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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器
作者：吉莉安·弗琳
内容简介
 卡蜜儿是报社记者，在上司的安排下，被迫回到家乡，追踪报道两起女童离奇死亡案。 自从八年前离开家乡，卡蜜儿就打定主意，摆脱 童年的创伤回忆，永不回头。 然而命运又再度把她带回小镇，在这里，母亲的豪宅依旧阴森诡异，而她童年的悲剧，正在同母异父的妹妹身上如出一辙地上演。 当卡蜜儿一点点探寻这些罪案的真相时，她吃惊地发现，自己与受害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当线索渐渐揭开，死亡的阴影也向她步步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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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的毛衣是新的，红得扎眼，难看。都五月十二日了，气温却降到4.5摄氏度，冬衣已经打包装箱，我懒得拆开来找，硬着头皮只穿单衣，冻得瑟瑟发抖。我抖了四天，只好跑去旧货摊，随便买了件东西御寒。哎，芝加哥的春天！
我坐在办公室隔间，四周是粗麻布墙面，一双眼睛盯着电脑屏幕，今天这篇社会新闻虽然骇人，但就是不够惊悚。四个小孩，最小的两岁，最大的六岁，被发现遭恶母遗弃在芝加哥南区的房子里，房门反锁，屋内有几个金枪鱼三明治，一瓶一升装的牛奶。孩子被反锁了三天，像小鸡争食，乱哄哄吵成一团，吃喝拉撒全在地毯上。他们的妈妈溜达出去抽烟，然后就忘了回来。有时候实情就是这样。没有烫伤，没有骨折。只是一恍神，一切就无法挽回了。妇人落网的时候我看到她。谭美·戴维斯，二十二岁，金发、痴肥，脸颊上有两圈矮脚杯大小的腮红。我可以想象她坐在摇晃不稳的沙发上，衔着滤嘴，吐出呛鼻的浓烟。周遭事物迅速飘逝，四个稚子被抛诸脑后，她独自回到中学时期，十三岁的她独领风骚，嘴上永远擦着闪亮的唇蜜，接吻前必定先含一颗肉桂糖，想当年那帮男孩子多么在乎她。
啤酒肚。气味。香烟和隔夜的咖啡。我们德高望重的总编弗兰克·柯瑞满脸憔悴，穿着开口笑的鞋子走了过来。他嘴巴一张开，只见两排牙齿泡在带有香烟焦油色的唾沫里。
“报道写得怎么样啦，小朋友？”我桌上有个银色的图钉，钉子朝上，他用大拇指轻轻按着，指甲发黄。
“快好了。”我只写了六行，总共要十八行。
“很好。写死她，发稿，到我办公室来。”
“我现在就可以过去。”
“写死她，发稿，到我办公室来。”
“好吧，再过十分钟。”我想把图钉拿回来。
他走出我的隔间，领带长得晃到他的胯下。
“卜蕾？”
“什么事，柯瑞？”
“写死她。”弗兰克·柯瑞觉得我耳根子很软。或许因为我是女人，或许因为我的耳根子真的很软。
 
柯瑞的办公室在三楼，一往外就看到树干，想必他一定非常恼怒。没有哪个好编辑喜欢看到树皮，好编辑都只想看到树叶，但前提是眼力要足够好。毕竟从二三十层楼高的地方往下望，连树在哪里都不知道。不过我们的《每日邮报》在芝加哥挤不进前三强，退居第四，办公大楼只能盖在郊区。这里的房子可以横着盖，所以用不着盖得太高，三层楼刚刚好，我们整栋报社大楼就像一杯打翻的水，连绵不绝向外流去，神不知鬼不觉地流到地毯商和灯具店中间。我们这个镇，是一位建筑开发商花了三年的时间，从1961年到1964年，按部就班地盖起来的。竣工前夕，开发商的千金从马上摔下来受了重伤，开发商便起意以女儿的名字为这个镇命名——欧若拉思普林，还让女儿跟崭新的市镇招牌合照。后来他们举家搬迁，当年的千金小姐现在成了五十开外的贵妇人，身体依旧健朗，只是手臂偶尔会酸麻。她住在亚利桑那州，每年定期会回来跟招牌合照，和她老爸当年一样。
她上次来拍照，我写了一篇报道，柯瑞看了并不喜欢，他最讨厌这种生活化的新闻。他一边看稿一边喝水果酒，喝着喝着就醉了，酒洒得稿子上到处都是，散发出覆盆子的味道。柯瑞酒品不差，但常常醉倒。不过他办公室之所以贴近地面不是怕他酒后出事，纯粹只是因为公司时运不济而已。
我走进办公室，关上门。柯瑞的办公室跟我想象中的总编辑室不一样。我想象的总编辑室，门上开着一扇橡木嵌板的玻璃窗，上面标着“总编”两个字，门外的菜鸟记者透过玻璃窗，可以看到我们因为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柯瑞的办公室平板单调，整栋报社都是走这种调调，跟一般大型机构没什么两样。你可以在这里开新闻学辩论大会，也可以在这里做子宫颈抹片检查。没有什么差别。
“风谷镇是个怎样的地方？”柯瑞用圆珠笔头对准下巴。我想象那蓝色的笔尖，在他灰白的胡茬上留下小蓝点。
“风谷镇位于密苏里州南端，刚好在边角上，东临阿肯色州，西靠田纳西州。”我急忙背出风谷镇的相关信息。柯瑞很喜欢抽考记者他自以为一针见血的问题，譬如芝加哥去年总共发生几起谋杀案，库克郡的人口统计资料等等。现在又莫名其妙考起我老家的事来了，这个话题我向来闭口不谈的。“风谷镇在南北战争之前就存在了。”我继续往下说，“该镇的地理位置靠近密西西比河，以前曾经是个港市，现在主要发展宰猪业。住户大约两千人，不是有钱的上流世家，就是一文不值的垃圾。”
“那你是哪一种？”
“我是垃圾。有钱人家的垃圾。”我微笑。他皱眉。
“你们那里最近发生了什么大事？”
我安静地坐着，默默列出风谷镇可能会发生的天灾人祸。风谷镇是个多灾多难的乡下地方：巴士车祸、龙卷风袭击、筒仓爆炸、小婴儿摔进井里。我一边列，心里一边暗暗不爽。本来还以为柯瑞叫我来办公室，是要夸奖我哪篇报道写得很棒，或是要帮我升职，抑或是塞给我一张条子，上面凌乱地写着加薪百分之一，爽！我每次进他的办公室，心里都抱着同样的期待，每次也都同样落空，但我完全没料到他竟然会盘问我风谷镇的近况。
“你妈不是还住在那里吗，卜蕾？”
“对，跟我继父。”还有我同母异父的妹妹，我上大学之后我妈才生的。我总觉得很不真实，我居然有个妹妹？我动不动就忘记她的名字。艾玛。还有玛丽安，永远离开我们的玛丽安。
“哎，你还有没有跟他们联络？”圣诞节过后就没有了。我那时灌了三瓶波旁威士忌，打电话过去礼貌地问候一下，冷冷的，很怕我妈隔着电话线都闻得到我身上的酒气。
“最近没有。”
“天啊，我说卜蕾，你有空也看一看新闻吧。记得去年八月好像有桩谋杀案？有个小女孩被活活勒死？”
我表示知情地点点头，其实是装的。我妈是我在风谷镇唯一还有联络的人，而且我们也很少联络，上次联络也没听她提起这件事。这就怪了。
“最近又有一个小女孩失踪了，我觉得很有可能是连环杀人案。你帮我去追这个新闻，马上动身，明天早上就要到。”
想得美。“我们这里的恐怖新闻还不够多吗？柯瑞。”
“多是多，可是这里有三家报社跟我们竞争，人家财力比我们雄厚，人手也比我们充足。”他拨一拨头发，把头发弄得乱七八糟。“我们的新闻每次都被抢走，我实在看不下去了。这是我们抢独家的大好机会。一定要搞成大新闻！”
柯瑞相信，只要找到对的新闻，我们就会一夜成名，跃居芝加哥第一大报，获得全美一致好评。去年春天得州河水水位上升，发生青少年戏水溺毙事件，某家报社派了记者回老家得州采访，写了一篇笔调哀婉但内容翔实的报道，从水性写到亲朋好友的追悔，哀悼青少年的篮球队损失了三名好手，还披露了当地殡仪馆没能妥善地处理溺毙的死尸。这篇报道赢得了当年的普利策奖[1]。
我还是不想去，两只手死命地抓着扶手，好像害怕柯瑞会硬把我从椅子上撬起来。他坐着不动，用那双水汪汪的茶色眼珠看了我几秒钟，清一下喉咙，看了一眼他太太的照片，像是要宣布噩耗的医生。柯瑞是老派的编辑，虽然动不动就爱大吼大叫，但也是我见过的最有礼貌的人。
“听着，小朋友，如果你觉得你做不到，那你就一定做不到。但我认为试试看也不错啊，去挖一点新闻。站稳脚跟重新出发。这新闻非常有价值。我们需要，你也需要。”柯瑞向来支持我，认为我是他手下最优秀的记者，称赞我脑筋动得很快。我跑了两年新闻，每次都让他失望，有时甚至是失望透顶。我可以感觉到他的气息从对面传过来，要我给他一点信心。我点个头，希望看起来还算有自信。
“我去收拾行李。”我在扶手上留下两个手印。
 
我没有宠物要烦恼，也没有盆栽要托邻居照顾。我把五天份的换洗衣物塞进行李袋里，预计要在这个周末前离开风谷镇。出门前我瞥了屋内最后一眼，两三下就扫视完毕，简直就像大学生的公寓，简陋得仿佛短暂的栖身之所，毫无特色。我跟自己保证，这次挖了大新闻回来，奖金一到手就先去买张像样的沙发。我一定要挖到！
门边的桌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的我大约十岁左右，怀里抱着七岁的玛丽安，两个人笑得好开心。
玛丽安的眼睛睁得很大，一副很吃惊的模样，我的眼睛则闭得死死的，紧紧搂着她，她细细的短腿在我的膝盖上摇晃。我不记得这是什么场合，也不记得我们在高兴什么。经过这么多年，这些都已经变成愉快的秘密。我想我情愿不知道谜底。
我洗了个澡。不是冲澡。我受不了莲蓬头的水柱，冲得我皮肤吱吱响，像打开电源开关的声音一样。我把旅馆提供的薄毛巾铺在排水孔上，把莲蓬头对准墙壁，在淋浴间的地板上坐下来，水淹了八厘米高，水面上漂着别人的毛发。
出了淋浴室，我找不到第二条毛巾，干脆直接扑到床上，用廉价的毛毯把身上的水珠擦干。我喝了一杯温热的波旁威士忌，在心里咒骂出故障的制冰机。
风谷镇在芝加哥南边，车程大约十一个小时。柯瑞很慷慨，帮我出了一个晚上的住宿费，外加一顿加油站的早点。但一到镇上我就要回我妈那里住，这也是他帮我决定的。不用想也知道我妈看到我出现在门口会有什么反应。她会先吓一跳，手足无措，摸一摸自己的头发，来个不协调的拥抱，抱得我东倒西歪，然后说什么屋子里很乱，但其实整齐得要命，最后还假装好心地询问我要待多久。
她嘴上会问：“我们能招待你几天呢，小甜心？”但其实心里想的是：“你什么时候走？”这种虚情假意最让我生气。
我知道我应该记一些笔记，事先拟好几个问题，但我还是继续喝我的威士忌，只在关灯前吞了几颗阿司匹林。空调声滴答滴答，隔壁的电动玩具声叮叮咚咚，我在催眠声中沉沉睡去。虽然老家近在五十公里外，但我还需要一个晚上的距离。
早上，我随便吃了点隔夜的果酱甜甜圈，继续往南边开去。沿途气温攀升，两旁是蓊郁的参天树林。密苏里南部不算多山，阴暗的树林绵延数公里，被我脚下这条细瘦的公路横穿而过，同样的景色在窗外不断出现达两分钟之久。
从这么远的地方还望不到风谷镇。风谷镇上的房子最高不超过三层楼，但再往前开二十分钟，就会知道风谷镇快到了。首先出现的是加油站，最前面坐着一排邋遢的青少年，上半身打着赤膊，无所事事；再过去有一台老旧的卡车，卡车旁边有个包着尿布的宝宝，刚学会走路，正拾起地上的砂石，一把一把往空中扔；宝宝的妈妈染了一头金发，正在一旁加油，头发是很久之前染的，天生的棕发都齐耳长了。我开过他们母子身边，妈妈对宝宝喊了几声，可是听不清楚喊了些什么。不久后，森林逐渐稀疏。
我开过一排简陋的小店，有设有日晒床的小型商场、枪支专卖店，接着驶过一条孤寂的死巷，死巷两边是老式的建筑，原本预定要开发改建，后来却无疾而终。终于，风谷镇到了。
开过“欢迎来到风谷镇”的牌子时，我没头没脑地憋起气来，好像开车经过墓园的小孩[2]。虽然我已经八年没回来了，但附近的景物依旧历历在目。沿着这条路直直开下去，就是我小学钢琴老师的家，她原本是修女，每次说话都有鸡蛋的气味；再往前是一座小公园，在那汗淋淋的夏天，我在这里抽了生平第一根烟；前方那条大道转弯后，就进入伍德贝瑞区，再往前就是医院。
我决定直接到警察局去。警察局蹲踞在“大街”尽头，“大街”街如其名，的确是风谷镇的大街，街上有美容院、五金行、名叫“十元商店”的十元商店和一间小图书馆，小到只容得下十二排书架。另外还有一间服饰店，店名叫“糖糖休闲服饰”，贩卖无袖背心裙、套头毛衣、绣着房屋和小鸭的针织衫。风谷镇的良家妇女，要不就在学校教书，要不就在家里当家庭主妇，或在类似“糖糖休闲服饰”的店里工作。
镇上目前还看不到星巴克，可能要过几年才会进驻，镇民已经期盼连锁餐饮店期盼好久了，对事先包装、有卫生认证的食品跃跃欲试；但目前大街上只有一家小吃店，家族经营，老板的名字我已经忘了。
大街空空荡荡，没有人影，没有车辆。人行道上有条狗在奔跑，也没看到主人跟在后头吆喝。两排街灯系着黄丝带，贴满了小女孩的照片，照片分辨率太低，颗粒很粗。我在取代红绿灯的暂停标志旁边停车，女孩的照片歪歪斜斜地贴在杆子上，照片贴得不高，小孩子伸手可及。我把公告撕了下来，公告是用手写的，最上面是粗体的“寻人启事”四个字，大概是用记号笔描的。小女孩有着黑色的眼珠，撒野的笑容，厚重的头发。看起来很像老师口中的“捣蛋鬼”。我喜欢。
  <blockquote>
姓名：娜塔莉·珍·肯尼
年龄：十岁
失踪日期：五月十二日
失踪地点：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
穿着：红色条纹上衣，蓝色牛仔短裤
联系电话：588-7377
  </blockquote>
我满怀希望地走进警察局，盼望他们告诉我娜塔莉已经找到了，毫发无伤，可能是在森林里迷了路或是扭伤了脚踝，或者是离家出走，走到一半又折返回来，总之没有采访的必要，我大可安心跳上车开回芝加哥。
没想到，大街上空无一人，因为警方带着半数居民到北林寻人去了。接待小姐说我可以在局里坐一下，警长比尔·维克里过一会儿就会回来吃午饭。接待室走的是居家风，就像牙科诊所一样，感觉居家得很虚假。我坐在橘色的长椅上，翻阅女性生活杂志。旁边的插座上插着一瓶室内芳香剂，包装上写着田园清风，但我却只闻到塑料的恶臭。三十分钟后，我翻完三本杂志，闻塑料臭味闻到反胃，这时，维克里警长终于回来了。接待小姐用下巴冲着我，迫不及待地从嘴角挤出气音，语带鄙夷地吐出两个字：“媒体。”
维克里警长大概五十出头，身材精瘦结实。他满身大汗，制服湿透了，上衣紧贴在胸膛上，臀部的布料皱成一团。
“媒体？”他的目光从老花眼镜上方射向我，“哪儿来的媒体？”
“维克里警长您好，我是芝加哥《每日邮报》的卡蜜儿。”
“芝加哥？你从芝加哥来这儿干吗？”
“我想跟你谈一谈娜塔莉的事，还有去年那桩谋杀案。”
“哎哟，连芝加哥那边都知道啦？我的老天啊。”
他看一看接待小姐，又转过来看一看我，好像我们串通好了一样。他示意我跟他走。“电话进来先帮我挡一挡啊，鲁思。”接待小姐翻了个白眼。
比尔·维克里带我走过一条走廊，走廊两边贴着木板，挂着廉价的相框，展示着野马、鳟鱼等照片。我们转进他的办公室，里面没有窗户，格局方正，小小一间，墙壁四面立着一排一排的档案柜。他坐下来，点了根烟，没问我要不要来一根。
“小妞，你听着，我不希望走漏风声，也不想被媒体报道出来。”
“维克里警长，你恐怕没有选择的余地。歹徒盯上孩子，社会大众有权利知道。”我这次开车南下，一路上都在默念这句台词。把矛头指向伟大的民众肯定没错。
“你管那么多干啥？他们又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风谷镇的孩子。”他说着说着站了起来，然后又坐了下去，顺手整理了一下桌上的文件。“我敢说芝加哥那边从来就没关心过我们风谷镇的孩子。”他说到最后语带哽咽，吸了一口烟，转动手上厚实的粉红金戒指，迅速眨了几下眼。该不会是要哭了吧。
“你说得对。芝加哥的人确实漠不关心。但我不是来这里炒新闻的。这件事真的很重要。如果能让你好过点，那我就老实说吧，我是在风谷镇长大的。”看到了吧，柯瑞，我很努力。
他抬头看着我，端详我的五官。
“你叫什么名字？”
“卡蜜儿·卜蕾。”
“我怎么没听过？”
“因为我从不闯祸，警长大人。”我挤出一丝微笑。
“你们家姓卜蕾？”
“我妈二十五年前再婚，嫁给亚伦·克莱林，现在随夫姓叫爱多拉·克莱林。”
“哦，我知道他们。”大家都知道他们。有钱人在风谷镇很少见，这里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有钱。“不过，卜蕾小姐，我还是不希望你待在这儿。要是这桩案子被报道出来，以后大家提到我们风谷镇，会马上联想到……这桩案子。”
“说不定报道有助于破案，”我提议道，“很多案子都是这样破的。”维克里沉默了一秒，对着桌角皱成一团的纸袋沉思，纸袋里是他的午餐，闻起来像烟熏香肠。他呢喃着：“那选美小皇后琼贝妮特的案子[3]怎么说？报道了十年都还没破呢。”接着低声咒骂了几句。
“感谢你的好意，卜蕾小姐，不过不用麻烦了。对于这桩案子，我不做任何表态；对于目前的调查进度，我也无可奉告。你就这样写吧。”
“嗯……可是我有权利赖在这里不走。我们不要把事情闹得那么僵。你透露一点消息给我，随便什么都好。一旦消息到手，我就让你耳根清净一阵子。我也不想打扰你们工作，但我也有我的工作要做。”这番说辞是我开到圣路易市附近时想到的。
我离开警察局，手里多了一份风谷镇的影印地图，维克里警长在上面画了一个叉，是去年寻获尸体的地点。
安·纳什，九岁，去年八月二十七日在瀑布溪被人发现尸体。瀑布溪贯穿北林中部，河床崎岖不平，水声嘈嘈。二十六日晚间，安失踪，警方派出搜救队日夜搜查北林。二十七日清晨五点，一群猎人发现了安的尸体。死者的脖子上缠绕着两圈晒衣绳，推测是在午夜遭人勒死后弃尸。当时是夏天，久旱不雨，瀑布溪水位下降，晒衣绳被大石头缠住，尸体在缓慢流动的溪水中漂浮了一整夜，第二天打捞上岸后即入殓下葬。维克里只肯告诉我这么多。盘问了一个小时，才打探到这么一点而已。
我利用图书馆的公共电话，拨了寻人启事上的电话号码。电话那头是一位老妇人，说“这里是娜塔莉专线”，但我分明听到洗碗机的声音。老妇人告诉我说，据她所知，搜救队还在北林搜索，想加入请自备开水，到主要联络处报到，还提醒我今天气温可能会创新高。
我走到北林，遇到四个金发小女生，她们在地上铺了一张野餐垫，拘谨地坐在阳光下野餐。她们给我指了一条小径，说直直往前走，就会碰到搜救队的人。
“你来这里做什么？”其中最漂亮的一个问我。她的脸红通通圆滚滚的，看起来还不满十岁，头发中分，编了两条辫子，尾端用缎带绑上蝴蝶结，但她的胸脯，却像熟女一样巍然挺立，不是随随便便的熟女，而是那种天之骄女。她得意扬扬地挺着巨乳冲着我笑，好像认识我一样。这不可能啊，我上次来风谷镇的时候，她都还没有上小学呢。可是好面熟，可能是哪个同学的女儿吧。如果当年高中一毕业就生孩子，小孩差不多也这么大了。很有可能。
“来帮忙。”我回答她。
“哦。”她冷冷一笑，低头去抠脚指甲上剥落的指甲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走过滚烫的石子路，进入森林里，没想到林子里温度更高，跟丛林一样又闷又湿。我的脚踝擦过鲜黄的秋麒麟草和艳红的五味子，毛茸茸的白杨絮四处飘散，飘进我的嘴巴里，粘在我的手臂上。我突然想到，我们小时候都说棉絮是仙女的舞衣。
我听到远方有人在叫唤娜塔莉，一声接一声，声调高高低低组成一首歌。再往前跋涉十分钟，终于看到搜救队的人，大约五十个，分成好几纵队，拿着棍子拨动草丛。
离我最近的是个大肚男，他呼叫道：“哈啰！有消息吗？”我离开小径，穿过树林，走到他身边。
“我可以加入吗？”我不打算这么快就拿出笔记本。
“你可以跟着我。”他说，“人多好办事，每多一个人，搜寻的区域就小一点儿。”我和他同行了几分钟，一路上两个人都没说话，他偶尔咳个几声，清一清痰。
“有时候我真想放火烧了整片林子。”他突然开口，“这里好事没有，坏事特别多。你认识肯尼家的谁吗？”
“其实我是记者，芝加哥《每日邮报》的记者。”
“这样啊，那你是来报道这桩案子的？”
树林深处突然传来女孩子凄厉的尖叫：“娜塔莉！”我们朝声音的来源走去，我的手心直冒冷汗。
好多人匆匆忙忙从我们身边跑过。只见一位少女拨开草丛，朝小径的方向走去，她留着一头白金色的长发，脸颊红通通的，脚步像发酒疯的醉汉般踉踉跄跄，对着天空呼喊娜塔莉的名字。一名男士从后方追上少女的脚步，大概是少女的爸爸，他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走出森林。
我的搭档大喊：“找到啦？”
大家一齐摇头。“大概是中邪了。”一个男的喊道。
“她受不了啦。现在这里不干净，女孩子不应该来的。”他说完后直直望向我，摘下帽子擦一擦额头上的汗，继续往草丛深处搜寻。
“真是乱七八糟，”我的搭档说，“天下大乱喽。”我跟着他慢慢往前走，一脚踢开生锈的啤酒罐，又踢开一个啤酒罐。一只鸟从我眼前掠过，突然拔高飞上树梢。一眨眼，手腕上不知何时停了一只蚱蜢，像变魔术一样，让人毛骨悚然。
我拿出笔记本，把它抖了几下。“我可以请教你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吗？”
“我想我没什么好说的。”
“就随便说一说你的看法。同一个小镇有两个女孩……”
“哎，谁说这两件事有关系？难道有什么事是你知道我却不知道的？在我们看来，娜塔莉一定会平安归来的。她失踪都还不到两天呢。”
“那安的案子你怎么看？”我追问。
“那一定是疯子干的。肯定是某个有幻听的家伙忘记吃药就跑到镇上来逛大街。”
“你为什么这么说？”
他顿了一下，从裤袋里掏出一包烟草，抓了一把烟丝往嘴里塞，用臼齿嚼出烟味，看得我烟瘾大作，口齿生津。
“不然还会有谁没事去拔小女孩的牙齿？”
“他拔光她的牙齿？”
“只留下一颗小臼齿。”
 
一个小时后，搜寻行动仍旧毫无进展，我也没挖到多少新闻，索性告别我的拍档罗南·J.卡门，他特地嘱咐我说：“可以的话请放上我的全名：罗南·J.卡门。”我往南边走，想去看一看安的陈尸地点。十五分钟后，那一声声“娜塔莉”“娜塔莉”逐渐远去，再往前走十分钟，慢慢可以听到瀑布溪清亮的流水声。
要抱着小孩穿越这片树林可不简单，一路上枝叶交缠，路面上树根隆起。如果安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女孩，那她一定是长发披肩，因为风谷镇标榜女孩子就应该要有女孩子的样子，这么一来，她被拖过草丛时，长发一定常常会被钩到。我一直错把蜘蛛网看成闪闪发亮的发丝。
案发后警方铲除草皮搜寻线索，因此弃尸处附近的野草特别短。草地上有几根烟蒂，八成是几个人闲来无事，高高兴兴前来探险留下的。无聊的小鬼头喜欢吓唬彼此，说看到有个疯子用沾了血的牙齿沿路做记号。
瀑布溪里原来有一排乱石，缠住了安脖子上的绳子，就这样拴着她，好像临刑前的罪人，在水面上漂浮了一整夜。而今溪水平缓，汩汩流过沙地。罗南·J.卡门很神气地告诉我：案发后，镇民合力撬起整片乱石，用卡车运到镇外丢掉。这种迷信的做法真令人鼻酸，以为摧毁那些石头就可以避免灾祸，看来不太灵验。
我坐在瀑布溪畔，抚摸碎石满地的土壤，捡起一颗平滑温热的石头，轻轻贴在脸颊上，心想：安活着的时候来过这里吗？还是现在好玩的游戏太多，风谷镇的小孩都不来溪边玩耍了？
我小时候常常到下游去游泳，那边有大片大片的巨岩，形成一座天然的游泳池。蝲蛄从脚边蹑足而过，我们常常作势要去抓，一旦碰到了又哇哇大叫。我们从来不带泳衣，太麻烦了。大家都穿着湿淋淋的短裤和背心骑自行车回家，一边骑一边甩头，像一条条湿漉漉的狗。
偶尔会有几个大哥哥，带着猎枪和偷来的啤酒，迈着重重的步伐，腰带上垂着血淋淋的肉，到森林里猎野兔和飞鼠。大哥哥总是很跩，满身汗臭，一副看谁都不爽的嘴脸，那种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的神气，对我而言有种魔力。长大之后我才知道，原来不是所有猎人都这么粗犷，也有像老罗斯福总统那种文质彬彬的猎人，专门猎杀大型动物，打完猎回家后还来杯清爽的琴汤尼，跟我小时候看到的猎人完全不一样。那些大哥哥从小就噬血，专门猎捕被枪声吓出来的小动物，前一秒还看到它像流水般窜逃，下一秒只见它已经中弹，卧倒在血泊中。
我上文法学校的时候，大概十二岁，曾误打误撞跑到隔壁男生家的猎棚，那是一间简陋的木屋，猎人都在这里扒皮、解剖动物的尸体。一串串粉红色的肉从吊钩上垂下来，表面有点潮湿，预备用来做肉干。血从吊钩滴到泥土地上，地上血迹斑斑。我在那浓稠血腥的空气中，闻到了大哥哥的味道。这才是我所熟知的猎人。
[1] 普利策奖又名普利策新闻奖，是美国新闻界的一项最高荣誉奖。——编者注
[2] 西方有个迷信是经过墓园若不憋气，就会死掉或是被鬼附身。——译者注
[3] 琼贝妮特凶杀案发生在1996年美国科罗拉多州，被害女童年仅六岁，曾参加过女童选美赛。她在被通报失踪的八小时后，被发现陈尸在自家的地下室。这起事件在当时被媒体大肆报道，喧腾一时。——编者注

第二章
现在是酒吧的优惠时段。我放弃追新闻，在富士乡村酒吧停车，打算先去喝一杯，再到树林街一六六五号拜访安的父母罗伯特和贝丝琪。他们有四个小孩：阿什莉，十二岁；蒂法妮，十一岁；安，遇害身亡，永远九岁；小罗伯特，六岁。
纳什夫妇一连生了三个女孩，最后一胎终于盼到男孩。我边吃花生边喝波旁酒，脑子里一边想：纳什家看到小孩接二连三出世都没带把儿，心里一定越来越绝望。老大阿什莉虽然是女孩，但至少健康活泼惹人爱，反正夫妻俩本来就打算生两个，帮她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阿什莉，还买了整个衣柜的洋装，每件看起来都跟蛋糕一样可爱。他们交叉手指祈求好运[1]，没想到第二胎生了个蒂法妮，夫妻俩开始紧张兮兮，宝宝抱回家也不像上一次那么得意扬扬。不久，纳什太太怀了第三胎，纳什先生买了一个迷你棒球手套，戳戳太太的大肚子，要里面的宝宝看一看。没想到生下来的是安，他们当然沮丧到极点，随便从亲戚里捡了一个现成的名字，单名一个“安”字，懒得再多想一个字。
感谢老天，最后终于赐给他们罗伯特。安让他们大失所望后，过了三年（是意外怀孕？还是老来得子？），小罗伯特诞生了，取了跟爸爸一样的名字，备受爸妈宠爱，三个小姐姐突然觉得自己像从路边捡来的，其中安的感受尤为强烈。谁想要三女儿？但这下可好，三女儿终于大出风头了。
我脖子一挺，喝干第二杯波旁酒，转一转肩膀，拍一拍脸颊，回到我那辆蓝色的别克汽车上，心里很想要再来一杯。我不像某些记者，以揭人隐私为乐。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当不了一流的记者，只能跟一堆人在二流的圈子里鬼混。
我还记得到树林街的路。树林街跟我以前的高中只隔两条街，方圆一百公里之内的学生，全都跟我上同一所学校。米勒卡杭高中1930年创校，是风谷镇最后一次力图振作，后来赶上经济大萧条，风谷镇从此一蹶不振。米勒·卡杭是风谷镇第一任镇长，南北战争时期的英雄，虽然隶属战败的南军，但不能因此轻视他。英雄就是英雄。南北战争的最后一年，卡杭先生勇赴阿肯色州的海伦娜市，单枪匹马跟北佬火拼，双方斗得你死我活，终于保住这个密西西比河边的城市（学校的匾额上是这么写的）。卡杭先生快马加鞭，路过家家户户的后院，驰骋到大户人家的庄园宅邸，彬彬有礼地要娇滴滴的女士回避，以免受到北佬的伤害。今天到海伦娜市看卡杭家的古宅，还可以在那幢希腊式宅邸的墙上看到北佬留下来的子弹。至于卡杭先生的子弹，据说都被死在他枪下的冤魂带进坟墓里了。
卡杭先生在1929年过世，当时已接近他的百岁寿诞。那天镇上的广场刚铺好，请了铜管乐队奏乐庆祝。卡杭先生坐在广场中央的凉亭里（现已拆除），突然倾身对他五十二岁的太太说：“太吵了。”说完就心肌梗死，往前扑倒，弄糊了茶点上的奶油挤花。茶点师傅为了他，还刻意将蛋糕装饰成南军旗帜的花样。
我很欣赏卡杭先生。有些人，真的是太吵了！
 
纳什家跟我想象的差不多，是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房子。西边这一带的房子都是这样，外观亲切舒适，长方形的平房，正中央规划成车库。我开车过去，车道上有个金发小男孩，邋里邋遢的，坐在一辆塑料三轮车上，前轮很大，车身很小，根本不够他坐。小男孩一面怪叫，一面使劲踩着踏板，车轮原地空转，怎么踩也踩不动。他太重了。
“要帮忙推吗？”我一边下车一边说。虽然我平常拿小孩子没辙，但表示一下友善又不会死。小男孩没说话，盯着我看了一秒钟，一只手指伸进嘴里，背心往上跑，圆滚滚的肚子凸出来跟我打招呼。小罗伯特一脸蠢笨，看起来吓坏了。纳什家好不容易盼到男孩，没想到这么令人失望。
我走向小男孩。他跳下三轮车，卡住，车子钩在他身上，他后退几步，三轮车这才咔啦咔啦倒地。
“爸爸！”他哇哇大哭跑回家去，好像我欺负他了一样。
我朝前门走去，到的时候已经有人在门口等我了。我的眼神越过他，盯着走廊上的迷你喷泉：贝壳形状，总共有三层，最上面一层立着小男孩的雕像。喷泉咕噜咕噜地流，尽管隔着纱门，我还是可以闻得出来那水已经好几天没换了。
“需要帮忙吗？”
“请问你是罗伯特·纳什吗？”他似乎立刻起了戒心。警方在宣布他女儿的死讯前，八成也问了他相同的问题。
“我是。”
“抱歉来府上打扰。我是卡蜜儿·卜蕾，风谷镇人。”
“嗯哼。”
“我后来去芝加哥发展，目前在《每日邮报》工作。这次报社派我来采访……娜塔莉·珍·肯尼的新闻，还有报道你女儿的谋杀案。”
我鼓足勇气，等着他破口大骂、口出恶言、摔门开打。罗伯特·纳什把双手塞进口袋，上半身往后倾斜。
“我们到卧室里谈。”他帮我撑着门，我走进客厅，地上乱七八糟，只能左闪右躲找路走。洗衣篮里爆满，皱巴巴的床单、小件的T恤，全都涌到地板上来。我经过浴室，正中央放着卫生纸筒。我走过走廊，两边挂满褪色的照片，一张一张框在脏兮兮的贴皮相框里：有一张是三个金发小女孩围着男宝宝，千般呵护，万般宠爱；有一张是年轻的纳什先生，僵着手臂环抱着新娘，两位新人一起握着蛋糕刀。我进入卧房，看见成套的窗帘和床单，井然有序的梳妆台，终于知道纳什先生为什么选择在卧室里受访了。这里是屋内唯一保有文明的地方，我好比在丛林探险，心情跌到谷底时，突然看见前方出现前哨站，重见文明曙光。
纳什跟我分坐在床铺两边。卧室里没有椅子。他帮我们两人各倒了一杯樱桃汁，两人手里都拿着杯子。纳什很懂得修饰门面，胡子修剪得整齐有型，发际线虽然稍嫌后退，但仍用发胶将一头金发抹得服服帖帖，鲜绿色的Polo衫平平整整地塞进牛仔裤里。这间卧室都是他在整理吧，我暗自揣测。整洁简朴的风格，像单身汉努力打扫后的房间。
他受访前完全不需要前戏，真是谢天谢地。受访前还要先暖场，就像上床前还要人用甜言蜜语哄骗一样。
“安整个夏天都在骑自行车。”他自顾自地讲起来，“沿着我们这个街区绕来绕去。我和我太太不准她骑太远，她才九岁，我们非常保护小孩。但就在开学前夕，我太太终于松口。因为安吵个不停，所以我太太说好吧，你就骑车去艾米莉家吧。但她却没去成艾米莉家。我们到八点才警觉过来。”
“她几点出门的？”
“七点左右。他们是半路逮住她的，就在这十条街内逮住她的。我太太永远无法原谅她自己。永远。”
“为什么说是‘他们’逮住她？”
“他们，他，随便。王八蛋就是王八蛋。变态杀童犯。在我和家人睡觉的时候，在你开车采访的时候，偏偏有人躲在暗处，专找儿童下手。我想你和我都心知肚明，肯尼家那个小丫头不可能是玩失踪。”他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樱桃汁，抹一抹嘴巴。要不是他说得太老练，这次采访的内容实在很宝贵。
我发现这很稀松平常，受访者电视看得越多，回答的内容就越油滑。我之前采访一位太太，她二十二岁的女儿惨遭男友谋杀，刚刚过世。她受访时说：“我也很想同情他，但我这辈子恐怕是再也无法同情别人了。”这句台词，跟我采访前一晚在电视上听到的一字不差。
“那么，纳什先生，你认为有谁会想杀了安泄愤，害得你们全家痛不欲生？”
“小姐，我是卖椅子的——人体工学椅，通过电话跟客户交易。我在海地城上班，跟两位同事一起工作。我的生活圈就只是这样。我太太在小学兼职，负责文书工作。我们的生活简单平淡，不知道怎么会有人心生歹念，谋杀我家小女儿。”他最后这句话说得感慨万千，好像是逼不得已才这么说的。
卧室里有一扇玻璃拉门，通往外面的小阳台。罗伯特·纳什走过去，拉开玻璃门，但却杵在房里没出去。他说：“他没有强奸她。这是我唯一值得庆幸的事。我宁可她被谋杀，也不要她被强奸。”
“没有遭受性骚扰的蛛丝马迹？”我低声询问，尽量放柔语气。
“没有。没有瘀血，没有割伤，没有任何……遭受折磨的痕迹。她是被勒死的，牙齿也被拔掉。刚刚那句话我是无心的，什么宁可她被谋杀，也不要她被强奸。蠢死了。你懂我的意思就好。”
我没说话，放任录音机呼呼空转，录下我的呼吸，录下冰块在纳什的杯子里叮当作响，录下隔壁人家的排球在晚霞里砰砰闷响。
“爸爸？”一个漂亮的金发小女孩从门缝探头进来，她绑着马尾，发梢长到腰际。
“爸爸在忙，乖。”
“我饿了。”
“你可以自己去弄东西来吃，”纳什说，“冰箱里有松饼，也给弟弟热一份。”
小女孩又依依不舍待了几秒钟，两只眼睛盯着地毯，接着静静关上房门。我暗暗纳闷，他们的妈妈到哪里去了？
“安出门的时候，你在家吗？”他侧着脸，歪着头，从齿缝间吸气，发出“嘶——”的声音。
“不在。我正在从海地城回家的路上。车程大约一个小时。我女儿不是我杀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撒谎道，“我只是想知道那天晚上你有没有见到她最后一面。”
“早上见到过。”他说，“不记得有没有聊天，应该是没有。一早要伺候四个小萝卜头，可不是件轻松的工作，你懂吗？”
纳什摇一摇杯中凝结在一起的冰块，抚了抚刺人的胡子。“大家努力了这么久，案情却毫无进展。”他说。
“维克里忙得团团转。堪萨斯市那边派了人来，好像是颇有来头的警探，其实也不过是个小伙子，毛毛躁躁的，每天数日子，等任期满了就闪人。你要不要一张安的香片？”他把“相片”讲成“香片”，我一不留心也会讲错。他从皮夹里拿出一张大头照，安歪着嘴，笑得很开心，一头浅棕色的头发长到下巴，长度参差不齐，像狗啃的一样。
“学校拍照前一晚，我太太想帮安上发卷，没想到安自己把长发剪了。她很任性、很男孩子气。坦白说，我很惊讶他们居然会挑她下手。我们家最漂亮的是阿什莉，大家都爱盯着她看。”他又瞥了照片一眼，“安死前一定很痛苦。”
我离开前，纳什告诉我安遇害那晚要去拜访的朋友家的地址。我慢慢开车过去，连续驶过好几个方正的街区。西区是风谷镇的新市区，地上的草很嫩，一片新绿绵延不绝，是三十年前市政府出资请人种植的，哪像我老家门前的草，又黑又硬又会扎人，不过做成树叶笛倒很好。先把叶片从中间分成两半，卷起来，用力吹，叶片会发出微弱的哨音，你可以一直吹一直吹，吹到嘴唇发痒为止。
我猜安骑到朋友家顶多只要五分钟。就算十五分钟好了。她可能会想绕远路，毕竟闷了整个夏天，终于逮到机会可以大展身手，真正骑自行车上路了。要九岁的小孩在家附近打转多无趣啊。不知道自行车后来怎样了。
我缓缓驶过艾米莉·史东家。夜空绽成一片靛蓝，我看到小女孩的影子从明亮的窗口跑过。我敢说艾米莉的爸妈逢人便讲：“现在我们睡前都会紧紧抱着她。”我敢说艾米莉一定很疑惑：安被带到哪里杀掉了？
至少我很疑惑。因为不管牙齿多小，不管受害者有没有断气，要拔二十八颗牙齿，绝对是件费力的事，非得找个隐秘地点，确认四下安全无虞，这样偶尔拔累了，还可以休息几分钟喘口气。
我看着安的照片，相纸两边往内卷，像是要保护照片上的她。那头叛逆的短发，坏坏的笑容，都让我想起失踪的娜塔莉。我喜欢。我把照片收进储物箱，挽起衬衫的袖子，用蓝色圆珠笔在手臂内侧，一笔一画写下她的全名：安·玛莉·纳什。
 
虽然我需要利用别人家的车道倒车回转，但我没有这么做。这个小镇已经人心惶惶，不需要不明车辆吓得他们魂飞魄散。我开到街角左转，绕远路回我老家，心里天人交战，挣扎着要不要先打电话，最终放弃这个念头。老家已经在三条街外，现在打为时已晚，只会被解读成虚情假意。都过了州界才问方不方便登门造访，未免多此一举。
我妈的大宅邸位于风谷镇南端的富豪区（如果三个街区也能算一区）。她（我以前也是）住在富丽典雅的维多利亚豪宅里，屋顶有个平台，房子四边都有阳台环绕，屋子后边凸出一块阳台，加盖拱形屋顶，供夏天乘凉。屋内有很多小房间，曲折的内部空间令人好奇。维多利亚时代——特别是在美国南方——人与人之间需要距离，预防肺结核和流感，避免一触即发的性欲，人人筑起高墙，将黏腻的情感纠葛隔绝在外。多点空间终归是好事。
这栋宅邸位于陡峭的山头。打一挡可以沿着老旧龟裂的车道开上去，将车停在山顶的车廊里，免得淋雨；或者也可以将车子停在山脚，扶着左手边雪茄粗细的栏杆，攀爬六十三级阶楼梯到达山顶。我小时候总爱沿楼梯爬上去，从车道跑下来，自以为栏杆设在左边，是因为我是左撇子，有人想讨我欢心，才故意这样设计。没想到我以前居然这么自以为是，真是不可思议。
我把车子停在山脚，尽量不要打草惊蛇。我挥汗如雨爬上山顶，撩起头发，扇一扇颈背，掀一掀上衣——法国蓝的衬衫，腋下沾到汗渍。套句我妈的话，我闻起来熟透了。
我按下门铃。小时候那声长长的尖锐的猫叫声不见了，变成短短的一声“叮”，很柔和，像朗读录音带要小朋友翻页时的声音。二十一点十五分。这会儿他们大概已经睡了。
“请问是哪一位？”门后传来我妈纤弱的声音。
“嗨，妈，是我，卡蜜儿。”我装出稀松平常的口吻。
“卡蜜儿。”她打开门，站在门口，看起来一点也不惊讶，也没有张开手臂拥抱我，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连敷衍一下也没有。“怎么了？”
“没事，妈，没事。只是来出个差。”
“出差。出差？哎呀，你看看我，真是失礼了，乖女儿，快进来快进来吧。家里乱得要死，不好意思见客。”家里完美无瑕，入口大厅两侧摆了数十支花瓶，每一瓶都插满郁金香，空气里花粉浮动，痒得我眼泪直下。我妈当然没问我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出差。她很少问任何重要的问题，可能是她过度重视他人隐私，或者是她根本什么都不重视。至于我偏好哪种说法，就留给读者自己去猜测吧。
“要喝点什么吗，卡蜜儿？亚伦跟我正在喝杏仁酸酒。”她晃了晃手中的杯子。
“我加了一点青柠进去，带出杏仁的甜味。家里还有芒果汁、红酒、甜茶、冰水，还有苏打水。你打算住在哪里？”
“问得正好。我在想能不能借住在这里呢？几天就好。”她迟疑了半晌，粉红色的透明指甲喀喀喀敲着玻璃杯壁。“这样啊，我想应该没问题。只是你应该先打个电话，让我准备一下，帮你留份晚餐什么的。来跟亚伦打声招呼吧，我们刚刚在后阳台。”
她留我在门口，自顾自往走廊深处走去，明亮的白色起居室、客厅、书房，在走廊两侧绽放开来。我打量她的背影，这是我们母女这一年来第一次碰面。我换了发色，原本是红色，现在染成了棕色，但她好像没有发现。不过她倒是没怎么变，都快五十岁了，外表看起来却跟我差不多大。亮白的肌肤，金色的长发，淡蓝的眼珠，好像小女孩最宝贝的那只洋娃娃，让人只敢用眼睛看，不敢用手碰。她穿着长长的粉红色棉质长裙，小巧的脚踩着一双白色拖鞋，一边走一边摇晃手中的杏仁酒，一滴酒都没洒出来。
“亚伦，卡蜜儿来了。”她走进后面的厨房（比较小的那间），不见踪影，只听见她敲击冰块盒的声响。
“谁？”
我从墙角觑了他一眼，笑一笑说：“是我，卡蜜儿。不好意思，这么晚来叨扰。”你以为像我妈这样的可人儿，理所当然要嫁给退休的橄榄球明星运动员，小鸟依人地依偎在小胡子壮汉旁边。亚伦这个人嘛，怎么说呢，比我妈还瘦，颧骨高高耸起、吊梢眼，我每次看到他都想帮他输液；他穿衣风格很夸张，连跟我妈在后阳台小酌都要精心打扮。他坐着，下半身一条白色狩猎裤，两条腿细得像两根筷子，上半身穿着清爽的牛津布白衬衫，肩头披着一件天蓝色线衣。他从不流汗。亚伦跟潮湿绝缘，整个人很干。
“卡蜜儿，你回来做客，是我们的荣幸。”他说起话来拖拖拉拉，语气平板单调。
“居然大老远跑来风谷镇。我还以为你不肯到我们这儿玩呢。”
“我是来工作的。”
“工作啊？”他笑了笑。他最多问到这里就会打住，不会再追问下去。我妈又出现了，金发披肩，系着淡蓝色的蝴蝶结，像极了《小飞侠》里的温迪。她塞了一杯沁凉的嘶嘶作响的杏仁酒到我手里，拍了拍我的肩头，在离我很远的地方坐下来，跟亚伦坐在一起。
“那两个小女孩，安·纳什和娜塔莉·肯尼，”我主动找话题，“报社派我来采访她们的新闻。”
“哦，卡蜜儿。”我妈别开视线，示意我安静。她生气时有个特别的小动作：扯睫毛。有时候真的会被她扯下来。我记得小时候有段日子特别难熬，那几年她连一根睫毛都没有，眼周永远是一圈黏稠的粉红，跟实验室的小白兔一样脆弱，冬天出门风一吹就淌眼泪。好在她不常出门。
“老板指派给我的任务。”
“天啊，你们老板还真会派事儿！”她说着说着，手就举到了眼睛旁边，在眼睛下方搔了两下，又放回到大腿上。“那些家长已经够难过了，还用得着你们来东拼西凑，把事情报道给全世界知道？‘风谷镇杀童事件’！难道你希望留给世人这种印象？”
“两个小女孩，一个遭人谋杀，一个下落不明。我的工作就是报道，仅此而已。”
“这两个孩子我都认识，卡蜜儿，我已经够难过了，你好歹也替我想想吧。谋杀小女孩，是谁那么心狠手辣？”
我喝了一大口杏仁酒，糖粒黏到舌头上。我没料到要跟我妈聊这么多。我的皮肤开始鼓噪起来。
“我不会待太久，真的。”亚伦重新翻折毛衣的袖口，抚平短裤上的褶皱。每次我跟我妈聊天，他就在一旁整理仪表或调整坐姿，翻一翻领子，脚跷到另一边，算是表示对我们话题的关心。
“我不希望在家里听到有关孩子受伤之类的事。”我妈说，“不要告诉我你在做什么，也不要嚷嚷你知道些什么。我就当你来这里过暑假。”她用手指描着亚伦藤椅上的编织图样。
“艾玛好吗？”我转移话题。
“艾玛？”我妈似乎吃了一惊，好像突然忘记自己把孩子扔在哪里。“她很好，她在楼上睡觉。怎么了？”
我听到二楼传来蹦蹦跳跳的脚步声，从游戏室跑到缝纫室再跑到走廊尽头的落地窗旁——偷看后阳台的绝佳位置。我知道艾玛还没睡，但如果她想躲着我，我绝对不会怪她。
“只是出于礼貌问一下。我们在芝加哥也很讲究礼貌的。”我扬起嘴角，表示只是和她开开玩笑，但她却低头猛喝酒。她抬起头，脸颊绯红，神色坚决。
“你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吧，真的，卡蜜儿。”她说，“但你要对你妹妹好一点。那两个小女生都是她同学。”
“我很想多跟她熟悉熟悉，”我含糊其辞，“很遗憾她少了个玩伴。”我忍不住脱口而出，但我妈似乎没听出我话中有话。
“你就睡在客厅隔壁吧。那是你的老房间，里面有浴缸。我明天就去买点水果和牙膏，还有牛排。你吃牛排吧？”
 
我睡了四个小时，睡得很不好，好像全身泡在浴缸里，但半个耳朵却露在外面。我每隔二十分钟就从床上惊坐起来，心脏怦怦直跳，让我不禁怀疑自己是被心跳声吵醒了。我梦见我在打包行李，准备出发去旅行，打包到一半，我突然惊觉搞错了季节，明明是暑假，却打包了毛衣。我梦见出发前给柯瑞传错了文件，本来要寄谭美·戴维斯把亲骨肉反锁在家的悲剧事件，结果却寄成吹捧护肤疗程有多神奇的广告文案。
我梦见我妈正在切水果，她把切好的苹果片放在厚厚的肉片上，一口一口慢慢喂我，对我体贴入微，因为我大限将至。
凌晨五点一过，我奋力掀开棉被，洗掉写在手臂内侧的安·玛莉·纳什，更衣、梳头、涂口红，迷迷糊糊中又在另一只手臂上写下娜塔莉·肯尼。我决定不洗掉，当作护身符祈求好运。外面太阳才刚升起，车子的方向盘已经热得烫手。因为昨晚睡眠不足，脸部肌肉麻木，我努力撑开眼睛，张大嘴巴，好像恐怖片的女主角。搜救队预计六点集合，继续在林间搜寻，我打算在搜救工作开始前问问维克里的看法。到警局堵他，赢面应该很大。
大街乍看之下渺无人烟，我下车一看，才发现几条街外有两个人。真是怪了。有个老太太坐在人行道正中央，双腿分开，睁大眼睛，瞪着建筑物侧面，老先生则弯着腰，随侍在侧。老太太猛摇头，像不肯吃东西的小孩，都这把年纪了，两条腿还分得那么开，一定很疼吧。是摔倒了吗？也或许是心脏病突发。我踏着轻盈的步伐走过去，渐渐可以听到他们断断续续的耳语。
老先生满头白发，饱经风霜，抬起头，双眼迷蒙地看着我。“叫警察来。”他说，声音完全崩溃。“顺便叫辆救护车。”
“发生什么事了？”我刚问完就知道了。
在五金行和美容院之间，有个三十厘米左右的空隙，一具瘦小的躯干就夹在那里，她脸朝外，棕色的眼睛睁得好大，好像坐在那里等着我们来。我认得那头爆炸头卷发，但却看不见那撒野的笑容。娜塔莉·肯尼的嘴唇往内缩，牙床骨凸了出来，看起来好像塑料娃娃，嘴巴上有个洞，可以喂牛奶的那一种。娜塔莉的牙齿没了。
我的血液直冲脑门，冒出一身冷汗，手脚顿时疲软，有那么一秒钟，我差点就啪一声晕倒在老太太旁边，老太太在静静地祷告，我往后退了几步，靠在路边的车子上，手指按着脖子，用意念让怦怦跳的脉搏慢下来。我眼前闪过紊乱的剪影：老先生沾满淤泥的拐杖头，老太太颈背上粉红色的痣，娜塔莉·肯尼膝盖上的创可贴。我感觉到我袖子底下写着她名字的皮肤隐隐发烫。
耳边传来一阵声响，维克里警长跑来了，后头还跟了一个男人。
“他妈的！”维克里一看到我就咕哝了一声。“该死啊！天杀的！”他把脸靠在美容院的砖墙上，大口喘气。另一个男人年纪跟我相仿，弯下腰检视娜塔莉，她脖子上有一圈瘀青，他把手指按在那圈瘀青上面，看还有没有脉搏。这是拖延战术，他想要借机定神。不用看也知道这孩子断气了。他应该是堪萨斯市来的大牌警探，自以为是的小鬼。但他挺有两下子的，哄得老太太停止祷告，静下心来道出发现尸体的经过。
老先生和老太太是一对夫妻，合开一家小吃店，两人的名字我先前不记得，现在想起来了，姓鲁萨尔。他们正要准备去开店卖早点，没想到就撞见她了。他们大约在原地待了五分钟，然后我就出现了。
这时又来了一位制服警察，一发现自己被叫来的原因，立刻用双手遮住脸。
“各位，能不能跟这位警察到警察局一趟，我们需要你们的笔录。”大牌警探说。
“比尔！比尔·维克里！”大牌警探的声音如严父般严峻。维克里跪在尸体旁边，一动不动，嘴巴不知在嗫嚅什么，好像也在祷告。大牌警探又叫了他两次，他才猛然回头。
“听到了，理查德。难道你就不能有点怜悯之心吗？”比尔·维克里搂着鲁萨尔太太，在她耳边窃窃私语，老太太拍拍他的手背。
我在蛋黄色的房间里做了两个小时的笔录，心里挂念着娜塔莉马上就要进行解剖，我得想办法溜进去，贴一块新的创可贴在她膝盖上。
[1] 在西方习俗中，将食指和中指交叉代表十字架，用来祈求好运。——译者注

第三章
我妈参加葬礼总是打扮得一身蓝。黑色太绝望，其他颜色又太没礼貌。我妹妹玛丽安当年下葬那天，她也打扮得一身蓝色，说是要穿得跟玛丽安一样；但我记得玛丽安明明是穿粉红色的裙子下葬，妈很震惊我怎么连这种事都会记错。不过用不着大惊小怪，只要是跟我亡妹相关的事，我和我妈永远各说各话。
娜塔莉的葬礼当天，我妈踩着高跟鞋，嗒嗒嗒嗒，在房间里走进走出，这里喷点香水，那里戴个耳环，我一面看她梳妆，一面用烫伤的舌头品味黑咖啡。
“我跟肯尼家不熟，”她说，“他们都自扫门前雪。但我觉得我们小区应该要团结起来支持他们家。娜塔莉是个招人疼的孩子。想当年……大家都对我这么好……”她怅然低下头，可能是真情流露。
我已经在风谷镇待了五天，都没看到我妹艾玛出现，我妈也从没在我面前提过她。我到目前为止还没从肯尼一家人嘴里挖出任何消息，他们也没寄帖子来邀请我出席葬礼，偏偏这是柯瑞第一次那么希望我能报道整场追悼会，我也想证明这点小事我还办得到。我想肯尼家不会发现的。根本没有人会看我们的报纸。
到了圣母堂，几句低声的问候，几个香气袭人的拥抱，几位太太轻声细语地谈论我妈——爱多拉来了，真勇敢——又朝我客气地点个头，接着退到两边，让我妈通过。圣母堂是建于20世纪70年代的一座光鲜亮丽的天主教堂，铜金色，镶满宝石，像十元商店卖的花哨戒指。美国南方是基督教的天下，浸信会教友很多，唯有爱尔兰人成立的风谷镇坚信天主教。当年爱尔兰马铃薯歉收，酿成“大饥荒”，几个爱尔兰大家族举家迁往纽约，饱受苛刻的对待；脑筋动得快的赶紧西迁，偏偏法国人已经率先占领圣路易市，他们只得转战密苏里州南方自立市镇。后来南北战争爆发，这批爱尔兰人又在重建后期被草率地打发出去。密苏里州向来是各家争战之地，战后亟欲重建，摆脱南方的草根形象，积极计划从蓄奴州转型成自由州，所以就把这些丢人现眼的爱尔兰人和其他种族一并赶出去，只有天主教保留了下来。
距离追悼会还有十分钟，教堂门口已经出现一条人龙。我往教堂里面扫一眼，长椅上坐着黑压压的人群，但是怪了，里面半个小孩子也没有。没看到小男孩身穿黑裤子，拿着玩具卡车沿着妈妈的腿滚上滚下；也没看到小女孩把洋娃娃紧紧搂在怀里。看来看去，竟然没看到一张十五岁以下的脸庞。
我不知道这是出于对死者双亲的尊重，还是出自于父母亲本能的恐惧，防范孩子成为歹徒的下一个猎物。
我想象上百名风谷镇小孩，被父母藏在僻静的黑暗房间里，边看电视边吸吮手指，没人知道他们的存在。
观礼者因为没有小孩要照顾，个个都像静止了一样，宛如真人大小的人形立板。我看到罗伯特·纳什坐在最后面，身穿一袭西装，还是没看到他太太。他跟我颔首示意完，立刻皱起眉头。
 
礼成，管风琴吐出悠扬的《无畏无惧》。肯尼一家哭也哭了，抱也抱了，在教堂门口闹得像心脏病发，听到奏乐，才排成一路纵队。那口小小的白色棺材，只需要两个人抬，人多手杂的话，撞在一起反而不方便。
娜塔莉的双亲领在队伍前头。肯尼太太比先生高了七八厘米，骨架很大，温暖和善，黄棕色的头发用发带束着，看起来心胸开阔，应该常常被陌生人问时间、问路；肯尼先生个头矮小，有张孩子气的圆脸，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活像两个自行车轮，更显得脸蛋圆滚滚的；肯尼夫妇后面跟着一个漂亮的男孩，大约十八九岁，发色深棕，头垂在胸口，低声啜泣。“娜塔莉的哥哥”身后有人低语道。
泪珠滚落我妈的脸颊，滴滴答答滴到她膝头的皮包上，坐她隔壁的太太轻轻拍了拍她的手。我偷偷从外套口袋拿出笔记本，侧着身子，潦草地记些笔记，我妈伸手打我，压着嗓子说：“你这样简直是大不敬，我的脸都被你丢光了。再写我就把你赶出去。”我停笔，把笔记本摊在腿上，下决心耍叛逆刺伤她，但我的脸颊却在发烫。
送葬队伍从我们身边走过。那口棺材小得滑稽可笑。我想象娜塔莉躺在里面，眼前又出现她的腿，上面覆着细细的汗毛，膝盖凸起，贴着创可贴。我的心笃定地揪了一下，像句尾的句号。
神父穿上隆重的神袍，开始喃喃念诵祈祷文。我们起立又坐下，再起立时，每个人都拿到一张祷告卡，正面是圣母玛利亚的肖像，对着襁褓中的耶稣微笑，散发出母性的光辉，背面印着几行字：
  <blockquote>
娜塔莉·珍·肯尼，
我们钟爱的女儿、钟爱的姐妹、钟爱的朋友。
天堂里又多了一位天使。
  </blockquote>
棺材旁边挂着好大一张娜塔莉的照片，比我之前看到的那张正式多了。她的长相并不出色，但很讨喜，下巴尖尖的，眼睛凸凸的，感觉长大以后会变得很抢眼，可以拿自己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来娱乐众人，但也可能就这样平凡讨喜一辈子。女大十八变，十岁还太小，看不出将来的变化。
娜塔莉的妈妈走上布道坛，手里抓着一张纸，脸上的泪痕虽然未干，但说起话来却很沉稳。
“这是一封给娜塔莉的信，给我唯一的女儿。”她颤抖着吸了一口气，接着一字一句流畅地念着，“娜塔莉，我挚爱的女儿。妈妈真不敢相信，你就这样被夺走，永远离开了我们。妈妈再也无法唱歌哄你入睡，再也无法用指尖帮你搔痒；哥哥再也不能玩你的马尾；爸爸再也不能抱着你坐在他的腿上，永远无法牵着你走进礼堂，哥哥也没有机会当舅舅了。我们做完礼拜聚餐会想你，暑假出去玩会想你。我们想念你的笑，我们想念你的泪。但最重要的是，我亲爱的宝贝，我们想念你。我们爱你，娜塔莉。”
肯尼太太走回座位上，肯尼先生冲出来想要搀扶她，不过似乎没这个必要。她一坐下来，那个大男孩就又回到她的臂弯里，偎着她的颈窝哭泣。肯尼先生眨眨眼，转头看向后面几排民众，杀气腾腾，好像想找人发泄。“失去孩子是场可怕的悲剧，”神父朗诵道，“因为邪恶的事端失去孩子，更是悲剧中的悲剧。这的的确确就是邪恶。圣经说：‘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是，我们不应该心存报复。我们应该想想耶稣基督的教诲：友爱邻人。在这困顿的时刻，我们更要友爱邻人，将我们的心，托付给上帝。”
“我比较喜欢以眼还眼那一套。”身后一名男子埋怨道。
我心想，听到以牙还牙，大家心里难道都不会惴惴不安吗？
大家从教堂出来，站在烈日底下。我看到对街有四个女孩，在矮墙上并排坐着，晃着小马般修长的腿，挺着魔术胸罩撑起的双峰——是我在北林边缘遇到的四个小女生。她们聚在一起笑成一团，其中一个也是最漂亮的那个抬起头，用眼神向我示意，其他三个假装低下头，可是抖个不停的肚皮却泄了底。
娜塔莉下葬在家族墓地，旁边立了一块墓碑，上面刻着她父母的名字。我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有违自然，但这却是你留住孩子唯一的方式。孩子会长大，胳膊肘会往外拐，会恋爱、会结婚，不会跟你葬在一块儿。然而，肯尼一家人永远都会是一家人，在地底下当一家人。葬礼结束后，大家齐聚在肯尼家，他们家是宏伟的石造农庄，走美国田园乡村风，但却是低调奢华的那一种，跟风谷镇这一带的房屋大不相同。密苏里人绝不会砸钱来打造乡村朴拙感，反而希望离这种土气越远越好。当年那些来美国殖民的英国贵妇，哪个不是打扮得一身蓝或一身灰？色调或许有些微的差异，但都是为了要冲淡她们的暴发户形象；而那些留在英国的富太太，则个个装扮得花枝招展，宛如五彩缤纷的异国珍禽。简而言之，肯尼家太过融入密苏里的乡村调调，导致他们家看起来反而不像密苏里人会住的房子。
自助餐台上摆满了大鱼大肉，有火鸡、火腿、牛羊肉，也有腌菜、橄榄、水煮蛋沙拉，还有光泽诱人的欧式餐包，以及表面香酥的焗烤炖菜。宾客自行分成两堆，一堆泪流满面，一堆没血没泪。那些处世超然的斯多葛学派[1]站在厨房里，饮酒、喝咖啡，谈论即将到来的市议员选举，闲聊学校未来的走向，偶尔降低音量，对谋杀案的进展缓慢宣泄一下不满。
“我发誓如果看到陌生男子靠近我女儿，不等那混蛋开口说‘嗨’，我会先直接一枪毙了他再说。”说话的男人生来一张铲子脸，一边发言，一边挥舞手中的烤牛肉三明治，友人围在一旁点头称是。
“那个维克里不知道在搞什么鬼，干吗不直接把林子清空，干脆直接夷平还比较快，很明显那混蛋一定是躲在那儿。”这次开口的男子年纪较轻，留着一头橘色的头发。
“唐尼，我明天就跟你到林子里去吧。”铲子脸男说，“我们一寸一寸找，迟早把那个混蛋揪出来。你们来不来？”一群男人唯唯诺诺地答应，说完就拿起塑料杯猛灌酒。我在心里提醒自己，明天早上记得开车到林子附近绕一绕，看看这群酒鬼发酒疯说的话算不算数，但其实我可以想象他们明天早上尴尬的电话对话：
  <blockquote>
你去吗？
呃，不知道，看看吧，你呢？
嗯，我已经答应玛吉要帮她把挡风玻璃窗拆下来……
  </blockquote>
双方会相约晚一点儿去喝啤酒，然后慢慢放下话筒，希望那声心虚的“喀”越小声越好。
那些爱哭鬼（大多是女人）聚在客厅里掉眼泪，有人坐在绒布沙发上，有人坐在真皮矮凳上。娜塔莉的哥哥在肯尼太太的怀里颤抖，肯尼太太摇晃着怀里的孩子，一边默默流泪，一边抚摸他深褐色的头发。这孩子实在招人疼，竟然在大庭广众下淌眼泪。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女人们用纸盘子端了食物过去，却遭到母子俩摇头婉拒。我妈像一只蓝松鸦，发疯似的在他们身边飞来飞去，谁知他们理都不理，她不久便自讨没趣地去找朋友。肯尼先生跟纳什先生站在角落里，只顾着抽烟，没说半句话。
客厅里四散着娜塔莉生活过的痕迹。椅背上披着一件对折的灰色儿童毛衣，门口摆着一双宝蓝色鞋带的网球鞋，书架上立着独角兽封面的线圈笔记本，杂志架上插着一本满是折页的《奇幻时空历险记》。
我真是个烂人。我跟肯尼一家保持距离，人来了也不说一声。我在屋子里绕来绕去，窥视大家的一举一动。我把脸埋在啤酒杯里，像抬不起头来的幽灵。我看到我高中的死党凯蒂·蕾西，她身边围了一圈人，每个人的头发都吹整得一丝不紊，跟我妈身边那群朋友一样，只是年纪小了二十岁。我走过去打招呼，她亲了亲我的脸颊。
“听说你在镇上，也不打个电话。”她一面说，一面朝我蹙了蹙那对修得细细的柳叶眉，然后就把我甩给另外三个女的，让她们一个接一个地上前跟我拥抱，意思意思一下。她们应该都是我以前的朋友吧，我想。我们互相安慰了几句，嘀嘀咕咕地说闹出这种事真令人难过。安琪·白博美，她高中时曾罹患暴食症，把自己折磨得不成人形，眼前的她脖颈纤细、青筋暴露，跟老太婆的脖子一样，看来她到现在都还没有痊愈；小米是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她爸爸在阿肯色州有个养鸡场，大到要论“公顷”来计算，她跟我没什么交情，只略略问了问芝加哥的状况，接着就转过头去跟蒂什说话；蒂什个头很小，似乎是铁了心要握我的手，虽然她意在安慰，但姿势却很别扭。
安琪告诉我她有个五岁的女儿，留在家里让她老公持枪看着。
“小朋友这个暑假可难熬啦，”蒂什咕哝说，“都被爸爸妈妈看得死死的。”我想起我在葬礼会场外面看到的那群小女生，也没比娜塔莉大几岁，她们的爸妈难道都不担心吗？
“你有孩子吗，卡蜜儿？”安琪的声音跟她的人一样弱不禁风，“不知道你结婚了没？”
“没孩子，没结婚。”说完我灌了一大口啤酒，突然想起安琪有一次放学后在我家吐得乱七八糟，然后红着脸，得意地从浴室探出头来。柯瑞错了。当地人报道当地新闻只有百害而无一利，太容易分心了。
“小姐，你们可不能整晚霸占着这位外地来的稀客呀！”我转过头，看到我妈的朋友雅姬·奥尼尔，她显然刚刚动完拉皮手术，一双眼睛泡泡肿肿的，两颊绯红湿润，皮肤紧致，像刚从妈妈肚子里生出来、在发怒的小婴儿。她古铜色的手指上钻石闪耀，和她拥抱的时候可以闻到黄箭口香糖和爽身粉的味道。今天晚上实在太像在开同学会了，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我妈不时投来警告的眼神，我连拿出笔记本的胆子都没有。
“小丫头，怎么还是这么美？”雅姬阿姨开心地说。她的脸跟哈密瓜一样大，上面盖着过度漂白的头发，咧着一张不怀好意的嘴。她这个人虽然恶毒又肤浅，但始终忠于她自己。我跟她相处，比跟我妈相处还自在。想当年，第一个把卫生棉条塞给我的是她，不是我妈，记得她跟我挤挤眼，说不知道怎么用就打电话问她；还有，喜欢拿男孩子来逗我的也是她。这些虽然都只是小事，但意义非常重大。“最近过得怎样啊，丫头？你妈没跟我说你来了。唉，其实你妈现在什么都不跟我说，不知道又是哪里惹到她了。你懂吧？我就知道你会懂的！”她发出爽朗的笑声，捏一捏我的臂膀。我看她八成是醉了。
“哎哟，大概是忘记寄卡片给她吧。”她继续语无伦次地说下去，明明手里拿着酒杯，却比手画脚动作一堆。“不然就是不满意我推荐给她的园丁。听说你要报道那些女孩子，怎么这么没良心。”她说话跳来跳去，我花了一分钟才搞懂她到底在说什么，正准备开口接话，却发现她一边抚摸我的臂膀，一边用水汪汪的眼睛望着我。“卡蜜儿，丫头啊，怎么这么久没看到你，现在看你还是像小时候一样，跟那两个女孩年纪差不多。阿姨觉得好伤心啊！出了好多事。我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了。”一滴眼泪滑落她的脸颊。“有空来看看阿姨，好不好？我们聊一聊。”
我离开肯尼家，一条笔记也没记。我早就懒得说话，也没说什么话。
我稍晚打电话到肯尼家去。那时我已经喝光从他们家带出来的伏特加，安全地躲在电话线的另一头。我说明来意，讲解报道的内容，但电话采访进行得不太顺利。
以下是我当晚发出去的报道：
  <blockquote>
本周二，现年十岁的娜塔莉·珍·肯尼在密苏里州的弹丸之地风谷镇下葬，寻人启事的布告仍在镇上飘摇，小女孩却已长眠地下。娜塔莉健康活泼、长相喜人、品学兼优，是风谷镇凶杀案的第二位受害者。据警方分析，这是连环杀人案件，凶手专挑儿童下手，因此追悼会上人心惶惶，虽然有神父宣扬原谅和救赎，但却无法平静骚动的人群，疗愈受创的人心。
“在这里每个孩子都是我们的宝贝。”风谷镇的农民罗南·J.卡门在协助寻找孩子下落时接受了本报专访。“我不懂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五月十四日，娜塔莉的尸首在大街上被找到，遭凶手弃置在两栋建筑之间，她的脖子上有明显勒痕，死因是窒息身亡。
“我们会想念她的笑，”现年五十二岁的珍妮·肯尼表示，“我们会想念她的泪。但我们最最想念的，还是我们的娜塔莉宝贝。”
这已经不是考验风谷镇的第一桩惨案。就在去年八月二十七日，这个位于密苏里南端的小镇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九岁的安·纳什遭人勒死后弃尸在当地的溪流中。安于二十六日晚间骑车到朋友家，途中遭到歹徒劫持。据说两位受害者的牙齿都被凶手拔光。
这两起凶杀案让风谷镇区区十人的警力手足无措，人手不足加上缺乏相关办案经验，风谷镇警局向堪萨斯市的重案小组寻求协助，调派熟谙“犯罪心理”的警力。不过，就算不懂犯罪心理，风谷镇两千一百二十位居民也敢一口咬定：凶手完全没有犯罪动机。
“有个人躲在暗处，专找儿童下手。”人体工学椅推销员罗伯特·纳什表示。罗伯特现年三十六岁，是安的父亲。“我们的生活简单平淡。不知道怎么会有人心生歹念，谋杀我家小女儿。”凶手为何要拔光死者的牙齿，至今仍是一个谜，目前线索有限，难以掌控全局。警方表示不愿对此案多做表态。看来在案情水落石出前，风谷镇居民只能自求多福。原本平静无波的小镇，最近设立了宵禁，居民也纷纷动员起来组织守望相助队。
面对悲剧，也有镇民选择躲起来自舔伤口。“我不想跟任何人说话，”珍妮·肯尼表示，“我只想一个人静一静。不要来烦我们。”
  </blockquote>
废话连篇——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我把邮件发出去的当下就后悔了，里面几乎每句话都让我捶胸顿足，后悔莫及。
“据警方分析，这是连环杀人案件”，这句未免太过牵强，维克里根本没说过这种话。我引用了两次珍妮·肯尼的发言：第一次是她的追悼文，第二次是她看穿我电话吊唁的目的，对着我破口大骂。她知道我想剖析她女儿的谋杀案，把案情摊开在报纸上，供陌生人大快朵颐。“不要来烦我们！”她大声咆哮，“我们家宝贝才刚下葬。你这个人真是够不要脸！”凶狠归凶狠，但仍然不失为一句引述，尤其现在维克里抵死不肯见我。
柯瑞认为我的报道很真实——注意，不是“很棒”，只是“很真实”。他居然还保留了我那句故弄玄虚的“凶手专挑儿童下手”，这应该要删掉的，可惜我虽然有自知之明，但就是忍不住爱添油加醋。我想他审稿的时候一定喝多了。
柯瑞要我尽快凑齐资料，扩大篇幅特别报道这两家人，算是给我补救的机会。我很幸运。风谷镇凶杀案目前是芝加哥《每日邮报》的独家，而且应该还可以再撑上一阵子。最近国会性丑闻案正在欢乐侦办中，共有三人遭殃，其中两位是女性。非常有料、有爆点。还有另外一起连环凶杀案发生在比风谷镇吸睛上万倍的西雅图，凶手在大雾弥漫的城市和咖啡厅之间穿梭，专挑孕妇下手。算我们走运，跑这条线的新闻记者都去追其他新闻了。只剩我，被丢在童年的床上自生自灭。
我一觉睡到周三，睡得很晚，毯子拉到脸上，床单上都是汗，中间醒来好几次：一次是因为电话响，一次是因为佣人在门外用吸尘器清洁地板，一次是因为除草机的噪音。我巴不得就这样一直睡下去，无奈阳光不停地在窗外闪动。我闭着眼睛，想象自己回到了芝加哥，躺在摇摇晃晃的床铺上，单身公寓的墙壁正对着超市的砖墙，房间里有个环保收纳柜，是四年前刚搬进去时在超市买的，还有一张塑料桌，用来摆放黄色的轻巧餐盘，用弯掉的便宜刀叉将就着吃饭。我担心出门前忘了帮那株孤零零的植物浇水，那盆略显枯黄的蕨类植物，是我从邻居的垃圾堆旁边捡来的。不过我突然想到，那盆植物两个月前已经枯死，被我拿去扔掉了。我努力回想我在芝加哥生活的样貌：办公室的隔间，叫不出我名字的同事，超市从圣诞节挂到现在的黯淡灯饰，几个泛泛之交，可能连我去出差了都不知道。
我讨厌待在风谷镇，但家里也没办法给我任何温暖。
我从帆布包里摸出一瓶温热的伏特加，然后爬回床铺上，一边啜饮，一边打量周遭的环境。我原本以为我一搬出去，我妈就会把整间房间大翻修，没想到还是跟十几年前一模一样。我真后悔我小时候那么一板一眼：墙上没有任何偶像写真或电影海报，也没有小女生喜欢搜集的胸花或明星照，不过倒是挂了几幅帆船风景画、粉彩田园画和小罗斯福总统夫人埃莉诺的肖像；最后这幅最令我参不透，我根本不认识小罗斯福总统夫人，只知道她人很好，也许小时候知道这些就够了吧。如果现在让我选，我还比较想要草包总统哈定夫人的玉照，哈定都尊称她为“公爵夫人”，她会记录下别人如何如何得罪她，一条一条写在红色小笔记本上，还想出各式各样的报复手段。我现在比较欣赏辛辣一点的第一夫人。
我又喝了几口伏特加。我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再度陷入昏迷，被黑暗包围，让意识远走他乡。我还太嫩了，只能把泪水往肚子里吞，整个人像水球，胀到快要爆炸，希望谁能拿针来戳一下。风谷镇对我的健康有害，这幢房子对我的健康有害。
房门外传来轻柔的敲门声，恰似疾风吹过。
“嗯？”我把伏特加塞到床底下。
“卡蜜儿，是妈妈。”
“什么事？”
“我拿乳液过来。”我下床走到门边，意识略微模糊，伏特加提供了我一层必要的保护，让我有办法在这种鬼日子里应付这个鬼地方。我已经六个月没碰酒了，不过在这里喝的不算。我妈在门外迟疑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看一看，好像房内摆的是孩子生前的奖杯、奖状，然后才关上房门，拿着一管淡绿色包装的乳液走进来。
“我今天早上买的。”我妈相信维生素E乳可以柔嫩肌肤，只要抹上厚厚一层，就可以还我柔嫩无瑕的本貌，但至今尚未见效。
“谢谢。”
她的视线扫过我的脖子、我的手臂、我的双腿，我只穿着一件T恤，四肢全露在外面；她皱着眉头，视线最终回到我脸上，叹了一口气，轻轻摇摇头，然后就杵在那里。
“妈，参加葬礼是不是让你很不好受？”直到现在，我还是忍不住想找话题跟她聊。
“是啊。跟当年多像啊，那口小小的棺材。”
“我也很不好受。”我讨好地说，“老实说我还挺意外的。我好想她。都过那么久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不想才奇怪。她是你妹妹，失去妹妹跟失去孩子一样心痛。虽然你那时候还小，可能还不懂。”亚伦在楼下吹了一声漂亮的口哨，但看来我妈不打算搭理他。“我对珍妮·肯尼朗读的那封信倒是没什么感觉，太露骨了。”她继续说下去，“那是葬礼，不是政治集会。而且他们怎么穿得那么不正式？”
“我觉得那封信还不错，很有感情。”我说，“你不是也在玛丽安的葬礼上朗读了一封信？”
“没有，我连站都站不稳，哪有可能发表什么演讲。卡蜜儿，我不敢相信你连这个都记不得了。记性那么差，我想你应该很惭愧吧。”
“妈，她走的那年我才十三岁。记得吗，我那时候还很小。”差不多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对吧？
“记得，唉，别说这个了。你今天想做什么？达力公园的玫瑰盛开了，可以去逛逛。”
“我得去警察局一趟。”
“在我这儿不准提这种事。”她不高兴地说，“要么就说有事要办，要么就说要去找朋友。”
“那我有事要办。”
“很好。高高兴兴去办吧。”她轻轻踩过走廊上的地毯，我听见她踩着楼梯吱吱呀呀快步下楼去了。
我在浴缸里放了一点水，关灯洗了个凉水澡，浴缸边缘立着一杯伏特加。我换了衣服，走到走廊上。屋子里很静，百年老屋能有多静，这屋子里就有多静。我走到厨房外面，听到风扇在旋转，确定里面没有人后，闪身跑了进去，拿了一颗亮丽的青苹果出来，一边啃，一边走出大门。
万里无云的天空。我在阳台上看到一个孩子，仿佛仙女的小孩。她是个小女孩，脸很小，正专注地看着高达一米二的娃娃屋，娃娃屋的外观跟我妈的宅邸一模一样。她背对着我，一头金发乖顺地直泻而下。她一回头，我立刻认出她。我在林子边缘跟她讲过话，后来在葬礼会场外面还碰到她跟一群朋友在嬉闹。她就是最漂亮的那个小女孩。
“艾玛？”我问，她笑了。
“不然呢。难道还有别人会在阳台上玩我们家的娃娃屋吗？”
她穿着孩子气的格纹背心裙，跟地上的草帽刚好配成一套，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穿着符合她年纪（十三岁）的衣服。嗯，不对。她穿成这样看起来更小。那套衣服给十岁儿童穿还差不多。她看到我在打量她，生气地扮了个鬼脸。
“这是穿给妈看的。只要不出门，我就是她的娃娃。”
“那出门的时候呢？”
“出门变化就多了。你是卡蜜儿吧，我同母异父的姐姐。你是大姐，接着是玛丽安。你领头，我殿后。你不认得我。”
“我离家很久了，而且妈五年前就没再寄圣诞卡了。”
“可能是没寄给你吧。我们还是会拍纪念照。为了这个，妈每年都买红绿相间的格纹连衣裙给我穿。我拍完就扔到火里烧了。”
她从娃娃屋的起居室里拆下一张蜜柑大小的脚凳，拿在我眼前给我看。“需要换椅垫了。妈把家里的配色换了，之前是桃红色，最近改成黄色了。妈答应带我去布店，让我也把娃娃屋的配色换过来。这栋娃娃屋是我的宝贝。”她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的宝贝。这四个字像一颗圆润的牛奶糖，从她口中自然地吐了出来，她一面说一面还歪了歪头。这绝对是我妈才会讲的话。不愧是我妈妈的娃娃，说话的方式都跟她一模一样。
“布置得很漂亮。”我说着，若有似无地跟她挥手道别。
“谢谢。”她答道，一双眼睛黏着娃娃屋不放，她盯着我卧室的位置，指一指我房间里的床。“居住愉快。”她对着那间卧室低语，好像在跟看不见的小卡蜜儿说话。
 
我在二街和艾利街的交叉口找到维克里，街角的“禁行”标志凹了下去，他正在敲敲打打把它敲平。艾利街跟警察局只隔几条街，两排是低矮的房舍，很安静。他手里拿着铁锤，“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锵”一声身体就缩一下。他衬衫的背后湿透，老花眼镜滑到鼻尖。
“卜蕾小姐，我无可奉告。”锵。
“维克里警长，我也知道我这样很讨人厌。我也不想被分派到这种工作。我是逼不得已的，就因为我是风谷镇人。”
“听说你好几年没回来了。”锵。
我没接话，默默看着从人行道的裂缝蹦出来的马唐草。听到“小姐”这个称谓，我心头好像被刺了一下。不知道是我不习惯这么客气的说法，还是不高兴别人讥讽我还未婚。在这一带，三十岁的未婚女性跟异类一样。
“你要是知道廉耻早就辞职了，哪还轮得到你来采访这种新闻。”锵。“乘人之危啊，卜蕾小姐。”
街对面有位老头子，手里抓着一盒牛奶，步伐只有别人的半步，他慢慢朝一幢房屋蹭过去，房屋的外壁横贴着白色木板。
“我现在的确是不知廉耻，没错。”我不介意再跟维克里多套一会儿近乎。我希望他喜欢我，一来我工作起来就比较顺手，二来他的火暴脾气让我想起柯瑞。我好想念柯瑞。“但案情曝光可以引发民众关注，对破案大有帮助。之前有不少案子就是这样破的。”
“该死的。”他把铁锤往地上一丢，转过来面对着我。“我们寻求过帮助啊，向堪萨斯市要了一位警探，看他来来去去了几个月，连个狗屁都想不出来。说什么有个疯子搭便车经过我们这儿，觉得这儿不错，就在路边下了车，一待就是一年。听他放屁，我们这个镇有多大，我敢说这些年来我一个外人都没见过。”他目光锐利地盯着我。
“我们这里有一大片林子，树高草长的。”我提醒他。
“这不是外人干的，我想你心里也有数。”
“我还以为你会希望是外人干的。”
维克里叹了一口气，点了一根烟，手爱惜地搭在标志上。“妈的，我当然希望是外人干的，”他说，“但我可不傻，虽然没办过谋杀案，可我到底不是个笨蛋。”
我突然希望自己没灌下那么多伏特加。我的思绪蒸发，抓不住他说的话，想不出恰当的问题问他。
“你觉得凶手是风谷镇的人？”
“无可奉告。”
“我保证以下内容不登报。为什么风谷镇的人要虐杀儿童？”
“有次有人报案，说安用棍子刺死了邻居家的鸟。棍子是她拿爸爸的猎刀削的。那个娜塔莉嘛……更惹人厌，她们家是两年前搬来的，因为她在宾州用剪刀戳同学的眼睛。她爸辞掉大公司的工作，到新的地方落脚重新开始。他们搬回祖父的故乡，一个小城镇，以为小城镇没有小城镇的问题。”
“最大的问题就是坏事传千里。”
“说得好。”
“所以你觉得凶手讨厌小孩喽？尤其讨厌那两个小女孩？说不定她们得罪了他，所以才会惨遭报复？”维克里捏一下鼻尖，搔一搔八字胡。他低头看着地上的铁锤，我看得出来他的内心正在交战：到底是要捡起铁锤自顾自地敲敲打打，还是要继续跟我耗下去。就在这时候，一辆黑色轿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车子还没停妥，副驾驶座的车窗就先降下来了。司机戴着墨镜，从车窗探出头来。
“嘿，比尔。我们不是约这个时间在你办公室碰面吗？”
“我有事要忙。”是那个大牌警探。他看着我，熟练地拿下墨镜。一绺浅棕色的头发不断垂到他左眼前面。蓝眼睛。
他冲着我笑，露出一排牙齿，每颗都跟益达口香糖一样端正洁白。
“嗨。”大牌瞥了维克里一眼，看着他刻意弯下腰去捡铁锤，接着视线又回到我身上。
“嗨。”我说。我把袖子放下来，握拳捏着袖口，重心移到单脚上。
“怎样，比尔，要不要搭个便车？还是你喜欢走路？那我先去帮你买咖啡，我们局里见？”
“我不喝咖啡。你来了那么久都没发现吗？十五分钟后见。”
“十分钟行不行？我们已经迟到了。”大牌又瞄了我一眼。“确定不搭便车，比尔？”维克里摇摇头，没说话。
“不介绍一下你的朋友吗，比尔？我还以为所有举足轻重的风谷镇人我都见过了呢。嗯，你们是习惯叫风谷镇人，还是……风谷镇民？”他咧嘴一笑。我像女学生一样静静站着，希望维克里赶快帮我引介。
锵！维克里装作没听见。要是在芝加哥，我早就大方地伸出手，面带笑容自我介绍，享受对方的反应。但在这里我只能瞪着维克里当哑巴。
“好吧。那局里见喽。”车窗关上，轿车驶离。
“那就是堪萨斯市派来的警探？”维克里又点了一根烟，掉头离去，作为答复。街对面的老头子蹭了老半天，终于爬上最后一级台阶。
[1] 斯多葛学派是古希腊时代一个影响极大的思想派别，认为理性决定事物的发展变化，信奉唯心主义，强调顺从天命，恬淡寡欲，安于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幸福。——编者注

第四章
雅各布阿瑟公园的水塔脚柱上，被喷了一圈一圈的蓝色花纹，很别致，像给脚柱穿上了针织毛袜。公园里空空荡荡。这是娜塔莉·肯尼最后一次被目击出现的地方。棒球场上尘土飞扬，沙子黏在我喉咙里，味道像泡了太久的浓茶。林子边缘一带，草长得特别长。我很意外居然没有人下令割除这些杂草，看来杂草的下场不像缠住安的乱石那么凄惨。
中学的时候，大家周末都会约在阿瑟公园碰面。我的初吻就在这里，那年我十三岁，对方是橄榄球员，他随时都在嚼烟草，那股烟味带给我的冲击，远远大过于那个吻；我吐在他的车后面的酒桶里，秽物跟酒桶里的切丁水果一起载浮载沉。
“詹姆斯·卡比西来过这里。”我转过身去，看到一个约莫十岁、留着平头的金发小男孩。他手上握着一颗有细绒毛的网球。
“詹姆斯·卡比西是谁？”我问。
“他是我的朋友。他看到她抓走了娜塔莉。”小朋友说，“他看到她了。她穿着睡衣。他们在玩飞盘，飞盘掉进林子里，娜塔莉去捡，结果就被抓走了。她本来是要抓詹姆斯的，可是詹姆斯说他要待在棒球场上，所以娜塔莉跑到林子那边。詹姆斯待在这里，因为他想晒太阳。詹姆斯不能晒太阳，因为他妈妈有皮肤癌，可是他还是想晒太阳。他以前都会晒太阳。”小男孩拿起网球往地上砸，扬起了地上的尘土。
“他现在不喜欢晒太阳了？”
“他现在什么都不喜欢了。”
“因为娜塔莉吗？”他没好气地耸耸肩。
“因为詹姆斯没鸡鸡。”小男孩用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突然球就砸了过来，很用力，砸在我的屁股上，弹开了。
他扑哧一笑：“对不起。”说完急急忙忙跑去追球，还耍帅飞身扑到球上，捡到之后一跃而起，用力一扔，球弹得半天高，大约有三米，接着大反弹了几下，然后就越弹越低，越弹越低。
“我刚才没有听得很清楚。你是说谁穿睡衣？”我盯着一弹一弹的网球。
“抓走娜塔莉的女人。”
“等等，什么意思？”我听到的版本是娜塔莉跟朋友在公园玩，小朋友一个接一个回家，最后剩下娜塔莉一个人走，在短短的回家途中遭人绑架。
“詹姆斯看到那个女人抓走娜塔莉。那时候只剩他们两个在玩飞盘，娜塔莉没接好，飞盘飞到林子里，然后那个女人就把手伸出来把她抓走了。然后她们就不见了。然后詹姆斯就跑回家，然后他就再也不出门了。”
“那你怎么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去他们家找他，他告诉我的。我们是好朋友。”
“詹姆斯住在这附近吗？”
“詹姆斯去吃大便。反正我今年要去外婆家过暑假，在阿肯色州，比这里好多了。”小男孩拿起球扔向棒球场周围的铁网，哐啷啷，球卡住了。
“你住在这里吗？”他踢着地上的沙。
“嗯，我以前住在这里，现在不了。我来找朋友的。”我又问了一次，“詹姆斯住在这附近吗？”
“你是高中生吗？”他的脸晒得很黑，好像玛丽安小时候。
“不是。”
“大学生？”他的下巴沾到口水。
“再大一点。”
“我要走了。”他往后退，一蹦一跳地走了，走到一半顺便把球从铁网上拔出来，好像在拔蛀牙一样，接着转过头来看着我，神经兮兮地扭了扭屁股。
“我要走了。”他把球往街上一扔，不偏不倚砸中我的车，“吭”地好大一声，然后就追着球走了。
我在风谷镇唯一一家连锁便利商店里翻阅电话簿，我们镇的电话簿跟杂志一样薄，一下就翻到卡比西他们家。我在保温瓶里装满草莓汽水，开车到荷姆司街3617号。
卡比西家在城东的边角上，那里都是一堆破屋，房租很便宜，两室一厅。这片的居民大多在附近的养猪场工作，这家养猪场属于私人经营，供应全美百分之二的猪肉。在风谷镇随便找个穷人来问，十之八九都在那里做事，穷人的爸爸以前也是在那里做事。养猪场负责养也负责杀，养的那边倒还好，小猪仔打包、装箱，母猪受孕、圈养、猪粪清理、打扫。杀的那边就可怕了。有人负责装卸猪，把猪赶到走道上电击；有人负责抓住猪的后腿，铐上脚镣，手一松，猪倒吊挂高，一边踢腿，一边哀号，接着屠刀割喉，血溅四处，稠得像油漆，洒在瓷砖地板上，最后扔进热水槽汆烫。场里尖叫声不辍，那凄厉的哀号跟金属的声音一样刺耳，逼得人人都戴着耳塞。大家白天在无声的愤怒中工作，晚上则跑去喝酒、玩音乐，吵吵闹闹。养猪场附近的酒吧“席拉家”，菜单上没有猪肉，只供应鸡柳条，这鸡想必也是在同样破败的镇、同样愤怒的工场里被宰杀的吧。
既然都说了这么多，干脆就说完吧，其实这家养猪场是我妈的，她每年获利大约一百二十万美元，运营的部分就交给其他人去处理。
卡比西家的阳台上，有只公猫喵呜喵呜地叫，我朝房子走去，听见屋里传出脱口秀节目的声音。我叩了叩门，干等。一只公猫跑到我腿边磨蹭，我隔着裤管都可以感觉出它凹凹凸凸的肋骨。我又敲了一次，这次电视关了。公猫钻到阳台的秋千底下，喵呜喵呜叫着。我用指甲在左手掌心上写着“喵”，然后又敲了一次。
“妈妈？”窗口传来小孩子的声音。
我走向窗口，透过积满尘埃的纱窗，我看到一个瘦弱的小男孩，他有一头乌黑的卷发，眼睛很大。
“哈啰，对不起吵到你了。你是詹姆斯吗？”
“你想干吗？”
“嗨，詹姆斯，对不起，打扰你看电视了。节目好看吗？”
“你是警察？”
“我是来帮你揪出伤害你朋友的坏人。可以跟你说说话吗？”他没有跑开，伸出一只手指，在窗台边上画来画去。我退到阳台另一边的角落，在秋千上坐下来。
“我叫卡蜜儿。你朋友把你看到的事情都告诉我了。他是一个金头发的小男孩，头发剃得很短。”
“阿迪。”
“原来他叫阿迪。我在公园里碰到他，就是你和娜塔莉一起去玩的那座公园。”
“她把娜塔莉抓走了。大家都不相信我。我才不害怕呢，我只是必须要待在家里而已。我妈妈得了癌症，她生病了。”
“阿迪也这样说。我不怪你。我这样突然跑过来，希望没有吓到你。”他用长长的指甲刮着纱窗。
喀喀喀喀，听得我耳朵发痒。
“你长得跟她不像。如果你长得跟她一样，我就要报警，我就要拿枪射你。”
“她长什么样？”
他耸耸肩。“我早就说过了。说了一百遍了。”
“再说一次。”
“她很老。”
“跟我一样老？”
“跟我妈一样老。”
“还有呢？”
“她穿着白色的睡衣，留着白色的头发。她全身都是白色的，但不是鬼。我就跟大家说了她不是鬼。”
“她有多白？”
“像从来不出门那么白。”
“然后她趁娜塔莉在树林旁边捡飞盘的时候，把娜塔莉抓走了？”我哄着他，像我妈在讨好帅气的侍者。
“我没有骗人。”
“我知道你没有骗人。她趁你们在玩，把娜塔莉抓走了？”
“而且非常快。”他点头。“娜塔莉跑到草丛里找飞盘。然后她就从树林里走出来，看着娜塔莉。我比娜塔莉还要早看到她，但我没有害怕。”
“哇。”
“她抓住娜塔莉的时候，我本来也不害怕的。”
“然后你就害怕了？”
“才没有。”他越说越小声，“我才不怕。”
“她把娜塔莉拉过去，好像在抱她，然后抬起头看到我，凶巴巴地瞪我。”
“她瞪你？”
“嗯，她还对着我笑，我想可能没什么事。她什么也没说。然后她突然就不笑了。她把一根手指头放在嘴唇上，要我安静，然后就跑进树林里去，把娜塔莉带走了。”他又耸一耸肩，“这我之前通通都讲过了。”
“讲给警察听？”
“先讲给我妈妈听，后来又讲给警察听。我妈叫我讲的。可是警察不理我。”
“为什么？”
“他们觉得我在骗人。但我才没有说谎，谁会说这么笨的谎。”
“娜塔莉被抓住的时候有没有怎么样？”
“没有。她就站在那里。我觉得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有没有看过长得跟那个女人很像的人？”
“没有。我说过了。”他往后退，离开纱窗，回头望向客厅。
“好吧，很抱歉打扰到你了。也许你该多找朋友来家里玩，跟你做伴。”他又耸耸肩，还开始咬指甲。“到外面走走可能会更好。”
“我不要。反正我有枪。”他往后一指，一把枪横在沙发扶手上，旁边是吃了一半的火腿三明治。天啊！
“詹姆斯，你确定你要把枪放在那？你不是真的想要开枪吧？太危险了。”
“没你说的那么可怕。反正我妈也不管。”他第一次注视我的眼睛。“你很漂亮。你的头发很漂亮。”
“谢谢你。”
“我要走了。”
“嗯。詹姆斯，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在照顾自己啊。”他故意叹了口气，离开窗边。一秒后，电视机又呱啦呱啦响起来。
风谷镇一共有十一间酒吧。我挑了一间我从来没去过的：“感应”酒吧。这间店在愚蠢的20世纪80年代一定红透半边天，墙上有之字形的霓虹灯管，酒吧中央还有一座舞池。我一边喝波旁威士忌，一边胡乱地写下今天的笔记，这时，堪萨斯大牌警探在我对面坐下来，他坐在一张有靠垫的椅子上，哐啷哐啷地摇晃桌上的啤酒。
“我以为记者未经允许，不得采访未成年儿童。”他扬起嘴角，灌了一口啤酒。一定是詹姆斯妈妈打的电话。
“如果警方拒绝外界深入了解搜索行动，记者就不得不采取更激烈的手段。”我没有抬头看他。
“如果记者将搜索行动事无巨细地摊在芝加哥的报纸上，警方根本无法工作。”老把戏。我继续写我的笔记，纸张因为玻璃杯上凝结的水珠，浸得湿湿的。
“那换个方式吧。我姓劳尔，名理查德。”他又灌了一口酒，咂了一下嘴巴。“你可以拿我的姓开玩笑，可以变好几种花样。”
“真有趣。”
“像是老二啊、牢厄啊。”
“好好好，我懂了。”
“你姓卜蕾，名卡蜜儿，在大城市混出名堂的风谷镇女孩。”
“没错，就是我。”
他又展现出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还伸手拨了一下头发。没戴结婚戒指。我什么时候开始注意起这种小事来了？
“这样吧，卡蜜儿，我们就私下和解怎么样？看看效果如何。至于卡比西小朋友的事，我想我就不多费唇舌教训你了。”
“你没什么好教训的。警方为什么要排除娜塔莉诱拐案唯一一位目击者的证词？”我拿起笔，让他知道我在采访。
“谁说我们排除了？”
“詹姆斯·卡比西。”
“哇，好棒的消息来源啊。”他大笑。“不如就让就我透露一点消息给你吧，卜蕾小姐。”他学维克里学得惟妙惟肖，甚至假装手上戴着粉红金[1]的戒指，在那里默默转动着。“十岁的小男孩知道什么内情？尤其是这种还在侦破中的案件，就算我们相信他的说辞，也不会让他知道。”
“你们相信吗？”
“无可奉告。”
“一般来讲，如果已经清楚凶手的长相，就应该公告出来让附近的居民知道，要大家提高警觉。但你们没有这么做，我想应该是已经排除他的说辞了。”
“还是无可奉告。”
“我知道安·纳什没有遭到性侵害。”我继续追问，“娜塔莉·肯尼的情况也一样吗？”
“卜蕾女士。我目前无可奉告。”
“那你为什么还要坐在这里跟我说话？”
“这个嘛，第一，我知道你前几天花了很多时间，也许还是上班时间，跟我们的警察在局里做笔录，向警方提供你的说辞，详细说明发现尸体的经过。我想好好谢谢你。”
“我的说辞？”
“每个人记得的都不一样，说辞也不一样。”他说，“譬如，你说娜塔莉的眼睛是睁开的，鲁萨尔夫妇却说是闭起来的。”
“无可奉告。”我回敬他。
“跟小吃店老板相比，我倾向接受女记者的说辞。”劳尔说，“但我想知道你有多确定。”
“采访结束。现在告诉我，娜塔莉·肯尼有没有遭受性侵害？”我把笔放下。
他坐着，沉默了一秒，旋转啤酒瓶。
“没有。”
“我很确定她的眼睛是睁开的。但你不也在场？”
“是没错。”他说。
“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我的说辞嘛。那第二是什么？”
“什么？”
“你刚刚说，‘第一……’”
“哦，对。呃，第二，我想跟你说话，坦白说，嗯，你应该喜欢别人跟你坦白吧？坦白说是因为我非常需要跟这个镇以外的人聊一聊。”他的白牙闪现，“我知道你也是风谷镇出身的。我不懂你怎么有办法住在这种地方。我从去年八月就在这个镇上来来去去，简直快要疯了！也不是说堪萨斯就是什么繁华的国际都市，但至少那里有夜生活，有……文化……某种文化。有人群。”
“看来你混得不错啊。”
“是啊。但我现在又得在这里待上一段时间了。”
“没错。”我用笔记本指着他，“那么，你有什么高见呢，劳尔先生？”
“是劳尔警探，谢谢。”他再度露齿而笑。我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继续咬被我咬烂的鸡尾酒吸管。“卡蜜儿，我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我哐啷哐啷晃着酒杯，点点头。“波旁酒，不加冰。”
“好。”
趁他在吧台，我用圆珠笔在手腕上潦草写下劳尔两个字。他回来时端着两杯野火鸡威士忌。
他对我挑眉，“我建议我们随便聊聊，就像一般人那样。我真想好好聊个够。比尔·维克里根本不想理我。”
“看来我们的处境相同。”
“很好。听说，你是风谷镇出身，现在在芝加哥的报社工作。《先锋报》？”
“《每日邮报》。”
“没听过。”
“很正常。”
“那么确定？”
“随便啦，无所谓。”我没有心情跟别人装熟，甚至我连怎么装都不记得了。我们家就我妈最会跟别人闲聊，连每年只来扑杀一次白蚁的工人都会寄圣诞卡片给她，里面满满都是殷勤的问候。
“你不抛话题给我，我很难接下去，卡蜜儿。如果你想赶我走，我这就走。”我的确没有找话给他接。他长得实在很顺眼，声音听了也很舒服。他不是风谷镇人又怎样？
“对不起，怠慢了。我想重新融入这个镇，可是不太顺利。采访这种新闻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
“你多久没回来了？”
“好几年了，确切来讲是八年。”
“但你家人不是都还住在这里？”
“哦，对。他们是热爱家乡的风谷镇人。我想他们比较喜欢外人这样认为，我是在回答你今天早上的问题。”
“啊，谢啦。这里的人都那么好，我可不想得罪人，或者说不要再得罪人了。你爸妈很喜欢这里？”
“嗯哼。他们从没想过要离开。朋友太多、房子太棒、理由太多。”
“这么说来你爸妈都是在这里出生的？”一群熟人在附近的包厢坐下来，都是男的，年纪跟我差不多。希望他们没有看到我。
“我妈是。我继父是田纳西人，婚后才搬过来的。”
“什么时候的事？”
“大约三十年前吧，我想。”我刻意喝得慢一点，免得超越他。“那你的亲生父亲呢？”
我抛给他一个微笑：“你在堪萨斯长大的？”
“对。从没想过要离开。朋友太多、房子太棒、理由太多。”
“在那里当警察……好吗？”
“可以见识大场面，见多了，至少不会变得像维克里那样。我去年办了几件大案子，大多是谋杀案。还有个男的，他屡次攻击堪萨斯市的妇女，最后终于落网。”
“妈啊。”
“我们将他移送法办，他被判刑三十年。中年人，跟妈妈同住，靠卖酒维生，指甲缝里残留着上一位受害者的咽喉组织，而攻击事件已经是十天前的事了。”我分不清他是在悲叹歹徒无脑，还是卫生习惯不好。
“哦。”
“后来上级派我来这里，虽然地方是小了一点，但倒是有不少一展身手的机会。当初维克里打电话来的时候，事情还没闹得那么大，所以上级指派我这种不上不下的角色。”他笑了笑，带有自暴自弃的味道。“后来谁知道升级成了连环凶杀案。他们虽然表面上还是交给我来办，私底下却祈祷我不要搞砸。”他的处境听起来似曾相识。
“想不到意外休了个长假，竟然是因为出了那么可怕的乱子。”他继续说下去。
“我想你也懂的。你在芝加哥跑哪一线新闻？”
“我专门负责刑事案件，差不多就是你看到的那些垃圾：虐待、强暴、谋杀。”我想让他知道，我也见过惨不忍睹的画面。很蠢，但我就是忍不住。
“这么说来我们都看过一些阴暗面。”理查德说。
“是啊。”我摇晃杯子里的酒，无话可说。
“很遗憾。”
“我也是。”他端详我。这时酒保将店里的灯光调暗，酒吧摇身一变为夜店。
“我们说不定偶尔可以一起去看场电影。”他讨好地说，好像只要到影城看场晚场电影，所有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再说吧。”我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再说吧。”
他拿起身旁的空啤酒瓶，把上面的标签撕下来，平整地贴在桌子上。那很难清理的。我敢说他一定没在酒馆打过工。
“嗯，理查德，谢谢你请我喝酒。我该回家了。”
“跟你聊天很开心，卡蜜儿。要不要我送你上车？”
“不用，我可以自己走。”
“你有办法酒后开车吗？放心，我已经卸下了警察的身份。”
“我可以。”
“那好。祝你有个好梦。”
“你也是。下次，我一定要挖出一点新闻来。”
 
我到家的时候，亚伦、我妈爱多拉、我妹艾玛都聚在客厅，我看了心头一惊，好像以前玛丽安还在的日子。妈搂着艾玛，两人同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尽管天气很热，艾玛却穿了一件羊毛睡衣；妈手里拿着冰块，敷在艾玛的嘴唇上。我同母异父的妹妹望着我，眼里尽是空洞的满足，接着又垂下眼去，玩弄手里那张从娃娃屋中取出来的光可鉴人的红木餐桌，跟隔壁饭厅的那张一模一样，只是她手上那张只有十厘米高。
“不用担心。”亚伦从报纸后面抬起头。“艾玛只是天气热吹了冷气着凉了。”我听了心头一惊，接着却有点恼怒：我又受到过去的习惯的制约，差点就冲进厨房烧水沏茶，跟以前听到玛丽安着凉的反应一样。我想在我妈身边站久一点，期待她伸出手来搂我。她们两个都没说话。我妈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只顾着跟艾玛挨近一点，在艾玛的耳边呢喃。
“我们克莱林家的人体质都比较弱。”不知道为什么，亚伦的口气好像有点心虚。老实说，我看伍德贝瑞医院的那些医生，大概每周都要跟我们克莱林家的人打一次交道，只要跟健康相关的事，妈和亚伦总爱小题大做。记得小时候，我妈总爱督促我擦药、抹精油，试试某种家庭偏方或一些奇怪的疗法。我偶尔会吞些刺鼻的苦药，但多半都是拒绝。后来玛丽安生病了，病得很重，妈忙着照顾她，就没时间哄我喝什么小麦胚芽萃取液。想到这里，我心里突然一阵剧痛。当年她递给我的那些糖浆、药丸，全被我一口回绝。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最后一次感受到母亲全心全意的爱。我突然希望自己当时能随和一点。
克莱林家的人。这里除了我都是克莱林家的人，我孩子气地想着。
“艾玛，你生病啦，真可怜。”我说。
“桌脚的纹路错了。”艾玛忽然大发牢骚，把餐桌举高给我妈看，很气愤的样子。
“你眼睛好尖啊，艾玛。”妈眯起眼睛，看着那张迷你餐桌。“不过不太明显，小乖乖，只有你才看得出来。”
“错就是错了，我不管。”艾玛瞪着那张桌子。“我们一定要退回去。特制还特制错，那还要特制干吗？”
“亲爱的，我跟你保证，一点小错看不出来的。”妈拍了拍艾玛的脸颊，但艾玛却从她膝上站起来。
“你说过会十全十美的，你自己保证的！”她的声音颤抖，泪水一滴一滴滑落。
“现在完了。全都完了。这是要放在饭厅的，饭厅的桌子怎么可以出错。我恨死这张桌子了！”
“艾玛……”亚伦把报纸对折，走过来搂着艾玛，却被她挣脱逃掉。
“我要的就只是这样，我就只求这样，可是你们都不在乎，连弄错了也不管！”她边哭边尖叫，使性子闹脾气，气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
“艾玛，冷静下来。”亚伦冷冷地说，又想要搂住她。
“我要的就只是这样！”艾玛气得哇哇叫，拿起木桌就往地上砸，木桌哗地碎成了五片，然后又是一阵敲打，把好端端的一张木桌敲成了碎片，然后把头埋进沙发的抱枕里，痛哭起来。
“呃……”我妈开口，“看来不去重做也不行了。”
我退回房间，远离这个可怕的小女孩。她跟玛丽安一点也不像。我的身子仿佛扑进火窟。我在房间里绕来绕去，回想如何呼吸，如何让皮肤冷却下来。我身上的伤疤有时候会不听管束，各行其是。
我喜欢割东西，也喜欢剪东西、切东西、刻东西、刺东西。我跟其他人不一样。我是有目的的。我的皮肤会尖叫，上面密密麻麻刻满了字：厨师、猫咪、卷毛、蛋糕。我像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学写字一样，拿着刀，在身上刻字。我偶尔真的会扑哧一笑。譬如从浴缸出浴，眼角余光瞄到小腿内侧：性感睡衣。穿毛衣的时候，手腕上闪过：有害。为什么是这些词？上千小时的疗程，只换来名医聊胜于无的答案。这些词在一般的印象中通常很女性化，或者是很负面。我只能确定一件事：我非在身上看到这些字不可，而且不仅要看到，还要感觉到。譬如衬裙，在我左臀上发烫。
我曾在医院住了十二个星期。那家医院专门收容割身体自残的病患，其中百分之九十二是女性，大多不满二十五岁。我入院的时候是三十岁。三十岁半，微妙的时期。
柯瑞来探望过我一次，还带了黄玫瑰。医护人员先把花刺剪掉才让他带进接待室，花刺封在塑料瓶里——柯瑞说看起来像药瓶，他们把药瓶锁好，等倒垃圾时再拿出去丢掉。我们坐在休息室里，里面全是绒布沙发椅，桌角椅角磨成圆弧形，我一边跟他聊报社、聊他太太、聊芝加哥的新闻，一边用眼睛在他身上搜索，看有没有任何尖锐物品：表链、皮带扣环、安全别针。
离开前，他对我说：“孩子，我很遗憾。”我知道他是真心的，他的声音听起来快哭了。
他走了之后我觉得自己恶心到令人作呕，跑去厕所里狂吐不止，吐着吐着发现马桶后面凸出一根螺丝钉，钉子上面套着橡胶帽，我把橡胶帽扒开，用手掌在钉子上快速摩擦，割出英文I，医护人员把我拖出去，鲜血从伤口喷出来，是耻辱的痕迹。
大家都说忧郁是蓝色的。如果我睁开眼睛，看到眼前的日子比长春花还蓝，那我想我会很开心。对我来说，忧郁是小便的黄色，像从马桶冲下去，沿着下水道源远流长的淡淡尿液。
护士给我们的药，有些是用来缓解皮肤刺痛，但大部分则是用来预防大脑失控。我们每两周就要被搜身检查一次，看看有没有带着尖锐物品。我们围坐成一圈接受团体治疗，据说这样能泄愤并治疗自我憎恨。我们学习不要自责，转而将错误怪罪给他人。如果连续一个月表现良好，就能享受全身按摩和丝绒泡泡浴，这是触觉体验课，教导我们触觉的美妙。
我妈是我唯一的访客，我们已经五年多没见了。她闻起来像紫色的鲜花，手上戴着叮叮当当挂满吊饰的手链，我小时候想要一条这样的手链想了好久。我们母女俩独处的时候，她就聊一聊室外树叶颜色的变换，说一说镇上制定新法，规定圣诞灯饰要在一月十五日以前拆除。如果医生也加入谈话，她就一面流泪一面发愁，不时轻轻拍一拍我。她一边抚摸我的头发，一边纳闷我为什么要这样自虐。
我们聊着聊着，难免会提到玛丽安。她已经没了一个女儿了，你知道的，她差点就伤心而死。没想到现在就连大的也蓄意自残（虽然大的总是比较不招人疼）。我跟她过世的女儿南辕北辙，想想看，如果她还活着，现在也快三十岁了。玛丽安拥抱生命，偏偏生年有限。天主啊，玛丽安全心享受生命。还记得吗，卡蜜儿，她连住院时都笑得那么灿烂？
我实在懒得提醒她，不久于人世的十岁小孩，根本什么都不懂，哪个不是笑得如花一般灿烂？但又何必在意呢？跟死者斗是永远斗不赢的。我只希望我的眼泪不要再流了。
[1] 玫瑰金在制作过程中加入铜，颜色呈现粉红色，因此也有品牌称之为粉红金。——编者注

第五章
我下楼吃早餐，亚伦穿着淡绿色的牛津布上衣，搭配一条白色裤子，折线平平整整，像用纸折出来的。他一个人坐在饭厅偌大的红木餐桌旁，倒影淡淡投射在上过蜡的桌面上，红木温润，倒影反光。我偷偷朝桌脚觑了一眼，看看昨晚那场风波的祸源。亚伦装作没看见。他用小茶匙舀着碗里的蛋蜜汁，抬头看我的时候，一条Q弹的蛋黄液在他下巴前晃来晃去，跟口水一样。
“卡蜜儿，坐啊。要不要我叫盖拉帮你准备点什么？”他把身旁的银色铃铛摇得叮当响，厨房门拉开，盖拉走了进来。她本是农家女。十年前，我妈用猪把她换过来，让她负责打扫和准备三餐。她身高跟我一样，很高，但体重顶多才四十五公斤。她把那件上浆的看护服当制服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看起来像一口钟。
我妈走进饭厅，经过盖拉，在亚伦的脸颊上亲了一下，把梨子放在她前方柔软的餐巾上。
“盖拉，还记得卡蜜儿吧。”
“当然记得啦，克莱林太太。”她面朝着我，笑了一笑。很狡诈的一张脸：参差不齐的牙齿，龟裂脱皮的嘴唇。“早安，卡蜜儿。你要蛋、面包还是水果？”
“给我一杯咖啡就好。糖和奶精都要。”
“卡蜜儿，要不是你来，我们也不会买一堆食物。”我妈说完，便从梨子胖的那端啃了起来。“好歹也吃根香蕉吧？”
“加一根香蕉。”盖拉走回厨房，脸上挂着得意的笑容。
“卡蜜儿，我为昨晚的事向你道歉。”亚伦开口说，“艾玛现在刚好在青春期阶段。”
“她大概有点叛逆。”我妈说，“大部分的时候都很乖，只是偶尔任性。”
“不是‘有点’吧。”我说，“都十三岁了还闹脾气，挺吓人的。”我终于恢复在芝加哥的本色，变得直白又恶毒。我松了一口气。
“也是，不过你十三岁的时候，性情也没有平和到哪里去。”我不知道我妈指的是哪件事。是我在身上刻字，还是我因为妹妹过世哭天喊地，还是我多姿多彩的性生活。我决定随便点个头。
“反正她没事就好。”我下了个结论，准备起身离开。
“再坐一会儿吧，卡蜜儿。”亚伦的声音有气无力。他抹了抹嘴角。“告诉我们你在风城芝加哥的情况，再多陪我们一两分钟。”
“芝加哥很不错。我的工作也很稳定，得到不少正面的反馈。”
“哪来的反馈呢？”亚伦双手交叠，上身前倾，好像觉得自己的问题很有魅力。
“呃，我写了几则轰动的报道。从年初到现在，总共采访了三起谋杀案。”
“这值得夸耀吗，卡蜜儿？”我妈啃梨子啃到一半停下来。“我实在不懂你怎么会有这种嗜好？老是爱挖这种丑闻。你自己的人生就够丑恶了，干吗还要揭露别人的？”她欢欣一笑，笑得很尖刻，像被狂风卷上天的气球。
盖拉端着我的咖啡回来，手里还多了一个碗，碗里别扭地塞了一根香蕉。她一出去，艾玛就走进来，两个人好像在排演家庭喜剧。艾玛亲了一下妈的脸颊，跟亚伦道声早安，然后在我对面坐下，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爆出一阵笑声。“哎呀，踢到你啦。不好意思，卡蜜儿姐姐，我们还不熟，就让你看笑话了。”艾玛说，“我现在刚好在青春期。”她盈盈一笑，看起来有点假。“现在我们一家团聚。你是可怜的灰姑娘，我是邪恶的妹妹，你同母异父的妹妹。”
“你一点也不邪恶啊，小乖乖。”亚伦说。
“可是卡蜜儿姐姐是老大，老大通常比较优秀。现在姐姐回来了，你们会不会只疼她不疼我？”艾玛问。她问的时候还有点半开玩笑的意味，但看我妈没回答，脸颊就泛红了。
“不会的。”妈平静地说。盖拉端来一盘火腿放在艾玛面前，艾玛在上面挤上蜂蜜，挤出蕾丝花边的图样。
艾玛咬了一口火腿，“因为你爱我，”说完又咬了一口。火腿加蜂蜜，那股又腥又甜的味道飘了过来。“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
“艾玛，不准说这种话。”妈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手指飞舞到眼睫毛边，然后又坚决地放回桌上。
“死了就没烦恼了，人死了就会变得完美无瑕。我就会像黛安娜王妃一样。你看大家多喜欢她。”
“在学校你最受欢迎，在家你是掌上明珠。不要太贪心了。”艾玛又在餐桌底下踢了我一脚，刻意笑了一笑，好像什么大事拍板定案了一样。她把衣服的一角搭在肩上，我这才发现，她穿的不是连衣裙，而是围了一条蓝色床单在身上。妈也发现了。
“你穿的这是什么东西，艾玛？”
“这是我的战袍。我准备穿这个去森林里扮演圣女贞德，班上的女生要把我烧死。”
“不准去，丫头。”我妈怒道。她把蜂蜜从艾玛手上夺过来，不让她再吃。“两个跟你同龄的女孩子都死了，你还想要跑到森林里玩？”我想起克里斯蒂[1]侦探小说里的一句话：我妈说我不能跟朋友到森林里玩。
“不要担心，我们不会有事的。”艾玛笑得很甜，甜到发腻。
“你给我待在家里。”艾玛戳着盘子里的火腿，嘴里低声咒骂。我妈别过头看一看我，手上的结婚钻戒璀璨夺目，好像在对我发出求救信号。
“我说，卡蜜儿，你住在家里的这段时间，要不要安排一些休闲活动呢？”她问，“比如在后院野餐，开敞篷车出去兜风，或是到伍德贝瑞打打高尔夫球也不错。盖拉，麻烦帮我倒杯甜茶来。”
“听起来都很不错，只是我可能要先计划一下我要在这里待多久。”
“好啊，计划好也跟我们说一声。没别的意思，你爱待多久都行。”她说，“但跟我们说一下也好，方便我们安排活动。”
“当然。”我咬了一口淡绿色的香蕉，没什么味道。
“亚伦和我今年可能会北上一趟，我们都还没机会好好瞧一瞧芝加哥呢。”我当时住的医院在芝加哥南边，距离这里车程大约九十分钟，我妈那时都会先飞到芝加哥的欧海尔国际机场，再搭出租车到医院探病，每趟一百二十八美元，加小费总共一百四。
“好啊。我们那边有很棒的博物馆，还有一些湖泊，你一定会喜欢。”
“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办法靠近水边。”
“什么意思？”我明知故问。
“那个女孩子——安·纳什，她被扔到溪流里淹死了。”她停了一会儿，啜了一口甜茶。
“我认识她，你知道的。”艾玛嘀嘀咕咕，在座位上坐立不安。
“但她不是淹死的。”我这样当面纠正她等于是在故意让她下不来台。“她是被勒死的，只是尸体后来在溪流里被找到。”
“还有肯尼家那个女孩子。这两个小女生我都很喜欢，非常非常喜欢。”她若有所思地凝望着远方，亚伦伸手握住她的双手。艾玛站起来，发出一声细细的尖叫，像惊慌失措的小狗汪了一声，一溜烟跑到楼上去。
“可怜的孩子。”我妈说，“她跟我一样，也觉得非常难过。”
“我想也是，她以前每天都会见到那两个女孩子。”我没好气地说，“你怎么会认识她们？”
“风谷镇啊，不用我来提醒你我们镇有多小吧？这两个孩子个性乖巧，模样又好。真的是好模样。”
“但你不算真的认识她们吧？”
“我真的认识她们，还挺熟的。”
“怎么会？”
“卡蜜儿，拜托你不要这样。我不是跟你说了，我很不安、很难过，你不安慰我也就算了，居然还来刺激我。”
“这么说，你以后再也不去水边了，是吗？”
我妈吼了一声：“你给我闭嘴，卡蜜儿。”她用餐巾把剩下的梨子包起来，拎起来离开饭厅，亚伦吹着口哨跟上去，好像钢琴师现场演奏，为默片制造戏剧效果。
世界各处的悲剧都是我妈的悲剧，这点令我作呕至极。她担心陌生人惨遭不测，为地球彼岸的事故落泪。她永远承受不了人性的残酷。
玛丽安过世后，她整整一年没有离开过房间。那是间富丽堂皇的房间，一张四柱床像艘船一样大，梳妆台上摆满雾面香水瓶，地板是象牙材质，正正方方一块一块，光线从地上反射盈满房间，宏伟壮观，吸引了好几家装潢杂志前来拍摄。整间房间和那片奢靡的地板都令我瞠目结舌，不仅是因为它瑰丽绚烂，更是因为我被拒之门外。每个星期，镇长温斯洛等名人都会带着鲜花和古典小说来访。只有房门敞开，达官显贵进去探病的刹那，我才有机会瞥见我妈的尊容。她永远待在床上，坐在雪堆似的抱枕中央，穿着各式各样的睡袍，有薄纱的、有印花的。我却连一次也没进去过。
 
大后天要向柯瑞交稿，但我目前手里的资料却少得可怜。我赖在房间里，端庄地躺在床上，十指交握，像具死尸，在脑海里作重点汇总，硬将这些重点串连成一篇文章。去年八月，安·纳什遭人绑架，现场并无目击者。安人间蒸发十个小时后，尸体在距离镇上几公里外的瀑布溪被发现。她大概在被诱拐后的四个小时被勒毙，自行车至今依然下落不明。如果硬要猜，我敢说这是熟人所为。毕竟要违抗安的意愿，连人带车把她抓走，一定会在安静的街道上闹得乒乒乓乓。是教友吗？还是邻居？一定是个看起来很安全的熟人。
不过说也奇怪，歹徒第一次的作案手法虽然很谨慎，但这一次却选在大白天下手？而且还在娜塔莉的朋友面前犯案？这真是太奇怪了。如果当时是詹姆斯·卡比西跑到森林边缘捡飞盘，现在他会不会也已经小命不保了？还是说歹徒一开始就把目标锁定为娜塔莉·肯尼？她被挟持的时间比安要长，失踪了整整两天后，才被发现弃尸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尸体卡在五金行和美容院中间区区三十厘米的缝隙里。
此外，詹姆斯·卡比西到底看到了什么？这个小男孩让我很不安。我认为他没有说谎，只是小孩子消化恐惧的方式跟大人不一样。詹姆斯目睹了一起恐怖事件，恐惧在他心里盘踞，变成了童话故事里的坏巫婆，变成了冷酷无情的冰雪女王，但说不定只是歹徒的外表比较女性化呢？譬如留着长发的瘦高男子，有变装癖的男人，或是长相中性的小男生。这绝对不是女性的作案手法，怎么看都不像。女性杀人魔很罕见，五根手指头就数完了。但问题是：这两个女孩都没有遭受性侵害的迹象，这又不符合常理了。
再说，挑这两个女孩下手也很没道理。要不是因为娜塔莉·肯尼也受害，我肯定会认为她们只是运气不好而已。但如果詹姆斯·卡比西没说谎，那歹徒必定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把娜塔莉引到公园去，又如果娜塔莉确实是歹徒的默认目标，那安就不会只是歹徒临时心生歹念下的牺牲品。她们长得都不甚出色，没有让人魂牵梦萦的本领，就像安的爸爸说的：我们家最漂亮的是阿什莉。娜塔莉出身富裕的家庭，刚搬来风谷镇；安出身中产阶级的最底层，世代长居风谷镇。两个女孩素不相识。如果姑且相信维克里的话，她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坏心眼。还有警长提到的外地人搭便车理论，事情真的像理查德·劳尔想的那样吗？我们这里接近交通要道，衔接田纳西州的孟菲斯市，但外地人不可能在这里躲了九个月还没被发现，而且搜查森林也没搜查出什么结果，连动物的影子都没看到，它们早在几年前就被赶尽杀绝了。
我可以感觉到我的思绪互相交缠，掺杂着根深蒂固的成见和杂七杂八的内幕。情急之下，我有种想见理查德·劳尔的冲动，我需要找外人谈一谈，他能将这一切视为工作：不过就是搜集资料、整理资料，拼上最后一块拼图，完成任务，干净利落。我正需要这种思考模式。
我关上灯，泡了个冷水澡，坐在浴缸边缘，涂抹我妈给的乳液。我只迅速抹了一层。我身上起起伏伏的刻痕令我畏缩。
我穿上轻薄的棉裤，套上长袖圆领上衣，梳头，照镜子。尽管我的身体毁了，我的脸蛋依旧动人。五官拆开来看或许乏善可陈，但合在一起看却无懈可击，美得惊心动魄。大眼睛湛蓝深邃，高耸的颊骨夹着小巧的水葱鼻，双唇丰满，嘴角微微下弯。只要全身上下裹紧，我称得上是赏心悦目。如果人生能重来，我说不定会伤了情人的一片痴心，说不定会玩弄聪明男子的真感情，说不定会身穿白色婚纱步入婚姻。
窗外的密苏里天空是一如既往的翠蓝。想着想着，我的眼眶湿了起来。
 
我在鲁萨尔的小吃店找到理查德，他正在吃松饼，但没有抹上糖浆。他的桌上堆着一叠档案，跟他的肩膀同高。我在他对面坐下，莫名其妙高兴起来。我们气味相投，相处起来轻松自在。
他抬起视线，嘴角上扬。“卜蕾小姐，吃点面包吧。我每次来都说不要面包，但好像说了跟没说一样。大概是他们每天有固定配额要卖吧。”
我拿了一片，挤上一朵奶油花。面包又干又冷，咬一口，面包屑全撒到桌上。我把面包屑扫到餐盘底下，开门见山地说：“喂，理查德，陪我聊个天，受不受访无所谓。我一点头绪也没有。完全客观不起来。”
他拍了拍身旁的档案山，朝我挥了挥手上的档案夹。“你要的客观数据我全都有，从1927年一直到现在。天知道1927年以前的记录跑到哪里去了。被接待小姐丢掉了吧，大概是为了维护警察局的整洁。”
“什么记录？”
“我在编纂风谷镇的犯罪档案，整理镇上的暴力史。”他一边说，一边把档案夹翻开给我看。
“1975年有两名少女死在瀑布溪边，非常靠近安·纳什的陈尸地点，两位死者手腕上都有割伤，这件事你知道吗？但现场却找不到刀子。奇怪。”
“其中一个姓莫瑞。”
“啊，你知道。”
“她死前刚生完小孩。”
“对，生了个小女儿。”
“小女儿叫费伊·默里，跟我念同一所高中。这就是风谷镇。我们握有彼此的把柄，并且加以利用。”
“这地方真赞。”
“是啊，给句评论吧。”
“我刚不就给了。”我被他逗得哈哈大笑，暗暗感到诧异。我想象自己把报道交给柯瑞：警方目前尚无线索，只夸风谷镇好赞。
“喂，卡蜜儿，这样好了，我给你一句可引述的话，让你登在报纸上，你呢，帮我补足背景知识。我需要人告诉我这个镇真实的情况。维克里什么都不跟我说。他——防卫心很重。”
“你给的话我会记下来，但采访之外的闲聊不会引述。除非经过你同意，否则我不会乱引用你说的话。不过我说的话你要怎么用都无所谓。”这个办法不太公平，但也只能这样了。
“你要我给什么评论？”理查德笑着问。
“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外地人？”
“报道要用？”
“对。”
“我们目前尚未排除任何可能。”他把最后一口松饼吃掉，盯着天花板思考。“我们在镇上搜寻可疑分子，并审慎评估外地人作案的可能。”
“你们现在毫无头绪。”
他露齿一笑，耸耸肩。“你要的评论我已经给了。”
“好吧，不采访。你们现在毫无头绪？”
他玩着枫糖罐黏糊糊的盖子，喀、哒、喀、哒，开、关、开、关；他放下刀叉，交叉摆在盘子上。
“好，不采访。卡蜜儿，你真的认为凶手是外地人吗？你自己也是跑刑案线的。”
“我不这么认为。”大声说出事实让我情绪激动。我努力把视线从叉子的齿尖移开。
“维克里说，你认为凶手是从外地搭便车来的。”
“那是我一开始提出的假设，都是九个月前的事了，偏偏他到现在还紧抓着不放，认定这是我无能的证据。我跟维克里有沟通障碍。”
“你有锁定的嫌犯了吗？”
“这周让我请你喝几杯吧。我要你把镇上所有人的底细都抖出来。”
他一把抢走账单，把枫糖罐推到墙边，桌上留下了一个甜甜的空心圆，我想也没想就伸出手，蘸了一滴枫糖，放进嘴里。伤疤从袖口溜出来，偷看外面的世界。理查德抬起头，我赶紧把手放到桌子底下。
我不介意把风谷镇的底细透露给理查德知道。我不特别拥护这个镇。我妹妹在这里过世。这个镇闷得人透不过气，地方太小，每天都会撞见自己讨厌的人，而且不管出了什么事，全镇的人马上就会知道。这是个会留下烙印的地方。
不过，单从外表上来看，我在这里可说是受到无微不至的照顾。这都要归功于我妈。我妈是全镇的宠儿，她就像蛋糕上的錶花，是风谷镇有史以来最甜美动人的女孩。她爸妈（也就是我的外公外婆）是养猪场场长，养猪场周边的房子有半数列在他们名下。外公外婆管教我妈，跟管教工人一样严格：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不准骂脏话，一定要上教堂。我妈未婚怀孕，不知道大家发现后做何感想。对方是我妈在教会夏令营上认识的，是个肯塔基州的男孩，他圣诞节来我们家过节，就把我留在妈妈的肚子里面。外公外婆一人气出一颗肿瘤，跟我妈的肚子一般大，我出生还没满一年，外祖父母就因为癌症双双过世。
外公外婆在田纳西州有个朋友，我还没开始吃固体食物，那个朋友的儿子就对我妈展开攻势，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拜访，至于追求的过程，我想除了“尴尬”还是“尴尬”。当年老大不小的亚伦穿着笔挺的西装，拿窗外的天气大做文章；孤单的爱多拉生平第一次没人照顾，急需寻访佳偶，她面带微笑，倾听亚伦讲……笑话？我不知道亚伦这辈子有没有讲过笑话，但我肯定我妈有十足的理由，不管听到亚伦说什么，都配合着笑得花枝乱颤。他们打情骂俏的时候我在哪里呢？可能在远方某个转角的房间，爱多拉事先塞给佣人五美元，要她看着我，不准我出声吵闹。我可以想象亚伦跟我妈求婚的时候，眼神不是飘过我妈的肩膀，就是在逗弄手边的盆栽，说什么也不敢正视我妈的眼睛。我妈则优雅地接受求婚，替他添了一杯茶，可能还在他嘴唇上轻轻吻一下。
总之，我才刚会爬，他们就结婚了。我对亲生父亲几乎一无所知，出生证明上写的是纽曼·肯尼迪，不过这是假名，纽曼是我妈最欣赏的作家，肯尼迪是她最崇拜的总统。我妈拒绝告诉我爸爸的真实姓名，她担心我会去找他，那可不行，我只能当亚伦的孩子。但要我假装成亚伦的孩子可不容易。结婚八个月，她怀上了亚伦的孩子。那年她二十岁，他三十五岁，亚伦家财万贯，我妈自己也是身家上亿，亚伦的钱她一毛都用不到。他们两个从来没有工作过。我不太了解亚伦这个人，只知道他马术很厉害，曾经被授予勋带，但婚后怕我妈会担心，所以就不骑了。他常常生病，就算没有病也不会到处走动。他读过无数关于南北战争的书籍，似乎很愿意把话都交给我妈去讲。他就跟玻璃一样，平滑、浅薄。我妈从来没帮过我跟亚伦建立父女关系，我和他，就像我和我生父一样。我虽然被当作亚伦的小孩，但他却从来没当过我的父亲，我对他也是直呼其名。亚伦没跟我说过他姓什么，我也就没有多问。记得小时候我喊过他一声“爸”，但他一脸震惊，之后我也就不敢乱叫了。坦白说，我想妈情愿我们形同陌路。她希望自己是家人之间的桥梁。
啊，还是回到宝宝的话题吧。玛丽安生下来就体弱多病、我见犹怜，她从小就患有呼吸障碍，常常睡到半夜醒来，铁青的小脸上红点斑斑，哭闹着要空气。她就睡在我妈隔壁的房间，我可以听见她的声音，像缥缈的风，从走廊上传过来。电灯打开，有时是安抚，有时是哭喊，有时是尖叫。送急诊是家常便饭，医院就在四十公里外的伍德贝瑞。后来她又添了消化系统的毛病，常常坐在病床上跟洋娃娃低语，我妈则随侍在侧，将淡绿色的流质食物喂到她嘴里。
玛丽安病逝前几年，我妈拔光了所有的睫毛。她管不住自己的手。她把睫毛一根一根摆在桌上。我跟自己说，这是小仙子的巢。记得有一次，我发现两根金色的长睫毛黏在脚边，我轻轻地把睫毛捡起来，摆在枕头旁，睡前用来搔脸颊跟嘴巴，一摆就是两个星期，直到有天起床，发现睫毛随风而逝。
最后我妹妹过世，我反而还挺感激的。依我看来，她根本还没成形，就被驱逐到这个世界上，还来不及准备，就必须承受这世间的重量。大家都低声安慰我妈说，玛丽安是被天主召回天堂了，但我妈只顾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并且将这个嗜好保留至今。
 
我的车是褪色的蓝，上面覆着鸟粪，车子里面，皮革座椅热气腾腾，完全唤不起我开车的欲望，我决定步行到镇上逛一逛。我在大街上经过一家鸡肉摊，里面的鸡刚从阿肯色州的肉禽加工场送过来。那股味道刺激着我的鼻腔，鼻翼不觉动了动。十来只煺了毛的鸡倒吊在窗口，看起来喷香诱人，底下的窗台上，铺垫着几根白色的羽翼。
大街的尽头临时搭建了娜塔莉的追思坛，我看到艾玛和她三个朋友站在旁边。艾玛在一堆气球和礼物中间挑挑拣拣，那三个人负责把风。我妹妹拿走了两根蜡烛、一束花、一只泰迪熊。除了泰迪熊之外，蜡烛和鲜花都进了她鼓鼓的手提袋。她把熊抱在手上，和朋友手挽着手跑跑跳跳，脸上带着嘲弄的神色朝我冲过来，在距离我二点五厘米的地方刹住脚，空气里顿时弥漫着浓郁的香味，是杂志香水试用装的味道。
“你看到我们在干吗了吗？你要写进你的报道里吗？”艾玛尖着嗓子问。她显然不再为娃娃屋闹脾气了。这么幼稚的举动还是留在家里就好。她换掉背心裙，改穿直筒上衣配迷你裙，脚上蹬着一双厚底楔形凉鞋。“写就写吧，至少我的名字要写对，我叫艾玛·爱多拉·克莱林。各位，这是……我姐姐，来自芝加哥，是我们家的私生女。”艾玛朝我挑了挑眉，她的朋友在一旁呵呵傻笑。“卡蜜儿，她们都是我的‘好——’朋友，但你不用把她们写进去，没关系。我才是老大。”
“她是老大，因为她的声音最大。”小个子的女孩说。她的发色是蜂蜜的金黄色，嗓音略为沙哑。
“而且胸也最大。”二号女孩说，发色是铜铃的金色。
三号女孩的金发带着草莓红，她袭向艾玛的左胸，捏了一把：“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垫的。”
“去你的，小焦。”艾玛掴了一下她的下巴，像在教训猫咪一样。女孩羞得脸上红一块白一块，嗫嚅地说了一声对不起。
“算了。姐，你到底想干吗？”艾玛低头看着泰迪熊问道，“你为什么要报道那两个死掉的女生，根本没有人认识她们啊！还是说人死就出名啦？”前两个女生假装笑破肚皮，第三个女生死盯着地板。一滴泪珠落在人行道上，溅开来。
我听得出来她话里带着挑衅意味。女孩子台面上的言语交锋，在暗地里是一场地盘争夺。我一方面非常欣赏她的表现，另一方面也想替娜塔莉和安辩护。我妹恶意轻视死者惹毛了我。好吧，老实说，我是在嫉妒她，她的中间名竟然是爱多拉？
“我打赌要是妈在报纸上看到你偷同学的供品，一定会很不高兴。”我说。
“同学跟朋友又不一样。”高个子女生左右看一看，看大家是不是也觉得我很蠢。
“喂，卡蜜儿，只是开个玩笑嘛。”艾玛说，“我觉得好可怕。她们两个人都很好，只是古怪了点。”
“真的很古怪。”其中一个应声附和道。
“喂喂，你们说，如果那男的把镇上的怪胎全都杀掉怎么样？”艾玛笑呵呵地说。
“那不是帅呆了吗？”听到这里，抽抽噎噎的女孩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艾玛。艾玛假装没看到。
“那男的？”我问。
“大家都知道是谁干的。”金发妹用沙哑的声音说。
“是娜塔莉她哥。他们一家都是怪胎。”艾玛斩钉截铁地说。
“他特别喜欢小女生。”小焦绷着脸说。
“他动不动就爱找借口跟我说话。”艾玛说，“但至少我现在确定他不会杀我了。酷！”她抛给我一个飞吻，把泰迪熊交给小焦，挽着另外两个女孩的手，有口无心地说了声“让一下”，三个人就蹦蹦跳跳地从我身边经过。小焦则像跟屁虫，一个人殿后。
在艾玛的傲气中，我嗅到了不顾一切和义无反顾。就像她早上的怨叹：如果死的是我该有多好。艾玛希望自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凡是活着的女孩都不能跟她竞争。
我在午夜时分给柯瑞打电话。柯瑞的通勤方向跟别人相反，别人是从郊外到市区，他是从市区到郊外。他从芝加哥南边的绿林区，坐车到九十分钟车程外的郊区上班。绿林区是爱尔兰区，居民多为工人阶级，房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他跟他太太艾琳没有小孩。谁要养小孩，柯瑞总是这样嚷嚷，但偶尔有员工带刚会走路的宝宝来办公室，他就会从远方默默观望，那眼神，说有多真挚，就有多真挚。柯瑞跟艾琳很晚才结婚。我想他们应该是有生育障碍。
艾琳身材凹凸有致，留着一头红发，脸上长着雀斑，跟柯瑞在小区洗车时认识。柯瑞当时四十二岁，两人交往一阵子之后发现，艾琳竟然是柯瑞儿时死党的远房表妹。他们才认识三个月就闪婚，至今已经在一起二十二年了。柯瑞很喜欢提起这段往事，我也很喜欢听。
艾琳接电话的声音总是很温暖，而我现在正需要温暖。“当然还没睡啦，”艾琳笑着答道，“其实柯瑞正在拼拼图，四千五百片，整个客厅几乎都被他占去了，我限他一周之内完成。”
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柯瑞低沉的嗓音，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烟味。“卜蕾，怎么啦，小朋友？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工作没什么进展。套了好久才从警方嘴里套出一句话。”
“什么话？”
“每个人都可能是凶手。”
“这岂不是废话。这样哪够，再多挖一点。你采访家长了吗？”
“还没。”
“先采访家长。如果还是没有收获，我要那两个小女孩的简介。我要一篇有人情味的报道，而不是只有警方的片面说辞。多采访当地的家长，看他们有什么看法，最近有没有提高警觉；采访锁匠和卖枪的，看最近生意是不是变多了；也可以加入神父或老师的意见，或是牙医也可以，问问拔牙难不难，要用什么工具，需不需要有经验；采访小朋友。我要听到声音，我要看到表情。星期天交三十六行给我。趁现在还是独家，我们要加把劲。”我刚开始还把命令逐一记在速记本上，后来干脆记在脑海里，用毛毡笔头描着右手臂上的疤。
“是趁下一次命案发生前吧。”
“除非警方掌握的信息比透露给你的还多很多，否则命案绝对会再发生。那种家伙不可能就此罢手，尤其是这种惯性杀人犯。”柯瑞根本没有实际接触惯性杀人犯的经验，他只是每星期会到二手书店，找一些类似犯罪档案的低级图书来看，平装本，泛黄的书页，覆光膜的书皮。两本一美元，卜蕾，这就是我所谓的娱乐。
“小菜鸟，凶手是当地人吗？”柯瑞好像很喜欢叫我小菜鸟，我是他最钟爱的菜鸟记者。每次他喊我小菜鸟，听起来都像在呵我痒，就好像那三个字也会脸红一样。我想象他站在客厅，看着满地的拼图，艾琳从他手里接过烟，深深吸了一口，一边抽烟，一边把腌黄瓜拌进金枪鱼沙拉里，给柯瑞当明天的午餐。他一周有三天吃金枪鱼腌黄瓜当午餐。
“他们私底下说是。”
“该死的，逼他们受访的时候说出来。这条消息好，我们要定了。”
“还有一件怪事，柯瑞。我采访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亲眼看到娜塔莉被抓走，还说抓走她的是个女人。”
“女人？不可能是女人。警方怎么说？”
“无可奉告。”
“那个小男孩是谁？”
“肉厂工人的儿子。很乖。但好像吓坏了。”
“警方一定是不相信他的话，否则怎么可能不跟你讲。对吧？”
“这我真的不知道。这里的人口风很紧。”
“卜蕾，撬开他们的嘴，套出一点东西来。”
“你说得轻松。我觉得我是当地人反而碍事。他们完全把我当成外地人，觉得我幸灾乐祸回来捡现成的新闻。”
“努力让他们喜欢你。你很讨喜的，有你妈保证。”
“我妈也不喜欢我待在这里。”
沉默。柯瑞的叹息声从电话那头传过来，在我的耳朵里嗡嗡作响。我的右手臂是一片深蓝色的地图，标示着忧郁的路线。
“你没事吧，卜蕾？你有没有好好照顾自己？”我没说话。我突然好想哭。
“我没事。待在这里对我很不好。我觉得……不对劲。”
“撑住啊，孩子。你做得很好。你不会有事的，有事的话打给我，我让别人接手。”
“知道了，柯瑞。”
“艾琳要你多保重。该死，是我要你多保重。”
[1] 此处指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英国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编者注

第六章
小镇酒馆通常只迎合一种酒客，至于是哪种酒客，则形形色色：有的酒馆盖在郊区，竭诚欢迎大老粗，镇民外出喝酒感觉像在跑路；有的酒馆专门招待名流品酒，单单一杯金利克调酒也漫天要价，让穷人只能躲在家里喝闷酒；有的酒馆专攻贪小便宜的中产阶级，点啤酒附赠洋葱圈，搭配上名字新颖的三明治。
幸亏风谷镇民都爱喝酒，镇上的酒馆五花八门，比上面提到的三种还多。这个镇虽小，但镇民的酒量比其他地方都好。离我家最近的，是一家昂贵的独栋酒馆，四面是玻璃帷幕，供应美味的沙拉和气泡白酒，是镇上唯一一家高级餐馆。现在是早午餐时间，我又不想看亚伦吃那汤汤水水的蛋，于是索性去La Mère用餐。我的法文虽然只学到高二，但从店里浓浓的海洋风来看，老板应该是想取名为La Mer（海洋），而不是La Mère（妈妈）。不过话说回来，叫La Mère也挺恰当的，因为妈妈们常来光顾这家店，譬如我妈和她的三五好友。她们最喜欢点的一道菜是恺撒鸡肉沙拉，既不是法国风味，也没有海鲜，但我还是不要太计较了吧。
“卡蜜儿！”一位金发大婶从店里小跑出来，她身穿网球装，脖子上挂着金项链，耳垂上别了一副大耳环，整个人金光闪闪。她是我妈的闺中密友安娜贝·盖瑟，绰号小贝。大家都知道安娜贝讨厌她丈夫的姓，每次讲到就皱鼻子。不过她从没想过要去掉夫姓。
“嗨，小宝贝，你妈说你到镇上来喽。”安娜贝阿姨就是安娜贝阿姨，哪像雅姬阿姨，早就被我妈踢出朋友圈外，此时只见她坐在桌子一角，跟上次在葬礼上一样，喝得醉醺醺的。安娜贝阿姨在我左右脸颊各亲了一下，往后一步，上下打量我。
“怎么还是这么美。来，跟阿姨们一桌。我们开了几瓶酒，正在东家长西家短。你来了正好，可以拉低我们的平均年龄。”安娜贝阿姨把我拖到雅姬阿姨那桌，她正在跟另外两位金发大婶聊天，三个人都晒得一身古铜色。
安娜贝阿姨把我介绍给大家，雅姬阿姨兀自拉拉杂杂说个没完，絮絮叨叨地说着她新的卧室摆设，说到一半，定睛一看是我，吓得把水都打翻了。
“卡蜜儿？你怎么在这里！阿姨看到你太高兴了，小丫头。”她的语气真挚，身上飘散着黄箭口香糖的味道。
“她已经在这里五分钟啦。”其中一位金发大婶不耐烦地说，古铜色的手一挥，把水和冰块扫到地上。两根手指上的钻石闪了一下。
“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来这里报道谋杀案的嘛，小坏蛋。”雅姬阿姨继续说。
“爱多拉一定恨死你了。你这龌龊的鬼灵精，居然睡在她的屋檐下。”她轻轻一笑，那笑容也许二十年前会让人筋骨酥软，但现在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
“雅姬！”金发大婶用一双晶亮的铜铃眼瞪着她。
“在爱多拉当家以前，我们这几个龌龊鬼不也都睡在娇亚婶家？同一栋房子，只是管家的疯婆娘换人了。”她看着我，伸手摸一摸耳朵后面。是拉皮手术留下的疤吗？
“你从来没见过你外婆娇亚婶对不对，卡蜜儿？”安娜贝阿姨柔声说。
“唔！她是个狠角色啊，小丫头。”雅姬阿姨说，“很恐怖、很恐怖的女人。”
“怎么说？”我问。我从来没听说过关于我外婆的大小事。我妈只说外婆很严格，其余的就没再多说。
“哎呀，雅姬说得太夸张了。”安娜贝阿姨说，“大家高中的时候谁喜欢自己的妈妈？再说，娇亚婶后来就过世了。爱多拉没多少时间跟她建立起成人之间的感情。”听到这里，我心底悲哀地燃起一丝希望：也许这就是我跟妈那么疏离的原因吧？因为她没有机会与我建立感情。不过不等安娜贝阿姨帮我斟酒，希望的火苗就熄灭了。
“对了，安娜贝。”雅姬阿姨说，“我敢说如果娇亚婶还活着，她们母女俩就可以重温旧日的美好时光。至少娇亚婶会很陶醉，她那时候多喜欢逗卡蜜儿啊。你还记得她那长长的指甲吗？可是却又不涂指甲油。我一直都觉得这一点很奇怪。”
“换个话题吧。”安娜贝阿姨满脸堆着笑，每个字从她嘴里说出来，都跟银铃一样清亮。
“我觉得卡蜜儿的工作一定很棒。”其中一位金发大婶尽责地说。
“尤其是手头上这一个任务。”另一位金发大婶说。
“对呀，卡蜜儿，告诉我们凶手是谁。”雅姬阿姨唐突地说。她又娇媚地笑了笑，一双褐色的圆眼睛眨呀眨的，让我联想起真人版的腹语娃娃。她脸部肌肉僵硬，看得到杂乱的毛细血管。
我本来打算先做几次电话采访，不过看来眼前的人选更优。四个毒舌的太太嫌待在家里无聊，相约出门喝酒，风谷镇的八卦，她们最清楚。反正就当是跟她们吃顿商务午餐。
“其实呢，我对你们的想法比较感兴趣。”平常应该很少有人会问她们的看法吧。
雅姬阿姨拿面包蘸一蘸田园沙拉酱，酱料滴到了胸口上。“这个嘛，你们都知道我怎么想。我认为是安她老爸——罗伯特·纳什。他是个变态啊。每次在店里遇到他，他都直盯着我的胸部看。”
“你哪来的胸部？”安娜贝阿姨戏谑地说，边说边用手肘顶了顶我。
“我是说真的啊，这很过分吧。我一直很想回家跟斯蒂芬说。”
“我要爆个料。”金发大婶说。是叫黛安还是黛安娜？安娜贝阿姨一介绍完我就忘了。
“哇，狄安娜每次都有劲爆消息，卡蜜儿。”安娜贝阿姨说着捏了捏我的臂膀。狄安娜阿姨顿了一下，故意吊人胃口，舔牙齿，又帮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目光从杯缘上方扫视大家。
“约翰·肯尼从家里搬出去住了。”她宣告。
“什么？”金发大婶一号说。
“开什么玩笑！”金发大婶二号应和。
“不会吧！”金发大婶三号大吃一惊。
“而且……”狄安娜阿姨得意地笑着，好像益智节目的主持人，正准备揭晓冠军。“他搬进了茱莉·惠勒家，就住在她家后面加盖的小屋里。”
“太棒了。”梅丽莎（还是梅琳达）说。
“这样他们小两口进展到什么程度就很清楚喽。”安娜贝轻笑道，“玛芮斯也没办法继续当她的完美小姐喽。都忘了跟你说了，卡蜜儿。”她转头看着我。“约翰·肯尼是娜塔莉的哥哥，他们家刚搬来的时候，整个镇都迷他迷得跟什么似的。这男孩子生得很俊俏。真的很俊俏！茱莉·惠勒呢，是你妈跟我们的一个朋友。她一直到……好像是三十岁吧，都没有生小孩，后来生了一个以后，就没人想跟她做朋友了。她家那个女儿，无论你怎么挑，就是挑不出她的错处。结果，谁知道玛芮斯——也就是茱莉的女儿——居然钓上了约翰，哎哟，我的天啊，我们想她一定要唠叨个没完没了。模范生玛芮斯，我们纯情的小处女，居然跟风靡全校的大帅哥在一起。这种男孩子，尤其像他这个年纪，哪有办法忍受只跟纯洁圣女交往呢？光走清纯路线是行不通的。你看现在可好，他们想干什么都方便了。我们应该去找一台拍立得相机，固定在茱莉那辆车子的雨刷上。”
“我说啊，你也知道茱莉在玩什么把戏。”雅姬阿姨打岔道，“还不就想装好人，趁约翰服丧的时候收留他，给他一点喘息的空间。”
“可是他为什么要搬出去？”梅丽莎阿姨问。我开始觉得她是在座唯一还有理智的人。“我的意思是说，像这种时候，他不是应该跟自己的爸妈在一起吗？他干吗需要什么喘息的空间？”
“因为他就是凶手啊。”狄安娜阿姨脱口而出，全桌的人一起大笑。
“啊哈，要是玛芮斯·惠勒真的献身给杀人犯，那就大有看头啦。”雅姬阿姨说。全桌的人笑到一半突然打住。安娜贝阿姨打了个小嗝，看一看手表。雅姬阿姨用手支着下巴，吁了一口气，吹得盘子上面包屑纷飞。
“真不敢相信居然会发生这种事。”狄安娜阿姨说着，低下头去看指甲。“我们这个小镇，我们成长的地方，两个跟我们当年一样的小女孩。想到这里，我的胃都要绞在一起了。真是令人作呕！”
“还好我女儿已经长大了。”安娜贝阿姨说，“不然我一定难以接受。可怜的爱多拉，她一定很操心艾玛。”
我跟这些阿姨有样学样，小鸟似的取了一小块面包，像小女孩一样拿在手上，然后话锋一转，把话题从我妈身上带开。“大家真的认为，约翰·肯尼跟这件案子有关吗？还是只是爱说长道短？”我最后四个字字字带刺。我差点忘了，这些女人有本事让她们的眼中钉在镇上生不如死。“我会这样问，是因为我昨天碰到一群女孩子——大概是中学生吧——她们也跟我说了同样的话。”我想最好还是不要直说是艾玛比较好。
“让我猜猜看，是不是四个金发小女生，聒噪得要死，又自以为长得很漂亮？”雅姬阿姨说。
“雅姬老宝贝，你知道你这话是说给谁听的吗？”梅丽莎阿姨拍拍雅姬阿姨的肩膀。
“哎哟，我老忘记艾玛跟卡蜜儿的关系，这两个简直一个是前世，一个是今生，你懂我的意思吧？”雅姬阿姨正笑着，这时她身后传来“啵”的开瓶声，她便直接把酒杯举高让他倒酒，都没转头看待者一眼。“卡蜜儿，你大概已经听说了吧，你家的艾玛是个大——麻烦。”
“听说她们几个，只要有高中舞会都去参加。”狄安娜阿姨说，“而且来者不拒——想当年若男生没供奉几件珠宝，我们几个还不依呢。”她转动手腕上的钻石手链，一番话说得全桌人笑了起来，雅姬阿姨甚至拿拳头捶桌子，像小娃娃在发脾气。
“可是……”
“我不知道其他人是不是也觉得约翰是凶手，我只知道警方找他约谈过。”安娜贝阿姨说，“他们一家的确都是怪人。”
“哦，我还以为你们很要好呢。”我说，“我看你们葬礼结束后还到他们家去。”你们这群骚货，我在心里暗暗补上一句。
“当时全风谷镇的风云人物都在场啊。”狄安娜阿姨说，“那么重要的场合，我们几个怎么可以错过呢？”她本来是想逗大家开心，但雅姬阿姨和安娜贝阿姨却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梅丽莎阿姨环顾餐厅，一副巴不得坐到别桌去的样子。
“你妈妈呢？”安娜贝阿姨突然抛出这个问题。“有空多出来透透气对她比较好。自从事发以后，她就一直怪怪的。”
“她早在这之前就怪怪的了。”雅姬阿姨一边说，下巴一边动着。我在想她是不是快要吐了。
“哦，雅姬，别这么说。”
“我是说真的。卡蜜儿，你听我说，看你妈现在这个样子，你还不如待在芝加哥比较好。你最好赶快回去。”她的表情不再疯疯癫癫，而是一脸严肃，好像很担心我的样子。我再次对她心生好感。
“真的，卡蜜儿……”
“雅姬，闭嘴。”安娜贝阿姨拿起欧式餐包，用力往她脸上砸去。餐包打中她鼻子，弹了开来，咚一声掉回桌上。这种发飙来得快去得快，就像在公园遇到的那个小男孩用网球砸我一样愚蠢。痛不痛还是其次，会有这种举动才令人错愕。雅姬阿姨捂着鼻子，表示确实中弹了，但她还是继续往下说。
“我爱讲什么随我高兴，我偏要说爱多拉会伤害……”安娜贝阿姨起身走到雅姬阿姨旁边，拉着她的手臂，把她从座位上架起来。
“雅姬，你需要催吐一下了。”她说，半是诱哄半是威胁。“你喝多了，不能再喝了，再喝就真的会不舒服喽。我带你去洗手间，让你好过一点。”雅姬阿姨先是把她的手挡开，但是安娜贝阿姨加重手劲，两个人便摇摇晃晃地走远了。餐桌上鸦雀无声。我愣得一张嘴合不起来。
“这没什么啦。”狄安娜阿姨说，“我们老女人也跟你们年轻小姐一样，偶尔也会拌拌嘴的。卡蜜儿，说我们之间有代沟是骗人的。”
 
雅姬阿姨的话在我心头萦绕：看你妈现在这个样子，你还不如待在芝加哥比较好。都被这样警告了，我还要继续待在风谷镇吗？我好奇她跟妈是怎么闹翻的，不可能只是忘了寄卡片而已。我在心里记着，等雅姬阿姨酒醒了再去拜访她。只是她有清醒的时候吗？不过话说回来，我自己也没什么资格说人家。
我借着微醺的酒意，用便利商店的公共电话打去纳什家，是一个小女孩接的，她颤抖地说了声“喂”，然后就没了下文，不管我说请爸爸听，还是请妈妈听，对方都没有回应，我只听到细微的呼吸声，然后是悠长缓慢的一声“喀——哒”，电话就断了。我决定亲自去碰碰运气。
纳什家的车道上停了一辆厢型小货车，是迪斯科年代的产物，小货车旁边还停了一辆黄色轿车，烤漆锈得很厉害，看来夫妻俩都在。我按了电铃，大女儿来应门，但她就只是站在纱门里面，我问她爸爸妈妈在不在，她却呆呆地看着我的肚子。纳什一家个头都不高。眼前的是阿什莉，很娇小。我知道她今年十二岁，但她的外表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行为举止也是，跟我上次来看到的胖小弟一样。她正在吃头发，小罗伯特晃到她身边，看到是我，立刻哇哇大哭起来，这个小姐姐听到弟弟哭了，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小罗伯特哭得更大声了。过了一分钟，贝琪·纳什才姗姗走到门边，表情跟两个孩子一样不知所措。我自我介绍一番后，她看起来更糊涂了。
“我们风谷镇没有地方报纸。”她说。
“对，但我是在芝加哥《每日邮报》工作。”我说，“我们是在芝加哥，位于伊利诺伊州北部。”
“呃……这种事都是我老公在处理。”她说着，伸手去梳理儿子的金发。
“我不是来推销报纸的，那个……纳什先生在家吗？能不能让我跟他说几句话？”他们三个一齐后退，远离纱门。过了几分钟，罗伯特·纳什领着我进入屋内，将沙发上的换洗衣物丢到一旁，挪出空间来让我坐。
“这地方简直是猪窝。”他刻意提高音量对他太太抱怨。“很抱歉家里这么乱，卜蕾小姐。自从安走了以后，事情就乱成一团。”
“不要紧。”我一边说，一边从屁股底下拉出一条男士内裤。“我住的地方也差不多像这样。”其实恰好相反。我跟我妈只有一点很像——就是洁癖。我必须很努力才能压抑自己熨袜子的冲动。刚出院那阵子，我把家里大大小小的东西都拿来煮沸消毒：镊子、睫毛夹、发夹、牙刷。这是我唯一的嗜好。但我后来还是把镊子扔了。它那尖尖的两端多么闪亮、多么温暖，常让我在半夜魂牵梦萦。
唉，我真是龌龊！
我暗自祈祷贝琪·纳什凭空消失。我指的是真的消失。她的存在感极低，低到我可以想象她从人间缓缓蒸发，在沙发边缘留下黏糊糊的印子。但她偏偏赖着不走，好像在想着要如何加入对话，眼神在我和她先生之间扫来扫去，我们根本都还没开口交谈呢。她的三个小孩也在一旁走来走去，像金头发的小幽灵，看不出来是懒惰还是愚蠢。老大很漂亮，可能还混得出一点名堂；但那摇摇摆摆走进客厅的老二，身材肥短，眼神呆滞，注定整天索求无度大啖小蛋糕；老幺长大后大概就只能蹲在加油站的停车场喝啤酒，愤世郁闷，跟我第一天来看到的那帮男孩子一样。
“纳什先生，我需要再跟你谈一谈安，写成一篇长篇报道。”我开口道，“谢谢你上次愿意拨冗，但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请教你。”
“只要能让社会大众多多关心这件案子，我们愿意配合。”他说，“你还需要知道什么？”
“安喜欢玩什么游戏？爱吃什么东西？团体中她是带头的还是跟班？是交游广阔还是只有几个知心朋友？她喜不喜欢上学？星期六休假都做些什么？”纳什一家人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没人开口。“就先问这么多好了。”我微笑着说。
“这些问题大部分得由我太太来回答。”他说，“我们家她负责……带小孩。”他转头面向贝琪，她把一条连衣裙摊在膝盖上，折了又折，折了又折。
“她喜欢吃比萨和鱼柳条。”她说，“她跟很多女同学都很要好，但只有少数几个比较亲密，你懂我的意思吧。她常常自己一个人玩。”
“妈妈你看，芭比没有衣服穿了。”阿什莉说。她拿着裸体的塑料娃娃在妈妈面前晃来晃去，看我们三个都不理她，就把娃娃扔在地上，在房间里转圈圈，假装在跳芭蕾舞。蒂法妮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把拾起地上的芭比，扳开那双古铜色的橡胶假腿，开合开合，开合开合。
“她很强悍，是我四个孩子里面最强悍的。”罗伯特·纳什说，“如果她是男生，一定可以当橄榄球员。她光是跑来跑去，就可以撞出一身伤，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破皮擦伤都是家常便饭。”
“安是我的嘴巴。”贝琪静静地说完，接着就不作声了。
“什么意思，纳什太太？”
“安很爱说话，她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这是件好事。通常是好事。”她停了几拍，我看得出来她在思索，所以就静静地等她继续往下说。“你知道，我本来以为她会成为律师或是大学辩论社成员，我以为她将来会有一番成就，因为她……虽然她说话都不经过大脑，跟我一样，但我觉得我说的话都很蠢，但安却认为她说的话大家都爱听。”
“你刚刚提到学校。”罗伯特·纳什打岔道，“安就是因为话太多，才会在学校惹上麻烦。她可能有点霸道，有几次老师还打电话到家里来，说她上课表现不佳。这丫头实在是调皮了一点。”
“但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是因为她太聪明的缘故。”贝琪·纳什补充道。
“她是有一点小聪明没错。”罗伯特·纳什点头说，“有时候我觉得她自认为比她老爸还聪明，有时候她真的自认为比她老爸聪明。”
“你看，妈妈！”肥短的蒂法妮决定不再咬芭比的脚趾，忽然跑到客厅中央表演翻筋斗。阿什莉不知哪来的怒气，发现妈妈的注意力转移到妹妹身上，立刻气得哇哇乱叫，用力推了妹妹一把，还用力扯她的头发。蒂法妮张大嘴号啕大哭，小罗伯特看到姐姐哭，也跟着哭了起来。
“都是蒂法妮害的。”阿什莉尖叫着，也开始大声叫起来。
我破坏了三姐弟之间微妙的平衡。小孩生得多的家庭，手足之间难免会为了小事争风吃醋，这点我很清楚，况且这几个小孩不仅要彼此较劲，还要跟死去的姐妹争宠，内心一定非常惊慌吧。我真同情他们。
“贝琪。”罗伯特·纳什轻声地说，稍稍挑起眉毛。贝琪把小罗伯特抱起来背在背上，接着一手拉起坐在地上的蒂法妮，一手挽着不听劝的阿什莉，四个人火速从客厅离开。
罗伯·纳什望着他们的背影，沉默了一秒。
“那两个女孩子，已经像这样一年了。”他说，“她们变得像小小孩一样，明明现在应该是要急着长大才对。安不在，整个家都变了，变得比我想的还……”他在沙发上挪了挪身子。“她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你懂我的意思吗？你可能会想，她才九岁，能怎样？羽毛都还没长齐呢！但是安很有个性。她碰到事情会怎么想，我大概都猜得出来。像我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我知道她哪里会觉得好笑，哪里会觉得无聊，但其他几个小孩我就没办法猜了。唉，我连我老婆都没办法猜。安这个孩子，你就是能感觉得到她在那里。我实在……”罗伯特·纳什喉咙一紧，站起来，转过身，转回来，又转过去，接着绕到沙发后面，跟我面对面。“该死的，我要我的安回来。没有她，我要怎么办？这个家就只能这样了吗？”他挥舞着手，指着他太太和儿女离开的地方。“如果这个家就只能这样，那还有什么意思？一定要把那个男的揪出来，因为他欠我一个解释：为什么是安？我死都要知道！她是我唯一觉得将来会有出息的孩子。”
我安静了一秒，能感觉脖子上的脉搏跳动。
“纳什先生，有人暗示我说，安的个性——你刚刚也说过她很强悍——可能激怒了一些人。你觉得这和她的案子有没有关系？”我感觉出他对我起了戒心。他坐回沙发上，刻意靠着椅背，摊开手，装作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激怒谁？”
“呃，我知道安和邻居家的鸟有点过节？她好像弄伤了那只鸟？”罗伯特·纳什揉揉眼睛，盯着脚尖。
“天啊，这里的人还真八卦。没有人能证明安弄伤了那只鸟。她和那家人本来就有仇。就是住在对面的乔伊·杜克。他家那几个女儿比安大几岁，动不动就来开她的玩笑，惹安生气。有一天，她们找安到她们家去玩，安玩回来以后，她们就一直嚷嚷说是安杀了那只该死的鸟。”他哈哈一笑，耸了耸肩。
“要是真是那样我也无所谓。那只老鸟，吵死人了！”
“你觉得安如果被激怒了，会做出伤人的举动吗？”
“哼，笨蛋才会去激怒安。”他说，“她对这种事是没法忍受的。她可不是什么淑女。”
“你觉得凶手是她认识的人吗？”
纳什从沙发上拾起一件粉红色的T恤，折成四方形，跟手帕差不多大。“我本来觉得不是，但现在我觉得是。我想她是跟着认识的人走的。”
“你觉得她比较可能跟男人走还是跟女人走？”我问，“你听说过詹姆斯·卡比西的故事吗？”我点点头。
“呃，小女生会比较相信有妈妈味的人，对吧？”这要看她妈妈是个怎样的人，我心想。
贝琪·纳什忽然出现在门口，低头看着膝盖说：“罗伯特，爱多拉来了。”我的胃不听使唤地揪了一下。
我妈像一阵微风旋了进来，散发着清爽的海水味。虽然她人在纳什家，但看起来却比纳什太太还要自在。这是我妈与生俱来的本领，她就是有办法让其他女人觉得微不足道。贝琪·纳什退出房间，像20世纪30年代电影里的女仆。我妈没有跟我眼神交会，径直向罗伯特·纳什走去。
“罗伯特，贝琪跟我说你们这里来了个记者，我马上就想到一定是我女儿。我很抱歉，不好意思打扰你了。”罗伯特·纳什看一看我妈，又看一看我。“这位是你女儿？怎么我完全不知道。”
“哦，这很正常。卡蜜儿不是那种恋家的人。”
“你怎么不早说？”纳什先生问我。
“我说过我是风谷镇人啊。我只是不知道你会想知道我妈是谁。”
“我没有生气，你不要误会。只是你妈是我们家的好朋友。”他说话的口气，好像我妈是帮助他们家的大善人。“她给安上家教课，教安英文和拼字。她跟安很亲。安很骄傲自己有一个大朋友。”我妈端坐着，两只手叠放在大腿上，裙摆在沙发上散开，她对我使了个眼色，好像在警告我不要多嘴，但天知道我能多嘴什么。
“这我怎么都不知道？”我终于吐出这几个字。这倒也是实话。我原本以为我妈又在过度渲染自己的哀伤，但其实根本不认识这两个女孩子；不过更令我讶异的，是我妈居然会为善不欲人知。不过她为什么要给安当家教呢？我小时候她是我们学校的辅导员，但她的目的，主要是想跟镇上其他主妇交游往来。我是知道她能者多劳，只是没想到她竟然肯花整个下午的时间，到风谷镇西区陪伴一个野丫头。我有时候真是小看我妈了，我想。
“卡蜜儿，我想你该走了。”我妈说，“我是来拜访朋友的。这阵子只要你在身边，我就没办法放松。”
“可是我跟纳什先生还没谈完。”
“不，你们已经谈完了。”她看着纳什先生，要他附和。他尴尬地笑了笑。人没办法盯着太阳看太久，最后总是要低头。
“不如以后再接着谈吧，卡……卡蜜儿小姐。”我眼前突然闪过屁股上的两个字：处罚。我感觉到字在发烫。
“谢谢你，纳什先生，抱歉占用你宝贵的时间。”我大步走出客厅，避免跟我妈目光接触，还没到车子旁边，泪水早已扑簌簌落下。

第七章
有一次，我在芝加哥寒冷的街角等红绿灯，一位盲眼男子喀喀喀喀走过来，这是哪两条街的交叉口，他问。我没有回答。他转过头来对着我说，有人在吗？
我在这里。说完我吓了一跳，这四个字真是令人安心。后来只要惶恐的时候，我就会大声告诉自己：我在这里。这种存在感很不寻常。我总觉得只要一阵暖风，就会把我卷走，永远消失，连一片指甲都不会留下。有那么几天，这种想法使我安心；也有那么几天，使我寒心。
这种自卑的感受，我想，是源自于我扑朔迷离的身世，至少精神科医生是这么认为的。我早就放弃去追寻有关我生父的一切；每次想起他，我顶多只能拼凑出父亲的普遍形象，无法再往下细想他上街都买什么杂货，晨间都喝什么咖啡，也无法想象他回家跟孩子团聚的模样。我常常想，我会不会哪天在路上撞见跟我一模一样的女孩。我小时候拼了命地想找出我跟我妈妈相像的地方，想证明我真的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我会趁她不注意的时候观察她，偷偷从她房里摸出裱框的半身照，说服自己我遗传了她的眼睛，或是骗自己也许我们像的不是五官，而是小腿的曲线，或是脖子的弧度。
她从不告诉我她跟亚伦是怎么认识的，我知道的一切都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她不鼓励我问她问题，认为这是她的隐私。记得有一次，我听到大学室友跟她妈妈通电话，让我大吃一惊，她们母女什么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聊，而且她妈妈完全不管她，几乎放任到纵容的地步。她净是报告一些蠢事，例如选了课却忘记去上——她完全不记得自己一周有三天地理课——而且还讲得很得意，跟幼儿园小朋友蜡笔画得到小红花一样得意。
后来见到她妈妈，她在我们寝室里忙来忙去，问东问西，而且还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她给艾莉森一大包安全别针，说以后可能会用到，后来她带艾莉森出去吃午饭，我在房间里扑簌簌落泪，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艾莉森妈妈的举动如此随意、和善，看得我都糊涂了。难道天底下的妈妈都像这样吗？会顾虑女儿需不需要安全别针？我妈每个月只打一次电话给我，打来也只问一些实际的问题，诸如成绩、课程、缴费明细。
我小时候从来不告诉妈妈我最喜欢的颜色，也没说过我长大以后要帮女儿取什么名字，她大概连我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我当然更不可能因为凌晨做了噩梦，就泪眼婆娑地跑到她房间找她。我一直觉得自己小时候很可怜，居然从没想过要寻求妈妈的安慰。她从来没说过她爱我，我也从来不认为她爱我。她会照顾我，生病时也会喂我吃药。哦，对了，她还会买含有维生素E的乳液给我擦。
有段时间，我说服自己：妈不是故意疏远我，只是她遭受过丧女之痛，所以需要自我防卫。事实上，虽然她嘴上没说，但我觉得她不太会跟小孩子相处。她其实讨厌小孩子吧，我想。我曾经嫉妒过，也曾经怨恨过，当年那腔嫉妒和怨怼，至今依然鲜明炙热。她可能曾经真的想要生个女儿。我打赌她小时候一定做过当妈妈的白日梦，想象自己是一只涨奶的母猫，宠孩子、舔孩子。她对孩子有一种贪婪的渴望，总像饿虎扑羊般扑上去。我在人前也是个有人疼的孩子。她为玛丽安流干了眼泪，之后就开始带我到镇上炫耀。她笑盈盈地看着我，揶揄我，连在人行道上驻足聊天，都不忘要呵我的痒。但是一回到家，她就立刻飘进房间，像一句没说完的句子，留我一个人坐在她房外，脸颊贴着房门，在脑海里重播今天的点点滴滴，回想任何触怒她的小细节。
 
在纳什家碰到我妈后，我到富士乡村酒吧喝了几杯。我知道我喝多了，但反正我没有喝醉啊，我跟自己辩白道。再喝一点点就好。我喜欢把酒想象成润滑油，多了这层保护，就不用害怕脑袋里尖锐的思绪。酒保是个圆脸，高中时编在我后面两个班，我记得他绰号叫“保哥”，但因为没有把握，所以没有叫出口。他嘴里嘟哝着“欢迎回来”，一边往我的广口瓶倒了七分满的波旁酒，再斟上可乐，然后对着餐巾架说：“本店请客。我们不收漂亮小姐的钱。”他整张脸红到了脖颈，然后假装有急事，连忙往吧台另一边钻去。
我沿着尼侯街开车回家。尼侯街穿过小镇，我的昔日同窗有好几位都住在这条街上，越靠近我家，两旁的宅邸越显得气派豪华。我瞥了一眼凯蒂·蕾西的娘家。十岁那年，她爸妈把古老的维多利亚大宅推倒，重新盖了一幢单薄的宅邸。
一条街外，有个小女孩噗噗噗噗驾着贴满花朵贴纸的高尔夫球车。她梳着繁复的发辫，像可可粉包装上的阿尔卑斯山少女。艾玛。她趁妈妈去纳什家做客，偷偷溜出来玩。自从娜塔莉事件后，就很难得在镇上看到落单的小女孩。
她往东边开，那是养猪场的方向。我拐个弯，跟在她后面慢慢开，车速慢到差点熄火。
前面一段下坡路称了艾玛的心，高尔夫球车疾速下冲，速度快到发辫都飞扬起来。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乡间。草长而枯黄，牛群闷得发慌。谷仓像老人佝偻着背。我在路边歇了几分钟，让艾玛先走，等到快要看不见了，才保持距离开在她后面。我跟着她经过了好几户农舍，还有一个卖核桃的摊儿，看摊儿的是一个小男孩，他学电影明星快活地抽着烟。不久之后，粪便和唾沫的恶臭在空气里弥漫开来。我知道我们要去哪里了。十分钟后，铁猪栏在眼前出现，像一排又一排的书钉，闪闪发光。尖锐的猪叫听得我耳朵都要出汗了，仿佛生锈的井泵在哀号。我的鼻翼不自觉地一合一张，眼底也泛出泪水。去过肉制品加工厂的人就会懂我的感受。这臭味既不是空气也不是水，而是固体，你非得在上面挖个洞才能透口气，可是偏偏又挖不出洞来。
艾玛咻地驶进养猪场大门，岗哨里的警卫跟她挥了挥手。但我就没那么好过了，只好祭出那个管用的名字：爱多拉。
“对，爱多拉还有个成年的大女儿，我想起来了。”站岗的老人说。他名牌上标着荷西，是墨西哥人常见的名字。我在他身上多看了几眼，看有没有断了哪根手指。站岗这种好差使通常轮不到墨西哥人，除非工厂亏欠他。这里的工厂都是这样，最下贱、最危险的工作都交给墨西哥人去做，尽管如此，白人主管还是对墨西哥人抱怨连连。
艾玛停在一辆卡车旁边，拍一拍身上的灰尘，然后好像有要事在身，直直朝前方迈步走去，先经过屠宰场，再从左右两排猪圈中间穿过去，绯红的猪鼻子不断从木板的缝隙钻出来，她最后进了一间铁皮屋，是饲养小猪仔的地方。大部分的母猪都是受孕再受孕，生下一窝又一窝的小猪仔，生到后来不行了，就送进屠宰场，但若身体还挺得住，就被抓去喂奶——侧翻过身，叉开腿，露出奶子，被捆绑在育猪舍的栏杆上。猪这种动物既聪明又合群，但像这样被迫喂奶，跟生产线上的机器一样，简直让母猪生不如死。不过想死倒不难，一旦奶水被榨干，这些母猪便称愿了。
这么不人道的做法，我光是想到就要作呕，但更是震撼，看完人性少说也要减三分，跟目击强奸却不举报一样残忍。我看到艾玛在铁皮屋的另一端，站在育猪舍的栏杆旁边观看。谁也没去注意艾玛，仿佛对她出现在这里习以为常。工人合力把一头母猪捆绑在育猪舍的栏杆上，艾玛跟其中一位工人眨眨眼睛；工人绑妥后，便开车出去载另一批猪仔过来。
我待不下去了。我迈开步伐，起初还慢悠悠的，接着便拔腿狂奔，火速往车子的方向跑去。车门关上，广播声音震耳欲聋，温热的威士忌呛辣喉头。我驶离臭气，驶离嚎叫，驶离那个孩子。

第八章
艾玛。我对她一直都没什么兴趣，现在兴趣可浓厚了。养猪场那一幕让我喉头一紧。我妈说全校就属她最有人缘，这我相信；雅姬阿姨说再也挑不出比她更卑鄙的女孩，这我也相信。生活在我妈的恶毒旋涡中，人格多多少少都会有点扭曲。但艾玛是怎么看待玛丽安的呢？我很好奇。活在我妈阴影的阴影下很不好受吧。不过艾玛是个聪明的孩子，只在外面作怪，在我妈身边就变得甜美又听话，什么都要家人帮忙；如果不这么做，她就得不到母爱。
但她生性暴戾，会大发脾气，掴同学巴掌，加上我最近发现她丑陋的一面：她对下流的事物情有独钟。这让我联想起安和娜塔莉的故事。艾玛跟玛丽安一点也不像，不过倒有几分安和娜塔莉的味道。
 
傍晚时分，还没开饭，我决定再去肯尼家碰碰运气。我一定要从他们嘴里套出几句话，不然根本没办法写这篇报道，如果套不出来，柯瑞就会要我退出。对我来说，离开风谷镇根本不痛不痒，但我要证明我有能力照顾自己。我的信誉现在岌岌可危，毕竟会在身上刻字的女人，很难得有老板肯交付重任。
我开车经过娜塔莉的陈尸地点。三根粗短的蜡烛早已被风吹熄，花束包在超市的包装纸里，显得十分廉价，灌了氦气的爱心气球萎靡不振，无精打采地上下飘动，这些东西被艾玛认为不值一偷，凄凉地堆在一起。
肯尼家的车道上停了一辆红色敞篷车，娜塔莉的哥哥坐在前座，跟副驾驶座上一个相貌配得上他的金发女孩聊天。我并排停在他们旁边，两人先是偷瞄了我几眼，然后决定假装没看见。金发女孩突然开怀大笑，红色的指甲绕着大男孩后脑勺的棕发。我尴尬地点个头，很草率，我肯定他们根本没看见，我轻手轻脚地经过敞篷车，往大门口走去。
来应门的是娜塔莉的妈妈。屋子里很静，很黑。她的脸上挂着欢迎的微笑，没认出我是谁。
“肯尼太太，很抱歉这种时候还来打扰你，但我有话想跟你说。”
“有关娜塔莉的事吗？”
“对。可以到里面坐一坐吗？”这招很下流，完全不需表明身份，就可以偷偷摸摸混入屋内。柯瑞总爱说：记者就像吸血鬼。你不邀请，他们也进不去；但一旦进去了，没把人榨干他们是不会走的。她打开门。
“哇，屋子里真凉快，谢谢你。”我说，“听说今天气温会飙升到三十二摄氏度，但我想不止吧。”
“我听说是三十五摄氏度。”
“我想也是。可以麻烦你给我一杯水吗？”这招也是屡试不爽：女人啊，只要对谁好过，就很难撵他出去。如果你刚好过敏或伤风，向她要纸巾会更有效。女人喜欢弱者。我指的是大部分的女人。
“当然。”她迟疑了一下，看着我，好像想知道我的身份，但又不好意思开口问。殡葬业者？神职人员？警察？医护人员？吊唁的民众？她这几天遇到的人，可能比去年一整年加起来还要多。
趁肯尼太太在厨房忙，我四下张望。客厅和之前完全不一样，家具全部归位，不远处的桌上摆着一张照片，照片里是肯尼家的两个孩子，穿着红色毛衣和牛仔裤，分别倚在大桦树的两边。男孩笑得很勉强，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女孩的身高还不及他一半，一脸严肃，好像古时候银版照片上的人物。
“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约翰。他又乖巧又和善，是我的骄傲。上周刚刚高中毕业。”
“好像提前了一点——我也是同一所高中毕业的，记得我那时候要熬到六月。”
“嗯。暑假那么长，真不错。”
我微笑。她微笑。我坐下来，小口小口喝着水，怎么也想不起来柯瑞说混进客厅后下一步该做什么。
“我们其实不算真的认识。我叫卡蜜儿·卜蕾。芝加哥《每日邮报》的记者，前几天晚上跟你通过电话。”她笑容僵住，下巴动了起来。
“为什么不早说。”
“我知道你这阵子一定很不好过，我也只想请教你几个问题就好……”
“不行。”
“肯尼太太，我想要替你们家讨回公道，这是我这趟来的目的。大众知道得越多……”
“你们报社就越赚。这一套我早就听腻了。我警告你最后一次：不准再踏进我家门，不准跟我们联络。其他我没什么好说的。”她起身，居高临下地俯瞰我，脖子上挂着一条木质串珠项链，正中央镶着红色大爱心，跟葬礼当天一样；爱心在她胸口摆晃，好像催眠师的怀表。
“你这个寄生虫。”她对着我开骂，“我看到你就恶心，希望你哪天能回头看看自己有多丑陋。现在请你马上离开。”她尾随我走到门口，好像没亲眼看我走出她家门，就不放心我是真的离去。她在我背后把门摔上，手劲很大，震得门铃都响了起来。
我站在阳台上，羞红了脸，心想：那条爱心项链一定会让我的报道增色不少。金发女孩坐在红色敞篷车上看着我。男孩子已经走了。
“你是卡蜜儿·卜蕾吧？”她喊道。
“我是。”
“我还记得你。”金发女孩说，“虽然你住在这里的时候我还小，但大家都知道你是谁。”
“你叫什么名字？”
“玛芮斯·惠勒。你不会记得我的。你上高中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傻瓜呢。”
原来是约翰·肯尼的女朋友。我听过她的名字，多谢那几位长舌的阿姨，但我不认识她本人。不过，她说她知道我，这我一点也不惊讶。风谷镇长大的小女孩，总是密切关注学姐的一举一动：谁跟最受瞩目的橄榄球员约会，谁当选校花，谁是风云人物。女同学之间还会像交换棒球卡那样，互相交换偶像的最新八卦。我还记得茜茜·慧德，她在我小时候是卡杭高中的毕业舞会皇后。有一次她跟我打招呼，我立刻跑到药妆店买了十一支唇膏，看哪一支才是她涂的那种粉红色。
“我记得你。”我说，“没想到你已经可以开车了。”她被我的谎话逗得咯咯笑。
“你现在是记者，对吧？”
“对，在芝加哥。”
“我帮你找约翰接受采访吧。保持联络。”
玛芮斯一溜烟地开走了。她说“保持联络”的声调，补涂唇蜜的姿态，还有她毫不关心我采访的主题是个死去的十岁小女孩，从这几点来看，我敢说，她是个志得意满的女孩。
 
我打电话去镇上的五金行——就是发现娜塔莉尸体的那一家。我没表明身份，一接通就说想整修浴室，重铺地砖。要把话题转到谋杀案上倒不难。
“最近应该有很多人担心居家安全问题吧？”我旁敲侧击道。
“就是说啊，太太。最近几天锁链卖得很好，还有一堆人要加固门闩。”接电话的人大吐苦水。
“真的啊？有几户呢？”
“大概三十五户左右吧，我想。”
“大部分都有家庭、有小孩吗？”
“哦，对呀。他们的确不应该掉以轻心，对吧？我们也想替娜塔莉的家人出点力。”他稍做停顿。
“你要不要过来看看几块瓷砖？”
“再说吧，谢谢你。”又完成一项采访工作，而且还不需要低声下气、任人辱骂，当哀怨的母亲的受气包。
 
晚上我和理查德共进晚餐，他挑了一家名叫葛绿蒂的家庭餐馆，带沙拉吧，吧台上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沙拉，只在最后面摆了一小盒莴苣，苍白、油腻，好像事后想到放上去的。我迟到了十二分钟，尴尬地看着理查德跟女侍者聊天，她活泼健谈，一张脸圆滚滚的，跟烤箱里的派很搭。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一心陶醉在自己跟理查德的未来中，偷偷在心里写日记，编织今晚的浪漫。
“卜蕾。”他说，一双眼睛紧盯着女侍者。“你未免也迟到太久了。你该庆幸有小琼安在这里陪我。”女侍者哧哧笑了一阵，瞪了我一眼，领着我们到角落的包厢。“啪”一声，她把黏腻的菜单摆在我面前，转身离去。桌面上有杯盘的印子，是上一位顾客留下的痕迹。
不一会儿，女侍者回来了，推给我一小杯水，捧着一杯碳酸饮料给理查德。“看吧，理查德——就跟你说我没有忘记，对吧？”
“所以我才那么喜欢让你服务啊，琼安。”
“嗨，卡蜜儿，听说你回到镇上了啊。”这句话我听到不想再听了。仔细一看，原来这个女侍者也是我以前的同学。我高二有一学期跟她特别要好，那时候我们跟全校最帅的两个男生约会，我的叫菲尔，她的叫杰瑞，两个人都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秋天打橄榄球，冬天玩摔跤，一年四季都开派对，地点就在菲尔家地下一楼的娱乐室。我脑中突然闪过我跟她推开玻璃门，手牵着手走到雪地里撒尿，两个人喝得醉醺醺的，根本没脸上楼见菲尔的妈妈。
“嘿，琼安，真高兴见到你。最近好吗？”
她两手一摊，环视餐厅。“你看也知道。你待了这几天，应该早就听说了吧？鲍比跟你问好。鲍比·基得。”
“哦，对！天啊……”我都忘记他们两个结婚了。“他还好吗？”
“老样子。有空过来坐坐啊。我们住在费雪路那边。”
我可以想象自己坐在基得家的客厅里，时钟嘀嗒，我绞尽脑汁，拼命找话题跟鲍比和琼安聊。但琼安会负责找话，她每次都这样，宁可大声朗读街上的招牌，也不愿意冷场。如果鲍比也没变的话，就应该还是跟以前一样和善、沉默寡言。他的爱好不多，只有听到打猎两个字，他那双青灰色的眼珠才会亮起来。记得高中的时候，他每杀一头鹿，都会把鹿蹄留下来，他的口袋里永远装着最新的战利品，一看到附近有坚硬的桌面、墙面，就把鹿蹄掏出来当鼓棒敲打。我总觉得那阵阵鼓声是死鹿的摩斯密码，是餐桌上的鹿肉发出的求救讯号，无奈已经太迟了。
“两位吃自助餐吗？”
我跟她要了一瓶啤酒，引来一阵长长的沉默。琼安转头去看着墙上的挂钟说：“呃，我们八点以后才供应啤酒。看在我们都是老朋友了，我试试看能不能帮你偷一瓶过来，嗯？”
“我不想给你添麻烦。”风谷镇的供酒时间是店家自己随便订。订五点钟还说得通，订八点就是存心跟人过不去。
“一点也不麻烦，卡蜜儿，我已经好久没碰到这么有趣的事了。”
趁着琼安去帮我偷酒，理查德跟我先去夹菜，我们的盘子上堆着炸牛排、玉米粥、土豆泥，理查德还多舀了一块摇摇晃晃的果冻，走回餐桌时已经融化得差不多了。我坐下来，这才发现琼安已经在坐垫底下藏了一瓶啤酒。
“你都这么早喝酒吗？”
“不过是瓶啤酒。”
“你进来的时候我就闻到你呼出来的酒味了，用口香糖掩盖住，超凉薄荷的？”他对着我笑，好像只是好奇，没有要说教的意思。我敢肯定他在审讯室里的表现一定很优秀。
“口香糖，有；喝酒，没有。”
老实说，这就是我迟到的原因。在我开进停车场的前一秒钟，我想起来我离开肯尼家之后喝了点小酒，需要吃点东西盖住酒气，所以就又往前开了几条街去买口香糖。超凉薄荷的。
“好吧，卡蜜儿。”他温柔地说，“别担心，反正这不关我的事。”土豆泥被果冻染成鲜红色，他舀了一口，安静地吃着，似乎有点惭愧。
“你想要知道风谷镇的哪些事？”我觉得自己让他大失所望。我好像漫不经心的妈妈，答应小孩他过生日要带他去动物园，后来却说话不算话。我愿意向他坦白，接下来不管他问我什么问题，我都一定据实以告，就算是补偿他——突然，我反应过来，原来他刚才问我有没有喝酒，其实是想激我，让我心虚惭愧？真高明！
他盯着我看，看得我自觉矮人一截。“我想了解这里的暴力事件。每个地方的特色都不一样，这里是公开施暴还是偷偷来？是集体犯罪，譬如打群架、轮奸，还是个人作案？罪犯是谁？受害者又是谁？”
“呃，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办法完整叙述这里的犯罪史。”
“说一说你从小到大目睹过的暴力事件。”我忽然想起我妈和那个小宝宝。
“有个女人伤害小婴儿。”
“是打它？还是揍它？”
“是咬它。”
“好。是男婴还是女婴？”
“女婴吧。我那时候还小，所以不太肯定。”
“是那女人的孩子吗？”
“不是。”
“很好、很好，这样就对了。是个人作案，对女婴施暴。是谁干的？我要查出来。”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是某人的亲戚，从外地来的。”
“那有谁知道她的名字吗？我是说，她在这里或许有人脉，值得好好调查一番。”
我觉得我四肢解体，断手断脚就像漂流木，在油腻的湖面上漂荡。我拿叉子的齿尖戳我的指腹。光是说出这件事就够我受的了，没想到理查德还盘问得那么仔细。
“嘿，我以为你只想大致了解这里的暴力事件。”我说。我的声音在充血的耳朵里听起来很空洞。
“我不知道细节。我不认识那个女的，也不知道她跟谁在一起。说她是外地人也只是我的揣测。”
“我还以为记者不能胡乱揣测呢。”他又露出微笑。
“我那时候又不是记者，还只是个小女孩……”
“卡蜜儿，对不起，让你那么不好受。”他把我手上的叉子抽走，故意摆在他那边，然后牵起我的手，吻了一下。我看见口红从我右边的袖口爬出来。
“对不起，我无意拷问你。我这警察真坏！”
“要把你想成坏警察还挺难的。”
他露齿而笑。“的确有点勉强，都怪我这张娃娃脸！”接下来的一秒钟，我们各喝各的饮料。他转着盐罐说：“我可以再问你几个问题吗？”我点头。
“餐点都还满意吗？”琼安突然带着一张笑脸出现。
“你有办法再偷拿一瓶酒来吗？”
“两瓶。”理查德说。
“好吧，但这次是看在理查德的面子上，因为他给小费最大方。”
“谢啦，琼安。”理查德扬起嘴角。
“你有看出一些规律对吧？这次遭受攻击的都是女性。大家对这些攻击事件的态度也很消极。”
“可是纳什家和肯尼家的女孩都没有遭到性侵害啊。”
“我想从我们男人的角度来看，拔牙跟强暴一样，都是权力的展现，都是一种入侵，而且需要极大的力气，每拔一颗牙……就是一种解脱。”
“这算是采访吗？”
“要是我在你们的报纸上看到这段话，或是在你写的文章发现你影射我们的对话，我就再也不跟你说话了。不过倒霉的人是我，因为我喜欢跟你说话。干杯。”理查德用空酒瓶“锵”一声碰了我的酒杯。
我没说话。
“说真的，跟我出去约会嘛。”他说，“出去玩一玩，不谈工作的事。我的头脑需要休息一个晚上，不要再去想这些事，享受一下乡下的娱乐。”我挑起眉毛。
“像拉太妃糖啊，抓猪比赛啊。”他一边说一边扳手指。“自制冰激凌、开小车逛大街……哦，这附近有没有那种好玩的游园会啊？我可以让你看看我的力气有多大。”
“像你这种态度，怪不得会那么受欢迎。”
“琼安就喜欢我。”
“那是因为你付她小费。”
我们后来去了阿瑟公园，两个大人塞在小小的秋千上，在温热的夕阳余晖中前后摆荡。这是娜塔莉死前最后被目击的地方，但我们都不去提这件事。棒球场的另一端，一座石造喷泉不断喷出水，不到劳动节[1]不停歇。
“我看到很多高中生半夜在这里开派对。”理查德说，“维克里最近太忙，抽不出时间来赶他们走。”
“从我高中的时候就这样了，饮酒作乐在这里没什么大不了的。显然只有葛绿蒂那家餐馆是例外。”
“我很想看你十六岁的样子。我想你是那种乖乖女，有脸蛋、有钱、有头脑。在这种地方，一个人一旦什么都有了，就会开始作怪。我可以想象你站在那里——他说着便指着一排排破烂的户外看台——灌醉一群男生。”
跟我在这座公园做过的坏事比起来，他说的根本不值一提。我的初吻在这里，那年我十三岁。棒球队的学长说要照顾我，把我带进树林里。青涩的爱。不久之后，我就参加了那场橄榄球员开的派对，彻夜狂欢。
“该玩的我都玩过了。”我说，“有钱有脸蛋，在风谷镇铁定吃得开。”
“头脑呢？”
“头脑要藏起来。我有很多朋友，但没有一个知心的，你懂吧？”
“可以想象。你跟你妈感情好吗？”
“也没特别好。”我喝多了，脸上又闷又热。
“为什么？”理查德把秋千扭过来，跟我面对面。
“我觉得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妈妈，有人天生不适合当人家的女儿。”
“她曾经伤害过你？”这个问题问得我心惊胆战，尤其刚刚吃饭才聊过那个话题。她伤害过我吗？我敢保证，总有一天，我会梦到她抓我、咬我、捏我。我觉得这些事情全都发生过。我想象自己撩起上衣，给他看我身上的疤，尖叫着要他看啊！整个人沉浸在这个举动当中。
“你这样问好奇怪，理查德。”
“对不起，因为你听起来很……难过，很生气。”
“亲子关系健全的人才会说这种话。”
“我心虚了。”他大笑。“换个话题怎样？”
“好。”
“好啊，我看看……聊点轻松的好了。找些适合边荡秋千边聊天的话题。”理查德对着我挤眉弄眼，绞尽脑汁。“想到了。你最喜欢什么颜色？吃冰激凌最喜欢什么口味？最喜欢哪个季节？”
“蓝色，咖啡，冬天。”
“冬天。谁会喜欢冬天。”
“冬天天黑得早，我喜欢。”
“为什么？”
因为天黑表示一天又结束了。我喜欢划掉日历上的日期。一百五十一个叉，没发生什么恐怖的事；一百五十二个叉，世界还没有毁灭；一百五十三个叉，我还没有害死人；一百五十四个叉，还没有人讨厌我。有时候我会惶惶不安，直到剩下的天数可以用五根手指头数出来。再撑三天，我就再也不用为生活操心了。
“我就是喜欢黑夜。”我还想多说一点，没有要说很多，只是还想再多说一点。这时，一辆破烂的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在对街停下来，艾玛和她的金发跟班从后车门鱼贯而出。艾玛往前凑向驾驶座的窗户，露出乳沟挑逗开车的男孩，他留着一头油腻的长发，发色金色偏灰，典型的开跑车的小鬼。三个跟班站在艾玛身后，屁股翘得高高的，其中最高的那个身材高挑纤细，只见她转过身去，背对着同伴，假装弯腰绑鞋带。真有心机。
她们朝我们的方向走来，艾玛夸张地挥舞着手，抗议排气管吐出的黑烟。我承认她们的确很火辣。柔顺的金发，心形的脸蛋，纤细的双腿，穿着迷你裙配紧身短T恤，露出平坦的小腹。除了那个叫小焦的女孩，她的胸部太高太挺，一看就知道是垫的，其他三个都是真材实料，非常丰满，走起路来还会颤动，未免太早熟了一点。小时候牛奶喝太多，又吃了太多猪肉和牛肉，加上这些牲畜体内又打了太多荷尔蒙，我想我们不久就可以看到小婴儿大胸部了。
“嘿，劳尔。”艾玛喊道。她正含着一根超大的红色棒棒糖。
“嗨，小姐们。”
“嗨，卡蜜儿，有没有多称赞我几句？”艾玛一边问，舌头一边在棒棒糖上面画圈。原本阿尔卑斯山少女的发辫散开了，穿去养猪场的衣服也换掉了，我敢说那上面一定沾满各式各样的恶臭。眼前的她穿着一件背心配迷你裙，迷你裙只遮住胯下两厘米。
“还没。”
她的皮肤像水蜜桃，没有斑点，没有皱纹，完美无瑕，没有个性，像刚从子宫里跳出来的婴儿。她们都像未完成的作品。我想叫她们走开。
“劳尔，你什么时候要载我们去兜风？”艾玛说着，就在我们面前的泥土地上坐下来，腿张得很开，露出裙子底下的内裤。
“要兜风可以，但我先要逮捕你，还有那些跟你一起厮混的男孩子。那些高中生对你来说太老了。”
“他们不是高中生。”高个子的女生说。
“对啊。”艾玛呵呵笑着说，“他们是辍学的初中生。”
“艾玛，你几岁？”理查德问。
“刚满十三岁。”
“你干吗每次都那么关心艾玛？”头发偏铜金色的女生插嘴道。
“我们也在场啊，你又不是没看到。你该不会连我们的名字都不知道吧？”
“卡蜜儿，见过凯莉、凯尔西，还有，你也是凯尔西吧？”理查德一边说，一边指着高个子、铜金发的女孩。
“小焦。”艾玛说，“我们有两个凯尔西，但小焦姓焦，所以我们直接叫她的姓，避免混淆。对吧，小焦。”
“她们想叫我凯尔西也可以。”小焦说。她在四人组合里排行垫底，大概因为她长相不够出色。下巴太圆了。
“艾玛是你同母异父的妹妹，对吧？”理查德继续说下去，“我消息也没那么不灵通嘛。”
“没有啊，我觉得你消息很灵通。”艾玛说。她把“很灵通”说得很性感，虽然我不知道这三个字是否有任何性暗示。“你们两个是在约会还是怎样？我听说小卡蜜儿在这里是超级辣妹。至少以前是这样啦。”理查德笑得呛住了，“嗝”了一声。不值得三个字在我腿上发烫。
“是真的，理查德。我以前真的很好看。”
“很好看。”艾玛学我说话。两个女孩哈哈大笑。小焦拿着棍子在地上胡乱画线。“你应该听一听她的事迹，保证听得你烧起来。还是说你已经烧到不行了？”
“各位小姐，我们要走啦，跟往常一样，我们有很正经的事要办。”理查德说着牵起我的手，把我从秋千上拉起来。我握着他的手，往车子的方向走去，中途捏了他两下。
“真有绅士风度啊。”艾玛大声地说，四个女孩同时站起来，跟在我们身后。“虽然破不了案，倒是有闲情逸致带卡蜜儿搭破车兜风。”她们跟我们离得很近，艾玛和凯尔西一直踩我们的脚。艾玛的凉鞋蹭着我的脚后跟，蹭得后跟上面刻着的恶心发热。接着她开始拿舔过的棒棒糖缠卷我的头发。
“住手。”我低声说完，一个转身，擒住她的手腕。因为用力过猛，我甚至摸得到她的脉搏，比我的还慢。她嘴里吐出草莓的气息，盈满我的颈窝。
“来啊，动手啊。”艾玛扬起嘴角。“你可以在这里杀了我，劳尔也不会知道是你做的。”我松开手，推了她一把。我本来想走得从容一点的，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只顾着转身跟理查德赶快钻进车内。
[1] 美国的劳动节是九月的星期一。——译者注

第九章
晚上九点，我睡着了，睡得很熟，很沉，隔天七点醒来，看着窗外愤怒的太阳，一棵枯树用枯枝摩挲我的玻璃窗，好像想爬进来，躺在我旁边，给我安慰。
我套上制服（长袖衬衫配长裙），下楼晃晃。佣人盖拉在后院，看起来浑身发光，一片绿意衬得她的白色女仆装光灿耀眼。她端着银色托盘，让我妈把有瑕疵的玫瑰摆在上面。妈穿着奶油色背心裙，愈发衬托她的金发。她手上拿着钳子，在粉红和嫩黄的锦簇花团间潜行，饥渴地翻看每一朵花，拔掉花瓣。
“这些还要再多浇一点水，盖拉。你看看你，好好的花搞成这样。”她从花丛中挑出一枝粉红玫瑰，压在地上，优雅地用单脚踩住，从根部整枝剪下来。盖拉的盘子上躺了二十五朵玫瑰。我看不出来哪里有瑕疵。
“卡蜜儿，今天一起去伍德贝瑞逛街。”我妈头也不抬地说，“可以吗？”她完全没提我们昨天在纳什家的口角。那样会太单刀直入了。
“我还有几件事要办。”我说，“对了，我不知道你跟纳什家……嗯……跟安有交情。”我觉得很内疚，前几天吃早餐时她说她认识安，我不相信，还故意顶撞她。我觉得过意不去并不是因为惹恼了我妈，而是因为我不想对她有任何亏欠。
“嗯哼。亚伦跟我下星期六要办派对。在我们知道你要来之前就先策划好了。不过话说回来，在你来之前，我们根本不知道你要来。”又一朵玫瑰离枝。
“我以为你不认识那两个女生，我不知道……”
“好了。这一定会是一场很棒的夏日派对，会邀请很多很棒的人，到时候你必须穿礼服。我敢说你没带礼服来吧？”
“没有。”
“那好，这是我们叙旧的好机会。你已经来了一周多了，也该打开心房了。”她又把一朵玫瑰摆在银盘上。“好啦，盖拉，这些都拿去丢掉吧。晚一点再来摘几朵漂亮的布置家里。”
“妈，这些可以留给我，我想用来布置房间。我看不出来这些花哪里有问题。”
“有问题就是有问题。”
“我不介意。”
“卡蜜儿，我刚刚才检查过，这几朵开得不好。”她把钳子丢在地上，开始用手拔花。
“但我觉得看起来很好啊，装饰我房间刚好。”
“你看看你做的好事。我流血了。”我妈举起被花刺扎到的手，深红色的鲜血流到手腕上。谈话结束。她往屋子里走去，盖拉跟着她，我跟着盖拉。后门的把手黏着鲜血。
亚伦用一大捆绷带把我妈的双手缠起来，缠好后我们一起出门，门一开，差点撞在艾玛身上。她又在前廊玩娃娃屋。妈调皮地拉一拉她的辫子，叫她跟我们一起去，她乖乖地跟着我们走。我还在想她什么时候会踢我。但都没有，因为妈在。
妈要我开她那辆天蓝色敞篷车到伍德贝瑞，那里有两家贵妇精品店，但她不肯打开车顶。
“我们会感冒。”她说着，对艾玛笑了笑，串通好似的。艾玛安静地坐在我妈背后，我从后视镜看到她瞪着我，她扯动嘴角，笑得很跩。每隔几分钟，她就会用指尖梳妈的头发，出手很轻，所以妈没有发现。
我把奔驰敞篷车停在妈最爱的店门口，她柔弱地要求我帮她开门。这是她二十分钟来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想叙旧是吧。随后的店门也是我帮她开的，温婉的铃声刚好搭配女推销员喜悦的招呼声。
“爱多拉！”接着她立刻蹙眉。“天啊，亲爱的，你的手怎么啦？”
“不小心的，真的。忙家务时弄伤的。我下午会去看医生。”她不去才见鬼。她连被纸割到都要跑医院。
“发生什么事了吗？”
“哦，我不太想说这个。我想好好介绍一下我女儿给你认识，这是卡蜜儿，她最近回来做客。”
女推销员看一看艾玛，犹豫地对着我笑了笑。
“卡蜜儿？”突然她回过神来，“我忘了你有三个女儿。”她说到“女儿”时，声音小了下去，像说到脏字一样。“那她一定像爸爸喽，”女推销员说着，盯着我的脸不放。我觉得自己像一匹马，她正在考虑要不要买。“艾玛像你，玛丽安也像你，两个孩子在照片里都跟你一个样。但是这一位……”
“她跟我不太像。”我妈说，“她的肤色像她爸，颧骨像她爸，脾气也像她爸。”
这是我第一次听我妈说那么多我爸的事。我好奇还有多少位女推销员知道有关我爸的细枝末节。我快速想象自己和所有南密苏里州的店员聊天，用得到的情报拼凑出我爸模糊的轮廓。
我妈用包着绷带的手摸一摸我的头发。“我要帮我们家乖女儿买一件新礼服，色彩亮丽一点的。她黑色和灰色的衣服太多了。四号。”
女店员听完，在圆形衣架之间忙进忙出，她很瘦，瘦到髋骨像两支鹿角，从裙子下顶出来。不一会儿她捧着花束一般的礼服回来，有青绿的、翠蓝的、粉红的。
“这件你穿上一定很漂亮。”艾玛说着，把一件闪亮的金色上衣递给我妈。
“放回去，艾玛。”妈说，“真俗气。”
“我真的像我爸吗？”我忍不住问我妈。我意识到自己的放肆，两颊不禁发烫。
“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打发。”她一边说，一边对着镜子涂一涂口红。纱布上神奇地没留下任何口红印。
“我只是好奇而已，以前从没听你说过我的个性跟……”
“你的个性跟我非常不像，也一点不像亚伦，所以我就揣测是像你爸喽。好了，别再说了。”
“可是妈，我只是想知道……”
女店员抱着衣服山迎上来。“这件你一定要试试。”她手里拿着一袭土耳其蓝的连身裙，无肩带。
“这边这位小美女呢，”店员朝艾玛点个头。“她可以穿我们家最小的尺寸。”
“艾玛才十三岁，这些衣服对她来说太成熟了。”我妈说。
“才十三岁，天啊！我老是忘记，她看起来已经像个小大人了。风谷镇最近发生了那么多事，你岂不是担心死了？”
妈搂着艾玛，亲一亲她的头顶，“有时候我担心得不得了，真想直接把她锁起来。”
“像故事里蓝胡子的太太一样。”艾玛嘟哝。
“像长发公主一样。”我妈说，“好啦，快去试穿啊，卡蜜儿，让你妹看看你有多漂亮。”
她跟着我走到更衣室，很安静、很庄重。我站在镶着镜子的小房间里，妈妈端坐在外面，我扫了一眼，看看有哪些选择：无肩带、细肩带、小包袖。我妈这是在惩罚我。我挑了一件粉红色礼服裙，袖子是七分袖。我迅速脱下衬衫和长裤，从下往上套。领口比我预期的还低，在日光灯的照射下，我胸前的字微微隆起，好像有小虫在底下钻动。抱怨，牛奶，受伤，流血。
“卡蜜儿，出来让我看看。”
“呃，这件不好。”
“出来我看。”轻蔑烧灼我右半边的臀部。
“我再换一件看看。”我翻着其他礼服，但一件比一件暴露。我又瞥见镜子里的倒影。吓死人了。
“卡蜜儿，开门。”
“卡蜜儿怎么了？”艾玛跟着一唱一和。
“这件不行。”侧边的拉链卡住了，裸露的臂膀上闪过粉红和深紫的疤，我不用看镜子，也可以看见这些字的倒影，像一大片烧伤的皮肤。
“卡蜜儿。”我妈不耐烦地说着。
“妈，你也看到这些礼服了，你很清楚问题出在哪里。”我挑明了说。
“你就出来让我看一下。”
“我也想穿穿看。”艾玛撒娇道。
“卡蜜儿……”
“看就看。”我“砰”地打开门。我妈的脸刚好对准我的领口，她整个人瑟缩了一下。
“哦，天啊。”她的鼻息喷在我的肌肤上。她举起捆着绷带的手，好像要碰我的胸口，然后又缩了回去。艾玛在她身后呜咽，像一只小狗。“看看你对自己做了什么。”我妈说，“你看啊。”
“我看了。”
“希望你喜欢。希望你受得了你自己。”她把门一关上，我就开始拉扯礼服，拉链依旧动弹不得，在盛怒之下，我硬生生扳开链齿，让礼服滑到臀部，再努力从里面扭出来。拉链在我身上刮出一条粉红色的痕迹。我把礼服揉成一团，捂在嘴上，放声尖叫。
我听见隔壁房传来妈妈不疾不徐的声音。我从更衣室出来，女店员正在打包一件高领长袖蕾丝衬衫，还有一条珊瑚红及踝长裙。艾玛瞪着我，她的眼眶微红，视线飘来飘去，然后才走出店门，站在车子旁边等候。
回到家，我尾随妈进了大门，亚伦故作悠闲站在门口，双手插在亚麻长裤的口袋里。她从他身边穿过去，焦躁地进入屋内。
“出去玩得开心吗？”他对着她的背影喊道。
“糟透了。”妈大发牢骚。楼上传来她关房门的响声。亚伦皱着眉头看着我，转身上楼去伺候我妈。艾玛早已不见踪影。
我走进厨房，朝摆放刀具的抽屉走过去。我只是想看一下我用来刻字的那把刀，没有要刻，只是想试试刀锋有多锐利。我感觉到刀尖温柔地压在我鼓起的指腹上，下刀前特有的微妙的紧张感。
我才把抽屉往外拉了两厘米，就卡住了，抽屉被我妈上了挂锁。我拉了又拉，刀身滑来滑去，发出银铃似的“喀铃喀铃”声，像焦躁的铁鱼互相推挤。我的皮肤发烫，在我正准备要打电话给柯瑞时，门铃客气地响起，暗示自己的存在。
我瞥向转角处，看到玛芮斯·惠勒和约翰·肯尼站在门外。
玛芮斯晃了进来，她每经过一间房间都探头看一看，发出一阵一阵带有薄荷味的惊呼，看到什么都说好美好美；她身上散发着幽微的香水味，比较像贵妇人擦的，不太适合身穿白绿相间啦啦队服的少女。她发现我在打量她。
“我知道，我知道。学期今天结束。其实这是我最后一次穿啦啦队服了。我们刚和下一届学妹沟通，有点类似交接仪式。你以前也是啦啦队的不是吗？”
“没错，很难想象吧。”我跳得并不出色，但我穿啦啦队服很好看。那时候我的刻字范围只限于躯干。
“不难想象啊，你是全镇最漂亮的女孩。你高三那年，我堂哥丹·惠勒高一，他开口闭口都是你，说你聪明又漂亮，人又好。要是他知道我跟你说这个，他一定会把我杀了。他现在住在伊利诺伊州的春田市，还没结婚。”听她娇滴滴的口吻，我想起那些让我很不舒服的女孩子，她们老爱跟别人装熟，向我透露只该让熟人知道的事，还常常说自己“喜欢与人相处”。
“这是约翰。”听她说话的口气，好像很惊讶约翰就站在她旁边。
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看他。他真的很英俊，高挑健壮，冰蓝色的眼珠，丰满挑衅的嘴唇。他把一绺黑发别在耳朵后面，伸出手，眼睛看着手微笑，好像把手当成心爱的宠物，正要它表演新把戏。
“你们要在哪里说话？”玛芮斯问。我在心里交战了一秒，考虑要不要把她撵走，担心她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识趣地闭嘴，或是她根本不识趣。但约翰看起来很需要人陪，我也不想把他吓跑。
“你们两个先去客厅找位置坐。”我说，“我去倒几杯茶来。”我跑跑跳跳上了楼梯，塞一卷空白磁带到我的迷你录音机里，偷听我妈房里的动静。没有声音，只听见吊扇呼呼转动。她睡了吗？如果真的睡了，那亚伦是蜷曲在她身边，还是坐在梳妆台前看着她？尽管过了那么多年，我还是想象不到妈和亚伦私底下相处的情况。我经过艾玛的房间，看到她正经八百地坐在摇椅边缘，正在读《希腊女神》。从我回到这里后，她不是扮圣女贞德，就是蓝胡子的太太，或是黛安娜王妃——都是受难者，我这才发现。她可以从希腊女神中找到更病态的榜样。让她自己去找吧。
到了厨房，我先倒饮料，然后，从一数到十，把叉子的齿尖刺在手上十秒。我的皮肤终于安静下来。
我一进客厅，就看到玛芮斯坐在约翰的大腿上，两腿晃呀晃的，亲吻约翰的脖子。我把手里的盘子“锵啷”一声放在桌上，她依然照亲不误。约翰看着我，慢慢从她怀里脱身。
“你今天一点也不好玩。”她嘟嘴说道。
“约翰，我很高兴你决定接受采访。”我先开口，“我很清楚你妈不愿意跟我谈。”
“没错。她不太想和人谈，尤其不想和……媒体谈。她非常内向。”
“但你真的没问题吗？”我主动问，“你满十八岁了吧，我想。”
“刚满。”他中规中矩地喝着茶，好像规定自己每次只能喝一茶匙。
“其实我只是想把你妹妹忠实地呈现在我们读者眼前。”我说，“安的爸爸跟我谈了很多安的事，我不希望娜塔莉在同一篇报道里缺席。你妈知道你受访的事吗？”
“不知道，不过没关系。我想我跟我妈有共识，我们对这件事没有共识。”他断断续续地笑着。
“他妈对媒体的看法真的很怪。”玛芮斯说着，直接拿约翰的杯子来喝。“她真的非常内向，我甚至不确定她是否认识我。我们已经交往一年多了，对不对？”他点头，她皱眉。很失望吧，我想，失望他竟然没有提俩人浪漫的交往过程。她把腿从他膝盖上移开，盘起腿，开始扯沙发边缘。
“我听说你现在住在玛芮斯家？”
“我们家后面有空间，还保留着以前加盖的小屋。”玛芮斯抢着说，“我妹妹气死了，她和她朋友以前常去那里玩。一群讨厌的小孩，不过你妹不算。你妹很酷。你知道我妹是谁，对吧？她就是凯尔西。”当然啦，这种美少女怎么可能跟艾玛没有交集。
“高的还是矮的？”我问。
“我就说嘛，这个镇有太多人叫凯尔西了。高的那一个。”
“我见过她。她好像跟艾玛感情很好。”
“一定要啊。”玛芮斯有点紧张地说，“整个学校都归小艾玛管，跟她作对简直是笨蛋。”
我们聊太多艾玛的事了，我心想，脑海里充斥着她在柜子旁边欺负弱小的景象。中学是个丑陋的阶段。
“约翰，你住在那里还适应吗？”
“他过得很好。”玛芮斯自作主张帮他回答。“我们帮他搜集了一箱男生会用到的东西，我妈还给了他一台音响。”
“真的啊？”我直接瞪着约翰。该你说话了，同学，少在那里装酷，老娘的时间很宝贵。
“我在家待不下去了。”他说，“家里的气氛很紧张，而且到处都是娜塔莉遗留下来的东西，我妈不准我们乱动。她的鞋子还放在玄关上，泳衣还挂在全家共享的浴室里，我每天早上冲澡都会看到，这样让我很受不了。”
“我可以想象。”我真的可以。我记得一直到我离家上大学之前，玄关的衣帽间都还挂着玛丽安的粉红色小外套。说不定现在还挂在那。
我按下开关，把录音机推到桌子对面，刚好停在约翰面前。
“告诉我你妹是个怎样的人，约翰。”
“呃，她是个乖小孩。非常聪明，聪明到不可思议。”
“怎样个聪明法？是说学习很好，还是脑袋灵光？”
“嗯，她成绩普通，不太守规矩。”他说，“但我想是因为她觉得上学很无聊，我认为应该让她跳级的。”
“她妈妈认为跳级会让她太招摇。”玛芮斯插嘴道，“她老是担心娜塔莉太突出。”我对着他挑了一下眉毛。
“没错。我妈很希望娜塔莉和大家打成一片。她有点顽皮，有点男孩子气，总之就是个怪孩子。”他扑哧一笑，低头盯着脚尖。
“譬如说她做过什么特别的事吗？”柯瑞向来最欣赏奇闻逸事。再说，我自己也很感兴趣。
“哦，有一次，她发明了一种语言。你知道吧，如果只是普通的小孩，大概只会跟你胡说八道；但娜塔莉想出了一整套字母，有点类似俄语，而且还有模有样地要教我。她刚一教就觉得很泄气，很快就放弃了。”他又笑了，声音低沉沙哑，好像从地底下发出来的。
“她喜欢上学吗？”
“这个嘛，当转学生不容易，而且这里的女孩子……呃，我想各地的女孩子多少都有点自以为是。”
“小翰！没礼貌！”玛芮斯假装推他。他没理她。
“你是说，我妹妹……艾玛，对吧？”我点点头。
“她们两个其实有一阵子很要好，会一起到树林里玩，娜塔莉每次都玩得很疯，回到家里总是满身擦伤。”
“真的吗？”听艾玛提到娜塔莉时那么不屑，我实在很难想象她们竟然是好朋友。
“她们有一阵子非常亲密，但我想艾玛后来就厌倦了娜塔莉，因为娜塔莉比艾玛小好几岁。详情我也不知道。总之她们就绝交了。”抛弃朋友，自以为是——跟妈学的。
“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约翰说，好像想安慰我，或是安慰自己。
“她自己也有个玩伴，叫詹姆斯·卡比西，小她一两岁，家里务农的，都找不到人说话。两个好像挺合得来的。”
“他说他是娜塔莉死前最后一个看到她的人。”我说。
“那小孩在说谎。”玛芮斯说，“我也听说过。他很喜欢编故事。我的意思是说，他妈妈得癌症快死了，家里又没有爸爸，平常根本没人注意他，所以就专门编故事唬人。不要听他乱说。”我看一看约翰，他耸了耸肩。
“那故事也太离谱了吧，一个疯女人在光天化日下拐走娜塔莉？”他说，“再说，怎么会有女人做出那种事？”
“怎么会有人做出那种事？”我问。
“天知道怎么会有人做出那么变态的事。”玛芮斯又插进来，“八成跟基因有关。”
“我问你，约翰，你接受过警方侦讯吗？”
“有，跟我爸妈一起。”
“两起凶杀案发生当晚，你都有不在场证明吗？”我等着看他有什么反应，但他只是继续静静地喝茶。
“没有。我开车出去兜风。有的时候，我必须远离这个地方，你懂吗？”他迅速扫了玛芮斯一眼，她发现他在看她，立刻噘起嘴巴。“这个镇比我原先住的地方还要小。有的时候，人需要有点迷惘的感觉，我知道你不懂的，小芮。”玛芮斯没有说话。
“这我懂。”我附和道，“我还记得我在这里成长的岁月，简直封闭到令人窒息，更别说从外地搬到这里，我真是想都不敢想。”
“小翰只是在逞英雄。”玛芮斯打断我的话，“那两天晚上他其实都跟我在一起，但他不希望害我卷入麻烦。你就这样写吧。”玛芮斯僵直地坐在沙发边缘，上半身左右摇晃，有点魂不附体，好像有神灵上身。
“玛芮斯，”约翰小声地说，“不要这样。”
“我才不要让大家以为我男朋友变态杀童犯。你的好意我心领了，约翰。”
“要是你把这套说辞告诉警方，不用一个小时，他们就会把真相查个水落石出，知道你根本没有跟我在一起，到时候我的情况只会更加难堪。再说，有谁会真的相信我杀了我妹妹？”约翰撩起玛芮斯的长发，用手指温柔地从发根顺到发尾。呵痒随兴地在我右臀上闪动了一下。我相信这个男孩子。他当着众人的面大哭，告诉我他妹妹的蠢事，还会玩女朋友的头发。我相信他。我仿佛可以听见柯瑞对我的天真嗤之以鼻。
“谈到‘说辞’，”我重新开了一个话题，“我倒是有件事必须跟你求证。听说娜塔莉在宾州曾经弄伤同学，这是真的吗？”约翰僵住了，转头看了玛芮斯一眼，从受访到现在，这是他第一次露出不悦的表情。以前常常听人家说“撇嘴”，到今天我才真正见识到什么叫“撇嘴”。他整个人弹了一下，我还以为他要拔腿冲出门外，但他又靠回沙发上坐好，深深吸了一口气。
“很好。这就是我妈讨厌媒体的原因。”他没好气地说，“我旧家那边的地方报刊登过一篇报道，也才短短几行，就把娜塔莉写成了野兽。”
“所以请告诉我真实的情况。”
他耸一耸肩，开始抠指甲。“那堂是美术课，大家剪纸、画画，有个小女生在那时受伤了。娜塔莉是个脾气有点火暴的小孩，偏偏那个小女生很喜欢命令她做这做那。有一次她又指使娜塔莉，娜塔莉手上刚好有剪刀，事情就发生了。并不是预谋好的，毕竟，她那时候才九岁啊。”我眼前突然闪过肯尼兄妹的合照，照片里的娜塔莉一脸严肃，手里拿着剪刀，刺进小女孩的眼睛，一抹血红出其不意地跟一片粉嫩的水彩糅合在一起。
“那个小女孩后来怎么样了？”
“左眼保住了，右眼就……呃……毁了。”
“娜塔莉攻击她的两只眼睛？”
他霍地起身，居高临下地用手指着我。他跟他妈妈差不多高。“娜塔莉后来看了一整年的心理医生，连续好几个月都从噩梦中惊醒。她才九岁，那只是一场意外。大家感觉都很糟。我爸还为那个小女孩成立了基金会。我们为了让娜塔莉重新开始，所以举家搬迁。我爸一找到工作就动身，所以才会搬到这里。我们是半夜搬走的，跟罪犯一样。搬到这里，搬到这该死的地方。”
“天啊，约翰，我怎么不知道你有那么惨痛的过去。”玛芮斯低声说。
他坐回位置上，把头埋进掌心，开始痛哭起来。
“我不遗憾我搬到这里，我遗憾的是她搬到了这里，因为这里把她害死了。我们那么努力想帮她，她却死了。”他压抑地呜咽起来，玛芮斯心不甘情不愿地搂着他。“有人杀了我妹妹。”
 
“爱多拉小姐今天身体不舒服，晚餐大家随便用。”盖拉知会我。八成是我妈装腔作势，要求盖拉在她名字后面加上“小姐”两个字，能想象上我妈是怎么跟她谈的：盖拉啊，一流家庭的一流佣人在称呼女主人的时候，都会在名字后面加上小姐两个字。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是不是啊？
至于她不舒服的原因，是因为我和她斗气，还是和艾玛拌嘴，我就不清楚了。我听见她们像两只漂亮的小麻雀，叽叽喳喳地在我妈房里争执不下；我妈说她不应该擅自开高尔夫球车出去玩，骂得很有道理。
风谷镇跟很多乡村小镇一样，全镇都在流行大型器械。大部分的家庭都有一辆私家轿车和一辆古董车，至于那古董车是高级古董车，还是停在路边发不动的老爷车，就看各家财力了。除了车子，还有船、水上摩托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精英阶房则必备高尔夫球车，常常可以看到没有驾照的有钱小孩驾着高尔夫球车在镇上溜达。严格说来，这是违法的，但从来没有人出面制止。自从凶杀案发生后，我妈就开始努力尝试剥夺艾玛这一点点自由。她们叽叽喳喳吵了半个多小时，听起来像有人拿着一把老锯子在锯东西。“小孩子不可以说……”这句警告异常耳熟，让我也跟着不安起来。看来艾玛偶尔也是会被抓现行的。
电话铃声一响，我马上就接起来，以免分散艾玛的火力，话筒另一端传来啦啦队女神口齿清晰的声音，是我的老同学凯蒂·蕾西。她说另一位高中同学安琪邀大家去她家开吐苦水大会，喝点儿红酒，看伤心的电影，哭一哭，聊一聊八卦。我应该去参加。“安琪住在新贵区，房子很大，位于风谷镇郊区，严格来说已经过了州界，跑到田纳西州去了。”光凭凯蒂说话的声音，我听不出来她是在嫉妒安琪还是自觉高人一等。凭我对她的了解，应该都有一点儿吧。像她这种女孩子，看到别人有什么她也想要，就算用不着也无所谓。
自从上次在肯尼家碰到凯蒂和她那群死党，我就决定要空出一个晚上跟她们聚一聚。反正今晚不是跟她们聚会，就是誊写采访约翰的录音；我越写情绪越低落，这很危险，不如出去走一走。不论是我们这票闺密重聚，还是跟安娜贝阿姨、雅姬阿姨那帮姑婆聚会，我能从中挖到的新闻，绝对比我采访十个人都还要多。
凯蒂·蕾西刚把车停到我家门口，我就知道是她来了——跟我猜的一样——混得很不错。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从她挂电话到开车来接我，只花了五分钟的时间，也就是说，她家跟我家只隔了一条街；还有她开来接我的车，是一辆笨重的越野车——买那辆车的钱，用来买房子都绰绰有余。一个家里能有的享受，她车子上通通有。我脑袋后面传来DVD的声音，呱啦呱啦播放着动画；我前方的仪表板上有卫星导航地图，一步一步带路。
她先生布莱德·布鲁克很崇拜她父亲，在他手下工作了很多年，后来她爸爸过世，他继承衣钵，专门推销一种备受争议的荷尔蒙，可以用来帮助小鸡迅速长大。我妈向来瞧不起他们家的产品，她从不使用任何神奇的成长激素，但这不代表她避用荷尔蒙；我妈养的猪都会打化学药剂，一直打，一直打，打到每只红通通、圆滚滚，像爆浆的樱桃一样，打到它们的小猪腿撑不起那浑圆肥厚的腰。只不过她打的频率从容多了。
像布莱德·布鲁克这种老公，房子买在哪，老婆说了算；何时生小孩，老婆说了算；要买什么牌子的沙发，老婆说了算；老婆没说的，一律闭嘴不谈。如果你多看他几眼，会发现他很耐看，不过他的小弟弟，跟我无名指大小差不多，这可是我的第一手消息。不过，看来尺寸虽小，功能却很正常：凯蒂这胎是第三胎，已经安然度过前三个月的危险期。他们还要继续努力，直到她生出男孩为止。（我们真的很想要一个跑来跑去的小淘气。）
还是先聊我，芝加哥记者，单身——呸呸呸，瞎说，小心真的单身一辈子！再聊她，谈她的发型，服用的维生素，聊她两个小孩爱玛和玛蒂森，聊风谷镇的妇女会，还有妇女会办的圣帕特里克节[1]游行有多糟。接着她叹了口气：那两个可怜的小女孩。唉，对啊，而且我还得报道那两个可怜的小女孩呢。她对我的报道显然不感兴趣，话锋一转，马上回到先前提到的妇女会，自从贝佳·哈德当上活动部长，整个组织就变得散漫无纪律。以前贝佳并没有特别受欢迎，可是她五年前钓到金龟婿，社会地位就迅速攀升。她老公艾瑞克·哈德在密苏里州南部的欧扎克山区有一大片祖传产业，用来经营一家复合式游乐园，里头包括小型赛车场、水上乐园、迷你高尔夫球场，专门敲游客竹杠，整个妇女会现在都怨声载道。她今天晚上也会去，我可以亲眼瞧瞧，看她有多不融入大家。
安琪的家很像小孩子画的房子，平面而且呆板，几乎毫无立体感可言。我一踏进屋内，立刻想奔回家。门口站的是安琪，她本来高中的时候就瘦，后来又瘦了五公斤左右；她贤淑地对我笑一笑，然后转身进厨房准备芝士火锅。蒂什也在，她以前就是我们的小妈妈，大家吐的时候，她就在背后帮忙拢住大家的头发，偶尔会因为觉得自己没人爱而大哭一场。我听说她后来嫁给一个纽卡斯尔人，虽然脑筋有点迟缓（凯蒂压着嗓门补充道），不过很会赚钱。小米整个人瘫在巧克力色的皮沙发上。她高中的时候很耀眼，长大之后却变得很黯淡，不过大家好像都没有发现，还是继续叫她“小辣妹”。我有证据：她手上那枚超大颗钻石戒指，是高中的时候乔伊·约翰森送的，她到现在还一直戴着；乔伊手长脚长，是个很贴心的男生，高二那年突然长个，入选橄榄球队前锋，后来要大家改叫他约哈（我对他真的就只有这一点印象）。可怜的贝佳坐在她们中间，一脸窘迫，装出一副很热络的样子，滑稽的是，她的穿着打扮跟女主人几乎如出一辙（难道是安琪带她去买的？）。谁跟她对视，她就对谁露齿而笑，不过没有人愿意跟她说话。
我们一起看了《情比姐妹深》。
等到安琪打开灯，蒂什已经哭成了泪人儿。
“我又开始上班了。”她用哭腔宣布，双手遮住眼睛，露出珊瑚红的指甲。安琪边倒红酒，边拍拍她的膝头，用充满关爱的眼神看着她，生怕别人没看到。
“天啊，亲爱的。为什么呢？”凯蒂低语道。她连低语都是娃娃音，而且字字分明，好像上千只老鼠啮咬饼干那样爽脆。
“泰勒上幼儿园了，我想我该回到职场。”蒂什才停止啜泣，说着说着却又哽咽起来，“我需要一个目标。”她最后两个字像是吐出来的，好像吃到什么脏东西。
“你有目标啊。”安琪说，“不要听社会告诉你要如何持家，不要让女权主义者”——她看了我一眼——“让你觉得心虚。你拥有她们所没有的东西。”
“说得好！蒂什，安琪说得很对。”贝佳主动加入讨论，“女权主义就是要让女性选择自己想做的事。”大家狐疑地看着贝佳，小米的哭声突然从角落爆发出来，大家的注意力，还有安琪手中的红酒，一下子都倾注到她身上。
“斯蒂芬不想再生了。”她啜泣道。
“怎么会？”凯蒂说得义愤填膺。
“他说生三个够了。”
“是他够了还是你够了？”凯蒂愤愤不平地说。
“我也是这样跟他讲。我还想生个女孩，我想要有个女儿。”
大家抚摸小米的头发，凯蒂则摸摸自己的肚子，眼睛盯着壁炉上安琪三岁儿子的照片，哀怨地说：“我想要有儿子。”
蒂什和小米轮流抹眼泪、发牢骚——我想要小宝宝……我一直梦想有个大家庭，生好多好多孩子，我要的就只有这样……难道想当妈妈也有错吗？我很同情她们，她们看起来真的难过，对于人生不如意的人，我也颇能惺惺相惜，只是点头点到后来，该同意的我都同意了，实在找不到其他话来说，只好躲进厨房，切几片芝士，省得在客厅碍事。我高中的时候就知道这种比惨大会，也知道要不了多久，场面就会越来越难堪。过一阵子，贝佳也跑来加入我，拿起碗盘刷洗起来。
“每周都要这样闹一次。”说着她眼珠转了半圈，表示她不是厌烦，只是觉得可笑。
“是想用泪水涤净心灵吧。”我接话道。我感觉得出来她希望我多说点话。我知道这种感觉。
每次我快要套出大八卦时，我都恨不得把手伸进受访者嘴里，直接把消息从他舌头上取出来。
“在参加安琪的小型同学会之前，我还不知道自己的生活过得那么悲惨呢。”贝佳小声地说，她拿了一把干净的菜刀，切了几片瑞士进口的葛瑞尔芝士。其实我们这里生产的芝士，够整个风谷镇的人吃了。
“呃，不知道也好，这样你就可以过着肤浅的生活，也没人敢说你很肤浅。”
“听起来很有道理。”贝佳说，“你们高中的时候就会这样了吗？”
“嗯，常有的事，除了背地里互扯对方后腿的时间之外，剩下就是诉苦了。”
“我庆幸当年的人缘那么差。”她说着笑了起来。“没想到长大后竟然更不上道。”
我也笑出声来，帮她斟了一杯红酒，我感觉仿佛又回到青少年时期，有点荒谬，有点好笑。
我们嘻嘻哈哈回到客厅，发现在场的所有人都哭了；她们一齐抬头盯着我们，好像一群充满怨怼的怨妇。
“好啊，你们两个居然玩得那么开心。”凯蒂啐道。
“也不想想我们镇上发生了那么多事。”安琪接着说。看来她们聊天的话题扩大了。
“这个世界怎么了？怎么会有人伤害那么小的女孩？”小米哭着说，“可怜的孩子。”
“而且还拔掉她们的牙齿，这点我到现在都还不能接受。”凯蒂说。
“我只希望她们活着的时候，大家可以对她们好一点。”安琪抽抽搭搭地说，“为什么女孩子要对彼此那么残忍？”
“有女同学找她们麻烦吗？”
“有几个女同学，放学后把娜塔莉堵在厕所的角落里，剪掉她的头发。”小米哽咽地说。她痛苦的脸肿胀着，上头红一块白一块。
睫毛膏掺着泪水，一条一条沾染到她的衬衫上。
“她们因为自己稍微与众不同，就喜欢找其他女孩子麻烦。”凯蒂一边说，一边用袖口揩眼泪。
“‘她们’是谁？”
“问卡蜜儿，她负责报道这篇新闻。”凯蒂说着扬起下巴，我记得她高中就有这个小动作，这表示她准备拿我开刀，而且开得理直气壮。“你知道你妹有多糟糕吧，卡蜜儿？”
“我知道小女生多少都遭遇过悲惨的生活。”
“你这是在护着她？”凯蒂瞪着我，眼睛冒火。我意识自己被卷入风谷镇的是是非非中，内心非常惶恐。斗争又开始袭击我的小腿肚。
“凯蒂，我跟我妹根本不熟，哪里说得上护不护着她。”我假装厌烦地说。
“你为那些小女孩掉过一滴眼泪吗？”安琪说。她们团结起来围攻我一个。
“卡蜜儿没生过小孩。”凯蒂一派假道学的口吻。“我想她感觉不到我们为人母的伤痛。”
“我是真的替她们感到难过。”我真诚地说，但听起来却很假惺惺，好像选美佳丽在呼吁世界和平。我是真的很难过，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说出口就变得那么廉价。
“我无意出口伤人。”蒂什说，“但看来没有小孩的人，有一部分的心是死的，心窗是紧闭的。”
“我同意。”凯蒂说，“直到我怀了玛蒂森，我才觉得自己真的成为女人。我的意思是，最近很多人说科学和上帝互相抗衡，但似乎只要一提到孩子，两边立刻握手言和。圣经说要果实累累，子孙绵延，这很科学呢。呃，反正归根究底，女人天生就是要生孩子嘛，对不对？”
“大女人。”贝佳压着嗓子说。
贝佳开车送我回家，因为凯蒂想在安琪家过夜。反正明天一早会有奶妈帮她带她的宝贝女儿。贝佳拿女人憧憬当母亲的心态开了几个玩笑，我干干地赔笑了几声。我心想你生过两个小孩，当然可以开这种玩笑。我非常不爽。
我换上干净的睡衣，在床角正襟危坐。今晚不能再喝了，我低语道。我放松肩膀，拍了拍脸颊。
我叫自己要乖。我好想刻字：糖在我大腿上发烧，卑鄙在我膝盖骨附近发烫。我想划开皮肤，刻上“不孕”两个字。我不生孩子，我的子宫永远派不上用场，永远维持空旷纯朴。我想像我的骨盆裂开，露出一个干净的空洞，像动物离去后留下来的巢。
那两个小女孩。“这个世界怎么了？”小米刚才边哭边说的时候，我还没什么感觉，这种悲叹听多了，早就听腻了。但现在我有感觉了。我感觉风谷镇出了问题，出了很大的问题。我想象罗伯特·纳什坐在安的床边，回忆他对女儿说的最后一句话；我看见娜塔莉的妈妈，对着女儿的旧T恤埋头痛哭；我看见十三岁的我，手里捏着妹妹的小花鞋，在她房间的地板上绝望地啜泣；我看见艾玛，正值十三岁，心里还是个孩子，身材却已出落得凹凸有致，拼了命想取代我妈念念不忘的玛丽安；我看到我妈边想念玛丽安边掉眼泪；我看到艾玛欺凌弱小，边大笑边跟死党剪掉娜塔莉的头发，卷发一绺一绺飘落到地上；我看见娜塔莉戳瞎女同学的眼睛。我的皮肤在尖叫，心脏在我的耳朵里怦怦直跳。我闭上眼睛，用双臂搂着自己，哭泣。
埋在枕头里哭了十分钟后，我慢慢恢复过来，脑海里冒出一件一件庸俗的琐事：报道里要引用约翰说的哪句话，芝加哥那边的房租下周要缴，房间垃圾桶里的苹果要馊掉了。
突然，门外传来艾玛的低语，呼唤着我的名字。我把睡衣领口的扣子扣上，把袖子放下，开门让她进来。她穿着粉红色的碎花睡衣，金发披垂在肩上，光着两只脚丫，那副模样，除了惹人怜爱，还是惹人怜爱。
“你哭了。”她说，有点惊讶。
“还好。”
“因为她？”最后一个字她特地加重语气，我想象这个“她”字又圆又沉，在枕头上撞出一个凹洞。
“大概吧，我想。”
“我也是。”她沿着我睡衣边缘瞧，领口、袖口，想偷看我的疤。“我不知道你会伤害自己。”她最后开口说。
“以后不会了。”
“那是好事吧。”她在我床边犹豫了一下。“卡蜜儿，你会不会觉得有坏事要发生了，怎么躲都躲不掉？你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等待？”
“像焦虑症发作吗？”我忍不住一直盯着她的皮肤看。金棕色，光滑柔顺，像温暖的冰激凌。
“不是，不太一样。”听起来我让她失望了，这么巧妙的谜语，居然没有人解开。
“算了。总之，我给你带了礼物。”她递给我一个正方形的盒子，让我小心打开，里面是一支漂亮的烟。
“这比你喝伏特加好多了。”艾玛说完，主动帮自己辩护起来。“你喝得很凶。抽这个比较好。酒越喝越难过。”
“艾玛，这个……”
“可以再让我看一看你刻的字吗？”她羞愧地微笑。
“不行。”我沉默。
我拿起烟。“艾玛，我觉得你不应该……”
“要不要随便你，我只是想对你好。”她蹙着眉头，绞着睡衣的衣角。
“谢谢你。你这么帮我，想让我好过一点，真的很贴心。”
“我想好的时候也是可以很好的，你知道吧？”她还是皱着眉心，看起来泪水即将溃堤。
“我知道。我只是好奇你怎么突然对我这么好。”
“有时候我做不到，但我现在做得到。大家都睡了，很安静，事情就简单多了。”她伸出手，像蝴蝶摊在我眼前，接着又垂下去，拍拍我的膝盖，转身离去。
[1] 每年的3月17日是圣帕特里克节，也叫“绿帽子节”，是为了纪念爱尔兰守护神圣帕特里克。这一节日如今已成为爱尔兰的国庆节。——编者注

第十章
  <blockquote>
“我很遗憾她搬到这里，这个地方把她害死了，”约翰·肯尼哭着说，他今年十八岁，死者娜塔莉·肯尼，年仅十岁。“有人杀了我妹妹。”今年五月四日，娜塔莉·肯尼的尸体在风谷镇被找到，陈尸在剪烫美发店和毕孚帝五金行中间的狭小空隙。过去九个月来，这个位于密苏里州的小城镇，已经发生两起杀童案，另一名死者是九岁的安·纳什，去年八月她被人发现死在镇上的小溪里。两名女孩都是遭人勒死，牙齿都被凶手拔光。
约翰·肯尼轻声哭着，说娜塔莉“有点顽皮，有点男孩子气”。他和家人两年前从宾州搬过来，前阵子才刚从高中毕业。他说他妹妹是个聪明的孩子，想象力很丰富。她曾发明一套语言，具备完整的字母体系。“如果只是普通的小孩，大概只会跟你一派胡言。”约翰·肯尼惆怅地说。
关于目前的案情进展，警方的发言相当模棱两可。风谷镇的警察以及堪萨斯增援的警探理查德·劳尔都表示：目前尚未掌握重大线索。“我们目前尚未排除任何可能。”
劳尔说，“我们在镇上搜寻可疑分子，并审慎评估外地人作案的可能。”对于本案的潜在目击者，警方表示不予置评；目击者是一名小男孩，他声称看到一位女性绑架娜塔莉·肯尼。而根据可靠的消息来源，警方认为这两起凶杀案应是当地男性所为，风谷镇牙医詹姆斯·L.杰拉德也表示同意，他说拔牙“需要力气，牙齿不会自行脱落”。
案件目前正在如火如荼侦办中，风谷镇民纷纷加装安全锁或购买枪械，以求自保。当地五金行表示，案发至今已卖出三十多副安全锁，镇上的枪火商也有三十多笔枪械交易。“我想本地人家里大都有来复枪，外出打猎用。”现年四十四岁的枪火商丹尼·R.史尼亚指出，“但我想家里没有手枪的人……迟早会需要买一把枪。”安·纳什的父亲罗伯特也搭上了这波枪械购买热潮。“我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他们需要大人保护。”纳什先生说。他描述他死去的女儿颇有小聪明：“有时候我觉得她比她老爸还聪明，有时候她真的以为自己比她老爸还聪明。”他说安跟娜塔莉一样很男孩子气，喜欢爬树、骑自行车，她去年八月就是骑自行车时遭人绑架。
本地天主教区神父路易·蓝尔认为，这两起谋杀案对居民造成不小的影响，望弥撒的会众明显增加，也有许多教友跑来请他给予心灵抚慰。“发生这种事，人们自然会渴望灵魂获得滋养。”他说，“大家都疑惑怎么会发生这种事。”警方也是一样。
  </blockquote>
报道见报之前，柯瑞嘲弄了一番那些R呀、L等中间名：天啊，什么年代了，南方人还那么讲究古时候那一套。我指出密苏里州严格说来位于美国中部，他听了讥笑我说：那严格说来我也才算中年而已，但你有种去跟可怜的艾琳说，她每天都要照顾我的风湿性关节炎呢。此外，他把詹姆斯·卡比西说的话全部删除。“在报道里放太多小孩的证词，会让人家以为我们报社很不专业，尤其警方现在还不买这个小鬼的账。”他还把我从约翰妈妈嘴里套出的话删掉了：“她是个乖巧和善的孩子。”虽然没什么价值，但这是我被她撵出去之前唯一的斩获，我那次采访根本是活受罪，能套到这句话还算值回票价，但没想到被柯瑞嫌偏离主题。不过他说得也对。他相当满意我那句“这两起凶杀案应是当地男性所为”，认为这多多少少算是锁定了嫌疑犯。“根据可靠的消息来源”这句是我瞎编的，或者说得委婉一点：是我综合了大家的意见。反正上至神父下至理查德，大家都认为是本地人作案。只是我没告诉柯瑞我说谎。
报道刊登出来的那天早上，我赖在被窝里，盯着白色的古董拨盘电话，等人打来投诉。也许第一个就是约翰他妈；要是她发现我采访她儿子，一定会气到爆炸。也可能是理查德，因为我泄露嫌疑犯是当地人。
几个小时静悄悄地过去了，我身上的汗越冒越多，马蝇在窗外嗡嗡嗡地徘徊，盖拉守在门外，急着要进来打扫。我们家床单、浴巾都是每天更换；地下室那台洗衣机成天转个没完。我想这是从玛丽安还活着的时候就留下来的习惯。我们随时穿着清爽干净的衣服，忘记自己身上有体味和汗臭。一直要到上了大学，我才知道自己喜欢性爱的味道。有天早上，我走进我朋友的卧室，一个男生从我身边闪过，他回头笑了笑，顺手把袜子塞进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我朋友还赖在床上，全身赤裸，起了红潮，从棉被底下伸出一条光溜溜的腿。那甜美的浊气完全是动物的味道，像从熊的巢穴深处散发出来的。这种同居过夜留下的气味，对我来说非常新鲜。因为最能唤起我童年回忆的，是漂白水的味道。
我后来发现，第一个打来投诉的，是个意想不到的人物。
“我不敢相信你的报道里面竟然连一句话也没提到我。”玛芮斯·惠勒尖锐的声音撞击话筒。“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没写进去。你大概连我在场都不知道吧。约翰可是我带过去的，记得吗？”
“玛芮斯，我从来就没答应要把你写进报道里。”我说，暗暗不爽她发什么大小姐脾气。“如果你误会了，我跟你道歉。”我把软乎乎的蓝色泰迪熊垫在头底下，随即因为罪恶感而放回床尾。人要善待童年时期的玩伴。
“我只是不懂你为什么没有写我。”她继续说，“如果报道的重点是让读者了解娜塔莉，那你就非要约翰帮忙不可；如果你非要约翰帮忙不可，就非要有我帮忙不可。我可是他女朋友，我是说，他是我的，不信你去问别人。”
“呃，你跟约翰，并不是报道的重点。”我说。电话那一头，除了玛芮斯的呼吸声，还有乡村摇滚音乐的旋律，“咚”一声“嘶”一声的节奏。
“但你也写了其他风谷镇的居民啊。你连愚蠢的蓝尔神父都写了，为什么不写我？约翰现在这么痛苦，我对他又那么重要，陪他熬过这一段的人是我。他动不动就哭，都是我在安慰他。”
“如果下一篇报道还要采访风谷镇居民，我一定会找你——如果你还有其他高见要补充的话。”咚。嘶。她在熨衣服。
“我知道很多肯尼家的事，也知道很多娜塔莉的事，而且这些事不要说讲，我看约翰连想都不敢想。”
“那太好了，我很快就会跟你联络。”我挂掉电话，对于她的提议感到不安。我低下头，发现我在大腿的伤疤上，潦草地写下“玛芮斯”三个字。
 
艾玛在前廊，裹着一条粉红色丝被，额头上敷着湿毛巾。我妈身边摆了一个银盘，上面放着茶、面包和各式各样的瓶子。她把艾玛的手背贴在自己的脸颊上，一圈一圈画着圆。
“宝贝，宝贝，宝贝。”我妈一边低语，一边荡秋千。
艾玛昏昏欲睡，像襁褓中的婴儿，偶尔咂一咂嘴。这是我从伍德贝瑞回来后第一次看到我妈。我在她面前晃来晃去，但她不肯把视线从艾玛身上移开。
“嗨，卡蜜儿。”艾玛终于有气无力地开口了，给了我一个淡淡的微笑。
“你妹妹生病了。自从你回来以后，她就把自己烦出病来了。”妈一边说，一边用艾玛的手背在自己脸上画圆圈。我想象她的牙齿紧紧箝住颊内的肉。
忽然，我发现亚伦就坐在室内，从客厅的双人沙发往窗外望，紧紧盯着她们母女俩。
“你要想办法让她在你身边自在一点，卡蜜儿；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她溺爱地对着艾玛说。
宿醉的小女孩。艾玛昨天离开我房间后，就自己下楼去喝酒。这个家就是这样。我留下她们俩，让她们互相耳语，受宠在我膝盖上嗡嗡作响。
“嘿，包打听，包打听。”理查德开着轿车从我身边经过。我正要去娜塔莉的陈尸地点，看看那些气球、纸条上都写些什么。柯瑞要我写一篇“举镇哀悼”的报道；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新的线索的话就用这篇来救场；也就是说，最好能有新的线索，而且越快越好。
“哈啰，理查德。”
“今天的报道不错哦。”该死的网络。“很高兴你找到可靠的消息来源。”他面带笑容说。
“我也是。”
“上车，我们有点事要办。”他推开副驾驶座的车门。
“我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做。跟你合作到目前为止，你不是不予置评，就是给我没有用的消息。再这样下去，我的主编就会要我退出了。”
“啊，那怎么行，这样我就没得消遣了。”他说，“跟我上车，我需要一个风谷镇的地陪。为了感谢你，我愿意回答你三个问题，全盘托出，绝不说谎。虽然不算正式采访，可是我一定老实回答。好吗？卡蜜儿。除非你是要去和你可靠的消息来源约会。”
“理查德！”
“好吧，说真的，我也不想当第三者，让你们刚萌芽的爱情迅速凋谢。我敢说，你和你那可靠的消息来源站在一起，一定很登对。”
“闭嘴。”我上了车。他靠过来，帮我系上安全带，停了一秒，嘴唇离得我好近。
“我要确保你的安全。”他指着娜塔莉的陈尸地点，夹缝里飘着一颗造型气球，上面写着“早日康复”。
“我也希望风谷镇能早日康复。”理查德说。
 
理查德要我带他到镇上隐秘的地点，也就是那些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隐秘场所。大家在那里撒野，青少年在那里聚会喝酒，也有人单独去那里思考人生的方向。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脱轨的时候。我第一次去那里是玛丽安去世那天，第二次则是举起刀的那个晚上。
“那两个女孩是在哪里被杀掉的，我们还不知道。”理查德说。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搭在我的椅背上。“我们只知道弃尸地点，而且现场都遭人严重破坏。”他顿了一下。“对不起。说‘杀掉’很难听。”
“屠宰场的工人才这样说。”
“哇，‘屠宰场’，卡蜜儿，好高级的词，风谷镇的人应该不会用吧。”
“是是是，你们堪萨斯市的人最有涵养！”
我指点理查德开上一条没有路标的泥巴路，我们在一片及膝高的野草间停车，安的陈尸地点就在往北十六公里处。我扇一扇颈背，好闷，长袖紧紧黏在臂膀上，我捏起衣服抖了几下。昨晚的酒气蒸发成皮肤上的汗珠，不知道理查德会不会闻到。我们走进树林里，下坡、上坡。白杨树叶一如往常，在缥缈的微风里闪闪发光。偶尔可以听见鸟儿惊飞，动物一掠而过。理查德跟在我后面，随手揪几片叶子，一边走，一边慢慢撕。走到目的地时，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汗从我脸上滴下来。眼前是一座倾斜的老校舍，里头只有一间小教室，葡萄藤在石板瓦上穿进穿出。
进入校舍，墙壁上钉着半块黑板，黑板上花花绿绿。枯叶和酒瓶散落在地板上，夹杂着一些年代久远的啤酒罐，罐子生锈，而且那时候上面还没有拉环。教室里保留了几张小桌子，其中一张盖着桌布，桌子正中央摆着一瓶干枯的玫瑰。真可怜，在这里享用浪漫晚餐。希望他们当时进行得还算顺利。
“这张不错。”理查德指着一幅蜡笔画。浅蓝色的牛津布衬衫黏在他身上，我隐约可以看出他健美的胸肌轮廓。
“显然跑到这里玩的大多是小孩子。”我说，“但这里离溪边很近，所以我想应该带你来看看。”
“嗯哼。”在沉默中，他凝视着我。“你平常在芝加哥，下班后都做些什么？”他靠着桌子，从花瓶里抽出一朵干枯的玫瑰，揉碎花叶。
“我都在做什么？”
“你有男朋友吗？我想你一定有。”
“错了。我很久没交男朋友了。”他开始摘玫瑰花瓣。我不知道我的回答有没有激起他的兴趣。他抬头看着我，开怀地笑了。
“你很难追，卡蜜儿。你不会一直嚷着我跟你说我跟你说。你让我自己问。这很特别，我喜欢。通常一般女人，你想让她们闭嘴不容易。我不是在说你。”
“我不是故意要那么高冷。只是没料到你会问这个问题。”我重新掌握对话的主导权。闲扯和斗嘴，这我没问题。“你有女朋友吗？你一定脚踏两条船吧。一个金发、一个褐发，正好搭配你的领带颜色。”
“全部答错。我单身，上一任女朋友是红头发，跟我的日用品完全不搭。后来不得不分手。很好的女孩，可惜。”
换作平常，我最讨厌理查德这种男孩，他们从小到大吃好的、用好的，有长相、有魅力、有头脑，可能还很有钱。我对这种男生向来没有兴趣。他们太没个性，而且通常胆子很小，碰到难堪、尴尬的事，直接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但理查德不会让我觉得很无趣。可能是因为他笑得很邪恶，也可能是因为他要面对丑陋的事情才能赚钱。
“你小时候来过这里吗，卡蜜儿？”他的声音很小，非常害羞，两只眼睛看着旁边，午后的阳光晒得他的头发金光闪烁。
“当然来过啊，这里是调皮捣蛋的完美地点。”理查德走向我，把剩下的玫瑰递给我，用手指抚摸我汗涔涔的脸颊。
“看得出来。”他说，“这是我第一次希望自己在风谷镇出生长大。”
“我们应该会相处得很愉快。”我说。这倒是真心话。我突然感伤在自己成长的岁月里，竟然没认识半个像理查德这样的男孩子，可以带给我一点挑战性。
“你很美，你知道吧？”他问，“我早就想跟你说，但又怕说了会碰钉子。所以我想……”他勾起我的下巴，吻我，刚开始慢慢地，后来发现我没挣脱，便拥我入怀，把舌头伸进我的嘴里。
这差不多是我三年来第一次接吻。我的手在他的背肌之间游移，玫瑰从我手里掉落。我揭开他的领口，低头舔他的脖颈。
“我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他一边说，一边抚摸我的下巴。“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一整天都无心做事，被维克里赶回了家。”说完他大笑。
“我也觉得你很帅。”我说着便牵起他的手，以免他的手不安分地乱摸。我的上衣很薄，我不想让他摸到我的疤。
“我也觉得你很帅？”他大笑。“天啊，卡蜜儿，你这个人真没情调。”
“我只是觉得措手不及。我的意思是，你跟我，感觉不妙。”
“的确很糟。”他亲吻我的耳垂。
“还有，你不是想看这个地方吗？”
“卜蕾大小姐，我来的第二周，就把这个地方好好搜过了。我只是想约你出来走走而已。”
后来发现，另外两个我想带他去的地方，他也都已经搜过了。一个是树林南边的废弃猎棚，他在那里找到一条黄色格纹缎带，经两边家长指认后，确定并非受害者所有；另一个是风谷镇东边的峭壁，可以坐着远眺密西西比河，他在那里找到小孩子的球鞋印，但跟两个小女生的鞋印不相符。他还在草叶上发现干涸的血迹，但跟两个小女孩的血型对不上。我再次展现出自己有多没用，理查德也再次表示自己不在意。我们还是开车去了一趟峭壁，带着半打啤酒，坐在太阳下，看着密西西比河闪着银光，像一条倦懒的蛇。
玛丽安可以下床走动时，她最喜欢来这个地方。有那么一瞬间，我可以感觉到她娇小身躯的重量压在我背上，在我耳边暖烘烘地笑着，皮包骨的手臂紧紧围住我的肩膀。
“如果是你，你会把小女孩带去哪里勒死？”理查德问。
我猛然被拉回现实，回答道：“我的车上或房间里。”
“拔牙呢？”
“可以盥洗善后的地方。地下室、浴缸。小女孩是先死掉的吧？”“这是你的问题之一吗？”
“没错。”
“两个都是先死掉的。”
“死了很久吗？久到牙齿拔下来都不会流血？”
一艘下行的平底船在急流中打转，男人们拿着长篙出现在甲板上，把船头导向正确的方向。
“娜塔莉流血了。她刚断气牙齿就被拔下来了。”我脑海中浮现出娜塔莉的身影，死不瞑目的棕色眼睛，整个人瘫倒在浴缸里，有人从她嘴里撬出一颗颗牙齿。血迹斑斑的下巴。拿着钳子的手。女人的手。
“你相信詹姆斯·卡比西吗？”
“这我不知道，卡蜜儿，我没有骗你。那孩子吓坏了。他妈妈一直打电话来，要我们派人保护他。他说那个女人一定会找他。我审讯时故意刁难他，说他骗人，看他会不会改变说辞。结果没有。”他转过来跟我面对面。“我可以告诉你：詹姆斯·卡比西相信自己的说辞。但我看不出其中的可能性。这跟我搜集的资料不符。不知道哪里怪怪的，可能是警察的直觉。你自己也采访过他，你有什么看法？”
“跟你一样。我想他可能因为妈妈得癌症吓坏了，所以把恐惧投射到其他事情上。我也不知道。约翰·肯尼呢？”
“就资料判断：年龄吻合，又是受害者家属之一，而且对整件事的反应太过激烈。”
“遇害的是他亲妹妹。”
“对。可是……我自己也是男孩子，我跟你说，一般青少年宁愿去死，也不愿意在公共场合掉眼泪，但他却哭得整个镇的人都知道。”理查德用空的啤酒瓶吹出“呜”的空响，对来往的拖船发出类似求偶的叫声。
 
月亮出来了，蝉鸣沸腾鼓噪，理查德放我在家门口下车。打开门，看见我妈坐在螺旋梯的最下面，旁边放着一壶杏仁酸酒。
她穿着粉红色的睡衣，袖子是稚气的公主袖，领口镶着一圈缎带。她多此一举地在手上包着雪白的纱布，尽管她已经喝醉了，纱布却还是洁白如新。我进门时，她微微摇晃，好像一缕幽魂，在心里挣扎要不要消失。最终，她决定留下。
“卡蜜儿，过来坐。”她用手招呼我过去。“等等！先去厨房里拿酒杯。你陪妈妈喝一杯。陪一陪你妈。”一定没好事，我一边咕哝，一边拿了个平底杯。但在这层抱怨下，我心想：这是要跟她单独相处啊！我感觉到一阵童年残留下来的悸动。镇定一点。
我妈倒酒鲁莽，但在满杯前收手，算得刚刚好；不知道她变了什么戏法，竟然能稳稳地把酒端到我唇边，半滴都没有洒出来。她看着我，得意地笑了笑。她身体往后，靠着螺旋梯的中心柱，侧着腿坐好，小口喝酒。
“我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不喜欢你了。”她说。
我知道她不喜欢我，但我从没听她坦率承认过。我告诉自己说，我应该要兴致高昂，像是发现新大陆的科学家，但我的喉咙卡得很紧，要很努力才有办法呼吸。
“你让我想起我妈——你的外婆娇亚。你疏离、冷漠，而且非常非常自以为是。我妈也从来没有爱过我。你不爱我，我也不爱你。”一阵愤怒窜过我全身上下。“我又没说过我不爱你，你这样说未免也太可笑了。真可笑！是你不爱我才对吧，从小你就不爱我。我从你身上只感觉得到冷漠而已，别恶人先告状。”我开始用掌心摩擦楼梯的直角。我妈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停止动作。
“你总是那么任性，一点也不可爱。我忘了你那时候六岁还七岁，我想帮你上发卷，希望你第二天拍证件照比较上相，但你却拿我的布剪把头发全都剪掉。”我不记得我做过这种事。我只听说安用剪刀把头发剪掉。
“我才不相信，妈。”
“意见真多，跟那些女生一样。我想多跟她们亲近，跟那两个死去的女孩子。”
“你说要亲近她们是什么意思？”
“她们让我想到你，成天在镇上跑来跑去撒野，像漂亮的小动物一样。我想如果可以多跟她们亲近，说不定就会比较了解你。如果我可以喜欢她们，说不定就有办法喜欢你。但我没有办法。”
“对啊，我想也是。”老爷钟敲了十一下。我好奇我妈一辈子住在这里，总共听那座钟敲了几声。
“你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我那时候还是孩子，比你现在小多了，我以为你救得了我。我以为你会爱我，然后我妈就也会爱我。真是可笑。”我妈的声音蹿高，湿冷，像在暴雨中纷飞的红色围巾。
“我那时候还很小。”
“你从小就不听话，都不肯吃东西。好像在惩罚我把你带到这个世界来。让我觉得自己像个笨蛋，像个小孩子。”
“你是小孩子啊。”
“现在你回来了，我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是玛丽安不是她？”高涨的愤怒突然摊平成黑暗的绝望。我在原木地板上摸到钉木板的钉针，我把钉针塞在指缝里。我绝对不要为了这个女人掉眼泪。
“我留在世上也没多大的意思，妈，如果这样说能让你好过一点。”
“你真讨人厌。”
“有其母必有其女。”
我妈突然扑向我，一手抓着我一边手臂。接着，她把手伸到我背后，竖起一根手指，用指甲在没有疤痕的皮肤上画圈。
“你就只剩这里了。”她用气音对我说。她的口气又香又腻，像深井里的空气。
“对。”
“有一天，我要把我的名字刻在上面。”她摇了摇我的身子，松开手，留我一个人坐在楼梯上，只有喝剩的温酒陪伴我。
我把剩下的杏仁酸酒喝完，做了一个又黑又黏的梦。我妈割开我的皮肤，把我的内脏一个一个掏出来，绣上她的名字，再一个一个丢回去，还随手扔了一些失物进去，有我十岁转泡泡糖机转到的橘色荧光塑料球，有我十二岁时穿的紫色毛袜，有高一时男生送我的便宜镀金戒指。她每扔一个，我就松一口气：还好找回来了。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心里既彷徨又害怕。我拿出水壶，灌一口伏特加排解恐慌，结果马上跑到厕所狂吐，秽物里有一丝一丝甜甜的咖啡色口水，是昨夜的杏仁酸酒。
我扒光衣服，跨进浴缸，白瓷冰凉地贴在我的背上。我躺平，扭开水龙头，任凭水位越爬越高，直到水位高过耳朵，“咕噜”一声，像船沉入海的声音一样令人满足。我能不能锻炼自己，任水位盖过我的脸，然后睁着眼睛淹死在浴缸里？只要能对淹没自己那最后的五厘米不为所动，我就成功了。
自来水刺痛我的眼睛，盖过我的鼻子，完完全全地包围了我。我想象自己从上往下看：薄薄一层水纹底下，我的身体皮开肉绽，我的脸上面无表情。我的身体不肯安静，尖叫着马甲、龌龊、寡妇、啰唆。
我的胃和喉咙都在收缩，拼命挣扎着要呼吸。手指、妓女、空洞！我要求自己安静下来。多纯净的死亡方式啊！花朵、花苞、花容。
我冲出水面，大口吸气，仰头面朝天花板，好喘。放松放松，我告诉自己。放松，乖孩子，没事的。我拍拍脸颊，哄骗自己——真可悲，但喘息声停下来了。
忽然，一阵恐慌席卷而来。我伸手去摸背后那块圆形的皮肤，还很光滑。乌云低低地笼罩着镇上，阳光攀卷在乌云边缘，将万物罩上一层恶心的黄色，我们好像虫子，曝光在日光灯底下。昨晚我妈和我摊牌后，我到现在都还很虚弱，这种微弱的光线似乎很适合我现在的心情。我跟玛芮斯·惠勒有约，要到她们家采访她有关肯尼家的事。虽然不确定会得到多少重要的信息，但我希望至少能套出一两句有用的话，这是我目前非常需要的，因为自从报道刊登出来后，我到现在都还没有肯尼家的消息。老实说，现在约翰住在玛芮斯家后面，我想找他非得通过玛芮斯不可。我敢说她爱死这个特权了。
我走到大街上那间小吃店。我昨天把车停在那里，就跟理查德出去兜风了。我虚弱地坐进驾驶座，打起精神开到玛芮斯家，早到了半个小时。我想她一定正忙着梳妆打扮，为接下来的采访做准备，大概会让我先到后院的露台等待，这样一来，说不定我会有机会去看看约翰的状况。结果没想到，她竟然不在家。屋子后面有音乐传过来，我循着声音走过去，看到金发四姐妹穿着鲜艳的比基尼，坐在游泳池畔，约翰坐在她们对面的树荫下旁观。艾玛晒得一身古铜色，金发披肩，看起来秀色可餐，完全看不出昨天宿醉的痕迹。她精致小巧，色彩缤纷，跟开味菜一样可口。
看着这些光滑的皮肤，我感觉我皮肤上的字又开始叽叽喳喳说起话了。我没办法跟她们面对面，加上我昨晚做了噩梦，到现在还惊魂未定，所以我躲在角落里偷看她们。因为天气热，艾玛的三个朋友很快就掉入晕眩漩涡，一个个脸朝下趴在毯子上。艾玛好端端地坐着，一边盯着约翰，一边涂抹防晒霜，肩颈、胸口、双峰，她还把手伸进比基尼里面涂抹，看约翰有没有在看她。约翰没有反应，表情像连续看电视看了六个小时的孩子。艾玛越是挑逗，他越是镇定，连抖都没有抖一下。我难过的时候都是伤害自己，艾玛则是伤害别人。我想要别人关心，就对别人唯命是从：你爱怎样就怎样，我只要你爱我。艾玛则充满攻击性。瘦瘦长长的腿、纤细的手腕、高亢的娃娃音，像枪，瞄准了猎物。乖乖听话，我才喜欢你。
“嘿，约翰，你看到我会联想到什么？”艾玛朝泳池对面喊。
“顽皮的女孩，自以为可爱。”他喊回去。他坐在游泳池边缘，穿着短裤加T恤，两只脚泡在水里面。他的腿上淡淡地覆着一层纤细的棕色腿毛，像女孩子的一样。
“真的吗？那你为什么还躲在那里偷看我？”她说着就抬起腿，用脚尖指着那间加盖的小屋，小屋的阁楼有扇窗户，挂着蓝色的格纹窗帘。
“玛芮斯会吃醋哦。”
“我想我还是看着你比较好，艾玛。记住，我会一直看着你的。”我妹大概曾经擅自闯入他的房间，翻箱倒柜找他的东西，或是坐在床铺上等他。
“你现在的确是一直看着我。”她说着笑了出来，双腿叉开。她在阴暗的光线下看起来很惊悚，阳光在她脸上投下一块一块的阴影。
“总有一天会轮到你的，艾玛。”他说，“很快。”
“你很了不起啊，我听说。”艾玛喊回去。凯尔西抬起头，视线对准艾玛，笑一笑，又躺回去。
“也很有耐心。”
“你会需要耐心的。”她抛给他一个飞吻。
杏仁酸酒在我体内作怪，这段斗嘴叫我感到恶心。我不喜欢约翰跟艾玛调情，虽说是艾玛主动勾引他的。
“哈啰。”我喊了一声，惊动了艾玛，她对我摇了摇手指。三个金发女孩有两个抬起头，但马上又躺了回去。约翰用双手往池子里舀水，往脸上搓一搓，才抬头对我微笑。他在回忆刚刚那段对话，猜我听到了多少。我正对着游泳池中央，走着走着拐向约翰的方向，在距离他大约两米的地方坐下来。
“你看过报道了吗？”我问。他点头。
“看了，谢谢，写得很好。至少娜塔莉那部分还不错。”
“我今天来这里是想跟玛芮斯聊一下风谷镇，也许会聊到娜塔莉。”我说，“没关系吧？”
他耸一耸肩。
“没什么。她现在不在。泡甜茶的糖用完了。她慌了手脚，没化妆就跑出去了。”
“真是不体面。”
“对玛芮斯来说，的确是不体面。”
“这里一切都好吧？”
“哦，很好。”他说着，用左手摸一摸右手。他在自我安慰。我又开始同情他了。“我想世界上所有事情都一样糟糕，很难评判现在这样是好还是坏，你懂我的意思吗？”
“就好比：这里好惨，我好想死，但我想不到更好的地方可以去。”我说。他转过头来望着我，蓝色的眼珠倒映着椭圆形的游泳池。
“我就是这个意思。”接受现实吧，我心想。
“你有没有想过去咨询，看心理医生什么的？”我说，“可能会有用。”
“对啊，约翰，说不定有助于你克制冲动，你的冲动会害死人，知道吗？我们不想要更多小女孩死掉，而且还没有牙齿。”艾玛不知何时滑入游泳池，缓缓漂到三米外说出这番话。
约翰忽然站起来，有一秒钟，我以为他会跳进池子里掐死艾玛，但他没有。他伸出手指对准她，嘴巴打开，阖上，走回阁楼。
“你说话怎么那么毒。”我对她说。
“但很好笑啊。”凯尔西说，她躺在热腾腾的粉红色气垫上，漂过来，漂过去。“真是个怪胎。”凯尔西又补了一句，踢着腿从我身边漂过。
小焦把毯子围在身上坐着，膝盖弯起来，抵着下巴，眼睛盯着加盖的小屋。
“你前天晚上对我那么好，现在却像变了一个人。”我压低音量跟艾玛说，“为什么？”
她先愣了半秒钟。“我不知道。我希望我可以改过来，真的。”她游到她朋友那边去，玛芮斯出现在门口，气冲冲地要我进去。
 
玛芮斯家看起来很眼熟：豪华蓬松的绒毛沙发，鲜艳活泼的莱姆绿绒布脚垫，咖啡几上展示着帆船复制品，仰角拍摄的埃菲尔铁塔黑白照，宜家的春季家具型录。就连玛芮斯摆在咖啡几上的柠檬黄餐盘也一派春意盎然，盘子中央盛着淋上糖汁的缤纷莓果塔。
她穿着亚麻背心裙，颜色像半成熟的水蜜桃。她把头发放下来，在颈根挽了一个松散的马尾，通常要梳整二十分钟，才能达到这种慵懒的效果。她突然看起来跟我妈很像。她比我更有可能是我妈的孩子。我感受到胸中升腾起一股怨气，努力压住，看着她面带微笑，帮我们一人倒了一杯甜茶。
“我不知道我妹跟你说了些什么，我猜不是很讨人厌就是很下流的事，我向你道歉。”她说，“可是，我想你应该也知道，在这里艾玛才是老大吧。”她看着莓果塔，似乎舍不得吃。太漂亮了。
“你可能比我还了解艾玛。”我说，“她跟约翰似乎不太……”
“艾玛是个非常黏人的小孩。”她说完先是跷脚，接着又并拢坐好，顺一顺裙子。“艾玛担心，如果别人不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她就会枯萎凋零。她尤其需要男生的注意。”
“她为什么不喜欢约翰？她暗示约翰可能是杀害娜塔莉的凶手。”我拿出录音机，按下开关。我这样做，一方面是不希望我们浪费时间，另一方面是想引导她爆约翰的料。既然他是风谷镇民公认的头号嫌疑人，我需要听听别人对他的看法。
“艾玛就是这样，心眼非常小。看到约翰喜欢我不喜欢她，她就攻击约翰，不攻击的时候，就想从我身边把他抢走。”最好事情像她想的那么简单。
“不过，似乎有很多人都说，约翰和这件案子有关。你觉得为什么会这样？”
她耸肩，嘟嘴巴，看着录音带空转了几秒。
“你也知道嘛，约翰是从外地来的，他聪明又有见识，而且长得又比这里的人好看八倍。大家当然希望凶手是他，这样一来，嗯……这种……邪恶，就不是风谷镇本地造成的，而是外面带进来的。你吃啊。”
“你相信他是清白的吗？”我咬了一口莓果塔，糖汁从我嘴唇上滴下来。
“我当然相信他啊，大家还不就是胡乱猜疑。只不过是出去兜个风……我们这里很多人也会去兜风啊。只是约翰挑错时间罢了。”
“那受害者家属呢？你能不能说一说有关他们的事情？”
“那两个小女孩都好棒，又体贴又听话。天主带走了风谷镇最优秀的小女孩，把她们带去天堂跟他做伴。”她预先排练过，抑扬顿挫十分老练纯熟。就连她的笑容都像事先计算过：笑得太含蓄嫌不够大方；笑得太开心，又不成体统。她笑得刚刚好。要坚强、要乐观，她的笑容说。
“玛芮斯，我知道这不是你真正的想法。”
“好吧，那你想要我说什么？”她不耐烦地说。
“我要你说实话。”
“那可不行，约翰会讨厌我。”
“我又不一定会写是你说的。”
“那你还采访我干吗？”
“如果你知道这两个小女孩的事，而这些事一般人又都不愿意说，那你就更应该要告诉我才对。这样可以转移大家的注意力，让大家不要一直针对约翰。不过也要看你提供的信息。”玛芮斯端庄地啜了一小口茶，拿起餐巾揩一揩涂了草莓唇蜜的嘴角。
“但报道上还是可以出现我的名字吧？”
“我可以写你说过的其他话。”
“那就写我说的天主把她们带去天堂的那一段吧。”玛芮斯撒娇道。她绞着手，歪着头对我笑。
“不行，换一段。我可以写你说约翰是从外地来的，所以大家才会那么喜欢说他的闲话。”
“为什么不能用我选的那一段？”我可以想象玛芮斯五岁时的模样，她穿着公主裙，对她的宝贝洋娃娃大呼小叫，因为洋娃娃不肯喝那杯看不见的茶。
“因为那段跟我听到的消息不符，再说根本不会有人那样说话，听起来很假。”这不是我第一次跟受访者摊牌，但绝对是最可悲的一次，而且完全违反我的职业道德。但我要她说实话。玛芮斯一边玩脖子上的银项链，一边打量我。
“你可以当模特的，你知道吧？”她突兀地说。
“这我可不敢说。”我恶狠狠地回她。每次只要有人夸我漂亮，我就会想到我衣服底下的种种丑陋。
“你可以的。我小时候一直想变成你。我常常想到你，你知道吗？我意思是，我们的妈妈是朋友，所以我知道你住在芝加哥，我一直想象你住在宽敞的豪宅里，家里有几个头发卷卷的小宝宝，还有一个猛男老公，在投资银行上班。早上你和孩子在饭厅喝橙汁，他坐上捷豹，开车去上班。但我想我猜错了。”
“大错特错，但听起来很不错。”我又咬了一口莓果塔。“所以，谈谈那两个小女孩吧。”
“公事公办，嗯？你一直都不太友善。我知道你妹的事。我知道你有个死掉的妹妹。”
“玛芮斯，我们可以有空再聊。我很乐意跟你聊天，但是要等采访结束。我们还是先搞定报道，等有时间再好好聊一聊。”其实我打算采访一结束就闪人。
“好吧……那我就老实说吧。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她们的……牙齿……”她不动嘴唇，说出“被拔掉了”四个字。
“为什么？”
“我不敢相信大家都不肯正视事实。”她说。
玛芮斯扫视整间客厅。
“不要说是我说的，知道吗？”她接着说，“那两个女生，安和娜塔莉，会咬人。”
“什么？会咬人？”
“两个都会。她们的脾气很坏，坏到吓死人，跟男孩子一样。只是她们不出手打人，她们动口咬人。你看。”她伸出右手。在大拇指正下方，有三道白色的疤，在午后的阳光里发亮。
“娜塔莉咬的。还有这里。”她把头发撩起来，露出左耳，缺了半个耳垂。“我的手是帮她涂指甲油的时候被咬的。我涂到一半，她突然不满意，我说让我涂完，然后把她挣扎的手压下去，她就突然用牙齿咬我。”
“那耳垂呢？”
“有天晚上我在他们家过夜，因为我的车子发动不了。我睡在客房里，醒来发现被单上都是血，耳朵像着火了一样，好像我想逃开我的耳朵，但耳朵却紧紧黏着我的头。然后娜塔莉叫得好像是她身上着火了一样。她的叫声比她咬人还恐怖。肯尼先生搂着她，要她镇静下来。那孩子的问题很严重。我们到处找我的耳垂，看还能不能缝回去，但就是找不到。我想是她吞下去了。”她冷笑了一声，像在一吐闷气。“但我还是挺同情她的。”
说谎。
“安呢？她也那么坏吗？”我问。
“安更坏。全镇的人身上都有她的齿印，包括你妈在内。”
“什么？”我背脊一凉，手心直冒冷汗。
“你妈帮她上家教课，怎么教安都听不进去，她完全失控，乱抓你妈妈的头发，还咬她的手腕。伤口很深。我想应该还去医院缝了几针。”我想象我妈纤细的手腕被小小的牙齿箝住，安摇着头，像一条疯狗，鲜血在我妈的袖子上盛开，在安的嘴唇上绽放。尖叫，张口放开。
一圈凹凹凸凸的齿痕，圆圈正中间，一块完美无瑕的皮肤。

第十一章
我回房间打电话，没看到我妈。我听见亚伦在楼下，正在呵斥盖拉剁鱼的方式错了。
“我知道看起来这只是芝麻小事，但是，盖拉，你换个角度想想看，这些芝麻小事，决定了一顿饭的好坏：是飨宴美食，还是只是用来填饱肚子。”盖拉出声表示赞同。她连嗯哼都带着鼻音。
我拨了理查德的手机，落后的风谷镇民没几个会用手机的，不过批评别人就是在批评自己，我自己也是芝加哥仅存的老古板。我不想那么容易被找到。
“劳尔警探。”我听见他那一头有人在广播他的名字。
“这么忙，警探？”我羞红了脸，觉得自己的轻浮就像是在暧昧，就像是在犯傻。
“嗨，是你。”电话里传来他的声音。“我还在处理事情，晚点打给你？”
“好啊，我的……”
“你的号码屏幕上有显示。”
“真先进。”
“那还用说。”
二十分钟后。
“对不起，我刚刚跟维克里在伍德贝瑞的医院。”
“有进展吗？”
“算吧。”
“说说你的看法？”
“我昨天晚上玩得很愉快。”我把理查德在大腿上写了十二遍，我制止自己再写下去，我已经手痒到想要用刮胡刀片了。
“我也是。喂，我要问你几个问题，我需要你坦白回答我。不算在采访里面。然后我还需要听听你的意见，下次报道要用。”
“好吧，只要能帮忙的我就尽量帮，卡蜜儿。你要问什么？”
“我可以跟你约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破酒吧吗？我需要当面问你，我需要离开这间房子，我需要，好吧，我承认：我需要喝一杯。”
 
我在“感应酒吧”遇到三个同班男同学，他们人都很好，其中一个还赢过全州猪公比赛冠军，他那年养的母猪胖到简直不能看，乳头胀到一直滴奶。典型的乡下人，理查德一定喜欢。他们请我喝了两轮，大家互相客套了几句，传阅彼此小孩的照片，他们三个的小孩加起来一共有八个。图保还是跟小时候一样，金色的头发，圆圆的脸庞。他的舌头露在嘴边，红着脸，一边聊天，一边用圆圆的蓝眼珠在我的脸蛋和胸部之间扫来扫去。不过，我一拿出录音机说要采访，他马上就停止动作。大家想到要上报都精神为之一振，上报是活着的证明。我想象一群鬼魂七嘴八舌，拿着一叠报纸扯来扯去，指着报纸上的名字说：看我在这里，就跟你说我活过吧，就跟你说那是我了嘛。
“小时候谁知道，我们有一天会坐在这里，讨论风谷镇的杀人事件？”汤米·林捷惊呼道，他留着满头黑发，蓄着纠结的胡子。
“我懂。我的意思是，老子一天到晚在超市里卖命呐。”荣恩·莱尔说；他心地善良，有一张老鼠脸，说起话来声音洪亮。他们三个脸上放光，显得与有荣焉。这两桩谋杀案让风谷镇蒙羞，但他们三个倒是洋洋得意，就算下半辈子都得待在超市、药妆店、养猪场工作也甘之如饴；他们上过报纸这件事，外加结婚生子，就是他们死后唯一可供后人凭吊的两件事。而这只不过是碰巧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不对，如果要再深究，应该说是碰巧发生在他们镇上的事。我不确定玛芮斯说的话对不对。应该有人巴不得凶手是土生土长的风谷镇人，曾经跟他一起钓鱼，一起参加童子军。有个朋友是杀人凶手，这样的人生比较有谈资。
店门被猛地推开，门口站着理查德。那扇门看起来很笨重，但实际却很轻，除非是常客，不然一般人都会推得太用力，每隔几分钟，都可以听到店门碰撞墙壁，别有情趣地为谈话断句。
理查德走进店里，顺手把外套搭在肩上，三个大男人发出哀号。
“又是这个家伙。”
“我真是被他打败了。”
“省省你们的脑细胞吧，否则一会儿要用找不到。”我跳下椅凳，舔舔嘴唇，扬起嘴角。
“好了大家，开工啦。采访时间到了。谢谢你们请我喝酒。”
“我们就待在这里，无聊就回来找我们。”杰森对着我的背影大叫。理查德对他笑了笑，龇牙低声骂了声“白痴”。
我咕噜咕噜喝下第三杯波旁酒，随便找个女侍者帮我们带位。侍者送酒过来，我托着腮，心想能不能不要办正事。理查德右眉毛上面有一道疤，下巴中间有一条缝。在没人看见的地方，他偷偷踩了我脚背两下。
“怎么啦，包打听？”
“嗯，我有点事想问你，我真的很想知道答案。如果你不能说，那就不要说，但请你好好考虑我的问题。”他点点头。
“关于这两起杀人案的凶手，你心里有设定嫌犯了吗？”
“有几个。”
“男的还是女的？”
“你怎么突然那么急着想知道答案，卡蜜儿？”
“我就是要知道。”他顿了一下，自顾自地喝酒，摸一摸下巴上的胡茬儿。
“我不相信女人会对小女孩下这种毒手。”他又踩了一下我的脚背。“嘿，到底怎么了？跟我说实话。”
“我不知道，我吓坏了。我只想知道我应该把力气用在什么地方。”
“我可以帮你。”
“你听说那两个小女生会咬人吗？据说这件事大家都知道。”
“我只从校方那边打听到，安曾经不小心伤害了邻居家的鸟。”他说，“至于娜塔莉，因为之前的剪刀意外，所以她爸妈对她的管教非常严格。”
“娜塔莉曾经咬掉熟人的耳垂。”
“不可能。我这里没有任何娜塔莉搬家后的犯罪记录。”
“那表示他们没有报警。我看到那只耳朵了，理查德，上面真的少了一块耳垂，而且那个人完全没有理由说谎。而且安也曾经攻击人，也咬过人。我越来越怀疑她们是跟不该起争执的人起了争执，结果像不听话的动物那样遭到处罚，所以她们的牙齿才会被拔掉。”
“让我们从头慢慢梳理。第一，这两个女生咬了谁？”
“我不能说。”
“他妈的，卡蜜儿，我没时间跟你耗。快说。”
“不要。”我很诧异他居然暴怒。我原本以为他会笑一笑，说我叛逆的样子好迷人。
“去你妈的，这可是谋杀案！如果你有线索，我需要你帮我。”
“我也需要你帮我啊。”
“我在帮你啊，卡蜜儿，但你这样跟我兜圈子，对我们两个人都没有好处。”
“这下你知道我的感受了。”我幼稚地咕哝道。
“随你便。”他揉一揉眼睛。“这一整天下来够我受的了，那么……晚安。希望有帮到你。”他起身，把剩下那半杯酒推给我。
“我需要采访你的看法。”
“以后再说。我需要稍微调整一下心态。你说的可能没错，我们的确不适合。”他离开后，那群男人要我过去跟他们坐。我摇摇头，把酒喝完，假装在记笔记，写到他们三个都离开了才停笔。我反复写着“烂地方、烂地方、烂地方……”整整写了十二页。
 
我回到家，这次是亚伦在等我。他坐在那张维多利亚双人沙发上，黑色的胡桃木，搭配白色的织锦缎；他穿着白色长裤，披一件蚕丝衬衫，脚上是一双绫罗拖鞋。如果他是照片里的人物，你根本猜不出来他是哪个时代的人。是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还是英王爱德华七世时期的贵公子？或是20世纪50年代的雅痞？答案是21世纪的家庭主夫，不用上班，成天品酒，偶尔跟我妈做做爱。
只要我妈不在场，亚伦几乎不会找我说话。小时候有一次我在走廊上撞见他，他僵硬地弯下腰，平视着我，说：“哈啰，你好不好啊。”我们已经在同一间房子里生活了五年了，他却只挤得出这一句话。
“很好，谢谢。”我想破头也想不出其他回答。
不过，亚伦现在好像准备好要训我一顿。他没有叫住我，只是拍一拍身旁的沙发。他在膝上顶着一只蛋糕盘，盘子里摆着五六条硕大的银色沙丁鱼。我一进门就闻到了。
“卡蜜儿。”他一边说，一边用小叉子叉鱼尾。“你把你妈气出病来了。如果接下来情况还是没有改善，我必须请你离开。”
“我怎么会把她气出病呢？”
“你折磨她。你动不动就跟她提起玛丽安。你明明知道她的孩子死了，怎么还刺激她去想象那孩子在地底下是什么模样。我不知道你对死亡的态度怎么能那么超然，我只知道爱多拉没办法像你那么冷血。”一块鱼肉从他的衬衫上滚下去，留下一行纽扣大小的油渍。
“你不能跟她讨论那两个小女孩的尸体，或是帮她们拔牙的时候流了多少血，或是勒死那两个小女孩要多长时间。”
“亚伦，我从来没有跟我妈说过这些事，类似的事情也没有。我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一点也不愤怒，只觉得很疲惫。
“好吧，卡蜜儿，你们母女关系有多紧张，难道我还不知道吗？我知道你向来见不得别人好。这是真的，你自己也知道，你跟爱多拉她妈真的很像。她妈一直监视着这个家，跟一个……跟一个巫婆一样，人又老、脾气又坏，连别人笑也会惹到她。我唯一一次看到她笑，就是你拒绝爱多拉喂你喝母乳的时候。你说什么也不肯吸你妈的奶头。”最后两个字从亚伦油腻腻的嘴里蹦出来，往我身上十几处喷火。吮吸，贱人，橡胶，通通都烧了起来。
“这些是你从我妈那里听来的吧？”我激他。
他点头，得意地噘着嘴。
“还有我怎么说玛丽安，怎么说那两个小女孩，也都是我妈告诉你的？”
“完全正确。”他咬字清晰地说。
“我妈很爱说谎。如果你连这一点都不知道，那你简直是白痴。”
“爱多拉的遭遇很悲惨。”
我假惺惺地哈哈大笑。亚伦不动声色。“小时候，爱多拉她妈妈会趁半夜跑到她房间里捏她。”他怜悯地看着最后一条沙丁鱼。“她说她担心爱多拉会在睡梦中死掉，但我觉得她只是喜欢伤害爱多拉。”回忆仿佛金属碰撞，发出刺耳的声响：玛丽安睡在我隔壁的隔壁的病房，房间里摆满仪器，一抽一吸，一抽一吸。我的手臂突然一阵刺痛。妈妈穿着白云般轻软的睡衣，居高临下地俯视我，问我没事吧，她亲亲那圈粉红色的印记，叫我继续睡。
“我只是觉得有些事应该要让你知道。”亚伦说，“知道了以后，说不定你会对你妈好一点。”
我并不打算要对我妈好一点，我只希望这段对话赶快结束。“我会尽量早点离开的。”
“那也好，如果你没办法修补这段母女关系的话。”亚伦说，“但如果你愿意试试看，你会比较容易释怀，你的创伤也能获得平复。我是指你心灵的创伤。”亚伦抓起那条软绵绵的沙丁鱼，一把塞进嘴巴里。我想象他一边咀嚼，细小的鱼刺一边啪啪断裂。
 
我在厨房盛了一杯冰块，偷了一瓶波旁威士忌，上楼回房间痛饮。可能因为我灌得很急，所以酒劲来得非常迅猛。我的耳根子发烫，皮肤也镇静下来。我想着我颈背上的字。灭。灭，快赶走我的苦痛！
我疯狂地想着：灭快赶走我的烦忧！如果玛丽安还活着，我们还会那么卑鄙吗？其他家庭都熬得过，他们哀悼完后，日子还是照样过下去；但玛丽安仍在我们身边阴魂不散，美丽的金发，可爱的脸蛋，也许她坏就坏在太得宠了一点，太过可爱了一些。不过这都是她生重病以前的事了。她有一个秘密朋友叫班恩，是一只很大的玩具熊。怎么会有小孩子跟动物玩偶交朋友呢？她还会搜集五彩缤纷的缎带，按照颜色的笔画顺序排列，将各个颜色分开排好。她常常仗着自己可爱吃尽甜头，但一看到她赚甜头赚得那么高兴，你想眼红也没办法。她的眼睛眨巴眨巴，卷发弹来弹去。她叫我妈咪咪，叫亚伦……就叫他亚伦吧，我的这段回忆，容不下他的身影。她会自己洗盘子，保持房间干净整洁，此外，除了连衣裙和娃娃鞋，其他衣服她一概不穿。她叫我蜜儿，一天到晚黏在我身边。
我很心疼她。
我醉了但我还要喝。我拿着一杯酒，沿着走廊漫步到玛丽安的房间。隔壁是艾玛的房间，房门关着，已经好几个小时了。从小就睡在未曾谋面的姐姐的房间隔壁是什么滋味？我忽然为艾玛感到悲哀。亚伦和我妈睡在走廊转角的主卧，灯熄了，只听见吊扇呼呼地转。在维多利亚古宅里，哪有中央空调这种东西，要装分离式空调我妈又嫌小家子气，我们只能汗流浃背，熬过一个又一个的溽暑。今天高温三十二摄氏度，但郁郁蒸蒸的热气让我感到安全，仿佛行走在水底世界。
玛丽安床铺的枕头中央凹了一个小洞。床上摆着好几套衣服，衣服底下好像还盖着活生生的孩子。紫罗兰连衣裙，白色裤袜，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是谁放在这里的？我妈？艾玛？那支点滴架不离不弃，陪伴玛丽安走完最后一年，至今依旧昂然矗立，小心戒备，闪烁着光芒；点滴架旁边堆着各式各样的医疗设备，其中包括比标准尺寸高六十厘米的特制病床，方便小病人使用，心电图机和便盆也都还在。妈居然连这个也没处理掉，真恶心！这是一间毫无生气的病房。玛丽安最心爱的娃娃陪着她一起下葬，那是一只超大的布娃娃，有着毛线做的金色卷发，跟我妹妹很搭，忘记是叫艾芙琳？还是艾莲诺？剩下的娃娃排排站靠在墙上，恰似看台上的歌迷，大概有二十几只，白瓷做的细致脸蛋，玻璃镶的深邃眼珠。
站在这里，我一下子就记起了她的声情样貌：她盘腿坐在床上，好小，眼眶发紫，浑身是汗；她要不就在洗牌，要不就在帮娃娃梳头发，要不就是在生气地涂鸦。我可以听见她着色的声音：唰唰唰唰。蜡笔画过白纸，留下厚实的笔触、浓重的色彩，有时她用力过猛，把纸张都画破了。她抬头望着我，呼吸短促又沉重。
“怎么还没死，好烦。”我拔腿狂奔回房间，仿佛有人在后面追赶。
 
电话响了六声，艾琳才接起来。柯瑞家很多东西都没有：没有微波炉，没有洗碗机，没有录像机，没有电话录音机。她的“哈啰”说得很流畅，但是嗓子没开。应该很少有人十一点过后还给他们家打电话。她骗我说他们还没睡，只是没听到电话响，但过了整整两分钟，柯瑞才接起电话。我想象他拿起眼镜，在睡衣上擦一擦，穿上老旧的皮革拖鞋，看一看发亮的钟面。多么安抚人心的画面！
突然间，我会意过来，刚才脑海里闪过的影像，其实是芝加哥二十四小时药妆店里播放的广告片段。
我已经三天没跟柯瑞联络了。我在风谷镇也待了快两周了。换做是平常，他一定一天三次打电话来问进度。但他不好意思打电话到别人家里叨扰，尤其那个“别人”还是我妈，而且那个“别人”还住在密苏里州最南端；在芝加哥人眼中，这里简直就是乡下中的乡下。换做是平常，他一定会对着电话大吼大叫，怪我怎么没有按时汇报进度，但今天晚上例外。
“小菜鸟，你没事吧？有最新状况吗？”
“呃，警方依然不肯接受采访，但他们私下承认凶手百分之百是男性，而且是风谷镇人，他们还没拿到嫌疑人的DNA，也还没查到死者的遇害地点。他们手上的线索非常有限。凶手要不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脑，要不就是天生的犯罪奇才。大家似乎一致认为，凶手就是娜塔莉的哥哥约翰。我采访了他的女朋友，她坚持捍卫男友的清白。”
“很好，这个好，但我刚刚……我问的是你的状况。你在那里还好吗？你要说实话，因为我看不到你的脸。少跟我来故作坚强那一套。”
“我不太好，但那又怎样？”我的语调比我预期的还要恶毒、高亢。“这个报道很棒，我想我就快挖到宝了。只要再给我几天或是一周，到底要多久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两个小女孩会咬人。这是我今天问到的，而跟我合作的警察却毫不知情。”
“那你告诉他了吗？他有什么看法？”
“没有。”
“你干吗不问他看法啊，小妞？”
你看嘛，柯瑞，劳尔警探觉得我有事情瞒着他，结果就生气了，全世界的男人都这样，跟女人讨不到东西就乱发脾气。
“我搞砸了，但我会问出来的。柯瑞，我还要晚几天才能交稿。我想多问问当地人的看法，从警察嘴里多套出一点话。我想我就快说服他们小报社也能立大功了，虽然这里的人不看我们的报纸。”跟你那里的人一样，我把下半句咽了回去。
“他们迟早会看的。你这篇报道一定会引起大众的关注，小菜鸟。你写的已经很不错了，再加把劲。找你的老朋友聊聊天，她们可能比较愿意分享。找她们聊天对你这篇报道也有帮助，还记得荣获普利策奖的得州水灾系列报道吧，其中有一篇就是写作者在灾难中返家和朋友团聚的心情。再说，跟朋友喝几杯啤酒，对你也有好处。不过听声音，你已经喝了不少了？”
“一点点而已。”
“你觉得……你待在那里好吗？你还在恢复期？”我听到打火机点燃，椅脚刮过厨房的地毯，柯瑞呻吟着坐了下来。
“哦，这不用你操心。”
“我当然要操心。少在那边扮什么烈女，小菜鸟。如果你要退出，我不会责怪你的。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以为回家对你来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是……我忘了有些父母对小孩只有百害而无一利。”
“每次回来这里，”我停了一下，想一口气把话说完。“每次回来这里，我都觉得自己很坏。”说着我哭了起来，我抽抽咽咽，听着柯瑞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我想他吓坏了，会挥手叫艾琳来安抚这个哭泣的小女孩，但我猜错了。
“卡蜜儿，”他低声地说，“我认识的人里面就你人最好。世界上的好人不多，你知道吗？尤其我爸妈过世后，就只剩下你和艾琳了。”
“我一点也不好。”我在大腿上乱涂乱写，笔尖在我的皮肤上留下深深的字痕。错，女，齿。
“卡蜜儿，你很好很好。你对大家都很恭敬，就连对人渣中的人渣也很有礼貌。你给了他们……尊严和包容。你以为我干吗留你在公司？你该不会自以为是一流的记者吧。”一阵沉默，我的眼泪如溃堤一般。错，女，齿。
“不好笑吗？我是在开玩笑。”
“不好笑。”
“我爷爷以前是歌厅里的大红人，我大概没有遗传到他的搞笑天分。”
“歌厅？”
“对呀，他当年搭船从爱尔兰跑到纽约来讨生活。他很会搞笑，还会演奏四种乐器……”打火机再度点燃。我盖上夏被，闭上眼睛，听柯瑞讲故事。

第十二章
理查德住在风谷镇唯一的一栋公寓里，那是一栋单调的集体住宅楼，里面共有四间房，只有两间有住人。公寓旁边有个停车棚，架高棚顶的四根矮柱上，被人用红色喷漆喷了一排字：阻止民主党，阻止民主党，阻止民主党。然后随兴地加上一句：我喜欢路易。
此刻是周三清早。雷雨云依旧低低地笼罩着镇上。燠热，多风，天色跟小便一样黄。我带着一瓶波旁威士忌，用酒瓶敲他家的门。礼多人不怪。我没穿裙子。对想乱来的人来说，穿裙子太方便了。但他还想对我乱来吗？
他打开门，散发着浓浓的睡意。凌乱的头发，穿反的T恤，搭上一条四角裤。没有笑容。他家里冷的跟冰库一样，我站在外面都可以感受得到里面的寒气。
“你要进来，还是我出去？”他一边问，一边搔下巴。他看到我手上拿着酒。“啊，进来吧。看来你是不醉不归了？”
屋子里面乱七八糟，让我非常诧异。裤子凌乱地堆在椅子上，垃圾桶里的垃圾满到快要溢出来了，走廊上堆着一箱一箱的资料，逼得你非得侧身通过。他招呼我坐在一张裂开的真皮沙发上，接着拿了一盘冰块和两个杯子回来，斟了满满的两杯酒。
“嗯，我昨天晚上实在不应该对你那么凶。”他说。
“对啊。而且我提供给你那么多情报，你却一点消息也不透露给我知道。”
“我是在侦查凶杀案，你是在报道凶杀案，所以应该我比较伟大吧。而且有些事，卡蜜儿，我是真的不能让你知道。”
“我也是——我有权利保护我的线人。”
“你这么做就等于是在保护犯下这两桩案子的杀人魔。”
“你猜得到的，理查德。我能说的几乎都说了。你好歹也自己努力看看吧。”我们互相凝视对方。
“我喜欢看你化身为刁钻的记者来对付我。”理查德笑一笑，摇摇头，光着脚丫戳一戳我。“我是说真的，我是真的很喜欢。”他又帮我们添酒。再这样下去，还没到中午我们就会不省人事了。他把我拉过去，吻我的耳垂，把舌头伸进我的耳洞里。
“嗯，风谷镇女孩，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坏？”他在我耳边呢喃。
“告诉我你觉得是谁干的？”我说。他似乎一脸错愕。不然他以为我要说什么？我爱你吗？他用手指缠我的头发，舌头伸进我耳朵里面探索，逗弄了一分钟。男人只要找不到地方碰，就会变得对耳朵死心塌地起来。这是我过去十年的心得分享。虽然理查德不能碰我的胸部、我的屁股、我的手臂、我的腿，但他（目前）似乎舔舔耳朵就满足了。
“这件事我只告诉你：我认为是约翰·肯尼。这孩子跟他妹妹非常亲密，亲密到近乎病态。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我认为他对小女孩有一种特殊情感，但他一直压抑着，压抑到后来受不了，就一举把她们杀了，甚至还拔牙过瘾。事情一定会愈演愈烈。我们正在追查他在宾州的档案，看有没有任何怪异的举止。他们搬家说不定不只是为了娜塔莉。”
“我需要可以报道出来的消息。”
“是谁告诉你咬人的事？那两个女孩子咬了谁？”他对着我的耳朵哈热气。外头下起了雨，雨水打在人行道上，听起来像有人在尿尿。
“玛芮斯·惠勒说娜塔莉咬掉了她的耳垂。”
“还有呢？”
“安咬过我妈，咬在手腕上。没了。”
“看吧，没那么难嘛，小乖乖。”他哈着气说。
“轮到你提供我新闻素材了。”
“不行。”他朝我咧了咧嘴。“照我的来。”
那天下午，理查德又跟我亲热一番，这才勉为其难地告诉我案情有最新突破，可能会逮捕一名嫌犯归案。我留他在床上呼呼大睡，自己冒雨跑回车上。我脑子里胡乱冒出一个想法：如果我是艾玛，一定可以套出更多话。
我开车到雅各布阿瑟纪念公园，看着车窗外的大雨发呆，因为我还不想回家。到了明天，这里就会到处都是小孩，开始他们懒洋洋的漫长暑假。现在这里只有我，又黏又蠢。我在想这算不算虐待？被理查德虐待，被夺走我初夜的男生虐待，被所有人虐待。我喜欢《圣经·旧约》里那句轻蔑的话：“她罪有应得。”有时候，女人确实是罪有应得。
原本安静的公园响起嘈杂声。一辆黄色跑车轰隆轰隆地从我旁边驶过，艾玛和凯莉挤在前座，隔壁驾驶座上坐着一个满头乱发的男生，戴着从路边摊买的太阳眼镜，穿着一件污渍斑斑的衬衫。后座坐着一个瘦巴巴的男生，像是他的分身。车子里飘出袅袅的烟霭，混着柑橘调酒的清香。
“上车，我们要去派对上玩一下。”艾玛说着，亮出一瓶便宜的伏特加调酒，柳橙口味。她伸出舌头，让雨水在舌面上溅开来。她的头发和背心都在滴水。
“我想要一个人待着，谢谢。”
“看起来一点也不好。来嘛，警察在附近巡逻。你一定会被开酒驾罚单，我都闻到了。”
“来嘛，大美女。”凯莉说，“有你在，这些男生会守规矩一点。”我想一想我手上的选择：回家喝闷酒，到酒吧随便找个人喝酒，跟这些孩子走，至少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八卦。去一个小时，然后回家睡一觉忘掉烦恼。再说，艾玛也在，她今天又莫名其妙对我友善起来。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我确实开始对她着迷了。
我钻进后座，大家一阵欢呼。艾玛拿出另一瓶酒，让大家传着喝，这次是热莱姆，味道很像防晒油。我担心他们会央求我帮忙买酒。不是因为我不想，只是觉得很悲哀，我竟然那么希望他们找我玩，好像我又变回从前那个受欢迎的女孩，受到学校的大姐大认可，证明自己不是怪胎。光想到这里，我就想跳车走路回家，但艾玛又把酒传过来，瓶口一圈都是粉红色唇蜜。
坐在我旁边的男生，自我介绍说他叫诺兰，他跟我点个头，擦一擦人中附近的汗。他脸上狂冒青春痘，骨瘦如柴的手臂上长满疥癣。诺兰用手指沿着驾驶座椅背的绲边划上划下，然后抬头望着我，看了一会儿，说：“你跟我妈年纪差不多。我喜欢。”
“我很怀疑我这年纪可以当你妈。”
“她大概三十三、三十四。”很接近。
“她叫什么名字？”
“凯西·道格。”我认识她。她比我大几岁，住在养猪场附近。她老是抹太多发胶，而且对阿肯色州界那些墨西哥屠夫情有独钟。有一次教会出游，她跟同队的小队员说自己曾经自杀过。后来学校的女同学都叫她凯西·刀割。
“她比我大几届。”我说。
“傻瓜，这女人那么酷，哪会跟你那嗑药的婊子娘混。”开车的男孩说。
“你娘咧。”诺兰压着嗓子说。
我们停在风谷镇上一幢维多利亚古宅前面，这栋古宅经过全面翻修，漆得红红蓝蓝绿绿，本来是想打造前卫感，但成品看起来非常可笑，好像卖冰激凌的疯子家。一个男孩光着上身，在洋房旁边的草丛里狂吐；两个男孩在衰颓的花园里摔跤；另一对两小无猜的情侣在秋千上抱得紧紧的。诺兰被留在车上，负责开车的戴蒙把他锁在里面。“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欺负他了。”我觉得他这场面话说得很漂亮。
步入洋房后，我发现自己四处寻觅儿时的面孔：男生理着平头，运动外套上写着英文字；女生烫了一头弹簧似的卷发，耳朵上招摇地挂着大大的金耳环。我一面用眼睛搜寻，一面用鼻子嗅闻黑色达卡尔、阿玛尼等记忆中的男香。
他们全都不在。屋里的男孩都还只是小朋友，清一色穿着宽松的滑板短裤配球鞋；女孩子穿着绕颈小可爱[1]搭配迷你裙，露出一截腰秀出肚环。他们全都瞪着我，好像担心我是警察。我不是，但我刚跟警察上过床。我微笑，点头。我的心情未免也太好了，我心不在焉地想着。
进入大如洞窟的饭厅里，我看见饭桌被推到房间一角，腾出空间来供大家跳舞、摆放冰箱。艾玛一边跳一边扭到人群中央，跟一个男生贴身热舞，跳得男生的颈背都红了。她附在他耳边低语，男生点点头，她打开其中一台冰箱，从里面抽出四瓶啤酒，把啤酒抱在汗涔涔的胸前，一边假装拿不稳，一边扭腰摆臀走过一群仰慕者身边。
她的跟班就没这个本事。恶毒的炮轰像鞭炮声一样此起彼伏，女生们纷纷要这几个小鬼滚出去。不过她们比场上大部分的女生都漂亮，也就是说，男生绝对不会想撵她们出去；而这场派对的主办人恰巧是男生，客厅的壁炉架上就有几张他的照片，他戴着帽子，发色很深，帅，但没有特色。我没看到他高中以后的照片。男孩的照片旁边立着他父母的照片，父母脸上流露出骄傲的神色。我认得照片里的母亲：她是我高中同学的姐姐。我一想到自己竟然参加她儿子的派对，不免坐立难安起来。
“天啊天啊天啊。”一个棕发女生从我们身边跑过去，她长着一对青蛙眼，T恤上骄傲地写着大大的“沟”字，她一把抓住她的两栖类朋友。“他们来了，他们真的来了。”
“靠。”两栖类朋友说，“这真是太好啦。要跟他们打招呼吗？”
“我们先看看情况再说，如果主办人JC不想要他们来，那我们就不要插手多管闲事。”
“也是。”
我看都没看就知道是谁来了。玛芮斯·惠勒走进客厅，使劲拉着走在后面的约翰·肯尼。几个男生朝他点点头，几个男生拍拍他的背；其他人则故意转身背对着他，一圈一圈的小圈子越缩越小。约翰和玛芮斯都没注意到我，让我松了一口气。玛芮斯的眼神扫到一群干巴巴的O型腿女孩，是她昔日的啦啦队友吧，我猜。她看到她们站在厨房门口，开心地尖叫一声，蹦跳过去找她们，让约翰一个人搁浅在客厅。女生的反应比男生更冷漠。“嗨。”其中一个说，连笑也没笑一下。“我以为你们不来了。”
“不来实在太蠢了。任何有脑袋的人都知道约翰很酷，我们才不想因为这种……鸟事……被排挤。”
“玛芮斯，这一点也不酷。JC看不出来这整件事酷在哪里。”一个红头发的女生说，她要不就是JC的女朋友，要不就是备胎。
“我去跟他说。”玛芮斯像个孩子一样抱怨，“让我去跟他说。”
“我看你最好赶快离开。”
“他们真的把约翰的衣服拿走了吗？”一个娇小的女生说，她有慈母的气质，大家在吐的时候，八成都是她在背后帮忙拢着头发。
“没错，但那是为了洗刷他的冤屈，不是因为他有嫌疑。”
“随你怎么说吧。”红发女孩说。我讨厌她。
玛芮斯环视房间，搜寻和善的面孔，她看到我也在，表情一阵困惑，接着看到妹妹凯尔西也在，眼睛里喷出怒火。
约翰被扔在门口，不时看表、绑鞋带，假装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里头的人群已经叫嚣沸腾到最高点，玛芮斯迈开步伐朝我们走过来。
“你来这里做什么？”她眼里噙着泪水，额头上挂着豆大的汗珠。她这个问题的矛头不知是指向谁，可能是在反问自己吧。
“戴蒙带我们来的。”艾玛喜滋滋地说，脚尖踮了两下。“我简直不敢相信会在这里碰到你，更不敢相信他居然还好意思露脸。”
“天啊，你这贱女人。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你这婊子。”玛芮斯的声音在颤抖，像一颗陀螺在桌沿打转。
“那你自己又是谁的婊子呢？”艾玛说，“嗨，杀人魔。”她冲约翰挥挥手，约翰刚才好像都没注意到她，这时表情突然大变，好像被人赏了一记耳光。
他正准备走过去，刚好JC从另外一个房间走出来，把约翰拉到旁边去。两个高高的男生说他死定了，竟敢到人家的地盘上搞鬼。整间客厅耳语声嗡嗡响着，大家看着JC拍一拍约翰的背，要他从大门离开。约翰朝玛芮斯点个头，向她示意要走了。她急忙跟上前去，头低低的，用手捂着脸。就在约翰快走到门口的时候，有个男生终于憋不住了，故意尖着嗓子调侃了一声：“女童杀手！”接着是一串神经质的爆笑，顺带不屑地看了他们几眼。玛芮斯发疯似的“啊”了一声，转过身，龇牙咧嘴，撂下一句脏话，把大门摔上。那个男生故意把她骂脏话的样子学给大家看，他歪嘴噘唇，嗲声嗲气地骂了一句。
凯尔西和凯莉跟着我们走到门口，艾玛转过去，放肆地大笑。“谁让你们跟来的？”
凯莉看到艾玛的手搂着我腰，转头跟凯尔西面面相觑。凯尔西黏到艾玛身上，搂着她的肩膀。
“我们不想待在这里，我们想跟你一起去嘛。”她撒娇道。
艾玛耸肩，把她的手抖开，然后微笑看着她，当她是一头蠢驴。
“乖乖听话滚开，可以吗？”艾玛说，“你们几个我已经玩腻了，无聊死了。”
凯尔西退后几步，一时反应不过来，忘了要把伸出去的手放下来。凯莉耸耸肩，踩着舞步回到人堆里，从一个男孩子手上夺下啤酒，对着他舔嘴唇，回头看艾玛有没有在看。没有。
与此同时，艾玛像一个殷勤的男朋友，带着我走出大门、下楼梯，走上人行道。小小的黄色酢浆草花，从人行道的裂缝里钻出来。
我指着说：“好美。”
艾玛指着我，点点头。我们从路灯下走过，艾玛的脸忽明忽暗，游泳的事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我们的双腿自动导航，往家的方向前进。夜色披在我身上，像一件柔软、濡湿的睡衣。
艾玛把小手钻进我手里。“你觉得……妈怎么样？”
我的酒劲稍微退去，但过了不久又晕眩起来。
“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不快乐的女人。”我说，“而且问题很多。”
“我听见她睡午觉的时候说梦话，她在梦里大喊：妈妈、玛丽安，还有……你。”
“还好我都听不到。”我说着，拍拍艾玛的手。
“你好可怜，要听她这些梦话。”
“她很喜欢照顾我。”
“那很好啊。”
“但很奇怪。”艾玛说。
“我觉得你不应该让男生对你为所欲为，艾玛。”
“我喜欢我们家的房子。”艾玛打断我说，“我喜欢妈的房间。那间房间的地板很有名。我有一次还在杂志上看到，标题写着《向象牙举杯致敬：流金岁月风华再现》。现在已经买不到象牙了。好可惜，真的好可惜！”她把棒棒糖塞进嘴里，伸手往空中一扑，抓到一只萤火虫，她把萤火虫夹在两根手指中间，掰开它尾端的发光器，把荧光涂在手指上，做成一枚发光的戒指。她把虫尸扔到草堆里，欣赏自己的手。
“你小时候女同学喜欢你吗？”她问，“我的同学都对我很坏。”
艾玛那么跋扈，又那么爱对别人颐指气使，有时候还可怕得要命（譬如在公园里踩我的脚后跟，哪有十三岁的小孩敢这么戏谑大人的？），居然会被其他女生欺负？她一看我的表情，就猜到我在想什么。
“我不是说她们真的对我很坏。我要她们做什么她们就做什么，但她们不喜欢我。我哪天做了什么蠢事，我哪天不酷了，她们就会立刻联合起来对付我。有时候上床睡觉前，我会坐在房间里，写下我当天做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然后一个一个评分，A表示做得漂亮，F表示非常丢脸，死了算了。”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本日记本，专门用来记录每天穿的衣服，同样的衣服每个月只能穿一次。
“像今天晚上，戴夫·雷德——一个超猛的高一男生——跟我说：他不知道还有没有办法再等我，等到我上高中，才跟我在一起。我就回了一句‘别等了’，然后掉头离开，其他男生看了就‘哇呜哇呜’叫；像这样就是A。但像昨天，我当着我朋友的面在大街上绊倒，她们全都哈哈大笑；这就是F，或者是D。我后来整天都对她们耍狠，凯尔西和凯莉都哭了，小焦本来就爱哭，所以没什么挑战性。”
“与其受人爱戴，被人害怕更为安全。”我说。
“马基雅维利[2]。”她大声欢呼，然后又跳又笑，不知道是装出十三岁少女的天真活泼，还是真的活力四射、青春洋溢。我分不出来。
“你怎么知道？”我好佩服她，对她的爱每分每秒都在增加。聪明又堕落的女孩，听起来很熟悉。
“我知道一大堆我不应该知道的事。”她说，我也开始跟着她又跑又跳。酒精让我飘飘欲仙，明明知道在清醒的情况下我绝对做不出这种事，但我因为心情太好，一时管不了这么多。我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在唱歌。
“我其实比大部分的老师都还要聪明。我做过智力测验，我应该跳级念高一的，但妈要我跟同年龄的同学在一起。随便啦，反正我就要离家去念高中了。我要去新英格兰。”她说到新英格兰的时候，语气带着微微的惊叹，好像只看过新英格兰的风景照，或是就像个怀抱着常春藤名校梦想的女孩：聪明的人都去新英格兰。这我不予置评，因为我没去过新英格兰。
“我一定要离开这里。”艾玛说这句话的时候，活像被老公宠坏的娇妻，做作到了极致。“我每天都觉得好无聊，所以我才会这么放肆。我知道我可能有点……乱来。”
“你是指跟男生吗？”我顿了一下，我的心在胸腔里大跳伦巴舞。空气里弥漫着紫色鸢尾花的花香，我感觉香气飘进我的鼻子、我的肺、我的血液，连血管都散发着紫色的浓郁。
“只是小打小闹而已，你知道的。我知道你知道的。”她牵起我的手，给了我一个纯真甜美的微笑，摸摸我的掌心，我从来没被别人摸得那么舒服过。我左小腿上的怪胎突然叹了一口气。
我们快到家了，我的头发像温水流泻在我的肩头，我的身体左摇右摆，没有音乐照样起舞。人行道上有一个蜗牛壳，我的眼睛顺着壳上的涡旋打转。
“你知道的。你知道有时候人需要一点伤害。”她说得好像在推销新上市的美发产品。
“你觉得无聊、窒息的时候，有很多方法可以解决，不一定要伤害自己。”我说。
“你是个聪明的女孩，你知道的。”我发现她把手指伸进我的袖口，摸那些高低起伏的疤。我没有制止她。
艾玛一直转一直转，突然摔倒在柏油路上，倒地时一只银色手环掉下来，像喝醉般踉踉跄跄，顺着街道滚下去。
我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她的手肘被撞破开始流血，但她还在哈哈大笑），我们面对面手拉着手转圈，一路往家的方向旋转过去。她咧嘴大笑，笑容占去脸的一半，长长的牙齿晶莹湿润，我突然明白，对杀人魔而言，这样的牙齿有多诱人。一颗颗方方正正、闪闪发亮的牙齿，门牙美得像马赛克砖，可以镶嵌在桌上做装饰。
“跟你在一起好开心，”艾玛笑着说，她的气息喷在我脸上，热热的，带着香甜的酒香。“你就像我的知己。”
“你就像我的妹妹。”我说。这样会不会亵渎了妹妺两个字？我不在乎。
“我爱你。”艾玛尖叫着说。
我们转得好快好快，快到我脸颊的肉上下颤动，又麻又痒。我笑得像个孩子一样。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快乐过，我心想。街上的灯红艳如玫瑰。艾玛的长发像羽毛，搔着我的肩膀。她的颧骨高高耸起，配上小麦色的肌肤，在街灯的照射下，像两块黄澄澄的奶油。我想伸手去摸，不知不觉就松开了她的手，这样一来，圆圈断裂，我们两个旋转飞出去，跌倒在地上。
我的脚踝撞在马路的缘上，骨头“啪”一声裂开，鲜血如注，喷到我的腿上。艾玛像扑垒一样摔在柏油路上，胸口擦伤的地方，血泡汩汩冒了出来。她低头看着我，蓝蓝的眼珠闪耀着慑人的光芒，她伸手去摸胸口那片血网，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枕在我的腿上哈哈大笑。
她竖起手指抹过胸口，把一颗血珠沾在指尖上，我还来不及出手制止，她已经把手指点在我的嘴唇上。我尝到鲜血的味道，像涂了蜂蜜的铁。她抬头凝视着我，伸手摩挲我的脸颊。
“我知道你以为妈比较喜欢我，但这不是真的。”她一说完，我们那栋矗立在山顶的家就像听到暗号一样，门廊的灯突然亮了起来。
“想到我房间跟我一起睡吗？”艾玛提议，她比之前稍微安静了一点。
我想象我们躺在她床上，盖着圆点点的棉被说悄悄话，说着说着，两个人手挽着手、脚勾着脚，沉沉睡去……我会意过来，我脑海中想象的是我和玛丽安的回忆。玛丽安从病房里逃出来，跟我挤在同一张床铺上。她蜷着身体，头朝着我的肚子，哈出热气，发出呼噜呼噜的呼声。隔天一早，我必须趁我妈起床前，偷偷把她带回房间；那短短五秒钟，是那幢静谧古宅里最惊险刺激的时刻。我牵着她走过走廊，走到我妈房间附近时，我心里既害怕又希望房门会忽然打开。妈，她没有病。我计划一旦被逮到，就要这样喊出来。让她下床走一走又不会怎样，她没有病得那么严重。我都忘了我那时候多坚持玛丽安没有生病。
感谢酒精，现在想起这些，竟然都变成快乐的回忆，就像小孩子的图画书，一页一页从我脑海里迅速翻过。回忆里的玛丽安变得像一只小兔子，戴着毛茸茸的圆尾巴。我仿佛可以感觉到她身上的兔毛，我抬起上半身，发现是艾玛的长发在搔我的腿。
“可以吗？”
“今晚不行，艾玛。我累死了，我想睡在自己的床铺上。”我觉得我再过十分钟就要清醒过来了，我不希望跌到谷底的时候，艾玛睡在我身边。
“那我可以睡在你房间吗？”她站在街灯底下，牛仔裙卡在她窄小的骨盆上，背心绑带歪斜断裂，她嘴唇附近有一抹血，眼睛里满满都是希望。
“不要啦，我们分开睡吧。明天再一起出去玩。”她没说话，只是转过身，用最快的速度冲回家去，两条腿在身后飞踢起来，像卡通里的小马。
“艾玛！”我从后面叫住她。“等等，我们一起睡，可以吗？”透过昏暗的夜色看她，就好像透过镜子看某人远去的身影。我没有发现那团蹦蹦跳跳的剪影已经转向，直直朝着我冲过来。她一头撞在我身上，额头撞击我的下巴，我们再度跌倒，这次是摔在人行道上。我的后脑勺撞上水泥地，发出尖锐的破裂声，我的下排牙齿痛得像火在烧。我在地上躺了一秒，拳头里揪着艾玛的头发，一只萤火虫在我头顶飞，随着我血液的鼓动一明一灭。艾玛咯咯咯地笑了起来，手扶着额头，揉了揉上面一块跟蜜饯一样大的乌青。
“你把我的脸撞凹了。”
“我的后脑勺才被你撞凹了呢。”我低声说。我坐起来，只觉得天旋地转。刚刚躺在人行道上还没感觉，现在才发现鲜血慢慢渗流到颈背上。“天啊，艾玛。你怎么那么粗暴！”
“我以为你喜欢别人对你粗暴。”她伸出手，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后脑勺的血从背后流到前面来。她从中指上拔下一枚金戒指，上面镶着一颗翠绿色的橄榄石，接着把戒指套在我通红的手指上。“拿去。这是我给你的。”
我摇摇头。“送你的人会希望你留着。”
“这算是妈送我的吧。她不在乎的，相信我。她本来是要送给安的，不过……安现在走了，所以戒指就被搁在那里。很丑，对吧？我以前都假装是妈送我的，但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她讨厌死我了。”
“她不讨厌你。”我们开始朝家的方向走，山顶上，门廊的灯亮得刺眼。
“她不喜欢你。”艾玛大着胆子说。
“对，她不喜欢我。”
“嗯，她也不喜欢我。只是她讨厌我的方式不一样。”我们开始爬楼梯，把脚下的桑葚踩得喷出汁。空气闻起来像小朋友蛋糕上的糖霜。
“玛丽安死掉以后，她是更爱你，还是更不爱你？”她一边问，一边挽起我的手。
“更不爱我。”
“所以没用？”
“什么？”
“就算她死了也没用。”
“对。现在保持安静，到我房间之前都不准说话，知道吗？”我们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我一手放在颈窝旁边接血，艾玛险象环生地跟在后面，一会儿闻一闻花瓶里的玫瑰，一会儿看着镜子咧嘴而笑。妈的房间跟平常一样安静。紧闭的房门后，吊扇在黑暗里呼呼打转。
进了房间，我关上房门，扒下湿透的球鞋（鞋底的纹路里塞满新刈的草），擦掉腿上的桑葚汁，正准备要脱上衣，这才意识到艾玛注视的目光。我把上衣拉好，假装摇摇晃晃地倒在床上，太累，不想换睡衣了。我把棉被盖好，侧身蜷着，离艾玛远远的，嘟哝了一句“晚安”。我听见她把衣服脱在地上，一秒后，灯熄了，她爬上床铺，侧身贴着我，身上脱到只剩一件内衣。我一想到可以脱光衣服睡在别人旁边，不用担心哪个字会从袖口、裤管溜出来，就揪心到想哭。
“卡蜜儿？”她的声音很轻，充满了不确定。“你有没有听过有人说，他们伤害自己，是因为他们已经麻木到毫无感觉？”
“嗯哼。”
“但如果反过来呢？”艾玛小声地说，“如果有人是喜欢伤害别人，而且觉得伤害别人很棒呢？这种想伤人的欲望就像一阵刺痛，好像有人在你身上设了一个开关，除非你去伤害人，否则怎么样都关不掉？这又表示什么？”
我假装睡着了。我假装感觉不到她的手指在我的颈背，来来回回、来来回回描着灭。
是梦。是玛丽安。她的白色睡衣黏黏的，沾满了汗；一团金色卷发黏在她脸颊上。她牵着我的手，想把我从床上拉起来。“这里不安全。”她低声说，“你在这里不安全。”不安全就不安全吧，我叫她别管我。
[1] 女孩对贴身衣物的一种昵称。——编者注
[2] 马基雅维利是意大利政治家和历史学家，以主张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而著称于世，其思想常被概括为马基雅维利主义。——编者注

第十三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多了，肠胃全部纠结成一块；连续磨牙磨了五小时，磨得下巴疼痛难耐。艾玛大概也有不适。我旁边的枕头上有她拔下来的睫毛，我把整堆睫毛扫到掌心上，一根一根拨着看，硬硬的，上了睫毛膏，把我的手心晕染成靛青色。我弹一弹，把睫毛弹到床头柜上的碟子里，接着就跑去厕所里呕吐。
我从来不在意呕吐。记得我小时候有一次生病，我妈站在后面帮我拢着头发：乖孩子，把脏东西通通吐出来，吐到干净为止。我后来发现我很喜欢干呕，喜欢虚弱，喜欢把秽物吐出来。的确，事实就是如此。
我把房门锁上，脱光衣服，躺回床上。我的头从左耳痛到脖子，一路往下延伸到整条脊椎。我的肠子在玩乾坤大挪移，痛得我连嘴巴都张不开。我的脚踝像有火在烧。我的血还在流，床单上开满了一朵一朵红花。艾玛睡的地方也被血染成一片：胸口擦伤的血颜色比较淡，枕头上的血颜色比较深。
我的一颗心跳得很快，几乎喘不过气。我必须去探一探我妈的口风，看她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看到艾玛了吗？我有大麻烦了吗？我惊惧到肠胃翻搅。恐怖的事情就要发生了。我一面把头埋进枕头里呜咽，一面这样告诉自己。我完全忘了那两个女孩，我根本连想都没有想到她们：安死了，娜塔莉也死了。更可恶的是，我居然背叛了玛丽安，任由艾玛取代她的位置，还在梦里面不理她。我一定会有报应的。我抽抽搭搭地，一面“呃——”，一面“呕——”，一直哭到枕头湿透。我整张脸像气球，浮肿得跟个酒鬼一样。这时，门把手颤巍巍地动了一下。我收住哭声，抹一抹脸颊，巴望寂静可以赶走门外的人。
“卡蜜儿，开门。”是我妈。她没生气，她在央求，甚至还带着好意。我还是不作声。门把手又动了几下，门被叩了一下。脚步声远去，寂静降临。
卡蜜儿，开门。我想起我妈以前坐在我的床沿，端着一匙酸涩的糖浆到我嘴边。吃完她的药我总是肠胃衰弱，越吃病情越重。虽然我比玛丽安好一点点，但还是很虚弱。
我的手心开始冒汗。暗自祈祷她不要折回来。我脑海里突然闪过柯瑞的身影，一条丑不拉叽的领带在他的啤酒肚前甩来甩去，他火速冲进房里，伸手一捞，将我舀起来，把我抱上他那辆福特乌贼车，驱车返回芝加哥；一路上，艾琳都在旁边抚摸我的头发。
我妈把钥匙滑进钥匙孔。我从来都不知道她有我房间的钥匙。她得意扬扬地走了进来，下巴像往常一样抬得高高的，钥匙从一条粉红色的缎带上垂下来。她穿着宝蓝色的背心裙，手里拿着一瓶外用酒精、一盒纸巾和一个大红缎面化妆包。
“嗨，小乖乖。”她叹气道，“你们出了什么事，艾玛都跟我说了。我两个可怜的孩子。她上吐下泻了整个早上。我敢发誓，虽然这样讲有点王婆卖瓜，但近来除了我们那家小工场之外，其他肉禽厂的品质都令人担忧。艾玛说可能是吃了有问题的鸡肉？”
“大概吧。”我说。我只能顺着艾玛的话编下去。她的说谎技术显然比我高明很多。
“我不敢相信你们两个竟然倒在大门口，而我却在屋子里呼呼大睡。想到这里我就有气。”妈说。
“看看她身上的伤！我还以为她跟谁打架了呢。”平常我妈怎么可能买这种账。她可是疾病兼外伤专家，除非她自愿，否则谁也别想拿这番鬼话诓骗她。她现在是来帮我疗伤的，我全身虚脱，心情绝望，根本拦不住她。我的泪水再度溃堤，怎么也止不住。
“妈，我想吐。”
“妈知道，小乖乖。”她伸手就要揭床单。一掀，把我从头到脚暴露在外面。我下意识地将双手环胸，她把我的手拿开，呈大字形按在床上。
“得先让我看看哪里有问题，卡蜜儿。”她抬起我的下巴，左右晃一晃，接着翻开我的下唇，像在检查一匹马。她慢慢抬高我的手臂，看看我的腋下，戳了戳我的胳肢窝，然后又按了按我的脖子，看有没有甲状腺肿大。这些步骤我还记得一清二楚。她在我双腿之间摸了一把，动作迅速，十分专业。这样量体温最准，她总是这么说。她冰凉的手指轻柔地沿着我的腿往下摸，滑过我摔断的脚踝，用力触碰我裂开的伤口。我眼前爆出一片鲜绿，我自动翻了个身，把受伤的腿压在下面。她趁这个机会戳我的后脑勺，正中那块稀烂得像果泥的伤口。
“再忍忍，卡蜜儿，马上就好了。”她拿纸巾蘸酒精，一把按在我的脚踝上，伤口刺痛得我涕泪俱下，什么也看不清楚。擦好后她用纱布把伤口包起来，从化妆包里拿出美容剪刀，把多余的纱布剪掉。她用一只手把我的头按下去，我感觉到一阵焦躁的拉扯。她正在把我伤口附近的头发剪掉，我急得拼命挣脱。
“你还敢逃啊，卡蜜儿。我就是要剪。快回来躺好，好乖。”她冰凉的手掌贴上我的脸颊，把我的头压在枕头上，咔嚓咔嚓咔嚓，在我的头发中间剪出一块圆形，我舒了一口气。头皮难得透透气，感觉非常诡异。我往后脑勺摸了摸，刺刺的，大约半个一元硬币大小。我妈连忙把我的手推开，让我的手贴在身体一侧，然后开始往我头皮上涂抹酒精，痛得我简直喘不过气来。
她让我翻身躺平，用湿毛巾擦拭我的四肢，好像我是长年卧病在床的病患。她睫毛拔光的地方一片粉红，脸颊上则像逢年过节透着喜洋洋的红晕。她拿起化妆包东翻西找，从五花八门的药盒和软膏底下抽出一张折得方方正正的纸，中间塞得鼓鼓的，表层稍微沾到一点颜色，她把纸摊开，变出一颗蓝药丸。
“等我一下，小乖乖。”我听见楼梯上响起一阵急急忙忙的脚步声，知道她是要下楼到厨房去。不久，那阵匆忙的脚步声回到门口。她拿着一杯牛奶走了进来。
“来，卡蜜儿，配着这个吞下去。”
“这是什么？”
“这是药。可以预防发炎，杀死你吃进肚子里的细菌。”
“这是什么？”我又问了一遍。
我妈的胸口泛起一片潮红，脸上的笑容闪烁不定，好像风中的残烛。
“卡蜜儿，我是你妈妈，而且你是我的客人。”她的眼神呆滞，眼眶旁一圈粉红。我转身背对着她，感觉到一阵攻心的恐慌。这样不行。看我干了什么好事！
“卡蜜儿，张开嘴巴。”她在安抚我，她在哄我。养育在我左边的腋下鼓动。
我记得小时候，不管她给我什么药我都不吃，因此日渐失宠。拒绝的后果远比接受严重多了。刚刚被她擦拭过的皮肤，现在像着了火似的，跟刀割过一样灼热。我想起艾玛，想起她在我妈的怀抱里，一头一脸的汗，纸人儿一般柔弱，而表情却是那样的满足。
我翻身躺平，让我妈把药丸放在我的舌头上，她把浓稠的牛奶灌进我的咽喉里，然后亲了我一下。
 
不出五分钟，我就睡着了，还把嘴里的臭味一起带进梦中，变成一团酸涩的浓雾：我妈走进我的房间，跟我说我病了。她趴到我身上，跟我嘴唇贴着嘴唇。我感觉到她的气息喷在我的喉咙里。她开始亲我。她离开我的身子，对我嫣然一笑，帮我把头发往后抿好。然后，她把我的牙齿一颗一颗吐出来，用手掌接着。
我醒来时已经黄昏了，身上又热，头又昏，睡梦中流的口水滴到脖子上，干掉后留下一条脆脆的白线。全身无力。我披上一件轻薄的袍子，呜呜呜地哭了起来，哭着哭着，突然想到我后脑勺那块圆形。
你只是从快乐的云端跌下来，我一边抚摸我的脸颊，一边低声地自言自语。头发剪坏了又不会怎么样，绑个马尾辫就好了。
我拖着脚步穿过走廊，关节喀啦喀啦扭来扭去，指关节无缘无故肿了起来。我敲一敲艾玛的门，她呻吟地说了一声“请进”。
她坐在地板上，大拇指塞在嘴巴里，面前摆着她的娃娃屋。她的眼圈黑得发紫，额头和胸前都被我妈裹上绷带。艾玛把她最喜欢的娃娃用卫生纸包着，拿红色马克笔在卫生纸上涂涂画画，然后把洋娃娃摆到床上。
“她对你做了什么？”她睡眼惺忪地说，脸上挂着半个笑容。
我转个身，让她看我被剃头的地方。
“她还给我吃了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害我头晕又想吐。”我说。
“蓝色的？”我点点头。
“我就知道，她很喜欢那一颗。”艾玛嘀咕，“你会睡着，全身发热，还会流口水，然后她就会带朋友来看你。”
“她做过这种事？”我汗淋淋的身体瞬间冷却下来。我想的果然没错：恐怖的事情就要发生了。
她耸耸肩。“是啊。不过有时候我根本没吃，只是做做样子，皆大欢喜。我可以玩娃娃或是看书，听到她来了再赶快装睡。”
“艾玛。”我在她身边坐下来，摸一摸她的头发。这时候要温柔一点才行。“她拿很多药给你吃吗？”
“只有在我快生病的时候。”
“吃了以后呢？”
“有时候会全身发烫，变得晕晕沉沉，这时候就要泡一泡冷水澡；有时候会吐；有时候会发抖，没力气，很累，很想睡觉。”旧事又重演了，跟玛丽安那时候一模一样。我觉得喉咙紧缩，嘴巴里一阵苦涩。我又开始流眼泪。
我站了起来，然后又坐了下去。我的胃在翻腾。我把头埋在手心里。艾玛和我都病了，跟玛丽安一样。
非得像这样把事实摊在我眼前，我才终于大彻大悟。为什么二十年前没有发现呢？我羞愧得简直要尖叫起来。
“陪我一起玩娃娃，卡蜜儿。”她不是没有发现我在哭，就是故意不理会。
“不行，艾玛，我要工作。妈来了别忘了装睡。”我的皮肤疼痛不堪，我慢慢把衣服穿到身上，看一看镜子里的倒影。你一定是疯了才会这样想，你不要蛮不讲理，但我没有不讲理。是我妈杀了玛丽安，是我妈杀了那两个小女孩。我摇摇晃晃地蹭到马桶边，呕出一道咸咸的温热汁液，马桶的水花飞溅到我脸颊上，因为我整个人跪在马桶旁边。等到我的胃不再痉挛，我才发现厕所里还有别人。我妈就站在我后面。
“可怜的小乖乖。”她悄悄地说。我吓了一跳，匆匆忙忙从她身边爬开，背靠着墙，抬头仰望着她。
“为什么穿成这样，宝贝？”她说，“你哪儿也不能去。”
“我要出去，我要做点事。呼吸新鲜空气对身体有好处。”
“卡蜜儿，回床上躺好。”她的声音很尖锐、很急切。她走到床边，掀开棉被，拍拍床垫。“过来，小乖乖，你要多学学怎么照顾自己才行。”
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抓起桌上的车钥匙，从我妈身边跑开。
“不行啦，妈。我不会出去太久的。”我把艾玛跟她恶心的娃娃留在楼上，乒乒乓乓把车疾驶下车道，但冲得太快，斜坡陡然变成平地，把保险杆撞凹一个洞。一个胖女人推着婴儿车经过，对我摇了摇头。
我开始漫无目的地到处开，边开车边整理思绪，一一细数我在风谷镇认识的人。我要找人当面指责我错怪我妈，或者证实我的想法没错。这个人必须认识我妈，必须看着我长大，并且在我离家后依然住在这个地方。我忽然想起雅姬阿姨，想起她嘴里黄箭口香糖的气味香甜、酒气冲天，想起她变调的母爱、满腹的八卦，还想起她当初那句话：出了好多事。现在听起来像一记警钟。我需要雅姬阿姨，她跟我妈认识了一辈子，现在遭我妈排挤，说起话来大可肆无忌惮。她一定有很多话想说。
再往前开几分钟，就到了雅姬阿姨家，她家是一栋现代建筑，外观仿战前庄园豪邸的样式。
我认识上前应门的女佣。戈蕊·什尔，她是卡杭高中的学姐，比我大一届。她跟盖拉一样，都穿着洗得浆直的看护服，脸颊上还是跟高中时一样，带着一颗又大又红的痣，我向来可怜她那颗痣生错了地方。看着戈蕊这号过目即忘的人物从记忆里浮上来，我差点转身上车，抛开烦忧回家去。我定神看着这平凡的小人物，莫名其妙开始怀疑起自己的想法，但我没有离开。
“嗨，卡蜜儿，需要我帮忙吗？”她对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似乎一点也不感兴趣，这跟一般好奇心旺盛的风谷镇妇女不同。她大概没有可以一起八卦的女性好友吧。
“嘿，戈蕊，我怎么都不知道你在这里工作。”
“你知道才奇怪。”她直截了当地说。
雅姬阿姨一连生了三个儿子，现在大概也二十出头了：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我记得三个都是粗脖子的大块头，一天到晚穿着尼龙运动短裤，衣服上别着卡杭高中的毕业纪念徽章，徽章镀金，中间镶着一颗灼灼的蓝宝石。他们跟雅姬阿姨一样，有一双大得出奇的圆眼睛和一口闪亮洁白的暴牙。
杰米、杰哈、杰尼。其中两个放暑假回来玩，我听到他们在后院掷橄榄球的声音。看戈蕊摆着一张臭脸，她认定对付他们最好的方式八成就是离他们越远越好。
“我回来……”
“我知道你回来做什么。”她说，既没有指责的意味，也没有欢迎我的意思，纯粹只是陈述事实。我只是来这里给她添麻烦的。
“我妈跟雅姬阿姨是朋友，我想说……”
“我知道雅姬太太有哪些朋友，相信我。”戈蕊说。
她好像不打算邀我进去坐，只是拿着一双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然后越过我的肩膀，瞧一瞧我身后那辆车。
“你很多朋友的妈妈都跟雅姬太太是朋友。”戈蕊说。
“嗯。但我近来在这一带没什么朋友。”这是事实，而且我挺得意的，只是故意装作很失意的样子，以求博取她的好感，让她赶快放我进去；不赶快进去不行，我怕我就要说服自己改变心意了。“老实说，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我也不觉得自己有很多朋友。”
“凯蒂·蕾西。她妈妈都跟那群贵妇同进同出。”那个凯蒂·蕾西，先是拖我去吐苦水大会，然后我去了又要我吐槽。我可以想象她开着那辆越野车轰隆隆满街跑，后座载着她那两个漂亮宝贝，穿戴得整整齐齐，准备去幼儿园耀武扬威。她们跟妈妈有样学样，知道那些丑女和穷人家的女儿就是欠修理，对想要独来独往的人也不放过，让孤单变成是奢求。
“跟凯蒂·蕾西这种人做朋友，我觉得很惭愧。”
“也是，嗯，你算不错了。”戈蕊说。我突然想起来她有一匹马，叫作奶油，当时大家都开玩笑，说戈蕊就连养的马都会发胖。
“也没好到哪里去。”我虽然没有直接参与整人行动，但也没有阻止。我总是袖手旁观，像个焦躁的影子，不时还会假笑几声。
戈蕊仍旧屹立在门口，弹着手腕上的便宜表带，表带像橡皮筋一样箍得紧紧的。她显然掉入过往的回忆中。糟糕的回忆。
她到底为什么还要继续留在风谷镇呢？从回来到现在，我已经碰到好几张熟面孔。有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同学，这些人根本没有力气离开。我们镇光靠有线电视和便利商店，就养出一堆怡然自得的镇民。
这些留下来的人仍旧分成两堆，双方老死不相往来。一边是斤斤计较的漂亮妇人，譬如凯蒂·蕾西，她们不出所料，全都住在这附近，住的是改建过后的维多利亚古宅，而且跟我妈一样，都在伍德贝瑞一家网球俱乐部打球，换季时就千里迢迢跑到圣路易市血拼新行头；另一边则是受害丑女，譬如戈蕊·什尔，她们还是跟从前一样，整天跟在美女后面收拾烂摊子，闷闷不乐地垂着头，等着别人来欺凌。这些女人不是不够坚强，就是没有脑筋，所以根本没本事离开风谷镇。一群毫无想象力的女人。她们只能继续待在风谷镇，重复少女时期那套把戏。我现在却跟这群人困在一起，完全抽不开身。
“我去跟太太通报说你来了。”戈蕊绕路走到屋内的楼梯井——她放着厨房的快捷通道不走，偏要沿着客厅兜转一大圈，就怕经过厨房时，雅姬阿姨的儿子会透过玻璃门发现她的身影。
她带领我进入一间厅房，房间的墙壁白得吓人，上面还有刺眼的彩色泼墨，好像淘气的小朋友在上面乱盖手印。大红的抱枕，黄蓝相间的窗帘，翠绿的花瓶里插满陶土捏就的红花，壁炉上挂着雅姬阿姨的黑白照，照片里的她头发吹得蓬蓬的，手势像动物的爪子一样，故作娇羞地支着下巴，笑得像个白痴，恰似花枝招展的宠物狗。虽然情绪低落，但一看到这张照片，我还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卡蜜儿丫头！”雅姬阿姨张开手臂，从厅房另一端走过来。她穿着缎面家居服，戴着石头大的钻石耳坠。“你来看阿姨了。你看起来不太好，小乖乖。戈蕊，倒两杯血腥玛丽[1]来，快！”她前面几句是对我说的，后面几句则是在对戈蕊说。她说话的方式很像在开玩笑。雅姬阿姨看戈蕊还在门口踌躇，便对她拍了两下手。
“我可不是在开玩笑，戈蕊。这次记得在杯口抹一圈盐巴啊。”她回过头来看着我。“这年头好帮手难找啊。”她一脸严肃地嘀咕着，完全没意识到这是戏剧里的台词，现实生活里哪有人这样说话。
我敢说雅姬阿姨铁定二十四小时都在看电视，她一手举着酒杯，一手握着遥控器，拉上窗帘，从晨间的脱口秀看到肥皂剧，从肥皂剧看到法庭剧，接着又看直播、情景剧、犯罪片，一路看到夜间的恐怖片，看女主角被强暴、跟踪、背叛、灭口。
戈蕊端着盘子走进来，盘子上有血腥玛丽，还有几碟芹菜、酱菜和橄榄，她遵照指示放下帷帐，然后就告退了。雅姬阿姨和我坐在昏暗的光线中，冷气开得很足，吹得整间白色的房间像冻结了一样。我们互看了几秒。接着雅姬阿姨突然弯腰，拉开咖啡桌的抽屉，里面有三瓶指甲油，一本破旧的《圣经》，还有七八瓶橘色的处方药瓶。我想起柯瑞和去掉花刺的玫瑰。
“来点止痛药？我这里有几罐还不错。”
“我想我还是清醒一点比较好。”我嘴里应道，心里不太确定她说这话是不是在开玩笑。“看来你可以自己开药局了。”
“那还用说，谁叫我运气好。”我闻到她嘴里带有怒气的火药味混着番茄汁的味道。“我有一大堆不同的止痛药，反正每次去看医生，医生进了什么新药我都要。老实说，这些药真有意思。”她把几颗白色圆形药片倒在手掌上，然后又倒回罐子里，对我笑了笑。
“你有哪些药？”我才问完就觉得害怕听到答案。
“这就是最有趣的地方啦，丫头。没人知道。一个瓶子上写着红斑狼疮、一个写着关节炎、一个写着自体免疫症候群，其他就靠我自己瞎编啦。”
“你觉得这样好吗？”
“我觉得这样好吗？”她问完对我翻了个白眼。“只要他们继续进药，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她笑着说，“这些药真有意思。”她是在故作坚强，还是药物上瘾，我分不出来。
“我有点惊讶你妈爱多拉竟然没走上装病这条路。”她兴趣盎然地瞅着我。“我曾经装过病，我想她在这方面应该是输人不输阵啊？她才不会像我这么笨，假装得了什么红斑狼疮。她一定会想办法得个什么……我不知道，脑癌之类的吧？”她啜了一口血腥玛丽，在嘴唇上留下一抹红和一道盐，整张脸看起来肿了一圈。她又啜了一口，镇定镇定心情，然后像在娜塔莉的葬礼上那样看着我，好像在回想我是谁。
“天啊，你居然长那么大了，真是不可思议！”她说着拍了拍我的膝头。“你来找阿姨有什么事啊，丫头？家里一切都好吗？大概不太好吧。是……是你妈的问题吗？”
“不是，不是这个问题。”我讨厌那么容易被看透。
“哦。”她看起来很泄气，颤抖着把手放回家居服上，酷似老牌影星的招牌演技。我这步棋下错了，我忘记这里的人喜欢越八卦越好。
“这个，对不起，我没有说实话。我的确是来找阿姨谈谈我妈的。”雅姬阿姨绽开笑容。“永远搞不懂她对不对？天知道她是天使还是魔鬼？还是又是天使又是魔鬼？”雅姬阿姨拿了一个绿色的缎面抱枕垫在屁股底下，把脚跨到我的大腿上。“小甜心，帮我按摩一下好不好？我的脚很干净。”她从沙发底下捞出一袋迷你巧克力棒——就是万圣节发的那一种——然后把袋子摆在肚子上。“天啊，真是不赶快戒掉不行，可是怎么这么好吃。”
趁现在气氛愉快，我张口就问：“我妈一直都……像现在这个样子吗？”这问题问得很尴尬，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但雅姬阿姨狞笑了一声，像个巫婆。
“这个样子是指什么样，小甜心？美丽？迷人？受宠？邪恶？”她一面拆开巧克力，一面扭动脚指头。
“快按。”我开始捏她那双冰凉的脚掌，她的脚后跟粗糙得跟龟壳一样。“爱多拉。哼！爱多拉有钱又漂亮，她那疯老爸疯老妈叱咤全镇，那间该死的养猪场就是他们家开的，为小镇创造了上百个工作机会，他们另外还有一座胡桃园。在这里，他们是老大，谁敢不巴结卜蕾家？”
“她过着怎样的生活？我是指……在家的时候？”
“你外婆太照顾她了。我是没看过你外婆对你妈笑或爱抚你妈什么的，但你外婆的手就是离不开她，一会儿给她梳头发，一会儿帮她拉好衣服，而且……对了，还有一件事。你外婆虽然不会吮你妈的大拇指，也不会帮她擦脸上的脏东西，但是她会舔你妈，而且是抓着她的头猛舔。还有，爱多拉晒伤脱皮的时候——话说我们那一代跟你们这一代不一样，我们那时候哪知道要擦什么防晒油——总之，爱多拉晒伤脱皮的时候，你外婆就会坐在她旁边，脱掉她的衣服，把她脱下来的皮撕成一长条一长条。你外婆爱死这个了。”
“雅姬阿姨……”
“我可没瞎说。我可是亲眼看着朋友被扒了个赤条精光，然后被……还有一件事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你妈那个人，三天两头就生病，身上老是插满针头或是管子。”
“她生了什么病？”
“每种病都有一点。大多是因为跟你外婆住一起压力太大。你外婆她留着长指甲，又不涂指甲油，跟男人的手一样。她还留着长头发，发丝白了也不染，就这样垂到腰上。”
“那我外公在哪里？”
“不知道。我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贺伯？还是贺曼？反正他很少在家，就算在也不说话，老是……心不在焉的。这种类型的男人你知道的，就像亚伦那样。”她又吞了一条巧克力，扭了扭我手里的脚指头。“你知道，按理讲，生下你，你妈这辈子就毁了。”她语带责备，好像我连最简单的家事都做不好。“在以前，要是哪个女孩子未婚先孕，她的人生就到此结束了。”雅姬阿姨继续往下说，“可是你妈就是得人疼，不只男孩子疼惜她，女孩子也疼惜她，女孩子的妈妈也疼惜她，就连女老师也疼爱她。”
“为什么？”
“卡蜜儿丫头，女孩子只要长得漂亮，又会耍点小心机，还怕挨批吗？你自己也心里有数。想想看，从小到大，你拿过男生多少好处。凭什么？还不是就凭你那张脸蛋！而且，只要男生对你好，女生也会对你好。你看爱多拉怀孕那时候多会装，表现得既骄傲又略显悲伤，而且从头到尾保持低调。你生父就只来过那命中注定的一次，后来就再也没跟你妈碰面了。你妈绝口不提那件事。打从一开始，你就是你妈一个人的。这差点没把你外婆气死，她女儿总算也有她管不到的事了。”
“外婆过世后，我妈的病有好一点吗？”
“有一阵子好多了。”雅姬阿姨边喝边说，“但没多久她就生了玛丽安，后来想生病也没时间了。”
“我妈妈她……”
我感到一股心酸涌上喉头，我灌了一口掺了水的伏特加，和着心酸吞下肚。“我妈妈她……是一个好人吗？”
雅姬阿姨又是一阵狞笑。她把一条巧克力塞进嘴里，内馅的太妃糖黏在牙齿上。“你想问的就是这个？她人好不好？”她沉吟了一下，学我说道：“你觉得她好吗？”雅姬阿姨又弯下腰去开抽屉，她拿出三个药罐，各倒了一颗药丸，从大到小排列在左手手背上。
“我不知道。我跟她从来就不亲密啊。”
“但你跟她很亲近啊。少跟我来这套，卡蜜儿。这我玩腻了。如果你真的觉得你妈是个好人，干吗还跑来这里找我，问我你妈是不是好人。”
雅姬阿姨按照顺序，把药丸从大到小放进嘴里，跟巧克力一起嚼一嚼吞下去。她的胸脯上散着糖果纸，嘴唇上那抹红还没掉，牙齿上黏着一块太妃糖，她的脚掌在我手心里出汗。
“对不起，阿姨说得对。”我说，“那，你觉得她有没有……病？”雅姬阿姨嚼到一半停下来，搭着我的手，长长叹了一口气。
“我坦白跟你说好了，这件事我憋在肚子里很久了。我记忆不好，事情常常记不牢，记忆对我来说很狡猾，会溜走的，你知道，就好像空手抓鱼一样。”她身子往前凑，捏着我的肩膀。“爱多拉会吃人，如果你不让她吃，后果更不堪设想。你看看艾玛吧，看一看玛丽安吧。”果然没错。
“所以你觉得？”我激她。说出来吧。
“我觉得她有病，我觉得她的病会传染。”雅姬阿姨低喃道，“而且我觉得你该走了，小甜心。”
“不好意思，没想到会打扰你这么久。”
“我是要你离开风谷镇，你待在这里不安全。”
一分钟后，我走出雅姬阿姨家的大门，关门的时候，她正盯着壁炉上的照片出神，照片里的她色迷迷地对着她笑。
[1] 血腥玛丽，一种鸡尾酒，由伏特加、番茄汁、柠檬汁、芹菜根混合而制成，鲜红的番茄汁看起来很像鲜血，故以此命名。——编者注

第十四章
我两腿发软，差点就从雅姬阿姨家的楼梯上滚下来。我听见她两个儿子的声音从后院传过来，正在呼喊卡杭高中橄榄球队的口号。我拐了个弯，把车子停在桑葚树底下，头靠在方向盘上。
我妈早就病了吗？玛丽安病了吗？艾玛和我都病了吗？有时候我觉得，疾病潜伏在每个女人体内，等待适当的时机爆发。我从小到大认识了不少有病的女人：有的有慢性病，有的大病小病不断，有的则是有重病。
艾玛是因为生病所以要吃我妈给的药，还是因为吃了我妈给的药所以生病？我妈给我蓝色药丸是想让我吐，还是想预防我病情加重？
如果玛丽安不是我妈的女儿，她还会死吗？
我知道我应该给理查德打电话，但又不知道打了要跟他说什么。我好害怕。我证实了我的想法没错。
我好想死。我往南开，经过我老家，直直往养猪场的方向驶去，在“席拉家”门口停车。“席拉家”是一间疗伤系破酒吧，没有窗户。酒吧老板有个女儿，认识她的人都知道不要去招惹她。
“席拉家”里头弥漫着猪血的腥味和尿骚味，就连吧台上的一碗碗爆米花也沾染着腥味。两个男的抬起头，他们身穿皮衣，头戴棒球帽，嘴上两撇八字胡，凶神恶煞地看了我一眼，立即低下头去喝啤酒。
酒保二话不说，直接帮我倒了一杯波旁酒。音响喇叭嗡嗡嘤嘤传来创作才女卡洛尔·金的歌声。我跟酒保要了第二杯，他指着我的背后，说：“你在找他吗？”
约翰·肯尼坐在酒吧唯一的包厢里，一个人垂头丧气地喝着闷酒。他白皙的皮肤泛起红晕，他的嘴唇湿湿的，而且还不停咂嘴，大概已经吐过一轮了。我拿着酒坐到他对面，一言不发。他笑迷迷看着我，手越过桌面，握住我的手。
“嗨，卡蜜儿，你好吗？你好清爽，好漂亮。”他环顾四周。“这……这里好脏。”
“我还好吧，你还好吗？”
“哦，当然啊，我好得不得了。我妹遭人谋杀，我马上就要被抓去坐牢，现在连女朋友都不爱我了。想当初我搬到这个烂城市的时候，她黏我黏得跟橡皮糖似的，现在她知道我也没多了不起。反正我也不在乎，她人好是好，但就是……”
“很无趣。”我帮他接下去。
“没错、没错。本来在我妹出事之前，我就想跟她分手了。现在想分也分不了。”如果他真的跟她提分手，一定会被全镇的人摆在放大镜底下看——包括理查德在内。现在分手是什么意思？表示他有罪吗？
“我不想回家。”他低喃道，“我宁可去森林里自杀，也不要回家跟我妹的遗物大眼瞪小眼。”
“这我不怪你。”他拿起桌上的盐罐，沿着桌沿转圈圈。
“我想只有你，能够了解失去妹妹的感受。”他说，“大家都叫你赶快好起来，说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你真的好起来了吗？”他挖苦地说着，苦得我看他的舌头都要变成黄色了。
“你不但不会好起来，”我说，“而且还会受苦一辈子。我就是因为这样被毁了。”能够把心底话说出来真是太棒了！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为我妹大哭很奇怪？”约翰把盐罐放倒，罐子骨碌骨碌滚到地上。酒保不高兴地瞪了我们一眼。我把盐罐捡起来，摆在靠近我的这一边，顺手往背后撒了一把盐，替我们两个人趋吉避凶[1]。
“我想你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希望你能逆来顺受。”我说，“而且你又是男孩。男孩是不能多愁善感的。”
他冷笑一声。“我爸妈给了我一本书，教我怎么面对死亡，书名叫《男孩不流泪》。书上说有时候你要退后一步，否认这一切；还说否认对男人来说很好用。所以我花了一个小时，假装我什么都不在乎。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办到了。我那时候在玛芮斯家的加盖小屋里，拼命想一堆……废话。我望着窗户外面那块正方形的小小蓝天，不停地告诉自己：没事的，没事的，没事的。我好像又回到小时候一样。我照着书里说的做了一遍，做完之后，我只确定一件事：永远不可能没事的。就算抓到了凶手，事情也不会这样就结束。我不懂为什么大家都说，只要抓到凶手就没事了。而且现在看起来，大家要抓的凶手就是我。”他嗤之以鼻地笑了笑，接着摇了摇头。“他妈的真是疯了！”说完突然又接了一句，“你还要来一杯吗？你愿意跟我一起喝一杯吗？”
虽然说他已经醉了，身体大幅度地摇晃着，但我绝对不会阻止伤心的人喝到不省人事。有时候，喝醉是最合情合理的办法。我总觉得，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有办法清醒看待世间的一切。我在吧台先灌了一杯，感觉醉得跟他差不多了，才又点了两杯波旁酒端回去。我的还是双份的。
“依我看，歹徒挑了镇上最有主见的两个女孩下手，除之而后快。”约翰说。他啜了一口波旁酒。
“如果你妹和我妹都还活着，你觉得她们会成为好朋友吗？”在幻想的国度，娜塔莉和玛丽安都还活着，而且玛丽安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女孩。
“不会。”说完我哈哈大笑，逗得他也跟着笑了。
“看来是我妹太坏，不配跟你妹妹一起玩。”他脱口而出，我们又笑了一阵，随即沉寂下去，低头喝闷酒。我已经醉到分不出天南地北了。
“娜塔莉不是我杀的。”他嘟哝。
“我知道。”他牵起我的手，紧紧握着。
“她被人发现时手上涂着指甲油，是别人涂的。”他呢喃。
“说不定是她自己涂的。”
“娜塔莉最讨厌那些没用的，连梳个头都心不甘情不愿。”我们沉默了好几分钟。卡洛尔·金唱完了，轮到卡莉·西蒙登场，清亮的女音，在这间屠夫酒吧里响起，演唱一首接一首的民谣歌曲。
“你好美。”约翰说。
“你也是。”
到了停车场，我看约翰连个车钥匙都拿不稳，就跟他说他醉了，不能开车，他就把钥匙乖乖交到我手上。我也没清醒到哪里去。我迷迷糊糊地送他回玛芮斯家，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摇头，问我能不能送他到镇外的旅馆，就是我南下第一天住的那一家。那是一间小小的避难所，让人能做好心理准备，面对风谷镇的沉重。
我们把车窗摇下，和煦的晚风吹了进来，吹得约翰的T恤紧贴胸膛，吹得我的长袖翩翩起舞。除了那头浓密的头发，他看起来几近赤裸，手臂上只敷着一层淡淡的汗毛，仿佛整个人赤条精光，需要找东西遮盖。
约翰没有信用卡，我帮他垫了住宿费——九号房——还帮他开房门，扶他到床上坐好，用塑料杯倒了一杯温开水。他只顾盯着脚尖，不肯把水从我手上接过去。
“约翰，你需要喝水。”他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水，随便把杯子往床沿一放，杯子翻倒，滚到床铺底下。
他抓住我的手。我本能地想挣脱，没想到他却捏得更紧。
“我之前就看到了。”他用手指描着无耻的止字，无和耳字边还藏在长袖底下。他伸出空着的那只手，抚摸我的脸。“可以看吗？”
“不行。”我再次试图挣脱。
“让我看，卡蜜儿。”他不放手。
“不行，约翰，我从来没让别人看过。”
“我看过。”
他卷起我的袖子，眯起眼睛，辨认我身上的一笔一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制止他。可能是他的脸上带着探索的甜蜜，可能是我一整天下来筋疲力尽，也可能是我已经厌倦躲躲藏藏的生活。我隐瞒了十几年，不管是聊天、采访还是在超市收银处结账，只要与人接触，我都提心吊胆，生怕哪一道疤会跑出来。让约翰看吧，让他看个够吧！他跟我同样渴望遗忘这个世界，对于这种人，我无须隐瞒。
他卷起我另一只手的袖子，我两只手臂都露在外面，赤裸裸的，看得我简直喘不过气来。
“从来没有人看过？”我摇头。
“这件事多久了，卡蜜儿？”
“很久了。”他盯着我的手臂，又把袖子往上推高了一点，在厌烦中间亲了一下。
“这就是我的感受。”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探索我的伤疤，我打了个寒战，全身起了鸡皮疙瘩。
“让我看全部。”他把我的上衣往上拉，我坐在那里，像个听话的小孩，乖乖让他帮我宽衣解带。他脱掉我的鞋袜，拉下我的裤子。我穿着内衣内裤，在冷得刺骨的房间里瑟瑟发抖，冷气机送来一阵一阵的寒风。约翰揭开棉被，要我钻进被窝里，我钻了进去，身上一阵冷一阵热。
他举起我的手，抬起我的腿，还帮我翻了身。他读我，一个字一个字大声地念出来，既是呓语，又是怒骂：烤箱、晕眩、城堡。他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只有我赤裸不公平——揉成一团丢在地上，继续读下去：面包、恶毒、纠缠、刷子。他手指一勾，迅速从前面解开我的胸罩，帮我褪下来。花朵，剂量，瓶子，盐巴。他力气好大。自从我着迷于刻字，这还是我第一次准许我的男伴这么做。已经十四年了。
我感觉他的泪水滴在我肩头。我们交缠在一起，他跨着我的腿，我枕着他的肩，沉沉睡去，朦胧之中，只有一个字哼了一声：预兆。是好是坏我不知道，但我选择相信是好预兆。傻女孩。
 
清晨，窗外的树枝沐浴在晨曦里，像上百只闪闪发亮的小手。我光溜溜地走到洗手台边，帮我们两个倒了一杯水，解一解宿醉后的干渴，微弱的晨光照着我的疤，那些字又蠢蠢欲动起来。冬眠结束了。
我看到我的皮肤，忍不住作呕，我随手抓了一条浴巾，围好，回到被窝里。
约翰喝了一口水，撑起我的头，喂我喝了一点，再把剩下的大口喝掉，喝完后他伸手扯我的浴巾，我死命地拉着。浴巾搭在我胸前，粗粗的，像抹布一样。我摇摇头。
“这是怎么了？”他对着的我耳朵吹气。
“这是不留情的晨光。”我也跟他咬耳朵。“不要再做梦了。”
“做什么梦？”
“一切都会没事的梦。”我说完，亲了亲他的脸颊。
“现在还不要从梦里醒来。”他说着伸手环抱我。那瘦弱的手臂，没有汗毛的手臂，年轻男人的手臂。
虽然我这样告诉自己，但心里却觉得很安详。漂亮又干净。我的脸偎着他的颈窝，闻他身上的味道：酒气和呛鼻的刮胡水（喷出来是冰蓝色的那一种）的味道。我再次睁开眼睛，只见窗外警车的警灯红溜溜地在打转。
砰砰砰。门板震得好厉害，好像随时会垮下来。
“卡蜜儿·卜蕾。我是维克里警长，在的话把门打开。”我们拾起散了一地的衣服，约翰的眼神像饱受惊吓的小鸟。皮带扣环的锵铛声，穿衣服的窸窣声，慌张、心虚的声响，一一泄了我们的底。我把被单扔回床上，用手胡乱梳了几下头发，约翰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手指勾着皮带环，假装若无其事地站在我身后。我打开门。
理查德。他穿着笔挺的白色衬衫，系着清爽的条纹领带；一看到约翰，他脸上的笑容瞬间垮了下来。
维克里站在理查德旁边，他好像嘴上出疹子，拼命揉着胡子，眼神在我和约翰之间飘来飘去，接着转过头看一看理查德。
理查德一言不发，对我怒目而视，双手环胸，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笃定房间里有做爱后的余味。
“嗯哼，你看起来很好嘛。”他说着，勉强笑了笑。我说他强颜欢笑，是因为他领子以上的脖子红透了，好像怒气冲冲的卡通人物。“约翰呢？还好吗？”
“我很好，谢谢。”约翰说着，上前站到我旁边。
“卜蕾小姐，你妈妈几个小时前打电话到警察局，说你还没有回家。”维克里喃喃地说，“她还说你身体不太舒服，摔了一跤什么的。她非常担心，真的很担心！加上最近又发生那么多起丑陋的犯罪案件，小心谨慎才是上策。我想她会很高兴知道你在……这里。”他最后一句话其实是问句，但我不想回答。我欠理查德一个解释，但对维克里我无可奉告。
“谢了，我可以自己打给我妈。很感激你们来找我。”理查德盯着脚尖，咬着下唇，我第一次看到他那么难堪。我的胃在翻搅，一股油腻味，一阵恐惧。他用力吐出一口气，手叉腰，先看一看我，又看一看约翰。两个捣蛋被逮个正着的小鬼。
“跟我来吧，约翰，我们送你回家。”理查德说。
“卡蜜儿会送我回家，谢了，劳尔警探。”
“你成年了吗，小鬼？”维克里问。
“他满十八了。”理查德回答。
“那好，祝你们有美好的一天。”维克里说完，朝理查德嗤笑，压着嗓子说，“他们已经享受过美好的夜晚了。”
“我晚点打给你，理查德。”我说。
他举起手，对我弹了一个响指，转身回到车上。
 
我送约翰回家的路上，两个人几乎没说什么话，他决定回家后要先去地下室，窝在娱乐室里补觉。
在车上他哼了一段20世纪50年代的爵士乐，用手指在门把上打节拍。
“你觉得事情有多糟？”他终于开口。
“你的话倒还好，这表示你是正常的美国男孩，对女人有兴趣，有时候也想随便乱来。”
“谁跟你随便，我一点也不觉得我们很随便。你觉得我们很随便吗？”
“没有。我说错话了。我觉得我们是认真的。”我说，“但我年纪大你一轮，而我的工作又正好是报道这则犯罪新闻……我们有利益冲突。很多比我还厉害的记者，都因为这种事被公司炒鱿鱼。”我感觉到早晨的阳光射到我脸上，照亮我的鱼尾纹，暴露我的年纪。同样是睡眠不足加上彻夜狂欢，约翰的脸却还是美得像花瓣。
“昨晚你救了我。这整件事救了我。要不是你留下来陪我，我一定会做傻事。我是说真的，卡蜜儿。”
“你也让我觉得很安心。”我是真心这样觉得，但说话的语气却跟我妈一样虚伪。
我让约翰在路口下车，他俯身要吻我，但只亲到我的下巴，因为我在最后一秒闪开了，我心想：谁也不能证明我们之间真的有什么。
我开回大街上，停在警察局门口。还有一盏街灯亮着。清晨五点四十七分。大厅的接待小姐还没有来。我径自按下夜间门铃。墙上的室内芳香剂跟我一般高，嘶的一声往我肩上喷出柠檬清香。我又按了一下门铃，通往办公室的门开了一条缝，理查德从那扇笨重的门后面探出头来。他杵在那里望着我，我正想着他又要转身离开——我巴不得他转身离开——没想到他却打开门，走到大厅里面来。
“你想从何说起呢，卡蜜儿？”他坐在鼓鼓的沙发上，头埋进手心里，领带垂在大腿中间。
“事情不像你看到的那样，理查德。”我说，“我知道这样说很老套，但这是真的。”否认否认否认。
“卡蜜儿，四十八小时前，我们还一起约会，四十八小时后，我抓到你和谋杀案的主要嫌疑人开房。就算事情不像我看到的那样，那还是很糟糕。”
“人不是他杀的，理查德。我百分之百确定人不是他杀的。”
“是吗？所以你们一边打炮一边讨论这个？”很好，吃飞醋啊，我心想。这我还应付得来。他要是把头埋在手心那套我就没辙了。
“根本没有那种事，理查德。我发现他在酒吧喝得烂醉，酩酊大醉。我担心他会做傻事，所以陪他去旅馆，听他说话。我的报道需要他。结果，你知道我发现什么吗？我发现你这样查他，简直要把他逼疯了，理查德。再说，我知道你无法确定他就是凶手。”我从头到尾，就只有最后一句话是实话，而且直到说出口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我心里有这种想法。
理查德很聪明，办案很厉害，而且非常有野心，这又是他第一个大案子，加上整个风谷镇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吵着说要缉凶。如果他不是只凭一厢情愿认定约翰就是凶手，而是有真凭实据，他一定好几天前就把约翰缉捕归案了。
“卡蜜儿，虽然你想是这样想，但你根本不清楚我们办案的细节。”
“理查德，相信我，我从来不觉得自己知道你们办案的进展。你把我弄上床，但嘴巴却还是紧紧闭着，什么也不肯透露给我知道。”
“啊，还在翻旧账啊，我还以为你已经长大了呢。”
沉默。“嘶——”，柠檬清香。我隐约听到理查德的银色手表嘀嗒嘀嗒响。
“让我秀一下我的功夫有多到家吧。”我说。我又回到之前，不顾一切地想臣服于他、取悦他、勾引他。昨天晚上，有那么几分钟，我觉得非常安详；但理查德一出现在门外，就把剩下的一点静谧也粉碎了。我要把我的安详讨回来。
“我只是希望我们还能继续下去。”我自顾自玩起他衬衫上的纽扣，说什么也不肯正视他的眼睛。
“没用的，卡蜜儿。”他说着，毫无感情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在我们继续发展下去之前，你必须清楚明白这一点。就这样，我没什么好说的了。”然后他就请我离开了。
时间飞逝，我躺在汽车后座补觉，这感觉好像在列车行进时，从车厢的缝隙窥探对面的标志。我暴躁地醒过来，全身湿黏。我到便利商店买了牙刷牙膏，挑选了整家店香味最浓的发胶和乳液。
我在加油站的洗手台刷了牙，把乳液抹在大腿中间和腋下，再喷上发胶固定头发，用草莓和芦荟馥郁的香味，掩盖住汗臭和做爱后的体味。
我无法回家面对我妈。我不知道在发什么疯，居然还想继续跑新闻，自以为我还能继续报道下去，假装再追查下去不会酿成大祸。刚刚戈蕊·什尔提到凯蒂·蕾西，趁这个名字还萦绕在我脑海里，我决定去拜访她一趟。她在小学当辅导员，负责带娜塔莉那一班和安那一班。我妈以前也是辅导员，这可是人人觊觎的崇高职位，要有钱有闲才做得来；辅导员每个星期要去学校两趟，帮忙带美术课、工艺课、音乐课，星期四还要带女生上缝纫课。我小时候上的是缝纫课。现在上的课应该会比较中性一点、时髦一点，譬如计算机课、微波炉新手课程。
凯蒂跟我妈一样，都住在广阔的山丘上，山脚有一道窄小的阶梯，从草坪一路延伸到她们家门口，两旁种着向日葵。一株姿态优雅的梓树，犹如纤纤玉指立在山顶，依偎着右手边一棵魁梧的桦树，桦树绿叶成荫，树荫遍地，两棵树恰似一对男女。早上还不到十点，苗条的凯蒂一身古铜肌，趴在屋顶的平台做日光浴，身旁摆着一台小电扇，吹送出凉风习习。好个凉爽的艳阳天！不过还是有个问题：她要怎样晒才不会晒出皮肤癌？或至少不会徒增皱纹？她看到我沿着阶梯往上爬，一个讨人厌的小黑影，出现在她家碧绿的草坡上。她举手遮住额头，从十二米高的丘顶往下打量我。
“是谁？”她喊道。我记得她高中时的头发是自然的小麦金，现在则染成浅铜金，扎成一束，盘在头顶。
“嗨，凯蒂。我是卡蜜儿。”
“卡——蜜儿！天啊，我这就下去。”没想到凯蒂会这么热烈地欢迎我。那次在安琪家的吐苦水大会，是我们阔别多年后第一次见面。她的愤恨来去自如，像一阵风。
她蹦蹦跳跳地下了楼梯，那双有神的蓝眼睛，从她橄榄色的脸蛋上绽放出光芒来。她一双小麦色的手臂，跟小孩子一样纤细，让我想起某年冬天亚伦迷上的法国小雪茄，我妈那时候都叫他去地下室抽，还起了一个堂皇的名号，说那是他的专属吸烟室。但过了不久，亚伦就把雪茄戒了，转而迷上波特酒。
凯蒂在比基尼外面罩了一件粉红色小可爱，好像20世纪80年代得州南帕诸岛度假区贩卖的纪念品，也很像某年春天湿身选美比赛穿的贴身参赛服。她用巧克力牛奶色的手臂环住我，带我进入室内。老宅邸没有中央空调。跟你老家一样，她解释道。不过他们在主卧室倒是装了一台空调。小孩子多流点汗没关系，我想。不过这不表示他们不宠小孩。整幢房子的右半边，几乎都规划成儿童的室内游乐场，有黄色的游戏屋、溜滑梯，还有名牌定制木马，看起来很少有人玩。游戏室的墙上贴着五颜六色的大型方块字：“爱玛”“玛蒂森”。还贴了好多张她们的照片，每一张都是全身照，小女孩金发、塌鼻，眼神呆滞，嘴巴张开，亮点是她们身上的行头：粉红色的连身裤，上面装饰着小雏菊；红色的连衣裙，搭配圆点的灯笼裤；插满花朵的草帽；秀气的娃娃鞋。可爱的孩子，超可爱的衣服。我无意间帮镇上的童装店想到了广告标语。
为什么我会选在周五一大早来访，凯蒂似乎没有兴趣过问。她跟我报告她刚看过的名人八卦，问我觉不觉得琼贝妮特凶杀案会为女童选美蒙上阴影。
“玛蒂森吵着要当小模特儿。”
“那也没办法啊，谁让她跟她妈妈一样漂亮？”
“什么，卡蜜儿，你今天嘴怎么那么甜，我从来都不知道你觉得我漂亮呢。要喝点什么吗？”
当然要。“不过我们家里没有酒。”
“你们家怎么会有酒，我也没说想喝酒啊。”
“甜茶怎么样？”
“甜茶好极了，找遍芝加哥也找不到像我们这里的甜茶。出门在外，总是特别怀念家乡味，你有空可以去芝加哥看看他们卖的那是什么火腿。能回家真是太好了！”
凯蒂用水晶壶装了甜茶回来。这真的是她泡的吗？很可疑。我刚才在客厅瞄到她从冰箱里拿出一罐三升装的家庭号包装的甜茶。我有点沾沾自喜，不过转念一想，我自己也是遮遮掩掩，好不到哪里去。我用浓浓的植物香精掩盖我天然的体臭。我不只散发着人工的草莓香和芦荟香，肩膀处更是散发缕缕空气芳香剂的柠檬味。
“这茶真好喝，凯蒂。我想我每餐都喝甜茶也没问题。”
“芝加哥的火腿怎么了？”她盘腿坐着，倾身向前，眼神像高中的时候一样专注，好像拼命在回想保险箱的密码。
我不吃火腿，自从参观完我们的家族企业之后就不吃了。虽然那天不是屠宰日，但光是那景象，就足以让我连续失眠好几天：上百只动物挤在同一个笼子里，甚至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到处充斥着血的腥甜和粪的恶臭。我脑中突然闪过艾玛的身影，那天她专注地盯着那些笼子看。
“红糖味不够。”
“嗯哼。说到火腿，要我帮你做个三明治吗？我有你家的火腿、迪肯家的牛肉、柯飞家的鸡肉，还有瘦妈妈的冷冻火鸡可以微波。”
凯蒂是那种从早到晚忙得团团转的人，一会儿用牙刷清洗厨房的瓷砖，一会儿拿牙签剔除木板接缝里的线头，过一会儿又嫌这里不干净、那里不舒适。但我还是成功地把话题引导到安和娜塔莉身上，还再三跟她保证绝对不会把她的名字泄露出去，然后才按下录音机的开关。“她们两个既听话又可爱”（开头总免不了要美言几句），她接着说道，“安上缝纫课的时候，的确闹过一场风波。”缝纫课，现在还有缝纫课。我感到一阵欣慰。“她用针戳娜塔莉·肯尼的脸颊，我想她本来是要戳眼睛的，你知道吧，就跟娜塔莉在俄亥俄州做的事情一样。”是宾州。“前一分钟，两个人还好端端地坐在一起。她们年级不一样，彼此也不认识，但缝纫课是各个年级一起上。安上一秒还自哼自唱，跟个小妈妈一样，谁知道下一秒钟，意外就发生了。”
“娜塔莉伤得有多重？”
“嗯，不太重。那时候我跟蕊·怀特芙都在，蕊现在是二年级的班主任，以前绰号叫“小蕾”，比我们小五届，但她一点也不小，至少以前挺壮的，不过现在瘦多了。总之呢，我和她把安拉开，看到针从娜塔莉的脸颊上穿出来，再往上两厘米就戳到眼睛了。安既不哭也不闹，只是呼哧呼哧喷着气，像一匹发怒的马。”
我眼前突然闪过安的影像。她顶着一头蓬乱的卷发，拿着一根针在布上穿进穿出，突然想起娜塔莉的剪刀事件：娜塔莉就是因为那次攻击，所以才会那么与众不同。接着，她还来不及想清楚，就已经飞针刺进娜塔莉的脸颊；伤害人其实比想象中还容易，迅速一戳，针头就抵上了颧骨，针尾从娜塔莉的脸颊上穿出来，像一支迷你的银色小鱼叉。
“安有攻击娜塔莉的理由吗？”
“根据我对这两个小女生的了解，我确定一件事：她们两个攻击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有其他女同学欺负她们吗？她们在学校压力很大吗？”
“哈！”虽然她“哈”得很讶异，但因为“哈”得太标准，听起来反而很虚假，就像猫盯着你说“喵”一样。
“这个嘛，只能说她们不太喜欢上学。”凯蒂说，“不过你回去问你妹会更清楚。”
“我知道你说艾玛会欺负她们……”
“天知道她上高中以后会变成什么样！”
我静静地等凯蒂集中火力，对我妹妹大发议论。一定没好事，我想。难怪她看到我这么高兴。
“还记得我们以前在高中简直是呼风唤雨吗？只要我们觉得酷的，大家都说酷，只要我们不喜欢的，大家都讨厌？”她的口吻非常陶醉，好像沉浸在冰激凌和小白兔的童话世界。我只点了个头。我想起来我做过一件残忍的事：黎安是我的小学同学，做人非常死脑筋，一直到高中还缠着我不放，一天到晚关心我的心理状态，还暗示我有抑郁症。有一天，她趁第一节上课铃声响起前跑来找我聊天，我偏偏故意不理她。我到今天都还记得她把课本夹在腋下，穿着一条老土的印花裙，每次跟我说话时，头都稍微垂着。我故意背对着她，不让她加入我们的小团体，笑她的穿着老气横秋。其他女同学也跟着我一起取笑。她整整被奚落了一个星期，高二、高三甚至沦落到只能找老师一起吃午饭。当时其实只要我说一句话，就可以制止这场排挤风波，但我却选择保持沉默。我希望她离我越远越好。
“你妹比我们还厉害几倍，而且她的个性很坏。”
“怎么个坏法？”
凯蒂从咖啡桌的抽屉拿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用长火柴点燃。现在还是偷偷抽烟啊，我心想。
“就她和那三个小女孩——金头发，小小年纪胸部就发育成熟的那三个——学校简直像她们家开的，其中又以艾玛最跋扈。说句实在话，她们真的很坏！虽然有时候是调皮，但大部分的时候都太过头了。她们命令一个胖女生帮她们送午餐，而且送完了还不准人家走，硬把她的头压在盘子上，逼她不用手只动嘴巴吃东西。”虽然她皱了一下鼻子，但好像并不怎么在意。“她们还把一个女生堵在墙角，叫她把上衣掀起来给男生看，还要她一边说猥亵的话，原因是她还是个太平公主。她们还不满十三岁呀！”我一边说，一边回想自己十三岁时做的事。十三岁，我突然发现，真是青春到气死人啊。
“这几个小女孩很早熟。我们在她们那个年纪，也做过不少疯狂的事情。”凯蒂抽了烟，嗓子哑了起来。她徐徐吐气，看着烟雾在我们头顶缭绕。
“我们不像她们那么残忍。”
“我们也差不了多少，卡蜜儿。”差不了多少的是你，不是我。我们盯着对方，心里暗自列出对方做过哪些亏心事。
“反正，艾玛常常欺负安和娜塔莉。”凯蒂说，“你妈人真好，花那么多心思照顾这两个孩子。”
“我妈给安上过家教，这我知道。”
“不只呢，她在学校当辅导员时，总是会特别辅导她们两个，放学后也会邀她们到家里玩，请她们吃点心，有时候课间也会跑过来，站在围墙外看她们在操场上玩耍。”
我眼前突然闪过我妈的身影：手指紧握住栏杆，眼神热切地往校园里面看。我仿佛瞥见我妈穿着一身白，白到发光的那种白，然后伸出一只手，抓住娜塔莉，再竖起食指，比在嘴唇上，叫詹姆斯·卡比西“嘘”。
“好了吧？”凯蒂问，“一直聊这个，说得我都累了。”她“喀”一声按掉录音机的开关。
“喂，我听说了你和那个帅哥警探的事。”凯蒂笑着说。她的马尾辫松了，一绺头发垂了下来；我想起有一次她正低头涂着脚指甲，涂到一半，突然开口问我和某某篮球队成员怎么样，其实是她自己暗恋那个队员。我尽量克制自己，不要对理查德两个字起任何反应。
“大家乱说的。”我笑着答，“男未婚、女未嫁……我的生活没有那么多姿多彩。”
“约翰·肯尼可不这么认为哦。”她抽出烟，点火、深吸、深吐，一双瓷青色的眼睛牢牢地盯着我。
这次我的脸上毫无笑容。我知道我有两个选择：第一，跟她八卦几句，逗她开心。现在是早上十点半，如果这时候把真相告诉她，不到中午，全风谷镇的人就都知道了；第二，打死不承认，惹她生气，气得她不肯跟我配合。但反正我都已经采访完了，大可不用讨好她。
“啊，这也是人家乱说的。这里的人应该要多培养爱好，不要整天八卦。”
“是吗？可是听起来很像你的作风。有这种艳遇你怎么可能会错过？”我起身，急着要离开。凯蒂绷着脸，送我到门口。
“不好意思，占用你那么长时间。谢谢你，凯蒂。见到你真开心。”
“我也很开心，卡蜜儿。希望你在这里住得愉快。”我出了门，下了台阶，她突然把我叫住。
“卡蜜儿，”我转过身，看到凯蒂弓着左脚，脚尖勾着右腿，她高中时就常摆这个姿势，跟小女孩一样。“给你一个发自良心的建议：回家洗个澡吧，你好臭！”
我真的就这样回家了。我的脑海里闪过一幕幕我妈的影像，全都是坏预兆。预兆。这两个字在我皮肤上颤了一下。我眼前晃过外婆瘦弱的身影，她顶着乱发，伸出长指甲，把我妈身上的皮一层一层剥下来；我仿佛看到我妈跟她的药丸和药水，她手拿剃刀帮我剃头；我又看到了玛丽安，她躺在棺材里，只剩一副枯骨，一条白色缎带系着一大把干涩的金色卷发，仿佛一束凋零的捧花；我想象我妈照顾着那两个暴躁的小女孩，但是不太能应付得过来。娜塔莉和安应该没吃太多苦头。我妈向来讨厌不肯受她特殊照顾的孩子。她是先勒死娜塔莉再帮她涂指甲油吗？还是先涂指甲油再勒死她？
我一定是疯了才会想这些事。我一定是疯了才会逼自己不去想这些事。
[1] 在西方有个迷信，认为恶魔总是在人的左后方虎视眈眈，而西方人相信往背后撒盐，撒进恶魔眼里可以趋吉避凶。——译者注

第十五章
前廊停着三辆粉红色的轻巧自行车，车头加装白色藤篮，把手绑着长缎带。我看一看其中一个藤篮，里面有一支唇蜜，用三明治的袋子装着。
我从侧门溜进去，轻手轻脚上了楼。艾玛的朋友在她房里咯咯乱笑，开心地大叫。我没敲门，直接开门进去。虽然这样很没礼貌，但我不喜欢听那窸窸窣窣的骚动，大家迅速就位，在大人面前摆出乖巧的模样。那三个金发女生穿着短裙、热裤，围着艾玛站了一圈，秀出除完腿毛的竹竿腿。艾玛坐在地板上，对着娃娃屋这里摸摸、那里碰碰，手边有一管强力胶。她的长发盘在头顶，用蓝色缎带系着。
她们听到我说“哈啰”，吓得尖叫起来，一个个露出勉强的笑容，像受到惊吓的小鸟。
“嗨，蜜儿姐姐。”艾玛突然亲昵地称呼我。她脸上的绷带已经拆掉了，但看起来却一副饱受欺凌的样子，好像还发着烧。“我们在玩娃娃。我的娃娃屋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吧？”她的声音好甜，像20世纪50年代家庭剧里的小童星。我很难把前天晚上那个寻欢作乐的艾玛，跟眼前这个艾玛联想到一起。
“对呀，卡蜜儿姐姐，你喜欢艾玛的娃娃屋吗？”铜金发女孩沙哑地附和道。所有人里面，就只有小焦没有看我。她死死盯着娃娃屋，好像想把自己变到里面去。
“你好多了吗，艾玛？”
“哦，我好多了，亲爱的姐姐。”她撒娇道，“希望你也一样。”几个女孩子又咯咯笑了起来，像一阵战栗；我关上门，因为不知道她们在变什么把戏而感到生气。
“小焦你也一起带走吧。”其中一个人的声音从紧闭的房门后面传出来。看来小焦在这四人组里面待不久了。
尽管天气很热，我还是放了热水，烫得连浴缸的瓷砖都发红了；我脱光衣服坐进去，下巴抵着膝盖，水从四面八方缓缓爬上来。浴室里散发着薄荷肥皂的清香，还有女人烟灰缸特有的甜味。我全身刺痛、精疲力竭，泡泡澡，真好。我闭上眼睛，滑入水中，让水流进我的耳朵里。孤独。我真想把孤独刻在身上，我很惊讶这两个字竟然没有大驾光临我的身体。我后脑勺那块头皮起了鸡皮疙瘩，好像自告奋勇要接下这份任务。我脸上也感到一阵寒意，我睁开眼睛，看见我妈从椭圆形浴缸上方低头看着我，金色的长发顺着她的脸颊垂下来。
我吓得坐起来，赶紧遮住胸部，水花飞溅到她粉红色的亚麻背心裙上。
“小乖乖，你跑到哪里去了？我都急死了。要不是艾玛昨晚不舒服，我早就冲出去找你了。”
“艾玛怎么了？”
“你昨晚跑去哪里了？”
“妈，艾玛怎么了？”她伸手要摸我的脸，我缩了一下，躲掉了。她皱了皱眉头，再次伸出手，拍一拍我的脸颊，帮我把湿答答的头发往后拨。她把手收回去，发现湿了，突然很惊讶，好像皮肤毁了一样。
“她需要我照顾她。”她简短地说。鸡皮疙瘩在我手臂上绽开来。“会冷吗，宝贝？”她默默地把手上那杯浅蓝色的牛奶递给我。要是喝下去真的生病，那表示我没发疯；但如果没生病，就表示我是卑鄙小人。我边喝牛奶，我妈边在旁边哼歌、舔下唇。
“你小时候从来没那么听话过。”她说，“你以前总是很任性。也许现在脾气被磨掉了吧。这样也好，迟早要磨掉的。”
她离开以后，我在浴缸里坐了一个小时，等着腹痛如绞、头晕目眩、高烧不退。我屏气凝神坐着，像在搭飞机的时候一样，担心只要我一莽撞，飞机就会失控坠毁。什么事也没发生。我打开浴室的门，发现艾玛在我床上。
“你真下流。”她说，“居然跑去跟一个杀人犯上床。你简直跟她说得一样贱。”
“不要听妈乱说，艾玛。她说的话不能信，也不要……”不要什么？不要接受她给你的东西？说啊，卡蜜儿，把你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也不要乱骂人，艾玛。我们家的人很容易出口伤人。”
“卡蜜儿，告诉我他怎么样。棒不棒啊？”她又装出玩娃娃屋时的娃娃音，但刚才有朋友在，她跟我说话时心不在焉，现在却全神贯注。
“艾玛，我不想跟你聊这个。”
“可是你前几天晚上不是这样的，姐。我们不再是朋友了吗？”
“艾玛，我要躺下休息了。”
“昨晚很累吧？等着瞧，事情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她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滑下床，踩着她那双塑料凉鞋，啪嗒啪嗒跑到走廊上。
二十分钟后，呕吐、绞痛，我的胃隐隐作痛，疼得我冷汗直下。我想象我的胃一张一缩，一张一缩，像心肌梗死的心脏。我坐在马桶旁边的地板上，身上只穿着一件不合身的T恤，时而干呕，时而背靠着墙。我听到屋外蓝鲣鸟在拌嘴，屋内我妈在使唤盖拉。吐了一个小时后，我嘴里流出绿色的胆汁，像糖浆一样黏稠，缓缓滴落。
我穿上衣服，战战兢兢地刷牙，生怕只要牙刷往里面伸一点，就会不小心催吐。
亚伦坐在前廊的摇椅上，摊着一本大部头的书正在读，皮革封面，标题是《马》。摇椅的扶手上，摆着橘色的波浪玻璃碗，里面盛着一块绿色布丁。他穿着蓝色泡泡纱西装，头戴一顶巴拿马帽，平静得像一泓池水。
“你妈知道你要出门吗？”
“我很快就回来。”
“你最近对她的态度好多了，卡蜜儿，我很感谢你。她好像也有进步，跟……艾玛相处也顺利多了。”他提到亲生女儿的名字时，总是会先停顿一下，好像很难以启齿似的。
“很好啊，亚伦，太好了。”
“希望你的自我感觉也良好多了，卡蜜儿。喜欢自己很重要。好的态度跟坏的态度一样，都是会传染的。”
“好好享受你的马吧。”
“那当然。”
开车到伍德贝瑞的路上，我不时地在路边紧急停车，开门吐出带血丝的胆汁。我总共吐了三次，有一次我来不及开门，秽物沾到车子边缘，只好拿温热的草莓汽水和伏特加来冲洗。
 
伍德贝瑞的天主教圣功医院是一栋方形的巨大建筑，外墙贴着金色的瓷砖，上头有琥珀色的窗户，玛丽安把这家医院叫作“松饼”，是一间相当亲切舒适的医院。住在密苏里州西部的人，生病都去布兰森市的医院，住北边一点儿的会去圣路易市，只有困在密苏里南端的人才会上天主教圣功医院。
我走近医院的服务台，柜台后方有个大块头的女人，她的屁股圆得很可笑，她的动作发出请勿打扰的讯息。我站在柜台前面等。她假装专心地看书。我又上前一步。她坚持继续看她的杂志，而且还伸出食指，一行一行在书上比画着。
“打扰一下。”我的语气有种颐指气使的傲慢，连我自己听了都讨厌。
她脸上有一圈胡子，指甲因为抽烟而发黄，刚好配她露在嘴巴外面的咖啡色门牙。你怎么看待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就怎么对待你，每次我不让我妈碰，她总是这么对我说。看来这女人的日子应该不太好过。
“我来找过去的就诊记录。”
“请带医生开的证明来。”
“是我妹的。”
“那你妹有医生开的证明吗？”她翻动手上的杂志。
“我妹死了。”我大可说得委婉一点，但我想引起她的注意，没想到她还是爱理不理的。
“哦，我很遗憾。她在这里过世的？”我点头。
“到院已死。这里有很多她的急诊记录，她的主治医生也在这里看诊。”
“她什么时候死的？”
“1988年5月1日。”
“天啊，这么久啦。那你可要有耐性一点啊。”
我跟两个冷漠的护士叫嚷，然后使出浑身解数，跟脸色苍白的大胡子主管调情，中间还跑到厕所吐了三次，四个小时后，玛丽安的病历资料终于堆在我的膝头。
她每年都有一本病历，而且一年比一年厚。医生写的草书我一半以上都看不懂，只知道医生交代她做了很多项检查，但没有一项是有帮助的，其中包括脑部扫描、心脏检查、心跳及呼吸暂停监测，还要她喝一瓶放射性染剂，把胃镜从食道伸进去检查她的胃，诊断出她可能患有糖尿病、心杂音、胃酸逆流、肝病、细菌性腹膜炎、发育不良、抑郁症、消化道息肉、红斑狼疮。我翻着翻着，突然瞥到一张粉红色的横条纹信纸，就钉在玛丽安住院照胃镜那个星期的就诊记录上。严谨的偏圆字体，每个字都力透纸背，看来写信的人一定满腹怨气，信的内容如下：
  <blockquote>
本人是玛丽安·克莱林住院期间的护士，先前也有多次看护该女童的经验。本人强烈认为（强烈下面画了两杠），该女童根本没有生病。本人以为，若非女童的母亲，女童应该非常健康。每次女童与母亲单独相处后，身体都会出现病兆，即使原先毫无异样，只要母亲探完病，女童便会出现身体不适的现象。母亲在女童健康无恙时态度冷淡，似乎有意要惩罚女童，唯有女童生病、哭闹，母亲才会拥抱她。本人和其他护士强烈认为，应将女童及女童的长姐与母亲隔离，以便作进一步的观察。其他护士因内部政治因素，不便在此署名。
  </blockquote>
贝芙莉·芳·卢恩
这封信写得义愤填膺，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我想象贝芙莉挺着巨乳，嘴唇紧抿着，头发往上梳成干练的包头，被迫把虚弱的玛丽安交到我妈手里后，就到隔壁房间草拟这张纸条，直到我妈召唤她为止。
一个小时后，我在儿科找到写信的护士，虽然说是儿科，但这里只有一间偌大的病房，里面摆着四张病床，病床上躺着两名患者：一个小女孩在静静地看书；隔壁床的小男孩正坐着打盹，他脖子上钉着固定器，好像整条脊柱都打上了钢钉。
贝芙莉·芳·卢恩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她将近六十岁，身材瘦小，满头银发，剃着短短的平头，穿着天蓝色的外套，搭配花花的看护裤，耳朵上别着一支圆珠笔。我向她自我介绍，她马上就想起我，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我跑来找她。
“都过了这么多年，没想到还能看到你，只可惜是在这种情况下碰面。”她的嗓音既深沉又温暖。“我有时候做白日梦，想象玛丽安回来找我，她已经长大成人，生了一两个宝宝。白日梦还真不能乱做。”
“我会来找你，是因为看了你写的字条。”她冷笑一声，盖上圆珠笔盖。
“那张字条还真有用呢。要不是我当时年轻胆子小，被那些“伟大的”医师唬得团团转，我才不会只写张字条就了事。我们那时候谁敢这样子指控一位母亲，听都没听过这样的事，这件事害得我差点被炒鱿鱼。没有人愿意相信这种事，MBP，好像格林童话才有的剧情。”
“MBP？”
“代理孟乔森症候群[1]，也就是监护人通常是母亲，百分之九十八都是母亲——为了引人注意，故意陷害自己的孩子生病。孟乔森患者会装病博取同情，而代理孟乔森患者则会让孩子生病，好凸显自己是个疼孩子的好父母。这岂不是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吗？感觉像是坏巫婆才会做的事。我很惊讶你居然没听过。”
“是还挺耳熟的。”我说。
“不过你看起来没什么问题，我很替你高兴。”
“我很少出问题。我有一个妹妹，玛丽安过世后出生的，我很担心她。”
“应该的。家里有个患有MBP的母亲，越受宠的越不幸。你要庆幸你妈对你没什么兴趣。”
一个大男生穿着绿色手术袍，推着轮椅在走廊上横冲直撞，后面跟着两个胖子，同样的装束，哈哈哈哈笑得好开心。
“医科实习生。”贝芙莉翻了个白眼。
“有医生留意你写的报告吗？”
“我觉得我写的是报告，但他们觉得我只是心胸狭窄，幼稚爱吃醋。就像我刚才说的，时代不一样。比起从前，现在的护士多了一丝丝的尊严。而且，卡蜜儿，老实说，我当时也没有多去追究。我那时候刚离婚，只想保住饭碗，而且重点是，我希望是我自己想错了。我希望有人告诉我说我错了。玛丽安过世后，我醉了三天三夜。她下葬后，我重新提起这件事，询问儿科主任有没有看到我写的报告。他叫我休息一个星期，把我当成歇斯底里的女人。”
我眼眶发热，泪眼模糊。她牵起我的手。
“对不起，卡蜜儿。”
“天啊，我真恨我自己。”泪水夺眶而出，我用手背揩抹，抹到后来涕泗纵横，贝芙莉赶紧递上一包纸巾。“我生气的是竟然会发生这种事，而且我居然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明白。”
“唉，乖孩子，她毕竟是你妈妈。你要怎么面对这残酷的事实，我实在没办法想象。至少这次终于可以伸张正义了。那个警探查这个案子查了好一阵子了对吧？”
“警探？”
“叫劳尔是吧？是个俊俏的小伙子，脑筋动得很快。他影印了一整叠玛丽安的病历，一直追问我，问得我心都痛了。他倒是没跟我说你还有个妹妹。不过他说你没事。我想他一定暗恋你，因为我一提到你的名字，他就变得扭扭捏捏，很害羞的样子。”
我止住泪水，把卫生纸揉成一团，扔进小女孩旁边的垃圾桶里。小女孩往垃圾桶瞥了一眼，好像以为有新邮件投递进去。我跟贝芙莉道了谢，转身快步离开，心里千头万绪，急着想看外面的蓝天。
贝芙莉在我进电梯之前追上来，她把我两只手握在手里，说：“带你妹离开，卡蜜儿。她在家里不安全。”
从伍德贝瑞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五号快速路，快速路下去有一家摩托车酒吧，酒吧里有卖六罐装的冰啤酒，而且老板不会检查证件，我以前高中的时候常去那里偷买酒。酒吧里有个飞镖靶，飞镖靶旁边有一台公用电话，我掏出零钱打电给柯瑞。是艾琳接的，声音跟往常一样温柔稳重，宛如远方的山峦。我只报了名字，就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卡蜜儿，小宝贝，怎么了？没事吧？唉，我就说你怎么可能没事。对不起。你上次打来以后，我就一直要法兰克劝你放弃。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还是哭个不停，连本来要说什么都忘了。一支飞镖射到标靶上，结结实实地发出咚的一声。
“你该不会……又开始伤害自己了吧？卡蜜儿？宝贝，你吓到我了。”
“我妈她……”我还没说几个字，泪水就再度溃堤，全身上下大力抽搐，我弯下腰，把满腹的心酸都哭出来。
“你妈妈？你妈妈她没事吧？”
“没事。”说完我像孩子似的号啕大哭。艾琳用一只手遮住话筒，用气音催促法兰克，“出事了……出大事了”，过了两秒，玻璃哐啷碎裂。大概是柯瑞起身动作太猛，撞到桌子，威士忌酒杯摇摇晃晃地摔到地上。
“卡蜜儿，告诉我，怎么回事。”柯瑞的声音粗得吓人，好像他此刻正抓着我的臂膀大力摇晃。
“我知道凶手是谁了，柯瑞。”我声嘶力竭地说，“我知道了。”
“咦，那你有什么好哭的啊，小菜鸟。警方将嫌犯逮捕了吗？”
“还没。但我知道凶手是谁了。”标靶又发出咚的一声。
“是谁？卡蜜儿，告诉我。”
我把话筒靠着嘴巴，压低音量说：“我妈。”
“是谁？卡蜜儿，大声一点。你在酒吧？”
“是我妈做的。”我对着话筒大吼，把心里的话像泼水一样泼出去。
一阵冗长的沉默。“卡蜜儿，你压力太大了，都是我的错，不应该那么快就派你去跑新闻，你才刚……我要你现在就去附近的机场，马上飞回来。不用拿衣服，也不要开车，人回家就好。我晚一点再派人去拿。机票刷卡买，等回家我再给你钱。总之你先回家吧。”回家回家回家，好像在给我催眠一样。
“我永远也不会有家了。”我呜咽地说着，再次抽抽噎噎起来。“柯瑞，我必须先把这里的事情做个了结。”他叫我等一下，但我已经挂了电话。
 
我在葛绿蒂餐厅找到理查德，他很晚才吃晚餐，边吃边看一篇费城的剪报，报道娜塔莉的剪刀攻击事件。我在他对面坐下来，他勉强跟我点头打声招呼，接着就垂下眼睛盯着一碗油腻腻的芝士小米粥，然后抬起头，端详我肿胀的脸。
“你没事吧？”
“我想是我妈杀了玛丽安，安和娜塔莉也是她杀的。我知道你跟我的看法一致。我刚去了一趟伍德贝瑞。你这个烂人。”从五号快速路到二号快速路的路上，我的悲伤不知不觉转成了愤怒。“我不敢相信你花那么长时间跟我在一起，竟然是想从我身上套出我妈的消息。你这个人真是烂到家了！”我气到浑身发抖，连说话都结巴了。
理查德从皮夹里掏出十美元，垫在盘子底下，走到我身旁，伸手拉我的臂膀。“卡蜜儿，跟我到外面去，在这里说话不方便。”他拉着我走到门外，打开车门，推我上车。
他开车上了峭壁，一路上都没有说话，每次我想开口，他就伸手制止我，后来我索性转身面向窗户，看着树林从车窗外飞奔而过，化成一片模模糊糊的蓝绿色影子。
我们停在几个星期前赏河的位置。一片漆黑中，脚下的河水奔流，部分水流映着月色，看起来好像从落叶堆觑见甲虫在奔忙。
“我也要来说一些老套的台词了。”理查德侧身对着我。“没错，我一开始的确是因为你妈才接近你，但后来我就真的爱上你了。尽管你心房深锁，但我还是爱上了让人猜不透的你。我当然明白你有你的苦衷。原本我想直接盘问你，但我不知道你和你妈有多亲，也不想听你说自己妈妈的坏话。再说，卡蜜儿，我根本也没有把握。我还需要时间调查她，那只是我的直觉而已。我东打探西打探，听大家说你、说玛丽安、说艾玛、说你妈。但不管我再怎么想，都还是觉得女人不可能下这种毒手。连环杀童犯呀！但是后来，我的想法改变了。”
“为什么？”我的声音如废铁般毫无生气。
“因为那个小男孩——詹姆斯·卡比西。我不停地想起他的口供，他说他看到一个像坏巫婆的女人。”我心底响起护士贝芙莉的声音：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虽然我不相信他亲眼看到你妈，但我相信那是一种感觉，是某种潜意识的恐惧在作祟，导致他产生坏巫婆的印象。我开始思索，什么样的女人会杀害小女孩，还拔光她们的牙齿？控制欲极强的女人、养育行为偏差的女人。安和娜塔莉死前都被凶手……照顾过，双方家长都在尸体上发现反常的蛛丝马迹：娜塔莉的指甲被涂成了桃红色，安被人刮过腿毛；而且两个人的嘴唇都有涂过口红的痕迹。”
“那拔牙你怎么解释？”
“笑容不是女孩最佳的武器吗？”理查德终于转过身来面对我。
“以这两个女孩来说，笑容真的是她们的武器。你告诉我咬人的事，让我更加肯定凶手是女性，这个凶手看不惯其他女性拥有力量，认为有力量的女性很粗俗。她照顾这两个女孩，驾驭她们，依自己的喜好塑造她们。一旦她们排斥、反抗，凶手立刻凶性大发，她们只有死路一条。她选择勒死女孩，勒这个动作就是一种驾驭，眼睁睁地看着受害者慢慢死去。有天我在办公室写下这段对凶手的臆测，写完后想闭目养神一下，没想到脑海中就浮现出你妈的脸。她会突然发飙，跟死者的关系也很密切，而且还没有不在场证明。不过我们需要解剖玛丽安的遗体，看能不能找到其他更有力的证据，譬如毒物残留等等。”
“让她安息吧。”
“没办法，卡蜜儿。你很清楚这么做才是对的。我们会非常尊敬她。”他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上。不是手上，也不是肩膀上，而是大腿上。
“你们真的怀疑约翰是凶手吗？”把手拿开！
“大家动不动就抬出他的名字。维克里有点走火入魔，一直说娜塔莉有暴力倾向，所以说不定约翰也有暴力倾向。加上他又是个外地人，你也知道本地人有多不信任外地人。”
“你有证据吗，理查德？关于我妈杀人的证据？还是这一切都只是你的推理？”
“明天搜索令就会下来。她应该还留着牙齿。我是看重你才告诉你这些。我尊敬你，也相信你。”
“好吧。”我说。堕落在我左膝上着火。“我必须把艾玛带走。”
“我们今晚还不会行动。你必须回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表现得越自然越好。我明天再找你做笔录，你的口供会对案情大有帮助。”
“她长期以来一直在伤害我跟艾玛，她乱拿药给我们吃，对我们下毒。”我又开始想吐。
理查德的手从我大腿上移开。
“卡蜜儿，你为什么不早说？早知道我们就找你做检测了。这对破案很重要。”
“谢谢你的关心，理查德。”
“卡蜜儿，有没有人说过你太敏感了？”
“从来没有。”
盖拉站在我家门口，好像守护神，守候我们在山顶的家。她一闪身，便没了踪影。在我把车开进车廊时，饭厅的灯点亮了。
火腿，门还没开我就闻到味道了。配菜是玉米和羽衣甘蓝。大家跟演员一样，在台上就位。场景：晚餐时间。我妈坐在主位，两边坐着亚伦和艾玛，我妈正对面摆着我的盘子。盖拉帮我拉开椅子，然后悄悄回到厨房，身上还是穿着那件看护服。我今天真是受够看护服了。地板下面，洗衣机轰隆轰隆在震动，跟往常一样。
“哈啰，小宝贝，今天开心吗？”我妈提高音量问。“坐吧，我们在等你回来开饭。你马上就要走了，大家应该齐聚一堂吃顿团圆饭。”
“我马上就要走了？”
“他们就要逮捕你的小情人了，宝贝。我的消息该不会比记者还灵通吧？”她转头看一看亚伦和艾玛，宛若周到的女主人，堆着笑，把开胃菜分给宾客。她摇了摇小铃铛，盖拉用银盘端着火腿进来，火腿肉颤悠悠的，像果冻一样。一片菠萝切片黏稠地顺着银盘边缘滑下来。
“你来切，爱多拉。”亚伦说，妈挑眉。
她一边切，金发一边舞动，她把与手指同宽的火腿片盛在盘子上，依序传给大家。艾玛传给我，我摇了摇头，再传过去给亚伦。
“不吃火腿。”我妈嘀咕，“还是长不大啊，卡蜜儿。”
“不吃火腿就是长不大？那我的确还没长大。”
“你觉得约翰会被处死吗？”艾玛问我，“你的约翰会变成死刑犯吗？”我妈让她穿着白色的背心裙，上面点缀着粉红色缎带，还帮她绑了两条紧紧的辫子。她的不悦如恶臭般袭来。
“密苏里州还有死刑，再说杀人偿命也是天经地义。”我说。
“现在还用电椅吗？”艾玛问。
“不用。”亚伦说，“乖乖吃你的火腿。”
“现在都用毒药注射。”我妈嘀咕道，“像让猫咪安乐死那样。”
我想象我妈被绑在轮床上，上一秒还在跟医生谈笑，下一秒针头就插进她的血管里。死在有毒的针头下，很适合她。
“卡蜜儿，如果可以让你选，你想当童话故事里的哪个人物？”艾玛问。
“睡美人。”一辈子都在睡觉，听起来很不错。
“我要当普西芬尼[2]。”
“没听过。”我说。盖拉夹了羽衣甘蓝和新鲜玉米到我盘子上。我强迫自己动叉子，一次吃一粒玉米，边嚼边想吐。
“她是冥后。”艾玛笑盈盈地说，“她因为长得太漂亮，被冥王抓到地底下当皇后。她妈妈很生气，逼冥王把女儿还给她，可是她一次只能回家半年。所以普西芬尼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待在阴间，一半待在阳间。”
“艾玛，这种角色有什么好喜欢的？”亚伦说，“你这孩子真吓人。”
“我觉得普西芬尼好可怜，就算她回到阳间，因为她曾到过阴间，所以大家还是很怕她。”艾玛说，“而且就算她跟妈妈在一起，也还是高兴不起来，因为她知道自己很快就要回到地底下去了。”她咧着嘴对着我妈笑，叉了一大片火腿放进嘴里，然后洋洋得意起来。
“盖拉，我要糖！”艾玛对着饭厅门口大喊。
“摇铃，艾玛。”我妈说。她的刀叉连动也没动。
盖拉拿了一碗糖进来，舀了一大匙撒在艾玛的火腿和切片西红柿上。
“让我来。”艾玛不满地说。
“让盖拉来。”我妈说，“你每次都撒太多。”
“约翰死了你会难过吗，卡蜜儿？”艾玛说着，吸吮火腿的蜜汁。“是我死了你比较难过，还是约翰死了你比较难过？”
“我不希望再有人死掉。”我说。
“风谷镇已经死太多人了。”
“你听你听。”亚伦说。
“还是有人该死。约翰就该死。”艾玛继续说下去，“就算他没有杀人，他也还是该死。他妹妹死了，他也不用活了。”
“照你这么说，那我也该死。因为我妹妹死了，我也不用活了。”说完，我又塞了一颗玉米粒到嘴里。艾玛仔细打量我。
“或许吧。但我喜欢你，我不希望你死掉。你说呢？”她转头看着妈。我突然想到，艾玛从来不叫我妈——不管是“妈咪”“妈妈”还是“爱多拉”，就好像她不知道我妈的名字，但又不想被发现。
“玛丽安过世好久了，我想我们早该跟她一起死的。”她消沉地说，但马上又开朗起来。“但我们没有死，日子也还是照样过下去，不是吗？”她摇一摇铃，盖拉进来收餐盘，她像一匹年老体弱的狼，绕着餐桌打转。
点心是橘红色的水果冰沙。我妈蹑手蹑脚地从橱柜里拿出两支水晶酒杯，走回来时粉红色的眼眶湿湿的。我的胃翻腾了一下。
“卡蜜儿跟我，我们要到房间里喝一杯。”她对着亚伦和艾玛说。她照了照橱柜上的镜子，抿了抿头发。为了这一刻，她连衣服都换好了。明明是晚餐时刻，她却穿着睡衣。我跟在她身后上了楼梯，就像小时候她唤我的时候一样。
接着，我进到了我最想去的地方——她的房间。宽大的床铺上，枕头像藤壶一样冒出来。墙壁上镶着全身镜。那片大名鼎鼎的象牙地板把室内反射得熠熠生辉，我们好像身处在一个月光皎皎的雪域世界。她把枕头扔到地上，掀开棉被，示意我坐到床上，然后才靠在我身边坐下。玛丽安死后，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有好几个月都不肯见我，我知道想蜷缩在她身边是奢求中的奢求。如今我终于一偿宿愿，只可惜已经晚了十五年。
她用手指梳顺我的头发，递上一杯饮料。我闻一闻：焦糖苹果的味道。我僵硬地接过来，没有动口。
“我小的时候，你外婆曾经把我带到北林去扔掉。”我妈说，“她没有生气，也没有难过，只是很冷淡，一脸不耐烦的样子。她没有多做解释，事实上她根本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只说上车。我没穿鞋子。到了北林，她牵着我的手走在小路上，走得很急，然后我们突然离开小路，她甩开我的手，叫我以后不要再跟着她。我那时候才八岁，还很小。等我走回家，脚上都是一条一条的刮痕，她从晚报后面探出头来瞥了我一眼，然后就走回房间，就是这间房间。”
“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些？”
“小孩子这么小就知道妈妈不疼她，不出乱子才怪。”
“相信我，我知道那种感受。”我说。她继续梳我的头发，还腾出一根手指头，玩弄我那块头皮。
“我也想要爱你，卡蜜儿，但你好难带，哪像玛丽安，她比你听话多了。”
“妈，够了。”我说。
“不行。我还没说够。让我照顾你，卡蜜儿。就这一次，就需要我这一次。”结束吧。让这一切都结束吧。
“那我就如你所愿吧。”我说。我一口气喝光杯子里的饮料，拿开她的手，稳住自己的声音。“妈，我一直都很需要你。我是真心的需要你，而不是任你摆布，在你要我需要的时候我才需要。还有，我绝不会原谅你对玛丽安做的事。她还只是个孩子。”
“她永远都会是我的孩子。”我妈说。
[1] 18世纪时，德国有位叫孟乔森的男爵，总是用装病来吸引别人的关注，且伪装得惟妙惟肖。1851年，一篇发表在英国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上的文章，第一次以“孟乔森综合征”来命名这种症状，而代理孟乔森症候群（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又称代理性佯病症，指的是病患使他人替代自己成为患病的角色，获得注意并借此取得医疗介入。——编者注
[2] 普西芬尼是罗马神话中冥王普鲁托之妻冥后，也是希腊神话中的珀耳塞福涅。——编者注

第十六章
我没开电风扇就睡着了，醒来时棉被黏在身上，全是我的汗水和尿液。我的牙齿喀喀打战，我的心在眼球后面怦怦跳动。我一把抓起床铺旁边的垃圾桶，大吐特吐。温热的液体，上面飘着四颗玉米粒。
我还没爬回床上，我妈就已经走进我的房间了。我想象她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旁边是玛丽安的照片，她一面缝补袜子，一面等我病发。
“来吧，小乖乖，来浴缸里泡泡澡。”她嘀咕着，帮我把上衣往上脱，把睡裤往下拉。我看着她的视线扫过我的脖子、胸脯、屁股、双腿，那一秒钟，深蓝的忧郁把我包围。
我一进入浴缸，马上又吐了一次，我妈牵着我的手，帮助我保持平衡。温热的液体流到我的胸前，滴到陶瓷浴缸上。我妈从毛巾架上扯下一条毛巾，倒上外用酒精，然后像个窗户清洁工，公事公办地擦拭我的身体。我坐在浴缸里，让她用冷水一杯接着一杯浇淋我的头，帮助我退烧。她给了我两粒药丸，又递来一杯牛奶，牛奶的颜色像虚弱的天空。我怀着赌气跟人拼酒的报复心理，把牛奶和药丸全部吞了下去。我还没倒，再来呀？我希望她出手越重越好。
这是我亏欠玛丽安的，我亏欠她太多了。
我吐在浴缸里。她排掉脏水。放水、排水。冰枕敷在我的肩头，夹在我的双腿之间。热水袋敷在我的额头和膝盖上面。她把镊子伸进我脚踝的伤口，然后倒上外用酒精。水瞬间染成粉红色。灭，灭，灭，我的颈背发出哀求。
妈妈把睫毛拔光，大滴大滴的泪水从左眼滴下来，她不停用舌头舔湿上嘴唇。我的意识渐渐模糊，心里不停想着：我有人照顾了。我妈挥汗如雨地在照顾我、在讨好我。从来没有人对我那么好过。玛丽安。我好嫉妒玛丽安。我在半满的洗澡水里载浮载沉，一醒来就听到有人在尖叫。我虚弱地爬出浴缸，全身蒸发着热气；我披上一件薄薄的棉质浴袍——妈忽高忽低的哭嚎刺得我耳膜好痛——打开门，理查德刚好撞进来。
“卡蜜儿，你没事吧？”我妈惨绝人寰的哭嚎，划破他身后的空气。
他张大嘴巴，把我的头撇向一边，检查我脖子上的刻痕，然后他揭开我的浴袍，整个人缩了一下。
“天啊。”他内心举棋不定：是该笑，还是该害怕。
“我妈是怎么回事？”
“你是怎么回事？怎么那么多刻痕？”
“我刻的是字。”我咕哝着，好像刻字就比较好似的。
“我看得出来是字。”
“为什么我妈在尖叫？”我眼冒金星，跌坐在地板上。
“卡蜜儿，你生病了？”我点头。
“找到证据了吗？”
维克里和数名警察从我房门外经过。几秒后，我看到妈蹒跚地在后面追赶，她把手埋在头发里，尖叫着要他们滚出去，要他们放尊重一点，威胁他们说走着瞧。
“还没。你病得有多重？”他摸摸我的额头，帮我把浴袍绑好，一秒也不肯再看我的脸。
我耸耸肩，像个闹别扭的小孩。
“这幢房子必须清空，卡蜜儿。穿上衣服，我带你去看医生。”
“也是，你需要我做证据。希望我体内的毒素还够。”
 
搜查行动进行到傍晚，警方从我妈的内衣柜里搜出以下物品：
八小瓶抗疟药，瓶外贴着外国标签，瓶内装着大颗蓝色药丸，服用后会引起发烧、视力模糊，已被列为禁药。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
七十二颗重泻药，主要用于医治牲畜便秘。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
三瓶吐根糖浆，食物中毒时可用来催吐。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
一百六十一颗供马匹用的镇静剂。化验报告证实我体内有该药物残留。
警方还从我妈的帽盒里搜出一本印花日记本，有几篇写诉状时可以引用，譬如：
1982年9月14日
  <blockquote>
我决定从明天起不再照顾卡蜜儿，全身心地照顾玛丽安。卡蜜儿不肯乖乖当病人，她生病就只会发脾气、找我麻烦。她不喜欢我碰她。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她的脾气简直跟妈一样。玛丽安生病了就像个娃娃，她好喜欢我，一直要我陪她。我好喜欢帮她擦眼泪。
  </blockquote>
1984年3月23日
  <blockquote>
玛丽安又要到伍德贝瑞看病了，“从凌晨开始呼吸困难，肠胃状况不佳。”我穿了黄色套装，我担心黄衣服配金发会显得我气色不佳，或是像一颗菠萝走在路上！但我其实挺满意我的造型，约翰逊医生技术高超人又好，他很关心玛丽安，但又不会多管闲事。他好像很佩服我。他还说我是天使，要其他小孩的妈妈多跟我看齐。虽然我跟他手上都戴着婚戒，但我们还是打情骂俏了一阵子。唯一棘手的就是那几个护士，大概是嫉妒吧。我下次去一定要好好巴结她们（说不定下次就可以开刀了！），叫盖拉做她最拿手的肉丸子吧。护士喜欢在休息区放一点小点心，罐子上绑个绿色缎带怎么样？下次送急诊之前一定要先去做个头发……希望刚好轮到约翰逊医生值班……
  </blockquote>
1988年5月10日
  <blockquote>
玛丽安死了。我克制不住自己。我瘦了五公斤，只剩下皮包骨。每个人都对我非常好。大家怎么可以这么好！
  </blockquote>
警方从主卧室的黄色双人沙发椅垫底下，搜出了最重要的证据：沾染血迹的钳子，很小支，很秀气。经DNA鉴定，钳子上的血迹确实是安·纳什和娜塔莉·肯尼的。
不过牙齿依然下落不明。搜索行动过后几个星期，我每天都在想牙齿可能会藏在哪里。我幻想一辆奔驰中的天蓝色敞篷车，车顶关着，车窗敞开，一只玉手伸出来，将一把牙齿撒到路边的树丛里，散落在北林的入口附近；我看到一双做工精细的拖鞋站在瀑布溪的边缘，拖鞋上沾着泥巴，牙齿则像小石块，扑通扑通落入河里；我梦见粉红色的睡衣裙摆拖曳在我妈的玫瑰花园里，有一双手在挖土，把小颗小颗的牙齿埋了起来。但牙齿不在这些地方。我请警方搜寻过了。

第十七章
5月28日，我妈爱多拉以谋杀安、娜塔莉及玛丽安的罪名遭到逮捕，由于亚伦的涉案情形尚未明朗，法庭要我代理行使艾玛的监护权。两天后，我带着艾玛开车北上，一起回到芝加哥。
我快被她折腾死了。艾玛超级黏人，又爱杞人忧天，整天像只被关在笼里的野猫，烦躁地踱来踱去，机关枪似的对我炮轰一堆问题（这里怎么这么吵？我们住的地方怎么那么小？外面是不是很危险？）而且经常就问我爱不爱她。以前她常卧病在床，现在精力旺盛，只好用这种方式发泄。
8月的时候，她开始迷恋杀人不眨眼的女性。艾玛叛逆地说：“我觉得她们很特别。”艾玛的心理医生说，她是在想办法原谅她妈妈。这位心理医生是一位女医生，艾玛去看过她两次，但第三次我要带她去，她就赖在地上大哭大闹，后来只好顺她的意，让她待在家玩她的娃娃屋。我打电话去咨询这位女医生，女医生说艾玛借着玩娃娃屋，学习淡忘家中发生的一切。有一次我帮艾玛买了一块蓝色布料，让她用来做娃娃屋主卧室里的床单，但那个蓝色跟家里实际的床单颜色差了一点点，我因此挨了艾玛一个耳光。还有一次，我不愿意花六十美元，买一张胡桃木做的玩具沙发，她气得在地上吐口水。我试过跟她拥抱，这是一种很愚蠢的疗法，我必须紧紧抱着艾玛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不管她怎么挣扎我都不能放手。但前四次还是被她逃掉了，她甚至口出秽言，骂我是贱人。试到第五次的时候，我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亚伦让艾玛就读贝尔中学，每年学费两万两千美元，不包含课本费和材料费，简直就是在烧钱，不过离家很近。她很快就交到了新朋友，她们那一帮人都是漂亮的女生。其中我最喜欢的小女生叫莉莉·波顿。她跟艾玛一样聪明，而且外表更加阳光。她脸上长着雀斑，还有两颗兔宝宝门牙，头发是巧克力的颜色，艾玛指给我看，说我在老家的卧室地毯就是那种颜色。总之我很喜欢莉莉。
莉莉变成我们公寓里的常客，她会帮我准备晚餐，请教我课业方面的问题，还会跟我八卦男同学的事情。随着莉莉来访的次数增加，艾玛的话越来越少。到了10月，每次莉莉来玩，她就故意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肯出来。
我有天晚上醒来，发现艾玛站在我床边。
她低声说：“你偏心，你比较喜欢莉莉。”她在发烧，牙关打战，全身冒汗，睡衣湿黏成一片，紧紧地贴在她的身上。我带她到浴室，扭开水龙头，用带有铁味的冷水打湿毛巾，用湿毛巾帮她擦额头。我们互相凝视对方。她跟妈一样，有一双苍蓝色的眼睛，她的眼神空洞，像冬天的池塘。
我倒了两颗阿司匹林在手上，然后又倒回罐子里，然后又倒回到手上。一颗还是两颗？给药多容易啊。如果我给了两颗，会不会还想再给第三颗？第四颗？她抬起眼睛望着我，无助、病弱，我在她眼神里找到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妈妈在这里。
她抱怨说：“现在帮我放水，帮我搓澡。”我帮她把睡衣往上脱。她的裸体令人惊艳：小女孩的竹竿腿；浑圆的屁股上有个半圆形的疤，圆周是锯齿状，形状像半个瓶盖；双腿之间的耻毛，像薄薄一层干枯的茅草；上半身是丰润饱满的双峰。
十三岁。
她进入浴缸里，下巴抵着膝盖坐着。
她又抱怨说：“用酒精帮我擦身体。”
“不用，艾玛。你放松就好。”艾玛涨红了脸，眼泪扑簌簌掉了下来。
她悄声说：“她都会用酒精帮我擦。”泪水变成了呜咽，呜咽变成了号啕大哭。
我说：“我们不要再照她的老方法了。”
 
10月12日，莉莉·波顿放学后失踪。四个小时后，警方发现她的尸首，被端端正正地摆在垃圾箱旁边，跟我家只隔了三条街。她的牙齿只被拔掉六颗，包括两颗上门牙和四颗下门牙。
我打电话到风谷镇，前后转接等了十二分钟，终于等到警方证实我妈确实在家中。
“是我先找到的。虽然我让警方自己去查，但确实是我先找到的。我简直把整间公寓拆了，把椅垫翻过来，把抽屉里的东西全倒出来，艾玛像只发怒的狗，气冲冲地跟在我身后。“你到底做了什么，艾玛？”我走进她的房间，她平静下来。一副谅你也找不到的模样。我翻遍了她的内衣裤，把她的愿望箱倒过来，把床垫全部掀开。
我搜她的抽屉，但只找到铅笔、贴纸、有漂白水味的杯子。
我把她娃娃屋里的摆设一间一间扫出来：我砸烂了我的迷你四柱床，砸碎了艾玛的沙发床，砸坏了柠檬黄的双人沙发。我把我妈的黄铜床罩扔出来，把她的梳妆台打烂，那个瞬间，不知是我还是艾玛放声尖叫。大概两个人都在叫。我妈房间的地板。那漂亮的象牙瓷砖，是用人的牙齿一颗一颗拼出来的。
五十六颗小小的牙齿，用漂白水漂得一干二净，铺在地上闪闪发亮。
 
艾玛的朋友也被卷进风谷镇杀童案。三个金发女孩为求从轻判刑，承认自己是艾玛的帮凶。她们开着我妈的高尔夫球车去肯尼家，说服安跟她们一起出去兜风（我妈要我来跟你打声招呼）。她们开车到北林，假装要开下午茶派对。她们把安打扮得漂漂亮亮，陪她玩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就渐渐感到无聊起来。她们把安押去河边，安感觉苗头不对，挣扎着要逃跑，艾玛跑上前追上她，两个人扭打起来。艾玛用石头敲她的头，安反过来咬了她一口。我看过艾玛屁股上的疤，但我不知道那半个月亮原来是这样来的。
三个金发女孩把安压在地上，艾玛用邻居家偷来的晒衣绳把安勒死，又花了一个小时把牙齿拔下来，小焦站在一旁看着，从头哭到尾。四个女孩合力把尸体拖到河边扔了，接着开车到凯尔西家的加盖小屋善后，然后一起看了一部电影，至于是哪一部电影，大家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大家合吃了一颗哈密瓜，还用雪碧的瓶子倒白酒来喝，以防凯尔西妈妈突然闯进来看到她们在喝酒。
詹姆·卡比西没有说谎，他的确看到了白衣女鬼。艾玛偷拿家里洁白无瑕的床单，仿照希腊女神的服装围在身上，再把白金色的头发束起来，然后扑粉扑到整张脸白皙发亮。她是阿耳忒弥斯[1]，嗜血的狩猎女神。一开始艾玛附在娜塔莉耳边讲悄悄话时，娜塔莉还搞不清楚状况。“我们在玩游戏，快点来，跟我们一起玩。”艾玛带着娜塔莉穿过树林，一路上都在逗娜塔莉开心，她把娜塔莉带到凯尔西家的加盖小屋里，四个人一起照顾她，帮她刮腿毛，帮她梳妆打扮，把她整整关了四十八小时。她们还轮流喂她，她叫得越大声，她们就越高兴。第二天半夜，三个金发女孩制伏了娜塔莉，让艾玛把她勒死。这次牙齿也是她自己拔的。如果不在乎牙齿拔下来完不完整，其实只要多出点力，拔牙并没有想象中困难。我脑海里又闪过娃娃屋的象牙地板，那片用碎牙拼成的马赛克，有几片就只是碎屑。
凌晨四点，四个女孩驾着高尔夫球车来到大街后面的小巷子。五金行和美容院中间的通道很窄，只够艾玛和凯尔西两个人一前一后通过，她们一个抬头、一个抬脚，把娜塔莉抬到大街那一头，把尸体安置好，等路人经过发现。这次小焦也是从头哭到尾。她们担心小焦会说漏嘴，本来打算连她也一起杀了。就在她们想化想法为行动时，我妈被逮捕了。
莉莉是艾玛一个人杀的，她用石头砸莉莉的后脑勺，徒手掐死她，拔掉六颗牙齿，剪下她的头发。这些行动全在小巷子里完成，巷子的出口就是她弃尸的垃圾箱。她把石头、钳子、剪刀放在我买给她的粉红色背包里，带去学校。艾玛用莉莉的头发编成巧克力色的地毯，平铺在娃娃屋里头我房间的地板上。
[1] 阿尔忒弥斯是宙斯和勒托的女儿，阿波罗的孪生姐姐，是希腊神话中的狩猎女神。——编者注

后记
我妈因为用药物控制玛丽安，被判一级谋杀的罪名。她的律师正在准备上诉，支持她的盟友组成了团队，开设了网站，热心地记录整个打官司的历程。亚伦把风谷镇的房子卖了，搬到密苏里东北的万达利亚市，在监狱附近买了一间公寓。不能去探监的时候，他就写信。
有出版社的编辑脑筋动得很快，一连出了好几本书，都在写我们家的谋杀故事。邀我写书的信件更是如雪花般飞来。柯瑞刚开始还劝我接合约，但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还算开窍。
约翰捎给我一封信，写得很亲切，但也令人心痛。他说他早就知道是艾玛了，所以他才会搬去玛芮斯家“看着”她。这就解释了我偷听到的那段对话，当时艾玛明知道他难过，却故意打情骂俏戳痛他；多亲昵的痛，就像我妈用镊子戳我的伤口。我在风谷镇的另一桩风流韵事则毫无下文，我再也没听说过理查德这个人的消息。从那次他看我身上刻字的表情，我就知道我们不会再联络了。
艾玛至少会在监狱里被关到十八岁，监狱规定每个月只能会客两次。我去过一次。我陪着她坐在欢乐的游乐场里，周遭是带刺的铁丝网。女孩们穿着囚犯穿的T恤和裤子，吊单杠、玩吊环，肥胖的女狱卒板着面孔在一旁监视。三个女孩颠簸地溜下变形的滑梯，爬梯子，再溜一次，爬梯子，再溜一次，静静地溜到我离开为止。
艾玛剃了个平头，按理说看起来应该很强悍，没想到却为她添了几分精灵的气质。我牵起她的手，她的手心都是汗。她把手抽开。
我向自己保证，绝对不要问她有关谋杀案的事情，让整个探监过程越轻松越好，但我脱口就问出来了：“你为什么要拔人家的牙齿？为什么要挑这几个女孩？她们聪明又风趣，哪里惹到你了？你怎么可以做出这种事？”最后这个问题不像问题，反而像是在责备她，好像在训她不该趁我不在家时邀朋友来开派对。
艾玛恶狠狠地瞪着那三个女孩子玩溜滑梯，她说她讨厌这里的所有人，这些女生不是疯子就是白痴。
她讨厌洗衣服，也不喜欢碰别人的东西。她安静了一分钟，我想她打算逃避我的问题。
“我跟她们当了一阵子的朋友。”她终于垂着头说，眼睛盯着胸口。“我们在林子里跑来跑去，玩得很开心。我们玩得很疯，一起伤害动物，还杀死了一只猫。可是后来她也跑进来搅局。我从来就没有一样属于自己的东西。她们不再是我的秘密了。她一天到晚邀她们来我们家里玩，她们还问我生病是什么感觉。她们会毁了一切，但她却一点也不知道。”艾玛死命揉着她的平头。她还是不肯直呼“妈”。
“为什么安要咬……她？我一直在想这件事。为什么安可以咬她，我却不可以？”
艾玛不愿意再说下去了，改用叹气和咳嗽回答我的问题。她只说她拔牙是因为有需要。娃娃屋非得要十全十美。不管做什么事，艾玛都要求十全十美。
她一定还有很多话没有说出口。我想她之所以会杀害安和娜塔莉，是因为妈把注意力分散到了她们身上，这对艾玛来说当然很不公平。她让我妈荼毒了那么久。有时候你让别人对你为所欲为，其实是你对别人为所欲为。艾玛让妈荼毒她，并且借此控制妈，反过来向妈索取忠诚和绝对的爱，她要只属于她们两人的世界，容不下其他小女孩。她谋杀莉莉·波顿的动机也一样，因为艾玛怀疑我对莉莉偏心。
你当然还可以推理出四千种艾玛杀人的动机，但是到头来，真相只有一个：艾玛喜欢伤害人。她对我尖叫说：我爱伤害！这一切只能怪我妈。一个从小吃毒药长大的小孩子，理所当然会把伤害当成是一种抚慰。
艾玛被捕的那天，也就是案情水落石出的那天，柯瑞和艾琳像一对盐罐和胡椒罐，并肩坐在我公寓的沙发上。我把刀子藏在袖子里，默默走进浴室，脱下上衣，把刀尖刺进背上那块仅存的完美无瑕的皮肤，来来回回地刮，刮出一道又一道无意义的刻痕。我正准备割花我的脸时，柯瑞及时闯了进来。
柯瑞和艾琳帮我收拾行李，带我到他们家去住，他们把娱乐室空出来做我的房间，又搬来一张床让我有地方可以睡。他们把所有的尖锐物品通通锁起来，不过我也并没有很卖力地去找。
我学着接受别人的照顾，我学着当人家的孩子。我又回到了童年，回到了犯罪的现场。艾琳和柯瑞每天早上都会叫我起床，晚上睡觉前，艾琳会亲我一下，柯瑞则是轻轻拍一拍我的下巴。艾琳会帮我放洗澡水，有时候还会帮我梳头发，而且她梳的时候我不会打寒战，我们都认为这是很好的现象。
转眼间，5月12号就快到了，去年这天，我回到久违的风谷镇，不知不觉就过了一年了，而且今天5月12日刚好是母亲节。真巧！有时候，我会想起照顾艾玛的那个夜晚，想我当时多会安抚她。我梦到自己帮艾玛洗澡，帮她擦额头；醒来时我的肠胃翻搅，嘴唇上都是汗珠。是因为我很善良，所以才那么会照顾艾玛？还是因为我跟我妈一样有病，所以才那么喜欢照顾艾玛？我在这两者之间摇摆不定，尤其是在深夜皮肤鼓噪不绝的时刻。
不过，我最近越来越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