘烘的。
	　　正是畅想美好未来的好时光。
	　　【陆】
	　　小雀儿死讯传来的时候，也是夏日晌午。
	　　那天，池塘荷花开得正盛，连狗儿都在打瞌睡，她说去馆娃馆找施妃娘娘身边的小宫女玩捉迷藏，结果一去就没了踪迹。莫三娘等来等去，心里发慌，派人四下寻找，结果打扫的宫女看见馆娃馆附近的荷花丛中有个穿绿衣的小小身影在浮沉，急忙惊叫呼救，待捞起后，发现已没了呼吸。
	　　小小女孩静静地躺在草地上，湿漉漉的长发缠着湖中水草，白皙的脸上有着惊恐的色彩，她的生命停留在短暂的十一岁，所有的梦想，所有的承诺，都再不会有实现的机会了。
	　　白发的嬷嬷送黑发的外孙女离去，只恨不得以身相替。
	　　莫三娘轻轻地摸过她冰凉的身躯，没有眼泪，她不能相信昨天还在身边吵闹得像麻雀儿般的孙女儿就这样消失不见。
	　　她仍记得小雀儿昨日给自己做的新糕点，面团发得恰到好处，不软不硬，可是味道却淡了些，她欢喜地夸雀儿手艺大有长进，将来定是贤惠女子，夸得雀儿飘飘然，红着脸揉了半晌发梢，单眼皮笑得眯眯的，很是娇俏。
	　　她也记得，雀儿昨天睡前还亲了一口自己面颊，夸嬷嬷越来越年轻了。
	　　她更记得，雀儿握着她的手说，以后要陪嬷嬷到老。
	　　记忆中的片段有许多，历历在目，像雀儿那么健康活泼孝顺懂事的女孩儿，怎会丢下嬷嬷去了？
	　　“雀儿只是睡着了，不要吓唬嬷嬷。”她轻轻地说，神色恍惚，“嬷嬷不再责怪你贪玩不懂事了，女红不好没什么打紧的，嬷嬷保证不逼你学绣活了。”冰冷的身体没有回应，她终于意识到孙女不再醒来，眼泪夺眶而出，伏在草地上撕心裂肺地哭，“是谁天打雷劈的没良心，害死我的孙女儿？！”
	　　“嬷嬷别乱说，雀儿年纪小，谁能和她过不去？”与莫三娘交好的刘宫人看不下眼，急忙上前安慰，“小女孩就是贪玩，不小心失足也是有的。”
	　　莫三娘抬起头，带着满脸的眼泪鼻涕，像疯子般大笑三声，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雀儿幼时被水淹过，最是怕水，她怎会来水边玩乐？”
	　　“嬷嬷，”刘宫人急道，“这可是施妃娘娘的馆娃馆，守卫众多，雀儿无权无势，碍不了人的眼，怎会有人害你孙女？”
	　　莫三娘问：“施妃娘娘当时在做什么？”
	　　刘宫人道：“越国来了使者，据说里面有施妃娘娘的远族女眷，施妃娘娘接见，聊得欢喜，无暇他顾，宫女们也忙着招待，一时间没看到雀儿也是有的。她小孩子心性，捉迷藏不知藏去哪儿，路过水边时失足跌下去，也不出奇。”
	　　莫三娘轻轻摸过雀儿的手腕，上面有道淡淡的红痕，翠绿裙角也有擦破的丝线，显然是被拖扯过的痕迹，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虽然不知道原因，小雀儿定是被害死的。
	　　为什么施妃娘娘要遣开宫女，私下与越国来的使节说话？他们说了什么？
	　　为什么雀儿死的时候，在荷花池边的侍卫都被调走了？
	　　为什么施妃娘娘在雀儿死后就病了，神色很不好，还替雀儿烧香祷告？
	　　为什么施妃娘娘那么畏惧自己调查雀儿之死？
	　　雀儿到底在馆娃馆捉迷藏时藏在哪里？她是不是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疑点越查越多，指向同一个方向。
	　　莫三娘将满腔哀痛化作怒火，烧向馆娃馆。
	　　她逼着吴王要真相。
	　　【柒】
	　　施妃娘娘很伤心，很委屈，很痛苦，犯了病，倒在床上不起来。面对吴王质问，她躺在床上，含泪道：“妾不是故意的，那天我在荷花池丢了只心爱的白玉耳环，恰逢越国使节在旁边，带来许多故乡的消息，我听得入了神，贴身宫女有些事，走开了，我正好看见雀儿在院子里捉迷藏，灰头土脸地跑出来，想着她闲着没事，便让她帮忙去找找耳环，没想到耳环落在水边，雀儿那忠心的傻丫头去捞耳环时，踩滑青苔，竟跌落水里去了，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妾不应该寻耳环的，更不应该让那么小的孩子去找耳环，妾知罪，面对嬷嬷的怒火难辞其咎，心里又慌又怕，竟没敢说出真相，还请陛下降罪，妾……妾这就去找嬷嬷请罪。”病容惨白，身姿楚楚可怜，她强拖着爬下床，刚走三步就捂着心摔倒在地，晕死过去。
	　　把要为乳娘来问问事情真相的吴王给吓得半死，连连为自己说话孟浪道歉。
	　　施妃娘娘醒来，一个劲地哭，哭得连气都喘不上。
	　　吴王本就不信爱妃会做坏事，心里又怜又爱，少不得多加安慰，并拍着胸脯保证会好好安慰莫三娘，让她不再追查此事。
	　　莫三娘听完解释后，沉默了。
	　　吴王劝：“雀儿已逝，终究无法挽回，给我面子，我会好好补偿你的，不要再查下去了。”他列出了厚重的封赏单子，金银财宝，土地房屋，样样俱全。
	　　可是，人命是用钱能换来的吗？
	　　“三娘淡泊名利，无欲无求，亲做食，自缝衣，纵使给我金山银山，亦用不着。”莫三娘冷冷地拒绝了封赏，“我只求一个真相，不让雀儿死不瞑目。”
	　　高高在上，被一再拒绝，吴王有些愠怒了，拂袖道：“此事是意外，非夷光所愿，她是再善良不过的女子，身体又弱，受不得半点刺激。如今她愿真心道歉，嬷嬷也不要得理不饶人了！我会让莫家选聪明伶俐的孩子来给你继承香火，养老送终。”
	　　一百个聪明伶俐的孩子，也换不回莫雀儿。
	　　面对她付出全部心血的孩子，让她放过杀死她孙女儿的凶手？
	　　莫三娘的血都冷了，她再问：“我的外孙女，只值一个道歉？你就那么相信施夷光？相信一个越国送来的女人？”
	　　吴王毫不犹豫道：“我信！”
	　　莫三娘有窒息的感觉，她颤抖地再问：“只要她说，你就信？”
	　　夫差莫名有些焦躁，他握住乳娘气得发抖的手，不知在说服她还是说服自己：“雀儿已经死了，逝者已去，不要再伤害活着的人，何况她是那么的善良，那么的喜欢夷光，她不会忍心让你难过，也会原谅夷光的无心之过的，请乳娘不要再追查这件事了。”
	　　莫三娘再次严厉地问：“是不是只要施妃说的话，你都信？”
	　　夫差点了点头：“是的，只要她说，我都信。”
	　　莫三娘喃喃问：“为什么……”
	　　夫差答：“她是我女人。”
	　　是他爱得刻骨，愿意付出全部心血的女人。
	　　施夷光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柔弱，当他看见她第一眼时，仿佛见到了年少时梦中的女神，这是他原以为永远触不到的幻影，却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可是，如何让女神爱上凡人？
	　　他虽是吴王，拥有高贵的血统，一片肥沃富饶的土地，可是他比夷光大了十七八岁，没有横溢的才华，没有英俊的面容，没有健壮的身躯，甚至不再青春年少，又胖又丑又老的他只能凭借身份让夷光乖乖地留在身边，讨好自己，却无法让夷光真心真意地爱上他。
	　　夫差想要的太多……
	　　他除了去宠爱她，用金钱、用诚意打动她的芳心外，还能做什么？
	　　滴水穿石，海枯石烂。
	　　人的心，也会变的吧？
	　　莫三娘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淌下来，没有哭声，她问：“你是夫差，还是吴王？”
	　　夫差愧疚地低下头，不去看乳娘：“我是吴王。”
	　　他不再是那个嗷嗷学语的奶娃娃，而是吴国的君主，君王所下的每一个命令，都是圣旨，容不得任何违抗。
	　　莫三娘懂了，她艰难地答：“我不再追查雀儿之死。”
	　　夫差再次确认：“我要你承诺，不因此事责难或伤害夷光。”
	　　莫三娘点头：“我承诺，我绝不因雀儿之事责难伤害夷光。”
	　　夫差道：“莫家信义传家……”
	　　莫三娘斩钉截铁：“三娘言出必行。”
	　　“好！”夫差依旧命人送来大批的金帛珠宝与莫三娘，做愧疚的补偿。
	　　莫三娘将东西全部退了回去。
	　　临行前，夫差回头，轻轻地说了句：“乳娘，对不起……”
	　　莫三娘别过头去，不再看他。
	　　【捌】
	　　夫差对施夷光宠爱更盛，穷奢极侈。
	　　伍子胥怒不可歇，竟当众抱怨：“施妃之祸如夏姬。”
	　　夫差得知，大怒。那夏姬是郑国出了名的女人，美艳放荡，死在她肚皮上的男人无数，号称“杀三夫一君一子，亡一国两卿”，怎能与他冰清玉洁的夷光相提并论？器重的臣子竟如此诋毁宫中嫔妃，干涉他的私事，气得夫差胸闷，若不是被劝忠言逆耳，他几乎要当场发作，只好回宫砸了几个酒器。
	　　施夷光见状，心绞痛发作，卧床不起，只言：“妾对君心如日月，日久见人心。”然后暗地差遣投靠越国的太宰嚭私下笑道：“子胥说施妃像夏姬，不知他是否要效仿巫臣？”
	　　巫臣是楚国臣子，三番四次进谏楚王，说贪图夏姬美色是淫，淫是大罪，成功制止楚王纳夏姬进宫，转头却私奔去郑，自己娶了夏姬逃跑。气得楚王杀了巫臣全家，后来巫臣带着夏姬逃亡吴国报复，他颇有才能，帮助吴国侵楚，把楚国祸害得一塌糊涂。虽然巫臣是吴国以前的重臣，才华横溢，但大家对他为女色而背主的行为总归有些看不上，就连夫差也不例外。
	　　听夷光说，伍子胥经常不怀好意地盯她。
	　　听夷光说，伍子胥经常私下谴责她。
	　　若伍子胥要像巫臣那样明里在他面前骂夷光，挑拨两人关系，背后却看上夷光想据为己有呢？
	　　查无实证，也不能随意询问忠臣这种丢脸的事。
	　　夫差心里就有个疙瘩，越看伍子胥骂施夷光就越火大，越发看他不顺眼，也怀疑他的忠诚——忠臣怎能对君主的心上人百般诋毁，试图拆散呢？而施夷光倒经常在背后夸赞伍子胥虽迂腐了些，却英明神武，是栋梁之才。此等容人之心，实为贤良女子楷模，除了每次提起伍子胥的崇拜眼神让人看着不舒服了点，让夫差觉得自己废物了点，都很完美……
	　　君臣之间，渐渐远离，经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执不休。
	　　后来，伍子胥出使齐国，太宰嚭乘机进谗，说伍子胥阴谋倚托齐国反吴。夫差听信谗言，派人送一把宝剑给伍子胥，令其自杀。伍子胥悲愤痛哭，死前直言：“将我的眼睛挖出来挂在东门上，我要亲眼看着越国入侵。”施夷光听了这话，当场心绞痛发，几乎痛死过去，哭言，“越国视吴王为恩人，怎会做出这种事？”夫差气得浑身发抖，命人将伍子胥尸首沉入江中。
	　　吴国大哀。
	　　【玖】
	　　消息传入宫中，莫三娘扎破了自己的手指，血滴在白布上，钻心地痛。
	　　她觉得现在的夫差很陌生，他越变越多，仿佛所有事情都围着施夷光转，忘了他自己。
	　　她对吴国的未来很担忧，朝令夕改，奢华无度，众臣也议论纷纷，不知所措。
	　　那个名叫施夷光的女子，真真好手段。
	　　可怜的雀儿，可悲的夫差，她心爱的两个孩子被这毒蝎心肠的女人尽数毁去，可是她能做什么呢？雀儿已经死了，不会听她的了，夫差不再是孩子，不会听她的了。
	　　而且她答应过夫差，纵使再痛恨，也不让夷光为难。
	　　莫家每个人都能遵守承诺，她也不例外。
	　　莫三娘紧紧握住针，想了又想，除了再劝几次夫差惹他烦躁外，无计可施，泪满衣襟。
	　　没办法，就算被狐狸精迷惑来和她作对的孩子，仍是母亲心头上的肉。
	　　可怜天下父母心，只盼他能早日醒悟。
	　　【拾】
	　　莫三娘没有等到夫差醒悟的那一天。
	　　王夫差十四年春，吴王北会诸侯于黄池，欲霸中国以全周室。六月，越王勾践趁吴国精兵在外，伐吴。太子友奋战被俘，烧死姑苏台上。吴王大哀，无奈求和，越国退兵。
	　　是夜，听说夫差进了施夷光的屋内，有男子斥责声，有女子哭闹声，次日，和好如初。
	　　他始终不相信夷光会害他。
	　　哪怕是，付出了亲儿子的性命做代价。
	　　直至王夫差二十三年十一月，越国再次入侵，此时吴国穷兵黩武，已是强弓之末，无力抵抗，吴王再次向越王求和，曾献美人的越国重臣范蠡坚决主张要灭掉吴国，越王听从建议，攻打姑苏，命吴王遣与甬东，屈膝为臣，百家居之。吴王说：“我已老，不能服侍君主，悔不听子胥之言，落到如此下场。”后拔剑自刎。
	　　吴王死后，越王以不忠之名诛太宰嚭。
	　　【拾壹】
	　　吴王身死，吴宫人深恨施妃。
	　　“那个叛国的贱人何在？一定是她离间陛下，将吴宫的消息送出去的！”
	　　“陛下真是白疼了她！从一开始就包藏祸心的蛇蝎！”
	　　“将她沉江，去与子胥大人谢罪！”
	　　众人四处寻拿施妃，欲将其挫骨扬灰，以解心头之恨。
	　　可是他们谁也没找到施妃。
	　　是莫三娘救下了施夷光，带着荆钗布裙的她，面涂黑灰，偷偷潜出宫外。
	　　同床共枕十七年的男人，在自己面前自尽，施夷光惊恐的眼睛里有着呆滞，不复以往灵动，她很清楚地看见，所有陪她离宫的侍卫宫人眼里，都充斥着刻骨的恨。
	　　没有人愿意做亡国奴。
	　　越国人不想，吴国人也不想。
	　　夫差待她极好，可是，她是越国的女子，肩负着越王给予的复仇使命。
	　　范蠡，那个风流潇洒的男人也信誓旦旦地告诉她，只要能成功，小小的浣纱女将成为越国的英雄，范蠡还告诉她，等越国复仇成功的那一天，就会将她接回去，让她做自己的妻子，过上双宿双飞的好日子。还有越王，那个身材高大，眉眼里有着不一样坚毅的男人，他含情脉脉地说会等着她回去，让史官在越国厚厚的历史上写下她的名字，流芳千古。
	　　比起这些气宇非凡的男人，夫差在她面前就像条摇着尾巴的狗，还是又胖又难看的丑狗，百依百顺得让人心烦。每每想到这里，施夷光就能硬下心肠，无视夫差对她的好。
	　　可是，她不能无视夫差的死。
	　　得知施夷光是出卖吴国的罪魁祸首，莫三娘带着侍卫直冲馆娃馆，要杀她除害。越王派来接应的人尚未抵达，几个心腹抵挡不了吴宫人的怒火，施夷光无计可施，躲在床旁怯怯发抖，她本以为自己活不成了……
	　　夫差来了，他问了她很多事，其中许多是他从来不愿面对的。
	　　证据确凿，施夷光再也无法抵赖，终于一一交代，然后不复以往温柔虚伪，哈哈大笑道：“来吧，我知道你要杀我解恨的，可是我终究是为越国复仇成功了。”
	　　夫差愣愣地看着她，他的鬓角白发又多了，脸上皱纹纵横，仿佛老了三十岁。
	　　莫三娘对这蛇蝎心肠的女子恨极，提剑要刺。
	　　夫差持剑拦下，他说：“住手。”
	　　莫三娘惊呼：“陛下？！”
	　　就连施夷光也呆了般看着他，仿佛不理解。
	　　夫差低头问她：“那么多年，你倾尽全力对你，你真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施夷光摇摇头：“没有。”
	　　夫差再问：“你爱过我吗？”
	　　施夷光残忍地摇头：“没有。”
	　　她闭目等死，再也不相信自己装病就能得到宽恕。
	　　夫差愣愣地看着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却做出出乎意料的决定：“让她走。”
	　　众人大惊，莫三娘忍无可忍，破口大骂：“这是背叛你的狐狸精！吴国的罪人！下贱的东西！她对不起你的苦心！”
	　　夫差摇摇头：“三娘，你带着她走，别落在愤怒的吴人手上，直接将她交给越人，这样……就应该平安了。”
	　　莫三娘盛怒：“蠢货！”
	　　曙光在绝望中出现，施夷光睁开眼，不敢置信地问：“真的？难……难道你不恨我？”
	　　“恨……”夫差用苍老的手抚上她光滑的面颊，十余年的吴宫生活，她已从青春少女变成了年近四十的少妇，岁月的痕迹爬上她的眼角，仿佛古董上的刻痕，带来成熟的韵味，可是美丽却未曾凋零，仍是他花园百花中最耀眼，最爱的那朵花，他轻轻地说，“有多爱你，我就有多恨你，有多恨你，我就有多爱你，所以我不能看着你死。”
	　　施夷光呆呆地坐着，忽然抽泣起来，她羞愧难当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这一刻，她的泪水，终于变得真实。
	　　莫三娘还想说什么。
	　　“乳娘，”夫差扭头，深深地鞠了一躬，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告诉她，“我在夷光面前发过誓，此生决不伤她，请你为我带夷光离城。莫家信义传家，一诺千金，我贵为天子，更应守信。如今我已决意与吴国共生死，难以分身，只求乳娘替我将夷光送出城外。夷光与越国有大恩，不会为难她，亦不会为难你的。”
	　　莫三娘冷冷问：“这是吴王的要求？”
	　　他摇头：“这是夫差的请求，也是最后的请求……”
	　　夫差的请求，就如一个孩子对母亲的请求。
	　　没有母亲能拒绝所爱孩子的最后请求。
	　　“好，”莫三娘如钢铁般的心，一下子软了，紧紧握住的剑柄松了，铜剑落地，再也无法拾起，她含泪答应了夫差的请求，“乳娘什么都答应你……”
	　　太阳徐徐升起，太阳徐徐落下，吴王甍。
	　　她亲手抚养大两个孩子，然后亲手为他们送葬。
	　　她亲手将害死她孩子的凶手送出生天。
	　　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悲哀的事吗？
	　　【拾贰】
	　　通往姑苏城外的路上，施夷光坐得离吴人远远的，她很害怕有人会偷偷对她下杀手，事实上，好几个宫人侍卫都尝试这样做了，却被眼厉的莫三娘发现制止。
	　　夫差曾说莫家重承诺，只要乳娘答应的事，绝不食言。
	　　莫三娘承诺保护施夷光不受吴人伤害，将她交给越人，就绝不会让她死在越人手里。
	　　施夷光认准靠山，紧紧跟在她身后，寸步不离。
	　　莫三娘一路无语，默默保护。
	　　穿街过巷，绕开吴国几大家族的追杀，姑苏城外有越国的旗帜，生路就在眼前，朝思暮想的故乡就要回去，她的心跳得宛如小鹿般欢腾，只恨不得肋上生双翼，瞬间飞回越国。紧接着，她看见了越国的士兵，穿着抖擞的皮甲，定是宫中派来接应她的使节，国与国之间常年征战，他们对已投降的吴军送施夷光到来，并不敌视，似乎还有些意料之中。
	　　莫三娘轻飘飘地走到狂喜的她背后，恍若鬼魅，笑着说：“回去吧，这是我安排的越人来接你了。”
	　　阴冷的声音让施夷光打了个寒颤，忽然不敢挪动脚步。
	　　越军似乎知道莫三娘会带她来，毫不意外，他们却无视吴人送行的队伍，迎上来，对她笑道：“辛苦了，我们是皇后派来接你的使者，请安心上路吧。”
	　　紧接着，施夷光看见侍卫们拿出了一只牛皮缝制的大袋，约莫有一人高，一人宽，尺寸就如她身高定制般合适，她忽然什么都明白了，转身就想逃，却被牢牢按住，按倒在泥地里，从未提过比酒壶更重的东西的双手被石子磨破了皮，整齐的发髻被打得凌乱，她一口咬去擒拿自己的侍卫手，歇斯底里地问：“为什么？”
	　　她为越国灭了吴国，她明明应该是越国的英雄，应受万众敬仰。
	　　为什么大家要如此对她？！
	　　侍卫言：“这种亡国的祸水，留着有什么用？”
	　　莫三娘在她身边蹲下来，悄悄地说：“很早很早以前，约莫是雀儿死的时候，那时两国关系尚好，我让派去越国的每个使节都在皇后耳边夸你，夸你的美貌，夸你的心机，夸你后宫争宠的本事。能迷惑得吴王要死要活的女子，越王心心念念的美人儿，又是对越有恩的英雄，你让皇后怎能不胆战心惊？怎能不害怕你回去后把越王也迷得失了心，亡了国？皇后与越王同甘共苦多年，闹腾起来，越王是不会为了只看过一眼的你伤了多年共患难的皇后的心。所以，从很早开始，我就知道了，你留在我儿夫差身边，能活，回去越国，必死。”
	　　她拼死也要辅助的男人们，任凭她去死。
	　　怎么可能？！
	　　施夷光猛烈地挣扎，哭泣，求饶，她拉着莫三娘的裙子道：“你答应过夫差，不让我死的。”
	　　莫三娘笑着说：“我只答应夫差不让吴人杀你，如今杀你的不是吴人。”
	　　挣扎中，施夷光被装入牛皮袋，抬去江边，仍不停呼救。
	　　莫三娘走过去，最后对她说：“那个宁死也不愿伤害你的男人，那个会不惜一切代价救你的男人，已被你害死了。”
	　　牛皮袋中的挣扎，忽然停了，再无声息，只余微微抽泣。
	　　有几滴水迹浸出，不知是血还是泪。
	　　越人愧疚地将牛皮袋投入水中，一代绝色，逐波而去。
	　　莫三娘站在河边，轻轻说：“让一切都结束吧。”
	　　越人的恨，吴人的恨。
	　　是对是错，难以分说。
	　　西施，名夷光，春秋时期越国人，天生丽质，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其忍辱负重，以身救国事迹流传千古。
	　　《东周列国志》书：勾践班师回越，携西施以归。越夫人潜使人引出，负以大石，沉于江中，曰：“此亡国之物，留之何为？”
	　　唐人陆广微所著《吴地记》，称西施随范蠡私奔，后世文人也据此写出了许多戏剧、小说，或影视剧，为大众所喜。

【战国】 刺客行
	　　秦王政十七年，秦国灭韩。
	　　秦王政十九年，秦国灭赵。
	　　唇亡齿寒，秦国野心直指六国，风雨欲来，魏、燕、楚、齐各路诸侯坐立不安，苦无良计。
	　　【壹】
	　　五年前，燕国，蓟。
	　　易水仍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流淌，河畔是女人们洗衣、孩童们戏水的好地方。每当夕阳落下，鱼鳞似的金斑在波光上流转时，赶牛的、赶集的、挑货的、种田的汉子们路过易水，纷纷冲着女人打趣唱歌，却往往遭来女人们强烈的反击，然后这些嘈杂的声音渐渐散去，只留下一个角落里极细微的呜咽声。
	　　八岁的黄狗儿蹲在水边，蜷缩成一团，他的衣服擦破了口子，脸上有好几块青肿，他哭得很伤心，眼睛肿得像个桃子，声音也沙哑了，他不停地问水中的影子：“为什么大家都欺负我？”
	　　或许是因为他父亲是个酒鬼，人品极差，名声极坏，在外闷葫芦，在家窝里横，每每喝醉就乱打人，还吹嘘自己祖父是鼎鼎有名的侠客，这话连鬼都不信，满大街的人，谁不知道他祖父不过是个装模作样提着刀装样子的蠢货？
	　　或许是因为他母亲是个病歪歪的妇人，枯瘦如骨，面色蜡黄，走路五步喘三步，唯做得一手好针线，替人缝缝补补挣几个零钱过活，每每想到没有希望的未来，就不时对着油灯垂泪，反反复复抱怨自己悲剧的一生，听得大家都不乐意和她来往。
	　　黄狗儿在这样暴戾的父亲和懦弱的母亲的照料下成长，身材仍瘦小得像猴儿，胆子小得像鼠儿，动不动就哭鼻子，那双眼睛总是闪闪缩缩的，带着不自信和恐惧，仿佛看见什么都会被吓一跳，然后钻洞逃跑似的。因为这份窝囊，满条街的大孩子都爱欺负他玩，他们总是成群结队，相约去游戏，然后把他在巷口拦下，为首少年道：“喂！小狗儿！哪里走？”
	　　他转身想跑已来不及，脸色发白。
	　　少年嬉皮笑脸道：“小狗儿，从爷爷的裤裆下钻过去，再吠两声听听吧？”面对这个总欺负他的孩子王，黄狗儿好想哭，却不停摇头。
	　　少年见他害怕，却哄笑起来，然后挥舞着拳头问：“小狗儿，你胆子肥了？敢不听爷爷的话？认识这个是什么吗？哎呀，好大一个拳头啊！你怕不怕？”
	　　黄狗儿的眼泪瞬间涌了上来，他挂着满脸的鼻涕眼泪，不明白这些身材高大的少年们为什么爱欺负他。可是他真的很怕挨打，面对欺凌心里除了恐惧只有逃避。
	　　“小狗儿，你怕不怕爷爷的拳头？”
	　　黄狗儿乖巧地点头，眼睛看着地面不敢挪开。
	　　“小狗儿，怕该怎么做啊？”
	　　“汪汪——”
	　　“哈哈！”少年们却被他痛哭流涕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起来，拿着根狗尾草不停逗他，“再趴地上转几个圈，哭什么哭？你去将你阿姊绣的手帕偷条给爷，爷就放过你。”
	　　黄狗儿开始号啕大哭，哭得稀里哗啦，转身就想跑。少年伸出脚尖，轻轻一勾。黄狗儿扑倒在地，摔了个满头包，嘴唇擦破了，沁出几滴血。
	　　“窝囊废！”少年的哄笑声却更大了。
	　　黄狗儿哭着跑，跑到易水边，他不敢让爹娘知道自己弄坏了衣服，怕被打骂，心里酸楚难受。虽然家在易水边，他却又不敢回家。直到太阳渐渐西垂，不知过了多久，有少女清脆悦耳的呼唤声传来：“狗儿，狗儿——”
	　　黄狗儿将脑袋垂得更低了，呜咽声却略大了两分。少女循声而至，松了口气：“果然在这里，让阿姊好找。”
	　　“阿姊——”低低的抽泣化作号啕大哭，满脸的眼泪将脸涂得像花猫般，黄狗儿的委屈和伤心终于有了发泄的出口，痛斥道，“舞阳他们又欺负我！”
	　　他知道，自家阿姊一定会心疼他，一定会替他做主的！黄狗儿的阿姊名叫黄鹂儿，今年十岁，长得就像狗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她有乌油油的头发，水当当的肌肤，黑漆漆的眼睛，娇滴滴的小嘴，盈盈一握的细腰，没有一处不漂亮，她声音清脆，笑起来比黄鹂还动听。她的性格没有受父母影响，善良开朗，聪明能干，特别懂事。尤其是那双巧手，绣出的鸳鸯能戏水，绣出的雀儿能飞天。她自母亲病后，家里里里外外的活儿都能做，是所有男孩心仪的对象，是所有母亲最想娶回家的媳妇儿。
	　　“又是秦家那个不省心的舞阳？上次还没被他娘教训够吗？那胡作非为的家伙，我看他哪天连人都敢杀呢！”黄鹂儿闻言，果然有些生气，然后安慰，“别哭，改明儿姐姐再拿大扫把去收拾他。”
	　　黄狗儿死命地点头，然后又哭：“阿姊……衣服破了，阿爹会打我呢，他还会打你。”他怕煞了阿爹的棍子，敲在身上痛得很，打起来就连阿娘都不敢拦，只有阿姊还敢冒头说几句，往往却被连带着一块儿打，可是阿姊很勇敢，不像他，挨打从来不哭的。
	　　“别哭了，待会咱们从后门溜进去，你悄悄换了衣衫，阿姊悄悄给你补上，阿爹就不会发现了。阿娘今天烙了面起饼吃，分量可足呢，阿姊还悄悄地给你藏了个，不快点回去就要给大黄吃了。”黄鹂儿对弟弟的胆小很不解也很无奈，心里又气又怜，俯身把他扶起，替他擦去眼泪，“男孩子不要掉眼泪，你不是听过很多侠客的故事吗？好男人就要坚强勇敢，不随便哭鼻子。”
	　　黄狗儿拼命点头，继而又问：“阿姊，可是我忍不住害怕怎么办？我是不是顶没用……”
	　　这个问题太尖锐，黄鹂儿也无奈了，她笑着点点弟弟的鼻子道：“谁说的，我家阿弟最善良了，勇敢就慢慢学。”
	　　回到家中，父亲果然没发现黄狗儿换了衣衫，他就着面起饼，喝得醉醺醺的，在猪朋狗友面前不断吹嘘祖父的威风史和听来的侠客传闻。母亲早就躲去了厨房抹眼泪，狗儿吃完阿姊藏好的面起饼，躲去院门外，偷偷听父亲说侠客的故事，这是他最喜欢的事情。
	　　父亲说：“卫国有个叫荆轲的侠士，读得好书，舞得好剑，慷慨侠义，最是风流人物。据说，他闹市手持长剑，端得是英姿洒脱，虎背熊腰，一剑就了结了那欺男霸女的恶霸，人人称好，好些人感动得眼泪都出来了，奈何惹上官司，然后四处游历，做了无数行侠仗义之事，真正是我辈英雄，英雄……”
	　　荆轲好厉害，真是大英雄。要是自己也有那么厉害，那么勇敢，就能把欺负人的恶棍统统杀死了！
	　　不行，杀死太残忍，就狠狠揍他们一顿，揍到他们不敢惹自己就好。
	　　黄狗儿抱着膝头，痴痴地在心头画着一个又一个的美梦。
	　　【贰】
	　　父亲死了，他喝醉后失足落入易水，再也找不着了。
	　　酒鬼父亲也比没父亲好，原本贫困的家庭更加贫困。母亲大受打击，病情加重，一拖再拖，终于拖不下去了，在父亲死后的不久撒手人寰，留下这对年幼儿女和许多债务。
	　　风雪漫漫，年关将近，是逼债的日子，数目大得不是两个孩子能承受的地步。父债子偿，那些吸血虫没有同情，也没有宽容的余地。
	　　不是没求过，但黄家亲戚们都是穷苦人家，精打细算过日子，对两个孩子的恳求都如火炭般避之不及，都说这对姐弟可怜，但这年月可怜人那么多，谁又帮得上谁？唯三叔心存不忍，悄悄塞来几十个大钱，饶是如此，他还是被三嫂扯着耳朵痛骂了一整晚。
	　　凶神恶煞的债主们拿不到钱，便卖了黄家的房子和家具。看着恶棍们冲进门，将熟悉的家抢夺去，将母亲留过的痕迹全部抹消，黄狗儿心里发酸冒苦，抽泣不已。
	　　黄鹂儿倒倔强，她笑嘻嘻地安慰弟弟：“狗儿不怕，男子汉别哭，只要人在，房子去了可以再来。”
	　　卖房子的钱离债仍差老大一截，债主不依不饶，他们把俩姐弟关在屋子里看守，自个儿在堂屋喝酒吃肉，商量如何卖人换钱：“姐姐长得颇标致，卖去窑子也差不多了，弟弟看着没精神，能值几个钱就卖几个钱吧，得钱就按这样分这样分，总归还是要吃点亏……”
	　　听着隔壁可怕的对话，黄狗儿害怕极了，他忍不住号啕大哭起来，哭得债主都头晕，过来狠狠打了他几巴掌才肯老实，奈何心里恐惧难忍，只好憋着声音死命哭，眼泪鼻涕满脸，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求饶未果，他抓住黄鹂儿的衣袖，问了一次又一次：“阿姊，我们以后怎么办？阿姊，我不要和你分开，我不要被卖，阿姊救我……”
	　　明朗雪夜，几缕月光从窗口缝隙透过，将黄鹂儿难看的脸色掩去，她轻轻地开口，仿佛在唱最温柔的儿歌般哄着弟弟：“狗儿不怕，男子汉不哭，阿娘曾说菩萨在世上都有三苦八难，熬过苦难就是幸福。咱们只要人还在，有手有脚，这点苦算什么。就算分别也是暂时的，你坚强些，要好好的过日子，阿姊一定会回来找你的。”
	　　黄狗儿依旧在哭：“隔壁巷的小春被她娘卖了，就再也没回来。”
	　　黄鹂儿含笑道：“小春是小春，阿姊是阿姊，阿姊天天想着你，总归会回来的，阿姊还要给你娶媳妇，你说媳妇像二丫那样如何？”
	　　“我不要二丫，二丫又丑又凶，还会打我。”黄狗儿急忙嚷道，他从薄毯里钻出脑袋，悄悄看着阿姊，阿姊嘴角带着的那抹笑意是那么的轻松那么自信，让人放松了许多。是啊，阿姊是全天下最聪明能干的女人，小春怎能和她比？就算小春回不来，阿姊总会有办法回来的！想到这里，他原本恐惧的心仿佛安定了许多，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离别忧伤，“阿姊，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黄鹂儿想了想，然后指着屋外说：“你记得易水旁那棵大梨树吗？你年年都去梨树上摘果子给阿姊吃，阿姊最爱那棵树结的果子，所以等这树开了五次花，结了五次果，阿姊就回来了。”
	　　黄狗儿看着高大的梨树，懵懵懂懂问：“真的？”
	　　黄鹂儿点头：“真的，阿姊从不骗你。”
	　　黄狗儿破涕为笑：“等阿姊回来，我天天给阿姊爬树摘梨吃。”
	　　黄鹂儿刮了刮他鼻子：“梨树哪能天天有果子，反正你以后不能哭，哭了阿姊就会生气，生气就不回来了。”
	　　黄狗儿赶紧把眼角的泪水吞了回去，举手发誓：“狗儿不哭，狗儿会努力干活挣钱，替阿姊赎身，把母亲的房子买回来，再替阿姊打嫁妆，嫁妆要粗粗的银簪子，比刘二嫂子天天炫耀的那根还粗。”
	　　“好弟弟。”黄鹂儿轻轻替他掩上薄毯，又掖了掖被角，抚着他的头发，仿佛唱歌般轻吟，动人又温柔，“乖狗儿，不要哭，好好活着，苦难总会过去的，到时候每天能吃面起饼，还有肉吃……”
	　　北风冷，寒衣薄。
	　　可是少女的手柔软温暖，就像春天的阳光。
	　　纵使前途险恶，宛若修罗地狱，可是少女的脸上依旧有对梦想的憧憬。
	　　无论生活多险恶，多痛苦，她永远不会向命运低头。
	　　屋外那棵光秃秃的梨树会总会再次结满果子，黄鹂鸟在上面歌唱，多么动人。
	　　【叁】
	　　第二天，黄鹂儿向债主求情，她发誓自己不会哭哭闹闹，会顺从所有安排行事，只求放过自己弟弟。债主们的唯一目标就是她，黄狗儿不过是附带，像这种年纪小又窝囊的家伙，除了吃饭什么都不会，就算拿去卖也嫌没人要。反而黄鹂儿愿意听话配合，可以卖出更好的价钱。他们斟酌半晌，便半推半就，抱怨着“亏本”，带着“无奈”，做出“慈悲”好人模样，同意了她的要求。
	　　临行前，黄鹂儿去求三叔，替她照顾黄狗儿。
	　　三叔仗义，一口应了下来，又被三嫂扯着耳朵骂了好久，他不敢把黄狗儿留在家里闹得鸡犬不宁，便拖关系，找人情，将他送去认识的一家馆舍里做打杂学徒，说是见些世面，懂点眉眼高低。
	　　这年头，学徒就是苦力，只包吃住，没有工钱，还要把师父当父亲般孝顺。
	　　黄狗儿跑不了堂，招呼不来客人，只能在后院里洗碗剥葱，小手冻得青紫，每天起早睡晚，要做上八九个时辰。唯一庆幸的是，店主不算吝啬，这个年景里，给大家的三顿饭里总有一顿是饱的。
	　　最初的时候，黄狗儿年小力弱，做活速度慢，受了很多打骂。他每天晚上都是哭着睡着的，想阿娘，想阿姊，想隔壁家陪他玩的大黄狗。他每天都去易水旁边看两眼，数着日子盼梨花开，盼过了一天又一天，他悄悄在墙角刻线数日子等阿姊，等过了一天又一天。
	　　等阿姊回来，会给他烙面起饼，会给他做馍馍，会给他补衣服。
	　　无论任何的困难和烦恼，只要看见阿姊自信的笑容都会烟飞云散。
	　　再稍微大一点，他开始知事，到处打听阿姊被卖去的地方。磕了很多个头，赔了很多次笑，他终于知道自己阿姊没被卖去脏地方，而是有大人物家里要买小女孩做歌姬，他们一眼在缩得像鹌鹑、哭得像泪人般的小丫头片子里看中腰杆挺直的漂亮阿姊，点名高价把她买了回去。
	　　“你阿姊是有福气的，这辈子绫罗锦缎，吃喝不愁。”
	　　“都是贵族老爷，他们天天吃白面烙饼，啃猪蹄子，四季都有新衣服，手缝里漏点铜钱就把咱们屋子给埋了。”
	　　“黄鹂儿标致得不像穷苦人家的闺女，长得就是有大造化的。”
	　　“那丫头聪明，什么事都一点就通，一学就会。”
	　　“她走后我家小二子闹腾了许久，哎，当年还想说她做媳妇的。”
	　　大家想到白花花的面饼，油腻腻的猪蹄，花花绿绿的新衣服，往死里羡慕着，只恨自家闺女不如人家标致、聪明、能干。
	　　又过了大半年，黄鹂儿托人捎了些钱和口信给黄狗儿，她说自己每天吃得好穿得暖，每天能吃饱，三不五时还有肉吃，又因为聪明勤奋，学东西学得快，所有人都喜欢她，日子过得比在外头还快活，让阿狗放心。
	　　原来阿姊过得还好。
	　　黄狗儿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可是外头的粗布衣服哪有绫罗好？粗面窝头哪有白面好？高门大户里的日子和神仙似的。他不知道梨树开花后，阿姊还会不会回来？
	　　不，阿姊会回来的。
	　　不管锦衣玉食、贫贱富贵，阿姊心里最疼的人都是他，阿姊不会丢下他不管的，等阿姊回来就可以尽情撒娇了，等阿姊回来就不用被大家欺负得偷偷摸摸哭了，阿姊是全天下最聪明最能干的女人呢，她什么都办得到。
	　　黄狗儿把阿姊捎回来的钱全部藏起来，怎么被欺负也不交出。
	　　再存五百二十四个大钱，就可以给阿姊买银簪子了。
	　　【肆】
	　　梨花开了谢，谢了开，花开花谢反复熬过五个寒暑。
	　　黄狗儿高了些，依旧比同龄人瘦小，依旧胆小怕事，闪闪缩缩，被欺负得不敢还手，不过他也学会了唯唯诺诺，不哭不闹，低头哈腰，小心做人，他就像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每天在馆舍的角落重复做着繁重的工作，没什么人把他放在眼里，也没什么人乐意和他玩。
	　　听说荆轲来了燕国，经“节侠”田光推荐，太子丹将名叫荆轲的卫国人拜为上卿，百般示好。馆舍里大伙议论纷纷，都说荆轲是个好汉，厉害得像天神般，处处都是威风。
	　　黄狗儿听着很是羡慕，可惜他知道，自己这辈子也是做不成英雄好汉的了。他唯一的指望是馆舍人多忙不过来的时候，可以去前面帮忙招呼，运气好遇到出手大方的客人，得赏几个小钱，他把这些钱全部存起来，每天都要数上十几遍，只等阿姊回来给她打个大大的银簪子。
	　　今年梨花已谢，青涩的梨子结满枝头，和阿姊约定的日子已快到，她会回来吗？
	　　黄狗儿傻乎乎地想，一会觉得可能，一会觉得不可能，心思过多甚至让素来麻利的他打破了碗，挨了好几顿训斥。
	　　当青涩的梨子渐渐变黄，沉甸甸挂满枝头时，同在馆舍打杂，和他略有交情的小兴子忽然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兴奋地告诉他：“狗儿！狗儿！好消息！快去你家老房子。”
	　　不需细问，强烈的喜悦瞬间充斥心头，心跳开始加快，泪水不争气地涌上眼眶，他想也不想就丢下正在洗的菜叶，无视想揍人的厨师，撒开双腿，脱缰般地向儿时曾住过又卖给别人的老房子跑去。房子因位置不佳，被倒过几次手，翻修多次，现在的主人因事搬去其他地方将房子搁置许久，如今被再次买下修缮，外表依稀还有当年的模样。
	　　黄狗儿冲入堂屋。
	　　堂屋的矮几前，端坐着个天仙般的美人儿。
	　　她真美，身着宽袍长袖的白色锦衣，将乌油油的长发盘云髻，斜插银簪，耳间明月珰，腰上碧玉佩，白皙肌肤吹弹可破，眉目如画，柔如清泉，淡若梨花，比庙会上的菩萨还美貌，比整条街上所有女孩子加起来都好看，若鸡蛋里面挑骨头，顶多是有些缺乏血色，脸上有淡淡的忧愁，像个病西施。
	　　幸福来得太突然，眼前的女子太美丽，黄狗儿觉得自己还在梦中，他揉揉眼睛，不敢相认。
	　　“狗儿，”美人儿笑了，忧愁像被太阳逐散的云朵般消失，她笑起来眼睛弯弯，酒窝浅浅，仍是儿时模样，她欢快地说，“阿姊回来了，我将阿娘留下的房子买回来了。”
	　　“阿，阿，阿姊！”黄狗儿兴奋得不能自已，他恨不得立刻扑入阿姊怀中，拉着她好好诉说这些年来受的委屈，再告诉她自己很听话，其实哭得比以前少多了，还学会了劈柴烧水，传菜招呼，会做很多活，比以前坚强能干多了。他想装得再坚强，可是声音里带着哭腔，“阿姊，我想死你了，我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
	　　黄鹂儿悄悄往后退了半步，躲开了他伸过来拉自己的手。
	　　黄狗儿忽然发现阿姊的袖子有些不对劲了。
	　　好像……好像袖子里的手臂短了那么一小截？
	　　黄鹂儿眼神里的喜色消失不见，她想解释，却不知该从解释起：“我……”
	　　黄狗儿拖住了她的手臂，猛地把宽大的袖子扯上去。
	　　入眼处，触目惊心。
	　　白皙细腻的手臂尽头，光秃秃的是恐怖伤疤。
	　　那双飞针走线的巧手，那双温暖美丽的手去哪了？
	　　阿姊的手呢？！
	　　黄狗儿觉得脑子都被掏空了，心给撕裂了，几乎无法思考，他呆呆地抬头，瞪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阿姊，嘴唇张了几次，都说不出话来。
	　　黄鹂儿的笑容终于硬了，心里阵阵慌乱，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回来到底是对是错。于是，素来干脆利索的她就像做错事的孩子被发现似的，磕磕绊绊、语无伦次地解释：“阿姊得罪了太子丹的贵人呢，所以受罚了，不……不过大家都很好，帮我求情，太子丹好心，大发慈悲饶了我的性命，便让出府过日子了。对……对不起，阿姊现在这个样子，其实不该来的，可是阿姊实在想你想得很呢……”
	　　“别说了。”黄狗儿轻轻替她掩上袖子，遮住那丑陋的伤疤，他清楚地记得，待过了今年小寒，阿姊才满十五岁……
	　　黄鹂儿依旧紧张，眼眶里涌起泪花，不停道歉：“对……对不起，阿姊现在是废人了，也没让你过上好日子，可是阿姊还是想回家，你不要嫌弃阿姊好不好……”
	　　“别说了！别说了！”黄狗儿疯狂地咆哮起来，就好像晴天响起的那声霹雳，那么的坚决，那么的响亮。他猛地将黄鹂儿拉入怀里，仿佛要发泄所有的心疼般，将她紧紧拥抱，不停重复，“阿姊不哭，以后狗儿会心疼你，保护你，狗儿会做男子汉，会坚强，再也不哭鼻子，不被人欺负，狗儿永远会照顾你的，阿姊不哭，阿姊要坚强，阿姊不哭，我们要好好活着，苦难已经过去了，再也没有煎熬了，阿姊不哭……”
	　　懦弱的弟弟已经长大了，他必须坚强，从今天起要像个男子汉，为阿姊遮风挡雨了。
	　　黄鹂儿怯生生地伸出双臂，在弟弟的怀里，泪水湿了衣襟。
	　　黄狗儿却再没流下一滴眼泪。
	　　【伍】
	　　阿姊带回来的小小积蓄，买下房子后还有多，她当尽首饰，洗尽铅华，穿回粗布衣，像普通市井的女子般生活着，可是没有双手的女子可以做什么呢？
	　　黄狗儿不在乎。
	　　阿姊不会梳头，他帮阿姊梳，阿姊不会叠被铺床，他帮阿姊铺，阿姊不能洗衣做饭，就他来烧。每天还花钱雇邻居的大庆嫂来替阿姊穿衣沐浴……
	　　虽然很辛苦，黄狗儿每天都做得兴兴头头，有时候他还摘下路边的野花，带回来给阿姊玩。黄鹂儿站在他面前，脸上一如既往地带着微笑，她笑得是那么甜，那么美，仿佛没有忧伤，没有痛苦，只要有一点好事，就能高兴得像在路边捡了几十金似的。
	　　馆舍里有好酒，二师父炖的羊肉是极品，经常有达官贵人养的游侠幕僚什么来喝酒，黄狗儿一反往日的低调，想方设法跟着他们身边巴结服侍，刻意将话题往太子丹府上引，偷听墙角什么的。幸好阿姊的事情闹得挺出名，太子丹也没刻意遮掩，所以大伙都有议论，都夸太子丹不重钱财，不爱美色，爱才如渴，待贵客至诚至性，他日必为明君。
	　　荆轲要吃马肝，太子丹便杀了自己的千里马。
	　　荆轲夸弹琴美人有好手，太子丹便将美人双手砍下，用玉盘盛了送他。
	　　那位倒霉的美人就是他的阿姊。
	　　黄狗儿做梦也想不到，善良的阿姊经受酷刑，承受痛苦，毁去一生的理由，原来只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那该死的荆轲，该死的太子丹！凭什么就这样毁了他那么好的阿姊？
	　　他恨，他怨，他愤怒得难以自已。
	　　可是木已成舟，卑微的人们只能默默忍受。
	　　“太子丹是个混蛋！荆轲是个混蛋！”
	　　“可是，荆轲是个大侠客呢……”
	　　“反正都是混蛋！阿姊，你什么也没做错，咱问心无愧呢。”
	　　“嗯，我知道。”
	　　有颗小小的仇恨种子，悄然种下。
	　　……
	　　街坊里的风言风语迅速传开，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对黄鹂儿有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有说可怜的，有说活该的，也有看热闹的，点点滴滴，听得黄狗儿很难受，他努力地不让这些难听的话传入阿姊耳中，阿姊是不喜欢这些的。
	　　刘大川也找上门来，搂着黄狗儿的肩，死皮赖脸地说：“把你阿姊嫁给我吧？看在她脸皮长得嫩，长得好，还能生娃的分上，你给点嫁妆，我就不嫌弃她是个废人，娶她回去养着如何？”
	　　黄狗儿对刘大川了解甚深，他是这街上最出名的二流子，不但长得猥琐，还贪花好色，好赌成性，小偷小摸，什么坏事都有他份，所有人家都不愿意把闺女嫁给他。如今这不堪之人竟打上自家阿姊的主意？简直……
	　　黄狗儿怒了：“不行！”
	　　刘大川继续劝：“你阿姊嫁了我，你便是我大舅子，以后街上没人好欺负你。”
	　　黄狗儿听着不堪，声调提高：“不行！”
	　　刘大川也不高兴了：“死狗，别给脸不要脸，让爷打你！你那废物阿姊如今还有谁要娶？谁有爷那么好心？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你家里有这么个小姑子，媒婆都不登门了，她只会连累你娶不上媳妇的，不如早早打发出门是正经。”
	　　黄狗儿握紧扫帚，大声叫道：“滚！我阿姊不嫁！”
	　　刘大川何曾将他看在眼里，卷起袖子，怒道：“你他妈的找打是不是？老子今天就把你打死，再把你那废物阿姊抢回去……”
	　　话音未落，灰衣粗布的少女已出现在面前，美艳的容貌看得人挪不开眼，然后她冷着脸，抬起脚，毫不留情地重重一踹。
	　　刘大川惨叫一声，捂着下身，连连退后，五官痛得都扭曲了。
	　　黄狗儿趁势追击，挥着扫把恐吓：“再不滚，老子拿刀砍死你！我曾爷爷可是侠客！”
	　　邻居也闻声有人出来，看见这二流子在附近鬼混，唯恐东西被偷窃，自家闺女被祸害，纷纷抄家伙要来揍人。刘大川见势不妙，落荒而逃，跑前还丢下话：“呸！好心没好报，除了我，你看还有哪家愿娶你阿姊！除了脸皮一无是处的窝囊废！”
	　　“我阿姊的事用不着你操心！谁娶也轮不到你这二流子娶！”黄狗儿气得肺都快炸了，他才不相信刘大川的话，他的阿姊从小善良聪明，被那么多男孩喜欢，好多人家都念叨着要娶她回去做媳妇呢。
	　　黄狗儿回头扫了一眼街坊，他记得赵三郎从小最喜欢偷偷看阿姊，可是他低下了头；他记得吕嫂子天天夸阿姊人品好，可是她挪开了视线；他记得牛家小二郎在阿姊被卖走后整整哭了七天，阿姊刚回来那几天他还上门帮忙做过点事，如今他也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被母亲狠狠一把掐在腰间，恶狠狠地使了个眼色，最终动动嘴唇，什么话也没敢说。
	　　“好了，那二流子跑了，大家也可以散了。”
	　　“小狗儿，咱家树上的李子你拿几个回去给你阿姊尝尝。”
	　　“这俩孩子日子过得苦啊。”
	　　“可惜了黄鹂儿那么好的闺女，要不是……”
	　　“你要不要问问城东老姜头？他媳妇死了八年，听说想续弦生个儿子，你家阿姊至少还是能生的吧……”
	　　“老姜头都五十岁的人了，还是个瘸子，黄鹂儿才十五，娇滴滴的姑娘家。”
	　　“五十岁又怎么了？年纪大的男人会心疼人啊！”
	　　……
	　　黄狗儿听着不像话，赶紧扯着阿姊的胳膊往回走，他悄悄说：“走，咱们别理他们。”
	　　“嗯。”黄鹂儿的脸上风平浪静，看不出喜怒，似乎早知道大家平时是如何议论自己。
	　　黄狗儿心里直发苦，他安慰：“人家说人家的，我们过我们的。阿姊才不嫁混蛋，狗儿会对你很好很好的，我们姊弟以后相依为命过好日子……”
	　　黄鹂儿冷着的嘴角艰难地抽动几下，终于露出个灿烂的笑容，她说：“好。”
	　　阿姊是全天下最坚强的女子。
	　　黄狗儿坚定地相信，她是不会被命运打败的。
	　　【陆】
	　　月上中天，夜色如水，天气渐渐炎热，几声蝉鸣嘈杂。
	　　黄鹂儿静静地坐在梨树下，自被断去双手后已两百七十二天，夜夜都是醒不来的噩梦。她不是没想过将要面对什么，可是却没想过要面对得那么多。闲言碎语句句戳着心窝子难受，她尚可装作听不见，生活的不便每样都让人痛苦得想疯，她尚可装作不在乎，可是狗儿呢？
	　　每天除了工作，还要照顾她的生活起居，梳头、做饭、喂饭，弟弟累瘦了许多，躺炕上闭眼就能睡死过去。家里的积蓄来源除自己出来时带的那点，其实也不多，除吃喝穿外，雇佣邻居嫂子照顾她也是一笔开支。
	　　积蓄越来越少，总有坐吃山空的一天。
	　　狗儿是个好孩子，永远不会抛下自己，可是未来怎么办？
	　　上次听见邻家大嫂说的闲话：“狗儿虽窝囊些，倒算个乖孩子，可惜有这么个阿姊拖累，将来谁家乐意把女儿嫁给他受罪？”
	　　重重的压力，像一座座山砸下，黄鹂儿越想越心焦，那是她唯一的弟弟，乖巧懂事，只恨不得挖心窝子来待他好。
	　　狗儿最喜欢她的笑容，所以她常笑。
	　　狗儿最喜欢她唱的歌儿，所以她经常唱。
	　　狗儿最喜欢她的坚强，所以她能装得比谁都坚强。
	　　她曾以为最痛苦的时光已经过去了，伤口也愈合了，只要两人相依为命，就算什么苦日子都能过下去的……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嫌天热不透风，黄狗儿开着窗门睡得沉沉的，他睡觉从来不老实，总是乱踢被子，三两下就把被子弄下炕，光溜溜的肚皮露在外面，很容易着凉。儿时的夜里，黄鹂儿都会检查下弟弟是否踢被子，是否盖得踏实，却没想他长大后还是这番德性。
	　　“傻孩子。”黄鹂儿笑了，她站起身，踮着脚走进屋，想再一次悄悄为最疼爱的弟弟重新盖上被子，掖好被角，免受伤害。可是当她弯腰伸向被子的瞬间，所有的动作都停住了……
	　　今夜月光格外明亮，透过窗格，影子映在灰白墙上，手腕处是光秃秃，就像根枯萎没有枝杈的树丫，恶心丑陋地停留在空中，被子静静地躺在地上，仿佛在嘲弄她的无能。
	　　拾起被子，替心爱的弟弟盖上。
	　　这该是多么简单，多么轻而易举的小事？
	　　可是她做不到！天下间最简单的事情她都做不到！如何能给弟弟幸福？！
	　　你听过心被撕碎的声音吗？就像锦帛被用力向两边扯开，沉闷沙哑，响过一声又一声。
	　　你见过幸福破裂的景象吗？就好像被狠狠摔落的名贵陶瓷，支离破碎，碎成一片又一片。
	　　黄鹂儿转身，迅速跑出院子。她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悲伤，眼泪如掉线般的珠子，疯狂汹涌地滚了下去，打湿了地面。哪怕是被债主卖走，哪怕是在太子府上被欺负，哪怕是接受酷刑，哪怕是面对冷言冷语，她也未曾如此大哭过，可是当认识到自己已是个彻头彻尾的废物时，她终于忍不住绝望，号啕了起来。
	　　这张轻飘飘的被子，犹如驴子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重重压下。
	　　被绷紧的琴弦终于断裂了，所有的希望崩溃了。
	　　年仅十五的少女，她很坚强，她很勇敢，可是她再也无力支撑了。
	　　【柒】
	　　清晨，雾气很大，易水上的艄公说，他看见美丽的仙女缓缓走入河中，消失不见。
	　　黄狗儿不眠不休在易水边找了三天三夜，呼唤到喉咙嘶哑得无法发声，直至绝望。
	　　最后，父母的坟边，多了个小小的新坟。
	　　帮忙的人都摇头叹息：“哎，这对姊弟真可怜呢。”
	　　黄狗儿没有哭。
	　　送葬后的黄昏，残阳似血，他回家喝了足足两角酒，红着眼睛，在院子里狠狠挖了一天，找出个不知埋了多少年的木盒。在那个安静沉闷的晚上，黄家院落里响了一夜磨刀声……
	　　【捌】
	　　这是个窝囊无用的男孩，他这辈子从未杀过一只鸡。
	　　这是个胆小怕事的男孩，他这辈子怕血，怕痛，怕凶悍的人，动不动就红眼睛。
	　　如果谁说这样的家伙会杀人，大概会被所有人捧腹大笑上三天三夜。
	　　就连男孩自己都未曾想过，自己会在十三岁这年，将祖父藏下的匕首取出，磨得锋利，成为一名刺客。
	　　黄狗儿没有武功，没有本事，可是他有决心，很多很多的决心。
	　　害死阿姊的敌人有两个，刺客只有一条命，太子丹出行声势烜赫，呼朋引伴，身边永远不下数十人，难以下手。荆轲却自由散漫惯了，不太喜欢规矩，时不时会独自出府四处闲逛，由于馆舍的酒肉好，老板会做生意，还建了有几间面向江水好风景的清静单间，所以他偶尔会来独斟，是相对容易下手的好对象。
	　　黄狗儿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努力着。
	　　吝啬的他不再需要花钱给阿姊买银簪，所以有钱讨好师父，讨好馆舍的所有人，他不眠不休地抢着做事。大伙都说他开窍了，活泼了，比以前看着顺眼多了，准许他去服侍贵客们的机会也多了起来。
	　　谁也不知道他正像条毒蛇般在静静地潜伏着，像个刺客般等待着致命一击的机会。
	　　那天，荆轲终于来了，他在靠江的第一个房间里要了五斤炖羊肉和五斤酒，和一个据说喜欢击筑的朋友谈天说地，两人又说又唱，喝酒吃肉，很是开心，后来那个击筑的朋友酩酊大醉，摇摇晃晃地走了，只道：“今生有约，来生再见。”
	　　刺客的机会来到了。
	　　黄狗儿溜去厨房，忍着快要冒出的冷汗，告诉厨子贵客要吃鱼，要吃大鱼，做得完整些。厨子知黄狗儿在馆舍干了五年活，老实巴交好欺负，故不疑有他，便细细烹饪了一条肥大的鱼，交他送去。
	　　走至屋角，黄狗儿悄悄取出那把磨过无数次的锋利匕首，藏入鱼腹，果断推开房门。
	　　荆轲早已半醉，眼神已有些呆滞，正坐在窗边看风景。他的身材是那么高大，长相是那么凶恶，比在街边欺负自己的恶徒更可怕，仿佛一只手就能把人像蚂蚁般捏死。
	　　初出茅庐的刺客的双腿有些颤抖，可他依旧冷静：“壮士，刚走的客人替你要了条鱼，咱们店里的鱼配醒酒汤最好，他叫你醒醒酒呢。”
	　　荆轲斜斜看了他一眼，醉醺醺地没有说话，示意放桌上，扭过视线继续看江水月色。
	　　“咱们燕国的山水最美了。”黄狗儿悄悄将手伸向鱼腹。
	　　荆轲连眼皮都不抬，含糊说：“哈，燕国是不错。”
	　　“是啊，很不错。”瞬息之间，黄狗儿已握紧匕首，猛地抽出，就如阅读过的侠客故事般，如无数次用草人练习的刺杀般，没有犹豫，没有停顿，带着无边无尽的恨意，狠狠向目标的腹部捅去。
	　　害怕鲜血，让他闭着双眼。
	　　低微的身份，让他没有失败的资格。
	　　只能一次成功，必须成功，他默默地在心里呐喊着。
	　　他的速度，是那么的快……
	　　可是，刀锋入肉的感觉没有传来，手腕却被紧紧握住，传来骨裂般的剧痛，不能移动分毫。黄狗儿的心瞬间凉了，他睁开眼，却见眼前的荆轲早已没有半分醉意，他的目光里闪烁着迫人的寒光，带着满天的杀气，正凶神恶煞地看着自己，眉目里的冷静与镇定，这是真正杀过人的刺客才能流露出的神色，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他说：“朋友都知道我从不吃鱼。”
	　　在他冰冷的注视下，半桶水刺客的勇气终于消散，黄狗儿再也按捺不住心中恐惧，身子就如包糠似的不停颤抖起来，上下牙不停磕碰的声音仿佛能听得见。
	　　荆轲夺下匕首，狠狠将他摁倒在地，喝问：“谁派你来的？”
	　　黄狗儿只发抖，不说话。
	　　“说！”货真价实的刺客的拳头重重打在身上，拳拳入肉，眼睛肿了，嘴唇破了，鼻子里的鲜血汩汩不绝地流出，骨头都好像要寸寸碎裂，痛彻心肺。他从未想过能被打得那么痛，痛得浑身抽搐，难以忍耐。他忍无可忍，终于懦弱再次占了上风，开始求饶：“对不起，我错了，求求你别打我，救命……”
	　　荆轲不依不饶，拳头不停：“谁派你来的？谁派你来的！”
	　　馆舍的人听见动静，没人敢进房间，反而退避三舍，连听都不敢听。
	　　黄狗儿痛得上气不接下气，眼泪在眼眶里不停打转，可是无论如何求饶，酷刑仿佛没有结束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快死了，他宁愿立刻去死。
	　　死了是不是能见到阿姊？
	　　黄狗儿的意识渐渐模糊，魂魄飘上云端，他发现痛到极致后，死亡好像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荆轲依旧在猜：“是牛将军？是秦国使者？是那该死的马老贼？”他不相信在自己的逼问下，这孩子能坚持多久？他也不相信这孩子没有幕后主使人，多年的游荡生活，他深知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
	　　“不，不是……”黄狗儿在血泊中，果然开口了，可是答案却不是荆轲想象的任何一个人，他说，“是我的阿姊。”
	　　荆轲再次喝问：“你阿姊是谁？”
	　　黄狗儿的眼里忽然流露出恶毒，他吐出被打断的牙齿，很艰难地一个字一个字把话往外吐，“我的阿姊是在太子府，被砍断双手的美人。”然后死死地盯着荆轲，看他的神色。
	　　“是她？”出乎意料的答案，让荆轲停下了拳头，脑子略转不过弯来。
	　　黄狗儿尖叫起来：“我阿姊是被你们害死的。”
	　　“原来是她。”荆轲有些晃神，他再次想起桃花树下那名姣好的弹琴少女，春日正好，她穿着绿纱裙，白皙的手腕在琴弦上跳动，音符仿佛都变得不一样，有水样的柔软，也带着水样的坚强。她的嘴角挂着笑容，在姬妾众多、怨妇成群的贵族府中，这种笑容里有不一样的坚强和乐观，仿佛不把苦难放在心上，双颊上那对酒窝的跳动，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可爱，在这个污浊的世间就好像从云缝里透下的明媚阳光。他甚至可以想象与这样的女子成为夫妻，举案齐眉，日子该有多么的惬意……
	　　当时，他心跳加速，忍不住看了少女好几眼，开口赞叹。
	　　太子丹误以他爱此女美色，便将此女赠与他。
	　　烛光下，少女波光盈动。
	　　他问少女有何求。
	　　少女说她在易水边有个阿弟，善良可爱，最是崇拜侠客，若是有天她能回家将自己遇见侠客的故事告诉他，那可有多好？
	　　他明白少女并未贪恋富贵，更是仰慕，反而不愿冒犯。再者因自己侠客之名，平生所行皆险事，生死难料，他不愿被世人说是沉迷女色之徒，也不愿误了佳人，婉转找借口向太子丹拒绝，推了此事，说只爱少女手美。可是他万万没想到，太子丹误解意思，为谋大事，百般讨好，竟将这美人的双手活生生砍下送他……
	　　他当时很震惊，勃然震怒。
	　　太子丹很迷惘，再三道歉。
	　　田光亦言，太子丹此行皆因爱才如渴，待他掏心挖肺，大丈夫怎能因小女子坏了恩义？
	　　自古君主，胸怀天下。
	　　自古侠客，不拘小节。
	　　谁曾能因女人牵挂？
	　　纵使喜欢，他只当伊人已逝，虽伤心愤恨，却也感激太子丹的重情厚义，欣赏他为天下担忧的心情，便压下此事不提。如今再听黄狗儿提起，他想起少女当时说过的话，愧疚再翻，掏出身上所有钱，放在桌上，开口道：“这事是我不好，罢了，我让太子丹给你们钱，派人好好照顾她下半生……”
	　　话音未落，小腿传来阵阵剧痛。
	　　黄狗儿不知何时爬到他身边，像头疯狗般，用所剩的牙齿狠狠咬住了他腿上的肉，撕了一块下来，吞下腹中，狂笑：“阿姊不稀罕你们照顾，她已经死了。”
	　　鲜血染红了衣襟，撕肉的剧痛让荆轲愣了，他退了两步，犹豫半晌，终于放开这两眼发红的少年，问；“她可怨恨我？”继而摇头自答，“她必须是怨恨我的。”
	　　黄狗儿并不明白他为何问这个问题，只失去理智地呐喊：“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阿姊？”
	　　在他迫人的目光注视下，荆轲不由解释道：“秦王野心，已经打下了韩国、赵国，燕国危在旦夕，太子为了国家日夜忧心，不惜代价地想办法，他原本也是礼贤下士、很仁厚的人，或许这事做得有些急躁，可是他也是急得不行了，我不该犹豫的……”
	　　黄狗儿再问：“你是说秦国会打我们吗？”
	　　荆轲点头：“太子丹是不会让燕国失陷的。”
	　　“秦国，燕国，对我们这些连狗都不如的小民……”黄狗儿莫名其妙地笑了，他的笑声直贯云霄，笑得骨头抽痛，笑得全身发抖。忽而，笑声停了，在阿姊死后，他忍了又忍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他趴在地上，盯着荆轲，撕心裂肺地反问，“秦王和太子丹有什么不同？！”
	　　秦国与燕国的统治下，平民百姓的生活有什么区别？
	　　“燕国，终归是你的故土，是你的祖国。”荆轲在他的痛苦面前退缩了，他艰难地回答，然后失魂落魄地走了，嘴里反反复复地说服着自己，“秦王和太子丹总归是不同的，秦王和太子丹总归是不同的……”
	　　背后是黄狗儿痛苦的哭声，“我的阿姊，是全天下最好的女人！”
	　　【玖】
	　　易水畔，梨树果实累累，燕人着白衣，戴白帽，太子丹泣不成声，高渐离击起了筑乐，为刺客送行，乐声里都是悲壮与别离。
	　　荆轲知道自己是不会回来燕国了，悲壮的送别中，也有许多跟着父母出来的孩子，满眼迷惘，只是跟着干哭。不知为何，他想起了那名在桃花树下弹琴的少女，阳光下的笑容是那么的甜美，酒窝跳动着是那么的可爱，她的双手是那么的白皙柔软，在琴弦上如跳动的蝴蝶。
	　　那个被当作玩物的少女，从未向命运屈服，纵使身处卑微，她的眼睛里仍有对生活的热情，有着希望的火焰。纵使身遭厄运，她依旧苦苦挣扎了那么久，可是这美丽的火焰还是被冰凉的易河水葬送了。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樊将军已送了性命，秦舞阳尚在吹嘘自己十二岁杀人的经历。
	　　悲壮的送行歌中，有个孩子问：“那大叔要去做什么？”
	　　父亲告诉他：“那是大侠客，大英雄，要去救燕国呢。”
	　　“燕国怎么了？”
	　　“燕国快被秦国打下了。”
	　　“打下会怎么样？”
	　　“宝宝就没肉吃了。”
	　　“阿爹，宝宝本来就没肉吃啊，呜……”
	　　“不哭不哭，待会阿爹给你买块肉吃。”
	　　哭笑不得的对话很是刺耳，秦舞阳听得直扁嘴，“无知的小鬼，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什么是英雄好汉！”荆轲沉默不语。
	　　树阴处，站着满身伤痕的黄狗儿，一瘸一拐地为他们送行。
	　　荆轲再次觉得腿上伤口隐隐作痛。
	　　“哎，不是那个谁吗？”秦舞阳嚷嚷起来，继而大笑，唯恐旁边人不知道，告诉大家，“他是黄家那头小狗儿，小时候老被我欺负，最是窝囊爱哭，还喜欢听什么侠客故事，稍微吓唬两句就会夹着尾巴逃。今天怎么浑身是伤？爷现在大了，不欺负你了，你该不是又被谁打了吧？哭了多久鼻子？”
	　　黄狗儿没理他，直勾勾地盯着荆轲，他要亲眼看着仇人去死。
	　　荆轲丢下还在指手画脚的秦舞阳，走过去道：“我马上就要上路了，你可放下。”
	　　“不，你上次的问题，我回去想了很久终于想明白了。也对，我那么好的阿姊，天底下谁不喜欢她呢？”黄狗儿察言观色，轻轻笑了，漏了风的嘴里，忽然冒出一个毫不相干的答案，“我阿姊或许有过怨恨，却从未说过你半句不好，她说你是大侠客呢。”
	　　黄鹂儿就是一个那么善良的女人。可是，那么善良的女人因他遭受天底下最不幸的事情。她却至死都没有怨恨。荆轲再次说不出话来了，铺天盖地的愧疚，再次把他淹没。
	　　黄狗儿抬起头，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笑得很灿烂，也很残忍：“大侠客，请一路走好。”
	　　【拾】
	　　刺客来至秦国。
	　　秦国都城格外繁华，市井喧哗，馆舍酒香四溢，人们依旧为生计奔波劳碌。
	　　“秦国的酒味道也没什么特别的。”秦舞阳撕着羊腿，吹嘘完自己的威风，大大咧咧地说，年纪不大的他虽身材高大，武艺超群，但头脑尚稚嫩，似乎只觉得刺杀是勇士值得炫耀的事情，却未曾把死亡放在心头上琢磨过，“肉倒是比较香，手艺不错。”
	　　荆轲觉得这种临死前依旧想着吃喝的少年对生活还充满热爱，怕是容易出乱子，可惜劝了几次，少年固有的骄傲和自信也不会把老家伙的话放在心上，让他心灰意冷，无法开口，他在看街角那对年幼的卖花姊弟。
	　　女孩高挑身材，白净脸蛋，拿着手帕呵斥幼弟：“怎么又玩成了泥猴儿？刚上身没几天的新衣服全被糟蹋了，看回去阿娘不揍死你！”
	　　男孩开始哭鼻子：“大毛追我，我摔了，大毛坏，我乖，阿姊，我不是故意的。”
	　　女孩叹了口气，捏了把他的小鼻子，笑道：“咱们去井水边，阿姊悄悄给你把衣服洗干净，待太阳下山也晒得差不多了，干干净净地回去阿娘就不会骂人了。”
	　　男孩扭捏：“那太阳没下山前，我不是光屁股了？”
	　　女孩继续捏他鼻子：“你还知道羞？那么大还怕狗，丢人！好了，不哭，回去阿姊给你煮个鸡蛋吃。”
	　　男孩破涕而笑：“阿姊最好了！”
	　　“知道阿姊疼你就好。”
	　　“嗯！等阿牛长大会努力挣钱，给阿姊买花戴。”
	　　“好好好，等小阿牛挣钱给阿姊买花戴。”
	　　女孩莞尔，他们携手而行的身影是那么的幸福，那么的快乐。
	　　荆轲原本想多等几天，等朋友到了再动手，奈何燕人心焦如焚，催了又催，迫于无奈，只好按原计划行事。今天是他们生命中最后一顿晚餐，太子丹唯恐他们不敢动手，再次派人给他们送酒饯行，言词间尽是捧杀，这杯断头酒，喝着格外香醇。
	　　秦国和燕国到底有什么区别？
	　　喝着美酒，荆轲的心头莫名涌起了一丝迷惘。
	　　【拾壹】
	　　荆轲带秦国叛将樊於期之头及燕督亢地图进献秦王，相机行刺。
	　　秦王大喜，设九宾之礼，咸阳宫接见，态度极其殷切。
	　　秦舞阳忽然怯场，瘫软在地，荆轲献图，燕国地图徐徐展开，易水如蜿蜒美丽的丝带延伸开去，两个国家的景色仿佛出现在眼前，不知为何，他突兀地抬头看了眼秦王。
	　　“壮士处事不惊，是贤才，以后可为本王效劳？”秦王摸着胡子，开心地说，他看向自己的目光充满了热切，这样的神色他也曾在太子丹、在田光、贵族们的脸上见过。荆轲的小腿忽然隐隐作痛起来，他好像看见了那名葬身易水的美丽少女，看见了在血泊中的少年宛如疯狗般的眼神，耳边也反反复复响起那句带着刻骨怨恨的质问：
	　　“秦王和太子丹有什么不同？”
	　　秦王求才若渴地看着他，太子丹求才若渴地看着他。问题的答案让荆轲的心再次顿了顿，地图展开，图穷匕见，秦王惊。
	　　他却停了短短的一个刹那，演练熟悉的动作出现了半分迟疑，叫嚣着勇猛的秦舞阳已瘫软如泥。
	　　黄狗儿却是个真正的刺客，他成功刺乱了自己的心。荆轲回过神来，手中匕首已慢了半拍，被飞掷的药囊打偏，秦王拔出了长剑。
	　　他靠着柱子，疯狂大笑……
	　　【拾贰】
	　　秦王政二十年，荆轲刺秦，败。
	　　秦王政二十一年，秦军攻破燕国，太子丹逃亡辽东，被燕王喜斩首献与秦国。
	　　秦王政二十五年，秦国灭燕。
	　　秦王政二十六年，秦国灭齐，六国统一。
	　　荆轲，喜好读书击剑，为人慷慨侠义。后游历到燕国，被称为“荆卿”（或荆叔），随之由燕国智勇深沉的“节侠”田光推荐给太子丹，拜为上卿。秦国灭赵后，兵锋直指燕国南界，太子丹震惧，与田光密谋，决定派荆轲入秦行刺秦王。荆轲献计太子丹，拟以秦国叛将樊于期之头及燕督亢地图进献秦王，相机行刺。太子丹不忍杀樊于期，荆轲只好私见樊于期，告以实情，樊于期为成全荆轲而自刎。
	　　公元前227年，荆轲带燕督亢地图和樊于期首级，前往秦国刺杀秦王。临行前，许多人在易水边为荆轲送行，场面十分悲壮。“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是荆轲在告别时所吟唱的诗句。荆轲来到秦国后，秦王在咸阳宫隆重召见了他。荆轲在献燕督亢地图时，图穷匕首见，刺秦王不中，被杀。

【秦】 燕归来
	　　秦王政二十六年，秦统一六国，设三公九卿，统一货币、文字、度量衡。
	　　政权更改，天下百废俱兴。
	　　【壹】
	　　每一个女孩都有闺中好密友，郑燕儿也不例外。
	　　她父亲是沛县的头脸人物，家里使得起好几个奴仆，母亲和县令夫人是闺中好友。后来县令的另一位姓吕的至交好友为避祸送来家眷，其中有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三个女孩子年龄相差不远，兴致相投，斗花草，占花令，传花鼓，嬉闹不休，最是热闹。没几天就混熟了，后干脆学着古人义结金兰，经常同吃同宿，说着说不完的闺房姊妹悄悄话。
	　　三姊妹往下排，最端庄温柔的是大姊吕雉，圆圆的脸长得很福相，知书达理，孝顺懂事，最活泼开朗的是三妹吕嬃，小小年纪长得明艳动人，就是在家被父母偏宠得有些骄横任性，她说话最是伶俐，偶尔会呛得人回不过气来，为此没少被大姊埋怨。可是，她们间最漂亮的还数郑燕儿，白皙的皮肤没有半点瑕疵，秋水般的眸子顾盼间仿佛会说话，樱桃般的小嘴红润欲滴，身材高挑，细细腰肢只够盈盈一握，她还特别会打扮，绿色罗裙，双丫髻上别上单朵金蝴蝶，配着翠绿丝带。
	　　三姊妹无论往哪里一站，就是所有人视线的集中处。人人都猜，这样的美人们究竟能落谁家？
	　　猜来猜去花期近，一家有女百家求，媒婆踏破了门槛，两家父母拎着青年才俊翻来覆去看，好生为难，真是揉碎了心肠。
	　　春日里，晴朗好天气，小花园的消暑竹亭中，吕雉正在描绣图，郑燕儿檐下喂鹦哥，吕嬃却在用花瓣掷鱼儿，大家百般无聊，气氛安静得有些沉闷，旁人能忍，吕嬃却是忍不了的。她掷了手中芍药，开始眼馋地看郑燕儿发髻上的蝴蝶珍珠串，有心想借，郑燕儿倒不会不许，就是畏阿姊像上次借丁香镯子般板起脸来教训她不懂事，又怕被告诉母亲让自己挨训，不由含酸道：“二姊长得真好看，又会打扮，我娘总念我们俩姊妹加起来还不如你一个好，念得我耳朵都快起老茧了。”
	　　吕雉略皱眉，斥道：“但凡你坐得住一点，别像个猴儿般扭来扭去，把满池鱼儿吓得到处跑，谁稀罕念叨你？”
	　　郑燕儿没听清她们说什么，看见满地落花，打趣道：“嬃儿就是爱耍，快疼疼这满园芍药吧，否则这百香园可改名叫无香园了。”
	　　“你们就爱说我，”吕嬃来沛县前亦被大家夸做美人，如今被压了一头，对郑燕儿格外嫉妒些，如今心里有些不痛快，嘟着嘴将手里落花丢开，转转眼珠，忽而又笑，“听说邻县的刘家要和二姊提亲，听说刘三郎长得也好看，想必二姊是看上了，怪不得最近那么端庄。”
	　　郑燕儿羞红了脸，戳着她脸蛋道：“去去去，那草包送我都不要。”
	　　吕嬃见对方窘态，大喜，拍掌笑道：“原来三姊是心心念念要嫁读书郎，喜事临门？”
	　　郑燕儿给她说得有些急了，岔开话题：“听我阿娘说，县令要和你阿姊提亲？你家才是喜事临门。”
	　　吕嬃惊：“我怎么没听说过？你快说说，是怎样的？”
	　　“没有的事，”吕雉见事情扯到自己身上，赶紧停下画笔，阻止道，“婚姻之事父母做主，不是咱们女孩家可议论的，阿嬃小心阿爹回来罚你。”
	　　吕嬃不耐烦地扁扁嘴，抱怨：“好了，知道阿爹说你有贵相，将来要做王侯贵妇的，最是端庄，哪是我这傻丫头能比的？何况咱们姊妹私下说说闲话，阿爹又不在家，怎会知道？难道你们就没想过嫁什么样的男人吗？偷偷说来听听，就当咱们的小秘密，拉拉钩谁也不说出去。”
	　　这番话驳得吕雉无话可说，只好由得她。
	　　那么丢脸的事情，三姊妹你推我揉，个个都笑，就是谁也不肯张口。
	　　最后还是吕嬃先开口：“我嫁的男人，必须是个大英雄，真汉子，要知书达理，温柔体贴。”然后她斜眼看着大家，逼着她们开口。吕雉给自家妹子闹得没办法，只好说，“我信阿爹，阿爹看上的就不会差，大约是有见识、有上进心的好男子吧，只懂家里长短的男人我是看不起的。”
	　　最后两双眼睛都盯着郑燕儿，有些羡慕也有些嫉妒，她们都知道以燕儿的美貌和家世，会有更多的选择，会有更好的归属。
	　　吕嬃问：“大概是富贵人家的嫡子嫡孙吧？”
	　　“别胡说，”吕雉猜，“大概是个小官儿吧？”
	　　自幼被所有人捧得高高的，郑燕儿极傲气，她掷地有声吐出十个字：“我家夫君，要做人中龙凤。”
	　　何家少年郎？白马从骊驹，黄金络马头，腰间鹿卢剑，出行千余骑。
	　　他在外或能挥剑指千军，或能高谈论阔战群儒，或能执掌天下事，回家或为你低涂粉浅画眉，或夸你今天做的鲈鱼最入味。这才是每个少女都心心念念，想执手一生的好良人。
	　　明媚阳光，窃窃私语，少女们的脸上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年轻的容颜映得旁边的牡丹黯然失色。
	　　【贰】
	　　县令为儿子向吕雉提亲，奈何他儿子并非很争气，吕家夫人写信问吕公，吕公心里有大计较，便婉拒了这门亲事，吕雉倒是没什么，吕夫人却看县令儿子千好万好，还为女儿抱了许久不平，不知夫君究竟有何打算，莫非以她们的身世，还能嫁个什么王公贵戚不成？害她不好意思去与县令夫人见面，让三姊妹的闺中聚会也少了许多。
	　　五月初五，浴兰节，男儿竞渡，竞采杂药，女儿尽态极妍，竞芳华。泗水侧，处处叫好呐喊声，青春气息扑面而来。郑燕儿喜热闹，随着家人，带着婢女小柳儿来到河边，参加这一年一度的盛典。本以为能遇上吕家姊妹，未料吕家儿子出门前感了风寒，病卧床上，吕雉在家衣不解带地照顾着弟弟，连带着吕嬃不能出门，发了好大一通脾气。
	　　郑家小弟不争气，未登舟便扭了脚，哇哇叫得震天响，唬得阿娘以为出大事，匆匆带人去看，留下郑燕儿在河边赛花，叮嘱乳娘细细相陪。未料，晴天过云，倾盆大雨汹涌下，乳娘贪杯，多喝了两杯开始犯迷糊，听着雨声，上下眼皮直磕碰。小柳儿甚少出门，虽手巧能干，亦是不太成器的，见周围人开始聚集，有些紧张，奈何唤了乳娘几次不成，没了主意。
	　　小柳儿抱怨：“要是吕家姊妹在就好了，吕家哥儿的风寒又不重，听说已好了大半，还有下人服侍着，出来个半天，哪有那么娇气？何况她们明明早半个月就答应了姑娘的约，姑娘还为此欢天喜地准备了那么多天，事到临头却丢下了人……”
	　　“大姊最疼小孩，别说是亲弟弟，就算路边孩子受伤了她都不忍的。虽说吕家哥儿病情好转，但世事难料，她心里忧虑记挂，就算出门也玩不高兴的。”郑燕儿笑，“过云雨，来得快去得快。周围那么多人，咱们安心看竞渡。”
	　　这话她说得不自然，只因身旁有道火辣辣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她身上，看得人脸红心热。
	　　那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白面有须，长得气宇昂然，穿着时兴，很有风韵。他的身边有不少年轻兄弟，个个都心悦诚服地捧着他，身上散发出的气质宛如群猴中的猛虎，让人不能不注意。当他发现郑燕儿注意到自己后，并无一般男子的羞涩，倒是落落大方地笑了，露出雪白的两排牙齿。
	　　郑燕儿给看得脸红，以扇掩面：“哪里来的登徒子。”
	　　小柳儿忠心为主，知道乳娘醉了，这是她出面呵斥的时候，奈何她天生胆弱，硬着头皮上前，叉着腰，做好母老虎模样，骂出来的话却是磕磕绊绊的：“坏，坏人！不，不要脸！怎，怎，怎能偷偷摸摸看我家姑娘！小，小心我，我家老爷收拾你！”
	　　话未骂完，她的脸已羞得快滴出血来，引得那群男子阵阵哄笑，还有个不要脸地高声问：“小丫头真能干，不知找了婆家没有？”
	　　“他们不要脸！”小柳儿“哇”地一声就哭了，躲回郑燕儿背后，脑袋缩得比鹌鹑还低，不管主子横说竖说，死活不肯再开口了。
	　　起哄声，调戏声，口哨声，声声闹得人手足无措，郑燕儿一时没了主意。
	　　“混蛋！跟着我刘邦混！自该顶天立地做好汉！你们这群废物，调戏小姑娘算什么本事！”却是那猛虎般的男子站起身，横眉怒眼喝退左右，然后鞠躬道歉，“是姑娘长得非比凡间女子，倒像天女下凡，让我这等俗人不小心看呆了眼，不慎唐突佳人，万请恕罪。”
	　　他的声音真好听，低沉沙哑中带着说不出的男子气概，震得那群小混蛋个个俯首听臣，纷纷赔礼道歉，不敢再乱说话。
	　　郑燕儿脸上微微一红，扭过头看着滔滔河水，再不说话。
	　　清清河水，忽然飘来精致的绿叶，叶片如舟，上有淡淡刻出的字痕。带着字痕的绿叶飘过一片又一片，郑燕儿好奇地拾起一片，却见上面刻的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再拾一片，刻的是“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她忍不住抬起头，却见男子坐在河边，专心致志地做叶舟，小心地放入水中，将满心衷肠寄绿叶，让水流飘向她这儿。
	　　这个叫刘邦的男子或许很喜欢自己吧？他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为何让她忍不住看了还想看。
	　　远处，农家少女们对起山歌，和男孩们的喧闹吵成一片，处处春意宛然，唱得人脸红发烫。
	　　莫非，这就是爱？
	　　龙舟鼓响，郑燕儿的心随着鼓点乱跳。
	　　【叁】
	　　刘邦遣人上门求亲。
	　　可惜他不过是个小小亭长，郑家嫌其轻浮，婉拒。
	　　过了没几天，将妻女送至沛县定居的吕公办完事，终于来了。他与县令交好，是炙手可热的红人，沛县有头有脸的人家纷纷凑钱设宴招待，萧何主管收钱收得手发软，还规定，献钱不满一千的人只能在堂下喝酒；凑钱超过一千的人才能到堂上喝酒。结果刘邦那小子横冲大堂，高呼：“泗水亭长刘季，贺钱万。”唬得吕公起身相迎，亲自作陪。
	　　宴罢，不知吕公是醉糊涂了，是真会相面，还是死鸭子嘴硬，竟莫名其妙地将长女吕雉许配给这空手套白狼的小子，吕夫人抱着宝贝女儿，在家号啕了七八天，消息传出，人人俱惊，只道好花插在了烂泥巴上。
	　　吕嬃极愤慨，为阿姊嫁了这么个没出息的老男人抱屈，怂恿自家阿姊去哭闹。
	　　吕雉默默绣着嫁衣，只道：“女子以父为天，总归要嫁人，阿爹说他好定是好的。”
	　　吕嬃依旧不甘：“那男人都过而立了，能有什么好前途？”
	　　抱怨声中，郑燕儿劝着、笑着，心里猛然想起那个叫刘邦的男子看自己的眼神，不由阵阵心痛，奈何婚姻大事，非女儿做主，她与他总归是无缘。
	　　吕雉嫁后，收起华服美饰，亲自下田劳作，很快就晒黑了一圈，贤良淑德人人夸。
	　　再后来，吕嬃被嫁给樊哙，不但是个屠狗户，还是个风情全无的黑脸大汉，心里最是不甘，吵吵闹闹，不是恨父亲就是恨丈夫，每天摔锅砸碗过日子，谁劝都没用。
	　　郑燕儿被父母做主嫁给何家嫡长子，何家是大户，良田千顷，何长郎亦是个好男人，瘦高身材，长得老实木讷。洞房花烛夜，他看着自家的小妻子，只觉美若天仙，幸福得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脸上除傻笑找不出第二种神情，坐在旁边愣愣地看了好半天，才羞答答地伸出一根手指去悄悄碰媳妇儿的手背，真是又白又细又好摸。
	　　郑燕儿看着夫君不出色的容貌，不懂风情的憨笑，心里涌起阵阵憋屈，她猛地将手笼入袖中，看也不看他一眼，只等他说两句体贴话。
	　　何长郎见妻子不理自己，挠着头皮憋了半宿，终于憋出句：“天黑了，咱们睡觉吧。”
	　　这就是新夫君送她的第一句话？
	　　没有山盟海誓，没有你侬我侬，连句像样点的情话都没有，就一句：“咱们睡觉？”
	　　这和想象中差太远了吧？
	　　郑燕儿心里那口血啊，在喉头转了几个圈才硬生生地咽下去，心里觉得空荡荡的，说不出的失落。纵使吃穿不愁，她知道这不是自己想要的男人。可是木已成舟，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闺中姊妹，四散东西，不复往昔。
	　　【肆】
	　　秦王政三十七年，秦始皇驾崩沙丘，赵高勾结胡亥与李斯，伪造遗诏立胡亥为帝，赐皇长子扶苏死。
	　　二世元年，胡亥即位，昏庸残忍，贪欢享乐，任宦官擅权，民愤滔天。
	　　同年，陈胜吴广反，天下大乱，百姓揭竿。萧何曹参辅沛县令响应，命樊哙将刘邦请回来共商大计，并招募流民，结集成军。沛县令恐刘邦不受其所控，反悔。命紧锁城门，捉拿萧何曹参。刘邦射箭入城，鼓动百姓杀死沛县令，推举他为沛公，并设祭坛，立赤旗，自称赤帝的儿子，领导民众举起了反秦大旗。
	　　【伍】
	　　风云变色，天翻地覆。
	　　县令家灭了，绝大部分住在沛县的大户人家都被夺去家产，郑家与何家也被起义的流民抢夺一空，从原本的富户变作贫民，曾经的贵公子要亲手操持农务，曾经的千金女儿被迫织布下田。
	　　他们悲伤地唱着：“於我乎，夏屋渠渠。今也每食无馀。于嗟乎，不承权舆。於我乎，每食四簋。今也每食不饱。于嗟乎，不承权舆。”怀念着过去的好生活。
	　　在这个处处都是战乱的世界，眼泪没有用。
	　　何长郎丢下书本和华服，用瘦弱的身子扛起锄头，为家里生计奔波，双手不碰阳春水的郑燕儿拔下金簪，脱下锦袍，当白嫩的双脚第一次踏入污浊的泥土里，碰上泥鳅，她吓得差点尖叫，当细腻的双手第一次拿起织布梭子，戳出血泡子，她几乎哭成泪人儿。他们的大儿子再没有可读书的学堂，原本丫头媳妇们环绕着的他，学会了放牛养鸡，二儿子尚不懂事，吃着永远都不饱的野菜团子，想念着过去美味的糕点，整晚整晚地啼哭。
	　　家长里短，邻里纷争，鸡毛蒜皮的小事件件顶天大，有些乡间泼妇见他们没本家依靠，动不动就蹬鼻子上脸来占便宜，欺负他们。
	　　何长郎是个老实人，不管是好听话、难听话，他统统不会说，还试图和泼妇们讲理，惹来更严重的嘲笑和欺负，被污言秽语骂得落荒而逃，对着墙壁念叨：“唯女子小人难养也。”
	　　郑燕儿好强，努力忍了年余，忍无可忍，卷起袖子和泼妇们干了一场，大获全胜。
	　　尝到胜利的甜头后，她从斯文淑女学会了撒泼，学会了骂街，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可以叉着腰站在田间和对面的牛大嫂狠狠骂上三四个时辰不停歇，她读过书，见识多，懂的词汇也多，往往能骂得对方抱头鼠窜，落荒而逃。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年纪渐渐增长，腼腆少女变成泼辣妇人。
	　　贫困的生活将少女的美貌消磨尽，不知从何开始，她白皙的皮肤慢慢变得黝黑，眉间布满皱纹，两鬓生出白发，窈窕的腰身渐渐变得水桶般粗壮，双手全是重重叠叠的老茧，处处都是辛苦劳作留下的印记，她走路风风火火，说话粗声粗气，任谁都认不出那曾经是郑家水灵灵的美娇娘，方圆百里最美丽的小姑娘。
	　　她的夫君是个土里吧唧的农夫，每天扛着锄头，闷不做声干活。
	　　而曾仰慕她的那个男人已做了关中王，樊哙是麾下大将。每日里，白马从骊驹，黄金络马头，腰间鹿卢剑，出行千余骑，就和梦想中的良人一模一样。
	　　农闲时，郑燕儿反反复复想起刘邦当年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的痴迷，那么的爱慕，想起他表达爱意的方法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浪漫。想起他曾夸自己是天女下凡，是泗水最美的女人，想起他曾上门向自己求亲，如果父亲答应了，如果自己争取一下，如果……
	　　世上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人人都夸她比吕雉美貌，比吕雉聪明能干。
	　　可是吕雉成了关中王的妻子，享尽荣华富贵，她却成了农夫的妻子，受尽天下苦头。
	　　一步之差，天壤之别。梦想中的夫君，触手可及的幸福如过眼云烟，生生错过。
	　　“十二三岁的兔崽子！连只鸡都看不好！该不是把鸡蛋偷吃了再来叫冤吧？老娘存几个鸡蛋自己都不舍得吃容易吗？废物！蠢材！我定是八辈子倒了大霉，才会生了你那么没用的儿子！”
	　　“燕儿，你别骂得那么凶，鸡蛋定不是阿展偷吃的。”
	　　“滚！你这窝囊废！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养不活媳妇儿子！也有脸来我面前装男人？！”
	　　何长郎永远默不作声地忍受着怒骂，从来不回嘴，这种退缩的模样，却让郑燕儿越发恼火。
	　　她恨没眼光的父亲，恨无能的丈夫，恨没出息的儿子，恨周围欺负她的村民，每次看见水中日渐憔悴苍老的倒影，她的脾气就越发暴躁，说话越发难听，若有半点不对，便破口大骂，闹得家里鸡飞狗跳，母猪吓得要上树。何家妇之悍，远近闻名。
	　　最后，全家人看见她如山的脚步走来，都要抖三抖，脑袋低得比门口大黄狗还低。
	　　【陆】
	　　高祖五年，刘邦即位，初建都洛阳，不久迁至长安，史称西汉。
	　　吕雉做了皇后，儿子封了太子，高高在上，万人敬仰。朝廷的纷乱民间并不太懂，可是她从平民到母仪天下的过程，却被所有女孩一遍又一遍地描述着，不是羡慕吕公高瞻远仰，就是羡慕她命好，只恨不得以身相替。
	　　高祖十二年，刘邦驾崩，十七岁的刘盈即帝位，吕雉为太后，为剪除异己，她毒杀赵王如意，将戚夫人制人彘，齐王刘肥对帝礼节略不恭，惹吕后怒，险些被杀。刘盈不满其母的残忍，弃理朝政，民间议论纷纷，都对吕后畏之如虎，暗称蛇蝎妇人。
	　　惠帝五年，何家家境略好转，举家迁往长安，做烙饼小生意。
	　　悍妇的名声从乡间来到长安。
	　　那日，郑燕儿带着儿子照样张开摊子，烙上大饼，四处吆喝。忽而前方有鲜衣怒马过，后跟着华丽马车，车上坐着个带满珠翠的中年贵妇。小儿子年方六岁，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他东钻钻西碰碰，摔了一跤，竟差点钻到人家的车轮子下去了，也惊了贵妇的马。
	　　郑燕儿吓得心都悬了，匆匆把儿子扶起，检查除破皮无大碍后，低头向贵妇赔罪。
	　　“大胆草民！可知冲撞的是何人？！这可是舞阳侯夫人！”侍卫恐失职，大怒，扬起鞭子欲抽，“该死！”
	　　郑燕儿护着儿子，闭目等待疼痛的到来。
	　　“等等，”有熟悉的女人声音传来，阻止了侍卫的责骂，略微过了半晌，那把声音又笑了起来，“我还道是谁，原来是郑家二姊。”
	　　郑燕儿惊讶地抬起头，纵使眉目随着年龄而改变，容貌大不相似，可是风韵犹存，那双凤眼和跋扈的气质，让她认出正是多年未见的吕嬃，如今她阿姊做了皇后，她夫君做了大官，她已成为长安人人奉承的贵妇人。郑燕儿也曾想过去投靠她，可是实在拉不下脸，试探着靠近，却被她家门房挤兑了两句，羞愤得再不愿去了。
	　　吕嬃高傲地抬起头，抖了抖身上的绫罗袍，摇摇鬓边金步摇，命人扶起郑燕儿，含笑道：“哎呀呀，多年不见，我竟不知二姊落魄至此，真是可怜见的。为何不让人来通报两声，也好让妹妹舍些银钱帮衬一二。”
	　　郑燕儿有些感激，正待说话。吕嬃又道：“哎呀呀，当年你可是咱们沛县的一枝花，人人都夸你长得好，聪明伶俐惹人爱，嫁的夫君又温柔体贴，比我嫁的屠夫强多了，那时你总劝我要忍耐，要贤惠。如今自己怎落到如此境地？不如和妹妹分说分说？”
	　　她语气中的嘲讽让郑燕儿愣住了，抬头却见吕嬃的眼里都是戏弄的笑意，一时语塞。
	　　吕嬃痛快极了，小时候总被阿姊和父亲拿来和郑燕儿比较，说自己这也不如她，那也不如她，不管是容貌、才华、家世，就连嫁的男人也不如她，让她极为嫉妒。如今风水轮流转，看着昔日的沛县美人变成俗气妇人，自己却锦衣玉食，她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是说不出的舒坦。
	　　郑燕儿咬着牙，默默将所有羞辱忍下：“时运不济，无奈何，亦没什么可说的。”
	　　吕嬃伸手想拍拍她的肩，犹豫片刻，又嫌脏缩回了袖子，笑道：“有难处可以找妹妹，和门房说声就是，咱家别的没有，帮衬阿姊的几个铜钱还是拿得出的。”
	　　小人得志便猖狂，郑燕儿恨得几乎咬碎了银牙，恨得全身发抖，依旧点头笑道：“是。”
	　　响鞭再起，吕嬃在嘲弄的大笑声中驾车远去。
	　　“呸！老娘饿死也不登你家门！你这皮猴子，人呢……”郑燕儿羞得脸红一阵白一阵，回头正欲对儿子发作，却发现儿子早偷偷摸摸回家去了，“该死的小兔崽子！活不干好，偷溜倒快！”
	　　何长郎匆匆赶来，松了口气，听完事情后，默默背起货篓，低声道：“人没事就好，燕儿，回去吧，你昨天嫌镜子不亮，我替你找人重新磨了，花了三个大钱，现在可亮了。”
	　　低头回到家中，郑燕儿看着这个年轻时就不算出色的男人被岁月研磨得黝黑的老头儿，口笨舌拙，媳妇受了那么大委屈，依旧连句安慰都说不好。她忽然再次想起闺阁里的记忆，那时年少，海棠正茂，她无忧无虑，还是人人都爱的美人儿，所有男儿都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献给她，她也想过许多婚后应如何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的美好日子……
	　　如今，院落海棠依旧，菱花镜里朱颜改。
	　　年华逝去，她变成壮硕难看的老妇人，是四邻八里出名的泼妇、母老虎。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忽然，她站起身，狠狠将铜镜砸落地面，歇斯底里地哭了起来，这不是她要的生活。
	　　【柒】
	　　郑家乌云密布，三个儿子苦着脸，窃窃低语。
	　　大郎赔笑：“长幼有序，应让哥哥先。”
	　　二郎淡定：“尊老爱幼，让小弟先去吧。”
	　　三郎惊叫：“等等，爱幼爱幼，不是应该你们去吗？不带这样欺负小孩的！我才十二岁呢！要不咱们让老四去，他才六岁，挨得骂还不够多，在娘亲面前多训练训练，长大也好抵挡啊！”
	　　大郎冷静分析：“娘亲疼老四，最后还是会骂我们的。”
	　　二郎摇头如拨浪鼓：“反正我不去。”
	　　三郎抱着柱子抵死不依：“我也不去。”
	　　大郎无奈，发挥兄长气质：“抽签吧。”
	　　三根草，两短一长。
	　　“啊啊啊啊啊啊啊！为什么又是我？明明有拜神仙的！”二郎含泪看着手中长草叶子，狐疑，“该不是你们动了手脚吧？”
	　　大郎拍着他肩膀道：“时也命也，你拜得不如我们勤奋啦。继续努力，向爹学习，那么多年都熬过来了。”
	　　三郎欢快地拍马屁：“二哥英雄豪杰，大丈夫气概，咱们兄弟就靠你了！勇敢地面对娘亲去吧。”
	　　二郎沮丧：“都说娘亲年轻时也是大户千金，哪点像啊……”
	　　大郎眼神飘忽了一下，回忆起往昔种种，哀伤道：“曾经，还是很像的……”
	　　郑燕儿早憋了一肚子气，摔完镜子就开骂，从走兽骂到飞禽，就连家里养的大花猫都夹着尾巴逃了。母老虎骂声惊四邻，纷纷退散，唯隔壁在晒太阳的老头儿淡定地掏出块破布团子塞上耳朵，继续哼他那不着调的歌儿。郑燕儿骂了半晌，回头一看，大儿子说句要去茅坑，溜了，三儿子抱着肚子说疼，溜了，小儿子转转眼珠，“我去照顾三哥”，也溜了，就剩下二儿子肃然坐在桌旁，嘴里不停“嗯嗯嗯”附和，眼睛却看着墙壁上的几个霉点，神游天下不知在想什么。至于她男人，早就练出左耳进右耳出的好本事，可在狂风暴雨下自顾自揉着面，任你强来任你横，颇有几分得道高僧的模样……
	　　郑燕儿都快气死了。
	　　她想起吕嬃的骄横，想起吕雉的幸运，想到自己的倒霉，越发觉得命运不公，最终她忍无可忍，做活时偷偷告诉了邻居家关系密切的胡四娘：“想当年，皇帝还年轻，他看上的可是我，还来过我家提亲，可惜我爹不识货，硬是错了这门好姻缘，否则……”否则她就是大汉皇后！受天下敬仰，可以坐在华丽的马车上把那该死的吕嬃往死里鄙视！
	　　胡四娘听后连连惊叹：“太可惜了，你的命怎么就偏了那么一点点？否则就是天下第一的女人了……”
	　　郑燕儿狠狠咬断针线：“可不是，皇后和她妹妹小时候还和我一块儿玩过的，皇后和我睡过同一张床，临光侯弄脏了裙子还是我找的新裙子给她换，我还送过她们银镯子，如今倒是翻脸不认人了。”
	　　胡四娘摇头：“踩低捧高，都是这样的，哎，太可惜了，太可惜。”
	　　郑燕儿叮嘱：“我也是信得过你才发发牢骚，你可千万别把这话告诉别人。”
	　　胡四娘谨慎应下：“放心。”
	　　过了几日，她妹子上门来做客，自家人有什么信不过的，于是胡四娘把这有趣的事情告诉了妹子，妹子又告诉了她小姑，小姑告诉她姐姐，她姐姐告诉她婆婆，她婆婆告诉闺中好姐妹，闺中好姐妹告诉更好的姐妹……
	　　流言在女人间慢慢蔓延，扩散，无法遏制。
	　　人人都知道石榴巷子里住着个曾被皇上看中、差点成皇后的女人。
	　　【捌】
	　　惠帝七年，帝驾崩，大权操与吕后手，她立刘恭为帝，视为傀儡，大肆封赏吕家，吕家势力熏天，宛如参天大树，无法撼动。吕后恶毒之名，再次远扬，百姓怨言阴阳颠倒，必有大祸。
	　　天使来旨，太后宣郑燕儿入宫觐见。
	　　郑燕儿接旨，不知所措，家里没钱打赏天使，好不容易才凑些碎银。走前，天使似笑非笑地问了句：“听说你是差点做皇后的女人？”
	　　何长郎赶紧摇手：“没有，没有的事，那些碎嘴婆子乱说呢。”
	　　天使“呵呵”地冷笑了两声，意味深长留下一眼，扬长而去。
	　　这是无言的恐吓，郑燕儿的腿软了，她觉得世界都崩塌了，待天使走后，整个郑家都愁云密布，所有人围在堂屋，少了吵吵闹闹的声音，谁也说不出话了。
	　　大郎讪讪道：“说不准太后只是想找过去的闺阁姊妹说话解闷？”
	　　三郎急性子，怒斥：“放屁！她哪有那么好心，想必是听见街里的传言生气了。”
	　　二郎担心：“听说女人吃起醋来没道理可言的，她连戚夫人都杀了，咱们平头百姓，无权无势，除了过去那点交情，还有什么值得她见的地方？你说她会不会……”
	　　大郎：“别胡说，事情都没定呢。”
	　　三郎急道：“定个屁！真等娘给杀了再定就来不及了。”
	　　二郎慢悠悠：“听说戚夫人死得很惨，手脚都给砍了，哎，娘亲！娘亲！你怎么了……”
	　　“快掐人中！”
	　　“快请大夫啊！娘晕了！”
	　　悠悠转醒，郑燕儿就哭了，她也听过太后处置戚夫人的手段，邻里个个都唬得不行，虽然面上不敢透露，悄悄都说这女人手段歹毒，定是天下第一等狠心人。哪个女人不善妒？如今吕家大姊碾死她就像碾死只蚂蚁，再加上天使那诡异的态度，定是听说她夫君当年看上的是自己，心里吃味，要找借口收拾了她报复。
	　　四个儿子亦抱着她痛哭，娘亲就算再凶巴巴，也是自家娘，怎么也舍不得她送死。
	　　“别哭了！”极少发言的何长郎重重咳了声，制止大家哭闹，果断道，“趁天使没留意，咱们今晚偷偷离开，家私什么都抛下，收拾点细软就可以了，以后躲去山里，说不准就把事情避过去了。”
	　　三郎连声称妙。
	　　二郎担忧：“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能躲去哪里？”
	　　何长郎仿佛下定了天大的决心：“看临光侯那般跋扈，太后必不好相与，怕你娘进宫凶多吉少。”
	　　郑燕儿抬起朦胧的泪眼，抽泣道：“别犯傻，若是被太后发现，咱们全家都会丢命的。”然后哭道，“乱说话的是我，惹太后不高兴的是我，一人做事一人当，我自个儿去死便好。”
	　　何长郎替她擦去眼角泪珠，坚定道：“别说傻话，你是我媳妇，夫妻自当同心，你做错的事也是我的事，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定不能让媳妇一人去死。”
	　　这个挨骂不敢还嘴、挨打不敢还手的男人，到底是从哪里生出那么大的勇气？竟敢拼上身家性命，背叛皇命，为她抛弃家财和所有一切。
	　　郑燕儿愣愣地看着他，成亲至今，她仿佛第一次认识自己的丈夫。可是，作为母亲，她不能让孩子们受自己连累挨苦呢。
	　　“不，我不逃，”郑燕儿含泪摇头，“咱家挨了那么多年苦，最近才好起来，有钱给大郎娶媳妇。他都那么大个人了，受我这名声不好的娘亲所累，好不容易才说上亲，过两月就要进门了。咱们要做公公婆婆的人，怎能让孩子受罪，若躲去山里，儿子们岂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我，我明天就去见太后！”
	　　“娘，我不介意打光棍，你可千万别犯傻。”
	　　“娘，太后真的很凶的，你别想不开，天下大事孝道第一，儿子怎么能看着你送死呢？”
	　　“娘，你是要急死儿子啊？！”
	　　“燕儿，不能啊！”
	　　郑燕儿强颜笑道：“事情都没发生，大家就那么担心，说不准太后真是找我话家常的呢？说不准还有赏赐呢？若是如此，岂不是白白浪费了发家的好机会。”
	　　谁劝都没用，她绝不能逃。
	　　【玖】
	　　一夜无眠，何长郎半白的头发再次白了大片。
	　　郑燕儿坐在镜前理妆容，何长郎走过来，拾起那片梳子，轻轻替她解开不再漆黑柔亮的长发，轻轻地梳了起来。她性格急躁，家贫买不起头油后，经常不小心梳断头发，扯得头皮发疼，每次抱怨后，他总是会来替她梳头，他的动作总是那么温柔，那么细致，从来不会弄痛她。
	　　从前的无数个日子里，大儿子为她劈好烧饭的柴火，二儿子为她挑满水缸的水，三儿子为她搭好绣花的棚子，小儿子将新下的鸡蛋整整齐齐捡来，放在灶边。可是满心积怨的她，从来没有注意过大家的好。
	　　生死关头，难以言喻的悔涌上心头，泪满衣襟，可是来不及了。
	　　白米粥，酱萝卜，腌浸小鱼干，谁也吃不下。
	　　天使传旨，派人接她入宫。
	　　儿子们强忍着泪光，何长郎拉着她的手，怎么也舍不得放开。
	　　她用力甩了一下，没甩开。
	　　她用力再甩一下，却被拉得更紧了。
	　　天使不耐烦：“快点，太后在等着呢，没兴致和你们耗。”
	　　郑燕儿只觉眼泪又快涌出来了，轻声道：“我去了，勿牵挂，若……你得好好看着四郎，他年纪还小，性子弱，又不太懂事，你要好好教，别让新人欺负了他。”
	　　何长郎用力将她拉到身边，低声道：“燕儿，我绝不续弦！”
	　　长安城，青石道上，满途泪痕。
	　　【拾】
	　　长乐宫中，美人如云，太后斜斜倚在亭子中，面前摆着副玉石做的围棋，正兴致勃勃地摆谱。曾经温柔贤淑的吕家大姊变了，她的眼里不再有温良谦让的模样，却是枭雄天下的阴冷，她明明养尊处优，被众人服侍着，明明穿着华丽的锦服、戴着珍贵的朱钗，可是她的容颜看着比郑燕儿还憔悴。
	　　郑燕儿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她们曾一起在床上打滚、嬉闹，一起在花园里放风筝、斗百花，她们曾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可是如今的距离却变得很遥远，远得仿若天和地，差距大得让人畏惧，不敢靠近。
	　　吕后看着眼前几乎认不出的老妇人，亦想起曾经的闺中时光，百感交集，忽然说不出话来。
	　　面对从未见过的富贵，郑燕儿收起眼泪，怯生生地按宫女们教导的规矩行礼，不敢多说一句话，多走一步路。最后，倒是太后招手让她过来，仿若儿时般笑道：“燕儿棋艺最精，你来看看这棋谱，倒是有趣得紧。”
	　　天天为生活奔波劳碌，她还有什么心思摆棋谱，再加上心思紊乱，走起来步步错，很快就让太后没了兴致，她让人上了糕点，挥退左右，絮絮叨叨地和她话起家常来。慈祥得就像邻居话家常的大嫂儿。
	　　莫非她不想杀自己？看着太后不像生气的样子，郑燕儿悬着的心渐渐放下来，话题也渐渐放开去。
	　　她们一起回忆了许许多多过去事情。
	　　“阿嬃最是捣蛋，打坏了你的牡丹花，你那时心疼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嘴里还说没关系没关系，我骂她她还犟嘴，唉，那孩子就是任性，长大也不改，真让人头疼呢。”
	　　“后来你去寻了三株好牡丹送我，花开的时候我还设了牡丹宴，大伙行花令，喝了好几杯酒，你脸都红了，差点跌入水池子里。”
	　　“你醉糊涂了，对着山石叫乳娘，差点笑死我们了。”
	　　“可惜，阿嬃弄脏了石榴裙，哭鼻子……”
	　　那时候，阿嬃嘟着嘴耍性子，燕儿乐呵呵地给大家说笑话，她捂着嘴偷偷笑，过了没多久，阿嬃又和燕儿斗起嘴来，她站在中间，劝了这个劝那个，吵吵闹闹多有趣。她们曾以为这样快乐的日子还有很长很长，未料，转眼大家就老了。
	　　人老了，最怀念就是少年时。春已逝，百花枯残，留不住，为何幸福时光总过得那么快。
	　　忽而，宫人来报，道是帝来请安。
	　　郑燕儿不知如何进退。
	　　吕后心情正佳，拍着她的手背示意留下，传帝见。
	　　帝年方三岁，被重重绫罗包裹着，雪团般可爱，试图像个小大人般行为举止，奈何年幼，不懂掩饰内心，那双滴溜溜转的眼珠子先是好奇地在郑燕儿身上停了半晌，接着在宫人们的催促下，有些不甘情愿地向吕后问好，原本还算好的脸色也拉了下去，声音不大，感觉像嘟囔，就连郑燕儿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也感觉到皇帝是极不喜欢吕后的。
	　　吕后的面子有些挂不住了，仍强撑着解释：“这孩子怕生。”接着又斥道，“纵贵为天子，见到祖母的客人，亦应有礼。”
	　　帝皱眉，别过头去，不喜。
	　　吕后只道是闹孩子脾气，命左右拿糕点哄他。
	　　帝却死活不肯吃，扭着身子撒性子闹腾。
	　　吕后愠怒，郑燕儿对着这样可爱的小皇帝，实在难生敬畏，便仗着吕后刚刚的话，壮胆赔笑问了句：“宫里就是够气派，这些点心花样做得可真好，若是我家小子见了，怕是要抢破头的，陛下好福气，天天有祖母送那么好吃的点心，怕是吃腻了吧。”
	　　宫人们也帮着哄小皇帝吃东西。
	　　帝推无可推，缠得没办法，竟憋出一句：“听说娘吃了祖母送的点心就不见了，我不吃。”
	　　此言一出，宫人脸色齐变，郑燕儿迷惘间，吕后已勃然大怒：“你娘是谁？你娘好好地在宫里陪着你！你叫什么娘？！”当年她让十岁的外孙女张嫣入宫为后，奈何儿子只与宫女男宠厮混，无奈之下，吕后只好让皇后佯装有身孕，用周美人之子代替，立为太子，然后鸠杀了周美人，修改史书。
	　　奈何张嫣为母时年仅十三，又不是亲儿子，所以两人相处得各种别扭，不是很亲近，这成了吕后心头大病。
	　　帝吓得脸色发白，却扁着嘴，大家都以为他不懂事，其实他什么都懂。
	　　他半点也不喜欢现在这个凶巴巴的祖母和冷冰冰的嫡母，想要的是像宫人们口中说的那样亲切的娘亲，或是兄弟们那样温柔的娘亲，现在每天被逼着念书，学习孝顺祖母，重重压抑下，他觉得自己很命苦，自从偷偷听到自家亲娘是被害死后，他就偷偷恨上了这个夺去自己幸福的祖母，私下抱怨过，只是宫女们胆小，压得死死的，不准他和别人说，弄得他更憋屈了。
	　　吕后怒得手背青筋都起来了，脸色变幻了好几番，杀心骤起：“你把刚刚的话再说一次？！”
	　　帝懵懂不知，大家都说他是皇帝，总有一天天下就是他的，于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虽然心里害怕，依旧死犟着不认错。
	　　太后与皇帝对峙，场面很是可怕。
	　　“滚出去！”吕后终于暴怒，手中金杯已掷出，毫不怜惜地擦着皇帝而过，差点砸破了他的脑袋，狠狠落在地上，酒水四溅，洒了他满身。
	　　宫女们急忙抱起小皇帝，匆匆告退。
	　　山雨欲来风满楼，全场静悄悄地，连根针掉落的声音都听得到。
	　　吕后轻轻地咬着自己染红的长指甲，盯着矮几上的龙纹，连眼皮都不眨一下，神色极为诡异，紧张而强烈的杀意在席间弥漫，就连迟钝的郑燕儿都能感觉到这种浓浓不安，这是她从未见过的恐怖吕家大姊，就好像中了魔障般，搁乡下得找个人来驱驱魔了。
	　　不知过了多久，吕后“咯咯”地笑了起来，她整理着自己漂亮的指甲，用一种很冷很无所谓的口气，笑问：“你们说我该拿这不懂事的孩子如何是好？他身体大概有些不舒服，不如送去永巷宫里，让他为生母祈福，清净段时间。”
	　　皇宫里，让小孩无声无息死的方法有很多种。
	　　吕后权倾天下，她要杀人，无人敢劝。
	　　宫女宦官们纷纷顺着她的意，只道帝不思恩典，若不好好修行，怕是福气有限。
	　　唯郑燕儿想起那冰雪可爱的小皇帝，又不知宫中秘事，心中不忍，傻乎乎地劝：“大姊，你以前不是说过吗？小孩子不懂事就要慢慢教，不能生气的。”
	　　吕后冷哼一声，不言语。
	　　郑燕儿大着胆子继续道：“我还记得你最喜欢小孩，黄家小二子最是调皮，纵牛吃了你家半亩禾苗，还对着你骂骂咧咧，嘴里全不是好话，大伙都操锄头说要揍他娘的。可是大姊你最是心善仁厚，说他年纪小不懂事，不但没责打他，反而农闲时教他念书，后来他长大了，懂得道理多了，对你敬重有加，那时候人人都夸你贤惠能干呢，都说你夫君最是享福……”
	　　“那时候的我……”在郑燕儿的絮絮叨叨中，吕后回忆往昔，几十年过去，闺阁中的情景仿佛还在眼前，是那么的清晰，那么的美好，那么的怀念。长乐宫花谢下，她在郑燕儿的眼里恍惚看见那位名叫吕雉的小姑娘，她依旧知书达理，温柔善良，最是孝顺懂事，她总是害羞地对所有人浅笑，仿佛不知怨恨，不知苦难，从来不忍心杀害任何生灵，善良对待所有人。
	　　临水照花人，曾经花不如人，如今人不如花，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
	　　“罢了，”吕后挥退宫人，轻轻问，“燕儿，你还记得那年，阿嬃问我们想要什么样的男人吗？”
	　　郑燕儿的心再次紧张起来，轻轻点头：“记得。”
	　　吕后看着湖中枯荷，淡淡道：“你自幼是个有志气的，想要夫君做人中龙凤。”
	　　郑燕儿打着哈哈道：“那是小时候的蠢话，蠢话……”
	　　“我何曾不是呢？”吕后的目光不知在看何方，“我曾以为阿爹的目光定是对的，有见识、志在天下的男儿定是好的。事实证明，阿爹确实没为我看错夫君……”
	　　这番话让郑燕儿无法接嘴。
	　　周围静悄悄的，吕后猛地回过身，愣了很久才说：“我错了。”
	　　郑燕儿苦笑：“大姊贵为太后，何错之有。”
	　　“我错了……”太后摇摇头，重复道，声音里是说不出的忧伤。
	　　郑燕儿惊讶，不解。
	　　太后用很艰难缓慢的语速，没有喜悲地和她说起一个发生在很多年前记忆犹新的故事，故事里的女人贤良淑德，后来天下大乱，她和公公一起去寻找夫君，路上遇到敌军，被迫成为人质。她那双可怜的儿女虽寻到父亲，却被狠心的父亲在逃跑途中三番四次踹下车给敌军，所幸有大臣相助，才逃出性命。女人在敌军阵营中足足被关了二十八个月，受尽侮辱欺凌，最后两军对峙，敌军大将把女人和公公拖去阵前，威胁要烹杀。可是那男人却嬉皮笑脸地说：“我爹是你爹，你要烹你爹，我也跟着一块儿喝汤。”敌将大怒，若非时运好，她便与公公一同被烹杀。待九死一生逃回去，却发现男人身边已有了新宠，不再理她，甚至要除嫡灭子。
	　　毛骨悚然的故事，被她平淡述来，步步惊心。想起那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她的表情就为之扭曲、怨恨、痛苦，充满不安。无论锦衣玉食、位高权重，她依旧是那个在做人质的女人，永远活在恐惧中，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让她害怕得不能自已，害怕让人疯狂，她要不择手段地除掉一切有可能构成威胁的东西，扭曲地报复所有伤害过她的人。
	　　吕后疯狂的表情，凄厉的控诉，像个锤子般，一锤锤打在郑燕儿的心上，她讲完故事，忽然问：“你可知，女人最想要怎样的男人？”
	　　郑燕儿摇摇头：“你已荣华富贵。”
	　　吕后轻轻摇头：“那么多年后，我才知道，我只想要一个不会在乱军途中把妻儿踹下车逃跑的男人……”
	　　被煎熬的日日夜夜里，她经常梦见童年，梦见沛县，梦见所有幸福一切，梦见闺中密友，让她按捺不住再次相见的心情，可是见了后，她才知道，其实自己最怀念的是那个单纯善良的自己。
	　　没有人能回到过去。
	　　“罢了，”终于，吕后长叹一声，满天杀意褪去，“小孩子还不懂事，慢慢教，过几年再看吧。”她的眼里，只剩悲哀绝望的泪光。
	　　雕栏玉砌的长乐宫，冰冷压抑，尊贵无比的吕后，孤单寂寥。
	　　郑燕儿忽然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开始想念在宫外等待自己的丈夫和温暖的家。
	　　【拾壹】
	　　长乐宫外，何长郎带着四个儿子蹲在角落苦苦地等，揪着头发等，眼泪偷偷掉了好几次，紧张得不能自已。待看见郑燕儿平安出来，手里还拿着大堆赏赐，差点乐疯了，赶紧扑过去，拉着媳妇左看看右看看，看了好几圈，确认全手全脚没缺失才放下心来。
	　　郑燕儿看着自己相处多年的夫君，她绷紧的心放了下来，忽然有些害羞，倒在地上有些脚软。
	　　何长郎毫不犹豫：“我背你。”
	　　郑燕儿“呸”他，凶巴巴道：“老夫老妻，加起来都过百岁的人，不怕丢脸？”
	　　何长郎摸摸鼻子：“怕啥？背自家媳妇天经地义，又不是没背过，你那年扭伤脚，还不是我背的？”
	　　郑燕儿低头道：“我现在可重得很。”
	　　何长郎：“我力大。”
	　　儿子们接过包裹，笑着替她先送回家。
	　　何长郎轻轻背起郑燕儿，老胳膊老腿儿还是稳妥得很，他慢悠悠地走，下过雨有些泥泞的道路弄脏了他的鞋裤，可是他依旧走得很稳妥。
	　　郑燕儿靠在他结实的背上，想起多年来不解的问题，轻轻问：“老头儿，我对你那么凶，你为何还对我那么好？”
	　　何长郎道：“哎，虽然你脾气是坏了些，家里却收拾得利利索索，织布种田样样学得好，以前千金姑娘跟着我受那么大的罪，还不离不弃的，生了那么多娃，老头子记得你的好，感激都来不及，哪有脸骂你不好？说是让你骂几句心里会痛快些，便让你骂几句。”
	　　郑燕儿又问：“我已经不好看了，又凶又悍又不可爱，你为何还不嫌弃我？”
	　　脚步声漫漫，沉默了许久，何长郎的脸早已害羞得滚烫，过了好久才说：“谁管你好看不好看，我只记得自家媳妇的脸蛋白嫩嫩的，头发乌油油的，不管过了多少年，你都是我的小燕儿，你嫁给我是天大的运气。可惜我蠢，老说不出你爱听的话，也不懂怎么夸，要是给我张像侯小子那样的巧嘴就好了，至少可以哄得你没那么生气，哎，燕儿，是不是天又下雨了，背上有点湿，可是没看到水啊？”
	　　“嗯，天又下雨了。”郑燕儿含泪点头，有些东西，她不能再错过。
	　　【拾贰】
	　　好多年后……
	　　人人都说，石榴巷子里的何家奶奶最是好福气。
	　　她从来不和男人拌嘴，不和外人吵架，家境红火，婆媳关系和睦，儿孙满堂，羡煞旁人。
	　　何老太爷见不着她就会急，到处乱转，嘴里不清不楚地乱叫：“燕儿，小燕儿。”
	　　“去去！”她总会板着脸，将捂着嘴笑的儿孙们赶走，然后陪着脑子有些犯糊涂的何老太爷坐在院子里晒太阳，缀着鞋垫，絮絮叨叨地说着不知什么时期的古董故事，刘老太爷傻乐着听，两人一派和气。
	　　听说这个何家奶奶不简单，听说她曾差点做皇后，听说她和当今太后是闺中密友，听说她曾是大户千金，听说她曾是远近驰名的母老虎……
	　　“去去去！我家小燕儿什么时候成母老虎了？打死你这乱说话不省心的龟孙子！”
	　　“爷爷，我是你曾孙子，你莫乱了乌龟的辈分啊。”
	　　“阿爹，你悠着点打啊，千万别闪了腰。”
	　　“奶奶，快说说他啊！”
	　　“娘，你别只顾着笑。”
	　　“太婆婆，你真做过母老虎？我咋看不出啊？”
	　　【拾叁】
	　　高后四年，吕后废帝，囚永巷宫，秘密杀害，立刘弘为帝。
	　　高后八年，吕后病死，终年六十二，与汉高祖合葬长陵。
	　　刘氏皇族与吕氏外戚展开流血斗争，临光侯吕嬃用事专权，斗争中被乱棍打死。战果以皇族集团胜利而告终。
	　　吕雉，字娥姁，通称吕后，或称汉高后、吕太后等等。
	　　汉高祖刘邦的皇后，高祖死后，被尊为皇太后，是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第一位皇后、皇太后和太皇太后。
	　　汉惠帝在位七年，自元年起即因“人彘”事件不再听政；吕后连立两任少年天子，自元年起即垂帘听政“号令一出太后”。在汉惠帝、两少帝时期实际掌握政治权柄的人是吕后，共主政十五年。
	　　据《汉书》记载，刘邦死后，匈奴首领冒顿曾寄国书向吕后求婚，意在标扬匈奴武力，刻意贬低汉朝国力。吕后以年迈为由婉言拒绝，不过继续沿用了与匈奴和亲的政策。

【东汉】 不思蜀
	　　建安十九年，刘备劝降刘璋，遂领益州牧，启用人才，蜀中经济稳定发展。
	　　【壹】
	　　建安二十一年。
	　　蜀，成都，杏花街。
	　　田启明今年十一岁，住在街东头，是田记杂货店老板唯一的儿子，田家夫妇年老得独子，对他疼爱得如珠如宝，要太阳绝不给月亮，要月亮绝不给星星，只恨不得把心肝掏出来把他往死里疼。再加上田老板从外地迁来，手里有两个余钱，还和足智多谋的诸葛军师是发小，很受关照，所以田启明在杏花街上是横着走、人人见了都要捧两句的。
	　　田启明最讨厌的人是住在街西头的钱多多，她今年十岁，是钱记杂货店的黄毛臭丫头，也是独生女儿，自幼被娘亲当掌上明珠捧着，纵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更继承了父亲的好口才，牙尖嘴利惹人恨。偏偏她爹的表妹是张飞将军的侄媳妇，她爹与张飞将军更是酒国知己，在街上也很受大家奉承。
	　　同条街，同样店铺，生意抬杠，大人抬杠，小孩也跟着抬杠。
	　　冤家路窄，钱多多最喜欢和田启明拌嘴，两人往死里攀比。
	　　钱多多：“我娘做事最麻利，半天能算一本账！”
	　　田启明：“我娘干活最利索！两天能断一匹锦！”
	　　钱多多：“我家今天吃的是红烧肉！我娘手艺天下无双！”
	　　田启明：“我家今天吃的是糖醋鱼！我娘手艺能比御厨！”
	　　钱多多：“我娘长得漂亮！”
	　　田启明：“我娘皮肤白！”
	　　钱多多：“我娘戴的是新打的金镯子，刻的是喜上眉梢。”
	　　田启明：“我，我，我戴的是……”
	　　钱多多：“哈哈，你娘有金镯子？！”
	　　田启明：“我娘……”
	　　钱多多：“你娘戴的还是三年前的银镯子呢，别争了，你娘就是不如我娘！”
	　　田启明抬杠落了下风，眼睁睁看着钱多多扬长而去，自觉输了阵势，委屈回家，拉着娘亲抱怨，“阿娘，钱家大婶有金镯子，为啥你没有？”害他丢了好大面子。
	　　“谁家有闲钱打了银又打金？”田家娘子闻言，先骂了儿子几句不省事，然后摸着腕间银镯子细细琢磨，想起死对头的媳妇耀武扬威地戴金镯子在自己面前摆显的模样，越想越不甘，越想越觉得自家男人不像话，顿时饭都吃不下了，夜里就揪着田老板，连哭带闹，硬是要当家的拿出个赚钱兴家的章程来。
	　　田老板是三棍子打下去说不出话的老实人，除了起早摸黑开店外，哪有什么章程？可是他怕媳妇怕得远近闻名，曾喝醉了嚷嚷上山打老虎，待媳妇拿出两棒槌时，立即跳起来钻柴堆，畏内名声远近闻名。
	　　田家娘子怒：“人家做生意，你做生意，嘴笨舌拙，比不得人家把生意弄得红红火火，如今人人买东西都去钱记，钱家数铜板数得手发软，媳妇穿金戴银，女儿吃香喝辣，你家媳妇脑袋上带的是木簪子，儿子在人前都抬不起头，你还是个汉子吗？！”
	　　“我哪有主意……”田老板挠着头皮，支吾半天，眼看媳妇要镯子不成就要拿棒槌了，不敢再搪塞下去，哭丧着脸道，“媳妇儿，俺本来就不聪明，你打杀了我也找不出办法啊。”
	　　田家娘子清楚自家男人的本事，出谋划策：“你不是和诸葛先生是发小吗？人人都说诸葛先生是全蜀中最聪明的人，你去找他出个点子，比拔根毛还容易呢！”
	　　田老板犹豫：“诸葛先生是大忙人，能看上咱这点小事？”
	　　田家娘子满不在乎：“试试看，不成再说嘛。”
	　　田老板还在犹豫：“太麻烦人家……”
	　　田家娘子将手里棒槌扬了扬。
	　　田老板果断冲出家门，去铺子里挑了几色礼物，次日便带着儿子，朝军师家去了。
	　　【贰】
	　　那年月，战乱连连，蜀中挺穷的，将相生活都很简朴，听说荆州牧刘备卖过草鞋，张飞将军是屠户，诸葛先生种田更是一把好手。他不喜奢华浪费的人，担任军师将军那么大的官，住的院子也不过比常人大个三四倍，除侍卫外没用几个仆人，还在花园里开垦了菜地，亲手种了不少瓜果蔬菜，由妻子黄氏亲自下厨烹调。
	　　有初次跑上门找他办事的小官员，把在土里汗流浃背的诸葛先生当农民大叔“喂”了好几声，不太礼貌地问：“你家主人呢？”
	　　诸葛先生打量着那眉清目秀的小官员，愣了半晌，擦着汗，犹豫问：“你找夫人何事？”
	　　大家都认为诸葛先生是借机打趣那小官员，唯贾老虎知道他说的可是真心话。诸葛先生是把“女主内、男主外”的观点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人。黄氏貌丑，沉默少言，却治家有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她把家里人情往来大小事务统统料理妥当，若离了黄氏，诸葛先生连明日要用的衣裳在哪都找不着。
	　　诸葛先生觉得平生最有眼光的就是看中了黄氏，他总夸：“女子重德不重色，贤惠为上。”
	　　田老板对诸葛先生的话奉若天人，尤其是对比自家那个凶悍泼辣的媳妇，更是赞同得不能再赞同，总是琢磨着要给儿子娶房像黄氏这样贤惠的媳妇。
	　　可惜田启明每次看见黄氏的脸，总是默默低下头去，诸葛先生大才，世人难以匹敌，他还是想要个普通贤惠普通颜色的媳妇儿……
	　　饶是如此，田启明还是很喜欢跟父亲来诸葛先生家做客，诸葛先生家有很多有趣的东西，比如会走路的木头牛和木头马，还有会自己跑的小木车，会飞的木头鸟，还有能同时射出很多箭的弓，林林总总无法尽数。而且黄家大嫂长得虽丑，不爱说话，却做得手好菜，对孩子也很慷慨，从不拘着他们，还有新奇有趣的糕点吃。
	　　这次去诸葛先生家，除了他外，还有个小客人在听诸葛先生教诲。
	　　黄氏拿出绿豆饼给田启明，他一边吃一边探头探脑看去。
	　　那是个比他大几岁的少年，穿着挺不错，细长眼睛，圆圆脸蛋长得也喜庆，蓝色长袍，穿得也朴素整洁，就是表情很苦闷，脚尖一圈又一圈画着石砖地面，感觉是很不耐烦听话，待诸葛先生斜斜看他一眼，又立即装出很老实的模样。
	　　“阿斗，这番话你应好好思量，莫辜负了你父亲对你的期待，”诸葛先生抿了口香茶，抬头看到田老板，严肃的表情骤然消散，笑问，“是什么风把老朋友刮来了？”然后遣出这位叫阿斗的少年，将田老板迎了进去。
	　　阿斗得赦，松了口气，急忙退出书房，知先生教训未完，也不敢跑远，恰好见到坐屋檐下吃点心的田启明，也不避嫌，跑过去并肩坐下，然后长长松了口气。
	　　田启明犹豫片刻，递上绿豆饼：“要吗？”
	　　阿斗拿了一大块塞嘴里，咬牙切齿地狠狠吃，一边吃一边怨念：“背书背书，背该死的书……”
	　　田启明年幼，未进过学堂，懵然问：“背书是什么？”
	　　阿斗亦少年心性，又是奉父命微服前来，见小孩不知自己身份，也没摆什么架子，仇大苦深教训道：“背书是天下最苦的事情。”
	　　田启明依旧不懂：“可是……我爹说诸葛先生说背书好，让我多学学。”
	　　阿斗：“咱们哪能和诸葛先生比？他最喜欢吃苦，我可不喜欢，难道你喜欢？”
	　　“我也不喜欢吃苦，”田启明摇头，继而庆幸，“你真可怜。”
	　　阿斗叹息：“是啊，我爹总嫌我没有诸葛先生半分聪明……”
	　　田启明安慰：“是啊，我娘总嫌我和我爹加起来都没诸葛先生一根头发聪明。”
	　　他们俩俩对望，忽然笑了，颇有惺惺相惜之意，感叹：“哎，都怪先生太聪明了。”
	　　院落里葫芦花开得正茂，菜田嫩绿，画眉鸟在啼叫，他们坐在屋檐下，没有贵贱之分，很是放松，一边说悄悄话，一边听屋内大人聊天。
	　　“你叫我刘阿斗就好，我爹以前是个卖草鞋的。”
	　　“我是田启明，你可以叫我大明，我爹是个开杂货店的。”
	　　“哈哈，咱们爹都差不多。”
	　　“是啊是啊，都差不多。”
	　　书房里案牍堆积如山，全是军国大事，诸葛先生有些劳累，眼睛里布满红丝，有个小童替他捏肩膀。田老板搓着手，觉得为自家小店的破事打扰诸葛先生的正事很是不安。
	　　幸好，他们自幼发小，交情与常人不同。
	　　诸葛先生对直肠直肚的田老板很有好感，总是夸他为“直人、忠人、老实人”，对他的要求，只要不是太为难，不违背规矩的小忙，都愿意顺手帮上一把。
	　　“大哥，你也知道……我家媳妇性子不太好。”田老板有求于人，十回有八回是给媳妇逼的，诸葛亮对他媳妇之凶悍了如指掌，感叹道：“这回她又要你做什么？”
	　　田老板为难道：“你还记得钱家杂货店吧？就是前两年，张飞将军给他家女儿起名叫钱多多那家。”
	　　“知道，是与你同街的那家杂货店吧？你媳妇说钱家女儿名字是将军起的，嫌自家儿子叫二狗子太丢份，便让我给你家儿子起名字……”诸葛先生提起往事，忍不住摇着头笑了，“前两天张将军喝醉酒和他唱了一路还没唱够，硬跑我门上来，拍了半夜的门说要出征打仗，我家侍卫连扯带丢的才把他们弄回去，闹得我半宿没睡好觉。”
	　　张飞将军虽是屠夫出身，但人长得帅，草书写得好，饱读诗书，还画得一手工笔美人，素是蜀中女儿爱慕的对象，就是喝起酒来没完没了。他酒量之大鲜有匹敌之人，来一个灌倒一个，来两个灌倒一双，喝醉后不是唱歌就是骂人，闹得大家提起和他喝酒就怨声载道。
	　　田老板闻言，痛心疾首附和：“也就老钱和他喝得来，那小子最是口甜舌滑，哄得人人高兴，大家都爱去他家买东西，害得我家店铺都没人上门了。前阵子他家媳妇买了金镯子，惹得我家媳妇为这事天天和我闹腾，还请大哥救我一救，您老想个点子比咱腰还粗呢。”
	　　诸葛亮差点听喷了，笑了半天：“你的腰可不粗，我想的点子怕是也没多粗。”
	　　田老板没听懂暗示，连忙道：“咱家媳妇的腰粗，和水缸似的！得和她比！”
	　　诸葛亮笑道：“水缸般粗的点子我也没有，先问问，你是否与老钱攀比说甜言蜜语？然后输得一塌糊涂？”
	　　田老板一拍大腿：“先生说得是啊！我一直在学他说话。他夸个小媳妇肤白貌美应用好脂粉，回去人人看了夸，小媳妇买了七八两回去，我夸个小寡妇肤白貌美应用好脂粉，回去人人看了夸，小寡妇骂我臭流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都是夸奖吗？我哪里说错了？”
	　　诸葛亮：“……”
	　　田老板：“还有，卖吃食的时候，他和大嫂子说糖好，多吃点，美容又养颜，大嫂子买了大半斤回去。我和大嫂子说醋好，多吃点，美容又养颜，大嫂子骂我有毛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都是吃食吗？我哪里说错了？”
	　　诸葛亮：“……”
	　　田老板委屈：“大哥，我明明说的是真心实意的话，为啥大家都骂我呢？邻居骂我，媳妇也骂我，儿子埋怨我，我家的狗都对我吠得格外大声，你可得帮帮我……”
	　　在屋外偷听的阿斗笑得直不起腰，只碍于诸葛先生的面子，不敢出声，憋得圆脸发红：“你爹真是活宝，他怎么认得诸葛先生的？”
	　　田启明也觉得自家老爹笨得很丢脸，努力给他找面子：“他说他俩是发小，我爹还说他救过诸葛先生。”
	　　阿斗打破砂锅问到底：“哎，我家认识诸葛先生也不短了，人人都说诸葛先生多智近乎妖，他何曾需要人救？”
	　　田启明想了想，细声细气：“听说是诸葛先生五岁的时候给恶狗追着咬，是我爹丢石头救下的，还给他找了条裤子换呢。”
	　　“再有学问的先生还是斗不过恶狗啊，”阿斗差点笑疯了，“怪不得先生如此讨厌狗，哈哈！”
	　　诸葛亮莫名其妙地看了眼窗外狂笑的两个孩子，继续教训田老板，“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你不善说话，却硬要和老钱比甜言蜜语，自是输得一塌糊涂。”他见对方似乎还不懂，再举例说明，“若是我跑去和张飞将军比喝酒，或是和关羽将军比刀法如何？”
	　　田老板大惊，“万万比不得的，你可千万别冒傻。”张飞将军随随便便就能灌倒十个诸葛先生，关羽将军一根手指就能砍下二十个诸葛先生的脑袋瓜子，他继而大悟，“我懂了，咱做生意是比不过老钱的，咱认输就好。”
	　　“那可不行，”诸葛亮见他开窍，笑道，“生意之道，又不是要甜言蜜语才玩得转的。我给你出个点子，回去你就和他比装傻，越傻越好，世人皆有贪利之心，若大家都觉得你是个傻子，买东西都能占便宜，自然乐意来你家，货物方面，今年雨水多，应进……”
	　　田老板恍然大悟，连声称妙。
	　　两人约莫聊了大半个时辰，一个细心教，一个虚心听，气氛很是欢快。
	　　其间，荆州牧又派了好些侍卫送文书来，问：“王问先生，蜀锦和井盐是否已收齐，何日售往江东？军费筹集何时有？”
	　　诸葛亮休息够了，示意田老板先回去，回头又看见在门外蹲着的俩半大孩子，感叹：“老田啊，你的生意经确实不行，偶尔会犯糊涂，如今你家儿子也不小了，该送去念些书懂点学问，学会算账什么的，也好帮衬你的店铺。”
	　　“先生说的必是对的。”田老板点头如捣蒜。
	　　田启明原本听他俩对答听得正乐呵，忽闻平地雷响，拿着绿豆糕的手给吓松了，半块糕点跌落尘土，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啥他爹生意经不行会扯到要他念书上去，看阿斗念书念得那么苦，他可不喜欢念书。
	　　阿斗幸灾乐祸，笑得嘴角都翘起：“你也要可怜了。”
	　　田启明拼命摇头：“不会的，我爹最疼我，他不舍得让我受苦的。”
	　　田老板对诸葛先生发誓：“我回去就让他念书！好好念！哎，可惜那兔崽子天性皮，坐不住，也不知念不念得进去，到时候哭闹起来，他娘又心软。”
	　　诸葛先生肯定了他的做法：“玉不琢不成器，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也是得先劳苦一番的。”
	　　“先生说得对！不吃苦中苦，怎成人上人？！那兔崽子不好好念就狠狠揍一顿！”田老板越想越对，两眼发亮，想到自家儿子年纪也不小了，只恨不得回去立刻就抄板子把儿子送学堂。
	　　田启明目瞪口呆。
	　　阿斗幽幽总结：“在诸葛先生发话前，我爹也是最疼我……”
	　　【叁】
	　　诸葛先生才华横溢，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能，在蜀人心目中几乎是半个神仙。
	　　自他出谋划策后，田家杂货店生意蒸蒸日上，气得钱家杂货店老板跌倒，每天都朝街东吐好几口唾沫。
	　　田家两口子对诸葛先生更信得五体投地，只要先生说田启明要去念书，田启明就得去念书。他们联合起来，把儿子逼得像那被堵在死角的小鸡仔，逃无可逃，被乖乖逮住，束手就擒，花大价钱送去学堂。
	　　田启明脑子不好，不爱念书，人坐在学堂，心里老惦记着家里偷偷削的木头小玩意，上课走神，总是背不出书。
	　　先生严厉，当众斥骂，罚抄书，打板子，折腾得丢人现眼。
	　　爹恨铁不成钢，天天拿着诸葛先生三岁念书五岁做诗什么的例子把他往死里训，娘恨铜不成金，虽见他手心给板子打肿疼得不行，心肠有些软，可听见男人说读书读得好才能封侯拜相，光宗耀祖，立即狠下心肠把儿子往火坑里推，边推边念叨：“家里的鸡蛋都是你的，杀鸡鸡腿子都是你的，咱爹娘为你付出那么多，大家都是为你好，你这瓜娃子咋就不好好念书呢？你对得起祖宗对得起爹娘吗？”
	　　爹娘从诸葛先生那里听来的大道理堆成山，偏偏没给自己诸葛先生的脑子，能怨谁？
	　　田启明读来读去读不好，终于明白了阿斗的苦，两眼泪汪汪，委屈只往肚子里吞。
	　　那日，他努力了许久，还是没背下书，被先生骂了大半日，躲在街角不敢回家，却见到采花归来的钱多多，她歪着脑袋认了半日，认出昔日仇人，“噗”地一声笑了：“哪里来的爱哭猫？”
	　　田启明发现死对头，赶紧扭头对墙角，擦干眼泪，极大丈夫般道：“不要你个臭丫头管！”
	　　“我猜猜，”春日游归，鲜花满蓝，钱多多心情好得像树上的小麻雀，没有抬杠的心，她见对方哭得可怜，语气里少了几分嘲讽，却带了几分真心，“你念不会书，又被爹娘打骂了？”
	　　田启明沉默不语。
	　　钱多多看见他背书的苦相，不由心生怜悯，好奇问：“你爹娘也真奇怪，明明你不擅长念书，为何还要逼你念呢？”
	　　田启明瓮声瓮气：“诸葛先生说小孩子都要念书。”
	　　提起这个“说”字，钱多多也感同身受：“张将军家的夫人也说女孩子要学针线活呢，可是我就不耐烦学，我就做算术看账簿，数铜钱做买卖，我娘见我弄断了七八根绣花针也不成，还糟蹋了她的绣花棚，就由得我了……其实她自个儿绣得也不太成。”
	　　“你就好了，爹娘轻易便放过你，”田启明羡慕嫉妒恨，呜咽道，“明明我读书的脑子也不成啊，可是爹娘只听诸葛先生的话，读不好也逼着读。”
	　　钱多多放下花篮，蹲在他身旁，安慰：“脑子不合适就算了，为啥要那么听话？你爹那么爱念书怎么又不见他去念？他没念书不是一样娶媳妇过日子吗？难道你就没别喜欢的东西了吗？我看你平日很喜欢摆弄破木片破竹板啊。”
	　　“那才不是破木头呢，”田启明悄悄看了眼“仇敌”，确认她脸上没有嘲笑自己的神色，扭捏害羞地答，“我说我想做木匠，可是我爹说我没出息……”
	　　“咦？木匠？！”钱多多惊叹道，“木匠好厉害的啊！上次我看见二麻子巷里的刘大爷做的那梳妆盒，那手艺真绝了，上面雕的仙女简直能活过来，哎，可惜我娘说那玩意镶了宝石，很贵的，买不起，我忍不住就天天去看，后来那盒子给大官买走了，我还郁闷了许久。”
	　　田启明惊喜：“你也觉得木匠不错吧？梳妆盒不过雕虫小技，算得什么？”
	　　钱多多有些不信：“夸得自己那么行，你给我做个看看啊？”
	　　“做就做，”田启明得意道，“其实诸葛先生家的木车流马才是绝技呢！”
	　　“木车流马啊，听着好厉害的样子，”钱多多悠然神往，“可惜咱家和他家不熟，只听过，没机会见。”
	　　“我说你听，”田启明一时忘了悲伤，比着他研究过的那木头牛，指手画脚说起来，“那东西不用马拉，不用牛拖，会自己跑的……”
	　　钱多多听得瞠目结舌，连连称绝。
	　　孩子玩起来总是爱忘事，他们聊得兴起，丢了死仇，叽叽喳喳地说到几乎黄昏日落。
	　　钱多多终于想起要回家，她在花篮子里拿出一大把茉莉，塞入田启明怀里，“拿去给你娘，嘴巴放甜点，然后求个饶，你娘最疼你，说不准会为你给爹求情。”她还教了几句哄母亲的甜言蜜语，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叮嘱，“小心点。”
	　　田启明嗅着手心的茉莉花，看着钱多多离去的背影，杏色袍子，绿色裙子，两条乌油油的大辫子带着红绒花，蹦蹦跳跳，甩得真好看，他急忙对她喊：“我给你做梳妆盒！”
	　　钱多多不回头，摇摇手：“等着咧！”
	　　田启明的脸有点红。
	　　那天晚上，他偷偷摸摸找了块木头，努力做了起来。
	　　小小的梳妆盒在指尖成型，盒面刻着几朵小桃花，周围镶嵌了他收集回来的漂亮石头，扭动石头上的小机关，盒底会蹦出一只木头小鸟来，小鸟可以拔出来装在木头簪子上，设计很是别致。虽技术不足，制作得有些糙，却见巧思。
	　　钱多多收到首饰盒的时候，开心得差点惊叫起来。她抱着小鸟簪子装了又拆，拆了又装，戴在头上对水照了许久，欢喜的脸上红扑扑的，亮晶晶的眼里全是崇拜：“启明大哥，你真厉害！”
	　　田启明揉着鼻子，高高昂起头：“哼，必须的。”
	　　两个孩子彼此看着，心里涌起莫名的甜丝丝的感觉。
	　　就像落花入水涟漪，一圈圈散开。
	　　如同少年少女情愫，一圈圈散开。
	　　你懂得我，我懂得你，彼此欣赏，彼此爱慕，情窦初开的爱情最真诚、最浪漫。
	　　田家与钱家抢着生意，继续交恶，田家娘子和钱家娘子不止一次当街对骂，两个年龄相近的孩子却学会在互相谩骂的大人背后，彼此打手势，做暗语。无数个忙里抽空的机会，花灯会、墙角边、巷道口，他们躲着大人的视线，偷偷地玩，丢沙包、斗花草、看鲤鱼。
	　　钱多多悄悄问：“我们在一起玩，要是爹娘发现了怎么办？你会不会不理我？”
	　　田启明说：“就算挨骂，我也不要不理你。”
	　　钱多多笑：“你敢发誓？”
	　　田启明：“我发誓，可是你也要发誓，不能不理我。”
	　　钱多多点头：“好，我也发誓。”
	　　两只小手伸出，尾指相扣，有些说不出的温柔。
	　　稚嫩的声音在僻静的角落响起：“勾勾手，在一起，赖皮是小狗！”
	　　少年少女相视而笑，这是属于他们的小秘密。
	　　【肆】
	　　年年月月日日，时光如梭过。
	　　转眼建安二十四年至，刘备北攻，斩魏将夏侯渊，迫曹操退兵，占汉中为王，蜀汉达鼎盛时期，蜀人大喜。八月十五中秋前夕，田老板带着儿子给诸葛先生家送糕点去，田启明再次遇到了微服前来听先生教诲的阿斗。
	　　此时刘备刚刚称王，生活简朴，阿斗的穿着打扮还是没有贵族架子，脾气也极好，就是爱玩，什么玩儿的东西过了他的手都能精，偏偏背书背不会，为此没少挨骂。
	　　这对读书不行的少年，同病相怜，凑在一起做最多的事就是抱头诉苦。
	　　阿斗：“我被爹骂了半个时辰。”
	　　田启明：“我给爹骂了一个时辰。”
	　　阿斗：“背不出书，我爹抽了我三板子。”
	　　田启明：“背不出书，我爹抽了我五板子。”
	　　阿斗：“我爹叫我听诸葛先生的话。”
	　　田启明“我爹也叫我听诸葛先生的话……”
	　　阿斗：“小弟……”
	　　田启明：“大哥……”
	　　“咱们真可怜啊。”难兄见难弟，两眼泪汪汪，不就是诸葛先生打七岁起就天纵英才、足智多谋、精明能干、学富百车、饱读诗书、能谋善断、机智过人了一点点吗？凭啥看不起他们俩笨蛋啊？！
	　　诸葛先生让他们写大字，两个少年写了会，嫌手酸，便躲了个懒偷吃绿豆糕。你一块，我一块吃得正欢喜，忽然田启明听见屋外传来脚步声，赶紧将绿豆糕藏起，紧接他听见自己老爹的大嗓门：“我家那母大虫，凶蛮泼辣，多嘴长舌，真正是气死我也，再敢胡闹老子就纳小！纳两个貌美如花温柔体贴的美人回来气死她！”
	　　田启明忽然心里一紧，赶紧偷偷摸摸贴着墙角溜过去，贴着墙壁偷听，阿斗见他这幅模样，也觉有趣，跟着过来偷听，然后他们听见诸葛先生笑道：“老弟此言差矣，你家媳妇二十年前容貌如何？”
	　　“那时候腰肢还没粗，脸上也没老树皮，是有两分颜色，”田老板怒道，“那时候虽说泼辣还有几分道理可言，谁知道她现在变得如此啰嗦不讲理。”
	　　诸葛先生深入浅出，再道：“女子容颜盛时不过十余年，你也说陈氏年轻时性格尚好，可见女人性子易变，若纳了两个美妾回来，再过二十年，变成三只老树皮脸女人在你这白胡子老头耳边啰嗦，如此可好？”
	　　“这，”田老板的声音打了个激灵，过了许久，顿悟，“一个老女人啰嗦尚可忍，一群老女人啰嗦实在消受不起，生不如死，生不如死啊，怪不得先生从不纳妾，先生高见，高高见，小弟差点又要犯错误了——”
	　　田启明差点为自家的糊涂老爹的糊涂话笑喷了。
	　　阿斗在他耳边悄悄说：“诸葛先生天天扑在案牍上，不好女色蜀中闻名，我爹说他平生最不耐烦就是听没见识的女人唠叨，最自负便是娶了个从不多嘴的聪明媳妇，你爹和他讨这种主意，绝对是脑子犯傻了。”
	　　田启明瞥了他一眼：“研究得那么透彻？你想好要娶个怎样的媳妇了？”
	　　阿斗漫不经心道：“我爹说张将军的两个女儿都是绝色，性格贤惠，可以凑合。你呢？”
	　　田启明想起钱多多，嘴角泛起丝诡异笑容，连连摇头：“不可说。”
	　　阿斗嗤：“谁稀罕？”
	　　窃窃私语之际，诸葛先生的话再次响起：“你家启明也快到定亲年纪了吧？”
	　　“放心，我记得先生的教诲，娶妻重德不重色，”田老板拍着胸脯道，“我不会再犯错误了，前些日子相看了城郊李家村的大妞儿，虽然长得丑些，却织得手好蜀锦，性情儿温顺，贤良淑德人人夸，还不爱说话不啰嗦，我媳妇也偷偷相看考验了两次，回来直夸她好，将来定不会苦了我儿。”
	　　诸葛先生连连赞同：“能织蜀锦？手巧，甚好，甚好。”
	　　田老板仿佛自个被表扬般，大喜：“诸葛先生说好，必定是好的。”
	　　他们说话声音并不大，听在田启明耳边犹如平地雷响，吓得他差点倒了。他是知道李家的大妞儿的，长得黑胖矮丑，像个木头人般不爱说话，走路目不斜视，说话声音比蚊子小……这些也罢了，最重要的是他心里头喜欢的是隔壁的钱多多，哪怕钱多多爱说爱笑了点，活泼过度了点，不太端庄了点，不会织布了点，可还是她最好。
	　　阿斗大约看懂了，劝：“别想了，把小心思都收起来吧，他们是不会准你不听话的。”就如他喜欢服侍自己多年的如意姐姐那样，如意姐姐笑起来嘴角两个小酒窝，山歌唱得比黄鹂儿还好听，经常安慰丧母的他，最是温柔。奈何他稍微透了点口风，便被诸葛先生训斥玩物尚志，沉迷女色。父亲立即将如意姐姐拿去配了人，所以他不敢瞎想了。
	　　阿斗原以为田启明也会认命。
	　　“不，”没想到，田启明猛地摇头，跳起来怒道，“我不要听话。”
	　　阿斗愣了。
	　　“我，我和钱多多拉过小手，赖皮是小狗！”田启明低吼道，这瞬间，多年来，每天压抑着心里的渴望，乖乖听话做着不喜欢的事情的他，心头积压的怨恨和压抑的叛逆，就如决堤的河水般汹涌而下。什么娶妻重德不重色，什么诸葛先生的教诲，什么对和错，这瞬间他统统都不想放在心上……
	　　他只知道自己和钱多多有过约定，如果听话就要放弃钱多多做小狗，他宁死也不要听话。
	　　阿斗惊愕地看着朋友铁青的脸色，有些不明所以。
	　　天底下的孩子哪能不听话呢？
	　　【伍】
	　　“你这臭小子说要娶钱家那不要脸的死丫头？！”
	　　“你这贱丫头说喜欢田家那没出息的兔崽子？！”
	　　“你知不知道钱家那该死的臭娘们是怎么埋汰你老娘的？！”
	　　“你知不知道田家那混账老头前几天差点和你爹动手打架了？！”
	　　“你给他（她）带坏了！”
	　　暴怒的喝骂声伴随着竹条抽肉的声音在街的两边响起，少年少女的哭声震天响。钱多多本不是听话的孩子也罢了，田启明这次竟也像块犟石头，两人屁股给抽红了，抽肿了，就是咬紧牙关不松口。
	　　田启明哭喊着：“我死也不娶大妞儿。”
	　　田家娘子疼儿子，劝：“好好好，咱不娶大妞儿，但决不能娶那个钱多多，她最是没规矩，嘴巴也碎，女红绣花都做不好，天天就知道围算盘转，哪有闺女学掌柜的？看着就不像正经人家的闺女，咱们得娶个贤惠的、懂事的、听话的儿媳妇回来。”
	　　奈何田启明是吃了秤砣铁了心：“我不爱贤惠听话的媳妇儿。”
	　　田老板怒喝：“诸葛先生说娶妻重德不重色，他说的话是不会错的，你不听话迟早要吃亏！”
	　　田启明犟着脖子顶：“我就爱吃亏！”
	　　听话的孩子忽然不听话了，急得田家夫妇团团转，可是打不怕，骂不怕，拿他没奈何。
	　　逼得没办法，他们干脆将孩子锁屋里念书，不让出门，让他好好反省，不要再被钱多多那个狐狸精给迷了心窍。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钱家，两家交恶雪上加霜。
	　　倒是阿斗看在难兄难弟的分上，很仗义地悄悄派人送了个纸条来，劝说：“你暂且听话，待风平浪静后，难兄帮你找找解决之道。”比起外表柔弱，内心倔强的田启明，阿斗却是个外表很不正经，内心却很善良柔弱的少年，明明是贵族人家，生在人命如草芥的战乱时代，他却很不喜欢杀人，不喜欢战争，甚至不喜欢争执，只喜欢快乐地享受生活，笼罩在父辈的英雄影子下，他很容易相信人，也很容易妥协所有事，显得有些碌碌无为。
	　　他是真心真意想帮忙的，可惜现在的他说了不算。
	　　可惜，田启明只回了他四个字：“决不听话。”
	　　为了孝道，他可以大部分事情都依顺父母，甚至放弃喜欢的木匠活，去念怎么也念不好的书，可是他不能所有事情都依顺父母，依顺诸葛先生，这样会让他彻底失去自己，沦为傀儡。
	　　男人总有些东西要为了心而做。
	　　为了喜欢的钱多多，田启明发誓要像个战士而战，他知道有些东西退了，就是永远地退却，他也坚决相信，钱多多是个好姑娘，是不会违背誓言放弃和自己的约定的！
	　　【陆】
	　　俩孩子在家整整关了三个月，硬撑到底，没和人说过一句话，整整饿瘦了一圈也不妥协，倒闹得两家夫妇也跟着瘦了圈，直抱怨孩子不懂事，不谅解父母的苦心，这天底下哪有和仇家结亲的道理？置祖宗脸面何在？
	　　熬了又熬，两家父母终于坐不住了，拼着家丑外扬，也想找人商量对策。
	　　可是，不幸的事情爆发了。
	　　建安二十四年，十二月，孙权违背盟约，联手曹操设计关羽败走麦城，攻占荆州，汉中王大哀，蜀国人人为其白服服丧，汉中王决意东征东吴，诸葛先生负责统筹军资，更劳碌了。
	　　大伙经常能看见汉中王的车马停在诸葛亮先生的门外，两人在里面点灯商讨，经常一宿一宿地不出来。田老板偶有上门请安，想为自家孩子请计，见诸葛先生的神色凄然，愁得头发大把大把往下掉，实在没敢拿自家这点破事开口。
	　　当时蜀地经济尚未成熟，人少财缺，诸葛先生并不赞同在此时急着东征，奈何关二爷死在汉中王，在蜀人心里实在太重了，重得可以不惜一切去复仇。
	　　为了筹募战争资源，诸葛先生只能拼命再拼命，蜀人节衣缩食，供应前线。没人帮忙出谋划策，大伙荷包羞涩，两家杂货店的生意开始滑落，日子不是很好过。
	　　章武元年，刘备于成都称帝，以汉室宗亲的身份重新建立汉朝，继续东汉大统，命车骑将军张飞在阆中准备出兵会师江州，临近出发时，被其麾下将领张达、范强谋杀，更带其首级奔赴孙权。
	　　蜀人大哀。
	　　大家都知道张飞将军脾气不好，御下极严，帝与诸葛先生都曾劝过，说他用刑太过，时有杀错人，又喜欢鞭挞犯错的官兵也就罢了，问题是他偏偏喜欢打完后还把这些人放在身边，迟早要给自己招祸。
	　　奈何张飞将军固执，就是不听，我行我素。
	　　钱家杂货店老板哭得死去活来，他喝了整整三坛子酒，醉了三天三夜，只道自此酒国无知己。
	　　紧接着，蜀汉军队在夷陵之战中大败于陆逊率领的孙权军，从此彻底失去对荆州的控制权。
	　　噩耗传来，蜀人再哀，可是无奈何。
	　　蜀帝悔恨交加，一病不起。
	　　诸葛先生长叹息：“为何如此？”
	　　血和泪的教训，再次证明诸葛先生是对的。
	　　田老板哀叹之余，下定决心，今后无论如何都要听诸葛先生的话，先生说东绝不走西，先生说北绝不朝南，虽说舍不得儿子继续瘦下去，也把他放了出来，但和钱多多的婚事，还是坚拒再坚拒。
	　　阿斗素衣骑马打街上走过，见到了昔日难弟，拦下了他，私下再次聊了会。
	　　此时田启明已知难兄身份，两人相视苦笑无语。
	　　阿斗说：“你就听话点吧……”
	　　田启明嘲讽地勾了勾嘴角：“呵，我要听话，你的真心话呢？”
	　　阿斗想了许久，道：“我不喜欢打仗，不喜欢死人，我想要大家都快快乐乐地过日子，每天都能玩儿，该多好？”
	　　田启明：“你依旧要打。”
	　　阿斗低下头：“嗯。”
	　　田启明问：“不听话会怎样？”
	　　阿斗想了想，摇头：“诸葛现在不准，我爹不准，我不敢。”
	　　田启明：“反正我和钱多多的事，我不听他们的话，就看看会变什么样。”
	　　阿斗皱了皱眉，不知为何，心里有些不自在，他觉得难弟不再是难弟了。
	　　【柒】
	　　章武三年四月，刘备逝世，谥号为昭烈帝。
	　　临终前托孤诸葛亮，帝奉丞相为父。
	　　诸葛亮为报知遇之恩，事无巨细，事事亲力亲为，将蜀地打理得井井有条。
	　　蜀建兴三年，诸葛亮率军南征，平定南蛮。
	　　蜀建兴五年，诸葛亮上《出师表》，屯兵汉中，即日北伐。
	　　帝劝相父：“相父南征，远涉艰难；方始回都，坐未安席；今又欲北征，恐劳神思。”
	　　诸葛亮执意北征，帝全力配合，蜀国上下，节衣缩食，人人面有菜色。
	　　蜀建兴七年，田启明与钱多多已到适婚年龄，仍坚持旧诺，两家父母百般无奈，虽为孩子有些意动妥协，却始终不愿向对方低头，事情便无期限地僵持下去。
	　　登基称帝的阿斗已不再有和朋友联系的机会了，丝竹声乐放下，骰子斗犬丢开，他每天都在按诸葛先生的吩咐处理政务，很忙很忙。
	　　做皇帝不像戏文里那样好玩，无论是权衡群臣、安抚内外，还是管理百姓、调节各处势力，各种大大小小的工作，各种明里暗里的勾心斗角，全部都很艰巨，艰巨得让他难以承受。
	　　“若阿斗不成器，你可取而代之。”这是父亲清楚自家儿子的斤两。临死前对诸葛先生说的一番话，也是他的一点小心计，却感动得诸葛先生发誓要终生辅助阿斗为帝，战战栗栗，尽心尽力，不肯多生半点野心。
	　　刘备算对了诸葛先生，算错了自家儿子。
	　　阿斗与许多皇帝不同的是，他压根儿不在乎诸葛先生取代自己的帝位，甚至隐隐期待帝位被夺去，这样就可以解脱枷锁，得以自由，像普通人那样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想开酒馆，每天听南北说书人的故事，他想做戏班头，亲手编排戏剧让伶人演绎，他想走遍大江南北，看尽湖光山色，他甚至想做个小地主，派几个狗腿子收租催粮，每天在院落里摊着肚皮晒太阳……所幸他也知道这些都不是一个有出息的皇帝应有的念头，连想都不敢多想，父亲做皇帝，他就必须做皇帝，肩负蜀国兴盛重任，将父亲的霸业维持下去，这就是他的未来，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的一生。
	　　活着，好累……
	　　阿斗在街上巡视着，四处张望，他看见街角转过个牵孩子来沽酒的青衣妇人，用同色帕子包着头，鬓角簪两朵茉莉花，细细腰肢，身段窈窕，看着好生熟悉。妇人抬起头，朝他笑了下，嘴角露出一对会笑的酒窝，然后低头抱孩子去了。
	　　那是如意姐姐，她依旧那么温柔，那么美丽。
	　　阿斗以为早已沉寂的心再次怦然而跳。
	　　她安好，已足矣。
	　　阿斗默默地看着如意抱着孩子，提着酒，消失在街角，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松，终究是放下了，他是皇帝，他有太多太多不能做的事情，他不快乐，可是他希望朋友们能快乐……
	　　那夜，帝忽然派人传旨，命田钱两家修好，赐婚子女，赏赐财帛若干。
	　　田钱两家，莫名其妙许久，打听半晌，只道帝听见这事，又当街看见他们家婆娘打架，心血来潮。但皇帝开口，就是比天还大的脸面，莫说让他们做亲家，就算要命也不敢二话。
	　　田老板无奈挥手：“要不是皇帝发话，你家闺女非君不嫁，哼，便宜你了！”
	　　钱老板愤愤扭头：“要不是你家儿子苦苦相求，又得圣上隆恩，哼，少不要脸了！”
	　　吵归吵，喜事办得热热闹闹。
	　　田启明知是当年好友相助，两人得偿所愿，喜极而泣，朝宫殿方向磕头，谢了又谢。
	　　帝只带给他一句俏皮的口信：“不肯听诸葛先生话的家伙，娶这媳妇进门，若日子没过好，天天被母老虎抄棒槌砸，可别管后悔，也别喊救命。”
	　　田启明蹦跶着答：“绝不后悔！”
	　　钱多多嘟囔：“人家再凶也是讲理的，哪有那么过分？”
	　　田启明听得直傻笑。
	　　枝头喜鹊已成双，并蒂莲花终结子。
	　　钱多多过门后，田钱两家终放下旧怨，将杂货店合并联盟，互助互利，钱多多为掌柜，虽说有些泼辣，却能说会道，善算账，在惨淡的年月里仍将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条，田启明拜刘大爷为师，学习精巧木工，虽起步晚，却勤奋刻苦，天赋过人，师父连连称赞。
	　　没过两年添了个胖娃娃。
	　　两人琴瑟和鸣，佳偶天成。
	　　【捌】
	　　蜀建兴十二年，诸葛亮再次北伐，积劳成疾，八月病故于五丈原。
	　　帝连日大哀，哭倒龙床，当灵柩运回，亲率文武百官与城外二十里相迎。
	　　诸葛亮死前，知帝才华平平，仍为他安排好政事，只需听话，不但留下蒋琬和费祎辅政，大将军姜维执政，还继承诸葛亮的遗愿征讨北方，奈何蜀国弱小，多次征北未果，反消耗国力。
	　　帝常年待在宫室，经常一待就是一整天，看着相父的牌位，不知在想什么，只听他默默念叨着“听话，要听话……”。相父有给他留下的治国方针，还有应付强敌的锦囊，只要死死地守着，至少能保蜀国不灭。
	　　可是，这是他想要的吗？他反反复复地问。
	　　那日，帝做了一个梦，梦里他不是皇帝，可是天下被治理得井井有条，没有战乱，没有离别，蜀国人民依旧吃得好穿得暖，他娶了如意姐姐，做了个地主富家翁，冬天围着暖炉听说书，夏天在凉亭赏花草，闲时去田启明家溜达，和他扯扯家常，多么的快活。
	　　梦醒，他忽觉双颊有泪。
	　　泪干，他再次微服与田启明相见，两人默默相望许久，帝道：“相父说娶妻娶贤，你家多多看着脾气不好，可是你们仍过得不错。”
	　　田启明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一个锅一个盖，吵吵闹闹过得也不错，何况不吵不闹哪是夫妻？”
	　　帝犹豫：“其实相父也不是全对的。”
	　　田启明挠挠头：“他媳妇娶得少，偶尔没准也是正常的吧？”
	　　帝问：“你说，究竟该听相父的话吗？”
	　　田启明道：“那么大个人了，该听的就听，不该听的就不听吧。”
	　　帝莞尔，大笑而去。
	　　有些东西，他已拿定主意。
	　　【玖】
	　　景耀六年，将贤青黄不接，魏军再度袭来，钟会、邓艾、诸葛绪等大将攻汉，苦苦支撑着的蜀国终于到了灯枯油尽的时候。魏强蜀弱，众臣在朝廷上纷纷议论，有建议用剩下的二十万主力军尝试再打，有建议帝逃亡，亦有拍案而起，怒吼求父子君臣与魏军决一死战，宁死不屈，还说：“大不了全部死光光下去见先帝！也算全了脸面！”
	　　帝回宫，悄悄打开了诸葛先生留下的锦囊，然后闭着眼，摇了摇头。
	　　他的将士都在饿肚子，如何打仗？他的臣民都在饿肚子，如何支援？纵使苦苦支撑，终究还能撑多少年？究竟还要死多少人？
	　　他高高站在宫墙上，看着惊慌失措、痛哭流涕的人们。
	　　帝知道自己还有顽抗的实力，他还没有到最后的时刻，他还可以保住刘氏皇室的面子，但这要建在将士的尸骨上、垒在百姓付出的血肉上。
	　　天下三分，实为内战，蜀魏吴皆想登顶。如今大家对汉朝的留恋早已被战乱磨灭，民间已不再称自己为蜀汉，而是蜀人。所有人都想战乱结束，早点种田做生意过日子。
	　　兵临城下，百姓受难，于心何忍？于情何忍？
	　　“皇帝，魏军会屠城吗？”
	　　“救救我们啊！”
	　　“俺不想死！”
	　　“……”
	　　声声呐喊，声声质问，让压抑至麻木的心再一次触动。他忽然想起了不听话的田启明，想起了听话的自己。这一生，他是否从未发表过自己的意见，从未做过真正的自己？
	　　“阿斗，你不够聪明，要听父亲的话，听相父的话，听大家的话。”
	　　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他再次想起很多年前的梦，那个美好的梦境里没有血腥，没有厮杀，只有快乐。
	　　终于，乖乖听话了一辈子的他，不想再听话了，他要依着自己的心来行事。
	　　满朝大臣的哭求，阻止不了他的心，男人最重要的脸面，阻止不了他的行动。
	　　在尚有二十万大军，可倾城而战的时候，他出乎意料地选择了光禄大夫谯周的提议，在痛骂声中，自缚双手，出城投降邓艾，并下令全军投降……
	　　这是他真正的选择。
	　　【拾】
	　　景耀六年，蜀国不战而亡。
	　　蜀后主送往洛阳，封安乐公，赐住宅，月给用度，婢仆百人。后主上门致谢，司马昭设宴款待，宴间奏蜀地音乐试探，蜀臣皆泪流满面，唯后主笑言：“此间乐，不思蜀。”
	　　蜀臣心死，从魏。
	　　魏国君臣开怀，心安。
	　　自此，蜀国大军，尽数保存，蜀国百姓，纹丝未损。
	　　唯蜀后主昏庸无能，千古骂名。
	　　三国之争结束，中原一统。
	　　【拾壹】
	　　成都杏花街的那间小杂货店，店主夫妇一个善算账，一个善木工，生意繁荣兴旺。
	　　钱多多：“你说后主是你以前的好兄弟，而且是个好人，可是堂堂男人那么没骨气，换作我，羞都羞死了。”
	　　田启明：“媳妇，男人的事，你不懂。”
	　　钱多多：“他还说什么不思蜀，会不会太没良心了？”
	　　田启明：“媳妇，他的聪明，你也不懂。”
	　　钱多多：“有什么是我该懂的？”
	　　田启明：“我那好兄弟，他总归是不听话了一把……”
	　　据《三国志》记载，刘禅由刘备的妾室甘夫人所生，是刘备三位庶子中最为年长的。
	　　诸葛亮在与杜微书中评价后主说：“朝廷年方十八，天资仁敏，爱德下士。”
	　　陈寿于《三国志》认为刘禅是“素丝”，早年得诸葛亮辅助，所以“任贤相则为循理之君”；但后来宠信黄皓，败坏政事，却是“惑阉竖则为昏闇之后”。并且认为与后来变得暴虐好杀大臣的孙皓相比，还要善于处理政务与大臣们保持良好互动的评价。
	　　孙盛认为刘禅是“庸主”。
	　　受《三国演义》故事影响，刘禅小字“阿斗”被后世意指政事无才干者，产生“扶不起的阿斗”成语。
	　　晋朝张华问李密：“安乐公（刘禅）何如？”密曰：“可次齐桓。”华问其故，对曰：“齐桓得管仲而霸，用竖刁而虫流。安乐公得诸葛亮而抗魏，任黄皓而丧国，是知成败一也。”（晋书&middot;李密传）
	　　周寿昌《三国志集解》：“后主之贤，于是乎不可及。”“恐传闻失实，不则养晦以自全耳。”

【北魏】 塞上歌
	　　公元四二三年，魏太子拓跋焘登基，改年号始光。
	　　始光元年，柔然可汗牟汗纥升盖大檀率六万骑兵进犯云中，魏帝亲率大军应战，射杀柔然大将於陟斤，柔然暂退。
	　　始光二年，魏帝整顿兵马，再征柔然。
	　　始光十二年，前线吃紧，广发军书，家有二男征一男入伍。
	　　始光十三年，河内郡牛家村，牛大力年十六，应征入伍。
	　　【壹】
	　　牛大力的装备很不错。
	　　骑的是骟过的三岁小公马，膘肥体健，四蹄有力。穿的虽不是昂贵奢华的明光铠，却也尽可能模仿造型，耗费了十来斤的好铁料和厚牛皮。由于魏军打仗的装备统统是自己掏腰包买的，有马才能做骑兵，年年征战，马匹价格不便宜，为了战场上撤退时，四条腿跑得比两条腿快，有不少心疼孩子的人家会砸锅卖铁买匹好马，所以能做上骑兵的在军营里地位也比较高，家里再穷也有点底子。
	　　牛大力名不副实，力气一点也不大，若不是家里给他的那匹马着实不错，以他那竹竿般的身材，猴子似的手脚，看见军营就怯怯发抖的神色，握上刀剑就语无伦次的蠢样，让人看了就想踹两脚，若不是征兵征得紧，时间来不及，征兵官无论如何也要把他打回去换个像样点的来。
	　　魏军分兵是新老兵混在一起，十人一小队，吃喝拉撒都在一块，十夫长老田报了四个空缺，收了三个新兵，牛大力是最后送去的那个。老田看着他大惊失色，赶紧拖着送人来的小兵，发出痛心疾首的哀嚎：“窝囊废一个都嫌多，咋给俺俩？都是挑剩货吧？老弟，你们办事不厚道啊？！”
	　　小兵赔笑：“哪有的事？这人是没啥精神，可是那马精神啊！加一加再折中也差不多了，咱们是照顾你才把他送来的。”
	　　老田努力寻思半晌，又看看那马，摸摸它的肥膘，心有意动。
	　　马儿趾高气扬地打了个响鼻，龙精虎猛，威风凛凛的气势能和百夫长的爱马相比。
	　　老田舍不得这马，终于咬着牙关点头了。
	　　人不如马，丢人现眼。牛大力很有自知之明地把脑袋再压低了些，眼珠子却悄悄把众人看了圈，在一群不算精壮也算能看的汉子里，他终于发现了个比他还矮，比他还瘦，没眉毛，面无四两肉，比他抖得还厉害的小鬼，武器在手里好像拿不住，嘴唇在不停上下碰撞，像受惊的小雀儿般，仿佛随时都想飞走，那副怂样看得老兵们哈哈大笑，笑得老田直皱眉头，大约就是除了自己外的另一个窝囊废。
	　　老田问他们名字。
	　　牛大力故作镇定道：“牛……牛……牛大力。”
	　　可惜他表情看着不怎么镇定，引起不少哄笑。
	　　那小鬼更面如土色，仿佛忘了自己的姓名，他磕磕巴巴“魏……魏……魏……”了七八次，总算说出“魏大男”三个字来。
	　　更大的哄笑声换了个方向去。
	　　对比产生自尊，牛大力深感欣慰，对同病相怜的魏大男产生了浓浓的亲近之情。
	　　牛大力：“呐，咱们来做好朋友？”
	　　魏大男看了他一眼，别开视线，没吭声。
	　　牛大力摸摸鼻子，一鼻子灰。
	　　【贰】
	　　魏大男住在虞城附近，个头矮，长得怂，年龄说是十五，看着像十三，是他们队伍里最小的孩子。按理来说，年幼的孩子总归会受照顾些，奈何他性情怪异，虽然干活勤快，却不爱和人说话，睡觉也喜欢在帐篷最角落，永远和人保持距离，没事的时候还会一个人坐在角落碎碎念不知什么，活像被恶婆婆欺负的小媳妇，稍微拍下他肩膀，他就能紧张得跳起来，久而久之，也没什么人乐意理他。
	　　牛大力倒是个脾气很好的自来熟，初时的紧张过去后，嘴巴就甜了起来，再加上性格温和好说话，老兵们让新兵做点杂活，他也能做得兴兴头头，让大伙都很喜欢。唯一不好的就是有些怕死，每次听说要上阵了，都能哆嗦个半天，明明有匹好马，骑射训练的成绩却一塌糊涂，看得让人恨不得把那马夺过来自个儿上阵，幸亏魏军治军极严，抢马的动作又太大，实在不好下手，否则早没了。
	　　老田很怨念，总抱怨带他们就好像带两头猪，可惜猪出事了，队长也要连带受罚，所以调教这两新兵蛋子，几乎成了他每晚说梦话要吃饼外的心头最大事。
	　　唯一庆幸的是，老田教人很有耐心，爱说话，他能口若悬河地说上半天不带歇的，最喜欢给人说道理，可惜是个没啥文化的粗人，说的话也啼笑皆非：“全胳膊全腿，没少脑袋变两截，不过给刮了层油皮，就哭哭啼啼要死要活了？！小兔崽子！站起来！再哭下去还像个爷们吗？！娘们都比你们强！”
	　　他目光扫去，正是两个最不成器的家伙。
	　　牛大力沉沉低下头去。
	　　魏大男眼眶原也是红的，听闻此言，如临大敌，他迅速跳起，往空中胡乱挥着细胳膊，似乎在强调自己有气力，大声道：“老子不是娘们！”
	　　老田没理他，直指牛大力：“说他呢。”
	　　牛大力赶紧把来不及落下的眼泪抹去，解释：“俺，俺没有怕疼，俺想家了。”
	　　老田特成熟地问：“你还当自己是三岁娃娃？想家就能哭鼻子？”
	　　牛大力扁着嘴，给骂得很委屈，他今年不过十六，顶多算半大小子，平生最怕打架，来战场前就看过两眼杀猪，哪想过这满地断胳膊断脑袋，到处都是红彤彤血迹的景象？没走几步就吓得他肚子都发软，若不是老田在后面一直念叨“临阵退者斩”，还用大刀顶着他，说不准他就叫着“阿爷”，夹着尾巴跑了。
	　　老田也回忆起他战场上的表现，更加恨铁不成钢，丢下头盔，怒斥道：“咱们大汗十二岁就敢上沙场，打得柔然那群野人不敢入侵。十六岁整顿大军反击，一箭射死柔然野人大将军，如今打了十几年仗，依然勇猛无双，提着长枪往那一站，威风凛凛，敌军统统得往后躲。要知道，咱们大汗是天上的星星下凡，他一根头发都尊贵过你一条命，大汗都不怕死，你这贱命还能比他娇贵？！窝囊！丢人！咱骑兵营有你这种废物简直丢尽颜面！你看看大男，虽然比你年纪小，比你瘦，比你力弱，骑术也比你差劲些，可人家害怕虽害怕，却没想过逃，就算发抖也是一直往前冲！虽弱不逃，这才叫骨气！”
	　　大汗有满天神佛庇佑，哪是他区区小兵能比的？
	　　可是比他小的魏大男比他勇敢，却让人有些不是滋味。
	　　牛大力重重地扫了魏大男一眼，把又想流出的眼泪吞了回去。
	　　“好了好了，新兵蛋子，第一次上阵总是脚软的，顶多掉个脑袋，碗大个疤，多大事啊？大力射的那几箭，好歹还有箭擦着人过了。”十人队里那个资历比老田浅一点点的老兵，姓龙，他丢了个眼睛，脸上有道长长的疤痕，五大三粗，心眼不错，可惜长得像打家劫舍的土匪，笑起来比不笑还难看，大伙都叫他独眼龙。他说话最是气人，又最喜欢捉弄新兵蛋子，听见老田训话，也凑过来打趣道：“大男也不错，跑得挺快，就是手抖把箭射得偏了些，我在旁边看着，一箭钻了地，一箭飞上了天，准头真不错，差点就把经过的大雁给射下来了，若真射下来，咱们就有好吃的了。”
	　　魏大男脸红了。
	　　牛大力心里却松了不少。
	　　战场平安归来，没缺胳膊没缺腿，是喜事，长着娃娃脸的新兵小郭不想再回想战场事情，跑过来，试图岔开沉重话题：“你们俩该不是娘们里混大的吧？家里有多少兄弟姐妹？怎么会让你们这俩明显不成事的来？”
	　　小郭长得讨喜，又爱笑，和谁都处得来，说话声音细细绵绵特别好听，就算偶尔突兀，也让人很难责备。
	　　牛大力解释：“阿爷五年前打仗死了，我有两个出嫁的阿姊和一个阿哥，阿娘病了，不能下地干活，阿哥定了亲要娶嫂子，嫂子听说又要征兵，哭成了泪人儿，说要为阿哥守活寡。嫂子是咱村百里挑一的美人儿，又黑又胖又好看，媒婆都快踏破了门，什么好人家都有。但是她和我哥情投意合，为嫁来我家和自家爷娘闹得几乎撕破了脸，进门后下得了田织得了布管得了家，还生了个胖侄子，是再好不过的女人了……军书下来时，原本我和阿哥是要抓阄决定谁去当兵的，未料阿娘和阿哥都心疼我体弱，怕熬不住，在抓阄里偷偷做了手脚，可是阿哥比我能干，能照顾好家里，嫂子对咱家情深意重，不应该守活寡……所以我发现后，就把手脚做了回去……”
	　　牛大力越说声音越小，他的义举却让人刮目相看，大伙拍着他脑袋安慰：“好孩子，既然决定来了，还得有点勇气。”
	　　魏大男迟疑了很久，简单道：“我家有七个姊妹，都没嫁，阿爷年纪大了，腿脚不好，脑子也有点糊涂，只能我来了。”
	　　“靠！你个兔崽子真是在娘们里长大的？！七个？！乖乖，你娘还真能生！等等，姊妹们都没嫁？！为什么？”所有人都震惊了。
	　　魏大男皱眉，别扭道：“我们的男人大部分都去打仗了，姊妹心气也高，不好嫁。”
	　　大伙集体盯着魏大男瞧：“你姊妹和你像吗？”
	　　魏大男给看得很紧张：“同个娘生，姊弟也差不多吧。”
	　　魏大男的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虽说不算标致，但五官没一个长歪，很是凑合，若是家里姊妹和他长得像……
	　　“那么多姊妹也不分兄弟一个？！”新兵也罢了，那几个老兵好像十年没见过荤似的跳了下来，算算他姊妹的年龄，立即扑到他面前争先恐后问，“你最大的阿姊几岁？”“漂亮吗？”“定亲了吗？”“嫁人了吗？”“胸大吗？”“会做活吗？”“水灵吗？”“长啥样啊？！”“把你家好妹子情况详细地给哥说说，越详细越好啊！”“哥不是色鬼，就听听，你哪个阿姊的身段儿最好啊！”“你哪个阿姊最会体贴人最手巧？！”“说啊，快说啊！”
	　　他们的表情有点像发情的那个啥。
	　　魏大男大概没见过那么汹涌直白的场面，脸都青了，一句“我不知道”，就装死去了。
	　　老兵们死活不依，纷纷挥着拳头，威胁发誓，若不招供就把他往死里操练。
	　　这番吵闹，倒是把老田教训牛大力的事给闹过了。
	　　始作俑者小郭站在原地目瞪口呆，不解问：“这年头打仗死的人多，到处都是死了男人的小寡妇，只要有两个铜子儿，还怕娶不着媳妇？！用得着这么想女人吗？”
	　　独眼龙冷笑一声，搂着他肩膀道：“老子十八岁入伍，已打了六年仗，老田十七岁入伍，打了七年仗，你们看咱们营那花白头发的百夫长，他十六岁入伍，如今已四十八了。柔然那条狼崽子，骨头倒硬，还不知要打到何年何月才肯服。听说再打下去，十六从军六十还也是有的，就算大家运气好，全胳膊全腿回去，也是白胡子老头了，年轻标致的妹子都嫁人了，没嫁的也未必肯嫁军汉。到时老头儿能找啥好对象？顶多找个守寡的老太婆陪你过日子，过不了几年就没牙了，乐意吗？”
	　　十来岁打仗，女人是啥滋味都不知道，天天跟着爷们混，待可以娶媳妇了，梦想中的温柔乡里只有老太婆的未来……
	　　这个世界好可怕。
	　　从小郭到牛大力，所有人都疯狂摇头。
	　　“为何要努力打仗？”独眼龙问新兵，“懂了吗？”
	　　从小郭到牛大力，所有人都疯狂点头。
	　　柔然侵犯的是边境，而靠近黄河征兵过来的他们，日子过得相对和平，又没啥文化，对敌人烧杀掳掠、自己保家卫国的崇高精神还不算很懂，有觉悟的顶多想着有没机会立些战功、光宗耀祖，没觉悟的就如牛大力这般想着如何在战场上出工不出力，努力保全性命，将来回家种田娶媳妇生娃娃。
	　　可是，按军队的规矩，柔然不灭他们是不能回家的。
	　　打仗，总归会有人死，今天的新兵会变成老兵。
	　　魏帝统军，赏罚分明，军纪如山，不会轻易开恩给大赦。
	　　“别闹了，”老田很稳重地把魏大男从色鬼群中解救出来，总结道，“七年了，我也想回家，只有把利箭射向敌人，打得柔然野人不敢再侵犯我们的领土，打得战事彻底平息，才是我们唯一回家的路。若是人人都不敢拼，不敢杀，就算活下来也不过是活成个白胡子老头回去娶老太婆罢了，”他一把拉过牛大力，狠狠地问，“你他妈的说你想家，若这场战个个都像你这般怕死，打输后，柔然就会攻向黄河，你的阿哥运气好便沦为奴隶，你漂亮的阿嫂被抢去做野蛮人的女奴，若是反抗便统统砍死，尸体挂在村外的榆树上风干，你的侄子侄女会被柔然的野兽用长矛串起烤着玩。不信？问疯狗！”
	　　疯狗的原名是老柯，是个极沉默的人，从不说自己以前的事。闲着没事就一遍又一遍地擦拭自己的武器，打起仗来往敌群里不要命地冲，活像头见血就疯的恶狗，砍了不少敌首，立了不少功劳，本来应该晋升，可惜他对功名利禄似乎不放心上，谁巴结都不理，就连上司都不买账，所以被压了下来，大伙都怀疑他原来是做屠夫的。如今听老田问话，他难得开口，一字一句答：“我没有家了。”
	　　老田问新兵：“你们想这样吗？”
	　　新兵们打了个寒战，再次狂摇头，牛大力摇得格外起劲，他是为了让阿哥能好好活下去才换了阄，若魏军让柔然攻入黄河，他的牺牲就没有意义。
	　　独眼龙狰狞地笑着问：“你们想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后回去的家是什么模样吗？想过你喜欢的小阿妹会嫁给别人吗？想过你阿娘生病的时候，你不能在身边照顾，她想念你的时候，你不能去看她，甚至她离开的时候，你不能背她上山给她磕头吗？”
	　　牛大力拼命摇头，眼泪又开始不争气地涌上眼眶，却死命忍住了。
	　　“好好打，”老田的声音温柔下来，里面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是大汗亲自带着我们打呢，他十二岁出征，英明无双，是天底下最好的将领，就连陷入重围，他都有本事带我们脱困。有那么厉害的大汗领军，再加上我们英勇杀敌，会在这几年内把柔然打败的，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打，狠狠地打，打赢就回家……
	　　家乡有日思夜想的爷娘，有像云朵般的牛羊，有金黄色的麦田，有叮咚作响的清泉，有大片大片的野花，家乡还会有个好姑娘，她梳着乌油油的发髻，穿着绿裙子，鬓边插着白玉兰，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就好像天上的弯月亮，站在山坡上等他。她温柔善良，勤劳能干，会织布裁缝，会喂猪养鸡，还会给娃娃讲故事，故事说得是：“宝宝不哭，塞外没有狼，那年你爹骑着骏马，手持强弩，把柔然那群恶狼杀得片甲不留，让他们不能再伤害我们的小宝贝，所以宝宝能过好生活，长大种田养猪娶媳妇……”
	　　梦想的场景略有不同，可是通往梦想的途径只有一条。
	　　打，狠狠地打，打赢就能回家！
	　　【叁】
	　　行军途中，路过一个被掳掠的村庄。
	　　白骨累累，火烧过的房屋残骸上似乎还有斑斑血迹。
	　　在军书的召集下，就连和尚都举起屠刀来参军了，原来的新兵也变成了老兵，滚到脚下的头颅见多了，从畏惧变得麻木，喷到脸上的鲜血遮蔽了视线，用袖子擦擦再来。大汗亲赴沙场，将军带头冲锋，英勇无畏的魏军拥有至高无上的士气，这是铁与血的交锋，是寸土不让的拼搏，在一场场战役的洗礼下，再废的烂泥也能变成钢铁。
	　　牛大力已经不会发抖了，可惜魏大男不知是什么心理，死活不肯陪他垫底做最丢人现眼的那一个，非要和他较劲，每天不停操练，就是想超过他。作为被同期评为窝囊废的两个家伙之一，牛大力顿感压力，生命诚可贵，面子更重要，少年不服输的斗争心被挑起，就没什么道理可讲，为了不被人鄙视是最差劲的一个，他要挽着袖子拼命上！
	　　魏大男能砍一个敌人，他就要砍两个！
	　　魏大男能砍两个敌人，他就要砍三个！
	　　魏大男能砍三个敌人，他就要砍四个！
	　　他，牛大力，纯爷们！绝对不会输给个死矮子！
	　　魏大男的身高似乎停留在原地，没长过，也没怎么变壮，自从被嘲笑箭术不好后，他下了苦功去练，勤奋得人人都自愧不如。如今在军营里射箭的准头能排得上号，百步穿杨不在话下，奈何天生力弱，开不了强弓，身材又不够威武，总归是个天大的遗憾。老田惋惜说若非如此，他很有可能会被对箭术情有独钟的大汗调去身边做亲卫。而牛大力对自己的马儿疼到骨子里，舍不得它受半点伤，所以最重骑术。他骑术很不错，人和马在战场上穿梭来去受伤不多，挺擅长躲来躲去钻空子杀敌，虽然没啥英雄气概，但很实用。他最自豪的是自己瘦弱的身板终于有了些男子汉的肌肉，个头也拔涨了些，皮肤晒得黝黑，下巴长了好几缕帅气的小胡子，就连阿娘来了也定认不出这神气活现的军大爷是她原本捧在心窝上疼的柔弱幺儿了。
	　　他们俩都不再是拖后腿的废物，都是一名合格的战士。
	　　他们是互相竞争的朋友，也是好朋友。
	　　【肆】
	　　大雨汹涌，急行军。
	　　牛大力放慢马，解开斗笠，递给正在拉扯自己破了的斗笠、被雨水灌得难受的魏大男：“来，换件。”
	　　魏大男白着脸推托：“不用。”
	　　牛大力死都要在他面前挣男儿气概，顺手丢过去道：“你个头矮，冷得脸都白了，我身子骨好不怕雨淋，所以你换上吧。”
	　　或许是那天他太痛苦，雨水中，嘴唇都失了血色的魏大男抬头看了他好几眼，居然没有推脱，伸手接过斗笠换上，细若蚊鸣地说：“谢谢……”宽大的斗笠下，冷得瑟瑟发抖的他越发瘦得可怜。
	　　第八十九次胜利！
	　　这家伙个头小，身子弱！吃饭不长肉，白糟蹋粮食！还是老子身子骨好！长得壮！比他有爷们气概！见魏大男接受自己的好意，间接承认不如自己有男儿魄力后，牛大力在心里默默欢呼中。
	　　【伍】
	　　魏大男不喜欢和人说话，但他依旧很受欢迎，不是因为他有七个云英未嫁的姊妹，不是因为他的姊妹从十八排到四岁，各种选择都有，而是因为军中文书繁忙，难得有空给普通士兵写家书，魏大男却和父亲学过几十个字，勉勉强强能替大家写信。自从雨中送衣后，魏大男待牛大力格外好些，每次牛大力要写信，他都不推脱，而且特别认真听。
	　　牛大力背着手，边走边念：“你写阿娘安好，俺军中过得很好，过节的时候，大汗还赐了羊肉吃，你们在家好吗？家里母猪还好吗？”
	　　魏大男皱着眉，抬头：“‘猪’字不会写。”
	　　牛大力出主意：“画个猪头，一看就知。”
	　　魏大男点点头，提笔一气呵成，画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猪头。
	　　过了大半年，牛大力收到回信，信里除了捎来两件厚实的冬衣外，阿哥还解释：“放心，咱家吃得很好，过年吃的就是大猪头，就和你画的一样大，味道可好了。”
	　　牛大力呆滞了很久，然后把冬衣分了一件给魏大男。
	　　魏大男似乎从不给家里写信，家里也不给他捎东西，他总是把原来带的旧衣服缝缝补补重新穿。打仗衣服容易破，特别不耐穿，所以军里人人都能缝补几针，久而久之，巧手的男人也不少，魏大男就是其中之一。他心细，针脚缝补得特别整齐，甚至还能把战场捡回来的破布拼补缝成能穿的好衣服。牛大力手笨，经常让他帮忙补衣服，也会很大方地把家里送来的什么好东西分一份给他。
	　　奇怪的是，魏大男家里那么多姊妹，家境似乎也不算很差，应该送来的衣服不愁穿。可是他从来不提家里的事，也从没有人送东西给他。偶被问起，也是几句话含糊带过。
	　　牛大力偷偷地注意到，他替人写了无数书信，却从未给自家写过一封信。
	　　为什么？
	　　牛大力忍来忍去忍不住，做了好奇宝宝。
	　　缠着问了几次，魏大男支支吾吾地透了心声：“家人不愿我来从军，本是让阿爷来的，我自作主张偷跑替了他的位置，这不是什么好事……家里人一定恨死我了，估计回去都不认我这个儿……儿子了。”
	　　牛大力很惊讶：“为什么？你阿爷身体不好，你做儿子的替他出征不是理所当然吗？明明是好心做好事，顶多是心疼你，为何要怨恨你？”
	　　魏大男迟疑许久，解释：“我家不同的，阿爷宁可自己来，也不会让我来……”
	　　牛大力很有经验地说：“你家七个姊妹，就你一根独苗，确实金贵些。但来都来了，气过了剩下的也是担忧，你别想太多，好好和家里人道歉。”
	　　魏大男摇头：“道歉是没用的，姊妹估计都气死了。”
	　　牛大力劝：“不问怎知道气不气？说不定你爹像我阿娘那样，平时嘴里骂得凶，听说我抓中阄要从军，差点急晕过去了，半天醒不过来，幸好有大夫在村里出诊，及时施针把她救了回来。要是你爹不知你下落，急得得个风瘫什么的，多不好？！”
	　　“呸呸！什么臭嘴巴。”
	　　“假设而已。”
	　　“假设也不行。”
	　　“那你去问问啊。”
	　　魏大男拿着块破布左思右想，迟迟做不了决定。
	　　牛大力抱怨：“你以前冲锋倒是比我有骨气，怎么现在写个信就婆妈起来了？真像个娘们。”
	　　“谁娘们了！”魏大男个头矮，长得也偏秀气，最恨人家说他像女人，每次听了都暴跳如雷，还为此干过架，提刀追人砍，砍得大家都知道这方面惹他不得。如今牛大力激将成功，逼他发挥出男儿气概，拿出烧过的木炭，很认真地在上头横七竖八地画，涂了又涂，抹了又抹，一句话重写七八次，还是要删了再改。
	　　淡淡金色的阳光从帐外射来，投射在他的脸上，天气太过炎热，他写得太过专注，以至额上几滴细细的汗珠忘了擦，滑过脸颊，缓缓落下，长长的睫毛似乎有些湿润，被太阳晒得有些发黄的发丝贴在细长的颈上，他握着木炭的手看着竟比男人柔软许多，黑漆漆的眼珠子凝视着笔端，不知脑海里想起了什么，写着写着嘴角微微翘起，素来刚硬的神情里也带上了几分……女孩子特有的温柔和羞涩？
	　　仿佛铁树上绽放的美丽花朵，强烈的对比越发迷人。
	　　他长得可真像好妹子。
	　　牛大力的心忽然漏跳了两下，然后死劲拍拍脸，把错误的幻觉除去。
	　　魏大男忽然抬头，依旧带着那抹温柔的笑意问：“就写‘一切安好，无须担忧’如何？”
	　　“好，什么都好。”牛大力赶紧扭过头去，不敢与他对视，他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发烫，就好像发热了般，这样的感觉太怪异，或许是中暑，他应该去找军医了。
	　　隔年春天，魏大男收到六件做工齐整的好衣服和一封措辞激烈的痛骂信。
	　　从此他再没缺过衣衫。
	　　家里姊妹多真好，牛大力沾了不少光。
	　　【陆】
	　　“皮肤白，真白！”
	　　“身材好，丰硕，结实有肉。”
	　　“双眼皮大眼睛！真是美貌。”
	　　“皮肤真润泽！漂亮！”
	　　“滚滚滚！围猪圈做啥？！老子要做饭了！不准看着母猪流口水！”
	　　“求求你，不要杀死可怜的小翠花啊！”
	　　全是男人的军营里，缺少阴气滋润，什么怪事都能发生，大伙儿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牛大力总是忍不住看魏大男。
	　　他觉得魏大男笑起来真好看，嘴巴翘起来那一下，比他们村最标致的妹子还标致。
	　　牛大力总想象如果他是妹子……可惜这是不可能的事，想都不能想。
	　　若对战友动不应该的龌龊心思，这是罪大恶极，对不起天对不起地，对不起牛家列祖列宗。就算自家娘亲不用菜刀追他绕村子转三圈，祖宗都会砸道雷来收了他。
	　　阿弥陀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军营没女人，多看看母猪也就不想了。
	　　牛大力努力收敛心思，每次魏大男笑，他都扭过头去，专心怀念家里胸大腰细屁股大的妹子们。
	　　那天，打完战，老田肩上给箭支划过，受了轻伤，包扎时竟从怀里掉出个绣着并蒂莲花的旧荷包来，除了疯狗外的所有人都轰动了，直闹他不够哥们义气，问他是在哪里勾搭上的大姑娘小寡妇？
	　　老田原本还想抵死不招，连荷包是自己绣的蠢话都说出来了。
	　　奈何魏大男家里有姊妹多，耳熏目染，不但缝补技术了得，看绣活眼光也毒辣得很，他陪着大家起哄，闹得老田没法子，总算招了。
	　　“是征兵前的小妹子送的，她叫饼儿……”话说到这里，老田的黑脸上已红得可以滴出血来，“饼儿说，她会在家乡一直等俺回去，她还说，哎呀，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后面的俺说不出了，反正饼儿是好妹子，人美心好手巧，她送了这个荷包给俺，里面装的是菩萨处求来的护身符，看看能不能保住俺的这条命回去……”
	　　众人恍然大悟：“感情你梦话里念叨的饼儿不是大饼而是姑娘？”
	　　独眼龙愤然：“害老子还以为你是个吃货，下次抢大饼不和你客气了。”
	　　老田的脑袋都快低到裤裆底去了，哪里还有平日半分威风的模样。
	　　不知谁叫：“看他那羞答答的模样！”
	　　众人齐齐：“呸呸呸！”
	　　老田恼羞成怒，跳起来要揍人：“下个月军饷还要不要？！”
	　　“大爷饶命！不管是饼儿妹子还是面儿妹子在等你，咱们都不提了，不提了！”
	　　“饼儿当年十五岁，俺离开她十五年了，如今她是不能等俺的了。”老田停下手，苦笑。
	　　大家都明白他话中的含义，天下哪有女孩子二十多岁还不嫁人的道理？就算饼儿愿意守着这个不知何时会死去、何时能回来的人，她家人也不会准她守。
	　　没有尽头的战事，没有尽头的归期，没有结果的爱恋。
	　　任凭你侬我侬，山盟海誓，终究是一场空。
	　　还盼什么？
	　　并蒂莲花颜色旧。
	　　哪怕是两鬓积雪，身躯残缺，都想回去故里，远远看上她一眼，只盼她儿孙满堂，举案齐眉至白头。
	　　战士可同袍，战士可同穴，战士可同心。
	　　你心比我心，大家笑不出了。
	　　“该死的柔然人！”
	　　“狗日的柔然人！”
	　　所有的怒火，只有一个发泄的目标，声讨中，牛大力悄悄问大男：“你家乡可有等你的小妹子？”
	　　魏大男莫名其妙地摇头：“没有。”
	　　牛大力莫名其妙地高兴了一下子。
	　　【柒】
	　　太平真君六年，盖吴聚众十万起义。
	　　魏长安镇副将拓跋纥领兵攻盖吴，纥败死。
	　　魏太武帝拓跋焘又征发高平敕勒部的骑兵赴长安，命将军叔孙拔统领并、秦、雍三州兵马屯于渭水之北，共御盖吴军。
	　　【捌】
	　　这是一场重要的战争。
	　　要从气势上轻视敌人，要从战术上重视他们。
	　　疯狗在两年前战死了，他的马腿中了刀，落入敌阵毫无活路却毫无畏惧，仍持大刀劈死了三个，最后被敌军数矛穿体而亡，据说死前大笑，笑得极其凄厉恐怖，披头散发，浑身是血，就像奶奶吓唬人的厉鬼故事主角，吓得敌军战马都往旁边跳了半步，他还说自个儿杀得没亏，这门生意赚大了！
	　　疯狗死后，大家才知道他入伍前是胭脂水粉的卖货郎……
	　　补上疯狗位置的是个和尚，大汗拆了寺庙，逼着他们当兵来了。开始还拿着屠刀死活不肯下手，打了两年，现在也知道你不入地狱就我入地狱，敢张弓搭箭往敌人脑袋上招呼了。就是每次杀敌回去念经念得人心烦气躁。不过他脾气不坏，还答应如果同伴们谁死翘翘了，就免费帮忙超度去极乐，所以大家对他很不错，没像别人那样指着他的脑袋笑秃子。
	　　盖吴组织散漫，不过是人数众多。匹夫之勇，不足为惧。
	　　奈何魏军人少。
	　　黄河边，两天一夜，那一战打得极惨烈。
	　　浑浊的河水变得腥红，溺死的、刺死的、砍死的、射死的，密密麻麻的尸体漂流而下，被汹涌河水冲走，不知流向何方。
	　　敌人，自己人，人人都杀红了眼，仿佛失去理智的野兽。
	　　“杀盖吴大将者！重赏！”启明星在东方渐渐升起，魏军主帅再次用呐喊发出号令。
	　　进攻的号角吹响，战鼓声声震天，万匹战马奔腾的脚步将大地踩得颤抖。战士们撕心裂肺地喊着进攻的号子，张弓搭箭，射出万道呼啸的星光，然后趁着星光，催着胯下骏马，如流星，如闪电，勇敢地撕入敌阵，用生命和鲜血为战场打开局面。
	　　“大男！小心！”牛大力手里射着箭，眼睛不自觉地留意着人群里那个娇小敏捷的身影。
	　　大男右手持盾，左手持短弩，张弓搭箭，箭无虚发，动作很快，一触即走，绝不逗留，也不与人硬拼兵刃，可是挪腾之间，他的速度慢了。因为魏大男来时马儿已有九岁，从军十年，他的马已老了，纵使细心照料，也经不起多日劳累消耗，四蹄开始踉跄，口中吐出白沫，转换间变得迟钝，累得随时都会栽倒。
	　　终于，有支长矛刺入马腿，马儿哀鸣一声，摇摇倒下。
	　　魏大男就地一滚，避开被马压倒的局面，却已陷入敌阵包围中。
	　　牛大力觉得自己的心都被揪起来了。
	　　地上，飞扬的尘土让魏大男咳嗽不已，敌军高举的马蹄向他狠狠踩去。
	　　心里仿佛变得一片空白，回过神来的时候，牛大力已抽出大刀，以这辈子最勇敢的姿态，往万军阵中冲去。老田在后头叹了口气，急忙唤兄弟们跟上。
	　　魏大男蹲在地上，握紧刀，环顾四周，二十五年的往事浮光掠影而过，他知道已是最后。只能咬紧牙关，效仿疯狗，举起大刀拼死一击。忽然黑色与枣红两匹马儿闪电忽至，黑马上骑着的是老田，他举着长矛，凭着好气力，打歪了敌军刺来的三根长矛，纵使力所不及，也拼死周旋抵挡。
	　　牛大力向魏大男伸出手：“跳上来。”
	　　沙土笼罩的阳光下，这个乡下小伙子就像威风凛凛的大将军。
	　　伤痕累累，魏大男笑了，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他翻身跳起，跃上马背。
	　　可是该往哪里逃？
	　　没有选择的余地，老田咆哮：“临阵脱逃者，斩！”
	　　向前！无论面对任何困境，骑兵必须服从号令，向前撕开敌阵！
	　　敌阵中，盖吴大将骑宝马，带着最好的护卫亲临前线，身躯壮如猛虎，手持狼牙棒，刮着伤，碰着死。周围魏军尸体一片，端的是万夫莫敌之势。
	　　“朝他去！”魏大男握紧手中短弩，“近些，再近些！”
	　　他的骑术，他的射术，仿佛天生的搭档，牛大力瞬间明白了他的意图，拍拍红马，对大男说，“抱紧我的腰。”两具温热的身体紧紧靠近，仿佛紧得不能分开，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对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让人不由面红耳赤，浑身不自在。
	　　他深呼吸一口气，瞬息之间已夹紧马腹，拉稳缰绳，压低身躯，猛地跃起，马蹄先狠狠踢了脚前方打转的敌军马匹，痛得那马惨叫一声，几乎将背上人摔下。随后红马转了方向，马仿佛有灵性般随人心意而动，避开飞射的长矛和大刀，朝盖吴大将而去。
	　　“近点，再近点。”魏大男松开手，缓缓张开手中短弩，微微眯起双眼流露出雄鹰捕猎的神采，“近点，再近点。”
	　　盖吴军发现了他们，手持盾牌，团团护住大将。
	　　魏大男的箭终于出手。
	　　那是何等刁钻，何等快速的一箭。
	　　穿过苦苦厮杀的魏军，穿过盖吴的盾牌缝隙，穿过将军狼牙棒的反击，穿过风，穿过空气，穿过天下间所有的障碍，恍如奇迹般，直直射入盖吴大将的左眼中。就连他自己都不敢置信，直至鲜血滔滔流出，才发出受伤猛兽的哀嚎，然后被蜂拥而上的魏军乱刀砍死。
	　　“大男！干得好！”极度疲劳的魏军士气大振，认识他的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叛军大将死了！死了！”
	　　同样极度疲劳的盖吴军心已乱，不知不觉，越发靠近黄河边。
	　　魏军将领立即下令，用战车巨盾长矛箭雨，将所有盖吴军逼入黄河水中溺死。
	　　盖吴军阵亡三万余人。
	　　魏军大胜。
	　　魏大男、牛大力诛杀叛军首领有功，受赏。
	　　【玖】
	　　老田终于退役了。
	　　他在战斗中不慎丢了只胳膊，可是他依旧很开心：“从军十七年，总算可以回家了。”
	　　魏大男有些担忧：“以后你的日子……”
	　　老田满不在乎道：“下田干活这事，总归没打仗难，俺会想办法的。”
	　　独眼龙嘲笑他：“你是急着要回去见你的饼儿妹子吧？”
	　　“去去，没得正经，”老田挥舞着没受伤的胳膊，狠狠将他捶了几拳，捶得独眼龙嗷嗷直叫，然后转身道，“柔然已被打怕了，不停往北退却，难以南犯。盖吴成不了气势，大家再坚持一下子，回家的日子很快就要到了，俺就先回家乡等你们了，兄弟若是路过上党郡，记得来俺家喝杯好酒，俺家住村口第二家，门前有棵桂花树，就是那么多年，不知那棵树还在不在……”
	　　“省得的！”大伙欢呼，“就怕蝗虫过境，不舍得酒肉！”
	　　老田“呸”道：“若是不舍得，便将俺名字倒过来写。”
	　　魏大男笑道：“田大哥，你名字倒过来写还是田啊。”
	　　大伙继续狂笑。
	　　老田想到回去见饼儿，只觉比对战最强的敌人还紧张。
	　　胜战后，大汗赐下犒军的肉食，甚至还有一点点酒，每人都能喝上几口解馋。
	　　熊熊篝火中，不知为何，牛大力发现魏大男的目光，经常有意无意地瞟向他。牛大力想起那天在战场中的肌肤相贴，忽然脸又热了，有些坐立不安。
	　　魏大男的酒量不是一般浅，几口就晕头了，不停被坏心眼的小郭打趣捉弄。
	　　牛大力看不惯，便把他拉角落去了。
	　　阴暗的角落，看着不远处喧哗，冷风吹过，魏大男似乎醒了些，他拉着牛大力的袖子，笑问：“大力，若战事结束，你回家乡打算做什么？”
	　　牛大力庆幸现在是晚上，对方看不清自己脸上的红色，他低头道：“没想好。”
	　　魏大男忽然有些小心地问：“大力，你回去要娶媳妇吗？”
	　　牛大力给他问傻了，他发现对方酒可能还没醒，脸上红扑扑的，说话还在语无伦次。
	　　“我有个阿姊，可能长得不太好，大概……和我挺像吧，反正不算水灵妹子。不过做事挺能干，种田养猪打扫样样能，还会心疼人，织布织得特别好，呃，大概还织得好吧……”说到此处，魏大男打了个酒嗝，继续道，“就是年纪大了些，别的没啥，我看你人品不错，要不要娶她？”
	　　牛大力叹息：“你真醉了，你多少岁，你阿姊今年多少岁？咋会还没嫁人呢？”
	　　魏大男眉毛都挑起了，怒道：“我说没嫁就没嫁！你他娘的娶不娶？！”
	　　他的眼睛亮晶晶，就和天上的星星一般，生气的时候好像还在笑。
	　　牛大力觉得自己也醉了，晕头晕脑地附和：“娶，我娶。”
	　　“这还差不多，”魏大男不知为何变得很高兴，笑得更灿烂了，“喂，若是你娶了我阿姊，会好好对她吗？”
	　　牛大力看着他被烈火映得红扑扑的脸蛋，眼睛笑得弯弯的，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那是在艰难困苦中的明媚阳光。明明知道不应该，可是他的心又开始狂跳起来，明明知道不能做，可是他的手仿佛不受控制，悄悄伸向他放在身后的手腕，只想偷偷碰触一下肌肤，再次感受热切的温度，把自己烧得粉身碎骨。可是他只挪了三寸，又缩了回来。
	　　军人应有铁血的意志，伤害兄弟的事，他不能做，超出兄弟情谊外的感情都要藏在心里，今生今世不能透露半分。
	　　魏大男笑着催：“快回答！”
	　　牛大力深深凝视着他的笑颜，回答：“若是可以，我自会好好对他。”
	　　魏大男今夜忽然有了刁蛮的模样，问：“有多好？！”
	　　牛大力想了想：“不打他不骂他，努力挣钱给他吃饱饭，夏天我不让他中午去田里做活被晒，也不让他做田里的重活，无论他做的饭菜多难吃，我都不嫌，无论他对我闹什么别扭，我都不生气，这样可好？”
	　　魏大男摇头：“不够。”
	　　牛大力为难地再想了想：“农闲时的晚上，我趴在稻草堆上给他唱山歌，可好？”
	　　静静月夜，幽幽山歌，这是乡下孩子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情。
	　　魏大男终于满意了：“你唱的山歌好听？来，唱首听听。”
	　　牛大力看看周围，见没人注意，他鼓起勇气，坐在他身边，肩靠着肩，背靠着背，趁着夜色凉风，轻轻地唱：“妹在树下摘石榴，哥扛锄头树下走，要吃石榴想拿大，要送石榴妹嫌丑，你不开口难开口……”
	　　他的声音很轻很柔，虽然调儿有些不准，可他知道自己唱给谁听，心上人就在旁边，里面含着的浓情就像黄河水，席卷而来，让你逃不掉，走不了。
	　　“我爹也教过我一首歌，”余韵悠悠，魏大男愣了许久，忽而抬头，眼睛就和天上的星星一样亮，不待对方答应，自顾自地唱了起来，“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首歌很美很美，他温柔的嗓子，总有种水样的韵味在里面，就好像山上采茶的山妹子唱歌给情哥哥般。
	　　牛大力虽听不懂，可是只要他唱的，他都喜欢。
	　　篝火，星光，肉香，笑声。
	　　他发誓，无论过了多少年，无论分开多远，他都不会忘记今夜，不会忘记他，不会忘记心里藏下的这个小秘密。
	　　【拾】
	　　一桶冷水淋下！
	　　好男人绝对不做那断啥的狗屁袖！
	　　两桶冷水淋下！
	　　好男人绝对不做那分啥的狗屁桃！
	　　三桶冷水淋下！
	　　哈嚏——世界冷静了。
	　　【拾壹】
	　　仗终究是打完了，大汗宣布可以回去种田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这天，满军营都是喜极而泣的哭声。
	　　入营认识的九个好兄弟，还剩下五个，比起其他队算不错的结局。
	　　思念的东西少了一样，又多了一样。
	　　大汗要封牛大力做小官，可是他已厌倦了战事，只讨了赏银，便要归家。临行前他去见魏大男，大男也和他一样拒绝了封官，此时正在收拾行李，为将军赏他的好马备鞍，当看见牛大力进来时，脸上不知为何出现了怪异的红晕，视线也不敢对视。
	　　他说：“我家在虞城，门前有一棵桃树，一棵梨树，我爹叫魏花弧，我家有七个姊妹，只要报出名来，人人都知道。我家四姊叫木兰，她会等你来提亲。”
	　　牛大力艰难地摇摇头：“对不起，我不能来提亲。”
	　　魏大男的脸色忽然变了，急切道：“为何？莫非你嫌我阿姊年纪太大？不够美貌？可是，她……她真的可以很贤惠的。”
	　　“不是，”牛大力看着地面，不敢看他，“是我有喜欢的人。”
	　　魏大男的呼吸仿佛停顿了，他不敢置信地问：“有多喜欢？”
	　　“很喜欢很喜欢。”
	　　“你要娶她？”
	　　“不，只是我不能娶你阿姊，因为她长得……”
	　　因为喜欢，所以不能要。
	　　因为喜欢，所以要狠心。
	　　他不能娶和自己喜欢的人相似的阿姊来欺骗自己的心，他也无法过这样与他相处的生活，只会互相伤害，互相痛苦。
	　　从军十二年，有些秘密他不方便在军营说出口，本想试探，却发现他想要的和自己不同，既然如此，有些事不说也罢。
	　　魏大男的眼眶涌上一丝水汽，迷迷蒙蒙，遮住视线。
	　　牛大力狠着心，看着脚板，没有看他。
	　　“我明白了。”魏大男的声音依旧很冷静，他重重地点头，牵过马，跃上，马儿跑了几步，再次扭头深深往回看了一眼，见他依旧没有看自己一眼，终于含泪而去。
	　　待马儿跑远，牛大力才抬起头，看向越行越远的瘦小背影，仿佛要将这个背影用火烧，用刀刺，永远烙在心里。他在原地站了许久许久，终于转身离去。
	　　这世上，有些事情不能做的就是不能做。
	　　告别，十二年的军营。
	　　我们回家了。
	　　【拾贰】
	　　路上，三番四次管不住自己的腿，转了方向，想往虞城走。
	　　牛大力走走拖拖，途径上党郡，他怀里战友林二狗的几缕遗发和旧物，受他死前所托要带给他家人。林二狗的母亲早已瞎眼，是他妻子开的门，她接过遗发，未语泪先流，死命不敢哭出声，表情真是撕心裂肺的痛。林二狗娶妻不过三个月就去打仗，留下的孩子已十一岁，他挥舞着竹刀跑过来，愣愣地看着娘亲痛哭，不明白她哭的是谁。
	　　林嫂子抱着儿子低声号啕：“你爹死了。”
	　　“我爹是谁？啊，我知道了。”孩子眨巴眨巴眼睛，他从小到大都没见过自己的亲爹，有些反应不过来，也不知该如何难过，可是见母亲伤心，心里惶恐，挣扎半天，终于吓哭了。
	　　林嫂子反反复复地念：“为什么要打仗，该死的柔然……”
	　　“阿娘，你别哭，长大我去打柔然，给阿爹报仇。”
	　　“杏娘，是不是二狗回来了？”
	　　“娘，你腿脚不便，别出来了，小心摔着，铁蛋快去扶着你奶奶。”
	　　“老婆子耳朵不好，你倒是说大声点啊！是不是二狗出事了？”
	　　“娘，你镇定点，千万别晕，二狗还没回来呢，他在前线打仗。”
	　　“我的儿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老婆子命苦，还有几年的命等啊？”
	　　……
	　　牛大力听着难受，没敢多坐，丢下些银子走了，忽然想起上党郡也是老田的家，决定寻他。几番打听，得知老田分家了，现在住在柳树小巷，和媳妇一起做小买卖。兜兜转转，好不容易在一个孩子的带领下找到门口，开门的是个中年妇人，怀里抱着个小娃娃，瘦骨伶仃，脸上有道狰狞的伤疤，看起来还很凶悍，没有半分姿色，可是听见他是老田的战友，神色间热络了不少，连忙招呼，还唤邻人去店里把老田叫回来。
	　　老田是扛着锄头，风一般地冲回来的，一只胳膊差点把牛大力抱得喘不过气来。“这是饼儿，”他指着那中年妇人，幸福地说，“饼儿一直在等俺，幸好俺回来了。”
	　　牛大力有些震惊。
	　　自从揭开荷包真相，老田破罐子破摔，天天心心念念，唠叨他的饼儿妹子各种好，让全队的人都以为饼儿妹子是天仙下凡，各种羡慕嫉妒恨，如今见到真人，那个落差，似乎有点……
	　　牛大力不敢说，不过眼神总归带出些许不可思议的感觉。
	　　大概是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不管怎么说，经历过林二狗家，看见老队长过得不坏，让人心里舒服了许多。
	　　战友已经来过两拨了，饼儿知道自家男人在军队里胡吹了许多，有些无可奈何，也习惯了别人对她容貌的看法，笑笑去厨房做菜。
	　　老田庆幸道：“十九岁那年，饼儿拼死拒婚，一刀割了自己的脸，退亲后被赶出家门，做帮厨，做杂活，吃了很多苦头，幸好我还是有命回来了，否则真不知拿这傻丫头如何是好。”他说到此处，心疼又幸福地抱怨道，“女人蠢起来可真够蠢，什么傻事都做得出，明明我说过若是回不来，不让她守的……”
	　　然后大家又说起林二狗家，阵阵唏嘘。
	　　人生无奈，许许多多人在等待，不是每个等待都是好结局，不管是丢了个胳膊还是丢了别的，他们能活着回来，实在太幸运。
	　　哥俩好，伤心事，开心事，件件提起，多少话都说不完。
	　　一坛酒，痛快地喝，尽情地喝，酒过三巡，月上柳梢，人醉了九分。
	　　老田摇头晃脑，想起最好玩的新鲜事，挤眉弄眼道：“前阵子小郭从虞城来，那小子给吓得都惊慌失措了，然后和我说了件魏大男顶好玩的事，也把我吓得那个目瞪口呆哑口无言啊，你要听吗？”
	　　不提魏大男还好，提起他牛大力就心酸阵阵上涌，他只恨不能把心事哭诉，只能合着血泪往肚里吞，他死命摇头：“不听，他的事我什么都不听。”
	　　老田困惑：“你们以前不是关系最好吗？说出来能吓死你啊！”
	　　牛大力依旧如丧考妣的模样，他已醉了，趴在炕上，不停念叨着：“大男……大男……”
	　　老田忽然懂了，嘴角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待牛大力睡下，拉着媳妇笑了一整晚，差点直不起腰。
	　　第二天清晨，他唤醒牛大力，问：“大男是不是有个阿姊叫木兰？”
	　　牛大力点头。
	　　“你看过大男送回家的家书吗？”
	　　“不识字，看了也白看。”
	　　“你知道，大男的每封家书署名处都画着朵花吗？”
	　　“……”
	　　“你猜猜那是什么花？”
	　　“……”
	　　“女人啊蠢起来也够蠢的，什么傻事都做得出……”
	　　最蠢的家伙是他啊！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时候太过执著反而陷入无尽头的迷宫，看不清真相。
	　　一道雷电惊醒梦中人，所有含蓄的线索穿成一条直线，通向一条路，一个答案。
	　　牛大力猛地跳起来，提起行李就往门外冲去，跃上枣红马，直奔出城。
	　　“等等！你的鞋子还没穿！腰带也没系好啊！”
	　　“哎！牛小弟，别急着跑，嫂子给你烙的大饼装上啊！”
	　　桃花落，杨柳绿，荷塘抽出花骨朵，春已暮。
	　　虞城处，谁家女儿脱下满是尘埃战时袍？
	　　虞城处，谁家女儿独坐西厢寂寥贴花黄？
	　　还来得及吗？
	　　马儿太慢，快点，再快点！莫负了晚春好时光！
	　　马儿太慢，快点，再快点，带她回去见阿娘！
	　　魏木兰替父从军事迹以北朝民歌《木兰曲》，流传千古。
	　　唐，皇帝封魏氏木兰为孝烈将军，设祠纪念。
	　　明，徐渭创作戏曲《四声猿》之《雌木兰替父从军》，第一次让木兰以花为姓，更添女儿娇态。

【唐】 鸳鸯梦
	　　贞观中期，帝爱女高阳公主下嫁房玄龄次子房遗爱，房遗爱不喜学识，独擅武术，与深受儒家熏陶成长的高阳公主志趣不合，夫妻感情交恶。
	　　【壹】
	　　全世界，最娇贵的女人莫过于公主，只要她想要，就算天上的星星都要摘给她。
	　　高阳公主亭亭站在牡丹丛中，她那头比黑夜更乌黑细密的秀发挽成堕马髻，鬓边斜斜插着琉璃牡丹点翠金步摇，珠光宝色映在白皙细腻的皮肤上，映入比星辰更明亮的眸子里，足以入画。红襦裙上酥胸半掩，腰间鸳鸯白玉佩，绣花鞋上珍珠点，她轻盈的步伐宛若壁画中的飞天。
	　　她是大唐最美丽的公主，也是最娇贵的公主，没有男人能抵抗她的笑容，也没有男人能拒绝她的请求。她是父皇捧在掌心的明珠，是夫君供在香案上的菩萨，是无数侍女仆役们拱在中心的明月，她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所有人都对她百依百顺，理应没有任何忧愁和烦恼，可是今天的她眉目中却有着恋爱中女人特有的愁苦。
	　　“哎……”她长长叹着气，随手拣起珊瑚盆景里点缀着的珍珠，发泄般地一颗颗掷了出去。
	　　池中锦鲤被掷入的小珍珠惊散，侍女们屏息侍立在侧，连大气都不敢出，怕惊怒了这位明显心情不好的主子。
	　　高阳公主并不满意眼前的沉默，她问：“你们说，为何他要躲着我？”
	　　她口中的他是个名叫辩机的高僧，高大威武，长得极英俊潇洒，能言善辩，说话宛若三月里的春风，尤其是嘴角永远挂着的那抹温柔笑意，简直能让全长安的女人都倾倒，许多未婚的姑娘们每日每夜钻研经文，只为和他多谈一句佛法，让他在人群中多看自己一眼。
	　　高阳公主再次逼问：“你们说，为何他要避着我？”
	　　唐风豪放，男女关系很混乱，高阳公主性格极直爽，这方面没禁忌大家说话。
	　　问题的答案也很简单，就是辩机是和尚，公主有驸马，两人初次相见就一夜风流什么的，乱来得太骇人了……
	　　可怜的侍女们谁也不敢回答，大家都不想触霉头，纷纷将脑袋又压低了些，放眼望去，乌压压一片，就像大群缩着的鹌鹑。
	　　驸马房遗爱素来夫纲不振，高阳公主从不将他放在眼中，也没在乎对方和尚身份，被宠爱惯了的她仿佛未出闺的小姑娘般抛开一切，深深坠入爱河，奈何对方若即若离，捉摸不定，实在让她挠心。长吁短叹数声，眼角波光数点，心中焦躁难以按捺，她开始点名：“鸳鸯？”
	　　鸳鸯原名祝红儿，原是不起眼的宫女，后随公主陪嫁被改名为鸳鸯。她长得也算端庄秀气，性格细致温柔，是个喜欢闷头做活的老实人，前阵子公主因辩机不睬自己而大发雷霆时，她出言讨好，竟将公主哄得破涕为笑，自此得了器重，不但经常被召去说话，地位也提升许多，成为新宠。
	　　见公主又要落泪，鸳鸯不像其他侍女般退缩，而是大大方方地走上前来，柔声安慰：“公主美貌过人，待他真心诚意，何尝有半点不好？可大师毕竟是出家人，男女之事害羞着呢，婢子觉他看公主的眼神与其他贵妇另有不同，想想他送你的诗歌，再想想将来时日方长，急不得。”
	　　千般哄，万般劝，辩机的好处被翻来覆去说了一次又一次，听得高阳公主喜上眉梢，娇嗔众女：“你们这群废物加在一起，也不如一个鸳鸯贴心。”然后遣退这群不上道的家伙，独拉祝鸳鸯的手进了伴香亭，如情窦初开般扭着锦帕，面上含羞，欲言又止，半晌方问，“你也能看出他待我与别人不同？”
	　　祝鸳鸯略寻思，笑道：“婢子觉得他看见你时，似乎讲经讲得特别久。还记得上个月，你有事误了听大师讲经时辰，匆匆赶去时已迟了半晌，佛会都快散了，辩机大师也快走了，可是见到你来，他又足足多讲了两炷香。”接着耳语，“更何况，他的女人只有你啊。”
	　　“和尚没碰过女人，总归是害羞迂腐些。”高阳公主受到鼓励，再次振作起来，她自豪道，“不光如此，那夜之后，他每次看见我都会停下来多说会话，送过我手抄的佛经，还说要替我用檀香木手刻一串佛珠，那可是巴陵公主求了许久都没有的呢。”
	　　祝鸳鸯讨好：“还用说，公主可比巴陵公主美得多，他必是第一眼就爱上了，否则怎能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你……”
	　　“要是让我阿姊听见你这番话，非得着恼。”每个女人都爱听别人夸她比其他女人好看，公主也不例外，高阳公主笑得很畅快，并无不快，片刻她又托腮发起愁来，“若是他持身份，总不肯与我亲近如何是好？若是父皇知道我与和尚相爱，不高兴怎么办？”高阳公主认识的贵族子弟虽多，可是她从未有过像对辩机那般的悸动，也没像对辩机那般满意，竟动了真心，如每个恋爱中的女人般为他的一颦一笑辗转反侧，坐立不安，愁眉苦脸，“我这辈子不会遇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了，他也说过这世间没有比我更好的女子，若他未剃度我未嫁，定能举案齐眉，琴瑟和鸣，可是为何偏偏我是公主，他是和尚呢？如果可以……”
	　　祝鸳鸯静静地站在旁边，听着她的梦想，识趣地并未多嘴。
	　　恰逢此时，有侍女来报：“驸马请公主明日赴宴共赏花。”
	　　清脆的声音生生打碎了少女的绮念，高阳公主从梦中醒来，抬眼望去，窗外远处亭里人影晃动，闪过半截青衣，正是房遗爱平日的打扮。这男人就连讨好女人都说不出句体贴话，真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高阳公主想起这个从结婚初日就看不上的男人就直撇嘴，再对比辩机的风流温柔，她只恨不得驸马从来不曾存在，于是不耐烦道：“他有完没完？真是啰嗦多事，传话与他，明日我要去听佛会。”
	　　盛唐公主多骄纵，高阳公主最得帝宠，又是下嫁，说话底气极足。
	　　房遗爱的骨气却不太足，对她百依百顺，哪怕是绿云罩顶也装不知道。
	　　高阳公主毫不顾忌含针带刺地往他心里扎。
	　　侍女匆匆而去，片刻折返，再道：“驸马说，赏花会很是盛大，他的朋友和兄弟们皆有参加，公主已有半月未见驸马，万请公主明日赏面陪陪他。”
	　　高阳公主有些不耐烦，她用蔻丹染红的指甲轻轻往桌面上敲了敲，笑问：“他的意思是，怪我这阵子冷落他？”
	　　侍女连忙摇头，只道：“驸马只盼公主与他瑟琴……”
	　　话音未落，随着高阳公主眉头轻皱，祝鸳鸯毫不犹豫地转身，重重一掌打去侍女脸上，就如打去驸马脸上，怒斥：“放肆！公主与驸马的私事何时轮到贱奴多嘴？！”
	　　大唐皇室的公主们是天之骄女，金枝玉叶，开国有平阳公主娘子军珠玉在前，不管看起来多温柔贤淑的公主血统里都有几分父亲敢作敢为的彪悍，更何况是最受宠爱的高阳公主，男人不过是巴结讨好她的玩意，驸马不过是个臣子，算什么东西？凭什么干涉她的行动？
	　　“瑟琴？琴瑟？和鸣？让他先把书念通顺了再来和我说话！省得我总在姊妹面前丢人现眼！”高阳公主怒时仍笑，笑容中不带任何感情，笑得让人骨头发寒。
	　　侍女怯怯发抖，磕头不已。
	　　她知道公主骄横，怒时打杀几个下人实在不算大事，宫女在她心里的地位大约还没那只玉狮子的小狗重要，毕竟玉狮子独一无二，宫女要多少有多少。就算行事过了些，也顶多被宫里叫去训斥几句。
	　　侍女趴在地上，磕了不知多少个头。
	　　祝鸳鸯朝高阳公主使了个眼色。
	　　高阳公主回头，见房遗爱站在凉亭外愣愣地看着自己，想起出嫁前父亲千叮万嘱要不骄不躁，给公公房玄龄留下几分薄面，于是深吸一口气，收敛了脾气。她见侍女已被打得面肿难看，磕得头破血流，终于气消，扭头吩咐：“听闻父皇身体不适，做女儿的正应祈福尽孝，赏花会不去了，过几日宫中讲经，我与他去陪父皇解解闷。”
	　　侍女承蒙大赦，匆匆而去。
	　　高阳公主见她走到门前，又出言唤回，吩咐：“我最近专心佛经，冷落驸马亦有不对，忽想起前阵子得了两个美婢，能歌善舞，让她们去陪驸马解解闷，以示贤惠。”
	　　侍女连忙应下。
	　　屋子里的气氛很是沉闷，祝鸳鸯赶紧将话题带回公主喜欢的地方：“明日辩机大师讲经，公主可要梳个单刀髻？我记得上次公主梳单刀髻时，辩机大师多看了你好多眼呢，你开口问他佛可否爱人时，他的脸都红了。”
	　　“他脸红的时候可真好看，”高阳公主瞬间又乐了，“明日我要梳个他从未见过的双环望仙髻，带上父皇新送我的珍珠串的孔雀珠花和红宝石桃花小步摇，配上石榴红绣牡丹的锦裙，定让他耳目一新。”
	　　祝鸳鸯道：“就怕公主美貌把壁画上的飞天都给引下来了。”
	　　“瞧你这张巧嘴。”高阳公主兴奋地构思许久，两人叽叽喳喳，至黄昏方定下装束，忽而她回头，看见祝鸳鸯在晚霞下有些平淡的容颜，像这样伶俐的侍女，莫非从未有过自己的喜恶和女孩子的情窦初开和浪漫幻想吗？高阳公主想着放在心尖尖上的辩机，好奇地问：“鸳鸯，你试过爱情的滋味吗？”
	　　祝鸳鸯迟疑片刻，轻轻摇头，“婢子无福，”然后顺势，“敢问公主，爱情是什么滋味？”
	　　侍女的愚蠢在意料之中，高阳公主并未多想，她想起自己幸福浪漫的爱情，忍不住炫耀：“大约就是那种求而不得，爱而不能，让人心心念念，让人发疯发狂，恨不得生死相随的感觉吧，你不知道，辩机大师那天对我说了好多好多话，他好温柔，好甜蜜……”
	　　高阳公主将不能宣之于众的秘事发泄在小侍女头上，絮絮叨叨了许久。
	　　祝鸳鸯讨好：“羡慕公主能得所爱。”
	　　“作为女人，一生一世从未品尝过爱的滋味，总是不完整。”高阳公主总结，她对祝鸳鸯的乖巧很满意，打趣承诺，“看在忠心的分上，若我与辩机事成，你看上哪个男儿，我便送副厚厚嫁妆放你出去，让你这鸳鸯终成鸳鸯偶吧。”
	　　祝鸳鸯赶紧磕头：“谢公主恩典。”
	　　高阳公主叮嘱：“若是你有喜欢的男人，你千万要和我说，别害羞。”
	　　祝鸳鸯老实地再磕头：“好。”
	　　公主府中，伴香亭侧，牡丹花畔，碧波池上，谁得鸳鸯偶？只盼双双对对任逍遥。
	　　【贰】
	　　侍女住的暖香院中，没有娱乐，大家坐在桂花树下偷偷说着闲话。
	　　“公主该不是真想与和尚私通吧？她看上谁不好，怎么能……”
	　　“那死和尚居然还真敢动心！”
	　　“哎，若让皇上知道，非要了咱们的小命不可，有办法制止吗？”
	　　“驸马都管不着，我们怎么管得着？”
	　　“偷偷告诉皇上？”
	　　“你傻了不成？今上圣明仁厚，就事发也未必会株连所有人，公主早已发话，谁把事情泄露出去，就弄死谁九族，咱们公主可是出名的说得出做得到的，比较危险……”
	　　“怪不得红鸾和紫鹤都设法勾搭了驸马，远离公主。”
	　　“希望皇上别发现，天威难测，谁知道会怎么样……”
	　　“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咱们做下人的真命苦。”
	　　“嘘，那不要脸的鸳鸯来了，她最近为讨好公主不但不害羞，还不要命。别说了，若被那恶心的家伙传到公主耳中，可不会饶了我们。”
	　　“嗤，长得不怎么样，手艺也不怎么样，就靠装乖卖巧犯贱上位，我才看不上她这样的女人。”
	　　“她这人有奶便是娘，手短眼皮浅，公主赏她几件首饰就连姓啥名谁都忘了吧，若皇上发现此事，贴身侍女绝对跑不掉，有得她哭的。”
	　　“贱货！”
	　　“蠢货！”
	　　“哈哈哈——”
	　　污言秽语传入祝鸳鸯的耳中，却不能传入她的心，她松了松疲惫的肩膀，从箱里拿出绣了半幅的鸳鸯荷包，继续绣了起来，大红牡丹渐渐在针下勾出轮廓，忽然，她又想起那个名叫贺云飞的少年，眼中露出几分掩不住的失落。
	　　针扎手上，鲜血淌出，鸳鸯眼中落入一滴殷红，痛彻心扉的感觉再次袭来。
	　　她没有哭，因为侍女不能流泪。
	　　【叁】
	　　全公主府的人都喜欢贺云飞，他是个侍从，身份有些低，身段有些瘦，长得很清秀，可是他特别喜欢笑，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虎牙，无论遇到多少苦难，都好像没心没肺般不放在眼里。
	　　他活儿干得好，心肠好，脾气好，乐于助人，还特别聪明，任何说书只要听过一次就能回来绘声绘色讲给大家听。他肚子里有说不完的笑话，不管谁有了烦恼，只要和他说上一小会话，都会兴高采烈起来。
	　　不苟言笑的宋嬷嬷看见他会露出笑容：“别嫌嬷嬷啰嗦，你老大不小了，也该找个媳妇了，哎，不如让嬷嬷帮你相看相看？”
	　　吝啬到骨子里的老牛头，见他会眉开眼笑打招呼：“上次驸马爷赏的糕点，叔给你留了半块，你来给叔说两个笑话。”
	　　苛刻成性的厨房黄嫂见了他就骂：“过来！乖乖把大嫂炖的鸡汤吞下去！男人长那么瘦，身子薄，哪家闺女敢嫁你？！”
	　　就连做粗活的傻妞见了他都会飞奔过来：“云飞哥哥，你最好了，再给我编个草蝈蝈好不好？！”
	　　贺云飞总是会露出两颗小虎牙，脆生生地应：“好！”
	　　他走过的地方，都是一片欢声笑语。
	　　祝鸳鸯不爱笑，也不擅言词，可不知为何，爱笑的贺云飞就是喜欢不爱笑的祝鸳鸯，饶是身份有别，他依旧用尽所有自己知道的方法来偷偷对鸳鸯好。
	　　驸马赏下的消暑绿豆水，门房收的蔷薇膏，漂亮的糖人儿，山野开的第一朵迎春花，荷花瓣上收集的泡茶露水，草编的青鸾凤凰，用冰刻出的白兔儿，还有捏成他们模样的面人儿……他只恨不得把全天下的好东西都送给喜欢的她，为她做尽所有蠢事。
	　　奈何祝鸳鸯不领情，总是爱理不理，真是伤透了少年心。
	　　“鸳鸯鸳鸯，我在外头听到个很好玩的故事，说给你听听。”
	　　“没见我手上打扫正忙吗？”
	　　“没事儿，你扫你的，我说我的。”
	　　“随便你……”
	　　“哎，鸳鸯，你笑个好不？”
	　　“轻浮！不要脸！”
	　　“我是掏心窝子说的，你笑起来可好看了。”
	　　“谁爱理你。”
	　　“我爱理你就好。”
	　　“讨厌。”
	　　鸳鸯一边“讨厌”着贺云飞，一边听他说故事，就连工作了一天的疲惫都似乎在笑声中过得特别快些。在公主府许许多多的眼睛下，他们总是偷偷地说话，偷偷地在一起。
	　　每次公主出门，贺云飞总会故意经过祝鸳鸯的身边，悄悄用尾指指尖擦过她的指尖，一掠而过，就好像男女握手般，然后露出满足的傻笑。每次跑腿办事，祝鸳鸯都接得特别勤快，总想方设法路过他值守的书房，每次走过放慢脚步，却昂着头，从不肯斜眼看上他一眼。
	　　这是爱，还是不爱？饶是贺云飞挠破了头皮，也猜不透这少女的小心思。
	　　问来问去，祝鸳鸯只低头做绣活。
	　　她擅长针线，却不爱出头，特别好欺负，大伙都爱把麻烦活儿丢给她做，她也不敢推脱……
	　　那个炎炎夏日，得脸的侍女们又将高阳公主要的绣活硬丢给祝鸳鸯就嘻嘻哈哈地去花园玩了。可怜祝鸳鸯努力绣了一天一夜，却听错了公主要的，将花蕊绣错了颜色。结果高阳公主拿到绣活，勃然大怒，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命祝鸳鸯跪在无瓦遮头的外院里好好反省自己的粗心。
	　　高阳公主脾气坏，喜怒来去很快。外院人来人往，他们对这样的事情早已习惯，匆匆而过，对受罚的女孩也懒得留意。祝鸳鸯不敢辩解，不敢落泪，她只能乖巧地跪着，静静地等待公主消气，然后想起她。这就是侍女的命运，麻木了情感，模糊了性格，忘记了自己。
	　　如果高阳公主是怒放的牡丹，她们就是衬托的绿叶，如果高阳公主是皎洁的明月，她们就是烘托月亮的夜色，在高阳公主的耀眼光芒下，她们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就算死，也没有人会将目光停留在她的身上，也没人会注意她在做什么。
	　　可是，今天高阳公主大概很忙，大概忘了她。
	　　她整整跪了三个时辰也没得赦令。
	　　太阳真的好晒，好热，没有半丝清风，阳光刺眼，汗水打湿了襦裙，湿漉漉地粘着身体，很难受，没休息好的脑袋也开始发晕，胃阵阵蠕动，有想呕吐的感觉，却要强忍着。
	　　“鸳鸯！”快晕的时候，有条身影停在她面前，挡住阳光，带来些许凉意，祝鸳鸯半眯着眼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那个有尖尖虎牙的少年，穿着朴素的青布衫，撑着油伞，爱笑的脸上满是愁云密布的担忧，“你还好吗？”
	　　鸳鸯用旁人听不到的声音悄悄道：“别站这里，给发现不好。”
	　　贺云飞左右四顾，再问：“累了吗？”简单的一句话，在他口中娓娓道来，不带半点虚伪，就像清水般清澈，也像清水般质朴，暖得入心。
	　　“不累。”鸳鸯细若蚊鸣地答出两个字，脑袋垂得低低的，手指几乎扭破了衣襟，汗水一滴滴流过虚弱的苍白皮肤，脸颊却被太阳晒得泛起了红晕，她唯恐对方不信，再次强调，“一点也不累。”
	　　贺云飞悄悄从怀里拿出个装满冰水的羊皮小袋塞给她：“别逞强，淋点在身上会好些。”
	　　冰凉的小水袋，微微吹散夏日酷暑，祝鸳鸯仿佛被稻草压垮的骆驼，所有委屈涌上头，她忘了侍女的守则和要求，忘了进宫时决不在人前落泪的誓言，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掉，怎么止也止不住，她说：“其……其实我真的好累……”
	　　不管受多少委屈，她只愿意在他面前掉眼泪，展示出最脆弱的容颜。
	　　因为这世间，只有他会为她真心诚意地疼。
	　　“我会救你！”贺云飞跺跺脚，风一般地跑回了房间。
	　　公主府里，只有银钱能开路，床头的小箱子里是他所有的积蓄，可是他毫不犹豫地全部拿了出来，托人情，托关系，买通了管事的胡嬷嬷，探听清楚公主心情好时，胡嬷嬷去说了许多好话，让公主想起鸳鸯平时的勤勉和好手艺，终于在她彻底病倒前，开恩放了回去。
	　　贺云飞耗尽一切来救她，可是他什么都不说。
	　　祝鸳鸯知道他做了什么，可是她什么也不说。
	　　这对性格南辕北辙，截然不同的男女，只把对方死死地记在心头，一点点，一步步，悄然靠近。
	　　贺云飞爱说爱笑，祝鸳鸯老实沉闷。
	　　贺云飞八面玲珑，祝鸳鸯不善交际。
	　　贺云飞大胆勇敢，祝鸳鸯胆小怕事。
	　　没有人觉得他们会相爱，可是他们悄悄地相爱了。
	　　偶有极难得的机会，他们会在无人小花园里相遇，窃窃私语，说着永远说不完的秘密。
	　　“鸳鸯，听说公主再过两年会放些侍女，我现在天天掏钱给管这些事的冯宫女买酒，她也待我极好，到时候求她安排你嫁我好不好？”
	　　“有多好？”
	　　“对满天神佛发誓，我会掏心掏肺对你好的。”
	　　“我娘说，男人发誓都靠不住。”
	　　“那我不让人欺负你，努力挣钱给你买花戴，金镯子，银簪子，还有大红裙子，我要把女孩子喜欢的东西都买给你！”
	　　“谁稀罕这些破玩意？”
	　　“你不喜欢首饰咱就买地，做个地主婆，小丫鬟服侍着，多舒服啊。我不怕吃苦，存了好些银子了，宋公公说我做事勤勉上进，答应晚点有空缺就抬举我去庄子做小管事。”
	　　“我又不贪图这些，也不怕吃苦。”
	　　“那你贪图什么？”
	　　“明知故问，你讨厌！”
	　　“偏偏我喜欢你，贺云飞最喜欢祝鸳鸯！怎么办？”
	　　“有多喜欢？”
	　　“今生今世，只喜欢你一个，不离不弃，不让你流一滴眼泪，不让你受半点委屈，够不够？”
	　　“不够。”
	　　“我陪你活到一百岁，变成老太公老太婆，葬在一个墓，够不够？”
	　　“不够。”
	　　“到时候我先去探探路，然后就在奈何桥上等老太婆，咱们牵着手走，来生还在一起，够不够？”
	　　“马马虎虎吧。”
	　　“喂喂，我那么喜欢你，你有多喜欢我？”
	　　“不告诉你。”
	　　“等等，这不公平！反对！抗议！”
	　　“就不告诉你。”
	　　“好鸳鸯，你就说一次，一次就好。”
	　　“呆久了，可能会有人来，咱们以后再说吧。”
	　　“别跑，总会让你说一次的！”
	　　【肆】
	　　后来的后来，贺云飞没有遵守和祝鸳鸯的约定。
	　　他背信弃义，抛弃祝鸳鸯，让她整整哭了三天，受尽了心碎痛楚。
	　　他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嫌恶地对祝鸳鸯说：“滚！”
	　　爱情，究竟是什么？
	　　她，祝鸳鸯慎重决定，今生今世再也不爱了。
	　　【伍】
	　　“今日回宫，若是谁敢将我与辩机大师之事泄露半分，我便诛她九族！好好想想你们的父母兄弟！”软香温玉的闺房内，高阳公主吐出的每个字都带着杀机，天不怕地不怕的她也有害怕的对象，就是父亲。她很清楚父亲不会允许这段禁忌之恋，为此上下其手，勒令众人瞒得死死的，就连驸马也是碍于雌威，敢怒不敢言。
	　　侍女们纷纷指天问地，只恨不得将忠心掏出来给她看，高阳公主方作罢。
	　　驸马再三遣人来请。
	　　高阳公主缓缓插上最后一支金步摇，冷着脸走出房门，步上宝辇，绝尘而去。
	　　高阳公主只把玩掌心的白玉如意，房遗爱搭讪数次未果，轻叹一声，回想起初见的惊为天人，成婚的狂喜，他的爱已在付出却没有回应中被消磨尽了，却依旧舍不得伤害这美丽骄傲的小公主，亦不愿将让男人蒙羞的事情说出。
	　　等等吧，再等等，说不定有一天，她会忏悔回头。
	　　房遗爱闭上眼，默默养神。
	　　一路夫妻相对无言，宛若陌路。
	　　宝辇缓缓入了宫城，帝亲派人迎接最疼爱的女儿，高阳公主的脸上瞬间露出如花的笑容，看着房遗爱的眼神中荡漾着说不出的柔情，眉飞色舞间，仿佛世上最幸福最恩爱的夫妻。
	　　帝已老，病体缠绵，设宴麟德殿，看着大唐基业，儿女满堂，嬉笑玩耍，莺声燕语，幸福欢乐的模样，再加上年幼的孙女孙子围在膝边打趣，整个人意气风发，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好几岁。
	　　“那老农对那牛气哄哄的朱姓读书人道：咱们庄稼人见识浅薄，哪懂什么大象不大象？只知猪装上两根大葱就自以为是大象了。”高阳公主亲手替父亲剥去橘瓣上的纹丝，送去嘴边，脸上挂着甜丝丝的笑，不停说着外面的新鲜笑话，哄得皇帝哈哈大笑，众姊妹拍手附和。
	　　帝想起前阵子听到的高阳公主跋扈传闻，见驸马腼腆，亲热叫着他的字，招手问：“遗爱，我家高阳最是骄纵，也最会哄人开心，她常常没大没小没规矩的，在家没给你脸色看吧？”
	　　高阳公主肩膀略僵了片刻，迅速露出娇羞笑容，轻轻锤着父亲的肩膀娇嗔：“人家顶多有点小脾气，对驸马可规矩了，从不沾酸吃醋的，哪有父皇说得那么坏？”
	　　房遗爱吸口气，面上神色不露，笑道：“公主很好。”
	　　兰陵公主也跟着附和：“阿姊对驸马确实厚道，要是我家那位敢多看眼美女，我非和他闹上几天性子不成。”
	　　帝急忙训诫：“出嫁应孝顺翁姑，善待丈夫，兰陵不可自持身份太过任性。”
	　　兰陵公主赶紧解释：“女儿和父皇开个玩笑罢了。”
	　　帝见儿女孝顺，满意地直点头：“应学你们的嫡母文德皇后那样方是。”
	　　文德皇后长孙氏，德才兼备，品德出众，帝宠一生，乃天下女子榜样。
	　　众女称是。
	　　帝老怀欣畅。
	　　【陆】
	　　高阳公主的心里只有辩机，文德皇后的贤惠影响不了她的心，驸马的忍辱负重换不回她的情，父亲的殷殷教导挽不回她的悔。
	　　只要有辩机，全世界她都能抛之脑后。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那么爱他？”高高在上的她出嫁前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爱得如此疯狂、痴迷，她动了真心。可是这段不可告人的情事她不敢告诉任何姊妹和朋友，却因祝鸳鸯只是个小小宫女，受制于她的手心，永远不敢把秘密泄露给别人知道。
	　　“这是公主命中注定的缘。”祝鸳鸯也经常安慰她因爱情患得患失的心情，甚至为她出谋划策，提供许多好点子，所以经常找她说说话。
	　　高阳公主问：“命中注定会遇到这个冤孽？”
	　　祝鸳鸯答：“大约是月老手上牵了你们的红线，这是神灵都怜悯的爱情呢。”
	　　高阳公主问：“是我耽搁君修无上大道。”
	　　辩机答：“世事难全，也爱佛祖也爱卿，我愿为你堕阿鼻地狱。”
	　　高阳公主道：“只愿地狱同行。”
	　　渐渐地，辩机大师终于被痴情美丽的公主彻底攻陷，他们忘了身份的差距，忘了地位的悬殊，忘了危险，忘了国法，双双坠入爱河。在封地中，一次又一次地鹊桥暗渡，相爱，拥抱，缠绵。
	　　他们越爱越深，再也分不开彼此。
	　　房遗爱仰天大笑，每天抱着公主送他的两个绝色美人儿自行玩乐，好酒成性。
	　　祝鸳鸯在公主情场立功无数，越来越被器重，终于升为贴身侍女，风光无二。
	　　大伙都觉得她是在火中取栗，不愿接近。
	　　【柒】
	　　高阳公主今天特别高兴，因为辩机大师送了她一串亲手刻成的檀香木佛珠，更难得的是佛珠左右各有一颗小珠子的不起眼的角落悄悄刻着小小的“玲”字。而他的手腕上也带着串相同的佛珠，黑漆漆的很好看。
	　　李玲，正是高阳公主的闺名。
	　　礼物虽轻，含意甚重。
	　　辩机大师将她的名字放在佛里，念佛的时候念过她的名字，这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高阳公主感动得不能自已，她在闺房里转了十七八个圈，脸上的笑连掩都掩不住，她拉着祝鸳鸯询问：“我该送些什么给他？香油钱什么的太普通了吧？”
	　　祝鸳鸯想了想，同意：“对，所有人都送香油钱，如何突出公主的特别之处呢？总要送些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
	　　八宝珊瑚，古董字画，奇珍异宝，大唐最受宠的公主什么都有。
	　　高阳公主左挑挑右捡捡，都觉不妥，她为难问：“到底该送什么才特别呢？”
	　　祝鸳鸯的视线也随着她转了许久，停在一处，深吸一口气，斟酌着道：“自然是让他时时刻刻都能想着公主的东西。”
	　　高阳公主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床上有个用金线穿宝石镶嵌的枕头，极为珍贵，有清目养神的功效，名金宝神枕，是她缠了许久才让皇上赐给她的宝物，平时很是心爱，此时不免犹豫一二，可是想着虽分隔两地，情郎仍能每日枕着自己送的枕头睡，又不由心动：“这个……父皇赐的，不太好吧。”
	　　祝鸳鸯握紧拳头，脸上露出最憧憬的笑，用带着梦幻的语气暗示：“前阵子公主拔下头上金雀钗赏婢子，婢子天天带着，总觉得公主在身边，不知辩机大师睡在此枕上，闻着公主的发香，能不能梦到公主呢？”
	　　“反正父皇赐我的东西那么多，送了许多给人他也不在乎，区区一个金宝神枕不算什么，”高阳公主为她描述的景象羞得脸色微红，当下将金宝神枕收入个玉盒，交与祝鸳鸯，吩咐，“找块不起眼的包裹布装上，悄悄送去给辩机大师，别张扬，别让其他人看见，并叮嘱他此物是我心头爱，千万要小心保管，望珍惜珍重，切勿让外人见到。”
	　　祝鸳鸯笑：“公主与大师真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佛珠宝枕，就像交换定情信物，让婢子好生羡慕。”
	　　“再胡说就撕了你嘴。”高阳公主又喜又羞，斥了几句。
	　　【捌】
	　　祝鸳鸯微服，带着用粗布包裹好的玉盒，乘不起眼的马车，悄悄前往寺庙，并未言明身份，装作来添香油钱的信女，寺庙内许多僧人都受过高阳公主的贿赂，对两人私通之事充耳不闻，见公主贴身侍女前来，还赶紧引入内院，与辩机大师相见。
	　　带路的小和尚叫戒嗔，今年才六岁，在寺庙里负责打杂的，经常拿着比人还高的大扫把四处扫院子，如今他眨巴着水亮亮的大眼睛，幽怨地问：“最近云飞哥哥都没来了，我好想念他。”
	　　由于公主没事总来寺庙，贺云飞是跟车，孩子们和他都熟，特别喜欢这个亲切好玩的大哥哥。
	　　贺云飞很喜欢孩子，每次来都会抽空陪孩子玩游戏，清修苦闷的小和尚们都喜欢找他玩，不但能听他说“老和尚带着小和尚去游历，看见个女人，唯恐小和尚胡思乱想，便告诉他是老虎……”等等笑话，还经常会带些好吃的给他们，说山下的趣事，安慰他们背不出经文被师父责骂的苦恼。
	　　如今见不到贺云飞，听不到有趣故事，苦闷得他们挠头搔耳，怨念丛生。
	　　祝鸳鸯递上两块桂花糕，笑道打趣：“你是想念他的糖和故事吧？”
	　　戒嗔又开心又害羞地接过桂花糕，扭着身子：“不光是我，戒痴、戒惰……大家都想云飞哥哥，很想很想。”
	　　祝鸳鸯耐心道：“没办法，云飞哥哥现在来不了。”
	　　“我知道，可是他还想我们吗？上次的故事他都没讲完。”戒嗔扁起嘴，眼角泛起泪花，委屈道，“我们可盼他了，我们每天都给他多念几遍经呢，可惜我老背错词，经常被戒痴骂……”
	　　“没关系，慢慢背，佛祖收到你们的心意就好，”祝鸳鸯想了想，“云飞哥哥虽然来不了，可心里还是舍不得你们的，就算背错几句词他是不会介意的。”
	　　戒嗔问：“真的？可是我听说……”
	　　祝鸳鸯摇摇头：“别说了。”
	　　“坏蛋！他们统统是大坏蛋！”戒嗔莫名地暴怒了，他眼角的泪水如断线的珠子般滚下来，怎么止也止不住，他不敢给大和尚们看见，赶紧用袖口拭去眼泪，匆匆带人待来到辩机房门前，看都不看这位德高望重的恩师一眼，抱着桂花糕，转身跑了。
	　　辩机端坐佛堂，数着檀香木念珠，见高阳公主的侍女，睁开眼，脸上露出喜色。
	　　剃度打扮遮不住他逼人的俊美，朴素袈裟掩不住他高大的身材，柔和佛号盖不住他眼中满满的情思。或许有些悔，有些懊恼，有些害怕，可是他终究是无法抵挡高阳公主如太阳般炽烈的热情，他们志趣相投，红线相牵，越爱越深，就算爱得万劫不复亦无畏。
	　　“这是她给我的。”辩机伸出修长的指头，轻轻拂过金宝神枕，金丝缕的莲花上似乎还留着少女发间的荷香，在静谧的佛堂里幽幽散发，越发浓郁迷人，带着那美丽娇蛮的少女身影再次在脑海中鲜活，一颦一笑，可爱得几乎能遮住他熟读的所有经文，让他忍不住叹息：“我应入地狱，我甘入地狱。”
	　　“这是公主最珍爱的宝物，她盼你见枕如见她，两人梦里也可相逢。”祝鸳鸯有着最诚恳的表情，最老实的声音，说出有些不一样的话语，暗示，“公主也天天带着你送的念珠，半刻也舍不得摘下。”
	　　“懂了，”辩机是聪明人，闻弦歌而知雅意，答，“定不负公主相思意。”
	　　“如此甚好。”祝鸳鸯含笑别了高僧，缓缓走出佛堂。
	　　绿树成荫，蝉鸣啼叫，清泉叮咚，处处生机焕然，充满生命的活力。
	　　寺庙正殿，九十九阶梯，步步见佛，佛祖慈悲，仿佛能饶恕世上所有罪恶。
	　　她回眸，看着佛像，眼里没有慈悲，只有比寒冰更冷的冷意，还有虔诚不改的决心。
	　　晚课钟响，佛号声起，声声回荡在山谷里，仿佛在劝说不愿回头的少女。
	　　“老天本无眼，何需假慈悲？”
	　　她鄙夷地看了眼庄严佛像，毫不留恋地加快脚步，匆匆离去。
	　　【玖】
	　　过了大半个月，市井中悄悄传出谣言，说辩机和尚有贵人赐下的宝物，镶珠嵌宝，价值连城，引得宵小们心痒难耐。
	　　神偷梁空儿不信神佛，欠了大笔赌债，正被逼得难受，从某处得到宝物风声，正如瞌睡遇上枕头，竟艺高胆大跨越防守不算森严的寺庙，不但盗走香油钱还窃得金宝神枕，见神枕上刻有女子的并蒂莲，料想这般丑事和尚不敢报案，心里很是妥帖。
	　　未料，不知何人向捕快透露出他身怀重宝，竟被神速缉拿归案，还和上头大肆炫耀了一番长安官员的破案速度和能力，审案官员见女子的枕头，只以为是哪家公主后院失窃，于是严加拷打，竟查明是高阳公主的金宝神枕在辩机枕边失窃。
	　　此言一出，满堂俱惊，高阳公主的闺房物什怎与高僧扯上关系？打破审案官员的脑壳都想不出。
	　　待传来寺庙里的和尚澄清，有小和尚亦一口咬定有在辩机大师房间见过此物。
	　　辩机大师坦然认罪。
	　　于是，这件天大的丑闻想瞒也瞒不下，终于引起轩然大波，百姓议论纷纷，百官再次上书，齐齐痛骂高阳公主的荒淫无道。
	　　皇帝大怒，命严查，得真相，命处死辩机，谴高阳公主，欲杀其随身奴婢十余人。
	　　高阳公主哭得肝肠寸断，她跑去宫中，长跪不起，只为情郎苦求父皇收回成命，留下对方性命，美丽的少女哭毁了妆容，磕破了额头，摔碎了花钿。为了爱情，这是今生今世，她第一次俯下腰肢，将高贵的头颅低落尘埃，苦苦哀求，甚至不惜将责任全部揽到自己身上，她说：“是女儿勾引的高僧，是女儿以权压人，硬逼他相从，女儿不孝，再也不敢了，只求饶辩机一命，我再不敢胡作妄为，以后安分守己在后宅，再不做这等混账事了，求父皇开恩，都是女儿的错。”
	　　皇帝痛斥：“不像话！”
	　　高阳公主：“求求你，是我的错，你就当还疼疼我吧。”
	　　皇帝怒斥：“滚！”
	　　孩子的任意妄为碎了父亲的心，他不愿再见这个丢尽皇室脸面，忤逆不孝的女儿。
	　　高阳公主的哭求没有激起任何怜悯，反而雪上加霜。
	　　皇帝勒令软禁高阳公主，将辩机改判腰斩。
	　　辩机没有辩解，坦然受刑，据说死时他的嘴角只有丝解脱的笑意，说：“望公主珍重。”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他死了，我怎么活？！”备受宠爱的美丽公主，终于尝到失去心爱的情人的滋味，她生生揉碎了心肠，痛彻了心肺，终日以泪洗面。她不明白为何自己做得那么机密，依旧会被发现真相，逼问许久，奈何贴身侍女们都给抓走，就算调查，也查不出太多的真相。她恨那不长眼的窃贼，恨时运不济，恨老天无眼，恨父皇，恨身边所有人，恨天底下所有的一切。可是她是那么的无力，无法改变命运。
	　　辩机已死。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再不爱了，我一生一世再不会爱了。”公主府中，传来宛若魔鬼般癫狂地狂笑声着，“父皇万寿无疆，从今以后，高阳的心中只有恨。”
	　　【拾】
	　　祝鸳鸯是贴身侍女，经常为高阳公主传送书信，为罪首之一，经严加拷问后，被绑赴刑场。
	　　宛如许多年前的那一天，她乖巧地等待命运的安排，在哭哭啼啼的众女中，没有眼泪，也没有害怕，虽然鞭挞拷问的血迹染白了囚服，红艳艳地刺人眼，可是她蓬乱的头发依旧给梳得整整齐齐，脸蛋用水擦得苍白，她的怀里藏着那方已褪色的鸳鸯荷包，安静得就像要出阁的新妇。
	　　来看她的只有一个的四十多岁的妇人，满面沧桑，头发早已花白，她泪流满面地问：“何必呢？我可怜的云飞，可怜的你……”
	　　“贺妈妈，这是我的选择。”祝鸳鸯含笑摇头，“你年事已高，所幸珍儿尚幼却懂事，我不孝，不能再看你了，望珍重。”
	　　“不该如此的，不该啊，傻孩子……”贺妈妈哭成了泪人儿。
	　　她无悔。
	　　淡淡的阳光从打开的牢门里透过，如萤火般微弱照亮黑暗。
	　　祝鸳鸯握着贺妈妈满是皱纹的手，忽然想起很久前高阳公主曾说过的话：“若是你有喜欢的男人，你千万要和我说，别害羞。”
	　　可是娇蛮任性的公主永远不知道，那天她因辩机的拒绝而大发雷霆迁怒鞭死的好几位仆役里，有贺妈妈最心爱的儿子，她愿掏心挖肺爱的男人。
	　　她想起高阳公主曾问过的问题：“你可知爱情的感觉？”
	　　祝鸳鸯懂的，她还懂得心碎的感觉。
	　　因为那天她就站在大笑的公主身边，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男人被铁鞭活活抽死，想哭又不能哭，心碎了还要笑。她听过很多佛经的故事，知道修罗地狱的残酷，可是那一刻，她宁愿堕入地狱，永生永世也不愿再受这一刻折磨。
	　　不能同生，那便共死。
	　　她忍无可忍，要冲出来为贺云飞下跪求情。
	　　暴怒未消的公主已起疑，喝问：“何事？”
	　　“滚！”已奄奄一息的贺云飞见她脚步移动已意识到什么，他猛然睁大眼，咬着牙，用最嫌恶的表情，拼着最后的气对她含糊而大声地呵斥，“我罪该万死，我认罪！不需要公主饶命！”
	　　高阳公主轻蔑：“哼！重重地打！打死这个不长眼的狗奴才！”
	　　贺云飞死死地咬着唇，再没发出任何声音。
	　　祝鸳鸯愣愣地听着，停下了脚步。
	　　这一刻，她明白了他的心。
	　　这是他们的爱，拼上性命的爱。
	　　祝鸳鸯的脑子里冒出了各种各样的念头，她忽然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
	　　高阳公主发现了她的不妥，皱眉问：“怎么？”
	　　祝鸳鸯立即掩嘴道：“公主，婢子只是觉得有些恶心。”
	　　高阳公主好奇问：“为何恶心？”
	　　祝鸳鸯答：“他伪善。”
	　　高阳公主笑：“男人口是心非，都不是好东西！”
	　　祝鸳鸯陪公主笑着，看着她爱的男人忍着痛，一点一点失去气息，她的心在流血，脸却在笑，笑得比阳光还要灿烂，还要温柔。
	　　因为爱，要假装他们从未爱过，因为爱，要假装他们彼此憎恶。
	　　可是，在秃鹰的监视下，柔弱的雀鸟仍要捍卫自己的宝物，这是他能保护她的唯一方法，为了微不足道的理由，在那个阴天的下午，温柔的少年不甘愿地死去，他最后轻轻看了她一眼，仿佛要将她的容颜永远刻在心中，然后带着他的爱情，带着他的梦想，悄然离开。
	　　那一刻，最善良的花枯萎，最深的恨种入心中。
	　　那一刻，柔弱的少女化身复仇的恶鬼，拼上所有勇气和性命，她也要让高高在上的公主身败名裂，尝到爱情的痛与恨，尝到无法主宰自己命运的滋味。
	　　为此她改变了自己，一点一滴地行动着。
	　　是她煽动公主送出私密暧昧的枕头。
	　　是她瞒下了公主的话，让辩机未将枕头深深藏好。
	　　是她悄悄将金宝神枕的谣言散出，引来窃贼。
	　　而喜欢贺云飞的善良的小和尚，充当了帮凶。同样憎恨公主的无情，面对公主的种种不利传闻，知情者在有意无意间或不闻不问，或推波助澜着，将高阳公主刁蛮放荡的名声越传越远，引起皇上与百官的不满，给辩机打扫房间的戒嗔孩子心性，不但将自己看见的金宝神枕四处说嘴，还在官府证实了罪名。大家议论纷纷，不但证实了谣言，方便了潜入辩机房间的窃贼，许许多多的线索慢慢交织，积沙成塔，终于击破了公主布下的秘密之网，将真相捅到了世人面前，而且闹得街知巷闻。
	　　自此，高阳公主被皇帝厌恶，不复盛宠，而她骄横跋扈，放荡之名却在民间远传。
	　　【拾壹】
	　　刑场满地血污，哭声一片，刀斧手站在背后，举着透血腥的刀，刀反射出耀眼阳光。
	　　贺妈妈已与祝家悄悄谈妥，准备棺材替她收敛，送去贺云飞身旁。那里能看见大片大片的稻田，能看见小溪和青山，每年春天会开大片野花，夏天远眺荷塘，秋天望火红枫叶，冬天看银装素裹，他们的新家旁边有桂花树，还种着她最喜欢的茉莉花。
	　　祝鸳鸯半眯着眼，缓缓抬起头，望向清澈的蓝天。
	　　今天风和日丽，阳光正好，就像两人刚见面时一模一样，是个结婚的好日子。
	　　随着号令，刀斧落下，血满地，香魂消散。
	　　意识消散的恍惚中，她看见了今生最甜蜜的梦，情话在耳边环绕，反反复复，无法消散。
	　　“贺云飞最喜欢祝鸳鸯！怎么办？”
	　　“有多喜欢？”
	　　“今生今世，只喜欢你一个，不离不弃，不让你流一滴眼泪，不让你受半点委屈，够不够？”
	　　“不够。”
	　　“我陪你活到一百岁，变成老太公老太婆，葬在一个墓，够不够？”
	　　“不够。”
	　　“到时候我先去探探路，然后就在奈何桥上等老太婆，咱们牵着手走，来生还在一起，够不够？”
	　　“马马虎虎吧。”
	　　“喂喂，我那么喜欢你，你有多喜欢我？”
	　　“不告诉你。”
	　　“等等，这不公平！反对！抗议！”
	　　“嘻嘻，就不告诉你。”
	　　“好鸳鸯，你就说一次，一次就好。”
	　　虽然他几乎违背了所有的承诺，让她落了泪，让她心碎，也没有陪她一百岁，希望他还在奈何桥上等，他们还能牵着手，来生在一起。
	　　如果贺云飞再问：“你有多喜欢我？”
	　　她定牵过他的手，大胆地答：“祝鸳鸯最喜欢贺云飞，全天下最喜欢！”
	　　【拾贰】
	　　永徽初年高阳公主晋封高阳长公主。
	　　永徽四年，高阳长公主与驸马房遗爱策划谋反，赐自尽，不得陪葬昭陵，诸子配流岭表。
	　　显庆年间追封高阳长公主为合浦公主。
	　　高阳公主素为唐太宗所钟爱，嫁与名臣房玄龄之子房遗爱，恃宠娇纵。婚后，高阳公主与和尚辩机私通，唐太宗知晓后大怒，腰斩辩机，杀公主奴婢数十人，高阳公主非常怨恨。私生活糜烂，与僧人智勖、惠弘，道士李晃私通。唐太宗驾崩后，高阳公主怨恨太宗，“哭不哀”。唐高宗永徽四年（653年），高阳公主欲夺房遗爱兄长房遗直所继承的官爵，诬告房遗直对自己无礼，经长孙无忌审理，与其夫房遗爱意图拥立荆王李元景谋反事泄，皇帝赐自尽。显庆年间追封合浦公主，是太平公主的姑姑。

【唐】 长安曲
	　　唐皇好音律，喜美人，选坐部伎子弟三百，宫女数百，设教坊梨园。
	　　天宝四年，杨家女入宫，艳无双，精歌舞，得帝宠，封贵妃。贵妃喜奢华，帝兴土木，建宫殿，广招宫女。
	　　天宝十年，长安城郊农女陆六儿，年方十二，经采选入掖庭充宫女。
	　　【壹】
	　　阴雨连绵，大明宫的朱色城墙仿佛被笼罩在云烟里，碧色琉璃瓦被雨水洗得发亮。处处是奇花异草、天仙般的美人，让初入宫的宫女们，两只眼睛怎么看也看不够，只觉入了蓬莱仙境，也让陆六儿阴郁的心情略微亮了起来。
	　　陆家常年养殖蚕桑，有几十亩地，原也是富户，奈何上年阿兄和人相争闹出场官司，虽赢也败了家产，日子过得很紧凑。天使传旨前透过消息，原定被官府选入宫的是陆家五娘，奈何五娘听说入宫后再不得嫁人就开始一哭二闹三上吊，往死里折腾。会闹的孩子有糖吃，阿娘素来偏疼五娘嘴甜，又怕她的犟脾气入宫给自家惹来祸事，便花钱走了关系，让年龄小两岁的六娘顶上了采选位置。
	　　陆六儿自是不愿的，却学不来阿姊般泼皮，暗地里掉了许多眼泪，依旧为孝顺而乖乖入了宫。父亲心疼这个懂事厚道的女儿，也托了关系，请了茶酒，总算没将她安排去最苦最累的差事，而是去了司苑，在上阳东宫外负责花草树木。上阳东宫历来是冷宫所在，里面住的是梅妃娘娘。
	　　听说梅妃娘娘以前是圣人最宠的妃子，可惜现在贵妃得宠，还有韩国夫人、虢国夫人、秦国夫人等常来做客，宫中话题不断，新鲜热闹，谁也不记得她。大伙更想知道圣人和贵妃的模样，可惜在此服役的宫女有不少终其一生都没见过贵人容颜。陆六儿的上司是位姓陆的老宫女，鬓边已生华发，心肠不错，因性格软绵，到老才因资历混了个从九品的职位，她多年信佛茹素，淡了争名逐利之心，见六儿与自己同宗，又怜她年幼，手脚勤快，性情忠厚，便收做干女儿，常多加照应。
	　　陆宫女常说，冷宫有冷宫的好，虽得不到什么好处，但只要认真干活，也惹不上什么祸事，平平安安到老，一辈子也就这样过去了。
	　　小宫女们嗤之以鼻。
	　　她们年华正盛，离到老还有好多年，怎甘心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变成像陆宫女那样只会想当年的老人？就算做不成嫔妃，做个女官也是光宗耀祖的好事。所以大家对内教坊的学习都很上心，只盼着有天能出人头地。
	　　陆六儿有些笨，学得很慢，个头又小，不是很得上头欢喜。
	　　司苑里有些宫女走了，有些宫女来了，来来往往里没有她。
	　　夜深人静，乌云蔽月，她会偷偷躲在被窝里想爷娘，想兄弟，想崇仁坊的芝麻胡饼，想阿姑做的羊肉馄饨，想着想着就能把眼泪勾出来。可是她又觉得大明宫里好神圣，顿顿都有白面吃，穿的是她家过年都不舍得穿的好料子，里面还有高高在上的皇帝，有贵妃，还有许许多多站得比云端还高的贵人们，只要和他们在一起，身上都觉得多了几分高贵气味，说不定哪天能为父母争气长脸呢？这份小小的心愿，助她在日日夜夜辗转反侧的思乡中不断鼓励自己入眠。
	　　父亲和陆宫女都说，只要善良做人，认真做事，每天念经。总有一天，老天会大发慈悲，让幸福降临在她头上的。
	　　小小的陆六儿，双手合十，默默祈祷着。
	　　“六娘，你想要什么样的幸福呢？”
	　　“呃，这个，六儿没想好……”
	　　“六娘六娘，你真是个不开窍的呆瓜。”
	　　“干娘，别生气，等女儿回去好好想想……”
	　　幸福是什么？她想要的是什么？
	　　幸福仿佛迷雾重重的路上飞过的麻雀，抓不住也看不见。
	　　她在原地徘徊。
	　　直到遇见了他。
	　　【贰】
	　　他叫吕四郎，原是邻居酒坊的儿子，与陆家门当户对，来往很是亲厚。吕家大娘还曾开玩笑要让陆家女儿给她做儿媳妇。吕四郎从小便是整个村里的孩子王，仗着身高体强，最好打架，最爱欺负女孩儿，尤其喜欢欺负陆六儿，不是抢她的簪子，就是拿草虫老鼠来吓唬她。六儿天性胆小，再厚道也撑不住他乱来，忍无可忍告了几状，他被阿娘扯着耳朵过来道歉。六儿总是躲在阿兄背后，赌气不见他，又惹得他嘲笑捉弄，爷娘只笑是天生的冤家，造孽的青梅竹马。
	　　后来，吕家发达搬走了，陆家留在原地日渐败落，原本差不多的两家变成天上地下，已有许多年没有正经来往了。怎知吕四郎武艺出众，年纪轻轻便中武举，得了贵人青睐，竟入了骁卫。由于新兵上任，关系不硬，也没得在圣人面前露脸，被踹来冷宫附近负责戒卫。
	　　错有错着，青梅竹马相遇，都愣了愣。
	　　陆六儿上看下看，左瞧右瞧，才从少年疯长拔高的个头和猴子般的瘦脸里找出几分旧时容貌。吕四郎倒是一眼认出这干扁矮小身材长着受气包脸的黄毛小丫头是过去邻居。宫里遇故知，实属不易，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说不清道不明的快乐淡淡绕上心头，都忍不住轻笑了。
	　　吕四郎伸出右手拇指和小指，轻轻比了个“六”字，偷偷摇了摇。
	　　陆六儿松开拿扫把的左手，合拢拇指，伸出四个指头，也悄悄对他摇了摇。
	　　这是无言的默契。
	　　从今往后，每每相遇，目光交错，手指都摆出相同的形状。
	　　“四郎好。”
	　　“六娘好。”
	　　宫苑深深，无声的招呼。
	　　陆六儿寂寞的生活终于多了一抹亮丽的色彩，她每天都期盼能见到他。
	　　再后来，大家都在宫里混熟了，发现宫规虽多，执行起来却没想象中那样严。吕四郎和同僚关系混熟了，说陆六儿是同乡妹子，和她在光天化日下，偶尔说上几句家常话也不是大不了的事。而司苑没什么油水，陆宫女负责的地方出不了头，宫女们勾心斗角也少许多，倒是挺团结，而陆六儿年纪小，脾气好，人缘好，去和男人说上两句话，也很难传出什么闲话来。大伙还趁机拜托她帮忙打听家里的情况和外面的新鲜事情，以解寂寥。
	　　“陆呆子小妹。”某人一边巡逻，一边皮笑肉不笑。
	　　“吕猴子大哥。”某人一边扫落叶，一边装面无表情。
	　　过了半晌，某人巡了回来，低声道：“喂，你家五娘出嫁了，嗤嗤——”他幸灾乐祸道，“那年她为了让你顶替入宫，闹得过火了，泼皮名声远扬，稍微平头正脸些的人家都不愿娶她，如今嫁了个屠夫做填房，听说朝打暮骂，日子过得很不好，你心里痛快不？”
	　　某人闷头扫地等他再次巡逻经过时，轻声道：“她再怎么说也是我阿姊，她过不好，我有什么可痛快的？你有空帮阿莲姐打听她弟弟的病好了没是正经。”
	　　“呆子，”吕四郎的眼睛笑得弯弯的，“被人卖了还得数银子。”
	　　陆六儿瞪了他一眼：“就你这猴子天天想卖我！”
	　　还没骂完，吕四郎已走远了。她偷瞄了几眼对方的背影，又扫了半晌，见满地落叶扫得差不多了，见日头毒辣，转入树后阴影下稍事歇息。没多久，吕四郎又巡逻了回来，困惑问：“人呢？”
	　　“活干完就走了吧？”陆六儿正待接话，却听见吕四郎的同僚低声说话，“四郎，你那邻居家的小妹身量未足，小脸长得还颇标致，眉眼里还有几分贵妃的风采，相信大哥眼光，我可是看惯了美人，等这小家伙长开，必定是个绝色！你现在对她好点，说不定有天她入了什么贵人的眼，前途不可……”
	　　听说贵妃是天下间最美的女人，所有女孩听见有人夸耀自己好看，尤其是在有些在意的男人面前夸自己好看，纵使知道这些话有些轻狂，不合规矩，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呸！这种疯话也能拿来说？！你前途迟早毁在那张嘴上。”吕四郎暴怒反驳，“那黄毛丫头有什么能看之处？还能和贵妃娘娘比？贵妃娘娘就是天上的仙女，尊贵无双，无人能及，她不过是地上那朵烂喇叭花，人人得以欺之，要不是那可怜兮兮的受气包脸，软弱可欺的性子，她父亲担心女儿被欺凌，我理都懒得理她。”
	　　陆六儿听愣了，心里有些泛酸。
	　　贵妃娘娘喜欢歌舞，经常在梨园登台表演，圣人还为她击鼓打拍，所以她并不忌讳大家偷看自己容貌，夸她貌美，以至民间有不少赞美贵妃美色的诗词流传。可惜陆六儿份位太低，待的地方又是冷宫附近，所以从未见过贵妃。
	　　陆六儿回掖庭后，拿出铜镜翻来覆去地照，镜中是个很清秀的小姑娘面孔，虽然打扮朴素，却并不难看，这些日子干娘对她很好，宫里的日子也过习惯了，她很久都没掉眼泪，哪里像受气包了？
	　　而且，贵妃娘娘真的像仙女那么美吗？
	　　仙女又是什么模样？
	　　“仙女就长得和贵妃娘娘一个样子！”同住掖庭的青儿说，她年纪比较大，运气比较好，曾远远见过圣人与贵妃，难得有炫耀的机会，立刻兴奋道，“贵妃娘娘跳起舞来，就像那……”大部分宫女都是入宫后才开始学文化，青儿是农家出身，识的字还不多，她很努力地找词形容道，“壁画上的飞天，观音娘娘，嫦娥奔月，仙女跳舞，哎，反正就是美得她看你一眼，你骨头都会酥了。”
	　　陆六儿努力回忆小时候看过的观音娘娘，然后想象骨头酥了的感觉，却怎么也想不出。
	　　“哎，什么时候才能大赦啊？”青儿摇着团扇，坐在门前台阶上纳凉，发出第一千零一次感叹，她和陆六儿关系最亲，也不在乎脸面，两人说着贴心话，“我今年都二十四了，我娘在二十四的时候都已经是三个娃娃的母亲了，小时候她常说要给我备厚厚的嫁妆出嫁，可惜天不从人愿，我这辈子注定是辜负了阿娘一片心。”大明宫里，许许多多的女人都从青春年华熬到老，默默地活着，默默地死去，唯一可以祈求的是圣人开恩大赦放宫女了，虽说被放出去已是老姑娘，佳偶难求，却总比守活寡强。可惜今上只喜欢选宫女进来，不太喜欢放宫女，如今掖庭宫女已达数万了，大伙都说应该要有机会了。
	　　陆六儿安慰：“我阿姊在家娇生惯养，嫁人后却天天被男人打骂，可见嫁人也不全是好事……”
	　　青儿幽怨：“你年纪小不知道，被男人打骂，好歹也是有男人啊，要是能让我嫁出去，朝打暮骂也甘心。”
	　　陆六儿差点给她噎死。
	　　好男人，坏男人，除圣人外的男人都和宫女们无关。
	　　她们注定是不会有男人了，所以她们最喜欢聊男人。
	　　青儿打着瞌睡，做结束语：“只有像贵妃娘娘这样美的女人，才会让每个男人都倾心吧？才会有圣人这样尊贵的男人喜欢吧？”
	　　“嗯。”陆六儿对好友的话一律附和，然后爬回床上，闭上眼却怎么睡也睡不着，眼里晃着的都是吕四郎那张猴子脸，还有观音娘娘的容貌。她不敢奢求和贵妃娘娘一样美，可是让她美得能让一个男人倾心好不好？她不敢奢求有机会在一起，可是让他心里喜欢自己一点点可以吗？会不会太贪心？
	　　掖庭外，梨园的灯火彻夜不眠，几乎映红了天际，笑语鼓乐歌舞不绝，恍若天上人间。
	　　掖庭内，处处是冰冷黑暗的压抑，入夜后是死一般的沉寂，只有几声蟋蟀的叫声，寂寥传来。
	　　陆六儿好想回家。
	　　那天晚上，她做了个梦，梦里她回到了儿时，在宫外自由自在的时光，年幼的四郎牵着她的手一起去看花灯。
	　　“喜鹊花灯尾巴长，鲤鱼花灯肚子大，还有那只兔子花灯，眼睛长得和你一个样。”
	　　“猴子花灯和你也怪像的。”
	　　“你胡说！”
	　　“你瞎扯！”
	　　那些日子，好幸福。
	　　【叁】
	　　梅妃娘娘被贬上阳东宫已五年，圣人忽然念起她来召见，虽然梅妃娘娘不知为何回来得有些灰头灰脑，但听说贵妃娘娘也被送出宫了，算是大消息，惹大家猜测不已。
	　　托在上阳东宫附近当值的福，陆六儿曾有幸见过深居简出的梅妃娘娘。梅妃娘娘虽不算年轻，身材瘦了些，可是好漂亮，而且举手投足都是说不出的优雅和书卷气，颦思间，我见犹怜，比镇上地主老财家那装斯文的小娘子强上一百倍，听说她还精通琴棋书画，是个大大的才女。那么美好的女子，圣人舍不得也是应该的。
	　　过了好几天，贵妃娘娘回来了，还亲自来问候梅妃娘娘。
	　　那时，上阳东宫附近的宫女都对这位宠冠后宫的贵人的忽然来访很紧张，结果有个宫女因紧张把持不住行礼姿势，没站稳，竟一头栽倒，摔到贵妃娘娘的脚跟前，还险些撞倒了随行的大宫女。
	　　那宫女名叫张华儿，最是胆小懦弱，发现闯祸后，吓得眼泪直掉，不停磕头道歉。
	　　可是贵妃娘娘却很温柔地让人将她扶起，细细打量一番，笑着安慰：“可怜见的孩子，不算什么大事，别哭了。”还将自己的手帕赐给她拭泪，身旁宫人也笑，“贵妃娘娘最是慈悲，不会为这点小事怪罪你的，快去一边吧。”
	　　那么温柔的声音，那么和蔼的态度。
	　　陆六儿壮着胆子，偷偷抬头看了贵妃娘娘一眼。
	　　直到那位在牡丹花中，韶华怒放的美人，雍容华贵地朝大家笑了笑，施施然缓步而去，让所有人都回不了神。
	　　如何形容贵妃的美？后宫三千，美女如云，牡丹芍药各有所爱，没有人能说是最美的。若说梅妃娘娘是天上谪仙，美得不食人间烟火，贵妃娘娘就是凡间的菩萨，美得可敬可亲。她浑身有一种天然的慵懒风韵，带着火般的热情却没有侵略性，就像温暖的炉火，让所有人都愿意停留在她身边。还有那对顾盼生兮的眸子，波光流转间就是温柔，仿佛会说话，只要一眼，就能把你魂勾走。
	　　温柔的贵妃娘娘身边处处都是欢声笑语，她喜欢奢华，出手大方，架子却不大，还有各种有趣的点子和话题，待在她旁边就有说不完的快乐。而梅妃娘娘却孤高冷傲，就知道琴棋书画，笨点的宫女都入不了她的眼，世间俗人多，受不得仙女下凡，待在她身边久了总觉得气闷。现在被打入冷宫，总是哭丧个脸，端着什么骨气，连圣人赐的珍珠都不要，装清高给谁看？
	　　梅妃娘娘活该失宠。
	　　大明宫中，除了宠贵妃娘娘到骨子里的圣人，就连宫女太监，都一面倒地喜欢贵妃。
	　　贵妃娘娘的人缘盛至顶峰，不是皇后，贵似皇后，言出令行，万众支持。
	　　她跳舞跳得好，曲子弹得好，马球打得好，服装首饰常有创新。
	　　她是长安所有女人最崇拜的对象。
	　　贵妃娘娘的言行，是大家要夸赞的，贵妃娘娘的举止，是大家要效仿的，贵妃娘娘发明的发型服饰、保养方法等等，更是所有人要争先学习的。
	　　自见过贵妃娘娘后，张华儿恨不得将贵妃娘娘视为她的菩萨，事事都要学着她，陆六儿想起吕四郎对贵妃娘娘的夸奖，产生了些很莫名的羡慕心态，也奋不顾身地加入了学习大军。
	　　闲暇时，大伙儿不再斗百花，也不讲参军戏，纷纷学习贵妃娘娘的走路姿态，喝茶姿态，力求学出几分像她一样的优雅美好，经常有三两同好，四五成群，一起甩帕子，翘着小指拿茶杯，对着镜子练笑容，或是学习梳妆，可惜大多数是东施效颦，可笑之至。
	　　偶尔贵妃娘娘梳个堕马髻，金银首饰一律不用，只斜插朵大红牡丹花，第二天花园里的牡丹就遭了殃，宫妃们个个头顶大红花，宫女们顶着绢制牡丹，放眼望去，就是一排花丛。偶尔贵妃娘娘起晚了，只将柔顺黑发随意挽起，带着白狐皮加无数珍珠穿成的懒梳妆，轻装打扮，慵懒迷人，结果第二天大家个个都带上各种不同材料的懒梳妆……
	　　贵妃娘娘知道大家都学她，不以为忤，反觉很有趣，她还更刻意地想新花式打扮，以此为乐。
	　　原以为枯燥无味的宫廷生活，因此有了色彩。忙忙碌碌中，时光弹指过，回首已是三年。
	　　白饭大米吃得饱，陆六儿的身子就好像春天的竹笋，猫了一冬后，猛地抽条了。她不再是那个瘦瘦小小的黄毛丫头，开始有了女人的丰韵韵味，暗哑枯黄的头发在细心的保养下，散发出乌泽靓丽的色彩，小女孩的青涩眉眼长开，竟带上几分动人色彩。刻意学习过的仪态，也大有长进。
	　　大伙对她的变化是羡慕嫉妒恨，偷偷说她和贵妃娘娘长得像。
	　　陆六儿看着镜子，开心之余有点沮丧。
	　　因为女孩子的美丽，不过是想让最在乎的那个人看。
	　　吕四郎更高大了，不再瘦巴巴，有了男人该有的棱角和轮廓，虽然说不上非常英俊，可还是很好看。他得了陈玄礼将军的缘，立了些功劳，开始出人头地，让不少宫女都偷偷地喜欢他，奈何宫规背后的感情没有前途，只敢在私下嚼嚼舌根，再感叹下今生无缘，祈求来世能有如此好郎君。
	　　陆六儿资历涨了，也算是大宫女了。
	　　偶尔她还是有机会和吕四郎说几句话，问问家中事。
	　　家里大郎娶亲了，二郎跟人出去学做生意了，阿爷阴雨天的关节痛越发严重，阿娘一如既往地偏心五娘，经常给她私房钱贴补，结果和嫂子有些闹不和。七娘也定亲了，听说是户好人家，夫君还是个读书郎。
	　　大家都有各自的前途，虽然命运充满变数，但自由自在的感觉，真好。
	　　她只有一条能一眼看到头的道路，和大部分宫女一样，入时十六今六十，花颜不在，青春如流水，然后葬入野狐落。可是在花期凋零之前，她还是有个小小的梦想，她希望那个人开口夸她一句漂亮，至少让喜欢的人喜欢过，也是一种幸福。
	　　吕四郎对她很好，偶尔不经意间，会见他看向自己这方，被发现后，又迅速扭回头去。让人不由产生些错觉。有次她壮起胆子，鼓起勇气，害羞地问他为何看自己。
	　　吕四郎却打击她：“谁稀罕看你？我是觉得你确实有点像那个人。”
	　　陆六儿知道，那个人指的是贵妃娘娘。
	　　天下所有男人都会喜欢贵妃娘娘的。
	　　陆六儿有点不甘：“大家都说我长得和她有点像，特别是上了妆，上次贺公公还夸我长得有造化，说不定将来会有福气……”
	　　“什么福气？”吕四郎鄙夷，“别人说什么你就信什么？你这么粗鄙不堪，迟钝笨拙，有福气都会给你弄丢的。”
	　　陆六儿转转眼珠，试探：“比如被贵人看上什么的。”
	　　吕四郎愣了愣，仿佛听见什么不敢置信的笑话般，毫不留情地往死里嘲笑：“哎，梦还没醒啊？！你还以为有两分像贵妃娘娘，打扮花枝招展点，贵人就会看上你吗？算了吧，你是放风筝断了线——没指望了，乖乖做你的小宫女去吧，粉涂那么白，丑死了，还妄想攀龙附凤？”
	　　“你说话太混账！”
	　　“哎呀，小声点，让爷再看仔细些。”
	　　“你……”
	　　“嗯，仔细看完还是丑。”
	　　“谁稀罕你看了？！笨蛋！你去宫外看你美人去。”
	　　“想起昨日贵妃娘娘在梨园跳的霓虹羽衣舞，那才是天仙，你说天下怎会有如此美好的女子？圣人和我们说，只有这样雍容贵气的女子才当得起我大唐贵妃的地位，圣人说得实在有理！再看看你，粗看皮相是有点像，可是骨子里……哎，你说人和人怎么就差那么远？可惜贵妃娘娘是不可亵渎的高贵仙女，不是我这种身份的人可以随便看的，算了，我看两眼你这个村妇好了。”
	　　陆六儿气得七窍生烟，只恨这是宫里，不能用大扫把抽他的破嘴巴！
	　　吕四郎只是笑，得意地笑。
	　　【肆】
	　　梨园派来公公传令，说贵妃娘娘不喜戏台旁那几丛月季，要换作牡丹，命司苑派人立刻挑好花去更换，这是个极难得在贵人们面前露脸的机会，司苑的宫女们争来抢去，惹得女史左右为难，为了不得罪人，竟便宜了与世无争的陆宫女。此时正是傍晚，晚霞尚未落下，听闻贵妃娘娘和圣人还在梨园，想到有机会亲眼目睹贵妃娘娘的歌舞，大家都非常兴奋。
	　　陆六儿做事最细致认真，从不犯错，被陆宫女选送过去。
	　　素色月季被挖走，艳色牡丹种下，台上是贵妃娘娘在练霓虹羽衣舞，舞衣是用百鸟羽毛绣成，镶嵌十二颗绝美的红宝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伴随着她的轻盈舞步，端得是优雅动人，宫人弹奏乐器，圣人在其中持羯鼓打着拍子，琴瑟和鸣，两人目光交流，偶尔商量几句舞曲穿插，语笑嫣然，含有千般情意。
	　　牡丹即将栽种完毕，观舞者依依不舍。
	　　圣人放下羯鼓，休息时他扫了眼四周，忽然，目光停留在看着贵妃娘娘发愣的陆六儿身上，仿佛发现了什么新奇玩意，出声问贵妃：“娘子，你看那小宫女长相，长得像谁？”
	　　那日贵妃梳的是反挽髻，只插了数朵细小的珍珠花，配着珍珠长耳环，点缀得格外清雅。偏巧陆六儿梳的也是反挽髻，插了几朵小银花，同样的发型，再加上本来就有好几分相似的容貌，除掉差异甚大的服饰与气质，有几分像双生姐妹。
	　　贵妃娘娘微微皱眉，忽而笑了：“三郎爱打趣，妾身就不要脸地夸，这丫头长得可真俊。”
	　　圣人摸着胡子，含笑点头：“是啊，有娘子年轻时的模样。”
	　　“原来三郎嫌妾老了？”贵妃娘娘不重不轻地锤了他一下，半含羞半嗔恼道。
	　　圣人急忙安抚：“不老不老，娘子醋坛子勿翻。”
	　　这番有些像民间夫妻的行为，看得司苑众人都有些震惊，长期在梨园服侍的宫人倒是见怪不怪。贵妃娘娘似乎心血来潮，她搁下圣人，起身饶有兴趣地看了陆六儿半晌后，悄悄吩咐宫人几句，然后抬手将她召来，半开玩笑半认真道：“难得你和我有缘，不如去台上也试跳霓虹羽衣舞如何？”
	　　陆六儿吓得脸都红了，急忙跪下磕头：“奴婢不会跳。”
	　　服侍贵妃娘娘的宫人姐姐们，蜂拥上来，拉着她去屋子里更衣，笑劝道：“娘娘不过是想看个热闹，你就试试吧。”
	　　贵妃娘娘是世界上最好的人，陆六儿不敢抗旨，只好任宫女们为自己穿上那身华丽的舞衣，换了个发髻，插上金簪步摇，站上戏台正中，百色鸟羽，珍珠宝石，身上流光转动，她这辈子从未穿过那么美的衣服，只觉得脚下轻飘飘的，恍若做着神仙妃子梦。后面发生的事情她都忘了，大约是随着乐曲，不会跳舞的孩子手足无措，笨拙地扭动身子，像头母鸭子，引来阵阵哄笑。
	　　再后来，圣人走了。
	　　她踏着做梦的步伐走下戏台，去屋子里更衣。
	　　贵妃娘娘还派人赏了她几朵很别致的宫花和一对很值钱的玉镯子。
	　　可是，当她欢天喜地谢恩离去的时候，忽然有大宫女黑着面孔拦下了她。
	　　大宫女说：“舞衣上的红宝石少了颗。”
	　　陆六儿傻眼了，她结结巴巴地试图解释：“我不知道，大概是掉在戏台上了吗？”
	　　大宫女笑了：“妹妹，还是搜搜吧。”
	　　红宝石不在戏台上，莫名其妙地在她袖中。
	　　“娘娘，这是赃物。”大宫女将宝石送回给贵妃娘娘，贵妃娘娘大怒，斥：“不要脸的小偷！”几个粗壮的宫女按住陆六儿，不由分说就给了她几个耳光。
	　　陆六儿忙跪下分辩：“不是我偷的。”
	　　贵妃娘娘握着手心的红宝石，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她。
	　　陆六儿急哭了，她性格老实，素来与人交好，处处忍让，宁可吃亏也不得罪人，平日里连吵架都未曾有过，实在不明为何有人会陷害她一个小小的宫女，或许是宝石上的线松了，正好落入她衣袖？前所未有的恐惧笼罩着她，带来致命的危机，她不知所措，只能不停地磕头求饶，声明自己没偷，求贵妃娘娘慈悲，磕得头皮都青了一大块。
	　　“知错不改，实在……”贵妃娘娘在叹息。
	　　大宫女提议：“宫中偷窃者，应杖杀。”
	　　陆六儿怕得怯怯发抖。
	　　贵妃娘娘思考了半晌，摇摇头：“明日是大家生辰，我不愿为这点小事让宫中见血。”
	　　宫女们纷纷赞道：“娘娘慈悲。”
	　　贵妃娘娘转身离去：“让她在这里好好反省自己的错误吧。”
	　　所谓的反省，就是承认自己是小偷。
	　　陆六儿每说一句“我没偷”，就换来一记重重的耳光。
	　　直到她的双颊被打得红肿，嘴唇破了，流出几滴鲜红的血，迟钝的她虽然没太明白自己为何得罪了贵妃娘娘，但只要贵妃娘娘说是她偷的，她偷了就是偷了，她没偷也是偷了。大宫女恼她辩解，有意折辱，让她在戏台正中央，用最大的声量向所有人宣布自己的罪状。
	　　嘲笑的、同情的、鄙夷的、冷漠的，所有目光焦距在戏台上，她跪在正中间。
	　　“我是不要脸的小偷……”
	　　“大声点！”
	　　“我是不要脸的小偷。”
	　　“听不清！”
	　　“我是不要脸的小偷！”
	　　“我是不要脸的小偷！”
	　　“我是不要脸的小偷！”
	　　……
	　　每一个字，都像一根针，狠狠刺入，贯穿，扎得心脏千疮百孔。
	　　她这辈子没做过任何坏事，可是她必须一遍又一遍大声宣告自己莫须有的罪名。
	　　喉咙喊得嘶哑，心痛得麻木，前所未有的羞耻席卷全身，可惜就算跳下黄河也还不了她的清白，宫廷很大，人心很小，她将被打上小偷的烙印，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一世。
	　　天底下，是不是没有比这更悲惨的事了？
	　　吕四郎带着侍卫们从梨园那头笑着走来，看见戏台上的她，笑容僵在了脸上。
	　　“哈，宫里居然出小偷了，哪家的丫头？那么大的胆子。”
	　　“真他娘的不要脸。”
	　　“手短眼皮浅的贱人。”
	　　“喂，四郎，你在看什么？”
	　　所有的尊严，所有的清白，还有那份小小的爱恋，在这瞬间粉碎，破灭。
	　　如果有井，她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如果有绳，她会毫不犹豫地挂上去。
	　　如果有毒，她会毫不犹豫地喝下去。
	　　哪怕是千刀万剐，哪怕是五马分尸，她也不要被他看见这样的丑态。
	　　可是，贵妃娘娘没让她死，她就算想死也不能死。
	　　脸上的伤口发烧般的烫，心却是死人般的冷，泪水模糊了视线，眼前天地都是迷迷蒙蒙的一片，泪水造就的帘幕隔开了他的身影，她看不清他的表情，看不清他的容颜，直至他缓缓离开，消失不见。
	　　“我是不要脸的小偷！”
	　　少女绝望的声音一遍遍回荡在梨园上方。
	　　【伍】
	　　贵妃娘娘大发慈悲，没有要陆六儿的命，而是将她打发去浣衣局做苦役。
	　　浣衣局与外隔绝，她再没得到过吕四郎的消息。浣衣局的掌事宫女对她极其严格，不但非打则骂，每天她的工作是最多的，睡觉和吃饭的时间却是最少的。夏天在烈日当空下洗衣，晒得几乎晕厥，冬天将十个手指泡在冰水里，冻出一道道裂缝，红肿难当。约莫熬了大半年，她的工作量总算少了些，吃的也好了些，听旁人说，是有好心人送了大笔银子给掌事宫女求关照，掌事宫女见上头也没再注意她，于是放宽了要求。
	　　然后渐渐的，她也明白自己是为何获罪。
	　　不过是贵妃不乐意看见圣人夸她比自己年轻，打翻了醋坛子，又嫌杖杀和自己长得很像的她挺不吉利，又不乐意别人说她不善良，于是弄个小圈套把她丢浣衣局，用繁重的工作把她的模样磨损掉。贵妃预计得也挺正确，在这里面一年，她的容颜足足老了十岁。
	　　和她同屋的老宫女，年纪不过三十八，白发苍苍，瘦骨嶙峋，牙都快掉光了，对什么都不在乎了，她摇着蒲扇，含糊不清地对她说：“依算好命了哟，贵妃娘娘手下留情了，长得这幅模样，还给圣人看到，就是狐媚子，杀千刀，冤依点小事算什么？依的小命还在哟——”
	　　陆六儿委屈：“我没有狐媚子。”
	　　老宫女说：“娘娘觉得依有，依就是有。”
	　　陆六儿更委屈：“宫中的人不讲理吗？”
	　　“哈哈，讲理的人都死光了哟，”老宫女的扇子舞得更快了，“你看我长得丑吧？想当年我可是郯王殿下都想要的哟，你看看我现在的模样？能想到是贵女出身，当年的宫中一枝花吗？”
	　　陆六儿看着她老态龙钟的面孔，老实摇头。
	　　“像依这样天真的女孩，我见得多了，”老宫女哈哈大笑，“她们都死了，死得很惨。依觉得自己委屈，无辜被责？想当年，小红莺还不是忠心耿耿为主，可惜圣人多看了她两眼，一样被捏了个罪名活活打死，她比你更无辜。”
	　　陆六儿有些后怕，鸡皮疙瘩起满身。
	　　老宫女拍拍她肩膀，安慰：“认命吧，皇宫就是恶人才能活好的世界，良心什么，统统要抛下，你长得那样好，又不聪明，命是不长的。”
	　　陆六儿想了想，坚持：“我爹说，做人要诚信为本，老天有眼看着，旁人做坏事是旁人的事，自己依旧要做个好人。”
	　　老宫女不屑一顾：“老天有眼就该打死那些作孽的，不该打在我们这些好人身上。”
	　　“你说疯话了，我不听。”陆六儿不敢和疯疯癫癫的她再说下去了。
	　　过了没多久，听说老宫女就暴毙了。
	　　大伙儿神色如常，仿佛从未有过这样一个人。
	　　原来这就是大明宫，死个把两个人没什么大不了的。
	　　大惊小怪的人是她。
	　　陆六儿行事更加小心了，虽然她不想去怨恨任何人，不说任何人坏话，可她觉得自己的心有点变了，她并不喜欢这样的变化，尽力压抑，依旧很温顺很努力地完成所有的工作，这份老实和厚道渐渐让大家接受了她，也愿意相信她是被陷害进来而不是真正的小偷，开始有说有笑起来。
	　　浣衣局虽苦，只要她老老实实的过日子，不会再有人害她吧？
	　　陆六儿天天都在祈祷。
	　　老天保佑，宫中险恶，希望她不要莫名其妙地就消失，也希望四郎哥不要莫名其妙地失踪。她真的很想吕四郎，花钱帮助自己的好心人很可能就是他。
	　　每每想到这点，陆六儿心里就美滋滋的，干活的气力都会大三分。
	　　她想亲口去问问他自己的猜测对不对，可是深深宫墙，相距咫尺，他们却再也见不到了。
	　　她有时候会贴在宫墙边上，听着外面的靴子声，痴痴地发呆。
	　　或许这些声音里有个是他。
	　　【陆】
	　　天宝十五年，安禄山起兵造反。
	　　圣人欲仓皇出逃，大明宫上上下下，恐叛军入宫，人心惶惶。
	　　宫规如同虚设，稍微有点本事的宫人都在努力为自己做打算。
	　　陆六儿是没背景的，听大家说了许多叛军会做的禽兽行为，很是害怕。唯一期待的是浣衣局实在太偏远太渺小，连叛军都看不上眼。未料，就在圣人即将起驾离开前几个时辰，吕四郎忽然违规闯入浣衣局，找到了忐忑不安的她。
	　　吕四郎直直看了久违不见的她半刻钟，开口道：“我如今是圣人的亲侍了。”他不知在解释什么。
	　　陆六儿也顾不得宫规了，像看救世主般的目光看着他。
	　　时间有限，吕四郎急切道：“待圣人出逃后，宫中大乱，不会再有什么规矩了。你留在这里别乱跑，我已叮嘱了人，趁乱将你弄出去，免得受乱臣贼子玷污，若圣人回宫，想必也不会将你这不打眼的小宫女放在心上，我去托人求求情，走走关系，说不准就将你放出宫了。”
	　　陆六儿连连点头。
	　　吕四郎交代完毕，也不停留，转身要走。
	　　陆六儿在他走前，急忙问：“是……是你在一直帮我吗？”
	　　吕四郎的脚步略微停了下，没有回头，迟疑片刻，语气变得不耐烦起来：“还不是看在曾经为邻，你父亲对我多有照顾的分上，也没什么……”
	　　原来如此。
	　　欣喜中稍稍有些失望，陆六儿赶紧停下要追的脚步，深深地行了一礼：“六娘谢谢四郎的大恩了。”
	　　吕四郎匆匆走了。
	　　可是事情并未像他的安排那样顺利，小小的浣衣局来了总管公公，是圣人忽然下旨，开恩赦免了陆六儿的罪行，并提拔她为贵妃娘娘身边的女官，随君出行。
	　　若在往日，这是块天大的馅饼。
	　　如今她觉得在宫里怎如出宫好？更何况去贵妃娘娘身边做近侍，是全部宫女都想要的福分，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会落在她头上？无功受禄，陆六儿快被馅饼砸晕了，迟钝如她都觉得里面有些不妙，满心是不安和猜测。
	　　可是圣人下令，她就算硬着头皮，也不能不去。
	　　所幸贵妃娘娘心情很糟，天天和圣人哭泣，除偶尔骂几句，也不太搭理她，将她当成可有可无的隐形人，搁在一边，默默地跟随车队前进。吕四郎倒是发现了她，虽有些郁闷，可惜没奈何，只能暂且放下。
	　　车队行至马嵬坡，停了，而且一停两三天。
	　　听说圣人与陈将军争执不休，几乎翻脸，听说陈将军和将士们杀了杨国舅，还嚷着说祸起贵妃，非要贵妃娘娘给个交代。
	　　这些事情都和小宫女无关，只要老实本分当差，别出错就好。本着这样的心思，陆六儿默默地在角落里做女红，给贵妃娘娘绣帕子。忽而高公公过来，满脸堆笑，对她说：“姑娘大喜。”
	　　或许是小动物的直觉。
	　　或许是高公公笑得实在太灿烂。
	　　陆六儿觉得冷风阵阵吹过，头皮阵阵发麻，有些毛骨悚然的感觉。
	　　高公公又说：“贵妃娘娘召见姑娘，请跟小的去佛堂。”
	　　乡下地方，佛堂离宫女住的并不远，陆六儿不经意抬眼，却见陈将军带着满脸怨气的士兵围在外头，有个小太监捧着托盘，快步往佛堂走去，托盘上似乎是条白色的布带？
	　　一道惊雷劈下，真相被揭开。
	　　圣人刻意安排的出行，她和贵妃相似的容貌，太监送去佛堂的白绫，足以让再蠢笨的女人都意识到将会发生什么事。
	　　她要替贵妃娘娘去死？
	　　烟雨迷蒙，陆六儿觉得很冷，骨头冷。
	　　这辈子许许多多的事情在她脑海中闪过，父亲将年幼的她抱在膝头，告诉她这辈子要做个好人，女孩子要善良温顺才是美德。她相信父亲的话，听话，懂事，她替五娘入宫，她勤奋工作，她从不害人，她诚实善良地对待身边每一个人，她忍受下所有的不公和耻辱。
	　　如果老天有眼，如果善恶有报，她就不应该死！
	　　明明陈将军和将士们，被要求去死的人是贵妃！
	　　为什么要换作她？！
	　　因为贵妃娘娘被圣人深深地爱恋着，圣人不舍得贵妃去死，所以她要死。
	　　因为贵妃娘娘高高在上，所以她要死。
	　　可是她好不甘心，她才十七岁，不想死。
	　　天道不公！
	　　压抑到极致的恐惧和怨恨猛地爆发出来，极度的慌乱过后是从未有过的聪明，宛如落入陷阱垂死挣扎的困兽，神使鬼差，一个大胆的主意在脑海中冒出，她就像被恶鬼附了身，冷静得让自己都觉得可怕，从未有过的虚伪堆上一直很老实的面容，她缓步走入佛堂，环顾四周，圣人要求顾忌颜面，里面仅有几位贴身服侍的宫人为贵妃送行。
	　　陆六儿很清楚，圣人在位以来，革新吏治，很是英明。就算年老宠幸贵妃，举止稍显不羁，也不是蠢笨之人，在离宫的那天，他就为心爱的贵妃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铺平了后路，可惜就算她替贵妃娘娘死了，贵妃娘娘也不能再留下来和圣人在一起，否则将士们不会饶恕她的。而圣人金口玉言，不敢轻易出尔反尔，贵妃活下来也多半会被远远送走，很难再与天子光明正大地相见。
	　　这是她九死一生的机会。
	　　贵妃娘娘思及将要与圣人相离别，或许是永别，心神已乱，哭得肝肠寸断。
	　　陆六儿入佛堂后，看眼白绫，不及宫人发难，抢先跪去贵妃娘娘面前，双目垂泪，带着无尽悲痛，抢先表忠，低呼：“娘娘！陈将军谋逆，竟想毒害您，娘娘菩萨心肠，圣人慈悲心思，对宫人那么好，他们怎恨得下心肠？求娘娘让六儿替您去死吧，六儿卑贱，死不足惜，娘娘万金之躯，应好好保重，终有一天再与圣人相聚。”
	　　大伙见她如此懂事上道，倒不好急着动手了。
	　　贵妃在她被贬去浣衣局后，也稍微打听过她的言行，哪怕是知道偷窃的真相，她也从未有过半句怨言，勤勉做事，没有生过别的念头，是最老实厚道不过的孩子。如今见她甘愿为自己去死，也不由生出几分感动来，握着她的手，又落下几滴眼泪：“好孩子，你有什么需要本宫为你做的吗？”
	　　陆六儿想了想：“若娘娘脱得大难，求娘娘为六儿照顾家人。”
	　　“必保他们一世荣华。”贵妃连连点头，命宫人记下，交给圣人，再问，“还有吗？”
	　　陆六儿迟疑片刻，脸色露出期待之色，有些紧张地问：“奴婢自幼信佛，听闻贵妃娘娘有金玉菩萨，听说摸一下就能实现人的愿望，最是尊贵无双。六儿出身卑贱，自知无资格见菩萨尊容，如今替贵妃娘娘上路，也算沾了几分贵气……可否让奴婢临行前拜拜菩萨，让他们保佑奴婢能因功劳转世投个好胎。”
	　　“你忠心不二，来世定为富贵人家。”贵妃娘娘命人取来金玉菩萨，放在案上，焚上香，示意她去拜祭。
	　　陆六儿拜过三拜，缓缓站起，伸手抚上沉甸甸的金玉菩萨，含笑看向贵妃。
	　　忽而，她倒持菩萨，用棱角处狠狠朝贵妃的鬓角砸去。
	　　繁重的工作，让她的气力很大，求生的欲望，让她的速度很快，积年的怨恨，让她瞄得很准。没有犹豫，没有迟疑，没有停顿，她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瞬间风云变色，贵妃娘娘连声都没吭一声，直直倒地，芙蓉花钿满地，涓细的血流从发间缓缓流出，白皙纤长的手指微微抖了两下，再也不动了。
	　　她至死都想不到，这个看似最老实的宫女，竟有最疯狂的胆子。
	　　“大胆！”瞬息之间，贵妃毙命，宫人们有些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有些都惊呆了，有清醒的纷纷上前要擒拿她，喝问，“你就不怕诛九族的罪名吗？！”
	　　“是啊，我就是诛九族的罪名，”陆六儿疼惜地抱着金玉菩萨，忽而笑了，眉眼里竟有了贵妃娘娘的神采，她问，“你们这些下贱的宫人，因疏忽大意，让贼人行凶，导致贵妃娘娘惨死，不知又是什么罪名？”
	　　众宫人差点哭了，就连高公公都脸色难看，坐立不安。
	　　陆六儿笑着又问：“贵妃娘娘是圣人心尖尖上的人，饶是在油锅里煎熬了，也舍不得让她受委屈，千方百计地要她活命。若是贵妃娘娘活不成，你说圣人盛怒之下，会不会让你们这些不得力的废物统统去陪葬？到时候大伙儿一起去黄泉给贵妃娘娘请罪，其乐融融。”
	　　气氛越发变冷。
	　　“开玩笑罢了，”陆六儿正色道，“地上死的不过是个卑贱的宫女，贵妃娘娘自是活完好的，虽然圣人不在身边，或许终生不能相见，她依旧要和你们一起离开马嵬坡，活得好好的，你们说是不是？”
	　　话已至此，所有人都醒悟过来了。
	　　他们大多是圣人钦点陪贵妃出逃海外的宫人，若让圣人知道贵妃死讯，他们不但无法逃离这危险的鬼地方，还要承受圣人的怒火，以圣人对贵妃娘娘的爱恋，他们绝对被会烧得连渣都不剩，说不准还要株连家人。人死后容貌总会有些变化，陆六儿长得与贵妃极相似，举止也学得很像，倒不如冒险认她为贵妃，放手一搏，若是成功，不管是留在此处还是随贵妃逃离的宫人，都不会被察觉真相，将来再找些借口，让贵妃娘娘永远不回大唐，圣人心里以为爱妃没死，也是快乐的。
	　　木已成舟，大祸临头，一边是可能平安无事，一边是必定受罚，几乎所有人都做出同样的选择，就连以忠心号称的高公公都不例外，他抹着眼泪道，“若让圣人知道贵妃娘娘去了，必肝肠寸断，伤了龙体也是不好的。”这番大义凛然的话，让剩下几个良心还有些犹豫的宫人立即倒戈相向。
	　　服侍贵妃的宫女上前，替死去的贵妃娘娘重新梳妆。用大朵花钿遮去鬓边伤口，宫人们为她换上没有血污的新衣，拼命刷洗地上的血迹，然后用白绫在她脖子狠狠勒去。然后给陆六儿换了另一身宫人服侍，描眉画眼，涂朱抹粉，错眼看去，若非极其熟悉的人近看，几乎分辨不出。
	　　贵妃的尸体被拖了出去。
	　　陈将军带人来要验尸，奈何他是禁军头领，只远远看过贵妃娘娘的容貌，何曾走近细看？如今看着很相似，确实也是真货，也没什么可说的。圣人“不忍”观，远远看了眼，并未走近，只派心腹近侍去验。
	　　带头的近侍便是吕四郎，随便翻了翻是尸体，也没怎么细看就离开了，报无误。
	　　他对圣人那么忠心，想必知道圣人下令处死的是自己而不是贵妃吧？他见惯了贵妃，又对自己那么熟悉，细看之下总能发现破绽。可如今，他是检查太过随意而没看穿真相，还是察觉真相在庇护自己？
	　　无论答案是哪个，陆六儿的心都无法平静。
	　　【柒】
	　　小船荡悠悠地停在河边，圣人派来的近侍悄悄送贵妃娘娘登船离开，去海上再换大船。离自由只有一步之遥，所有宫人都很害怕真相被揭穿，团团将陆六儿围在中间，带着帘幕，不准人看清真面目，也不准她多说一句话。
	　　替圣人来送行的人是吕四郎。
	　　他佩着刀，坐在船头，看着滔滔江水，忽而开口道：“圣人对贵妃娘娘情深意重，圣宠不衰，非常人能比。”
	　　陆六儿不敢开口，唯恐被发现真相。
	　　吕四郎轻轻抬起头，眼角有些发红：“我也有过一个青梅竹马的小妹子，她善良又温柔，最是可爱，无论打扮和他人再相像，我都能在人群里一眼认出她。最是好脾气，每次我做错事，她总是会帮我遮掩。小妹子长得可真俊，她对我可真好，我心里对她稀罕得紧，偏偏嘴巴臭，脾气破，心里明明想说几句好听话，脱口而出的却是胡说八道，尽惹她生气，让她受委屈。贵妃娘娘，你说我是不是笨蛋，蠢货？”
	　　宫人紧张呵斥：“吕侍卫，你在胡言乱语什么？”
	　　吕四郎不管她们，依旧自顾自地说：“小妹子被送去高门大户做侍女，她越长越漂亮，越来越可爱，可是我总爱说她丑八怪。她在高门大户里受了好多莫须有的委屈，吃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苦头，我好恨自己嘴笨不会说话，不会安慰人，还惹她生气。我总是想，让她再忍忍，我总会找到办法将她弄出去，到时候天空海阔任鸟飞，我就上门提亲，大红花轿娶她进门，一辈子对她好，让她再也不受委屈，带着金簪子，穿着绫罗绸缎，生两个乖娃娃，等老了，白发苍苍，两人带着儿孙春天去看桃花，夏天去看游船，秋天去看花灯，冬天去看冰雕，那该多快乐啊？”
	　　陆六儿的指甲掐入肉里，拼命地忍着痛，忍着不出声。
	　　“可惜晚了，一切都晚了，永远晚了。”吕四郎艰难地说，“我是那么的无能，明明已经很努力了，还是救不了她。我最喜欢的小妹子要走了，她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回过头，直直看着船舱里的那面帘幕，轻轻说，“贵妃娘娘，我对不起小妹子，你说小妹子会原谅我吗？”
	　　他应该知道，那原本善良厚道的小妹子，手上已染满鲜血，不再是好人了。
	　　陆六儿不能说话，只能含泪轻轻点点头。
	　　吕四郎再问：“贵妃娘娘，你说小妹子有喜欢过我吗？”
	　　陆六儿重重地点了点头，直到周围宫人狠狠掐住她的腰，用警惕的眼神制止了她的失态。
	　　吕四郎再道：“贵妃娘娘，若有一线希望，我只盼小妹子能好好活着，你说她能做到吗？”
	　　陆六儿犹豫许久，不顾阻挠，再次点了点头。
	　　眼中泪水一直在打转，不敢落下。
	　　吕四郎长长出了口气，闭上眼，持剑守在船头，再不说话。
	　　月光下，他的身影，是那么近，又那么远。
	　　幸福曾触手可及，却被狠狠分开。
	　　两人明明靠得那么近，却不能言语，不能依偎，不能相爱。
	　　两颗揪着的心，碎成千百片。
	　　相爱易，相知难。
	　　初相知，恨离别。
	　　海上宝船扬帆起，海风吹起她的面纱，吹干她的泪水，她看着码头上送行的男人，怎么看也看不够，仿佛要将他永远收入眼底，刻入心里，一生一世。
	　　他站在码头，轻轻抬起手，伸出拇指和小指，挥了挥，正是一个“六”字。
	　　她站在船头，轻轻抬起手，伸出四根手指，挥了挥，正是一个“四”字。
	　　“六娘好。”
	　　“四郎好。”
	　　最后一次无声的招呼，隔开最远的距离。
	　　他和她，从此天各一方，海角天涯。
	　　缘，今生已了，来生未卜。
	　　杨贵妃，世人多称以杨玉环，诗家多唤为杨太真。是唐玄宗之宠妃，乃中国古代四大美人的“羞花”。
	　　杨氏十六岁时嫁给唐玄宗的儿子寿王李瑁。李瑁的母亲武惠妃是玄宗最为宠爱的妃子，在宫中的礼遇等同于皇后。开元二十五年武惠妃逝世，玄宗悼惜良久，有人进言杨氏“姿质天挺，宜充掖廷”，于是唐玄宗将杨氏召入后宫之中。
	　　根据《新唐书》的记载，在开元二十八年十月，以为玄宗母亲窦太后祈福的名义，敕书杨氏出家为女道士。道号“太真”。
	　　天宝四年七月李瑁新娶韦氏。一个月后，杨太真受册封为贵妃。此时杨氏二十一岁，而唐玄宗五十五岁，这时杨氏反成为李瑁的庶母。杨贵妃受到的礼数实际上等同于皇后。

【北宋】 兄弟情
	　　元符三年，宋哲宗病逝无子，向皇后拥立端王赵佶为新帝，次年改年号为建中靖国。未料，赵佶擅书画，喜美人，才华横溢却轻佻浪荡，朝政昏庸无能。
	　　【壹】
	　　“芦苇高，芦苇长，芦花似雪雪茫茫。芦苇最知风儿暴，芦苇最知雨儿狂。芦苇高，芦苇长，芦苇荡里捉迷藏。多少高堂名利客，都是当年放牛郎……”
	　　清晨曙光照过湍河，洒下点点金斑，映得河畔初开的桃花仿佛带上了少女的春意，春风阵阵，卷起瓣瓣桃红，带着如腰绿柳，落入滔滔浪花向远去，捣衣的女人早已开始劳作，敲击出悦耳的节奏，渔翁们则提着鱼篓，带着鱼鹰，登舟而去，顽童们在岸上嬉闹着，唱着一代又一代传下来的童谣，稚嫩的歌声在微凉的空气里飘散，歌声一个清亮动人，一个走调难听，混在一起很是不搭。
	　　“鹏举，你唱得真难听，我不要和你唱。”
	　　“还好吧，有那么难听？”
	　　“先生说‘乾坤’二字包万物，你的歌声大概是乾坤里最难听的。”
	　　“靠，还是兄弟吗？说得那么过分！”
	　　“哈哈哈，鹏举，你将来想做什么？”
	　　“我想做大将军。”
	　　“大将军有什么好？”
	　　“大将军能骑骏马，挽长剑，带着一大堆小兵，我指哪里就去哪里，马蹄过处，人人崇拜，比咱们县里的捕快出巡还帅气！思贤，你呢？”
	　　“我想做大官，良田万亩，要吃肉就有肉，要吃鱼就有鱼，还有数不清的糖果和蜜饯，要是县里那小吏还欺负咱，就拖去打板子！嘿嘿，这样的日子才是美呢。”
	　　“你就知道吃。”
	　　“你不知道吃就把我刚烤的鸟蛋还来！”
	　　“别抢，好吧，我也就知道吃。对了，咱们今天偷掏鸟蛋吃，你别告诉我娘。”
	　　“哈哈哈哈！晓得你娘厉害的。”
	　　两个五六岁的孩童，穿得都挺干净整齐，他们趁着出门早，蒙学还没开课，便背着大人，偷偷摸摸蹲在河塘的碎石堆里，将书本丢去旁边，烤两个鸟蛋，拿着石头打水漂玩，聊着孩子们说不完的话题。
	　　他们是生在孝悌里，长在孝悌里，门对门一起长大的。其中身量高些、长相敦厚的孩子姓岳，名飞，他母亲绣得一手好花，家里开了个小绣铺，生意甚好；另一个身材瘦削，长得机灵的孩子姓程，名学，他父亲做得好买卖，家里开了个小布行，生意也甚好，虽不是有钱人，也算孝悌里的小富户。岳程两家亲厚，经常串门走动，两个孩子生辰也相差不过三月，从小玩在一起，打鸡揍狗，感情极好，还曾瞒着父母，学着戏文里似模似样地找了几块石头，几根香客烧剩的香烛，在桃花下拜过兄弟。
	　　今人唤名喜唤字，读书者人人有字。
	　　蒙学先生替岳飞起字“鹏举”，替程学起字“思贤”，颇为文绉绉，两人图新鲜，便丢下千辛万苦给彼此起的“废鸟”“傻蛋”绰号，也学着大人模样，嘻嘻哈哈地唤了起来，每次唤的时候都故意带着嘲笑，挤眉弄眼不已，但这份装出来的懂事倒让母亲们很欣慰……
	　　“上次背错书被先生在右手打了三板子，明明让你瞒着，结果你回来在我娘面前说漏嘴，她又打了我左手三板子，真他娘的痛！你这傻蛋不好好赔罪，居然还有脸和我抢鸟蛋吃？！”岳飞见程学要伸手去灰堆里掏最后一个鸟蛋，不由得抱怨，“明明都是一样念书，怎么你就比我背得快些？”
	　　“我聪明。”程学大度地将鸟蛋丢给他，自傲道。
	　　“也不过快上两刻钟，值得拿来说道吗？”岳飞接过鸟蛋，嗤笑，“不知上次被我按着打的是谁？”
	　　“滚！你就是一介武夫！粗人！无赖！”程学天生体弱，引以为耻，毫不留情地反驳，“君子动手不动口，不带你这样吵架吵不过动手的！赖皮！无耻！”
	　　岳飞勃然大怒：“滚！难道老子活该被你骂成兔崽子？”
	　　程学却大笑起来：“哈哈，你又说了粗话！我要告诉你娘，让你娘打你板子！”
	　　岳飞略一沉思：“既然如此，我便告诉你娘，你昨日上课走神被先生骂！让你娘也打你板子。”
	　　“哎呀，人家好怕怕哟……”程学故意像小姑娘般抱着胸口，然后贼兮兮地笑起来，“你敢和我娘告状，我就去和小米说，你稀罕她！”说罢，他起身就跑。
	　　“等等！别胡说八道！明明喜欢她的是你吧！少推在我身上！”岳飞飞奔去拦。
	　　程学不甘示弱，反唇相讥：“你才胡说八道，我不喜欢那种丑八怪。”
	　　两个男孩在河塘乱成一团，你追我逐，越行越远，打闹嘻哈声传入江上白发渔翁耳中，他回忆起很久以前的事情，想起了很多经历的东西，嘴角露出会心一笑，唱起嘹亮的渔歌……
	　　湍河河水向南流了多少年？
	　　湍河河畔顽童换了多少人？
	　　河水不变，人却变了。
	　　大家都是这样长大的。
	　　【贰】
	　　人人都说他们是好兄弟，每天一起玩，却不知程学私下里却很讨厌岳飞。
	　　“你看看，隔壁家的岳飞每天锻炼体格好，比你动作敏捷，比你听话，比你懂事，比你长得高，比你稳重伶俐讨人欢心，比你……”是不是每个孩子身边都有个这样完美无缺的隔壁家孩子？他是所有父母羡慕嫉妒恨的榜样，是小孩们的公敌，把程学听得耳朵起老茧，若非碍着孝道，他恨不得对母亲大吼：“既然隔壁家岳飞那么好！就让他做你儿子算了！”
	　　程母怨念：“自家儿子，说说你上进还不成？”
	　　面对有口无心的母亲，程学气得肚子都鼓了，偏偏发作不得。
	　　最最可恨的是岳飞还是个非常厚道的好人，对怨恨茫然不知，待程学极好，不但经常和他玩，还经常羡慕地夸他背书比自己强些。可是他不知程学为了比他强这一点点，每日挑灯苦读，付出的努力是他的好几倍，只为在学堂博得先生一声赞。
	　　可是，先生仍夸：“思贤勤奋，却照本宣科，少了三分灵气，鹏举见解过人，他日非等闲辈。”
	　　更更过分的是，孝悌里的女孩们每次见了岳飞就眉开眼笑，远远就围上前搭话，岳飞老实，往往被大胆的女孩调戏得脸红，对她们避之不及，却让男孩们恨得咬牙切齿。
	　　若世上无岳飞该有多好？
	　　这样他就是孝悌里最好的孩子了。
	　　所有女孩都会喜欢他了，小米也会喜欢他了。
	　　程学不止一次这样想。
	　　【叁】
	　　米铺的女儿沈小米是孝悌里最讨人喜欢的女孩，她有圆乎乎的小脸，白嫩嫩的皮肤，说话甜，家教好，聪明伶俐，手脚勤快，做事落落大方不扭捏，而且特别喜欢笑，笑起来眼睛弯得像月牙儿，笑得人心窝里暖洋洋的。
	　　虽然异性意识觉醒得朦朦胧胧，但孝悌里的男娃娃对沈小米或多或少都有些好感，每个男孩表达喜欢的方式不同，却都觉得自己喜欢哪个小女娃会在兄弟们面前丢脸，很多小男孩表达喜欢的方法都是想方设法欺负她……
	　　走到路边被拉扯头发，叫她丑八怪，找癞蛤蟆吓唬她，每次把她吓得大哭大叫，只要能让她注意到自己，心里就有说不出的痛快，程学也喜欢沈小米，随大众叫过她好几次臭丫头……
	　　只有岳飞从不欺负人，他说：“不能恃强凌弱。”
	　　那天，屠夫家的三个身高体壮的臭小子，拿着条菜花蛇去吓唬沈小米，小米怕蛇，尖叫连连，一屁股坐在泥地上，连滚带爬，就连眼泪都飙出来了，几个臭小子还在哈哈大笑。
	　　心上女孩受辱，急需英雄搭救。
	　　程学不知哪来的勇气，他竟丢下书本，抄起路边的枯枝，拿出降龙伏虎的气势，英勇无比地扑过去，紧接着被大毛伸脚一勾，摔了个狗啃泥，跌倒在沈小米身旁，撞成一堆，紧接着被痛打。
	　　沈小米吓得更厉害，惊叫连连：“别打了！救命！救命！”
	　　恰逢岳飞路过，他见好友挨打，不假思索丢下母亲训条，手持习武用的长棍加入战局，一挑一点一勾一划，简单的长棍在他手里流畅得像水中银蛇，恍若出征的大将军，每招每式都命中敌方，硬生生以一敌三，将屠夫家三个小子打得鼻青面肿，落荒而逃。然后背起受伤的程学，与沈小米一块儿将他送回家去。
	　　没过多久，胡屠夫杀上门来告状，直指岳飞与程学为小事将他儿子打得头破血流，胡屠夫的妻子唾沫星子整整飞了一下午，骂得声嘶力竭，将程家老太爷差点气得偏瘫，将岳家母亲气得脸色发黑。
	　　上学读书，怎可无事生非？
	　　小孩打架，哪有下这般狠手？
	　　让你学武强身，并非恃强凌弱。
	　　结论：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母亲骂不绝耳，父亲藤条舞得虎虎生威，对门传来的哀嚎声不绝于耳。
	　　程学嘴巴甜，母亲性情也温和些，挨了半个时辰揍便讨好卖乖得了宽恕，然后带着愧疚，啃着鸡腿坐在门槛上为对家担忧。岳飞可是个不善说话的闷葫芦，从来不讨饶，所以那顿打整整挨了两个时辰，还被父亲罚不准吃饭，在堂屋跪祖宗，程学觉得他很可怜。
	　　傍晚时分，岳父出门送货，岳母在后屋织布。
	　　程学趁大家不留意，抱着个炊饼，偷偷摸摸钻进他家门，屋里看守的大黄狗见是熟人，眼皮都没抬，继续趴窝睡觉，让程学顺利地跑到了堂屋。
	　　岳飞见他来，警觉四望，确认父母不在身边方开口：“跑来做什么？”
	　　程学唉声叹气：“兄弟，屁股疼不？”
	　　岳飞是个很倔强的人，不管练武还是读书，从不叫苦叫累，奈何来看望的是自己好友，也不需见外，便犹豫许久，点头：“疼。”
	　　岳飞的父母对他的品行道德要求更高，教训起来也比较重。
	　　程学对他很是同情，从怀里掏出炊饼，丢他怀里，命令：“我替你望风，快吃了。”
	　　岳飞犹豫：“我娘，她也是为我好……”
	　　程学嗤：“她说不让你吃晚饭，又没说不让你吃别人送的饼。”
	　　肚子饿得很难受，炊饼香气太诱人，岳飞虽憨，却不蠢，终于没再坚持，他快速接过食物，三口并两口往嘴里塞，噎得直翻白眼，还担心被母亲发现，吃完保证：“下次你做错事，爹不让你吃晚饭时，我也偷偷给你送大饼。”
	　　程学幽幽道：“他不会不让我吃晚饭，只会把我吊起来抽……”
	　　岳飞想了想：“我拦不住你爹，不过……”
	　　两人声量压得极低，唯恐被岳母发现。听说她出生书香世家，最爱说大道理，什么礼义廉耻，什么忠君报国，统统都是很难理解的东西，偏偏被看得很认真，而且眼里揉不得一点砂，不准岳飞做一丝一毫坏事。
	　　小孩子哪懂那么多大道理，什么爱国爱民，什么忠君报国，都和他们很遥远，只觉得管束多的父母都难缠。
	　　庆幸的是，今天她似乎很不警觉，直到黄昏云彩斑斓，斜阳似血，她在隔壁屋织布，织机声音嘎嘎传来，两孩子在堂屋偷偷聊了许久，她居然一点也没察觉。
	　　夜幕降临，炊饼吃完，安慰的话也说了一箩筐。
	　　门外传来归家男人的脚步声，程学方心不甘情不愿地偷溜离开。
	　　岳飞继续眼观鼻，鼻观心，装出认真反省的样子。
	　　岳母停下织机，轻轻看眼堂屋外离去的小小身影，笑着摇了摇头。只在晚上不经意的时候稍稍对岳飞提起：“程家小子虽皮，却是可以做朋友的。”
	　　岳飞摸着肚子，若有所思。
	　　沈小米正在岳家门外伸脖子，程学看到她，想起今天的英雄事迹，得意地把胸腔挺直，准备等待夸赞，未料，她却担忧问：“鹏举大哥还好吗？”
	　　程学愣了许久，支吾道：“还好。”
	　　沈小米脸上露出比晚霞还灿烂的色彩，她带着憧憬，带着害羞，轻轻道：“鹏举大哥救了我，他真是天底下最大的英雄呢。”
	　　明明先去救她的人是我。
	　　获救少女仍对另一个男孩的关心之意切切，难以表述。
	　　程学磕磕绊绊答：“是……是啊。”
	　　为什么？她眼里看到的只有岳飞？
	　　为什么？为什么岳飞要是自己的好兄弟？
	　　明明他也很努力了啊！
	　　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他不如岳飞？
	　　程学欢快的心再次沉下去，重重跌落谷底。
	　　事情到了绝望的地步吗？
	　　不，他还想再努力一点点……
	　　【肆】
	　　年复一年，月复一月。
	　　岳飞身材越发高大，才学出众，十二岁时去与陈广学枪法，一县无敌。
	　　程学努力念书，亦得先生的好评，夸他勤能补拙，是学子榜样，前途大好。
	　　每次听到先生们的赞扬，岳飞就拍着他的肩膀，爽朗地笑：“好兄弟，我就知道你是个好的，说不准将来还真能做大官。”程学就笑眯眯地回话：“是啊，倒是你做将军有些太斯文了吧，吟诗作对的，哪有将军研究这些？别光会纸上谈兵吧？”岳飞怒了，毫不客气地反击：“你做官员倒也不错，就是瘦了些，有点尖嘴猴腮，看着有硕鼠之风，不得不令人担忧。”
	　　程学怒：“滚！”
	　　岳飞笑：“彼此彼此。”
	　　沉默，再沉默……
	　　两人相视无语，猛地爆发出哄堂大笑。
	　　所谓的好兄弟，大概是要一起长大，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互相取笑的？
	　　【伍】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元宵灯会是最热闹的节日，古朴的街道被彩灯映得五颜六色，烛火如珠光，遮盖了天上的星星。耍龙灯，猜灯谜，吃汤圆，笑声能惊动九霄的神仙。趁着低低夜色，男男女女低语私会，有大胆女孩向心上人丢绣帕，有大胆男孩给心上姑娘送东西，不会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这是无顾忌的夜，这是最浪漫的夜，也是少年少女们玩乐的夜……
	　　先生也不是不通人情的人，学中准了假，岳飞和程学相约溜去猜灯谜。
	　　纵使知道岳飞对儿女私情无感，沈小米依旧痴痴地喜欢着他，只是碍于矜持，不能随便搭话。如今听说他要看花灯，她便梳妆打扮得漂漂亮亮出门，希望博他多看一眼，偏偏不敢靠近，便站在烧馄饨的小摊前偷偷地等，偷偷地看，看心上人将鲤鱼花灯摘入手，笑嘻嘻提着欲扬长而去，纵有千言万语，却不敢站出来和他多说一句话。所幸她爹知道她的心思，答应过了年就让人去岳家探口风，两家门当户对，岳母对她也甚是欢喜，想必不会拒绝，然后两人可琴瑟……她越想越羞，忘了周围景色。
	　　馄饨摊火生得正旺，汤水烧得正开，毛手毛脚的伙计在和客人吵架，却被暴躁的客人推了把，倒向汤锅，滚烫的汤锅洒向偷偷躲在旁边发呆的少女……
	　　沈小米回过神已来不及，她惊恐地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惊叫，捂住脸，绝望地闭上眼，却被强大的力量推去隔壁，没有预想中的剧痛，只有腿上隐隐传来几点被烫伤的痛楚，提醒着灾难的发生。
	　　是谁救了她？鹏举大哥吗？
	　　她怯怯发抖地睁开眼，却见程学躺在滚烫的汤水中，痛苦抽搐，双手，双脚，脸上皆是伤痕累累……岳飞旋即赶到，看了眼局势，迅速从焦急中冷静下来，提了桶冷水为他浸泡伤口，并命令傻在旁边的馄饨店老板去请大夫。
	　　沈小米白着脸，蠕着嘴唇，百感交集，最终“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大夫来了，他说程学性命无碍，手足亦无碍，就是身上和脸上的疤痕或许一辈子都无法消除，很是难看。大宋科举，不要脸上有瑕疵之人，他的梦想自此中断。儿子再也不能当官了，程家爹娘哭得和泪人儿似的。沈家爹娘愧疚万分，提出补偿，要将小米嫁给程学。
	　　程学连连摇头拒绝，他知道沈小米喜欢的是谁。
	　　可是，沈小米抬头看了眼岳飞，再看看他，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般，狠狠地点了点头。
	　　程沈两家定亲。
	　　唢呐喇叭，红服喜轿。
	　　少女仿佛在一夜间长大，她拭去泪痕，坚决果断地说：“思贤大哥，是我对不起你，我以后会好好服侍你的……”
	　　程学苦笑着低头，桌上有不知情的岳飞为好兄弟的婚礼而高高兴兴送的重礼，而他的妻子，乖巧地坐在红烛边，替他宽衣，漂亮的眉头轻轻锁着，带着波光的眼睛微微闪烁着，似乎欲语还休，最终还是没说出来。
	　　她是否举案齐眉，意难平？
	　　程学不敢往下想，他不后悔救小米，可他不想要怜悯而来的感情，他想堂堂正正超越岳飞，获得心上人的青睐。
	　　鹏举大哥文武双全，将来前途无可限量。
	　　原本并肩而行的同伴，差距越来越远，他这辈子永远也追不上。
	　　不甘，好不甘……
	　　要是世间没有岳鹏举，他就不会那么难受了吧？
	　　洞房花烛夜，程学捂着脸，哭得像个孩子。
	　　【陆】
	　　婚后的日子便是柴米油盐，程学虽不能科举，胜在脑子聪明，将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沈小米主持家务，孝顺公婆，贤惠名声人人夸赞。
	　　每个人都在长大，世事忽变。
	　　靖康元年，正月，金兵围汴京。
	　　靖康二年，汴京城破，徽钦二帝被俘北去，皇室男女老幼尽被虏走，北宋灭。赵构在外组织勤王兵马，于南京即皇帝位，改元建炎。
	　　金人入侵，烧杀掳掠，非所欲为，相州自古兵家重地，沦陷敌手，湍河河畔，处处尸骨，美景不复。背井离乡，母子离别，夫妻分散，人人终日以泪洗面，何等凄凉。
	　　说什么温香软玉，说什么升官发财，统统不及眼前惨状重要。百姓群情激涌，无数男儿投军，誓要捍卫故土。
	　　靖康元年，枢密院官刘浩在相州募敢死义士，二十四岁的岳飞应募，他们在临行前，皆在身上刺“精忠报国”。
	　　父亲惨死金人手，故土失陷，不共盖天之仇怎可忍？程学和许多年轻人般，将家里安顿好，义无反顾地要投军，却因腿伤，被拒几次，仍死缠烂打，终于感动密院官，将他留下来，却只被分配做了个伙夫，分配去其他地方服役。
	　　出发前，两个好兄弟在河畔聚首，他们喝了很多酒，醉醺醺的，岳飞给他看了自己的刺青，说起雄图壮志。程学很是嫉妒，带着酒意问：“为什么你是当兵，我是做伙夫？什么精忠报国，我也刺！”骂完他就发酒疯，拔了把刀想往肚皮上乱戳。
	　　岳飞给吓到了，死死拦下：“军队总有不同职务的，伙夫也能忠君，也能报国。”
	　　程学拿着刀，对着河水乱挥乱打：“不！我不要做伙夫！我要去砍死那些该死的金兵！替我爹报仇！他是那么好的老实人，从小教我仁义廉耻，教我做好人，他就算被人骂三句都不回一句嘴，铺桥修路什么都干，可是老天无眼，为何不收造孽的却收了他，我的爹啊，你错了，你统统都错了……”
	　　岳飞：“金兵那些恶狗有报应的，咱们会将他们打回老家去。”
	　　程学捂着脸，号啕大哭：“你可沙场征战，我连亲手替父亲报仇都做不到！只能烧饭，烧他娘的饭！”
	　　岳飞很认真地说：“你烧饭给我吃，我替你多砍几个金兵。”
	　　程学抬起哭红的眼，死死看着这个表情从未有过那么严肃的好兄弟，百感交集。从小到大，岳飞耀眼得仿佛天上的明星，万众丛中的光辉，与生俱来的首领，他善良仁厚，是个好人，好兄弟，这样强烈的对比，总是有意无意地撩动起程学的自卑……
	　　他清楚知道，自己的妻子沈小米曾深深地爱慕这颗比北斗还闪亮的明星，却嫁给了自己，一只再也不能飞上蓝天的麻雀，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在家中默默织着布。或许因此，她不爱笑，也不爱哭，纵使父伤母丧，也只会偷偷躲在没人的地方，把眼泪往肚里吞，她永远鼓励支持他做任何想做的事，从不抱怨，规规矩矩地做着大家眼里的贤妻良母，受着所有的夸赞，却把所有感情压抑下去，仿佛一个不会爱不会恨的玩偶娃娃。
	　　程学不怪沈小米，她是被迫嫁给自己的。
	　　夫妻之间举案齐眉，相敬如宾足矣。
	　　程学不恨岳飞，他是天地间最好的兄弟。
	　　可是他真的不能制止自己嫉妒岳飞，嫉妒他的才能和优秀，仿佛心魔般，他甚至不止一次偷偷希望岳飞消失，说话间忍不住反唇相讥，故意让对方难受，可是回过神来，他又意识到自己的错，为产生这样的念头而忏悔不已。
	　　若嫉妒是罪，他早已万劫不复。
	　　“好兄弟，别哭了，”岳飞重重按住他肩膀，许下誓言，“我们必将金兵驱走，收复家园，届时再去湍河河畔，要有老金家的桃花饼，陈记的炖羊肉，胡寡妇酒坊酿的陈酒，酒醇肉香，咱兄弟大喝一场，不醉不归。”
	　　程学将头深深地埋在膝盖里：“好，好……”
	　　“芦苇高，芦苇长，隔山隔水遥相望。芦苇这边是故乡，芦苇那边是汪洋……”
	　　有顽童从远处跑来，唱着那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歌，让他们想起了许多过去的事情，河边掏的鸟蛋，挨过的板子，偷溜玩水的池塘，还有童年的梦想，岳飞也不由打着拍子，轻轻随着歌声唱了起来：“芦苇高，芦苇长，芦苇荡边编织忙。编成卷入我行囊，伴我从此去远航……”他的嗓子有些粗，不甚动听，他的调有些偏，听着有些怪异。
	　　程学鄙视：“你唱歌还是那么难听。”
	　　岳飞尴尬笑：“算了，别介意。”
	　　好兄弟，今日分道扬镳，他日何时聚首？
	　　“鹏举，咱们要做一辈子的好兄弟。”
	　　“嗯。”
	　　“鹏举，你以后要冲前锋，刀剑无眼，要小心，先好好活着，再狠狠砍金兵。”
	　　“会的。”
	　　“再见。”
	　　“再见。”
	　　少年们背道而去。
	　　【柒】
	　　建炎四年，四月，岳飞诏令收复建康，败金人于建康东南三十里的清水亭，又败金人于新亭。
	　　绍兴四年，五月，襄阳陷落，岳飞出师，复郢州，李成弃襄阳去，岳飞遂复襄阳府，败李成于新野市。六月，岳飞挥师北伐，收复襄阳六郡。八月，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九月，金、伪齐合兵南侵淮西。飞奉诏出师，败金人于庐州，金人退师。
	　　绍兴五年，二月，受镇宁崇信军节度使，封武昌郡开国侯。六月，平定杨幺之乱。
	　　绍兴六年，三月，徙镇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八月，北伐收复商州、虢州，十一月，伪齐进犯江汉，岳飞破伪齐加兵宛、叶之间。
	　　绍兴七年，二月，拜太尉，升宣抚使。
	　　绍兴十年，五月，金人背盟南侵。六月，岳飞出师北伐，复颍昌府、河南府等十余州郡。先后取得郾城、颍昌、朱仙镇等大捷。
	　　【捌】
	　　程学腿疾，受不得寒，跟不上急行军，纵使勉力支撑，还是被列入老弱残军，待精锐开往抗金前线后，他却被调往临安府做管街道的守备军，天子脚下，日子清闲得能淡出个鸟来，连金兵的脸都看不到，很是憋屈。沈小米聪慧，随丈夫举家迁移到巴州，纵使家产丧失大半，她仗着头脑聪明，和丈夫有商有量，做起买卖得心应手，很快又让生活有了起色，然后肚子里又怀了第三个娃娃，妻贤子孝，就算日子过得困苦些也是舒坦的，闲暇时，他经常在街边和摆棋的黄老头吹嘘自家儿时好兄弟做了大将军，武艺出众，打得金人落花流水，收复山河指日可待。
	　　“鹏举大哥耍的枪真是虎虎生威，枪尖带的气劲就能把树叶给刮下来！他做人还特别的仗义！他上次在朱仙镇上，亲手砍了十八个金兵的脑袋，唬得蛮子尿裤子。”他口才好，真话里带着吹嘘，说得好，听得众人齐声叫好，气得说书先生面红耳赤，只恨不得把这个砸饭碗的家伙两脚踹走，并出言讽刺：“你家兄弟倒是了不得，怎么你还是个管大街的小兵？漂亮话谁不会说？有传言说岳将军好大喜功，你说岳将军砍了十八个就砍了十八个？！说不定是谎报军功，要升官发财也有的。”
	　　“滚你个蛋！”程学气得脸红脖子粗，怒道，“鹏举大哥来信与我，说砍了十八个就十八个！老子又不能给他升官发财，撒你个鬼的谎！”
	　　说书先生再笑：“我看你得意得劲，险些以为这些人头是你砍的。”
	　　程学“哼哼”两声道：“最近腿脚好了许多，几路棍法也练顺当了，我正在写信与鹏举大哥，让他保荐我从军，也去杀几个金蛮子，为国出力。”
	　　有马姓客商鬼头鬼脑探过来问：“我倒是听说岳将军私通金国？让金国装败，他好取得更多军权，然后再把咱们弄垮？”
	　　听见这不靠谱的猜测，众人哄堂大笑起来。
	　　程学带头骂：“鹏举大哥的亲人有不少被金人杀伤，如今战果累累，金兵畏惧，他有多深的毛病才投敌叛国啊？”
	　　黄老头揉揉浑浊的双眼，问：“啥子，俺木听清楚。”
	　　马客商一拍大腿道：“我家表姐的丈夫的侄子的表哥的儿子是秦丞相的门人，从他口里传出来的话还能有假？说岳将军贪功误国，皇上要收拾他呢。”
	　　程学勃然大怒，砸了茶碗，骂道：“少妖言惑众了！岳鹏举行得正坐得端！岳家军个个都是铁骨铮铮的好汉！一口唾沫一个钉子，忠心赤胆，就算把他脑袋摘了，也不会做出对不起朝廷，对不起天下的事情！他媳妇认识我媳妇，还曾写信抱怨过，说鹏举做官是捞不到半个银钱，因为皇后与王妃都在北方受苦，就不准她穿绫罗，还将自家的钱财都卖了给军中买弓，闹得她不知自家的下顿饭在哪里，这样好的将军怎会犯事？”
	　　马客商摇头晃脑：“秦丞相也是好人啊，才华横溢，还给穷苦人施粥舍药，遇到冻死的乞丐都会掉眼泪，他口中说出的话哪能有假？”
	　　“呸呸呸！”程学不屑道，“皇帝不会怀疑岳将军的忠心的。”
	　　马客商坚持：“无风不起浪，怕是岳将军身上也有些不干净的地方。”
	　　“岳将军是清白的！”
	　　“秦丞相是正确的！”
	　　众说纷纭，各不退让。
	　　“你们在说什么？”黄老头糊里糊涂地从瞌睡中悠悠醒来，抬起头，眯了眯眼：“天昏了，要下雪了，回家去收衣吧，各扫门前雪哟——”他家老伴儿黑着脸扶着他，颤巍巍地往巷子里走去，闲聊的人吵完争完，带着满腹的不甘。纷纷散场。
	　　官道上，马蹄传来，城门大开，有京师快马带金牌直赴沙场。
	　　【玖】
	　　绍兴十一年，一月金国再犯淮西，岳飞领八千骑兵驰援淮西。还朝，罢宣抚使，授枢密副使，秦桧陷害，朝廷连下十二道金牌，急令岳飞“措置班师”。十月下狱大理寺。
	　　消息传来，程学的脸都白了。
	　　他带着银钱，带着酒肉去看岳飞，想见他一面，奈何狱卒虽贪，却得秦丞相严令，任凭他出多少银钱，也不肯放入。程学在门口磨了又磨，烦不胜烦，终于惹怒官兵，狠狠一脚踹到他屁股上，跌入雪地里，滚了好几下，趴着半晌起不来了。
	　　有好心狱卒名隗顺，上前安慰：“放心吧，岳将军的忠心圣人心里都清楚的，只是问问话，问完就放走，不会对他怎么样的。岳将军是为大家在打金兵，咱们虽爱钱，却也不会刻薄这样的好人，岳将军家是真穷，前些天我们为岳将军凑钱买酒肉，我那不省事的婆娘不但不给钱，还将我狠揍一顿，眼角的乌青至今未消，真他娘的痛。”
	　　站在他隔壁的狱卒小何闻言大笑：“也就你怕老婆，和怕老虎似的，连点酒肉钱都掏不出，让我们帮忙凑。”
	　　隗顺大怒，扭头骂：“老子是敬媳妇，哪来的骂！”
	　　小何不怕他发火，笑眯眯：“你将酒肉留下，晚点我替你送进去好了。”
	　　“你们要告诉他，思贤来看他了。”程学留下酒肉和银钱，千叮万嘱，“他爱吃肥肉，讨厌萝卜的味，但别人给他的话，也从不说自己不喜欢，老勉强自己吃，最后委屈自己。”
	　　狱卒连连应下。
	　　略安心，回头走了两步，却见沈小米白着脸，挺着肚子，呆呆地站在不远处的雪地里，似乎很是忧虑，大概是在担忧心头念念不忘的人。他愧疚地低着头，叹了口气：“对不起，我没本事。”
	　　沈小米却将一件轻软的斗篷罩下，细语轻声道：“天寒露重，记得添衣。”
	　　他反手，重重握住她，然后缓缓松开，没有说什么。
	　　【拾】
	　　岳将军有罪无罪？从官员到百姓，临安府内掀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论话题。以秦桧为首的主和派，得金人威胁，逼杀岳飞，严加拷打，勒令其承认叛国罪名，韩世忠气愤不过，为此质问秦桧，只得“莫须有”罪名。
	　　终于，在除夕之夜，今上命人将岳飞杀害于大理寺狱中，长子岳云及部下张宪斩于闹市，这个叛国罪定得让所有人糊里糊涂。岳飞次女孝娥闻父兄获此千古奇冤，鸣冤不止，泪尽化血，血干泪枯，愤而抱银瓶跳井身亡，只言要去阎王面前服侍父亲，替父伸冤，终年十三。
	　　天下哗然，争论更盛。
	　　狱卒朝夕相处，知其怨，为他送行，皆泣不成声。
	　　隗顺鬼鬼祟祟凑过去问：“岳将军，你还有什么想做的事吗？”
	　　岳飞简单交代完家事后，搁下笔，答：“若有姓程的兄弟来见我，便说鹏举无能，未曾实现与他的承诺，尚未收回家乡，愧对父老相亲……”
	　　幼年时的歌谣，历历在耳，他轻轻抚过自己身上的刺青，有些惘然。他忠君报国，对得起天地，可是没想过君会如此绝情待他，听令行事，结果却是丢了朝思暮想的家乡。
	　　入狱时，秦桧派人来看过他，说：“对不起，我也是为了大宋江山，金强宋弱，再打下来对百姓百害无一利。”
	　　他只回了一个字：“呸！”
	　　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十二道金牌，回不回？
	　　临刑前，隗顺忍不住问：“反正都是死，为何不背着叛逆骂名，收复河山？”
	　　岳飞认真想了想，还是摇头：“自幼母亲教导要精忠报国，我必须做。”这四个字的禁锢比身上的刺青更深，早已刻入肌肤，刻入骨髓，已成为他摆脱不了的习惯。”
	　　隗顺问：“时至今日，你母亲看到儿子的下场，会后悔吗？”
	　　岳飞稍稍恍惚了一下，摇了摇头：“至少我无悔。”
	　　隗顺号啕大哭：“好，好好好。”
	　　岳飞昂然就义，绝笔“天日昭昭”。他至死双目都是睁着的，直直看着金兵入侵的地方。
	　　众人泪流不止。
	　　一代名将身死，冤屈撼动天下，却撼动不了某些人的心。金兀术整军回到开封，不费吹灰之力，再次占领了中原地区。
	　　自此十年之功，废于一旦！
	　　【拾壹】
	　　岳飞死了，程学像老了十岁，木木地看着大理寺方向不说话。
	　　沈小米轻轻用手抚上他的肩膀，生儿育女，劳作多年，她原本细嫩的十指早已因劳作而布满茧子，细细的皱纹爬上眼角，双鬓出现丝丝白发，可依旧是他当年深深爱着的少女。
	　　程学沙哑着说：“小米，他去了……”
	　　沈小米轻轻地“嗯”了一声，坐在他身旁：“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呢。”
	　　难以言语的冲动涌上心头，曾埋藏在心里多年的秘密，他再也无法忍耐，终于宣之于口：“对不起，我是知道你喜欢他的，我见你待他那么好，所以，所以……”
	　　沈小米惊愕地看着他：“夫君何出此言？”
	　　程学一口做气道：“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鹏举大哥，若不是我受伤让你和爹娘愧疚，你定不会嫁给我。那时候你娘亲都和鹏举大哥的娘亲探过口风，说要定亲的了，都是我，都是我坏了你的好姻缘，让你一辈子跟着我这个废人，吃苦受累，就算你心有不甘，不愿和我说话，性子冷漠些，我也不怪你。”
	　　“不是，不是的，我没有不甘，”沈小米就像听到什么最大奇闻般，忽然笑了，继而又哭了，仿佛要泄尽多年的委屈般号啕大哭起来，“你念书那么好，那么有雄心壮志，是我害你不能科举，不能做官，委委屈屈地要在乡下过一辈子。”
	　　程学惊愕：“我以为你一直对鹏举大哥……”
	　　沈小米拼命摇着头：“自你舍命将我从热汤中救起，我就知道谁是我的良人。鹏举大哥很好很好，可是那么多年来，我喜欢的只有你。可是我心里有愧，害怕你怨我，恨我，所以不敢说……”她羞愧难当，哭着扭头而去。
	　　错了，原来全错了。
	　　程学愣愣地站在未化的雪地里，往事历历，再次浮现眼前。
	　　这个比他聪明，比他帅气，比他能干，比他讨人欢心，比他强大的兄弟。
	　　他曾对他有过无尽的恨，也曾无数次想过让岳飞消失，可是当岳飞真正要消失的时候，他却发现记得的都是他的好，心是那么痛，仿佛裂锦，一丝丝，一寸寸的痛。从今往后，再没这样关心他，陪他笑，陪他玩，陪他挨打，陪他做坏事，陪他隐藏秘密的好兄弟了。他忽然想起，岳飞知道他喜欢沈小米后，再没和小米说过一句话，他忽然想起，岳飞经常帮他提示背书内容以免被先生打板子，他想起岳飞在河边答应替他复仇，而他确确实实做了，且做得很好，很好……
	　　可是他对岳飞做了什么？
	　　斤斤计较？嫉妒怨恨？
	　　他这小鸡肠肚的贱人，竟然会希望岳飞永远消失。
	　　如果可以，他可以把小时候偷偷发下的诅咒都收回来吗？
	　　如果可以，他可以替兄弟去死吗？
	　　希望这只是一场梦，梦醒里，他还是在远方抗金的威武大将军，他还是临安城内一小兵，等金兵退尽，大军班师，他要与他去湍河河畔再喝一杯酒，老金家的桃花饼，陈记的炖羊肉，胡寡妇酒坊酿的陈酒……
	　　重来吧，就算岳飞唱的歌再走调，他也不笑话他了。
	　　程学狠狠地用头撞着青石墙，一遍又一遍，头破血流，仿佛只有这样才能稍微减轻他内心的痛楚。
	　　求求老天，让一切重来吧。
	　　皇城脚下，他悔恨大哭。
	　　【拾贰】
	　　大年初一，程学跪在大理寺前，替岳飞伸冤。
	　　自岳将军死后，常有百姓哭他，秦桧为求和大局，狠狠收拾了几次，今再见有人哭，命拖出去打了二十大板。程学拖着血淋漓的大腿，再次替岳飞伸冤，秦桧再命打四十板子，行刑之人怜岳将军冤屈，手下留情，方未丧性命，只勒令他远去。
	　　程学不死心，拄着拐杖，拖着伤，打听到今上出巡，再次告状，求为岳将军收尸。
	　　金甲拦路，帝面无表情，不屑一顾，车马而去。
	　　程学痛不欲生，返回大理寺，路遇隗顺，两人痛诉岳将军冤情，抱头痛哭，借着酒胆，素来胆小的程学拿出身上所有银钱，递给隗顺，重重磕了三个响头，只求为兄弟入土为安。
	　　“私自替犯人收尸，被发现是杀头的罪名。”隗顺酒胆虽有，仍很害怕，他有些踌躇，有些不解，“虽然岳将军死得冤，但人死万事了，你到处为他伸冤，何苦送了自己性命，要想想老小妻儿。”
	　　“岳将军不会永远蒙冤的！贱内说人死有轻重，怎能顾惜自己而让英雄蒙羞，孝娥年幼，尚自为父投井，她已买好棺材与丧衣，吩咐好儿女后事，若我去了，她便替岳将军伸冤，她去了，我儿子来替岳将军伸冤，只愿为青天昭雪，愿与昭昭天理同生共死。”程学再次磕头，头破血流仍道，“他是我的好兄弟，我不能让奸臣扭曲他的事迹，让世人想拜祭却找不到我兄弟的行踪！我要为他建庙，修书，让他名垂千古，昭雪冤案，把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事迹公告天下，我要让我兄弟的尸骨不被埋没人间！”
	　　隗顺感慨：“你真不怕死？”
	　　程学点头：“不怕！”
	　　“奶奶的！你有那么贤惠的媳妇都不怕死，我天天给媳妇欺负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隗顺咬牙，“老子干了！”
	　　夜半三更，两个小小的人物在鬼鬼祟祟行动，隗顺偷偷摸摸地从狱中把岳飞的尸首背出，与在狱外接应的程学带来的病死尸首对换，背出临安城，葬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沈小米白衣素缟，在等待他们。没有墓碑，没有贡品，没有纸钱，只有个小小的黄土包，葬着所有的冤屈，葬着所有的友情。
	　　那年，他们一起唱过歌，他们一起打过架，他们一起念过书，他们一起受过罚。
	　　如今，他们分道扬镳，他们生死永隔。
	　　他们再不可以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醉醺醺地相扶相持，一起说着说不完的话儿了，任何东西失去都可以再努力得回，可是人的生命却不能。
	　　天很冷，尸首尚全，岳飞的双目依旧圆睁，怎么也闭不上。程学拿着最后一把土，隗顺催了又催，怎么也撒不下去。他一次又一次地拢过他的眼，在他耳边叮嘱着。
	　　“好兄弟，好好睡，金人总归会被打败。”
	　　“好兄弟，好好睡，天下人一定会知道你的冤屈。”
	　　“好兄弟，那天我会回来。”
	　　“好兄弟，到时再干一杯酒。”
	　　不知是他的体温暖化了尸体的僵硬，还是岳飞神灵有知听到了他的话，忽然岳飞的双目缓缓闭上了，神色安详。程学哭着将土洒下，苍天在上，昏君当道，现在的他找不到可伸冤的途径，可是公道在人心，他可以等待，用尽所有的努力，用嘴，用笔，将岳将军的事迹传诵下去，等明君来临，让他沉冤得雪。
	　　好兄弟，天快亮了。
	　　活着的人要站起来，擦干泪，不再哭。
	　　【拾叁】
	　　民间对岳将军的故事越来越多，明白真相的人越来越多，对秦桧的憎恨越来越深。
	　　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便下诏平反岳飞，谥武穆，改葬在西湖栖霞岭。
	　　【拾肆】
	　　栖霞岭，有六十多岁的白发老头，醉醺醺的，手持酒壶，把美酒一杯又一杯地往墓上撒，上好的酒水浸入坟头，消失不见。他大哭大笑，状若癫狂，不停高呼：“老天有眼！老天有眼！鹏举大哥，咱们再来喝酒！喝酒！”
	　　路人皆侧目。
	　　远处有俩牧童高歌，手持草叶，摇摇晃晃结伴骑牛而来。
	　　“芦苇高，芦苇长，芦花似雪雪茫茫。芦苇最知风儿暴，芦苇最知雨儿狂。芦苇高，芦苇长，芦苇荡里捉迷藏。多少高堂名利客，都是当年放牛郎。芦苇高，芦苇长，隔山隔水遥相望。芦苇这边是故乡，芦苇那边是汪洋。芦苇高，芦苇长，芦苇荡边编织忙。编成卷入我行囊，伴我从此去远航。芦苇高，芦苇长，芦苇笛声多悠扬。牧童相和在远方，令人牵挂爹和娘……”
	　　好兄弟，咱们再喝一杯酒！
	　　岳飞，字鹏举，南宋名将，民族英雄。岳飞一生与来自于北疆境外的侵略者女真人建立的金国作战，为宋王朝抵御异族侵略，但是最后由于受到宋高宗的猜忌而被监禁，最终被赐死。宋孝宗淳熙六年（1169年），岳飞被追谥武穆，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岳飞被追封鄂王，故后人也尊称岳飞为“岳武穆”或“岳王”。
	　　如同很多中国古代的将领和政治家一样，岳飞也以文才传世。慷慨激昂，脍炙人口的《满江红》“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为全世界华人所熟知。岳飞另有一首《小重山》，写出了他一心忧国却在朝中孤立无援的心境。

【元】 忆江南
	　　至元五年，蒙古大汗孛儿只斤&middot;忽必烈发大军征讨南宋。
	　　【壹】
	　　“阿来夫，如娜仁陪其其格来了，你快准备，待会和她去说几句话。”
	　　天空碧蓝如宝石，阳光灿烂如黄金，巴特尔气喘吁吁地从远方奔来通风报信，他的好朋友特木尔和阿来夫正在草丛里挤成一团，嘻嘻哈哈。
	　　名叫其其格和如娜仁的少女和伙伴们一起捧着马奶酒，唱着歌儿打牧场来。她们新做的粉色袍子上绣着红蝴蝶，红扑扑的脸蛋上挂着艳阳留下的汗珠，嘴角的笑容比阳光更灿烂，跑起来乌油油的长辫在脑后一甩一甩，就像艳丽的山丹花。
	　　她们是所有草原少年的心上人，梦寐思求的女孩儿。
	　　当女孩们由远至近，阿来夫却怎么也不敢上前说话。特木尔推一把阿来夫，嘲笑：“你不是做梦都念着如娜仁吗？逼着咱们陪你来说话，平日里挺机灵的，怎到了她面前就像被阉割的羔羊般胆小？”
	　　阿来夫涨红了脸，低头拧着羊皮袍子不说话。
	　　特木尔最多坏主意，捅捅巴特尔，挤眉弄眼，使了个眼色。
	　　巴特尔会意，仗着身高体壮力气大，抓住阿来夫的胳膊，狠狠把他丢了出去。
	　　阿来夫想挣扎，怎挣得过他的神力，顿时站不稳身形，被推出直直倒在其其格面前，险些跌倒，把她吓一跳，差点洒出了手里的马奶酒。女孩们看清眼前来人，其其格低下头，如娜仁却忍不住咯咯笑起来，羞得阿来夫满脸通红，越发说不出话来，磕磕绊绊挖空心思编理由：“咱……咱们兄弟……是……是路过……路过采花的。”
	　　如娜仁抢先笑出声：“你是路过要采哪朵花？”
	　　阿来夫瞠目结舌，半晌答不上话，混沌道：“是巴特尔和特木尔把我推出来的！”
	　　特木尔怒：“出卖兄弟！真他妈的没出息！”
	　　巴特尔赶紧把脑袋又压低了些：“其其格不会怪我吧？”
	　　如娜仁四周望了两眼，拍着手道：“早看到巴特尔的大个头了，啥时候再过来给其其格唱首情歌吧。”
	　　面对女孩子的调戏，阿来夫的脸早已烧得像火盆里的炭般，他几乎是连滚带逃地溜，藏在草堆里的两个少年不敢再做帮凶，跟着跑。
	　　女孩们笑得更大声了：“胆小鬼！”
	　　其其格抬起长长的黑睫毛，笑着看了眼远去的巴特尔，没说话，却羞涩地低下头去。
	　　她一直觉得这个高高大大的少年格外不一般。
	　　巴特尔长得极其高大健壮，臂力过人，八岁就能抱起小牛犊，性格憨实，很受族人器重。唯独美中不足的是他母亲非蒙古人，原是苏州绣娘，名叫谢荷花，幼时因父犯事被牵连流放大理，后大理城破，她被掳去辗转数次后成为卓力格图的妻子，生下了巴特尔。卓力格图很喜欢来自江南的谢荷花，可是他不知道荷花是什么模样的花，便按蒙古语的花朵发音称她为“我最心爱的其其格”，这是蒙古女孩儿最常用的名字之一。
	　　谢荷花是个很好的妻子和母亲，她照顾丈夫疼爱孩子，不管放羊还是缝衣，都做得尽善尽美，可是她的眉间永远带着一抹愁苦，散不去，掩不住，就像风中楚楚可怜的柔弱花朵。
	　　后来，卓力格图去世了，谢荷花与儿子相依为命。
	　　巴特尔是孝顺的孩子，他会给母亲献上羔羊身上最肥美的肉，打来最好的狼皮，言听计从，百依百顺。他最爱的是在星星满天的夜晚，听母亲絮絮叨叨地说故乡的事情。母亲说她的故乡在江南，那里是美丽的水乡，处处有桥，家家有船。每年夏天，水中开满大片大片的荷花，红的、粉的、白的，遮住碧波荡漾。她和姊妹们泛舟水上，穿着绿萝衫，摘荷花，采莲子，唱着歌儿，玩水嬉闹：“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这首动听的歌谣，母亲唱过很多很多次，唱歌的时候，她脸上有不一样的温柔。
	　　不管她唱多少次，巴特尔都爱听。
	　　他也曾将这首歌谣唱给其其格听。
	　　幼年的其其格总是睁大那双像小鹿般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静静地听他唱，然后问：“荷花到底是什么样的花儿？江南该有多美？”
	　　巴特尔说：“我娘魂牵梦系想回去的地方，定是极美的。”
	　　其其格问：“江南与草原有多远？”
	　　巴特尔比划下长长的手臂：“大概有天与地那么远。”
	　　其其格感叹：“如果我也能去看一眼江南该多好？”
	　　巴特尔：“长大后就可以去了。”
	　　其其格：“长大是多大？像阿姊那么大吗？”
	　　巴特尔：“还要再大一点。”
	　　其其格：“像阿妈那么大吗？”
	　　巴特尔：“大概差不多吧。”
	　　其其格仰着小脸，郁闷：“好遥远……”
	　　“总有办法去的。”巴特尔叼着草叶躺在羊群旁，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他要带母亲和其其格去江南，去大家朝思暮想的水乡，看看那美丽的荷塘，听荷花丛中的欢快歌声。
	　　【贰】
	　　“大汗要征兵了！打宋羊了！打宋羊了！”
	　　“大汗亲自来征兵了！”
	　　忽如其来的命令击破了碧蓝如宝石般的天空，越过灿烂如黄金般的阳光，嘹亮的号子由远至近传来，马蹄下草沫四溅，揉破了山丹花，踏碎了银莲花，带着草原男儿豪迈的呐喊声，直奔塔塔儿部的蒙古包而来，向所有牧民宣布大汗的征兵令。
	　　“十六岁以上的男子统统跟大汗出征！升官发财，有牛有羊有女人啊！”
	　　“喂！那边蹲着的大个子，好魁梧的身子板，看着就是能吃能打的好汉子！快骑上你的骏马吧！”
	　　每个蒙古少年都听过许许多多父辈们的战斗故事，他们曾打败金国，进行过漫长的西征，灭掉花剌子模，讹答剌、布哈拉及撒马尔罕等地方，杀死大胡子的野蛮人，红头发的妖怪人，经历匪夷所思的冒险。故事里也有许许多多的英雄，他们战无不胜，无所不能，挽强弓，射大雕，驱虎狼，将马蹄所过之处都变成蒙古的土地，将贫苦的蒙古人带入富足的生活。
	　　长生天，成吉思汗的光辉照耀草原，每个孩子都渴望成为故事里大汗麾下的新英雄。
	　　忽必烈继承汗位后，处事英明，受万众拥戴。他心里有比曾祖更远大的志向，要创建更庞大更雄伟的帝国，他很清晰地知道，这个帝国的基石必须从攻下南宋，统治中原开始。为了梦想，他未来的路还有很长。
	　　“没有蒙古人会挨饿。”沐浴在塔塔儿部牧民们崇拜的目光中，大汗为大家勾勒着未来美好的宏图，正午的阳光过于炽烈，周围的声音比较嘈杂，让他有些晃神，竟未留意到远处奔腾而来的马蹄声，直冲而来。
	　　“大汗小心！是疯马！”部属们惊叫着，慌乱张弓搭箭。
	　　那是头高大的枣红色骏马不知何故发疯，它口吐白沫，双眼发红，狂奔而来。
	　　箭如雨，数只利箭射中了它的身躯，可是疯魔的它早已不知疼痛，甚至不知死亡降临，却激发更大的野性，横冲直撞，高高扬起蹄子，发出刺耳绝望的嘶鸣声。
	　　蒙古人爱马如命，大汗座下是他前些日子收复的黑马，他不愿假手于人，亲自驯养，黑马野性未脱，受到枣红马的惊吓刺激，开始不受控制地挣扎欲逃脱。大汗狠拉缰绳，好不容易控制住马匹，却见疯马已突破重围，即将冲到面前。
	　　躲闪不及，危急之刻，大汗拔出金刀，欲拼。
	　　巴特尔与兄弟正从远处赶来，见状，他从斜处冲出，双手死死拉住疯马的缰绳，手臂青筋暴起，肌肉纵横，双腿如扎了根般立于地上，在天生的力气下，疯马悲鸣着四蹄扬起，跳跃挣扎，踢得尘土飞扬，仍被拉得无法寸进，挣扎数次后，它终于轰然倒地，力尽身亡。
	　　大汗拭去额上冷汗，惊叹地发出第一声喝彩：“好神力！”
	　　围观人们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爆发出如雷的叫好声。
	　　“巴特尔！塔塔儿部第一勇士！”
	　　“巴特尔！蒙古的好汉子！”
	　　“巴特尔！草原上的雄鹰！”
	　　所有的赞美都毫不吝啬地往巴特尔头上加，就连麾下勇士众多的大汗，也不由为他动容。倒是巴特尔被汹涌的赞誉吓到了，他涨红了脸，呆在原地张口结舌数次，还是说不出话来，老实的面孔和高大身材就像独立于绵羊群里的大牦牛，有些傻愣愣的。
	　　大汗问过姓名后又问年纪。
	　　巴特尔受宠若惊道：“十……十六岁。”
	　　“好小子！少年英雄，有前途，”大汗惊叹，“你阿爸是谁？阿爷是谁？”
	　　巴特尔老实巴交道：“我阿爸是卓力格图，阿爷是拉克申。”
	　　大汗略一沉思，点头：“塔塔儿部的拉克申？！我听过他的名字，那可是太祖麾下最魁梧的好汉！打花剌子模时立过赫赫战功，看你这身板，不愧是他的好孙子！蒙古有你这样的勇士，何愁南宋不破？好！好！好！”他情不自禁地连呼三个好字，满是赞誉之情。
	　　巴特尔给夸得红了脸，忽而想起一事，低声问：“南宋可是江南？”
	　　大汗甩了个响鞭，笑道：“傻孩子，江南是南宋，非南宋是江南。”
	　　巴特尔问：“我们会去江南吗？”
	　　大汗大笑：“大汗马蹄所过的地方，不管江南还是江北，整个南宋统统都是蒙古人的土地！孩子，快快备好你的马鞍，拿上你的弓箭，告别你的爷娘，明日去军营。”
	　　巴特尔急忙答：“是！”
	　　大汗满意地扬长而去，巴特尔点头点得差点断了脖子。
	　　待大汗走后，他开心地在草原上翻了几个跟斗。
	　　“江南，梦寐以求的江南，我们终于能来了！”
	　　【叁】
	　　若大汗要发兵南宋，必会经过江南。
	　　巴特尔欢天喜地回去告诉母亲，他想母亲必会高兴地夸他是孝顺儿子的。
	　　未料，母亲闻言，手中绣活跌落地，仿佛傻了般看着他，一动不动，不知过了多久，她看着金顶大帐的方向，哆嗦着嘴唇问：“大汗……要打南宋？”
	　　巴特尔兴高采烈道：“嗯！若打下南宋，阿妈你便可以回江南了！我会好好努力挣战功，让阿妈过上好日子的！你可以住在荷塘边，天天看荷花，摘莲子，给我做你说过的那个什么莲子羹，莲子羹是不是真的很甜……”
	　　母亲转回视线，仿佛看陌生人般看着自己的儿子，她再问：“你……要打南宋？”
	　　巴特尔用力拍着胸脯道：“阿姆不用担心，大家都说我是塔塔儿部第一勇士！定不会丢阿爷的……”
	　　话音未落，重重一记耳光打在他的脸上。
	　　巴特尔捂着脸，不敢置信地看着母亲，有点傻了。
	　　印象中的母亲与彪悍泼辣的蒙古女子不同，知书达理，温柔懦弱，从未打过孩子一根指头。可是今天的她仿佛被激怒的母狮，歇斯底里咆哮着听不太清楚的汉话，不但狠狠地打向巴特尔，还抽过一根马鞭，如狂风骤雨般地打，往死里打。
	　　“阿妈？阿妈你怎么了？”巴特尔跳着脚躲，痛得五官扭曲又不敢还手，叫着直问，“阿妈住手！孩儿做错什么了？！”
	　　母亲狠狠地抽，一边打一边哭骂：“我叫你去打南宋，我叫你去做第一勇士！我打死你这畜生！”
	　　巴特尔不太明白，只能求饶：“我不是畜生，不去了！不去了！可……可是大汗点名要我了啊，我……我不能不去，阿妈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他不敢有什么用？
	　　蒙古治军严谨，哪能轻易脱逃？
	　　听见他的话，母亲更怒，愤而拔刀，直直往儿子脑袋砍去。
	　　巴特尔闭着眼缩着头，不敢躲避。
	　　刀离颈间半寸，迟迟未能砍下。
	　　巴特尔悄悄睁开眼，却见母亲早已泪流满面，脸色苍白，双唇发抖，眼里更是比黑夜更深的绝望，毫无生机，看着儿子的目光，就好像死人在看死人。
	　　终于，她丢下刀，摇摇欲坠地离去。
	　　巴特尔害怕地拉住母亲：“阿妈，你不要我了吗……”
	　　母亲嫌恶地甩开他的手，再也没看他一眼。
	　　巴特尔很笨，他不明白为何心疼他的母亲会有那么大的反应，只隐隐知道母亲不爱他了，于是害怕地在帐篷前跪了一晚，直到月落日出，寒露湿衣，依旧没有被原谅，没有送别。只有其其格悄悄给他送来一块羊肉馅饼。
	　　其其格担忧地问：“你阿妈怎么了？好端端地为何打你？”
	　　巴特尔只是哭，说不出。
	　　天亮了，将领再三催人，他只能含着眼泪，依依不舍地随着大汗的军队，踏上了南下的征途。其其格骑着骏马，如无数蒙古少女般，追了一程又一程，没有千言万语，没有离别依依，她在风里喊：“巴特尔！我会替你照顾阿妈的！”
	　　巴特尔眼泪再次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肆】
	　　军帐，梦话一片。
	　　阿来夫：“如娜仁看不起我，我定要她后悔，如娜仁，如娜仁，混账如娜仁……”
	　　巴特尔：“阿妈，江南，阿妈，其其格，我错了……”
	　　特木尔：“羊奶酒，烤羊腿，酪蛋子，好吃，好吃……”
	　　【伍】
	　　阿来夫砍下了宋军的少年头颅，带着满身鲜血，偷偷去吐了一场，待他的另个好朋友巴音被宋军杀死后，心肠又硬了许多。特木尔依旧没心没肺，只听军令而行，什么事都敢做，草原抢掠成风，人人都是猎杀好手，就连将军让他们去屠城抢女人，都毫不犹豫，只有巴特尔越来越沉默了。
	　　少年的成长，铺着血和泪，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
	　　阿术带军攻打襄阳，守将吕文焕顽抗，久攻不下，尸横遍野。
	　　特木尔聪明，阿来夫机敏，巴特尔神力，三人深受大汗器重。
	　　巴特尔却在无人的角落，用宽大的巴掌捂着脸，细细地思索着。
	　　记忆中爷爷的英雄事迹总是那么的威风，可是爷爷从未说过手上沾满鲜血的滋味。和杀羊宰牛不同，黏糊糊的，带着罪恶的感觉，怎么洗也洗不清。耳边永远回荡着人们的惨叫和求饶。他永远不会忘记来襄阳途中路过的被洗劫村庄，哭着求蒙古将士们饶恕孩子的母亲，跳井自尽的少女，在路边哇哇大哭却不知所措的孩子，战争中的每一件事都与母亲的教导不同，一遍又一遍刺激着他很柔软的良心，让他害怕和迷惘。
	　　朋友们都变了，变得很陌生。
	　　以前杀羊都会手抖的特木尔现在就像个杀人不眨眼的妖怪，和小姑娘说话会脸红的阿来夫替将军收罗汉人美女，聪明善良的达日阿赤抢劫了无数金银钱财，他们狂热地掳掠着，收割着无辜者的性命，忘记了长生天的教导，忘记了神佛，却得到了将领的赞誉。
	　　这就是英雄吗？
	　　战争气氛使人狂热，迷失了自己，分不清对错，残忍被赞美，善良被嘲笑，这样怪异的氛围足以让最胆小的蒙古人变成疯子。
	　　从不会打仗到擅长打仗。
	　　每每看着特木尔毫无怜悯地砍下一个个头颅，阿来夫笑嘻嘻地将汉人家中血淋漓的财宝往大汗帐篷里搬，巴特尔都很难受……
	　　阿妈说要与人为善，和和气气。
	　　可是大家都在杀人。
	　　阿妈说要正直勇敢，不贪心。
	　　可是大家都在抢劫。
	　　原来阿妈的教导统统不对，这样的氛围让巴特尔恐惧，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求求你，放过我。”藏在竹筐里的少女被一个蒙古兵发现拖出，哭哭哀求着。楚楚动人的一双眼，被泪水迷蒙得像乌云遮盖的月光，乌黑的大辫子沾满了尘土，粉色衣衫被撕碎，露出雪白胸脯，她长得真像其其格，如果其其格痛苦哭泣？如果其其格被人侮辱？他该做什么？
	　　想到受辱的其其格，巴特尔忽然愤怒起来，他不管不顾地走过去，一把扯住同伴的领子，往后拉开，冷冷地随便找了个借口：“将军找你。”
	　　“你他妈的想做什么？！”被拉开的蒙古兵大怒，以为他要与自己抢人，奈何衡量下两人身高气力，实在不敢和他为敌，待对方握起拳头挥舞几下，有些胆怯，“呸”了好几声，终于骂骂咧咧地走了。
	　　巴特尔解下身上的袍子，别过视线，递给衣衫凌乱的少女，用和母亲学过的不流利汉话吩咐：“躲去地窟，我替你掩护，等大军离开后再逃。”
	　　“畜生！”重重一口唾沫吐在他身上，少女凄厉地哭叫着，“我不用你假好心！阿娘！阿爹！小虎！阿妹！该天杀的蒙古人，禽兽不如的混账！你杀了我吧！杀了我！”
	　　巴特尔抹去腰间的唾沫，直接拎起她，丢入地窟，关上门：“好好活。”
	　　少女如复仇的母狼般对他拳打脚踢，直到哭声被地窟的厚重掩盖。
	　　巴特尔默默守在屋前，看着满天红莲烈火，听着刺耳的尖叫声，心下苍凉。
	　　“阿妈，我好想你。”他用粗厚的双手捂着眼睛，忽然哭了，呜咽的声音塞在喉中，眼泪从指缝中不停淌下，高大的身材缩在阴影里，哭得像个孩子，“明明是不对的，为什么大家要这样做？我不要打仗，我不要杀人，阿妈，我要做好人，其其格，我想回家……”
	　　他梦想去的江南应是美好如梦境的地方，而不是一个被战争弄得满目疮痍的废墟。
	　　惨烈的屠杀让他明白了母亲的悲伤。
	　　可是他再也回不去了。
	　　因为其其格托人捎来口信，内疚地告诉他自南下攻宋开始，他母亲就茶饭不思，身体渐渐虚弱，没能熬过半年后的冬天。送信人说其其格说了很多次道歉，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还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琐事，原本按规矩应该野葬，也就是把尸体喂给狼，把灵魂留在草原上，但他的阿妈是汉人，蒙汉习俗不同，她说死后要回故里，其其格便为她求情改了火葬……
	　　巴特尔痛哭一场，无能为力。
	　　事至如今，他还能做什么？
	　　巴特尔牢牢地守护在地窟门前，直到少女抽泣声渐息，哭至沉睡，直到深夜，蒙古大军开拔离去。
	　　【陆】
	　　他是蒙古军中一小兵，哪怕他向所有人说战争是错的，杀人是错的，依旧没有任何的影响力。巴特尔努力地和同伴讲道理，换来的却是嘲笑，大家都认为他是娘们心肠，可是他依旧苦苦坚持着，直至被排斥。
	　　蒙古军不理解他，嘲笑他的汉人血统，汉人们憎恨他，诅咒他的蒙古血统。
	　　他像只无人接纳的蝙蝠，孤独地坚持着。
	　　“你他妈的能做什么？就算救了那些宋羊，也不过对你吐口水，丢石头。咱们蒙古军对他们是深仇大恨，你这点伪善是抵消不了罪孽的，何必想那么多，咱们现在有酒有肉有女人，当下活得痛快就好。”特木尔与他自幼玩到大，知道他做的蠢事，虽不赞同，仍很有义气地替他瞒着没有上报，只撕咬着羊腿，含糊地骂着，“虽然我也觉得杀人不好，但大家都杀，你不杀将军会责罚你，还会被人看不起，反正都杀了那么多，多一个少一个有什么区别？你改变不了他们的命运。”
	　　巴特尔沉闷地划着地上的沙土：“不知道。”
	　　阿来夫跟着道：“汉人的女人还是不错，有没看上的？”
	　　巴特尔：“不要。”
	　　阿来夫：“反正你就知道你的其其格！如娜仁的妹妹都可恨！笑我尖嘴猴腮，说我做发财梦！哼哼！等我将来用大堆牛羊砸死她那见钱眼开的臭女人！”
	　　特木尔一巴掌拍去巴特尔脑袋上，骂道：“傻大个！兄弟一场，老子顶多是不给你说出去，被将军发现我可不管你。”
	　　“嗯。”巴特尔沉沉地应着。
	　　特木尔继续碎碎叨叨地念：“驴！”
	　　巴特尔：“我就是觉得不好。”
	　　特木尔：“驴子！”
	　　巴特尔：“杀人真的不好。”
	　　特木尔：“犟驴子！”
	　　巴特尔：“我讨厌杀人。”
	　　特木尔：“犟驴子中的犟驴子！”
	　　巴特尔：“你比以前凶了好多……”
	　　特木尔：“……”
	　　【柒】
	　　阿里海牙从美索不达米亚带来了两位著名的穆斯林工程师，毛夕里的阿拉丁和希拉的伊斯迈尔，用攻城武器破了襄阳城，紧接着沿长江而下。
	　　途径不知名小村庄，遇到南宋百姓顽强抵抗，巴特尔一个没留意，马匹被暗算受了伤，翻进河里去了。他是标准的旱鸭子，进水只有沉底的份，被河流冲得老远，手脚并用也爬不上来。昏昏沉沉中，抱住根木头，不知飘往何方。
	　　再次醒来的时候，已是半夜，周围有许多尸体与废墟，似乎是个被洗劫过的村庄，他略微看了下环境，认出是蒙古军队三天前到达过的地方。
	　　月黑风高，阵阵凉意，浓厚的血味扑鼻而来，仿佛有鬼魅出没。
	　　巴特尔打了个寒战，爬上岸，准备离去。
	　　这时，有阵弱不可闻的哭声，丝丝柔柔地飘来，听得人鸡皮疙瘩满地。
	　　巴特尔正准备逃跑之际，在右手边的屋子里发现有东西闪过，定睛看去，却是个五六岁的女孩，蜡黄的头发，满是血迹的小脸，眉心一点朱砂痣，穿着破烂的粗布衣服，受惊过度躲藏在角落，想出来又不敢出来，想求助又不敢求助，她迷惘无助地哭泣着，就像被遗弃的小狗。
	　　前面都有蒙古兵驻扎，女孩年幼没有生存能力，带着实在难搞，也不知能往哪里送，巴特尔犹豫片刻，想不到解决方法，便硬下心肠，抬腿要走。
	　　小女孩从门后怯怯地露出半个头，她觉得这个大哥哥长得太可怕了，也不敢哭得太大声。
	　　巴特尔回头看了她一眼。
	　　小女孩像乌龟般迅速缩回脑袋，继续哭。
	　　巴特尔挠挠头，想走又不忍走，最后他终于硬下心肠回去，对藏在柴堆里怯怯发抖，只剩裙子露外头的小姑娘问：“喂，小女孩，你家父母呢？该不是被我们军队杀掉了吧？”
	　　“你是蒙古坏人！”小姑娘吓得魂飞魄散，哭得更伤心了，“阿爹说，蒙古人都会杀人的！”
	　　“别哭，别哭，蒙古人也有好……呃，好像也没什么好人了。”巴特尔的解释很无力，他拿出哄羊羔的架势，拍着她的脑袋说，“哥哥不杀人，真的不杀人，你再哭我……呃，我也没办法。”巴特尔愁眉苦脸地坐在小姑娘身旁，挖空心思想哄她，“我给你唱个歌儿吧？草原上的高山飞过雄鹰啊——好吧，我唱得是难听，你别哭那么大声！只要你不哭，我就给你酥油饼吃，很香的，披件衣服吧，夜里很冷。”
	　　宽大的羊皮袍子罩在小女孩身上，几乎把她塞得看不到人，哭声断断续续。
	　　寒鸦啼鸣，夜色苍凉，屠杀过后的村庄，高大的蒙古兵细心陪伴在汉人小姑娘身旁，用身子替她遮挡寒风，场景极其怪异，就像猛虎守护着蔷薇。
	　　“好冷。”巴特尔光着膀子，打了好几个响亮的喷嚏，拼命揉身上的鸡皮疙瘩。
	　　小女孩哭得声音嘶哑，眼泪干涸，又见大个儿没伤害自己的意思，终于安静了许多。她躲在羊皮衣里，带着满腹的怀疑悄悄抬眼看，看了一眼又一眼……
	　　巴特尔尽可能挤出个温柔的笑容，磕磕绊绊的汉话问：“你叫什么名字？”
	　　中原地区方言各有不同，小女孩听了好几次才明白过来，弱弱地答：“花朵朵。”
	　　巴特尔眼睛一亮，立即找到了共同话题：“花朵朵蒙古话叫其其格，我家乡认识的好女孩也叫其其格，我娘也叫其其格，不过她汉人名字叫荷花，我喊不惯汉人名字，可以叫你其其格吗？其其格，你见过荷花吗？粉红色的，大朵大朵很漂亮的！”
	　　花朵朵弱弱道：“见过，太湖好多……”
	　　巴特尔问：“太湖是哪里？”
	　　“太湖就在太湖，”花朵朵低头，“我爹是来做生意的，可……可是他给蒙古人杀了啊！坏人坏人坏人！蒙古人都是坏人！”她抄起粉拳小腿往巴特尔身上打，含着泪，连啃带咬不松口。
	　　巴特尔死命把她往地上拽，一边拽一边问：“你还有可投靠的地方吗？”
	　　花朵朵死死咬住他的手背，含糊：“呜呜，呜呜，呜……”
	　　“你说什么？！”巴特尔努力扳她的嘴，又不敢太用力，愁得直嚷嚷，“快松口，痛死了。”
	　　花朵朵果断松口，杏仁眼睁得大大的，死死盯着他身后。
	　　巴特尔揉着红肿的手背，抱怨：“小丫头牙口真好。”
	　　花朵朵往他身边缩了缩，发着抖说：“狗……好多大狗，朵朵怕狗。”
	　　“狗？不怕，看大哥哥揍它们，”巴特尔回过头，果断抱起小姑娘就蹿上树，将她放去高处树枝，自己则抱着低些的树丫不敢动，并语重心长地教育，“这是狼。”
	　　群狼垂着尾巴，仿佛排兵布阵般，站在树下，虎视眈眈地看着两个新鲜食物。
	　　花朵朵紧张问：“它们是会叼走不听话小孩的狼？”
	　　巴特尔点头：“嗯。”
	　　花朵朵“哇”地一声又哭了：“阿爹让朵朵藏起来不准哭，是不是朵朵没听话，要被狼叼走了？！”
	　　“不是不是，”巴特尔手忙脚乱地安慰，“狼是来叼大哥哥的，大哥哥比较不乖，没听阿娘话，跑来打什么狗屁仗……”
	　　花朵朵看看他的身形，稍作对比，哭得更伤心了：“你那么大块头，狼明明只叼得动我。”
	　　巴特尔向上伸手，想折根趁手的树枝做武器：“哥哥可是塔塔儿部的第一勇士，三下五除二就能把这群废物打跑。”
	　　花朵朵好奇问：“怎么打？”
	　　话音未落，巴特尔还没摘完武器，趴着的树丫已不堪重负，带着他的惨叫声轰然落下。
	　　树底下蹲着的头狼很倒霉地一声惨叫，被两三百斤重物砸得口吐白沫，狼事不知，群狼受惊，轰然散去。
	　　花朵朵目瞪口呆：“我懂了，不愧是第一勇士……”
	　　巴特尔揉着火辣辣的屁股，脸上也火辣辣的。
	　　【捌】
	　　五岁的小女孩，手不能挑肩不能扛，也不知该往哪里送。
	　　蒙古人掌握着汉水下游，战场上处处杀机，汉人小姑娘留在原地实在太危险。花朵朵哭得睡着了，巴特尔舍不得叫其其格的小姑娘，想了许久，从送佛送到西、好事做到底，他终于决定送花朵朵去汉阳。汉阳是座大城市，还没被蒙古军占领，可以用驿站通往南宋的四面八方。
	　　要去汉阳，先要有马，马在军营。
	　　巴特尔叮嘱花朵朵不准哭出声后，将她瘦小的身子裹在厚重的羊皮衣里，单手夹起，硬着头皮往军营里闯。大伙看见全身湿漉漉的他，又惊又喜，都忍不住笑：“命大的小子，从河里爬起来了？特木尔和阿来夫听说你去了，大哭了一场。”
	　　巴特尔左右闪避着他们要拍的手，努力赔笑：“长生天保佑，命大。”
	　　“兄弟，我可担心死你了！”特木尔正值完班，见兄弟纹丝未损，心中大乐，忙虎步冲过来，张开胳膊就不由分说来了个熊抱，抱着抱着他觉得腰间有什么咯着不对劲，低下头去，正对上花朵朵在羊皮衣里偷偷伸出来透气的脑袋，两双黑漆漆的眼珠子对上，就像天雷勾动地火，王八遇到绿豆般，心中激荡难以言表。
	　　特木尔缓缓抬头，死死盯着巴特尔，拖长声音：“兄——弟——”
	　　巴特尔一巴掌拍去花朵朵脑袋上，将她打回去，望天望地望朋友，否决：“什么也没有。”
	　　隔壁在值班的布和好事，见他们神色有异，好奇探过头来打趣：“有事？！”
	　　巴特尔有些紧张。
	　　特木尔果断摇头，一巴掌拍去他肩上：“有你妈的事！”
	　　布和委屈：“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特木尔挺身挡在巴特尔面前，昂首正色：“说你妈的说！”
	　　“德性！”布和气急败坏地抽身走了，一边走一边骂，“升官了不起，区区小队长，连兄弟都不放眼里了。”
	　　待布和走远，特木尔死死地瞪着巴特尔，差点要把眼珠子瞪出来。
	　　巴特尔低声道：“弄匹马给我，我送她去汉阳。”
	　　“汉你妈的汉，你还要命吗？”特木尔气急败坏地戳着他鼻子道，“私自离军，是死罪！你你你你，真是气死我了！这丫头该不是你私生女吧？要觉得可怜舍不得弄死就丢路边得了，生死由命，那是我们俩小兵管得着的？”
	　　巴特尔闷声：“屁大的孩子，丢路边哪能活啊？”
	　　特木尔气得肝都快爆了：“能不能活关我们屁事？咱又不是她爹！”
	　　巴特尔低头：“她爹就是咱们的人杀的。”
	　　“哪又怎么了？”特木尔急得语无伦次了，“大汗要杀人咱们还能不杀？汉人不入地狱我们入地狱，我们也就是听命行事，这小女孩的爹死是她爹倒霉，你让人知道和汉人私通，还要命不要？咱俩兄弟一场，你平时脑子不太灵光也就算了，这事可千万别犯糊涂。”
	　　巴特尔怒：“你亲妹子今年也五岁，你忍心丢她在荒野喂狼？”
	　　特木尔急：“咱们蒙古人和汉人又不同……”
	　　花朵朵从昏沉沉中清醒过来，听见俩蒙古坏人在用蒙古话低声吵闹，也不知是不是要把自己卖给吃人妖怪，心里万分害怕，就像受惊的小鹿般往巴特尔怀里缩了缩，瘦弱的身子骨抖得像包糠，又觉得躲坏人身边不妥，心里很害怕又不知如何是好，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再次充满泪水，硬憋着哭声，打着转不敢掉下来。
	　　巴特尔还在争：“以前你也是个有情有义的好汉子，怎么打起仗来就不是人了？！”
	　　特木尔快气死了：“我怎么不是人了？！我不是人早丢你去死了！汉人本来就不能管！将军盯着呢，再可怜也不能想，得当猪狗看！否则哪敢打仗啊？！早被大汗军法处置了。”
	　　“什么猪狗不猪狗？！”巴特尔愤怒地揪着他的衣襟道，“你这狼崽子，白吃我娘那么多年的酥油茶了！这姑娘也是其其格！我不能不管她！”
	　　谢荷花对所有人都很好，没少帮这帮皮孩子缝补，每次上门都塞好吃的给他们。
	　　特木尔想到谢荷花，瞬间哑言，低头看见那年幼的孩子，好不容易练硬的心肠悄悄开出条裂缝，他深深地吸了口气，跺跺脚，挥手对巴特尔说，“跟我来。”巴特尔抱着花朵朵跟上，来到帐篷，又找来了看牲口的阿来夫。他见到花朵朵，有些惊讶：“你疯了？那么点的小姑娘带回去做媳妇还不知道养不养得活啊！”
	　　巴特尔不得不再次解释。
	　　阿来夫想了半天：“巴特尔兄弟，我现在在斥候队，趁现在还没什么人知道你回来，晚点你把孩子藏在衣服里，偷偷跟斥候队出发，然后我掩护你离队吧，送到汉阳城附近把这孩子放下，让不让进城就看汉人自个儿的良心了。”
	　　巴特尔惊讶地看着大家：“这……”
	　　特木尔跺跺脚，怒道：“看你妈的看，就你一个好心肠？！咱们蒙古人还没全部都坏到骨子里好不好？这不都是没办法吗？！当年太祖屠城，要杀所有比车轮高的男孩，我爷爷虽是小兵，可是测量时悄悄压低了好些孩子的身高，将他们救了下来呢。阿来夫也偷偷放了好几个哭哭啼啼的丫头。”
	　　“哎，那些女人太丑了，队长没放在眼里，我才敢偷偷放的。”阿来夫别扭半晌，凑过去，嬉皮赖脸道，“兄弟，咱帮你是应该的，也不要你报答，你就去找其其格去如娜仁面前好好说几句我的英武事迹就好。”
	　　“呸！不是说死心了吗？还念着你的如娜仁？别到了面前又脸红，”特木尔笑着驳斥了几句，又擦着嘴角道“听说大汗在和伯颜将军商量，说要他少杀人呢，也不知这仗到底要打到什么时候，我想家里的肥羊了，香喷喷的比这该死的窝头好吃多了。”
	　　巴特尔拭去眼角的泪花，原来他的兄弟并非全部都被战争湮没了良心。
	　　特木尔挤眉弄眼：“哭你妈的哭，恶心死老子了。”
	　　阿来夫果断：“他本来就是个杀人都不敢的怂货，哭包子。”
	　　巴特尔一巴掌将两人打翻在地，然后将花朵朵塞入宽松袍子里，翻身上马，随斥候队而去。
	　　花朵朵揉着兔子眼睛：“坏人哥哥，咱们去哪里？”
	　　巴特尔温柔地摸摸她的脑袋：“送你回家。”
	　　【玖】
	　　巴特尔在掩护下，装惊马与队伍失散，挑僻静树林行走，带花朵朵直奔汉城郊外。
	　　马蹄声扬，跑得又快又稳。
	　　花朵朵乖巧地抱着这个很坏的大哥哥，害怕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她扯着衣袖悄悄问：“坏人哥哥，为什么蒙古人要打咱们大宋？”
	　　巴特尔说：“大汗说咱们蒙古人太穷了，只要打下南宋就不用饿肚子。”
	　　花朵朵弱弱地说：“阿娘说就算饿死也不能拿别人东西，要怜贫惜弱，要送吃的给饿肚子的人。坏人哥哥，要是你以后饿肚子就来我家，朵朵和阿娘给你做馒头吃，咱家做的馒头又香又白，可好吃了，你不要和咱们打仗好不好？”
	　　巴特尔：“我也不想打，可是大汗要打，我们只能听话。”
	　　花朵朵怒：“大汗不是好东西！是恶棍！”
	　　巴特尔赶紧解释：“大汗对咱们牧民可好了，可是……我也不知为何一定要打仗。”
	　　花朵朵说：“坏人哥哥你好笨哦，不过没关系，我爹说长大就会懂了。”
	　　巴特尔问：“苏州在哪里？”
	　　花朵朵：“就在太湖旁，我娘是苏州人，她会做很漂亮的衣衫。”
	　　巴特尔问：“苏州美吗？”
	　　花朵朵说：“当然美，夏天的荷花开得和火烧似的，菱角和莲子可好吃了。”
	　　巴特尔说：“我真想去一趟苏州。”
	　　花朵朵：“我可没在苏州见过蒙古人，坏人哥哥的打扮挺吓人。”
	　　巴特尔苦笑：“苏州不会喜欢蒙古人的，他们不会待见我们的。”
	　　花朵朵歪着脑袋想了许久：“我来待见坏人哥哥好了，朵朵请你们吃莲子，对了，你家的花朵儿其其格漂亮吗？她比我漂亮吗？我想见见她。”
	　　巴特尔笑：“其其格当然漂亮又善良，好像草原的小羔羊，如果有天蒙汉不会再打仗了，我就带她就去找你玩，希望不会吓着你的娘。”
	　　花朵朵认真看看他身材，愁眉苦脸道：“是啊，坏人哥哥的块头那么大，是有些吓人，我娘可是胆小鬼，这可咋办呢，不如让你的其其格先敲门，她看到漂亮的姑娘可能不会怕……”
	　　蒙古少年与汉族少女，有些忘了敌对的立场，马儿跑着，他们聊着，汉阳转瞬近在眼前。
	　　巴特尔驻马，在小树林放下花朵朵，依依不舍。
	　　汉阳守城士兵发现在这个躲在树丛里的大个子，吹响敌袭警报。
	　　“是蒙古人！”
	　　“该死的蒙古狗！”
	　　“那畜生还掳了个小女孩！”
	　　正如蒙古人对汉人残忍般，汉人对蒙古人同样仇恨，南宋官兵们带着满腔恨意，张弓搭箭，数支利箭齐齐射出，流星追月，直指树林。他们只知眼前是杀死汉人的蒙古恶魔，是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仇家。
	　　“当心！”巴特尔听见利箭破空声，急抽刀挡箭，将花朵朵拉去身后，藏入密林。
	　　花朵朵尖叫一声，睁开双眼，却见一支羽箭插在巴特尔的右臂上，钻入皮肉，刻入骨头，鲜血泊泊流出，止也止不住，很快便染红了羊皮袄，看起来触目惊心。短暂的麻木过后，巴特尔痛得撕心裂肺，他雄壮有力的手臂颓然垂下，表情扭曲而狰狞起来，只硬撑着在小女孩面前没叫出声，因为如果他嘶喊会引来更多的箭支，可能会射中怀里这娇弱的身体。
	　　射中巴特尔的南宋士兵看得真切，在城墙上高声欢呼：“我射中了！射中了畜生！”
	　　树丛中，花朵朵急了：“坏人哥哥，你怎么了？！”
	　　“没什么，”巴特尔苦笑，安慰，“前面就是汉阳，你待会自己走出去，一边叫着一边让守城官兵开门给你进去，就说是从蒙古兵手里逃脱出来的……他们看见你那么年幼，周围又没有埋伏，大约会让你进去的。”
	　　花朵朵哭：“可……可是坏人哥哥你怎么办？流那么多血，你会死吗？”
	　　巴特尔牵过马，摇头：“不会，我个头大着呢，这点血死不了。”
	　　他忍耐而若无其事的表情驱散了女孩的不安，花朵朵并不能理解这样的一箭对战士意味着什么，她只是舍不得离去，便拉着他的衣襟问：“坏人哥哥，你不陪我去了吗？”
	　　巴特尔苦笑：“南宋不欢迎我的。”
	　　花朵朵不解：“你送我回家，我娘会欢迎你的。”
	　　巴特尔说：“你还小，再长大点才知道。”
	　　花朵朵：“我爹纵使这样说的，可是我什么时候才长大？”
	　　巴特尔：“大概再过十来个寒暑吧……”
	　　“那该多久啊？我真想明天就长大，”花朵朵急切地问，“大哥哥，你将来会带其其格来苏州找我玩吗？”
	　　巴特尔：“会的，我们一起来找你。”
	　　花朵朵说：“我家就在太湖边，旁边有个石拱桥，桥上有狮子，如果你们来，我便送你太湖的荷花与莲子！你说话要算话！”
	　　巴特尔：“好。”
	　　花朵朵：“来，咱们拉拉勾，赖皮是小狗。”
	　　巴特尔将左手血迹在身上擦了两把，用粗壮的尾指与少女细小的指尖微微碰了一下，迅速分开。
	　　“再见，坏人哥哥！我会想你的！”
	　　“再见。”
	　　巴特尔忍着伤口的剧痛，最后拍拍她的头，含笑跳上马，疾奔而去。花朵朵依依不舍地看着他远去的身影，直到越行越远，最终消失不见，她才转过身，向汉阳城门大叫着跑去。汉阳官兵见是个年幼孩子，再确认身后没有蒙古人狡诈的身影，终于谨慎开门，将她拉了回去。
	　　无意间相遇的蒙古少年与汉族少女的故事在此结束。
	　　花朵朵还太过年幼，只知道谁对她好不好，不懂蒙古与汉族之间的民族战争对她带来的伤害，可是她会慢慢长大，知道是非，总有一天她会与所有汉人那样憎恨着蒙古为南宋带来的创伤，巴特尔也没有勇气踏入那片不欢迎他的母亲故土。
	　　再见，亦是永别。
	　　【拾】
	　　在杀人无数的战场上仅救下一人，有何意义？
	　　至少这次的相遇，改变了花朵朵的人生，亦改变了巴特尔的人生。
	　　巴特尔失去了右手，不能再打仗了，大汗念及他曾在疯马下救过自己的恩情，睁只眼闭只眼放过了他的罪行，勒令他功过相抵，回家放羊。在蒙古勇士们怜悯的目光中，巴特尔松了大大的一口气，孤独离开了军营。回家后，有其其格骑着马儿接他，两人从此在草原上默默放牧，过着很寻常的蒙古人生活，简单又平淡。
	　　听说特木尔得了大汗的青睐，成了亲兵，阿来夫战死了，大汗受许多汉学熏陶，比太祖仁厚了许多，勒令伯颜将军不可屠城，苏杭得以不伤一人而保留。
	　　元至元十三年，元攻陷南宋首都临安，俘虏五岁的宋恭帝、谢太皇太后以及南宋宗室和大臣，南宋灭，元朝成为全国性政权。
	　　【拾壹】
	　　巴特尔看着羊群，述说着花朵朵的故事，问：“其其格，我是不是很没用，像胆小鬼？”
	　　其其格偎依在他的左臂上：“你善良又勇敢，是英雄。”
	　　巴特尔：“是逃跑的英雄？”
	　　其其格：“是我最喜欢的大英雄。”
	　　巴特尔：“其其格，不知今生是否有机会去江南。”
	　　其其格：“江南好远，远得像天边，我也想见那个也叫其其格的汉人小姑娘，看她是不是和你故事里那样可爱？可是，我不敢去，我怕汉人心中那数不清的怨恨……”
	　　巴特尔：“是啊，汉人是永远不会原谅蒙古人的……”
	　　其其格：“长生天，只盼有天蒙古人能和汉人和睦相处。”
	　　巴特尔：“那需要很久很久吧？”
	　　其其格：“嗯，很久很久……”
	　　【拾贰】
	　　很多很多年后的夏天，太湖湖畔来了个独臂的蒙古老头儿，他约莫五六十岁，身材特别高大，头发花白，长途跋涉，满身尘土，衣着破烂，看着很是骇人，手里还捧着两个骨灰盒，他打开其中一个骨灰盒，将里面的骨灰撒入太湖，嘴里念念叨叨着听不懂的蒙古话，声音很温柔，整个人看起来却很疯癫。
	　　“大约是个疯老头。”
	　　“又脏又臭，真恶心。”
	　　元朝的暴力镇压与歧视政策下，汉人们对蒙古人又恨又惧，所过处，侧目相让，避之不及。
	　　蒙古老头儿低着头，冷着脸，不与众人相望，自斟自饮，自说自话。按蒙古的信仰，他将阿妈的骨灰喂了太湖的鱼，便将阿妈的灵魂也留在了太湖，他心里非常的踏实……
	　　荷塘红霞碧云，艳若仙境，舟上少女如云，穿梭莲叶，摘莲花，踩莲子，嘻哈打闹，唱着依依呀呀的温柔小调：“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美花美女美景如画，蒙古老头儿听得愣了神。
	　　忽而，有小舟停靠在他面前，舟上少女豆蔻年华，穿着绿萝衫，梳着双丫髻，亭亭玉立，笑起来嘴角有对小酒窝。她伸出白皙漂亮的小手，捧着朵最灿烂的红莲花连支碧绿的莲蓬，递到蒙古老头儿面前，笑道：“奶奶说让你尝尝，今年的莲子甜得很，记得要去苦心。”
	　　蒙古老头儿愣愣地接过荷花与莲蓬，顺着她的手指方向看去。
	　　远处水乡房屋处，有个白发苍苍的汉人老婆婆，穿着青襦裙，正笑意盈盈地看着他，青春年少早已过，岁月模糊了她的容颜，唯记得眉心一点朱砂。
	　　“苏州不会喜欢蒙古人的，他们不会待见我们的。”
	　　“我来待见坏人哥哥好了，朵朵请你们吃莲子，对了，你家的花朵儿其其格漂亮吗？她比我漂亮吗？我想见见她。”
	　　蒙古老头儿猛地站起来，然后徐徐坐下。
	　　他将剩下的骨灰盒紧紧搂在怀里，用仅余的左手捂着脸，号啕大哭起来。
	　　其其格，太湖有想见你的汉人呢……
	　　【拾叁】
	　　“朵朵，那么多年你过得还好吗？”
	　　“苏杭没受战火侵扰，我顺利回家乡找到了母亲。后来嫁给了施家，丈夫对我很好，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统统都是好孩子，大儿子已给我生了个孙子，取名叫彦端。他特别的聪明，喜欢念书，大家都夸他有出息……你呢？”
	　　“我可没什么出息，也没做过什么像样的事，就在草原上混日子，其其格生了两个大胖小子，我们养孩子忙得很，待孩子都成了家，终于得了空，其其格却病了，她死前念叨无论如何都要来江南，我便鼓起勇气，卖了牛羊，带她们来江南了，江南真美，真的好美，就和娘说的一样，没有被战火糟蹋真是太好了，不知娘和其其格能看到吗……”
	　　“坏人哥哥，是你改变了我的人生呢。”
	　　“有吗？”
	　　“你看我家孙儿，好聪明！大家说他定会有出息呢。”
	　　1271年12月18日，忽必烈将国号由“大蒙古国”改为“大元”，从大蒙古国皇帝变为大元皇帝，大元国号正式出现，忽必烈成为元朝首任皇帝。1276年2月4日，元军攻入临安，宋恭帝奉上传国玉玺和降表，南宋灭亡，元朝成为全国性政权。1279年3月19日，南宋海上流亡政权残余的最后一支抵抗力量被消灭，元朝统一全国。
	　　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施耐庵出生于平江路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阊门外怀胥桥北施家巷。由于家贫，无法上学，7岁开始自学。13岁后在浒墅关的一家私塾念书。本名施彦端，才华横溢，著《水浒传》。

【明】 天伦乐
	　　成化年间，万贵妃携帝宠而骄横跋扈，独宠六宫，毒害人子，后宫女子敢怨不敢言。
	　　【壹】
	　　这世上，赵福娘最讨厌的人就是自己的阿弟赵禄儿。
	　　乡下人家穷，赵福娘从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阿娘年年都省吃俭用给她做绢花和新衣裳，可是赵禄儿出生后，爹娘明显没那么疼自己了，不但过年的鸡腿子跑去阿弟碗里，就连她的新衣裳也跑阿弟身上去了，绢花也给阿弟换糖吃了。
	　　阿弟有什么好？每天拖着满脸鼻涕，迈着小短腿到处跑，时不时弄脏她的衣裳，打翻装满鸡食的木盆，踩到小黄狗的尾巴，动不动就哭鼻子满地打滚，撒娇耍赖，还要浪费她绣花的时间去照顾他，实在讨厌至极。
	　　偶尔，赵福娘趁着爹娘不在的时候，也会抄木条子修理这捣蛋讨嫌的小弟，小弟便去找爹娘告偏状，两人吵闹不休，动不动就几天冷着眼不说话。
	　　那一年，赵福娘十二岁，家乡遇灾，恶吏横行，宫中征人，家里没钱疏通关系，天使们选中了看起来粗壮能干的她。
	　　一入宫门深似海。
	　　生离别，何年再相见？
	　　“入宫后要听话懂事，会看人眼色，皇后娘娘赏根汗毛也比咱的腰粗。”家里愁云惨淡，阿娘含泪替她买来最好的绢花，别上鬓边，替她穿上绣有五色蝙蝠的绣花鞋，循循叮嘱，阿爹坐在门前一口又一口沉默地抽着旱烟袋，唯独四岁小阿弟懵懵懂懂地坐在床边笑着要糖吃，她摸摸怀里，掏出在镇上买的桂花糖，塞入阿弟怀里，如往常般斥：“吃吃吃，就知道吃，以后要懂事听话，莫要打鸡揍狗惹爹娘生气，也莫要和邻居家小二子吵架，再讨嫌就没人帮你出头……”阿弟欢天喜地接过就往口里放。
	　　茅草屋，黄土墙，人离家贱。
	　　话未尽，泪先流。
	　　天使派人来催，凶神恶煞。
	　　阿弟似乎发现了周围的不对劲，捏着桂花糖，吃了一口停下，狐疑地看着阿姊，过了一会，愣愣地问娘：“阿姊要去哪里？”
	　　娘亲说：“阿姊要去享富贵。”
	　　阿弟问：“阿姊什么时候回来？”
	　　娘亲说：“不知道。”
	　　阿弟：“明天回吗？”
	　　娘亲摇头。
	　　阿弟问：“后天回吗？”
	　　娘亲再摇头。
	　　阿弟小心翼翼问：“一月后回？”
	　　娘亲含泪，继续摇头。
	　　阿弟有些紧张，拉着她衣角再问：“阿姊过年可回？”
	　　娘亲闻言，抱着他号啕大哭：“小禄儿不问了，阿姊去挣钱给你买糖吃呢。”
	　　赵福娘默默扭头拭去眼角的泪痕，随着天使走出家门。
	　　阿弟似乎明白再也见不着自己的姐姐，他“哇”地一声就哭了，扑过去，拦着赵福娘的裙角不让出门，拖着含糊的奶音哭：“禄儿乖，禄儿不吃糖，阿姊不要走！禄儿要阿姊……”
	　　赵福娘也“哇”地一声哭出来了，她扑回去：“我不要走，我要小弟！”
	　　可是他们的反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天使粗暴地拉开了他的小手，拖着依依不舍的赵福娘就往马车上走。阿弟在娘亲的怀里挣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禄儿再不惹阿姊生气了，新衣裳桂花糖都给阿姊，阿娘让阿姊不要走好不好？”
	　　马车越行越远，带着撕心裂肺的哭声，直至消失不见。
	　　听见他第一声啼哭，一口口喂他吃米糊，教他说话，扶他走路，替他缝补衣衫，夜里听着他软绵绵地缠着自己叫“阿姊”，给他唱山里的歌儿，说那乡间流传的故事……
	　　在真正失去后，赵福娘才知道有多爱自己的小阿弟。
	　　为时已晚。
	　　【贰】
	　　泪流多了，便会干。
	　　紫禁城内规矩重，容不得半点出错。长夜寂寞，宫女们常常凑一块聊闲话，有时是宫中流传的鬼故事，有时是贵人们的事情，其中最让人不解的是贵妃娘娘的得宠。若说娶妻娶贤，贵妃娘娘不但不贤惠，还骄横跋扈，宫女出身却从不怜惜下人，闹废了一个皇后，闹得宫里人人自危。若说纳妾纳美，贵妃娘娘早已徐娘半老，身材已经发福，眼角还有许多细纹，她也知道自己年华不再，所以尽力梳妆遮掩，服饰打扮也往娇艳上靠拢，但那么大年纪的女人再折腾也不像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不过东施效颦罢了。
	　　除了口味独特的皇帝，没人喜欢贵妃娘娘，宫女偷偷在心里叫她老妖婆，那些被打胎害死孩子的嫔妃们更是恨不得她早死。
	　　赵福娘长得平凡，胜在农户出生的孩子力气大，性情老实。入宫后她认识了名叫张敏的小太监同乡，宫女太监经常认干亲，互相照顾，张敏怜惜赵福娘性情老实，便认了她做干妹妹，时时说说家乡话，照应一二，还帮她跑关系，调去贤妃娘娘的宫外干粗活。贤妃娘娘长得貌美，心地善良，膝下还有个刚出生的皇子，粉嫩嫩的很是可爱，而且天资聪颖，已会咿咿呀呀地叫爹娘，皇帝非常宠爱。贤妃娘娘过得意气风发，隐隐有与贵妃分庭抗礼的势头，而且她对宫人们颇为大方，极少打骂，在她宫中干活是再好不过的工作。
	　　奈何好景不长，贤妃娘娘的儿子不到一岁便夭折了，人人传是贵妃娘娘下的毒手，贤妃娘娘为此性情大变，平日说话做事狠辣了许多，就连温柔的眉梢里都带着说不出的暴戾，下人岌岌自危。
	　　风头火势上，赵福娘竟打碎了贤妃娘娘心爱的琉璃盏。贤妃娘娘勃然大怒，下令要打五十板子，这是能把小姑娘活活打死的刑法。消息传出，是张敏掏出毕生积蓄贿赂了打板子的太监，手下留情，打得皮开肉绽却没伤筋骨丢性命，然后找机会和贤妃娘娘讨了个巧，竟把阴郁的她逗得笑了下，终于放过了赵福娘，只将她丢去荒凉的安乐堂养伤当差。
	　　救命之恩无从报，赵福娘只能将这份恩情默默藏心里。
	　　张敏哥哥经常来安乐堂看望她，还教她在宫中生活的方法。
	　　张敏哥哥说：“你嘴巴笨就少说话，不要随便和宫人说闲话，免得说错被告上去挨罚。”
	　　张敏哥哥说：“你尽量挑抬水打扫的粗活做，虽然累些，但是不容易出错，免得做错挨罚。”
	　　张敏哥哥说：“和大宫女相处，吃点小亏不要紧，挨点骂也不要往心里去。”
	　　张敏哥哥说：“那个姓赵的家伙给点小恩小惠要你做他的对食，这不是好事！不要蠢得乱答应了！”
	　　张敏哥哥说：“不用你报恩，好好过日子就成。”
	　　张敏哥哥说：“福娘，求你千万待在安乐宫别想出人头地了，最好连门都别出，若再犯错误，哥哥再大的情面也保不住你性命……”
	　　张敏哥哥说：“……”
	　　不管张敏哥哥说什么，赵福娘全部言听计从，所以她安稳地在安乐堂度过了好几个寒暑，再没挨过罚，可她一点也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虽然肚子能吃饱，也不用下田耕地，但是枯燥无味，每天准时起床做活，准时吃饭，准时睡觉，几乎没有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一年四季，将反反复复的景色看腻，日子刻板得就像宫城上的青石砖。
	　　最开始还会因想家哭泣，哭到最后连眼泪都没有了。
	　　大家都说，紫禁城美得像仙境，处处如诗如画，却没有半丝人味儿。
	　　大家都说，太重感情的人在宫里是活不了的。
	　　所以每年都会有一两个宫女因苦闷发疯被送来安乐堂——她们不会活很久，死后很快就烧灰送进枯井里。所以每次看见那些发疯大笑的女人们，赵福娘总会抱着身上的鸡皮疙瘩，不由自主地想：或许这也是她的未来，所有宫女的未来。
	　　【叁】
	　　月黑风高夜，三两声寒鸦啼鸣，感觉会发生很多事。
	　　安乐宫是紫禁城内最阴森的所在，这里的枯井冤魂缠绕，还流传着许许多多的鬼故事。比如成祖年间被冤杀的朝鲜宫妃，据说全身皮肤都给烙铁烙了下来，经常会在半夜红彤彤地四处游荡；又比如宣宗年间，进宫才二十多天就被拖去殉葬的郭姓宫女，据说有人见过她伸长了舌头在井边找回家的路，口中不停念叨着：“娘，吾去！娘，吾去……”
	　　和赵福娘同屋的宫女前阵子因病去世了，空荡荡的房间格外寒冷可怕，窗外的树影就像鬼手般招摇，还呼啦呼啦地叫唤着，叫得人心惊胆战。赵福娘尽可能将脑袋缩进被窝里，努力不去想以前听过的鬼故事。
	　　忽而，木门被轻轻叩响，“笃笃笃”的极细微的声音传来，急促地响三声，迟疑地停一会，又急促地响三声，犹豫和焦急混杂在一起，有种矛盾的违和感，在阴冷的夜里显得清晰又恐怖。
	　　紫禁城内有宵禁，安乐宫这种鬼地方半夜是不会有人游荡的，会敲门的是什么？
	　　“阿娘啊，菩萨啊……”赵福娘吓得用被子蒙着头，怯怯发抖。
	　　诡异的敲门声还在继续，紧接着传来的是细若游丝的呼唤声，夹杂着不知是婴儿还是野猫的啼鸣声，有些尖细，有些紧张，有些含糊，有些别扭，叫的是：“福娘——福娘——”
	　　赵福娘眼泪都吓飙了，她死死地抱着被子不肯出来。
	　　过了好久，她才恍惚听见这声音似曾相识，于是抄着洗衣棒，犹犹豫豫地走向大门，从门缝中看去，却看见张敏大哥脸色难看得像死人，两个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大门，手里抱着个奇怪的布包，整个人都感觉很奇怪……
	　　张敏大哥变成鬼也不会害自己。
	　　赵福娘抱着这样的小信心，犹豫许久，怯生生地打开了门。
	　　张敏大哥不由分说，立即推开门，侧身闪入，将怀里的布包塞入她手中。布包很暖和，入手沉甸甸的，还有些动静，赵福娘狐疑地打开看进去，却看见一张皱巴巴的孩子脸正有气无力地啼哭着。
	　　紫禁城内哪来的孩子？
	　　莫非是张敏大哥的？！
	　　莫非张敏大哥不是太监？！
	　　孩子他娘是谁？！
	　　几个问题如电闪雷鸣般从脑中划过，每个问题的答案都非比寻常。震得赵福娘阵阵心慌，不由手抖了下，险些将孩子摔落地上，吓得张敏一身冷汗，连呼：“姑奶奶，你稳着点，孩子不经摔。”
	　　赵福娘稳住心神，用狐疑的目光把他从上到下都打量了番，死活想不出太监怎么把孩子弄出来的。张敏给她看得头皮发麻，赶紧摆着手解释：“不是我的。”
	　　赵福娘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追问：“哪来的？”
	　　张敏见她不紧张，也松了口气，解释：“是万岁爷的。”
	　　“噢，原来是万岁爷的。”赵福娘乐呵呵地拍拍婴儿的背脊，抱了片刻，忽然捂着嘴惊叫，“万……万岁……万岁爷？！”听说万贵妃专宠，万岁爷至今无子，他的儿子可是皇子，皇子关她小小安乐堂什么事？
	　　张敏似乎很焦急，他颠三倒四地说：“这是纪姑娘的孩子，贵妃娘娘不高兴，下令要杀了他呢。可是……纪姑娘是好人，她磕着头求咱们饶了孩子性命，何况这是皇子呢，是万岁爷唯一的血脉，天上星宿下凡，咱小小平民百姓怎敢乱杀？所以咱和大家合计了番，说这孩子生下来就死了，然后偷偷将他送来你这先藏着，贵妃娘娘不会管安乐宫的事，哥哥在这宫里最相信的就是你，你可万万藏好孩子别让贵妃娘娘知道了，否则大家都活不成。”
	　　赵福娘不明白，连珠炮似的发问：“为什么贵妃娘娘不高兴？这孩子犯错了？小孩犯错不是要教的吗？为什么要杀他？为什么万岁爷不要小孩？为什么大家活不成？”
	　　宫里犯错的宫人都要挨罚，她想破笨脑袋也想不明为何小孩也要挨罚。
	　　张敏与合谋的宫人是冒着风险偷溜出来的，实在没空和她解释那么多为什么，急着要走，只能命令道：“不要让人发现了。”
	　　赵福娘急了：“哥哥，我就带过弟弟，他粗生粗养的，可是这孩子太高贵，我怕……”
	　　张敏要回去复命，心里更急，果断：“你先照着弟弟养！”
	　　赵福娘问：“可是，为什么……”
	　　张敏道：“在这宫里，我只相信你！”然后他头也不回地冲入夜幕中跑了。
	　　皇子能当弟弟养？什么世道？
	　　赵福娘懵了，她抱着孩子，狠狠掐了一把脸蛋，肯定：“还没醒。”
	　　【肆】
	　　只要是张敏哥哥的吩咐，赵福娘赴汤蹈火也不怕！
	　　想到张敏哥哥把那么重要的事情交给她，赵福娘心里暖乎乎的。
	　　她努力地抱着孩子哄了半晌，却怎么也止不住哭声，结果先是隔壁屋的韩云儿和陆春英被惊醒，接着是隔壁屋的隔壁屋的刘翠柳和许雀儿，再接着是……
	　　这个莫名其妙的孩子就像丢入死水的一颗小石头，惊醒了整个安乐宫。
	　　赵福娘又不懂藏话，硬说孩子是自己生的也没人信，结果四个脑袋围着宝宝死命看，兴奋地议论纷纷。
	　　“怎么他没牙，脸长得皱巴巴的，好丑。”
	　　“呸！小贱蹄子乱说话，这是万岁爷的儿子，真龙天子！小脸蛋皱得多特别啊！红彤彤的就像云儿脸上的胭脂，和咱乡下娃娃就是不同，端得是气魄过人，英俊非凡，就连哭声都和唱歌般韵味，简直不同凡响！”
	　　“你上次还说云儿脸上的胭脂像街边耍把戏的猴子屁股。”
	　　“你们俩混账，谁再笑话我的妆容就和谁急！”
	　　“这孩子头发怎么那么稀疏啊，好像庄稼没长好。”
	　　“这可证明真龙天子都是从出生起就绝顶聪明的！”
	　　“眼睛黑漆漆得挺好看，他笑了！他是对着我笑吧？”
	　　“滚！是对着我笑。”
	　　“你这老树皮子半老徐娘，别吓着宝宝了，他明明是对我笑。”
	　　“胡说，他是对我笑！来，宝宝再笑一个。”
	　　“你们这群不要脸的！挤什么？！把老娘都挤出去了！”
	　　仿佛听懂了大家的吵闹，孩子“咯咯”地笑起来，笑容里不知什么是痛苦悲哀，不懂什么是枯燥绝望，在这个未曾有过希望的安乐宫中，宛如一线划破幽暗的阳光，笑得人心都温暖起来，逗得所有女孩子母性爆发，大家纷纷回忆着自己未进宫前所会不多的育儿经验，个个争当狗头军师出谋划策，手忙脚乱地给他换尿布，喂米汤，你骂我，我骂你，闹得人仰马翻，鸡飞狗跳。
	　　好不容易闲下来，赵福娘弱弱地问：“张敏哥哥说，若是让贵妃娘娘知道了，就活不成了……”
	　　赵福娘看韩云儿，韩云儿看陆春英，陆春英看刘翠柳，刘翠柳看许雀儿……女孩们或泼辣或温柔，性格各不相同，唯一的共同点是都犯过事或惹过管事宫女才给打发来安乐宫干活，没有出头之日。她们都很清楚贵妃娘娘极忌讳后宫里有孩子出生，若是把皇子的事情上报，自己或许能领到赏赐，但这孩子只有死路一条。
	　　怎么办？
	　　一面是富贵，一面是良知。
	　　面对抉择，小宫女们扭着手帕，踌躇不定。
	　　赵福娘弱弱地问：“要是把孩子报给贵妃娘娘，咱们会怎么样？”
	　　刘翠柳的脑子转得快，喜欢见风使舵，她迅速道：“贵妃娘娘会赏很多钱给咱们，可能会让咱们去万岁爷身边当差，若是被万岁爷看上，就能出人头地，穿着绫罗绸缎，大堆大堆的宫女服侍着……”
	　　陆春英性格孤僻，最爱打击人，她冷冷地问：“就凭你这长相，能出人头地？更何况贵妃娘娘在……就连皇后都废了，更何况你我这种蠢货？要是聪明就不会混到冷宫来了，好不容易过几天清净日子，老娘死也不要再回去那鬼地方！”
	　　韩云儿憨直，她打了个寒战，摸着屁股直摆手，用带着方言的话说：“俺也不要去贵人身边侍候了，还嫌板子没打够吗？”
	　　许雀儿老实，她憋了半天才憋出句：“我听各位姐姐的。”
	　　“……”
	　　五个女孩子既同情又害怕，将脑袋凑在一起商量了半晌，拿不出结论来，陆春英说了许多违抗贵妃娘娘被打死的例子，把许雀儿都快吓哭了，韩云儿是什么都不懂的笨人，倒是刘翠柳迟疑地连问两次：“要不要去说，张敏这样做恐怕是大罪，若让贵妃娘娘知道，咱们也得死。”
	　　赵福娘刚哄完孩子睡觉，听见这话，顿时怒了，学着泼妇般破口大骂：“若是谁把孩子的事说出去，连累了我的张敏哥哥，我就和她拼命！”紧接着孩子也跟着哭了，小胳膊小腿一蹬一蹬，不像皇子皇孙，倒像乡下受委屈哭鼻子的孩子般可怜兮兮的，惹得人心怜，赵福娘见大家表情有些软，赶紧祈求，“他就像我的小阿弟呢。”
	　　乡下孩子多，谁家没阿弟？女孩们心中的秤杆渐渐压向了另一头，手中帕子扭得更紧了。
	　　赵福娘努力怂恿：“咱们烂命一条，死了填井，也没啥好可惜的。就算出首告密，贵妃娘娘也不见得会念着咱们的好。贵妃娘娘年纪也不小了，谁知道未来是什么状况，更何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今万岁爷无子，若咱们把皇子养大，就是救命之恩，说不准会有大好处，不如搏一把。”
	　　许雀儿犹豫：“是很可怜，但我好怕……”
	　　陆春英冷静分析：“能救条性命也是功德，更何况救的是皇子皇孙，来世一定会有善报的。”
	　　刘翠柳有些意动，却支支吾吾不敢应。
	　　倒是韩云儿大大咧咧：“反正俺活着就和蝼蚁般没区别，烂命一条，怕啥啊？”
	　　老实人说话很有说服力。
	　　大家都是乡下姑娘，很多时候，人的善良只要有个能说服自己的理由足矣。
	　　赵福娘最后的说服很成功，就像明灯般，打消了最后一丝顾虑，终于让最胆小的宫女也能横下心肠，有些人是为了富贵，有些人为了善心，大家都愿意放手一搏。让小小的婴孩在偏僻的冷宫中，悄然无声地成长起来。
	　　【伍】
	　　先是五个宫女，然后是更多的宫女，最后是整个安乐宫的宫女太监都知道孩子的存在，紧接着是安乐宫附近的宫女们，就连吴废后也加入了这个秘密行列，不管他们会不会带小孩，每个人都抱过这龙子，争着给他把过尿，喂过米糊，说是要作留念，而且所有知道孩子的人都把他当成一个最大的秘密，小心翼翼地遮掩着。
	　　在这个充满绝望气味的宫殿里，培育新生命的过程充满趣味，宫女太监们没有后代，他们不禁把所有对弟妹、对亲人的爱和期待都灌注在这个高贵又不幸的孩子身上。
	　　孩子一天天长大，就好像抽出新芽的绿树，绽放花蕾的枝头，却比春天更令人期待。
	　　由于不敢见太多阳光，任凭大家精心照顾，孩子的身子骨依旧有些虚弱，脑袋顶还少了点毛，就像刚出生的病歪歪小猫。所以大家给他起了个暗号叫“小猫”，每次做活时提起他就眉开眼笑地说，“我要去喂小猫。”“小猫饿了吗？”“今天小猫睡得可真香啊。”“小猫会翻身了吗？”“小猫会叫唤了吗？”“小猫实在太可爱了。”
	　　偶尔有几句不慎让不明真相的人听见，也只会觉得莫名其妙。
	　　就连万贵妃也略有耳闻，梳妆时询问：“听说宫里最近养了很多猫？”
	　　恰逢张敏侍候在侧，听见问话，急忙低眉顺眼答：“娘娘，听说宫中最近闹老鼠，大家盛行养猫，皇后娘娘养了头麒麟尾的花猫儿，贤妃娘娘也养了只四蹄踏雪的猫儿玩，据说是名猫。”
	　　万贵妃略有所思，施施然拖着长裙起身找万岁爷去了。
	　　过了两天，她身边的大侍女桂花抱着一只据说是从海外进贡来，独一无二的白色鸳鸯眼波斯猫，趾高气扬地跟在贵妃娘娘身边。
	　　猫名雪儿，金绿双眼，如霜白毛，映得六宫群猫无颜色……
	　　【陆】
	　　小猫在众多宫人的悉心照料下渐渐成长，虽然吃喝用度跟不上，身体有些弱，日子有些艰苦，却仍旧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岁多就会说话，姐姐姑姑叫得很甜，特别会讨人欢心。
	　　既是皇子，又是孩子，没人舍得打，舍得骂。他仗着大家宠爱，最爱调皮捣蛋，玩起来根本管不住，不是爬墙就是钻洞，很不省心。
	　　任凭赵福娘碎碎念叮嘱百十次不准跑出安乐宫，陆春英吓唬千万次说安乐宫外有个吃人老妖怪，青面獠牙，专门爱吃小孩的心肝，还是压不住他的好奇心。最开始是趁大家忙着干活，偷偷贴在门缝朝外看，后来胆子肥了，还趁着大家没留意，偷偷溜达出去转两圈，每次都吓得大家半死，又舍不得严厉打骂，只好尽力看管。
	　　“我的祖宗啊。”再一次把孩子抓回来，赵福娘都要急哭了，“求求你别出去好不好？咱们都快担心死了。”
	　　小猫挂着甜死人不偿命的笑，扯着衣角，软糯说：“福娘姐姐，我想吃糖葫芦。”
	　　明明身为皇子，连个冰糖葫芦都吃不上，日子过得比她入宫前的小阿弟还不如，赵福娘看着就心疼，不由忍下焦急，替他拾去粘在头发上的草叶子，解释：“宫里没有糖葫芦，福娘姐姐偷偷给你做甜汤圆好不好？”
	　　小猫扭着身子说：“不要汤圆，要冰糖葫芦，雀儿姐姐说糖葫芦最好吃，她小时候最爱吃，雀儿乖，她娘最疼她，去庙会买给她。小猫也乖，福娘姐姐给小猫买糖葫芦。”
	　　赵福娘努力解释：“宫里真的没糖葫芦……”
	　　小猫眼里立即泛出泪水，拿出第一千零一次撒娇大法：“是不是福娘姐姐嫌小猫不乖，所以不给糖葫芦……”
	　　“不是不是，”赵福娘顶不住小家伙的眼泪攻势，瞬间扭头，改变仇恨目标，冲着偷偷摸摸想逃跑的许雀儿吼，“不是说不准和他说外面的事情吗？！怎么知道糖葫芦的？！”宫里从来没小孩，所以以吴废后为首，大伙对他争着宠，几乎宠到了心坎里，除了不敢让他离开安乐宫外，简直有求必应，上回也是许雀儿嘴多说外面的耍猴戏特别好看，他撒娇要看不成，哭了两天，害得张敏抽空来画了个大花脸，装猴子跳了一天才把这小祖宗哄高兴，也把众宫女笑得半死。
	　　“又不是只有我说，”许雀儿抱怨，“上次韩云儿说外头的戏好听，他还不是闹着要听戏，幸好云儿唱得比乌鸦叫还难听，把他吓坏了，否则还没完呢。”
	　　赵福娘歪着脑袋想了会，斩钉截铁道：“我娘说过，孩子要管教呢！有钱地主家少爷都要念书，何况是他？”
	　　“谁来教？”许雀儿弱弱问，“你教？！”
	　　陆春英路过，鄙视：“就你们俩这点墨水？别教坏孩子了。”
	　　赵福娘很无奈，他们宫女太监肚子里没多少墨水，懂的道理少，小猫的教育问题是大难题。吴废后倒是出身高贵，对小猫也是真心疼，外头弄来的好吃好玩的都紧着给他，奈何她是将门虎女，肚子里的学问也多不到哪里去，进宫后又经历了太多的不公，把心高气傲的性子磨得有些偏激，学会的礼仪也丢去脑后，最大兴趣就是在私下无人时痛骂万贵妃，骂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而小猫的亲生母亲纪姑娘虽满腹诗书，可惜为了避万贵妃耳目，探望孩子的机会少之又少，实在不是教导孩子的好人选。
	　　赵福娘只能一声叹息。
	　　小猫继续眼巴巴地看：“糖葫芦……”
	　　许雀儿哭丧着脸研究怎么做糖葫芦去了。
	　　小猫年幼，无忧无虑，尚不知烦恼何物，他继续拉着赵福娘问：“福娘姐姐，大家都说吴姐姐的爹可疼她了，就算被打进冷宫还给她送好吃的，爹是什么？你有爹吗？”
	　　赵福娘答：“自然有爹。”
	　　小猫问：“雀儿姐姐有爹吗？”
	　　赵福娘：“有爹。”
	　　小猫又问：“翠柳姐姐有爹吗？”
	　　赵福娘说：“有爹。”
	　　小猫皱着鼻子问：“为什么大家都有爹，就小猫没有爹？”
	　　这个问题真是太复杂了……
	　　赵福娘答也不是，不答不是，乱答更不是，笨拙的她挠破脑袋也想不出答案，支支吾吾无法作答，最后含糊道：“你长大就知道了。”
	　　小猫纠缠许久，又问：“爹是怎样的？”
	　　赵福娘：“会疼你的。”
	　　小猫问：“娘疼我，福娘姐姐疼我，娘和福娘姐姐是爹吗？”
	　　赵福娘：“爹是男人。”
	　　小猫问：“男人是什么？”
	　　赵福娘：“就是张敏哥哥那样的……”顶多就是差一点点。
	　　小猫若有所思。
	　　【柒】
	　　过了几天，张敏乐滋滋地捧着亲手刻的小木偶来讨好小猫……
	　　小猫拖着他的衣角，甜甜地叫了声：“爹！”在他的小小的理解里，最疼自己的男人必然是爹，母亲偶尔来看他的时候，也说这些天天照顾他的姐姐们，虽不是娘，却比娘亲，让他好好听话。
	　　爹娘都在呢。
	　　小猫一手拖着张敏，一手拖着赵福娘，好不得意。
	　　张敏愣了半晌，急忙甩开他的手，几乎是慌乱着逃跑的。
	　　赵福娘吓了一跳，急忙追出去，却在安乐宫外的柳树下见到了张敏，这个平日里总是不动声色的男人，如今正蹲在地上，哭得鼻涕眼泪满脸，他捂着脸问：“这孩子真傻，他怎么敢乱叫呢，这种大逆不道，有违常理的事情，他怎么能……怎么能？”
	　　“小孩不懂事，他也叫过我娘呢，后来纠正过才知道叫阿姊。哎，看见他我就想起在宫外的小弟，我进宫时他才四岁，最爱和我对着干，总是惹我生气，可是我现在巴不得他惹我生气。想当年，我娘还说过要做外婆，做婆婆……”看着他哭，赵福娘竟也忍不住在旁边拭起泪来，她想起了自己在宫外的生活，想起了年幼时的憧憬，想起宫人们思思念念的渴望。可是，他们已不可能再拥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自己的梦……
	　　“张敏哥哥，别哭了。”男人的眼泪有不一样的魔力，撩得人心乱，让赵福娘情不自禁伸出手，轻轻抚上他粗糙的手背。
	　　张敏忽然回手握住她柔嫩的五指，用力紧紧地握了一下，然后猛地松开……
	　　有些东西，心知肚明，只能沉默。
	　　如果不在宫里，如果没有残缺，如果没有阻碍……
	　　这世间有许多的如果，改变不了结果。
	　　繁花似锦的皇宫里，有渺小如尘埃的两个人。
	　　他们能相知，相对，相处，偏偏不能相爱。
	　　赵福娘紧紧抱着被他碰触过的手，贪婪地嗅着他温暖的味道，绝望地大哭起来。
	　　张敏犹如梦呓般反反复复道：“我死了也乐意，死了也乐意……”
	　　【捌】
	　　岁月如梭，又是一年春。
	　　春光如画，安乐宫外的风景比安乐宫内美上一千倍。
	　　赵福娘就眨了下眼的功夫，快六岁的小猫又跑丢了。
	　　英勇无畏的孩子手持木头做的宝剑，带着纸糊头盔，骑着竹马，雄赳赳气昂昂，要去征讨传说中的老妖怪。他匍匐在草丛中，眺望着汪洋大海（池塘），审视着刀山箭雨（花丛），策划着不被妖怪发现的出行线路。
	　　赵福娘四处寻找，刚找到这到处瞎混的孩子，忽见前方有个衣着华贵，身材臃肿的中年妇人，身着大红霞帔，绣着奇花异草，头戴金宝钿花黄金凤，耳挂硕大的金刚石坠子，身后跟着个手抱波斯猫的侍女，带着大队人马，趾高气扬地走来，花哨得就像只斗胜的公鸡。
	　　中年妇人身旁跟着个气度不凡的少妇，同样的大红霞帔，同样的金宝钿花黄金凤，打扮相似却有些低调，不停地找话题与中年妇人说笑，若让外人看来，两人年龄和气貌感觉有点像小媳妇服侍恶婆婆。
	　　这对年龄差异颇大的女人，就是万贵妃与王皇后，她们不知为何心血来潮来这偏僻的院子里赏花。
	　　自吴皇后因杖责万贵妃被废后，新上任的王皇后不敢仗着年轻貌美，对这位今上的宠妃有任何怠慢，不但将所有好东西都先人后己，还时时上门请安问好，强颜欢笑，战战栗栗奉承以保住后位。
	　　赵福娘焦急万分，不敢声张，吓唬小猫：“这就是妖怪，别出声。”
	　　妖怪脸上涂得好白，血盆大口张得好可怕。
	　　小猫头皮发麻，打了个寒战，将身子弯低了些。
	　　两人屏声静气，等待两位贵人离去。
	　　奈何清风吹动花丛，抖落花粉阵阵，冲入小猫的鼻子里，“阿……阿嚏——”让他忍不住打了个重重的喷嚏，稚嫩的童声在静寂的花园显得格外扎耳，而早年丧子的痛楚让万贵妃对这样的声音很敏感，她停下脚步，沉声问王皇后，“你听见什么了吗？”
	　　王皇后的位置正对草丛，她用眼角余光扫了眼赵福娘迅速收回的裙角，略沉吟，笑：“这，好像是……”
	　　赵福娘吓得牙关都发抖了。
	　　小猫也很害怕，抖得像包糠似的。
	　　万贵妃再次逼问：“我好像听见小孩的声音？”
	　　王皇后迟疑：“大概？”
	　　万贵妃大疑，欲派人搜查，眼看气势汹汹的宫女们即将逼近，赵福娘的大脑一片空白，瞬间又冷静了下来，年幼的阿弟再次在心中闪过，若是阿弟要被害，阿姊该做什么？若是孩子要被害，母亲该做什么？明明知道反抗会发生什么，可是为了所爱，女人能生出泼天的勇气，甚至面对最可怕的事情。
	　　赵福娘表情变得极其温柔，她轻轻扭过头，轻轻地亲了口小猫的脸，揉着他粉嫩的小手，低声道：“小猫乖，听话，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说话。”
	　　小猫抬起迷蒙泪眼，懵然看向福娘。
	　　粗壮的宫女们搜查附近的草丛。
	　　“啊！贵妃娘娘恕罪！”赵福娘尖叫一声，从草丛中跌跌撞撞摔出，她掩着鼻子，抹着眼泪，不停打着喷嚏，仗着在嗓子方面有些天赋，竟将声音装得和小猫有七八分相似，一时间把众人都惊着了。“恕，贵妃娘娘恕罪，皇后娘娘恕罪，阿，阿嚏——”她一边狼狈地打着喷嚏，一边磕头请罪，受惊吓哭的眼泪鼻涕流得满脸都是，颇为恶心。
	　　万贵妃皱眉：“是她？”
	　　王皇后再看一眼孩子藏身的草丛，再看一眼旁边那极其厌恶的女人，隐约猜到些什么，奈何她与万贵妃面合心离，并不打算让对方好过，嘴角只勾出微微的弧度，漫不经心装傻道：“大约是吧。”
	　　得到肯定答复，游园兴致已扫，万贵妃勃然大怒，吩咐左右：“拖下去打。”
	　　她没有说打多少，也没有说打多久。
	　　小猫在草丛中眼睁睁地看着最疼爱他的福娘姐姐被凶神恶煞的太监拖走。
	　　福娘姐姐背着坏人，挤着口型，偷偷笑着对他说：“不要哭。”
	　　他不敢再不听话，赶紧捂住了自己的嘴，不要招惹妖怪。
	　　“张敏哥哥，愿你来生不在紫禁城，愿我来生不在紫禁城……”赵福娘轻轻说，“愿生生世世在一起，白首不相离。”
	　　天很蓝，风很冷，早春的味道钻入鼻子里，和着泪，带着阵阵湿意。
	　　“爹，娘，阿弟，我想回家。”
	　　绢花落地，红裙割破，绣着蝙蝠的绣花鞋在泥地上划出两道长长的污迹。
	　　【玖】
	　　原来大人没骗人，花园里真有吃人的妖怪。
	　　他以为福娘姐姐大概过会就回来继续陪他玩了。
	　　可是，自那天起，他再也没见过福娘姐姐。
	　　只有张敏哥哥抱着他号啕大哭。
	　　“是不是小猫不听话，偷溜出去玩，才害福娘姐姐被妖怪抓走的？”
	　　稚嫩的世界破碎，过早染上鲜红色彩，刺眼残忍。
	　　失去的东西最值得珍惜，幼小的孩子悔恨交加，试图用尽所有的努力来挽回错误。
	　　“是小猫不好，小猫认错，小猫和妖怪说‘对不起’，让妖怪把姐姐还来好不好？”小猫抱着吴废后，哭成了泪人儿，他见吴废后不回应，赶紧又抱着张敏的大腿，用尽他会的所有词汇来苦苦哀求，“张敏哥哥最厉害了，你让妖怪把福娘姐姐还给我好不好？小猫以后会做好孩子的，乖乖的，不打喷嚏，不捣蛋，不贪吃，不调皮了。”小猫的哭声撕心裂肺，“求求大家，去救福娘姐姐好不好？求求你们！”
	　　安乐宫中，无人可为他作答。
	　　低微的人们拯救了可怜的孩子，却没有能力拯救自己。
	　　没有能隐藏一辈子的秘密，是坦白的时候了。
	　　面对伤心的小猫，所有人都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们要将应该属于他的东西，统统替他从那个恶毒妇人手中夺回来。
	　　张敏抱着哭泣的孩子，轻轻对他说：“小猫长大后，要做个好皇帝，善良宽厚，爱民如子，不苛捐杂税，让百姓过上好日子……”
	　　刘翠柳说：“多放几次宫女，让大家可以回去嫁人。”
	　　陆春英说：“做人要刚决果断些，不要亲近小人！”
	　　许雀儿说：“要孝顺父母，宽厚待人。”
	　　吴废后说：“娶媳妇要带眼识人，不要惹上毒妇，惹得后宫乱糟糟！”
	　　许许多多善良的人叮嘱了许多孩子听不懂的话。
	　　小猫懵懵懂懂地问：“是不是小猫做好皇帝，福娘姐姐就能回来了？”
	　　张敏红着眼眶，很肯定地说：“嗯。”
	　　小猫笑了：“好，小猫最听话。”
	　　张敏也笑：“好，我们带你见爹爹。”
	　　“我爹是谁？”
	　　“你爹是天子。”
	　　“天子是谁？”
	　　“天子是你爹。”
	　　“你要喜欢你爹。”
	　　可是，这个爹爹，似乎好可怕……
	　　小猫怕怕。
	　　【拾】
	　　数日后，张敏服侍在侧。
	　　帝对镜梳头，叹息：“我眼看就要老了，还没有儿子……”
	　　张敏伏地：“万岁已有儿子了。”
	　　帝大惊，追问。
	　　张敏道出详情。
	　　帝大喜，亲自率人去接皇子。
	　　【拾壹】
	　　安乐宫中，小猫被宫人们打扮一新。吴废后特意命人不给他梳头，让胎发垂落地面，穿着宽大的衣衫，配合着因长期不见天日，比正常年龄幼儿更瘦弱的身子，苍白的脸色显得格外弱小可怜，以期望激发起帝的爱子之情。
	　　宫人们垂泪，依依不舍，没有人说话。
	　　今日一别，便是诀别，从此身份悬殊，再无往日。
	　　常年怨恨的吴废后都忘了痛骂万贵妃，忘了养育这孩子抱着的复仇野心，倒抱着他大哭一场，只盼他能平安在万贵妃手上活下来，哪怕是自己折寿几年也甘愿。
	　　“为何大家都在哭？”小猫懵懵懂懂地问。
	　　陆春英姐姐严厉地叮嘱他：“以后你不能再叫小猫了，万岁爷给你起什么名字就要叫什么。”
	　　许雀儿第四十八次吩咐：“一定要扑向那个穿黄色衣服的贵人叫爹爹，千万别扑错，也别乱说话。”
	　　刘翠柳讨好道：“有富贵别忘了咱们就好。”
	　　小猫不太懂，但大家都说有爹爹是很好的事情，他只能死死记下，然后傻乎乎地站在安乐宫中，心里很是紧张，想牵吴废后的手，可是吴废后轻轻地向旁边避了半步，摇头道：“君臣有别。”他想去拉雀儿姐姐的衣袖，雀儿姐姐急忙往旁边躲开，求道，“尊卑有别。”他可怜兮兮地看向翠柳姐姐，翠柳姐姐连连摆手，“你马上就是贵人了，不能和咱们小宫女扯上关系，能记心里就好……”
	　　为什么有了爹爹，大家就不要自己了？
	　　小猫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当那个明黄色衣裳的男人出现在面前，他仍在迟疑，却被大家在背后推了一把，让他离开了安全的地方，不由自主，跌跌撞撞地向前奔去，奔去那陌生而可怕的怀抱。待走到近处，他方想起大家的叮嘱，弱弱地叫了声：“爹……”
	　　而那明黄色衣裳的男人却非常激动，几乎抱得他透不过气来，连声高呼：“我可怜的儿啊！是爹错了，让你在这见不得天日的地方长大，连名字都没有，可怜啊，可怜。”
	　　小猫惊恐地在他怀里挣扎，却被越抱越紧。
	　　帝当天召集众臣，说出真相，为孩子命名朱祐樘。
	　　次日，颁诏天下，立朱祐樘为皇太子，封纪氏为淑妃。
	　　万贵妃怒不可遏，咬断了长指甲，砸了一整套珍贵的翡翠杯，撕了整张百里丝绣的画轴，她百般撒娇，试图撤销太子的地位，奈何帝知她本性，又心疼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孩子，这次任凭她哭死哭活也不肯相依。周太后拿出铁腕气魄，命人将孙子接去仁寿宫养育，杜绝迫害，万贵妃气得再砸了一套羊脂白玉茶具。
	　　待诏书宣布完毕，无数衣着华丽的宫人蜂拥上前，挂着或虚伪或真诚的面具，纷纷对太子百般祝贺，用数不清的辞藻，将他夸得口沫横飞。
	　　“恭喜万岁爷喜得佳儿。”
	　　“贺喜万岁爷父子团聚。”
	　　“太子看着就聪明。”
	　　“太子殿下，你爹可是天下最尊贵的男人呢，高兴吗？”
	　　“此情此景，实在感人。”
	　　帝高兴得不能自已，他抱起朱祐樘，大声宣布：“这是我的儿子！我的好儿子！我有后了！大明有后了！”朱祐樘却不安地坐在人群中，就好像置身于吃人的妖怪群里，惊恐的眼睛左右四顾，寻求庇护，可是他再也找不到熟悉的善良人们，福娘姐姐，张敏哥哥，春英姐姐，翠柳姐姐，雀儿姐姐……大家在哪里？
	　　他忽然意识到什么。
	　　有些东西，从今往后再也不能有了。
	　　纵使绫罗绸缎满身，珍馐美食满盘，可他再也不是被大家疼爱的小猫了。
	　　金銮宝殿上，改名叫朱祐樘的孩子号啕大哭起来……
	　　他哭得很伤心，很伤心。
	　　【拾贰】
	　　次月，纪妃宫中暴亡，门监张敏吞金自杀，太子哀慕不已。
	　　短短的数月里，朱祐樘长大了。
	　　他是小小男子汉，知道自己应做些什么。
	　　【拾叁】
	　　成化二十三年春，万贵妃病死，帝因悲伤过度于八月去世。
	　　皇太子朱祐樘于九月壬寅日继位。第二年改年号为弘治，是为明孝宗，将吴废后接回宫中，奉为母亲。他忠厚孝顺，一生爱民，不好女色，勤于政事，不仅没有宠妃，没有册立过一个妃嫔，只与皇后张氏过着民间恩爱夫妻式的生活。
	　　后世史家给予明孝宗很高的评价，认为他力挽危局，清宁朝序，恭俭有制，勤政爱民，为中兴明主，其功绩不亚于太祖、成祖。在个人品德方面，更胜于太成。
	　　民间传说，孝宗出生时为免被当时的宠妃万贵妃害死而藏在民间，在先皇死后才由宫内太监从民间迎回即位。但根据《明史》记载：“孝宗达（实为“建”，《明史》误）天明道纯诚中正圣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讳祐，宪宗第三子也。母淑妃纪氏，大明成化六年七月生帝于西宫。时万贵妃专宠，宫中莫敢言。悼恭太子薨后，宪宗始知之，育周太后宫中。十一年，敕礼部命名，大学士商辂等因以建储请。是年六月，淑妃暴薨，帝年六岁，哀慕如成人。十一月，立为皇太子。”
	　　明孝宗励精图治，使得当时明朝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百姓富裕，天下小康，被称为“弘治中兴”。

【清】 双生花
	　　【壹】
	　　道光十五年，北京，劈柴胡同，有两户紧紧相连、院子里都种着杏树的官宦人家，一户是旗人，一户是汉人。
	　　他们都有个女儿，同样的年龄，同样的月份，又不约而同地起了同样的名字，旗人的女儿叫杏贞，汉人的女儿叫杏珍，她们同样的可爱，同样的聪明，自幼一起长大，感情格外亲厚，胡同里的人们都戏称这是一对双生花。
	　　两朵娇嫩的花儿，总少不得被邻里拿来比较。
	　　劈柴胡同多数是穷人居住，顶多中产之家，没有特别富贵的人家。叶赫那拉&middot;杏贞是镶蓝旗，算是贵族出身。祖上曾做过户部员外郎，为天子管金库，是个肥缺，于是添房置产，家境很是富裕过一段时间，奈何曾祖去世后，子孙再没得到过这样的好差事。如今杏贞的父亲仅仅是个八品笔帖式，在一片落叶掉下来都能打到几个官员的北京城里，实在算不上什么，俸禄少了，进项少了，偏偏人情往来，场面摆显还得循旧例支撑着名门世家的架子，所以光鲜外表下很是拮据。据说女儿出生后，主母还变卖了不少嫁妆贴补来为她请教养嬷嬷、请管家、买丫鬟。
	　　何杏珍家却是新晋的官宦人家，父亲品级不算高却在户部，是个肥缺，兄长也有功名，更兼有个虽出身商户却极通人情世故、擅长挣钱的母亲，和同僚交往很是有银钱打点，得到上司好评，前途一片大好，只是偶尔会被诟病是暴发户，有钱却缺乏底蕴。
	　　同在朝中做官，又是左邻右里，两户人家明面上关系和睦，但私心里仍隐约有些看不起对方。叶赫那拉家觉得何家是暴发的泥腿子，何家觉得叶赫那拉家是打肿脸硬撑的空架子，从官场到生活，他们外表一团和气，内里经常暗暗较劲。今天叶赫那拉家请大家听昆曲，明儿何家就请大家看京剧，今天何家做了两身冬衣，明儿叶赫那拉家就要做三身冬衣，若叶赫那拉家为母亲贺寿打了二两重的事事如意簪，待何家为母亲贺寿就打了三两重镶珍珠的福如东海簪，所以当何家为六岁的杏珍请了西席，说是女子好好教导方有前途时，叶赫那拉家果断为杏贞请了两个西席——她家女儿是满族姑奶奶，必须更有前途！
	　　两个女孩的攀比，也由此展开。
	　　比长相，比打扮，比伶俐，林林总总算下来，大伙儿都公认杏珍比杏贞强一些，叶赫那拉家母亲坚信是因为何家比较有钱，给女儿奢侈打扮，大洒银子收拢人心，而且请的西席是大儒，所以社论才偏向何家女儿。她虽明面上不说，但心里暗暗含恨，为此对自家女儿的教养更加严厉，永远板着脸，对其进行鞭策教育，令其向上。
	　　听何家下人传，若杏贞稍微有些偏错，就会被骂，“连这点数都算不会？我怎么生了你这种蠢女儿？！”又或者是哭诉，“额娘为你节衣缩食，为家庭生计累出一身病，好不容易得来的狐狸皮子都紧着先给你做衣服，简直连心肝肺都掏给你了，你居然念书还偷懒？你对得起额娘吃的苦吗？”“你必须出人头地，额娘以后都靠你了啊。”
	　　棍棒底下出孝子，为了家人的期待，杏贞很努力地念书、学习，尽可能一举一动都要讨人欢喜，可是私下里她从来不笑，小小年纪言谈举止就成熟得像个大人。左邻右里，又是官场同僚，为了面上情谊，两家女孩时常来往，杏珍不能理解为何杏贞要处处观颜察色讨人欢喜，她坐在席间，不耐烦大人的闲话，扭得像个猴儿般，一味娇憨，笑意盈盈地扭着杏贞袖子道：“今天春色正好，院里的桃花都开了，姐姐陪我去放风筝玩好吗？”
	　　杏贞规规矩矩坐在席间，闻言眼睛一亮，期待地看向额娘。
	　　“真是有规矩的孩子，”何氏忍不住夸，“小小年纪就有大家风范，哪像我家的孩子坐不住？”杏珍闻言，朝自家母亲吐了吐舌头，童真无忌，逗得大家呵呵笑，接着一块儿夸杏贞的规矩好，有教养。
	　　“别夸她了，夸两句就不知自己几斤几两重，”未料，叶赫那拉家笑了笑，随即开口谦虚道，“别看她在外还算学得老实规矩，在家却是个傻货，也不会说话讨人欢喜，念书也差，枉费两个西席天天教导，真是让人没办法。”
	　　杏珍惊讶地看了眼旁边，却见杏贞期待的眼神黯淡了下去，她紧紧咬着唇，低头不语。
	　　气氛稍稍冷了片刻，何氏急忙打岔：“孩子总是天真浪漫的，要好好教导，我家杏珍前些天和她爹学着做了个蝴蝶风筝，做得还算像模像样的，总想着玩，恰好今天有风，天气也暖和，你也别让孩子傻坐着陪咱们说陈芝麻烂豆子的事了，让她们一块儿去院子里放风筝吧。”
	　　“才不是像模像样，”杏珍挺起小胸脯，骄傲地说，“我风筝做得可好了，我爹还夸我手巧！”
	　　“是是是，我家闺女最手巧，”何氏附和，“顶多就是蝴蝶上画的花儿歪了点。”
	　　杏珍佯怒：“娘故意埋汰我。”
	　　母女笑成一团，天伦人家。
	　　【贰】
	　　春日风好，杏香拂面。
	　　杏贞在家也偷偷玩过风筝，虽被母亲说是不务正业，很是鄙夷，也不能制止小女孩对有趣事物的向往，所以她对杏珍亲手制作、受到大家夸奖的风筝极好奇，只觉得大概是她天纵英才、做得非常成功的作品，心里有些嫉妒。待看见了杏珍引以为傲的蝴蝶风筝，不免大为失望，这个形状有些扭曲的风筝上竟有弄破后用纸重新糊上的痕迹，大红的画面上用洒金画着梅花，华贵有余，格调却完全不相配，其中一朵花漏了花蕊，两朵花歪了花瓣，整个画面都歪歪斜斜，要有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笑点太多，杏贞眉头拧成八字，都不知该从哪里笑话起了。
	　　倒是杏珍不以为意，兴致勃勃地带着丫鬟们一起放。
	　　扭曲的风筝果然飞不起……
	　　杏珍有些尴尬，杏贞摇头走来，笑着替她拾起风筝，将歪了的骨架扭了几扭，又问丫鬟要来剪子，剪去几处累赘的装饰，然后再次放起。恰逢一阵好风，在期许的目光中，原本摇摇晃晃的风筝竟平稳地徐徐升起，乘着暖暖轻风，映着耀眼日头，越飞越高，越飞越高……
	　　在杏珍崇拜的目光中，杏贞说：“你做的不是风筝，只能叫纸鸢，古书有云，风筝要用竹笛为首，在风中发出鸣叫，你这只纸鸢只重形不重骨，算是瞎做了，白糟蹋了这些好纸，倒不如直接去买匠人做的，你娘倒是不计较你玩乐……”
	　　“匠人做的哪有自己做的好玩，玩乐什么，我娘说小女孩就是玩的时候，只要心里不学歪，其他任我高兴就好，”杏珍对这个心灵手巧的姐姐是打心眼喜欢，她兴高采烈地夸，“姐姐的手真巧，你在家做过风筝吗？”
	　　“做过一阵子，但……”杏贞迟疑片刻，果断道，“额娘说这是风筝下贱人做的东西，咱们也算大家千金，应学女红针线，料理家务，人生苦短，学无止境，怎能将时间放在学低贱手艺上？姐姐你以后也别做了，耽搁了时间惹长辈不高兴，想要就直接去买，这种便宜东西也值不了几文钱。”
	　　杏珍摇摇头：“我爹娘才不会不高兴呢，我娘说我还小，应该多玩两年，规矩什么不用急着学，我爹见我学做纸鸢还夸她家闺女聪明，手把手来教我，这只蝴蝶的骨架就是他编的，我负责糊纸画花，可惜他也手笨，做出来就是这个了。不过他没笑话我，我也就乖乖地没笑话他，嘻嘻，我爹娘最喜欢在外面夸我，他们说要把我捧得高高的，让人人都以为我是好孩子，这样我就没脸做坏孩子了……”
	　　杏贞羡慕道：“你娘和我娘不同，我额娘说，小孩子哪能总是夸？夸得多就会自满，不谦虚。”
	　　杏珍不解问：“为什么？为什么爹娘夸自己孩子就不谦虚？明明我是个好孩子，做了正确的事就是要夸啊。”
	　　杏贞说：“做正确的事本就是应该的，有什么值得夸的？”
	　　杏珍摇着头：“是这样吗？可是我不喜欢被爹娘骂，幸好我爹娘疼我，也很少骂我……”
	　　“大概吧，别担心，”杏贞有些羡慕眼前开心的小女孩，苦笑着说，“你家境好，长大后又不用选秀，父母要求自然宽松，比不得我……”她不自觉收紧手中线轴，冷不防崩断了线，断线的纸鸢摇摇往高处飞去，不受控制。
	　　杏珍连叫两声“哎哟”，急得不行，命人追着纸鸢去。
	　　杏贞站在原地，一直痴痴地想，为何杏珍就算手拙做不好，她娘也一直夸奖她？为何她就算努力做事，只要稍有失败，额娘就一直骂她？
	　　阿玛说：“慈母多败儿，做人要谦虚自省，阿玛的谴责是为了让你变成更好的孩子。”
	　　额娘说：“旗人女子荣华富贵全在选秀上，你爹就是个芝麻绿豆官，帮衬不了你太多，你要想将来有造化，过上好日子，平日就绝不能松懈半分。”
	　　往日教诲，历历在耳。
	　　她相信父母是为了她好。
	　　可是，为何她会如此羡慕天上那自由自在的纸鸢？为何她会如此羡慕无忧无虑的杏珍？羡慕让她心里有莫名的压抑。
	　　杏花丛中，纸鸢飞，纸鸢飞……
	　　追不上，看不着，消失天际，不知会堕入皇家后院还是贫民瓦窑？
	　　【叁】
	　　杏珍得天独厚，她从来不需努力，却有把她当心肝疼、舍不得她受半分委屈的父母和关心疼爱她的兄长，绫罗绸缎从来不缺，珍珠宝石随意插满头，打扮得十二分出彩，家中请的西席又是出名的大儒，她自己也聪明伶俐，许多东西一点就通，更值母亲上下打点，父亲又攀上好关系，年下升了司库，有了个肥差，左邻右里加倍奉承，直夸杏珍贤良美貌，心灵手巧，是劈柴胡同里第一美人，就算拿出去和入选秀女比也绝不逊色。
	　　杏贞读书习字不行，每天在母亲严厉的教导下学着针线，心里越发不是滋味，好几针绣歪别处，扎了指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换来更严厉的训斥。
	　　“哭什么？是短了你吃还是少了你穿？哪家姑娘不是这样被骂大的？你外祖母当年教导你额娘的时候更严厉，若不好好学，将来出去丢了叶赫那拉家名声，让你阿玛和额娘的面子往哪里放？让你哥哥抬得起头？”叶赫那拉家的训斥，“何家有钱，又正得势，纵使你与何家女儿差不多，甚至更强些，大家也会捧他家女儿，哼，天下人都是趋炎附势之徒，统统跟着富贵权势走，若你入选秀女，有了好前途，那大伙儿就会说你是第一美人。”
	　　杏贞重重地点头：“我会有出息的，总有一天，我要让天下所有人都奉承我。”
	　　叶赫那拉家的大感欣慰，嘴上却硬：“额娘也就是听着，你学习爱躲懒，谁知道你做不做得到？再躲懒下去，别说入选秀女，只怕家世被败坏，要在大街上讨饭去。就像马佳氏家那个不争气混小子似的，混得要去赌坊骗钱花，被人扭去官府，一状告上，没想到审理的官员却是他家以前放出去的包衣，奴才主子见面好不尴尬。又或者是乌拉氏家的女儿……”
	　　杏贞忍不住打断：“额娘，我是不会混成乞丐的。”
	　　“谁知道的，额娘说这些也是掏心窝为你好啊，你再看看齐家的那个女儿，长得比你漂亮伶俐一百倍，就是不听长辈话，结果……”
	　　“额娘，我不想听这些。”
	　　“额娘也是为了你好，要不是亲闺女还不和你说这些呢。你看看李家的女儿，当年……”
	　　额娘的训导永远是那么长，那么烦。
	　　更强的压抑堵在胸口，仿佛透不过气来，如何宣泄？
	　　杏贞低头听训，咬着唇，沉默不语。
	　　【肆】
	　　天真浪漫的杏珍很喜欢杏贞姐姐，闲着总爱找她玩。
	　　“这是我大哥从洋人手上买来给我做生日礼物的自鸣钟，姐姐来看，好玩吗？还有一套香脂，据说是进上的，和宫里娘娘用的一样，姐姐喜欢吗？喜欢我就分你一盒，回去试试，很香的……”难得好友来访，杏珍像个小雀儿般叽叽喳喳，将生日礼物拿出来献宝，杏贞羡慕地用手摸了摸金子做的钟面，开口道，“别想玩儿，过两天采晴格格在定王园办桃花宴，咱们托福，也收到了帖子，但那天来往的都是贵人，也不知好不好相处。”
	　　“不怕，”杏珍随口道，“我娘说咱们大大方方去，不失礼就成。”
	　　“大大方方啊……”杏贞摸摸鬓间镶珍珠的小金花，那是她额娘过去的嫁妆，虽然也算带得出门，但珍珠颜色已旧，款式也老，混迹在那群人精般的名门贵女中，想必能看出她家境窘困，说不定会受冷眼嘲笑，不由叹了口气。她为难的神情被杏珍看在眼里，于是打开首饰盒，取出一朵缠丝芙蓉用蓝宝石做蕊的金花和一朵缠丝牡丹中间用红宝石做花蕊的金花，都是最新的款式，大方递上道，“我那天穿上新做的蓝裙子，正配这朵芙蓉花，姐姐穿你额娘前两天给你做的桃红色新裙子，配上这朵牡丹花最好。咱们同年同月生，又同邻同名，嘻嘻，到时打扮得像对亲姊妹，让大家误会，岂不新鲜好玩？”
	　　杏贞又喜又羞，双手要接又不好意思接：“首饰很是贵重，咱们这样……好吗？”
	　　杏珍不以为意：“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东西，姐姐又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回来还我就是。”
	　　杏贞迟疑：“可是……”
	　　杏珍直接把珠花塞入她怀里，撒娇：“好姐姐，我就是想和你打扮成亲姐妹啦。”
	　　杏贞终于点头：“好，谢谢妹妹了。”她笑着感谢，可是心里的压抑却越发沉重，手中珠花是她想都想不到的好东西，好友却能随便借人，两人际遇，实在天上地下，从小到大，从未缺衣少食，可是她的心似乎缺了些什么重要的东西，这些东西是杏珍有而她没有的……可是面对杏珍娇憨可爱的笑容，面对她体贴温柔的安慰，她又觉得自己的痛苦是小鸡肠肚，赶紧甩头抛开了这些小小的不快，一同研究两天后桃花宴的穿着打扮去了。
	　　杏珍胆大敢想，杏贞做事稳重，两个小女孩在穿着打扮上都有天赋，她们经常一个提构思，一个做判断，窗外是暖洋洋的夕阳，窗内是暖洋洋的笑声，女孩间的友谊，其乐融融。
	　　【伍】
	　　定王是身份高贵的亲王，他的女儿也是天之骄女，所以赏花宴的后院，鲜衣怒马，宾客如云，脂粉的香味盖过了桃香，明晃晃的首饰比艳阳更刺眼，女孩们娇艳的容颜比春色更灿烂，大伙笑着，闹着，或一两知己，或三五成群踏春来。
	　　定王家的多罗格格采晴被众人围在当中，满人爱簪花，她穿着大红色的旗装，袖口镶着四道粉色滚边，满是绣花，花团锦簇的旗头上带着大颗红宝石镶嵌的黄金孔雀，衔着朵金刚石雕的牡丹花，随着走动而微微晃动，艳丽的不可方物，众人纷纷夸赞她的衣衫首饰构思巧妙，尤其是衣服滚边做得精致，黄金孔雀翅膀随风颤动，栩栩如生，带着甜言蜜语蜂拥而来，让这位年幼的多罗格格非常自豪。
	　　杏贞与杏珍走入场中时，引起瞩目，虽然她们的首饰服装并非最名贵，却在衣袖处镶了七道彩色滚边，如彩虹般盘旋双臂，格外创新，非常别致，让姑娘们都看得眼馋，纷纷议论，暗记服装花式，准备回去让照样制作，亦有与她们相熟的女孩有上前打招呼的，羡慕的、嫉妒的、打趣的，一时热闹纷纷，引起采晴格格的注意，她盯着两个女孩袖口上的滚边，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含笑带众女走来。
	　　出门前，母亲都循循叮嘱，若和贵女们关系搞得好，对以后有帮助。
	　　定王是今上心腹重臣，采晴格格是定王的掌上明珠，不可怠慢。
	　　看见多罗格格注意到自己，杏珍感到非常开心，搜肠刮肚想贵人都喜欢什么东西。杏贞则紧紧拳头，她早已打听过采晴格格喜欢的诗词和话题，准备好的奉承话已挤在喉间，只待蜂拥而出，一举夺得采晴格格的青睐，最好能顺利成为她的闺中密友，然后入贵人眼，为日后铺上青云路。
	　　采晴格格露出个灿烂的微笑，朝她们徐徐走来，待格格走近，两人都带着最标准的笑容，俯下身去，低头行礼，可是，没有期待中的招呼，只有裙角的香风从身边淡淡飘过。
	　　采晴格格目不斜视，擦身而过，然后对站在两位小姑娘身后，刚刚进门的琳妃娘娘的侄女绽放出如花的笑容，热情相迎，挽着手走入正席，亲热得仿佛亲姐妹。
	　　杏贞与杏珍的头低着，礼行到半空，她们愣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石头雕的人像。
	　　然后，裙角香风再次从身边淡淡飘过，采晴格格飘然而去，她在回去的路上依旧没有看两个小女孩，仿佛那只是两个清水般透明的物件，从来未曾存在。杏贞与杏珍孤零零地站在路上，就像两个不受欢迎的客人，进退不得，还要将笑容僵硬在脸上，丢脸到了极点。其余女孩也看出了采晴格格的心思，也看出了两人的尴尬，可是普通小吏家的女儿和得宠的亲王家女儿，朝那边靠拢需要思考吗？有厚道的上前安慰几句，说是格格事忙，顾不上全部人，有坏心眼的偷偷讥讽两句，说她们看不清自己几两几钱重，更多的是明哲保身，装作看不到，还有个与采晴格格交好，一心奉承的狗腿子，没脑子地奚落：“厚脸皮，不过是个笔帖式的女儿，说不准格格根本没给她们请帖，自己混进来的。”
	　　刚刚进门做客，怎能马上拂袖而去？
	　　采晴格格可以骄纵，可以不懂人情世故，她们作为小吏的女儿不能不懂。
	　　杏贞不敢回嘴，咬牙切齿地拉着杏珍去九曲回廊处，找了个偏僻角落呆着，深呼吸几口，仍无法平息胸中的羞愤，悄悄抱怨：“宁欺富家翁，莫欺少年穷，那姓马的丫头真是可笑，不过是乡下来的土财主女儿，半点规矩都不懂，别人拿她取乐还以为得脸，莫非觉得家里出了个芝麻绿豆官就变凤凰了？竟敢如此埋汰咱们？她不知满洲姑奶奶的前途都在选秀上？也不怕别人得势后收拾她？！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
	　　杏珍愣愣看着不远处的桃树不说话。
	　　杏贞继续抱怨：“唉，真是失算，都是听额娘的话，想着宁王妃喜欢喜庆，所以穿了鲜艳的衣服，早知道采晴格格不喜欢在衣饰上被抢风头，我们就不该穿这件衣服，应该穿素雅点的颜色，稳重不失大方，说不定更得贵人青睐，你说是不是？”
	　　“嗯。”杏珍漫不经心地应下。
	　　杏贞问：“妹妹，你说咱们接下来怎么办？就这样回去我不甘心。”
	　　杏珍走神没回答。
	　　杏贞推了她一把，再问：“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啊？怎么办？”杏珍梦醒般回过头来，略一沉思，快乐地指着桃枝顶端，灿然笑了，“姐姐别生气，你看那碧桃花，开得比咱家院子里的美多了，上面还有黄莺鸟，正在唱歌呢，它唱得可好听，我都入了神。”
	　　原来她没听自己在说什么。
	　　原来她忘了刚刚受的屈辱。
	　　原来她不在乎采晴格格的恶劣态度。
	　　权势财富如过眼云烟，不足挂齿，她只稀罕那满园春色，碧桃花，黄莺鸟……
	　　因嫉妒和愤怒扭曲而面孔的人只有自己，变得丑陋的也只有自己。
	　　杏贞忽然知道那么多年堵在胸口的难受是什么。
	　　杏珍，这个同年同月，同邻同名的大小姐，是被父母捧在掌心长大，得天独厚的幸运儿，总是轻而易举地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她的世界里从未有过挫折，没有过责骂，没有人给过她压力，也没有人给过她要求，她不在乎功名利禄，不计较得失，快乐幸福地成长，不知疾苦，不知悲伤，不知怨恨，更不知努力为何物……
	　　不，她根本不需努力！她只需云淡风轻地笑着就能讨好所有人，就能把自己衬托得如肮脏丑陋的泥污。而在压力和鞭策下长大的她，却永远无法学会这样的从容。
	　　铺天盖地的嫉妒从地狱最深处爆发出来，瞬间席卷全身。杏贞死死盯着杏珍那张娇艳的脸上，黑色的眸子里是如泉水般的纯洁，带着能一眼看到底的单纯笑意，美好得有让人毁坏的冲动。
	　　杏贞对好友产生了难以言喻的怨恨，这种恨是从日常生活中慢慢积累的，如蚂蚁腐蚀骨头般，一丝丝，一寸寸，痒痒的蔓延，直至心窝的最深处，像滚烫的烙铁深深烙下的印记，怎么也消不去。
	　　杏珍发现不对，轻声问：“姐姐，你怎么了？”
	　　杏贞沉默，嘴角露出一抹冷笑，她不可自制地在思考，如果让这样的女孩落入尘埃，是否还能保持这样的美好。
	　　杏珍轻拉她袖口，诧异问：“姐姐，你的脸色怎么变了？”
	　　杏贞回过神来，挤出个温柔笑容：“我们回去吧？”
	　　杏珍不解：“她们说待会还要唱《秦良玉》，是很出名的戏班子，打得很是热烈，咱们看一眼再走好吗？”
	　　杏贞摇头，坚决：“我累了。”
	　　……
	　　车内，牡丹金簪摘下。
	　　有些感情，再也无法回到最初。
	　　【陆】
	　　“杏儿，我的宝贝女儿，现在低头奉承，是为了有一天让天下都跪拜在你脚下。”
	　　“杏儿，我的宝贝女儿，现在观颜察色，是为了有一天让所有人都围着你谄媚逢迎。”
	　　“杏儿，我的宝贝女儿，现在节俭朴素，是为了有一天让你拥有数不尽的珠宝首饰。”
	　　“杏儿，额娘什么都不图，只求你前途似锦，光宗耀祖，你能明白额娘的爱吗？”
	　　爱是鞭策，爱是负担，爱是压力。
	　　鞭策是仇，负担是累，压力是恨。
	　　她心里什么都明白。
	　　“我叶赫那拉&middot;杏贞向天发誓，今生今世，就算不择手段，就算负尽天下人，也要过得比所有人都风光！都高贵！”少女对着烛火，喃喃自语，精致的五官被红莲映出异样的光辉，洗去最后一丝少女的纯真，带着邪恶可怕的美。
	　　她永远不需要爱。
	　　【柒】
	　　杏珍并不知道杏贞的心变了，她一如既往地信赖、喜欢邻家这位温柔可靠地大姐姐，有烦恼话都会和她商量。无忧无虑的她，最近有了件天大的烦恼事，忍不住找好友商量。
	　　这件事就是她的亲事。
	　　何家爹娘疼爱女儿，女婿是千挑万选，挑家世、挑才学、挑人品，挑来挑去终于挑出个万中选一的好儿郎，那是匡源的次子，说起匡源也是不得了的人物，十三岁中秀才，二十四岁中举人，三十四岁成皇太子老师，前途似锦。虎父无犬子，他教出的儿子虽不及父亲威风，亦是一等一的才子，更兼英俊潇洒，家风正气，品德优秀，是京中少女们倾慕的对象，偏偏在拜佛的时候一眼看见了杏珍，大为倾心，于是派人上门探口风。本是千好万好的亲事，却有唯一不好的地方，匡家是鲁人，北方女子缠足成风，引以为美。匡家奶奶就有一双引以为傲的三寸金莲，对找媳妇进门最大的要求亦是在此，觉得大脚女人上不得台面，只配嫁乡下穷汉。可是京中的满洲姑奶奶是不裹脚的，在她们带动下，汉女裹脚者十户不过五六户，未裹脚者，除了特别心疼女儿又开明的人家外，大多是穷人家的女儿。
	　　杏珍三岁时的时候，为了将来找好亲事，何家原本也想狠心给女儿裹的，可是刚刚裹了一下，杏珍就哭得杀猪响，何氏心疼女儿，便将此事拖了下来，今年拖明年，明年拖后年，最后不了了之。原以为也就嫁个门当户对的普通人，未料有如此青年才俊看上自家女儿，才学好，门第好，家风好，有钱有势，人口简单，人间如意郎君的标准没有比他更好的了。而且杏珍嫁过去是大大的高攀，不但日子过得舒坦，还能对父母兄弟有提携，偏偏婆婆唯一要求就是要小脚，对杏珍样样都满意，就是嫌她一双大脚很土气，非要她裹脚才肯说亲。
	　　裹脚要硬生生把脚折了，多疼啊？
	　　杏珍原对匡家儿郎的才貌很是中意，却被这个条件吓得浑身打缠，她母亲也是大脚，对裹脚的苦楚所知不深，又见世情如此，风俗难逆，所以对女孩子付出点痛苦代价就能找到好亲事持赞同态度，而疼爱她的父亲脑子也比较僵化，又极喜欢匡家，而且男人只知裹脚后行路的美态，却不知代价多大，觉得不过是眼一闭头一伸，狠狠忍两口气的事情，所以也来劝说，就连她大哥也遗憾地劝告她，谁让她不是满人，就算硬是推了匡家好亲事，汉人女孩想要嫁得好，总归要裹脚，他不是不心疼妹妹，但他也担忧妹妹的前途，实在是两相为难……
	　　随着做决定的日子越来越近，听着父母一面倒的意见，杏珍捂着白嫩的小脚丫，怕得夜不能寐，唯恐父母带人进来就把她抓去裹了。
	　　恰逢其时，杏贞上门看望她，她抓住机会把苦水一股脑儿诉说。
	　　匡家儿郎的仪表如潘安转世，温文尔雅，才华横溢，从不拈花惹草，走鸡斗狗，德行是出了名的好，更兼有个深得帝宠，名气鼎盛的好父亲，前途无可限量，挑不出半点错。哪家女儿嫁给他，都是掉进了福窝里，从此呼奴使婢，做两手不碰阳春水的少奶奶。至于裹足这点事，汉人千金很多都是从小裹，走起路来一步三颤，摇弋多姿，有娇花弱柳，楚楚可怜的美态，所以大家见怪不怪，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付出那么点代价就换来下辈子荣华富贵，忍忍痛就有人人羡慕的如意郎君，傻子才不干！
	　　杏贞也远远见过匡家儿郎，那份仪表与举止，只有天上下来谪仙方可媲美，看得女孩芳心乱颤，可惜满汉不通婚，她连说亲的机会都没有，否则别说区区裹脚，就算让她把脚砍了也要嫁。奈何满人婚姻不能自主，她身份又低微，万一一个不小心得罪了哪个贵人，也不知会不会指给哪个吃喝嫖赌的宗室庶子做妾……
	　　杏贞又羡又恨地看着哭诉不止的杏珍，一个大胆的主意忽然冒了出来，“可怜的妹妹，听说年纪大了再裹足是要受多几倍的苦，要硬生生把你的脚折断，然后把骨头放在碎瓷片上刮烂，再逼着你下地走，每走一步都像走在刀尖上，然后这辈子都不能跑，不能跳，也不能荡秋千了，你爹娘真狠心，”她抱着泣不成声的杏珍，也哭着安慰，“好妹妹，不哭不哭，咱们的婚姻大事都由父母做主，这是身为女儿无可奈何的悲哀，我就是害怕妹妹的脚被裹坏，然后……听说有裹脚死去的女孩子，而且不少。要是这样，该怎么办啊？就算你真的裹了，也裹不成三寸金莲了，到时候人家还嫌你脚大怎么办？”
	　　她说的每句都是真话，听着更骇人。
	　　杏珍只知裹足很痛，不知会丢性命，于是被吓得更厉害，全身抖得像包糠，哭着问：“可……可是我爹娘很想我嫁匡家，怕我胡闹都不让我出门了，若是我抵死不嫁，我娘会同意吗？对，她一定会听我的，她那么疼我，不会舍得我去死的。”
	　　杏贞含泪摇头：“我刚见你娘乘车出门，似乎是往匡家走了，我前天好像还见到了那个专门裹足的宋奶奶和你母亲身边的刘嬷嬷在一起，她们眉开眼笑不知说什么的，要趁早什么的，今晚什么的，不知你知不知？”
	　　杏珍尖叫一声，急忙逼问服侍自己的小幺儿：“宋奶奶真的来过？若撒谎我可要卖了你！”
	　　直到被威胁要拖去打板子，小幺儿终于磕磕绊绊地交代：“前两天似乎是来过，在夫人房里和她说了半晌，两人聊得开心，她走的时候还拿了个很大的赏封儿，嬷嬷让我别和小姐说，免得多心。”
	　　杏珍几乎吓晕过去，哭着问：“好姐姐，我该怎么办？”
	　　“天色暗了，”杏贞摇摇头，转身要走，“今天我家柴门没关，你烦闷时可以来找我谈心，哎，最近家里守夜婆子马虎，或许院子里侧门又忘了锁，不知会不会被人跑出去，我得回去去叮嘱她们。”
	　　叶赫那拉家与何家的后院相连，两家女儿闺房的院子就隔了一堵墙，有柴门相通，因为两家女儿感情亲厚，经常不锁，只要她悄悄跑去叶赫那拉家，稍稍小心，就能从侧门跑出去，然后逃去离这里不远的疼爱自己的外祖母家，和她哭鼻子撒娇，说不准能让爹娘改变心意呢？杏珍胡思乱想中。
	　　杏贞走到门前，回过头幽幽道：“不知宋奶奶什么时候来，听说裹足不能拖，她又是个一等狠心人，唉——”
	　　杏珍是养在深闺的大小姐，性格单纯懵懂，听着好友的暗示，真以为晚上宋奶奶回来，想着这几天父母都劝她匡家儿郎的好话，以为心意已决，当下决定逃跑去向外祖母求助，可是，从未出过门的姑娘，怎知人心险恶……
	　　当她策划妥当，带着丫鬟，偷偷摸摸跑出大门，要上巷口等候的马车时，叶赫那拉家的大嗓子婆子忽然扭住了她的胳膊，挣脱不得，被掀开面纱，本以为会被平安放过。未料，那婆子看了一眼，惊愕地喊起来：“我还以为哪家的姑娘大半夜跑外面去了？怎么是何家的杏珍姑娘？！你大半夜的，带着丫鬟要坐车去哪里？害俺以为是小偷。”紧接着不知为何，方圆十里出名的无赖婆子竟也路过劈柴胡同，跟着嘀咕说，“哪家姑娘会偷偷摸摸翻邻家墙半夜出门？能干什么好事？”
	　　她说话的嗓门很大，传得很远。
	　　邻居听见响动，也出来看热闹，指指点点。
	　　杏珍又羞又急，忙对旁人解释是要去外祖母家。
	　　无赖婆子大笑起哄：“你哄我呢？去外祖母家怎从别人家侧门出来？怕是要去会情郎吧？不要脸！”
	　　杏珍忽然什么都懂了，泪流，泪干。
	　　她百辞莫辩，悔之已晚。
	　　杏贞在角落悄悄看着这场闹剧，嘴角忍不住流出得意的笑容——飞翔在天空中的鸟儿被折断双翼，璀璨耀眼的明珠被划出丑陋的痕迹，天真无邪的女孩终于从高高的幸福云端堕落地狱，她还能保持那么纯洁的笑容吗？
	　　怨恨吧，哀叹吧，痛苦吧。
	　　杏珍，你将被世人诋毁，父母厌恶，日日诅咒、哀嚎，撕破衣衫，摔破瓷器，忘记春日桃花的香气，无视夏日荷塘蛙鸣，秋日枫叶，冬日飘雪……直到美丽的心变得丑陋，就和她一模一样。
	　　所有的恨意宣泄而出。
	　　杏贞感到前所未有的解脱。
	　　杏珍的这场闹剧在有心人安排的指指点点中，一传十，十传百。
	　　找不出陷害的明证，叶赫那拉家抵死不认，反咬杏珍丑事不成陷害至交好友。
	　　匡家婚事退，何家父母气得大病一场，少女闺誉尽毁，再无人上门提亲。
	　　叶赫那拉家与何家结仇。
	　　【捌】
	　　咸丰二年，叶赫那拉&middot;杏贞参加选秀，胆大妄为，在众秀女中抬头朝帝微笑，得帝青睐，获选入宫，赐号兰贵人，后册封懿嫔，备受宠爱。
	　　同年，何杏贞嫁给北京城郊的地主，据说夫婿只喜在田里干活，很是粗俗。
	　　咸丰六年，叶赫那拉&middot;杏贞生下皇子，册封懿妃，次年册封懿贵妃。
	　　同年，何杏贞生下自己第二个儿子，学会亲手缝制百子衣。
	　　咸丰十一年，帝崩，叶赫那拉&middot;杏贞之子载淳登基，改年号“祺祥”，尊母亲为圣母皇太后，发动辛酉政变，两宫太后联合恭亲王，杀肃顺等八大臣，成功夺权，垂帘听政。
	　　同年，何杏贞带着两岁的四儿子，漫步山野摘花，看良田百倾。
	　　两位少女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玖】
	　　同治元年，叶赫那拉&middot;杏贞借帝手为自己晋徽号“慈禧”，大权在握，珠宝满身，意气风发，可是丈夫已经去世，儿子从来不乐意亲近她，父母亲属上门都是有事相求，她嘲讽众人，玩弄终生，依旧不够快乐，某天，半梦半醒间，她忽然想起了当年邻家那个天真浪漫，无忧无虑的杏珍，她很好奇从小不知愁滋味，让她羡慕嫉妒的那个女孩，自从嫁给乡下泥腿子后，是否还和以前那样快乐，于是她派出太监，去乡间宣召杏珍。
	　　杏珍正在田间与丈夫周老虎嬉笑，听他说着永远不会腻的话儿：“我在庙会上见过你，比茶馆里说的石头记里的林妹妹还漂亮，比宝姐姐还温柔，腼腆害羞，心善温柔，是最和气不过的官家小姐，一点都不会看不起我们村里人。这样的女孩儿是万万不会做坏事的，必定是被陷害的，我替你担心，替你焦急，却没办法帮你，可我万万想不到你会嫁给我，我……我听见你应了这门亲事，就像做梦一样……”
	　　杏珍捏着他鼻子说：“人言可畏，那时人人都说我不是好女孩，家里人出门都抬不起头，我天天哭，只恨不得悬梁自尽，免得污了家里的名声。没想到素不相识你却在茶馆为我打了一架，只因有人对我说污言秽语，我哥都看见了，他说你喝醉了，拍着桌子骂，说我是好女孩，肯定是别人造谣陷害，然后逼那二流子道歉，把侮辱我的话统统吞回去，否则就让他吞凳板，把二流子吓得半死。大家起哄让你去提亲，你酒醒后，壮着胆子提，本来我娘要把你打出门，可是我决定嫁给你，至少你没有看不起我。”
	　　周老虎笑：“谢天谢地，幸好你没上吊，否则我去哪里找贤妻。我乡下人，哪想到官家千金乐意下嫁，你娘答应媒婆亲事的时候，我以为听错了，问了好几次才敢信，欢喜得当场翻了三个跟斗。”
	　　杏珍叹息道：“我当年也是被恐惧和谗言冲晕了头，竟没相信父母对我的一片疼爱之情，当年母亲确实是叫了宋奶奶询问裹足之事，可宋奶奶手狠心软，是个好人，她知我年龄，帮忙劝说我父母，告诉他们女孩已长大，若非迫不得已，万万不能裹足，她还举了许多裹足死的少女做例子，我母亲听见此事如此残酷，很是害怕，本来就有些犹豫的念头果断打消了，那天她是上区家为我婉拒这门亲事的，想给我另寻他人，给宋奶奶的大赏封也是感谢她对我的一片好心，偏偏我……”
	　　周老虎地一千零一次问：“错有错着，如今嫁给我这个乡下人，你可后悔？”
	　　杏珍第一千零一次答：“不悔。”
	　　她的夫君虽在田间长大，喜欢扛锄头下田，却也知书达理，勤劳勇敢，凭双手吃饭。虽然没功名在身，但脑子聪明，挣钱是一把好手，更重要的是对她爱极，百依百顺，要星星不给月亮，恨不得把心窝子掏给她。而且她本就不爱金银首饰、绫罗绸缎，只爱荆钗布裙，小桥流水，无忧无虑，所以田园生活过得很舒服，虽然单调了些，可是四季景色有城里看不到的美，自由自在，到处都是野花蝉鸣，丈夫从来不拘着他，家里也没妻妾争宠，勾心斗角，周围的庄户人家大多都淳朴厚道，日子过得逍遥快活。
	　　紫禁城传来的消息，粉碎了一切的美景。
	　　传旨太监笑眯眯地说，“老佛爷真是圣心慈悲，进宫也忘不了儿时玩伴，这不？让洒家来请周夫人去陪她说说闲话，若是能哄老佛爷开心，日后荣华富贵必不可少，可别忘了洒家。”他并不知两位女人过去的恩怨，以为这乡下女人就要抱上太后的大腿，飞黄腾达，不但没有为难，语气里还很是巴结。
	　　杏珍的心如堕冰窟，她很清楚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
	　　叶赫那拉&middot;杏贞终究还是不会放过她的。
	　　杏贞求助地看向丈夫，哭着说出往事。
	　　周老虎看了她半晌，低语几句，忽然出手，重重一巴掌抽去她脸上，几乎把她打傻了，紧接着是暴风骤雨的殴打，全部落在她脸上，紧接着是疯狂的咆哮：“贼婆娘！贱娘们！扫把星！你害苦了全家！我早看你不顺眼了！全身都是贱骨头！真他娘的就是欠打！早知道太后不会照看你，老子沾不到光还怕什么？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一天不打你三顿！老子就不叫老虎！我家要给你害苦了啊！”
	　　当夜，女人的痛哭声、哀求声和男人的皮鞭声、咆哮声持续了一整夜。
	　　【拾】
	　　第二天，杏珍穿着俗气的绸裙，上面还有压箱底的折痕，身上带着几样粗糙的金首饰，活像个爆发的地主婆，然后顶着满脸青紫伤痕进宫，引来无数小宫女的嘲笑。
	　　慈禧穿掐丝凤凰百鸟青色袄子，披雪狐缂丝卦，脚上穿着蓝色缎绣荷花鲤鱼纹花盆底鞋，鞋尖上的珍珠足足有拇指大，满身带着玻璃种绿翡翠，还有数串硕大的东珠，珠光宝气，压不住的富贵风范，旁边贵妇们一个比一个殷勤，将她拥在中间曲意讨好，百般奉承，尤其是站在旁边的那位不知谁家夫人，巴结的腰都快弯地上去了，似乎恨不得跪下替她舔鞋尖。
	　　大伙看见杏珍身上的伤，很是惊愕，一时也忘了嘲笑。
	　　杏珍行完礼后，冲着杏贞就嚎啕大哭，委屈得不能自已：“好姐姐，乡下的日子我是实在不下去了，我男人不是个东西，在外还要张脸，装得个彬彬君子，在家粗俗不堪，喝醉就打女人，求求你看在当年的情分上，给我做主，让他以后别打我了。”
	　　看见她哭得凄惨，慈禧心里说不出的痛快，倒念起旧情，和蔼了许多，她乐呵呵地安慰：“夫妻之间，打打闹闹也是常事，所谓出嫁从夫，这些事情姐姐也不好插手的，好好训斥几句就算了。”
	　　杏珍继续哭：“妹妹怎么就那么命苦，嫁了个这样狼心狗肺的畜生。”
	　　慈禧继续安慰：“小夫妻日子都是这样的，熬多几年便好了。”
	　　杏珍又是哭又是求，满脸眼泪鼻涕，慈禧硬着心肠，就是不肯替她做主，最后是乐呵呵地赏赐了些东西，把她送了出宫。然后故作感叹地对贵妇们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小时候她家富贵，人人夸赞，怎知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真是可怜。”
	　　贵妇们纷纷附和：“都是命中注定，老佛爷才是真正的富贵。”
	　　慈禧大慰，开怀。
	　　【拾壹】
	　　何杏珍，你痛快地哭吧。
	　　我叶赫那拉&middot;杏贞才是真正的天之骄女！
	　　父母、丈夫、儿子统统是踏脚石，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挡路，整个天下都跪在我的脚前。
	　　额娘，我做到了。
	　　爱情、亲情、友情，算什么东西？
	　　天真无邪总将死去，不择手段的才是胜利者。
	　　我将紧紧握住胜利的果实，永远高高在上，俯视众生。
	　　孤独、寂寞、万人唾骂，我无惧。
	　　我是历史的胜利者，将载入史书，流传千古。
	　　【拾贰】
	　　杏珍带着赏赐离开宫中，为了避开慈禧的怨恨与报复，她的丈夫已用最快的速度变卖家产，联系了相熟的海商，准备出海避祸。待她平安回到家中，坐立不安的周老虎总算松了口气，心疼地揉着她红肿的脸蛋：“对不起，我把你打疼了吗？打轻了怕你过不了太后那关，心里急得慌，打重了我想着你受伤，心里疼得慌，对不起……”
	　　“不疼，”杏珍握着丈夫的手，摇摇头，含泪道，“对不起，为了我让你背井离乡，茫茫远洋，不知以后的日子……”
	　　“不怕不怕，你夫君最喜欢新鲜刺激的东西，天天种田也差不多种腻了，是时候换地方了，”周老虎连连摇头，“你以前和我说故事，说海外遍地是黄金，有长脖子的鹿，不会飞的鸟，比大象还大的鱼，新奇得很，我真想去看看，夫人可得陪我看。”
	　　杏珍笑了：“好，我陪你，咱们出海去。”
	　　“哪里都陪我去？”
	　　“哪里都陪你去。”
	　　“离开家乡，远走天涯，你会伤心吗？”
	　　“不管天涯海角，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家。”
	　　船儿起锚，向远方飘去。
	　　海外又是一片新天地。
	　　慈禧太后垂帘听政四十七年，残暴奢侈，政治上采取高压手段，对儿子同治皇帝的操控亦极严苛，家人除袭“承恩公”虚爵外，并人可干涉朝政。
	　　甲午之后，在愚民愚政的义和团失败后，引来了八国联军，签订了《辛丑条约》，使中国沦落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国运衰败近百年。

【民国】 花衫戏
	　　民国十五年，秋，上海。
	　　【壹】
	　　十六铺码头繁华如旧，汽笛长鸣，黑烟袅袅，又是一艘远洋轮船徐徐靠岸。
	　　轮船甲板上站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他身材很高，腰杆挺得笔直，五官长得更是英俊，带着金丝眼镜，头油抹得整齐，虽不发一言，但这份温润如玉的贵公子风采，已让身旁少女们偷偷用眼尾余光将他扫了一次又一次。
	　　“少卿兄，少卿兄！”后面追上位略矮小的胖子，长得白净和蔼，带着小圆帽，拖着个硕大的行李箱，急冲冲奔上甲板，有些兴奋地对男子道，“留学五载，总算回来了，啊——还是咱上海的气味好闻，大闸蟹、八宝鸡、油爆虾，真真是想死我了。美国就算再强，饮食之道还是差了咱们何止十万八千里？！每天面包牛奶，牛奶面包，我都快吃出个鸟来了，这次回来你可得陪我去酒楼大吃大喝一顿。”
	　　慕少卿微微转过头来，冲着好友笑了笑：“你这只吃货，船上这些日子，念叨得我耳朵都快疼了，行，过些日子，咱们去荣顺馆大吃一顿，带上你那引以为傲的媳妇儿。”
	　　“那敢情好，我家媳妇可是圣玛利亚女校毕业的，我娘当初还嫌她书读得多，怕她心高气傲无德行，不会相夫教子，死活不乐意。现在家里生意被她接过手，蒸蒸日上，俩婆媳关系可好了，我娘天天夸她知书会算又顾家，做事别人占不了便宜，比自己个文盲强，”何思麟提起自己那死皮赖脸追回来的好媳妇，就往死里夸。他确实也有夸的本钱，他媳妇出身书香门第，父母开明，虽相貌平平，却最是聪明伶俐，在美国读书时给丈夫寄的几首小诗，让一众留学生都赞叹，尤其是那些受父母之命娶了乡下婆娘的，更是羡慕不已，只道娶妻当如是，慕少卿虽不说，心里也暗暗有些赞同，奈何他受父母之命，自幼订了娃娃亲，临出国前为怕他在花花世界心野，被不要脸的狐狸精勾搭，强令年仅十六的他与十四的未婚妻拜堂成亲，只是当时新娘年纪尚幼，没让他们圆房罢了。
	　　慕少卿才学出众，品貌兼优，却要与个毫无感情的妻子绑定一生，与他交好的众留学生都替他大为不值，故时有叹息，何思麟亦不例外：“其实岳思思挺不错的，漂亮有才家境好，在美国她那么喜欢你，偏偏你又娶了个乡下小脚婆娘，真是神女有心，襄王无梦，中国什么都好，就是婚姻制度不好，都什么年代了，恋爱理当自由，还留下那么多旧制度，恶习俗！可惜了你们一对才子佳人，说起现在离婚也挺流行的，何不……”
	　　慕少卿打断道：“岳思思活泼开朗，我只当她是小妹，这等话不可再提。”
	　　“少卿兄眼光就是高，认识你那么多年，也没什么女子入得了你法眼，”何思麟和岳思思是朋友，如今也只好摸着鼻子，笑了两声，把好友拜托的说情丢下，过了片刻，又憋不住嘴劝，“不喜欢岳思思也没什么，可是你真能忍受一辈子要和这种没文化的小脚婆娘过吗？”
	　　慕少卿笑得僵硬：“内子不是小脚。”
	　　何思麟理解地笑了下，不再说。
	　　慕少卿心里也有些苦涩，十六岁时匆匆拜堂成亲，然后出国留学，五年过去，他已记不清自己小新娘的模样，只记得她的母亲黄氏是自家母亲的手帕交，黄氏嫁去沈家，生了个女儿，名叫沈静好，黄氏生女后不久便染了肺结核，怕唯一的女儿被继母苛待，得不到好亲事，便盯上了年仅六岁的慕少卿，求着订下了娃娃亲。沈家倒也算个土财主，家里出过秀才，门第不算差得太离，就是守旧，对女子无才便是德极为推崇，家中所有女孩都学女红针线，最多听点女训的故事，教育贤良淑德，在家管家干活都是一把好手，出来个个睁眼瞎。慕少卿在新婚之夜也看了沈静好几眼，隐约是个羞涩娇小的女孩，似乎还算清秀，就是平平淡淡，好像白开水一般，不难喝，也没什么吸引之处——唯一庆幸的地方是现在上海及周边女子很少裹小脚，否则就算母亲再往死里哭闹，他也不能从的。
	　　慕少卿是不爱喝白开水的，世间有那么多种选择，苦涩香浓的咖啡，烈如火焰的白酒，味道复杂的洋酒、还有回味无穷的茶，光是茶叶一种，就有绿茶、白茶、乌龙茶、青茶、黑茶，更有英国红茶、印度红茶、花茶等等，饮料的选择几乎无穷尽，不管是浅斟细品还是豪迈畅饮，一辈子都喝不腻。
	　　偏偏他的妻子就是白开水样的无趣女人。
	　　每每想至此事，慕少卿就忍不住叹息。
	　　游子思绪万千，轮船已达岸，栈桥放下，接亲友的人一拥而上，哭的、笑的，热闹纷纷。
	　　慕少卿一眼就在人群中看见了沈静好，她应该是为了自己特意从乡下赶来的，正踮着脚尖努力张望，她穿着嫩绿色喇叭袖绣杏花的丝绸短袄，掐了三道边的藏蓝色长裙，剪了个垂丝刘海，梳着条乌油油的大辫子，簪着朵小金花，手腕戴着个掐丝金镯子，提着个小包裹，虽看得出尽力打扮，却在周围身穿洋装旗袍的大上海时髦女子里有些打眼，更打眼的是她手中高高举着的牌子——这是在场所有接亲友的牌子中唯一一个把名字拿反的。
	　　何思麟忍不住笑了：“嫂子是故意逗你玩的吧？还真是……呃，天真浪漫得可爱。”
	　　慕少卿深呼吸一口，解释道：“我想她是不识字，找人写了牌子看不懂。”
	　　何思麟再次对他投以同情的目光，欢喜地朝着自家才女媳妇奔去。
	　　慕少卿也整整衣领，朝沈静好走去。
	　　多年未见丈夫终于归来，沈静好欢喜得脸都红了，急急奔去，到了跟前，始觉害羞，赶紧低下头去，欲语还休，弱弱地叫了声：“少卿……”
	　　慕少卿也想不出该和她说什么，想了片刻，道：“嗯，好久不见。”
	　　慕家开有洋布行，也算颇有资财，他家车夫很有眼色，见男女主人相对无语，觉得没必要久留，便催着上车：“这儿人多，咱们赶紧回去吧，老爷和太太可想少爷了。”
	　　慕少卿轻轻地应了声，领着沈静好就往马车走去，沈静好这才想起手中的包裹，赶紧打开，拿出清茶与糕点，殷勤献上：“你坐了那么远的船，怕是倦了，先用茶漱漱口，再填填肚子吧。”
	　　慕少卿抿了半口茶，稍稍动了动糕点就放下了。
	　　最初的害羞褪去，沈静好也开始活泼了，叽叽喳喳地在自家丈夫耳边说个不停：“上海好大噢，比咱们乡下热闹多了，我前两天刚到的时候，坐马车穿过南京路，看得眼睛都转不过来呢，那里有好多洋婆子，都穿着露胸脯的衣服，拖着怪里怪气的裙摆，也不知羞。还有好多女人的头发是卷的，也不知是怎么弄的，后来周婆说她们是用火钳子烫出来的，吓了我一跳，她们怎不害怕？”
	　　慕少卿知道她一直住在乡下照顾多病的奶奶，一年多前奶奶的病情骤然恶化，离世前叮嘱父亲不可因己耽误了他的学业，因此没有回来。沈静好一边守孝一边帮忙打理乡下田产家务，没见过城里世面，今年才刚刚出孝，第一次来上海的，对西洋景少见多怪。慕少卿少不得强打精神，为她解释一二。
	　　沈静好只看见他的温柔，看不出他的敷衍，时而见路过马车上的女子都偷看自家丈夫俊美，知道大家羡慕自己，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前世积了好大的福，才得如此佳婿，又是骄傲又是欢喜，笑得灿烂如四月春花。
	　　慕少卿对此只是无奈，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说服自己，反正国内女子没见识的多，沈静好虽不是他理想的妻子，但总归是个贤惠的妻子，而且木已成舟，明年他还要去美国继续深造和打理生意，不可能带这个中文洋文都不懂的妻子添乱，这段时间还是好好待她吧。
	　　马车徐徐，夫妻二人相视一笑，相敬如宾，各有心肠。
	　　回到家中，父母又哭又笑，诉过相思，慕少卿发现沈静好在家人心目中风评甚佳，母亲一个劲地夸：“你奶奶年纪越大，性格越孤拐，尤其是快去的那几年，真是见人骂人，见狗骂狗，也就静好能摆得平她。她这些年过得也不容易，卿儿你可得好好对待人家，别觉得读多几本书，就看不起别人，也别跟外面那些狐狸精眉来眼去，你不知道，这两年咱上海越来越多不知羞的女人了，天天就打扮漂亮，歌厅舞场转悠，娘最看不上这样的女人。”
	　　父亲倒是懂他心思，私下告诫：“静好虽然没学问，却是为你奶奶送过终守过孝的，再孝顺不过的好孩子，正妻之位是铁板钉钉的，现在的年轻人不像话，你要谈恋爱纳妾什么的，老子管不着，但糟糠之妻不可弃，咱家出不了陈世美！”
	　　慕少卿孝顺，一一应下。
	　　【贰】
	　　清晨的太阳才刚刚露出半个头，沈静好就早早起床，将自己所有的衣服都铺满床上，挑了又挑，红的太俗，绿的太艳，白色太素，紫色不好配首饰……好不容易在周婆的帮助下选好，又坐在镜前，将乌油油的头发梳了一次又一次，紧张得就像回到了五年前成亲的那天，那天她坐着大红花轿，带着对未来的憧憬与恐惧摇摇晃晃入门，虽然媒婆的嘴将慕少卿夸了又夸，她依旧很害怕，她怕自己嫁的是贪花好色，三妻四妾满堂的夫君，怕自己嫁的是绣花枕头一包草的丈夫，更怕自己嫁的是像周屠夫那样对老婆朝打暮骂的男人……
	　　当她忐忑不安地坐在鸳鸯被上，等待自己命运的时候，揭开盖头的是个俊秀的少年，他温柔地问：“累了吗？让我给你倒杯水？”
	　　轻轻柔柔的嗓音，宛若天籁，让心在刹那间沦陷。
	　　厚厚脂粉下，沈静好的脸就像身上的嫁衣的颜色那般火烫。
	　　公公讲道理，婆婆好脾气，慕少卿更是才华出众，负责认真的好男子，老天实在对她太厚道了，沈静好幸福得就像在梦里，她在神佛面前发下誓言，将对慕家倾心尽力，对夫君永不相负。
	　　只要慕少卿高兴，她什么都愿意做，哪怕是要夫妻分离，留在乡下照顾病卧在床的坏脾气奶奶，哪怕是为了服侍奶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甘之如饴。默默等了一天又一天，等了一月又一月，等了一年又一年，她等了一千七百八十二天，终于等到夫君归来。
	　　夫君更高大，更英俊，更有气质，更有才华了呢，可还是和以前那样温柔。
	　　沈静好想着想着，笑容不自觉地再次挂上嘴角。
	　　“少爷才去乡下给奶奶墓前磕完头，今天回来就要带少夫人去压马路呢，”周婆一边帮她梳头一边讨巧，“少爷长得真俊，性子也温柔体贴，大家都说少夫人是个有福气的，定是前世行善积福太多，感动了月老呢，夫人说反正脱了孝，好好挑个吉日让你们圆房，争取早日抱孙呢。”
	　　“周妈妈真是的，再打趣我可恼了。”沈静好回过神来，恰好听见圆房两字，羞得面红耳赤，只恨不得将脑袋埋到妆台上，待听见门口传来少卿的敲门声，赶紧再照一眼镜子，理了理梳得规规矩矩的辫子，急匆匆跑了。
	　　慕少卿仍穿着洋服，带着条白色围巾，负手站在楼梯口处耐心等待，听见脚步声，抬首冲她一笑，柔声问：“母亲说静好才来上海没几天，许多地方都还没去过，你有想去的地方吗？”
	　　沈静好连连摇头：“静好从乡下来，没有见识，全凭夫君做主。”
	　　慕少卿略一沉思，点头：“好。”
	　　他叫来老周，询问几句后便做了安排。马车先到城隍庙，让她虔诚地拜了菩萨，又买了梨膏糖与五香豆，各色糕点，然后去到繁华的南京路，先吃了顿美味的本帮菜，又去成衣行订了好几件时兴的旗袍，再带她去理发店将头发剪短，烫成最时髦的卷儿，再慵懒盘起，然后去老凤祥买了两支点翠金簪，替她插上，接着是镯子、耳环、项链、香粉、香水、高跟鞋，慕少卿毫不吝啬，大撒金钱，马车上衣服首饰盒子堆成山，各种从未见过的女孩子玩意惹得沈静好的兴奋就没停过，嘴巴也没停过。
	　　最后，她不安拉着慕少卿的袖子问：“夫君破费太多了吧？上海什么都贵，田嫂说咱们乡下一块大洋能买四五斤猪肉，这儿只能买三斤，奶奶说媳妇要会勤俭持家，才是兴旺之象……”
	　　慕少卿含笑：“不多不多，这是补你五年辛劳的份，何况奶奶在乡下过了一辈子，有些东西不知道，你要在上海过日子，进交际圈，穿乡下的服装是不合适的，出门待客会失礼。”
	　　沈静好方不言语。
	　　待路过洋服店的时候，慕少卿又叫停了马车，带着她走进去，说是要挑选几套西服。
	　　慕少卿知沈静好不懂番邦的衣衫习俗，问了几句见她没主意，便做主替她挑拣起来。
	　　沈静好无事，四处参观，恰好有两个高鼻深目的洋人走进洋服店，站在她身边用听不懂的鸟语与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沈静好悄悄戳了下自家夫君，好奇问：“这些洋人说的那些听不懂的玩意，就是你说的英语吧？嘻嘻，音调听着好古怪，和咱们不同呢。”
	　　慕少卿从洋装样式中抬起头来，略略扫了眼，答：“不，他们大概是葡萄牙人，说的是葡萄牙语。”
	　　“葡萄牙？这个名字真有趣，”沈静好更加好奇，“莫非那个国家种着许多葡萄？”
	　　慕少卿解释：“他们的葡萄是酿酒的，波尔图的酒世界闻名。”
	　　沈静好表示理解：“原来种葡萄就叫葡萄牙，可惜我不爱喝酒。嗯，记住了，洋人起名挺省事儿的，夫君还知道其他的有趣名字吗？”
	　　“多着呢，”旁边俩洋人听见小姑娘娇憨对话，忍不住笑了，其中略年轻的那个用一口不甚标准却流利的京片子，坏笑着说，“咱们起名字省事儿，除了葡萄牙，还有苹果牙、香蕉牙和菠萝牙，都是盛产水果的好地方。”
	　　沈静好见对方听懂了自己的话，有些不好意思，连忙接道：“大哥说得对，我最喜欢吃苹果，有机会定要去苹果牙看看，那儿的苹果一定很好吃。”她的表情很一本正经。
	　　两个洋人见她相信，终于忍不住了，疯狂大笑起来，其他客人也笑得直不起腰，就连店中掌柜和伙计也不禁莞尔，只是死憋着不笑出声来。沈静好呆呆站在笑声中，茫然不知所措，闹得慕少卿很是丢脸，赶紧会账，拉着她冲出门去。
	　　待上了马车，沈静好见丈夫脸色不好，小心翼翼地问：“是不是我说错话了？”
	　　慕少卿：“世间没有苹果牙这种可笑的名字。”
	　　沈静好不安地揉着衣角：“对不起，我以为……”
	　　慕少卿打断了她的话：“我知道你以前在家没做过学问，懂的东西少，这不是你的错，可这里是大上海，你在外应慎言谨行，免得被无聊人嘲笑。”
	　　沈静好死劲忍住眼角想泛出的泪光，诺诺应下，不敢多言。
	　　慕少卿也觉得不应太苛责她，放柔了声音：“时候也不早了，先回去吧，晚上我与同窗约了去吃饭看戏。”
	　　沈静好：“嗯……”
	　　慕少卿拍拍委屈的小妻子肩膀，表示安慰。
	　　沈静好壮着胆子，微微地往他怀里依了过去。
	　　慕少卿的身子闪电般略略缩了一下，仍由得她了，只扭头看车窗外景色，如今的大上海，文人雅士齐聚，才女名媛风流，和五年前又变了许多。他并不讨厌沈静好，甚至有些怜惜她，只是不爱，他们的生活差距太远，不合适。他渴望的妻子，哪怕不能与自己高谈论阔，把酒人生，至少自己说话要能听懂，不是睁眼瞎子。
	　　回过头去，沈静好正偎依在他肩上幸福地迷糊着。
	　　慕少卿长长叹了口气，替她将披风拉紧。
	　　他这辈子，也就这样过了。
	　　纵使举案齐眉，仍是意难平。
	　　【叁】
	　　何思麟虽然胖了点，贪吃了点，爱玩了点，不靠谱了点，嘴巴贱了点，却是慕少卿的多年好友，他们从小一块念书，一块儿留学，感情非同寻常，逮着机会就要找好友吃喝玩乐。
	　　慕少卿自幼只爱读书，崇尚西学，从来不爱听戏，要不是何思麟吃饭时听见邻桌把梅老板夸得天上有地下无，于是闹腾着要去兰桂第一台看戏，他是没兴趣踏入戏园子半步的。
	　　何思麟抱着大包五香豆，边吃边奔边叫：“少卿快点，都演了大半了！”
	　　“戏有什么好看的？”慕少卿边加快脚步边抱怨，“若不是你非要等那头乳猪烧好才走，咱们怎会拖那么久？”
	　　何思麟傻笑两声：“算了，区区小事，别在意，快跑快跑！”
	　　慕少卿无奈，只得加快脚步。
	　　戏台未至，有悠长婉转歌声扑面而来，宛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带着说不出的韵味。
	　　“劝君王饮酒听虞歌，解君忧闷舞婆娑。嬴秦无道把江山破，英雄四路起干戈。自古常言不欺我，成败兴亡一刹那。”
	　　字字句句，砸入心中。
	　　慕少卿的心，猛地动了下，他抬起头去，却见戏台上有古装女子，手持宝剑，边唱边舞，乍一眼尚不觉出色，但动起来，剑光流转，身段婀娜，双目时而含情，时而含悲，仿佛能勾得人魂魄去。
	　　幼娴诗书，习文兼武。
	　　如此美丽、勇敢、忠贞、坚强、聪慧、侠骨铮铮集一身的女子，心中唯虞姬一人耳。
	　　他曾在梦里反反复复见过她，亦痴痴地迷恋过她。
	　　长大后，他认为这样的女子不可能存在人世。
	　　如今，梦里曾见过的虞姬，竟舞着剑，活生生走到了他面前，低吟浅唱，万般哀愁在一身：“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慕少卿的呼吸停顿了，心跳快得如音乐鼓点，他的脚就像生了根般扎在地上，死死盯着台上虞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只恨不得将她印入心中。当虞姬剑舞回身，惨然一笑，拔剑自刎时，他几乎恨不得奔上台去，拦下那把自刎的剑。
	　　他就这样痴痴地站在那里，看着虞姬舞，看着虞姬唱，直到她步入后台，消失在视线内，仍看着她离开的地方，仿佛不愿醒来，就连何思麟三番四次让他坐下的声音都听不到，直到被狠狠拉了把，才从梦中惊醒。
	　　何思麟问：“梅老板唱得可好？”
	　　慕少卿盯着戏台，艰难地吐出一个字：“好。”
	　　何思麟摇头晃脑评论：“他们说王老板与梅老板乃兰桂双绝，今日一听，名不虚传。”
	　　慕少卿愣愣地问：“梅老板叫什么？”
	　　何思麟道：“好像是梅兰芳，哎，我太久没回上海了，出了这等好戏子都不知道。”
	　　“梅兰芳。”慕少卿将这三个字放嗓子里咀嚼了一次又一次，忽然站起身，往后台而去。何思麟挠挠头，想不明白好友的失态从何而来，于是又往嘴里塞了颗五香豆。
	　　慕少卿衣冠楚楚，风度翩翩，又出手大方，戏院的仆役得了好处，以为是新来的戏迷，便悄悄引他去后台看梅老板。
	　　梅兰芳解了戏袍，尚未卸妆，似乎正在和个老头说什么。
	　　老头正含泪求他：“若非孩子病重，我也拉不下这个面子，求求梅老板借……”
	　　“别说了，”梅兰芳拦住他想下跪的身形，温柔却果断道，“当年你在班子里干活，我们也是朋友，我知道你家的难处，虎头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孩子，朋友之间本应帮忙，”他从梳妆台抽屉里随手取出两筒纸卷包着的大洋，又嫌不够，还从钱匣子里抓了两把，也不数多少，不由分说地塞入老头怀里，“拿着。”
	　　老头连连推辞：“太多了，太多了。”
	　　梅兰芳道：“有多便给你家虎头补补身子，大病最是伤身，得吃好些才养得回来。这钱是我给虎头的，你就收下，别多想了，好好过日子是正经。”
	　　老头含泪谢过，不顾阻拦，硬磕了三个实打实的响头，抱着大洋而去。
	　　此等侠义，此等心肠，此等为人，有多少能比肩？
	　　慕少卿在台侧看见了所有一切，更生爱慕，目光越发热切起来。
	　　梅兰芳察觉了这道灼热的视线，转过头去，看见在角落的慕少卿，以为是戏迷，含笑点了点头打招呼，恰逢有人送新剧本来，他拿起剧本，一边看一边迫切地与同伴讨论起来，他说话时的表情非常认真，不光唱词念白，就连一举手，一抬足也不放过，专注认真，才华横溢。
	　　慕少卿只觉心跳再快了两拍。
	　　爱慕，沉沦，思念。
	　　在美丽的虞姬面前，他已无药可救。
	　　【肆】
	　　慕家老爷从未想过引以为傲的乖儿子会迷恋上一个戏子，不但天天泡在戏园子，甚至为那戏子从上海追到北京，真是气得他胡须都翘了，拍着桌子将儿子大骂了两个时辰。
	　　没想到，从不顶嘴的慕少卿第一次回嘴：“别戏子戏子的叫，那是梅兰芳。”
	　　“不管是梅兰芳、竹兰芳还是松兰芳，不统统是戏子吗？！”慕家老爷不是不听戏，但在他的老观念里，戏子是只能消遣、上不得台面的东西，怎可迷恋过头？就算名动天下的梅兰芳也不例外。他盼着儿子迷途知返，奈何儿子一条死路走到底，死活不听，恼怒之下，他不顾妻子拦阻，将从未动用过的家法都请了出来。
	　　慕少卿跪在地上，紧紧咬牙，任由板子如雨落下，就是不做声。
	　　沈静好“哇”地一声哭了，扑过去死死抱住慕家老爷高高举起的藤条，哀求道：“公公，少卿五年才回来一遭，对故土思念得紧，平日又没什么爱好，家里也没人陪他说得上话儿，闲暇时和朋友看看戏，也不是什么大事，晚些他去美国就看不着了，咱们也见不到他了……趁现在还在上海，公公就让他尽情看几场，求求你，别打了，他是你儿子啊，往日最孝顺了，求求你，别打了，你这般打他，让我可怎么活，娘，求求你也劝劝吧……”
	　　她抱着慕少卿，哭得可怜。
	　　慕少卿虽被打得条条青紫，仍一脸倔强。
	　　慕家老爷想起这些年与儿子聚少离多，终于心软，丢下藤条，一声叹息。
	　　慕母也“心肝肉儿”地扑了上来，仆役们忙冲上来，拿药的拿药，端水的端水，乱成一团。慕少卿看了眼怀里哭成泪人儿的沈静好，心里有些发虚，悄悄转过头去。
	　　【伍】
	　　慕少卿的留洋好友们，准备在荣顺馆聚一次，何思麟死活想带自家博学多才的妻子来长脸，便努力怂恿宴会要学洋人规矩，让所有人都带上妻子。更有叫汤姆的美国朋友，因仰慕东方文化，跟他们学过几句半生不熟的中文，随大家跑来上海游玩，因为感情交好，也参与了这次聚会。
	　　与丈夫的朋友会面，是难得的机会，沈静好精心修饰，穿上蓝色碎花洋裙，外披米黄色大衣，脚踏高跟鞋，拎着小坤包，与街上最时髦的女子毫无区别。
	　　慕少卿对她的打扮十二分满意，只是担心她因无知闹笑话，出发前叮嘱再叮嘱，务必谨言慎行。
	　　沈静好一一应下，暗下决心，必在席间展示出贤妻风范。
	　　荣顺馆门口，她在丈夫的搀扶下，缓缓步下马车，紧张地走入包厢，听见里面有男女爽朗笑声，放眼看去，个个都文质彬彬，不像可怕人物，那卷头发绿眼睛的老外穿了身中式马褂，看着也挺亲和。
	　　慕少卿为她一一介绍，众人一一回礼，她依礼，微微弯腰道半个万福，从小练过无数次的姿态含蓄优雅，没想到那老外竟用半生熟的中国话夸：“沈夫人很美丽，你的眼睛是天上的星星，你是可爱的小天使。”
	　　这洋人好生无礼，怎可当面评论女子容貌？简直太不要脸了！
	　　沈静好羞得脸都红了，握紧小拳头，几乎要一巴掌抽去这登徒子脸上。
	　　所幸慕少卿察觉出妻子不对，赶紧捏了一把她的腰，低声解释：“洋人的习俗与咱们不同，夸奖女子美貌乃是礼节，他初来乍到，不懂咱们的规矩呢，而且中文会的不多，说得不好也是有的。”
	　　沈静好赶紧把握紧的拳头松开，把憋到喉咙里的“流氓”二字咽下，看对方嘴巴说的虽不是好话，但神色极正派，想丈夫所言不虚，赶紧露出个僵硬的微笑，无视他伸出的手，道了半个万福。
	　　朋友们纷纷打趣汤姆：“在上海可不能用你美国讨好女人的那一套了，看把人家小姑娘吓得。”
	　　汤姆也跟着笑，毫无尴尬感觉。
	　　待到人齐，酒席摆满，大伙开始谈古论今，贬词时事，大部分都是沈静好不懂的东西。个个谈得神采飞扬，中间夹杂着几个女子，都是有学问之人，多少能插得上话，尤其是何思麟的妻子，名叫萧春华的女子，年龄看着与自己差不多大，巾帼不让须眉，爽朗直率，才华过人，不但敢与男人反唇相讥，还能用古怪的外国话与汤姆交流，眉色里有说不出的自信，让人好生向往，亦得到所有男人的尊重。
	　　沈静好意识到自己最没文化，更加谨慎行事，她安静地坐在慕少卿身边，偷偷瞧萧春华的一举一动，尽量跟着她做，绝不发表任何意见，偶尔遇到自己懂得的话题，也跟着附和两句，倒也不过不失，进退有度。
	　　酒过三巡，何思麟闹腾着要两个时鲜蔬菜和乡下土鸡吃。
	　　伙计跑来相问，拿出菜牌，他又迟疑做不出决定，只问厨房什么最新鲜？对方说了他又不太信，伙计便说让他跟着下厨房自己挑。
	　　何思麟抱怨：“我一个大老爷们，哪会挑菜？春华你去。”
	　　萧春华笑着推他：“家里周嫂手艺最好，我用人不疑，何曾研究过这些？”
	　　慕少卿趁机捧捧妻子：“让静好去，内子擅厨艺，知道什么最时鲜。”
	　　沈静好赶紧应下，跟着伙计下楼去挑菜。
	　　席间众人继续聊天，周敏锐痛骂：“北洋政府真是奢侈浪费，设立的航空事务所算什么东西？除送送邮件外也用不着什么了，说是交通便捷，见开通个京津线，不过十天就关闭了，然后又开了京泸线，不到十天就关闭了，银子大笔大笔的砸下去连个水花都听不见，都是民脂民膏！飞机也不是好东西！”
	　　慕少卿驳道：“飞机是未来的交通趋势，只是现在还不够成熟，政府愿意开办飞机场，用来运送邮件已是进步之举，只是政府腐败无能，无法让航空事业真正运转起来罢了，但总有一天，飞机会被普及的。”
	　　周敏锐嗤道：“这种天上飞的铁盒子，就像个活棺材，掉下来就统统送了命，压根儿不牢靠。”
	　　汤姆道：“现在美国的飞机比以前好多了。”
	　　周敏锐摇头：“我在报上已见过好几宗飞机的出事新闻了，做人就要脚踏实地，飞机千好万好，光是价格高昂和不稳定这两条，就不应普及，做军用和运输倒是可以的，就算中国真的再开民用航班，你们谁敢坐这玩意？”
	　　萧春华果断：“我就敢坐！”
	　　何思敏急了：“春华啊，你可万万别乱来，飞机这玩意还说不清，咱们政府更靠不住，万一掉下来会死人的。”
	　　萧春华嗤之以鼻：“瞧你胆小，我喜欢飞机，在天上飞的感觉多好啊。”
	　　何思敏急：“女孩子喜欢什么飞机？好好坐车坐船不好吗？”
	　　萧春华笑：“你怎说得女子不如男子似的？！我就不信只有我一个女人喜欢飞机！”
	　　何思敏郁闷：“哪家女孩子像你那么胆大妄为？你看看少卿家的静好，多斯文啊。”
	　　飞机的话题变成夫妻之争，萧春华将席间所有女子问了遍，倒有三个说害怕，只有一个说喜欢的，她不甘心，见沈静好从楼下回来，飞快追问：“静好妹妹，你觉得飞机怎样？想试试吗？”
	　　飞机是什么？莫非是何思麟的新主意？刚刚丈夫夸过自己擅厨艺，可不能给他丢脸。
	　　刚刚点完菜的沈静好略沉思片刻，想出答案，落落大方地答：“我最喜欢吃鸡，自然要试，但这馆子里没有什么飞鸡，都是最普通的本地土鸡，想必飞鸡是个稀罕东西，若是大伙想吃，下次咱们再寻寻吧。”
	　　她话音刚落，全场一片沉默。
	　　“妹妹，这，对不起，我……”萧春华有些尴尬，不知如何圆场，不知是谁笑出了第一声，紧接着是哄堂大笑，有笑得眼泪直流的，有笑得趴桌子揉肚子的，更有笑得往后仰，不小心险些摔翻在地的，有嘴贱的对慕少卿解释，“别怪咱们，是你家夫人，实在太太太有趣了。”
	　　慕少卿的脸由红转黑，变得好不精彩。
	　　沈静好不知自己闹了什么笑话，可是她清楚地看到好些人对自己丈夫投以同情的眼神，不敢多问，含泪低下头，默默回到座位上。
	　　大伙看见慕少卿脸色难看，小姑娘都快羞哭了，赶紧强行忍住笑意，一个个憋得脸红。萧春华则拉着她不停道歉，小声解释飞机的意思，沈静好方知自己出了多大洋相，磕磕绊绊地道歉：“对，对不起，姐姐，我，我不懂，我不该自作聪明的，我就是太笨了……”
	　　萧春华满不在乎：“别管他们瞎笑，一群无聊的家伙，咱们别管他们，说别的去。”
	　　“可，可是……”她又给丈夫丢人了，男人可是最重面子的，沈静好悄悄看了眼在旁边的慕少卿，见他话少了许多，喝的却比平时多了许多，知道他心里不高兴，沈静好隐隐察觉到什么，纵使萧春华再怎么安慰，也只是扭着手帕，不肯再说话了。
	　　回去的路上，慕少卿酒已有了七分，硬让车夫送他去黄浦江边，说要独自吹风。
	　　沈静好不敢丢下酒醉的丈夫，带着满腹担忧，步步跟随。
	　　慕少卿对她甩甩手：“你先回去吧。”
	　　沈静好摇头：“不行，你醉了。”
	　　慕少卿有些不耐烦，呵斥道：“我说让你回去。”
	　　醉酒的男人口气不再温文尔雅，仿佛剥下了假面，显得那么的真实。
	　　沈静好呆呆地看着他，眼泪扑扑地往下掉，她想从他的眼里找到一丝爱怜，却失望了，她犹豫许久，终于问出了不敢面对的问题：“慕少卿，你喜欢我吗？”
	　　过了好一会，慕少卿才回答：“你是我的妻子，不要问这种蠢问题。”
	　　沈静好摇摇头，再问：“慕少卿，你喜欢你的妻子吗？”
	　　慕少卿久久不能回答。
	　　沈静好什么都懂了，追问：“为什么？”
	　　慕少卿依旧不愿回答。
	　　“少卿，”沈静好觉得自己就像一只被烈火焚烧的飞蛾，垂死挣扎，她不甘心地哀求，“我已经很努力地做一个好妻子了，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可以改，我可以很努力很努力地改！我一定能成为你心目中的好妻子！相信我！”
	　　面对这份认真和执著，慕少卿再也无法逃避下去，他缓缓蹲坐在台阶上，双手抱头，痛苦地说：“你是个很好的女孩，不是我不想喜欢你，只是我们不合适，我们生活的世界完全不同，接触的东西也不同，根本无法沟通。我们的婚姻是盲婚哑嫁，从开始就没有感情基础，你让我如何喜欢你？”
	　　沈静好咬着唇，轻轻地说：“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你。”
	　　慕少卿谈吐真心：“我不喜欢你，我对你只有责任，只要你愿意，我依旧能做一个好丈夫，无论想要什么我都给你买，只要相敬如宾。如果你想离开我，另寻良配，我也会同意，而且给你青春补偿费，无论多少都可以。但你要更多，我实在无能为力。”
	　　沈静好痴痴地问：“为什么……”
	　　慕少卿艰难地说：“这世上没人能控制自己的心，就如有人喜欢喝茶，有人喜欢喝酒，哪怕我能勉强自己去喝酒，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永远都不喜欢。”
	　　梦里的举案齐眉，琴瑟和鸣，通通都像笑话。
	　　哪怕是她付出再多，再好，也不喜欢。
	　　一千七百八十二天的等待，把头埋入尘埃，发出最低微的哀求，换来最残忍的拒绝。
	　　沈静好忽然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慕少卿，你是个混蛋！”
	　　慕少卿低头，不解释。
	　　“其实我都懂，从一开始都懂，你是留洋大少爷，我是乡下小丫头，你嫌我丢脸，没文化，配不上你，你的温柔只是为了责任，可是我不愿意去想，宁可瞎了眼看不到，”沈静好伸手想打，尚未碰到他的脸颊，又无力垂下，随后哭得肝肠寸断，“慕少卿，不是我愿意没文化，不是我不愿意上进，我也想像春华姐姐那样做才女，可是从未有人给过我念书的机会……”
	　　慕少卿自觉说得过分，有些心软，掏出手帕，想替她擦泪。
	　　“我不需要你可怜我，我定是瞎了眼才会喜欢你，”沈静好一把将他打开，高傲地抬起头，挂满泪水的小脸有着非一般的坚定，“我以后会去念书的，念得很好很好的，好得让你不得不喜欢上我，你等着……”她的声音越发冰冷，“到时候是我沈静好不要你慕少卿！”
	　　她说完最后一句话，扭头跑了。
	　　慕少卿愣愣地站在原地。
	　　黄浦江上，河风吹过，酒醒了，有些冷。
	　　【陆】
	　　自那天打后，夫妻好几个月不肯说话，只在长辈面前做做表面功夫。
	　　父母有些察觉，试探数次，都没有答案，只道是小儿女别扭。
	　　沈静好与萧春华成了好友，每天晚上刻苦练字，慕少卿继续去戏园子追着他心上的虞姬，只有看见梅兰芳，才能暂时消除他心头的难受。
	　　他多么希望戏台上的虞姬是真实存在，梅兰芳不是男扮女装反串，可是梦想永远不会实现，他的感情也不会有结局和回应。
	　　虞姬是戏文的角色，梅兰芳是男人。
	　　他追逐着触摸不到的幻影，渴望着遥不可及的星星。
	　　至少他希望能和梅兰芳私下说几句话，诉说这份痛苦的感情，寻求解脱之道。
	　　所幸家境颇有资财，慕少卿挥霍着银钱，四处寻求机会，奈何梅兰芳是戏台名角，梨园顶尖的人物，崇拜者众多，总是被众星拱月，很难有独处的机会，慕少卿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了，可是他不愿死心。
	　　终于，机会降临。
	　　戏后，有个打扮像戏班子的孩子，偷偷跑到他身边，鬼鬼祟祟地塞了张纸条，上面是梅兰芳约他一叙的邀请。然后那孩子说：“有人把你的心意告诉了梅老板，梅老板很感激你对他的理解和支持，亦感动于你对虞姬这个角色的热爱，愿意和你单独一谈。只是想约梅老板的人实在太多了，他不想得罪人，让我带你去后台的偏僻角落。”
	　　长久的梦想忽然实现，慕少卿大脑一片空白，让他无法思考，鬼使神差地抬腿就跟着他走去。孩子越走越远，越走越偏僻，周围没有了灯光，灰沉沉的一片。慕少卿忽然有些不安，问：“梅老板真在这里？”
	　　孩子没做声，只是加快了脚步。
	　　慕少卿越发不安，脚步变得迟疑。
	　　忽然，孩子撒腿跑了起来，没入黑暗中。
	　　强烈的危机感传来，慕少卿转身想走，未料，巷道里闪出高大身影，狠狠一棍子打在他头上，来不及呼救，鲜血顺着发际线流了下来，天晕地转，满天星辰，他的眼前渐渐陷入黑暗，似乎听见有粗鲁男人在连打带踢，“呸！就凭你这假洋鬼子也肖想梅老板？！做你娘的春秋大梦去！”紧接着有人在翻他的口袋。
	　　他想自己大概要死了。
	　　美丽的虞姬，伤心的沈静好，仿佛走马灯般在眼前闪过，却谁也抓不到。
	　　昏迷前，他对自己说：慕少卿，你活该。
	　　【柒】
	　　慕少卿醒的时候，是在医院的床上，周围挤满了人——父母、朋友，还有沈静好。
	　　他迷糊了半晌，沙哑地问：“我怎么了？”
	　　慕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哭：“儿啊，你都昏两天了，满头的血，骨头也断了，身上值钱东西全被抢了，想必是遭强人了，你怎会那么晚的时候跑去偏僻的地方呢？咱上海现在的治安可不好……”
	　　慕家大老爷又心疼又生气：“孽畜！孽畜！”
	　　何思麟强笑着打趣：“幸好平安，劫财总比被劫色好……”
	　　萧春华重重一把掐去他腰上，“尽说瞎话！”然后陪笑，“是静好妹妹找到你的，也是她找人把你送回来的。”
	　　慕少卿迟疑地看向沈静好，问：“是她找到我的？”
	　　沈静好扭过头去，不愿说话。
	　　萧春华道：“当然，她昨天找得可急了，大伙都说你或许是和朋友喝酒去了，就她不信，说戏已散场，你从不夜归，就算有事不回来也会派人来说一声，所以肯定是出事了，坚持带着车夫四处寻找，也幸好是她心细，四处打听，搜得仔细，有人说你被人引着往巷道里去了，是她顺着线索把你找到的，医生说再晚送来，待流血过多，说不定就危险了。”
	　　慕少卿羞愧地把事情讲了一遍，显然有强人见他衣着富贵，设了圈套。
	　　医生见病房里吵闹得慌，过来赶人：“危险期过了，该吃啥吃啥，该喝啥喝啥，炖点鸡汤补补，没事了，他刚刚清醒，需要休息，我还要给他做进一步检查，你们晚点来，别妨碍病人休息。”
	　　大家纷纷往外走，慕母一手拉着儿子，一手拉过沈静好，将两只手叠在一起，吩咐：“儿啊，你该谢谢静好的，她救了你的命呢，你们小俩口好好说几句，天下间哪有过不去的别扭？”
	　　待慕母走出门外，沈静好如闪电般将手抽回，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
	　　她这幅刺猬般的模样，慕少卿不知如何下口，两人静静地坐了片刻，他才发现喉咙里如火烧般的渴，舔了舔唇，道：“水……”
	　　沈静好站起身，去热水瓶里倒了杯热水，又兑了些凉水，试过水温，递到他唇边。
	　　慕少卿接过水，轻轻地抿了口，温热的白开水润过唇间，缓缓淌入咽喉，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甘甜，他从未想过白开水也能那么好喝。一口气喝了半杯水，慕少卿放下杯子，轻轻地对沈静好道：“谢谢……”
	　　沈静好的唇微微动了下，似乎想开口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她沉默地收好杯子，沉默地走出门外，轻轻带上了门。
	　　没有笑容，没有声音，这样的沉默，格外令人难受。
	　　慕少卿忽然觉得自己可能错过了什么。
	　　或许，是该与虚幻的梦境做个了断了。
	　　【捌】
	　　民国十六年九月十四日，北平，大学生李志刚持枪闯东四十条欲挟持梅兰芳，梅兰芳侥幸逃脱，李志刚竟丧心病狂，挟持其好友张汉举并向梅兰芳勒索十万大洋，后又将张一枪打死，李志刚也被赶来的警察当场击毙，血案轰动全国，大报小报竞相报道。
	　　梅兰芳深受惊吓，避居上海。
	　　【玖】
	　　慕少卿的伤已养得差不多。
	　　每天沈静好都会给他换药、炖补品，还将所有报道梅兰芳事情的新报纸放在他床头。
	　　慕少卿心里很感激，可是裂痕存在，就很难恢复到最初。慕少卿好面子，也不是一个擅长用语言哄女孩子的男人，沈静好的心受伤太深，亦不肯再次委屈自己，结果两人都拉不下脸，无法坦然相对。
	　　“你在读《三字经》？”
	　　“嗯。”
	　　“是春华教你的吗？”
	　　“嗯。”
	　　“学得如何？”
	　　“还好。”
	　　这样的对话时有发生，两人虽同居一室，朝夕相对，却像最亲密的陌生人。
	　　那天，家里做饭的陈嫂神神秘秘地过来说：“少爷，不得了啊。我是刚刚出门买菜时，和隔壁周二小子的娘聊天知道的，那个唱戏的梅老板啊，原来就住咱们街后头！没错没错，就是那栋空置的花园小洋房，我姑妈的女婿的表哥的外侄子就在旁边给人帮工，我确认过了。”
	　　慕少卿从书本中抬起头来，有些惊讶，沈静好练字的笔微微一顿。
	　　陈嫂继续唠叨：“哎，少爷，你说梅老板花钱赎人，掏出万把块大洋不带眨眼的，咋就住那么普通的房子呢？还不如咱家呢。他唱戏唱得那么红，听说一晚上白花花的银子来得和水一样，家里还有两房夫人，好几个孩子，总该住个更像样的豪宅吧？咋过日子就过得那么老抠呢？少爷，你那么喜欢梅老板，要不要过去看看？”
	　　“梅老板不是那种喜欢奢华的人，让我考虑一下。”慕少卿有些迟疑，他偷偷看一眼沉默的沈静好，待陈嫂走后，缓缓走到沈静好身前，徘徊了一阵子，问，“你陪我去？”
	　　面对不可能的感情，纵使再深，理智的他仍希望做个了断。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愿偷偷跑去相见，希望沈静好能陪在身边，看自己没有任何出格举动——纵使沈静好什么都不说，脸上也不显难过，可是没有女人会接受自己男人爱恋别人，证据就是，不管任何人相约，沈静好从未去看过梅兰芳的戏。
	　　无论爱或不爱，他慕少卿这辈子都想好好对待沈静好的。
	　　拉扯中，慕母过来，担心地问发生什么事，沈静好素来孝顺，乖巧地跟着出门了，慕少卿在车上告诉她：“我只是喜欢梅老板的虞姬，所以我想和他说几句话，说完以后就算了，再过两个月还要出国，我要彻底放下。”
	　　沈静好在嘴角扯出个苦笑，她不是虞姬，她只是继续苦守的王宝钏，唯一幸运的是慕家不是寒窑，她能衣食无忧的过日子。春华姐姐为慕少卿如此待她感到不平，也曾提议过一次让她离婚，不要为少卿守活寡，她说自己在从一而终的传统礼教下长大，对这种惊世骇俗的事还有些难接受，需要好好想想，萧春华便不再劝了。
	　　想着想着，马车已到梅兰芳在上海租的房子。
	　　这是一栋很简朴的小洋房，带着西式风格，毫无特别之处。
	　　恰好梅兰芳穿着整齐，带着妻子，正欲出门。
	　　慕少卿整整衣衫，回头看了眼马车上的沈静好，下车迎了过去，拦住梅兰芳，斟酌词句道：“梅老板，你好，我叫慕少卿，是你的忠实戏迷。”
	　　或许是前阵子的事情伤害太深，见到陌生人，梅兰芳略有紧张，停住脚步，仔细将慕少卿打量一番，慕少卿长得高大挺拔，长期追着他的戏跑，倒也颇能给人留下印象，回想片刻，颌首道：“我在台下见过你的。”
	　　慕少卿有些激动：“是的，我以前从不看戏，第一次见到梅老板的虞姬，就深深的……”
	　　梅夫人似乎有事急着要出门，悄悄推了把梅兰芳，梅兰芳含笑看着她，轻轻在她的手上拍了拍，以示安慰。他的妻子长得端庄秀丽，温柔贤惠，显然感情很好。站在自己家门口，褪下戏服，洗去妆容，他不再是舞台上耀眼的明星，也不是拥护者们围绕的月亮，只是一个平平凡凡、随处可见的男人，脸上挂着平平凡凡、随处可见的幸福。
	　　这是生活中的梅兰芳，虞姬的影子荡然无存，一切都是自己想象出来的幻影。
	　　顿悟菩提。
	　　慕少卿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忽然哑言了。
	　　梅兰芳问：“我正与内子出门，不知慕先生找我有什么事吗？”
	　　慕少卿笑了，当痴迷的枷锁解下，他的身上是那么的轻松、舒服，所有的理智统统回归，可以用最简单的方式来对待所有事，他诚恳道：“我只是想来告诉梅老板，你的戏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是下了苦功夫钻研的，我非常喜欢你塑造出来的虞姬，也非常喜欢《霸王别姬》这出戏，你改变了我对京剧的观点，所以我非常感激你，你让我懂了许多。”
	　　“因为我这辈子就会演戏，”梅兰芳笑着拱手，“谢谢你的捧场。”
	　　慕少卿伸出手，两人握手惜别，两条差别甚远的线路，再次走上不同的轨迹。
	　　云淡风轻，阳光正好，一切都可放下。
	　　慕少卿的马车挡住了梅兰芳朋友派来的马车前头，他表示歉意后，准备让车夫让道。
	　　梅夫人忽然低低地叫了声，对梅兰芳道：“我忘了带钱包，咱们回去拿一下好吗？”
	　　梅兰芳应下，陪着夫人走回屋子。
	　　慕少卿上车，见沈静好坐在角落里，看着自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便朝她温柔笑了下，吩咐车夫回程。
	　　忽然，旁边隐蔽处跳出条山东大汉，猛地一把扯开车门，敏捷地窜了进去，用枪抵着慕少卿的脑袋，带着浓厚方言说，“给老子放规矩点！乱叫就要你命！”面对黝黑的枪口，慕少卿大惊，急护着沈静好往后，不敢出声，车夫见势不妙，弃车而逃。约莫过了半刻钟，那绑匪才摸摸自己短毛脑袋，困惑地问：“咦，这不是梅老板的车？”
	　　全场沉默，只有沉重而急促的呼吸声在空气中游动。
	　　过了好久，慕少卿才开口：“不是……”
	　　“滚犊子！不是梅老板的车停在他门口做什么？俺好不容易下决心抢个劫，策划那么久，你们这不是添乱吗？”绑匪气急败坏，想了会，再问，“你们是梅老板的朋友？”
	　　慕少卿再道：“不是，我……是他的戏迷，你……为什么要抢劫梅老板？”
	　　绑匪理直气壮道：“梅老板有得是钱！上次那李志刚绑架没成功，他都拿得出那么多大洋，这次俺只要个万八千大洋，他肯定有的！奶奶的，这回该怎么办……”
	　　慕少卿觉得这绑匪的思路似乎有些混乱，脑子也不太灵光，觉得还是少说为妙。
	　　绑匪傻了片刻，恢复凶神恶煞的表情，“反正也是有钱人家少爷，将错就错也罢！”他用枪紧紧顶着慕少卿的脑袋，逼迫他去车夫的位置，然后将枪头对准沈静好，命令，“你开车，往僻静无人处去，若是被俺发现不妥，俺就打爆你这如花似玉的夫人的脑袋！”
	　　沈静好睁大眼，在枪口下怯怯发抖。
	　　慕少卿无奈，只好挥鞭策马，在绑匪的指挥下，往偏僻方向行去。
	　　他们的运气很差，一路上都没遇到巡捕。
	　　马车越行越远，一直来到郊外无人处。
	　　绑匪巡视环境后，松了口气，对两个倒霉的人质吩咐：“俺也学不得那李志刚狮子大开口，就要你们一万大洋，只要钱来，就放人。”
	　　慕少卿果断，“可以，让静好回去拿钱，我是慕家继承家业的大少爷，她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女人，你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纵使绑架，也不比那李志刚下三滥的鼠辈，哪能欺负小女人？”他担心沈静好害怕，使了个眼色，“绑架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回去让人送钱过来，交钱就没事了。”现在情形太危险，无论如何，他总要把自己妻子救下来。
	　　“你们将马车赶了那么远，我一个女人，人小体弱，哪里走得动？怕是天黑都回不去，还是你去要赎金吧，我好歹是你们慕家的长媳，你爹娘不会不拿赎金出来的。”未料，沈静好却无视了他这份苦心，坚毅果断地一口拒绝了提议。
	　　慕少卿怒，低声在她耳边斥：“我怎能让你和绑匪孤男寡女呆在荒山野岭的地方？”
	　　绑匪警惕，呼喝：“你们在说什么！不准咬耳朵！”
	　　慕少卿赶紧陪好：“咱们跑远了，走路回去太艰难，不如把马车驶回去，靠城些。”
	　　绑匪一口拒绝，“这里四面无遮，要是耍什么小手段，俺也可以先要你们的命！要是去了城里，想逃跑就难了，”他用枪指着慕少卿，“你去！”
	　　慕少卿极硬气：“要不让我媳妇去拿赎金，要不我把身上财物与马车都给你，金怀表和钻石袖口也值得好几百大洋，你放我们俩一起离去。我慕少卿堂堂男子汉，怎能把妻子置险境不顾，与其把她留在这里，我宁可陪着一起块儿去死。”
	　　绑匪瞪着眼道：“老子只认现大洋！”
	　　好不容易绑来的肉票，拿不到钱也不舍得那么快杀，双方僵持不下，随着绑匪的不耐烦，危险越发逼近。
	　　“少卿，你别争了，咱们命苦，可是……”两人争论的时候，沈静好在悄悄观察绑匪，忽然说出一口流利的山东话，还颇具原汁原味，“大哥，你是泰山那头的人吧？俺奶奶也是山东人，她说山东人在大上海讨生活可不容易了，混混、流氓、警察什么的都要分一杯羹，每天苦哈哈到头也没几个钱，俺小时候下过田，看大哥手上茧子厚厚的，知道你是在田里做惯活的人，前两年山东不稳，想必是流落到上海，衣食无着，被那些流氓欺负惨了吧？”
	　　她的声音极温柔，带着无尽的同情，有着说不出的魅力。
	　　“上海坏人多，俺也是被逼着走投无路了，”那山东绑匪的眼眶一下红了，却硬撑着，“小妹，俺也不想绑架女人，那些当官的都带着枪，俺不敢绑，那些做生意的，不知道谁有钱谁没钱，只是在报上看到梅兰芳不过是个戏子，却有家财万贯，前阵子又经过这些事，想着吓唬吓唬他，定会将钱拿出来，好不容易偷了把枪，安排好一切，谁知道遇到你们俩啊？”
	　　慕少卿插嘴：“你这绑架计划安排就不妥当，荒山野外逃跑确实不错，可是拿赎金也艰难……”
	　　沈静好赶紧打住他的话，继续道：“正是因为大哥以前没绑架过，更没做过坏事，这是第一次，所以才处理生疏的。大哥，这绑架勒索是要枪毙的，你就算不想想自己，也想想亲人啊。俺看你用枪指着我们的时候，手有些抖，想必是初次做这种事，若非万不得已，你也不想杀人的。大哥，你看俺也是山东人，山东人都重义气，俺知道你心里的苦，究竟是谁逼迫你，不如说来听听，俺男人虽年轻，却在上海有些头面朋友，看看能不能帮你解决了这件事，咱们既往不咎。”
	　　绑匪闻言，有些迟疑。
	　　慕少卿观颜察色，也醒悟过来，直言：“就算你拿到赎金，杀了我们，带着那么大一笔钱，怕是也难逃追捕。不如你将难处说来听听，我替你解决此事！然后各归各路，就当没发生过绑架这事。我慕家从商多年，诚信待人，说话有一句算一句。如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绑匪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脸上凶悍之色消失，竟抱着头呜呜哭了：“是妙红院的小银花，俺稀罕她，她也想嫁给俺，可是俺拿不出她的赎身银子，于是她想偷偷跟俺跑，结果被逮住了，他们说让我明天拿出五千块大洋赔，否则就把小银花沉黄浦江里去，俺一个卖苦力的哪有那么多钱？他们就教俺去抢劫，俺也是被逼得没办法啊……大爷，要是你帮我救救小银花，俺做牛做马报答你。”话一开头，感情就如决堤的水，伪装的坚强再也拦不住。
	　　沈静好柔声安慰，满是同情。
	　　站起来铁塔似的山东大汉，在女孩温柔声音里，哭得像泪人儿。
	　　眼前的一切，发生得比戏剧更出乎意料。
	　　慕少卿愣愣地看着沈静好，她竟是那么的美丽、勇敢、忠贞、坚强、聪慧，侠骨铮铮，怪不得身边所有人都喜欢她，唯独他自己有眼无珠，错看了这善良的女孩。沈静好是白开水没错，可是白开水能泡出最香醇的茶、酿出最甜美的酒，而茶和酒却不能再化成纯净的水，她拥有无尽的未来，只是自己从来没有去留意和察觉。
	　　错了，一切都错了。
	　　值得爱的人一直在身边。
	　　虞姬的影子，沈静好的影子，在夕阳下渐渐重叠，让他不由得捂住了自己的心口，怕它因跳跃速度太快而脱出胸腔。不管付出任何代价，他都要挽回这愚蠢的错误。
	　　【拾】
	　　绑匪名刘大山，是码头上卖苦力的，小银花是黄金荣的孝子孝孙旗下的一个山东妓女，两人感情很深，因为私奔逃亡，那妓院的头头想用她来做杀鸡儆猴的那只鸡。慕少卿信守承诺，在刘大山与沈静好期待的目光下，打了好些电话，托了许多人情，找旧同学、好友去说情，终于让对方同意将赎金减至一千大洋，放小银花接出来与刘大山团聚，也把枪支附上大笔谢罪金送还给被盗的警察，看在事情并未闹大的份上，总算得了谅解。
	　　刘大山与小银花终得团聚，磕头不已，发誓要终生报答慕家救命之恩。
	　　为免留在上海被人报复，慕少卿打发他们去慕家在乡下的庄子做事。
	　　忙完所有一切，已是两天后的事。
	　　夜深人静，慕少卿揉着酸痛的肩膀，放下笔，书房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沈静好捧着盏香茶，小心翼翼地走进来，放在书桌上，然后要转身离去。
	　　“等等！”慕少卿拉住了她的手，将这几天的疑惑提出，“我记得你奶奶并不是山东人，你身边应该也没有山东人，顶多是服侍了我那山东来的奶奶几年，为何山东话能说得那么好？”
	　　沈静好悄悄瞄了他一眼，轻轻挣，却挣不开，低头道：“你奶奶只会说家乡话，家里人没人听得懂。大伙儿都很难和她沟通，所以她很寂寞，脾气也变得很坏，我是为了陪她说话解闷，特意学的，没想到派上了用场。”
	　　慕少卿问：“我奶奶那边的话可不好学。”
	　　沈静好认真说：“贵在用心。”
	　　美玉蒙尘，在旧规矩的教条下，她的聪慧与才华无人发觉。
	　　慕少卿将她拉至身边，俯下身去，埋在她乌黑的发间，轻轻说：“对不起。”
	　　时间悄悄流动，墙上的西洋挂钟忽然响了，连续敲了十二下，清脆悦耳。
	　　沈静好终于开口：“夫君何须道歉，夜深了，要早点歇息。”
	　　慕少卿揽住了她的腰：“静好，让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为以前的事真心真意地向你道歉，请你原谅我。”
	　　“其实，前日你让我独自离开险境的时候，我已原谅你了，我只是害怕，”沈静好的泪珠一滴滴往下流，“我害怕自己越来越喜欢你，越来越离不开你，等你走后，我再也无法忍受孤独和寂寞……”
	　　“不会的，”慕少卿紧紧地抱着她，唯恐放手便会消失：“是我有眼无珠，错看贤妻，我带你去美国，把旧教条全丢了，你想念多少书就念多少书，读大学，你是所有女子里最耀眼的明珠，你才是我的虞姬……”
	　　沈静好不自信地问：“外国话我真的能学会吗？”
	　　慕少卿果断：“英语比我奶奶的山东话容易多了。”
	　　沈静好又是欢喜又是担忧：“我怕我给你丢脸，闹笑话……”
	　　慕少卿：“谁笑话你，我就给你骂回去！敢笑我媳妇，别想做朋友了！”
	　　沈静好迟疑：“可是……”
	　　慕少卿顺手拉下开关：“别担心，你是最好的。”
	　　灯光骤然熄灭，娇羞月色透过淡淡窗帘，映出一个吻。
	　　不要错过好时光。
	　　【拾壹】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新中国成立。
	　　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梅兰芳在北京人民剧场上演创编新戏《穆桂英挂帅》，一对中年夫妻，携手来剧院观赏。男子穿着西服，高大潇洒，风度翩翩，女子身着洋装，姿态高雅，气质非凡。
	　　两人看得全神贯注，十指相扣，恩爱非常。
	　　众人纷纷夸赞，男才女貌，惹人羡慕。
	　　有好事者打听得知，他们是爱国华侨，男的是商人，女的是语言学者，他们都是梅兰芳的忠实戏迷，千里迢迢从美国奔回来看戏。
	　　“少卿，梅老板唱得还是那么好。”
	　　“是啊，怎么也听不腻。”
	　　“可惜今儿唱的不是你最爱的《霸王别姬》。”
	　　“没关系，我已找到我的虞姬了。”
	　　梅兰芳，清光绪二十年出生在北京的一个梨园世家，是中国近代杰出的京昆旦行表演艺术家，举世闻名的中国戏曲艺术大师。
	　　他8岁学艺，11岁登台，刻苦钻研不断实践，继承并发展了京剧传统艺术，形成风格独具的“梅派”，成为四大名旦之首。
	　　1913年10月，梅兰芳接受上海许少卿邀请首次赴上海演出。1918年，梅兰芳移居上海，这是他戏剧艺术炉火纯青的顶峰时代，多次在天蟾舞台演出。《申报》当时出了一个类似专栏的《梅讯》，共有数百篇文章，专门介绍梅兰芳的踪迹、演出等内容。

后记
	　　从《妖物》到《芥子》，橘子在小说绘连载不知不觉也两年了（口胡！老了两岁啊！），在此说说创作过程中的趣事和感想吧。
	　　橘子的编辑是橙小色，很多烩饭都会昵称她为色叔，其实是个高挑秀气、做事干练的短发美人，性格温柔，很擅长照顾人。她从橘子刚进小说绘开始，就一直很照顾橘子。
	　　那时候的橘子正在写《妖物》，每月准时交稿，轻松愉快，顶多拖拉一两天。
	　　小色经常表扬橘子：“干得好！”
	　　得意忘形的橘子：“拖稿的作者都是渣！”
	　　感动不已的小色：“就是就是！每个作者都像你这样准时交稿多好啊！”
	　　橘子：“对了，上次说的那个八卦帖子里。”
	　　小色：“对对对，就是那个……”
	　　橘子很爱小色，小色也很爱橘子。（注：非百合）
	　　两人臭味相投，空余时间经常在私下聊QQ，各种闲扯打屁，感情融洽。
	　　天有不测风云，《芥子》开始连载了。
	　　这部心血来潮开的历史短篇集，简直要了橘子的老命！最初只是想写《长安曲》，后来发展成系列短篇，于是每天各种图书馆查历史资料，大到年代表，小到当时的生活习俗，查得晕头转向，欲仙欲死。更兼一头栽入游戏世界，今天下副本，明天打BOSS，不亦乐乎。
	　　于是乎……
	　　小色：“亲爱的，稿子呢？”
	　　橘子：“明天给你。”
	　　第二天
	　　小色：“橘花，稿子呢？”
	　　橘子：“明天保证给你！”
	　　第三天
	　　小色：“菊花！稿子呢？！”
	　　橘子：“明天保证保证给你！相信我真诚的眼睛啊！”
	　　第四天
	　　小色：“你丫的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给我把稿子交出来！”
	　　橘子装死ING
	　　……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
	　　绝大部分不催稿的时候，作者和编辑是好朋友，小色总是那么的温柔体贴，橘子依旧那么的单蠢犯二，喜欢在休息时间里灌水聊八卦，不亦乐哉。但每个月总有几天是催稿时候，编辑和作者会瞬间化身成猫和老鼠，进行惨烈的催稿躲避战。
	　　橘家拖稿方法举例：
	　　1、色色，我的电脑坏了……
	　　2、色色，我的文档软件坏了……
	　　3、色色，我脑袋不舒服……
	　　4、色色，我今天要去医院……
	　　5、色色，我感冒了……
	　　6、色色，我发烧了……
	　　（此方法可循环再用，不推荐读书的同学用来拖作业。）
	　　暴走的小色：“你再说你病了试试！我再也不信了！”
	　　橘子：“呃，我的猫病了，要送它去医院……”
	　　小色：“……”
	　　当然，小色也会想出各种办法来催稿，比如煽动橘子的良心：“要早点交稿让古戈力画画，你不能耽误画手和美工的时间啦，所以明天一定要交了，否则人家来不及画图了。”
	　　橘子闻言，心中有愧，泡了绿茶，准备通宵奋战。待打开文档，写得几行，眼皮犯困，忽然觉得应该安慰下“可怜”的画手，于是打开QQ，敲敲：“古戈力，你交稿了吗？”
	　　古戈力：“你写完了吗？”
	　　橘子：“快了快了，就差两三千字而已，你急吗？”
	　　古戈力：“呃，其实我上期的稿子都还差一点点，拖一星期了，我会努力赶工的……”
	　　橘子：“那我就放心了，其实我连开头都还没写完呢，哎，真对不起编辑啊。”
	　　古戈力：“我也放心了，其实我连草稿都还没画，哎，真对不起美编啊……”
	　　两人惺惺相惜，闲聊完毕，橘子起身，端茶出去献给父尊大人：“爹，你看电视辛苦了，喝杯茶吧。”
	　　父尊大人感动：“女儿更孝顺了。”
	　　橘子回房，关电脑，一夜好梦。
	　　……
	　　在重度拖延症患者橘子的压迫下，小色忍辱负重，历尽千辛万苦，总算让《芥子》准时出版了。想起其间种种，橘子心里也是非常惭愧的，而且在整本书的创作过程中，小色不但要督促橘子写稿，还经常帮橘子提各种建议，调整思路，在橘子失意的时候进行鼓励等等，邪总也给橘子指引了很多创作方向和思路。
	　　趁着《芥子》出版，橘子要很认真地告诉大家，这本书的功劳是在众多的编辑、画手、美编、图书部负责人，以及许多默默努力的工作人员身上，所有喜欢这本书的读者，最先应感谢他们的付出。
	　　尤其是小色，没有她的鼓励和帮助，橘子根本写不完这本书……
	　　也要感激各位读者，没有你们的支持，《芥子》同样不会诞生。
	　　橘子经常在微博和QQ等各种地方，看见大家表达对这本书的喜爱，也有很可爱的读者会跑来和橘子表白，橘子当然要各种装正经大姐姐，不过心里是各种爽的……
	　　天色已晚，就此搁笔，让我们下本书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