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河口秘闻
作者：Sn
内容简介
富家千金出嫁，却被传出新娘子早已死去多日；孝子服侍二老，缘何屋中传来尸臭；静静流淌的小河，又为何漂来无数浮尸一桩桩离奇事件在西河口上演。愚昧麻木的村民们来不及思考，竟最终在整个村子上演了一场集体屠杀、食人的疯狂盛宴

==========================================================
前言
对于我这样一个宅男来说，长途旅行真是件痛苦的事。
然而父亲卧病在床，不堪旅途劳苦，只能托付我去办这件事。
谁能想到，正是因为这次旅行，让我有机会见识到了一个离奇的地方，和曾经在这个地方发生的一件件离奇的故事。
说到这里，不得不讲讲我的父亲。他老人家今年五十有八，用已经不太流行的词儿来说，算是位老学究。生平喜爱研究历史人文、地方风俗，还曾经在国字号的刊物上发表过学术性的文章。
因为他重视传统教育，于是顺便也重视起家族历史来。在我小时候，他总喜欢拿出家族旧事来说给我听。祖上的名人、可歌可泣的故事，无一例外，对我念叨了好多遍。
昨日他躺在床上，把我叫到床边，说道：“你小时候，我跟你提过一位先人，叫‘文书公’的，还记得吗？”
脑海里似乎还有些印象，我点头说记得。
他很欣慰，说：“文书公生活在民国初年，算起来，也是我太爷爷那辈的人了。他这人虽然搞过学问，接触了些新文化，但一生坎坷，多灾多难。不知怎么后来追寻上了老庄学说，看破了名利荣辱，就一直隐居在老家。”
听父亲这么说，我想起来了，他确实对我提起过这位老祖先。当时说到这位先人，父亲评价还蛮高，大致给了个“不图名利，造福一方”的评语。
父亲接着说：“老家名叫‘西河口’，现在是个小镇子。也怪我，一直没带你回去。最近他们搞新农村建设，一些老房子要拆了。前几日我接到电话，是文书公的嫡系后人告诉我说，在搬家的时候找到一些书，看上去似乎是文书公写的。他们家好几代务农了，大字不识几个，也看不明白写了些啥。因为想着我还有些墨水，便托我去取走。然而我这几年有病在身……”
这就是我赶火车去西河口的原因。
总地来说，西河口的风景还算不错，有山有水，河边还种着柳树。看那树干的粗细，估计是年深日久了，有成精的风险。沿着河边的街道（街口有个类似牌坊一样的东西，上面写着这条街的名字——“吉庆街”），走了十来分钟，总算到了亲戚家门口。
一阵寒暄认亲，没多久到了晌午。用过午饭，亲戚将油布包着的书交给了我。坐着又聊了一会儿，略微加深了我对文书公的认识。
文书公生于19世纪末，从小学的是诗书礼义。清王朝要倒台的那些年，他正值青春岁月，也和当时大多数的年轻人一样，一腔热血奔赴上海滩，扎入时代浪潮。只可惜浪潮太浅，一头扎进去撞得头破血流——因为写文章褒贬时事，顺便把权贵官僚统统骂了一遍，惹怒了一位大人物（有说是军阀，有说是地方豪强）。大人物大手一挥，将他送进了大牢。
后来得贵人相助，文书公从狱中脱身，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还寻了个“衙门口的差事”，得以养家糊口。
现在我手上拿着的这本书，便是文书公回归西河口之后书写的。因未出版，可以算得上是孤本。文书公自己取名叫《西河口异闻》，大致可以想象其故事风格。
因为旅途无聊，我准备随意翻看了一下，不料翻开没几页，便深深陷入其中，难以自拔。
文书公在书里交代，自己在西河口做了好些年的书吏，因为跟随县官办案，遇到了很多奇事异闻，有些过于诡异，无法进入官方文库，只得自己再写一份，留给后人。
书中多是些奇案怪案。偶有一些不算案子的故事，因为事件本身有趣，也被文书公记录在册。有时候碰到文书公自己觉得难以解释的地方，便发挥想象，将故事说得尽量在理。
本人虽然肚子里墨水不多，倒也勉强能用白话文把这些故事重新整理讲述一遍。某些地方可能天马行空一点，甚至打破文书公本人的叙事顺序，还望读者原谅。
“余居西河口，颇多奇事，一一笔记，以示后人。真真假假，胡言乱语，只当作小说家言。需知天道有恒，顺道者兴，背道者逆……”
以下便是西河口的故事。

第一章：归乡（一）
丁文书的父亲是位晚清秀才——如果落魄秀才也算秀才的话。
大清朝气数将尽的时候，丁老先生的气数也不长了，整日泡在药罐子里，出的气越来越多，进的气越来越少。一向激烈反对儿子学习“西学”的他，面对儿子离家出走赶赴革命，也只是有气无力地说了句“由他去吧”。
若他知道儿子在自己去世不久后就蹲了大牢，不知是否还有力气从棺材里蹦出来痛骂一番。
然而丁文书是不惧怕父亲的怨魂的，他连砍头都不怕，还怕什么呢？
这么说倒也不全对，他唯独怕一个人：他未来的岳父。比起未来丈人的拳头，他的骨头还是软了点，因为这位岳丈大人是开武馆的。
这门亲事是从小就定下了的，然而女方家住上海，丁文书并未与其谋面。莫名其妙与没有谋面的女子成为未婚夫妻，对接受了新文化教育的丁文书来说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他百般抵制这场封建婚姻——于是乎离家出走还带了点逃婚的色彩。
他离家那年正是革命快要胜利的时候，算是搭上了末班车。先后去过广州北京好几个城市，虽然一次都没上战场，却也有了些新见闻，学了些新文化。民国二年，他硬着头皮去了上海，原因是他觉得进步青年没去过上海滩简直就像基督徒没去过教堂一样丢脸。
初到上海滩的时候，为了躲避娃娃亲，他没去那未来岳父家打招呼，而是自己租了个廉价的地下室住着。然而他低估了自己这未来岳丈——没过几天，他便被拎着后衣领从地下室里拖了出来，一路滑行到了岳父家中。
岳父姓柳，自幼习武，在上海安家之后，开了个武馆做营生。因为多年职业关系，训起人来不怒自威。
“你两个的婚事是早就定下了的，或早或晚，总要结婚。我虽然只是一介莽夫，还明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亏你还是读书人，这些年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个……小婿认为，趁着年轻，应该……”丁文书妄想反驳几句。
“是啊。趁着年轻，你不好好在床上折腾一番，生几个大胖小子，等到年老力衰，有那个心你还有那个力吗？”
被岳父无端抢白，丁文书觉得好生没趣。恰巧这时，他那素未谋面的未来妻子——柳小姐出来劝架，说年轻人正是做一番事业的时候，怎能为了儿女情长耽误大好青春？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未婚妻。不管是未婚妻说的话，还是她穿的衣服，都让他大吃一惊。原来，柳小姐同他一样，也是个受过新式教育的“时代青年”。一面之缘，便彻底粉碎掉自己往昔在脑海里臆想出来的那个“传统的小脚女人”形象，反而对这未来妻子产生了不错的好感。
柳小姐是家里的独女，平日里父母宠爱惯了的。见女儿这么说，柳太公也没了辙，放弃了强行安排婚礼的打算。但是“抗婚之罪”可免，“逃婚之罪”难饶，柳太公对丁文书下了禁足令，不许他去别的地方住，必须呆在柳家。
丁文书对此没有异议，本来嘛，既然有免费的地方住，谁会心甘情愿出去花钱租房呢？从那以后，他便和柳小姐两人朝夕相对，常在一起谈天论地，说说时事见闻，发表些热血议论，并逐渐找到了共同话题。
在未婚妻的鼓励下，丁文书开始写文章，褒贬时事。不料一写之下惹了祸，被关进了大牢。
原以为人生到此为止了，没想到却再次被岳父大人拎着后衣领拖了出来。拖出来的时候，为了彰显文人志气，他还大吼道：“别救我！让我死！让我死！”岳父大人善解人意，一巴掌让他如愿昏死过去，然后扛着回了家。
醒过来之后，丁文书泪流满面，心想大丈夫立于天地之间，上不能从文提笔安天下，下不能习武强身战岳父，实在生无可恋。好在未婚妻照顾得周全，时时宽慰他。
“父亲让你回乡反思，我也正巧想去你的家乡走走。现如今国家混乱，方方面面都需要人才。难道只能呆在上海滩，才算英雄好汉？回乡住一段时间，说不定也有用武之地。”
丁文书明白，所谓反思，其实是避难，否则不会在要到年关的时候赶他走。然而继续呆在上海有什么用呢？满清已经被自己（及其他热血同胞）推翻，革命似乎已然成功，没有继续的道理；文章不敢写了，体力活又做不了，自己竟好像彻底沦为在柳府吃白饭的角色。思来想去，他终于决定回家。
次日，丁文书携带着柳小姐，告别了岳父，踏上了归乡旅途。两人在路上辗转了将近半月，终于在腊月廿一那天回到了故乡——西河口。
今年的西河口没下雪。一路上柳小姐深感庆幸，“要是下了雪，路上可不好走吧。”
丁文书想了想，“在我印象里，家乡下雪本来就少。不过冷还是照样冷。”
“今年该算得上很冷了吧？”
“确实。今年的冬天尤其冷。一般这种天气，镇上的老年人都不怎么出门，怕冻着……”
说着话，自己又想起过世没多久的父亲，心里一阵唏嘘。
丁文书的母亲早已病逝，家里也没钱雇佣人，好在隔房的亲戚时不时来照看一下，才使得老爷子临终时有人照应。
丁文书与柳小姐到了家，放好行李后，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房子是老式的宅子，并不大，虽然看上去简陋，家里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但不至于漏风漏雨，住人算是比较合适的。
回到西河口没几天，丁文书觉得自己当初离家真是个正确的抉择。
这该是个怎样封闭落后的地方啊！当地的老百姓，除了知道大清朝倒了台，其余的一概不知。常见的对话莫过于——“听说咱们换了国号？”“是啊，换了。”“这回叫个啥？”“好像是叫‘民国’。”“‘明国’？难道是反清复明了？那当今皇上是谁？”“管他娘的，皇上换了，官老爷不换，衙门不换。咱们啊，还是过咱们的日子。”
没错，西河口的人们走不出大山，也离不开镇里的那条河。他们始终在过着自己的日子。在他们心里，不知道什么叫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政府；衙门还叫衙门，老爷还叫老爷。即使丁文书回到这里住了好一段时间，他们还时不时去问：“剪了辫子，怕是不妥吧？”
除此之外，更让丁文书颇不适应的，是镇上的环境。
习惯了外地大城市的摩登生活，小镇的安静反而让他不安。往日在上海，早起吃了饭，总可以买到当天的报纸，阅读一下新闻时事；如今在西河口找不到报纸，完全不知道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什么，连唯一早起的理由都舍弃了。
几天下来，丁文书闷闷不乐，门也懒得出。偶尔在屋里来回走几圈，翻翻家里遗留下的旧事物，对着去世父亲的老烟斗愣愣发呆，大有要抽几口解闷的意思。
回家两天后，腊月廿三的下午，柳小姐瞧他抑郁，便劝起了他。
“乡下人有乡下人的娱乐。你从小就住在这里，怎么还不习惯了？出去走走，自己找点乐趣。要不，我陪你出门散散心？”
丁文书摇摇头，自己一个人走出了家门。柳小姐的话固然没错，他也知道再这样闷在屋里，迟早生病，然而要找娱乐，还是自己一个人比较好。刚回来这几天，街坊四邻都在打听和他一同返乡的女子是谁，惹得谣言四起。况且西河口还是记忆中那个男尊女卑的地方，如果让乡亲们看到他带着柳小姐一起逛街，不知道会生出怎样恶毒的猜测。

第二章：归乡（二）
丁文书漫无目的，在街上无聊踱步。黄昏时候，来到了吉庆街口一家茶馆前。
对丁文书来说，这家茶馆再熟悉不过了。从他小时候起，他便喜欢来这里玩。有时候听说茶馆里有唱戏唱大鼓的，更是连学堂也可以不上，一定要偷偷跑来听。茶馆老板待人亲切，和他见得多了，偶尔也不收他的钱。
想起幼年趣事，丁文书不禁一笑，不自主便走了进去。
这个时间段，茶馆正是生意兴隆的时候。西河口的男人们，劳累了一天，不约而同都来此消遣——这也是因为西河口实在没有别的娱乐方式了。
茶馆老板还是原来那位，只不过多年风霜，眉毛头发变得更苍白了些。丁文书上前作揖，老板认了他半天，方才想起来。
“哎呀呀，丁家少爷，总算回来了。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来来来，快到里面坐。小二！快！给丁公子找个好位置！来，丁公子，你快里面请，外面太冷了。哎呀，什么钱不钱的，你刚回来，这次就当我请你了。下次，下次再说。”
谢过老板好意，丁文书跟随茶小二往屋里走。四下望去，茶馆生意实在太火爆，前排的好位置竟然座无虚席，有些人为了看戏更方便，不惜舍弃座位，直接蹲在了台下。茶小二一脸抱歉，赔笑让丁文书坐在后排。丁文书摆摆手，示意不用那么麻烦，随便坐就行了。茶小二这才松口气，请他稍候，茶水一会儿就好。
丁文书挑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了下来。周围坐着的，有老有少，看穿着都是些干体力活的穷人百姓。丁文书这些年看书写字，眼睛不如以往好使了，看不清台上的人。好在今晚的主要节目是评书，只需要用耳朵听就好。台上说评书的瞎子已经一大把年纪，眼眶里没了眼球，多看几眼都让人心惊胆战，不如不看。
关于这瞎子，丁文书倒也略知一二。瞎子姓何，大概六十来岁，孑然一身，是个到处流浪的江湖卖艺人。在丁文书离家前的几年，何瞎子来到西河口，与茶馆老板合计一番，开始在西河口说书，从此便在此常住。丁文书当年也来听过他几段，与以前听的评书不同，瞎子说的书，颇有些趣味。他不仅把书里的故事说得好，还能将生活中的趣事结合起来，讲得妙趣横生；其次他机敏过人，嘴皮子利索，竟连书中不合理的地方，他也能胡编乱造、自创一套理论，解释地圆滑无比，令人佩服。
丁文书到的时候，瞎子正说得起劲。
“诸位！这人哪，有七情六欲。这六欲，说的是人的六个欲望，正应着人的六根。所谓六根不净，就是说人的欲望没有到头的那天。普天下，只有出家人清净了自己的六根，所以出家人都是无欲无求。再说这个七情，对应着人的七窍。双眼看到了，便想据为己有；双耳听到了，便动了凡心；两个鼻孔闻到了，嘴巴里的口水就流出来了。所以我们的老祖先孔圣人就劝我们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不该看的不要看，不该听的不要听，不该说的不要说——”
话还没说完，下面一声咳嗽。瞎子又接一句：“不该咳嗽的，别瞎咳。”台下哄堂大笑。
瞎子继续道：“但是话要分两头说。你我都是凡人，老天爷赐给我们眼睛鼻子耳朵，不能不用。有了眼睛，我们才知道羞耻，才知道要穿衣；有了耳朵，我们才听得到声音，能够和人说话；有了鼻子，我们才能闻得到气味，知道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哪个是香的，哪个是臭的。”
这个时候，台下隐隐发出些笑声。丁文书周围的人，也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丁文书没搞清楚状况，四下里看了看。
身前的几个中年人，把头靠在一起，低声传着闲话，还不时回过头来往他这边看，一脸坏笑。丁文书觉得纳闷，心想应该不会是看自己才对，于是也扭过头往后看，这才发现了大伙的目标。
那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身材精瘦，穿着普通；整张桌子就他一个人坐着，显得不太合群；桌上就一杯素茶，没有叫瓜子点心。借着茶馆里微弱的光线，丁文书感觉他有些坐立不安，手足无措——或许是知道大伙都在瞧他的缘故吧。
瞎子没有理会台下的异常，继续说道：“前些年啊，我们西河口闹出个笑话——”
刚说出这么一句，台下又发出一阵嘻嘻哈哈的笑声，比起刚才调门高了不少，似乎这个笑话是众人皆知的。
“有人趁着酒家掌柜不在，想跑去灶房里偷肉吃。谁知他不知道灶房在哪里，就一路闻着味道找，总算找到了一个所在。门一打开，掌柜的正蹲在里面拉屎呢！原来啊，他竟靠着鼻子，寻摸到了茅房里！掌柜的吓得不清，叫来伙计把他打了一顿，还骂了他一句：‘你这个鼻子，还不如狗勒’！”
“哈哈哈哈！”这回台下笑得明目张胆。众人东倒西歪，纷纷侧目，指着刚才的小伙子，露出了真诚的嘲讽。
丁文书明白了，这个小伙子想必就是笑话的主角了。
小伙子还挺能隐忍，脸虽然红了，却咬着牙没说话。
瞎子并不知道主角来访，张开干裂的嘴唇，接着说道：“各位看官，若说这人的鼻子不如狗，偷肉偷到茅房里，确是不假。不过，瞎子这里却又另有一番计较。众位细想，狗若偷食，反而不去灶房了。为何？只因狗喜欢吃的，原本就是屎尿。因此狗要偷食，必去茅房。所以啊，他不是鼻子不如狗，恰恰是这人和狗一般不相上下啊！”
众人笑得愈发开心，一个个跟娶了新媳妇一样乐得合不拢嘴。正在这时，那小伙子终于没能在沉默中灭亡，站起身来，爆发了。
“何瞎子，你他娘的也太损了！”
然而他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爆发。此时此刻，瞎子逗得大伙挺开心，众人视瞎子如神明一般，怎能容许他人对瞎子出言不逊，纷纷站出来指责小伙子的不对。
“我说二狗子，人何瞎子也没说错什么啊。你发什么脾气啊？”
“就是嘛。真人真事，西河口的父老乡亲，哪个不晓得？你二狗子自己闹的笑话，还不准人讲了？”
“就算不是真人真事，人家何瞎子刚才说的故事，可一个字都没提你二狗子的名字啊。反倒是你，站起来点名道姓把人家骂一顿，算怎么回子事？”
“赔礼道歉！赶紧的！不然今天我——大伙都不会放过你！”
“就是！道歉！道歉！”
被称之为“二狗子”的小伙子怒不可遏，环视四周起哄的人群，挑选了一个最瘦小的目标，撸胳膊挽袖子急匆匆走过去，嘴里还骂骂咧咧：“道歉？！娘的！老子今天跟你拼了！”
众人见要打人，更显兴奋。“打人咯打人咯！”整个茶馆迎来了一个高潮。

第三章：归乡（三）
见屋里要打起来，丁文书看不下去了。他好歹是读书人，又在革命浪潮中游过泳，深刻明白所谓“国人的劣根性”，非常讨厌这样的围观心态。于是他当即站了起来，拦住了二狗子。
“这位……小伙子，别打。”
二狗子一愣，上下观察了一下丁文书的身材，发现比他刚才挑选的格斗目标还要瘦小一些，不禁大喜，心想今晚总算可以泄愤了，脸上也不自觉带出了一丝轻蔑的微笑。
“你是谁？”
“我——”
丁文书还没来得及说话，茶馆老板听到热闹，走了过来，拦在了二狗子身前，“二狗子，别胡闹！这是丁家公子。”
二狗子啐了一口，“丁家？丁家是什么玩意儿？西河口我只认识王家。”
听他这么一说，围观众人发出一阵嘘声。
一个年轻人站起来，说道：“我说二狗子，别以为在王家当了几年狗奴才，你就算是王家的人了。我看你充其量啊，就是王家的一条狗。”
另一个角落有人接茬，“可不是嘛。刚才何瞎子说他和狗不相上下，可真是说到点子上了。”
见两位壮士开了先河，众人也大胆议论起来。“就是就是。他不就是因为当狗腿子当习惯了，才得了一个‘二狗子’的名号嘛！”
“哈哈哈哈！”众人又笑。
二狗子涨红了脸，大喝一声，“你们！”紧接着又看了丁文书一眼，怒气更甚，“你他娘的！”话音刚落，一拳打了过来！
“哎哟！”丁文书躲闪不及，左脸硬生生吃了一拳。
“二狗子！”茶馆老板沉不住气了，吼了一声。
二狗子泄愤完毕，很是得意。“怎么？不服？”
“他可是丁家的——”
二狗子一挥手，“少来！什么丁家辛家，统统不认识！看样子，不过是个穷酸秀才。读书怎么了？大清朝已经倒了，知道吗？读书还有个屁用！有本事，你让这酸秀才说说，他现在是干什么的？要真是个官儿，我林二文当场跪下来给他磕头！敢不敢赌！”
见二狗子以磕头为赌注，茶馆内的气氛如火添柴，众人纷纷怂恿。“跟他赌！跟他赌！”
茶馆老板似乎被这气氛感染，也想看看二狗子磕头的模样，便扶着丁文书，问道：“丁公子，您现在在哪里高就？”
丁文书哭笑不得，摸了摸左脸的伤，疼得咧了咧嘴，说道：“让老板失望了，我……还是闲人一个。”
二狗子轰然大笑！“怎么样！我说什么来着！诶！姓丁的，还不是我看不起你！话撂在这儿！你要是哪天真当上个芝麻官儿了，我林二文第一个到你跟前给你磕头！我呀，料你也没这个本事！”
见二狗子得逞，茶馆老板很没面子，似乎被羞辱的不是丁文书，而是自己。但周围的乡亲们不这样想，他们只想看热闹，有人丢脸即可，至于具体是谁丢脸，无所谓。于是众人便跟着二狗子一起笑。
丁文书觉得没趣，转身便朝外走，身后是二狗子挑衅的嘲笑声。听他放肆的笑声，彷佛今晚被何瞎子调侃的屈辱已经被统统洗刷，忘得一干二净了。然而他是忘了，何瞎子却没有忘，在台上补刀，幽幽说了一句：“哼。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韩信忍辱，士别三日啊。他要是真有天当了官，我看你怎么办。”
茶馆老板追着丁文书出了门，在门口对丁文书一阵道歉。
“哎呀，丁公子，抱歉抱歉，让你受罪了。这二狗子就是这么个人，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
丁文书摇头，“那倒不会。市井无赖嘛，都是这样。”
“是是，还是丁公子气量大。这个人啊，原名是叫林二文，在王家当奴才，平时就一副看不起人的嘴脸，乡亲们都讨厌他得很。不过王家嘛，你也是知道的，谁也不敢得罪……”
丁文书点点头，表示理解。王家在西河口，繁荣了不止一代，算是西河口的大户人家，也难怪府里一个小小的家丁，也能如此猖狂了。
再三保证自己不会找茶馆索赔医药费之后，丁文书总算和老板辞别，沿路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未婚妻柳小姐已经自给自足用过晚饭了。
丁文书和她相处不过大半年时间，但对她的看法已经逐渐深刻且大有改观。知书达理、明是非、懂善恶这些旧印象还保留着，但“嫉恶如仇”、“打抱不平”这样的新词语不断从丁文书脑海里冒出。最近也不知怎么回事，他老是能从未婚妻的身上看到岳父大人的影子。当然，柳小姐隐瞒他的那些事也让丁文书极为不满。比如，柳小姐之前可从没告诉过自己，她不仅练过武，且武力不在其父之下。因为这，他最近对未婚妻的称呼都多了一个：柳女侠。
女侠见他回来，脸上还带着乌青，先是端来水替他敷伤，然后又忍不住一阵笑。
“咱们丁公子今天是怎么了？等会，让我猜猜，一定是一不小心摔了一跤？不然就是天黑撞在谁家的门上了？”
丁文书白她一眼，“出去打架了。”
柳小姐笑得更灿烂，“啧啧，看不出，丁公子也弃文习武了。”说着一拱手，“敢问公子练的是哪路拳脚？打起来的时候，是攻是守？与人切磋了几百回合啊？”
丁文书见她调皮，“噗嗤”一声，也乐了。“不敢不敢。小生初学乍练，耍的是一套‘铁脸皮功’，打起来只能守不能攻，和对方交手共计一个回合。他一拳打来，我迎脸而上，只听‘砰’的一声，战斗结束。”
柳小姐伸指在他额头一点，“不羞不羞，我看不是什么‘铁脸皮’，倒是‘厚脸皮功’了。”
两人互相取笑一阵，觉得困了，便都和衣而睡。
半夜时分，丁文书醒了过来，靠在床头，叹起气来。
原来，今晚二狗子的一番话，触动到了丁文书的一个心思。
自从回乡之后，丁文书没了谋生手段。算算开销，用不了多久，怕是要囊中羞涩了。自己挨饿倒无所谓，怎么好委屈自己的未婚妻也要跟着受苦？难不成真的要甩下脸面，去求那位“熟人”帮忙？
说是熟人，其实是他父亲丁老太爷的熟人。这人姓孙，在西河口属于万人敬仰的角色——因为他是当地县官。
孙老爷和丁老太爷同属清末文人，两人是同窗好友，平日里彼此口呼“年兄”，甚是亲热。唯一差距是丁老太爷为人倔强，喜欢舞文弄墨嘲讽权贵（从这点来说，丁文书是遗传了他爹的性格无疑），一辈子没能走上仕途；孙老爷则为人圆滑，尤擅官场之道，当了好些年的官老爷。
丁老太爷在临终时，给儿子留了两封书信。一封写“吾命不久矣，平生担心之事莫过于汝。今有孙伯父来西河口作父母官，若有一日汝潦倒穷困，可携为父手信面见孙伯父，想来定可为你谋得个把差事”；另外一封就是留着将来去“面见孙伯父”的手信。
从丁文书本人的立场来说，像孙老爷这种人，是他经常批判的对象，怎么肯卑躬屈膝？然而三分钱难倒英雄汉，到了生死关头，才醒悟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

第四章：归乡（四）
次日，腊月廿四。丁文书下定决心，一大早便来到了衙门口。天气依旧是冷，但这世间冷暖，往往取决于人心。如果未来有希望，心里就暖和一层。想到若是能求职成功，家里吃饭便有了着落，丁文书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
孙老爷今年五十来岁，多年在官场纵横，身体发福得过于厉害，坐下来的时候把椅子塞得满满的。见丁文书来拜会，他很是客气。首先，来者是老友之子，理所当然应该照应；其次，丁文书毕竟是西河口少有的念书人，比起那些下地干活的农民，档次就高了一层。
“什么时候回的家，怎么不早来伯父这里坐坐？”
“谢伯父挂念，三天前刚到的家。父亲临终时交代，说伯父在此做官，回乡时一定来拜会。”
“哈哈，好。”孙老爷捋捋胡须，“对了，你父亲可曾对你说起我来此做官的原因啊？”
“这倒没有。”
“哈哈，好。”孙老爷又叫一声好，心想老丁你真够义气，不在后辈儿孙面前说我坏话。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来孙老爷本是在晋城做大官的，因为审错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案子，丢尽了颜面；又遭政敌弹劾，无奈被降职到了西河口。否则的话，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能入他法眼？
“你这次回乡，是一个人么？”
“还有一位，是……未婚妻柳氏。”
“哦？是不是你父亲生前为你订下的那门亲？”
“是。”
“那便好，那便好。你父亲生前就常常提起，怕你耽误了婚姻大事。既然她这次肯和你一道回乡，看来用不了不久就可以办喜事了。我这个当伯父的，一定不能错过。”
“……真到了那天，一定把伯父请到家里坐坐。”
“哈哈，好啊。”孙老爷大笑，随即转入了正题，“文书啊，我这衙门里现如今缺了位书吏，你又念过书，不如就在这里做吧？你本身是西河口人氏，知道地方风情，写写县志，也是很清闲的。”
“是，谢伯父提携。”丁文书满口答应，这样的清闲差事，是求之不得的。
“书吏官”一词，是清朝旧制的遗留，专门负责记录地方风情和政府事件，诸如“某年某月，本地某户人家母猪产下猪仔十一只及小狗两只”、“同年秋，本地税收任务未能如期完成，惹得老爷犯了痔疮无法入食”之类。革命之后，新政府都管这个职务叫“书记员”，还有些更摩登点的，叫“秘书”。然而西河口用不到这些词语，加上孙老爷是旧官，更偏爱老一套的规矩，于是干脆还叫书吏。
说是书吏，其实孙老爷有另一番打算。他自知自己打官腔的水平还行，办事的能力不够。革命之后，别的大地方都有了专门的机构——“警察局”负责办案，唯有像西河口这样的穷乡僻壤，审案缉凶还需要老爷亲力亲为。让他去办这些事，实在难为人。如今有这个见过世面的大侄子帮自己撑着，也算是一份助力。
两人谈妥后，孙老爷又领着丁文书去后宅拜见了自己的母亲与夫人。孙夫人本人多年没有生育，突然冒出个故人之子，彷佛自己有了个儿子，便一个劲对他嘘寒问暖，显得尤为亲热；孙老太太见丁文书念过书，礼数周到，也非常开心，非要留他吃饭，丁文书一番推辞，才成功脱身。
丁文书谋得差事，欢欢喜喜告辞离开了衙门。他前脚刚踏出去，又有人走了进来，找孙老爷有事。
原来西河口的乡绅——王家发来喜帖，说是再过七日，也就是大年初一那天，要嫁闺女，请他到时候去赴宴。
王家在西河口的地位自不必说。西河口有俗语称：“木子霸河西，河东便称王。”能和他们家平起平坐的，只有曾经住在河西的李家——然而遗憾的是，李家早在十多年前就破落了，留下王氏一户人家独孤求败。当然，如果仔细分析一下那句俗语的水平，保不齐就是王家或者李家自己编出来的。
大年初一很快就到了。
原本应该休息的丁文书被孙老爷早早传唤到衙门。
“文书，我今天有事出去一趟。虽然是大年初一，百姓都忙着过年，但要是真有人来报官，你替我接着。”说完，孙老爷与衙门口几个当差的衙役拜了年打了招呼，扬长而去。
丁文书过年也不得安宁，心里很不舒服。好在孙老太太与孙夫人对丁文书照顾有加，中午饭做了他的份，让他平缓了些许怒气。
用过午饭，丁文书原本准备把自己关在文房内查阅衙门里多年来积攒的卷宗，不料真有人来报官。
丁文书悻悻出来，与来人打了个照面。
“是你！”这一下，两人都惊呆了！
原来，这人正是那晚揍了丁文书一拳的“二狗子”——林二文！
林二文信守承诺，当即跪下磕头，口中疾呼“老爷饶命”。
丁文书心里一阵苦笑，脸上却是一副严肃，让他赶紧起身，并告诉他说新时代不兴磕头了。
林二文唯唯诺诺，似乎不太相信丁文书会这么轻易饶了他，眼神闪烁，不敢张嘴了。
丁文书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从书案下取出笔墨，开始问话。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
“回老爷，我叫林二文，就是西河口本地人……”
“你报案是为了什么啊？”
“这个……因为……因为有人杀人了！”
“哦？”丁文书皱起眉头。在他的记忆里，西河口一向是个和平的镇子，几乎没有凶杀案的发生。怎么这么不凑巧，自己刚到衙门没几天就发生了命案？
心里这样想着，他不禁多看了林二文一眼。比起那天晚上的嚣张跋扈，今天的林二文面黄肌瘦，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子。
“你说发生了人命案？谁死了？”丁文书问他。
林二文神色慌张，着急说道：“是王家。王家的大小姐死了！”
丁文书更觉得莫名其妙，“王家？哪个王家？”
“就是咱们西河口最大的那个王家。”
“你帮工的那家？”
“是。”
“他家有几个女儿？”
“一个啊。”
“什么时候死的？”
“死了好几天了。”
“胡说！王家今天嫁女儿，怎么女儿早就死了！”
林二文更加慌了，“老爷，您听我说啊。这件事是这样的……”

第五章：闺香（一）
林二文的故事：
西河口的风景向来不错，不管山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事，永远也无法感染这里的山水树木。风景依然，人也一样。农户人家的大脚女人们依旧浑身一股俗臭，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们始终香气扑鼻——当然了，一般人也闻不到。
虽然已是腊月廿四，离着过年不过几天，可林二文还是和以往一样，闲来无事上街溜达——对于他这样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人来说，节日没有任何意义。这个时间段，当然是下午——上午他还得去帮王老爷家里做点杂活。
因为昨天晚上打了一个姓丁的穷秀才，林二文的心情非常不错，边走边哼小调。
“二狗子！”米铺的小伙计叫住了他。
林二文认识这小伙计：十二岁，名叫“书棋”。可能是他父母给他取名的时候，希望他将来能读书下棋，过上富人的生活。然而世事并不如人愿，一则家里穷，书棋没能去学堂念书；二则常年帮家里干活，也没时间学下棋。八岁那年父母犯哮喘病身亡，小书棋为了给父母买棺材，卖身给米铺掌柜当了个小门童。
“什么二狗子，莫乱叫！”林二文很不喜欢这个称呼，因为这个称呼的来源实在于他脸上无光。
林二文的父亲曾经念过几年书，学了点半桶水的“学问”，给自己的大儿子取名叫“大武”，二儿子便取了个“二文”。
至于“二狗子”这个雅号，一是因为他在王家做事，还帮着王家的管家打过人，如狗腿子一般；其次，便是有一年发生了去福灵酒家偷肉吃反而摸到了茅房，被掌柜骂了一句“鼻子不如狗”的逸事。
这事一度传为佳话，为平静而没有故事的西河口增加了一丝喜庆。很快，当地朴实的人们本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原则，一天不到的时间将这事传遍了整个西河口。林二文白天被打，去医馆涂药膏，躺了一下午之后，晚上到了吉庆街，瞎子已经将这一段加入了评书。
林二文一开始还觉得没什么，认为说几天也就完了。谁知这段故事，瞎子百说不厌，听众们也百听不厌，硬生生在评书里存在了好几年，有成为经典曲艺节目的趋势。究其原因，实在是因为林二文平日里跟着王家管家身后，飞扬跋扈惯了，老百姓是相当瞧不起他的，好不容易有个发泄的口子，怎能轻易放过？
说起这王家管家——王有治，林二文觉得委屈。站在他的角度看，王有治比他大不了几岁，似乎也没什么大能耐，平日里吃喝玩乐，最喜欢的就是去福灵酒家里私设的小赌坊赌钱，还经常因为输钱和人打起来——有时候打不过，还叫上林二文一起打。所以西河口的人骂王家是狗窝，王有治是王家的大走狗，林二文便是小走狗。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王老爷对他还极为信任。每次王有治打了架闹了事，都是王老爷给他擦屁股。不仅王老爷，就连福灵酒家的掌柜对王有治也客客气气的。林二文很想不通，觉得大家都是人，为什么自己仅仅因为推开了掌柜的茅厕门就要被骂呢？而且同样是打人，王有治就有老爷和酒家掌柜照应，自己反倒被乡亲们鄙视。
任林二文如何委屈，他也无法改变现状。评书里骂的是他，他只有默默承担这一重担。总之，二狗子的雅号和故事终于成为了西河口的一段传奇。
“二狗子，你又去酒家偷肉么？”书棋笑问。
被调侃了许多年，林二文已经习惯了，也不生气，慢条斯理说道：“偷肉怎会去酒家，肯定是去你娘的被窝里。”
“咦？”书棋天真烂漫，问道：“说啥呢！我娘的被窝里咋会有肉？”
林二狗自觉自身的文化气息上升了几个档次，答道：“被窝里没肉，你娘身上有的是。”
小书棋仔细思量了一会儿，突然明白了其中奥妙。母亲离世多年，今日惨遭羞辱，把书棋脸上气得红一块白一块，泪水当时就盈满了眼眶，“二狗子你不得好死！”
林二狗哈哈一声，不再搭理他，甩着衣袖朝前走。
身后是小书棋的咒骂声，以及米店对面杂货铺的两个大嫂子的闲言碎语。
“这个林二狗，才二十出头，咋成了这样呢？”
“可不是嘛。爹妈死得早的人就是这个德行。”
“不是说他还有个哥？”
“有是有，可也好多年没回家，也不晓得是不是死在外头了。不然当初他咋饿得去偷肉吃。”
“啧啧，这就是命啊……”
“谁说不是呢……”
下午的太阳斜挂在天空，光影愈发黯淡，没几时便到了晚饭的点。
西河口正前方的河水变凉了点，在街上遛了一下午的林二文有些疲倦了，蹲在河边用手扑了把河水洗了洗脸，权当醒神。再往前一个路口，拐弯便是吉庆街。路口有座小桥，桥对面一般没人过去——那边除了一片大林子，只有已经没落了的李家的宅子。说是没落，其实已经没人住了。
林二文把手里刚买的梨啃了几口，掏了掏兜，摸出几文钱，心想够了，今晚还是去吉庆街消遣吧。
所谓消遣，就是和往常一样，在茶馆叫一碗茶，然后听瞎子说一晚上的书。虽说这瞎子跟他有仇，而且昨晚又一次当众羞辱了他，不过说实话，林二文还是很佩服他的。因为瞎子的肚子里还真有点货，听他的书这么些年，还没听到重样的故事。
老规矩，林二文坐了最角落的桌子，等着瞎子吃完饭上台。以往茶馆的伙计还问他要不要瓜子花生，后来也不问了，知道他是一碗茶喝到死的主。
一段时间过后，茶馆里渐渐多了些人。闲言碎语、招呼吆喝，稀稀拉拉响了起来。后台的瞎子听着略嘈杂的声音，估摸了下人数，觉得差不多了，便慢腾腾上台了。
醒木一拍，故事开始。
今天讲的是隋末唐初的战事，大将军某某与小将军某某一言不合战至一处，三百回合之后不分胜负；此时那不大不小将军某某前来劝架，结果一言不合三人战至一处，五百回合后小将军心道不妙，只因自己体力不及那两位，心下思之不若智取罢，于是……
“于是这小将军便卖了个破绽！”台下有人突然高叫一声。
瞎子愣住了。
那人不算完，说道：“我说何瞎子，你还有没有点新的词了？每回一讲到打仗的故事，都是什么一言不合，什么战至一处。最后都是某某卖个破绽，然后趁对方大意，反手一刀。”
林二文心中大骂：剧透死全家！虽然他也知道，瞎子有的是故事，但是故事里每到战斗阶段，便回回如此。可他就是忍不住想听，特别是“反手一刀！刺入敌方体内，再一刀抽出，正所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听噗嗤一声，血溅黄沙”这一段，听得他心里痒痒，彷佛自己成了那杀敌之人，恨不得跳到桌子上手舞足蹈一番。
瞎子被这一抢白，好半天没出声。台下的人都安静了下来，倒要看看这西河口嘴皮子最利索的人要怎么扭转尴尬的局面。
一会儿的功夫，瞎子说话了。
“小将军正在思索怎么破敌，突听后方人群中有人喊道：‘快卖个破绽，然后反手一刀！’小将军见被人叫破，那二人反而提防起来，便回身骂了一句：‘哪个孙子说我要卖个破绽的？你要我卖个破绽，我偏偏不卖！’”
台下笑成一片，说话那人不好意思，也跟着笑了笑。
林二文反倒失望了，怎么，今天晚上不能反手一刀了？如果不能反手一刀，怎么刺入敌方体内，又怎么能够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呢？闺香这个故事，在创作过程中，经过了好几次修改。如今至少有三个不同的版本。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将原版的闺香发布在全文最后，希望大家能够赏脸一观，一定能带给您不一样的感受。

第六章：闺香（二）
瞎子不愧是说书的，接了下去。
小将军决定不再卖个破绽，为表决心，把手中钢刀扔出，又从腰间抽出一把软剑。只听“苍啷啷”宝剑出鞘（虽然并没有鞘，但是这不重要），太阳光正照在宝剑之上，晃晃间让人觉得刺目之极！
小将军宝剑在手，精神大振，大叫一声，好贼人，你纳命来！说罢拍马上前（虽然也没有马，但是这也不重要），软剑与大将军的狼牙棒砍到一处！只听咔嚓一声，狼牙棒应声而断！要问为何这狼牙棒如此不中用？只因这把宝剑乃天地精华所生，坚硬不可方物（虽然是软剑，但是坚硬不可方物）！
狼牙棒一断，大将军惊慌失措。正想叹道“你剑太过锋利，不若改日再战”，不想那不大不小将军趁他失神之际，一刀砍到。大将军只说出前两个字，便身首异处！小将军一听那两字，怎么着，还敢骂我，呵！饶不了你！于是一剑刺来！
“这一剑！正好刺入敌方体内！再一剑抽出，正所谓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听噗嗤一声，血溅黄沙！”
“好！”下面一片叫好声，也不管为何小将军用剑刺的，却也成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林二文算是松了口气，总算等到了这一段。
小将军宝剑刺去，却只刺了个死尸，功劳反倒成了那不大不小将军的了。不免忿恨，心想我这里战了八百零一回合，累得跟孙子似的，却被你过来补刀绝杀抢到人头，最后只给我算个助攻，如何能忍？！
台下众人纷纷想到，没错，如何能忍！紧张感充斥了整个茶馆。
瞎子一听下面如此安静，心想胃口已经吊足，可以收工了。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说完也不管下面如何骂娘，转身回了后台。
林二文没有骂娘，只因他已彻底入戏，心中一直在重复着：如何能忍？如何能忍？如何能忍……
茶馆在一片骂声中打烊，林二文还没走，直到伙计过来拍了拍他肩膀，说：“嘿，茶都凉了。”
林二文这才反应过来，点点头，心想没错，茶都凉了，嗯……如何能忍？
走出茶馆，林二文朝家走去。出了吉庆街，再走一段路，便是自己那家徒四壁的房子。这房子虽说破破烂烂，却有一点好——地段好。
他父亲当初仗着自己是学问人，偏要把家安在有钱人家的旁边，绝不能和乡下人同流合污，免得沾了他们的穷气。后来林二文听到过类似的话。王老爷曾经批判他，说：“你家修的房子真是莫名其妙，一个破屋子偏要放在我家宅子旁边，真是让我沾了一身的穷气！”
但是王老爷骂归骂，看他着实可怜，便没有强拆他唯一的窝，反而让他进了自己家，干了个小工。
这天晚上，林二文照旧回到屋里，倒头便睡。然而今晚听书过于投入，一时半会竟睡不着。就在这时，他听到屋后传来说话声。
要说老天爷是公平的，它给了林二文一个“连狗都不如”的鼻子，便又给了林二文一双“比狗还灵敏”的耳朵。屋后的说话声一句不落被林二文听得清清楚楚。
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如今咱们的事情已经败露，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她！”
林二文猛吸一口气，因为这个声音他再熟悉不过了——这正是平时指挥他干活的王家管家：王有治的声音！
接着，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传来：“做事何必这么绝？你这些年在王家也攒了不少钱，不如我和你离开王家，另寻生路。”
王有治继续说道：“胡说！钱总有用完的一天，我又没有一技所长，出去喝西北风吗？！王家有钱有势，我不靠着他们，逃出去算什么？”
女子又道：“王家一直在意脸面，讲究家法。我和你私通本来就是重罪，如果被她告诉了老爷太太，又怎么容得下我们？”
王有治道：“所以说，我们要趁着小姐还没告诉老爷太太，先下手为强，把她结果了……”
女子叹了口气，许久，说道：“随你吧……只是小姐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你晚上又不能去内宅，总不能白天提刀杀了她吧？”
王有治道：“你平时不偶尔去她房里伺候吗？不如你买点毒药……”
女子道：“你有所不知。自从她发觉我和你的事情之后，对我有了看法，不让我去她屋里了。”
王有治沉默了。一会儿，他开口说道：“再过四天，是腊月二十八。老爷与我商量了，因为小姐的婚期就在眼前，要在那天晚上准备嫁妆，顺带将小姐平日用的物件都收拾收拾，到时候一并带过去。我想那天晚上一定忙得很，用的人多。她再有借口，总不能不让你干活。你就买些毒药，找机会下手。如果运气好，说不定我也能去内宅帮忙，这样就由我来动手，免得你怕。”
女子似乎还是不忍，“我看……不如算了吧……她反正都要嫁人了……”
王有治语气很着急，“放屁！头发长见识短！她今天不说，不代表明天不说！在她眼里，你我已经是王家的祸害了。说不定出嫁的时候，想为家里除害，把我们的事说了出来，到时候，死的就是我们！她这几天要准备喜事，心不在这里，没有揭发我们，趁早弄死她得了！说好了，就是腊月二十八！别忘了！”
随后，一阵脚步声由近至远，两人离开了。
林二文缩在被窝里，吓得冷汗直流。听这话里的意思，王有治与府里的丫鬟私通，被大小姐发现了，现在两人想谋害大小姐？
王家一向注重脸面，林二文是知道的。当初就因为自己和府里的丫鬟互相多看了几眼，被老爷看到了，便打了自己一顿，还把那丫鬟逐出了家门。如果王有治真的干了这种事，老爷一定不会饶了他。
这么说的话，大小姐真的危险了……
这一整夜，林二文翻来覆去睡不着。
随后的几天，林二文心里有事，正眼都不敢瞧王有治一下，生怕王有治在他眼里看出什么……
直到腊月廿八这天。
林二文没有去听书，早早在屋里呆着。
太阳很快就下山了。林二文在屋里踱来踱去，坐立不安。
王家大小姐的闺房在阁楼的二层。阁楼紧靠着后墙，而后墙外，就是林二文的家。
林二文内心始终有个声音在提醒他：就是现在，有人在杀人……
有人在杀人……
林二文听书看戏好多年了，书里戏里少不了杀人的故事，他也尤其喜欢“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噗嗤一声，血溅黄沙”的剧情，在脑海里无数次脑补那样的画面。现在隔着几步之遥，真正发生了这样的事，这让他无比兴奋与不安。尤其，还是正在发生之中……
鬼使神差，他突然生出了一个念头。
“我如果蹲在墙角下，或许能听到一些动静……”
然后，他竟真的蹑手蹑脚出了门，来到了墙角之下。
他蹲下身子，垂着头，闭着眼——因为人一旦闭上眼睛，听力便会更加灵敏。若是外人看来，说不定以为他在蹲着方便呢。
等了好久，他听到小姐的房里传来了脚步声……紧接着，是挣扎的声音……
他似乎还听到了一声不怎么大的叫喊声音……此时此刻，他竟不敢相信自己多年来引以为傲的耳朵了。
没多久，屋子里似乎没声音了……
夜风吹过，他觉得所有的事情都应该结束了……于是他试着抬头往上看……
窗户开着，王有治的脸探出窗口，直勾勾地盯着他。
“啊！”他尖叫一声，差点瘫软在地。
那一瞬间，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我要死了……”
他爬起身，像疯了一样逃跑。
王有治发现他了！一定不会放过他的！王有治连大小姐都敢杀，一定会杀了他的！
不知道跑了多久，一个声音叫住了他。
“二狗子？你跑什么？”
是个孩子的声音，他稍稍冷静了下来。王有治不是孩子，所以一定不是王有治来抓他了。
他回过头，发现了米铺的小伙计：书棋。
这个时候，他才恢复了思考的能力。
他急忙走过去，拉住书棋的手，“小书棋，求你救命！”闺香的故事并没有结束，请继续阅读后文。

第七章：姊妹（一）
林二文的话，丁文书听得半信半疑。
“这么说，你是躲在米铺伙计家里咯？”
林二文道：“是。如果不是米铺的小伙计恰好路过叫住了我，我这会怕是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那你第二天怎么不来报官？”
“那天晚上我因为受了惊吓，又得了风寒，发了高烧，一直昏迷。这几天一直躺在他家养病，没力气下床。另外……”
“什么？”
林二文迟疑着，“另外，王家有钱有势，王有治要是知道我没离开西河口，肯定不会放过我。这两天说是养病，其实也是躲着他。”
“所以你到现在也不敢回自己家？”
“不敢不敢。”林二文连连摆手。
“那怎么今天反而有胆量来报官了？”
“今天因为是大年初一，我估计王家就算不过年，也该给大小姐办丧事，少不了忙里忙外。而且也过了好几天了，王有治总不能一直抓我。所以才敢来报官。”
“嗯。”丁文书点头，“你说的这些，倒是没什么可疑的地方。可是今天衙门孙老爷去了王家，只说是他们家嫁闺女，没听说要办丧事；而且你那天晚上也只是听到动静，没看到死尸。看起来，王家小姐是不是真的死了，还不一定。到底是婚事还是丧事，等老爷回来，就能真相大白了。如果真是和你说的一样，我一定禀报孙大人。”
林二文连连点头，“谢谢丁……丁老爷。”
“你也莫怕，光天化日，王有治怎么敢随便杀你？况且他现在也不知道你的去向，你就暂时住在米铺伙计那里——对了，那个米铺伙计叫什么名字？”
“回老爷，他叫书棋，人很机灵。”
“我看也是，能把你这么个大活人藏好几天，看来胆量也不小。行了，你先回去吧。如果王有治真的犯下了杀人罪，到时候审案，一定会通知你来作证。”
林二文道谢，告辞。
等到晚饭时分，孙老爷骂骂咧咧回了衙门。
见孙老爷面色不好，孙夫人胆战心惊上前问道：“怎么了？”
“怎么了？！哼！这个王云贵！气死我了！”
见丁文书还在，孙老爷面色缓和一点，“文书还在呐，别走，一起吃晚饭吧。你给评评理，有他王家这么办事的没有？”
原来，王家明明说是红事，让孙老爷去赴宴，却变成了白事——王家大小姐真的死了！
这还不可气，可气的是，白事办也就办了，王家还连着把红事也办了！连累孙老爷出了两份礼金！
今天上午，孙老爷将衙门口的事托付给丁文书后，又和几个当差的衙役聊了几句。
孙老爷依次谈了谈本年度的工作展望，顺便拿出些小钱当做单位慰问费。
“小李啊，家里孩子该断奶了吧？去买点小玩意儿，逗孩子玩。”
“小陈啊，快二十了，该娶媳妇了吧？哦，都娶了三回了？怎么，都被你克死了？那该娶第四回媳妇了吧？拿着买炷香，去庙里求求佛祖保佑这次好好的哈。”
“老沈啊，今年高寿啊？哦，七十三。孙子多大了？哦，还没娶媳妇呢。来，拿着，跟小陈一起去烧香，路上让他扶着你。”
诸如此类，耽误了好一会儿，老爷总算再度启程。
王家的宅子很大，这一点孙老爷是早已了然于胸的。早在几年前来此上任时，便有熟悉情况的年兄——也就是丁文书的父亲——写来贺信。虽说是贺信，信里边却颇有些“本地山穷水恶，年兄须当准备万全”之类的话。读完之后，孙老爷顿觉此信应是慰问信了。信中更着重温馨提示，该地乡绅向来为非作歹欺压乡民，控制舆论散布谣言，实在罪大恶极。可恨当地乡民愚昧无知，对待谣言竟不辨是非，任性转发，实可叹也。王氏更圈占无数耕用地，盖起华丽庭院，惹得怨声载道。
其实丁老太公写这封信，是有历史原因的。
好多年前，他老人家在西河口酒家饮酒，想起自己毕生未能做官，郁闷难当，于是趁醉一抒胸中积怨，指着酒家内众人破口大骂，脏话加文言连篇。结果恰巧李家老爷在场，没缘由挨了顿臭批，气得火冒三丈，当即指挥手底下人将丁太公一顿暴打。
从此之后，丁太公对西河口李家憎恨不已，顺带得出结论，但凡乡绅，都不是好东西，喜欢欺压自己这样的可怜百姓，于是乎连本来不曾得罪自己的王家也怨恨上了。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也算是超越时代成了进步青年。咦！可惜的是，那些明明和自己一样同为被欺压对象的愚昧百姓，在自己被打的时候，居然也高声叫起好来，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不过，信里虽然充满了个人情绪，但有一点是没瞎说的，那就是王家的宅子确实大。这一点，在今天得到了验证：瞧，都一炷香的时间了，进去报信的家丁到现在还没出来。
约莫又过了一炷香的时间，王家老爷——王云贵才姗姗来迟出门迎接。这期间，孙老爷因憋不住尿，找了院墙旁边一处竹林痛痛快快撒了一泡。
“孙大人，欢迎欢迎。”王云贵深深鞠躬赔罪。
“好说好说，”孙老爷一拱手，“平时衙门里太忙，没能来拜访，希望王先生海涵啊。”
王老爷笑得更开心了，脸上的皱纹显得更深，让开身后，“天气阴寒，大人屋里说话。”
“好好好，请。”
孙老爷随着王老爷踏入了王氏豪宅。
在绕了大约十来个弯儿后，两人总算到了正厅。分宾主落座，下人立刻将茶水端了上来。
“家里琐事，还劳烦大人亲自来一趟，实在惭愧。”王老爷谦逊道。
“哪里话。早就听说王家小姐贤淑，今天出嫁，可喜可贺！”
王老爷叹口气，“大人有所不知……”
孙老爷一愣，怎么，出什么事了？
“我家女儿，前几日因病去世了。今天要办的，是她的丧事。”
“啊！”孙老爷大吃一惊！这可怎么办？自己在装礼金的贺书上可是写的“可喜可贺”四个字啊！
“这个……令爱匆匆离世……这个……实在令人叹惋啊。”
王老爷点点头，“哎……我这个女儿，原本是配了邻县的刘家，定在今天出嫁。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偏偏今年寒冬难熬，她从小身子就弱，没能熬过去……”说完抬高手臂至双眼处，做拭泪状。
“先生节哀。”孙老爷也微微探手过去，似乎帮着王老爷擦了擦泪水。
王老爷拭泪完毕，端起茶杯抿了一口，“不过嘛，白事要办，红事嘛，也不能耽误了……”
孙老爷吃了一惊，差点没把刚刚喝进嘴里的茶水给喷出来。“哦？先生……这是什么意思？”
王老爷“哈哈”大笑，“大人别吃惊，别吃惊。”
孙老爷皱起了眉头，“其实嘛……我曾经也在晋城任职，确实听说过有所谓‘冥婚’的习俗。难道先生这次，也是要办‘冥婚’么？”

第八章：姊妹（二）
王老爷摇摇头，“哪里，大人想错了。我年轻时候，出门行商，对‘冥婚’也知晓一二。然而‘冥婚’都是用于未婚配就死了的男子，从没听说过用在女子身上的。”
孙老爷点点头，“那倒也是。我听说的，也是这样。那先生这次是准备……”
王老爷又一阵笑，“大人有所不知。我家里不止一个女儿。”
“哦？原来还有一位千金？”孙老爷脑子里转了一圈，心想外人都说你老王家只有一个女儿，怎么又突然冒出一个？你这不是与国家人口统计事业作对么？
“正是。我还有一个小女儿。因为她的八字和她娘亲犯冲，就早早的送给远房亲戚抚养。因此乡邻都不知道。”
“原来如此。”
“刘家当初与我家订下这门亲事，只说要娶我的女儿，又没说是哪一个。如今大女儿既然死了，小女儿还在，岁数也般配。不如就嫁给了他，也算是信守诺言嘛。”王老爷说完此话，呵呵一乐。
孙老爷点头称是，直赞王老爷真乃守信之人。
“那请问，”孙老爷问道，“婚事安排在哪一天？”
“原定就在今日。我琢磨着，既然要守信，便不能拖延。良辰吉日嘛，如果延期，撞上凶日，就不好了。”王老爷一本正经说道。
孙老爷此刻恨不得抽他两个大耳刮子。娘的，今天来可只备了一份礼钱，现在是摆明了还要一份啊。
“这个……”孙老爷迟疑着表达了质疑，“婚事丧事一并办，未免有些……”
“诶！”王老爷当即驳回，“大人有所不知。邻县到本地，路途遥远。刘家来迎亲，肯定要到午后了。午前我们早早将丧事办完，午后就立刻赶办婚事。两手准备嘛，不急不缓。”
主人家既然如此固执，客随主便，也不好说什么。
一会儿的工夫，当地知名知姓的几位贵客都陆续到了。得知实情后，大家按着次序，先是表达一番“令爱阴阳两隔，众乡亲无不悲痛欲绝”的追悼之情，然后紧接着发表一番“咦，原来孙大人已经比我们先到了，大人体贴民情，真是我等百姓福气”的吹捧之词，最后在听取王老爷“婚事丧事一起办”的高论之后，点头称是说一番“红白之事皆为喜，王老爷真是高明。来人啊，回家再取几十两银子为王老爷贺喜”的结语。
随着丧乐奏起，棺材从后院抬出，前往王家坟地。一路上纸钱撒得满地都是，几个平日里照顾小姐的丫鬟披麻戴孝痛哭流涕，互相搀扶着跟在棺材后面。
【呜呜呜……】
【走了罢，走了罢。】
【奴家将离家，拜上了老爹爹，泪别了老母亲，更胜灵魂儿离了身。】
一般人家丧女，不过草草埋葬而已。王家因为气派过大，虽然只是死了个女儿，却搞得像是王老爷本人死了爹，一家人浩浩荡荡出行，引来围观群众无数。孙老爷尾随其后，恨不能拿个面具遮脸，耳朵在此刻高度警觉，听力灵敏爆棚，生怕人群里传来“诶那不是咱们孙大人么快来看快来看啊”之类的话。
倒是孙老爷身边的几位客人不怕丢脸，还自顾自聊天起来。
“要说这王家，是远不如以前了。”
“那是，这王老爷嘛，嘿嘿……怕是把祖上的产业败得差不多了。”
“要说这纨绔子弟的性子，别的可以没有，面子可是要撑得足足的。要不能为一个女儿搞这么大场面么？”
“那倒没错。”
“不过说也奇怪，今天怎么没看到他家管家在前面打幡儿啊？”
“你没听他说么，早上办丧事，下午办婚事。他那管家还不得忙个够呛？估计这会正在家里拆白布，搭红布呢。”
“有道理。也不知新郎官晓不晓得这里面的道道，明明要娶那位，却娶了另一位。”
“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罢。你我都是事外人，不要点破就好。”
“是是。”
挨到午饭时分，王家大小姐总算下葬。除去路上因为抬棺材的一个人没跟上步伐，导致棺材落地，里面的尸体似乎朝旁边滚动了一下之外，其他一切还算平安。抬棺材的特地询问王老爷，要不要暂时先打开棺材把小姐给扶正了，不要歪着下葬。王老爷摇摇头，说不要不尊重死者，都入棺了哪有开棺的道理？而且我家女儿从小就喜欢侧着身子睡觉，翻个身怕什么的？
就这样，一行人又浩浩荡荡回到了王家。
众人在王家刚用过午宴，门口就来报，刘家人来迎亲了。众人不得不佩服王老爷掐的时间真准。
新郎官一表人才，精神奕奕。被迎进来后，先是拜见了王老爷，又在王老爷引见下，拜见了孙老爷在内的叔伯乡亲。后才进入内院，拜见王夫人。
刘家在邻县也算得上是大家族，聘礼自然是少不了的，以至于往里一箱接一箱抬的时候，众人都伸长了脖子开始计算里面的分量。
男方有聘礼，女方自然也应该有嫁妆。不过在座诸人都没能盼到王老爷把嫁妆拿出来的那一刻。面对大伙质疑的眼神，王老爷笑笑，说嫁妆不多，都是些小物件，好歹塞满一个箱子。到时候跟着迎亲队伍一并抬去刘家就是。
话不多说，王家小姐——二小姐，戴着盖头坐上了花轿，随着迎亲队伍离开了。算来到家也应该正好赶上晚饭时刻，拜过天地后便可入洞房。
见新郎新娘都散了，众人也都纷纷告辞。孙老爷拱手作揖，王老爷连连道谢，亲自送到门外。
孙老爷因为出了两份礼金，心情不快，不想那么早回家看老婆的脸，便独自一个人到处闲逛了一番。
路上看到有百姓聊天，他便放慢了脚步，想听听是不是在议论他。
“听说了吗？王家死了一个女儿，又嫁了一个女儿。”
“知道知道。早上埋女儿，下午嫁女儿，真是邪了门儿。”
“可不嘛。我听说呀，出嫁的那个，还是王家的什么小女儿？王家哪有小女儿啊？我都头回听说。”
“要不说是邪门嘛。我看啊，可能是……”说话的人压低了声音，“可能是鬼上身哟。”
听话的人吓了一跳，“鬼上身？这话可怎么说？“
“哎哟哟，”说话人啧啧一声，“你想呀，平白无故怎么会冒出个女儿？一定是那个死了的闺女的魂魄转到嫁出去的那个人身上了。”
“你是说，嫁出去的那个，原本不是他家的女儿……“
听到这里，孙老爷颇觉无趣。乡野愚民，懂得什么？就知道一天到晚瞎猜。
走了一段路，眼看着太阳快落山了，孙老爷终于调转脚步，往衙门口走。

第九章：姊妹（三）
【她抚摸着手上的宝贝。】
【这是她现在唯一的东西。身子也马上要托付给外人了，还有什么可珍藏的呢？】
【感谢爹爹与娘亲，知道她怕饿，还给她准备了路上的食物。】
【小时候，娘亲就这么疼自己。每次家中买了好玩意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
【“娘亲，我要吃梨！我要吃梨！”小时候的她，打心里喊着。】
【吃罢，吃罢。饿了就应该吃啊。】
【就像她现在做的这样。】
“这么说的话，王家小姐是真的死了？”丁文书礼貌地听孙老爷讲完后，问道。
孙老爷点头，“那自然是，我亲眼所见，还能有假？而且还帮他送了殡，哼，我是什么身份？便宜他家了。”
丁文书这才把上午林二文报案的故事告知了孙老爷。
孙老爷很是震惊。“什么？照这么说，是王有治和府里的丫鬟合谋，害死了王家小姐？”
“林二文报案，是这么说的。下午我还让人去打探了一下，确实林二文这几天都没出现在自己家里。所以不会是特意拿我们寻开心的。”
“嗯……”孙老爷皱眉点头，“那个林二文现在住在哪里？”
“据他自己所说，是在米铺伙计家里。”
“那就好，省得真到了审案的时候找不到人。”孙老爷站起身，来来回回走了几圈，接着说道：“说起来，今天在王家，真有些让我觉得不对劲的地方。”
丁文书一听，好奇心也起来了。“哦？”
孙老爷道：“第一呢，就是那个叫王有治的管家。今天王家明明这么忙，却没看见他的身影。”
“您没见到他？”
“没有。平日里就属他嗓门大，偶尔在街上都能听到他吆喝的声音。我刚来西河口上任的时候，他曾经代表王家老爷来拜会过，因此对这人很有些印象。”
“王有治不见了……那，除此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吗？”
“还有嘛……就是那个新娘子了。”
“新娘子？”
“不错。那新娘子出门上轿，我总感觉……她的肚子好像有点大……”
“难道……”
“不，”孙老爷摇摇头，“这种事不要瞎说。”
“是。”
“至于那个王有治，消失了整整一天，实在可疑。如果真是林二文说的那样，是他害死了王家小姐，王家肯定是不会包庇他的……”
“是，这也是我担心的事情。如果真的是王有治害死了王家小姐，然后还被王家发现了，那就不妙了。王家很可能怕此事暴露，损了自己的面子，不来报案，而是自己在家私设刑堂。”
“嗯，有道理。我明天就去打探一番。现在嘛，不像当初，你也知道，是不能随便抓人的。”
“是。”
吃过晚饭，夜渐深了，丁文书告辞，朝家走去。
【她和男人一起跪了下去，脸被遮住了，看不见周遭的人。】
【面前似乎有位年老的男人。他喝了口茶，闭着眼睛，不置可否。】
【还有一位年老的女人，她没碰茶。】
【“说起来，原本不会是你的。”】
【她的心猛地一紧！】
【年老的女人继续说道：“若是好些年前，你家里有些势力，那还罢了。如今……哼。我早就说，趁早退了，结果还是……哼！”】
【她松了口气。】
【跪在她身边的男人说话了：“娘，这就不说了罢。”】
【“我还不是为你好。对了……进来的时候，是走的哪个门啊？”】
【男人迟疑着，“……侧门。”】
【“那便好。”年老的女人点头。】
【年老的男人似乎也点了点头。】
【年老的女人又说：“你回来得晚，免得大伙等待，吃过饭我就让他们回了。时候不早，你也歇着吧。”】
【说完，他们离开了。】
【她还跪着。】
【男人站起身，扶她起来。】
【“走吧。”】
【她没说话，牵着男人的手，跟着他走……】
丁文书到家的时候，柳小姐已经和往日一样吃过晚饭了。
这几日，周围的邻居都以为柳小姐是丁文书的妻子。他也懒得解释，于是便对外宣称这是自己刚过门的太太。对西河口的人来说，太太一词实属新鲜，于是干脆还是称其为丁夫人。
“丁夫人”虽说是大家闺秀，但比起别人家的媳妇，做派那是大大不同的。首先她时髦，穿的衣服是乡里人从没见过的，有好几家的闺女媳妇悄悄打听这布料上哪儿有的买；其次她大方好动，从不憋在家里，“丈夫”出门做事，她也出门买菜，而且只要够斤两，便从不与人讨价还价，显得就是那么有身份，偶尔还能看她出门到山上、河边遛弯，实在罕见，乡民无不啧啧称奇；另外她还念过书，这在西河口是不可想象的，女人家哪能念书呢？不符妇道不说，而且百无一用啊。不过，在“丁夫人”引经据典指责了朱屠户不该缺斤少两坑骗百姓后，这个观点不攻自破。
以往西河口的人家教育自己的女儿，都是“你看人王家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现在变成了“你学学人家丁夫人，知书达理，为民谋福”。
总得来说，“丁夫人”就是这么豪迈，就是这么有气质。在西河口的大姑娘小媳妇不知追星为何物的年代，她们已经梦想将来要做“丁夫人”这样的女人了。
然而，任未过门的“丁夫人”再怎么洒脱豪爽，大年初一，自己的男人不在身边，也难免生出几分怨气。
“哟，回来啦？”
丁文书面不改色，“嗯，回来了。”
“今天写了几页县志？审了几桩案子啊？”
丁文书不理她，自己摊开笔墨写日记。
柳小姐笑了，她是知道自己未婚夫的脾气的，吃软不吃硬——她父亲的拳头除外。
“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丁文书回了一句。
“今天我听街上敲锣打鼓，是出了什么热闹事吗？”
“确实热闹。红白喜事都有了。”
“这可真奇怪。就说今天是好日子吧，怎么红事白事都让一家人办了。”
丁文书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是一家人办的？”
“隔壁的周婶儿下午来屋里坐了会儿，说起这家人。”
“嗯，那就是了。我记得在我还小的时候，周婶儿就在王家帮工。”
“周婶儿说今天王家嫁闺女。我还想说，这王家真有些罗曼蒂克。”
丁文书没明白，“这和罗曼蒂克有什么关系？”
柳小姐笑问：“按西元算法，今天该是几月几日？”
丁文书算了算，“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啊，原来如此。”说完这话，心里不禁对未婚妻有了些愧疚——既是大年初一，又是西方情人佳节，自己却没有陪伴未婚妻，实在不应该。
见丁文书脸色尴尬，柳小姐岔开了话头，“王家很有钱？”
“乡绅地主呗，就是这个样子。”
柳小姐搬了张凳子，坐在丁文书身边。
“我听说王家今天嫁的女儿是个假的？”
“说假倒也不假。”
“哦？”
“女儿是真女儿，但是不是原先要嫁的那个。”
“是吗？这可真奇怪。”
“奇怪的事多了去了。”
丁文书把笔收起来，将今天的事情悉数告诉了未婚妻。他知道未婚妻一向机智过人，想要听听她的意见。
听完丁文书的话，柳小姐秀眉微蹙，想了想，“你说，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隐秘？”

第十章：姊妹（四）
“隐秘？”丁文书看了看未婚妻的脸，“林二文的话，不像是假话。唯一有隐秘的，可能是王有治的下落。”
柳小姐站起身给未婚夫和自己分别倒了杯水，说道：“王有治的下落倒是不难。无非是三种可能：第一，什么事都没有，只是生病了今天没露面；第二，事情败露后，被王家抓住了，私下用刑，或打或杀；第三嘛，事情虽然败露，人却跑了。”
丁文书点头称是。
柳小姐继续说道：“其实王家小姐是否真是被害死而不是病死，这都还是个疑问。不过，让我感兴趣的，不在这上面……”
“难道，”丁文书端着杯子，问道：“你认为王家还有别的隐瞒？”
柳小姐道：“我问你，你从小在西河口长大，有没有听说过王家有两个女儿？”
丁文书沉思一番，道：“那倒没有。我记得在我还小的时候，王家生女儿，搞得西河口挺大的动静。王老爷因为老来得女，还摆了宴席。不过也就那一次，没听说过之后又生了女儿。”
“那会不会是双胞胎？”
“那不会。”丁文书断然否定，“生了双胞胎是喜事。如果真是双胞胎，那全镇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初赴宴的人不少，怎么会不知道？”
“这么说的话，这第二个女儿就有疑问了。”
丁文书摇头，“这话也两说。按我们这边的习俗，妇女刚刚怀孕，是不会外传的。只有生下了孩子，才会设宴通报。而且普通人家，生了儿子，兴许会请人吃饭；如果是生了女儿，也不怎么往外说。也就是王家，有些钱财势力，生了女儿也大肆张扬。”
“呵！”柳小姐嘲笑一声。
丁文书苦笑，“农村人重男轻女，难免如此，你也别计较。我的意思是，王家夫人即使后来又怀了一胎，其他人也不知道。既然是乡下人，想来他们也是很愿意要个儿子的，结果生的第二胎也是女儿，估计碍于面子，也就没有往外说。而且今天王老爷自己说，是因为小女儿与他夫人八字相克，才送到亲戚家里抚养。”
柳小姐又问：“王家在西河口有钱有势，是因为当地本族的亲戚很多吗？”
“那倒不是。其实王家的事，我很少打听。在我出生的时候，王云贵已经是王家的老爷了，也没听说他家还有个老太爷老太太的，想来是去世了。至于西河口的人，没听说谁是他家亲戚的。”
“这么说的话，”柳小姐道：“王家可能并非西河口人氏了？否则怎么在当地没有一亲半故？”
丁文书点点头，表示赞同，“虽然我从记事以来，王老爷就在西河口了，但难保不是更早之前迁家过来的。”
柳小姐又道：“依我说，你明天去县里查查人口档案，看看王家到底什么来历。如果能查到他的所谓‘远房亲戚’，不就能查清一件事了吗？”
“是。我这些日子都只顾着翻看以往的县志，把其他的忽略了。”
“县志？很多吗？”
“倒是不多。我这家乡啊，充其量，出一个满清的知府知州，就是百年难遇的大事了。不过我看那本县志里记录的为数不多的几件事，多半也有杜撰的成分。”
柳小姐一笑，“恐怕是之前的书吏文笔夸张，光怪陆离了。”
“正是，”丁文书也笑，“作小说家言还可以，写入县志，实在是胡闹。”
柳小姐道：“希望你这个读书人不要也学前人一样才好。”
丁文书道：“我岂会做那样的事？历史文档，讲究实事求是，不能搞得像文艺作品。”
柳小姐正色道：“那我问你，今天王家的事，‘代姐出嫁’，听起来就有些离奇。你要如何记录？”
丁文书想了想，说：“这种婚丧之事，本来是不必写的。只不过恰巧碰到了命案，才需要记上一笔。事后查明真相，自然应当如实记录。退一万步，如果将来真的发生了难以记录的事情，就只写‘存疑’两个字，留给后人查证。”
柳小姐又笑，“我就怕你文人习性难改，自己忍不住想写些天马行空的故事。”
丁文书喝了口水，站起身笑道：“要真是如此，那我便拿笔写在自己的纸上，来一个‘文书呓语集’，或者叫做‘西河口异闻’，将来整理好了拿去卖书。”
柳小姐道：“这么说来，我将来还是个作家的太太？”
丁文书道：“那你我岂不是文武双全，天下无敌了？”
说完，两人都笑，又说了会儿话，就休息了。
【男人的喘息声慢慢平息下来。】
【她的手指头很痛，针被收到了枕头下。】
【血，随着好多次的刺入慢慢滴出。】
【就在那个地方，只能滴在那个地方。】
【所有的肮脏，都要洗尽。用血。】
【她开始第一次感觉到饱。】
【不再饿了，也许吧……】
次日，正月初二的上午，孙老爷出门了。他记得福灵酒家的掌柜似乎是本地土生土长的人，年纪也比较大了——五十来岁。这样的身份，对西河口家家户户的事情是很清楚的。
孙老爷出门不久，丁文书也到了衙门，二话不说便去了文库档案房，翻起了本地的花名册。
“王家……王家……”丁文书有心直接找王氏，却发现厚厚的一本卷宗，如同人名砌成的城墙，王氏就像城内地下水管里的老鼠，隐藏得很深。
正在查找的工夫，孙夫人推门进来了。
“呀，是文书啊。”
丁文书连忙起身行礼，“伯母好。”
“好好好，”孙夫人笑道，“一大早便来衙门，你是真勤奋。要我说，这大过年的，你应该陪柳姑娘多呆呆。”
“劳夫人挂念，她是城里姑娘，闲散惯了。我陪着她，反而让她觉得闷。”丁文书笑道。
孙夫人也笑，“你们男人家啊，就是不懂女人心思。城里姑娘怎么了？又不是三头六臂，肯定也有些女儿家的情怀。不是伯母说你，你也该把她带来我家，让伯母瞧瞧。女人间说会话，总好过在家里一个人憋出病来。”
“伯母不嫌她不懂礼数就好。改天一定带她来。”
“择日不如撞日，反正大过年的，让她来此聚一聚，不是更好？”
“这……合适吗？”

第十一章：姊妹（五）
“这孩子，有什么不合适的，听我的没错。下午你就把她叫来，晚上与我们一起吃饭，图个热闹。”
“那……文书就谢过伯母了。”
孙夫人点点头，开心道：“这下可再好不过了。你伯父那个人，平时就闷得很，少于同我说话。自从前年审错了案子，被贬到这里来，他更没了精神，话也更少了。你能和柳姑娘常来我们家，不仅我高兴，老太太也更喜欢。”
“审错了案子？伯父是因为这个才到这里来的吗？”丁文书奇道。
孙老爷是打算一直把这件事瞒着丁文书的，毕竟长辈尊严，怎么能把丑事告诉晚辈？然而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终究还是被自己的夫人一五一十和盘托出。
孙夫人叹口气，“你伯父那个性格，这几天相处，你也该知道，大话空话说得多，官腔打得响亮，做起事却糊涂。在晋城那会，有人报官说家里丢了东西，他胡乱一审，就抓了那户人家的家丁，屈打成招。后来你猜怎么着？报官的人又来说，找着东西了，原来是自己放在别的地方，忘记了。”
“这个……真是冤枉了……”
“可不是嘛。也是他时运不济，要是这天下还是皇上的天下，这种小事，糊弄糊弄也就过去了。可那会正遇着搞什么革命，把大清朝给弄没了，换了新主子。于是就有小人去告状，把你伯父给贬了职，发配到了这边。”说着，孙夫人不断叹气。“发配”一词用得极妙，彷佛西河口是边关地界，来了就回不去了。
“前年来的，那现在伯父对西河口，该有一些了解吧？”
“了解倒是不多。他刚来这里的时候，整个人都泄了气，成天喝酒。好在那会你父亲还在，时常过来陪他说话，劝他。”
“嗯。那，伯父平时与当地乡绅接触多吗？”
“你说王家？几乎没有。可能是因为他是新来的官儿，王家有意不放他在眼里，只是初上任的时候来拜会过一次，后面就再没有来。也是这次要嫁闺女，才请了他一次。”
“原来如此。”
两人又聊了几句家常，孙夫人便出去了，留下丁文书一个人继续查资料。
翻了好几十页，丁文书总算看到了王老爷的大名。
“王云贵……嗯，找到了。”丁文书很兴奋。
“王云贵的父亲是……啊，对，王常省，也是个大地主。嗯？王常省有两个儿子？”
其实王家的兴盛，得追溯到他的祖父那一代。祖父弃农经商，几十年下来总算有了些积蓄，并在西河口定了居，将家产传到了王云贵的父亲王常省手里。
王常省从小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耳濡目染学到了许多生意经。当家之后，不过十数年的经营，便把王家的产业做大做强，不仅为富一方，在外省还有一些不小的买卖。
不过，让丁文书疑惑的是，花名册里明明白白写着，王云贵并非王常省的长子，而是次子。长子应该是王云贵的哥哥：王云富。
“奇怪……”丁文书疑道。
自古常言道：长幼有序。皇帝传位是给大儿子，老百姓传家产也应该是给大儿子才对啊。就算是兄弟分家，那分家之后，也应该是大儿子留守祖产，小儿子移居别处。怎么身为次子的王云贵占着家产？不仅如此，丁文书记事之后，便只知道有个“王云贵老爷”，却从未听说过王老爷还有个哥哥呢？
这个叫王云富的人，到底去了哪儿呢？花名册只提到这个人，却再没写他的下落。难道是早早移居了别处，不算本地户籍，便再也没有记录的必要了？
……
孙老爷走在吉庆街头，略微感到一丝寒意，便裹紧了衣服。
河边尚未发芽的细嫩柳条如同没钱穿衣服的穷人，在风中凌乱飘舞；粗壮的树干又如命运一般，让它们无处可逃。已经开始消融的积雪像极了失意的恋人，在春姑娘的无情摧残下，无奈化为冰水浸入泥土之中；偶有留恋这个世界的，便拥抱着行路人的鞋子，将生命转化为最后一丝冰凉。
因为是大年初二，人们都忙着走亲戚，西河口的街上人迹稀少。除了本身就住在镇上的人家，几乎没有来赶集的人。路边难得能看到几个放着炮仗互相追逐的孩子，也是家里穷苦的崽儿。富人家的孩子，谁会狠心在这么冷的天给带出来冻着啊。
福灵酒家的掌柜姓胡，矮胖身材，脸上永恒不变的是两片八字胡和两颊的肥肉，以及习惯了几十年之后收不起来的生意人的笑容——据店里小二闲时聊天称，曾亲眼目睹胡掌柜一脸微笑打了老板娘几个时辰。
因为一直秉持着“和气生财”的经营方针，胡掌柜在西河口人缘极好，平生不怎么与人积怨——除了那次上茅房的时候被林二文撬开了门。
孙老爷刚踏进店里，胡掌柜就吆喝了起来。“孙老爷！贵客贵客！赶紧，里面请里面请。”
孙老爷笑笑，点点头，顺着胡掌柜的意思，走到了店里比较好的位置坐下。
“大过年的，我原以为没什么客人了，没想到老爷您光临小店，蓬荜生辉。”
“胡掌柜客气了，我也是随便走走。我还担心你这店里过年没什么准备，轻易不敢进来。”
“瞧您说的，老爷您是小店今年第一位客人，意义重大。您就算要点个人参炒鹿茸，也要给您准备齐了。”
胡掌柜此言纯属吹牛，因为店里虽没有平日里生意兴隆，但是在孙老爷进来之前，屋里也坐了好几位了，怎么能算是第一位客人呢。
似乎是感觉到了孙老爷质疑的眼光，胡掌柜低声又补充一句：“这个……跟老爷比起来，他们不算人。”
孙老爷欣慰地点点头，心想他若是再大声点，估计要被活活打死。这是用生命在捧我了，不能不受着。
随便点了几个菜，又叫了一壶酒，孙老爷夹着花生米，慢条斯理问了起来。
“胡掌柜，看你不是很忙，问你个事儿。”

第十二章：姊妹（六）
胡掌柜立刻将账本收了起来，顺势坐在了孙老爷下手位，一副谨听教诲的模样。“老爷您尽管吩咐。”
“西河口王家，你熟不熟？”
“王家？熟，很熟。”胡掌柜顺势把话头接过，殷勤搭茬。
“哦？”孙老爷皱了皱眉，“他家里昨天嫁闺女，怎么你没去？”
这下子，胡掌柜踌躇了。
“这个嘛……老爷，我听说，昨天不仅嫁了个闺女，还死了个闺女，是吗？”他不仅没有回答，反而反问了孙老爷一句。
“是，上午埋了一个。”孙老爷不以为然，很自然给他解释道，“下午不就来迎亲的了嘛，还抬着轿子。”
“那可就怪了。”
“怎么怪了？”
“据我所知，王家可就只有一个闺女啊。怎么突然冒出两个了？”
“是，这也是本官在考虑的问题。”
“老爷，您是不是怀疑这里面有诈？”
“这个嘛……对了，你不是说跟他们家熟嘛，怎么昨天反倒没去？”孙老爷回到了一开始的话题。
“哦，老爷您有所不知。”见孙老爷变了话头，胡掌柜很乖巧地也跟了过去，“熟，那是好多年前熟。现在已不怎么走动了。”
“哦？这是为何？”
“老爷您可能不太知情。这王云贵老爷啊……”说到这里，胡掌柜又压低了声音，看了看四周，确定没人在偷听，“他是……鸠占鹊巢。”
“哦？什么意思？”
“他的父亲，王老太公——也就是王常省，本来有两个儿子。长子名叫王云富。现在这个王云贵，只是小儿子。”说到这里，胡掌柜似乎打开了话匣子，“王老太公年岁大了以后，就不怎么出外行商了，偶尔出门在街头遛弯。那个时候，我正是十来岁的年纪，只是个杀猪的屠夫。不是我自夸，我的为人虽不敢说义薄云天，卖起肉来却从不缺斤少两；脾气秉性嘛，也当得起‘江湖’两个字。王老太公经常在我的肉摊买肉，与我攀谈了几次，觉得我为人正直，便资助了一些钱财，让我在这里开了家小店。我呢，知恩图报，逢年过节，也是经常在王家走动的。”
“那为何……”
“是。我对王家，那是没二话。即使后来王老太公离世了，我和他家的大爷——王云富先生，还是常来常往的。也赶着王云富比我只大了几岁，两个人能耍到一起。”
“哦？王老太爷死后，是长子王云富继承了家产吗？”孙老爷连忙问道。
“正是。王老太公去世之时，将家产一分为二。西河口当地的家产，以及邻近几个县镇的生意，都交付给了大爷王云富。其余在外省的生意，交给了二爷，也就是王云贵。”
“那现在家产怎么到王云贵手里了？”
“可不是嘛。这个王云贵，手持着外地的生意，成日里吃喝玩乐。后来没过几年，他就把手头的产业挥霍得差不多了。于是他心生歹意，想回来吞占大爷的财产。”
“那这个大爷——王云富，在西河口的生意如何？”
“这个嘛……虽然话不是很中听，不过实话实讲，王老太公这两个儿子，都不怎么样。大爷也只知道玩耍花钱。不过好在大爷的夫人算是个实打实的贤内助，帮助大爷料理事业，不至于坐吃山空。”
“那王云贵又是怎么得逞的呢？”
“这就是王云贵聪明的地方。他虽然在外地吃喝嫖赌，但是比起兄长，他更善于结朋交友。据说认识了几个有势力的狐朋狗友，其中还有朝廷里某位大人物的侄子。大爷因为家产在西河口，又不愿外出行商，哪有机会认识那等人物？所以王云贵仗着自己的几个朋友，硬生生把大爷给挤兑出了门。”
“这便是所谓的‘鸠占鹊巢’了？”
“正是。小人当初年轻气盛，为这事，还曾去王家打抱不平。不料被他家恶奴家丁揍了一顿不说，还被王云贵逼着还债——说是当初王老太公资助我那些银两只是暂借，现在要索要回去。小人一怒之下，把那些年的积蓄都拿了出去，省得他再叫嚣要什么利息。从那之后，小人便再不和王家来往了。”
孙老爷点点头，明白了其中曲折。“那这个当哥哥的王云富，现在在哪里？”
“这个嘛……”胡掌柜面露难色，“就不知道了。不过听说就在前几年，大爷家的后人回到家乡报过信，说是大爷王云富已经在外地病死……具体是不是真的，就只有王家人才清楚了。”
“嗯……那，王家除了这两兄弟，还有没有别的后人，或是远房亲戚？”
“远房的亲戚，从没有听说过。但王老太公本人就只有这两个儿子，这是确切无疑的。”
“这么说的话，那他这个出嫁的闺女真有点来路不明了……”
“……他自己是怎么说的？”
“他说自己原本就有两个女儿。因为小女儿与生母八字犯冲，便将其托养在远房亲戚家中。这次眼看婚期将近，大女儿又生病去世，才将小女儿接来嫁人。”
胡掌柜眯着双眼沉吟一番，随后，慢慢张口说道：“老爷，我倒是听说了一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孙老爷知道，胡掌柜一定是想起什么要紧事了。对于胡掌柜这种与王云贵交恶的人来说，一定会想方设法提供不利于王家的证据。
胡掌柜趴在孙老爷耳边，低声说道：“……小人听说……前几日，那王家走失了一个丫鬟……”
【“你。”】
【“我是……”】
【“我若是……”】
【她的双眼盯着手上的宝贝，目光如月色一般温柔。那好像是一面残破的镜子，她所看到的，似乎是残破的自己。】
【是的，那确实是一面镜子，映出往日的自己。】
【她与自己四目相对。】
【她笑了。】
【“我已是你。”】

第十三章：姊妹（七）
从福灵酒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时分。太阳传来的微微暖意轻轻覆盖在孙老爷的身体表层，加上肚里从内而外扩散的酒意，烤得孙老爷有些微醺。只可惜胡掌柜传递的消息实在太过突然，让他一惊之下忘记了醉。此刻的孙老爷，头疼得不得了，思考问题难免迟钝。
最近王云贵家里出的事还真多。先是大女儿去世，紧接着又冒出个小女儿，之后是丫鬟逃跑，再然后是管家失踪……
这其中，难道真的有些什么联系吗？
等他走到衙门口的时候，酒意如潮水涌来，一时间措不及防，摇摇晃晃倒在了门槛边。好在丁文书这会儿正巧撞见，赶紧扶起了他。
在床上躺了差不多一个时辰，孙老爷总算醒了过来。
重重地喘出几口粗气，孙老爷竖起了大拇哥：“这福灵酒家的酒，真带劲儿！”
他哪里知道，福灵酒家的酒平日里也是掺水的，只不过见他是贵客，方才拿出原滋原味的好酒招待他。
“文书。”他唤了一声。
“在。”丁文书赶紧倒了一碗水，给他端到床头。
“你刚才怎么在门口站着？”
“哦，伯母早上说想看看我那未婚妻子，让我回家将她带来。我正领着她走到门口，便瞧见大人你了。”
“哦？柳姑娘来了？”
“是，正在夫人房里陪着说话呢。”
“那敢情好。晚上就留在这里吃饭吧。”
“多谢大人。”
孙老爷一乐，笑道：“呵呵，今天中午，伯父我可查到一些消息。”
“其实我这边也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哦？”孙老爷来了精神，“什么蛛丝马迹？你说来听听。”
“是，今天我翻看花名册，看到王家的一些事。那王老爷原不是家中长子，还有一个兄长。”
孙老爷微笑点头，“好啊，好啊。你在衙门里读万卷书，我在外面行万里路，虽然得到的消息差不多，你可比我安逸多了。”
“大人也查到这事了？”
孙老爷闭眼大笑，“哈哈。可不止这些呢。”
……
【男人不说话，埋头看着书。】
【她也不敢说话，在旁站着。】
【“出去。”好久的工夫，男人开口了。】
【“夫君，奴家……”】
【“出去。”冰冷的声音。】
【“……是。”她低头，走了出去。】
【为什么？为什么？】
【她又一次感觉到饿意袭来。】
……
孙老爷与丁文书正说着话，孙夫人领着柳小姐，敲门进来了。
柳小姐来到近前，施礼道：“孙伯伯好。”
孙老爷连连点头，“好，好，一表人才。你看，我今天中午喝了酒，刚醒过来，柳姑娘不要介意。”
柳小姐笑道：“伯伯身体康健，能喝酒，这是好事。家父自幼习武，也是酒不离身的，时不时喝上一口，对身体也有好处。”
“哈哈！”孙老爷极其高兴，拍了拍丁文书的肩膀，“文书啊文书，你这未来妻子，可比你口齿伶俐得多。不错，不错！”
孙夫人也在一旁笑道：“母亲与我也是这样说，这丫头能说会道，惹得大伙喜爱。说起来，反倒为她感到可惜，嫁给了我文书侄儿这么个木楞的小伙子。文书，伯母的话不中听，你可不要放在心上。”
丁文书连连点头，“伯母言重了。”
其实丁文书是开心的。男人皆是如此，你只要把他的媳妇夸到天上去，任你怎么损他，他也是乐意的。相反，你若说他的媳妇哪里不好，配不上他，他却不认为这是捧他，倒显得他眼光不好了。
柳小姐道：“晚辈进来的时候，听到伯伯与文书在谈案子？”
孙老爷点头，“正是。你这未婚夫别看话不多，脑子还是很灵的。将来成婚了，你可要好好管着他，别让他起了花花肠子。”说完又是一阵笑。
柳小姐也笑，“伯伯莫取笑他，弄得他倒脸红了。昨天晚上他也曾对我说起这桩案子。今天在路上，脑子也全是装的案情，一个劲跟我说发现了些线索。”
丁文书苦笑，“我正与伯父说着这事呢，都怨你，打断了。”
孙老爷摆摆手，“无妨，我这未来侄儿媳妇如此机灵，脑子也必然好使。我正要说今天的事情，你也听一听，说不定能有些好点子。”
见自己丈夫要谈案子，孙夫人便说道：“好好好，两个年轻人，陪着你们伯伯说话。我这就出去买点酒菜，准备准备，晚上一起吃饭。”
柳小姐道：“有劳伯母了。伯母莫要太辛苦，若忙就来叫我一声。”
丁文书心里一阵发笑，自己的未婚妻压根不会做菜，偶尔下厨，也不过下碗面。其实她的兴趣全在孙老爷要说的案子里，说这话只是让孙夫人开心罢了。
孙夫人笑着出了门。
……
孙老爷把中午在福灵酒家打听到的事说了一遍。
三人沉思了一会，柳小姐开口了。
“照昨日林二文的话，王大小姐是在腊月二十八这天晚上去世的。”
孙老爷回道，“正是。不过，这话可信吗？”
柳小姐称赞道：“伯伯高明。这话确实有可疑之处。因为王家在大小姐去世后，为了保住这门亲事，设计要换女嫁人。婚期是在正月初一，我们假设他们是腊月二十九的早上便知道了女儿的死讯，要想在三天之内就找到远房亲戚处的女儿，恐怕不容易。”
丁文书道：“也许是亲戚住得不远，来回三天绰绰有余？”
柳小姐道：“这是一种可能。真是这样的话，按路程来算，一趟最多一天半。这样的路程，可以猜测亲戚住得不远。这么近的亲戚，怎么从来没有走动呢？”
“还有一处奇怪的地方，”丁文书道：“为什么不早点将大小姐下葬，而一定要等到成婚当天呢？”
孙老爷摇头，“这是有说道的。按照习俗，家里死了人，是要在家里放七天的。七天之后，才能下葬。”
柳小姐点头，“伯伯说的是。那为何不放满七天呢？”
孙老爷醍醐灌顶，惊声道：“我明白了！”
柳小姐与丁文书齐齐点头，“正是！”

第十四章：姊妹（八）
三人都想到了，如果不遵从习俗，王家便应该早日将女儿下葬；如果要遵从习俗安排，便应该在家里安放七天。
为什么偏偏选在出嫁这天出殡呢？一向重视脸面的王家，为什么一定要做出这种红白事一起办的不合常规的事呢？
孙老爷认为，王家是借这个由头收客人两份礼钱。不过刚说完他就放弃了，因为这个说法显得太俗气，实在没有说服力。
丁文书认为，王家是因为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在那天出殡。
柳小姐问他：“不得已的原因？比如呢？”
丁文书想了想，说：“根据林二文交代的话，我有个猜测。我认为是尸体出了状况。”
孙老爷很疑惑，“尸体出了状况？这话怎么说？”
丁文书答道：“大人你还记得吗？林二文曾说过，王有治与那丫鬟密谋杀害王家小姐的时候，是怎么说的？”
孙老爷记忆力太差，无法回答。
丁文书只好自问自答，“王有治让那丫鬟去买毒药，在腊月二十八的晚上毒死王小姐。尸体如果是中毒而亡，肯定会出现和正常死亡不一样的症状。我听说如果毒性太强，很容易导致尸体过早腐烂，臭味难闻的情况。”
孙老爷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所以王家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女儿的真实死因，只能及早下葬。”
丁文书点头，显得有些得意。
可惜柳小姐泼了他一盆冷水。“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微乎其微。我问你，照你的说法，王家应该是一早就知道王小姐是怎么死的咯？所以才不敢将尸体放在家里时间过长？”
丁文书思考了一下，说道：“这是一种可能——”
柳小姐打断了他，“这种可能根本不可能。若是一早就得知了王小姐的死因，当天就应该下葬，何必又等三天？”
丁文书反驳道：“我是说，王家知道女儿是被毒死，但不知道是哪种毒药，因此没有料到尸体会那么快腐烂，等到三天之后闻到尸臭，才决定下葬——”
柳小姐再次插嘴，“笑话。如果是这样的话，下葬当天，宾客都应该闻到臭味才对，你倒是问问伯伯，有没有闻到异味？”
孙老爷摇头表示没有。
丁文书有些焦急，道：“或许是采用了什么抑制臭味的方法？比如我就知道西方有种香料——”
柳小姐一摆手，第三次推翻了丁文书的猜想，“那就奇怪了，既然找到了除臭的办法，为何不继续在家里放满七天呢？”
丁文书被彻底打败，表示投降，“好，那依你说，又是怎样？”
柳小姐一笑，略微表达了歉意，说道：“我跟你一样，也只是猜想。这回换你来指出我的毛病，如何？我认为，王家不是违反了习俗，恰恰相反，是完全遵从了习俗。”
孙老爷道：“这话从何说起，他们不是明明只在家里放了三天……”
丁文书一拍手，大声道：“你的意思是？！”
柳小姐点头，“我就是这个意思。”
孙老爷很着急，“你们不要打哑谜，快，告诉我是怎么回事？”
柳小姐笑道：“伯伯莫急。我是猜测，王家小姐不是在腊月二十八那天死的。而是更早的时间。”
丁文书道：“对！至少是在腊月二十四！这样的话，距离正月初一，正好是七天。而且王家人也知道她是在腊月二十四那天去世的，所以也能掐准这个日子。”
孙老爷道：“可那个报官的林二文明明说……等等！你们是说，林二文在撒谎？”
柳小姐道：“这只是一种可能。如果按着这个想法往下思考，王家就有了整整七天的时间去寻找代替出嫁的小女儿。比起三天，总要有道理得多。可问题就又来了……”
“什么问题？”丁文书问。
“伯伯，敢问您是哪天收到的请柬？”柳小姐转而问起孙老爷。
孙老爷回忆了一下，说道：“腊月二十四。”
柳小姐道：“这就是问题所在了。腊月二十四那天，王小姐已经去世，为何王家还发来请柬？”
孙老爷彻底不明白了，“这么说，你的猜测也错了？”
丁文书道：“会不会是明知女儿死了，还发来请柬？”
柳小姐摇头，“那王家的行事就更让人糊涂了。算了吧，继续在王小姐的死期上纠缠，也是无益。咱们不如换个问题思考——管家王有治，为何失踪？”
丁文书道：“昨天你不是说了么，三种可能。第一是告病；第二是被王家私设刑堂，抓了起来；第三是杀人之事暴露，已经逃走了。今天早上我已经让衙门里的差人去找了王家的家丁打听。家丁说，自从腊月二十九起，就没看到管家了。所以第一种可能已经排除了。”
柳小姐道：“剩下的两种，哪种可能更大？”
孙老爷认为王有治已经逃跑，因为王家进进出出的下人很多，若是有风吹草动，早就传开了，不可能被藏得那么深。
丁文书没想明白，不发表意见。
柳小姐道：“逃走的可能不大。试想，王家走丢了一个丫鬟，还能让福灵酒家的掌柜知道，一个管家没了，还不闹得满城风雨？”
丁文书点头，“正是，若是今天没派人去打听，我们还不知道王有治已经好几天不见了。换作外人，估计还以为王有治在王家呆得好好的呢。”
柳小姐道：“所以，最大的可能，是王家将王有治私下囚禁，用了私刑。”
孙老爷道：“那王家会怎么对付王有治呢？”
丁文书道：“一命偿一命，他杀了自己的女儿，最简单的办法便是杀了他为女儿报仇。”
孙老爷立刻说道：“好！我这就派人去把王云贵抓回来！”
丁文书连忙拦住，“大人不要冲动。不是说了吗，咱们现在只是猜测。充其量只是有这种可能罢了。”
孙老爷顿时泄气，道：“那可怎么办？靠我们三人，也只能猜来猜去，找不到证据，就没法抓人。哎，还是皇上在位的时候好啊，想抓就抓，抓来就审，多方便。”说完诅咒了一番新社会。
柳小姐笑道：“伯伯莫要灰心。但凡破案，都是从猜测开始的。咱们继续猜，说不定就有头绪了。刚才说到王有治可能是被王家害死了，那就有个问题了：王家会怎么处理王有治的尸身呢？”

第十五章：姊妹（九）
丁文书道：“王家对王有治恨之入骨，既然杀了他，肯定会抛尸。荒野之上、河流之中，都是抛尸的好去处。”
柳小姐摇头，“这些地方，确实方便，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真是有一天被人发现，查起来，他们难逃一劫。抛尸在这些地方，对他们来说始终是心病。”
孙老爷问：“难道是在埋在后院了？”
柳小姐道：“这是个法子，却很不吉利。王老爷年纪大了，一般老年人都怕鬼魂索命，所以这也不太可能。”
孙老爷道：“那还能放在哪里？”
柳小姐道：“要是我啊，就找个冠冕堂皇的、所有人都不会怀疑的理由，把他给光明正大地处理了。”
丁文书思索一番，问道：“光明正大……所有人都不会怀疑……”
柳小姐微微一笑，道：“这还不简单？趁着家里有棺材要下葬，干脆一起埋了……”
……
【关着门，她一个人在屋子里面。】
【不好的回忆，突然敲响了脑海里的门扉。】
【“娘亲，娘亲。”一个孩子的声音。】
【“娘亲，我冷，我饿。我要出去，呜呜呜……”】
【饿……】
【她饿了。】
【很饿很饿。】
【对着残破的镜子，她觉得自己瘦了，瘦得不像是自己了。】
【否则的话，那人看自己的眼神，岂会如此怪异？】
【“要回到奴家本来的样子啊……”】
【那才是真正的自己。】
……
开棺！一定要开棺！
孙老爷精神奕奕，找来衙门口几个差人。
“这件事，不能惊动任何人。小李，你再找几个嘴严的，今天晚上，便去坟地开棺。”
“大人，夜里惊动死人，不太好吧……”
“胡说八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再说了，皇上都没了，哪还有什么鬼怪！不要怕，只管开棺！”
夜里。
望着棺材里的死人，孙老爷捂着鼻子，牙齿打战。
身边的几个衙差也觉得浑身发冷。
“这是……”孙老爷真想立刻回家睡觉去。
棺材里躺着的，是两具尸体。
但说是“两具尸体”，却很不准确。首先，这尸体不足“两具”，因为他们都没了脑袋；其次……这两具尸体浑身上下都没了皮肉，只剩下骨架，以及骨架里的脏器……
恶臭熏天，孙老爷实在忍不住，跑到一边吐了出来。
……
次日，正月初三，清晨。
老仵作——现在叫验尸官，但是孙大人还是叫他仵作——看着尸骨，皱起了眉头，沉默不语。
孙老爷很是紧张，生怕打扰了仵作思考。
约莫半个时辰后，仵作开口了。“哎……”
“怎么了？吴头儿。是不是查不出死因？”
仵作摇头，“那倒不是，死因嘛，一眼就看得出，其中一个是中毒而亡。”
“那吴头儿你刚才在想什么？”
“只是想今天下午手气也太背了，输了整整十两银子。”
“……滚出去！”
“大人，先别急啊。这中毒是中毒，说道却很多。”
“嗯？本官现在对你很不信任！”
“大人听我一言。这边的尸骨，有发黑的印迹，这是明显的中毒之兆。看喉管这块，可以得知死者生前是服毒而亡。毒性很强，体内的脏器被感染，发黑发臭了。但这毒性奇特，只伤内脏。”
“这是什么意思？”
“回大人。例如蛇毒，一般是感染血液，死者若是死于蛇毒，则全身上下都沾满了毒性，此时若有野狗咬上中毒者的肉，也是要毒死的。但这位爷中的毒却不同，内部有毒而皮肉无毒。”
“爷？你知道这是个男人？”
“大人，这很简单。两具尸骨，都没什么皮肉，但是脏器保存完好。咱们都知道，男女生育之处不同，相对的，体内对应的脏器也不同。大人你仔细看这里……”
“我不看！”孙老爷为防再次呕吐，拒绝仔细参观。
“好吧，那大人就听我说吧。这两具尸骨，从脏器判断，一男一女。男的是中毒而死，女的死因虽不敢断定，但看喉管痕迹，推测可能是上吊而死。”
“能看出这两人年纪大小吗？”
“是。虽不十分精准，这男尸生前该有二十七八、女尸生前该有十八九岁。”
“能看出两人死亡的日期吗？”
“这个……若是皮肉还在，就能推断出来。如今这个样子，实在为难。不过看脏器的腐烂程度，可以推测，女子比男子先死。”
“先死？先死多久？”
“多则十来天，少则四五天。”
“这……倒奇怪了。”孙老爷疑惑不解，又问：“那你再看，尸体的皮肉，为何消失不见啊？”
仵作答道：“骨架上还残留些许皮肉，从痕迹来看，应该是野兽撕咬所致。”
“你是说，狼或者狗之类的？”
“家犬野性不强，一般遇到贼，咬死咬伤便罢，不会刻意去咬食人肉。狼倒是有可能，不过西河口这么些年了，也没听说过有狼。”
“若是有些大户人家，家里真的养着这种吃人的恶犬呢？”
“那就另当别论。”
……
遣走了仵作，孙老爷回到书房，将情况告知了丁文书与柳小姐。
“这么说的话，那具男尸，多半就是王有治了。”丁文书道。
孙老爷认同这点，“正是。王有治也正好是二十七八的年纪。”
丁文书道：“不过只有骨架内脏，实在没有完全的把握。那具女尸，恐怕也只能推测是王家小姐。”
柳小姐问道：“伯伯，尸体挖出来后，棺材盖好又埋回去了吗？”
“当然，为了不打草惊蛇。”
“那派人在坟地周围守着了吗？”
“这个……”孙老爷没明白，“尸体既已挖出，何必还要人守着？”
柳小姐浅浅一笑，“伯伯大意了。王家人心里有鬼，必会怕你挖尸。有这一层担心，他肯定会让人去时不时查看坟地。若是真有人去，我们便能抓个现行，然后顺藤摸瓜问个明白。”
“此话有理！我立刻派人……”
柳小姐摇头笑道：“那便不必了。已经过了一天，估计王家是早就知道了。”
“这个……已经埋好，王家怎会知道？”

第十六章：姊妹（十）
丁文书答道：“土地翻新，王家是看得出的。而且不仅王家已经知道，就连街上的百姓都议论纷纷了。恐怕是衙门口的差人走漏了风声吧，我今天早上在街上走着，听乡亲议论，说王家好端端把闺女下葬，却凭空多出一具尸体，一定是作恶多端，遭了报应。”
孙老爷也哭笑不得，“我那天从王家回来，就听说这些闲话了。他们楞说这个出嫁的女子不是王家的女儿，只是王家小姐死了之后，魂魄附身在了这个女子身上，执意要了却心愿出嫁，所以才勉强办了婚礼。你们说可笑不可笑？”
柳小姐道：“民间传闻，大都如此，越传越离奇。不过有一点暂且可以放心，因为听街上的传言，似乎只知道棺材里多出一具尸首，不知道尸体的具体模样。”
丁文书道：“衙门差人再多嘴，也还知道轻重。尸体模样奇特，肯定与案情相关，万一传出去，阻扰了破案，责任可大得很。”
柳小姐道：“这件事尤为要紧，伯伯可召集差人，让他们切不可再外传，否则我担心……不过，开棺之事既然已经被王家知晓了，伯伯也不必担忧，只管盯着王家。王家知道我们开过棺，一定惧怕，要防止他们逃跑。”
“此言极是！”孙老爷醒悟道，“要不，干脆还是把王云贵抓过来审问？他埋下去的棺材，出了这种事，看他怎么说。”
丁文书劝阻说：“大人，这是下策。王家知道我们开棺了，一定已经想好了千万种借口。我们又没有证据证明是他杀的人，他只需说自己一概不知，我们便不能治他的罪。”
孙老爷跺脚骂街，“证据证据！这他娘的，怎么什么都要讲证据！”
柳小姐道：“为了查明真相，也只有暂时忍耐。说起来，我倒有件事，非办不可。不过交给旁人，我倒不放心。不如我就亲自去办吧。”
丁文书不解，“什么事这么要紧？”
柳小姐笑道：“要紧是不假。但也不着急，过几日再做不迟，毕竟只是猜测，因为林二文报案时说的话里有些意味……对了，林二文这几天都没离开吧？他应该还没回自己家。若是有空，不如去查查他家。他的话，也有问题。”
丁文书道：“那倒是。我这几天只顾着王家，却忘了查他的事了。”
经过这几天的查案，孙老爷对丁文书与柳小姐极为佩服，当下点头称是，“那事不宜迟，我们这便去吧。”
……
王老爷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旁的王夫人哭哭啼啼。
“别哭了！”
“呜呜……这都怪你们……”王夫人泣不成声。
王老爷坐了下来。“事已至此，便只能圆谎了。”
“……圆谎？”
“哼。其实我早料到有这么一天，早有防备。王有治之死既然让他们查出来了，便只能把事先想好的话往外传了……”
“这……能行吗？”
“怎么不行！我还不信了，他能查到天边去！”
……
林二文的家中，家徒四壁。全部的财产，似乎都装在床下的一个箱子里。
众人翻开箱子，发现了一颗已经发臭的头颅。
从那罪恶的嘴脸来看，毫无疑问便是王有治了。
柳小姐捏着鼻子，说道：“为黄（防）万一，伯伯里（你）让仵作夜（验）证一下，看是否与那具尸骨疲敝（匹配）？”
孙老爷也捏着鼻子，答道：“认识（正是）。”
……
【她又上路了。】
【同样的路，不一样的人。】
【临走的时候，他看都不看她一眼。】
【她不禁想起了另一个男人。】
【那个男孩……怕是也长大了，成了一个男人。】
【他会这样对自己吗？】
【对，差点忘了。还有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知道了很多。】
【那个男人，不能让他继续存在……】
……
次日清晨，验尸结果出来了：头颅与男尸是一套。
与此同时，因为在林家发现了头颅，林二文被紧急抓捕。
柳小姐因为昨日闻了尸臭，号称要去西河口呼吸新鲜空气，拉着丁文书走了，说是下午再来衙门。孙老爷心里没底，不敢擅自升堂，便将林二文暂时收押，等候二人回来再审。
直到傍晚时分，柳小姐才与丁文书踏青归来。得知消息后，两人暂时放着林二文没管，与孙老爷再度商议。
“既然王有治确实已死，那下午我们听到的消息，便是王家胡说了。”
孙老爷下午没出门，很纳闷，“什么消息？”
柳小姐端坐，喝了口茶，“伯伯有所不知。下午我拉着文书，让他带我去西河口四处转了转，遇到了周婶儿。”
丁文书补充说明，“周婶儿是我的一位邻居。她常年在王家帮工的。”
柳小姐继续道：“周婶儿说，王老爷告知众人，说管家王有治不守家规，私下与家中丫鬟私通。前几天两人准备偷些钱财私奔，不料起了冲突，那丫鬟杀了王有治逃跑了。王家人为了脸面，没去报官，便私下将尸体处理了。”
孙老爷气得“哼”了一声，“这个王云贵，真是撒起谎来不脸红。多半是知道我们开了棺，便找起借口来了。”
柳小姐道：“正是。他这一手，正是防着伯伯将来公堂之上询问他。”
话音刚落，外面有人来报，说王家送来书信一封。
拆开书信，里面所言，果然和柳小姐猜测无二。
信中说道：“老朽万死，未能及时报官，妨碍了孙大人查案。只因顾及脸面，不敢张扬，只能擅自处理尸体。现尸体与小女尸身同葬于棺内，大人尽可开棺一验，方知老朽清白云云。”
“这个王云贵！”孙老爷一拍桌案，“气死我了！他明知我们早已开棺，还装着一副不知情的样子，让我去开棺验尸！简直是将我一军，让我很被动嘛！”
柳小姐笑道：“伯伯莫要生气。他王家千算万算，还是差了一着。”
孙老爷眼睛一亮，“哦？怎么？”
丁文书道：“这便是我们早上一定要保守尸体秘密的原因。您看，王云贵也并不知道尸身的真实模样。他若是知道尸体没有皮肉，也没有人头，怎敢写这封信？他既不知情，说明并未参与处理尸体。没有参与此事，却知道棺材里有两具尸体，至少说明他与处理尸体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孙老爷再次发挥急性子本色，“那不如我现在就抓他来查问？”

第十七章：姊妹（十一）
柳小姐道：“不急。现在抓他，怕他随便抓个替罪羊了事。这桩案子想要查个水落石出，非要让他百口莫辩不可。我上午说的那件事，也是时候去办了。”
丁文书道：“我下午在路上一直问你，你就是不肯说。到底你要去办什么事？”
柳小姐还是卖关子，说道：“我自然有我的主张。倒是你，待会伯伯审问林二文，万一有疏漏的地方，你着问明白。”
丁文书点头，“这个你放心。”
柳小姐嗔道：“我偏不放心你。我问你，明天明明有件要紧事，你为何一直没有反应过来？”
丁文书一愣，“要紧事？我怎么不知道？”
柳小姐白他一眼，“亏我还在路上问起你，你却只想着人头的事，对别的全然不知。不说了。伯伯，我陪伯母与老太太说会话去。”
柳小姐走后，孙老爷问道：“柳姑娘下午问你什么来着？”
丁文书道：“就是问些西河口的风土人情、婚丧之礼的。啊！”他突然反应过来，连忙问道：“大人，今天是什么日子？”
孙老爷被他一吓，险些忘了，“这个……今天是……正月初四吧。”
丁文书连连拍起脑门，“难怪难怪。果然是个重要日子！”
孙老爷问：“怎么回事？”
丁文书道：“今天是王小姐回娘家省亲的日子！”
……
林二文被抓的时候，还在屋子里与书棋聊天。
说是聊天，其实是林二文一个人吹牛。内容无非是“老子当年也是闯荡江湖多少年的角色，夜里采过花，白天做过贼等等”，书棋压根不信，又拿出他偷肉趣事嘲笑他，让他很是尴尬。但尴尬之余，也免不了说句“即使被打了，老子也是天不怕地不怕，毫无畏惧之色”，书棋吐舌头说他不羞，既然天不怕地不怕，怎么在自己这里躲避了好多天。最终结果是林二文牛皮吹破，无地自容。
正在这个时候，官差破门而入，一脸迷茫的林二文被架着到了衙门。
升堂，孙老爷拿出清朝时候的官服，穿戴起来。这一点是他一直坚持的，虽然大清朝已经倒了，但他做清朝的官儿做了好多年，没有这一套官服，总感觉自己不像个官。若不是丁文书阻拦，他还想让差人们分列左右，高呼“威武”。
“啪！”随着惊堂木响，孙老爷官威突然附体。丁文书站在堂下一侧听审，扮起了“师爷”的身份，彷佛回到了封建时代。
“堂下跪着的是谁？报上姓名！”
林二文原以为是王有治被抓拿归案，让他来当证人，可看老爷脸色，却又不像。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好跟随老爷问话，如实回答。
“小人林二文。”
“本地乡绅王云贵家有个家丁也叫林二文，就是你么？”
“是。”
“王家后墙外有间屋子，是不是你的房子啊？”
“是。”
“哼！”孙老爷问道，“昨日本官在你屋子里搜出人头一颗！你作何解释？！”
“啊！”林二文吓傻了，万没想到是剧情走向如此诡异，顿时坐倒在地。
“给我跪好了！”
“是……”林二文畏畏缩缩，好不容易调整好跪姿。“回大人，小人不知……”
“不知？前些日子，你来衙门报官，说是有人杀害王家小姐。当时你要告的是谁？”
“小人……告的是……王家管家，王有治。”
“你说你当天撞破了王有治杀人，害怕被王有治报复，于是躲了起来，可有此事？”
“有……”
“哼！本官便告诉你！在你家里发现的人头，正是王有治的脑袋！莫不是你因怕生恨，先下手为强，杀害了王有治？！”
“啊！”剧情走势跌宕起伏，林二文再次吓得趴下。
不过这次没等孙老爷命令他跪好，他主动调整姿势，还跪着朝前爬了几步，一边磕头，一边连呼“冤枉”。
孙老爷一听“冤枉”两字，差点没忍住要打。这也不能怪他，因为当官几十年，每次审案，但凡堂下有人叫冤枉，下一步都是“还敢狡辩，给我打”，形成了条件反射。好在丁文书使眼色，才让他冷静下来。
“你说你冤枉，本官倒要听听你怎么个冤枉法。如实招来！”
“小人……小人……”林二文不知从何说起。
“丁师爷！”孙老爷叫习惯了，顺口把丁文书称为了师爷。
丁文书也只有应道：“在。”
“你来问话。”既然不能打，孙老爷实在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便推给了丁文书。
“是。”
丁文书转身，朝着林二文问道：“林二文，本月初一，你来报案，说王有治杀人。当时你说的话，是真是假？”
“是……真的。”
“你说王有治与王家的丫鬟私通，那丫鬟是谁？”
“这个……小人只听到声音，不知道是谁。”
“你确定王家小姐是腊月二十八的晚上死的吗？”
“小人……确定……”
“你说在腊月二十四就知道了王有治杀人的计划，怎么不早来报案？偏要等到王有治杀死了王家小姐，才来报案？”
“小人……一开始不敢得罪王有治……后来被他发现了，怕他连我也杀了，这才来报官……”
“你说腊月二十八的晚上，因为被王有治发现了，于是仓促逃命。路上被米铺伙计叫住，才躲了起来，是吗？”
“……是。”
“来人，传米铺伙计。”
“啊。”林二文突然陷入了绝望。
……
小书棋显得很慌张，脑袋后的小辫子也随着牙关打颤而抖动不已。粉扑扑的小脸僵硬得不知怎么变换表情，眼睛睁着，透出一股惧怕。
来到堂前，见林二文跪着，他也顺势跪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丁文书问书棋。
“书……书棋……”
“在米铺当伙计？”
“是……”
“你旁边这个人，认识吗？”
“他叫二狗……不，林二文……”
“他说这几天都在你家里避难，是吗？”
“是……”
“他怎么会想到在你那里避难呢？”
“因为……因为腊月二十八那天晚上，我碰到了他……”
“腊月二十八晚上？确定是那天吗？”
“是……”
“你是在哪里遇到他的？”
“是在……”书棋欲言又止，看了看林二文。林二文一个劲朝他眨眼。
孙老爷明察秋毫，再拍惊堂木！“不许眉来眼去！”
丁文书道：“实话实说。否则你就是共犯，要坐牢的。”
“坐牢”一词实在可怕，把十二岁的小书棋吓得差点哭出来，好一会儿才忍住眼泪，瘪着小嘴，老实交代，“我是在……是在他家屋外的竹林里看到他的……”
林二文一声叹息。
丁文书不依不饶，“你看到他的时候，他在干嘛？”
“他在……他昏倒在地上，脑袋后面在……在流血……”
孙老爷大喜，指着林二文大喝道：“好你个林二文！看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林二文彻底服气，埋着头，半天吐出一句：“我招……”

第十八章：闺香（三）
林二文的第二个故事：
林二文撒谎了吗？确实撒谎了。
腊月二十四那晚，他听过了评书回家，并没有在屋里听到什么男女窃窃私语要谋杀王家小姐的对话。相反，那晚他没有着急进屋。
走到屋前的时候，他照旧看了看王家的宅子，又看了看自己的小屋，生出许多感慨。
平心而论，因为王老爷没有强拆自己的屋子，还用他做了家丁，林二文对王家还是感恩戴德的，恨不得跪下来认王老爷当爹。只可惜王老爷虽然膝下无子，却是绝对看不上林二文的，没过几年，便与邻县的一户富裕人家结了亲，定下了女儿的婚事。
正因为没有儿子，所以王老爷的千金绝对是掌上明珠。所谓明珠，那就不是可以随便供人观赏的。像林二文这类的家丁，根本见不到王家的女眷，更别说深居闺中几乎不出门的王小姐了。
然而林二文有幸，小时候曾见过王小姐一面。
那时候的林二文，才七八岁，因为自己家的屋子太小，对隔壁王家的大宅子极其羡慕，便站在院子外面朝楼上看，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住上这样高的房子啊。这个时候，同样是个孩子的王小姐正巧打开窗户，朝下面看过来。林二文呆住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便裂开嘴笑了起来。小姑娘见他笑了，也对着他笑起来。两人傻傻地互相笑了一番，直到小姐屋里传来王老爷的声音，吓得小姑娘立刻缩回头，关了窗户。
自那之后，林二文便一直记挂着王小姐，心想，不知道王小姐还记得自己否？
有一日实在挂念得紧，便琢磨自己不如到小姐的闺楼之下，若是被小姐开窗看到，说不定……
心动不如行动，林二文便趁着没人察觉，一路摸索到了小姐闺楼之下。只可惜在那里站了许久，小姐都未开窗，反而是自己站累了打了个哈欠，惊动了楼上的小姐。
王小姐没开窗，却开了口。只听娇滴滴的一声：“阿翠，你倒听听，这楼下是不是有贼？”
丫鬟小翠答道：“小姐莫怕，宅子这么大，怎么会有贼？兴许是家里养的狗吧。”
林二文莫名其妙再次被骂，自觉没趣，便离开了。
临走时候王小姐好礼大奉送，又送了他耳朵一句软软的话：“那便好。你也知道，我晚上睡得死，若是进了贼，我听不到，那就不好了。”随后没了声音。
这便是林二文与王小姐的第二件故事。只因听了王小姐的声音，念想再没断过，可惜胆子实在太小，之后再也不敢造次。
直到今晚。
林二文正准备进屋，却听到屋子后面的竹林里传来一阵调笑声。
“讨厌……”女人的笑声。
“乖，听话……”男人的喘气声。
林二文全身的神经都瞬间绷紧了，他没有进门，悄悄绕到了屋后。
趁着月色，他看到两具身子缠在一处。
这是他这辈子保持不眨眼时间最长的一次。
月亮还挺有廉耻感，躲进了云彩里。没一会儿，下面好戏结束，奸夫已经开始穿衣服，月亮便又出来了。
林二文一直没敢动，等到那两人从另一处离开了竹林，他才大口大口喘气。
此时他若也转身回家，可能也就没什么事了，只可惜他扭头又看了一眼隔壁的王家。
高墙内，那二楼的屋子，便是王小姐的闺房。
那句话又回响在了脑海里：我晚上睡得死，若是进了贼，我听不到，那就不好了。
随后是这句：茶都凉了，如何能忍？
是啊，如何能忍？
林二文颤抖着，喃喃道，如何能忍……如何能忍……
他走到了墙下。
对于一个没有爹娘管的孩子来说，爬树是生存必备技能之一，触类旁通，爬墙也就轻松学会了。
他来到了窗子口，先附耳听了听里面的动静。
里面没有动静，反倒是他把脑袋贴过去，闻到了这闺房内传出的丝丝芳香……
生存技能之二是开窗户。
拉开窗户，他看到了房间里的美景。
王小姐躺在，蚊帐是挂起来的，月光微微照来，使她显得极为恬静，白净的脸蛋吹弹可破。那一床白色的被子紧紧覆着她的身子，被子上的绣花干净而纯美。
他做贼心虚，朝屋子四周看了看。屋子里一张桌子，几张凳子，一扇小屏风，一盏灭了的灯，灯布上绣着山水。
屋里并没有香料，这屋里的香味，一定便是书里常说的女人自身的香气了。
这就是闺房啊……他的心跳越来越快。我在闺房里……
他轻轻跳入闺房，看了看王小姐，果然睡着了，没有惊醒她。
关上一面窗户，留下一面供紧急情况下逃跑用。然后他蹑手蹑脚来到了床前。
仔细看着如此近距离的王小姐，林二文露出一股笑意，然后又眯了眯眼睛，咽了咽口水，之后脸上又浮现一股怒气。
“敢说我是贼？敢说我是狗？！哼，今天我誓报此仇！”
瞎子那句话再次钻进脑海：好贼人，你纳命来！
他轻轻撩开她的被子，看到她穿着的身子。那上绣的是一朵莲花。香气更盛，他迫不及待把手伸进了之下。如果他还有点耐心，应该先，可惜他并没有这样的耐心，也缺乏解的技术。他的脑子开始迷糊，彷佛回到了幼年，回到了嗷嗷待哺的年纪。他的口里变得干燥难耐，忍不住又咽了下口水。
他将嘴凑到了她的嘴边，一个深呼吸，那股香气窜进了他的鼻孔。这让他想起那次偷肉的经历，那个时候的，和这个时候的，一样让他紧张而兴奋。于是他啃了下去，开始她嘴里的可口芳香……
香气愈发浓烈，渴望也愈加强烈。他了她的亵裤，然后了自己的衣裤，与她相见……
他已经完全恍惚，全身的血液涌到头顶，朦胧间，瞎子似乎站在了自己面前，朗声对他说起了书中精彩之处……
那将军战袍盔甲，喝道：好贼人，吾便与你相战！说罢两人战至一处。将军抽出坚硬不可方物的利剑，手握剑柄，急急欲刺敌方，只可惜敌方护住要害，一时间毫无破绽，并无空当。再战几个回合，敌方一个松懈，却让将军逮住了良机！好贼人，你也有今日！此时不攻，更待何时？！
只见将军提剑一刺！
这一剑，正好刺入敌方体内！
他闭上了眼睛……瞎子说将军在此之前应该卖个破绽可是既然已经发生了便没法改变就像自己的父母的死亡以及兄长的离开他或许死了或许没死不过这一切都跟自己没有了关系眼前的这个女人已经是自己的了或许说自己成了她的人没关系没关系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会死吗没关系没关系白刀子变成了红刀子了吧血溅黄沙我会死吗没关系就像每天晚上都会有月亮一样一切都是躲不过的只有香气只有香气能够让我沉浸其中……
……
将军作战完毕，穿戴好盔甲战袍，看了看躺着的敌人。这是我的战功！将军心满意足。
他将她的亵裤穿好，合上被子。月光依然，屋内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他翻窗而出。
这一晚，林二文睡得挺香，他觉得累……

第十九章：闺香（四）
第二天，腊月廿五。醒来的时候，已经不是累了，而是怕，怕得要死的怕。
他像丢了魂一样，坐在床沿，等着王家的人来抓他。
王家来人了，只有一个人。王家的管家，王有治。
“二文！”王有治不客气地一叫，满脸不耐烦的神色。
“啊，”林二文一个机灵，“爷。您来了。”
“你小子今天怎么了？这都什么时候了？还不上家来做事？不想吃饭了？！”
“啊，是。不！不是。想吃饭。”他还是胆颤。
“想吃饭就行……”王有治看了看他，“看你小子这面色，是不是病了？”
“啊，是，有点头晕……”
“病了嘛……嗯……别的时候还行，准你个假。今天可不行。”王有治说道：“府里今天有事，人手不够，还非得辛苦你一趟！”
“啊？府里……有事……”
“怎么？你忘了？头月不刚跟你说过吗，小姐她大年初一就要出嫁了，这不得准备嫁妆吗？今天必须得准备齐了。但是还缺点东西，得让你跑一趟。”
“哦，哦。小姐嫁人……”
“对。今天早上还和老爷夫人哭成一片呢，多半是舍不得家里。哎，女人都这样。总之你尽快，咱们这些下人，遇到家里这些大事，千万不能出差错！”
“是，是。”
“行，我这里有个单子，你照着单子买，记我的名字，过几天我去结账。”
“好。”
说完这些，王有治便走了。
林二文心里嘀咕起来，王小姐准是今早起床发现自己还未出嫁便被人玷污，心中悲苦，但是碍于面子又不敢说出来，所以才对老爷夫人哭泣，没想到被误解为恋家……这么说起来的话，自己这事多半不会暴露……
如果小姐不说这事……是不是代表着自己还能……
再或许……她愿意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私奔？也算是个办法……
不过眼下还是把王有治交代的事情办好。
东西买好，回到王宅。跟王有治汇报一声，他又走了出来。
他想趁现在再去阁楼闺房里，和小姐聊聊，也许真能一切如愿也说不定。
但是光天化日下，他总觉得害怕。
不如晚上吧。
破天荒他晚上没有去茶馆听书，而是一直呆在屋里，等着天黑。
月光下，将军再次站在了敌人的面前。
敌人还是和昨天一样，躺在。
被子和昨天一样，和昨天一样，亵裤和昨天一样。
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发生的事情也和昨天一样。
安全感慢慢从他心中复苏，他爱上了这间房间，爱上了这房内越来越让他欣喜的浓烈的闺香。
但是他感觉的她似乎并没有睡着。她的身体因为紧张而僵直了，她不敢说话，甚至不敢抽泣，生怕他发现其实自己早已醒了。
这让他陷入更的兴奋。他琢磨着，要不要现在说说私奔的计划呢？不，这不合适。不管是出于尊重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都不应该说话，就这样吧，就这样吧，虽然她憋着不吭声，也始终没有配合他的动作，但是他已经很快乐了。她的颈间的幽香让他沉迷，他离不开了……
将军战罢，临走了，说道：明天我再来。
几晚下来，小姐始终没有吭声，他也不再提私奔的话。他知道，私奔什么的始终只是一个梦。他每晚都能感觉到她已经彻底碎掉的冰冷的心。这些遵从三从四德的女人，失去了最宝贵的东西，无疑是被判了死刑。她既然心已死，私奔便只能是个笑话。过几天出嫁之后，她会怎么样呢？被人发现这个秘密？然后寻死？上吊或者投河？不过这都跟他没什么关系，他只沉醉于现在。
腊月廿八这天，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山坡，在一片金黄的光影中，林二文迫不及待爬上了阁楼，进了房。
他提鼻子一嗅，好香。从未如此香过。
小姐依然卧在床榻。他三两步走上前，正准备撩开被子。
“小姐，我……”他想说几句。
正在这时，门外响起了上楼声。
他一紧张，四下一张望，没办法，赶紧缩进了床下。
来人并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进来了。听脚步声音，是两个人。
这两人来到屋内，就坐在了桌前的凳子上。许久没有说话。
“老爷……”夫人答道，“您说，怎么办呢？”
这是老爷和夫人！林二文心中一惊。
“诶……怎么办？你问我，我问谁去。”老爷很是无奈。
“可是，事情已经这样了……当初你跟有治说，先放着，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可是这日子一天一天要到了，咱们总得交出人去啊。”
“是……当初我合计着，狸猫换太子，让人顶替，又怕让人瞧出来……”
“你是说……”
“嘘……”
“明天就来要人了……我们要真的交不出……怎么办？”
“哎……也怪我，家里现如今也没什么钱了，换成那几年，我又怎会看上他那点聘礼……”
“老爷，要我说……不管如何，这孩子……已经去了好几天了……还是应该先埋了吧……”
“也是……”老爷咳嗽一声，“咳咳……始终不能这样放着，这屋子是一天比一天臭，迟早让人觉察出来……”
他躺在床下，额头渗出了冷汗。
他又想起那次去酒家偷菜，却闻着味跑到了茅房。他知道自己的鼻子有问题，不辨香臭。
他感到一阵又一阵的眩晕，再也听不到老爷夫人说了些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
这闺房里再次恢复了安静。
香气弥漫，他似乎听到传出声音来：“你来呀……”
……
林二文昏倒在屋里。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有人将他从床底拖了出来。
他闭着眼，昏昏沉沉地，似乎听到有人讲话。
“怎么他会在这里？”男人的声音。
“你倒好，害死她后，便再不来看管了。连屋里进了人都不知道，天晓得他在这屋里呆了多久！”女人的声音。
“闭嘴！我害死她？要不是你……”男人怒骂道。
“哼。我是无所谓，大不了一拍两散，我这就去报官。”
“你敢！”
“啊，他醒了！”女人惊讶道，因为怕被看到，赶紧躲在了屏风后面。
林二文摇摇晃晃站起身来。
站在林二文面前的，是王家管家——王有治。
虽然脑袋昏沉，但刚才的话，他却全部听在了耳里。
“你……奸杀了小姐……”林二文指着王有治，说出了最不该说的一句话。
王有治瞪大了双眼，怒目横视，“好小子，你听到了！那就留不得你了！”
一拳打来。把刚刚起身还没站稳的林二文给打了个踉跄，身子往后一退，直接从窗口摔了出去。
耳边传来那女子着急的声音：“你怎么……”
接着，那女子走到窗边，朝下看去。
中的林二文又想起七八岁那年，王家小姐在窗口对着自己笑。
“轰！”血从后脑勺流出。
是她，是她在看着我……你们看，她还对我笑呢……
林二文也笑了。
眩晕中，不知道又过了多久，耳边传来一个孩子的声音：“二狗子？你怎么了？！”闺香的故事，也就是林二文的故事，就到这里告一段落了。至于王家小姐的故事，则还在继续。

第二十章：姊妹（十二）
林二文的故事讲完了。丁文书与孙老爷大气也不敢出。
因为故事涉嫌淫秽，丁文书早早让书棋退堂回家了——林二文既然要交代，留着他在这里也没什么用了。
许久，孙老爷长出一口气，说了一句：“好你个林二文，你的鼻子，连狗都不如勒。”
林二文不敢说话，始终垂着头。
孙老爷又问丁文书，“那个……文书啊……他这个事，你看有没有什么疑问啊？”
丁文书想了想，摇头，“怕是……没有。”
确实没有。按林二文的说法，王小姐在腊月二十四那天晚上，已经死了。这也验证了仵作关于“女尸比男尸早死许多天”的论断。整个案子里，就死了两个人，一个王有治，一个王家小姐。王家小姐是被王有治奸杀，那王有治是被谁杀死的呢？
但孙老爷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文书，你看，这个林二狗，是个什么罪？”
“这个……”丁文书为难了。一是他没有通读民国律法，二是印象里侮辱尸体并不成其为罪。妇女？不对。私闯民宅？也不对，他就是王家的家丁啊，只不过是翻墙进去的。想来想去，只能说一句：“应该……没罪吧……”
可不嘛，这林二文不仅没罪，还是个受害者——被王有治谋杀未遂。
“啊？”孙老爷很不满意。好不容易抓个嫌疑犯，怎么又没罪了？这不禁让他想起自己当年在晋城审的糊涂案，抓了个人，最后证明没罪。往事历历在目，令人心寒。
可没罪就是没罪，最终也只能让林二文回家。
林二文还拒绝回家，因为家里搜出过人脑袋，他怕。但丁文书强制让他回自己家，绝不能去书棋住处——怕他报复书棋。
最终林二文战战兢兢，离开了衙门。
送走了林二文，孙老爷与丁文书来到后院书房，将柳小姐叫来，告知了刚才的故事。
和两个大男人不同，柳小姐并不感到十分恶心，很是平和地接受了。这大概与她出身练武世家有关。
柳小姐沉思一番，说道：“既然这些事已经捋清，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丁文书接道：“王有治是被谁害死的。”
柳小姐点头道：“关于死亡的时间。府里的家丁说过，腊月二十九开始，便再没有见过王有治。”
丁文书道：“所以他极有可能是腊月二十八晚上死的。”
柳小姐道：“腊月二十八的晚上，在王家小姐的闺房里，除了王小姐的尸体，还有三个人。”
丁文书道：“林二文、王有治，还有一个女人。”
孙老爷插话道：“王云贵在信里说，王有治是因为和姘头闹了冲突，被那个姘头杀害。难不成，那个女人就是和王有治私通的丫鬟？”
柳小姐道：“有可能。”
丁文书道：“这女人杀了王有治，然后害怕事情暴露，便逃跑了？”
孙老爷颔首，“这样就说得通了。”
柳小姐却不同意，“不对。如果她也跑了，那就少了一个人。”
丁文书问：“少了谁？”
柳小姐看他一眼，道：“之前咱们说过，王老爷不知道尸体的真实情况，所以他不是处理尸体的那个人。现在林二文排除了嫌疑，丫鬟也跑了。屋子里的两具尸体，谁来处理？”
一席话，让丁文书与孙老爷无言以对。
“难道……她没跑？”柳小姐蹙着眉头，自问。
丁文书道：“她没跑？难道是她处理了尸体？一个丫鬟，去买棺材，然后把两具尸体放在一起？整个过程中，王老爷都对她如此信任？关键是尸体的模样。她为何要把尸体的脑袋都切下来，还剐干净了皮肉？”
说了一圈，三人都没想明白，只能作罢。
……
【男人见了她，很是欢喜。她也笑着与他说话。】
【“你果然没有……”】
【她果然没有……】
【好久没这样了？她与人亲热地说话。】
【她笑得如此温暖。】
【他试着牵她的手。她便让他牵着。】
【夜，是那么冰冷，这林子也是。】
【刀子也是。】
【“嗤！”】
【血飞溅出来的时候，男人的笑容还没停下来。她的笑容也是。】
【刺！刺！刺！】
【男人没有发出声音，就闭上了眼。】
【她又饿了。】
……
正月初五清晨，福灵酒家。
胡掌柜正忙着，突然来了客人。
“里面请……您……”
见来的是位妇人，胡掌柜吃了一惊。看穿着打扮，可不是西河口的姑娘。和寻常妇人不同，眼前的这位，周身透出一股子豪爽气色，倒有几分男儿风采。最近确实听说西河口来个什么“摩登女郎”，但从没见过，难道就是这位？不过，胡掌柜至今不知道什么叫“摩登女郎”。
“胡掌柜。打扰了。”
“您客气。您有什么吩咐？”居然知道自己姓胡？
“打搅胡掌柜，不过是想问问一些事。”
“哦？不知想问什么事？”
“旧事。”
“旧事？”胡掌柜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了。
“正是，都是些旧事。”女子笑了笑，“比如，王云富离开西河口后，搬去了哪里？”
胡掌柜的汗冒了出来。
……
从胡掌柜那里出来，柳小姐径直去了衙门。
到衙门后发现，原本只有孙老爷和丁文书在的书房里，现在多了一个孩子。孩子畏畏缩缩站在房一旁，一脸紧张。
孙老爷见柳小姐来了，忙道：“柳姑娘，大事不好。”
“伯伯何事慌张？”柳小姐问。
丁文书一指那孩子，道：“这是米铺的伙计，书棋。就是昨天晚上来帮忙作证的那位。”
书棋低着头，眼光轻轻偷看了柳小姐一眼。
见孩子脏兮兮的小脸，明显是刚刚哭过。柳小姐心下不忍，摸了摸他的小脑瓜。
“你就是书棋啊？”
书棋不敢答话。
孙老爷道：“你不要怕。这是丁先生的夫人，姓柳。”
书棋方才怯怯答道：“是，柳婶婶好。”
柳小姐一脸微笑，“乖，叫姐姐。”
书棋点点头，“是，婶婶。”
柳小姐当即断言：“这是个傻孩子。”
丁文书无奈一笑，摇摇头，“他一早来报案，说林二文死了。”
柳小姐一蹙眉，“死了？怎么回事？在哪里发现的？”
书棋答道：“我今天去……河西的树林里……看到二狗子躺在那里……”说着话，他的小身板打着颤，显然是怕极了。

第二十一章：姊妹（十三）
也该书棋倒霉，连续两次遇到林二文，林二文都躺在地上，一副死了的模样。
有了前次经验，书棋壮着胆子，去叫林二文。走近了才发现林二文是真的死了，吓得他坐倒在地哇哇大哭，好半天才站起身，一边哭一边朝衙门跑。
柳小姐叹口气，“今天我去打听过了，王家小姐一大早便离开了西河口回了婆家，似乎没什么异常。我原想让林二文去……谁知他会……哎，这可不好办了……”
丁文书道：“还有更不好办的。这孩子因为昨天晚上被我们叫到衙门来，外面都传谣说他卷进了官司。米铺掌柜骂他是扫把星，把他踢出门了。他昨天夜里没地方住，在桥洞下住了一晚，早上起来也没地方去，瞎逛，逛到了河西林子里。他现在是一个人，家里父母也早死了，没有去处。”
书棋见提起自己遭遇，眼圈又红了起来。
柳小姐捏捏他的小脸，说道：“快去求求孙大人，让他招你当个衙差。”
孙老爷当即摆手：“乱来乱来。一个小孩子家家，怎么能做衙差。”
书棋只好看着丁文书。
丁文书瞪了柳小姐一眼，“我可没工夫照顾小孩。”
柳小姐无奈叹气道：“我倒有工夫。这不正要出趟远门，身边缺个人照顾。小孩，你会煮饭做菜吗？”
书棋连忙点头。
柳小姐一笑，刮了刮他的小鼻梁，“合格，跟姐姐走！”
书棋“嗯”了一声，破涕为笑，“是，婶婶。”
柳小姐的拳头捏得更紧了一些。
……
林二文的尸体很快被抬了回来。
仵作及时赶到，验尸结果证明是被利刃刺杀。尸体表面有和之前一样的撕咬痕迹，不过这次不同以往的一点，是尸体上只掉了几块肉，相比起棺材里白晃晃的两具白骨，实在是好得多了。
风声再一次走漏，谣言也再一次兴起。
西河口的人们开始害怕起来，先是王家棺材里出现两具尸体，然后林二文又莫名其妙死在荒郊野外，据说身上还被狼啃过。
诅咒！一定是诅咒！有高明人一下子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于是整个西河口陷入一片惊慌。
……
【她变了吗？】
【和以前不一样了吗？】
【为什么？为什么要用这种眼神看着她？】
【不，不要这样的眼神，不要再看到这样的眼神！】
【然后，她如愿了。】
【她又笑了。】
……
孙老爷这几日没有理会西河口百姓的骚动，只是派人死盯着王家。
王家似乎没什么动静，进进出出的人都是几位家丁。偶尔王老爷出门去茶馆喝茶听书，也没有要逃跑的意思。
这一天，是正月初八。
孙老爷很着急，一直担心柳小姐的安危。
“文书，那柳姑娘出去这么些时日，怎么还不回来？”
丁文书觉得烦了，这话他每天都会听一遍。
“大人，她只不过出去几日，何必如此挂念。”
“哎呀，你们年轻人，怎么没有一点相思之情？她一个大姑娘，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路上遇到恶人怎么办？”
丁文书无奈摇头，孙老爷是不知道柳小姐的厉害的，否则肯定会转而担心那些不长眼的“恶人”。
好在孙老爷的挂念没持续多久，到次日——正月初九这天下午，柳小姐与书棋便回到了西河口，顺便带回了一些决定性的证据。
小书棋回来之后，显得极为兴奋，也不再认生，手捧着柳小姐在路上给他买的书，缠着丁文书教他认字。
丁文书很奇怪，问柳小姐：“你不是说来回三四天不太可能吗？怎么这么快？”
柳小姐轻蔑地瞧他一眼，说道：“走路是不可能，我们是骑马去的。”
丁文书更觉莫名其妙，“你还有钱买马？”
柳小姐道：“前几天父亲给我寄信来了，信里就夹带了钱啊。他老人家还特意嘱咐我不要告诉你。”
书棋在旁大加赞扬“柳婶婶”会做生意。在西河口附近花钱买了马，回来的时候把马又卖了——不仅卖了，比起买马的钱，还多卖了许多，把这一路的花销都挣了回来。
……
带着差人破门而入，一直是孙老爷的一个梦想。特别是一脚踹门的那一下，气势十足。虽然抓人这种事，一般是用不着老爷亲自上阵的，但是为了圆梦，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里面的人给我听着！你们已经被包围了！”这句话是他一直想说的。至于“你们可以不说话，但是说过的话都会被本官一一记在心里，到时候便是呈堂证供”这句话，也是不能漏掉的。
只有王老爷表现得一脸错愕，“孙大人，这是……何意啊？”
“哼哼！”孙老爷捋捋胡须，“王先生，本官怀疑你罔顾法纪，犯下了杀人重罪！”
“杀人？这可从何说起啊？”
“哼！本官问你，王有治到底是怎么死的？”
“这个……小人前几日给大人寄去信件，信中已说得明白，那王有治是被府里已逃奔的丫鬟所杀……”
“那我问你！王有治的尸骨可有什么奇怪之处？”
“奇怪之处？”王老爷一愣，“这个……没有啊……”
孙老爷轻蔑一笑，“果不其然……来人啊，将王先生与王夫人请到衙门。王先生是西河口的大人物，不要失了礼节。”
手下人回了一声“是”，将王老爷夫妻双双带到了衙门。
……
王老爷与夫人跪在堂下。没多会工夫，孙老爷换了官服，转屏风入座。
“啪！”惊堂木响。
“下跪之人，报上姓名？”
“……回大人，小人王云贵，西河口人氏。”
“你身边的人与你是什么关系？”
“这是小人妻室。”
孙老爷点点头，“好。本官怀疑你二人杀害管家王有治，可有此事？”
“回大人，小人冤枉。”
这一套对话，本身是废话。可是按照流程，大家都得这么说。就好比下象棋时的“当头炮马先跳”一般。说过这些，开始进入正式审案流程。
“我来问你，王有治是在哪天丧命的？”
“回大人。我那管家王有治，腊月二十八便死了。”
“哦？看不出王先生年岁已高，记事还如此精准？”
“大人，只因那一天白天，王有治还活得好好的。到了夜里，正巧被小人发现了尸体。因此得知具体日子。”
“正巧发现了尸体？”
“是。”
“本官记得王先生前几天说，是那丫鬟与王有治私通，准备卷走王家财物私奔，没想到两人起了争执，于是那丫鬟将王有治杀害逃走了。可有此事啊？”
“……是有此事。”
“那真是奇怪。王先生不是‘正巧发现了尸体’吗？凶手杀了人已经跑了，王先生怎么未卜先知，连凶手与王有治的种种瓜葛都一清二楚呢？难道那丫鬟杀人之时，王先生也在现场吗？还是说王先生与那凶手一齐杀死了他呢？”
“大人，冤枉啊！”
“如实招来！”
“是……小人发现王有治时，他……他还没死！对，他还没有断气，是在将事情始末说完之后才死的。因此小人知道他被害原因。”
“嗯，倒是有几分道理。那王有治的死因到底为何？是刀斧砍死，还是绳索缢死？”
“这个……是刀斧砍死。”王老爷决绝道。
“呵，那我再问你，他死之后，你是怎么处理的？”
“回大人。小人本想将他埋在后院，又觉得不吉利，正好家中因小女之死购置了棺材，便鬼迷心窍将王有治放入了棺材之中。”
“之后呢？没再开棺了吧？”
“小人害怕还来不及，如何敢去开棺啊。”
“哼！那你来告诉我，你家女儿与王有治的头颅哪里去了？！”
“啊？！”
王老爷大吃一惊，愣在当场。

第二十二章：姊妹（十四）
“看来王先生很吃惊嘛。那好，此事暂且放着，我再来问你。关于你那代替姐姐出嫁的二女儿的事。”
“这个……”王老爷满头大汗，“小女从小便不在我府里住……只是这几天因为婚事，所以才……料想应该与此事无关……”
“有关无关，问过才知。我问你，那代替出嫁之人，是否真是你的小女儿？真是奇怪啊，刚刚走失一个丫鬟，便多出个女儿，实在令本官感到怀疑……”
“大人！大人！”王老爷赶紧回道，“这件事可是真有其事啊。小人与贱内确有二女！”
孙老爷一笑，柳小姐设计的这个问题果然聪明。其实她这次带着书棋外出查案，正是去找了王云贵的所谓“远房亲戚”，且已经证明王云贵确实有个小女儿。提出这个明知故问的假问题，王云贵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便会说出真话来。
“你说那小女儿是寄养在亲戚处。我问你，这亲戚是什么亲戚？是姐是妹？是兄是弟？”
“这个……是小人的一个……远房的……”
“好你个王云贵，还不老实！”孙老爷又拍惊堂木，“若是亲戚，为你养女儿这么些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何过年时节，不来走动？！我问你！王云富是你什么人？！”
“啊？这个……回大人，是……小人的兄长。”
“你当初逼走兄长，强占家产，可有此事？”
“……这个……”
“你那兄长，被你逼去何处？！”
“这……兄长离家之后，便与小人失了联系，小人也不知他……”
“那你这兄长，现在是死是活？”
“……小人不知。”
“哦？本官可听说，王云富早已病死，而且他的后人还来你家报过信。”
“……”
“王有治是否是王云富的亲生儿子？！”
此言一出，如雷霆万钧，震得王老爷呆若木鸡。
一旁的王夫人哭哭啼啼，“老爷，不如就说了吧。你我本无罪啊……”
王老爷不说话，楞在当场。
此时，一名衙差跑了进来。“报！大人！有人求见！”
“谁？”
“邻县一位公子，说是姓刘。”
“刘？难道是王云贵的女婿？传他进来。”
“回大人！这刘公子伤痕累累，本来是去王家的，被我们带了过来。因为伤势过重，现在正躺在外面，不能走动了。”
孙老爷闻言大惊，站起身来，“赶紧送医馆！来人，将堂下二人收押，日后再审！”
……
【她咬紧了牙。】
【让他跑了。可恨。】
【这个不孝子，留下年老的父母，就这么跑了！】
【她朝着床头拜了拜。】
【“公公婆婆安心罢，外子虽走，为媳尚在，定不会误了家中大小事务。”】
【床上躺着的，是两具冰冷的尸体。】
……
刘公子的伤很重，孙老爷出门见到他之后，他只说了一句话，便昏迷了过去。
那句话是：“救命。”
柳小姐得知以后，惊出一身汗，懊悔地说道：“没想到，没想到。迟了一步……”
……
正月初十的早上，王二小姐被捉拿归案。
站在堂上的二小姐不发一语，面带微笑。
孙老爷照例问她姓名，她慢条细理回答了：“王秀怡。”
众人一惊。王秀怡，这可是王家大小姐的名字。
孙老爷连忙问她，到底是王家哪位女儿。
她似乎不明白，说道：“自然是大女儿。”
丁文书连忙把王老爷与夫人传唤到堂上，让父母辨认。
王老爷与夫人一口咬定这是自己的二女儿。
孙老爷问：“看身形，看面貌，没有什么特征可以区分吗？”
王老爷回答道：“因为两个女儿只差一岁，长得很像，所以很难辨别。但是两个女儿的脾气秉性肯定不一样，所以这个绝对是二女儿。”
是的，王老爷知道了她杀死公公婆婆的事。自己的大女儿怎会做出这种事？而且，大女儿早就死了啊！
说到这里，王小姐（暂且这么称呼吧）开口了。
“爹爹，娘亲，你们这是怎么了？我是秀怡啊。”
说着，她作势要扶母亲起来。王夫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在了王老爷身后。
孙老爷很是郁闷，问一个名字居然问出这么多事来。正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书棋突然从屏风后面出来，递给他一张纸条。
纸条是柳小姐写的，上面有几个字：找周婶儿辨认。
周婶儿很早以前就在王家帮忙，而且一直照顾大小姐起居。虽然她到王家的时候，二小姐已经被送走了，但总能认出眼前的这人是不是大小姐吧。
周婶儿辨认了半天，还和王小姐说了会话，最终得出一个令人吃惊的答案。
“这是大小姐。”
周婶儿说，前几年，府里确实来了个和大小姐长得很像的丫鬟。但是那丫鬟性格阴冷，不怎么说话，脾气怪，偶尔不顺心了，还喜欢骂人。好在大小姐看她和自己长得像，对她极好，经常护着她。眼前的这位，性格温婉，说话就带着一股子柔气，还很有礼貌，怎么看也是大小姐。
孙老爷哼了一声，王老爷惭愧低头，不敢言语。丁文书也明白，那个丫鬟，想必就是二小姐了。原来王老爷早就将二小姐接回了府里。
说完，周婶儿还问了一些大小姐童年时候的故事。
王小姐对答如流，不仅如此，还说起周婶儿的一些家事，让周婶儿感动不已。得知王小姐犯下了杀人罪，周婶儿眼泪婆娑，抱着王小姐嚎啕大哭，嘴里哀嚎道：“我的娃啊，你怎么这么糊涂啊……”
见周婶儿情绪激动，孙老爷让她退堂。
既然王小姐坚持声称自己是大小姐不是二小姐，那便继续审问，看看她嘴里的实情如何吧。
“奴家杀害了公公婆婆不假，起因是奴家出嫁以来，公公婆婆一直虐待奴家。
“奴家的夫君也不闻不问，因此奴家一时糊涂，犯下了重罪，还想杀害夫君。这些奴家都承认。
“至于老爷问的王家的事，与奴家并无干系。
“小妹自小被送走，直到前几年才回到家中。
“王管家是奴家的堂兄？这还是第一次听说。他到了家中，虽说是管家，可毕竟是男丁，极少来后院。奴家与他，也不过见过几面。
“不过小妹回到家里，做的都是丫鬟的事，想是爹爹娘亲一向不喜欢小妹，因此让她干些苦差事。
“小妹既然是丫鬟，与王管家难免有接触。小妹曾对奴家说起，王管家时常轻薄于她。奴家原本想告知爹娘，但怕爹娘因此更嫌弃小妹，若是将她赶出家门，反而不好，因此一直没说。
“谁知小妹不堪骚扰，竟悬梁自尽。每次想起，奴家都觉得于心不忍。
“是，小妹是在奴家的房里上吊的。奴家因为婚期将近，觉得再在屋里住下去，怕是不吉利，便搬了出来。爹娘？他们虽然知道小妹死了，但不知道是王管家的错，又怕传扬出去不好，便将小妹的尸身一直放在奴家的屋子里，准备七天之后，在奴家出嫁那天下葬。
“王管家死了？奴家不知。也许是府里谁将他杀死了吧。谁？爹爹、娘亲，都有可能。奴家虽然与王管家见面不多，但也常听见爹爹与娘亲抱怨，说王管家握着他们的把柄，在家里专权，不把他们放在眼里。
“尸体没有脑袋？也没有皮肉？那奴家便完全不知了。
“腊月二十八？那天晚上我早早睡下了，没去任何地方。
“正月初四晚上？奴家回娘家省亲，确实在西河口。晚上也确实出来走了走。为什么？因为婆家虐待，一直心烦，所以睡不着觉，出门散心。林二文死了？奴家不知，不过名字倒有些耳熟，是家里的家丁么？
“他从腊月二十四起，每晚都进入奴家的闺房，轻薄于我？这是从何说起？那个时候，奴家早就没在那间房子里住了，屋子里只有小妹的尸身。
“况且奴家嫁入刘家之前，一直守身如玉。这一点，奴家的夫君若是醒了，自然可为奴家作证。”

第二十三章：姊妹（十五）
刘公子仍在昏迷当中，一时半会无法起身作证。
王小姐的话，并没有什么可质疑的地方；然而王老爷的话，似乎也合情合理。
王老爷供认不讳，自己的大女儿早就死了，因为贪念刘家的聘礼，便决定瞒着这事。腊月二十八的晚上，自己和夫人去了女儿的闺房，坐着说了会话，商量怎么处理这件事，之后便出来了（这一点，和林二文供述的一样，而且当时林二文正趴在床下偷听了他们的对话）。没过多久，二女儿来找自己，说她杀死了王有治，为姐姐报仇了。自己一时之间没了主意，不知所措。二女儿很冷静，告诉他尸体暂且放在屋里，不要声张，她自会代替姐姐嫁人，还出主意说，等到出嫁那天，姐姐满了七天，便可买棺材下葬，顺便把王有治也一起埋了。再那之后，他便没有掺合这件事，尸体的一切处理，都交给了二女儿。为什么？因为二女儿现在是家里的顶梁柱，能不能拿到聘礼，都在她身上了。她说什么，自己就照办，可不敢惹怒了她。
孙老爷和丁文书沉默了。屏风后的柳小姐也沉默了。
到底该相信谁？
眼前的王小姐，是姐姐还是妹妹？
……
审案没有结果，只能全部收押。
丁文书坚信等到刘公子醒过来，会提供重要的证言。
然而过了两天，也没见刘公子好转。
第三天，柳小姐问起丁文书，“你相信灵魂附体吗？”
丁文书哑然半天，忽而失笑，“怎么问起这个？亏你还是新时代的人。怎么，你觉得大小姐的魂附在二小姐的身上了？”
柳小姐一脸严肃，“听王云贵和林二文交代的案情，这个人明显是二小姐无疑了。但她自己说的那些事，也完全讲得通。况且周婶儿也认定了她是大小姐……”
丁文书道：“这世上哪有什么鬼神？怕是这几天街上传得沸沸扬扬，说什么魂魄附体，影响了你的思想。哎，我这家乡啊，永远少不了这些妖魔鬼怪的传言。”
柳小姐摇头，“不是。我自然不会去信什么妖魔鬼怪。因为我想起以前发生过的一件事。”
“愿闻其详。”
柳小姐回忆了一番，开口说道：“我小的时候，家里有个奶妈。在家里干了几年，就离开了。后来父亲告诉我说，是她的儿子死了，搞得她神经兮兮，不正常，便辞退了。怎么不正常呢？她老以为自己的儿子没死，就活生生站在她面前。所以旁人经常看到她对着没人的方向说话，嘴里全是哄孩子的话。以至于后来严重的时候，她还会学着孩子的口吻，自己和自己说话。”
丁文书皱眉，道：“自己扮演孩子和自己说话？”
“是。所以大家都说她是疯了。依我看，这王小姐会不会也是……”
“这个……可周婶儿说她就是大小姐。你别忘了，她连大小姐小时候的故事都知道。”
柳小姐瞪了他一眼，“原来你还被这种事困扰着？二小姐回到府里，与大小姐很是亲近。姐妹分别多年，说说分别后的故事，有何不可。她若把自己当成了姐姐，那姐姐的故事便成了自己的故事。”
“那，性格怎么也会变了？”
柳小姐不语。良久，叹气一声，“这便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一个人真的能完完全全地变成另一个人吗？”
两人相对无言。
正在这时，外面来了一个衙差，说是刘公子醒了。
……
刘公子神智稍微清醒了些，能说话了。
孙老爷将事态发展告诉了他。
刘公子有气无力点点头，说道：“抓住就好……好为我爹娘报仇。”
丁文书问：“刘公子，你觉得这位王小姐，到底是大小姐还是二小姐？”
刘公子苦笑，“管她是大小姐二小姐，我只知道一点，她肯定不是我要娶的那位王小姐。”
柳小姐问道：“为什么这么说？”
刘公子闭眼，幽幽说道：“因为她是处子之身。”
原来，刘公子少年时候，刘家与王家交好，他也常去王家做客。王家小姐只比他小了两岁，少年少女共处久了，不免生出情愫。于是十六岁那年，两人私定了终身。
“我与她洞房，发现她仍是……因此醒悟这是冒名顶替之人。”
孙老爷问道：“那你为何没有说破？”
刘公子低着头，道：“其实王家办丧事的事，后来我们也知道了。不过既然已经结了亲，就不好再去揭这种丑事。难不成要退婚？于王家不好，于我家也不好看。
“说起来，我对那死去的王小姐，是极爱的。王家这些年坐吃山空，我爹娘有意退婚，我也极力劝阻。原本想着成婚之后，就好了。没想到她竟是个冒牌货。我为了这冒牌货，不惜违逆父母，却又何苦？于是我便对她没了好脸色。谁知她竟如此丧心病狂……
“初七那天，我奉父母之命去料理家中生意，当晚住在店里，直到初八才回到家中。谁知……我刚到家里，就发现……爹娘躺在血泊里……我自跪着哭泣，她竟不知何时站在我背后，用药将我迷倒在地。我醒过来的时候，感觉手足无力，根本无法站起。她十分歹毒，还装出一副温柔模样，为我倒茶端饭。我心中对她恨极，便大骂她是假货。谁知她听了这话，凶相毕露，拿着刀在我身上割来割去，一边割……还一边问我……”
柳小姐问道：“她问你什么？”
“她问我：‘奴家是谁’。”
“是谁……”柳小姐若有所思。
刘公子继续说道：“好在她没有杀我。后来我慢慢有了力气，趁她不备，逃了出来……如今抓到就好，请大人为我爹娘报仇……”
柳小姐没有听后面的话，自己锁紧眉头，想着什么。
“是谁……是谁……”
丁文书问她：“你还在琢磨什么？真相不是已经大白了吗？”
柳小姐没理他，自言自语道：“这么说的话……这么说，只要有人刺激她，她就能找回原本属于二小姐的记忆……”

第二十四章：姊妹（十六）
深夜。
柳小姐来到牢狱之中。
借着月色，她看到牢房内，王小姐秀发及腰，身形瘦弱，正看着窗外的月亮发呆。
“王二小姐。”柳小姐唤道。
没有回应。
“王小姐。”柳小姐换了个称谓。
王小姐似乎听到了，微微偏过头来，看了她一眼。那冷漠的脸庞与幽冷的月光融在一处，辨不出差异。
“你是？”王小姐问她。
“我姓柳。”
“柳？”王小姐想了想，“……奴家不认识。”说完，她又把头转了回去，再一次背对着柳小姐。
“来这里，是有些话想问问小姐。”
“……该说的，奴家在堂上，不都说了吗？”
“是。小姐认了杀人罪，可关于二小姐的事，我还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想要请教。”
“小妹？”王小姐沉默了一会儿，答道：“你要问什么？”
“二小姐为何自小离家呢？”
“……算命的说，小妹与家父八字犯冲，是家父前世的仇人投胎来索命的，不宜在家养着。”
“哦……是与父亲犯冲，不是母亲么？那，她离家，去了哪里呢？”
“小妹离家，是爹娘的主意，奴家怎会得知她的去处？”
“会不会是……青州镇呢？”
王小姐身形一颤，“你……”
“若有说错，还望小姐指出。”柳小姐继续问道。
王小姐不说话，身子发抖。
过了好长时间，她总算平静了下来，轻轻说道：“……或许，是吧。”
“是寄住在王家大伯家吧？”
“是。”
“王家大伯与小姐的父亲交恶，怎会收养二小姐呢？”
“……大伯他，”女子回答道，“生活艰辛，难以为继。家父将小妹寄养过去，答应接济大伯。”
“嗯。那王家大伯现在是去世了吧。”
“……嗯。”
“二小姐在大伯家……过得可好？”
王小姐一脸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孙夫人，转过身来。“……你倒是知晓不少。”
“前些日子正巧去了青州镇一趟，遇到一家姓王的人家。丈夫去世了，子女也都不在了，只有老太太一个人……”
“……伯母她，可还好？”
“身体不错，跟我说了些旧事。”
“呵，如此，何必再问我？”
“我只怕她老人家年老不记事，或许有记错的地方。”
“……”
“二小姐离家后的生活，怎么样呢？”
王小姐笑了笑，“小妹虽比不上我，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倒也生活安康。有伯母护着，也少有人欺负。”
“少有人欺？这么说，也还是有人欺负她咯？”
“……我那位堂兄，因嫉恨家父夺走家产，将小妹，怕是有的。”
“所以二小姐已非处子……小姐你想必是冰清玉洁……”
“当然。我夫君可以——”
“正是小姐的夫君刘公子作证，小姐你在十四岁那年便与他私定了终身。”
王小姐似乎愣住了，不言语。许久，发出一声自嘲的笑声，“哈，我自以为天下的男子都爱新婚妻子是完璧之身，没想到针刺滴血，反而错了。呵，那就难怪夫君为何洞房后对我冷漠至极了。”
“你便是因此对刘家怀恨在心欲灭其满门？”
笑，没有回答。
“……大伯呢？他对二小姐如何？”
“大伯仇恨家父，整日里打骂小妹，怕也是有的。”
“……那，大伯去世之后呢？”
“堂兄仗着了小妹，毁了王家名声，以此为要挟，要和小妹在王家找个一席之地。”
“王老爷就这么服软？他不能弃之不顾吗？”
“家父虽歹，但面子永远是摆在头一件的。”
“那王家突然多出一个女儿，岂不是会闹得尽人皆知？”
“所以小妹便成了府里的丫鬟。”
“之后呢？”
“之后？堂兄在府里作威作福，日夜小妹不够，还妄图玷污于我。”
“……他得逞了吗？”
“本是不会得逞的，不过有小妹帮忙，自然顺利得多。”
“……二小姐还参与了此事？”
“小妹买些药剂，让我昏迷不醒，然后堂兄再趁机行事。”
“然后呢？”
“我清醒后发觉衣衫不整，才知大事不好。”
“二小姐呢？”
“小妹在旁指责我失节，我便悔恨不已……”
“因此？”
“因此我悬梁自尽。”
“那……然后呢？”
“不久后，堂兄准备替我收尸，却在闺房里发现一个男仆。两人一言不合扭打起来，堂兄将那人推下楼去，事后担心杀人犯法，心绪不宁……小妹便借机毒死了堂兄。”
柳小姐又问：“毒死之后，二小姐怕是担心那男仆没死，准备再去结果了他吧？”
“柳姑娘真是神机妙算。”
“然后二小姐发现那男仆居然没了踪影，于是这便成了二小姐的一块心病。然而二小姐机智过人，将王有治的头颅割下，放在男仆家中。这样，这男仆迟早会被衙门盯上，也迟早会暴露行踪。巧的是，二小姐回家省亲的那天，那男仆正好被衙门抓获，后又无罪释放。于是二小姐便想了个办法，可能是假扮为大小姐，称自己没死，然后，杀死了男仆。”
“哼……”王小姐的嘴角勾起了笑意。
“腊月二十八那天，二小姐杀死了王有治，还告知了父母。王氏夫妻吓得没了主见，二小姐又说一切由自己处理？”
“……是。”
“二小姐出嫁之后，府里就少了一个丫鬟。因此王老爷便告诉别人是丫鬟杀了王有治，然后畏罪潜逃了。这些借口，想必也是二小姐教给他的吧？”
“当然。”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二小姐害死了大小姐与王有治，为何将他们的尸体毁成那副模样呢？是因为恨吗？恨王有治毁了自己的人生，恨姐姐独享也该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
“恨？”王小姐笑得更开心了，“对我那堂兄，大概是恨的。可，对于我来说，该是爱吧。小妹是极爱我的。”
“爱？”
“正因为爱，小妹才那么仰慕我，才那么想成为我呀。”
“……明白了。“柳小姐眉头紧蹙，又问道：“最后还有一件事，因为没什么把握，我想请小姐告诉我。大小姐死后，头颅去了哪里呢？”
王小姐不答，笑着转身，又盯着窗户外的月亮看。
等了好久，柳小姐没有等到答案，“那就不打扰……”
“你。”王小姐突然发问，“最爱的果子是什么？”
柳小姐一愣，“水果吗？大概，梨吧……”
王小姐发出一丝浅浅的笑声，“那你会怎么对待梨呢？”
“自然是——”柳小姐刚说出口，便明白过来。“这么说的话，那我便确信了——因为在小姐的嫁妆箱子里，发现了被小姐像宝贝一样存放着的，一颗干干净净的骷髅头。”

第二十五章：姊妹（十七）
回到家已是凌晨，柳小姐将此事告知了丁文书。
丁文书想了想，说道：“吃人之事，古而有之。春秋时候，易牙为了拍齐桓公的马屁，把自己的儿子煮了给他吃；昔日饥荒之年，百姓易子而食；最出名的，恐怕还是唐末的黄巢，不仅吃人，还成了人肉美食家，对不同年龄的人肉给出了评价。”
柳小姐点头，“道德建立起来之后，人类就有了好多禁忌。然而总是会有人触犯这类禁忌。”
“嗯，”丁文书回道：“确实如此。国人只知身体需要医治，却不知人心也需要医治，实在可叹。”
“我想，这孙二小姐童年时一定经常被虐待。中国人虐待孩子，无非打骂、不给吃的。若是饿极了，不自觉就羡慕起自己那不愁吃穿的姐姐了。”
丁文书赞道：“正是！成人之后，一旦发饿，便会想起姐姐；同样的，一想起姐姐，就又勾起饿意。”
“正因为时时刻刻想变成姐姐，想不再挨饿，于是所有的欲望都变成了食欲。她出嫁那天，藏在衣服里的，一定就是没吃完的姐姐的头颅了。难怪孙伯伯觉得她肚子有点大。”
丁文书道：“也难为她。自己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大小姐，还要面对大小姐的头颅，不知道是什么心情。”
柳小姐道：“什么心情？或许就像照镜子一样吧。”
“啊，我想起了。”丁文书道，“你怎么知道，福灵酒家的掌柜早就知晓王有治是王云富的儿子？”
“这个嘛，林二文不是交代说，王有治惹了祸，有王老爷和胡掌柜帮着他么？王老爷被他要挟，这很正常。但胡掌柜怎么会这么照顾他呢？因此我就去试着问了问，没想到胡掌柜真的知道。”
丁文书夸赞道：“还是你细心，不然怎么会查出这一段往事。”
柳小姐骄傲笑道，“你若也能细心点，我何必跑那么远？其实那次赶去青州镇，差点无功而返。王云富的夫人也是大户人家的思想，爱面子，不愿意把家里的丑事说出来。好在我搬出衙门的名头，才让她告诉我关于二小姐的一些事情，说得还特别少，这才逼得我今天晚上非得去牢房问清楚不可。”
丁文书苦笑，自己的未婚妻果然还是和常人无二，喜欢听人吹捧。
“听你在牢房里与她的对话，看来她是已经全然将自己当成姐姐了。”
柳小姐无奈道：“正是。也正因如此，她要抹去所有证明过去的她存在的证据。本来杀死了王有治与大小姐，普天之下知道真相的就只有她自己和父母了。谁料那天晚上还有一个林二文也发现了她的存在，这也是她为什么一定要杀死林二文的原因。另外，一旦别人怀疑起了她的真实身份，她就会变得暴躁难安，非要置对方于死地不可。刘氏老夫妻之死，恐怕就是这个原因！”
说着，柳小姐情绪激动，声音提高了些。
丁文书“嘘”了一声，指了指客房。
客房里，小书棋睡得正香。
……
【她做了个梦。】
【梦里，有姐妹，有月亮，有少年，有梨。】
【“阿姐，阿姐！”六岁的妹妹叫着，跑进了姐姐的房间。】
【“怎么啦？”姐姐笑着问她。】
【“娘亲叫我给你带的梨。”妹妹从怀里拿出一个大梨，用衣袖擦得干干净净，递给姐姐。】
【看着妹妹嘴里快流出来的口水，姐姐笑着拍拍她的小脑瓜，“笨蛋，你怎么不吃啊？”】
【妹妹摇摇头，“娘亲说，是给阿姐的。我……不敢吃。”】
【“为什么？”】
【“让爹爹知道了，又要打我了。”】
【姐姐叹了口气，“爹爹昨天又把你关在柴屋里了吗？”】
【妹妹怯怯点点头。】
【“爹爹怎么这般……那里又黑又冷……”说着，姐姐将梨递给妹妹，“姐姐不吃，给你吃。你不要告诉爹爹和娘亲。”】
【妹妹想伸手去接，又缩了回来。】
【“怎么不要？”姐姐疑惑地问妹妹。】
【妹妹摇摇头，“我不饿。我要是饿了，就去树上摘。”她走到窗前，指着屋外，说：“阿姐你看，屋外有好多树，一定会长出梨的！”】
【姐姐又笑着拍拍妹妹的头，“笨丫头，那叫竹，是长不出梨的。”】
【妹妹倔强地摇头，“不，一定会的。”】
【姐姐不再说什么，和她一起站在窗边。】
【“阿姐，月亮好圆啊。”】
【“是么？有多圆啊？”】
【“圆得就像……就像……”妹妹歪着脑袋想了想，“就像阿姐的脸。”】
【“噗，”姐姐笑了，“也像小妹的脸啊。咱们是亲姐妹嘛。”】
【妹妹也傻傻地笑了。】
【过了一会儿，妹妹又说，“阿姐，告诉你一件事，你不要对别人讲哦。”】
【“好啊，是什么？”】
【“今天白天啊，我在这里站着，往窗户下面看，看到个男孩子。”】
【“然后呢？”】
【“然后，他对我笑呢。”】
【“呵，那你对他笑了吗？”】
【“笑了。”妹妹咧着嘴笑道，“那个男孩子，笑得，好……好暖和。第一次，有人对我这么笑呢。”】
【姐姐哭了。】
【妹妹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用脏兮兮的袖子帮姐姐擦泪。】
【姐姐一把将妹妹抱在了怀里。】
【妹妹感觉到了温暖。】
【“阿姐，你说，要是哪一天，我能变成你，该多好啊。”】
【“会的，会的，一定会的。”】
【“等到那一天，窗户外面的树上，应该就长出梨了吧。那样的话，我就不饿了。”】
【“一定会的。”】

第二十六章：公子居（一）
开春后不久，国民政府总算注意到了西河口这个隐藏在深山老林里的地方，下达了命令，要求当地政府改制，并把往年的地方财政、人口、案件等信息归档，递交到上一级的相关机构。
孙老爷身为清朝官员，官位没有被废，深感荣幸。开心之余，将这些任务交给了丁文书。
三月末的树枝开始发芽，一阵春雨过后，山野田间充斥了泥土的芬芳。西河口打着哈欠，从冬眠中睁开了疲惫的双眼。
丁文书最近染上了风寒，喷嚏不断，鼻子也堵着，说话含糊不清。因为平日里就不爱说话，索性趁着感冒闭嘴。
这天起床睁眼，才发现起晚了。院子里传来“喝”、“哈”的打斗声以及木剑相击的“砰砰”声，原来柳小姐和书棋早早起床，练起武来了。
丁文书是反对让书棋练武的。首先这孩子幼时并无根基；其次学会一身武艺，难免在乱世卷入祸事——轻则打架斗殴被人弄死；重则拉去当了壮丁让枪炮杀死。
柳小姐不同意这个观点。她认为堂堂七尺男儿（书棋还没发育到七尺），应当文武双全才好，否则枉在世上走了一遭。这话让丁文书很是愤慨，似乎被柳小姐戳中了死穴，郁郁寡欢了好几日。
一向抠门的岳父大人听说自己女儿女婿领养了一个孩子，喜笑颜开，多次写信要求女儿将“外孙”领到上海（信里没让女婿来）。
丁文书不爱搭理岳父，回信事宜交给了未婚妻，自己还是日复一日前往衙门工作。近日工作量增加，丁文书开始翻阅起了西河口以前发生的老案子。
其中一件案子，涉及到李家。案件描述简单，不过是起普普通通的杀人案。但在西河口，因为牵扯到李家，所以其意义重大非凡。曾经财大气粗的李家，因为这起案件，最终落得个家破人亡的结局，引得西河口胸怀仇富心态的百姓们拍手称快。
这件案子被官府察觉并登记在册的那年，丁文书十一二岁，正值青春发育期的开端。当时的丁文书，对这件案子很有兴趣，而且因为案子影响颇大，整个西河口沸沸扬扬，大家口口相传，版本各不相同。丁文书出门玩耍一趟，回家后都收集了好几个完全不同的故事。为了探知真相，丁文书向父亲讨教。谁知丁老太公比他更宅，压根不怎么出门，对此事了解更少，便以“不好好读书”为由，将儿子臭骂一顿，然后关了几天禁闭了事。从那以后，丁文书害怕再次被罚，便不再过问这件事了。
没想到今天再次看到案卷，不由得联想起当初被关禁闭的日子，心中一股激动，忍不住便翻阅起来。结合官方记录，以及那些年听来的传闻，丁文书整理出了该案的大致情况。
……
李家往事：
李家的房梁显得有些老旧了，当然这是他们家里面的人才能知道的事。
在老李家的管家看来，这都不叫事。至少，这不是什么坏事。因为老旧的东西，总是值钱的——房梁不见得值钱，但是值个名声。宅子的老旧程度和老李家的存在年月互相辉映，颇有点让住在西河口这个小村庄里的井底之蛙们信服的味道。“咱家可是老贵族！”
管家姓王，是个老头，平常人都管他叫王爷，算是尊敬。“老贵族”这话是他从上一任老管家的嘴里听来的。那会他自己年纪还小，但是对这句话印象特别深刻，多少年了也还一直挂在嘴边，就如嚼不烂的一块老牛肉。
王爷忘记的一件事是，“贵族”一词并不适用于老李家。这一家子只富不贵，有钱没权。当然保不齐翻一翻家谱能找到某个犄角旮旯里蹲着一位县老爷，只是这几十年根本没人来质疑，也便没人去翻。
这一天，王爷和往日一样，听到鸡鸣便起了床。瞧瞧窗外，太阳刚刚光，自己也微微点了点头，嗯，没起晚。
这天其实也和往日一样，并没什么重要的事，穿戴好衣物，洗把脸，就去了灶房。
厨子姓张。和别家厨子以及酒馆的厨子比起来，张厨显得瘦弱很多。王爷每次来灶房，见这小个子在屋里忙活，心情总是不错。一是开饭的时间要到了，二是觉得自己当初没挑错人——就这身形，必然证明了他没在屋里偷吃。
“我说，张。”王爷叫了一声。
张厨回头，一脸谄笑，“哟，王爷。起得早啊。”
“这不每天都这个点吗。”王爷点点头，“那什么，二少爷的饭菜，弄好了吗？”
张厨笑道：“您看您，别的事能忘，这事我能忘得了？早就备好了。”说着话，赶紧放下手中勺子，把灶台前的一个小篮子拎起，递了过去。
王爷接过篮子，稍稍揭开篮子上盖着的蓝布，往里瞅了一眼，“油菜？嗯，不错。还有什么？枣？”
张厨连连点头，“是。昨儿碰上赶集，遇到卖枣的，买了点。”
王爷也点点头，“这是好东西。以后多备点。”
“好嘞。”
说完话王爷拎起篮子转身就走，不多耽误。这个点，趁着热，正好去给二少爷送饭菜。
……
老李家的宅子有三进。灶房在第二进，第三进是内宅，住女眷，但是二少爷的房子是个例外，也在第三进。
跨过了门，老爷夫人都还在睡觉。一些个上午没活的丫鬟佣人也没起。王爷的脚步便轻了点。
唯独二少爷的房间是亮的。里面隐隐闪着烛光。
咳嗽一声，不敢太惊动里面。
“来了？”里面问了一句。
“来了。”王爷俯身答道。
“放门口吧。”里面又是一声吩咐。
“是。”
放下篮子，王爷转身就走，一步也不迟疑。这是一桩陈年旧事，然而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看似离我们远去的事，其实都导致了某些现在的事的发生。大家不妨继续看下去……

第二十七章：公子居（二）
跨过门，第二进的天井边上有了几个老妈子在洗衣服。一边洗，一边叽叽喳喳聊闲天。
其中一位眼尖，瞧见了王爷。
“王爷，早啊。”
“早。”刚才俯下身子的那股卑微劲儿已经不在了。
“又给二少爷送饭去了？”
“是啊。”王爷点点头，但脚下却没停，“谁叫咱二少爷好念书呢，这一晚一晚的。不容易啊……”
说完这话，人就走得远了。留下这几个老妈子继续叽叽喳喳。
“你说，这二少爷也真用功啊。”
“可不，比我家那浑小子好了不晓得好几倍！”
“得了吧，甭说您家儿子，就是这西河口再往外，能有几家人的娃能像他一般？”
“就是就是。要不说这龙生龙凤生凤啊。”
“老爷家里有钱是有钱，就缺个当官的。我看这二少爷过几年保准当个官。”
“那大少爷呢？”
话音刚落，几个人都静了。
许久，有人看了说错话这人一眼，压低了声音，说：“你新来的，不知道，这话可别再提了。”
说错话的像是触了大忌，也吓得不敢说话，脸都变得惨白了些。
……
李家老爷，直呼李老爷，是个很和善的老头。老头的和善体现在任何方面，一言一行，但是唯独有两个事不能当着他的面提。
一是李老爷不喜欢猫猫狗狗，他嫌吵得慌。当然，也有特例——家里还是有一只猫的，母猫，家里人昵称它为“宝贝”。因为二少爷喜欢，它才在李家强行占据了一席之地。
其次，便是大少爷。
……
按时间来推算，大少爷这年应该快有二十岁了。
想当初，李老爷和夫人结发之后，竟几年没孩子。这事当然是老爷和夫人两人的责任，但实际上不能说他二人有问题，只是懒惰。所谓“懒惰”，指的是李老爷的父母双亲故去，李老爷没个人督促着，便想着年轻时光怎可浪费于床榻之上，心思不在于此。等到过了几年，自己也着急了，觉得无后一事实在于孝道不符，便动了怒气。先是与夫人吵架怨恨其无能，后被夫人暴打一回只能在背地里指着夫人的肚子追根溯源说这家伙太小，怀不住娃。最后实在没办法，听了邻里老人家的话去了寺庙拴娃娃，由于心思太过急切，连栓八个，让李夫人哭笑不得，生怕神仙显灵自己一气怀上八个也是受罪。
好在神仙也显得颇有人情味，只送了一个来，而且，还是儿子。
孩子一降生，李老爷与夫人的高兴劲不用提，王爷与接生婆也在旁边合不拢嘴。
财齐人齐，家里一片和谐。
可惜命运总是多舛，三岁那年，大少爷的怪病出现了。
那一年，大少爷（那个时候就他一个，就是少爷）摇摇晃晃去院子里逛了一圈，结果有志不在年高，顺着家里的墙沿翻了出去，一整天没了踪影。
碰上李老爷出门谈生意没在家，一群仆人急得坐立不安，夫人更是寻死觅活。
好消息是，第二天一大早，大少爷回来了，就趴在大院里。
那一天王爷起床很早，因为孩子丢了，心里也着急，睡不着觉。摸黑爬起来，寻思着去茅房方便一下，意外发现了趴在院里、已经命悬一线的大少爷。
王爷抱着大少爷回屋，想着先把孩子放床上，然后再给夫人报喜，脚步便快了很多。可是走着走着，发现不对劲。自己的胸口紧紧贴着孩子的胸口，就感觉胸口这衣服湿了。再仔细一看，满身是血！
后来进了屋，点着了火，再一看，孩子的衣衫倒是完整，把衣服裤子都扒了，才发现满身的都被割出了一条条的小口子，有些地方割得比较深，血还在往外淌。
夫人哭，家里人也哭，谁这么狠心，对一个孩子下这样的狠手？
李老爷第二天回家，才得知自己儿子的恐怖经历。
和夫人一样，李老爷也是哭天抢地。但作为一家之主，李老爷知道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便与夫人和王爷关在屋里分析了一番。
首先来说，自己这些年做生意和和气气，从不得罪人，口角都没有，更别提和人动手了。对此李夫人表示信服，李老爷这体格连自己都打不过，怎会去外边主动找揍。
那么说，排除掉仇家的话，便可能是人贩子了。
如果是人贩子，也不太合理。人贩子卖孩子，如果怕孩子闹，用点什么药迷倒了便罢，不至于动刀子。况且割成这幅模样，想找个买家都难。
那会是什么原因呢？
……
这事不知怎么被府里的崔婶儿得知了。崔婶儿洗衣服的时候，和柳妈聊开了。
“要说这人哪，还真得信点佛啊仙的。”
“哟，怎么的？说这么一句？”
“怎么，您还不知道呐？”崔婶儿压低了声音，“咱家少爷那病……”
“病？啥病会成那样啊？”
“哟，您还别不信。这世上的怪事，多了去了。不怕您笑话，我家那浑小子，十来岁了还尿床。这不找了个道爷，才知道是惹了狐仙。作法消灾完了，果然就再没尿过。”
“那我看也不一定。少爷这回遇到的事儿，可不是尿床这么简单。我看呐，就是有人故意使坏……”
“咳咳！”两人身后传来一阵故意的咳嗽。
两人回头，才发现老爷站在背后，皱着眉看着她俩。
于是两人不敢说话了。
傍晚时分，夫人将这两人叫到了房里。
夫人笑着说道：“两位妈妈莫要拘束，今天叫你们来，也没有什么大事。就是我闷得很，跟你们说说话。”
崔婶儿与柳妈陪着笑脸。
“今天听老爷说，两位妈妈在聊什么妖魔狐仙？我平日里少出门，极少听见这样的有趣儿故事。还请妈妈们说说。”
崔婶儿看了柳妈一眼，只能如实告知。
夫人听完，说：“照崔妈妈这么说，我儿子可能是惊动了什么鬼神了？”
崔婶儿点点头，“奶奶也请宽心，莫去烦恼。少爷他多福多贵，一定会免去这些无妄之灾。”
夫人叹口气，“话是这样说，但也在人为。老天爷不会无缘无故降罪，也不会无缘无故赐福。我夫妻得子不易，更要珍惜。如果真有化解之法却不做，如何能渡过难关？”
崔婶儿连连称是。
夫人又问柳妈，“我听老爷说，柳妈妈到有别的说法，可是真的？”
柳妈面色犹豫，不敢说。
夫人劝慰道：“妈妈不要顾忌。正所谓‘面面俱到’。崔妈妈的话有道理，柳妈妈的话也必有可取之处。管他千头万绪，只要我们家都能想到、做到，便也算得上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见夫人这么说，柳妈只能开口。
“老婆子我倒不是不想说，只怕奶奶怪罪。”
“妈妈但说无妨。”
“是。奶奶不晓得，我不是西河口的人，娘家是在邻县泥沟子村。因为隔得近，逢年过节是常回去的，娘家发生的事，我也是极清楚的。前几年，娘家出了这么一桩子事：我那叔伯家的儿子，生了怪病。”

第二十八章：公子居（三）
“怪病？是什么症状？”
“他发起病来，倒有几分像羊癫疯。整个人不认人了，喜欢打人骂人，尤其爱打小孩。”
“哦？”
“要说我这隔房兄弟，也是读书人，还做过秀才。没病的那些年，走在路上，谁见了不得叫他一声‘柳公子’。他住的房子也是文雅得很，说是墙上挂满了古人写的那些个诗词、画儿。乡里想把闺女嫁给他的人多了去了。谁知落下这怪病，成天疯疯癫癫。说起来呢，也怨我那伯伯。他仗着在村里有点钱财势力，把这独子疼得不行。他儿子出去打了人，挨打的人也不敢跟他闹，怕再被他打一顿。年深日久，就都没人敢惹这疯子了。”
“然后呢？”
“这疯子仗着人人都怕他，性情更加暴躁，有一次惹出了大祸。他趁着一户人家的家长不在，把人孩子给抱回自己房里了。”
“抱了回去？”
“是啊。可怜那户人家也不知道自己孩子去了哪儿，哭得眼睛都瞎了。后来查案的来了，才找到原来在疯子的屋里。”
“孩子可还好？”
“哎……”柳妈深深叹了口气，“好啥啊。这疯子发起狂来，把好端端一个孩子给砍成一截一截的……”
“啊！”夫人大惊失色，惊呼一声。
旁边的崔婶儿也“啧啧”连天，似乎眼前就是案发现场。
“哎……”柳妈又叹气，“可笑的是我那伯伯，还想花钱把这事遮过去。您说这怎么能行？官老爷也说，留着是个祸害。于是便抓了我那疯子兄弟，没多久就砍头了。”
“已经死了？”
“死了好几年了。这事当初闹得还挺大。后来有负责押解犯人的差爷说，那疯子在牢里也不安分，喜欢打骂牢房里的犯人。有一回，差人去给他送饭，他把碗给打碎了，留着碎片，要割别人的肉呢。”
“这……难道是害人上瘾了？”
“多半是罢。”
“嗯……”夫人想了想，“还真是怪病。”
不过，崔婶儿马上表示了异议。
“奶奶，柳妈说的，倒是真事，我也曾听说过。不过这怪病也实属罕见了，您想，多少人中能有一个生这怪病的？况且她那兄弟也早死了，跟咱们少爷的病是一点关系也没有的。依着我看呐，还得说是神鬼的事儿。”
因为柳妈讲的故事太吓人，李夫人宁肯不要相信，便接过了崔婶儿的话头，“崔妈妈的意思是？”
“奶奶您想啊，咱们少爷可不是一般的孩子啊。他可是您和老爷去庙里拴娃娃栓来的。按我们的老话说，这便是菩萨赐给您的。”
“那是，那是。”夫人连连点头。
“说句不中听的话，奶奶莫怪罪。敢问奶奶，您和老爷去寺庙里给菩萨还愿了吗？”
……
一语惊醒梦中人！饱读诗书且大家闺秀的李夫人对此番解释极为中意。神仙帮了你的忙，你得带着回礼去感谢神仙哪！李老爷也深感不安，当场对天双手合十做了几个揖，表示明天便去寺庙烧香还愿。
第二天，李氏夫妻和王爷带着孩子上了马车，直奔寺庙。
去了寺庙见了方丈，把事一说。方丈抚了抚自己的大肚子，呵呵一笑，说施主心诚，还能记得来还愿，这是好事。
至于孩子这番遭遇，方丈又说了，这种病不是第一例了，俗名唤作“见光死”，只要碰到太阳光，则如刀割一般。五十里开外有户谢老爷家的孩子，也是拴娃娃所得，结果没来还愿，导致孩子见光则伤，惨不忍睹。说到此处，方丈流出了同情的泪水。
李夫人忙问，可有医治之法？
方丈擦了擦眼角，说有是有，便是来还愿。为了对菩萨表示放鸽子的歉意，香火钱便少不了啦。说到这里，方丈再次举例，说五百里开外有户张老爷家遇到这种情况，连忙来还愿，可惜只给了一百两银子的钱，到头来病还是没治好。
说到此处，方丈再次流下了同情的泪水。
李夫人又问，那该给多少才够？
方丈微微一笑，再次举例，说五千里开外有户陈老爷，他家里就极为富裕，心也特别诚。花了好像是五百两还是六百两，最后这病便好了。
说到此处，方丈看着李老爷，露出了善意的微笑。
那能有什么办法呢？掏银子呗。
李老爷不算小气，一掏就是六百五十两，以防意外。
之后众人告别方丈，回了家。
大少爷的病好了吗？没有。
病是犯得不那么勤了，但是两三个月必然来这么一回。
更糟的是，这孩子自从犯过第一次病后，发了高烧，脑子给烧坏了，没了记性。王爷劝他没事别出门，上午说完，下午就见他傻愣愣地站在院子里晃来晃去，就像喝醉了酒，嘴角还流着口水。
没办法，毕竟李家就这么一个，好歹也得养着。
到了十岁那年，大少爷失踪了。
这一年，大少爷出了几件事。第一件事是在院子里玩着玩着头撞上了台阶，又发了一次高烧；第二件事是醒过来之后，脑子的问题更大了——疯了。
李老爷不爱猫狗，独爱遛鸟，但为了清静只养了一只八哥，教了一段时间还会说话。白天起床逗逗鸟，骂几句“笨鸟儿”，笑几声。偶尔鸟儿感觉自己鸟格受辱也反唇相讥，于是一人一鸟一吵就是一上午。王爷还得出来劝架，先让双方都冷静一下，然后扶老爷回房休息，最后给鸟灌输一下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这么一个道理。
这也算是李老爷平日枯燥生活中为数不多的一个娱乐活动。
那天早上，大少爷趁着外面太阳光没照进窗户，摸黑把鸟儿活生生给吞了。
想来也是大少爷身手敏捷，鸟儿临死之前竟然没有出声抗议，便入了少爷的腹。
李老爷怀着逗鸟之心来到房里，就看见少爷一嘴鸟毛，满脸微笑睡在地上。
骂也不是打也不是，一个疯孩子谁能跟他置气呢？
没想到没过多久，大少爷瞅着家里没人盯着他，竟然翻墙跑了！
这是大少爷人生经历中的第二次走失，相对上次来讲，这一次，老爷夫人不再那么着急了。
哎，一个疯孩子，对于整个家庭来讲，不过是个负担罢了。
但是话说回来毕竟是血亲，李老爷抱着能找就找的心态，亲自出门，带着王爷找去。
几天之后，王爷先回了。说是俩人找到几十里地的一条河边，当地有人看到一个疯孩子笑着闹着直接下了河，从此便没见出来过。
李老爷伤心之余，不愿回家睹物思人，拜托王爷先回家，自己要出远门散散心，解解哀愁。
个把月之后，李老爷总算是回了家，散心之余不忘发挥商人本色，谈了几笔买卖，带回一堆货。
日子总得过下去。老爷夫人心情太差，再也不相信拴娃娃，晚上行周公之礼之时应付了事。
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没多久，夫人又怀上了个孩子。这便是现在的二少爷。

第二十九章：公子居（四）
二少爷的神奇之处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没有通过拴娃娃便奇迹降生的产物，更在于其天资聪慧刻苦好学，以至于两岁识千字，三岁背唐诗，五岁熟读四书五经，八岁写得好文章。
据老爷自己所说，二少爷出生那日，刚下地，第一声都不是啼哭，而是说了句类似“憋死老子了”之类的俗语。李夫人微笑作证。
神童的生活与非神童的生活必然是不一样的。二少爷这辈子除了吃饭就爱看书，为了节省时间连茅房都安在了自己房间内，出恭之时也不忘吸取精神食粮，令人叹为观止，传为西河口的一段佳话。
另外让人唏嘘的是，老爷与夫人鉴于大少爷的怪病，生怕这第二个乖儿子也有这病，便从没让二少爷出过门。整个家里，除了老爷夫人，只有王爷一个人见过二少爷的真面目。要说这二少爷住的，便是大少爷以前的那个房间。虽说疯子住过的房子要不得，但是李老爷表示，这能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自己每次要见儿子，走到这屋，便能想起那倒霉的怪病，也能坚定自己不放孩子出门的决心。
当然坊间也有说法，这人啊，不见阳光也不是个事，容易得病。三姑六婆议论说是这孩子面目惨白，犹如死尸，不敢出来见人。媒婆一阵叹息，过得几年等到这孩子谈婚论嫁之时，这趟生意还真不好做。
二少爷虽然面如死尸（只是传言），好歹也是一个大活人。自小没个小伙伴也觉得烦闷，为此跟李老爷苦苦哀求一番，终于得到许可，托王爷出门买了只小猫，取名宝贝，由二少爷自己养着。
也怪王爷年纪大了，竟然眼瞎买了只母猫。成熟之后的宝贝夜夜思春，叫声凄惨让人心碎，只恨自己不能变成个公猫为其效犬马之劳。
可能二少爷也单纯，不知道宝贝的叫声意味着什么，便也没提配种一事。少爷不提，下人也不好问。于是夜夜猫叫，久了也就习惯了。
二少爷白日里趁着宝贝不叫唤，蒙头睡觉。为了孩子的睡眠，老爷在白天还拿了块布把窗户给遮住，防止阳光照进去。夜晚少爷念书，风声猫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
几年下来，李家平静无事。
直到有一天，在院子里准备洗衣服的张嫂撞见了个乞丐。
一大早，张嫂在屋里拿了衣服，推开门要进院，突然发现院子里站着个乞丐，身形瘦弱，衣衫褴褛，背对着她。
正想往外轰，细瞧一眼却吓了一大跳。
那乞丐少了只手，浑身血污，呆呆站在院里，茫然四顾似乎在找些什么。
张嫂也算见多识广，平静了一下情绪，问道：“那叫花子，你在做啥？”
乞丐一听有人，回过头来瞧了一眼，顿时一惊，忙不迭冲出了门，跑了。
张嫂没当回事，估计是门口没人看着，让乞丐给跑进来了。
只是洗着衣服，她越想越不对劲。
这叫花子虽然蓬头垢面，但是看得出，二十来岁的模样……而且……长得还挺像老爷……
莫非是……
这个时候，正好王爷从灶房里拎着篮子走了过来，要去给二少爷送饭。
张嫂心里不安，为了探索与发现背后的真相，就放下衣服，叫住了王爷。
“王爷，有个事……跟您说说……”
王爷见张嫂吞吐，眉宇间一股焦急，便停了下来，问道：“什么事？”
张嫂一字一句把刚才的奇遇说了一遍，最后问道：“您看，是不是之前我们这些人都没见过的大少爷……回来了……”
王爷很受震动，手里的篮子紧了紧，说：“这事……你别外传。下午我给你涨点工钱……记住！千万别外传！”
说完这话，王爷似乎也没了送饭的心情，又返回了灶房。
这天下午，王爷把张嫂叫到了自己房里，说自己有个侄儿在城里开了个饭店，缺个打杂的老妈子，每个月的工钱不少，问张嫂愿不愿意去。
张嫂福至心灵，明白自己犯了忌，连连点头表示愿意。
于是回屋收拾东西，准备第二天赶早出发。
……
这一夜，张嫂没睡着。一是因为想着城里的生活与工钱，显得很兴奋；二是一个奇怪的事发生了——二少爷的房里没有传出猫叫。
张嫂的好奇心再次被勾起，起身披了件衣服，摸摸索索出了房门。
二少爷的房里没有灯亮……
她一步一步挪了过去，蹲到了窗下。窗户上原该有的，用来遮光的布料，不知为何被人拿着了。张嫂慢慢探出头，想看看屋里的情况……
这个时候，月亮从云里出来了，月光照射下来。
张嫂看到满脸血污的李老爷，站在窗内，死死盯着她！
张嫂尖叫一声，昏了过去。
……
李家遣散了所有的佣人，只留下了忠心耿耿的王爷。
至于张嫂，可能是在回家的路上出了什么意外，没能顺利到家。李老爷于心不忍，托人给她家送了点抚恤金。
事情大致就到这里吧。
几天之后，传出二少爷去世的消息。
李家办了一场白事，夫人由于太过伤心没有参与，只有老爷和王爷出场，跟几个来念经的和尚交谈了一番。
虽说红白事都属于喜事的范围，但是这场白事，却给李家带来了不幸。
由于涉及私盐买卖，李老爷被查办；因为协助主人家干这非法的买卖，王爷这个老管家也难逃法网，被关进了大牢（后来因为他参与不多，从轻惩罚，关了几年便放了）。
抄家的那天，衙门口的官差进门搜寻证据，搜到了后院。
老爷与管家都双双带走，夫人呢？
夫人在二少爷的房间里，倒在血泊中，身体被切成了一块一块。地上的血液早已干涸，满屋子臭气熏天。
官差在屋里找到了一间地下的密室，找到一截白骨——应该是一条手骨。
旁边是几个像是装货物的箱子，里面堆着些锯子、刀片、鞭子和一些小斧子；其次还有栓犯人才用的一副手链脚链，只是已经被锯开。
秋后，李老爷因“杀害妻子”的罪名被问斩。
……
李家就这么散了。“老贵族”这话再也听不到了。
曾经的辉煌与如今的没落，只变成了西河口的人们闲时嘴里的谈资。
李家还有谁活在这个世上呢？
对，大少爷。
大少爷还在这个世上吗？张嫂那天看到的乞丐，是不是大少爷呢？
张嫂已经失踪了，别的人，根本不知道那个乞丐的存在。所以也便没了下文。
哦，对了，还有那只猫咪，夜夜嘶叫的“宝贝”。
也许……它真的存在过？然后又跑了，和大少爷一样？
李老爷应该庆幸，李家至少在微妙的可能性上，还有两条性命活在世上。一是宝贝，二是儿子。
可惜的是，儿子只是儿子，不是宝贝。

第三十章：公子居（五）
丁文书犯了愁。
从官方记录以及自己听到的流言推测出来的，就是这么个故事。这个故事，当然是不能写入档案的；况且案件无法再审，也理所当然不能去更改当年的结论。李老爷被斩首了，罪名只是“杀害亲妻”。然而，真的只是这么简单吗？
思来想去，丁文书只能将这个案子写进自己尚在创作中的《西河口异闻》里。
没多久工夫，丁文书写作完毕，停下笔，闭眼深思起来。
柳小姐带着书棋买菜回家，吩咐书棋下厨后，来到房里看到愁眉不展的未婚夫。
“怎么？我们的大作家又在奋笔疾书了？”
丁文书睁眼，无奈道：“奋笔疾书已告一段落，只是有些问题还未明了。”
柳小姐道：“给我看看无妨吧？”说完伸手将稿子拿过，仔仔细细看完了这个故事。
丁文书问道：“如何？聪明的柳小姐有何见教？”
柳小姐正色道：“见教倒不敢，只是错字颇多，需再修改。”
丁文书一脸怨气，“我刚成稿，还没来得及检查。我是问你对这个案子的看法，谁让你说我的别字了？”
柳小姐“噗嗤”一乐，笑道：“我看你这稿子，实在有趣，竟连李家上下人等日常说话都写得清清楚楚。你又不曾亲眼见到，如何敢这样写？”
丁文书把脸一撇，嘟嘴道：“这你便不懂了。不是官方文字，何必那么认真？只需告知读者确有其事便可，权当是文学创作罢了。”
柳小姐又笑，“我一猜便中，你定是把街坊四邻的传闻也写了进去。”
丁文书点头，“坊间传闻，虽不可全信，然而无风不起浪，倒也能做参考。”
柳小姐问：“那我倒要问问你了，你对这案子是什么看法？”
丁文书道：“这宗案子，粗看之下便能猜出其中意味。李老爷在家中布有密室，必是用来施虐，李夫人便是其刀下亡魂。从这点出发，李老爷那‘杀妻’罪名倒是确实不冤。然而让我奇怪的，是那个大少爷……”
柳小姐思考一会儿，答道：“案子已经过了十来年，无法得知真实情况。不过若真是按照你写的这些来推测，那大少爷肯定也被李老爷摧残了十数年。然而我感兴趣的，却不在李家，而是那个‘柳妈’讲述的故事。”
丁文书问道：“你是说，那个‘柳公子’的故事？”
柳小姐点头道：“正是。这柳公子在自己的居所内虐杀无辜一事，恐怕是确有其事的。这便很奇怪，因为纵观古今中外，杀人者向来都是极其爽快。古代杀人，讲究一剑刺心，或是一刀断头，只因无论战场之上或是市井搏斗，你若一刀杀不了我，我便要拼命还击；现代世界，有了枪炮，更是一枪毙命，中枪者几无还手之力。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才会出现这种不图立刻致人死命，而是故意折磨人致死的。”
丁文书接道：“若不是深仇大怨，便是古时刑罚所谓的‘凌迟’了。”
柳小姐白他一眼，“你真是聪明，那我便不说了罢。”
丁文书连忙道歉，请她再说。
柳小姐也不跟他一般见识，继续说道：“我曾听父亲说起，初次杀人之时，杀人者往往心情极动……”
丁文书又插话，“你爹还杀过人？”
柳小姐不屑道：“父亲是练武之人，这世间几十年哪一日太平过？乱世之中，或是遇到绿林强盗，或是碰到街头混混，再或是，遇到那天天惹他生气的女婿，杀几个人又怎么了？”一席话说得丁文书惊吓不已，连连咋舌。
柳小姐不理会他，自顾自说道：“那杀人的人，自从下了第一次杀手之后，整个人心里就变了个样，但凡心情不悦、脾气暴躁之时，总能回想起杀人时的情景。若再杀人，比起初时动手，便心安理得得多。再遇上情势所迫，免不了持续杀人，也就麻木了，刀落之时，反成了习惯动作。”
丁文书道：“这个道理，我也是明白的。但就像你刚才所说，杀人之人，只图一时爽快，就是我举例说的‘凌迟’，行刑的人，也是迫于法令，不得不一刀刀剐那罪人，何曾有在这其中享乐的？”
柳小姐摇头道：“这你就不知了。我有一位叔叔，少年时候与我父亲是同门师兄弟，后来犯了事，隐姓埋名在乡野间当了屠户。他曾说起，杀杀牛多了以后，见到牛，脑中全是何处下刀，何处接血。从这可以看出，杀戮之事，也是会上瘾的。”
丁文书道：“这倒有点庖丁解牛、目无全牛的意思了。”
柳小姐道：“便是如此。当时父亲听叔叔说了之后，说这其实该算是种病。”
“病？”
“父亲说，疯子伤人，便是如此。如果一个疯子初时伤人，没有人制止，周围人都只是躲着他，害怕他，疯子便没了惧意。久而久之，在疯子眼里，人也和家畜飞禽一样，都是自己随意打骂的对象了。见了人，疯子会自然地去骂几句，踢几脚。打得开心了，便用劲更大，倒要看看眼前这个家伙能挨多少下，若手中有刀，更恨不得拿刀砍几下。”
丁文书很认同这个观点，“那是自然。疯子疯病，下手是越重越开心的。”
柳小姐又道：“正是这种施暴时的，让疯子日益猖狂。同样的，你这故事里的‘柳公子’，便是这种情况。试想，在他初犯病之时，有人制止，有人让他害怕，知道打人不对，又怎会闹出后面的悲剧？”
丁文书道：“依着你的意思，李老爷也是病人咯？”
柳小姐道：“李老爷倒是神志清醒。但你要知道，神志清醒之人，若是迷上了杀戮，其后果比起疯子，更恐怖百倍不止。因为疯子不懂策略，随性伤人，免不了旁人撞破阻拦；但若懂了策略，知道如何布局杀人，便能在暗地里做那之事，岂不令人胆寒？”
丁文书道：“正是如此。自大傲慢之人，往往没有怜悯之心。古时候的高官权贵，视平民为草芥一般，在他们心里，杀几个百姓，就跟踩死几只蚂蚁一样，都是无所谓的事情。这种想法，也算得上是种施虐之心了。以至于商纣王后来以杀人为乐，规定出了无数惨绝人寰的刑罚，一门心思想着怎样杀人才能让自己更开心。”
柳小姐点头赞同，“那李老爷想来也是这般情况。染上施虐之瘾后，便将家里人拿来试验。大公子当然是不会得什么‘见光死’的怪病的，定是被他掳到暗处，以致于精神崩溃，疯了。二公子当然也是不存在的，编出这种谎言，只是因为抓回了试图逃跑的大公子，为了在家里名正言顺犯案，找的一个借口。这就是为什么二公子从不露面、李老爷用布遮住窗户的原因了。”
丁文书道：“晚上的猫叫声，恐怕便是大公子的痛苦嘶吼了。对了，李夫人也承认二公子的存在，莫非是与他同谋？”
柳小姐道：“这便是我说你写的故事里不妥之处了。李夫人或许身强力壮，但归根结底是个传统妇女，丈夫有怪癖，她如何敢言语？若是惹急了，只怕连她自己的性命都不保。”
丁文书道：“那我倒要写个‘存疑’了。因为或许这李家公子，还不是他们的亲生骨肉。”
“大可不必。因为在那疯了的大公子第二次逃跑之后，李老爷丧心病狂，竟连自己的妻子也不放过，想来是人性沦丧，无药可救了。妻子能杀，儿子怎么不能。”
丁文书想了想，道：“其实这也便是我所疑惑的地方了。你说，李老爷到底是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让他产生了施暴的瘾呢？”
柳小姐轻叹一声，“人心之事，岂是你我能猜透的？有人盗窃后，痛哭忏悔；有人杀人后，反而成瘾。李老爷的事，或许是一件小事引发，或许是多年恶习积累。若真要追根溯源，恐怕不易。你最近整理西河口的案卷，多留心便是。或许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那不是更好？”
两人说着话，忽听书棋在院里喊吃饭了，这才停住话头。
饭桌上，柳小姐对书棋的厨艺赞不绝口。见得了表扬，书棋沾沾自喜，自夸起来，说自己杀鱼的刀功了得。
柳小姐停住碗筷，看了看笑容满面的小书棋，许久，幽幽说道：“往后买鱼，让鱼贩杀完再带回家来，你就不要动刀了。”
丁文书摇了摇头，对未婚妻露出了微笑。只有小书棋一脸不解，怔怔看着两人。

第三十一章：漂浮（一）
初春时节，万物更新。
丁文书嘬了口茶壶里的茶水，嗯，不错，是新鲜茶叶的味道。猛然间，脑海里竟浮现出自己父亲的影子。“嗯，不错。这茶叶不赖，有点黄山毛峰的意思。”老太爷呵呵笑道，手里拿着戒尺。一般这种情景，多发生在丁文书背书时没有结巴的时候。
“子在川上…………”
丁文书微微皱起眉头，两颊本就不多的肉又紧绷了一些。
“曰什么？”
“曰……”书棋摸着后脑勺，想了半天。
丁文书见他半天没曰出一个屁来，实在无可奈何。站起身来，抖了抖身上的长衫，说道：“你去练武吧。看看婶婶有没有叫你。”后半句没说出来，“省得叫我看你生气。”
书棋一遇“大赦”，欣喜异常。只是脸上显得极为苦恼，似乎为自己没能背出这烦人的《论语》而惭愧；然而脚上早已生风，重重点头，回答一声“是”，然后疾驰而去。
柳小姐近日生病，成天没力气。躺在不声不响，似乎要死。丁文书数次以为未婚妻命不久矣，眼圈也跟着红了好几次。可恨书棋这臭小子一手好厨艺，偏偏夜里只做柳小姐的“病人餐”，不给他也顺便盛上一碗，害得自己亲自下面，难以下咽。
柳小姐卧病在床，依然不忘“教育大计，利国利民”。除了每天督促书棋勤练武艺，还多给他加了一项课程：让他跟着丁文书学文化。丁文书自然没有借口推脱，相反，还极为热情。这股热情的火苗在他身上消失了好多年，自从自己五岁那年试图教家里的狗学算术结果失败之后，就再没有重燃。现在又有一个可栽培对象，实在机会难得。
然而现实是残忍的。丁文书这辈子可能没有为人师表的天分。眼见书棋已经将柳小姐家传的武艺练得日益熟练，却依旧背不出几句粗浅的《论语》，不禁着急起来。
罢了罢了，不如大笑出门去。
……
对丁文书来说，柳小姐的病倒，于他除了情感上的伤害之外，就是体力上的负担。这几日自己洗衣服，着实劳累。懒惰起来，干脆不洗。或者改穿容易搓洗的那一类，比如说：父亲的长衫。
邻里对他赞赏纷纷，都夸他是活脱脱一个丁老太爷再世。
其实丁文书是看不上自己迂腐的爹的。然而一个大活人还扒死人的衣服穿，实在没有勇气站在所谓“新时代”的制高点上蔑视亡者。相反，他感觉自己还活在父亲的阴影里，苟且偷生。夜里每念至此，都难以入眠，幽冷的月色顺着窗纸的缝隙投来，像极了父亲当年看着他的那双漠然的目光。
好在春风尚好，柳叶飘摇。远山带来的丝丝清香，乡间土语，莫名给人一种安稳感。丁文书慢悠悠举步，欲图将自己好好沉浸在家乡的山水之中。
此情此景，恰如一个卸去棉绒冬装的美丽女子，露出一两寸肌肤，令人神往。丁文书想起自己上海一位诗人朋友曾说：春季便像一位处子，只是慢慢褪去衣衫，引得你心中奇痒难忍，最终还是没能忍住，不得不奋笔疾书，向她投去情书。所以，春天的男人，都是诗人。丁文书笑道：你这话也有不妥，应该说，春天发情的男人，都是诗人。朋友很是开心，觉得丁文书的补充简直妙极，于是趁兴连浮三大白。后来酒劲上来，朋友自己又再次补充：所以，夏季便是一位，，难耐，却只勾起男人的身体反应，无法让男人遐想连篇。丁文书暗暗思索，觉得也有道理。可不是么？一到夏天，男人女人都想服。两人达成共识之后，那朋友在酒桌上发誓道，从此以后，再不在夏天作诗。
回想当初时光，丁文书不禁莞尔。按照这样的理论，丁文书此刻应该诗兴大发，研墨挥毫才对。然而诗意没到，尿意先到。谁叫他刚才在家里喝了那么多茶呢。当下已经走了好长的路，回是回不去了。前不着茅厕，后不着家门，实在尴尬。生死攸关时刻，有人给他打了声招呼。“丁文员，你好啊。”
……
胡掌柜是个老好人，除了在之前的一次案件中有包庇犯人的嫌疑之外。身为商人，他也是极为识时务的。西河口的大多数平民老百姓都管丁文书叫“丁家公子”或者“丁家少爷”，只有他敏锐地嗅到了时代的气息，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改变了称谓。光这一点，便让丁文书赞赏不已，只可惜自己实在清贫，不能每天都来福灵酒家照顾生意，惭愧惭愧。
可能是天气回暖的缘故，胡掌柜今天没戴帽子。新春伊始剪掉的头发，又展示了自己春风吹又生的顽强活力，开始努力挣扎着想长高些。无奈胡掌柜年岁已高，未能满足头发的，只好让它们自我拼搏。
胡掌柜一脸笑意，“丁文员，难得见你。请来小店喝杯茶。”
丁文书尿意不禁增加一分。突然间灵机一动，给胡掌柜作了个揖，问道：“胡掌柜，可否借你店里……这个……茅厕一用？”
胡掌柜一愣，思考了一下，自己店里好像只提供吃喝业务，还没展开拉撒服务。不过政府文员借自己家茅房解决私人问题，应该也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便笑口大开道：“随意！请随意！”说着，将丁文书让了进去。
天底下的茅厕是一样的臭，福灵酒家的也不例外；而且因为身为酒家，势必要接待四海的客人，于是似乎就聚齐了四海宇内的臭，显得格外扑鼻。丁文书捏着鼻子，蹲了下去。脑海里不由得想起《西游记》里孙行者将茅厕比为“五谷轮回之所”，真是绝妙非常。人之轮回，尸臭；五谷轮回，更臭。
一脸舒畅从茅厕出来，胡掌柜非要留他坐着喝茶聊天。衙门里并无他事，今天也是孙老爷特批的假期，丁文书半推半就，也就坐下了。
“这年味是一年不如一年啊……”胡掌柜喝了几口茶，微笑着发出感慨。
丁文书听他惆怅，不解其中意味。
见丁文书没接话，胡掌柜又说：“丁文员你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娃，该知道。以前过年，多热闹啊。”
“啊，是。”丁文书这才接道，“往日里，乡亲们赶集闹春，喜气洋洋。想是时局不安的原因……”
“那倒也是。”胡掌柜捏了捏自己不多的几根胡须，微微点头。后又闭目遐思，彷佛在脑海里翻阅尘封多年的记忆，“再过几天，就该是踏河的日子了。不知道今年会不会有。”
“踏河？”丁文书的记忆与胡掌柜的产生了联动，被勾了起来。
西河口有“初春踏河”的习俗。所谓“踏河”呢，极其简单，并非是请什么武林高人在河面上施展水上漂之类的绝技，只是当地的居民们成群结队，沿着河岸散步。河岸很长，身体弱一些的，走到街口，也就回去了；若是兴致未够，顺便再爬个山，登高望远，也是雅事。这个习俗，估计是来源于古代文人的“踏春”，只是西河口的人并不能感受到“春”在何处，倒是实实在在就在眼前的“河”是可以被感受的。于是，踏春成了踏河，也在情理之中。
丁文书不禁神往起来。这源于他小时候极少参加集体活动的缘故。幼年的他，每逢踏河时日，几乎都被父亲关在家里念书。用父亲的原话说，“一群庸鄙之人，熙熙融融，简直坏了圣人雅习。”丁文书不在乎雅俗之分，只是羡慕那些小伙伴踏河归来，手里总是拽满了糖果和好玩的玩意儿。是的，每逢这个日子，小商小贩都在河岸边摆摊，一个个生意兴隆、笑容满面，让人怀疑这个节日就是他们私底下瞎捣鼓出来的。
“去年还有吗？”丁文书问。
“去年嘛……嗯，其实每年都还有。只是人是越来越少。”
“那些卖小玩意儿的？”
“哦，那倒是年年都有。做买卖嘛，你不做，总有人做。你不赚这笔钱，总有人赚。赚多赚少是一回事，但总不能看着肉到了别人嘴里……”
胡掌柜讲起生意经来。丁文书开始心不在焉，脑子里只想着若是到了踏河那天，一定要带着书棋去玩一玩，还要给他买些东西。嗯，自己的未婚妻也应该出来走一走，说不定散散心，反而对身体好。

第三十二章：漂浮（二）
次日，丁文书到衙门口，与孙老爷闲聊，说到此事。孙老爷最近因为破了大案，很是得意。一听这话，脑筋便转开了。心说这是一个“与民同乐”的好机会。老爷嘛，不能总是高高在上，要显得亲民才行。之前给王家闺女送葬，丢了面子不说，还搞得外界纷纷传扬，称自己与王家官商勾结，胡作非为。其实呢？满不是这么回事。瞧，自己不但没有与王氏有什么勾结，反而法不徇私，果断将王家抄家，实在功德无量。如今趁着老百姓大快人心之际，主动降下身段，与百姓踏河爬山，岂不更得人心？
“文书贤侄啊。我虽然不是你们西河口人，但入乡随俗。你们既然有这样的风俗，何不传承下来、发扬光大啊？”孙老爷捋了捋自己的胡须，显得极为开心，“最近上面下了批文，啊，对，现在叫文件了。上面说，一方官员要禁止沾染旧习，不得高高在上。意思就是让我们为官一方，造福一方嘛。这很好嘛。所以这个踏河，我们不仅要搞，还要大搞。”
丁文书听明白了孙老爷的意思，“这个……”他很是顾虑。自己原打算与家里人单独游玩，图个开心。如果孙老爷也在，那自己便非得陪在他身边不可。原本好好的踏河佳节，被官老爷掺合进来，老百姓难免畏惧，反而不美。
“你是不是担心我年纪大了，不宜走得太远啊？”孙老爷和蔼地看着他。
丁文书不好回答不是，只好点头。
“这个不用担心嘛。老夫年岁虽高，但是几步路还是走得动嘛。大不了不去爬山。”孙老爷哈哈大笑，“行，你去通知一下当地一些商户，就说我那天要去。让他们代为宣扬，好让百姓知道。”
说完这话，孙老爷回到了后厅。
……
回到家中，丁文书将这事讲给柳小姐听。柳小姐靠在床头，吃了些饭菜，又喝了点汤药，说道：“也好。我这些天退了烧，出气也通畅了很多。过几天便同你一起去。”
“只是孙老爷那边……”
“那有什么的。你是文员，陪着他也是应该。”
“话虽如此，只是……”丁文书略有些脸红，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私心。
柳小姐便说道：“伯父不过一时兴起，早上走走，也就累了。当天又有那些商户在身边，怎么能不请他吃饭喝酒？放心吧，等到下午的时候，他就醉得回府休息了。你想与我们独处，有的是时间。”
丁文书哑口无言，感觉自己在她面前就像个透明人，毫无秘密可言。恍然间柳小姐就像自己的妈，总能窥破他埋在最深处的心思。“今天干了什么坏事？”“手里是不是拿着什么东西啊？”“又被先生打了吧？”诸如此类，数不胜数。
……
踏河当天。
早起的时候，天空有些阴沉，空气也有些闷得慌。丁文书站在院中，感觉穹顶似乎朝下压缩了一点，似乎有只手随时会从空中伸出来将自己捉走一般。风也比往日大了不少，吹得人凉飕飕的。
然而吃过了早饭，雨终究没有下下来。丁文书舒出一口气，转而嘱咐柳小姐多穿一点，不要又着凉了。为防万一，书棋随身带上了雨伞。
三人如约到了桥头——也是踏河的起点所在。到的时候，人已经很多了。按照往年的惯例，人群已经三三两两开始往前走了。可是今年毕竟不同，衙门老爷既然要来与民同乐，断然没有老百姓抛弃老爷而“独乐乐”的道理。这样看来，倒不是老爷要与民同乐了，而是老百姓要与老爷同乐了。
柳小姐站在桥墩旁，精神恢复了往日的七八分。
“春天到了，这河水显得格外得清。”
“是么？”丁文书道，“我虽然天天在这河边走，倒从没有注意到。”
柳小姐白他一眼，“你没注意到的事多了，岂止这点？要我说，就算这河里漂来一群大鱼，你也不会注意。”
丁文书表示不服，“这话欠妥。你是不知道罢了，我小时候在这河里捞鱼，那是公认的……”
话没说完，柳小姐偏过头去，不听他讲。丁文书便无法继续，自讨个没趣。旁边书棋拉了拉他的衣袖，让他不要再讲。
丁文书莫名其妙。只见书棋招了招手，眼睛盯着别处，示意他过去说话。
两人走出几十步，避开了柳小姐。“怎么？有什么事？”丁文书问道。
“阿婶是在怪你。”
怪我？丁文书更闹不清楚了。
“阿婶说，‘你没注意到的事多了’，是说前段时间，柳太公给阿婶寄信了。”书棋眉飞色舞，眼角间带了丝“我知道这个秘密而你却不知道”的得意。
“她爹给她寄信了？我怎么不知道？”
“嗯。”书棋点点头，“因为柳太公在信里说，不能让外人知道。”
“呵。”丁文书笑道：“我算外人？”
书棋双手环抱，得意洋洋，“那当然。”
“等会。那你怎么知道的？”
“太公在信里说了。等以后我去了上海，就教我武功，还收我做干外孙。当然不是外人。”
丁文书笑着摸了摸书棋的小脑袋，说道：“明天丁叔教你学一个成语，叫‘小人得志’。”
书棋一听又要上课，脑袋便耷拉了下来。
“不过呢，你若是把信里的内容告诉丁叔。我可以考虑给你免了这堂课。”
“真的？”书棋很开心，接着又想了想，“这样好不好，免两堂？”
“那不行。只能一堂。”丁文书斩钉截铁。
“嗯……”书棋摸了摸后脑勺，“那就……一堂课，加你给我买三串糖葫芦。”
“一串。”
“两串。”
“第二串我吃一半。”
“丁叔你几岁？”
“你管我的！”为了圆踏河吃零嘴的童年梦，丁文书誓不罢休，“到底干不干？”
“好好好。我说给你听。”

第三十三章：漂浮（三）
柳太公是来信了。信上督促两人的婚事。其实他每封信里都有很长的篇幅表达这个意思，且引经据典，大义凛然。柳小姐当然知道这是他从别处请来的文人代写的，便没理会。只是这一封实在厉害。信里不乏“不孝有三”、“家族延续只在你二人”、“勿让老朽断子绝孙”之类的狠话，更兼有“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干柴烈火容易犯错”、“传将出去羞煞祖宗”之类的诅咒，已然将这两个不孝子女上升到了政治错误的高度。
柳小姐看完信，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气死。又因为天寒风冷，一着急便生了病。原打算等丁文书回来，大不了与他提起此事。谁知他实在木鱼脑袋，几次暗示都毫无反应。气上加气，终导致卧床不起，日益消瘦。
听书棋这么一讲，丁文书拍拍脑门，“难怪她前几日一直说什么哪家闺女婚配了，哪家寡妇改嫁了。原来是这样。”
不过，结婚一事，实在难死丁文书。操办婚礼要钱，而丁文书是没有钱的。至于岳父家的钱，他是不愿意厚着脸皮去要的。以前以为这事顺其自然，没想到已然火烧眉毛。
书棋问道：“丁叔，你不喜欢阿婶么？”
丁文书脸一红，“你问这个干嘛？”
“阿婶多漂亮啊。你不想娶她？”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的。明天教你一个词语叫‘思无邪’。”
“啊？不是说免一堂课吗？”
“是啊。明天的课免了，后天的课挪到明天。”
就在丁文书与书棋讨价还价的时候，远处传来一阵骚动。
“老爷来了！老爷来了！”
人群立刻沸腾，纷纷侧目。这让丁文书想起曾经看过的一篇报纸，上面说外国人喜欢把一些当地没有的奇珍异兽养在一个园子里，称之为，让老百姓花钱去围看。每当有人们没见过的野兽出现的时候，人群总是发出一声声惊叹。
只见野兽周围聚满了有钱的老爷们，一路欢声笑语朝人们走来。孙老爷还作势朝大伙挥了挥手，以示亲民。
孙老爷接连打着饱嗝，想是才用过早餐不久。为了不影响形象，没有发表特别讲话。只说了句大伙辛苦，有我孙某在，今年必定风调雨顺安居乐业国泰民安。巫师既然这么说，大伙便只好齐声叫好。最后，孙老爷大手一指，给大家指明了前进的道路。
踏河开始了。
孙老爷一马当先，脸上堆满了喜色。身后紧跟着当地乡绅，一个个陪笑陪说，不亦乐乎。再后面，就跟着那些没有资格上前的平民。西河口当地的社会阶层划分一目了然，令西洋的所谓“社会统计学”甘拜下风。
孙老爷因为太过开心，反倒忘了丁文书也跟在人群当中，因此没想起要把他叫到身边。丁文书顿时放松，心中暗谢菩萨保佑。
比起其他商贩，胡掌柜与孙老爷打交道较多，靠得便近了些。偶尔有一茬没一茬搭话，显得很是骄傲。
孙老爷感慨说西河口民风淳朴，山好水好，彷佛将月前刚发生的几桩命案忘得一干二净。
谁知他刚说完，便有人搭话。“老爷这话不错。我们这儿确实山好水好。小的大胆，再给老爷添一句。山好，水好，鱼也好！”
孙老爷侧目看去，原来是身后的吴三。
吴三是西河口的大鱼贩。说大，其实只是垄断了当地的鱼市。原本靠捕鱼为生的他，成日里身上都沾着一股腥味。今天有幸陪同孙老爷出游，据说焚香沐浴了两天，换了一件城里掌柜才穿的体面丝绸衣服，显得人模狗样。
胡掌柜之前对孙老爷提起，这吴三因为从小在河边长大，游泳技术了得，曾创下在水里憋气一炷香时间的西河口记录。
孙老爷起初不以为然，认为他不过是水乡出生，水性自然可以。但是胡掌柜再次强调，与吴三同时比赛的几个小伙子，虽然也勉强能达到这个水平，可吴三妙就妙在，出水的时候，还能徒手带上十来条鱼，这就从职业上彻底碾压了对手。
孙老爷不信，他指出，一个人只有两只手，是不可能同时带出十来条鱼的。
胡掌柜据理力争，良心作证表明是亲眼得见。因为吴三不仅手里抓着几条，嘴里还含着几条，据说裤裆里还存着几条。
后来，在胡掌柜一再解释自己家炒的鱼不是吴三用裤裆捞起来的之后，孙老爷才勉强点了一个醋溜鱼。
孙老爷忍了忍恶心，回道：“吴老板这话不错。古人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条河，可称得上是咱们西河口的一个好饭碗。吴老板，你可不能松劲，要多抓些鱼，让百姓们能天天吃上鱼啊。”
说罢，众人哈哈大笑。
吴三得了夸奖，更要显摆一番。“老爷说得是。其实，我哪里敢松劲呢？不瞒大人说。我现在是不怕累，就怕没有鱼抓。手底下雇的人，都勤快得很。只是春天到了，河里的鱼都在生崽儿的时候，不敢放开手脚捞。这要等到天热的时候，我一定亲自给老爷捞几条大鱼，送到府上。”
孙老爷忍不住又犯了阵恶心。
旁边有人搭茬。“吴三儿，你小子够可以的啊。以前就你跟你媳妇两个人捞鱼，好家伙，还差点把这河里的鱼都给捞没了。现在还雇人来做。你这生意，是越做越大啊。”
吴三也不客气，说道：“要说这生意啊，还是做大点好。银子，谁不喜欢呢？”
那人又取笑道：“好小子。我看你是巴不得河里的鱼都自己翻着肚子漂到你的网兜里哟。”
众人又笑。
孙老爷也笑，没再搭话。胡掌柜紧走几步，靠近孙老爷，悄悄传递消息。“大人，这吴三，是个鳏夫。以前都是他和自己老婆做打渔生意，前几年他老婆死了，就自己雇了人。”
“他没再娶？”
“我听人说，倒是有来说媒的，他没理。”
孙老爷点点头，事业型人才。
众人一路说笑，走走停停。
队伍后面的丁文书一家三口，走得很慢。眼尖的书棋一直在寻觅糖葫芦摊，好让丁文书兑现诺言。谁知糖葫芦摊实在太多，走不了几十步就出现一个，大出他的意料，没想到市场竞争已然如此激烈；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书棋正处在发育期，吃东西的速度也快得赶超了糖葫芦摊出现的频率，吃完一个还要第二个。没奈何丁文书只好大掏腰包，满足身边的小饕餮。
就在买第十二串糖葫芦的时候。人群前方发出了阵阵的喧哗。
“鱼！鱼！”
是的，鱼来了。

第三十四章：漂浮（四）
吴三呆在原地，不知所措。
他从没想到，原来这天底下，真的会有这样的好事。从上游漂来数不尽的鱼，一个个翻起白肚皮，朝这边漂来。
他看着马上要漂来的死鱼群，扇了自己一耳光。
刚才那个预言“死鱼翻着肚子漂来”的预言家也扇了自己一耳光，随后确认不是梦，于是立刻跪下开始祷告，无非是些“我会富可敌国”、“我会考取功名”、“我家那个黄脸婆会马上死翘翘”之类的话。
孙老爷也哑口无言，生平从未见过这等怪事。
“这个……这个……”
孙老爷不知该如何是好。
然而智慧永远是藏在民间的。有机灵的老百姓已经福至心灵，大喊一声：“捉鱼啊！”话音未落，几个小伙子“扑通”、“扑通”跳入河中。
吴三这才反应过来。
这哪里是什么好事？这明明是天底下最坏的坏事！鱼是什么？对他而言，这就是钱，这就是银子！现在不是银子往自己兜里流，是自己的银子往别人的兜里跑！
吴三也顾不得孙老爷在身边了，猛地一跃，站在了河边的木栅栏上，用尽毕生的力气大吼道：“们娘的！这是老子的鱼！都滚远点！”说完，也顾不上自己隆重出行穿的新衣了，几把就脱了扔在地上，露出里面原本的粗布衫，为了夺取胜利果实，毅然跳入河中。
孙老爷身边的其他生意人，一个个表现得很是淡然。因为他们不靠鱼活着，所以也丝毫没有要借机抢占市场的决心。丝绸商人柯老爷更是感慨起来：想不到吴三这把年纪了，跳水的技术还是这么好。当初百姓都说他入水干脆，出水优雅，宛如芙蓉。看来这“芙蓉汉子”的美名实在名不虚传。
芙蓉汉子入水之后，抓住了矛盾的根本点。这压根不是他捉多少鱼的事，而是别人捉了他多少鱼的问题！所以他并没有把目标放在鱼身上，而主要是揍人。
“去你妈的。敢捉老子的鱼！”说完就朝着面前的一个小伙子一个横肘。
随后众人意识到了同样的问题。不错！擒鱼先擒人！
于是，一场水战在所难免。为了给这场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战役刻画出悲壮的气氛，老天爷总算治好前列腺，将憋了好久的雨给下了下来。
一时间，河里乱作一团。雨水，汗水，泪水，搅在一起，难以分辨。甚至还有几丝血水，逐渐在河中心弥漫开来。
岸边有些小媳妇不忍心自己丈夫吃亏，纷纷抹泪呐喊：上来吧，我的夫，咱们今天中午不吃鱼啦！也有些老太太害怕儿子受伤，扯着嗓子声嘶力竭道：儿啊，快上来啊，你忘啦，咱家没有炒鱼的作料！
不过这些都是一小撮群众的呼声。声音最大的，还是那些看热闹的汉子们发出来的。“干啊！干啊！”
雨是越下越大，大得似乎河里开始涨潮了。
上游的水流越来越湍急，相应的，被冲刷过来的死鱼群也越来越多。河中打斗的众人，身上无一例外，都被鱼鳍割伤了。
吴三最终还是守住了自己的荣誉，河里的其他人纷纷上岸，不敢再斗。传说中，有些动物一窝生下许多幼崽，然后任凭幼崽互相撕咬打斗，最终活下来的那只，便是王者。吴三成功了，他捍卫了属于自己的荣耀，从此与王八共享“水中之王”的光荣称号。
现在是胜利者查阅自己的战利品的时候了。吴三转过身，欢喜非常，注视着上游。
他没有看到上游的河水。因为最大的一波鱼群来了——堆积如山一般朝他漂来。
“我操——”话音未落，吴三被鱼山撞入水中，一时间失去了意识，朝下游漂去。
……
“会不会是下毒？”柳小姐问。
孙老爷当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河里还有一些沉在河底的死鱼。本官已经让百姓们不准去捞鱼。不过，本官让差人去捞了几条。现在正炖着呢。”
丁文书道：“我们是不是先救人要紧？”
孙老爷翘起二郎腿，喝了口茶，不以为然道：“当时河流那么急，谁知道会冲到哪里去？”
丁文书又道：“那要不要通知下游的政府，让他们帮忙搜寻？”
孙老爷平时很喜欢这个贤侄，但最烦他一点就是磨叽。明知道没有希望的事，还一个劲往里掺合，于是便没说话。
柳小姐看了看孙老爷的眼色，笑道：“伯父莫见怪。他就是这样秉性。要我说，当前最要紧的，还是查清楚死鱼是怎么回事。”
孙老爷这才点头，“正是。如此多的死鱼群，想来必有蹊跷。”
这时候，外面的差人进来回话。
“大人，有结果了！”
孙老爷一听，很是振奋，“怎么样？我让你们煮了喂狗，狗死了没？”
差人回道：“大人，咱们的鱼还没煮熟。但是有老百姓已经私自捞了鱼吃，吃完没有任何问题。”
丁文书道：“难道是热水把鱼的毒性煮没了？”
孙老爷忙道：“你是说，就像煮河豚？”
差人反驳道：“但是百姓不仅吃了鱼，还喝了鱼汤。”
众人面面相觑。
最后差人补充道：“据说，他们吃完之后，都觉得这鱼很新鲜。看起来，是死了没多久。”
……
菩萨显灵的传闻传遍了西河口。当地的寺庙再没了香火。祭祀圣地由传统宗教场所改为了西河口桥墩，几户挨着桥墩的人家纷纷抗议烟气太浓，影响正常生活。但是抗议无效，虔诚的人们用泥巴捏了个龙王像，供奉在了桥上。从此过桥的人，必须跪着拜三拜，才能过去，否则会被斥为异教徒而惨遭人们唾弃。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大约半个来月。又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吴三没死，回来了！

第三十五章：漂浮（五）
英雄凯旋，举街欢庆。
吴三显得极为疲惫，在家里休息了整整一天。出来之后，对众人说起自己的经历。原来，他被水流冲到了下游的岸上，具体什么地方，他不认识，只知道旁边是个很大的树林子。那些堆积成山的死鱼，因为漂流的缘故，也冲散了，遍布在沿途的河流里。虽然身体受伤不轻，但是生意人的精神尚在，他靠着吃鱼活了下来。伤势好了之后，又往上游走，在最近的镇子雇人，帮他把沿途的死鱼都捡了回来。
吴三喜笑颜开。这是春季，原本是休渔的时节。这下可好，看来今年自己最大的收入，就在春季了。
虽然过了大半月，但吴三捡回来的鱼还没臭，依旧可以入口，而且吴三表示买一送一，绝不亏待百姓。人们热情高涨，竞相购买。
……
这半个月，柳小姐带着书棋和几个差人，顺着河流，一路查到上游。这一路他们指望能碰上什么村镇，却未能得偿所愿。一直到最后，他们碰到了一座山。
有差人顺着河流走到山脚，回来报信，说水是从这山脚下的一个洞口流出来的。
“洞口大吗？”柳小姐问他。随后又自嘲没必要问。如果流出来的是一条河，这洞口绝对小不了。
她猜得没错。洞口挺大，容得下七八个人同时进去。
小书棋急不可耐，“阿婶，那我们就进去看看呗。”
柳小姐摇了摇头，“里面太暗了。”
小书棋抗议道：“咱们不是带了火把吗？”
旁边一个姓陈的差人笑着说道：“你个小孩子，想得那么简单。你知道这洞里都有些啥？”
众差人都笑。小书棋涨红了脸，反驳道：“有啥？就是有鬼，我书棋也不怕！”
陈差人又道：“那你还是个捉鬼小英雄咯？这里面倒是没有鬼，怕只怕有毒蛇飞鼠，咬你一口，当时小命玩完。”
书棋打个寒战。鬼他是不怕的，但是毒蛇飞鼠，实在难以招架。
柳小姐思索一番，道：“陈说得不错。毒蛇蝙蝠，确实喜欢在潮湿的山洞里做窝。而且你们听水声，很是湍急。万一里面水深，咱们根本无从下足。”
陈差人继续补充，“还是柳姑娘心细。要我说，最怕的，是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走通。谁知道山那头的洞隔着这边有多远？”
柳小姐点头，“是。我刚才拜托一位去山边转了转，好估量一下这山到底有多大。如果整座山实在太大，那里面的路程就不会短了。”
执行任务的差人回来了，气喘吁吁。测量结果是不知道有多大，估计就算把山给铲平了，从这边山脚笔直走到那边山脚，也要个大半天。
柳小姐为难了，水路毕竟难走，况且还不知道里面是否真是一条笔直的河流……
这时候，陈差人想起了什么。
“柳小姐，我记起了。在我还小的时候，这附近住着一些外族人。具体叫啥族，我也叫不上来。他们那会，偶尔下山来我们这边卖些山货，买些米面。”
柳小姐灵机一动，“他们现在还在这附近吗？”
陈差人摆摆手，“那就不知道了。好些年没见过他们了。小时候听大人说，他们就住在这四周的深山里。来西河口一趟，得一两天的时间。”
“他们会说汉话？”
“有些机灵点的年轻人，学得快。不然也没法做买卖不是？不瞒你说，那会就有汉人打主意，想自己去他们山里采山货。但是他们都一个劲劝阻，说山太大了，难爬。爬到山顶，天都黑了。那时我们还当他们是想独占山林，没想到……哎，也真是够大的，这山。”
柳小姐望了望四周的深山老林。那些人，就住在这里么？
难道，这次的事，跟他们有关？转念一想，那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果他们真有这么多鱼可吃，何必放到下游来？
站在这里胡思乱想也不济事，最终，大伙放弃了入内探查的想法，空手而归。
……
走了几天，柳小姐出了几天的汗，病倒是痊愈了。
孙老爷吩咐下人来屋里点着了蜡烛，整个屋子在夜色中显得温暖了起来。
“你是怀疑那些外族人？”丁文书问道。
柳小姐道：“有过怀疑，但是解释不通。”
孙老爷很是担忧，时局本就不顺，再来个占山为王的外族匪类，凭着西河口的武装力量，怎能抵挡？好几个月前，上面就督促他赶紧找几间房产，好安置一个保安团——也就是小型的警察局。但是自己又怕权力外分，到时候这些新机构的新人不听自己这个老派县官的指挥，如何是好？据他向丁文书打听，沿海好多大城市的租界里，中国人当差的“巡捕房”，就只听洋老爷的命令，专门抓中国人。
丁文书打断孙老爷的思绪，“如果真是这些外族人干的，他们目的何在呢？”
孙老爷突然颤颤巍巍，惊慌问道：“你们说……会不会是……下蛊？”
孙老爷年岁已高，再加上皇帝已倒，圣贤书是早就不读了，相反，奇闻志异倒是读了不少，尤爱民间传说。一提到外族，脑海里立刻浮现蛊毒二字，吓得三魂七魄跑了一半。
丁文书摇头，“那不会。养蛊的一般以苗人居多。我最近翻阅县志，咱们这片的外族，叫‘山哈’，也有叫‘山瑶’的，意思是‘山里来的客人’。而且他们普遍老实，跟汉人相处得也平和，没听说过有玩弄什么鬼神蛊术的。”
“‘山里来的客人’……”柳小姐怀里端着茶杯，身子朝椅子后面靠去，陷入了沉思。
“非我族类嘛，”孙老爷摇头，“这些人也不肯下山来跟汉人杂居，谁知道他们想什么。”
“可很难理解啊。”丁文书道，“原本他们还时常来这里贸易，可为什么最近这一二十年，突然断了来往？”
“天灾？人祸？”孙老爷疑道。
丁文书道，“天灾不会。若是天灾，西河口该知晓才是。”
柳小姐摇了摇头，不认同这个观点。“说不清……我觉得……”
两个大男人盯着她，盼她说出自己的看法。
可是她终究还是没有说，只是锁紧了眉头。
……
这几天，吴三连着送了好几十斤的鱼来政府衙门。
孙老爷先是不敢吃，后来又微服私访去了好几家百姓家中，打听情况。在见到宋家小媳妇挽袖子给他展示自己光滑的手臂之后，他总算勉强相信了“吃这种鱼能强身健体益寿延年并且让肌肤光滑透亮”的说法。按宋家媳妇的观点，女人，还是水做的，必须要给肌肤补水。当然何家老六的媳妇也补充了，说这个补水只是第一步，关键第二步是要锁水，不能让水流出去了。此时何老六发出一丝猥琐的微笑。另外种田的唐老幺也说，男人也是需要补水的，毕竟早上在田里忙，流的是汗水，晚上在家里忙，流的是……
总而言之，孙老爷鼓起莫大的勇气，试吃了几条鱼。
效果显著。主要是心理效果。至少这证明了这种鱼没啥问题。
……
又过了几天，书棋急匆匆从外面闯进了屋子。
“丁叔，丁叔！”
丁文书放下手里的毛笔，问道：什么事？
书棋手舞足蹈，“来了，来了！”
丁文书一皱眉，“什么来了？我看是你人来疯了。”
柳小姐从后院走进来，问道：“是不是又有鱼来了？”
“不是，不是鱼。”
“那是什么？”
“是虾！虾！”

第三十六章：漂浮（六）
虾来了。
毫无意外，死虾。唯一与上次不同的是，来的不多。
水产大王吴三吸取先头的教训，这次早就做好了准备。其实他是时刻在观望上游的情况，手中紧握渔网没有放松。当这一批的死虾漂来之时，也是他第一个发现的。
虾不大，吴三只好用细口网来捕捞。从早上到下午，捕了大半天，最后约了一下，够得上西河口有钱能吃得起虾的人家吃两天。
柳小姐带着书棋来到市场的时候，吴三正与人争执。
“我说吴三儿，你这就不地道了。上次的鱼买一送一，这次的虾不仅没便宜，怎么还贵了？”
吴三不乱方寸，手里拿着根中午吃剩下的鱼刺骨，剔了剔牙，一脸不在乎，“那能一样吗？你老哥就是一辈子耕田的命，哪知道这做生意的道理。”
“做生意怎么了？做生意就不讲良心了？”
吴三扭头朝地上啐了一口，一副“朽木不可雕也”的嘲笑，“我告诉你吧。上次的鱼，多。我总不能一直囤货吧？买一送一，也算我吴三对得起众位乡亲。但这次不一样了。这次虾少，我再买一送一，还不赔死？”
人群里传出一阵嘘声。“吴三儿，赔死？你自己掰掰手指头算算，这虾是你花钱买来的吗？整个一个不劳而获。”
吴三笑了，“那我就搞不明白了。这么多年了，我吴三卖给你们的鱼虾，没有一条是我买来的啊，都是这水里生的。怎么今天反倒说起这事了？”
人群一听，似乎有道理，于是没了声音。
吴三见自己得势，再接再厉，“我吴三天生是个打渔的，比不得城里的大老板，赚的不是倒手的利。我吴三靠的是自己的手，挣的是辛苦钱。再说了，上次的鱼你们都吃得好，瞧你们一个个最近胖的。好东西嘛。这次的虾难道会差？一句话，爱买不买。往日里的虾什么价你们都清楚。今天这虾，也不贵，多一半的价钱。想买就买，我绝不强求。”
见吴三斩钉截铁，大伙也没了脾气。家里富裕点的，已经开始掏钱了。一开始跟吴三较劲的，摸了摸兜，脸上有些不好意思了。犹豫片刻，被后面的买主挤开了，最终悻悻走开。
柳小姐也拉着书棋排在队伍里，没多久就到了跟前。
吴三一开始没认出来，只觉得眼前这个穿着打扮不一般的姑娘不简单，后来看了一眼书棋，反应了过来，咧嘴笑了，“哟，这不是丁文员家的吗。也来买虾？你看你看，前些日子光顾着给孙老爷送鱼了，怎么就没想到给丁文员也送几条。原谅，原谅。”
柳小姐微微笑了笑，“吴老板不必客气，生意人不容易，我们怎么好白吃你的鱼。听说，你这里有虾卖，最近手头宽裕，便来买些尝鲜。”
吴三一扬手，“哪里话。你这就见外了。丁老爷子在世的时候，那是我们西河口有名的大文人。我们这些干力气活的粗人，平日里想结交还没那个福分呢。这么着，今天我送您几斤虾，回去尝个新鲜。要是合胃口，再来。不瞒您说，我这虾刚上岸，就着急给孙老爷送了十斤。您来得正好，丁文员是文人，用脑子，拎回去给他补补。”
柳小姐坚持不肯，但吴三也坚持不要。最终达成协议，按照往日里的价格给钱，再多给，吴三是怎么也不收了。
……
三人坐在屋里，看着桌上的虾，目不转睛。
书棋两肘放在桌上，双拳撑着脑袋，小眉头皱得死死的。
“这虾和我平时吃的，没什么两样啊。”这是他观察半天发出的评论。
丁文书早就翻来覆去查了个遍，确实没发现任何异常。
“那它们是怎么死的？”柳小姐问道。
书棋眯眼一笑，“难道是……淹死的？”
丁文书顺手敲了敲他的脑瓜。“我看是旱死的。”
柳小姐拿眼瞟了他一眼，“你是说，上游一些地方断水了？鱼虾旱死了？”
书棋最近也学了些思考问题的方法，不屑道：“不可能！那么多鱼！那得多大一片地方没水啊！”
柳小姐朝他笑了笑，“是啊。而且既然没水，该堆在那里才对啊。怎么又顺着河漂过来了？”
丁文书被两面夹击，无奈说道：“我开玩笑罢了。当然不会是断水了。如果上游断水，下游哪来的水？”
书棋用手指头戳了戳虾肚子，说：“这虾好胖啊。就像……嗯……就像孙大人的肚子一样。”
两个大人哈哈一笑。这比喻再恰当没有了。
书棋见两人笑，自己也开心，问：“那阿婶，我们到底吃不吃？”
丁文书道：“我觉得吧……”
书棋白他一眼，“我问阿婶，没问你呢。”
丁文书楞了一下。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家里主事的变成自己的未婚妻了？
柳小姐看丁文书一眼，拍板决定。
“不吃。你去送给伯父，就说我们买了，送给他的。”
……
自从吴三坐地起价之后，越来越有朝着垄断资产阶级发展的趋势。无产阶级早已按捺不住，试图反抗。好，你不是说这次是因为虾少么？那我们就让虾来得多些！
龙王爷的香火越来越旺。磕头由三个改为了五个。甚至有极其虔诚之辈，磕得那叫一个响亮，想必自己家爹娘也没听过这么清脆的声音。西河口桥墩每天血迹斑斑，令人不忍直视。
吴三并不介意。站在供货商的角度来说，他巴不得来得越多越好。以后就算卖便宜点又如何？反正赚钱的是自己。
你还别说，龙王爷真显灵了。
那天正值中午饭的点，吴三端着饭碗，蹲在船头，边往嘴里刨饭，边仔细看着上游。
有什么东西来了？轰隆隆轰隆隆。
声音由远及近，吴三站了起来，想看得更远一些。
等到看清的时候，吴三笑了，一把将饭碗扔到河里，用袖口抹了抹嘴边的油。
“娘！老子要发！”
由于龙王显灵，西河口河鲜市场得到了物质上的极大丰富。因为这次来的不仅有虾，还有新鲜品种：螃蟹、河蚌、鳝鱼……包括上次的鱼。不过这次鱼的种类也丰富了许多，令西河口居民目不暇接。
老百姓议论纷纷，当然不出意料最终还是将功劳归功于龙王爷精简水晶宫鱼员配置，清理了大部分门户，让当地居民享受到了美味佳肴。
孙老爷顺应“潮流”，越来越胖。他打个饱嗝，用手帕擦了擦嘴，笑道：“要说这河鲜是真不错，就是爽口，吃不腻啊。还这么便宜，哈哈。”
丁文书一家三口应邀赴宴，只好在旁边点头称是。
“西河口果然是个好地方啊。天降祥瑞。哈哈！”
一同赴宴的胡掌柜附和道：“要我说，还是托大人您的福。这百年难遇的祥兆，我们祖祖辈辈也没见过啊。还是大人您来了之后，西河口才有这福气。”
坐在胡掌柜身边的谢掌柜也连连称是，“那是自然。要我说，这千年难遇的祥兆，若是没有孙大人，我们到死也见不着嘞。”
谢掌柜旁边的柯掌柜更是喜笑颜开，“当然当然。这万年难遇的祥兆，实属罕见。我早就让我家那个读书的儿子记在家谱里，还特别添一句：‘时孙大人到任，苍天赐福’！”
柳小姐朝丁文书挤了挤眼睛，嘴角带出一丝笑意。
丁文书自然明白，回以微笑。
席间光剩下孙老爷放肆的笑声，震得房顶砖瓦略松动了些。

第三十七章：漂浮（七）
又过月余。
吴三再次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这次跟他争辩的，不是耕地的农夫，而是卖牛羊的谢老板。
谢老板穿得金碧辉煌，稳坐福灵酒家上首位。卷了卷烟，时不时吸上一口，随着张嘴显露出的一颗大金牙据说是他五岁那年摔断了门牙去大城市里花大价钱补的——他爹那会就有钱——因为金牙不再成长，与周遭大黄牙一比，显得小巧可爱了几分。身后立着几个壮汉，威风凛凛。
吴三独自一个人坐在下首，翘着二郎腿，摇头晃脑，左边看看右边瞧瞧，就是不拿正脸对着谢掌柜，一只手搁在桌上，手指时不时敲着桌面，嘴上冷笑，一脸无所谓的态度。
胡掌柜让店里伙计给两位主倒了茶，然后给自己也泡了一壶，隔着远远的坐着，等待好戏上演。
“三儿。都是老朋友了。”谢掌柜开口，“什么事不好商量？”
吴三笑笑，“瞧你说的。这不都来了么，就是跟谢老板商量这事嘛。”
谢掌柜呼出一口烟，眼睛通过逐渐散开的烟雾，定定瞧着吴三。“当年咱俩穿开裆裤一起撒尿的交情。能为这事过不去？”
吴三一摆手，“诶，这事咱得掰清。穿开裆裤一起撒尿是不假。怎么我记得，当初是我在你家楼下撒尿，你在楼上对着我脑袋撒尿呀？还一边尿一边骂我臭穷鬼。有这回事吧？”
谢掌柜干咳一声。“小时候顽皮嘛……”吴三哼了一声。“三儿，我也不是没有家道中落的时候，你又何必……那叫什么来着，痛打落水……咳咳……总之啊，咱俩长成之后，可是天天耍在一堆。你想想，那会我让你跟着我做牲口买卖，是不是照顾你？谁叫你不入伙呢？”
吴三道：“那确实是承蒙你关照。可我打小起根就在水里讨生活，习惯了。一时半会上岸，很不适应。”
“这就对了。当初你说你要靠打渔为生，哥哥我也是很支持你的。就说这些年，你哪里看到过我去别人家买过一条鱼？”
“废话。这西河口就我一家卖鱼的。”
“呵，那我要不支持你，我完全可以不吃鱼嘛。”
“哼。”吴三不接话。
谢掌柜又笑了，“所以啊，三儿，你也得支持老哥哥我。当初，咱们可说好了的。河鲜都归你，牛羊的生意，可是要归我的呀。怎么？你忘了？”
“没忘，怎么会忘呢？”吴三笑道，“男子汉大丈夫，说过的话跟嫁出去的闺女是一样的，没有收回来的道理。可当初那句话，并不是那么说的呀。”
“哦？”谢掌柜微微合起眼皮，寒光从不大的眼缝中出来，“那是怎么说的呀？”
“当初咱们可说的是，水里的生意，是我的生意。岸上的生意，是你的生意。这才是原话吧。”
“妙啊。”谢掌柜道，“那我问你，牛羊是水里的生意还是岸上的生意？”
“是啊。那我要问你了，这次的牛羊，是在岸上，还是漂在水里？”
谢掌柜一时语塞，猛吸几口烟。
吴三不依不饶，“而且你谢老板做的，是牲口的倒手买卖。这回水里漂来的，可都是死的啊。谢老板什么时候改做屠户了？”
“呵呵。”谢老板冷笑一声，“我不跟你斗嘴。我就问你，这河里的牛羊，你是要在水里卖还是岸上卖？！这么跟你说吧。但凡你要在岸上卖，那就是我岸上的生意！”说到最后，嗓音提高了几分。身后的壮汉得到暗号，纷纷挽袖子，展示自己的肌肉。
吴三更开心了。
“这么跟你说吧，谢老板。我呢，最近又改了下我的那艘船，弄大了些。在上面放个案板卖点肉牛肉，没有任何问题。”
说完，吴三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站起身来，朝谢掌柜与胡掌柜分别一拱手。“得了，还忙，我就先走了。”随后扬长而去。
只剩下谢掌柜烟杆里飘出来的烟，还在徐徐上升。
……
丁文书一家上次在孙老爷府上吃了几口虾，有些后悔，打定主意不再吃死鱼死虾，改吃肉。谁料这次水上又漂来死死牛，真是让他三人不知如何是好。
朱屠户家的生意受到明显，整日闷闷不乐。看到丁文书来自己摊上买肉，还有些不敢相信。
“约好了。一斤二两，算一斤吧。”
丁文书不会讨价还价，从来买菜都是挨宰的份儿，这次天降大礼，难以置信。
“别愣着啦。来来来，拿回去吃。我家的肉，保证没问题。”
“没问题？”丁文书疑道。
“哼。那是自然。不像有些人卖的肉呀，谁知道吃了会不会死人。”
“你是说？”
朱屠户摆摆手，示意不要点破。“丁文员，你是学问人。我问你，要是在城里，有人拿着泡过水的肉卖给你，你买不买？”
“那……自然不会买。”
“这就对了。行了，话不多说。什么好什么坏，你心里有杆秤。要是信得过，就再来。”
丁文书拎着一斤二两肉回家，心中有些忐忑。
柳小姐摇摇头，“那倒不会。我听隔壁周婶儿说，这肉还蛮新鲜的。吃起来特别香。”
丁文书想了想，“罢了，就算再便宜，我也不放心。我还是吃朱屠户家的吧。”
书棋主动接过肉，下厨去了。
柳小姐笑着朝厨房叫一声：小厨子，辛苦啦！
厨房回了一句：明天丁叔还教我念书吗？
柳小姐掩嘴笑道：“瞧，书棋最近被你教怕了。你若是说明天还教他，他晚上定不会给你一片肉吃。”
丁文书忙对厨房喊道：明天不学书，学武！
说完，叹了口气。“你说，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柳小姐道：“不知道。不过，只怕有一天，好事变成了坏事。”
“哎，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柳小姐又笑，“我发现你最近挺杞人忧天的。”
丁文书靠在椅背上，双手枕着头，“你就没点担忧？之前，鱼的那次。我看你查案也很积极嘛。”
“查案查案。”柳小姐作势打个哈欠，“你要是会个一招半式，何须我亲自出手？再说了，这件事，根本没立案，哪来的案子可查。”
“也是。希望不是坏事吧。”
柳小姐道：“最近我翻了翻从家里带过来的老书，里面有说人心的。”
“哦？”丁文书笑问道，“是东方的玄学啊，还是西方的心术啊？”
“没到那个程度。就是说啊，这人，还是不敢打破习惯。”
“嗯？怎么讲？”
柳小姐仔细说道：“你瞧。有位古人，读书的时候喜欢在屋里走来走去。他那屋子呢，地上有条缝，凹陷下去。但是他天长日久踩习惯了，也就不觉得脚不舒服了。后来他把那条缝给填平了，再踩上去，反而觉得硌脚。”
“是啊。这是习惯的问题。”
“你再看，好多老百姓，习惯了有皇帝的日子，突然革命了，明明于他们并无太多厉害冲突，却极其反对革命。”
呵，我的爹哟，您未来媳妇已经开始非议长辈了。
丁文书哈哈一笑，“那是没眼见的人。你我不就敢于打破旧的桎梏吗？很快就适应了新生活。”
柳小姐意味深长看他一眼，“那这件事呢？新的东西来了，西河口别的老百姓很快就适应了。也就是你我二人，这不敢那不敢，战战兢兢。”
丁文书想了想，似乎真是这样。
“难不成，咱俩才是最害怕打破习惯的人？”
两人想了半天，默然无语。
最后，柳小姐使劲晃了晃脑袋，“算了，不想了。这种论题，一百年也不会有结果。古希腊人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道德经》也说，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可见这世上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与其畏畏缩缩，不如坦然面对。且看这事将来会变成什么样。”
丁文书没答话。心中想的是，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那河里会不会漂来两头同样的呢？

第三十八章：漂浮（八）
西河口桥墩供着龙王爷，吴三在自己船上供着财神爷。
吴三的思想意识并没有随着自己的财富增长而进步，财神爷是一定要供奉的。早上三炷香，晚上三炷香，生怕财神爷没吃饱。
这天夜里，吴三没睡好。准确来说，这段时间，他都没睡好。一闭上眼睛，耳边就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什么来了？赶紧惊觉，立起身子。从船舱撩开布帘，朝上游望去。没什么啊。又狠狠揉了揉眼睛，瞪圆了仔细看，还是没什么。呆呆站了一会，返回船舱睡觉——为了方便，他早就改在船里休息了。躺下没多久，那声音又来了，于是立马又起身一次。一晚上重复了这么十来回，最终还是困了。彻底闭上双眼的时候，耳边那稀里哗啦的流水声，与银子砸在地上的声响混在一起，了他的梦乡。
但是这天夜里，吴三觉得自己没听错。
是，夜已经很深了，倒霉的月亮也钻进了黑云里，吴三看不了太远的地方。但是就有那么一种预感，让他坚守岗位，不抛弃不放弃。船挨着桥墩停靠着，吴三扭过头看了看桥头的龙王爷，又撩开船舱的布帘，挂了起来，看看船里的财神爷。两位爷笑脸盈盈看着他，争相传递着“你要发财”的信息。吴三笑了笑。这笑容和银子一样，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保持着这微笑，他蹲下了身子，瞪圆了双眼，看着上游，不放过任何一丝风吹水动。
慢慢地，来了。
吴三眼中都出来血丝了。这就是长时间不闭眼的下场。
顺着水流，那东西缓缓漂来。
风吹拂着吴三杂乱的头发，他充耳不闻。此时此刻，除了视觉，他什么都失去了。
来了，来了……
水还是静悄悄的。那东西看上去挺大，却感觉像是比一条鱼还轻。
可能是水流不急的原因吧，吴三这样想。
黑色的，是夜色的缘故吗？
啊，不对，有一片白色。连着黑色。
对，那是连着的一个东西。
那东西来了，越来越近……
终于，它朝着吴三靠近，似乎有感应一般，它砰到了吴三的船头，停了下来。此刻，月亮也出来了。
吴三浑身的血都凉了。
那是一个人！
惨白的脸庞，咧着嘴，朝他笑着。
那是他老婆的脸！
吴三连尖叫都没发出来，一声闷响，瘫倒在船头板，昏死过去。
只有龙王爷和财神爷还在对他微笑着。
“你要发财”。
……
吴三已经清醒，但惊魂未定。差人朝他脸上泼了一碗冷水，才打了个机灵，勉强回过神来。
“我老婆，我老婆！”他失声叫道。
“什么你老婆！”孙大人气不打一处来。今天清晨有人报案，他已经亲临现场，让差人把尸体给捞了起来，但是尸体似乎在水里泡了好久，面目已经不好辨认。同样和尸体躺在地上的，是吴三。孙大人一开始肯定怀疑吴三，毕竟尸体就停靠在他船头。但是让周围的乡亲来看，除了都看出来是具女尸，认不出这是谁，更谈不上说此人是否与吴三有仇。再说了，吴三也没有这么笨的，自己杀了人，然后和尸体躺得那么近一起睡觉？
吴三惊慌不断，始终坚持那是他老婆。
孙大人心里苦笑，这就是你坚持和她靠着睡觉的原因？
不过，在鼓起勇气辨认尸体之后，吴三否认了。这当然不会是自己老婆。自己老婆死了之后，已经埋了。况且，这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老婆的尸体估计早就烂得不知成什么样了。
那自然是他看错了。
然而，这个女人到底是谁呢？
一身的黑布衣裳，看起来跟平民老百姓差不多。西河口也没人报案说自己家里丢了女眷。想到这里，孙大人稍微松口气。反正不是西河口的事就行，我这边只是暂时代为收验尸体，别的，不要管太多。
柳小姐与验尸官吴头验了半天，没发现任何刀砍斧剁。依着吴头平日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性子，就该当自杀处理了，但柳小姐有别的看法。
“怎么？有蹊跷？”孙大人皱眉。
“我总感觉……这不是个好兆头……”
孙大人此刻不想再拖，草草一笔，当跳河自杀结案。丁文书很不乐意，但手中的毛笔拽不过孙大人的，只好依着他的意思，写下自杀两字。
这件事最终搞得所有人都不高兴。孙大人烦恼，成天期盼有人来认尸领走；丁文书与柳小姐的眉头愁云密布，总感觉要出什么事；书棋日子也不好过，丁叔心情不好，逼他念书更严厉了；最倒霉的是吴三，几乎没了生意。谁会想吃一条泡过尸体的河里捞出来的鱼虾呢？
若不是尸体保管在衙门里，吴三恨不得割下几块人肉，当着乡亲们的面试吃。以此证明该肉与之前的鱼虾牛肉没有任何区别，而且也一定是大补。但是想了想那天夜里的情形，最终因为胆怯放弃了这个计划。
唯一开心的是谢掌柜。他还特地带着下人，到河边散步，走到吴三船头，看着吴三着脑袋，大笑问道：“吴老板，这次漂来个啥？有鱼卖吗？”说完哈哈走开。
乡亲们认为这是龙王爷发怒，以此惩罚人们吃了他的虾兵蟹将。但是质疑者接二连三冒了出来，认为龙王爷压根就不灵。最终，反对意见占了上风，龙王爷的香火渐渐少了。只有一些顽固的“龙宫赐福党”死不改嘴，并且大声诅咒判教者，认为他们要倒大霉！为首的党魁高声疾呼：西河口要遭天谴！
他们对了。
……
第二具尸体也来了。这次来得光明正大——是在正午时分来的。但是由于吴三早有防备，摇船巧妙走位，躲过尸体。那尸体只好微笑着遗憾与吴三擦肩，静静漂去了下游。
就在西河口传开此消息且啧啧称奇的下午，第三具与第四具尸体也并肩漂来。
随后是第五、第六、第七……
西河口的小孩子们，包括书棋，由一开始的惊吓，变为了习以为常。“诶，下午去河边看水漂子不？”“你有胆捞一个上来？”“得了吧，捞上来能干啥？俺们躲猫猫，让水漂子来抓俺们啊？”“你家不是最近没钱买肉吃么？捞回去让你娘煮给你吃！哈哈！”
还是那句话：日子总得一天天过。无论如何。
西河口的人们不知为何突然集体感染了人道主义精神，提前拥有了“人与动物本来一样”的至高境界。本来嘛！头回来的鱼，是死鱼；之后来的虾，是死虾；再后来的牛羊，也是死的。为啥就不能来死人？同样是尸体，为何要大惊小怪呢？
见百姓们并未惊慌，也丝毫没有在衙门口抗议的意思，孙大人松了口气，与民同静。
只是尸体日渐增多，熙熙攘攘，而西河口桥洞略窄，有些时候流通不畅，就堵在了一起。遇到这种情况，百姓们自发将一些尸首捞了出来，挖了些坑，草草埋葬。堵塞的水流得到疏通，再次运转。
一些经商的掌柜们，偶尔看不下去，便请了些道士和尚来给尸体做法事。这样不也显得自己行善积德，不是么？
远来的和尚看到此情此景，吓了一跳，差点不会念经。后来弄清楚真实情况，口诵阿弥陀佛，表示要加钱。超度一个灵魂和超度一河的灵魂，毕竟不是一个量级的工作。后来见生意兴隆，顺便把自己的师弟师哥们都叫了来。一时间，西河口僧道密布，沦为宗教小城。
……
这天清晨，丁文书带着书棋外出散步，顺便买菜。两人不可避免走到了桥边。丁文书想看看河里的情况有没有得到改善，领着孩子上了桥。
桥上站着一位道士，看年纪五十来岁。风挺大，吹得他道袍飘扬，一股子仙风道骨。
丁文书朝河里看去，没啥异常，还是尸体挨着尸体，有序地朝下游漂去。之后又自嘲一句：这叫没啥异常？
侧眼看身边的道士，双手背于身后，一脸淡然。心想不愧是有信仰的人，居然没有一丝胆寒。
那道士感受到丁文书的目光，便转过身子，笑着朝他行礼。
丁文书连忙还礼。
两人没说话，又都看河。
许久，还是道士打破了安静。“居士看这河中之人，因为什么来到这里呢？”
丁文书一脸茫然。他怎么会知道呢？只好厚着脸皮听人说教。“道长以为呢？”
“……太史公著《史记》，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不过就是这样。”
“道长的意思，这些尸体，也在追逐着什么？”
“呵呵，也许吧。”道士笑了，“居士不是出家人，自然不信。罢了，就当贫道胡说罢。”
两人又沉默了一段时间。河中的尸体没有停留下来与他们对望的心思，继续前行。
过了一会儿，道士又开口了：“此种情形，倒让我想起孔夫子那句话……嗯……一时之间倒忘了原话是怎么说的……”
一直趴着桥栏看着河中的书棋接道：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道士点点头，迎风大笑。随后，下桥，离开了。

第三十九章：琼浆（一）
一大早，周婶儿便来央着柳小姐与她一同去买菜。
进门之后一阵寒暄，吵醒了睡懒觉的丁文书。迷迷糊糊中听清楚是周婶儿的声音，丁文书才强忍一腔怒火，挣扎着穿衣起床。
“少爷还没起呢？”周婶儿在隔壁屋问道。
柳小姐连忙答道：“是，他昨夜里忙到很晚才回。今天不用去，所以睡得晚了些。”
“哟，忙得晚呀……”说到这里，周婶儿朝着四下看了看，似乎隔墙有耳一般，压低了声音，“我说，闺女呀，这个男人回得晚，可不是一件好事。你看，少爷他又是在衙门里谋的差事，万一孙老爷带他出去……”说着，又掩嘴一笑，“你瞧你瞧，当我胡说。少爷的人品我们是知道的，绝不会干出那等事。你一百个放心就是。”
柳小姐笑笑，不置可否。
丁文书端着小脸盆，走了进来。“周婶儿，来了啊。”
周婶儿笑得更开心了，“哎呀，说曹操曹操到。你看，我才和柳姑娘说到你——说你顾家，有能耐——你就起了。”
丁文书肚子里冷笑一声，脸上面不改色，“那你们聊着，我去洗把脸。”说着去了后院。
丁文书虽然不喜欢周婶儿传瞎话，但是那股不痛快也仅仅存在了一会儿，等他洗脸完毕，也就忘了。因为哪个中老年妇女不喜欢传话呢？而且毫不夸张地说，这群人几乎全是创作型人才，肚子里憋着一堆故事，恨不得全部倒出来。另一个原因，周婶儿是丁家的老邻居，丁文书还未出生的时候，周婶儿便已经住在隔壁了。据说当初丁文书的娘亲生他的时候，屋子里一共有三人：他娘，接生婆，周婶儿。当然，半个时辰后，变成了四个人。
说起自己的娘亲，丁文书发觉，自己对娘亲的记忆，还不如对周婶儿的多。十几岁那年，娘亲染上重病，随后抛下自己与父亲撒手人寰。平日里多亏了周婶儿照应，否则单靠一个书呆子和一个小孩子，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过。
周婶儿是个寡妇，而且膝下没有孩子，有人猜测她曾经有过，但是最终还是没了。她本人不愿意去谈论自己的往事，于是也没人狠心去逼迫一个半生悲惨的妇人吐露真言。更何况，周婶儿还是个外乡人，刚来这里住的时候，除了丁家夫人挨得近，低头不见抬头见，与她偶尔说会话，谁会愿意跟她聊天呢？丁文书的母亲去世之后，有好事的人对丁老爷子说起，要不要娶周婶儿到家里来，这样有个人操持家里，一老一小不至于累着。丁老爷子连连摆手，坚决不认可这个方案。
丁老爷子看不上周婶儿。这于身份不符。他是读书人，找的自然要是大家闺秀。而周婶儿呢？当然，不能否认，人家当初有可能也是大家闺秀，但是目前来说，周婶儿就是一个在王家帮工的下人。丁老爷子在西河口，也是堂堂一介文人，岂能与这等下人结交？
说起来，从周婶儿刚搬到这里的时候，丁老爷子便极不喜欢。只是后来发生了几件事，让他改变了些看法。一是他夫人生病，看了几次大夫都没见好，最终是周婶儿听说了，送来了几副药。依着丁老爷子的意思，是不允许自己夫人胡乱吃药的，但是病急，最终不得不乱投医。没想到丁夫人服下药剂之后，身体居然好了。丁老爷子只好捻着胡须，点头道：“民间偏方，也颇有几分道理……”第二件事是丁老爷子自己病了，同样服用周婶儿送来的偏方，仅仅两日时光，便完全痊愈。这让丁老爷子很是感激，也确信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周婶儿的老家真是人才辈出，竟能发明如此神奇药方，令人叹为观止。事后，丁氏夫妻专程登门拜访。自那以后，周婶儿便常来丁家串门，两边也是越来越熟。
以丁老爷子的意思，他可以承认周婶儿是一代名医，甚至可以专门动笔著书以证明且宣传周婶儿在中医上的绝技。可是，若让他娶周婶儿，那是万万不能的。
但是周婶儿压根也没有要嫁给丁老爷子的意思。她没有孩子，男人也死了。若是想嫁，怕是不会等到这会。
直到最后，丁老爷子去世，这门乱点鸳鸯谱的亲事也没成。他去世那会，丁文书不在家。偶尔有乡邻来照料丁老爷子，但多数时候，是周婶儿在伺候。弥留之际，丁老爷子算是没有吝啬自己的高贵的双手，拉着周婶儿的手，托她看管好丁家的房子。“若是有一天，我那不孝儿子回来，您帮我把这个家，交给他……”周婶儿握紧了老爷子的手，点头答应，还劝他宽心。也不知老爷子是不是精神恍惚，眼神不济，竟伸手又抚了抚周婶儿的脸，嘴里念叨着的，是自己夫人的名字。“对不住，对不住……这辈子没让你享福……”周婶儿很感动，不敢打破一个临终之人的臆想，嘴里连忙应道：“没事没事……”老爷子又挣扎着说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话。“妻啊妻……在我眼里啊……你就跟啊，刚出嫁时一样……”说完这话，老爷子咽了气。
这件事，周婶儿也给丁文书交代过。只是提起丁老爷子抚她脸蛋的时候，周婶儿涨红了脸。丁文书见父亲临终凄惨，不禁大哭一场，甚至忘记帮父亲给周婶儿赔那非礼之罪。
柳小姐见周婶儿对丁家多有照应，很是感激。她时常劝丁文书以对母亲的礼节对待周婶儿。丁文书点头称是，对周婶儿愈加尊敬。
……
西河口冬日晚间，也有虫鸣。叫声尖细，似乎是天气寒冷，将虫子冻得难受。
屋子里的人更是痛苦不堪，裹紧了棉被。
母亲“哎哟”声不断，冷得发抖。儿子过来，又搂了一床棉被，盖在了母亲身上。
“娘，您冷吗？”
母亲微微睁开眼，点了点头。
儿子心酸不已。“娘，您想吃点啥？”
母亲不说话。
是没钱吗？不是。十来岁那年，父亲将母亲逐出了家门。说是驱逐，不如说是外养。父亲天性霸道，不准母亲另嫁。因此并无休书，便将她赶出几十里地，修了间茅草房，任她自生自灭。至于对外，只说死了。
儿子心疼娘亲，常常瞒着父亲来看。只是天长日久，总是会被发现。于是免不了一顿痛殴。
“娘……真是苦了您了……”说着话，儿子哭了。
母亲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头，“没什么。娘苦惯了。娘十六岁那年就生了你，看着你长大。今年二十了吧？”
儿子抽泣着，点头。“回娘的话，昨天刚过的生辰。”
刚过完生日，便跑来看她。
“你爹性子倔，脾气暴。你要处处让着他。咳咳……”说着，母亲咳嗽起来。
“娘！”儿子跪在床头，紧紧拉着母亲的手。
“没事，咳咳，没事。”母亲拿着手绢，擦了擦嘴。
“娘，您病了……”
“嗯，这几日天气凉了，咳嗽。”母亲宽慰道。
“娘，儿子给您去拿药。”
“那倒不必。”母亲苦笑道，“生老病死，就是这样的，谁也躲不掉。娘在这儿住着啊，周围也没什么人，就是没人说话，闷得紧。有时候啊，就想你……”说着说着，母亲也掉下了眼泪。
儿子便跟着一起哭。琼浆是一个比较奇怪的故事。它分成两个故事交叉讲述。为方便，笔者做一个小提醒：丁文书身边的故事为明线，而文中“母亲”与“儿子”的故事为暗线。

第四十章：琼浆（二）
“爹爹他……他怎么这么狠心。”
“不怪他。他虽然脾气躁了些，对我也时常打骂。但我好歹是条性命，他不敢真将我饿死。不然我在这深山老林里，如何还能活得下去？”
“这么说，”儿子擦了擦眼泪，“他还时常给你送米面来？”
“傻少爷。你爹要不给我送吃的，我哪里还熬得到今天。”
“我原以为是舅舅家给您送来的。没想到会是爹爹……”
“你舅舅……他也是个贪财的人……否则当初怎么会把我许配给……哎……”
“那舅舅他一次都没来看过你？”
“你爹只说我死了。你十四岁头一回来看我，说家里还莫名其妙给我办了个什么丧事，是不是？”
儿子点头。
“你爹说我死了，随便就埋了。你舅舅这个人，精明得很。就算知道这里有问题，他又怎么会去问？他有生意，还都仰仗着你爹……”
“是……”儿子明白了。“那娘您现在病了，我这就回去告诉爹。让他派人去抓药。”
母亲摆摆手，“不去。他没打算让我饿死，可也没打算让我活着回家门。他本来就不喜欢你来看我，更不会让人去给我抓药了。”
儿子糊涂了。“那当初，爹爹究竟因为什么把您赶出来？”
母亲不说话，摇摇头。许久，长叹一声，“男人啊……怎么才能让他顺心啊……”接着，又看着儿子，“这里面的道道，跟你说了你也不懂。非得你真正长大了，经历过了，才明白。”
“儿子不懂。”
“你这个爹，一向霸道惯了的。他说一，旁人没有敢说二的。他在家里专横，对外却真有能耐。娘刚嫁过来的时候，很不喜欢。三天两头不是打就是骂，娘过得也不是滋味。咳咳……不过，能有什么办法呢？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身边的人都劝我，说家里老爷能挣钱，会做生意。当女人的就不图别的了。我想想也是这个理，就一直忍气吞声……”
儿子听着，不说话。
“可是我看不惯他贪财的样子。虽说我是他明媒正娶的老婆，却跟个丫鬟没两样。你几时见过娘戴过首饰，抹过脂粉，咳咳……”
“父亲他……精于商道。这一点，儿子是知道的……”
“可是他不该什么都不教你！咳咳咳咳……”母亲激动起来，又咳个不停。
“娘，您别生气。”儿子连忙劝道。
“他……生性多疑。以为周围的人，人人都图他的钱财。你今年二十了。他一点经商之道都没教给你。别人家的老子，恨不得自己的儿子顶天立地，将来风风光光。可他呢，恨不得死也要把那些金银珠宝都埋在棺材里。”
儿子又一次沉默了。
“他不教你。你要自己去看，自己去学。将来他死了，你才有本事去继承家业！”母亲训斥起来。
儿子连连点头。“娘，您放心！等儿子哪天当家了，一定把您接回家！”
母亲苦笑两声，摆了摆手，似乎很不以为然。
“我不图回那个家，为娘的只盼着你将来能有好日子过，就知足啦。从娘这里出门，几里地，有个什么庙。等娘身体好了，就时时去，给我儿子烧香磕头，让菩萨神灵保佑我儿……咳咳……”
寂静的夜里，屋里说话的声音渐渐小了。只剩下不知名的虫儿，还在一声一声尖叫。
……
柳小姐来西河口大半年了。初时的水土不服也总算克服，脸上的痘痘少了许多。
周婶儿从当初夸赞她“身子苗条”，改为了夸她“脸蛋水灵”。柳小姐不好意思，也夸周婶儿不显老。
周婶儿还略有些害臊，掩着嘴偷笑。“瞧你这丫头，说的话让人听着舒坦。还不瞒你说，打我在这西河口住着啊，老有媒婆来说亲。”
“那您老也没答应？”
“这话说的。我能撇得下那老脸吗？诶，这黄瓜怎么卖的？”后一句是对卖菜的小贩说的。
“黄瓜好，我爹在家里后院种了黄瓜，我小时候调皮，爱上院里偷吃。”柳小姐附和道，也想顺便买几根。
“那当然。这黄瓜也水灵。我在王家当老妈子的时候，就常见王家人给他们小姐买这个吃。”
说起王家，两人沉默了一会儿。毕竟这不是什么好事。
“你看这菜。”周婶儿拎起一颗，“比起往年可差远了。价格呢？反倒贵了不少。诶，卖菜的，怎么比起年前，这价钱还翻了番了？”
卖菜的一脸不屑，“瞧您说的。能有这口吃的就不容易。平时不上外边转悠吧？告诉你，兵荒马乱，什么东西都涨价。”
周婶儿一脸不信，“哟，不会吧。不是刚改朝换代吗？怎么又打仗。”
卖菜的哼一声，“还不仅仅是改朝换代。连皇上都换了一轮了。”
“皇上也换了？”
柳小姐没搭话，她心里知道，袁大头取代了孙文的位置，当了总统。然而这位袁总统卖国求荣，早已惹得怨声载道。听小贩说外面打仗，估计是又爆发革命了罢。
“老实说，我们田里的东西啊，早就被城里的老爷们收走了。价钱比这还贵。能在牙缝里挤出一丁点，也都卖给你们了。就这价钱，您就别再挑了，啊？”
周婶儿很不满意，絮絮叨叨一阵，最终还是掏了钱。
小贩接过钱，嘴里还不饶人。“您就买回去，味道是一定好。贵是贵了点，保你吃了没病，说不定啊，吃了我家的菜，还年轻好几轮。”
周婶儿一边提菜，一边骂道：“再这么涨下去，我都不知道还能吃几天！你这又不是啥灵丹妙药，还能治病不成？算了吧，我求菩萨保佑我能平平安安多活几年就好。”
小贩钱已到手，笑了几声，没搭茬。
周婶儿提了菜，又与柳小姐一道逛了一圈。嘴上依旧骂骂咧咧，一会儿抱怨菜价高，一会儿抱怨天灾人祸，老百姓不得安生。最终总算把话题扯回了日常生活，说道丁文书与柳小姐的生活。
“少爷他现在赚得不多，我也看出来了，你们一家啊，平时还是菜吃得多，肉吃得少。现在添了个小子，三张嘴都要吃饭。也是不易。”
柳小姐脸一红，微微低了低头。周婶儿这话有歧义，明明书棋只是领养在家，却成了“添了个小子”，说得好像是她与丁文书未婚先孕，生了个儿子似的。
周婶儿没发现柳小姐的尴尬，继续自顾自说道：“这天天吃菜，也是好事。少吃点荤腥，多吃点果蔬。你看前些日子，河里漂来的死尸，搞得那些之前买了吴三的鱼虾吃的人，一个个吐都来不及。还是我好，就吃个蔬菜水果，啥事没有。”
柳小姐奇道：“看不出婶儿你还是个素食主义者？”

第四十一章：琼浆（三）
周婶儿笑了笑，“啥主义不主义，我听不懂那些。我一个乡下婆子，就知道多吃素菜好。肉嘛，也吃，吃得少。穷人家长大的，习惯了。连过年包饺子，都是素馅的。有一回王家过年，非拉着我跟着老爷太太一起吃。就那一回，吃了回肉包的饺子。我没吃过啊，把我给新鲜得。不过说实话，也就那么回事吧。吃过就忘，也没啥留念的。”
柳小姐反驳道：“话也不能这么说。您老现在年纪也大了，多吃点肉，也对身体好。”
周婶儿不以为然，“你看那些富家的老夫人，天天鸡鸭鱼肉，一个个胖的呀，跟包子似的。不也是照样生病吗？人吃五谷杂粮，没有不生病的。吃肉也生病，吃菜也生病。为啥不节俭点？”
柳小姐笑道：“那您老还是养生有道。这么些年了，还是看着年轻。”
周婶儿也笑，“瞧瞧，丫头又夸我。哪有什么养生不养生，活了多半辈子了，吃什么，搭什么，都吃出经验了。当初丁家奶奶还在的时候，我就教她，什么可以吃，什么不要吃。所以这吃东西，还是有讲究的。咱们不比那富人家，吃不上山珍海味，但是找到对身体好的东西，吃起来啊，也能有个好身子骨。”
“这是生活阅历。咱们这些年轻人，还真得多向您老学。”
“可不是吗。你看庙里供着的那些女菩萨女神仙，一个个神气得很，脸上红扑扑的。她们是神仙，有什么瑶池的仙桃，什么琼浆玉液，是不是？我小时候听人说故事，孙猴子那个，里面是不是讲了。对吧，我就说。你看，人家也是吃桃子，吃素菜。而且听人说啊，神仙也是不吃荤的。唐僧不就不吃肉吗？我们得跟着神仙学……”
接下来是周婶儿朴素的宗教饮食知识讲堂，柳小姐保持一脸微笑，左耳进右耳出。
……
大雪纷飞。
儿子焦急地在屋里等了好半天，母亲总算回来了。
“娘，您去哪儿了？”
母亲见儿子来了，也很是高兴。“瞧瞧，娘给你带什么来了？”摊开手，是一个香包。
“娘，这是哪儿弄来的？”
“什么叫弄来的。这是娘去给你求来的。可灵了呢。”
儿子明白了。“娘您是去庙里烧香了吧？”
“是去烧香了，可不是在庙里。不说这个，快，戴上它。”
儿子接过香包，往脖子上套。但是没想到绳子太短，套不上去。
“哎呀，瞧娘这记性。娘还想着，你十岁那年，娘给你织的香包，用的就是这么短的红绳。偏偏没记起，我儿都二十出头了。”
儿子笑了，很温暖。
“那就不戴，也省得让你爹瞅见骂你。你就揣在衣兜里。”
“诶。”儿子应了一声，将香包好好地放进了衣兜。
“娘，这几天你身体好些了没？”
母亲搬过凳子，让儿子坐下，自己也坐在了床头。
“好多了。我之所以去求这个符，就是因为它灵验啊。之前咳嗽，大半年没好。原本想着可能娘就会这么病死了吧……”儿子插话，“娘您说别瞎说。”母亲笑笑，接着说，“后来有一天，有个道长走到娘家门口，看我生病，给我开了个方子。吃了一段时间，反而略微好了点。”
“没好全吗？”儿子问。
“这孩子，怎么这么贪心。”母亲瞪他一眼，“能稍微止点咳嗽，娘就心满意足了。后来那道长又来了一回，问我怎么样了。我谢谢他，想给他表示点什么东西。没想到他死活不肯，最后只喝了我一碗粥。”
“然后呢？”
“然后这道长说，我这个病，还是要根治。”儿子认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我说家里穷啊，没有钱买药啊。他说与我有缘，他有药可以治。还告诉我他修行的地方在哪里。我就去了。”
儿子很好奇，“真有道观？”
“那自然有啦。我到那里去，先是有女道士接待我，看我穿得穷，伺候我洗澡，吃药。临走的时候还送我一件袄子。”
“这么好？”见母亲开心，儿子也开心。
“嗯，好着呢。你别说，喝了那个药，真管用。娘的咳嗽，没多久就好了。”
“喝了就好？”儿子惊讶道。
“那也不是。道长说了，这个药要多服几次，才能逐渐好起来。娘这段时间常去他们那儿。这不，今天还为你求了这个符。”
“谢谢娘。”儿子咧嘴笑道。
“对了，娘。您不是没好全吗？干脆，您把那药方子给我，我回去就去给您抓药，多送点来给您。”
“你这孩子，什么叫多送点来？是药三分毒。娘又不靠吃药活着。”儿子憨笑。“不过这确实是灵丹妙药。道长说了，能治百病。要是有机会，我去向道长讨了方子给你。你要是有个什么病，也可以吃。”
“是。谢谢娘。”儿子说，“看娘这么高兴，当儿子的也喜欢。娘您要保重身体，这才是最要紧的。”
“娘知道你孝顺。娘听说你现在自己琢磨做生意，娘也欢喜得很。你要多看多听，认真学。你那个当爹的，不教给你东西，你更要自己花心思。”
“是。儿子一定听娘的教诲。”
“我这边你也不要经常来。娘现在身体好。你不要担心娘寂寞。每天拜神仙，总比闲得无聊强。”
“是。看娘现在身体康健，儿子就放心了。”
娘俩有说有笑。屋子外面的雪停了，阳光倾洒下来。
新的季节马上要到了。
……
丁文书盯着柳小姐的脸看了半天。柳小姐一瞪他，埋下头吃饭，不让他再看。
“我是真没看出什么来。书棋，你呢？”
小书棋用筷子指了指丁文书，“丁叔真笨。阿婶今天擦了点胭脂。这都看不出来，切！”
丁文书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书棋又问，“那丁叔再猜，阿婶是为谁抹的胭脂啊？”
丁文书故意装傻。“不知道。”
“笨死你算了。”书棋洋洋得意，“阿婶擦了胭脂，给谁看得最多，当然就是为谁抹的啦。”
丁文书问道，“那这么说来。这屋子里除了你就是我。她总不能为你一个小孩子抹胭脂吧？”
柳小姐故意用筷子敲敲菜碗，示意话题结束。
书棋不依不饶，“错！不要自作多情！阿婶是为镜子抹的胭脂！”
“镜子？”丁文书没明白。
“我亲眼看见，阿婶抹了胭脂，一直给镜子看！”
两人一愣，接着哈哈大笑。

第四十二章：琼浆（四）
丁文书上气不接下气，“是是是，还是你聪明。真是为镜子抹的。”
柳小姐笑着一翘嘴角，“差不多行了啊你们。没完了。”
丁文书缓过劲来，说道：“倒不是我说你。清水出芙蓉，何必搞这些东西往脸上抹。”
柳小姐自有说法，“照你这么说，女人倒是不用打扮自己了。那不如街上的女人都穿男装好了，什么裙子头饰，统统扔掉。”
“那也不能这么说。女性有女性的美。但这脂粉一类的东西，总是少抹得好。你看古人说美人卸妆，叫‘洗尽铅华’。据说春秋战国，中国的女人就是用铅来做涂抹的粉。铅你是知道的，有毒。我记得是古时候哪个国家，就是人人用铅制成的容器喝酒喝水，最终全国都中毒了。”
柳小姐白他一眼，“劳您挂念。现在的女人已经不用铅了。”
“话是这么说，谁知道这些玩意儿到底有害没害。你别看街上的大姑娘小媳妇一个个涂脂抹粉，打扮得漂亮。这天长日久了，谁知道卸妆之后是什么样呢？”
柳小姐冷笑一声。“听你这语气，好像在街上看过不少大姑娘小媳妇啊。”
丁文书得意道：“那当然，我在街上……咳咳……其实也没怎么看。我这不是观察生活嘛。”
柳小姐哼一声。
丁文书连忙岔开话题。“今天这黄瓜炒得不错啊。书棋，手艺见涨，不错。”
柳小姐道：“是周婶儿同我一起买的。她说黄瓜水分多，多吃对女人脸蛋好，还能预防生病。”
丁文书点头，“这有道理。何止女人呢？我最近黄瓜吃多了，都觉得自己脸上光滑了不少。”
书棋道：“那是丁叔你今天早上刮胡子了的原因。”
丁文书一筷子敲在他头上。
“不过呢，”柳小姐道，“这里山好水好，确实养人。比起城里的姑娘，这里的女孩脸蛋确实水润得多。”
丁文书笑笑，“你要这么喜欢。以后咱们老了，在此养老也好。我天天把黄瓜榨成汤，喂给你喝。”
“你是咒我生活不能自理吗？还要你喂？”
“你都说黄瓜这么好，能媲美琼浆玉液了。生活不能自理怕什么，喝多了立马精神。”
“油嘴滑舌。吃你的菜吧。”
书棋看着他俩斗嘴，一个人在旁边偷着乐。
……
夏夜，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屋里又传来咳嗽声。
“娘，这是儿子给您抓的药。刚熬好，您喝了吧。”
“不吃，不吃。”母亲推开儿子的手。“明天，咳咳……我就去一趟道长那里，我去喝那个药。”
“您看，您都喝了几年了，也没完全治好。是不是这药……”
“不许胡说！”母亲怒目圆瞪。“神仙的药，咳咳……哪有不灵的道理……咳咳……”
“那娘，这个药，您也喝一口，没准也灵呢？”
“不要。药这个东西，咳咳……不能混着吃……”
儿子没有办法，将碗放在了一边。
母亲一边咳嗽，一边问：“你爹呢？病好点没，咳咳……”
“爹他最近总是体热，说头疼。看了好几个大夫，总是治不好。”
“……”
“娘，要不然明天儿子同你一起去道观。求点药，给爹治治？”
母亲叹口气，“去年你生病，我就想带你去……咳咳……谁知道……道长他问了你的生辰八字，说与你无缘，不愿意……咳咳……见你。”
“那……如何是好……”
“不过……”母亲喘着气，辛苦说道：“道长把方子给了我。说……若是你真是病得厉害，也可以照方子吃药。”
“那，爹的病？”
“他？等一段日子吧。”
“等？那要等到什么时候？”
母亲看他一眼，“你倒是对你爹很上心……也罢，儿子孝顺。这是好事。咳咳……娘给你明说吧。前些日子听说你爹病得厉害，娘去道长那里，讨了药。”
“道长怎么说？”儿子急问。
“道长说，药不是不能给。但制药麻烦，得花钱……”
“这容易。”儿子立马回道，“家里有钱，我让爹给道观捐些香火钱。”
母亲点点头，“这就最好。但是你爹他……你尽量吧，咳咳咳！”
儿子连忙扶母亲坐起，给母亲捶背。
“若是他不肯，惹得神仙发怒……谁也救不了他……咳咳……”
……
一大早，丁文书接到差人来报信，说是孙老爷召唤，需得速速前去。
来报信的人姓陈，年纪尚轻，只是婚姻不幸，死了几个老婆，一直处于重娶的状态——不过在乡下男人眼里，这或许是幸运的。因为年纪不大，小陈与丁文书蛮聊得来。平日里丁文书并不管他叫衙差，而是直呼改制后正式的名称：陈警官。陈警官本人很快适应新职位（虽然俸禄不变，哦，应该叫薪资才对），但衙门里其他几位则一直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称谓，毕竟西河口的人们也还没改口。试想，当你出门办事的时候，“官差”二字，是极具威慑力的。“警官”？警官是什么东西？谁知道呢？
丁文书匆匆穿衣，与陈警官雷厉风行赶往孙老爷处。
刚一进门，便看见孙老爷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眉头不展，一脸焦急——这便是他毫无办法的面部特征。丁文书常想，若是哪里演戏，让孙老爷去扮刘邦，应该极为合适。台词就一句：为之奈何？
孙老爷见自己的萧何到了，赶紧迎上去。“文书，事情不妙。”
作为文员，丁文书感到委屈。一个文员，何曾有这样的差务？老爷事事问你，彷佛他是个侦探一般。
“发生什么了？”
孙老爷欲言又止，嘴里纠结了半天，不知道从何说起。一旁的小陈连忙代替孙老爷开口。“是这样的，丁先生。今天一大早，衙门口接到报案。说是家里的小孩丢了。”
“小孩丢了？”丁文书眉头一锁。
孙老爷摆摆手，“丢小孩的事，若是平时那般，也就算了。只是今日……哎。”
丁文书明白这话的意思。拐孩子这种事，古往今来，层出不穷。人贩子的理念跟一般的商人其实差不了多少。商者，取有余而补不足；人贩子也一样，拐了一户的孩子卖给另一户缺孩子的。只是这种造成骨肉分离的罪事，实在为人所不齿。人贩子们的生意方向无非有两种：一是把富人家的孩子拐到贫穷山村，卖给没儿子的穷人家；二是把穷人家的孩子拐到城市，卖给没儿子的富人家。然而前者一来风险较大，富人家有钱有势，舍得花钱去寻孩子，万一自己被逮住了，那就吃不了兜着走；二来穷人能掏得起的钱并不多，为了丁点钱财，冒那么大的风险，那是不怎么值当的。所以第二条路子风险小，回报高。这也是人贩子们喜欢拣农村下手的原因。
西河口是个典型的穷乡僻壤。一年没个几起丢小孩的案子发生，那简直是奇迹。不是佛祖显灵保佑，就是人贩子嫌路途遥远放弃了。丁文书在此任职工作几个月，就接到过一起案子。备案之后，正准备全力追查，却发现根本无法推行。

第四十三章：琼浆（五）
孙老爷的意思是，这种事太常见了。有空忙这个，不如关注下眼下的事。比如河里的浮尸，到底是怎么回事？
几位警官笑着说，人贩子早带着孩子跑了。没有上面的特别指示，谁敢千里迢迢跑到外乡去办案呢？再者说，外乡那么多，到底去哪个外乡呢？
丁文书为之气结。最后还是小陈拍了拍他肩膀，让他看开些。“过几天，你去丢孩子那家人问问，看孩子有啥特征。如果真找着孩子了，也要对得上号。”
不用小陈说，丁文书自然有这个打算。第二天天刚亮，丁文书便早早起床，走了半个多时辰，到了报案那户人的家中。
老实巴交的农户夫妻对他的来访很意外，忙不迭张罗热水。丁文书让他们不必客气，坐下直奔主题，问起了孩子的相貌特征。然而让丁文书意外的是，夫妻俩脸上的表情，明明是又喜又忧。
他们一方面为衙门能重视这件事而开心，一方面又凭着经验主义不得不产生一丝忧虑。丈夫不说话，一口一口抽着旱烟。妻子畏畏缩缩，结结巴巴问道：“丁老爷，衙门……会不会收钱啊？”说完这话，丈夫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些。
丁文书哭笑不得，一再表示断然不会收费。
丈夫看了看丁文书。
那眼神里明显充斥着不信任。丁文书心里猛地一紧。这种眼神，他只在自己已经故去的父亲眼里看到过。
“书都念完了吗？你敢说自己就能考个秀才？”
“你才到衙门多久？你说了就能算数？”
两个声音同时在脑海里响起。
是，自己确实最终也没能如父亲所愿；是，自己最终也一定没办法在衙门说话算数。丁文书喉头一渴，全身乏力。
最终的结果是，丈夫拍板了。“找得到就找吧。找不到……也就算了。”他的眼神朝屋外望去。一个小丫头和一个小小子在田里跑得正欢。
丁文书拖着身体，一步步走回了衙门。迎接他的，是小陈那副“如我所料”的眼神。
然而，即使是这样的衙门，这样的差人，这样的孙老爷。这次为何也着急了呢？
丁文书第一反应是，某位富人家的孩子丢了。
他没猜错。一大早，邱掌柜急匆匆来衙门，便是来谈自己家丢了小孩的事。
孙老爷虽然受了点震动，但震动的幅度也只是由“屁大点事”变为了“稍微大一点的屁大点事”。他稳如泰山，先给邱掌柜看茶，然后给自己泡了一杯，最后慢慢安慰起来，语气尽量柔和。
然而邱掌柜没有他那般的闲情逸致。他只想让孙老爷立刻派出人去，各处寻找。在听孙老爷打了几句官腔之后，邱掌柜的暴脾气起来了。据一旁的差人说，他指着孙老爷鼻子骂他不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孙老爷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愣着被骂了好一会。
邱掌柜嘴瘾一过，立刻摆出铁一般的事实来。“我早料到你们干吃饭不做事。要是有空，你们该出去问问。丢小孩这事，岂止我邱家一户？西河口这几个月来，丢了好几个孩子。他们穷人家里，没钱怕官，不敢来报；再者家里都是三两个娃，丢了也不心疼。唯独我邱家三辈单传这一个儿子，也只有我稍微还有点臭钱，敢来衙门里找你们办事。谁知道，你们！”
孙老爷在脑海里慢慢消化了一下这段掷地有声的质问。被骂了这事，倒不是很要紧。关键的问题是，邱掌柜说什么“丢了好几个孩子”？这就不仅仅是“屁大点事”了。这实在是“一连串屁大的事”了，崩得孙老爷屁股疼，坐不住了。
一番赌咒发誓，表示一定好好办案，送走了邱掌柜。紧接着孙老爷立刻传唤丁文书。
“难不成是团伙作案？”
丁文书的观点很实际。一般人拐了孩子，会着急地逃离当地。只有团伙作案，才有恃无恐，一群人出动，接连拐走几个孩子，然后约定时间同时窜逃。
“邱掌柜的儿子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前天。”孙老爷紧张的时候，记忆力突然变好，将邱掌柜的原话一字不落告知了丁文书。
邱家的孩子：邱承泰，小名承承，今年六岁。因为是家里独苗，邱掌柜很是看重。三岁那年便教他习文断字，连给他买的玩具都是小算盘小毛笔。今年年初，小邱少爷进入学堂，特地比其他孩子多交了一笔钱，让先生特殊对待。先生自然惶恐，呵护不已，并扬言此子将来必成大器——若是不成，退钱。小邱少爷人小志气大，上学不过一月，便喝退周围家丁，非要一个人完成上学、回家的重任，令人感动。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想下学后跟小伙伴在路上玩耍。
谁知就是这个将来必成大器的小少爷，在前天回家路上惨遭不幸，出师未捷身先失踪，实在可惜。
丁文书拿出案宗，先详细记录下来，随后又问起其他几户失踪孩子的情况。可惜邱掌柜虽然抬出了同病相怜的名头，却未曾说出其他病友的姓名，让人无从查起。没奈何，丁文书领着几个差人，直奔邱掌柜家中而去。
路过菜市场的时候，书棋叫了他一声。“丁叔！”
丁文书问他怎么一个人出来买菜。看着书棋，丁文书不禁担心起来。若真是团伙作案，书棋这小子，也有危险。
“今天周婆婆生病了。阿婶去照看她，还吩咐我买点鱼熬汤。”
“生病了？严重吗？”丁文书问道。
“说是头昏，站不住。阿婶说就是常年吃素，身体不硬朗。让熬点鱼补补。”
“哦，好。”丁文书应了一声。“你买了鱼就回去，别在路上乱跑。”
“丁叔，衙门又有啥事？”书棋见他神色匆忙，眼珠一转，好奇问道。
“去去去，小孩子家家，别耽误正事。”说完，丁文书大踏步走了。
……
母亲喝了口药，轻轻将碗放在床头。
儿子站在一旁，面无表情。
“听说，他不肯？”
儿子点点头。
“哼！”母亲生气了。
儿子不敢多说，又端起碗，“娘，你再喝一口。”
母亲一扬手，将碗打翻在地！“喝什么喝！这种没用的药！喝了也没用，还亏得你跑一趟！照我说，那些骗人的药铺，统统都该关门！”
儿子站着，不知该说些什么。
母亲继续说道：“昨天我去见道长，人家就因为这个事，不肯把药赐给我。人家是和颜悦色，那是不跟我们凡人一般见识。就因为你爹！你那个杀千刀的死老汉！人家是神仙啊！他还不信！得罪了神仙，谁也救不了他！”
儿子支支吾吾说道：“爹爹他向来不信鬼神……倒也……”
“呸！”母亲啐了一口，“有他倒霉的时候！神仙都不信，信什么？信药铺的庸医吗？他倒是信啊？那怎么病还没好？！”
“这个……这个……如果爹爹真是无药可救，也是命中注定……”见母亲没说话，儿子斗胆又继续说道，“……路是他选的……真如娘所说，得罪了神仙，或许也是该有……一劫……”
母亲又发怒了。“他的劫数？我不管！他这哪是把自己害死了？他这是连着要把我也拖累死！就因为他不肯捐香火！道长也不给我药了！我这迟早要死在他手里！咳咳咳咳……”激动起来，母亲又开始猛咳不止。
儿子连忙扶起母亲，给母亲拍背。
母亲没有停下，继续咒骂。“该死的，杀千刀的！我这辈子，咳咳……最不该的，就是嫁给他！”说着，眼泪也下来了。“我前辈子，究竟，咳咳，欠了他什么！这辈子连命也要交给他！咳咳咳咳……”
儿子也哭了。
母亲抓着儿子的手，咬牙切齿，“不许哭。谁先死，还不一定呢！要是他先死了，哼，你就把家业都拿到手里！”
儿子点头，“娘，我知道。您别说了，如果真到了那天，我一定把您请回家里住。”
“不！”母亲怒吼一声，“他住过的臭地方，我一步也不想再走进去！到时候他死了，你第一件事，就是来娘这里，告诉我！跟着他，苦了几十年，总有我高兴的一天！”
儿子只好微微点头。
母亲转过头，怒视儿子，“要是！要是……我先死了。你就随便找个地方，把我埋了！然后，等他死了，你就立刻来给我上坟！把这件事告诉我！这样的话，我就是死了，也能开心！”
儿子只是哭，不敢说话。
母亲用力抓紧了儿子的手，“答应娘！快，答应娘啊！”
儿子哭道：“是……儿子答应。儿子答应……呜呜……”
母亲的手松开了，慢慢躺下了身子。
“这样的话，娘便知足了……”
儿子给母亲盖好了被子，坐在床边，不知该干嘛。
一会儿的功夫，母亲似乎是睡着了。
只是喃喃自语般，她仍在念叨着。“道长让我过几日，再去一趟……说我心诚，不是不能治……”

第四十四章：琼浆（六）
邱掌柜的怒气犹未消，几次端杯要喝茶，又放下，继续埋怨起来。
“这种话，我本身是不愿意讲的。孙大人他没有子女，自然不懂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苦。若是自己家里的孩子丢了，任哪一个当爹娘的，也会心急如焚。”
丁文书在一旁赔笑。是是是，您说得对。
举拳难打笑脸人，邱掌柜见丁文书态度尚佳，便没继续提升自己的愤怒程度。哼了几句之后，说道：“既然是来办案的，我就暂且相信你们一回。”他翘起二郎腿，双手环在胸前。“我家承泰，是聪明至极的……”
照着邱掌柜的说法：我家承泰，那是聪明至极的。别人家的小孩被拐走，那并不奇怪。因为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谁能要求平民家的孩子跟我家的孩子一样呢？再者说……
丁文书赶紧打断，这次是来询问其他几户丢了孩子的家庭情况的。
邱掌柜继续说道：不要打断我，这不正说到别人家的事么？不过，别人家的事再急，也是没有我家的事急的。因为毕竟这么乖巧的孩子走丢了，莫说我们做父母的家里人，就算是毫不相干的旁人，也是会忍不住落泪的。对了，你们打算几时开始动手找人？哦，今日之内。那是再好不过了。你们放心，若是找到我家孩子，钱财那是少不了你们的。我这人就是一个说话算话，你们压根不必担心。是啊，日子挺苦啊，战乱时节。要不说我最近生意也不好做呢？对了，我听说你之前是在上海滩呆过，是吗？那是个好地方。当初年轻的时候，我也曾与几个好朋友去过。那里的窑子，啧啧……哈哈，玩笑，玩笑……
丁文书趁他闭嘴回味当初逛窑子的美妙瞬间，赶紧插话问道：“那其他丢了孩子的，都是哪几家？”
邱掌柜回味完毕，满意点头。丢孩子的是吧？嗯，我想想都有谁呢？对了，都是我平日里听人闲聊时候说起的。譬如，前几日，住我左近的一户姓王的。姓王还是姓刘？嗯……好像是刘吧。他们家就走丢了一个闺女。啊，还有一个月前，我正逛街呢，看到一群人围着看热闹。我自然也去看了，是个老汉，坐在地上哭。听他说话，是来赶集，把孙子给弄丢了。嗯！对，三个月前，我在福灵酒家喝酒，也听到有人说，谁谁谁家的孩子丢了。嗯？问我为啥不报官？嗨！别人家的事，于我何干？什么？三个月前的是谁家？那我哪还记得。就记得那天与本地几个乡绅喝酒来着。那个猪头肉是真不错，嗯，不错。
丁文书费了一番周折，总算得到几个明确的姓名和几个模糊的记忆片段。
走访工作并不十分顺利。因为这些人似乎不太愿意将伤口揭开来让人参观。那些人甚至觉得，反正也找不到了，不如就此忘却吧。丁文书唾沫说干，好歹成功进了几户人家的家门。似曾相识的环境，同样的表情，同样的语言，同样的推测，必然导致了同样的结果。
丁文书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只是麻木地问了几句孩子的特征，什么时候走丢的，走丢的时候穿的什么衣服……
他甚至觉得。也许这件事，从始至终，就只有他一个人在努力。
如果我有孩子呢？如果我的孩子也……我会怎么办呢？
辛苦了一天。他回到家里。孙老爷见他劳累，没再问长问短，嘱咐他好生休息，明日再战。
刚到家门，柳小姐领着书棋从隔壁回来。书棋手里端着碗筷，碗里的汤，还满满当当。
“周婶儿病怎么样？”
柳小姐摇摇头，“不太好。早上见她时，便卧床不起。脸上瘦了很多，颜色也黄。”
丁文书打开门锁，将门推开，三人依次进了屋。
“怕是吃肉太少。”
柳小姐让书棋将碗筷放去灶房，应道：“这是当然的了。她这些年来一直吃素，极少吃肉。怕是养成了习性。今天我劝她吃些鱼肉，喝点鱼汤，她就是不肯。”
“最后也没喝？”
“没有。早上便劝，劝到下午，她执意不肯。”
丁文书端起茶杯，让书棋烧点热水泡茶。“这怎么行？总是不吃肉，哪里来的气力？明天早上我去一趟，再劝劝她。”
书棋从灶房里探出个脑袋，问道：“阿婶，这鱼汤周婆婆没喝，我们把它喝了吧？”
柳小姐没言语，丁文书接道：“当然。别浪费了。你热一热端上来吧。”
“诶！”书棋答道，“我顺便把饭也热热。”
丁文书叹口气，坐了下来。天色渐晚，屋外的斜阳顺着门沿投射进来，黑暗与昏黄交界的线，慢慢移动，逐渐拉长。
柳小姐看了丁文书半天，问道：“你呢？”
“我？”
“嗯。你今天去哪儿忙了？”
“哎……”丁文书又长叹口气，接着，一五一十将自己一天的遭遇全说了一遍。
柳小姐听得很认真，期间，书棋将烧好的热水提上来，她站起来，给丁文书泡了杯茶。
“这么说，西河口最近又出事了？”
丁文书用手掌揉了揉双眼，无奈说道：“也谈不上什么出事。兴许是我离开了一段时间，便觉得这一切都不正常了。实际上回头想想，在我离家之前的那段日子，这些事情，应该是常发生的。年纪还小那会，我娘便一天到晚叮嘱我不要瞎跑，生怕给人贩子给拐了去。有时候也听到大人们常议论，说谁谁家里的娃子被拐走了。小时候还不觉得怎么，听到这些事，只觉得害怕，却全然没有明白到底为什么害怕。没想到人年纪大了，竟能真真切切感受到这种恐惧。”
柳小姐点头，“那是自然。都是娘亲怀胎十月所生，一旦走失，伤心的永远是父母。”
“话是这样说。但这些日子，我又有些……迷茫。”
柳小姐只是看着他，没搭话。
丁文书沉默一会儿，继续说道：“我又想起之前跟你提起的那个案子——李家的陈年旧事。你还记得吗？”
柳小姐点头。“记得。怎么会忘了呢？”
“哎。”丁文书喝了口茶，“我总以为，天底下的父母，都是爱着自己的子女的。天底下的子女，也都是孝敬父母的。可李家那件事，却让我的思绪变得有些混乱。若是全天下的父母都爱着自己的孩子，又怎么会发生那样的事？”
“咱们上次不是说到，李老爷是有病在身么？”
“我当初也是这样想。可后来转念一想，虎毒尚且不食子，更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丁文书又唉声叹气起来，“心里总是忐忑，又是害怕。若是我们身边真有这样的人，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后来家里添了书棋，看到他年纪小，聪明活泼，我越发不敢想象，和他一样大的孩子，竟也有遭遇过那样恐怖的事情的。”
“李老爷有心病，却只是少数罢？”柳小姐宽慰道，“这个世界的大多数，还是如你我一样的普通人。”
“正是这普通人三个字，让我心寒。一则，那些丢了孩子的，也都是普通人。我原以为他们会心急如焚。说实话，在去拜访他们之前，我心里早准备好接受他们一切的情绪。愤怒？痛苦？悲伤？我甚至想，若是打我骂我，能让他们好受一些，我宁愿让他们发泄一通。可谁知……”丁文书沉默了半晌，“他们只是不说话。甚至看我的眼神，也空无一物，彷佛我站在他们面前，竟如不存在一般。我自己问自己，他们是怎么了？他们难道一点都不想找回自己的孩子么？”
说到这里，丁文书似乎觉得困乏了。他闭上双眼，陷入了沉思。
柳小姐也半天没说话，偏转头，看着地面，默然无语。

第四十五章：琼浆（七）
书棋的厨艺日渐增长，炒菜做饭的速度更是越来越快，更何况只是热一下汤饭。不一会的功夫，热腾腾的水煮鱼便上了桌。
见丁叔和阿婶都不说话，书棋生怕说错了什么，便只好跟着一起沉默用餐。
丁文书食之无味，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一个劲喝茶。
柳小姐也吃了几口，见未婚夫不说话，便也把筷子放下了。
“执念。”
丁文书看着她，“什么？”
“我说，执念。”柳小姐又重复一遍。
丁文书努力理解着这两个字。书棋问他，“丁叔，什么叫执念？”
“执念，就是……抱着一个念头死不撒手。嗯……就像上次你央我给你买糖葫芦，我没答应，你就在地上打滚撒泼。”
书棋道：“哦，我明白了。是不是就像上次你带着我去买菜，非要卖菜的给你便宜些，不然就撒泼打滚？”
丁文书一瞪他。柳小姐呵呵笑了。“就是这样。因为你非要在那天吃到糖葫芦不可，而你丁叔非要买到便宜菜不可。”
书棋也乐，“那是因为丁叔兜里没钱，哈哈。”
丁文书一脸没脾气。“那你说，那些人的执念是什么呢？”
柳小姐缓缓说道：“活着。”
是啊，活着，是多么不容易。丁文书明白过来。邱掌柜有钱了，他并不只是想简单地活着，他要传宗接代，他要自己的家产还有后继之人，而他只有一个儿子。他不得不着急。那些人呢？那些穷人们呢？他们要耕作，他们要吃喝，他们要活着。他们不能放下肩上的担子，去满世界找自己的孩子。官府？也许是要收钱的呢？他们还能再生孩子，即使这个丢了，还得养着其他的孩子。他们要活着，剩下的孩子也要活着。
对于那个丢了的孩子，他们可能并不是不爱了。对于他们来说，只要知道那个孩子还活着，也许便不再那么地担心了。好好活着吧。
丁文书又想起自己的父亲。你要读书，你要考个功名，你要早日娶妻……爹要走了，你得去谋个差事，照顾好自己。因为，你得活着。
丁文书又一次闭上了眼睛。泪水从眼角淌了下来。
柳小姐拍拍他的肩膀，招呼书棋收拾碗筷，去灶房洗刷去了。
……
上好的方子，上好的药材。
炉子里的火候正好，火苗儿不大不小。儿子坐在一边的小上，盯着锅里的药；母亲躺在屋里，等着锅里的药。
儿子依然是儿子，母亲也仍旧是母亲。
父亲呢？
从今天起，父亲只是一个词语。他曾经存在过，而将不复存在。
“娘。”儿子刚进门来，便叫了母亲一声。
“嗯？”母亲懒懒答应一声。
“爹死了。”
半晌，没说话。
许久，母亲又答应一声。“嗯。”
见母亲不怎么言语，儿子便出门煎药。
火必须是文火，否则会把药性给烧没了。小铁壶里咕噜噜开始有些沸腾的声音，儿子提起铁壶，将火灭了。这个小铁壶，似乎是父亲以前用来烧茶水的。他偷偷顺了过来，给母亲煎药用。父亲当然很快就知道了，也没怎么骂他，只说了一句：糟蹋东西，然后便背着手回屋去了。当时他还心中窃喜，以为父亲终究是牵挂母亲的，以为总有一天，父亲是要把母亲给接回家的。
“娘，药。”
母亲挣扎着坐起来，双手颤颤巍巍，接过药汤，闻了闻，凑过嘴去，抿了一口。
“嗯，好。”母亲觉得很不错。
儿子坐在床头，接过碗来，慢慢喂起母亲来。“娘，您慢点。”
母亲几口喝完，儿子用衣袖给她擦了擦嘴角。
“嗯，好多了。”母亲笑道。
“娘身体好了就好。”
母亲笑意盈盈，看了看儿子，“我儿孝顺。好。我儿辛苦了。”
“只要娘开心，儿子不怕。”
母亲点点头，笑着问道：“你舅舅那边，通知了吗？”
儿子面无表情，说道：“爹爹死了之后，儿子就直接赶过来通知您了，还没告诉舅舅。”
“嗯，这是对的。”母亲很赞赏，“你舅舅这人势利眼惯了。要是听说你爹死了，不知道会生出什么幺蛾子来。你回家之后，找管家，两个事。”
“是。”儿子谨遵教诲。
“第一，把家里生意的账本都拿出来，一笔一笔好生对一对，做到心里有数。免得那些生意人，包括你舅舅，欺负你年轻，用假账哄骗你。其实只是想贪你的钱财。”
“儿子明白。”
“好。第二件事，是要赶紧给你爹下葬。对外便说是暴毙而死，不太吉利，不敢在家里放着，必须尽早入棺安葬。”
儿子听着耳熟。是了，当初父亲将母亲抛弃，对外，也是这么说的。
“另外，你要把他埋在当初他假意埋我的地方。这样便显得你孝顺，也显得我们家夫妻恩爱。这对你和你将来的家，都有好处。这是名声。”
“是。儿子懂了。”
母亲满意极了，抚了抚儿子的后背。“你八个月大的时候，家里来了个算命的先生，看你面相，说你将来一定能挣钱。还说你一定会孝顺老人。打那个时候起，我就信这个，一直信。看，果不其然。我的儿子，没错的。”
儿子低头，不说话。
母亲继续说道：“这个药，煎得很好。道长给的方子好，你也照着方子，弄得一丝一毫都不差。娘知道你孝顺，娘能活到现在，多亏了你……”突然，猝不及防，母亲又咳了起来。“咳咳咳咳……”
儿子惊慌失措，连忙拍起母亲的背，“娘，你怎么了？！”
母亲摆摆手，“没事。没事。”
儿子很着急，“莫不是，这方子……有问题？”
“胡说！”母亲狠狠骂道，“不许你乱讲！道长给的方子，断然没错！”
“是，”儿子连忙道歉，“我只是担心娘的身体……”
母亲缓和了脸色，笑道：“你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方子是好方子，但是也分几种。”
儿子失望道：“难道，这只是次等的方子？哎，若是道长肯给咱们一副好方子，把娘您的病彻底治好了，那才是真的好了。”
母亲笑道：“我的傻少爷。天底下的美事都让你想完了。如今你家财万贯，又要想着老人康健。娘可不指望说能彻底把病治好。娘现在想的是呀，什么时候，你给娘娶一个儿媳妇，生个大胖孙子？”
儿子点头，“娘觉得是时候了，我便张罗人去打听。”

第四十六章：琼浆（八）
丁文书敲开了周婶儿的家门。让他惊讶的是，周婶儿不仅亲自起身来开门了，还特别精神。
“少爷来了？快，里面坐。”周婶儿把丁文书让进了屋子。“柳姑娘呢？”
“哦，她，出去买菜去了。说让我过来劝劝您，让您还是吃点荤腥为好。”
周婶儿笑道：“这孩子，就是这么倔。我说我这些日子要斋戒，不能碰荤，她还非要我吃点。”
丁文书心里一乐，也不知道到底谁倔。
“她这也是为您好。”
“知道知道。”周婶儿笑着，给丁文书端了碗水，“你们年轻人，都是好样的。特别是我的丁大少爷，关心我，我都知道，呵呵。”
丁文书回乡有一段日子了，街里街坊都还管他叫丁少爷。但唯独周婶儿叫他，让他觉得无比亲切。但亲切之余，还略微有些害臊。向来只有富人家的儿子才有资格被称为少爷，他算什么呢？穷书生家里的落魄少爷？
“婶儿，您今天，气色好多了吧？”
“是啊！呵呵，看出来了？”周婶儿笑得合不拢嘴，“我就说嘛。你们年轻人忙自己的事去，不要替我操心。我活了多半辈儿了，生的小小的病，多得都数不清。我自己还不知道该吃什么药吗？”
“是。”丁文书承认，“当初爹就说，周婶儿您会些医术。我娘亲生病那些年，还亏得是您给了些好药，才让她多活了几年。”
“什么药不药的，”周婶儿说道，“关键是心诚。你们年轻人现在不信个鬼神了，听说得了病还找洋人看，还总是治不了根。你娘亲生病那会儿，跟着我吃斋念佛，信个菩萨神仙，身体就好得多了。”
丁文书心中苦笑，不愿意再听迷信宣传，连忙转移了话头。“婶儿，你这些日子可缺钱用么？要是不够花，你就跟我说。”
“哎哟哟，”周婶儿更开心了，“瞧瞧，瞧瞧。还得说是我的丁少爷，这么疼人。还知道挂念你周婶儿有没有钱。”
“瞧您说的。”丁文书不敢再受夸赞，“当初娘亲离世，要不是您平日里照顾，我和我爹都不知该怎么生活下去。孝敬您，不是应该的么？”
“呵呵，嗯，少爷懂事了。哎……”说着话，周婶儿又叹了口气，“要是你爹还活着，该多好。看到你现在这么明白事理，不知该有多高兴。”想了想，周婶儿又笑着说：“得了，不说不高兴的事。婶儿还有钱，婶儿还能洗衣做饭，能照顾孩子，还愁找不到活路？”
丁文书很是佩服，他只知道周婶儿保养得好，看起来，跟自己娘亲的年纪差不多。久而久之，就真以为她与自己娘亲年纪相当了。实际上，周婶儿搬到西河口来的时候，他便听家里人说过，她可比娘亲大了十来岁。到现在这个年纪，还能洗衣做饭，给人家里当老妈子，实在不易。猛然间，丁文书想起来了。“婶儿，昨天你生病，没去做工，主人家不会怪你吧？”
“那倒不会。我年纪也摆在这里了，谁还不生个病遇个灾呢？我今天下午便去，给主人家说一声。他们也不会刁难我，放心吧。”
自从王家出事之后，王家府上的丫鬟佣人都一哄而散。周婶儿也不例外，她年纪大了，不想搬家，也没个亲戚投靠，便在西河口又重新找了一家财主。好在西河口的有钱人家，就喜欢她这样的给人忙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妈子——有经验，懂规矩。
“您瞧，是我疏忽了。平时太忙，都忘记问您了。您现在是在哪家帮工呢？”
“不远，就在河西头。邱家。”
“邱家？邱掌柜家里？”
“是啊，怎么了？”周婶儿问。
丁文书明白过来，周婶儿可能还不知情。
“邱掌柜家的孩子丢了。”
“什么？”周婶儿很惊讶，“就是那个小少爷？怎么，报官了吗？”
“嗯，报官了。”丁文书答道：“也派出人去找了。”
“哎呀呀，这可真是造孽了。”周婶儿很是焦急，“这人贩子拐了孩子，不都跑得远远的。恐怕是那些外乡人，说是来做生意，结果专门盯着娃娃下手。文书啊，邱老爷怕是该急坏了，你要尽力去找。尤其要去外面的几个镇子，看看最近有没有外乡人带着孩子经过。”
丁文书点头应道：“是。如果赶得及，应该还能把孩子救回来。”
……
父亲就站在床前。
女人微微睁开眼睛。“活方子么？”
父亲点头，回道：“活方子。”
女人很是欣慰，闭上了眼睛：“活方子就好。”
父亲问：“要不然，我把药给带过来？”
女人轻轻摇头。
“不用。若是把药带过来，旁人难免起疑。”
父亲皱眉，“那不然，找个借口？”
女人沉默了一会儿，才点头：“也好。只是，须得万无一失。”
“您放心。”父亲庄重点头。
女人在被子里挣了挣身体，翻了个身，背对着父亲。“多大岁数了？”
“三岁。”
“嗯，好。”女人说了一句。
父亲看着女人满头的白发，木然问道：“您最近身体可稍微好了些？”
“都是病，你是知道的。咳咳……”
“……”
“对了，这件事，你老婆可曾知道？”
“我没有告诉她。”父亲说道，“不过，早晚她是会知道的。”
“女人嘛，嫁鸡随鸡，你稍微用点强，她便怕了。”
就像你当初一样吗？父亲想道。
女人又说话了。
“药好了吗？”
“快好了。”父亲应道。
“去看着点，不要熬过头了。”
“是。”
“每次都要记着。火是文火。”
父亲点头，表示知道。
火是文火，药是好药。方子是好方子，新鲜可口。

第四十七章：琼浆（九）
敲周婶儿门的时候，正是半夜。
柳小姐一如往常，毫无畏惧。是嘛，本身就是来串门的。
门过了好久才打开，周婶儿的头从门后微微探出，脸色不太好。
“大半夜的，干什么？”语气带着一丝僵硬。
“婶儿，我来看看你。病好得怎么样了？”
微弱的月光照射在周婶儿的脸庞，殷红上盖着一层银纱。
“嗯，好多了。”周婶儿的语气稍微平和了些。“没什么事，你就回去吧。”
“婶儿，您不让我进去坐坐吗？”
周婶儿不说话，直勾勾盯着柳小姐看着。
“婶儿？”柳小姐一脸笑容，又叫了她一声。
“文书叫你来的吧？”那丝僵硬重新回来了。至始至终，周婶儿都把身子缩在门口，只有探出的脑袋麻木地说着话。
“是啊。婶儿您怎么知道？”柳小姐还是那副笑脸，嘴角带着一股示威般的狡黠。
“他叫你来干嘛？来看我的病？”周婶儿问，“早上不就告诉他了吗？我的病已经好了。”
“哟。那您岂不是不用吃药了。”
“……嗯。”生硬地回了一句。
“那您要是身体好了，就把孩子还回来吧？”
“孩子？”周婶儿有些发颤，“什么孩子？！”
丁文书从一旁闪出，将门用力推开。
“周婶儿，文书得罪了。”
……
孩子当然在周婶儿家里。
丁文书与柳小姐说起拐孩子的事，还曾问起她的意见。
柳小姐对于“团伙作案”的说法不置可否。但是不管是否真是一群人计划好了来此拐孩子，都一定有个“关键人”参与其中。这个人，一定是个本地人。
柳小姐说，如果是团伙作案，那么，当发生了孩子失踪案之后，当地人一定会非常警惕外乡的陌生面孔，而本地人，则成了最容易让人放松警惕的身份（丁文书表示赞同，因为当有人告知你山中有老虎的时候，你便最害怕在山路中遇到老虎，而忽视了最常出现的，其实是狼群）；而如果并非团伙作案，而只有一人参与其中，那么这个人，也一定是本地人——哪个外地的人贩子拐了孩子还不赶紧跑而继续在此逗留呢？
丁文书自然也知道，西河口常发生走失孩子的案子。他当然也会去看往日的案宗。
所以他一定会翻看到当初李家的“大少爷”走失的案子。他可能不会去细看那些有关虚假的“二少爷”的描述，但他却注意到了结案之后记录的一件怪事。
李老爷的父亲，姑且称之为李老太爷。于某年某月暴毙而亡，西河口街坊的传闻是，死于怪病。而据调查，李老爷的母亲，即李老太爷的原配夫人，也在差不多十年前暴毙而亡。据说还是同一种病。李老爷将父亲埋在了母亲安葬的地方，为自己的父母合墓。而在李家案发一年后，家族破落，因无人看坟，有盗墓贼光顾了李老太爷夫妻的墓地。该贼运气不佳，被官府抓获。招供之时，贼人说出了这件怪事：墓里只有李老太爷一人的棺材，再无其他棺木。
人的尸体可以腐烂瓦解，棺木怎会消失？
丁文书与柳小姐明白，因为那所谓的李老爷的母亲，自然是没有死的。
李老爷的母亲去哪儿了呢？
她本是外乡人，嫁入李家也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李家内部的老佣人，谁也没见过她。至于李家案发之后，那些见过她的老佣人，不是死了，便是离开了西河口……仔细推算下来，周婶儿来西河口的日子，正好是李家事发不久。周婶儿也说自己是外乡人，千里迢迢搬家来此，打算“找个陌生的地方，忘却旧日的烦心事”。可她的本地话，在一开始就是那么流利。
丁文书与柳小姐推算至此，不禁冷汗直冒。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丁文书特意找到一些老一辈的人，问起老李家当初的事。所幸还有几个老人记得李老太爷娶亲时候的事，还说起嫁过来的李夫人是何籍贯。“哦，对，她还有个哥哥呢。只是听说李家出事之后，这个当舅舅的就搬家了。你要找啊？那就费劲咯。”
并不费劲。丁文书派人找到当地，一打听，便知道了这位舅舅的所在。舅舅没死，还好好地活着。“原是想搬家的，但是总是放不下生意。我的妹妹？哎哟，这个就久远了。她也死了好多年了。长什么样？嗯……不高不矮，挺痩的。嗯……哦，对了，眉心有颗黑痣。”
周婶儿的眉心，当然是有颗黑痣的。
舅舅还说了，自己的妹夫当初确实生了病，但是并没有过于严重。要说突然暴毙身亡，实在可疑。而且自己的外甥在这件事上也行为古怪，妹夫刚去世不到两天，外甥便把妹夫给埋了，也没办什么白事。埋完之后，才通知的他。“看他后来做的那些事，哼，畜生不如！谁知道当年是不是为了家产，把自己老爹给弄死了。”
李老爷确实是把自己的老爹给弄死了。周婶儿承认了这点。
周婶儿还承认，这是为了给自己做药引子。当着孙大人的面，周婶儿振振有词。
“方子上写得清清楚楚，引子需是人血。死人的血，为‘死引子’；活人的血，为‘活引子’。若是婴儿小孩的‘活引子’，那为最好，称得上是‘琼浆玉液’。”
周婶儿是知罪的，但是她并不后悔。
她说，自己信这个，就因为自己喝完之后，确实有效。
丁文书明白，她指的是自己的身体保养得不错。
然而究竟真有这样的奇效吗？
这个问题，丁文书不愿深思，柳小姐更是不愿再谈。每每聊天，说起西方英格兰历史上的奇闻轶事，说到玫瑰花，说到都铎，说到那位玛丽，柳小姐都连连作呕，闭嘴不再说。
是的。谁会愿意再提起这个问题呢？当那个夜里，他俩走进周婶儿的后屋，看到那个画面之后。
悬挂在屋梁上，邱家小少爷嘴里塞着麻布，手腕处的血液“滴答、滴答”，落入正下方的碗里。

第四十八章：神子（一）
【夫神子之临凡兮，与众生以福泽】
……
八月初四，阴雨绵绵。
树林里白蒙蒙一层雾气，一条小路从林子里延伸出来。路旁的花儿早已全身湿透，泥泞的地面依稀有些脚印，证明曾有人经过它们的身旁。
花儿自然是不会一一记得那些路过的人们的。它们只是在风中摆动身躯，在雨中湿润羽毛。
有人路过它们，还有人踩踏它们。花儿自然也是不会介意的。它们只是旁观，只是忍受，只是成长。谁会记得它们呢？谁会正视它们呢？
一双眼睛，盯住了它。
这是一双清澈的眼，充满了好奇与探寻的欲望；这是一朵秀美的花，在视线下挥了挥手。
你是？
鼻子凑了过来，闻了闻。“好香啊。”
他是第一个过来看着它，闻着它的人。于是花儿笑了。
远处炊烟袅袅，一群孩子嘻嘻闹闹的声音传来。“书棋，干嘛呢？再不回去，小心你娘打你！”
少年爬起身子，视线从花儿的身上移开。“嚷什么！这就来！”
花儿目送他离开。再会，少年。
……
“我跟你们说过，别把我阿婶说得跟你们娘似的。”书棋没好气说道，“我阿婶从不打人。”
身边的小伙伴说了，“得了吧书棋。哪有娘不打娃娃的道理？”
“对呀对呀，”起哄的人挺多，“而且啊，书棋的娘，还是后娘。后娘打人就更凶了。你看坐我后面的阿强，三天两头挨打。”
和书棋住得比较近的知情人开始爆料。“书棋，你说你阿婶从不打人，可是我听我娘说了，你阿婶还在衙门里办过差。这么凶的女人，肯定是会打人的。说不定，你丁叔就不知道被打了好多次呢。”
“放你娘的臭屁！”书棋骂道，“我丁叔才不会被打呢。他每次被阿婶瞪一眼，就不敢说话了。”
“哈哈哈！”朋友们都笑了起来。
书棋也笑了，把背上的书袋取下，拎在手里走，时不时甩起来。
“先生明天和后天放我们两天假，谁去河边玩？”有好事的问了一句。
“病了吧，先生？”书棋问。
“谁知道呢。早上我看到他儿子来家里找他，说是家里亲戚有事，要去一趟。”
“难怪，”书棋一跳，越过一条小河沟，“我说怎么今天才中午就放我们走了。”
“书棋，你学得真快啊。今年才开始上学，就比我们还会得多了。”
书棋揉了揉鼻子，笑道：“那是你们笨。我多勤奋啊，在学堂里上课，在家里也上课。”
有人就问了，“我听说，你爹是个大秀才，在家里也教你念书？”
书棋嗤之以鼻，“什么秀才！我丁叔说了，皇帝没了，秀才也跟着没了。现在的人，都要学新文化、新知识。”
“书棋哥。新知识，那是什么？”年幼的孩子拉着自己家哥哥的手，一步一步跟着走，边走边问，目光还是盯着地面，生怕没走稳摔一跤。
“就是，嗯……”书棋自己也不太懂，一边走着，脑袋里琢磨了一下，“就是很新奇的那些东西。”
“不学念书认字了吗？”班里学字最慢的孩子带着希冀问道。
“屁！”书棋说道，“丁叔说了，念书认字是最基本的。学啥都要念书认字！而且有些很重要的，还要背下来。”
“天哪！”那个孩子恐惧道，“要是哪天我们都可以不用念书就好了。”
“瞧你那点出息！丁叔说了，念书是大事，是一辈子都要念下去的。”
“啧啧……”那孩子吓到了，不敢再说。
“除了这个，”书棋补充道，“我阿婶还教我练武，还说将来带我去上海，教我画画。”
“哈哈，画画有啥用呢？”有孩子讥讽道，“学完了给人去当画匠吗？”
“就是，”立马有人附和，“要我说，学武功还有点用，这样我们在街上遇到小坏蛋，就不怕他们欺负我们了。书棋可以去打他们。”
“对呀对呀。要是以后长大了，还能去城里打拳卖手艺。也不怕饿死了。”
“你们呀……”书棋很不屑地瞥他们一眼，“真是朽木不可雕也。”这话当然是丁文书经常骂他的。没想到在这里有了用武之地，书棋心里很开心，原来居高临下的感觉这么安逸。真好。
那个年幼的孩子又问了：“书棋哥，什么叫‘羞亩不可叼野’？”
“切！”书棋拒绝回答。因为他也一知半解呢。
见书棋不回答，旁人便换了个话头。“阿祥，你呢？”
一直没说话只是默默低头走的孩子突然听到自己的名字，很是惊讶。“我？”
“嗯，你长大之后干点什么？”
“我……”阿祥又垂下了头，有些不知所措，“我不知道……”
旁边有人接道：“阿祥的娘亲总是生病，阿祥以后就当个大夫吧。是不是，阿祥？”
“……也许吧……”阿祥闷闷地发出声音。
有人似乎很看不起，刺耳说道：“大夫？这有什么用？西河口才多少人啊？会天天生病吗？”
书棋一直就看不惯这人，立刻回嘴道：“别人当大夫给自己娘亲治病怎么了？又不是人人都像你苏大少爷，生下来就享福。再说了，我们阿祥当大夫，怎么会在西河口呆着呢？阿祥一定会去大城市，开个大药铺！”
苏少爷很不以为然。“大药铺？他开得起吗？”
也有人帮着书棋反击，“开不起怎么了，就不能给人抓药了？在柜台给人抓药算账，也是好的。”
“切！”苏少爷更趾高气昂了，眼睛眯成一条缝，斜视着众人，“算账的，都是下等人。”
书棋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苏少爷，一脸愤怒。
见书棋不走了，所有的孩子也都停了下来。年幼的孩子绰号小不点，今年六岁，个子最矮，大眼睛一眨一眨，盯着书棋，有些茫然，也有些畏惧。
苏少爷别看年纪大书棋两岁，但细皮、娇生惯养，要论打架，哪是书棋的对手。更何况刚才才说到，书棋跟着他阿婶学了武术。见书棋很生气，苏少爷脸色有些发白。
“老子以前就是算账的，怎么了？”书棋怒问。
“没什么……”苏少爷不想惹事。
其他几个孩子见气氛突然尴尬了，连忙来劝。“算了算了。”
书棋也不愿意真的动手，摆摆手，继续朝前走。
于是队伍便继续前行。
“你们知道吗，之前那些水漂子，现在不是都不见了么？据说是衙门派人去抬走了。”
“胡说，我可不是这么听说的。书棋，你爹在衙门里当差，你说，有没有这回事？”
书棋摇摇头，“不知道。丁叔很少跟我说衙门的事。”
“那不然，是谁把水漂子捞去的？”
“我听说啊，好像是那些和尚道士。”有人说话了，“你们还记得吗？那个时候，咱们这里来了好多和尚道士。”
大家当然记得。那些和尚道士们天天在西河口念经，人多得差点把上学的路给堵住了。
“吹牛。”小不点不信，“怎么可能呢？我从没有看到他们去河里捞水漂子。”
“你懂什么，他们会法术！”有人说道，“不信，你问你哥哥。”
小不点拉着哥哥的手，抬头问：“哥哥，是真的吗？”
和小不点的“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同，他的哥哥（十岁了）是个不太喜欢说话的人，见弟弟问他，他也不懂，只好含糊回一句，“嗯……”
宣扬“法术说”的那人见有人赞同，继续吹嘘起来，“真的，我看到过。只要念一下咒语，水漂子就飞起来了！别说是人了，就算是大石头，就算是……大山！山！都能举起来！”
不明真相的小朋友们很是惊讶，听得津津有味。唯有书棋看都不看他，自顾自朝前走。
那人没有停下话头，好不容易享受一回群星环月的快感，不愿意轻易结束。“我娘说了，让我在路上遇到这些神仙，都要恭恭敬敬的，不能冒犯。否则，神仙会怪罪，还会罚我！”
小不点很是担忧，“会怎么罚我们？”
“会……会不让我们吃东西！会让我们得病！嗯……对！还会让鬼晚上去吓你！”有鼻子有眼。
小不点抓着哥哥的手不由自主握紧了，身子紧靠着哥哥，不敢再言语。
“呵，”众人走过桥头，书棋要与大伙分开走了，“那你让鬼晚上来找我来！走了！”说完挥挥手，朝家里跑去。
“书棋哥再见。”小不点叫了一声。众人也纷纷与他道别——除了苏少爷侧过头没看他。
“对了！”跑了几步，书棋停了下来，回头朝他们喊道：“明天要出来玩的，就在林子那里集合。我一定去。”见众人答应，他又补充一句，“明天啊，要来玩的，都跟家里说，就说明天要上学。如果不去玩的，就别出门了，省得让别人家的家长看见，就不好扯谎了。”
众人一个个都竖起大拇指，佩服书棋心思细腻。脸上写满了“服”字。

第四十九章：神子（二）
丁文书今日接到孙大人通知，中秋佳节将至，西河口的庙会要开始了，衙门口的人都要提起十二分的精神，防火防盗。特别是街面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更要维护周全。当地的地保乡绅，也须得打个招呼，配合工作。
和其他地方略有不同，西河口的庙会一年有两场。一是过年之前的腊八节，当地人会去附近庙里拜佛烧香，祈福许愿。这种场子，属于百姓同乐的舞台。而真正的重头戏，是在中秋节前夜。这天晚上，当地的乡绅土豪，会拿出钱财来，请庙里的和尚或是道观里的道士给做法事。遥想这习俗形成的初期，应该是当地富人专为自己家中祈福而办，但随着习惯的养成，以及老百姓凑热闹的越来越多，渐渐就成了一个为西河口全体人员赐福的活动。而那些小商小贩，甚至外地的生意人，也乐意在这一天到西河口来，摆个小摊。因此，西河口的百姓们，也喜欢称呼这天为“赶大集”。所谓大集，便是与平日里的小集市做区分了。
孙老爷去年见过一次，因为小看了赶大集的规模，安全防护工作没有处理妥当，导致了很多事情的发生。小如有孩子急着跑去看热闹在山路上摔了个头破血流，大如某家员外回家后发现房屋被洗劫一空，不大不小如某家小媳妇自活动归来结果肚子大了。搞得孙老爷头疼不已。因此今年他必须重视起来。
丁文书表示赞同，因为此事的规模之大，他是见过的。在他小的时候，很少遇到父亲心情好的时候，能带着全家去赶大集；但正是因为次数极少，所以印象深刻。每逢此时，西河口总是异常热闹。还在清晨时分，大人们就起床扫地，孩子们也不去上学了（实际上，先生也压根没想在这天上课），商铺开门也早，外地来的小贩们，更是把那条从西河口桥头到庙门前的小路两侧给挤得满满当当。时至午饭之后，孩子们已经彻底坐不住了，三五成群，约在桥头，一同前往寺庙。
说是去寺庙，其实也不尽然。孩子们总会带些钱，这些钱，自然是花在路边小摊上了。父母们总会叮嘱，说要把衣袋给捂严实了，不要把钱给弄丢了；也不要一味胡花，别到了晚上就没钱了。孩子们当然嘴里答应，是是是，然后一溜烟跑出了门，而对于最后那句“不要瞎跑，早点回”，则完全充耳不闻了。可是即使如此，他们终究还是难以抵制美食和玩具的诱惑，花钱快的，甚至没到半路，就把嘴里给塞满了。钱袋？空空如也。
丁文书领了命令，当天晚上要去山上守着。因为工作加重，心里多少有些不乐意。可孙老爷拍拍他肩膀，说，守夜这种事，也不是让你整夜都呆在那里。老百姓当然也不会玩个没完，差不多到时候了便都陆续回家了。而你正好可以带着柳小姐去走走，毕竟西河口这种地方，一年最大的盛会，也就是这天了。
丁文书点头称是，只好领旨照办。
回到家去，与柳小姐和书棋说起此事。书棋很是兴奋，但是转念一想，又露出些不高兴的神色。丁文书问他怎么了，书棋支支吾吾不愿意说。柳小姐笑了笑，拍拍他的小脑瓜，说：“如果是有朋友约你一起玩，你大可不必随我们一道去。”书棋这才喜笑颜开，点了点头。丁文书笑骂道：“臭小子，真是野惯了。”
吃饭的时候，柳小姐问起西河口的风俗。“寺庙离这里不远罢？”
“远是不远。你这段时间不也常四处走走么？过了桥头的那条路，往前走不了多一会儿，就分岔了。一条顺着林子里，直通书棋他们先生教书的地方；另一条就可以到寺庙的山脚下，走过去也不过一顿饭的功夫。”丁文书夹了口菜，“对了，先生那天给你们放假吗？”
书棋点头，“放的。反正去年赶大集，我过去玩，那些念书的娃子都没上课。”
“呵，那还不错。我念书那会，遇到赶大集，先生也不会上课。”
书棋问：“那，丁叔，你不是也每年都去玩？”
“你呀，就知道玩。”丁文书白他一眼，“我爹那会管我，比我现在管你还严。别的同窗都跑去山脚下玩了，就我被关在家里，背书写字。要是背得不好，少不了一顿打。”
书棋连连咋舌，心想要是明天出去玩被发现了，下场估计也差不多。
柳小姐问：“这里只有寺庙，没有道观吗？”
丁文书想了想，“道观嘛，以前好像有一个，不过早就破败了。我还小的时候，就记得当地人去烧香，都是往寺庙里走。不过印象里，每年赶大集，这些老爷还是会请到远处的道士，来庙里做法。”
“呵，佛道两家都有？”
“正是。都是出家人嘛。再说了，就算现在有些不规矩的和尚道士，把宗教当生意干，那也是个别。而且西河口才多少人家？能有多少这样的生意？这两家不至于为了这么个小地方而抢饭碗。每年赶大集，道士来庙里，和尚们也会提供食宿。钱是富家老爷们给的嘛，他们哪里会有意见呢？”
书棋插嘴道：“难怪上次水漂子那件事，好多和尚老道都来了。我在街上看到的，他们互相见面了，还很和气。”
“嗯，”丁文书道：“这是自然。出家人嘛，比我们一般人，还是看得开得多。”
……
次日清晨，书棋早早起床，装出一副要上学的样子，热过早饭，胡乱扒了几口，扔下饭碗便走。
“路上慢点！”丁文书喊道。
“知道啦！”书棋拖着尾音，夹着书袋，一阵风似的，跑远了。
天才刚蒙蒙亮，昨夜里又下了雨，雾气挺大。书棋跑了一会儿，怕看不清路，只好放慢脚步，一步步朝前迈。
不一会儿到了桥头，几步踏了过去，又直奔小树林。
这雨总算是停了，到中午时分，可能太阳就会出来了。书棋暗自庆幸，要是今天白天也下雨，才真是煞风景。他心里早已盘算好了，今天这一天，首先要去树上掏个鸟窝——那鸟窝实在太大，书棋注意它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到时候拿到鸟蛋，可不能煮给丁叔和阿婶吃，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偷了鸟蛋，非打自己不可——上次就因为自己去刘家偷了个鸡蛋，就被骂了一通。书棋当然不知道，上次骂他，是因为偷人钱财；这次要是让他们知道他是偷了鸟蛋，这可是拐杀“幼儿”之罪，就不是打骂能了事的了。除去掏鸟窝，书棋的第二个计划，是去河里抓螃蟹。秋高气爽，河蟹该是肥了。到时候拿回家，就吹个牛皮，说河里的螃蟹多得爬到岸上来了，自己呢，放学路上顺手捡了几个。这样的话，丁叔和阿婶准不会起疑心。想完之后，不禁自己佩服起自己来。完美！
除去上述两个计划，书棋还有一些别的想法。比如：抓泥巴打仗、捉小鬼（实际上就是捉迷藏，西河口的人们也管叫“捉小神仙”）、比赛谁尿得远……
这一天，安排得满满的，绝不会无聊就是。想到这里，书棋不禁裂开嘴笑了，脚下步伐也快了起来。
等走到林子口的时候，书棋发现自己是来早了。一个人都没看见。

第五十章：神子（三）
“这群狗日的，来这么慢！”书棋愤愤然。他很是不能理解，玩耍这种事，原本应该是世界上最开心的了，怎么有人这么不懂事。可毕竟大伙都没来，他也只好在林子口踱来踱去，一会儿蹲着发愣，一会儿拍拍树干，掂量一下自己待会爬上树去会不会很费劲。
左等右盼，小伙伴们一个都没来。太阳的光线刺过薄雾，渐渐洒在了林子前方，书棋傻眼了。
“娘的！这群不守信的！”他的所有计划，全都是以“一大帮人一起玩”为基础构建的，要是他们都不来，自己一个人可怎么玩？
可是能怎么办呢。去学堂？先生今天不开课；回家？非得当个“扯谎骗人”的罪名不可。当然，书棋也压根没想回家：要是阿婶今天教他学武还好，若是丁叔不幸没去衙门，他可就惨了。
罢了，还是自己一个人在林子里玩玩吧。呆到中午的时候，就可以回去了。他们要是问起，就说先生临时有事，放半天假。
书棋拖动沉甸甸的脚步，漫无目的，朝林子里走去。
林子里雾气更浓，因为有树叶的遮挡，阳光透不进来。书棋原是顺着小路朝里走，但走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太合适。要是路上碰到熟人怎么办？西河口的人都知道他是丁叔家收养的孩子，万一这人再多句嘴，告诉丁叔自己在林子里玩，岂不是要糟糕。想到这一节，书棋立刻改变了路线，换个方向，朝那没路的地方走去。
白蒙蒙的雾气越来越浓，好在书棋脑袋聪明，记得往回走的路，倒也不怕走丢了。
走了约莫半注香的功夫，书棋停住了。
前方的林子里，原来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空地。这林子本来挺大，书棋也只是来里面玩过几次，从没走全过。耳边传来阵阵鸟鸣，似乎还有些花香。这也难怪，越是人迹罕至的地方，鸟儿越喜欢在那里安家。
书棋又朝前走了几步，愣住了。
那里面有个人？
书棋不敢出声，只是安静地朝里看去。
那人个子不高，穿着一件长长的白衣。衣服很干净，就像覆着一身雪一般。衣袖很长，把整个手都盖住了。头发也很长，垂下来一直到腰间，像是女人一般。腰身处还围着一条灰色的带子，把衣服扎紧了。裤子，不，或许应该叫裙子？那人背对着书棋的方向，看不见脸。
是个女人吗？
“鼠儿鼠儿，你可吃饱了？若是吃饱了，你可是要走了吗？”
那人说话了。
听声音，不像个女人。倒像是个孩子。
“嘻嘻。”那人笑了，“鸟儿，你倒是贪嘴。真是对不住，没有了，我这里也没有什么可以喂你的了。”
说罢，那人一扬左手，手臂上飞起一只鸟儿，朝林子深处去了。
那人盯着鸟儿离去的影子，好一会儿，又说起话来：“鼠儿，鼠儿，你瞧，又只剩咱们两个了。你可要陪我多呆一会儿，否则，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有今天这样的空闲，来与你玩耍。”
等了好一会儿，那人转过了身。
这次书棋看清楚了，真是一个小孩。
从相貌来看，跟他一般年纪，兴许还小个一两岁。一脸笑容，脸上粉粉嫩嫩，很是水灵。不过，应该是个男孩吧。但是，他为什么没有留辫子呢？难道是跟自己一样，让家里人把头发留起来了？也不对，自己让丁叔和阿婶剪了辫子，脑袋前面留起了头发，可也没长这么快的。这样看起来，倒像是从小便没有留过辫子的。
书棋猛然想起来，阿婶曾经跟他讲过，在好久好久之前，咱们汉族的男人，是不留辫子的。从出生开始，只剪几次头发（两次还是三次？书棋忘记了），之后就一直留着。书棋还笑着问，那不是像叫花子一样，脏死了。阿婶说，等到男子成年了，就要用一个叫“簪子”的东西把头发扎起来，还要用头巾把头发束起。时常打理，头发是不会脏的。但是总听阿婶这么说，却从来没见过。今天看到的这位，应该就是阿婶说的那样了吧。
想到这里，书棋顺便记起，先生在课堂上，也是说过汉族人以前的衣服裤子的样式的。先生当时还特地拿出一幅画，上面有那种服饰。这样看来，那孩子穿的可不是裙子，而是衣服本身太长了的缘故。书棋记得，先生说到这段的时候，不知为何，很是生气，说什么“华夏习俗，惨被践踏”、“蛮夷掌权，汉人受气”、“好在满清已倒，实乃我等幸事”之类的，一大堆。书棋是不懂这些的，他从小就没见过那样奇怪的衣服，并且也大小就留辫子，周围的男人也都跟他一样，留着长长的辫子，也没什么不好。虽然后来丁叔和阿婶总是说，剪了辫子，就留短发，显得精神，不必再拘泥于古时候的习俗，但对书棋来说，是无所谓的。留辫子也好，留短发也罢，就算跟先生说的那样，把长发留起来，也都还好。
但是这是书棋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汉族长发。他或许并不觉得到底有多漂亮，但是总觉得新鲜无比。一时之间，目不转睛，看得失了神。
那小孩右手上托着一只松鼠。松鼠爪子里抱着一只果子，正啃得津津有味。
小孩拿手抚了抚松鼠的身子，笑道：“看来你是饿了。这滋味可不好受，我明白的。”
松鼠似乎并不怕他，任他抚摸，只是专注于饮食。
孩子看了看狼吞虎咽的松鼠，又笑了笑，抬起头来。
这一抬头，正好与书棋瞧个对眼。
孩子愣了，书棋也傻了。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松鼠也停下进食，扭过头来，发现了书棋的存在。接着，似是受了惊吓，跳下孩子的手臂，蹭一下，窜进林子里了。
“我……”见吓跑了人家的宠物，书棋很是抱歉，张嘴想要道歉。
见书棋张嘴说话，孩子笑了，拱起双手，深施一礼。
书棋连忙照猫画虎，学着也施礼。
孩子抬起头，微笑说道：“见过兄台。”
兄台？书棋没明白，只好嗯嗯两句，不敢多说。
孩子又问：“兄台是本地人氏吗？”
哦，看来这个“兄台”，就是说我了。书棋连忙应道：“是。”
那孩子与书棋聊了几句，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四目相对，很是尴尬。
书棋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有点本地人的担当，开口问他：“你来这里玩吗？”
孩子笑着点点头，“是。今天父母不在，便自己一人来此玩耍。”
“哦。”书棋明白了，“你爹娘是来这边做生意的么？”
“生意？”孩子没明白，“生意是什么？”

第五十一章：神子（四）
书棋顿时产生了一股学问上的优越感。“生意就是，买东西，卖东西。”
孩子一拍手，“啊，是不是就是大人常说的，钱？”
“对对对，就是钱。比如你要吃饭，就要去买米。卖米的人，就要收钱。”书棋略微觉得有些惊讶，这孩子居然连钱也只是听说过而已。
“那这么说的话，钱，真是一个好物件。”孩子笑着，天真说道。
“那当然，钱当然是好东西。哎，”书棋想起丁叔平日里愁眉苦脸的样子，“要是我家里有钱就好了。”
“你家里没钱吗？”孩子问。
“是啊。”书棋瞧他一眼，“看你的打扮，家里该是很有钱的吧？也是，你爹娘都是做生意的，应该有钱才对。”
“嘻嘻，”孩子又笑了笑，“我不知道。”
书棋又叹口气，“要是我也跟你一样就好了，少爷一样的生活。嗯，该是每天都有糖葫芦吃的。”
“糖葫芦？是用来吃的？”
“你……我真是服了你了。”书棋很郁闷，“糖葫芦这种人间美味，是个孩子都该知道才对啊！”
“嘻嘻，我不知道。”孩子只是微笑。
“那这么说的话，你还真是挺可怜的。”书棋与他攀谈几句，稍微熟悉了些，走了几步，离他更近了些，“糖葫芦都没吃过。哪天要是有空，我请你吃一串。”
“好呀，谢谢。”孩子拍手，很开心。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书棋问。
“我姓纪，叫十四。”孩子如实答道。
“十四？这么古怪的名字。”书棋有些新鲜，“我叫书棋。念书的书，下棋的棋。”
孩子似乎很羡慕，“那你的父母一定是文人雅士了？”
书棋想了想自己早已入土为安多年的爹娘生前的形象，实在与文人雅士搭不上边。“他们也只是随口瞎取了个名字。你呢？你为什么叫十四？是家里兄弟姐妹多吗？”
十四点点头，“是的。我家孩子很多。”
书棋“啧啧”不断，这孩子的爹娘真是能生。不过，保不准人家是大家族呢？堂兄堂弟都算一起，排十四，也有可能。
“那我就叫你十四吧。你今年多大？”书棋自来熟，开始套起近乎。
十四答道：“今年，该有十岁了。”
“哦，我今年十二岁，比你大些。这样吧，你叫我书棋，或者书棋哥，都行。”
“好，书棋哥。”十四嘻嘻笑道。
书棋觉得十四像个女孩子，又想了想，或许是大户人家的孩子，经得事情比较少，还很简单。这让他想起六岁的小不点，也是这样啥都不懂，一口一个“书棋哥”，总想在他嘴里听明白这世上的所有事。其实呢，书棋自己也只是个孩子。
“你爹娘在西河口住着吗？”
“嗯。”十四点头，“他们今天有事，出去了。我趁着他们没在，自己出来走走。”
“哈哈！”书棋感觉找到了同道中人，“真好！看来你跟我一样，也是瞒着家里人跑出来玩的。那我今天就和你一起好了。你会爬树吗？”
十四摇摇头，不明白，“爬树？好玩吗？”
“那当然好玩了，你看着啊！”书棋放下肩上的书袋，紧了紧裤头，仔细看了看周围的目标，挑中了一棵树，之后一把抱住，开始往上爬，“爬树可有意思了。我这就上去掏个鸟窝给你看。”
十四见他身手敏捷，很是羡慕，拍手叫好。不过听他说什么掏鸟窝，很是不解，于是问道：“书棋哥，掏鸟窝是什么？”
书棋一边爬，一边回答：“掏鸟窝，是个技术活。你看，大鸟飞出去找吃的了。窝里就剩下小鸟，有些没孵出来的，就是鸟蛋。我拿下来，咱们煮着吃。”
没想到十四一听这话，吓得小脸煞白。赶紧跳起来，试图拉住书棋的裤脚。“别去！别去！”
书棋低头看他一眼，疑惑道：“为啥？”
十四叫着他别去，声音里带着一丝哭腔，一直哀求书棋下来。
书棋最烦人哭了（虽然他也曾经哭过几次鼻子），没办法，从树上滑了下来。
“怎么了？你不喜欢吃鸟蛋？”
十四瘪着嘴，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如果鸟儿回来了，看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该多可怜啊。”
书棋歪着头，想了想，“也是。你这么说，倒跟我丁叔和阿婶前几天说的话很像了。他们说，西河口这边拐孩子的人很多，还让我上学和回家路上要小心。”这么一说，书棋便放弃了掏鸟窝的念头，“好吧！既然你也这么说，阿婶也这么说，那我就不掏了！”
见书棋放弃了，十四很开心，又转而笑了起来。
“不过，不掏鸟窝的话，咱们干点什么呢？”书棋拍了拍脑门，想找点有趣的事做。“你想玩点什么？”
十四也想了想，但终究不知道有什么好玩的。
“哎，”书棋说道，“也是这段时间，西河口总出怪事。我都不知道该玩什么了。一往外面跑，丁叔就要骂我。等过些日子，我们这里赶大集了，我就带你去玩！那天指定很热闹！”说着话，书棋坐了下来，“你也坐吧，站着说话多累。嗯，就是地上有些湿。”
十四不怕湿，在书棋对面坐了下来。“赶大集？会很好玩吗？”
“那当然。到了那天，有好多孩子都会跑出来玩！到时候咱们就人多了！我给你买糖葫芦吃！还有很多好玩的！有一年啊，还有个射箭的。那个人把靶子摆得老远，让人来射箭。每个人只要掏点钱，都能射一箭。如果这箭射中了，还有赏钱。要是射中靶心了，赏钱是两倍！”
十四听他说得热闹，也跟着兴奋起来，好奇问道：“书棋哥你去吗？”
“那当然！”书棋洋洋得意，“这么有意思，我能不去玩吗？”
“然后呢？然后呢？”十四连连追问，“书棋哥射中靶心了吗？”
“那个……是肯定的。”书棋吹嘘道。其实真正把话说全了，应该是——“那是肯定没射中的”。
十四拍手叫好，彷佛书棋就在他眼前射中了靶心。
“等到八月十四那天晚上，咱们就一起去玩。我那堆朋友，人都很好相处。到时候我带你认识。”
“他们也像书棋哥你这么有意思吗？”十四听得入了迷。
“半斤八两，差不多啦。”书棋摆摆手。
雾气已经渐渐散去，林子里好歹有了些阳光。觅食的鸟儿从远处飞了回来，给自己的孩子喂食；蝴蝶也在花间扇起了翅膀。
“……有个叫小不点的，话特别多，总喜欢缠着我们这样的大孩子，有时候挺烦的……还有个阿祥，像个姑娘似的，就是不喜欢说话。你看，我都快忘了他姓什么了……哦，对了，有个姓苏的，自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特别傲气，我早就看他不顺眼了。你到时候离他远点……我们啊？我们都是在一块儿念书认识的……嗯，当然不会住在一起咯。不过我觉得，只要心不坏，大家都是好伙伴。丁叔和阿婶常教我要和人好好相处……丁叔和阿婶？嗯，丁叔就不说了，闷得很，有时候还骂我。阿婶是个好人，长得也漂亮，还会武功，西河口的人都佩服她。她也教我练武了，待会我打一套拳给你看看！保证让你叫好，哈哈……”
两个孩子面对面坐着，说得开心。说话声合着树林的乐声，慢慢融为了一体。

第五十二章：神子（五）
同一时间，丁文书与柳小姐信步闲游，在街头发现一群人围着什么。
“是出什么事了吗？”
人群只是围在一起，却没有什么喧哗。
“不像，我们也看看去。”
好不容易挤进人群，才发现，原来是个道士。
丁文书很纳闷，西河口的浮尸问题早已解决，这群人怎么还在这里？莫非是有人请他们过来？转念一想，赶大集的日子快到了，有可能是哪家的掌柜员外，请来主持活动的道长？可是仔细又一琢磨，不太像，谁家请了人，还不好好安置妥当？眼前的这位道长，倒像是闲游的出家人。
那道士看上去三十出头，面目清秀，但既不挂牌子算卦，也不开方子卖药，只是表情严肃，坐在那里——屁股下的凳子还不知道是从哪家商铺借来的。
柳小姐哼笑一声，悄悄对丁文书耳语道：“你看他的模样，像是做什么的？”
丁文书不解，“那我哪看得出来。只是奇怪，周围人怎么都围着他看？难道是咱们来之前发生了什么，或是他说了什么？”
柳小姐道：“那倒未必。我看他正巧是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嗯？”丁文书奇道：“那为何引得这么多人围看？”
“这还不简单？正是因为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周围的人才会好奇，他会说什么，会做什么。”柳小姐详细解释道：“看到一个道士在街上端坐摆摊，大多数人的第一直觉便是，这是个算命看相的；如果身上还挂了些膏药，那便还顺便能看病卖药；如果腰间要系着什么‘茅山神符’，那就更好猜了——这是个能‘降妖除魔’的法师；至于背上背把剑，说不定连耍把式卖艺这类工作都包揽其中了。”
丁文书恍然大悟，“是了。可是他就这样正坐在街头，什么都不做。倒让人好奇了。”
柳小姐笑着点头，称他“孺子可教”。
丁文书不乐意被她看不起，反而问她：“那照你看，他是做什么的？”
柳小姐正眼不瞧他一眼，简单明了答应三个字：“不知道。”
丁文书也笑道：“我原以为柳大小姐洋洋洒洒一大篇，必然知道这人是干嘛的。没想到也是全然蒙在鼓里。”
柳小姐杏眼暼他一下，嘴角一丝意味深长的笑意。这笑容彷佛在说：“我便是知道，只是不愿意告诉你罢了”。
丁文书只好认输。在卖关子吊胃口这上面，他实在比柳小姐差了太多。
两人看了一会儿，兴趣全无，正准备离开。刚要动身，人群中钻进一个男子，三两步走到道士跟前，与之攀谈了起来。
丁柳二人便停下了脚步，细听两人说话。
来的人看样貌，是个农家男子，二十来岁，头发稀松，脸上黝黑，皮肉紧实。
“师傅，你这里，有药卖么？”原来是个买药的。
道士见有人主动搭话，便坐着点头，行了一礼，“抱歉，贫道今日出门，未曾带药。”
“哦。”男子显得有些失望，不过并不放弃，又问：“那，师傅，我这段日子，总是身体不好。你看，会不会是有什么……妖魔鬼怪的？能不能帮我看看手相面相？”
道士一笑，“抱歉。贫道自幼出家，师父倒是有过相面算卦的课程，只是贫道也不曾学。不敢胡言妄语，怕误导了居士。”
男子愈加失望了，眼里还透出一股不信任的神色，“那……师傅，我这病，大夫治了好久，也没治好，我现在也没办法了。你好歹给看看，指条明路。”
周围的人听道士说了几句，都纷纷咧嘴，觉得这是个啥也不会的道士，没啥本事。
可谁知道士听了男子这句话，“哈哈”大笑。“居士说了半天，就是这句话说到了点子上。”道士站起身来，将凳子递给男子，示意他坐下，“正如贫道刚才所说。贫道既不会相面算卦，也不以看病卖药为生。贫道所擅长的，正是……”
话没说完，人群中猛地窜出个人来。
众人正惊愕间，来人指着男子大声指责：“我说杨小七，你不要血口喷人好不好？！”
丁文书一愣，“这不是药铺的姚掌柜么？他来做什么？”
柳小姐轻哼一声，似乎很期待看到这样的场面。
杨小七倒是很理直气壮，刚坐下又站了起来，“怎么了？我说你什么了？”
姚掌柜怒斥道：“你刚才说什么，‘得了病，大夫老是治不好’。这西河口就我一家药铺，就我一个大夫。你这不是摆明了说我治不好你的病么？！”
杨小七不怒反笑，“我只是实话实说。我这瘤子生了好几个月了。大伙看看。”说罢，把上衣脱了，向众人展示自己的后背。结果当场看吐了两个小媳妇并吓哭了一位仍在襁褓中被母亲强行抱来围观的小婴儿。“瞧见没，”杨小七很是得意，“就是这么大一个瘤子。自打今年刚过完年，就有了。当时我就去药铺抓药。结果到现在，也没好。”
姚掌柜也有理有据，“我早就跟你说过。你这个病，并非难治。只是要坚持服药，内服外敷。你倒好，我给你开半个月的药，让你服完了再来。结果呢？用了半个月，便再也不来了。反倒赖起我医术不够高明。”
杨小七也不甘示弱，“我那是用了几天，根本没效果。瘤子不仅没好，反而更大更痒了！”
两人各执一词，毫不相让。倒是被抢了戏份、晾在一边的道士又哈哈大笑了一声。
道士将两人推开一段距离，笑道，“好了好了。两位居士的话，贫道都听明白了。不要争执，更不要动手。贫道来给你们做个和事人，如何？”
姚掌柜看他一眼，“你？你会什么？凭什么来掺合？”
道士点头，“刚才贫道正要说到此事，就被姚掌柜打断了。”
姚掌柜一听，奇道：“怪了，你怎么知道我姓姚？”
道士又笑，“我不仅知道你姓姚，还知道你家中有位大夫人，外面嘛……”说着话，右手抬至胸前，朝姚掌柜比划了一个“三”。
姚掌柜感觉自己的汗就下来了。
“另外，”道士毫不在意，继续说道：“你今日比往常早起了半个时辰，因为家中的西洋表被人调快了半个时辰。把店门打开之后，因为没什么生意，就让伙计守着，自己回去想再睡一觉，补补精神。谁知道刚躺下，就被你夫人叫醒，说是街上有热闹——啊，说的当然是贫道坐在这里引起人围看了——之后你就下床，自己赶奔过来瞧热闹了，谁想会遇到这位杨居士在这里，额，这个，提到你，所以生气，冲出来质问。”
姚掌柜目瞪口呆，额头已经被汗浸透，“这个……这个……”
道士问道：“如何？贫道可还说得准确？”
众人都直勾勾盯着姚掌柜，等待他揭晓答案。
姚掌柜稳定了下自己的三观，最终只得点头：“准。”
人群中顿时发出阵阵窃窃私语，一时间议论纷纷。
柳小姐勾唇一笑，“有意思。”
丁文书也觉得有意思，这种场面，平生倒是第一次见到。
道士摆了摆双手，示意大伙安静，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不瞒各位父老乡亲，贫道初来乍到，”这里，柳小姐又笑了一下。“当然不是姚掌柜的什么亲眷，也并非他的什么熟人。贫道刚才讲过，贫道一不会给人算卦，二不会替人看病。当初出家之时，恩师却也教了一些手艺。说起恩师，那是的有名，江南一带，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恩师学识广博，技艺精湛，一句话，没有他不会的。这看病抓药的手艺，他教给了我大师兄；算卦相面的能耐，传给了二师兄；修身养气的本事，教会了三师兄；炼丹长生的法门，渡给了四师兄；至于其他一些零零散散的功夫，就教给了我们这些不成事的、脑子不够用的傻徒弟。结果学艺不精，到得山下，只好献丑。”说罢，他指了指了自己。众人便跟他一起笑。
道士笑道：“贫道入门之时，恩师问我要学什么。我羡慕几个师兄的能耐本事，也想跟他们一样。但是师父说我天资不够。又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我就喜欢吃，不想干活。”众人又笑，“我这么一说，原以为师父肯定是要生气了。谁知道师父不仅没骂我，还告诉我，真有这‘不想干活’的活路。”
气氛活络起来，围观的人便越来越多了。

第五十三章：神子（六）
丁文书嘲笑一声，“看来你说得不错。他终究还是要把人群给聚过来，然后做点什么生意的。”
柳小姐点点头，“不妨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打算。”
道士继续说道：“师父说与我有缘，便私底下传授了我一门技艺。这门技艺，说有用，那是的神奇；要说没用，真是一分不值。怎么呢？大伙看我刚才叫上了姚掌柜的姓氏，还说准了他今日一天的事，大伙觉得神。但是过去了的事、已经发生了的事，说出来，这不算什么。有人说了，这还不算什么？您听我慢慢说。我问大伙，您各位要是问我下没下雨，我把头伸出门去，看一眼，告诉你说，没下雨。您肯定不会当我这是什么本事；而我要告诉你，昨天下雨了。您各位就得骂我驴唇不对马嘴了。着啊，谁会想知道昨天下没下雨呢？所以我说，把那些发生过的事情告诉别人，不算什么本事。”顿了一下，他又接着说道：“这些不算本事，那什么算本事？想必大伙猜出来了。没错，把那些没发生的事情告诉您，这才是真本事。恩师当初教给我的，正是这未卜先知的本事！”
人群中一阵哗然！
杨小七茫然问道：“师傅，你刚才不是说，你不会算卦吗？”
道士解释道：“居士有所不知。算命相面这种事，和未卜先知，那是两码事。我那大师兄，算卦、相面、批八字，样样精通，在上海城里给达官贵人看风水、镇阴宅，那是鼎鼎有名的。但是纵使如此，他也非得亲临、亲见，才能施展。”
姚掌柜问：“什么叫：亲临、亲见？”
“这个简单。比如你要让他去看风水，非得请他亲自去一趟不可。实地看看，才知道吉凶，这叫亲临；再比如，你要请他给自己算一卦，你也得把自己的生辰八字报给他，他才能掐指算来，这叫亲见。”
姚掌柜点头，表示明白。
道士继续解释：“而贫道这未卜先知，则是的不同。小到街坊四邻，大到天下社稷。有那么些许变动，贫道都能知晓。”
人群中有人起哄，“这天底下这么多人，数都数不过来，谁能记得过来啊！”
道士对着声音的来源处笑了笑，“这位朋友说的在理。其实贫道也并非有那诸葛孔明的能耐，‘闲居茅庐，能知三分天下’。这里面有个气场的道理。天下万物皆有气，只要修炼，是可以感受到这个气的。嗯……刚才左边这里，有某位居士放了个屁。具体是谁，咱们就不说了。”众人哈哈大笑。“那么说，气到底有多大呢？有多远才能感觉到呢？这么跟您说，一个普通人的气，很小，很细微。只有在与我当面说话时，贫道才能感受到。譬如说，我今天没来西河口，也没见到这位姚掌柜。那任我再大的神通，也是不知道天底下有这样一位药铺掌柜的。”
“这么小？”姚掌柜问。
“诶，别急，还没说完。有一些气，很大。比如说，大臣的气，还有天子的气。自古以来，我们道教就有观气一说。比如，您的儿子命中注定要当个状元，那我不用亲眼看到他。我只需要走到西河口边上，就能看到您家里围着一圈紫气。我就知道，您家里要出贵人。”道士呵呵笑道，姚掌柜也笑得乐开了花，彷佛自己儿子真的要当状元。其实满不是那么回事，他连儿子都没有。道士又说：“再比如，有些地方多灾多难，这种气，也大。打个比方，去年，大家都知道，离此地不远，有个大县。六月时节，地动山摇，老百姓的房屋都给弄塌了。西河口隔着有段距离，却也感觉到了。这场灾祸，本身不是老天爷惩罚西河口的大伙的，但是大家都能感受到。这就是因为，气实在太大，连普通没有修炼的人，都能察觉。”
这是真有其事，大伙纷纷认同。有几个嘴碎的，已经开始为之佐证了。“可不是么，我那天晚上，在家躺得好好的，硬是把我给摇醒了。”“没错！我那小儿子当时都从床上给摇到地上去了！”“我家的猪那天可疯了，见谁咬谁！”
柳小姐与丁文书对视一眼，又接着听道士讲下去。
“这种大气，我等修炼之人，莫说是站在西河口这个位置，就是身处海边，隔着这里十万八千里，也能轻易察觉。”道士洋洋得意，有些摇头晃脑。
姚掌柜问：“那，敢问道长。您这次来西河口，所为何事？”心想莫不是自己真要马上有个儿子，还是个当状元的料？
谁知杨小七抢过话头：“那，师傅，不，道长。你看我这个瘤子……”
姚掌柜一把把他推开，“去去去！什么瘤子不瘤子。你那是小事。回头到我药铺再抓点好药。”扭头又毕恭毕敬对道长说道：“道长，难不成，咱们西河口，要发生什么大事吗？”
道长笑而不语，昂起头，四处看了看，还提鼻子闻了闻。
姚掌柜见他不答，又问：“道长……”
道长这才哈哈大笑，“好啊，好！好事啊，好事！”
众人原本以为西河口今年该轮着地震一回了，听道士说好，都纷纷松了口气。
姚掌柜也精神抖擞，满脸笑容，“道长，还请您多多指教。”
道士点头，“所料不差的话，八月十四那晚，你们这里，该要过节吧？”
“是！对！没错！”人群一致回答。
“嗯。”道士掐指一算，“天降祥瑞啊！好啊！”
道士说完这话，又重新回到自己的凳子上坐着，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姚掌柜连忙指挥人端茶过来。其实哪里用他指挥，早就有挨得近的人家，将茶水端了过来。姚掌柜本想让人再搬把凳子，想来想去，自己如果坐着和道长聊天，不免显得没有敬意。最后只好要了张小桌子，方便道士放茶杯。
道士也不客气，端过杯子，喝了几口，这才重启尊口，宣示预兆。
“我是初到西河口，之前是从未来过。之前呢，贫道是在胶东一带修炼。这次正是感知到这件事，方才急忙赶来。”
姚掌柜连忙接话：“哦哦，那道长一路辛苦。火车上人挺多吧，也不知道票是不是好买？”
人群里有人骂他：“姚老三你懂什么，神仙都是腾云驾雾，坐什么鬼火车！”
道长没有解释，默认了腾云驾雾这个说法。“今天一到宝地，就觉察到不对劲。”
“哦？愿闻其详。”
“宝地最近发生的事，有点离奇啊。”
众人细细一回味，可不是么？
道士回过头，看着河的方向，问道：“这河里，可发生过什么怪事？”
姚掌柜连连点头，“有，有！前些日子，这河里漂来好多死尸！”
道士点头，“死尸？哈哈！可不只是人的死尸吧？”
“对对对！最先漂来的，是鱼虾，都是死的。然后还有死猪、死牛、死羊！”
“嗯，好。我问你们。你们可曾吃过这些鱼虾牛羊？”
众人一听，不对！难道这些东西吃不得？想到这里，有人已经张开大嘴，用手摆好了姿势，准备一听不妙，立刻抠喉咙，好吐。
姚掌柜也神色严峻，“这个……西河口的人，我想，差不多都吃过。”
道士点头，“好吃吗？”
“还……还行……”
“嗯，那是自然。这是龙王爷奉旨为各位赐福。精挑细选的都是龙宫的好东西啊。”
大伙欢天喜地，也不管龙宫里为什么会有猪牛羊了。
“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为什么又来了死人呢？”道士适时抛出了这个问题。
众人面面相觑，无人能够解答。
道士掌握天机，得意非常。“各位啊。要知道，天地阴阳相配。有阳必有阴，有阴必有阳。你们以为，老天爷会只给大家赐福，而不给大家降灾吗？”
鸦雀无声。人群里只有一个小媳妇随身带的针线包松开一个口子，一根针掉在地上，呯！
“神仙看西河口的人虔诚，特意赐来鱼虾牛羊，犒劳各位。但与此同时，也放来死尸无数，为的是要警告大家，不要因此得意忘形，亵渎神灵。若是有不敬之事，一定严惩！”
“哦……”大伙明白过来。
“不过我看大家都是老实本分的良民，绝不会干出那种事。”道士说道：“因此神仙已经决定，在八月十四那天夜里，排遣使者，来赐福给大家！”
神仙的发言人讲话完毕，人群中传来阵阵掌声，欢呼雀跃。
道士最后又补充道：“迎神的礼节繁重，我今日还要离开，招呼我几个同门的师兄弟前来。”
姚掌柜第一个表示要不要路费盘缠？或者号召全体西河口人们捐钱？
道士摆手拒绝：“不可。我乃出家人，怎能收受你们的钱财？各位心诚，若有钱财，留着八月十四那天，献给神灵吧！”
道士临走也没有留下姓名。大伙群情激昂，也忘记了问这事。唯有一人问道：“道长，到时候会是哪位神灵下凡？我们该如何称呼呢？”
道士点头，“届时下凡之神，应是神仙的亲近人。不出所料的话，应该是神仙的儿子！你们就叫他‘神子’吧！”
说罢，扬长而去。

第五十四章：神子（七）
书棋在外面和新认识的朋友玩了一天。说是玩，也不过是聊天，顺便书棋带他在林子周围逛了逛。他可不敢带着十四在街头转悠。十四穿着这么显眼，一定会惹人注意的。西河口立刻会传开说自己和一个奇怪的孩子在街上玩。丁叔一旦知道，那就出事了。
回家之后，发现丁叔与阿婶正聊着呢，甚至都没看他一眼。
这是“出事了”的节奏。
书棋忐忑问道：“阿婶，丁叔，你们……吃了么？”
丁文书这才注意到他回来，说道：“没吃。不饿。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哦，”书棋赶紧把编好的谎话说了一遍，“先生说家里有事，今天下学早点。明天也不上课。”
“哦。”丁文书不再理他，继续与柳小姐聊。
书棋又怯怯问道：“叔，是不是……衙门里出什么事了？”
柳小姐答道：“衙门没事。只是西河口要来个神仙。”
“神仙？”书棋好奇问道。
耐不住书棋一个劲问，丁文书把今天的事全告诉了他，一边说，还一边与柳小姐讨论。
柳小姐说道：“这当然是个骗子无疑了。至于神仙临凡这种事，更是历史上司空见惯的骗局，也并不新鲜。”
书棋问：“阿婶，你怎么知道他是个骗子？”
柳小姐解释道：“阿婶的爹爹，早年间也是走江湖卖艺的。这些事，见得多了，也跟我讲了好多。文书，你今天可曾注意到？那个道士的说辞，有些问题。”
“说辞？”丁文书疑道。
“嗯。他那段开场白，实在让人听了笑话。”
“开场白？哪一段？”
“他说：‘贫道初来乍到’，又说：‘我学艺不精，只好献丑’。”
丁文书回忆了一下，确实有这句话。
柳小姐正色道：“这个，并不像一个道士说的话，而更像是耍把式卖艺的江湖艺人的口气。父亲曾把这些话，都说给我听过。所谓‘初来宝地，卖艺求生，糊口饭吃，望众位父老乡亲照应’，又比如‘学艺不精，大伙多多包涵。若是觉得精彩，您就赏点小钱；没钱也不要紧，您就叫个好’，更有那些揽生意的话，像是：‘求各位一件事。不用您掏钱。您要是在这里看了，是好是孬，希望您能看完。别中途走了，省得别人也跟着你走了。都为了混口饭吃，望大伙理解’。这些话，都是江湖上通用的开场白。”
丁文书连连点头，“听你这么一说，倒真是有些江湖习气。”
“至于他说那套：‘师父将什么什么技艺，教给了大师兄；又将什么什么本事，教给了二师兄；唯独弟子我学艺不精，没学到什么真本事’，这倒像是相声里的笑料。”
“没错。他说这话的时候，好多人都笑了。”
“正是。这些玩笑话，惹人开心。就算你不为别的，就为了听个笑话，也不会走了。”
“这么说的话，他难道是个半路出家的道士？或者，根本就是个假扮成道士的江湖骗子？”
柳小姐摇摇头：“不对劲。你不知道。江湖骗子，譬如那些术士庸医，是专骗没怎么念过书的老百姓的；或是打扮成得道高人，指点风水，看点命途，专门去骗那些迷信的达官贵人。无论哪种，都是在灌了迷魂汤之后，趁着受骗人晕晕乎乎，赶紧拿钱走人，跑得越远越好。很少有这种分文不取，还要继续伪装下去的。”
丁文书道：“他不是说有个什么请神仪式么？这说明他们在筹备更大的骗局。”
“连环局这种大局，也有人做。但是针对的，一般都是有钱人。比如两家有钱人，彼此有仇，要找道士巫婆给对方下咒子。那么他们就一个团伙分成两队，一队骗东家，一队骗西家，还告诉人家，对方也请了高人。这样他们就可以层层往上加价，最终骗得两家人家毁人亡。可是这种伎俩，也只针对几户人家，很少有站在大街嚷着人尽皆知的。”
丁文书道：“这话我明白。所谓骗局，当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可是这种凭着封建迷信来搞骗局的，就是利用了老百姓的心理。他们自然愿意上当受骗。到时候请神，少不了有人要去捐钱，对于他们来说，也算是捞上了一笔。”
“嗯。”柳小姐道：“这就是我有些好奇的地方。他们会怎么去请神？如何服众？江湖伎俩，我多多少少都见识过。若是能找到破绽，将他们一举说破，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对啊。我疑惑的地方就在这里。”丁文书道：“你看今天，姚掌柜与那个杨小七，实在不像是与那道士合谋的。他如何得知姚掌柜今天做的那些事呢？”
“这个倒不足为奇……”柳小姐沉思道，“……既然是一个大局，就一定会事先……”
书棋听了这么多从未听说过的江湖逸事，早已合不拢嘴，心中只想到，以后一定要讲给小伙伴们听，让他们长长见识。对了，他们不是说，我现在跟着阿婶学武，将来可以去卖艺么？若是哪天丁叔和阿婶离开西河口了，自己没准又要流落街头了。不如哪天让阿婶把那套卖艺揽生意的话都教给自己？
……
第二天。八月初六。
天气正好。书棋早早起床，将早饭备好，叫醒丁叔和阿婶，三人一同用过早餐。
丁文书着急出门，“我今天得去一趟，让孙大人知晓这事。”
柳小姐嘱咐道：“若是那道士来了，记得让人盯着他，顺便查一查他们的背景。”
“放心吧。他既然叫了一群人来，明目张胆，那就比查一个人要容易得多。”
书棋洗了碗筷，找了个借口，出得门来。
他与十四约好，在河西头见面。
“出事了出事了！”这是他见面之后说的第一句话。
十四还是昨天的打扮，只是改穿了一件更小巧的衣裤，不再像昨天那样拖沓在地。衣服的样式，倒是一模一样。另外也将披散的头发扎了一下，不再遮着脸。“什么事，书棋哥？”
“待会再说。我一路跑过来的，累死了。”书棋气喘吁吁，“不如，我带你去街上玩吧。我今天跟丁叔说了要出来玩，可不怕他逮我。”
十四有些犹豫，“嗯……我家里人说，让我不要在人多的地方玩，怕别人……”
“哦，也是。你长得这么乖巧，要是遇到坏人，一定想拐走你。”书棋乐了，“要是认错了，还会把你当个女孩子，卖给别人做童养媳。”
十四脸红了，不好意思垂下了头。
“那好吧，我们就在河边玩吧。朝那边走走，就没什么人家了。”

第五十五章：神子（八）
两个人并排走着，书棋聊起昨天回家的事，说自己差点被识破。
“书棋哥也会害怕吗？”十四问。
书棋想了想，“阿婶我倒是不怕。她就算要罚我，也是让我练武。说实话，我还挺喜欢的。但是丁叔一定会把我关在屋里念书。这我可。可是呢，丁叔人比较笨，他只在查案子的时候，脑袋稍微转得快点。我就是扯谎，他也看不出来。阿婶就不一样了，我随便说啥，似乎她都能知道我在想什么。昨天幸好他们在说别的事，否则一定会被阿婶识破。然后就会两人联合起来对付我了。今天我就没办法出门，早上念书，下午练武，晚上还要给他们煮饭烧菜。哎，想想都可怕。”
十四呵呵笑了，“听你这么说，感觉他们都是很好玩的。”
“嗯！”书棋重重点头，“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人。当初要不是他们收留我，我可能都饿死了。”
听到饿死，十四很吃惊，用小手蒙住了嘴。
“其实啊，我以前也跟你一样，胆子很小。周围的大人也经常骂我，那些比我大几岁的人，常常欺负我。特别是那个林二狗……哎，算了，人都死了，我就不要说他坏话了。总之啊，跟了丁叔和阿婶，日子要好过得多。阿婶教我练武，现在也没人敢欺负我了。丁叔教我念书认字，虽然我不太喜欢，可是也知道这是好事。”
“嗯！”十四也点头，“能识字，是好事。”
“你也这么想，对吧。丁叔还说，人这辈子，就是来世间走一走，看一看，明白一些道理。这样才不算白活了一场。我想他说得对。我从出生到现在，还没离开过西河口，也大字不认得几个。我就对丁叔说：我将来长大了，也一定要出去走一走，争取走得远些，看得多些，比别人明白得更多。丁叔夸我，说我要是这样想，就快长大了。”
十四拍手鼓掌，“丁叔说得真棒。书棋哥你也是，说得真好。”
“嗯。但是无论如何，我都很感激他们。虽然嘴上我叫他们叔婶，可是在我心里，也跟自己的爹爹妈妈一样。我那些同学，都管他们叫我的爹娘。我可从来都不恼。”书棋笑着说，“对了，你呢？你的爹爹妈妈，管你管得严吗？”
十四歪头想了想，“倒也不严。他们总说，让我不要乱跑。可是我出来玩，他们也不说。嗯……小时候挺严的吧……”
“打你吗？”
十四笑笑，“哪有父母不打孩子的呢？”
“哈哈，是啊。丁叔还经常敲我脑门呢。那你爹娘出去做生意，你平时都跟谁玩？”
“玩嘛……”十四摸了摸后脑勺，“我们家兄弟姐妹很多。我都不出去找别人玩的。这次来这里，只带着我一个人。所以我才出来玩，才认识了书棋哥。”
“哈！那我不是你第一个交的朋友吗？”
“嗯！如果，哥哥姐姐们不算的话。”
“也对。那，你的哥哥姐姐们会欺负你吗？”
十四摇头，“不会的。哥哥姐姐们都是好人，都很疼十四。有时候十四惹祸了，他们还会帮我求情。”
“那可真好。我爹娘就生了我一个。以前挨打的时候，我还想有个哥哥，能帮我打回去呢。”书棋保证道：“你要是以后有人欺负了，你就告诉我，我来帮你！”
十四咧嘴笑道：“嗯！谢谢你，书棋哥！”
书棋没有得到过哥哥的关怀，只好转而把关怀赐给别人，享受一下被膜拜的。
边说边走，两人渐渐停了下来。
“好了，这里没什么人了。”书棋看了看四周，“咱们就在这里玩吧。你会游泳吗？”
十四摇头，“不会。”
“那你在岸上等着，我去捉几个螃蟹。”
“好。”
书棋挽起裤脚，正准备下河，突然又想了起来。“不对啊，十四。昨天我要掏鸟窝，你不准。今天我说下河捉螃蟹，你怎么没有不乐意？”
十四摇头，“这不一样。”
“我不懂，你说我给听。”书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干脆坐下，“你也坐。”
十四听话坐下，解释道：“我们吃肉吃菜，都是这个世上的东西。所以，螃蟹也好，鱼儿也好，总是会死的。我们吃了，也只是为了活下去。而我们死了，那些鸟儿，也会来啄我们的肉。它们也是为了食物，为了活下去。”
书棋若有所思，“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点明白了。就像大猫抓鸟儿吃，等大猫死了，鸟儿也会吃它的肉。只有这样，才能都活下来。要是猫也不吃鸟，鸟也不吃猫，它们就都饿死了。”
“对！”十四称赞道：“书棋哥真聪明。所以，只要我们吃这些螃蟹的时候，能够感激它们，就对得起它们了。”
“嗯，道理我明白了。不过你把人也算进来，我总觉得有点奇怪。”书棋想了想，自己这些年也吃了不少肉，可从没有对那些啊鱼啊有过感激之情。“不过，那你为什么又不让我掏鸟窝呢？”
十四说道：“那不一样。鸟儿还没长大，可不能吃。如果都被吃掉了，就不会有大鸟了。大鸟如果没了，也会很伤心。这样的话，我们就不是在找食物，而是在干坏事了。”
书棋想了想，似乎有些道理。
“好吧。反正你同意我捉螃蟹就行。我这就下去捉几个。”书棋站起身来，把上衣脱了，甩在一旁，“等我一会儿。”
水边长大的孩子，没有不会游泳的。不一会儿的功夫，书棋便从河里爬了上来，手里拎着两只螃蟹。
“瞧！两个！可都是大的哟！”书棋笑意满面，“刚才你说不让我逮小的，我看到几个小的，没抓！”
十四连忙迎接，“书棋哥真好！”
书棋从裤兜里找出一条细绳，将两只螃蟹绑在一起，放在了一边。
螃蟹被绑得严严实实，本想逃跑，可动了动脚，发现没办法移动，只好放弃。
太阳也出来了，书棋平躺在草地上，让阳光晒着裤子，试图烘干一点。
“对了，书棋哥。”十四坐在他身旁，问道：“你刚才说，出事了，是什么事？”
书棋说道：“啊，对，差点忘了。我昨天回家，听丁叔和阿婶说，有什么神仙要来西河口了。”
“神仙？”
“是啊。是一个道士说的。那个道士，可厉害了！”书棋猛地一个翻身，坐了起来，“他只要看到一个人，就能知道这个人干过什么事，将来还会发生什么事！”
让书棋感到奇怪的事，十四对此并不怎么惊讶。
“怎么，你不觉得很厉害吗？”
十四想了想，“难道不应该是这样吗？”
“你也会？！”书棋大吃一惊！
“嗯。每个人都会啊。”
“每个人都会？”
十四笑了笑，指着远处的花。“你瞧，那朵花。到了冬天，它会怎样呢？”
“还有几个月就到冬天了，嗯……”书棋想了想，“应该会死吧。”
十四点头，“对呀。你看，你也知道，这朵花将来会发生什么事。”
“可是！”书棋极力反驳道：“他说的可是人啊。”
“人，不也是一样的吗？”十四认真地看着他，问道。
“这个……”书棋初涉哲学问题，完全搞蒙，“可是，可是……”
十四接着说：“就像，如果你看到一个人。你一定知道，他有一个爹爹，也有一个娘亲。你也会知道，他也会长大，还会变老，最终，也会离开这个世界的。”
书棋又说：“可是，那个道士还说，他知道别人昨天干了什么事。每一件小事他都知道。”
十四淡然道：“大事都知道了，还在乎小事干什么呢？”
书棋不说话了，他又重新躺了下来，闭上了双眼。原来是这样吗？终究有一天，我也是会死的。不，我原本就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每个人都会死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今天，我才第一次真正去面对它。它离我是这样的近，就像站在我的面前，就像身边的花，就像……身边的十四。
两个人都沉默了。

第五十六章：神子（九）
孙大人刚洗漱完毕，丁文书就闯了进来。
“大人。”
孙大人摆摆手，“诶，说了好多次了。私底下就不要叫大人了。”
“是，大人。”丁文书赶紧把昨天的事汇报一遍。
孙大人坐下，边听边捋胡须。
“因此，”丁文书总结道：“我认为有必要派出人去，查查这伙人的意图。”
孙大人摇了摇头，“嗯……不太好。还是要慎重。”他笑着看了丁文书几眼，“文书啊，我知道，最近发生了很多怪事，把你的心思也搞得有些乱了，害怕再出什么事。不过呢，和往常不同，这次是赶大集嘛。人多，怕什么的？再说了，就算这道士不是哪家人请来做法事的，也不过是些江湖宵小，意图骗些钱财。老百姓信这些的居多，官面上去阻拦他们，会不会引起民愤啊？这些问题，你有没有考虑到？”
“大人……”
“诶。”孙大人示意不必再说，“民间的这些求神拜佛的事情，我们最好是不要插手。这些和尚道士，只要不是鼓动老百姓造反，那就跟我们没啥关系。这件事就到这里吧。”见丁文书有些沮丧，孙大人又安慰道：“不过你也不要灰心。那天晚上，我派几个人手给你，让你带着他们一起过去。就算真的出了什么事，你也好有个帮手。对了，柳姑娘可会与你同去？”
“嗯，她是要去的。”
“那更好了。柳姑娘心思细腻，能文能武。你还怕什么？”
“倒不是怕。只是担心罢了。”
“呵呵，”孙大人笑了几声，“放宽心就好。小小一个西河口，能出什么大事。请神送神这些事，我是见得多了。反正那天晚上我是不去，你只管去，就当看个新鲜。其实呢，都是老一套，装神弄鬼跳个舞，然后找百姓收钱。呵，百姓还不一定给呢。谁这么失心疯，把钱都交出去？”
丁文书摇头出门，刚踏出衙门口，小陈叫住了他。
“丁先生，来这边有事？”
“哦。陈警官。你好。”
“丁先生，”小陈很神秘地说道：“听说了吗？咱们这儿要来个神仙。”
丁文书苦笑，看来是整个西河口都传遍了。“啊，知道。昨天的事。我当时在场。”
“哎哟，那你运气真不错。”小陈有些眼红，“怎么样？那个和尚的药，你拿到没？”
和尚？药？丁文书没搞懂。
“不是都在传么？昨天在大街上，杨小七和姚老板打起来，因为姚老板没治好杨小七的病。然后就从天上飞来个和尚劝架，还顺手把杨小七的病给治好了。最后，还给在场的人都分了药。”
丁文书啼笑皆非，“你这都是从哪里听来的？”
“老百姓都在说呢。”
丁文书只好稍作解释，“杨小七和姚掌柜的事，倒是有。不过劝架的不是和尚，而是个道士。而且也不是凭空飞来的，是一开始就坐在那里的。至于什么给药的，就纯属胡说了。那道士说得清清楚楚，他不会看病抓药。”
“这么回事啊……”小陈捏了捏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这么说，那个什么‘神仙下凡’，也是假的了？”
“这个倒是真的。”丁文书便把那天的事情又说了一遍。
小陈听完之后，问道：“丁先生，你今天来，就是把这事报告给大人吧？”
“嗯。大人昨天有事外出，只好今天来说。”
“那个……”小陈眼珠转了几圈，压低了声音，“大人怎么说？要不要那天晚上，我们当差的都去守着？”
“嗯。你提醒我了。”丁文书道：“之前是怎么安排的？”
“嗨！就那样。分成两拨，一拨去山上守着，一拨在街上巡街。”
“那你呢？”
“对对，我就是要跟你说这事。”小陈谄媚笑道：“要是换成往年，我还乐意巡街，可以早点回家，不是么？不过今年，既然有热闹看……要不然，你去跟大人说说，让我陪你去山上守夜算了。”
丁文书本想拒绝，但是转念一想，这么些警察当中，也就是小陈跟他聊得来些。若是他与自己去，说不定关键时候，真能做个好帮手。
“行，我与大人说说。到时候咱们一起去。”
“好勒！多谢了，丁先生！”
……
“来！这个给你！”书棋将其中一只较大的螃蟹递给了十四。
十四受宠若惊，连连拒绝，“不行，不行。我不能要。”
“让你拿着就拿着呗。晚上回去煮了吃。”书棋一把将螃蟹塞在十四怀里。十四没有碰过螃蟹，有些措手不及，又不敢拿手直接抓，只好用衣襟将螃蟹接着。
“明天我可出不来了，得去上课。要是你哪天有空，你就去林子边等我。碰上我不上课的时候，我一定来找你。”
“嗯。”十四点头，“也许明天我也出不来。若是真有机会，我会去等你的。”
“好，说定了。”
“嗯嗯！”十四答应。
……
夕阳西下，黄昏已至。
吉庆街的两旁商铺开始关门了。稀稀疏疏的人群，从书棋身边一一走过。
拎着螃蟹，书棋站住了脚步。
他看着过往的路人，第一次感到这么落寞。
他们也会死吗？身边有开着玩笑的男人，有低头疾走的女人，有一蹦一跳的儿童，身后跟着他们的爷爷，或是奶奶。等到他们，包括我，都死了的那天，西河口会变成什么样呢？丁叔呢？阿婶呢？他们也会死吗？在死之前，他们一定会离开西河口吧？等到了那天，我该去哪儿呢？上海？自己从没有去过。会很远吗？我会走多久呢？或者在半路上，就改变了主意？
胡思乱想着，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影子已经被拉得很长很长。
直到，身后阁楼的二楼，亮起了烛光。

第五十七章：神子（十）
丁文书夸奖他捉螃蟹的手艺不错。“臭小子，真不错！”
柳小姐笑道：“倒是又为你这个穷光蛋省了不少钱。”
丁文书顿时红了脸。“这个嘛……哈哈。谁叫卖鱼虾的吴三儿没有再卖了呢？只有咱们自己动手了。”
书棋没说话，自顾自忙着煮蟹。
柳小姐看他一眼，“……”
丁文书自言自语道：“哎，还是小孩子好啊。我小时候，也特别喜欢下河里捉鱼的……哎，时光一去不复还。”
柳小姐走近书棋，抚了抚他的脑瓜。“怎么了？”
书棋抬头看了看柳小姐的脸，欲言又止。
丁文书也发现他不对劲，问道：“怎么，有人欺负你？”
书棋慢慢摇摇头，“丁叔，阿婶，你们说……”说了半截，又止住了。
柳小姐朝他微笑，“有什么想说的，你就说吧？”
书棋想了想，总算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你们说，人是不是都会死啊？”
柳小姐与丁文书对视一眼，又转而问书棋：“怎么问起这个呢？”
书棋答道：“我今天，认识了一个朋友。”
丁文书道：“这是好事啊。丁叔小时候，身边可没什么朋友。”
书棋点头，“我知道，这是好事。他是个……嗯……很好的人。虽然年纪比我小，也是刚认识不久，但我总觉得，他跟我弟弟似的。我有什么话，也愿意跟他讲。他也是一样。不过……”
“不过？”柳小姐问。
“不过，他给我的感觉，总是跟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书棋望着丁文书，“丁叔，你说，这世上的朋友不都一样吗？为什么还会不同？”
丁文书摇摇头，“不是的。这世上的朋友，千奇百怪。”
“我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朋友，却还会有差别？”
柳小姐搬来一张椅子，坐了下来，将书棋抱到腿上，柔声说道：“这世上的人啊，本来就千奇百怪。所以你与他们成了朋友，也自然就会有不同的感觉。跟阿婶说说，你这位新朋友，是什么样的？”
书棋答道：“他……跟别的孩子不同。我们一起念书的同学，要么很笨，什么都不懂；要么家里很有钱，却看不起别人；还有的，嗯，就是调皮，惹大人生气——”丁文书插话道：“那我猜，你该是那个很调皮的吧？”书棋不好意思，点了点头。
“然后呢？”柳小姐又问。
“然后，十四他不一样。十四家里很有钱，嗯，我猜是这样，因为他穿得很好。但是，他从没有看不起我，还很，嗯……佩服我……的样子。还有，他虽然年纪比我小，可是却好像懂的比我多；不对，有些时候，好像又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总之……很奇怪……”
丁文书道：“或许，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念了些书，却很少接触民间生活。所以啊，懂的道理比你多，可要是比起捉鱼捉螃蟹，那是万万比不上你的。”
书棋点头，“嗯。他连糖葫芦是什么都不知道。我一开始还以为他很笨。可是，他说的话，却又让我觉得，像个大人。”
“哦？他说什么了？”
“十四说，让我不要掏鸟窝，因为大鸟回来看到小鸟没了，会很伤心；又说，吃大螃蟹吃大鱼，是可以的。因为我们吃了它们，迟早也是要死的，等到那天，就是它们吃我们了。只有这样，这个世界的所有生命，才能活下去。”
丁文书与柳小姐沉默了。这样的道理，可不是书本会教给孩子的。
“你那位朋友，叫十四？”丁文书问。
“嗯。姓……姓纪。”
“纪……西河口姓纪的人家？”
“不是。”书棋纠正道：“他爹娘来这里做生意，把他带在身边。”
“这么说，他父母里还是儒商……”丁文书琢磨起来。
柳小姐宽慰书棋道：“那，你喜欢这个朋友吗？”
书棋重重点头。
“那，其他的就不重要了。”柳小姐微笑道：“朋友之间，贵在交心。一个人，可以没有钱，也没有文化，但是，只需他真心对待你，你也愿意真心对待他。那么，他就是你的好朋友。明白吗？”
书棋点点头，“嗯。明白了。”
丁文书笑道：“想不到平时老爱惹祸的书棋，也会感受到文化的魅力。不错，真好！”
书棋又笑了，“丁叔。你说，十四的话，对吗？”
丁文书点头道：“再对也没有了。这些话，即使是一些大人，也不一定明白。”
“这么说，他很厉害了？”
“嗯！我看你这位新朋友，很是厉害！你要是多跟他玩，说不定将来你也会变得一样厉害。”
“可是，他今天说的话，让我有点……害怕……”
“害怕？”
“他说，人都是会死的。”
丁文书看了看柳小姐，发现柳小姐正看着他。
“人，都是会死的。”沉默良久，丁文书一个字一个字说道。“但是在活着的时候，你会去拥有一些东西。那些你拥有的，都会是你的财富。有人觉得拥有了钱财，就是财富。有人觉得拥有了权势，就是财富。而这些，在我看来，都不是主要的。你总是会长大的，等到了那天，你要仔细想想，你要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书棋若有所思，问道：“有没有不会死的人呢？”
“哪有这样的人呢？”
“我不知道……”书棋很疑惑，“以前，我去听瞎子说书。他总是说，有很多人，行善积德，最后成了神仙，然后就不死了。还说，皇帝老爷上朝的时候，文武百官都跪在地上，叫‘吾皇万岁万万岁’。那么，皇帝也是不死的了？”
“傻孩子，”柳小姐捏捏他的脸蛋，“世间万物，都是会死的。”
“老天爷呢？”
“老天爷……”
没等柳小姐回答，书棋又问：“老天爷的儿子呢？皇帝不是都叫天子吗？神仙应该是不死的吧？神仙的儿子呢，也会不死吗？”
三人相对无言。
夜色愈加重了，只有烛火飘忽，一闪一闪。

第五十八章：神子（十一）
【持利戈以亲征兮，震四海而扬威】
……
学堂里日复一日的无聊。
下课休息了，小不点向自己的哥哥借了张纸，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折了条小船。
“书棋哥，看！”
书棋手撑着脑袋，斜着看他一眼。“啊，看到了。”
小不点轻轻捏着船，在屋里绕着桌椅，慢慢转圈。“开船咯。”
“切。”书棋干脆趴下了。
先生今天上课时讲的什么，他是一点没听见。只有叫到他的名字，让背诵《论语》的时候，他才缓缓站起身，把早在家里给丁文书背过好几遍的课文又滚瓜烂熟背了一遍。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在他背的时候，先生也跟着摇头晃脑。最后，先生点评道：“书棋背得很好。特别是那个‘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个‘悦’，虽然是‘欢悦’的意思，可一定要写成说话的‘说’，不敢乱来。”
书棋故意问：“那先生，为什么不直接写成欢悦的悦呢？”
先生解释道：“通假字。”
“是不是孔子写错了，写了个别字？”
先生生气了，“胡说八道！圣人怎么会写错！”
“那，为什么不写成悦，偏要写成说？”
“你这臭小子！过来！”先生从背后拿出竹条。
于是，免不了的，书棋的手掌心红了好几条。
挨打的时候，书棋没看先生，也没看手心，而是观察着坐在下面的同学。
大多数人都在笑。只有小不点害怕，遮着眼睛，没敢看；以及阿祥，和往日一样，只顾着看自己的书。
书棋心想，这里的人，可真一个个都不算好朋友。阿祥没笑，只是因为他天生不爱笑罢了；小不点呢，因为还没长大吧，要是长大了，说不定比谁都笑得开心。
还是十四好，他一定不会笑。他会怎么样呢？他会很认真地看着我，还会为我心疼。而且，肯定的，他一定还会劝我，让我以后不要跟先生顶嘴，省得再挨打。
先生打过之后，气劲已过，顺便饿劲上来了。六十来岁的老人家，总是身子虚弱，便让孩子们自习，自己则返回后院，用饭去了。
书棋趴着，却又不敢真的睡着。万一先生回来看到了，岂不是又要糟糕。
“书棋哥。”
“哎呀，走开走开。”书棋推了一把，却没有人在身边站着。
“书棋哥。”又叫了一声。
这是……十四的声音？
书棋猛地抬起身子，朝四处望去。
十四正站在门口，对他笑着。
屋子里的孩子们都安静了，看着十四。
十四被这么多人盯着，有些不好意思，低下头去。
“诶！你怎么来了！”书棋大声应道，站起身迎了过去。
见书棋走了过去，好几个凑热闹的同学也跟了过去。
“去去去！你们来干嘛，这是我的朋友！”书棋有些得意，让你们这群乡巴佬见识见识，我朋友多威风。
“书棋，这是谁家的孩子？我怎么没见过啊？”
“书棋，你什么时候认识这么有钱的少爷了？是不是你偷了人家的东西，人家找你报仇来了？”
“书棋哥，他怎么也叫你书棋哥？他是你的弟弟吗？”
书棋不愿意理他们，懒得回答问题。
还是十四开口了：“书棋哥，他们，都是你的同学吗？”
书棋还没说话，他们反而积极回答起来。
“对，我姓罗，我叫罗小力。”
“我叫陈有志。”
“我……我叫，小不点。”小不点怯生生答道。其实他原可不答，却以为大家都说了，他也应该说。
十四低下身子，微笑道：“你就是小不点吗？书棋哥跟我说了好多你的事。真可爱。”说罢，捏了捏小不点的脸。
小不点有些退缩，但明白对方没有恶意，也羞涩笑了起来。
“十四，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书棋问道。
十四道：“我原以为今日出不来，没想到今日还是和往常一样，于是就出来了。”
“哦？你爹娘又出去做生意了？”
“嗯。”十四点头，“所以，才能出门。书棋哥可不要以为我说谎。”
“不会不会！你能出来，我开心还来不及呢。我只是奇怪，你居然找到这里了。”
十四笑道：“本来是找不到的。我沿着林子里的路一直走，就走到这里。我听到有念书声，心里猜测，应该是书棋哥念书的地方了。可是又不敢走近，怕打扰了你。”
“后来呢？”
“后来，我听到念书的声音没有了，便猜想你该是念完了，就走过来看。果然是。”
有人多嘴，说道：“那真是可惜。你要是早点来，就可以看到书棋挨打了。”
十四一脸惊讶，“书棋哥，你挨打了？为什么？”
“嗯，挨打了。不过，”书棋嘿嘿笑道：“习惯了。”
“……真可怜。”十四担忧地看着他，“我有个哥哥，也老是不听话，总是挨打。我想，一定很痛吧。”
“没有没有，”书棋拍拍胸脯，“完全不痛。你看，我一点事都没有。”
又有人嘲笑道：“那是你皮太厚了吧！”
书棋顺着声音看过去，原来是一副臭脸的苏少爷。
没等书棋反击，有人帮着搭腔了：“苏大少爷，你不就仗着多给先生交了学费，先生不打你吗？结果念书还不是比不过书棋！”
“对对对，”立马有人跟着嘲讽，“你看书棋交的朋友，比你穿得还阔气！你得意什么？”
苏少爷把脸甩到一边，“哼！”
十四噗嗤，笑了。“书棋哥，果然，他们跟你讲的，一模一样呢。”
书棋也憨憨笑道：“嗯，他们，平时就这样。其实，都是好人。”
趁着先生不在，有人建议不如去屋外的院子里玩。书棋见十四没反对，便也点头了。一众人簇拥着十四，走到院中，就着地面坐下。苏少爷本不想出去，不过见屋子里只剩下自己和阿祥了，也觉得无聊，于是不情不愿跟着出来了。
“你叫十四，是吗？”有人问，“你爹娘是做生意的有钱人吗？”
十四点头，“嗯。不过，有没有钱，我不知道。”
“穿得这么好，一定有钱啦。苏少爷，你说呢？”
“哼！”苏少爷继续别过头去。
“你家在哪里？离这里远不远？”
十四答道：“不远。”
“那，”有贪玩好吃的人问道：“你爹娘是做什么生意的呀？是卖吃的吗？还是卖小玩意儿的？”
“对，你爹娘是不是因为赶大集，过来卖吃的？”
“是啊是啊，都有什么好吃的。到时候你告诉我，我带着我爹娘去你们家买。”
十四一脸微笑，一一回答。
书棋厌倦道：“你们好烦人啊。十四都答不过来了。”
“书棋，他是不是你什么亲戚啊，你怎么这么护着他？”
“对啊！”有人跟着起哄，“十四，你家里缺长工吗？等书棋长大了，可不可以去你家里给你当佣人？天天照顾你。”
“就是！让他天天晚上端洗脚水，伺候你洗脚！”
十四摇头，笑道，“书棋哥很好，我可不会让他干活。我和书棋哥是好朋友。”
书棋笑笑，脸有些红了。
小不点问十四：“十四，你今年多大了？”
十四答道：“我今年十岁了，你呢，小不点？”
“我……我今年……”小不点掰起了手指头，“一、二、三、四、五……六。六岁了。”
“那我比你大四岁。”十四微笑说道。
“那，”小不点又问，“我能叫你十四哥哥吗？”
“好啊。”
“诶，十四！你脚上穿的这个，是不是就叫‘靴子’？”
十四点头。
“真好。我就看到街上有几个大老爷穿过这样的鞋子。真漂亮。”
“喂，苏少爷，你穿的是什么？”又有人把话题引到苏少爷身上。
苏少爷连忙把脚缩起来，“靴子算什么，我爹爹那个——”
“别扯你爹。你看十四穿的是靴子，而你没穿。他爹爹一定比你爹爹穿得还好。”
十四接道：“不是的。我爹爹他……他穿得很普通。和……和街上的人，都是一样的。”
见十四主动解围，大伙便不再继续调侃苏少爷。苏少爷看了十四一眼，又低下头，没说话。
一会儿，先生的声音从屋子里传来，“人呢！都跑哪里去了！”

第五十九章：神子（十二）
“糟糕，先生来了，快回去！”
众人纷纷站起身来，往屋里跑。书棋拉起十四，嘱咐道：“十四，你要是不急着回去，就在外面等我。我下学了就和你一起回去。”
十四点头，听话走开。
下午的课和上午一样无聊，但书棋的心思早已不在这里。他想着，下学之后，可以和十四聊天，不过，怎么避开这群臭小子呢？
上到一半，天公不作美，下起雨来。
“糟糕，十四没带伞。”书棋暗叫一声不好，担心起来。
小不点坐在书棋前面，悄悄回过头来，轻声说道：“书棋哥，十四哥哥没有伞，可怎么办？”
是啊。但愿这雨不会下得很大吧。
只是一场阵雨，下的时间长了些。不过，先生宣布大家可以离开的时候，雨总算停了。
但道路已经是一片泥泞了。书棋急匆匆跑出屋子，发现十四站在一棵大树下，呆呆等着。
“十四！”书棋跑了过去，差点摔了个跟头。“没淋着吧。”
十四全身几乎打湿了，满脸都是雨水，“没有。”
“还说没有，看，你靴子都湿了。”
大伙也熙熙攘攘出门了。“书棋！十四！走，一起回家！”
书棋看看遍地泥水的道路，皱起了眉头。随后又一拍手心，“这样吧，来。”说罢，蹲下了身子，“我背你。”
“不用不用。”十四连忙拒绝。
“跟我客气什么，快点。别一会儿把靴子弄脏了。”
有人笑道：“是啊，十四，别跟书棋客气了。他天生干力气活的命。对了，书棋，下次下雨，你可要背我啊。”
“还有我！”小不点积极报名。
几番推辞不成，十四红着脸，趴在了书棋背上。
书棋背过手，将十四双腿搂紧，站起身朝前走。
众人都怕滑倒，一步一步，稳当前行。一路有说有笑，不亦乐乎。
“十四，我听说，富人家的少爷都有童养媳，你也有吗？”
没等十四回答，书棋答道：“十四没有。你们少说这些，教坏了别人。”其实童养媳的问题，他早就跟十四讨论过了。
“那，十四，你回家告诉你爹娘。我家里有个妹妹，长得很漂亮，将来可以嫁给你。”
这回是大伙一齐骂道：“得了吧，你长那个丑样，怎么可能有漂亮的妹妹！十四，不要听他的，否则会后悔的。”
众人走了一会儿，又有人提到前天发生的事。
“他们说，赶大集那天，神仙会来。你们去看吗？”
小不点也在他哥哥的背上，听到神仙，忙问：“神仙？什么样的神仙？会吃人吗？”
“笨蛋！神仙怎么会吃人！只有妖怪才吃人！”
小不点又问：“那，神仙会做什么？”
“神仙当然是……当然是……书棋，你说。”
书棋背着十四，不想费劲说话。虽然十四不重，但路上太滑，他怕摔倒。把自己摔了也就算了，摔了十四，可不好。
“十四，你们家到时候会去看吗？”
“瞎说。十四家里要做生意，怎么有空去看？”
十四说道：“我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吧。”
“这样吧，”有人出主意，“你跟你爹娘说一声，我们带你去看。看完了，我们再送你回去。”
“快说快说！神仙是做什么的？”小不点不耐烦起来。
“十四，你告诉他！真烦人。”那人不愿意答，或是不会答，推给了十四。
十四笑着答道：“神仙都是好人。他们把福气赐给世间的人们。”
“那，那。”小不点使劲想着问题，“神仙长什么样呢？”
十四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神仙不会亲自来的。他会派下自己的使者，来把自己的安排传递给大家。”
大伙有些失望，原来不是神仙本人来啊。也有人夸：“十四真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少爷，懂的真多。”
书棋这才接了一句：“废话。那天道士就是这么说的。”
“诶？书棋，你和十四那天看到道士了？我那天被我爹关在家里，就听见人说了，也没看到。太可惜了。”
“没有。我也没看到。我听我丁叔说的。”
“那个道士，就是神仙的使者吗？”
“不会吧。”书棋说道：“道士说了，赶大集那天晚上，要请神，使者才会来。”
“还说了什么？”
“嗯……还说了，来的使者，是神仙的儿子。”
“神仙的儿子！”大伙吃惊不已。
“这有什么奇怪的。”书棋不屑道：“神仙要派人做事，肯定是派自己亲近的人啦。”
这一点，苏少爷很赞同。“是的，我爹有时候出门，就是让我帮他看着店。”
“那，神仙的儿子，是不是和神仙长得差不多？”小不点又问。
“应该是吧。谁家孩子长得不像爹呢？”有人答道。
“那，神仙的儿子，又长什么样呢？”
没人能回答。直到有人低声说了一句。
“可能……长十四这样吧？”
大伙点头赞同。十四羞红了脸，将头埋在了书棋背上。
……
八月初十这天，神之代言人、气之感应者，总算把他口中几个无比强大的师兄弟们请了过来。
姚掌柜这几日一直守在桥头，翘首以盼。所以，他幸运地成为第一个接受道长们轮番祝福的善男。不一会的功夫，一传十十传百，西河口的人们都知道了这个好消息，拖家带口都赶来拜见道爷。
道爷们口诵无量天尊，很是感动，并且表示不要急，不要挤，慢慢来。
面对百姓们的积极进贡，道长们严肃表示，自己们是分文不取的。随后，收了一大堆鸡蛋和土特产。
依着姚掌柜的意思，要请众位道爷到自己家中住宿的。但是道长们一一表示了拒绝，并声明为了准备请神仪式，早已和庙里的和尚们商量好了，就住在庙里。
“庙里小，可怎么住得下？”
“哈哈。”头几天来的那位道长笑道：“多谢各种乡亲们关心。我等师兄弟皆是出家人，风餐露宿惯了的。要是庙里住不下，找片空地睡上一夜又何妨？”
大伙纷纷赞扬道长们高风亮节。
最后，道长们一拱手。“诸位，八月十四，再会！”
说罢离场，热情的群众们难以控制激动的心情，一拥而上要给道长们践行，差点发生踩踏事故。早已闻听消息的几个衙差立刻维持秩序，大声嚷道：“让道长先走！当道长先走！”“没有签名！再说一遍，没有签名！”
站在人群最后面的，是丁文书与柳小姐。两人对视一眼，点头。旁边的小陈立刻表示明白，招呼几个兄弟绕过人群，跟了过去。

第六十章：神子（十三）
这几天，先生不知忙些什么，在初八那天上了半天的课，就宣布放假。全班欣喜若狂，只有阿祥主动询问，什么时候可以回来继续上课。
先生甩甩衣袖，“中秋过后！”
屋子里一片欢腾。
紧接着，之后的几天，书棋都与十四玩在一起。偶尔拧不过，便带着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十四也得偿所愿，在赶大集之前，就吃上了糖葫芦。
“好甜！”十四顿感人间美味难得。
“嘿嘿！没骗你吧！”书棋咬着自己那串，吃得津津有味。
旁边有人小声嘀咕：十四连糖葫芦都没吃过，富家少爷这么可怜吗？
苏少爷一反常态，为之辩驳：你们懂什么。糖葫芦这种东西，不过是平民食品。真正的大户人家，怎么会让孩子吃这个。说完，咬了一口自己手里的那串。
“十四，走，带你去挖宝。”书棋兴奋建议道。
“走走走！”一行人互相簇拥着，直奔寻宝地点。
所谓的挖宝，只是在秋季，一些蛇虫开始找窝冬眠的时候，挖开山脚下的石块，总能发现一些穴。拿着树枝往里捅，多半会有收获。
因为泥地难行，众人身上东一块西一块，都被泥水弄脏了。书棋更是满脸泥泞，一边掏，一边“呸呸呸”。
经过一番奋战，众人收获颇多。最终评定产生，最差的是小不点，只挖到一条蚯蚓。这并不奇怪，因为每次这种活动，小不点都是最差的那个。
让书棋感到惊讶的是，得到头名的，居然是十四！
他抓到一条蛇！
十四笑意盈盈，手抓蛇头，异常开心。洁白的衣衫早已泥痕斑斑，靴子更是没能幸免。
“十四，你……不怕啊？”书棋冷汗直冒，小心问道。
十四笑道：“不怕啊。我很小的时候，就抓过这个。”
小不点早就被吓哭起来。
无奈，最终大家商议，一致决定把蛇给放掉。
不知谁随身带了一根钓竿，配合上小不点挖出的蚯蚓，书棋现场从河中钓出大鱼一条。
几个人在野外支起木头架子，生了火，美美吃了一顿烤鱼。
……
八月十二。正午。
书棋正在家中忙着烧菜，丁文书在前屋叫他。
“书棋，有人找。”
“来了！”
放下手里的活，书棋用围裙擦了擦手，快步走了出来。
“一个孩子找你，”丁文书说道：“我让他进来坐，他却不肯，只是站在门外等你。”
“是十四！”书棋断定道。只有十四会这样懂礼貌。
果然是十四。
十四站在门外，听见开门声音，微笑着转身。
“十四，你怎么来了？”书棋开心问道：“不是说你今天没办法出门吗？哦，对了，你吃过饭没有？快进来，我刚烧好了菜，一起吃。”说着就势去拉十四的手。
十四摇摇头，笑道：“不用了。我……在家吃过了。书棋哥，你先吃饭，我在外面等你。”
“这样啊……”书棋想了想，“你是有事找我吧？很着急吗？”
“嗯……也不急。”十四有些犹豫，“总之，书棋哥，你先吃饭吧，我等你。”
书棋见他有话想说，便应道：“你等等！”说完脱下围裙，朝屋里扔去。“丁叔，饭已经烧好了，你和阿婶自己吃吧。我有事，待会就回来。”
丁文书难得宽容他一回，“好。”
书棋走出门来，“好了。咱们走！”
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去桥头林子口说话。
“书棋哥，”十四认真说道：“那个……”到了目的地，十四停下脚步，支支吾吾。
“嗯！我看你就是有事。你说吧！”书棋拍拍胸口，“只要我做得到，一定会帮你的！”
“其实……”十四背过身去，目光盯着林子深处。许久，才重新开口：“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
“啊？”书棋愣住了，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那个，这段时间，和书棋哥在一起，很开心。所以，我想，一定要来道别。”
“等等！”书棋一把抓住十四的胳膊，感觉到他瘦弱的身躯，“为什么要走啊？咱们，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一起去赶大集，一起去看请神。还有……还有那些朋友，他们一定也会想和你一起去玩的！而且……对！而且，你爹娘不是来这里做生意的么？至少等到过了赶大集之后再走啊！”
十四似乎被他抓得有些吃痛，将手臂缩了回来，揉了揉。“书棋哥，对不起……我……”想了半天，“其实，是我父母决定的。他们似乎是家里有事，非得赶回去不可。所以……”
书棋默然无语。有什么办法呢？人家家里有事，自己也不能把人强行留下。
“那，你们……什么时候走？”
十四也低下了头，“大概，明天吧。”
“明天……”书棋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十四笑了，“书棋哥，这个。”说着，将扎头发的带子解了下来，递了过去，“给你！”
书棋有些犹豫，最终还是伸手将带子接了过来。
“我本想送点更好的给书棋哥，可是，也没有什么宝贵的东西。这条带子，是我从小带在身边的，里面还装有香料。你闻闻看。”
书棋将带子举到鼻子边，嗅了嗅。“嗯……真香。难怪以前和你玩的时候，总能闻到一股香味……可惜，我没什么送给你的……”
“不是呀。书棋哥送过我东西的，我还留着呢。”
“什么东西？”
“那只螃蟹啊。我还养在家里。”
“那个……你没吃啊？”
“嗯……有些舍不得。”
“……”
见书棋不说话，十四牵起他的手，微笑道：“书棋哥，别伤心了。书上不是说么，‘千里共婵娟’。我们就算分开了，只要想念彼此，就一定会再见面的。”
千里……共婵娟。书棋在心里念着这句话。虽然丁文书还没教给他这首诗，可是，听到之后，总感觉稍微好受了些。嗯，十四懂的，果然比他更多些。要是十四也和自己一起住在丁叔家里，丁叔和阿婶一定会更喜欢他的。
“好！”书棋点点头，也笑了，“你说得对。阿婶前几天告诉我，只有都真心对对方好，才是真正的好朋友！咱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嗯！”十四笑着点头。
“对了。你家住哪里？要是不远的话，以后我长大了，一定去看你。”
“这个……”
“要不然！明年赶大集，你让你爹娘还来西河口。这样咱们又能再见面！”书棋很兴奋，开始憧憬起未来。
“……好。”十四答应了他。“今年不行，就明年。明年不行，就后年。”
“后年不行，就大后年！”书棋笑道，“咱们一定会再见面。就算有一天，咱们都老了，我也能认出你来。”
十四也笑，“嗯。只要书棋哥把带子拿出来，我也一定能认出书棋哥！”
“好！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两人拍手，达成协议。
之后，两个人又在林子周围走了走，说了些关于未来的话。直到十四说明日返程，家里要收拾行李，书棋才依依不舍与他道别。
十四站在桥头，表示自己住在这边，就不过桥了。
书棋无奈同意，朝他挥了挥手，自己往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好远，回过头来，那个白色的小身影还站在桥上，望着他的方向。
书棋看到，他似乎在对着自己微笑。

第六十一章：神子（十四）
又是一个夕阳西下的时辰。
丁文书捧着碗，从门内走了出来。
“书棋少爷，怎么了？”
书棋坐在地上，靠着墙，看着夕阳，一脸惆怅。
柳小姐也走了出来，问丁文书，“他怎么了？”
丁文书摇摇头，“不知道。下午回来就这样，晚上的饭还是我烧的。”
柳小姐点点头，“难怪这么难吃。”说完，又走到书棋身边，伏下身子，摸摸他的脑袋，“怎么了？”
书棋瘪着嘴，“十四要走了。”
“哦？就是你上次提起的那个新朋友？怎么要走呢？”
“他说，家里有事，爹娘要带他回去。”
柳小姐沉默了，不知该怎么安慰他。
丁文书心里也不是滋味。他想起自己幼时的一个朋友，也是突然之间，就离开了自己。
书棋目不转睛看着夕阳，嘴上问道：“丁叔，‘千里共婵娟’，是什么意思？”
丁文书问：“这是他今天对你说的话？”
“嗯。”
丁文书感慨道：“真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孩子。穿得也特别，颇有古人风范。小小年纪能说出这番话，实在让人佩服。书棋啊，‘千里共婵娟’的意思，就是说，即使你与你的朋友、亲人分别了，相隔千里之外。但是每到夜里，你们看到的，都是同一个月亮。你们分享的是同样的月亮，也有同样的回忆、同样的故事。这些，都是你和他情谊的证明。”
书棋点点头，“我自己猜测，大概也是这样的意思。他果然比我懂的多太多了。”
柳小姐站起身，问丁文书：“颇有古人风范？他穿得怎么个特别法？”
“这个……”丁文书回想了一下，“看他扎着长发，穿着衣袍，倒像是家中打小就按古代汉族人的礼仪来打扮的。嗯……唇红齿白，说话彬彬有礼，不像个到处疯玩的男孩子，更像个俊俏的小姑娘。”
柳小姐眉头紧蹙，问书棋：“书棋。十四说他何时离开？是后天吗？”
书棋摇头，“不是。是明天。”
“明天……”
丁文书突然明白过来，“你是不是怀疑……”
柳小姐微微点头，“十四……十四……”
丁文书立刻拉起书棋，严肃问道：“书棋！十四有没有告诉你，他现在住在哪里？”
书棋不知发生了什么，一脸糊涂，“他……没说。”
“这！”丁文书很是焦躁。
还是柳小姐劝住了他，“不要着急。去旅店问问。西河口旅店不多，一定会找到的！”
“对对对！”丁文书豁然开朗，“没错没错！你看我这个脑袋！赶紧赶紧！咱们不能耽误时间了！”
一行人来到衙门，将情况告知了孙大人。孙大人因为用餐被扰，不是很开心。他挥了挥手，让丁文书随意带几个衙差跟着去办事。
丁文书把还在衙门口守着的几个衙差叫到一起，将事情大致说了说。
“马上就是八月十四了，赶大集的日子要到了。这几天来西河口住店的人肯定不少。不过，那些才来一两天的，咱们都不要管，就去找八月初五之前来住店的人。记住！要是来人还带着孩子，嫌疑更大！”
“明白！”几位差人跟丁文书也早就混熟，对他的命令还是比较服从的。
整个搜捕过程很不顺利。西河口的旅店找了个遍，几乎全是冲着赶大集而来经商的人，且几乎都是刚来此一两天不久。唯一来的早些的，是一对老夫妻。据说是邻县过来瞧病的——老爷子腿脚不好，风寒时节，痛得很。
“邻县比西河口大得多，怎么不在邻县看？”
老头子乐呵呵笑道：“那是不假。但是正因为太大了，所以看病的人也多。不瞒您说，每天清晨，我这老婆子都去排队，可是实在排不到。”
老太太在旁边也一脸无奈，“有些人，假装有病，把位置占了，然后又让我们给几倍的价钱去买位置。我们也没有钱啊……”
“听说西河口这边方便，就赶紧过来。没想到这个病还不太好治，这不，就拖到了今天。”老头子也苦笑。
丁文书点点头，嘴上说着抱歉，退了出来。
走出旅店，丁文书皱着眉头，一脸懊悔。是来晚了吗？
街另一头，书棋跑了过来。
“丁叔！丁叔！阿婶说找到了！让你带人过去！”
在丁文书这边忙碌的时候，柳小姐心思缜密，去了民居一户户打听，真让她找到了线索。
住在河对面下游处的一户人家给出了关键信息。前几天，确实看到有陌生人人进进出出，也确实看到过一个孩子的身影。“那孩子，穿得挺奇怪的。就像……就像画里的神仙一样。”
丁文书问道：“进出的大人呢？是男是女？”
“多半时候，都是个男的。不过，也有人见过一个女的。我反正只看到一个男的。”
“好。”丁文书致谢，带人朝地点奔去。
屋子里还亮着灯，有人影在里面走来走去，似乎在忙碌着。
啪啪，敲了一下院门。屋里的灯光，突然灭了。
“谁啊？”一个男人的声音。
“官差！”为首的差人吼了一声。
“稍等。”里面传来一声，接着，又听到收拾东西的声音。
“快点开门！”差人又砸了几下门。
“来了来了！”
柳小姐问丁文书，“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不住在旅店？”
丁文书摇摇头，“待会就知道了。”
来人快走几步，来到近前，将门打开。
是一个笑模笑样的男人，弯着腰。“哎哟，原来是官差。敢问，是有什么事吗？”
丁文书主动上前，“抱歉。最近西河口过节，大人吩咐我们要巡街查夜，今天该到这片了。”
“哦，哦。好的，好的！”男人笑着答应，“这是应该的。遇到过节，确实容易出事。各位，请进，快请。”说完，让过身子，头前带路。
一行人跟着进了屋。
屋子里还站着一个女人，见官差进来，有些不知所措。
男人吩咐她：“站着干嘛，去搬凳子。”
女人答应道，赶紧去里屋搬凳子。
丁文书问道：“你们，是夫妻吧？”
男人连忙回答：“是。结发夫妻。”
“贵姓？”
“小姓纪。”
纪……嗯。
“不是本地人吧？”
“嘿嘿，这个……不是。”
“来这里做什么？”
“是。我们夫妻俩都是安分良民，平时经商为生。听说这边过节，就来这边做生意。”
“哦？都卖些什么？”
“都是些小孩子喜欢的玩意儿，还有些棉被子、床单、枕头。”
丁文书看了看屋子里，几个大箱子，堆得挺满。差人没等吩咐，走过去打开箱子，一一检查。最后表示没问题。
“装得这么严实，看意思，是还没有拆开？”
“不是。小人不敢撒谎，其实是刚刚收拾，装好的。因为小人家中有事，需得明天往回赶。这次生意，当然也做不成了。”
“嗯。”丁文书点点头。这时候，女人从里屋出来，手里提着三张凳子。
男人赶紧去接了过来，让丁文书坐。“实在对不住，屋子里凳子少。委屈各位了。”
丁文书示意他不要客气，“那你们怎么住在民居，没去住店？”
男人搓搓手，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实在是……大人，您知道。店里人多，进进出出的，我们总怕这些货不安全。另一个，这个院子里住的，是我们一个隔房的亲戚。他听说我们要过来，就说他这里方便，让我们就在这里住下。我们一盘算，这样也好，省去了好多住店的钱不是？”
“省钱吗？那你们何不等到这几天再过来？非要来这么早干嘛？”
“是这样的。我这个亲戚，正好这几天过生。我们呢，也看着中秋节要到了，老家那边，生意冷清，就说不如早点过来与他团聚。”
“同行的，就你妻子一人？”
“不是。还有孩子。”男人老实回答。
“孩子呢？”
妻子接道：“在里屋，睡了。”
丁文书不客气道：“能看看吗？”
“这……”妻子有些不太乐意。

第六十二章：神子（十五）
差人这时候帮着说了一句：“你们不要有什么担忧。我们西河口最近这段日子，出了些拐孩子的事。你们又是生面孔。这个嘛，以防万一，你们明白吗？”
见差人这么说，夫妻俩不好再拒绝，只得答应。
推开里屋的门，里面一片漆黑。
彷佛有孩子的呼吸声。
妻子跟了进来，轻声说道：“睡了一会儿了，今天下午就有点发热，身体不好。”
“身体不好？”柳小姐轻声问道：“不会是白天出去玩，跑出汗了吧？”
见同为女人的说话，妻子的戒心少了一些，连应道：“可能是吧。我们有时候白天出门，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偷偷跑出去玩了。”
书棋站在柳小姐身边，因为屋子太暗，他也看不出床上人的相貌。
差人挥了挥手，给了男人一个眼色。
男人明白过来，走到床头坐下，拍了拍孩子的脸，将孩子叫醒。
孩子睡得迷迷糊糊，似乎是睁开了惺忪的双眼。
“孩子，我是你的谁？”男人问孩子。
“……爹？”孩子莫名其妙，叫了一声。接着，又回过头，看着女人，叫了一声，“娘，怎么了？”
差人和丁文书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柳小姐看看了书棋，书棋也点了点头。
丁文书道：“行，出去吧。”
一行人又走了出来。
来到外屋，丁文书又问：“东西这么多，明天岂不是要用马车？”
“是。这不，我那亲戚这会已经出去叫了。明天早上就过来运。”
“回家远吗？路上要走多久？”
“谢大人关心。不远，这里过去，到旁边那个县，住一晚，再走一天，就到了。”
“嗯。时候不早了。你们歇着吧。打扰了。”丁文书抱拳，带着众人退了出去。
男人坚持要送送，差人摆摆手，让他回屋里呆着，晚上不要出门。
刚走出院门，迎面走来一人。
“哟！这不是张吗？”来人叫道。
姓张的差人仔细一看，“你？这么晚了，来这里干嘛？”
来人笑道：“瞧您说的。小人就住在这里啊。”
“哦？”张差人问道：“屋子里的，是你的亲戚？”
“哦？您各位已经进去过了？是是是，我的远房亲戚。其实也不远，路上走两天就到了。”
“他们真要回去？”
“是。”来人说着，话里带着无奈，“他丈母娘生病了，今天早上有人来捎信，说快不行了。”
“捎信？谁来捎信？”
“他们一个同乡，也是做生意的。今天到的西河口。嗨，不就为了赶大集赚点钱嘛。”
“住哪个店？”
“哟，这可没问。要不，您去查查？”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我也是随便问问。对了，你小子刚才去哪儿了？药铺该早关门了吧？”
“是。这不明天他们要出发嘛。我去叫马车了。”
柳小姐这时候插话道：“你是药铺的伙计？”
来人一愣，才发现有个女人。“是。我是在药铺。”
“没抓药？”
来人又一愣，似乎没明白什么意思。
丁文书笑笑，“行了。这么晚了，不打扰人家了。我们走吧。”
……
回到家中，书棋赌咒发誓，那确实是十四的声音。
丁文书点头，“我知道。我进门看到床头的衣服了。是十四的衣服没错。”回过头又对柳小姐说道：“刚才已经让人去旅店查了，看有没有那个捎信的人。”
柳小姐摇摇头：“这倒不必。他们能说出这样的话，即使是假的，也早有准备。”
丁文书道：“我看，应该是真的。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除了……”
书棋问：“除了什么？丁叔，我怎么什么都没看出来？”
丁文书道：“这都多亏了你阿婶的那句话。”
“阿婶的话？阿婶说什么了？”
“她问那个药铺的伙计，是不是去抓药了。”
“嗯，然后呢？”书棋还是不解。
“你想啊。十四发热，明天又要远行，不抓点药怎么行？十四是下午回家发热的。那人应该知道，既然是药铺的伙计，出去叫马车，当然可以顺便去给十四抓药。可是，你阿婶问他的时候——”
“啊！他好像居然不知道！”书棋恍然大悟。
柳小姐笑笑，“这也不能说明什么。可能是夫妻俩不愿意太麻烦自己的亲戚，瞒着没说，也是说得通的。”
书棋又叫了一声，“我想起来了。阿婶在屋子里的时候，还问了一句，‘是不是出去玩，跑出汗了’。她是想问，十四出去玩这件事，他的父母知不知道。如果他们说十四没有出门，就是在说谎。或者是——”
这回，换成丁文书抢过了他的话。“或者是，十四是溜出来的。而很可能，就像差人怀疑的，十四不是他们的孩子。”
书棋一阵后怕。“那，如果真是这样，十四为什么不跑得远远的？还要每天都回去？”
柳小姐答道，“两个原因。第一，他年纪小，不知道跑去哪里，也不一定跑得过这两个人；第二，他自知跑不了，便想找人说明这件事，好让人救他。”
“啊！”书棋惊慌失措，“他是想让我救他？不行！丁叔，走，我们去救人。”
丁文书一个指节敲在他头上，“救什么救。把话听完再说。”
“哦……”
丁文书道：“你阿婶说的，都是可能性。这些可能，是要去一一排除的。第一个可能，当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知道跑不了，就应该干脆不跑了。至少，也没有往回走的道理；第二，找人救他。我问你，他与你玩耍的时候，可曾说过一句求救的话？”
“这个……倒是没有。”
“所以说，这两点，都站不住脚。”
书棋沮丧道：“那这么说，岂不是我们从一开始就怀疑错了？哎，白白费劲了。”
丁文书道：“我与你阿婶开始怀疑，只是因为他与你道别的时间实在太巧了。偏偏就在八月十四前一天，说要离开。而且名字还这么巧合……”
柳小姐道：“是的。所以于情于理，我们都应该跑这一趟。”说着，笑着刮了刮书棋的鼻梁，“辛苦你啦，书棋小少爷。”
丁文书苦笑道：“这么说，这家人反倒是没有疑点的。哎，是不是有时候，我们把人想得太坏了？”
柳小姐正色瞧他一眼，“当然不是。疑点很多。至少，有两个。”
“两个？！”丁文书与书棋同时惊呼出声。
柳小姐看他们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不禁好笑。
“行了，事关重大，我这次就不卖关子了。我问你，文书，咱们一开始怀疑他们什么？”
“与那些道士勾结，拐来别人家的孩子，来假扮神子，骗取钱财。不是么？”
“哦？”柳小姐一愣，“你从一开始就觉得十四是拐来的？”
“那不然呢？”丁文书疑道。
“不是。我一开始，并没觉得是拐来的孩子——当然，其他的思路，与你是一样无异的。因为这种事，自然是越是自己人，越好办。你想，如果是拐来的孩子，是否配合，就两说。万一搞砸了，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嗯，有道理。”丁文书道，同时也为自己的失误感到害羞。

第六十三章：神子（十六）
“那咱们一条一条捋。首先，与道士勾结。”柳小姐分析道。
书棋接道：“这个，咱们可没查出来。”
柳小姐笑道：“再想想。”
书棋双手环抱，紧闭双眼，仔细思考起来。
没等他思考出结果，丁文书拍手道，“对啊。确实是有联系的！”
柳小姐见他想了出来，示意他说。
“那个道士，说自己能洞察过去未来，还现场表演了一番。将药铺姚掌柜之前发生的事说了一遍。而今天晚上咱们遇到的这个人，不就是药铺的伙计么？他完全有可能与道士勾结，得知姚掌柜要去看热闹。于是，在姚掌柜出门之前，提前跑去现场，将姚掌柜的行动都告诉了道士。”
“可是，”书棋说道，“丁叔，你不是说，那个道士在那里坐了很久，没人去跟他说话吗？”
丁文书解释道：“那是我们去得晚了。有可能没有看到。而且，道士的凳子是哪里来的？这就表示，道士肯定是与人交流过的。”
“那，”书棋还是不服气。“姚掌柜是因为那个生病的人提到了他，他才走出来的。要是那个生病的人没来呢？”
柳小姐道：“这也不难。第一，那个生病的人，或许便是和道士合谋的人。这种情况，在江湖人中很常见。有些卖药的，就让自己人先来买药，现场服下，然后一个劲说佩服，引得其他路人也开始信服；第二，即使没有那个杨小七，道士到了要表演自己‘神功’的时候，照样会把姚掌柜主动拉出来。”
“没错。”丁文书道，“所以，这个药铺的伙计，确实可疑。”
柳小姐点头，“道士在说姚掌柜的故事时，专门提到一句——‘你今日比往常早起了半个时辰，因为家中的西洋表被人调快了半个时辰’。这个专门去调快了西洋表的人，很可能就是那个伙计。”
丁文书感到有些后怕。“若是真的……这群人的伏笔，实在埋得太深了……”
“好，这就是我说的第一个疑点。说完了这个，咱们说第二个推测——用孩子假扮神子。”柳小姐继续捋下去。
“这个简单。”丁文书道，“我初见十四的时候，就觉得这孩子灵气逼人。刚才咱们出门找人打听，大伙也觉得他长得‘像是画里的神仙’。十四来扮神子，再合适不过了。而且，这个名字……”
“当然。这是说得通的。”柳小姐点头，“若是十四来扮，我觉得咱们西河口，第一个愿意相信的，就是书棋了。对不对？”
书棋不好意思，点了点头。
“最后一条，骗取钱财。这一点，其实是最难的。”柳小姐道，“因为所谓神子，必须要有神迹。到时候，会有怎样的神迹出现呢？他们会怎么表演呢？”
丁文书道：“前几天，跟去查探道士们来历的几个差人，都回来了。因为道士比较多，所以他们几人分兵几路，去各地打听，花费了几天的光阴。最后的结果，也不尽人意。”
“怎样？”柳小姐问。
“一开始，一个都查不出来。那天听那个道士讲话，你我都知道，是齐鲁口音。其他几个，他自己没有介绍，只说是一起拜师的师兄弟，想来也是济南一带过来的。但是具体籍贯何处，实在难查。后来，请了府里一位多年走南闯北的老差人，假扮香客到庙里，偷听了他们说话。据他所说，这些道士，口音很杂。北平、天津、济南、晋城、保定，都有，甚至还有关外口音。”
“晋、冀、京、津、关外……”柳小姐琢磨起这里面的道道来。
“这也平常。既然是在齐鲁一带修道，那自然是周围临近的几个省份。总不能一个云南人跑去北方拜师吧？南方人要出家，多是去龙虎山。”
柳小姐没反驳。
“总之，关于这些道士到时候会怎么表演，完全没查出什么。”
书棋问：“阿婶，你刚才说，有两个疑点。除了药铺的伙计有问题，还有什么？”
“哦，”听书棋这么问，柳小姐打断了自己的思绪，说道：“第二个嘛，很简单。你丁叔刚才说，一开始怀疑十四是他们拐来的孩子。而我一开始并没有这样怀疑。不过……现在我已经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哦？”丁文书问：“怎么呢？”
“因为……”柳小姐想了想，转而看向书棋，“书棋，我问你。在你心里，十四是个怎样的孩子？”
书棋想了想，“嗯……看得书很多，明白很多道理，懂礼貌……嗯……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还有……还有……”
柳小姐点头，“这就对了。今晚你也看到他的父母了。这像是有钱人家吗？”
丁文书不认同，“这就笑话了。书棋的印象，只是从衣着和言行来看的，就不许穷人家的孩子知书达理？而且，人家家里确实是做生意的，即使穿得好点，也不是问题。”
柳小姐反驳道：“那是两码事。一个人，可以靠突然的财富来掩盖自己的贫穷，却绝不可能靠金钱来提升自己的修养。而且，十来岁的孩子，正像一张正在被书画的纸张。他的一言一行，受父母影响极大。今天我看那对夫妻，男的，一副低头哈腰的精明小生意人模样；女的，畏畏缩缩，更像是个普通农妇。这样的一对父母，却教出了十四这样的孩子。我很难相信——”见丁书文还要反对，柳小姐立刻打断，“而且！我还有别的证据。”
“说来听听？”
“你看那个男的，是什么打扮？”
“生意人打扮啊。怎么了？”
柳小姐怒目一瞪，“没问衣服，我问的是头发！”
“头发？不就是大辫子……啊！”丁文书吓了一跳。“是这样！”
“一个留着辫子的父亲，却有一个自小不留辫子的儿子？”
书棋这回质疑道：“会不会是这样。你们看，你们平时总说，皇帝没有了，应该把辫子剪掉。我们先生也和你们说的一样，说什么汉族人不要留辫子。十四的爹爹，会不会也是这样想，于是从小就不让十四留辫子？”
“那他为什么自己不剪掉呢？”柳小姐反问。
丁文书点头：“没错，没错。若是痛恨满清，从小就不让自己的儿子留辫子，而自己又因为法度，不得不留。那清朝已经被推翻，他该第一个剪去辫子才对。怪我怪我，这些日子在西河口尽看到周围的人都留着辫子了，已然习惯。”
柳小姐笑道，“呵，又是习惯。总之，这就是我第二点怀疑的地方。”
见柳小姐这么说，书棋又担心起来：“那这样说的话，十四果真不是他们的儿子了……那可怎么办……”
柳小姐笑着安慰道：“不要着急。刚才不是说过吗，这些都是猜测而已。我们都只是靠着常理去猜测一些事物。但是天底下很多事都不是常理能说得通的。我知道你担心十四，这是你的善意。那阿婶就再说一种让你不那么担心的可能，好不好？”
书棋点点头。
“你看。十四对你说过，他家里兄弟姐妹很多。这说明，那是一个很大很大的家族。而十四就在这个家族长大。可是呢，十四的父母是生意人，他们是经常在外做生意的。于是呢，十四就被托付给家中其他长辈照顾。也许，他的家族里，有专门的教书的先生。所以十四就跟着学，也变得知书达理起来。”
书棋转念一想，还真有可能是这样，瞬间笑了起来。“嗯嗯！这个说得通！”
丁文书也笑，拍拍他脑袋，“好了，不早了，睡觉去吧。”
书棋答应一声，起身朝房间走去。
柳小姐也说困了，丁文书便与她一同吹灭了灯，回屋休息。
关上门，丁文书小声说道：“……你自然是在骗他安心了。以前在家乡做生意不把孩子带在身边，偏偏在出远门的时候带在一起？而且，还在孩子的外婆生重病的时候……”
柳小姐叹气，“……他与十四，自然是真感情。若是真让他着急起来，十来岁的孩子，干出点什么出格的事，都不奇怪。我若是不这样说，怎么能让他安心？”
两人相对无言，都宽衣躺下了。

第六十四章：神子（十七）
八月十四。下午。
书棋百无聊赖。原本计划中的美好日子，因为十四的离去，显得有些空白。
走在桥头，看着桥下的流水不急不慢地前行着，让他也有了快些长大，好去寻找十四的念头。前天夜里，他们说，十四的家，离这里不过两天路程。我现在自然是不能去的了，要是消失一天，回家的时候，不说丁叔不要我了，就连阿婶都免不了要罚我。要是哪天，能尽快把先生教给我的东西都学完，我就可以对丁叔说，我要去谋个活路。丁叔也就不好阻拦我。他定会问我，去哪里找事做。我就说去十四的家乡。阿婶就会说，不行不行，太远了。我就说，每个月都回来一趟。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阻拦我了。嗯，对，就是这样。
小心翼翼拿出怀里的带子。这是十四扎头发的带子。汉族人的头发真长啊，也挺麻烦。我觉得我现在这样，短短的头发，就挺好的。到我找到十四的那天，不知道是哪一年了。十四一定也长大了，说不定还接手了他爹娘的生意？不，不会的。十四是文化人，一定不肯去做生意了。对，他会做一个教书的先生，就和他那位长辈一样。要不然，就会是当官老爷，像孙大人一样。不过，我说的可不是样貌一样。孙大人还是太胖了。十四还能做什么呢？哎，不管做什么，总是会很风光的吧。他长得那么俊，以后的老婆也一定很漂亮。不知道他会不会瞧不起我这个乡下人。人家都说，有了媳妇忘了娘。连娘亲都能忘记，肯定也不会记得我这个穷朋友了。哎，我在想什么呢？他有了漂亮媳妇，我该为他感到高兴才对。
思绪正值脱缰之际，桥那头传来喊声。
“书棋！你要跳河吗？”
一听这声音，书棋就知道是自己那些调皮的同学们来了。
书棋把带子收回怀里，回头看他们一眼，没力气回答。
“早上你怎么没出来一起玩？我们玩得可开心了！对了，你可别怪我。我一直说等你等你，结果他们不愿意。”
“书棋！快点！那边卖糖葫芦的可多了！一个比一个大！还有不同味道的！”
“就是啊，快点！去晚了就被买完了！”
书棋转念一想，自己呆在这里也没意思，不如跟着他们一起走走，也是好事。
一群人聚在一处，有人问他：“书棋，十四呢？”
“走了。”书棋有气无力答道。
“走了？先去庙里了？你怎么没跟着去？”
书棋懒得回答，却架不住几个人猛问，便只好实话实说。
众人吃了一惊，“什么？不会吧！”
“难怪呢，”有人说道：“我们上午说去找十四家的摊子，想买点他家的东西。结果找了半天，也没找到。”
大家都觉得很可惜。这时候，小不点的哥哥带着小不点从林子口出来。
“书棋，你怎么在这里？”小不点的哥哥问道。
小不点大声嚷道：“书棋哥！十四哥哥正在找你呢！”
十四？
书棋愣住了，怎么会？
其他人也感到莫名其妙，“喂，书棋刚才对我们说，十四昨天就回家了，没在西河口。怎么又在找书棋？”
小不点的哥哥也不明白，“回家了？谁说的？我们刚在山脚下遇到他。他还说，他家的摊子就在山脚。他找了书棋大半天，也没看到。”
“哦，山脚下，原来如此。我们都在林子里转悠，没去山脚下，喂！书棋，你跑什么！”
书棋大踏步朝前飞奔。十四，十四……
这是怎么一回事？
……
十四真在山脚下。他在帮父母整理货物。和往日不同的是，他穿上了很平常的衣服，从背后看去，除了头发太长，别的，和西河口的孩子，也没什么两样。
“十四！”书棋大声疾呼。
蹲在地上整理货物的十四听到叫声，慢慢站起，转过身来。
同样红红的笑脸，“书棋哥。”
书棋紧走了几步，来到他跟前。“十四，你没走吗？”
十四还没答话，他父亲走了过来。
“你？你不是前天晚上来家里那个孩子吗？你认识十四？”
书棋有种被戳穿的感觉，不好意思点点头。
十四的父亲笑了，“原来是十四在这边交的朋友啊。不错，不错。我家十四有朋友了，哈哈。还是个官老爷家的少爷，真好！”
书棋不想暴露丁叔的真实身份，只好默认。
“好好好！我们今天忙，还怕十四一个人在这里呆着无聊。这样好了，孩子，你就陪十四玩，好不好？”
书棋当然乐意，他问：“那，大叔，你们什么时候收摊？”
“不急不急。我们今天要摆摊到很晚。不是说今天有什么请神的仪式吗？我估计会很晚。总之，你们到处玩就是，等你们回来了，我们再收摊。”
“那好！那好！”书棋高兴不已。“走，十四，我们走！”
……
十四朝自己父亲挥了挥手，任由书棋拉着他走开。
趁着同学们还没来，书棋问道：“十四，你不是说要走么？怎么没走？”
十四答道：“本来是要走的。说是外婆要去世了。但是昨天出发的时候，又来了个同乡人，告诉说不用着急回去了。因为……外婆已经走了……”
“哦……”书棋赶紧道歉，“那对不起了，我不该提这件事。”
十四摇摇头，“我和外婆见面不多。倒不是很伤心……”
“嗯。我明白。”书棋当然明白，他出生的时候，外婆就已经去世了。外婆这个词语，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个概念而已。“那你娘亲肯定很伤心了。难怪我今天都没看到她。”
十四睁大了眼睛，“书棋哥，你见过我娘亲？”
“啊……”见说漏了嘴，书棋不知该如何解释。
嗨，管他呢，十四是我的好朋友，我干嘛要瞒着他？
“是这样的……”书棋将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告诉了十四。
十四听后，笑个不停。“原来竟有这样的事，嘻嘻……”
“嗯。”书棋挠挠后脑勺，“我就说是他们想多了嘛。不过，你也不要怪丁叔和阿婶。他们最近在西河口遇到的怪事挺多的，而且丁叔又在衙门里办事，遇到什么事情，都喜欢往坏处想。”
“不怪不怪，”十四摆摆手，“我知道，他们都是很好很好的人。他们也是为我好，才会那样想。”
“嗯！你明白就好。”书棋笑道：“特别是我阿婶那个人，脑袋很聪明的。别人说一，她能想到十。哦，对了，说了这么多，我还没问你。你现在身体好些了吧？可不要咱们今天又玩一天，反而病得更厉害了。”
十四摇头，“已经好了。昨天其实还……吐了……”说着，十四脸红了。“所以，昨天娘亲看我实在动不了，也才下决心不回去的。没想到今天好了。”
“好了就好！”书棋开心说道。“走走走，好多同学都在找你！咱们集合，一起玩一天！”
十四点点头。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同学们也纷纷赶到。一个个都气喘吁吁说书棋实在跑得太快，这练过武的人就是不一样。
大家都刚从林子那边赶过来，均表示不愿意再返回去了。而且说实话，那边的东西都吃过了，为什么不上山呢？
主意已定！上山！

第六十五章：神子（十八）
山路崎岖，小不点怕摔倒，要他哥哥背着。他哥哥表示也怕摔倒，于是有两个同学在旁边搀着。十四掩嘴笑道，小不点就像皇帝一般。他哥哥气道：“什么皇帝，他在家里啊，就是小神仙一样。全家人都宠着他。”
书棋听到小神仙三字，心里又松了口气。十四今天会跟我们一起玩，就算到时候那个什么神子是人假扮的，也至少不会是十四的。
因为昨天下过小雨的缘故，上山的石板阶梯还有些湿滑。旁边一些歪歪扭扭的小树的树身，依旧满是潮湿的痕迹。众人一步一步，小心翼翼，总算到达了山顶。
一路上，有人和他们一样，朝山上走去；也有人早早在山上烧了香，准备下山逛逛。总有人看到十四，指指点点。还有些刚成年的小姑娘们，窃窃私语，忍不住想多看他几眼。
十四有些害羞，紧紧拉着书棋的衣袖，埋头朝前走。
书棋也有些尴尬，他们不会把十四当成女孩子了吧？要真是那样，完蛋，自己十二岁就牵着女孩到处跑的名声要传遍西河口了。
山顶上果然还有几处摆摊的。众人围着寺庙周围转了一圈。奇怪的是，只有书棋一个人掏钱买东西，其他人都不买。
“你们？怎么回事？”书棋问。
众人面面相觑，一副“你懂的”表情。原来大家都一样，袋里的钱早就在山下就花得不剩多少了。
“你们啊……”书棋实在无可奈何。
“书棋大财神爷！”有人叫道，“请客请客！”
“对对对！请客！书棋财神爷！”有人挑头，就有人跟着起哄。最终，书棋无奈掏出钱来，请每人吃了一串糖葫芦——最普通的那种。
“诶，你们在这里啊？”一个声音传来。
众人回头一看，是苏少爷！
“苏大财神！”刚才那个挑头闹事的人立刻改变了祭拜目标，朝苏少爷冲去。其他人不甘落后，纷纷去抱财神爷。
“喂！你们干嘛！”苏少爷吓得小脸煞白，“走开走开！我没带钱，没带钱！”
众人不由分说，把苏少爷按倒在地，把他腰间的钱兜翻了出来。
“你们不能这样啊！”苏少爷大叫道，“这是我爹给我买吃的用的！”
“你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干脆大家一起嘛！”
“哎呀，我没钱了。快拿走，拿走。真是，懒得跟你们这群乡巴佬计较。”
“不行！肯定还有！再搜！”
“别，不要！”
最终，在差点把苏少爷的情况下，分别从苏少爷口袋里和袜子里找到第二个和第三个钱袋。
“真没了，真没了。”苏少爷路遇土匪，吓得惊魂未定，一边喘气，一边求饶。
“哎，”同学叹道，“才带这么点。下回注意。”
“我的天，还有下回。饶了我吧！”
书棋与十四远远围观，笑得直不起腰。
最终，大伙用苏少爷“自愿捐献”的钱，每人又买了一串更大更多的糖葫芦。可惜因为这种品种的糖葫芦实在有点贵，算来算去，还有一个人分不到糖葫芦。阿祥说自己不要，坚决不肯，拒绝了和书棋平分一串的邀请。苏少爷想了想，从深处里掏出第四个钱袋，买了一串，递给了阿祥。阿祥有些羞涩，最终还是接下了。苏少爷笑了笑，又突然惊恐起来，摊开手，“这回是真没了。”
众人人手一串糖葫芦，在山顶转悠。
寺庙并不大，但是寺庙后面的空地特别大。
有几个道士在用木头搭一个正正方方的台子。台子并不高。比起衙门口的石头台阶，稍高了几寸。台上，左右有两根立起的木头桩子。桩子很粗，一条粗绳子分别绑在了两根桩子的顶部，横在半空中。绳子中间，挂着一匹黑色的布，像帘子一般。黑布很长很宽，几乎盖住了绳子的大半部分，底部更是披下来，在台面上堆成了一团。这会儿，道士们正在台子的四个角分别安插一个架子。架子上分别放着一口铁锅，里面放着一些炭。
“书棋，来了？”
是丁叔的声音。
书棋循声看去，丁叔和阿婶在远处瞧着他。
他们也看到了十四，却并没有吃惊。“十四，和书棋一起玩吗？”
柳小姐看了看书棋，笑道：“难怪你们老夸他俊俏了。要是往后我有了孩子，能有这样的样貌，还不把人开心死。”说罢，伏子，伸出手去，握了握十四的小手，“你就是十四吗？那天晚上，我们去看你了。可惜天色太晚，没看到你的模样。打扰你休息了，真是对不起。”
十四腼腆笑道：“不要紧。”接着又说：“你，就是书棋哥的阿婶了，是吗？”
柳小姐点头微笑，“是啊。我们家书棋这几天与你玩耍，学到了很多。我们该要感谢你才是。”
十四摇头，“不。是我跟书棋哥学了很多。”
柳小姐笑道：“那就互相学习。好朋友就该这样。我对书棋说过，好朋友之间，都对对方付出真心，绝不隐瞒，这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书棋，对不对？”
书棋点头。十四也点头。
“好了，你们玩去吧。我们在这里看看热闹。”
书棋答应，与十四走开了。
丁文书看看他俩的背影，对柳小姐说道：“你也真是。对小孩子还来这套。”
柳小姐严肃道：“我夸他的，全是心里话。只是事关重大，我真是希望这孩子能把所有的话都说出来。越早越好……”
“兴许人家本来就没骗我们。”
“那是最好不过。总之，书棋今天会看着他的，至少，他不会被当做行骗的工具。”
两人沉默一番，又看着道士们为之忙碌的台子。
……
夜色降临，天地间一片黑暗。山顶人潮涌动，拥挤不堪，更显得一片黑压压的。只有寺庙后方发出火红的光亮。
台子四角的锅里，不知什么时候，放进了许多柴火。下方的炭被点燃之后，将柴火一并引燃了。熊熊烈火肆意燃烧，树枝爆裂的声音时不时响起，站得近的人，不禁感到脸上滚烫。
和尚们表示道有不同，不参与此事，于是早早关闭了庙门。
书棋这边，小不点因为太困，他哥哥只好背着他回家睡觉去了。而其他的伙伴，也因为山上人实在太多，都走散了。唯有书棋一直拉着十四的手不肯放，两人才一直呆在一起。
不过他们也不好受，好几次，十四被大人们的压到，差点压扁，透不过气。“书棋哥……”难受的时候，十四就叫一声，书棋便一把推开周围人群，将他解救出来。
“不行不行，得想个办法。”书棋苦思冥想，四处张望。
“有了！”真让他想到一个办法。“看，那边有个小坡，有一个人那么高，就是有点滑，站不住人。咱们爬上去，趴在上面看。”
十四事事听从书棋安排，没有任何异议。
书棋推着十四的，将他推上坡去。自己也一个使劲，爬了上去。
两人就这样盯着台子上的动静。

第六十六章：神子（十九）
等了许久，那个众人熟悉的道士，粉墨登场。
他先是在那块黑布前早已布好的一个桌案上的香台插上九注香，拜了几拜。然后回身，一拱手，“各位父老乡亲！久候了！我等师兄弟刚才在后方与上仙对话，得知了神子降临的时辰。趁着时辰未到，有几句话要托付各位乡亲。”
说罢，见众人聚精会神聆听，道长很是满意，招了招手，示意抬上来。
几个道士从台子后方抬过来一样东西：一个柜子，柜子上放着一本厚厚的书册。
道长说道：“众位乡亲。大伙能来这里，我们感激不尽。神自然会赐福给你们这样心诚的人。这个功德箱，”一指那个柜子，“上面有个孔。大伙若是带了钱来，请往这箱子里放。一户人家，只需一个铜元！不要多放！记住，不要多放！”
一个铜元？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这可是最小最小的钱币了，天底下也再没有比它更少的了。
人群中有财大气粗的问：“为啥不能多放？多放点，福气不是更多些吗？”
道长笑道：“各位乡亲。大伙聚在一起，都是为了观赏神子仪容。我们这样做，也绝不是为了图财。原打算一个子儿都不收的，却又怕大伙说我们挡了你们拜神的诚意。一个铜元，当然不多，但是表达自己的心意，已经足够了。一户一个铜元，不要多放。多放也不会有更多的福气。神子是公平的，不会偏爱谁。记住，一户一个铜元。不管你是一个人过日子，还是家里老少几十口人，都只需要给一个铜元。”
又有人问道：“道长，你们修这个台子，也花了不少钱吧。这里人虽然多，但一户一个铜元，也不够你们的本钱啊？”
道长哈哈大笑，“谢谢，谢谢！感谢这位居士关心。我们本是修道之人，祭拜神灵，是我们的分内事。这点工钱，算不得什么。待会，请大家来投钱。一个一个来，不要拥挤。我们师兄弟，会专门记下各位的名字，然后带回师门，好好保管起来。这个，”拿起那个书册，“以后便是大家心诚的明证！”
听闻此话，大伙纷纷上前，掏出一个铜元，往里扔。有人不甘心只给一个铜元，扔进去两个、三个的，也大有人在。记录姓名的道士也并不过问，只重复着询问、记录的工作。
站在远处的丁文书和柳小姐冷眼旁观。几个差人在一旁维护秩序，其实暗中接到指示，要是情况有变，便去抓人。但是道士居然说一户只要一个铜元，如果因此抓了道士，恐怕要激起民愤。丁文书没有下令，差人们也乐得清闲。
趁着大家捐钱的功夫，道长继续讲道：“待会神子现身，大伙切莫惊慌。需知神子现世，自然与凡人不同。我等师兄弟刚才与上仙对话，上仙给出了启示。神子会如何赐福，大伙该如何求福，都有明示。到时候我等自会告知大家，大家只需按照我等的意思，自行求福便是。”
好不容易，捐钱仪式完毕。
道长看了看香案上的九注香，已经燃得快差不多了，点了点头。
或许是因为天气转冷，人群渐渐浮躁起来。有人已经开始躁动不安，嚷着让道士快开始了。
道士摆摆手，“快了！快了！”
香，总算全部烧完。而人群，也几乎全都按捺不住了。
柳小姐出着大气，胸口起伏不定，拉着丁文书的手，念道：“来了，要来了……”
丁文书也极其紧张，额头冒出密密的汗珠。
……
道长一扬手，“开！”
有几个道士从黑布后方，将黑布往后拉。
黑布从前方缓缓升起，离开台面。
这时候，人们才注意到，那黑布盖住的中间部分，竟还插有第三根柱子，与两边的柱子练成一线。和两边不一样的是，这根柱子，却是黑色的铁柱子。
黑布继续上升，不快不慢。
人们的目光随着黑布的升起，也缓缓向上。
接着，大家看到了一双腿。
然后是腹部、胸口。
最后，是一双伸展开的、被绑在绳子上的手，以及一颗垂下的头。
是个男人。
没穿任何衣服的男人。
所有的人都沉默着，不知所措。
“滴答，滴答……”有液体滴落的声音。
人们注意到，血正从男人的腿间往下不紧不慢地滴落。
道长的声音适时响起！
“神子降临！食佳肴、饮琼浆！”
站在木头柱子旁边的两个道士手持长刀，闻声，将两边的绳子砍了下来！
“轰！”那男人应声落地！
道长从腰间掏出匕首，来到“神子”面前，方方割下手臂处一块肉来，当着所有人，一口吞下！
“来啊，来啊！”道长一边咀嚼，一边哈哈大笑，“来啊！都来啊！神子赐福啦！神子赐福啦！”
只有几个人，似乎中了邪一般，歪歪扭扭，来到台上。
有道士早就将手中的匕首递了过去。
他们犹豫着，最后学着道长的样子，开始切割起来。
“喝一口，包治百病！吃一口，长命百岁！来啊！来啊！！！”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队伍，人们争先恐后朝台上走去。
拥挤是不可避免的，推搡也是必然的。
直到后来，变成了争吵，变成了打斗。
神子赐福，神子赐福。
柳小姐早已瘫倒，丁文书汗流满面，坐在地上，将未婚妻拥在怀里。
“疯了……疯了……”丁文书有气无力，“快去，快去……阻止他们……阻止……”
可是他还是放弃了。他看到差人们也在那里，他们也在朝台上爬着。越靠近台子的人，越是兴奋。
他们红了双眼，他们吃个没完。
人群拥在台子中央，形成了一个踩踏的人堆。最下面的人不愿意出来，他们吃得正饱，正舒适；上面的人用力地往下面刨，希望能分一杯羹。更多的人，还在往上面爬。
书棋早已趴在地上，浑身无力，直不起身，小脸发烫，难受不已。
“十四……十四……”他念叨着，使出浑身的劲，扭过头，朝身边看去。
无论如何，十四不能出事……
“十四……十四？”
……
道长的疯笑，人群的喧嚣伴随着尖叫，丁文书与柳小姐的无力坐倒，书棋的瘫软。
他眼睁睁看着最不可思议的一幕。
十四在他身边，站了起来，满面微笑。
他像是这里最平静的一个人似的。
他双手合十，弓腰拜了三拜，夜风吹得他头发四散飞扬，火光映得脸蛋鲜红发亮。
接着，他跪了下来，朝着神子的方向磕头。
口中念念有词。
“神子临凡，福泽万民。血肉尘土，皆为众生。”

第六十七章：孝子（一）
某年某月。西河口出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
孙大人对此事极为生气，甚至到了扔茶杯的地步。
“居然会出这种事！要是换到先前，杀头，杀头！”说着话，孙大人用手比划了一个砍头的动作，往下狠狠一压！
可是说完之后，孙大人又觉得不妥。因为如果按照旧时候的规矩，他可能也在此列。
不孝，可是重罪。虽然孙大人已然大不孝——“无后为大”，但是他的老母亲并没有去衙门告他忤逆。可是身为衙门的领导，偶尔他也会在梦里梦到自己早已去世的老父亲，直勾勾看着他，一言不发。
爹，您喝茶。
老爹爹还是那样看着他，随后闭上了眼睛，摇了摇头。转身，走了。
留下孙大人一个人在梦里伫立，不知该去往何方。
这，便是孙大人对丁文书另眼相看的原因。
他时常对自己夫人唠叨，要是上面说，儿子能顶老子的班，我就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丁文书。孙夫人当然乐意，说这敢情好，这孩子礼数周到，待人接物，都叫人喜欢。
如此看中孝道的孙大人，自然是忍这样的事情的。
一大早便来了个老太婆，跪在地上，说自己的几个儿子要造反。孙大人正在喝茶，听了这话喷得裤子差点湿掉。问她那几个儿子在哪座山头称王，于何处路上打劫。阿婆说没有，是要告他们忤逆。
听闻这话，孙大人更难平静。自己虽然是不孝典型，却不能容忍别人步他的后尘。“来人，把人都抓来！”
几个差人见大人真的动怒，不敢怠慢，急冲冲将几个被告一一捉来。
趁着这个功夫，孙大人扶起阿婆，吩咐人端茶，细细问道来由。
阿婆泣不成声，控诉自己的几个儿子要分家。
“这个嘛……”如果只是分家，孙大人倒觉得不便在其中掺合什么。谁长大了之后不呢？“阿婆啊，你看，你这几个公子，要是都成年了，娶了媳妇，该分家就分呗。总不能一直住在一起，这成何体统？”
阿婆没止住哭声，“老爷，你是不知道。他们不仅要分家，还要杀了我和老头子！”
“什么！”孙大人气急攻心，“这还得了！反了他们！”说完，将手中的茶杯扔在了地上。脑袋里就一个想法：杀头，必须杀头！
几个不孝儿子一一跪在堂前，惶惶不安。
孙大人狠狠一拍惊堂木。“跪在下面的，报上姓名！”
几个兄弟从大到小，把自己的名字报了一遍。何大、何二、何三……到何幺。
倒是好记。
孙大人又一指坐在一旁的阿婆。“她是你们什么人？”
几个兄弟看了母亲一眼，齐声回道：“回大人，是我们的娘亲。”
“呸！什么娘亲！哪里还有亲这个字！”孙大人怒目圆瞪。
“大人，我们……不明白。”
“好！那我让你们明白明白！”孙大人招呼周围人，“打！一人打二十下！”
差人问道：“老爷，是用老家伙，还是用新家伙？”
老家伙是板子，那是清朝时候的刑具；新家伙是枪子儿，这是前段日子上面分发下来的，到目前为止还没用过，几个差人都想拿着练练手。
“废话！老家伙！”孙大人还没气得失去理智。要是用枪子儿，一人何须二十下，一下不就玩完了吗。
噼里啪啦，一顿板子，打得几个人发肿，烂肉。
再拖上来的时候，几个人已经无法再跪，只好趴着听审。
“你们娘亲告你们忤逆！可认罪？”
几个弟弟早已失去了说话的力气，好在何大早生几年，身体还算结实，有气无力答道：“……大人。请大人明示……”
“嘴还挺硬！”孙大人道：“我问你，你们是不是谋划着要分家！”
“……大人……分家，也算是罪过吗……”
“哼！分家之时，可有当着父母之面，吵架斗殴？为了一点钱财，闹得家庭不和！这就是罪！”
何大实在无语，“大人……我等，不曾啊……”
大人看向阿婆：“阿婆，是否属实？”
阿婆一边抹泪，一边点头，“他们……倒没有吵架，也没打架……”
“嗯。”大人威严点头，“那这个暂且不说。我再问你，你们为何谋划要害死自己的父母？是否因为父母尚有存余，想逼迫父母交出所有钱财啊？”
“大人，我们没有啊……”何大还是不认账。
大人都糊涂了。在他的脑海里，分家的时候，能出的事就这么多啊。
“这个……阿婆，还是你来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堂下躺着的几位心里那叫一个苦。好嘛，这堂上的大老爷连案情都不清楚，就将自己痛打一顿。这叫什么事？
阿婆只好抽泣着，将事情如实禀报。
何家几个兄弟，因为年纪大了，想着要分家。当然原因不止这一条——爹娘年老，不知哪日就魂归天际，趁着二老还没糊涂，看看二老是打算怎么分配的。
何大先是当着自己父母和几位兄弟的面把自己的观点阐述了一番。“都说家传长子，可是呢，你们也知道。我这些年，都在外面跑码头，安家也安得远。我是没那个闲工夫回来照料老房子的。我看，不如就给，或者其他哪个弟兄。我呢，爹娘只要在财物上分得公平，也没啥二话。拿着钱我就走人，绝不打扰。”
何二连连摆手，“不成不成。我那丈母娘你们是知道的，莫说回来住了，就是今天来一趟，还是从上个月求到这个月。再说了，我当时是以入赘的名义进的她们家门，现在哪有回来当家的说法。”
何三点点头，“这话是不错。二哥的情况我们都了解。不过，几位哥哥弟弟，你们也别想着把这担子就扔在我一人头上。我虽然住在西河口，可生意也是走不开的。我开的那个点子，总是要抛头露面。怎么？让我天天往这边跑，让我媳妇去做生意？不怕几个兄弟笑话，要真这样，甭说一两年了，就是一两个月，我就得多赚。赚什么？一顶绿帽子呗。”
老四刚吃完饭，剔着牙，一脸坏笑，“还甭说一顶，我估计得有好几顶。得了，几位哥哥，我这个人呢，游手好闲一点。这事，要是分给我，我挺乐意的。不过呢，我有条件。什么条件？先不说。咱们今天可说好了，当着老爹老娘的面，今天谈分家的事儿，都不许吵，更不许动手。好不好？”
最小的老五比较木楞，也不爱说话，点头表示同意。
“让我来继承家里的事，倒没什么不可以。不过要是待会分东西的时候，咱们都人人一样，就……嘿嘿。”老四笑道，“就不太合适了吧？”
其他几个兄弟不言语。孝子是一个不整个故事主线的故事。把它插在神子上下篇当中，为读者们提供一个休息的时间。神子的故事并没有完结。或者说，神子的故事，才是整本书的第一主线。

第六十八章：孝子（二）
老四继续说道：“是。几个兄弟都晓得，我这个人，是没有正经事做。能分到家产，也是我投胎投得好，不然迟早饿死。但是话说回来，咱们哥几个谁心里不清楚呢？谁要是得了这个家，谁就得了爹和妈。要是分给老大，他生意做得大，照顾起来，不说锦衣玉食，也不会饿着冻着爹娘；要是分给，虽然跟着他一起在亲家娘那边受点气，也还有口吃的；老三更不用说了，就住在西河口，生意嘛，做得不大，可离得近啊，不怕爹娘两个人寂寞；至于老五，年纪还小，人生路上有爹娘随时指点，总是不会错的。而我呢？呵呵，说句不好听的话，我倒不怕哪天爹和娘跟着我一块儿饿死了，我就怕爹娘死了之后，这个不孝的罪名……啧啧，恐怕要加到几位兄弟的头上咯……呵呵……”
老四的性格就是如此，从小就让人讨厌。几个兄弟因为有言在先，不好指责什么。因为老四说的，句句都是实话。而实话往往是最让人讨厌的。
“呵呵。”老大笑了，“老四说的，也是我考虑到的。这样吧。咱们先不考虑爹妈的问题。咱们先说分财产的事，好不好？”
接道：“好。分完了家产，爹妈自然有去处。天底下谁不疼自己的亲爹亲妈呢？”
老三也跟着附和。老五更没有意见。只有老四嘿嘿冷笑。
几个大箱子很快就装满了，连同吃饭的碗筷，以及院子后面的几个花盆，都一一拿了出来。
同一价值的，放在一起涌秤约，最后按重量一分为五。
“咱家那个猫呢？”有人问了一句。
猫吓了一跳，怪叫一声，跃上房梁，赶紧跑路。
“对了，还有春联。”
于是几个人又去大门口撕春联。
“诶！，小心点！别撕破了。看嘛，我刚说完，让你们小心点，老五你就把那个撕破了。那一条我可不要啊。那是你的！”
一番忙碌，总算快要收工。老大又把香炉里的香灰倒入了五个碗里，从各种角度观察，最终又让其他几个兄弟再确认了一遍。“嗯，平的。”于是，一人一碗香灰。
“好好好！差不多了！”老四嚷嚷着，“待会都自己拿自己的，拖回去吧！去他娘的，要早知道咱哥几个有这手艺，去菜市场管公平秤好不好？”
紧接着，问题来了。老问题。
爹娘怎么办？
老爹爹和老母亲打一开始就坐在高堂之上，木楞楞看着他们商议，一句话都没说。后来老大说要拆椅子，于是老两口又起身，把椅子让了出来，呆呆靠着墙站着。
老大看了看自己的大箱子，里面装着自己的战利品，又看了看父母，叹气一声。哎，累赘。
“要不然……按日子来？”老五怯生生说了一句。
“不行不行！”老大首先拒绝。“我那里离得远，坐车赶路都要几天。这路上的几天，算谁的？”
“就是！”老四骂道，“我说老五，平时就说你读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咱们兄弟五人，遇到大月还好，每个人能分到六天。小月怎么算？该谁捡一天便宜啊？”
老五挨了骂，不吭声。
顾左右而言它，“这个房子，也不知可以卖个什么价钱。到时候直接卖了，咱五个分钱就是。”
老大顺着话头，展示了自己的谦让。“卖什么价钱我就不管了。到时候你们把钱给我就是。再说了，卖房子这种事，西河口都能知道。到时候找人打听就清楚，也不怕你们坑我。”
老三想了想，叹口气，“要是爹妈有五个就好了，一人一个，也算公平。”
老四灵机一动，笑道：“那不如……嘿嘿……咱们把爹妈分了吧？”
“怎么个分法？”几个兄弟很惊讶。
“你们看。爹妈有四双手，可以分成两份。四，分成两份。两个脑袋，算成一份。这就是五份。身子嘛……没啥用，就埋了，如何？”
几个人不说话了。
思索了许久，老大说道：“这也不是很好。你们想，谁要脑袋呢？嘴是长在脑袋上的，可是要吃饭的。其他人要是分了手和脚，还能用来干活。脑袋可什么都不能做。说句难听的，难不成要放在家里供着？切！每天还浪费三炷香。”
五个人觉得还是不妥，最后有人提议，都剁碎了，按斤称吧。
也只好如此了。于是老大带头，先给自己爹爹请了个安，然后招呼几个兄弟来扒父亲的衣服。母亲呢，趁着他们的目标还没到自己身上，匆忙跑了出来，赶往衙门报案。
一旁记录案情的丁文书也拍案而起。“混账！”
老大首先不服，挣扎着爬起身，一指丁文书，“那这位老爷，你告诉我们，该怎么分才合理？”
丁文书将笔扔在桌上，摇头走开，“混蛋！混蛋透顶！”
孙大人最终做出明示，兄弟五人都没有资格分家，回家之后，将所有财物返还给父母，按原样摆好——顺便把那只跑掉的猫也要找回来。另外，五个人每月缴纳一定数目的钱财到衙门，由衙门负责送给老两口以养老。一切安排妥当，又每人打了几十板子，以示惩戒。
……
回到后屋，丁文书犹自闷闷不乐。孙大人也不知说什么好，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
“世风日下啊。”好半天，孙大人来了这么一句。
丁文书不言语，这话于他，虽有同感，却也是指责。
弃父离家，不遵父命，都是大罪。
孙老爷见他沉默，便说道：“这样吧。文书，这几天你准备准备，到时候呢，咱们给西河口出些规定。一定要让他们把孝道两个字，重新捡起来！”
丁文书责无旁贷，点头答应。

第六十九章：孝子（三）
西河口政府临时宣传小队成立了。主题是“百善孝为先”。丁文书特地派人去买了些白浆，在桥头立了个牌子，上书几大孝道口号。诸如：“父母之命，不得不从”、“忤逆不孝，罪该万死”、“顶撞长辈，天打雷劈”。当然，这些话都是衙门口的几个老差人想出来的。丁文书不愿意去做什么长篇大论的演讲，老差人们的意思是，只有写得简单明了，才能镇得住百姓。而且，越吓人越好。
刚写好的几天，倒是引起了众人的围观。一群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不过重点都集中在了丁文书的书法上。不愧是丁老太爷的儿子，写的字还真不错！更有甚者，让自己家的儿子来牌子处，专门临摹这几个字，方便拿回去学习。
但是没过几天，大伙的热情就退去了。丁文书派人随机采访了几个过路人，收集了群众意见。
“牌子？什么牌子？哦，你说桥头那个。嗨，看过，怎么没看过。那玩意儿有啥用？罪该万死？天打雷劈？你还别说，西河口可能真有人信这个。谁？我那个三岁的儿子呗。不过我估计他明年再长一岁，就不信了。”
“问我对这个有啥想法？这个嘛……字写得不错，方方正正的。嗯？上面的意思？哎呀，我一个种地的，哪里识字嘛，真是。”
“没用，都是瞎搞。当年还有人跑来西河口，粘贴告示，说皇帝老爷没了，从此我们都自由了。什么自由不自由！我当初还真以为从今往后买肉买菜都可以不花钱了，没想到还不是要给钱。所以啊，这些东西，都没用。”
“要我说，让我们尽孝。这个想法是不错。问题是，你没个奖励啊。比如，评一个年度最孝顺儿子和最孝顺儿媳妇，再来个最和睦家庭。谁要是得了奖，衙门就赏点银子，这样的话，大伙都有干劲。”
有差人觉得最后这个话有道理，告诉丁文书，不如去跟大人商议一下。设立个奖赏制度？
丁文书觉得可笑，“荒唐。孝顺父母，天经地义。要什么奖励？！不过呢，你这话也有道理。奖励可以没有，但是惩罚倒是应该有。我去与大人商量商量。”
孙大人点头认可这个方案。于是，经过一天的功夫，西河口“不孝则罚”的规矩定了下来。
“凡是被父母告忤逆的，罚！”
“凡是被四邻传言不孝的，罚！”
“凡是殴打长辈，对长辈顶嘴的，罚！”
“凡是不给父母端洗脚水的，罚！”
“……”
凡此种种，数目甚多。
最后加一条：“罚多少，衙门说了算。”这也算是官方解释权了。
原以为这样会好很多。结果还是失算了。
书棋回家，亲自报告自己在学校听来的传闻。
几个孩子都说，自己爹娘在家里逼迫爷爷奶奶，不准在外面去瞎说，否则断绝亲属关系。另外，几个街坊邻居走到路上，互相使眼色，一副“大家都懂”的表情。既然家家都差不多，我不告你，你也别告我。否则大伙一齐玩完。
丁文书完全不明白该怎么办了。
柳小姐坐着和书棋摘菜，一边说：“你这，就叫做‘适得其反’。口号是没用的，奖惩这种事，也是没什么用的。要是奖惩全然有用，那古往今来，怎么还是有人知法犯法？孝顺这种事，放在今天，本就是一个自觉的问题。你要让百姓们自觉去尽孝道，而不是强制性的。”
丁文书说她把事情想得太简单。“现在的情况是，压根没人去想着孝道的问题。奖惩尚不可行，如何让人自觉去做？”
书棋揉揉眼，“我小时候，老听父母说什么二十四孝的故事。虽然都忘得差不多了，可是至少我长大了以后，不会不孝顺你们。”
柳小姐对他笑笑，“知道你孝顺。不过你现在的任务是好好学习，健康长大。”
丁文书一拍桌子，“对啊。我怎么没想到。书棋说的这个，真是个办法。”
柳小姐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树立典型。这也是以往的朝代里，经常用的一个法子。好的典型，总是得赏；坏的典型，总是受罚。而且还是老天爷来执行奖惩。这样一来，百姓们自然听话。”
“对！”丁文书精神大振，“坏的典型，就是何家。至于好的典型……嗯……明天去问问看。”
次日一问，大伙不约而同，都说了一个人的名字。
肖仲。
“没有比肖仲更孝顺的人了。”群众有口皆碑。
肖家住得离西河口场镇远了些，且一家子都为人低调，所以丁文书也是第一次听说他的名字。
一问差人，差人也竖大拇哥。“丁先生，之前说奖励的事情。我当时就想，要是真有这规定，肖仲，不知道该赏他多少银子。恐怕把西河口荒废的王家宅子赏给他，也是应该的。”
这么厉害？丁文书觉得应该去拜访一下他。
走了大半天的路程，丁文书赶到肖仲家门前。
大白天，房门锁着。丁文书灵机一动，没有擅自上去拍门，而是先找他的四邻打听情况。
旁边住着的一位老者给丁文书让了个座位，讲起了肖家的往事。
……
肖家没有女儿，只有两个儿子。肖仲排行老二，他还有个哥哥，叫肖伯新。兄弟俩差了将近十岁。
肖伯新二十来岁的某年，要求分家。（丁文书心里苦笑一声，又是分家的事。）可是，肖家父母不同意。他们认为自己的二儿子才十来岁，还小，若是分了出去，连吃饭的地方都没有。于是两口子劝大儿子不要急着分家，等到兄弟成了年，有了谋生的路子，再分不迟。
可是这肖伯新是铁定了心要分家。原因其实很简单，他最近刚结婚。所谓有了媳妇忘了娘，事事都顺着媳妇的意思来，没有二话。这个媳妇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直怂恿着丈夫把弟弟，最好连同着父母亲，打包一起扔出去。
肖伯新不敢做这等讨骂的事，只敢对父母提分家。
父母总是不肯，最终儿媳妇难以忍耐，做出了让步——她和自己的丈夫出去住，让兄弟在家里伺候老人。
她话里说得明白：“自古分家，便是在家的分的少些，出去的分得多些。”意思很明白，她两口子要多分。
为了这事，肖仲当场与哥哥嫂嫂闹翻。

第七十章：孝子（四）
这件事，周围的街坊邻居都是见证人。
肖仲狠狠一拍桌子，“不用废话。哥哥嫂嫂，这里的东西，你们看上什么，就拿走什么。我肖仲不与你们争夺。就算把这个家都搬空了，我肖仲男子汉大丈夫，砸锅卖铁，也要把爹娘伺候养老到送终的那天。只是话说在前头，出了这个家门，你们便与肖家再无干系。哥哥再不是我的哥哥，嫂嫂再不是我的嫂嫂。咱们的爹娘，从今往后，也只是我一个人的爹娘！”
肖伯新傻了，不知该怎么办。倒是自己的倒霉媳妇儿开心得不得了。好，你不是说砸锅卖铁都要给父母养老吗？那我先把锅给抢了，省得以后再买。
简单来说，半天的功夫，儿媳妇已经把心目中应该拿走的东西都收拾利索了，催促着丈夫搬家。
肖伯新不说话，埋头干活。临走的时候回头看了兄弟一眼，说了一句：“爹娘……就辛苦你了。”说完决绝而去。
……
丁文书问老人家，“当时，肖仲多大？”
“当时啊，我记得才刚刚长个子，十三四岁？差不多。”老人一边吸着旱烟，一边回想。
“那今年，肖仲该多大了？”
“哎呦。有些日子了。我想想，”老人费力琢磨了一下年岁，“今年该有二十七、二十八了。”
“快十五年了？”
“是啊。这十五年可不好过。你想啊，那么大点的小小子，能有什么挣钱的手艺？当时还念书呢。过了那个事之后，书也不念了，去做工。一开始想去给地主老财家里当长工，可是谁要他呢？后来又跑去场镇上给人做小伙计。西河口不是有个福灵酒家？”见丁文书点头，老人家继续说道：“你可以去问问，那个掌柜的肯定有印象。肖仲在那里干过。至于什么铁匠铺、药铺、屠户店，都干过。好在现在长大了，有人觉得他念过几年书，还会算数，就让他去家里做个教书先生。”
“哦？给大户人家的孩子教书？”
“嗨，说是大户人家，也没那么有钱。真有钱，谁请他呢。一半是教书，一半是干活。苦命啊。”
“那，这十五年，当哥哥的就一次没回来过。”
“那倒不是，前几年，回来过一次。”
“怎么回事？”
“肖家父母得病了。年纪大了嘛不是。另一个原因，也是肖仲挣的钱，供三张嘴吃饭，还是费力。吃得不够饱，身子骨怎么好得了？”老者沉默一会，“有时候，我们这些当街坊的，都看不下去，有点富余，也会送过去。肖仲更是千恩万谢，好几次都哭着给我磕头。哎……”说着话，老人家抹起了眼泪。
丁文书不好打断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们看不下去，就会去跟肖伯新说。对了，肖伯新住得也不远，只是背了骂名，平日里也不敢从这边过路。我们告诉他，说你爹娘病了，你弟弟养不活他们。他也不好意思，就来这边看望。你想啊，都是一个父母生的，再差，能差到哪里去。他也不是狼心狗肺，主要是他那个不要脸的媳妇给教的。哎！”
“肖仲让他进门了吗？”
“头几次，没有。肖仲还是恨他。当然了，话分怎么讲。我们都晓得，肖仲主要是恨他那个嫂子。我记得清楚，肖仲平日里去做工，走到路上，遇到嫂子了，都是避开走。他那个嫂子嘴上可不饶人，看到肖仲就要骂。说他什么木鱼脑袋，不开窍，挣不来钱，饿死了父母罪过都在他身上……这一类的话。你想啊，肖仲能让自己那个哥哥进门吗？”
“后来呢？”
“后来，肖仲看到自己哥哥确实心疼爹娘，才让他进门的。肖伯新虽然钱都在媳妇手里管着，但私底下还有些偷偷攒下来的闲钱，也都交给兄弟了。也算是他尽点孝道吧。”
“肖伯新现在来得多吗？”
“少。一直也不多。偶尔两三个月，能看到一回。”老人家说道：“最近就更少了。听人说啊，是自己过来给钱的事让媳妇知道了，天天挨骂。怕是不敢来了。”
丁文书叹口气，“好好的一家子，成了这样……”
“是啊，可怜哦。”
“对了，老人家。我看大白天的，怎么肖家锁着门啊？”
老人家答道：“刚才不是说了么，肖仲白天要去做工，晚上才能回来。他爹娘现在生病，都躺着，起不来。要是不锁门，万一来贼了，岂不是糟糕？他呢，早上起床，伺候父母把饭吃了，又把中午的饭放在床头，等到晚上回家，再做晚上的饭。”
“哦，这么说的话，得晚上他才能回来了。”
“可不是。回来得还挺晚。他做工的那家，离这里也挺远的。有时候我都躺下了，才听到他回来开锁的声音。”
“那他平日里可有休息的时间？”
“有。过年。”
“只有过年才放假？”
“是啊。要挣钱嘛，辛苦。今年过年，这孩子总算有点空闲，不想着好好休息，非要去买个车子——就是骡子拉的那种，把父母背在车上，自己拉着车，去赶集，给父母买了好多吃的。实在是孝顺！”
掌握了肖家的情况，丁文书谢过老人家，辞别出门。
由于不知道肖仲到底什么时候回来，丁文书决定不再等候，先回了西河口。
次日，将此事禀报给了孙大人。孙大人极为感动，要丁文书亲自起草一篇文章，将肖仲的故事告知西河口家家户户，要以肖仲为榜样，学习尊老敬老。
一时之间，肖家的故事传扬开来，西河口的不孝风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因为肖仲白天不在家里，前来走访学习的人们没有捞到与偶像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但是因为肖伯新家离得近，所以群众们为了泄愤，堵在肖伯新家里骂街。
肖伯新的媳妇岂会害怕这些没事找事的人，一个人稳坐二楼，推开窗户，磕着瓜子喝着茶，与众百姓对骂。
下面骂她臭不要脸，她就要操下面的祖宗；下面骂她不知礼义廉耻，她就要操下面的祖宗；下面咒她生儿子没，她依旧要操下面的祖宗。
群众们的祖宗无端被侮辱，纷纷托梦表示不要再骂，省得自己躺枪。于是过了大半月，人们也不再去围观。肖伯新媳妇自以为得胜，特地煮了火锅以示庆祝。

第七十一章：孝子（五）
肖仲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开锁，进门，又在里面别上了门。照例先去了父母的屋子。
“爹，娘，你们休息了吗？”
父亲已经睡着了，母亲的声音传来：“回来了？”
“回来了。”肖仲答道。他听母亲说话，似乎很费劲。“娘，你身体怎么样？是不是又不舒服了？”
“没有。就是你爹，今天总咳嗽。晚上我让他别等你回来，先睡了。”
“我昨日里买的梨，放在桌上，你们要咳嗽，就吃点。”
“好。儿啊，辛苦你了……”
“儿子不辛苦，儿子是怕你们身子难受。”
“我们没事。没事……好了，你去睡吧，晚上就别做饭了。我也困了……”
“诶。”答应一声，肖仲出去，关上了门。
自己做了点吃的，胡乱吃了几口。
今日买的香烛，需在明日一早点上。明日起床，还得去把爹娘房里的尿桶倒了，省得污秽，伤了父母身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肖仲便是这样过来的。
父母刚生病的时候，还劝他不必这么辛苦，怕累坏了他。可是肖仲说，自己小的时候，爹娘是这样照顾自己的。现在只是掉了个个，该自己照顾爹娘了。
想到这里，肖仲收拾了碗筷，又洗了把脸，宽衣睡觉。
……
次日天明，肖仲忙好了一切，出门。
隔壁的老大爷正坐在门口与人聊天，对他打了声招呼。“肖仲，出去了？”
“嗯。大爷，您也忙着？”
“不忙。好家伙，你这一出名，搞得我那个儿子也突然来孝敬我了。呵呵，不错，不错。对了，你爹娘身体最近可好些了么？”
“还是那样。我想着让他们平时出来走走，透透气，但是我娘说，没有力气，不想出门。”
“嗯，是。万一摔着了，也是个事。哎，孩子，就是苦了你啦。”
“不苦。我爹今天早上还教我，说让我感谢您。说您以前对我们家时常照顾，要知恩图报。”
“是是，你爹教的好。”
两人寒暄了一阵，肖仲便走开了。走的时候他注意到，大爷的房前，站着一个女的，正笑吟吟看着他。
老大爷看着肖仲离开的背影，笑着说道：“这孩子啊，打小就懂事，听父母的话。也是爹娘教的好。说话做事，都按着父母的教训来办。好啊。怎么样，姑娘，看到真人了？”
女子笑道：“若是这般，真是少见了。只是不知道他爹娘身体到底如何？到时候嫁过去……恐怕也苦。”
老大爷点点头，“谁家没本难念的经呢？没钱的人家，缺钱；有钱的人家，没孩子。儿子孝顺，父母又身体不好……都是事啊。”
……
肖伯新埋着头，喝闷茶。他媳妇怒气冲冲，指着坐在对面的人，骂道：“我招谁惹谁了？让你们这么一传扬，我还在这里呆不呆了？你们是不是要逼死我，才算完？”
丁文书不置可否，问道：“你们爹娘这事，你们是真不打算管？”
这话是在问肖伯新，可是肖伯新在家里无权说话。媳妇抢过话头，“说一不二。我们的意思很清楚。肖家的事，我们是一概不管的。他肖要做什么，是他的事。当初是他把自己的父母认下的，还说得明明白白不让我们插手，我们还能做什么？再说了，就算我们肯去帮忙，他还不一定肯呢。”
“这话怎么说？”
媳妇啧啧两声，“有些家里的话，我们不方便说，外人自然也不知道。现在就以为是我们理亏，谁又清楚肖仲是个什么人？他们肖家，疼小儿子，倒把大儿子没当人看。我们当家的小的时候，家里的活都是他做。哦，你们就看到肖十来岁出去干活，就不知道我们当家的也是十来岁的时候就一个人养家了？挣的钱自己没份，全让爹妈抢了去，给小儿子买吃的买玩的。”
“疼小儿子，也是情理之中……”丁文书说道。
“哎呦！敢情大儿子就是家里的长工了呗？你自己问问他，”一指自己的丈夫，“他十六岁那年，被自己的亲弟弟推到河里，差点淹死。爬上来，打了弟弟一巴掌，就因为这个，差点被爹妈赶出家门。最后吃了一顿打，差点被打死，又在门口跪了一天，才进的屋。”
这么溺爱？丁文书隐隐觉得不对劲。
肖伯新听着自己的往事，没有任何表情，不言语。
丁文书问：“既然这么惯着他，他该好吃懒做才是，怎么……”
“呵！人啊，跟狗是一样的。要是饿极了，别说去给人做工，就是小偷小摸，杀人放火，也是做得出来的。说句公道话，他肖仲呢，也不是娇生惯养，对爹妈倒是孝顺。我难得夸他一次，但是实话实说，这是真的。我就是看不惯他那个仗着父母宠，对他哥哥趾高气昂的样子。”
丁文书在肖伯新家坐了一下午，听肖伯新媳妇埋怨了一下午。
出门的时候，媳妇一句“不送”，自己上楼去了。
肖伯新送丁文书到门口，一直一句话没说。
等到丁文书真的转身告别了。他突然说了一句。
“弟弟他……绝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
“哦？”
“他不过……有些太依赖爹娘了……”
丁文书不明白，“他？依赖爹娘？现在不是你们的爹娘正依赖着他吗？”
肖伯新欲言又止，最后说道：“他只是……想把爹娘了而已……”
“……？”
再问，肖伯新不说了，转身进屋。
……
回到家里，丁文书与柳小姐聊起肖家的事。
“我去了肖伯新的家里。看来肖家的事，也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柳小姐点头，“自然。我今天装成媒婆，与你说的那位大爷聊过了，这肖仲，真是有些……奇怪。”
“他说，肖仲从小就想父母对自己的爱，不愿意让别人来分享。甚至有过试图杀死的举动。”
“这很正常。很多兄弟姐妹不和的家里，也常有这样的情绪，尤其是年幼的时候。”
“你那边呢？”
柳小姐想了想，“我从未见过如此顺从父母的孩子。不，说他是孩子，不合适。他也快到而立之年了。可是，听他说话的语气，倒像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一般。与人说话，张口闭口，都是‘我爹说’、‘我娘说’。”
“原来如此，”丁文书若有所思，“出门的时候，肖伯新说，自己的弟弟太依赖父母了。我还没明白这里的意思。”
“其实合在一处，也就好解释了。当你费尽心思，试图强占一种东西的时候，你就越依赖它。”
丁文书道：“这就像年轻男女的爱情。那些为了得到爱情不择手段的人，其实都是弱者。因为一旦得不得，甚至失去，便是无比痛心的事。”
“肖仲已经得到了。”
“是。”丁文书道：“他当初如此决绝，什么都不要，只要父母，便是为此。”
“那番要与兄长断绝关系的话，定是他一直想要说的话。”
“他说这话时，心里……一定是极开心的了……”
“这样的人……”
柳小姐蹙起眉头，暗暗担心起来。
丁文书很苦恼：“我没想到，这样孝顺的一个人，也是有缺点的。而且，这缺点还不小。”
“谁会没有缺点呢？我们很多时候，只是放大了人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别的方面。”
“若是明天将此事告知衙门。伯父一定不会让我对百姓言明。”
“当然。因为没有必要。”
“而这样的事，我们也不能轻易下结论。外界都认为肖仲是大孝子，哥哥和嫂子都是白眼狼。谁知道……另外，要是我们真去查个水落石出，恐怕，背后的真相，又和传言不符。”
“到目前为止，你我所知道的，都是一家之言。汇在一起，也不知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况且，整整十五年的恩怨，还能查到真相吗？我怀疑。”柳小姐很是消极。
“真相……”丁文书喃喃道：“纵然真的找到了，说出去，还有谁信呢？老百姓一旦认准了一件事，便再难改观。”
柳小姐沉默不语，不再讨论。

第七十二章：孝子（六）
肖仲回到家里。和往常一样，也是深夜了。
点燃了灯。父母亲今天没有早早歇息，坐在堂屋，等着他。
“仲儿，回来了？”父亲的声音。
“爹。”
“爹前几天教你的那首诗，你还记得吗？”
“记得。仲儿这就背给爹爹听。”
“孩子辛苦一天了，就不要背了吧。”母亲的声音。
“不行！必须背！”
“是。仲儿这就背。”肖仲跪在父亲面前，一字一句背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嗯，还算不错。”父亲的声音。
“看，都把孩子累着了，来，娘给你擦擦汗。”母亲的声音。
肖仲站起身，来到母亲身边。
“你那不认字的，怎么没来？”父亲的声音。
“爹，他……”
“这种不孝的儿子，不要也罢。由他去吧。”母亲的声音。“是不是，仲儿？”
肖仲点头，“正是。只要仲儿孝顺爹娘便好，旁人离得越远越好。您说是不是，爹爹？”
“正是。还是我仲儿有出息。”父亲的声音。
“爹娘，你们等一会，我去给你们煮点粥。”
“不必。”父亲的声音。
“不必。”母亲的声音。
肖仲又跪在两人的面前，“那我这就服侍你们歇息。”
“好。”父亲的声音。
“好。”母亲的声音。
……
打开门的时候，肖仲正躺在自己屋里，睡着。
另一个房间，传来阵阵香蜡味。这味道中，混合着莫名的恶臭。
推开门，床上躺着两位老人。
差人走到近前，将蚊帐撩开。
臭味是这里发出的。两具尸体的臭味。
验尸官不敢怠慢，仔细检查了尸体的情况。
没有外伤，没有内伤，没有中毒痕迹。从尸体状况来看，是病痛而死。
死亡的时间，两个月前。
丁文书问道：“尸体就在床上躺了两个月？”
验尸官回道：“有搬动的痕迹。不过，应该没有搬到外面去，就在这房子内部。尸体僵硬之后，关节很难再活动。若是强行让平躺着的尸体坐下，会对骨头这里有损。”
丁文书点点头，示意明白。
“肖仲呢？”
“抓起来了。”差人回道。
丁文书很是踌躇。该告此人什么罪呢？父母病痛，不予医治？
尸体可做物证，人证去哪里找？
隔壁的老大爷坚决不肯作证。他有些惶恐，连连摇头。“不可能，不可能。我虽然几个月没看到他父母了。但住得这么近，声音总是听得到的。就在昨天夜里，我还听到他父母和他说话的声音。不可能，不可能……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啊。”
验尸官很是不满，“搞没搞错，你自己亲眼看一遍尸体，就知道了。”
老大爷硬着胆子，进屋看了一眼，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奇怪，奇怪！有鬼！不可能啊，我昨天明明听到……”
这时候，有差人来回话。
“丁先生，已经查过了。肖仲早在两个月前，就辞了活，没再去做工。”
丁文书点点头，这就对了。
老大爷还在一旁念叨着有鬼。丁文书只好向他解释。
“这世上当然没有鬼。我也相信你老人家没有听错，这屋里确实传来了肖仲与他爹娘说话的声音。不过，都是肖仲一人在说话而已。”
“这个，这个……”老大爷有些语无伦次，“他这是，这是……为何……”
丁文书又想起自己与未婚妻的对话。当有人不愿意失去的时候，总会去寻找可以替代的东西。从别处也可，从自身也可。
……
肖仲的案子，彻底审判失败。
没有任何一条可以治他的罪。说到底，他也没什么罪。
唯一一条，让孙大人不满意的是，装疯卖傻，坚称自己的父母还健在，还问大人什么时候完事，可以让他回家给父母做饭。
最终，凭着扰乱大堂的罪名，打了他十下板子，放他回家。
尸体自然立刻下葬，棺材的费用是衙门垫付的。最终还是找肖伯新来把钱结清。
肖伯新见到丁文书，将钱交了。他看着丁文书，喃喃自语道：“我早知道，会是这样……”说罢，转身回去了。
……
他拖着疼痛的腿，一步步朝家里走去。
坏人，都是坏人……
这世上只有爹娘对我最好……
除了爹娘，其他的都是坏人……
爹娘，你们稍等，我马上回来，给你们做饭……
爹爹，你教给我的诗，我都记得，晚上一定再背给您听……
娘亲，夜里冷了，可要多加一床被子……
爹爹，明日便是中秋了，我去买月饼你吃……
娘亲，下雪了，你的腿还疼吗？可不要再冻着了……
爹爹，你的胡子又长了好多，还是剪剪吧，不然，又扎着我的脸了……
娘亲，我要睡了，你唱曲子给我听……
那首曲子，对，那首曲子……
每次我睡觉时，你总爱唱的那首曲子……
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棱……
啊蛐蛐儿叫铮铮，好比那琴弦声……
琴声轻调儿动听，摇篮轻摆动……
娘的宝贝闭上眼睛，睡在了梦里面……
……
第二天一大早，衙门传来消息。
有人报官，说肖家又出事了。
丁文书闻言忙问，“怎么了？”
来人急道：“昨天不是刚下葬吗？我们今天早起，看到土又被挖开了！”
丁文书带着人急忙赶往现场。
……
土被人挖开了，有些土粒上还占着血迹，似乎是人用手挖开的。
其中一口棺材被掀开了，里面的尸体不见了。
另一口棺材盖着。
丁文书下令打开。差人们动手将盖子掀开。
盖子里，三具尸体侧身躺着，挤在一起。
左边，是肖父；右边，是肖母。
两人面对面躺着，尸体的手被拉起，摆成了拥抱的样子。
最中间的，是肖仲。
他被环抱在中间，像极了熟睡的婴儿。

第七十三章：神子（二十）
【晓苍生之善恶兮，依天律而赏罚】
……
震怒！孙大人的胡子翘得高高的，不停颤动。
“荒唐！可耻！”桌子被他拍得震天响，身子也随着怒气抖动不止。
丁文书抽了抽鼻子，立在一旁，不敢言语。晨风吹得人头疼，未曾退去的寒意让他直想打哆嗦，眼睛盯着地板，不知该如何应答。
这自然不是西河口第一次出现食人事件，但却是首次爆发的大面积集体食人丑闻。恍惚间，丁文书彷佛回到了几百年前的战乱时代。那时节，人人自危，食不果腹，易子而食……
朝空气发完脾气，孙大人第一次指着丁文书的鼻子骂道：“还有你！让你去盯着，怎么回事！那些差人呢？一个个吃干饭的？！眼睁睁看着那么多……那么多人去……”孙大人简直耻于提起昨晚的事。“为什么不阻止！”
丁文书用手指擦了擦鼻子，昨夜在山顶躺了一晚，不幸感冒发烧起来，鼻涕有些止不住。
“昨夜……”他自己也没什么谱，想了半天该如何组织语言，“昨夜我们……我和几个差人，提早去了山顶。但是到的时候，那些道士已经把台子搭起来了……”
孙大人打断了他，“台子？是之前说的那个祭祀的台子吗？”
“对。我们万没料到，那布帘内会提早藏着人……这是我们失职。不过……等真正出事的时候，我们……已经反应不过来了。”
孙大人有些想不明白，“怎么会反应不过来？柳小姐呢？她当时没在场？”
“她倒是在……可跟我一样……晕倒了。”
孙大人背过手去，一脸失望，叹气道：“我就说你们年轻人，没见过什么阵仗！就这个，就能把你们吓晕过去！真是……”
丁文书马上解释道：“不，不是这样。实际上，我们应该是被什么东西给迷倒的。”
“哦？”孙大人摸了摸自己的胡须，思索起来，“你是说，他们下了？”
“如果所料不差的话……”丁文书道，“应该是没错。实际上，昨天夜里，真正前去……前去吃人的人，并不多。更多的人，该是和我们一样，都被迷倒了。”
“嗯……”孙大人点头，“这样说来，倒真是不怪你……对了！柳小姐现在人在哪里？”
“今天一早我们便醒了。地上还三三两两躺着一些人。我们醒来之后，就觉得头疼，发热。她本来身体便不好，我劝她回去休息，可她不肯，非要在那里呆着，说是查查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哦？她现在人还在那里？”孙大人急切问道。
“在。有两个差人，昨天也晕倒了。她醒过来之后，叫醒了他们。此刻估计正在一起查探吧。”
“好好好！咱们这就去！”孙大人整了整衣冠，又问，“你呢？身体如何？我看你精神很不好，要不要休息？”
“啊，不用。办案要紧。”
两人不再犹豫，踏步出了衙门。
……
柳小姐锁眉沉思。她看了看台子，那上面的几个木头柱子早已被拆走，兴许是道士们在“仪式”之后拆掉的。黑色的布帘也没了踪影，剩下原本藏匿在布帘下的铁柱子依然屹立不倒。还有那条绳子，因为被剪断过，散成几节躺在台子上，其中还有一节不知被谁扔在台下的草丛里。构成台子的木板上，血迹斑斑。昨夜“神子”坠落的地方，更显暗红可怖。一些苍蝇蚊虫被浓浓的气味引来，飞舞不停。
台子四角的火盆没有被端走。烧了大半夜，只留下几堆黑炭安静地在等候着差人们的检查。
“有结果吗？”
一大早被叫来的验尸官闻了闻火盆里的残渣，又用手捏了一点，仔细看了看。“柳姑娘，不出你所料。这里面有其他东西。”
柳小姐走近，看了看验尸官伸过来的手指。
“这是咱们这附近山上的一种药草。燃烧起来，会致人昏迷。”
柳小姐点点头，“药效怎么样？需要烧多久才能起作用？”
验尸官道：“这也是卑职有些疑惑的地方。这种草药，本身效力不大。时常有农人猎户去山里采集，卖给药铺做药。但是药铺拿它也只是用来做一些安眠助睡的熏香料。因为富贵人家喜欢这种味道，所以比较钟爱……”
“所以价格也会比较贵了？”
“正是。”验尸官继续道：“这种草药，平时本就不多见。纵使常去山里的人，花一天的功夫，也不一定能找到多少。买到家里，若是夜里睡眠不佳，点燃熏上一点，也并非立刻见效。也需要半个时辰，才能睡去。”
“那要是加大剂量呢？”
验尸官否定了这个假设，“没用。或者说，效用不大。我在衙门里当差几十年了，可从未见过有人用这种东西来犯案的。若是真要迷倒旁人，可替代的药物多的是，价格上还便宜得多。至于为什么这么多人都被迷倒了……”验尸官顿了顿，“这么说吧。这就好比用一个香囊去迷倒一个成人，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是死胡同吗？可是……它既然存在，就一定有它的道理……
正思考着，丁文书与孙大人到了山顶。
众位差人连忙行礼，“大人！”
孙大人扶着丁文书的肩膀，气喘吁吁，“哎呀，好高，好高……得亏我昨夜里没来……哎呀……”
等他喘匀了气，问道：“如何？查出什么来了？”
柳小姐将刚才的发现告诉了他，这让他更苦恼起来。
“明明下了药，却下的是没什么用的废药？”
柳小姐无奈点头，“就现在的发现来说，确实如此。”
“这……”孙大人没了头绪。
丁文书问验尸官：“先生。我们昨夜里的症状，倒不像是被熏香迷晕这么简单。我与……众人，都感到头晕目眩，汗流浃背……这个，会是什么别的药的作用吗？”
验尸官沉思了一会，“丁先生这话颇有几分道理。卑职也考虑过这个原因。”
“快说，快说。”孙大人催促道。
“是。这种草药，平日里确实被人用作安眠的香料，点燃之后，香气如兰。可是因为味道太浅，若分量较少，几乎难以闻到。很多城里卖香料的商贩，就想了很多主意，研制出很多配方——”
“意思是，掺着别的香料一起烧？”丁文书问。
“正是。按着他们的配方，烧起来，既有普通香料的气味，又能起到些许安眠的效用，着实很受富人家的喜欢。而不管这些配方如何，为了达到那两全其美的效果，都必须将这种草药当做辅料来放。”
“辅料？也就是说，放得很少咯？”孙大人问。
“是的。刚才卑职已经给柳姑娘说过，这种药草价格很贵。纵使家里有钱，还不一定能常买到。买到之后，放一些，便足够了。不会放得太多。”
柳小姐道：“所以你怀疑，昨天夜里点燃的，不止这种草药？而是和其他药物一起？”
验尸官点头称是，“卑职确实这样想。但是奇怪就在这里了。卑职刚才查验了周围所有地方，都没有发现有其他药草燃烧的痕迹。按照丁先生刚才所说的症状，卑职大概能罗列一些能起到相同效用的药物。可是……全无发现。”
孙大人见没在药草上找到结果，便问起其他差人。“怎么样？其他地方呢？有没有什么可疑的？”
台子上的差人闻声报告，“回大人。没有什么可疑的发现。”随后，又把找到的东西都汇报了一遍，“大人你看。这是昨天夜里留下的一些……”说着，指着台面，示意众人上台一观。
众人几步踏上台子。孙大人捏了捏鼻子，生怕被臭气熏到。

第七十四章：神子（二十一）
“大人，你看。这几根骨头，”差人捡起刚才从四周寻到，堆在一起的几根短骨头，“这是昨天夜里残留下来的。”
验尸官讲解道：“这几根骨头，都很短小。有一根是颧骨，有几根是椎骨，还有这个，”他指了指其中两根，“这两根，是被折断的肋骨。您看，约莫能拼起来。”
孙大人仔细看了看几根骨头，没敢从差人手里接过来。那骨头上还残存着一些血肉，像极了屠夫没有刮干净的作品。其中一小块肉，粘在骨头上，垂落下来，在风中微微摇摆。
“这些……”孙大人踟蹰问道：“都是那些人……活生生咬掉的？”
丁文书点头，证实了他的猜测。
一旁有几个差人红着脸，他们也参与其中，实在没脸如实汇报。
“真真是……禽兽不如！”孙大人怒道，“不！实在跟禽兽没什么两样！民智未开！可恨啊，可恨！”
生了一会气，又问：“那其他的骨头呢？那些大骨头？腿骨，手骨，都去哪里了？”
柳小姐道：“若是没猜错……怕是被人拿回家里……供着了。”
“荒唐！”孙大人又怒斥一番。
柳小姐解释道：“依我看，荒唐之事，还是在于吃人。供奉骨肉，其实……您知道，古代的高僧圆寂之后，焚烧尸体，形成结晶，名为‘舍利’，倒是常被佛寺供奉着。那些百姓既然已经认同了道士所说，便自然会把这里扫荡一空，恨不得多捡一些回家……”
孙大人摆摆手，示意不要再说。他想象了一下昨天夜里，一众人个个手持人骨，不慌不忙回家的情形，顿觉鸡皮疙瘩起来，浑身难受。
“不对啊。”丁文书道，“奇怪的是，昨天夜里，为什么会有人……”
柳小姐接道：“对。为什么有的人晕倒了，有的人却没有晕倒。骨头和血迹这些东西，实在查不出太多东西了。关键还是在那个‘丢失的药草’身上。”
孙大人点头，下令道：“验尸官。待会你再和差人查一查，看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还有，本地的药铺，也要去问问。看到底谁买了你发现的这种草药。”
丁文书补充道：“还有你推测的那些药物，也要问问。”
验尸官领命。
这时，有人从山下跑了上来。
“阿婶！阿婶！”
是书棋。
书棋一路小跑，着急来到近前。
柳小姐稳住他的身形，问道：“怎么样？”
“没跑！没跑！还在。”书棋答道。
“什么没跑？”孙大人没听明白。
柳小姐道：“今日清晨我们醒转，问过这寺里的和尚。他们说，那些道人虽然夜里住在山上，但是白天却常去山下。这些木板，”她指了指脚下，“也是从山下带上来的，估计是去木料铺子买的。我让书棋去山下打听，顺便看看有没有人见过道士离开。”说着，又转头问书棋，“怎样？难道那些道士们都还没走？”
书棋点头，“是！那些道士没走！我刚下山，就看到那些道士还坐在河边的茶铺喝茶。我不敢多问，就赶紧上来。”
“好大的胆子！”孙大人怒不可遏，“来人！别管什么草药了，先抓道士！”
众差人齐声应道，纷纷下山。
孙大人一挥衣袖，“犯下这样大案，居然敢悠哉喝茶，我要叫他们好看！”说罢，跟着下山去了。
丁文书也要走，柳小姐拉住了他。
“怎么？”
她指了指台上的那根铁柱子，“这根柱子，可不是和木板一样好买。我问过和尚，说是来的那天就带来了。”
“那，可能是从别地带来的？”
“正是。他们该不会带着这么个大家伙走很远的路。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就有卖铁器的地方。你找人去问问看，有没有道士去买过？”
丁文书点头，“好。我记下了。”说着，指了指下山的路，“走吗？”
柳小姐摇摇头，笑笑，“你先下去。我……再在这里待一会。”
丁文书不解，看她一阵。
柳小姐作势推他一把，“行了行了，你先下去吧。我没事。”
丁文书道：“昨天你也着凉了，可要……保重身体。”
“知道知道，”柳小姐不耐烦道：“书棋在我这儿呢。我就是稍微有些头疼，待会让书棋扶着我下去就行。”说着揉了揉太阳穴。
丁文书无奈，只好领旨下山。
见丁文书离开，柳小姐立刻把书棋拉到身边，正色问道：“怎么样？他呢？也没走吧？”
书棋神色一变，支支吾吾道：“他……他……”
“书棋！不许撒谎！”柳小姐喝道。
书棋吓了一跳，头一回见阿婶这么严厉，有些害怕。没奈何，点了点头。“没有。”
“在哪里？”
“在……在路口。”
“路口？”柳小姐疑道。
书棋微微点头，“我先是去河边，看到了道士。然后回来的时候，看到路口上，十四和他爹娘在收拾马车……”
“马车！”柳小姐一惊，“他们是把行李往马车上装，对吗？”
“嗯。我看到十四坐在车上，他爹娘把行李放在车上，和人说话。看样子，好像不是急着走的样子……”
柳小姐道：“不是急着走，也是正要走。他们发现你没有？”见书棋摇头，忙道，“快，咱们赶上去！”说罢，拉着书棋朝山下跑。
书棋一边跑，一边问：“阿婶，十四不是坏人！”
柳小姐没回话，只顾下山。
不是坏人么？没人能保证这一点。特别是昨天夜里，书棋说他……这个孩子的身上，到底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的爹娘，真是他的生身父母吗……为什么他会对“神子”毫无畏惧……为什么他会行礼……为什么……
总之，现下不是他们离开的时候。一定，一定不能让他们就这样走了。
……
下山之后，有守在山脚的差人跟他们打了招呼。
柳小姐急问道：“刚才可有人从这里路过？”
差人一脸纳闷，“啊……有！有！孙大人带着衙门几个兄弟，还有丁先生……”
“哎呀不是这个！有没有一辆马车过去？”
“有！”差人立刻回道，“一辆马车。车板上坐着个孩子，赶车的是一对男女。”
“什么时候？”
“大概……半注香的样子……”
“走得快吗？”
“快！很快！飞一样！”
糟糕！
柳小姐看了看书棋，犹豫了一下，最终下定决心，“书棋！阿婶之前教你的脚上功夫，还记得吗？练会了没有？”
书棋应声答道：“会！”
“好！咱们加把劲，跑快点，也许能追上！”
说完，两人运足脚力，真正如风一般朝前疾驰而去！
差人吓了一跳，望着一大一小两个身影绝尘如飞，叹道：“书棋这娃子，长大了去送信，准是一把好手。”

第七十五章：神子（二十二）
两人一阵飞奔，没多一会，远远望见了马车的影子。
书棋在跑动中，没力气开口叫喊，只得紧跟阿婶的步伐，盼望能早点赶上。可是心里却有些莫名的担心。阿婶会怎么做呢？她会留下十四一家人吗？甚至于，把十四当罪人看待？以前老听书里说，被押解到衙门的犯人，上堂就要挨板子。十四可挨不了，万一打死了……嗯，算了。要是孙老爷真要打，我就说是我胡说八道，其实十四跟我一起晕倒了。这样的话，就算他们真要怪，真要打，也只能怪我，打我了。可是，我又明明没有撒谎……十四他……
没容他思考太长时间。两人已快要靠近马车了。
原本坐在车板上，盯着前面看的十四，听到声音，回头瞧见了他们。
十四猛地笑了，挥起手来，“书棋哥！书棋哥！”
他的爹娘也连忙扭过头来，诧异地盯着二人。
马车停了下来。柳小姐与书棋稳住了步伐，纷纷抚着胸口，喘着粗气。
十四的父亲从马车上跳下，“这不是……那天晚上的……哦，这位姑娘，你们过来这里，是有什么公干吗？”
柳小姐平复了呼吸，问道：“你们，是要离开了？”
“是啊。赶大集过了，我们就回去了。”
“不是说……昨天便要走吗？”
十四的母亲也下了车，顺带把十四抱下车来。“昨天本来是要走的。可谁知来了个老乡，告诉说我娘已经死了。”
十四的父亲点头，“正是。我们合计了一下，晚走一天也没差。既然来了，把生意做了再走，也不枉费了一番腿脚。”
柳小姐点头致意，“节哀。”说着，笑了笑，捏了捏书棋的手臂，“是这孩子。他听说你们要走了，想跟十四道别。是不是，书棋？”
书棋连忙点头，心里只希望阿婶别再掐自己。
“十四，你……真要走了啊……”
十四拉了拉书棋的手，“嗯。书棋哥，我要走了。你别伤心。”
“我不是……哎，我……”书棋不知所措。
柳小姐道：“书棋，你肯定有好多话要对十四说，是不是？有什么悄悄话不好意思说吗？没关系，你和十四去那边说。我们等着你们。”
书棋总算明白为什么平日里丁叔总说阿婶口齿伶俐心眼多了。她是要把十四支开，好问话。
书棋牵着十四的手，“走，十四。咱们去那边。”
十四很听话，点头，跟着书棋走开了。
柳小姐见他们走远，放心下来，看了看纪氏夫妇，问道：“其实，我还有些事不太明白，想……问问你们。”
妻子脸上有些不自然，看了看自己丈夫。丈夫则摆摆手，示意她不说话。
“这个，有帮得上衙门的地方，当然……当然最好。姑娘想问什么就随便问吧。”
“嗯。昨天夜里请神。你们没上去看吗？”
“这个……没有。”
“哦。是一直在山下做生意，对吧？”
“是的。”
“这种请神的事，你们家乡那边，可曾有过？”
丈夫想了想，“有。不过不多。有些老爷太太得了病，就愿意去请大神。我们平常人家，有时候瞧瞧热闹，也见过几回。”
“哦？那你们家乡的请神，都有些什么玩意儿可看的？”
“就是一群人在那里跳，还有舞狮子的。有些巫婆神汉，戴着面具，还有点吓人。跳跳闹闹，就是这些。”
“没有别的？”
“嗯……没有了。”
“比如，”柳小姐想了想，“有没有给神仙送点什么祭品？”
“这个有。有个台子，上面放了一些果子，还有猪头、狗头什么的……具体是啥，我们也不懂。”
“活的呢？”
“活的？”丈夫皱眉，“什么活的？”
“比如，活的猪牛？当场杀死？或者，别的什么……活的东西……”
“这个就真没见到了，”丈夫笑道，“我们就光去看个热闹。都看人去了，就算真有，也没注意到吧。”
柳小姐若有所思，又问道：“昨天夜里……我们在山上，看到十四他……”
夫妻俩突然紧张了一下，盯着柳小姐。
“十四他……好像对请神很感兴趣……”
“这个……小孩子家家，总是喜欢凑热闹吧……看到新奇的玩意儿，都会喜欢的。”
柳小姐摇摇头，也直勾勾盯着那丈夫的双眼，妄图从眼神中看出些什么来。“不对。他的样子，似乎……对请神的礼节，很……很明白。”
“这个……”丈夫道：“这我就不知道了。姑娘的意思是？”
“我们看到……”柳小姐故意说“我们”，而不是书棋一人，防止对方用“小孩子撒谎”、“看错了”当借口，“我们看到十四站在那里，对神仙行礼，嘴里还念着什么，似乎是……请神的祝词……”
“哦，这个……”丈夫眼神有些飘忽，“大概是平日里我们带他去看过请大神，他肯定跟着那些巫婆学了几句吧。这也不奇怪。”
“不，很奇怪。”柳小姐立刻堵住了他要辩解的后路，“如果你们昨天夜里看到请神到底是怎么回事，就会觉得奇怪了。”
“是……怎么回事？”
柳小姐深吸一口气，闭了闭眼睛，答道：“昨天夜里，道士把一个死人放在了台子上，然后……让人来吃肉……”
夫妻俩似乎很是惊讶。“这……这个……”
“而即使这样，十四好像一点都不怕。还对着台上行礼……”
夫妻俩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什么。
柳小姐话头一转，“昨天夜里，好像是你们上山来把十四抱走的吧？”
丈夫缓缓点头，“我们看他一直没有下来，就上山找。”
“当时是什么样子的，山上？”
“我们看到……好多人倒在地上。然后找了一阵，找到了孩子，就抱着孩子走了。”
“没注意其他的事？”
“没有……哦，对了。我看到台子上好像有血。”
“那你当时……”
“我以为人多，说不定是有人在上面打架。要不然，就是什么请神的鸡血、狗血。也没想太多。因为想着今天要早起出发，就直接抱着孩子下山，回去休息了。”
“你看到的，都是倒在地上睡着的人？有没有还醒着的？”
“这个……没有。”
“那你们上山之前，有人下山往家里走吗？”
“有，不过不多，三三两两的。”
“他们手上可带着什么东西？”
“有。手上拿着些东西。不过天黑也没看清。我猜是在市集上买的什么吧。有些人还拿红布包着……”
“看到道士们下山了吗？”
“……没有。”
柳小姐又仔细看了看他们的脸色。
没有？真是这样吗？那道士们是什么时候下山的呢？

第七十六章：神子（二十三）
这边，书棋与十四说着话。
“书棋哥，你阿婶是不是有什么话想问？”
书棋叹口气，“还是你聪明。阿婶说……哎，算了。大人的事，我也搞不懂。”
“书棋哥，”十四犹豫道，“昨天我看你睡着了，又叫不醒你，就……就自己下山了，你不怪我吧。”
书棋摇摇头，“不怪。诶，对了。昨天我感觉头很晕，就躺着睡了。你怎么没事？”
十四笑着点头，“书棋哥是第一次看到，所以会头晕。我见过好多次了，就没事了。”
“你见过好多次！”书棋惊呼一声，又连忙看了看阿婶的方向，似乎没有惊动她，便压低了声音，“昨天那个……那个……你真的见过好多次吗？”
十四点头，“对呀。”
书棋顿时觉得脑袋又有些发晕，“好多次……好多次……难怪你昨天好像很懂的样子，还跪着行礼……”
“是啊。这是见神的礼数。”
书棋哑口无言，心里犹豫着是不是该把这些话告诉阿婶。
十四拉了拉他的衣袖，问：“书棋哥，我问你啊。是不是，如果你阿婶知道我见过神子，就……就不会让我走了？”
“……是啊……”书棋想说，问题不在这里。如果真把这话告诉阿婶，那你就要挨板子了。
“那，”十四央求道：“书棋哥，能不能不要告诉阿婶？我……”他费劲想说什么，却总说不出口。
末了，书棋摸摸他脑瓜，“我知道。你要回家嘛。你外婆还……还去世了。你一定想早点回去……其实我也不想让你走，可是把你留在这里，你就……”
两人同时陷入了沉默。
想了好久，书棋下定决心，“好，我答应你。不告诉阿婶。”
十四伸出小手指头。书棋点点头，也伸出指头去。“拉钩，我不骗你。”
十四笑了。
……
马车终究还是走了，望着十四不停挥舞的小手，书棋默然无语。柳小姐没有任何留下他们的理由。虽然真要动起武来，再多几个人也不在话下。可是当着孩子的面动手，始终让她觉得不妥。她在心里把自己责备了一番。这就是常说的妇人之仁吗？要是自己是个男人的话，哎。
书棋是有留下他们的理由的。但是既然做了承诺，他便不打算食言。回去的路上，他把自己与十四的谈话告诉了阿婶，隐去了关键的部分。低着头，他不敢看阿婶的眼睛，只默默走路。柳小姐看了他几眼，没说什么。
……
道士立于堂上，立而不跪。
虽然明知为时已晚，但为防几个道士临时串供，孙大人决定挨个审理。
现在站在堂上的，是丁文书最熟悉的一个道士——那天在街头“传教”的，便是此人。相比起那日的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今天他显得稳重不少。稳重？丁文书不这么想。看他双手时而下垂，时而背在身后，倒更像是有些忐忑。可是，瞧他脸上一直保持着的笑容，却又分明有着一些莫名的自信。再说了，他们为什么不走呢？
丁文书坐在孙大人下手的桌案前，执笔记录。他看了看刚才记下的那些，“道号：悟尘。年龄：三十五。哪里人氏：山东。”嗯，还有一个，“为何不跪”，答了两条：“一，出家人不必守俗家法度；二，新社会不讲下跪。”气得孙大人骂了句脏话，但丁文书没敢记。
孙大人接着问道：“昨夜之事，作何解释？”
道士一笑，似乎等这个问题等了许久。“大人，昨夜我等与万民共襄盛举，同福同寿。这是美事，需要解释什么？”
“混账！哪有那样同福同寿的道理！简直是，有违法度！”
道士一摊手，“那，贫道便不知缘由了。敢问大人，怎样才算符合法度？”
孙大人避而不答，直奔主题，“你等宣扬邪教异端，哄骗百姓食人！宗教千千万，哪有一家是你们这般胡来！”
道士又一笑，“哦，原来大人是问这事。不过，容贫道纠正一下，食肉不假，却非食人。”
“哼！”孙大人冷笑一声，“哦？食肉？是肉是羊肉？”
“都不是。”
“那是什么肉？”
“神子之肉！”
“神子？哼！神子是什么人啊？”
道士摇头晃脑，连连大笑，“大人啊大人，不是贫道低看，果然凡夫俗子，怎能懂这里的玄妙。”
孙大人一拍惊堂木，“少给我装神弄鬼！那神子是何人所扮？如何被你们害死！又怎生被你等蛊惑，惨遭百姓分而食之！你等这样做，意欲何为！如实招来！”
道士敛起笑容。这次，换他转移了话题。“大人，请问，佛寺供奉香客，是用什么招待？”
孙大人一愣，丁文书赶紧集中注意力。这家伙又要来自己那一套理论了。
“这个……当然是素食。”
“可贫道听闻，佛寺里的和尚，常将素食扮成荤腥形状，方便香客入口。可有这事？”
丁文书知道，这道士所言不虚。每逢过年，西河口的佛寺招待香客，常常将众多素食——特别是馒头——捏成牛羊形状。他知道，孙大人也知道。“是啊，那又如何？”
“妙啊！佛寺吃荤便是破戒，为何还这般麻烦，将素食假扮荤菜呢？”
孙大人搪塞几句：“形状只是外在，但本质上还是素食，所以并不犯戒。再者说，这与你们犯的事有何关系！”
道士摆摆手，“不然不然。大人莫急。听贫道往下讲。大人刚才那句话确实有理。形状只是外在，本质不变就好。我等道门中人，没有不许吃肉的规矩。平常祭天拜地，也常常供奉些肉食。既然可以吃肉，便没有破清规一说。至于这肉的形状，又何必苛求？”
“胡说八道！你要是用肉牛肉，假扮成人形，那也就罢了！”孙大人愤怒反驳，丁文书脑海里却闪过一个词——始作俑者。“可是那明明是人肉人血！这岂能和佛寺相提并论？！”
“哈哈！”道士这次仰天长笑，“大人啊，在你们凡人眼里看来，形状，不过是眼之所见。而在我等出家人看来，形状却是五官所见啊！”
孙大人迟疑道：“……什么意思？”
“敢问大人！若有一，天生长了副人脸。它的肉，是人肉是肉？”
“这个……肉啊。”
“嗯。若有一人，天生长了副脸。他的肉，是人肉是肉？”
“这……恐怕是……是人肉吧……”
“好。那么，如果有神仙临凡，长了人的模样。他的肉，是人肉呢？还是神的肉呢？”
“这个……这个……”孙大人不知不觉被带入陷阱，不知所措。
丁文书当即斥道：“胡言乱语！那明明是人，怎么会是神！”
道士斜眼看他一下，轻蔑笑道：“你说是人，我说是神，各自都有自己的说法。道观里的泥塑，也是人的模样，你说是泥土，我依然敬之为神。怎么，现在官府还管道士信什么了？”
丁文书不依不饶，“有血有肉，便是人。蛊惑百姓食尸，便是邪教异端！”
或许是不屑于与丁文书辩论，道士轻哼一声，不再说话。
之后再问什么，道士只是不开口。
孙大人无奈，命人将他带下去，又将他几个师兄弟依次带到堂上。只是这几个道士，较之沉默寡言得多。报了自己的道号籍贯，便不再回答。丁文书记得最多的两个字就是：“不知”。
最终，孙大人只有将他几人锁进大牢，日后再审。

第七十七章：神子（二十四）
柳小姐领着书棋赶回来的时候，孙丁二人正在商量下一步的计划。
两边将情况一说，都唉声叹气起来。
柳小姐捂了捂脑门，丁文书以为她身体发热，连忙问候。柳小姐摆摆手，示意没事。“这帮道士辩解说自己信奉不同。可看穿着打扮，与普通道士无异。所以做出这种事，必有其目的。”
“谁说不是呢。”孙大人自鼻孔中喷出怒气，“可查又查不出个结果。问他们下药的事，又都矢口否认。”
丁文书道：“更可疑的是，这些人并不图财。如果是一般的骗子，大可以行骗的罪名论处。可他们……”
孙大人道：“侮辱尸体，我看极可能是从哪个坟堆里挖出来的，也能定罪。嗯，”他摸了摸胡须，“如果是蓄意杀人，就能判个死罪。”
柳小姐摇头，她担心的可不是怎么定罪的问题。“俗话说，无风不起浪。事出必有因，这群人关起来，或者杀掉，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那……”孙大人犹豫道，“根本问题在哪里？”
“现在来看，最大的隐患便是百姓了。”柳小姐分析道，“您看。邪教传教，目的不就是增加信徒么？昨夜里百姓吃了肉，喝了血，对他们奉若神明。若是整个西河口都信了这些歪门邪道，供奉起邪神来，恐怕……”
孙大人恍然大悟，“正是正是！哎呀，还是柳姑娘想得周全。我这光顾着定罪了，还没想到这层！文书！”丁文书站起身，应了一声。“你赶快派人，就说我的命令，咱们这里，不准信这些道士！”
刚吩咐完，门外来人了。
“大人，有人堵着衙门闹事！”
……
但凡闹事的，总有几个带头的。
孙大人与丁文书一行人出来的时候，药铺的姚掌柜正站在门口的石狮子头上，带领大伙喊口号。什么“释放道长老爷”、“打倒官府恶霸”、“神仙会惩罚你们”之类的。群情激昂，怒气难当。站在姚掌柜身旁跟着举拳附和的，是几个道士。
孙大人很不满意，看了眼身边的差人。
差人满头大汗，“老爷，真是没想到，会有……漏网的……”
见孙大人出来了，大伙安静了下来。姚掌柜也从狮子头上滑了下来，正视孙大人。
孙大人瞪他一眼，“哼！”
姚掌柜吓得身子矮了几分，赔笑道：“孙大人，您……来了？”
“我刚才听人喊，要打倒官府，怎么？是谁要打倒官府啊？”
“这个……”
“是你吗？”
“这个，不是。不是……”姚掌柜的额头略微出了些汗，“小人不敢，不敢。”
丁文书哑然失笑。这群人啊，在神威和官威面前，还是更惧怕后者的。
“我问你，这些人，”孙大人挥手指了指门口的人群，“都是你带来的？”
“不是，不是！”姚掌柜立刻开始扔锅，“都是这些神仙老爷们，”说着指了指自己身边的几个道士，“都是他们……他们带来的。”
没等孙大人开口，其中一位道士挺身而出。一拱手，“这位官老爷。听说，你绑了我们几位的师兄弟？”
孙大人不置可否。
那人继续道：“敢问我那些师兄弟，可是犯了什么国法？”
“蛊惑人心，宣传邪教。这就是违法。”孙大人意味深长瞧他一眼，“聚众闹事，也是违法……至于到衙门口造反，罪过就更大了……”
那人又行一礼，“贫道不敢。大人说我们是邪教异端，请问，可是上面有什么条令，命令禁止我等传教了？”
“……”
“又或是，上面明确认定我等是邪教，让大人抓捕我们这些‘罪人’？”
孙大人说不出话来。
丁文书瞧着眼前这人，四十来岁的年纪，一脸正气，似乎很是不平。他可比里面关着的那些人难对付多了……“这位道长，籍贯何处？”
道士见丁文书与他搭话，便朝他行礼，“不敢。中原人士。”
“道长方才说自己与我们抓捕之人是师兄弟，想来师承同门了？”
“正是。”
“敢问尊师名号？”
“不敢。我等拜在蓬莱了凡真人门下修道。”
“了凡真人……这次尊师可是与道长们一起来此地了？”
“恩师他老人家行止不定，我们做徒弟的，也不好多问。”
丁文书笑了，“我听里面一位道长说过，你们精通‘闻气探气’。尊师道法想必是很高明的。这样的得道之人，他的气肯定不会小。道长不妨试探一下，看看尊师当下在何处？”
道士仔细看了看丁文书，半天，应道：“不瞒居士。恩师当下，就在离西河口不远的城里。”
孙大人很欣慰，丁文书三言两语，就套出了罪魁祸首所在。虽然不一定是真的，但是也逼得对方很被动。
丁文书笑道：“道长果然好身手。”
道士也笑，“居士好口舌……谬赞了。贫道不仅探查到恩师所在，还发现恩师身边带着数十位同门师兄弟。他们个个本领高强，颇得本地一些老爷厚爱。若是我等在此地受了什么不该受的冤枉……嘿嘿……”
在门内听了许久的柳小姐这时走出门来，附耳对孙大人说了几句。
孙大人面色有些疑惑，对众人说道：“今天的事，就到这里。你们该回家回家！”转而对道士们说：“各位，我这里行事，一向公正。若是抓错了，自然会放人。但是目前案子没审清，不便随意放纵。若没有其他事，就请静候审判吧。”说罢，一摆手，进门了。
几个道士没有再说话，似乎接受了这番说辞。
老百姓见没闹出什么动静，个个都怀揣失望的心情，打道回府。
……
“威胁！这是裸的威胁！”孙大人的怒气今天就没消停过，“今天不该放他们走！抓起来，统统抓起来！”
柳小姐给他端了杯茶，笑道：“伯父，您消消气。他们这是威胁不假。但是我们也不能随便抓人。”
丁文书点头赞同，“没错。这些人行事缜密。敢来闹事，威胁咱们，就是探听了我们这里的虚实。如果我们贸然行事，抓了他们。他那几十个兄弟找上门来，以我们府上的几个差人，恐怕……难以应对。”
孙大人喝口茶，放下杯子，“哎。我又怎会不清楚这点。哼，这哪里还是道士，明明就是恶霸、混混！”
“要我说，”丁文书出主意，“擒贼先擒王。咱们先派人去城里探听一下虚实。如果真有一个老道，不如将这老道抓起来……”
说罢，丁文书与孙大人都看着柳小姐。
柳小姐连连摆手，“不成不成。你们当我是什么，侠客吗？我又不是赵子龙，百万人中取上将首级。”见两人不信，她只好耐心解释，“听对方这个阵仗，真要把老道抓来，即使是我爹爹在，也得带上七八个功夫不错的帮手才行。”
见柳小姐也没了办法，孙大人又觉得希望渺茫了。
想了半天，突然，他一拍脑门，“哎呀，哈哈。你们看，真是老糊涂了。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丁文书道：“怎么，有别的办法？”
孙大人摆摆手，“你们等着。”说完，转身进了里屋。不多一会，又出来了，手里拿着一封信件。
“你们看。这是几个月前，上面给我寄来的。内容嘛，无非是催我赶紧建个新式的警察局。我呢……哈哈，你们也知道，这穷乡僻壤，能出什么事。所以我就推脱了几次。他们也不含糊，跟我保证说，枪支弹药是少不了的，人员配备也可以增加。当然了，我知道，这是上面催得紧，要改革新政了嘛，他们有要完成的任务。现在好了，既然咱们这儿出事了，我也没有理由再去推辞。我这就写封信，让他们把枪支送过来，顺便多派些人来。至少，把目前这关给挡过去。”
柳小姐点头，“这是个好办法。一来顺应潮流，二来也能解决燃眉之急。”
“嗯，我马上写信，待会就派人送到城里去。”
丁文书道，“顺便还能让送信的人查探一下，城里是否真有几十个道士。”
“对。”孙大人很赞同。

第七十八章：神子（二十五）
几天过后。
根据那天送信的人回来汇报的消息，城里确实有道士。不过并不多，没有几十个。但十来个还是有的。差人还特意打探了一下，似乎城里的一些老爷，真的把这些道士奉为上宾，很是亲热。
孙大人听到这消息，很有些不安。“真是很亲近呀……”
不过既然信已寄出，只好等候回音。这一天，回信到了。
信里很明确指出，枪支弹药，那是一点都没有的。原因嘛，时局不安，军需紧张；道士呢，是要无条件释放的。原因？出家人举止与常人不同，不要妄自揣测，更不要用俗世那套去刁难他们。至于传教一事，不仅不能阻拦，更要大力配合，以示我等对宗教人士的尊重与推崇。
孙大人怒撕信纸，又用脚把一地的碎纸片狠狠践踏了一番。
“你们说，这叫什么话！”孙大人无处泄愤，朝丁文书与柳小姐抱怨起来，“真是国将不国！连这种邪门歪道都有人撑腰！还让我配合传教！当我这里是什么？道观？真他娘的乱搞！”
丁文书与柳小姐对视一眼，若有所思。
柳小姐道：“伯父。我倒有些主意。”
“嗯？快说。”
“道士害人之事，在我们这里，也不是首例……上次那件饮血案……”
“嗯。正是。”孙大人回想道，“上次，难道也是他们？”
“而周婶自己交代，早在多年之前，她就在道士蛊惑下饮用人血……所以……”
孙大人惊出一身冷汗。“你是说，这些人可能早在多年之前就潜伏于此？”
丁文书道：“就算不是这批人，也该是和他们一样信奉邪教的道士。这说明，这股邪教势力，早就在暗中做了不少动作。昨天我去查了查本地的卷宗，并没有发现他们的痕迹。我想，该是当初没有被察觉犯案的缘故。”
柳小姐道：“正是。当初他们动静太小，不易察觉。现如今不一样了。我考虑的是……”
“是什么？”孙大人问。
“他们为什么突然之间胆子变得这么大了，敢闹出大动静了？”
丁文书道：“难道是这些年来，他们的门徒众多，不怕了？”
孙大人补充道：“还有，肯定结交了好多有钱有势的人，给他们撑腰。”
柳小姐摇头，“这些只是他们的依凭，而不是他们的目的。”
“目的？”两个大男人没明白这里面的区别。
“想想看。如果他们的目的只是传教的话，确实，如你们所说，门徒众多，要人撑腰，可以明目张胆来做这件事了。可是，这里有个不对劲的地方。为什么……为什么会选中西河口？”
丁文书醒悟过来，“是啊。既然急于招纳信徒，应该去大城市才对。别的不说，为什么不就在城里呢？既然他们的师父也在城里。”
“西河口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这样花心思……”柳小姐沉，“一定。一定有什么别的目的……”
……
道士们的目的没有明确公开。但是他们已然堂而皇之走出牢房，公开在西河口传教了。
这次的传教，可比之前“一个铜元吃圣餐”来得贵了些。但是价钱始终没有到让人倾家荡产的程度。于是西河口的老百姓，把平日里用来烧香拜佛的钱，花到了道士们的身上。
可是佛庙里的和尚们不干了。他们纷纷走上街头，要求公平一致的对待。在遭受群众冷眼和道士们的拳打脚踢之后，灰溜溜离开了西河口。于是，西河口的佛寺终于破落了。
道长们很忙。他们一大早起床出门集合，在河边集体表演太极拳，引得观众阵阵欢呼。到中午之后，列队稍息。这个时候，热情的百姓们带来瓜果花生，上前慰问。更有那远道而来的农家大娘，将自己做的饭菜呈了上去，请一些年纪不大的道士们尽情享用；而老资格的道长们，则被西河口的大户人家请到家里，山吃海喝一番。
这里面唯有邱掌柜冷眼旁观。他的儿子是被害死的，而且他固执地认为，就是这群人教出的信徒，杀死了自己的宝贝独苗。
邱掌柜的身后，是三双更冷静的眼睛。
孙大人早已下令：百姓怎么搞他管不着了，但是在衙门听差的人，坚决不能参与这些活动。一旦发现，立刻革职！一个月下来，衙门有三个差人递了请辞状。
丁文书与柳小姐照常过着自己的日子，同时警示书棋不许胡思乱想，安心念书。
他们倒要看看，这场闹剧到底会怎样收场。
……
最先来抱怨的是卖鱼的吴三。
他拎着几斤鱼，敲响了丁文书的家门。
丁文书有些犹豫，吴三立马表示这是平常的活鱼，绝不是之前漂来的死鱼。
推辞不成，丁文书只好将鱼接了过来，把吴三让进了屋子。
“丁先生。这个……”吴三有些腼腆，这不像他一贯的性格，“你知道，我现在生意……哈哈，当然是没有以前那么好了。财神爷不照顾，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丁文书道：“不是龙王么？”
吴三脸一红，“这个……不管是什么吧。那些道士刚来那会，说我这生意，是神仙照顾。我当时也信，毕竟……哎，以前的事就不说了。他们说，要是不信，就会倒霉。我倒是真信，可是到现在，也没再出现什么神仙照顾的事。”
“那你现在信吗？”
“现在……怎么说呢。有点不信，又……又不敢不信。”吴三叹气道，“不瞒你说。这次来找你，是想请你去跟孙老爷说一说，让他们……”
“怎么？”丁文书问道。
“我呢，其实也不是说花不起那个钱。可是你也知道，这个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丁文书心里一笑，确实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河里漂过来的。“再让他们这样糟蹋下去，我就……实在没活路了。”
“哦？他们怎么糟蹋了？”
“他们……嗨……”吴三无奈道，“那些位道爷，天天来我这里蹭吃蹭喝。头几回还好，给我些三瓜两枣。到现在……就是白吃。我昨天还陪着笑跟他们说，生意不好做。谁知道，他们居然翻脸了。骂我，说我是什么罪人。说要是以后敢再说起这种话，就要让神仙来治我的罪。你说这……”
“意思是，他们现在已经公然开始白吃白喝了？”
“可不是嘛。还有那个老谢，啊，就是咱们这儿卖牛羊的那个。他跟我一向有些不合，之前因为那件事，还跟我闹翻过。他呢，因为是卖牛的，那些道士去他那里，不吃牛肉，算他捡了个大便宜。可是这人，嘿！你说你得了便宜就行了呗，你还非要来整我。你猜怎么着，他怂恿那些道士，说是吃鱼虾好，让那些道士多吃鱼。西河口就我一家卖鱼的啊，这不摆明了跟我过不去嘛！”越说越生气，吴三的江湖习气又不自觉带了出来。
听明白了吴三的来意，丁文书表示，会向孙大人禀报此事。不过他也把话说得很清楚，现在孙大人办案很受限制，只能尽力帮忙，希望吴三做好心理准备。
吴三千恩万谢，表示听官府安排。
送走了吴三，柳小姐从后屋走出来。
“这群道士，最近越来越目无法纪了。”
丁文书冷笑道：“他们可曾有过？”
柳小姐道：“你瞧着吧，还会出事。”

第七十九章：神子（二十六）
真出事了。吴三疯了。
众人发现吴三的时候，他正在吉庆街的街头，歪歪扭扭走着，一边傻笑，一边流着哈喇子。
有胆大的人靠近，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回过头，嘿嘿笑道：“我是罪人。哈哈，我是罪人……”
因为害怕疯子伤人，几个差人过来要抓他。谁知刚把他两手背在身后，他突然惊慌起来，不要命地挣扎。一边试图挣脱，一边哭着大喊：“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我不该！放过我！”见吴三力气挺大，差人一掌击在他后脖，将他打晕了。
这一切，丁文书都看在眼里。他看到人群中几个道士笑了笑，又离开了。
丁文书皱起了眉头。
药铺的姚掌柜表示无法医治。
丁文书罕见地发了脾气，“你就看了一眼，就说无法医治！有你这么当大夫的吗？”
姚掌柜这回看都不看了，只低头瞧着自己的账本，“怎么？还要我望闻问切？算了吧，这人是个疯子。要是风湿跌打，我倒能治。疯病？哼，怎么治？”
丁文书瞧他一眼，冷声道：“该不会是不敢治吧？”
“呵呵，不能治也好，不敢治也罢。总之啊，我这里是没法子的。另请高明吧。”
“吴三身上有伤，想必是昨天夜里被人打过。一身的衣服都湿透了，裤子却没湿。恐怕是有人将他按到水里淹过。虽然没死，也吓傻了。姚掌柜，我说得可对？”
“丁先生这么能干，到我这里做什么？这些话你跟我说不着，找衙门口你的孙伯父去，好不好？”
说完，他一扣账本。“今天我偶感不适，想先歇着了。店呢，就不开了。诸位，请吧。”
丁文书一行人被请出店门。望着还没到正午的太阳，他突然想吐姚掌柜一脸口水。
被差人架着，幽幽醒转的吴三，望着天空，痴痴笑着：“神仙。神仙……”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西河口这个好事坏事同时外传的地方，吴三被诅咒一事立刻钻入了人们期待已久的耳朵，直达脑髓深处，让大伙享受了“幸亏不是我”的愉悦。
道士们纷纷走上街头，将此事作为一个反面教材，对广大居民进行了宣传。
你们看，吴三不信神，所以他被神诅咒了，落得如此下场。那大伙要问了，你们怎么知道他不信神呢？瞧，他不是被诅咒了么？这就是不信神的依据。于是众人觉得有理，点头不止。
道士们继续补充。吴三之前生意兴隆，那全是诸神庇护；谁知他不仅不懂感恩，还腆着脸朝道爷们要鱼钱。这不是公然蔑视天威吗？而且我等早就料到他有这一天，因此一早就禀报了诸天神灵，让他生意惨淡。说实话，这种迟早被神灵抛弃的人，我们还能去他家里吃饭，已经是够对得起他的了。
百姓们异常感动，再度邀请众位道爷赏脸到自己家里做客，以期获得神之庇佑。
……
深秋已至。西河口的树叶如娇艳的佳人躲不过时光的摧残，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挨个变成了黄脸婆。风势愈大，松果坠地，成了孩子们踢耍的玩具。老年人添了些厚衣，起风之时不自觉裹得紧了些。
一片寒意。
在这即将迈入凛冬的时节，一丝温暖的讯息被人们口口相传，了千家万户的门扉。
辛老大的媳妇怀上娃了。
相比起山摇地动，这个消息明显更加震撼周围人的心灵。
辛老大是家里的独苗，所以也有人管他叫辛老幺。但是无论老大老幺，能生孩子的才是好儿子。据说，辛老大自出生那年，他爹每次烧香，都在烧了一半的时候，断了香火；家里的饭也从没有煮熟过，锅底的火总是熬不到最后一刻；就连那年家里着火，也是烧了一半就熄灭了。这当然是不祥之兆，暗示着辛家从此绝后。辛老太爷气急而亡。棺材在家里停了几天，正要下葬那日，他又复活了——连死都只死了一半。从此更是坐实了“辛一半”的名声。
辛老太爷看着自己不争气的儿子，觉得这是上天对自己的惩罚。酒醉之后神智迷失，一脚朝熟睡的儿子踢去——踢掉了一个。于是这“一半”的爵位又传给了儿子。
如果不是辛家媳妇的娘家实在太穷，谁会愿意嫁给一个“一半的男人”呢？
刚成亲那大半年，辛老大不敢跟媳妇圆房。这是被周围邻居给劝出来的毛病。是啊，万一生下来的，只有一半呢？更有老巫婆道破天机——其实不会是一半，而是一边出了娘胎，一边死活出不来。于是后果便是母子双双殒命。
然而谣言的威逼哪里比得上的利诱？在每天晚上都快撑破的煎熬之中，辛老大终于还是打破了迷信，抱着“爱谁谁”的朴素真理，将媳妇了。
这对他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永志不忘。那夜里狂风怒吼，电闪雷鸣。风声雨声摇床声，声声不息；雨水河水鱼喝水，水融。只有隔壁屋的辛老太爷，抽着闷烟，摇头叹气，“罪孽，罪孽啊。”
罪孽并没有发生。一切都和往日一样平静，包括媳妇的肚子。
逃过一劫的辛老大，不由得生出一丝埋怨。这就像好不容易在火灾中保住性命的人，末了还会悔恨当初怎么没把钱夹子带出来。
最初人们认为他家里是避孕有方，纷纷上门讨教。辛老大红着脸把这群人赶出门去，关上门把媳妇打了一顿。吃了闭门羹的群众很不服气，发誓要报复回来。有一年新春佳节，辛老大早早起床，莫名其妙发现门上多了一副对联。上联六个字是：辛辣辛苦辛酸；下联只有四个字是：老子儿子。横批更是一字一空：断？绝？
辛老大呵呵一乐，瞧，这个写对联的，连字数都凑不齐——他不识字。
总而言之，辛家在西河口是传奇人物。他为西河口的人们提供了多少茶余饭后的谈资啊。其贡献之大，亚赛水浒，媲美三国。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被人们指望着可以流传千古的故事，竟然在这一天戛然而止了。
辛老大在晚上的吉庆街喝醉了酒，当街怒吼道：“老子要当爹了！”话音刚落，阁楼上的洗脚水应声而下，“孙子，滚回去睡觉！”
可是他也并不生气，湿淋淋乐呵呵，摇摇摆摆走回了家。
次日清晨，人们议论纷纷。小媳妇们顾不上针线活了，走街串巷传递消息；开店的掌柜们无心经营，一个个愁眉不展；就连学堂的先生授课时，也吞吐，念错了好几个字，最后无奈让学生自修。德高望重的乡绅老爷，嘬了几口烟，又放下了烟袋，口中喃喃，“要出事……”
这些年来，大家早已认定，河水是会倒流的，太阳是会从西边出来的，但辛老大是绝对不可能当爹的。
热心的朋友们大胆到辛家拜访。这次他们得到的不是怒斥谩骂，而是三张喜洋洋的笑脸。
辛老太爷先是致敬了官府，后又感谢了群众，最后鸣谢了西河口的山山水水哺育了自己这个能干的儿子。辛老大口舌不好，憋了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拍胸：啥也不说了，都在酒里，赶明儿请大伙吃酒！在一片欢呼和赞扬声中，辛家媳妇红着脸，进了里屋。
酒席上，辛老大将几位道长请到家中，奉为上宾。
席间，辛老大透露了自己最大的秘密。他之所以能有这么个儿子——实际上还不知道是不是儿子，但是他已经这么认为了——全靠道长们帮忙。正是道长们将神灵请到了西河口，让他辛老大这辈子能有敬神爱神的机会，才心想事成，实现了多年夙愿。
道长们的代表起立发言，先是表彰了辛老大的勤劳朴实，然后嘉奖了他的虔诚不渝，并明确表示，正是辛老大的坚定信仰打动了自己，才屈尊到他家里日日诵经祈祷，有时候一来就是一天，晚上还住在他家。
百姓们很受鼓舞，均表示要向辛老大学习。于是，好端端的酒席变为了辛老大尊神敬道先进事迹报告会。
这一天热闹非凡，鞭炮声从开席到收碗，响个不停。
完美的一天，除了中途有一人上茅房不小心闯进内屋，看到发言的道长在和辛家媳妇亲嘴。

第八十章：神子（二十七）
孙大人的心情就和自家老太太的风湿腿一样，总不见好。他沉着脸吃饭，沉着脸喝茶，沉着脸上茅房，沉着脸骂人。
“文书！把书房里的案宗写好了！”
这是今天他第三次吩咐丁文书同一件事了。丁文书自然明白，这是让他把道士们的所作所为都一一记录在册。“哼！让后世人看看，这些人都做了些什么！”孙大人背着手，很不开心。
丁文书一眼瞅见他手里的信。“您手上拿的是？”
“哦，”孙大人将信递过去，“上面下来的。别看，看不看都一样。还不是那些陈词滥调。保教，传教，不许迫害道士……谁他娘的迫害这群牛鼻子了！这是他们在迫害我！”
丁文书拆开信封，摊开看了看，果然如此。
“这是这个月的第三封了！上个月还有两封。”孙大人道，“我估计是有人在背后使坏。哦，我堂堂一方父母官，还不能自己做主办点事了？你现在到街上去问问，还有谁记得我姓啥？倒是把一群牛鼻子当神仙一样供起来，成何体统！”
“最近这几个月，那群道士搞什么敬神祭天运动。还……搞得挺大。”
孙大人一扬手，“我知道。这就是摆明了不把我放在眼里。按理说，你别管我信不信你那一套，至少你也来张请帖啊？！当然了，就算真请我去，我也不会去那种场合。对了，你去看过没有？都有些什么动静？”
“您吩咐我盯着他们，我当然是去过了。无非是宣扬天命，让老百姓崇敬神灵。”
“可没像上次那样吃人吧？”
“这倒没有。不过他们提供了所谓的‘圣水’来卖，说是包治百病。那圣水我看过，是血。”
“人血？”
“不是。我闻过，也花钱让朱屠户去尝过。他说是猪血。”
“谅他们也没那么大胆子！”孙大人怒气冲冲，“不过，既然是猪血，那些老百姓也真信？”
“哎，他们那套说辞，怎么都能圆上。而且民间自古就有喝血补身体的说法，所以大家也都信。”
“愚昧透顶！”
丁文书皱眉，“我只希望，这群人不要再生出什么大乱子来。”
……
柯掌柜死了。动静很大。
他原本只是风寒，吃了几副药，没想到病情更重了。有人劝他去拜拜道爷，请道士们到家中做客。柯掌柜不仅不答应，更把出主意的人打骂出门，说宁死也不会让这群吸血鬼进自家的门。
这话说出了口，从此柯掌柜家门可罗雀，连他的生意都渐渐做不下去了。谁会喜欢跟一个公然反对道长们的人打交道呢？可是人们毕竟是佩服道长们的宽容大度的，因为他们不仅不生气，还呵呵一乐，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瞧，至少比起那些地痞无赖，道长们要，道长靠在椅背上，抹了抹嘴角的油，又示意管家附耳过来。
一直站着陪在旁边的管家靠近前去。
“看在你这么忠心的份上，我打算救你老爷一命。”
老管家喜出望外，谢个不停。
“我刚才已经算出来了，你家确实有妖孽害人。但是这妖孽嘛……很不好除。我问你，你可有决心？”
“有！”管家很坚决。
“很好。我告诉你，你家的妖孽就是……”
不知是道长们办事不利，还是管家诚意不足，抑或是老天爷注定的事，实难更改。几天之后，柯掌柜死了。不止是他，连着柯夫人，也死了。
坊间甚至传闻，柯夫人是死在柯掌柜前头的。
柳小姐得知这些消息的时候，正在家里陪书棋练字。她眼珠转了转，就立刻起身前往孙大人处。
等到她和丁文书带着差人赶到，一脚踢开柯家的门时，老管家正准备上吊。
……
“说吧，谁害死了柯掌柜和他夫人？”
管家哭红了好几天的双眼再次溢出泪珠。
“是我，都是我……”
他不该听信道士的话，把夫人当成妖孽，狠心溺死；那些道士全都是胡说八道，只是要害自家老爷。他更不该新雇了一个下人给老爷煎药喂药，害得老爷中毒而死。
管家悔不当初，嘴里只剩下“我不该，我不该……”
给柯掌柜煎药的下人早就逃得不知所踪，而道士们却依然在宣扬柯夫人就是实打实的妖邪。他们说，他们已经尽力，除妖是成功的；只是老天爷饶不过柯掌柜，所以没能救下人来。
没有任何意外，百姓们都赞扬道长们菩萨心肠。面对官差，道长们则非常谦和地表示，他们只是客观指出柯夫人是妖魔所化，并没有明确要求张管家去杀了她。所以最终道长们是没有任何责任的。
奇怪的是，这一次，衙门里没有表现出任何激动的回应。孙大人只是让人粘贴了一份告示。告示里说：柯家管家张某，因杀害柯夫人，被判处死刑。其他的，一个字也没有。

第八十一章：神子（二十八）
【引万民而兮，迎神龙之显圣】
……
城市的风光比起西河口，别有一番风味。
书棋手里拿着的，已经是第五串糖葫芦了。嘴里一边嚼着，眼睛还被街边叫卖的小贩们吸引地四下里瞧来瞧去。在此之前，他还狼吞虎咽掉两盒云片糕。柳小姐不准他自己的手指头，于是他很不情愿地把沾了糖水的手在裤子上擦了擦。
“阿婶，你给我买这么多吃的，丁叔知道了，肯定要骂我了。”
柳小姐一直注视着街道两边，心不在焉答道：“不要紧。你到年纪了，长身体的时候，该多吃一些……再说了，花的也不是他的钱。”
听阿婶这么说，书棋放心下来，从兜里抓出刚买的糖果，剥开糖纸吃了一颗。
柳小姐将头发盘在脑后，手里抱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布包。她换掉了平日里穿的，从上海带来的衣物，改穿一套农家妇人的打扮。书棋也找自己的同学借了一套平时下地干活才穿的衣服，好几个补丁零零散散遍布各处。穿破衣服他是没什么意见的，不过如果真让他表达自己的看法，他会抗议自己穿着的这双脚底有破洞的鞋子。要不是阿婶坚持，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即使学了武，走了这么远的路，脚底也该生泡了。
穿大街进小巷，两人来到一个偏僻的角落。面前是一处宅子。宅门紧闭，看破破烂烂的春联和年久失修的砖墙，似乎是一户家道中落的人家。
扣了几声门，门内传来脚步声。
开门的是一个中年男人，长得挺高，也很粗壮。看打扮，像是做小生意的。刮得不太干净，脸上写着的全是忠厚老实。
见到柳小姐与书棋，男人很开心。斜眼看了看四周，笑道：“这不是曾家嫂子么，你可来了。”
柳小姐也笑道：“路上这孩子尽买吃的了，走得慢了些。吴，可要麻烦你了。”
姓吴的男人回道：“哪里哪里。早就听说你们要来，家里的屋子都准备好了。可把你盼到了。”说着看看正在吃糖的书棋，“这就是你的那个孩子吧，哎呀真乖。快，快请进。”
把柳小姐和书棋让进院子，吴先生又朝着巷子两边，确定没什么异常之后，把门掩上了。
进到屋里，柳小姐问道：“这边情况如何？”
吴先生端来一杯茶水，摇头答道：“不好。前几天孙先生的信我收到了。他把西河口的事详细说了一遍，这群道士，实在无法无天。”
“是。这次我们来，正是为这事。”
吴先生疑惑地看了看书棋，“我原以为……孙先生会派几个……你们……”
“哦，是这样的。”柳小姐解释道：“最开始打算让我带几个差人来。可是你知道，人多的话，容易引起人注意。”
吴先生点头，“你说的没错。时局不稳，贸易也很不好做。这城里的人都想往乡下跑，很少见有人进城的。最近因为粮油紧缺，这城里的供应都需要靠外地调配。西河口以前常来的那些做买卖的人，也几乎都不来了。你要是真带着一帮人来，真有可能让人发现……”
“是。这也是我们后来想好的主意。让他扮成我的侄儿，我呢，做一个丧夫的。一个没爹娘的孤儿，和一个没了丈夫的，来城里投靠朋友，应该不会太引人注目。”
“这是自然的。现在城里的情况，虽然比不上西河口那样恐怖，倒也差不了太多。自从城里来了这些道士，当官的，有钱的，一个个都跟他们结交起来。尤其是咱们这位当政的孔大人，据说还是孔子的多少代后人，为了巴结这些道爷，恨不得改姓李。”
“意思是，官场上的人，比起其他人，与道士们反而更亲热？”
“可不是嘛。那个老道才来两天，孔大人就要请他做参谋。老道推辞了。我看啊，这姓孔的要是当了皇上，非让这道士当不可。”
“这个道士的道号，是不是叫了凡？莫非他给姓孔的长官表演了什么绝技，把他给唬住了？”
吴先生连连点头，“对对对。是叫了凡，手底下徒子徒孙多得很。你要说他真是关起门来给孔大人表演了什么，那我不清楚。不过以孔大人多年为官的见识，怕不会被一般的山野道人哄骗。”
“哦？孔长官是什么来历？”
“朝廷还没倒的时候，他只是个生意人。在北方沿海一带，生意做得挺大。后来花钱买了个官做。只是他也没料到，大清亡得这么快。等到新政府上台了，查了他的案底。本来是要革职查办的，谁知道牵扯的人事太多，有好多人给他撑腰。最终只是贬职处理，来咱们这儿当了个小官。”
“原来如此……”柳小姐沉。
“官场上此人是八面玲珑，到处逢迎。但这只是对上。对下，那自然是不放在眼里的。”
“嗯。他对新政府肯定没什么好感吧？毕竟这是他时运不济的原因。”
“正是。他到此地之后，结交的，全是一些满清的遗老。平日里言谈，尽是些怀念旧制的话。说什么自己命相太差，遭了这样的灾难。只悔恨当初没有找高人算卦，才路途坎坷，遇此一劫而不知。”
“嗯……”柳小姐道，“这样的人，也难怪对道士俯首帖耳了。”
“何止俯首帖耳。那个了凡真人来了之后，虽然没做他的参谋，却也常对政府里的事指手画脚。自头月开始，孔大人便顺着他的意思，抓了不少人。罪名安的不是‘妄议时政’，就是‘诋毁宗教’。其实这些老百姓懂什么，这两样怎么能算是罪名！”说着，吴先生情绪激动，声音不禁大了些。柳小姐“嘘”了一声。
“那个了凡，住在哪里？可曾打探到？”
吴先生道：“你放心，这点我早就查到了。他来这里之后，原本是住在本地一个道观里。那个道观，离这里不远。可是自从找到了孔大人这个靠山，他就搬了出来。现在是住在城里的一个旅店。”
“哪个旅店？”
“正街的一个旅店，叫‘鸿商’。那是这里最大的一个旅店，修建的时候，是专门为到此地经商的有钱人准备的。所以修得特别大，在外面看起来，更像是个深宅大院。”
“哪一间？”
吴先生哼了一声，“自从了凡住进去后，他那些徒子徒孙也跟着往里面住。现在店里，没有多余的房间招待其他客人。旅店的老板因为收不着钱，早就有怨言了。不过你要问了凡——他住在后院最靠里的一个屋子。”
“平日里出来多吗？”
“不多。如果不是孔大人或者什么财主请他赴宴，他一般不出门。就是有人拜访，也要门口的小道士给传话。”
这时，书棋仰头问道：“阿婶，我们要找的，就是这个不出门的老道士吗？”
柳小姐点头，“是。”
“他不出门，可怎么办？”书棋不解。
柳小姐笑了笑，“这就是阿婶前几天要教你怎么翻墙的原因。”

第八十二章：神子（二十九）
乌云蔽月。两道黑影疾驰，绕过几条巷子后，到了正街。
“阿婶，正街有光。”书棋与柳小姐蹲在墙角，指着正街一处楼上的光亮。
柳小姐闭眼闻听，楼上传来喝酒声与划拳声。
那里就是吴先生所说的鸿商旅店了。听声音，是几个道士在喝酒。“咱们不走正街，从屋子后面绕过去。”
“好。”书棋应了一声，跟着柳小姐钻进了一条很窄的小道。
书棋穿了新鞋子，脚上的感觉舒服多了，走起路来也轻盈如飞。除了脸上的面纱遮住了鼻口，呼吸有些不太顺畅以外，其他一切都好。柳小姐白天装在布包里的，是她为这次行动准备的两套夜行衣物，以及两双薄底布鞋。在柳小姐年纪还小的时候，她父亲就带她走过夜路。至今，柳小姐还记得那一晚，为了躲避仇人，她与父亲是如何从到处都是搜捕他们的人的城镇里偷偷摸摸溜出来的。
“走路要轻，像猫一样。身子要缩，不要让人看见。耳朵要仔细，听清楚周围人的一举一动。腰间的匕首不要掉了，放在顺手的地方，万一被人撞到，要当机立断，手脚利落把对方解决掉。”这些话，柳小姐已经给书棋重复过一遍，也让丁文书当活靶子，演练了好几次。来这里之前，她便料到有这样的可能性。那道士如果人人都能见，反而有更多的不方便。既然他徒弟众多，只好趁着夜里去见他一面。如果真的说不通……
柳小姐一边潜行，一边思索着最坏的情况。依着丁文书的意思，来这里找到了凡道士，打听到他的目的，便已足够。但是临出发的时候，孙大人专门找她密谈，说妖道害人，既然他手里人命这么多，为民除害……也是可以的。柳小姐不好反驳，只好点头称尽力。
若是父亲在场，估计要大力赞扬孙大人的计划了。柳小姐如是想。她对自己的爹实在太了解了。早年间得罪人，就是因为一时怒气，杀死了当地的贪官污吏。
“阿婶，小心。”书棋突然拉住了柳小姐的手，小声警告。
两人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旅店的后门处。只要转过弯去，就能直达门口。可是那门口居然有灯笼还亮着。
柳小姐有些沮丧。她原本计划带着书棋，在墙角处就可以翻墙而入。谁知道这家旅店的院墙实在太高，自己就算勉强进去了，书棋恐怕只能呆在外面。看样子，只能撬门进去了。
其实，带着书棋来此，她一开始是不愿意的。谁知丁文书坚持让书棋随行，说是怕她遇到意外，没个帮手。书棋这孩子最近武艺提高了不少，要对付几个小流氓倒是不在话下，可是，万一真的被几十个道士围住了，反而是累赘……
书棋闻了闻，“阿婶，有臭味……”
“嗯。”柳小姐也闻到了，是呕吐的臭味。
“我来看看……”书棋慢慢踱步，身子靠近了拐角处，把小脑袋微微前探，又马上缩了回来。
“阿婶。是个道士，靠在门边……”
恐怕就是他喝多了，刚才在门边呕吐吧。
“阿婶，怎么办？”
话音刚落，开门声响了起来。柳小姐立刻将书棋抱入怀中，不让他发出任何声音。
“我说，你喝多了？”一个声音。
“啊……谁……谁他娘的喝多了……”醉酒人的声音。
“瞧你他妈的吐得满地都是。啧啧啧，臭死了！”
“你……你他妈怎么出……出来了？”
“拉屎。妈的，茅坑被人占满了。”
“嘿嘿……你要不然……要不然就去师父……师父那里……他的茅房肯定……肯定没人……”
“胡说八道。不要命了？”那人斥道，“算了，我去那边墙角拉。你吐完了就回去睡。”
那人说完，竟一步步朝这边走来。留下的醉鬼，呼吸沉重，想必倦意已经很深了。
书棋睁大了眼睛，心跳个不停。
柳小姐屏息凝神，原本捂着书棋嘴的手，慢慢松开，向前伸出……
书棋看着阿婶的手映在墙上的影子，像极了老鹰的爪子，似乎正等待着猎物的靠近……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书棋正思考着，那人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说时迟那时快，阿婶的双手迅速前扑，扣住了那人的脖子！
“呼”的一声，那人被柳小姐扯了进来。“啊——”刚轻声喊出一个字，柳小姐一个肘击，正中他的咽喉。随后立刻欺身压倒在他胸口，另一只手也牢牢捂住了他的嘴。
书棋不敢怠慢，从腰间抽出匕首，抵在了那人的脖子上。
那人惊恐万分，只想挣扎。
“再动就杀了你。”柳小姐低声，恶狠狠威胁道。
那人老实了，眼睛圆瞪，额头全是密密的汗珠。
“我问，你答。如果说对了，你眨眼睛。听懂了吗？”
那人的眼睛连着眨了几下。
“了凡是不是住在后院？”
眨眼。
“他今晚上也在屋里，对不对？”
眨眼。
“他现在已经休息了吗？”
没眨眼。
还没睡？“在干嘛？念经？”
没眨眼。
“见人？”
眨眼。
“是城里的老爷吗？”
没眨眼。
“是……你们自己的人？”
眨眼。
“几个人？一个？”
没眨眼。
“两个？”
眨眼。
那人刚眨眼完毕，柳小姐突然将他脑袋提起，一双手臂死死锁住他的脖子！
那人呼吸困难，青筋暴涨，眼珠子也瞬间鲜血密布，一双手想来拉开柳小姐的手，却被书棋反手锁在了身后。
不一会的功夫，那人失去了力气，全身瘫倒。
柳小姐深出了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
书棋也有些害怕，嘴里轻轻喘着气，问道：“阿婶……他……死了没？”这毕竟是他的第一次战斗。
柳小姐摇摇头，“没有……晕过去了……至少要一两个时辰……”
“那，”书棋指了指墙角，“那个人怎么办？”
“听。”柳小姐只说了这一个字，然后继续靠在墙上，开始仔细聆听。
呼噜声。
书棋道：“他……睡着了……”
柳小姐没有轻举妄动，继续听了一会儿。“半睡半醒……但是眼睛肯定是闭上了……这样……”她吩咐起来，“慢慢靠过去，然后放倒他……”
“跟刚才一样？”
“一样。”
两人彼此点点头，轻轻出腿，转弯，慢慢向前……
这次要顺利得多，那人从始至终没有睁开过眼睛，坚持挣扎了一小会，就哼哼了一声倒地了。书棋不由得佩服起阿婶的锁喉功夫来，心里想着以后一定要求阿婶教给自己。
书棋正准备进门，被柳小姐拉住了。“把这个人，还有刚才那个，抬远点。嗯……就放进那边的草堆里。”柳小姐指着远处一个草木茂密的地方。
“哦，好。”书棋明白过来，万一待会有人出来找，就不会发现异常。
柳小姐背负一人，书棋拖着另一个。花了一些时间，总算将这两人藏了起来。
推门而入，前院阁楼上喝酒说话的声音大了些。两人迅速隐藏在了院内的一棵树下。
目的地很清楚地呈现在他们眼前。
只有一间屋子还亮着光。

第八十三章：神子（三十）
好在那屋子没和其他屋子连在一起，有侧墙可躲藏。柳小姐指了指窗下，“听到要送客的话，就退到侧墙……”
书棋点头，表示明白。
两人继续前行，缩着身子，靠在了窗下。
屋子里传来说话声。声音不大，柳小姐也只能听个大概。
“筹备的……如何？”老人的声音。
“放心……一切都……计划……掌控中……”年轻男人的声音。
“西河口……官府……”
“……问题……这边……”
“……都配合……不会……只要上面……不敢……”
“明白。如果……冲突……怎么办……”
“动手……不怕他们……有枪……你那边……”
第三个声音，也是男人。“……回来了……准备好……”
老人的声音，“好……上次失误……犯错……”
“……不会……”
三个人不说话了。桌子上响起声音，似乎是有人在写什么。
良久，老人的声音再次响起，“……拿这个……孔大人……”
“是。”
“走吧……耽误……”
柳小姐反手一拍身后的书棋，两人立刻回身，蹑手蹑脚缩在了侧墙之后。
门开了，接着又关上了。脚步声由近至远，从后门出去了。
“我们进去。”柳小姐下定决心。书棋赶紧挪动脚步跟上。
走到门口，她没有推门，而是敲了敲。
“没锁，进来。”里面的人似乎一点都不惊讶。
是个老道士。
他坐在屋子里的太师椅上，手里捧着茶杯，一脸笑容。脸上皱纹密布，向人展示着主人经受了多年的风霜。和平常道士不同的是，他穿了一身和他胡须颜色相近的白袍。那颜色，又将十四的衣衫模样唤回了书棋的脑海。
“大驾光临，有失远迎……”老道微笑。
柳小姐瞧着他，“了凡？”
“正是贫道。刚才委屈柳姑娘与这位小英雄在窗下蹲伏，实在是失礼。”
“你认识我？知道我们在外面？”
老道笑笑，“知道。贫道虽老，但耳朵还是好使。”说罢，指了指另外两张凳子，“请坐。”
“你还没回答我，是不是认识我？”
“呵呵，”老道不置可否，“半夜登门拜访，该是有要事商量。何不坐下来慢慢说？”
柳小姐只好坐下，视线不敢有一丝偏移。书棋见阿婶坐下，也挨着坐下了。
柳小姐看得出来，面前的这位，一定是湖，绝非外面的那群酒囊饭袋可比的。论功夫，自己不一定能打得过他。要是他能制住书棋，那自己反而不方便……不过，敌不动我不动，且看他如何出招。
“柳姑娘在西河口的名声，那是太大了，贫道也有些许耳闻。至于你与官面上的关系，贫道也略知一二。这次前来拜访，可是孙大人的意思？”
“……”
见柳小姐不答，老道又笑，“不要这么拘谨嘛，哈哈，贫道又不会吃人。”
“哦？”柳小姐反唇相讥，“我可是亲眼所见，贵教的徒弟，倒是杀人吃人，无所不为的。”
“这是你的见解。你有发表见解的权力。”道士喝了口茶，微微一笑，“但是无论如何，你并不能证明我就吃过人。”
“这么说来，”柳小姐冷笑一声，“你也认为那是吃人咯？”
道士摇摇头，“柳姑娘，你与你家夫君丁先生，都是受了现在的新式教育，对于这些传统的东西，可能不太理解——”
“吃人什么时候变成传统了？”
“呵呵，在我们看来，人与万物，本无区别。人吃万物，万物也吃人。有些物种，就连自己的同类也吃——”
“我只知道，虎毒尚且不食子。人吃人？那还能称作是人吗？”
“不对，不对。你说的，依然是现在人的观点。事实上，为了生存，大多数的物种，都是会自相残杀的。人一旦死去，尸骨化于地下，滋养了土地。土地再养活这世上的稻谷。稻谷又被人所吃……由此，生生不息。大地吃人，稻谷吃人，人亦吃人。”
书棋脑袋猛地一震，像是被人打了一拳。这个道士说的，竟与十四当初说的很相似！十四说，人吃动物，是为了活下去；等到人死了，动物也会吃人，它们也是为了活下去。因此，整个世界，往复循环……
柳小姐可不这么看，“我不否认。人相食，这么多年了，从未断绝。可是，若有猪羊，人会先吃猪羊。除非真遇到了天灾人祸，没有其他可吃的——”
这次轮到道士来打断她了，“姑娘。我们可是在讨论人能否吃人的问题。”
柳小姐一愣，心里暗自骂道糊涂，竟被他牵着鼻子走了。于是她决定进攻，“是吗？那不如我们来讨论一下，贵教欺骗大众的问题？”
道士没说话，一脸笑意，似乎对她要说的话毫不在意，胸有成竹。
“贵教杀人，将尸体扮做什么‘神子’，然后骗百姓分而食之。这事，可是我亲眼所见。”
“有什么问题？”
柳小姐正色道：“这世上哪有什么神子？不要跟我谈宗教那一套，在我眼里，那就是个人。”
“呵，原来姑娘是纠结于此。好，我不与姑娘谈教义。”道士想了想，“姑娘，孔圣人为何被称作圣人呢？”
“因为他的思想，他的贡献。”
“好。”道士点头，“撇开他的思想与贡献。他与常人，可有二异？”
“没有。”
“那么，佛教的割肉喂鹰的故事，姑娘肯定是听说过的。佛祖见老鹰要吃鸽子，救下了鸽子。老鹰因此责备他要饿死自己。于是佛祖割下自己的肉，喂给老鹰。因此他感动了天地，成了佛。”道士顿了顿，“以自己的肉喂鹰，称之为佛。那用自己的肉回馈给众生，这样的人，难道不能称之为神吗？”
“这就很奇怪了。穷人没钱，富人花钱救济，原是美事。偏有强盗抢了钱财，杀了富人，又将钱财送给穷人。这是义吗？”
“这不是吗？”道士反问道。
“狭隘的江湖义气！富人何罪？”
道士没说话，又默默喝了口茶水。
许久，他笑道：“我以为以姑娘的身手，该是我们江湖中人，该有我们江湖中人的性子与义气。没想到……姑娘居然还是抱着世俗的见解不放。”
“若是人人都‘杀富’济贫，天下岂不大乱？再者说，你们杀人做祭品，可问过这些祭品，问问他们，到底愿不愿意做你们嘴里的道义的牺牲品？”
道士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乐意？”

第八十四章：神子（三十一）
回去的路上，柳小姐感到莫名的胆寒。这是她第一次出现这么强烈的恐惧情绪，即使是小时候跟着父亲逃亡，她也从未害怕过。她问书棋，会不会害怕。书棋说还好。难道是自己长大了，反而畏手畏脚了？她不知道面对的这群人，背后真正的意图在哪里。她问过了，可是那老道只是笑而言它，坚决不说。至于威胁，她更连想都没想过。那道士显然是有所持，因此根本不会害怕什么威胁。或许，该害怕的，反而是自己这边……正因如此，所以她还在老道的眼里看出一丝绝对的自信。他似乎对自己要做的事有莫大的信心，根本不把西河口的所有反对势力放在眼里。所以他很愉快地放走了柳小姐和书棋，临走时候，还笑着说后会有期。这股自信，让柳小姐畏惧，同时又让她有了一丝希望。因为她始终记得自己的父亲曾经说过：凡事都没有绝对，绝对的有把握，往往会坏事……
“阿婶，我们明天就回去吗？”
“嗯。明天回去。”
“那就好……”
“怎么，你不喜欢这里？”柳小姐疑道。
“之前……”书棋犹豫道：“之前在米铺当伙计的时候，跟着掌柜来过一次。虽然这里挺不错，吃的喝的很多，也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可是……”
“嗯？”
“可是……这群道士，总让人觉得……不舒服。”
“是啊……不舒服……”
柳小姐沿路前行，心中却开始明朗起来。蹲在墙角听来的话，非常重要。他们总不会一直这样……狐狸的尾巴，总是会露出来的……
回到吴先生家中，柳小姐打发书棋洗漱休息。自己坐在堂屋，闭目深思。
这时，吴先生出来，与她打了招呼。
“柳姑娘，这里是……一封信。我觉得你最好看看。”
“嗯？什么信？”
“是……今天送到孔大人府上的。你知道，我有好朋友在他府上，所以抄了一份给我。”
柳小姐笑道，“吴先生真是厉害。我们孙大人说你神通广大，这下我是长见识了。”
吴先生笑了笑，没接话。
柳小姐拆开信纸，仔细读了起来。谁知越往下读，越感到寒毛竖立。
“这……会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其实这件事，外面早有预谋。只是咱们这儿偏远，再加上他们的一切计划都秘密推进，因此知道的人不多。”
柳小姐看他一眼，“吴先生对这件事，恐怕是早有耳闻了？”
“这个嘛……有是有，但也仅仅限于耳闻。像我这种人，打听点什么消息还行。真让我振臂一呼做点什么，呵呵，怕是要坏事的。”
“那，吴先生怎么看？这件事，和西河口发生的事，会有关联吗？”
“这个嘛，依我看来，关联不仅有，而且很大。”
柳小姐点头，“我与你的观点一致。不过，让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挑中西河口，搞出这样的举动来？”
“这不奇怪。”吴先生解释道，“他们的计划，是遍布各地的。而针对不同的地方，方案自然也是不同的。正因为西河口偏远，因此要使用的自然也是对付无知百姓的惯用手段。总而言之，就是两个字的目的——‘服众’。”
“可是，为什么是西河口？这城市周围的小村镇多得很。为什么偏偏会选中这里？”
“这个……”吴先生无从回答，“这我就不知道了……哦，柳姑娘是准备明日返程吗？”
“是。”
“那你回去之后，一定与孙大人商量好对策，以防万一。”
“是。”柳小姐突然想起，“对了。今天晚上我们与那个了凡已经打了照面。难保他不会心狠手辣耍阴的……如果我们走后，他怂恿官府搜查，查到我们的住所……总之，吴先生，你也最好避避风头……”
“这个我知道，不必担心。”
“好。”柳小姐点头，“保重。”
“保重。”
……
天还没亮，柳小姐叫醒书棋，两人直奔城门。书棋虽然眼睛都睁不开，却不敢抱怨，强打精神赶路。
出城不远，柳小姐花钱找了马车。一路上不敢耽搁，直奔西河口。
孙大人早已恭候，着急万分，与丁文书迎了上来。
“如何？”丁文书问。
“我这边暂且不提，你们这边呢？”
“今天早上，有人闹事。”
柳小姐眉头一蹙，“详细说。”
书棋去了衙门里屋睡下，三人来到书房，仔细攀谈起来。
“又出了杀人案！”
“谁死了？”
丁文书只好细细说明。
其实并没有死人，但是确有人谋害。中毒的叫高大宝，是个杠力气活的下人。昨天夜里，他突然口吐白沫，不省人事。他老婆叫人帮忙，把他背到姚掌柜的药铺。好在中毒不深，服下药汤后，渐渐好了。之后来人报案，孙大人亲至，带着官差。
案子并不复杂。一番调查，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用上，便查出凶手是他的邻居：廖某。这个姓廖的，因为与高大宝有金钱上的纠纷，早就不和。加上前几日被高大宝吵架，还被打了一顿，于是心生怨愤，投毒杀人。
可是，就在孙大人准备批捕抓人的时候，几个道士却前来阻拦。
“阻拦？为什么？”
丁文书解释道：“那个高大宝的媳妇姓赵，娘家曾经犯事被官府抓过。她这些年一直喊冤，对官府很不信任。”
孙大人哼了一声，昨天夜里，他被这个姓赵的女人指着鼻子骂过。
“因此，”丁文书接着说，“报案的不是她，而是别的人。她因为不信官府，所以自己去找了道士，让道士给她算算，到底是谁要害他丈夫。”
“然后呢？”
“那群道士真就给她算了，说凶手是与她丈夫一起干活的一个姓梁的小伙子。”
“她就信了？”
孙大人怒道：“何止信了。简直奉为圣旨一般。”
“可我们调查过，这个姓梁的，根本没有可以任何投毒的时间。”
“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高大宝的媳妇非说是姓梁的有罪，而那个姓廖的，原本快要认罪，被她这么一搅和，竟咬死口否认！”
“抓了吗？”
“当然。排除掉所有嫌疑人，还在他家里搜出一些残留的药物。证据确凿，必须抓。”
“他们还是不服？”
孙大人叹气道：“发了告示，还是有人不服。刚才门口有几个人盯着咱们，看到没有？那就是几个道士假扮的农夫，准备找机会再来闹。哼，跟我来这套。他们现在是太出名了，一个个长什么样我记得一清二楚。以为混在老百姓里我就认不出了？”
“人呢？在牢里？”
“在。可是……”丁文书迟疑道。
柳小姐知道他担忧什么。现在衙门里差人不多，而且关押犯人的囚牢就在衙门后面。如果真有人要劫狱，实在太简单了。
“好。这件事暂且不说。如果真闹大了，咱们还是顺着他们。”
“还顺着他们？！”孙大人坐不住了，站起身大骂，“再这样下去，我这边就控制不住了！到时候我这个官帽，莫说什么有名无实，迟早要被上面以办事不利给拿下！”
“这您放心。”柳小姐道，“据我所知，以目前的局势。只要我们不掺合这里面的事，自保是没问题的。”
“哎，”孙大人摇头叹气，“为官一任，实在窝囊……哦，对，你说目前的局势。当前是什么局势？”
“这就是我这次打探到的消息。这封信，你们看看。”说着，将怀里的信拿了出来。

第八十五章：神子（三十二）
闹事的人果然还是来了。
他们口中大呼冤枉，责骂官府胡乱抓捕良民，呼吁尽快放人。
经过刚才与丁文书和柳小姐的讨论，孙大人早已做好计划。但是他不愿意这么简单就服软。他整理了下衣着，带人出门，对所有人表示，官府不会诬陷好人，那个人目前嫌疑最大，所以必须暂时关押。他用了暂时二字。
带头的人说：“道长们已经算出来了，就是姓梁的害人！这个姓廖的是无辜的！”
孙大人冷眼大打量他一番，认得是一个小道士改扮的村民。“查案断案，是官府说了算，不是道士说了算。”
那人不甘示弱，“道长们是神仙下凡，不信道长的话，是要遭天谴的！”
孙大人正想训斥，被丁文书拉了拉手臂，轻声说：“威胁……不要理会……”
孙大人思索再三，没有与那人正面冲突。但硬气的话是不得不说的，许你威胁我，我也不能输了气势。“等到查明真相，我们自会放人！若是有人故意闹事，甚至闹到我衙门里……哼！”说罢，转身扬长而去。
几个领头的人交换了眼神，带着众人散了。
……
过去了两三天。
书棋还是照常上学，只是家里阿婶与丁叔总是不放心，让他路上小心，上下课最好约上同学一起，一定不要落单。换成以往，他是不放在心上的。可经过这几天的事，他总算了解到这里面的严重性。
要是换成十四，他会怎么办呢？放学了，书棋领头走在前面，漫无目的胡思乱想。走进树林，他不禁朝林子深处望了望。那是第一次遇见十四的地方。如果那天，自己把十四的话告诉阿婶，也许阿婶会强行把十四留下。
他说，他见过好多次了……好多次……
那样恐怖的事情，他真的见过好多次了吗？他为什么不害怕呢？
“书棋，听说前几天衙门抓错了人，放了吗？”有人打断了他的思绪。
“啊？哦，好像没有吧。”
“抓错了还不放人，为什么啊？”
“我哪里知道……”书棋嘟囔一句，没继续说下去。他其实听到孙大人和丁叔说过，人根本没有抓错，但是纵使给道士服软，也决不能错放犯人。这些事，他很清楚，可是却绝不能往外说。阿婶叮嘱过他，现在到处都是道士的耳目，如果出去胡说，让道士给听到了，一定会对他不利。
不利……他们会怎么对我呢？骂我？那算轻的。打我一顿？想来是免不了的。最可怕的是，万一他们把我……就像那个被人吃掉的……
他不敢往下想，腿肚子有些哆嗦。
身边的同学聊起天来，“听说了吗？吴三走了之后，没有人卖鱼了。”
小不点很爱吃鱼，忙问：“那怎么办？以后都吃不到鱼了吗？”
他哥哥拉着他，“别听他们胡说。昨天娘不是才做了鱼给你吃么？”
“哦，对哦。”
起先挑头的那人说：“你们不知道罢了。吴三不是疯了么，让官差送到外地看大夫去了——书棋，有这事吧？看，书棋也知道。他走了之后，我们这里卖鱼的就换人了。”
“换人了？”有人问。
“嗯。换了。你们还不知道吧，嘿嘿，我可知道。”那人笑笑，故作神秘。
可惜没人理他。
他急了，“怎么，你们不想知道吗？”
“不想。”书棋加紧赶路，“反正有人卖鱼就行，管那么多干嘛。”
那人实在忍受不了，嘴里的话终于还是说出了口，“好好好，我告诉你们……是姓高的在卖鱼。”
“姓高的？”
“嗯，对啊。就是前几天被人下毒，差点害死的高大宝。”
“高……大宝……”书棋细细思索了一番，总觉得这里面似乎有点什么不对劲。
不行，要赶紧告诉阿婶！
想到这里，书棋迈开腿朝家的方向跑。
“书棋，等等，你干嘛！”同学们开始在后面追。
刚跑出林子，光线稍亮了些。书棋没看清，迎面撞到一个人的身上。
“哎哟！”他揉了揉腿，爬起身。
两个人看着他。是两个道士！
“你们……”莫名的恐惧从心底升了上来，书棋的话音带着颤抖。
两个道士冷笑着，看着他。
正在这时，同学们呼啦啦从林子里面跟了过来。
两人一惊，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人对书棋说道：“小娃娃，没摔疼吧？”
“没……没有。”书棋低着头，不敢看他们。
“走吧，书棋。”同学们拍了拍他的肩膀。
“嗯。”书棋应道。
两个道士看着他的背影，说道：“以后小心点。”
小心点……他们是说什么？
……
“阿婶！阿婶！”书棋回到家，没来得及放下书袋，急忙冲进里屋。
“嗯？”正在看书的柳小姐见他慌张，放下书问道。“怎么了？”
“不得了不得了！”书棋连忙说道：“我回来的时候，在林子那里遇到两个道士！”
“道士？他们在那里干嘛？”
“不知道。就站在那里，我没看清，还撞到他们了。”
柳小姐的脸阴沉下来。这帮家伙，真打算动手吗……
“还有还有！今天同学说，吴三疯了之后，卖鱼的换人了。你知道是谁吗？”书棋有样学样，卖起关子来。
“嗯。知道，高大宝啊。”
“……你都知道了？”
丁文书从灶房出来，手里端着淘米的大碗，“当然知道。我们三天前就知道了。”
“阿婶你说，这里面是不是有鬼？”
柳小姐笑道：“怎么？咱们书棋也会查案了？那你说说，怎么个有鬼法？”
书棋闭着眼睛认真想了想，“我猜，一定是这个高大宝把吴三给弄疯了！”
“哦？为什么？”
“阿婶，你忘了？之前你不是告诉我，如果一个人遇害，会对其他人有利的话，那么，得利的那个人，就很可能是凶手啊。”
丁文书在一旁淘着米，道：“你连这个也教了他？”
柳小姐道：“光读死书有什么用？关键脑子要聪明，会思考。嗯，书棋，你猜想的有几分道理，然后呢？”
“然后……然后他就把吴三的生意抢了过去！”
“可是，吴三不在了，还有很多人都可以去做这个生意啊。还记得吗？上次河里出事的时候，好多人都下水捉鱼。由此可见西河口的人都能胜任。”
“嗯……这倒是。让我去，我也行。”书棋歪着脑袋，不明白了，“好奇怪，为什么没人去跟他抢呢？”
“说明老百姓服他啊。”柳小姐循循善诱，“我再问你一个问题。咱们西河口，谁说话老百姓都听？”
“孙大人！”书棋立马答道，可是刚说完，又觉得不对，“不对不对……孙大人说的话，最近好多人都不听了……是……啊！是道士！”
丁文书点点头，“孺子可教。”
柳小姐也表示肯定，“你猜得很对。确实是道士。其实，高大宝卖鱼这件事，一开始有人是不服气的。可是道士说，西河口的人，只有高大宝能卖鱼。如果其他人来做，会被老天爷怪罪。”
“可是……”书棋辩驳道：“这一定是道士在撒谎吧！”
“当然。”
“他们为什么要撒谎呢？”
“……这个嘛，”柳小姐犹豫道，“原因就很多了……”
柳小姐没告诉书棋背后的原因，她始终担心，如果这孩子知道得越多，越容易遇到危险。今天那两个道士，说不定正是来堵书棋的。这样下去……不是个事……
“别想那么多了，做功课去，待会吃饭。”丁文书说了一句，转身回了灶房。

第八十六章：神子（三十三）
柳小姐的猜测是对的。西河口的老百姓普遍健忘——这一点，全天下的老百姓都一样——他们可不会为了一个与自己的生活并无什么关联的人而摇旗呐喊。好在关于这一点，道士们的看法跟她似乎也是一致的。好几天过去了，再没有人提及要官府放人的事。
孙大人颇感欣慰。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小小的胜利。这至少证明了，道士们还不敢与他撕破脸皮。
但丁文书可并没有被这“小小的胜利”给冲昏头脑。翻翻这几日的工作记录，全是空白。合上卷宗，他揉了揉太阳穴。毫无疑问，老百姓已经不会再到衙门里来了。不管是天大的事，或者屁大的事，他们都宁愿去找道士。
清闲，这是他这几天最大的感受。以往自己不就愿意找个清闲的差事吗？这下好了，竟然真的实现了。不过，真的好吗？他一次次问自己。小的时候，只要他感觉到闷，就知道老天爷要下雨了。现在，这股感觉又涌了上来。如果真的下雨了，会是怎样的呢？狂风？暴雨？将自己，还有所有人，卷入不可预知的境地……
他站起身，朝孙大人的书房走去。
孙大人同他一样百无聊赖，很欢迎他的到来。
“说说吧，怎么看？”孙大人问他。
“我觉得……”丁文书刚开口，又迟疑不定起来。
“有话直说。”
丁文书舒了一口气，“我认为，会出事。”
“这不新鲜。”孙大人淡淡说道，“谁都知道。”
“最近税务这一块……有好多户不愿意上缴。”
丁文书说到了重点。拒绝纳税的人常常都有，或是家庭原因，或是故意拖延。但是如这样大面积的抗税，还是头一回……
“是啊。”孙大人点头，“他们想取代我们。”
取而代之，架空官府。这在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是重罪。古代叫造反，现在……能叫革命吗？当然不能。
“传扬出去，叫我这老脸哪里搁？”孙大人自嘲道，“被一群道士接管了衙门，呵……”
掌控财政权力，这或许只是他们计划中的一部分。
“上次那件事……”
“嗯。高大宝那件事吗？昨天不是说了么。他家里与道士勾结，这是肯定的了。”
“不，是那件事……”
孙大人明白过来，不说话了。是啊，柳小姐带回来的那封信，实在太吓人了。他活了几十年，见过的事情已经够多。可这来回的折腾……
“若真到了那天……”孙大人喃喃自语，“也就只有一条后路了。”
……
是夜，孙大人住的后院，不知怎么，着火了。
火势不大，因为孙大人在书房，压根没睡。他虽然没看到翻墙进来放火的人，却总算看到了火光。等他召集人手将火扑灭之后，纵火犯早已逃走。
看着已经黑漆漆一片的残余木料，孙大人有些后怕。还好，烧的只是一间无关紧要的杂物房。里面也没什么重要的东西。幸好他们没向人住的屋子动手……
夜风凄苦，孙大人手脚冰凉。然而内心深处，却又似乎燃起了一团火。寒冷被这火势渐渐驱逐，他明白，一定要做点什么了。
不出意外，第二天，街上传遍了神灵惩罚恶官的消息。老百姓人心惶惶，当然也不排除有那么一些人反而高兴得不得了。
道士们宣扬恶有恶报，话语中重新提到了官府抓错人的事。另一方面，他们还提到了奖赏。他们说，神明们知道谁对上天忠诚。对于这些忠心不二，虔诚敬神的人，老天爷是有奖励的。
“奖励？他们难不成又要……”孙大人皱着眉头，想到了最坏的事。
“不会。”丁文书宽慰道，“‘请神’这种事，该是他们的最强手段。不到关键时刻，他们才不会用这招。”
“那会是什么……”孙大人捉摸不透，却想起了另一件事，“哦，还记得我之前让验尸官去查迷魂药的事吗？”
“有结果了？”
“算是吧。虽然他说是猜测。”孙大人道：“他这几天一直在家里配药。他的想法是，如果能查到什么药和那天发现的草药配合一起燃烧，会不会起什么别的作用。”
“可是，那天查了，残渣里没有别的药物。”
“嗯。这他也知道。所以他猜想，会是在别的地方燃起来的。”
“别的地方……”
“比如说，香。”
“香！”丁文书猛地回想起来，在那天的请神仪式之前，道士们点了九注香！
“没错。如果那香是用别的东西做的，或者，在里面掺杂了别的药物……”
“嗯……”丁文书思考起来，“可是……还是不对。那天，倒地的人并不多，相反，更多人没有被迷倒。”
“这不难。”孙大人道：“验尸官已经找到了一种药剂，和那天寻找到的草药混合起来，确实能产生一些奇怪的效果。但是他试了试，这种效果，只能让人心跳加快，血气上涌。你那天有没有这种感觉？”
“有。感觉就像生病发热。头晕目眩。”
“这就对了。如果身处人多热闹的场所，人的头脑会很紧张。恶心，想吐。如果……再遇到什么可怕的事……”
“估计就难免晕倒了……”
“正是。”孙大人正色道，“验尸官已经查出来了，这种药效，其实并不大。一个人多的地方，最多能迷倒十来二十人。这还建立在你们对那件事深感恐怖的前提下。”
“意思是，如果有人蛊惑，让你对那件事不害怕，反而会镇静很多？”
“没错！而人一旦血气上涌，总会做出一些有违常规的事。比如说，吃人肉……”
“特别是……当周围的人都一拥而上的时候……”
孙大人点头，“就是这个道理。文书，我当官很多年了。古人说，官者，牧民。对于老百姓，对于人，我实在太了解了。如果只有一个人闹事，其他人并不敢上前；如果有三个人，情况就不同了——其他人也会慢慢加入其中。而随着参与的人越来越多，整个人群就会越来越踊跃。”
丁文书明白这个道理。事实上，他早就怀疑，那晚最先响应道士号召前去吃肉的，说不定就是道士们事先收买过的人。只要他们起到示范作用，其他的人就会稳住心神，然后……争先恐后。
“可惜那天夜里的香灰被他们带走了……”
孙大人摇摇头，“带走不带走，现在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再去琢磨他们怎么害人的，也是没用的。现在我们只需要知道，他们已经害过人，而且还会继续下去……要做的，只是做好一切准备，然后，静观其变。”
“是。”见孙大人这样说，丁文书也没有别的法子，打算告辞退出。
“哦，对。”孙大人叫住了他。“有天夜里，你们不是去查了一对夫妻吗？”
“啊……是。”孙大人说的是十四的父母，丁文书还记得。
“他们当时说住在亲戚家，对不对？”
“对。那个亲戚，是姚掌柜药铺的一个伙计。”
“那个伙计，前几天好像跑了。”
“跑了？”
“嗯，跑了。柳姑娘之前让我派人盯着他。两天前，他家里就没人了。到现在都没回来。”
“姚掌柜怎么说？”
“今天派人去打听，没找姓姚的，呵，我还没那么蠢。找药铺周围的人打听了，说是三天前就告假了。去哪里，不知道。”

第八十七章：神子（三十四）
道士们果然有了动作。
高大宝经营的鱼虾生意，最近好得不得了。因为那些消失了踪迹好久的死鱼死虾，又陆陆续续漂了过来。
乡亲们称赞高大宝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高大宝嘿嘿一笑，只说是神灵保佑。
道长们证实了他的说法。据他们说，为了表彰高大宝夫妻的虔诚善良，他们给老天爷请示了，让老天爷再次降下福气。
至于连同着那些死鱼死虾漂来的几具人尸，道士们解答，这是老天爷怒气未消，用来警示西河口那些不信神灵的人的，尤其是……道长们指了指衙门口的方向，大伙点点头，表示明白。
于是，怨气更深。百姓们抱怨是孙大人连累了他们——虽然那鱼虾很可口，但一想到是跟着死人一起漂过来的，总觉得有点别扭。有些人家甚至编了儿歌，让自己家的孩子去衙门口一边端着碗吃鱼，一边辱骂“某些人”只能看，吃不着，口水打胸前衣。
孙夫人去菜市买菜，那些卖菜的不仅不卖，还让她趁早滚一边去。受了委屈的孙夫人含着眼泪回家，趴在哭得死去活来。好歹菜贩子还不敢不卖给柳小姐，听闻消息后，柳小姐拎着菜带着书棋，去孙大人府上炒菜，两家人吃了几天的受气饭。
……
他在阴暗的角落行走着。冷风幽幽，脖子发凉，让他忍不住想将头发披在身后。
带他进来的人这一路上一个字也没说，只是在前面默默带路。其实，这里根本用不上别人为他带路。他太熟悉了。因为，这是他的家。
他闭上眼睛，也知道再走五步，就该踏上一块石头；他还知道，脚下就是河流，如果不小心踩空了，便会随着水流漂走。是的，他太熟悉了，唯一不知道的是，他要被领去何方。他决定开口询问。
“师兄，我们……要去哪里。”
前面的人根本没有回头看他，不急不慢走着，似乎没有要回答他的意思。
于是他便不再问，紧紧跟在身后。是啊，何必问呢？他该知道这里的规矩。什么时候可以说话，什么时候不可以说话。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如果有人问起，那么我就说我是……我就说……他常常在想，这世上的每一个人，睁开眼睛之后，都会想知道一个问题——我是谁？我是谁呢？当然，我是知道自己名字的，就和师兄师姐们一样。总有人会告诉我，我到底是谁。三岁那年，他总算有了自己的名字。当这个名字从那个人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他盯着面前这张熟悉而略显陌生的脸，高兴地想：我总算有名字了。周围盘坐着的，是一张张默然无语的脸庞，以及众人身后燃起的火焰。
曾经无比愚蠢，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和书里的人不一样。
“他们有爹爹，有娘亲，我为什么没有？”
他问哥哥，他问姐姐，他问师长。他问所有人，所有人用惊恐的双眼盯着他，似乎他正说着最不应该说的禁忌。
师长依旧和往日一样，惜字如金。“来，带你看样东西。”
于是他看到了，铁链下的身影，一个熟悉的身影。鞭挞，铁棍击打，最后，是一个反射出亮光的白色的东西——后来他才知道，那叫匕首——穿进了脖子。他听到一声声哀嚎，他看到红色的东西喷涌出来，他看到那身影慢慢下来。
一双大手握住了他的双肩。背后的人蹲了下来。
“看到了吗？”
他失去了点头的力气，他只知道呆呆站着，不知所措。嗓子发不出任何声音，脚步没有挪动的勇气，眼睛瞪得的，忘记了闭合。
“你们……是黑暗的孩子……黑暗……是你们的爹爹……黑暗……是你们的娘亲……”
“……他……”他费劲了所有的气力，从嗓子眼一个字。
“他……觉得自己不是……他……想去找别的爹娘……所以……他……”
所以，他就成了这样。
“你该为他感到开心……”
开心？为什么？他不明白。
“瞧，他已经……回来了……回到了……黑暗……”
是么？他回来了。是的。他确实是回来了。看，他躺在黑暗中；他的脖子上插着白色的黑暗；他的全身，全是暗红的黑暗。
“你们是……黑暗的孩子……”那人的耳语，曾日日夜夜闯入他的脑海。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声音。“你们是……黑暗的孩子……总有一天……你们会变成……”
一声惨叫传入他的耳朵，将他从回忆中唤醒。
他曾来过这里，次数不多，但这些声音却早已熟悉。
男人的惨叫，男人的哀嚎。白色，红色。他想象着。
鞭挞声和一声声闷哼接连不断从密闭的不知方位的地方朝他袭来。他百无禁忌，丝毫不为之所动。他已习惯了。
听，是女人的哭泣，还有另一个女人的求饶声。“不要，不要……啊！！！！”随之还有一个男人放肆的笑容。如果借着火光，他或许能看到身影的。
然而他没有看，他也没必要看。潮湿而熟悉的空气，让他微微裹紧了些衣衫。他不用去听，不用去看，不用去想。这不是他要做的事情。
离开这里，到了那个无比熟悉的地方。他笑了。
这是一个很大的空间，圆形的空间。他认识的人似乎都在老地方坐着，垂着头，闭着双眼，不知在想些什么。又或者，他们早就停止了思考。他们身后微弱的火苗仍在燃烧，微弱，却无法自我熄灭。
他看向四周，哦，不对，少了一个。
带路人停了下来。对着在场的所有人拍了拍手掌。
所有人睁开了眼睛，抬起头。看着带路人，又看着他。他对他们报以熟悉的笑容，他们还给他熟悉的沉默。
“走了。”带路人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又开始前行。
所有人站了起来，双手交叉，平放胸前。
他也跟着继续走。一路上，笑容没有中断。他看着他们每个人的脸，笑着。
当他跟着带路人另一扇门的时候，他能感觉到，所有的人都对着他的背景鞠躬。深深鞠躬，就像他以前也做过的那样，一揖到地，然后，跪下大喊。“走了！走了！走了！！！”声音在狭窄而漫长的通道里，被墙壁无数次传递，延绵不绝。
我从未到过这里。他想。
我从未进来这里，而我也知道，我总会来到这里。
万物循环，生生不息。我是黑暗的孩子。我在黑暗中睁开眼睛，我在黑暗中长大，我在黑暗中行走。
黑暗给了幼时的我以庇佑，现在轮到我将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黑暗。
想到这里，脚步更显轻快了。
那个诞生于记忆中，早已在脑海里烙下深深印记的声音又一次响彻他整个身体。
“你们是……黑暗的孩子……”
我是黑暗的孩子。
“总有一天……你们会变成……”
总有一天，我会变成……
“神的孩子。”

第八十八章：神子（三十五）
一个传言慢慢在西河口扩散开来。
“听说了吗？”这句话代替了以往的“吃过了吗”，成为街上行人打招呼的方式。打招呼的人显得鬼鬼祟祟，似乎在密谋什么。而回应的人则没等对方说完，便连连点头，眨着眼睛，示意知道。先前的人发现对方也知道了，便露出了“原来大家都懂”的表情，微微笑道：“你说，这叫什么事。”
“不就是这样吗？这世上的事。”
“没错没错。”那人点头，“你这里有茶吗？讨杯茶喝。”
“坐。”
那人得了茶水，心满意足品上一口，“诶，你说，会不会是真的？”
“谁知道呢。”回答的人心不在焉。
“我听人说……好像是道长们说的……”
“那就是真的。”
问问题的人眼里闪着狡黠，嘴角勾出幅度，“呵……你……真这么想？”
面前的人盯着他的眼睛，“怎么？你……不这么想？”
他赶紧挥挥手臂，“怎么会呢。道长说的嘛，当然是真的咯。哈哈，玩笑，玩笑。”
“当然，当然。”于是，两人没再继续说，只是喝茶。
寒风愈加强劲，丁文书匆匆走着，两颊似被刀割一般，满脸通红。西河口的传言，向来跑得跟火车一样快，身处铁轨的他，当然马上就知道了。他估计这火车还不至于闯进衙门里朝孙大人密语，于是只能靠他来传递消息了。
但是孙大人听完之后，却毫不惊讶。
“文书啊，这事不是早在意料之中么？”
“是。”丁文书答道：“只是真的发生了，总还是觉得有些难以……”
“难以接受？是吧？”孙大人哈哈笑了几声。“你不要急。这事现在不还没有‘真正’发生嘛，只是这些人在瞎传而已。”
“我只是担心……”
“不至于，不至于。”孙大人摆摆手，“我告诉你，这种事，我也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上一次，总比这回要危险得多。你看，伯父我还不是好好地当自己的官？大不了他们再用枪对着我的脑袋，让我再发一回誓。”
“可是万一他们要……”
“嗯，这一点，你考虑得有道理。”孙大人点头，“安身立命，确实是人这一辈子需要思考的头等大事。不过呢，你放心，我这边早已——”
还没说完，有人跑进来，“大人，人来了。”
孙大人喜出望外，“哦？这么快！好好好！赶快有请！”说完赶紧迎了出去。
丁文书不知道孙大人为何如此开心，只好也跟出去。
……
几天后，道长们举行了一个小型的聚会，并事先吩咐大伙，要挨家挨户传达聚会消息。“互相通知，互相知晓。要做到家家户户都来听！”
有道长发话，那还有什么别的？大家的积极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本地百岁老人——郑老太，也拄着拐棍，一步步蹒跚前来。
领头的道长踏上了临时搭设的小台子，眼睛朝四周扫了扫。当目光与站在人群后不远处的柳小姐触碰的时候，嘴角浮现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柳小姐彷佛听到对方在说什么。他在说：瞧好吧，看你们怎么办！
道长见西河口的众人基本上已经到位，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诸位乡亲！诸位父老乡亲！静一静，听我说！”
人群安静下来，洗耳恭听。
“这段时日，我等师兄弟在西河口这方宝地，多有叨扰。乡亲们对我们，那是没的说，管吃管住。这样的恩德，我们受之有愧！”
离台子近的人笑道：“道长！这算什么，我们巴不得道长们在这里长住，最好啊，就永远留在西河口不走了！是不是，大伙？”
人群纷纷响应，一个个化为留客松，情绪激动。
道长很满意，点点头，“但是！大伙有所不知。我们也并非那种白吃白喝之徒。其实，清修之人，怎么能一直住在尘世间呢？可是啊，我们师兄弟，有在这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
一听任务，大家伙严肃起来。所有人的想法都一样，道长们能够跟老天爷对话，他们的任务，一定是老天爷交付给他们的。
“这几年，大伙都瞧见了。天现异象，大地不安！怪事频频发生！这是因为什么？你们想过没有？”
柳小姐看到前方几十上百个脑袋统一摇头。
“这正是要天下大变的前兆啊！”道士痛心疾首，高声疾呼。
有人怯生生问：“道长，皇帝不是垮了么？这天下不是已经变了吗？”
“不对！”道士立马打断了他的话，“清朝覆灭，这是几年前的事。可这些怪事，却是在这之后发生的！”
人们觉得有理。
“天下要大变！为什么？”道士自问自答，“因为吏治太乱！想想吧，乡亲们！如果不是我们前来为大家祈福，老天爷怎么会给大家赐福呢？你们去哪里吃鱼吃虾？而即使大家活得这么辛苦，官府还冤枉好人，胡乱抓人！换成任何人，都无法忍受！”
这一下，点燃了人群中的怒火。
柳小姐暗自呸了一口。眼前的这个人，如果去做个演讲家，倒是有一套。老百姓也糊涂，真信了他这番话。若没有他们，老百姓还不能吃鱼吃虾了？只不过因为多吃了一些时日，于是再回到以往的正常日子，他们反倒觉得是活得不好了。
人群里已经陆续传来要将孙大人吊起来打的声音了。
道士压压手，示意安静。“乡亲们啊！我们师兄弟在西河口，就是要为大家解决这个问题！你们的苦，我们都看在眼里！好在！今天，我们给大家带来了好消息！”
一听有好消息，百姓们又像见到主人的饿犬，摇起尾巴，翘首以盼了。
“要把这群贪官污吏赶下去！就一定要有一个真正对大家好、把大家的疾苦放在心上的人来做主！”
有人问：“道长，您的意思是，咱们西河口要来个新官？”
道长微微一笑，“何止西河口！大伙平时很少出门，不知道外面的形势！其实整个天下，都跟你们一样在受苦哩！”他大手一挥，振臂高呼，“全天下，都需要换一个管事的人！这个人，顺承天上神灵的意愿！这个人，奉天之命，来掌管我们所有人！我们！马上要有一个新皇帝了！”
人群顿时炸开了锅！
一片混乱。柳小姐盯着躁动不安的人们，心里咯噔一下。
总算……他们总算说出口了。

第八十九章：神子（三十六）
天下易主，西河口当然也不例外。
道长们一马当先，自荐要去摘掉西河口官府的牌子。既然新皇帝恢复了帝制，自然官府的名字是要跟着变的。
百姓说了，哪有换牌子这么简单。既然要换，把姓孙的也给换了。这才叫真正的焕然一新。毕竟换汤不换药，老百姓还会受苦的。
道长们互相对视，笑着说：“可是，真龙天子还没有定下来西河口当官的人选。我们怎么好……况且，谁来做这个官呢？”
大伙我看看你，你看看我，最终一致决定让最德高望重的道长来当官。
道长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们出家人，虽然有老天爷的庇佑，代表神灵说话，还对百姓很照顾，对西河口有恩，但是……嘿嘿，是吧？”
便有人劝道：“道长，西河口换谁来当这个官，我们都不放心。我们都是本本分分的良民，种点地，打点鱼。我们哪会当官呢？只有您老人家来做官老爷，我们才真正能享福，真正能过上好日子！您就不要推辞了！”
道长一副忧虑重重的模样，似乎很不乐意。不过，最终，他还是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这个全民选举的结果。只见他任重道远地正色说道：“既然大家伙对我们这么信任，那贫道自然不敢推辞！贫道，不，本官这就带领大伙去官府，将那个姓孙的坏官给赶跑！”
“走！”“走！”队伍由新任父母官带领，大踏步朝衙门前进。
孙大人背着双手，在寒风中等他们多时了。身旁立着丁文书和一个生面孔。
“道长，等你好久了。怎么这时才来？”孙大人呵呵笑道。
“狗官！”道长一指他，怒骂道：“还不乖乖受死！”
“哈哈！”孙大人又仰天大笑，“听说，你蛊惑民众，说什么天下易主。天下的事，我孙某人本来是管不上的。不过，如果你一个当道士的，想来西河口当官，想把我赶下去，怕是没那么容易！”
“你贪赃枉法，冤枉好人！你不配做这个官！”
“哦？上面的任免状下来了吗？我不配做这个官？你配吗？”
“老百姓早就怨声载道，不信，你听百姓的呼声——”
道士正要让百姓们展示喉咙深处的呐喊声，谁知被孙大人截过话头。“妖道！休要胡言！你若是在蛊惑西河口的百姓，休怪我不客气！”
道士歪着脑袋，嘲笑道，“哦？不客气？我今天偏要将你这乌纱帽摘下来，你待如何？我倒要看看，你要对我怎么个不客气？！”
孙大人闷哼一声，“不知好歹……”将背后的手一扬，“来人！”
话音一落，数十个差人从屋子后跑出，个个手中持着枪支，将人群围成一团。
“你们……”道士有些傻眼。
“呵呵，”孙大人道：“怎么，说不出话了？”
道士身后一个师弟低声道：“师兄，不如……我们跟他们硬拼。这么多人，我不信他们敢开枪……”
领头的道士不同意，示意不要轻举妄动。在他心里，死几个百姓，当然没什么。但是他清楚地知道，若真是来硬的，对方肯定是先向自己几个师兄弟开枪。丢了自己的命，实在不划算。
“怎么样！你们还打算来取老夫的乌纱帽吗？”孙大人问道。
“呵……”道士冷笑，“姓孙的，有你的啊……”
“哼！要是不敢来，就滚出西河口！若让我再看到你们，绝不轻饶！”
“好。”道士做了决定，“今天暂且放过你……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嘿嘿……”命令自己的师兄弟，“撤！”
百姓们见道长主动撤退，没了主心骨，站在原地，吓得不知所措。
孙大人道：“众位乡亲！你们被这些妖道蛊惑欺骗，不怪你们！都回家去吧！以后该怎么过日子，还怎么过日子！回吧！”
持枪的差人将枪收起。百姓们面面相觑，觉得好没意思，陆续回家了。
孙大人这才回过身，对身后那位作揖感谢道：“冯先生，多谢，多谢！”
冯先生很客气，“孙大人不必如此。我来时，我家大人专门嘱咐了，一切听孙大人调度。”
“是啊，是啊。魏大人是明白人。我与他平级，这些妖道在西河口闹完了，定然不会放过其他地方。魏大人能顶住上面孔大人的压力，请你们过来帮我，实在感激不尽！”
宾主一番寒暄，回到屋里。
孙大人今天临危不乱，解决西河口一个大患，连丁文书都不禁对他刮目相看起来。
宾主落座，冯先生问道：“孙大人。我看这些妖道必然不肯就这样罢休。西河口的局势……不容乐观啊……”
孙大人点头称是，“冯先生说得有理。不瞒先生说，我这边还得多留先生以及几位兄弟几天。”
“这个不碍事。”冯先生想都没想，“来这里之前，魏大人特意嘱咐过，不必急着回去。我等在这里给孙大人助助威风，不怕妖道猖獗到哪里去。”
“这正是我考虑的。”孙大人皱眉道：“虽然今天吓唬了他们，但恐怕他们也不会善罢甘休。至少，该不会这么轻易地离开西河口。”
正说着话，柳小姐从门外进来。
“哦，柳姑娘来了。我给你引见一下。”孙大人为双方做了介绍。
冯先生站起身，作揖为礼。柳小姐若有所思，也笑着行了一礼。“冯先生，现在魏大人处高就？”
“不敢。魏大人亲民爱民，我不过在他手底下讨口饭吃。”冯先生的回答很简练。
孙大人介绍说冯先生是魏大人的得力干将，负责指挥他们那里的差人。其实魏大人任职的所在，与西河口隔得比较远，但两个地方都直属一个上级城市管辖。这魏大人是新时代的官，比起孙大人来，更显得明事理些——当地的所以编制，都按照新政府规定而编排。冯先生则是名正言顺的“警长”，手底下十来个弟兄十来条枪。这种武装实力，是孙大人目前最渴望的。
柳小姐坐在丁文书身旁，问道：“冯先生可曾到过上海？”
冯先生一愣，随即笑道：“去过。年轻时候，也闯过码头。”
“难怪先生一身正气，一看就是练家子。”
“不敢不敢。姑娘谬赞。”
闲扯几句，话题回到西河口。
“柳姑娘，刚才我与冯先生说到，这群道士不会轻易离开西河口，你怎么看？”孙大人问。
“哦，我已经让书棋跟着他们，打探消息去了。”
一旁的丁文书连忙问道：“会不会——”
柳小姐一抬手，“不会。我让他混在人群里，不会有危险的。而且我看这群道士去的方向，该是往平日里住的客栈旅店去了。”
孙大人道：“嗯，好。只要冯先生在这里多留几日，他们势必不敢乱来。最好他们未来能知难而退，西河口才会有太平日子。”
柳小姐眼珠转了转，道：“伯父。冯先生在这里闲着也是闲着，不如……”
孙大人不明白，“哦？你有什么想法？”
“这个嘛……”柳小姐有些犹豫，笑道，“只是要劳烦冯先生手下的弟兄……”
冯先生摆摆手，“没事。任凭姑娘差遣。”
“那，如此，就多谢冯先生了。”柳小姐拱手谢道，又转而对孙大人说：“大人。关于那些道士，我这边正好有些新线索需要追查。”
丁文书问道：“是有危险吗？一定要让冯先生的人跟去？”
柳小姐看他一眼，点点头。
“那我——”
“你不能走。”柳小姐一口回绝，“准确来说，冯先生也不能离开这里。”
“这是为何？”孙大人问。
“道士们可能不认识那些差人，但是却见到了冯先生。他们也能猜到，新来的帮手是冯先生带来的。只要冯先生在这里坐镇，道士们就不敢乱来。我计划，今天夜里，请冯先生派几个得力的弟兄们与我一同出发，神不知鬼不觉。”
“嗯。大概需要多久回来？”
柳小姐思索一阵，道：“快则七八日，慢的话，十来天。最多不会超过半个月。”
丁文书手心出汗，心里多了一丝惧怕。如果真的危险，万一……
孙大人想的和丁文书不一样，他现在极力要解决西河口的困境，“如果这次你的计划成功，能对他们起到震慑效果吗？”
柳小姐一笑，“何止震慑。我要将他们一网打尽！”

第九十章：神子（三十七）
孙大人与丁文书惊愕之时，书棋的脚步声由远而近。“阿婶！”
等他到了近前，柳小姐问道：“如何？”
“他们果然去了旅店。但是没进去。”
“没进去？”
“嗯！”书棋点头，“好多人围着他们。他们对大伙说话了。”
柳小姐点头，“当然。他们计划落空，百姓没了方向，需要一个解释。他们说什么了？”
“他们说，孙大人……”书棋刚说出口，突然觉得好像不该当着孙大人的面说这些话，又闭了嘴。
孙大人催促道：“尽管说。他们怎么说？”
“哦，”书棋点头，“他们说，孙大人逆天行事，要……要遭天谴。他们准备，再把神子请来。”
再次请神？！众人一片沉默。
这次是丁文书最先开口，“大人。其实这也不出我们所料。这既然是他们最强的手段，也该是他们最后的手段。换一个角度想，这正是我们把他们逼到死胡同的证明！”
孙大人迟疑道：“照你的意思……若是这次他们请神失败……我是说，如果我们阻拦了他们。那他们就再没有其他的招使出来了？”
“应该是。”
“哦，如此……”孙大人看向柳小姐，“柳姑娘，那你的计划，要不要暂时……”
柳小姐没回答，问书棋：“道士们可有没有说什么时候请神？在哪里请？”
“说是不会像上次那样在西河口请了。”
“为什么？”
“他们说……说孙大人霸占了西河口，神灵不会来这里。”
“那会在哪里？”
“这个，没说。因为他们说，他们会悄悄请神，然后把神子的赏赐送来西河口，给大伙……那个……”
“吃肉喝血！”孙大人气呼呼道，“又是这一套！”
“时间呢？他们有没有说什么时候送来？”
“道士说，就在十来天后，会陆续送来……”
许久未开口的冯先生突然说道：“孙大人。依我看，这说明了一个问题。”
“哦？冯先生有何高见？”孙大人问。
“他们说时间是十来天后……如果是不知情的人，想必会认为他们挑了某个日子来请神。但是，我倒觉得，这里面没那么简单。”
“怎么说？”孙大人又问。
冯先生笑了笑，看向柳小姐，“这就要请柳姑娘解答了。”
柳小姐也对他一笑，“冯先生果然聪明。不错，伯父，道士们说十来天，这不是他们挑了什么特别的日子。因为如果他们要对我们反击，应该越快越好，不必等到那个时候。”
“哎呀，你们不要打哑谜。快说，这是因为什么？”孙大人有些着急。
“伯父，这十来天，是他们要耗费在路上的时间！”
“路上的时间？”
“是。如果所料不差的话，他们请神的地方，就是我计划要去的地方。来回一趟所需的时间，恰好对得上。”
“对啊，对啊！”孙大人一拍大腿，“他们在别处杀人，然后送来尸体！”
丁文书接道：“如此看来，他们是丧心病狂了。妄图以神的命令，强迫百姓听从号令，好一举拿下西河口！”
“不错。”柳小姐道：“有了神的馈赠，他们就能号令所有人。说不定，还会编出什么吃了血肉，刀枪不入的谎言。”
“那，事不宜迟！你们不要耽搁，今晚速速动身！”孙大人命令道，“务必要让他们的请神计划失败！”
“这个放心。”柳小姐道，“只是要劳烦伯父您，在西河口抵挡一阵。”
“抵挡？谁？”
“当然是城里的孔大人。他与道士头子来往甚密。今天发生的事，他肯定知道了。”
“这个不必担忧。”孙大人道：“我一没违法，二没贪赃。他没有省里的条子，不敢把我怎么样。”
冯先生道：“我们那边也是一样。魏大人本就痛恨这些妄图复辟之人，更不会配合他们把我召回去。”
“嗯……”柳小姐点头，却有陷入了沉思。
“怎么了？”丁文书问道。
“哦，没什么……我只是在想，那些道士为什么会这样说……”
“哪样？”孙大人也不明白。
“他们说……会把神子的赏赐陆续送过来……为什么不是一次性，而是陆续？难道……是我们猜错了？这次请神，不是像上次一样饮血食肉？”
……
第二天正午，柳小姐领着七八个背着枪的差人，走得离西河口很远了。这几个差人里，除了吴先生手底下的人，还有两个西河口本地的。
她没带书棋，因为她不想再把一个孩子卷进危险里。临走的时候，他还特意嘱咐书棋暂时不要去学堂，同时叮嘱丁文书，一定要注意安全。道士们不敢明目张胆闯衙门，却很可能拿丁文书开刀报复。
他们没骑马。衙门里的马有数，如果让人发现少了几匹，会让道士们警觉；卖马的谢掌柜，一向是道士们的铁杆拥趸。唯一的办法只有加快步伐，争取早一步抵达目的地。
这条路越走越偏，沿途几乎没有人烟。晚上休息，也只好露宿，且一定要轮流放哨，一旦发现有人往这边赶路，非拿下不可——这很可能是来取‘神子赏赐’的道士。
正思索着，身后传来马蹄声。
柳小姐一机灵，立刻下令，“拦路！”差人们当即将背上的枪支端在手里，严阵以待。
是一辆马车。走近之后，赶车人吁了一声，停了下来。取下头上的斗篷，柳小姐惊讶道：“文书？你怎么来了？”
丁文书抱着歉意，笑了笑，“这个……我不放心……”
柳小姐抱怨道：“这有什么不放心。不是说好了让你在西河口呆着吗？”
“阿婶！”车上又蹦出一个小身影来。
柳小姐不禁苦笑，看来这两人势必是赶不走了。
“来时路上没被发现吧？”
“没有。”丁文书道：“我们乔装打扮，从另一个方向出发。绕了很长的路，才过来的。”
“那就好。”柳小姐赞许道，望着马车，想了想，“嗯……有马车的话，倒是好事。”
沉吟一番，柳小姐改变了计划。她吩咐两个差人负责赶车，自己和丁文书并书棋一起上车，早一步赶过去；而留下一个本地认得路的差人，带着其他弟兄随后跟来。自己先到之后，不会擅自行动，预先打探情况，等到其他人会和再动手。
商议已定，所有人按计划继续前进。

第九十一章：神子（三十八）
马车确实很快。两天之后，几个人便赶到了目的地。
柳小姐怕泄露踪迹，将马车藏在了旁边的林子深处，用绳子将马栓住。
丁文书瞧着眼前的大山，惊叹道：“好大的山……难怪当初那些山瑶族群，能在这里居住。”
书棋笑道：“阿婶，我早料到你会来这里。”
柳小姐道：“道士们说要给百姓赏赐，没过多久就漂来了鱼虾。这证明了那些死鱼死虾确实是他们在捣鬼。当初我们所料不差，那洞里必然住着有人。”
随着柳小姐手指的方向，丁文书才发现山下的洞口。“我们到时候便进去，一网打尽？”
“对。我估算了一下，剩下的人应该在明天这个时候到达。等人齐了，就可以动手。”
“那我们现在干嘛？”书棋问。
柳小姐一笑，“守株待兔。”
“守株待兔？”
“没错。洞里的人总是要出来觅食的。”柳小姐又吩咐两个差人，“两位。今天夜里我们守在洞口，找个地方躲起来。如果真有人出来，就抓一个。”
差人笑道：“姑娘放心，这事简单。别的我们不会，抓人是再熟悉不过了。只是……我们担心，对方会不会成群结队出来。”
“应该不会。洞里不可能有太多的人。而且他们必然有粮食储备，还不一定今天会出来。所以要是能抓到，那是咱们运气好。”
丁文书点头道：“没错。至少咱们要搏一搏。”
夜色很快降临。书棋躺在马车里，有些难以入眠。在他身边，丁文书也翻来覆去。两个人的耳朵都竖着，等待柳小姐回来的脚步声。
约莫凌晨时分，林子里传来声音。两个人同时坐起，对视了一眼。
书棋撩开布帘，探出脑袋，朝外面看了看。随后开心地跳下车去，“阿婶，回来了？”
“啊，回来了。”柳小姐有些倦意，笑着答道。
同时回来的，还有两个差人，以及被绑着的一个人。差人们将他踢倒在地，随后与柳小姐一道席地而坐。倒地的俘虏痛得哼哼唧唧，却不敢挣扎，想必刚才吃了不少苦头。
丁文书也下车，“抓到了？”
“嗯。算我们运气不错。”柳小姐道，“他是负责去外面拿粮食的。”
“外面？”
“当然是城里了。老道和他的十几个徒弟在城里，准备好了粮食。山洞里要是快吃完了，就派人去报信，然后由城里的道士一起送粮食回来。”
“他们果然跟道士们是一伙的？”
柳小姐拨了拨耳边的长发，道：“准确来说，他们就是老道士的徒弟。老道在城里策划行动方案，他们在这里负责配合西河口的道士的行动。”
“那，西河口的道士，可曾比我们先到一步？”
“那倒没有。这人说，这几天都没有人回来。”
书棋问道：“阿婶，怎么处置这个人？”
差人也问：“是啊，柳姑娘。如果明天行动危险，我们当然是人越多越好。要是分出一个弟兄专门看管这人，实在不划算。”这两个差人是冯先生的人，刚才抓人的时候，有幸见识了柳小姐的功夫，登时佩服得五体投地。言语中对她的敬意更增加了几分。
柳小姐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刚才问他也问得差不多了。我看不如现在就宰了他！”话音一落，她欺身上前，电光火石之间，将匕首横在了那人的脖子上。
“不可！”丁文书与差人急呼。
那人也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求饶：“饶命！饶命！不要杀我！”
柳小姐没理会丁文书，狠狠说道：“饶你？你对我们可没什么用了！”
那人不知怎么，急中生智，“我……我……啊！对！那个洞里，很大，很大！而且，而且错路很多！只要你们不杀我！我可以给你们带路！”
柳小姐松开匕首，站起身微笑道：“就要你这句话。”
众人长舒一口气。
丁文书依然不太放心，“他说错路很多，万一故意把我们朝错路引，怎么办？更糟糕的是，如果他直接领着我们进了敌人的陷阱……”
那人连忙申述道：“不会！不会！我绝不会这么做！”
柳小姐道：“我凭什么信你？”
“因为……因为我恨极了他们！”那人咬牙切齿，眼中闪出泪光来。
众人心知必有内情，便将他扶起，靠在树边，听他说起其中的缘由——那是个三十多年前开始的故事。
这群道士在那个时候来到这里，遇见了当地的山瑶人。初到之时，他们自称是出家人，在这里隐居修炼。山瑶人大多朴实善良，与道士们相处，倒也和善。有时候道士缺吃少喝，山瑶人会主动送去米面；而山瑶人遇到疾病丧葬，也会请道士到家帮忙。
相处大约一年多光景，这些道士又带来了更多的师门弟子。谁知新来的这伙人，却略显蛮横。他们之间有了不和，并最终闹出了内乱。可惜的是，恶毒的一方最终杀死了善良的一边。从那之后，山瑶人的悲剧开始了。
他们用卑鄙的手段害死了一部分山瑶青壮年，又将所有的山瑶女子囚禁起来——用来囚禁的地方，正是山瑶人的祖先祭祀的山洞。山瑶信奉古神，他们深信古神居住在山洞之中，而那个山洞，只有族群里最德高望重的老人才能进入。现在，却变成了道士们山瑶妇女的所在。
因为能反抗的人大多死于非命，而年老的男子早失去了抵抗的力气。十来岁的小伙子根本不敢抗争，因为他们敬爱的母亲、爱慕的恋人，甚至自己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都被道士们关了起来。他们被迫从事繁重的劳动，被迫带着山货去汉人的地方换取粮食，被迫发下效忠邪教的毒誓，这一切，都是为了可恶的妖道。
老人渐渐死去，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更是被杀了个一干二净。敢于反抗的人，命运只会更惨。道士们将尸体囤积在山洞深处的一个巨大洞穴中，连基本的埋葬都不施舍给他们。新生的孩子、不懂事的幼儿，被与母亲们隔离开来。他们穿上不属于山瑶族的衣服，接受着不属于山瑶族的知识。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
道士们会静心挑选听话的孩子，不让他们做体力活，每天念经，试图将他们打造为一心一意侍奉邪神的教徒；而那些机灵懂事，又有着叛逆反抗苗头的孩子，则只能在做低贱的仆人，为道士们跑腿卖命。这些底层的仆人中的男孩，道士们许与他们粮食与赏赐，好让他们忠心耿耿；而对待他们中的女孩，则视为奴隶，长大之后，免不了都要遭到欺辱和侵犯。相同的是，他们都被明确告知自己的身世，告知自己的族人的遭遇——道士们每天都会提醒他们，亲人们还在道士的手里，若是敢轻举妄动，后果只会更加悲惨。

第九十二章：神子（三十九）
柳小姐一言不发，听着那人的述说。其他人也同样沉默不语。书棋觉得浑身发冷，握着丁文书的手，浑身僵直。
那人说着，将脸埋在草地里，失声痛哭起来。
“我出生的时候，就被他们带去洞里，学认字，学念经……但是我很调皮，总是不认真……他们打了我好多回，可……后来他们把我领了出去，不让我学东西了。然后，让我给他们跑腿办事……我去过城里，见过很多山洞里见不到的事……于是我想逃跑……”
“他们抓住了你。”柳小姐断言道。
“他们……把我抓了回去，把我带到……带到一个老女人的身边。他们说，她是我的娘亲……那个女人的身边，还有一个比我年纪大的女人……他们说，她是……我的姐姐。然后……然后，他们当着我的面……”
众人低头不语，书棋感到丁叔情绪激动。他的手被丁叔抓得生疼。
“从那之后，我常常去看……去看我的娘亲和姐姐。他们也不拦我，只是监视……”
柳小姐道：“当然。你越是牵挂她们，你越不敢抛弃她们而逃跑。”
那人默然点头，不再说下去。
柳小姐整理了下自己的思绪，这次换成她提问了。
“道士共有多少人？你们族人有多少？”
“我们这边……算上被关着的男男女女，还有我这样了解事情始末的人，大概一百多个……道士的话……五十、六十吧……我不清楚。洞里的人有二、三十个，他们在外面，也有很多。”
“他们有什么武器？”
“有刀，有剑……他们武功很好，都练过武。我们……打不过他们……”
“枪呢？有枪吗？”
“有，但是很少。只有几个教孩子念经的人才有枪。”
“怕孩子逃跑？”
“不。因为他们的身份比较高……”
“这几个带枪的人，现在在洞里吗？枪也随身带着？”
“在洞里。他们每个人有自己住的洞穴，枪平时也放在里面，很少带在身上。”
“嗯。”柳小姐在脑海里整理了一下得到的消息，又问道：“最近这几个月，可曾发生过什么事？”
那人想了想，猛地回答道：“有！几个月前，他们把买了好多鱼虾，还有一些猪和牛，全部弄死，顺着河流漂出去了。还有！那些堆积起来的尸体，也被他们扔掉了。”
“这些尸体，全是三十年前死的？”
“不。三十年前死的，都烂掉了。还有人形的，都是后来陆续杀掉的。”
“会有这么多……”
“嗯，还有一些他们在外面杀死的人，都会抬到这里藏起来。”
“好。这便说得通了。”柳小姐点头道：“你再把洞里的地形告诉我们。想来你该知道了，我们是官府的人。这次就是要把这群道士绳之以法，你愿意帮我们，对吗？”
那人重重点头，随后将洞穴中的构造详细说了一遍。
听完之后，柳小姐吩咐众人轮班休息。只等明天队伍集合，立刻动手。
……
次日，后来的官差也就位了。柳小姐让昨天的俘虏带路，叮嘱差人不要手软，若是道士反抗，格杀勿论，一定要尽早镇住他们！书棋与丁文书不离不弃，表示不愿意多等。柳小姐无奈，只好答应让他们跟在后面。
从洞口进去，光线顿时隐匿在了身后。向导说明，这里有个陡坡，需要朝上爬。只要爬上去，再走一段路，就有火光了。因为陡坡挡住了视线，所以旁人如果在外面看起来，里面就显得幽暗难测，便不可能知道里面有人居住。
“见到火光之后，有三个洞口。中间的和右边的都是死路，只有左边的才是正道。”
众人因为初次进来，眼睛一时之间无法适应，几乎难以看清道路，都走得极慢。柳小姐虽然幼时锻炼过自己的双眼，勉强能看清周围环境，但她担心若是战斗就在眼前，其他人没调整过啦，会对己方不利。于是她也慢慢前行，不敢走得太快。
火光果然出现了。众人眨了眨眼，感觉好多了。
向导继续讲道：“从左手这个洞进去，前方不远就是关人的地方，有很多铁笼，也有些人在看守。”
“人多吗？”
“不多。即使你们不带枪，光靠拳脚，也能制服他们。”
柳小姐放心下来，“好。接下来呢？”
“穿过这一片，再往里走，是用刑的地方，也是他们……欺负女人的地方……”
“有人吗？”
“白天几乎没有。”
“好。”
“过了那里，就要走得比较远了，路上也是岔路很多。因为下一个地方是孩子们呆的地方。”
“就是你昨天说的孩子们？”
“嗯。以及教他们念经认字的道士。还有就是，他们隔壁的洞里，也有负责制药和炼丹的道士。”
“这一类的道士，就是有枪的了吧？”
“对。”向导补充道，“只要抓住了他们，这洞里就没有危险了。除了……”
“除了？”
向导犹豫不决，似乎在担忧什么。
“尽管说！”
“是……从孩子们的房间往里走，有两条路。一边是放那些尸体的地方，还有一边，是……”
“到底是什么？”
“是……是神住的地方。”
“神？”
“嗯……道士们信的邪神，就在里面。”向导的脸上露出极大的恐惧，“你们千万不要进去，会被下咒的！”
柳小姐见他神色慌乱，心里不禁为他感到一丝悲哀。即使他这么痛恨道士，却始终是道士们把他教大的，对于道士们的那套歪门邪说，想必也或多或少有着敬畏。
柳小姐当即安排了计划，嘱咐大家抓人要紧，等排除危险之后，再解救剩下的人。众人点头，表示明白。
果然如向导所言，关押平民的地方只有两三个道士。一行人连枪都没用，便将他们捆了个严严实实。被捆的道士自知末日将近，一个个嘴里塞着布团，无精打采。四周的牢笼内，皮包骨头的老人、浑身是伤的年轻人、蓬头垢面的女人，一双双眼睛盯着他们。长年累月的痛苦，竟让他们一时之间不知所措起来。向导跑到自己母亲与姐姐跟前，不住宽慰。柳小姐提醒他待会再来，他含泪点头，领着众人继续前行。
再往里走，到达了行刑场。这里的人共有近二十个，手中拿着鞭子与刀斧。柳小姐施展武功，蹑足前行逮住一人作为人质。虽然惊动了其他人，可差人们手中的枪，却让他们不得不投降。

第九十三章：神子（四十）
费了好一番功夫，几个差人才将他们一一绑住。这期间，柳小姐、丁文书还有书棋三人仔细查看了这里的情形。牢门内，几乎每个房间的墙壁地面都血迹斑斑。各种用刑的道具更是应有尽有，令人触目惊心。
“除去这批人，里面就没几个了。但是他们有枪……我想我们刚才还没有惊动他们。不过，以防万一……”向导说。
不用他嘱咐，众人早已端好枪支，随时准备着。
走了大约一顿饭的功夫，一行人来到一面巨大的墙壁前，墙壁上有几个洞口，洞口都安装了木门。
“最大的那个门里，就是孩子们住的地方。”向导小心翼翼说道，“旁边的，是道士们住的地方。”
柳小姐用眼神示意，给每个人分配了任务。
四个差人负责道士的房间。剩下的人，踹开最大的门，一窝蜂闯了进去。
他们看到房间里坐着十来个孩子，大的有十来岁，小的只有四五岁。孩子们分开坐着，彼此隔着一段距离，围成了一个圆圈。每个孩子身后都有一团火焰，借着锅里的木炭，微微燃烧着。
孩子们同时睁开了眼睛，盯着来人看，一句话也没说。柳小姐用最快的速度数了一下，一共有二十个位置，但只有十八个孩子。有两个位置没有人，位置后面的锅里，也没有火。
书棋拉了拉丁文书的手，怯怯说道：“丁叔，他们……”
丁文书早已发现，“嗯”了一声，没说话。
与此同时，房间外面传来枪声。柳小姐立刻下令，让两个随行的差人前去帮忙，然后吩咐剩下的人不要乱动。
她闭上眼睛。这里的火光让原本漆黑一片的洞里显得光线明亮，同时那摇摆不定的火焰在扰乱她的思维——更不要说那十八双木然空洞的眼睛带给她的不安了。她要把自己陷入绝对的安静之中，她要用耳朵去看……
“趴下！”她突然厉声一喝！
丁文书立马抱着书棋，应声趴倒在地。向导与差人也同时卧倒。叫出声音的那一刻，柳小姐早已迅速蹲下。
一声枪响。子弹在洞窟中折一次，声音在房间里不断回响。
柳小姐不等起身，立时朝开枪处跑去。躲在暗处开枪的人，似乎被她吓住了，竟忘了开第二枪。
扑倒，只需一拳，那人便晕了过去！
柳小姐喘着气，道：“安全了。”
众人陆续起身，心中只叹好险。向导走到近前，仔细看了看，确认这人便是这里的领头人。外面的枪声也停止了，有人进来报信，道士们都被抓了，死了两个。自己这边伤了一个兄弟。
柳小姐点点头，示意来人将这一个道士也绑起来，“文书，你们带着孩子们出去吧。然后把山瑶族的人都放了，”说完，又对着向导，“你找几个你们族的人，帮着把这些道士押送回去。切记，不要一味想着复仇。我们还用得着他们。”
向导想了想，最终点头答应。
“你呢？”丁文书问。
“我……”柳小姐看了看这房间深处的两个洞穴。
“里面会不会还有……”丁文书担心起来。
向导摇头，“不会的。这个房间，只有刚才这个道士能进来。所以只可能有他一个人在这里。”
丁文书想与她一起进去，却又担心差人们没有主见。思来想去，决定放弃。“走吧，书棋，我们出去。”
书棋一把挣脱他的手，跑到柳小姐身边，“阿婶，我……我也要进去！”
柳小姐若有所思看他一眼，明白他的想法。“好吧……只是……”
“我知道！”书棋答道，“我知道……”
……
一边是藏尸的地方，一边是藏神的地方。为了不至于那么难以接受，柳小姐带着书棋先去了藏尸的所在。
臭气熏天，但尸体却所剩无几。看着地面上的痕迹，柳小姐想象着这里曾堆积着数百具尸体。水流声在脚下绵延不绝，柳小姐明白，这里就是那些怪事发生的地方。
“走吧。”
书棋点头，拉着她的手，一步步朝另一个地方走去。
总算到了终点，这里也有一扇门。柳小姐推了推门，竟轻松打开了。
书棋想闭上眼睛，眼皮却不听使唤，两只眼睛大睁，战战兢兢看着这洞里的一切。
不大的房间，借着插在墙壁上的一根火把发出的微弱光亮，两人看到地面铺着一块草席。草席被染成了鲜红色，是血的味道。草席旁边放着一个没有盖的木箱子，里面放着刀斧、匕首、钳子、锯子……这些物件上，同样布满了鲜红的颜色。
两人慢慢抬头，顺着墙壁往上看去。
一根细细的铁链横空出现。铁链中间，是一件黑色的粗布斗篷，将斗篷下的人遮住了。那人双手伸直，被铁链穿进身体，稳稳悬在半空。火光偶尔跳动一下，微微映出斗篷里的一张小小的脸。那脸蛋显得无比苍白，双眼被一块红色的布条盖住了。
神子出现在他们面前。
书棋的泪水顺着脸颊奔流而出。
他想上前将神子解下来，却被阿婶拉住了。阿婶指着神子斗篷下方的位置让他看。书棋这才发现，那斗篷的下摆，摇摇晃晃。原本应该有脚的地方，空荡荡的。
兴许是书棋的动静惊醒了他，神子说话了。
“书棋哥？”
书棋抑制不住悲伤，痛苦嚎哭出来。
神子似有些困惑，问道：“书棋哥，你在哭么？为什么？”
为什么？为什么呢？书棋没有力气回答，泪如涌泉。
柳小姐眼圈发红，却不得不稳住自己的心神。“十四……是你吗？”
“阿婶？你也来了。”神子笑道，“是我。”
柳小姐看了看他遮住双眼的布条，知道他的眼睛也不见了。
“为什么……会是你？”
“因为……我是十四。”神子答道。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样。柳小姐明白了。
“在你之前，还有十三，还有十二，对吗？”
“是。可惜，在我之后，已经没有十五了。”神子的语气很轻松，也很淡然。
“上次就应该是你？对吗？”
“是。因为阿婶和丁叔都很聪明，所以十四没能成为神子，只好让十五代替十四。”
“你的眼睛……”
“没有了。”神子微微笑了笑，“神子不需要眼睛。”
“……那你……怎么认出了书棋？”
神子保持着微笑，“我闻到的。我给书棋哥一条带子，那是……那是十四以前用来扎头发的。里面包着香料。”然后，他又对书棋说：“书棋哥，你怎么来了？是来看我的吗？”
柳小姐拍了拍书棋的肩膀，说道：“书棋，十四在对你说话。你……你也和他……”
书棋用衣袖狠狠擦了擦眼泪，说道：“嗯。我……我来看你了。”
“我很开心。”神子笑道，“书棋哥答应过要来看我，果真来了。”
“嗯！”书棋点头，他知道十四在看着自己，“我答应过。你也说过，今年不行，就明年！明年不行，就后年！”
“后年不行，就大后年！”神子笑道补充道，“书棋哥说，我们一定会再见面。就算有一天，我们都老了，书棋哥也能认出十四。”
“嗯！你说，只要我带着这条头带，你也能认出我。”书棋也笑了起来。可柳小姐明明看到他的眼泪没有丝毫止住的迹象。
神子笑着，听他说。
书棋便接着说下去。
“十四，我现在不去掏鸟窝了，我也不去河里捉螃蟹了。你说过，它们太可怜了。就算家里做鱼做虾，吃的时候，我也会感谢它们。还有，我很听阿婶和丁叔的话，我要认更多的字，读更多的书。还有，最近先生不教课了，给我们放了好久好久的假。小不点让我带他出去玩，我没答应。阿祥跟我说，他不想念书了，要去药铺里当伙计。还有，还有，苏少爷跟着他爹去城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还有……”书棋说不下去了。他明明有那么多话要说，他明明幻想了那么多次与十四再见面的情景，他明明想开开心心地与十四聊天，他明明……
神子安静地听他诉说，直到他再一次发出了哭泣声。
“书棋哥，谢谢你。”
“为什么？”
“为什么呢……”神子想了想，“十四也不知道……只是，因为认识你，所以……十四觉得，很美好。”
“那，那你跟我们走吧！有阿婶，有丁叔，还有，还有孙大人，还有好多好多人，他们都想再见到你。我的同学，我的那些朋友，你认识的，他们都想再和你玩！走吧，十四！走吧！”
神子摇了摇头。
“书棋哥，谢谢你。可是，我不能走。”
“为什么！为什么啊？！”书棋声嘶力竭起来。
“书棋哥，还记得吗？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话？我说，我很羡慕书棋哥。书棋哥有阿婶，有丁叔，有同学，有好多好多的人陪着你。他们都是很好的人。可是，我不能……书棋哥，我们终究是不一样的。
“十四也想，也想和书棋哥一样，也想再和书棋哥一起去爬树，一起去寻宝，一起去吃糖葫芦。十四还想看书棋哥练武，看书棋哥在赶大集的时候射箭……可是，十四终究还是不能……
“书棋哥，你说，你没有家了，是阿婶和丁叔把你带到家里，又给了你一个家。其实十四也一样，十四也没有家，十四也是让别人养大的孩子。阿婶和丁叔教给你本领，教你读书练武，为了书棋哥将来长大了，能靠着这些本领，走自己的路。十四也一样，十四也学了好多，十四也注定要用这些，来走自己的路。
“所以，书棋哥，你看。十四已经走完了自己的路……”

第九十四章：神子（四十一）
书棋不知如何作答，只是抽泣。
柳小姐看着神子，说道：“可是，这是一条错路。”
神子道：“错了吗？十四不懂。那什么是对的呢？”
什么是对的？柳小姐问自己。答案近在眼前，像书棋这样，像书棋一样快乐长大，像书棋一样平平安安。可是，她看了看神子的模样，最终不忍地闭上了眼睛。那铁链锁住了他的身躯，他已经不可能在下来了。正如神子自己所说，十四已经走得太远，他已经走完了自己的路……
沉默了良久，神子开口，“书棋哥，对不起……”
“……什么？”书棋问道。
“书棋哥给十四的那只螃蟹，十四把他放走了。”神子脸上带着内疚。
“……没关系。”
“书棋哥不生气就好。”神子又一次笑道。
“怎么会……怎么会为了那个……”
“不。那是书棋哥给我的礼物，那是很宝贵的东西。”
书棋鼻子止不住地发酸。
“书棋哥，你还在伤心吗？”神子关切问道。
“我……”书棋不知该如何回答，“我只是怕……因为以后……见不到你了……”
“不会的。我们还会见面的。”
“是吗？怎么会？”
“十四没骗你。真的。”神子言道，“十四将身体献给世间的生灵。于是，一个十四，变成了无数个十四。无数个十四，都散落出去，遍布在这世上的每一个地方。书棋哥，或许以后，你再也没办法用眼睛看到十四了，就像，我现在也没办法看到书棋哥。可是，我还是知道，书棋哥就在我面前。
“所以，书棋哥，如果哪天你又想起十四了，你就闭上眼睛。你看不见十四，但是却能感觉到十四。在树林里，你听到风在吹着树叶；下雨的时候，你会听到雨点落在地上；走到河边，你听到河水哗啦流过……这些都是十四。
“十四会在书棋哥身边的。所以，不要伤心了。书棋哥应该开心才对。十四认识的书棋哥，总是很开心，不是吗？”
“我……我会试试……”书棋答应道……
三个人不再言语，再次陷入了沉默。
“走吧。”不知道是谁说了这一句。
“嗯，走吧。”不知道谁答了这一句。
听到脚步声渐渐小了，然后消失不见。
不知哪里吹来的一阵风，或许是门没关牢的原因吧，神子的斗篷摇摇晃晃，原本就系得不结实的扣子松开了。斗篷朝左右拉伸开来，露出神子的身躯。
神子的胸口中间，插着一把匕首。血液在这时候慢慢涌了出来。
大腿根部的地方，的骨肉突兀地显现。原本就娇弱的身子，没有一丝血色。
神子没了双眼，原本应该流出泪水的地方，两行鲜血缓缓从脸颊滴落。
谢谢你，书棋哥。
师父说，我是黑暗的孩子。
而你给了我光明。
……
【惶惶然而惊醒兮，悟南柯之梦碎】
……
寒冬已至。中华民国的大总统摇身一变，成了中华帝国的皇帝。
孙大人对此不作评价，或许是被近来发生的事弄得没了精神。按理说，他这样的封建官吏，该支持此事才对。可惜见识了皇帝老爷为了登基搞的这些手段之后，孙大人觉得实在了无生趣。
和丁文书料想的一样，道士们被赶跑之后，老百姓又回复了正常的生活。他们或许知道了袁世凯当了皇帝，或许又不知道。这有什么关系呢？衙门依旧是衙门，孙大人也依旧是孙大人；百姓依旧是百姓，生活依旧是生活。
西河口依旧是西河口。
丁文书与柳小姐带着书棋来西河口旁的田野散心。书棋之前大病了一场，这几天身子骨稍微好些。
柳小姐让他跑跑，锻炼一下，他便答应着跑开了。
“姚掌柜那边怎么样？”柳小姐问。
“他那个伙计就是道士的奸细，被抓了。他本人涉嫌和道士勾结，制造了高大宝中毒的假象。高大宝那边呢，也是配合道士们演了这出戏，目的当然是霸占鱼虾买卖，顺便诬陷官府乱抓人。”
“城里呢？”
“城里的道士也都被抓了，不过不是妖言惑众的罪名，是关于山瑶族的罪名。”
“当然，”柳小姐点头，“他们本来就是为了给皇帝登基造势的。”
“不如说是上面的人利用了他们。你看，事成之后，就兔死狗烹了。孔大人明白上面的意图，倒是一个都没轻判。”
“姓孔的对孙大人呢？”
“当然是不满的。不过孙大人却并没有让他抓着什么把柄——除了私自调动其他地方的武装以外。总之他拿孙大人没办法，孙大人也不想得罪他。”
“相安无事，倒也不错。”
丁文书摇摇头，“无事？发生了这么多事，怎么能算无事呢。没想到西河口这么一个安静的地方，也逃不过外界的纷纷扰扰。你说，那些道士选中西河口行事，是必然吗？”
“当然。”柳小姐答道，“他们一开始只是欺压山民的邪教。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与上面的势力勾结了起来。选中西河口是因为那座山和那条河。如果那条河流第一个要经过的不是西河口，那他们就会换地方了。”
“也对。所以中华大地的山山水水，总有他们挑中的地方。而这些老百姓，却要承担一次次的磨难。”
“目前的时局更是动荡不安了。内战打响，再次革命的号角也吹响了。”柳小姐突然握了握丁文书的手，“文书，我问你。你会想过再离开这里吗？”
丁文书牵着未婚妻的手，看着四周白茫茫的一片风景，心下感慨颇多。这大千世界，我到底该归于何处呢？
……
书棋跑得不远，但久未锻炼，也出了汗。
他找了块田埂坐下，双手撑在腿上。
头上有鸟儿飞过，冬季的鸣叫显得格外凄凉。他闭上了眼睛。
等到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眼前的脚下，一朵花正在开放。
书棋盯着它，目不转睛。他惊叹于这花朵的生命，在这寒风中摇摆的生命。
这是一朵极其普通的花，书棋根本不知道它的名字。可是，在万物凋零的季节，它却显得这么得特别。
书棋凑了过去，闻了闻。嗯，香。
远处，阿婶和丁叔的声音传来。“书棋！走啦。”
“好！”
他又认真地看了它一眼，随后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
他走了。
他在心里对一个莫名的地方说：再会，花儿。

第九十五章：夫妻（一）
成英是西河口唯一一个还姓成的人。他是家中独苗，老爹又在几年前告别人世，目前成英本人膝下并无一子半女，由此可推断他是很寂寞的。
然而匮乏的宗族关系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家中尚有年长的母亲与之陪伴，远方还有多年未见却一直书信联系的同族叔叔。更要紧的是，一个刚结婚的年轻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去思考别的问题呢？
武氏夫人从去年进家门，至今已快满一年零两个月。
嫁过来的时候，依着西河口的规矩，成英花钱办了个不大不小的宴席，邀请了周边乡亲以及数位好友参加。成家并非缺钱，但也休想从西河口的中层分子队伍中再往上攀爬——事实上，他要是再不踏实经营，还有把老父亲辛苦多年攒下来的积蓄给败光的可能。
成英的叛逆在西河口是出了名的。他一不学周围人下田种地，二不把父亲留下的生意做大做强，平日里除了与狐朋狗友结伴出游，并没有其他爱好。坊间传闻这就是他老爹早早过世的原因之一。本来一个干净漂亮的大小伙子，却在二十五岁这年才娶到媳妇，这在西河口实属一件罕事——谁家俊俏小伙不在二十岁左右就成家了的？能与之相提并论的是丁老秀才的公子丁文书，为了逃婚而背井离乡。不过丁文书回家，也带了个姑娘回来。这一下，西河口“大龄单身男青年”的婚姻问题总算解决，为三姑六婶们日夜操心的话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婚宴当天，热心的群众接踵而至。照着老规矩，先恭喜了成家老太太，随后夸赞了一番新郎官年轻有为，从此步入康庄大道。新娘子因为已经成为私人财产，所以好好放置在婚房内，盖着红盖头禁止闲杂人等参观。
等到大伙都酒足饭饱之后，太阳也快落山了。晚霞打着哈欠，渐渐黯淡下去。几只老鸦在空中叫了几声无聊，回巢去了。估计成英的心情与乌鸦一样，愁眉苦脸等着接下来的仪式。他的理想是安静结婚、安静过日子，可老母亲有令在先，不由得他不从。
“闹洞房！闹洞房！”喜闻乐见的节目总算开始上演。群众们十分踊跃，推着新郎官进了婚房。
成英脸上挂着应付的笑容，两颊的肉因为假笑了太久早已僵硬。他在大伙一致的要求下，将新娘子的盖头掀开了。
大伙安静了，成英也安静了。新娘子不知所措，看了看自己的丈夫，也惊呆了。
“夫妻相！好一对夫妻！”有人带头鼓掌，也有人把媒婆拉了出来，赞扬她眼神不错。媒婆很骄傲，从事她这种职业的人，嘴巴一样比较大，能保守住这个秘密，实在是不简单。俗话说得好，夫妻挂相，日子有望。长得像，那是上天注定要成全一段美好姻缘的。
老太太很感动，又包了个红包塞到媒婆手里。媒婆嘴上推辞“这是我应该做的”，双手快速将预期中的红包接了过去。
因为惊讶于这完美的婚姻，客人们一时之间忘记了庸俗的节目。一个个竖起大拇指点赞之后，迫不及待要回家把这美好的故事告知自己认识的所有人。所以这天大家散得很早，竟无形中完成了成英的愿望。
一段佳话从此传扬开来。
……
丁文书埋头整理文件，这时候，孙大人背着手进了门。
“成家的老太太去世了，知道吗？”
丁文书一脸莫名其妙，“成家？”
“嗯。成家。就是那个——”
“哦，那个！”丁文书也听说过成家的故事。准确来讲，他与成英自幼便认识。两人因为年纪相仿，因此还在一块念过书。自己回到西河口的时候，成英已经结婚几个月了。一次路过他家，还主动与他打招呼来着。可惜自己离家这几年，变化实在太大，对方居然一时半会没认出自己来。
“老太太去世了？他发丧没？”
“没有，我也是听人说的。估计不好意思吧。”
丁文书仔细一琢磨，才明白这里面的道道。没错，据说这一年多以来，成英的媳妇总没有怀上娃，导致成家老太太意见很大。因为没有娶妻，而把自己父亲气死；现在他又有了没有生娃而气死母亲的嫌疑。甭管背后真相如何，至少这锅他是背定了。
丁文书这天没有多耽误，太阳还没落山，就把一天的事情全部忙完，往家里走。
……
走到吉庆街的时候，他遇到了成英。
成英比他大不了几岁，平日里俊俏小生一般。人们总说，他要是去戏园子里扮个角儿，准能红。他自己似乎对这话很满意，真有一回，在茶馆排戏的时候，主动申请客串了一把，结果赢了个满堂彩。
丁文书看着如今的他，实在难以想象他在戏台上的模样。
成英似乎刮了胡须，却没有弄干净，乱糟糟的，下巴杂草丛生，活像被牛羊踩过的野草地。衣服没有系好，微微敞着。脸上则红晕不散，眼神迷离。头发略有些散乱，走路也歪歪扭扭。手上拿着的酒壶为他不稳当的步伐提供了充分的解释。此刻的他，正摇摇晃晃朝家的方向走去。
“成英！”丁文书叫他一声，担心他在河边走着摔了下去。
听到声音，成英努力撑开上眼皮，马马虎虎看了他一眼。
“你……”
“我，文书。”丁文书上前扶他一把。谁知他一甩手，将丁文书推开。“走……走开！”
丁文书并不恼火，他明白，这是丧母之痛尤未消散的缘故。
“是我啊，文书。丁文书。”他又解释道。
“丁……”成英歪着脑袋，想细细看他个明白，“丁……文书？”
“对啊。老伙计，还认得吗？”丁文书像逗孩子一样，朝他笑笑。
他想了想，突然开怀大笑，“啊！丁文书！是你，是你！哈哈！”他一把将丁文书揽入怀中，“果真是你，哈哈！”
丁文书猝不及防，差点被他拉倒，连忙将他身子扶正。“怎么，喝这么多？”
“不多！不多。”他摆摆手，“这算什么！我跟你讲，男子汉！大丈夫！这点酒……嘿嘿……不多！绝不多！”
“是是是。”丁文书赶紧应道，“不多不多。你是不是要回家了啊？”
“家？”他木楞楞盯着丁文书，想了又想，“哦……对！你猜对了！哈哈！我是要回家！”
“我送你回去？”丁文书试探道。
“你……”成英指了指丁文书，坏笑道：“你要胡来？是不是？嘿嘿。”
“我胡来？”丁文书啼笑皆非，“我胡来什么？”
“骗子，骗子……呵呵……”成英一把推开他，“我回去……回……去……”
说罢，留下丁文书，摇摇摆摆，走了。

第九十六章：夫妻（二）
丁文书不好再追，生怕激怒醉汉。醉汉发疯，他是见过的。当然并不是他的父亲，而是他的岳父。柳老爷子练武之人，就好喝个黄汤。平日里本就耀武扬威惯了，一旦耍起酒疯，没人能制得住。即使平日里把亲爹骂得毫无还嘴之力的柳小姐，遇到父亲喝醉了酒，也只有关门掩耳一个办法。
“嘿！好家伙！又喝这么多！”旁边酒肆里的伙计在门口看到了全程，用围兜擦着手，嘴里笑道。
丁文书认得这个伙计，是西河口一个出了名的话多之人。
“怎么，他这几天常喝这么多？”他问道。
伙计见有人问话，开心得不得了，彷佛劳累一天之后的奖赏。“哟，这不是丁先生吗。您问我呢？是。可不是么。这成公子喝酒确实厉害。不光这几天，好一段日子了，经常性的喝醉。”
“有一段日子了？”
“那当然。您还别不信。有人说啊……”丁文书苦笑，又是“有人说”。伙计没顾他脸上的表情，继续说他的故事。“有人说啊，这成公子娶的那个媳妇，肚子不争气。这不是么，成亲好久了，也没生个孩子。他那个老母亲呢，就天天骂他。”
“骂他？”
“是啊。哦，当然了，儿子和媳妇都挨骂。这种事，您也知道。当男人的，肯定就烦啦。所以今年开春的时候，这成公子就常来我们这儿喝酒。俗话说得好，一醉解千愁嘛。”
“天天来？”
“反正，隔三差五，总到。其实成公子以前不好喝酒，他以往跟一些个朋友来我们这儿，也是吃得多，喝得少。可要不说男人天生都有量呢？真要放开了喝，马上就有瘾了。”伙计嘴里上了弦，说个没完，“这几天他家里老太太过世了，就喝得更厉害了。这么个喝法，他家老爷子留下来的生意，恐怕也做不成咯。”
“老太太的事，都知道了？”
“瞧您说的，这西河口能有多大？还能有我不知道的事？”伙计很骄傲。
那倒是。“这一年到头，他该在你这儿花了不少钱吧？”
“嗨！银子不银子的，那都是掌柜的赚了，轮到我还能有多少？不过算您说准了，这成公子还真是被我们掌柜的当成了财神爷。没有他，我们这一天得少赚不少。可要不人家说成公子败家呢。真要把后半辈子都交在我们这儿？那指不定哪天他那家里得让他给亏空了。”
丁文书不愿再扯淡下去，说了几句恭喜发财，告辞回家了。
……
次日，差人回禀，说有人报官。
孙大人昨天夜里不知怎么染上了风寒，将案子推给了丁文书。
丁文书无奈上堂，却见大堂里等着的竟是成英。
“成英？怎么是你？”
成英也有些惊讶，但转瞬平复了神情，拱了拱手，“文书兄。”
他脸上还带着一些昨天夜里的酒气，脸庞透着一丝微红。
“客气了。你来这里，是有什么事么？”丁文书让了座，又坐在他旁边。
“嗯。文书兄，其实……是我家里的事。我来报官。”
“家里的事？”丁文书心里一咯噔，一股不妙的预感油然而生，“说说看。”
“嗯……”成英闭眼，沉默了一阵，后又说道：“其实……是我那个夫人。”
“尊夫人怎么了？”
“我要休了她！”
“休妻？”丁文书很惊讶，“为何？”
“这个嘛……”成英很犹豫，似乎不想明说。
丁文书沉吟一番，“成英啊，现在不比当初了。如果是旧社会，你说休妻，只要家里同意，乡邻也能证明你妻子不贤淑，写一张纸也就休了。可现在是新社会，解除婚姻关系，可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的。”
“是啊。这不找到衙门来了么？怎么，孙老爷没在？”
“孙大人他今天身体不适。”
成英皱着眉头，“可我……我不想拖着。诶，你能做主吗？要不然，你就给我批个条子，把这事解决了？”
丁文书连连摆手，“不可不可。我可不敢乱搞。再说了，也没有说政府给你批个条子你们就可以离婚的。至少，我要看到你妻子也同意才行。对了，嫂子怎么没来？”
“哎，这就是问题所在啊。”成英拍了拍大腿，“她其实早就回娘家去了。现在你让我找她，她还不一定来。”
“回娘家去了？”丁文书道，“你赶回去的吧？”
成英的脸颊又红了几分，“哎，这个……你知道就行。”
“要是她真不愿意回来，就说明她也愿意跟你解除夫妻关系。我听说她家里也不是很远，要不然我哪天跟你去一趟。她要是真说不想回来了，我就让孙大人给你解除这段关系。”
“别啊！要命就在这里！”成英有些激动，“她跟我……哎，你也知道，这女人一旦要强了，就非要搞得男人不得安生不可。她人是走了，可心里恨我。我是想着跟她撇清干系，然后另找一个。她能让我顺心如意吗？别说你跟着我去找她，就是孙大人亲自去一趟，她只要咬死口说不想跟我断，怎么办？”
面对这种情况，丁文书也束手无策了。“那就不好办了。这女方要是不松口，你男方就真的没办法。”
“哎。我也是愁啊。”成英摇摇头，突然，又似乎想起了什么，“对了。昨天晚上扶我的，是你吧？”
“啊，是我。”
“谢谢，谢谢。”成英拍了拍丁文书的肩，站起身来，“看在咱们这些年的朋友关系上，也拜托你好好帮我想想该怎么办吧。要是真的断了，我肯定感激你。”
丁文书也起身送客，“我问问孙大人吧。其实……夫妻之间，有什么解不开的扣呢？你也回去多想想，想通了最好。”
成英一边往外走，一边挥挥手，示意留步。
……
孙大人也是一样的意思。除非男女双方协商同意，否则没有一方说了算的道理。
回到家去，丁文书将此事说给柳小姐听。柳小姐笑他越来越唠叨，工作上什么事都往家里说。他正要反驳，柳小姐又夹了一筷子菜塞在他嘴里，堵住了他的话。“好了好了，我知道你一个人在衙门里冷清无聊，非得将新鲜事说给我们听，否则一定憋死了你。那你说说，你赞成他们分手吗？”
丁文书嚼了嚼嘴里的菜，一股暖意在心里散开，笑道：“赞成不赞成嘛……一般来讲，还是劝和不劝离的。”
柳小姐瞪他一眼，“小人见识。”
“你说我小人？”丁文书不可置信。
“当然了。我还说你妇人见识，你岂不是要跟我翻脸？”
“这——”
柳小姐没等他开口，第二次打断了他的话头，“两个人在一起，开心自然最好。若是不开心，能过日子，也就继续往下过了。可是一旦提出来，就没有回头的路走。这个道理，你可赞同？”
丁文书赞同。
“好。现在成英提出来了，你却还劝人家和好？而且他自己也说，妻子不愿意再跟他一起过。我觉得没什么不好，既然双方都不想再过，趁早分开，对谁都好。”
丁文书这回摇头，“话不是你说得这么简单。感情的事，哪有那么容易就了断的？”
柳小姐不服气，“换我就容易。”
书棋在一旁看他们争辩，小心翼翼问：“阿婶，你要跟丁叔了断？”
丁文书训斥道：“去去去，你阿婶闹着玩呢。”
柳小姐白他一眼，“真要到了那天，你看我是不是闹着玩。”
最终三人沉默不语，吃了一顿冷冰冰的饭。

第九十七章：夫妻（三）
又过了一天，天还没亮，成英居然又来了。
“文书兄。那个……孙大人可好些了？”
丁文书有些不乐意，这摆明了是在怀疑他的工作能力。“孙大人他……卧病在床。你还是为昨天的事来的吧？”
“哎。正是啊。”成英道：“昨天多有唐突。今日来此，还是想把这件事问清楚。”说罢又作揖拱手。成英的父亲虽然做生意，但是骨子里佩服读书人，所以在成英年幼时，让他读了好多年的书。成英在课堂里沉默寡言，但先生教的诗书礼义，还是学了不少。这行礼的姿势比起一般人自然要规矩得多。
“问清楚？你要问些什么呢？”丁文书把不准他的脉，疑惑问道。
“是这样。文书兄该知道，旧社会休妻，多是妇女违背了三从四德。现在要解除这个……这个婚姻关系，需要有些什么说法呢？这里面可有什么道道？”
丁文书见此人为了离婚已经走火入魔，只好把话说清楚。“成英啊，你年长我几岁，我这个当小兄弟的，还是要先把话给你讲明白。”成英连连称是，点头听他指教。“现在规矩没有那么多了。不是说女人出去做了什么……什么不好听的事情，你就能把她赶出家门的。而且我一定要告诫你一点，可不要为了离婚，把人家本来没做的事情安在她头上。这要是查明了，罪过可在你身上！而且我们孙大人，一向讨厌造谣胡说的人。你要是犯了他的忌，后果……”
“那不会！”成英一口否认，“我干不出那样的事来。我要列举她的过错，肯定是有理有据。至少西河口的父老乡亲都能作证，对不对？”
“这么说，你真有把握？”
“当然。”成英很自信，“明摆着嘛。她跟我成亲这么久，没有生孩子。这是不是她的错？大伙都看在眼里啊！”
丁文书差点想把一口茶水喷在他脸上，好不容易消了消气，拍了拍成英的手，谁知被成英躲开了，“老哥啊老哥，让我怎么说你好。这也能算是她的错？”
“怎么不算？”成英很纳闷。
丁文书连连摇头，心想西河口的人们，实在太落后了。这也不能全怪他们，新的思想新的习气还没有传播到这里，也就难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老哥啊。夫妻没有孩子，不一定就是女人的错，明白吗？而且话说回来，就算是女人生不出娃，也是她天生的缺陷。这可不是她故意犯错。性质是不一样的。”
成英很不服气，反问道：“哦。那不跟丈夫远房，算不算她故意犯错？”
丁文书这次是真的喷了出来，茶水喷了一地。“真……真的？”
成英点头，“可不是吗？我骗你干嘛。”
“这个……这个嘛……”丁文书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处理，傻了眼。按理说，西河口的男人们在这方面问题上，是很慎重的。天大的事，也不如面子要紧。成英敢说出这个话，就已经做好了背负着嘲笑的准备。传出去别人会怎么说？说他下面不行，撞不开老婆的门？丁文书打赌，他还能想象出比这恶毒十倍的话来。
可成英似乎并不在乎。他是铁了心要离的。
丁文书苦思冥想，关于目前律法中处理夫妻关系的条目。确切来讲，这种情况，是可以让他俩离婚的。可是……他担心这又是成英的一面之词。如果自己找到了成英的妻子，对方却矢口否认，怎么办？这东西，又没办法真去查。再说了，就算真有这技术，西河口谁能去做……做那样的检查呢？
成英很有些不耐烦，“怎么，这也不算？”
“这个……”丁文书不愿意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如果自己说可以，万一他真的在这上面较真，非得闹得鸡犬不宁不可。
最终，丁文书宽慰他，说既然你如此决绝，我也不好阻拦。这样吧，我跟孙大人商量一下，一定把这件事妥善处理。
成英这次告辞没有行李，甩了甩衣袖，扬长而去。
……
第四天的下午。丁文书因为没有什么工作可做，又不好临时出走，便站在院子里无所事事。衙门的院子里分左右两边各种了一颗树。虽然天气阴冷，但西河口的四季总少不了有些鸟儿出门觅食。两棵树上各站了一只鸟儿，在叽叽喳喳对着话。丁文书猜测左边那只叫个不停的一定是雌鸟；而右边那颗太过沉默，想必是雄鸟无疑。不是么？夫妻吵架，大多数时候都在老婆骂男人的时候居多吧。可是转念一想，似乎只是把自己与柳小姐平日里的摩擦代入其中了。丁文书无奈自嘲，心想要是这两只鸟儿打起来，想必也是雄鸟要落下风了。
这左边的鸟儿似乎听到了丁文书内心的话语，竟腾空飞了起来，直奔对面那只而去。那雄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刚想振翅，却被对方撞了一下。不知是否被啄到了，惨遭攻击的鸟儿歪了歪身子，笔直摔落下来。而得胜的那只，则取代了刚才败将站立的位置，扑了扑翅膀，嘴里叫了几声，炫耀自己的成功。
丁文书刚准备去看看那只坠落的小鸟，门口成英就出现了。
“文书！”这次少了个尊称。他急不可耐，脸上竟似有些喜色。
“成英？”丁文书心下一叹，你他娘的又发现什么可以离婚的铁证了？
让进大堂，分宾主落座。成英这次胸有成竹，说道：“上次你说，女子失德，有辱门风，不能算作理由，对吧？”
丁文书点点头。
“那她要是犯了法纪，被你们收监，可否当做一个理由呢？”成英眨着眼睛，瞧着丁文书。
“犯了法纪？”丁文书疑道，“什么法？这个嘛，其实也不能算。”
“这也不能算，那也不能算？”成英有些生气，“你仔细想想，会不会是你记错了条款？”
“不会。”见他动怒，丁文书也不甘怯懦，“这个我记得清楚。”
“好吧。”成英终究不敢在衙门里闹事，“可是，若她杀了人，总可算数了吧？”
“杀人？！”丁文书大吃一惊。
“对。杀人。”成英不紧不慢道，“她杀了人，你们就该抓她。自古常言道，杀人偿命。你们总该判她死罪吧？我老婆死了，想要续弦，你们该不会阻拦吧？”
“等会等会，”丁文书打住他话头，“一件一件说。你说她杀人，杀了谁？可有人证物证？”
“这就不用你操心了。人证嘛，就是我。物证虽然现在还没找到，但我还是有把握。”
“到底她杀了谁？”
成英摇晃了一下脑袋，慢悠悠说道：“就是我老娘。”

第九十八章：夫妻（四）
“什么？成英的娘是被害死的？”孙大人很吃惊。
“他是这样说的。”丁文书答道：“我已经派人去他家里查探情况了。”
“你该亲自去才对。啊，不。先告诉我，也是对的。”孙大人道，“怎么样，刚才他怎么说的？”
“他说他母亲去世之时，他就有过怀疑。”丁文书原封不动阐述道：“只是没有证据，因此不敢瞎说。”
“然后呢？现在怎么又确定了？”
“他找到了母亲生前用过的碗筷，里面有下毒的痕迹。”
孙大人眉头一皱，“下毒？他是自己试过了还是怎么？这也能知道。”
“是。他自己倒是没试过，可他用那个碗给家里的狗喂食，结果，狗死了。”丁文书说起这话，自己都替成英感到害臊。用母亲的碗给狗喂食，亏他想得出来！
“那你有没有派验尸官去？”
“当然。”
“嗯，这便好。”孙大人不打算亲自过问，他这段时间着实有些疲倦，不想再花心思去理会什么案子。再说了，丁文书这一年左右的表现，早已让他认可。这孩子，虽然不懂官场上的人情世故，但办起事来，还是让他放心的。“行了。你也过去看看吧。要是嫌路远，就等他们回来听听就行了。”
丁文书了解孙大人的意思，应了一声，不再打扰。
他自然不会嫌路远，老实说，呆在衙门里一点意思也没有。趁着有事，自己能溜出去，反倒是好事。
去成英家的路上，先要经过自己家门口。门敞开着，书棋坐在门口的小上，捧着本书念。柳小姐却不见身影。
书棋说是在念书，眼睛却时不时打量路上行人。看见丁文书的时候，小家伙挺开心，叫了他一声。
“你阿婶呢？”
“阿婶在屋呢。我叫她出来？”
“不用。我去办点事。可能晚点回来。”
书棋答应一声。
丁文书马不停蹄，过家门而不入，朝成英家走去。他刚离开不久，柳小姐从屋里出来了。
“你丁叔回来了？”
“路过。”书棋答道：“又走了。说是去办事。”
“嗯。”柳小姐点点头，伸了个懒腰，看样子是刚刚午休起床。“看什么书？”
“算术。”书棋转而问道：“阿婶，丁叔说他晚上可能回得晚。咱们吃饭要等他吗？”
“看什么时候吧。太晚了就不等了。”
书棋摇摇头，“哎，丁叔在衙门里，肯定又没吃中饭。”
听了他的话，柳小姐陷入了沉思。孙夫人与老太太最近刚刚离开西河口，说是回老家去了。这直接导致丁文书无法在孙大人家里蹭饭吃。其实她们的离去，应该是孙大人的意思——虽然他并没有明说。因为前段时日发生的事，搞得他已经筋疲力尽。如今虽说案子都已经解决了，但无意中得罪了上面的人。城里的孔大人看他不顺眼，也是意料之中的。柳小姐心里猜测，孙大人该是厌倦了这里面的纷纷扰扰。加上他年岁已高，若真是有提前告老还乡的念头，也是合理的。只是可怜文书……
“晚上还是等着他一起吃吧。”柳小姐吩咐一声，回屋去了。
书棋点点头。他大概能感觉到阿婶心中所想。丁叔最近心神不宁，好像是衙门里的事闹的。而且阿婶这几天对他不冷不热的，恐怕心情只会更糟。阿婶今天该不会要给丁叔赔礼道歉吧，书棋胡乱猜测。
……
成英家的房子比起丁文书家的，要大许多。前院宽敞，后院也不小，不禁让丁文书有了些小小的妒忌。房子确实大，不然当初婚宴也不能坐下那么多人。
丁文书到的时候，众人正在后院查看狗的尸体。
“怎么样？”丁文书问。
验尸官将情况详细说了一遍，确信这条狗是中毒而死。
“碗呢？”
“碗上也确实有毒素的痕迹。而且与狗中的毒，是同一种。”
丁文书瞧瞧可怜的死狗，又看看一旁的成英。“不会是直接对狗下的毒吧？”
成英连忙辩驳，“当然不是。我老娘死后，那个碗没人碰过。本来给狗喂食的是一个破碗。昨天晚上我喝了点酒，回来的时候给狗喂东西。谁知道天太黑，我也没留意，一脚把那个破碗踢出去了。我一看碎得更厉害了，就干脆换了个碗。屋里没点蜡烛，我就随意拿了一个。今天早上看到狗死了，才发现那个碗是我娘生前用的那个。”
丁文书轻轻点点头，“进屋里看看。”
出乎丁文书意料，屋里竟站着个女人。女人很年轻，比成英小几岁的模样。
“这位是？”
成英有些害臊，简单解释了一下，“这是我……一个亲戚的女儿。这几天在这里暂住……”然后又推搡着让女人回里屋。
当场的人都有些看破不说破的意思。有几个差人还在窃笑。丁文书没笑，看了女人背影几眼，没吭声。
环视了堂屋一眼，丁文书观察了一番。
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家具物品都擦了一遍。吃饭用的桌子是四方桌，但却只有两张长凳。
“怎么没点香？”丁文书指了指神龛。
成英解释道：“这个……以前都是我娘每天点几注香。她死了之后就……我呢，也光顾着喝酒去了……我想着，现在也不是什么逢年过节的日子，所以就……”
丁文书没深究。“你娘生前住哪间屋？”
成英指着刚才女人进去的屋子，“就这间。”
“你呢？那边？”
“是。”
“去你屋里看看。”
成英的屋子里，搬得比较空。这或许是他媳妇离家的缘故。丁文书仔细一件件查看，不放过一丝可疑的地方。大柜子里放着成英的衣服，还同时暴露了几件女人的衣服。成英的脸又红了一遍。看来成英的媳妇是决心不再回来了。除了一些脂粉，别的什么都带走了。丁文书暗自琢磨，这些脂粉……还不一定是他媳妇留下的。
搜查完毕，他又问验尸官，“那些药，好买吗？”
“好买。就在咱们街头能买到。本来就是用来药耗子的。”
“去个人，问问成家媳妇之前有没有买过这种药。”
差人应了一声，前去办案。丁文书又转向成英，“你母亲的房里？”
成英没有拒绝，“尽管查就是。”
丁文书摇摇头，“算了吧。你媳妇再傻，也不会把药放在那个屋子里。今天就到这里吧。对了，你这个亲戚，就是刚才那位……姓什么？”
“姓……姓熊。”成英有些支吾。
“熊。嗯。”丁文书点头，“好了。我们回去吧。”
出门之后，丁文书听见身后成英关门的声音。他随即对身后的差人说道：“找一个人，盯住这里。如果这个姓熊的女人出门，跟住她。”又道：“另外，再去一个人，到成家媳妇的娘家打听一下情况。看看他媳妇在没在家，顺便问问看她娘家知不知道成英想休妻。”
回去的路上，遇到了去药铺打听的差人。差人回禀，说药铺的伙计证明了，成家媳妇武氏夫人，确实在前些日子来店里买过这药。比对了一下时间，正好是成家老太太去世之前的几天。

第九十九章：夫妻（五）
遣散了众人，丁文书直接回了家。
看到柳小姐与书棋正坐在桌边等着他，他不禁笑了。
“饿了吧？”未婚妻问他。
“嗯，有点。”他答道。
“坐下吃。”
“不急，”他摇摇头，“今天遇到个案子，要跟你聊聊。”
柳小姐站起身，将他按在凳子上。“边吃边说。”
一边吃着饭，丁文书得意洋洋将自己今天的收获说了一遍。
“有这么几点奇怪的地方。”他细细分析道，“第一，谁家看门的狗栓在后院呢？第二，他们家难道真的连谁用哪个碗都分得那么仔细？至于第三嘛，他屋里打扫得干净，却不给神龛烧香，这很奇怪。”
“这一点都不奇怪——”柳小姐话刚出口，却发现丁文书的眼里有些失望的色彩，连忙话头一转，“当然这些都很重要。除了这些，还有别的吗？”
“哦。”见未婚妻没有完全否定自己，丁文书松了口气，连忙把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一点说出来。“我发现他屋子里有个不对劲的地方。梳妆台上的脂粉，有两份。”
“两份？”
“对。我虽然不是很懂，但是也知道女人家都是只用一种脂粉的。我娘还在世的时候，就只擦一种。我记得她说过，要是混着用，对脸不好。”
柳小姐点点头，“是这样的。你确定那是两种不同的脂粉吗？”
“确定。很明显。”
“那会不会是这样。一份是他媳妇留下的；一份是现在这位女士带来的？”柳小姐问。
“怎么可能？”丁文书笑道，“想想就不会。”
柳小姐也笑，“自然是不会的。”
书棋听了半天，没听懂。“为什么？为什么不会？”
两人对视一笑，柳小姐拍拍他脑袋，“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
书棋还是不依不饶，非要搞明白不可。
丁文书只好隐晦解释道：“一个男人呢，如果他要讨好一个女人，就不会把别的女人的东西给那个女人看。懂吗？”
“不懂。”书棋并不开窍。
“不懂就算了，好好吃饭。”
柳小姐笑了好一阵，好不容易平复了一下呼吸，问道：“你让人盯着他们家了？”
“嗯。我始终怀疑这个姓熊的女子不简单。担心他会把这个人送走。如果能够顺藤摸瓜，发现点什么，最好不过了。”丁文书点点头，还是颇有些信心的，“另外我让人去他媳妇的娘家查探，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嗯。这是你做的最明智的决定了。”柳小姐很认同，“这个姓熊的固然可疑。但既然目前他那逃跑的妻子嫌疑最大，自然应该先去找她才对。哦，对了。明天你记得去查查另一件事。”
“什么？”
“你不是说，他最近把自己泡在酒坛子里，没顾上生意了么？你去查查看，现在他家里的生意究竟怎么样。还有，他平时都跟哪些朋友来往。这些朋友现在还跟他要好吗？”
柳小姐提出的问题似乎跟案子不沾边。但丁文书对自己这个未婚妻早已佩服得五体投地，相信她这样说自有道理。
……
次日，丁文书接到好几个消息。汇总之后，他陷入了深思。
熊小姐没有出门。这一点在他意料之中。就算她真有什么问题，成英也不会让她现在离开，否则就是此地无银。
奇怪的是，武氏夫人的娘家传来的消息，她并没有回娘家。
而最关键的是，前去查访的差人禀报，这个姓熊的女子，其实是武氏夫人娘家所在地的一户人家的闺女。
中午时分，柳小姐领着书棋，来衙门里给丁文书送饭——当然顺便也带了一份孙大人的。
听了丁文书的汇报，柳小姐问道：“昨天让你问的事呢？怎么样了？”
“已经派人出去打探了。下午应该会回来。”
柳小姐点头，“先吃饭吧。下午大概能水落石出。”
丁文书虽然心中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始终不明白怎么就会水落石出了。见未婚妻不言明，他也没好意思问。
吃过饭不久，差人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惊天大消息——武氏夫人死了！
“死了！”丁文书犹如被雷给炸了一般，胃里酸味直冒。
柳小姐很镇定。“尸体抬回来了吗？”
差人回道：“是。丁先生让我们去查成英的几位朋友。我们问了街坊，说这几位都在别的地方。那里正好是成家做生意的所在。我们几个猜想，可能是成英将生意托付给这几个朋友了。好在离着西河口不远，我们就便去了。”
“然后呢？”丁文书急问。
“我们去了之后，发现那里死了人。他那几个朋友在料理。我们问谁死了。他们说武氏夫人死了，就是昨天死的。问怎么死的，他们也答不上来。”差人答道：“我们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把死人装进棺材里了。我们猜想，丁先生肯定会验尸，所以就把棺材抬了回来。”
“武氏夫人怎么会出现在那边？你们问过没有？”丁文书额上冒汗，心里原本不安的地方，似乎越来越明显……
“没问。之前听丁先生说了这里面的情况，我们猜……可能这个女人确实跟别的男人……所以没有细问。”
“胡闹！怎么不问清楚！”丁文书很生气。
柳小姐倒是异常淡然，“尸体抬回来就好。开棺吧。”
差人问道：“要不要把验尸官找来？”
柳小姐道：“不必。你们现在去成英家里，把成英与那个姓熊的女子抓来。”然后她又转向丁文书，“文书，下面要麻烦你了。”
“我？”
“对。”柳小姐点头，“把棺材打开，把尸体的裤子褪下来。”
……
柳小姐觉得这个案子稀松平常。如果屋子里有两份脂粉，那很有可能武氏夫人的一份也在其中。为什么不扔掉或者藏起来？因为没有必要。而熊小姐既然来自武氏夫人的家乡，更验证了这一点。她当然不是成英的亲戚，而是武氏夫人的亲戚。
成英几个狐朋狗友看了尸体，也都把实情说了出来。他们与成英之间，本就有一些不齿为外人道的关系。成英答应家里成婚，只不过是掩盖自己的癖好罢了。成婚之后，他更明目张胆去外面胡搞，根本不在意家中如何。对他来说，这次结婚，除了给母亲一个交代以外，最大的收获，是他与自己的老婆竟然长得如此相似！为防乡亲们说他不回家尽孝，干脆让老婆扮做自己的模样，每天守在家里。
而武氏夫人竟然答应了他这个要求。跪在堂下的武氏夫人解释道，她也是一点都不喜欢男人。早在未出嫁的时候，便与自己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熊小姐有些过于亲密的关系。成英提出这样的要求，对她来说是求之不得的。而且成英许诺，自己在外做生意赚的钱，每个月自然会拿出一部分寄给她养家，绝不会在吃喝上有所克扣。
孙大人问：“那为何你要提出休……这个……离婚啊？”
“他虽生了一副男儿身，却一点没有男子汉的担当。”武氏夫人冷笑道，“据我所知，他那些狐朋狗友，也从不把他当男人看的，呵呵……成家的生意他更是从没挂在心上，迟早让他这些狗屁朋友挥霍得一干二净。最近几个月，他也很少往家里寄钱了。”
停了停，她又接着说道：“我犯了法纪，自然该受罚。但若说我错在哪里，怕是错在自己偏偏生了一副女儿身子。我心里想着，只要和他断了，我还以他的身份，把生意接管过来，定能做得大一些。只是没想到要‘休妻’竟这么难。所以我便把下毒杀他母亲的事推在了他头上——呵，他这个做儿子的都不管自己母亲，我又怎会心疼？我也料想到你们会去追查他的下落，所以之后也杀了他。为什么不怕他的那些朋友说出实情？这种肮脏龌龊的事，他们打死也不会说出来的。你们去的时候，他们不也说死的是我么？”
自然，丁文书在得知真相后，觉得这位武氏夫人还是将一切想的太简单了。这案子真是往后查，水落石出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最坏的可能是武氏夫人带着姓熊的女子逃跑。他想，或许是自己老是推脱孙大人有病，让她产生了官府不会细查的错觉，才使她如此大胆吧。
原本夫妻间达成了协议，却因为成英荒废了生意，不往家里寄钱，使武氏夫人心中生恨，毒死了老太太。为了“休妻”，武氏夫人将老太太之死推脱到“自己”头上。考虑到官府要追查，派熊小姐前去毒杀了成英。成英的朋友见出了意外，非赶紧埋葬这个丑闻不可，便依然以武氏夫人的身份给他下葬。只有在这里，武氏夫人威胁过他们——如果以成英的身份下葬，她就会供出一切。
看似天衣无缝，其实破绽太多。这是柳小姐对这起案子的评价。
回家的路上，丁文书看着柳小姐英姿飒爽的步伐，不禁想道：自己的未婚妻，是不是也投错了胎？
柳小姐看丁文书一直盯着自己，笑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若我真是男子，你就该是个女子了。不过我并不懊恼自己是个女子。你呢？可有后悔？”
丁文书也笑。“当然。你要是个男子，我一定做个女人。谁叫我这辈子非跟你在一块不可呢？”
一旁的书棋假装什么都没听到。

第一百章：金刚（一）
“呜……”一声长鸣。
随着汽笛的声音，轮船缓缓离开了码头。夕阳映射下，蛋白色的“黎明号”似乎换了个名字，改叫了黄昏号，在视野中渐渐变小，向着一个目的地驶去。楚荆叫不上来那个地名，外国名字总是难记。劳累了一天的他，此刻只想找个地方好好歇一歇。
一个身影穿过胜利大道，慢悠悠朝这里踱来。傍晚时分的热气依旧烤人，燥热的空气在身体周围盘绕，挥之不去。好在楚荆搬了一下午的货，身体早已习惯；而来者却撩开衣衫，一个劲扇着风，想让自己凉快些。
“荆娃子，你不热哇？”熟悉的称呼，熟悉的四川口音。田志国今年三十八岁，比楚荆大了六岁。据他自己说，他在这里已经干了有十年了。从他滑头的程度来看，这话一点都不假：每次有大船靠岸，或是离岸，他那个常年犯病的肠胃就会准时痛起来。若是监工的不在，他的病就犯得更勤了。楚荆在今年年初第一次看到他痛得满地打滚的时候，还想去搀他一把，却被别的工友给拦住了。“别管他，病了。船一走就好了。”事后虽然印证了工友的话，但那天晚上，田志国却请楚荆吃了一顿饭。
“啊。热啊。还是你会享受。”楚荆靠在栏杆上，话里透着一丝埋怨。自从那顿饭之后，每逢监工的在场，他总是帮着把“看病”的田志国该干的活儿都干了。不料田志国对他更是殷勤备至，和他一起喝酒的时间也越来越多了。
田志国拍拍他的后背，“龟儿子，可以哦！走，晚上走去喝酒！”
“不去。累了，回去睡觉。”楚荆没什么力气跟他插科打诨，只想回去洗个冷水澡，美美睡上一觉。
田志国见他不去，有些尴尬，看了看“黎明号”残存在海上的影子，挠了挠下巴的胡渣，问道：“这个船，开到哪里去？”
“美国。”楚荆有气无力答道，汗珠顺着脸颊滴个不停。
“那还是有点远哦。”田志国感叹道，“狗日的，太大了，这个船。”
这就是你逃工的理由？楚荆无奈想到，嘴上却说：“不大，怎么开得过去？”
“你这话不对。”田志国纠正道，“大有大的好处，也有不好的地方。你想哈，万一路上遇到个暗礁，不就糟了？外国有个铁啥子号啊——”
“铁达尼号。”
“对啊。你看，那个该更大哈。还不是撞翻了。”田志国又转去看“黎明号”，嘴里嘿嘿坏笑道：“狗日的，莫半路翻了，才笑死祖老仙人哦。”常年跑码头搬货的人对这些海上的怪谈奇事，总是很感兴趣。他们口口相传，嘴里的故事多得不得了，虽然常常将故事里的人和事搞混。
“放心吧，翻不了。”楚荆一撑栏杆，站直了身子。“是那个‘周大船长’亲自上阵的。”
“周盛年？他龟儿子怎么有这个闲心？”田志国眼珠转了几圈，很是疑惑。
“不知道。可能这艘船很重要吧。”楚荆对去往美国的船没有什么兴趣。相反，他极度讨厌这样的大船。大船意味着要搬的货物特别多，卸船一趟，装船一趟，特别在夏天，能让人脱一层皮。可他看田志国的样子，似乎很在意。“怎么？周大船长欠你钱？你怕他跑了？”
田志国摆摆手，“我倒是想让他欠我的钱。问题是我哪里有嘛？我欠他钱还差不多。要是我欠他钱，我巴不得他永远不回来。”
“呵，”楚荆笑道，“那你好好祈祷吧，让老天爷把船撞沉了。”
田志国笑了笑，没有理会这个笑话，“不说这些了。晚上我做东，我们两个还是喝一个哦。”
“真不去。我还有事。”楚荆拍拍他肩膀，迈步离开，“谢啦。”
田志国没跟他一起走，在身后自嘲道：“有你妈个鬼，这二年请客都没得人去了。”
顺着胜利大道朝北走，浪潮起伏的声音在耳边延绵不绝。楚荆途经几个码头边卖小吃的摊子，买了几个馒头，一路啃着吃。吃了一个半的时候，觉得喉咙有些堵，才想起该买点喝的。扭头看了看街对面，一个小铺子还没打烊，里面该有饮料。
铺子不大，但也放了几张桌椅。除了老板坐在门口等生意，里面还坐着两个人，聊着天，吃着馄饨。
“老板，来碗馄饨。”楚荆将钱递过去。半秃头的老板推了推鼻子上的眼镜，将钱接过来看了看，塞进了长衫下的衣兜里。“坐吧。”招呼了一句，走进了后厨。
楚荆随意挑了个位置坐下来，等自己的馄饨。心不在焉小口吃着馒头，耳朵却听着隔壁桌的闲谈。
“阮玲玉这一死，怕是电影公司要赔惨咯。”说话的人四十来岁的年纪，像个老学究，皱着眉头。
与他聊天的人看上去要小几岁，戴着金丝边的眼镜，一脸斯文，嘴上却滔滔不绝。“这都是两个月前的旧闻了。电影公司也不是吃素的，找个漂亮妞顶上去就行了。老哥你就是爱操些不着边的心，她一个风光无限的明星，非要服毒自杀，谁能拦得住呢？生死有命，对不对？”
先前那人点点头，眉头却依然没有展开，“嗯。生死有命啊。”
“你再瞧现在的胡蝶，外界都叫她是中华第一美人。前年，就是三三年，上海的报纸选她做了个‘电影皇后’，风头可不比阮玲玉差。而且她跟政府里的戴……嘿嘿，这关系可不一般哪。”
“不会吧？”那人问，“现在不是剿匪吗？他还能有那个心思？”
“哎呀，老哥。”话多的人笑道，“你还是老思想了。这年头，讲究一个江山美人两不误。男人要闯事业，可背后总得有几个女人负责晚上暖被窝。现在被逼得东逃西躲，依着政府的意思，要不了一年半载，国内就安定了。到时候别说什么内乱，就是日本人，又能耐我何？”
“话不能这么说。”对方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倒是听说，何应钦早就想跟日本人谈判了。好多人都在传，说华北一带不保。”
“对！有这事。老哥你也知道？”金丝眼镜说着，突然回过头看了看楚荆。见楚荆是个干苦力的，便没太在意，不过声音终究还是压低了不少，“我听说啊……这是上面的意思，就连汪院长都是点头同意了的。据说啊……他或许不日就会赶赴河北，一锤定音……”
“哎，这群人啊……”
“可不是嘛……”
两个人聊了一会，止住了话头，吃起馄饨来。这时候，楚荆的馄饨出锅，端了上来。
楚荆就着馄饨汤，扒了几口馄饨，又把手上剩余的馒头咽了下去。
邻桌的两个人又低声聊了起来，但话题散乱，几句话说完一件事，又转到另外的事情上去了。
“老哥，还有个事，听说了吗？”
“什么？”
“说是咱们这一带，出了个劳什子大仙，金刚不坏之身，连子弹都打不死。”
楚荆身躯一震！桌上的碗被他这一下，弄出了不小的响声。
店里的两人和店老板都盯着他看。
他低着头，用手擦了擦嘴，放下筷子，“老板，味道不够，下次多放点盐。”这是一个后续的故事。它和前面某个故事有关联。

第一百零一章：金刚（二）
快到家门的时候，太阳已经彻底落山。余热渐渐消散，月光映出四周瓦房的影子，巷子里格外冷清。
转过这个弯，前面就是自己住的地方。这一片是这个城市的“贫民区”，贼特别多，但就算被光顾了，也不过丢些衣服被褥。谁家里能藏着几十斤黄金在这儿呢？这里几乎没有什么电灯，就算有，也没什么舍得照。几户人家的窗内透出一些煤油灯的微光，偶尔传出一些说话声，伴着楚荆回家的脚步。
刚一转弯，一只手猛地朝他脖子伸了过来！
锁喉？！只一瞬间的念头，楚荆斜过身子，反手扣住对方手腕，脚下一绊，让对方失去了重心，“砰”一声倒在了地上。迅速朝左右看了一眼，还好，只有一个人。
趟在地上的人“哎哟”叫了起来。熟悉的声音。
“老田？怎么是你？”楚荆奇道。
田志国揉着老腰，慢慢站起身来。刚才这一摔，把他背给摔到了，痛得不轻，鼻子嘴巴拧到一块儿了。“龟儿子，下手这么重。”
“谁他娘的让你晚上吓我了。”楚荆笑道。
“给老子，哎哟……”田志国叫屈道，“老子等你了大半天。等你走拢了，说把你拉到去喝酒。你倒是可以哦，给老子来这么一下。龟儿子，说真的，你娃娃是不是练过？”
嗯，练过，练了好多年，楚荆想到。可这话却不方便说，他自己也不愿提。“我不是说了不去吗。你还来堵我。”老田真是特意在等他喝酒吗？或者，这个老田还有别的目的……不，他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出身，除了爱偷懒以外，没别的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不会的……
“你少给老子找借口。”老田斥道，“说真的。头回子跟你说的那个事，你考虑得如何了？”
“什么事？”
老田更生气了，“嘿！你个死娃儿，说了就搞忘了哈？！我不是给你开玩笑哦。老子还老老实实等你回话呢，你居然搞忘了？”
哦，想起来了，那件事。楚荆苦笑，“你觉得你说的这事，靠谱吗？”
“咋就不靠谱？”老田很不服气，“走走走，我们还是去喝酒。边喝边说。就在那边那个牛肉面馆子，又不远。”
楚荆摆手，“算了。我也是服了你个酒鬼。去我屋里吧，还有点酒。”
“诶！这就对了嘛！”老田咧嘴笑了起来，“有花生没？”
两人进了楚荆的屋，老田在小桌子边坐了下来，用火柴点燃了桌上的煤油灯。屋子里摆设简单，一张床，三条凳子，一张破破烂烂的桌子。桌子一只脚垫着块瓦片，还缺了一个角。楚荆在床底下摸了摸，将脸盆扫到一边，摸出一个瓶子，晃了晃，“还有六七两。花生在柜子里，对，你身后那个。杯子也在里面。”
就着花生，两人先碰了碰杯，喝了一口。
“啊！这个酒可以哦！狗日的，扎实！”老田咧嘴咬着牙，嘴里吸了一口气。
楚荆放下杯子，抓起花生吃起来，“我说你大半夜不回去睡觉，就为这事找我？”
“对！说正事。”老田正经起来，“我妹妹哪点不好？你不喜欢哦？”
楚荆叹了口气，“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跟她……不合适。”
“哪里不合适？你说清楚啊。”
因为我不是个干苦力的。因为我隐姓埋名。因为我是来这里杀人的……楚荆的脑海里接连冒出无数个合理的解释，却一个都不能对老田说。“她……她还年轻。我都三十好几了……”脑子里又想起老田妹妹——春凤的脸蛋。白净漂亮，说话得体。楚荆初见她时，竟看不出农村女人的模样。不过她收拾家务的时候，却干净利落；买菜做饭更是不在话下，平日里照顾哥哥的生活，很是勤快。
“哎……”老田长叹一口气，斜眼看着楚荆，“就为这个哈？我跟你说，我妈和我老汉，差了十多岁。这个都不算啥子。话又说回来，现在又不是啥和平年代。政府跟共产党打仗，搞得我们家乡鸡犬不宁的。要不是因为这个，她早就在老家嫁人了，咋会跑到这里来？我妈年纪大了，走不动了，总担心这个女娃子家家不安全，把她送出来，还专门叮嘱我，说要我给这个妹妹找个男人嫁了。说实在话，我觉得你这个人真的不错。她要是跟了你，我这个当哥哥的也就放心了。”
这话老田说了好多次了。他第一次提出要让楚荆当他妹夫的时候，就把这话说了一遍。打心底说，楚荆觉得田春凤这姑娘还是很不错的。正如老田所说，战乱年代，谁也不能循规蹈矩地活。春凤今年二十四岁，要不是家乡抓壮丁，说不定早就嫁人了。她跑来投奔哥哥，也是无奈之举。这大城市里，一个弱女子，除了哥哥，再无可依靠的人。老田终究不能养妹妹一辈子……
楚荆避过话头，反问道：“你这么说，我倒想问了。你怎么没想再结婚？”
“结个屁！”老田骂了一句，“我今年啥岁数了？而且说实话，这么多年了，没那个想法了。哎，老老实实赚点钱回去养老算咯。”老田年轻的时候，在家里讨过一个老婆，可惜生娃的时候难产，母子两条命都没了。这也是老田离开伤心地，出来赚钱的原因。“你不一样。你还年轻。”老田不依不饶，劝道，“跟我妹妹把婚结了，再生个娃娃。说句不好听的，将来家产我都分你一半。”
“然后回四川养老？”楚荆笑道，“我看你是在给家里招女婿吧。好嘛，我倒成了上门的苦力了。”
“话不能这样子说哈。”老田道，“我们家乡，虽然这几年是动乱了点。但总的来说，比起东边的大城市，还是要稳定得多。你看，日本人可能要打仗了。到时候首先遭殃的是哪里？不就是这一片吗？你要是真的跟我们回了四川，日子可能过得苦一点，命总还是保得住嘛。”
楚荆心里一个咯噔。这是平时那个偷懒不上工的老田说出的话吗？平时真是没有看出他来，心里的小算盘打得还挺响。对这时局，看得也挺透彻……老田，或许没那么简单……楚荆决定试探一下……
“老田。我就想不通了，码头上兄弟那么多，你怎么单单就瞧上我了？嗯？我才来这里一年不到啊。是，我知道，我们交情不错。但我看你也是个精明人，该不会对一个认识不到一年的人这么敞开心怀吧？”楚荆笑着，眼睛却暗暗盯着老田的脸。
老田愣了愣，随后嘴角勾出一丝笑容来。他又倒了一杯酒，喝了一口，“你这句话，真是问到点子上了。”他盯着楚荆，眼神里透出一股认真，“楚老弟，那我就掏心窝子说了哈？”
楚荆点头。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第一，你心地好。我在码头上装病装了这么久了，就你一个人想到要扶我。”老田掰出手指头，一条条数着，“第二，你身体好。我总不能找个体弱多病的人来当妹夫吧？刚才绊我那一下，说明你是个练家子。”楚荆没否认，抱着手，静静地听他说。“第三嘛，嘿嘿，你小子，还读过书。莫不承认，我看到过你买报纸读，还帮沈老二写过家书。能文能武，我喜欢得很哦……”
楚荆听他慢慢讲完，淡淡问了一句，“然后呢？”
“然后？嘿嘿……巧的是，哥哥我也认得几个字……有一回，我来找你，但是你去码头了。我刚准备回去，有邮差来给你送信。”
楚荆瞪着他，冷冷道：“你看了我的信？”
老田猛地俯身过来！楚荆的手刚要击出，却被他一个反扣，死死压在桌上。扣手的招式，竟和楚荆之前对付他的，一模一样。
老田的脑袋离他只有几寸，一双眼睛死死看着他。
“我知道，你是斧头帮的人……我还知道，你的任务是什么……”

第一百零二章：金刚（三）
阴雨绵绵。梅雨季节还未到，空气中却早有了些阴湿的味道。
楚荆的脸庞在斗笠下藏起了一半，潮湿的粗布衣裹在身上，皮肤有些难受。前方同样戴着斗笠的身影不急不慢地走着，雨滴在斗笠的边缘飞溅，生出一丝雾气。
老田站住身子，回头问他：“抽烟吗？”
“不用。”楚荆没有停下脚步，自顾自朝前走。这次换成老田跟在他后面，没走几步，又与他并排了。
“革命路”是一条老路，烂泥遍地，遇到下雨更是自行车摔倒的多发地段。它原本有个旧名，自从清王朝倒台之后，改成了现在的名字，而原先的名字，就连当地人也记不住了。“二十四年了啊。”老田感慨道。“还以为要过上好日子了……”
楚荆瞥他一眼，没答话。他始终不太信任老田。
几天前的夜里，老田对他摊牌。他不仅知道自己的身份，还掌握了自己的任务。楚荆从未想过自己会有冷汗淋漓的时候，然而那天晚上，他尝到了这个滋味。“你想干什么？”这是他当时唯一能问出的一句话。那一瞬间，他感觉自己赤身，被人看到一清二楚；而窥视他的人，却躲在暗处冷笑。
“我想干什么？我想把妹妹嫁给你。”这是一句官话，丝毫没有四川话的味道。他连口音都隐瞒着我。他甚至可能不是一个四川人。那，他的妹妹，真的是他妹妹吗？不，两个人长得很像……可是这就更危险了！这样的话，他的敌人可能就不止一个，而是两个，或是更多……敌人？楚荆的心里传来一个声音：他不一定是敌人。是啊，这是他唯一还能安慰自己的地方。他可能只是一个地痞无赖，就是脑子聪明了点，看破了我的身份；又因为一个巧合，拿到了我的信，知道了我的任务……
任务。一个能让他冷静下来的词语。现如今也有些动摇了……因为那天……
老田很坦白，他直接破灭了楚荆心中的希望。“不，可不要把我当成个流氓。我也是有任务的人。”任务，又是任务。任务代表着组织，代表着上级。“你的上级叫帮主。我的上级，叫政委。”老田居然毫不隐瞒。在自己的疑问还没说出口的时候，他又详细解释了一通。“实不相瞒，我是共产党的地下党员。地下这个词，你该比谁都明白，不是吗？”当然。地下意味着没有光亮，意味着恶臭与死亡。而老田不同意这个说法，他说：“地下意味着争取光亮，意味着荣誉与信仰。”这些话，他从没想过，但心里的某个地方，似乎曾隐隐提醒过自己。
“我知道你要去杀一个人。可是王帮主实在不应该派你去执行这个任务。”似乎是看出他脸上显露出的些许愤怒，老田又解释道：“我不是说你不够格。我是说，王帮主压根不应该制定这个计划。”楚荆心里忍不住有些嘲讽，如果“暗杀大王”就在他面前，他还能毫无惧色地说出这番话来吗？“杀一个人，真的能解决这个问题吗？”
正是这句话让他有了动摇，尽管内心还在寻觅着各种反驳的借口，却最终一无所获。老田不给他深思的机会，继续说道：“官僚，买办，军阀……你们能杀得完吗？我们赞扬你们的勇气与精神，但是不看好你们的战略与眼光。杀了这个，用不了两天，第二个又顶替上来。说到底，他们不过是在执行上面的命令。”楚荆似乎找到了突破口，脱口而出：“那就杀掉最上面的人。”
老田呵呵乐了，“让他们滚蛋。让他们不能再卖国，不能再祸害中国的百姓，是吗？”
“当然。”
老田那个让楚荆不太舒服的笑容又浮现出来了，他摸不准这笑容背后的深意。或许那是老田聪明的地方，又或许……那就是老田所谓的“信仰”所在。而那，正是楚荆所没有理解的东西。
“你说得很对。”老田保持着这高深莫测的笑意，“而我们追求的，正是这个……”
……
“前面，快到了。”老田的话突然打断了楚荆的回忆。是的，前面不远的地方。这不用老田提醒，楚荆自己认得路。这不是老田第一次给他指路了。那天夜里，他不就给他指了一条么？加入他们。
帮主排遣他执行这个任务的时候，曾告诫过他，“不要以为国民党占着中国，就只有他一家高高在上。国民党不代表先进与机灵，共产党也不代表落后与愚昧。我们只是在暗处解决那些贪官卖国贼……如果我让你扮成一个有钱的老爷，明目张胆去杀人的话，你可能会遇到漂亮的女人来勾引你。而你根本不知道，这个女人到底是国民党的，还是共产党的。”警惕，这是帮主要传达给他的信号。世道艰辛，前路未知，随时随地都应该警惕。可是，这个田春凤……真的会是老田，不，共产党的美人计吗？
可是，他们为什么会瞧上我呢？
现下想这么多是没有用的。老田坚持自己没有要害他的意思。当然，他也并不害怕。老田的功夫，与他不过伯仲之间。他瞧老田的身手，很眼熟，却一时之间记不起在哪里看到过。老田能道破他的师门，至少证明彼此都曾在一条道上讨过生活。共产党有自己的武装，老田想必在某个地方也藏着自己的一把枪。楚荆自己呢？如果你认为斧头帮的人只有斧头，那就大错而特错了。楚荆杀过好几个人，有人在临死的时候哀求饶命；有人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更多的人往往还没反应过来，就倒在地上，胸口或是脑门冒出血来。唯一一次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他在湖南执行任务的时候。对方早年间也混帮派，后来花钱买了官，鱼肉乡民百姓。那人说遗言的时候，异常冷静，似乎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我以为你们斧头帮都用斧头杀人呢……”
老田既然表明自己没有恶意，便需要解释为什么要拆穿他的身份。如果你只是想找一个妹夫，你没有必要暴露自己的身份，不是吗？“我希望你放弃这个任务。”说得简单，放弃任务……然后跟他走吗？帮主会怎么看我？兄弟们会怎么看我？我又能对得起谁？两双眼睛在他脑海里一闪而过。那遥远的记忆总是时不时冲进他的思绪，让他辗转难眠。
“利弊我都给你分析过了。怎么选择是你的事。你不是我们的人，我们也没有理由强行阻拦你。”老田说话显得轻松，却不自觉透出一股语重心长，“相比之下，我反倒觉得，另一件事迫在眉睫。”
“什么事？”
又一个笑容。“教派的事。”
一把刀子开始剐起楚荆的心脏。这把刀子始终悬挂在他心上不远的位置，蠢蠢欲动，似乎就等着这个时候。楚荆痛苦地压住自己胸口，喘着粗气。
四月十四。难过的数字。
金刚神体，难过的字眼。
“四月十四，革命街头。金刚现世，神体附身！”老田充满劝诱的口吻在他耳边嗡嗡作响，每个字眼都在拉他靠近。“他们或许是骗子，或许是邪教。如今的老百姓都担心日本人真的打过来，可又不愿意放弃家产跑路。聪明人制定计划，愚笨者相信神力。如果自己的身体金刚不坏，就不用惧怕日本人的枪口了。可奇怪的是，如此混蛋的骗局，政府居然也在推波助澜。这是为什么？”
这不是楚荆第一次见到邪教与当官的同流合污了。为什么？利益，交易，利用……都有可能。
“你要杀的那个人暂时不会现身。除非有千载难逢的机会，凭着你单枪匹马，连他的身也进不了。这不是我的主观判断。想想那封信里是怎么说的？”老田看过那封信，就连里面的内容都记得一清二楚。“暂缓执行，等待命令。”八个大字让他按兵不动。“有没有兴趣？跟着我去查查这个教派的事？”
楚荆喝完了瓶子里最后一口酒，喃喃说道：“不是我跟着你。是你跟着我。”

第一百零三章：金刚（四）
晚饭时分。街道口的颜色开始变得昏黄。楚荆与老田来得不早不晚，围观的人稀稀拉拉，却也算不上少。革命路的街口很宽敞，周围还有一些矮墙。楚荆看到有些看热闹的人早已爬到墙头，急不可耐了。
台子估计在今天早些时候就已经搭好了。两人来高，顶端正好与矮墙持平。“要上去吗？”老田觉得在矮墙上可能会看的清楚些。
“不用。”楚荆拒绝了。他相信那些道士们，会提前计划好一切，包括让站在台子底下的人也能看清楚即将发生的事。
城市里口口相传的消息，早在几天之前就让楚荆坐立不安。什么肉身挡子弹、金刚不坏体，简直跟当年的义和团一样让人没办法信服。可是消息里清楚说道，在今天，他们要让十四位师兄弟一起展示神功。
十四……为什么是十四？
当年那个老道士没有死。他与阿婶夜探并当面交涉的那个老道士，并没有受到律法的惩罚。姓孔的大人将他私自放跑了。消息传来的时候，丁叔愤怒了，连平日里极其稳重的阿婶也怒不可遏。这个让人心寒的消息，最终成了压垮孙大人官途信念的最后一根稻草。孙大人辞官还乡，而丁叔和阿婶，则带着他奔赴上海。自那之后……
楚荆不愿再把自己埋在回忆里。回忆让人沉浸，也带给人危险。它就像冰冷的河水，能让你止渴，也能溺死你。阿婶说，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冷静。
楚荆冷静下来。毫无疑问，这个老道士绝不会收手不干。他的计划在西河口被破坏了，可他的目的却还是达到了。就在他被孔大人放走的不久，那个冬天，袁世凯祭天，宣称自己是“中华帝国”的皇帝。老道既然受命于上层，则自然会再去投靠他们。他年纪不小，野心也不小。东山再起是绝对可能的。
他是不是还会想到报复？老道一定记得当初西河口让他绊跟头的仇人。他绝不会忘记孙大人、丁叔、阿婶……甚至他，当年那个名叫“书棋”的小孩子。这些人现在都不在西河口了，老道难以找到。如果他真打算报复，就会设下陷阱，等着仇人们来钻。比如，用一个数字……一个让楚荆无法忘怀的数字。
十四。
一想到这里，楚荆感觉周围的湿冷又加重了一层。老田会是这个陷阱中的一颗棋子吗？他侧着眼睛，看了看身边正全神贯注盯着台子的老田。世道艰辛，前路未知……帮主的话，总是不会错的。他需要预先想好一切可能性。
阿婶的话又一次回响在他耳畔。“一开始便要在脑海里预演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想好对策，临阵不乱。”阿婶说这话的时候，转身过去，突然一个回马枪打在他的肩头，让他叫苦不迭。“瞧，”阿婶微微笑道，“我没说练习结束，你不该放松警惕。”
不要放松警惕。当道士们依次上台的时候，他这样告诫自己。
道士们穿的衣服跟他当年见过的，迥然不同。但发簪和胡须却是一样的，摆香炉敬神也一样。或许天下的道士差别并不大，楚荆心想。听吧，他们对老百姓发表的演讲，口吻都跟当年差不多。不过，楚荆依然不敢肯定，眼前的这群人是否就是当年的那伙骗子。
演讲完毕，跟当初一样又臭又长。如果自己能有阿婶一半的口才，还保留着十二岁那年的捣蛋性子，一定就当面去戳穿他们了。但是，书棋毕竟已经不在了，自己是楚荆，是一个三十二岁的稳重汉子。
正题总算到了。台子下、矮墙上，早已人潮拥挤。为首的道士掏出一只手枪，声明是从警察局里借来的。这是在暗示自己的活动是政府支持的。说完，为了表示这是把实打实的真枪，道士对着台上的西瓜开了一枪。西瓜应声碎裂，分成十几份，掉落下来。围观的群众听到枪声，兴奋不已，纷纷鼓掌叫好。
道士言道，待会要当着大家的面，朝自己的十四个师兄弟们各开一枪，以证明金刚神体的厉害无穷。他的靶子们在台子下方，有高有矮，依次站好。因为位置的问题，楚荆只能看到他们的背影。
道士招招手，第一个靶子走上台去。
“诸位请仔细观瞧！”道士大声示意。
要挨枪的人站在他前方四五步的位置。道士举枪，瞄准了他的前胸。
“啪！”一声枪响。那人闷哼一声，一屁股坐倒在台上，右手捂着胸口，痛苦不已。
人群中发出一丝惊叹，紧接着又有了些嘈杂。道士摆摆手，解释道：“金刚护体神功并非将凡人练成铜头铁臂，而是不会因枪伤而死。一般人中枪，早已血流如注。但是只要练过神功，出血就会很少，修养几日，也就好了。如果练到比较高的层次，伤口都会复原。”
老田与楚荆对视一眼，又各自转头看接下来的表演。
第二个人也上台了，这次挨枪子儿的地方换成了大腿。受伤的靶子和前一个倒霉鬼一眼，捂着伤口慢悠悠艰难下台，血液如涓涓细流，染红了他的裤袜。
之后的流程就没有太多新鲜的东西了，只是道士瞄准的地方在不停变换。楚荆听到身后有人议论，“他怎么不打头？”
等到第十三位因伤下台之后，最后的表演者终于登场。来了！楚荆再度提起精神，不想错过任何细节。
那人个子矮小，被另一个道士抱着来到台上。道士将他放下，他稳了稳身形，慢慢转过身来。
是个小孩！不，不是他。就算他还活着，也不该是个小孩了。楚荆松了口气，却又觉得失落无比。他还是走了吗……楚荆在心里对自己一遍遍问道。他当然已经走了，楚荆一遍遍回答自己，从那天开始，自己就应该看清这个事实。阿婶带他离开洞穴的时候，他们在另一个房间门口发现了一个柜子。里面装着一些玻璃的器皿，暗红色的液体安静地封锁在内。器皿旁边，是两条白净而羸弱的腿。这是他的。他失去了双腿，铁钩刺过他的肩胛骨，铁链穿过他的肉体。他没有办法走出洞穴，因为他的生命已经快走到了尽头。这一切，书棋看得清清楚楚，而楚荆却老在蒙蔽自己的双眼。
“看。”老田碰碰他的胳膊，提醒他注意。
他看着呢。帮忙抱孩子的道士没有下台，侧身站在一旁；负责开枪的道士这次将枪口对准了第十四位的脑袋。
人群已经按捺不住，紧张的场景让人窒息。
“啪！”
一枪直接穿过了孩子的脑门。是道士不熟练枪法的原因？子弹在孩子左耳边靠里的地方留下了弹孔。虽然没有从额头正中穿过，但好歹也是打中脑袋了。
道士放下枪，问道：“感觉如何，师侄？”
那孩子居然没有倒下，身子晃了晃，又站稳了。他淡淡答道：“没事。师叔。”
人群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道士侧过身子，对着大家挥舞自己的手臂。
趁着混乱，楚荆看到先前抱孩子上台的道士将孩子再次抱入怀中，迅速下去了。
“怎么样？”老田和楚荆一样冷静，问道。
“有诈。”楚荆吐出两个字。
“当然。”老田看了看他，“然后呢？”
“跟着他们。”

第一百零四章：金刚（五）
夜幕很快就降临了。楚荆随着自己追踪的猎物的步伐，时快时慢。尽管自己才来这个城市不到一年，但早已对这里的大街小巷了如指掌——这要拜他常年执行任务所养成的习惯所赐。此时此刻，他扔掉了斗笠，改用斗篷覆盖自己的脑袋。斗篷大衣是他用了好多年的那一件，比起他实际身躯所需要的大一号——这样的话，斗篷无法很好地遮住耳朵，于是自己能听到的动静就要大得多。唯一不好的地方，是夜雨中的寒风横行无阻吹进来，让他脑袋发凉。
抱着十四号小孩的道士转了个弯。楚荆紧贴转角的砖墙，将脑袋微微探出看了看。还好，他们没有发现我。不过这些人已经走了一个多小时了……从革命路到市区的繁华地段，又绕来绕去，最终来到了这里。这毫无目的的绕路，一度让楚荆觉得自己的行踪暴露了。然而最终他还是吃下了定心丸。他与老田跟踪了很久，总算等到了对方的重要对话。在一个路口处，那个道士停了下来，和他接头的人出现了。来者有三人，都是普通市民打扮。道士将孩子递过去，吩咐两个人抱着孩子去城郊；而他自己则跟另一个人走了另一条路。
老田主动表示要分开行动。关于这一点，楚荆没有异议。他善于跟踪，也善于刺杀。可是说到破案和审时夺度，他客观地认为自己需要学的还有很多。老田说自己是一个共产党的老地下工作者，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他的判断就会比楚荆要正确得多。
老田去了另一边，跟着道士走了。楚荆也想去跟踪道士，但心中记挂的却是那个被抱着的孩子。
再有十来分钟的路，就到城门口了。越是接近目的地，楚荆越是兴奋。右手时不时碰了碰腰间的匕首，确认自己能随时掏出来应付突发情况。
那两人抱着孩子在前面走着，脚下的速度却比之前的道士快了很多。快要出城的地段跟繁华二字完全搭不上边，这个时间点，也几乎没人出门。偶尔有几个赶路人经过，也都带着雨具，没人看那两人一眼。
奇怪的是，突然有个人挡住了那两人的去路。楚荆瞬间闪身，隐藏在身边一块狮子石雕之后——这石雕恐怕是曾经某位住在这里的达官贵人家的，但年深日久，被扔在外面，无人问津。
“麻烦问一下，万国酒店怎么走？”是个问路的外乡人。
问路的是个男人，撑着一把油纸伞。被拦住的两人似乎很不耐烦，但还是三言两语给他指了路。
“谢谢。”问路的人鞠了个躬。可让楚荆没有想到的是，问路人突然抬手，手中多出了一支手枪！
“啪！啪！”两声枪响。那两人应声倒地，手里抱着的孩子也摔倒在了地上。
孩子！楚荆内心不知为何紧了一下，站起身子顺势就要冲出去。
就在这一瞬间，一只手从他左肩探出，猛地扣住了他的脖子！
身后有人！什么时候……他暗叫不妙，右手迅速去掏匕首，却不料对方比他更快！他还摸到匕首，那人已经将匕首偷了去！眨眼的功夫，扣他脖子的手朝上移动了几寸，捂住了他的嘴；而另一只手用刀抵住了他的喉咙。
好快……楚荆心里只有这一个念头。
前方问路的人往他这边看了一眼，竟丝毫不觉惊讶，蹲下身子将地上的孩子抱了起来。
他们是一伙的。这个问路的人，还有从背后制住自己的人……或许不止两个……
捂住他嘴的那只手微微松开了些，但还是死死捏着他的两颊，只是让他有说话的空间。“你们是谁？”楚荆一遍遍提醒自己，要冷静。对方没有下刀子，便不会轻易杀死自己。
“小孩子不该乱跑。”一个温柔的声音，还带着笑意。
我得救了。楚荆鼻子一酸，眼泪流了下来。
……
西河口已经进入了盛夏时节，举目望去全是一片浓郁的绿色。
太阳快要落山，一天的工作也告完结。丁文书与屋子里的文员们一一告辞，离开了政府办公室。对于这里，没有人比丁文书还要熟悉——这就是当初孙大人做老爷的衙门。如今换了牌匾、改革了机构，除了院子本身还像个旧式衙门，别的都和新社会的一模一样了。走出大门，与门口站岗的小警察打了声招呼，丁文书朝家里走去。
街上人的穿着与二十年前不一样了。以往穿着开裆裤跑来跑去的小孩子，也都长成了大人。自己不也老了么？丁文书自嘲笑着。四十五岁当然不能算老人，但时不时的腰痛和两鬓发白的痕迹，却提醒着他自己的年岁。
“丁大叔！”一个孩子向他打招呼。说是孩子，其实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哦，是你小子。”丁文书呵呵乐道，“怎么，你爹最近身体还好吗？”
“好多了。丁大叔你回家去啊？”
与丁文书聊天的小伙子，算是西河口与他相熟的人。其实在西河口，谁都认识丁文书这个老学究。时至今日，还有些农民管他叫“丁秀才”。乡亲们把他当初跟着孙大人办案的那些故事，传得人尽皆知。而面前这位，比起那些说故事的人，却更要亲近几分。小伙子姓曾，家里有个哥哥。如果丁文书没记错的话，这孩子小时候有个绰号叫“小不点”。因为与书棋在一起念过书，又特别喜欢跟书棋一起玩，便与丁文书也熟了。目前丁文书一个人住在西河口，小不点常来照顾他，偶尔还拎着些鸡鸭鱼肉。每次来，都会问同一个问题：书棋哥什么时候回来？
是啊，书棋这小子……今年该有三十二岁了，也不知道在哪里……兴许已经结婚了，还当了爹……
与小不点寒暄了几句，丁文书继续朝家里走。屋里还有一些菜，热一热能就活着吃。
可是到家门口的时候，丁文书发现不对劲。自己虽然记性不太好了，但总不至于忘记锁门吧？难道是贼？
丁文书轻轻推开门，左右看了看。没人。
已经走了吗？
正瞎猜着，脚步声在灶屋里响起。
“谁？！”丁文书惊道，喊了一声。
不请自来的客人从灶屋来到堂屋，看了看丁文书，笑道：“丁叔，回来了？饭马上好，你等一会。”
丁文书有些发呆，好一会的功夫，眼眶里闪出一丝泪花。“臭小子……”

第一百零五章：金刚（六）
丁文书拿出酒来，很开心。给书棋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了一杯。书棋劝他少喝点，但他摇头不答应。“没事，没事。高兴的时候，就应该喝几口。哈哈。”
他喝一口酒，又看一眼书棋，嘴里乐个不停，居然忘记了夹菜。
“丁叔，你吃菜啊，看我干嘛？我又不会跑了。”书棋笑道。
“嘿嘿！臭小子，你还不会跑？你当初可跑得比谁都快！”丁文书故意埋怨。
二十岁那年，书棋突然从柳老太公的武馆内离开了。没有留下任何话，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走了。书棋不愿多谈，丁文书也没有多问。他想，或许是这孩子始终没有归宿感吧。他太了解这些农村的孩子了，特别是书棋这样的孤儿。书棋跟着他们学文化、学手艺，其实是因为害怕。害怕哪天自己又变成孤零零一个人而连混饭吃的本事都没有。而丁文书与柳小姐在上海有了自己的孩子，这就让书棋的恐惧又加深了一层。
书棋离开之后，柳小姐一直在悔恨，自己责备自己。她因为沉浸在做母亲的快乐之中，却没有注意到书棋的落寞。“我早该看出来的……”这是她想起书棋时，经常在丁文书耳边说的话。
不过，现在好了。这臭小子回来了。人也长大了，很有精神，也该是很懂事的、能独当一面的男子汉了。这也算一家团圆吧，丁文书笑着想道。
“丁叔，你怎么一个人回西河口了？”书棋问道。
“哦。是这样。你柳外公年纪大了，没打算再开武馆。他现在安度晚年，不再去想什么生意经了。你丁叔我呢，自然就没有当会计的活了。”
书棋明白了，点点头。他很了解丁叔的脾气，是绝不会愿意在丈人家里白吃白喝的。可让他奇怪的是，为什么丁叔没有跟着阿婶一起？
丁文书继续说道：“西河口这边需要有了解当地情况的人去做事。我呢，又在以前的衙门里干过，所以顺理成章就继续做这个了。”
“阿婶呢？她怎么没跟你一起？”
“她……”丁文书有些犹豫，“她原本是跟我在一块呆着的，可是现在……有别的事。”
书棋若有所思，压低声音问道：“阿婶是共产党了吧？”
“你怎么知道？”丁文书一惊。
“一个月前，我遇到她了。当时我正在……正在查一个案子。”书棋不想说自己在斧头帮做事，随口说了几句，“遇到了阿婶。她劝我跟着共产党干，还说你和她……都是共产党。”柳小姐对自己说这话的时候，书棋心里恍然大悟。既然老田跟阿婶是一路人，那么阿婶该早就知道他的行踪了。这次突然从背后制服他，想是怕他像上次一样逃走。
丁文书疑道：“她真这么说？”
“对啊。怎么？”
丁文书哈哈大笑，“你这个阿婶啊，就是有心计。她是共产党不假，我可没加入。当初离开上海的时候，孩子跟着外公住，她和我一起回了西河口……”
听丁叔这样解释，书棋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西河口当地也有共产党的游击队，剿匪期间，丁文书与柳小姐抱着同情的念头，收留过几个红军战士。在这些人借住期间，柳小姐与他们交谈沟通，最终加入了共产党。而丁文书并没有参加，柳小姐也赞同不让他参加。“我跟着他们是去上战场，你一个文弱书生，算怎么回事？”这是她的原话。丁文书说自己可以做别的文字类的工作，但他自己明白，这就意味着要去后方，也意味着夫妻分离。
“你阿婶今年也四十好几了，她们组织上照顾她年纪较大，只是偶尔联系她去执行一些任务。平常时候，她还是和我在一起。对外就说是时不时回上海探亲。”
书棋点头，“那，丹青呢？”丹青是丁文书与柳小姐的儿子，书棋离开的时候，那孩子已经五岁了。
“哦。忘了跟你说了。丹青今年十七八了，在上海陪着他外公。月前还写信来，说是要念大学了。对了，你走之后，我跟你阿婶又有了个孩子。”
“哦？男孩女孩？”书棋笑着问道。时隔多年，当初因为孩子产生的隔阂早已消失，书棋就像关心自己亲生兄弟一样，很想知道家里发生的一切。
“是个女孩，取名叫小琴。”
“小琴……”书棋的眼眶又有些湿润，他自然明白丁叔与阿婶的意思。琴棋书画，他们真是把自己当成亲生的孩子。
“丁叔……”书棋不打算隐瞒太多，“我其实……是在给另一个组织做事。不，不是国民党。这次上头交给我的任务，是去刺杀一个政府的要员。可是情况有变，上面让我暂时不动……可是巧合的是，我在那里发现了一件怪事。”
“怪事？”
“对。我们在西河口的时候，遇到的怪事就够多了。这次的事……好像跟以前发生的一些事有关联。我既然暂时没有任务在身，便决心查个明白。阿婶说以前那些案子的资料都在你这里，所以让我回来找你。”
“好，我知道了。那些案子的资料我都记得，你说，想问什么？”
“……二十年前，那群道士的事。”
丁文书有些惊讶，却还是明白了书棋的用意。他确实暂时没有任务，但一个为组织执行任务的人，怎么会轻易离开联络点而去做别的事呢？果然，这孩子是遇到了必须要解开的谜团……这是他的心病。
丁文书从箱子里找出自己记录案件的书本，交给了书棋。“事情的经过，都在里面。你今晚可以看个明白。不过如果这次的案子跟道士有牵连，我倒有个人可以向你推荐。”
“什么人？”
“也是一个道士，不过是个道门正宗的师傅。当初闹出那个案子之后，对他们道教影响很坏。他曾专门到我们省来做过公开的演讲，以正视听。因为这件事主要发生在西河口，我又是亲历者，所以政府派我去参加。也是这次机缘，我跟这位老师傅认识了。他专门跟我提到过几个打着道教旗号坑蒙拐骗作恶的团伙。如果你真要彻查，我建议你应该去拜访一下他。”
之后，丁文书将道士的详细情况对书棋说了一遍。言语中，书棋觉得丁叔似乎对道教的思想很感兴趣。这也难怪，丁叔的性子和阿婶迥然不同。如果说阿婶是个彻底的革命者的话，丁叔更像是一个清静寡欲的隐士。
那天晚上，阿婶这样评价自己的丈夫：“命运多舛，心灰意冷。”这不是批评他，作为妻子，柳小姐是站在丈夫的角度来体谅他。书棋认同这个观点，他也觉得，隐居安闲，该是最适合丁叔的生活。
次日清晨，书棋告辞。走时让丁叔保重身体，并保证将来跟着阿婶一起回来看他。丁文书点点头，说年轻人应该出去闯闯。临了又问：“书棋，丁叔不过问你在做什么。可是记得，性命要紧。去吧，我等着你们回来。”书棋点头答应，转身走的时候，鼻子又一阵阵发酸。

第一百零六章：金刚（七）
转眼已到七月中旬。
楚荆搬完了货，靠在树下乘凉。他看了看手中的报纸，何应钦在两周前与日本人谈判，最终还是把华北地区卖给了日本。换成以往，他一定会埋怨上面不让他早点行动。可现在，他的思路已经变了。这是阿婶教育他的功劳。
回到这个城市也有好几天了，可是要不要联络阿婶，或是老田，他始终没有主意。帮主是个热血正义的汉子不假，但要是真的私自离开帮会，一定能把他给惹怒了。怒发冲冠的帮主会不会饶了他，就难说了。
“嘿，荆娃子！”有人拍他肩膀。
老田又恢复了自己的四川口音，他坦白说自己确实是四川人。
“怎么了？”楚荆问道。大庭广众之下，他只能装成平常的样子。
“你亲戚来信了。”老田也是一副平常的模样，但声音小了很多。
“什么时候？”
“晚上八点，在你家。”
“知道了。”
晚上八点，阿婶会来自己住的地方。
……
阿婶除了脸上多了些皱纹，和以前几乎没什么两样。至少在身手上更厉害了，楚荆可以作证。
“一个人过得习惯吗？”阿婶笑着问他。
“我？还是丁叔？”楚荆问。
“呵呵，脑子会转弯了，不错。”阿婶很赞许，但马上开始谈起正事。“今天的事要尽快跟你说明。我们这边有暴露的可能，需要撤走。”
“什么时候？”
“明天凌晨。”
“所有人？”
“对，所有人。包括老田。”
“是因为上次枪杀警察那件事吗？”楚荆问，“我能帮忙吗？”
阿婶摇头，“你帮不上忙。上次那些道士确实是和官面上有勾结。他杀死了那个孩子，让两个警察帮忙去焚尸灭迹。我们为了揭穿这个骗局，才不得不把孩子抢回来。”
“我知道。这些上次你说过。”
“嗯。这是险棋，但不得不这样做。你走之后，我们把孩子的尸首放在街头，现在老百姓们都怀疑这些道士的真假了，也算是成功了。可是警察查我们也更严了，如果线报准确的话，一些特务也开始顺着这条线查起来了。”
“所以你们必须走？”
“必须走。”阿婶点头，“你呢？”
阿婶是在问他要不要跟她一起走。可是……
见楚荆不回答，阿婶叹了口气。“好吧，我知道了。既然你还没下决心，我也不强迫你。这次我们会直接撤回到四川，但也可能去甘肃。如果你想找我，不要单枪匹马。先回西河口找你丁叔，那边有我们的联络人。”
楚荆点头。
“还有，关于那些道士。我这里有些情况。”阿婶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了楚荆。“都写在信纸上，看完之后记得烧毁。记住，不管你看完之后准备怎么做，都一定要当心。”
“是。”
阿婶把该说的情况都说完了，恢复了笑容。她抚了抚楚荆的脑瓜，“这些年练武练得不错，天底下能制住你的人已经不多了。不过不管走到哪里，不管你叫什么名字，你都是阿婶的儿子，明白吗？”
楚荆眼前又浮现出那个年轻的柳小姐。她拉着书棋的手，给他买糖葫芦，教他练武，带他查案。
“阿婶，我……”他站起身，突然想给阿婶做一次饭。阿婶老说他厨艺很好，可是这么多年了，自从离开之后，一次都没孝敬过她。哪怕是一顿饭也好……
阿婶摇摇头，“我得走了。有什么话想说，下次再说吧。”
“……好。”楚荆只好答应。
阿婶走后，楚荆掏出信纸，认认真真看了起来。
等到看完之后，他已经明白了自己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了。
……
“金刚道门”自称成立了已有数十年了，但楚荆从那个道教老师傅的口中得知，这不过是一个只有十来年历史的团伙。从行事风格来看，它和之前在西河口的那个“拜神子教”是一路货色，两者很相似。后者将据点选在山瑶族的山洞内，而前者则选择了深山老林。
楚荆选择了一个雨夜行动。雨声能遮盖他的脚步声，夜色能掩护他的身形。
“他们带着十来个孩子，都是无家可归的孤儿。”纸上这样写着。又是孩子，又是孤儿。这群人渣，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简直毫无人性可言。关于那天被枪击的孩子，阿婶解释得很清楚。上台之前，那孩子被注麻醉药剂，只能勉强站稳。子弹是故意瞄准耳根处的，而非直接击穿脑门。这样的话，虽然脑部受损，却不会立刻致死。当回答了“没事”之后，再被人抱下台子带走。而这样也坚持不了太久，在楚荆与老田跟踪的路上，那孩子便过世了。
信上，阿婶着重分析了这群道士的目的。虽然都是猜测，但楚荆觉得八九不离十。如果说“拜神子教”是袁世凯用来蛊惑百姓拥他称帝的手段，那这个“金刚道门”就是用来稳定民心的工具。他们用这种自残的手段，外加相面算卦的骗局，骗取了当地一个大官的信任。大官信以为真，同时也考虑到老百姓人心惶惶，便同意了道士们的传教活动。
要救下孩子，还要找到罪魁祸首！这是楚荆所要达到的目的。必须。
雨声很大，雷声也很大。山路崎岖，楚荆没走正道，而是选了个树林茂密的方向，一步步爬上山去。上山不久，他就发现山上的人挺多。既然特务们是根据道士这条线来查共产党，自然会加强这里的守卫。
一路上，楚荆都匍匐前进，不敢有丝毫大意。好在那个道观周围的人并不多，他学了几声猫叫，又扔了块石头，成功地将他们吸引离开了大门。捉猫猫的游戏不是他第一次玩了，对他来说，要想潜入这个道观，还是很容易的。
观内是三清像。从偏门往内走，是一个院子。只有一个道士在院内巡逻，偶尔有几个房间传出小孩的声音，被道士呵斥了几句，让他们快睡。孩子们应该都在这里，但是现在把他们救出来，显然是不明智的。楚荆从背后击晕了道士，将他拖入了院内的花坛中。刚要起身，一扇门突然打开了。他赶紧卧倒。
很轻的脚步声。楚荆微微抬头，却发现了一个女人。
那女子是农妇打扮，看身形应该很年轻。女子从屋中退出，掩上了门，朝楚荆这边走来。楚荆屏息凝神，不敢怠慢，手中的匕首握得很紧，随时准备跳出。
但那女子竟没有发现他，三步并作两步，行色匆匆。因为天黑的关系，也因为自己趴着的原因，楚荆没有看清她的长相。
她是谁？她来道观干什么？楚荆百思不得其解。等到女子终于离开后，楚荆蹲起身子，决意要去女子出来的房间看看。
推开房门，里面一片漆黑。但鼻子是不会骗人的，楚荆闻到了股血腥味。
摸索着来到里面，楚荆用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的煤油灯。尸体就在他脚边，他端着灯，细细查看死者的模样。
是他！

第一百零七章：金刚（八）
是当年那个老道士！
尽管他现在又老了很多，但楚荆至死也不会忘记这张脸。
大仇得报？楚荆却有些莫名的失落。但同时心底却泛着痛苦与恶心。
凶手当然是刚才那个女人了。但一个女子，为何下手如此残忍？
老道的脑袋被从脖子上切开了，歪在一旁，死不瞑目；四肢也被割离了身子，好好地放在一旁。上衣被，露出胸膛，上面用血写着四个字：金刚不死。
她与老道有仇，和金刚道门有仇。老道是死在刀下，而非枪下。凶手写这四个字，是在质问金刚道门吗？抑或是讽刺？
这场景，像极了当初……
想到十四，楚荆猛地想到了孩子。
他不再看道士的尸体，吹灭了油灯，转身出了门。
每个房间他都朝里望了望，孩子们已经睡熟了。现在带着这群孩子下山，无疑是找死。一旦被发现，那群人带着枪，可不会心软。自己死了倒无所谓，这群孩子却没有逃跑的本事，要是被抓回来，下场只会更惨。
如果是丁叔会怎么办？如果是阿婶会怎么办？楚荆一遍遍问自己。
答案渐渐清晰。如果道士们能利用群众，那我也能。现在老道一死，他们群龙无首，必然混乱。如果自己去散布金刚道门孩童的消息，群众们一定会聚集过来。福利院的人也会参与其中，到时候人一多，他们自然不敢开枪。
没错，这就是阿婶的手段。她将那个去世的孩子尸体展示给城里人看，也是为了这个目的。要让老百姓们知道真相！民之所向，方能不败。
这样想着，楚荆决定悄无声息离开。谁知刚走到道观门口，山下传来几声枪响！
紧接着有人疾呼：“快来抓人！”
楚荆原本想轻松解决掉的几个门口的道士，听到这话都跑过去了。楚荆暗叫一声不好，一定是刚才那个女人被发现了。不管她到底是什么身份，因为什么目的来刺杀老道，一定都会是一个受害者。否则旁人哪里会有这么大的杀气？
我要救她。
楚荆专门找人比较密集的地方而去，他需要首先确认那女子没有被擒住或者打死。枪声已经停了，这表示战斗可能已经结束了。
好在雨夜中，混乱的人群多他一个也没人发现。
负责指挥的人说：“刚才好像是往南面跑了！所有人，立刻搜山！”
楚荆灵机一动，“长官，以防万一，我带几个兄弟去北面！”
指挥官没考虑太多，点点头，“对！那就你，还有你，你！你们三个，去北面。逃犯有枪，小心点！”
“是！”楚荆和另外两个人答道，去往北面。
搜寻了大概三、四分钟，楚荆回头看了看，确认与大部队离得远了。接着他掏出匕首，从背后将其中一人割喉。
另一人一惊之下，赶紧拿枪对准了他。而他迅速蹲子，猛地前扑！
“啪！”枪声响起，那人也被他扑倒在地。刀子“噗”一声刺入了那人的咽喉！
受伤了，子弹击入了楚荆左手手臂内。火辣辣的痛觉一直抵大脑。不行，不能倒下，他们听到枪声就会过来了。
楚荆从死者手里夺过手枪，顾不上包扎伤口，绕路离开，往南面而去。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斜坡下，他找到了那个受伤的女人。女人坐倒在地，背靠着青石，大口。血液从她嘴里，还有腹部流出。她用力按着受伤的地方，大汗淋漓。
看到楚荆的时候，她立刻抬手举枪，但痛苦实在太甚，枪从手中滑落下来。
楚荆示意她噤声，然后蹲下，将她抱起，一步步朝山下而去。
……
等到了住处的时候，女人已经晕了过去。
楚荆不担心那些人会照过来。血迹在雨天会很快被冲刷干净。现在需要做的是清理伤口。
他顾不上自己手臂的伤，用之前学来的方法，处理了女人腹部的伤口。
当把自己手臂内的子弹也取出来的时候，他对比了两枚子弹的样式。是一样的，都是特务机构常用的。这种枪他很熟悉，曾经也用过。
吹灭灯火，楚荆坐在窗边，瞧着女人躺在熟睡，听着她传来的呼吸。
为什么会是她？她为什么会来这里？
老田说他的妹妹也和他一样是共产党，当然，这是阿婶让他坦白的——如果要吸收自己加入他们，何必去隐瞒这件事呢？
可是，田春凤为什么没在几天前和他们一起撤离？她为什么会到道观去？
这个看起来健康活泼的姑娘，到底在她身上发生了些什么，让她对那老道如此心狠手辣？
楚荆只好期待天明。等她醒来，一切都该明了。
……
可惜，当田春凤醒来的时候，楚荆却躺下了。
他将田春凤的伤口处理得很好，却对自己的伤口马马虎虎。第二天早上，伤口发炎，他高烧不止，趟在无法起身。
“楚，好些了没？”
“……还好。”楚荆挣扎着想坐起来，被田春凤按住了。
这是第几天了？特务们会找到这里来吗？不，不会的……之前自己就辞掉了在码头上的工作，他们不会查到什么的……
田春凤这几天一直在照顾他的起居，因为不敢去找大夫，所以也只能拿些西药吃，生怕煎药的味道暴露了行踪。但是不得不说，这姑娘做饭的手艺实在不错，楚荆虽然躺倒在床，好歹嘴上有福。
“楚，你就是……书棋吗？”田春凤坐在床边与他聊天，突然问了一句。
“啊……是阿婶告诉你的吧？”这也不奇怪，阿婶跟她是一起的，也许会对她讲这里面的关系。
“不，不是柳姨。”田春凤却否认了。“好早好早之前，我就知道你了。”
“好早之前……”楚荆喃喃道，“你到底……”
“是我哥告诉我的。”
“老田？他……”
春凤摇摇头，脸上露出悲伤的神色，“不是他。田志国同志是我的上级，只是扮演我的哥哥。他也没有妹妹。”
“你……你不叫田春凤……”
春凤点点头，眼睛眨了眨，“我姓纪，叫十九。”
“那你的哥哥！”楚荆一激动，伤口又痛了起来。
“对。十四是我的哥哥。”十九道：“我和他是一个娘生的。那么多兄弟姐妹，就我们最亲。那次他回来，告诉我说，他认识了一个书棋哥。他讲你和他的故事……我看得出来，他很开心。哥哥经常笑，可是唯有那一次，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笑……”
楚荆觉得脑袋一阵阵发晕，心口猛地被开了，痛不欲生。
“书棋哥，你真的不记得了吗？那天你和柳姨带人冲进山洞，我和其他的几个兄弟姐妹，就好端端坐在洞里……”
原来是她。原来是她……
脑子里突然被声音塞满。“书棋哥，书棋哥……”那是十四的声音。我答应带他去吃糖葫芦，带他去捉螃蟹，带他去探险，带他去漫山遍野玩……“书棋哥，你在哭吗？”十四的声音。“书棋哥，这是十四的路。”十四的声音。“书棋哥，走吧。你还有属于你自己的路要走。”十四的声音……

第一百零八章：金刚（九）
接下来的几天，书棋陷入了痛苦与回忆之中。
阿婶如果在的话，一定不会让我这样消沉。所以他试着学阿婶的样子，清醒自己的头脑。
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而最重要的，是把所有发生的事情都捋清楚。
据十九说，当初“拜神子教”的教徒，与山瑶族的女人强行发生关系，之后将生下来的孩子当做教徒培养。十四和十九，可能不是一个父亲所生，但两人的母亲，的确是一个人。
这些小教徒中，如果天资聪颖，且对“神”忠贞不二，便可作为“神子”，日夜供奉神灵；而那些被淘汰的，则要作为普通信徒，为整个教团打杂。
被选为“神子”的人，将来的宿命只有一个，那便是祭祀。按照教团抓阄定下的顺序，这些“神子”们有了一个死亡的先后次序。而这个顺序，成为了他们的名字。当然，如果遇到紧急状况，这个顺序可以被打乱。书棋记得，当初因为被衙门怀疑，道士们让十五代替了十四。
十九还说，“拜神子教”与“金刚道门”，都只是这个教团的一个假名。教团没有真正的名字，就算有，也没人知道。这教团遍布全国，各地均有人手。老道为了隐藏组织的秘密，给每个地方的分支教团都取了名。如果老道不在当地，那么当地人则不得擅自行事。他们隐藏在民间，和常人毫无二致。一旦老道决定在某地“布道”，这群人便重新聚合，以预先定好的教会名字为旗号做事。
十九这样说明：“当初老道士以为袁世凯登基之后，自己便可光明正大。于是在他的计划里，西河口的行动是他要完成的最后一件事。他一时忘形，又给洞里十几个孩子取了新的名字。而这些名字，恰巧是他当年给各地教团制定的名字。他曾经当着我们的面说，这代表着集他天下所有的力量来完成这件事。”
书棋这才了解，那十来个孩子，竟还有另一个名字。
“十四哥哥被他们选为执行西河口计划的工具。在西河口，这个教团叫‘神子’，所以十四哥哥的另一个名字就叫‘神子’。据我所知，湖北前几年也扑灭了一个教团，叫做‘紫薇’；而‘紫薇’恰巧是我那排名十七的一个姐姐的名字。”
书棋有过耳闻，但听到的时候，他人在沿海，且消息里也只说是一个骗子团伙被捕，因此他并没有挂在心上。
“去年。在四川，另一个教团也落网了。那个教团叫‘离恨’。我当时跟随部队在四川，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刻明白过来。因为排行十八的哥哥，就叫这个名字。
“我请求上级让我去当地查访。没想到居然让我遇到那位哥哥。
“十八哥哥说，当初我们被孙大人在西河口救出来，大多数兄弟姐妹都去了福利院成了孤儿，只有少数几位陪着还幸存的母亲背井离乡。我因为被好人收养，早早离开了福利院，但他却不幸……被教团的人找到了。教团的人扮做收养孩子的父母，将他领走，强迫他再次作为教团的象征为他们做事。
“十八哥哥没有办法，答应了他们。‘离恨教’便开始活动起来。他们的手段，也跟当年一样残忍。他们宣称世间的疾苦都是不愿分离导致的。于是他们诬陷老百姓的至亲骨肉，说这是他们苦的源头，将孩子们生生夺走。他们甚至……甚至声称，一切疾病都是器官带来的苦，然后将病人带走，做一些活人实验……
“这些，都被他们称为‘离恨’。被击破之后，好多人被判了死罪。十八哥哥虽然没死，也被关了起来。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告诉我，老道士计划开始激活每一个分散的教团。而顺序很可能是和当年我们的名字顺序一样。因此我知道了，下一个便会轮到我了。”
书棋问她：“所以，你的名字是……”
十九点头，“没错。我就是金刚。”
“金刚，金刚……”
“他们宣称金刚不死。当我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申请来此，装作田志国同志的妹妹，以完成任务。
“他们自然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我便要给他们证明，什么才是真正的金刚不死。我没有死，我还要让罪魁祸首血债血偿！”
说到这里，十九有些咬牙切齿。但书棋很喜欢她的模样，他觉得自己和十四，当初都缺了这样一幅模样。如果我们敢于反抗的话……
十四的声音又响起来：“这是我的路……”不，十四，你错了。这不是你的路。看你的妹妹走的路，那才是你应该走的路。
十四在床头笑着问他：“那你的路呢？”
我的路……
十九站起身，给书棋端药。她一边忙活，一边说：“那些道观里的孩子，我已经给报社写了匿名信，让他们告知百姓们真相。这几天得到消息，那些孩子们都被福利院接收了。可是你知道，这些孩子还是不安全。整个教团没有被消灭，社会就不会安宁。老道士现在死了，说不准会有继位的人。二十年前解救的那些人，我都知道名字。一旦哪里有带着这些名号的教团，我便可以去对付他们。可是目前他们也许不会再行动的……时间也许会等得很长，但我当初发誓给十四哥哥报仇，就会追他们到天涯海角——”
书棋打断了她的话，“你的伤怎么样了？”
十九一愣，“哦，已经没大碍了。过段时间该好了。”
“然后呢？你要回四川？”
“对。回四川找到联络人，然后去找到大部队。”
“再然后呢？”
十九歪着脑袋想了想，“再然后……我会把事情跟上面说明。如果出现这些教团，我要去铲除他们。”瞧，十四，你妹妹这歪着头思考的模样，简直太像你了。
“你一个女子，可要面临很多危险啊。”
十九不服气，拍了拍手臂，“我不怕。”
“多一个人总要多一份力量嘛。”书棋笑道。
十九睁大了眼睛，“书棋哥！你愿意帮我吗？”
“书棋哥，这是你选择的路吗？”十四的笑声又一次在耳边响起。
“嗯，这就是我的路。”

第一百零九章：结语
回到家中的时候，父亲身体已经好多了。
看到文书公的书，父亲点点头，“文书公的文笔还是不错的。想必写的故事也耐人寻味。”
“何止耐人寻味，简直就是……光怪陆离。”我答道。
“哦？都是虚构的吧？”
“那不一定。”我不敢断言，“你不是研究历史么？当初红军的地下工作者的资料有没有？”
“这个……不太好找。怎么，文书公跟红军还有来往？”
我苦笑一声，“何止有来往，他老婆就是红军。”
“哦？这倒是第一次听说。不过据我所知，文书公始终没有参加红军。所以要翻阅当年的资料，应该找不到他的名字。对了，他夫人叫什么名字？”
“族谱里没有吗？他因为老婆是红军，肯定不敢把名字往书里写。你自己看吧，里面全篇都是‘吾妻柳氏’。”
“是。这是他慎重的地方。不过既然如此慎重，族谱里就更不会有了。我们家到他那一代的时候，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记录族谱的工作也是他在经手，想必不会有妻子的名讳。”父亲认真分析道：“到他下一代，是丹青公。也就是我的爷爷，你的太爷爷。丹青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继承了祖产，还住在西河口；小儿子嘛，就来到了四川。不过你爷爷去世也早，恐怕你都没什么印象了。”
“呵呵，”我笑道：“那你就有所不知了。文书公还有个儿子。”
“还有个儿子？来来，细说。”
我摆摆手，“等说完了，天都要黑了。还是您慢慢看吧。”不过，既然提到了这“另一位儿子”，我倒想起来了。“爸爸，斧头帮的资料你有吗？还有一些什么民国时期的邪教的资料，有没有？”
“这个嘛，有点印象。家里虽然有点资料，但始终比较少。如果你要查，可以去图书馆或者历史研究所。”
“您跟我说说，民国二十四发生的事。”
“二十四年，我算算……哦，那是年了。”
“对，那一年，斧头帮可有刺杀什么人吗？”
谁知父亲一敲我脑门，“你自己不也读历史吗？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
我揉揉脑袋，“您给提个醒。”
“十一月一日，汪精卫遇刺。”
我猛然间想起来，“对。但是汪精卫没死吧？”
“当时是没死，但是伤口一直碍事。脊椎里的子弹没取出来，又活了九年，年死的。”
“刺客叫什么名字？”
“孙凤鸣。”
“有没有可能，王亚樵当初是派另一个人去刺杀汪精卫，但临时换了个？”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这孙凤鸣是斧头帮的骨干人物，他当时的任务是刺杀蒋介石。不过蒋介石不在，他才朝汪精卫开的枪。”
我听得有些发冷汗，难道当初“他”的任务是去刺杀……
和父亲谈过之后的第二天，我去了家乡的一个历史研究所。说明来意之后，接待人员很热情。他们听闻有这样一本书，显得很激动，认为这是一个填补历史空白的机会。我有些不好意思，告诉他们那本书更像是志异，希望他们不要太在意。他们摇摇头，表示专业人士有辨别真伪的能力。
聊了一会，我进入主题，想要借阅斧头帮当年的资料，并明确告诉他我要查阅一个叫“楚荆”的人的资料。
“楚荆？这只能翻翻看了。卷宗太多，你突然这样问，我也记不起来。”
“他曾经是斧头帮的人，后来应该是参加红军了。而且很可能是参与了一些打击邪教势力的战斗。”
“斧头帮当年确实有一些义士加入了红军。如果范围缩小到这里，我该能找到。”
我和他们都很激动，颇有点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气概。
翻阅了整整一天，总算找到一份资料。
研究人员解释道：“这些都不是原稿。原稿在国家历史研究院。我们当初也只能借阅，然后拍照留念。不过你知道，照相机的闪光会破坏老旧的文件纸，因此你看到的，也都是当年我们慎重拍下来的照片了。”
资料里有“他”的主要经历，讲述了“他”的人生轨迹。其中大多数，我都早已熟知。不过，资料里的他，是另一个名字。
可能是当初研究人员拍照的时候角度没有掌握好，这份资料里应该夹带的一张照片没拍全。
可是上面的字还能看得清。上面写着：“三十六年春节，延安。与父母、弟弟、妹妹、妻十九合影留念。”
照片透着昏黄。四十四岁的他站在文书公身后，与妻子微微笑着。而弟弟和妹妹靠在母亲一侧。那一侧，正好是研究人员没有拍到的地方。时至今日，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位“老祖奶奶”长什么样。
后来我没再去寻找别的资料了。
因为那份属于“他”的资料上，明明白白写着：“……民国三十六年，于孟良崮战役牺牲，享年四十四周岁。妻子纪十九亦在同年牺牲，未有子嗣。”
这便是那个人的故事。这便是他选择的路。
悲伤而又甜蜜。西河口的故事就到这里完结了。如果您看到了最后，请允许我表达自己的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