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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之夜谋杀案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内容简介
 阒静无人的伦敦午夜街头，展示神秘东方文物的博物馆外，先后出现了两名不速之客。一名白须飘逸的老头盘踞在围墙上袭击巡逻警察，在遭到警察反击后昏倒地面，然而他却在警察离开求援的转瞬间消失无踪；五分钟后另一名年轻绅士大力拍击博物馆的青铜大门，当另一名到此巡视的警察出面劝阻时他却高举手杖朝警察砍击 苏格兰警场的卡鲁瑟巡官接获报告决定前来一探究竟。巡官悄悄来到博物馆，不动声色的进到大厅，不意出现在眼前的却是管理员绕着一方棺椁跳舞的鬼魅景况，随即又惊悚地发现一具东方男尸蜷伏在古代马车里。这是神秘的东方信仰？还是残酷的献祭仪式？ 卡鲁瑟巡官拖着疲惫身躯展开大半夜的侦讯活动。谁杀了这名东方人？暴躁易怒的馆长老韦德、冷静尽责的助理何姆斯、魅力四射的韦德小姐、外貌苍老的小韦德，还是行为诡谲的管理员普恩而卡鲁瑟巡官能独力解决这件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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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兄弟高台街1号宅邸的大书房里，四个男人围着圆桌而坐。过去这几年当中，在吊灯下的这张桌子上，曾摆了许多令人啧啧称奇的古怪展示品，好让菲尔博士来细查一番。比方说会跳舞的发条玩具，那个锡制小玩意儿的旋转舞姿，在“威瑟比农庄”事件中提供了解决问题的线索；或是那6枚青色钱币，它们绞死了摄政街的波尔顿。不过，今晚放在桌上募集而来的陈列品，倒是少见的不搭调。但在鼎鼎大名的“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它们扮演的角色却是呈堂物证。这些物证共有6件，头一件是一本食谱，最后一件是两对假络腮胡。


照射在桌上的灯光强烈，颇有聚光灯的效果。除了已点燃以供通宵聚会(如有需要的话)之用的炉火外，房间内并无其他光源。基甸·菲尔博士在最大张的椅子上就坐，他一边看着大桌旁放满雪茄和烈酒的小茶几，一边面露微笑。在法国南部待了四个月后，博士的精神可说是非常充沛，健康状况也是好得不得了。也许大家还记得，在解决了牵连两名英国女孩的“吉拉德毒杀案件”后——那是一桩令人身心俱疲的麻烦事——他就前往坎城了。之后，他在蔚蓝海岸无所事事地闲逛，一方面治疗气喘病，但主要目的是要在自然放松的情况下恢复身心健康。在吊灯下看起来，他现在的脸色比以往还要红润。而在系着宽黑缎带的眼镜后方，他的小眼睛闪闪发亮；咯咯笑声使好几层肉的下巴生气蓬勃，连带抖动了水桶腰。就像那送圣诞礼物的鬼魂一样，在这个房间里，他巨大的身躯似乎是无所不在。他一只手放在拐杖上，另一只手捏着气味浓炽的雪茄，并且指着桌上的展示品。


“是的，我很感兴趣，”他在愉悦的喘气声中承认。“是什么样的案子，能把一本食谱和两对假络腮胡凑在一块儿，我愿意花整晚来听听看。我注意到了，一对是白色，另一对是黑色。不过我说啊，海德雷，其他这些物证是怎么回事？”他伸手指了指。“它们几乎都给人不舒服的感觉。我认得出来那是一把弯曲的刀子；它的模样看起来很锋利。但这些照片是干什么用的？这一张看起来像是一排足迹。而这一张嘛——嗯，像是一张拍东区摊贩或市场的照片，门上方的墙面上还有一大块泼溅的黑色污迹。啊？”


“的确如此。那个嘛，”总探长海德雷面有忧色，“是某人把煤块扔在墙上的。”


菲尔博士将雪茄往嘴巴送的动作在途中停住。他的脑袋向一侧稍微倾斜，导致夹杂灰丝的大把蓬乱头发盖住了一耳。


“把煤块扔在墙上？”他复述一遍。“这是为什么呢？”


分区巡官卡鲁瑟以沮丧的口气插嘴。


“是的，先生。除非总探长他的案情重建是全然错误，否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线索。还有，和那块污迹一联想起来，您就会注意到这黑色的假络腮胡。您瞧，首先这上头有乙醇粘剂，说起来这一点又更重要了。”


“闭嘴，行吗？”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大声喊道。这位知名企业家凭着自身才干，如今已是伦敦警署的助理警务署长。“你看不出来整个事件被你越说越乱了吗？你给我闭嘴，你们俩都给我安静一下，让我来解释说明。听着！菲尔，我们现在的处境相当棘手，所以最后只好来求助于你。情况是十分古怪，没有人能搞清楚状况。”


“你勾起我的好奇心了，”菲尔博士说道。“请继续。”


他环顾桌前的三位客人。虽然这几位各据一方的大不列颠子民，如今都聚集在这同一张桌子上，不过他们叙述或甚至思考此事件的方式，却大不相同。


约翰·卡鲁瑟，爱尔兰人，怀因街的分区侦查组巡官。他是新一代的警官：年纪未及三十五，拿到奖学金荣誉的大学毕业生，运动健将，个性温文有礼，想像力非常丰富但时而会脱离常轨。他很快就学到如何遏止自己的想像力，虽然这般自我抑制常教他难为情。他身上惟一不像爱尔兰人的特点，是拥有能识破别人心眼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有时却会让人感到不舒服。除此之外，你看到的是一张瘦长、黝黑、幽默的脸庞，嘴角叼着一只烟斗，讥讽的眼眸上方有阴郁的双眉皱在一块。


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秃头佬，过度肥胖的体型，是深不可测的英格兰人。他的坐姿像是那位公牛医生(Dr.Bull)，而且人如其名地表现出忠贞不贰、多愁善感、愤世嫉俗、亲切爽朗、饶舌多嘴、暴躁易怒，以及顽固倔强等人格特质。他厌恶自己那副德行，却对本身偏颇的价值观自豪不已。他的脾气一触即发，但对人完全无害，透过警界神秘的管道，这种脾气让他在背地里赢得唐老鸭这个抱歉的绰号。但最关键的是，他永远都会扮演一个好朋友的角色，在“阿拉伯之夜谋杀案”中，至少有某个人可以为此作证。


第三位是来自推卫德河(译注：Tweed，从苏格兰南部流经英格兰境内而注入北海)以北的总探长大卫·海德雷。他是菲尔博士最要好的朋友，而博士也知道他是个平庸之辈；不过呢，你永远不会知道在什么地方会需要他的帮忙，菲尔博士时常有此感受。在外表上，他小心谨慎、冷静沉着、行事合乎逻辑，但其实他时而笨拙、时而精明、时而痴呆迟钝、时而乖僻古怪。他那镇定迟钝的一面——有个故事仍在传诵中，说他如何单枪匹马走入白杨木东区最恶名昭彰的贼窟，以模型枪逮捕迈尔斯和贝利，然后背对着一个个恶徒指节铜套的伺机而动，冷静地押解他们离去——他的麻木迟钝，掩饰了即使在无人有意蔑视的情况下，他也会迅速反击的易怒倾向。他是个庄重的居家男人，厌恶流言蜚语，而且自尊自重至无以复加的地步。他的想像力说不定比前两位还要丰富，虽然他会生气地否认。最要紧的是，任何陷入大麻烦的人，无论是不是朋友，他都不会拒绝伸出援手的。


菲尔博士看了看这伙人，心里觉得纳闷。


“听我说，”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击桌说道。“韦德博物馆发生的事件非解决不可。过去这四个月来，你一定没看过英文报纸，所以对这个事件一无所知吧？好极了！那就更棒了！我们会轮番把事情始末逐一说给你听。我们这里的三个人，都经手碰过此案，结果却在得意洋洋中一败涂地。”


“一败涂地？”海德雷说道。“还不至于如此吧。”


“好吧，总之，就法律上来说，算是一败涂地。事情大致上是这样的：卡鲁瑟先是突然见鬼似的，碰上一件案情似乎无人能解的凶杀案。接着由我接手，我们将案情理出了头绪——但凶杀案本身仍是一头雾水。然后换海德雷上场，于是凶杀案的解释是有了——结果每件事还是完全说不通。他妈的这案子就像蛹一样，每剥掉一层皮，就会出现一种解释，最后在底层上面看见的字却是‘你被骗了’。煤灰！”阿姆斯特朗悲痛地说道。“煤灰！”


菲尔博士略显茫然恍惚。


“我们被耍得团团转，”阿姆斯特朗暴躁地继续说道，“但我们还是得重新仔细检视整个混乱情势。不管你喜不喜欢，飞毯你是坐定了。我们会轮流叙述案情，并对前一位叙述者的难题加以解说。故事听到最后，我们究竟该怎么办，你必须提出你的建议来。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想法的话；不过我是很怀疑啦。好了，卡鲁瑟，开始吧。”


卡鲁瑟似乎局促不安。他伸手到海德雷的手肘边，取得一堆蓝色封面的打字纸，接着转动既阴沉又滑稽的眼眸环视众人，最后叼着烟斗晃动的嘴巴终于露齿而笑。


“恐怕我是把事情搞砸了，”他说道。“然而，长官，整个过程当中，我似乎没给自己惹来不当的麻烦，所以我还可以略微心安。市场里头的说书人，都是坐着讲故事的。我建议您倒满酒杯，戴好帽子，长官，因为我们就要开始了。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

第01章 消失的髯须客


阿拉伯之夜的爱尔兰人


巡官约翰·卡鲁瑟陈述


我的第一个预感，是有些事不太对劲，而这个不对劲的感觉是起于霍斯金巡佐——各位一定还记得，他是一位穿制服的警官。不过即使是在那当下，除了有个疯子在墙上做出怪诞行为外，此事件中也很难再看出其他端倪。虽然我们常接到抗议怀因街喧哗狂欢的投诉，尤其是那些穿晚礼服打白领结的男士狂欢达旦、通宵喝酒之时，但作奸犯科之徒也很少会戴着长长的白络腮胡现身亮相。


6月14日星期五夜晚的11点15分，我碰上了霍斯金。那天我比较晚到局里，所以手上还有事要做；在继续埋头苦干之前，我打算外出到潘顿街去向流动摊贩买杯咖啡和三明治。当我站在街灯下，转头朝干草市场略作休息之时，差一点就和霍斯金撞个满怀。他是那种老派的警察，个性阴沉严肃，留着一撮拿破仑式的小胡子，而且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激动失控。


呼吸沉重的他，把我拉到阴暗处说道：


“您瞧，长官，”霍斯金说道，“25年来，他们搞那什么恶作剧我一直看在眼里，但这一次的恶作剧却叫我前所未见。那个家伙还戴上长长的白络腮胡，即使它们根本是假的！我会扯掉他的胡子！”霍斯金不怀好意地说道。“您瞧！”他指着自己的颈子。在他衣领上面，我看见又长又深的抓痕。“您知道克里夫兰街的韦德博物馆吧，长官？”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老早就听过韦德博物馆这个地方。我心中常隐隐约约地想，哪天一定要进去那里头逛逛，不过却从未付诸行动。我们分局收到严令要好好看守那地方；施加压力的不仅有韦德本人，还有警界的高层人士。人们一定听过老杰佛瑞·韦德这个名字，即使可能只知道他是个非常出色的银行家。然而，这个说法可无法让他满意。虽然我没见过他，但我听说他这个人暴躁易怒、离经叛道，并且堪称是“世上最会引人注目的大老板”。此外，我还知道他在圣詹姆斯街上拥有一些房地产，包括帕尔摩街的一栋公寓大楼。


大约在10年前，他资助了一家小型的私人博物馆(开放给大众参观)，并担任该馆的馆长。虽然我记得在哪儿读过一篇文章，其内容说到馆中也存放一些早期英国四轮大马车的上好展示品——这是一种迎合老人家脾胃的混合变体物——但我老以为那是一间以亚洲或东方为主题特色的博物馆。这间博物馆位于克里夫兰街，同时和圣詹姆斯宫殿隔着广场相望。而延伸至街道东端尽头的该馆部分，却被那些幽暗小广场和从18世纪以来似乎就无人居住的建筑物所包围。纵使是白天，在那邻近地区也找不到一丝热闹气息——只有许多空荡荡的回音——到了晚上，说那地方有多诡异，它就有多诡异。


因此，霍斯金一提起那里，便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跟他说别这么气急败坏，把事情经过说给我听。


“我正在巡逻，”霍斯金昂首挺直身体，说道，“而且沿着克里夫兰街往西走。时间差不多是11点钟，长官。我正要朝下一个据点出发——帕尔摩街的巡逻区域——去和那儿的警员交接。当时我正路过韦德博物馆。您看过那地方吧，长官？”


那地方我曾经路过好几次，记忆中那是一栋面朝大街的两层楼石屋，两旁各有狭长的高墙。此外，石屋有着高贵的青铜门，围绕门沿的是可能称之为阿拉伯碑文的带状雕刻装饰：这就是为何令人注意到那地方的原因。我和霍斯金都放下趾高气扬的官架子；在那种地方，恐怕我也嚣张不了太久。


“所以我在想，”霍斯金以亲密的口吻嘶哑地继续说道，“我在想，我可以去检查一下门，确认巴顿是否没忘了关门。嗯，长官，门都锁得很紧。于是我不假思索地亮出手电筒，您知道的，长官；我把灯光往上一照——”他话声暂歇。“哎呀，我吓了一跳，但我确定自己没有眼花。因为他正在上面，人就坐在墙上。他是个体形高瘦、戴着高顶丝质礼帽、身穿礼服大衣的老头。而且，他还留着长长的白络腮胡。”


我打量着霍斯金，不知道该笑还是该作何反应；我若是对他不够熟悉的话，我就会发誓这是某种精心设计的恶作剧。但此人的态度，却是无可救药地认真。


“是的，长官，我是说真的！他就坐在墙上。我把灯光打在他身上，理所当然会让我吓一跳——他那种年纪，斜戴着帽子，以及有些醉醺醺的模样，就像是——我出声叫他：‘哟呼！你在上面干什么？’然后我瞥了一下那家伙的眼睛，我必须承认——”


“你太神经过敏了，警官。”


“好吧，长官，你可以嘲笑我，”霍斯金阴郁地说道，像是早已料到会有这种反应地点点头，“但您没看见他的人。他戴着一副大框架的眼镜，瞪着我的样子像是丧心病狂。他的脸型瘦长，络腮胡留得不太自然，细长如蜘蛛般的小腿悬挂在墙上……突然间，他跳了下来。砰！我还以为他是往我身上跳呢。长官，您看过传递捐献盘的教会执事吧？他看起来就像是那副模样，只不过他失心疯了。他跌了个狗吃屎，但马上站起身来。然后他对我说：‘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接着他就伸出双手向我袭击。”


此时的霍斯金并未喝醉酒(他朝着我的脸上气不接下气，所以我可以分辨出来)；而且他的想像力，也不可能捏造出如此可怕的怪物。


“八成是个大块头的老人，”我说道。“后来呢？”


霍斯金语带歉意。


“最后，我只好赏了他一拳，长官。从他老迈的容貌来看，此人是个急性子，所以这是我惟一的对策。嗯，为了让他安分，我打中他的下巴，随后他便安静下来了。接着我发现一件最怪异的事情——他的络腮胡是假的。我可以对天发誓，长官，我说的是真的。胡子是用某种黏合剂固定上去的，而且是整排一起松脱。我无法好好看清他的脸，因为他试图踢我，结果竟然踢中我的手电筒，于是那一带的街道就变得有些阴暗。”


说到浑然忘我之处，霍斯金脸上露出笑容。


“好吧，长官，我自己这么想：‘哎呀，这不就是你喜欢的怪异事件吗？’‘这个可以称之为相貌堂堂的老家伙，把我搞得束手无策(我是如此认为)，他戴着一对假络腮胡，躺在离帕尔摩街不到百码之处的地方，像一块门前供人拭除鞋底泥土的垫子仰卧着！’嗯？我可以告诉你，眼前这般情景让我觉得自己像个傻瓜。我惟一能做的，就是去叫警车来。就在此刻，我想起自己正在巡视途中，并打算去见帕尔摩街的詹森警员。所以我想，我去打电话的时候，可以请詹森看守这家伙。好了，长官，我在排水沟旁把他扶起来，并将他的头颅靠在路边石上面，如此一来，他就不会大量出血了，而且这么做或许不会让他更加疯癫。我转身走开，但顶多只走了20来呎，我回头望去——只是要确认他有没有好好躺在那里……”


“结果呢？”


“不妙，长官，发生了状况，”霍斯金郑重其事地答道。“他不见了。”


“不见了？你是说他站起来，然后一溜烟地跑掉？”


“不是的，长官。他那时已陷入昏迷状态；这一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发誓！我的意思是说他消失了。咻！”霍斯金一边以丰富的想像力说道，一边紧张地摆动手臂。“长官，我所说的全属事实，”他故作神气地挺直身体，显然某件事刺痛了他的心灵。“您是个聪明的绅士，长官，我知道您会相信我的。詹森警员他，他不相信我所说的话，而且还嘲笑我这个上司。‘不见了？’他说道。‘那他这会儿在哪里？莫非是可恶的小妖精把他抬走了？’他如是说。‘假络腮胡！’詹森说道。‘假络腮胡个头，无聊！也许他穿着轮式溜冰鞋，撑着绿色洋伞呢。老兄，你回到局里之后，最好是别提起这个故事。’但我还是说了，因为这是我的职责所在，而且我忠于自己的职责！何况，根本没有地方能让那家伙平白无故地消失。”深呼吸一阵子后，霍斯金积抑已久的不满愤慨终于平息下来。“您瞧，长官。那家伙当时就躺在路中央，离任何一道门都有几呎之遥。再者，如此安静的情形下，若有任何人一走近，我一定听得到声音的；任何人影我也看得到，因为街上不像这里那么暗，而且我发誓我最多只走开30呎。但我什么都没看见，我也没听到任何声响，就在那10秒钟的光景里，那家伙就——咻！长官，如果这不叫做假面具之谜(MaskyleneMysteries)，那我就不知道要怎么称呼了。不见了！从他无法消失的地方凭空消失，这点我可以对着《圣经》宣誓。但困扰我的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该怎么办？”


我喝着咖啡，告诉他先回局里冷静一下。我越严肃看待眼前的情况，越发现其中必有文章，而这里头的文章，可能会助我在伦敦西区立下第一件大功，然而一认真思索髯须客消失的难题，就无法不把霍斯金警官当傻子看待。和霍斯金警官一样，我能怎么办？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霍斯金碰上的不是一个巧妙的恶作剧，那么全盘否决这桩可疑滑稽且引人不快的事件，其实是无济于事的。虽然我不断提出问题对霍斯金穷追猛打，但他依然信誓旦旦地表示，髯须客不可能在他没看见或没听到的情形下，遭人用任何方式抬走；他十分确信那家伙已经昏迷不省人事。眼前看来，能做的只有一件事：继续喝我的咖啡。


我回到局里时，情况已有新的发展，在那当下看来，这个该死的事件是更加棘手了。霍斯金警官在门口遇上我；他值班时间结束，刚换回便服，但仍逗留不去，并窃自欣喜地用拇指指向他身后一脸忧郁表情的詹森警员。


“这家伙，运气不错嘛，长官，”他私下通报。“现在换詹森在巡逻路线上被整得一头雾水了。”


“你是说髯须客又出现了？”


忧郁的詹森行礼致敬。他似乎显得忐忑不安。


“不是的，长官，不是同一个家伙。是另外一个人在巡佐离开不到五分钟后，在韦德博物馆开始大呼小叫惹麻烦。当我来到这家伙身边时——他也想找人打一架，”他皱起眉头。“我猜您会想和他谈谈。我还没有控告他，但万一您想要以某个理由把他扣押的话，我是可以这么做：这个骗子，他试图以手杖攻击我。我只是请他安静快步来和您谈一下。他这会儿人在您的办公室里头。”


“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嘛，长官，”詹森挪动了一下身体，“我正在负责的路线上巡逻——经过了那间博物馆——当时我看见这家伙背对我站在外头；他似乎正用手在青铜门上摸索。那是一位穿着晚礼服、非常赶流行的年轻绅士；他的肌肉发达，看起来像是那种你会骂他混账的电影演员。我大声叫住他，并问他在做什么。他说：‘我想要到里面去，你看不出来吗？’我说：‘你知道这里是博物馆吧，先生？’他说：‘我知道，这就是我要进去的原因。门铃在这里的某处，过来帮我找找吧。’嗯，我告诉他博物馆已经关门了，里面没有任何灯光，他最好还是回家吧。他转过身来，怒气冲冲地说道：‘这跟你有啥关系，我是受邀来参加一个私人展示会；我就是不离开，你能拿我怎么样？’我就说，我必须逮捕他。”詹森鼓胀双颊。“接着他说——除了看电影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样的话——他说：‘该死的不要脸东西’(大概是这么说的)，然后他就举起手杖，试图朝我砍下来……”


“依我看，情况似乎是有点让人感到莫名其妙。您觉得呢，长官？”霍斯金巡佐搔着胡子，沮丧地说道。


“说下去，詹森。”


“我抓住他的手杖，当然是以客气口吻问他可否移驾警局一趟，因为巡官想请教他一些问题。他的态度起了180度的转变。他安静下来。什么样的问题呢？——那是他想弄清楚的事。我说：‘和一桩失踪事件有关。’我觉得他的神情很怪异，但他没有任何抱怨，只是如我期望地跟着我走，并且接二连三地问我问题。长官，我什么都没说。他现在就在您的办公室里面。”


詹森下了班就走了；整个事件听起来开始有些古怪，我庆幸他已离去。我沿着回廊走回办公室，打开了房门。


有关这些我们必须打交道的人物，今晚您将听到多种描述他们人格特质的说法。我只能给您我自己的判断。那位一直坐在我的旋转椅上、随后起身仿佛不知该如何招呼我的男子，是个相当抢眼的角色，尤其在我那间肮脏的办公室里头更显醒目。在那一瞬间，他让我隐约有股似曾相识的感觉，因此我断定我以前曾见过他。这股朦胧暖昧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一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站在我眼前的男人，是许许多多短篇小说中会出现的英雄典范。他是虚构的小说英雄，但栩栩如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且凭着自身细心的努力，把自己调和至与真实合而为一的境界(这点他自己也知道)。举例来说，他体形高大，肩膀宽阔，脸部线条坚毅而棱角分明，纠葛的双眉下有着淡蓝色的眼眸，短发黝黑且浓密，如此英俊的容貌，可说是女性小说家心目中的最爱；我还可以断言，他的古铜色皮肤甚至是晒出来的。套用任何想得到的陈腔滥调，包括完美的晚礼服、与虎相搏的过人气度，用这些话来形容他都不为过。然而，最夸张的是他的神态。你只要想像他一边摆手，一边说：“哼，侍从！”心里就会有一股荒谬感油然而生——那种感觉会让人不太舒服，仿佛侍从会跳出来敬礼似的。若非散放着真诚的迷人风采，他那外表会是个道貌岸然的傲慢之徒，宛若他在表面之下，试图抑制那吹嘘自夸、精力十足、容易激动的自我特质。在轮廓分明的古铜色脸庞上，那双明亮眼眸打量着我(他大概28岁左右)；因此我有一种感觉：在那坚毅顽固的面容下，他心里正在权衡斟酌，并因内心的强烈兴奋感而愕然颤抖。他用手杖致意，显然他决定摆出亲切的态度，并在笑容中露出一口好牙。


“晚安，巡官，”他说道。他的声音听起来一如所料，陈腔滥调倒是说得更多，表情则是一派不拘小节。“我一定得先提醒你，我以前待过警察局，还有一些令人不舒服的拘留所也待过。但从未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待在这种地方。”


我不去计较他摆出来的姿态。


“好啦，先生，假如你想要增广阅历的话，”我说道，“我们这里的拘留所倒是蛮不错的。请坐。抽烟吗？”


他再度坐回我的椅子，并接受了一支烟。他稍微倾身向前，双手叠放在手杖上，纠葛的眉毛下打量我的眼神是瞪视而专注，这使他几近成了斗鸡眼。但笑容再次开展，他等着我为他点燃一根火柴。


“我不禁在想，”我点燃火柴的时候，他以全然自信的口气继续说道，“你们那名警员是有点乱了分寸。我当然会跟他一道走的——你知道我喜欢冒险，而且我好奇想瞧瞧会发生什么事。”(这是一种虚张声势的奇怪癖好)“巡官，伦敦是个无聊的地方。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去过哪儿、干了啥事。”他迟疑了一下。“劳勃说是有关于‘失踪’的事情。”


“是的，是有那么一点关系。你是——”


“曼勒宁，”他说道。“葛莱格里·曼勒宁。”


“曼勒宁先生，你的地址是？”


“贝瑞街的爱德华大宅。”


“曼勒宁先生，你的职业是？”


“喔，就说是——职业军人吧。”


就算不去理会他轻蔑与充满魅力的率直态度，我还是觉得他这番回答酸味十足；但我仍是充耳不闻。他接着说道：


“咱们来把事情弄清楚吧，巡官。也许你可以给我一个答案，因为我真的如坠五里雾中。事情是这样的：今天中午我接到一个邀请——一个私人的邀约——今晚11点，邀请我到韦德博物馆一趟。”


“我明白了。那么，你认识杰佛瑞·韦德先生啰？”


“事实上，我和他素昧平生。不过我想，我会有机会好好认识他的，因为我正巧是他将来的女婿。蜜丽安·韦德小姐和我——”


“我明白。”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明白’？”他非常镇定地问道。


我的随口一答，让他的双眉皱成V字形。他直瞪着我的时候，目光狐疑且半斜着眼；但他还是克制下来，并露出笑容。


“抱歉，巡官。我承认我是有点不爽。我到了那儿后，发现那个鬼地方乌漆抹黑的，一片沉寂——但我不明白蜜丽安怎么会搞错日期。她今天下午打电话给我的。一些有头有脸的人都会出席，包括爱丁堡的伊林渥斯——一位亚洲学者——你可能听过他；他是个常在集会中演说的教会圣职人员……此外，由于我在东方见过一些微不足道的世面，所以蜜丽安认为——”他的情绪突然转变。“天啊，我跟你说这些干嘛？总之，这些问题与你何干？万一你一无所知——”


“为了把事情理出个头绪来，曼勒宁先生，我再请教你一个问题就好，”我缓和地说道。“你们聚集在博物馆的目的为何？”


“这个嘛，恐怕我没有办法告诉你。馆方发现了一些东西，是私密的东西。这么说吧，我们打算去盗墓……你相信有鬼吗，巡官？”


他的情绪转成为难困惑。在这样的变化下，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和善起来。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曼勒宁先生。不过我们有一位警官，今晚他相信有鬼存在；老实说，这就是你被请到这里来的原因。鬼会戴上假的络腮胡吗？”我看着他，突然觉得不太对劲。“这个特别的鬼魂当时正安安静静地躺着，然后在警官的视线下突然消失；他被移走了。不过，鬼是可以提出某种程度的控诉……”


我随口乱掰出这番道地的蠢话，试图借此隐藏我出丑闹笑话的实情，同时纳闷着曼勒宁为何低头，而且任随身体在椅子上稍微滑落。他慢慢地低下头来，仿佛在思考似的；椅子咯吱咯吱地往后退，而我看见他的脑袋瓜柔软地往旁边一摆。银头手杖从他手中脱落，先是掉在他的膝盖上，然后再坠落于地。香烟也随后掉落。我大声叫他。由于我的声音凄厉，所以我听到外面回廊有人跑了过来。


当我拉拧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的肩膀时，我才知道他早已颓然昏迷。

第02章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


我硬把笨重的曼勒宁拖到长凳上，将他摊平在上面，然后叫人送水来。他的脉搏虚弱，但仍有呼吸气息。我不禁怀疑起来，这家伙如此健壮刚猛，心脏居然这么差。急遽的敲门声之后，霍斯金巡佐走了进来，他凝视着曼勒宁，然后转移至帽子、手杖，以及地板上的香烟。他把香烟捡了起来。


“瞧！”霍斯金一边端详香烟，一边粗暴地说道。他对香烟的兴趣，比长凳上的男人来得浓厚。“那间博物馆一定有古怪！”


“是有古怪，”我说道。“我们已经插手介入了；只有上帝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要过去那里打探。你留在这里陪他，看看能不能把他弄醒。不管他说了什么，通通都记下来。我一提起你的朋友髯须客，他就昏倒了……现在这个时刻，有什么法子可以进得去博物馆？那里有守夜之类的人吧？”


“有的，长官。老普恩在那里。博物馆晚上也开放，但一周只开放三个晚上，时间是7点至10点；这是老先生的奇想，您知道的，长官。在那三小时之内，普恩担任的是管理员，之后就变成夜间看守人了。不过，您从前门是别想引起他的注意。如果要让他听见您的敲门声，您得从后面——帕默围场那个方向绕过去。”


我记得，帕默围场是一条通往圣詹姆斯街的小巷，其巷尾与克里夫兰街平行。霍斯金承认没想到可以把普恩叫出来，因为他没把如此惹人注意的轻率行为，与韦德博物馆这般有社会地位的机构联想在一块。然而，当我将手电筒放入口袋，走到外头去发动车子时，我心里面想到的是：这下子是可以用几分认真态度，来处理髯须客的失踪难题了。


依常理来说，一个昏迷不醒的人，要突然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方法只有一个。此方法很难称得上是光彩有格调，甚至会非常滑稽可笑；但为什么我们会认为犯罪必须是有格调的呢？瞧，即使之前我认为这是一个疯子恶搞的事件，但现在我已经把它当做一桩犯罪行为来看待。11年前我进入警界时，我接到的第一个指示是把幽默感丢掉；并对任何来自南郡(CountyDown)的人，要能随时随地表现出最佳状态。


我沿着干草市场行驶，来到了行人绝迹的帕尔摩街。在晚上这个时候，伦敦是找不到一个像圣詹姆斯街尾端这般孤寂的地方。月光皎沽，宫殿门上的镀金钟指着12点5分。朝克里夫兰街西边开去，周遭阴沉且鬼影幢幢【注】。我没有照霍斯金的建议绕到后头，反而把车直接停在博物馆前面，下了车，用手电筒在人行道上摸黑前进。在路边石的边缘附近，我搞清楚了霍斯金和他碎裂的灯遗漏掉什么东西：人行道上有个圆洞，上面有个铁盖松弛地覆盖着。


【注】鬼影幢幢：幢(chuáng)。形容极为恐怖的环境或景象


换言之，那个失踪的疯子，一定是被拉入地下煤库而迅速消失的。


诸位先生，别笑我。身处渺无人迹的阴暗广场中央，看着博物馆的青铜门闪烁着阴森光芒，这般令人反感的情景你们可没亲眼见到。髯须客像是精灵回到酒瓶似的滑入地下煤库。我把手电筒照向博物馆。这是一栋正面有80呎高、并且面街而立的大型建筑物，房子本身有两层楼，建材是精炼优美的石块。一楼窗户是由石头砌出，二楼窗户为法国式样的铁格子窗。六级宽阔但低矮的阶梯通往正门；门上方有篷盖，以两座石墩撑起，在我的灯光照耀下，篷盖下青铜门上的一团阿拉伯文闪闪发亮。这么一栋奇异怪诞的房子被塞入伦敦街市之中，这般景象连天方夜谭的故事里也没出现过。约莫6呎高的围墙在房子两侧伸展。右墙上方有个东西，我想那应该是树梢；它很可能只是伦敦常见的悬铃木，但在想像力的作祟下，轻而易举地为它添加了异国风味。


我回到小煤库，抬起铁盖，用手电筒往下照。煤块滑道已经收走了。在死寂的夏日里，下面的煤块所剩不多，而且是非常非常地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做了应该做的事。我身体往下探——双手像做单杆运动似的攀在洞口边缘，因此我可以将铁盖几乎拉回原位盖好，免得哪个暴躁的陆军上校稍后在回家途中一脚踩空摔了下去——然后我就松手了。


下面有一些盒子和货箱。我悬空吊着时，双脚几乎可触碰到它们。显然它们是被随意塞入此储煤地窖中，不过它们也形成一种平台，毫无疑问是某个站在上面的人，把髯须客拉下来的。此外，储煤地窖的门是朝内开的，铁扣上面挂着一具已打开的笨重挂锁，钥匙还插在里头。这时我踢到一口箱子，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隆隆噪音，我跌跌撞撞地走入地窖中最大的区域。


这地方潮湿、暖和，而且不通风。我手电筒的光线在石灰白墙上游走；地上堆满了更多的货箱，而且几乎布满了刮屑和细长刨屑。往遥远的尽头走去，那儿有一具废弃的火炉，上头有包着石棉的导管延伸出来：我可以断定，这整个地窖约莫有1OO呎长。就在火炉的上方，有三面活板窗高高固定于后墙上。火炉的左边是一个大型煤块储藏室，它是一种由木制墙高高围起的栅栏所形成的空间，其门正对着地窖前门，里头仍存放着堆积如小山的煤块。我四处张望髯须客的身影，希望能寻得上帝所明白之事；我甚至还到那储藏室里面巡视，但没有发现他的踪迹。然而，我的不安感渐增。就算不是他本人，也一定有某个东西存在于此处。我单手举高，以免头撞上火炉导管。我发现有个悬挂的电灯泡，而且灯泡还是温热的。某处传来脚步拖曳的声音，因此我可以断定我听到有人在走动。


向右方走去，那儿有一段混凝土阶梯。从阶梯的方向延伸出去，就是地窖所占据的空间。阶梯盖得像是一座纪念碑，犹如一道宽大的隔墙，将这一边狭窄区域与另一侧较大的储藏室区域切分开来。而阶梯的方向，恰与我进来的方向相反。我登上阶梯，关上手电筒，但随时戒备准备亮灯。阶梯顶端有个钢制的防火门，但上了漆之后反而像是木头门，上面还装了一具压缩空气阀，以避免门会砰地一声关上。我小心地转开球形把手，机关阀发出像是咻咻的噪音；这个意外响起的声音，让我半途僵在门缝中。


在黑暗之中，我的前方看起来像是个铺着大理石地板的大厅。而大厅中央，有个人正在手舞足蹈。


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邪恶踢踏舞的咔嚓声与翻筋斗声，空荡荡地引起共鸣回响。朝着博物馆的正面望过去，整个大厅有绝大部分都在我的左侧；我还可以看到白色大理石楼梯的回栏。头顶上方有电灯的微光闪烁，灯是静止不动的，但它却让白色大理石地板显得鬼影幢幢，其投射而出的条纹回旋灯光绕着某个东西打转——那是一口矩形货箱，约莫7呎长3呎高，崭新的钉头闪闪发亮。有个矮小的人影绕着它跳跃、踢踏、叩敲，并在那阴暗处嬉戏雀跃不已。更怪异的是，小矮子穿着合身的蓝色制服，以及管理员才有的黄铜纽扣；他摇头时，精巧蓝帽上的漆皮帽舌也发出亮光。他跳完最后的曳足舞步，狂欢的激情止于透不过气的喘息声中。他蹋着箱子，天花板下是一团轰隆回声大作。他开口说了话，但声音听起来却像是在窃窃私语。


“哈伦·拉希德的妻子！”他非常轻柔地说道。“哈，哈，哈！精灵，我召唤你！精灵！”(译注：哈伦·拉希德是《天方夜谭》一书里的哈里发，亦即回教国的国王。)


我现在说给各位听的故事，都是在冷静清醒情况下的所见所闻，但这些叙述却令人难以置信。就像是卡通电影里面的无生命角色，在天黑以后突然活了过来似的；我一直以为，博物馆的管理员是世上最没有活力的人了。但他那带着鼻音的语调是真实的。发出几个喘着气的轻笑声后，他呆滞地重整制服，从口袋里取出扁酒瓶，摇晃了一下，然后仰头便喝。


我转亮我的手电筒。


光束横越大厅，停在他通红起皱像火鸡般的颈子上。光线的照射，使得他上下移动的喉结清晰可见。他凝视我的时候，手臂兀自下垂晃动。他眯着眼睛，神情似乎是惊讶而非惊慌。


“那是——”他说道，语调变了另一个样，“是谁在那里？”


“我是警察。请你过来。”


正常的神智再度归位。他的态度变得强硬起来，表情变得暴躁和轻蔑：他退缩瞪视，但举止依然毫不惊慌。甚至他方才的愉悦之情仍隐然可见。他拎起提灯，一面曳步前进，一面低声嘀咕，脖子还左右摆动不已。我看见一张骨瘦如柴的脸庞，脸上满是皱纹，红色面疤甚至蔓延到高高的鼻尖上；他的面容严峻，眼镜垂落于鼻粱上，他歪着头仰望我，瞪着我的眼睛周遭则绷出皱纹来。此刻，他正在生自己闷气。


“哦，你是，是什么来着？”他以迂回的讽刺方式询同。然后开始摇头晃脑，仿佛暖昧的猜疑已获得证实，接着就清起嗓子来。“请教一下，这是在开什么玩笑，你这是非法入侵吧？你是打哪儿来的？开什么玩笑嘛！”


“省省吧，”我说道。“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他追问道，仿佛是我改变了话题似的。“这里？没事啊。除非那些不宜刊印在目录上的木乃伊，从它们可憎的棺材里逃出来了——不过，我可没看到它们。为什么问？没事啊。”


“你叫做普恩，是不是？好吧。你想要被安上绑架罪名吗？不想的话，就告诉我那个一小时以前在这里戴着框边眼镜的高个儿老头怎么了？”我正要提起假络腮胡之时，突然感到一股恶心。“你把他怎么样了？”


他发出狐疑的声音，其中还夹杂着嘶哑的欢笑声。这时他瞪着我的眼神中，其蔑视之情似乎缓和了下来。


“你疯了，老兄，”普恩先生坦率地说道。“瞧，你还没去过‘狗和鸭’(DogandDuck)那区绕一绕吧，喂，对不对？‘戴着什么来着的高个儿老头——’噢，我现在是很客气地跟你说！喂，拜托！告诉你，老兄：你还是回家去吧，好好睡个觉。”


我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肩头上。我暗自纳闷，是不是我还没疯，所以才想把他瘦巴巴的脖子扭断。


“很好，那么，我们可以以谋杀罪名起诉了，”我说道。“最起码，你要和我走一趟警局。”


他的防线当场崩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


“喂，等一下，我说——且慢！我又没犯法。”


“这里今晚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打从我10点钟关起门之后，就没有人待在这里了！”(最糟糕的是，这话听起来像是真话。)


“今晚11点的时候，这里举办一个私人展示会，或是类似的聚会——不是吗？”


光线似乎给了他挣脱的希望。


“喔，那个啊！那件事啊！你干嘛不早说呢？”他变得干劲十足。“是的，本来是有这么一个展示会；但后来没了，取消了。(喂，我说啊，长腿老哥，我给您赔不是，无意冒犯，真的！)是的，他们是打算要看一些东西，而且伊林渥斯博士本人也要来这里检视它们。这个展示会有多重要你就知道了。不料在今天的最后关头，韦德先生——是那位年岁较长的先生——你该不是打算从他那儿讨一顿结结实实的骂吧！是那位老先生，不是年轻的韦德先生——他必须出城一趟。所以今天下午就取消了。事实就是这样。根本没有人在这里。”


“或许吧。无所谓，把灯打开，我要四周查看一下。”


“乐意之至，”普恩得意地咯咯发笑。他看着我。“我们之间，来个开诚布公吧，你以为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抱怨吗？”我迟疑了一下，他使得意洋洋地乘胜追击。“没有，没人抱怨，嗯？哎呀，我说嘛！既然没人提出申诉，那你是领人薪水来干非法入侵的勾当啊？”


“你是拿人薪水，”我说道，“在夜半绕着货箱跳舞啊？那箱子里面是什么？”


“那箱子里面没东西啊，”他摇着头，以严肃但欣喜的口气表示。“我知道你一定怀疑那里面装了个死掉的男人，其实啊，里面甚至连个死掉的女人也没有。我只是在说笑。那箱子里头没有东西！”


在我弄清楚怎么回事之前，他已经一边晃着手上的提灯，一边温吞吞地走入黑暗中，然后在楼梯的另一侧消失无踪。接着响起一连串的咔哒声，随即在天花板沿墙的飞檐处快速亮起一道柔和的光线。隐藏的灯泡发出类似月光的和蔼白热光，照亮了大厅。


灯火通明之下，这地方并未因此而减少诡异的气氛。大厅极其辽阔高耸，地板铺满了大理石，还有两排通往正门的大理石柱——两排石柱相隔10呎。大厅之中，前往公共展览室的路线上并无任何陈设。在大厅后方，与大门呈直线对望的是一座宽敞的大理石楼梯，通往二楼的两间开放式陈列室。整片屋顶全是绿黄相间成格子状的光滑瓷砖。我在此处搜集许多奇怪线索的过程中，得知这种色彩和巴格达清真寺的圆屋顶如出一辙。


边墙上有四座无门拱道，两边各有两座；拱道上方有细薄的烫金字：“波斯陈列室”、“埃及陈列室”、“市集陈列室”和“八座天堂陈列室”。除了这几座拱道，以及正面的大型青铜门之外，另外还有三扇门。第一扇门，就是我进入此地之门，面对楼梯时，它就位于楼梯左侧。第二扇门，和第一扇门十分相像，只不过它是在楼梯右侧。第三扇门几乎就在右手边墙的最末端(当面对楼梯之时)，门上面有烫金字“馆长，私人专用”，而且此门离标示着“八座天堂陈列室”的拱道最近。


虽然大厅里的展示物实在有够少，但我的目光仍被几样展览品给吸引住。右手侧的边墙上——仍面对着大厅后方——挂了几张大型璧毡，其花样图案会让人看得魂不守舍，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是立刻被牵引去注视它们的。我无法具体描述这种感觉。它们不单是色彩丰富、构图繁复，图像宛着人嗑药后会产生的幻觉(事实上，它们大部分的图案，都是散播在地上的花丛罢了)，而且还拥有阴沉迟缓与栩栩如生的特质，为这地方增添了怪异的不真实感。沿着大厅中央平直排列的，是内置武器的玻璃柜，让人的眼睛，会出于本能地从壁毡转移到刀刃上。


韦德博物馆一楼平面图


朝左手侧的边墙望去，心中感到的是慰藉放松。在边墙和一列石柱之间，放置的展览品原本不甚搭调，但又因某个理由而不尽然如此：公共马车或私人马车。它们共有五座，在月光似的白热下，阴森森地既庞大又丑恶。正前方离我最近的那一座马车，是一个体型低矮、色泽庸俗、看起来笨重累赘的无盖式车厢，牌子上写着：“由古立安·布纳建造，此人乃伊莉莎白女皇的马车夫，也是第一位将马车引入英格兰者，时间约于1564年。所用之皮革缰绳，代表了皇族背景，但尚未用到拉手吊环。”我接着观察下去。有一座17世纪的玻璃马车；一座俗丽的烫金法国马车，红绿相间的椅子扶手散发着波旁王室风味；以及一辆狄更斯式的邮车，其门板上刻着字体“易普威治(译注：位于英格兰东部的城市)电信”。最后的一辆马车位于正中间，体积巨大、外观涂成黑色、车盖几近呈黑皮革冠顶状，仅有类似窥视孔的小玻璃窗，马车以弓形弹簧撑起离地5呎高。


我四处走动，脚步声在大厅里回荡着，突然一股嘲弄的语气把我惊醒。


“一切都没问题吧？”普恩出言询问。他起皱的眼睑，在满是皱纹的脸上一张一合。他的帽子高高翘起，双手放在臀上。“没找到被绑架的受害者吧？没发现死尸吧？我就说嘛！没有任何迹象——”


他的话声猝然中断，因为我再度往前走到青铜门附近，看见了某种痕迹。这道痕迹从正门开始笔直延伸进去，长度大概有6呎，并在大理石地板上留下一连串黑色污斑。我亮起手电筒察看。它们是足迹；虽然不是十分清楚，但从角度和脏点来看，这显然是某人从正门走进来，然后在污斑变淡前走了两码左右所留下的足迹。半个脚后跟的印痕清晰可辨，所以此人穿的是尖头鞋。此外，构成这些印痕的材料是煤灰。


“有什么发现吗？”普恩突然大叫。接着我听见他哗啦哗啦的脚步声。


“是谁，”我说道，“留下这些足迹？”


“什么足迹？”


“你自己看。你不是跟我说今晚这里没人吗？”


“但，就这些玩意儿？”普恩说道，“我说的是，10点钟博物馆关门之后，这里就没有人了，仅此而已。关于这些足迹，我怎么会知道呢？稍早的时候，这里有几十个人——你别笑，是有几十个人！这里很受欢迎的，我是说真的！”


“你值班时候的位置在哪里？我的意思是说，你站在哪里或坐在哪里？”


他指着一张位于青铜门左侧的椅子(面朝博物馆后方)。从那个位置可看到的视野，包括大厅内那一列马车的右侧边，以及我从地窖上楼时所进入的门，但那扇门有一半不到的面积看不见。


“你就坐在那个地方。你没看见任何人留下这些足迹？”


“没有，我没看见。”


“这个鞋底沾了煤灰的人，是怎么从大街上走进来，我猜想，这件事你可以解释给我听吧？”


普恩的细边小眼镜后面，忽隐忽现着某种意味，仿佛他虽忐忑不安，却是心意已决。此刻，他的下嘴唇翻动。


“我请教你，只是请教你一下，这事跟我有关吗？这是你的事情吧。脚印？拜托你好吗？”他的语调愈渐高亢。“说不定你正在找的尸体进来时还活得好好的，嗯？搞不好是我拿刀刺了他，嗯？然后我随便把他塞入某个马车，或者是丢到市集陈列室里面的某个隔间，也有可能是在八座天堂陈列室里头，或是放到楼上的阿拉伯陈列室……到目前为止听起来如何？”


我的喉间感到异样。我跨步——相当迅速地——走过那一列马车，将普恩丢至身后任他颤抖唠叨。结果是中间的马车让我停步：那是一座有着秘密窗户、光亮黄铜门把的黑冠顶巨大马车。门把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


英国巡回马车，19世纪初期为欧洲大陆之旅而建造，可确保绝对的隐私权。


普恩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老天啊！”他出言嘲弄。“老兄，你碰它的时候千万要当心啊。里面有个死掉的男人！那个流着血的超大号尸体，就躺在——”


他的声音随即上扬，变得像是一种尖叫声。


我爬上马车，用力扭开门把。某样东西几乎朝我迎头撞来，犹如从魔术箱里面跳出来似的，我随即看见那东西的眼睛。接着它穿过我的肩头；它的鞋子被卡在马车的阶梯上；然后它从我旁边滑过，最后啪的一声坠落于大理石地板上。


这具高大的男尸，这会儿正直挺挺地仰躺于地，四肢张开像展翼而飞的廉价鹰饰物；此外，有一本棕色封皮的书从他手中掉落。这男子就像姜饼似的毫无生命力。他穿着深色长大衣；说来古怪，在大衣左胸口之处，宛若帐篷似的隆起。我拉开他大衣左侧，看见一支有着白色握柄的刀子刺入湿透的衬衫。但叫我目不转睛的，并非眼前这般情景，也不是他头上紧戴着大礼帽的画面。


这场梦魇发展至此的极致，是这具死尸戴着假的络腮胡：而那一把生硬邋遢的胡须，几乎要从他的下颚脱落。然而，这把假络腮胡却是黑色的。

第03章 博物馆内的尸体


各位先生，我承认我理性的脑袋有好几次无法有条理地展开运作，我只想整理归纳眼前所见的每个细节，但在那当下我的思考能力却使不上来。如果这样的说辞听起来过于抽象，或太像是胡言乱语(就一个警察而言)，那我可以告诉各位，换成是你们在过了午夜25分待在韦德博物馆那里碰上了假胡须这等怪事，你们也不会当场弃之不理的。


我检视每个细节，并留意当下的时间。虽然受害者打扮得像是一位年纪颇大的老人，甚至连假胡须还刻意涂上一丝灰白的色调，但他的实际年龄似乎应该介于35至40岁之间。尽管相貌有些卤莽，但他仍不失为一位英俊男子；即便人都已经死了，不过他脸上仍看得出爱挖苦人的率真。压在他深色头发上的大礼帽虽老旧不堪，但仍小心地经过梳理。棕色的眼睛瞪得老大，鼻梁是又高又挺，肌肤有一点黝黑。他留着一撮黑色的髭须（这部分倒是真的）。在下颚和腮帮子下方，仍可看出胶水痕迹的反光，而整片黑色络腮胡只有6便士硬币大的面积粘在左颚上。他的嘴巴洞开。依照我的判断，他死亡的时间至少有一个小时，但顶多不会超过两小时。


他的长大衣像帽子一样旧，衣袖有破损，不过已周密地修补过。我戴上手套，再次拉开死者大衣。一条系着一对镜片的黑缎带绕过大衣衣领，然后垂放在大衣里面。他穿的是晚礼服，款式一样老旧，背心上面有颗纽扣不见了；他的亚麻布衬衣也很旧，意外的是衣领很新，不过对死者来说却太大了些。虽然从外观上来看，他一定是当场毙命--在他胸口比心脏位置稍高一点的血渍中，一支笨重的象牙握柄突出有5吋高。我仔细检查他掉出东西的右手，并且打量那本从他指间滑落的书。书的封面质料是磨损的小牛皮，有几页扭成一团地在地上平摊着，这意味着书中藏有可解开谜团的不可告人秘密。


我把它捡起来，然后翻阅它。这是一本食谱。


各位，怪事就到此为止了。那本书的书名是《艾德瑞琪夫人的家庭烹饪手册》，而我注意到的第一个章节是一段小讲义，内容是有关调制羊肉清汤的正确做法。


我小心翼翼地放下食谱，然后为了一睹车内的景象，我攀上车厢的高台阶。在手电筒的照耀下，显示出车内是清扫干净而无尘灰。黑皮革的装饰，一尘不染的木制地板，但就是没有最近一位乘客所留下的痕迹。他一定是脸颊靠在门板上，脑袋俯身朝下，整个人以跪姿支撑着，以至于从外头无法看见他。地板上有些血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针对眼前这个混乱的局面，我必须先确定第一个要点。那就是死者的身份。这么说来，除非有两件事是明显弄错，否则这个胸口上面插着刀子的男人，不可能是那个11点钟出头在博物馆外面攻击霍斯金巡佐的人。是的，他是高个子。没错，他的身材属于瘦子这一型。维多利亚时代的政治家所偏爱的老式礼服大衣，也可能会和这么一件普通长大衣混淆不清。然而，要把黑胡须和白胡须、缎带系镜片和大框架眼镜通通搞错，这似乎说不太过去；在这两项重要特征的描述上，霍斯金不可能全然搞错。当然了，除非是基于某个荒唐的原因，有人给他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的掉包。


跳下车厢，随即去刮擦死者的鞋底。他的鞋底有一层相当厚的煤灰。


这事儿是怎么开始发生的，现在可不是思索的时候；甚至也不是去想白髯须客的那句疯言疯语的时候——在许多人当中，偏偏是对霍斯金说的——“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在这当下，事情非得先搁到一旁。我转身面对普恩。


“你说得对极了，”我说道。“里头是有个死人。”


他隔了一段距离站着，一边用手背擦嘴，一边用另一只手把装杜松子酒的扁平酒瓶紧握在胸前，同时还泪眼汪汪地凝视我。在那一瞬间，我以为他即将要号啕大哭。但他却是平静地开口说话。


“我不知道，”他说道。“皇天在上，这事我不知道。”


嘶哑的声音，仿佛是从远方传来。我拿走他手中的酒瓶，并把他拉向前来。他抖得相当厉害。


“你还是坚持今晚在这儿只有你一个人？”我说道。“若是如此，那当然是以谋杀罪起诉了。”


接着是一阵犹豫。


“没办法，警官。我还是得说——就是——我——是的，只有我一个人。”


“过来，靠近一点。你认识这个人吗？”


他使劲把头转开，掩饰表情的速度快得出入意表。


“他？我以前从未见过他。不认识。他看起来像个外国佬。”


“看看那把刀的握柄。以前见过吗？”


普恩转身用力瞪着我，固执的眼神依旧是泪水汪汪。


“见过。是的，我就老实跟你说吧，这把刀我见过千百回了。因为它是这里的东西，所以我才会见过它，这就叫做物尽其用！瞧，我来证明给你看！”他大声地说，仿佛我一直在怀疑他似的，然后他拉着我手臂往前走，一直来到大厅中央，接着他用手指戳着玻璃柜。“它是从这里拿出来的。他们叫它‘可汗枷’(khanjar)——这是一种波斯匕首。你知道这玩意儿吗？我敢打赌你不知道！这把可汗枷啊，是卖地毯的推销员会携带的东西。它是一种弯刀。从玻璃柜不见的这把可汗枷，是用来——”犹如在将一段话再三重复似的吟诵，他又恢复平常熟悉的说话方式；但当他意识到自己在说些什么时，却眨起眼睛来，颤抖，然后压抑自己。


“所以，你早就知道它不见了？”


又是一阵犹豫。


“我？不是的。我的意思是说，我现在才知道它不见了。”


“等我拨完电话后，我们再来谈这件事。这里有电话吗？好极了。对了，你还是要宣称杰佛瑞·韦德先生出城去了？”


他口风不改，但口气变得粗暴。他还告诉我说，馆长不在的时候，博物馆的负责人是一位罗纳德·何姆斯先生。何姆斯先生的住处离这儿不远，是在帕尔摩街一间有提供杂勤服务的公寓。普恩还以几近恶鬼般的热心态度，怂恿我应当马上和他联络。他一边喋喋不休，一边领路带我走向标示“馆长”字样的房门。当他按下门边墙上的开关时，房里的模样让他当场吓了一跳。我敢说眼前的景象对他对我，都是一样陌生。


虽然房内没有其他尸体，但显然发生过相当暴戾的行为。这是一间宽大舒适的办公室，地上铺满着仿制的库德斯坦地毯。里头有两张桌子，一张是置于房间中央的大型桃花心木平顶桌，另一张是在角落被文件柜包围、状似事务性用途的打字桌。椅子是红皮革所制，墙面是摩尔式的回纹装饰，挂在墙上的有框照片看起来别有异国风味。桃花心木桌上摆了本摊开的小册子，旁边是个装满烟蒂的烟灰缸。


然而，你会先意识到的事情，其实是房里的通风气流。在左手边墙壁的尽头，是一扇敞开的门，门里面是一间小盥洗室。这间盥洗室后墙的洗脸盆上方，高高开了一扇窗，此刻窗正打开着。我环顾周遭。桃花心木桌前的地毯上，有一面小型可携式镜子碎了一地。某些特殊场合可摊在地毯上用的毛皮围毯，也扭曲成一团。但惨状还不仅是如此。


我走进来的房门右手边墙上，盖了一座电梯。电梯设有双扇门，每一扇门上面各用金属线撑起一面小玻璃窗，而这会儿这双扇门皆打开些许空间。其中的一面玻璃窗破裂，显然是从电梯内部遭到击碎。地上有飞溅的玻璃碎片、短柄小斧头，以及一面原本挂在电梯门外头、上面写着“故障”的牌子。我注意到有一片铁闩锁在电梯外头横过双扇门，有了这片锁，电梯门从外面可以像从里面一样拴住。情况看起来，像是某人被监禁在电梯里头，而且采取简略的破坏行动逃了出来。


我把门推开。面朝主要大厅的电梯墙上，其高处有个通风口，光线就从这通风口的长纱窗渗透进来。电梯里头除了一个翻倒的木箱外，就空无一物了。


“我一直在跟你说，这里的事情我一无所知，”普恩无可奈何地说道。“我今晚没待在这地方。这里的电梯故障了一个礼拜；好像没人会修理它，老天爷知道我也不会修啊。老先生为这事骂个没完没了，因为他断言是有人蓄意破坏电梯的，但实情绝非如此，不过这电梯是应该要修复，因为当老先生搭乘它的时候，看起来心情就没那么盛怒了，也不会气得再度要昏倒；但眼前这混乱的景象，他要是看到了——哇！”


“老先生？你是指韦德先生？对了，他长得什么样子？”


他直瞪着我看。


“长得什么样子？韦德先生啊，他的外表看起来蛮不错，即使他的身高是属于矮个儿型。火爆脾气。非常喜欢炫耀；啊哈！留着大把炫耀的白髭须；非常严守纪律。是的，他还有权有势得很！他拿到政府的正式许可、支援，以及批准，在波斯的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没错。此外——”他突然噤嘴不语、怒目瞪视，而且火气越说越大。“你干嘛要知道这些？你为什么不打电话呢？电话就在你前方的桌上。打呀！”


某个一直困扰着我的模糊想法——也就是说，搞不好是火爆脾气的韦德先生本人，戴上一对假的白络腮胡，然后在自己的博物馆里嬉戏喧闹——似乎被“矮个儿”的特征描述给驱除了。我拨电话至怀因街，把状况解释给霍斯金听，接着告诉他把摄影师、指纹专家，以及法医等人派遣到现场来。在发愣了一阵子后，霍斯金以挖到宝的得意口气说道：


“长官，曼勒宁那家伙……”


“把他也带过来。你不会已经放他走了吧？”


“他还在，长官。我会带他过去，没问题的！”霍斯金低语。“而且，我拿到证据了。长官，他的口袋里掉出一张便条。这张便条可以证明有一桩凶杀案存在。您会明白的。凶杀案和阴谋——”


为了顾及普恩的权益，我重复“便条证实有阴谋存在”这句话，然后果断地用力挂上听筒。


“这样大概就搞定了，”我给普恩忠告。“在我带你离开之前，你什么都不用说，除非是你自己想说。我们已经掌握内情。这里面有个阴谋，对吗？所以你谋杀了他？”


“没有！谁说的？是谁这么说来着？”


“干嘛否认？我们在葛莱格里·曼勒宁的口袋中，发现一张可作为证据的便条。”


他的态度突然转变；这个名字似乎真的让他很迷惑。


“曼勒宁？”他低声嘀咕，眨着双眼。“胡扯！曼勒宁！哎呀，最不可能的就是他，根本不可能……”


我举手示意安静，因为我们俩都听到脚步声。盥洗室后墙的窗户大开，而声音似乎是从外头传来。我警告普恩他要是发出任何声响，下场就是吃不完兜着走。然后我进入盥洗室，爬上洗脸盆，从窗口望出去。


在博物馆的后方，有个铺满草地的庭院以及一座高墙。墙上的铁栅门面对的就是一条叫做帕默围场的巷子。某人正松开栅门的锁，随即走了进来。月亮仍高挂在天上，我可以分辨出那是个女人的身影。关上身后的栅门，她的步伐加快了。她看见我在窗口映出的脑袋剪影，从她挥手的动作来看，显然她预料到这儿会有人在。


“你留在这里，”我对普恩说道，“假如你偷看的话——往后面要怎么走？”


他似乎不担心让我知道他会偷窥。他对我解释说明，要走到后门那里，要先穿越大厅，接着通过楼梯右侧的门。门后有个会经过他宿舍的短通道，然后便可抵达后门。我走出办公室来到大厅，按照他的指示走到阴暗的短通道时，那女子正好打开了后门。当她伸手摸索着垂吊的电灯之际，借着月光我看见了她的侧影。紧接着，电灯就亮了。


各位先生，那儿就站了一名女子。我看过一些气质高雅容貌更为美丽的女人，但从未有这么一位美女是如此魅力四射，叫人目不转睛、心荡神驰。你可以感觉到她的存在。在明暗交错的光线下，那一瞬间我看见她静止不动，踮着脚尖单手举高，眨着眼以适应突如其来的亮光。她身上披着暗色披肩，披肩里头穿的是暗红色的低胸晚礼服。她个子不高，身材其实一点也不丰满。各位，我知道我讲得不清不楚，但是我可以再详述说明，因为后来我无意之间跟她变熟了。然而，正如同我所说，她却给人家一种丰满的印象。在她浓密的黑发周遭，似乎有光环萦绕；她细长的黑眼眸，在眼睑下看起来像是上了蜡似的分外明亮；她有一张朱唇和纤细的玉颈。眼睛仿佛是紧绷着，毫无疑问地，她的情绪当然是焦虑不安。不过，尽管是处于紧张状态，但她可以说是极度充满生命力的女人——兴高采烈、笑容满面、活泼任性——这些特质使她和红色礼服一样在那通道中显得艳丽耀眼。她头上的电灯泡摇晃不已，使得她的身影忽隐忽现。就这样，她和我隔着那条通道四目交注。


“我说啊，罗纳德，”她开始兴奋地说道，“我看到你这儿有亮光，但我想你不应该在这儿的啊。我以为你已经回你的公寓去了；我正要过去那里呢。有什么不——？”她突然闭嘴。“是谁？谁在那里？你想干嘛？”


“小姐，”我说道，“我并无冒犯之意，我只是要查明在这间精神病院里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你是哪位？”


“我是蜜丽安·韦德。你是谁？”


我的答复让她睁大了眼睛，并且趋近几步以便看得分明。但在她深邃的眼眸中，只看得见困惑与恐惧。


“警察，”她复述了一遍。“你在这里做什么？发生了什么事？”


“凶杀案。”


起初她没听懂我的话，仿佛我应该说的是：“停车超过20分钟的限制了。”当蜜丽安·韦德终于恍然大悟时，她开始笑了起来，而且她越笑越歇斯底里，同时还打量着我。她紧握的拳头伸到嘴边，接着又高举至脸颊旁。


“你在说笑……”


“我没有。”


“你是说——有人死了？谁死了？不会是——？”


“韦德小姐，这就是我要查明的事情。你可否进来一下，看看你是否认得他？”


她仔细端详我的脸，犹如在搜寻—句书中找不到的话；在她长长的眼睫毛下，予人一种心神不宁的强烈印象，而呆滞的眼神里又有一股慎重警戒的特质。


“当然可以，”她终于勉为其难地说道。“我还在想你不是认真的吧，但我可以进来看看。我想要——我是说，我从来没看过——会不会很可怕啊？你不能先透露些什么让我知道吗？是谁叫你来的？”


我走在她前面带路进入大厅。我尚未指出陈尸处之前，她就先看到一件头朝向我们的横卧陈列物。看到她猛然后退，有一件事我绝对可以确定：这并非她预期会看到的景象。她打起精神，重新振作起来，双臂在身体两侧伸直。她走向前方，看着那张脸，然后驻足停步。她突然俯身弯腰，仿佛是要屈膝下跪似的，但却于中途停住。在仿如月光的白热光照射下，她的脸蛋真是秀美动人，但此刻这张脸蛋，却和掉出尸体的马车车盖一样木然呆板。所谓的木然呆板，却又基于某些原因而呈现出微妙的圆熟气息。此刻情况有了转变，宛若有一种呜咽声响起；不过随即又坚强起来，有一度我以为她的瞳孔蒙上了一层泪光，但只是眨眼即逝。


她僵硬地起身，然后平静地说道：


“不，我不认识他。我有必要再多看他一眼吗？”


这是什么话？我认为地上这个相貌有点像是吃软饭的男人，他的可笑死状或磨损的晚礼服，其中都有古怪之处。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


“别撒谎，”我说道。“你要是说谎的话，只会让我更难办事。”


她几近虚弱不堪地微笑着，双手在身体两侧上下移动。


“你人很好心，”她说道。“但我没撒谎。他让我想起某个人——如此而已。看在老天的分上，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他是怎么进来的？碰上了什么事？那把刀——”她一看见刀子，就激动地指着它，声音也变得尖锐起来：“那把刀是山姆——”


“那把刀是山姆——？”


仿佛对我的话充耳未闻似的，她转身去瞧地上一口模样有些难看的长形货箱，那就是普恩绕着它起舞的箱子。但她将疑问放在心里。接着她转身朝向我，风情婀娜多姿，但这份迷人风采却没有软化她脸上伪装的神情，也未能抑制胸口剧烈的起伏。


“不用管我。既然把我拉进来认尸，你就不能期待我的表现非常理智，不是吗？老实说，我那句话没任何意思。山姆——山姆·贝克特，此人是我的朋友——他很欣赏那把刀。刀子是放在这里的某个柜子内或某处。山姆老想向我父亲买下那把匕首，好挂在他房间的墙上，他还说它有一股非常邪恶不祥的——”


“镇定，别急，韦德小姐。我们不要待在这地方，”我抓着她的手臂，领着她走向楼梯。“你今晚为什么来博物馆？”


“我没有！我是说罗纳德·何姆斯——他是我父亲的助理——罗纳德今晚在他的公寓要举办一场小派对，而我正要过去他那里。我每次来这附近的时候，都会把车停在帕默围场，因为这么一来，就不用把车停在大街上，也免得警察过来说——总之，我将车子停在那儿，然后我看见你这里的灯光。所以我以为罗纳德一定是有事耽搁了。”


她每说一个字，就远离死尸一步，而我则是亦步亦趋，以当下的情况来看，仿佛我是在跟踪她似的。这会儿她正越过大厅右手边的石柱。她伸出手来，摸着身旁墙上的大型波斯挂毡；挂毡的艳丽色彩是由螺旋状的斜纹形式来呈现，而她纤细的手掌在挂毡表面上抚摸，仿佛它能给她心灵上的慰藉。


“你要去参加在何姆斯先生公寓举办的派对，”我复述她的话。“但你的未婚夫没有同行吗？”


接着是一阵踌躇犹豫，于是我得出言提示。


“据我了解，你和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订婚了，不是吗？”


“喔——是的，是那种非正式的婚约，”她以含糊语气很快地随口回答，仿若此事一点也不重要；但当她不知不觉再度望向那具尸体时，她的眼睛透露出惊慌的神态。“小葛！我说，小葛和此事有何关连？他可没看到——那东西，是吧？”


“我的确以为他……听着，韦德小姐，我不想欺负你，也不愿突然搬出神秘内情来吓你。”虽然这么做是不智之举，但我还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当晚所发生的事情。她似乎在绞尽脑汁地思索，就像女人在衣柜里头仔细搜索一样，而我可以发誓听到她说：“地窖窗子。”但我只是继续说道：“重点是，我提出一个有关戴着假络腮胡的男子失踪的陈述说明，却因杂乱无章而没人能听懂——然后你的未婚夫就昏倒过去了。这样你明白了吗？”


但她似乎对此不感兴趣。


“警察，”这时她说道，“你们警察看见有一名男子，戴着白色——‘络腮胡’这字眼怎么听起来这么好笑？——戴着白色络腮胡的男子，指控他是杀人凶手？”她的声调渐微；不知为何，她的态度比先前冷静了些，而思绪也回到我之前的问题上。“昏倒过去？哦，那个小子！你不了解的。小葛会昏倒，是因为他——只要你认识他，你就会知道他这个人有多好笑！小葛曾在西班牙宪警队(SpanishCivilGuard)任职，他隶属于外国军团，每当他们在哪儿碰上麻烦的时候，他就像个密探混在那些阿拉伯人之中，因此他是有过一段辉煌灿烂的时光……只不过，你知道的，问题就出在他的心脏；他必须服用洋地黄素药片(译注：一种强心剂)。这就是为什么他得放弃那份差事的原因。如果他能发挥所长，或是可以积极努力的话——你是说，他和警察发生口角，对吧？——一定是哪儿弄错了。才上个礼拜吧，他用背脊扛着一只大皮箱上楼，就因为罗纳德·何姆斯跟他打赌，说是没有人可以强壮到能独力搬动它，于是他就采取行动了。他非常地强壮；在失足而让皮箱滑落之前，他可是背着它足足爬了两段楼梯。皮箱里头只装了一些古旧的瓷器，但父亲可是生气得要命。小葛会昏倒，是因为有人向他说了几句话！这太荒谬了。你明白的，对不对？”


“但今晚的事情，他怎么会搞错呢？你知道的，他在这里撞门，还坚持说博物馆里有个聚会要举行……”


她直视着我。


“他可能没收到我的口信，就这样而已吧。今晚稍早我打电话到他的住处；他外出不在，他们说他几分钟后就会进来，而且打包票会把我的口信转述给他。我说聚会已经取消，改成去罗纳德位于帕尔摩街的公寓。”


“在这个聚会中，本来有谁会出席？”


“就我父亲——你知道，我想要在一个合适的情况下，介绍他和小葛见面；他们俩从未正式碰过面；小葛甚至不认识我大哥……”她拼命说出一连串顾左右而言他的话，而我却随她便，因为我希望能从她气喘吁吁的长篇大论中，找到一些蛛丝马迹。“我在说什么啊？喔，对了。只有我父亲、小葛、罗纳德，以及伊林渥斯博士——此人是一位苏格兰牧师，你知道的，他是个道德极为高尚的正人君子，却对《一千零一夜》非常感兴趣(译注：原文版的《一千零一夜》有许多露骨的情色描写)。”


“《一千零一夜》？”


“是的。你知道的。就是阿里巴巴、阿拉丁，还有那些人啊。不料我父亲的一番话惹恼了我，他说伊林渥斯博士要是明白《一千零一夜》只是故事的话，就不会有兴趣了。伊林渥斯博士甚至不知道它们是故事传说；他还想考究出它们的历史缘由之类的。《亚洲杂志》登过一篇他的文章，我记得自己曾试着去读那篇文章，内容提及天方夜谭的故事中，有男人变成了鱼——白色、蓝色、黄色，或是红色的鱼，你记得吧，这是根据他们是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或者是袄教僧侣的身份来转变的。伊林渥斯博士还写道，这个故事象征的是1301那年，埃及伟人穆罕默德下令回教徒、基督徒、犹太教徒所戴上的头巾颜色。我不是很懂那是什么意思，不过感觉上是非常博学，但又乏味令人生厌。”


她的手指头交缠在一起，试图装出一副轻松悠闲的姿态，但又非常渴望让我从某个话题上面分心。那会是什么话题呢？


“在你父亲必须离城之前，”我说道，“他们今晚本来要打算检视什么东西？”


“检视？”


“是的。据我所知，这可不是一个社交联谊的聚会。事实上，曼勒宁先生告诉我说：‘我们打算去盗墓’，而且他还问我是否相信有鬼。”


此刻，青铜大门上响起急遽的捶击声，轰隆隆的回声使她吓了一跳。当空洞的敲门回声响遍整间博物馆时，在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恐惧，而这就是我在那地方所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第04章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


我赶紧过去把大门的门闩推开。髭须竖立的霍斯金走了进来，他摆出一副期盼在门槛发现一具尸体的架势。跟他一起进来的有分局法医马斯登医师、指纹专家柯思比、摄影师罗杰斯，以及两名警员。先提醒他们对煤灰污迹加以留意，并吩咐罗杰斯拍下那些脚印的照片，然后我就下达了一些例行指令。警员马丁留守在门口，而另一位警员柯林斯则到外头搜索(结果很可能是无济于事)。罗杰斯和柯思比立即围着尸体干活，因为这些例行事务尚未完成之前，我是不能检查受害者的口袋。


霍斯金把我拉到一旁。


“我把那位大爷带来了——我是指曼勒宁先生——他在外面的车子里头，”他的声音低沉响亮，口气是神秘兮兮的。“我现在就叫詹森把他带进来吗？”


“且慢。他苏醒时说了些什么？”


巡佐似乎是困惑不解。


“他说他的心脏不好，还拿了一瓶药片给我看。至于我先前所受到的惊吓，长官，哎呀，他的态度举止可是有180度的大转变。当我告诉他白髯须客的事情，以及这白髯须客对我干了啥事——”


“你把这些事告诉他？”


“当然啰，长官！当人家问你为何拘留他的时候，不这么做根本就没辙嘛……这个，喔，长官，这样就让他手足无措了吗？才不呢！他笑了，而且是笑个不停，”霍斯金绷脸皱眉。“仿佛昏厥之事已经全部抛至脑后。后来，您来电通报凶杀案和黑髯须男子的事情时，他可是既关心又兴奋，而且和我一样一点也不惊慌。他一直多管闲事地告诉我们，说什么发生在伊拉克还是哪里的一桩涉及宗教暗杀的命案中，他曾协助警方侦办缉凶，不过啊，”霍斯金闭着单眼像是有秘密相告似的说道，“我只跟您私下说，我认为他是个假惺惺的骗子。您瞧，长官，光凭那张便条，我们已经可以正当合法地逮捕他……现在，我可以叫詹森带他进来了吗？”


“我们先来解决一些事情。跟我来，告诉我这个人和在博物馆外面试图勒死你的家伙是不是同一个人。”


霍斯金啪踏啪踏地疾走。蜜丽安·韦德仍倚身靠在织锦挂毡上，而我朝她做了个放心的手势。一看见韦德小姐，霍斯金就吹起了口哨。我跟他说明她的身份，从他脸上表情可清楚得知，他认为这真是倒霉啊。然后他凝视着尸体。


“不是，长官，”斜眼一瞪后，他大声说道，“不是同一个人。”


“你确定？”


“非常确定，长官！听我说！眼前这个家伙有一张圆脸，鼻型是那种犹太人的鼻子。而那个从墙上跳下来的老头——”


“喂，你肯定他是个老头？”


霍斯金鼓起腮帮子说道：


“不——不能肯定，长官，不是那种百分之百准没错的肯定，您知道的。这事我一直反复思索，现在您既然问起来了，不过这会儿我也想明白了。那个人的脸瘦长像马一样，鼻子是扁平的，和眼前这家伙一点都不像。我可以对天发誓，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他又变得生气勃勃。“长官，还有其他指示吗？现在不是我的值班时间，不过，既然我已不小心卷入这个案子了。”


好吧，这件事似乎算是解决了。有两个戴着假络腮胡的人在此处游荡。我无法判断这个结论对本案来说是更好还是更糟；可能是更糟吧。此案所呈现的阴森情景是这样的：深夜时刻，一群戴着假络腮胡的俱乐部会员在一间东方博物馆聚会。这该不会是……


“让我瞧瞧那张便条！”我说道。


霍斯金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出来。那是一张普通的便条纸，对折两次成为一个叠得很平的正方形，其中有一边很脏。我展开便条。打字机打出来的字体没什么特别，标题很随便地写着“星期三”，其后就是内容相当不寻常的文字叙述：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接下来的字句都被X画掉遮盖住，便条的内文就此结束)。


看着这张便条，我试图理出个头绪来。霍斯金警官明白我的心思。


“他这个家伙啊，多少有点轻率随便，对吧，长官？”他问道。“谋杀，呸！‘和你在里昂碰面喝茶’——他还以为是那样随兴啊？”


“妈的，霍斯金，这里头有些不对劲。这东西读起来，有那么一点像是凶手向老天乞求牺牲者的味道，你以前有看过类似的情况吗？”


霍斯金想了一下。


“这个嘛，长官，要说凶手向上帝乞求牺牲者的情况我有多清楚，这我倒是不敢这么说啦。就这便条读起来，他好像应该还要再虔诚一点。不过嘛，我得承认这东西对我而言，读起来是挺恶劣的。”


“你是在哪儿找到它？”


“我抬起曼勒宁先生的双臂，上下摇动试图叫醒他的时候，便条就从他的大衣口袋掉出来了。我还没跟他提起这件事；我想这事就由您来做主。不过，什么是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啊？”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这段话真的有够恶劣。我和跟在身后的霍斯金走向位于大厅中央那一列有玻璃盖的容器，寻找匕首是归属于哪个展示柜。答案很容易就揭晓了。是从前面数来第三个展示柜，上面的标签写着“近代波斯”，暗蓝色的天鹅丝绒上面有一块约莫10呎长、呈弯匕首形状的中空凹处。展示柜是合上的，而且没看到铰链的踪迹；我纳闷着——每次到了博物馆里头，我就时常感到如此纳闷——这些玻璃柜要怎么打开呢？我戴上手套，仔仔细细地察看。在木制框架的一边，有个极小的锁，里头没插着钥匙。显然这一边可以像门一样整个打开，只不过现在它是上锁的。于是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拿走那把匕首的人，就是拥有钥匙的人；如此一来，马上就联想到韦德家的人或他们的合伙人。“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这么说来，谋杀只是这个荒诞计划中的小小一个环节？


当然了，由这个迹象显示，最有可能拿走匕首的人就是老普恩。但这里头会有一些争议。我不相信——即使我是陪审团的一员，我也不会相信——普恩会知道这桩谋杀案的任何讯息。


“我们得去干活了，”我对霍斯金说道。“你去缠住你的管理员朋友普恩，他这会儿人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把他带到别的地方去——我需要那间办公室来询问其他证人——然后反复盘问他今晚发生的任何事情。问他这把匕首的事，他何时得知匕首不见了，还有其他一切相关事项。你看见那边那个货箱没有？弄清楚普恩今晚干嘛绕着它打转跳舞，以及他说的‘哈伦·拉希德的妻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哈伦·拉希德是谁，这事跟他老婆扯得上什么关系，霍斯金毫无来由地压根儿不想知道。这时候我隐约想到，这个哈伦大概是8世纪的巴格达回教国王，也是《天方夜谭》里头的知名人物，喜欢乔装出巡找冒险刺激的乐子。有人曾经跟我说过，“哈伦·拉希德”转译过来的意思是“正统的亚伦”(译注：Aaron，亚伦乃摩西之兄，犹太教最初的祭司长)——听起来似乎颇叫人有点失望。你可能会猜想他有一个妻子；至少，这算是个明显的提示吧。曼勒宁曾提到博物馆方面发现了一些东西，所以有个秘密的活动聚会，还说他们打算去盗墓。难道说，杰佛瑞·韦德(普恩描述此人“在回教国王宫殿挖了两年”)发现了、或是自以为发现了哈伦·拉希德妻子的灵柩？但是，普恩兴高采烈地声明那货箱里面没有东西啊。不过呢，再试着想像一下，那具手中拿着食谱、脸上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和那口箱子相比起来，大小尺寸是多么相称啊！


我向霍斯金提出这个新的可能性，他瞪着那口巨大的货箱，压低嗓子说道：


“长官，您是说，”他问道，“那里头装的是木乃伊？是电影里面那种会爬出来走动的东西吗？”


我指出回教国王都是回教徒，他们和每个人一样也是棺木下葬的，这样的说法似乎让霍斯金放宽心。他看待木乃伊的眼光非常疑神疑鬼；由于受到电影中飒飒风声的影响，他天马行空的想像力把它们想成虽然没有生命，但仍不肯好好躺下。


“既然不是木乃伊，”霍斯金说道，“您要我做什么，长官？把里头的东西挖出来看看？您是这个意思吗？”


“是的，如果普恩没意见的话。馆长办公室里面有一把斧头。如果你没从普恩身上套出任何话来，就把箱子劈开来看，但要小心点。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对这地方了如指掌的人。”


“这个嘛，长官，就算老韦德先生不在，一定会有人接替他当家做主的。您不用打电话叫那个人过来吗？”


那个人就是罗纳德·何姆斯。然而，与其打电话叫他过来，我倒是有个更好的主意。根据蜜丽安·韦德的说法，罗纳德·何姆斯那时候正在举行一场派对，和这博物馆有关的人八成都在那里。他就住在帕尔摩街，离这儿走路不用5分钟。我只消花个10分钟，趁消息传到他们那边之前赶过去，说不定事情就可以水落石出了。


“这里交给你负责，”我对霍斯金说道。“我应该不会去太久，而且我会把何姆斯带过来。幸好这里的空间够大，假如还找到其他的证人，可以将他们安置在不同的隔间。同时，把那个女孩带到馆长办公室去，由马丁负责看管。不要让她跟任何人交谈，也不许曼勒宁跟她接触，即使他大发雷霆也不行。还有——”


“那位小姐哪儿去了？”霍斯金猝然问道。


我们俩急忙转身。墙上的波斯挂毯旁已空无一人；我突然有种感觉，仿佛是行驶中的轮胎失去了控制。她不可能跑向正门，因为马丁警员正在青铜门前站岗。我穿过大厅冲向馆长室。门是关着的，但我可以隐约听见里头有含糊不清的讲话声。是在对普恩说话吗？隔着铁门什么话都听不见，但就在我头顶上方——也就是铁门旁边上方——有通风口，通风口那边是墙内的电梯。


我伸手一推，门应声而开，而且马上就听见好几个清楚的字眼。


再一次地，整个事件看起来怪异而不可理喻。蜜丽安·韦德坐在桃花心木桌后面，朝着电话俯身弯腰。我听到她说：“白厅区，0066。我要找哈莉特·克尔顿。”但她用手帕覆盖在话筒上——显然是要掩饰她自己的声音，因为和她平常的语调比较起来，这会儿她说起话来像是颤抖深邃的女低音。当时她看着我，猛然挂上听筒，然后脸色不悦地站了起来。


“你！”她大声叫道，而且上气不接下气。。你这个——可恶——该死——偷偷摸摸管人家闲事！鬼鬼祟祟！”


“好啦，好啦！”我说道。碰到这种任性的家伙，我总忍不住要说“好啦，好啦”，而这个任性的女子，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专制傲慢的梅萨丽娜(译注：Messalina，罗马皇帝克劳狄一世的第三个妻子，淫乱阴险，因与情夫阴谋夺取政权而被克劳狄处死)，只不过她嘴里吐出来的话却破坏了这种印象。“你在打电话啊。怎么不继续讲呢？”


“不关你的事。”


“在眼前这种情况下，我一定得问，你打电话给谁？”


“你听见了，不是吗？我打给哈莉特，我最好的朋友。她和我坐船回国的。她——”


“真的吗？你打电话给最好的朋友时，通常都会掩饰自己的声音吗？听着，韦德小姐，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我以为她要拿起青铜烟灰缸丢我的头。结果她却是克制住冲动，将双手按在丰满的胸脯上，然后刻意以冷淡轻蔑的语气，明确地道出我可以采取什么行动。


“白厅区，0066，”我说道。“谁的电话号码？我可以从总机那里查出来的，这你是知道的。”


“那是罗纳德·何姆斯公寓的电话号码。你不相信我，对吧？”(我拿起了电话簿)“你不会相信的。但我没有骗你。”她的眼眸变得朦胧缥渺。“你非得把我留在这里不可吗？你以为我和外面那——东西，以及其他事物共处一室时，会感到舒服吗？你不能放我走吗？或是让我再打个电话？我可不可以跟我哥联络？”


“你哥现在人在哪里？”


“在罗纳德·何姆斯的公寓。”


既然她想要跟她哥联络，为何刚才不打电话给他，反而是打给哈莉特·克尔顿？这问题是如此显而易见，我甚至不用开口问她。不过关于那个电话号码，她说的倒是实话：罗纳德·何姆斯，摄政亲王巷，帕尔摩街，电话簿上面登记的是白厅区，0066。放下电话簿，我首度察觉到普恩不在房间里面；但已料到我意念的她，态度是镇定而苛刻高傲。


“他在盥洗室里头，”韦德小姐解释道。“我拨电话的时候，就叫他到那里面去。好啦，脓包老家伙！你现在可以出来了。”


愠怒且困窘的普恩打开门，旁若无人地慢慢走出来。从他注视她的眼色来看，他对那女子的态度是近乎爱慕之情；他似乎在找话题，好让附近有谁可以和他交谈。我朝门口的霍斯金和警员马丁招手。


“你来接手，马丁，待在这里看着韦德小姐，直到我回来为止。电话发生故障了，明白吗？”那女孩绷着脸，往一张红色皮革椅子坐下。我接着对她说：“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请在这里放轻松待个几分钟。我会跟你哥联络，而且我们会把他带过来，然后事情便可以解决了。我很快就回来。”


我离开办公室之际，正好听到她口出秽言，话里面的内容会让我那住在贝尔法斯特(译注：Belfast，北爱尔兰首都)的叔父叔母强烈抨击指责。走到大厅中央的旅行马车附近时，我停住脚步。罗杰斯已完成尸体的拍照工作，但柯思比仍在搜寻指纹，而马斯登医师也正在彻底检视。匕首已经从伤口中抽拔出来。柯思比用手帕拿着它。那是一把险恶的弯刀，刀身有10吋长，刀刃两侧皆锐利，刀头呈尖角状。他们已将匕首擦拭过了。


“长官，这上面有许多指纹，”柯思比指着象牙握柄报告。“但都是模糊又重叠在一起，仿佛有好几个人碰过它。我会把它放大，看看是否能找出清晰的纹路。马车里面有一些清楚的指纹……还有，这个人的名字好像叫做‘雷蒙·潘德洛’。他的背心口袋里放了两张名片，帽子里头也印了同样的名字。”


他取出两张沾有血迹、印着“雷蒙·潘德洛”的名片，其字体是那种街角名片行让你等候时所压印的样式。我看着马斯登医师，平常他是沉默寡言，现在却是发出咕哝声。


“能告诉你的不多，”马斯登说道。“那把刀子是致命原因，直接刺中心脏，而且是当场死亡。”他僵硬地站了起来。“死亡时间嘛——你什么时候发现他的？12点25分。哦，现在还不到12点45分。虽然还有些容许的误差，但我想他是死于10点半到11点半之间。”他迟疑了一下。“喂，卡鲁瑟，给你一个提示，虽然这确实并非我的专长。看见那把刀的形状没？不具备医学知识的人，没几个能将刀子精准地插中心脏。像那样戳刺出来的伤口，要么是意外歪打正着，不然就是凶手知道该从哪里刺进去。”


我屈膝跪下，摸索死者的口袋，里头只有七便士铜币、一包十支的香烟，以及磨损的剪报。剪报内容是某种八卦专栏，所占篇幅是版面的上缘，该报的日期还看得到是“5月11日”，这约莫是一个月前的报纸。上面写着：


年轻貌美、不受传统束缚的蜜丽安·韦德小姐，离开了伊拉克恐怖的酷烈气候，并于今天回到英格兰的府邸。18个月前起程出发的时候，谣传她和亚伯斯里勋爵之子“山姆”·贝克特定下婚约，此人一度是情色画家(请参见1931年5月9日的本专栏)，但如今是开罗的英国公使馆新崛起之星。韦德小姐之父杰佛瑞·韦德乃学者暨收藏家，留着长髭须，常在学术会议中高谈阔论，下周他将是注目焦点。相信位于巴格达的回教国王宫殿之探查计划，将可以——


我折好剪报，连同在曼勒宁身上找到的邪恶字条，一块夹入我的笔记本中。这份剪报并未明白厘清所谓的情色画家，究竟指的是亚伯斯里勋爵或是他的儿子；但我们认为指的是后者。这是另外一个环节的问题。至于这位雷蒙·潘德洛，他是何方神圣、住在什么地方，从其衣物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他的套装闻得出樟脑丸的味道，仿佛和防蠹丸一起摆了很久，而且内侧的口袋上绣有标签“葛帝恩，英国服装店，梅尔歇比大道27号，巴黎”。除此之外，别无其他线索了。


我指示罗杰斯和柯思比检查馆长室里面一团乱的电梯，然后便外出去找罗纳德·何姆斯。在博物馆外头，一辆警车停在路边，葛莱格里·曼勒宁和詹森正在车内激烈争执；我不想蹚这浑水，于是快步离开，并沿着帕尔摩街往东走。此刻，整座城市犹如无人居住的空城，人行道上泛起空洞的微光，远方传来的汽车喇叭声仿佛近在耳旁。帕尔摩街是个短窄的巷子，通往大街的一端有一座宛若深邃隧道的拱门。我走到拱门，看到远处有一堆黝黑的建筑物，其中有一栋高耸狭隘的公寓，上面发出“摄政亲王巷”字体的霓虹灯光，里头有一道狭长的走廊，尽头处是一台自动电梯座厢。放眼望去，看不到走廊门房的身影，只见到一位睡眼惺忪的年轻服务员对着电话打呵欠，准备要下班了。看来，还没有必要暴露我的身份。


“何姆斯先生家里的派对仍在进行吧？”我说道。


“是的，先生，”无精打采的服务员，试图表现出军人的敏捷帅气。他伸手去拿电线欲插入接线总机座。“您的大名？”


我说了个假名蒙骗过去。


“且慢！别说出我的名字。我打算用力敲门，然后宣称我是警察。我要上楼去了，是D号，没错吧？”


他顺从地露齿而笑，回答我是E号，还说听到声音我就会知道是哪一间的。于是我跨迸电梯，接着以“顺便问一下”的态度停住脚步。


“他们在上头待了多久？”


“整个晚上，”服务员答道。“大概从9点钟就开始了吧。注意踏板，先生。”


电梯咯吱咯吱地摇摆上升，最后停了下来，这时我果然听到声音。我身处于阴暗的窄回廊，两侧墙壁漆成绿色，空间只够我容身跨入。在带着宗教意味的昏暗光线下，远端的房门传来微弱但诚挚的口琴旋律，低沉的歌声以悠缓虔诚的热情应和着。模糊的和声庄严地唱着：


我们是混沌无秩序的一群，


树丛中传来繁音节拍的旋律，


我们无法抗争，也不能齐步前进，


天生我才所为何用？


当我们——


我以门环大声叩门；声音之大，让里面的人显然认为有人为噪音而来抗议了，因为歌声仿佛是硬生生被打断似的停了下来。接着响起关门的沙沙声和脚步声。随后，一个手上拿着玻璃杯的瘦子打开了门。


“我要找罗纳德·何姆斯先生……”我开口说道。


“我就是，”他说道。“有什么事？”


他站在一旁，室内光线因而洒入回廊里。我看见他戴的是大框架眼镜。

第05章 匕首玻璃柜之钥


他一退入房间，我就紧跟着进去。这个房间很小，空旷而井然有序，不过却不像在开音乐会的样子。此刻，远端紧闭的对门处突然响起一阵笑声，并伴随着一段颇具巧思而有实验性的口琴音律。这里惟一的光源，是来自套着黄色灯罩的灯盏，其投照在洁亮桌面的反射光，亦照亮了这位东道主的脸庞。


他的眉毛微微上扬，带着些许好奇心；除此之外，就别无其他反应了。他的身材中等，体格精瘦，有一点驼背。他生硬卷曲的头发呈微黄色，剪得短短的贴在长长的脑门上。镜框后的淡蓝眼眸盯着我看；他有一张瘦长的面容、鲜明的五官，脸上的表情略显抱歉之意。他穿着深色的家居服，衣领僵挺，但深色领带却皱巴巴的。他的年纪大概三十出头；不过当他转头面朝灯光时，我看见他光亮的额头上有数条深印的细纹。他虽没酩酊大醉，但看起来好像已喝了一些酒。清了清嗓子后，他才开始有所动作：先低头看了手上的杯子，用修长的手指头摇晃它，然后再度抬起头来。在他客气的声音中，有一种介于道歉和强硬之间的奇特语调。


“什么事？”他开口。“有什么不对劲吗？我不认识你吧？我们好像见过面——”


远方门后传来一名女子的声音。刚开始音量还算普通，尔后竟暴增为一种像是抱怨但实为欢喜的吼叫声。


“林克，是你吗？”那声音叫道。“林克，你这个混蛋！是你到了吗？”紧接着响起的声音，是女子为了加强语气而用脚跟快速跺地的噪音。


“里面的人安静！”何姆斯出其不意地转头喊叫。“不是林克。”他又转过头来，安静地等着我回应。


“是吧？我觉得你看起来挺面善，不过——”


“我们应该没见过面，何姆斯先生。我是巡官卡鲁瑟，我来这里的目的，是要请教你关于韦德博物馆今晚所发生的事情。”


何姆斯整个人站着动也不动，而我只能看见他头部的侧影。他站着不动的这段时间里，你可以从一数到十。


“抱歉，我失陪片刻，”他简洁地说道。


他的动作是如此迅速，以至于在他放下杯子、安稳平静地走向室内门、打开它，并消失在里头之前，我都还来不及开口讲话。在惊鸿一瞥之间，我只看见里头烟雾弥漫，而且沙发上横陈着女人的长腿。我听到他在里头说话，但能听见的字眼没几个；然后他再度走出来，并且把门关上。


“他们实在太吵了，”他满怀歉意地解释道，“害我们听不到彼此的交谈。好啦，那么，巡官，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来请教我有关——”他停顿了下来。“老天，是这样吗？不会是遭小偷了吧？”


“不是的。没有任何东西失窃。”


“不然，你是说发生了火灾？”


“不是。”


何姆斯从他胸前口袋掏出手帕来，仔细擦着脸。他的目光在手帕底下，一再地打量着我。然后他笑了。


“那我可就如释重负了，”他说道，“不过我还是不懂。呃，你要来一杯威士忌苏打吗，巡官？”


“谢谢你，先生，”我说道。我是非常需要来一杯。


他一边说，一边拿着自己的杯子走到餐具架，取出另一个杯子后，随即在每一个杯子里倒了刚好三指宽的威士忌。


“咱们好像仍在玩滑稽问答游戏，”他清清嗓子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今晚博物馆没发生任何事情呀，除非是韦德先生突然回来了。我并不在那里。我——一直待在这里，这不是什么秘密了。到底发生什么事？”


“凶杀案，”我说道。


此刻，他正要开始挤压苏打虹吸管的握柄，结果一失手，苏打水并未滴入杯中，反而是全泼溅至橡木餐具架上。他立刻掏出手帕。在转身之前，他一直忙着用手帕擦抹餐具架。不过当他转身回来时，他的太阳穴附近已浮现出些许螺旋状的条纹。


“笨手笨脚的，”他低声嘀咕。“不可能，你在开玩笑吧，还是你想要——？喂，谁被杀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男子。今天晚上，他被一把博物馆展示柜里、有着象牙握柄的匕首给杀了。我在大厅内那座大型封闭的旅行马车中，发现了他的尸首。”


何姆斯颤抖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变得镇定下来。他的眼神温和依旧，只不过透露着困惑意味。那时候我才注意到，餐具架上方的墙上挂了一幅加框的画。面里的背景是森林地，画里的那名男子穿着长袍，而此男子留着—把极为精心保养的白络腮胡。这个案子无论你怎么看，到处都有络腮胡的存在。对我而言，它们已演变成一场梦魇和一种妄想。


“潘德洛，”何姆斯重复着这个名字，我可以断定他的语气是真的茫然迷惑。“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对我没有任何意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在那里干什么？是谁杀了他？还是说，你也不知道是谁下的手？”


“何姆斯先生，你这些问题的答案，我们都一无所知。不过，也许你可以协助我们。关于那把杀了人的匕首……”


一提起匕首，何姆斯的眼神首度犹豫了起来。


“根据普恩的说辞，那把有着象牙握柄的弯刀，叫做‘可汗枷’……”


“普恩！”何姆斯叫了出来，仿佛他是忘了什么事似的。“呃——是的，没错。普恩跟这事情有何关系？他说了些什么？”


“他坚称今晚除了他，博物馆里面没有别的人。所以，无可避免的，情况对他似乎不利。”我让这句话在他心中留下印象。“好啦，说到那把匕首，打开大厅展示柜的钥匙是在谁的手上？”


“在我手上。但要是它被偷了——”


“还有谁有钥匙？”


“这个嘛，当然了，韦德先生有。不过——”


“匕首没有被偷。它是被某个有钥匙的人从柜子里拿出来，而且柜子又被锁上了。”


何姆斯的语气非常平静。他机械似地从餐具架上拿起两只杯子。我当场作出推却的手势，因为你怎能和一个你会对他提出控诉的家伙一起喝酒。然而，他以简单明理的口吻说“别傻了！”然后继续用同样低沉的嗓音说道：


“一定有把复制的钥匙。我只能告诉你，这事不是我干的，我这辈子从未听过雷蒙·潘德洛这个人。我和我的朋友整晚都待在这里。”


“对了，你这里有哪些人？”


“韦德先生的儿子杰瑞·韦德，我们一位叫做贝克特的朋友，以及克尔顿小姐。你不会认识他们的。我们一直在等韦德小姐和她的朋友曼勒宁。”


“还有其他人吗？”


“现在没了。本来还有别的人，但他们已经走了。听我说，你要我把杰瑞·韦德叫过来吗？”


我朝着那房门紧闭的房间望过去。现在那里头是引人疑窦地安静；自从何姆斯在那儿短暂地一进一出后，气氛便一直是如此这般了。就在此时，一名女子的歌声传来，试图唱的是《茗荷介岬角的水手》一曲。起初只有昂扬的旋律，但随即却是猛嘘她的噪音。


“失陪片刻，”我对何姆斯说道。我走到门前，敲门，接着开门。


我走进那像是鹦鹉笼的房间时，房内先是愕然的寂静，然后才响起各种声音。这个房间和前面的房间几乎一样小，光线差不多亮，只不过正弥漫着青烟。正对房门的沙发上，蜷缩着一位苗条长腿的金发女子，她醺醺然地眨眼使眼色，手肘靠在椅背上握着一杯鸡尾酒。她那张神圣高贵的脸蛋显得白里透红，眼眸是水汪汪的中国蓝，你们在前拉斐尔派的作品中可以看到这副长相。此外，她有突然倾身向前的习惯，仿佛是有人推她一把似的。


桌上的酒瓶堆积如山。站在一旁的年轻人体型矮胖，发色火红，身上穿的晚礼服极为正式标准。他嘴角叼着香烟，一只眼眯起来透过烟雾端详自己手上黏稠的鸡尾酒搅拌器。我一进来，他就急忙转身瞪着我，并试图摆出一副庄严如石头般的坚毅表情；但某件事使这份尊严打了些折扣：某人取下巧克力盒上面的狭长红缎带，倾斜地挂在他的胸前，并且用安全别针钉住。更何况，这时他还是一副受到惊吓的模样。


第三个人坐在矮椅上，手上正忙着擦亮口琴。我只能这么形容：他分明是个年轻人，偏偏有一副老头的相貌。虽然年岁不到三十，但露齿而笑和沉思阅读时，他的脸上皆是皱纹满面；除了我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之外，他那副面容，是我见过最和善爽朗的脸。他看起来一副容易兴奋的样子，即使手根本没动，却似乎予人招手示意的感觉。这小矮子穿着老旧的花呢大衣，一头黑发剪成德国式造型，他躺回椅背上，殷勤地挥手招呼。


一阵沉寂，然后鹦鹉笼才苏醒过来，哈莉特·克尔顿以一种受到鼓舞的愉悦态度缩头，接着高亢地唱起歌来，她那张嘴洞开的程度可让人见到前拉斐尔派的扁桃腺，而且歌声好像要震裂天花板似的。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是谁在敲我的门？


金发少女如是说道。


红发年轻人站起身来，以口含着威士忌的男中音说道：


“我说啊，就这样贸然闯进来，是最要不得的行为……”


老头脸的年轻人把手伸平，营造出一种朦胧幽暗的氛围，仿佛要将我催眠似的。


“‘你万万不能指控我，’”他的声音低沉。“‘不要摇晃我身上那血污的锁。’‘尤金·亚兰步行其中，脚镣套在腕关节上。’(译注：EugeneAram，历史上的悬案凶犯，1704年生于美国约克郡，自学成功，并在语言学方面极有成就，杀人后过了14年才被逮捕处死，执行时是1759年。)‘哦，山米，山米，我们没有不在场证明吗？’”接着他用口琴吹奏出浑厚的乐音，再咧嘴一笑，然后以不矫情做作的语调补充道：“晚安，老兄，请坐。来一杯吧。苏格兰警场里头那些戴假络腮胡的人，现在都怎么样了？”


在这番不知所云的言论中，何姆斯那冷静平缓的声音插了进来：


“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瞎扯胡闹了。”


仿佛真的有冰水迎头泛滥而至似的，我从没遇过有哪个团体可以这样就当场肃静下来。老头脸的年轻人静静地将口琴放在椅边，然后抬起头来。


“哎哟！”他停顿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说，这是干啥，小罗？你的口气听起来，像是要粉饰太平似的。”


“抱歉就这样闯入你们的聚会，”我对他们说道，“不过这件事很重要。这里有哪位认识一个叫做雷蒙·潘德洛的人？”


红发仔一脸茫然。小矮子张开嘴，几经思量后，又把嘴合上，从他的模样看来，就算他说了什么也不会有所贡献。但哈莉特·克尔顿绝对知道这个名字，这一点我非常有把握。她似乎有点喝醉了。她纹丝不动，身子仍然坐着，手臂呆滞地倚在扶手上，但在灯光的照耀下，我看到她紧握高脚杯的手指甲变得苍白无血色。不过，此刻并非摊牌的时候。


“没有人吗？”我催促着。


没人说话。在这无声时刻，我有一种背水而战的奇怪感觉。何姆斯插嘴了，他的语气相当不屑：


“卡鲁瑟巡官告诉我，这位潘德洛被谋杀了。别打岔。他今晚被刺死在博物馆里头——巡官，如果我说错的话，请纠正我——凶器是一把从展示柜拿出来、有着象牙握柄的刀子，”何姆斯逐字仔细地说道。“我跟他说，从九点钟开始，我们整晚都待在这里，但他似乎仍然认为——”


“谋杀，”红发仔复述了一遍，并且抖着手擦脸。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而这件事如同汽车失事般的碰撞巨响把他给惊醒了。他的手势很怪异，仿佛想要在脸上拂去某个东西，或是在上面寻找某物。他那被太阳晒得通红的相貌，看起来虽颓废浪荡，但仍不失为良善之辈，棕色眼眸则逐渐锐利起来。“谋杀！老天啊，这真是可怕！你是说凶案地点是在博物馆吗？什么时候的事？何时发生的？”


他开始以指关节敲桌子。但何姆斯平和舒缓的声音一如往常地接着陈述：


“——但他似乎仍然认为，我们是一群凶恶之徒。喔，是的，容我向大家介绍。克尔顿小姐，这位是卡鲁瑟巡官。贝克特先生，”他朝红发仔颔首示意，后者嘴里正嘟囔着象牙刀子什么之类的话。“还有小韦德先生。”这位长相臭老的年轻人，以客气的讥讽姿态欠身鞠躬。而何姆斯则继续说道：“所以当各位被询问时，请避免言不及义，否则大家可能就会有麻烦了，即使是我们似乎有所谓的‘共同的不在场证明’。”


“我们当然有，”哈莉特·克尔顿说道，随即摇摇晃晃地笑了起来。“我们和这件事究竟有何关连？”


小韦德挥手示意安静。他那如小妖精般的眼睛起了皱纹。


“想要检视毫无道理可言的谜团，”他慢条斯理的说话方式，和他兴奋的举动成一对比，“这种渴望会让人的心灵腐败凋零。闭嘴，上帝会降祸于你们的！”他拿起口琴，猛然吹奏出长音以强调自己的声明。他瞪了山姆·贝克特一眼后，转身向着我。“好啦。第一个问题——”


“喂，老头，听我说，”贝克特打岔，“我来请教一个问题，然后请巡官回答。他什么时候被杀的？”


“他被杀的时间，”我说得很缓慢，“是介于10点30分至11点30分之间。”


“你指的是晚上？”贝克特抱着死缠烂打的希望问道。


“我指的是晚上。”


接着是一阵沉寂。贝克特坐了下来。我并不急着问他们问题，因为不强逼猛催地施压，他们泄露的才会更多。被他们称为老头的小杰瑞·韦德似乎明白这个道理；在友善而不拘小节的态度下，他的表现甚至比何姆斯更为忧心忡忡。他显然心里有了主意；他牙齿顶着口琴，来回挪动，这时我看见他的双眼开始绽放精光。


“巡官，”他突然说道，“这个潘德洛是什么人？他长得什么样子？”


“我们不知道他是谁。除了几张名片外，他身上没有任何辨识身份的文件或特征。事实上，他的口袋中，只有一份和蜜丽安·韦德小姐相关的剪报。”


“见鬼了！”克尔顿小姐说道。


贝克特抬起头，眼神冷酷无情。


“无风不起浪，是吧？”他那男中音的语调更加地圆滑，简直是一副外交人员的派头，但在他胸前斜钉的巧克力盒缎带的衬托对照下，这派头却变得怪异可笑。“抱歉，巡官，请继续。”


“关于他的外形相貌，身高大约6呎，圆脸，鹰钩鼻，皮肤是橄榄色，黑发和黑髭须。这些描述对你们哪位有意义呢？”


很明显地，至少对这三个男人来说，那些描述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或者对我而言，情况看来似乎是如此。韦德眼神的光彩黯淡了下来，并且眨起眼来。但我的下一句话，引发了非常明确的效果。


“他最后的模样，是胸口插着那把匕首，”我接着说道，“脸上戴着一副假的黑色络腮胡。”


韦德闻言一跃而起。


“黑色络腮胡！”他大声叫道。“你是说黑色络腮胡吗？”


“是的。实际上，”我说道，“你还以为他的络腮胡是白色的，对吗？”


这番话让他乱了阵脚。


“我亲爱的巡官，”他面露老气横秋的笑容，“我很严肃地跟您说，对那络腮胡我并无任何预设立场。我没把络腮胡放在心里考量。甚至我压根儿想都没想过它。不过您如此强调‘黑色’的重要性，让我以为这里头有着不祥的意味，仿佛我们大家都要上绞刑台似的。”(这个小妖精的想像力比其他人丰富，而且我认为，假如他开始发挥所长的话，他会是一位老练的说谎家。)“一具戴着假络腮胡的尸体！还有别的东西吗？”


“等一下，我们先来谈谈络腮胡这件事，”我提议道。这会儿是对敌人发动攻击的时候了。“这个案子是一场噩梦，我们最好还是把它弄个清楚。比方说，何姆斯先生，你在外面那个房间挂着——就在餐具架的上方——一幅某人穿着长袍、脸上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物画像。它有点像是戏剧协会之类的业余画作。画像里头的人是谁？”


何姆斯张开嘴，犹豫了一下，目光掠向房间对面。结果回答问题的是杰瑞·韦德。


“噢，那个啊，”他不假思索地说道。“那个人是我。”

第06章 同舟共济的朋友


“您说得对极了，”韦德继续说道。“那是一幅牛津大学戏剧协会的画作，您所看到的我，扮演的是名角李尔王(译注：莎士比亚原著中的主人公)。您并不惊讶吧？请好好端详我干燥的脸庞，您就没什么好惊讶的了。有人告诉我说，我看起来是日渐年轻啊……您为何对它这么有兴趣呢？您该不会是要追捕每一个有络腮胡的人吧？”


“我正有此意。这么办吧，咱们来开诚布公。我把我们目前知道的事情告诉你们，而你们则尽可能地协助我。”


我环顾众人。一提及黑色络腮胡，哈莉特·克尔顿的表情变得和其他人一样茫然。甚至连何姆斯那斯文而轻蔑的态度都荡然无存了，而且跟着干瞪眼起来。我接着说道：


“案情是如此离奇古怪、毫无头绪可言，所以一定有人知道某个合理的线索，即使那个线索听起来是愚蠢不堪。


“今晚11点钟刚过没多久，怀因街分局的一位巡佐正好路过韦德博物馆。当时有个穿着礼服大衣、戴着大框架眼镜、脸颊上用胶水粘着白色络腮胡的高个儿男子，坐在墙上咆哮。他对巡佐大声叫道：‘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然后他就发疯似地冲向巡佐，试图勒死我们这位巡佐。巡佐为了让他安静下来，不得已只好出手把他打昏。接着，当巡佐去求援时，这个不省人事的男子——从外观上来看———却从空旷的街道中央消失无踪。”


这时候，众人是听得紧张兮兮而心神不安。哈莉特·克尔顿开始无法抑制地发笑，然后她一边以湛蓝的眼眸望着我，一边用手掩嘴。


“我从没听说过那一带的圣詹姆斯街有精灵出没，”小韦德若有所思地说道。“不过也许是我错了。请再说下去。”


“几分钟之后，一个非常自大的年轻人来了，他在无人的博物馆大门上用力捶敲，并且因大呼小叫而被带至警局。他自报姓名是葛莱格里·曼勒宁，并且表示他和蜜丽安·韦德小姐订婚了。”(此时贝克特的脸色很难看，但何姆斯只是点点头，而韦德仍是一脸严肃。)“他还说，他被邀请参加今晚馆内的一场私人展示会，主办人是杰佛瑞·韦德先生，受邀者之中有一位爱丁堡的伊林渥斯博士……”


“难怪曼勒宁没来这儿，”何姆斯说道。“他现在人在警察局？”他注视着天花板，面露如神游梦中的满足感。“嗯，巡官，为什么博物馆那里没人，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释了。我们在曼勒宁的住处留了口信。你知道——”


“是的，”我说道，“这件事还有别的原因。我知道韦德先生突然必须离开。”


贝克特霍然起身。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他厉声问道。“是曼勒宁说的吗？”


“且慢。这事是真的吗，何姆斯先生？”


“的确如此，但并非事出突然。事情大概是这样的，韦德先生最近才刚从伊拉克回来。他在巴格达外的底格里斯河西边做了两年里昂羊肚蕈(MorelofLyons)的研究工作。你知道的，那里是回教国王的旧城所在；现代的巴格达是在东边。很不幸地，有一些废墟被清除掉了，而且那地方的绝大部分都埋在地下，所以要跟官方当局交涉挖凿工作，这过程中是有一些麻烦。在这两年期间，他挖出相当多的东西，其中大部分都已经用船运回这里了。另外有一件东西是跟着韦德先生船运回来，本来是这个礼拜初就会抵达。那是一件庞然大物，一件非常像是巴别塔(译注：古代巴比伦所建未成的通天塔)的堡垒所遗留下来的回教徒砖砌碎片，上面还有一排碑文——不过，你不必分神来听这些。”


“你没有让我分神。继续说吧。”


何姆斯好奇地看着我。当他谈及砖块的时候——假设那些是波斯砖块——他温和的眼睛流露出某种像是狂热的神采。他迟疑了一下，清清嗓子，继续说道：


“嗯，就是这么回事。如我所说，船期预计在星期二抵达英格兰。然后我们接到消息，说是轮船被耽搁了，而且要到星期六才会抵达。但今天我们又听说船会在今天下午入港。所以韦德先生立刻南下南安普敦，亲自去察看大板条箱搬上岸的情况——它有一部分是砖瓦，你知道的，而且容易损坏——然后再亲自把它带回伦敦来。他说今晚的聚会，延后至星期六或星期日就行了。”


“我明白了。再同几个涉及私事的细节问题。韦德先生是何时回到英格兰的？”


“大概三个礼拜前。我想，那天是5月20号。”


“而蜜丽安·韦德小姐早了一周回来，那是在11号左右吧？”


贝克特又站了起来。他猛然伸手拿起苏格兰酒，在鸡尾酒杯里倒足了量，接着用酒杯指着我。


“这玩的是什么把戏？”他问道。“你要是问我意见的话，我会说你们警方的查案程序真是可笑到了极点。蜜丽安跟这命案有何关系？她整个晚上都待在家里。那个身上插着匕首、戴着假络腮胡，而且我们都没听过他大名的人，会和蜜丽安有什么关连？”


众人皆直盯着我看，但这时候我把话题岔开。


“和曼勒宁先生比起来，”我说道，“韦德小姐与本案的关系没那么密切。”这话说得步步为营，因为我还不想把她扯进来。“大致上是这样的。曼勒宁先生和她订了婚；但据我所知，他没见过她父亲，也不曾和她哥哥打过照面。这是怎么回事？”


老头韦德那明亮机灵的小眼睛，从口琴后方直盯着我不放。他以逮住我漏洞的口气说道：


“啊哈！演绎法。我懂了。你心里想的是，严厉的父亲和狰狞的兄长，正试图拆散这桩在后院围墙外秘密滋长、令人嫌恶的姻缘。‘去你的，先生，你那卑微的血统，想和老韦德的血脉结合，门儿都没有！’巡官，我倒认为情况刚好相反，”他皱起眉头。“事实上，在我们这群人当中，惟一可称之为出身名门正派的人就是曼勒宁。某个清楚他家族背景的人告诉我老头。我从自己的管道听到，曼勒宁是这世上谎言说得最天花乱坠的骗子，但他的祖先是真的参加过十字军圣战。这件事我欣然相信，因为我知道什么骑马冲入战场、挥剑一斩就杀死300多个回教徒的漫天大谎，就是他们这些人编出来的。曼勒宁家族的格调隐约可见……不，我认为我老头对这桩婚事倒是乐见其成，而上帝明白我根本就无所谓。”


贝克特喉咙咯咯作响。


“别紧张，山姆，”杰瑞·韦德温和地说道。“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老弟，但女孩儿家得自己做决定。回到咱们的话题，巡官，我家老头没跟他碰过面，这纯粹是意外。你知道——”


“哦，闭嘴，你——你这个发育过度的侏儒！”哈莉特·克尔顿突然叫道。


韦德略微脸红；就我看来，这话严重地伤害了他。接着是一阵寂静，其间韦德坐了下来，而脸也跟着涨红的女孩则吞吞吐吐地说道：


“我——我很抱歉，老头，”她继续说道。“我的意思并非——我只想指出，你根本是在胡说八道！”她转身向我。“蜜丽安在回国的船上认识了曼勒宁，当时我就在她身边。对于他这个人，我完全摸不透，真的。后来，我们一到英格兰，蜜丽安就被送去诺福克(译注：Norfolk，英格兰东部的郡名)的姑妈家作客两周——”


“你刚说‘送去’？”我连忙提示问道。


“喔，她有时候会去探望她姑妈，”杰瑞·韦德以理所当然的口吻插嘴(他老像是个小圆盾，伺机来插嘴干涉)。他咧嘴一笑。“我知道在侦探小说中，这个动机会叫人难以置信，不过实情的确是如此。”


“等一下，先生。克尔顿小姐，你刚说的‘送去’，那是什么意思？”


“没有任何意思！这只是个平常的措词而已，不是吗？老天啊，我话里头会有什么意思吗？她父亲认为在他回来之前，她应该待在她姑妈身旁——她母亲已经过世，你知道的——于是她姑妈在码头等候，所以她根本溜不掉。结果我也跟着去了。”她那傲慢纯真的脸上，露出伯恩-琼斯(译注：Burne-Jones，1833～1898，英国画家和设计师)偏爱绘制的表情。“你现在问的是有关小葛·曼勒宁的问题，不是吗？嗯，他打电话去那里要求见她。然后呢，两周后她一回到这里，小葛就打算摆出他最佳的姿态来拜见老爹——地点是约在蜜丽安位于海德公园的住处——不料他那天中午来得太早。于是他又开始卖弄炫耀，捧着一个装满旧瓷器的大皮箱耍戏法，结果一个不小心让箱子松脱滑落，掉到地上摔个稀里哗啦。”她脸上似乎转为一种恶作剧的神情；她睁大眼睛，然后眉开眼笑。“噢，那般情景，真是乱得一塌糊涂！所以我们想，最好赶紧把他弄出屋子，直到老爹气消后才让他进屋来。之后，她打电话给他——”


女孩突然住嘴，擦拭前额，好像想起了什么事似的。她再度动容，但这次变成惧意。


“蜜丽安人在哪里？”她倏然尖声问道。我不作回复，于是她伸手指着我。“蜜丽安在哪里？你们这些家伙听着，你们记得——刚才没多久之前——罗纳德说有个女人打电话来这里找我——声音还是经过伪装——然后又突然挂掉了？那通电话是谁打来的？蜜丽安出了什么事？为何你提的问题都绕着她打转？”


我看着他们，然后微微一笑。


“我只要一提到曼勒宁，”我对他们说道，“你们就似乎老想把话题带回到韦德小姐身上。听我说！看来我再否认也没用了，我们手上是有证据，可以证实他可能和今晚的命案有关。”


这番话让他们呆若木鸡。接下来是一阵沉寂，但我仍可感受到沉寂之中(这真是糟糕)，夹杂着理智的混乱及全然的不可置信。罗纳德·何姆斯从我身后的门边慢慢走入房内，这样的举动似乎是想取得主控权。他一屁股坐在椅子的扶手上，手中把玩着杯子，目光盯着自己摇摆不定的足尖。


“证据，”与其说他提出问题，不如说他是在指定问题。“什么证据？”


“我会回答你这个问题，不过趁着你还没转移话题之前，我想先听听你‘个人的看法’。你们正打算要打开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这事是真的吗？”


“喔，天啊！”贝克特出声抱怨，而何姆斯制止了他。后者似乎是感到惊讶，但口气仍然沉稳。


“不，不是真的。请问，你究竟是从哪儿得到这样的想法？是曼勒宁告诉你的吗？”


“有一部分是。首先，他提到你们正打算去‘盗墓’。”


“别急，老头！”何姆斯望着天花板。“这是干什么？他干嘛跟你说这样的话？不，我可不是精神错乱了吧；这个深奥的难题可引起我的兴趣了。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


“先别管这个深奥的难题。你说这事不是真的。何姆斯先生，你再仔细想想。”


他转身向我，面带狐疑的苍白笑容，使得他看起来像是在做鬼脸。


“我们俩都该仔细想想，”他提议道。“告诉我，你对巴格达有什么样的认识吗？”


“一无所知。”


“哈伦·拉希德宠妾的墓碑，苏贝蒂——我猜你指的是这一个——正被埋在旧城的地底下，距离马鲁夫教主的墓碑不远。它是巴格达最重要的纪念碑之一；它是1000多年前建造的，而且好几任回教统治者都非常小心地加以整修。其实啊，根本没人见过苏贝蒂的灵柩。回教徒很少让人直接一睹它的模样；到麦地那去看穆罕默德墓碑的观光客，都得隔着栅栏观看，而且也只能见到这位先知的墓碑外部。苏贝蒂先被放入一具铅制棺材，再一起置入一具金制的棺材内，除了这一点之外，世人便一无所知了。至于有人可以——不，不，不可能！”


他更为激烈地摇着头。


“想像某人从圣保罗纪念碑偷走纳尔逊(译注：HoratioNelson，1758～1805，英国名将，特拉法尔加海战的胜利者)的灵柩，或是从某个公共纪念碑偷出某位名人的棺材。这事听起来已经怪可怕了，但和亵渎神圣相较之下，还算是小儿科呢——天啊！那是回教徒的圣地！这和古埃及完全无关，你知道的；这是一种生活上的狂热嗜好。再说，要去盗那样的墓，那叫做痴心妄想，一点机会都没有的！”他双手一摊，耸耸肩。尽管他在眼镜后方的目光炯炯发亮，但我觉得他的态度超乎必要地夸大，尤其是这时候他扫视其他人并补充说道：“想当然耳，这太荒谬了。我觉得奇怪的是，曼勒宁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


“我倒希望这事是真的，”贝克特有点幸灾乐祸地说。灌下刚才那一大杯酒后，让他的表情开朗许多。他双手插着口袋坐了回去，视线直盯着酒瓶看。“你要是问我的话，我会说这让事情变得非常有趣。我记得那座墓碑；那是个用砖砌成的地方，有个圆锥体的屋顶。我从开罗飞到那里的时候，老爹就亲自带我去瞧它。相形之下，去看墓碑还比较有意义得多。”


“和什么比较？”我质问道。“如果不是灵柩的话，你们是想要检视什么呢？”


何姆斯表情古怪地望着其他人。


“巡官，你听过安东尼·加兰德这个人吗？”


“没听过。”


“但他的成就世人都已经耳闻了。1704～1712年间，他将阿拉伯文的《一千零一夜》转译成法文，而现在这个法文译本已落入我们手中。韦德先生对《天方夜谭》特别感兴趣，因为他也同意它们是直接取材于波斯故事集《赫扎尔·艾福萨纳》——或称为《一千个故事》——虽然整本书从头到尾谈到的都是阿拉伯人。因此，当他有机会买到加兰德的前200页原始翻译手稿，以及注释和增补素材时——”


“等一下，”我说道，“你的意思是说，把大家找来聚在一起的目的，只是要看看那些手写稿？”


真是抱歉，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审慎理性的人，但在那个节骨眼上，我居然体会到自己对今晚的怪事真的乐在其中，同时也发觉何姆斯的解释颇让人失望。何姆斯瞥了我一眼，惊讶之情似乎写在他脸上。


“是的，没错。伊林渥斯博士会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这个原因。有了注释和增补素材，你知道……”


“就这样？”


杰瑞·韦德倾身向前，他的神情始终愉快从容、面带关注之意，目光则是遥望远方。


“握个手吧，巡官，”他极力主张。“我也是心有戚戚焉啊。可以这么说吧，在你的心灵深处，沮丧把你阅读《金银岛》的童稚之心给摧毁了。你对灵柩的幻想遭到破灭，这一点我也是感同身受的，骗你我会遭到天谴。假如这个家伙有意识到——”


“无论如何，我意识到我们的作为并无失当之处，”何姆斯说道。他冷淡的语气让我赫然清醒，回过神至现实状况中。“别忘了，这儿终究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一件货真价实的凶杀案。”他面带愁容转身向我。“就这样了吗？还有什么问题？咦，老兄，难道你不明白……那可是加兰德的手写稿呢！”他摆出一个语焉不详的手势，仿佛我问的是“何谓文明世界？”之类议题太大而难以回答的问题。“浩瀚的历史观点将会指出——”


“历史观点是个屁，”杰瑞·韦德说道。“我才不吃这一套。‘凶杀案已经发生了。’好吧。但对用凶恶眼睛看着我们的卡鲁瑟巡官来说，这事可不太寻常，因为我们大伙儿既不烦恼，也不为这素昧平生之人的死感到悲伤。我直截了当从人性观点来看，这个事件还真耐人寻味；《天方夜谭》的故事在人世间上演了。你的麻烦在于你对故事丝毫没有兴趣。你只对苏丹如何谋杀六名妻子这般哗然耸动的内幕有兴趣，因为它指出了巴士拉的哈桑银匠在1401年所处时代下的婚姻习俗。我已经从你和老爹那里取得一些零星琐碎的资料，因此我可以谈论它，也可以协助林克·巴特勒写一部侦探小说。但在我的内心深处，对于这些亚洲人，我只知道他们实在很精明，穿着可笑的服装，谈论着安拉，然后为了偷取神的遗物，跟人家混熟后就把他杀掉。这真是够了。至于印度来的波斯回教徒，这我是不懂啦。但我知道如果我不当心的话，小妖精就会逮住我，所谓人生中刺激有趣之秘密，尽在于此。”


“别激动，韦德先生，”当他兴奋地单足跳在椅子上，并用手指着何姆斯时，我赶紧插话。“你的意思是说，你和博物馆毫无瓜葛？”


何姆斯笑了。


没错。老头惟一的工作就是看书；一本接一本看那些无用的故事传说。他的心态便是由此而生——心理学者称之为防卫机制。他想像出一个世界，在那里，一切平凡琐事皆会有些失控走样：有人看见牧师在教堂的落水管(译注：引导屋顶雨水之用)上攀爬，还有王室队伍想要路过圣殿纪念碑时，伦敦市长竟然出人意料地说‘不行’。真是会胡思乱想！我不知跟他说了多少次，事情没有必要弄得更有趣，因为如此一来，世界会变得颠倒混乱、真假不分。而事实就清楚摆在眼前，老头，真实的世界可不是那样啊。”


“不是吗？”我说道。“我倾向于同意韦德先生的看法。”


一阵沉默之后，哈莉特·克尔顿以焦虑迷惑的激昂口气对我说道：


“喔，你不告诉我们找我们干嘛吗？”她大声叫道。“为什么一直拖着不说呢？而且——而且——我不知道原因，但我总觉得哪里很不对劲，这——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小姐，很有可能你们其中一位正在说谎。说到怪异的行为，和博物馆管理员一边绕着货箱跳舞、一边唱着哈伦·拉希德之妻的歌比较起来，牧师爬在落水管上的举动根本就不足为奇。要不然，尸体的手上拿着一本食谱，这件事听起来怎么样？你们到现在还是没话跟我说吗？”


“没有！”


我简略地道出实情，引起了贝克特低声嘟囔和猛然捶桌。然而，他们情绪的失控，大部分似乎是因为我提到了食谱。何姆斯仍力持镇定，但面容已是苍白震怒。他朝杰瑞·韦德转身过去。


“如果有我不晓得的——”他话到嘴边，却又忍了下来。“听起来，这像是你的荒唐杰作。一本食谱！我开始相信，你和这件事一定有关连。”


“别急，小罗，”贝克特的口气突然变得威信十足。他伸长了颈子。“听着，老头。我是说——你和这事无关吧，对吗？——到底——”


“信不信由你，这件事我根本一无所知，”杰瑞·韦德简单明了地答道(但他似乎非常不安)。“以我的风格来说，食谱这玩意儿还不够独树一格。哦，老天爷帮帮我们吧！这里头一定大有文章。别理我，可以吗？我得好好想想。那家伙该不会是外国厨师之类的吧？”


“嗯，就算他是，”贝克特咕哝着说，“他也不会拿走某某夫人家里的烹饪食谱吧？我的意思是说，关于如何准备卡曼纽拉蛋白牛奶酥，或是别的高档食品，他不可能从这一类的许多指示中，就让自己变成好像无所不知的高手吧。除非那是一种密码或暗号。譬如我说‘牛排和洋葱’，意思就是指‘快逃，事情已经全然曝光了’。说不定这倒是他妈的一个好方法。”


何姆斯站了起来。


“你们这些人都喝醉了，”他铁青着脸冷静说道，“还是你们天生碰到这种事就会像小孩一样，不然你们的脑子怎么没感到事态严重呢？”


“真实的情况是，”杰瑞·韦德沉着地回答，“其实我们都吓坏了。巡官，你的葫芦里还有别的药吗？关于这个牧师爬行在落水管上的案子，如果我们不搞定它——”


他突然闭嘴噤声，目光投向门口，而其他人也跟着他转移视线。我正好站在门的内侧，所以新来的人看不到我。此刻，一具警察头盔探入了房间。


来者是个高大的警员，身上挂着值勤的白色臂带。他瞪视着房里的人。


“谁有3英镑又6便士？”他问道。“我要用来付计程车车资。身上有小红花的，你叫什么名字？今晚可好了！有大麻烦发生了，别在那边睁眼发呆，快拿3英镑又6便士来，行吗？”

第07章 踢头盔的警察


在他看到我之前，或者说在我出面处理这个状况之前，新来的人非常严肃地摘下头盔，拿它当做足球抱着，接着大脚一踢让它越过房间。它险些撞到灯，然后击中墙面，随即几乎往回滚至我的脚边。哈莉特·克尔顿边叫边站了起来。


“滚出去，你这个笨蛋！”她叫道。“这里有一个真的——”


新来者急忙转身。我看见他衣领上的号码，当下就明白怎么回事了。这名孔武有力的年轻人，原本有一张和善的圆脸，但这时却显得呆滞而焦躁不安。他的黑头发稀稀疏疏，其中有几根垂落在额头上，看得出来他快要秃头了。他一再用白臂带擦拭前额；眼角因苦恼而出现了皱纹，眼睑下的淡灰色眼眸不再睡眼惺忪，并露出警戒神色，松弛亲切的嘴角也垮了下来。他貌似能干、懒散，而且给人家一种不安定感；但仍旧讨人喜欢。他的出现，至少帮我针对今晚这个梦魇找到了部分解答，而且也让我明白如何将那些最令人困惑的片断组合起来。他一见到我，先是犹豫了一下，接着迅速环视周遭，然后挺起胸膛，像是戴上面具似的换了一张表情。他缩起下巴，目光阴沉地斜瞅着我；他接下来的动作，大概是要把拇指伸入想像中的背心袖孔。


“喂！”他的声音变了，变得粗声粗气地。“喂喂——”


“得了吧，”我说道。“我隶属于怀因街警局。你是哪个分局的？”


他仍纹丝不动，大声喘着气。


“是的，”他答非所问。“是的，没错。你知道的。”


“根本没有ZX105这样的号码。你叫什么名字？你从哪儿弄到这件制服？你为什么要冒充警察？”


“你们谁啊，给我一根烟吧，”此人半转肩膀要求道，手臂悬空摆动。“干嘛，警官？只是开个玩笑嘛。我姓巴特勒——理查·巴特勒。我可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哦，”他勉力一笑，却仍显得局促不安。“这是怎么回事？参加化装派对又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


“哪里的化装派对？”


“拜托，林克，说话小心点，”哈莉特·克尔顿喋喋不休，不知是该站还是坐着，苦恼的她几乎是在沙发上直跳脚。“他刚才在跟我们大家说，有一件凶杀案推断是发生在博物馆中；但我们告诉他，我们对命案毫无概念，而且也没跑到博物馆去，但他仍认为……”


“噢？”巴特勒的视线仍停留在我肩头上。


“哪里的化装派对？”


“啊？喔，这个嘛，只是一些朋友，”他又迟疑了一下，脸色随即变得阴郁暖昧。“这样看着我是什么意思？好像是我杀了人似的。干嘛我一走进来，就全冲着我来？”


“先生，如果你可以跟我走一趟的话，待会儿我会把详情告诉你的。我要离开这里了，如果可以耽误你几分钟跟我走一趟韦德博物馆——”


“噢，”巴特勒的声音依然郁闷。他短上衣下的肩膀缓缓摇晃。“如果我不去呢？”


“你不用去，”何姆斯冷静地插嘴。“假如我打电话给韦德先生的律师——”


“嗯，先生，巴特勒先生他过虑了，”我说道，“不过我认为，他最好跟我走一趟，就算会惹上你们的律师，这个风险我还是得担一担。还有，”我看着何姆斯和杰瑞·韦德，“两位，希望你们也能跟我走一趟。”鹦鹉笼里开始尖声四起。“喂，你们这些可恶的毛头小子！安静片刻，听我说。我不会硬要你们大家走一趟博物馆，但我为何要引起这些不必要的骚动呢？好奇心人皆有之，这应该会让你们尽其所能地提供协助；如果你们不想帮忙，官方当局会大发雷霆的——倘若老韦德先生会说的事情，你们却只字不提。”


打出老爹这张牌，堪称是幸运的一击。何姆斯住嘴，伸手拨过头发，然后认真地颔首示意。杰瑞·韦德以一副缅怀过去的黯然神态，吹奏了一两个小节《因为他是个快活的好人》的口琴旋律。至于巴特勒呢，他仍用衣袖擦着额头上的汗水，嘴里还呵呵笑个不停；他似乎是乐不可支，但在其欢笑背后，我好像看到他迅速转动的眼眸中，流露出奋勇一搏的决心。那双淡灰色的眼睛锁定了目标，虽然他本人的态度是和蔼可亲。


“你说得对，老兄，”他同意道。“我不晓得你所谓的凶杀案是怎么一回事，也不懂为何我突然变得如此重要。不过我还是赶紧跟你走一趟，只要有人给我3块6来付车资就行。司机还在楼下等侯，门房也已经下班了，所以没人付钱。”


“林克！”女孩叫道，“你还不懂吗？他会去质问那名司机啊！你还看不出来他为何要你下楼吗？”


“噢，就这样？”巴特勒双手一摊问道。“那就让他去问啊。说不定我还可以请他帮我付账呢。喂，在我走之前，赶快给我钱吧，可以吗？”


“我们大家一块儿去，”仿佛有人提起有个派对似的，贝克特心血来潮地说道。“我们全部都去，大伙儿枪口一致对外。”


我费了些力气才阻止这个提议；我可不想让贝克特和女孩跟来，结果情况搞得我暴跳如雷。好不容易，我这三位“客人”率先走了出去(巴特勒早巳取回头盔，并猛然灌下一杯酒)。静默无声之中，我们下了楼，面无表情地望着彼此，这情景若让旁人看了，会以为这些人是在电梯里头挤得无法动弹而面面相觑。计程车司机——一个驼背有着红鼻子的憔悴男子——一直不敢贸然离开，他正在楼下大厅等候。韦德付钱给他时，我也开始干活。


“这位乘客是在哪里上你的车？”


“这么说来，他不是警察啰，”司机以一副果然不出他所料的得意口气说道，“你才是。我就知道。啊哈。是在肯辛顿大街的欧克尼饭店。”


“多久以前？”


“大约20分钟前吧。”


“他是从饭店走出来的吗？”


“不是的。他独自一人走在人行道上。怎么了，长官？”


我看着巴特勒，他正一脸心满意足的无辜表情。


“不对，我不在饭店里头，”他说道。“听我说，司机大哥，这位罗勃·皮尔爵士不相信我去参加化装舞会。你来点醒他吧，拜托啰？”(译注：SirRobertPeel，1788～1850，19世纪英国政治家，1828年担任内政大臣，1829年创立伦敦第一个官方警力首都警察队；后来出任爱尔兰首相，改革爱尔兰警察制度，所以人们也以peelers来称呼爱尔兰警察。此处有嘲讽之意。)


司机的态度变得毕恭毕敬。


“不用想也知道，他绝对是去参加化装舞会的，罗勃爵士，”他对我这么说。“隔两三扇门左右，大概是潘尼顿吧，那里有一场化装舞会，稍早也只有那儿有声音传出来。好像是篮织工协会还是什么之类的……”


从我心中正在发展的推测看来，我越来越相信这个推论正确无误。尽管我又追问下去，但却一无所获，于是我记下他的姓名地址后便放人了。我们重新启程，韦德和何姆斯以几步之隔走在后头，所以我只能对巴特勒展开质询。


帕尔摩街很少出现如此奇特的行列。这三人处于一种极端焦躁的紧张状态，由此可证此事的发展走向不太对劲。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巴特勒所言有部分是已获得证实；不过我认为，焦躁的主要原因是出于：这是他们有生以来，首度即将与真实的被害尸体打交道——虽然没有血流成河或血肉横飞的场景，但这却是一桩令人毛发倒竖的邪恶命案——他们会震惊得躲回家去，而且吓得缩成一团打哆嗦。杰瑞·韦德仍吹着口琴，他演奏的曲子是《两两成列行走的动物》，我发现我们的步伐宛若某种注解似的在配合旋律，并且像士兵一样保持步调一致。品行端正的何姆斯，虽然没说出什么不符合他黑领带与织绒常礼帽身份的评论，却轻狂地对其他人的议论加以讪笑。月亮高挂之下，死寂的暗褐色街道吞噬了怪异的欢闹之情，这是因为与死亡邂逅的期待已将结束；随后，一个肥胖的老先生从俱乐部阶梯走下来，而巴特勒突然屈身大叫“哇！”来吓他，此时此景变得非常索然无趣。


“舞会好玩吗？”为了不让这种噪音再度萌生，我开口问道。“咱们来谈谈吧。我猜，你会说你是出席了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你为何要去参加呢？”


“没错。因为那里有漂亮的金发篮织女工——”他注意到我的表情，便住嘴不语。他的脸上又出现精明狡猾的神色；他准备好要决斗，甚至老早就已全副武装。“听我说，巡官，你是个好警察，所以我愿意告诉你实情。我的确是去参加篮织工协会的舞会。事实上，那是一家汽车制造公司；然后呢，刚好有个长相标致的金发女子，她说明天可以跟我碰面。不过，我会跑到那里去，绝对是有理由的。”


“理由？”


“是的。这是一种策略。我帮美国黄皮杂志——就是所谓的廉价杂志——写冒险故事，故事中充满阴森可怕的刺激情节，有时候老头韦德会协助我构思。博物馆有收藏一些关于诅咒时母(译注：Kali，印度教的毁灭女神，也是大地母神，即生命的赋予者。为湿婆之妻)，或是某某人的无价资料。但我想探讨的是，这事是否真的如此引人入胜，而且在民间被渲染成何种风貌。我请教你，闲荡时要避免被人识破的危险，除了穿上警察制服之外，还有什么法子更好呢？”


他以夸耀的语气越说越起劲，我敢说这套说词是他几分钟前才想到的。他转身望着我，眼中似乎在施放一种催眠力量；虽然他的厚嘴唇粲然一笑，但我觉得那股力量犹如月光下的街道般空洞悚然。


“你现在这番话，”我说道，“总而言之是要告诉我，今晚你没去过韦德博物馆吧？”


他突然语塞。


“韦——？啊？是的，没错，我没去过那里。”


“你能提出证明你身在何处吗？”


“可能有点难。舞会中大家都戴着面具，然后我在街上闲逛，虽然可能可以找出那位金发女子，”他仿佛是在自言自语。“妈的，这么说来，你可以证明我人在博物馆啰？到底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我甚至不知道要为了什么事情自我澄清辩白。山姆·贝克特嘀嘀咕咕尽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他说有个叫做潘德洛的男子，被人用一把象牙握柄的匕首杀死了，但这件事我根本一无所知。你可以证明我在案发现场吗？”


“或许可以。有人看到你了，你知道的。”


他猛然停住脚步，肩膀急倏回转，但我催促他前进，以至于其他人还无法跟上我们。身后响起的口琴旋律，仿佛是在为我们航行月光海湾而歌颂着，不过和音符对照之下，巴特勒的脸色却显得阴沉可怖。


“看到我？”他复述了一遍。“卑鄙的谎言。谁说他看到我了？是谁看到我了？”


“一个戴着白色假络腮胡的男人。他从博物馆的后门走出来，然后爬到墙上，现在你给我听清楚！他看见我麾下的一位巡佐，这位巡佐的体型跟你一样，除了胡子之外，相貌也跟你很像。在昏暗的光线下，这名男子看见巡佐正试着推开博物馆的门。他便说道：‘你这个手段高明的骗子，你杀了他，你会为此被吊死的。我看见你在马车里头。’他指的并非这位巡佐；他把巡佐认作别人了……至于这个别人，会是谁呢？”


脚步非常缓慢、视线盯着前方的巴特勒，回了句奇怪的话。他说：


“这件事，你有告诉其他人吗？”


“没有。”


“那么，这位戴假络腮胡的目击证人在哪里？”


“他失踪了。”


“你知道他是谁吗？”


“还不知道。”


巴特勒以可喜可贺的神情转头看着我。


“漂亮，巡官！典型的办案手法，敏锐的推敲研判，只不过——像卫生纸一样薄弱令人无法信服。这样是行不通的。你不能用这类的罪名扣押任何人。你手上有些什么证据呢？一个高尚显贵没有缺点、喜欢藏假络腮胡、爬墙、向巡佐袭击的目击证人(对了，这个人你还找不出来呢)。就靠这个——咱们说得客气点——怪胎一番言不及义的话，你就从800万人当中，挑中一个当天晚上刚好去参加化装舞会的人，然后便指证他曾在案发现场(另一个家伙似乎也曾扮装过，但咱们先暂且不提)。就这样，你就认定我在我根本没去过的地方，杀了一个我从未听过的男人。请问一下，有哪位并非虚构人物、曾在案发现场出现、可以找得出来、并且信用可靠的证人，说我在博物馆出现过呢？比如说老普恩吧，他在韦德家族服务了20年，在博物馆也待了十来年。他怎么说来着？他有说我今晚去过博物馆吗？”


“这个嘛，当时——”


巴特勒摇着头，非常不以为然地看着我。他继续说道：


“说正格的，老兄，你这套说词行不通的。你可以私下认为我去过那儿。事实上我没有；但这事咱们就不讨论了。我说，你可以私下认为我去过那儿，但是你能提出证据吗？你有胆子拿着你手上这个证据，去见治安推事吗？哎呀，老兄，”他生气勃勃的流利口才是越说越来劲，“想想你手上所成立的案子吧！你断言是我刺杀了这位不知何许人的男子，然后把他的尸体丢入大厅里的马车内——”


“我有这么说吗？我根本没提到大厅里的马车。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沉着的眼神不为所动。


“噢，这个嘛，我一定是从山姆或老头之前叽叽喳喳的谈话中听到的。我问你，光凭这个荒唐的证据，你就把目标锁定在我身上？”


“既然这整个案子是如此古怪不堪，那么证据势必也是荒唐有余。我们到了。”


博物馆的大铜门并未全关，一丝光线倾斜透射至人行道上。上层窗户发出了白热光芒；在那街坊附近，就是这个光，使得这地方有一股生猛有力的面貌。但有件事情我一见到了，就心里有气地暗骂了一连串粗话：原本詹森警员和曼勒宁是坐在警车里头的，但现在车子里面却是空的。离开这地方是我的错，但违背我的指示让曼勒宁与蜜丽安·韦德交谈，那可能就有麻烦了。首先，我必须应付半打围在门边的新闻记者和摄影师；我马上答应他们，死者身份若无进一步消息的话，我便会告知一则内幕情报，因为我们必须呼吁大众来提供线索。巴特勒通过人潮时，像一名真正的警察毫不引人注意，但闪光灯却对着韦德和何姆斯此起彼落，前者的态度是兴奋自满，后者则是怒气冲冲。


霍斯金正在里面等侯着，柯林斯警员则站在他身后。巡佐目不转睛地看着巴特勒，而这个假警察却对他潇洒地行礼。不过，这般大胆的戏弄就到此为止了。这个已被镇压之地可说是人声鼎沸，而人造的月光比真正的月光更易引人遐思；挂毡的繁复色彩在白墙的衬托下更加显眼，马车列队在那儿等着我们，还有那断气男子仍手脚伸展仰躺着。杰瑞·韦德表情有些古怪，何姆斯摘下头上的帽子。两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我下达指示带他们去认尸，然后安置到另一个房间并由柯林斯警员作陪，当他们俩的交谈无进一步异样时，我把霍斯金拉到一旁。


“曼勒宁在哪里？”


霍斯金的回答吞吞吐吐。


“呃，长官，我认为——”


“你让他和韦德小姐待在同一个房间？”


巡佐的脸色一变。


“不过我认为，长官，眼前看来并无大碍吧？”他问道。“您自己也认为她和本案无关。而且她拜托我——她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让她和曼勒宁见面没关系的。但我表示异议，我跟她说，说不定这家伙是杀人凶手哦；总之，马丁大部分时间也随侍在旁。他们仍在那间馆长办公室里面，”虽然手没动，但他似乎有拍动手臂的意图。“听我说，长官！依照您的特别指示，我已经反复向普恩逼问。”


“算了。你有从他口中问出什么吗？”


“没有，长官，恐怕没问出什么来。他口风很紧，只说些‘我不知道’，或是‘从没听说过’之类的回答，甚至当我问他叫什么名字时，他也一直跟我说韦德先生会拔掉我臂上的警阶条纹。不过，我们的确发现了一两个疑点……”


“是吗？”


霍斯金伸出指头以示要点。


“第一点，那口货箱。遵照您的指示，我把它开箱了。里面果然有东西。那玩意儿像是一口棺材，外表上你可以说它是非常的陈旧，而且是用铅制成的；他们包装它的时候，连锯屑也封进去了。在开棺的地方，有人沿着边线封上了蜡。长官，后来我就没再乱动它了，我猜您会想要亲自处理的。”


这样算是证实我之前的臆测正确呢，还是又一个不容置疑的挫败呢，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有那么一瞬间，我曾猜测箱子内是空无一物；普恩的邪恶狂舞大概是某种恶作剧或障眼法吧。但我又想起何姆斯温和的声音：他委婉解释只有傻瓜才会认为箱子里面会有我所谓棺材那一类的东西；看来，何姆斯这个人也不太可靠。他在撒谎——或者是某个人在撒谎——所以在这个博物馆的异常杀人事件中，普恩是绕着一口真正的棺材在起舞。


“还有别的吗？”我说道。


“有的，长官！”霍斯金颔首示意。“是煤灰！煤块！请跟我来。”


我先前说明过，当你面对博物馆的后方时，越过一排石柱的右侧边墙上，有两座无门拱道，上面标明着烫金字“八座天堂陈列室”和“市集陈列室”。前者这个名称吸引我目光、并让我想要一探究竟的陈列室，其位置是偏向整个大厅的后方。而后者则位于前方，离青铜正门不是很远。霍斯金带路引我到“市集陈列室”的拱道前，此拱道宽有10呎，但因拱门太高而使得门宽看似不及10呎。里头的灯光已经打开，营造出一种像是走出伦敦踏入东方的视觉印象；如果你想像力不够丰富的话，请想成踏入一间没有陈列任何蜡像的地下神秘蜡像馆。


长形的空间被布置成一条马路与其他蜿蜒街道纵横交错的展示场所，屋顶是用粗细兼具的枝状回纹浮雕覆盖而成。整个空间似乎是东方市集原尺寸的再建，而我记得最清楚的景象，是那些交错成形的阴影；光线是如此巧夺天工，以至于眼前的会场是被穿过浮雕枝脉的微光所笼罩。墙上原本是烧制成黄红色的砖瓦，如今却黯然成黑。店铺和摊子之间所形成的凹处，用林立的污秽布帘遮了起来。这儿的展示物多得不胜枚举。我记得有陈列武器的摊子、珠子项链的摊子，以及耀眼的铜瓷器摊子。那铜瓷器摊子的外头摆着一口称为水烟筒的大型玻璃水桶，桶子后面还放了张垫子，仿佛有位烟客才刚起身入内。而洒落在桶上的阴影图样，使得桶子看起来既细薄又诡异；我觉得这地方原本有巨大的喧闹声，但就在我踏入此街之际，声浪却戛然终止。这个幻觉相当逼真，逼真到我不禁回身去看大厅里的那列马车。


“很奇怪的地方，不是吗？”霍斯金搔着下巴评论道。“如果他们非得在某个地方干掉那家伙，我很纳闷他们怎么没在这陈列室下手。一想到我家里那些小孩，假如我把他们带到这家店铺来，他们会认为这里是玩捉迷藏的最佳之处。那么，长官！柯林斯已经翻遍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我的意思是，没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除了那个之外。”


他向高处指着墙上的突出物，那儿有条仿造的街道朝我们弯了过来。就在铜瓷器摊子外头的弧形布篷上方，黄红色的墙面上有一个星状黑斑。那就是煤灰。而布篷上面也有沾到它，并且煤灰周遭还有会发光的煤点。布篷前方的地上散布着更多煤点，它们是从掉在水烟筒附近的一大块煤所脱落的。霍斯金问道：


“看到了吗？您瞧！从外观来判断，有某个人站在我们当下所立之处，拿起一大块煤，高举往这娘们的房间墙上砰地猛扔出去。啊？为什么？这个人为何站着把煤块往墙上扔？这家伙的目的是什么？这上头没有借力之物，根本没有人可以不弄破个洞就爬上去的。您不会认为他们是在这地方玩丢煤大战吧，长官？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不过既然柯林斯瞧见了，我想我最好还是带您过来看看。那家伙一定就站在这儿，”霍斯金极力主张，他这个人喜欢用复述的方式把事情厘清，“然后猛力—扔，一块煤砰地一声撞在那座墙上。”


“是的，我明白了。这件事你问过普恩了吗？”


“普恩对煤块之事是一概不知。他是这么说的。”


我沉思了一会儿。


“巡佐，一定有——或者说，老天爷知道应该有个合理的说法，可以解释这里所有的事情。为什么有人会站在这里把煤块往墙上丢，个中原因我知道的不会比你多。正如你所说，他不可能是拿煤块丢人；在不破坏整个市集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爬到那上面去……没有其他的发现吗？”


“有的！”巡佐大声宣告。他鬼魅地咧齿一笑，然后用力点着头。“这边请。”


我们再度走进大厅。原本围着不明尸体的韦德、何姆斯、巴特勒，以及柯林斯等一伙人正好刚要散开；前三人是侧着身体缓缓走开。何姆斯一副快要吐出来的样子，韦德满脸的讥笑不屑，而巴特勒则是面无表情。


“从没见过他，”杰瑞·韦德的声音响彻大厅，而突如其来的回声又隆隆大作，把他自己吓了一跳。尽管他仍以诙谐爽朗的口吻说话，但声音已经开始打颤：“你还要我们怎么样？所有合理的要求我们都欣然照办了。如果你不反对的话，小罗想去馆长办公室确认一切是否无恙。”


在忿恨的抗议声中，我还是下令柯林斯把他们请到标示着“波斯陈列室”的房间去。何姆斯一边挥拂自己的外套衣袖，一边又提起律师之事。虽然我担心小韦德的讲话回声，会引发蜜丽安和曼勒宁从馆长办公室里大声疾呼，但显然马丁警员表现称职，情况全在他的掌握中。随后，在霍斯金的召唤下，我来到匕首被取出的玻璃柜旁。


“就是这个，长官。您瞧。之前您要罗杰斯在这柜子上面搜寻指纹，您还记得吧？没错！柜子侧边的小门被锁起来了。但柯林斯对开锁略知一二，所以当罗杰斯认为小门的内侧可能有指纹时，柯林斯就如您所愿地用一支弯曲别针干净利落地撬开它。看到了吧？”


他喘着气弯下身子，前后来回地摇动小木盖。然后像魔术师变戏法似的，他的手已伸入柜内，然而却没有立即抽出。


“就这样，我们把柜子打开了。我往里头瞧——像这样——结果我看见之前我们无法看到的东西，因为柜子本身非常阴暗，而且又铺了一层深色丝绒。看到了吧？里头就是有这玩意儿！这玩意儿，灵巧平滑地藏身于这个小门内，正如眼前所见，它工整紧密地安放在丝绒上。就是这个东西。”


他迅速地抽出手来，挺胸立定，一副像是要享受喝彩掌声的姿态，而且伸出的手掌中放着一撮黑髭须。

第08章 苏贝蒂灵柩是空棺


“所以，”我略微沉思，并拨弄自己手上的新物证，“我们所拥有的多毛物件，现在又多加了一样。某人从柜子里拿走了匕首，然后在原来的位置放下假髭须。巡佐，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有，长官。我只有一个想法，”霍斯金回答的语气有些严厉。“这髭须不是他的，”他竖起拇指朝着死者晃动。“第一点，他自己脸上就有一撮真正的髭须。第二点，就算他没有，但这个髭须是用不同的材质做成的，明白了吗？这个叫做潘德洛的家伙，他戴的是细短灰纹的络腮胡，样子看起来比较老气，而且触感细致——是真正的毛发。而这个小东西是全黑的，质料粗鄙，像是那种小孩子花6便士在店里头买来装扮成盖伊·佛克斯的髭须。”(译注：GuyFawkes，英国历史上某爆炸事件的主犯，按照习俗，每年的11月5日，英国人以烧此人的肖像来庆祝。)


“这么说来，还有第三个人打扮成——他。”


“看来似乎是这么回事，长官，不是吗？这个拿煤块丢墙的家伙！”霍斯金厉声说道。为了某个理由，他似乎认为拿煤块丢墙之事，是整个案件中最诡谲神秘的地方。“还把假髭须放在匕首的位置！好吧。我们现在要干嘛？”


要把尸体送往停尸间鉴定的货车已确认出发。鉴定死者衣服的方法可能有几种；我下令将他的衣服，连同假髭须和眼镜一并保留起来。关于指纹的个别分类结果，我得知可能要到早上才拿得到手；时间虽然不多，但足够我做出一份完整报告，因为苏格兰警场很有可能会把案子从我手中收回去。于是我把髭须和其他物证收在一块，接着又拿出从葛莱格里·曼勒宁口袋里找到的信封。我抽出那张折好、压平、脏兮兮、打了字的便条纸，再度读起里面的内容。


亲爱的G：


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


是该跟曼勒宁摊牌的时候了。我的用意，就是要他陷入充分焦虑的状态。在这个案子中，曼勒宁扮演的是反派配角，这说不定是本案的关键所在；不过我自己是心存质疑。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质疑，我倒是无法提出可以在法庭上举证的理由，但我就是怀疑。好了，从这张便条纸上面，可以推论出什么呢？


这张便条是一张很普通的便条纸，所用的打字机很普通，黑墨色带也很普通，除了逗点的尾巴有一点模糊之外，肉眼是看不出其他异常之处。想必这个打字的人时常用打字机，因为打出来的字体轮廓非常鲜明，没有初学者会出现的颠簸滞碍情形。还有，从内容随意间提起的象牙握柄可汗枷来研判，打字的人对这间博物馆可说是非常熟悉：如此一来，范围就可以缩小了。至于便条侧边的尘垢——我又看了一下，这个脏点看起来很像是煤灰。煤灰这个该死的东西，变得和假络腮胡一样无所不在。我拿起放在一旁的笔记本，撕掉一页来擦拭便条上的脏点。然而，假如便条上的脏点真的和博物馆正门前的大污点，以及“市集陈列室”内那家店铺附近的飞溅物，都同样是煤灰的话，那又怎么解释呢？便条是从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


这时候，各位先生，我这个笨脑袋终于(好不容易终于)被一个清清楚楚的事实给当头棒喝，从一开始这个事实就显而易见，即使络腮胡是以一整条晒衣绳垂挂起来的，也不应该会掩盖这个事实的存在。那就是：这张便条不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


便条不可能是写给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理由一点也不复杂，因为它还没有写完。它写到一半就中断了，而且最后那半行在途中就被删掉。如果你写一张便条给某人，你可能会因为某个原因而忘记签名。但你不会写到一半就突然停住，然后把便条塞入信封就寄了出去。事实上，这张便条甚至没折成和信封相称的大小规格。它被折叠成方形，其折痕鲜明，而且整张纸扁平，仿佛是被重重压过似的。


简而言之，写这张便条的人，在手边没有废纸篓的情况下，做了许多粗心大意的人在写信时所会做的事情。起初写的寥寥几句不合他意，或者是决定不写了，于是就搁笔中断。然后呢，为了不让别人知道有这封信存在，于是将信折好，塞入大衣胸前的口袋，然后信又被口袋里其他的纸张给压平。所以，曼勒宁根本还没读到这张便条吧；不过，写便条的人会是他吗？便条是在他身上找到的，但我不认为便条有可能是他写的。


首先，便条是在曼勒宁的大衣口袋里发现的，由于信塞得很随便，所以它很容易就会掉出来。你不会穿着大衣坐在打字机前面——更何况，那是一件晚上外出时穿的大衣——你甚至不太可能把未写完的便条，塞到一件夜间大衣的口袋里面；你不会在别的口袋里先把它压平，再拿出来，用煤灰把它弄脏，然后又漫不经心地塞回去，使得它很容易掉出来。情况开始像是曼勒宁不仅还没看、而且也没写过这张便条。事情开始像是他在某处捡到便条，然后匆匆忙忙地把它放进口袋里。便条上面的日期是“星期三”，这意味着曼勒宁可能是在这两天内捡到它的——或者是在上个星期三之后十多天当中的某一天——而且，尽管我有如失心疯地乐于见到煤灰无所不在，但不管是在哪里捡到这张便条——无论是在伦敦这个大城市的任何地方或者在这间博物馆附近——其实几率都是一样高的。


虽然以上推论纯属臆测，然而曼勒宁乃阴险小人的可能性已开始动摇，并且如蜡热熔似的崩盘瓦解。此时，我发现自己不可理喻地抓狂起来，因为在察觉到这个可能性之前，我尚未对曼勒宁展开逼问动作；我的心刹那间凉了半截。为了预防大局在握之前有状况发生，我急急忙忙地闯入馆长办公室。


在门飕然转开时，里面的四个人各自以不同的表情抬头。坐在角落的是普恩，正在玩单人接龙的他缩着身体，瘦削的膝盖上放了一张计分表，脸色不悦地把牌翻转过来。在普恩身后屹立而站的是警员马丁，他若无其事地从普恩肩后往下瞥，脸上的表情像是在建议红十之后要打黑九。在大桃花心木桌的远远一侧，蜜露安·韦德抓着椅子扶手半起身，泪水婆娑地望着门口。她的怒气并非是冲着我来的。


这么说来，她的怒气是因曼勒宁而起的啰？现场寂静无声，从周遭所弥漫的蛛丝马迹来看，这里一定发生过口角或情绪上的冲突。此时，曼勒宁一转身，我马上感受到氛围中的情绪波动；他身躯挺直，侧背朝着韦德小姐而立，双手交臂合拢，目光阴郁地投向房间对墙上的保险箱，脸上神情有点像是—位高傲冷笑的夜贼。再一次地，他那乌黑的头发、粗犷的脸庞，以及纠结紊乱的眉毛，再次展现在我面前。在这个比警局更充满异国风味的摩尔式场景的衬托下，他给别人的印象更是深刻。而狰狞的微笑在他脸上缓缓浮现。


“嗨，巡官，”他用邪恶的口吻、殷勤的态度跟我打招呼。“我们正在想，你一定是丢下我们回家去了。”


普恩持牌的动作停在半空中。他有气无力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


“感谢上苍，好在你回来了，”他出口抱怨。“你不算是什么大人物，但起码你还是个人。也许你可以叫那个花花公子闭上嘴巴，他一直在骚扰蜜丽安小姐。”


“普恩！”蜜丽安怒斥，而普恩就像是被打了一针似地安静下来，并坐在椅子上低头嘟囔着。随后，蜜丽安把她那涨红的可爱脸蛋转向曼勒宁。她的眼睫毛上面仍有泪水，脸上表情则是不安愧疚。有的人就是这么幸运。


“说真的，小葛，我所说的话并非那个意思。我很心烦意乱，而且这个可怕的事件把我困在这里，”她充满恶意地看着我，“害得我快要精神错乱了。”


“亲爱的，试着别去理它，”曼勒宁说道。“我们俩都感到心烦意乱。”他轻拍她的手。“我会跟巡官沟通交涉的。”


“韦德小姐，”我对她说，“你哥哥现在也在这里，他和何姆斯先生、巴特勒先生一同在外面另一个房间里。如果你想去见他们，他们三位会等你的。他们还不知道你在这里。普恩，你最好也一块过去。”


她飞奔出办公室，速度之快宛若打了曼勒宁两记难堪的耳光。他站着将手握紧了又松开，然后在桌旁坐了下来。女孩和普恩离开时，我对站在门口的霍斯金低语：


“把柯林斯调离那个房间。让他们去谈，我们只要听就好。”


接下来，马丁也离开了，我拿着笔记本回身面对曼勒宁。曼勒宁对我似乎视若无睹。他软趴趴地跌坐椅中，表情在霎时间变得神态自若且恶毒冷竣，斜眼看人的模样几近畸形的丑陋怪物。当下气氛有了转变；不知怎么的，该说是压力或生命力的东西减弱了下来。他坐着用握拳的食指轻拂拇指，然后再双手动作互换。他开口讲话时，由于话语是猝然道出，使得他像是在据理力争。


“我到底是怎么了？”他问道。


“什么意思？”


“唉，你懂我意思的。我是个凡人。任何卑鄙小人我都不放在眼里……说起来，我根本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我的人生——直到这里的瓣膜出现了个窟窿，”他接着心脏下方的胸口处，“活动也开始变慢了。以前我不用思考就可以驾轻就熟的事情，现在却做不来。我试着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结果还是搞砸了，后来的情况甭提你也知道。我啊，就像是个我自己看了都觉得碍眼的大傻瓜，”他咬牙切齿地说道，音量虽低微但口气激动得脸都红了。“天啊，这世上如果有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看起来像个傻瓜！”


我心不甘倩不愿地发现自己有点喜欢这个男人。


“别想太多，”我说道，“什么烦恼也都没了。”


“想想看！仔细想想！这好比叫一个人走进房间，但得忍住目光不要去瞄墙壁一样。叫人家去戏院，却不可以看舞台上的表演。天底下的人每个都是本位主义【注】者；至少，我就是这种人……而且啊，还在不久之前，我一直认为这种想法非常正确。我喜欢这种以我为尊的感觉，”他用一种浑然忘我的傲慢口气说道，“因为这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嘛，而且我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傻瓜。但情况变了，就在突然之间；而我现在却必须不断解释我所说过的话，说这个说那个、说个没完没了……喂，听我说，我是见过世面的人；我真的有干过一番成就，但是除非你能说服我，否则我不愿再谈论它们了。一提起那些陈年往事，我就觉得自己像个满口无聊鸟话的驴蛋。你懂我的意思吗？所以我得开口损人。我想到了，我以前曾辱骂过他们——老实说，因为我对他们的评价有点低，”他的口气非常冷静，像是在平铺直叙一件事实，“但我现在的思绪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尤其是和蜜丽安那帮人扯上关系时。”


【注】本位主义：本位主义就是为自己所在的小单位打算而不顾整体利益的思想或行为。


“你认识他们？”


“我认识何姆斯和克尔顿那个女的，就这两个人而已。其他的人我可不想认识，”他语气冷淡，“因为我对他们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记得蜜丽安有一张山姆·贝克特那家伙的照片——是一张放大的彩色照片；她喜欢那种幼稚的东西。而我画过一张精准无误、需要高度技术的类似图片，它巨细靡遗地呈现一只马来半岛的红猩猩。”


“这的确非常需要技术。”


他细想了一会儿。


“好吧，我的说法当然是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蜜丽安告诉我贝克特在开罗公使馆待不到8个月，就可以说一口像当地人一样溜的阿拉伯语时，我却认为在正常状况下，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的微笑又被困窘的悲痛之情所取代。“我为何不想认识他们呢？为什么？我可以和他们应对进退而面无惧色，我对他们任何一个人的负面批评可以骂到下个礼拜，我可以——但是，就因为我像个可恶的傻瓜，扛起装满陶器的大皮箱，然后像个小女生晕倒了！”


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没有用的。我必须孤军奋战到底。我现在告诉你这件事，部分原因是想说出我的肺腑之言，另一部分原因则是想解释为何今晚我在你的办公室里丢人现眼。我只知道我和你的警员发生争执，除此之外我不晓得我是怎么了。我昏迷得不省人事：当你提到有个留着白色络腮胡的人攻击巡佐时，我为什么会突然昏倒呢？这是什么原因呢？我不知道。不过，关于今晚这里所发生的命案，我真的毫不知情；而且，我以前也没见过那位死者。”


说完了肺腑之言，曼勒宁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突然觉得，他又在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回到那上了妆、时而皱眉愁容、时而高视阔步的军人角色。再一次地，周遭气氛有了微妙的变化。曼勒宁露出了笑容。从他轻蔑而漫不经心的神态来看，显然他正打算发表一些“别再无意义地空想了！自己又是好汉一条！”之类的言论。不过我得泼他一头冷水。


“如果你什么都不知情，”我说道，“那么这张便条你是从哪儿得来的？”


我把便条放到桌上。曼勒宁皱眉沉脸地瞪了一会儿(他仿佛全身都紧绷起来)，但他似乎一点也不惊慌。盯着便条一阵子后，他抬起头来。


“这么说，你是在警局捡到它的，”曼勒宁沉着地陈述。“我猜，我一定是在那里掉了它的。如果你想要听实话，那我告诉你，我是在何姆斯的公寓捡到它的。”


曼勒宁目不转睛地直视着我。


“在何姆斯的公寓……什么时候的事？”


“今天晚上，就在我抵达博物馆之前。”


“但是你说过，你并不晓得博物馆的聚会取消啊？假如你去过何姆斯的公寓——你是什么时间去的？”


“约莫10点40分吧。”


“哦，其他人没告诉你，聚会已经取消的决定吗？”


“没有，他们没告诉我，”曼勒宁平静地回答。“你知道的，那里半个人影也没有。”


为了掩饰我不知道这个可能性，也为了调整攻击策略，我沿着桌子漫步，再度拿起便条浏览，然后又把它放下来。


“好吧，”我说道。“事情经过如何，咱们来洗耳恭听吧。”


“就像我跟你说的，我本来预计今晚11点要去博物馆。蜜丽安和她哥哥要先去赴晚宴，然后再从那里一起去博物馆，所以我不用去接她。但是我想，我最好和某个人一道去博物馆，这样——这样比较不像个局外人，”他露出咬牙切齿的模样。“何姆斯是我惟一认识的人。于是正如我所说，大概10点40分的时侯，我顺便到摄政亲王巷拜访。那里的总机小弟说楼上正在举办派对，所以不能让我上楼。但我要他安分坐好，我就上去了。”


他犹豫了一下。


“但那里没人应门，里头也没有任何人声。不过，门只是闩着，并未锁上，所以我就走了进去。然而，公寓里却是空无一人，我不明白那个总机小弟为何说有派对正在进行。后面那间小客厅有煤炉在燃烧，而且才刚添加燃料。那张便条正摊开掉在壁炉地面附近的尘灰之中。它摊开着——虽然也是皱巴巴的，但和现在的样子不同，”尽管口气听起来像是个梦游病患，但曼勒宁却是咬紧牙关，脸色愠怒涨红。“我捡起便条，看了上面的文字，然后把它放进我的口袋。”


“为何这么做？”


“我自有原因，但我不打算跟你说。”(他的情绪正濒临一触即发的临界点；两道黑眉又皱成V字形，茫然无神的蓝眼珠呆滞地瞪着前方，嗓音也变得粗声粗气起来。)“我自有原因，但这不关你的事。”


“若说其他人都知道有这张便条存在，这点你有异议吗？”


“完全无异议。”


我走向房门，打开它，并对门外的马丁说：


“把其他人通通带到这里来。带他们来这里之前，你先去找柯林斯，然后——那具被巡佐打开、里头装有铅制棺材的大型货箱，你知道吧？很好，把它拖到这里来。”


当曼勒宁仍一语不发地挺直站着，目光越过房间直盯着敞开的电梯门时，我做了之前早就该做的事。我先前提过，在这华丽房间的一角，有一张折叠式的打字机桌。我把机器拉了上来；它是雷明顿12号的一般机型，色带是红黑色的。我从桌子抽屉里抽出一张纸，放到打字机上面打了几行字。逗点的尾巴同样是模糊的。除非是巧合，否则专家检定后一定会说曼勒宁在何姆斯公寓捡到的便条，是在这台机器上面打出来的。


我还在打字机的滑动架上检测纸张之时，马丁和柯林斯用手推车把货箱弄进来了，锯屑则在拖曳的过程中不断溢出。箱盖已经移开了，布满锯屑的车床上有一件隆起之物，此物乃是一个不及6呎长、背部有着曲线的铅箱盖子。铅面腐蚀得相当厉害，但是将锯屑清除干净后，刻在盖子上面的阿拉伯字体我是可以认得出来：棺盖和棺材合阖的沿线则用近来当道的红蜡密封起来。


房门再度打开，柯林斯将小斧头和凿子递给我。蜜丽安率先走进来，她立刻朝曼勒宁瞥了一眼。紧随在她身后的依序是杰瑞·韦德、何姆斯、普恩，以及大摇大摆将警察钢盔仰天翘起戴在头上的巴特勒。此时，惟一可以用来形容当下气氛的字眼，就是滑稽可笑，因为他们全都定眼看着曼勒宁；事实上，就因为他们是如此专注，所以在杰瑞·韦德绊到货箱之前，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


“这是什么鬼东西？”杰瑞·韦德问道。他自然不做作的牢骚，似乎缓和了紧张局势。从某种角度来看，在这间办公室里头，这个干瘪小精灵——在外貌上，没人长得比他更怪异了——似乎是最人模人样的了。“我好几次在这里踢到一些古里古怪的垃圾而痛得大呼小叫，但我凭着安拉之名发问，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啊？”


“我们想要弄清楚，”我说道。“它到底是不是哈伦·拉希德之妻的灵柩。对了——”


此刻，蜜丽安急于将曼勒宁介绍给韦德与巴特勒认识，她笑脸迎人地在他们之间引荐，仿佛凭借她的笑容，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虽然曼勒宁那天晚上稍早在我办公室时似乎是挺和气的，但这时候他还是没伸出手来。


“噢，是的，当然当然，”曼勒宁说道。“我想，两位的大名我早就听过了。只不过，蜜丽安可没告诉我巴特勒先生是干警察工作的。”


我向柯林斯和马丁招手示意，他们正准备用凿子和斧头在铅箱上面干活。他们俩只需把蜡的封印切开，再将箱盖撬起即可。凿子所制造的噪音，似乎让何姆斯颇为恼怒，他的视线在房间里游移不定，一下子停在墙上的保险箱，接着来到打字机，然后又回到原处。


“我看不出来这么做有何意义，”他指着箱子，声音有点尖锐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把它挖出来？这东西又不是新的，它摆在楼上的阿拉伯展示区有好几年了，更何况它只是一个阿拉伯的镀银容器，里头什么也没有。巡官，你的脑袋是打哪儿得到这么荒唐的念头？呃，对了，是谁乱弄我的打字机？”


“搞定了，长官，”柯林斯警员说道。“要把盖子掀开来吗？它的另一边有铰链。”


“掀开来，”我准备就绪。


众人安静了下来，虽然我看到他们彼此交换眼神，但每个人的表情却是困惑不解：面对眼前的局面，似乎连他们自己都不晓得要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片刻之后，当这两名警员使劲掀起盖子时，现场惟有刺耳的咯吱声和摩擦声。而我自己的脑子里，则充斥着许多不明确的想法，仿佛我们会碰上的最糟状况，并非箱子里装的是波斯遗骸或甚至是另一具尸体，而是只有一对假髭须而已。随后，在刺耳的尖叫声混杂着普恩的欢笑声中，盖子被掀了开来。


结果箱子里空无一物。箱子的内层由钢所打造，里面没有装任何东西，甚至连伦敦的尘埃也没有沾惹到一些，简直可说是光洁无垢。


“老弟，可以了，”我说道。箱盖砰地落下来。


“我早就告诉他里面没有东西，”普恩边说边发出粗哑的轻笑声。“哈伦·拉希德之妻，他是这么说的！哎呀，早跟他说过里面啥都没有。”


我抬起头来，正好迎上何姆斯的苍白笑容。


“事情似乎是解决了，不是吗？”他问道。“啊呀，好一个苏贝蒂！我可以跟你保证，你绝不会在阿拉伯的镀银容器中找到她的。你现在愿意相信我了吧？”


“未必每件事都能相信，”我一边说，一边从口袋中拿出便条，并且慢条斯理地摊开它。“这是你写的吗？”


“我写了什么？”


“‘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好好给我看清楚！这是你写的吗？”


“当然不是，”何姆斯说道，他的眼珠在大镜框后面翻起白眼。“你在说什么鬼话？老兄，别想威胁我！荒谬！”


“便条上面的字，是用那边你那台打字机打出来的。你否认吗？”


“长官，我不承认，也不否认。我不知道。不是我写的。我从来没看过这张便条。”


何姆斯向后退了一小步。他那和蔼可亲、冷静自持、不以为然的面容，就像他那温柔的蓝色眼眸一样镇定。


“等一下，巡官！”杰瑞·韦德跳出来说道。“且慢，假如——”


“你闭嘴，老头，”何姆斯气急败坏地插嘴，但口气依旧冷静，“这件事我来处理。你说这张便条是在我公寓里找到的。是谁找到的？”


“是曼勒宁先生找到的。我还有一件事要请教。你说你和你们所有的人，从9点钟开始整晚都待在你的公寓里，是这样的吗？”


“正是如此。”


“但是10点40分的时候，曼勒宁先生去过你那里，可是根本没有人在家。任何人影都没见到。”


从不止一个角度来看，门边那一群静止不动的人，如今已成为同一阵线的伙伴。就在此刻，理查·巴特勒摇摇晃晃地挺身而出。钢盔戴在他后脑勺上，仅靠下巴上的扣带支撑着，结果形成一副怪异可笑的画面；困倦的灰色眼珠，被略微挤压在肥胖的圆脸上。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慢慢地走向曼勒宁。


“你这个监视别人的卑鄙家伙。”他非常沉着地说道。


曼勒宁瞪着他。


“冲着这句话，我跟你杠上了，”曼勒宁说道，“因为这里最高大的人就是你。”


我刚说过，巴特勒将双手插在口袋里，不过即使手是放在口袋外，我也怀疑他能来得及出手防卫。曼勒宁的动作一定比响尾蛇快上5倍，因为没人确实看见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事后柯林斯告诉我，曼勒宁的拳头绝对只飞出12吋远，但我们都没有人意识到这件事；惟一知道的实情是，曼勒宁的体内有个东西像炸弹一样爆发了。那一瞬间，我从巴特勒肩膀后方望过去，当时我所看到的曼勒宁，其表情就像一个发狂的疯子，然后我才听到类似骨头瘪下去的低闷声。接着，巴特勒便一声不响地向前跌落，他先是膝盖着地，然后人就摔倒在奢华的地毯上，这整个过程是安静无声，仿佛是他自己愿意这样跌倒的。


静默中，我听见曼勒宁的喘息声，当下众人皆原地不动。


“干得好，我承认，”鸦雀无声中，杰瑞·韦德突然说道，“但你这么做，就能证明你不是浑球吗？”


那一刻，我还以为曼勒宁打算与他为敌。我打定了主意，只要他一动手，我也会插手干涉的。然而，只见气息仍旧微弱、棕褐肤色发白的曼勒宁从桌上拿起帽子和手杖。


“抱歉，巡官，我把证人打得不省人事，”他的语气中规中矩，“不过，5分钟内他就会醒过来的。还有什么事是我可以帮你的？”


“谢谢你，”我说道，“今天晚上辛苦你了。就这样吧。你可以回家了。”


各位先生(分区巡官卡鲁瑟最后说道)，我在公务上和此案的牵连，几乎就到此为止了。我所作的记录会由更合适的人来接手完成，而其记录结果你们待会儿就可以听到了，不过我受命将案发情形的完整细节，连同我自己对案件相关人物的印象和感想，通通一并提供给你们。其中有些是我个人的偏见，继任者也许会有所更正。各位只要仔细考虑我的陈述就行。后来，虽然我又盘问他们到凌晨4点，但是没有进一步的斩获。他们一直联合阵线，枪口一致对外。


在本案中，我的推论并无一席之地，因为翌日早上10点钟的时候，整个案子被完全颠覆，而且有了180度的大转变。在被颠覆的情况下，虽然解释了之前让我困惑的每一个状似胡闹的细节，但不幸的是，却又产生更多的荒谬无稽之谈。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我在布里克顿的家。我在警局里睡了几个钟头，然后就开始赶报告。分类工作花了我一些时间。正当我完成报告时，总探长海德雷打电话过来跟我说，要我去一趟苏格兰警场的助理警务署长办公室。将近10点的时候我到达那里，我发现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时而咯咯发笑，时而对着一封信开骂。就是那封信，才让整个令人惊讶的案情变得没那么难以置信。这是信的副本，上面注明的日期是：“肯辛顿，欧克尼旅馆，6月15日，星期六，凌晨1点”，收件人写的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亲启。从手写笔迹来看，写信者的心情有点兴奋。信的内容如下：


爵士：


在万般无奈、忧心忡忡，甚至深感羞愧的心情下，我写下了这封信。但我扪心自问，我知道这是我的职责使然。20年来的谦恭效劳(我确信，谦恭并非没有用处)，身为一位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我已经卷入一些可称之为令人痛苦或困窘的处境(您或许可以在《新教徒圣职者》的专栏文章中，回想起我和仲裁者有着不同的意见。文章内容质疑了捐款盘是否不该由右向左排列，而应该是原来的由左向右；这场争辩，我担心有时候会越演越烈)。我希望，也自知自己并非心胸狭隘之人。关于打牌和放松身心的舞蹈活动，我看不出来其中有何坏处。经过我的观察，我相信批判教会堕落的言论是过于言重了。即使我有采纳这些褊狭观点的打算，但经历了广阔的东方之旅，以及沿途与其他国家风土人情的接触后，我可以说是交得眼界大开。


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证明在下并非无实际经验或想法闭塞之人。然而，纵使我做的梦有多疯狂，我也不曾想像过我一介苏格兰教会的神职人员，居然会自动自发地在脸上戴上一对白色假络腮胡；我离开一栋建筑，居然是从盥洗室的窗户爬出去，然后借着落水管之助滑至地面；我居然爬到墙上；我恶狠狠地攻击一名警察，现在我脑子清醒了，我知道他当时并无恶意；最后，我穿过地下煤库的煤炭投入口，从那个恶劣难堪的场面中离去。大概就这样了。干这些事并非为了好玩；我也无法以受了喝酒嗑药的影响、或是恍惚着魔这些借口来自我辩护。


但是，事情还不仅如此，否则我就不会这么担忧地非把事实说出来不可。简而言之，我目睹了一件凶杀案，不管将来我的下场会如何，就算接下来我所要说的细节会变得众所皆知，我仍然非说不可。如果您容许我于今早11点30分整来向您表达敬意的话，您将会当场获得我最深切的感激与谦逊。


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 敬上

第09章 伊林渥斯博士扮演阿里巴巴


阿拉伯之夜的英格兰人


助理警务署长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陈述


好吧，各位老弟，星期六早上9点钟的时候，当我的秘书把那封信放在我桌上时，我可以说是大吃一惊。是的，不盖你们，我真的是大吃一惊。不过，会引起我兴趣的理由，却是因为这个家伙根本没谈到重点。我乐于见到某人能直接触及事情的核心。在这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不该安逸怠情，或许——除非是在享受一顿令人满意的晚餐，再配上适合的勃艮地酒——哈！别理他们跟你说这样做对腰围会有不良后果；如果你肌肉结实，还担心腰围干嘛？瞧瞧我的腰，如钢铁般坚硬。我在瞎扯什么东东啊？别寻我开心。噢，对了，正说到你的事，卡鲁瑟，你的问题就在这里，你一方面要让事情有所进展，另一方面又太顾及自己的绅士风度。我现在早就不会这样了。这就是为什么我可以管理一个警察部门，或是一家什么牛奶搅拌公司的原因，他们全都知道如果不跪下来扫除沙砾的话，我就会让他们死得很难看。简单说，重点就是别对他们客气。呵！这就是我的作风。


好吧，正如我所说，礼拜六早上9点钟的时候，我的秘书走进来跟我咬耳朵……这是他的习惯。5年来，我一直想要开除这个家伙，而且啊，我在猜，他就是第一个在我背后叫我唐老鸭的混球大嘴巴。他把信放在我桌上，表情看起来严肃，于是我读了信的内容。


我开口问了：


“这个伊林渥斯是谁啊？”


我的秘书蹙起眉头，抓了抓后脑勺的发线，然后终于说道：


“长官，我想，他也许是个苏格兰人吧。”


我说道：


“我你奶奶的很清楚他是个苏格兰人。但我问你的是，他是谁？你知道他是什么来头吗？名人录放在哪里？还有，那个假络腮胡是怎么回事？胡闹！教会圣职人员是不会把假络腮胡戴在脸上的。”


“这个嘛，长官，这里就有一个，”他指出事实。“或许这是苏格兰的一种仪式。总而言之，您打算怎么办？我想，我应该告诉您今天的晨间报告中指出，有个身份尚未确认的男子，昨晚被杀死在韦德博物馆。总探长海德雷认为，这件命案可能和这封信有关。”


他向我详述了极为有限的第一手内情，我太惊讶了，一时之间无法反驳他。你们知道的，老杰·韦德发财以前，我就认识他很久了；我们都出生于桑孟塞的同一个村子里。他对废墟遗迹之类的东西一直是情有独钟——和酒馆比起来，他宁可待在废墟中流连忘返——但他以前不像现在会刻意摆出神秘兮兮、博学多闻的学者气派。我记得有一次在利托顿高地(HighLittleton)和布里斯托(Bristol)之间的旅途中(当时那条路上的尘土就有6吋厚)，老杰·韦德身穿一套格子花纹的衣服，头戴一顶帽缘卷曲的长礼帽，试图骑着一部车座有6呎高、价值1便士的脚踏车。一路上，他就像踩高跷似地蹒跚而行，而且每每前进了十几码远，便会连人带帽摔下车来，但他总是又爬上车座去。老杰·韦德就是这种人。当时有个倾身靠在篱笆上的农夫看到这般情景，认为他这种举动分明是一种自我牺牲的行为，于是就说了：“韦德先生啊，您这是在干什么呢？”老杰回答道：“我已经把这顶道地的高礼帽摔坏了，不过，我对天发誓，我再这样摔下去，今晚便会抵达布里斯托的。”然后他——我的意思不是说他真的把帽子摔坏，但是他的确就这样到达了那个地方。后来，他甚至留起像骑兵队那样烙满整个下巴的大胡子；偏偏他是个结实健壮的矮子。接着他往北方发展，卖完亚麻布制品或长裤之类的东西，赚了很多钱。老杰·韦德有个怪癖：他老是讨厌外国人，尤其是黑皮肤的外国人。虽然我在猜，他可能会认为如果外国人都死光光的话，那是最安全不过的事了——咱们英国人通常都有这种念头，但那一天不会到来的——惟一可以确定的是，他现在最主要的兴趣应该是波斯或埃及的遗迹。直到今日，我还忘不掉那个画面：老杰在尘埃满天的路上摇晃前行，农夫倚身靠在篱笆上，而周遭的苹果树繁花盛开。


帕普金，就是我的秘书，说道：


“别管苹果树了。这是一件谋杀案。咱们就别浪费时间了，长官。您要我做些什么？”


我适度地把他训了一顿，然后要求把一切现有的报告书送来，并派人去叫卡鲁瑟过来做简报。听取案件的要点后(其重点清清楚楚地摆在眼前，我待会儿会指给你们看)，我感到担忧。非常非常地担忧。我们目前最需要的，便是让伊林渥斯博士对此恐怖事件提出他个人的说法；若说此事件与老杰·韦德无关，这我是不会相信的。所以我将其他公务都丢到一旁，抽起雪茄，等待伊林渥斯博士到来。11点30分一到，伦敦英国议院大厦钟塔上的大笨钟敲起响声，两名警员像押着罪犯似地把伊林渥斯博士带入我的私人办公室，他一进来便狂乱地左顾右盼，仿佛他们是要带他去绞刑台。


我不晓得我是抱着什么心情，但他那副悠然自得的态度，叫我看了是既宽心，却又同时让我恼火。他个子很高，骨瘦如柴，像一条发育过度的熏鲑鱼；甚至他那混浊的眼珠子，也有几分鲑鱼眼的味道；然而，当他全神贯注起来的时候，他对我的凝视还真的是神气十足。真的，不盖你们。他的长脸瘦巴巴地像皮包骨，开始说话时会习惯性地把下巴缩入衣领内，皱纹会向上延伸至耳边。他还有另外一个习惯：张嘴时会低头望着地板，接着又迅速抬起头来，以免语焉不详、词不达意。他从口袋里拿出阅读用的硬框架眼镜；戴上眼镜时，他的双手抖动着，而眼镜似乎使得他的鼻子变长。他穿着一套褪色的深色衣服，腋下夹着一顶软帽，灰色的头发如波浪般微微翘起。当然了，我已经对这个男人好好地打量一番，而他也摆出自以为是的模样。此外，我还从他身上拼凑出一种感觉(各位，我的感觉不常出错的)，这个拘谨笨拙、文雅有礼、亲切敦厚、让人摸不着头绪、举动摇晃蹒跚的家伙，卸下职责后可以出其不意地全速疾跑，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此刻，我只想到一件事：他站得比皇家禁卫军的手榴弹兵还要挺直，而且他穿的一定是11号鞋。


“请问您是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吗？”他刺耳的声音吓了我一跳。


“请坐，”我说道。“放轻松。”


他在椅子上坐下来的样子，犹如已经精疲力竭似的，我又大吃了一惊。


“拜托，别这样！”我说道。“放轻松。喂，说重点好吧。”


他小心地把帽子放到地上，缩紧下巴张开嘴，急急忙忙地说了起来。咻！——说话速度大概有这么快。我没有办法把他说的话逐句告诉你们，只能从速记员简略的记录中引述给各位听。


“我注意到了，赫伯爵士，您已经收到我的信，”他说道，“由于我过度激动但情有可原的慌张态度，可能造成我的信传递给您某些错误讯息，这一点，我确信我已获得您的宽恕，并且也已既往不咎了。我——呃——我如释重负，没看见您——一直到现在——拿出手铐或脚镣之类的东西。”


“没有这个必要，”我说道，“我是助理警务署长，不是铁匠。来根烟吧。”


他拿了烟，熟练地咬掉尾端，然后继续说下去。


“回到我原来的话题上，赫伯爵士。我不撤回、也不希望撤回我昨晚在信中所供述的声明，如果您认为此案件与我个人有关的话——简言之，如果您以为人是我杀的，那么我非常迫切地希望能为您解除心中疑惑。虽然我在心里左思右想，反复提笔写了又改、改了又写，但我还是担心我昨晚杂乱无章的陈述，可能会传递给您错误的印象。抱歉！”


他适时地中断谈话。起初，你们瞧，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火柴盒；为了抽出一根火柴，他将盒子猛然拉开，一把火柴在我面前四散开来。到这里还没出任何状况。接下来他挑了一根火柴，划亮它并帮我点烟。当他说到“抱歉”的时候，他的手指头抖得太厉害，手一松，点燃的火柴便掉落在我的衬衫和背心之间。他说他的来意很不寻常，我也表示同意。同时我也用力拍胸脯告诉他，对于自己即将听到的事情，我绝对会在教会圣职人员面前守口如瓶的。但火柴掉到我身上的那一刻，我抓狂地想要把他撵出去，不过我稳住自己，只是赏他一个冷淡的脸色。


“伊林渥斯博士，”我趁着自己喘口气的时候说道，“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不是铁匠。按照你说话的风格，我可以跟你说，我也不是你奶奶的流星烟火。这是一根火柴。看清楚了。只要用对地方，它就是个有用的东西，但绝对不适于用在我身上。如果你能抓紧雪茄的话，我现在就替你点烟。还有，管他什么警察管制条例的东东，你最好给我来一杯。你需要喝上一杯。”


“谢谢您。”他答道。“我对这种全国性的贪杯嗜好，当然是无意共襄盛举，何况我自己还是戒酒运动中的活跃分子，不过，我们这个运动是合法的——简言之，还是给我来一杯吧。”


我替他倒了一大杯酒，完全不掺水。他眼睛眨也不眨地一口吞下，脸上毫无表情。


“真是痛快，”伊林渥斯博士一边说，一边面有忧色地将玻璃杯丢入纸屑篓，“这样会让我振作精神，把非说不可的故事——哎呀，说出来。其次，赫伯爵士，我要谢谢您以不拘礼节的方式接见我，这让我在如此纷扰不安的环境下能够自在许多：我不安地发现，眼前这个环境对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长老们而言，是没有安抚慰藉之功的。然而，不管处境有多么痛苦，我也绝对不会岔题的。从爱丁堡坐火车过来的旅途中，我打发时间(行程中有大半时间，我都忙于撰写要对联合长老教会主日学校致词的演讲稿，这份稿子是今天晚上要在伦敦发表的)；对了，我说到我读一本书名为《命运匕首》的警察手册来打发时间，那是同车厢里头一位旅行推销员好心借给我看的。其实我花在钻研旧文明史的心力并不亚于我的牧师工作，但我的牧师职责让我没有太多时间去阅读议题与我们现存世界有关的书籍；我可以这么说，我发现《命运匕首》的内容生动有趣，让我深深着迷，这本书可说是一个意外的发现，留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更确切地说，书中那位身份未明的主要人物，其恶行把我吓得毛骨悚然——不，赫伯爵士，尽管您已经察觉到了，但我并没有岔题。我想要说的是：即使我从《命运匕首》书中没有学到你们的办案方法，但我已经明白不管外观看起来是多么琐碎卑微不足取，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的，而且绝不会有漏网之鱼。等一下我叙述故事的时候，我会牢记于心，尽量达到你们在法律上所要求的简洁精练。”


各位，正当我快要脑充血中风之际，这个温文有礼的老蠢蛋居然变得像是一位殉救者。他是如此视死如归，我只好朝速记员打了个手势。他清了几次嗓子，再度口沫横飞之前，还狠狠抽了一大口烟。


“我的名字是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他突然像是现身于降灵会的鬼魂说道。“我是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我的职位是继承于先父；我定居在教会的牧师住宅，同住的有伊林渥斯太太，以及我的儿子伊安，他正在学习做我的接班人。6月13日星期四的晚上(就是前天)，我到达了伦敦，然后搭车从国王十字街车站前往肯辛顿大街的欧克尼旅馆。之前我已经提过，我这一趟来伦敦，一部分的原因是要在艾伯特大厅对联合长老教会主日学校的出席者发表演说；但这趟旅程教我满心期待的，却是别有一番目的，而这个目的，恐怕是非常自私利己的。


“我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对于一些由于普及化而被忽略其重要性的有趣历史文献，例如众所皆知的《一千零一夜》，十分热中于考察它们的出处与发展动向。有一位世人敬仰的学者，名字是叫做杰佛瑞·韦德，有幸于近日取得最早译本的200页原稿——”


“且慢，”我说道。“让我来说明这个部分，然后咱们来瞧瞧是不是一击就命中要点。昨晚你受邀至韦德博物馆，目的是去检视一个叫做安东尼·加兰德的人所写的原稿，并且闲话家常一番。我说对了吗？”


他看起来并不惊讶；一点也不感到惊讶。我想，他已经猜到我一定是从他叙述脉络中推论出来的。随后，他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堆话，意思是告诉我没错。


我说道：


“你认识老杰·韦德吗？我是说，你跟他本人熟吗？”


显然他跟老杰不熟。他们维持了长时间的书信往来，彼此惺惺相惜而恭维有加，并且决定一有机会就可以碰面。这一次在博物馆的聚会，是伊林渥斯离开爱丁堡之前在信中敲定的。


“后来，”伊林渥斯继续说下去；一提及故事的要点，他木然呆滞的表情便显得生气勃勃，“发生了非常令人失望的情形。昨天正午的时候，我在旅馆接到罗纳德·何姆斯先生打来的电话，此人是韦德先生的助理兼工作伙伴。除了表达最深的遗憾外，他还解释韦德先生突然被召唤出城，所以很不幸的，我们的聚会必须顺延到更合适的时间。我表达了失望之情，但我不能说我真的感到意外。一直以来，我时常听到一些说法(从我们共同的朋友那里听来的，但我确信他们是言过其实)，这些消息指出韦德先生的心智果断明确，但又善变任性；有些人甚至叫他怪胎。事实上，有个可靠的消息来源告诉我，说是韦德先生在对大不列颠中亚协会解读原稿的时候，所提出的某个观点遭人质疑，这时他用了一个令人不舒服的字眼‘臭小子’来称呼那个打断他的人，而且还暗示会议主席亨佛瑞·贝林杰-高尔爵士长得一脸呆样。


“再一次地，我丝毫不意外地得知，他第二度改变了计划在昨天下午5点钟的时候。在南肯辛顿博物馆度过了令人激赏的两小时后(这间机构果然经营得当，几乎找不到无裨益之物)，我回到旅馆，接到韦德先生不久前在南安普敦发出来的电报。您看。”


他将电报放到我桌上，上面写着：


得知我可提早返回。我们无须取消聚会。今晚10点30分博物馆见。杰佛瑞·韦德


“后来，”博士朝着那张电报点头，“我仔细检查那张纸，希望借此从上面瞧出个端倪，看看是否有与《命运匕首》书中某些精辟提示相符合的线索。我小心拿着纸，高举它朝着光线寻找浮水印。然而，由于我无法确定上面的标记究竟是不是‘浮水印’，所以那到底是不是代表了某种邪恶意义，这点恐怕我只得不予理会。


“请容我继续发言。韦德先生在时间安排上的傲慢相待，我承认，这让我对他的二度改变心意有一点不耐，但我想去参加聚会的心意是丝毫未变的。我略微精心整装打扮，带了一本很少离身的书，那是出版于1814年印度加尔各答市、现在非常少见的《一千零一夜》阿拉伯文初版的前100页，要给韦德先生过目。我答应他有好一阵子了。”


他小心翼翼地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本皮革封面的巨书，然后将它放到桌上电报旁，犹如另一件物证。


“接下来，”他说道(越说越兴奋)，“大概10点20分的时候，我在旅馆外面坐进了一辆计程车，前往韦德博物馆，到达那里的时间正好是10点35分——或是说，差25分就11点钟了。这一点我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因为当时我正在付司机车资，我的表突然莫名其妙地和我的手指缠绕在一起，抑或是和我口袋里松开的银币纠结在一块，然后就掉到人行道上去了。结果它当场停止运作，而且我实在是无法使它重新开始走动。”


伊林渥斯拿出手表，将它放至桌上的电报和书本旁边。乍看之下，我俩仿佛开始玩起剥猪猡扑克牌游戏(译注：strippoker，输者要被罚剥去一件衣服)。


“我承认在那个时候，”老小子一边说，一边缩起下巴，“有一股无法抗拒的诱惑，促使我在那栋建筑物门口徘徊，并且凝视着壮丽宏伟的铜门陶醉沉思。那些铜门可说是忠于原物的复制品，据称它们是用来装饰通往夏阿巴斯国王(ShahAbbastheGreat)的哈希·必依特(HashtBihisht)——或称八座天堂——的入口。于是我站在那里，浑然忘我地沉思了一阵子，其间可能点亮了一两根火柴，借此细看门上面刻印的伊朗文字，直到冷不防地被街上两个路过行人猥亵的言谈所打断。他们以为我是刚从邻近酒馆‘无赖与宝贝’回到家，迷迷糊糊地杵在门口找不到锁匙孔呢。


至于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我沉默以对，完全不屑一顾。等到路人离去后，我依照指示按了门铃。然后铜门打开了，借着里头的灯光，我看见前来开门的人，他一定就是韦德先生偶尔会提起的那个人：一位长年走来、始终如一的忠仆，同时担任晚间管理员和夜间看守人的工作。我相信，他的名字就叫做普恩。”


“啊哈！”我说道。“这么说来，他当时人是在那里啰。”


老小子似乎没听见我在说什么。他坚定的眼神直盯着我瞧，害我心里开始发毛。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他说道，“我只能这么形容：在那些降临于可恨铜门内的怪异事件中，它是最早发生的、也是程度最轻微的事件。简单说——普恩公然嘲笑我。”


“他什么？”


“他嘲笑我，”伊林渥斯严肃地点头，“就当着我的面。他先招呼我进去里头，态度神秘兮兮的有点夸张，接着他十分专注地打量我，然后发出——我只能这么形容——一种好像会使他的脸往前胀大、而且带着破裂音的咯咯笑声。接下来他说了一句我不愿再回想的暗语：‘喂！你是干什么吃的？’


“他的行为出人意表，而且很不礼貌，我勉强压抑住愤怒之气，但我的情绪却从刻薄的语气中反映出来：


“我是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博士，’我跟他说，‘先生，我相信韦德先生正在等待我的到来。你可以行行好，带我去见他吗？’


“出乎我意料之外地，他的笑声不但没有停止，而且还越笑越大声，甚至大到引人反感的程度。他边笑边缓慢行进，双臂交叉环抱着肚子，身体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左右摇晃，但发出的噪音却很小声。


“‘噢，你是一个人来的，那就是你了，’在喘息擦眼睛等一连串动作后，他对我说，‘我不明白你为何没在大厅上成为名角，像我这一生就办不到。’(他所谓的‘大厅上’，我后来才知道他指的是音乐厅舞台上那些唱歌、骑自行车、表演特技，诸如此类的演员；但对我这个传送福音的牧师而言，此说法简直是叫我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你是我见过最传神的家伙，’这个令人惊讶的老头又说，‘你会对这场谋杀贡献良多的。’


“赫伯爵士，在令人难以忍受的轻笑声中，他一边说着这句话，一边伸出长长的食指戳中我的肋骨。”

第10章 魔法开演


“除了这个男人喝醉酒之外，在那当下我实在想不出其他推论，虽然从他怪异的言行来看，似乎没有任何酒醉的迹象。我环顾置身的大厅，期盼看见韦德先生走过来迎接我。说真的，周遭景物的宏伟比例和庄严石柱，在在令我瞠目结舌，从天花板飞檐壁带流泄而出的白光，柔和地照亮了一景一物，营造出一种犹如鬼魅月光的视觉效果，这对一个专心沉思的人而言，并不会引起不快之感。然而，这光打在那穿着蓝色制服、正在我身旁雀跃不已的小老头脸上，却渲染出一股怪异的神色。接着，他对着我如是说：


“‘你想见老板。你迟到了——呃——老大哥，’赫伯爵士，我正努力模仿他的语气。‘不过，他不会介意的。如果你是想以这身行头来要钱的话，我们老板会先付你酬劳的。’


“长官，我可以跟您保证，我身上的大礼帽和长大衣一点都不奇特(它们的样式都很普通，甚至很简单朴素)；所以我确信他一定是精神失常，不然就是搞错了人。当普恩又补充说道：‘馆长办公室——直走，右转，第一个门；老板就在里头，’这时我不得不说话了。


“‘不知什么缘故，’我说道，‘显然你不相信我就是伊林渥斯博士。因为你不相信，我就让你看看我的名片。由于你的怀疑，拜托你看一下这本《一千零一夜》初版的前100页，这是我带来给韦德先生过目的。如果这真的是一场误会，那么我会乐于接受你的道歉；如果这只是你个人不当的卤莽行为，那么我会跟韦德先生解释清楚的。’


“我说这席话的时候，注意到他的表情起了某种狐疑犹豫的变化；他的嘴巴张开，从里面吐出来的话我根本听不见。不过，既然我不需要别人帮忙就可走到馆长办公室，于是我便继续摆出成风凛凛的姿态——直到我被一副更奇特的景象所吸引。


“想必您对韦德博物馆的内部格局一定很熟悉，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要跟您说明一下。当您站的位置是面对馆后方时，在您右手侧的边墙上，有一座离正门20多呎远的大型拱道，上面标示着‘市集陈列室’。重建这么一个东方城市的卖场或商品街是挺有趣的，但若从考古学或历史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却是毫无意义的。我可以这么说吧，它的整体呈现是相当精确无误；透过打光的方式，营造出像戏剧般夸张的真实效果，而眼前我所看见的，是斑驳的阴影投射在梦幻大街上的场景。当时我往那个方向扫视，一时之间闪过一个幻觉：我不但以为自己身在伊斯法罕迎着微光眺望街头，而且还看到那儿站着一个人影。


“在那街道中央，我清楚看到一个身穿祖国服饰的波斯贵族，动也不动地站在呈格子状的阴影下凝视着我。


“长官，这会儿我的脑袋可一点也不糊涂，而且我可以跟您郑重保证，我现在说的事情全是真的，绝无半点虚言。当然了，最能吸引住我目光的自然是他的装扮。他戴的是传统的羊皮高帽；身上穿的是长达膝盖的短袖衣，那不仅是蓝色刺绣的丝织品，而且下摆相当长。这件袖衣连同白色衬衫，所代表的意义是财富或显赫的社会地位。他穿的裤子若迦玛(zirjamah)，是由白色的棉布所制，但最能引入注目的阶级标志，则是漆亮的黑色皮带，它取代了一般朝臣身上所配饰的铜扣；而在这位贵族的皮带扣子上，装饰着一个切割的大圆形红宝石。他的脸笼罩于阴影中；相对于眼白部分，我只能清楚看到他橄榄色的肌肤。这样的幻影、这般的场景，让我在那一瞬间以为那是个蜡像，由于它挺直站着，而营造出栩栩如生的逼真效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我有充分的证据。检试此人真假的方法其实很稀松平常，但在那种环境氛围下，检试结果却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换句话说，那名男子正在眨眼睛。


“我相信在别人眼中，我是个细心周到、而非喜欢胡思乱想的人。在想一探究竟的心态下，我发现自己好奇心大增，我非得为此时此刻这个不调和的景象，找出个理由不可。我觉得自己好像坠入宇宙的裂缝里，在《一千零一夜》的某一夜中流浪徘徊，而那个穿蓝色制服的管理员，也许就是夜晚说出其他冒险故事的谜样莎赫扎德(译注：Shahrazad，《一千零一夜》中，每晚说故事给国王听的人)；但是这种不合常理的感觉(我因意识到它而感到汗颜)，不仅被我的宗教信仰所驱散，更被我强烈的理智所排挤。理智提供了我一个明显的解释。如果说，在波斯和伊拉克交友广阔的韦德先生，和一位他在那里认识的贵族有了约定，然后这位贵族便受邀来此与我结识，这个解释应该非常合理吧？一定是这样的。于是我决心以最正式的礼仪走过去跟他说话。为了表示诚恳的态度，我选择用道地的阿拉伯语来交谈，而摒弃了从纯正古语讹用篡改而来的冒牌‘新波斯语’(我用这个字眼，并无不敬之意)。


“我举起手点头寒喧。‘Masael-khair，’我跟他打招呼，‘es-salamu’alaikoomes-salam.Inshaallahtekoonfeeghayitassahhah.’对于我的问候，他很认真地回答：‘Wa’alaikoomessalam.Anab‘khairel-hamdlillah.’


“他说话的音质严肃而深沉，语调中有一股无比的尊贵之气，但他似乎非常惊讶我能用这种语言和他交谈。我还特别注意到另外一件事情：他说的阿拉伯语，带有较重的古埃及腔调，而非波斯腔调。举例来说，当我接着说：‘Elka’atkwyeeseen’——对不起，赫伯爵士，您刚刚有开口讲话吗？”伊林渥斯博士停顿了下来。“我说得正起劲，恐怕是太浑然忘我了。您刚才说话了吗？”


听着伊林渥斯这家伙滔滔不绝讲了这么久，我当然是开口说了话。


“咳！”我说道。“你模仿精通清真寺事务的高层人士，还真是惟妙惟肖，不过拜托你行行好，用英语告诉我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吧。”


信不信由你，他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


“抱歉。没错，您说的是。那只是一种习惯上的问候方式，任何细心谨慎的外国人都不会忽略掉的。跟他道过晚安之后，我说的是：‘愿您平和安详！祝福您一切顺心如意。’然后他也以正式的社交态度回答：‘平和安详也降临在您的身上。我一切都很顺心如意，感谢上苍。’我需要再说下去吗？谢谢您。


“我正要进一步询问时，他打断了我的话——口气虽然是命令式的，但态度却是相当谦恭有礼——并伸手指向先前普恩已指明的馆长室房门。尽管心里觉得这地方仍有些玄妙怪异之处，但我还是继续往前走，途中我还转身说了几句得体的话，并推断他想要用英语和我对谈。然后我通过大厅中央，目睹了昨晚又一件发生的怪事：一个美丽的年轻女子，穿着一件我叫不出学术名称的深红色衣服……


“赫伯爵士，我一提及那位年轻女子，您显然是有话要说。我应该要解释得非常清楚才行，因为此事可能是首要关键。当我们面对博物馆后方时，正后面的中央刚好是一座大型的白色大理石楼梯。在后面的边墙上，这座楼梯的两旁各有一扇门：一扇门是通往左侧，另一扇门则是通往右侧。这时候，我察觉到通往左侧的门是开着的。一位身穿红色女装、发色黝黑、浑身散放着迷人风采的年轻女士从那里走了进来。到目前为止，博物馆里面跟我打招呼的每一个人，多多少少都流露出惊讶表情；虽然这位年轻女士也表露了意外之情，但她的心境似乎是处于茫然失神的状态，以至于差点就没注意到我。然而，她看见我之后，竟是转身跑向通往楼上展览室的大理石阶梯，尔后在那儿消失得无影无踪。接着我听到——声音是从楼上某处传来的，确切的位置我无法分辨——一种非常像是把钉子捶入木头的噪音。


“但我无暇多加思考。那时候我站在楼梯底部，我右手边有一扇离我不算远、上面写着‘馆长室’的房门，正猛然被推开。终于——我当下松了一大口气，那种感觉真是难以形容——我见到了博物馆的主人。


“虽然我没看过韦德先生的照片，但熟识他的人都曾提过他体形上的两个特征：五短身材，以及留得很长的白胡子。对于五短身材，我已有心理准备(我看见它了)，至于长胡子嘛，我也有所期待(这我也瞧见了)，但我万万没想到他繁茂的白色络腮胡居然下垂至胸口，他这副模样不但让人印象深刻，甚至还会不禁肃然起敬咧。他的白头发和白络腮胡包住整张脸，使得他的年岁看起来稍微衰老了些，但那一对极度锐利的黑眼珠把我从头到脚瞧个仔细。说真的，他面对我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自信姿态与尊贵气度，让我想起多年前亨利·艾尔文爵士扮演的李尔王。正当我惊慌失措、目瞪口呆之时，我看见这位大名鼎鼎的绅士一脸沉思地从大衣口袋里抽出口琴——没错，赫伯爵士，正是一只口琴——他将它放到唇边，然后以冥想的方式演奏起练习曲——我相信，那就是所谓的‘爬音阶’。


“一提及口琴，赫伯爵士，我又注意到您似乎是有话不吐不快。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您发的那个音是‘杰瑞’吧。我早就知道苏格兰警场拥有一份名单，上面把所有铤而走险的罪犯都一网打尽，而且还记载他们每个人的怪癖，所以我可以猜得出来，一旦发生了命案，名单便可拿来作为参考查询。您很可能一眼就可以认出这个人的身份，原因是他无意间暴露了在偷窃或杀人时，有吹奏口琴的嗜好，就像是《命运匕首》那本书里面演奏伸缩喇叭的吉安迪医师(后来，我才灵光一闪想到此事)。然而不幸的是，当时我并未识破这是凶恶歹徒惯用的一种障眼法。唉，长官，就算我早就知道韦德先生有此小小的怪癖，我也会以为他喜欢吹口琴的嗜好，只是一个积极好学努力的男人用来放松自我心灵的一种轻便消遣罢了。就像我那位在大学任教的朋友麦达维屈博士，他不仅有学者气派，而且还是个模范绅士，但遗憾的是，他习惯老跑电影院，只要戏中有人被蛋糕砸到脸，他就会当场哄堂大笑。所以啰，即使当我的东道主口气有点粗鲁地对我说话时，我也不觉得奇怪。


“你迟到了，’他一边说，一边用口琴指着我。‘你干嘛在这儿打混闲扯蛋？我们早该干活了。你迟到了，妈的，而且我们只剩下半个小时。进来这里。动作快！’


“他的举止突然变得激动不已，对我而言，这种态度似乎没有必要，甚至还让我觉得恶劣粗鄙。接着，他率先走进馆长办公室，以他这把年纪来说，他动作之敏捷实在出乎人意料之外。


“‘韦德先生，如果我的稍微误时，’我有点不客气地对他说，‘造成你的任何不便，那么我非常抱歉。我承认我曾期待我们的首次会面是在较友好的气氛下进行的。’


“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以同样敏捷的身手穿过房间，然后在一张大型平面桌后方坐定。我观察到桌上摆着一本小书，旁边是塞满烟屁股的烟灰缸，其边缘还有根香烟仍在冒烟。他先拾起那根烟插入嘴里——这动作对他那把大胡子来说，会造成某种迫切的危机——然后用指头翻开书上的某一页。


“‘哦，是吗？’他说道，‘我无意对你粗暴无礼，但这场戏必须顺利进行。’


在那时候，赫伯爵士，我的脑袋并未意识到‘这场戏’这个不祥的字眼；我的东道主正用一只眼睛瞪着我，而他那只眼睛突然变得严峻可怕，同时还以阿拉伯语说道：‘Yaonbasheeirga’entebi‘d-deurtena’lwakoolli‘l-yoozasheehiknadarel-imdadiyahyegeehenabi’lghar！’除非我的耳朵全然听错，否则他那番话的意思是在说：‘快回去，下士，告诉负责支援的队长，全力向前冲刺！’


“我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亲爱的先生，’我说道，‘显然你的心情正是不可言喻的忐忑不安。但我不是军人，而且我从未——’


“‘翻错页了，’这个古怪的男人猝然说道。他一边翻书，一边大发雷霆地猛抽烟。‘这些该死的文法，’对不起，赫伯爵士，不管有多难为情，我一定得照实引述给您听，‘这些该死的文法，一点用都没有。卸下大炮，然后给我开火！装填火药、重新编队，掩护左翼的第二连队！没有用的。话说得非常客气动听，这样固然是很好，但想要借此顺利打入一般的社交场合，恐怕还是有点难。啊，找到了！’


他喃喃自语了一会儿，又用锐利眼神盯着我，然后以阿拉伯语质问道：‘告诉我，老弟，你可知道警察局附近那家金匠哈桑的店铺，昨晚遭到了抢劫？用英语回答我。’


“那一刻，我想我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韦德先生，是不是因为你被抢了，’我问道，‘所以心情才如此愤慨激动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懂了。金匠哈桑的店铺是在哪个城市？’


“‘别管是哪个城市，’东道主略徽暴躁地表示。‘重要的是，你懂不懂我在说什么？太好了。不管怎么样，山姆已经面试过你了——山姆·贝克特，就是你进来时跟你讲话的那个人，他正戴着音乐厅帽子，粉墨登场演个波斯大人物，何况山姆应当是阿拉伯语说得很溜的行家。因此，我可以非常郑重地向你担保，我对这一切都满意得不得了。’


“赫伯爵士，我一直费尽苦心，希望能将这位值得敬重的学者所说的一连串叫人惊讶、不知所措、令人会心生反感的戏弄言辞，从我脑海中一五一十地转述出来。他这种情况几乎像是一位旧约圣经里的长老，突然跳起吉格舞(译注：jig，一种拍子轻快急速的舞蹈)似的。然而，韦德先生所说的下一句话，就把我先前感受到的畏怯、疑惧等所有情绪全都一扫而空。他威严十足地从椅子上起身，接着握拳砰地一声打在桌上。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怒斥着。‘你的络腮胡呢？’


“‘络腮胡？’我对自己的耳朵简直不敢置信。


“‘全都戴上去，你一定得有络腮胡！’他大声说道。对于他的不高兴，我只能说他似乎很理直气壮。‘你有听过哪个亚洲学者是没留络腮胡的？哎呀，大英博物馆就有个老兄，他的胡子长到可以直达膝盖了。我真心诚意地跟你保证，罗顿老弟，除了威斯南德动物园之外，你绝对不会在别的地方看到海狸(译注：beaver，此字除了海狸之意，另指蓄大胡子的人)。’


“‘但是，我没有留络腮胡啊。’


“‘我知道，’东道主宽厚地表示同意。‘我抱怨的就是这件事情。但你非得有络腮胡不可。这样吧，’他灵机一动地补充道，‘嗯——用我的！’


“赫伯爵士，我在那个鬼地方所碰上一连串莫名其妙的遭遇，再过一会儿就即将结束了。这时候的我感到心力交瘁、脑筋无法思考，但我注意到韦德先生的手指头开始在自己的下颚周遭摸索。他走过房间，打开室内一间小盥洗室的门。借由洗脸盆上方镜子之助，他小心翼翼地从脸颊和下颚处卸下络腮胡(是利用某种水性黏剂将胡子附着在脸上的)。


“‘你坐着别动，’他继续说道，‘我来帮你把它们粘好。这玩意儿可以很容易就弄湿，它们是剧院服装师所能提供最棒的络腮胡，保证连福尔摩斯都会信以为真。事实上，我根本没打算戴上它，而且我对这个主意很排斥。你是知道的，在今晚这场戏中，我预计要扮演老爹——就是老杰他自己——因为我的容貌跟他太像了。但林克·巴特勒老喜欢把事情搞大，况且万一被害人眼中的我比应该有的长相还年轻，他会坚称自己所看到的我是未发福的圣诞老人哩(这假胡子真他妈的优，是吧？)。络腮胡你戴上，而髭须我留着。你真的用不上髭须的。当然啦，你是老手了，不用我来提醒你吧，不管你在干什么，当凶手要出手袭击时，你的脸得正对着人家，而且得忍住别笑出声。喏，在其他人下楼之前，我得将这些络腮胡粘在你脸上。他们正在楼上准备棺材。’


“我吓得坐在那里直打冷颤。长官，把自己的糗状说出来，我并无—丝羞愧之心。那时候我开始茅塞顿开，领悟了这些行动的整个重大含意，并且了解到自己早该看穿这整个事件的，因为眼前的情况几乎完全是《命运匕首》的翻版。只要心无一丝邪念，当那本警察手册放在我触手可及之处时，我总是把它视为一种上帝的启示。说到那个阴谋，具体的细节我还不清楚，但许多地方已昭然若揭：这间博物馆正落入一群亡命之徒的魔掌中，这些人利用韦德先生不在的时候，由他们的首脑来假扮成他(我记得这个策略是可怕的吉安迪医师最爱用的伎俩)。不单博物馆会被抢，想必有些局外人也会被诱入陷阱而惨遭杀身之祸；至于为何会和这群暴徒扯上关系，也许韦德先生曾出卖过他们，也许他随身带着贵重之物，例如钻石和红宝石。那一瞬间，我突然想到自己可能是暴徒早已锁定的被害人，而我那本仍抓在胸前的1814年加尔各答市初版的书正是他们看中的目标，顿时我就感到头晕眼花。


“但再简单回想一下，我相信情况不会是这样的。很明显地，他们把我误认为某个有许多化名的恶徒——因为主人在诙谐戏谑却让我吓得浑身打颤的可恶言谈中，他在三次不同的时机下，分别以查尔斯·劳顿、华莱士·毕瑞，以及乔治·亚里斯之名来称呼我——这真是讽刺到了极点，我，就是我，在这场邪恶的戏中，要扮演一位亚洲学者的角色。


“所以，我该怎么办呢？情况是如此险恶危急，我该冲出这群恶汉的包围，飞奔逃出去向特别机动队报警吗？您一定看得出来，这种处理方式是无济于事的。有了！赫伯爵士，我怀着惭愧掺杂莫名骄傲的心情，告诉您另外一种应变之道：在怯懦恐惧的当下，我突然明白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是个陌生人。我发现自己的脉搏扑通扑通跳得厉害，而我身上那被遗忘已久如今却无比紧绷的苏格兰高地人血液，却在这危险的一刻突然苏醒，并且狂放乱窜了起来。我该温驯地看着韦德先生被抢，目睹某个无恶意的陌生人被这群暴徒所杀吗？不行！我以上帝之名发誓，绝对不行！”伊林渥斯博士一边咆哮，一边从椅子上突然站起来挥摆手臂，姿态就像是一支竖立于大海中的第二桅杆。桌上有我内人的相框，这名老兄手臂一挥把它给扫到对面去。他激动到忘了跟我致歉，但他还是随即冷静下来，声音也压低了。“太好了。我可以监视他们。我可以伺机而动。我就假扮成这位声名狼藉的亚洲学者好了。满腔的愤慨叫我困惑，也让我惊慌担忧，我以巧妙的问题再三询问匪徒首脑，直至整个计划的旁枝末节都被我套出来为止——这和你们警方在《命运匕首》中的做法一模一样——同时，我还运用我的机智，努力设想能使他们铩羽而归的计策。


“虽然我花了一些时间来描述我的内心状态，但所有的思绪其实是在电光石火间一闪而过。发出恶魔般轻笑声的歹徒首脑穿过房间(拿掉络腮胡的下巴在大髭须的衬托下，使得他看起来更加邪恶)，正准备把假络腮胡贴在我脸上。每一根胡须触及脸颊时，都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我力持镇定，不叫屈不诉苦。这个横目斜瞅警告我命案发生时别笑出声的恶徒，他会发现我不是好惹的！我照着他从盥洗室拿来摆在桌上的镜子，对自己的容貌赞叹了一番。然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稳住情绪，把声音压低到有如窃窃私语一般。


“‘老大，我们要干掉的人是谁？’这位来自爱丁堡的约翰·诺克斯基督教长老会的牧师，怀着没齿难忘的羞愧感问道。”

第11章 狰狞的盖博先生


各位，在这个最紧张的节骨眼，我得帮老伊林渥斯再倒一杯酒。他需要来一杯。况且，天啊，我真的很佩服他！一旁的速记员似乎忍住为他打气喝彩的冲动。杰瑞·韦德和他那一伙人，一定是在搞某种无聊把戏。但伊林渥斯并不知情，他以为自己闯进了贼窝。但那又如何？他是个井底之蛙，而且是个一走下讲道坛就步履蹒跚、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老绅士；不过事到临头的时候，他会证明自己是个有勇有谋的苏格兰老先生，并且为苏格兰人的名声奋战到底。过了片刻，当他还气喘吁吁、仿佛络腮胡仍在下巴之际，他清了清嗓门，把故事继续往下说。


“我那句话刚说完，就发现首脑脸上出现了奇怪的表情，仿佛他察觉到我的态度有了转变。事实上，当我坐在桌前，对着镜子看见自己戴着络腮胡的模样时，我察觉到我可以装出丑陋、充满恶意的睨视神情。那副嘴脸若是被约翰·诺克斯教会的会众瞧见了，我敢说，坐在前三排的教友一定会吓得说不出话来。


“‘哟，你是我所遇过最奇特的家伙，’他以古怪讶异的眼神盯着我，‘听我说。我们只剩下几分钟的时间。其他人就要带着棺材下楼来了，然后我们会做最后的检视——呃，对了，你究竟贵姓大名？’


“‘华莱士·毕瑞，’我随口挑了一个化名回答他。


“赫伯爵士，这句话显然促使他勃然大怒；此刻我才明白，他希望我——套用警察手册里面的用语——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全盘供出’，但他察觉到我没有这么做。他开始用拳头击桌，满腔凶恶的忿恨尽写在他脸上。


“‘是的，你说得对，’他说道，‘那我就是克拉克·盖博(译注：ClarkGable，已故美国好莱坞影星，有情圣之称)了。喂，演员介绍所派来的人，都像你这样拥有异于常人的幽默感吗？我不晓得你的来历背景。不过，你有一副像是教会委员的长相——以你的长相来说，仿佛应该就是那位伊林渥斯博士。’


“这个名字一说出口，当场就让我泄了气。这情形您一定可以理解的。但经历了第一时间发生的晕眩感之后，我又稳住阵脚问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说，你的相貌看起来，好像应该就是那位你今晚在戏中要扮演的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博士，’盖博博士答道。显然他起了很大的疑心。‘天啊，别跟我说林克·巴特勒或罗纳德·何姆斯——林克今天下午见过你的，不是吗？——戏中你要做些什么事情，别告诉我他什么都没跟你说？’


“就算没料到在这场胆大妄为的恶行中歹徒会厚颜无耻地提及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啊，您也可以想像我那时候的心情；眼前的情况似乎是要我扮演我自己。然而，得知此事之后，却让我镇定沉着、更有勇气来执行我势在必行的策略。


“‘对于我这个角色的任务，我完完全全地了解，臭小子，’我跟他这么说(在那本手册中，时常用‘臭小子’这个字眼来称呼罪犯，而且我觉得加上这个字眼，可以让我说话的语气更为传神)。‘但是，为了让情况了然于胸，我们是不是该列举几个事项来说明呢，臭小子？譬如说，被害人是谁？’


“此时，盖博博士宛若试图息怒似地低下头来。


“‘嗯，既然他们推荐你来，’他的口气漫不经心，‘我猜嘛，他们应该知道分寸所在。总而言之，他们说你有一半波斯血统，并且对一切有关古代遗址、手稿，以及其他无法归类的东西皆了如指掌。你瞧，你是整出戏的中心人物，你必须担纲绝大部分的对白；为什么我们之中无人可以扮演这个角色，原因就在这里——而山姆·贝克特出场的时间很短，他只负责威胁恐吓和行刺，诸如此类的事情。


“‘现在你给我听着。这场戏中的被害人，是个叫做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男子，他吹嘘自己有多胆大包天，所以我们要给他一点小小测试，掂掂他有多少斤两。’


“‘他跟你们是同一伙人吗？’


“‘我愿意跟你打赌，他很快就不是了，’盖博博士又带着恶魔似的表情答道。‘我对他是没有什么意见啦，但是山姆·贝克特、林克·巴特勒，以及罗纳德·何姆斯都很不爽他——他说山姆长得像头黑猩猩，而且一口阿拉伯话不会比黑猩猩好到哪边去。至于他对其他人的评论，我们就别再提了，尽管除了小罗外，他跟我们每个人都不曾打过照面。这就是为何他们能各演各的，却都不会败露身份的原因，当然包括我在内。我们想瞧瞧当扮演波斯复仇女神的山姆，拿着象牙握柄的刀子弯腰刺向曼勒宁胸膛时，他大无畏的勇气是否经得起这种场面(他说他自己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宣称曾在一群发狂祭司的追逐下，从女神像时母身上偷走红宝石)。’“这么说来，我了解动机有两个：一是憎恶，另一个是掠夺。‘所以最后，你们会拿到红宝石啰？’我记得自己是打着哆嗦，斜眼问他这个问题。


“他笑得前仰后翻。‘噢，那是毋庸置疑的，’他眼眶闪烁着恶毒的目光。‘噢，那是理所当然的，缝在他帽子底下的小羚羊皮袋内的那颗红宝石，我们会找到它的……不过呢，我们可不用红宝石为借口引诱他过来这里。那样是行不通的，而且会使他起疑心的。’


“‘啊，是的，’我对这个狡猾的理由心领神会。‘你说得没错。’


“‘有人会告诉他，老杰——就是我——在伊拉克背地里从陵墓偷走苏贝蒂的灵柩，而这位苏贝蒂，就是哈伦·拉希德最宠爱的妻子……’


“‘可是，亲爱的盖博博士！’我出言告诫，‘臭小子，这很显然是——’


“‘等一下。蜜丽安不想把他骗到这里来(蜜丽安是我的妹妹)，因为她和他正在交往，但山姆和林克一再逼她，直到她同意——把他弄到现场来，并按照计划瞧瞧他有多大能耐。’(赫伯爵士，如果我没读过《命运匕首》的话，我大概无法理解女人对她的爱人背信不忠是怎么一回事，然而，美丽的混血儿曾瑚娜也给了吉安迪医师完全类似的心痛折磨。这真是叫人不得不三思啊！)‘整个计划就是如此，’残酷无情的盖博博士接着说道。‘他会在11点钟或11点出头到达这里——时间差不多快到了。他知道伊林渥斯博士——就是你——会来这里见老爹，因为报上有写出这条新闻，而且每件事看起来都没有问题。小罗·何姆斯的角色是我的副手，这个安排看起来也很合理。蜜丽安会在这里以原来面貌亮相，陪伴她的是哈莉特·克尔顿。而山姆·贝克特(扮演台夫之阿布欧孛，密哈伦皇朝的王子，他身上的服饰是我们从波斯陈列室偷来的)和林克·巴特勒(扮演警察)，会他妈的在适当时机现身。


“‘至于苏贝蒂的灵柩，我们用的是一口阿拉伯银制箱子；别管这个矛盾之处，它是我们惟一能找到的东西。想也知道，所有镀银的部分老早就剥落了……’


“‘想也知道，’我冷笑道，心里火冒三丈。


“此外，传闻那口棺材中有个诅咒。实际上，老爹和这位老古板伊林渥斯，是真的要检查某本愚蠢的手稿，但这事曼勒宁可不知道……那副棺材有个诅咒。老兄，这就是你要上场发表演说的时候了。只要碰了这副棺材，打扰了安睡在里面的神圣骨头，’盖博博士的声音低沉、目光阴森，让我打心里相信和我正在打交道的是一个疯子，‘不管是谁，都会被先切断手脚，接着脸部会遭受94下酷刑拷打而毁容……这些都是林克·巴特勒精心构思出来的故事情节，然后我们再按照他的剧本来分派工作。你想，你可以记得住吗？’


“‘我对天发誓，我会在心里牢牢记住！’


“‘好极了。谁来打开棺材呢？我心有疑虑。你也是。现场的气氛一片鼓噪热烈。于是不屈不挠的曼勒宁先生，愿意勇敢面对这个诅咒。柔和的光线和乐声，’东道主大声说道。他正绕着桌子大步疾行，双手在空中挥舞。‘场景是在八座天堂陈列室。先是凿子和铁锤的噪音，接着焦点就放在棺材上面了。一碰到盖子——哈！突然之间，你——这时候，你要使出你身为一个演员的看家本领——你脸色大变。你跳入人群，迅速从口袋里拔出一把手枪。就是这把枪。’


“此时，他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把外观看起来难以相信会置人于死地的黑色自动手枪，并且塞入我的手中。


“‘然后你冷不防地揭露自己的身份：“后退！”你怒斥，“后退，你们这些异教徒和亵渎者！我以我亡母的灵魂——”你真的是半个波斯人吧，没唬我们吧？“以圣伊拉克的星光和沙漠狂风起誓保证，无论是谁碰了棺材……”诸如此类。你知道你该说什么台词。


“王子，您好吗？”你继续说道。这时候，山姆·贝克特上场了。哈！气氛十分紧张。“很好，”他回答。“将亵渎神的嘲笑者抓起来……”


“此时我只知道，想必我自己已经从他身上感染到一部分疯狂古怪的情绪。我觉得喉咙紧缩、心跳有如乱马狂奔，以我这样的年纪来说，我知道自己快病倒了；然而，我意识到自己体内有一股不顾危险的喜悦之情，因为这个罪大恶极的家伙——面容干瘪、戴着长髭须的他，正陶醉在这场杀人计划中——这个和吉安迪医师一样罪大恶极的家伙，已经犯下了错误。他将已装填子弹的左轮手枪放入我手中，而在适当时刻，这把枪会教他一败涂地的。


“‘当警察闯进来的时候——当然了，他是我们的人，’他继续说道，‘你就开枪射他。我们会在一间秘室里头，没有人听得到里面的枪声。所以——’


“他突然语顿，目光瞄向我的身后。再一次地，赫伯爵士，我只能对那本从一开始就似乎仁慈眷顾我、指点我明灯的天启之书，奉上我诚挚谦逊的谢意。我刚才提过，那面可携式的镜子，正在我前方的桌面上竖立着，而透过镜子的反射作用，我可以看见身后的房门。这扇门已被偷偷地打开了约莫5吋宽。从洞开的缝隙中，我看到一张年轻男子的脸庞，他正暗中盯着我看，而且显然企图以无声手势来吸引盖博博士的视线。从这个年轻人的外表装扮来看，是看不出他所隐藏的本质：他的长相不惹人厌，甚至还蛮讨喜的，头发是浅色的，脸上戴的大框架眼镜跟我的很像，情绪因处于某种质疑或困惑的紧张状态而苦恼不堪。我定眼一看，哑剧手势已经在我身后比完了。他举起食指指向我，身体配合着像是鸭子摇头的动作。接着他耸了耸宽肩，然后将眼睛睁到最大极限，并且缓缓摇头。


“我的身份被识穿了。


“我的身份是如何被识穿的，这我可不知道，但这个令人失望的事实已摆在眼前。盖博博士刚说过他的同党正在楼上准备棺材，如今我知道他们可能已经下楼来，并且在房门外集合。即使是在这个时候，我还没有——长官，我不能——丧失信心，虽然我再度经历到之前我所描述的身体症状，眼前的一切突然变得模糊不清。


“我偷偷环顾四周。这个房间有3个出入口。一个是通往大厅的房门，而盖博博士的手下正聚集在此门外。一个是在我背后墙上的电梯，但这个笨重的电梯门紧闭着，何况门上还挂了一块写着‘故障’的牌子。最后一个是在我左侧的盥洗室里头，我注意到在洗脸盆上方的高处有个窗子；万一最坏的情况发生了，这倒是一个可运用的逃脱之道。但是，我真的要准备像个名誉扫地的懦夫，从班诺克本战场(译注：Bannockburn，苏格兰国王罗伯特一世，1314年在此赢得重要一役，赶走了英国人)没命地逃走吗？尤其是透过盥洗室窗户(请容许我这么说)这种卑贱不光彩的途径落荒而逃？不行！当我环顾房间之际，我发现地毯浓艳的色彩与我的心情相呼应，这时我的脑袋里闪过几句话，其中那几句高贵鼓舞人心的台词您可能还记得：


苏格兰人，我们拥有牺牲流血的华莱士，


苏格兰人，罗伯特一世时常引导你们，


欣然来到血违斑斑的墓冢，


或者迎向胜利！


“华莱士的做法便是如此，所以我也跟着见贤思齐【注】。当时我那本加尔各答市初版的手稿，正周密地放在我的口袋里，大礼帽也紧紧戴在头上。当务之急，是绝不能让盖博博士的手下从大厅闯进来，我担心他们已经把我的身份看穿了；如果我现在可以阻断入口的通路，那么他们的首脑就落入我的掌握中了。


【注】见贤思齐：《论语·里仁》：“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意思是见到德才兼备的人就想要向他看齐。


“赫伯爵士，我突然一跃而起。


“我纵身跳了起来，手臂一挥，顺势把桌上的镜子打翻——情况正如同现在我又打翻摆在您桌上的夫人玉照一样——”(砰！)


“赫伯爵士，我这种举动，绝非有什么实质目的，纯粹是因为在得意亢奋的情绪下，似乎非得打个什么东西来宣泄一番。趁着盖博博士的爪牙还没冲进来之前，我跳出两步迅速来到房门前。当着那戴眼镜年轻人的面，我猛力甩上门，转动插在锁孔里的钥匙，然后转身面带冷笑用枪瞄准盖博博士的心脏。换成华莱士在此，他大概也会如此行动的。


“盖博博士说道：‘喂！喂！喂！我说，你这是在干什么？’“虽然我仍沉着镇定，但心里有一股难以驾驭的力量似乎在向我提词——那一段气壮山河般的对白，从未在我脑中出现过。


“‘我告诉你，盖博博士，’我对他说，‘你的游戏玩完了！我是苏格兰警场的警探华莱士·毕瑞，我要以企图杀害葛莱格里·曼勒宁的罪名逮捕你！手举起来！’


“人的心思是无理性可言。纵然我满脸贴着白络腮胡，头上所戴之帽的角度毫无一位圣职人员该有的儒雅风范，但在那紧要关头上，我仍不禁感到纳闷——一股傲然豪气猝然而生——那群周二晚间淑女救援协会的成员，若瞧见她们的神父现在这副模样，不知道会作何感想。甚至当我看见盖博博士的表情变得像青蛙一样时——他的眼珠瞪得有如镜片一般大，浓密白髭须上方的眼神是恐惧和内疚参半——我的心情更是得意洋洋。


“他开口说话了：


“‘听我说，老小子，你精神错乱啦？’


“‘不用找借口啦，盖博博士，’我不为所动地对他说。‘当你关在小牢房时，你有的是机会仔细想想是什么样的天意坏了你的计划。你要是随便乱动一步，或是发出声音，我就轰爆你的脑袋！’


“‘神经病！’盖博博士一边怒喝，一边粗暴地挥舞拳头。‘你这个笨蛋，那把枪里面只装空包弹。放下来！’


“‘老套了，兄弟，’我轻蔑地回答他。‘这一招过时了。离电话远一点。我要打电话到苏格兰警场，请特别机动队过来支援，因为我是——’


“‘我知道你是谁，’盖博博士的语气中，带着一股令人愕然且难以形容的恶意。‘你是从疯人院逃出来、在这附近闲荡的神经病。就算你真的是派拉蒙电影公司的人，你也无法阻挠我们恶搞曼勒宁的计划。


“虽然我应该有心理准备他会有所行动，因为手册里面也有非常类似的事件发生，但难堪的是，我却毫无防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我正站在一张小毛毯上面，就是那种有时候会摆在地毯上的小毛毯。盖博博士只是弯腰倾身，突然以恶魔般迅雷不及掩耳的动作抓住毛毯一端，然后用力猛拉……


“在我的脚腾空离地后的瞬间，我的头一定是狠狠撞上了身后的桌沿。我的脑袋噼里啪啦作响，眼前的房间稍微黯淡了些，视野像是在浩瀚波浪中忽大忽小，犹如在水中所见之景象；虽然我的意识仍隐约知道自己碰上什么事情，但身体仰卧于地，动弹不得。


“在如此丢人现眼的状况下，我虚弱的肉体无能为力，意识却还很清醒(正如我刚才所言)。于是我看到盖博博士举手对着天花板激动地喊叫：‘我该拿这个疯子怎么办？’我的脑子甚至可以在迟钝不灵光的情形下，跟着他的思绪运转。他的目光瞥向盥洗室，而后又回头望着电梯——这个在我眼中看起来是一片模糊的电梯，外头有个像横杠似的铁制拴锁。我的脑子一边嗡嗡叫，一边在想：再也没有比这个既故障、又可从外头反锁的钢板电梯，更适合拿来当做临时拘留所吧？正当我奄奄一息地奋力挣扎、口中喃喃含糊不清之际，我发现自己随着毛毯被往后拖动着；盖博博士把我拖到那个地方，打开了电梯门，然后硬把我塞进去。当门啪哒一声关上、接着上锁之时，我惊愕之余，却清清楚楚地察觉已身在羞愧难当的处境中。我觉得四肢无力、头昏眼花，但我设法让脚可以移动；结果我感到一阵疼痛，原来我的踝骨在黑暗的电梯中撞到空木箱而变得青肿，但如此一来，也让我头痛欲裂的脑袋当场清澈起来。


“电梯的两边门上面，各有一扇约莫1呎平方大的厚玻璃窗。我将脸颊紧贴在玻璃窗上，便可看清楚整间办公室。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大不了我可以握拳奋力打破厚玻璃，但此刻我突然想到：最好还是省点力气，直到头晕反胃的症状消失为止。所以我按兵不动。盖博博士把我锁起来后的第一个动作，是跑向被我上锁的房门，然后打开它。紧接着，戴眼镜、浅色头发的年轻人慌张地进来，随即与盖博博士展开激烈的谈话，两人都屡次指向电梯，并做出难以理解的手势。不幸的是，电梯钢板的隔绝，让我无法听见他们的谈话内容。我只能无计可施地生闷气，像只动物园里的畜生从那颜面尽失的地方往外眺望。依据我的猜测，戴眼镜的年轻人似乎在试图说服盖博博士离开房间，去和大厅里的某人说话。尔后他们俩开始走向房门，此时我忽然心生一计。


“在电梯后面的那道墙上——换句话说，那道墙后就是外面的大厅，我发现黑暗之中有一束亮光，并且明白那束光是从电梯上方某处的铁丝网通风口或纱窗照进来的。啊，有了！假如我可以爬高碰到那个通风口，我就能够完全目睹外面大厅的发展变化，甚至还可以耳闻那儿的一举一动。虽然我的身高不算矮，但不足以让我的视线与通风口齐高；但是有了那口木箱的帮忙，任何人站上去皆可轻松如愿以偿。


“一眨眼，我已站在木箱上，鼻子顶着通风口或纱窗，颈子稍微伸长地左右移动，如此便几乎可以将整个大厅看个透。”


这时候，伊林渥斯博士停顿了下来，重重地吸了一口气。自从这位老兄开始叙述以来，这是他首度在脸上流露出古怪的神情。


“此刻，从那个有利的位置，赫伯爵士，”他对我说道，“我看见一桩已经回天乏术的谋杀案。”

第12章 从电梯内部向外窥视


到了这会儿，终于，故事即将进入关键时刻。这个该死的事件终于来到紧要关头了。我不想打断这位老兄的叙述，也不愿在长篇大论之后要求他言简意赅，因为他的叙事技巧完整而自成一格。甚而有之，连他本人也似乎感觉到自己的情绪起了变化，虽然我非常肯定为何情绪生变他是百思不得其解。


这不是一场玩笑；如今，它可是一桩凶杀案啊。而伊林渥斯自始至终都把它当成一场谋杀，这导致他的所见所闻，像一部电影似地被记忆下来。


他坐在我桌子前面，脸色略微苍白疲惫，手上的雪茄燃烬只剩下烟屁股，但抽烟的动作仍持续不辍。尽管如此，他还是继续陈述，嗓音有如乌鸦嘶叫般粗糙刺耳。


“我知道在这个紧要关头上，你会希望我的叙述能更为明确，”他一边说，一边擦拭额头，“我会尽力而为的。从我所站的有利位置，第一个进入眼帘的东西，是沿着边墙大约每隔10呎便竖立一支的大理石粱柱。越过粱柱看过去，是大厅中央那一大片宽阔的区域，接着是对边的另一排梁柱，然后再往更远处过去，则是一列马车。我直接往右看，那里是位于大厅后面的楼梯；我再将脸紧贴通风口向左勉为其难地张望，还可以清楚看见一部分的青铜正门。而靠近正门附近，一群人聚集在那里交头接耳。其中有包藏祸心的看门人普恩、我之前见过身材丰腴的红衣少女，以及我未曾谋面体形纤细的浅色头发少女——其中一个一定是持刀相向、背叛爱人的蜜丽安，另一个就是盖博博士提过的哈莉特·克尔顿。最后一个和他们站在一块、预计要扮演密哈伦皇朝王子的歹徒，仍然穿着偷来的鲜艳服饰，挥手做出粗鲁的动作。这地方笼罩在苍白阴郁的人造月光下，他们的低语还引起回声，空荡荡地显得怪恐怖的。


“馆长室的房门打开了，盖博博士和浅色头发的男子走了出来，所以这个时候是我首度听见他们的谈话声。他们的谈话内容让我觉得错愕，甚至感到迷惑不解；但我会逐字逐句地引述给您听，并且可以为其正确性立誓作证，因为我距离他们大概不及十来呎。


“‘——但他不可能真的是伊林渥斯！’盖博博士压低嗓门提出异议，但声音听起来却像是在嘶吼。‘他妈的混蛋，小罗，我跟你说，那家伙是个疯子！他自称是苏格兰警场的华莱士·毕瑞，并且还滔滔不绝地念着什么苏格兰人拥有牺牲流血之华莱士的诗句！’(我要补充说明——从这个实例中指出，人心会玩弄一种奇特伎俩——我可不记得我振振有辞地引用过罗伯特·彭斯〔译注：RobertBurns，1759～1796，苏格兰民族诗人〕铿锵有力的诗句。)


“‘事情大条了，’盖博博士的同伴如此断言，我猜此人就是混蛋加三级的无赖何姆斯——即是那位出卖雇主的秘书。‘你快去跟普恩谈谈。普恩一直守在门边。那家伙一走进来，普恩就觉得他非常可疑。后来，伊林渥斯——先假设那家伙是他好了——抵达这里不到5分钟，那个演员介绍所派来的正牌演员就走了进来！’“盖博博士显然相当心烦意乱。


“‘啊？普恩为何不警告我们？’他问道。‘那个货真价实由介绍所派来的演员，现在人在哪儿？他没有进来见我啊。他跑到哪儿去了？’


“‘我不知道！似乎没人晓得！’何姆斯答道。‘普恩不敢走离正门，以防曼勒宁突然冒出来；而那个演员直到约莫5分钟前才出现，普恩一见到他，才一古脑儿恍然大悟。那时候普恩还是不敢擅离岗位，刚好没多久之后我下楼来，普恩才告诉我此事，于是我跑回来找你……听着，杰瑞，我们干嘛还待在这里等侯？看在老天爷的面上，我们回头把伊林渥斯从电梯里面放出来，然后跟他道歉，并好好安抚他！我真希望我们没有搞出这个大麻烦来。如果老爹知道了这件事，我的饭碗会不保，山姆会让公使馆的人笑破肚皮——你清楚老亚伯斯里那个人的德行；而你会被踢出家门，更甭提蜜丽安会落得什么样的下场。总而言之，这件事非压下来不可。’


“老实说，从这一帮歹徒中的一位成员口中，听到这么一段令人大为惊讶的言论，而且他娓娓道来语调冷静沉着、思绪敏锐稳健，反而叫我有如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是这家伙没其他同党那么凶残，还是哪个地方弄错了呢？然而，此刻我无暇推敲细想结论为何，因为身穿波斯服饰的贝克特已经脱离正门附近的那群人，正仓促跑向通风口下方的两名同党。途中，他必须路过一排里头陈列着各式武器的展示柜，随后他的步伐经过了沿着大厅对墙一字排开的五节马车。当他走到一节样式我不熟悉的深黑色密闭大型车厢时，他似乎在扫视车厢后部的地面。他弯着腰，俯身在车厢下迂回而行，然后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几秒钟(因为那里正好有一支梁柱)；再现身时，他的掌心跑出一个浅黑色的小物件。虽然我得天独厚拥有不常见的远视，但在那样的长距离下，我还是无法确实认清那个东西。如我所言，贝克特做出这些举动的同时，他的两个同党仍在交谈中；我得说明一下，我的头已经不痛了，而盖博博士提及我的时候，所用的语气一点也没有抚慰我愤慨难受、丢脸到家的心灵。


“‘好吧，整个计划是得取消了，’盖博博士说道。‘11点钟了，我们的计划完全乱了套，还把一个疯子关在电梯里面。布兰纳介绍所派来的人似乎也到了——啊，老天！’


“此刻，这个名叫贝克特、身穿刺绣镶边蓝色短袖衣的男子，也口沫横飞激动地加入他们的对谈。我推测他的脸一定是刻意涂黑的(事实上，他有用手在脸上摸来摸去的倾向，动作像只驯养的家猫)，再从杂乱无章的头发来判断，我看得出来在他戴的羊皮帽下，一定有顶黑色假发。他说起话来怒气冲冲，而且一再重复无意义的字眼，像是‘我说啊’和‘他妈的可恶透顶’。说真的，那一刻我感到满心疑惑，因为在这种本质上会令人恐惧丧胆的情势下，这些人的谈吐鄙俗凶残，但语气奇特却像是男学生在讲话。


“‘不行，我们不能打退堂鼓，’贝克特咆哮道。‘是谁说要取消计划的？事到如今，我们不能中途退缩。’盖博博士开始解释目前的处境，但贝克特打断他的话。‘你说话的样子像个娘们。让那个家伙——管他究竟是谁——在电梯里暂歇一会儿。如此一来，我们的剧本不就更完美了吗？我们可以在适当时机放他出来，然后在曼勒宁面前扼住他的喉咙使之窒息，这样效果会更棒的……我现在想弄清楚的是，咱们雇用的那个演员跑到哪儿去了？普恩说他进来了。他不可能像个该死的幽灵突然消失不见，除非他回头走出去了。这地方是怎么了？怎么会发生这种怪事？你们看！’


“他手中递出的东西，似乎是方才捡到的那个物件。我战战兢兢地紧抓着通风口下方的壁架，目光极力张望，原来那是一段黑色的头发或毛线，而且已被裁成假髭须的形状。


“‘我到处找遍这玩意儿，’他说道。‘林克非要我戴上它不可。他特别情有独钟在别人身上装贴毛发。刚才我在地上找到它了。但是，我的匕首在哪儿呢？我也找不到它。如果没有匕首的话，你他妈的要我怎么演好戏？在整场戏中，它是最重要的东西。小罗，你是这场表演的服装管理员——我的匕首在哪里？’


“‘你的匕首在哪里，我一点概念也没有，’何姆斯答道，他闭着嘴说话的样子，和我的朋友莫达克先生在教会庆典上所表演的口技如出一辙。‘我打开展示柜，然后把匕首放到阶梯上你看得见的地方。你可不可以试着动动脑筋想清楚。除了找到你的匕首外，是不是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山姆！’


“破口大骂的贝克特已转身冲向博物馆的正门。另外两个人一边急着出言相劝，一边紧跟了上去，而我也挂在高处引颈紧盯着他们的去向。我说不上来自己是如何失去平衡的；每当我埋头苦思时，就会有人注意到(特别是内人，家里一些细小不显眼的破损都可以令她怨声载道)我的肢体出现了奇怪的动作，虽然我不得不认为这个观察还真是似是而非。不管怎么样，当时我的身体倾斜得太厉害，导致脚下的箱子翻覆，我能免于摔个狗吃屎，全是因为紧抓着通风口下方的壁架才逃过一劫，然后身体再荡下来。我摸黑拼命把箱子重新竖起来，这时候我的手指头碰到一个冰冷的东西；简言之，我的指头碰到的是一把掉在电梯地上的斧头刀身。我一碰到它，原本是应该兴奋地叫出声来，因为从一开始到现在，我所经历的淤伤、受尽的耻辱，以及某种程度上的紧张压力，这诸多痛楚在那一瞬间到达了极点，而内心被激发出来的勇气则一发不可收拾，让我想抓着这群歹徒痛扁一顿；然而，我几乎只是眼角噙着泪珠罢了(坦承此事，我丝毫不感到羞愧)。有了那把短柄小斧头，我就像个迈阿密大街上的美国印第安战士，可以向我的敌人挑衅，并且以胆大妄为的塞米诺族(译注：Seminole，北美印第安人的一族)语言回应他们：


你们蜂拥而来的军团气势如虹！——我不会屈膝胆怯的！


手铐再也无法绑住现已挣脱束缚的手臂；


暴风雨低啸隆隆作响，我披上铠甲有如雷鸣般响亮，当风雨来袭时，随之而降的刀光剑影会让你们胆战心寒！


“不，不用这样，赫伯爵士，您无须催促我把故事继续说下去。我岔题导入这些诗句，是因为不愿回想我重新攀上箱子时所见之情景。那真是无与伦比的震惊和恐惧！相信我，那般情景，且让我尽可能不夸大地平铺直叙。


“如我刚才所说，当时我的目光直盯着大厅对面的那一列马车。而离我左边不远的斜对面处，在那个视野无法一目了然的地方，是一辆我刚刚提过的超大型黑色马车。先前我看见的那一伙人，全聚集在‘波斯陈列室’拱门附近、离我位置最远的大厅角落；他们所在之处是马车列的另一端，也就是车列的最前端，因此无法看到我所见之事。他们慌慌张张低语嘀咕的声音回荡着，但我的注意力却不在此，因为那辆旅行马车的车门，正在非常缓慢地打开。


“在浅蓝色月光的照耀下，车厢门朝着我的方向打开来。它的空间似乎够大，可以让一个人绰绰有余地站在里面。而那里头真的有个人站着，他用右手推开车门以取得更充裕的光线，同时略微倾身向前，俯视着脚边某个大型块状物。这个男人身穿一般警员的制服。当下我的第一个念头是：警察来了；但随后我才想到，歹徒老大说过他的手下之一会穿着警察制服。他先用脚把车门撑开，接着弯腰从地上将那块状物拾起。此时我瞧个分明，原来那块状物是个男人的躯体，其脑袋瓜正朝我这个方向垂下；接下来，冒牌警察抓住男人的肩膀并将身体拉直。他一手稳住男子，另一手紧抓着男子的脑袋后面——显然是抓住对方的头发或帽子，因为高礼帽还紧紧戴在头上——然后用力往上一拉，端详对方的相貌。


“那是一张死人的脸，赫伯爵士，虽然颈子懒洋洋地无法伸直，但直瞪着我的眼珠完全睁开，眼眶内围成一圈的眼白历历可见。此外，那名男子的嘴巴张开，脸上留着胡子，身上的深色大衣敞开，我看到他的胸口插着一支貌似象牙的白色突起物。就这样，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就在那一刻，博物馆前面传来浅发女子的尖叫声。从那个位置，她不可能看到车厢内部，也见不着里头的可怕景象。原来她是对着冒牌警察大声呼唤：她叫他‘达令’，并且问他干嘛‘突然消失躲到车厢里头’。那亲密的叫声传荡在内藏死人的拱顶下，所产生的共鸣回响令人听来毛骨悚然。


“他的反应相当快——从他的举动来看，我知道他是有罪的。他仍以单手顶住尸体，同时从车上跳下来，随即用另一只手摔上车门把死人关在里面。我承认，车门猛然关上并把尸首挡住的轰隆隆噪音，的确让我胆战心惊；而他亲切话语所引发的回音，更是令我畏缩退却。


“‘没事，’他大声说道。‘我的警棍掉到一辆马车里面，就这样而已。没事的，不过我们得离开这里，而且动作要快。这场戏似乎是没得唱了，既然如此，干嘛还不走人？先把你们女孩家送走，然后杰瑞、山姆、小罗和我，应该要开个小会议讨论一下。’“这时候，贝克特大步来到中央的主要通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离开？’他问道。‘不是说没事吗？’


“‘不，不是——’冒牌警察以嘶哑疑似真诚的口气叫道。他一转身，眼睛往上一瞥，目光越过大厅直冲着我而来。


“通风口上面的孔眼设计得密密麻麻，所以我的相貌他是不可能看清楚的；然而，要隐约辨认出有个头形在通风口后方却是绰绰有余。那个戴着头盔的蓝衣男子，不动如山地站在白色大理石地板上，他脚边有一小团青色阴影，鬼魅般的粱柱环伺在旁。此情此景我是没办法很快忘掉的。虽然他的眼睛被头盔暗影遮住，但看得出来它们似乎在骨溜溜打转，并且眼波闪烁不定；此外在头盔下方，我看见沿着他侧脸淌下的一道汗水隐隐发亮。


“‘谁在那个电梯里头？’他说道。


“‘是杰瑞用弓和矛捕猎到的俘虏，’浅发女子得意地咯咯笑道。‘问这干嘛？’


“‘我想要跟他谈一谈，’冒牌警察说道。


“他还来不及开口，我就已经做出至今仍不后悔的疯狂举动。我跳下箱子，举起斧头往电梯门上的玻璃窗砍下去。第一劈玻璃碎开，第二劈和第三劈将窗框上的碎玻璃差不多都清干净了，如此一来，我就可以伸手出窗摸索外面的拴锁。就在这时候，我听到何姆斯烦躁的声音响起，想必是玻璃碎裂声使得他大呼小叫：‘他快要逃出去了！’紧接着，冒牌警察深沉的怒吼声也跟着传来：‘我警告各位，咱们最好能拦住他！你们不明就里，但现在别问我原因。如果被他逃出去并找到警方的话，咱们就会有大麻烦了。’


“听到了这番话，再加上门外急切的脚步声一哄而上，隐隐约约从暴力中感到耀武扬威的我，更是使出浑身解数。一打开电梯门，我就扔掉斧头，因为当下我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冲向房门，趁着他们进来之前把门锁上。我办到了。正当噼啪噼啪的脚步声似乎来到门前时，我转动锁孔内的钥匙，倚门而立。服前虽是一片朦胧黯淡，但我从容依旧、心意已决。个人的尊严问题，此时得抛之脑后。我以坚定的步伐走入盥洗室，登上洗脸盆(虽然那光滑瓷器的凸状表层，会让人站在上面如履薄冰似的极端危险)，然后攀上窗户坐在壁架上，随即将旋转窗向外推开。若要纵身往下跳，风险可说是微乎其微；虽然比较容易的逃脱途径，是从窗户左侧牢固的落水管或陶瓦排水管攀沿而下。此刻，我听到身后传来的喊叫声。即使是比我优柔寡断的人，在这喊叫声的刺激下，也会奋不顾身地跳下去。


“虽然房门仍锁着，门外已无声音响起，但洞开的电梯门却有微弱的讲话声从通风口传来。


“‘他无法从这里选出去的，’那是盖博博士的声音。


“‘我告诉你，他可以的，’冒牌警察的声音叫道。‘他可以从盥洗室的窗子逃出去。别跟我争辩。你们大家赶紧去后门拦截他，否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去大门坐镇。’


“事到如今，无须再有其他刺激的推波助澜，我已经可以不顾一切地往下逃生。尔后，我发现自己气喘吁吁地站在高墙环绕的后花园或庭院里头，幸好皎洁的月亮为我点明后墙上有一座铁闸门。我跑向它，满心祈祷眼前即是天堂之门。


“然而，闸门却是锁上的。


“我听见身后传来咯啦咔嚓的声响。在博物馆这个黑压压的阴影中，一道光束从敞开的门缝斜射而出，照至走道上。在那当下，我所在的绿洲变成了令人苦不堪言的沙地。我无暇思考，只愿能避开那探照灯的搜索，因为追捕我的人，现在一定把我围困在这个庭院里头。正当追捕者大步踏上通往后闸门的走道时，我漫无目标、不知何去何从地沿着墙快跑。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已面向大门，而我伸展出去的手在墙上摸到某样东西：铁杆架或长钉。那是一连串外凸的长钉，有如梯子似的沿着墙往上攀升。


“我没印象自己是如何爬上梯子的，只意识到在墙的另一边松了一口气。但好景不长。我跨坐在墙上费力地呼吸，可是没过多久，一道光直接照在我眼睛上。我分辨出这可恶的光线是来自下方，也认出那儿有个戴头盔的男人，我相信他就是我的敌人——也就是那个冒牌警察；尽管眼睛睁不太开，但我的神智还是听见他得意洋洋的声音，不过我想不起来他说了些什么，因为我几乎只记得他不久前的吼叫声：‘我去大门坐镇。’


“有道是，一再挫败的情况下，不会有所谓的恼羞成怒。而一再受挫的我，却是恼羞成怒得有如火山爆发。既然是一对一，我就得独力擒住凶手，否则我的老命就保不住了。随后，当我从墙上失控地对他厉声叫骂时，我也贸然地采取行动。直到现在，我仍感到无地自容难堪到了极点，因为当时的我激动地失去理智，而且因明白两件事而感到难堪：其一，我是个基督教会的牧师；其二，我毫不留情地展开攻击，结果却打错人了。”


伊林渥斯博士抱头半晌不发一语。我出言催促。


“后来呢，博士？事情还没结束吧？”


“就我目前所能勾勒出一个连贯有条理的故事而言，”他颤抖地说道，“简言之，事情就此结束了。光亮昙花一现，我匆匆一瞥，万物皆空——”


“等一下，你在信中有提到地下煤库。”


‘地下煤库！”他说话的口气，像是被我用大头针扎到似的。“仁慈的天国啊，地下煤库！我——！嗯，我敢说，赫伯爵士，在11点出头至12点半之间那段混沌不明的时刻里，您能取得地下煤库这个相关的小小线索，应该是最好不过的了，虽然整个情况我根本是不明就里！如果他们是一群恶徒——尽管并无证据说服我他们不是——既然我已落在他们手中，为何他们却罢手饶我一命？事实上，我不记得什么地下煤库。事情是这样的：


“我记忆中所意识到的下一件事，是坐在车子里面，全身颠簸左右摇晃，头痛剧烈难当，眼前并有光线闪烁不定。就我了解，我所在之处是一辆计程车的阴暗车厢内。我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那股气味是从我身上衣服发出来的，而我身旁坐着一个黑影，那人正将酒瓶递到我嘴边。


“我虚弱地询问我身在何处。


“‘铁匠大桥，’一个冷漠的声音说道。‘我们最远到过沼泽地，费了一些时间和手脚才让你清醒过来。感谢老天，你好多了！别担心，一切都没事了。计程车司机以为你喝醉了。’


“尽管痛楚感逐渐增强，我还是使劲将身体坐直、双臂环抱，因为那声音很耳熟。


“‘如果你们今晚非杀了我不可，’我听见自己对那位冒牌警察低声嘟囔，‘动手吧，我认栽了。’


“‘没有人要杀你，伊林渥斯博士！’名叫巴特勒的男子在我耳边大声说道，高分贝的声音令我头痛而脑子一片空白。‘是的，’我知道你是谁；当我们把你拉入地下煤库时，我们在你的口袋里找到你的名片。伊林渥斯博士！你听到我在讲话吗？我们欠你一个赔罪——我们应该要下跪向你赔罪。这只是一个天大的误会，如此而已。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单独跟你解释，并且说服其他人让我送你回家的原因。因为他们还不知道——你和我却知道——那具尸体的事情……’


“虽然他仍口若悬河地说个不停，但曾经有段时间我不确定他在说些什么。颠簸的计程车、忽隐忽现的亮光，以及普遍会有的晕车效应，加总起来让我无法集中注意力；我记得有一度(您会问我这件丢人现眼的事情，赫伯爵士)——您得原谅我——我对着车窗外吐得一塌糊涂。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终于可以听懂他正在诉说的事情，何况我对自己遇上警察之后的遭遇，也是一头雾水而且满心好奇。


“‘我才把大门打开3吋左右，就看见你冲向站在那边的警察，’他对我说道。‘那时候要走出去、不暴露行踪地把你捉回来，这是万万不可能的。后来你倒下来，躺卧之地的右边就有一个地下煤库。假如那个警察去找援兵的话，我知道我们便可以将你拉进地下煤库。于是山姆和我赶到地下室。那时警察正迈步走开，而你几乎就倒在入口的边缘；我们把你拉入洞口，由于你打碎了警察的手电筒，所以他看不见那个洞口。’


“返回伦敦的车程似乎是漫无止境。我记得自己曾一度鼓起勇气，怒斥他是个凶手。他向我发誓他和这桩可怕的命案无关，但是他的说辞难以令我信服。他所提出的诉求重点，似乎是拜托我隐瞒此事件中他那些同党的姓名，尤其是那几位女性的芳名。激辩之中，他说了一句令我紧张不安的话。


“‘喂，这样吧，我告诉你我会怎么做，’他说道。‘都是我的错，是我讨厌那个猪头曼勒宁，是我不满他对我朋友的评论。假如你能以牧师和绅士的身份向我保证，绝口不提他们今晚曾待在博物馆的话，那么我以我的名誉担保，我明天会去苏格兰警场自首，坦承是我杀了马车里的那个家伙。他们绝对不能和这个事件扯上关系。’


“然而，我告诉他我不能这么做，我还记得在一闪而过的光线照映下，他的脸色苍白得可怕。


“‘这么说，我必须想别的办法了，’他说道。‘我得去散散步，好好想一想。’


“经历了这一晚这么多事情后，我对他这般举动感到不知所措，赫伯爵士，相信这种反应您是可以理解的。当我们抵达我所投宿的肯辛顿大街的欧克尼旅馆时，他好不容易才从口袋里掏出刚好足够的钱，来支付那笔惊人的车资。他仍然以警察之姿，护送我走进旅馆；而且为了说明我当下那极度狼狈不堪的状态(感谢上帝，幸好络腮胡已经拿掉了)，他捏造了一则故事告诉旅馆职员，说我是在演讲时卷入一场暴动。当时我毫无精神或心思来反驳他；然而，在经历了一场有如你们警察手册中所描述的恐怖之夜后，能再度置身于让人放松的静谧房间里，我知道我必须拿起笔将实情写下来。所有事情的经过，现已揭示在您的面前。而审判我愚行的时刻，也已经到来。赫伯爵士！”


他挥动着手，嗓音嘶哑犹如刚起床似的，然后缩起下巴，闭嘴不语。

第13章 十一项要点


打发掉老伊林渥斯之际，已经是过了午餐时分，但此刻我只想坐下来，让耳根子清静清静，并且整理一下思绪。想当然耳，我的确是对伊林渥斯发了一顿滔滔不绝且令人敬畏的牢骚，因为我这个人不讲情面——咳！——而且我信奉对他们无须客气的原则。但我还是向他提出保证——尽管我甚至把他吓得有如见到撒旦似的噤若寒蝉——这件事情他绝对不会沾上任何麻烦，而且他所提供的零星线索想必是有用的。其实在我看来，那些线索根本没用！我所担心的就是这个。情况是一团混乱，而且事情恐怕是纸包不住火、无法秘而不宣的。所以，当伊林渥斯最后一次打翻我老婆的照片，然后高视阔步走出我办公室时，我也绕着室内踱步，并脚踢家具照例借此来放松一下心情。随后，我用力猛击几个按钮。


此刻，一直在门边用大耳朵聆听的帕普金——就是我跟你们提过的那位副官——走了进来。


我说道：


“坐，臭小子。撇开速记员那些舞文弄墨的玩意儿不管，说说看我们手上掌握了什么东西？”


他一如往常地皱起眉头、搔着后脑勺，接着说道：


“我们手上有一位非常与众不同的绅士，长官，对于电影明星和惊悚片类型，他有着错综复杂的情结。我无时无刻不以为他会装腔作势地自称是保安局的米老鼠。我猜想，此人真的是诚实正直吧？他似乎有点诚实过头而显得虚伪，不是吗？”


“不，我认为他是个诚实正直的人。当然了，还是得查一查。我想想看，卡鲁瑟的报告中提到，他有请指纹鉴定小组到电梯里搜索采集指纹。如果伊林渥斯在电梯里头待过——哎呀，刚才我应该问他介不介意留下指印，如果他真的在里头待过的话，那么两边比对后会符合的……他妈的，我早该——”


“这件事我已经安排妥当，长官，”一副非常像是警察吉夫斯(译注：Jeeves，英国小说家沃德豪斯笔下神通广大、无所不知的人物)的帕普金，用足以令人抓狂的口吻说道。“他下楼时会被挡下来。待会儿我们就可以拿他的指纹来比对了。”


“好极了，好极了，”我说道。“使出你著名的模仿本领，来学一段万事通的模样让咱们瞧瞧，并且说说从伊林渥斯的故事中，你还看出什么究竟来。”


甭想也知道，当然是啥屁也没看出来，不过通常我都会问问帕普金，因为这样会让老子我高兴。此时，他拿出笔记本，随即说道：


“主要的故事大纲，是很容易一点就明的。小韦德、巴特勒、何姆斯、贝克特、普恩，以及两名女孩，共谋设计曼勒宁，想看看他吹嘘夸大自己的冒险经历之后，是否经得起惊吓的冲击考验。他们必须谨慎行事，因为曼勒宁真的待过东方，想必对阿拉伯语有一些了解，而且也不会轻易坠入漏洞百出的拙劣陷阱。计划中的关键人物，当然是‘伊林渥斯博士’，此角必须担负绝大部分荒诞不经的对白——问题是，谁来扮演这个角色呢？他们之中无人适合此角；惟一具备考古学养的何姆斯，因曼勒宁认识他也见过他而不予考虑。我们可以这般依此类推，这方法您是明白的。小韦德有饶舌瞎扯淡的天赋，也具备一些伊林渥斯的学识，但他必须扮演老杰·韦德，因为他长得太像他老爹，而且他也是惟一能扮演老韦德而不引发疑窦的人。曼勒宁虽没亲眼见过本尊，但他应该看过照片上的老爹。贝克特和伊林渥斯一样会说阿拉伯语，但在学识方面和扯淡工夫就不行了。巴特勒有一副好口才，但没有考古学识也不懂阿拉伯语。


“所以他们踢到铁板，没辙了，后来他们才想到可以打电话给演员介绍所，问他们是否有人可以扮演这样的角色，完整资历是要会讲语言、懂历史遗迹……”


我说道：


“对演员介绍所来说，这真是见鬼的离谱要求。总而言之，我们知道那家介绍所的公司名号(布兰纳，没记错吧？)，因此我们可以拨电话过去。”


“这件事我已经处理好了，”帕普金一边像吉夫斯摇头晃脑地说道，一边拿出另一本笔记本。“雷蒙·潘德洛的完整资料尽在于此。”他话声暂歇，目光毫不客气地望着我。“碰巧，我说啊，这真是太碰巧了，他们知道有个人完全符合客户的要求。”


我用了一些更坏心眼的言辞来回应。


“这么碰巧。如此说来，所以滔滔江水汇集于一地，天文星象交错于一处啰？帕普金，这个说法我不喜欢。”


“还是老样，我自个儿倒是挺喜欢的。让咱们来切入事情的核心吧——请原谅我，让您来切入核心。布兰纳介绍所擅长为私人派对提供特别节目的服务。如果你想在贵千金的宴会上弄来一支舞蹈管弦乐队，或者想帮一个单身汉派对找来十几个歌舞女郎，抑或是需要一个女高音歌手甚至多达一团马戏班演员来做余兴演出，只要一通电话过去，他们就满足你的需求。”


他翻开笔记本。


“雷蒙·潘德洛，32岁，生于伊拉克，父亲是英国人，母亲为波斯人；对英国的风土人情颇为熟悉。教育程度不高，但是天赋异禀。4个月前才从巴格达来到英格兰。”


“哇！”


“是的，长官。我跟介绍所的某个家伙谈过，他本来似乎烦恼得有如芒刺在背，不过现在已经放心多了。10分钟前我跟他谈过了，并且取得一些有用的情报。潘德洛跟他说他(我指的是潘德洛)是英国贵族之子，成年后——成年人的堕落是恶名昭彰、有目共睹——当大英帝国在1919年获权统治该领地时，他去英国学校注册就读，然后担任观光客的导游——请注意，是导游哦——带他们去游览名胜古迹。他21岁的时候前往巴黎；他在音乐厅演唱，同时也扮演一些角色。此外，他还是个专业舞伴。他似乎惹了一些麻烦，根据他的说法，有个女人毫无根据地对他提出控告，说他试图敲诈勒索。”


“我的天啊，帕普金，我就是担心这种事情。”


此刻，我那忠心的猎犬看着我，仿佛在揣测我心里打着什么算盘，但结果他只是嘶嘶作声，接着把话说下去。


“然后他来到伦敦，但4年后回到他的出生地巴格达。大致上就这样了。还有一件事，4个月前他重回本地之后，一直是穷困潦倒。邀请他去唱歌演戏的机会不多。不过，昨天韦德—伙人打电话去介绍所询问有无符合他们需求的人选时，他们自然而然就想到了潘德洛。”


“电话是谁打的？”


“巴特勒。他提供20基尼(译注：Guineas，相当于21先令的英国旧金币)给出任此角的人，因为这名演员必须临时抱佛脚，赶紧进入状况才行；他是正午时候才打电话的。他跟他们说，叫那个男人下午两点钟到皮卡迫利(译注：Piccadilly，伦敦繁华的大街)的酒吧和他碰头讨论细节。昨天晚上卡鲁瑟突然对那伙人提到有个名叫雷蒙·潘德洛的男子遇害时，难怪那个名字没有引起他们任何反应。他们根本没听过那个名字；或是说，他们大部分的人都没听过。”


“喂，你这个卑鄙小人，”我对着他吼叫，“你是对老杰·韦德的女儿意有所指吗？”


帕普金说道：


“好啦，好啦，长官，我不一定是在暗示什么。我只是在概述可能的情况。我的推论是这样的：


“潘德洛谈妥要演出这个角色，如此一来，很多事情就有了合理的解释。他那染成灰黑的假络腮胡；他要去扮演伊林渥斯博士，而巴特勒和杰瑞·韦德似乎都强烈主张：要扮演学者，一定得戴络腮胡。他的眼镜上面系有黑色缎带；这样看起来便非常有学者风范，就像咱们的朋友菲尔博士一样。他头上朴素的高顶丝质礼帽和身上的晚礼服，是他从事职业舞伴时期的行头，如果您还记得的话，卡鲁瑟在衣服里面找到巴黎的商标。所有的线索全都吻合，即使那些疯狂古怪的小鬼——啊，没有那么疯狂古怪啦，我指的是他们之中的某一个人。您别发火，长官！


“最后，如果伊林渥斯没听错的话，潘德洛一定是比伊林渥斯晚抵达博物馆10分钟左右。之后到11点钟的这段时间里，有某个人杀死了他。话说到这儿，我无须向您指出，若说是有个外来者偷偷摸摸潜入干下了此案其实是微乎其微，虽然是有这种可能性。现在这会儿，所有的演员卡司【注】尽在咱们——尽在您眼下。您以为呢？”


【注】卡司：英语 cast 的中文译音，演员阵容的意思。


我得承认帕普金说得没错。我将他那番话深思细想了片刻，旋即走到窗口眺望泰晤士河沿岸。然后我问他还有别的事吗？有的。


普金继续说道：


“有了伊林渥斯的说辞，关于卡鲁瑟昨晚碰上的怪事，绝大部分现在都已获得合理解释。是绝大部分哦！我们可以把整个故事连贯起来。不过，还是有几个论点是无法解释清楚的。其中有的说不定很重要，有的却不然。您得把那些小鬼抓来申斥一番；当然也包括那位忠心耿耿的普恩，他可能是您心目中排在最前头的主要证人，因为他整个晚上都守在门口，而且从他所站的位置，可以将大厅看得一览无遗。所以啰，这些论点有些您可以一眼就马上厘清，有些却可能棘手得费一番手脚。


“就在他们从霍斯金巡佐手中夺回真正的伊林渥斯之后，昨晚那帮人关掉电灯，以飞快的速度撤离博物馆，并且做了一件事：他们一起约定好，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会矢口否认昨晚去过博物馆。他们担心的是伊林渥斯；他们在老杰·韦德的宝贝博物馆里恶搞，而且还把伊林渥斯锁在电梯里头，这些事情，他们希望他不会告诉老杰——他们认为巴特勒或许可以把伊林渥斯安抚得服服帖帖。不过，他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一桩谋杀案，除了两个人之外。这例外的两个人，一个是巴特勒，另一个则是凶手；据我所知，巴特勒搞不好就是凶手。至于其他人嘛——嗯，恐怕我也心存质疑。”


帕普金的语调显得沾沾自喜。


我说道：


“你把我当作傻瓜啊？他们当然是毫不知情。要不然的话，普恩若知道有一具刚死的尸体被塞在马车里，他就不会兴高采烈地在黑暗中跳舞、咏叹那一群亡灵了。你说对了。普恩是深爱着那个女孩，而且对大伙儿也同样是忠心耿耿。但是——”


“但是，正如您所说，”帕普金伶俐地插了进来，“这会儿，命案之事已经曝光，他们非谈谈不可。因此我建议您锁定这几个论点。我刚才说过，其中有几点可能很容易理出头绪。我已经作好一张表单，伊林渥斯博士的故事所无法解释明白的要点，全都列在这张表单上头。您的副本我也准备好了，”他将副本推过桌面，“如果您允许的话，我现在可以来检视一下。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要点牵涉的是实际面，而第二部分涉及的是理论面。请容我继续叙述下去：


第一部分：


一、博物馆正门内的煤灰足迹，也就是卡鲁瑟在地上发现的那些无法辨识的污点，究竟是怎么来的？


注释：死者的鞋底覆盖着一层煤灰，因此足迹想必是他所留下来的。他踏入博物馆之前究竟待过什么地方，才会在白色大理石地上留下足迹？


二、那张在曼勒宁口袋中寻获、并打字写道‘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等等的便条，究竟是怎么回事？


注释：用何姆斯的打字机所写，根据曼勒宁的说辞，是在何姆斯公寓捡到这张便条，与伊林渥斯所认知的伪‘谋杀’说法完全无法吻合。


三、卡鲁瑟所发现的一大块煤炭，毫无来由地被投掷在市集陈列室的墙上。这是怎么回事？


注释：此事伊林渥斯没提到，也没别人提起过，可见此事和命案似乎并无关连。最适当的盘问人选是普恩和贝克特，前者所在之处可以将大厅瞧个一目了然；后者在10点35分(左右)正好待在市集陈列室，当时伊林渥斯博士则抵达博物馆。


四、那副黑色的假髭须究竟有什么样的奇异经历？


注释：这副要由贝克特佩戴的髭须，依据何姆斯的说法，是昨晚稍早连同匕首被何姆斯放置在大厅的楼梯某处。它和匕首似乎一起消失不见。后来，贝克特在博物馆的地上找到它；接下来，我们不知它何去何从，但卡鲁瑟却在原先置放匕首的上锁玻璃陈列柜里找到它。这事有什么含意？可盘问在那里值班的普恩。


五、众人于11点钟之后的某个时刻离开博物馆，而蜜丽安·韦德为何后来又重返博物馆？


注释：卡鲁瑟在12点25分发现尸体之后没多久，蜜丽安·韦德返回后墙栅门。门是上锁的，但她有钥匙。她把卡鲁瑟误认为罗纳德·何姆斯，并且说道：‘我看到你这儿有亮光，但我想你不应该在这儿的啊。我以为你已经回你公寓去了；我正要过去那里呢。有什么不——？’在之前那一段时间里，她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返回现场？


六、她返回博物馆之后，当卡鲁瑟告诉她现场有命案发生时，为什么她打电话给人在何姆斯公寓的哈莉特·克尔顿——而且还掩饰自己的声音？


注释：如果她只是想通知、警告他们有命案发生，为何不是对他们任何一个人不假思索地冲口而出？似乎没有这么做的理由。


七、(最后一点)那本食谱和本案有何关联？


注释：此为不必要之物。


“我认为，”帕普金审慎地板起脸孔说道，“以上这些便是需要注意的论点。当然啦，用意只是要让故事可以连贯起来，并且合情合理。对了，我遗漏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潘德洛踏入博物馆的时间约莫是10点45分，而巴特勒在马车里发现尸体的时间大概是11点左右，在这15分钟内，每个人的行踪为何？您知道的，这份表单文件只是拿来消弭疑点用的。不过，我还是诚心诚意地建议，一旦您找出这些疑点的解答时，您就等于知道凶手的真面目了。”


“你真是贴心啊！”我告诉他，就算没有变出这份别致的表单文件或条例事项，这个道理不用他说我当然也明白。帕普金这个家伙啊，凡事到他手上皆会被列成一份清单。哈！“这么说来，”我说道，“在这个案子上面，咱们尚未盘问任何人，你就已经洞察先机、可以先发制人了。”


接着他又说了一堆废话，内容无非是我身为警署的一员，心里怎能事先没有个盘算。但我非常不客气地叫他闭嘴；我跟他说，假如他还有别的提议，就请快说吧(仿佛我这个人对他心存偏见似的！)。好啦，他那份表单的第二部分如下——我拼命忍住不生气；直到现在，我仍然满腔怒火即将爆发：


第二部分：


八、昨天下午5点钟，伊林渥斯博士收到杰佛瑞·韦德的电报。这电报是怎么回事？


注释：这份从南安普敦发出来的电报，邀请伊林渥斯当天晚上10点半到博物馆，并且表示杰佛瑞·韦德大概能够提早回来。显然他未能如愿以偿；当时他人在哪里？这其中有何含意？


九、昨夜雷蒙·潘德洛为何那么晚才到达博物馆？


注释：这一点很关键，虽然其重要性不像其他论点那么显眼。原本被设计要扮演冤大头的曼勒宁，受邀在11点抵达博物馆。可想而知，为了检视场地以及和其他人进行排演，潘德洛一定有被告知到达的时间要提早许多。这个道理连3岁小孩都知道。但是，他却一直到10点45分才出现，离预计开演的时间只剩下15分钟。事实上，我们知道伊林渥斯——他先到而被误认为潘德洛——在普恩和杰瑞·韦德两人眼中已经是迟到甚久。


十、这群人当中，有谁是医科学生，或者具备解剖或外科手术的特殊学识？


注释：分局法医马斯登医师的证词指出，呈弯形的刀刃能一刺贯穿心脏，若非令人啧啧称奇的歪打正着，就是凶手具备医学知识。


十一、(最后一点)伊林渥斯博士进入博物馆之际，蜜丽安·韦德在地窖干什么？


趁他尚未发表一本正经啰唆琐碎的注释前，我就此打断他的话。说到这11项要点，其中有3项是直接指涉蜜丽安，这让我很不爽。听我说，这个女孩我很熟；如果你们想知道原因的话，我告诉你们这个令人难堪的实情吧：我是她的教父。把别人惹毛一向是老杰的拿手好戏，而且他还乐此不疲。不过我了解他的心智古怪爱开玩笑，所以我从不跟他计较。至于这个女孩嘛，她是有可能变成令人振奋上火的小辣妹；事实上，我不能说她没有那方面的特质，当我读到卡鲁瑟的描述时，我心里想的正是这么回事。但是，像这样的事件，她绝对不可能会沾上边的。


帕普金说道：


“这宗命案，他们全都搅和进来了。我对您的教女并无任何指控。我只是提出问题；当时她在地窖干什么？我会提起这件事，只是因为在本案中，煤灰的气味可说是无所不在。我个人觉得这一点可能很重要。”


“是的，但这关地窖啥事？这个该死的地窖一定跟她有什么牵连吗？有什么证据指出她待过地窖？”


“您相信伊林渥斯的故事，是吧，长官？”


“就算我相信吧，那又怎么样？”


“好极了。他的陈述是——我的笔记本这儿有记载，而您也可以在速记员的报告书上找到——他说，当他正要走向馆长办公室的时候，发现楼梯左侧的门是开着的，并且有一位身穿红色女装的年轻女士从那里走进来。现在再来看卡鲁瑟的书面报告。那扇门是通往地窖，而且只通往地窖。因此那时侯她待过地窖。我的证明到此结束。我并未指控那个女孩任何罪名，我甚至没说这件事必定事关重大；我只是指出她在地窖那里待过。当务之急，是该做决定的时候了。您要下达什么样的指示呢？”


我真是恨透了帕普金那张脸。


“职务上，我会交给海德雷全权处理，”我说道，“并且让年轻的贝兹协助他。不过从此刻起，一直到我将疑点理出一些头绪为止，此案还是先由我来负责。替我拨电话给老杰·韦德，别找任何借口推托。现在就给我快滚吧。”


我的工作忙得不可开交，但此刻所有的业务都得暂放一旁。我坐下来，耳朵听若罔闻，脑筋不断思索。不管我跟帕普金说了什么，这个案子怎么回事，你们可都瞧清楚了。从许多你们也早已察觉的迹象来看，我确信蜜丽安认识潘德洛那个家伙；我会如此确信，是凭借着一个小小的线索，而这个小线索没让帕普金的高鼻子给嗅出来，即使他在陈述要点时有提到过。当她得知命案发生，并且看见潘德洛的尸首时，为什么她要掩饰自己的声音打电话给哈莉特·克尔顿？


好吧，我是不认得那个姓克尔顿的女孩。说老实话，自从蜜丽安开始女大十八变、变成一个令人垂诞欲滴的小太妹、而且对任何事情都摆起臭脸嗤之以鼻之后，我就有三四年左右没见过她了。我惟一想得到的事情，就是她这个人胆大包天，这次的案子便是一例。按照大家的说法，克尔顿这个女孩是她的闺中密友。过去18个月来，她和蜜丽安待在海外比较落后的国家，而且她们一起搭船返乡，说不定她知道一些内幕。潘德洛从巴格达来到英格兰，那是4个月前的事。蜜丽安从巴格达回到英格兰，那是一个月前的事，而且才刚踏上国土就被老杰勒令前往诺福克的姑妈家——那位姑妈正在船上等她自投罗网——直到老杰自己回国后再来收拾残局。当你离乡背井和亲友分开几近两年时，没有好借口是不会干那种事的。终于，一张内容提到蜜丽安的剪报，出现在潘德洛的口袋里；卡鲁瑟也表示，众人当中显然有人对“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有所反应，而那个人就是哈莉特·克尔顿。蜜丽安见到尸体时，似乎是认得死者的脸，她的反应和克尔顿如出一辙。从所有这些尚未能证实、且不为外人道的细微迹象来看，一个惊人的大发现就此诞生了。


我不太懂女人，也只娶过一个女人，但总而言之，人们之所以会吹嘘自己有多懂女人，目的无非是要创造出警惕世人的箴言。不过啊，有两件事我可是清楚得很：其一，会喜欢戴圆顶礼帽、耍戏法这等行业的女人，我一个都没遇过；其二，除非是某种极其私人的因素，否则能够忍住不惊慌尖叫的女人，我一个都没见过。昨天晚上，蜜丽安一逮到机会，就偷偷摸摸来到电话旁边。这是可想而知、理所当然的事情；不过，如果她胆战心惊的理由，只是因为有一具尸体出现，而非那具尸体有某种特殊意义的话，那么她应该是打电话至众人聚集的何姆斯公寓，对任何一个接电话的人冲口而出：“有大麻烦了，大家要有心理准备，赶紧编好应急的说辞；他们已经在这里发现一具尸体了。”然而，这不是她的第一个念头。不，不是的。她第一个念头是私下找克尔顿商量，提醒克尔顿某件其他人不知道的事情。而这件事万万不能被别人知道。如果她在电话中说：“我是蜜丽安，”那她只得先讲一些寻常消息，这意味着在卡鲁瑟逮到她讲电话之前，她根本来不及将特殊讯息放出去。她想要说的并非“这里有一具尸体，咱们全都惹祸上身了”；而是“潘德洛死了，你所知道的一切事情都必须守口如瓶”。在她眼中，这个麻烦更为棘手。因此她要找哈莉特时，才会将自己的声音伪装起来。


听懂了吗，你们这些小呆瓜？尽管帕普金嗅到一些蛛丝马迹，但是一个牢不可破的事实已是昭然若揭：有一件事非常重要，在蜜丽安心目中，它重要到必须先跟哈莉特谈过之后，才来告诉其他人凶杀案的消息。有件事她才刚刚知道，那即是死者的身份。这表示她、或者克尔顿、抑或是她们俩，曾经跟潘德洛打过交道。


难道你们不认为她讲电话的方式，便是一个牢不可破的证据？我是这么认为的。由于整个心思尽是想着死者的身份，因此蜜丽安显得神志恍惚，遂把发生命案的事实抛之脑后。这种行为，大概是犯下所谓“卤莽轻率”之过的女子会有的举动；但绝不会是犯下杀人罪的女子会有的表现。


尽管如此，这当然还是一桩令人不愉快的案件；而当他们告诉我老杰·韦德已经在电话线上时，我并没有觉得舒坦些。我决心一鼓作气，好好面对眼前的局势。我开口说道：“哈啰，老杰！”而他咆哮着说：“哈啰，老赫！”他那高亢嘶哑、咄咄逼人的声音，并未因电话的传递而变得短促发颤，你得将听筒拿离两呎远。情况是有些不对劲。当我说：“你知道我打这通电话的来意”时，他的反应一反常态：也就是说，以往提出一个相关问题时，他通常会回答：“天气不错嘛，你说是吧？”接着假装得了老年痴呆症而不明其意，直到你又说：“喂，你这个天杀的老蠢蛋，先拿铁锤把自个儿敲醒，再来回答我的问题吧。”他才会以平常语气回应：“啊，这才像话嘛！”接着哈哈大笑，旋即导入正题。


出乎意料地，这一次，我听见他低声嘀咕：


“嗯。电话一响，我心里想应该是你，”他停顿了好一阵子，害我以为电话断线了。“这案子真叫人不舒服，老赫。你忙吗？”


“忙得不可开交。”


“噢，我只是在想，假如两点钟你可以过来我这儿，我现在人在博物馆。潘德洛的房东跟我联络了，她说她手上有很重要的线索。老赫啊，情况很糟糕，真的非常非常糟糕。”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首度觉得他讲起话来老气横秋。

第14章 食谱的秘密


两点钟一过，我遂抽空前往博物馆。中餐吃得不合我意——通常不会这样的；脚上的鞋子又绷得太紧。在这段时间里，惟一新出炉的消息是：伊林渥斯的指纹和电梯内找到的指纹完全吻合；那台电梯有些时日没使用了，那些指纹是电梯里头仅有的收获；这意味着老小子的说法有部分真的是实情。在公务上，我派海德雷全权负责此案，书面报告也转到他那边去了。再说，今天明明是6月天，但偏偏不像6月天，反而酷似多雨湿冷的10月天。


博物馆的大门当然是紧闭着，但一把把雨伞犹如黑簟发芽似地环绕在门前。我走向值班警员的途中，恣意率性地推开两三个挡路的家伙；帮我开门的是华勃顿，他是老杰雇用的日间管理员；和普恩不同，此人是一位威严十足的士官长。


尽管这地方我进去过几次，但是在听了卡鲁瑟和伊林渥斯的描述后，我对这里是更加有概念了。在犹如月光照映的灯光效果下，一切看起来是既熟悉又透露着古怪，甚至连马车车辕挺出来的方式、大厅中央玻璃柜上面所反射映现的绿白瓷砖天花板景象，也是如此眼熟又陌生；然而，此时此景绝非我在梦中神游所见。他们告诉我老杰自个儿在他的馆长办公室。


馆长办公室里面非常阴暗。老杰没有打开任何电灯，室内惟一的光源是来自盥洗室的窗子，由于窗户洞开，雨水正从那里泼溅进来。即使如此，我还是分辨得出来这是一个富丽堂皇、空间宽敞的办公室。在桃花心木桌的后方，老杰斜靠椅背坐在旋转椅上，脚上的真皮长筒靴撑在桌沿边。他望着窗口，身体纹丝不动，白髭须下叼着的香烟已有一吋长的扭曲烟灰正悬挂着。灰暗的光线下，我看见他的太阳穴凹陷、目光出神茫然。他没有转过身来，只是动动靴子发出咯吱咯吱声，并且朝一张椅子颔首示意。凭着万贯家财，老杰毋需降尊纡贵光顾任何店面，惟一例外的是50先令的服装店；这不是因为他吝啬小气——他可不吝啬小气——原因是他对高价奢侈的华服打心底深恶痛绝。


我坐了下来，然后我们俩听那雨水飞溅声听了一两分钟。


“老赫，咱们俩认识很久了，”他说道。


我记得当时我点点头，并且说：“是啊！”这般情景，真像是若干年前我们还在桑孟塞的时候；但我没想到，在过了这么多年后的今天，我还会听到他说出这句话来。


“我只是坐在这里想，”老杰以一种好辩的口气嘟囔着。“以前啤酒是一夸脱5便士，你可以在酒中掺入肉豆蔻，把它加热。回顾过往，快乐的记忆点点在心头。不过现在，你位居助理警务署长，有了官阶和一切……可是，老赫，你并不是警察。”


“照你那种说法，你就不是生意人了，”我说道，“不过，你依旧是一位身价百万的富翁。”


“唉！”老杰想了想，喟然同意。


他略微转身，烟灰便从香烟上头掉落；他的手开始在太阳穴上下轻按，眼睛也眯了起来，仿佛无法看清面前的景物。你们知道习惯戴眼镜的人，一旦把眼镜拿下来，就会露出迟钝呆滞的表情吧？在双手轻揉的动作下，他的面容就有这种表情。


“昨晚在这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我接着说道，“你可能都知道了，也可能还不知情。一个名字叫做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的男人，今天早上走进我的办公室，把详情一五一十地全告诉我了。”


“所有的事情我也全都知道了，”老杰咕哝着说道，嘴里仍咒骂不止。“蜜丽安和杰瑞今天早上跟我说了。我猜他们知道除了坦承之外，别无他途。他们认为自己从此将会有许多麻烦缠身；我跟他们说这个可能性很大，并且趁机教训他们。”


“事实上，老杰，他们全都和麻烦扯上边了。审讯会将在后天举行，验尸官要是听到有这场愚蠢的化装舞会，一定会气得吹胡子瞪眼睛。”


老杰把身体坐直。一旦跟他提到任何官方当局，尤其是警察单位，那就像是提一桶水泼在一只脾气暴躁的狗身上。他再度气得怒发冲冠。我兴致盎然地发现，他大概会跟这些孩子们站在同一阵线上，并且不会特别严厉斥责他们。至于警方嘛，他倒是会百般刁难恶意相待。


“哦，是吗，他会这样吗？”老杰问道。“验尸官会气得吹胡子瞪眼睛？这位验尸官是何许人也？他叫什么名字？”


“先别管这个。昨天晚上在博物馆里头，那群人当中的某个人，杀了那个名叫潘德洛的男子，这件事你想清楚了吗？”


“嗯哼。是的，”老杰慢条斯理地答道，“我想清楚了。我看，这件事一定会闹得人尽皆知，对吧？在这样的情况下……”


“什么样的情况？”


他的双手又在脸颊两侧上下轻揉起来。但对于我的问题，他却闷不吭声。


“听着，老杰，蜜丽安跟这桩命案有关吗？”


“是的。”


“哦？她认识潘德洛？”


“没错……待会儿，有个人要来这里见我。她是潘德洛的房东；或者说，据我的了解，这个女人一直在收留他。我知道她的名字和地址。‘安娜·莱利太太，自治区，兰特街，王冠与神龙旅舍’。咱们来瞧瞧她会说些什么。此外，我还跟他们这伙人说，蜜丽安、杰瑞、何姆斯这个混蛋、贝克特、姓克尔顿的女孩、她的朋友巴特勒，以及普恩(‘真是该死！老赫，’老杰出其不意地破口大骂，‘该死的家伙，我没想到老普恩也跟人家参了一脚！’)；我叫他们通通待在这里，等你来问话。你不会太为难他们吧！你知道的，真是见鬼了，为了看伊林渥斯戴络腮胡，我愿意花半个银币，为了这一件事，我可以……”


“好了，好了。”我对他说道。“现在，我们先来谈谈伊林渥斯这档事，你在里头扮演的角色是……”


“我在里头扮演的角色？”


“听我说，你这个老蠢蛋，难道你还不明白，把伊林渥斯扯进这桩命案、闹出轩然大波的人，就是你啊？麻烦的源头就在你身上。若要追究起责任，那么就是你的错。昨天下午，你从南安普教发了一份电报给他，不是吗？”


“嗯哼。天啊！”老杰说道，当下他的手脚突然全都摆动起来，就像是你拉动了舞蹈娃娃的细线一样。“从这个角度来看，我相信我的确是罪魁祸首。”


“你他妈的知道就好。好吧。昨晚何姆斯已经打电话到旅馆通知伊林渥斯不用过来了，你却又发电报给他，叫他10点30分到这里来。这下子可好。你跑到哪儿去了？你干什么事情去了？还是你根本没回伦敦？”


老杰沉思了一会儿。


“嗯哼。噢，是的，我回伦敦了，”他简明扼要地答复。“我去收购一家餐馆。”


各位，你们要是认识他这个人，你们就会知道他说出这种不合常理的话，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如果必须跟他这种人同住或相处一段很长的时间，即使是性情稳重的人也会被逼得躲到最近的酒馆去。从各种不同的面向来看，他和伊林渥斯可以说是同一种人。假如他们俩共同拥有这间博物馆，那么，有一半的展示品可能会遭受损坏，而另一半可能会送往他处。孩子们总是忧心忡忡，因为老杰的性情多变，害他们永远摸不着头绪，他脸上的表情是喜还是怒，大伙儿始终猜不透。


我说道：


“你去收购一家餐馆。好极了。你为什么对一家餐馆产生了兴趣？是突然心血来潮想买下它，还是想跟伊林渥斯开个玩笑？”


他定眼直视着我。


“老赫，”他说道，“不论从哪个观点来看，我虽然是个十足的疯子，但思考仍有条理可言，否则咱们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了。关于买下这家餐馆，我开始觉得这是个愚蠢的主意，虽然当时我并不认为。我有时候会突发奇想。这完全是临时起意，你知道的。我是从南安普敦搭火车回来的。在最后一刻，我才决定不坐货车的。我可不想让我的背脊坐得难过。在火车上，我遇见我一个老朋友，他的名字叫做谢涂，来自伊朗古城设拉子(Shi-raz)附近的扎格罗斯；另外还有一位他的希腊朋友，名字叫做阿奎诺波波洛斯……”


“他们是餐馆老板？”


“是的。他们在苏活区开了一家店面，以亚洲料理为招牌特色。但餐馆濒于破产边缘，因为他们说没人懂他们的手艺。我非常喜欢这种料理，品尝它们好些年了(你喝过设拉子的水果酒吗？尝过犹太人和亚美尼亚人在伊斯帕罕酿造的红葡萄酒吗？不，你不会尝过的，你这个鄙俗、贪图享受的资产阶级分子)，所以我就说：‘好吧，我会经常光顾你们的店面……不，他妈的，听我说！’我说道，‘我可以买下这家店，或者提供足够的现金让你们经营下去。’我想他们听了一定是特别兴奋。谢涂就说：‘将来这家店一定会声名远播。请你今晚光临本餐馆，我将亲自下厨设宴款待你！’老赫，此时的我感到饥肠辘辘。”


“你是说，你把伊林渥斯忘得一干二净？”


“嗯哼，”老杰一边窸窸窣窣地吸着鼻涕，一边回答，“我们大概在9点钟的时候抵达滑铁卢车站，然后登上一部计程车，他们俩随即唱起民谣——那种歌曲可以让那些一声不吭的群众跳跃不已，我敢跟你打赌，你会看到真情流露的感人场面！”老杰尖声说道，高兴地以拳击桌。“我们来到那家餐馆。大致上来说，我们讨论了新的方案诸如此类的一些事项……他们把那家店取名为‘希腊－波斯餐馆’，或是什么类似的可笑名称。呸！我跟他们说：‘这样做生意是行不通的，’我说道。‘你得弄来一个大型电动招牌，去买一个体积越大的越好，上面写着‘苏活谢涂’，如此一来，你这地方就会变得风味十足；然后你抓几条蛇放到玻璃罐里头，再将它们摆到店里面来……’”他停顿下来，咕哝作声，接着用一条大手巾擤鼻涕。“唉，算了，甭提了。总之我一直到两点钟才回到家门。”


“这么说来，你是可以安慰自己，”我说道，“这次事件你只需承担部分责任。”


他站起身，在房里来回踱步。他脸上的表情有点古怪，甚至还有些愁容蹙眉。外头的雨声仍滴答滴答响个不停。


“有了那家餐馆，本来我可以弄许多有趣的搞头来玩玩，”老杰没头没脑地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本来可以玩什么？”


“噢，没事。等这件事结束之后，我会回到东方国家去，而且如果蜜丽安——”他把双手并拢伸直，指关节噼里啪啦声大作，然后抬起头来。“老赫，你还有什么事情要问？还有什么重要的问题吗？”


“大概有吧。比如说，你对那个似乎将和蜜丽安订婚的曼勒宁，有什么样的看法？”


他猝然转身。


“你的话题干嘛老绕着蜜丽安打转？我对曼勒宁一无所知；我的意思是说，我还没跟他见过面。虽然讲话不太老实，不过他似乎是个正派体面的小伙子。我问你的是，还有没有其他重要的事情要问。”


在桌面下，我拿出帕普金那份可恶的表单，迅速地浏览一番。


“有件事要请教你，”我提出问题。“昨晚在这里、现在也在这里的这群人当中，有谁是医科学生，或者曾经念过医学院？”


这个问题让他有些惊惶失措。老杰痛恨被人家问倒，而我这一问的确把他给难倒了。他呆若木鸡地站着，脸上的皱纹浮现，一直延伸至髭须边，俨然形成一条斑纹似的。


“啊？”他低声嘀咕。“喂，你在玩什么把戏？医科学生？没听说过！蜜丽安啥都不会，她大概只学会被那些名校退学。杰瑞起初是要念电机工程系，因为老子我叫他非念不可。何姆斯根本是彻头彻尾的书呆子，除了念书，他只会殷勤客气地待人接物：他曾经干过教师工作，但绝对没当过医学院的学生。贝克特是非常有钱的废物，如果有一天亚伯斯里施压箝制他的开销——呵呵呵！那个扮演刑警的巴特勒，写了一堆欺骗读者、连他自己都不知所以然的冒险小说。等一下！”他停顿下来。“我想，他们是有个共同的朋友，名字叫做吉伯特·蓝道，此人不知道在哪儿念医学院，不过我对他所知甚少。”


“那个姓克尔顿的女孩呢？你对她了解多少？”


他的腮帮子鼓胀起来。


“不多。她是老少校克尔顿的女儿，乳臭未干，不知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小鬼头。本性还不坏，”老杰一边咕哝着说道，一边咯咯窃笑并轻敲自己的鼻翼。“她会变得如此令人不敢领教，依我看嘛，原因是出在她爱喝酒！她是惟一敢当面对我出言不逊的人，所以我欣赏她。现在她就住在我这儿，”他面露忧色。“她非常非常喜欢巴特勒，而他也不打算拒她于千里之外；这小伙子马马虎虎，还过得去。”


此时，敲门声突然响起。老杰吓了一跳，并且叫出声来。


“先生，有—位莱利太太人在这儿，”说话的是日间管理员华勃顿。“她说她跟您有约。”


“请她进来，”老杰以古怪的语调说道，他瞪着我。“不用起身回避，老赫，我若是需要援手，还请你助我一臂之力。不过我想，这个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但我先提醒你，我可不会端出一副温和委婉的好脸色来。”


他打开中央大灯，光线乍亮令我眯眼无法直视；接着他在桌子后方坐下，双手合拢放在桌上，身体略微前倾。要不是肌肤被晒得精瘦红润，他的外貌看起来就像是个苍老幽灵；每回他的黑色小眼珠一眨动起来，他的髭须就仿佛被扯动似的。就在此刻，莱利太太花枝招展地走了进来。


我从未在女人脖子上看过这么大块的毛皮围巾。它的颜色是黑的，尾端有许多垂辫，而且围巾还朝她的头部环绕上去，貌似一条伊莉莎白时代的背后衣领。她是40岁上下的中年妇女，体格健美但略微矮胖；她的皮肤像职业拳击手一样粗糙；当她轻步快走时，看起来就像是在神气活现地摇摆身躯——如果你们明白我在说什么的话。她身穿剪裁讲究的褐黄色套装、肉色的透明长袜，以及高得可以跳脚尖舞的高跟鞋。她左手戴了3颗晶莹剔透的钻石；或许就是这些钻石，才把她烘托出光芒四射的感觉。你们会在她身上注意到的，是她的长相和那条摇摆不停的毛皮围巾：整体来说，她体格结实魁梧，皮肤、头发、眼睛皆呈浅黑色，就像是马戏团海报上的女人，突然冒出来对着整个房间妩媚含笑。


你们会注意到的媚笑，和她牙齿所散发的金光交融在一起。如果她的牙齿没有金光闪闪的话，那么在我眼中，她便是一位风姿仪态都非常出色顺眼的女人了，因为我喜欢的女人，就是她这一类高贵妇女型。接着她开口讲话，声音是高尚优雅得令你感到伤痛。


“韦德先生吗？”她说道，“我打过电话来，是和可爱又不幸的雷蒙有关。”


她的眼波流转、媚笑春意绵绵，这般情景，仿佛她是在房里用香熏似的。然后为了给老杰一个好印象，她板起脸孔，把自己变得愁容满面。她甚至还从手提包里掏出手帕来，把眼角一些睫毛膏给擦拭掉。不过，我留意到她正认真仔细地打量着我。


“请坐，”老杰的语调相当含糊不清。“天气不太好，是吧？谁是这位既可爱又不幸的雷蒙？”


“啊，您一定知道的嘛——喔，对了，韦德先生，”她话声暂歇，眼波盈笑地对我放电，“我冒昧推断，这位是您的律师吧？”


“嗯，真巧，你猜对了，”老杰说道。“不过，你是怎么猜到的？是什么原因让你推断这儿会有个律师？”


她笑了，笑声是悦耳动听。她以降落伞落地之姿在一张椅子上坐下。


“这么说来，我们都是高贵体面、生活无虑之人啰，”莱利太太一边说，一边脱下手套(假如这世上有某个字眼不但会让我听了反感，还会想把说此字眼之人抓来痛揍一番，那么这个字就是“生活无虑”)。“我想，咱们可以说是知彼知己，是吧？哈哈哈。哇，这个房间真是有一股迷人的魔力啊！”


老杰说道：


“有魔力的房间会让人沉沦丧志。你是谁？来此有何贵干？”


虽然媚笑收敛了些，但这番话并未让她露出不悦之情。


“不会吧？”她说道。“我以为——我当然就是莱利太太。先夫是王冠与神龙旅舍的所有人，我从他那里得到了继承权。”


“旅舍？这门生意不错嘛。你看起来事业做得挺顺遂的。”


“人不可貌相啊，韦德先生。大致上来说，即使是您，也可能会让别人看走眼的。我的意思是说：我住在王冠与神龙的房产上。而且我相信，昨天晚上在这间迷人至极的博物馆里被杀的可怜家伙雷蒙·潘德洛，全伦敦只有我认识他了。他以寄宿私人房客的身份，在我家住了3个月左右。”


“嗯哼。他有付房租吗？”


“他的日子过得很凄惨，可怜的孩子啊，”她放大了音量继续说道。“他时常告诉我他所碰上的那些麻烦事——雷蒙啊，他做人很客气，举止颇有自信！相貌也很英俊！”妇人神情忸怩地傻笑起来；这件事我绝对可以确定。“昨天晚上，他过来这里之前，我才帮他穿上戏服，并且准备他所需要的装扮。你们知道吧，我相信我的某件个人物品，现在已落在警方手上了吧？我有一本食谱，借给了雷蒙。”


很显然地，她并没有打算以这句话来引起我的注意，但她办到了。


“他跟你借了——”我倏然起身说道。“一本食谱。这是为什么？”


“咦，你们不知道这件事啊？”莱利太太问道，她发出愉悦的轻笑声，摇摇头，双手在膝部又是提起又是放下。“这、这真是太奇怪了！我以为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你们知道的，雷蒙要去扮演一位非常老古板的绅士，我猜想这个角色是一名教授吧。昨天下午，雷蒙出门去和另外一位先生碰面——我想，是一位姓巴特勒的先生吧——这位先生要指导他如何演出。巴特勒先生跟他说，这位教授不管在什么地方，手上或口袋里无时无刻不是有某本书。我忘了那本书叫做什么(我想，好像是和加尔各答市有关的一本书)。不过雷蒙跟我说：‘唉，’他说道，‘我崇尚写实主义。我们没有钱去买一本和那本书一样的真品；但我们没有必要把书摊开来，对不对？所以，你这儿的书柜有没有哪本书的外观看起来跟那种书很相像的？’于是我们仔细检视了我那个小柜，而惟一能符合要求的书，就是那本我结婚时我亲爱的婆婆为我牢牢装订起来的食谱。”


被糊弄了一场。


我并没有因此而恼羞成怒，因为我还没亲眼看到那本食谱，不过我应该见过它，那种书的外表都是同一个样。卡鲁瑟描述过它的外表是磨损的小牛皮，那本食谱之所以会雀屏中选，是基于它的装订方式。卡鲁瑟见到它的时候，书本是封面朝下且平摊在博物馆的地板上，而在阅读内容之前，当下他的第一个念头是猜想此书必定内藏玄机。原来真相竟是这么一回事。这是一本拿来当做幌子的冒牌货，而我们全被它给糊弄过去了。这本书压根儿没啥含义。


在帕普金所列的问题表单上，现在有一项要点可以删除了。我瞥了老杰一眼，他双手紧握的手指头正上下来回地摆动着。


“嗯哼，”他语焉不详地低声说道。“有些时候啊，你也该瞧瞧事物的表相。你们这些人就是会忽略掉这种事情。你们偶尔也别在垃圾箱里翻来覆去地寻找线索，只要抽个空到房宅正面，以全新观点重新好好打量它就行了。不过，那又怎么样？什么太太来着，干嘛要浪费我的时间呢？为何不去找警方谈呢？我对食谱不感兴趣。你来我这儿究竟有什么目的？”


莱利太太的眼眸，露出锐利刺眼的愉悦神采。


“我亲爱的韦德先生！这当然不能去找警方谈罗！我不是才刚跟您说过吗，雷蒙是我的私人房客，而您也非常理所当然地问我：‘他有付房租吗？’关键就在这里，你是知道的。他没付我房租。他欠我——唯利是图是很要不得的，不是吗？可是，日子总是得过下去啊！连同伙食和寄宿，他差不多欠我3个月的开销费用。”


“你该不是这个意思吧？你要我帮他付伙食和寄宿费？”


莱利太太皱起眉头，脸色阴沉了下来。她晃动某只脚的鞋尖，并且细看着它。


“这个嘛——我想，看在同是一家人的密切关系上，您至少有可能愿意认领他的随身家当……”


“一家人的密切关系？”


“是啊。他——他娶了您的女儿，不是吗？”


原本一直朝着窗口眯眼睛的老杰，这会儿突然转向她，并且嘴一咧大刺刺地露出可疑且狰狞的笑容。我看在眼里，心中十分确定这个笑容绝非善意。老杰尖声怪笑了—会儿。而这个像马戏团海报上的女人杏眼圆睁，一脸无辜地望着他，只不过，她的呼吸似乎相当吃力。


“哎呀，”老杰说道。“什么太太来着，这个可恶的蜚短流长我不晓得你是从哪儿听来的。不过，我现在在这里告诉你，我的女儿尚未出嫁。而且，不管这位潘德洛是何方神圣，我女儿无论如何也不会嫁给他这种人。”


莱利太太边叫边站了起来。她的呼吸声急促，但目光却是炯炯有神。


“但是——这真是糟糕！哦，真是糟糕透顶！我真的没想到，或者我不应该说出来——您要知道，她为他生了一个婴孩。”

第15章 来自伊拉克的秘密


这句话就像一记拳头，打得老杰全然不知所措。莱利太太保留了这一手，她先是虚张声势了一番，然后才一击中的，让他承受到我平生所见过最残酷无情的打击。除了面容之外，他全身可说是纹丝不动，不过我猜想，他脸上的表情即将失控溃决。老杰一向不会自制克己；但他这时候却坐在那里，布满皱纹的眼睑上下眨动，而且呼吸声沉缓。


“我低估你了，”他说道。“好吧。既然你已经开口要钱，我就让你如愿以偿。”


莱利太太俯身向前。


“别再饶舌多嘴啦，老爷爷，”她以平铺直叙的口气说道。“我所言句句属实，你和我都一样心知肚明。更何况，您是知道的，那个婴孩的确是个肤色微黑的小家伙。”


莱利太太的攻击火力非常扎实，在丢出先前那段真心诚意的言辞之后，接下来她却使出打混战的策略。再一次地，她又展现出金牙毕露的笑容，以及风情万种的迷人眼波。


“不过我看啊，或许我还是告诉您好了。那个婴孩是个有把的小子，他大概是在6个月前出生的，严格说来，他的生日是1月9日，出生地是开罗一家非常隐秘的私人疗养院。这件事您早已得知；您把您的女儿送到那儿去，原因是她的健康状况很糟糕，而且您也不敢让她堕胎拿掉孩子。您还真是考虑周到啊。


“可怜的雷蒙想要结成连理的婚姻，未料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会伤心欲绝自然是可想而知了，不是吗？您听到此事时(我指的是冒出一位法定继承人)，为时已晚，您赶紧将她从伊拉克送往埃及，并放出与事实相违的风声，说她已经回国返家了。雷蒙气得发狂。他想向克尔顿小姐打探消息，虽然没有实质的证据，但我相信他和克尔顿小姐也是相处融洽的；然而，她也和您的女儿一同离开了。想当然耳，雷蒙想追她追到英格兰，但是他没有钱。他花了好长一段时间缩衣节食、辛苦地存了一些钱，我不晓得这可怜的小伙子是怎么做到的，因为我自己根本办不到，”她喘着气微微一笑，“于是在4个月前，他终于来到这里。他来找什么呢？您把他耍得团团转，而您的千金根本就在别的地方。老天啊！”


老杰直挺挺地坐着，不为所动的眼神坚定地看着她，嘴边露出浅笑；相形之下，她似乎显得心烦意乱。她的语调拉高了两个音节。


“现在，您可感到兴趣了吧，亲爱的韦德先生？”


“或许吧。说下去。”


“后来，雷蒙只能从他一个朋友那里得知事情的真相，但他没法子写信，因为他不知道信要寄哪儿去。当然啦，自己的儿子他是非见不可，而且还要让那小婴孩名正言顺地冠上自己的姓氏！随后，他从上帝的律法那儿得知，”莱利太太吸了一口气，虔诚地举起手来，并瞪着老杰咯咯傻笑，“他的妻子真的要回国返家了。哎呀，您不知道潘德洛人真的在英格兰，是吧？”


“我不知道？”老杰若无其事地说道。“这个潘德洛是谁啊？你在说故事吧，虽然这个故事听起来不太像样。”


“您可不这么想呢，您才不会冒险哩。”


“不会吗？”


“当然不会。第一步，您将令千金送到一个亲戚那儿待个两个礼拜，而雷蒙这个捉狂的可怜丈夫，当然也不会知道那里的地址；接下来，当您回国之后，才于不久前把她接回家，您围堵她，断绝她和外界的联络。啊呀呀！忠心耿耿的管家一直在帮您，不是吗？他不是帮忙挡掉信件和电话了吗？不过，我说真的，这样做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啊，就在她正要从亲戚那儿回伦敦之时，雷蒙不是刚好接到一份工作而早一步离城吗？雷蒙可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伙子，他才不会为了等大鱼上钩，而放掉一些小虾子呢。直到前天，他才回到这里来。所以啦，您和蜜丽安是怎么想的呢？您还以为他根本不在伦敦；当时您是这么想的吧？这是理所当然的啰，因为他如果人在这里的话，一定会现身再度施展他的迷人风采，要不然——”


“要不然怎么样？”老杰好整以暇地怂恿她说下去。他正等着莱利太太接腔。


“承认吧，您就老实承认吧！”莱利太太大声说道，仿佛正在玩一种狡猾至极的盘问游戏，而且把场面搞得很难看。“事到如今，麻烦已经摆平了，所以您就不再约束令千金的行动。再者，她也非常渴望将开罗那一段不堪往事忘掉。婴孩，还有疗养院的护士。一切都已成为过去式了。那是非常不愉快的往事，如今都已成为过去了……然而，女人是管不住的，老爷爷，”莱利太太突然厉声恶毒地说道，身体猛然往前一倾。“这段刻骨铭心的经历影响了她，而那温柔体贴的翩翩风采——天哪，不！当她登上大船起航远离东方，在船上邂逅了另一个男人时，她是真的想忘记过往的一切。彻头彻尾地忘个一干二净。”


老杰在桌后慢条斯理地站起来。


“潘德洛要的是什么？钱？”


“您说的恐怕没错，”装出一副愤慨神情的莱利太太暗地里偷笑着。“有时候，他倒是一个挺让人害怕的家伙。昨天晚上，在一场小小的游戏中，一个跑遍全伦敦希望能见到他妻子的男人，却被找来和她相逢，难道这不是个令人惊讶的偶然吗？或者，您应该说，这简直是天意嘛！”


“你要的是什么？钱？”


我一直在等他这句话。我正期待这一刻的到来，然后出手袭击叫她一败涂地；不过，这事可不能操之过急。她睁大眼睛望着我们，愤慨的表情越发醒目。


“钱？天哪，当然不是！这样不就是勒索吗，您说是不是？噢，不，不是的；您误会我了！说真的，我一个镚子儿都不要。我可不是在扬言要把事情抖露出去……”


“很好，”老杰说道。“门就在那里。出去。”


“我非常愿意，老爷爷，”她对着老杰吃吃地眉开眼笑，但又费力地深呼吸。“您是知道的，我所说的每一件事，都可能在全体法官面前一一陈述，您的律师会这样告诉您的。雷蒙现在已经死了，说真的，我惟一想做的事情，只不过是要确认您是不是那位可以交付行李的正确人选(或者是蜜丽安)。当然啦，如果您的千金没有嫁给他，自然不能声称享有行李的认领权。”


莱利太太发出啪踏啪踏的脚步声，匆匆忙忙一副急着准备离去的样子，同时她又继续说道：


“您知道的，这个可怜家伙的吃住开销费用，他可是连一分钱都没付给我。有一打的人可以证明这件事；他哪有收入？所以，他的行李——还有里头所有的东西——在账单结清之前，都变成我个人的资产。这一点啊，您是不用怀疑的。我相信——我不确定，但是我相信——他的手提箱里面会有一些信，这些信是咱们的蜜丽安得知自己怀孕时所写给他的信。我不晓得有没有这样的东西存在，就算有，我对它们也没兴趣。不过啊，我倒是知道在有人来付清雷蒙的账单之前，我迫于无奈只好扣押他的行李了。”


老杰以超然的态度看着她。


“在你被关进监狱之前，”他说道，“日子应该还可以再撑好一阵子……他欠你的账单是多少钱？”


“这个嘛，我想想，”莱利太太撅起娇艳欲滴的红唇，歪着头说道，“这笔账的金额啊，恐怕非常高。非常非常地高。3个月哪，您是知道的，何况雷蒙是个食量非常惊人的老饕。整个账单细目我还没有统计出来，我只知道总金额非常地高。如果您愿意哪天抽空打个电话过来，我会很快将账目做个总结的。在这段时间里，无论是警方或任何人，都不能从我家里取走属于雷蒙的任何一样东西；这就叫做法律，您知道的，即使是警方，偶尔也得尊重它一下。再见了，两位。很高兴也很荣幸认识你们。”


“莱利太太，”老杰说道，“你听过威灵顿公爵(译注：theDukeofWellington，1769～1852，英国将军、政治家)这个人吗？你可知道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会说出什么样的话吗？”


“不知道，我连格兰斯通(译注：WilliamE，Gladstone，1809～1898，英国首相)在1876年说了些什么都不知道，”莱利太太冷漠地说道。“不过呢，滑铁卢我倒是听说过，这就是你现在的处境。”


“他说：‘公开，就会不得好死，”老杰眼皮眨也不眨地答道。“我现在要对你说的，就是这句话。而且，不管你是不是在勒索我，我一样都会以这个罪名控告你。旁边这位先生是助理警务署长。老赫，她就交给你照顾了。”


我确实是好好照顾了她，而且让这个女人吓得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我这样修理她，那样教训她(这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把她整得连她亲生爹娘都认不出她来。没多久她就崩溃了，陷入大哭大笑的歇斯底里状态。但她说得确实没错，她是没有勒索恐吓他人——这一点她很清楚。她紧咬住这个说辞不放；这一招实在是高招。不过，我可不想在这个事件耽搁太久，就算她认为她的做法于法可容，但我们仍然有个法子可以解决僵局。


在一桩命案当中，要检视行李的时候，我们只消把行李“借走”，而不用拿走。万一她把信件藏在某个地方，为了检查信件是不是潘德洛的所有物之一，只要打出搜索传票这张牌，便可以翻遍屋子将它找出来。只不过，这项调查工作可能会费时甚久。此外，虽然我不是律师，但莱利太太宣称自己合法拥有行李的说辞，的确会让我的立场有些站不住脚。根据她大肆宣扬的说法，潘德洛是所谓的“寄宿私人家中的付费房客”，而非投宿者。所以投宿登记簿上没有他的签名，没有书面的同意文件，也没有任何收据；换言之，这家伙是个客人。因此在他死后，若有近亲出面认领的情形下，女房东是无权扣押客人的行李。某人说过，潘德洛有个住在伊拉克的波斯母亲。当我们扣留行李以备调查之时，老杰跟一位伊拉克的律师联络上了，然后那位律师再和那位母亲取得联系，获得授权可资利用她可怜儿子的所有物，并且指定老杰为代理人。然后老杰来找我们，呈上凭据证明。


“你看，”我们表示，“这是证明了。”


“但是他还欠我钱！”莱利太太嚷着抗议。


“行，”老杰说道，“这里有50英镑。如果你认为他欠你的不仅这个数字，你就上法院为这两只手提箱的价值控告我吧。”


我好言相劝莱利太太，末了她才含泪带着欣慰的心情离去。然后我关上门，把情势解释给老杰听，这时候他正双手互握，脸色和他自己的衣领一样惨白。


“谢天谢地，”老杰说道。他得坐下来休息。“有时候你还真是我的贵人。没错，他是有个母亲在伊拉克；我听说过有她。我已经是进退维谷、无计可施了，老赫，我只是在摆摆样子吓唬人罢了。你觉得这招可以行得通吗？”


“可以的。现在你要打起精神振作点，给我好好听着！那些信——如果真的有那些信的话——它们可不会像喇叭声叭完之后就没事的。”


“噢，你是这么认为的吗？”老杰冷笑道。“我的看法刚好跟你相反。”


“事到如今，别再说这种话了。我的意思是那些信已经无关紧要了，因为这整个案件压不太下来，到时候会人尽皆知，全市闹得沸沸扬扬，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情况早晚都会变成这个样子的。面对现实吧。一想到杀害潘德洛的动机，我就感到一个头两个大。如果——”


我注意到老杰想挥拳打个什么东西，目的是要发泄心中无法控制的情绪。他所处的压抑状态，就好比一个人非常慎重地试图将一张椅子拆成火柴杆似的。


“如果，”我补充说道，“事情属实的话。你说呢？”


“没错，事情的确属实。我不知道是否有命案发生，也不晓得该怎么办。我——我到现在还是不知道。你明白的，我不像现代人那样心胸开阔，但是除了这个潘德洛之外，若换成任何人，我都不会介意的。老赫，你不知道他这个人。他那种人啊，看到女人的时侯会叫‘甜心’，亲人家玉手的时候会啧啧有声，但从头到尾他只死盯着人家的钻石戒指不放。嗯哼。世上那些难分难舍的爱侣，我对他们只有抱以同情之心，但这种事情，特别是发生在自己的女儿身上。有件事情莱利太太可是说对了。那个男人在伦敦方圆千里之内，这事我不知道，而蜜丽安也毫不知情。”


“你给我好好想清楚！接下来的问题非常重要。有多少人知道这件韵事——我是说，婴孩的事？”


“这个问题我不晓得答案！真该死，你脑袋里装的是浆糊吗？可想而知，克尔顿那女孩当然知道。据我所知，别无他人了。不过我说啊，你千万可别说溜嘴。我花了好几千英镑才把这个丑闻压下来，但如今这些事情还是要曝光了。我不知道孩子们会怎么想……”


“这事杰瑞知道吗？”


“哼。是有这个可能。不过他跟蜜丽安一向不亲，而且待在蛮荒不毛之地的时候，他简直是足不出户，所以从我或蜜丽安这边他没听到什么风声。我怀疑他会知情，不过我也不排除这个可能性。他们可能全都感受到气氛有些不对劲。但潘德洛这个名字嘛，他们知不知道我倒是很怀疑。”


“贝克特或曼勒宁呢？”


老杰露齿刻薄一笑。


“我可以跟你打个小赌，曼勒宁不知道这件事情，怎么样，你赌不赌？贝克特嘛，哼，绝无可能，虽然那时候他在开罗。在我的预防措施下，躲在地窖的秘密情报员也只是个屁。天啊，老赫，这真是一团混乱！伦敦有上千个演员，他们却偏偏挑中了这一个！”


“和其他所有的事情比起来，这件事还不算奇怪；对演员介绍所来说，他们提出来的要求实在太不寻常了。尽管如此，咱们面对的问题是：一旦得知潘德洛的勒索意图后，那些人当中有哪几个可能会杀了他？”


老杰发出嘲弄意味的尖叫声。


“难不成你以为我会昏了头决意杀人？算我一份好了，我会干掉他。杰瑞会。贝克特也会。曼勒宁——我不知道；这是个好问题。至于蜜丽安本人嘛——嗯，很难说。有时候她胆大包天，有时候却又懦弱怕事；很古怪的小女孩。巴特勒对她的忠诚度没那么强烈，因为他和克尔顿是一对。谁会可能杀掉潘德洛，这我怎么会知道呢？”他摩挲了自己下巴一阵子。“喂，老赫，你觉得他们—伙人该不会全体串通起来吧？整件事从一开始看起来，就像是有计划的阴谋吧？我读过一本精彩的小说，故事就类似这样。13个人，每个人都砍了死者一刀。”


“胡扯，”我理直气壮地说道。“若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不会把事情搞得如此一团糟。不可能。凶手只有一个，不过棘手的是，如何证明哪个人是真凶。”


老杰郁闷地来回踱步，雨水仍从窗外飞溅进来。


他说道：


“好吧。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知道要你隐瞒所有事实是个不情之请，但你能不能尽力而为？”


该进行的第一项工作，即是查出10点45分至11点之间所发生的实际情况，再来看看可否将谁排除在嫌犯名单外。不过各位，要人家有话直说可有个问题存在，因为我要约谈的第一个人就是普恩。根据伊林渥斯的说法，整个博物馆的景观始终都在普恩的视线内。没错！普恩比其他人都早到现场。他现在正在外头大厅和华勃顿闲聊。我判断约谈过程中若让老杰在场，这个做法极为不妥，那样做只会徒生困扰，搞不好还会让普恩更加尽守本分地撒谎。此外，我们决定不跟任何人提起有莱利太太这号人物存在，并且不去试探有谁也知道她所熟悉的内情。说谎这种传染病啊，是会变本加厉的。


在普恩进来之前，我拿出帕普金所列的那份可恶表单，把它放在桌上摊开，坐下来仔细研读一番。问题获得解答了吗？是有一些。11项疑点中，有4项现已得到合理而满意的解答：第六、第七、第八，以及第十项。关于第六项为什么蜜丽安看到尸体后，会伪装自己的声音打电话给克尔顿，我认为自己对这个疑点的想法已完全获得证实。第七项有关食谱所隐含的可能意义，现在也很清楚了。第八项老杰·韦德从南安普敦发了电报，但为何没前往博物馆的疑窦，同样也解开了。至于第十项疑点，有谁曾经在医学院念过书？答案是：没有人。你们各位可能会马上指出，咱们手上还有第一至第五，以及第九、第十一项几个疑点，是吧？


我起身关上盥洗室的窗户，因为这地方变冷了。辉煌的灯火现正大放光明，照映着俗丽的小毛毯、摩尔风格的浮凸雕工，以及看来分外索然无味的废墟建物相框。老杰喜欢把自己弄得五颜六色，连椅子他都要铺上红色皮革。电梯门上面有一面窗玻璃不见了，桌上接着一本格林编写的《阿拉伯语实用文法》，除此之外，看不出来昨晚这里有过聚会的迹象。我将问题表单藏入文法书中，普恩随即悄然入室。


普恩是个一脸郁郁寡欢的家伙。我有好一阵子没见到他了；他变得比我印象中还要瘦一些，面容更为斑驳点点，伍尔沃兹牌眼镜后方的双眸泪水迷离，他不断摘掉眼镜揉着眼睛。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没穿制服，而且我还不知道他是个童山濯濯【注】的秃子。此外，他的鼻子一直哼哼作声。由于吓得魂不附体，他的态度变得一点敌意也没有。我招呼他在一张椅子上坐下来，他的膝盖外凸，头颅低垂。


【注】童山濯濯：[出处]战国·邹·孟轲《孟子·告子上》：“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形容山无草木，光秃秃的。


当时我说道：


“你会用谎话搪塞我吗？”


“不会的，先生！”(他的声音和伊林渥斯一样沙哑，我还以为他会从椅子上跳起来。)


“我没有说你什么，不过，假如你撒谎的话，整个韦德家族的人都会被你拖下水的，这你可明白？”


“您是他的朋友，”普恩不假思索地说道。“我会告诉您实话的。”


“谁杀了潘德洛？”


“我不知道，骗您我就不得好死！”他宛若激动的悲剧演员摆了个手势。“骗您我就当场死在这张椅子上，我根本不知道他死了，直到——您知道的，先生，直到那位巡官来了之后。”


“以前听过潘德洛这个人吗？你知道他是谁吗？”


“没听说过，先生。我不知道那个流血的人是谁。他们也不认识他。所以有谁会想要杀他呢？您说是吧，先生？”


“你们这些人昨晚玩的所有把戏我都了若指掌，这事你知道了。是韦德先生告诉你的，对不对？这你不否认吧，嗯？”


“才不是那样呢，”他率直地说道，咧嘴露齿浮现茫然出神的笑容。“是圣灵，我召唤祂的。圣灵啊！”


“昨天整个晚上，你一直守在正门口，这是真的吗？”


他断然回答：


“昨天整个晚上，是的，先生。博物馆打烊关门前我守在正门口；关门之后，从10点10分那个时间左右，一直到11点钟我都待在正门口。11点钟刚过的时候，那个疯疯癫癫的老家伙大吼大叫地冲出电梯！您知道的，先生，我还以为他就是华莱士·毕瑞；而且，如果您问我的话，我会说干下这宗命案的人就是他——接着他从盥洗室窗户爬了出去……咳！接下来的发展您全都知道。我们把他从地下煤库拖下来。当时何姆斯先生说：‘喂！我们得离开这里，说不定警队就快来了。’至于那个疯子，当然也要把他弄走。不过，贝克特先生必须先到外面去，再从窗口爬进来，”他指着窗户，“这样他们才能打开被老家伙锁上的门锁，并且从这间办公室的衣橱里拿走自己的大衣和帽子。”


他正说得气喘如牛。我问道：


“暂且别管这件事。你先把昨晚发生的所有细节告诉我；要巨细靡遗，了解吗？”


“知道了，先生。事情是这样的，”他深吸了一口气，“昨天晚上，您知道的，7点至10点钟之间，我让大门一直开着，并且一如往常地干活——”


“等等。既然有个大行动已经排定了，你们为何还这么光明正大地让门开了一整晚？这样做没有关系吗？”


“没有关系吗？”普恩发出不悦的喊叫声，“拜托，先生！难道您不知道我们这地方有多受欢迎吗？尤其是那些跟着学校老师或学长来到这儿的小孩，他们更是乐不思蜀啊。我请教您：您认识的小孩中，有哪个能到了市集陈列室而过门不入？或说是八座天堂陈列室好了，那可是苏丹宫殿的再造重现呀？他们岂能不沉迷其中、流连忘返吗？”(老实说，我很少这样想过。我还以为博物馆是个门可罗雀的场所，不过这里是有这种魅力，这我倒是看得出来。)“我们这个地方啊，”普恩以骄傲的口气说道，“可不是国家美术馆，您知道的。大家喜不喜欢光临呢？先生，我再请教您一次：您认识韦德先生的为人，所以您想想看，如果这里吸引不了人潮，他会让博物馆开门营业1分钟吗？您看看市集陈列室，或是八座天堂陈列室！巴南姆与贝利马戏团(译注：Barnum&Bailey，崛起于19世纪初的著名马戏团，和棒球、热狗、苹果派同为美国的代表文化)也没有比它们经营得更为有声有色。韦德先生是个真正的行销大师。我们想要安装一副大型的电动招牌，如果他们允许，我们会真的动手去执行的。还有镜厅(译注：HallofMirrors，凡尔赛宫最主要、最美也最有名的房间)！我会在门口收取门票的。到那时候，门庭若市是可想而知啊！”


“行啦。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


“愉快的周五之夜，您知道吧，先生，隔日不用上学。多棒啊！这即是我们为什么得开门营业的原因。当然啦，惯例之中总有个破例。每晚10点整的时候，通常会有3位打杂女佣来把这地方打扫干净。但昨天晚上例外，她们接到通知不用过来干活。”


“继续说。”


又是深吸了一口气。


“噢，先生，其他人——蜜丽安小姐、克尔顿小姐、杰瑞先生，还有其余的人——他们大概……”他把头缩回，并因努力回想而蹙额皱眉；他的情绪逐渐亢奋起来，惧意被抛至脑后。“他们大概10点的时候到达这里。是的，就在10点钟左右。他们从后门进来，因为蜜丽安小姐身上有钥匙。对了！有些人必须按照自己的角色来装扮，像贝克特先生和巴特勒先生，他们早已在何姆斯先生的公寓换好服装。只要戴上假发、髭须和络腮胡的杰瑞先生(虽然我不赞同他戴上络腮胡)，则穿着一般便服，打算在这里将络腮胡戴上。他们一抵达这里，就直接走进这间办公室，等我关上大门让博物馆歇业。”


“你是什么时间关上大门的？”


他想了一下。


“大概10点10分吧。时间有点难确定，您知道吧，先生。然后——”


“然后怎么样？”


他坐在椅上显得局促不安，脸色愁眉不展，并且轻敲着椅子扶手。


“哇！我正好想起一件事。听着，先生，这会是您首次听到的消息！您稍微等一下，让我把它理出个头绪……


“嗯，刚刚说到哪里。对了，10点10分，我关上大门，插上门闩。接着我来到这间办公室——他们全在这里——向他们报告现场已无闲杂人等。巴特勒先生气急败坏地走来走去。‘那个介绍所派来的演员跑到哪儿去了？’他质问我。‘我们都已经准备就绪了，而从介绍所找来的家伙人在哪儿？他还没出现吗？’巴特勒先生就是这样对我说的。”


“那个演员应该什么时间报到？”


“这个问题嘛，”普恩指着我得意洋洋地答道，“巴特勒先生接下来就有提到。巴特勒先生说：‘我告诉过他，尽量在10点钟过后越早到这里越好。’当时坐在那边的打字桌前面、神情有点焦虑的何姆斯先生——他这个人最常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他就说了：‘如果这个计划不能成功地全身而退，那我们大家可就糗大了；你们想想看，那个家伙会在什么地方呢？’


“紧接着，模仿韦德先生坐在桌上翘着二郎腿的杰瑞先生说道：‘稍安勿躁，现在都还没10点15分呢。灵柩准备得如何？’——我说啊，先生，您要我把这事说得巨细靡遗，是吧？越详细越好，没错吧？”


“没错。”


“悉听尊便，”普恩答应道，似乎心满意足地发出叹息声。“说到灵柩，您是知道的，他们所使用的银箱原本是放在楼上的一具大玻璃柜内。他们还没抬出箱子，也没把它装进货箱，因为在博物馆关门打烊之前，我可不想让他们把展示品弄乱……当然，先生，他们必须在下午时分把贝克特先生预定要穿的波斯服装偷偷摸走，目的是要确认戏服是否合身；那么精致的东西，万一不合身……总之，灵柩还没有打理好。不过在晚间稍早的时候，我已经先帮他们拿了个货箱上楼去，接着从韦德先生的地窖工作室里拿了一袋锯屑，然后又拿了一些可使外观漂亮像样的封蜡。


“就这样，他们决定，由蜜丽安和克尔顿两位小姐来协助杰瑞先生戴上络腮胡与化妆，而巴特勒先生和何姆斯先生上楼去把箱子搞定就位。至于山姆·贝克特先生，他并不打算伸出援手。他说他得去换上戏服，在脸上着色，他可不想让锯屑弄脏他的装扮。于是贝克特先生走入了市集陈列室，在里头来回踱步并喃喃自语，”普恩眨眼示意。“贝克特先生他啊，称不上是个好演员。只能这么说吧——他并没有比我好到哪边去……


“在解散之前，他们全部到外头大厅集合。何姆斯先生并未将放置可汗枷——先生，我指的是那把匕首——的玻璃柜锁上，当时他从口袋里取出一副黑色的假髭须，准备将这两样东西递交给贝克特先生。‘交给你了，’他说道，‘先收下吧，山姆，免得你待会儿忘了它们。’但贝克特先生却大呼小叫了起来，仿佛它们会扎手似的。‘把它们拿开！’贝克特先生说道，‘我还不需要它们；我可不想一边走在光滑的地面上，一边还把那玩意儿插在腰带中——还不到时候。时辰未到之前，让它们离我远一点。’


“所以何姆斯先生拿着可汗枷和髭须，往后走向楼梯，并将它们放在阶梯最底层之处。‘它们就放这儿了，’他说道，‘你一定会看见它们的。’


“然后，正如我所说，他们便分头忙碌起来。巴特勒先生和何姆斯先生往楼上走去。两位年轻女士去帮杰瑞先生戴上络腮胡。贝克特先生到市集陈列室去闲荡嘀咕。至于我呢？我直接走向大门旁边的椅子，而且从那时候起，我再也不曾离开过那个位置……当时的时间，先生，约莫是10点15分左右。”


“普恩，”我说道，“是谁偷了那把匕首？是谁把它捡起来的？”


他整个人蜷缩成一团，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头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一点概念也没有，先生，”他说道，“骗您我就会不得好死！”

第16章 首度登场亮相


那个满脸疙瘩的小可怜虫就坐在椅子上，身子前倾，双手紧握，脑袋瓜略微歪向一边，颈部挤出一团团的皱纹；他脸上流露的表情，是那种呆愕木然、却又有逢迎讨好意味的傻笑。人们在看怂恿消费的杂志广告时，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你们可知道？就是那样。不过他的眼神非常认真——而且有如惊弓之鸟。


“你这个睁眼瞎子混蛋矮冬瓜，”我按捺住亟欲破口大骂的火气，伸手越过桌子指着他的脸。“你答应我会说出实话的。是谁偷了那把匕首？”


“哎呀——”普恩以很受伤的口气说道。


“是谁偷了那把匕首？”


“先生，您没有必要冲动，这样是会中风的，”普恩叹道。他的声音细如游丝，但口风仍无退缩让步之意。“您要是再这样下去，早晚会中风的。听我说，先生，您先别急！我只求一件事，那就是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请听我说！”


他大口吸气，语调随即镇定下来。


“当时我坐在椅子上——大门前的椅子上。明白了吗？距离楼梯将近100呎(反正至少也有80呎远)。我的位置和楼梯之间，有一列会遮住我视线的玻璃柜挡在中央，不是吗？您说光线啊？它又不像月光那么明亮。何况您也看得出来，我无法夸口说看远方我的视力没问题。现在我请教您——从那时候到11点钟之间，大家一直是来来去去的。如果他们之中有某个人突然迅速弯腰，我会注意到吗？我会注意到匕首吗？您想想看：我的脑子有没有闪过这个念头呢？好啦！所以我说，何不让我说出整个故事之后，您再来评断呢？”


这话说得也不无道理，但我仍然确信他是在撒谎。总而言之，我叫他继续说下去。


“事情当然是要从被害者走进来的时刻开始说起，”普恩直率地说道，接着清了清嗓门。“这个嘛——”


“事情要从你坐定之后开始说起。10点1刻。在被害者走进来之前，你还有半个小时要度过。开始说吧！”


普恩表示这完全是在浪费时间，然而他还是继续往下说。


“我注意到的事情不多。我坐下来后大概过了两分钟(我取下烟斗，因为值勤时当然不能抽烟)，馆长办公室的门打开了，蜜丽安小姐和克尔顿小姐从里头走了出来。就在那个时候，”那个可怜虫摆出来的动作，像是在模仿一名警员呈上物证给面前的治安推事，“巴特勒先生发狂似的从楼上的阿拉伯陈列室跑下楼梯来。穿在他身上的警员制服，看起来真是不搭轧啊。呵呵呵！


“‘钉子！’他一边说道，一边挥动着我替他们留在楼上的榔头。‘钉子！钉子在哪里，普恩？’他的叫声响彻大厅。‘烦死人了，我们必须在不弄坏任何东西的情况下，将箱子从玻璃柜里搬出来；而装锯屑的粗布袋破掉了，你又把钉子拿得一根不剩。’“巴特勒先生看起来似乎非常激动。


“我向他致歉。我告诉他，韦德先生放在地窖的夹克口袋里面就有许多钉子——您瞧，先生，老板在下头有个工作室，他还把工作服和其他喜欢的东西都放在那里——所以我就说，我立刻下去把它们拿上楼来。但蜜丽安小姐很快地接话了，她很好心，并且坚持钉子由她来拿。她总是这样乐于助人。结果呢，克尔顿小姐跟着巴特勒先生上楼，而蜜丽安小姐便下去拿钉子了。”


普恩身体往后靠。他的声音死气沉沉而漫不经心，眼睛眯起来左顾右盼，仿佛巴不得赶快走出这个房间。


“你这个家伙！”我说道。


“是的，先生？”


“你的意思是在告诉我，蜜丽安小姐是迫不及待地冲下地窖去拿钉子的？”


“她非常地好心好意，”普恩语带挑衅地表示。他双手摇晃，眼睛流下来的不是汗珠，而是泪水。“我说蜜丽安小姐啊，她总是——”


“她什么时候回到大厅？”


普恩沉思了半晌。


“噢，大概5到8分钟之后吧。差不多是这样的。”


“普恩，你那张臭嘴尽是谎话连篇。该死的东西，你看不出来你这样做，只会伤害每个人吗？我已经听过伊林渥斯博士的证词，其他所有人的证词我也会逐一听取的。伊林渥斯是在10点35分抵达博物馆。你说蜜丽安下地窖的时间是10点l刻刚过不久……你是要我相信她在地窖下头找钉子找了差不多20分钟吗？我告诉你原因，实情大致上是这样的：伊林渥斯走到大厅后方的时候，正好看见蜜丽安从地窖走上来。20分钟！漏洞还不仅于此。就在她走上来之际，伊林渥斯也刚好走到那儿，这时他听到楼上传来敲钉子的声音。这是怎么回事？伊林渥斯在10点35分到达这里，他真的看见蜜丽安正要走上来吗？”


“是的，他看见了，”普恩吼叫着答道。“没错，他是看见了。这又有何不可？因为那是她第二次下地窖去。”


“她第二次下地窖？”


“是的，先生，我可以对天发誓！这件事跟命案无关。一点关系也没有！请您听我说，让我来告诉您怎么回事。”


他伸出指头轻敲掌心。像这样言不及义地瞎扯淡，我可不想再纵容下去；不过此刻的他，倒是一副要说真话的模样。紧张的压力变小了，高谈阔论的冲动降低了。现在的他可不介意招供，因为危险的一刻已经熬过去了。何谓危险的一刻？是的，就是匕首被偷一事。我骨子里明白意识到一股悚然丑恶的感觉，事实已摆在眼前——匕首就是在那个时候被偷的，而且行窃者就是蜜丽安。


“她下去找钉子，”普恩继续说道，声音嘶哑而神秘兮兮，“然后过了5至8——呃，过了差不多5分钟后，她拿着钉子上楼。巴特勒先生也正好下楼来，他想知道她事情办得如何，于是小姐一上来，就把钉子交给他。”


“那时候的时刻，是介于10点25至30分之间吗？”(另外一个问题我没问出口。当时我不能开口询问。)


“是的，先生。她把钉子交给他，随后他就上楼去。接下来她在楼梯前面——这么说吧，无所事事地荡来荡去——然后快步往大厅前面走过来，也就是朝我这边走来。不过她只是对我点头一笑，紧接着便走进了波斯陈列室——”


“是站在大厅往后面看时，位于左侧的那间陈列室吗？”


“是的，先生。那里头没有灯光；10点整我把游客请出去之后，就把灯全关了。所以我对她说：‘要我帮您开灯吗？’但她回答：‘不用了，不用麻烦。’接下来有一会儿是万籁俱寂，四下安静无声。偶尔我可以听到贝克特先生在市集陈列室走动的脚步声，并且用阿拉伯话喃喃自语的声音。然而，我渐渐感到有点不对劲，那个演员怎么还不出现呢？这时候，蜜丽安小姐从波斯陈列室走了出来，她再度走过大厅——而且速度之快，仿佛没打开通往地窖的门就又走下去了！”


“通往地窖的那扇门，在你的视野中是否一览无遗？”


“噢，是的，先生。您可以这么说，当我坐在椅子上的时候，那扇门和我的眼睛可以连成一线——总之，至少门有一半面积是一览无遗。嗯，我没有太多时间思索这件事，因为门铃随后就嗡嗡作响……哈，这可让我松了一口气！我猜想，那个演员终于到了！我不认为他们在楼上会听见门铃叫声——我说的是巴特勒先生、何姆斯先生，以及克尔顿小姐——因为我听到他们在楼上把钉子锤进箱子的敲打声一直持续着。哇，但我可是放心了！我把门打开，于是那个疯子便走了进来……


“您来评评理吧，”普恩大声嚷道，“我怎么分辨得出来此人并非介绍所派来的演员呢？除了没戴络腮胡之外，他的扮相简直逼真得没话说！他那副严肃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样子，会是您平生前所未见(还有他头上那顶大礼帽)；他摆出一张臭脸，下巴紧缩，像美国佬一样戴着角质大框架眼镜，脚上的鞋子是11号，盖你我就不是人。不过尽管如此，先生，我还是觉得哪里怪怪的。因为我正要消遣他几句的时候，此人却掏出一张上面写着‘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神学博士’的名片，接着又把一本有阿拉伯文字的书塞到我面前，然后就气冲冲地走开了。


我心里想：‘嘿，还真是活灵活现呢！’可是我又开始有点不安。不过，也许没什么问题吧——看看电影里面那些角色，他们做每件事都是这样穷紧张！那个家伙在市集陈列室的门前停下脚步，想必他是见着了贝克特先生，因为他唧唧咕咕说了一长串我听不懂的话。贝克特先生也回了几句。随后那个疯子又继续往大厅后面走去。此刻，蜜丽安小姐又从地窖穿过门走了上来，她瞧见他，但一语不发地继续上楼。然后这间办公室的门打开了，杰瑞先生愤怒地走出来，并且说了‘你迟到了，进来’之类的话。”


“时间呢？”我打断他的话。


“正好是10点35分，”普恩毫不犹豫地回答。“为了知道这家伙究竟迟到了多久，所以我刚好看了怀表。迟到了半个小时！哼！后来，疯子和杰瑞先生走进这间办公室，而我仍然有点忧心忡忡——但哪儿不对劲我却没有时间多想。大约三五分钟后，突然传来砰的一声巨响！”


“别那样子跳脚！”我对普恩怒斥。他早已一跃而起，同时猛击自己的手掌心；但我讨厌神经过敏的人。“砰的一声巨响？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似乎真的是一头雾水。


“我不知道。那巨响像是一种撞击声，先生，就像某个东西掉下来摔破的声音。它仿佛是从市集陈列室那个方向传来的。我吆喝着：‘贝克特先生！’因为我猜可能是他摔坏了某样东西，但会被韦德先生骂个臭头的却是我啊。所以我赶紧冲过去瞧瞧——”


“等一下！”(这里头似乎大有文章。)“你不是说你从头到尾都没离开过岗位？”


他似乎真的又是一脸惊讶。


“哇靠，先生，我把这件事忘了！是的，当时我是离开了座位；虽然只是一下下而已。您不能把这计算在内，真的，因为我又没有走多远……”他的呆若木鸡，显然是和一个叫他欣然同意而且感到震惊的新念头有关。“对了，就是这个！我懂您的意思了，先生！您是说我一转身之后，就有某个人鬼鬼祟祟地偷走了那把匕首？”


我没想到这点，不过，这倒是一种可能性。


“你离开大门多久时间？”


他陷入沉思。


“大约两三分钟吧，先生。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我走过去想瞧瞧那儿发生了什么事；当时我往里头张望，但没见着贝克特先生的人影，我纳闷着是不是我哪里搞错了，因为四下并无器物破碎的迹象。就在这个时候，我真的看见了！地上有一些煤炭屑，墙上有一大块面积污秽不堪，刚才一定有某个人站在那里，拿着一团煤炭往墙上丢。”


“那个人是谁？”


“我不知道，先生，因为只有贝克特先生一人走到里头去，但是我却没见着他的人影。我大声呼唤，然后他就从走道之间缓缓现身。他说他刚才待在八座天堂陈列室——隔壁就是八座天堂陈列室，而且它和市集陈列室之间有一扇门连接互通，所以不用从大厅绕过去——然后他又说：‘喂，这他妈的在搞什么鬼？’我说道：‘贝克特先生，那一团煤炭是您丢的吗？’他回答：‘你在说什么鬼话？煤炭？什么煤炭？’于是我往墙上伸出指头，但他只表示他没那个闲工夫拿着煤炭闲荡，然后像是被我冒犯似地走了出去，横越大厅走入对面的波斯陈列室。


“可是，先生，在这当下，我又开始觉得怪怪的——像是毛骨悚然的感觉。这异样感觉，正是刚才那个小撞击声所引发的。我心里就想：嘿，有某个非常诡异的怪事正在这地方进行着。所以这里头偶尔会给人一种毛骨惊然的感觉。”


“镇定一点。你站在市集陈列室，而贝克特先生也尚未走往波斯陈列室时，你是否听见大厅里有任何声响？脚步声，或是其他类似的声音？”


普恩接下来的惊跳，再加上回忆时的目光闪烁，有可能是他的谎言或是妄想。不过在我看来，他像是在说真话。


“没错，我的确听见了！您现在提起这事——当时我没有多想什么，因为这地方总是有许多回声。但是我的确听见了，骗您我会不得好死，我的确听见大厅传来类似脚步声的噪音！匕首就是那个时候被偷的，我可以跟您保证。我发誓我——”


“你是什么时候听见那些脚步声的？”


他的五官再度挤成一团，一副为了回想而肠枯思竭的模样。


“这个嘛——我想，就在我探头到市集陈列室里面张望之后。对了！就是那个时候。那些脚步声听起来敏捷而鬼祟。我现在想起来了。”


各位，我不是一个很有想像力的人，但是这个敏捷而鬼祟的脚步声在那儿来回潜行的臆测，却让我不禁汗毛直竖了起来。


我说道：


“其余的人当时各在何处？”


“噢，这个嘛，据我所知，杰瑞先生和那个被我视为演员的疯子，当时就在这间办公室里；至于其余的人，除了贝克特先生之外，全都待在楼上。我为什么知道他们待在楼上，那是因为从10点15分以后一直到10点35分为止——就是那个疯子抵达的时间，每隔一会儿，他们其中某个人就会在楼梯顶层突然出现，对着我大声问道：‘他到了吗？’他们所指的他，当然就是那名演员。先生，我没有办法告诉您他们总共问了我几次。我不记得了。反正就是一个接一个有间隔地相继发问。有时候是克尔顿小姐，有时是何姆斯先生，或者是巴特勒先生。啊，对了！最后一次有人发问，正是发生在疯子和杰瑞先生走进这间办公室，而且蜜丽安小姐二度从地窖上来之后。没错！何姆斯先生从楼上的陈列室走出来，对着我喊叫：‘普恩，人还没到吗？’(他心神不宁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滑稽。)我就兴高采烈地回答：‘才刚到，先生，这会儿正和杰瑞先生在一起。’是的，我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了。我能很明确地回想起来，是因为当时我还觉得纳闷：蜜丽安小姐明明亲眼看到疯子走进来，怎么没告诉楼上的人演员已经到了。”


“你是先听到何姆斯的喊叫声，然后才听见市集陈列室传来的煤炭撞墙声？”


“是的，先生，前后只相隔两三分钟。总之，没有隔很久就是了。再把话题拉回某人用煤炭扔墙之事……我听到砰的一声，后来的发展我已经跟您说过了。当时我觉得心里头怪怪的，而且又听到大厅中有脚步声响起……”


我边听边把所有的叙述写下来，我的记录形式会让帕普金看了大为点头赞许；我可以想像他就像幽灵似的坐在我身边鼓掌喝彩。此外，我的情绪几乎和普恩一样激动。


“等一下，”我对他说道。“我们已经知道当时你人在市集陈列室；贝克特横越大厅走入对面的波斯陈列室；杰瑞和——伊林渥斯博士在这个房间里面；其余的人都待在楼上。那时候一定非常接近10点45分。喂，除了大厅尽头的楼梯外，还有别的方法可以下楼来吗(我指的是从楼上那一层下来)？除了那座大理石楼梯外，这里还有别的阶梯吗？会不会有某个人下楼来，其行踪却在你的视线之外？”


他一时之间没有回话。他眼睛死盯着我不放；瘦削的手臂迟缓地蠕动，然后拉扯着身上的衣领；此外，我还听见他呼啸的鼻息声。他的表情很奇怪，淡蓝色的眼眸仿佛时而扩张、时而收缩。


“别的方法下楼，”普恩复述着我的话，然后问题才似乎回到他的意识里。“只有一个，先生。”


“那是什么方法？”


“一楼波斯陈列室里头的角落有座阶梯。波斯陈列室——如果您愿意的话，现在可以过去瞧瞧。它往上直通的展览室，陈列着各式各样的披肩。那座阶梯是隐蔽而非公开的，是那种铁制的环形旋转楼梯。”


“它也是下楼的惟一方法？”


“是的，先生。除了电梯之外，但是电梯就像圣保罗一样起不了什么作用了，更何况，杰瑞先生和那个疯子当时就坐在这房间里面。”


“你说波斯陈列室当时是一片漆黑？”


“正是。”


这真是叫人丈二金刚摸不着脑袋，但为了免于坠入一筹莫展的困境，我可得奋战到底，虽然我是个生意人而非侦探，不过我觉得眼前这一关我可以挺得过去。


“我明白了。你走进市集陈列室，发现地上有煤炭屑；你现在就从这儿往下接着说。”


他深吸一口气，鼻息呼呼作响。


“我四下环顾，并且东摸西碰的——现在要说到重点了——我正要仔细搜索看看是否有人藏身于此——您可以自己去瞧瞧，那儿尽是帐篷帷幕之类的东西，可以藏身的地方多的是——就在那当下，我的妈呀！门铃声又是嗡嗡大作。


“哇靠，我几乎是吓得魂不附体！我力图镇定，因为我料想曼勒宁先生不会这么快就到的，更何况他们都还没准备好。准没错的，时候还太早。才10点45分而已。但我又想，说不定他提早到了……不，我心里想，不会是这样的；他们再三跟他叮咛过——或者是蜜丽安小姐跟他叮咛过——不要在11点钟以前抵达。当时我就开始起疑：我开门迎进来的那个疯子，难不成是我摆了个乌龙、搞错人了？哦，我可以跟您说，我很少这样怀疑我自己的！但那个节骨眼下可不能傻傻地束手无策，我必须确认按铃的是不是曼勒宁先生，如果是的话，我还得赶紧通知其他人。跟您老实说，先生，我的思绪在极端混乱下，甚至想到说不定，只是说不定而已，是老韦德先生出人意表地突然回来了……


“唔，大门上面有一小片嵌板(只是一个小东西)，您可以转开它借此向外一瞥。于是我来到大门前，转开了嵌板。门外站了个家伙，就是后来发现一命呜呼的那位。”


汗水在他的额头上渗出。他以衣袖擦拭汗珠，其抚触前额的动作短促而急剧，犹如女人在脸上扑粉似的。他把口水吞咽下去。


“您来说说看，先生，我他妈的怎么会知道这家伙是谁？他的皮肤是有点黑，留着一把黑色的胡须，戴着有缎带的微黄色眼镜，而且衣领还是竖起来的——有点像是在嘲笑我。那直逼我而来的脸孔长得古怪，仿佛瞬间就要穿过门上面的洞孔似的：我还以为他已经穿越铜门登堂入室。


“我说：‘你是哪位？’他回我话，但那个——那个很奇怪——”


“你是说口音？”


“是的，先生，如果您要那样说的话。而且他的牙齿就靠在嵌板下缘。哇靠，这真是成何体统！他看起来有点粗暴，如果您懂我意思的话。他说道：‘我是布兰纳派来的人，你这个白痴。把门打开！’当时我真的有种快要昏倒的感觉——可笑荒谬，但是我却相信他所说的话，至于另外一个家伙嘛，我也明白看来我是错把冯京当马凉了。


“我开门的时候，他仍然以奇怪的口音说道：‘韦德小姐人在哪儿？’——他是这么说的。我回答他：‘她和其他人一起在楼上；不过这你就甭管了。里头还有个人，我还以为他是布兰纳派来的。’


“他从我身边走了进来，并且说道：‘和其他人一起在楼上。很好。请留步。’我正要带路，他又说：‘我想去见见某个人。’哇靠，他根本不用别人帮他带路嘛！在我能有所反应或发表意见之前，这个从大礼帽到身上所有衣饰都破旧不堪、而且腋窝下夹着一本皮面精装书的家伙，已是装模作样地快步向前走去。


“那时候，我看到某些我直到现在才恍然大悟的现象，因为我想起一些事情了，而且现在可以把它们兜在一块。当时我回头望向大门，走过去把门上面的嵌板关上，然后我看到门内的地板上有些痕迹。但1分钟前那些痕迹还不存在。它们就像黑色尘埃一样，是大理石地板上肮脏污秽的足迹，是那个家伙的靴子所踩踏出来的。”


“你指的是潘德洛的靴子？那名演员？”


“是的，先生，是那个刚进来没多久的家伙。痕迹在大厅里延伸了一小段距离，然后就逐渐消失。我当时心里想，这家伙是在哪儿把自己的靴子弄得这么脏？就在那个时候，先生，我想到一些事情。当那家伙走向大厅经过那一列马车时，他的背影——还有他头上的大礼帽——似乎……似乎有点眼熟。所以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正如我所说，他到达这里的时间是10点45分。但事实并不尽然。因为那家伙在当晚稍早接近10点钟的时候，曾经来过博物馆。”


普恩得意洋洋地往椅背靠去。


“先生，接下来这个部分，请仔细听我道来。昨晚我有梦到这样的事清。做这样的梦可不是件好事，我仿佛看到有张脸夹然穿过铜门朝我伸了过来。但那时候他只是一径住前走，而当他直走到那台大型的黑色旅行马车旁时，那里正好发出一股怪声。


“原来是某人在发出嘘声．就像这样，”普恩说道，并从齿缝间发出嘶嘶作声的闭锁音。“嘘．就像您想要引人注意时会发出的声音。明白了吗？也许音量不大，但光凭回音和在这种地方所回荡而出的声响，就让那家伙吓了一跳。他吃了一惊，回头看向左侧——也就是往马车的位置看过去。有个人正站在那里发出嘘声！那名演员停下脚步，就这么站着张望了一会儿。他没开口说话，只是点点头，接着就迅速弯身，穿过车辕，钻到我视线无法触及的马车的另一侧。这么说吧，当时有个人正站在马车行到较远的一边，而那一边是我视线上看不见的死角。”


我打断普恩的叙述，因为他的声音变得尖锐起来。


“你的意思是说，”我说道，“从你所坐之处，无法看到车厢的另一边？”


“先生，车厢另一边我要是看得见，我就会不得好死！您可以去坐我的椅子试试看。我的椅子——跟这张很像。我一眼直直望过去，可以看见靠我这边所有马车的门，以及尽头处通住地窖的门。那一列马车是在我的左侧。没错！那边还有一排石柱，而马车行列是介于石柱与左侧墙之间呈一字排开；马车行列一摆进去，那里的空间便所剩无几，所以车厢另一边与左侧墙之间只剩一条小通道。您是知道的，这儿的光线不是很亮，而且那一列马车四周更是阴影幢幢。


“为了弄明白那边在搞什么鬼，我正打算过去瞧个究竟。但在那当下，我夹然领悟到曼勒宁先生可能随时都会出现，而我绝不能离开大门一步；因为时候已经快到了……这么说吧，当时的我真是不知如何是好。尽管如此，我还是往前走了几步，并且大声叫道：‘喂．你人在哪里？你跑到马车那边干什么？谁在那边？’”


“然而，我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不，先生，我当下的感觉并非您所谓的害怕受惊；一直要到那位巡官发现了马车里面的尸体后，我才开始吓得魂不守舍。我没有。我好像是有感到懊恼不舒服。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期待事情会很有趣，结果一切却完全走了样。不过，那时候——”


普恩倾身向前，他宛若灯光颤动的煤气灯泡突然灵光一闪。


“那时候，我看到某些我直到现在才恍然大悟的现象，因为我想起一些事情了，而且现在可以把它们兜在一块。当时我回头望向大门，走过去把门上面的嵌板关上，然后我看到门内的地板上有些痕迹。但1分钟前那些痕迹还不存在。它们就像黑色尘埃一样，是大理石地板上肮脏污秽的足迹，是那个家伙的靴子所踩踏出来的。”


“你指的是潘德洛的靴子？那名演员？”


“是的，先生，是那个刚进来没多久的家伙。痕迹在大厅里延伸了一小段距离，然后就逐渐消失。我当时心里想，这家伙是在哪儿把自己的靴子弄得这么脏？就在那个时候，先生，我想到一些事情。当那家伙走向大厅经过那一列马车时，他的背影——还有他头上的大礼帽——似乎……似乎有点眼熟。所以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正如我所说，他到达这里的时间是10点45分。但事实并不尽然。因为那家伙在当晚稍早接近10点钟的时候，曾经来过博物馆。”


普恩得意洋洋地往椅背靠去。

第17章 十一项疑点，十一位嫌犯


“当晚稍早接近10点钟的时候，他曾经来过博物馆，”沉寂一阵子之后，我重复着普恩的话，“你是说他进来过，四下环顾，然后又走了出去？”


普恩又是绞尽脑汁苦思了一番。


“我不晓得我是不是这个意思，真的！我只是试着把我记得的事情告诉您。这一切全都弄混了——我的意思是说——？”


“你是说，这是你隐隐约约的模糊印象？”


“嗯，”普恩咕哝着表示，口气有点狐疑。“大概是吧。先生，干我这一行啊，眼睛一定不能放过走进博物馆的人们；也就是说他们一进来，我就得观察他们的小动作和举手投足。先前我跟您说过，昨天晚上馆内是门庭若市。来参观的人有：几个老师带了两个班级的小学生；有一位老太太和一位绅士；有两票对茶匙盘极有兴趣的疯子，您可以将那两票人分遣至老远的地方，但他们还是会宛如讨厌的传信鸽直冲向市集陈列室；还有从城外来的一家人，他们有多少人我不清楚，反正人数很多就是了。但落单的只有—位戴大礼帽穿黑大衣的先生。我注意了他一下下，因为通常头戴大礼帽的人，是不会在晚间时分进来这个地方——为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不过一般来说，他们不会如此……我没有好好把他看个清楚，因为他大概是在9点45分的时候尾随那家人背后进来的。我只看见他的背影而已(也就是说，当时我以为他是位绅士，不料此人却是那名演员)。


“当时我会注意到他，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人们走进博物馆的时候，通常会有一些举动。先生，走进来的人，十之八九会面露犹豫之色，并且站在门边东张西望。接下来呢，他很可能会转过身看着我。这是为什么呢，我不知道。我敢说，他们脑袋里想的是不知能否问我一些事情。有些人会问，有些人却没开口，不过一般而言，通常他们在问与不问举棋不定时都会盯着我看。先生，您要是知道我被问了哪些奇怪问题，您一定会非常惊讶的！大部分的人想知道需不需要买门票，有些人想知道里面有没有酷刑室，有些人则是要问洗手间；但我始终保持高度戒备，瞭望着通往地下室的门——我习惯这么做——换句话说，我盯着楼梯另外一边的门，那扇门可通往我自己的宿舍，目的只是要注意别让他们误闯私人禁地，尽管门上面有标示着‘非工作人员勿入’。唉！


“当那个男人第一次在10点以前走进来的时候，他没问我事情，也没四处东张西望。他只是步伐缓慢地往大厅直直走去。所以我心里想：‘你是来找洗手间的，我得好好盯住你，看看你是否会去把后头的某一扇门打开。’就是在那个时候，我注意到他的大礼帽和大衣。但他没有那么做。他在那一列马车旁停下脚步，接着他从那一列马车中间穿了过去，仿佛要走入埃及陈列室似的。埃及陈列室是左手边往后数的第二间展览室。


“后来我压根儿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因为有几个小鬼跑来问我问题。直到快要打烊关门的时候，我才隐约想到没见过他走出博物馆。我四下张望的用意正如我先前所言，目的就是要确认每个人是否皆已走出馆外。刚才您问起了这件事，所以我才想到那个家伙。”


“他有走出博物馆吗？”我质问道。


普恩踌躇不语。


“这个嘛，先生，我环顾周遭时是没看见他，但他确实在10点45分的时候再度走了进来——差不多是一个小时之后。我敢打包票，既然他再度光临本馆，想必先前一定是离开过，您说是吧？”


这番话听来绝无戏弄轻侮之意。普恩他自己是心存质疑，但我可不，因为我已经看出苗头了。我说道：


“喂，你给我好好想一想！你刚说的这档事，是发生在先，然后其他人，我指的是蜜丽安、杰瑞和全体所有的人，才抵达这里的吗？”


“是的，先生。早了几分钟发生。”


“会不会是潘德洛(别跟我装糊涂说你不知道谁是潘德洛！)第一次进来的时候，就趁机偷偷摸摸地溜进了地窖呢？”


寻找陷阱却发现一脚已踩在弹簧启动器边沿时的表情，正是普恩此刻脸上的写照。


“在博物馆打烊之前？不可能，我可以对天发誓，先生！整个晚上，那扇通往地窖的门只离开我的视线两次。这我可以发誓。第一次是10点钟我四下张望并把每个人请出去的时候。第二次是有人在市集陈列室扔煤炭的时候。所以——”


“可是，”我说道，“他可以藏身于博物馆里头，不是吗？然后趁你转身请客人出场时，闪躲到地窖下面去。回答我！是不是有这种可能？”


我得趁他闪烁其词前先发制人；眼前有太多事情悬宕未决。尽管如此，关于潘德洛鞋底的煤灰，以及他第二次进入博物馆时地板上所遗留的煤灰污痕，这些玩意儿的来由，我已经清清楚楚地了然于胸。


他第一次进入博物馆，是提早在9点50分的时候。他不知用什么法子藏身起来，然后再躲进地窖；动机大概是想要半路拦截蜜丽安·韦德，所以他才躲在里头，直至寻得如何与她独处的机会。就是这么回事！没多久后，其他人也到达现场，但是趁着普恩在关闭大门之际，他们一伙人全到馆长办公室里头待了一会儿。接下来——他妈的，难怪当时蜜丽安·韦德会下地窖去找钉子！


因此，各位，你们明白了吧，她一定在那里和潘德洛碰了面。那次会面是有预谋的吗？不，不会的，不可能的！她以为潘德洛人在伦敦方圆千里之外，更何况，在这世上她最不想见到的人，就是潘德洛这个家伙！但她的确跟他碰了面。碰面后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得而知。不过我们知道她在地窖待了不止5分钟，然后才回到楼上来。接着她在楼梯前方来回踱步了一阵子，随即迈开步伐经过普恩身边走进一片漆黑的波斯陈列室。她在里面停留的时间很短暂，然后又走回地窖去。这一回她在下面待没多久，却又匆匆忙忙地上楼来。在这两次的会面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起码我们知道潘德洛干了一件事，这事只要是他干的，一切就说得通了。那就是：他一定有穿过地下室来到放置煤炭的地窖。为了往上攀登至煤库入口并从那里爬到外面的大街，他在地窖曾把两三个箱子叠高起来(卡鲁瑟后来发现了那几个箱子)。因此他的鞋底有一层煤灰，而且从走没几步路煤灰污痕就变淡的迹象来看，他一定先走过了人行道，然后才二度来到博物馆大门。重返博物馆的潘德洛，当时是怒气冲冲地来找韦德小姐。咱们再问一次：那两次的会面发生了什么事？有件事是毋庸置疑的：他决定现身博物馆，并在这场猜哑谜的表演游戏中恪尽其职，仿佛之前未曾藏身于此。


就这样，各位老弟，他一步步踏入了陷阱。而在马车背后视线之外，某个人正等着他自投罗网。


没错，这个案子真是龌龊令人作呕；和老伊林渥斯一样，我也不会羞于承认此案叫我厌恶到了极点。正当百般思绪在我脑里宛若模糊不明的旋转木马快速打转时，普恩那张脸从漩涡中央伸了出来，并且喋喋不休地兀自说话。


我对普恩说道：


“你听到有人在马车后面发出嘘声。你大声发问，但无人回应；当潘德洛和这位不知大名为何的家伙会合后，你又不想从大门边走开。但是，你到底有没有走过去打探一下？”


这会儿，他像个中国人把双手交叉探入衣袖内，并且上下摆动着。他的模样看起来非常可怜兮兮。


“我有过去看了一下，先生。我很快地跑到波斯陈列室的门口。如果您站在我当时的位置，一眼往前望去，就会看见马车的另—侧；我的意思是说，当时我站在马车行列与边墙之间的通道上。”


“你看到了什么？”


“什么都没看到，天神共鉴啊，我敢对天发誓！他们俩连个鬼影子都没留下。不过，您是知道的，我毫无理由揣测这里头有任何——和犯罪有关的行为，这您是明白的。我只觉得事情有点蹊跷，仅此而已。”


“他们会躲到哪里去呢？会不会是在你来到马车另一侧察看之前，他们就爬进旅行马车里头去？”


“我也是这么认为，”他意兴阑珊地。


“马车那一侧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的？”


“关着，先生，”他犹豫了一下才答道。“也就是说，如果门是打开着，我应该会注意到，但是当时我没发现任何异状。”


“那两个人消失之后，你有听见任何声响，像谈话声、脚步声，诸如此类的声音吗？”


普恩的惊恐之情遽增。


“哇靠，说到这个——我想，我的确是有听见一些脚步声！对了，骗您我会不得好死，这些脚步声，和之前煤炭被扔到墙上之时我从大厅听来的脚步声一样敏捷鬼祟。没错！敏捷而且鬼祟的脚步声……”


“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


“我不知道，先生。那些声音似乎是无所不在；它们是共鸣而回响的声音。您没办法判断声音大概是打哪里传来的。而且我听见的脚步声不多。才几步而已……那名演员弯身从车辕钻到另—侧之后大约又过了两三分钟，脚步声才响起的。确切的时间我说不上来，更何况又没有理由要记得这种事。”


“你听见的脚步声，会不会是某人正在逃跑的声音？”


他对着我吹胡子瞪眼睛。


“他们不是把车门关上了吗，先生？”普恩大声嚷道。“我话说得太多了，这样人家会以为我自己乐在其中，即使这个玩笑全然搞砸了。后来，我绕着那个货箱起舞——而且从头到尾，那个家伙的尸体——还有我和我的提灯而已！天啊！”他悬在半空中的掌心，开始上下拍击椅子扶手。“我太多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除了提灯外，我独自和那东西待在这个地方。哇靠，我会做噩梦的！现在您又问我那些逃跑的脚步声……没错！它们是在跑动，我现在明白了。”


我等他发完飙之后，才继续追问下去。


“别激动，该死！”我得对他提出忠告。“这一点我们已经弄清楚了。凶手逮住潘德洛时，行动一定是快如闪电。他可能把潘德洛弄进马车里，一刀刺进去，轻轻关上门，然后逃跑。否则他就是在马车后面的通道刺杀潘德洛，打开多半时候关闭的车门，塞入潘德洛的躯体，然后逃之夭夭。尸体放在那里头，一时半刻不会被人发现。你说那跑动的脚步声你只听到几声而已。才几声而已……我想，当时凶手不太可能越过大厅或爬上楼梯吧？否则他的行踪你应该会听见的。”


“而且我还会看见他！因为我只迅速望了一眼，然后就走回大门边了。那是不可能的，先生。”


“那么，他会跑到哪儿去呢？”


“我猜，他应该是跑进了埃及陈列室，先生。那个地方是惟一可去之处。您瞧，那通道的后一扇门就是埃及陈列室的入口，它正好介于两辆马车之间。而埃及陈列室和波斯陈列室位在同一侧，就像大厅另一侧的市集陈列室和八座天堂陈列室一样比邻相连。”


“比邻相连，”(我在想些什么，你们可以猜得出来吧？)“波斯和埃及两间陈列室是相连的。你刚说，波斯陈列室是一片漆黑。那埃及陈列室呢？”


“也是一样。您想想看，先生，在昨晚的恶作剧中，我们没打算要使用到那两间陈列室。举个例子好了，我们可不想让曼勒宁先生蹓跶到波斯陈列室里面，然后赫然发现贝克特先生身上的波斯行头是从那儿弄来的。”


当时我笔记上面的字迹全是歪七扭八难以辨识，不过我依然振笔疾书，纵使心里头仍不明其意，但我还是把普恩所说的只字片语一古脑儿全都抄下来。此刻，我突然想起某件事而愕然停笔。


“且慢！”我说道，“让我们来把关系人一一厘清。说到贝克特，你说某人拿煤炭扔墙不久，贝克特晃入一片漆黑的波斯陈列室。他一直待在里头吗？他在那儿干嘛？潘德洛到达这里的时候，他没出来打声招呼什么的吗？”


普恩抚摸着下巴。


“哦，我想啊，他一定是上楼和其他人在一起了。我的意思是说，他利用波斯陈列室那座铁制楼梯上去的。他一直到后来才出现。我就是要跟您说这件事。我们这么努力地来回反复检视证词——但说真的，从那名演员跨进大门的那一刻起，一直到我听见逃跑的脚步声为止，其实为时甚短。真的！当时不知如何是好的我，只好走回大门边，并且大声呼叫。我叫道：‘巴特勒先生！何姆斯先生！’用意只是想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自己根本是进退两难！”


“然后呢？”


“我的回声才刚响遍大厅，波斯陈列室也立即传来了脚步声。何姆斯先生匆匆忙忙地从里头跑出来，对我挥手示意噤声，他的脸色看起来比先前更加苍白。他对我说：‘干嘛这样大呼小叫？’(您看得出来吧，他是走波斯陈列室那座铁制楼梯下来的。)‘你这样大呼小叫是干什么？’他问我。于是我就告诉他那两个家伙的事：第一个进来的疯子，以及当下这个消失无踪的小子。他听完之后的表情非常可怕吓人。


“‘他在哪里？’何姆斯先生说道，‘你怎么不跟我说？’


“‘先生，’由于他的语气让我不太舒服，所以我说，‘是您告诉我不可离开岗位的。何况另一个家伙正和杰瑞先生在办公室里头，先进来的那个戴眼镜瘦子，而且杰瑞先生似乎认为他没什么问题，既然如此，我为何要心存质疑呢？再者，请容我冒昧这么说，’我理直气壮地挺身反问他，‘只不过是一个没用的小货箱，为何要你们劳师动众足足花了30分钟来钉它？’


“我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个银箱子的铅盖腐蚀得太厉害，他们得耗费多时才能将它打开。但这个状况我毫不知情。我呆呆地站着，因没有得到回复而感到有些狼狈。而何姆斯先生只是站在那里伸手按着前额，然后说道：


“‘天啊，那人一定是伊林渥斯！’


“他匆匆忙忙跑开，随即一溜烟地冲向馆长办公室——就是冲向我们现在的这间办公室。这时候，巴特勒先生和贝克特先生双双出现在大理石阶梯的顶端，开始连推带滚地把包装箱弄下楼来。何姆斯先生愤怒地把手指放在唇上，示意他们肃静。然后他又指着我强调保持安静，接着动作非常轻柔地打开馆长办公室的门，探头往里面看。


“正当何姆斯先生从房门探头张望之时，箱子也被他们运到楼下来了。然后贝克特先生、蜜丽安小姐，以及克尔顿小姐等人一起跑向我，想问清楚怎么回事；而巴特勒先生弹了一声响指，旋即转身跑回楼上去，仿佛忘了什么事情似的。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砰地一声！馆长办公室的门当着何姆斯先生面前重重关上，而我们大家在那一瞬间全都吓得魂飞魄散。关门声的响起，也就是那个疯子开始撒野的时候，只不过当时我们并不知情。”


各位老弟，这个对我而言算是新证词的结局，你们已经听见了。借由伊林渥斯的证词，我可以确切查验普恩的说法可不可采信。而两边的说辞确实完全吻合。


普恩的叙述不算非常生动精彩，但基本上和事实全然吻合。当时就在波斯陈列室的门边，一小群人包括普恩、蜜丽安、哈莉特，以及山姆·贝克特全聚集在那儿，聆听普恩诉说整个来龙去脉。而何姆斯正捶着馆长办公室门追问发生了什么事。至于跑上楼的巴特勒，则是宣称忘了拿警棍。尔后，杰瑞打开了馆长办公室门，原来他已经把伊林渥斯摆平并顺利拖入电梯里，于是何姆斯也跟着走进室内。一两分钟后，何姆斯和杰瑞争辩不休地走出来。接着贝克特跑向他们，并且在地上找到黑色的假髭须；之后三人经历了一番激辩，随即加入聚集于波斯陈列室前的—伙人。杰瑞叙述他和伊林渥斯交手过招的经过时，众人听到巴特勒走下大理石阶梯。他沿着马车行列走过来，边走边往每一辆马车里头张望，然后打开了旅行马车的车门……


突然间，巴特勒猛然一跳，并且用力把车门关上。没有人能看到车门内的景象，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他们所站位置是在马车行列较远的一端。然而，巴特勒注意到伊林渥斯的脑袋攀在通风口上面的黑色剪影，于是展开了先追捕伊林渥斯、随后把他拉入地下煤库入口的失控行动。


“因此，”普恩激动地下结论，“我们——我们任何一个人——都不知道那个死掉的人是谁。”(关于巴特勒提早发现尸体之事，普恩似乎还被蒙在鼓里。)“我们惊慌害怕的是，那名警察会不会想弄清楚状况而找了援兵回来。所以他们都决定走为上策——快溜。巴特勒先生早已先走一步；他搀着仍不省人事的老疯子，坚持要送那家伙回去；巴特勒先生似乎受到很大的惊吓，这让我相当意外。此外，他还要求他们昨夜稍晚时分一定要到何姆斯先生的公寓与他会合。现在回想起来，此举是颇为蹊跷；我觉得纳闷——”


普恩面露惊愕神情地陷入沉思，尽管如此，他只是继续往下说：


“巴特勒先生一走，蜜丽安小姐也跟着离开。她——唔，她的情况不太妙，先生；您知道她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好，”他突然盯着我看。“她说她想要开车兜风，好让自己舒服一点。她的车就停在后面的帕默围场。而克尔顿小姐表示要一道同行，但蜜丽安小姐没听见对方的提议。她说如果身体有感到舒坦些，她待会儿就会到何姆斯先生的住处与大家会合，说完她便匆匆离去。”


“自己一个人？”


普恩迫不及待地抓住这个话题。


“这您倒提醒了我。您是不是在想，既然蜜丽安小姐是局内人，那昨晚后来巡官人在这里的时候，她干嘛又返回博物馆呢？没错。她是开车兜风兜了一阵子。然后她把车开回来，并一如往常地停在帕默围场——接着，她看见这个房间的灯光是亮着的。于是她以为他们人都还在这里，所以就进来瞧瞧。


“但是，他们却没有待在这儿，虽然何姆斯先生原本想要留守，他才不管警察到底来不来。他一直在说：‘那名演员究竟怎么了？他人在哪儿？他跑到哪里去了？’何姆斯先生忧心忡忡，但贝克特先生只是说：‘去他妈的混蛋演员，他早就离我们而去了，你还看不出来吗？我可不想穿着这身可恶的装扮杵在这儿。’但是何姆斯先生本着良心非常尽责地说道：‘这个地方真是乱得不像话，我们应该好好给它收拾干净。’


“‘这个您甭操心，先生，’当时我对他说，‘我会来收拾干净的，况且我有一整晚的工夫来着手处理。’


“‘说得也是，’何姆斯先生说道，‘但是要解开货箱，把那个银箱子取出来，再将4英担重(译注：1英担等于50.8公斤)的铅板搬上楼，然后放进玻璃柜里，这些事你办不到的；想想看，你确定你行吗？’


“不过杰瑞先生却说：‘这还不简单，你们这些傻瓜。我们先离开这里等骚动平息；虽然我很怀疑会有什么骚动。然后大伙儿再一块回来清扫现场。中间的空档我们可以待在小罗的公寓里头。总而言之，我们还是得回来一趟，因为山姆必须将那套波斯服饰归位。’


“这时候，克尔顿小姐表示杰瑞先生所言是上上之策；她大声叫喊着：快点，快点，快点！当时的情境非常诡异，因为整个地方的灯光都被我们关掉了；我们就站在那儿，大厅里只有我的提灯发出亮光。但何姆斯先生一点也不惊慌。他把我的提灯移到放置匕首的玻璃柜上方，接着说道：


“‘对了，不管怎么样，’他说道，‘我们还是得把可汗枷放回去，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然后他拿出钥匙，再度打开玻璃柜的锁。‘可汗枷呢，山姆？拿出来。’


“但是，脾气火爆的贝克特先生却破口大骂：


“‘我没拿！’他嘶声吼叫。‘整个晚上我一直在问你匕首放到哪儿去了，而我所能找到的，就只有这个掉在那边地上该死的假髭须。髭须和匕首原是放在一起的；但现在匕首在哪里？眼前这个节骨眼上头，我可没闲工夫奚落你匕首放到哪儿去了；我只希望你别拖拖拉拉，赶快离开这里就是，免得——’


“此刻，两段冗长的嗡嗡门铃声突然响起。


“哇！先生，您应该可以想像得出来当门铃声响起时，他们是如何吓得魂不守舍！他们的脸全在提灯光线的笼罩下，没有吓破胆的只有我和杰瑞先生，我们俩还彼此相视露齿而笑。不用想也知道，按铃的人绝对是——我们现在也知道了——绝对是曼勒宁先生！但贝克特先生以为是警察来了；他害怕被人发现穿着那套愚蠢到家的服装，而且还搞出这么一个天大的乌龙，如此一来，他非得辞去外交部的工作不可。哇靠，他的反应几乎是暴跳如雷！而何姆斯先生也好不到哪里去。


“‘赶快离开这里！’贝克特先生叫道。他拿着那个黑色的假髭须，顺手把它塞入就近之处：而所谓的就近之处，就是指玻璃柜里面。接着他从何姆斯先生手中抢来钥匙，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锁上玻璃柜。然后他们就争先恐后地往后门逃窜。曾停下脚步片刻的只有克尔顿小姐一人。她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哇靠！她闪闪动人的蓝色大眼睛里又是惧意又是泪珠，我这一辈子永远无法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然后她对着我说：


“‘你答应我一件事，’她说道。‘不管发生什么事情，即使是圣保罗的责任掉到你身上，或者是死人从墓穴爬出来，你都要答应我绝不泄露今晚我们来过这里的事情。’”


普恩停顿下来，吸了好长一口气，将肩膀挺直。他看着我，眼中散发出自豪的光彩。


“所以，我对天发誓，先生，”他说道，“就算那具如假包换的尸体真的从墓穴跌跌撞撞地走出来，您的巡官可以作证我有信守诺言。”


接下来有好长一段时间的沉默无言，雨水仍泼溅在窗户上，普恩端坐于红皮椅子上。我上上下下仔细地打量他。从普恩和伊林渥斯身上，你们可以非常清楚地发现，他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而我们现在已取得故事的两个下半段版本。


“唉，你真是个白痴，”我说道，“不过，这事就暂且不提了。听着：关于这场专为作弄曼勒宁而设计的恶作剧，只剩下两件事我还没弄清楚。”


“是的，先生？”普恩一边催促我提出问题，一边露齿而笑。


“开曼勒宁玩笑的计划，是在非常短的时间内拟定的，是不是？换句话说，你们是在昨天早上才知道老杰·韦德昨晚不会回来。你们是如何迅速妥当地和每个人商量讨论？是用短信传递讯息的吗？”


普恩得意地咯咯笑。


“噢，这个计划已经讨论筹备了有一个礼拜，先生。惟一还没有确定的，就是执行的日期。这一天很快就会来临的；虽然时候未定，但良机总会出现的。而眼前这个机会，正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因为，您是知道的，因为伊林渥斯博士本人正好就在伦敦，而大帅哥曼勒宁先生可以从报上看到这则消息，这会使他对我们的计划不疑有他。呵呵，许多会造成计划失败的绊脚石，我们都仔细考虑过了。”


他突然像是有秘密相告似地倾身向前。


“哎呀，您不信啊？我们想到的第一个方案，是策划一桩谋杀案。那是最原始的构想，但被我们放弃了。我的意思是说，策划一桩有一具真正尸体和所有细节的完全谋杀。当然啦，先生，我所说的尸体，是要从医学院弄来的——您干嘛这么激动？”


我当场愣住了。我说道：


“喂，听好我的下一个问题。你是不是说到要从医学院弄来一具尸体？他们那一伙人当中，是不是有某个人在星期三写了一张这样的字条：‘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致死的手段不重要，但非得有一具尸体不可。我来设法弄出一场谋杀——那把象牙握柄的可汗枷将可派上用场，要不然，勒杀似乎是比较好的方法。’是不是有人写了那样的字条？”


普恩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没错，先生。但是昨晚可没有人敢这么做，否则——嗯，您是知道怎么回事的。杰瑞先生有个名叫吉伯特·蓝道的医学院朋友，这件事老板有告诉您吧？他们想到蓝道先生可以从解剖室弄来一具尸体；所谓‘致死的手段’，指的是尸体究竟是怎么死的无关紧要，只要能弄到一具尸体让他们使用就行。他们要的是一副假模型。所以杰瑞先生就在这个房间里头坐下来，开始用打字机打一张字条。但何姆斯先生打断他，并且说：‘拜托你好不好，你这个笨蛋，别写这种东西行不行；如果非这样做不可，请当面去找蓝道帮忙；万一这封信掉了，让人看到了准会笑掉大牙。’于是杰瑞先生就把这张字条塞入口袋，结果后来它却掉在何姆斯先生的公寓里头。想当然耳，杰瑞先生去见蓝道先生时，得知他们不可能弄到一具真正的尸体，所以必须放弃这个构想。”普恩发出愉悦的轻笑声。“您昨晚不在这儿，当时卡鲁瑟巡官突然拿出那张字条，他那副严肃郑重而且煞有其事的模样，所引发的效应非常有煽动性。何姆斯先生当场吓得要死。他害怕卡鲁瑟巡官会向您呈交字条并面授机宜，好让您发现这背后的玄机……杰瑞先生本来要插嘴解释，但是却被何姆斯先生阻拦。可是，唉，先生，字条真的是跑错了地方，掉到不该落入之人的手上，以至于事情真的是变得非常荒诞不堪。”


又搞错了。


我茫茫然地靠向椅背。借由伊林渥斯和普恩的说辞，我们已掌握整个事件的全貌。但我们得知了——什么答案呢？结论真的会叫人抓狂。在令人心力交瘁的地毯式搜索下，我们孜孜不倦地四处翻动，终于把造成苏格兰警场满地狼藉且散乱不堪的拼图玩具一片片捡起来。我们把它们拼组在一块，呈现出一幅完整的图像。结果我们看到了什么呢？我们看见的图像，是某人对着我们吐舌头。究竟是谁杀了潘德洛，即使是已把碎片重组起来，但我们和真相的距离却不曾拉近些。


正是这个可恶的事实，让我做了一个决定。当我搔着曾为一头美发、如今却逐渐稀疏的脑袋瓜时，普恩满脸期盼地看着我。他说道：


“先生，您还有什么吩咐？我跟您说的都是事实，即使是天使加百利来问我，我也会这样回答他。您可以找人鉴定看看！去问问他们任何一个人！每一个人都问问看！韦德先生告诉我您会盘问每一个人。”


我断然说道：


“普恩老弟，我不打算盘问其他人了。”


他睁大眼睛瞪着我，而我把现在要告诉你们的话说给他听。做了决定后，我觉得舒坦许多，于是我递了一根雪茄给他。


“普恩，”我跟他说，“我插手此案的目的，是想弄清楚风是怎么吹的(对于我这个勉强凑合的隐喻千万别提出任何意见，否则我会嗤之以鼻的)；是想瞧瞧事情有多严重，并且给予老杰·韦德任何可能的协助。如今我已明白事态确实严重，而且是非常严重。在不让敝单位沾上臭名的前提下，我仍然愿意两肋插刀，鼎力相助。不过剩下的部分，却非我的专业所长。6月14日晚上，在这间博物馆里头有8个人，分别是：蜜丽安、哈莉特、杰瑞、贝克特、何姆斯、巴特勒、伊林渥斯，和你自己本人。如果把伊林渥斯排除在外的话，你们7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杀了潘德洛。至于在博物馆外面，至少有两个人——曼勒宁和老杰——在有机可乘的情况下，可能会干掉潘德洛。若基于本案每位当事人都应该通通有份而硬把伊林渥斯算进来的话，那我们就有10位——”


“对不起，先生，”普恩插嘴说道，“您是不是忘了把那位刚才在这里鬼叫鬼叫、而且一直板着脸的女士算进来？我没听见她说些什么，但是从她离开时您跟她的对话来判断，我猜想她和潘德洛之间一定有某种关系。”


“没错！”我说道。“安娜·莱利太太。是的，她一定得算进来。如此一来，不管合理与否、可能性有无，我们就有11位嫌疑犯了。老弟，我再重申一次：我是个组织者和领导者，却非一名侦探。跟踪盯梢这种事情啊，一定得让那些闭着眼睛也能照干的人来做；但我不是这种人。因此——”


“嗯！”普恩若有所思。


“因此我认为，现在是那位名侦探——总探长海德雷——出马缉凶的时候。老弟，关于我这个职位的定义啊，帕普金说得真是一针见血。他说我是收集零散碎片的人；不是那种古怪的碎片和破裂的碎片哦。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算是个清洁工人。帕普金为我列出一份表单，上面写着11项尚待厘清的疑点。11项疑点，11位嫌犯；一切都完全吻合。帕普金说道：‘我遗漏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表单上所列的尽是疑点。’甭怀疑，这他倒是说对了。但是帕普金又说：‘我的建议是，一旦找出这些疑点的解答，您就等于知道凶手的真面目了。’针对这个看法，我只能说，帕普金这个骗子看走眼了。


“那些疑点如今都逐一获得解答；有的完全拨云见日，有的部分水落石出；然而说起来，整个案情却变得有点更为离奇古怪和匪夷所思。关于这桩怪异事件，我将献上最后一朵鲜花，而我个人对本案的贡献——我惟一的贡献——就只有这件事而已：我要交棒给海德雷。”


正当普恩纳闷着我究竟在大放什么厥词之时，我把帕普金那张列有11项疑点的表单在桌上摊开，然后从笔盒内拿起一只粗大的红笔。接着我在表单上写下最后一个问题：


是谁杀了雷蒙·潘德洛？

第18章 夜幕已去，但凶手的面纱仍在


阿拉伯之夜的苏格兰人


总探长大卫·海德雷陈述


谁杀了雷蒙·潘德洛？答案我可以告诉各位，不会让你们首先起疑心的对象，就是凶手；这点我可以跟你们保证，而且检察官和内政部长都支持我的看法，就连赫伯爵士也是深信不疑。要不是由于正义受到扭曲，否则杀害潘德洛的凶手现在早就——我不能说会被绞死，因为关于这个勒索他人又吃人软饭的男子之死，无论是警方或陪审团，皆无意加以严厉谴责，不过至少判刑落个罪名是免不了的。


麻烦就出在这里。不管我到底是不是赫伯爵士所形容的名侦探，我还是得坦白承认，嗅出蛛丝马迹这种事情对我而言，绝非是那么驾轻就熟。如果整个案件在受挫的情况下无疾而终，那么检察官大概会让此案安息长眠，并且以悬案来归档。但事情尚未发展至此。有些人以嘲弄兼骚扰正义的蓄意态度来对待我们，这让我们万万不能对凶手说“啧啧”两声就善罢甘休。这种事情是绝不容许的，因此就算只能揪出一名做伪证者，我们也非得找到一条解决之道不可。虽然就这一次来说，我个人并未受到严厉斥责，但内政部长对本案的关注却非比寻常。倘若我迟早都将面临严重斥责，那敝人将乐于挺身自我辩护，因为在我承办过的工作中，此案例乃为个中翘楚。


由于当下似乎已发展成说故事竞赛，所以我必须承认，卡鲁瑟文雅洗炼的冷嘲热讽、赫伯爵士悠游自在的三寸不烂之舌，这两种风格皆非我所长。提及伊林渥斯那阴森恐怖但又活泼生动的咬文嚼字，我似乎觉得到目前为止，老牧师在这场说故事比赛中已拔得头筹。我认为好的叙事方式，是清楚扼要、简单明了、有逻辑性，而且得三者兼具、缺一不可；举个例子来说，赫伯爵士查问普恩的证词，结果却导出一个略显混乱的内情，若要评断其中的含意，我们就非得理出个头绪不可。明白、扼要、清晰。能让我常常一读再读的作家，仅有麦考莱(译注：ThomasBabingtonMacarulay，1800～1859，英国政治家、历史学家、散文家、诗人)，因为他写的句子不会让人不解其意而需要再读一遍。菲尔博士会告诉各位我喜欢的句子是具备戏剧张力、铿锵有力的句子(正如麦考莱的作品)，不过首要考量，还是以清晰和逻辑性为主。


我相信，从来没有一个案子像本案一样，可以找到这么多机会把纯粹的逻辑性放在其中来操练。原因是有太多怪事充斥其中。各位，逻辑是不会迷失于怪事之中；这是它的专长。面对平常状况或一般难题时，可能会得到一打以上的解答，所以当侦探选择了错误的解答时，就等于是一起步便满盘皆输。如果碰上的是一个非常诡谲的事件，通常情况只会有一种可能的解释；事件越怪异，犯罪的可能动机也就越狭隘。譬如说，以本案中的食谱为例，此谜团已轻而易举地获得解释，但在拨云见日之前，它可是令人感到疑云重重啊。逻辑推演的结果会告诉我们，这里头只会有一个解释，而且是非常简单的解释。而这个解释会被遗漏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天性会舍弃逻辑不用，只妄想着有个解答会从天而降；尤其是当难题显得如此离奇古怪时，我们会要求解答也必须相对的奇之妙哉。


我打算带领各位一步步走向这一连串事件的背后解答。正如赫伯爵士所言，我是在星期六那天接手此案，不过实际的调查侦讯行动到隔周星期一才展开。能弄到手的报告我都仔细研读过了，也和卡鲁瑟会谈了两个钟头，某些含意深远的陈述令我印象相当深刻。我暂时不告诉各位我的推论，惟一可以透露的是，卡鲁瑟他们关切死者的鞋子、眼镜；而我个人对此案很有兴趣，敝人的好奇心已被极度挑起，我也希望菲尔博士那时候近在身边，好好给他们一顿教训，而不是在法国南部虚度时光。星期六下午，赫伯爵士召见了我。他在韦德博物馆听取普恩的证词后回到办公室来——那席话你们刚才已经听到了。还把那张疑点表单交给我。帕普金这个不可多得的家伙(他是有点固执，不过人却是可靠稳当)，至今仍在谈论不休。因此，证实卡鲁瑟报告中的第一时间细微迹象，绝对是我的首要目标。


此外，我的中间名字是谨慎，所以至今我仍未透露半点风声。反之，我还试着跟好几位关系人接触过。尽管杰佛瑞·韦德夸口说借着商讨对应之计为名硬让众人团结一心，但其实他们似乎已分崩离析、有如一盘散沙。蜜丽安·韦德待在老爹位于海德公园的宅邸里，现正饱尝惊吓之苦；有两名医生表示，至少24小时内她绝对不能受到任何干扰。至于哈莉特·克尔顿，医生说她的情况还好。年轻的贝克特待在他杜克街的公寓，人已经喝得酩酊大醉。其他人的状况似乎较为轻微，不过仍有后续的发展。我拨电话到老杰家的时候，有和杰瑞·韦德搭上话，他把最新的发展告诉了我。


巴特勒和曼勒宁又吵了一架(信不信由你，听说后来他们已经和气收场)。你们还记得吧，卡鲁瑟说曼勒宁曾在那天晚上赏了巴特勒下巴一拳，结果打得他昏迷不醒？星期六一大早，当曼勒宁下楼时，巴特勒正在曼勒宁住处的大厅里守候。曼勒宁才刚跨出电梯，巴特勒便走向他迎面说道：“早安。有没有人跟你说过，拳头不打双手插在口袋里的人？”


曼勒宁仔细瞧了他片刻，接着说道：“你的手，现在插在口袋里吗？”


然后他们二话不说，又开始动手拉扯起来。这一次巴特勒是有备而来，他一拳直接往曼勒宁嘴上招呼，把人家打得摇摇欲坠。然后他们狠狠打了一架，整个地上都成了他们厮杀拼斗的战场，连门房都看得津津有味而没有加以干涉。直到纷纷扰扰的喧哗声开始引人注意之际，门房只好挺身介入，这时他们俩都各自挨了好几记痛击。巴特勒瞪着曼勒宁，然后看看自己，随即笑了起来；一会儿后，曼勒宁也咧嘴大笑，并且说道：“上楼来喝一杯。”


巴特勒说：“行！”接着他们就上楼去了。他们似乎已化干戈为玉帛，并且认为两人是哥俩好不打不相识；虽然我必须说，我觉得曼勒宁的幽默感大概只跟这个公事包一样多。


这个转变可能有它的含义，也可能无关紧要，不过既然实质的工作要等过了周日才展开，所以我再度仔细检视所有的证据，将这个插曲列入归档。星期日整天我待在家里，把自己关在书房中，点燃烟斗，然后从各种可能角度来端详整个事件。我特别花时间研读帕普金的表单，如今它已经过修正，堪称无懈可击。这张修正后的表单中，包含了许多可导出真相的有用启示，请大家细看。


第一部分：


一、博物馆正门内的煤灰足迹，也就是卡鲁瑟在地上发现的那些无法辨识的污点，究竟是怎么来的？


注释：死者的鞋底覆盖着一层煤灰，因此足迹想必是他所留下来的。他踏入博物馆之前究竟待过什么地方，才会在白色大理石地上留下足迹？


解答：他待过地下室和煤库地窖。9点50分左右，他走进博物馆，随即躲了起来，然后在10点至10点10分之间，趁着普恩的视线离开地窖门的某一时刻溜到地窖下面去。10点15分的时候，一伙人散开——巴特勒和何姆斯上楼，贝克特走进市集陈列室，而那两名女孩进入馆长办公室和杰瑞·韦德在一起。


10点18分或稍微再晚一点(时间不是很精确)，两名女孩走出馆长办公室，这时候巴特勒刚好下楼要钉子。虽然普恩知道钉子放在哪里，也应允去把它们拿过来，但蜜丽安·韦德却坚持自己要下地窖拿。她说到做到，而同时间哈莉特·克尔顿跟着巴特勒上楼去。


10点25分或再晚一些，蜜丽安·韦德从地窖走上来；巴特勒也在此时再度走下大理石楼梯，用意是想弄清楚她为何迟迟没有回应。蜜丽安·韦德徘徊了几分钟，接着往波斯陈列室走了进去，然后她又二度走下地窖，但这一次只待一下子就上来了。10点35分，她往楼上走去，而伊林渥斯博士就在这个时候抵达博物馆。她随即上楼和何姆斯、巴特勒、哈莉特等人会合。


在上述这一段时间里，潘德洛仍藏身于地窖之中。快到10点45分前的某个时刻，他一定是走到地窖的煤库区，爬出煤库入口来到外面大街，然后现身于博物馆大门，仿佛先前未曾来过似的。


把时间表列出来，就等于是得到了解答。若要按照帕普金的方式来找答案，那我就得再加上一条注释。这条注释的内容很简单：为什么？为什么潘德洛要从煤库入口逃出去，然后又返回博物馆？你们可能会这样回答：他会这么做，是因为蜜丽安游说他必须假装不认得她；蜜丽安还说动他不要让人撞见他们俩同处一室，所以他非得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博物馆，然后像是初次到访似地返回现场。关于这一点，我暂时不提出质疑。


表单上的第二点，有关开头写着“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等等字句的字条难题，如今已获得充分的解释，所以当下便可不予考虑。


三、卡鲁瑟所发现的一大块煤炭，毫无来由地被投掷在市集陈列室的墙上。这是怎么回事？


注释：此事伊林渥斯没提到，也没别人提起过，可见此事和命案似乎并无关连。最适当的盘问人选是普恩和贝克特，前者所在之处可以把大厅瞧个一目了然；后者在10点35分(左右)正好待在市集陈列室，当时伊林渥斯博士刚抵达博物馆。


解答：这件事普恩是有提起，但仍然无法与整个情况契合。若将丢煤炭之事放到伊林渥斯博士抵达后的时间表上，事情就说得通了。普恩说他在伊林渥斯博士抵达后3至5分钟时，听见响亮的撞击声；咱们凑个整数，就说那撞击声是发生在10点40分吧。


普恩听见的噪音是从市集陈列室传来的。然而，尽管通往此馆的出入口始终都在普恩的视线内，他却没看到有人走进去过；贝克特除外，他从10点15分起就一直待在那里。


普恩立刻绕过去查看，结果发现那间陈列室里面半个人影也没有。他才刚走进去打探，就听到背后大厅有脚步声响起(他形容那些脚步声听起来敏捷鬼祟)。接着，普恩看到碎煤炭的痕迹。他正盯着它们看的时候，贝克特从陈列室的摊位或帐篷间冒了出来。贝克特声称，他一直待在隔壁的八座天堂陈列室，对什么煤炭之事一无所知。然后贝克特就离普恩而去，穿过大厅，走进波斯陈列室。


当普恩仍在市集陈列室里寻找其他残留痕迹时，门铃终于在10点45分发出响声，于是潘德洛获准进门来了。


10点40分至1O点45分之间，其他人都在什么地方？贝克特的行踪已提出说明，或是说显然已提出说明。至于何姆斯、巴特勒、哈莉特和蜜丽安等人，据我们所知，他们一伙人当时都待在楼上。杰瑞·韦德和伊林渥斯同处一室。


是谁把煤炭往墙上扔？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在10点15分至10点45分之间的半个小时内，普恩未监视整个大厅的惟一时刻，就是在他走进市集陈列室调查噪音来由的时候，这一点非常重要。


所以说到咱们那位值得掌声喝彩的帕普金，即使他并不了解其中含意，但还是把每件事都记录下来。不过，在没有做任何删减的情况下，请各位细看他详尽而完整的评论；因为我觉得破案的关键就在其中。帕普金自己显然也是这么认为，因为他非常有逻辑地继续发展出下一个疑点。


四、那副黑色的假髭须究竟有什么样的奇异经历？


注释：这副要由贝克特佩戴的髭须，依据何姆斯的说法，是昨晚稍早连同匕首被何姆斯放置在大厅的楼梯某处。它和匕首似乎一起消失不见。后来，贝克特在博物馆的地上找到它；接下来，我们不知它何去何从，但卡鲁瑟却在原先置放匕首的上锁玻璃陈列柜里找到它。这事有什么含意？可盘问在那里值班的普恩。


解答：普恩已接受此事的质询。关于髭须，除了某段重要时刻外，我们现在也已查出它的所有去向。由于伊林渥斯的偷听，使得何姆斯的供述获得证实：10点15分左右，当贝克特拒绝拿着它们时，何姆斯把匕首和髭须放在楼梯最底层的阶梯上。


如此情况，可导出下列问题：


(一)匕首和髭须是何时消失不见的？


(二)为什么两者皆被偷走？


贝克特似乎察觉到它们不知去向，但我们并不清楚他是在什么时候首度注意到此事。他第一次开口询问是在快11点钟的时候，当时伊林渥斯被锁在电梯里面，而且整个地方是一团混乱。伊林渥斯看见贝克特在旅行马车附近的地板上捡到髭须，接着听见他问何姆斯匕首跑到哪儿去了。后来，贝克特在极度恐慌的情况下，为了摆脱髭须而把它塞到玻璃柜里头去，然后再用何姆斯的钥匙锁上柜子。然而，从10点15分至11点之间，对它们的去向我们是毫无头绪可言。


不过，我们八成可以推测，匕首和髭须一定不是在10点45分潘德洛抵达之后被偷的，因为凶杀案很快就发生了。因此，它们一定是在10点15分至10点45分之间的半小时内被偷走的。


我们得到两种可能性。


其一，它们是在10点15分至10点40分之间被偷的，在这种情况下，普恩一定目睹了这桩偷窃行动，所以普恩不但知道行窃者是谁，并且还故意说谎。其二，它们是在10点40分至10点45分之间被偷走，所以往墙上扔煤炭之事，便是转移普恩注意力、好让凶手从容行窃的花招。


但是，关于两者为何皆被取走，我们仍然没有线索可言。


关于这点，咱们的朋友帕普金(我是这么认为)想得稍微远了一点：两样东西为何一起被偷，我个人倒是有个具体化的想法。但我告诉自己千万不可骤下定论，因为每位嫌犯在10点45分至11点之间的行踪，我通通都还没问过。


当然了，对我来说，此后的每一分钟都是非常重要；不过，话先说在前头，你们可能会不以为然。根据普恩的说辞，从10点45分潘德洛走进博物馆开始，一直到11点钟巴特勒比别人早发现了潘德洛的尸首为止，当时在场的这些人都身在何方呢？根据普恩的说法，潘德洛先是走向大厅，接着被某个躲在马车阴暗处的人叫住，然后就消失不见人影了。当时普恩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开口询问谁在那里也没有得到回应，于是他开始感到担心害怕。这时候，他又听到那些“敏捷鬼祟”的脚步声。他赶到马车的另一边视察张望，但是什么也没瞧见。


当时他大声呼唤求助，何姆斯立刻就从波斯陈列室走了出来。两人商议之后，为了打量审视伊林渥斯，何姆斯便直接走向馆长办公室——此刻伊林渥斯突然摇身一变，扮演起警探华莱士·毕瑞的角色，而房门就在何姆斯面前眼睁睁地关上。这时候，贝克特和巴特勒正把货箱搬下楼来，蜜丽安和哈莉特则尾随其后。


当然了，现在我已明白除非能掌握到另一个集体的不在场证明，否则楼上这伙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机会下手干掉潘德洛。楼上有好几个陈列室。其中某一个陈列室里面有座铁制楼梯，可向下通往一片漆黑的波斯陈列室。某个人可以从那座楼梯走下来，进入毗邻相通的埃及陈列室——也是一片漆黑，记得吧——再从埃及陈列室的出入口出来，走进视线被马车挡住的大厅，然后藏身于普恩视线未及之处等待潘德洛的到来。这个人会是谁呢？


然而，帕普金表单上的三项疑点一直让我左思右想，因为连同卡鲁瑟巡官的报告在内，它们给了我一些启示，而这些启示把我引向对凶手不利的明确证据。你们可以自行浏览一下表单的剩余部分，不过，其他的疑点都已充分获得解答。当内幕揭露得越多，有一件事情越是显得不容置疑，而此事赫伯爵士先前已经提过：无论是谁犯下这桩命案，蜜丽安·韦德绝不会是杀人凶手。


以第五项、第六项疑点为例，命案发生之后她为何返回博物馆，而且还掩饰自己的声音打电话给哈莉特。关于这两个问题，她返回博物馆是因为她比其他人早离开一步，而她的离开是因为心烦意乱而去开车兜风，再者，她之所以回来把车停在习以为常的地方，是因为看到博物馆内有灯光照明：因此她以为其他人尚未离去。正如赫伯爵士指出，她见到尸体时的行为举止——打电话给另外一个女孩，掩饰自己的声音，好让她可以只和哈莉特谈谈彼此间共同的秘密——和犯下杀人罪行的女子所会有的行径不大一样。不过，这两项疑点皆指出一个重要的事实，而它的重要性似乎都被每个人忽略了。我在想，菲尔，不知你现在是否已看出个中含义。这个事实就是：她手上有博物馆后门的钥匙。


仔细考虑之后，我断定此为夹杂其中的小插曲。幸好，我在克罗伊登度过一个安静的周日，因为到了周一早上，本案就得开始紧锣密鼓地秘密展开行动。


当我在9点钟到达办公室的时候，得知哈莉特·克尔顿正在等我，而且有事必须跟我相谈。

第19章 窃取匕首的人


天气仍是阴冷多雨，我办公室里的炉火已经点燃。涂着棕色泥颜料的墙面，从未让人有过赏心悦目的感觉；它们看起来有那么一点像是雨水在窗户上挪动的样子。我让女孩在外面的长椅上等侯，而我趁这个时候浏览信件。接着我打开桌上的灯——这是室内的另一个光源——然后把一张椅子拉到它附近。让光线正对脸照射的愚蠢做法我可是从来不玩，不过让椅子上的见证人略矮你一截的策略，我倒是十分尊崇。当证人要回答你问题的时候，他们非仰头不可所产生的效应，通常都能令人满意。随后，我让他们把她带进来。


哈莉特·克尔顿试图展开社交开场白时，我彻彻底底地把她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卡鲁瑟说得对极了，她是有一张宛若灵魂觉醒的脸蛋，或者可以说她长得像是复活节卡片上面的天使，不过用醉眼醺然的字眼来形容她，这倒是一点也不恰当。她大概是那种小处轻率、大处精明的女孩，这点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苗条修长，有着运动员的骨架——那种体型你们知道，就像一只瘦长的赛狗——她的鼻子周遭有一些雀斑，那对含情脉脉的蓝色大眼眸是我平生首见。她身穿雨衣，头戴被淋湿的毛毡帽，从帽檐下你们还可以看到她的金色发梢；她的坐姿前倾，手放在我的桌边抽动着。女人沉不住气的时候，不会喘气或口吃结巴；当她们说出一句又一句无关紧要的开场白时，若非脸上流露出紧张表情和略微颤抖的声音，你们根本不会注意到她们不安的情绪。由于这个女孩完全沉不住气，因此一开口就立即触及要点。不盖你们，她真的是双眸璀璨、眼波流动。


“我非见你不可，”她说道。


我用铅笔拨弄桌面吸墨纸的边缘，然后说道：


“是吗？”


“我是代表蜜丽安来这里的，”她继续说道，那对大眼珠仍盯着我看。“她身体还没好，无法外出。海德雷先生，我来这里的目的，是想弄清楚你知道多少内情。且慢！”她举起手来，虽然我什么也没说。“我知道一般人不该过问警方的事，但是现在这个情况不太一样，所以你一定得告诉我。”


“是吗？”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我知道报上还没有提到——那件事。但是，昨天有个姓莱利的可恶女人打电话去我们那里，她说她要跟蜜丽安谈一谈，而且要谈的内容是和‘雷蒙·潘德洛’有关的要事。电话是我接的。她好像手上有一些——随身物件、行李箱之类的东西。”她停顿下来。她说话又急又没有元气，眼睛老盯着桌角不放，说到“随身物件”这几个字时还发不出声音来，仿佛有根鱼刺梗在喉头似的。“她还说，她已经跟助理警务署长谈过了，所以此事他都了若指掌。你知道我现在在说什么吗，海德雷先生？”


“是的，我明白。”


“那好，那么，你可以告诉我了吗？”她突如其来地大叫，目光甚至没有直视着我。“可以告诉我吗？可以吗？噢，看在老天爷的分上，别跟我说你们还要死缠烂打下去！”


这种局面会让人真的感到不知所措。要不是她的脸颊还有如草莓般鲜红，否则她的面容堪称是苍白如蜡。这个女孩需要吃胖一点。她需要更多的睡眠，酒得少喝一点，不过那天早上她先前已经喝了一些威士忌了。


“没有人要纠缠你们，克尔顿小姐。”我说道。“听我说，我会对你坦承相告。我们也是人。我们跟你们一样不喜欢流言蜚语。但不管究竟喜欢与否，我们一定得把凶手揪出来，但难处就在这儿：我们几乎可以确定这件命案之所以会发生，直接的起因就是韦德小姐——或者是你。”


她静默片刻，呼吸声微缓。


“所以你也知道那件事了，”她面对着桌角，口气中陈述的意味远多于询问。


“等一下，克尔顿小姐。你知道你没有必要告诉我任何事情，除非你希望……我们也不愿意把事情闹得满城风雨；不管怎么样，在结案揪出某人之前，搞得人尽皆知只会对我们的案子有所妨害。除非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抓人，否则，公开此事就变得势在必行了。不过，你也别期望太高。因为很不巧地，还有验尸官的因素要考虑。绝大部分的验尸官都会配合我们，并且提供协助，如果我们希望案情能秘而不宣，他们也会帮忙保密的。但有些验尸官却是多管闲事的笨蛋，他们喜欢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所以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挖掘探究，即使是把案子搞砸也无所谓。而惠勒顿就是其中一位；他是负责这个案子的家伙，运气真差。我惟一可以据实相告的就是提醒你这个状况。”


在这样的心情下，对证人采取高压手段是一种不智之举。如果心平气和地慢慢说，像是在跟小孩解释事情的话，通常都会发掘出想知道的事情。这个女孩因太难过而一时之间显得不知所措。


“但是，”她仿佛没听懂似的，“既然这样，那蜜丽安该怎么办呢？莱利太太……”


“这部分你不用操心。莱利太太就交给我们来处理。如果你想要把你自己——你们自己——全权托付给我的话，我可以来想想接下来能够做些什么。不过，这就意味着我们之间必须开诫布公、毫无保留。这一点你明白吗，克尔顿小姐？”


她身体发抖打颤，但还是点了点头。


“你的抉择事关重大，”我往下说。“星期五晚上在博物馆里头发生了什么事情，由于你们并未诚实以告，因此大家的处境都极为不利……”


她突然拍桌子。


“我猜，这意味着会有更多的麻烦，”她凄然说道。


“噢，你会从验尸官那边听到一些尖酸刻薄的评论。不过，如果你能跟我们百分之百地开诚布公，那么他们就不用来打扰你们了。”


“你想知道的事情，我会通通告诉你的，”她回答的语调镇定从容，无精打采的音量比耳语大不了多少。“无论什么事情，任何一件事情，我都会说出来。我可以对天发誓，”她的语气逐渐变得没有戒心。“是的，我会信任你的。你看起来——牢靠可以信赖。是的。你想知道什么？”


“很好。我们暂且把韦德小姐搁到一边去，然后从适当的地方切入话题。你是潘德洛的情妇，对吗？”


“是的。不。不是，情妇不是个正确的说法。我的意思是说，这个字眼听起来——好像关系维持了很久，你懂我的意思吗？真的懂吗？我跟他度过一个周末。他这个人我根本无法忍受！”她刻意让脸色平静下来，然后激动地啪的一声打开手提包拿出粉盒。她的手颤抖着。“哎呀，这件事我干嘛如此大惊小怪、庸人自扰？我是说，我们大家在某些时候都会做出这种事的，不是吗？我想，这是因为他太会——阿谀奉承了。你懂吗？”


“他曾经试图从你身上弄到一些钱吗？”


“没有。他知道我没什么钱。”


“有多少人知道这件韵事？”


“你指的是我的韵事？蜜丽安知道。是他告诉她的。他认识我在先，认识蜜丽安在后；而我们两个——蜜丽安和我——都不晓得对方也认识他。我知道这个案子我绝对脱不了干系，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当蜜丽安发现——她已经有孕在身的时候，她叫他滚得远远的，并且表示再也不想见到他了，但他却笑笑地说，她当然会再见到他的。那时他儿戏般地说出我和他的事情。”


“她现在还——喜欢他吗？”


“你是说蜜丽安？”她发出轻蔑、像是即将发笑的短促呼吸声；那声音有点像是“哼！”接着她的肩膀抽搐起来，仿佛要闪躲一只虫似的。“蜜丽安？绝不可能。”


“请教你一个私人问题。你和理查·巴特勒正在谈恋爱吗？”


“是的。”


“你和潘德洛的关系他知道吗？”


“他知道。”


“什么时候知道的？”


“今天早上才知道。我跟他说的，”她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然后身体摇晃起来，仿佛快要歇斯底里地大笑。“哦，天啊！难道——难道你以为是林克下手杀了他？哦，拜托！你一定是个老古板。在林克眼中，潘德洛可能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但还不至于要干掉他。你该不会有这种想法吧？”


我没跟她说我心里的想法，正如同我现在也没告诉你们一样。她依旧死盯着我看，然后神色逐渐得意起来。


“我会多告诉你一些事情的，海德雷先生。不管是谁想要杀死潘德洛，我可以跟你透露没有下手、而且不可能下手杀他的有哪些人。我们4个人——就是我们4个！始终都一起待在博物馆楼上。林克——林克跟我说他发现尸体的时间是在——你知道的——是在11点钟，”她喘息凝重。“但他不可能干这件事的，而你也非常清楚下手的人不是他。我是说，他不可能杀死潘德洛。林克、何姆斯和我，从10点20分左右一直到11点钟都待在楼上。蜜丽安在快要10点35分的时候加入我们，然后我们大伙儿就一道待到11点钟。就我们4个人。我这个说辞你怎么想呢？”


我还是没告诉她我怎么想，不过她直视我的眼神，像是满载了真诚或挑衅的意味；但我分不出来是哪一种。我对她说道：


“我可以相信你这个说辞吗？或者，这只不过是另一个集体托辞？”


“你可以相信我，海德雷先生。这是实情，我发誓这就是实情！”


我打开办公桌抽屉，取出卡鲁瑟绘制的博物馆大略平面图。


这是一楼的地图。你就参照这张一楼平面图，告诉我你们每一个人在楼上的相关位置。懂我的意思吗？”


“当然。你看，正好和一楼一样，楼上也有4间主要的陈列室。室外是露台贯穿着。我们在阿拉伯陈列室，它就在这里的正上方；就在这个标明‘埃及陈列室’的上方。”


“和阿拉伯陈列室相邻的是什么地方？”


“他们称那个地方为披肩室。”


“而披肩室的正下方，就是一楼的波斯陈列室？”


“是的，没错。”


“披肩室的角落有一座铁制旋转楼梯，可通往楼下的波斯陈列室，这件事你知道吗？”她点点头，目光仍紧盯着我不放。我继续说道：“既然如此，咱们就把话挑明了说吧。你愿意作证从10点35分韦德小姐上楼和你们会合之后，一直到什么时间为止，你和她、何姆斯、巴特勒，都一直待在阿拉伯陈列室里头，从未离开过彼此的视线？”


“直到大约10点55分的时候，”她断然答道。“当时林克和小罗已经把箱子捆扎好。山姆·贝克特刚从楼下上来和我们会合；他是走披肩室的小阶梯上来的。接着林克和山姆——他们俩体格最壮——开始要把货箱运往楼下去。小罗——对了，小罗听到普恩在楼下喊叫。为了查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于是小罗从小阶梯急奔下楼，然后林克和山姆搬着箱子走主楼梯下去。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发生的每一件事……”


她从一个非常难缠的证人，逐渐变成一位非常多话的证人，所以我尽量不动声色地转移她的注意力。


“这事咱们再来问一次，克尔顿小姐。从10点35分左右到10点55分，这段时间里你确定你自己、韦德小姐、何姆斯以及巴特勒都未曾从彼此的视线中离开过？”


光凭复述这一招，通常就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用让证人改变供述，只要能挖出隐瞒的事实就行。但哈莉特·克尔顿可不是傻瓜。她不断轻敲桌沿，一副显然很想知道自己是在哪儿出错的模样。然后她点点头，脸上的得意表情没变。


“嗯，我懂你的意思了，”她慢条斯理地表示。“你和普恩谈过了，对不对？你指的是那个滑稽怪老头伊林渥斯博士抵达博物馆的时间，和蜜丽安上楼加入我们的时间差不多；而那个时候大概是10点35分，，对不对？这我倒没想过。后来刚好小罗走到外面的露台对楼下的普恩大叫，并且问他演员到了没……你指的是这件事吧？”


“然后呢？”


她闭上嘴巴。


“小罗离开陈列室大约有20秒。他只是走到门外而已。我们听到他的脚步声，听到他大声喊叫，也听到他走回来的声音。实际上，他等于没有离开过我们的视线，不是吗？”


实际上，不可否认地，她的看法确实没错。


“还有一个相关的小问题，克尔顿小姐，”我追问下去。“被每个人误认为介绍所演员的伊林渥斯，在大厅遇上了正从地窖走上来的蜜丽安……”


我若无其事地提起这件事，因为我可不希望她认为我对地窖这个地方很看重。


“……然后她就直接上楼跟你们会合。但是后来没过多久，何姆斯就急着出去问普恩演员到了没。蜜丽安在大厅一楼遇上伊林渥斯，这件事她什么都没跟你们说吗？”


在我看来，她似乎没料到会有此一问，她甚至根本没想过此事。


“仔细想想，是的，她没提过这件事。她什么也没说。”


“她走到楼上的时候，当时的态度如何？紧张？担忧？还是心烦意乱？”


“她非常紧张，而且也很烦躁，”哈莉特·克尔顿以不带感情的语气回答。“你要求我告诉你实情，所以我现在据实以告。”


此刻，那个女孩摆出一种姿势，这是许多人在承受某个有点危险——程度并不严重——的责任时所会采取的姿势：她的身体紧绷起来。人们路过正要开始呜呜嗥叫的恶犬时，也会有同样的反应。


“你可知道她为何烦躁？”


“不，海德雷先生，我真的不知道。”


我把她的想法铭记在心。接着我从桌边起身，走到窗户旁，伫立望着窗外的雨势，伸手探入口袋把钱币拨弄得叮当响。但我经过光亮处的时候，用眼角瞄了她一下。我不喜欢夸大其词，因此我也不想把所见之事讲得太夸张；不过，似乎当我的视线转开时，那位慵懒娇媚、白里透红、有如伯思－琼斯画中人物的美丽女子，先是神情突然放松，随即又身体紧绷起来，脸蛋略微一仰露出颈子上绷出来的皱纹，而苍白眼睑则是颤动不已。她从雨衣口袋中拿出烟盒，然后依旧沉静地凝视地板。这时我转身走回来。


“克尔顿小姐，如果你的说辞能够获得证实，那你等于提供一个当时不在现场的申辩——这显然是4个人的不在场证明。你明白吧，如此一来，有两个人便陷入非常不利的处境。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有可能犯下这桩命案的人，只剩下贝克特或杰瑞·韦德了。”


这个结论让她惊骇莫名。


“但是，那是不可能的！不！不可能！哦，这太荒谬了。等一下！老头和伊林渥斯在一起，不是吗？何况，他从未——还有，说到山姆——山姆！”她的嗓门大到话语只能用手势来收尾；要表达山姆明明不够格当一名杀人凶手，光靠言语是无法做到的。“山姆——哦，我的天啊！你看看他！跟他说说话你就会知道！我的意思是说，他是一个百分之百的好人，绝对的好人，怎么会把他当成凶手呢！”


“嗯，被人家称做凶手，这的确不是一种恭维。如果你主张他不是凶手，自然不会说出对他不利的话。”


“哦，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她激动得眼泪夺眶而出。“换成是别的时候，我可以跟你好好抬杠，但现在我办不到！我可不想谈天说笑。我只想在角落里爬行蠕动，让酒精中毒症在我身上发作。换句话说，过去声名狼藉的红发山姆(他通常的恶行只不过是喝得酪酊大醉罢了)，如今已找到新的尊严和——只要跟他谈一会儿话就会明白！正如我所说，他是个大好人，但他却是那种向女人求婚时会在每句话后面用‘你懂我意思吗’做结尾的人。更何况，仔细想一想，11点钟以前他就上楼和我们在阿拉伯陈列室会合了。”


“几点钟？你记得吗？”


“噢，我不知道。我从头到尾一直都和林克在一起，他好几次企图要发号施令！不管怎么样，我想，山姆应该是在10点50分的时候上楼的。说不定还要再早一些。如果——”


此时，克拉克敲着接待室的房门，拿着一张折好的便条走进来放到我桌上；用电话就可解决的事情，他却特别亲自专送。我展开便条，上面写着：“楼下外头有两位陪同小姐的先生坐在车里等侯。他们一位姓巴特勒，一位姓韦德。我猜你会想见见他们。”


于是我对克拉克说道：


“明白了，时候到了我会告诉你。”


我转身回来对女孩继续说道：


“假设，克尔顿小姐，打从一开始我们就大略知道这段韵事。那么关于这个设计要来作弄曼勒宁先生的恶作剧，你来说说你个人的看法吧？”


“我最不爽的就是这件事！”她突然大声嚷道。“这是个玩笑，结果却真的闹了笑话。葛莱格里·曼勒宁确实扭转了颓势，导致我们和他主客易位，不是吗？起初是我们要戏弄他，结果反而是他让我们出了大糗。当他们在验尸官面前叙述那个事件时，我可以想像他会发出嘲笑声——还有其他每一个人。这会让我们看起来非常惹人厌，你不觉得吗？我们从未想要伤害他。我们只想看他被恶魔追杀时吓得屁滚尿流罢了。他的狂妄自大教人无法忍受；如果你认识他这个人，你就会了解我说的话。”


“他爱上了韦德小姐？”


她显然在认真思考。


“是的，我想他是一片真心诚意。”


“那韦德小姐对他呢？”


“说来奇怪，”她的声音变得古怪，“男方的心意我很确定，女方我却说不上来，这不是很奇怪吗？即使你我都跟她一样熟，但要谈蜜丽安这个人其实还是有点难。我不认为她爱他，她没有非常喜欢他，”哈莉特咧嘴而笑。“我知道那天晚上——她对那位巡官——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卡鲁瑟吧——印象非常深刻。但她老把葛莱格里·曼勒宁挂在嘴边上，吹嘘曼勒宁这个人多好多棒，而且面对曼勒宁的时候还会心跳加速，以至于在纯粹自我保护的心理机制下她必须和他交往下去。我这么说好了。如果她真的是那么喜欢他的话，我怀疑她会愿意让我们进行那场恶作剧。我的意思是说，目标若换成是林克·巴特勒的话，我知道我绝对不会让这样一个骗局在他身上发生，免得他表现不佳而丢人现眼。”


“你觉得曼勒宁这个人怎么样？说说你大致上的看法。”


她思索良久，指间夹着一根未点燃的香烟。


“你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次。我认为他这个人装模作样，但在装腔作势的外表下，他其实是个靠得住的男人。也就是说，纯粹出于虚荣心作祟，他会在喜马拉雅丛林或任何地方做出疯狂的英勇行为；但重点是，他办到了。”


我用铅笔戳弄吸墨纸的边缘片刻。


“很好。我想，你就把星期五晚上发生的每一件事，从头仔细说给我听——就从10点钟开始说起，我知道你们差不多是在这个时间抵达博物馆的。这里头只剩下一个似乎没人提到的小问题……”


哈莉特再度提高警觉，然而她还是狐疑地颔首示意。


“在星期五晚上，或者说星期六凌晨1点钟左右，卡鲁瑟发现尸体后，便前往何姆斯的公寓找你们。而接线总机那个小伙子说你们一伙人从9点钟起一直都待在楼上。我猜，这是安排好的说辞吧？”


“是的，当我们的计划兵败如山倒，然后从博物馆飞奔回来时，就把这个说辞安排好了；那时候我们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有命案发生，心里头只以为这场恶作剧大概会惹来一些小麻烦。杰瑞给了那小伙子一笔极为丰厚的小费，然后告诉他要这么说。那个小伙子不会有麻烦吧？”


“不会，目前还不会。”


“你知道的，要不是阴错阳差出了纰漏，你们的卡鲁瑟巡官根本上不了楼。我们正在等林克——林克先送老伊林渥斯回去，而且他要我们保证会在小罗的公寓等他。谋杀案这件事他当时并未委婉道出。就这样，除了林克之外，别的人根本甭想上楼，小罗跟那小伙子这么说：‘待会儿，会有一个乔装成警察模样的人过来，你就让他直接上楼。’然后你们的正牌巡官出现了，边笑边对那小伙子说：‘不用通报我来了；我要去敲门声称我是警察。’所以理所当然地，小伙子以为——”


“我懂了。不过当晚稍早，也就是你们从博物馆回去之前，他没有接到楼上会有一场派对的指示吧？”


“没有，当然没有。你在想些什么？为什么你像人头狮身的怪物般坐在那儿，什么事情都不肯透露？”她的手开始敲打桌沿。“你在想什么？究竟是什么事？”


“别急，克尔顿小姐。咱们先从你们到达博物馆的10点钟开始说起。说吧。”


“你好像所有的事情都已了若指掌，”她对我惨然说道。“原本应该是一段快乐时光，但是结果却事与愿违。普恩锁门之后，林克和小罗上楼去把箱子准备好；山姆躲到某个地方去背诵他的台词；蜜丽安和我去帮杰瑞佩戴络腮胡……”


“等一下。据我所知，这里头还有一件事。在那之前，何姆斯从玻璃柜里面取出象牙握柄的匕首，对吗？然后他把匕首连同黑色的假髭须放到楼梯的最底层，是这样的吗？”


“是的，没错。”


“克尔顿小姐，我要你明白，如果接下来的问题你没有老实回答的话，我会很清楚的，而这么一来，你的处境就非常棘手了。是谁从楼梯上面拿走那把匕首？”


她仿佛鼓起了勇气。


“是蜜丽安拿走的！”她语气平静地答道。

第20章 箭头状的钥匙


“你可别误会我！”虽然我还是什么也没说，她却大声嚷着，手又举高起来。“我可不是在告诉你这里头有——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或是在指控蜜丽安偷了那些东西。哎呀，林克和我都看见她干了这件事，老普恩也同样有看到；是的，她是拿了那些东西，但她又放回去了。我跟你说，她并未将它们纳为己有，这是真的！真希望我能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她打量着我。“不过，算了，反正还不是一样，我早就料到这件事会让你大吃一惊。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正如同我所说的，我们大伙儿解散之后，蜜丽安和我去帮杰瑞佩戴络腮胡。在帮忙的过程中，蜜丽安表示了意见：‘我说啊，老头，你应该要搭配适合的服装！”


“服装？”


“对啊。你知道的，老头只穿一般普通的服装。‘不过，’蜜丽安说道，‘老爹有几件旧夹克挂在楼下的地窖。你应该去拿其中—件来穿。我下去拿一件上来好了，你看怎么样？让我下去帮你拿—件上来！’当时老头正对着那把络腮胡破口大骂，那玩意儿很难丝毫不差地粘贴上去，所以他对周遭的状况没有太留神。但蜜丽安对她自己提出来的想法非常热中。于是蜜丽安和我走进大厅，然后蜜丽安就下去拿夹克。”


“她有叫你跟她一起下去吗？”


“有啊，当然有！我本来要跟她一起下地窖的。但那时候林克刚好冲下楼来，他为了找钉子而心急如焚，所以蜜丽安就说：‘交给我来办，我去拿钉子！’对了，林克下楼梯时还差一点被那把匕首绊倒。当时他对我说：‘我的小美眉，你到楼上来帮我们忙。如果真的插不上手的话，那么上蜡密封的工作起码你做得来。’于是我们就上楼去了；当我们走到楼梯顶端、正要转身走入陈列室时，我的视线刚好往下瞄。那一刻蜜丽安正捡起匕首，而我俯视她之际，她还伸手摸了假髭须一下。你现在听我说，”女孩粗暴地下达命令，“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我可以发誓！蜜丽安还抬头对我们微笑，并且说：‘如果一不留神的话，有人会被这把匕首绊倒的。为了安全起见，我会把它交给山姆。’”


“巴特勒有看见她的举动？而且也听到她说的那句话？”


“我——是的，我是这么认为，但我不确定。他很急，而且比我早一步走入阿拉伯陈列室，所以我不能担保，不过八成他应该是听到了。”


“普恩呢？他一定看见也听到了，是不是？”


“有没有听到我不清楚，大厅两端的距离很长。但我认为他绝对有看见她的举动，除非玻璃柜挡住他的视线。你不相信我吗？你怀疑我说的话？”


“放轻松，克尔顿小姐。来，抽根烟。”


她指间的香烟正被她扭弯。我划亮一根火柴帮她点烟。她脸颊上的红晕再度展现，眼眸也变得闪闪发亮。


“你知道她拿那把匕首做什么？”


“她——她把它放到某个地方去了。”


“你确定吗？你看见她那么做了？”


“没有，但我后来问过她——在得知有命案发生后。我是昨天问她的，因为我害怕得不得了；她的回答差不多就是那样，她还说若有警方问起此事，我尽管直说无妨。”


“捡起匕首的时候，她的神情如何？”


女孩面露微笑，笑容中带着淡淡的嘲弄之意。


“海德雷先生，你还在寻找扭绞自己恐怖双手的有罪之人？她看起来十分正常；是有那么一点亢奋和讶异，但是神情相当正常。”


“讶异？为什么事情而讶异？”


“我不知道。”


“继续说下去。”


“就这样啦，你看不出来吗？我能告诉你的就只有这些了。我上楼和林克、小罗待在一块。后来我们的进度耽搁了。起初光是把那只箱子从玻璃柜挪出来，而且还不能打碎四周的陶器，这就花了他们很长一段时间。接着装锯屑的布袋破了。然后我们发现箱子的盖子腐蚀得太严重，必须用榔头和凿子非常小心地打开它。接下来如我刚才所说，蜜丽安就上楼和我们会合了；要不然你来告诉我好了，10点35分的时候……”


“我记得，你先前说她的态度是紧张烦躁，是吗？”


“在当时的情形下，我们每个人都是紧张烦躁。所有的状况都造成延误，时间又越来越逼近！你瞧，他们要把箱子搬出来，上蜡密封把它粘好，而且还要钉牢于货箱内，免得被人发现盖子根本无法打开。你一手忙脚乱起来，总会发生这一类的事情。是的，我们都有那么一点——你知道的。所以说，这里头没什么异样。而我能跟你说的我全都说完了。因为10点55分之前，我们全都待在阿拉伯陈列室里头。”


我拿起桌上的电话，对办公室外头的克拉克说：


“带他们进来。”


哈莉特无意识地举烟放入嘴里，除此之外，她不吭不响也没有其他动作。应该这么说吧，她大概是筋疲力尽而变得好奇心全无。甚至当理查·巴特勒和杰瑞·韦德在皮尔斯的引导下有点怯懦地走进办公室时，她也只是古怪地微微一笑，并且对他们说：


“被他们逮到啦？进来一块聊聊吧。”


“我们应该要参一脚的，”巴特勒说道。“你的奉承话是很中听，但我们觉得，也许你需要有人给你撑腰。事情谈得如何啊，总探长？”


我们从卡鲁瑟和伊林渥斯的说辞，可以对理查·巴特勒这个人得到两种不同的印象：卡鲁瑟告诉我们他是一个聪明的骗子，而伊林渥斯则说此人是个穿警察制服的大块头恶棍；后者这个说法也不能算是不近人情。我自己冷静地评估后，断定前者的说法比较贴切，然而，要不是后者处于异乎寻常的情绪压力下，这两种评论之间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出入。巴特勒的块头是很大，他脸上除了那一对非常精明的灰色眼睛外，相貌算是和蔼可亲而且不怎么醒目，他那仔细梳理过的黑发薄薄地贴在脑门上；我猜想他的晚年应该会身体发福，坐在俱乐部里咯咯傻笑。当他略微紧张地微笑时，我发现他有颗牙掉了，某只眼睛上面还有一道伤口。他身边站了一位看起来更是机灵无比、神态果决、目光锐利的矮个儿年轻人——但好像较为沉不住气——他戴着圆顶礼帽，一副街头手风琴演奏家的顽童模样。他们俩都穿着雨衣，两人身上皆沾满雨水，表情也都是焦虑不安：杰瑞·韦德的焦虑是更胜一筹。他坐下来的时候，是一屁股往椅子边缘猛坐下去，因而发出刺耳的轧轧声，听了就叫人难过。


“总探长，我不晓得你是否认得我，”他语气从容地说道，“我就是老伊林渥斯叙述中那位邪恶令人生厌的盖博博士。伊林渥斯昨天去见我老爹，而我在书房门外听到一段有关我自己恶形恶状的事迹。这位是巴特勒先生。”


我仔细端详着他。


“巴特勒先生，”我说道，“在潘德洛的死亡命案中，我们可以用事后共谋的罪名起诉你。你发现了车厢内的尸体，却知情不报。”


“我请问你，海德雷先生：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巴特勒不加思索地问道。“当场脱口而出，然后让大家在博物馆里面恐慌而乱成一团？当然啦，本来等我坐计程车把伊林渥斯送回去之后，我就要告诉他们的。但你们的警官比我捷足先登；更何况，当时他们都已经发誓没去过博物馆，这么一来，我当然必须和他们说法一致，否则就会让众人大吃一惊而措手不及。现在若有任何苦药得吞下去，我很愿意代劳；不过我所犯下的罪行，最坏也只不过是……说到那件事，老伊林渥斯也有看到马车内的尸体，恕我冒昧推测，你可不会说他也有事后同谋之罪吧？”


巴特勒再度面露微笑，并摆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然后放下他的帽子。


“请坐，两位，”我说道。“要抽烟请随意。你的处境非常不利，巴特勒先生，这你明白吧？”


“明白得很，谢谢你的提醒。”


我身体倾向一边。


“至于你，韦德先生，除非伊林渥斯博士的叙述完全可以采信——他是一位行径相当古怪的老先生——否则你可能会被以谋杀罪名起诉而遭到逮捕，这你清楚吗？”


“哦！老天！”老头说道，火柴的火花烧到他的手指头。“喂，等等！我？为什么？”


“因为除了你和贝克特先生外，所有的人都已经有不在场证明，而他们所仰赖的这个不在场证明，却和那位古怪的老牧师所提出的供词无关。”


“这个嘛，信不信由你，人不是我杀的，”他说道。“不过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倒是教我始料未及。就我捅出来的漏子来说，我可以告诉你，那位好莱坞老影迷正饱受妄想症之苦。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除非他看太多惊悚片而把脑子搞糊涂了。昨天下午他来我家见老爹，身上不但藏了一本书叫做《命运匕首》，还另外带了一本好像是续集的作品，书名是《吉安迪医师归来记》，那是塞尔弗里奇(Selfridge)那里的某个家伙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拿给他的。如果有人要送他一本描写美国蛮荒西部的小说，小心哪，最好别在爱丁堡闹出什么轩然大波啊。总而言之，”他擦抹额头，“那老小子大概有妄想症，不过，岂有此理！我是说，我们真的在那里——”


我打断他的抗辩。


“对了，巴特勒先生，韦德小姐、克尔顿小姐、何姆斯先生，还有你自己，你们四个人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这是真的吗？”


你们应该可以看得出来，在这里设下圈套是白搭的。不管要说实话还是谎言，他们应该已经早有默契。我采取了打开天窗说亮话的策略。而巴特勒的眼睛在沉重的眼睑下打量着我，他抚弄着大拇指，带着询问意味的眼神朝哈莉特匆匆一瞥(她正在气定神闲地抽烟)，最后也同样选择开诚布公的态度。


“我想，这个说法我没什么意见，”他语带讽刺地同意道。“当那——那个家伙到达博物馆的时候，我们确实都在楼上。10点45分，没说错吧？是的。不过，为何可怜的山姆没包括在内呢？”


“贝克特先生当时也跟你们在楼上吗？”


“那是当然的啰。换言之，他刚好在10点45分上楼来。”


“你是不是一直盯着表看，所以才这么清楚时间？”


他纵声大笑。


“不是那样的。阿拉伯陈列室就有一面钟；那是一面展示钟，但它的指针会转动，而且一直都很准。我是很自然而然地一直盯着它看。所有的人皆是如此，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想知道离11点钟还有多少时间。山姆的头探进来时，钟面上指的是即将10点45分。”


“关于你这番说辞，你当然愿意起誓保证，是吧？”


我如此轻易接受了他的说辞，仿佛录口供是件马虎随便的差事，这样的态度显然让巴特勒感到仓皇失措。我任凭他瞪着我(这时我正检视自己紧握的双手)。他瞄了哈莉特一下，又看看杰瑞，然后双脚在地板上前后摩擦，看来巴特勒似乎觉得这是个陷阱。


“起誓保证？”他复述我的话。“啊！是的，我当然愿意。事——呃——事实上，我觉得你会把我当成骗子看待。”


“为什么？”


“为什么？呃，警察都是这样的嘛，不是吗？某种程度上，怀疑就是你们的工作。如果没人说谎的话，那还需要你们干什么？”


“这话倒是没错，”我说道，“好啦，巴特勒先生，咱们就继续谈你在本案中所涉及的部分。来聊聊雷蒙·潘德洛好了。”


骚动不安的气息在这群人当中荡漾开来。女孩把烟丢入炉火中，然后背脊整个压在椅背上。杰瑞·韦德则掏出口袋里的口琴。


“巴特勒先生，在星期五之前，你曾听过雷蒙·潘德洛这个名字吗？”


“没听过，”巴特勒非常坚定地说道。“而且，我是在卡鲁瑟巡官发现尸体后提起有命案发生时，才首次听到这个名字。”


“打电话到布兰纳介绍所找演员的是你，对不对？”


“是的。”


“星期五下午，为了跟潘德洛解释他的角色，你和他在皮卡迪利大道上的一家酒吧碰面，是不是？”


“是的，”巴特勒笑了起来。“这你还不懂啊？我打电话给那家公司，解释我们的需求，结果他们说：‘哎呀，真是巧，我们刚好有位非常合适的人选：叫什么什么先生来着。’我没仔细听他念出名字；我甚至不晓得自己有没有听到那个名字。请教你一个问题：在你的社交生活中——不是职业生涯哦——所遇到的人当中，经过引荐之后你能马上叫出名字的有几个？名字我们是记不住的，除非有此必要。更何况，这个名字是透过电话叽里咕噜说出来的，念得好像是某个几何问题中的未知数，所以我哪记得住啊；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听到名字又怎么样？总探长，我完全没骗你，这个名字我没听过。我跟他们说：‘转告他，下午两点到卡利班酒吧来找我。’于是我就跟他碰面了。当时我对那痞子的长相还不太喜欢，不过那个角色对他似乎是游刃有余。那时候我是问了他的名字，但他说：‘噢，这不重要；今晚我的名字就叫做伊林渥斯。’我觉得那当下他的反应有点怪，而且还像通俗剧中的歹徒轻声窃笑了起来。”


“等一下。如果你对他一无所知的话，为何你要说‘当时对那痞子的长相还不太喜欢’？你现在对他有一些认知了吗？”


巴特勒犹豫了一下。他对杰瑞说道：


“我看我们该请那位混蛋律师出面了。”


“没用的，林克，”哈莉特说道，她的脸颊一片绯红。“他通通都知道了。换句话说，他知道我和蜜丽安跟潘德洛都有过一段恋情。”


她有那么一点刻意强调“恋情”这个字眼。我们终于踏上这条一开始就不可避免的路，而对我来说，这条路是我老早就选定的方向。“恋情”，这个令人担心的恋情，足以成为本案中推波助澜的动机。我认为不用把小孩扯进来，除非后续发展变得有此需要。为了避免造成沟通上的误会，我逐字逐句地接着说道：


“是的，是有过一段恋情。在这其间韦德小姐成为潘德洛的情人。台面上我知道的就这么多，不过，如果你们大家都能保持镇定的话，别人也只需要知道这么多。”


没有人出声。他们都是忠心耿耿的朋友。哈莉特·克尔顿眼中泛着泪光。杰瑞·韦德低着头，双唇紧夹着口琴。


“那——”哈莉特低声地说。“那——那就好，”她又加上一句奇怪的措辞。“但是，怎么应付你们那位令人敬畏的验尸官呢？”


“找个高手来仔细审查你们大家的答辩书。别慌张失措，也别中计上当。这一关你们会安然度过的。不过你们要记住：千万不要糊弄我。我再问你们一次。有没有人做了不实的陈述？”


“没有，”杰瑞·韦德沉着地说道。他抬起头来，神情是一派血气方刚，而非原本玩世不恭的和善面容。“谢谢你。我们不会对你说谎的。”


“你妹妹和潘德洛的交往，你知情吗，韦德先生？”


“不，我不知情。应该这么说吧，我昨天晚上才得知这件事情。是她告诉我的。但我以前就听过有潘德洛这号人物；我是从信上知道的。很久以前，蜜丽安写信告诉我她遇上一个姓潘德洛的大帅哥，不过她常常干这种事。我会记得这个人，是因为名字听起来很像麦可·亚尔林(译注：MichaelArlen，1895～1956，英籍小说家，作品颇有幻想色彩)笔下的人物。”他从口琴吹出几个刺耳有讥讽之意的音律。“我能怎么办呢？跟他说：‘先生，你一踏上俱乐部的阶梯，我就会用马鞭抽打你！’真希望我能知道该怎么做，并且有所帮助。但我的贡献很少。唉，天哪！畜生！”


他突然吹奏出一串长音，然后闭上了眼睛。


我转向巴特勒。


“关于周五晚上的事，我们希望听听你的说明。比如说，你为何这么想要捉弄曼勒宁先生？”


巴特勒似乎感到窘困。


“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想，也许是他的名声促成我的动机，或者，很可能只是我想筹划一场这样的戏码表演罢了。说真的，如果你有机会了解他的话，其实他这个人还不坏，”他指着自己牙齿上面的缺洞。“我不晓得我会不会成为他的密友，但那时候——嗯，只要待人处事能懂得圆滑，日子就会好过些。不晓得你有没有听到风声，总之我和他之间是发生了一些摩擦。当我们吵得不可开交之时，突然间我意识到两个大男人你一拳我一拳满地扭打，这是他妈的多么荒谬啊，也许只是觉得好笑，或者是惺惺相惜之心油然而生，总之我竟情不自禁地开怀大笑起来。在那一刻，我领悟到一种像是人生哲理的启示：这就像是走进毒气中，却发现那其实是笑气。如果心胸能变得开阔起来，我怀疑世上还会有那么多战争吗？至于那出戏嘛——嗯，我看，就搬到大型剧院演出好了。”


巴特勒对事发当晚的说明，在细节方面和其他人的说辞十分类似，因此我就不再反复查问。我只在一个地方打断他。当时他正叙述到蜜丽安下地窖拿钉子，同时间他和哈莉特上楼至阿拉伯陈列室之事。


“你们上楼的时候，”我打岔。“韦德小姐拿起放在楼梯上面的匕首，当时她开口说了什么？”


巴特勒像是想起某件事似的一时语塞。他盯着我看。


“喂！”他大声嚷道，口气听起来似乎被人犯规偷袭。“喂，他妈的，我说——”


哈莉特不客气地说道：


“抱歉我插嘴。林克，没什么关系的，我跟你强调过很多次了，我们一定要遵守承诺对海德雷先生直言不讳。我不晓得你看到了没有，但我认为你绝对有听见。蜜丽安的确从楼梯上面捡起匕首；但是她当然有放回去，这件事说出来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的，因为她确实和我们一直待在楼上……不要用那种眼光看着我！”


“我没有用什么眼光看，”巴特勒以受屈的语调提出异议。他拿出手帕擦去额头的汗水。“仔细想想，我的确有听见她说了什么，好像是‘为了安全起见，我会把它交给山姆’之类的话。没错，哎呀！是她拿的！但这是第一次有人提起这件事。”


“蜜丽安和我一起讨论过了，”女孩厉声说道。“既然我们都同意开诚布公，所以，直说无妨。”


“好吧，那她拿那玩意儿究竟要干什么？”他问道。“她把匕首交给山姆了吗？我可没看到匕首曾经插在他的腰带上。不过，我也不记得最后一次看见那该死的玩意儿是在什么时候。在我的印象中，我只记得山姆和我在11点钟把棺材搬下楼时，匕首的确已经不在楼梯上了，因为当时我正在留意它的位置。看在上帝的分上，她把匕首放到哪儿去了？”


我打断他的问话。


“根据克尔顿小姐指出，韦德小姐把它‘放到某处’去了，而我们现在也别无其他线索。不过，这件事可以暂时搁到一旁。她的不在场证明很可靠，所以对案情的讨论应该没有大碍。我们来谈谈本案中的最后一幕……你发现尸体之事。”


他们全都安静了下来。原本只是胆怯不安的巴特勒，现在却首度显得心神不宁。


“噢，是的，”他说道。“那件事。正如你所知，我和山姆在快要11点钟的时候把‘棺材’搬下楼。我没听见他们在博物馆大门前叽叽喳喳说些什么。当时我脑子里惟一的念头是11点钟还没到，曼勒宁尚未抵达，所以我们仍有机会依计行事、达到目的。这时候我突然想到，我的警棍还放在楼上……”


“警棍要拿来作什么用？你的角色只不过在值勤罢了。”


“是吗？”他茫然问道。“没错。警棍伴随着制服，更何况在戏中它有非常必要的功能。你想想看，我是警察，同时是一名非常重要的角色。而我们这出小闹剧一定要有个结局，这你可以明白吧？换句话说：当山姆·贝克特按照计划俯身靠向曼勒宁、并且持刀胁迫他之时，不管我们是否已吓唬到曼勒宁，这出戏可不能像个平淡无奇的玩笑就此打住或不了了之。不，不行，绝不能如此收尾。这样的戏剧性太蹩脚了，所以我们希望能为这出戏预留伏笔。正当山姆持刀逼近之时，扮演伊林渥斯的演员用枪瞄准其他人，而哈莉特挣脱众人尖叫着跑开。这时候我上场了。‘伊林渥斯’(此人假扮成可怕的伊斯兰教徒)毫不手软地对我开枪。我应声倒地，顺手捏破放在上衣里面内有红墨水的小药丸；虽然我佯装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但其实我仍是蓄势待发。当他又要开枪之际，我用警棍打得他手腕一麻，并趁机夺走他的枪。然后我把台夫之阿布欧孛王子和危险分子伊林渥斯两人双双带到我安排的地方。这两个装腔作势、诅咒不休的家伙被关在馆长办公室里头。接着身受重伤的我，怂恿曼勒宁接下手枪挺身保护那些六神无主的可怜人。他可能畏缩害怕，也可能点头答应。如果他答应的话，我就说：‘你可有勇气把他们带到苏格兰警场去？’胆大包天的曼勒宁会叫道：‘是的，我可以！交给我吧！’当他以不屈不挠的决心握住枪时，我会哑着嗓子说道：‘准备！’然后把门踢开。于是他咬紧牙关，往门里面冲了进去。


“在桌子的另一端，山姆·贝克特和那名演员好整以暇地坐着，两人中间摆着一瓶威士忌，假发和络腮胡都已经拿下来了，脚也翘在桌面上，并且津津有味地抽着烟。


“‘请容许我，’我深深一鞠躬说道，‘容许我来引见威廉·奥古斯都·伊林渥斯博士和台夫之阿布欧孛王子。’”


我接口说道：


“我当然非常乐意听你这长篇作品中的最后一个章回。但是——”


巴特勒粗鲁地伸手一挥。


“噢，我知道此时此刻这个故事听起来简直是他妈的愚蠢到了极点，”他厉声说道。“在你这个地方，任何事情听起来都会觉得愚蠢到家。但我们所有的人都一致认为这是个非常棒的主意：在那一刻可以好好观察曼勒宁脸部的表情，这一定会很有趣的。警棍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道具，因为我必须使用到它。我这样解释你可以明白了吧？你不能设计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打斗场面，却让那一击打在装有垫料的手臂上——就这样，当我发觉时间已迫在眉睫，而警棍却不知放在什么地方时，我就飞也似的找它去了。然后我突然想起来，早先我走进博物馆的时候，顺手把警棍丢入某一辆马车里头省得它碍事。


“那时候，其他人聚集在大厅前面，而在另一边找警棍的我，打开了旅行马车面对大厅的那一扇门。我不晓得自己为何选择那一马车。或许因为它是车列中最显眼壮观的……就在我的视线下方，有个令人望而打冷颤的东西俯卧在车内地板上。


“当时我第一个念头，是某个疯子在跟我开玩笑吧。所以我没有口出恶言，也没表示什么。我只是爬进马车，把那个家伙拉起身来好看个究竟。”


“你认得他？”


巴特勒再度用手帕擦脸。


“是的，我当然认得。当时络腮胡已经没有粘在他的脸颊上；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所以我勉强半扶着他，自己先跳下车，然后猛力甩上车门把他关在里面……接下来的几分钟，是我记忆中最无所适从的时刻；若非如此，我就不会有此印象。每个人似乎都对着我大吼大叫，但我眼前却是一片茫然，要不然就是光线有点朦胧暗淡。我会回过神来，是因为刚好瞥见大厅对面有个脑袋瓜的模糊黑影从电梯通风口后面探了出来。本质上，那个脑袋瓜没什么可怕，但对我而言却是糟糕透顶。”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


“对了。如果伊林渥斯叙述给韦德老爹听的故事我没耳背搞错的话，那他其实有—件事漏掉没瞧见。当时伊林渥斯从电梯里面的高处摔下来；他没看见我进入马车，因此他目睹到的第一个画面，是我站在车厢里头为了取得更多光源而让车门大开。


“事实上，我第一次打开那扇车门时，有样东西掉了出来。那东西原本一定是放在他身上或身边，然后才滚到车门边停住。我接住了它；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接住它。我一定是把它放到自己口袋里头去，虽然我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做过。下一回我发现它的踪迹——实际上，甚至可以说这是我第二次意识到有它的存在——是在今天早上，当时我正打算把警察制服拿去物归原主，所以先行检查一下。我还没跟任何人提过这件事，所以我并不知道这东西有何含意。我现在把它交给你，喏，就是这玩意儿。”


其他人皆兴奋地起身靠近，而我的表情也很难不为所动。他在我桌上放了一把形状有点奇怪的钢制钥匙。它的主干狭长，前端有个窄洞，状似箭头的末端甚至有4个小突缘。


“咦，见鬼了——”杰瑞话没说完，却又噤嘴不语。


“怎么样？”


“我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馆长喜欢的一种特殊造型。它看起来很像是博物馆围墙后栅门的钥匙。”


我猝然站起来。


“可以了，就到此为止，”我说道。“各位，你们现在请回吧。”

第21章 镜子上的印痕


然而，在放他们离开之前，有几件事得先搞定。到目前为止可以确定的是，只有3个人拥有博物馆后栅门的钥匙：罗纳德·何姆斯、老杰佛瑞·韦德，以及蜜丽安。杰瑞压根儿不知道蜜丽安有钥匙，但哈莉特却有此印象。案发当晚之前，蜜丽安向哈莉特透露她已经从何姆斯那边弄来一把后栅门的钥匙。不过，哈莉特声称巴特勒在旅行马车里发现的钥匙，不可能是蜜丽安所拥有的那一把，因为钥匙仍在蜜丽安身上，而且案发前她还看过它。巴特勒发现的是一把闪闪发亮的新钥匙；它是最近才打造的，而且更棒的是，工匠还把商号名称刻在上面：波顿锁店，亚蓝道街，伦敦河滨大道。


最后，我问他们是否反对让我们采样指纹。大部分的人听到这种事情都会拒绝，因为这是他们的权利。不过这三人似乎都兴致勃勃，尤其巴特勒更是执意赞成。


“我希望能把这件事弄清楚，因为我碰过那把匕首，”他爽快地承认。“那把刀我没握过也没拿过，你明白的。我只是摸摸它——在一种迷迷糊糊的状态下，为了确定刀子真伪而摸了它。我们要怎么配合采样指纹的步骤？”


他们离去之后，我在前往博物馆视察前，先坐下来把指纹报告作成图表，并好好研究一番。仔细检查照片后，我在匕首上面发现好几枚指纹，但它们都混淆杂错而脏兮兮的，几乎从中看不出什么苗头来。要靠指纹来定罪，机会应该是很渺茫。但可以让我大感欣慰的线索还是有的。我派遣贝兹巡佐拿着钥匙去波顿锁店一趟。接着我拨电话给怀因街分局的卡鲁瑟，请他在不当班之余帮我到摄政亲王巷的帕尔摩街调查一件事，再到博物馆跟我会合。等到我要动身前往博物馆之际，已几近午餐时分。


蒙蒙细雨正好停了，但天气仍是湿冷且刮着一阵阵风。在卡鲁瑟的奇特想像中，博物馆是个看起来单调严肃的地方；纵使他的想法太过于夸张，但此刻目睹了它孤寂凄凉的外观后，我也只有赞成其观点。今天这一区附近没什么游荡的路人，因为博物馆仍关闭不让民众进入。开门的是自称姓华勃顿的日间管理员。馆内的主要大厅里，仅有柱顶檐板的一隅有开灯，所以有一半区域仍笼罩于黑暗中。我必须再一次承认，这座大厅给我的印象非常平凡普通，眼前的景象和其他博物馆根本没啥两样。诗意自有其价值，但是除了卷尺和好眼力之外，我也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来传达诗意。


在这当下，某人正从著名的“市集陈列室”朝我的方向走过来，而那间陈列室是我感兴趣的首要之处。(你们知道原因吗？)从外形特征来判断，这个在昏暗之中边走边对我说话的人，应该就是罗纳德·何姆斯先生。他给我的印象非常好；我认为他是一个精明干练、活力充沛、沉着文静的年轻人，而且在应对进退的时候，他会正视着对方，不会言不及义瞎扯淡。虽然他似乎处于压力下而显得过分操劳，但他的举止态度却无一丝忐忑不安，说起话来也是诚恳坦率。


“嗨，长官，”他说道。“赫伯爵士跟我们说过您会过来。韦德先生这会儿人在馆长办公室里头，伊林渥斯博士也在里面，他们正在检查一批刚到的货。您是否要过去——”


“先别管馆长办公室，”我说道。“我想去看看地窖。不过有件事得先办好。你可以把大厅所有的灯打开吗？”


他好奇地盯着我看，但最后还是不表意见，默默地走出去吩咐了华勃顿。同一时间里，我去看了那面被煤炭抛掷、如今瘢痕累累的展示墙；就在我头上方崎岖不平的赭黄灰泥高处，煤炭污迹仍清晰可见。它的所在之处——如你们所知，正好就在陈列黄铜制品且垂挂帷幔的货摊上面(我还看到一个灰尘满布而且发霉的捕捉器)。我把背脊靠在此摊位的入口上，衡量着若从这地方看出去，当视线穿过又宽又高的拱门，望向大厅时，究竟可以看见什么样的景象。此刻大厅内已灯光全亮。从我所在的位置往前看，正对面波斯陈列室的拱门勉强只能看到一部分。但若从倾斜的角度望出去，五部马车所排成的车列倒是一览无遗；除此之外，埃及陈列室的部分拱门和大厅后方的地窖门，也一并尽在我的视野内。由于市集陈列室是一片漆黑，而我视线所及的局部大厅则是灯火通明，仿佛我眼前有一座光彩夺目的舞台似的，因此我绝不会老眼昏花看走了眼。


这个发现，让我非常满意地吹起口哨。(你们知道为什么吗？)接着我向何姆斯招手——他或许能提供有用的资讯——随即便往地窖走去。何姆斯以专注的表情打量着我，而我不禁怀疑他是否对我心中盘算之事已有所悉。但是他什么也没说。


卡鲁瑟已经告诉你们一些关于地窖的局部描述。越过门槛之后，会先沿着一段混凝土楼梯往下走。这段楼梯是正对着整间博物馆的后墙。往下走的时候，右侧可以看见一片木头隔板，而此隔板在地窖之中切割出一块狭长空间。在左侧，是一间围起来的煤炭储藏室。站在阶梯上，正前方10呎开外的后墙上，有光线从三面地下室高窗穿透进来——若站在外头看，这三面窗子的下半部是埋在地底下。地窖的地面是石材地，墙面上则刷了非常洁白的石灰泥。我的描述够清楚吗？


我放眼观察之际，何姆斯去把电灯打开。在卡鲁瑟的叙述中，也许你们记得他提过这么—件事：案发该晚，他从煤库入口爬下来、接着走到地窖后面的时候，当下感觉到有股风在流动。把这点和已知的事情综合起来，我得到一个想法。我在煤炭储藏室对墙找到一张厨房用椅。登上椅子，我依序检验每一面窗子，于是我知道我会找到的事实的确就摆在眼前：中间的窗子并未上锁。


我旋即转向何姆斯，这时他正好站在垂吊的电灯泡下方。他的镜片因此看来晦暗无光，面容也蒙上一层阴影。他双手插在口袋伫立着，嘴里吹着口哨哼出旋律来。


“到了这个时候，”我说道，“关于周五晚上的事情，你的说明就可以免了。我已经听过好几个人的解释，似乎都相当吻合。现在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是和博物馆后院围墙栅门有关的问题。那道门一直都上锁的吗？”


何姆斯的脸上写满惊讶之情。


“一直都是，长官。您指的是后墙栅门吗？是的，一直都上锁的，这是韦德先生的命令。当然，为防止窃盗行为的发生，我们已作好完善的防护措施，但是韦德先生不希望有流浪汉跑到后院去睡觉。唉，您甚至可以在圣詹姆斯街那一带看见有流浪汉徘徊。呃——”他犹豫了一下，用手背擦了擦额头。“恕我冒昧，您为何有此一问？”


“我听说那道栅门仅有三把钥匙可开。你有一把，老韦德先生有一把，韦德小姐也有一把。这个说法正确吗？”


“不完全对，长官。其实只有两把钥匙。”


“两把？”


“是的。您瞧，韦德小姐把我的钥匙借走了。因此，当韦德先生在周五早上离城时，我只好借用他的钥匙了。何况，这里头有个巧妙的策略，”他微微一笑。“那场愚蠢的白痴闹剧，您这时候都已经了若指掌了吧。我真呆，居然投赞成票，结果搞出这个麻烦。不过，既然都点头答应了，我认为事情最好能执行到万无一失的地步，别让万一突然回家的韦德先生从后栅门进来坏了我们好事。”


“所以说，从周五早上以后，韦德先生身上就没有后栅门的钥匙了？”


“没错。对了，这是他的钥匙，如果您想看一下的话。”何姆斯急于摆出无不可告人之事的态度。他从口袋中掏出来的钥匙，除了陈旧和褪色外，简直和巴特勒在旅行马车里发现的钥匙一模一样。“我本来是要把钥匙还给他的，但他正好在气头上而大发雷霆，所以我只好作罢。周五晚上蜜丽安下地窖找钉子的时候，她翻箱倒柜四处寻找，显然把韦德先生设在这里的宝贝工作室弄得乱七八糟，”何姆斯朝着木头隔板颔首示意。“他的工作手套、螺丝起子，和其他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都被她扔得满地皆是，现场一片混乱正如同他本人的手笔。我要是不知内情的话，一定会一口咬定说老爹在这里干过活。”


我思索片刻，然后开始检视钥匙。


“另一把钥匙——”我说道，“如今正在韦德小姐手上的那把钥匙，也是一把旧钥匙吗？”


“旧钥匙？”


“它不是最近才打造的吧？”


“唉呀，当然不是！”何姆斯越来越百思不解，虽然他的态度仍是彬彬有礼、小心谨慎。“我们使用钥匙起码有两三年了。”


“你知道她拿钥匙要做什么用吗？”


“完全不知道。我也问过她这个问题。但蜜丽安是个古灵精怪的女孩，总探长，”他的微笑变得有点阴森，这使得他的容颜略显老态。“心血来潮嘛，这您是知道的！她给你的回答永远是这样：‘噢，拜托；别问东问西嘛！纵容一下我一时兴起的念头嘛！’无论她要求什么，我都不会拒绝的。听我说，我的好奇心无意冒犯，但你这些问题究竟有什么用意？”


“谢谢你。可否请你先行上楼呢？”我提出建议。“我在这里还有一些事要忙……”


他耸耸肩。


“请便，长官。要不要我通报韦德先生——”


“不用。等见过韦德小姐后，我再来跟韦德先生相谈。请你安静离开，别来打搅我。假如卡鲁瑟巡官现身的话，请他下来找我。我只剩下一个疑点需要厘清。在周五晚上，当伊林渥斯博士进出博物馆、又被你们从煤库入口拉下来的时候，拉他一把的那伙人当中，你也是其中之一吗？”


呆若木鸡的模样你们看过吧？当时何姆斯脸上就是这种表情。在他心目中，露出蠢态几乎和犯下杀人罪一样严重(这一点也许他错了)。


“是的，我人在这里。理查·巴特勒先生把他从洞口拉下来，贝克特也出手相助。长官，我非常心知肚明，这整件事实在很难解释清楚！”


“是的，你说得没错。你们下来这里，然后走到储存煤炭的地窖区，当时是不是已经有好几个货箱被堆高起来，可以借此轻而易举地攀爬至外面大街？是不是有点像是天然石桥那样？”他点点头，眼睛眯了起来，而我继续说道：“所以，你们没有任何一个人的鞋底有沾到煤灰？是这样吗？”


“应该是吧。我没发现到有任何东西遗留在鞋底，不过当然啦，我几乎不太会去注意这种事情。”


“姑且不管这是一间真正的煤炭地窖，除了那边的储藏室之外，这里还有什么地方可以用来存积煤炭？”


“没有了。那是惟一的地方。”


“最后还有个问题请教，何姆斯先生。在这地窖之中，有没有哪儿摆着一面镜子？”


由于大感惊讶，他睿智的一张脸因而变得略显痴呆，脸颊—侧也鼓起皱纹。他用力拉了拉衣领，扭转脖子，突然放声笑了出来。


“不好意思，总探长，但是你这一招，还真像是小说中侦探常用的看家本领！听起来就像是和你的朋友菲尔博士有关的轶事趣闻哩。这是他的办案方法，对不对？”


“别扯太远了，”我唐突地说道。“回答我的问题。”(这是那天我所听到第一句无礼至极的话。)


“镜子！”他复述了一遍，然后咧嘴而笑。“通常在地窖中最不可能找到的东西就是镜子。不过事实上，这里是有摆了两面镜子。韦德先生曾经一度兴起某个夸张的念头，他想弄个如同镜厅般会引人注意的场所——就像杜莎夫人蜡像馆一样，我们只有赶紧劝阻他。但是你知道，他还是买了两面那种弯弯曲曲的大镜子；他以前时常把镜子立在这里，并且站在它们面前哈哈大笑。不过它们从未被物尽其用过，如今被堆放到煤炭储藏室的旁边去了。”


“这样就行了。”


我说完之后，面露阴森笑容的何姆斯慢慢后退离我远去——他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直到后脚跟踢到了阶梯。然后他走上楼梯，脸上笑容依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大概不愿意见到镜子的事情曝光。


往煤炭储藏室再过去的地方——那里的光线非常阴暗——我发现镜子倚墙而立。它们是那种穿衣镜，顶端的那面镜面朝外侧，因蒙上尘埃而灰茫茫一片，所以影像的映照能见度相当模糊。站在侧边看过去，镜面是一连串高低起伏的曲线——你们知道那种东西——它会把造物主赋予我们的形象扭曲得不成人样，并且呈现一场嘲弄猴子但实为讥笑自己的滑稽好戏。我拿出手电筒往镜子一照，那一瞬间把我吓了一大跳。在尘埃覆盖而显得模糊不清的镜面上，有一张脸直盯着我看：那是一张只有在梦魇中才会出现的脸，宽阔、扁平，髭须很长，整排牙齿像狼一样露了出来。不过，那当然是我的脸。既然如此，诸如什么扁平脸的畸形怪物从黑暗寂静的地窖中冒出来冲向我的恐怖梦魔，自然和眼前的现实无关，纯粹只是我的想像罢了。


我对梦魇没有兴趣。但我可以看见自己的脸，而身上其他地方却都看不到，这是因为镜面上有一小块区域被擦干净了。我倾身检查那块干净的地方，结果找到了刑事调查员有时会碰上的好运道。就在干净区块的尘埃边缘，有一枚完整的指纹。


这下子，我可逮到凶手了。接下来只要再交代几个指令——像是检查那间煤炭储藏室，那边的灯光可比我的手电筒亮多了——接着和蜜丽安·韦德面谈，然后就可以把凶手掀出来了。案情进展到这种地步，我并未感到特别高兴；甚至我还有些气馁。不过，事情终究是得结束的，他妈的，我干嘛这样良心不安！


楼梯顶端上方的门突然打开来。我赶紧关掉手电筒。


“要是哪个王八蛋真的从你桌上偷走手套，”原本客气、响亮、好辩的语调突然拉高了音量，“我就可以马上把个中涵义说给你听，这是从——”


“还有我的螺丝起子！”另一个人尖声说道。“真是混账！为了打开那口该死的阿拉伯银箱，他们居然拿我的小号螺丝起子去当工具。还有大号的螺丝起子，也不知道被丢到哪儿去了？小心你的脚。巴别塔的仿造品还没拆封，不过既然已送到我的工作室来，咱们就给它拿来试一试！”


我认出其中一位是伊林渥斯博士，像他这种体型修长高瘦的人，踩在混凝土阶梯上面的声音是特别响亮。老杰佛瑞·韦德匆匆忙忙地走在前头；他的长髭须似乎更是生气勃勃。在他身后步履蹒跚的另一个人，脸上戴着巨大的护目镜，满是皱纹的长下颚缩入衣领内。每跨一层台阶肩膀就往前颠簸一下。室内的亮光足以让老韦德看见站在角落的我。他在楼梯底层猝然停步，导致伊林渥斯冷不防地撞上他。


“哈啰！”他的声音犹如鸡叫。“是谁？喂！是谁站在那边？”


我打开手电筒，解释来意。他站在我前方不远处，貌似一只生气而竖起羽毛的公火鸡，脑袋略微歪向一侧，小小的黑眼珠像一片小玻璃闪现光芒，神情完全难以捉摸。我辩解的时候，那只眼珠骨碌碌地转来转去。我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劲。他正准备有所行动。


“哦？”他挺起胸膛，口袋里的铜板叮当响。“海德雷是吗？噢，对了，有的，老赫跟我提过。哎呀，你大可不必这样偷偷摸摸地进来，”他放松戒备，不再昂头挺胸，并且愉快地笑呵呵说道。“而且还到处闲荡！哦，你还对我的妙妙镜感兴趣呀？好啊，咱们就来看个仔细！”


老韦德一跃而起，动作之快根本让我无暇反应。我还来不及抓他手臂将他推开，他就已经越过我身边，伸出衣袖擦拭镜子。这时候伤害已成定局而无法挽回。镜面上的指纹消失了。


此刻，地窖里鸦雀无声。然后他愤慨地呵呵大笑：


“喂，你这是在干什么？”他问道。“你在动什么歪脑筋——”


菲尔，你应该知道我这个人非常冷静沉着。我设法管好自己的工作，况且我认为只有弱者才会出言恐吓。但是他那愚蠢嘶哑的笑声，听起来就像一桶冷水泼在我脸上，而且还是一桶脏水。在这个案子中，这不是我最后一次有这种感觉，换句话说，还会有下一次。


“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好事？”我说语的语调，连我自己听起来都觉得奇怪。


“好事？什么好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那张脸是什么表情？”


“你给我上楼去！”我说道，这一次口气缓和了些。


“哦？”韦德说道，他把头歪向一边，双手放在臀上。“这是干什么来着？你好大的胆子，竟敢在我的地盘上对我颐指气使！”


“你们给我滚出这个地方，”我说道，“马上就给我滚出去。我尽我所能地在帮你的家人解决困难。不管你是杰佛瑞·韦德还是鞑靼可汗，我根本都不放在眼里；但我对天发誓，如果你不上楼的话，监狱就是你接下来的去处。你要选择哪一个？”


他当然是一副要过来剥我皮的凶样，但僵持了一下终究还是上楼去了。一旁的伊林渥斯可没帮上忙打圆场，他和气热心地一直追问是不是哪里发生误会了。等他们俩离去之后，我在地窖来回踱步了好几趟，试图把事情全盘想清楚。人体内一定有台内燃机之类的东西，明明是热得快要发疯，偏偏还得控制讲话的音量——总之，这么努力不发作脾气，却没换来好下场。那个一辈子从未对人屈服让步的长胡子暴君，就站在阶梯上出言嘲笑我，而且还说会运用他的人脉让我死得很难看。


最好的对策，即是安安静静地干我的活，看看还有没有其他未被破坏的证据。我发现白石灰墙上也有脏点，但分辨不出来是否为指纹。它看起来相当含糊不清。几分钟后卡鲁瑟到达这里时，我仍在寻寻觅觅当中。


“您完全说对了，长官，”他跟我说。“我刚从摄政亲王巷过来。关于您要我问的事情，您说对了。”


我指示他几件事，其中一件是留守此地，直到苏格兰警场的贝兹和普莱斯顿——我打算拨电话叫他们俩过来挖煤——以及指纹鉴识组的人员到达。随即我就走人了。当我走上一楼大厅的时候，何姆斯正站在二楼的开放式陈列空间。巨大的黑色旅行马车的顶篷上方不远处设有大理石栏杆，他的双臂就搭在那上面。他戴着眼镜，纹丝不动地站着，在青白色光线的照耀下，他有点儿像是小一号的青年伊林渥斯。不过，尽管他有礼貌地颔首示意，我心中仍纳闷着这是偶发事件呢，还是他去通风报信请老韦德下地窖瞧瞧。那间博物馆里头还有很多事要调查清楚，不过我得先去见一见蜜丽安·韦德。


吸了几口户外的潮湿空气，感觉上凉快多了。我从圣詹姆斯街的电话亭去电苏格兰警场，把事情交代好之后，我开着警车在下午的拥挤车潮中穿梭而出，来到了海德公园。从外观上来看，和其他竖立街头的暗褐色石屋相较之下，杰佛瑞·韦德的府邸一点也不浮华虚荣；除了规模较大之外，根本没啥两样。


然而，那里头可就讲究排场了。在这种事情上面我可不是专家，我对自己位于克罗伊登东区的六房公寓，还有庭院和其他设施，可以说是满意的不得了；不过我也知道，若从警察工作的角度来看，当一个管家确实有管家模样时，就算走进上流社会的情境喜剧中，他的一举一动还是会像一位管家。但韦德家的管家可是让我见了意志消沉。他领着我穿过一条拴了许多骏马的宽敞回廊，接着走进一个装潢摆设被他们称之为有文艺复兴风格的小房间。然后他从容不迫地取走我的名片，去请示韦德小姐是否愿意见我。


我没等太久。外头回廊先传来叽叽喳喳的窃窃低语声，然后一个果断的声音取得压倒性的优势：“我来应付他。”这时候门帘被推开，出场亮相的是个摆出大鼻子情圣西哈诺姿态的家伙，原来我要对付的人，正是面带狂妄冷笑的葛莱格里·曼勒宁先生。


“怎么样，老兄？”他说道。“有什么事吗？”

第22章 蜜丽安·韦德到访地窖的原因


我知道此人一定是曼勒宁，因为不可能会是别人了。他以一副吊儿郎当的神态走进房间，手指头轻弹着我的名片；在漫不经心的态度背后，我在他身上闻到一股恨意——哎呀，我说不上来。不过，我把他全身上下仔细瞧个够。身高方面是他的优势，宽肩窄腰是他的体形，而他身上的淡灰色西装却未刻意凸显这些特点。从穿着打扮来看，菲尔可能会说他品味好得不同凡响。他仰头抬起下巴，但还不至于趾高气昂；他那晒成古铜色而且有棱有角的俊貌，蒙上一层轻佻傲慢的表情；他黝黑的头发梳理得非常整齐；而他的目光，就从卡鲁瑟称之为“纠葛的双眉”下方打量着我。至于什么“抑制吹嘘自夸、精力十足、容易激动等等特质的迷人风采”——这也是卡鲁瑟说的——我在曼勒宁身上根本连个影子都没看到。我不会用“迷人”这个字眼来形容他。但毫无疑问地，他这个人是散发出一股魅力。曼勒宁用肩头推开门帘走了进来，从长窗渗透而入的光线把他照得容光焕发，而那些状似赝品但八成是真货的文艺复兴时代家具，恰如其分地把他衬托出来。


就在这时候，他却露出了笑容。


“老兄，”他十分亲切地说道，“你知道警察是怎么干活的吗？”


这番话听起来不仅目中无人，他简直可以说是疯了。他自以为非常认真严肃。当时是我那天第一次有想要大笑的感觉；我几乎当他的面笑了出来。他看到我闭紧嘴巴忍住笑意，那种奇怪的恨意为之渐增。


“唔，”我说道，“我是刑事调查局的总探长，不过我想，对于这个职位，你是可以有你个人的看法。你不就是那位在印度解开神秘刺杀案件的年轻人吗？”


他往桌子靠了过来。


“你知道印度北边的海德拉巴？”他殷勤地问道。


“不知道。”


“那么，北部的赞木纳河(Jumna)呢？”


“没听说过。”


“既然你这么无知，”他说道，“你想你够资格来谈论那件案子吗？”


不管怎么样，正常人这时候都会反驳抗辩。若说这家伙并没有激怒我，那我就是在欺骗你们。还是照旧，我不想理会他的人身攻击，只想查我的案子就好。这时他接着说：


“我问你，呃——”他佯装要看我的名片，但发现太过麻烦，于是改口道：“我问你知不知道警察是怎么干活的。原因就在这里。你想见韦德小姐一面。如果你对法律有些了解的话，你就知道你不能强迫她回答任何问题，而且她还可以要求有律师在场作陪。”


“是的，这一点我明白。所以我才想知道她愿不愿意见我。”


“你知道，我之所以提出这一点，那是因为今天早上你过分越权了。有三个人到你的办公室，结果你用无权过问的问题打扰他们，而他们又太过于懦弱而回答了问题。老天啊！”他张嘴轻蔑地笑了起来。“他们不把我的提议当一回事。我跟他们说，如果非去不可，就找一位律师同行……告诉你，我不知道你设下什么样愚蠢的小圈套，也不晓得你是怎么吓唬他们的。不过——”


门帘一阵掀动，原来是哈莉特·克尔顿闯了进来。她身后跟着一个行动笨拙的粗壮年轻人，其抢眼的红发让人立刻认出他来。山姆·贝克特身上套着一件松垮垮的晨袍，手里拿着一杯威士忌苏打水。在红通通的眼睑下，他迟钝的褐色眼珠缩成小黑点；当他凝视曼勒宁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尽是厌恶不屑——这份厌恶感是如此强烈，强烈到连他这种个性悠哉的人都吓了一跳，因而无法置信自己会有这种情绪反应。


“小葛，别傻了，”哈莉特以非常理智的口气说道。“他是我们的朋友。他知道事情真相——”


“事情真相，”曼勒宁复述了一遍，然后笑了笑，从鼻孔发出喷息声。“是哦，我也知道事情真相啊，这你是明白的。所以我才试图不要让它曝光。”


贝克特拿着杯子做了个手势，接着以抗议的语调说道：


“但是，真是岂有此理，是她想要见他的！无论如何，她就是想要见他。嗨，总探长，今天早上我一直待在这里等你来，在这场大闹剧中，只有我已经神智恢复清醒。随你怎么问吧。我就是阿布王子，你知道的——”此刻，曼勒宁的笑嘴裂得更开了。“——也许我可以帮得上忙。”


“重点在于，”我说道，“曼勒宁先生是否愿意回答任何问题。”


“我当然不愿意，”曼勒宁答道。


“为何不愿意？”


“因为我没有这个必要，而且我选择不要回答，”他面带冷笑地告诉我。


“你是愿意回答我的问题呢，还是宁可去面对验尸官的盘问？”


他笑了起来。


“老套的问题，老套的说辞，警察只会一味地威胁恐吓！我亲爱的海德雷先生，你觉得你可以传唤我上这次的审讯会吗？”


“我亲爱的曼勒宁先生，”我开始感到很不耐烦了，“如果验尸官认为坎特伯里大主教和此案有牵连，他们是会传唤他的，即使只有某一点证实了主教阁下是位大说谎家。”


我以为这番话可以堵得他哑口无言，但效应只是一闪即逝。我第一次看见他眉毛皱成一团，这使得他看起来仿佛有对斗鸡眼似的；不过，他的轻蔑态度相当怪异，而且全然表露无遗：他把嘴巴张得像希腊面具那样方方正正，然后又森然露齿而笑。


“哦，不见得吧？”他口气放肆地说道。“招数用烂的说辞，了无新意的虚张声势。事实上，我没说谎。我不用大费周章来说谎骗人，我说完了。”


“事实上，我也无须大费周章来虚张声势。现在根本没有质问你的必要，因为你已经向卡鲁瑟巡官做了些供述，而那些陈述目前也已记录在案。我想知道的是，对于那些陈述，你会不会口风不变、坚守到底。”


“什么陈述？”


“我懂了。这么说，你终究是愿意回答我的问题啰？”


“你瞧，这真是避重就轻的蹩脚遁辞。我要答就答；不愿意答嘛，当然就不答。”


“行。反正无罪之人，是不介意多说一些的，对不对？好吧。你在周五晚上向卡鲁瑟巡官表示，你在10点40分曾到帕尔摩街的摄政亲王巷短暂造访过。当时总机门房跟你说楼上正在举行派对，而你把他打发掉之后就上楼去了。”


我并未在这问题上头做任何修辞更动，仅仅是从我的笔记本上面照念罢了。曼勒宁单肩略耸，目光坚定地看着我，一句话也没说。


“之所以引述这段话，”我解释道，“并非在指控你说谎，而是因为我必须在你们之间做个抉择：究竟说实话的是你，还是其他的人。克尔顿小姐今天早上在我的办公室告诉我，他们所有的人在11点钟过后才从博物馆返回，随后便指示门房要对外宣称楼上有派对在举行。在那之前，门房根本没有接到要做任何声明的指示；他知道他们全都外出了，而他所知道的也只有这件事。莫非，除了你之外，整个教堂里面的人都唱错了曲子？——对了，克尔顿小姐，你是这么跟我说的吧？”


女孩坐在高背椅上，眼珠子不安地转来转去。


“我不晓得她是不是这么说的，”贝克特突然灵光一闪地说道，“但这是实情。我的意思是说，那件事我记得！要门房那小鬼说我们整晚都待在楼上，还得付他1镑金币。”


曼勒宁的笑声开始变得单调空洞，听起来有点像是电影放映玩具机播给孩童看的循环有声影片里面的笑声。笑声听来刺耳又让人感到不舒服，而且显然教哈莉特忧心忡忡。


“老兄，你知道的就这些啊？”他饶富兴味地问道。


“错了，当然不止这些。比方说，你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前往那里的？你到底是在什么时候抵达那里的？”


这番话终于让他动容。


“哦？这么说，你怀疑我去过那里？真是不幸，因为啊，我的确去过那里。”


他一副安稳笃定、老神在在的模样，而状况是怎么样他自己也清楚得很，显然他是在帮一窝躲在狗屋里的笨蛋打天下。


“我相信你去过那里。我只是在问：你什么时间去的？总而言之，绝不会是10点40分的时候。门房说你没去过。卡鲁瑟巡官半个钟头前问过他。”


曼勒宁的肩膀猛然抽动了一下，他绕着桌子漫步，最后停步占住一个背光的位置。他似乎陷入沉思状态。他的态度是自信满满，所以当他走过我身边时，还用手肘把我推开。


“算你厉害，警察先生，”他说道。“事实上，门房那小子是没看到我，那是因为我走后门从后面的楼梯上去的，所以我的行动是神不知鬼不觉。我为什么要避人耳目，为什么要到好心的何姆斯先生家里跑一趟，这些事情的背后原因你想知道吗？老兄，时候到了你就会知道的，但告诉你的人绝对不会是我，因为我要一直吊你胃口，所以我拒绝回答。啊哈！Lahmelkhanzeeryuhfazmuddahizamullih！你这个拐弯抹角的奸诈之辈，让我来解释给你听吧，你可以把这句话写在你的笔记本上面。意思就是说：猪肉若是腌过盐，就可以保存很久；我向你推荐这种处理方法。同时我还要告诉你，你不会见到韦德小姐的。”


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为什么不会？”


我没看见她走进来。她双手放在椅背上站着，我现在终于一睹蜜丽安·韦德的庐山真面目了。我该用何种实际而合乎常理的角度来看待这个女孩呢？


她毫无疑问是个美女，再者，除了眼睛周遭紧绷出来的细纹外，她似乎也非常粉嫩健康。我猜海德雷太太对她的看法会是如此，但我自己倒不这么认为。我之所以用健康来形容她，原因在于那是她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她正穿着一件粉红色晨袍或家居便服之类的衣裳；虽然我一直认为粉红色是一种不洁的颜色，不过，它倒是和她这一型非常相称。她这个女孩会让你联想到粉红色，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话；卡鲁瑟就会懂的。然而，在某种程度上，我是可以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一心向着她——即使她不美丽，仪态不佳，而且也不聪慧(我说真的)。她一走进来，整个房间的气氛就为之一变。不，你别那样想，菲尔，我不是那种色迷迷的怪老头，自我陶醉在诗意横溢的想像中：我是一个讲究实际的人，纯粹只是在陈述事实罢了。她站在那里，双手放在深色椅子的椅背上；她的头发是黑色的，眼眸也是深邃的。我一直深信，在伦敦下午1点钟的时候，若看到女人穿着家居便服走进接待室，那她大概是处于踌躇犹豫的心理状态下。对这一类事情你们的感觉是迟钝的，你们只会为眼见为凭之事感到内疚。我的表达够清楚吗？


当时，她口气有点暴躁地说道：


“为什么他不会见到我？”


“他想要把你送上绞刑台，就是这么回事，”曼勒宁淡然答道。“如果这样你还无动于衷的话。”


“胡扯！”蜜丽安精力充沛地张嘴叫道，并举起一只手来。“另外一位警官呢？相貌堂堂的那位警官人在哪里？绞刑台！噢，少来，这是什么无聊透顶的鬼话！”


曼勒宁霍然转身。


“我只是在警告你，亲爱的，”他以同样冷漠的声音对她说道，“如果你不听我劝而贸然行事——这个嘛，我们势必会分手的，不是吗？更何况，这件事情见光死之后，你能去哪儿再弄一个丈夫来呢？”


她变得一脸苍白，但还是没开口回话。我从未在任何场合看过如此冷静的气势、自信的姿态，以及曼勒宁所拥有的那些人格特质；他冷酷无情，他是个疯子，但当他说出那些话时——那些话若由别的男人来对任何女人说，或是当着任何人面前说出口，语气必定像是在怒吼斥责——他说话的态度却像是旁若无人似的。接着他转过身以漫不经心的目光向我点头，然后一语不发晃晃悠悠地走出房间。


这时，我看到蜜丽安·韦德的眼中满是惧意。她移动几步，，往一张椅子跌坐下去，旋即哭了起来。


哼！在回忆场景、巨细靡遗地叙述整个经过、好让菲尔能了解状况之时，我突然明白身为一个讲求实际的人，我很可能已经超出实事求是的限度。然而，事情就是这样发展下去了。我把其他人送出门外，并告诉他们我希望私下询问蜜丽安。然后我就合上门帘。但这时我发现，除非我行事步步为营，否则下场就是无功而返。


她先起身，选了一张位于高窗附近的椅子坐下——那是一张有靠背的长椅，皮革制的椅背上有图案，而且还有钉头状装饰。她倾身向前，徽弱的光线洒落在她的侧脸、颈子，以及套在她身上的粉红色家居服；她不但身子前倾，而且还目不转晴地看着我；尽管我愿意作证她不是故意的，但光凭她这种倾身向前的姿势，就可以让陪审团里面的任何女人投票吊死她。我照旧挑了一张和她保持适当距离的椅子坐下来，然后开始自表身份。


“所以，”我断然下了结论，“你根本不必让他威吓你。”


接下来是一阵静寂。但我无法完全解读她脸上的表情。她正望着地毯思索。


“噢，他并没有威吓我。其实就是——我不晓得我到底在说什么。我没有办法了解他！他——他今天早上说我是一个卑鄙的小贱货。”


“其他人知道的事情，他也晓得了吗？”


“我不清楚，”她一派坦然地答道，眼睛直视着我。“我没跟他说，而且我想其他人也没必要这么做。他知不知道或许无妨。有时候我喜欢他，有时候他却让我起鸡皮疙瘩。我——”她停顿噤声。


“克尔顿小姐今早来我办公室的时候，非常担忧害怕整个事件会变得众所皆知，你明白我的意思。你自己的感觉是怎么样？”


她再度望着我，脸上的表情变得难以捉摸；原本她那率直坦然的神情中，隐含了一丝丝的困窘，以及厌倦或甚至是兴味盎然之意。她偏着头似乎陷入沉思，然后再以同样坦荡荡的口吻回话。


呃，老实说——假设他们没有把孩子的事情扯进来；当然只是假设而已；若是真的扯进来，那就糟透了——只要不把孩子扯进来，跟你说实话，我可能就不会那么介意了。我不明白哈莉特干嘛心烦意乱而苦恼不堪。当然啦，以前事情还不为人所知时，我最怕的就是我父亲；但自从他知情之后，他也没对我怎样——会让我担心的事情，就仅此而已。至于其他的，像是什么会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我倒是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好让我担心的，你说是不是？”她睁大眼睛，脸上带着嬉戏玩闹的神情，然后嫣然一笑。“我们之间是有什么说什么，不打马虎眼，对不对？”


这真是让人有点难以置信，不过我可没漏了底。


“既然如此，”我说道，“你就没理由不告诉我整个事情的真相了，是不是？”


“真相？我不知道！”她大声嚷道，双手为之紧握。


“什么意思，你不知道？”


她闹情绪地说道：


“我就是这个意思。你想要问我什么事？”


“首先，周五晚上约莫10点18分的时侯，你和克尔顿小姐走出博物馆的馆长办公室。接着你走下地窖——表面上的理由是去拿钉子。这是实情吗？”


“是的。”


“然后在地窖里，你遇到雷蒙·潘德洛。这也是实情，对不对？”


她面无血色。我设法轻描淡写，仿佛一切事情都已了若指掌，但还是把她吓得半死。


“对！这一点不会不利于我吧？是的！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等一下。你是和他约好见面的吗？”


“喔，我的天啊，不是！当然不是！”她起身，然后又重新坐下，认真的口气和她坦诚的态度一样令人无法招架。“不！相信我，我根本不知道他人在伦敦。我父亲和我都毫不知情。当时突然遇见他，我的反应可以说是惊骇莫名。我走下地窖时，他就站在那边的灯光下向我低头欠身。那一瞬间我没把他认出来，因为他留着黑色山羊胡，戴着有颜色的眼镜，相貌不但改变了，连年纪看起来也老了些。但他趋近到我身前，一边摘下眼镜一边说道：‘晚安，宝贝儿。你不认得我吗？”她不禁身体打颤。“但他现在却死了。”


“继续说。后来呢？”


“我跟他说：‘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指的是伦敦，但他却回答说：‘博物馆关门前我就进来了，宝贝儿，然后趁着管理员没注意的时候像只小老鼠蹑手蹑脚地溜到这下面来了。’接着他说：‘咱们那——？”她停顿下来，随即又忙不迭地往下说：“这就是我要问你的事情，海德雷先生。他们询问我的时候，我一定要把孩子的事说出来吗？这一点很重要。哈莉特说你告诉她无此必要。我不能只声称他要的是钱，对吗？”


“随你高兴。他有没有告诉你他是介绍所派来的演员？”


“没有！他喋喋不休地尽是说些讨人厌的事情。他要钱，1万英镑。我简直快疯了。我跟他说：‘你最好赶快离开这里，因为——’”她又半途打住。


“因为什么？”


“因为，”她显然硬生生地改变口风，“因为我告诉他，我会叫人把他赶出去……他哈哈大笑，并且说他认为我不会这么做。当时我心里想：‘哦，天啊，我再不拿钉子上去的话，他们大伙儿会全部下来的。’我急急忙忙地冲入那间大工作室拿钉子，接着又跑出来，其间他一直跟在我身后说个没完。最后，他又跟我跟到楼梯边；我永远忘不掉他那一把黑色山羊胡、大礼帽，以及那张状似梦境中在我肩头上方四处浮动的脸庞。


“这时候，我声嘶力竭地高声叫他滚出去。我说：‘马上给我滚出去；如果你非见我不可，等我一个人的时候再说；不要在这个地方。那边有窗户，’我说道，‘出去！’说完我就匆匆忙忙地跑上楼梯。我以为他会跟上来，但其实没有。我到了上面后，把钉子交给林克——他正好下楼来拿钉子——接着，我在主楼梯前面徘徊了—会儿，以防他从地窖跑上来。结果他没出现，于是我想找个地方好好想想。你应该可以了解我当时的心情。所以我直接走向波斯陈列室，那里头乌漆摸黑的，不会有人看得见我。但是我又暗忖：‘假如他真的跑上来，或者，哦，天啊，假如——！”她再度把话硬吞回去。“别管我是怎么想的，反正我决定最好下去瞧瞧他到底走了没。所以我又下地窖去了——而这一次地窖真的空无一人，虽然灯还亮着。当时正对面的窗户吹来一阵风。所以我就想：‘唉，他终于离开了；不过，不知哪里怪怪的。’随即我就恍然大悟：‘恶心！他的络腮胡留得好长！’


“但我仍是七上八下、心乱如麻，这种情绪你是可以想像的，于是我又跑回楼上。当我走到楼梯顶端时，我和某个大概是介绍所派来的演员面对面遇个正着。不过，就像哈莉特跟你说的一样，我继续走上楼和其他人会合去了。”


整个案情现在已经明朗化了，所有残骸碎片在缓慢但无可避免的情形下，逐步拼凑成一幅紧密相连的图案，而打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一定会有如此发展。我情不自禁地兴奋起来；这种兴奋的感觉，只有在毫无意义的千头万绪合而为一时，才会油然而生。


“后来我看到他死掉了，是在那辆马车里头，还是躺在车厢外的地上呢——呃，当下我该作何打算呢？”她自顾自地问道。“我试图打电话给哈莉特，请教她该做什么或说什么，因为哈莉特聪明伶俐，但是——”


“再等一下，韦德小姐。我们漏掉几个可以把案情澄清的问题。你第一次下地窖的时候，把匕首和假髭须拿走了，对不对？请不要否认。克尔顿小姐说你不反对让别人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你要拿走那些东西呢？”


她仍然直盯着我看，眼睛也越睁越大。


“我跟你说——”一个之前没想过的念头突然在她心中浮现，因而吓得她花容失色。“我没杀他！天啊，不是我干的！你心里是这么想的，是不是？”


“不。没这回事。你别激动！你拿走它们的原因，或许我可以帮你回答。不过，如果你暂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那我问你另外一件事：你后来拿它们去干什么？”


“可是，我不知道啊！真的！我不记得了。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忘得连一点印象都没有了！我下地窖之后，到底如何处置那些东西，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看见他站在那里，我实在太震惊……过了很久以后我才想到它们，虽然我一直想一直想一直想，但脑袋里仍然没印象——”


“事实上，韦德小姐，你把它们留在地窖，对不对？”


“应该是吧，”她颓丧地说道，“我不记得我上楼的时候有拿它们。”


我倾身向前：


“最后这个问题很重要，听清楚了！那天晚上你们大伙儿要恶作剧的计划，曼勒宁先生真的一直都被蒙在鼓里吗？”


“不是的！”


“请再好好想想。你是不是事先向他走漏风声，所以他其实早有准备，根本不会让自己掉入恶作剧的圈套？你是不是不愿见他丢人现眼，因为你老是帮他吹嘘说尽好话？


“整个计划的完整细节，你是不是一直到周五晚上才全盘了解？还是本来就没打算让你知道？为了以防计划有变，你是不是告诉他整人计划开演前到博物馆的地窖碰面，这样你们就可以先讨论一下？是不是为了这个目的，所以你才向何姆斯借了那把经常上锁的后栅门钥匙？他是不是拿着那把钥匙，去亚蓝道街的波顿锁店复制了一把？你是不是叫他从后栅门进来——这样你们就可以透过博物馆地下室的窗户交谈？难怪你会那么急着冲到地窖找煤炭或钉子，并且不让别人帮你代劳，是不是这样？


“你正要往地窖走下去的时候，看到摆在楼梯上面的匕首，当时你是不是在想：把这个即将‘杀死’他的玩意儿秀给他看，那是多么好笑的事情啊？所以你就把匕首捡起来，是不是这样？你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克尔顿小姐的目光正注视着你，当时你是不是说了‘我会把它交给山姆’之类的话？而且，为了不让她起疑，你是不是连同假髭须也一并捡起来？然后你是不是拿着它们走下地窖？但是在那里，你却遇上了潘德洛。


“你是不是把那两样东西留在地窖，然后就忘记它们了？到了最后，必然的结果就是——若按照你的计划来发展——刚好在地窖窗外的葛莱格里·曼勒宁，一定会听到你和潘德洛对谈的每一个字。是不是这样？”


在漫长的沉寂之后——其间只耳闻到房子咯吱咯吱作响——她终于像个小女孩捂住脸，并开始啜泣起来。


“是的，”她说道。


过了两天，开完万众瞩目但没有结论的审讯会，并搜查了某间公寓之后，某个证据找到了，罗网的每条线也已编织完工；这两天过后，我请求获得批准——并附上我接下来要拿给你过目的完全解析定罪报告书——以谋杀罪名逮捕葛莱格里·曼勒宁。

第23章 破案之胜利荣冠


星期三下午，我依约来到赫伯爵士的办公室，和警务署长、检察官，以及赫伯爵士碰面。在那里，我首次尽可能条理分明、简洁扼要地向他们逐步概述我的论点。我现在也正准备这么做。


为了厘清整个命案的来龙去脉，我请你们忘掉蜜丽安·韦德的证词；忘掉你们目前知道的任何佐证，跟着我重新回顾所有的事件，仿佛它们是从头开始在我们面前一一上演。不要锁定某个人，或专注于某件事，只要密切注意案情迹象的发展脉络就行。


那天晚上，案发现场出现的第一位演员——此问题和其解答皆已记录在案——是葛莱格里·曼勒宁。关于那位跳下墙并攻击霍斯金巡佐、精神状况显然异常的疯汉，我们至今仍未找到他和命案有所牵连的证据。但我们的确知道曼勒宁涉案其中。


周五晚上11点10分之际，当时疯汉已经失踪不见人影，巡佐也已离去，而曼勒宁在詹森警员面前现身于韦德博物馆，并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在那里大吵大闹。这个喧闹的行为是否多此一举，我们现在还不能断定；我们只是将此事件记录存档。接着詹森请他走一趟警局并回答与“失踪”相关的问题，他依言随行前往；根据詹森的描述，曼勒宁当时整个人变得安静下来，而且神情很怪异，好几次试图向詹森打探消息。


卡鲁瑟也对曼勒宁的外形做了一番描述。他身高6呎出头，宽肩窄腰；有一张古铜色的脸蛋、黝黑的头发，蓝色的眼珠；他穿着晚礼服，披着黑色大衣，戴着大礼帽，拿着一根手杖。他叙述自己的遭遇时，心情显然焦虑不安：蜜丽安·韦德那天下午打电话给他，邀请他来博物馆参加一项私人考察活动——其活动主旨是要去盗墓——但不知为何，他抵达博物馆的时候，赫然发现大门深锁。然而，道出以上叙述时，他都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直到卡鲁瑟说了下面这段话：


“鬼会戴上假的络腮胡吗？这个特别的鬼魂，当时正安安静静地躺着，然后在警官的视线下突然消失；他被移走了。”


接下来，不可思议地，曼勒宁就昏迷不醒了。


我们仍旧把它视为一个突发状况来记录，因为卡鲁瑟正好提到戴白色络腮胡的疯汉。接着卡鲁瑟便动身前往博物馆，和普恩攀谈之后，他在博物馆现场的第一个发现，是一连串肮脏的煤灰足迹。这些足迹从博物馆大门开始延伸了几呎长，然后逐渐变淡隐没；不过，由于足迹并非清晰可辨，若要拿来作鉴定身份之用，恐怕会是白忙一场。


卡鲁瑟的下一个发现，是在旅行马车里找到一具尸体。这具尸体的面容刚好顶着车门，因此车门一打开，死尸就翻滚出来了。卡鲁瑟检视尸首，发现一件看似无关紧要、但实为极其重要的事情。那件事就是：


死者的鞋底不但覆盖了一层煤灰，而且那层煤灰还很厚！


这件事请你们仔细想想。一个鞋底沾有煤灰的人，走进了博物馆——在白色大理石地板上留下足迹，一直到鞋底上面的煤灰越走越少，肮脏的足迹无以为继，最后变淡消失。但横尸于旅行马车内的那个人，其鞋底却沾有厚厚的一层煤灰。所以我们得知一件事：无论走进博物馆、并在地上留下足迹的人是谁，可想而知绝对不会是这个死人。这个论点可以说是合乎常情，实际上也是显而易见，所以我们的推理应该要从这里开始。


一个鞋底沾有一层粗厚而且未经磨损之煤灰的人，横尸于一辆密闭的旅行马车里面。这个人，他是怎么来到车厢里的？当时他是活着，还是已无生命迹象？他不太可能走到那里，因为围绕在他周遭的是一大片广阔的白色大理石地板，如果他曾经踏上那块地，毫无疑问绝对会留下足迹。但是在博物馆里头，除了从大门走进来后的六七步路之外，再也看不到任何一个煤灰足迹。好极了；死者是被某种方式运送到车厢里面去的。


问题是，从哪里开始运？由于博物馆设有中央系统暖气设备，再加上四处都没看到火炉或煤炭箱，因此他一定是从地窖那里被运过去的。


我们来检视尸体。这个人留着一撮如假包换的黑髭须，却戴着假的黑络腮胡。虽然我说“戴着”，其实这个说法并不贴切。在他的下颚和腮帮子处都有胶水痕迹的反光，再加上像线头之类的残余东西，由此可证络腮胡曾经完全固定在脸颊上面，然而它们现在却只有6便士硬币面积大的区块附着于颚上。在费力搬运尸体的过程中，络腮胡并未被硬拉下来，因为我们没发现撕扯之类的暴力迹象，假如它们是被用力撕下来的话，一定会留下擦伤痕迹。可见拿下络腮胡时是小心翼翼的，但最后粘回去却只粘下颚一小块地方。


谁会用这种手法移动它们？显然不是死者自己。这络腮胡好大一把，而且又很沉重；莫非这家伙生前决定让整片络腮胡仅有6便士大的区块粘在自己颚下，然后就登场亮相？但是光靠那么小一撮，想把它们固定在脸上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再结合死者是被运到车厢里的推测，显然是某人——就是凶手——在被害人死后，动了这件有如芝麻小事的手脚。


但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呢？


关于凶手的举动，我们有两种揣测。第一种，凶手小心翼翼地从死者脸上撕下络腮胡——除了那一小撮——然后任它们悬着，一如发现时的样子；或者是第二种，凶手把络腮胡全撕下来，又将它们粘回死者脸上，但由于过于仓促，所以只附着那块小地方。


我们暂且把这两种揣测搁到一旁，继续来看其他物证。死者颈上环绕着一条黑缎带，而缎带上面系着一副有颜色的眼镜。不过这条环绕颈子的缎带，却是挂在大衣衣领之外。各位，这件事也请你们好好想想。有戴眼镜的人，是不会把眼镜和缎带绕在大衣衣领之外。假如他是忘了拿眼镜，并且在大衣已穿上的情形下只好将眼镜悬挂在颈上，那么一来，他不会让那条宽缎带像牧师的圣带一样垂挂在胸前；他会把缎带塞到大衣里面或夹克里头，那边才是它的归宿。由此可知，死者身上的眼镜一定是别人放上去的，而且是在他撒手西归后仓促间挂到他颈子上的。


然而，如果我们接受了第一种揣测——即是：除了颚下那一小撮以外，整片络腮胡是被小心翼翼地撕下来——那么这个推论就变得牛头不对马嘴。因为在此案中，咱们这位匪夷所思的凶手，行事风格是如此自我矛盾、不合常理。他把眼镜挂到死者颈上，却把人家的络腮胡撕下来，虽然他又粘了回去。不过，如果我们接受了第二种揣测——先把络腮胡全部撕下来，事后再匆匆忙忙地粘回那小块——那么有一个合情人理的解释就呼之欲出了。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眼镜上面。换言之，眼镜也是从死者身上拿下来的——然后才仓促挂回到他的大衣外面。


这就是我们的结论。一名男子在地窖被杀，然后他的尸体从地窖被运送到旅行马车去。这名男子在世的时候，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和黑色假络腮胡；他脸上的这些东西曾被取走，然后又放了回去。最后，那天晚上有另一个鞋底沾有煤灰的某人曾经踏入博物馆。


好啦，从这个结论继续分析下去，若说这第二个人就是凶手，我想这个推测应该算是跨出相当大的一步，虽然逻辑上尚未获得认可。反过来说，若考虑到这两个人的鞋底都沾有煤灰的事实，由此可见这两人之间八成有某种关连，并且第二个人很可能知道一些命案内情。而到目前为止所获得的推论中，我们只碰上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难题，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从死者身上拿走络腮胡和眼镜？而且事后还物归原主？我们可以天马行空恣意幻想出一个答案，但最可靠最合乎逻辑的解释其实是：凶手是为了自己的需求而拿走它们，也就是说，凶手要用它们来乔装打扮(瞧那一把蓬乱的络腮胡和有色的眼镜，答案几乎是呼之欲出了)。但是，如果凶手拿走它们是为了自己的需求，那为何非要把东西归还死者呢？我们又一次得到一个不是很难理解的答案：因为必须让别人以为，这些东西不曾从死者身上离开过。综合下列两点：一、凶手需要这些道具来乔装他自己；二、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它们曾在某个时候不在死者身上；借此，我们得到一个简单的结论，凶手想把自己打扮成死者。换言之，他想扮演那个死掉的人。


我们先从目前的形势跳开，继续看接下来的案情发展。听完卡鲁瑟的证词后，第二天我们听了伊林渥斯博士和普恩的亲身经历。从表面来看，他们的说词几乎把所有的事件完整组合了起来，让我们可以往合理的方向一路追查下去。


关于这位“某人”，也就是第二个人，这个在地上留下肮脏足迹的人，我们当下便得知一些和他有关的事实。这个假扮成潘德洛的人，在10点45分的时候出现于博物馆，并且获准进入。我们的推论在此可获得验证：这个假扮成潘德洛的冒牌货，正戴着人家的眼镜和络腮胡。因为他戴着这些东西，所以我们可以假定潘德洛已经死了；也就是说，在10点45分之前，潘德洛早就蒙主召见。


在讨论这个冒牌货的可能身份之前，咱们先试着来推断潘德洛死亡的确切时间。普恩宣称他“第一次”抵达博物馆的时间大约是9点50分。我们有理由相信潘德洛后来曾藏身于地窖中，而他是死在地窖的看法，也可以从藏身地窖这件事得到证实。10点15分的时候，匕首当众放到楼梯上面，由于当时它还没失窃，所以潘德洛不可能死于10点15分之前。此外，他也不可能死于10点45分之后，因为当时那位冒牌货正戴着道具来到博物馆大门。这么说来，我们可以把死亡时间的推断范围缩小到那半个小时内吗？


可以的。如果他死在地窖的时间是介于10点15分至10点45分之间，那他的尸体是在何时被运到旅行马车去的？巴特勒是在10点58、或59分时发现车厢内藏尸体。很好。所以这个化装打扮成潘德洛的凶手，绝对不可能在10点45分至11点之间把尸体运上来。原因是要完成这件事，他必须走到博物馆后方，当着普恩的面走下地窖阶梯，把被害人的尸体扛起来，搬运那具庞然大物——潘德洛是身高6呎的壮丁——走上楼，在普恩一览无遗的注视下穿过门，将尸体放入车厢内，然后逃之夭夭。这么一连串堪称不可能的任务，看来咱们就别当真了。也就是说，这15分钟可以不用考虑了；所以我们现在知道潘德洛被杀身亡的时间、以及尸体被放入车厢的时间，一定都发生在10点15分至10点45分之间。


既然在10点45分至11点之间扛着庞然大物穿过地窖门的行踪一定会被人看见，那么凶手若早点动手的话，却也一样逃不过普恩的法眼——因为整个大厅都在普恩的监视中。凶手能摆脱普恩法眼的机会只有那5分钟——10点40分至10点45分——当时普恩的注意力被拉到大厅之外的地方。这是普恩不在监视岗位上的惟一空当；同时也是搬运尸体、放入车厢的行动可以不被人瞧见的惟一机会。


接下来呢？普恩听到市集陈列室传来撞击声；他赶紧跑过去察看，发现有块煤炭在里头墙上的高处撞个粉碎。普恩花5分钟做了徒劳无功的搜查。但他忽略了某件其他人显然也看漏的事情，虽然这事似乎是够清楚明白了。一般的推测好像是：煤炭一定是被当时待在市集陈列室里面的人所扔出去的。但普恩声称除了贝克特之外，根本没有人走进过那间陈列室；况且，如果煤炭是贝克特所扔，那贝克特是从哪儿弄来那块煤炭？整个晚上他压根儿没下过地窖一步。事实上，关于那块投掷物，我们仅有一个选择，而这个选择只会指出一条明路：煤炭一定是从远方扔过来的，而且是从地窖门那个方向扔出来的。如果你们去博物馆参观过的话——或是看过这张平面图——你们就会看出一些端倪来。煤炭是正对着那面墙撞个粉碎的：它是呈直线扔出来的。如果你们背对着那面被攻击的墙站着，就会发现往正前方一直望出去的话，视线会和地窖门呈斜角相交。假如煤炭是从别的门扔出来的话，那它一定就像回力棒一样会在空中画圆圈或半圆形。


再者．地窖门有一半刚好是普恩视线未及之处，因为正巧被离门最近的马车挡到。那块被挡到的面积很宽敞，而且(这是决定性的关键所在)门是朝左侧墙(面对博物馆后方之时)的大厅方向打开。因此，某人一定是把那扇门打开一条缝，弯低身子溜进来，站起身，然后用力扔；那段距离不会比一般投板球的210呎长度还远。所以当普恩前去市集陈列室察看时，凶手趁机搬运重担上来——之所以选择旅行马车的原因，在于它是惟一完全密闭的车厢；他藏好尸体，然后返回地窖去；去做什么呢？咱们来好好瞧瞧。


这么说来，死者是在10点40分被弃尸于车厢内。因此在推断死亡时间方面，我们又消掉了5分钟。再继续推论下去。如果象牙握柄的匕首是在10点40分的时候插入潘德洛的心窝，那么，匕首是在何时透过什么方法来到地窖的呢？当时在博物馆里头，惟一去过地窖的人是蜜丽安·韦德(因为普恩无时无刻不在监视大厅)。所以，不管是无辜或有罪，她一定有将匕首拿到地窖去。赫伯爵士盘问普恩的时候，普恩只有在一个地方表现得吞吞吐吐、闪烁其词：即是蜜丽安首次下地窖之事，因此匕首被偷很可能是发生在她第一次下地窖的时候，时间约莫是10点18分。如此一来，潘德洛是在10点20分至10点40分之间被杀的；那1小时里头棘手的45分钟时间，可以被我们删减到只剩下20分钟。


这挺好的。情况看起来对蜜丽安·韦德相当不妙，因为她偷匕首之事是不容置疑。好吧，如果是她杀了潘德洛，那几乎可以肯定她有一名共犯相助；这名共犯，就是那个扮成潘德洛在10点45分走进博物馆的冒牌货。还有，这位共犯一定是个外来者，因为在几个关键时刻，每个人的行踪都交代得很清楚。不过，这事暂且搁到一边，咱们先来问自己一个问题：蜜丽安下地窖的时候，为什么要拿匕首呢？她知道潘德洛正在下面等侯，所以才要拿匕首杀他？我们丝毫没有证据可以推论她知道潘德洛人在伦敦；除此之外，还有几个重要理由能提出反驳。如果她下地窖时已预料到会遇上潘德洛，或是知道匕首将会派上用场，那么我们只能说，她的脑袋一定是完全疯了。因为她让人家注意到她要下地窖；她大呼小叫地坚持要去拿钉子；而且在普恩一览无遗的注视下——后来我们知道，其他人也一样看得到她的举动——她公然从楼梯上拿起匕首。在计划杀人的时候，你绝不会煞费苦心用一种轻松嬉戏的方式来让人注意到你的意图。不，我们只能假定她拿着匕首下地窖，全然是心无邪念；至少，她没有心存杀意。


但是，她为什么要拿匕首，而且还急着走一趟地窖呢？是要去和某人碰面吗？这可让我们马上想到那位后来才现身、扮成潘德洛的冒牌货。一个外来者。嗯，咱们来看看可否帮这位外来者描述其相貌特征。


卡鲁瑟对潘德洛——真正的潘德洛——做过一番描述。潘德洛身高6呎，体型是宽肩窄臀；他的头发是黑色，皮肤微黑，眼睛是褐色，并且留着黑色的髭须；他穿着晚礼服，头戴大礼帽，身上还披着黑色大衣。在此案中，有没有哪个人能够以潘德洛的模样——真面目隐藏在一大把蓬乱的络腮胡后面，眼珠颜色被有色眼镜给遮盖住——从视力不佳又泪腺发达的普恩面前走过去？当然啦，普恩以前从未见过潘德洛；所以，只要能让普恩相信从他面前经过的这个人，和后来发现的尸体是同一人就行了。在整个案子中，惟一符合上述特征的人，就是葛莱格里·曼勒宁。服装符合、身高符合、发色符合，古铜色和微黑肤色符合；由于眼珠被眼镜盖住，半边脸被络腮胡遮住，所以也没问题。乍看之下只有一个麻烦处：潘德洛留着一撮真正的黑髭须。也许曼勒宁可以弄到山羊胡来戴，但髭须他要去哪儿找呢？所以关于那无从捉摸、不可思议、行踪难以回溯、仿佛与本案不相干的黑髭须，当下我们就有了答案。


黑髭须的事暂放一旁，咱们来瞧瞧曼勒宁的外形特征和外来者的相貌描绘有多吻合。蜜丽安到地窖去见某人——假如说这个外来者就是曼勒宁，这个说法应该很合理吧？答案几乎是很明确了。见他的理由是什么？结论是昭然若揭，应该不用我再来多说了。一场恶作剧即将降临在曼勒宁身上，而对他赞不绝口的蜜丽安·韦德一定不想看到他出糗，所以向他通风报信；此外，为了告知最后详情，她还跟他约好在地窖碰头。这个结论和实体证据吻合吗？的确吻合：因为地窖是她和他能秘密碰面的惟一场所，而且那地方有窗户可以让他轻易进出。再者，卡鲁瑟的证词也可以支持这个结论——案发当晚卡鲁瑟发现尸体后，向蜜丽安·韦德叙述先前发生的怪事时，她嘴里低声嘟囔着“地窖窗户”的字眼。要进入窗户，就得先来到博物馆后院，曼勒宁能办到吗？没问题，因为我们知道蜜丽安·韦德手上有一把后栅门的钥匙。于是她拿着匕首下地窖，打算向他展示那把即将“杀死”他的武器；她看到那把匕首躺在楼梯上时，很可能是一时觉得好玩，所以连同假髭须也一并捡起来。


下一个问题是：这两人是不是为了共谋杀害潘德洛，所以相约在地窖碰面？这个可能性应该可以排除，理由和指控蜜丽安单独犯案是一样的：她若是真凶，就不会明目张胆地引人侧目。看来，所有的箭头都指向一个事实：整个命案并非有计划的预谋杀人，而潘德洛在地窖出现之事，绝对是个意外。


按照先后顺序来整理我们得到的事实和推论，我们现在归纳出一个凶案雏形，内容大略如下：


无意杀人的蜜丽安和曼勒宁约好在地窖碰面。潘德洛在无人知情的情况下来到博物馆，并藏身于地窖中。10点18分或10点20分的时候，蜜丽安拿着匕首和髭须走下地窖。5至7分钟后，她从地窖走上来。又过了5分多钟后，她再度走下地窖；这一次她几乎是马上就回到楼上来，当时时间是10点35分。10点40时，一块煤炭被扔了出去——几乎可以确定是曼勒宁所为——目的是要引开普恩的注意力。尸体被运至车厢里，曼勒宁返回地窖，并爬出煤库入口来到外面大街，然后演出他的模仿秀。一定是他将络腮胡和眼镜放回死者身上的。他沿着大厅往后方走；他背对着普恩，自己发出“嘘！”的声音。他故意停下脚步往车列那边张望，企图用这种方法让普恩以为发出嘘声的是另有其人。他闪身从车厢下面钻过去，打开另一边的车门——尸体正静静地躺在里头——他只能火速将胡须往死者脸上一放，食谱塞回死者手中，然后把眼镜挂到死者颈上。最后，他再将假髭须随手一丢——后来，这假髭须在车厢下被人找到。这一连串的动作只花了几秒钟；接着普恩又听到曼勒宁敏捷而鬼祟的脚步声。趁着随之发生的混乱当中，他可以走下地窖，爬出窗户，并且从后栅门逃之夭夭。


为什么模仿秀的演出是不可或缺的呢？


这就是问题的核心。要判断真凶是谁，我们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虽然命案并非预谋杀人，但是当蜜丽安·韦德和葛莱格里·曼勒宁在地窖碰上潘德洛时，两人遂共谋犯下此案。用匕首刺杀潘德洛的人，若不是蜜丽安，就是曼勒宁。为了让蜜丽安有个无法推翻的不在场证明，于是曼勒宁表演了一场模仿秀——而她上楼刻意去和同伴混在一起。


第二种选择，行凶杀人和演出模仿秀，皆是曼勒宁一人所为，而蜜丽安则被蒙在鼓里，一无所知。


乍看之下，似乎各种可能性都一面倒地偏向第一种选择。既然第一种选择在表面上提供了冒牌货为何要搏命演出的惟一好理由，那么要找出一些非常有说服力的理由来支持第一种选择，，似乎是绝对可行的。蜜丽安知道自己在光明正大的情况下，被人目睹拿着匕首走下地窖。为了让她和命案撤清关系，所以发现尸体的地点绝不能在地窖。为了冒险演这么一出危机四伏的哑剧模仿秀，其中一定有个非常强烈的动机，否则曼勒宁根本无须自陷险境。


我们再来检视这个问题。我一直在强调找出最合理解释的必要性；然而，倘若这就是到目前为止最合理的解释，那我们当然可以针对这两名共犯的——或是说，针对他们俩有可能的怪异行径，再进一步地继续讨论下去。到目前为止的推论都十分令人信服，但接下来却会显得疯狂荒唐。这是因为：


如果是蜜丽安刺杀了潘德洛，或是蜜丽安和曼勒宁一同刺杀了潘德洛，那么犯罪的时间只可能发生在蜜丽安首次下地窖的5至7分钟内。在这桩案件中，蜜丽安如果有罪的话，那她一定在那段时间里头参一脚。假如说她拿着匕首下地窖，遇见潘德洛，和他交谈，接着上楼反复思索——要么她仍拿着匕首上楼，不然就是把它遗留在地窖中——想了一会儿，在普恩的注视下又走下地窖，然后利用她在地窖停留的短暂时间刺杀潘德洛，最后对着一旁等侯的曼勒宁说：“计划继续。”旋即又上楼来；这整个过程听起来，想想就觉得不太合理。


很好。假如杀害潘德洛之事蜜丽安有出力的话，那么下手时间应该是在10点18分至10点25分之间。潘德洛被谋杀之时，他那张嘴正喋喋不休地吵个没完。接着，她对当时正从窗外往下看或者事后才进来的曼勒宁说：“你非帮我不可”；他们之间的某个人(在这个假设中，曼勒宁的可能性较大)，就想到了装扮模仿之计。当务之急，是要把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运到楼上去。


这个步骤，当然是整个计划中最危险的一环；其危险性甚至大过于模仿秀。在解决掉尸体的当下，非得转移普恩的注意力不可。假如这两个人要联手行动的话，那他们只有一种合乎常理又无可避免的做法；别的做法都有失于愚昧。那就是：曼勒宁处理尸体的时候，蜜丽安一定得引开普恩的注意力。对她而言，这个做法非常简单，因为普恩对她心存爱慕，如此一来，也可以提供她一个不在场证明，这正是她所企求的东西。只要把普恩引到市集或波斯陈列室随便什么地方，大厅就会有一两分钟无人监视。


但我们来瞧瞧她做了些什么事呢？10点25分刚过，她上楼来，徘徊闲荡了—会儿，前往波斯陈列室，又走回来，下地窖，然后又上来——和她楼上的同伴们会合。他们俩仍在准备鱼目混珠的戏法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为何没在某个时刻引开普恩的注意呢？若说她是惊惶失措了，这个论调却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她后来又毫不迟疑地下了地窖一趟；从任何方面来看，那天晚上她绝没有害怕胆怯过。但是，只是跟普恩讲讲话会有什么风险吗？她也不能背弃曼勒宁而去，因为她自个儿的小命也不太安稳。


考量到最后，这诡计还有第二个难关：冒牌货的进场、归还络腮胡和眼镜，以及再度演出失踪记。假如普恩锲而不舍地跟在他身后呢？万一普恩高声嚷嚷起来，或是呼唤其他人过来呢？这么一来，曼勒宁就完蛋了。假如有个共犯存在的话，那么这位身为同谋的第二者，应该会在现场观看计划是否进行顺利，把普恩照顾得丝毫不起疑心，接着在冒牌货欲退场时再度引开他的视线，而且这么做对蜜丽安一丁点风险也没有，相信我这个推测一点也不牵强。相反的，这还可以提供她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关于这个论点，各位，我利用星期日比对所有的报告后，终于得到一个看法。我彻底检视案情，却无法找到任何指出蜜丽安是共犯的迹象——我完全找不到。在我看来，这件命案似乎是一人独立完成，凶手是一名体格强健、性情乖张大胆而且极度自负的男子。依照我自己的分析，整个诡计一定是这样进行的：


蜜丽安走下地窖，然后出乎意料地遇见潘德洛。这时曼勒宁早已在窗外等侯，所以听到他们的对话；但他并未暴露自己的形迹。很少人在耳闻曼勒宁铁定有听到的事情时，会当场跳出来现身。命令潘德洛快走、并担心其他人会随时下来探问钉子为何还没拿到的蜜丽安，把匕首和髭须抛之脑后就上楼去了。这时曼勒宁爬窗而入——而且有所行动。他在东方国家待了很久，知道如何使用东方武器来刺中心脏。他为什么会有所行动？或许是出于真爱、虚荣心、自暴自弃的冲动，或者是三者兼备；像曼勒宁这种人，一旦突然掉入某种他所熟悉的暴怒情绪——这种怒意是起于得知某个会伤害他、让他的尊严无地自容的真相——必然会和潘德洛当面冲起来，然后(各位请努力发挥想像力吧，我自己就免了)，然后“用东方来的刀子杀死这个东方无赖”。为了藏尸灭迹，以免有人走下地窖来，他把尸体拖到惟一可能的隐匿之处：有高墙围起来的煤炭储藏室附近。他溢于言表的英雄气质仍然高昂怒放。但这时候——他听到有人下楼的声音。此人是蜜丽安，她往空洞的地窖看了一圈，以为潘德洛已经离开，所以又匆匆忙忙地上楼去。


这个男人是该得到他应有的评价。我不喜欢他，我甚至可以说他的胆识让我反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展示了过人的勇气和胆量。当他二度看见蜜丽安下地窖的时候，他马上明白她一定会为了这件凶杀案而被起诉。匕首是她拿下来的，大家都知道她去过地窖，而且潘德洛曾经是她的恋人。不管曼勒宁是不是真心爱她，他知道有个被控告谋杀的未婚妻，将会使自己立于尴尬的处境。面对这个问题，他决定以一种惊人而戏剧化的绝技来解决——这是他的看家本领。惟有曼勒宁，才能想出这么荒唐离奇、成功得手的计划；惟有曼勒宁，才具备将尸体搬上楼的神力；惟有曼勒宁，才能扮成死者的模样。为了将道具转移到他自己脸上，他需要一样东西：镜子。此外，他对这间博物馆的了解，足以让他知道要去哪里继续装扮工作吗？是的，因为我们已掌握了何姆斯曾引领他到处参观的证词：“甚至连地窖的每个角落都去过了。”况且，能帮他完成伪装工作的东西，就摆在地窖那个楼层：那一撮可模仿成潘德洛的黑色假髭须。至于后来他在警局突然昏厥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是听过类似的情况吗？几天之前，曼勒宁曾搬运一只非常笨重的大皮箱上楼，结果半小时后他就突然昏厥。大家还记得吧？周五晚上，他的心脏会虚脱无力，原因是起于搬运一具笨重尸体所造成的后遗症。


我在星期日当天推断出这些结论，然后利用星期一那天来充分检验它们。我的个性非常谨慎，所以蜜丽安·韦德是共犯的可能性我并未完全排除；不过决定，只要她毫不保留、坦诚宣率地回答我的问题，并且不隐瞒拿着匕首下地窖或遇见潘德洛之事，那么基于合理推论的前提下，我们就可以将她排除于凶嫌名单外。就这一点来看，结果如何你们已经知道了。


推论到此告一段落，我们警方已搜集到审讯曼勒宁的罪状，现在我只把他犯罪的实体证据呈现给你们过目；而星期三那天，所有的证据皆已呈交予警务署长和检察官。地窖里的煤炭储藏室被我们地毯式地检查过，成果是在那里发现了大量血渍；这不但可以证明命案发生地点是在地窖，而且也显示被害人死后是先以佛陀蹲坐的姿态靠在墙上，难怪他的鞋底粘着粗厚的尘土，衣服上面却少有尘埃。搜查曼勒宁贝瑞街公寓的许可证也下来了。我们在公寓里头找到一双白色羔皮手套——案发当晚，他穿戴了这双手套和晚礼服——手套表面有煤灰覆盖其上，指尖则沾有血渍。另外我们还找到一张他身穿波斯服饰的照片，照片中他腰间所佩戴的那把匕首，和本案的犯罪凶器十分神似。


关于巴特勒在车厢内发现的钥匙，我们查出那是曼勒宁从亚蓝道街的渡顿锁店取得的；它是蜜丽安·韦德手上那把钥匙的复制品。


至于我跟各位提过的那枚清晰指纹，它已经被杰佛瑞·韦德从镜子上面抹去；其实我们还找到另外一枚指纹，但这枚指纹含糊不清，若给专家检视的话，可能会引起争议，不过即使如此，它仍够格成为呈堂证物。最后是曼勒宁的不在场证明，那简直是不堪一击。摄政亲王巷的两名接线生都作证指出，曼勒宁不但在周五晚间10点40分之时未曾到访，而且他当晚根本没去过那里。想当然耳，曼勒宁会解释说他是从后门上去的，但这个说辞却无法获得证实。说起来，他这套说辞反而对我们有利，因为公寓门房记得当天晚上后门一直是上锁着。就算我们愿意勉强同意他的确去过公寓，不过显然他的到访时间，绝非在10点半至11点钟这段属于调查重点的关键时刻内。


这份证词陈述就摆在赫伯爵士的办公室桌上，我深坐椅上歇息，让检察官和警务署长来做主。那天下午是我一生中难以忘怀的时刻，因为没多久后，我们的会议突然被一宗令人惊讶的程咬金事件打断。


当我的报告结束后，检察官首先发言。


“我想这行得通，”他以一贯不情不愿的口吻说道。“我可以用更多的真实物证——物件越多，就可以向他们开火炮轰——但我想，这样是行得通的。对吧？”


警务署长咕哝着说道：


“该死，真是可惜，老杰·韦德把那枚指纹毁了；这事我们应该可以想点办法，但想必是没什么搞头吧。不过，曼勒宁是有罪的，这我倒是没一丝怀疑。是吧，阿姆斯特朗？”


赫伯爵士不发一语。我可不想旧议重提或吵旧架，尤其是冲着我的顶头上司发难；我要是这么做的话，我就是他妈的笨蛋。正好就在检察官收拾文件、而我们大家刚摁扁雪茄之时，那位犹如无价之宝的帕普金慌张地冲了进来。


“对不起，各位先生，”他说道，“有一位——”他改变说辞。“杰佛瑞·韦德先生人来了，曼勒宁先生也和他一道同行，他想见见你们。他说他手上有曼勒宁先生清白无辜的确实证据。”

第24章 不在场证明


当时那般情景，以及围在会议桌周遭的众人表情，我这辈子大概也不会忘记！那天下午是个晴朗的6月天，在警务署长的容许下，阳光照耀在精美昂贵的室内物件上。虽然开着窗，但屋子里烟雾缭绕。而检察官正为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懊恼不悦，因为他正要外出打高尔夫球。


但此刻已来不及以无预约为由婉拒。老杰已经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大摇大摆是个最贴切的形容字眼。他穿着花俏鲜艳的西装，头戴了一顶灰色大礼帽，衣襟纽孔内还别了一朵花。他的白髭须繁茂浓密，一望便知他天生就是斯文扫地的蛮横气质；有个咯吱咯吱的声音一直响不停，这声音绝对和他脱不了干系。尾随他身后进来的是曼勒宁，温文有礼得像个电影明星。杰佛瑞·韦德悠哉地越过众人，伸手将文件推到桌上杂乱的一旁，然后一屁股便往桌沿坐下。


“天气不错嘛？”他亲切地说道。“如果你们不知道我是谁，那我来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杰佛瑞·韦德。就是你们口中所说的那位老杰·韦德。我想跟你们大家稍微谈一下。”


“哦，是吗？”警务署长的口气尽是讥讽之意。“谈什么呢？”


老韦德开朗地咯咯笑。然后他正襟危坐，目光越过桌面。


“你们自认为已经可以起诉曼勒宁小兄弟了，是不是呢？”他质问道。


“那又怎样？”


这个垂垂老矣的魔头倒是快活得很。他伸手探入大衣的胸前口袋，掏出一只皮夹子。接着从皮夹子里头拿出一样我从未见过、而且不相信它真的存在的东西。那是一张面额5000英镑的钞票。他把钞票摊在桌上。


“放一枚6便士银币到桌上来，”他说。


“伟大——万能的神啊，”检察官低声嘀咕着，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是想要——”


“不是的，各位先生，”曼勒宁以平和有礼的声音插嘴。“这可不是行贿，我的准岳父不会干出这种离谱的事情；不过我敢说，无须花这么多钱，就有可能收买你们任何一个人。放一枚6便士的银币到桌上来吧。”


没有人开口讲话，这是因为事情的发展让我们甚至忘了生气。老韦德将身体探过桌面，轻敲着那张5000英镑钞票。


“没有人想要赌一枚6便士吗？”他问道。“你们大家不会都这么吝啬吧？我想用这么一小张纸来跟你们的6便士银币打赌，赌你们起诉不了曼勒宁，而且就算你们试图让这个案子成立，恐怕你们连大陪审团那一关都过不了。怎么样？”


“老杰，”一阵沉寂之后，赫伯爵士说道，“这太过分了。在某种程度内，我一定挺你到底；但这实在是厚颜无耻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不像是你平常一贯的作风啊。你们出去，马上给我出去。”


“且慢，”警务署长说道。“你为什么这么笃定案子无法成立？——咦，外头出了什么事？”


帕普金插话进来，原来门外传来嘈杂的噪音。


“我相信门外的人，是和韦德先生一起来的，长官，”他殷勤地跟我们说。“他们在这里摆出一副来者不善的架势。”


“他们都是目击证人，”韦德气定神闲地宣布。“总共有13人。这些证人可以证明在6月14日周五晚上从9点钟至10点45分为止，曼勒宁和我一直坐在狄恩街的希腊－波斯餐馆里面(现在已命名为‘苏活谢涂’)。他们分别是谢涂和阿奎诺波波洛斯两位业主先生、4位服务生、一位盥洗室仆从、一名警卫，以及4位互不相识当时在那里用晚餐的证人，最后——”


“这些人加起来，”警务署长冷静地说道，“只有12个。”


“喔，第13个人在忙别的事，”老人咧嘴露出奇怪的笑容答道。“你们等着看吧。他们全都是规规矩矩的英国子民，英国陪审团会接受他们的。凭这13人的口供，就算说死马活过来了都不会遭到质疑咧。这就是你们所谓的不在场证明。你们有本事推翻它吗？要不要试试看呢？证人全都在这儿；去啊，去试试看吧。你们就拿那样的证词上法院吧，当法官在法庭上举棋不定的时候，我就会采取行动，然后让你们的起诉案无效驳回。不过啊，你们的案子不会有机会弄上法庭的，因为我可以跟你们打个小赌，大陪审团会否决你们的诉状。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警告你们：这件事最好就此打住，如果你们不罢手的话，只会替自己找来很多很多的麻烦。”


赫伯爵士说道：


“混蛋东西，你把那个餐馆买下来——”


“请拿出真凭实据，”老人对他露齿而笑。“你别管这件事，老赫。你一直在帮我忙，况且我不想跟你作对。”


“包括餐馆在内，你还买了别的东西吧？这件事我应该可以问问吧？”检察官纹丝不动地问道。


“你问问看啊，”韦德身体探前，摇头答道，“然后我就会以中伤毁谤的名义告得你七荤八素。呵呵，不过，还轮不到你的，对不对？这里有个人我想他是躲不掉的，”他用指头戳我。“这位某某总探长，我想你将会知道恐吓我是绝对占不到便宜的。”


“是吗？”我说道。“咱们来听听曼勒宁先生有何表示。曼勒宁先生，你声称在周五晚上9点至10点45分之间，一直待在那家餐馆里头，是吗？”


曼勒宁点点头，脸上的表情是毕恭毕敬，沾沾自喜。他笑得很开心。


“是的。”


“但是，你告诉卡鲁瑟巡官——后来你也对我说过——10点40分的时候，你去过摄政亲王巷，不是吗？”


“很抱歉，”曼勒宁仍然保持庄重的语气，“我想，你对我这个人真的非常不了解。想当然耳，周五晚上我对卡鲁瑟巡官说那番话的时候，过度紧张的情绪——这你应该很容易体会——可以让我不必为当下那个场合所说的话负责。我不确定自已当时说了些什么；而巡官也不能证明我说过什么，因为我没有为任何口供签字背书。事实上，我差不多只记得我口述给他听的事情，和周一告诉你的说辞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周五晚上我真的去过摄政亲王巷，只不过，什么时侯去的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我只宣称自己是走后面的通道，然后就非常正当地拒绝再提供你任何讯息。呃——你否认我的说法吗？”


“不，你的确是这样告诉我。”


曼勒宁的手势有那么一点宽宏大量的意味。


“不过，”这个耀武扬威、得理不饶人的家伙说道，“为了阻止你们又犯下一个愚蠢的错误，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们周五晚上所发生的实情。到现在为止我什么都没说，是因为我不想让韦德先生难堪。


“事情是这样的，当韦德先生从滑铁卢车站走出来的时候，我刚好遇见他，当时是9点钟，和他在一起的是两位——呃——经营餐馆的朋友，因此我就接受他用餐的邀约。依照原本的计划，我们本来随后要去博物馆的；韦德先生告诉我他已经发一封电报给伊林渥斯博士，电报的内容是请博士在10点30分到博物馆跟我们碰面。很不幸的是，韦德先生和谢涂先生一谈到波斯，就热中得一发不可收拾，所以他决定——各位先生，这事咱们就不拐弯抹角了——他决定放伊林渥斯博士鸽子。但他又不想伤害这位杰出博士的感情。所以他问我是否可以跑一趟博物馆——伊林渥斯博士可能正在那里等候——然后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搪塞一下。我离开餐馆的时间，刚好是10点45分。其中一位餐馆业主阿奎诺波波洛斯先生，他都把车子停到帕尔摩街后面的马厩；当时他正要回家，所以愿意载我一程。不过在路上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情况不对。正如你们所知，我们本来是要去参加博物馆11点钟的聚会。韦德先生是发了一封改时间的电报给伊林渥斯博士，但他却忘了通知其他人晚上还是有聚会——他在早上的时候取消了晚上的聚会。其他人没收到电报，所以博物馆里头可能空无一人。我没办法进入馆内，而势必在门口阶梯等候的伊林渥斯博士也不可能进得去。然而，我想起何姆斯先生就住在帕尔摩街。我请阿奎诺波波洛斯先生开车走后面的路去马厩，一来他可以照旧在那边停车，二来我也可以找到何姆斯先生的住所。我下车之后，正经过摄政亲王巷后面时，就在后门(给了某人一些指示)遇上了公寓管理员乔治·丹尼森先生。”


就在此刻，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用力拍击桌子。


“满口伪证！”他咆哮道。“老杰，那栋大楼公寓和餐馆一样都是你的！普恩对卡鲁瑟说——”


“拿出证据来，”韦德冷静地说道。“我再提醒你一次，老赫，别插手管这件事。小伙子，继续说。”


曼勒宁彬彬有礼的漠然态度又回来了。


“是的，那当然。嗯，丹尼森先生——他就是韦德先生提到的第13位证人——让我进入大楼，陪我走后楼梯上何姆斯先生的公寓。不过，公寓里头一个人也没有，然后我看到某些迹象，这些迹象让我相信大伙儿一定都前往博物馆了。这时候的时间约莫11点钟。我再度下楼，和丹尼斯先生打声招呼，然后加紧脚步赶往博物馆。到了那边之后，博物馆看起来是一片漆黑，我觉得其他人一定都在里头，所以我不断按门铃。当我忙着按铃之时，一名警察打断了我的行动。他对我努力按铃之事有所误解，而我当然不能说明韦德先生——不好意思，先生——韦德先生对贵客伊林渥斯博士的不礼貌行为，所以在这件事上面，我得表示歉意。”


曼勒宁又笑了起来，但他的双眉皱在一块儿，而且用客气的眼神看人时，那笑容看起来颇有嘲弄之意。


“我想就这样了。对了，你们现在想要逮捕我吗？”


“若按照正规手续来办理，”警务署长狐疑地看着他，“我会比较满意。”


老人倾身向前，脸上的神情大为高兴。


“你打算要这么做？”他问道。“好极了！各位，有人想跟我赌一把啰？”


再一次地，那空洞的咯咯笑声像脏水似地泼在我们身上。随即他便开怀大笑。


3个星期后，大陪审团驳回我们的诉状。


* * *


话说到这儿，菲尔，我的叙述即将进入尾声。现在你应该可以了解一开始我所作的声明了。虽然我们当中有些人认为谋杀之所以会发生，其实背后是有严厉谴责死者行为的意味——他利用蜜丽安·韦德游戏人间的人格特质来占她便宜；但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疑犯：一来心境正为潘德洛的恶行或蹂躏迫害而痛苦烦闷、二来拥有熟练刀法可轻易杀死潘德洛，我们却一个也找不到。不过，他们的整段韵事就像一记直拳打在你面前，由不得你视而不见。如今我们的处境，你是明白的。


我们没法子让曼勒宁因谋杀罪受到审判，或者让韦德因作伪证而受到审判。我们相信曼勒宁待在餐馆的整个说辞，彻头彻尾完全是一个捏造的谎言。我们对自己的看法深信不疑——从你点头的动作来看，相信你也支持我们的判断。但我们费尽千辛万苦，却连一个证人的口供都无法推翻掉。(对了，当时老杰指控我们严刑逼供，而所谓的严刑，其中包括装了铅的橡胶水管。他根本是在造谣生事，不过当时我真的恨不得能拿根橡胶水管起来用，而这种冲动我这一生当中就只有这么一次。)靠着一个浩浩荡荡的律师团帮他撑腰补漏洞，老鬼还向新闻记者暗示说我们心怀不轨，只想把别人定罪判刑，借此来掩饰自己的无能，而且就是因为无能，所以我们才以为诉状可以成立。


我们能怎么办？抓不到曼勒宁的小辫子，我们也不能改弦易辙转头去证明女孩有罪，即使我们相信这就是真相；无论谁有罪，曼勒宁才是这整个案件的轴心人物。我们的处境是坐困愁城——老鬼他可是心知肚明。这个得意洋洋、一辈子不曾低声下气的骗子，不但完全识破我们的意图，而且还用计杀得我们溃不成军。在场的赫伯爵士虽然身为他的老友，却也被整得一肚子火。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花一整个晚上来商谈的原因。虽然再怎么说，好歹播德洛也是一条会动会呼吸的人命，不过老实说，我们根本不在乎能否将杀害播德洛的凶手绳之以法。但那个老魔头公开夸口说，法律已被他操纵于手掌心；这才是烦恼所在。所以我们最后的指望，全都寄托在你身上了；虽然很可能是白忙一场。想必你和我们一样相信曼勒宁是此案的凶手，而韦德则犯了伪证罪。但是，你可有任何法子逮住他们呢？


案子已过了3个多月，从结果来看，我们能补充的事情其实不多。我们一直在密切注意每一个人，所以后续的发展我们都很情楚。有件事你可能会感到兴趣。大陪审团未能做出正确判决的一个月后，当时万众瞩目的骚动已平息下来，而蜜丽安和曼勒宁也决裂分手，显然双方都同意这样的结局。曼勒宁已经前住中国，不过他变得更有钱了。透过私下而谨慎的查访后，我们得知在他动身之前，老鬼在他的银行户头里存入一张支票，面额是整整两万英镑。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吗？


关于其他人的清况，和原来都差不了多少。我们搞定了莱利太太，但如此一来反而帮了老鬼的忙，所以我们也没有高兴到哪边去。到韦德博物馆参观的人潮比杜莎夫人蜡像馆还多；普恩仍然当他的夜间管理员，何姆斯照旧坐他的助理馆长宝座。由于审讯会上公开案清的缘故，贝克特只好向公使馆递出退休申请；但他们这个小圈圈，却似乎比以前更加紧密相连。杰瑞、巴特勒以及哈莉特·克尔顿，他们的近况和我们最后碰面时相差无几。还有伊林渥斯——唉，他一度还变成风云人物咧。


至于蜜丽安，我只能告诉你一个月前我见过她，当时整个社会还有点排挤她。事实上，她似乎过得比以前更好。那一次我是去酒吧逮捕某个犯下伪造罪的家伙，结果却在那儿遇见她，那时候她穿着艳丽的华服，正坐在高脚凳上，容貌美丽更胜过往。我谨慎地问起曼勒宁，她回答说有一阵子没听到他的消息了。就在我起身正要离去之时，我又说：


“请你私下坦白跟我说，你对曼勒宁的观感究竟为何？”


她望着吧台后面的镜子，以梦幻般的神清笑了起来。


“我想，”她答道，“在萧伯纳的戏剧中有个角色这么说过：‘漂亮．精彩．不可思议！哦，何等精湛的逃脱演出口阿！’对了，你要是有见到那位相貌堂堂的年轻警官，请转告他，星期四晚上没问题。”


我们的故事由卡鲁瑟拉开序幕，也从卡鲁瑟身上划下句点。

结语


“哈啰！”卡鲁瑟说道。“天快亮了。”


在书橱四壁的大房间里，窗户望去皆是一片阴灰，桌面上方的电灯光线是既刺眼又显得不真实。尽管燃料是持续添加，但壁炉台下巨大的石材炉口内的柴火又再度熄灭化为一大堆余烬。围在桌子周遭的人们看起来有点无精打采，浑浊的熏烟遮蔽了他们的视线，而黎明的到来，让所有的人在些微的惊讶中叽叽嘎嘎地挪动身体。房间内是寒冷而死气沉沉。助理警务署长睁开了眼睛。


“这个主意真是愚蠢极了，”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咆哮道，到了这个时候他还是如此暴躁。“整整熬了一夜没睡。呸！”他伸手探入口袋，接着以令人眼花缭乱的方式检查他的口袋日志。“今天是圣三主日过后的第17个星期日。日出时间是早上6点20分。昨晚窝在这儿，有件事我们一再听了好几遍：这个案子或许你也一样能够识破玄机。我也可以告诉你，你家的米迦勒节火险——如果你有投保的话——明天就可以终止契约了。你们这群懒散的家伙，有谁要上教堂？卡鲁瑟，你应该感到惭愧。‘你要是有见到那位相貌堂堂的年轻警官——’”


“抱歉，长官，”卡鲁瑟以谦卑态度答道。“我什么都没表示。总探长——”


只有海德雷看起来是精神奕奕、冷静自持。他用力抽着已熄火的烟斗。


“我把那件事说出来，”他认真解释的态度令人起疑，“是为了让故事有个圆满结束。现在的重点是，我们又花了一个晚上来重新检视案情，那么神谕会有何表示呢？最后菲尔会怎么看待这整个案——该死，他睡着了！菲尔！”


位居高位的菲尔博士——他坐在一张最宽大、最舒适、同时也是最破旧的皮革椅上——已然颓倒在椅子里；他的眼镜垂吊在胸前，双手正按着眼睛。这会儿，一只烦躁的眼珠子正从他指缝间露出来。


“我没睡着，”他神气十足地答道。“你这话让我错愕又痛心疾首。哼！”他喘息片刻，用手上下按摩着太阳穴。这一刻的他，看起来可不像是会送圣诞礼物的巨大幻影，而是显得较为疲惫和苍老。“我只是在问我自己，”博士清了清嗓门，又继续说道，“每个案子到了尾声的时候，我都会问自己一个同样的问题：什么叫做正义？就像取笑耶稣的彼拉多(译注：Pilate，审判耶稣的犹太总督。编者注：据《约翰福音》，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时，说自己“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彼拉多取笑他说：“真理是什么呢？”)一样，时光是不会为了一个答案而逗留的。哼，算了。在早晨这个时刻，你们这些人需要的是相当浓郁的红茶，里头再加点白兰地就更妙了。等等。”


他硬撑起身子，喘着气，然后倚着两根拐杖脚步笨重地往壁炉走去。在那边的一张小桌子上面，有个环形轻便煤气炉被盖在一堆对折纸后方。菲尔博士拉出一个水壶，摇了摇以确定壶里有水。他点燃瓦斯，青黄色的明亮火焰发出低鸣的嘶嘶声，在这昏暗的房间里头，这团火焰是惟一的亮光。那一瞬间，在播曳火焰上方保持弯腰姿态的菲尔博士，就像是一位中世纪传说里的炼金术士。光线驱逐了黑暗，照亮他赘肉层层相叠的下巴、蓬乱的花白头发、如土匪般的髭须，以及有着黑缎带正在摆荡的呆拙眼镜。


这时他突然摇头。


“首先，海德雷，”他若有所思地咕哝着，“我要恭喜你干了一件非常漂亮的案子。原本不成形的图样，在你逐项追查疑点并找出关联后，必然会产生一幅完整的画像。”


“得了，”海德雷有点狐疑地说道。“问题是，你同意我的看法吗？你觉得我的结论是正确的吗？”


菲尔博士点点头。


“是的，”他说道，“没错，我想，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你的结论是完全正确。”


赫伯·阿姆斯特朗爵士放下日志，惊讶地坐起来。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他怒吼道。“别跟我说这个案子里头还暗藏玄机！我承受不住了。真是够了！我们找到一个外包装画满神秘角色的猜谜盒。我们打开它，结果里面还有另外一个猜谜盒。我们再打开它，结果——瞧，魔术师早就开枪了，鸽子最后也已经飞出去了。所以盒子里面啥都没有，对不对？”


“长官，等一下，”一丝不苟的海德雷一如往常地说道。“菲尔，咱们来听听你的说法。别在这个节骨眼上头说什么该死的笑话！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博士的肩膀一耸动起来，颇像一场温吞缓慢的地震。他在煤气炉旁边的一张大椅子上坐下，接着拿出烟斗来。一时之间他只是眯着眼睛看它，除了水壶下面传来微弱的吼叫声外，周遭并无任何声响。此刻他突然开口说道：


“根据我自己粗略的想法，你们绝对没有办法证明葛莱格里·曼勒宁犯下了谋杀罪，而且你们也不可能证明老杰·韦德作伪证。可以安慰各位的方法，我相信只有将对上帝的敬畏之心加诸于老杰身上一途，这样你们才能够击败他；这似乎是你们所需要的力量。不过，至于做法是否明智——”


他再度用手在太阳穴四周按摩。


“没错，海德雷，你干得很漂亮。有一句很古老的英国谚语，用它来形容我是非常贴切的，而那句谚语的字面意义是‘慌慌张张不镇定的人’。这些古老的智能，真的是俯拾皆是。我像是一个有斗鸡眼的猎人，每块土地都被我的枪弹给扫射遍了，连一点机会都没留给别人。我是个有气喘旧疾的人，只因为皮卡迪利大道的光线比较亮，就跑到那儿勤奋寻找一枚遗落在摄政街的先令钱币。有太多的例子告诉我们：最好去一个你知道那里没有线索的地方找线索。如此这般，你才会看见一些你从来没注意到的东西。


“各位，你们给自己设定了一个问题，接着就急于帮它下定义。你们干得很漂亮，但你们却在完全不了解问题本质的情况下，帮你们的问题找了一个完整解答。我认为，你们没看到问题的某个部分：我姑且称它为‘没必要的不在场证明之谜’。我心里非常确定曼勒宁的不在场证明是杜撰的。而见多识广犹如基度山伯爵的老杰·韦德，恐吓或收买了13位证人，好让曼勒宁的英勇传奇远离污名。这其中的12位证人确实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他们的证词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即使是根本没有必要弄那么多人来作同样的声明。然而，那第13位证人却显得格格不入。大致上来说，第13个人的说法，甚至和捏造的证词不太一致；他不是餐馆里头的人，而为了取得他的假口供，想必老杰手上一定有个大麻烦——如果我们赞同海德雷的所有分析，那么老杰就没有道理这样做。


“现在，让我来说明我自己的看法。除了一个可能不怎么重要的小细节外，我认为海德雷对整个案情的重建相当精准。而这个小细节就是：事实上，葛莱格里·曼勒宁并没有杀死潘德洛。


“在我来看，真正的凶手显然就是年轻的杰瑞·韦德；但我怀疑你们能否找出足够的确切证据来逮捕他。”


“恐怕我的话把你们吓着了。”


在漫长的缄默之后——其间只有海德雷骂了一句难听的粗话——菲尔博士继续说道。博士往后靠到椅背上，在那昏暗的氛围中，只有煤气炉的火花映在他脸颊上。他陷入沉思地喘着气，然后点点头。


“在陈述我的想法之前，为了强调某件事，我得先转个弯从案子的尾声开始说起。并且，让我用类比的方式展开说明。


“我们先假设卡鲁瑟被控告在11点至午夜之间于伊斯灵顿(Islington)杀了他的祖母。你，海德雷、赫伯爵士，还有我，一起帮他捏造了11点至12点这一个小时的不在场证明。我们控制了多契斯特(Dorchester)饭店的负责人(这个罪大恶极的家伙被我们收买了)，以及他的伙伴；我们掌握了7名仆从，3名当时在那里用餐的客人(他们也是拿钱就听命的人)。这3名客人，我们就称呼他们劳合－乔治、鲍德温和张伯伦。这些人通通宣誓作证卡鲁瑟从11点至12点之间都待在餐厅里头，一直到12点钟才离开。


“这么一来，卡鲁瑟便完全洗脱嫌疑了。可想而知，由于他不可能在后来的时间里杀他祖母，所以他在12点过后的行踪，就没有人在乎了；况且，从柏宁(ParkLane)前往伊斯灵顿要花很长一段时间，所以等他抵达伊斯灵顿之时，已经是过了午夜很久，这让他的不在场证明更有说服力。因此，我们无须冒天大的风险，收买另外一名证人来证明卡鲁瑟在12点15分的时候曾造访萨伏依(Savoy)，并和饭店经理哈拉了几句。总之，搞出这个不在场证明实在是小心谨慎过了头。如果我们硬要加入这份证词，想必其中一定有个非常要紧的理由。


“在本案中，曼勒宁的情形也是如此。老杰作证曼勒宁一直到10点45分才离开希腊－波斯餐馆，此刻正是伪装的冒牌货踏入韦德博物馆之际。这份证词已经绰绰有余了。既然如此，为何还要精心安排一段曼勒宁坐阿奎诺波波洛斯的车去摄政亲王巷、接着遇到公寓管理员、然后走后楼梯上去的故事呢？答案就在我脑海里大声回响着：因为曼勒宁的陈述——他自称案发当晚去过何姆斯公寓——非得获得证实不可。


“然而，这事为何如此必要呢？海德雷说过，只要能证实曼勒宁没有在10点40分从正门走入公寓就行了，至于他到底有没有到过那儿，你们这些人根本懒得去管。你们甚至没有在这件事上面穷追猛打；就是你，海德雷，你在韦德宅邸质问他时，就只带到话题而已。尽管如此，有件事对你来说一定是清清楚楚——对曼勒宁也是一样——他在某个时刻去过公寓的声明，一定是非常非常重要，否则他不会设法要说服你相信此事。


“关于他的行为态度，有一件事让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他锲而不舍、几近不顾一切地坚称他去过公寓。从起初他对卡鲁瑟所言、一直到他在赫伯爵士的办公室搬出证人之际，即使那时侯你们都不怀疑了，他还是要在你面前提起这件事。他当然希望自己的说辞能在各方面都获得证实，不过，在某个和命案无关的事情上表现得像偏执狂一样，这就不免引人疑窦了。好吧，根据他的供词，他究竟在摄政亲王巷干了什么事？他上楼，发现何姆斯的公寓没锁，走进去东摸西看，然后从壁炉地上捡起一张有折痕的字条，而写那张未完成字条的人，是杰瑞·韦德……


“各位，全部的秘密都在这儿。他从壁炉地上捡起一张由某人口袋掉出来的便条(他如此宣称)。当他发现便条从他自己的口袋掉出来时，他只好为此事辩解，而且他还必须找个借口搪塞过去。


“我们现在知道曼勒宁在撒谎；我们知道他根本没去过摄政亲王巷。既然如此，他究竟是打哪儿弄到那张便条的？而且对他而言，为何厉声坚持便条是在公寓里找到的是如此重要？我们看到便条有一边是脏兮兮沾满煤灰时，就可以明白他一定是在犯罪现场捡到它的。为了解释煤灰的存在，曼勒宁因而犯下天大的错误：他说便条是在何姆斯公寓的壁炉地上捡到的。卡鲁瑟去过那间公寓，里面的两个房间也都参观过；他根本没看到取暖器，连煤块或木炭都没见到。你们大家应该都知道，那种有提供服务或伙食的公寓，只配备那种称为现代文明之耻的圆木形电热器。


“那张写着‘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一具真正的尸体’的小便条，恐怕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原因很简单，因为它牵涉到一场骗局。由于被视为一个恶作剧，便条的存在遂得到了解释，也因而被遗忘。然而，重点不在它的相关内容——尽管我看不出其中有任何重要含意——而是在于它的去向行踪。杰瑞·韦德是不是写信给医学院学生索取一具尸体，这件事根本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那张便条究竟是掉在何姆斯公寓其实并不存在的煤炉边呢，还是掉在韦德博物馆地窖里的尸体旁？这个问题可以说明许多晦涩难解之处。它说明了老杰·韦德为何煞费苦心要帮曼勒宁洗刷罪名；其实他是在帮他儿子洗刷罪名。我想，那张促成曼勒宁去东方国家大胆探险而且不愁吃穿的两万英镑支票，其用意也可获得解答。


“海德雷说我这个人特别顽固别扭，因此我就倔强地先把结局告诉你们。不过，在听你们叙述的过程当中，我似乎就非常笃定一定是杰瑞·韦德杀了潘德洛。


“你们曾讨论到几个明显可疑的人物。你们一直表示，由于蜜丽安绝对是惟一下过地窖的人，而且除了地窖门之外，别无他途可通往下面，所以凶手若不是蜜丽安，就一定是某个穿窗而入的人。问题是，还有另外一个方法可以下地窖：那台巨大的电梯。或许是我自己天生就不喜欢搭电梯吧，我心里总认为电梯是为了炉火而搭建的。这个案子不管往哪个方向查，你总是会碰上跟炉火相关的线索。于是那台电梯就在我脑子里咔嚓咔嚓地发出声响。何况我所听到关于电梯的第一件事，就是它故障了。


“案发该晚，卡鲁瑟先从普恩口中听到电梯故障这件事，当时他走进电梯里面寻找伊林渥斯从那里捉狂脱逃的线索。对了，在那当下，普恩还说了一段应该会引起你们留意的话(和他某些别的陈述一样)。普恩说，老杰断定电梯一定是被人故意破坏的，因为老杰自己常常漫不经心地使用它，结果有好几次差点被电梯斩到头。


“我在想，谁会把那玩意儿搞坏呢？这个嘛，根据老杰对阿姆斯特朗的陈述，杰瑞·韦德是个电机工程师……


“我要你们仔细看看那台电梯，以及周五晚上和它有关的叙述。伊林渥斯在这方面给了我们相当大的启发。我想，我第一次会注意到杰瑞，是从伊林渥斯走进博物馆开始。当时的时间是10点35分，同时也是蜜丽安刚从地窖上来的时刻。(她二度走下地窖，发现下面空无一人，猜想潘德洛已经离去，所以又跑上楼来。)伊林渥斯从她身边经过，接着转往馆长办公室走去。就在此时，房门猛然开了；戴着醒目的络腮胡和一派不安表情的杰瑞·韦德，大踏步走了出来。他对伊林渥斯表示不该浪费时间在那边穷哈拉；意思就是指责伊林渥斯为什么要闲荡聊天，杰瑞·韦德就是这么说的。


“这里头有个小地方，再度没有引起太大的注意。从伊林渥斯那边，我们得知许多和馆长办公室、电梯等相关的讯息。门是铁皮钢制的——这件事我们已经说了好几遍——门外的任何声音都传不进去。电梯门很厚，所以当伊林渥斯被关在里面时，听不见杰瑞和何姆斯在馆长办公室内的交谈。而在大厅进行的任何谈话，惟有在电梯门打开时才能听见——大家同意吧？借由大型通风口，就可以耳闻外面讲话的声音，否则一言半语都绝对听不到的。


“伊林渥斯走进博物馆之时，他在大厅较远的一端跟普恩交谈，接着走没几步路又和贝克特讲话。因此，杰瑞·韦德是如何听到他的声音？事实上，如果杰瑞·韦德是身处于一间看不见外面、而且又有隔音效果的房间里头，那么，他究竟是如何得知有人进来了呢？有个不怎么令人惊讶的答案出来了：当时他一定待在电梯里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法子能办到了。他一定是待在电梯里面，站在箱子上往外张望。


“一开始这件事，就让我觉得非常古怪。因为伊林渥斯走进馆长办公室的时候，他注意到——他说之所以会观察到一些事情，是因为当时自己正在思索逃脱之计——电梯门牢牢紧闭着，而且门上面还挂了一块写着‘故障’的牌子。假如杰瑞待过电梯，他为何这么麻烦要隐瞒这件事？但是，天啊，各位，他隐瞒的还不只这件事。我们姑且先来到命案的第二天，当时指纹鉴识小组的人表示，他们想确认伊林渥斯是否真的有进过电梯。结果答案是有；他们找到伊林渥斯的指纹。这件事并不奇怪。真正奇怪的是，他们完全没找到其他指纹。


“没有其他指纹。哼。既然杰瑞一定待过电梯，那他的手一定碰过某些地方，但整座电梯就是没发现别的指纹痕迹。这只有一种可能：那些指纹全被仔细地擦拭掉了，为什么要把指纹擦掉？为什么要隐瞒他待过电梯的事情？从那张他杀死潘德洛时遗落在地窖、起头写着‘亲爱的G’的字条，你们大概可以找到问题的解答。


“你们看得出来吧，我对案发当晚杰瑞的行为举动很不满意。他那么轻易就相信伊林渥斯是介绍所派来的演员，这种态度也让我不满意。我对我自己说：这世上大概不会有活人和伊林渥斯谈过半小时之后，会真的相信他是演员介绍所派来的人。杰瑞·韦德并非那么容易受骗的人。为了帮自己解围，他当然最好顺水推舟、假装相信伊林渥斯就是那名演员，所以他将计就计，并为了符合伊林渥斯的预期而演出一场绝妙好戏。说到这里，我应该不用暗示你们杰瑞知道正牌演员已陈尸于地窖中。我甚至可以明白告诉你们，杰瑞这名业余演员刺杀了专业演员之后，还为伊林渥斯演出一场好戏。


“海德雷，把你对命案的想法套在我的上面，你会发现这两套理论合并在一起，就像模板制图一样完全契合。我会试着把它描述出来——用自己那套杂乱无章的方法。我们手上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线索，这个线索藏在周一下午你无意间听到的一小段谈话中，当时老杰·韦德尚未擦掉镜子上面的指纹，而他正和伊林渥斯走下地窖……”


海德雷僵硬地在椅子上坐直，目光越过桌面。他指着菲尔博士说道：


“你指的是，”他说道，“伊林渥斯重复老鬼说的那句话？当时伊林渥斯好像是说：‘要是哪个王八蛋真的从你桌上偷走手套，’而老杰回答：‘还有我的螺丝起子。”


菲尔博士点点头。


哼。完全正确，老弟。某人偷走了老杰一楼办公室桌上的手套和螺丝起子。这件事有什么含意？咱们游移不定的思绪，这下子可以回到那台声称已经坏掉的电梯，也许有人把它修好了……


“从10点18分蜜丽安和哈莉特离开他之后，一直到10点35分为止，这段时间内杰瑞·韦德是单独待在馆长办公室里头。在那不止15分钟的空当里，他一个人做了些事情。他把络腮胡藏好，这事花不了太多时间，因为哈莉特表示她和蜜丽安离去时已把装扮之事几乎搞定。蜜丽安走出房间的时候，说要帮他拿——什么东西？为了使杰瑞的装扮完美无瑕，她要去地窖拿—件老杰的夹克上来。海德雷，我可以身历其境地告诉你杰瑞当时是怎么想的：‘老爹不在这儿，好极了。如此一来，他就不会被那台电梯干掉了。楼上的大伙儿们，正想要立刻把那口铅制大棺材搬下楼；既然棺材是要搬到这里面来，我就来帮他们省点力吧。让我来把电梯修好——花不了几秒钟的，因为弄坏它的人就是我自己。’他从老杰桌上拿起一支螺丝起子，然后为了以防双手弄得油腻而拿了一双手套。接着他进入电梯。‘搞定！太容易了。让它运作一下。去哪儿好呢？嘿，管他的，就让电梯下到地窖，然后去帮我自个儿拿件老爹的夹克。’


“他下到地窖，走出被隔板遮住的电梯，当下他所在之处是老杰的工作室。这时他听到讲话声。


“拿着匕首和鬓须的蜜丽安，本来是要下来和曼勒宁碰面的，结果反而遇见播德洛。而站在黑暗中的杰瑞，却听到全部的真相……”


“海德雷，你见过那个年轻人脱掉他愤世嫉俗的面具；你看过好几次了。我们知道他们嘲笑他的无能，那语调一再出现而且刺痛人心：‘闭嘴，你这个发育过度的侏儒．’我们知道他讥讽自己，而且还在背后折磨他自己，因为他只是个连对一只鹅大声说呸的勇气都没有的‘好好先生老杰瑞’。然而，当你宣称不会公开蜜丽安生子之事的时候，你在自己办公室也看过他的表情。那个温厚的小精灵，也可以变成从黑暗中跳出来的恶灵。而且，他的确从黑暗中跳出来——扑向潘德洛……


“蜜丽安大吼大叫要潘德洛离开，随即就冲上楼去。多少有几分得意的潘德洛迟疑一下，并思索要如何应对。这时，杰瑞从隔板的另一边快步而出。在摇摆不定的电灯下，我可以看见整个场景。匕首正平放在地上。在这个不共戴天的纠葛中，那位无能的大哥可能只说了一句‘你去死吧’，就迅速飞身扑向前去——他的反应之快，和后来对伊林渥斯装模作样演假戏以获取不在场证明的应变速度堪称是旗鼓相当。他拿着匕首奇袭能一刀穿心，要么是碰巧得手，不然就是他从友人蓝道那儿学到一些用刀技术；我猜，应该是瞎猫碰到死耗子吧。不过，潘德洛还是像哈伦·拉希德一样倒地毙命。‘必须把这具尸体挪走，免得有人下来撞见。把它拖到——拖到煤炭储藏室好了。’你们不认为他有这个力气？既然他可以把伊林渥斯这么壮硕的人拖进电梯里面，那他自然就有这个力气。‘几点了？正好10点35分。得赶紧离开这里……’”


“他走回工作室，把手套和螺丝起子藏起来。‘得赶快回到上面去，必须将电梯布置成还没修好的样子。’他坐电梯回到一楼，接着开始擦掉电梯内的指纹，并确认无漏网之鱼。这件事他一定得做得滴水不漏．毫无破绽，也必须让电梯再度故障。他干这些事情的时候，听到大厅有声音传来。把电梯内的箱子靠墙而立，他站上去就可以看到外面。伊林渥斯？这家伙是谁？他无法判断来者何人，但最好把那家伙当做介绍所派来的演员看待。他再度将电梯门关紧，走出来，一两分钟后冷静沉着地到门口会会这位伊林渥斯。”


菲尔博士气喘吁吁地抽着已熄火的烟斗。


“但是地下室呢？透过窗户，曼勒宁看见所有的事情。他看到蜜丽安第二度走下地窖，就在杰瑞上去之后；接着又看到她转身上楼离开。”


“曼勒宁是怎么想的？你们看！大哥杀了人，妹妹八成会被怀疑是凶手。我们已经昕到你对曼勒宁行事动机的诠释，但现在来听听我的说明。在英雄式的孤注一掷下，曼勒宁那天晚上演出一场步步危机、而且是自找麻烦的大胆模仿秀，并迫使这位曾经嘲笑他的大哥欠他一份人情：要不是曼勒宁的机敏和胆识，这对兄妹皆会因谋杀罪而受审。这就是曼勒宁在无法抑制的虚荣心下所采取的做法。把他们讲的话当做放屁？他会叫每个人自认失言，然后把说错的话全吞下去！接着他会对蜜丽安说：‘谢啦。我已经证明给你看了，再见。’还记得有个小伙子跳入猛狮斗技场捡起小姐手套，目的只为了事后要将手套扔到她脸上的故事吧？在令人惊讶的人格特质作祟下，曼勒宁仿佛听见了自负愚昧的吹号声，然后就发现自己已处于上述故事的形势中。他为此而自豪。他的确——你所指控他的事情，他的确干了。他还在煤炭储藏室的地上，捡到从杰瑞口袋里掉出来的便条，而那张该死的便条，就是杰瑞·韦德犯下凶杀案的最后证据。


“当然啦，曼勒宁事后也担心害怕起来。因此老杰才会出面挺他。我想，要解释心怀感激的父亲为何拿了两万英镑出来，这和曼勒宁做了什么贡献绝对有很大的关系。言尽于此，最后还剩下一个不解之谜。虽然纯粹是受到虚荣心的激励和鞭策，但曼勒宁终究是一位豪气干云、心地高尚的骑士呢？还是和潘德洛一样是个我行我素、彻头彻尾的恶棍呢？答案我不知道。我很怀疑曼勒宁也许要等到爬上喜马拉雅山脉的最高峰，或在黑拉庞德海峡里与鲨共游的那一天来临时，他才会了解到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个一直在告诉我们曼勒宁是何许人的聪明人；不过，就算我们解开了最后之谜，他实际的真面目仍是不为人所知。”


窗外的天色正亮了起来。菲尔博士在全然的静默中起身，步履维艰地走过去打开其中一面窗，然后吸入早晨凉爽的空气。


“但是，我们没有任何证据——”海德雷突然说道。


“现在当然没有证据，”菲尔博士欣然同意道。“否则我就不会一五一十地全都告诉你们。我不希望你们去逮捕那位年轻人。这案件所引发的纷扰骚动已经够多了。假如你们想要给老杰·韦德一个意外，不如让那只在魔术师的枪响下飞出盒子的鸽子载运一根橄榄枝回来(这个隐喻让我恶心)，丢在你们的良心上。”


众人全都面面相觑，随后海德雷开始笑出声来。


“正合我意，”赫伯爵士一边说，一边搔着后脑勺。“我会守口如瓶。”


“上帝为证，我也是，长官，”卡鲁瑟表示同意。


菲尔博士露出喜不自胜的笑容，转身蹒跚走回到壁炉旁的环形轻便煤气炉。


“我的看法是否正确，你们将会一直心存疑惑，”他对他们说道，“私下偷偷告诉各位，我自己也是一样。这水壶已经烧开很久了。”


他关掉瓦斯。突然啪的一声，水壶嘶嘶声响随即终止。然后所有的人在胃口大开的情形下，准备享受早餐。


—(完)—

绿胶囊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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