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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8：断翼天使
作者：悬疑志编辑部
内容简介
剥皮郎君、断翼天使、刑警诡案《七宗罪》第八季，更多变态凶杀案持续曝光，真实事件改编，原型轰动一时，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所述变态恐怖凶杀案皆是发生在你我身边，每一个都是曾被媒体严密封锁，大众讳莫如深的奇案大案。真实！震撼！血腥！每一案都会让你毛骨悚然，难以安睡，胆小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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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剥皮郎君 第一章
有人说，2014年是多事之年，似乎一点也不假。这一年太阳黑子爆发，属于最强耀斑X5级。全世界范围内，空难频频，政局动荡，就连我这样的小市民，工作中遇到的怪事，今年好像也特别多。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祟的缘故，那一天，善后组里出奇的静，仿佛突然间天下太平了，没有什么案子需要我们去善后似的。实际上，当然不是这样。罪案现场善后处理小组里，我们的头儿——老爹，去医院做年度体检，文案员静姐一个人忙两个人的活儿，现场清理员刘哥今天是例行休假，而我这名留守清理工，则坐在电脑旁，百无聊赖地翻看着以往的旧卷宗。正想去看看刑侦队那边有啥新闻，小王推门进来了。
他冲我摆摆手说，走，咱们到四大洋酒店去。我接口就问，你中彩票了还是怎么着？看球也不用去四星级酒店开房吧！他摇摇头，笑了笑说，不是。吴队在酒店等着你呢！我说，哦，那就是吴队开的房，这我得去看看。
这当然都是玩笑话，不用说，一定是在四大洋酒店有案子了。四大洋酒店是朝阳区一家老字号四星级酒店，曾经是奥运会指定酒店之一。虽然星级不算最高，但里面许多配套设施不亚于五星级，尤其是价格上，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一般讲实惠的游客不会去那里入住。住客多是一些进京参加各种会议的团体，即便是旅游旺季，其入住率也不算太高。这样反而有个好处那就是，只要没有大型会议在附近举行，肯掏钱的话，一般都还能开到房。
我跟小王停好车，穿过肃静的大厅，来往的住客和工作人员都怡然自得，并没有看见，有任何进行现场戒备的警务人员，丝毫没有命案现场的气氛。直觉告诉我，这一定是发生了什么骇人的大案。大到需要低调处理，以免给老百姓照成不必要的恐慌，或者为了不打草惊蛇，让罪犯放松警惕，以期露出马脚。就像上次在居民聚居区发生的震惊公安厅的“人体盆栽”大案，直到结案很久了，当地老百姓才隐隐听说，自家楼下曾经发生过什么案件。甚至案犯丁某的邻居，至今也不知道，他家的狗曾经吃了一个多月丁某送的人肉饺子。
说到这儿有必要再次交代一下，为什么但凡发生罪案，刑侦队大队长吴天佑吴队总是要叫上我呢？其一，我是善后组的清理工，案发现场的善后工作我必须到场清理，比如，刑警们现场侦查完成后，我们必须负责收拾现场、将尸体搬运走，或者送法医做进一步研究，或者直接送火化场太平间等；其二，在过往的几单大案中，比如，控心大师案，冰冻美人案等的侦破过程中，我做过一点贡献。按吴队的话来说，我“头脑灵活”，“有点天分”，对刑侦工作“充满热情”，有过“不可抹杀的功绩”。既然把我说得这么好，我委实不解的是，为什么不直接将我从清理工提拔成刑侦队警员呢？个中原因，吴队一直不肯说。我也懒得问，我现在的工作挺好。
来到B座1045号房，奇怪的是，房间里只有吴队和另一名刑侦队队员马涛在那里等着。如果真是大案，这一层楼应该早被便衣封锁，住客全都调房离开才对呀？房间门口也应该有警戒线，或者警员把守保护现场才符合程序吧？看来直觉往往都不可靠。
有命案吗？我实在太好奇，忍不住张口就问吴队。吴队点点头说，经过初步调查，还没有发现有命案发生的迹象。我心里纳闷，既然没有，你点的哪门子头呀？怎么今天看谁，谁都这么古怪的样子？吴队不再说别的，直接领着我往客房卫生间里走。这是一间双铺标准间客房，没什么特别。可是，来到卫生间一看，我吓了一跳。
卫生间的浴缸里，不知被谁装了满满的一缸冰块。冰块底部，隐隐有一层红色的液体。卫生间地板上，似乎被人清理过，很干净，只是在墙角，扔着一堆局部染了红色的浴巾。冰块底部的红色液体和浴巾上染的，很明显都是血迹。我能想象得出，原本装满冰块的浴缸里，曾经满是鲜血，被人用花洒冲洗后，底部的水没来得及流走，还残留了一小部分。至于地板上，必定也曾淌满了血迹，冲洗过之后，抹地用的浴巾就被扔到了一边。
如果这里曾经是罪案现场，浴缸里的冰全融化后，一定不会再留下任何痕迹。可是，让我不理解的是，抹地用的沾血浴巾这么重要的犯罪证据，为什么会就这么随意撂在一边？而不是带走处理了？这不是明摆着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懂得处理罪证的罪犯，是不可能犯这样愚蠢的错误的。
如果这里如吴队所说，没有发生过命案，眼前这一切又是怎么回事？
一旁的马涛跟我简单介绍了一下这里发生的情况。今天一大早，保安看到有个中年男子从房间出来，穿过大厅正要往外走。这个人缩头缩脑，走路踉踉跄跄。如果放到晚上，说不定客人喝多了两杯，还要继续都外面去找乐子，这情有可原。可是，有谁一大早就喝的云里雾里要往外跑呢？四大洋酒店的保安常年负责大型会议的接待，警惕性都很高。于是，保安上前以关心询问为由，拦住中年男子，看发生了什么事。男子身上并没有酒味，回答问题也支支吾吾。保安就更警觉了，问他住那间房，姓什么叫什么。男子这时突然撒腿就想往外跑。保安早有准备，几个人一下就将他围住摁倒。挣扎中，男子身上滑落一大堆钱来。
保安立刻通知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来人将男子押回所里进行盘问。男子姓董，叫董麦胜，35岁，四川巴中人，进京在一处建筑工地打散工。说是头一晚喝多了，就在朋友的酒店房里住了一晚。问他朋友叫什么，他又说不出来。再问他身上掉下来那五万块钱从哪里来，他说是朋友借给他，回去替老婆治妇科病用的。值班民警一听就知道他是在说瞎话。仔细观察发现，董麦胜腰际的衬衫渗出些血迹。值班民警撩开一看，竟也惊讶得合不拢嘴去。董麦胜腹部有一道长长的伤口，仿佛不久前刚被手术胶粘合住。大概先前跟保安争斗中，粘合处有部分扯裂，渗出血来，染红了衬衫。问他怎么回事，他又说自己前两天刚做了阑尾切除手术。民警问他房间浴缸里的冰块怎么回事，他说是用来冰镇啤酒用的。民警知道再问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并且感到事情不那么简单，于是立即将案件向上汇报，并很快转到了刑侦队手里。
就在刑侦队勘察现场的同时，董麦胜已经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检查去了，现场获取的大量指纹和一些毛发被送到化验组化验。
通过对酒店前台和保安的询问得知，B座1045房是一个叫聂政的人登记入住的，他用现金交了一天的房租和押金。登记用的身份证后来经证实早已被报失。从监控录像可以看见，“聂政”于前一晚入住，第二天凌晨3点左右独自拖着个旅行箱悄悄离开了酒店，没有办理退房手续索取押金。虽然他始终带着个棒球帽，但从不同角度的摄像机，还是可以很清楚的辨认出此人的五官长相，并且他堂堂皇皇地进进出出，似乎并没有要刻意遮挡、避开监控录像的意思。
回到局里开案情分析会的时候，我作为旁听参与了会议。会前关于董麦胜的体检报告已经送回来，医检显示，董麦胜近期被摘去了左肾、胰脏，肝脏也被割去了一半。化验报告并没有发现董麦胜之前患过任何内脏疾病。随附的检验报告称，董麦胜内脏器官的摘取手法相当专业，伤口使用的甚至是目前最先进的无缝粘合胶，而不是传统的缝针法。换言之，这是大医院的手法，不是一般小医院外科医师有条件做到的。可是，各大医院联网电脑里，董麦胜并没有任何住院记录。
分析会上，大家总结了现场取证情况和各种辅助证据后，大多数都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倒卖器官的案件。在暴利驱使下这类案件屡见不鲜、时有发生，唯一不同的是，以往常常是受害者被骗，或者被迷倒，在无意识状态下，被罪犯领到酒店，现场盗取其内脏器官，然后逃匿。这些罪犯往往都不致人死命，有的甚至还事后留下手机，让受害者能醒来后报警求救。这一次不过是，在受害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现场从董麦胜身上搜出的巨额现金，也说明了其私自贩卖自己内脏器官的行径。还有人甚至认为，从犯罪嫌疑人高超的作案手法来看，极有可能涉及境外罪犯跨境作案。既然指纹和录像都有了，只需要通缉抓捕案犯就可以结案了。然而，我看得出，吴队对大家的分析似乎不是很满意。
会后等大家都各忙各的去了，吴队拍拍我的肩膀问我有什么想法。我说事情恐怕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我举出了我发现的几个疑点。首先，如果真的是倒卖器官，肾脏和胰脏可以拿去卖钱，切了一半的肝脏又能有什么用呢？另外，先且不说犯罪嫌疑人丝毫不防范董麦胜，他竟然肆无忌惮四处留指纹，还大摇大摆进出酒店，生怕别人认不出他来似的，这实在是有些反常。不过，不管怎么说，董麦胜需要进一步审问，并且既然有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和脸图，尽快找到这个人是重中之重。
吴队点头赞同我的想法，不过他也指出了我不够专业的地方。犯罪嫌疑人如此猖狂，很有可能做过易容，并且指纹也可能造假。
正在说话间，警员小王拿着一堆化验报告回来了。通过对B座1045房里的指纹进行筛选比对，以及结合酒店监控录像，犯罪嫌疑人已经确认。他叫刘小旺，40岁，河南人，大兴屠宰场屠夫，家住大兴新区3幢8楼801号。我心里暗赞，化验组效率真高。
汇报完这些，小王面有难色地又递过来一份报告说，不过，现场发现的毛发有点问题。吴队问是什么问题。小王解释说，类似头发的毛发DNA检验结果，确实跟数据库里刘小旺的DNA吻合，却无法证明就是刘小旺的。我听了很困惑问，是刘小旺的，然后又不是，到底什么意思。
小王说道，简单讲，根据头发丝里的细胞存活程度，能够判断出头发的生存时间。比如，新掉下来的头发里细胞存活程度，跟掉下来很长时间头发里的细胞存活程度是不同的。通过特别仪器能够检测出这种差异。现场找到的刘小旺的头发经过检验，至少已经从头上掉下来超过一年了。
我接过话问道：“你的意思是，头发是刘小旺很早以前就掉下来的，很有可能是有人栽赃？”结合之前吴队的怀疑，我觉得这种可能性极大。
小王不解地说，可是指纹和录像里明明就是刘小旺呀！他有什么理由拿自己以前的头发，故意扔到现场栽自己的赃？
听完小王的问题，我跟吴队对视一笑，我正要跟小王解释。警员马涛从外面风风火火地冲了进来。
“吴队，有情况！石景山棺材铺出事了！”
说到棺材铺，需要做一些说明。根据国家丧葬制度，但凡在医院去世的死者，必须直接送太平间，然后转火葬场火化，死者家属是无权自行处理的。可是，近些年来，国家考虑到尊重百姓数千年来延续的丧葬习俗，在制度上有所放宽。民间土葬趋势有所抬头。根据医院规定，病人即便频临死亡，但在理论上仍存在某种生命特征的情况下，是不能开具死亡证明的。一些民众正是利用了这种灰色地带打“擦边球”，一旦知道自己亲人已死而“未死”，就立刻办理出院手续。这样一来，病人在自己家死亡，如何处理尸体，是火葬还是土葬，院方就鞭长莫及了。于是，随着火葬制度强制实施，本该关张大吉的棺材铺，又开始潜流暗涌起来。
马涛其实一直在负责一单盗墓案件。群众举报称，有人盗墓，不单将随葬的财物偷走，连棺材也一并盗走，更有甚者连尸体也拿去卖钱（这类案件在冰冻美人案里有涉及）。在摸线暗查过程中，发现石景山棺材铺存在收购盗来的棺材，将其翻新后再次出售的问题。随着进一步的侦破，竟然又意外引出了另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有一户棺材被盗的家属，在整理新葬遗骸时居然无意中发现，自家亡人尸体的内脏不翼而飞了！
“不见了肝、肾和胰脏。”马涛说道。
如果说，摘取董麦胜的内脏还跟倒卖器官有点沾边的话，盗取死人的内脏又能有什么用呢？！
“现在找到什么有用的证据了吗？”吴队问道。
马涛汇报说：“从棺材和尸体身上取下的指纹，我拿去化验了。化验结果显示，指纹是一个叫刘小旺的。”
“哦！”我不禁惊讶得叫出声来。
马涛瞥了我一眼继续冲着吴队说道：“跟刚刚发生的酒店摘取器官案件里发现的指纹，是属于同一个人，都是那个叫刘小旺的！所以，我才赶紧过来向你汇报。”
吴队一挥手，“不管怎样，立刻对刘小旺进行抓捕！”
大伙儿正要往外走，警员小王急忙说道：“等一下！我们现在还无法对刘小旺实施抓捕。”
“什么？！”所有人听小王这么一说，都惊讶地转过脸望着他。
“我……我是说，根据失踪人口记录，刘小旺已于两年前失踪了。”
难道说，一个失踪了两年的人，现在冒出头来作案了？或者说，刘小旺为了犯案，故意玩失踪？那他这两年到底犯了多少案？为什么一直没有被发现？近期如此高调露头又是为了什么？

第一卷 剥皮郎君 第二章
我跟吴队说，我想到刘小旺家和他以前的单位去了解下情况。吴队说，这也好，队里为了处理最近这几单案件正缺人手，他会跟老爹说明情况，替我请假。
我没有直接去刘小旺家，而是先去了刘小旺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大兴屠宰场。幸好，当年的车间主任宋建国现在已经当上了屠宰场的副场长，他对当年的情况相当了解，让我少走了许多弯路，省去不少麻烦。据宋建国介绍，刘小旺为人豪爽、不拘小节。他家三代屠夫，有一手屠宰绝活。他的徒手屠宰技术在场里无人能出其右。当年，在他的带动下，场里一度掀起技术学习热潮，他还经常带头组织一些技术比赛。他理所当然地每次都是全能总冠军。在大型家畜类的各个单项上，他也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第一。比如，开膛、剔骨、切肘、取内脏等，唯独猪类去皮一项曾经被一个叫胡强的名不见经传的技工赶超过。刘小旺的屠宰技术几乎可以用以前的一个典故去形容，那就是游刃有余的故事。他自己不单技术好，对于独门绝活还丝毫不保留。只要有人感兴趣学，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教，所以人缘也相当不错。他是那种自己没钱，也会借钱去帮人的那种人，乐于助人而从不去于任何人结怨。可能他大概也意识到，在当今机械化的时代，手工屠宰慢慢被高效率的机器所全面取代。以前千金难买的绝活，现在求别人学人家还不一定乐意。许多世代流传下来的先辈智慧结晶，再继续藏着掖着，很快就会被历史淘汰掉了。
由于屠宰场工作流程不断机械化，手工屠宰渐渐没了市场。哪怕是有绝活的屠夫也慢慢混不饱饭吃。以前请技术好的师傅杀一头猪的费用，几乎能抵上一头猪本身的价钱。现在，屠宰工场里的工人就算一个月的工资连半头猪都买不起了。很多有技术的师傅接二连三地离开，转战偏远山区，毕竟只有在那里还能找到一些市场，能混口饭吃，更重要的是，自己的技术能够得以发挥。所以，原来屠宰场里的师傅现在几乎都走光了，如今干活的大多都是些在外面实在找不到工作才来这里混日子的，好在只要能识别红绿按钮，有把子力气，不嫌脏累，谁都能干。
刘小旺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办辞职。有一天，突然就没来上班，甚至连家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他失联之前，并没有任何征兆，就这么人间蒸发了。并且，一走也再没跟家人联系过。有人说，他可能跟其他师傅一样，也是去了乡下找活儿了。后来，家里人觉得实在不对劲，去派出所报警寻人，可至今仍然下落不明。
离开屠宰场，我百思不得其解。像这样的一个老好人，会遇到什么样极端的事件，驱使他放下屠刀去作案呢？如果他最后真的沦落成了罪犯，他的犯罪动机又是什么呢？在走访过刘小旺家之后，更加深了我的疑问。
刘家三代屠夫，在当地颇有名气。祖辈最辉煌的时候，曾被前朝聘为御用屠夫。但凡有宫廷祭祀这样重大的活动，刘屠夫必被召进宫去主刀，风光一时。虽然历经各种运动，到了刘小旺这一辈，祖上没有留下什么金银财宝，但侥幸剩下的一些租屋，在政府拆迁过程中，也为刘家带来了颇丰的经济收入。刘小旺本身并没有黄赌毒这类不良嗜好，所以，即便他不干屠夫，改行做其他任何行业，日子照样能过得比普通人舒坦。刘小旺的媳妇满秀英在市场附近开了家杂货店，自刘小旺失联后，便独自带着13岁的儿子过活，还得生意家务一把抓，就是有钱也没时间享受。
满秀英听说我来了解刘小旺的事，话还没出口，眼泪先止不住哗哗流了下来，看得出两夫妻以前的感情很深。她一边拿出包装得很精美的照片集一页页一张张地展示给我看，一边向我述说着每张照片背后的故事。她自顾自地说着，时而笑，时而哭，时而沉默不语，与其说是在跟我介绍她和刘小旺的过去，倒更像是将脑海中，将过往的记忆重新温故一遍。我并不打断她，任由她宣泄内心压抑了很久的情感。刘小旺的失联对她的打击实在太大，如果不是为了孩子，她怕是早就选择精神失常了。
没等我问满秀英她丈夫失联后，有没有想办法去找过他，她倒是主动跟我详细述说起来。在刘小旺失联的第二天，她就跑单位去询问怎么回事。单位里的人说，刘小旺头一天一下班就跟往常一样回家了。并且，事前也没有人记得他有什么异样的言行和举动。满秀英又拿着照片循着刘小旺平时的下班路线，一路从场门口的小摊贩，到沿路店铺，过往行人，甚至叫花子，看是否有任何人曾经见到过他。刘小旺最后被一个乞丐看见是在地铁4号线入口处。从当天地铁站的监控录像中还看到，刘小旺是在西红门出的地铁。我没有继续追问她是如何有办法让地铁站给她看，通常只有警方才能调出的监控录像的。我相信，她为了寻找丈夫无论什么办法，采用什么手段她都会在所不惜的。
刘小旺是在步行往宏福路转乘474路公交车的途中消失的，这是一段不到200米的路程。满秀英问了这200米内她能询问的每一个人，每一家店铺，可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曾经见过刘小旺。在这短短200米的路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能够令刘小旺改变回家的路线，做出扭转许多人命运的决定？
我问满秀英，刘小旺有没有什么仇人，或者有没有跟人哪怕是因为小事口角过。满秀英摇摇头说，能想到和做到的她全都试过了。
吴队的一通电话，让我不得不早早结束了对满秀英的造访。吴队让我立刻放下手里的事情，立刻赶回去，因为北京博和医院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毁尸案，刘小旺再次作案了！
赶到博和医院的会议室时，刑侦队办案小组已经进驻开始现场办公了。从医院的监控录像显示，案发时间是在早上10时30分左右，正是医院进入一天最繁忙时期的开始时段。门诊部的医生们正全力以赴处理第一波的问诊病人，住院部这个时候，各级医师们也都分赴各类病床查房，护士们都忙前忙后地马不停蹄，唯独太平间这个时间段最安静。鉴于这段时间，病患殴打医护人员的事件频频发生，为了保证医院工作人员的安全，各个主要通道和入口都新安置了监控录像头。从太平间附近调出的录像清楚地看到，有一名医师打扮的中年男子这个时候独自一人，摁开太平间的密码锁，进入了太平间。然后，大概30分钟左右，他手里提着一个医疗专用的手提箱从门里出来，迅速离开。再之后，就是太平间的工作人员进入太平间，慌张冲出来去汇报情况。录像经过放大后，清晰的显示，先前进入太平间的“医师”正是刘小旺。
太平间的工作人员的报告称，凌晨3点刚送进来的54号死者的肝、肾、胰脏以及全身皮肤被盗。皮肤被盗？看了这几个字，实在令我大惑不解。这一次刘小旺不仅盗了内脏，甚至连死者的皮都剥去盗走了？！这是为什么？！内脏器官可以拿去卖钱，皮能有什么用？！从刑侦队现场拍的照片来看，死者的皮就像被剥了一件衣服一样被完整地剔去，留下的肌肉组织裸露在外面，清晰可辨、完好无损，让我联想起看到过的人体全身肌肉组织标本图。在半个小时内，要将人体内脏取出，然后整张人皮完整的剥离，并且从容打包离开，实在不是一般人能做到。可是，根据我对刘小旺的了解，对于他来说完全不是问题。毕竟，理论上讲，这么说可能有些不恰当，剥猪牛的皮跟剥人皮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我问吴队，是不是要马上发通缉令，缉捕刘小旺。现在看来犯罪嫌疑人的行径已经到了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地步了。吴队摇了摇头说，还不行！他递给我一份刚刚拿到的指纹鉴定报告，上面显示，门上和太平间里所留下的犯罪嫌疑人的指纹并不是刘小旺的！这也说明另一个问题，犯罪嫌疑人竟然不戴手套，徒手解剖了54号死者！而指纹鉴定的结果是，属于一个已经失踪一年，叫汪东青的人的。汪东青又是谁？
这个时候，办公室外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簇拥着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有人介绍，这位是医院的外科主任，死者生前正是他的病人。在案件发生后，他接到院方通知，立刻从家里赶回来配合警方调查。这个叫孙皓的外科主任大概四十来岁，中等身材，偏瘦，貌不惊人。可是，他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大热天竟然还戴着手套，鼻梁上架着一副变色眼镜。我之所以知道那是变色眼镜，是因为，我注意到在光线不同的室内环境下，镜片颜色发生着不为人注意的轻微变化。看得出那是一副极为高档的变色眼镜。第一眼看到他立刻让我想起契诃夫小说《装在套子里的人》中的主人公别里科夫。在京城首屈一指的北京博和医院做到外科主任，衣着打扮如此讲究，我丝毫不觉得奇怪。我隐约记得，曾在电视台某新闻栏目中，见到他接受采访的新闻。
“别里科夫”一进来，便立刻脱去手套，上前跟吴队亲热握手。然后是相当冠冕堂皇的寒暄，那些对白似乎只有在电视里才能听到。孙皓一边询问吴队案件调查进展和有什么需要，一边转头跟随行医师交代配合事宜。几个医师一边频频点着应和，一边低着头严肃地做着笔记。随后，孙主任又热情洋溢地向其他刑侦队员道辛苦了，这才在众人簇拥下离去。
看他们走远，我忍不住笑着对吴队说，怎么我总觉得像是在拍电影一样。吴队也笑笑说，官嘛，都这样，你是见得少，我是见惯不怪了。
回到案件，以下我的推断大家一致达成了共识。犯罪嫌疑人在医院里穿梭自如，着装正确，胸牌也伪造得极为逼真，甚至对太平间门上的密码了如指掌，都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他极有可能在医院里有内线。有必要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尽管无法确定，这连续发生的几单案件是否跟倒卖器官有关，但有必要对京城的器官黑市进行摸查。毕竟，这些器官被盗走了，总会有个去处！这许多器官不可能凭空消失掉！我强烈建议，不管怎样，必须对刘小旺实施A级通缉令抓捕，先抓回来再说。吴队连连摇头，说我这是外行话。首先，就案件性质而言，虽然类似案件频发，情况紧急，案情也比较重大，性质也极为恶劣，但仍不足达到A类级别，甚至B级都达不到。因为，尽管有录像证据，但其他相关辅助证据不足，目前还无法百分之百确定犯罪嫌疑人就是刘小旺。但是可以做的是，将刘小旺照片下发各级部门，一旦发现其行踪立刻上报。
辅助证据不足？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让警员小王将监控录像里刘小旺的头像放大。然后，我将从满秀英那里得到的一张刘小旺的照片扫描进电脑，经过清晰处理后，将两张照片比对，立刻就发现了问题！
我指着两张照片说道：“吴队，您的疑虑相当正确。这两张照片的确不是同一个人！”
周围的人一听，都很好奇，问是怎么回事。
我解释道：“不得不承认，现在的化妆技术的确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不过，一个人不论他怎么改变自己的容貌，有一点他永远无法改变，那就是他的瞳孔距。每个人的瞳孔距离就像是指纹一样，具有唯一性。这两个人的瞳孔距离有明显的差距！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每次的指纹会不一样。”大家将照片在电脑上仔细一对照，果然发现了我说的差异，即便考虑到摄影时发生的光影偏差，经过放大后这两人的瞳孔还是有明显的差异。大家都不约而同发出一声赞叹。
我心里一阵得意，想不到以前看武侠小说里学来的关于易容术的知识，竟然能在这个时候派上用场。
吴队皱着眉头，不置可否，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我信心满满地对吴队说道：“吴队，我想请求你让我再次前往屠宰场调查。”
“哦？为什么？”
“我突然发现，我遗漏了一些很重要的问题！”
吴队点点头，“那你去吧。这边有什么新情况，我会尽快叫人通知你。”

第一卷 剥皮郎君 第三章
离开博和医院，我马不停蹄地再次赶回大兴屠宰场。找到宋建国后，我说明来意，要求配合。这一次我打出了吴队的名头，并简单介绍了一下最近连续发生的几起摘取器官案。宋建国听完，二话不说就表示尽力协助。我要求宋建国将所有屠宰师傅的资料找来给我，尤其是这些人何时进入屠宰场，以及何时离职等的详细人事资料。我坐在宋建国提供给我办公的会议室里，面对着堆成小山似的档案袋，一份份仔细翻阅起来。经过逐一排除，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个叫胡强的屠宰师身上。
胡强，35岁，单身，辽宁锦州人士，18岁进入屠宰场工作，25岁的时候已经成为职业屠宰师，在屠宰场工作至今。他是唯一一名至今尚在屠宰场工作的正式屠宰师，也是唯一甘愿接受低薪而不像其他屠宰师一样纷纷跳槽的人。我找来宋建国了解关于他的具体情况。据宋建国介绍，胡强虽然已经在屠宰场工作了快二十年了，工作上也很积极肯干，业务娴熟，好学。他也是唯一曾在技术比拼大赛中，单项超过刘小旺拿过第一的屠宰师。但是这个人平时少言寡语，朋友不多，除了钻研业务，似乎也没有什么上进心。所以，干了快二十年也还是一名普通屠宰师。组织上找过他谈话，看他能不能多团结同事，关心企业发展，争取提干。可是，他却表示自己没有管理能力，甘愿做一名普通技工。场里见他积极性不高，也就任由他做好本分工作，不再考虑进一步培养了。胡强历来都有痴迷工作的名声。他虽然不像刘小旺一样，有三代屠夫的背景，但他对工作的热爱程度却比刘小旺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他在大型家畜类屠宰大赛中能胜出，大家也丝毫不感意外。他平时虽然没有发现因为自己技术高而看不起其他人的现象，但诸多屠宰师中，他只跟刘小旺能说上两句话，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至于胡强的家庭背景，知道的人不多，他也似乎从不提及。宋建国就知道，他来自单亲家庭，由母亲抚养长大。可是平时对于他母亲他也不愿多说。这么多年来，好像就只回去老家过一次。看来家庭关系并不是很好。
关于胡强还有一件工人们津津乐道的谈资。据说，胡强喜好收集各种刀具。曾经有一次，不知他从谁手里买了一把日伪时期遗留在民间的武士刀胁差。日本武士佩刀一般一长一短，长得叫太刀，短的备用刀称为胁差。这把刀转到胡强手里的时候，已经断成了两截。有人说，那是日本鬼子屠杀中国人的时候砍断的。也有说是，当时鬼子军官跟抗日队伍拼杀的时候，被大刀队连刀带人一起砍断的，后来成了战利品遗留下来。不管怎样，大家都觉得花大价钱买了把断刀，怎么都不值。可是，胡强却如获至宝一般，喜爱非凡。这也是他唯一一次曾在同事面前显摆过的事件。有看过的人记得，断刀的刀身上好像刻着“关孙六”的字样。大家估计那是日本军官的名字。
不可否认，那确实曾经是把宝刀。尽管过去了几十年，那把刀仍然保持锋利无比。胡强后来将断刀改制成了两把屠刀，从此刀不离身，并且只用这两把刀来干活，不再用别的刀。宋建国也曾经多次见过这把刀的威力。胡强有一次将一张崭新的百元人民币铺在桌上，刀在上面这么轻轻一碾过，百元大钞立刻断成两截！大家都知道，钱跟一般的纸不同，里面都含有金属成分，所以能经得起常年使用，不那么容易折断。刀只在上面这么一划过，立刻就断。可见果然是有吹毛立断的本事。
大家都说，胡强那次胜刘小旺不是在技术上，而是赢在了刀上。
听完宋建国的介绍，我说，我想立刻见一下胡强，问几个问题。宋建国说，不巧他这两天请假了，没来上班，他也没具体问是什么事。我问宋建国有没有他家的地址。宋建国从一本破旧的员工登记手册上，翻找出了胡强的地址，他住在慧海家园一区。
慧海家园一区？我脑子飞快地转起来，在记忆里搜索起其地理位置。
我恍然大悟般大声问道：“是不是西红门地铁站附近那个慧海家园一区？！”
宋建国点头说，正是。
我腾地跳起来，说了声谢谢，拔腿就往门外跑。宋建国被我古怪的举动吓了一跳，莫名其妙地地望着我冲了出去，说不出话来。我一边跑，一边头也不回地大声喊道：“赶紧打电话给吴天佑队长，叫他立刻派人去慧海家园……”
我驱车来到慧海家园一区，这里正是从西红门地铁站通往宏福路474路车站的必经之地！我将车停在路边，往8号楼疾步赶去。来到胡强家门口，我一个劲地又摁门铃又拍门，可是没有人开门。我忽然隐约闻到有什么烧焦的味道，仔细查看时，似乎是从防盗门下的缝隙中飘出来的。
我四下环顾并没有找到任何进出的住户可帮忙，便撒腿跑下楼，找到物业管理处，三言两语说明来意，向保安借来铁锤和一根又粗又长的起子。等我再次折回胡强家门口时，二话不说操起起子、锤子冲着防盗门锁一通砸敲。跟在身后的保安麦小春也不敢出声，见我徒劳地折腾了半天，这才小心地在身后戳戳我说，可不可以让他来试试。
我砸得满头是汗，真是狗咬王八无处下口，又急又累，正求之不得让他换个手来砸。哪知道，他摆摆手并不去接锤子，而是从兜里掏出一大把钥匙。他左翻右翻从里面挑出几根形状奇怪的短钩子，然后冲着楼道这头那头眺望一番，确定只有我俩在场时，这才悄悄说道：“我只是想帮忙，你可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我是说，任何人！要不然我饭碗不保！”
我立刻明白他想干什么了，忙说道：“行！我什么都没看见！”
大概只用了几秒钟，防盗门就咔嚓一声打开了。我佯装生气地说道：“你怎么不早说，害我搞得一头大汗的。”
麦小春挤挤眼：“这完全不管我的事啊！是你用铁锤砸开的门！里面的木门，你就自己看着办了。”
我想也没想，后退两步，猛地冲上前，一脚就将木门踹开。
门一打开，里面满屋子浓烟就扑面而来，虽然早有防备，还是把我呛得咳嗽了好几声。屋子里好像烧着了一样，刺鼻的浓烟几乎填满了整个空间。我挥手拨开烟雾往里走，很快找到了烟的源头。烟是从厨房里一个大铁桶里冒出来的。我随手找了个容器，接了盆水倒了进去，很快烟就止住了。我探头往里看，想知道到底烧的是什么。哪知道，这一看，吓得我不由倒退了好几步。烟灰之中，是一张已经被烧得扭曲变形的半张人脸。人脸上两只空空洞洞没有眼球的眼睛，瞪得我毛骨悚然！
“喂喂！你快过来看！这是什么？”那边保安麦小春不知发现了什么，大声喊叫起来。
在主卧室的门口，麦小春面朝里站着，仿佛被施了定身法，两腿动弹不得。我拨开他，往里一看。这哪里是什么卧室，简直像是进了屠宰车间呀。
这是这套三居室里，最大的一间。屋子当中摆了一张既宽且长的不锈钢案台，案台的一头连着个水槽。在屋子靠墙的一边还有一个更大的水槽，水槽旁有块工作平台，平台上安置着一排玻璃吊柜，里面摆放着各种器皿和工具。在屋子的顶上，还被装了几条不锈钢走轨，走轨上挂着几个大大的钩子，并且吊着几条不知干什么用的粗绳索。
我环顾四周，到处一片凌乱，明显被人匆忙收拾过，似乎拿走了一些什么不想被人看到的东西。到目前为止，我很确定一件事，那就是屋子里的人刚离开不久，并且这个人极有可能就是我要找的胡强！我来不及再去查看其他房间，推开还站在门口的保安麦小春，急匆匆往外跑。一边跑，我还一边呼喊：“刑侦队的人马上就到！你在这保护现场！不要让任何人靠近……”
来不及等电梯，我从防火通道，一路飞跳着往楼下冲，这时候我还得顾着掏出手机拨电话，好在吴队的电话一拨就通了。我三言两语告诉吴队我现在何处，正在追赶胡强。吴队说，他一接到宋建国的电话，已经带着人往这边赶了，并嘱咐我呆在原地，注意安全，不要轻举妄动！我这时候哪里顾得了这么多，挂了电话，我已经冲出了大楼。
来到大街上，我跑着、跳着、踮着脚四下张望、找寻着，找了半天，我忽然想起，胡强到底具体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在这忙忙人海里，到底哪个是他？！
我的目光锁定在所有30来岁的壮年男子身上，根据监控录像里的身形，加上我的想象，他一定是中等身材，长期干体力活，一定比较结实，因为逃得匆忙，必定神色慌张。有了这几个特征，我找起来就有目的多了。果然，我很快锁定一个平头男子，背着个巨大的旅行包，正急急往地铁站里赶，还时不时回头往后看！
我拨开人群往前冲，还得尽量控制声响，以免打草惊蛇。我眼睛始终盯着平头，难免会磕碰到前面的行人。
“搞傻子嘛！走路不戴眼睛，急个毛，鬼扯火撒……”一个四川民工样的人在我身后骂骂咧咧，我也顾不得道歉了。
我冲到平头身后，一搭他肩膀，大声说道：“警察！你跑不了了！”我没等他反应过来，一把将旅行包从他背上揪下来。我一心急，没有控制好力气，猛地将拉链给一下子扯开，里面顿时哗啦一声，一大堆光盘、卡证之类的东西洒落一地。
“你……你干什么！”平头对我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可是当他见到只有我一个人时，立刻就稳住了心神，脸上露出凶态。我隐约感觉，除了有行人驻足准备围观外，四面八方有几个人从不同方向，向这边围了过来。
我赶紧说道：“对不起！认错人了！”然后，拔腿就往回跑。
好在这个时候，我听到拐角的街道，远远传来了警笛的嘶鸣声，那几个人停住了追我的脚步，我冲着警笛声奔去。
刑侦队员通过对胡强住所的搜查发现，厨房铁桶里烧剩下的那半张人脸，正是先前失踪人士汪东青的，并且他们还在胡强改装的屠宰房里，搜到了一只被胡强匆忙遗漏的人皮手套，经过指纹鉴定，也是从汪东青手上剥下来的。鉴证组的人称，铁桶里被胡强事先倒入了化学燃烧制剂，然后进行焚烧。化学制剂在燃烧过程中，将人皮进行碳化后，最终烧成灰烬。从剩余的灰烬数量推断，铁桶里至少烧了三张以上的人皮组织。鉴证组通过特殊的显影剂还发现，经过清洗过的厨房和屠宰房里，到处布满了血迹，其中混含有刘小旺的DNA成分。在胡强的房间里，还找到了少量罂粟粉和大麻一类的残留物。
从目前获得的证据不难得出，刘小旺极有可能已经遇害的结论，胡强具有重大杀人犯罪嫌疑。这已经不再是一起简单的毁尸或者器官盗窃案了。吴队立刻向上头申请了通缉令，并且通知各个进出京城的主要交通关卡，设防围堵可能外逃的犯罪嫌疑人胡强。
吴队对我在此次侦破过程中，所做的努力进行表扬的同时，对我的鲁莽行为作了严厉的批评。毕竟我不是正式的警察，没有受过专门的训练，在遇到类似情况下独自行动，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不过，我还是听得出，他对我取得的成绩还是颇为嘉许的。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加紧对交通设施的排查监控之外，还对倒卖人体器官的黑市加大了搜索打击力度。虽然连续捣掉了几个贩卖人体器官的团伙，但始终没有发现被胡强盗取的器官。胡强和他盗取的那些内脏仿佛从人间消失了一样。
尽管我也急于想抓捕胡强归案，但警方的搜索行动我却丝毫帮不上任何忙。善后组的同事们因为这次事件后，对我更加关照。有什么案发现场的清理工作，刘哥总是抢在前头去做，老爹也似乎有意分派我轻松的活儿，让我有更多时间跑刑侦队。静姐甚至还亲自包了饺子，从家里带来给我吃。我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了。
案子进展暂时进入迟缓期，生活似乎又恢复了平静。
那天我瞎忙了一天，拖着疲惫的脚步往宿舍走。因为自我参加工作后，尤其是经常还要参加刑侦队的行动，总是没日没夜没个准点回家，我索性在外面租了房，搬出来住。儿大不中留，爸妈也不好说什么，只是要求我每周至少要回家吃一次饭。
我贪方便，就在单位附近临时租了间待拆迁的平房住，一室一厅，条件不怎么样，但该有的都有。我住的地方在一条小马路的路边，由于即将拆迁的关系，很多原住民跟开发公司谈妥条件，大多都先期搬走了，本来很热闹的街道，变得煞是冷清。
这几天我一直在思索着屠夫杀人的案子，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锁定，但错综复杂的案情却实在令人难以理解。胡强杀害刘小旺，可能是出于嫉妒而产生的怨恨。刘小旺处处比他技高一筹，他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及人项背，唯有杀了刘小旺才能达到心理平衡。可是，他为什么要杀那个叫汪东青的陌生人呢？还有其他的数名受害者？难道是为了盗取人体器官？如果杀人是为了盗取器官，为什么最近的几单案件中，他又只摘取器官，而不杀人呢？甚至他还要给钱给受害者？受害者董麦胜一次性拿了他五万块钱。如果他干的是贩卖器官的勾当，去医院太平间盗死人的器官又作甚？并且铤而走险，要去到医院这么危险的地方？再有就是，警方最近对倒卖器官黑市的搜捕行动中，并没有发现任何胡强盗取的内脏器官，在他的住所也没有发现这些器官的下落。他到底将这些器官藏到哪里去了呢？干什么用呢？总不可能潜逃过程中，将这些内脏全带在身上吧！
他做的这一切案件之间，似乎毫无逻辑联系可言，那他的犯罪动机又是什么？！
我深深地感到，要想真正了解胡强，实在有必要到他老家去一趟，去走访他生活中的亲朋好友，去询问真正了解他真面目的人，去解读他的成长历程。只有彻底了解了罪犯，才有可能搞懂他们的作案动机和作案特征，才有可能预测和杜绝他们再次出手，才有可能循着正确的途径抓到他们！
想着想着，我已经来到了家门口。这时夕阳已经西下，路灯纷纷亮起来。可是唯独我家门口一片昏暗，想是门顶的高价劣质感应灯又烧了。我从夹包里摸出钥匙，借着远远射过来的路灯灯光，仔细翻找开大门那一把。还没等我找到，突然我就感到脖子一麻。一截冰冷锐利的东西压在了我的颈部大动脉上，我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背上立刻渗出汗来。
“冷静点，不要出声撒！”背后传来一声粗重低沉的警告，带着浓重的四川口音，十分耳熟，我仿佛在哪里听到过这个人的说话声。
“蛮蛮，蛮蛮，动作蛮点！开门！不要乱动，老子刀子快得很！”
“你要是要钱，我钱包里有三千块钱，你都拿去。千万不要乱来！我是警察。”话一出口，我立刻后悔。我要是不提警察两个字，他怕是拿了钱就逃了。他一听是警察，怕是会动杀手了！
“老子知道你是哪个！不消你讲！你不是要找老子吗？老子现在来了！少废话，快开门！”
慧海家园一区！大街上！我脑海中飞快地闪现出过往的场景。
——“搞傻子嘛！走路不戴眼睛，急个毛，鬼扯火撒！”……
胡强！
我脑袋嗡地一声，完了！完了！我这次看来必死无疑了！压在我脖子上的一定是那把一下能将百元大钞划成两半的“关孙六”！我已经感到脖子上有液体往下流了，那是我的血吗？！
怪不得我当时看到吴队展示给我的胡强的照片时，我会觉得有些眼熟，却一时没想到在哪里见过他！
“我……我……这就开门……”我的手不由自主抖起来，手里的钥匙互相磕碰，发出一阵轻微的乱响。
平时对了无数次的锁孔，这一次怎么也对不上。手里的钥匙仿佛有千斤一般重，终于我拿捏不住，一大串钥匙哗地掉在了地上。
我本能地迅速下蹲去捡钥匙，一时忘了脖子上还架着的那把吹毛立断的屠刀。
“你日……”我听到胡强在身后开嘴就骂，我几乎能想象他挥刀刺向我时的动作。
“不……不要啊！”我抱着头往旁就躲。
接着我就听到噗嗤、叮当、啊呀、咕咚，一连串的声音，最后我才听到一声断喝：“不许动！给我老实点！”
我扭过头看时，胡强这个时候正以飞机插地的姿势，嘴啃泥，双手反背冲上，被两个人牢牢摁住，明晃晃的一把短刀跌落在离他不远的地上。这两人我再熟悉不过了，正是刑侦队的小王和马涛。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又惊又喜地问：“怎么是你们？！”
马涛一边掏出手铐将胡强铐上，一边说：“是吴队让我俩每天下班顺道送你回家。还真想不到能将这家伙逮着！”

第一卷 剥皮郎君 第四章
原来，这些天来，他俩竟然一直都在跟踪我，而我却丝毫没有觉察！当然，如果我真能发现的话，他俩也称不上是刑侦队的优秀警员了！
刑侦队连夜对胡强进行了突击审讯。胡强对杀害刘小旺和汪东青等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他承认在酒店和太平间等摘取器官，也都是他所为。警方随后在胡强交代的一处临时藏身地点，找到了一张完整的刘小旺的人皮。不过，失踪的所有人体器官却仍然一个也没有找到。
据胡强交代，他杀死刘小旺事前并没有具体的计划，尽管他确实对刘小旺恨之入骨，也曾有过要杀他的欲望。他认为，刘小旺这个人太假，太不真实，该死。他技术上比不上刘小旺，他认了，他可以继续百倍地努力，不断提高，总有一天会超过他。可是，刘小旺不应该假仁假义，故意主动对自己问长问短，还假意传授他的祖传心法，要帮自己。尤其是在自己通过努力，终于在技术竞赛上赶超过他后，刘小旺当着所有人的面过来跟他握手，向他祝贺，这明显是在嘲笑他，自己在其他方面没有一样比得上他。并且更恶毒的是，事后故意散播谣言，说自己赢他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刀好，自己赢是赢在工具上，技术上始终都是不如他。这一切实在令他不能接受，他搞不懂为什么刘小旺要这样三番五次羞辱自己。尤其是，每天上班都要跟他相处，刘小旺每天都会想尽办法找机会对他的工作指指点点，这个应该这样做，那个那样来会更好更有效率些等等。本来他很热爱的工作，这也是他一生中唯一热爱干的事情，最后变成了遭受刘小旺侮辱、折磨的噩梦。如果不想办法弄死刘小旺，他实在看不出这样的日子哪一天会是尽头。他迟早会被刘小旺蹂躏到精神失常。
那一天，下班后，他正要去慧海家园一区旁边的吉野家吃牛肉面，正巧碰到在西红门地铁站下车准备倒车回家的刘小旺。本来两人打了个招呼后，就各走各的路。可是，刘小旺却偏偏不放过任何机会羞辱他。刘小旺很虚伪地问他有没有掌握最近教给自己的无痛放血技术，有没有遇到什么技术难题。当时，他就强压着怒火，在大街上忍住没有发作。他谎称自己还有一些细节不明白，刚好买了一只鸡在家，问刘小旺有没有空耽误几分钟，去他家一趟，他示范给他看，以便指出自己的问题。他告诉刘小旺自己就住在附近，几步路就到。刘小旺果如他所料，满口答应，说不再乎这几分钟时间。
他将刘小旺领到家后，给他展示了自己的屠宰工作间。刘小旺对他的工作间很吃惊，感到很意外。趁他东张西望，四处查看的工夫，他下手将刘小旺打昏。他将刘小旺剥光绑好在屠宰案台上后，刘小旺慢慢醒来。
他拿出屠刀和准备好的工具问刘小旺，他现在就示范给他看，让他仔细看好了，自己有什么地方是不是做得不够好，让他指出，以便自己以后改进。刘小旺这时候终于扯下了他虚伪的面具，一个劲地哀嚎、讨饶，让他放过他，饶他一命。可是他并不理会，照着刘小旺以往教他的方法给他放血。等血放得差不多了，刘小旺也虚脱得再也喊不出来，只剩下断断续续的呻吟。他这才开始动手剥皮，他告诉刘小旺看好了，自己不单单是靠工具，他的手法一点也不他的差。他以最快、最利索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刘小旺整张人皮从头到脚完好无损地剥了下来。那是他技术发挥最好的一次，后来他又在别人身上试了很多回，可始终达不到当时的水准。他至今也没想明白是为什么。不过从此之后，他发现剥人皮要比剥牲畜的皮过瘾得多。以至于，那次他去医院太平间，看到一副好的人皮，自己会忍不住手指大动，要将那人的皮剥下来带走。
皮剥完之后，刘小旺依然没有死，还在弥留之际。他赶紧找来大麻，点着了吹进刘小旺的鼻子里、嘴里。等刘小旺有点恢复意识，他将从刘小旺身上剥下来的皮套在了自己身上，像试衣服一样让刘小旺看。他问刘小旺，自己的剥皮技术是不是比他的好。眼看着大麻也快不管用，刘小旺支撑不了多久。他忽然想起自己还有更重要的话要问，于是他问刘小旺，他从来没有要求过刘小旺，他为什么要主动帮他。刘小旺为什么那么恨他，他自己能做的事，为什么刘小旺总是要在别人面前贬低他，显得他很弱智的样子。他每从刘小旺身上剔下一块肉，他就问他一次。问一次，他就剔一块肉下来。可是，等他将刘小旺全身的肉都剔光，刘小旺也始终不肯回答，或者他回答了，那时候他已经语无伦次，他实在已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了。
审讯过程中，他甚至问审讯的刑警，他们知不知道刘小旺为什么要那样对他。刑警们当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让他老实交代他们问他的话。
刑警问胡强，他盗取的那些人体器官都去哪里了？他是怎么处理的。可一旦问到这些问题的时候，胡强就突然变得异常沉默起来，什么也不肯说，东张西望仿佛听不见一般。最后，刑警们想尽一切办法，采取一切手段询问他。他最后才抹抹嘴角的血迹，诡黠地笑着说，那些内脏全让他给吃了。问他怎么吃的，什么时候吃的。他又再次死也不肯说了。在刑警们看来，这完全不符合逻辑，胡强曾几天连续作案，盗取的内脏不再少数，就算他当牛羊肉这么餐餐吃，也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吃得一点也不剩。并且，在胡强的住所，完全没有煮食的痕迹。据了解，他平时很少做饭，一般都是去吉野家这样的快餐店吃饭。
还有一件更难解释的事是，按胡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习惯，以及其银行账单记录，他是如何有能力拿出一笔现金支付四大洋酒店的房钱，退房还不去要回押金，更能够一次性给董麦胜五万块钱的？
不管怎样，就目前掌握的犯罪事实，已经足以给胡强定罪，其他的问题，只能留待日后慢慢再做追究。
胡强的案子算是告一段落，可我心里始终有个结没有解开。到底是什么原因，令胡强走到今天这万劫不复的一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对胡强这个人有进一步更深入的了解。
按规定，警方有责任将胡强的案子通知罪犯家属。我主动请缨，要求前往胡强的老家，当面将胡强的情况告诉他唯一的亲人，他的母亲。同时，也顺便对胡强的背景做一个全面的了解。
吴队同意了我的请求，但要求我将所了解到的材料写一份完成的报告给他，为以后刑侦部门培训新丁时，提供有价值的实案分析。
我来到辽宁锦州所辖的那个小城，见到胡强的母亲，告诉他胡强所犯下的死罪之后，胡母脸上没有半点表情，自始至终只是木然地听着，仿佛在听我讲述别人儿子的故事。等我说完了，半晌她才淡淡地用浓重的四川口音说了一句：“死了好，早死早超生！”我不知她是指那些受害人，还是指她即将被判处死刑的儿子胡强。不过，我更愿意相信，她指的是胡强。
来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他母子的关系一直不好，所以我并没有指望能从她这里得到太多有用的信息。离开胡强的家，我来到胡强曾经入读过的小学，找到当年教过他的班主任李老师了解情况。李老师大概五十岁左右，满头白发，皮肤倒挺白皙，不像一般看上去跟农民没什么不同的那些乡村教师。她自从教胡强那时开始，就是所谓“代课老师”的编外教师，至今她还仍然没有摘掉代课老师的帽子，尽管工资比以前加了很多，待遇也基本跟有编制的老师差不多了。
李老师是个和蔼可亲的人，记忆力相当好。她对自己教过的每一个学生都记忆犹新，一旦提起来她都能如数家珍般事无巨细地讲给你听。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她竟然留有一套自己制作的所有教过学生的档案！说是档案，其实就是以往学生留下的作业、课本、成绩单、逢年过节送给老师的贺卡、学习过程中做的手工活，以及一些相片合影等等。原本以为，胡强不过是她教过的一个很普通的孩子，她不会留下太多的资料。可是，等她从那堆资料里，将所有有关胡强的东西挑出来，摆在桌面上时，足足比其他人的多了两倍有余。她甚至还有一本已经发黄的日记本，里面全是她单独对胡强的记录。当时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心里百感交集真不知该说什么。
李老师说的第一句话是：“他是个可怜的孩子，可惜啊！”
对一个穷凶极恶、杀人不眨眼的罪犯做出这样颇似评价的感慨，实在让我大感意外，我更加迫切地想知道，在胡强身上，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
胡强的父亲胡大山按当时的情况来说，文化水平还不算低。可是，他读到高中就读不下去辍学了，整天跟着一班狐朋狗友，扛着猎枪往山里去打猎，照那时的讲法，就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过，据说他有一把好嗓子，歌唱得好，舞也跳得不错。那时属于文化大革命晚期，所以，但凡宣传队有活动，总是会叫上他十里八村地去表演革命节目。后来家里人见管束不住他，怕他迟早出事，便托人把他送到长白山里的一个青年站去做事。在青年站里，铺砖、盖瓦、喂猪、做饭、修路、砌墙什么都得干。在别人看来都是些又苦又累又脏的活儿，他干起来倒是乐在其中。加上青年站里的主要都是些十来岁的年轻人，他更是如鱼得水，过得也是有声有色。文化大革命结束，他后来分到当地一家军工厂当工人，专门生产午餐肉作为军需物资供应部队。街坊四邻都说那是金饭碗，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他算是拣着了。没干多少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从四川逃荒到东北来打工的刘氏，也就是胡强的母亲。两人很快结了婚，生下了胡强。后来，国家发展重点转移，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去，全国掀起一股经济浪潮。军工厂也被迫转型，将资产分拆成股份要求员工购买，让所有工人个个都成为股东，真正当家做主人。
胡大山响应号召，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去变卖，全部换成了股份，他买到的股份比其他工人都多出很多。亲戚朋友们都说他脑子进水，自己掏钱去替别人打工，每个月领的工资，实际上都是自己的钱。哪知道，几年以后，有外商进来投资，利用军工厂现有的成套设备，进行改造，专门生产火腿肠外销。并且，外商出大价钱收购工人手里的股份。一时间，胡大山从一个守着一堆不值钱股票的穷光蛋，摇身变成了个有钱人。不仅如此，由于发展需要，外商投资将以前厂里的旧宿舍楼拆了重建员工住宅楼。胡大山又将自己房改得来的两房一厅宿舍卖掉。这一下，他银行户头里凭空多了一大笔巨款，终于挤入了当地富人的行列。
有了点积累，胡大山就开始琢磨着怎样将手里的巨款变成资本，他要当资本家。听说卖人参很暴利，他又对山里熟，从小就爱往山里钻，于是将所有钱投入到贩卖人参里去。由于生意需要，他除了整天钻山，就是到各地跑销售，一年到头没有几天能着家。这个时候，胡强已经读小学了。他大概也继承了他爸胡大山某些叛逆的基因，什么不让玩就偏要玩。其实，好奇本来就是小孩子的天性，正确引导的话，往往对孩子来说，未来会受益无穷。可是，胡强有爸的孩子跟没有没什么两样。她妈管不住他，本来自己受的教育也不多，有男人也守活寡。总之，她的教育方式就是打，相信鞭子底下出孝子。胡强天生脾气倔强，越打越皮。开始在学校还听老师的话，可渐渐发现老师基本都是纸老虎，教鞭抽起来相比他妈的擀面杖那简直就是在挠痒。很快，他就开始逃课。因为他是出了名的坏孩子，所以基本也没有什么小朋友敢跟他玩。就是有一两个，那也是只有在偷摸躲着大人的时候，才敢跟他玩一小会儿。那时候，社会还不是太复杂，黑社会的魔爪还没有伸向中小学生。所以胡强大多数时间只能自娱自乐。
胡强整天在家里呆不住，又时不时逃课，学习成绩总在倒数几名徘徊就很自然了，唯独有一样兴趣爱好课他总不会落下。他对些小虫子、小动物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有一次解剖青蛙，他只是看老师示范了一次，就立刻很利索地动手完整地重复了一遍。这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他开始不仅解剖青蛙，像蜻蜓、蚂蚱、老鼠、麻雀，但凡他能逮着的，他全都解剖一遍，看里面有些什么东西。有一次他不知用什么方法竟能将一只苍蝇内脏全都掏空剩一张薄薄的皮。
由于胡强整天不着家又逃课的缘故，他闲着的时候就换着花样找东西玩。那次他从兴趣课上学到用放大镜点火之后，就从学校偷了放大镜出来，到处找东西做实验。那天见五保户王妈家院子里晒了衣服，他一时兴起，用放大镜将王妈晒的衣服烧得满是窟窿。正玩得起劲，王妈碰巧从里屋出来，逮个正着。她一怒之下，将整盆洗脚水从头到脚把胡强淋得个落汤鸡。这还不算，等胡强妈回来狠狠告了他一状。这下不得了，胡强妈气得免不了又是一顿狠打，可是胡强跟以往一样既不认错，也不喊不哭，让她妈打到手软为止。胡强妈将房门反锁，将他关在家里三天不让出门。等她气消了，还是得放孩子去上学。于是，胡强终于得以逃出牢笼。他干的第一件事不是往学校去，而是躲在家附近，一直等到见王妈出门，他这才翻墙进了王妈的院子里。
等王妈回来，拿钥匙正要开门，她抬头看到的一幕吓得她当场就晕了过去。她养的那只下蛋的老母鸡，不知被谁开了膛，内脏全部被掏出来，硬生生从鸡嘴里塞了进去，然后鸡肠子在脖子上绕了几圈，打了个结吊挂在门顶上。这还没完，门上还用鸡血歪歪扭扭写了几个大字：看你还告状！
胡强妈回来后，气得都打不动他了，打电话给他爸，让他赶紧回来处理，因为王妈的医药费，街道办要求让胡家全出。他爸还没赶回来，第二天王妈家院子里的草垛子不知怎么突然着火，好在邻居发现得早，要不然一旦烧起来，躺在床上还没复原的王妈怕是难免要被烧死。
胡大山回来后，二话不说将胡强吊起来就是一顿暴打。胡强也不辩解，更不认错，直到打得他皮开肉绽，他将嘴唇都咬破了，也没吱一声。他躺在床上爬不起来，他妈也不管。一个多礼拜后，胡强身上的伤才开始结疤。等胡强能下床正常走动了，这个时候他爸胡大山又走了。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连家用钱也再没有寄回来过。后来胡强妈四处托人打听，一年后才知道，胡大山做生意失败，逃到朝鲜去了。等他再次出现的时候，身边带着一对年轻漂亮的朝鲜姐妹，并且做起了走私高丽参的行当。他跟这对北逃的朝鲜姐妹居无定所，也不知道现在什么地方。
胡家没了经济收入，胡强妈不得不四处跟人打短工过活儿，整天早出晚归，没时间也不想再管胡强了。胡强开始还觉得挺自由，可是慢慢发现，自己的伙食从以前的三顿变成了两顿，后来往往就只有一顿晚饭，还没有肉。他感觉到日子再也不同以往。人一旦又穷又饿，什么志气都没有了。胡强平时也没那么充沛的精力瞎折腾了，他倒是老实了很多。不过，小打小闹还是时有发生。他营养不良发育跟不上，力气没有同龄孩子大，所以打架他是不行了，但他总能找到方法报复得罪自己的其他孩子。
有一次闹得实在太离谱，四五个家长一起跑到学校找到班主任李老师告状。李老师打发完家长走后，将胡强叫到办公室，关上门，然后拿起一条教鞭。她将教鞭递给胡强，语重心长地望着他，只说了一句话：“胡强，我知道你难，你要打就打我吧！”胡强什么也没有说，呆呆地站了好久，突然扔掉教鞭，转身冲出办公室就跑了。李老师说，那是她唯一一次见到胡强眼里淌出了眼泪。
好不容易胡强初中毕业，他就死也不愿再读下去。这个时候，他也大了，他妈对他更加没辙，他想干什么就让他干去吧。为了吃饭活下去，胡强四处找工作，其实也找到什么正经活儿干。混了几年，等他十六岁的时候，听人说北京赚钱多。他爬火车进了北京。经人介绍，他谎报年龄称自己十八岁，在大兴屠宰场当上了学徒工，从此开始了屠宰生涯。
胡强离开这么多年，一直没有跟家里有过任何联系。直到大半年前，也就是2014年春节的时候，李老师突然收到胡强从北京寄来的一封信，里面只写了这么几个字：“妈，我走了，我会想你的。”我将信纸翻过来看时，发现过了这么久信的背面还能看出有明显的凸痕。这说明，他写这几个字的时候是相当用力的。
李老师开始以为他是寄错地方了，本想送过去给胡强妈，可是信封收件人明明写的是她，她还是作罢将信留下了。
我问李老师，我可不可将信复印一份带走，李老师说，要你就拿去吧！替我跟胡强说声一路走好就成。
坐在开往北京的火车上，我心里百味杂陈，脑子里却一片空白，好像有很多事情要思考，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我索性倒在卧铺里，蒙头大睡，不吃不喝一直到广播里喊北京的乘客下车。
回到北京，我第一件事就是赶回单位，然后去见吴队向他汇报此行的情况。我先来到善后组报到，推门进来的时候，见到所有的人都在。刘哥一见我，立刻抱着头往旁边就躲，虚假地大声喊着：“不要啊！饶了我吧！我上有老下有小啊！”
我一听，脸腾就红了。这一定是小王和马涛将我的事，跟所有人有声有色地进行了义务宣传。
我冲刘哥骂道：“去！一边玩儿去！”
刘哥跳过来，紧紧地搂了我一把说道：“别介意，开玩笑了！吴队刚才还跟老爹商量，准备将你的事报上去，申请表彰呢！恭喜恭喜啊！”
“恭喜啥？恭喜我捡了一条命回来？对了，吴队来过吗？我正要找他汇报情况。”
刘哥告诉我吴队应该还在刑侦队办公室，现在去还来得及赶在他出门前拦住他。
见到吴队，我将调查的情况作了简要汇报，最后提出想去见一面胡强的请求。吴队告诉我，胡强现在已经被押入了死囚囚室，不经特别批准不能探视。
吴队拿起桌面的电话，打了一通电话，然后告诉我要去的话，只能现在马上去。
我来到囚室，隔着门上的探视窗，看见胡强正坐在一个角落里，用手指当锉刀，在墙上一下一下地锉着什么。带我进来的警员冲里面喊了一声：“胡强，有人来看你了！”他也没听见一样，继续埋头在那锉。
我隔着探视窗告诉他是谁，然后跟他说，我去他老家了解过了他的家庭情况，她妈在临刑前恐怕不能来看他，如果有什么话要转达，我可以代劳。
他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反应，我几乎有点怀疑他是否能听到我说的话。我转头望了随行的警员一眼，他立刻明白我的意思，忙说道：“他能听见，审完送过来后，就一直都这样了。”
我沉默了片刻，心想看来此行不会有任何结果。于是，我最后说道：“我走之前想告诉你，李老师有句话让我转告你，让你一路走好。”说完，我冲随行警员点点头，示意我没什么想说的了。
我正要转身离开，就听到囚室里传来低低地说话声：“我去找过我爸。”
我赶紧回到窗前，想听胡强还会说些什么。
“……我没杀他……没杀过人撒……他不认得我……那次是我第一次跟妹崽睡觉，还是两个……不晓得妹崽的皮剥下来会是什么样子……从哪里起刀呢……”
“你说你去见过你爸？是不是你上次请假回老家那次？他现在在哪？”
胡强这时终于转过脸来，空空洞洞地眼神里看不出任何表情。
“……我没想杀你，你跟他们不一样……”
我趁他愿意说话的时候，赶紧从包里掏出那封他写给李老师的信，问道：“这是你半年前写的信，是博和医院的信纸，你是从哪里得来的？谁给你的？”
他转过身去，又继续用他的手指锉墙，不再说话。
我实在不愿放弃，尽管明知问不出结果，还是忍不住最后问道：“那些人的器官你到底藏到哪里去了？”
他悠悠地回过头来，瞟了我一眼，说：“我说吃了，你信不撒！”
跟他交流这么多次，这是唯一一句我听起来感觉有点像人话的话，可是我实在无法相信这句话的真实性。
胡强杀人剥皮的案件到这里就算是完结了，可是还有许许多多的为什么没有得到完全解答。其间，我私下问了吴队一个跟案件没有太大直接关系的事。我说，据我的观察，胡强似乎精神不正常，是不是需要做精神鉴定。吴队说，在他看来，胡强犯案手法很有逻辑性，神智非常清醒。审判过程中，法庭指派了辩护律师给他，他的合法权利得到了保障。如果以正常人的心态去衡量罪犯行为的话，他们每个人全都精神失常。如果把他们全都关进精神病院，不仅受害人的冤情不能得以昭雪，就算把所有医院改成精神病院，也装不完这些罪犯。

第二卷 断翼天使
每一笔，都折射出你的爱恨情仇；每一种色彩，都体现出生与死的徘徊。你是画上的那个断翼天使吗？飞旋在阴谋的天空里，坠落在险恶的人性泥潭。

Chapter 1
“如果把死人的血涂在被诅咒的信物上，当死者生前深深怨恨的人看到被诅咒的信物时，就会看到死者的鬼魂再现。”青竹又在发表她的巫术论了。
她说这话时，我们正坐在飞往香港的飞机上。
“别说得那么神了！就好像那部吓死人不偿命的日本电影《咒怨》是真的一样！哪有什么鬼魂会吓死人的事呢？”方诺带着一丝嘲讽的语气说道。
“哈！不怪你不信。根据资料记载，确实有人在被巫师施了法术后，因为看到信物招来的鬼魂而被活活吓死哦！”青竹不甘示弱地回了一句。
……
大二暑假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林邈、青竹、方诺和晓威决定去香港自助旅行。
我在网上把这次旅行计划告诉了阿妮蕾蒂。阿妮蕾蒂是我的网友，我们已经认识一年多了。她是个在美国长大的女孩儿，艺术、音乐、文学等样样拿手。我们在网上无所不谈，我简直对她有些崇拜了。
随着飞机起落架接触地面的轻微晃动，我们终于来到了香港这个花花世界。
其实，对我来说，我很想借助这次旅行，把所有的事情都想清楚。因为我实在无法摆脱过去噩梦般的记忆，面对林邈的时候，我的内心是矛盾和痛苦的。林邈的身体尚未康复，在这个时候，林邈的心理医生陈医生告诉我，一定不能使林邈的情绪受到刺激，否则他的病将无法控制。所以，我还无法离开邈。
我和林邈在外面逛了一整天，直到夜里十二点才回到我们住的酒店。洗了澡，在我正准备休息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把我吓了一跳！我定了定神，接通了电话，原来是晓威打来的。
“青竹，我……我……我看见奇灿然了！好可怕，她就站在窗口那儿看着我！她满身、满脸都是血！”晓威的声音一直在颤抖。
“晓威，你不要怕！你告诉我，奇灿然是谁啊？你为什么要害怕啊？”我很关切地问。
“没……没什么，我做噩梦了。我没事了。”说完，晓威突然挂断了电话。我也没多想，只是觉得也许是晓威在大半夜捉弄我。
第二天一早，我约了林邈。
“小叶，会展中心有画展，你要不要一起去看？晓威他们都看过了，说很不错哦！”林邈问我。
“好啊！那就去看看吧。”我欣然地答应了。
我们九点钟就到了会展中心。这次画展的主题是“魔幻世界”。我打趣地对林邈说：“你看，现在会展中心、博物馆什么的也变得聪明了，时下流行什么，它们就展出什么。像《哈利&#183;波特》《魔戒》这类电影在学生中间火得不得了，这简直就是一个魔幻作品当道的时代！他们也开始展出有关魔幻主题的油画作品了！”
“是啊！要不然，我为什么带你来看啊！我知道你会喜欢这类主题的东西的。你不是一向都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感兴趣吗？”林邈向我做了个鬼脸。
说话间，我走到了一幅作品前面。
“好美的画！”在看到那画的一瞬间，我有种被震撼的感觉。
画的名字叫作：《断翼天使》。画的是天使阿荻雅，但是，她那双美丽的大翅膀折断了。奇怪的是，断了翅膀的阿荻雅在非常安静地微笑着。那笑容很唯美、很迷人。整幅画的背景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天空上布满了点点血痕，血痕是从断了的翅膀上流下来的血迹，血痕在灰白色的天空上形成了用英文字母组成的单词：LOVE。
整幅画的意境深邃、唯美、神奇，充满了魔幻的力量。
“小叶，你看什么看得那么入神啊？”林邈回过头来问我。
“这幅画很凄美也很玄妙。透过这幅画，直觉告诉我，作者有强烈的自杀倾向。”
“这幅画看上去倒是有些凄凉和恐怖。”
“林邈，你看，画上的阿荻雅就代表作者自己，折断的翅膀代表作者在感情方面可能受到了很大伤害，灰暗的天空背景代表作者深沉、忧郁的心境，翅膀上流下的血迹代表感情创伤的疼痛和惨烈，而用血迹拼成的大大的‘LOVE’字样代表作者为爱不顾一切、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要争取的决心，或者有种为爱舍弃生命的疯狂迷恋。最奇怪的是，画中的阿荻雅却在非常平静甚至快乐地微笑着，使整幅画面有种不协调的沉静与从容。”
“哇！小叶，你的心理学可真是没白学啊，一幅画也能分析出这么多东西。”
再看画下面的作者署名：奇灿然，凌志高中，18岁。
在看到作者名字的一刹那，林邈忽然就沉默了。
“咦！奇灿然！昨天夜里，晓威还打电话给我，说什么他看见奇灿然了，听他的口气好像很害怕。原来，就是这个奇灿然啊！”
“晓威说他看见奇灿然了？开什么玩笑！她都死了两年了！”邈忽然变得很严肃。
“你认识奇灿然吗？既然她已经死了，那晓威怎么会看见一个死人呢？莫非他见到鬼了？”我很是费解。
“对！我认识她。两年前，也就是在高考结束后的那个暑假，她被人杀害，死在自己家里了。”
“什么？她是被人杀死的？你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认识杀人凶手，他就是我的朋友小凯。因为当时小凯还不满18周岁，所以没有被判处死刑。但是被判了无期徒刑，前途尽毁。”
“怎么会这样呢？”
“高中时，奇灿然和小凯是好朋友，她被杀害的时候，警方收集的所有不利的证据都指向小凯，所以小凯就被捕了。”
“小凯为什么要杀人呢？他俩到底发生了什么，非要以杀人来收场？”我感到很惋惜。
“不，小叶！我始终相信，小凯是绝对不会杀人的！真正的杀人凶手一定不是他！只是我没有能力证明这点。”
“可法院都判他有罪了，你能证明什么？”
“在小凯服刑的这两年里，我只要有机会就去探监。他每次见到我总是和我说，杀死奇灿然的凶手不是他。而且，我和他认识十几年了，凭我对他的了解，我相信小凯的话。”

Chapter 2
夜里一点，我在睡梦中被一阵警笛声吵醒。这时，有人使劲儿地敲门，迷迷糊糊中，我起身下地去开门。
“谁啊？大半夜地砸门！”
一开门，外面站着的居然是林邈！
“小叶！晓……晓威……他死了！”林邈的声音在颤抖！
“你说什么？晓威死了？”
说着，林邈就拉着我赶到了晓威住的房间，里面已经有好几名警察了，法医、青竹和方诺他们也在。
晓威是躺在床上的，两只眼睛瞪得很大，嘴也是微张着的，脸色苍白，两手蜷缩，好像在死前受了很大的惊吓。
方诺是法医学的高才生，他一直在晓威的尸体旁观察。我走过去问方诺：“确定晓威的死因了吗？”
“据我观察，再加上刚才警方和法医的确定，晓威很可能是由于惊吓过度导致心脏衰竭而死。”
警方做完笔录，我们就都离开案发现场了。
我一直在想，晓威临死前到底看见什么了呢？一定是看见了很恐怖的东西，才会在顷刻间毙命！我想起来了，昨天夜里，晓威打电话给我，他就是非常恐惧的。他说他看见了奇灿然，就是那个两年前被杀死的女孩儿。莫非……晓威真的见鬼了？！我又想起了那幅《断翼天使》，整幅画面都被血痕布满，真的有种阴森的感觉。这时，有人敲门。
原来是青竹。
“小叶，我心里很难受，晓威死得太突然了，又死得这样离奇。我想他爸爸妈妈知道了，一定受不了打击。”
“青竹，你认识奇灿然吗？”
“奇灿然？认识啊！我不仅认识她，她还是我和晓威高中时的好朋友呢！你怎么会知道她呢？”
“昨天夜里，晓威打电话给我，说他看见奇灿然了，但晓威叫的是你的名字。我想，晓威那电话应该原本是要打给你的，却误打到我的手机上了。”
“怎么可能？奇灿然都死了两年了！晓威怎么可能看见她呢？难道晓威见鬼了？！”
“所以我怀疑，晓威的死和奇灿然有关！奇灿然到底是怎么死的？”
“两年以前，高考结束后暑假的一个晚上，奇灿然被小凯杀死了。我们都恨死小凯了！他追不到灿然，就杀了她。”
送走青竹，我一直在想这件奇怪的事情。难道真的是奇灿然的鬼魂现身吓死了晓威吗？我为晓威的死感到难过，因为晓威是爸爸在医院的助手纪晓锋的弟弟，也是我的大学同学。他是一个很有艺术天分的男孩子，在摄影方面也有一定的天分。
当晚，我上网遇到阿妮蕾蒂，我用英语问她：
“Do you believe in ghosts in the world？（你相信世界上有鬼吗？）”
阿妮蕾蒂就对我说，她虽然没有见过鬼，但是她相信，世界上一定有些事情是无法用科学解释的，比如：鬼！
晓威的死因还在调查中，但是，我们不得不离开香港，因为马上就要开学了。
这天，我正在学校宿舍里看《科学探案》，林邈忽然打电话让我去楼下。一看到他，我就发现他今天的表情好严肃。
“小叶，下午陪我去看小凯好吗？”
“你要我和你一起去探监啊？”
“小叶，你是学犯罪心理学的嘛，我很想听听你对小凯这个案子的看法。因为我始终都相信小凯是无辜的，他不是真正的凶手。”
“所以你今天带我去，就是想让我听听小凯是如何为自己申辩的，对不对？”
“小凯进监狱的那一年，还不到18岁，如果不是进了监狱，他现在应该和我们一样在重点大学读书呢。如果他真的是被冤枉的，那么，我作为他的好朋友，又怎能袖手旁观呢？”
“可是，两年前他的家人也一定为他想了很多办法，但最后法院还是定了罪，警察也拿出了有效的证据，应该不会错的。”
“好了，小叶，你就当帮我嘛，为好朋友尽了力，我也就心安了。”
“好吧。”我勉强同意了。

Chapter 3
下午来到监狱，我第一次看到了小凯。他是一个蛮帅气的男孩子，很斯文、很消瘦。
“小凯，这是我女朋友叶欣，她是学犯罪心理学的，今天，我带她来看你。你不是一直希望翻案吗？你可以把两年前的事情和她说一说，看看能不能帮到你！”林邈很诚挚地说。
“谢谢你，林邈。两年来你一直来看我，我很感动。翻案不是那么容易的，没有确凿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我都有点儿绝望了。”小凯居然向我微笑了一下，“你好！叶欣。”
“你好，小凯。”我忽然觉得小凯的笑容很真挚、很纯朴，真的无法想象他会是一个杀人犯。
小凯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我和灿然因为是同班同学而渐渐成为好朋友的，她是一个很漂亮、很有绘画天分，也很任性的女孩子。我知道，她一直都很喜欢我，但我只是把她当成好朋友，因为我实在受不了她刁蛮的个性。高考后，她来找我，说是因为我的事情使她心情烦乱，情绪受到影响，所以才没有考上大学。她一直闹，后来我受不了了，索性就不再理她了。”
“是不是因为她一直烦着你、纠缠你，所以你就杀了她？”我问道。
“没有！我绝对没有杀她！那天晚上，灿然打电话给我，当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她说她心情非常不好，很想找我谈谈。所以，当晚我就去了她家。”
“然后呢？”我问道。
“去了她家之后，我发现她爸爸妈妈那晚没在家。我劝她不要因为感情而自暴自弃，但是最后，还是以她的大吵大闹收场。我就很无奈地离开了她家。”
“也就是说，在你走之前，她还没有死？”
“对，她只是情绪很激动而已。第二天，我就去青岛旅游了。没想到一周以后回来，我刚到火车站，就被警察逮捕了。他们说是我杀死了灿然，还畏罪潜逃。那时我才知道，灿然在我离开的那个晚上，被人杀死了。”
“那警察为什么一口咬定就是你杀的人呢？”
“我自己也很费解。警察说，插在灿然胸口上的那把刀上有我和灿然的指纹。而且当时灿然家的邻居还指证，在案发时间内，我就在灿然的家里，并且还听到我们在吵架。所以无论是人证还是物证，都指明我就是杀人凶手。”
“当时，警方是如何确定你的杀人动机的呢？”
“这也是让我感到很奇怪的一点，明明是我不喜欢灿然，希望可以和她保持距离，但是，当时我们身边的朋友们都说是我追求灿然遭到拒绝。”
“所以，当时警察就认定，你是因为追求没有成功而怀恨在心，当你们再次发生争吵的时候，你就因爱生恨杀死了奇灿然。求爱不成就成了你杀人的动机，对不对？”
“对，就因为这样，我被判处无期徒刑。”
“小凯，你有没有对其他人说过其实是你不肯接受奇灿然的感情？”
“没有，我觉得女孩子被人拒绝是件比较糗的事，再加上灿然那种刁蛮的个性，她一定会觉得没面子。所以，我没对任何人说过。”
“所以，后来就算你说了，也不会有人再相信你了。”
“是啊，当时同学们的舆论对我非常不利。”
“整个案子的人证、物证、杀人动机、舆论导向都指向了你，定你的罪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但是，一切似乎又太明显、太容易了。”

Chapter 4
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思索刚才小凯的话。
“小叶，你相信小凯吗？你觉得他是真的凶手吗？”邈问我。
“还不能确定，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那你打算怎么帮小凯找到可以申诉的证据呢？”
“事情已经过去两年了，当时案发的第一现场现在也已经无法还原了，想找新的人证、物证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唯一可以借助的手段，就是逻辑推理。”
“你打算怎么办哪？”
“我们可以假设小凯不是真凶，然后从奇灿然这边入手。”
“对了，你一会儿要去哪儿啊？”
“一会儿要和青竹去晓威家，晓锋哥已经去香港处理晓威的后事了。他打电话给我和青竹，让我们去晓威的房间看一看，因为晓威的死太离奇了，所以晓锋哥让我们试着找一些线索，看看能否协助警方查出晓威的死因。”
来到晓威的房间，我和青竹找到晓威画过的一些画，又看了看晓威平时喜欢看的书和电影，但是，我们没找到诸如日记、信件之类的东西。其实，想通过线索来确定晓威被吓死的原因，是非常困难的。不过，我相信，晓威的死一定跟那个叫作奇灿然的女孩有关！
“青竹，奇灿然是你高中时代的好朋友吗？”
“是啊。”
“那你知不知道，小凯和灿然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凯一直很喜欢灿然，但灿然只是把他当成很好的朋友。可能小凯在要去上大学离开这座城市之前，希望灿然能接受他的感情，但小凯依然被灿然断然拒绝了，所以小凯就怀恨在心，一怒之下杀了灿然。这应该是一种激情犯罪。”
听了青竹的话，我感到很疑惑，因为她的描述和小凯的话完全相反。也就是在小凯和奇灿然的关系上，有某种事实的真相被掩盖了。但是，到底哪一方说的是真的呢？是奇灿然身边的同学，还是小凯？
离开晓威家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回到学校宿舍，我继续看《科学探案》。其实，我一直希望能找到某种方法，重新推断小凯的案子。
看了一天的书，我终于想出了一个也许可以重新分析这个案子的方法。因为一个人犯罪的行为是受到犯罪意识支配的，所以可以借助心理学的方法来推断一个人的犯罪动机，也可以找到杀人凶手在犯罪现场遗留下来的心理痕迹。心理痕迹就是通过种种迹象追根溯源，甚至可以重组案情，找到真凶。
现在只能搏一搏了，因为暂时还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我想起了奇灿然的那幅画。对了，我还留着那次画展的招贴广告，上面印的就是那幅《断翼天使》的图片和介绍。好阴郁的一幅画！
《断翼天使》，作者：奇灿然。年龄：18岁。学校：凌志高中。完成时间：2002年7月25日。主题：爱、死亡、魔幻。
我找到了林邈给我的当年关于奇灿然案子的剪报：“2002年7月25日晚8点多，一个名叫奇灿然的高中女生在自己家里被人杀害……”
对啊，那幅画的完成时间和奇灿然被害的时间刚好是同一天。
现在我可以从调查奇灿然和小凯的真实关系，以及这幅画的作者所表现出来的当时的心理状态入手，以期对这个案子有所突破。
有一种直觉告诉我：奇灿然的死有可疑之处。

Chapter 5
也许，可以从青竹那里多了解一些奇灿然的事。
我拨通了青竹的电话。
“青竹，今天有时间吗？出来聊天吧？”
“不了，我今天要去灿然家，看看奇伯父和伯母。我们改天再约，好吗？”
“你要去奇灿然家啊？要不这样，青竹，我陪你一起去吧，反正，我今天也闷得很。”
“这样啊？好吧，我们一起去吧。”
我想，也许这是个好机会。
跟着青竹来到奇灿然家，从外表来看，这只是一户很普通的居民住宅，家境也一般。青竹告诉我，因为奇灿然的爸爸妈妈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对灿然疼爱得不得了。她的被害无疑也给她的父母以巨大打击。因为太想念女儿了，所以尽管奇灿然已经死去两年多了，但她的房间依然是原封未动，就像她从不曾离开过一样。
我们进了灿然家，青竹和奇灿然的爸爸妈妈聊天，而我则说因为很喜欢奇灿然的作品，所以很想去她的房间，看看她生前画过的画。
终于有机会进到灿然遇害的那个房间了，也就是案发第一现场。
奇灿然的房间比较宽敞，墙壁上贴了很多她生前画的画。我还偷偷地带了相机，把她房间拍了个遍，这些都可以拿回去好好分析。
我看到她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几乎都是美术方面的书和画册。我走近检视着这些书，一本本地观察。后来，我在书架底层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一本叫作《法医学个案分析》的书。咦？很奇怪，灿然怎么会喜欢看法医学方面的书呢？我打开那本书，在书的扉页上，我看到了一个名字：方诺。
看来这书应该是方诺的。可是，奇灿然怎么会有方诺的书呢？我想起来了，方诺是学法医学的，他大我们两岁，所以我们高三的时候，他上大二，《法医学个案分析》应该是方诺那时的教科书。
我偷偷地把书藏进了我的背包。
晚上回到家，我把数码相机里拍下的照片在电脑上打开，一一察看。我看到一幅叫《他世界》的画，很有意境。画面里是一个男孩子的背影。心理分析是我的强项，通过分析这幅画，我可以感觉到奇灿然应该对画上的男孩子充满感情，但是，她没有画男孩子的正面像，却画了一个满含深情的背影。我想，奇灿然应该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所钟情的这个男孩子到底是谁，并且背影也代表一种疏离和无法靠近。如果没有猜错的话，画上的人应该是小凯。那么，可以相信，小凯没有说谎，奇灿然确实是一直暗恋着他的，但是她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第二天上午，我去医学院宿舍找方诺。方诺刚做完解剖实验回来。一阵寒暄和几个玩笑之后，我言归正传。
“方诺，这本书你还记得吗？”我把那本《法医学个案分析》递给方诺看。
“记得，这本书是我的，怎么会在你那里呢？”
“我是在奇灿然家里找到的。”
“我想起来了，两年多以前，灿然来我宿舍玩儿，后来，我就发现这本书丢了。这是我们的专业用书，在普通的书店是很难买到的，没办法，我就向同学借了一本去复印，才有书看，没想到是被她拿去了。”
“奇灿然为什么要拿这本书呢？她和你是好朋友，她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向你借啊！”说着，我就翻开这本书一页页地看。
当翻到第78页的时候，我发现那页上有一个被做过记号的段落标题：“如何分析伪装成自杀案件的谋杀案件”。
“方诺，你喜欢边看书边做记号吗？”
“我会在一些重点字句下面画线。但是在这本书上，不可能有我画的记号，学院才刚发下来这本书，我还没用就丢了。”
我明白了，第78页的标记应该是奇灿然画上去的。可她为什么会对这个段落感兴趣呢？我恍然大悟。

Chapter 6
“方诺，我怀疑奇灿然不是被谋杀的，而是死于自杀。”
“什么？怎么会这样呢？”很显然，方诺被我所说的话镇住了。
“其实，这些日子我一直在追查她的真正死因。我发现，奇灿然在被害的那段日子里有很强烈的自杀倾向。”
“那么，她想自杀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去监狱看过小凯，他是林邈的好朋友。通过和他谈话，我发现其实奇灿然一直都在暗恋小凯，也因为这样，奇灿然影响了学习，没考上大学，但是小凯始终无法接受奇灿然的感情。所以，她不但很痛心也很绝望，那幅《断翼天使》就反映出灿然为爱不顾一切的心境。”
“所以，你就怀疑，奇灿然因为想要自杀，又十分痛恨小凯，所以就布了一个局，引小凯去她家，再把自杀伪装成他杀，目的就是要和小凯玉石俱焚、同归于尽，她想毁了小凯的一生。”
“对！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小凯就太无辜了！”
“可是，一切都只是你的猜测而已，根本就没有有力的证据啊！”
“所以，我很想让你帮我个忙，你是学法医学的，应该可以解决这种专业性很强的问题。”
“我想起来了！有个人应该可以帮你。我记得奇灿然的那个案子是我的老师接手的，那次是郑老师解剖的尸体，做的验尸报告。我们可以去找他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
我和方诺下午一起去了郑法医的办公室。
当我和方诺讲明来意之后，郑法医就在档案夹里找到了一份记录。他看了很久，又思考了很久，终于开口说话了。
“奇灿然那个案子是我做的验尸报告。我当时经过非常仔细的解剖和分析才得出她是死于谋杀的结论。这个错不了。”
“那有没有可能是她把自杀伪装成谋杀呢？”我问道。
“不可能！当时被害人致死的原因是被水果刀插入心脏，一刀毙命。我们对刀插入的力度和角度，还有血液喷溅的方式都做过仔细的鉴别。被害人身上的那把凶器确实是被人插入的，她绝不是死于自杀。”郑法医的语气相当坚定。
告别了郑法医和方诺，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还在思考着整件事，并开始按照自己假设的思路想下去。
如果奇灿然确实是暗恋小凯，又因为得不到感情再加上高考失利而痛苦绝望，那么她就有了自杀的动机。《断翼天使》这幅画又表露出强烈的死亡阴影和自杀倾向，时间恰好也和她遇害的时间相吻合。还有那本书上被画上记号的“如何分析伪装成自杀案件的谋杀案件”，通过这些基本上可以推断奇灿然是想要自杀的，而且还想利用自杀设局来毁掉她既爱又恨的小凯。
但是，郑法医的话也充分证实了奇灿然确实是死于谋杀。我想起来了，小凯曾说过，当晚他离开奇灿然家的时候，她还活着。难道在小凯离开之后，还有人去过奇灿然的家，并且杀死了她？如果真有那么一个人的话，那这个人就是真正的凶手！
只好顺着这个思路来想办法了，可以假设存在一个隐形凶手“X”。

Chapter 7
我相信，这个“X”应该是和灿然比较熟的人。因为根据当时的报道描述，案发现场表明凶手并不是破门而入，而且也没有打斗的痕迹。“X”应该是跟奇灿然很熟，她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X”一刀毙命的。
晚上，在宿舍里，我又一次拿出了我在奇灿然的房间里拍的照片。其中有几张是她的画。虽然我并不是很懂得鉴赏油画，但是通过一个人的绘画和笔记来分析一个人的性格，是心理学的一个研究方向。我看过很多这方面的资料。
通过研究奇灿然的画，我能感觉到灿然是一个性格比较极端的人，而且想法也比较偏执。她的作品都渗透着某种强烈的情感。这时，我发现了一幅作品，没有署名，作品的色调和风格也跟奇灿然的其他作品完全不一样。难道这画是别人送给她的？还是她突然变换了绘画风格？
这是一幅素描。画上是两个人，但是很抽象，有点儿像毕加索的风格。我看了半天，也无法分辨画上的两个人是谁。这画上画的人，其中之一会不会是奇灿然呢？那么，另外一个人会不会是和灿然有密切关系的朋友呢？
我上了网，在凌志高中的主页上找到了校友录。在小凯他们班的校友相册上，我发现了一张五个人的合影：奇灿然、青竹、方诺、晓威、小凯。时间是2002年7月22日。五个人笑得都很灿烂。
看到这张照片，我还是很难确定，那张素描上的两个人会是谁。但是，我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是在那张五个人的合影上，晓威的右手好像戴着一只黑色的手套。当时正是7月份的炎热天气，他怎么会戴手套呢？
刚一回到家，我就接到了林邈的电话。
“小叶，小凯的案子有头绪了吗？”
“算是有点儿眉目了吧，但是还需要一段时间。对了！林邈，你知不知道奇灿然除了青竹和晓威这两位好朋友之外，在高中时代还有没有其他好朋友啊？”
“这个，因为我和小凯、奇灿然他们不是同一所学校的，而且小凯也从没和我提过此事，所以我不太清楚。”
“噢！”
……
跟林邈通完电话后，我收到青竹的短信，她约我一起看影碟。
来到青竹家，我们今天要看的电影是《血画》。故事内容大概是一位一直不出名的画家，因为误杀了一个人而将血迹溅到了自己的画上面，血迹造成了很好的艺术效果，使他的画一举成名。这是很有艺术气息也很恐怖的一部电影。
这部电影是我推荐给青竹的，因为是我的网友阿妮蕾蒂在网上推荐给我的，她说她非常欣赏那部片子的编剧的创意。
“哇！那位画家还真大胆啊！他居然敢把带有死人血迹的画拿去展览，难道他不怕看到死者的阴魂吗？”青竹开始感叹。
……
看过电影，我和青竹一起吃饭。一不小心，我的手被洒出来的热汤烫到了。
“小心啊！小叶，热汤烫到手上会有疤的。有一次晓威被开水烫伤了手，他怕手上的疤太丑，戴了一夏天的手套呢！”青竹又开始发挥她絮絮叨叨的“特长”了。
忽然，我的心“咯噔”一下。青竹无意中的一句话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提示。

Chapter 8
我一直都在怀疑是奇灿然设局毁掉小凯的，但是郑法医坚持认为，奇灿然确实是死于他杀。所以，我才推断在小凯离开案发现场之后到奇灿然死之前，是有一个隐形凶手“X”的。而在那件凶器上，只有小凯和奇灿然两个人的指纹。那么，如果那个凶手“X”在行凶的时候戴了手套，凶器上当然就不会有凶手的指纹了。
巧合的是：在案发的那段日子，晓威的手被烫伤了，他为了遮住手上的疤痕，整个夏天都戴着手套！我真的开始怀疑，晓威是隐形凶手“X”！但愿一切只是我的猜想。
我想，下面的分析应该从晓威入手了。晓威是个很聪明也很有艺术天分的男孩子，喜欢看另类电影，喜欢摄影。他平时看起来很快乐，不像会杀人的人啊！如果他真的杀了奇灿然，他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第二天，我去了晓锋哥的家。一进门，看到他正在整理晓威的摄影作品。
“晓威生前的最大愿望就是举办自己的摄影展，虽然他不在了，但是我想帮他完成遗愿。我昨天刚刚从我们的旧居里找到一些晓威过去的作品。”晓锋哥的情绪还是低落的。
“能让我看一下吗？”
我打开晓威的摄影作品集，翻着翻着，我看到了这样一系列照片。照片上都是同一个女孩子，而且那个女孩子被拍摄得非常美丽动人。我可以感觉到，拍照片的人对照片里的人是充满感情的，要不然是无法精确地捕捉到那女孩子的神韵的。那个女孩子就是奇灿然！
离开晓锋哥的家，我心里已有些了然了。
回到家，我把所搜集来的材料重新组织了一下：《断翼天使》的招贴广告、《他世界》、没有署名的抽象派素描、晓威戴着手套的照片、晓威的摄影作品、无法找到的假设的凶手“X”。
让我再来好好想一想。这时，我在心里有了一个大胆的假设！
如果，晓威一直都对奇灿然有着深切的感情，而奇灿然喜欢的人是小凯，晓威就无法得到他期待的感情，那么，为感情而绝望，很可能就是晓威的杀人动机！晓威也因为杀死奇灿然而内疚和恐惧，所以才会受到惊吓。也许，晓威的死和奇灿然的死有关！
但是，又怎么证明我先前的假设呢？奇灿然有强烈的自杀倾向，所以她设局用自杀伪装成他杀，目的就是要毁掉小凯。
把两种假设结合在一起，最合理的解释就是：奇灿然的原意是设局用自杀来伪装谋杀，但是在小凯离开之后，她准备自杀之前，突然冒出了一个第三者“X”，就是这个“X”杀死了奇灿然，而且“X”又刚好戴了手套，所以“X”即使是真正的凶手，警方也会落入奇灿然设计好的诬陷小凯的局。
我打了电话给林邈和方诺。他们来到我的家。
我把这些天来找到的一些线索和我的推测都对他们两个说了，他们显得非常惊讶。
“这太不可思议了！这一切都只是你的推测而已，就算你的推测是正确的，警察也不会相信，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啊！”方诺的眼珠都要瞪出来了。
“我相信小叶的推测是有道理的！因为我相信小凯绝对没有杀人！”林邈很坚定。
“方诺，我有一个提议。你是学法医学的，你能不能想一个办法，来确认一下案发现场的血迹？”我问方诺。
“办法不是没有，但是希望比较渺茫。因为如果真的是凶手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血迹，血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蒸发。奇灿然的案子都已经发生两年了，很难保证血迹不会完全蒸发掉。这跟案发现场的环境有关。还有，小叶，你怎么就能肯定，凶手会在案发现场留下血迹呢？”方诺的样子很认真。
“我不敢肯定。但是，我在晓威家的相簿里发现了一张照片。那张照片上，晓威的左额角上有一条细细的疤痕，从疤痕的颜色来看，像是刚刚弄的。因为是两英寸的证件照，大头像，所以我看得很清楚。而且，那张照片拍摄的日期恰巧是2002年7月26日，也就是奇灿然遇害的第二天。如果疤痕是在行凶时留下的，那么，在奇灿然的房间里就会有晓威的血迹。”我希望方诺可以帮我。
“好吧，我们就试一试。这简直就是一种赌博！除非你认为凶手真的在案发现场被划破了皮肤，留下了血迹，并且那血迹还在两年里都没有彻底蒸发掉。”
“不过，也许真的有奇迹呢！”在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心里也是完全没有把握的。

Chapter 9
第二天，我和方诺又借故来到奇灿然家。她的爸爸妈妈对灿然生前的朋友们还是十分热情的。
我和奇灿然的爸爸妈妈聊天，方诺就说去奇灿然房间的书架上找两本书来读。过了好久，方诺出来了。我们也就跟奇灿然的爸爸妈妈说“再见”了。
回到方诺在医学院的化验室，我迫不及待地问他：“刚才在路上，我看你的脸色一直很严肃，你是不是有什么发现啊？”
“我在灿然的房间里洒了一种叫酚酞的溶液，它只要接触到微量的血迹，就能变成品红色，就可以确定是不是血迹。”
“那结果呢？”
“我在灿然的画架上发现了还没有完全蒸发的血迹。但是，还不能确定那点儿血迹是属于谁的。要在实验室里做DNA测验，才能最后确定结果。这血迹如果是奇灿然的，或者是她爸爸妈妈的，我们就白忙活一场了。”方诺对我耸了耸肩。
我又去晓威家拿了几根他掉落在房间里的头发。因为发根上会有皮肤组织和DNA。
几天后，我和林邈在实验室里等方诺。
“小叶，DNA检验的结果出来了！”方诺表情凝重。
“怎么样？”我似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血迹确实是晓威的！”
“但是，我们也无法证明，血迹是在案发当天留下的啊。”邈提出了疑问。
“我有办法！既然血迹是留在画架上的，那么奇灿然的画上很有可能也沾染上了血迹。而且，奇灿然的那幅《断翼天使》完成的时间刚好就是发生命案的那天！如果那幅画上也有晓威的血迹，就可以证明晓威在案发当天去过现场。”
“很困难，因为那幅《断翼天使》已经在慈善拍卖会上被人以很高的价格买走了。昨天的报纸上登过这条新闻。”林邈失望地说道。
于是，我们打了电话给香港那边的会展中心，但是，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不能泄露买者的姓名和身份。因为买者要求会展中心一定要保密，否则会展中心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
事情陷入了困境。经过了那么多艰难的推理之后，好像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两个月过去了。我们终究还是没有想到更好的办法能帮助小凯找到实质性的、有力的证据。而香港那边的警察，对于晓威的案子也是毫无头绪。
因为这两个月里我的心情有些苦闷，所以就经常上网和阿妮蕾蒂聊天。她给了我很多快乐。
这天，邈打来电话。
“小叶……”林邈的声音像是在哭泣。
“你怎么了，林邈？”
“小凯……他，小凯他自杀了！”
“什么？怎么会这样呢？”
“他觉得翻案的希望太渺茫。他实在受不了要一辈子坐牢……”
我的眼泪也流了出来。虽然我和小凯接触得很少，但是，也为他的自杀感到非常难过。
这个离奇的案子，也许会随着小凯和晓威的死而无法告破。可是，它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也画不完的句号。

Chapter 10
半年过去了。
大二的寒假开始了。
我在网上看到了阿妮蕾蒂发给我的邮件。她的邮件是英文的，大致的意思如下：
嘿！自由鸟（我的网名）：
你现在还好吗？过得快乐吗？圣诞节就要到了，我们在网上也认识差不多一年半的时间了。前两天，我寄了圣诞礼物给你，我猜当你看到我的邮件时，也差不多可以收到了。祝福你！
爱你的，阿妮蕾蒂
2004年12月19日
这时，有人按我的门铃。打开门，是邮递员。我签收了一个邮寄的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幅镶好的油画。原来是阿妮蕾蒂送给我的圣诞礼物。油画没有名字，画的是一个美丽的天使，她正在安详地沉睡。可是，再仔细看看，天使的手里握着一把刀。邮寄的包裹里还有一本小说。阿妮蕾蒂的卡片上写着：
自由鸟，这幅油画送给你，作为你的圣诞礼物。这也是我创作的所有作品中，最完美的一幅。随同寄去的是我刚刚完成的一部推理小说，而我送你的那幅画就是我的小说的插图。
我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阿妮蕾蒂的推理小说。
小说的内容大概是说：女主角从小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给了别人，而且她从来就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有个孪生妹妹。女主角深深爱上了一个英俊的少年，但同时又被另一个男孩子深爱着。她爱的少年不爱她，伤害了她，但爱她的男孩子又总是纠缠她。她在亲生父母遭遇空难之前就已经变得非常富有了，但她不愿接受他们当年为了生计卖掉自己亲生女儿的事实。在她的父母遭遇空难之后，她的孪生妹妹找到女主角，希望姐妹可以团聚。本来想为爱自杀，再伪装成他杀来陷害英俊少年的女主角，就趁机想了一个“一石三鸟”的谋杀计中计。
她布下这样一个绝妙的局：在同一个晚上，她约了男主角，并故意在此之前制造男主角求爱不成的舆论；又在男主角被她骂走之后，会见自己的孪生妹妹；在孪生妹妹到来之前，她在自己家的楼下约了一直倾慕她的男孩，她故意激怒男孩，然后躲了起来；被激怒的男孩就偷偷溜进女主角的家，顺手捡起被女主角故意安排好的留有自己和男主角指纹的匕首，刺死了女主角的孪生妹妹，因为他误以为孪生妹妹就是女主角！
我觉得这部推理小说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女主角可以毫不费力地把她恨的男主角送入监狱，还可以杀死她的孪生妹妹，得到父母留下的一大笔遗产。最后，就算自杀伪装成谋杀的局被人识破，也能有个暗恋者成为替罪羊。这样，几乎所有的人都深信，女主角已经死了！所以，我觉得女主角简直就是一个拿着刀的天使：美丽、聪明而又残酷。
在看完阿妮蕾蒂寄来的故事的一刹那，我的心狂跳不已。我想起了那幅有毕加索风格的、画着两个人的画。
这时，网上的QQ在响，阿妮蕾蒂的头像亮了起来。我走到电脑前。
“自由鸟，收到我的礼物了吗？”
“收到了。”
“自由鸟，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的网名是什么意思吗？告诉你吧，它来自一个古老的希腊神话。阿妮蕾蒂是一个复仇天使，她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就是‘阿荻雅’。”
“所以，你也是阿荻雅，对吗？”
“对啊。自由鸟，我可以约你来我家玩儿吗？”
“好的，我一定会去！”
三天后，我来到阿妮蕾蒂在香港的别墅。她的用人给我开了门，让我在客厅里等她。
一抬头，我在客厅正中央的墙壁上看到一幅画。天哪！居然是那幅《断翼天使》！此时，我听到了脚步声，是阿妮蕾蒂从楼梯上走了下来。
“你好！自由鸟。”
我的心在一瞬间被恐惧占满。
因为阿妮蕾蒂就是奇灿然！

第三卷　刑警诡案
	公安系统内存在着一支鲜为人知的小队，别说寻常老百姓，就连大部分在职的公安干警也闻所未闻。小队直属于省公安厅，但公安厅对外却从不承认小队的存在，因为小队专门处理一些现今科技难以解释的不可思议事件。承认小队的存在，不但与政府反封建反迷信的宗旨背道而驰，更可能引起民众的恐慌。
	小队现有队员五人，三男二女，基于保密理由，不能公开他们的真实姓名，只能以代号称呼，他们分别是：力士、灵犬、鬼瞳、天书，还有我——队长天机。
	寻常百姓也许一辈子只会遇上一两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一辈子也没遇上。但是在一个人口近亿万的沿海大省中，要是哪天没怪事发生，那才是真正的不可思议。所以，我和我的队员们一年到头都忙个不停。
	前段时间，天书把以前的案子作了一番整理，我又从中把一些最离奇怪异的案子整理出来……

故居
	一名活跃于上世纪初抗日战争时期的蒋姓陆军上将，死后留下了一栋洋房，洋房加上外面的花园约有一千平方。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就不断有关于这栋洋房闹鬼的传闻，最初是从一对守房的老夫妇开始。
	蒋上将于1967年病逝于北京，其儿女亦移民至香港、加拿大等地，所以他的故居曾经空置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一对无孩无房的老夫妇入住，美其名曰守房，但这跟强占也没多大分别。只是当时当地尚未发展起来，地广人稀，也没多少外来人员，加上老夫妇的情况也令人同情，所以也没人提出异议。
	老夫妇入住后不久，就有怪事发生，首先是丈夫得了奇疾，全身都动不了，并一个劲地叫痛。但是问他哪里痛，他却说不出来，大概过了一个月就死了。
	丈夫去世后，妻子就终日胡言乱话，说丈夫在下面很寂寞，想去陪他。没过多久，她也死了。
	老夫妇死后，故居又空置了一段时间。在故居旁边有一所小学，乡村里的野孩子都贪玩，经常在课间小憩时溜进洋房里玩耍，而洋房最好玩的地方要数底层的地道。
	故居的建筑风格挺诡异的，不论是花园的围墙，还是洋房的外墙都是用红得很鲜艳的石砖所建，远看很醒目，但近看却感觉怪怪的。更怪的是，底层地基有很多边长约半米的方形洞口，通过这些洞口能钻进小洋房下四通八达的地道。对小孩子来说，这些地道无疑是最好玩的游乐场。
	白天钻进地道里挺好玩的，晚上钻进去也许会更刺激，但是之前谁都没尝试过，毕竟地道在晚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学四年级以上的班级都必须上晚自修，有一晚停电了，校长不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电，所以老师们不敢随便让学生放学回家，就让他们到操场上玩耍。要知道当时的通信极不方便，固话也不多见，手机就更别说了，要找人只能靠吼。
	一群野孩子围在一起疯，当然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闹了一会儿，他们就打起洋房地道的主意。不知是谁先提出在地道里捉迷藏，反正就是一拍即合。当时一共有九个人，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们用剪刀石头布的方式来决定谁当鬼，我小时候的运气很差，或者说是反应比较迟钝，所以差点就要当鬼了。幸好还有比我更笨，一个名叫小庄的女孩，她只会出剪刀，每次都是这么出，我再怎么笨也不会输给她。
	小庄刚趴在墙上开始从十数到一，我就往洋房里面跑，其他本来想钻地道的男孩看见我跑进洋房，也跟了过来。虽然之前约定是在地道里玩，但我们耍赖也不是第一次，只是没想到这次耍赖却救了我们的命。
	跟着我跑进洋房的一共有四个男孩，其中两个和我一口气跑到楼顶，就坐在顶楼的一个暗角里聊天。另外两个是小勇和小乔，小勇胆子大是出了名的，所以他没跟上来，拉着小乔在洋房里“探险”。
	我们三个在楼顶聊天，聊着聊着就把捉迷藏的事忘了，直到放学的钟声响起，我们就各自回家了。补充一句，上下课的钟声是人手敲的，停不停电也没关系。
	直到第二天上学时，我才知道昨晚出了事。小勇和小乔在洋房“探险”时，竟然碰见一只长舌鬼，因为小孩子的形容能力有限，只说是一只舌头长得掉在地上的长舌鬼。小乔当场就吓晕了，小勇胆子大，咬着牙眼睛只看地板硬把小乔拖了出来。
	而小庄到底看见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因为她的父母只在地道里找到她的尸体。尸体的脸色发青，死前应该受了惊吓。另外三个女孩子见男生都跑进洋房，所以她们也没钻进地道，只是躲到花园的荔枝树后面。也就是说，昨晚只有小庄钻进地道里。
	之后，校长就禁止我们到故居玩，其实用不着禁止，也没人敢去玩。这是我印象中第一件亲身经历的不可思议事件。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管理区有了点钱，就为小学兴建新校舍，地址远离故居所在。经济好了，外来人员也多了，管理区的小官私自把小学的原校舍，其实就是几间破平房，还有空置了很久的故居改成出租屋。
	旧校舍没什么事情发生，但故居却怪事不断。租房的基本上都是民工一类，白天工作劳累，晚上一躺上床就打呼噜那种。可是租住故居的人，还没住上一个月就全搬走了，连押金也不要。对收入微薄的阶层的人来说，两三百元的押金可不是个小数目。
	民工搬走的原因，传说是因为老夫妇的鬼魂作祟。不管是真是假，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在晚上走进故居。
	大约十年前，镇政府开始重视文化遗产，把破旧不堪的故居修整翻新。翻新后，原来的红色外墙被弄得更加鲜红，远看就像一副大棺材。
	本地人是不敢在故居里过夜的，所以镇政府安排了一名外来工守夜。但第二天，这名外来工就不干了，他说夜里放在一楼大厅的蒋上将半身石像的眼睛竟然会动，他走到哪里，眼睛就转到哪里。
	直到现在为止，故居晚上仍然无人看守。虽然里面摆设了不少蒋上将生前用过的珍贵文物，但从来没被盗窃过。
	我带天书到故居参观过，她说底层的通道应该是为了使洋房里面凉快点而设计的，原理就像电脑芯片上的散热片。的确洋房里面明显要比外面凉快得多。我又问她闹鬼的事情，她说：“这洋房建成这样，不闹鬼才怪。外墙红得像血，形状又四四方方，活像个大棺材，最容易招惹游魂野鬼了。花园里又全是百年以上的荔枝树，阳光都照不进来，对鬼魂来说没比这里更舒适的。”
	“最要命的还是底层的地道，里面终年不被阳光直接照射，加上花园里花多树多，使得里面湿气重阴气盛，就像磁铁一样把周围的鬼魂吸引过来。鬼魂多了，自然就会影响活人的大脑，产生幻觉最正常不过了。”
	“为什么在蒋上将生时没有闹鬼的传闻呢？”我问。
	天书说：“蒋上将戎马一生，意志肯定比常人坚定，对游魂来说，他就是一团火，遇到他逃也逃不及，还哪敢招惹他呢？有他待在家里比高僧开光的佛像还管用，但他一走，这里马上就变成鬼窝了。”

苦行僧
	有个叫小宇的高中生在父母陪同下前来报案，报称自家的出租屋闹鬼，案子转到我手上。
	初见小宇时，他一副惊慌失措的模样，捧着纸杯的双手抖个不停。要从他口中问出些什么，似乎不太容易，所以我先问他的父亲梁先生。
	梁先生说：“我们家也许是老祖宗积下阴德，家里有七栋楼房，除一栋自住之外，其他的都租给了别人。所以光靠租金的收入就能丰衣足食了，用不着外出工作。我们两夫妻都爱搓麻将，堆起四方城来，雷打也不动，所以租务上的事情，经常会交由小宇处理，毕竟我们只有他这个儿子，房子以后都是留给他的。”
	梁先生的论调，让我觉得小宇其实挺可怜的，有这样的父母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当然，这是他们的家事，我是不会去管的，就算要管也管不了。
	梁先生又说：“我有栋房子在平安路，那里以前闹过鬼，房子都很难租出去，而且那房子的门牌还是倒霉的424号，所以虽然租金很便宜，但也无人问津。直至五年前，才有个古怪的老头子租下，而且是把整栋房子租下来。”
	“因为老头子是用银行转账来交租，而且从来也没投诉过房子有什么问题，我们一家也不会闲来无事往那鬼地方钻。所以这五年间，我们双方也没见过面，甚至没通过电话。”
	梁先生所说的平安路以前是一片乱葬岗，后来被建成住宅区，取名“乱岗路”。曾经有段时期，那里传出闹鬼的传闻，因为当时闹得人心惶惶，有关部门暗地里请来道士作法安抚民心，随后更名为“平安路”。这些往事，上年纪的本地人都知道。
	虽然平安路现在已经没有闹鬼的传闻传出，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知道这段往事的本地人是绝对不会住那里的，所以这一带的房子全都是出租给外来人员。
	外来人员也不是全不知此事，只是这里的租金比其他地方便宜，而且近年来也没有遇到闹鬼的事情，所以也有人租住，只是数量并不多。
	梁先生继续说：“这样的租客挺好的，准时交租，又没什么要求。本来一直都是这样平安无事的，可是最近两个月他都没把租金转到我的账户。所以昨天小宇放学回来时，我就把钥匙交给他，叫他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
	之后的事情因为是小宇亲眼所见的，所以我想让他自己说。也许是受惊过度，他的口齿不太伶俐，以下他所说的内容都是经过整理的——
	我接过钥匙后，跟爸爸讨了一百元才出门。到平安路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天色有点阴暗。那房子虽然已经好几年没去过，但毕竟是自家的房子，要找也没花多少时间。
	来到房子跟前，我就觉得怪怪的，房子像是荒废了很久，房前的台阶落有不少枯叶，肯定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出入过。我按了下门铃，发现门铃已经坏了。敲门叫了一会儿，也没有人回应。
	虽然我是房东，但是也不能随便闯进房子打扰租客，所以我想先确定房子里是不是没有人。房子对面有间小卖部，我走去买了瓶绿茶，顺便问老板，有没有见过住在对面房子里的人。老板却反问我：那房子有人住吗？他说在这里开店两年多了，但是从来没见过有人在那儿出入。因为附近也有不少房子空置多时，所以并没在意。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既然没人住，那还每个月交租干吗呢？但这个念头只在脑海一闪而过，反正他现在没交租，我打算到里面转一圈，见人就催租，没见到人就在门外贴张招租纸。
	房子的前门似乎真的很久也没人动过，我花了很大劲才能打开。房子里没什么家具，而且遍地灰尘，我想那老头子已经搬走了一段时间。我想开灯，却发现所有灯都开不了，我想应该是爸爸忘了交电费，所以被断电了。
	因为刚才和小卖部老板聊天时，我已经把整瓶绿茶喝光，有点想上厕所。反正已经来了，上趟厕所再走也不迟，明天再来贴张招租纸就行了。虽然房子里的电灯都开不了，但毕竟是自家的房子，房子的格局我还记得很清楚，借助窗外的街灯，要上趟厕所并不难。
	我没有到客厅的厕所方便，因为我觉得卧室的厕所应该会比较干净。虽然卧室里的厕所的确不太脏，但是灰尘味很重，还是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我用脚挑起马桶的盖子，正想拉开裤链的时候，往马桶里面瞥了一眼。这一眼就让我当场呆住了，因为我看见马桶里有一颗人头，一颗没有头发眉毛的人头正睁大眼睛盯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一直到那颗人头哼了一声，我才吓得跌倒，还把裤子尿湿了。跌倒后，我看见人头慢慢从马桶中升起，脖子手臂慢慢从马桶中伸出来，不一会儿，一个全身赤裸的老头子就从马桶里钻出来。他很瘦，瘦得像一副披着人皮的骨架，但双眼却很明亮，在昏暗的厕所里简直就像两盏灯一样。
	我坐在地上面向他往后爬，直至爬到墙角我还想继续往后爬。我想起关于这里曾经闹鬼的传言，眼前的肯定就是一只饿死鬼，所以我不敢站起来逃走，我怕眼睛一没看着他，他就扑上来把我撕碎吃掉。
	他刚爬出马桶时，并没理会我，而是做了几个很奇怪的动作，那些动作绝对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他做了几个动作后，就保持着一个很诡异的姿态，整个身体缩成一个肉球，脸陷在肉球中间，一只手从下方伸出撑地。
	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跟我说话，声音比蚊子还小，但我却能听得清清楚楚。他说：“你不是房东的儿子吗？找我何事？”
	他这一说，我才认真看清楚他的脸，虽然之前只见过一次，但我也能肯定他就是那个租房的老头子，因为他的样子实在太古怪了。虽然我认出他是租客，但小卖部的老板不是说，两年多来也没见过有人进出这栋房子吗？那么说，他不就死了两年以上？
	我当时很害怕，勉强才从牙缝里挤出“交租”两个字。他闭上眼睛像在想些什么，过一会儿就问我，他在这里待了多久。我说大概五年吧，他突然惊叫原来过这么久了，接着整个人弹起来，身体在空中翻了两圈，恢复正常人的形态。我怕他会扑上来，就连爬带滚地逃出屋外……
	这件案子的关键就是那个诡异的老头子，所以我和鬼瞳立刻陪同小宇一家来到平安路424号。从屋外观察，鬼瞳没发现异样，只说这里阴气有点重，但凡死人多的地方都会这样，这里以前是乱葬岗，阴气重一点并不出奇。
	经梁先生同意，我们让他们一家在门外等候，我们则进入屋内一探究竟。我们把整栋房子翻个底朝天，也没发现小宇所说的老头子，只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梁先生的。
	信是用毛笔书写的，字迹苍劲有力，仿佛出自老书法家之手。信的内容大概如下——
	小僧本来打算在此暂居三年，没想到一眨眼已是五年光阴，要不是令郎的打扰，还不知会待到何时。房租方面，虽尚欠两月，但算上初次见面时交纳的押金，应再无拖欠。如今小僧欲另觅他处修行，未能亲自上门拜别请恕小僧无礼。
	信后面写着“老球儿”三个字，应该是小宇所说的怪老头的名字。
	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老球儿应该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而是一个修炼瑜伽术的苦行僧，这一点从他能钻进马桶里，并能做出多种诡异动作就能得到证明。”
	“他应该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修炼，所以才租下梁先生的房子。没想到这房子真的安静至极，在没受到打扰的情况下，他钻进马桶里冥想，一晃已过了五年之久。要不是银行里的存款耗尽，使得梁先生叫儿子前来催租，他也许会待上更长时间。虽然对常人来说，五天不进食会性命难保，但苦行僧不同，他们只追求精神上的强大，而对于肉体几乎是以半舍弃的态度对待。强大的精神力使苦行僧能任意支配肉体，并激发出肉体部分未知的潜能。老球儿应该是激发出肉体的假死潜能，使肉体处于假死状态，才能五年不吃不喝。”
	“史上最有名的苦行僧，莫过于乔答摩&middot;悉达多，也就是现今世人所知的如来佛祖。佛祖年轻时是古印度迦毗罗国的王子，享尽人间富贵，不闻世间疾苦。后来走出王宫，得见万民苦况，心中顿起慈悲之心，便决心寻求解脱世人生老病死之法。佛祖以苦行僧的方式修行六年后，在享乐与苦痛两个极端之间，终于在菩提树下悟出大智慧，并创立佛教。”
	“至于瑜伽术，是现今保全得比较完整的修炼方式，不少修炼正宗瑜伽术的高僧往往会拥有某些异能。钻进马桶里其实只是小儿科，曾有一名高僧能用生殖器把牛奶、火水吸入膀胱，混合尿液后排出。排出的液体一沾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鬼瞳不是经常练瑜伽吗？怎么她不会吸……”鬼瞳睁大双眼死死地瞪着我，使我不敢说下去。
	天书笑说：“鬼瞳练的是经过简化的现代瑜伽术，能强身健体和增加身体的柔软度，与正宗的古瑜伽术完全是两回事。正宗的古瑜伽术是一种近乎自残的修炼方式，没有坚强的意志是练不了的。”
	我突然有种预感，就是某天当我揭开某个马桶盖时，会发现老球儿就躲在里面。要是有那一天的话，我一定会问他身为一个苦行僧，怎么会有钱租房子，而且还懂得用银行转账来交房租。

减肥疫苗
	一名苗条婀娜的年轻女护士在上班期间突然狂性大发，袭击病人及医护人员，造成一死七伤的特大惨案。
	据目击者称，这名女护士本来正为一名卧床病人打点滴，但突然扑向病人，咬住病人的脖子。同房的病人立刻呼叫求救，并与前来的医护人员合力制止女护士的异常举动。但女护士的力气奇大，众人不但没把她制伏，反被她咬伤抓伤。
	最后，医院的保安用短棒重击女护士头部，将她打晕才制伏她。但此时，最先受袭的病人因颈部动脉破裂，没得到及时的抢救，最终失血过多而死。
	因为女护士的精神异常，并有明显的狂犬病病征，这对一个有一定医学常识的医护人员来说，似乎有点难以理解。所以，我请来了女护士的母亲罗女士，希望能了解一下情况。
	“罗女士，对你女儿的事情，我深表同情。但我有一些不明白的地方，希望你能提供线索。她有被猫狗咬伤或用抓伤过吗？她有注射过狂犬病疫苗吗？身为一名医护人员，她应该知道被猫狗所伤必须及时注射疫苗，但她怎么会……”我知道有些话没必要说得太清楚，所以我没把后半句说出来。
	罗女士一脸迷茫的表情，双眼布满痛哭过后所留下的血丝，我想她此刻的心情，只能用欲哭无泪来形容。她略带呆滞地说：“是我，都是我的错，是我害了小娟……”她的情绪非常低落，话语并不连贯，我把她的话作了一番整理——
	小娟小时候长得又白又胖，很讨人喜欢。可是长大以后，她还是那么白，但变得更加胖。节食做运动，针灸推拿，吃减肥药喝减肥茶，反正所有能减肥的事情都做遍了，但她还是瘦不下来。认识她的人，都暗地里叫她猪精。她之所以上卫校，也是因为她的体型，她希望能从医学方面找到令自己瘦下来的方法。
	在实习期间，小娟认识了一位叫小亮的实习医生，因工作的关系，他们朝夕相处，久而久之，她就爱上了他。可是因为自身的条件，她并没有向对方表白心意，但是从她对对方的态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那些好事的三八就把这事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后来自然就传到小亮耳中。小亮的回应辗转又传到小娟耳中，那句话让她一辈子也忘不了：“我虽然谈不上大富大贵，但好歹也是个医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用不着讨头猪当老婆吧！”
	小亮这句话使小娟的心彻底粉碎，往后的日子里，她就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直至小亮实习完毕，调到别的医院，她还是那样。
	女儿变成这样子，当妈的怎么能不心痛。因此，我四处打听能让人瘦下来的民间秘方，但大多都没什么效果，就算有也只是短暂性的。但我没有放弃，依然继续搜集各种偏方秘方。
	后来，我听别人说，打过狂犬病疫苗的人都长不胖，不管吃多少补品还是那么瘦。我把这事告诉小娟，她在医院工作，经常会接触到被猫狗咬伤而前来打狂犬病疫苗的人。有部分人后来的确胖不起来，有些本来长得很胖的，打过疫苗后，不出半年就会瘦下来。当然，也不是全部人都是这样，但是比例并不低。
	小娟当时很兴奋，第二天就打了一支狂犬病疫苗，随后一个月又打了四支。之后过了两个月，她的体重也没有明显减少，就在我们开始感到失望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从第三个月开始，她的体重就明显下降了，半年后，原来超过160斤的她，瘦得只剩90来斤，几乎瘦了一半。
	小娟的样子本来长得不错，皮肤又白，以前因为太胖所以没交上男朋友，现在一下子瘦下来了，变得像仙女下凡似的，追求她的人多得要排起队来。就连以前看也不看她一眼的小亮，也拼命地追求她。
	虽然小亮以前说过伤害小娟的话，但她心底始终还是喜欢他，所以就跟他一起。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很快，小亮还打算等过两年，存够钱就买房跟她结婚。可是……
	可是就在小娟憧憬着美满的婚姻生活时，她的体重又开始增加了。而且一发不可收拾，不管她怎样做运动，怎样节食，哪怕只喝水，体重照样不断上升。她很害怕，害怕小亮会无情地抛弃她，害怕会打回原形，再次成为众人口中的猪精。如果从来也没瘦过，没漂亮过，她还能默默忍受，但是尝试过成为众人的焦点，整天被倾慕者包围，耳朵所听的全是赞美之声的日子后，谁还愿意再过那种终日受尽白眼，嘲笑声不断的日子呢？
	小娟再次想到狂犬病疫苗，她悄悄地为自己注射，在一个月内打完五支后，她的体重又降下来了，并保持在90斤左右。可是，她高兴了没多久，体重又开始反弹，她只好继续给自己打疫苗。然而，疫苗维持体重的时间似乎越来越短，从三个月前开始，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要给自己打一两支疫苗。
	我怕她打得太多迟早会出事，就劝她别再打了，就算胖点也没关系，也许别人会有话说，但是父母永远会在她身边。可是她却流着泪对我说：“妈，我没别的选择了，要是让我变回以前的模样，我宁愿现在就死掉。与其做一头活着的猪精，不如当一个死去的仙女，这样起码在小亮心里还会永远记住我最美丽的一面。”
	送走罗女士后，我问天书的看法，她说：“狂犬病疫苗都是经过灭活处理的，理论上不存在活的病菌。但是生命是很神奇的，这些看似渺小的病菌也许拥有人类无法理解的神奇力量。”
	“小娟这样的情况其实已经属于病态了，她为了不使体重反弹，疯狂地注射疫苗，而这些被注入体内的狂犬病病毒，也许通过变异或假死等方式潜伏在她体内。虽然表面看来没什么异样，但经过日积月累，当最后一根稻草压下时，她终究会被压垮的。”
	我突然想起一句话，好像是出自某名医之口——决定药物是否有毒的关键是用量。事实的确如此，不单是药物，就算是人类不可缺少的水，要是在短时间内大量饮用，也会有性命危险的，尤其是在炎热的夏天。
	高贵的女士们，在减肥瘦身前，请谨慎考虑，不要为求美丽的外表而断送宝贵的性命。

阿花的故事
	名字叫阿花摇着尾巴
	它只喝牛奶那日跟我在喝茶
	陪我读书偷懒从来无责骂
	夜晚阿花专爱梁上爬
	然后我变得强又高
	花猫却没有变胖只有换了毛
	元旦母亲祝我年年进步
	但永没对阿花讲句长寿不老
	从未忘记那天淋着雨水
	当天我独个上学只有六七岁
	而我终于知道为何流眼泪
	在那日阿花消失世间里
	……
	一位姓袁的女孩静静地唱着这首粤语儿歌，她是一宗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因为施暴者反被弱质纤纤的她打致重伤，所以案件交由我来处理。然而，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却是问我人死后会化做鬼魂，猫死后是否也一样。接着，就向我讲述她的故事——
	小时候，爸爸妈妈每天都很忙，没有时间陪我玩，就养了只花猫陪我，我帮它起了个名字叫阿花。
	我小时候很乖，只要阿花在我身边，我就不会哭闹，哪怕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也会很安静。因为有阿花陪我，我就不会觉得害怕。阿花也很喜欢我，我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甚至吃饭也一起吃。虽然爸妈不喜欢它跟我一起吃饭，但不让它陪我吃饭，我就不肯吃，所以爸妈也没办法。它最喜欢的就是钻进我怀里睡觉，我经常会坐在地上抱着它，它睡着了，我也会很快睡着。
	在我六岁的时候，要去上学了，我想带阿花一起去，但是妈妈不让，我哭了一整天也没用，妈妈就是不答应。不能和阿花在一起，我就不想上学了，可是妈妈硬是把我送到学校里。当我哭着要回家找阿花的时候，突然听到它的叫声，原来它偷偷跟着我们来到学校。虽然我抱着它上课，会被同学嘲笑，但我不在乎，只要有它在身边，别的事情我都不在乎。
	有一次，我抱着阿花到街上玩，过马路的时候，它突然叫了一声，我就停下问它什么事。可是我刚停下脚步，身前就有一辆汽车呼啸而过，吓得我跌倒在地上，呆了好一阵子才哭出来。我哭了很久，直至阿花爬到我身上，舔我的脸，舔干我的眼泪，我才不哭了。
	我所有的童年记忆，几乎都与阿花有关，也许只有与它有关的事情才能让我记住。后来，阿花的年纪越来越大，也渐渐变得没有精神。我当时还小，以为它生病了，就吵着要带它去看医生。但是妈妈却说阿花没有生病，只是经常陪我玩，所以有点累，休息一下就没事了。我没有怀疑妈妈的话，就整天抱着阿花，让它安静地睡觉。
	突然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发现阿花不见了，就问爸爸妈妈，他们也不知道。见不到阿花，我就不肯去上学，不停吵着要去找它。爸爸妈妈没办法，只好帮我找，可是当他们找到阿花的时候，它已经永远不会醒来了。
	那天下着大雨，我亲手把阿花埋在花园的大树下。在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什么是悲伤，知道了眼泪的真正含义，也知道以后再也不能见到阿花，不能和它一起玩，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了。
	大人常常说小孩子很快就会把事情忘掉，但是在阿花离开后一段很长的时间里，我也没有忘记它，不管是开心还是不开心的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走到花园的大树前告诉它。我总觉得它并没离开我，仍然时时刻刻陪伴在我身边，让我感到温暖，感到安全。
	十来岁的时候，我跟随爸爸妈妈来到现在这个城市生活，离开了原来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使我不再整天把阿花挂在嘴边，但我并没有把它忘记。而后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不可能忘记它。
	那天，我和两个同学一起逛街，在一间精品店前的橱窗里，我们看见了一些很精致的饰物，于是就停下来观看。我们边看边讨论着哪件饰物应配哪类型的衣服，谈得兴致正浓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熟悉的叫声，我立刻就想起阿花，连忙丢下同学往声音的方向走，寻找它的踪影。
	然而，我什么也找不到，不但没找到阿花，甚至连猫的影子也没看见。当我失望地回头时，正好看见一辆货车失控撞上人行道，就撞在我刚才待的地方。我的两名同学被货车撞倒，撞击的冲力使她们撞碎了玻璃，嵌入橱窗里面。锋利的玻璃碎片在她们身上留下无数可怕的伤痕，鲜血就像潮水般涌出，把橱窗附近的地面染红。
	我不知道自己呆了多久，眼前的景象把我吓傻了，一分钟前还和我讨论着衣着打扮的好同学、好朋友，在一分钟之后却变成两具冰凉的尸体。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我的同学，而是阿花，我知道一定是它救了我，如果不是它的叫声，我还会继续和同学一起待在橱窗前，和她们一样被货车撞倒。我发疯似的不断叫着它的名字，可是却得不到任何回应。阿花死了，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我无力地坐在路上哭泣，直至警察到达……
	这件事让我知道阿花并没有离开我，它其实一直都待在我身边，只是我没有发觉而已。之后，每当我有心事想找人倾诉的时候，就会跟它说，虽然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但我知道它在静心聆听。
	上大学后，我还像之前那样文静，除了几个关系比较亲密的室友外，就再没别的朋友，但是我并不会因此而觉得寂寞，因为我知道阿花无时无刻都陪伴在我左右。室友一再叫我加入学生会，希望我能结交多些朋友，别再整天独自发呆。本来我并不想参加，但室友也是一番好意，我不好意思拒绝。
	昨晚，学长约我去湖边谈入学生会的事情，没想到他竟然会对我……就在他撕破我的衣服时，我突然听见阿花的叫声，接着感觉到它闯进我的身体，那种感觉很温暖，很舒服，就像小时候抱着它入睡时一样，让我不再感到恐惧。当我醒来的时候，警察已经来到了，学长则遍体鳞伤，整张脸都被抓破了，耳朵也被咬掉一只。他一看见我就害怕得浑身颤抖，而我却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讲述完事情经过后，小袁又问我猫死后是否会变成鬼魂的问题，并说事发之后，似乎再也感觉不到阿花的存在。
	我安慰她说：“万物皆有灵，猫离世后同样会化为鬼魂。其实，阿花还陪伴在你身边，只是每次显灵都会消耗它大量元气，所以你才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只要你以后事事小心，不用它再为你费神，它就会永远伴随你左右。”
	小袁得到答案后，满意地离开，离开前还说以后一定不会再让阿花操心，只要它在自己身边就好了。她走后，鬼瞳走过来说：“小女孩还真好骗哦，她的阿花恐怕已经魂飞魄散了，因为我在她身上什么也没看见。”
	我无奈苦笑，问天书对此有何看法，她说：“虽然猫同样有灵魂，但是与人类相比，要稍微弱小一点。而且阿花的鬼魂跟随着小袁来到这个城市，远离了尸体埋藏的地点，与肉体的联系几乎完全被切断。失去了肉体的支持，就算是人类的鬼魂也会因为能量消耗而撑不了多久，阿花能撑上十多年已经近乎极限了。”
	“阿花为了保护小袁，不惜拼上最后的一点力气，附在她身上把侵犯她的学长击退，这足够耗尽它的所有能量，就像力竭而亡一样，它已经永远消失了。”
	人类之间的友谊，往往能用四个字来形容——互相利用，也许有人会认为自己与身边朋友没有任何利益关系，不存在“利用”一说，但平心而论，当你感到寂寞的时候，是否会“利用”朋友来消磨时间，当你满腹心事的时候，是否会“利用”朋友来当倾诉对象呢？
	而动物与人类之间的友谊却要纯洁得多，就像小袁和阿花。当阿花离世后，它与小袁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利益关系，但它还是默默地守护着小袁，甚至不惜拼尽最后一点力气。
	您做得到吗？

婴怨
	有一位姓夏的朋友给我送来请帖，说他太太为他生了个女儿。他们夫妻二人都是公务员，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以我对他的认识，他是那种传宗接代观念很重的人，怎么会不生个儿子呢？
	因为我和小夏的交情不错，所以就跟他开玩笑，问他是不是在外面有私生子。谁知道随口一问，竟然从他口中问出一个诡异的故事——
	我老婆其实在大学的时候就已经跟我在一起了，那时候我们还小，不懂得避孕，结果让她做了两次人流。毕业后，又有一次不小心怀上了，本来想干脆结婚好了。可是那时候我们都刚刚踏入社会，经济状况还不太理想，所以又流掉了。
	自此以后，我们俩都会偶尔做些与婴儿有关的怪梦，之所以说是怪梦，是因为我们每次都是同时梦见相同的梦境。我们虽然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这种情况只是偶尔发生，而且对我们也没什么影响，所以也没多加理会。
	后来，我们两夫妻都当上了公务员，有一定经济基础，房子的事情也解决了，就决定结婚。结婚后，双方父母都不断催我们生孩子，我们也认为是时候添个孩子了，就没有再避孕。
	虽然老婆之前做过三次人流，但她身体好，没多久就怀上了。怀上四五个月的时候，我通过关系，给老婆的肚子照了个B超，发现怀的是个女儿。
	我是独生子，父母日夜唠唠叨叨，说一定要给他们生个男孙。我和老婆也很想要个儿子，所以又做了一次人流，这已经是第四次了。医生说老婆的子宫壁已经很薄，不能再做人流，要不然以后就生不了孩子。
	医生的话让我们沮丧了一阵子，但很快我们就想开了，因为我们起码还有一次机会。虽说是想开了，但是当晚我们俩都睡不着，不断安慰对方直至深夜。
	大概是凌晨一点钟左右吧，我们突然听见婴儿的哭声。印象中，附近的邻居好像没哪家有婴儿，所以我们都觉得很奇怪。哭声越来越响亮，也越叫人于心不忍，老婆提议起床去看看是怎么回事，说不定是有人弃婴了。
	我想，反正也睡不着，出去看看也好，于是我和老婆一起披上睡袍，随声走出屋外。门外果然有个女婴，她的个头很小，身上不挂寸缕，甚至连一块包裹的毛巾也没有，赤裸躺在冰冷的地上。而且，她身上还沾满血污，看样子是刚生下来的。
	女婴闭着眼睛号哭，不比拇指粗多少的手脚胡乱地摆动，此情此景，只要是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都会于心不忍，更何况我们刚刚才失去一个婴儿。老婆看着女婴，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她刚做过人流，身子很虚弱，但还是忍不住蹲下把女婴抱起。
	一把女婴抱起，她就不哭了，这时候，我们才认真地看清楚她的脸。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她跟老婆几乎是一个模子做出来的，鼻子嘴巴都非常像，但老婆却说她长得很像我。
	屋外风大，老婆身子虚弱，女婴也不适宜待在这里，我们便想抱女婴入屋，再考虑该怎么办。就在我们准备进屋的时候，女婴的小脑袋突然180度地扭向后面，脸贴着老婆的手臂。老婆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手臂很痛，像被咬了一口，双手一松，女婴就掉到地上，化成一摊血水。
	我当时吓得说不出话来，不知该怎么办，呆呆地站着。突然，我觉得有东西爬上我的左脚，低头一看，看见满身血污的女婴正用幼小的手脚缠着我左脚，她的脸不再是刚才那副天真无邪的面孔，而是像魔鬼一样狰狞。更可怕的是，她嘴里长满长短不一的獠牙，正张口想咬我的脚。我很想甩开她，但她就像长在我脚上一样，怎么甩也甩不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咬我的脚……
	我和老婆一起从尖叫中醒来，原来刚才是做梦，但是这个梦实在太真实了，吓得我们全身的衣物都被冷汗湿透，于是我们便起床换衣服。然而换衣服的时候，我们却发现刚才在梦中被咬的地方都淤了一块。
	第二晚，我们又听见婴儿的哭声。这次我们不敢出去查看，拿被子盖过头，在被窝里抱成一团。但是哭声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凄厉，哭得我们心都慌了。
	我们不断安慰对方，说这只是做梦，睡醒就没事了。然而，哭声渐渐靠近，近得就像在房间里发出。我忍不住将头探出被子外查看，竟然看见女婴就在房间的地板向我们的睡床爬过来。
	女婴还是昨夜那样满身血污，血污沾到地板上，使她爬过的地方留下一道血痕。她的脸仍是昨夜那样像魔鬼般狰狞，血红的双眼不断流出鲜血般的眼泪，长满獠牙的小嘴正发出让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哭声。
	我被吓得跳起来，想拉起老婆逃出房间，但老婆却躲在被窝里不敢动，只是不断地哭泣。女婴爬上床，看了我一眼，就爬向老婆，爬向她两脚之间。我仿佛听见女婴在叫妈妈，老婆突然不哭了，掀开被子看着女婴。这时，女婴的面孔又回复最初那样天真无邪，也不再哭，不但没哭，还像在笑，笑得很可爱，很好看。
	老婆看着女婴也笑了，把两脚张开，对女婴说：“回来吧，我的好孩子。”女婴笑了，我清楚地听见她笑出声音来，她爬进老婆的肚子，消失了……
	当然这一切还是一场梦，但是却异常真实。第二天一早，我就和老婆去请教一位高人，他说：“你们上辈子负了这个女婴，她这辈子是来讨债的。谁知道，你们竟然三番四次拒绝她的降生，没把你们整死已经算她有菩萨心肠了。”
	我们问高人该怎么办，他说：“命中注定要还的，绝对不能欠，别再想生儿子了，你们注定只会有个女儿。把她生出来吧，不要再作孽了，都给你们杀了四次，要是再杀第五次，就算是佛祖也来火了。”
	高人给了我们一个泥偶，叫我们带回家，每天向它忏悔，并许诺一定会让它降生人世。百日之后，女婴的怨气自会消散，到时候就可以考虑生育的事情了。
	我们照高人的教导，每天向泥偶忏悔，果然没再发生怪事了。四个月后，老婆再次怀孕，之后就生了个女儿。女儿跟我们之前见到的女婴简直是一模一样，很可爱，也很像我们。
	喝喜酒的时候，我见到小夏的女儿，白白胖胖的很可爱，怎样也联想不到满口獠牙的魔鬼。不过，我相信小夏没有骗我，作为一名父亲，谁会拿自己的儿女开这种玩笑呢？
	祝愿他的女儿永远健康快乐！

极速空间
	一群飙车族半夜在公路上上演生死时速，结果造成七车连环相撞的特大事故，七名驾驶员皆伤重死亡。交警大队全体总动员，才把唯一一辆参与非法赛车而又没有撞车的宝马拦下。从测速点中得到的资料显示，这辆宝马的最高时速竟超过250公里，更不可思议的是，拦下宝马的交警发现驾驶员的双眼竟然用黑布遮住了。
	我请来了宝马的驾驶员贺先生了解情况，我说：“开那么快，还用黑布遮眼，想自杀吗？”
	贺先生轻蔑地笑道：“自杀？我还活得挺好的，用不着自杀。”
	我说：“那为何要用黑布遮着眼睛呢？”
	贺先生：“那样会比较刺激。”
	我说：“只是为了刺激，难道不怕出事吗？”
	贺先生说：“不会出事的，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出事。”
	我说：“是吗，最出色的赛车手也不敢说这句话，为何你能肯定自己不会出事呢？”
	贺先生露出一个神秘的笑容，说：“因为他们还没发现‘极速空间’。”
	我说：“极速空间？请恕我见识浅薄，不明白你的意思。”
	贺先生含笑道：“这不怪你，就算是一级方程式车手也不见得知道什么是极速空间。”
	骄傲自大的人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炫耀的机会，既然贺先生有这个意思，我当然不会让他失望，说：“愿闻其详。”
	贺先生说：“这事得从我读书的时候说起，那时我表哥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店里经常都放着几辆好车。在客户取车之前，这些车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只要不弄坏就行了。”
	“那时候，我还没有驾驶执照，但我的驾驶技术绝对不比驾校的教练差。几乎每个周末的深夜，我都会从表哥那里弄来好车参加比赛……”
	我问：“非法赛车？”
	贺先生笑而不答，又说：“我几乎每个周末都会参加比赛，虽然我的技术不差，但和我比赛的人都是高手，而且我还不能让车子有任何损坏，哪怕划花一点点也不行。所以开始时我总是输，只赢过几次。”
	“但是我没有气馁，我相信自己的实力，知道总有一天能把所有人甩到后面。有一天晚上，下着小雨，路况很差，但在这种情况下比赛，却更加刺激。平时一般都是两辆到四辆车比赛，但那晚一共有八辆车，于是有人提议增加赌注，大家商议了一会儿都点头了。”
	“那晚，我开的是一辆保时捷，是表哥一个大客户的。我开走时，表哥还千吩咐万吩咐，说今晚要是输了，输多少也由他给，但是车子要撞坏了，以后也别想跟他要车子了，因为他的店子肯定会给人砸了。”
	“路况不好，赌注又大，再加上不能让车子有任何损伤，这一切都让我感到很大压力。但是压力越大，我的斗志就越强，紧张夹杂兴奋，让我的双手也颤抖起来，我期待一切的挑战，不是挑战别人，而是挑战自己。”
	“保时捷的性能非常好，加速度异常快，从起步到时速一百公里只是几秒间的事情。加上路况不好，其他车手都格外小心，所以一开始我就把他们甩得远远的。但他们也不是酒囊饭袋，跑了大概一半路程时，有两辆车子跟上来了，一辆是标致，另一辆是宝马。”
	“天上下着小雨，对飙车来说是最坏的情况，因为小雨会使公路上的油污浮上来，一不小心轮胎就会打滑。标致和宝马都追了上来，正找机会超越我。”
	“在一个拐弯处，因为标致贴得很紧，宝马趁机巧妙地超过了我。被别人超越，激起了我的斗志，我马上就踩尽油门追上去。那是一段窄路，只有两条车道，要超车就必压到逆向车道。”
	“我甩开标致压到逆向车道，准备在下一个拐弯处超越宝马。就在入弯那一刹那，我眼角瞥到一点灯光，远处正有一辆马自达驶过来。虽然马自达与我还有点距离，但以我当时的速度，不马上换回原来的车道就一定会撞个正着。而且标致已经追上来了，这时候换线也会撞上标致，我只好把命也拼上，冒着轮胎打滑的危险在拐弯处加速。”
	“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发生了，轮胎打滑，车子打转，眼见就要撞上宝马的时候，突然眼前一片漆黑，耳朵也听不见任何声音，甚至触感也消失了。身体的所有感官仿佛都在霎那间全消失了，但是我却清晰地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事物，感受到引擎的每一下转动，感受到轮胎与地面的每一寸接触，感受到落在车身上的每一滴雨点，甚至感受到路面上每一滴浮上来的油污。”
	“虽然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但是一切仿佛都在我心里，都在我掌握之中。时间就像停顿了一样，让我有充足的时间换挡，稳定车身。我甚至知道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事情，马自达会因为慌张而乱扭方向盘，在公路中央打转，宝马会紧急刹车，标致因来不及减速而撞上宝马。”
	“而我的保时捷则会加速至极限，从拐弯处像火箭一样冲出去，间不容发地越过正在打转的马自达。事实的确如此，一切都在石火电光之间发生，但是这个过程在我心里却是非常缓慢。”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输过任何比赛，因为只要车速够快，我就能进入一个奇妙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我闭上眼睛也能感受到周围的一切事物，甚至能预知下一刻将会发生什么事情。要让我出事，几乎是没可能的事情。这就是我所说的极速空间，当你能掌握它的时候，你就会发现250公里的时速其实比骑自行车还要慢。”
	因为无法证实贺先生是否参与了非法赛车，也证实不了他与车祸有直接关系，所以只能以超速驾驶罚款700元并吊销驾驶执照处理。
	我问天书对极速空间有何看法，她说：“人在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会进入冥想状态。贺先生所谓的极速空间，很可能是他在驾车时，注意力高度集中，从而在不知不觉间进入了冥想状态。在冥想状态中，他失去了身体的所有感官，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在失去五大感官的同时，却激发出第六感官，使他与身边的一切事物融为一体，甚至能预知下一刻将会发生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对他来说飙车比散步还安全，要撞车就等于自己把头撞到墙上。”
	“所有人都能触及极速空间吗？”我问。
	天书说：“这对集中力要求很高，要是人人都能做到，赛车就变成最安全的运动了。”
	三个月后，贺先生在另一场非法赛车中丧命，是他当时没能进入极速空间，还是他的坐驾出了故障呢？没有人会知道答案，因为他的宝马已和他融为一体，成为一堆废铁。
	我突然想起贺先生说的一句话：“不会出事的，至少我是绝对不会出事。”然而，世事无绝对。

赌孽
	一个沉迷赌博多年的无业游民，在赢得巨款后，竟然把钱退还庄家。更离奇的是，庄家在一星期后便坠楼身亡。
	因为不能排除庄家坠楼有他杀的可能，所以我请来赢钱后退回巨款的吴先生，了解过去的情况。
	我问吴先生是否知道庄家经已离世，他说：“在他收下那八万块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一定活不长。”我请他把事情的始末说清楚，他很合作，详细叙述了事情的始末——
	不瞒你说，我以前是干走私的，家电汽油手机什么都走过。那时候，钱来得快，走一趟起码能分到两三万。钱多了，花起来一点也不手软，所以并没有多少积蓄。后来，政府严打走私，船被扣了，人差点也要坐牢。幸好，最后还是保出来了，但也为此背上了一身债务。
	习惯挥霍的人是不能安分守己的，我也不例外，每天都想着东山再起。可是，船被封了，又没有资本，要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呢？因此，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私彩上，总想着一盘就把失去的全赢回来。
	我每天都拿着码报，从早看到晚，想从码报上的每张图、每个字，甚至每个标点符号中看出玄机。不过，要是真的从中能看出玄机，那么还会有人做庄家吗？所谓的码报，只是庄家自己弄出来骗人买码罢了，四十六个号码都能从内面找到，开奖后说哪个号码都准。内里最大的玄机就是运气，谁运气好，谁就能看出所谓的玄机。
	人有时候是挺愚蠢的，虽然知道这明显是个骗局，但还是会深深地陷进去。因为我没有工作，我女人的收入也不多，维持家里的开支还很勉强，所以我要买私彩就得自己想办法。以前混得开的时候，结识了不少朋友，只要死皮赖脸一点，要借一千几百还不太难。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我借钱是用来赌私彩，而且借来的钱也从来没还过，所以大多数人都故意疏远我。
	花无百日红，人也不会倒霉一辈子，终于有一天，我买中了一个特码，赢了八万块。当时我快要乐疯了，以为我的运气终于回来了。
	我有个八岁的儿子，自从出事以来，我也没给他买过什么。现在有钱了，想给他买些好玩好吃的，但一时间又没想到该买什么，就随手塞了张一百块给他，让他自己去买。他接过钱的时候，表情很呆滞，一点高兴的表现也没有，但也没说什么，拿着钱就往外走。
	当时我也没怎么留意，心里只想着该怎样花这些钱，是不是该再玩几次私彩，让钱多翻几十倍。然而，当儿子回来的时候，我的兴奋就一扫而空。因为他买回来的，不是玩具和零食，而是几大袋香烛冥镪。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儿子，半晌才反应过来，问他买这些东西干吗。他没有回答我，双眼有点痴呆，只看着前方，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我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再问他干吗买这些东西。他说不知道，接过钱后，就一直都迷迷糊糊的，直至我叫醒他，他才知道自己买了一堆冥币回来。
	我女人知道后，叫我马上把钱退回去，一分不少地退回去。虽然我好赌，但是我更怕死，而且还关系到家人，再多的钱我也不敢要。所以，当晚我就把钱退给写单的小华。小华是个机灵的人，知道事情的经过后，也不敢私自把钱扣下，连夜把钱送到庄家手中。
	很多人知道这事后，都笑我傻，笑小华笨，但庄家跳楼之后，他们谁也笑不出来了。现在我对赌博已经提不起半点兴趣，就算赢到的钱再多，把命给输了，还有什么意义呢？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过几天就正式上班了，虽然不是什么好差事，但能够糊口就已经足够了……
	吴先生离开后，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赌本身就是罪，赢更加是一种孽。别以为赢钱是运气来了，赢得小钱的人，必定会输掉大钱，赢得大钱的人，早晚会输掉性命。正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命中注定大富大贵的人，当乞丐也能发财，注定穷困的人，若妄想以赌博翻身，输掉还好，赢了必定会折寿。”
	“钱财本身就是万恶之源，就算命中带有富贵之气，如果不多做善事，也会招来天谴。但凡富商巨贾，不管他们的财富是否来自正途，没哪个不是散财积德的，先不论他们是否心存善念，起码他们已经做了善事。至于那些为富不仁的，要么就是壮年遭受横祸，要么就是老来不得善终。”
	“吴先生的钱是赌私彩赢来的，换句话说，是从私彩庄家手中得来，而庄家的钱自然是来自赌徒手中。十赌九输，赌徒输钱必然心生怨恨，赌徒家人甚至朋友亦会对赌博生怨，而这些怨念全部通过钱财汇集于庄家手中。所以他赢到的不是钱，而是那些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人的怨念。即使命格过硬的人也不一定能消受这些不义之财，更何况他那副倒霉相。”
	我说：“那庄家的真正死因，是因为作孽太深，而招来横祸吗？”
	天书说：“十不离八九了，这种靠偏财吃饭的人，大多都死于非命。”
	庄家的案子最后以自杀案处理，虽然案子还有一些疑点，但这种人死掉，除了家属会为其落泪之外，还有谁会在意呢？

神的仆人
	刑侦科的姚队长打来电话，说出了一宗凶杀案，凶手的杀人方式很诡异，要求我们小队立刻到凶案现场协助。
	我带着天书来到凶案现场，这是一间廉价旅店的其中一个房间。这种地方最容易出事，因为人员流动量大，而且店主都是只认钱不认人，所谓的登记也只是做做样子。
	天书做事向来都是风风火火的，一到就立刻冲入房间，接着又立刻冲出来，抱着个垃圾桶就吐，也不管那垃圾桶比里面的垃圾更肮脏。天书的反应让我觉得很好奇，因为她是那种看人体解剖也能看得津津有味的书呆子，是什么样的情景让她反应如此大呢？
	我先与姚队打了招呼才走进房间，刚踏入房门的时候我差点滑倒，因为地上流满了鲜血。而房间里的情景，我想只要是正常人，看了也一定有呕吐的冲动，哪怕整天没吃东西，也会把昨天吃的都吐出来。
	廉价旅店的房间，污秽脏乱是肯定的，这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说明的。踏入房间后，双眼就只能看见一种颜色——鲜艳的红，地面全是鲜血，血液几乎把整个房间的地面染得鲜红。房间中央有一张凳子，凳子上躺着一条赤裸的女尸，以一个很古怪的姿势躺在凳子上，背压凳子，乳房朝天耸立……如果那还算是乳房的话，而头和四肢则垂下来。头部和四肢都没受伤的迹象，但身躯却血肉模糊，因为身躯的皮肤被剥下来了。左胸肋骨之间有明显的伤口，仅凭肉眼观察就能发现她的心脏被粗暴地挖掉。女尸倒垂的头部正对着房门，露出一脸痴迷之色，就像服食了过量的迷幻药一样，双目半睁，似乎仍在享受着终极高潮的余韵，血液顺着她的脸流到头发，再顺着头发流到地上，感觉诡异至极。
	尸体周围有六支蜡烛，以六边形排列，仔细查看能发现被鲜血覆盖的地板上画有一个圆圈，圆圈内是一六芒星图案，蜡烛就是插在六芒星的六个角上。图案内还画有很多诡异的符号，但大部分都是我从未见过的。
	很明显，这是一宗邪教杀人案件。但这案件诡异的地方并非死者的恐惧死法，而是案发时，死者并没有挣扎的迹象，也没有呼叫求救。
	发现死者并报案的是旅店的老板，在我们到来之前，姚队的下属已问过他及其他旅客的口供。他们都声称没听见案发房间有争执打斗或求救之类声音传出，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一个大活人被活生生地挖心剥皮，怎会连声惨叫也没发出呢？
	法医验尸后，说死者是个处女，没有受到性侵犯的迹象，但其血液中含有高浓度的血清素与多巴氨，浓度之高足以让人连续高潮数十年；如果要以吸食毒品来达到这种效果，得一次性吸食一吨以上的海洛因。
	综合已知的资料，死者极有可能不是因为失血过多，或心脏被掏出而死，真正的死因很可能是因为经受不起超越极限的快感，而在高潮中兴奋至死。
	通过排查，我们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迅速申请到搜查令，到嫌疑人家中搜查。在搜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包含沾有血污的衣物在内的一大堆证物，单凭这些证物就足以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因为案情诡异离奇，尚有很多疑点未能解开，并已引起媒体暗中关注，虽然上头已下令封锁消息，但是如果不把案子查个清楚，引起公众的恐慌可就不好交代了。因此，我们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萧某做一次仔细的审问。
	审询室内，两名荷枪实弹的武警正把枪口对准萧某，虽然他在被捕后没做出任何反抗，现在双手也被手铐反锁在椅背上，但对待一个以如此诡异的方式杀人的变态狂魔，实在不能有丝毫大意。
	我先说一些程序上的话，就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记录在案之类，再问一些如案发时身在何方，是否有不在场证据云云。平时我并不太在意这些程序，但今天所面对的并非善男信女，所以这些门面功夫一定要做足。然而，萧某的表现却异常轻松，与我们如临大敌的态度截然不同，让人觉得不是我们在审问他，而是他在审问我们。
	萧某说：“不要再问些无聊的问题了，人是我杀的，但她是自愿把身体奉献给主人。”
	“主人？是你所信奉的神吗？”我问。
	萧某发出阴险的笑声，“对你们这些蝼蚁来说，主人就是法力无边的真神。”
	我说：“政府允许公民拥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但绝不允许以此为杀人的借口。她是否自愿已难以查证，但你把她杀死却是事实。”
	萧某冷笑着问了奇怪的问题：“你饿了会吃饭吗？”
	“当然。”
	“你要吃饭，那厨子就要宰鸡杀鸭来给你做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神饿了呢？”
	在场所有人的脸色略变，我们都明白萧某想说什么，他又说：“我并不是杀人犯，我只是神的仆人，是神的厨师。我的主人饿了，要吃东西，我就得为主人寻找合适的食物。如果我有罪的话，所有的厨子都该死。”
	我严肃道：“你未免太强词夺理了，怎能把人当成食物呢！”
	萧某冷笑道：“人又凭什么把其他生物当食物呢？是因为它们比人低等，还是因为它们无力反抗？对于全能的主人来说，人不也像蝼蚁一样，为何不能把人当食物呢？”
	我沉默了，其他人也沉默了，萧某所说的话，看似歪理，但仔细一想也的确如此。弱肉强食是大自然的定律，人类可以把其他生物当做食物，是因为人类有主宰世界的能力。但如果某种生物拥有超越人类的智慧和力量，那么它们把人类当做食物又有何不可？
	我说：“别再跟我胡扯这些鬼话，杀了人就得伏法，不管你有多冠冕堂皇的借口。”
	“不是借口，而是事实。也许你们并不相信主人的存在，就让我告诉你们一个故事吧……”萧某露出阴冷的笑容，向我们讲述了一个荒诞不经的诡异故事——
	小时候，我在所有人眼中都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孩子，大人们都很喜欢我。在我家附近有个独居的老爷爷，他几乎不与任何人来往，我妈是个善良的人，经常叫我带些好吃的东西给他，因此我和他很熟络。
	老爷爷的脾气很古怪，对别人都是不理不睬，唯独对我特别好，经常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所以我一有空就往他家里跑。可是人总有升天的一日，我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躺在床上奄奄一息。在离开之前，他给了我一个精致的木盒子，叫我替他保管，但一再吩咐我千万别打开。
	老爷爷去世后，我一直把木盒子留在身边，但我从没想过要打开它看里面有什么东西，正如我之前所说，我是个很听话的孩子，这也许是他把木盒子交给我的原因。
	我把木盒子放在衣柜顶上，之后就把它忘记了，直到几年后我想把衣柜搬到房间的另一边时，它从上面掉下来，我才记起它。木盒子掉到地上就打开了，里面没什么别的，只有一本书，一本残旧的手写书。
	我当时想，既然木盒子已经打开了，看一看这本是什么书也无所谓吧！于是我把书翻开。这是一本神奇的书，里面所记载的内容都是我从未听闻的，它讲述了与神沟通的方法，还有如何才能讨得神的欢心，如何得到神所赐予的力量，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力量。
	我被书的内容深深吸引，并尝试以冥想的方式与神沟通。可是我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很简单，神不屑与我这种低等生物交流。我没有放弃，依照书中的记载，以另一种方式与神交流，那就是祭祀。没有人不喜欢送礼的人，神也一样，但神所喜欢的礼物与人不同，神喜欢的是鲜血与内脏。
	某天深夜，我偷偷在自己的房间里杀死一只母鸡，以它的鲜血、心、肝等祭祀神。这次果然成功了，但接受我召唤的神并不喜欢这份祭品，他不但没有现身，甚至不屑于说出其尊贵的名字。
	第二天，我弄来一只出生没多久的小狗，用它来祭祀神。这次神比较满意，不但告诉我其尊贵的名字，还允许我当他的仆人。
	我请求我的主人赐予我力量，但主人却要我拿出勇气表示忠心，命令我亲手杀死自己的父母，用他们的鲜血和心脏表示忠诚。
	我犹豫了，但只犹豫了片刻，因为主人在我面前展示了伟大的力量。主人只要动一根指头，就能让我感到无比的痛苦，身体仿佛被投入巨大的搅拌器，我能感受到骨肉被逐寸绞碎的痛楚。再动一根指头，痛楚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与伦比的快感，是让人欲仙欲死的美妙感觉。
	我被主人的力量完全驯服了，冲进厨房拿起刀，把熟睡中的父母杀死，并挖出他们的心脏，剥下他们的皮肤，让主人尽情享用。
	主人相信我的忠诚，赐予我力量，并许诺只要我发誓永远效忠，就赐予我永恒的生命。我毫不犹豫地发了誓，并把灵魂交给主人，换来了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我用这些力量四处为主人寻找美食。这些年来，我记不清奉献了多少个处女给主人，应该不少于一百个，她们都是自愿的，我从不强迫任何人。因为只要见识过主人的力量，任何人都会愿意把身体奉献给主人的。
	主人对我的表现很满意，赐予了我更强大的力量，只要我继续为主人效力，永生是随手可得的事情，哈哈哈……
	萧某突然放声大笑，身体莫名其妙地喷出火焰，把自己包裹在烈火之中。炙热的火焰使审讯室变成一个大烤箱，我们的头发眉毛几乎要点燃了，但处于烈火之中的萧某竟然笑声依旧，丝毫没有表现出痛苦。
	因为事出突然，两名武警没管萧某在玩什么把戏，把枪口对准他猛扣扳机，其中一枪打掉了他半个脑袋，但他疯狂的笑声依然回荡于审讯室之中。
	火势越来越猛烈，已使我们受不了，再待下去恐怕要给烤焦，于是我们都夺门而出。一步出审讯室，炙热感全消，回头查看，发现火已经消失了，而萧某也消失了。仔细搜查审讯室的每一个旮旯，根本没发现任何起火的痕迹，只发现椅子尚有一丝余温，但并非火警引起，而是萧某留下的体温。
	地面及墙壁上的血液及脑浆证明了萧某头脑中枪的事实，但他为何会突然消失，谁也不知道。因为萧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案子只能以嫌犯潜逃来处理。
	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这个世界有很多事情是人类不能理解的，例如萧某所信奉的神，也许是存在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能量体或生物体。”
	“或者我可以用个简单的比喻来解释四维空间，蚂蚁是一种典型的二维空间生物，它们生活在平面世界，对它们来说，只有前后左右之别，没有上下之分。当它们爬在墙壁上时，也许有人认为它们在往上爬，但对它们来说只是往前爬。”
	“当一片放在地面上的树叶被生存于三维空间的人类拿起时，生存于二维空间的蚂蚁就会觉得，这片树叶离奇地消失了，因为它们不能理解三维空间的立体概念。同样的道理，当生存于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能量体或生物体把某事物‘拿起’，那么对人类来说，同样也是离奇地消失了。”
	“对人类来说，蚂蚁只是一种低等生物，它们不能知道人类的存在，大部分人类也不屑于与它们为伍，除非是专门研究它们的专家学者。但这些专家学者会怎么对待蚂蚁呢？一些专家为研究蚁窝形态，会把凝胶灌入蚁洞，待凝固后将其挖出来做成模型，这个过程中会杀死多少蚂蚁根本没人会在乎，甚至有些人有意无意踩死一群蚂蚁也不会有人在意。”
	“把角色对调，生存在四维空间的高等智慧能量体或生物体就等于人类，而我们则是蚂蚁。这些高等智慧能量体或生物体虽然不屑于与我们为伍，但为了研究或者纯粹为了娱乐而杀死成千上万的人类，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如果某只蚂蚁能与人类沟通，并听从人类的命令，以杀死其他蚂蚁来取悦人类，那不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吗？”
	也许萧某突然消失，是他的主人把他“拿起”，但在他消失之前头部已经中枪了，他的主人有办法救活他吗？或者说，他的主人愿意救活他吗？将心比心，如果我遇上一只这么有趣的蚂蚁，当它遇到危险时肯定会把它“拿起”，但“拿起”之后发现它的头也掉了，我会随手把它扔掉，因为蚂蚁还多着，犯不着为这只而花费力气。
	对人类而言，“神”这种高等智慧也许很可怕，但对其他生物来说，人类同样也是可怕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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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求无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