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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四签名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内容简介
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相识已有一段时间，血字的研究一案也让他了解了福尔摩斯的本领。就在此时，一位名叫梅丽摩斯坦的女子来到贝克街，带来了一个神秘而又诡谲的故事。他们并不知道，这个故事将带来一场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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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绎法的研究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是从壁炉台的一角取下一只装有药水的小瓶子，然后又从一个整洁的、山羊皮制成的皮匣子里拿出了皮下注射器。他用又白又有力的长手指安装好了细细的针头，然后便卷起了左臂的衬衫袖子。他若有所思地对自己那条肌肉发达并且遍布针孔痕迹的手臂注视了片刻，最后终于将针尖刺入了皮肉，随即推动那个小小的针芯，然后就躺在了绒面的安乐椅中，带着满足感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像这样的举动，他每天都要做上三次，这几个月来我对此早已习惯了，但心里总是不以为然。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这种情况给我带来的刺激也与日俱增。由于我没有勇气劝阻他，因而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一想起这件事就觉得良心不安。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对他说出我内心的想法，可是由于我的这位朋友性格冷漠、孤僻，而且不愿接受他人的意见，因此我觉得要想大大方方地给他以忠告，并非一件简单的事。他的毅力、他那自以为是的态度以及我曾经感受过的他那许许多多非常特别的性格，都使我不敢并且不愿惹他生气。
但是，在这一天的午后，或许是因为我在午餐时喝了一点葡萄酒，或许是因为他那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态度把我给激怒了，我觉得再也不能继续容忍下去了。
我问他：“你今天注射的是什么东西？是吗啡，还是可卡因[1]？”
这时，他刚翻开一本旧书，有气无力地抬头回答道：“是百分之七的可卡因溶液。你想试一试吗？”
“我可不想试。经过阿富汗的战役，我的身体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我再也不能摧残自己的身体了。”我毫不客气地对他说道。
看到我恼怒的样子，他笑着说道：“华生，或许你说的是对的。我也明白，这对于身体来说十分有害，不过我觉得，既然它有如此强烈的兴奋和醒脑功能，那么它的一些副作用也就不算什么了。”
我诚恳地对他说：“可是，你总要考虑一下利害得失吧！或许你的脑筋真的像你说的那样，能够因为刺激而变得兴奋起来，可是归根结底，这是残害自身的做法。它会使器官、组织发生不断加剧的变质，即使不会出现这种情况，至少也会使身体长期衰弱。对于这种药物所能引起的副作用，你是知道的，这实在是得不偿失啊。你怎么能只注重暂时的快感，而去残害你那卓越的天赋和非凡的精力呢？你应该知道，我这不仅仅是从朋友的角度出发，更是作为一名对你的身体健康负全责的医生而说的话。”
他听了以后，不但没生气，反而把十根手指对在一起，将两肘支在椅子的扶手上，看样子好像对这次谈话很感兴趣。
他说道：“我这个人好动不好静，一旦没有事做，就会感到心烦意乱。给我出难题，给我工作任务，给我最难解的密码，给我最繁复的分析工作，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最舒服，才不需要任何人为的刺激。我十分厌恶平淡无奇的生活，而力求得到精神上的兴奋，正因为如此，我才选择了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特殊职业——或者说是我开创了这个职业，因为我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从事这一职业的人。”
“唯一的私人侦探？”我抬起眼皮问道。
“唯一的私家咨询侦探。”他回答道，“我属于最高的、终极的侦探裁决机构。当葛莱森、雷斯垂德或者埃瑟尔尼·琼斯遇到麻烦的时候——这是他们经常遇到的事——他们就会前来向我请教。我凭借专家的身份来审查材料，并给出一个专家的意见。我从不居功自傲，报纸上也不刊登我的名字。工作本身会使我特殊的精力得以发挥，而这种快乐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你一定还记得在杰弗逊·侯波案中我的工作方法给你带来的一些体验吧？”
“是的，我还记得。”我热诚地答道，“那是我有生以来从未遇到过的奇案。我已经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成了一本册子，还起了一个非常新颖的标题：《血字的研究》。”
他不满意地摇了摇头，说道：“我大致地看了一遍，说实话，我真的不敢恭维。侦探术——或者说应该是一门精确的科学，人们应该用同样冷静而并非感性的方法对它进行研究。你为它渲染上了一层传奇色彩，结果就像是在几何定理当中掺杂了恋爱传奇一样。”
“但是其中确实有像小说那样的情节，我绝不能歪曲事实。”我反驳道。
“有的事实可以省略，或者说要把重点显示出来。这个案子里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我如何从事实的结果当中找到原因，再经过周密的分析与推断从而破解此案的过程。”
我心中很是不快，因为我撰写那篇短文原本是想让他高兴，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却因此受到了批评。坦白地说，是他的自负把我给激怒了，他对我的要求似乎是这样的：我的著作一定要完全用来描述他个人的行为。在我们俩同住贝克街的那几年里，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感觉到我这个伙伴在沉默和说教的态度中，总是隐藏着一丝傲慢与自负。我不想再多说什么了，只是坐在那里抚摩我那带伤的腿。我的腿曾经被子弹打穿，虽然不影响行走，但一遇到天气变化就会感到痛苦难忍。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业务已经发展到欧洲大陆了。”停顿了片刻之后，福尔摩斯填满了烟斗，缓缓地说道。“上个星期，有个名叫福朗斯瓦·勒·维亚尔的人向我请教，你可能知道，最近他在法国侦探界已经崭露头角。他有着凯尔特民族特有的敏感性，但是缺乏提高技能所必需的广博学识。他向我请教的是一桩有关遗嘱的案子，很有意思。我介绍了两个比较相似的案子给他作参考：一件是1857年里加城的案子，另一件是1871年圣路易城的案子。这两个案子的案情为他指出了破案的方向。这是今天早上收到的他的感谢信。”说着，他递给我一张弄皱了的外国信纸。我看了一下，这封信里夹杂着许许多多的恭维话，到处都是“伟大”、“高明的手段”、“有力的行动”等表示那个法国人的热情、仰慕与赞颂的话。
“他像是一个在跟老师说话的小学生。”我说道。
“唉，他对我为他提供的帮助评价过高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轻声说道，“其实他自己也有很高的才能。一名理想的侦探家所应具备的条件，他已经具备了三分之二。他具备观察与推理的能力，而唯一欠缺的就是学识，这个，他以后还是能够得到的。现在，他正在把我写的几篇短作翻译成法文。”
“你的作品？”
“难道你不知道？”他笑道。“非常惭愧，我曾经写过几篇专论，都是技术方面的。你是否还记得那一篇：‘论不同种类烟灰的辨别？’在那里面，我列举了一百四十种雪茄、纸烟、烟丝的烟灰，此外还用彩色插图来说明各种烟灰之间的差别。在刑事案审判中，这可是经常出现的证据，有时甚至会成为整个案子最重要的线索。如果你回想一下杰弗逊·侯波案件，你就会认识到：辨别烟灰，对于破案或多或少是有一定帮助的。比如说，你如果能确定在一起谋杀案当中，凶手是抽印度雪茄的，那么，这显然就大大缩小了你的侦查范围。印度雪茄的黑灰与‘鸟眼’烟的白灰之间的区别，在经过专门训练的人眼里，就好像白菜与土豆的区别一样明显。”
“在观察细微事物方面，你的确具有非凡的才能。”我说。
“我意识到了它们的重要性。这个就是我撰写的有关追踪足迹的专论，里面提及了用熟石膏保存足迹的方法。这是一篇新奇的小论文，讲的是一个人的职业会对他的手形造成影响，里面附有石匠、船员、木刻工、排字员、织布工以及磨钻石工人的手形插图。这些东西对于科学的侦探术来说是有重要意义的，尤其是在遇到有无名尸体的案件以及探索罪犯身份时，都能派上用场。噢，我刚才只顾着说我的嗜好，让你觉得心烦了吧？”
“一点也没有，”我恳切地答道，“而且我非常感兴趣，因为我曾经亲眼见过你在实践当中对这些方法的应用。你刚才说到观察与推理，当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两个方面是相互关联的。”
“其实它们并没有什么关联。”他舒舒服服地靠在椅子上，从烟斗里喷出了一股浓浓的蓝色烟雾。“举个例子来说，观察的结果显示，今天早上你曾到过韦格摩尔街邮局，而经过推理，却可以知道你曾在那儿发过电报。”
“是的！”我说道，“一点不错！可是我真的弄不明白，你是如何知道的呢？那是我当时突发奇想的行动，并没有透露给任何人啊。”
“这太简单了，”他看到我惊奇的表情，十分得意地笑道，“这简直没有解释的必要，不过解释一下倒是可以分清观察与推理的范围。我看到你的鞋子上沾有一小块红色的泥巴，现在韦格摩尔街邮局的对面正在修马路，挖出的泥就堆在便道上，凡是进入邮局的人很难不踩到泥里去。那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红色泥土，据我所知，这一带再也没有这种颜色的泥土了。这就是我从观察得来的结果，剩下的就完全是由推理得来的了。”
“那么，你是如何推理到那封电报的呢？”
“今天整个上午，我都在你对面坐着，根本没见你写过一封信。在你桌子上，我还发现有一大整张邮票以及一大捆明信片，那么，你到邮局除了发电报以外，还能做什么别的事呢？排除其他因素，剩下的一定是事实了。”
“事情确实如此，”我略微想了一下，说道，“正如你所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了。现在我想给你一个更加复杂的考验，你不会觉得我很鲁莽吧？”
“恰恰相反，”他答道，“我非常欢迎，这样我就不用第二次注射可卡因了。对于你所提出的任何一个问题，我都非常乐意研究。”
“我时常听你说起，在任意一件生活用品上面，都难免留下一些可以表明使用者特征的痕迹，训练有素的人是极容易辨认出来的。现在，我这儿有一块刚刚得到的表，你能否从这上面找到它原来主人的性格与习惯呢？”
我把那块表递到他手中，心里一个劲儿地发笑。因为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是根本无法解答的，这也可以算做我对他平日里独断专行作风的一种教训吧。他把表拿在手中认真观察，先是看表盘，然后又打开了表盖，用心察看内部机件，先是用肉眼，后来又借助高倍放大镜仔细地观察。他脸上那沮丧的表情，差一点让我笑出声来。最后，他盖上表盖，把表递还给我。
“这里几乎找不到遗留的痕迹，”他说道，“因为这块表最近刚擦过油泥，最重要的痕迹都被擦掉了。”
“你说得没错。”我答道，“这块表确实是刚刚擦过油泥以后才被我得到的。”发自内心地说，我对我的伙伴以此为理由来掩饰他的失败很是不以为然。就算是一只从未修理过的表，又能从中找到什么有助于推理的痕迹呢？
“尽管遗痕不是很多，但我的观察也并非完全没有效果。”他用那双半闭无神的眼睛望着天花板说道，“那我就姑且说出来请你指正吧。我认为，这块表是你哥哥的，而且是你的父亲留给他的。”
“说得很对，你一定是从表背面所刻的H.W.两个字头得知的吧？”
“没错，W代表的是你的姓。这只表大概是五十年前造的，表上所刻的字与制表的时间相差无几，我由此知道这是你的上一辈留下的。按照一般习俗，凡是珠宝之类的物品，大都传给长子，而长子往往承袭父亲的名字。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的父亲已经去世多年了，因此我断定这块表一定在你哥哥手里。”
“这些都不错，”我说，“你还有什么别的发现吗？”
“他是个狂放不羁的人。本来，他有着非常光明的前程，可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好的机会，因此时常生活潦倒，不过偶尔也有景况较好的时候，最后他因为纵酒过度而死。这些都是我观察出来的。”
我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不由自主地在屋里无精打采地走来走去，心中怀着无限的酸楚。
“这可是你的不对了，福尔摩斯。”我说道，“我简直不能相信，你竟然耍出这样一套把戏。你一定是事先了解了我哥哥的悲惨史，现在又装模作样地用这些玄妙的方法，推断出这些事实。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单从这块旧表上就能发现事实吗？不客气地说，你说的这些简直像江湖庸医。”
“请你原谅我，亲爱的医生。”他和蔼地说道，“我按照理论来推断问题，可是却忘了这对于你来说也许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可以向你保证，在你给我看这块表之前，我根本不晓得你还有一位兄长。”
“可是，你怎么能如此神机妙算地推断出这些事实呢？你方才所说的没有一件不与事实相符。”
“噢！还算侥幸，我说的只是一些可能存在的情况，没想到竟然会如此准确。”
“这么说你并不是凭空猜想的？”
“是的，是的，我一向不胡乱猜想。猜想并不是个好习惯，它对于逻辑推理而言是有害的。你之所以会感到奇怪，是因为你对我的思路并不了解，也没有注意到那些往往能够推断出大事的细枝末节。举个例子来说吧，我最开始曾说你的哥哥行为不够谨慎。请你看看这块表，不仅下面的边缘上有两处凹痕，而且整块表上还有无数个伤痕，这是因为使用者习惯于把表放在有硬币、钥匙一类坚硬物品的衣袋里的缘故。对于一块价值高达五十多金镑的表如此不经心，我说他生活不拘小节，这不算过分吧！单是这块表就已经如此昂贵，如果说遗产不丰厚，也是毫无道理的。”
我点了点头，表示已经领会了他的意思。
“按照伦敦地区当票的惯例，每收进一块表，一定要用针尖把当票号码刻到表的内部，这比挂一个牌子要好得多，因为这样可以免去号码丢失或者混乱的麻烦。我用放大镜仔细观察表的内部，发现此类号码至少有四个。所以我的结论是：你的哥哥常常生活窘迫；附加的结论是：他有的时候景况很好，不然的话他就不会有财力去赎这块表了。最后，请你注意观察这个有锁孔的里盖，锁孔周围有成千上万个伤痕，这是在钥匙的摩擦下形成的。头脑清醒的人向锁孔里插钥匙，插一下不就能进去吗？而醉鬼的表却没有不留下这些伤痕的。他晚上给表上弦，由于手腕抖动而留下了这些痕迹。这有什么玄妙之处呢？”
“一经点破，豁然开朗。”我答道。“希望你原谅刚才我对你的冒犯。我本应对你神机妙算的能力有更多的信心才对。请问，现在你手里还有没有需要侦破的案件？”
“正因为没有，所以我才注射可卡因。只要不让我动脑筋，我的生活就过不下去。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什么趣味呢？请到窗前来看看。难道有过如此凄惨而乏味的世界吗？看啊，那黄色的迷雾沿着街道滚滚而下，飘浮着与那些暗褐色的房子擦肩而过，还有什么比这更平淡、无聊的吗？医生，试想一下英雄若无用武之地，光有力气又有何用呢？犯罪是平常的事，人活在世上也是平常的事，这个世上，除了平常的事还有什么呢？”
我刚要回应他那偏激的言论，忽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我们的房东托着铜盘走了进来，托盘上面有一张名片。
“有一位年轻的女士求见。”她对我的伙伴说。
他读起了名片：“梅丽·摩斯坦小姐。嗯！这个名字倒是很生疏。赫德森太太，把她请进来吧。医生，你不要走，我希望你留在这儿。”

案情的陈述
摩斯坦小姐步伐稳重、姿态沉着地走了进来。她是一位年轻的金发女郎，身姿十分轻盈，戴着一副颜色搭配得当的手套，穿着一身最符合她风格的衣服。她的衣服简洁而素雅，由此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生活并不十分优裕的人。她衣服的面料是暗褐色毛呢，没有任何花边，更没有装饰，配着一顶相同色调的帽子，帽子边缘插着一根洁白的羽毛。她的相貌虽然并不美丽，但是神采却十分温柔可爱，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精神饱满，富有情感。我所见过的女性，可以说远到几十个国家和三大洲，可我从未见过如此高雅和聪敏的面庞。当福尔摩斯请她落座的时候，我发现她的嘴唇微微颤动，双手发抖，显示出情绪的紧张与内心的不安。
她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之所以来到这里向您求助，是因为您当初曾为我的女主人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处理过一起家庭纠纷。她对您的帮助深表感谢，对您的能力更是十分钦佩。”
他略微想了想，然后回答道：“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啊，我记得曾经帮过她一个小忙。在我的印象当中，那件案子是再简单不过的了。”
“可她并不这样认为。最起码，我所要请教的案子您可不能也说是很简单的。我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比我遇到的更加离奇、更加令人费解了。”
福尔摩斯反复搓着双手，目光炯炯有神。他在椅子上微微欠了欠身，他那清秀而像鹞鹰的脸上顿时现出了精力高度集中的样子。
“谈谈您的案情吧。”他用振奋而又庄重的语调说道。
我感觉自己在这里有些不便，于是起身说道：“很抱歉，我失陪了。”
没想到，那位年轻的姑娘伸出她那戴着手套的手阻止了我。“如果您愿意多坐一会儿，”她说道，“或许可以给我更大的帮助呢。”
于是我便重新坐下。
她接着说：“简而言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的父亲是一名驻印度的军官，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被送回了英国。我的母亲去世较早，在国内又没有什么亲戚，于是我就被送到爱丁堡读书，在一所环境比较舒适的学校里寄宿，直到我十七岁那年才从那里离开。1878年，我父亲——他是团里资历最老的上尉——请了一年的长假，回到祖国。他从伦敦发电报告诉我说，他已经平安到达了伦敦，正住在朗厄姆旅馆，并让我马上前去见他。我还清楚地记得，他的电文中到处流露着慈爱。我到了伦敦，就马上乘车前往朗厄姆旅馆。管事的人告诉我，摩斯坦上尉的确住在那里，可是自从前一天晚上出门以后，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来。我等了一整天，依然杳无音讯。到了夜里，我接受了旅馆老板的建议，到警察署报告此事，并在次日清晨的各大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然而，我们的寻找没有任何结果。从那天开始到现在，我一直没有得到关于我那不幸的父亲的半点消息。他回到祖国，心中抱有很大希望，本来打算可以享享清福，可是没想到……”
她用手轻抚着喉咙，话还没说完，早已泣不成声。
“时间还记得吗？”福尔摩斯翻开了他的记事本问道。
“他是在1878年12月3日失踪的——大概有十年了。”
“那他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呢？”
“还存放在旅馆里，行李当中找不到什么可以称为线索的东西——只有一些衣物和图书，还有很多安达曼群岛的古董，他过去曾在那里做过管理囚犯的军官。”
“他在伦敦有什么朋友吗？”
“据我所知只有一个——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的少校舒尔托，和我的父亲在同一个团里。这位少校前段时间已经退伍，在上诺伍德居住。我们自然与他联系过，可是他甚至连我父亲回国的事都不清楚。”
“这真是件怪事。”福尔摩斯叹道。
“我还没有说到最令人感到奇怪的事呢。大约在六年以前——确切日期是1882年5月4日——我在《泰晤士报》上看到一则广告，说是征询梅丽·摩斯坦女士的住址，并且说如果她回应的话，对她将是非常有利的，广告后面并没有署名，也没有留下地址。当时，我刚到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家里做家庭教师。我跟她经过商量之后，就在报纸的广告栏登出了我的住址。当天，就有人给我寄来一个小纸盒，里面有一颗很大、很有光泽的珠子，盒子里面没有任何文字。从那天开始，每年到了这个日子，我都会收到一个同样的纸盒，里面装有一颗同样的珠子，可是我却没能找到有关寄者的任何线索。内行人看过之后，说这些珠子是稀世珍宝，价格不菲。请你们看看这些珠子，真的很好。”她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一只扁平的盒子，于是我看到了有生以来从未见过的六颗上等珍珠。
“您说的非常有趣，”福尔摩斯说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情况吗？”
“有的，今天早晨我收到了这封信，请您看一看，这正是我前来向您请教的原因所在。”
“谢谢，”福尔摩斯说道，“请您把信封也一并给我。邮戳，伦敦西南区；日期，9月[2]7日。噢！信封的一角有一个拇指的印迹，大概是邮递员留下的。纸张质地非常好，这信封价值六便士一扎，看来写信的人对信纸和信封要求很高。可是没写发信人地址。‘今晚七点请到莱西厄姆剧院大门外左边的第三个柱子下等我。如有怀疑，请与朋友二人一同前来。您是个受了委屈的女子，一定会得到公道。别把警察带来，否则就不能相见。您的一位不知姓名的朋友。’这真是一件有趣的、神秘的事情，摩斯坦小姐，您打算怎么办呢？”
“这就是我要与您商量的呀。”
“我们一定要去。您和我，还有——没错，华生医师也是我们需要的人。这封信上说两位朋友，他跟我始终是在一块儿工作的。”
“可是，他愿意去吗？”她用恳求的眼神看着我，又向福尔摩斯问道。
“如果我有机会效力，那真是荣幸至极。”我热情地答道。
她说道：“看到两位如此仗义，我真是感激不尽。我非常孤独，没有别的朋友可以托付。晚上六点钟我到这儿来，应该可以吧？”
“可不能再晚了。”福尔摩斯说道，“再有一点，这封信和寄珠子的盒子上面的笔迹一样吗？”
“都在这里。”她说着取出六张纸来。
“您考虑得相当周密，在我所有的委托人当中，您真算得上是榜样了。现在我们就来看一看吧。”他把信纸全部铺在桌子上，一张一张对比，然后说道：“除了这封书信之外，其余的笔迹都是伪装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们都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您来看看这个希腊字母‘e’多么突出，再来看看单词末尾字母‘s’的弯法。摩斯坦小姐，我不想给您毫无意义的希望，可我倒是愿意知道，这与您父亲的笔迹有没有什么相同点？”
“绝对不同。”
“我想也是这样。那好，我们晚上六点钟等您。请把这些信纸留下，我也许得先研究研究，现在才三点半钟，那就再会吧。”
我们的客人说了声“再会”，然后又用温和的目光看了看我们俩，就把装珠子的盒子抱在胸前，匆匆忙忙地走了出去。我伫立在窗前，看到她轻快地向街头走去，直到她那顶灰色的帽子和上边的白羽毛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这真是位美丽的姑娘！”我转过身来对我的伙伴说。
此时他已经重新点燃了烟斗，靠在椅子上，微合双眼，有气无力地说道：“是吗？我倒没有留意。”
“你简直是个机器人，一台计算机！”我叫道，“有时候，你甚至连一点人性都没有。”
他态度温和地笑着说：“不要让你的判断能力被一个人的特质所影响，这是最关键的。对于我而言，一个委托人只是一个单位——问题当中的一个因素。感情的作用会对清醒的理智造成影响。一个我平生所见到的最美的女人，曾经为了得到保险赔款而毒死了三个孩子，最后被判绞刑；可是我所认识的一个最讨人嫌的男士，却是一位大慈善家，曾捐赠二十五万英镑来救济伦敦的贫民。”
“可是，这一次……”
“在我这儿从来没有任何例外。定律是没有例外的。你过去也对笔迹的特征有过研究吗？对于这家伙的笔迹你有什么看法？”
“写得还算清楚、整洁，”我答道，“是一个有从商经历并且性格坚毅的人写的。”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说道：“你看，他写的长字母几乎都没有高过一般的字母，那个‘d’字像个‘a’字，还有那个‘l’像个‘e’，性格坚毅的人写的字无论怎样难以辨认，字母的高矮总是要有明显区别的，他的‘k’字写得很不一致，大写字母倒还算得上工整。现在我得出去一趟，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弄清楚。我来向你介绍一本书吧——一部最不平凡的著作，温伍德·瑞德所著的《成仁记》，我出去一个小时就回来。”我坐在窗前，手里捧着书，但我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这位作者的著作上。我的全部思想都放在了刚才那位客人的身上——她的美丽容貌以及她在生活当中所遇到的离奇经历。如果她父亲失踪那年她十七岁的话，那么她现在应该二十七岁了——正是青年稚气消退、转到初谙世事的妙龄阶段。我就这样坐在那儿凭空想象，直至危险的想法进入我的大脑。于是我马上坐到桌前，翻出一本最新的病理学论文仔细阅读，想以此来遏制我的妄想。我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一名陆军军医，有一条受过伤的腿，又没有太多的钱财，怎么能有这种妄想呢？她只不过是案子当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因素——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如果我的前程一片黑暗，那么最好还是毅然决然地担当未来，不要胡乱想象、妄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吧。

寻求解答
福尔摩斯一直到晚上五点半才回来。他精神振作，兴奋异常——由此可见他在这个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当中已经看到了曙光。
“这个案子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他端着我给他倒的一杯茶说道，“这些事实看起来只有一种解释。”
“你说什么？你已经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了吗？”
“唔，要是这么说的话确实有点言过其实。不过，我发现了一个颇具提示作用的事实，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线索，当然，我还应当把一些细节组织起来。刚才，我从旧的《泰晤士报》上看到了在上诺伍德居住的前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的舒尔托少校于1882年4月28日逝世的讣告。”
“福尔摩斯，也许是我的脑子有些迟钝，可我实在不知道这个讣告对这个案子有什么提示性作用。”
“你确实不知道吗？这真是出乎我意料啊。我们还是这样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吧。摩斯坦上尉突然失踪了。在伦敦，他唯一可能拜访的人只有舒尔托少校，可是，舒尔托少校竟然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摩斯坦曾经来到伦敦。四年之后，舒尔托去世了。在他去世之后不到一个星期，摩斯坦上尉的女儿就收到了一件非常珍贵的礼物，此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件。现在，她又接到了一封信，信中竟然说她是一个受了委屈的人。她除了丧失亲生父亲之外，还有别的什么委屈呢？再有，为什么只在舒尔托去世后的几天时间里，才开始有礼物相赠呢？难道是舒尔托少校的继承人知道其中有什么秘密，想要用这些礼物来弥补先人犯下的过错？对于上述事实，你还有什么其他看法吗？”
“可是为什么用这种方法来弥补过错呢？方法实在太离奇了！再说，那个人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写信，而不在六年前写呢？还有，信上写明要给她公道，那她会得到什么样的公道呢？如果说她的父亲还活着，那未免有些过于乐观了。可是，你又不清楚她还受过别的什么委屈。”
“这的确是个难题，确实有很多令人难以琢磨的地方。”福尔摩斯沉思着说道，“不过，咱们今天晚上走一趟，就会完全弄明白了。噢，来了一辆四轮马车，摩斯坦小姐就在上面。你现在准备好了吗？我们最好马上下去，时间已经耽搁一些了。”
我戴上了帽子，拿了一根最粗、最重的手杖，福尔摩斯则从抽屉里取出手枪并放进口袋里。这意味着，他料到今天晚上的工作很有可能是一次冒险的尝试。
摩斯坦小姐穿着一身黑色衣服，戴着围巾，她虽然依旧保持镇定，但是脸色惨白，没有血色。如果她对我们今天晚上奇特的冒险没有感到不安的话，那么她的毅力的确超过一般的女子了。她能完全控制住个人的感情，而对于歇洛克·福尔摩斯提出的几个新的问题，她也能全部立即答复。
“舒尔托少校是跟我父亲关系特别好的一位朋友。”她说，“在父亲的来信里面，时常会提到少校的名字。他和我父亲同为安达曼群岛驻军的指挥官，因此他们经常在一起。还有，在我父亲的书桌里，还发现了一张没有人能够读懂的字条，我觉得这不一定和本案有什么关系，不过您可能会愿意过目，因此我把它也带来了。这个就是。”
福尔摩斯小心翼翼地把那张纸打开，放到膝盖上铺好，然后拿着双层放大镜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这种纸是印度的特产，”福尔摩斯指出，“它曾在木板上钉过。纸上的图案好像是一所大型建筑图样的一部分，其中有很多大房间、走廊及甬道。中间一点有一个用红墨水画出的十字，在这上面有用铅笔写成的模糊的‘从左边3.37’。纸的左上角有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怪字，好像四个联接起来的十字形。在旁边用相当粗糙的笔法写着，‘四个签名——琼诺赞·斯茂，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认定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可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重要的文件。这张纸一定曾在皮夹里细心地收藏过，因为它的两面都同样干净。”
“是从我父亲的皮夹里找到它的。”
“您还是好好将它保管起来吧，摩斯坦小姐，也许它以后对我们会有帮助的。现在，我觉得案情比我当初想象的要更加深奥和费解了。我得重新想一想。”他一边说着，一边向后靠在车座的靠背上。从他那紧皱的双眉和呆滞的目光当中，我看得出，他正处于沉思状态。摩斯坦小姐与我轻声聊天，谈到了我们眼前的行动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但是我们的那位伙伴却一直保持沉默，直到我们到达旅途的终点。
这是九月的傍晚，此时还不到七点钟，可是天气却阴沉得很，浓雾弥漫着这个城市。街道上到处都很泥泞，天空中低悬着令人感到抑郁的片片阴云。伦敦滨河路上暗淡的路灯，照在泥泞的人行道上，只剩下一丝微弱的光亮。除此之外，街道两旁店铺的窗户里还射出来淡淡的黄色灯光，透过迷茫的雾气，一闪一闪地照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我心里在想：在闪闪灯光的照射下，这络绎不绝的行人，他们脸上的表情有高兴的也有忧愁的，有憔悴的也有快活的——其中包含着无穷的怪诞和诡异的经历，就好像人的一生，由黑暗来到光明，再由光明回到黑暗。我并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但这个阴郁的夜晚以及我们将要遇到的奇异的事情，使我禁不住紧张起来。从摩斯坦小姐的表情中我可以看出来，她跟我有相同的感觉。唯独福尔摩斯一个人丝毫不受外界的影响。他借着怀中手电筒的光亮，不停地在记事簿上书写着什么。
在莱西厄姆剧院两侧的入口处，观众早已拥挤不堪。双轮的和四轮的马车如流水一般一辆接一辆地到来。身着礼服、露着白胸的男士和披着围巾、珠光宝气的妇人，一个接一个地从马车上下来。我们三个刚刚走到事先约定的第三根柱子前，就走来一位五短身材、面色黧黑、身穿马车夫装束的壮汉，他还向我们打着招呼。
“你们是与摩斯坦小姐一起来的吗？”他问道。
“我是摩斯坦小姐，这二位是我的朋友。”摩斯坦小姐回答道。
那人用带有穿透力和疑问的目光逼视着我们，说道：“请原谅，小姐，我需要请您确保您的同伴中没有警察。”
“在这个问题上我可以担保。”她答道。
那人吹了一声口哨，立刻就有一个在大街上流浪的人引着一辆四轮马车来到我们面前，并打开了车门。与我们搭话的那个人坐到车夫的座位上，我们相继上了车，还没等我们坐稳，马车夫就已经扬鞭驱车，马车便疾驶在雾气弥漫的街道上了。
我们当时所处的环境非常奇特。我们不知道前往何处，也不知道要去干什么。如果说是被人戏弄吧，好像又不太可能，不过我觉得还不至于白跑一趟，总是可以得到一些重要结果的。摩斯坦小姐的态度依然像以往一样坚决和镇定。我竭尽全力想办法鼓励并安慰她，我给她讲述我当初在阿富汗冒险的故事。可是说真的，当时就连我自己也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和难以预料的命运而感到紧张和不安，以至于我所讲的故事无可避免地乱成一锅粥。直到现在，她还把我讲给她的那个生动的故事当做笑话：我是如何在深更半夜用一支双筒枪打死了一只钻到帐篷里的小老虎。一开始，我还能搞明白我们所走过的道路，可是过了不久，由于路远多雾，再加上我对伦敦的地理并不是很熟悉，于是我就迷失了方向，除了路程似乎很远以外，其他的我就全然不知了。可是福尔摩斯却并没有迷路，凡是马车经过的地方，他都能嘟囔着说出地名。
“罗奇斯特路，”他说道，“这是文森特广场。现在我们好像是从沃克斯豪尔桥路向萨利区方向前进。没错，就是这样走。现在我们上了桥面，你们可以看到河水表面的闪光。”
果然，我们看到了灯光照射下的泰晤士河的景象；不过，我们的马车依然在向前飞奔，不一会儿就到达了河对岸那令人迷惑的街道。
“这是沃兹沃斯路，”我的伙伴又说道，“修道院路，拉克豪尔衖，斯陶克维尔街，罗伯特街，冷港衖，我们的路径好像不是朝着好地段去的。”
我们确实来到了一个可疑甚至可怕的地方。直到我们在街角看到一些粗俗、耀眼的酒馆以前，路两旁一直都是连绵不绝的暗灰色砖房。接着又是几排二层小楼，每幢楼前面都有一个小花园，夹杂着一些用砖砌成的新楼房——这是伦敦这个大都市在郊区扩建的新区。最后，马车停在这条新巷的第三个门前。其他的房子都还没有入住，在我们停车的这幢房子前面，除了从厨房的窗户里射出一线微弱光线外，其他地方跟别的房子一样黑暗。我们敲了敲门，很快就有一个戴着黄色包头、身穿又肥又大的白色衣服、系着黄色带子的印度仆人把门打开。在这个十分普通的三等郊区住宅的门前出现了一个来自东方的仆人，确实有些不协调。
“我的主人正在恭候大驾。”他的话还没说完，就有人在屋里高声喊道：“吉特穆特迦[3]，把他们请到我这里来吧，把他们直接请到我这里来。”

秃头人的故事
我们跟着那个印度人走了进去，穿过一条很普通的、有点凌空的、灯光暗淡、设施简陋的甬道，来到靠右侧的一个门前。他推开了门，从房间里射出了黄色的灯光，在灯光的照射下，站着一个身材矮小、头顶尖尖的人，他已经谢了顶，头顶异常光亮，周围长有一圈红头发，就好像枫树丛中冒出了一座光秃秃的山包一样。他站在那儿，两只手互相搓着，神情不定，时而微笑，时而愁眉苦脸，没有片刻镇静。他天生一副下垂的嘴唇，露出极不整齐的黄牙，虽然他时不时地用手遮住脸的下半部分，也起不到什么遮丑的作用。他虽然已经秃顶，但看起来还是比较年轻，实际上，他才三十出头。
“摩斯坦小姐，我愿意为您效劳。”他不停地高声重复着。“两位先生，我愿意为你们效劳。请到我的小屋子里来吧。房间有点小，小姐，不过，这是按照我所喜欢的样式布置的。在荒凉的伦敦南郊沙漠中，这可是一个小小的文化绿洲。”
我们对屋子里的景象感到十分惊奇。屋子的陈设与建筑非常不协调，就好像一颗最名贵的钻石镶嵌在一个铜托子上。窗帘和挂毯都非常华丽，中间露出精美绝伦的画镜以及东方式的花瓶。琥珀色和黑色的地毯又厚又软，踩在上面舒服极了，就好像走在碧绿的草地上一样。两大张虎皮横铺在上面，在屋子一角的席子上还摆放着一只印度产的大水烟壶，这更使这间屋子显得富有华丽的东方韵味。屋顶正中央隐隐地有一根金色的线，吊着一盏银色的鸽子式挂灯。当灯火燃烧的时候，空气中充满了清香的气味。
“我叫塞笛厄斯·舒尔托。”这个矮个子依然极不镇定，他微笑着作自我介绍。“您一定是摩斯坦小姐喽，那么这两位先生是……”
“这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华生医师。”
“哦，一位医生？”他异常兴奋地叫道，“您有没有把听诊器带来？我能否请求您——您肯不肯给我检查一下？劳您大驾，我心脏的僧帽瓣大概有问题。我的大动脉还可以，但是对于我的僧帽瓣，我还得听听您的宝贵意见。”
于是我便听了听他的心脏，除了因为恐怖而全身颤抖外，根本找不出别的毛病。我说：“您的心脏很正常，不要太过焦虑，放心好了。”
“请原谅我的焦躁，摩斯坦小姐，”他语调轻快地说，“我动不动就难受，总怀疑我的心脏有问题。既然一切正常，我自然非常高兴。摩斯坦小姐，您的父亲要是能控制住自己，不伤害自己的心脏，也许他现在还活着呢。”
我当时禁不住怒从心头起，真想朝他脸上打一拳。像这种应当审慎的话，怎么能说得如此直白呢？摩斯坦小姐坐下来，脸色苍白。“其实，我早就明白我的父亲已经不在了。”她说道。
“我会尽可能地告诉您一切，”他说道，“并且还会主持公道；不管我哥哥巴索洛谬说什么，我都会主持公道。今天您和您的两位朋友一起来，我非常高兴，这二位不仅是您的保护人，而且还将对我要说的和要做的事作个见证。我们三个可以一起对付我的哥哥巴索洛谬，不过我们不能让外人参加——千万不要警察或官方参与。我们可以在没有外人干预的情况下圆满地解决我们的内部问题。如果把这件事公开，我的哥哥巴索洛谬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他坐在低矮的靠椅上，用失神的、眼泪汪汪的蓝眼睛看着我们，期待我们作出回答。
“我以人格担保，”福尔摩斯说道，“不管您说什么，我都不会对外人讲。”
我也频频点头表示同意。
“那真是太好了！太好了！”他叫道，“摩斯坦小姐，我是否可以敬您一杯基安蒂酒[?产自意大利的一种红葡萄酒。——译者注◆◆◆或是透凯酒呢？我这儿没有别的酒水。我开一瓶怎么样？不喝？那好吧，我想你们不会介意我抽这种带有柔和的东方香味的烟吧。我神经有些紧张，我觉得我的水烟是最好的镇定剂。”他点上大水烟壶，烟雾从水烟壶里的玫瑰水中缓缓地冒了出来。我们三个围坐成一个半圆圈，都伸着头，用双手拄着下巴，而这个古怪而又激动的秃顶矮个子就坐在我们中间，十分局促地吸着烟。
他说道：“当我最初决定与您联络的时候，本来想把我的住址告诉给您，可是又怕您不了解情况，带一些不合适的人一同前来。因此我才会有这样的安排，让我的仆人先与你们见面，我非常相信他的应变能力。我叮嘱过他，如果情况不妙，就不要把你们带过来。我事先谨慎的布置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因为我这个人不愿和别人来往，甚至可以说我是个性格孤傲的人，我觉得这个世上再没有比警察一类的人更粗俗的了。我天生就很讨厌任何粗俗鄙陋的人，我很少与这些人接触。你们可以看到，我的生活环境充满了文化气息，我可以自称为艺术鉴赏家，这是我的爱好所在。那幅风景画的确是高罗特[4]的真迹，有些鉴赏家可能会怀疑那幅萨尔瓦多·罗萨[5]的作品的真伪，可是那幅布盖娄[6]的画的确是真品。我对现在的法国画派特别感兴趣。”
“请原谅我，舒尔托先生。”摩斯坦小姐说道，“您请我来这里是因为您对我有话讲，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希望咱们之间的谈话尽量简单一些。”
“不过至少也要占用一些时间，”他答道，“因为我们还要一起到诺伍德去找我的哥哥巴索洛谬。我们都得去，希望我们能够胜过他。对于我认为合乎情理而采取的措施，他却认为不怎么样，所以他对我很是不满，昨天晚上我们争论了很久。你们实在想象不到他愤怒的时候，是个多么难以对付的人。”
“如果咱们一定要去诺伍德，那咱们是不是应该马上动身？”我忍不住插了一句。
他一直笑到耳根发红，然后才说：“这可不太合适，如果贸然陪你们前去，我真不知道他会说些什么呢。不能这样，我必须先作好充分的准备，把我们各自的处境先说一说。我要告诉你们的头一件事就是，在这件事里，还有几个问题连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呢。我只能把我知道的一些事实讲给你们听。
“我的父亲，你们也许能够猜想到，就是当初印度驻军里的约翰·舒尔托少校。他大概是在十一年前退伍以后，才搬到上诺伍德的樱沼别墅居住的。他在印度的时候发了大财，带回一大笔钱和一批珍贵的古董，还有好几个印度仆人。有了这些优越条件，他就买下一幢房子，开始过起优裕的生活。我与巴索洛谬是双胞胎兄弟，我的父亲只有我们两个孩子。
“对于当初摩斯坦上尉失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的轰动，我记忆犹新，详细情况还是我们从报纸上看到的呢。由于我们都知道他是我父亲的至交好友，因此经常在他面前无拘无束地谈论这个问题。有时候，他也与我们共同推测这件事是如何发生的，我们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这件事的所有秘密其实藏在他的心里——只有他清楚阿瑟·摩斯坦的结局。
“可是，我们也确实知道有一些秘密——一些恐怖的事——在我父亲的心里积存。他平时不敢单独出门，他还花钱雇了两名拳击手为樱沼别墅把守大门。今天为你们驾车的这个威廉就是其中之一，他过去曾是英国轻量级拳击冠军。我的父亲从不对我们说他所惧怕的是什么，他似乎对装有木腿的人格外戒备。有一次，他用枪击伤了一个装有木腿的人，后来才知道，这个人是来招揽生意的普通商贩，我们赔了一大笔医药费才把这件事平息。我和哥哥原本以为这不过是因为我父亲一时冲动罢了，可是后来经过一件又一件的事情，终于使我们改变了原有的看法。
“1882年春天，我的父亲收到了一封来自印度的书信，对他来说，这封信可绝对是一个重大的打击。他在早餐桌上看完这封信以后差点儿晕倒，从那天开始他就一病不起，一直到他去世。至于这封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们一直不清楚，可是当他拿着这封信阅读的时候，我从旁边瞥见信很简短，字迹十分潦草。我父亲多年以来一直患脾脏肿大的病，这一下，他的病情很快就恶化了。到了四月下旬，医生断言他已经没有多大希望了，于是让我们到他床前听他最后的嘱咐。
“我们进入房间的时候，他正靠在高枕上，呼吸十分急促。他让我们把门锁好，然后到病床两侧来。他紧紧地握着我们的手，由于痛苦难忍再加上情绪激动，他断断续续地向我们讲述了一件惊人的事情。现在我就试着用他自己的话向你们复述一遍。
“他说道：‘在我临死之际，有一件事像一块巨石一样压在我的心头，这件事就是我对待摩斯坦孤女的行为实在令人遗憾。我由于一时不可宽恕地产生贪念，使她没有得到这些珍宝——其中最起码有一半应该属于她。可是，我自己也没有动用过这些财宝——贪婪实在是愚蠢至极的行为。只要知道这些宝物藏在我的身边，我的内心就会感到满足，再也舍不得把它分给别人。你们看，在装着金鸡纳霜的药瓶旁边的那串珍珠项圈，虽然是我专门为了送给她而特意找出来的，但就是这个东西我也难以割舍。我的儿子，你们应该公平地把阿格拉宝物分给她。不过，在我死之前千万不要给她——就是那个项圈也不能给，因为就算是病重到我这种程度的人，没准儿也会痊愈呢。’
“他接着说道：‘我要让你们知道摩斯坦是怎么死的。长期以来，他的心脏就很衰弱，可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只有我清楚。当初在印度的时候，我与他经过一番奇遇，得到了一大宗宝物。我把这些东西带回了英国。摩斯坦抵达伦敦的那天晚上，就到这里来索要他应得的那一部分。他从车站步行来到我这儿，是已经死去的忠心耿耿老仆人拉尔·乔达开门请他进来的。我们由于对平分宝物产生意见分歧，争论得非常激烈，摩斯坦怒气冲冲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随后突然用手捂住胸口，脸色阴暗，并向后跌倒，头部撞在宝箱的一角。当我俯下身来准备扶他起来的时候，令我感到无比惊恐的是，他竟然死了。
“‘我一个人在椅子上坐了许久，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所措。起初我自然也想到报警，可是考虑到当时的情形，我怕是无法避免地会被指控为杀人凶手。他是在我们争论的过程中死去的，而他头上的伤对我更加不利。再有一点，在法庭上我难免要被问及宝物的来源，而这是我特别需要保密的。摩斯坦告诉过我，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来到我这里。因此，这件事看起来好像没有让别人知道的必要。
“‘正当我思考这件事的时候，我抬起了头，看到仆人拉尔·乔达正在门口站着。他悄悄地走进屋来，回身闩了门，说道：“主人，别怕。没人知道是你害死了他。只要咱们把他藏好，还会有谁知道这件事呢？”我说：“并不是我害死他的。”拉尔·乔达摇着头笑道：“主人，我全都听见了，我听见了你们俩的争吵，我还听见他倒在地上，可我一定会守口如瓶。家里的人都已经睡着了。我们把他埋起来吧。”这样一来，我便下定了决心。如果我的仆人不相信我的清白，那么我还能指望坐在陪审席上的那十二个愚蠢商人会判我无罪吗？我和拉尔·乔达当天夜里就把尸体给掩埋了，没过几天，伦敦的报纸上就刊登了摩斯坦上尉失踪的消息。从我刚才所说的过程中你们就会知道，摩斯坦的死很难说是因为我的过失所致。我的错误在于，除了掩埋尸体以外，我还藏匿了宝物。我不仅得到了我应得的部分，而且还占有了摩斯坦的那一份，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够将宝物归还给他的孤女。你们把耳朵伸到我嘴边来。那些宝物就藏在……’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见他脸色突变，他的两只眼睛向窗外注视，张大了嘴巴，用一种让我永生难忘的声音喊道：‘快把那个家伙赶出去！一定要把……把他赶出去！’我们同时扭过头去，注视他所盯住的窗户。在黑暗里，有一个面孔正在凝视着我们。我们可以看到他那只在玻璃上被压得发白的鼻子，一张多毛的脸，一双凶恶的眼睛，还有那恶狠狠的表情。我们兄弟二人立刻冲到窗前，可是那个人早已无影无踪了。我们回过头来看我们的父亲，只见他的头已经垂下，脉搏已经停止了。
“当天晚上，我们对花园进行了搜查，除了窗外花床上有一个明显的脚印以外，那位不速之客并没有留下其他任何痕迹。不过仅仅根据这些迹象，我们或许会怀疑那个凶恶的面孔是源于我们的幻想。没过多久，我们就得到了更为确凿的证据，原来，在我们住所的附近，有一群人正在对我们实施秘密行动。第二天早上，我们发现父亲卧室的窗户开着，橱柜和箱子全都被搜查过，在他的箱子上还钉着一个破纸条，上面潦草地书写着：‘四个签名。’这句话应该如何解释，以及秘密来这里的人是谁，我们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我们唯一能够断定的是：尽管所有的东西都被翻过了，可父亲的财物没有被盗走。我们兄弟二人由此自然会想到，这些事情和父亲平日里的恐惧是有关系的，但这依然是一个完全不能搞清楚的疑案。”
这个矮个子重新点燃了水烟壶，一边深思着一边连吸了几口。我们就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听他讲述这个十分离奇的故事。当摩斯坦小姐听他讲到关于她父亲死去的那一段话时，她的脸色突然变得惨白。为了防止她晕倒，我轻轻地从旁边桌子上的一个威尼斯式水瓶里倒了一杯水让她喝，她这才渐渐恢复过来。歇洛克·福尔摩斯靠在椅背上闭目沉思。当我看到他这副模样的时候，我心里忍不住在想：就在今天，他还在说什么人生枯燥无聊呢。现在这种情况，最起码有一个问题会对他的智慧作一次最大规模的考验。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对着我们看来看去，对于他所讲的故事给我们造成的的影响，他显然觉得很自豪，他吸着水烟壶，接着说了下去。
他说：“你们应该能够想象得到，我和我的哥哥因为听到父亲所说的宝物，都感到异常兴奋。我们用了好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的工夫，把花园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挖遍了，也没有找到宝物。想到这些宝物埋藏的地点竟然留在父亲临终时的口中，未免令人发疯。我们从父亲拿出来的那个项圈就可以推测到这些遗失的宝物该有多么贵重了。关于这个项圈，我的哥哥巴索洛谬曾经跟我讨论过。毫无疑问，这些珠子是相当值钱的，他也稍微有些难以割舍。自然，在对待朋友这方面，他和我父亲有相同的缺点。他又想到，假如把这个项圈送给别人，很有可能会招来一些无谓的闲话，最后也许会给我们带来麻烦。我所能做的，只有说服我哥哥由我先找到摩斯坦小姐的住址，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寄给她一颗拆下来的珍珠，这至少可以让她的生活不会出现困难。”
“您的心真是太好了，您的做法实在太感人了。”我的伙伴诚恳地说道。
矮个子不以为然地挥手说道：“依我看，我们不过是财产的保管者。不过，我哥哥的想法与我不同。我们已经拥有很多财产了，我也并不希望得到更多。再说，如果做出对不起这位年轻小姐的事，那也是天理难容的。‘鄙俗是罪恶的源头’这句来自法国的谚语很有道理。由于兄弟二人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产生了分歧，最后我只好与他分居，我带着那个印度老仆人和威廉离开了樱沼别墅。就在昨天，我发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那些宝物已经被找到了。于是我立即联系上了摩斯坦小姐。现在，就差咱们一同到诺伍德向他索要咱们应得的那一份宝物了，昨天晚上我就已经把我的想法向我的哥哥巴索洛谬说过了。或许咱们并不是受他欢迎的客人，可是他答应在那儿等咱们。”
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说完了这番话，他坐在矮椅子上，手指不停地抽动。我们都一语不发，我们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离奇事件的发展上面。福尔摩斯首先站了起来。
“先生，您从始至终做的所有事都很圆满，”他说道，“或许我们还可以告知您一些您并不知晓的事作为酬谢呢。可是，正如摩斯坦小姐刚才所言，现在天色已经晚了，我们还是赶快去办正事吧，不能再耽误了。”
我们的这位新朋友盘起烟管，从幔帐后面取出一件用阿斯特拉罕羔羊皮制成领和袖的又长又厚的大衣。虽然晚间还是十分闷热，可是他从上到下都紧紧地扣上了纽扣，最后还戴了一顶兔皮帽子，使帽沿盖过了耳朵，除了他那张清瘦的脸庞以外，他身体的所有部分都已经被遮盖起来了。“我身体实在太过虚弱，”当他带着我们走出甬道的时候说道，“我只能算是一个病人了。”
我们的马车正在外面等着，很显然对我们的出行早已有所准备，因为马车夫立刻赶车疾驰起来。塞笛厄斯不停地讲话，声音甚至盖过了隆隆的车轮声。
“巴索洛谬这个人很聪明，”他说，“你们猜，他是如何找到宝物的？他最后断定，那些宝物一定藏在室内。他把整座房子的容积都算了出来，每一个角落也都小心地测量过了，他连一英寸之地都没有漏算。最后，他发现这幢楼房的总体高度是七十四英尺，可他把所有房间的高度都分别量过了。他用钻探的方法，算出了楼板厚度，再加上室内空间的高度，总共也不过七十英尺。一共相差四英尺！这个差别只能到房顶去找。他在最上面一层房屋那儿用板条与灰泥修成的天花板上钻了一个洞。在那里，一点儿不错，就在那上面发现了一个封闭的、任何人都不会知道的屋顶室。那个装着宝物的箱子就摆放在天花板正中央的两根椽木上。他顺着洞口将宝物箱取下来，发现了里面的珠宝。据他估计，这批宝物的总价值不会低于五十万英镑。”
听到这个巨大的数额，我们都睁大了双眼，面面相觑。假如我们能为摩斯坦小姐拿到属于她的那一份，那么她将马上由一个穷困的家庭教师摇身一变成为全英国最富有的继承人了。当然，她那些忠实的朋友全都应该替她感到欢喜，可是我却很惭愧，我的良知被我的自私给遮住了，我的心头好像压着一块巨石。我含糊不清地说了几句道喜的话，然后就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一语皆无，后来，甚至连我们那位新朋友的话也听不进去了。很显然，他是一位忧郁症患者，我依稀记得他好像列举了一连串的症状，还从他的皮夹里拿出了数不胜数的秘方，希望我能对这些秘方的内容与作用进行一定的解释，我真的希望他把那晚我给他的回答全部忘掉。福尔摩斯还记得曾经听到我嘱咐他不要服用两滴以上的蓖麻油以及建议他服用大量的番木鳖碱[7]作为镇定剂。不管怎样，直到马车突然停住，车夫跳下马车将车门打开的时候，我才长出了一口气。
“摩斯坦小姐，这里就是樱沼别墅。”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在扶她下车的时候说道。

樱沼别墅的惨案
当我们进入这次冒险旅程最后阶段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钟了。笼罩在伦敦的迷雾已经消散，夜色清幽，温暖柔和的西风驱赶着乌云，半圆的月亮在云中时隐时现。此时已经能够看清远处的景物了，可是塞笛厄斯·舒尔托还是取下了一盏车灯，目的是为了把我们的路照得更加明亮。
樱沼别墅坐落于一个广场之上，四周被高高的石墙环绕，墙头上还插着一些玻璃碎片。一个狭窄的钉有铁板的小门是这里唯一的出入通道。我们的向导在门板上“砰砰”地敲了几下。
“是谁？”里面传来一个粗暴的声音。
“是我啊，麦克默多。这个时候到这儿来的还会有谁？”
一阵抱怨的声音从里边传了出来，跟着就是钥匙的响声。门沉重地向后敞开，从里面走出一个矮小而强壮的男人，他手里提着灯，站在门里。黄色的灯光照射着他那张向外探出的脸和一双闪闪的、多疑的眼睛。
“是您吗，塞笛厄斯先生？可他们是什么人？没有得到主人的许可，我是不能让他们进来的。”
“不让他们进去？麦克默多，你让我感到很吃惊！早在昨晚我就告诉我哥哥今天要和几位朋友一同前来。”
“他今天一整天都没出屋子，塞笛厄斯先生，我也没有得到任何命令。主人立下的规矩您也是知道的，我可以请您进来，但是您的朋友就先在门外等着吧。”
这真是出人意料！塞笛厄斯·舒尔托看着他，好像很窘迫。他嚷道：“你实在太不像话啦！我为他们担保还不行吗？这儿还有一位女士，她总不能半夜里在街上等着啊。”
“塞笛厄斯先生，真是对不起，”守门的人依然坚持己见，“这几位也许是您的朋友，可他们并不是主人的朋友。主人给我发工资，为的就是让我恪尽职守，既然这是我的职责，我就应该做到。您的这些朋友，我一个也不认识。”
“麦克默多，你总该认识我吧！”福尔摩斯态度和蔼地说道，“我想你是不会忘记我的。你难道忘了四年前在爱里森场子里举行的拳赛上，跟你打过三个回合的那名业余拳手了吗？”
“这不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吗？”这位拳击手叫道，“我的上帝！我怎么能认不出你呢？与其站在那里沉默不语，您不如朝着我的下巴来上您那最拿手的一拳，如果那样的话我早就认出您是谁了！啊，您是个有天赋可是却自暴自弃的人，您真的是那样的人！倘若您继续练下去，那么您的造诣就不可限量了！”
“华生，你看，就算我一事无成，但至少还有一种职业向我敞开大门。”福尔摩斯笑着对我说，“我们的这位朋友肯定不会让我们在外面挨冻了。”
“先生，请进吧！连同您的朋友全都进来吧！”守门人答道，“塞笛厄斯先生，刚才实在对不住，主人的命令严得很，我必须弄明白您的朋友是谁，才敢让他们进来。”
进了门，有一条石子铺成的小路，曲曲折折地穿过一片荒凉的空地，一直通到隐藏在树丛中的一幢外形方整、构造普通的大房子前。在枝叶的遮蔽下，这里显得格外阴森，只有一道月光射到房子的一角，照在顶层的天窗上。这样一幢大房子，阴森、沉寂到令人不寒而栗的程度，就连塞笛厄斯·舒尔托也有点不安，他手中提着的灯不停地颤动，甚至发出了响声。
“我真的有些不明白，”他说，“这里肯定出了什么事。我明明跟巴索洛谬说过，今晚我们会来，可是他的窗户连一丝光亮都没有。我实在弄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他平时就这样戒备森严吗？”福尔摩斯问道。
“是的，他继承了我父亲的习惯。您应该知道，他是我父亲最疼爱的儿子，有时候我还揣摩，我父亲告诉给他的话要比告诉给我的多。那扇被月光照射的窗户就是巴索洛谬房间的。窗子被月光照得很亮，可我认为，里面没有灯光。”
福尔摩斯指出：“那扇窗里面确实没有灯光，可是我看到在门旁边的那个小窗子里却有灯光在闪烁。”
“噢，那是女管家博恩斯通老太太的房间。她会把所有情况告诉我们。请各位在此稍等片刻，因为她事先并不知情，如果咱们一起进去的话，她可能会感到奇怪。可是，嘘！这是什么？”
他把手里的灯高高地举了起来，由于手不停地发抖而使灯光摇曳不定。摩斯坦小姐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腕，我们极度紧张地站在那儿侧耳听着，心跳得“扑通扑通”的。夜深人静之际，从这所巨大而漆黑的房子里不断地传出凄惨而恐怖的女人的叫声。
“是博恩斯通太太的声音，”塞笛厄斯说，“这幢房子里面只有她一个女人。请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去就来。”他急忙跑到门前，用习惯的方式敲了两下门。我们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妇人，好像见到亲人一样把他请进去了。
“哦，塞笛厄斯先生，您能来真是太好了！您来得也太巧了！哦，塞笛厄斯先生！”直到门关上以后，我们还能隐约听到这些喜出望外的话。
福尔摩斯提着我们的向导留下的灯，缓缓地、仔细地查看房子的四周以及堆在空地上的大片垃圾。摩斯坦小姐跟我站在一起，她的手被我紧紧握住。爱情确实是一件奇妙的事情：我们俩在前一天还不认识，今天也没说过一句调情话，可是现在遇到困难，我们俩的手就不约而同地紧紧握在一起。后来，我每次想起这件事就会感到有意思，不过我们当时的举动似乎是出于自然而非故意，后来她也时常对我说，当时她的感觉是：只有依靠在我身边才能得到慰藉和保护。我们俩就像小孩子一样，手牵着手站在一起，对周围的危险毫不在意，心中反觉得坦坦荡荡、无所畏惧。
“这真是个诡异的地方！”她四下张望着说道。
“好像全英国的麻子都到这里来了。我当初只在白拉莱特附近的山边见过同样的景象，当时探矿的工人正在那儿钻探。”
“这里同样也经过多次挖掘，”福尔摩斯说道，“留下了许多寻宝的痕迹。你不要忘了，他们曾经花费六年的时间来寻宝。难怪这块地好像沙砾坑一样。”
这时，忽然房门大开，塞笛厄斯·舒尔托向外奔跑，双手伸向前方，眼睛里充满了恐惧。
“巴索洛谬肯定出事了！”他叫喊着，“吓死我了！我的神经承受不了这种刺激。”他的确惊恐万状，他那从羔羊皮大领子里露出来的、抽搐的、毫无血色的脸上所流露出来的表情就好像一个惊慌失措、奔跑求救的小孩子一样。
“咱们进房间去。”福尔摩斯以他一向坚决、干脆的风格说道。
“快进去！快进去！我简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塞笛厄斯恳求道。
我们跟着他来到甬道左边女管家的房间。那个老妇人正惊慌失措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可是她一看到摩斯坦小姐，就像得到了某种安慰似的。
“我的上帝，看您这张温柔恬静的脸有多好！”她激动地向摩斯坦小姐哭诉，“看到您，我就感觉好多了！我这一天呀，实在是太难熬了！”
我的伙伴轻轻抚拍着她那满是皱纹的手，低声说了几句温柔的话，以此来安慰她。老太太那惨白的面色渐渐恢复过来了。
“主人锁上了房门也不跟我说话，”她解释道，“我一整天都在这里等他的吩咐。他平时常常喜欢独自待着，可是一小时以前，我怕出事，便上楼从锁孔往里偷看了一下。您可一定要上去，塞笛厄斯先生，您一定要亲自上去看看！十年来，不论是巴索洛谬先生高兴的时候还是悲伤的时候，我都曾见过，可我却从来没有见过像他现在这样的面容。”
歇洛克·福尔摩斯提灯在前面引路，塞笛厄斯吓得牙齿相碰、两腿发抖，幸亏有我扶着他，才一起上了楼。在上楼的时候，福尔摩斯两次从衣袋里掏出放大镜，仔细地查看那些留在楼梯棕色地毯上的泥印。他缓缓地沿着楼梯一级一级走上去，把灯靠近地面，前后左右细细观察。摩斯坦小姐则留在了楼下，与惊魂未定的女管家做伴。
上了三层楼梯，前面有一条长长的甬道，右面的墙上有一张印度挂毯，左面有三个门。福尔摩斯依旧一边慢走一边有条不紊地观察。我们紧紧跟在他后面，长长的身影投在身后的甬道上。第三道门就是我们的目的地。福尔摩斯先是用力敲门，里面并无回应；他又转动门钮，用力推门，也没有推开。我们把灯靠近门缝，看到里面是用非常粗的门锁倒闩着的。钥匙经过扭转，因此锁孔并没有被完全封闭。歇洛克·福尔摩斯俯下身从锁孔往里看了看，马上站了起来，倒吸一口凉气。
“华生，这里的确有点恐怖。”我从未见过他如此激动。他说：“你来看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顺着锁孔往里一看，吓得我赶紧缩了回来。淡淡的月光直射屋内，隐约之间有一张仿佛悬在半空的脸在向我凝视，脸以下全部浸在阴影里。这张脸与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的脸一模一样，都是光亮的秃顶，都是一撮红头发，都是没有血色的脸，可是他的表情非常死板，有一种可怖的狞笑，一种极不自然的露出牙齿的笑。在如此沉寂和月光照射下的屋子里，看到这种笑脸，简直比看到任何愁眉苦脸的样子更令人胆战心惊。屋里的这张脸与我们那矮小的朋友很相像，因此我忍不住回头来看看他是否还在我们身边。忽然，我又想起他曾经说过，他和他的哥哥是一对双胞胎兄弟。
“这太恐怖了，”我对福尔摩斯说，“该如何是好呢？”
“一定要把门打开。”说着，他就朝着门跳过去，把全身的重量都附加到锁上。门发出了声响，可是依旧没有被推开。于是，我们几个一起合力冲撞，只听“砰”的一声，门锁断了，我们进入了巴索洛谬的房间。
这个屋子布置得就像化学试验室一样。正对着门的墙上摆放着两排带有玻璃塞的玻璃瓶子。桌上摆满了本生灯、试管和蒸馏器。在墙的一角，有很多盛装酸类的瓶子放在藤筐里。其中一瓶好像已经泄漏，流出一股黑色液体。房间的空气中充斥着一种特别刺鼻的类似柏油的气味。在屋子的一边，一堆散乱的板条和灰泥上面架着一个梯子，梯子上头的天花板上有一个洞，大小刚好可以供人出入。梯子的下面还有一团长绳，散乱地盘放在地上。
桌子旁边是一把带有扶手的木椅，上面坐着这个屋子的主人，他的头歪在左肩上，脸上露出惨笑。他早已变得又硬又冷，显然已经死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我们看到，不仅他的面部表情非常特别，就连他四肢的蜷曲也与正常的死人不同。在他那放在桌子上的一只手的旁边，有一个古怪的器具——一只粗糙的棕色木棒，上面用麻绳绑着一块石头，好像是一把锤子。旁边还有一张从记事簿上扯下的破纸，上面有一些十分潦草的字。福尔摩斯瞧了一眼，就把纸递给了我。
“你看看。”他扬起眉毛说道。
在提灯的光线照射下，我惊恐地看到上面写着“四个签名”。
“我的上帝！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我问道。
“谋杀！”他一边弯下腰检验尸体，一边答道。“噢！果然不出我所料，你来看！”他用手指着扎在尸体耳朵上面头皮里的一根黑色的长刺。
“好像是一根荆刺。”我说道。
“这确实是一根荆刺。你可以将它拔出来。不过得小心一些，这根荆刺上面有毒。”
我伸出拇指和食指将它拔了出来。荆刺刚一取出，伤口就立即合拢，除了一点点血迹能显示伤口的位置之外，很难再找出其他任何痕迹。
“对于我来说，这件事完全离奇难解。”我说道，“我不仅没弄明白，反而更糊涂了。”
“正好相反，”他答道，“每个环节都已经很清楚了，我只要再搞清楚几个问题，整个案子就真相大白了。”
自打进入这个屋子以后，我们几乎把我们的同伴忘在脑后了。他依旧站在门口，依旧那样哆嗦和叹息。突然间，他失望地尖叫起来。
“所有的宝物都丢了！”他叫道，“他们把宝物全都抢走了！我们当初就是从那个洞口把宝物取出来的，还是我帮他取下来的！我是最后一个见过他的人！昨天晚上我从这儿离开，下楼的时候还听见他在锁门呢。”
“当时是什么时候？”
“当时是十点钟。现在他死去了，警察来了以后一定会怀疑是我把他害死的，他们肯定会这样怀疑的。不过，你们二位不会也这样认为吧？你们一定不会认为是我害死他的吧？假如是我把他杀死的，那我还会把你们请到这里来吗？哎呀，天哪！哎呀，天哪！我知道自己快要疯了！”他跺着脚，狂怒得开始痉挛起来。
“舒尔托先生，别怕，您根本没有担心的理由。”福尔摩斯拍拍他的肩膀，温和地说道。“听我的话，现在坐车去警署报案，您要答应配合他们做一切工作，我们就在这儿等您回来。”
这矮个子茫然地照福尔摩斯的话去做了，我们听见他步履蹒跚地摸着黑向楼下走去。

福尔摩斯作出判断
“华生，”福尔摩斯搓着双手说道，“现在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得好好利用。我刚才已经对你说过，这个案子几乎完全弄明白了，可是我们也不能太过自信，以免出错。现在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很简单，可是说不定其中还隐藏着更深的玄机呢。”
“简单？”我不由得问道。
“当然简单！”他就像老教授给学生们作讲解一样说道，“请你坐到屋角那边，别让你的脚印把证据搞乱了。现在我们就开始工作吧！第一，这些人是如何进来的？又是如何走的？屋门从昨天晚上开始就没有开过。窗户又怎么样？”他提着灯向前走，好像并不在跟我说话，而是在自言自语地高声嘟囔：“窗户是从里面关严的。窗框也很牢固。两旁没有合叶。让我们把它打开。附近没有排泄雨水的漏管。房顶离这儿也很远。可是，曾经有人在窗台上站立过。昨天晚上下过小雨。窗台上有一个脚印。这里有一个圆形的泥印，地板上面也有一个，桌子旁边还有一个。华生，快看这里！这真是个有效的证据。”
我看了一下那些清晰的圆泥印，然后说道：“这些不是脚印。”
“对于我们来说，这是更加重要的证据。这是木桩的印迹。你看，窗台上有靴子印，一只鞋跟处镶有宽铁掌的厚底靴子，旁边就是那根木桩的印迹。”
“这一定就是那个装着木腿的人。”
“是这样的。不过，除了他以外还有一个人，一个非常能干、非常灵活的同伙。医师，你有能力顺着那面墙爬上来吗？”
我伸着头向窗外看了看。明亮的月光依旧照在原来的那个屋角上。我们距离地面至少有六十英尺高，墙上连一个可以插脚的砖缝都没有。
“从这里绝对没有办法往上爬。”我答道。
“如果没人帮忙，自然没办法爬上来。可是，假如这里有你的一个朋友，用放在屋角的那条粗绳，一头牢牢地系在墙上的大钩子上，而另一头则扔到你的手中，那么我想，只要你是个有点力气的人，就算是装着木腿，也能够顺着绳子爬上来。你下去的时候当然也可以用同样的办法来做，然后你的同伙再把绳子拉上来，并从钩子上解下来，再关上窗户，从里面把它关严，最后从来时的路逃走。”他指着那条绳子继续说道，“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细节，那个装有木腿的家伙虽然爬墙技术还不错，但他可不是一个熟练的水手。他手掌上的皮肤并不像惯于爬桅杆的水手那样坚韧。我用放大镜看到了不止一处的血迹，尤其是在绳子的末端更加明显。我可以肯定，他在顺着绳子滑下去的时候，由于速度过快，他的手掌皮竟然被磨破了。”
“这都不错，”我说道，“可是事情却越搞越玄妙了。他的同伙是什么人呢？他又是如何进来的呢？”
“没错，还有那个同伙！”福尔摩斯沉思着重申道，“这个人身上确实有些耐人寻味的特质。他把这个案子搞得非同一般。我认为，这个同伙为我国的犯罪方式又打开了一条新路——尽管这在印度有过先例，另外，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塞内冈比亚也出现过同样的情况。”
“那么他究竟是如何进来的呢？”我再次提出这个问题，“门被上了锁，而窗户又够不着，难道是顺着烟囱爬进来的？”
“虽然我也想到了这方面的可能性，但是烟囱过于狭窄，无法通过。”他回答说。
“那他们到底是怎么做的呢？”我追问道。
“你总是不按我的理论去研究。”他摇头说道，“我不是曾经告诉过你很多次吗？当你把绝对不可能的因素都排除以后，剩下的无论是什么——无论是多么难以置信的事——那就是真相。我们知道，他不是从正门走进来的，不是从窗户爬进来的，也不是顺着烟囱钻进来的。我们也看得出，他不可能预先藏在屋子里，因为屋子里根本就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那么他会从哪里进来呢？”
“他是从天花板上的那个洞进来的。”我叫道。
“他当然是这么做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如果你愿意为我提灯的话，咱们现在可以到上面的屋子里去看看——就是到发现宝物的那间密室里去。”
他爬上梯子，双手按住椽木，纵身上了屋顶室。他弯下腰接过提灯，我也跟着上去了。
这个屋顶室大概有十英尺长，六英尺宽。用椽木架成的地板中间铺了一些很薄的板条，上面敷有一层灰泥。我们在走路时，必须踩着一根根的椽子。屋顶呈尖形，这就是整幢房子真正的屋顶了。屋顶室里没有什么陈设，只有多年积累的一层厚厚的尘土。
“你来看，”歇洛克·福尔摩斯将手放在斜坡的墙上，“这就是通向屋顶外面的暗门，我把这道暗门打开，外面就是坡度和缓的屋顶，这就是第一个人进来的路线，咱们查找一下，看看他是否留下什么能表示他个人特征的痕迹。”
他提着灯朝地板上照着，结果，当晚我第二次看到他脸上出现了惊奇的表情。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也被吓得浑身发冷：地上到处都是没有穿鞋的赤足脚印——很清晰，很完整，可是不到常人脚印的一半大。
“福尔摩斯，”我轻声说道，“一个小孩子做了如此可怕的勾当！”
他略微定了定神，然后说道：“一开始我也大吃一惊，不过这件事还是很平常的。我本该预料到的，可我一时忘记了。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下去吧。”
“你对那些脚印是怎么看的？”我们回到下面的屋里，我焦急地问道。
“我亲爱的华生，请你自己分析一下吧。”他有点不耐烦地答道，“你是知道我的方法的，根据我的方法实践，然后咱们再互相参证结论，这样我们彼此也可以得到更多的经验。”
“面对这些事实，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来。”我答道。
“不久之后你就会完全明白了。”他不假思索地说，“我觉得这里也许没什么重要的东西了，不过我还是要再看一看。”他掏出他的放大镜和卷尺，跪在了地上。他那又细又长的鼻子距离地面只有几英寸，他那圆溜溜的闪光的眼睛就像鸟眼一样。他在屋子里来回度量、比较和察看。他动作的敏捷、无声和鬼祟简直像一只训练有素的猎犬在寻找气味。我心里不禁想：假如他把精力和智慧不用于维护法律而用于犯罪的话，那么他将变成一个多么可怕的罪犯！他一面察看，一面自言自语，最后突然发出一阵欢天喜地的叫喊声。
“咱们真是走运，”他说道，“现在咱们应该没什么太大的问题了。第一个人不小心踩在木馏油[8]上面。你可以看到，在这气味难闻的东西的右边，留有他小小的脚印。这个盛油的瓶子破裂了，里面的东西就流了出来。”
“这有什么意义呢？”我问道。
“没有别的，只不过我们马上就要抓到他了。”他回答道，“我知道：一只狗凭借嗅觉可以顺着气味找到尽头；狼群顺着气味可以找到食物。那么，一只经过特殊训练的猎犬追寻如此强烈的气味，不就更容易了吗？这是一条定理，其结果必然是……可是，喂！警察来了。”
从楼下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说话声以及关门声。
福尔摩斯说：“趁他们还没上来之前，你伸出手摸一摸死者的手臂，还有两条腿。有什么感觉吗？”
“肌肉僵硬得就像木头一样。”我答道。
“正是如此。这极其强烈的‘收缩’，比普通的‘死后强直’要严重得多，再加上他面部的歪斜与惨笑，你能作出什么样的结论？”
“他是中了植物性生物碱的剧毒而死的，”我答道，“这种物质与番木鳖碱类似，能造成破伤风性症状。”
“我一看到他面部肌肉痉挛的情形，就猜想到他中了剧毒。进屋以后，我便立即设法弄明白毒物是怎样进入体内的。你也看见了，我找到了那根不需费力就能扎进或射入他头部的荆刺。死者当时好像是直坐在椅子上，你看那刺入的部位正对着天花板上的洞。你再来仔细看一看这根荆刺。”
我小心翼翼地把荆刺拿在手里，对着灯光仔细观看。这是一根又长又尖的黑刺，尖端有一层发亮的好像是一种风干了的胶质的东西；而较钝的那一端，是用刀削过的。
“这是生长在英国的荆刺吗？”他问道。
“肯定不是。”
“根据这些资料，你就应该能够得出合理的结论来。这是关键点，其余的问题就更容易解决了。”
就在他说话的时候，脚步声已经传到甬道。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胖子走进屋里。他脸色发红，身材魁梧，还有多血症，从突出的肿眼泡中露出了一双小小的闪亮的眼睛。后面紧跟着一个穿着制服的警长和仍然在那里瑟瑟发抖的塞笛厄斯·舒尔托。
“这里有什么事！”他用沉闷、沙哑的嗓音喊道，“这里有什么好事！这些都是什么人？这屋子热闹得简直都成了养兔场了。”
“我想您一定还记得我吧，埃瑟尔尼·琼斯先生？”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道。
“当然记得！”他喘着粗气说道，“你就是大理论家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还记得您，记得您！我无法忘记那次您是怎么向我们讲说关于主教门珍宝案的起因和推断结果的。您的确把我们带入了正轨，不过您也应该承认，那次主要还是因为运气好，而并不是因为有了正确的指导才成功破案。”
“那是一个非常浅显易懂的案子。”
“啊，算了！算了吧！不要羞于承认。可是现在这是怎么回事？糟糕透了！糟糕透了！事实都摆在面前，用不着依靠理论来推测了。真是好运气，我正因为办别的案子来到诺伍德！报案的时候我正在分署。您认为这个人是怎么死的呢？”
“啊，这个案子好像不需要我的理论。”福尔摩斯冷冷地答道。
“不需要，不需要。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您真的能一言中‘的’。可据我所知，门是上了锁的，而五十万镑的宝物却丢失了。窗户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窗户关得很牢靠，不过窗台上留下了脚印。”
“好了，好了。如果窗户关严了，那么这脚印就跟本案没有什么关系了，这是常识。这个人大概是在盛怒之下死去的，可宝物又丢失了。哈哈！我有了一种解释。我有时候也经常会灵机一动呢。警长，你先到外面去，舒尔托先生，您也出去，您的这位医生朋友可以留在屋子里。福尔摩斯先生，您认为这是怎么一回事呢？舒尔托自己承认昨晚曾和他的哥哥在一起。他的哥哥是在盛怒之下死去的，于是舒尔托就乘机将宝物拿走了。您认为怎么样？”
“这个死人还相当细心地站起来把门反锁上。”
“哼！这里的的确确有个疑点。咱们根据常识来想一想。这位塞笛厄斯先生曾和他的哥哥在一起，兄弟二人发生过争吵，这是我们所知道的情况。哥哥死了，宝物丢了，这我们也是知道的。塞笛厄斯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别人见过他哥哥了，他的床也没有任何人睡过，塞笛厄斯显然十分不安，他的表现也有些不对头。您看，我在向塞笛厄斯进行四面夹击，他一定难逃法网。”
“您还没有了解全部的事实呢！”福尔摩斯说道，“我有充分理由认为这根是有毒的荆刺，是从死者的头皮上取下的，上面的伤痕还能看得出来。还有这张纸，您看，上面写着这样的字，这是在桌子上捡到的，旁边还有这根镶着石头的奇怪的木棒。对于这些东西，您怎么把它们适用到您的理论中去呢？”
“各方面都已经得到证实了。”这个胖侦探神气十足地说，“整个屋子全都是印度古玩，如果这根荆刺有毒的话，旁人可以利用它来杀人，那么塞笛厄斯也一样可以利用它来杀人，而这张纸不过是一种障眼法而已，实际上是故弄玄虚。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他是如何出去的？啊！当然，这个屋顶还有一个洞。”
他的身子非常笨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梯子，顺着洞口钻进了屋顶室。紧接着，我们就听见他兴高采烈地喊着说他发现了通向屋顶的暗门。
“有时候他也能发现一些证据，”福尔摩斯耸耸肩说道，“有时候也会有些模糊的认识。法国那句老话说得好：‘和没有思想的蠢人更难以相处。’”
“你看，”埃瑟尔尼·琼斯从上面下来说道，“事实到底强于理论。我的想法完全得到了证实：有个暗门通向屋顶，而且暗门还是半开着的。”
“那个暗门是我打开的。”
“哦，不错！这么说您也注意到暗门了。”他看上去似乎有些沮丧，“好吧，不管是谁发现的，反正这说明了凶手逃跑的路径。警长！”
“在！长官。”甬道里有个声音答道。
“把舒尔托先生叫进来。舒尔托先生，职责让我必须告诉您，您所要讲的任何话都可能对您不利。因为您哥哥的死亡，我要代表政府将您逮捕。”
“你们看看，怎么样？我早就预料到会发生这种情况了。”这个可怜的矮个子，举起双手望着我们两人叫道。
“别着急，舒尔托先生，我想我可以为您洗清一切。”福尔摩斯说。
“请不要轻易许诺，大理论家先生。”那位侦探当即反驳道，“事情恐怕不像您想象的那样简单。”
“琼斯先生，我不但要为他洗清罪名，我还会向您提供昨晚到这间屋子里来的两名凶手之中一个人的姓名与特征。他的名字——我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是叫琼诺赞·斯茂。他的文化水平很低，个子不高，身子很灵活，右腿已经断掉，装上了一只木腿。木腿的内侧已经磨去了一块。他左脚的靴子底部有一块粗糙的方形前掌，鞋跟上则钉有铁掌。他是一个中年人，皮肤被阳光晒得很黑，过去还坐过牢。这些情况以及为数不少的由他手掌剥落的皮也许会对您有所帮助。另外一个人……”
“啊，那另外一个人呢？”看来，埃瑟尔尼·琼斯显然已经被另外一个人的正确性所打动了，可是他依然用嘲笑的态度问道。
“他是个很古怪的人，”歇洛克·福尔摩斯转过身来答道，“我希望不久之后就可以将这两个人介绍给您。请过来一下，华生，我有话要跟你说。”
他把我引到楼梯口，说道：“这件意外的事差点让我们把到这里来的初衷都给忘记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我答道，“摩斯坦小姐待在这个恐怖的地方不太合适。”
“现在你就把她送回去吧。她在下坎伯韦尔居住，就在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的家里，那里离这儿不算远。如果你愿意再回来的话，我会在这里等你。可是你一定很累了吧？”
“我一点儿都不累，在我了解到这件事的真相之前我是不能休息的。我以前也经历过危难，可是说老实话，今晚这一连串的怪事，简直把我的神经都搞乱了。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愿意协助你了结此案。”
“你留在这里对我的帮助很大，”他答道，“咱们得单独行动，这个琼斯愿意怎么干就由他干好了。你把摩斯坦小姐送回去以后，就到河边的莱姆贝斯区品琴里三号——就是第三个门，门的右手边有一个鸟类标本，你到那里去找一个叫谢尔曼的人。他的窗户上画着一只鼬鼠抓着一只小兔子。你把那个老头儿叫醒，告诉他我要借他的透比用一下，请你坐车把透比带回来。”
“透比是一条狗吗？”
“它是一条十分特殊的混血狗，它的嗅觉极其灵敏。我宁愿要这条狗的帮助，它比整个伦敦的警察还要管用得多。”
“我一定会把它带回来的。”我说，“现在是一点钟，要是能换一匹新马，三点钟之前我一定会准时返回。”
福尔摩斯又说：“同时，我还要看看从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和印度仆人那儿能不能弄一些新的材料。塞笛厄斯先生对我说过，那名仆人就住在旁边那间屋顶室里。咱们回头再研究这位伟大的琼斯的办案方法，再听听他那不太高明的挖苦吧。‘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有的人对于他们不了解的事物总是要挖苦。’歌德的话语总是那么精辟。”

木桶的插曲
我坐着那些警察来时乘坐的马车护送摩斯坦小姐回家。她是一个像天使一样可爱的女人，在危难之际，只要身边有比她更加脆弱的人，她总是会保持镇定。就在我去接她回家的时候，她正精神抖擞地坐在惊恐万分的女管家身边。可是，在她坐到车里以后，经过了一夜离奇而惊险的事情，她就再也挺不住了。她先是晕倒，然后又呜呜地哭泣。后来她曾责备我说，当晚一路之上我的态度未免有些过于冷淡。可是她哪知道当时我内心的斗争和强制忍耐的痛苦呢。正如我们在院子里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我对她的同情与爱已经表露了出来。我虽然见多识广，可要是没有经过像这一晚的遭遇，我也很难认识到她那温柔与勇敢的天性。当时，有两件事令我难以开口：一是因为她正遭受磨难，一个人无依无靠，如果冒昧地向她求爱，未免有点乘人之危；而另一件更让我为难的就是，倘若福尔摩斯真的能够破了此案，她得到那些宝物，就会一夜暴富，而我这个半薪的外科医生趁着这个与她亲近的有利时机向她求爱，这还算得上是正大光明的事吗？她会不会认为我是一个粗俗的淘金者呢？我绝不能让她从心底里对我产生这种不好的印象，这些阿格拉宝物实在是我们两人中间的障碍。
差不多夜里两点钟，我们才来到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家中。此时仆人们早已入睡，可是由于弗里斯特太太对摩斯坦小姐接到怪信一事十分关心，所以她依然坐在灯下等摩斯坦小姐回来，就是她亲自为我们开的门。她是一位中年妇女，举止优雅大方。她亲昵地用手臂搂着摩斯坦小姐的腰，如同慈母般询问、安慰她，这确实使我心中感到无限快慰。由此可见，摩斯坦小姐在这里的身份显然不是一个被花钱雇用的人，而是一位受人尊重的朋友。经过介绍以后，弗里斯特太太热诚地邀请我进去坐坐，并请求我把当晚的奇遇讲给她听，我只好对她解释说，我还有要事在身，并且答应她以后一定会向她随时报告案情的进展情况。当我与她们告别、上了车以后，我特意回头看了一眼，我仿佛看见她们两人手拉着手的端庄身影立于台阶上，还隐约看见那半开的房门、从有色玻璃中透出的灯光、悬挂起来的风雨表和光亮的楼梯扶手。在这个心情烦闷的时候，看到这样一个宁静的英国家庭的景象，我的心情也就畅快多了。对于这个晚上所遇到的事，我越想越觉得前途离奇而黑暗。当马车疾驶在被煤气路灯照亮的沉寂的马路上的时候，我又再次回忆起这一系列的情节。现在已经弄清楚了的基本问题是：摩斯坦上尉的死亡，邮寄过来的宝物，报纸上刊登的广告和摩斯坦小姐收到的信。对于所有这些情况，我们都已经大致明确了。然而，这些事件竟然将我们引入一个更深、更加凄惨、更加玄秘的境界中去：来自印度的财宝，摩斯坦上尉行李中那张奇怪的图，舒尔托少校临死之际的怪异表情，宝物的发现以及紧随其后的宝物发现者被杀，被杀时的各种怪异现象，那些脚印，奇怪的凶器，在一张纸上所发现的与摩斯坦上尉的图上相同的字迹。这真是一连串错综复杂的情节，除非拥有与福尔摩斯一样的天赋奇才，否则一般人简直是束手无策，根本无法找到线索。
品琴里在莱姆贝斯区的尽头，是一排窄小而破旧的两层楼房。我在三号门叫了很长时间才有人答应。最后，百叶窗的后面现出了烛光，从楼窗里露出一个人的脑袋。
“滚一边儿去，醉鬼！你要是再嚷嚷的话，我就放出四十三条狗来咬你。”那个露出脑袋的人喊道。
“那你就先放一只狗出来吧，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到这来的。”我说。
“快滚开！”那声音又喊道，“我这口袋里有一把锤子，你要是再不躲开的话我就扔下去了！”
“我不需要锤子，我只想要一条狗。”我又叫道。
“别跟我废话！”谢尔曼喊道，“赶紧站远点儿。我数完一、二、三就把锤子扔下去。”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我这时才说这句话。这句话真是有难以想象的魔力，楼窗立刻就关上了，不到一分钟门也开了。谢尔曼先生是个瘦高个的老者，他的脖子上青筋突出，有些驼背，还戴着一副蓝光眼镜。
“福尔摩斯先生的朋友到了这里永远都会受欢迎的。”他说道，“请进屋坐，先生。小心那只獾子，它会咬人的。”他又对着一只从笼子缝钻出头来，长着两只红眼睛的鼬鼠叫道：“小淘气！小淘气！你可不要抓这位先生啊。”
他又说道：“先生不必害怕，这只不过是一只蛇蜥蜴，它并没有毒牙，我把它放在屋子里是为了让它吃甲虫。请您不要怪我刚才对您无礼，这实在是因为经常有顽皮的孩子到这里来捣乱，把我吵醒。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想要什么呢？”
“他想要你的一条狗。”
“噢！那一定是透比。”
“没错，就是透比。”
“透比就待在左边的第七个栏里。”谢尔曼手持蜡烛缓缓地在前面带路，从他收集来的那些奇禽异兽面前走过。在朦胧而闪烁的灯光照射下，我隐隐约约地看到各个角落里都有一闪一闪的眼睛在暗中盯着我们。就连我们头顶上方的架子上也排列了许多野鸟，我们的声音搅了它们的美梦，它们懒洋洋地把身体重心从一只爪子换到另一只爪子上去。
透比是一条外表丑陋、长毛垂耳的狗——属于混血种。长着黄白相间的毛，走路时摇摇摆摆。我从谢尔曼的手中拿过一块糖喂它以后，我们之间就建立了友谊，它这才跟着我上了马车。当我返回樱沼别墅的时候，皇宫的时钟刚打过三点。这时我才知道，那个做过拳击手的麦克默多已经被当做同伙，与舒尔托先生一起被抓到警署去了。两名警察守着大门，我说出了侦探的名字以后，他们才让我带着狗进去。
福尔摩斯此刻正在台阶上站着，他双手叉进衣袋，嘴里叼着烟斗。
“啊，你把它带来了！”他说道，“真是条好狗，真是条好狗！埃瑟尔尼·琼斯已经离开了。你走了以后，我们吵了一场。他不仅把我们的朋友塞笛厄斯给逮捕了，而且连同守门人、女管家和印度仆人全都给抓去了。除了在楼上留下警长一个人以外，这个院子已经属于咱们了。把狗留在这里，咱们到楼上去。”
我们把狗拴到了门里的桌子腿上，就再次上楼了。房间里依然保持着原来的样子，只是在尸体上蒙了一张床单。一个看起来有些疲倦的警长正斜倚在屋角里。
“请把你的牛眼灯[9]借我用一下，警长，”我的伙伴说道，“替我把这个纸板系在脖子上，以便使它挂在胸前。谢谢！我还要把靴子和袜子脱下来。华生，请你把靴子和袜子带到楼下去，现在我要试探一下攀爬的本事。请你把这条手帕稍微蘸些木馏油，好了，蘸一点儿就行。请再跟我到屋顶室走一趟。”
我们沿着洞口爬了上去。福尔摩斯再次用灯照着灰尘上的那些脚印。
“请你留意这些脚印，”他说道，“你有没有看出这其中有什么特殊情况？”
我说：“这应该是一个小孩子或是一个矮小女人的脚印。”
“除了脚印的尺寸以外，就没有什么别的了吗？”
“好像和一般的脚印没什么区别。”
“并不是这样的。请看这里！这是留在灰尘上面的一只右脚脚印，现在我在它旁边印上一个我赤足的右脚脚印，你看看有什么区别？”
“你的脚趾是全部并在一起的，而这个小脚印的五个脚趾却是分开的。”
“很好，说得很对，一定要记住这一点。现在，你到那个吊窗前闻一闻窗上的木框。我站在这里，因为我手中拿着这条手帕呢。”
我按他说的去闻，感到有一股刺鼻的木馏油气味。
“这是他逃走的时候用脚踩过的地方，如果你都能辨别出来，那么透比辨别这种气味就更容易了。你现在下楼去，把透比放开，等我下去。”
我走下楼梯来到院子里的时候，福尔摩斯已经上了屋顶。他胸前悬挂着牛眼灯，就像一只大萤火虫一样在屋顶上缓缓爬行。他爬到烟囱后面就消失了，此后又时隐时现地绕到后面去了。我也跟着绕到后面，看见他正在房檐的一角上坐着。
“那儿是你吗，华生？”他高声喊道。
“是我。”
“这里就是那个人爬上爬下的地方，下面的那个黑色的东西是什么？”
“是一个水桶。”
“上面有盖吗？”
“有的。”
“看看附近有没有梯子？”
“没有。”
“这个混账东西！从这儿下去最危险不过了。不过，既然他可以从这儿爬上来，我也可以从这儿跳下去。这个水管看起来好像很坚固，随它去吧，我下来了！”
随着一阵窸窸窣窣声，那灯光沿着墙边稳稳地落了下来，接着，他轻轻一跳，就落在了木桶上，然后又纵身跳到了地上。
“追寻这个人的足迹还不算困难。”他一面穿着袜子、靴子，一面说道，“一路之上的瓦片全被他踩松了。他在慌乱之中，落下了这个东西。按照你们医生的话说就是：它证明了我的诊断并没有差错。”
他递给我的那个东西是一只用带有颜色的草编成的、与纸烟盒差不多大小的口袋，外面装点着几颗廉价的小珠子，里面装有六个黑木刺，一头是尖的，而另一头则是圆的，与刺在巴索洛谬·舒尔托头上的那根一模一样。
“这是相当危险的凶器，”他说，“注意别刺着你。我为得到这个东西而备感兴奋，因为这也许是他所有的凶器。咱俩这样才可能免去被刺的危险。我宁可被枪击中也不愿意中这个刺的毒。华生，你有勇气再跑六英里的路吗？”
“当然没问题。”我答道。
“你的腿受得了吗？”
“受得了。”
“喂，透比！我的好透比！闻一闻这个东西，透比，闻一闻！”他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帕伸到了透比的鼻子前。透比叉开多毛的腿站在那儿，鼻子上翘，就好像是一位酿酒家在品尝佳酿一样。福尔摩斯把手帕丢开，然后在狗的脖子上系上一根结实的绳子，牵着它来到木桶下面。这只狗立即不停地发出声音震耳并且带着颤抖的狂叫，它把鼻子贴在地上不停地嗅着，尾巴高耸起来，然后就跟着气味一路奔向前去。我们抓着绳子，紧随其后。
这时，东方的天空已渐渐发白，在灰暗的寒光中，已经可以望到远处。我的身后就是那所四四方方的大房子，窗户里面黯然无光，那光秃秃的高墙，惨淡而孤独地立在我们身后。院子里散乱地堆放着垃圾，灌木丛生，这凄凉的景象恰恰象征着昨晚的惨案。
我们从院子里错杂的土丘土坑经过，来到围墙下面。透比和我们一路跑来，在围墙的阴影中焦急地叫着，最后，我们来到生长着一株小山毛榉树的墙角。在位置较低的地方，砖缝已经有所磨损，砖头的棱角已经被磨钝了，似乎这里常常被当做爬墙的下脚处。福尔摩斯率先爬了上去，然后从我手中把狗接过去，又从另一面把狗放了下去。
“墙上还留着木腿人的一个手印，”在我也爬上墙头之后，他说道，“你看那残留在白灰墙壁上的血迹。幸好昨晚没有下大雨，所以尽管过了二十八小时，气味依然留在路上。”
当我们穿过车水马龙的伦敦街道的时候，我的心中不免产生了怀疑：透比到底能不能循着气味找到凶手呢？可是，透比依然毫不犹豫地嗅着地面，一摇一摆地向前跑去，于是我很快就放心了。很显然，这浓重的木馏油气味比路上其他的气味要更加强烈。
这时福尔摩斯说道：“不要以为我仅仅依靠在这个案子里有人把脚踩进了化学药品当中，才能破这个案子。其实，我早就知道另外几个方法也可以抓到凶犯了。不过，幸运之神把这个最便捷的方法交到了我们手里，而如果我们忽视了的话，那这就是我的过错了。这不过是把一个需要有很深学识才能解决的问题给简化了。从一个极为简单的线索入手来破案，未免难以彰显我们的功绩。”
“我们还是有不小的功绩呢。”我说道，“福尔摩斯，我认为你在这件案子里所运用的手段比在杰弗逊·侯波谋杀案里所用到的更加玄妙而惊人，更加深奥而费解。举个例子来说吧，你怎么能毫不质疑地描述那个装有木腿的人呢？”
“咳，伙计！其实这事本来就很简单，我并不想夸大其词，但整个情况确实是清清楚楚的。两位负责管理看守囚犯的部队的军官得知了一个藏宝的秘密。一个名叫琼诺赞·斯茂的英国人为他们画了一张藏宝图。你应该还记得吧，这个名字就写在摩斯坦上尉的那张图上。他不但自己签了名，而且还代替他的同伙签了名，这就是所谓的‘四个签名’。这两位军官——抑或是他们之中的一个——按照这个图找到了宝物，并带回英国。我想，大概是这个带回宝物的人，没有完全履行当初的约定。那么，为什么琼诺赞·斯茂本人却没有得到宝物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很明显的。绘制那张图的时间，是摩斯坦与囚犯们接近的时候。琼诺赞·斯茂之所以没能得到宝物，就是因为他跟他的同伙都是囚犯，行动不方便。”
“这不过是猜想罢了。”我说道。
“这不仅仅是猜测，而是唯一一种符合实际情况的假设。我们暂且看看这些假设与后来的事实有多么吻合吧。舒尔托少校带着宝物回国以后，曾经安居了数年，可是有一天，他接到了来自印度的一封信，使他惊慌失措，这又是因为什么缘故呢？”
“信上说：曾经被他欺骗的囚犯现在已经刑满出狱了。”
“其实应该是越狱逃走，因为舒尔托少校非常清楚他们的刑期。如果真的是刑满出狱的话，那他就不会这样惊慌失措了。他当时采取了哪些措施呢？他对装有木腿的人特别戒备。装木腿的一定是一名白种人，因为他曾经开枪打伤了一个装有木腿的英国商人。而在那张图上，只有一个名字是白种人的，剩下的全是印度人或伊斯兰教徒的，咱们由此就可以得知这个装木腿的人一定是琼诺赞·斯茂了。你看，我的这些推理是否有些主观？”
“不，你说得很清楚，而且一针见血。”
“好吧，那咱们现在就站在琼诺赞·斯茂的立场上对事情的真相进行一下分析吧。他回到英国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为了得到他应得的那一份宝物，二是为了向曾经欺骗过他的人报仇。他找到舒尔托的住所，还很有可能买通了他的一个家人。有一个名叫拉尔·拉奥的仆人，我们未曾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品行十分恶劣。斯茂没能找到存放宝物的地方，因为除了少校本人和一名已经死去的忠实的仆人以外，其他人都不知道这件事。一天，斯茂忽然听说少校病重，将不久于人世，他担心宝物的秘密会与少校的尸体一起埋入黄土，所以在盛怒之下，他冒着被守卫捉住的危险跑到快要死的人窗前。又因为当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病榻前，所以他没能进入屋内。他对死者耿耿于怀，当天晚上再次进入屋内，翻动文件，希望能够得到一些藏宝的线索。在失望之中，他留了一张写有四个签名的纸条作为标记。在他事先作计划的时候，毫无疑问，是想把少校杀死后在尸体旁边留下一个同样的标记，表示这并非一起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为了正义替他的伙伴们报仇。如此稀奇古怪的办法是很常见的，有时还可以透露出凶犯的一些情况。我说的这些你都明白了吗？”
“都听清楚了。”
“这个时候，琼诺赞·斯茂还有什么办法呢？他只能暗中留意别人寻找宝物的行动。也许，他时而离开英国，时而回来打探消息。在屋顶室以及宝物被找到以后，当即就有人把情况通知给他。这更可以证明，他是有内线的。琼诺赞拖着木腿，想爬上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是根本办不到的，因此他带了一个古怪的同伙，让他先爬到楼上。他在无意之中光脚踩到了木馏油上，因此我们才把透比弄来，并使一个脚上有伤的半薪军医不得不一瘸一拐地走了六英里的路。”
“这么说，杀人的凶手是那个同伙，而不是斯茂本人了。”
“是这样的。从琼诺赞在屋里顿足的情况来看，他是非常反对这样做的。他与巴索洛谬·舒尔托之间并无仇恨，顶多把他的嘴堵上然后再绑起来就够了。杀人是要偿命的，他决不会以身试法。可是没想到，他的同伙一时性起，竟然用毒刺杀了人。琼诺赞·斯茂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于是留下纸条，盗取宝物，与同伙一起逃走了。以上就是我所能推测出来的情况。至于他的外貌，由于他在酷热无比的安达曼岛囚禁了多年，当然可以知道他一定是黑皮肤的中年人了。他的身高从他步子的长度就可以计算出来。至于他脸上多须，这是塞笛厄斯·舒尔托本人从窗户看到的。除此之外大概就没什么遗漏的了。”
“那么，他的那个同伙呢？”
“啊！这也没什么神秘的，你很快就会明白了。早上的空气真是清新呀！你看那片红云，就像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红红的太阳已经越过伦敦上空的云层。被阳光照耀的人，何止千万，可是像咱们两个肩负如此奇怪使命的人，恐怕绝无仅有。面对大自然，咱们那一点儿雄心壮志，显得多么渺小！你看过约翰·保罗的著作之后有什么心得吗？”
“多少可以领会一二，我是先解读卡莱尔[10]的著作，回过头来才钻研他的作品的。”
“这就像由江河回溯到湖泊一样。他曾说过一句新奇而且意味深长的话：‘一个人真正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看到自身的渺小。’你看，这里提及了比较与鉴别的力量，而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个至高无上的证明。在瑞奇特[11]的作品里，可以找到很多精神食粮。你带枪了没有？”
“我只有一根手杖。”
“等咱们找到了歹徒的老窝，可能就会用得上这类兵器了。斯茂由你负责，他的那个同伙要是不老实的话，我就用手枪将他击毙。”他随即掏出了左轮手枪，装上了两发子弹，然后又放回到他大衣右边的口袋里。
我们跟着透比来到了通往伦敦市区的路上，道路两侧是一些半村舍式的别墅，离人烟稠密的大街已经不远了。上班的人和码头工人正在起床，家庭主妇正开门清理门前的台阶。大街的拐角处，四方形房顶的酒馆刚开张，粗壮的汉子从里面出来，用他们的衣袖擦掉沾在胡子上的酒。野狗在街头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们，可是我们那无比忠诚的透比，却毫不左顾右盼，而是鼻子冲着地面，一直往前跑，偶尔从鼻孔里发出一阵急促的叫声，说明它所追寻的气味依然十分浓烈。
我们相继经过了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和坎伯韦尔区，又绕过了许多小巷，一直来到奥弗尔区的东边才到达肯宁顿路。我们所追寻的人好像专门走曲折的路，也许是有意避免被别人跟踪，只要有弯弯曲曲的小路，他们就一定会避开大路。在肯宁顿路的尽头，他们左转，然后继续前行，经过证券街、麦尔斯路，最终到达了骑士街。这时，透比突然不往前跑了，而是来回乱窜，一只耳朵耷拉着，另一只耳朵则竖了起来，似乎在迟疑。后来，它又转了几圈，然后抬起头来，似乎是在向我们请示。
“这只狗怎么了？”福尔摩斯叫道，“罪犯是不会上车的，更不会乘气球逃跑。”
“他们也许在这里停过一会儿。”我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啊！好了，它又开始走了。”我的伙伴这才安下心来。
狗的确重新前进了。它朝四周又闻了一阵之后，似乎突然间下定了决心，于是以前所未有的力量与决心飞奔起来。这气味也许较之前更加浓重了，因为它已经不再鼻子贴地，而是牵直了绳子用力往前奔跑。福尔摩斯双眼闪光，似乎觉得自己就要到匪穴了。
我们经过九棵榆树，来到了白鹰酒店旁边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的大木场。这条狗兴奋而且紧张，从旁边的小门跑进了已经有锯木工人上工的木场，它继续在成堆的锯末和刨花中间穿行，在两侧都堆有木材的小路上奔跑，最后十分得意地一边叫着一边跳上了手推车上还没有卸下的一个木桶上面。透比吐着舌头、眨着眼睛站在木桶上，十分得意地看着我们两个。木桶旁边和手推车的轮子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油渍，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木馏油气味。
我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对视了一下，禁不住同时仰面大笑起来。

贝克街的侦探小队
“现在该如何是好？”我问道，“连透比也失去了准头。”
“透比是根据它自己的判断采取行动的，”福尔摩斯把透比从木桶上抱下来，牵着它离开了木场，“如果你算一下伦敦市每一天当中木馏油的运输量，你就会明白咱们为什么会走错路了。如今使用木馏油的地方多得很，尤其是在木料防腐方面，这不应该怪透比。”
我提议：“咱们还是顺着原路回到木馏油的气味被弄混了的地方去吧。”
“是呀，还好路不算远。透比曾经在骑士街的左边犹豫不决，很显然，油味的方向就在那里产生了分歧。咱们走的是错路，现在只能沿着另外一条路去寻找。”
我们牵着透比返回了当初出现错误的地点。透比绕了一个大圈，没有费半点工夫，就向一个新的方向跑去了。
“要留心透比，不能再让它把咱们带到原来运出木馏油桶的地方去了。”我说道。
“这一点我也想到了。可是你看，它现在是在人行道上跑，而运木桶的车应该在马路上走，所以说这一次我们没有走错。”
经过了贝尔芒特路、太子街，它向河滨奔去，一直到达宽街河边的一个用木材修建的小码头上。它把我们带到紧挨水边的地方，然后站在那里望着河水，鼻子里发出了哼哼声。
“看来我们的运气不太好，”福尔摩斯说道，“他们在这儿上船了。”在码头上，系着几条小型平底船和几艘小艇。我们把透比牵到各个小船上，虽然它都十分认真地闻了又闻，可是依然没有作出任何表示。
在登船的地方附近，有一所很小的砖房，在第二个窗口上挂有一块木牌，上面写着几个大字：“茂迪凯·斯密司”。下面还写着小字：“船只出租：按小时或按日计价均可。”在门上另有一块牌子，上面写明这里另外备有小汽船。码头上堆积着大量的焦炭，由此可知，这就是汽船的燃料。福尔摩斯缓缓地把四周的情况看了一遍，脸上显出了不快。
“这件事看起来有些糟糕。”他说道，“他们事先就已经准备隐蔽行踪，他们精明的程度的确出乎我的意料。”
他朝那扇屋门走去，恰好从里面跑出一个鬈发的男童，大概只有六岁。后面追上来一个又肥又胖、脸色通红的妇人，手中拿着一块海绵。
“杰克，快回来洗澡！”她喊道，“快给我回来，你这个小鬼！你爸爸回来要是看到你这个样子，绝对不会轻饶你！”
“亲爱的小家伙！”福尔摩斯趁此机会上前搭讪，“你的小脸红彤彤的，真是个好宝贝儿！杰克，你想要什么东西吗？”
“我想要一个先令。”小男孩略微想了一下，说道。
“难道你就不想要比一个先令更好的东西吗？”
那个天真的小男孩想了想，又说道：“我更想要两个先令。”
“既然这样，那好吧，接住了！斯密司太太，这真是一个好孩子。”
“先生，他总是这样顽皮，我丈夫有时整天外出，我实在管不了他。”
“噢，他出去了？”福尔摩斯假装失望地问道，“那太不巧了！我找斯密司先生有话要说。”
“先生，他昨天一大早就出去了。实话跟您说，他直到现在还没回来，我真是有些着急。不过，先生，如果您要租船的话，和我谈也是一样的。”
“我打算租他的汽船。”
“先生，他就是坐那艘汽船走的。可奇怪的是，我知道那船上的煤是不够到伍尔维奇一个来回的。他如果坐大平底船去，我就不用这么着急了，因为有时候他还要到更远的葛雷夫赞德去呢，他如果有急事的话，可能会耽搁。可是，汽船没有煤怎么能走呢？”
“也许，他在中途可以买些煤。”
“这也说不定，不过他向来不这样做的，他常说零袋煤价格太贵。再说，我也不喜欢那个装木腿的人，包括他那丑陋的面容和外国派头。他经常跑到这里来，也不知道有什么事。”
“一个装有木腿的人？”福尔摩斯惊讶地问道。
“是啊，先生！一个长得像猴子的家伙，不止一次到这儿来，昨天夜里就是他把我丈夫从床上叫醒的。还有，我丈夫事先知道他要来，因为他早已把汽船点上火等着了。先生，老实跟您说，我实在放心不下。”
“可是，亲爱的斯密司太太，”福尔摩斯耸了耸肩说道，“您不必着急。您怎么知道昨晚来的那个人就是装木腿的人呢？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肯定就是他呢？”
“先生，只要听到他那粗重而又模糊的口音，我就知道是谁了。他轻轻敲了几下窗户——当时大约三点钟——说道：‘伙计，快起床，咱们得走了！’我丈夫把吉姆——我的大儿子也叫起来了，没跟我说一句话，他们父子俩就走了。我还听见了那条木腿踩在石头上的声音呢。”
“来的只有那个装木腿的人，而没有其他同伴吗？”
“先生，这我可说不准，不过我没听见还有其他人。”
“斯密司太太，实在太不凑巧了，我本想租用一只汽船，因为我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只……让我好好想想！这只船叫……？”
“先生，这只船名叫‘曙光’。”
“噢！是不是那条绿色的、船帮上画有宽宽的黄色线条的旧船？”
“不，不是。就像河面上常见的整洁的那些小船一样，它是新刷的油漆，黑色的船身上画着两道红线。”
“谢谢您，但愿斯密司先生很快就会回来。我现在就往下游去，如果遇到‘曙光’号，我就告诉他说您正惦记着他。您刚才说，那条船的烟囱是黑色的吗？”
“不，是带有白色条纹的黑烟囱。”
“哦，对了，黑色的是船身。再见吧，斯密司太太！华生，那边有一个小舢板，让他把咱们渡到河对岸去吧。”
坐上船以后，福尔摩斯说：“跟这种人说话，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他们知道他们所说的内容是与你有关的，不然的话他们马上就会闭口不言。如果你用言语逗引他们，那么你就会得到你所需要的信息了。”
“咱们所应采取的措施已经很清楚了。”我说。
“你认为应该怎么做呢？”
“我打算雇一艘汽船到下游去寻找‘曙光’号。”
“亲爱的伙计，你的这个办法太麻烦啦。那艘船可能停靠在从这里一直到格林威治的两岸任意一个码头上。桥那边数十英里内都是供船只停泊的地方。如果你一个挨一个地去找的话，真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
“那么请警察协助怎么样？”
“不，到了最后的紧要关头，我或许可以把埃瑟尔尼·琼斯找来。这个伙计还不错，我也不想影响他的工作。咱们现在已经侦查到了这个程度，我很想单独做下去。”
“我们是不是可以在报上刊登广告，以便从码头主人那儿得到有关‘曙光’号的信息呢？”
“那就更糟了！这样一来，歹徒就会知道我们正在寻找他们，他们就要迅速离开英国了，即便是现在，他们也未尝不想远走高飞呢。可是他们在还自以为安全的时候，就不会急着走。琼斯的一举一动对于咱们来说都是有利的，因为他的想法在报纸上每天都可以看到，这些歹徒会以为大家都在沿着错误的方向侦查，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苟安一时呢。”
“咱们现在该怎么办呢？”当我们在密尔班克监狱门前下船的时候，我问道。
“咱们现在就坐车回去，吃顿早餐，睡上一个小时，没准咱们今晚还得开工呢。车夫，请在电报局门前停一下。我们得暂时留下透比，也许以后还会用得着它。”
我们在大彼得街的邮电局停了下来，福尔摩斯下车发了一封电报。上车以后他问我：“你知不知道我给谁发的电报？”
“这我可不知道。”
“你是否记得在杰弗逊·侯波一案中我们雇用的那支贝克街侦探小队？”
“原来你是给他们发的电报啊！”我笑道。
“在这个案子当中，他们或许很有用。如果他们失败了，我还有其他办法，不过我倒是愿意先让他们试一下。我那封电报就是发给小队长维金斯的，他们这帮孩子在咱们还没吃完早餐之前就能到了。”
此时，正值早上八九点钟。一夜的辛劳，使我觉得万分疲惫，走起路来两腿也有点不太好使，真是筋疲力尽。谈起这个案子，在侦查方面，我不具备我伙伴的那种为职业尽忠的热情，另外我也并不仅仅把它看做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至于巴索洛谬·舒尔托遇害，由于大家对于他平时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好感，因此我对凶手也没有明显的反感。可是谈到宝物，那就不一样了。这些财宝——或者说财宝的一部分——理应属于摩斯坦小姐。在有机会找到宝物的情况下，我情愿尽全力把它找回来。没错，如果能够找回宝物，我可能永远都不会与她接近了。可是，如果爱情被这种想法所影响，那么这种爱情也就变得无聊甚至自私了。如果福尔摩斯真能找到凶手的话，我就应该加上十倍的努力去寻找宝物。我在贝克街的家中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衣服，这使我的精神异常振奋。当我下楼的时候，发现早餐已经准备好了，福尔摩斯正在那里倒咖啡。
他指着一张翻开的报纸，笑着对我说：“你看，这个精力旺盛的琼斯和一位庸俗不堪的记者把这件案子一手包办了。这件案子也把你搞得够烦了，还是先吃火腿蛋吧。”
我从他手中接过报纸，看到上边的标题赫然写着《上诺伍德的奇案》。这份《旗帜报》报道说：昨天午夜十二时左右，上诺伍德樱沼别墅的主人巴索洛谬·舒尔托先生在室内死亡，显然是被人暗杀。据本报了解，死者身上并没有找到伤痕，然而死者所继承的他父亲的一大批印度宝物却悉数被盗。死者的弟弟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与一同来拜访死者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华生医生最先发现死者遇害。幸好当时警署的著名侦探埃瑟尔尼·琼斯先生正在上诺伍德警察分署，因此才得以于案发之后半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主持全局。他训练有素，有着丰富的经验，到现场不久就发现了线索。死者的弟弟塞笛厄斯·舒尔托因有重大嫌疑，已经被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印度仆人拉尔·拉奥以及守门人麦克默多。现已证实，凶手对出入房屋的路径十分熟悉。琼斯先生通过熟练的技术和精密的观察，已经证明凶手不可能从门窗进入室内，一定是由屋顶经过一道暗门潜入的。根据这个明显的事实，可以作出结论：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盗窃案。警方这种及时、负责的处理，说明了在此种情形之下，必须有一位老练的长官主持大局，这同时也说明，对于把整个城市的警署侦探力量分散部署，以便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侦查的建议，是非常值得考虑的。”
“这真是太伟大了！”福尔摩斯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笑道，“你的想法如何？”
“我想，咱俩也差一点儿被指认为凶手、正遭到逮捕呢。”
“我也是这么想的，他只要再来个灵机一动，咱们现在真的就说不定会被捕了。”
这时，只听门铃声响起，随后便听见我们的房东赫德森太太大声地跟别人争吵。
“天哪！福尔摩斯，”我半站起来说道，“这些家伙真的抓咱们来啦！”
“不，还不至于那么糟。这是非官方部队——贝克街的非正规军来了。”
我们正说着，楼梯上已传来赤足而行和高声讲话的声音。十几个衣衫褴褛的街头小流浪者走了进来。他们虽然是吵闹着进来的，可是却很有纪律。他们迅速站成一排，面对着我们等着我们发话。其中一个年龄较大、貌似队长的人站在最前面，显得神气十足，可是他那衣衫褴褛的样子却十分滑稽可笑。
“先生，得到您的命令之后，我马上就带他们过来了。车费是三先令六便士。”
“把钱给你。”福尔摩斯把钱给了他，然后说道：“维金斯，我以前曾经对你说过，今后有事，你一个人来。他们听你的招呼就可以了，不要全部带来，我的房间可容不下这么多人。不过，这次全来了也好，都可以听到我的命令。现在，我要寻找一只名叫‘曙光’号的汽船，这条船的主人名叫茂迪凯·斯密司。船身是黑色的，上面有两条红线，黑色的烟囱上有一道白线，这条船在河下游。我让一个孩子在密尔班克监狱对岸的茂迪凯·斯密司码头上放哨，船一回来马上报告。你们必须在下游两岸分散开来，细致地寻找，一有消息就来报告。你们都听清楚了吗？”
“是的，司令，完全听清楚了。”维金斯说道。
“报酬还按老规矩算。找到船的额外再多给一个畿尼[12]，这是预付给你们一天的工钱，现在就开始行动吧！”他给每人一个先令。
孩子们兴高采烈地下了楼，不一会儿，他们就消失在马路中间了。
“只要那条船还在水上，咱们就一定能够找到它。”福尔摩斯起身离开桌子，点燃了他的烟斗。“那些人可以四处跑，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事情，还可以窃听任何人的谈话。我估计，他们在傍晚之前就会有找到汽船的消息前来报告，现在咱们只能等待而无事可做了。在找到‘曙光’号或茂迪凯·斯密司以前，咱们没办法继续进行侦查。”
“透比吃点剩饭就可以了。福尔摩斯，你需要睡一会儿吗？”
“不用，我并不觉得累。我的体质很特殊，工作的时候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疲倦，如果闲着没事做，我反而会委靡不振。现在我要吸烟了，得好好想一想我的那位女主顾托咱们办的这件奇事。咱们的这个问题，想一想并不难以解决，因为装有木腿的人本就不多见，另外那个同伙，更是天下少有的。”
“你又提到另外那个人了。”
“至少我并没有想过要向你保密，可是你也许有自己的见解。现在我们来考虑一下所有的事实：小脚印、没有穿鞋的脚、一端绑有石头的木棒、灵敏的行动以及带毒的木刺。你从中能够得到什么结论呢？”
“一个生番！”我叫道，“也许是跟琼诺赞·斯茂一伙的一个印度人。”
“这倒不太像。”他说道，“起初，当我看到好像有怪异的武器的时候，我也曾这样想过。可是，由于那特殊的脚印的缘故，我就开始向别的方面考虑了。尽管印度半岛的很多居民都非常矮小，可是却没有谁能留下这样的脚印。印度土著居民的脚是狭长的，穿凉鞋的伊斯兰教徒因为鞋带缚在紧靠大拇趾的趾缝里，所以拇趾与其他脚趾是分开的。这些荆刺只有从吹管里向外发射这一种方法。像这样的生番，我们能到哪里去找呢？”
“从南美洲。”我大胆地说。
他伸出手，从书架上拿了一本很厚的书，说道：“这本是最新出版的地理辞典的第一卷，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最新的权威著作了。这里写了什么：‘安达曼群岛位于孟加拉湾，距离苏门答腊三百四十英里。’嚯！嚯！看看，这又是什么：‘气候湿润、有珊瑚暗礁、鲨鱼、布勒尔港、囚犯营、罗特兰德岛、白杨树……’啊！在这里：‘安达曼群岛的土著，可以称得上世界上最矮小的人了，尽管有些人类学家认为非洲的布史人[13]或美洲的迪格印第安人[14]和火地人是最矮小的。这里的人平均身高不足四英尺，成年人低于这个高度的也不在少数。他们生性凶残、易怒、倔犟，但是只要与他们产生信任与感情，他们就会至死不渝。’注意一下这个，华生！再听听下面的：‘他们天生就很可怕，长着畸形的大脑袋、凶恶的小眼睛、奇怪的相貌、特别小的手脚。由于他们凶狠、倔犟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英国官方虽然竭尽全力，也无法将他们争取过来。对于船只遭险的水手来说，他们永远都是个威胁，水手们常常被他们用镶着石头的木棒击碎头颅，或是用毒箭射死。这种杀戮总是无一例外地以人肉盛宴作为结尾。’真是可爱的好人啊！华生！如果这个伙计没有人管束，让他自由行动的话，那么结果就更不堪设想了。我想，即使琼诺赞·斯茂雇用了他，恐怕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吧。”
“可是，他怎么会找到这样一个奇怪的同伙呢？”
“啊，这个我们就不清楚了。可是，既然我们知道斯茂是从安达曼群岛来的，那么这个土著人跟他在一起也就没有什么奇怪的了。毫无疑问，以后我们还得了解一些详情呢。华生，你看起来太疲倦了，你就躺在那张沙发上，让我来帮助你入睡吧。”
他从屋角处操起小提琴，开始演奏一支十分低沉的催眠曲——毫无疑问，这是他自编的曲子，因为他有一种即兴创作的本领。直到现在，我还隐约地记得他那瘦削的手、真诚的脸和弓弦一上一下的动作呢。然后，我好像漂浮在宁静柔和的音乐海洋中，直到进入梦乡，我看见梅丽·摩斯坦那张甜蜜的脸在朝我微笑。

线索的中断
下午，我睡到很晚才醒来，这时我的精力也已经完全恢复过来了。福尔摩斯早已把小提琴搁在一边，他正坐在那里拿着一本书认真地读着。他见我醒来，望着我，神情很不愉快。
“你睡得很沉，”他说道，“我担心我们的说话声把你吵醒。”
“我什么声音也没听见，”我答道，“你有没有得到什么新的消息？”
“很不幸，还是没有。我真的没想到，真的很失望，我原本估计这时候总该有消息来了。刚才，维金斯来报告过，他说那只汽船一点儿线索也没有，真是太让人着急了。因为现在时间紧迫，每一个小时都是很重要的。”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现在我的精力已经恢复了，就是再出去一整夜也不成问题。”
“不，咱们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有在这里等候消息。如果咱们现在离开的话，一旦有消息传来，反而会误事。你如果有事就去做吧，我必须守在这里。”
“我打算到坎伯韦尔去拜访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昨天她已经和我约好了。”
“是去拜访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吗？”福尔摩斯的眼中闪着笑意。
“当然，还有摩斯坦小姐，她们都想知道有关这个案子的情况。”
“不用告诉她们太多，”福尔摩斯说道，“即便是最杰出的女人，也不能对她们完全信赖。”
对于他这种蛮不讲理的话，我并没有去争辩，我说道：“我在一两个小时内就会回来。”
“好吧！祝你顺利！如果你要过河的话，不妨把透比一道送回去，我想咱们不会再用到它了。”
我照着他的话把透比还给了它的主人，并给他半英镑作为酬谢。到了坎伯韦尔，我见到了摩斯坦小姐。经过前一天晚上的冒险，她到现在还是有些疲倦，可是她正在企盼着消息。弗里斯特太太同样有好奇心，急于想知道所有的事。我向她们讲述了全部经过，但是保留了一些凶险的内容。我虽然讲到了舒尔托先生被害，但我没有描写那些可怕的场景和凶手所使用的凶器。可即便是如此简略地叙述了一遍，还是足以让她们听得津津有味的。
“这简直是一部小说！”弗里斯特太太说道，“一个受屈的女郎，五十万英镑的宝物，一个吃人肉的黑色生番，还有一个装着木腿的歹徒。这跟一般小说的情节还大不相同呢。”
“而且还有两位侠士相救呢。”摩斯坦小姐愉快地望着我补充道。
“梅丽，你的财富可全仗着这次搜寻了。可是我看你并不觉得有多么兴奋。想想吧，你一旦变成富翁，那该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呀。”
她摇了摇头，看起来好像对这并不关心。看到她对于即将暴富这件事并没有特别兴奋的表示，我的心里顿时感到无限慰藉。
“我最最关心的是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的安全，”她说，“其他的都微不足道。他在这件案子整个过程中的表现是非常仁厚、可敬的，我们有义务把他从这可耻的、无凭无据的冤案里解救出来。”
当我从坎伯韦尔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我伙伴的书跟烟斗还放在他那把椅子的旁边，而他本人却不见了踪影。我四下找了一遍，希望他能留下一张字条，可是最终没有找到只言片语。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是不是出去了？”赫德森太太进屋来放窗帘的时候，我问道。
“先生，他并没有出去，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她压低了声音对我说，“您知道吗，他怕是生病了！”
“赫德森太太，您是怎么知道他生病的？”
“先生，这件事有点怪。您出去以后，他就在屋里踱来踱去，踱来踱去，他的脚步声把我都弄烦了。后来，我又听见他一个人嘟囔，只要有人叫门，他就会跑到楼梯口喊道：‘赫德森太太，是谁来了？’现在，他虽然把自己关在了屋里，可我还是能听到他在屋里踱来踱去的声音。先生，我真的希望他没病。刚才我冒昧地建议他吃些凉药，可是，他瞪了我一眼，吓得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他的房间跑出来的。”
“赫德森太太，我觉得您不必着急，”我答道，“过去，我也见过他这个样子。因为他心里有事，所以才会心神不安。”我这样故作轻松地与我们的好房东聊着，可是，我在整个夜里都在不断地、隐约地听到他的脚步声，我很清楚，他那急切的心情已经因为不能采取任何行动而变得越发焦躁起来。
第二天吃早餐时，他的面容显得疲惫而瘦削，两颊略微发红。
“老兄，你已经把自己给累垮了。”我说道，“我听见你整夜在屋里踱来踱去。”
“我实在睡不着。”他答道，“这个讨厌的问题把我折磨坏了。所有的大问题都已经解决了，现在反倒被一个根本算不上什么的问题给难住了，这真让人不甘心。现在，咱们已经弄清楚歹徒是谁，也知道船的名字及其他的一切了，可是，唯独得不到那只船的下落。其他方面的力量也都已经行动起来，我也用尽了我所有的办法，整条河的两岸都已经搜遍了，可还是没有半点消息。斯密司太太那儿也没有她丈夫的消息，我几乎已经认为他们早已把船沉入河底了，可这依然存在一些矛盾。”
“我们也许是被斯密司太太给愚弄了。”
“不，我想这个问题可以不必过虑，因为经过调查，的确有一只像她所说的汽船。”
“那它会不会到上游去了呢？”
“我也考虑到了这方面的可能性，我已经派出一批人到瑞奇门德一带去搜查了。要是今天还没有消息的话，那我明天就得放弃寻找汽船，而要亲自去找歹徒了。不过可以肯定，咱们一定会得到一些线索的。”
一天的时间过去了，维金斯以及其他搜寻人员都没有什么消息。多数报纸都刊登了上诺伍德惨案的报道，他们对那位不幸的塞笛厄斯·舒尔托攻击得相当厉害。除了官方要在第二天验尸以外，各大报纸也没有刊登什么新的消息。傍晚时分，我一个人步行至坎伯韦尔，把我们的失败情况报告给了那两位女士。我到家的时候，看到福尔摩斯依旧垂头丧气，非常不高兴，甚至对我的问话也爱答不理。整个晚上，他都在忙着做一个奇特的化学实验，蒸馏气加热以后所发出的臭味，逼得我不得不逃离这间屋子。一直到天快亮了，我还能听到试管的声音，我知道他还在那儿进行着臭气熏天的实验。
第二天早上，我猛然醒来，发现福尔摩斯正站在我的床前。他身穿一套水手的衣服，外面套着一件短大衣，脖子上还围着一条红围巾。
“华生，我现在要亲自到下游去。”他说，“经过反复考虑，我觉得只有这个办法了，无论如何都是值得试一下的。”
“那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我说。
“不。你留在这儿做我的代表是很有用的。其实我也不想去，尽管昨天晚上维金斯很泄气，可是我觉得今天一定会有消息的。所有来信、来电都请你全权负责，你就按照自己的判断行事。你能否代劳呢？”
“我当然愿意。”
“我行踪不定，你恐怕没办法给我发电报。可是如果运气好的话，我不一定要耽搁很长时间。回来以后我总会有些消息告诉给你的。”
吃早餐的时候，我没有得到他的任何消息。可是当我打开《旗帜报》的时候，却看见上面刊登着这个案子的最新进展。上面报道说：关于上诺伍德惨案，据悉案情十分复杂，并不像预料的那么简单。最新发现表明：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确实没有作案嫌疑。昨日晚间，舒尔托先生及女管家博恩斯通太太已经被警署释放。至于真正的凶手，警方已经有了新的线索。现由苏格兰场精明强干的埃瑟尔尼·琼斯先生负责缉拿凶犯，估计近日内即可破案等等。
我心里想，我们的朋友舒尔托总算重获自由了，这还算让人满意。那么，最新线索是什么呢？这好像还是警方掩饰错误的一贯作风。我把报纸往桌子上一扔，可是目光忽然被报上寻人栏里的一小段广告给吸引住了。广告上说：“寻人：船主茂迪凯·斯密司和他的长子吉姆在星期二凌晨三点左右乘坐汽船‘曙光’号驶离斯密司码头，至今下落不明。‘曙光’号船身为黑色，有两条红线；烟囱为黑色，有一道白线。如有知道茂迪凯·斯密司及其船只‘曙光’号下落者，请向斯密司码头的斯密司夫人或贝克街221号乙报告，有金币五英镑作为酬谢。”
显而易见，这则小广告是福尔摩斯刊登的，贝克街的地址就足以证明这一点。我觉得，这则广告的措辞十分巧妙，因为即便是歹徒看到了，也会认为那只不过是一个妇人寻找丈夫的普通寻人启事，根本看不出其中的玄机。
这一天过得可真慢。每当听到敲门声或是街上传来的沉重的脚步声，我都以为是福尔摩斯或是看了广告之后报信的人来了。我尝试着读书，可是精神却无法集中，思绪总是跑到我们所追寻的那两个奇怪的歹徒身上。有时我还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会不会是福尔摩斯的推理发生了根本性的错误？他会不会犯上了严重的自欺症？是不是由于这些证据不够确凿，致使他的判断出现错误？我从未见过他在工作上出错，可是聪明人也有犯错误的时候，我想，也许是因为他太过自信，把一个简单的问题看成是一个极其复杂而又离奇的疑案，以至于一错再错。可是我转念一想，这些证据都是我亲眼看见的，他那些推断的理由也是我亲耳听过的。再看看这一连串的离奇事实，尽管其中有一些是无关紧要的，但是全部事实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我不能不承认，即使福尔摩斯的想法真的错了，这件案子本身也一定超乎寻常地费解。
到了下午三点，忽然铃声大作，楼下传来命令式的高声谈话。出乎我意料之外，上来的不是旁人，竟然是埃瑟尔尼·琼斯先生。不过，他现在的态度和过去大有不同，他已经不像在上诺伍德时那么粗暴、派头十足和以常识专家自居了，除了谦虚之外，他还略微有些自惭。
“您好啊，先生，您好！”他说道，“我想福尔摩斯先生一定出去了吧。”
“是的，我不清楚他什么时候才能回来。请等一会儿好不好？请坐，来一支雪茄烟吧。”
“谢谢，我很愿意吸一支。”说话间，他用红色的绸巾轻轻地擦拭他的额头。
“来一杯加苏打的威士忌，怎么样？”
“好吧，只要半杯就够了。这时节天气热得出奇，我又是这样心烦意乱。您还记得我对诺伍德那件案子的推理吗？”
“我记得您曾经讲过一次。”
“唉，我不得不重新考虑这个案子了。我本来已经把舒尔托先生牢牢地兜在网里了，可是，先生，中途他又从网眼里钻了出去。他证明了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自打离开他哥哥的住所以后，始终有人跟他在一起，所以说这个从暗门进入屋里的人就不可能是他了。这件案子确实很难侦破，我在警署的威信也因此发生了动摇，我非常希望得到一些帮助。”
“我们都有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我说。
“先生，您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实在是一位非同寻常的人。”他十分肯定地说道，“他的能力是常人难以企及的。我知道这个年轻人所经历的许多案子，没有一件不被他弄得清清楚楚的。他的方法变化多端，当然偶尔也操之过急，可是从整体来说，我觉得他是完全可以成为一名最杰出的警官的。不怕你笑话，对于他，我实在是望尘莫及。今天早上，我收到了他发给我的一封电报，从电报中可以知道，对于舒尔托这件案子，他已经找到了新的线索。这就是他的电报。”
他从口袋里把那封电报取出来交给我。这封电报是中午十二点钟从白杨镇发出的，上面说：“请马上到贝克街去。如果我还没有回来，请在那里等候。我已经找到舒尔托案歹徒的踪迹。假如你希望结案，今晚可与我一同前往。”
“这封电报的口吻很是令人兴奋。他一定是把已经中断的线索重新接上了。”我说。
“啊，如此说来，他有时候也会搞错的。”琼斯十分得意地说道，“我们的侦查能手也经常走错路呢。这次也许是空欢喜一场，但是我们警务人员的责任是不允许我错过任何机会的。现在有人敲门，可能是他回来了。”
一阵沉重的上楼的脚步声传来，带着很重的喘息声，说明此人呼吸有些困难；在此过程中，声音微微停了一两次，好像他上楼很费力。最后他走进屋里，他的容貌与我们所听到的声音是非常符合的。一位老人，穿着水手的服装，外面罩着大衣，纽扣一直扣到咽喉处。他弓着腰，双腿直发抖，呼吸很困难。他手里拄着一根粗木棍，肩膀不停地耸动，看起来呼吸很吃力。他的脸上，除了一双闪亮的眼睛外，就只有白色的眉毛和灰色的胡须了，其他部分都被他的围巾给遮住了。总体来看，他是一个年迈、潦倒而又令人尊重的航海家。
“我的朋友，您有什么事吗？”我问道。
他用老年人特有的习惯，慢条斯理地朝四周看了一下。
“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在不在家？”他问道。
“他不在家，但我是他的全权代表，您有什么话都可以对我说。”
“我只能对他本人讲。”他说。
“不过我告诉您，我完全可以代表他，你是不是想说关于茂迪凯·斯密司汽船的事？”
“是的，我知道它在哪儿，也知道他要找的人在哪儿，甚至知道宝物在哪儿，这一切，我全都知道。”
“那您就告诉我吧，我一定会转告他的。”
“我只能告诉他本人。”他用老人易怒和顽固的态度重申道。
“既然如此，您就只好等一会儿了。”
“不行，不行，我不能因为这件事浪费一整天的时间，要是福尔摩斯先生不在家的话，那就只好让他自己想办法去打探这些消息了。我一点都不喜欢你们二位的尊容，我一个字也不会告诉你们的。”
他起身就要出门，可是被埃瑟尔尼·琼斯跑到前面拦住了。
“我的朋友，请等一下。”琼斯说，“您既然有要紧的事来报告，不能就这样走了。不论您愿意还是不愿意，我们都得把您留住，直到我们的朋友回来。”
那位老人想夺路而出，可埃瑟尔尼·琼斯却早已把后背靠在了门上，堵住了老人的去路。
“真是太过分了！”老人愤怒地用手杖击打着地板。“我来这里是要拜访一位朋友，你们二位与我素不相识，却要强行把我留下，你们对我竟然如此无礼！”
“请您不要着急，”我说道，“您所耗费的时间我们以后会补给您的。请在那边的沙发上稍坐片刻，用不了多长时间福尔摩斯先生就会回来了。”
他极不高兴地用双手遮住了脸，无奈地坐在那儿。我和琼斯一边继续吸着我们的雪茄一边谈话。突然，福尔摩斯的声音传入了我们耳中。
“我想你们也该给我一支雪茄了。”他说道。
我们两个万分惊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见旁边正坐着福尔摩斯，满脸笑容。
“是你吗？福尔摩斯！”我惊奇地喊道，“那个老者到哪儿去了？”
“那个老人就在这里，”他掏出一把白发，说道，“假发、胡子、眉毛，都在这里。我自认为化装水平还不赖，可没想到竟然把你们也蒙住了。”
“哦，你这个坏蛋！”琼斯高兴地喊道，“你堪比一名戏剧演员——一名出色的演员，你模仿工人的咳嗽，还有你腿上的表演，每星期完全可以挣到十英镑的工资。不过，我想我还是看出你的眼神来了，你还是没有把我们完全蒙骗住。”
“我今天一整天都打扮成这个样子。”他点上了雪茄，说道，“你是知道的，很多歹徒都已经渐渐认识了我——尤其是在咱们的这位朋友把我破案的事迹写成书以后。所以，我只好在工作时简简单单地化上装。你收到我的电报了吗？”
“收到了，所以才会到这儿来的。”
“你那边工作进展得怎么样了？”
“没有一丁点儿头绪。我不得已放了两名疑犯，其余两人那里也没什么证据。”
“不要紧的，一会儿我就会给你另外两个人来填补他们的空缺。不过，你一定要完全听从我的指挥，所有的功劳都可以归你，但一切行动必须听我的安排，你同意吗？”
“只要你能帮我把歹徒抓到，我愿悉听尊便。”
“那好，第一件事就是：我需要一只警用快艇——一只汽船——今晚七点钟开到西敏士特码头等候命令。”
“这好办，那里经常停着一只，我只要到街对面用电话联系一下就行了。”
“另外，我还需要两名健壮的警士，以防歹徒拒捕。”
“船里一直都有两三个人待命，还有别的吩咐吗？”
“我们只要抓住歹徒，宝物就会到手，我想，我的这位朋友一定打算亲自把装满宝物的箱子送到那位年轻小姐的手上——这宝物半数是属于她的，然后由她亲手打开。嘿，华生，好不好？”
“这是我无上的荣耀。”
“这未免不合规章制度，”琼斯摇着头说道，“不过，我们可以通融一下。但是在看完以后，宝物一定要送交政府，以便检查。”
“那是自然，这好办。再有一点，我非常希望先听到琼诺赞·斯茂亲口说说有关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你是知道的，我向来需要对案子的详情有充分的了解。我准备在这里或是其他地方，在警察的守卫之下，先对他进行一次非正式的审问，对此，您不会不同意吧？”
“你是掌控全案的人。虽然我还不能证明确实有这么一个叫做琼诺赞·斯茂的人，但是如果你能抓到他，我没有任何理由阻止你先审问他。”
“这么说，你同意了？”
“完全同意，还有什么别的要求吗？”
“剩下的唯一一个要求，就是我要留你与我们一同吃晚饭，半个小时之内就可以准备好。我准备了生蚝和一对野鸡，还有一些精选的白酒。华生，你也许不知道，我还是个料理家务的能手呢。”

凶手的末日
我们的这顿晚餐吃得很愉快。福尔摩斯在愉快的时候，总是非常健谈。这天晚上他的精神好像异乎寻常地愉快，因此天南地北说个不停。过去，我还从来不知道他竟然如此健谈。他谈论着一个又一个话题，从神怪剧谈到中世纪陶器，又从意大利的斯特莱迪瓦利厄斯提琴[15]谈到锡兰的佛学与未来的战舰——似乎他对于各个领域都有过特别的研究。他的欢快与幽默把连日来的抑郁也一扫而光了。埃瑟尔尼·琼斯在业余时间也是一个善于说笑、性情随和的人，他尽可能地欣赏着这顿精美的晚宴。而我自己则觉得，全案的结束大概就在这个晚上，于是便像福尔摩斯那样愉快地开怀畅饮起来。宾主三人欢快异常，没有任何人提及我们晚餐后的冒险任务。
餐后，福尔摩斯看了一下表，满满地倒上三杯红葡萄酒，然后说道：“咱们再干上一杯，预祝今晚马到成功。是时候了，该起身了。华生，你有枪吗？”
“抽屉里有一把，是过去在军队中用过的。”
“你最好把它带在身上，以防万一。车子已经在门外候着了，我跟他约定六点半钟到这儿来接咱们。”
七点钟刚过，我们就抵达了西敏士特码头，此时汽船已经在那里等候多时了。福尔摩斯认真地看了看，问道：“这只船上有什么标志能够表明是警察专用的吗？”
“有，船边上有绿灯。”
“那么，把它摘下去。”
绿灯被摘下以后，我们相继上了船。缆绳解开了，我和琼斯、福尔摩斯都坐在船尾，另外还有一个人掌舵，一人掌管机器，两位身强力壮的警长就坐在我们前面。
“船要开到哪儿去？”琼斯问道。
“去伦敦塔，告诉他们把船停靠在杰克勃森船坞对面。”
我们的船行驶速度的确很快，超过了无数满载的平底船，又超过了一只小汽船，福尔摩斯面带微笑地表示十分满意。
“照这个速度，咱们可以把河里所有的船只都赶上。”他说。
“这也不见得，不过能够达到我们这种速度的汽船，的确不多见。”琼斯说道。
“我们必须得赶上‘曙光’号，那可是一只出了名的快艇。华生，趁着现在没事，我可以把眼下的情况跟你说说。你还记不记得我曾说过一个算不了什么的障碍把我给难住了，我还决不甘心吗？”
“我记得。”
“我通过做化学试验的方法使我的大脑得到了彻底的放松。有位大政治家曾说过：‘变换工作就是最好的休息。’这话一点儿不假。当我成功完成溶解碳氢化合物的实验以后，我的思绪就又回到舒尔托的问题上，我把这个问题重新思考了一遍。我派出的孩子在河的上游、下游都找遍了，还是毫无结果。那只汽船既没有停在哪个码头上，也没有回转，更不像是为了灭迹而自沉——假如实在找不着，这当然可以算是一个可能的假设。我知道，斯茂或多或少有些狡猾的招数，可我觉得，他没有受过太多教育，所以不太可能有那样周密的手段。既然他在伦敦住过相当长的时间——这由他对樱沼别墅侦察了很久的事实就可以得到证明，他不可能不用较短的时间——哪怕是一天的工夫——作些准备，然后才能离开他的巢穴远走高飞。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可能性。”
“依我看，这个可能性并不是很大，”我说，“恐怕他在行动之前就已经作了远行的准备。”
“不，我并不这样认为。除非等到他确认这个巢穴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用处，否则他绝对不会轻易放弃。我又想到了另一层面：琼诺赞·斯茂一定会预料到，他同伙的那副古怪面容，不论怎样改装都会引人注目，而且还会让人把他与上诺伍德惨案联系到一起，凭借斯茂的机警，他是不会把这一点忽略的。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要在天黑的时候离开巢穴，而且必须在天亮前赶回来。据斯密司太太所讲，他们在斯密司码头登船的时间是凌晨三点钟，再过一个多小时天就要亮了，行人也会增多。所以我觉得，他们是不会走太远的。他们给了斯密司足够的钱，预订了他的汽船，让他不要声张，以便最后远行，然后带着宝物回到老巢。他们在一两日内看看报纸，探听一下风声，再选择一个夜晚在葛雷夫赞德或者肯特大码头乘上已经订好位置的大船，逃到美洲或者其他殖民地去。”
“可是，他不能把这只船也带回老巢呀。”
“当然不能这样做。我认为，虽然这只船还没有被我们找到，可它也绝不会离开太远。站在斯茂的角度，根据他的能力来推测，他会想到：假如真的有警察追踪的话，那么，如果把船开回去或是把它停靠在码头旁边，都会使追踪变得更加容易。那么，如何才能把船隐蔽起来，同时在需要用它的时候不会误事呢？如果我站在他的处境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呢？我认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船开进一个船坞进行小规模修理，这样既可以达到隐蔽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在提前几个小时通知的情况下使用。”
“这看起来好像很简单。”
“正因为简单，所以才更容易被人们忽略。于是，我决定沿着这个途径进行侦查。我当即穿了一身水手的衣服，到下游的各个船坞去询问。我问了十五个船坞全都失败了，可是当问到第十六个——杰克勃森船坞时，我得知在两天以前有个装木腿的人把‘曙光’号送到船坞维修船舵。那里的工头对我说：‘就是那个画着红色条纹的船舵，实际上一点儿问题也没有。’正说着，从那边走来一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失踪的船主茂迪凯·斯密司，他喝了很多酒。我当然不认识他，是他报出了自己的姓名和船的名字，他还说：‘今晚八点我们的船要离开船坞。记住了，八点整。有两位客人要乘船，千万不能耽误。’歹徒一定给了他不少钱，因为他对工人拍着他塞满银币的口袋，叮当直响。我跟踪他走了几步，见他进了一个酒馆。于是，我便返回船坞，在途中恰好遇到了我的一个小助手，于是我就把他安置在那儿，让他盯着汽船。我让他站在船坞出口处，跟他约好，当汽船出坞的时候，他就向我们挥动手帕作为暗号。我们可以在河上歇一会儿，看着他的去路，要是做不到人赃并获，那才怪呢。”
“不管这些人是不是真正的凶手，你的准备是相当周密的。”琼斯说道，“不过要是换成我，我一定会派几个精明强干的警察，等到歹徒到达杰克勃森船坞时，就把他们当场擒获。”
“这我可不敢苟同，因为斯茂是一个非常狡猾的人，他临行前一定会先派人看看动静，如果发现可疑情况，他自然又要再躲避一段时间。”
“可是，你如果盯紧了茂迪凯·斯密司的话，也能够找到匪穴呀。”我说道。
“要是那样的话，我的时间就会全部浪费掉了。我想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斯密司是不知道歹徒们的住处的。斯密司既有酒喝，又有钱花，其他的事有什么好问的？如果有事，歹徒们派人通知他就可以了。各个方面我都考虑到了，我认为这是最好不过的办法。”
说话间，我们的船已经穿过了泰晤士河上的好几座桥。当我们离开市区的时候，落日的余辉已经把圣保罗教堂顶上的十字架照得金光灿灿。在我们尚未抵达伦敦塔的时候，就已经是黄昏了。
“那里就是杰克勃森船坞，”福尔摩斯远远地指着靠近萨利区河岸的桅樯密立的地方说道，“让我们的船在这一连串驳船的掩护之下慢慢地来回游弋。”他又拿起望远镜观察岸上的情况，说道：“我已经看到了我派遣的那个人，可是他还没有挥动手帕。”
“我们还是到下游停下来等他们吧。”琼斯十分性急地说道。此时，我们都非常焦急，就连那几个对于我们的任务并不十分清楚的警长和火工，也显现出跃跃欲试的神情。
“虽然十有八九他们会到下游去，可我们不能自作主张把上游忽略了。”福尔摩斯答道。“从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位置可以看见船坞的出入口，可他们却并不容易看到我们。今天晚上没有云雾，月光明亮，我们就在这儿等着吧。你看那边煤气灯光下面，来来往往的人有多么拥挤。”
“那些都是从船坞下班的工人。”
“虽然他们的外表肮脏而粗俗，可每个人的内心当中都有一种不灭的生气。单看他们的外表，你是根本想象不到的。这并不是天生的。人生简直就像一个谜。”
“有人说，人是有灵魂的动物。”我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温伍德·瑞德对这一问题有着很好的阐释。”福尔摩斯道，“他说尽管每一个人都是难以解答的谜，可是如果把全人类聚合起来，就有一定的规律了。比如说，你无法预知一个人的个性，可是却可以确认人类的共性。虽然个性不同，但共性是永恒的，统计学家也有这样的说法……你们看到那块手帕了吗？那边确实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挥动。”
“没错，那就是你派遣的小帮手，”我喊道，“我看得一清二楚。”
“那就是‘曙光’号，”福尔摩斯喊道，“你看它的速度有多快。机师，我们必须得加速前进，追赶上那只有黄灯的汽船。如果追不上它，我就永远无法原谅自己。”
“曙光”号从船坞驶去，被两三条小船遮挡得不见了踪影。当我们再次看到它的时候，它已经开得相当快了。它沿着河岸向下游急速行驶，琼斯看了只是摇头叹息：“这船简直是神速，咱们怕是追不上它了。”
“咱们必须赶上它！”福尔摩斯咬着牙叫道，“火工，加把劲儿添煤！尽全力追上去！就算把咱们的船烧坏了，也要追上它！”
我们紧紧地在后面追赶，锅炉里火势很猛。功率强大的发动机气喘吁吁，铿锵作响，就好像一具钢铁打造的心脏。尖尖的船头划过平静的河面，向左右两边各冲起一股翻滚的浪花。伴随着发动机的每一次搏动，船身都在震颤、跃进，就像是一个生命体一样。船舷上一盏大号黄灯向前方射出了一道长长的、闪烁的光束。前方较远处的一个黑点，就是‘曙光’号，它的后面拖着两道白色浪花，由此可见它航行的神速。当时河上大大小小的船只有很多，我们横穿侧绕地一一掠过。可是，‘曙光’号还是那样飞快，我们紧紧跟在它后面。
福尔摩斯冲着机器房喊道：“伙计们，快添煤，多添煤！尽力多烧些蒸汽往前赶！”下面机器房里的熊熊烈火照着他那焦虑万分的鹰鹫似的面孔。
“我想咱们已经追上一些了。”琼斯遥望着“曙光”号说道。
“咱们确实已经赶上不少了，”我说，“再过几分钟就能追上了。”
就在这个时候，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只汽船拖着三只货船横在我们前面，幸好我们急转船舵，才避免与之相撞。可是，当我们绕过它们继续追赶的时候，“曙光”号已经又跑远了足足有二百多码了，不过还能看见它。此时，阴暗而又朦胧的暮色已经变成了星斗满天的夜晚。我们的锅炉已经烧到了极限，驱使汽船前进的动力异常强大，使得脆弱的船体外壳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响声，并不停地颤动。我们由伦敦桥的正下方穿过，过了西印度船坞和长长的戴特弗德河区，然后绕过了狗岛。先前只是一个黑点的“曙光”号现在已经能够看得非常清楚了。琼斯将我们的探照灯朝它直射过去，照见了甲板上的人影。一个人在船尾坐着，两条腿跨着个黑乎乎的东西，身旁还蹲伏着一团黑影，像是一只纽芬兰狗。一个男孩掌舵，从锅炉的红色的火光中，可以看到斯密司光着上身正在拼命地添煤。一开始他们也许还不确定我们是否在追赶他们，可到了现在，我们在每个转弯的地方都紧随其后，那就毫无疑问是在追赶他们了。到达格林威治的时候，两只船的距离大约有三百步，到了布莱克沃尔时两船相距已经不到二百五十步了。我一生都在奔波，在很多国家都打过猎，也追赶过不少野兽，可是从来没有像这天晚上在泰晤士河上追人这样惊险。我们与前面的船已经越来越接近了，在寂静的夜晚，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前面船上机器的轰鸣声。坐在船尾的那个人依旧蹲在那里，两只手好像挥动得很忙，他还不断抬起头来估测两船之间的距离。我们的距离更近了，只有四条船的长度，两船仍在飞速前行。这时，已经接近河口，一边岸上是巴克英平原，另一边则是普拉姆斯梯德沼泽。琼斯高声喊叫，命令前面的船马上停下来，船尾的那个人听到我们的喊叫，从甲板上站起来挥舞双拳，对着我们大声怒骂。他身体健壮，身材高大，叉开双腿站在那里。我看到他右边大腿下面只有一根木柱支撑。他旁边蹲伏着的那团黑影子，听见了他的声音，便慢慢站了起来，原来他是个黑人，然而如此矮小的身材是我从未见过的。他那畸形的大脑袋上面，长着乱蓬蓬的头发。福尔摩斯此时已经把枪握在手中，我看见了这个奇怪的生番，也赶紧把手枪拿了出来。他围着一个黑色的像是毯子的东西，只有脸露在外面。可就是这张脸，那丑恶的、奇异的相貌足以令人魂飞魄散。我从未见过如此狰狞的怪相，他那两个小小的眼睛凶光闪闪，嘴唇很厚，从牙根向上外翻着，他在朝我们狂叫，半兽性的狂怒正在发作。
“只要他一抬手，我们就开枪。”福尔摩斯轻声对我说。这时，两船之间只有一船之遥了，看得也就更清楚了。那个白人叉着两腿不停地怒骂，而那个矮小的黑人则满脸怒气地对着我们的灯光咬牙切齿地狂叫。
幸运的是，我们看他们看得十分清楚。那个矮小的黑人从毯子里拿出了一个好像木尺的短短的圆木棒放在唇边。我们马上扣动扳机，两弹齐发。那个黑人转了转身便高举双手，跌落河中，刹那间，我看到他那双恶毒的眼睛在白色的旋涡中消失了。此时，那个装木腿的人跑向船舵，用尽全力扳动舵柄，驾驶着汽船向南岸冲去，我们以相差几英尺的距离避开了它的船尾，两船总算没有相撞。随后，我们迅速改变方向追了上去。此时“曙光”号已经接近南岸，岸边是一大片荒野，月光照着空旷的沼泽地，地面积着一片片死水和一堆堆腐烂的植物。那只汽船冲上岸边就搁浅了，船头冲着天空，船尾则没在水里。那歹徒跳到岸上，可他那条木腿却完全陷入泥中。他使劲儿挣扎，可是进退两难。他狂叫着用左脚跳动，然而那条木腿却在泥里越陷越深。在我们的船靠岸以后，他已经被钉在那儿一步也走不了了。我们从船上扔过去一条绳子，套在了他的肩膀上，这才像拉鱼似的把他拖上了船。斯密司父子二人满面愁容地坐在船上，听到我们的命令以后，才无可奈何地离开了“曙光”号，走到我们这只船上来。一只印度的精制的铁箱，放在那只船的甲板上，不用问，那就是致使舒尔托遇害的宝箱。箱子上没有钥匙，异常沉重，我们小心翼翼地把它搬到我们的船舱里。我们把“曙光”号拖在后面，慢慢地返回上游。我们不停地用探照灯向河面映照，可是那个黑人早已踪迹皆无，他大概已经葬身泰晤士河底了。
“瞧这儿，”福尔摩斯指着船舱口说道，“我们的枪差一点就打晚了。”在我们先前站立的那块地方的后面插着一根毒刺，大概就是在我们开枪的时候射过来的。福尔摩斯对着毒刺还像平时那样耸肩一笑，可是每当我回想起那天晚上命悬一线的情况，心里仍不免惊悸万分。

大宗阿格拉宝物
我们的俘虏在船舱里坐着，面对着他历尽千辛万苦、耗费了多年光阴才得到的铁箱。他的皮肤被炎炎烈日晒得黝黑，他的一双眼睛表露着他那胆大妄为的本性，满脸皱纹，一看就知道他在室外做过多年的苦力。他那多须的下颚向外突出的古怪相貌，充分显示了他倔犟的性格。他那鬈曲的黑发多半已经花白，由此可估计他的年龄应该在五十上下。在平时，他的相貌还不算太难看，然而在盛怒之下，他那浓重的眉毛和凶恶的下颚就构成了一副可憎的嘴脸。他坐在那儿，把带着手铐的双手放在膝盖上低头不语，不断用锐利的目光打量着那个导致他犯罪的铁箱。在我看来，他的表情好像悲痛多于愤怒。有一次，他抬头望了我一眼，目光中似乎带着一丝幽默的意味。
“琼诺赞·斯茂，”福尔摩斯点上一支雪茄，说道，“看到事情竟然出现这种结局，我真的很抱歉。”
“先生，我也不愿这样啊。”他直率地答道，“这种命运，我想我是逃不过去的。可我向您发誓，我确实没有想过要杀舒尔托先生，是那个恶魔童格射出一支该死的毒刺害死他的。先生，对此我毫不知情。舒尔托先生的死让我很难受。我用鞭子抽打了那个小鬼一顿，可是人都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挽回呢！”
“你还是先来一支雪茄吧。”福尔摩斯说道，“你看你浑身上下都湿透了，喝一点我瓶子里的酒先暖暖身子吧。我问你，你在沿着绳子爬上去的时候，怎么会知道那个矮小而又无力的黑人能对付得了舒尔托先生呢？”
“先生，您这话说得就好像您亲眼见过似的。我原以为那屋子里没有人，我对他们家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当时正好是舒尔托先生以前经常下楼吃晚餐的时间。我一点儿也不隐瞒，我认为说实话就是对我最好的辩护。当时，如果是那个老少校在屋里，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掐死他。我杀死他和吸这支雪茄没什么区别。现在，我竟然因为小舒尔托的缘故被送进监狱，这实在令人痛心疾首，因为我跟他之间从来就没有任何过节儿。”
“现在，你正在苏格兰场埃瑟尔尼·琼斯先生的羁押之下。他打算把你带回我家，由我先讯问你的口供。你必须对我老实交代，你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的话，我或许还能帮你的忙。我想我有办法证明那根毒刺的毒性很快，在你进屋以前，舒尔托先生就已经中毒身亡了。”
“没错，先生，他已经先死了。我爬进窗户一看到他那歪着头狞笑的模样，我就吓坏了。若不是童格跑得快，我当时就能把他宰了。这正是事后他告诉我他在慌忙中丢落了那根木棒和一袋毒刺的缘故，我想，这一定提供了某些线索，帮助您找到我们。至于您是如何把线索联系起来抓到我的，我就不得而知了。这都是我不好，不该怨恨您。”他又苦笑道，“可是，这也确实算得上一件怪事。您看，有权享用这五十万英镑的我，竟然以在安达曼群岛修筑防波大堤的方式度过了前半生，而后半生恐怕要到达特沼地去挖地沟了。自从第一次遇到那个名叫阿奇麦特的商人并因此和阿格拉宝物发生关系以后，我就倒了大霉，凡是沾上这宝物的人从来没有不倒霉的：那个商人因为宝物而丧命，舒尔托少校则因为宝物而产生恐惧和罪恶，至于我，就要一辈子做苦役了。”
正在这时，埃瑟尔尼·琼斯把头伸进舱内，说道：“你们真像是一家人在聚会。福尔摩斯，请给我点儿酒喝。大家都应该互相庆贺呀。只可惜，还有一个没有被咱们生擒活捉，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福尔摩斯，幸亏你抢先出手，不然的话一定会遭到他的毒手。”
“结局还算圆满。”福尔摩斯说，“可我万万没有想到那只‘曙光’号竟如此神速。”
“斯密司说，‘曙光’号是整个泰晤士河上速度最快的汽船之一，如果当时还有另外一个人协助他驾驶的话，我们恐怕永远也赶不上它了。他还发誓说他对上诺伍德惨案毫不知情。”
“他的确毫不知情，”我们的囚犯叫道，“只是因为听说他的船很快，我才向他租用。我们没有告诉他任何实情，只是开出了高价。如果他能将我们送上在葛雷夫赞德停泊的驶往巴西的‘翡翠’号轮船，他还可以额外得到一大笔酬金。”
琼斯说道：“假如他真的无罪，我们一定会从轻发落的。我们虽然抓起人来十分迅速，可是我们在审判的时候是相当慎重的。”这时，傲慢的琼斯已经渐渐显露出他对凡人大摆威严的派头。从福尔摩斯的微微一笑我便看得出来，琼斯的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我们快到沃克斯豪尔桥了。”琼斯又说道，“华生医生，您可以带着箱子从这儿下去。我想您心里明白，我对于这种行为要负多么大的责任。当然，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合法的，但是既然有协议在先，我也不能言而无信。可是，由于宝物异常贵重，我有责任派一名警长陪您一同去。您打算坐车去吗？”
“是的，我准备坐车。”
“只可惜，这里没有钥匙，不然的话咱们可以事先清点一下，恐怕您还得把箱子砸开。斯茂，钥匙到哪里去了？”
“在河底下。”斯茂简短地答道。
“哼！你给我们带来的这个麻烦简直是多余的。因为你的缘故，我们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可是医生，我想不必再嘱咐您了，一定要小心。您回来的时候就把宝箱带到贝克街，在去警署之前，我们会在那儿等您。”
到了沃克斯豪尔，我下了船，带着分量极重的宝箱，由一个性格温和而坦率的警长陪同，一刻钟以后就到了西色尔·弗里斯特太太那里。开门的女佣看到我这个夜间来访的客人感到十分惊讶，她说弗里斯特太太不在家，恐怕要到深夜才能回来，而摩斯坦小姐则在客厅里。我让那位警长留在车上等着，我拎着宝箱径直走进客厅。
她此刻正坐在窗前，穿着一件白色半透明的衣服，脖子上和腰部都系有红色的带子。在透过灯罩射出来的柔和的灯光下面，她倚在一把藤椅上。一只雪白的胳膊搭在椅背上，灯光照着她那美丽而庄重的面庞和那映成金黄色的蓬松的秀发，那种姿态和神情都表明，她心中似乎积存着无限的忧郁。听到我的脚步声，她立即站了起来，脸上闪现的一道红晕表现出惊讶中带着无限欢喜。
“我听到了门外的车声，”她说，“还以为是弗里斯特太太提前回来了呢，万万没有想到是您。您为我带来了什么样的消息？”
“我带来的这个东西比消息还要好得多。”我把宝箱放在桌子上，心里虽然很烦闷，但是却装作高兴地说道：“我带来的这个东西要比任何消息都宝贵，我为您带来了财富。”
她朝铁箱瞥了一眼。“这就是宝物吗？”她冷冷地问道。
“是的，箱子里装的就是阿格拉宝物，一半是属于您的，而另一半则属于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你们每人应得的部分在二十万英镑左右。想想吧！每年光是利息就有一万英镑，这在英国妇女当中是非常少见的。这难道不是值得庆幸的事吗？”
我想我的兴奋表现好像有些过火，她已经感觉到我诚意不足。她略微扬起了眼眉，望着我说：“我之所以能得到这些宝物，都是因为有您的帮助啊。”
“不！不！”我答道，“您能有今天，并不是因为我的缘故，而完全是得益于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帮助。尽管他有那样超人的分析才能，为了破获这个案子也耗费了很大一部分精力，到最后差点儿失败。至于像我这样的人，就算是费尽心思，也是找不出任何线索的。”
“华生医师，请坐下来跟我说说事情的经过吧。”她说。
我把上一次跟她见面以后发生的所有事情——福尔摩斯新的搜索方法，“曙光”号的发现，埃瑟尔尼·琼斯的造访，以及当晚的冒险和泰晤士河上的追赶——简要地叙述了一番。她认真地听着，当说到我们差点儿被毒刺伤害时，她的脸色变得惨白，几近晕倒。
我连忙倒了些水给她喝，她说：“没关系，我已经好了。听到我的朋友为我如此冒险，我心里实在不安。”
“这些都已经过去了，”我答道，“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我不再说这些令人抑郁的事了，还是来看看能令我们愉快的东西吧。这就是宝物，是我专门为您带来的，我想您一定愿意亲手打开箱子，先睹为快。”
“这再好不过了。”她说道。可是，她的语气却并未显露出她有多么高兴。由于这宝物是费尽心血才得到的，她不能不这样表示一下，否则就显得她太不通人情了。
“这箱子真是漂亮极了！是在印度做的吧？”她看着箱子说道。
“对，是印度颇有名气的比纳里兹金属制品。”
“这可真够重的，”她试着把箱子向上抬了抬，说道，“我想这箱子本身就已经很值钱了。钥匙在哪儿？”
“斯茂把它丢到泰晤士河里去了，”我答道，“我们必须借弗里斯特太太的火钳用一下。”在箱子的前面有一个又粗又重的铁环，铁环上铸着一个佛像。我把火钳插入铁环下面，使劲儿向上撬起，铁环随即被打开。我用抖动的手指将箱盖抬起，我们两个注视着箱子里面，全都惊呆了。这个箱子居然是空的！
难怪这个箱子有这么重，箱子四周都是厚达三分之二英寸的铁板，异常坚固，制造得也非常精致，的确是用来收藏宝物的箱子。可是，里面真的什么也没有，完全是空的。
“宝物已经丢了。”摩斯坦小姐平心静气地说道。
听到她说出这话，我体会到了其中的内涵。我灵魂深处的一个阴影好像正在消失。我实在说不出这批阿格拉宝物压在我的心头有多么沉重，但现在终于被搬开了。没错，这种思想是自私的、不忠实的甚至是错误的，可是除了我们俩之间的金钱障碍已经消失以外，其他的我都不去想了。
“感谢上帝！”我发自内心地感到高兴，忍不住说道。
她十分不解地微笑着问我：“您为什么这么说？”
我抓住了她的手，她并没有缩回去。我说：“因为我终于敢开口了，我爱你，梅丽，就像任何男人爱上女人那样地恳切。过去，这些宝物、这些财富挡住了我的嘴，如今宝物丢失了，我可以对你说我有多么爱你了。所以我才会说：‘感谢上帝。’”
“既然这样，我也应该说：‘感谢上帝。’”当我把她搂到身边的时候，她轻轻地说道。
不管是谁失去了宝物，我只知道，那晚我得到了一件宝物。

琼诺赞·斯茂的奇异故事
过了很久，我才回到马车上，而那位警长则一直颇有耐心地在车上等着我。我让他看了那个空箱子，他非常失望。
“这样一来，奖金也泡汤了！”他沮丧地说道，“箱子里面没有宝物，那奖金也就无从谈起了，不然的话今晚我和同伴山姆·布朗每人可以拿到十英镑的奖金呢。”
“塞笛厄斯·舒尔托先生是个很富有的人，”我说道，“不管有没有宝物，他都会给你们报酬的。”
警长沮丧地摇头叹息：“埃瑟尔尼·琼斯先生一定会认为这件事办得很糟糕。”
果然不出警长所料，当我返回贝克街，把空箱子拿给那位侦探的时候，他的脸色很难看。他们三个人——福尔摩斯、琼斯还有那名囚犯——刚刚到达贝克街，因为他们改变了最初的计划，中途先到警署作了汇报。我的伙伴福尔摩斯还是像往常那样，懒散地坐在椅子上，面对着顽强地坐在那里、把木腿搭在好腿上面的斯茂。当我把空箱子出示给大家的时候，他靠着椅背大笑起来。
“斯茂，这都是你干的好事！”埃瑟尔尼·琼斯怒气冲冲地说道。
“没错，我早已把宝物藏到你们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去了。”斯茂狂笑道，“宝物是我的，要是我得不到，我就想办法让任何人都得不到。告诉你吧，除了安达曼岛囚犯营里的三个人和我本人以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得到这些宝物。事到如今，既然我们四个都得不到，我就代表他们三个把宝物给处理掉了。这恰恰符合我们四个人当初签名时发出的誓言：我们永远都是团结一致的。我知道，他们三个一定也同意我这么做——宁可让宝物沉到泰晤士河河底，也不能让它们落到舒尔托或摩斯坦的儿女或是别的亲属手中。我们之所以干掉阿奇麦特，并不是为了让这些人发财。宝物和钥匙都与童格葬在一处了。当我看到你们的船一定会追上我的时候，我就已经把宝物藏到稳妥的地方了。你们这一趟连一个卢比也得不到。”
“斯茂，你这个骗子！”埃瑟尔尼·琼斯厉声说道，“假如你真的要把宝物扔进泰晤士河，那么连同箱子一起扔下去不是更省事吗？”
“我扔起来省事，你们捞起来也省事。”斯茂十分狡猾地斜着眼看着他。“你们既然有本事把我抓住，那你们就有本事去打捞一个铁箱子。现在，我已经把宝物分散投到一段长达五英里的河道里，这样捞起来就不是很容易了。我也是铁了心才这么干的，当我看到你们赶上来的时候，我差点儿就要发疯了。惋惜没有任何用处，我这辈子的命运有起有落，可我从来都没有事后追悔过。”
“这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斯茂。”琼斯说道，“你如果能够维护正义而不是像这样进行破坏，那么，在判决的时候你还有机会被从轻发落。”
“正义！”这个有前科的罪犯咆哮道，“多好的正义呀！宝物如果不是我们的，那会是谁的？宝物不是他们合法赚来的却要给他们，这算是正义吗？你们看看我是如何将宝物赚到手的吧！整整二十年，在那热病肆虐的湿地住着，白天，整日都要在红树[16]下做苦工，夜晚则被锁在污秽不堪的囚棚里，身戴镣铐，被蚊子叮咬，忍受着疟疾的折磨，还要受那些喜欢拿白人泄愤的每一个可恶的黑脸狱卒的各种凌辱，这就是我得到阿格拉宝物所付出的代价，而你却要与我谈什么正义。难道只是因为我不愿将我历尽艰难而得到的东西让别人去享受，你就认为不正义吗？我宁愿被绞死或是被童格的毒刺毒死，也不愿在牢狱里活着而让另外一个人拿着本该属于我的钱去逍遥快活！”此时，斯茂不像最开始那样沉默了，他滔滔不绝地倾述肺腑。他双眼闪光，手铐随着抖动的双手震得直响。看到他如此愤怒和冲动，我马上理解了，为什么舒尔托少校一听到这个囚犯越狱归来的消息就吓得魂不附体，这是很正常的，也是完全有根据的。
“你忘了一点：我们对于这些事情完全不了解。”福尔摩斯安然地说道，“你并没有把事情的整个经过告诉给我们，因此也就不能说你如何有理。”
“哦，先生，还是您的话公正合理，尽管说我应当感谢您为我的手腕戴上了手镯。可是，我并没有怨恨……这一切都是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的。如果您想听我的故事，我毫不隐瞒，我所要讲的全都是实话。请把水杯放在我身旁，谢谢您，我如果口渴就会把嘴靠近杯子来喝水的。
“我是伍斯特尔州人，出生在波舒尔城附近。我们那里姓斯茂的人很多，有时候我很想回去看看，可是由于我一向行为不端，我想族人未必会欢迎我。他们都是些稳重的教徒、本分的农民，在乡里很受人尊重，而我却一直是个流浪汉。在十八岁那年，由于恋爱出了麻烦，我无法待在家里，只好另寻出路。当时正好赶上步兵三团即将调往印度，为了脱身，我便应征入伍，选择了一条靠拿军饷为生的道路。
“然而，我的军旅生活注定不能长久。就在我刚刚学会鹅步操，学会如何使用步枪的时候，有一次到恒河里游泳，水中的一条鳄鱼就像做外科手术一般干净利落地把我整个小腿都咬了下来。幸好当时连队的游泳健将——班长约翰·侯德也在河里。由于过度惊吓和失血，我一下子昏厥过去，如果不是侯德抓着我向岸边游去的话，我恐怕就会葬身河底了。我在医院里休养了五个月，才装上木腿一瘸一拐地出了院。由于残废，我被取消了军籍，我也就更难找到工作的机会了。
“各位可以想象一下，当时我还不到二十岁，就已经成了没用的瘸子，运气该有多坏。可是，我窘困了不长时间便时来运转，当时恰好有一个刚刚来到印度经营靛青园的、名叫阿勃怀特的园主正在寻找一个人来监督靛青园里苦力们的工作。巧得很，这个园主是我原来所在部队团长的好朋友。由于我成了残废，团长经常照顾我，简而言之，团长极力向他推荐我。这项工作主要是骑在马上完成的，我的双膝还夹得住马腹，尽管残疾，骑马还没什么问题。我的工作就是在庄园里来回巡行，监督工人并把工人们勤奋或是懒惰的情况随时向园主报告。我得到的报酬很不错，居住条件也很好，因此我产生了毕生从事靛青事业的愿望。园主阿勃怀特先生和蔼可亲，经常到我的小屋里来吸烟聊天，因为那里的白种人不像在这里，彼此之间都很关照。
“唉，可惜好景不长。突然间，一场大规模叛乱[17]出人意料地爆发了。头一个月，人们还像在祖国那样安居乐业，可是到了下一个月，二十多万黑鬼子[18]就失去了控制，把整个印度变成了地狱。当然，这些情况你们几位在报上都已经见过了，也许比我这个目不识丁的人知道得更多，因为我只知道我所目睹的事情。我们靛青园所在地叫做穆特拉，与西北几省毗邻。每天晚上，焚烧房屋的火焰都会照得满天通红；每到白天，都有小队欧洲兵士保护着自己的家人，从我们的靛青园经过，前往离此最近的有驻军的阿格拉城避难。园主阿勃怀特先生为人十分固执，他认为这些叛乱的消息未免有些夸大，他认为不久以后就会平息，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凉台上喝酒吸烟，然而周围早已烽烟四起了。我和管账的道森夫妇都忠于职守，当然都与园主生死不离。结果有一天变故来了。那天我到远处的一个园子去办事，黄昏时分骑着马缓缓归来。在路上，一堆蜷伏在陡峭的峡谷谷底上的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我骑着马走过去一看，不禁大惊失色，那正是道森的妻子被人割成一条一条的而后又被豺狼和野狗吃掉了一半的尸体。道森的尸首也在不远处，他的手里握着打光了子弹的手枪，在他的前面，还躺着彼此叠压在一起的四个印度士兵的尸体。我抓着缰绳，不知道往什么地方去才好，突然间，我看见园主的房子着起火来，火苗已经蹿出屋顶。我知道此时赶过去对主人没有任何帮助，只能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从我驻足的地方，可以看到几百个穿着红色衣服的黑鬼子正对着燃烧的房屋手舞足蹈，其中有几个人朝着我指了指，紧接着就有两颗子弹从我头上掠过。我立刻掉转马头向稻田狂奔，直至深夜才逃到阿格拉城。
“可事实上，阿格拉也并不是非常安全的地方，整个印度都已经变得像一群马蜂。但凡能聚集一些英国人的地方，也只能保住手枪射程以内的一小块地方，其他地方的英国人都成了居无定所的逃难者。这是一场几百万人对抗几百人的战争。最令人难过的是：我们的敌人不管是步兵、骑兵还是炮兵，都是当初曾在我们手下接受训练的精锐部队，他们用的是我们提供的武器，军号的声调也和我们一样。在阿格拉驻扎着孟加拉第三火枪团，其中有一些印度兵，两支马队和一个炮兵连。除此之外，还新成立了一支由商人和政府工作人员组成的义勇军。我虽然装着木腿，但还是参加了。七月初，我们前往沙根吉迎击叛军，曾一度将他们击退，后来因为弹药短缺而退回城里。各地传来的只是最坏的消息——这原本不足为奇，因为只要你看一下地图就会知道，我们正处于判乱的中心地带。拉克瑙就在东面，相距一百多英里；康普城在南面，差不多有一样的距离。四面八方，到处都是痛苦、残杀与暴行。
“阿格拉是一座很大的城市，里面聚居着形形色色的稀奇古怪而又令人感到害怕的魔鬼信徒。在狭窄而曲折的街道里，我们这点人是根本无法布防的。于是，我们的长官调动了军队，在河对岸一个阿格拉古堡里设立了阵地。不知道你们几位当中有没有人听说过这个古堡或是阅读过关于这个古堡的记载？这个古堡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地方——尽管我到过许多稀奇古怪的地方，可这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奇怪的地方。首先，它大得出奇，我估摸着它的面积可达数英亩。较新的一部分面积非常大，可以容纳我们整支军队以及妇孺、辎重，而且还绰绰有余。可尽管这样，较新的部分还远远没有古老的那一部分大，没有人到那里去，蝎子、蜈蚣在那里盘踞。旧堡里面全都是空旷无人的大厅、曲折盘桓的甬道以及蜿蜒迂回的长廊，人们走进去很容易迷路。所以，没有多少人到旧堡里去，可是偶尔也有人结伴拿着火把进去探险。
“从旧堡前流过的小河，形成了一道天然的护城河。堡垒的两侧及后面有很多供人进出的门，当然，这里以及我们部队居住的地方都必须有人把守。我们人数太少，不可能在照顾到堡垒各个角落的同时又照顾到所有的炮位，因此，我们绝不可能在所有的堡门处都派重兵把守。我们的对策是在堡垒中央设置一个中央守卫室，每个门由一个白种人带领两三个印度兵把守。我被指派在每天夜里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内负责把守堡垒西南面一个孤立的小门。在我手下，有两名锡克教徒士兵可供差遣。我所接到的指令是：遇到紧急情况，只要放一枪，中央守卫室就会有人来接应。可是，我们那里距离堡垒的中央有二百多步，而且还要经过许多迷宫一样曲折的长廊和甬道。我很怀疑：如果我们真的遭到攻击，救兵究竟能否及时赶到？
“我是一个刚刚入伍的士兵，同时又是个残疾人，能够当上小头目，心里自然非常得意。头两天夜里，我和那两个来自旁遮普省的印度士兵负责把守堡门。他们一个叫做莫郝米特·辛格，一个叫做爱勃德勒·克汗。他们都是身材高大、面目凶恶的家伙，久经沙场，并且都曾在齐连瓦拉战役中跟我们打过仗。虽然他们的英语说得都很好，可我并没有听见他们谈些什么。他们两个总喜欢站在一起，整夜用稀奇古怪的锡克语说个不停。我经常独自一人站在堡门外，向下望着那宽阔而又弯曲的河道，以及城里闪烁的灯光。“咚咚”的击鼓声和印度铜锣的声音，吸够了鸦片的叛军们的狂叫，整夜都在提醒我们：河对面就是危险的邻居。每隔两个小时就有值夜班的军官到各个岗哨巡查一次，以防止发生意外。
“到了值班的第三天夜里，天空阴沉，细雨。在这种天气条件下连续站立几个小时，确实痛苦得很。我又试着跟那两个印度兵谈话，他们还是不愿意搭理我。到了后半夜两点钟，稍稍打破整夜沉寂气氛的巡查过去了。我的伙伴既然不愿意与我交谈，我就索性把枪放下，拿出烟斗来划了一根火柴。突然，那两个印度兵向我冲了过来，其中一个抢过枪，打开枪上的保险并把枪口对准我的头；而另一个则抽出一把刀架在我的脖子上，他还咬着牙说，只要我动一动他就把刀刺进我的喉咙。
“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们一定是跟叛军一伙儿的，这就是他们攻击的开始。如果他们控制了这个堡门，那么整个堡垒就一定会落入敌手，堡垒里面的妇女和孩子也就会面临和在康普相同的遭遇。你们几位可能会以为我这是在为自己胡诌，可是我敢赌咒，当我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虽然我感觉得到刀尖就顶在我的咽喉上，可我还是张口想要大喊一声，即使是最后一声也无所谓，因为这样做说不定能给中央警卫室一个警报。那个按住我的人好像知道了我的想法，就在我要喊叫的时候，他低声对我说：‘别出声，堡垒没有危险，河这边也没有叛军。’他的话听起来好像很真实。我深知，只要我一出声就会被杀掉，我从他棕色的眼珠里看出了他的意图，因此我就没再作声。我就那样等着，看他们到底要把我怎么样。
“‘听我说，先生。’那个个子较高、比较凶，叫做爱勃德勒·克汗的人对我说，‘现在只有两条路供你选择：一条路就是跟我们合作；另一条路就是让你永远也发不出声。事关重大，我们谁也不能犹豫。或者是你诚心向上帝发誓与我们合作到底，或者是我们今天晚上就把你的尸身扔到沟中，然后到叛军兄弟那边投降，除此之外绝没有中间路线。你准备选择哪条路，是生还是死？我们限你三分钟之内作出决定，因为时间太短，必须在下次巡逻人员到来之前把事情办好。’
“我说：‘你们根本就没有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如何作出决定？不过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的计划威胁到堡垒的安全，我就不能跟你们合作，干脆给我来上一刀，我非常欢迎！’
“‘这件事与堡垒毫无关系，’他说，‘我只要求你办一件事，就是与你们这些英国人来到印度的动机相同的事情——我们让你发财。今晚，如果你同意跟我们合作，我们就用这把刀郑重地对你起誓——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锡克教徒违反过他的誓言——把得到的宝物，公公正正地分你一份。四分之一的宝物归你所有，不会再有比这更公道的了。’
“‘是什么宝物？’我问道，‘我倒是很想跟你们一起发财，可是你必须告诉我该怎么做。’
“‘那么你先起誓好吗？’他说，‘用你父亲的躯体、你母亲的名誉以及你的信仰起誓，今后绝不做对我们不利的事，也绝不说对我们不利的话。’
“我说：‘只要堡垒不受到威胁，我就愿意发这样的誓。’
“‘那么我和我的同伙也都起誓，把宝物的四分之一给你。也就是说：我们四个人，每人平均分得一份。’
“‘可是咱们只有三个人啊。’我说道。
“‘不。德斯特·阿克勃尔一定要得到一份。在我们等他的时候，我可以把这个秘密告诉给你。莫郝米特·辛格，请你到门外站岗，他们要是来了就告诉我们。先生，事情的经过是这个样子的，我知道欧洲人是信守誓言的，所以我们对你十分信任；如果你是个习惯说谎的印度人，不管你怎样向神灵起誓，你的血都必定会沾到我的刀上，你的尸首也早就被扔进河里去了。可是，我们信任英国人，同时英国人也信任我们，那么，就请听我说说吧。
“‘在我们印度的北部有一位土王，他的领土面积虽然很小，但财产却相当丰富。他的财产有一半是他父亲留下的，另一半是他自己搜刮来的。他嗜财如命而又异常吝啬。叛乱发生以后，这位土王听说白人惨遭屠杀，于是就想跟叛军联手抵抗白人，可是又担心白人一旦得势，自己会遭受厄运。他就这样迟疑了很久，还是不能作出决定。最后，他想出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他把全部财产分成两份，金银钱币，都藏在他宫中的保险柜内；珠宝钻石，则另放在一只铁箱里，还派了一个亲信扮成商人的模样把它带到阿格拉堡垒来藏匿。如果叛军取胜，他就保住了金银钱币；如果白人赢了，虽然失去了金银，但钻石珠宝却得以保全。他把财产经过划分之后就加入了叛军阵营——因为在他的边界上叛军实力很强。先生，你试想一下，他的财产是不是应该归到始终忠于一方的人手中？
“‘那个奉命前来的乔装商人化名为阿奇麦特，现在就在阿格拉城里，他打算潜入堡垒。他的搭档是我的同盟兄弟德斯特·阿克勃尔，他对这个秘密了如指掌。德斯特·阿克勃尔跟我们商定好，今晚要把他从我们把守的这个堡门领进来。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来了，他知道莫郝米特·辛格和我正在等他。这个地方很平静，没人知道他们会来，从此以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叫做阿奇麦特的商人了，而土王的宝物也就由我们几个人平分了。先生，您看这样好不好？’在伍斯特尔州，生命被看得相当重要，被视为无比神圣的，可是在这个到处都是烧杀抢掠、人人都朝不保夕的环境中，情况就不大相同了。我当时觉得，这个商人阿奇麦特的生与死，是无足轻重的，而那批宝物却使我动了心。我想象着回到家乡以后如何支配这一大笔财富，想象着当父老乡亲看到我这个从来不做好事的人拿着满袋子的金币回来时，会如何瞪大眼睛注视着我。想到这里，我便下了决心，可是爱勃德勒·克汗以为我还在犹豫，于是又紧逼了一句。
“他说：‘先生，您再考虑一下，如果这个人被长官捉住，肯定会被处死，宝物也会被充公，咱们谁也得不到一分钱。既然他现在落到咱们手里，那咱们为什么不把他私自解决掉然后平分他的宝物呢？宝物归咱们所有和入军队的银库还不是一回事。这些宝物足以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富豪。咱们那些人离得很远，不会有人知道的，您觉得还有比这更好的主意吗？先生，请您明确表态，您是与我们一道呢，还是逼我们把您当成敌人？’
“‘我的心与灵魂始终与你们在一起。’我说。
“‘这就对了，’他把枪还给了我，“我们相信您的誓言与我们的一样，永远都会得到遵守。现在我们只有等待我的盟弟以及那个商人了。’
“‘那么，你盟弟知道我们的计划吗？’我问道。
“‘他是主谋，所有这一切都是他策划的。现在咱们就到门外，陪着莫郝米特·辛格一起站岗去吧。’
“当时，正值雨季刚刚开始，雨还是下个不停。棕色的浓云在空中飘荡，夜色朦胧，隔着投掷一块石头的距离就看不清前面的东西了。在我们的门前，是一条壕沟，里面有些地方几乎已经干涸了，从对面很容易走过来。我们站在那里静静地等着，期待那个自寻死路的人快些到来。
“忽然，壕沟对面一个被遮住的灯光在堤坝前消失了，不一会儿又重新出现，并朝着我们的方向缓缓靠近。
“‘他们来了！’我高声叫道。
“‘请您按照惯例对他进行盘问，’爱勃德勒轻声说道，‘但是别吓唬他，让我们把他带进门，您在外面负责守卫，我们自有对策。把灯准备好，免得认错人。’
“那灯光闪烁着向前移动，时而停下时而前进，直到看见两个黑影到达壕沟的对岸。等到他们下了壕沟、趟过积水，最后爬上岸来，我才压低了声音问道：‘那边是谁？’
“‘是朋友。’来人答道。我把灯朝着他们照了照，只见前面的那个印度人个子很高，满脸都是黑色的胡须，垂到了腰带以下，除了在舞台上以外，我从未见过如此高大的人。另外的那个人是个五短身材、胖得溜圆的家伙，头上缠着大号黄包头，手里还拿着一个用围巾裹着的包。他好像很害怕，全身发抖，手抽动得就好像发疟疾一样。他犹如一只从洞里钻出来的老鼠，不停地左顾右盼，两只小眼睛闪着光亮。我觉得，杀死这个人未免于心不忍，可是一想到那批宝物，我的心立刻坚如磐石。他见我是白种人，便带着愉悦向我跑来。
“‘先生，请您保护我，’他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请您保护我这个逃难的商人——阿奇麦特。我从拉吉起塔诺专程跑到阿格拉堡垒避难。我曾遭到抢劫、鞭挞和侮辱，都是因为我以前是你们军队的朋友。现在，我和我的东西都得到了保护，真是感激不尽。’
“‘包里装的是什么？’我问道。
“‘一只铁箱子，’他答道，‘里面有几件祖传的东西，别人拿去值不了几个钱，可我却舍不得扔掉它们。我不是靠乞食为生的穷人，假如您的长官允许我在这里住下的话，我一定会对您——年轻的先生以及您的长官多少有些酬谢。’
“我不敢再跟他谈下去了。我越看他那可怜的胖胖的小脸，就越不忍心把他杀死，不如干脆早点把他解决算了。
“‘把他带到总部去。’我说。那两个印度士兵一左一右地带着他进了黑暗的门道，那个高个子紧随其后。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像这样四面被包围、在劫难逃的人。我手里提着灯，一个人留在门外。
“我能听见他们走在沉寂的长廊上的脚步声。忽然间，脚步声停止了，紧接着就是扭打的声音。过了不一会儿，忽然有人喘着粗气向我跑来，让我大吃一惊。我举起灯朝门里仔细一瞧，原来是那个矮胖子，血流满脸地向前狂奔，那高个子握着刀，就像一只老虎似的在后面紧追不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像这个商人跑得那么快的，后面追杀的人眼看就追不上了。我明白，如果他能从我这儿越过跑出门外，就很有可能获救。我原本已经动了恻隐之心，想救他一命，可是一想到宝物，心肠便又硬了起来。等他跑到我跟前，我就举起我的明火枪向他双腿之间抡了过去，他被绊得就像被子弹击中的兔子一样翻了两个滚。不等他爬起来，印度兵就冲了上去，朝他的肋旁连捅了两刀。他没有丝毫挣扎，也没有哼一声，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我想，他在绊倒的时候或许就已经摔死了。各位先生，你们看，不管这些是否对我有利，我都已经把整个经过从实招供了。”
这时，他停住了，伸出了带着手铐的手，接过了福尔摩斯为他倒的加水的威士忌。我觉得，不光是他那残忍的行为，就是从他在讲述这段故事时那满不在乎的神情中，也可以想象得到这个人的极度残忍与狠毒。不管将来他得到什么样的惩罚，我都不会对他表示同情。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琼斯坐在那儿，手搁在膝上，侧耳倾听，脸上也流露出厌恶的神情。斯茂似乎看出来了，因为在他接着往下讲的时候，声音和姿态中都带着一些抗拒的意味。
“当然了，整个事实的的确确非常糟糕。”他说道，“可是我倒很想知道，如果处在我这个位置，到底有多少人宁可丢掉性命也不要那些宝物呢？还有一点，在他进入堡垒的瞬间，就已经形成了我们两人当中必须死掉一个的形势：如果他跑出堡外，整件事就会败露，而我就要受到军事审判并且被枪决——因为在当时的形势下，量刑是不会从宽的。”
“还是接着说你的事吧。”福尔摩斯打断了他的话。
“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我们三个人一起把尸体抬了进去。他的身子虽然矮小，可是真够沉的。莫郝米特·辛格在外面把守堡门。我们把他抬到了早已准备好的地方，这里离堡门很远，通过一条曲折的甬道进入一间空荡荡的大厅，屋子里的砖墙都已经破碎不堪，地上有一个大坑，正好可以作为天然墓穴。我们把商人阿奇麦特的尸体放了进去，用碎砖盖好，然后就去查看宝物了。
“铁箱依旧放在阿奇麦特最初被打倒的地方，就是现在摆在桌子上的这只箱子，钥匙用丝绳拴在箱盖上刻花的提柄上面。我们打开了箱子，里面的珠宝在灯光的照耀下，发出了灿烂无比的光芒，就像我幼年住在波舒尔时在故事里所看到过的和我当时所想象过的一模一样。望着这些珠宝，实在令人眼花缭乱。在我大饱眼福之后，就动手将这些珠宝列了一张清单。里面一共有一百四十三颗上等钻石，其中包括一颗叫做‘大摩格尔’的——据说这是世界第二大钻石，此外还有九十七块上等的翡翠、一百七十块红宝石——其中有一些是小个的、四十块红玉石、二百一十块青玉石、六十一块玛瑙，以及许许多多的绿玉、缟玛瑙、猫眼石、土耳其玉石以及我当时还不认识的其他宝石——不过后来我渐渐地认识了。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三百多颗正圆形的珍珠，其中有十二颗是镶嵌在一只金项圈上的。从樱沼别墅取回宝箱之后，我经过一番清点，发现别的东西都在，唯独少了这个项圈。
“我们经过清点以后，把宝物重新放到箱里，又把东西拿到堡外让莫郝米特·辛格看了一下。我们再一次郑重地起誓：要团结一心严守这个秘密。我们决定先把宝箱藏起来，等大局稳定下来以后再平分。如果当时就把赃物分掉是很不妥当的，因为珠宝的价值过于昂贵，一旦在我们身上被发现了，肯定会引起他人的怀疑，再说我们居所也没有能够藏宝的地方。所以，我们把宝箱搬到掩埋尸体的那间屋子里去，从保存最完整的一面墙上抽出几块砖，把箱子放到里面，然后再把砖放回去，掩盖得严严实实。我们小心翼翼地记好了藏宝的地方，次日我便画了四张图，每人各得一张，下面写有四个人的签名，作为我们四个起誓的标志：从今以后，我们的任何行动都要代表四个人的利益，不可以独吞。我可以对天起誓，我从来都没有违背过这个誓言。
“好啦，至于后来印度的叛乱结果如何，也不用我跟诸位先生重复了。自从威尔逊攻占了德里，考林爵士收复了拉克瑙之后，这场叛乱就土崩瓦解了。新的部队陆续赶到。纳诺·萨希布在国界上逃跑了，葛雷特亥德上校率领一支急行纵队抵达阿格拉，把叛军全部消灭了，整个国家似乎已经逐渐恢复了和平状态。我们四个人期盼着不久以后就可以把赃物平分、远走高飞了，然而，转瞬之间我们的希望就落空了——我们因杀害了阿奇麦特而全都被捕。
“事情是这样的：那个土王是因为对阿奇麦特极度信任，才将宝物交到他手中。可是，东方人总是疑心过重，土王又派了一个与自己更亲近的仆人在后面跟踪，暗中观察阿奇麦特的动向，并命令这个仆人一定要把阿奇麦特紧紧盯住。那天晚上，他就在后面暗中跟随，眼见阿奇麦特进了堡门。他原以为阿奇麦特在堡垒里面已经安顿好了，于是在次日就设法进入堡垒，可是他怎么也找不到阿奇麦特。他觉得这件事太离奇了，就跟守卫的班长谈了，那班长又把情况报告给司令官，于是在堡内立刻展开了一次周密的搜查，结果发现了他的尸体。当我们还自认为十分安全的时候，就被人以谋杀罪逮捕了——三个人是当时执勤的守卫，一人是与被害者一同前来的。在审问中，没有人提及宝物，因为当时那个土王已经被罢黜，并且被赶出了印度，如今已经没有什么人与宝物有直接关系了。可是，谋杀案证据确凿，于是我们四人一同被判为凶手。那三个印度人被判终身监禁，而我被判死刑，不过后来被减刑，跟他们一样。
“我们当时的处境非常怪异。我们四个人被判监禁，恐怕这辈子再也无法恢复自由，可是与此同时，我们四个又共同保守着一个秘密：我们只要能够利用那些宝物，就可以马上成为富翁享清福。然而最令人难以忍受的就是：明明知道大批宝物在外面等着我们使用，可我们还是要为了吃糙米、喝凉水而受狱卒的肆意凌辱。我真的急得险些发疯，还好我生性刚强，还能耐心忍受，等待时机。
“最后，好像机会来了。我从阿格拉被转押到马德拉斯，又从那儿被转押到安达曼群岛之中的布雷尔岛。岛上的白人囚徒很少，又由于我一开始就表现得很出色，因此不久便受到了特殊待遇。在位于亥瑞厄特山麓的好望城里，我有了一间单人居住的小茅屋，很是舒坦。那个岛是热病肆虐的可怕的地区，距离我们不远处，就有以人肉为食的生番部落，生番们一找到机会就向我们放毒刺。在那里，我们整天忙于垦地、挖沟、种薯蓣，此外还有许多其他杂活儿，只有到了夜晚我们才能有些闲暇时光。除了其他事项以外，我还学会了为外科医生调剂药物，另外对外科技术也一知半解了。我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逃走，可是这里距离任何其他陆地都有数百英里远，而且附近海面上风很小，几乎没有风。因此，要想出逃简直比登天还难。
“外科医生萨莫吞是一个活泼开朗并且喜好玩乐的年轻人，晚上常有驻军的青年军官到他家里打牌赌钱。我用来配药的外科手术室与他的客厅之间只隔着一堵墙，并有一个小小的窗户相通。在手术室里，我时常会觉得苦闷难忍，于是常常把手术室的灯熄了，伫立在窗前听他们聊天，看他们赌博。我自己原本也喜欢打牌，在旁边看看也很过瘾。常常聚在一起的有掌管土人军队的舒尔托少校、摩斯坦上尉、布罗姆利·布劳恩中尉以及这位医生本人，另外还有两三个掌管监狱的官员。这些官员都是玩牌的老手，赌技十分精湛。他们几个凑在一起，玩起来倒也挺痛快。
“没过多久，一个情况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每次赌博，总是军官输、司狱官员赢。我并不是想说这里有什么隐情，这只是因为司狱官们自打来到安达曼群岛以后，整天无所事事，就拿玩牌来消磨时光，时间久了，手法熟练，技术也就更加精湛了。军官们赌技不高，所以逢赌必输，他们越输越急，下的赌注也就越大，因此，军官们在经济上日益窘困。其中以舒尔托少校输得最多。最开始，他还用现钞，后来钱赌光了，只好用期票下注。他有时能稍微赢一点儿，可是胆子一大，接下来输得就会更多，结果搞得他整天愁眉不展，借酒浇愁。
“有一天晚上，他输得比平时更多了，当时我正在小茅屋外面纳凉，他跟摩斯坦上尉缓缓地走回军营。他们两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整日形影不离。当时这位少校正在抱怨自己牌运不佳。
“他们从我的茅屋旁边经过的时候，舒尔托上校对上尉说道：‘摩斯坦，这可如何是好？我算是毁了，我该辞职了。’
“‘老兄，这没什么了不起的，’上尉拍拍他的肩膀说道，‘我还有过比这更要命的情况呢，可是……’我只听到了这些，可是，这些已经足够让我开动脑筋的了。
“过了两天，当舒尔托少校在海边散步的时候，我趁机走过去跟他说话。
“‘少校，我有件事想向您请教。’我说。
“‘什么事，斯茂？’他拿开衔在嘴里的雪茄，问道。
“我说：‘先生，我想向您请教的是：如果有埋藏的宝物的话，交到谁手里会比较合适呢？我知道一宗价值五十万英镑的宝物的埋藏地点。既然我自己没办法取用，我想最好还是将它交给有关部门，没准儿上头会为我减刑呢。’
“‘斯茂，五十万英镑？’他深吸了一口气，眼睛死死盯着我，看看我是不是在说实话。
“‘先生，没错，五十万英镑现成的宝物，随时都可以拿到。奇怪的是，宝物的原主已经畏罪出逃，捷足先登的人就可以得到它。’
“‘应该交给政府，斯茂，’他结结巴巴地说道，‘应该交给政府。’他的语气很不坚定，我知道，他已经中了我的圈套了。
“‘先生，您认为我是否应该把这个情况报告给总督？’我慢悠悠地问道。
“‘你先别急，否则你会后悔的。斯茂，你还是先把所有事实告诉给我吧。’
“我把整个经过都对他讲了，只是改动了一些事实，以免泄露宝物埋藏的地点。等我说完以后，他呆呆地站在那里沉思许久，从他嘴唇的颤动，我就能够看出他的内心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斗争。
“‘斯茂，此事关系重大，’最后他说，‘你暂时先不要对任何人透露，让我好好想一想，然后再告诉你该怎么做。’
“过了两天，他跟他的朋友摩斯坦上尉深更半夜提着灯来到我的小茅屋。
“他说：‘斯茂，我把摩斯坦上尉请来了，我们想再听你亲口讲述那个故事。’
“我把原来的话复述了一遍。
“舒尔托说：‘听起来倒像是实话，啊？值得一做吧？’
“摩斯坦上尉赞许地点点头。
“‘斯茂，咱们这样做。’舒尔托说道，‘我和我的朋友研究了你的事以后，认为这个秘密是你自己的，而不关政府的事。这属于你的私事，你有权加以任何处理。但现在的问题是，你想要什么样的代价呢？如果我们能够达成协议的话，我们或许同意替你办理，最起码也要替你调查一下。’他说这话的时候，极力表现出冷静和满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神里却流露出了兴奋与贪婪。
“我也故作镇静，可是心里同样激动，我答道：‘提到代价，我在这种处境下只有一个条件：我只希望你们帮助我和我的三个朋友重获自由，然后与你们合作，以宝物的五分之一作为对你们二位的报酬。’
“他说：‘哼！只有五分之一？这可不值得一干！’
“‘算起来每个人也有五万英镑呢。’我说。
“‘可我们怎么才能让你们恢复自由呢？要知道，你的要求是根本达不到的。’
“‘这没什么难的，’我答道，‘我已经考虑得相当成熟了。唯一的困难就是我们没有一只适合航行的船以及足够的干粮。在加尔各答或是马德拉斯，便于使用的小型快艇和双桅快艇有的是，只要你们想办法弄一只过来，我们在夜里上船，再把我们送到印度沿海的任意一个地方，你们就算尽到义务了。’
“‘如果只有你一个还好办。’他说道。
“‘落下一个也不行，’我回答道，‘我们已经发过誓，四个人誓死不离。’
“‘摩斯坦，你看，’他说道，‘斯茂是个信守诺言的人，他不愿辜负朋友，值得咱们信赖。’
“‘这真是一件龌龊的事啊。’摩斯坦答道，‘可是正如你所说，这笔钱的确能够解决咱们的问题。’
“‘好吧，斯茂，’少校说道，‘我想我们只好同意了，可是我们还需要先验证一下你说的话是否属实，你可以先告诉我埋藏宝箱的地方，等定期轮船开过来的时候，我可以请假到印度调查一下。’
“他越着急，我就越镇静。我说：‘先不必着急，我必须先征得我那三位伙伴的同意。我已经对您说过，四个人里面如果有一个不同意，这件事就不能进行。’
“‘太过分了！’他插言道，‘我们之间的协议与那三个黑家伙有什么关系？’
“我说：‘黑的也好，蓝的也罢，我跟他们有言在先，必须经过一致同意之后才能进行。’
“终于，在我们第二次见面时，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和德斯特·阿克勃尔全部在场，经过再次协商，才把事情最终决定下来。结果是，我们将阿格拉堡垒藏宝图交给两位军官每人各一份，并且在图上把那堵墙上藏宝的位置标出来，以便舒尔托少校前往印度调查。如果舒尔托少校找到了那只宝箱，他先不能移动，必须先派一只小快艇，准备好充足的粮食，到罗特兰德岛[19]接我们出逃。那时舒尔托少校应该马上回营销假，再由摩斯坦上尉请假到阿格拉与我们会合，平分宝物，并由他代表舒尔托少校拿走他们两位应得的那一部分。所有这些条件都在我们共同发出的最庄重的誓言——我们所能想得到和说得出的誓言——的保证下共同遵守，永远都不违背。我坐在灯下，用了整整一夜的时间画出两张藏宝图，每张图下面都签上四个名字：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和我自己。
“各位先生，你们听我讲这个长长的故事想必已经听累了吧？我知道，琼斯先生一定急着要把我送进拘留所，这样他才能放心。我就尽量简单地说吧。这个坏蛋舒尔托去了印度以后就没有回来。过了不长时间，摩斯坦上尉给我看了一份从印度开往英国的邮轮的旅客名单，上面果然有舒尔托的名字。我们还听说他的伯父去世以后给他留下了大笔遗产，所以他退伍了。可是，他竟然卑鄙到了这种程度，他欺骗了我们四个还不算，竟然把五个人一块儿欺骗了。不久以后，摩斯坦前往阿格拉，正如我们预料的那样，宝物果然已经失踪。这个混蛋没有按照我们透露秘密的条件办事，竟然将宝物全部盗走。从那天开始，我就只为了报仇而活着，日夜不忘。我满心愤怒，也顾不得法律或是断头台了。我心里只想着逃走，我的唯一心愿就是追寻舒尔托并干掉他。在我心中，跟杀死舒尔托的念头比起来，就连阿格拉宝物也变成了次要的事情了。
“我这辈子曾经立下不少志愿，样样都能办到。可是，在等待时机的这些年里，我却历尽了千辛万苦。我跟你们说过，我学到了一些医药方面的知识。一天，萨莫吞医生因为发高烧而卧病在床，有一个安达曼群岛的小生番由于病重而找到一个幽静的地方等待死亡的来临，结果却被到树林中劳作的囚犯带了回来。尽管知道生番生性如蛇蝎般狠毒，可我还是照顾了他两个月，他终于逐渐恢复了健康，又可以走路了。他对我有了感情，很少回到树林里去，整天守在我的茅屋里。我又跟他学习了一些他的土话，他对我也就更加尊敬了。
“他名叫童格，是一名技术熟练的船夫，还有一只很大的独木舟。自打我发现他对我的忠诚以及他愿意为我做任何事以后，我便找到了逃跑的机会，我把这个计划跟他讲了，我让他在一天夜里把船划到一个无人看守的码头去接我上船，还让他预备几瓶淡水，大量的薯蓣、椰子和甜薯。
“这个小童格真是既忠诚又可靠，再也没有比他更加忠实的伙伴了，当晚，他果然把船划到了码头。碰巧，一个素来喜欢侮辱我，而我又蓄意要对他进行报复的阿富汗族狱卒正在码头上值勤。我无时无刻不想报复，现在可有了机会，好像老天故意把他送到那儿，在我临走之际给我一个报仇的机会。他在海岸上站着，肩上背着枪，背对着我。我本想找一块石头砸碎他的头，可是连一块都找不到。最后我计上心来，想起了一件武器。我在黑暗中坐下，卸下木腿握在手中，猛跳了几下，跳到他跟前。他的枪背在肩上，我举起木腿使出全身的力量向他打了下去，结果他的前颅骨被打得粉碎。请你们看看我木腿上的那道裂纹，就是打他的时候留下的痕迹。由于一条腿失去了重心，我们两个同时倒地，我爬了起来，可他已经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了。我登上了船，一个小时以后就远离了海岸。童格将自己的全部财产以及他的兵器、他的神像全都带到了船上。他还有一根竹制的长矛和几张用安达曼椰子树叶编成的席子。我把这根矛做成桅杆，把席子做成帆。我们在大海上听天由命地漂荡了十天，到了第十一天，一艘从新加坡开往吉达[20]、满载着马来朝圣者的商船，把我们救了上去。船上的人都十分古怪，但我们没过多长时间就跟大家混熟了。他们有一种很好的习惯：他们可以让我们安安静静地待着，而不追问我们的来历。
“如果把我和我那个小伙伴的全部冒险经历都讲给你们，恐怕直到天亮也讲不完。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四处流浪，可总是回不了伦敦，不过我也从未忘记过报仇。夜里总能梦见舒尔托，我在梦中杀了他恐怕不止一百次。最后，在三四年以前，我们才回到英国。回来以后，我们很快就找到了舒尔托的住所。于是我便设法打探他是否偷了那些宝物以及那些宝物是否还在他手中。我与那个给我提供帮助的人交上了朋友，但我绝对不会说出任何人的姓名，以免连累别人。不久以后，我就得知了宝物还在他手里，我想尽了办法去报仇，可他狡猾得很，除了他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印度仆人之外，总有两名拳击手保护着他。
“一天，听说他快要死了，我想，就这样便宜了他实在心有不甘。我立即跑到他的花园，从窗外往屋里看，只见他躺在病榻上，旁边站着他的两个儿子。当时，我本想冲进去对付他们三个，可就在那时，他的下巴垂下去了，我知道他已经断气，就算进去也没用了。当天晚上，我偷偷进了他的屋子，进行了一番搜查，想从他留下来的文件中找到他藏宝的地点，可是最终什么线索也没有找到。一怒之下，我就把和藏宝图上相同的四个签名留了下来，别在他胸前，以便日后如果看见我的三个同伙，可以告诉他们我曾经为了报仇而留下了标记。在他被埋葬之前，被他抢夺和欺骗的人如果不给他留点记号，未免有些便宜他了。
“打那以后，我就依靠在集市之类的地方把童格作为吃人的黑生番公开展览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吃生肉，还会跳生番的战舞，因此每天工作以后都能得到满满一帽子的铜钱。我也经常能够听到有关樱沼别墅的消息。多年以来，除了他们依然在那里寻觅宝物以外，也没什么特别的消息。到最后，我们渴望已久的消息终于来了，宝物已经在巴索洛谬·舒尔托的化学实验室的屋顶找到了。我立即前去察看详情，感觉我这个木腿是个障碍，没办法从外面爬进窗户。后来，我听说屋顶有道暗门可通，又打探好舒尔托先生每天吃晚餐的时间，这才想到让童格来助我成功。我带着一根长绳与童格一同到达樱沼别墅，把绳子系到童格的腰间，他爬房子的本领就像猫一样，很快就从屋顶进入室内了。然而倒霉的巴索洛谬·舒尔托还在屋里，因而遇害。童格杀死了他，却自以为做了一件聪明的事。当我顺着绳子爬进屋子的时候，他正在屋里像一只骄傲的孔雀一样踱来踱去，直到我愤怒至极拿绳子抽他，并骂他是个小吸血鬼的时候，他才开始惊讶。我拿到宝箱以后，在桌子上留下一张写有四个签名的纸条，表示宝物已经物归原主。我先是用绳子把箱子顺下去，然后自己也抓着绳子滑下去。童格将绳子收好，关好窗户，又从原路爬了下来。
“我想我要讲的就这些。我从一个船夫口中得知，‘曙光’号是一只快艇，因此我想到，它是我们逃跑的便捷工具。于是我雇了老斯密司的船，跟他讲明，如果他能把我们安全送上大船，我就支付他一大笔酬金。当然，他也许看得出来这里面颇有玄机，可是关于我们的秘密，他是毫不知情的。所有这些，句句属实。各位先生，我说这些，并不是想博得你们的欢心，——你们也并没有优待过我——我觉得没有一丝隐瞒就是对我最好的辩护，由此也可以让世人知道舒尔托少校当初如何欺骗了我们，至于他儿子被杀，可跟我无关。”
“你的故事很有意思。”福尔摩斯说道，“这个奇特的案子确实有了合适的结局。你所讲的后半段，除了那根绳子是你带来的我不知道外，其余的部分都跟我的推断相同。可是还有一点，我原本以为童格把他的毒刺全都弄丢了，为什么最后他在船上又向我们射出了一根呢？”
“他的毒刺确实全都丢了，先生，可是吹管里还留下一根。”
“啊，可不是吗，”福尔摩斯说道，“我没有想到这一点。”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这个囚犯殷勤地问道。
“我想没什么了，谢谢。”我的伙伴回答道。
“福尔摩斯，”埃瑟尔尼·琼斯开口了，“我们本应该顺着您，我们全都知道您是一位犯罪鉴定专家，可是我毕竟有我自己的职责，今天为了您及您的朋友，我们已经够通融的了。眼下只有把给我们讲故事的这个人关进监狱，我才放心。马车在外面等着，楼下还有两位警长呢，对于你们两位的帮助，我表示衷心感激。当然，到了开庭审判的时候还请你们出来作证。祝你们晚安。”
“祝两位先生晚安。”琼诺赞·斯茂也这样说。
“斯茂，你得走在前面。”谨慎的琼斯在走出屋门的时候说道，“不管你当初在安达曼群岛是如何收拾那位先生的，我都得特别小心，不能让你用那条木腿袭击我。”
等他们走了以后，我与福尔摩斯吸着烟静坐了一会儿，我说：“这就是我们这场小戏的结局了，恐怕以后我向你学习工作方法的机会要少了。摩斯坦小姐已经和我订下了婚约。”
“我已经料到了，请原谅我不能向你道喜。”他沮丧地说道。
我有些不高兴，问道：“对于我选择的对象，你有什么不满之处吗？”
“不，一丁点儿也没有，我认为她是我一生当中所见的女人当中最可敬最可爱的一个了，并且她会有助于我们这种工作。她在这方面绝对是有天赋的，单从她收藏阿格拉藏宝图和她父亲的文件来看，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可是，爱情是一种情感方面的事情，这和最被我看重的冷静思考是互相矛盾的。我永远都不会结婚，以免对我的判断力造成影响。”
“我相信，”我笑着说道，“我的这次判断还经得起考验。看来你真的累了。”
“没错，我已经感到疲倦了，恐怕一个星期都恢复不过来。”
“真奇怪，”我说道，“为什么我认为是最懒散的人也会时不时地表现出十分充沛的精力呢？”
他答道：“是的，我天生就是个非常懒散的人，但同时也是一个极其好动的人，我时常想起歌德的那句话——‘上帝只把你造成一个人形，原来是体面的外表，流氓的气质。’
“还有一点，在上诺伍德案子里，我怀疑樱沼别墅里有个内应，他不是旁人，正是在琼斯的大网里捕到的印度仆人拉尔·拉奥。这也确实算得上是琼斯个人的荣誉了。”
“这种分配好像不大公平。”我说，“整个案子都是你一个人办的，我从中找到了爱人，琼斯立了功，请问，余下给你的还有什么？”
“对我而言嘛，”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还有那个可卡因瓶子吧。”说着他已经伸出手去拿瓶子了。

修道院公学
在位于贝克街的这个小小舞台上，我们看到很多人物的出场与退场都极不平凡，可是细细回想起来，只有那位曾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桑尔尼克夫特·贺克斯塔布尔的首次登台最显得突如其来、最令人惊叹。那张几乎容纳不下他所有学术头衔的小小的名片刚送来几秒钟，他本人就跟着进来了。他身材十分高大，气质不凡，神情庄重，冷静与稳重似乎全集于他一身。可在他走进屋子随手关上房门以后，却立刻倚着桌子摇晃起来，然后就四肢无力地栽倒在地，那高大的身躯就趴在壁炉前的熊皮地毯上，不省人事。
我们连忙站起来，须臾之间，我们无比惊讶地、默默地凝视着这艘沉入海底的大船，很显然，在他无边无际的生命海洋上掀起了剧烈的、致命的风暴。福尔摩斯急忙拿来一个座垫垫在他的头部下方，我赶紧把白兰地酒送到他嘴边。他那阴郁而又苍白的脸上，布满了带有忧虑的皱纹，双眼紧闭，眼窝发暗，嘴角松弛并且下垂，胡须没有经过修整，有些凹凸不平。他的衣领和衬衣上带着长途跋涉的灰尘，头发十分凌乱。毫无疑问，在我们面前躺着的是一个忧伤过度的人。
“华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问道。
“他极度虚弱，大概只是因为饥饿和疲劳的缘故。”我一边说着一边摸着他那细微的脉搏，感觉他的生命力已由奔腾的泉源变成了涓涓细流。
福尔摩斯从这个人装表的口袋里翻出一张火车票，说道：“这是一张从英格兰北部麦克尔顿到伦敦的往返车票。现在不到十二点钟，他一定很早就动身了。”
片刻之后，他那紧紧闭合的眼皮开始颤动了，他抬起头来，用一双灰色的、呆滞的眼睛望着我们。紧接着他爬着站了起来，羞愧得满脸通红。
“请您原谅我的虚弱，福尔摩斯先生，我有些过度疲劳。希望您能给我一杯牛奶和一块饼干，这样我一定会好一点。太谢谢您了。福尔摩斯先生，我亲自来到这里是为了请您无论如何也要跟我走一趟。我觉得电报并不足以使您相信这个案子万分紧急。”
“您还是先恢复恢复……”
“我已经彻底恢复过来了。没想到我竟会如此虚弱。希望您能跟我乘坐下一班火车到麦克尔顿走一趟，福尔摩斯先生。”
我的朋友摇摇头，表示否定。
“我的搭档华生医师会告诉您，我们现在忙得很。费尔斯文件案正等着我去处理，阿巴加文尼家的谋杀案很快就要开庭审判。现在，除非是特殊重要的案件，否则我是绝对不会离开伦敦的。”
“非常重要！霍尔得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一事，您一点儿也没有耳闻吗？”我们的客人摊开双手放开嗓子说道。
“什么？你说的是那位前任内阁大臣吗？”
“就是他。我们已经尽力不让新闻界知道此事，可是昨晚在环球戏院已经出现了流言。我想这件事大概已经传到您耳中了。”
福尔摩斯连忙伸出手，从众多的参考资料当中取出了“H”那卷。
“‘霍尔得芮斯，六世公爵、嘉德勋爵[21]、枢密院顾问……’他的头衔实在太多了！‘伯维利男爵、卡斯顿伯爵……’天哪，有多少头衔！‘自1900年起，任哈莱姆郡郡长。1888年与爱迪丝·查理·爱波多尔爵士的女儿结婚。他是萨尔特尔勋爵的继承人及独生子。拥有二十五万英亩的土地。在兰开夏和威尔士等地都有矿产。地址：卡尔顿住宅区；哈莱姆郡，霍尔得芮斯府宅；威尔士，班戈尔，卡斯顿城堡。1872年任海军大臣，曾任首席国务大臣……’他自然是国王最伟大的臣民之一啦！”
“他不仅是最伟大的而且可能也是最富有的。福尔摩斯先生，我早就知道您是业内精英，而且您愿意为了自己的事业而竭尽全力。我不妨告诉您，公爵大人已经亲口对我说了，谁能告诉他他的儿子被劫持到了哪里，谁就将会得到五千英镑的巨额奖赏，如果还能说出劫匪的名字，还会再加一千英镑。”
“噢，这样的酬劳简直太优厚了！”福尔摩斯说，“华生，我看咱们还是跟随贺克斯塔布尔博士到英格兰北部去一趟吧！贺克斯塔布尔博士，您先把牛奶喝了，然后再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以及何时、怎样发生的。再有，您这位修道院公学的博士跟本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在事发后的第三天——您那未修剪的胡须表明过了三天——才来到我这儿，并要求我们贡献微薄之力。”
我们的客人喝完牛奶、吃完饼干，他那双眼睛重新放射出光芒，面颊也逐渐变得红润起来。这时，他便开始铿锵有力并且字句清晰地陈述事情的来龙去脉。
“两位先生，我首先要告诉你们的是，修道院公学是一所预备学校，我是学校的创始人，同时也是校长。《贺克斯塔布尔对贺拉斯[22]之管见》一书或许会让你们想起我的名字。一般来说，修道院公学是相当不错的，在整个英格兰，这是最优秀的预备学校。布莱克沃特的莱瓦斯托克伯爵和卡其卡特·索姆兹爵士等人都把自己的儿子交到我手上。就在三个星期之前，霍尔得芮斯公爵派他的秘书王尔德先生前来告诉我说，他要把他的独生子兼继承人，十岁的萨尔特尔勋爵托付给我管教。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的学校已经到达巅峰了。可是万万没想到，这竟是我一生当中最悲惨的命运的前奏曲。
“这个孩子在5月1日那天来到了学校，那时正值夏季学期刚刚开始。他是一个惹人喜爱的孩子，他很快就适应了我们的生活。我可以向您保证——我相信我说话向来是非常谨慎的，可是发生了这件不幸的事以后，我就不能再把一些事情留在心里了——他在家里并不十分快乐。公爵的婚姻很不平静，这已经成为一个人所共知的秘密。后来，两人同意分居，公爵夫人就到法国南部定居。这件事就发生在不久以前。我们知道，这个孩子对他的生身母亲怀有更深的感情。自从他的母亲离开霍尔得芮斯府之后，他就整天闷闷不乐，于是公爵才打算把他托付给我们学校。他到学校才两星期，就和我们很熟了，而且他看上去非常快乐。
“最后一次看见他是在5月13日晚上，也就是这个星期一的晚上。他的寝室在二楼，是个里间，需要穿过另一个有两个孩子居住的大房间才能进去。当天晚上，那两个孩子没有察觉到任何动静，因此可以断定小萨尔特尔并没有从这里出去。他房间的窗户是敞开的，窗户上有一根茁壮的常春藤一直垂到地面。地面上也没有发现足迹，可是这个窗户是出去的唯一通道。
“星期二早上七点钟，大家发现他不见了，他的床是刚刚睡过的。在临走之时，他已经完全穿好了衣服，也就是他经常穿着的校服——黑色的伊顿上衣[23]和深灰色的裤子。没有迹象表明曾经有人进过这间屋子，如果有喊叫或厮打的声音一定能听得到，因为住在外间屋的年纪较大的孩子康特睡觉向来很轻。
“在我发现萨尔特尔勋爵失踪以后，就马上召集全校人员点名，其中包括所有的学生、教师和仆人。直到这时，我们才确定萨尔特尔并不是独自一人出走的，因为德语教师黑底格也同样不见了踪影。他的寝室在二楼的尽头，与萨尔特尔勋爵的房间都朝着同一个方向。他的床也是刚刚睡过的，但是很显然，他还没有完全穿好衣服就离开了——因为他的衬衣和袜子还落在地板上。可以断言，他是顺着常春藤攀缘而下的，在他落地的那块草地上，他的脚印清晰可辨。当时，他平日里放在草地旁边小棚子里的自行车也不见了。
“黑底格跟我在一起共事已经有两年了，他刚到这里的时候带来的介绍信对他的评价很高，可是，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在师生当中并不怎么受欢迎。出逃者的行踪一点儿也没有查到，现在已经是星期四上午了，情况还和星期二一样，我们一点儿消息也没有。当然，出事以后我们立即到霍尔得芮斯府找过。府宅离学校只不过数英里，我们原以为他可能由于思家心切而突然回到他父亲那里了，可是在那儿也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公爵焦虑万分，至于我本人，你们二位也已经看到了，这一事件的责任以及由此引起的忧虑把我折磨得跌倒在地，神智不清。福尔摩斯先生，我恳请您在这件案子上使出您全部的力量，在您一生当中，恐怕很难再遇到能给您带来如此大的好处的案子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全神贯注地听着这位不幸的校长的陈述。他那紧锁的双眉，表明他对这件案子已经开始了认真思考，完全用不着我来劝说了。因为除了报酬十分丰厚以外，这件案子本身也引起了他对于复杂的、离奇的案件的兴趣。他拿出笔记本记下了几个重要的情况。
“您真是太大意了，”他十分严厉地说道，“没有早点儿来找我，直到出现了巨大的障碍才开始让我侦查。一个内行在常春藤和草地那儿竟然找不到一点线索，这是无法想象的。”
“福尔摩斯先生，这也不能怪我。公爵大人想避开那些流言飞语，他怕这会使他家庭的不幸被大众知道。他对流言一类的事情简直是深恶痛绝。”
“警方不是已经进行了一些调查了吗？”
“没错，先生，可是结果却很令人失望。那些明显的线索找得倒是很快，这是因为有人报告说，在附近的火车站看到一个孩子跟着一个青年乘坐早班火车。可是昨晚我们才得知，他们两个被人跟踪到了利物浦，最终查明他们与这个案子没有一点关系。我的心情无比沮丧和失望，结果彻夜未眠，然后就乘坐早班火车直接来到了您这里。”
“我想，在追寻这个虚假线索的同时，当地的调查一定松懈了吧？”
“完全停下了。”
“因此三天的时间就这样白白浪费了。对这个案子的处理实在太不妥当了。”
“我早已感觉到了，而且承认这一点。”
“不过，这个案子应该可以得到最终解决的。我非常愿意研究此案，您知道这个孩子和那个德语教师之间的关系吗？”
“一点儿也不清楚。”
“这孩子在他的班上吗？”
“不是的，据我所知，这个孩子从来都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
“这种情况确实很少见。这个孩子有自行车吗？”
“没有。”
“那他丢失过一辆自行车吗？”
“也没有。”
“确实如此吗？”
“确实如此。”
“那么，现在您的意思就是，这个德国人没有在深更半夜挟持这个孩子骑车出走。对吗？”
“对，肯定没有。”
“那么，您认为这应该如何解释呢？”
“这辆自行车极有可能是个假象。车子也许被藏在某个角落，然后这两个人步行离开。”
“这倒很有可能，不过拿自行车当幌子好像十分荒谬，是不是？那个棚子里还有其他自行车吗？”
“有几辆。”
“如果他想让人认为他们骑车走掉，他难道不会藏起两辆车吗？”
“我想他会这样做的。”
“他当然会这样做。幌子的推论解释不通。不过，这一情节倒是可以作为调查工作的良好开端。总而言之，一辆自行车是很难被隐藏或毁掉的。再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这孩子失踪的头一天，有人来看望过他吗？”
“没有。”
“那他有没有收到过什么信件呢？”
“是的，有一封。”
“是谁寄来的？”
“是他父亲。”
“您平常拆看他的信件吗？”
“不。”
“那您是怎么知道信是他父亲寄来的呢？”
“信封上面有他们家的家徽，文字出自公爵特有的刚劲手笔。另外，公爵也记得他曾经写过这封信。”
“在这封信之前，他还有什么时候收到过信？”
“在接到这封信之前的几天。”
“他有没有收到过从法国寄来的信？”
“从未有过。”
“想必你一定知道我提出这一问题的意义所在。这个男孩若不是被人劫持，就是自愿出走。如果是后一种情况，您会想到应该有外界的唆使，才会令这么小的孩子做出这样的事来。假如没有人来看过他的话，那么教唆一定在信里，因此我想弄清都有谁和他通信。”
“我怕是帮不了太多的忙。据我所知，只有他父亲与他通过信。”
“而他父亲恰好就在他失踪的当天给他写了信。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很亲密吗？”
“公爵不管跟谁都不是很亲近。他的内心完全被公众的重大问题所包围，对于一般的情感问题，他根本就无动于衷。不过就公爵本人来讲，他对这个孩子还是很不错的。”
“但是这孩子的感情偏向于他母亲那边吧？”
“是的。”
“他这样说过吗？”
“没有。”
“那公爵呢？”
“天哪！他也没有。”
“那您是怎么知道的呢？”
“公爵的秘书詹姆士·王尔德先生跟我私下聊过。是他告诉我这个孩子的感情问题。”
“那我就明白了。还有一个问题，公爵最后寄来的那封信——孩子出走以后在他的屋子里找到了没有？”
“没有找到，他已经把那封信给带走了。福尔摩斯先生，我想我们应该去尤斯顿火车站了。”
“我会叫上一辆四轮马车。一刻钟之内我们就会再次跟您见面。贺克斯塔布尔先生，您要是准备往回发电报的话，最好让您周围的人以为调查行动仍在继续进行，而且地点是在利物浦，或者是在这个虚假线索能让你们想到的任何地方。与此同时，我请您在您的学校周围悄悄做点工作，痕迹也许还没有完全消失，我和华生这两只老猎犬还可以闻出一点气味来。”
当天晚间，我们就抵达了贺克斯塔布尔博士那所著名学校的所在地皮克镇。这里空气清新，令人感到十分爽快。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大厅的桌子上有一张名片，管家对主人低声耳语了几句，博士转过身来，神情非常激动。
“公爵就在这里。”他说道，“公爵和王尔德先生现在正在书房。先生请进来吧，我要把你们引见给他。”
对于这位著名政治人物的照片，我自然颇为熟悉，可是他本人与他的照片大有不同。他是一个身材魁梧、神态端庄的人，衣着十分考究，脸型又瘦又长，鼻子有些奇怪，长得又弯又长。他面色苍白得犹如死人一般，在又长又稀的鲜红色胡须的映衬下更加令人恐惧，胡须飘到白色的马甲上，马甲前面还有表链的链坠在闪闪发光。公爵就是如此庄重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他立在壁炉前面地毯的中央冷冷地望着我们。在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年轻人，我猜他就是那个私人秘书王尔德。他身材不算太高，神情紧张而又警觉，一对淡蓝色的眼睛流露出聪慧，面孔则很容易流露感情。他马上就用尖刻而又肯定的语气开始了谈话。
“贺克斯塔布尔博士，今天上午我就来过一趟，可是当时已经晚了，未能阻止您前往伦敦。我听说您想请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来破这个案子。贺克斯塔布尔博士，您还没跟公爵大人商量就采取这一措施，这可是大人始料未及的。”
“这是在我知道警方已经无法……”
“公爵大人可从来没有觉得警方已经无能为力。”
“可事实上，王尔德先生……”
“您非常清楚，贺克斯塔布尔博士，大人很担心这件事会传到公众耳中。他的想法是，了解这件事的人越少越好。”
“这个问题很容易处理，”受到威吓的博士说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明天就可以乘坐早班车返回伦敦。”
“不必这样，博士，大可不必。”福尔摩斯毫不介意地说，“北方的空气令人精神异常振奋，并使人感到爽快，因此我打算在你们的草原住上几天，尽可能地利用好我的头脑。至于住在您的学校还是住在村中的旅馆，自然是您说了算。”
看得出，这位可怜的博士非常犹豫，但是红胡子公爵那低沉而洪亮的声音——简直就像午餐的皿形铃声——救了他的急。
“我同意王尔德先生的意见，贺克斯塔布尔博士，您如果事先跟我商量一下就好了。既然您已经把机密告诉给了福尔摩斯先生，那我们就不能不请他提供帮助。福尔摩斯先生，您千万不要住到旅馆去，您来霍尔得芮斯府跟我住在一块儿，我会很高兴的。”
“谢谢大人的好意。不过为了便于调查，我想我还是留在事发现场更为合适。”
“随您的便，福尔摩斯先生。您如果想向王尔德先生或是我了解什么情况的话，请尽管提出。”
“将来我也许要到您的府中见您。”福尔摩斯说道，“现在我只是想问一下，先生，对于您儿子的神秘失踪，您是否想到了什么起因？”
“没有，先生，我没有想到。”
“恕我冒昧，我要提出使您更加痛苦的问题，但这是无法避免的：您认为公爵夫人与这件事有关系吗？”
看得出，这位伟大人物正犹豫不决。
“我认为不会。”他最后说道。
“劫持这孩子的另外一个明显的动机是为了勒索赎金。您有没有遇到勒索这类事呢？”
“没有，先生。”
“公爵大人，还有一个问题。我听说在事发当天您给您的儿子写过信。”
“不，我是在前一天写的。”
“确实如此。可是，他是在事发当天收到信的，对吗？”
“是的。”
“在您的信里面，有没有什么话让他情绪不稳定，致使他这样做呢？”
“没有，先生，绝对没有。”
“信是不是由您亲手寄出的？”
公爵正要回答，他的秘书立刻抢着说：“公爵大人从不亲自寄信。这封信和其他的信件一起放在书桌上，是我亲自放进邮袋的。”
“您敢肯定这封信就在这些信件当中？”
“是的，我留意了。”
“那天，公爵大人一共写了多少封信？”
“二三十封吧。我的书信往来数量很大。可是，这不会和本案有什么关系吧？”
“并非完全无关。”福尔摩斯说道。
“至于我自己这边，”公爵继续说，“我已经建议警方把注意力放到法国南部。我说过，我绝不相信公爵夫人会教唆孩子做出如此荒唐的事，但是这个孩子有些刚愎自用，在这个德国人的诱导和协助下，他极有可能前往公爵夫人那里。贺克斯塔布尔博士，我们得回霍尔得芮斯府了。”
我可以看出来，福尔摩斯还有一些别的问题想要提出，然而这位贵族大人突如其来的举动却表示会谈结束了。很显然，跟一个陌生人谈论家庭隐私，是与他那浓厚的贵族气质相抵触的，而且他也不想造成这种情况：随着问题一个一个地提出，他精心掩盖的某些历史事实会被无情地公之于众。
在这位贵族和他的秘书离开以后，我的朋友马上投入到紧锣密鼓的侦查之中，他一贯这样急迫。
我们认真检查了那孩子的房间，却没有得到什么结果，不过我们愈发相信，他只能通过窗户出逃。德语教师的房间及财物都没有提供更多线索。他窗前的一根常春藤的枝杈，因承受不住他身体的重量而折断了。在灯光的照射下，我们看到绿油油的草地上，在他着地的地方有一个脚跟的痕迹。草地上的这个脚印证明，德语教师在夜里出走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独自一人离开了住处，过了十一点才回来。他弄到一张很大的该地区的官方地图，带进我的屋子，放到床上展开，并把灯放到地图的正中央摆好。然后，他一边观察一边抽烟，不时地用烟味浓烈的烟斗指点那些需要我们注意的地方。
“华生，这件案子让我颇感兴趣。”他说道，“从案情上来看，我们可以断定地图上的一些地点是值得加以关注的。在办理这个案子的初始阶段，我要让你弄明白，与我们的侦查关系密切的，就是这些特殊的地形。
“请看这张地图。这个深颜色的方块就是修道院公学，我在上面插一根针。这条线是大路。它是东西走向的，从学校门前经过。你还能看到，在学校东西两面一英里的范围内没有任何小路。如果他们两个是沿着大路出走的话，就只有这一条路。”
“确实如此。”
“我们非常走运，可以大致查清在事发当晚没有什么人从这条路上走过。在我放置烟斗的这个地方，有一名乡村警察从十二点到六点一直在站岗。你可以看到，这里是东边的第一个岔道口。这名警察说他始终都没离开过他的岗位，而且可以肯定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只要从这条路经过，他是不会看不到的。今天晚上我跟这个警察聊过，照我看，他是个完全可以信赖的人。这样看来东边就没什么事了。我们现在再来看西边。这里有一家旅店，店名叫‘红牛’，女店主病了。她派人前往麦克尔顿请医生，可是正赶上医生出诊看另外一个病人去了，因此第二天上午才到。旅店里的人一整夜都很留神，等待医生到来，而且一直有人注视着大路。他们说根本没有人从那里走过。如果他们的话可信，我们就可以幸运地认为西边也没事。由此可见，出逃的人根本就没有走大路。”
“那自行车呢？”我反问道。
“是的，我们马上就要说到自行车了。先来继续我们的推理：他们如果不走大路，那么一定是穿过乡村往学校的北面或是南面去了。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来权衡一下这两种情况吧。你也看得出，学校南面是一片面积很大的耕地，分成许多小片，中间有石墙相隔。我认为在这种地方是没有办法骑自行车的。我们现在可以不再考虑南面了。我们再来看看北面。这里有一片小树林，被标为“萧岗”，再远一点是一大片起伏不平的荒野，被称为下吉尔荒原，延伸十英里，地势逐渐增高。霍尔得芮斯府位于这片荒原的一边，从大路走有十英里远，而从荒野穿过则只有六英里。那是一块异常荒凉的平地，有几个农夫的小棚子，他们在那儿养殖牛羊之类的家畜，另外还有睢鸠和麻鹬。除此之外，在你到达柴斯特菲尔德大路之前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另一边有一座教堂、几间农舍和一家旅店。再往远处走，山势就变陡了，很显然，我们应当在北面寻找。”
“那么自行车呢？”我又一次问道。
“好吧，好吧！”福尔摩斯不耐烦地说，“一个自行车骑得很棒的人，未必非得在大路上才能骑。荒野上有许多小路纵横交错，而且那个时候月亮正圆。哦，什么声音？”
这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贺克斯塔布尔博士跟着便进来了。他手中拿着一个蓝色的打板球时戴的帽子，帽子上面有白色的V形花纹。
“我们总算找到了一条线索！谢天谢地！”他叫道，“我们至少弄清楚了这位少爷所走过的路！这就是他戴的帽子。”
“这是在哪里找到的？”
“在吉卜赛人的大篷车上找到的，他们曾在这片荒野宿过营。他们是在星期二离开的。今天警察把他们给追上了，并仔细检查了他们的每一辆车，结果找到了这顶帽子。”
“他们对此是怎样解释的呢？”
“他们又是搪塞又是扯谎，说是星期二早上在荒野里捡到的。这帮坏蛋，他们知道那孩子在什么地方！感谢上帝，他们都被关起来了。法律的权威，或是公爵的财富，总会让他们如实说出他们所知道的情况。”
博士走了以后，福尔摩斯说道：“好极了。这至少证明了我们的推测是正确的，一定要在下吉尔荒原一带寻找才会有结果。警察除了把这些吉卜赛人抓起来之外，也确实没做什么。华生，你看！有一条水道横穿荒原。地图上在这里已经标出来了。有些地方水道逐渐变宽，变成了沼泽，尤其是在霍尔得芮斯府与学校之间的一块区域。在这种干燥的天气条件下，到别的地方去找痕迹是没用的，可是在这里，却极有可能寻觅到留下的痕迹。明天早上我来叫你，你跟我一块儿出去试试，看能不能为这个神秘的案件寻找到一线光明。”
天刚蒙蒙亮，我一睁开眼就看到福尔摩斯那细长的身子立在我的床边。他早已穿好了衣服，而且显然已经出去一趟了。
“我已经去看过窗前的那片草地以及自行车棚，”他说道，“还在‘萧岗’随随便便走了一圈。华生，可可已经煮好了，就放在里屋，我不得不请你快点儿，因为今天咱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他的双眼神采飞扬，双颊由于过度兴奋而变得红润，就好像一位巧匠看到他精心打造的杰作就要完成一样。这是一个灵敏而又机警的福尔摩斯，和贝克街的那个内向、多虑、脸色苍白的福尔摩斯截然不同。我一看到他那灵活的身体、摩拳擦掌的样子，就预感到迎接我们的肯定是相当劳累的一天。
不过，这一天的开端却极其令人失望。我们怀揣着希望大步走过富含泥炭的黄褐色荒野，中间经过数不清的羊肠小道，终于到达一片开阔的绿色沼泽地，这正是将我们与霍尔得芮斯府隔开的那片湿地。当然，如果那孩子回家了，他一定会经过这里，而且也不可能从这儿经过却不留任何痕迹。可是，不论是孩子的还是那个德国人的脚印，全都看不到。我的朋友沉着脸在沼泽边缘踱来踱去，焦虑地观察着湿地上的每块污泥有没有痕迹。到处都是羊群的蹄印，在一二英里以外的一块平地有牛的蹄印。此外就没有什么别的痕迹了。
“前面还有一块湿地，”福尔摩斯神情忧郁地望着起伏不平的广阔原野说道，“咱们过去看一下。看，快看！这是什么？”
我们来到一条狭窄的黑色的小道。在这条小道的中央，在湿润的泥土上，印着清晰可辨的自行车的轨迹。
“啊！我们找到它了。”我叫道。
可是，福尔摩斯却摇了摇头，并没有显示出喜悦之情，反而流露出迷惑不解的神情，像是期望着什么似的。
他说道：“这固然是一辆自行车，但绝对不是失踪的那辆自行车。我所熟悉的车胎轨迹有四十二种。你能看出来，这是邓禄普牌的车胎，外胎是经过加厚的。而德语教师黑底格的车胎却是帕默牌的，上面有条形花纹。数学教师爱维林对此了解得非常清楚。所以说，这并不是黑底格的自行车经过时所留下的痕迹。”
“那么，这会不会是那个孩子的呢？”
“也许吧，只要我们能证明他有自行车。可我们根本无法证明这一点。你来看，自行车的轨迹表明，骑车人是从学校方向过来的。”
“有没有可能是向学校去的？”
“不，不，我亲爱的华生。承重的后轮压出的轨迹自然要深一些。这儿有几处后轮轨迹与前轮轨迹的交叉，前轮轨迹较浅因而被埋住了。毫无疑问，这是从学校方向过来的。这与我们的侦查也许有关，也许无关，不过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前，还是回过头去看一下吧。”
我们又重新返回去，步行几百码，来到一片沼泽地，自行车的轨迹在这里消失了。我们沿着小路继续前进，来到了一个泉水叮咚作响的地方。这里又出现了自行车的轨迹，不过几乎被牛蹄印抹掉。再往前走就没有什么痕迹了，那条小道一直通往“萧岗”，也就是学校后面的那片树林。由此看来，自行车一定是从树林里出来的。福尔摩斯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用手拄着下巴。我抽了两根烟，其间他一动不动。
“情况有可能是这样的，”最后他说道，“一个狡猾的家伙，会把自行车外胎换掉，留下的痕迹令人难以辨认。我倒是很愿意和能想出这种办法的罪犯打交道。这个问题我们暂且不管，还是要留意那片湿地，那里还有不少地方我们尚未查看。”
在湿地的边缘，我们继续有条不紊地查看，很快就有了良好的战果。在湿地的低洼处，有一条泥泞不堪的小道，福尔摩斯接近这条小道的时候，高兴得叫出声来。在小道的正中央，好像是一捆电线摩擦地面一样，留下了痕迹。这恰是帕默牌轮胎的痕迹。
“这肯定是黑底格先生！”福尔摩斯愉快地喊道，“华生，我的推理是非常正确的。”
“我得向你道喜。”
“不过，咱们还有很多事要做。劳您大驾，千万不要在小道上行走。我们现在跟着轨迹往前走。我想不会太远。”
于是，我们继续前行，发现这片荒原上穿插着许许多多的小块湿地。自行车轨迹时隐时现，依稀可辨。
“毫无疑问，骑车人一定是在加速前进。”福尔摩斯说道，“你看这里的痕迹，前后轮胎一样清晰、一样深。这只能说明骑车人把整个身体的重量都压在车把上，像是比赛的时候向终点冲刺。啊！他摔倒了。”
在车辙上，出现了宽宽的、形状很不规则的斑点，延续了好几码。接着是几个脚印，然后轮胎的轨迹再次出现了。
“车子向一侧滑倒了。”我提醒他说。
福尔摩斯把一束被压坏的金雀花拿给我看。令我惊讶的是，朵朵黄花上面溅满了紫红色的污点。小道上的石南草也同样沾满了早已凝固的血斑。
福尔摩斯说道：“糟了！糟了！华生，站到一边去！千万不要增加多余的脚印！我在这儿得到了什么事实呢？他先是受伤跌倒，然后站起身来，又上了车继续骑。可是，这里并没有另外一辆自行车的痕迹。牛羊的蹄印在旁边的小道上。他不会是被公牛顶倒的吧？不，绝不可能！这里看不到其他任何人的足迹。华生，我们还得往前走。我们紧跟着血迹和车辙，这个人一定逃不掉。”
于是我们继续追踪，不一会儿，就看到车辙在潮湿而光滑的小路上急速地打起弯来。我朝前面一看，突然间发现在茂密的荆豆丛中有一件金属物品正闪闪发光。我们跑了过去，从里面拖出一辆自行车，轮胎就是帕默牌的，有一只踏板弯着，车的前部布满了血斑和一道道的血痕，十分恐怖。在矮树丛的另一面，有一只鞋露在了外面。我们赶忙跑过去，发现那位不幸的骑车人正躺在那里。他个子很高，满脸胡须，戴着一副眼镜，其中一个镜片已经不见了。他死亡的原因是头部受到重击，部分头骨粉碎。受到如此重的打击以后他还能继续骑车，说明此人精力旺盛，而且颇有勇气。他脚上穿着鞋，却没穿袜子，上衣敞着，里面露出一件睡觉时穿的衬衣。不用问，这个人就是那个德语教师。
福尔摩斯恭恭敬敬地把死尸翻转了一下，进行了一番仔细检查。然后，他坐下来沉思了一会儿。从他那皱起的眉头我就看得出来，他认为这具惨不忍睹的死尸，对于我们的破案没有太大推动作用。
“华生，决定下一步怎么做有点困难。”最后他说道，“我个人的想法是继续调查，我们已经花费了这么多的时间，因此再也不能浪费哪怕是一个小时。另外，我们必须得把发现尸体的事报告给警方，并且还要看护好这个可怜的伙计的尸体。”
“我可以把你的便条送回去。”
“可我现在需要你的陪伴和协助，呵，你看！那边有个人在挖泥炭。把他叫过来，让他去叫警察。”
我把那个农民带了过来，福尔摩斯委托这个受了惊吓的人把一张便条交给贺克斯塔布尔博士。
随后他说：“华生，这个上午我们找到了两条线索。一个是装有帕默牌轮胎的自行车，而且这辆自行车使得我们获得了刚才发现的情况。另一条线索是装有邓禄普牌加厚轮胎的自行车。在调查这条线索之前，我们必须得好好想一想，哪些情况是我们确确实实掌握了的，以便我们充分利用这些情况，将本质的东西和偶然的东西区分开。
“首先，我希望你能明白一点：那个孩子一定是自愿出走的。他沿着窗户下来以后，不是他一个人就是他跟另外一个人一起走了。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我赞同他的看法。
“那么，我们再来说说那个可怜的德语教师。这个孩子是穿好了衣服出走的，因此可以证明他事先就已经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可是这个德国人没穿袜子就走了，他一定是由于遇到紧急情况而采取行动的。”
“这是毫无疑问的。”
“他为什么要出去呢？这是因为，他从卧室的窗户看到孩子跑掉了；他想追上他把他带回来，所以他抄起他的自行车就去追赶这个孩子，在追赶的途中遭到了不幸。”
“好像是这样的。”
“现在我说说我推断的最关键的部分。一个成年人在追一个小孩的时候自然是跑着去追。他知道自己会追上孩子的。可是这个德国人并没有这样做，他靠的是他的自行车。我听说，他骑车技术很高。要不是因为他看到这个孩子能够迅速逃跑的话，他就不会这样做了。”
“这就牵涉到另外那辆自行车。”
“我们继续推测当时的情况：离开学校五英里时他遭遇了不幸——但不是中弹而亡，就连一个孩子都会打枪。请你注意，是由于一只强壮的手臂给了他残酷的重击。这样看来，这个孩子在出走过程中肯定有人陪同。他们的逃跑是很快的，因为一位擅长骑车的人骑了五英里才追上他们。我们检查过案发现场，找到了什么呢？几个牛羊的蹄印，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我在现场周围绕了一个很大的圈子，发现在五十码之内没有任何小道。另外一个骑车的人可能不会与这起谋杀案有关系，而且那里也没有任何人的足迹。”
“福尔摩斯，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我叫道。
他说：“棒极了！你的想法很对。事情绝不可能像我叙述的那样，因此一定有某些方面我说得不对，你也看出来了。你能说出是哪个地方错了吗？”
“他会不会因为跌倒而摔碎了颅骨？”
“在湿地上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吗？”
“那我就没有办法了。”
“别这么说，比这个案子困难得多的问题我们都曾解决过。现在我们至少已经掌握了大量的情况，问题是我们要利用它。既然我们已经充分利用了那辆装有帕默牌车胎的自行车所提供的情况，我们现在再看一看装有邓禄普牌加厚车胎的自行车会为我们提供什么线索吧。”
我们找到了这辆自行车的痕迹，并沿着它向前走了一段，荒原随即成为斜坡，那斜坡上长满了长长的、杂乱的石南草，我们又走过了一条水道。车辙并没有给我们提供更多材料。在邓禄牌车胎轨迹的终点，一条路的一头通往霍尔得芮斯府，府邸楼房雄伟的尖顶在我们左面数英里外耸立着；路的另一头通向前方一座地势较低的若隐若现的村子。这就是地图上标记着柴斯特菲尔德大路的地方。
我们到达一家外观森严而又肮脏的旅店，旅店门口挂着一块招牌，上面画着一只搏斗中的公鸡。正在这时，福尔摩斯突然发出了呻吟声，并扶住我的肩膀以防摔倒。这种令人毫无办法的脚踝扭伤，他曾有过一次。他十分艰难地跳到旅店门前，那里蹲着一个皮肤黝黑、年纪较大的人，嘴里还衔着一个黑色的泥制烟斗。
“你好啊，卢宾·黑斯先生。”福尔摩斯打了声招呼。
乡下人那双狡猾的眼睛里射出了怀疑的目光，回答道：“你是谁呀，你怎么会如此准确地叫出我的名字？”
“你头上的那块招牌明明写着嘛。看出谁是一家之主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我猜你的马厩里大概没有马车之类的东西吧？”
“不，我没有。”
“我的脚简直无法着地。”
“那就不要着地。”
“可是这样我就不能走路了。”
“那么你可以跳。”
卢宾·黑斯先生的态度与礼貌相去甚远，然而福尔摩斯却对他和蔼相待。
他说：“朋友，你看，我确实很困难。只要能前进就行，至于怎么走我倒并不介意。”
“我也不介意。”表情沉郁的店主说道。
“我的事非常重要。你要是能借我一辆自行车用，我愿意付给你一英镑的金币。”
店主人立刻竖起了耳朵。
“你要去哪儿？”
“去霍尔得芮斯府。”
“我想你们是公爵的人吧？”店主人用带有讽刺的目光看着我们沾满泥土的衣服，说道。
福尔摩斯温和地笑了笑。
“不管怎么说，他见到我们会很高兴的。”
“为什么？”
“因为我们为他带来了关于他失踪的儿子的消息。”
店主人听了以后显然大吃一惊。
“什么？你们已经找到他的踪迹了吗？”
“听说他在利物浦。警察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找到他。”
在店主人胡须未刮的阴郁面孔上，表情又一次急剧变化着，他的态度骤然变得温和了。
“我没有像一般人那样祝福他是有原因的，”他说道，“因为我曾是他的首席马车夫，他对我很不好。就是他，连一句像模像样的话都没说，就把我给辞退了。不过我听到在利物浦可能会找到小少爷的消息，我还是很高兴的，让我帮你们把消息送到公爵府上吧。”
“谢谢。”福尔摩斯说道，“我们得先吃些东西。然后你再把自行车拿过来。”
“可是我并没有自行车。”
福尔摩斯掏出一英镑的金币。
“我跟你说，伙计，我真的没有自行车。我会为你们提供两匹马，让你们骑到公爵府。”
“好的，好的，我们先吃点东西，然后再说这事。”福尔摩斯说道。
当只剩下我们两人待在用石板盖起来的厨房里的时候，他那扭伤的踝骨恢复速度之快确实惊人。现在夜晚就要到来，而我们从早上一直没吃东西，因此我们吃饭花费了一些时间。然后，福尔摩斯便陷入思考当中，有一两次，他走到窗边，呆呆地凝视着窗外。窗户对着一个脏乱的院子。在远处的角落里有个铁匠炉，一个邋遢的孩子正在那儿工作。另外一边就是马厩。有一次，福尔摩斯刚从窗户旁边走回来坐下，马上又从椅子上突然站起身来，嘴里还大声喊着。
“天哪！华生，我相信我已经搞清楚了！是的，是的，一定是这个样子的。华生，你还记得今天见过的牛蹄印吗？”
“是的，有一些。”
“它们在哪儿？”
“哦，到处都是。湿地上，小路上，还有可怜的黑底格遇害地点的附近。”
“正是如此。那么，华生，你在荒原上看见了多少头牛呢？”
“我并不记得见过任何牛。”
“真奇怪，华生，我们一路之上都能看见牛蹄印，可是在整个荒原上却没有见过一头牛。这有多么奇怪呀？”
“是的，确实很怪。”
“华生，现在你尽量回想一下，在小路上你见过这样的痕迹吗？”
“是的，看见了。”
“那你能想起蹄印有时是这样的吗？”他把面包屑排列成——：——“有时又是这样的”——∴∴∴∴∴——“有时偶尔像这个样子”——.：.：.：.：——“你还能记住这些吗？”
“不，我不能。”
“可是我能。我可以对此发誓。然而，我们只能在有时间的时候回去验证一下。我真是大意了，当时没有作出结论。”
“那你的结论是什么呢？”
“只能说那是一头异乎寻常的牛，又走，又跑，又狂奔。华生，我敢保证，一个乡村旅店老板的头脑想不出这样的骗局。解决这个问题好像没有什么障碍了，只是那个孩子还在铁匠炉那儿。我们悄悄溜出去，看看能发现什么。”
在摇摇欲坠的马棚里，有两匹鬃毛凌乱、未经梳洗的马，福尔摩斯抬起其中一匹马的前蹄看了一会儿，大声笑了起来。
“马掌是旧的，但却是新钉上去的，因为掌钉是新的。这确实是个典型的案例。我们到铁匠炉那边去看看吧。”
我们走了过去，那孩子继续干活儿，并没有理睬我们。我看到福尔摩斯的眼睛正从右往左扫视着堆在地上的烂铁和木块。突然间，我们听到背后有脚步声，是旅店的主人来了。在他那目露凶光的眼睛上，浓重的眉毛紧皱着，黝黑的面孔因恼怒而发涨。他手握一根包着铁头的短棍，气势汹汹地向我们走来，这使我不由自主地去摸衣袋中的手枪。
“你们这两个该死的侦探！”他叫道，“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怎么了，卢宾·黑斯先生，”福尔摩斯冷冷地说道，“你大概是怕我们发现什么吧。”
店主人极力控制住自己，他那狰狞的嘴角开始松弛了下来，并且面露假笑，可是这比紧闭的时候还令人感到恐惧。
“欢迎您在我的铁匠炉随便搜查。”他说，“不过，先生，在没有得到我的允许的前提下就探头探脑可不行，所以我希望您快点付账，从我这儿离开，越早越好。”
“那好吧，黑斯先生，我们并无恶意，”福尔摩斯说道，“我们只是看了看你的马。我想我最终还得走着去。我看路不太远。”
“从这里到公爵府的大门不会超过两英里。请走左边那条路。”他用愤怒的眼神看着我们，直至我们离开他的旅店。
我们并没有在路上走太远，因为一转弯，当旅店主人看不到我们的时候，福尔摩斯马上停了下来。
他说：“正如孩子们常说的，在旅店里住宿是温暖的。我好像每远离这个旅店一步都感到更冷一些。不，我决不离开这家旅店。”
我说道：“我确信卢宾·黑斯知道整个事情。在我见过的恶棍当中，他是最坏的一个。”
“噢，难道他给你留下了这样的印象？还有那些马，那个铁匠炉。是的，这个“斗鸡”旅店是个非常有趣的地方。还是让我们再次悄悄地观察它吧。”
我们身后是一个又斜又长的山坡，上面散落着大块的灰色石灰石。我们离开大路向山上走去，这时我朝着霍尔得芮斯府的方向看了一眼，恰好看见一个骑自行车的人飞驰而来。
福尔摩斯的一只手用力按住我的肩膀，说道：“华生，快蹲下。”我们还没来得及隐蔽起来，那个人已经在大路上飞驰而过。透过扬起的尘土，我在刹那间看到了一张激动苍白的脸——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显出惊恐，嘴巴张着，眼睛茫然地直视着前方。这个人就像是我们昨晚见到的衣冠楚楚的王尔德的一张漫画肖像。
“公爵的秘书！”福尔摩斯叫道，“华生，让我们看看他做什么。”
我们连忙从一块块石头上迈过去，不一会儿就来到一处看得见旅店前门的地方。王尔德的自行车就停靠在门旁边的墙上。没人在旅店里面走动，从窗外向里望也见不到任何面孔。太阳已经落到公爵府那高高的尖顶后面了，黄昏逐渐降临。在朦胧中，我们看到，旅店的马厩里挂着两盏连着的汽灯。过了一会儿，就听见马蹄嗒嗒的响声，声音传到大路上，随即便迅猛地顺着柴斯特菲尔德大路飞驰而去。
“华生，依你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低声问道。
“好像是逃跑。”
“我看见一个人乘坐单骑马车。那肯定不会是王尔德先生，因为他还在门那儿。”
在黑暗中，突然冒出一片红色的灯光。灯光下出现了公爵秘书的黑色身影，他正探头探脑地向黑暗中窥视，显然是在等某个人。不一会儿，只听见路上有脚步声，借助灯光，我们看到第二个身影一闪，门就被关上了，随后又是一片黑暗。五分钟后，在楼下的一个房间里，一盏灯点起来了。
“‘斗鸡’旅店的习惯有些奇怪。”福尔摩斯说。
“酒吧间设在另外一边。”
“的确如此，这些人是所谓的私人住客。在这样一个深夜，王尔德先生到那个黑窝里究竟干什么，和他见面的人又会是谁。华生，我们必须得冒一次险，尽量把这件事调查得更清楚一点。”
我们两个悄悄下了山坡，来到大道上，然后猫着腰来到旅店门口。自行车还是靠在墙上。福尔摩斯划着了一根火柴照后轮。当火光照亮了加厚的邓禄牌车胎时，我听见他轻轻地笑了一下。在我们的头顶，就是有那个灯光的窗户。
“华生，我一定要往里看看。如果你能弯下腰并且扶住墙，我想我会看到的。”
不一会儿，他的两只脚就踩到了我的肩膀上，可是他还没有站直就马上下来了。
“来吧，朋友，”他说，“咱们这一天工作时间已经够长了。我认为我们已经把能弄到的情况都弄到手了。到学校还得走很远，我们越早动身越好。”
在我们疲惫不堪地穿过荒原的过程中，他很少说话，到了学校，他也没有进去，而是继续朝着麦克尔顿火车站走去，他在那儿发了几封电报。回到学校以后，他又去安慰了一下贺克斯塔布尔博士，博士正在为那名教师的身亡而悲痛万分。后来他来到我房间，仍然像早上出发时那样精力充沛和机警。“一切顺利，我的朋友，”他说道，“我保证明晚以前我们就能解决这桩神秘的案子。”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钟，我和我的朋友已经来到了霍尔得芮斯府著名的紫杉林荫道上。仆人带着我们穿过伊丽莎白式的门厅，走进公爵的书房。我们看到了王尔德先生，文雅而又彬彬有礼，可是在他诡秘的眼神和颤动的面容中，依然隐藏着昨夜那种极度恐惧的痕迹。
“你们是来见公爵的吧？非常遗憾，公爵身体不舒服，不幸的消息令他一直惴惴不安。昨天下午我们收到了贺克斯塔布尔博士发来的电报，他把你们所发现的情况告诉给了我们。”
“王尔德先生，我一定要见公爵。”
“可是他现在在卧室。”
“那我就到卧室去见他。”
福尔摩斯用冷静而坚决的态度向秘书表明，劝阻他是没有任何用处的。
“那好吧，福尔摩斯先生，我去告诉他您在这儿。”
我们等了一小时，这位伟大的贵族才露面。他面如死灰，双肩高耸，我觉得他似乎比前天上午老了许多。他庄重地跟我们寒暄过后，就坐在书桌旁，他那鲜红的胡须垂洒在桌上。
可是我朋友的眼睛却紧紧盯在秘书身上，他正站立在公爵的椅子旁边。
“公爵，我认为如果王尔德先生不在场的话，我可以说得随便一些。”
秘书的面色变得更加苍白了，并且狠狠地瞪了福尔摩斯一眼。
“要是公爵愿意的话……”
“是的，是的，你最好离开。福尔摩斯先生，您想说什么？”
我的朋友一直等到退出去的秘书将门完全关好，才说道：“公爵大人，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搭档华生医生和我得到了贺克斯塔布尔博士的承诺，他说办完这个案子是有报酬的。我希望您能亲口把这件事定下来。”
“那是当然，福尔摩斯先生。”
“如果他没说错的话，谁能告诉您令公子在哪里，将得到五千英镑。”
“是的。”
“要是能说出扣押您儿子的人的姓名，可以再多得一千英镑。”
“没错。”
“这一项不止包括带走您儿子的人的姓名，还包括那些同谋的名字，对吗？”
“是的，是的，”公爵极不耐烦地说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你的侦破工作做好了，你就不会有理由抱怨报酬低。”
我的朋友带着一副贪婪的表情搓着双手，这令我感到十分吃惊，因为我知道，他索要的费用一向很低。
“公爵大人，我想您的支票本就放在桌上吧，”他说道，“您给我开一张六千英镑的支票，我会非常高兴。您最好再背签一下，我的代理银行是‘城乡银行牛津街支行’。”
公爵严肃而又僵硬地坐在椅子上，冷冷地注视着我的朋友。
“你是在讲笑话吗，福尔摩斯先生？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公爵大人，我一点儿也没有跟您开玩笑。我这个时候最认真不过了。”
“那么，你是什么意思呢？”
“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得到了这笔酬劳。我知道您的儿子在哪儿，而且我至少知道几个扣押他的人。”
公爵那红色的胡须在苍白得可怕的脸上愈发红得吓人。
“他在哪儿？”他喘着粗气问道。
“他在，或者应该说昨晚在‘斗鸡’旅店，距离您的花园大门有两英里远。”
公爵一下子靠在了椅背上。
“你要指控谁？”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回答使人吃惊不小。他快速走上前去按住公爵的肩膀。
“我指控的就是您。”他说道，“公爵大人，现在就麻烦您开支票吧！”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公爵在那一刻的表现，他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双手紧握，像是一个坠入深渊的人。然后，他凭借贵族极强的自控能力才坐了下来，将脸埋在双手之中。好几分钟他都没再说话。
“你全都知道了吗？”最后他终于说话了，但没有抬起头。
“昨晚我看见您跟他们在一起。”
“除了你的朋友，还有其他人知道这件事吗？”
“我对任何人都没有讲过。”
公爵颤抖着拿起了钢笔，翻开了他的支票本。
“我这个人说话算话，福尔摩斯先生，尽管你得到的情况对我很不利，可我还是要为你开支票。当初规定报酬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事情会发生变化。福尔摩斯先生，你跟你的朋友都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人，对吗？”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福尔摩斯先生，那我直说了吧。如果只有你们两个知道这件事，那就没有理由让这件事传出去。我想支付给你们的总额应该是一万两千英镑，对吗？”
福尔摩斯笑了笑，并摇了摇头。
“公爵大人，我担心事情并非那么容易处理。学校教师的死亡应该考虑在内。”
“可是，詹姆士对这件事一无所知，你不能让他担责任。这是那个凶狠的恶棍做的，他很不幸雇佣了这个家伙。”
“公爵大人，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当一个人犯下一宗罪行的时候，对于由此引发另一宗罪行，他同样负有道义上的责任。”
“福尔摩斯先生，如果从道义上来讲，你当然是对的，但这绝非从法律角度来说。在一宗谋杀案当中，一个不在现场的人不应该受到惩罚，更何况他十分痛恨和憎恶杀人的事情。王尔德一听说这件事，就向我完全坦白了，而且他是那样地懊悔。不过一个钟头，他就与杀人犯断绝了往来。哦，福尔摩斯先生，你一定要救他，一定要救他！我跟你说，你一定得救他！”公爵再也无法控制自己了，他的脸痉挛起来，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两手还握着拳在空中挥动。最后，他好不容易才安静下来，又坐在书桌旁。他说道：“我很欣赏你的行动。你没有跟任何人提及此事，而是先来到这里。至少我们可以商量如何尽量制止可恶的流言。”
福尔摩斯说：“没错。公爵大人，我认为只有你我之间的彻底坦白才能实现这一点。我想尽全力帮助您，但是为了做到这一点，我必须要仔细了解事情的情况。我知道您说的是王尔德先生，也知道他不是杀人凶手。”
“杀人凶手已经逃跑了。”
歇洛克·福尔摩斯有些拘谨地笑了笑。
“公爵大人，您大概没有听说过我不小的名声，不然的话您就不会想到瞒住我是很难的。根据我的报告，昨天晚上十一点钟卢宾·黑斯先生就被逮捕了。今天早上我离开学校之前，就接到了当地警长发来的电报。”
公爵仰面朝天靠在椅背上，万分惊异地望着我的朋友。
“你好像有超乎寻常的能力。”他说道，“卢宾·黑斯已经被抓住了？我很高兴知道这件事，但愿这不会影响到詹姆士的命运。”
“他是您的秘书吗？”
“不，先生，他是我的儿子。”
现在轮到福尔摩斯露出惊讶的表情了。
“坦白地说，我完全不知道这回事，请公爵大人说得明白一些。”
“我对你没有任何隐瞒。我完全赞同你的意见，在这种绝境之中，不论对我来说有多么痛苦，只有彻底坦诚地讲明一切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由于詹姆士的愚蠢与妒忌，才把我引到这种绝境之中。福尔摩斯先生，在我年轻的时候，我以一生仅有一次的热恋之情进行着恋爱。我向这位小姐求婚，结果她拒绝了，理由是这样的婚姻会影响我的前途。如果她还活着的话，我肯定不会跟任何人结婚。可是，她死了，并留下了这个孩子，为了她，我抚育、培养着这个孩子。我不能向大家承认我们之间的父子关系，但是我可以让他受到最好的教育，并且在他长大成人以后，将他留在我身边。万万没有想到，他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得知了实情，从此以后他就滥用我授予他的权力，在他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制造流言，这是最令我讨厌的。我的婚姻的不幸与他留在府中有一定的关系。尤其是他始终憎恨我那年幼的合法继承人。你也许会问，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依然把詹姆士留在家中。那只是因为，在他的脸上，我看到了他母亲的面容，为了他母亲的缘故，我所遭受的痛苦是无穷无尽的。她的一切可爱之处，没有一点是詹姆士不能令我联想和回忆起来的。我简直不能让他离开。我很担心他会伤害到阿瑟，也就是萨尔特尔勋爵，为了安全起见，我才把他送到贺克斯塔布尔博士的公学。
“詹姆士跟黑斯这家伙素有来往，黑斯是我的佃户，而詹姆士则是收租人。黑斯是个不折不扣的恶棍，可奇怪的是，詹姆士却跟他结成了密友。詹姆士总是喜欢与下九流的朋友交往。就在詹姆士决定绑架萨尔特尔勋爵的时候，他借助了这个人的力量。你还记得，在出事前一天我给阿瑟写过一封信。詹姆士打开了信封，还塞进去一张便条，让阿瑟在学校旁边的小树林“萧岗”与他见面。他用的是公爵夫人的口吻，这样孩子就来了。当天傍晚，詹姆士是骑着自行车去的——我对你说的这些情况都是他亲口向我供认的——在小树林中会见阿瑟。他告诉阿瑟，他的母亲想见他，而且正在荒原上等着他，只要他半夜里再到小树林去，就会有人骑着马把他送到他母亲那里。可怜的阿瑟就这样落入了圈套。阿瑟准时赴约，看到了黑斯这家伙，还牵着一匹小马。阿瑟上了马以后，他们就一起出发了。事实上，有人在后面追赶他们——这是詹姆士昨天才知道的——黑斯用棍子击打追赶的人，那人因伤重而死去。黑斯带着阿瑟到了他的旅店，然后把他关在楼上的一间屋里，由黑斯太太照顾，她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可是却完全受她那个凶残的丈夫的控制。
“好了，福尔摩斯先生，这就是两天前我第一次与你见面时的情况。当时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你会向詹姆士询问他这样做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我只能告诉你，在詹姆士对于我合法继承人的憎恨中，有许多东西是无法解释并且难以想象的。从他的立场来看，他本人应该是我全部财产的继承人，而且他非常憎恨使他得不到继承权的法律。另外，他也有一个非常明确的动机，那就是他迫切地要求我违反法律，同时他也认为我有权这样做。他使尽各种办法，希望我不让阿瑟成为继承人，并且在遗嘱上写明将财产给他。他清楚地知道，我永远都不会心甘情愿地找警察处置他。我的意思是，他一定会这样要挟我，可实际上他并没有这样做，因为对于他来说，事情发展得很快，他还没有时间来实施他的计划。
“导致他邪恶计划破产的是你发现了黑底格的死尸。詹姆士听说这个消息以后，惊恐万分。昨天我们两个正在这间书房里坐着，消息就来了。贺克斯塔布尔博士发来了一封电报。詹姆士十分忧伤和激动，这使我的怀疑立刻变成了肯定，在此之前，这种怀疑并不是完全没有的，于是我便责备了他的所作所为。他坦诚地承认了一切，然后就央求我把这个秘密再保守三天，以便给他那个罪恶的同伙以保命的机会。面对他的央求，我让步了——我对他总是让步——他立刻赶到旅店给黑斯报信，并且资助他出逃。我白天到那去不可能不引起议论，因此夜晚一到，我就匆匆忙忙地去看我亲爱的阿瑟。我看到他安然无恙，只是他亲身经历的暴力行为令他惊恐万状。为了信守我的承诺，但同时也是违背我的意愿，我允诺把孩子留在那里三天，由黑斯夫人照料。显然，向警察报告孩子在哪儿而不说谁是凶手是不可能的，而且我也看得清清楚楚，凶手受到惩罚不可能不牵连到我那可怜的詹姆士。福尔摩斯先生，你要求我坦诚，我相信你的话，因此我才毫无隐瞒、毫无保留地告诉了你整个经过。你是否也会像我一样坦诚呢？”
“我会的。”福尔摩斯说，“公爵大人，首先我必须要告诉您，在法律面前您处于相当不利的地位。您宽恕了法律意义上的重罪犯，并帮助杀人犯逃跑，因为我不得不怀疑，王尔德资助他的同伙出逃的钱是从您那里得来的。”
公爵点了点头表示承认。
“这的确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在我看来，更应该受到指责的是公爵大人对待小儿子的态度。您让他继续留在虎穴里三天之久。”
“他们非常郑重地作了保证……”
“承诺、保证对于这种人算得了什么！您没有办法保证他不会再次被拐走。为了迁就您那个犯了罪的长子，您使无辜的幼子处在本不应遭受的危险之中。这是非常不公平的。”
骄傲的霍尔得芮斯公爵不习惯在自己的府中受到这样的批评。他的脸从高高的前额一直到下巴全都红了，然而良心却使他沉默不语。
“我会帮您的，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您得把您的仆人叫进来，我要按照我的意愿发号施令。”
公爵二话没说，伸手按了一下电铃，一个仆人就走进来了。
福尔摩斯说道：“你的小主人找到了，你一定很高兴。公爵希望你马上驾车到‘斗鸡’旅店把萨尔特尔勋爵接回来。”
当那个仆人高高兴兴地出去以后，福尔摩斯说道：“既然我们现在已经抓住了未来，那么对于过去的事就可以放宽一些。我没有处在官方的地位，只要能够伸张正义，我就没有理由把我所知道的说出去。至于黑斯，我没什么可说的，绞刑架正在等着他，我不打算出手拯救他。我不晓得他会说出什么，但毫无疑问，公爵大人可以让他明白，沉默对于他来说是有好处的。按照警察的观点，他劫持孩子是为了得一笔赎金。如果警察自己找不出更多的问题，我也没必要让他们把问题看得更加复杂。不过我得警告您，公爵大人，詹姆士·王尔德先生继续留在您家中只会带来厄运。”
“福尔摩斯先生，我明白这一点。这个问题已经谈好了，他将永远离开我，到澳大利亚自己谋生。”
“公爵大人，事情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建议您与公爵夫人要尽量和好如初，恢复你们已经中断的关系，因为您自己曾经说过，您婚后的所有不幸，都是詹姆士一手造成的。”
“这个我也安排好了，福尔摩斯先生，今天上午我给公爵夫人写了封信。”
福尔摩斯起身说道：“要是这样的话，我想我和我的朋友都很庆幸，我们在这儿短暂的停留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另外，我还有一件小事想弄明白，黑斯这家伙给马钉上了冒充牛蹄的铁掌，是不是从王尔德那儿学来的这非同寻常的一招？”
公爵站着想了片刻，脸上显出吃惊的样子，然后打开一扇屋门，把我们带到一间装饰得好像博物馆的大房间里。他引我们来到一个角落，那里有个玻璃柜，他还指给我们看上面的铭文。
“这四块铁掌是从霍尔得芮斯府的护城壕挖出来的，供马匹使用，但铁掌底部被打造成连趾形状，以使追赶者辨不清方向。大概属中世纪时期经常征伐的霍尔得芮斯男爵所有。”
福尔摩斯打开了玻璃柜的盖子，摸了一下铁掌，他的手指湿润了，他的皮肤上留下了薄薄的一层新泥土。
“谢谢您，”他关好玻璃柜，然后说道，“这是我在英格兰北部所见到的第二件最有趣的东西。”
“那么第一件是什么呢？”
福尔摩斯叠起他的支票，小心翼翼地夹到笔记本里。他珍惜地轻轻拍了一下笔记本，说道：“我是一个穷人。”然后就把笔记本放进他内衣口袋的深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