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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瑞·雷恩的最后一案
作者：埃勒里·奎因
内容简介
留着七彩胡子的访客给萨姆巡官带来一份奇怪的委托保管一封特别的信。来人坚称里面藏着价值百万的秘密，在特别时期，需要哲瑞雷恩在场才能开启。接下来，萨姆巡官面对的是一连串离奇的案件：无端出现又无端消失的神秘蓝帽人；被偷窃而后又被归还的珍本书；聪明的女儿遭遇拦路抢劫三百年前莎士比亚的生死之谜，竟然须靠三百年后莎翁演员的精彩演出方能澄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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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
就像一位职业美食家正无可奈何地咀嚼着无味的食物，忽然碰到稀世佳肴，一下子胃口大开——我在此记录下戏剧界奇人哲瑞·雷恩先生通过卓绝的努力解决的最后一件案子。
能够担当雷恩先生的速记员，是我的荣幸。我在《X的悲剧》、《Y的悲剧》、《Z的悲剧》中记述了他侦查案情时展现的深思熟虑，没有人会对此质疑。但记录这个非凡的人侦破的最后一个案件，不仅是荣幸，更是责任。我把书名的副题定为“一五九九年的悲剧”，读者诸君读完这个故事后就会明白其中的因由。我说是种“责任”，是因为如果说雷恩先生在侦办前述三个案件时，因为高超的推理过程而震惊同行和大众，那么这件结束他自己任命的法律守护神的生涯的案子，更会让他们瞠目结舌。
不将这段惊人的历险公诸世人，对于那些极具耐心、时常给予鼓励、热心追随哲瑞·雷恩的人，恐怕是件悲哀而残酷的事。
以我个人之见，本书记载的案例十分奇特罕见，在犯罪史上也是前所未有的。
埃勒里·奎因

案件中的重要人物
阿朗索·乔特　不列颠博物馆即将退休的馆长
哈姆内特·塞德拉　不列颠博物馆即将上任的馆长
莉迪亚·萨克森　捐赠给不列颠博物馆的艺术品的女主人
克拉伯萨克森　图书馆的管理员
戈登·罗威　年轻的学者
马克斯威尔　仆人
多诺霍　不列颠博物馆的特别警卫
乔·韦拉　窃贼
乔治·费希尔　巴士司机
鲍林　泰里镇警察局的警官
萨姆　纽约市警察局前巡官
佩辛　斯萨姆巡官的女儿
哲瑞·雷恩　退休演员，将兴趣转向侦破罪案；奉献了他的谢幕之作
阿莱斯博士　藏书家

序幕 约瑟夫的胡子
那把胡子很奇特，很古怪，简直有些滑稽，形状像法国人的铲子，稍稍有点儿卷曲，从下颌垂下来，让人看不见衣领的角。小卷小卷完美的胡子有些女孩子气，显得尊贵，好像天神宙斯华丽的胡子。但是最吸引人的，不是长长的富有韵律的胡子的波纹；真正令人叹为观止的，是胡子的颜色。
这是不折不扣的约瑟夫(1)的胡子，颜色斑斓，条纹交错，宛如他的袍子，闪烁着令人吃惊的黑色、蓝色、绿色。难道这把胡子是因为顽皮的阳光而着色的吗？还是戴着胡子的人别具用心，摘下长长的胡子放在实验室的桌上，用一盆化学药剂涤染一番？这把天神才能拥有的胡子，或许来头也一样令人瞠目结舌。这叫人觉得是有历史意义的胡子，应该属于博物馆所有，是保留给子孙后代瞻仰的。
曾担任纽约警察局巡官的萨姆，现在已经退休，靠着私家侦探社的业务来抚慰不安的精神。他历经四十年的警探工作，对人类的惊异情绪已经具有免疫能力。但这一次他一开始也被吓坏了，后来又着迷了：在五月这个温煦的周一早晨，这位访客不同凡响的胡子着实引人产生遐思。在以往的经历中，巡官从来没见过这样灿烂的颜色一条条地组合在一起。他一次又一次睁大眼睛，好像怎么也看不够。
他终于说：“请坐。”声音微弱，眼神扫过台历，想看看是否中了什么邪，忘记今天是愚人节了。然后，他靠到椅子上，挠挠泛青的下巴，惊讶中带着些敬畏地看着来访者。
彩虹胡子不慌不忙地坐下来。
萨姆巡官仔细地打量他，只看得出他是个瘦高个儿，因为他包裹得像穿着寿衣似的，如同他的下巴一样神秘。他穿了很多衣服，看起来就像他的身体裹着一层又一层的厚布。巡官训练有素的眼睛瞥见这人戴着手套的手上方清瘦的手腕，纤细的腿——这无疑说明他是个很瘦的人。蓝色的眼镜遮住了他的眼睛。他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头上那顶难以形容的帽子，在他踏进巡官办公室的时候并没有摘下，恰好遮住了他的头形和头发的颜色。
他忧郁地沉默着，颇像天神宙斯。
萨姆咳了咳，鼓励地说：“有什么事？”
胡子动了动，好像兴致被提起来了。
“呃，请问有何贵干？”
他的两条瘦腿忽然交叉起来，套着手套的手也在膝盖上交握在一起。“我猜你真的是萨姆巡官吧！”来人的声音有些沙哑。萨姆紧张地战栗了一下，觉得自己在听神像说话。
“我就是。”巡官轻声说，“你——”
一只手晃了一下：“不重要，巡官。事实是——我该怎么说呢？——我有一个很不寻常的请求。”
巡官心想，你没有请求才不寻常呢！——想着，他就站了起来，惯常的精明已经赶走眼底的惊讶之色。他的手轻轻地移到办公桌后面，开启了一个小开关，同时一种几乎听不见的鸣声响起，显然留着七彩胡子的绅士没有注意到。
“通常坐在那张椅子上的人都有所请求。”巡官轻快地说。
那人的舌尖从嘴唇四周的胡子中露出来，好像被胡子怪异的色调惊吓，又匆匆缩回去。“巡官，我可以这么说，我已经找你很久了。你吸引我的原因是——是你好像不属于一般的私家侦探。”
“顾客至上是我们的宗旨。”
“没错，一点儿没错……嗯——你绝对是私家侦探吗？我是说，巡官，你现在和警察没有关系吧？”——巡官瞪着他——“你得明白，我一定要确定我和你之间的交易绝对能保持机密。”
“我口风紧得很，”萨姆面露不悦，“在最好的朋友面前都不会提——你担心的是这件事吧！老兄，除非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否则我可是被打死也不会出卖朋友的人。萨姆侦探社是不和坏蛋厮混的。”
“不，不，不是这个意思。”彩虹胡子很快接腔，“我保证不是那种事情。只是这事情——有些独特，巡官。”
“若是关于你老婆和她的男朋友的，”巡官看看他，“我没兴趣。我们开的也不是那类侦探社。”
“不，不，巡官，不是什么家庭纠纷，跟那毫不相干。而是——嗯，简单地说，”彩虹胡子说着，他的气息吹动了下巴上的彩色胡须，“我要请你帮我保管一个东西。”
“噢，”萨姆换了种口气，“保管什么？”
“一个信封。”
“信封？”巡官没好气地说，“里面是什么？”
彩虹胡子表现出出人意料的坚定，双唇紧闭。“不，”他说，“我不能告诉你。这没关系吧？”
巡官的灰眼睛冷冷地注视了这位非比寻常的客人几秒钟，仍然无法看透那蓝色的眼镜。“我懂。”显然巡官还不懂，“替你保管——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替我安全地保管，直到我把它要回来。就像委托你一样。”
萨姆打了个哈欠：“见鬼，我又不是经营保险库的。你为什么不去银行？何况那样也便宜多了。”
彩虹胡子谨慎地说：“巡官，恐怕你不明白我的意思。你知道那样是行不通的。我必须把它交给一个人来妥善地保管，你知道，必须是一个诚实的人。”他非常仔细地端详巡官坚毅的胖脸，好像在重新衡量这位壮汉的可信程度。
“听到了。听到了也明白了。嗯，无名老兄，我们看看东西吧。看看，拿来看看！”
有一会儿客人没有反应，可他一有反应，倒也轻快敏捷，好像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下定了决心。他戴着手套的手在层层包裹的衣服下摸索，过了一会儿，抓出一个长长的大牛皮信封。萨姆两眼发亮，伸出手，信封被递到他的手中——带着几分勉强。
这是个普通的信封，在任何文具店都买得到。前后两面都干干净净没有记号。信封不仅用原来的自粘胶封起来了，来访者还剪了六片便宜的白色小纸头贴在封口处，形状不一，避免他人拆阅，显然他对人类的劣根性预先设防了。
“好极了。”巡官说，“好极了，而且不俗气，嗯。”他看似随意地摸摸信封，可是摸不出来里面是什么。他眯起眼睛问安静地坐着的客人：“里面是什么？你不能指望——”
彩虹胡子好像在微笑，因为他嘴角的胡子忽然朝上一扭。“巡官，我喜欢你这种锲而不舍的态度，喜欢得不得了。这证实了我所听到的关于你的传闻，你知道，你的名声非常好。你谨慎的态度——”
“没错。可是里面有什么？”萨姆没好气地追问。
那个男人——如果是个男人的话，萨姆心里忽然掠过一丝荒谬的怀疑——往前挪了挪身子。“如果我告诉你——”他粗着嗓子说，“巡官，如果我告诉你——你手里的信封隐藏着一条涉及一个秘密的线索，这个秘密非常重大，非常要紧，我不敢把全部的真相告诉世界上的任何人！”
萨姆巡官眨了眨眼睛。他早该知道的。这位奇特客人的那把胡子，那副眼镜，层层包裹的衣服，古怪的行为——天哪，这明明就是从疯人院逃出来的疯子！线索，秘密，世界上的任何人……这家伙真是个疯子。
“啊——慢慢来。”他说，“老兄，没必要那么兴奋。”他急忙去摸藏在腋下枪袋里的小型自动手枪，这疯子可能携带有武器！
彩虹胡子发出洪亮的笑声，把萨姆吓了一跳。“你以为我疯了。巡官，这也不能怪你。我想我的话听起来是有些——有些——可笑。但是我向你保证，”奇怪、嘶哑的声音变得清晰、平稳，“我对你说的都是实话，没有夸大的成分。巡官，你不需要掏枪，我不会咬你的。”
萨姆抽出伸进外套的手，涨红了脸，瞪着客人。
客人得意地接着说：“这样好多了，真的。现在请你听清楚，因为我没有时间，你把事情搞清楚是非常重要的。我重复一次，信封里装着一条线索，巡官，这个线索涉及一个天大的秘密。我再加一句，”他的语气很严肃，“一个价值百万的秘密！”
“哼，如果不是你疯了，”萨姆不悦地说，“那就是我疯了。你要我相信你的疯话，你就得多告诉我一些情况。价值百万的秘密——你是什么意思？在这个扁扁的信封里？”
“确凿无疑。”
“政治秘密？”
“不是。”
“油矿？勒索——情书？宝藏？珠宝？得了吧，老兄，说清楚。蒙在鼓里的话，我是不会理会这种事的。”
“可是我不能告诉你。”彩虹胡子回答时，声音里有一丝不耐烦，“别傻了，巡官。我以名誉担保，信封里的东西与邪恶无关。这个秘密相当合法，和你刚才所说的凡俗之事毫无瓜葛；比与它相关的事有趣多了，也有价值多了。记住，信封里装的不是秘密本身。我再把话说清楚，信封里装的是解答秘密的线索。”
萨姆怒声说：“你快把我搞疯了。为什么要神秘兮兮的呢？为什么要我保管这该死的东西呢？”
“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彩虹胡子抿着嘴唇，“我在循线追踪——嗯，就是信封里的线索的‘源头’，就是我提到的秘密。你知道，我还没找到。可是这条线索非常重要，真的非常重要！我相信一定可以成功。好，如果——如果我出事了，巡官，我要你打开这个信封。”
“哈。”巡官应了一声。
“如果我出事了——当你打开信封——你就会看到我的小线索。它可以引导你绕个大圈子找到——我，或者说是我的下场。请你理解，我不是要找人替我报仇。如果我出事了，我对报仇这种事没有兴趣，我只想保留原来的秘密。我说得够清楚了吗？”
“见鬼！”
彩虹胡子叹了口气：“信封里的线索，只是一条线索罢了，其他什么也不是。线索本身也透露不出什么，但这正是我想要的！这么不完全的特质可以使我避免受到——亲爱的巡官，我无意冒犯你——你的好奇心，或任何拿到信封的人的好奇心的侵害。如果你在我发出要求之前打开信封，我保证信封里的东西对你没有什么意义。”
“噢，得了吧！”巡官叫着站起身，脸涨成紫红色，“你存心耍弄我，你以为你拿这小孩子的把戏在吓唬谁啊？去你的。我不能浪费——”
巡官的桌上有东西在拼命地响，客人不为所动。巡官压制住一触即发的恼火，抓起内线电话的话筒。一个女性的声音朝他的耳朵连珠炮地嚷起来。他心不甘情不愿地听了一会儿，把话筒放回去，坐了下来。
“说吧，”他用不快的声音说，“继续说。把东西给我，我会咬紧，我会连钩子、钓线、钓锤都吞下去。还有什么？”
“天啊，天啊。”彩虹胡子语带关切，“巡官，真的，我无意……就是这些了。”
“什么都不说，对不对？”巡官阴郁地说，“如果我要上钩，我就会好好地干。一定还有别的事情。这事很疯狂，不过最疯狂的还是你说的话。”
来人摸摸不同凡响的胡子，喃喃说道：“我越来越喜欢你了。没错，不止这些事情。你一定得答应不打开这个信封，除非——”
“除非什么？”萨姆低吼道。
来客舔舔嘴唇。“今天是五月六日，两个星期后，也就是二十日，我会给你打电话。我相信那天我会给你打电话的。然后在六月二十日、七月二十日——每个月的二十日，一直到我找到它为止，我都会打电话给你。我这样按日子给你打电话，你就知道我还活着，我没有遇上意外的危险。”他沙哑的声音忽然变得愉悦起来，“这种情况若是一直存在，你只要替我把信封放在你的保险箱里，一直等到我回来为止。若是事与愿违，我在二十日午夜之前没有打电话给你，你就知道我可能根本无法打电话了。然后——只有这个时候——你才能打开信封，看看里面的东西。你就看着办吧，我相信你的判断不会出错。”
萨姆坐在那儿，黑着脸，撅着嘴，不甘心到了极点，大鼻子颇具嘲讽意味地抽动了一下，表情显得固执又难抑好奇心。“老兄，你可真是费尽心机要保护你的这个秘密。有人在背后追查，对吗？你觉得有人会在你之前或之后把你踢出局抢走它，对吗？”
“不，不，”彩虹胡子叫起来，“你误会了。据我所知，没有人在追查这——这个秘密。可是总是有可能有人想知道，而我不清楚他们的目的或身份。我只是事先防范那种不太可能的情形。它几乎不可能发生，所以我不会告诉你我的名字或任何事情！因为如果没什么事发生——我想不出会出什么事——我不想让其他人拥有一条清楚的线索去探询我的秘密。我相信这样说够坦白了，巡官……”
“老天，”巡官嘟哝着说，“这还不过分吗？老兄，听清楚了。”他一拳挥在桌子上，“起先我以为你是疯子，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不过听好：如果你立刻给我滚出这个地方，我会好过些。滚！出去！”
彩虹胡子一脸的疑惑显露无遗。这时电话又响起来。萨姆跳了起来，满脸羞红，好像小男孩偷苹果被逮了个正着，把拳头塞进了口袋。“好啦，好啦。”他对着话筒支支吾吾，然后放下电话大声说，“对不起。我——我今天早上起床时火气较大。我想我不习惯你这种——”他又难过地嘟囔起来，“案子。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侦探，无法习惯当一个信封的奶妈……没错，我连对人客气一点儿都要发疯！你二十日打电话来时，我怎么知道那就是你呢？”
客人欣慰地吐了一大口气。“我真是太高兴了——嗯。非常聪明，巡官，真的非常聪明。这一点我还没想到。”他哧哧笑起来，搓着双手，“真的，太令人兴奋了。像那个疯狂的罗宾的历险。”
“谁的？”萨姆疑惑地问。
“不朽的亚森·罗宾(2)。嗯，暗号。暗号，当然！我打电话给你时，我应该说——我想想看——哈！‘我是从天外来的人。百万！’我这么说，你就知道是我了。哈，哈！”
“哈，哈。”巡官说，“‘我是从——’”他谨慎地摇摇头，接着一线希望闪过他的眼睛，“但是，我的费用可不——”
“啊，你的费用。”彩虹胡子说，“对了，对了，我差点儿忘了。巡官，接下我这个奇怪的小案子，你的收费是多少呢？”
“就是替你把这个讨厌的信封放在我的保险箱里？”
“没错。”
“那得花上你——”巡官急迫地说，“只要五百串铃铛。”
“铃铛？”彩虹胡子重复了一遍，显然糊涂了。
“钢铁侠，美金，钞票！五百元！”萨姆大声说。他热切地搜寻客户脸上为难的神色：那个躲在可怕胡子下面的下巴应该掉下来了，他希望如此狮子大开口可以吓退来人，他也可以不失颜面地松一口气。
“噢。”客人微微一笑，一点儿也不惊讶。他伸手摸索着松垮的衣服，掏出一个厚厚的皮夹，抽出一张硬挺的钞票丢到桌子上。
那是一张崭新的千元大钞。
“我想，”彩虹胡子轻快地说，“巡官，一千元是比较合理的价钱。这是一桩不寻常，而且——啊——不正统的案子，何况，花这些钱对我而言也是值得的。求得心安，一种安全感——”
“嗯——唔。”萨姆咽咽口水，惊愕地用手指摸着钞票。
“事情就这么说定了。”客人说着站起身，“另外还有两个条件，巡官，我要求你一定要遵守。第一，你不可以——平常话怎么说来着？——叫人在我离开办公室时盯我的梢；还有，除非我在某个二十日当天没有打电话给你，你不可以找我。”
“那当然，当然了。”萨姆用颤抖的声音说。一千元！欢乐的泪水聚集在他顽石般的眼睛里。这些日子生意真是清淡啊！把一个扁扁的信封锁在保险箱里，就收到一千元！
“第二——”来人轻快地走向门口，“如果我哪个二十日没有打电话给你，你不可以打开信封——除非在哲瑞·雷恩先生面前才可以这么做。”
巡官的嘴巴张得跟蝙蝠洞一样大，这最后一击非同小可。比赛结束了，彩虹胡子不屑地笑笑，快步走出门去，消失了。
  
佩辛斯·萨姆，女性，过了二十一岁，性格直率，皮肤白皙，蜜色头发。从园艺的角度来说，她是父亲眼里的苹果，也就是俗话说的掌上明珠。这时她急忙扯下头上的耳机，轻巧地放进前厅她桌子的底层抽屉里。这个抽屉用来接收安装在父亲现代化办公室里的窃听器传来的话。巡官的门打开了，被层层包裹着、戴着蓝眼镜和长着不可思议的胡子的高个儿出现了。他好像没看见佩辛斯似的，真可惜；他好像只有一个目的：赶快让眼镜、胡子连同他自己离开萨姆侦探社。外面的门在他背后砰的一声关上，就在这一刻，佩辛斯——向来比大部分女性欠缺修养，毕竟她没应允什么承诺——冲到门边，及时窥得一撇美妙的胡子扫过走廊的转角。胡子的主人瞧不起电梯，飞奔下楼。佩辛斯吮着下唇，浪费了宝贵的三秒钟，然后摇摇头——修养获胜了，她只好匆匆回到前厅。她冲进父亲的房间，蓝眼睛因为兴奋而神采奕奕。
萨姆巡官仍然呆若木鸡，无力地坐在桌前，一只手拿着牛皮信封，另一只手拿着千元大钞。
“佩蒂(3)，”他哑着嗓子说，“佩蒂，你看见了吗？你听见了吗？那家伙够奇怪吧？是我疯了，还是他疯了？搞什么鬼呢？”
“噢，爸，”她叫起来，“别傻了。”她抢过信封，眼睛看上看下；手指摸摸压压，里面有东西沙沙作响，“嗯，里面还有一个信封，形状不一样。好像比较方，亲爱的爸爸，我想——”
“哼，你别想。”巡官急急地说，把信封抢过来，“记住，我拿了这家伙的钱。佩蒂，是十个一百，一千元！”
“你真凶。”佩辛斯抱怨说，“我不懂为什么——”
“听着，小家伙，这表示你有了一件新衣服，就这么回事。”
巡官把信封塞进办公室保险箱最隐秘的角落，然后把铁门一关，回到桌旁坐下来，擦干眉毛上的汗水。
“实在应该把他踢出去的。”他咕哝着说，“我从来没碰到过这么疯狂的事。要不是你打电话吵我，我一定把他轰出去了。疯了。如果哪个家伙把这场对话写在书上，没有人会相信是真的。”
佩辛斯的眼睛如梦似幻。“是件可爱的案子，真是可爱！”
“对脑子坏了的人才是。”巡官咬着牙说，“要不是为了千元大钞，我才——”
“才不是！他——嗯，他是个怪人。我想他不是个脑子坏了的人。爸，他没有发疯！——不可能有人有本事像他一样，把自己打扮成像童话故事里的人物，而且……我想你对他的胡子也印象深刻吧？”佩辛斯忽然说。
“胡子！看起来更像是染过色的羊毛。”
“简直是件艺术品，古怪的艺术品。那些卷毛实在太有意思了，不过，这件事一定有蹊跷。”佩辛斯喃喃说道，“我可以看出来这个人需要化装掩饰自己——”
“原来你也看出来了？这的确是伪装，”巡官阴郁地说，“我见过的最奇怪的伪装。”
“毫无疑问。胡子、眼镜、那一大堆衣服——都是用来掩饰他真实的外表的。可是爸爸，为什么要把胡子染成彩色的呢？”
“告诉你，他是个疯子。绿色和蓝色的胡子！”
“会不会他是想要传达什么呢？”佩辛斯叹了口气，“可是那很荒谬啊！把他的伪装去掉，他应该是个高大瘦削的人，五官分明，可能是中年人，声音有些鼻音——”
“声音也经过伪装。”巡官咕噜着说，“你说得没错，他的声音有些鼻音。但是佩蒂，他不是缅因州的人，他的鼻音不是那种。”
“当然不是。你一定听出来了吧，爸，他是英国人。”
巡官拍了一下大腿。“天啊！佩蒂，没错！”
“他掩饰不了这个。”佩辛斯皱皱眉，“还有，他的有些用词是英国式的。他的口音是牛津的，不是剑桥的。后来他听不懂你满嘴的俗话，这也可能是他故意的。”她耸耸肩，“毫无疑问，我想他是个有文化的人。他甚至有些教授的气息，你不觉得吗？”
“他有些狡诈的味道。”萨姆没好气地说。他拿起一支雪茄塞进嘴里，瞪着女儿。“可是他说了一件事叫我不舒服。”他平静地说，“如果他二十日没打电话来，我们得打开信封，可是我们得请老哲瑞来才能打开。上帝，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佩辛斯奇怪地重复道，“从这个人的来访来看，我敢说最特别的就是这一点。”
他们静静地坐着，若有所思地对望着。这个经过乔装的英国人离开前提出的不寻常要求，使得其他的谜团黯然失色。哲瑞·雷恩先生虽然是个多彩多姿的人物，但也是世界上最不神秘的老绅士。他七十来岁，从舞台上退下来不止十二年了，住在威斯切斯特一处宽阔的庄园中，里面的城堡、花园、屋宇都是仿照英国伊丽莎白时期的样式建造的。他在那儿过着富裕老艺术家有规律的生活。他称呼自己的庄园为哈姆雷特山庄，这正合乎他的身份。他是上一代世界最优秀的饰演莎士比亚剧作的演员。年届六十之时，他的事业正达顶峰状态，无人能出其右，但他忽然不幸失聪。因为超人的智慧，他倒也能看破他人所不能看破的事。他决心学习读唇术——后来他精通这门艺术——并且退休回到哈姆雷特山庄居住，依靠自己可观的财富过日子，还为落难的同行和贫穷的艺术人士提供居所。哈姆雷特山庄变成学习的圣殿，其中的剧院成了实验戏剧的实验室；伊丽莎白时期的文物典藏，变成求知若渴的莎士比亚研究者朝圣的麦加。纯粹出于兴趣，戏剧界这位高贵的老人把难以压抑的才智转向调查犯罪。就在追求这项兴趣时，他认识了萨姆巡官，当时后者仍然在纽约警察局刑侦处工作，两人于是发展了奇特的友谊。在萨姆退休前和退休成立私家侦探社后，两人合作调查过很多凶杀案，成果非凡。后来萨姆的女儿佩辛斯也加入其中，她在少女时代由一位家教陪同游学欧洲，后来回到了出生地。她一开始就热情投入工作，和父亲还有老演员合作开展实际业务。
萨姆父女满脸困惑。这位有些粗俗的神秘客人，带着号称价值百万的秘密，究竟和他们年老失聪、饱受病痛折磨、正直、深受爱戴、才华洋溢的老朋友雷恩之间有什么关系？
“我应该写信给他吗？”佩辛斯喃喃地说。
巡官一脸厌恶地扔掉雪茄。“佩蒂，还是不要。告诉你，这整件事真是乱七八糟。老哲瑞和我们的关系是众人皆知的，这个戴着假胡子的滑稽的人，也许只是故意提出雷恩的名字来吓唬我们。那家伙在玩鬼把戏！没必要去麻烦雷恩。我们可以等到二十日再说。孩子，告诉你，二十日那天，那个大胡子不会打电话的——他根本不想打。他想让我们打开信封。事情早就准备就绪，我却一无所知，这种滋味可不好受。……我们不急着让雷恩管这档子事。”
“就照你说的做吧。”佩辛斯顺从地说，可是当她的目光落到保险箱紧锁的铁门上时，两道眉毛之间挤出一条深沟。
事情的发展是，巡官完全估计错了，他异常惊讶。就在五月二十日正午时分，萨姆的电话响了，一个略微沙哑的英国腔说：“萨姆巡官吗？”
“没错。”
在分机上听电话的佩辛斯觉得自己的心脏猛跳。
“我是从天外来的人。百万！”沙哑的英国腔说。接着，电话另一端传来咯咯的浅笑，巡官尚未从惊讶中恢复神志，咔的一声，电话挂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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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约瑟夫（Joseph），圣母玛利亚的丈夫，在画像中总是被描画成蓄着大把的胡子。
  
(2) 亚森·罗宾（Arsène Lupin），法国作家莫里斯·勒布朗（Maurice Leblanc）笔下的侠盗。
  
(3) 佩蒂（Pat），佩辛斯（Patience）的昵称。

第一章 蓝帽人
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二，上班时间具有弹性的佩辛斯·萨姆在十点差几分时走进萨姆侦探社的前厅，愉快地对着忧郁的布劳迪小姐——她是侦探社的速记员——微笑，然后闯进里面的房间，发现父亲正专心地听一位语气沉重而恳切的客人说话。
“啊，佩蒂，”巡官说，“很高兴你这么早来。这是乔治·费希尔先生，他有一个有趣的小故事。费希尔，我的女儿，有点儿像她父亲的保姆。”他哈哈笑起来，“她是这儿的智囊，你最好把话全说给她听。”
客人把椅子往后推了一下，笨拙地站起身，抚弄着他的帽子。那是一顶鸭舌软帽，鸭舌上有个珐琅质地的小徽章，上面写着“里沃利巴士公司”。他是个很高很壮的年轻人，长相讨人喜欢，一头刺眼的红发；整洁的蓝灰色制服服服帖帖地套在魁梧的身躯上；胸部斜系着一条黑皮带，皮带顺势连接着腰上的宽皮带；结实的小腿紧紧裹在靴子里。
“幸会，萨姆小姐。”他轻声说，“其实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案子——”
“费希尔先生，请坐。”佩辛斯笑着说，这种微笑是她特别留给年轻英俊的客户的，“是什么麻烦呢？”
“喔，我刚刚才向巡官唆了一阵。”费希尔说着耳根都发红了，“不知道要不要紧。可能有些要紧吧！多诺霍这家伙是我的朋友，你瞧，可是——”
“等等！”巡官插嘴说，“费希尔，我看最好从头说起吧！佩蒂，费希尔驾驶的是停在时代广场附近那种大型的游览巴士，里沃利巴士公司的。他很担心他的一位朋友，他来见我们也是因为这位朋友。这个叫多诺霍的家伙常常在他面前提起我的名字。多诺霍以前是个警察，我记得他好像是个身材魁梧的好家伙，服役记录优良。”
“多诺霍在你的公司工作吗？”佩辛斯问，同时对这个故事无聊的开端心生叹息。
“不是的，小姐。他大概五年前从警界退休，接下博物馆特别警卫的工作。就在第五街和六十五街的交叉口——不列颠博物馆。”
佩辛斯点点头。不列颠博物馆是个规模不大但备受推崇的机构，专门收藏、展出古英国的手稿和书籍。她曾陪雷恩先生去过几次，雷恩先生也是那儿的赞助人。
“多诺霍以前和我父亲常在一起，我从小就认识他。”
“他出事了？”佩辛斯问。
费希尔拨弄着帽子。“他……小姐，他失踪了！”
“啊！”佩辛斯说，“爸，好像你更适合来做这工作。一个老老实实、人人尊敬、已过中年的人失踪了，通常都是为了女人，不是吗？”
“喔，不，不会的，小姐。”巴士司机说，“多诺霍不会的。”
“你通知寻人部门了吗？”
“小姐，没有。我——我不知道该不该去。如果我动不动就大惊小怪，老多诺霍会不高兴的。你明白吧，萨姆小姐。”费希尔语气诚恳，“或许没什么事。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觉得非常奇怪。”
“的确很奇怪。”巡官说，“佩蒂，事有蹊跷。费希尔，继续说，把你告诉我的话讲给萨姆小姐听。”
费希尔讲述了一个古怪的故事。一群从印第安纳波利斯来的教师到纽约一边度假，一边学习，他们向里沃利巴士公司租了一辆大巴士，请司机带他们逛纽约市，他们事先就写信过来安排好了路线。费希尔负责为这群人开车。昨天——星期一，他们中午准时在起点巴士公司上车，就在百老汇大街旁的四十四街。最后的目的地是不列颠博物馆。这家博物馆通常不在公司的观光路线上，理由很简单：那是“卖弄学问的人去的场所”，费希尔毫不顾忌地这样说。大部分的观光客喜欢看看唐人街、帝国大厦、大都会美术馆——只看古典的外表——无线电城、东区、格兰特将军之墓。然而，一群学校教师可不是普通的观光客，他们都是在内陆教艺术和英语的老师，费希尔用缺乏敬意的无产阶级用语称呼他们为“一帮卖弄学问的人”。走访著名的不列颠博物馆早就成为爱好文艺的人士探访纽约时的必要之事。刚开始，他们都失望而返，因为博物馆过去几周都处于关闭状态，正在大肆整修，还要更换内部装饰，计划至少未来两个月内不对大众公开展览。但是，最后不列颠的馆长和董事特别允许这群只能短暂停留于纽约的访客进入博物馆。
“萨姆小姐，事情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了。”费希尔的语速开始转慢，“他们登上巴士时，我算了算人数——我没必要那样做，因为碰到这类特别的客人，发车的人会安排好一切，我只管开车；可是我想我是因为习惯，就算了算。有十九个人。男男女女共有十九个人……”
“男女各有几人？”佩辛斯的眼睛发亮了。
“不清楚，小姐。我们离开总站时共有十九人。结果你猜怎么样？”
佩辛斯笑出声来。“我的脑子里可是一点儿头绪也没有。费希尔先生，那你又认为怎样呢？”
“想得可多了。”巴士司机说，“我们回到总站时，已经过了大半个下午——公司的规矩向来都是观光从四十四街开始，也结束于四十四街——小姐，我们回到那里，乘客开始离开，我又算了一回，上帝，只有十八个人！”
“我懂了。”佩辛斯说，“果然奇怪。可是这和你的朋友多诺霍失踪有什么关系？”
“他的朋友多诺霍，”巡官慢吞吞地说，“后来才扯进来。你瞧，情节开始变得曲折了。费希尔，说下去。”他盯着窗外时代广场边上的灰墙。
“是谁不见了？”佩辛斯问，“你没跟那群人查查看吗？”
“小姐，没有。事情发生得太快了。后来我回头想想，知道没和我们一起回来的家伙是谁了。”费希尔往前倾了倾身子，“我在游玩途中注意过他，因为他看起来很怪异。大概是中年人，留着浓浓的灰色八字胡——就是电影里面看到的那种。瘦瘦的家伙，个子很高。他还戴了一顶奇怪的帽子——有些像蓝色，他整天都戴着。现在我想起来了——他没和其他人在一起说话。然后他就失踪了——没和我们一起回来。”
“哼，奇怪吧？”巡官说。
“很奇怪。”佩辛斯说，“费希尔先生，那么多诺霍呢？我还是看不出其中的关联。”
“唔，小姐，是这样的。我们到达不列颠时，我把乘客交给乔特博士——”
“啊，乔特博士。”佩辛斯愉快地说，“我见过博物馆的这位绅士馆长。”
“没错，小姐。他把他们带走了，为他们介绍展品。我的工作在回去之前暂时告一段落，所以我就到门口找多诺霍聊聊。我有一两个星期没见到他了，我们约好昨天晚上到麦迪逊广场去看打架——”
“打架，费希尔先生？”
费希尔显得疑惑不解。“对啊，小姐，打架，广场上的拳击赛啊！我自己戴上拳套也挺灵活的，我喜欢快拳……喔，反正我告诉多诺霍，我吃完晚饭去接他。他住在下城切尔西的出租公寓里。后来我就跟着乘客走，跟着他们到处逛，等他们看完后，我就带着他们回总站。”
“你和乘客离开博物馆时，多诺霍是否还在门口？”巡官若有所思地问。
“没有，巡官，至少我没看见。昨天晚上下班后，我随便吃了几口，”费希尔的脸又发红了，“就到多诺霍租房子的地方去找他，可他不在那里。他的房东太太说他还没下班回来。我想也许他有事要加班，就在那里晃了一个小时。最后还是没看见多诺霍，我就打电话给他的一两个朋友。他们整晚也没和他说过话。那时候我开始有些害怕。”
“像你这样一个大男人？”佩辛斯喃喃地说，热切地看着他，“还有呢？”
费希尔像小孩一样咽了咽口水。“我打电话到不列颠，找到了管理员——守夜的人，小姐，他名叫伯奇——他告诉我，他看见多诺霍那天下午就离开博物馆了，在我的乘客离开前走的，当时我还在那里；可是多诺霍一直没回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就自己去看拳击赛了。”
“可怜的家伙。”佩辛斯同情地说，而瞧着她的费希尔突然又变得男子气十足了，“就这些吗？”
费希尔宽阔的肩膀垂了下来，雄武的神气从眼中消失了。“小姐，这就是整个糟糕的故事。今天早上我来这里之前，又去他的公寓看了看，可是他整晚都没回家。我打电话给博物馆，他们告诉我他还没去上班。”
佩辛斯继续追问：“可是费希尔先生，你的朋友多诺霍失踪和乘客失踪有什么关联？我想我今天早上有点儿迟钝。”
费希尔绷紧下巴。“这个我也弄不清楚，可是——”他语气顽固地说下去，“这个戴蓝帽子的人的失踪时间和多诺霍差不多相同。我忍不住想其中有什么关系。”——佩辛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小姐，我来这里的原因，就像先前说的——”费希尔的语气变得沉重了，“如果我到警察局，多诺霍恐怕会不高兴。他不信任别人，萨姆小姐；他可以自己处理。可是——唉，该死，我担心他，我想请巡官就算看在老交情的分上，查查看到底那个顽固的爱尔兰佬出了什么事。”
“嗯，巡官，”佩辛斯低声说，“你能抵挡这对你虚荣心的诱惑吗？”
她父亲咧嘴笑笑：“恐怕不能。做这事我们不收费，费希尔，现在日子又不好过，我看我们就四处打听一下吧。”
费希尔孩子气的脸魔幻般地亮起来，叫出了声：“太好了！巡官，你真是太好了。”
“好吧！”巡官语气轻松，“那么我们就着手办事吧！费希尔，以前见过这个戴蓝帽子的人吗？”
“巡官，没见过。完全不认识。还有——”巴士司机的眉毛皱了起来，“我相信多诺霍也没见过他。”
“这你怎么会知道呢？”佩辛斯惊讶地问。
“喔，我和那十九个乘客走进博物馆时，多诺霍也仔细打量了他们一番，一个一个地看。他没对我说认识哪个人；如果他认出了某人，一定会告诉我的。”
“我不太明白你的话，”巡官淡淡地说，“可是我想你一定没错。你描述一下多诺霍的样子给我听听，我不太记得他了——大概十年没见过他了。”
“块头很大，大概有一百七十五磅重，”费希尔很快答道，“身高大约五英尺十英寸，六十岁，跟牛一样强壮，爱尔兰人的那种红脸，右颊上有个子弹留下的伤疤——巡官，你记得那个吧；如果你看过一眼，就忘不了的——走路慢吞吞，有些……”
“神气活现？”佩辛斯准确地用了这个词。
“没错！头发现在都变成灰白的了，灰眼睛还是锐利得很。”
“好家伙。”巡官赞赏地说，“费希尔，你真是块做警察的料子。我记起来了。他是不是还抽那支臭死人的烟斗？我记得那是他最糟糕的坏习惯。”
“还是老样子。”费希尔笑着说，“他下班时抽。我忘了这一点。”
“好，”巡官突然站了起来，“费希尔，你回去上班吧，事情交给我来办。我会调查看看，如果有什么不对劲，我就交给警方。其实这是警察的工作。”
“谢谢，巡官，谢谢你。”巴士司机说完，弯腰向佩辛斯鞠了一躬，大步走出了办公室。经过布劳迪小姐身边时，他那结实的肌肉让她看得心怦怦直跳。
“好小子。”佩辛斯喃喃地说，“就是粗里粗气了些。亲爱的爸爸，你注意到他的肩膀了吗？如果他把精力花在书本上而不是练拳上，一定是品学兼优的料子。”
萨姆巡官扁扁的大鼻子重重地哼了一声，他耸起宽肩，翻查电话簿，一会儿拨了一个号码。“喂！里沃利巴士公司吗？我姓萨姆，萨姆侦探社的。你是经理吗？……喔，你就是。什么大名？……什么？噢，泰奥菲尔。对了，泰奥菲尔先生，你那儿有没有雇用一位叫乔治·费希尔的司机？”
“有啊！”声音有些惊疑，“有什么事吗？”
“没事，没事。”巡官温和地说，“我只是问问。他是不是块头很大、红头发、老实的年轻人？”
“对，对，对。是我们最好的司机。不知什么事情——”
“没事，没事。我只是证实一下。昨天他带了一群乡下的老师……能否请你告诉我他们住在哪个地方？”
“没问题。公园山，就在广场旁边。他确实没事——”
“再见。”巡官说着挂断了电话。他站起来，伸手去拿风衣，“孩子，鼻子上扑点儿粉吧。我们有约会，和知——知——”
“知识分子。”佩辛斯叹了口气。

第二章 十七位中小学教师
这群知识分子都是淑女和绅士，没有人在四十岁以下，大多数是女性，其中别扭地夹杂着几个形象寒碜的男性。他们在公园山饭店的主餐厅里围着摆满美味的早餐的桌子坐着，像一群发现春天第一批新芽的麻雀，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上午已经过了大半，除了这群老师，餐厅里空荡荡的没有其他人。餐厅领班鄙夷地伸出大拇指，指了指那群休假的女士、先生。萨姆巡官若无其事地走进餐厅——公园山除了有法国美食外，还有造作的法国摆设——从光洁的桌子中间穿过，后面跟着轻轻窃笑的佩辛斯。
巡官大步行进之际，叽喳的麻雀们忽然回过头，偷瞄一眼，然后叽喳声戛然而止。像训练有素的军团一样，双双惊讶的眼睛转动着观察入侵者。巡官的面相向来不能让小孩和害羞的成人对他产生信任，他的脸又大又红又凶，骨骼粗糙，被打歪了的鼻梁更让人不寒而栗。
“你们就是从印第安纳州来的老师？”萨姆没好气地说。
一种不安的气氛在众人之间弥漫开来，女士们捂着胸口，男士们开始舔尊贵的嘴唇。
一个五十多岁、脸庞肥胖、精心打扮过的人——显然是这个群体的发言人——把桌首的椅子往后推了推，抓住椅背半欠起身子，微微转过身。他脸色相当惨白。
“什么事？”他的声音有些发抖。
“我是萨姆巡官。”萨姆的语气和平常一样粗鲁。佩辛斯半躲在父亲宽阔的肩膀后面，有一会儿以为所有的女士都要因此昏倒。
“警察！”发言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警察！我们做了什么事？”
巡官收起笑容。如果这位胖男士急着下结论，把“巡官”当成“警察”的同义词，那么事情就更好办了。“我就是来查这件事的。”萨姆严厉地说，“你们的人都在这儿？”
那人的眼睛惊愕地扫视整个桌子。他们都看着巡官凶狠的脸，个个眼睛睁得好像硬币似的，又大又圆。他说：“怎么——嗯，对，没错。”
“没有人不见了？”
“不见了？”发言人不解地跟着说，“当然没有。为什么会有人不见了？”
人们的脖子转来转去，两位被吓坏的脸色憔悴的女士发出压抑的、惊恐的声音。
“只是问问。”巡官冷酷的眼睛上下扫视着围坐在餐桌旁的人，眼神像镰刀似的砍向注视他的目光，“你们昨天下午搭乘里沃利的巴士去兜风了，对吗？”
“没错，先生。没错。”
“你们都去了？”
“是啊！”
“人都回来了？”
那位肥胖的男士坐回到椅子上，好像被忽然降临的悲剧打击得不知所措。他卑微地低声说：“我——我想是吧！弗——弗里克先生，我们不是都回来了吗？”结果，注意力都转移到了一位瘦小的男士身上。那人的衬衫领子僵挺，水汪汪的棕色眼睛先是一惊，盯着桌布，然后四处流转，好像在寻找安慰。他咕哝着回答：“是啊，是啊，恩代尔东卡先生，我们都回来了。”
“噢，噢，”巡官说，“得了，各位，你们在掩护某个人。是谁不见了？”
“不可能的。”佩辛斯在这种忽然降临的令人厌恶又忐忑不安的沉默中轻轻地说，“爸，这些老好人说的都是实话。”
萨姆狠狠地瞪了女儿一眼，要她闭嘴，可是她甜甜地一笑，继续说下去：“爸，等等，我算过人数了。”
“噢？”他怒声说，同时看向桌边。
“他们一共有十七人。”
  
“我们到底碰上什么见鬼的事情了？”巡官嘟哝着，暂时忘记了自己的恶人角色，开始分析这个惊人的最新情况，“费希尔说是十九……喂，你！”他对着发言人的耳朵吼，“你们一直都是十七个人吗？”
恩代尔东卡先生只能点头，虽然他勇敢地咽了几口口水。
“喂，侍者！”萨姆又对餐厅对面的领班大声吼。正在研究菜单的领班抬起脑袋，有些惊讶。“你，过来！”
领班挺了挺身子，不以为然地打量巡官，然后慢慢地踱步过来，好像生气的步兵。
“什么事？”他用悦耳的嘶哑的声音说。
“仔细看看这群人。”——领班优雅地晃了一下，依言行事，神态中带着些厌烦——“这是所有的人吗？”
“是的，先生。”
“说美国话！”巡官大不以为然，“十七个，对吗？”
“先生，十七是正确的数字。”
“他们住进来时就是十七个人吗？”
“哈。”领班扬了扬光溜的眉毛，“一个兵团。我想我应该找经理来。”
“回答我的问题，你这白痴！”
“十七个。”领班语气坚决，回头看看餐桌旁发抖的女士们和男士们，餐桌上的食物似乎不像刚才那么诱人了，“女士们，别慌乱。我保证这是芝麻小事，没什么，一定是个误会。”
女士们和先生们都谨慎地松了一口气。他像个厌烦的牧羊人，觉得身负重任，勇敢而尊贵地看着巡官。“先生，请你长话短说。这真是非常失礼。我们不能让客人——”
“听清楚了，法国佬！”萨姆被怒气冲昏了头，吼叫着，抓住领班熨得平整无痕的翻领，“这些人在这里住了多久？”
领班的身体轻轻扭了一下，然后被吓得不敢动了。在场的女士脸色发白，男士都紧张地站起来，彼此喃喃低语，连佩辛斯活泼的小脸也抽搐了好一阵。
“从——从星期五开始。”领班喘着气说。
“这还差不多。”巡官咬着牙，放开抓皱的翻领，“你，滚！”
领班落荒而逃。
“好，现在我们好好谈一谈。”萨姆继续说，一屁股坐在发言人空出的椅子上，“佩蒂，坐下来，这看起来要花上整天的工夫。天啊，慢吞吞的。你，昨天下午你的人上巴士前，有没有清点人数？”
发言人知道难逃劫数，匆忙地说：“没有，先生，我没有。真抱歉——你知道，我们没想到——我不懂——”
“好吧，好吧。”巡官的语气温和些了，“我不会吃了你们。我只想打听一些消息。我告诉你们我想知道些什么。你们说你们这群人共有十七人。你们离开波汉克斯时——或随便从哪里来——共有十七人；抵达纽约时，共有十七人；住进这个垃圾堆时，共有十七人；坐车逛城时也是十七人。到目前为止都没错，对吗？”
大家一致点头同意，动作飞快。
“一直到昨天中午为止都没错。”萨姆想了想，说，“你们租了巴士带你们去游览。你们去了四十四街和百老汇的里沃利巴士总站，上了车。在去总站的路上是不是也是十七个人？”
发言人无助地说：“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好。但是有一件事是可以确定的，巴士出发时，车上共有十九个人。你们怎么解释这件事呢？”
“十九！”一个戴着夹鼻眼镜、身形壮硕的中年女人叫出了声，“噢，我注意到——我还想说那个人在那儿做什么呢。”
“什么人？”巡官马上反问。佩辛斯正在把玩的汤匙从手上掉下来，但她仍很安静地坐着，看着壮女人脸上既得意又迷惑的表情。
“拉迪小姐，是什么样的人呢？”发言人皱着眉跟着问。
“啊，就是那个戴着惹眼的蓝帽子的人！你们没有人注意到他吗？马莎，我想我在巴士发车前向你提过他的，你不记得了吗？”
瘦骨嶙峋的马莎小姐喘着气说：“对啊，没错！”
佩辛斯和巡官交换了一下眼色。这是真的了。乔治·费希尔的故事是有事实根据的。
“拉——拉迪小姐——你记不记得，”佩辛斯堆了一脸讨好的笑容，“这个人其他的外貌细节？”
拉迪小姐的脸一下子放光了。“我当然记得！他是个中年人，留着很大的八字胡，很像电影里的小丑，”她脸红起来，“就是喜剧演员，你知道。只是他的胡子是灰色的。”
“还有——拉迪小姐指给我看的时候——”干瘦的马莎小姐兴奋地接着说下去，“我看出他很高也很瘦。”
“还有其他人注意到他吗？”巡官问。
大家个个神情茫然。
“你们女士难道没有想到——”萨姆语带讥讽，“一个你们不认识的人没有权利坐上你们自己包租的巴士？”
拉迪小姐结巴地说：“想过啊，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以为他和巴士公司有什么关系。”
巡官眼睛往上一翻：“回来时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家伙？”
“没有。”拉迪小姐的声音有些发抖，“没有。我特地看了一下，他没和我们一起走。”
“很好，现在我们开始有些头绪了。可是——”巡官阴沉着脸说，“还是只有十八个人。我们都知道昨天你们的巴士上有十九个人。各位，认真想一想。我相信你们一定有人注意到了那第十九个人。”
“我想，”佩辛斯缓缓地说，“桌子尾端那位迷人的小姐记得一些事情。两分钟前，我看见她动了动嘴，说了些什么。”
那位迷人的小姐咳了一声。“我——我只是想说——”她的声音颤抖起来，“我的确注意到了别的——不属于我们这一队的人。不是戴蓝帽子的人。是不同的人——”
“噢，一个男人吗？”巡官着急地说，“小姐，他是什么长相？”
“他——他……”她停住了，“我想他很高。”
“喔！”一个鼻子上长着瘤、身材魁梧的女人气急败坏地说，“斯塔巴克小姐，你说错了！”
迷人的小姐吸吸鼻子。“也许吧，可是我真的看见他了，他——”
“怎么？我也注意到他了！”魁梧的女人大着嗓门喊道，“我确定他块头相当大！”
许多双眼睛顿时都放出亮光。“我记起来了。”一位秃头的胖男士主动地说，“没错，我确信他很瘦很矮，四十来岁。”
“胡说！”魁梧的女人尖声说，“斯科特先生，你的记忆力一向出名的坏。我明明记得——”
“现在我回想一下——”一个小老太婆也主动发言了，“我相信我也看见他了。他是个高大强壮的年轻人——”
“等一等。”巡官不耐烦了，“这样我们什么事也办不成。显然你们没有人知道第十九个家伙长的什么德性，可是你们有人记得他和你们一起回到巴士总站了吗？”
“我记得。”斯塔巴克小姐立刻回答，“我确信他和我们一起回来了，他就在我前面下的车。后来我再也没见到他。”这位迷人的小姐瞪着眼睛，盯着魁梧的女人，好像在看她敢不敢反驳。可是没有人反驳她。
萨姆巡官烦躁地挠着下巴，苦苦思索。他终于开口了：“好，至少我们知道事情发展到哪里了。如果我派你——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恩代尔东卡。路德·恩代尔东卡。”发言人语带热切。
“恩代尔东卡先生，万一有什么事情，我就请你负责和我保持联络。例如，如果你们有人看见昨天巴士上的那两个人，就告诉恩代尔东卡先生，他会打电话到我的办公室。”他把名片放在桌上，发言人小心翼翼地收起来，“你们都要睁大眼睛。”
“你们都在当侦探，”佩辛斯鼓励他们，“我相信这会是你们纽约之行中最兴奋的事。”
十七位从印第安纳来的学校老师喜形于色，好像长着同样的脸。
“是啊，不过别瞎折腾。”巡官说，“只要乖乖坐好，睁大眼睛看。你们还要在城里待多久？”
恩代尔东卡先生抱歉地轻咳一声，说：“我们预定星期五回家。”
“一周之旅吗？好，你们离开旅馆前，记得打个电话给我。”
“萨姆巡官，我一定照办。”恩代尔东卡先生的语气依然恳切，“我一定会打电话的。”
巡官大步走出公园山的餐厅，佩辛斯顺从地跟随在后面。巡官狠狠瞪了一眼站在前厅缩着头的领班，穿过大厅来到广场上。
佩辛斯顺从的表情消失了。“爸，我觉得你很可恶——这样吓唬那些人。可怜的家伙们被吓得半死，他们很像一群小孩。”
巡官突然咯咯笑起来，朝着街角一辆老旧不堪的车子上打瞌睡的老司机眨眨眼。“技巧，孩子，技巧嘛！对一个女人而言，只要咧开大嘴傻笑就行。可是一个男人要得到东西，一定要扯开嗓门大声吼，摆出比下一个家伙更凶恶的嘴脸，否则门儿都没有。其实，我向来都替身材瘦小的家伙难过。”
“那拿破仑该怎么办？”佩辛斯说着把手臂插进父亲的臂弯。
“别说他不是大嗓门！听着，甜心，我不是把那些可怜的老师兜得团团转吗？”
“有一天你会得到报应的。”佩辛斯神色黯淡地预测未来。
巡官只是笑笑：“嘿，出租车！”

第三章 第十九个人
出租车小心地把他们载到百老汇附近四十四街南边的人行道旁，那儿挤满一列列巨型巴士。它们全都亮闪闪，夸张地漆成粉红色和蓝色，像是被多愁善感的母亲打扮过分的患有肢端肥大症的婴儿。它们的主人都是一身光鲜蓝制服、身强体健的年轻人，腿肚子光溜溜的，精神抖擞，聚在一个粉红色和蓝色的小亭子外面抽烟、聊天。
佩辛斯站在亭子边的人行道上等着巡官付钱给出租车司机，她并非没有察觉到穿制服的年轻人毫无掩饰的爱慕眼光。显然她令他们非常愉快，一个金发的大个子推推眼睛上面的帽子，缓步走过来，愉快地说：“你好，宝贝。怎么样？”
佩辛斯微笑着说：“现在不方便。”
他瞪大了眼睛。一个红头发的年轻家伙朝她快步走来，愤怒地瞪着金发的大个子。“你，滚开。”他生气地说，“不然我就捶你。这位小姐——”
“喔，费希尔先生！”佩辛斯大声说，“真好！我想你的朋友没有——冒犯的意思。有吗，阿波罗？”她的眼睛眨了眨。
大个子不由得嘴巴大张，一会儿就面红耳赤了。“小姐，当然没有。”他退回到那群司机里面，引来一阵哄笑。
乔治·费希尔摘下帽子。“萨姆小姐，别在意这些家伙，他们只是一群自以为是的大猩猩……你好，巡官。”
“你好。”巡官温和地说，锐利的眼睛扫视着那群年轻人，“这里怎么回事？嘿，佩蒂？哪个家伙放肆了，是吗？”
一伙年轻人变得非常安静。
“没事，没事。”佩辛斯连忙说，“费希尔先生，真高兴这么快又见到你了。”
“是啊！”费希尔笑着说，“我在等我的轮班。我——噢——”
“噢！”巡官说，“小家伙，有新的消息吗？”
“没有，巡官，什么都没听说。我离开你的办公室后，就一直打电话到多诺霍租房子的地方和博物馆，就是没有那个老家伙的踪影。”
“看来博物馆的那些人应该有点儿担心了。”巡官喃喃地说，“费希尔，他们听起来怎么样？”
费希尔耸耸肩：“巡官，我只和看门的说过话。”
萨姆点点头，从胸前的口袋里拿出一支雪茄，不经意地把头咬掉，眼睛一边巡视着眼前的每张脸孔。司机们还是小心地不敢喘大气，金发的大个子已经隐身在众人后面。他们看起来是一群老实人。萨姆把烟头吐在人行道上，刚好迎上亭子里抓着电话话筒的人的眼睛。那人的目光很快回避了。他一头白发，红脸膛，和其他人穿着一样的制服，只是鸭舌帽上的徽章字样不同，除了有“里沃利巴士公司”，还有“发车员”。
“也许我们能发现什么。”巡官突然变得十分和气，“费希尔，继续打听。姑娘，我们走！”
他们从那群安静的人旁边走过，来到时代广场附近众多破烂不堪的老建筑中的一幢，进了走廊，登上咿呀作响的黑楼梯。楼梯顶端有扇玻璃门，门上写着：
J.泰奥菲尔
经理
里沃利巴士公司
巡官敲了敲门，一个男人应道：“进来！”他们走进一个到处是灰尘的小办公室，纽约典型的淡淡的阳光透过装着铁架的窗户照亮了房间。
泰奥菲尔显然是个老气横秋的年轻人，脸上有深深的皱纹。“什么事？”他尖声说，将目光从一张图表上移开，先是打量佩辛斯，然后才看巡官。
“我叫萨姆。”巡官粗声粗气地说，“这是萨姆小姐。我就是今天早上打电话问你费希尔的事情的人。”
“喔。”泰奥菲尔慢吞吞地把身子往后靠，“萨姆小姐，请坐。巡官，到底有什么麻烦？今天早上我好像在电话上没弄清楚。”
“没有麻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萨姆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我是巡官？”
泰奥菲尔咧嘴笑了笑：“我的年纪其实比外表看起来要大些。我记得有一阵你的照片每天都上报。”
“喔。”萨姆说，“来支雪茄吧？”泰奥菲尔摇摇头，萨姆巡官继续说，“嗯，我们只是在调查一些看起来不太对劲的事情。泰奥菲尔先生，请告诉我，是谁替印第安纳州来的那群老师安排租车的事宜的？”
经理的眼睛眨了眨。“我想——等等，我查一下。”他站起身，开始翻阅一个厚厚的档案夹，然后挑出一张记录，“我没记错。一位叫恩代尔东卡的先生订的，他好像是那群人的管理者。他两个星期前写了信给我们，星期五又从公园山饭店打电话给我。”
“安排昨天的游览？”佩辛斯问，皱着眉头。
“不尽然，萨姆小姐，那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希望我们为他们在城里的整个行程提供交通服务。”
“所以他们星期六和星期日也出去了？”萨姆问。
“噢，是啊！他们今天和明天，还有这星期余下的几天都要出去。行程很紧，其实有点儿不寻常。我们当然给了他们特别的折扣。”
“嗯。一开始就是十七人，对吗？”
“十七人？没错。”
“星期六和星期日出去时没超过十七人？”
泰奥菲尔瞪着他，然后冷冷地说：“不应该有多余的人数，如果你想说的是这个的话。等一下。”他从桌上几部电话中拿起一部，这显然是不用经过总机转接的专用线，因为他立刻说，“巴比，叫沙莱克和布朗上来。”他慢慢放下了话筒。
“巴比。”巡官说，“发车员？”
“对。”
“我懂了。”巡官擦燃火柴，点燃雪茄。
门开了，两个穿着制服的健壮的家伙走进来。
“布朗，”泰奥菲尔不苟言笑地对第一个人说，“你星期六带公园山的那群老师出去时，算过人数没有？”
布朗有些惊讶。“当然，泰奥菲尔先生，一共十七人。”
经理严厉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对他的同伴说：“你呢，沙莱克？”
“老板，十七人。”
“你们两人都确定？”
两人信心十足地点点头。
“好了，伙计们。”
他们转身要走，巡官客气地说：“等一下。你们下楼时，请发车员巴比上来。”
经理对着两人询问的表情点点头。“你觉得——”他焦躁地开口道，这时门在那两人的身后关上了。
“我知道的。”巡官笑笑，“让我来料理他吧，泰奥菲尔先生，这是我的本领。”他搓搓手，斜眼看看佩辛斯，她又在皱眉了。萨姆从来都没弄懂父女关系，他的女儿留着两条小辫子时就出国了，回国时都已经是年轻姑娘了，父亲的角色对他来说是在晚年才降临到他身上的。可是在这个场合，他希望获得赞同的沉默哀求却得不到理睬；佩辛斯正在思考千种事情的千种可能，而满足父亲的虚荣心绝不包括在内。巡官叹了口气。
门打开了，楼下亭子里那个白头发的人出现了。他紧闭双唇，故意忽视萨姆父女的存在。
他清清喉咙，说：“泰奥菲尔先生，找我吗？”
巡官用职业警官冷静、权威的口吻说：“巴比，说实话吧。”
那人的头不情愿地转过来，看了一下萨姆，立刻把目光移开了。“什么——先生，我不明白。”
“巡官在对你说话。”萨姆把大拇指挂在背心的袖孔上，“得了，巴比。我知道你得了好处，拖拖拉拉对你没什么帮助。”
巴比很快看了他们一圈，舔舔嘴唇，支支吾吾地说：“我想我很笨。什么好处？你是什么意思？”
“贿赂。”巡官的脸上没有丝毫怜悯之情。
发车员脸上的血色渐渐褪去，脸色变白，两只大手无力地绞在一起。“你——你怎么发现的？”
佩辛斯轻轻地喘了口气。泰奥菲尔满是皱纹的脸上泛起怒气。
巡官笑笑。“我的工作就是发现这类事情。老兄，告诉你，我现在就可以把你丢进牢里；可是泰奥菲尔先生，嗯——如果你坦白说出来，他不会控告你。”
“没错。”经理粗声说，“巴比，你听到巡官的话了！别站在那里像笨牛似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巴比绞着帽子。“我——我有家要养。我知道这违反了公司的规矩，可是那笔钱看起来有些——诱人。当第一个家伙提起时，我想告诉他不行——”
“戴蓝帽子的家伙吗？”萨姆插嘴道。
“是啊，先生。我告诉他不能做这种事情，可是他把一张十元钞票露给我看。”巴比有些结巴了，“所以我就说好。我让他和其他的人上了巴士。过了一会儿，又来了另一个家伙，他向我提出和第一个人相同的要求，要我让他上费希尔的巴士。因为我已经让第一个上去了，所以我想既然做了，何不再多赚个五块钱。他给了我一张五块钱的钞票，所以这第二个家伙也上了车。我知道的就是这些了。”
“这事费希尔也有份吗？”泰奥菲尔厉声问。
“没有，泰奥菲尔先生。他什么都不知道。”
“第二个家伙长什么样儿？”巡官问。
“小混混一个，长官。脸像老鼠一样，黑黑的，我看是意大利人。穿着很随便，像在王宫酒店附近鬼混的家伙。左手炫耀地戴着有些奇怪的戒指——长官，他是左撇子，至少他是用左手拿钞票给我——”
“你说奇怪是什么意思？”
“戒指是马蹄形的，你会认为上面应该镶着颗大钻石。”巴比嘟哝着说，“看起来像铂金或白金的，镶着碎钻。”
“嗯——”巡官揉揉下巴，“你从来没见过这个人？”
“没有，长官。”
“如果再看到他，认得出来吗？”
“认得出来！”
“他和那群老师一起回来的，对不对？可是戴蓝帽子的家伙没有回来？”
巴比因为巡官的料事如神而睁大了眼睛。“是啊，没错！”
“好极了。”巡官站起来，一只手伸到桌子对面，“泰奥菲尔先生，太谢谢你了。对这年轻人别太严厉。”他朝经理眨眨眼，友善地拍拍惊慌的发车员的肩膀，拉起佩辛斯的手挽在胳膊上，往门口走去。
“这事的教训是，”他们踩着咿呀作响的楼梯下去时，巡官咯咯地笑着说，“——一个家伙一直看着你，可是等你看他时，他又把目光移开，这就表示事有蹊跷。我第一眼看见他在那个小亭子里时，就知道这事情他一定插了一手。”
“噢，爸，”佩辛斯笑出了声，“你真是爱出风头得不可救药。我该拿你怎么办呢？现在——”
巡官的脸拉了下来，忧愁地说：“真是的，找老多诺霍的事情，我们一点儿进展也没有……好吧，佩蒂，”他叹息着说，“我们走一趟那该死的博物馆吧。”

第四章 年轻的罗威先生
地处第五大道，靠近六十五街的不列颠博物馆是一座又高又窄的四层楼建筑，夹在两栋公寓之间。高耸的青铜门正对着中央公园，从这里可以看到公园的绿意，以及北边和南边一层层的公寓。
萨姆父女登上唯一的石阶，瞪着青铜大门。门上有浮雕花纹，主要的装饰是莎士比亚尊贵的头像，双开门的每一扇上各有一个。门看起来极度厚实——给人的感觉很不友善。它表现的态度也的确如此，因为铜制的门把手上挂着一个不友善的告示牌，静静地宣告不列颠博物馆“闭馆整修”。
可是巡官的顽固非同一般。他右手握拳，重重地敲打着青铜门。
“爸爸！”佩辛斯觉得好笑，“你快把莎士比亚打昏了。”
巡官咧开嘴，加把劲敲打这位英国埃文河畔的游吟诗人的鼻子。门后传来门闩咿呀的移动声，过一会儿冒出一个长着蒜头鼻的怪老人的头。
“嘿！”老人气得大骂，“看不懂英文啊？”
“老兄，靠一边。”巡官愉快地说，“我们赶时间。”
门房没有让步，鼻子继续伸出门缝，好像害羞的洋葱头。他愠怒地问：“你们要干什么？”
“当然是要进去。”
“哼，不行。停止对外开放。整修！”门缝开始消失。
“喂！”巡官扯大嗓门，想顶住门，但徒劳无功，“我们是——嘿，我们是警察！”
一声阴森的笑声从莎士比亚的头像后面传来，随后里面悄然无声了。
“该死！”巡官气愤地大声说，“你这老浑蛋，看我把你的门打烂！”
佩辛斯靠着门，笑得更大声了。“喔，爸，”她喘着气说，“你真可笑。那是你乱敲莎士比亚的鼻子的报应……我有主意了。”
巡官哼了一声。
“你这呆老头儿，不要这么不相信我。我们在敌方阵营里有个朋友，不是吗？”
“什么意思？”
“就是所向无敌的哲瑞啊！雷恩先生是不列颠的赞助人，不是吗？我相信他打一个电话，就能芝麻开门了。”
“天啊，正是如此。佩蒂，你遗传了你爸爸的头脑。走，我们去找电话。”
  
他们来到东边的一个街区，在麦迪逊大道上的一个杂货店找到了公用电话亭。巡官打了长途电话到哈姆雷特山庄。
“喂，我是萨姆，请问你是谁？”
一个古老得不像话的声音尖声叫起来：“奎西。你好！”奎西是个很老很老的人，跟随哲瑞·雷恩四十多年了，原来是替他做假发的师傅，现在是领薪的朋友。
“雷恩在吗？”
“巡官，哲瑞先生就在这儿。他说你是个罪犯。”
“有罪。我们都很惭愧。老家伙怎么样了？听着，你这小猴子，告诉雷恩先生我们请他帮个忙。”
电话另一端响起轻声的谈话声。老演员的失聪虽然没有妨碍他和别人面对面谈话——他读唇语的能力非常强——可是他不能和人在电话上讲话，奎西几年来就成为主人的耳朵。
“他要知道是不是算得上案子？”奎西终于说话了。
“嗯，好吧，告诉他，我们在追查一些神秘得不得了的事，必须进入不列颠博物馆。可是那个看门的臭老头儿不让我们进去——闭馆整修。雷恩能不能帮点儿忙？”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萨姆很惊讶地听到雷恩自己在电话中说话。尽管年老，老绅士的声音仍然保有神奇的质感和丰富的感染力，当年他就是因此而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演员的。“巡官，你好！”哲瑞·雷恩说，“这回轮到由你听话了。”他笑了笑，“和平常一样，我还是忍不住来一段独白。佩辛斯好不好？你这老家伙，别说话；听话的耳朵是聋的……不列颠有事情啊？我想不出会是什么，真的想不出来。那是世界上最平静的地方。我当然会立刻打电话给馆长。乔特博士，你知道的——阿朗索·乔特，我的好朋友。我相信他在那儿；如果他不在，我会想办法找到的，等你们回到博物馆时——我猜你们就在附近吧——就可以获得许可进去了。”老绅士叹了口气，“好，再见了，巡官。我真希望你找点儿时间——你和佩辛斯，我也很想念她——尽快来哈姆雷特山庄玩玩。”
短暂的停顿之后，传来一声不情愿的切线声。
“再见。”巡官对着沉默的电话正经地道别。在电话亭外，他避开了女儿询问的目光，皱了皱眉，一脸自卫的神情。
  
他们再次回到不列颠博物馆时，门上莎士比亚的胡子不再那么冷漠，馆门也大开着。门口等候他们的是一个高大的上了年纪的人，蓄着一把优雅的山羊胡子，黝黑的脸上泛着笑意，整洁的胡子后露出白牙。他的背后站着长有蒜头鼻的老人——正是刚才那个严守门禁的人——像个影子，带着些歉意。
蓄有胡子的人说：“萨姆巡官吗？”他伸出修长的手，“我是阿朗索·乔特。这应该是萨姆小姐了！我记得很清楚，你上次和雷恩先生来参观过我们的博物馆。请进，请进。刚才伯奇愚蠢地犯了小错，实在非常抱歉。我保证他下回不会这么鲁莽了。对吗，伯奇？”
伯奇咕哝了一句不礼貌的话，又缩成了一团影子。
“不是他的错。”巡官大方地说，“命令就是命令嘛！我猜你接到老哲瑞的电话了。”
“是啊！他的手下奎西刚刚来过电话。萨姆小姐，别介意不列颠的情况。”乔特博士笑笑，“我觉得自己好像一个耿直的家庭主妇，因为不速之客来访，不停地为乱糟糟的厨房道歉。我们正处于一个漫长的重新装修的过程中，上上下下大扫除，谢绝访客，连你们这谦逊的公共安全守护者也不例外。”
他们经过大理石的前厅，走进一间小接待室，里面尽是刺鼻的油漆味，家具都挤在房间中央，上面盖着乱七八糟沾满颜料的帆布，这是油漆匠干活时用的。油漆匠骑在脚手架上，拿着湿漉漉的刷子粉刷着墙壁和天花板。壁龛上遮挂着布的正是伟大的英国文学家莎士比亚的头像。房间远处是通往电梯的铁花门。
佩辛斯吸吸鼻子说：“乔特博士，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它们被修饰成这样。让莎士比亚、琼森(1)和马洛(2)的塑像保持原样，不是显得对他们比较尊敬吗？”
“好主意，”馆长说，“我自己也反对这么做。可是我们有个激进的董事会。我们好不容易才使他们打消在莎士比亚厅装置一系列现代壁画的坏主意！”他笑了笑，斜眼看着巡官，“咱们去我的办公室好吗？就在这旁边，谢天谢地，油漆刷子还没碰到那里。”
他带路走过一堆脏兮兮的帆布，来到处于一个凹室的一扇门前。他的名字漂亮地写在木门上。他领着他们走进一个又大又明亮的房间。里面的天花板很高，墙上的橡木书架上摆满了书籍。一个年轻人坐在扶手椅上，正专心地看书，他们进门时他才抬起头。
“啊，罗威，”乔特博士大声说，“抱歉打扰你。我想让你见见哲瑞·雷恩的朋友。”
年轻人很快站起来，脸上挂着友善的笑容，动作缓慢地把玳瑁边眼镜摘下。他个子很高；摘掉眼镜后，看得出长相亲切；淡褐色眼睛里的神情带着学究气，但肩膀的弧线透露出运动员的气质。
博士介绍说：“萨姆小姐，这是戈登·罗威先生，不列颠最用功的新人。这是萨姆巡官。”
这位年轻人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佩辛斯，他和巡官握了握手。“你好！博士，你知道眼睛发酸的时候看什么最好吗？我替你说。萨姆……唔，对不起，我对这名字不太满意，根本不合适。我来想想看……啊！巡官，我好像听说过你。”
“谢谢。”巡官冷淡地说，“别让我们碍着你的事，这位叫什么名字来着的先生。乔特博士，也许我们最好到别处去，让这位年轻人去看他的廉价小说。”
“爸爸！”佩辛斯叫起来了，“喔，罗威先生，别在意我爸爸。你知道，他可能不喜欢你拿‘萨姆’这个姓开玩笑。”她的脸越涨越红，而年轻人无视巡官对他的怒目相讥，继续用赞赏的目光看着佩辛斯。
“罗威先生，你会给我取什么样的名字呢？”她问。
“达林(3)。”罗威温和地说。
“佩辛斯·达林？”
“喔——只有达林。”
“嘿——”巡官开始生气了。
“快请坐。”乔特博士的脸上尽是温和的笑容，“罗威，看在老天的分上，别胡闹了。萨姆小姐，请坐。”
佩辛斯发现这位年轻人的凝视不知为何轻轻扰乱了自己的心，她血管里的血液忽然因为某种意识而沸腾起来。她坐下了，巡官和乔特博士也坐下了，罗威先生还是站在那儿注视着她。
“等得很头痛。”乔特博士突然说，“他们刚刚开始。我是说，油漆匠。楼上都还没碰。”
“喔。”萨姆巡官清清喉咙，“我想告诉你——”
戈登·罗威坐下来，脸上隐隐带着笑意。“我好像不便留在这儿。”他愉快地开口说。
萨姆巡官一脸满意的神情。可是佩辛斯给了父亲迷人的一瞥，对馆长说：“乔特博士，我刚才听你说，你也包括在整顿当中，对吗？……罗威先生，请留下。”
乔特先生往后靠在长书桌后面的转椅上，看看房间四周，叹了口气。“可以这么说。还没正式宣布，可是我要走了，要退休了。我的生命中有十五年的时间是耗在这幢建筑上，我看应该是替自己着想的时候了。”他闭上眼睛，喃喃地说，“我非常清楚自己要做的事。我在康涅狄格州北部看上一所英国式的房子，打算买下来，埋首书中，过着退隐学者的生活……”
“好主意。”巡官说，“可是我想说的是——”
“真迷人。”罗威轻声说，仍然注视着佩辛斯。
“我听雷恩先生谈起过你，你真的应该休息了。”佩辛斯连忙对博士说，“博士，你什么时候离开？”
“我还没决定。你知道，我们正忙于聘请一位新馆长。其实他预定今天晚上坐船从英国来，明天早上就上岸了，到时我们再看。他还得花一段时间习惯一切，当然我会留下，等他可以独当一面的时候再走。”
“达林小姐，这是社交拜访吗？”年轻人忽然问。
“我向来以为美国人不愿意从英国借画或借书。”佩辛斯疑惑不解地说，“乔特博士，我猜你们这位未来的馆长一定是一位非常特别的藏书家。他真的是很重要的人物吗？”
坐在椅子上的巡官躁动不安。
“他在国外是树立了一些名声。”乔特博士的手优雅地一挥，“但不能说他是一流的人物。他在伦敦一家小博物馆当了许多年馆长——肯辛顿博物馆。他的名字叫塞德拉，哈姆内特·塞德拉……”
“这下可来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英国佬。”年轻人热烈地说。
“他是我们的董事会主席詹姆斯·韦思亲自雇用的。”
佩辛斯因为突然不能看见年轻人倾心的目光而有些不自在，她扬起细细的眉毛。
“韦思是富豪中的天神，一个冷漠的人，对知识保持着无限的热情。当然，塞德拉也得到了约翰·汉弗莱爵士的热烈推崇。”乔特博士亲切地继续说下去，“汉弗莱爵士的推崇有一定的分量。几十年来，他一直是英国最杰出的伊丽莎白时代珍品的收藏家。萨姆巡官，你大概知道这件事吧。”
巡官准备开口，清了清喉咙：“当然，当然。可是我们想的——”
“你们真的不介意我留在这里？”罗威先生忽然问，“我一直希望有人会来。”他笑着把刚才阅读的那本厚厚的书合上，“今天是我的幸运日。”
“才不介意呢！”佩辛斯轻声说，脸颊上涌上一抹红晕，“喔——乔特博士，我少年时代在英国待了很长一段时间——”
“幸运的英国。”年轻人正经八百地说。
“——我的感觉是，最有文化修养的英国人认为我们不仅奇怪，而且是有些好斗的野蛮人。我想这里提供给塞德拉先生的条件一定很好——”
乔特先生轻咳了一下。“萨姆小姐，你错了。根据不列颠的财务状况，我们没法付给塞德拉博士在伦敦那么优越的条件下所得的薪水，但是他显然真的很热心要加入我们的行列，所以他立刻答应了韦思先生的请求。我想他和我们都一样——不实际。”
“一点儿没错。”年轻人叹了口气，“如果我讲究实际——”
“真奇怪。”佩辛斯微笑着说，“听起来不像正常的英国人心理。”
巡官故意咳得很大声。“好了，佩蒂。”他的声音几近咆哮，“乔特博士是个大忙人，我们不要占用他一整天的时间去打听和我们无关的事情。”
“喔，对了，巡官——”
“我相信像乔特这种老化石，”罗威先生热情地说，“会非常乐意和像你女儿这么美丽的小姐谈话的，巡官——”
萨姆的眼睛里闪出焦急的光芒，他顾不得年轻人说了什么：“乔特博士，我们来这儿，真正的目的是要问问多诺霍的事。”
“多诺霍？”馆长显然不理解，看着身子前倾、眼睛发亮的罗威，“多诺霍怎么了？”
“多诺霍怎么了？”巡官大声说，“噢，多诺霍失踪了，这就是怎么了。”
年轻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轻轻地说：“失踪了？”
乔特博士皱着眉。“你确定，巡官？我猜你说的是我们的特别警卫？”
“当然！你难道不知道他今天早上没来上班吗？”
“知道呀！可是我认为不是什么大事。”馆长站起身，开始在桌子后面的地毯上踱步，“我们的门房伯奇的确向我提起多诺霍早上没来上班的事，可是我没想到是——对了，罗威，你记得我向你提起过。我们很喜欢他待在这里，给了他很多自由，他在其他地方可不会这样。现在博物馆又关闭了……出了什么事？巡官，这是怎么回事？”
“就我们能够查到的，”巡官费力地回答，“昨天下午那群老师在参观时，他就离开了，从此没人再看见他。他没有回公寓；昨天晚上和朋友有约，他都没有赴约——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这很奇怪，博士，你说呢？”佩辛斯喃喃地说。
戈登·罗威静静地把书放下。
“很奇怪，很奇怪。”乔特博士好像颇为不安，“一群老师……巡官，他们看起来不会伤人啊。”
“如果你像我一样当过这么多年警察，”巡官反驳道，“就能学会不那么以貌取人。我知道带领他们参观博物馆的人就是你。”
“是啊。”
“你记得他们有多少人吗？”
“什么？不知道。巡官，我想我没有数。”
佩辛斯柔声问：“博士，你有没有碰巧注意到一个中年人，蓄着浓密的灰色八字胡，戴着一顶蓝色的帽子？”
“萨姆小姐，我向来都心不在焉，一半的时间不太在乎自己身边的环境。”
“我注意到了。”罗威抬起瘦削的下巴，“可是只瞄了一眼，没细看。”
“真可惜。”巡官挖苦地说，“所以博士，你只管带他们参观，嗯？”
“那是我的错。”馆长耸耸肩，“萨姆小姐，你们为什么急着要找这个戴蓝帽子的人呢？”
“博士，戴蓝帽子的人不属于这个老师群体，”佩辛斯答道，“而且我们有非常好的理由相信，多诺霍的失踪和他一定有所关联。”
“奇怪。”年轻的罗威咕哝着说，“奇怪。博士，博物馆里的秘密！听起来正像多诺霍的行为，他那爱尔兰人的脾气简直浪漫得不可救药。”
“你是说他注意到这个蓝帽人有些古怪，”乔特博士思忖着说，“所以忍不住单独展开调查？当然很有可能。我相信多诺霍不会有事的，我对他照顾自己的本事很有信心。”
“那么他人在哪里呢？”巡官不以为然地问。
乔特博士又耸耸肩，显然他认为整件事微不足道。他笑容可掬地站起来。
“好，现在你们的事情办完了，巡官，想四处参观一下吗？萨姆小姐，你呢？我知道你来过不列颠，可是我们最近得到一批很重要的捐赠品，我相信你们会有兴趣的。东西放在我们取名为萨克森室的地方。就是塞缪尔·萨克森，你知道。他不久前刚去世——”
“这——”巡官为难得龇牙咧嘴。
“我们一定会喜欢的。”佩辛斯抢着说。
  
乔特博士像摩西一样在前面带路，沿着长廊经过成片沾满油漆的帆布，来到一个大阅览室。阅览室墙上的书架挤满书籍，也挂上了帆布。萨姆巡官疲惫地在他旁边拖着步伐，后面跟着佩辛斯和高大的年轻人——这个巧妙的安排让佩辛斯的脸上又多了一层新的红霞。
“达林，你不介意我这样赖在你旁边吧？”年轻人轻声说。
“我从来不避开英俊男子的陪伴，”佩辛斯不自在地说，“罗威先生，不过我相信我也不至于让你忘了你是谁。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是个极其粗鲁的年轻人？”
“我哥哥。”罗威严肃地说，“有一次我把他的眼圈打黑了。达林，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碰到过一个这样的女孩——”
乔特博士领着他们走到阅览室另一头的门边，大声说：“萨姆小姐，说实话，罗威先生恐怕比我更有资格使用萨克森室，他就是你们听说过的那种天才儿童。”
“好可怕。”佩辛斯甩甩头，说。
“一个字也别信。”罗威立刻说，“乔特，我要把你掐死！萨姆小姐，这位尊贵的博士的意思是——”
“噢，现在又叫萨姆小姐了？”
他红了脸。“抱歉，有时候我就会变成这样。乔特博士的意思是说，能够吸引塞缪尔·萨克森的注意力是我命好。他在遗嘱里留下一堆善本书给不列颠；他几个月前才去世。身为他的门徒，我在这里的工作有些半公务的性质，负责看管这些书能够在新家有个好的开始。”
“越来越可怕了，罗威先生。我通常只对没脑子又没有明显靠山的年轻人感兴趣。”
“现在你是故意这么残忍。”他低声说，目光闪闪烁烁，“除了我的靠山，我向你保证我是够资格的！事实上，我正在做些有创意的莎士比亚研究。萨克森先生特别照顾我，把我拉在他的护翼之下，使我能继续在这里做研究。现在他去世了，许多有关莎士比亚的资料都在遗嘱中转赠给了不列颠。”
他们走进一个长长的狭窄的房间。从光鲜的外观、松节油的气味、没有帆布遮掩来看，房间刚刚装修过。室内可能有上千册的书籍，大部分是开架放置的。一小部分摆在垫着铁脚的木柜里，每个柜子都装有玻璃盖——显然是比较珍贵的书籍。
“刚刚装修完。”乔特博士说，“这里有一些真的是非常独特的东西，对吗，罗威？当然，这个房间的藏书还没有拿出来展览；这些收藏是几个星期前，也就是我们闭馆后才送到的。”巡官靠在门边的一面墙上，一副无聊的表情。
“这里是——”乔特博士一副文化导游的腔调，慢慢地走到最近的柜子前，“是一件——”
“嘿！”巡官尖声叫起来，“那边那个柜子到底怎么了？”
乔特博士和罗威像受惊的小鸟一样飞奔过去，佩辛斯觉得自己的呼吸变得很急促。
巡官指着房间中央的一个柜子，它的外观和其他柜子相同，只有一样差异——柜子的玻璃被打碎了，只有几个碎片挂在框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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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琼森（Ben Jonson，1572—1637），英国剧作家，著有《狐狸》《炼金术士》等。
  
(2) 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topher Marlowe，1564—1593），英国诗人，剧作家，代表作为《马耳他岛的犹太人》《浮士德博士的悲剧》等。
  
(3) 此处原文为Darling，意为“亲爱的”。罗威使用此词，实为巧妙地在跟佩辛斯调情。

第五章 贾格尔的故事
馆长和年轻人脸上惊慌的表情消失了。
“咻！”罗威说，“巡官，别吓人。我刚才以为出了什么大事。这不过是昨天的一点儿意外。”
佩辛斯和巡官都眼睛一亮，两人迅速交换了一下眼色。“意外吗，嗯？”巡官说，“唔，唔，博士，很高兴我决定接受一下你们的文化的熏陶。罗威，你说‘意外’是什么意思？”
“喔，我向你保证事情就是如此，根本没有什么别的意思。”馆长微笑着说，“其实这该由罗威先生来说。昨天下午他在阅览室工作，必须到这里来查阅萨克森的书。是他发现这个柜子的玻璃碎了。”
“你知道，”罗威解释说，“昨天工人才做完这间屋子的装修工作，我相信是有人落下了工具或什么东西，回来拿时不小心碰破了玻璃。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罗威先生，你昨天到底什么时候发现的？”佩辛斯的语气缓慢，这次她的目光不再亲切。
“喔，我想应该是五点半。”
“乔特博士，你说那些印第安纳来的客人几点离开的？”此时她脸上的笑容几乎完全消失了。
乔特博士好像有些恼火：“喔，我向你保证根本没事！萨姆小姐，我真的没那么说。我相信那些老师是五点离开的。”
“罗威先生，玻璃是五点半被打碎的？”
年轻人瞪着她：“福尔摩斯小姐！我真的不知道。你是女侦探吗？”
“小子，少在那边耍嘴皮子。”巡官走过来，可是他说这话时没有火气，而且似乎又恢复了幽默感，“怎么会那样？你一定听到了玻璃破碎的声音吧！”
罗威沮丧地摇摇头。“可是巡官，我没听到。你看，从萨克森室通往阅览室的门是关着的，我通常又非常专心地做事，即使炸弹在我的椅子下爆炸，我都不会眨一下眼睛。所以，出现意外的时间可能是昨天下午的任何时候。”
“嗯。”巡官走到玻璃碎了的柜子跟前往里面窥探，“有什么东西被偷了吗？”
乔特博士热心地笑着说：“得了吧，巡官，我们又不是小孩。我们当然都会猜想，可能有人溜进来——你看，那边还有一扇门通向主走廊，要进来这个房间很容易——偷走柜子里的三卷珍本书。可是你看，它们都还在呀！”
萨姆父女低头瞧着玻璃被打碎的柜子：底部垫着非常柔软的黑色天鹅绒；三个长方形的凹槽精巧地嵌在天鹅绒上，每一个凹槽里都放着一本书；书很大很厚，书皮是有些褪色的小牛皮，左边那本的书皮是金棕色的，右边的是褪了色的猩红色，中间的是蓝色的。
“今天下午有个工人会来换玻璃。”馆长继续说，“现在——”
“且慢行事，博士。”萨姆忽然说，“你说工人昨天上午整理完了这个房间。下午难道没有警卫在这里值勤吗？我以为这些博物馆会严格要求警卫随时值勤。”
“才不呢，巡官。博物馆整修期间，我们不需要平常那么多的人手，有多诺霍和门房伯奇就足够了。那些印第安纳老师是闭馆后第一批被允许参观的外人，可是我们不认为需要——”
“嗯，”巡官扯大嗓门，“我想我可以告诉你事情的经过，而它其实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佩辛斯的眼睛亮了起来。戈登·罗威一副疑惑不解的模样。
“你是什么意思？”乔特博士立刻反问。
“我是说——”巡官直率地说，“你的猜测，博士先生。多诺霍看见戴蓝帽子的先生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就跟着他走了。他为什么跟踪蓝帽子呢？我敢说，蓝帽子打烂了柜子的玻璃，多诺霍看见了！”
“那么为什么没有东西遗失呢？”馆长反驳道。
“也许多诺霍在他拿走其中一本书前就把他吓走了。你说它们很值钱。事情很简单——意图行窃！”
佩辛斯若有所思地舔着丰满的下唇，盯着玻璃被打碎的柜子。
“为什么多诺霍没有发出警报呢，巡官？”罗威喃喃地说，“如果多诺霍在追赶这个戴蓝帽子的人，为什么没人看见他跑出去呢？”
“还有最重要的是——”佩辛斯的声音很低沉，“多诺霍在哪里呢？他为什么还没有回来？”
“我不知道。”巡官粗暴地回嘴，“可是我告诉你事情就是如此。”
“我害怕的是——”佩辛斯的语气很奇怪，“恐怕发生了相当可怕的事。而且，爸，事情不是发生在蓝帽子身上，而是发生在可怜的老多诺霍身上！”
  
大伙儿都沉默了。巡官开始在铺着石砖的地板上踱步。
佩辛斯叹了口气，又弯腰去检查柜子。玻璃柜内的每本书后面都放了一张折叠的卡片，前面则摆着一个更大的名牌：印刷商威廉·贾格尔绝版珍藏之作。
  <img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4244b.jpg" />
“伊丽莎白时代的？”佩辛斯问。
乔特博士心不在焉地点头。“是的。萨姆小姐，这些收藏很有趣。贾格尔是伦敦著名的印刷商兼出版商，他印刷、出版了第一套莎士比亚全集。这些东西都来自塞缪尔·萨克森的收藏——天知道他是怎么从伦敦买来的！他是个出名的小气鬼。”
“我可不会这么说。”罗威浅棕色的眼睛里闪起一点儿亮光。
“喔，纯粹从藏书家的角度来说。”乔特博士匆匆加了一句。
“好了。”巡官不耐烦地说，“我要查查看。”
  
需要查的事情很多，结果却什么发现也没有。在乔特博士的协助下，萨姆巡官惊动了不列颠博物馆内所有的工人——装饰师傅、油漆匠、水泥匠、木匠——挨个儿询问他们前一天的事情。他们没有一个人记得看见一个戴蓝帽子的人进入或离开萨克森室，也没有人记得失踪的多诺霍具体的活动。
之前徘徊在萨克森室被年轻的罗威先生缠着说话的佩辛斯，此刻匆匆走入阅览室，满脸放光。巡官正在徒劳地质问工人。
“爸爸！我想有件事……你不介意我不跟你回办公室吧？”
她这话一出，猛地唤醒了巡官的父亲权威，他摆出一副严厉的模样：“你要去哪里？”
“吃午饭。”佩辛斯愉快地说，偷偷瞄了一眼皮包里的镜子。
“哈！”巡官说，“吃午饭，嗯？”他看起来有些伤心。
“我猜是和年轻的罗威吧！”乔特博士咧嘴笑笑，“对这么严肃的文学主题而言，那年轻人真是不可救药的轻浮。啊，他来了。”他说话时，罗威拿着帽子和手杖走来了，“罗威，今天下午回来吗？”
“如果我可以离得开的话。”年轻人咧着嘴笑，“莎士比亚已经等了三百多年，所以我想他可以多等一会儿。巡官，你不介意吧？”
“介意？介意？”巡官怒声说，“我凭什么要介意？”他在佩辛斯的额头上狠狠吻了一下。
年轻的一对轻快地走出房间，谈得很投机，好像话题是从远古时代开始的，可能会持续到永恒，把沉默留在此处。
“唉——”巡官叹了口气，“我看我也该走了，就拜托你睁大眼睛吧！如果你听到了任何多诺霍的事，或他找上了你，打个电话给我。”他给了馆长一张名片，无力地和他握握手，跌跌撞撞地走出了阅览室。
乔特博士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宽大的背影，用名片轻敲着嘴唇，轻轻地吹着口哨，走回了萨克森室。

第六章 求援
“我从前总是以为，”佩辛斯盯着桌上的葡萄柚，“钻研文学的学生很像做研究的化学家——都是弯腰驼背、干干瘦瘦的年轻人，眼里闪烁着狂热的光芒，完全缺乏性吸引力。你是例外，还是我没看出什么呢？”
“我才是没看出什么呢。”罗威强调说，然后用力吞下一口水果。
“我注意到那种精神匮乏没有影响你的胃口。”
“谁说那是精神上的？”
侍者拿走空盘子，端上两杯肉汤。
“美好的一天！”佩辛斯匆匆地说，急急喝了一口汤，“年轻人，告诉我一些你自己的事吧……把小点心拿过来好吗？我是说，要说得像私人传记一样。”
“我宁愿调鸡尾酒。这里的乔治认识我，不过即使他不认识我，也不会有什么差别。乔治，来两杯马提尼，越涩越好。”
“莎士比亚和马提尼！”佩辛斯低声说完后咯咯地笑了，“真新鲜！我明白了。这也是为什么你是个学者，却还能像普通人一样有那些凡俗之举。你把酒精洒在灰尘遍布的书页上，然后书就烧起来，对吗？”
“就像魔鬼一样。”年轻的罗威先生微笑着说，“事实上，你故作聪明，我厌烦和聪明的女人吃饭。”
“噢，我喜欢那样。”佩辛斯气呼呼地说，“你这狂妄自大的人！我可拿过文学硕士学位，我会让你见识的！我还写过一篇论文讨论托马斯·哈代的诗！”
“哈代？哈代？”年轻人问，一边皱皱直挺的鼻子，“喔，那个凑韵脚的家伙！”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我怎么故作聪明了？”
“老莎士比亚最基本的精神。我亲爱的小姐，如果你真的能够欣赏莎士比亚，就会知道他的诗不需要外在的刺激，本身就散发着光与热。”
“我领教了，领教了。”佩辛斯轻声说，“先生，谢谢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堂小小的美学课。”她的两颊烧得红扑扑的，狠狠把一个小面包撕成两半。
他把头往后一甩，大笑起来。乔治托着放有两个琥珀色酒杯的盘子，被他的笑声吓了一跳。“喔，老天爷！”罗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她受不了了！我想我们两个人都有点儿疯癫……啊，乔治，放下吧，好小子……干杯，萨姆小姐？”
“萨姆小姐？”
“达林！”
“叫我佩辛斯吧，罗威先生。”
“好极了，就叫佩辛斯吧！”他们严肃地干杯了，两人的目光在杯缘交会，双双开怀大笑起来，都被鸡尾酒呛着了，“现在开始写自传了。我的名字叫戈登·罗威，到圣诞节就满二十八岁，是个孤儿。我的收入微薄得可怜。我想扬基队今年真是烂透了，我知道哈佛买下了一个特棒的四分卫。还有，如果我继续看着你，就想吻你了。”
“你是个很奇怪的年轻人。”佩辛斯满脸通红，“不，不，这不表示接受，你最好放开我的手，隔壁桌的两个老太太正不以为然地看着你呢……天啊，我羞死了！只因为听到‘吻’字，就脸红得像女学生！你一向如此轻佻吗？我宁愿听听对弥尔顿(1)如何安排韵脚，或蝴蝶的品种等问题的讨论。”
他看着她，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你真是好得不得了。”他说着用力戳戳盘子里的肉排，沉默了一会儿。他抬头时，两个人都严肃地打量着对方，后来佩辛斯的目光先移开了。“说实话，佩蒂——真高兴你让我这样称呼你——这种孩子气的粗俗是我的一种逃避方式。我知道这不太聪明。我一直在社交方面表现笨拙。少年时代，我生命里最好的时光都花在追求更好的教育上了；而这些年，我一直想在文学研究界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你知道，我的野心非常大。”
“野心从来不会毁掉一个年轻人。”佩辛斯轻轻地说。
“谢谢你这么宽容我，好小姐。可是，我不是很有创造力的人。研究工作对我很有吸引力。我想我原本应该去钻研生物化学或天文物理的。”
佩辛斯专心地对付着眼前的沙拉，倒弄了一片新鲜、青翠的水芹叶好一会儿。“我真的——喔，真蠢。”
他身子往前倾，握住她的手。“佩蒂，责骂我吧！”
“罗威先生，他们在看着呢！”佩辛斯说，可是并没有把手抽回。
“叫我戈登。”
“戈登……你伤害了我。”佩辛斯凄惨地说，“喔，我知道你是开玩笑，但实际上，罗威先生——好吧，戈登——我瞧不起大部分无知的女人。”
“很抱歉。”他后悔地说，“我的玩笑开得很差劲。”
“不，不是那个，戈登。我自己也说了些差劲的笑话。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到底真正想做什么，而你——”她微笑起来，“当然，听起来很荒唐。可是我们和低等生物唯一的差异是思考能力，我不懂为什么女人因为在生理方面和男人不同，就应该放弃培养自己的心智。”
“想起这种念头就惊恐不已，这是种时髦。”
“我知道。我憎恶这种时髦。在碰到哲瑞·雷恩先生之前，我想我的七窍还没完全打开。他——喔，他让你提升境界，使你想要思考、想要求知，而他还一样是位非常迷人的老绅士……啊，我们离题了。”她羞怯地把手抽走，诚恳地看着他，“戈登，说说你的工作和你自己吧，我真的感兴趣。”
“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他耸耸宽厚的肩膀，“只是工作、吃饭、运动、睡觉，当然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莎士比亚身上有一些特别的东西吸引着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天才。喔，让我觉得深刻的，不止是哈姆雷特或李尔王说出的美言佳语，或他们的思想中蕴含的哲学观念，而是莎士比亚这个人本身。是什么造就了他？他有什么诀窍？他的灵感源泉是什么，或许这只是他内在的一团火？我想要知道。”
“我去过斯特福(2)。”佩辛斯轻轻地说，“那儿有种什么东西。就在老教堂巷，斯特福教堂，那气氛——”
“我在英国待了一年半。”罗威咕哝着说，“工作真是苦不堪言。追踪毫不实际的线索，一半靠想象力。结果，老天爷……”
“怎么了？”佩辛斯低声说，眼睛闪闪发亮。
他双手托住下巴。“艺术家生命中最重要的时期，是他成长的那几年。这是他最富激情的时期，他的各项感官能力处于巅峰状态……然而，我们对世界历史上这位最伟大的诗人的年少时期有何了解？什么也不知道。莎士比亚的故事有一段空白，如果我们想彻底、深入地欣赏这位艺术家，就必须把这段空白填满。”他停下来，疲倦的棕色眼睛里出现了几近惶恐的神情，“佩辛斯！”他的语气有些失控，“我想我找对了路。我想——”他再度停顿，摸索着他的香烟盒。佩辛斯僵硬地坐着。
他没有打开香烟盒，又把它放回了背心口袋。“不，”他喃喃地说，“还言之过早，我还不确定。还不确定。”然后他微笑了，“佩蒂，我们谈谈别的事情吧。”
她略显忧心地叹了口气，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然后对他微微一笑。“好啊，戈登。说说萨克森夫妇的事吧。”
  
“嗯——”他孩子气地靠到椅背上，“实在乏善可陈。老萨克森对我产生兴趣，是因为——就说是一种直觉吧！我想他是看中了我，他一直没有小孩。虽然他的个性有些缺点，可他确实真心热爱英国文学。他是个很难侍候的老人家，可是坚持资助我的研究——提携我，让我住进他家……后来他去世了，我还在工作。”
“那么萨克森太太呢？”
“和他有着天壤之别的莉迪亚，”他不以为然地说，“吝啬鬼，这还是客气的话。我想我不应该忘恩负义，可是她有时真是过分。对文学愚昧无知，对丈夫珍版书籍的收藏更是什么也不懂。我们别谈她吧，她是个令人不愉快的女人。”
“就因为她无法和你讨论四开书或八开书！”佩辛斯大笑，“那么谁照管萨克森的收藏呢？你吗？”
“现在你可泡在古老的历史里了。”罗威嘻嘻笑着说，“这颗化石的名字叫做克拉伯。你现在可以得到公正的对待了！我？我亲爱的小姐！我称他为老鹰眼，他也的确目光犀利。他担任萨克森先生的图书管理员已经二十三年了，所以他对自己保管的东西防备得比老萨克森还厉害。”他的脸上掠过一抹阴影，“现在他是不折不扣的大头目了，萨克森先生在遗嘱里指定克拉伯继续主管他的收藏。以后更难接近这些东西了。”
“难道你不能在萨克森的图书馆工作了吗？”
“在严密的监视之下——这不是夸张之词。克拉伯从前专门负责管书，现在也一样。这几个月我就在为捐给不列颠的东西编目录，整理一些特别的书。我的研究工作因此没什么进展，可是萨克森先生在遗嘱里要求我这么做，实在没办法……你瞧，佩辛斯，我一定无聊透了。请说说你的事情吧。”
“我？没什么好说的。”佩辛斯轻轻地说。
“我是正经的，佩蒂。我想你是最……喔，好，还是说说吧。”
“如果你坚持的话，”她摸索着皮包里的镜子，“我的事业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我有点儿像现代守护灶神的女祭司。”
“听起来不可轻视。”年轻人微笑着说，“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我把生活献给了……某些事。”她瞥着小镜子撸撸头发。
他热切地看着她。“提升修养？”
她把镜子收起来，叹息着说：“喔，戈登，我不太明白自己。我有时候糊里糊涂的。”
罗威说：“小姐，你知道你的命运是什么吗？”
“快告诉我！”
“亲爱的，你注定要过平淡无奇的生活。”
“你是说……结婚、生孩子？”
“大约就是那种事。”他的声音很低。
“多可怕！”佩辛斯站起来，粉红的脸颊恼怒得发红——她都可以感觉到，因为她的两颊好像烧得起了洞，“戈登，我们走吧！”
  
萨姆巡官满腹心思地回到办公室。他对布劳迪小姐随便打了下招呼便走到他的房间，把帽子丢到角落里的保险箱上面，扑通一声坐在转椅上。
他把大脚架在桌上，一会儿又放下来，摸着口袋到处找雪茄，可是没找着，然后在抽屉里翻找一阵，终于找到了一支破旧的烟斗。他在烟斗里塞进一团很难看的烟草，点燃，愁苦地开始吞云吐雾。他翻了翻日历，然后站起来来回踱步，一会儿又坐下了，嘴里叽里咕噜地咒骂着，并伸手按了一下桌面下的按钮。
布劳迪小姐匆忙赶过来，气喘吁吁的。
“有电话吗？”
“没有，巡官。”
“信件呢？”
“没有，巡官。”
“老天，塔特尔不是应该把杜尔金一案的报告送来吗？”
“没有送来，巡官。”
“该死的凸眼！好吧，好吧，布劳迪小姐！”
布劳迪小姐眼睛睁得大大的，咽了口口水，说：“是的，巡官。”便飞也似的逃开了。
好一会儿，他站在窗户旁注视着外面的时代广场，烟斗凶猛地吐着烟雾。
忽然，他奔到桌边拿起电话，拨了七-三一〇〇这个号码。“喂！”他大声说，“替我接盖根巡官。对，对，盖根！听好，马屁精，废话少说。我是萨姆啊！”他对着总机那边惊讶的语气哈哈一笑，“你一家子还好吗，约翰？你的老大应该要上大学了吧……好，好，你这老家伙，替我接盖根……喂，布彻？是萨姆！”
盖根探长和他开了一连串的玩笑。
“欢迎回来！”萨姆吼道，“这欢迎真热烈！嘿，布彻，你那些第十街的律师……是啊，我还算健康。我知道你好得很，今天早上才在报纸上看见你那张猩猩脸，你看起来还是那样强壮……对啊！嘿，你记不记得大约五六年前退休的多诺霍？我记得你在总局当队长时，他在你手下……你应该留在那儿的，你这拍马屁大王！”
盖根巡官也笑着说：“还是一样风趣的萨姆。你怎么能指望我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人物呢？”
“什么？他救过你的小命的，你这不知感恩的臭老鼠！”
“噢，多诺霍！你为什么不早说呢？我当然记得他。你想打听什么？”
“替我查查他，看他有没有不良记录。布彻，他的记录属于哪一类？”
“A等。我记得他没什么脑子，诚实得连地下酒家的五块钱都不收。老实对他没什么好处。不懂得玩把戏，所以一直没得到提升。”
“出淤泥而不染，嘿！”巡官喃喃地说。
“跟莲花一样。记得他走时我很难过。多诺霍，浪漫的爱尔兰人，只是浪漫过了头。哈！哈！”
“还在讲老掉牙的臭笑话。”萨姆大声说，“布彻，我会活到看着你当上局长那一天的。再见，好家伙，有空过来我的办公室坐坐。”
他轻轻放下电话，瞪着日历。过了一会儿，他又打了一通电话给警察总局找人口失踪组。
组里的主管格雷森队长是他的老朋友。萨姆简明扼要地把多诺霍的事情说了一遍：他离奇失踪的情况，他的外表和习惯。格雷森的职责是调查纽约警察局管辖之内的所有失踪案件，他答应会悄悄地调查。然后巡官又把电话转到盖根巡官那儿。
“喂，布彻，又是我。有没有听说什么滑头的坏蛋专门偷窃珍版书？一个戴着有些怪异的蓝帽子的家伙……我也不清楚，可能是他的习惯。”
“偷书雅贼，嗯？”盖根想了一下，“蓝帽子……一时想不起有这号人物，等我查查再回你的电话。”
“谢谢，我等你的电话。”
半小时后，盖根打来了电话。警察局的罪犯记录里没有这样一个窃贼：专门偷书，并且有戴蓝色的或偏蓝色的帽子的习惯。
巡官大惑不解地看着窗外，此刻世界显得非常沉闷。他终于叹了口气，从办公桌里抽出一张纸，把钢笔帽打开，开始用心写信：
  
亲爱的雷恩：
这儿有些吸引您的兴趣的事情，就是今天早上我在电话上告诉奎西的神秘的小事。说实话，我和佩蒂都碰到了难关，得向您讨教。一位名叫多诺霍的退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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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著有《失乐园》。
  
(2) 斯特福（Stratford），莎士比亚的故乡。

第七章 《热情的朝圣者》
布劳迪小姐跌跌撞撞走进老板的办公室，年轻、刻板的脸上满是兴奋之色。“喔，巡官！是——是雷恩先生！”
“什么事？”巡官平淡地问——今天是星期三，他已经忘记前一天写了信给雷恩。
“好，好，布劳迪，”佩辛斯和善地说，“别慌张，雷恩先生怎么了？”
布劳迪小姐鼓足勇气，手指颤抖地指着门说：“他在外面。”
“哈，老天有眼，天降甘霖！”巡官大叫一声，跳向门边，“你为什么不早说？”他用力把门拉开，一位满头白发的高大老人坐在前厅的长椅上，正对着他和佩辛斯微笑。布劳迪在一边紧张地吮吸着拇指。
“雷恩！真高兴见到您。您怎么会跑到城里来呢？”
哲瑞·雷恩先生站起来，把手杖塞在腋下，紧紧抓住巡官的手，用力握了几下。“当然是因为你引人入胜的信。佩辛斯还是和以前一样美丽。好了，巡官，难道你不请我进去吗？”
布劳迪小姐一副震惊于见到高贵的神灵的样子。哲瑞·雷恩先生经过她身边时对她笑笑，她几乎喘不过气来。然后，三个人走进巡官的办公室。
老绅士慈祥地上下打量他。“好久不见了，不是吗？巡官，这个老巢还是那样让人发闷，有点儿像现代监狱。你们两人可好？”
“生理上非常健康，”佩辛斯说，“可是心理上不太健康——目前如此。您近来如何呢，雷恩先生？上次——”
“上次，亲爱的，”老绅士严肃地说，“我差点儿进了坟墓。今天……你们看，我很多年没有这种感觉了。”
“看见您坐在这里，我可是觉得好得不得了。”巡官大声说。
雷恩说话时，视线从佩辛斯的嘴唇移到萨姆的嘴唇上，从不停滞。“巡官，说实话，是你的信让我精神大振。一件案子！尤其是牵连到我那乏味的小不列颠，好像不太可能是真的。”
“这就是你和我爸爸之间的区别。”佩辛斯笑了出来，“神秘的事情惹恼他，却刺激你。”
“亲爱的，那么它们对你有什么作用呢？”
她耸耸肩。“我就以不变应万变，保持冷静。”
“不列颠。”雷恩喃喃地说，“佩辛斯，你见过戈登·罗威那个年轻人吗？”
她立刻面红耳赤，愤怒的泪水涌进眼眶。巡官痛苦地自言自语。老绅士微笑地看着他们。
“喔——喔，对，我见过他了。”佩辛斯说。
“我也这么想。”雷恩淡淡地说，“聪明的年轻人，对吗？”
“不错，不错。”
巡官有些烦躁。“雷恩，事实上我们遇到的事情很疯狂。我没收取任何费用。这是你听过的最疯狂的事了。为了老交情，我一定得做点儿什么。”
“不值得羡慕的情况。”老绅士忍不住低声笑起来，“我看我们最好立刻去博物馆。巡官，你形容过的萨克森室里玻璃碎了的那个柜子，里面有些东西我非常想检查一下。”
“喔！”佩辛斯叫出来，“里面有什么东西我遗漏了吗？”
“纯属猜测。”雷恩先生沉思着说，“我敢说一定没什么。我们走吧，德罗米欧在楼下的车里等着呢。”
  
他们发现阿朗索·乔特博士在办公室里和一个长手长腿，身着奇怪外国服装的人相谈甚欢。这个人有英国人典型的瘦削尖脸，眼睛也很锐利，右边棕色的眉毛下戴着一个无边单片眼镜，眼镜上系着一根黑色的细丝带，丝带绕着脖子。他的脸骨架突出，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让人不禁联想起文艺复兴时代的学者。他说话的语气沉着自信，迷人的腔调显示出他是受过教育的英国人。他可能有五十岁。乔特博士介绍他时称他为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未来的馆长，他搭乘的英国来的船今天早上才进港。
“雷恩先生！”他轻呼一声，“这真是万分荣幸。自从二十年前看过您在伦敦演出的《奥赛罗》，我就想认识您。后来，您所写的关于莎士比亚的学术文章在《采风》……”
“你真是太客气了。”老人赶快说，“在文学方面我不过是半瓶醋。我想，乔特博士告诉过你在你到达之前这里发生的神秘插曲吧？”
塞德拉博士看起来毫不知情。“对不起，什么事？”
“喔，芝麻小事。”乔特博士不情愿地说，一边摸摸山羊胡子，“雷恩先生，我真惊讶您把这件事看得这么严重。”
“事情的表象相当古怪、浮浅，博士。”雷恩轻声说，他晶亮的眼睛从乔特身上扫到塞德拉身上，又扫回来，“塞德拉博士，星期一——两天前，显然有人伪装混入博物馆，明显地侵扰了这新房间里的一个柜子。”
“真的？”塞德拉博士问。
“没什么事。”馆长不耐烦地说，“他没拿走任何东西，那才是最重要的。”
“我想也是如此。”英国人微笑着表示同意。
“我能不能打断这个学术争议？”老绅士说，“我可以建议再检查一次证据本身吗？还是你们各位宁愿……”
乔特博士点点头。英国人说：“我相信我和乔特博士已经相当熟了。目前我还没有比看看这个玻璃碎了的柜子更要紧的事。”他咯咯一笑，“毕竟如果我是不列颠博物馆未来的馆长，我想我应该学学你们美国艺术雅贼的方法。博士，嗯？”
“噢，是，是。”馆长皱起眉头，“你既然要看，当然随你。”
  
他们穿过空无一人的普通阅览室。佩辛斯扫视周遭，微微有些失望：戈登·罗威在哪里呢？众人走进萨克森室。柜子上昨天被打碎的玻璃已经换过了，和柜子上下其他的地方一样光洁明亮。
“玻璃工人昨天就修好了。”乔特博士俨然挑衅地对巡官说，“我向你保证他一刻钟也没有单独一个人待着。我自己就站在他旁边，一直到他完成工作为止。”
巡官哼了一声。
雷恩先生和塞德拉博士疑惑地看着玻璃里面，两人的眼里都闪现出赞叹的神采。
“贾格尔的。”塞德拉博士非常温和地说，“雷恩先生，太了不起了。乔特博士，你是说这个房间是新的，这些收藏品都是新近捐赠所得？”
“是的。这个房间里的收藏品都是收藏家塞缪尔·萨克森立了遗嘱留给不列颠的。等博物馆重新开幕，这些当然都会展览出来。”
“喔，当然。我想韦思先生一个月前在伦敦向我提过这件事。我常常想，不知道你们美国的萨克森先生的图书馆里有些什么东西？神秘兮兮的人，不是吗？这些贾格尔——太美妙了。”
雷恩先生眼睛一动也不动地仔细看着玻璃内的收藏品，淡淡地说：“乔特博士，你有这个柜子的钥匙吗？”
“当然有。”
“请你打开柜子好吗？”
馆长瞪着眼睛，有一会儿看起来不太自在，后来还是顺从了对方的要求。老绅士打开玻璃盖，把盖子放妥，大家都集拢过来。三卷古老的书册赤裸裸地暴露在柔软的黑色天鹅绒上面。在柜子顶端强烈灯光的照射下，残褪的颜色变得鲜活有力，撩拨着眼睛。雷恩小心地轮流举起每一本牛皮精装书册，非常仔细地检查书皮、装订，打开书前书后的环衬……有一会儿，他又检查了内容。他把三本书放回原位，站直身子。佩辛斯一直在观察他，他宛若雕塑的五官此时忽然变得严肃了。
“非常奇怪。”他喃喃地说，“我不相信。”他又仔细看看打开的柜子。
“怎么回事？”乔特博士低着嗓子问。
“这事情啊，亲爱的乔特——”老绅士冷静地说，“原来放在这里的书，其中有一册被偷走了！”
  
“被偷！”他们同时叫出了声。乔特博士往前踏出一步，又停了下来。
“不可能！”他尖声说，“罗威发现柜子的玻璃被打碎时，我亲自检查过这些贾格尔的。”
“你检查内部了吗？”雷恩低声问。
馆长脸色苍白。“我没看见……没有。但是当时最草率的检查……”
“……恐怕欺骗了你训练有素的眼睛，博士。我说过，这是我的经验里最古怪的事。”他银丝般的白眉毛往中间挤拢，“看这儿！”他瘦长的手指指着一个折成三角形的卡片，卡片放在三本书中间那本的后面，书是蓝色的牛皮精装本。卡片上面写着：
热情的朝圣者
威廉·莎士比亚　著
（贾格尔，一五九九年）
这是来自塞缪尔·萨克森图书馆的珍贵而独特的收藏品。这本书的第一版仅有三本善本现存于世，这是其中一本，一五九九年由伊丽莎白时代的印刷商人威廉·贾格尔出版。当时声名狼藉的贾格尔欺骗说此书为莎士比亚的作品，可是二十首诗里只有五首是莎士比亚的，其余都是理查德·邦菲德(1)、巴索罗梅·格里芬(2)和其他同期诗人的作品。
“怎么样？”乔特博士安静地问。塞德拉的眼睛透过单片眼镜灼灼发亮地看着中间那册书，但他好像没有看到后面的卡片。
“这是……这是伪造的，是假的吗？”佩辛斯喘不过气似的问。
“不是，亲爱的佩辛斯。我不敢自称是专家，可是我可以大胆地说，你在这里看见的这一本是货真价实的贾格尔版《热情的朝圣者》。”
乔特博士生气了。“我看不出——”他拿起蓝皮精装书，翻到扉页，他的下巴错愕地往下一垮。塞德拉博士惊讶地在他背后仔细看了看，也露出万分震惊的表情。
雷恩大步在柜子后面踱来踱去，低着头。
“嗯，但是——”巡官不知如何开口。他甩甩双手，嘴里叽里咕噜一顿咒骂。
“如果是真的贾格尔，”佩辛斯大声说，“怎么——”
“完完全全、绝对的不可能，不可能。”乔特博士一遍又一遍地喃喃说。
“真是疯了。”英国人用充满敬畏的口气说。
两人一起弯腰查看那书，急切地翻阅书页。他们彼此看了一眼，带着些敬意点点头，然后将注意力放回到书的第一页。佩辛斯也在他们背后观看，书页上写着：
热情的朝圣者，又名维纳斯和阿多尼斯之间的爱情十四行诗。莎士比亚著。第二版，威廉·贾格尔印刷，一六〇六年。
“我懂了。”佩辛斯缓缓地说，“这不是一五九九年第一版的贾格尔，而是一六〇六年的贾格尔，或称第二版的贾格尔。显然价值比较低……”
“我亲爱的萨姆小姐……”乔特博士头也不回地厉声说，“你大错特错了。”
“你是说它更有价值？”
巡官沉睡一时的兴致开始复苏了。雷恩继续在地板上踱步，陷入沉思之中。
没有人回答，佩辛斯红着脸退到一边。
“佩辛斯！”老绅士忽然叫她，她感激地走过去。他长长的手臂挽着她的肩膀，“我亲爱的佩辛斯，你知道是什么使得这件事如此惊天动地吗？”
“先生，我怎么也料想不到。”
雷恩温柔地捏了一下她的肩膀。“威廉·贾格尔是个有心的艺术支持者。在莎士比亚、琼森、弗莱彻(3)、马洛，还有其他人日进斗金的时代，他也躬逢其盛。出版商之间可能也竞争激烈，威廉·贾格尔就寻求名人效应，就像我们今天有些戏剧制作人和书籍出版商找名人一样。所以他变成盗印者之类的人物。他印了《热情的朝圣者》，在书里收集了两首莎士比亚没有出版的十四行诗，又从已经出版的戏剧《空爱一场》中选了三首诗，其余的都是蒙混垫底的。他胆大包天，说所有的诗都是莎士比亚创作的。我不怀疑它们很畅销。至于莎士比亚自己呢，身为剧作家，他对出版的事情冷淡得出奇。”雷恩叹了口气，“我告诉你这些，好让你对当时的背景有些了解。我相信那本书卖得很好，因为一五九九年第一次出版后，一六〇六年他出了第二版，一六一二年出了第三版。现在整个情况这么惊人，是因为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版现今尚存三本，一六一二年的贾格尔版只有两本，而直到刚才整个藏书界都以为一六〇六年的贾格尔版已经没有半本流传下来！”
“那么这本书是无价之宝了？”
“无价之宝？”乔特博士茫然地回应。
“我是说……”老人的声音悦耳动听，“这是件很奇特的案子。巡官，我一点儿都不怪你糊涂，你还没有弄清楚整个谜题的来龙去脉。亲爱的小佩辛斯，情况变得有些疯狂了。显然你们那个蓝帽人经历了极大的麻烦，冒了极大的风险，渗透到一个闭塞的团体，擅自闯进不列颠博物馆，然后趁着乔特博士忙着炫耀他的博物馆的荣耀时溜进萨克森室，打碎装有贾格尔版珍本书的柜子的玻璃……整个过程中，这个奇特的窃贼冒着天大的危险，可能因为盗窃、破坏他人财产被捕下狱——到底为了什么呢？”雷恩的声音变得尖厉起来，“盗走一本稀有珍贵的书，留下一本比原来的更珍贵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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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查德·邦菲德（Richard Barnfield，1574—1627），英国诗人。
  
(2) 巴索罗梅·格里芬（Bartholomew Griffin，？—1602），英国诗人。
  
(3) 弗莱彻（John Fletcher，1579—1625），英国作家。

第八章 善心的贼
“怎么这么热闹？”随着一个愉快的发问，年轻的戈登·罗威从走廊徐徐走进萨克森室。他朝佩辛斯笑笑，立刻走到她身边，好像铁片被磁铁吸引了一般。
“啊，罗威。”馆长连忙说，“正是我们要找的人。发生了最离奇的事情！”
“我们好像在搞魔术表演，不断引来稀奇古怪的事。”罗威说话时，仍不忘对佩辛斯眨眨眼，“雷恩先生，真高兴见到您。天啊，这真是盛大的聚会！乔特博士，我看到你已经开始为塞德拉博士介绍我们家务事中的小困难了。你好，巡官。博士，有什么麻烦呢？”
乔特博士一言不发地晃晃手上的蓝皮书。
罗威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不会是……”他环顾四周，每个人的神色都很严肃。然后他从馆长手中拿过书，慢慢地翻开来，脸上泛起惊讶万分的表情。他又一次环顾四周，一脸迷惑，“这不是……这是一六〇六年的贾格尔啊！”他的声音很大，“我以为没有半本留下……”
“显然有。”老绅士淡淡地说，“戈登，消息若传出去，街上会有人尖叫的。”
“我知道。”罗威喃喃地说，“可是，老天，这是从哪里来的？不是你从伦敦带来的吧，塞德拉博士。”
“不是。”英国人慢吞吞地说。
“你一定不会相信，”乔特博士无奈地耸耸肩，“我们这里星期一真的有小偷。罗威，有人把这书留在装着贾格尔的柜子里，拿走了一五九九年的那一本。”
“噢——”年轻人说，“我——”他把头往后一仰，哈哈大笑起来，“天啊，这太精彩了。”他喘着气，擦擦眼睛，“等莉迪亚听到这个消息吧！还有克拉伯……喔，这真是太过分了！”他拼命控制自己，“对不起，我觉得这实在太好笑了……善本书被偷，然后又得到一本更珍贵的，真是萨克森太太的福气。疯了，简直疯了！”
“我想——”馆长紧张地摸摸胡子，“你最好请萨克森太太立刻过来。罗威，毕竟——”
“当然了。”年轻人温柔地抚摸着一六〇六年的贾格尔，然后把书还给乔特博士，轻捏一下佩辛斯的手臂，扬扬得意地离开了房间。
“真是个浮躁的年轻人。”塞德拉博士批评说，“恐怕我无法欣赏他的轻浮。我们不能接受这——不能光凭表面就认可这东西，乔特博士。这得需要更仔细的检查。也许要确定它的真实性很困难。”
乔特博士的眼睛像猎人那样闪着光芒。“没错，没错。”他搓搓手，好像很满意被偷的书仍然在窃贼手里，只希望小偷不要还书，别来要求把留在柜子里独一无二的这本要回去，“我建议我们立刻着手。塞德拉，我们得谨慎行事，可不要泄漏任何口风出去！我们可以找大都会博物馆的卡斯帕利，要他绝对保密……”
塞德拉的脸色出奇的苍白，目不转睛地盯着遭劫的柜子，好像被催眠了似的。
“或者是福尔杰的克劳尼恩希尔德教授。”他咕噜着说。
佩辛斯叹了口气。“我们好像都认定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是被蓝帽人偷走的，可是没有证据呀！为什么小偷不是巴士上的第二个陌生人，或十七个老师中的一个呢？”
巡官双手一摊，哼了一声，显然整件事对他来说太离谱了。
“我不这么认为，佩辛斯。”雷恩轻声说，“巴士上共有十九个人，显然都进了博物馆。十八人参观后回到巴士总站，第十八个就是你所称呼的第二个神秘的陌生人。换句话说，我们的朋友蓝帽人就从博物馆里消失了。多诺霍也消失了。这个关联太大，不可能是碰巧发生的。我想，极有可能是那个蓝帽人偷走了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留下一六〇六年的这一本在这里，多诺霍因为跟踪他而消失了。”
“好，好，”馆长轻快地说，“我相信时间可以解释一切。现在，塞德拉博士，我要失陪一下。我叫人立刻搜查整个博物馆。”
“为什么？”巡官痛苦地说。
“可能还有一丝机会，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没有被带出这栋建筑。”
“随便你吧。”萨姆没好气地说。
“博士，好想法。”塞德拉热烈地说，“我——我还是留在这儿吧！但是萨克森太太来时……”显然塞德拉听说过萨克森太太的人品，有些担心。
“我一会儿就回来。”乔特博士语气愉快，他把蓝皮书小心地放进柜子，快步离开房间。
英国人环绕着柜子，好像母鸟在照顾它的鸟巢。“可惜，”他喃喃念着，“可惜，我真想看看那本一五九九年版的。”
哲瑞·雷恩盯着他看，找了一张椅子坐下，用青筋暴现的白手遮着眼睛。
“塞德拉博士，你听起来非常失望啊！”佩辛斯说。
他惊醒过来：“呃？对不起……是，是啊，很失望。”
“为什么呢？你没见过一五九九年版的吗？我以为对藏书家而言，善本书是平常的东西。”
“应该如此，”英国人阴沉地笑笑，“可是这本书不是如此。它属于塞缪尔·萨克森，所以很难一睹为快。”
“我想罗威先生和乔特先生的确说过，萨克森先生是……是有些诡秘。”
塞德拉博士变得兴奋起来，单片眼镜颤抖地掉了下来，挂在胸前的细绳上。“诡秘！”他大叫出声，“这个人是爱书成狂。他老年时花了多半的时间在英国的拍卖会上，几乎买走了我们所有宝贵的东西……对不起！可是有些东西不是众所周知的，天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这本一五九九年贾格尔的《热情的朝圣者》就是没人知晓的。一直到不久之前，大家才知道这个版本只有两本传世。然后萨克森不知从哪里挖出了第三本，可是他从来不准学者瞄一眼。他把书藏在图书馆里，好像秣草藏在谷仓里。”
“听起来真悲哀。”巡官不以为然地说。
“喔，是嘛！”英国人慢吞吞地说，“我向你保证的确悲哀。我真心期待要看看……韦思先生告诉了我萨克森捐书的事情……”
“他提到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也在捐献之列吗？”雷恩低声说。
“是啊！”塞德拉叹了口气，又弯腰去看柜子，并重新戴上单片眼镜，“真美，真美。我等不及……这是什么？”他薄薄的嘴唇因为兴奋而张开，同时抓着柜子里的第三本书，研究着书前书后的空白页。
“又怎么了？”雷恩站起来，快步走到柜子旁边。
塞德拉博士长长地叹了口气。“好一会儿我以为——我错了。萨克森买下这本《亨利四世》之前几年，我在伦敦研究过。上面的日期是一六〇八年。贾格尔故意把日期推前了，他当时为文具商人托马斯·帕维尔印刷了这本书；其实可能是在一六一九年印的。可是我记得书皮是比较深的猩红色；显然在萨克森细心的管理下，稍微褪了点儿色。”
“原来如此。”老绅士说，“你吓了我一跳，博士。那么《约翰·奥德卡斯尔爵士》呢？”
未来的馆长慈爱地抚摸着柜子里的第一本书，严肃地说：“这相当好。我上次在索斯比一九一三年的拍卖会上看见过这本书……当时的封面很漂亮，到现在颜色都没变，还是一样的金棕色！其实我不是责怪萨克森恶意侵占，请你们理解——”
乔特博士很快回来了。“恐怕我错了。”他神采奕奕地说，“没找到失窃的贾格尔。当然，我们会继续搜查。”
  
莉迪亚·萨克森太太冲进房间，仿佛一头愤怒的母象，旁人根本无法阻挡。她体态庞大，湿润的绿眼睛发散出野兽的怒光，叫这些学者、馆长和整个不快乐的受捐者群体惊心动魄。她后面跟着的戈登·罗威满脸笑容，还有一个干瘪的老头儿穿着灰扑扑的燕尾服侧身挨着她。这老头儿有种上古纸草的气质——皮肤宛如皮革，走路时骨头咔拉作响，还有兼具意大利乡绅、西班牙海盗、古玩商人掠夺特质的苍白的五官。这位老绅士正是萨克森图书馆严厉的管理员克拉伯。他无视其他人的存在，直冲到装着贾格尔的柜子前面，伸出五指抓住窃贼留下的奇怪礼物，非常精明、贪婪地打量着。
“乔特博士！”萨克森太太以非常刺耳的女高音尖声叫道，“这个小偷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们在胡闹些什么？”
“呃——萨克森太太，”馆长不安地低声说，“是这样的，非常不幸，可是运气又非常令人惊异……”
“废话！罗威先生把另一本书的事都说给我听了。我告诉你，我一点儿都不感激。事实是我丈夫最珍贵的赠品竟然在你的鼻子底下被偷走了。我要——”
“在我们讨论令人气馁的细节之前，”乔特博士急忙说，“让我介绍佩辛斯·萨姆小姐，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他是我们的新馆长——哲瑞·雷恩先生……”
“啊！”萨克森太太湿润的绿眼睛看向老绅士，“雷恩先生，你好，雷恩先生！还有你说这是新馆长？”她一点儿也不好奇地看着英国人僵硬的表情，像大肥猪似的吸了吸鼻子。
“这是萨姆巡官——”
“警察局的？巡官，我要你立刻找到小偷！”
“当然！”巡官说，“你要我怎么办？从我的背心口袋里把他拉出来吗？”
她气呼呼的，脸色变得像烂樱桃。“噢，我从来没有——”
克拉伯叹息着把蓝皮书放下，拍拍她的手臂，微笑着低声说：“你的血压，亲爱的萨克森太太。”然后他挺直弯曲的老身躯，目光锐利地环视周围的人，“真奇怪，这个小偷真奇怪。”他的语气里有些挑衅的意味，引得乔特博士骄傲地抬头挺胸，“我觉得——”克拉伯忽然住了嘴，大家不觉一惊。他骨碌碌的小眼睛看得塞德拉博士都脸红起来了，然后他的视线移到别处，再跳回来时好像触电了似的。“这人是谁？”他尖声问，颤抖地用拇指指着英国人。
“失礼了。”塞德拉博士冷冷地说。
“塞德拉博士，我们的新馆长。”年轻的罗威插嘴，“得了，克拉伯，别粗鲁！博士，这是克拉伯先生，萨克森图书馆的管理员。”
“塞德拉，嗯？”克拉伯咕哝着说，“塞德拉，嗯？好，好。”他侧了侧瘦削的脑袋瓜，有些不怀好意地笑着看向英国人。塞德拉博士也回看他，觉得有些受辱，又觉得很疑惑，然后他耸耸肩。
“萨克森太太，可不可以听我解释？”他装出一副迷人的笑容，往前踏了一步，“这是最……”他们走到一边去，塞德拉博士继续低声快速地说着。萨克森太太好像事先已经替犯人定罪的法官，表情漠不关心又充满敌意。
哲瑞·雷恩静静地走回房间角落的椅子前坐下，闭上眼睛，伸展开修长的腿。佩辛斯叹了口气，回头看看戈登·罗威，罗威把她拉到一旁，精力充沛地在她耳边叽叽咕咕说着话。
克拉伯和乔特博士为那本安静地躺着的一六〇六年版贾格尔展开冷静而诚恳的讨论。萨姆巡官像在独特的炼狱里游走的迷失的鬼魂，无聊地呻吟着，偶尔听到藏书家的只言片语。
“扉页上印的字……”
“哈里威尔-菲利普斯说……”
“……包括剽窃的十四行诗……”
“可是是四开本还是八开本？”
“那么博德里安版本……”
“……确实显示贾格尔从海伍德的《英伦颂》偷了两首诗，放在一六一二年的……”
“形式完全依照……”
“一六〇八年之前，贾格尔只是个出版商。一直等他买下詹姆斯·罗伯特在巴比根的印刷所，那样应该是一六〇六年……”
巡官又咆哮一声，沉入无名火气之中，在房间里乱转。
  
乔特博士和表情阴郁的克拉伯抬起头，暂时休兵。
“各位女士、先生，”馆长提高嗓门，摸摸胡子，“我和克拉伯先生一致同意，这本一六〇六年的贾格尔是真的！”
“听听这话。”巡官忧郁地说。
“你确定？”塞德拉博士从萨克森太太那儿转过头。
“我不管！”萨克森太太尖叫，“我还是认为，用这种非比寻常的方式回报萨克森先生的慷慨——”
“早就告诉过你，她是个讨人厌的女人。”年轻的罗威说这话时口音清楚。
“小声点儿，你这冲动的小白痴！”佩辛斯很凶地低声说，“蛇头女怪会听到你的话！”
“让她听吧！”年轻人笑笑，“她是头霸道的老鲸鱼。”
“我真的不认为那是赝本。”哲瑞·雷恩从角落里静静地发话。
长着蒜头鼻的门房踱入房间，走到乔特博士身边。
“这是什么，伯奇？”馆长漠不关心地说，“我想那可以等——”
“我无所谓。”伯奇面无表情地说，掉头就要离开。
“等一下。”哲瑞·雷恩说。他已经站起来，专注地盯着伯奇手里的包，一道智性之光闪过他清晰的五官，“乔特博士，如果我是你，就查看一下那个包。既然这桩事情已经那么疯狂，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他们都不解地看着他的脸和门房的手。
“您认为——”乔特博士舔舔满是胡须的嘴唇，“很好，伯奇，把东西交给我们。”
塞德拉博士和克拉伯两人像忠实的警卫，机警地站在馆长的两侧。
这是一个包裹得平整、利落的包，用普通的牛皮纸包着，系着一根便宜的红绳子。包装纸上粘着一张标签，上面写着乔特博士的姓名和博物馆的地址。字是用蓝墨水写的，小小的印刷字体很清楚。
“伯奇，这是谁送来的？”乔特博士慢吞吞地问。
“一个年轻傲慢的信差。”伯奇语气不太好地说。
“喔。”乔特博士开始拆绳子。
“我来，你这笨蛋！”巡官忽然怒吼，冲过来匆匆抓过包，可是非常谨慎，“这里发生了那么多莫名其妙的事……可能是炸弹！”
所有的人都脸色发青。萨克森太太失声尖叫，胸脯宛如海涛汹涌般起伏。雷恩感伤地看着萨姆。
巡官把他的大耳朵靠在牛皮纸上仔细倾听，然后把包翻过来听另一面。他还不满意，轻轻地把包摇了一摇，摇得很轻。
“好，我想没关系了。”他咕哝着把包裹塞回受惊的馆长手里。
“最好由你打开它。”乔特博士仍在发抖。
“博士，我相信一定没事了。”老绅士安慰地笑着说。
尽管如此，馆长的手指还是老大不情愿地拆开红绳，慢慢地、非常慢地打开棕色的牛皮纸。萨克森太太溜到门边，罗威用力把佩辛斯拉到他的背后。
纸打开了。
什么事也没有。
可是如果包裹里装了炸弹，如果炸弹忽然在他手里爆炸，乔特博士也不可能表现出比此时更大的惊讶之色。他的眼睛看着露出的东西，下巴往下一沉，手指胡乱摸索着。
“啊——老天！”他的声音都变了调，“这是星期一被偷走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啊！”

第九章 学者的故事
大家屏气凝神了好一会儿，面面相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奇怪的小偷竟然把战利品送了回来！
“想想整件事情发展到目前疯狂的地步，”哲瑞·雷恩站起身走过来，“我曾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他那似雕琢过的脸上满是好奇的神色，“我们面对的是一位智慧又幽默的对手。奇怪，真奇怪！乔特博士，你确定这就是被偷走的那本？”
“毫无疑问，”馆长回答，仍然不敢相信，“这是萨克森的贾格尔。各位，请你们过目检查一下。”
他把蓝皮书就着包装纸放在装着贾格尔的柜子上，克拉伯赶紧专心地检查。佩辛斯紧靠着年轻的罗威，忽然看见塞德拉博士看着克拉伯的表情，差点儿惊讶得大叫。这个人一直戴着礼貌的面具，现在面具掉了，他的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愤怒之色——几乎是失望的愤怒；他的表情显得非常野蛮，这种野蛮因为右眼戴着的冰冷的眼镜而更加明显。一瞬间，面具又套回去了，他又小心翼翼地显露出自己的兴趣。佩辛斯侧过头，看着戈登·罗威的眼睛，他也捕捉到了那个不可思议的表情。因此两人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塞德拉博士。
“这是萨克森的贾格尔。”克拉伯尖声说。
“天啊，我真是笨蛋！”萨姆巡官忽然大叫，把大家都吓了一跳。他不由分说就冲出萨克森室，在走廊上急急离去。
“萨姆小姐，你父亲——”塞德拉博士冷笑着说，“好像是位非常急躁的绅士。”
“塞德拉博士，我父亲——”佩辛斯反驳道，“有时候是位非常敏锐的绅士。他想的是实际的事情。我相信他是去追赶信差了，我们却没有人想到去做这件事。”
萨克森太太瞪大眼睛看着佩辛斯，好像这辈子第一次看见年轻女子生气。年轻的罗威扑哧一笑。
“没错，佩辛斯。”哲瑞·雷恩先生温和地说，“我们并不怀疑萨姆巡官的敏锐，可我敢说，这次他是白费力气了。各位，重要的是，你们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没有原样归还。请查看书的后面。”
他锐利的眼睛已经注意到有些不对劲。乔特博士把书从包装纸上拿起，翻过来。他们立刻发现了是怎么回事。刀子曾插入背面下方的边缘，牛皮和支撑整本书的薄纸板被割开——下方边缘的书皮都这样被割开了，一张新纸从开口处伸出一点儿。
乔特博士小心地把新纸抽出，是一张百元新钞。钞票上面用一个小别针别着一小张包书用的牛皮纸，纸上用相同的蓝墨水、相同的印刷体写着几个字：
弥补修补成本之用
纸上没有签名。
“可恶的家伙！”萨克森太太怒声说，“破坏我的书，还——”
萨姆巡官跑回来了，胡乱地擦着眉毛，气冲冲地说：“太迟了，信差已经走远了……这是什么？”他查看着留在书的封底里的“赔款”，惊讶地读着字条，然后摇摇头，好像说：“这太过分了！”他把注意力转移到包装纸和绳子上，“便宜的牛皮纸，普通的红绳子。没有线索。啊，该死！我快被这桩事搞烦了。”
克拉伯玩弄着百元钞票，咯咯地笑。“乔特，这可是个好贼。偷了书，连同赔款一起归还，又丢给你一个无价之宝！”然后他停住调皮话，满脸思索之色。
“打电话给报社，”巡官疲倦地说，“告诉他们这件事，小偷说不定会回来。”
“爸爸，你怎么会这么想呢？”
“佩蒂，不管坏蛋多么疯癫，还是坏蛋。他留下了这本该死的一六〇六，或随便你们怎么称呼的玩意儿，不是吗？他会回来要的。”
“我看不会，巡官。”雷恩微笑着说，“他没那么天真，尤其是他已经找到——”
之前对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作品失而复得显然很满意的萨克森太太，此时发出惊慌的尖叫，好像渡轮的汽笛声。“克拉伯！这真的很奇怪，我刚刚才想到。你知道吗，雷恩先生，我们不久前有过相同的经历。”
“怎么回事，萨克森太太？”老绅士赶紧追问，“什么样的经历？”
她的三层下巴兴奋得动荡起来。“有人从我的图书馆偷走一本书，雷恩先生，然后又送回来了！”
克拉伯丢给她一个奇怪的眼色。“我也记得。”他口气严厉，无端地斜眼看着塞德拉博士，“非常奇怪。”
“克拉伯！”罗威也大声说，“天啊，我们真是白痴啊！当然了，一定是同一个人。”
哲瑞·雷恩先生抓住萨克森图书馆的管理员的胳膊，后者痛得直往后退。“好，告诉我怎么回事，立刻说！这可能是天大的重要事情。”
克拉伯顽皮地看看四周。“一兴奋我就忘了……大约六个星期前的一个晚上，我在图书馆里工作到很晚——当然是萨克森太太的萨克森图书馆。当时因为馆里有些书捐给了不列颠，我在重新整理目录。我听到某个房间传来奇怪的声音，就去察看，很惊讶地看见一个人正在乱翻一个书架。”
“现在我们开始有些头绪了。”巡官说，“他长得什么样子？”
克拉伯摊开皮包骨的手，好像在取暖。“谁知道？天很黑，他又戴着面具，裹着一件大衣，我不过才看了他一眼。他听到我来，冲出落地窗就逃跑了。”
“当时真可怕。”萨克森太太不悦地说，“我才不会忘记我们当时多么沮丧。”然后她又扑哧一笑，“克拉伯先生像无头公鸡一样乱跳。”
“哼！”克拉伯反唇相讥，“我记得萨克森太太穿着一身大红睡袍……”两人怒目相视。佩辛斯在脑中想象着那个肥硕如山的女性肉体少了束胸，松松垮垮地乱荡乱晃，不得不勇敢地咬咬嘴唇。
“反正，我大声叫喊，这位年轻人罗威先生也跑来了，穿着他的……他……他……他的BVD(1)。”
“才不是。”罗威赶忙辩白，“克拉伯！”
“跟平常一样，罗威先生还是扮演光芒四射的武士，奋勇追赶小偷，可是这个小偷却溜得很利落。”
“我穿的是亚麻睡衣。”罗威先生庄重地说，“何况我追赶那家伙时，也没看见他。”
“你说他偷了一本书？”哲瑞·雷恩缓缓地问。
克拉伯狡猾地眨了一下眼：“你们不会相信的。”
“怎么了？”
“他偷了一本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
  
塞德拉博士的眼睛盯着克拉伯。乔特博士一脸迷惑。巡官绝望地轻呼一声。
“老天！”他叫道，“到底有几本那样的书？”
“你是说……”雷恩皱起眉头，“小偷偷走的是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在它被交给不列颠之前——然后又还给了你们？克拉伯先生，这毫无道理嘛。”
“不是。”克拉伯咧嘴一笑，“他偷走的是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的赝本。”
“赝本？”塞德拉博士吐出一句，“我不知道——”
“那是萨克森先生二十年前捡回来的小玩意儿。”图书管理员的笑容依旧不怀好意，“是个巧妙的赝本，我们留下来作为玩物。小偷从书架上偷走的就是那本。”
“奇怪。”哲瑞·雷恩喃喃低语，“这是到目前为止最奇怪的事。我怎么也弄不懂……这个真本当时还在你的图书馆吗，克拉伯先生？你刚才说当时书还没有交给博物馆，对吗？”
“对，雷恩先生，真正的贾格尔仍然在我们手上，可是锁在家里的保险库里。”克拉伯又咯咯地笑，“就这样，和其他最稀有的善本书放在一起。赝本其实毫无价值，只是收藏家的玩物，我们不在意。后来，就如我所说的，两天后赝本就被寄回来了，小偷没有给出解释。”
“啊！”雷恩叫道，“赝本也被割开了吗，像这个真本一样？”
“没有，毫无损伤。”
“什么样的包装纸和绳子？”巡官问。
“和这些差不多。”
雷恩一脸沉思地看看装着贾格尔的柜子，然后拿起刚才信差送回来的一五九九年版贾格尔，非常仔细地检查被割开的书皮，至少封底内部的一半——环衬和内纸板的上页——有些从封底弯曲翘起。
“这里很奇怪。”老绅士边想边说，然后掀开小偷割开的封页，轻轻地掀开到底。下面有一个长方形的凹槽，显然有人在封页下挖凿了一层纸板的厚度。这个浅浅的凹槽最多不过三英寸宽、五英寸长。
“他连那也割吗？”乔特博士不敢相信地问。
“我想没有。亲爱的佩辛斯，你的眼睛比较厉害。你说这奇怪的长方形是不是从纸板上挖出来的？”
佩辛斯乖乖地走上前去，过了一会儿说：“很久很久以前割的，割出的边缘因为时间久远有些发亮。依我看非常古老。”
“我想那回答了你的问题，乔特博士。”雷恩微笑着说，“孩子，你说为什么要挖这个长方形呢？”
佩辛斯朝他微微一笑。“显然是用来藏东西的。”
“藏东西！”馆长叫起来，“太荒谬了。”
“博士，博士，”老演员伤心地喃喃说，“你们这些书呆子为什么要嘲笑逻辑的正确性呢？萨姆小姐没有说错。这东西非常薄、非常轻——薄，因为凹槽非常浅；轻，因为太重，就会被几世纪以来的专家发现——一直藏在威廉·贾格尔先生所制造的盗版书的封底里。姑且说这是一张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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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知名内衣品牌。

第十章 莎士比亚登场
不列颠博物馆内没有其他可做的事情了。巡官尤其不耐烦到了极点，恨不得赶快离开，于是大家道别离去。
戈登·罗威和他们走到大门口，用指关节轻敲莎士比亚头像的铜胡子。“老家伙真的在笑哩！这也难怪，佩蒂，几世纪以来，终于有件具有人性的事情发生在一家博物馆里。”
“捉弄人的事！”佩辛斯凶巴巴地说，“先生，放开我的手！我有个嫉妒心非常重的父亲，他的脑袋后面长着眼睛……再见，戈登。”
“啊，好极了。”年轻人说，“我什么时候可以再见到你？”
“我再想想看。”佩辛斯一本正经地说完，转身跟随着巡官和雷恩。
戈登一把抓住她的手。“佩蒂，让我现在就和你见面吧！”
“现在？”
“我到你父亲的办公室去见你。你要去那里，不是吗？”
“是……是啊！”
“我可以跟去吗？”
“天啊，你真是个不死心的年轻人！”佩辛斯说着，脸第十二次红了，这时她真是恨死自己了，“好吧——如果爸爸让你去的话。”
“喔，他会让我去的。”罗威愉快地说，砰的一声把后面的门关上。他挽着佩辛斯的手，和她轻快地走到对面的人行道上和其他人会合。雷恩的红发司机德罗米欧微笑着站在街边光鲜的黑色林肯大轿车旁。
“巡官，”年轻人焦急地开口，“你介意我跟着去吗？好极了，你不介意，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得出来。”
萨姆冷峻地看着他：“你——”
哲瑞·雷恩先生轻笑一声。“好了，巡官，我想这是个绝佳的好主意。我看就让我送你们到下城吧！我的车子就在这里，我也想休息一下，不能一直想身边这些烦恼的事。这情形已经到了需要开战略会议的时候，戈登又是个聪明的年轻人。巡官，我们应该讨论看看，还是你太忙了，懒得理我们呢？”
罗威说：“这儿可有个朋友。”
巡官闷闷不乐地说：“看近来的生意情况，我可以休一个月的假，到时我那个笨秘书也不会发觉我人不见了。”他狠狠地看了一眼年轻人，然后看看佩辛斯，佩辛斯假装若无其事地哼着紧张的小调，“好吧，小子。佩蒂，上车，这趟可是免费的。”
  
在萨姆的办公室，老演员叹口气坐进老旧的皮沙发里。佩辛斯乖乖地坐下，罗威眼睛发亮地挤靠在她身边，说：“巡官，显然你牢记着《旧约·诗篇》的第一百二十二条忠告：‘愿你城中平安’。这儿真好。”
“是啊，但不是‘愿你宫内兴旺’。”佩辛斯笑着说，把时髦的小帽子丢到房间对面的保险箱上，“如果生意继续坏下去，恐怕我得去找一份工作了。”
罗威热烈地说：“女人永远都不该工作！”
“佩蒂，闭嘴！”巡官恼怒地说。
“如果我可以帮任何忙——”老绅士开口说。
“您真好，可是我们真的不需要。佩蒂，等我打你屁股。好了，雷恩，您有什么想法？”
一伙人都看着他，等他说话。雷恩交叉起修长的老腿。“巡官，有时候我的想法不理性。我得说，这是我的经验里最不平凡的案子，我们得透彻地了解犯罪学。你是干过实务的警察，你的想法呢？”
“乱成一团。”巡官苦笑着说，“搞什么鬼！第一次听说坏蛋送回战利品还加上红利！依我看，最合乎逻辑的事，就是找到这两个家伙——戴蓝帽子的家伙和车站发车员说的另一个戴着怪异的马蹄形戒指的家伙。我会再查查那十七个老师，可是我觉得他们八成是无辜的。”
“亲爱的，你看呢？”老绅士喃喃说着转身问佩辛斯，佩辛斯的思绪正在九霄云外，“你向来都有出人意料的想法。”
“照我看，”佩辛斯说，“我们是在茶壶里制造风暴——小题大做。有人偷了东西，又加了利息把东西还回来。就我们所知，其实没有真正的犯罪事件呀！”
“只是个有趣的问题罢了。嗯，没有更重要的事吗？”
她耸耸肩。“对不起，我今天脑子不太灵光，实在想不出什么了。”
“没有犯罪事件，嗯？”巡官辛辣地说。
“啊！”雷恩淡淡一笑，“巡官，你认为有犯罪事件吗？”
“当然！可怜的老多诺霍出了什么事呢？”
老绅士闭了一会儿眼睛。“失踪的警卫。说实话，我也同意这看起来有些暴力的嫌疑，可是那毕竟是警方的事。不，还有别的事。”
高大的年轻人坐在门边，疲倦的眼神从一个人身上扫到另外一个人身上。佩辛斯眉头紧锁。大家陷入一阵沉默。后来萨姆耸了耸肩，伸手去拿电话。“不管是不是警察的事，我唯一真正感兴趣的就是这件事。我既然答应要找到这老家伙，就得尽力。”他找了人口失踪组的队长格雷森，然后又和盖根巡官简短地谈了一会儿，“多诺霍的事没有新进展。那家伙好像被诱拐消失了。我给了盖根退还的书里的百元钞票的号码，也许他可以查到些什么。”
“可能。”雷恩表示同意，“佩辛斯，我看见你在皱鼻子，又想到了什么吗？”
“我正在努力想。”她恼怒地说。
“封底里的纸。”年轻的罗威先生简短地说。
“喔，戈——罗威先生，当然了！”佩辛斯叫着，脸都红了，“蓝帽人从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封底里拿走的东西！”
老绅士呵呵笑着说：“你们年轻人好像想法都一样。好极了，不是吗，巡官？——好了，别皱眉头了。我告诉过你，戈登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佩辛斯，我就是这个意思。瞧，想到书的封皮中那个秘密袋子里的东西又薄又轻，小偷不按常理出牌的行径也可以解释了。大约六个星期以前，有人闯进萨克森图书馆，偷走原本以为是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的书。不难想象，这个失窃事件也是同一个人所为——我们幽默的蓝帽人。可是那本书是赝本，结果被还回来了。那么这个蓝帽人寻找的是真正的版本！好，现存于世的《热情的朝圣者》真本到底有几本？三本。萨克森本是第三本，也是最后发现的。可能他已经调查过其他两本了。他偷走萨克森本后，发现是假的，就一定知道萨克森本的真版还存在于世上。后来萨克森把书捐给了不列颠博物馆，捐赠品里包括真版的贾格尔。这小偷想办法混进博物馆，想办法偷走了第三本真的贾格尔，留下另外一本更珍贵的书。两天后，他还回了贾格尔。佩辛斯，你说，从这些事情能得到什么结论？”
“我懂了。”佩辛斯吮吸着下唇，“这样说清楚多了。事实上，他把真版的贾格尔还回了博物馆，可是把封底割开，从秘密的口袋中拿走了东西，这表示他对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本身不感兴趣，感兴趣的是藏在里面的又轻又薄的东西。拿走这个东西之后，他就不需要这本书了，于是像个绅士一样物归原主了。”
“很精彩！”雷恩叫道，“亲爱的，推理很精妙。”
“高人一等。”罗威温柔地低声说。
“还有呢？”老绅士问。
“嗯。”佩辛斯有些脸红了，“这就引出了一件奇怪的事——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很珍贵，如果他是个普通的贼，不管他真正要的是不是书里藏匿的东西，他都会把书留下。但最后，他留下百元钞票赔偿修补书皮的开支；更奇怪的是，他开始时还留下一本价值非凡的书代替他偷走的那本——显然是因为它和一五九九年版很相像，或者是为了表明他的诚实。雷恩先生，这些事情都说明他是个诚实的人，迫不得已才犯下不诚实的罪，所以事先作了补偿。”
老绅士身子前倾，眼睛发亮。佩辛斯说完后，他往后一靠，修长的手指指向巡官：“好。老顽固，你认为如何？”
巡官咳了一下：“很好啊，我说很好啊！”
“得了，巡官，你的赞美言不由衷。亲爱的，是完美！你真的让我们这些老头儿精神为之一振。是啊，没错。和我们打交道的是个诚实、甚至有良心的贼——这在盗窃史上恐怕不曾见过。真正的维庸(1)！还有呢？”
“我想事情很清楚了。”年轻人忽然说，“他把伪造的贾格尔原物归还，没有割开书皮，这表示他对善本书非常熟悉。我可以告诉你们，我见过那本假书，做得一点儿也不差，一般人看不出来的。他检查了这本书，立刻发现不是真的。既然他只是在寻找真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所以根本没碰赝本就还回来了。”
“这么说来，他大概是藏书家之类的人了，对吗？”佩辛斯轻声说。
“亲爱的，没错。戈登，这个推理很高明。”老人站起来，开始在房间里踱步，“我们凑出了一幅非常有启发性的图画。一个学者、古玩家、藏书家，本质是正直的，竟然不惜代价犯下偷窃罪，为了得到——我想毫无疑问了——藏在古老而宝贵的书里面的一张纸。有趣吧？”
萨姆迸出一句话：“不知道有什么好处可得？”
“那个开口，或说凹面，”罗威想了想，说，“大约五英寸长三英寸宽。如果是一张纸，那可能是折起来的，而且可能非常古老。”
“我想也是，”雷恩喃喃地说，“虽然未必如此。好，事情已经相当清楚了。我想现在……”他迷人的声音低了下去，静静地踱了一下步子，白色的眉毛皱在一起，最后他说，“我看我得自己做些小小的调查。”
“关于多诺霍吗？”巡官满怀希望地问。
雷恩笑笑。“不是。那事情交给你办；那类事情你绝对办得比我好。我想的是……”他皱着眉继续说，“小小的研究。你们知道，我自己有个相当了不起的图书馆。”
“那是学者的天堂。”罗威羡慕地说。
“什么样的研究？”佩辛斯问。
“亲爱的，查查看被割坏的贾格尔的牛皮封皮是否就是原来的。如果这帮不了忙，也可以借此理清一些事情。这本书的牛皮装订可以提供线索，让我们查出隐藏物件的年份。照戈登说的，隐藏的可能是某种折叠的文件。”
“雷恩先生，也许我可以帮得上忙。”年轻人热心地说。
“啊！”老绅士说，“戈登，这倒是一个主意。你可以独立作业，我们再对比一下各自的发现。”
“我也这么想。”佩辛斯说着，没来由地感到高兴，“如果某种文件藏在这么古老的书里，可能是什么记录。可是小偷怎么知道的呢，而且还知道在哪儿寻找？”
“见解精辟！我心里也有类似的想法。我去翻查所有关于一五九九年第一版《热情的朝圣者》的资料，可能会找到一些日期精确的记录。贾格尔在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插手许多出版物的发行，他的名字和文学界牵连甚广。好，好，这无疑是非常合乎逻辑的一步。戈登，你怎么想？”
“那方面我也查查看。”罗威安静地说。
“好极了。巡官，你要继续追查多诺霍吗？”
“尽量。我就让人口失踪组的格雷森去做大部分的事情。”
“是啊，其实那是他的工作。巡官，我看这件事可是没什么金钱上的好处可捞。”
“一点儿没错。”巡官大声说，“可是它把我给惹恼了，我就姑且玩玩吧！”
“还是跟从前一样顽固。”老人呵呵一笑，“我有个建议给你，如果你调查这件案子完全是因为受到刺激，何不调查一下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呢？”
巡官吓了一跳。佩辛斯停下了让罗威为她点燃香烟的动作。“那个公爵？为什么？”
“就说是直觉吧！”雷恩喃喃地说，“你一定注意到我们的朋友克拉伯抛给了塞德拉博士奇怪的眼色吧？”
“老天，是啊！”佩辛斯叫道，“戈登，你也注意到了。”
“你叫他戈登？”巡官狐疑地咕哝。
“纯属意外。”罗威连忙说，“萨姆小姐太兴奋了。萨姆小姐，请你叫我罗威先生……是啊，佩蒂，我注意到了，我一直都想不通这件事。”
“这是怎么回事？”巡官怒斥道，“什么戈登、佩蒂的？这么亲热。”
“好了，好了，巡官。”哲瑞·雷恩打圆场，“不要把个人的好恶带入讨论。你知道你是什么样的老化石吗？现在的年轻人不像从前了。”
“爸爸。”佩辛斯面红耳赤。
“不像从前你的那个时代。”罗威先生在一旁帮腔。
“托人介绍，眉目传情，在黑暗的角落里接吻，”雷恩微笑着继续说，“得了，巡官，你得接受这些。我刚才说了，克拉伯是个鬼鬼祟祟的家伙，他精明利落地在掩饰自己，可是有些事情很古怪，值得调查看看。”
“不管怎样，”巡官咕哝着说，“我还是不喜欢……嗯？我没想到这些。如果是这样，我想我们最好向克拉伯问几个问题。”
佩辛斯审视着香烟头，声音很低沉：“爸，你知道吗，这倒让我产生了一个念头。我们先不要去麻烦克拉伯先生。何不朝源头去调查塞德拉博士呢？”
“佩蒂，你是说英国？”
“我们先不要贪心。看看轮船公司怎么样？”
“轮船公司？要搞什么鬼？”
“看看就知道有没有好戏。”佩辛斯喃喃地说。
  
四十五分钟后，巡官放下电话，用抖动得非常激烈的手帕擦着眉毛。他终于叹了口气：“唉，好戏登场了。太荒谬了……你们知道轮船公司的事务长刚刚告诉我什么吗？”
“喔，爸爸，”佩辛斯说，“你在吊人家的胃口。老天，他到底说了什么？”
“旅客名单上没有哈姆内特·塞德拉！”
他们惊得面面相觑。然后戈登·罗威吹了一声口哨，把香烟放在巡官的烟灰缸里捻熄。“原来如此。”他喃喃地说，“大名鼎鼎的塞德拉博士……”
“很好，我喜欢。”佩辛斯喃喃地说，“我喜欢得不得了。”
“天啊，他是个假货！”萨姆吹胡子瞪眼睛，“小子，听着，你一个字都不准泄漏出去。一个字都不准提，不然我就——”
“好，好，巡官，”雷恩温和地打断他，他靠在皮沙发上，眉头皱成很多细纹，“别那么急。一场好的布景未必能成为一出好的戏，一个可疑的情况也不能把人定罪。我看见你形容塞德拉的样子给事务长听，为什么？”
“嗯，”萨姆哼了一声，“他看过旅客名单，找不到这家伙的名字。我形容塞德拉的样子给事务长听，请他向船上的工作人员查询。船今天早上才靠岸，他们都还在上班，他立刻去办了。结果，老天，塞德拉不仅不在旅客名单上面，而且没有人记得船上有个长得像塞德拉的人！”他两眼冒火，“你看怎么样？”
“有意思。”罗威沉思着说。
“我承认古怪的腥味更强了。”老绅士咕哝着说，“奇怪，真奇怪……”
“难道你们还看不出来这是什么意思吗？”佩辛斯大声说，“这表示塞德拉博士到这个国家至少已经四天了！”
“你怎么算出来的，佩蒂？”她父亲问。
“他不是飞越大西洋的，对吗？你记得我上星期四打电话给轮船公司，问从英国来的下一班船什么时候进港吧——萨利·博斯特威克写信告诉我她要来，可是没告诉我什么时候来。他们说星期六有一班船，另一班就是今天的，其他时间没有船进港。既然今天是星期三，所以我说这位英国老兄一定已经来纽约至少四天了——至少从上星期六开始。”
“甚至更久。”罗威皱着眉头说，“塞德拉！真想不到！”
“你们不妨查查星期六的船。”雷恩轻描淡写地说。
巡官伸手去拿电话，后来又坐了回去。“我有更好的办法，一石二鸟。”他按了一下按钮，布劳迪小姐好像变魔术般跳进办公室，“拿着你的簿子了吗？好，发一封电报给苏格兰场！”
“给——给谁，巡官？”布劳迪小姐惊讶于见到门边身强体健的年轻男子，说话结结巴巴。
“苏格兰场。我要这个滑头先生看看我们这边是怎么办事的！”巡官的脸涨得很红，“你不是知道苏格兰场在哪里吗？英国伦敦！”
“是——是的，先生。”布劳迪小姐赶快说。
“注明给特伦奇督察，T-r-e-n-c-h。‘需要伦敦金斯顿博物馆前馆长哈姆内特·塞德拉的全部资料，他现人在纽约。告知离开英国的日期、外貌特征、社会关系、名声及任何可得资料。请守密。祝好。’马上发出去。”
布劳迪小姐跌跌撞撞地走向罗威。
“等等，你怎么拼塞德拉这个名字的？”
“S-e-d-d-l-e-r。”布劳迪小姐结结巴巴，激动得脸色发白。
巡官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微笑了。“好，好，布劳迪，”他口气平和，“别昏倒了。没关系。天啊，你难道连拼字都不会吗？是S-e-d-l-a-r！”
“噢，是的，先生。”布劳迪小姐说完就逃跑了。
“可怜的布劳迪。”佩辛斯哧哧地笑着说，“爸，你每次都把她吓得长不大。也许是有陌生的年轻男子在场……咦，雷恩先生，怎么了？”她语带警戒。
雷恩满脸惊异之色，瞪着萨姆，好像从来没见过他似的，或者说好像没在看他，然后他跳了起来。
“老天！”他大叫，“原来如此！”他快步在房间里绕圈子，自言自语。
“怎么回事？”巡官惊讶地问。
“这名字！这名字！哈姆内特·塞德拉……老天，简直——简直不可思议！如果是碰巧，那么天下真是没有公理。”
“名字？”佩辛斯皱皱眉头，“怎么啦？名字有什么蹊跷，雷恩先生？虽然有些奇怪，听起来是不折不扣的英文啊！”
戈登·罗威的嘴巴张得大开，好像挖土机，淡棕色的眼睛里调皮的神色全部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诧异之余的领会之色。
雷恩停止了踱步，搓着下巴，爆出一连串低沉的笑声。“当然是不折不扣的英文，佩辛斯。你就是有本事击中事情的要害。一点儿没错。天啊，不止是英文，而且是有历史的英文。哈！戈登，我看见你的眼睛也在发光。”他停住笑声，忽然坐下来，声音很严肃，“我早知道这名字在哪儿听过。”他说得很慢，“从我们见到那位先生后，这个名字就一直在搔我的耳朵。你把名字拼出来……巡官，佩辛斯，‘哈姆内特·塞德拉’对你们没有任何意义吗？”
巡官脸上一片茫然。“没听过什么坏事。”
“好，佩辛斯，比起你这令人肃然起敬的父亲，你受过比较好的教育。你不是读过英国文学吗？”
“当然。”
“有没有专攻过伊丽莎白时期的？”
佩辛斯的双颊红彤彤的。“那——那是好久以前了。”
老绅士沮丧地摇摇头。“典型的现代教育。所以你从来没听说过哈姆内特·塞德拉。戈登，告诉他们哈姆内特·塞德拉是谁吧！”
“哈姆内特·塞德拉——”罗威先生的声音有些呆愕，“就是威廉·莎士比亚最亲密的朋友之一。”
  
“莎士比亚！”萨姆大叫出声，“雷恩，有没有弄错啊？你们都疯了吗？老莎士比亚和这码事儿有什么关系？”
“关系可大了。我开始认为……”雷恩低声说，“对了，戈登，没错。”他思忖着说，摇摇头，“你当然知道了。塞德拉……天啊！”
“恐怕我还是不懂。”佩辛斯抱怨说，“无论如何，在这点上我可是同意爸爸的说法。当然……”
“塞德拉这个家伙该不会是流浪的犹太人吧？”巡官讥笑说，“见鬼——他不可能有三百多岁吧？”他开心地大笑。
“哈，哈！”罗威先生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的意思不是指我们的朋友是亚哈随鲁(2)。”雷恩先生笑了笑，“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事有这么夸张。可是我说的是，这位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伦敦金斯顿博物馆前馆长、纽约不列颠博物馆未来的馆长、英国人、有文化修养的人、藏书家……喔，塞德拉博士是莎士比亚好友的直系后裔，这并非完全不可能的事。”
“斯特福镇的家族？”佩辛斯思忖着问。
老人耸耸肩：“我们对他们根本一无所知。”
“我想——”罗威缓缓地说，“塞德拉家族来自格罗斯特郡。”
“那又有什么关系？”佩辛斯抗议说，“如果塞德拉博士是莎士比亚密友的后裔，难道塞德拉家族和这本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版《热情的朝圣者》之间有什么瓜葛，结果引来这场风波？”
雷恩先生静静地说：“亲爱的，问题就出在这里。巡官，你发电报给苏格兰场的英国朋友，结果给了我们这么大的灵感。也许我们可以查出来……谁知道呢？《热情的朝圣者》自身不可能——可是那又……”他又沉默不语了。
巡官无助地坐着，看看他的朋友，又看看他的女儿。年轻的戈登·罗威瞪着雷恩，佩辛斯则瞪着罗威。
雷恩忽然起身，伸手去拿手杖。他们静静地看着他。
“奇怪。”他说，“真奇怪。”他点点头，出神地笑笑，离开了巡官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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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庸（François Villon，1431—1463），法国杰出的抒情诗人，经常酗酒闹事，打架偷盗，多次犯案。
  
(2) 亚哈随鲁（Ahasuerus），《圣经》中的波斯国王。

第十一章 3HS wM
德罗米欧愉快地低声咒骂着交通警察，把黑色的林肯轿车驶离第五大道。他熟练地驾车穿过车辆组成的迷宫，把车开到第六大道上，停在红绿灯前。
哲瑞·雷恩先生沉默地坐在车子后座上，用一张边缘锋利的黄纸轻拍着嘴唇。他已经看了打在纸上的文字十多遍，眉头紧皱。这是一封电报，日期是“六月二十一日——午夜十二点零六分”。电报是在清晨送达威斯切斯特的哈姆雷特山庄的。
“萨姆这时候发电报给我，真奇怪。”老人想不通，“三更半夜的！他从来不曾这样……紧急事件？不可能是——”
德罗米欧弯身去按喇叭。一辆车和另一辆车在街角纠缠不清，两辆车像斗牛一样不肯相让，后面挤满了车子，情况简直惨不忍睹。雷恩看了看，后面的混乱一直蔓延到第五大道，于是往前弯腰，拍拍德罗米欧的耳朵。
“我看剩下的路我还是步行好了，”他说，“只有一条街。你就在萨姆巡官的办公室附近等我。”
他下了车，手里仍然拿着电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电报放进外套口袋，往百老汇大道的方向走去。
他发现萨姆侦探社此时一片混乱。布劳迪小姐坐在前厅，好像也被混乱感染了，她神情紧张，悲伤地瞪着佩辛斯。佩辛斯在栏杆后面走来走去，好像正在发火的士官长，咬着嘴唇，急切地猛看墙上的时钟。
一听到开门声，她跳了起来，布劳迪小姐轻声尖叫了一下。
“您终于来了！”佩辛斯说，用力抓着老绅士的手臂，“我以为您永远不会来了。您真是救命宝贝！”雷恩先生吓了一跳，因为佩辛斯展开双臂拥着他的脖子，热烈地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
“亲爱的孩子，”雷恩抗议道，“你在发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巡官的电报上一副压抑的语气，什么也没告诉我。他还好吧？”
“好得不得了。”佩辛斯冷笑，接着她的眼睛发亮了，摸着耳朵上的耳环，说，“好，我们现在来攻击——尸体吧！”她推开巡官的门，门后是一个满眼红丝、脸色苍白的老迈绅士，他僵硬地坐在转椅上，好像意志坚定的蟒蛇瞪视着桌上的东西。
“万岁！”他大声叫道，踉跄地站起来，“老天！佩蒂，我告诉过你可以依赖老浑蛋的！坐下，雷恩，坐下。您能来真是太好了。”
雷恩窝进皮沙发里。“老天，这是什么欢迎仪式！你们让我觉得是浪子回头。好，告诉我怎么回事，我快急死了。”
萨姆抓起他殚精竭虑研究的东西。“看见这个了吗？”
“你知道，我的眼睛好得很，当然看见了。”
巡官咧嘴笑了。“好，我们要把它打开。”
雷恩看看萨姆，看看佩辛斯。“可是——好吧，随便你。巡官，你就是为了这个叫我来的吗？”
“我们发电报请您来，”佩辛斯快嘴快舌，“是因为有个疯子坚持打开信时您必须在场。爸，打开吧。如果你再不打开，我都要疯了。”
这就是大约七个星期前，那位诡异的彩虹胡子绅士寄放在巡官的保险箱里的那个长牛皮纸信封。
  
雷恩从萨姆手里接过信封，赶紧摸摸掂掂。摸到信封里方形的小信封时，他的眼睛眯了起来。“这个神秘的举动需要你们解释一下。我想先知道一些情况……不，不，亲爱的，过去有好几次我告诉过你要培养——哈，哈——耐心的美德。巡官，请动手吧！”
萨姆简单扼要地把五月六日那个经过乔装的英国人来访的故事说了一遍。佩辛斯在旁边不断补充，故事也就变得非常完整，对来访的人的描述尤其详细。巡官说完后，雷恩若有所思地看着信封。“可是你为什么事先没有告诉我呢？巡官，这可不像你。”
“没想到有此必要。好，我们动手吧！”
“等一下，今天是这个月的二十一日，你那位神秘的顾客昨天没有按时打电话给你？”
“可是他五月二十日打过电话来。”巡官苦恼地说。
“我们一整天都坐在这里。”佩辛斯没好气地说，“一直等到昨天午夜。一点儿他的消息也没有。现在又——”
“你们是否有和这个人的谈话记录？”雷恩淡淡地说，“我知道你们这儿有监听器。”
萨姆按了一个按钮。“布劳迪小姐，把信封一案的谈话记录拿进来。”
他们痛苦地坐在那里，等待老人巨细靡遗地研读他们和访客的谈话记录。
“嗯。”他放下报告，“非常奇怪。没错，这家伙是故意伪装的。笨拙，真笨拙！显然非常不切实际。那胡子……”他摇摇头，“很好，巡官，我看现在我们可以开始了，这是你的荣幸。”
他站起身，把信封丢在萨姆的桌上，坐在办公桌旁的椅子上，身子往前倾，表情专注。佩辛斯赶快绕过桌子，站在父亲的椅子后面，她的呼吸急促，平常安静的面孔变得苍白，显得很急躁。萨姆用发抖的手指把放在靠近雷恩那一端的桌上的垫板抽出来，把信封放在上面，靠在转椅上。他汗流不止，然后抬头看看雷恩——他们隔着桌子坐着——无奈地笑笑。
“好吧，开始吧。”他嘲笑着说，“我希望不要有东西跳出来，说‘愚人节快乐’之类的废话。”
站在他后面的佩辛斯因为紧张得无法喘息而叹了口气。
巡官抓着拆信刀，犹豫了一下，然后把刀子插入牛皮纸信封的封口。他轻巧地割开封口，放下刀子，捏着信封尾端往里瞧。
“是什么？”佩辛斯叫道。
“佩蒂，你没说错。”他咕哝着说，“是另一个信封。”他拿出一个方形小信封——浅灰色，也是封着的，正面空白。
“封签上是什么？”老绅士赶紧问。
巡官把信封翻过来，脸色变得像纸一样灰。
佩辛斯在他的背后观察着封签，气都喘不过来。
萨姆舔舔嘴唇。“上面说……”他的声音沙哑，“上面写着……天啊……写着：萨克森图书馆！”
这是第一个迹象——显示那位戴着彩虹胡子的神秘客人可能和不列颠博物馆的连连怪事有所牵连。
  
“萨克森图书馆，”雷恩喃喃地说，“真诡异。”
“原来是这么回事。”萨姆叫道，“老天，我们撞见什么啦？”
老人吃力地说：“显然是巧合，巡官。这种事有时会发生，不过这种巧合也够叫人认为……”声音低得听不见了。他没有把视线从巡官的嘴唇上移开，可是看起来他的眼睛也没看见什么，因为那上面有层亮光，好像面纱落下来了——一层掩盖跃入眼中的悟性的面纱。
“但是我不懂……”佩辛斯有些茫然。
雷恩颤抖了一下，面纱不见了。“巡官，打开吧！”他说，身子前倾，双手托着下巴。
萨姆再次拿起拆信刀，把刀子插入封口，慢慢地施力。纸很硬挺，不甘愿地投降了。
雷恩和佩辛斯都不曾眨一下眼睛。
萨姆粗大的手指伸入信封，拿出一张浅灰色的信笺，和信封一样的色调，折叠得很整齐。他把信笺打开。纸的一端印了一些字。巡官把纸翻过来，上面印的字很简单：萨克森图书馆。字是灰色的，色调比较暗。他把纸摊平摆在垫板上，放在他和雷恩之间。他们都盯着纸看，办公室内一片死寂。
原因是：如果那个假扮的英国人是个神秘人物，他保存在巡官手里的秘密就更神秘了——不止神秘，还有些阴森森的感觉。这一点儿道理都没有。
信笺上端印着“萨克森图书馆”，剩下来的部分就像刚从印刷机上滚出来的纸张一样光洁，只有几个字，或说是符号，写在靠近中央的地方，就在印刷体的抬头下面：
<img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425454.jpg" />
仅仅如此。不是什么可解的信息，不是签名，不是钢笔或铅笔做的记号。
  
雷恩年老的身体忽然因激动而颤抖起来。他蜷伏在椅子上，眼睛直视着信笺上的字体。巡官的手忽然觉得无力，纸从他的指尖滑落。佩辛斯一动也没动。过了很久，没人动一下身子。后来老人慢慢地把视线从信笺上移开，看着萨姆。在他清澈的眼睛深处，能够看到胜利的意味，那几乎是狂喜的光芒。
  <img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425433.jpg" />
可是巡官咕哝着：“3HS wM。”语气茫然无措，音节从舌头上滚出，听起来他好像要从声音去分解潜藏于其中的意义。
雷恩的脸上涌现一丝困惑之色，他飞快地看了佩辛斯一眼。
她喃喃地念着：“3HS wM。”好像小孩在重复外国语言。
老人把脸埋在手里，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
＊　＊　＊
“好吧！”巡官终于长长地吐了口气，“我放弃，该死，我放弃。一个家伙穿得像大游行中的小丑走进来，留下一屁股疯狂的废话，说什么是‘价值百万的秘密’——告诉你们，我放弃。这是一个笑话，别人想出来的笑话。”他双手一挥，厌恶地哼了一声。
佩辛斯敏捷地绕过父亲的椅子，拿起那张纸。她紧锁眉头，专注地研究着这些符号的意义。巡官把椅子往后推到窗户旁，看着窗外的时代广场。
哲瑞·雷恩忽然抬起头，安静地问：“佩辛斯，让我看一下好吗？”
佩辛斯坐下来，不知所措，老人从她的手上拿走信笺，探究谜一般的文字。
这符号是匆匆忙忙用力写下的，很像书法体，用的恐怕是最黑的墨水。笔画的流畅和自信表示书写者没有一丝犹豫，他显然知道他要写些什么，落笔时一气呵成。
雷恩放下信笺，拿起灰色的信封检查，翻前翻后好一会儿。封口上印着的“萨克森图书馆”字样好像令他着迷。他摸着封口，铅印的几个字黑得发亮，触动着他指尖的感觉神经。
他把信封放下，闭上眼睛往后靠，喃喃地说：“巡官，这不是笑话。”然后他睁开眼睛。
萨姆滑动了一下椅子。“那么这到底是什么鬼意思？如果不是玩笑，一定表示了什么呀……见鬼了，他说只是个‘线索’。他没说错，这是我见过的最糊涂的线索。故意搞得很难缠，嗯？哼！”他又回到窗户旁边。
佩辛斯又皱起眉头。“不可能那么难理解的。他可能想搞得很神秘。他应该处理得简单一点儿，好让我们仔细研究后就能体会出来呀！我看看，这……可能是某种缩写，对吗？包含某种信息？”
巡官吐了一口气，没有转身。
“或者，”佩辛斯继续揣度，“可能是化学符号。H代表氢，对吗？还有S代表硫。氢——硫化氢。对了！”
“不对，”雷恩声音低沉，“我想硫化氢的分子式是H2S。看来HS和化学无关，不是化学符号，佩辛斯。”
“那么还有——”佩辛斯沮丧地说，“小写的w和大写的M……喔，天啊，真没头绪。我真希望戈登在这里，他知道很多没用的事情。”
巡官慢慢地转过身子。“当然没头绪。”他的口气很奇怪，“对我们而言是如此，佩蒂；对你那位活蹦乱跳的罗威先生也一样。可是别忘记，这个神秘的人要雷恩也插上一脚，所以他也许认为雷恩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嘿，雷恩？”
雷恩面对这明显的挑战无动于衷，然后他的眼角出现了皱纹。“怀疑我？也许的确如你所想，老家伙。”
“噢，那么这到底是什么鬼意思？”巡官直截了当地问，并走了过来。
雷恩挥了一下白皙的手，继续盯着眼前的纸，喃喃地说：“奇怪的是，我相信他以为你也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巡官涨红了脸，挺挺身子，走向门口。“布劳迪小姐！带着簿子进来。”
布劳迪小姐很快进来了，手上拿着铅笔。
“写封信给检验所的莱奥·席林医生。‘亲爱的医生：立刻忙这件事吧！别声张。以下这串符号对你有什么特殊的意思吗？’然后把这个写上去：‘3，大写的H，大写的S，小空格，小写的w，大写的M’，懂了吗？”
布劳迪小姐抬起头呆呆地说：“懂了，先生。”
“把同样的信寄一封给华盛顿特区情报局解码组的鲁珀特·希夫组长。快去。”
布劳迪小姐赶紧离开了。
巡官自信地说：“应该会有点儿结果。”
他坐回椅子上，点燃雪茄，伸伸粗腿，朝天花板若有所思地吐了一口烟云。他说：“依我看来，第一件要追查的事就是信笺上端所印的文字。这家伙轻松地走进来，告诉我们一个谁都不相信的故事，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尽是废话。他不想让我们知道他和萨克森有关系，所以才把小信封塞进没有识别标记的牛皮纸信封。如果他出了事，他要我们打开信封。他要我们看到‘萨克森图书馆’这几个字，朝那个方向调查。到目前为止，好像挺清楚的。”
雷恩点点头：“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
“他没料到的是乔治·费希尔会来这里告诉我多诺霍的事，结果这把我们带到了不列颠博物馆，把我们和书失窃了这档子荒谬的事扯在了一起。他和这又有什么关联呢？如果我知道才怪。也许这萨克森信笺的出现只是巧合。”
“不是巧合，爸。”佩辛斯疲倦地说，“我相信不是这样的。我相信戴着假胡子的人和不列颠的怪事有关联。这个萨克森图书馆信笺上的符号，就是关联点。我想——”
“什么？”萨姆精明地看着女儿。
佩辛斯笑了。“这个想法很蠢，可是整件事也很疯狂……我在想，戴假胡子的家伙会不会……会不会是萨克森家里的人假扮的！”
“他们不会那么蠢吧。”巡官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不过佩蒂，我也有些相同的念头。你看，罗威这小子……”
“胡说八道！”佩辛斯尖声说，两个男人都看着她，“不！不可能是戈登。”她说完这话就脸红了。
“为什么不可能？”萨姆问，“我觉得那天我们离开博物馆时，他好像着急得不得了，一心想要加入我们。”
佩辛斯冷冷地说：“我向你保证他的着急和这件案子无关。可——可能是私人的原因。爸爸，我还不是丑老太婆呀！”
“鬼才相信是私人的原因哩。”萨姆回嘴说。
“爸！有时候你逼得我想哭。你到底看戈登哪里不顺眼？他是个很好的年轻人，坦白诚实得像……像孩子一样。而且他的手腕很粗，五月六日来的那个人可不是那样。”
“哼，他就是那类什么藏书家、爱书人，对吗？”萨姆赌气地说。
佩辛斯咬咬嘴唇。“喔——使劲说吧！”
“想一想，”巡官继续说，摸摸扁鼻子的鼻尖，“不可能是萨克森太太，虽然我曾经有个疯狂的感觉，认为那人可能是个女人。可是萨克森太太是头肥牛，而这家伙这么瘦。所以也许……告诉你，我还没剔除罗威呢！也许是克拉伯。”
“那就不一样了。”佩辛斯甩甩头，“他合乎所有的外部特征。”
哲瑞·雷恩先生一直静静地坐在一边，开心地看着这对父女一来一往辩驳，然后伸出他的手。“请容我打断这个深刻的讨论。”他缓缓地说，“我这个相反的意见，可能会完全推翻这番讨论。你的客人说——我也没有理由怀疑——如果他二十日没有打电话来，就表示他遇到了不寻常的事情。如果年轻的戈登·罗威——太荒谬了！巡官——或者克拉伯是你们五月六日的客人，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失踪或被谋杀，或因为别的原因动弹不得呢？”
“这倒是事实。”佩辛斯热切地说，“当然！对了，爸，我昨天和戈登吃的午饭，今天早上又和他打了电话，他——他一句话也没提到这件事。我相信——”
“听着，佩蒂，”巡官的语气带有很浓的警告意味，“就听一次你爸爸的话吧！佩蒂，你对那小子有兴趣，是吗？他在追求你吗？哼，我去扭断他的脖子！”
佩辛斯站起来，愤愤地说：“爸爸！”
“好了，好了，巡官，”老人喃喃地说，“别冥顽不化了。戈登·罗威是个优秀的年轻人，学品和佩辛斯很相配，这是难能可贵的啊！”
“我告诉你，我又没爱上他！”佩辛斯叫道，“爸，你真坏。难道我不能对一个男人好吗？”
巡官看起来很凄惨。
哲瑞·雷恩先生站起身。“别斗嘴了。巡官，你真幼稚。把这张纸和信封小心放回保险箱。我们得去一趟萨克森家。”

第十二章 祝我好运
交通很繁忙，林肯轿车辛苦地在第五大道上匍匐前行，德罗米欧焦躁得直冒汗。可是雷恩先生好像不慌不忙，他静静地瞟了一眼萨姆和佩辛斯，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们真是两个坏脾气的小孩。笑一下！”两人无力地笑笑，他继续说下去，“非比寻常的案子。我想你们都不了解到底有多不寻常。”
“我头痛。”巡官抱怨说。
“你呢，佩辛斯？”
“我想——”佩辛斯一直看着德罗米欧红红的后脑勺，“比起我们，那些符号对您有意义多了。”
老绅士有些惊讶，他忽然身子往前挪，目光犀利地研究着她光滑年轻的脸庞。“也许吧，”他说，“从前是这样。巡官，有没有什么进展？今天上午发生了那么多事，我还没有机会问问。”
“很多事。”巡官疲乏地说，“今天上午布劳迪全记下来了。我知道您会想了解的。”他交给雷恩一份打字报告。
  
多诺霍：仍然失踪，没有下落。
十七位教师：已回印第安纳州。所有人的身份经查验无可疑之处。调查进行得很谨慎。照片、特征、地址、姓名——依照顺序排列。
百元钞票：从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中抽出。根据钞票号码无法查得进一步的信息。
蓝帽人：仍无踪迹。
巴士上的第十九人：仍无踪迹。
  
“巡官，就这些？”雷恩说着把报告还回去，好像颇为失望，“我以为你发电报给苏格兰场了。”
“从不忘事，对吗，您这老狐狸？”巡官咧嘴笑着说，“不对，应该说像大象吧？是啊，苏格兰场的特伦奇给了我回音。那简直是蜜糖，昨天很晚才到。看看吧。”
他交给雷恩一叠电报纸，老人迫不及待地抢到手。他们看着他的脸，他越念越严肃。电报是发给巡官的，内容如下：
  
哈姆内特·塞德拉的家族乃英国古老世家，可远溯至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一世哈姆内特·塞德拉因系莎士比亚好友闻名。现在的这个塞德拉五英尺十一英寸高，一百五十四磅，瘦削身材，五官突出，蓝眼金发，无其他特征。五十一岁，私生活无法得知，离群索居于伦敦至少十二年，由格罗斯特郡迁居于此，该地离斯特福不远。职业为古玩鉴定家——主要为古籍——名声良好，担任伦敦金斯顿博物馆馆长；最近接受美国詹姆斯·韦思之邀，将出任纽约不列颠博物馆馆长。同事对此均表讶异，因塞德拉常自称反美。五月七日参加董事会为他举行的惜别宴。塞德拉除兄弟一人外别无亲戚，其兄威廉去向不明，多年不在英国国内。塞德拉兄弟素无不良记录，学术生活严谨俭朴。哈姆内特于五月十七日星期五搭西雅号离开英国，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三抵达纽约，旅客名单证明哈姆内特确实登船。若需进一步的资料，随时效劳。
特伦奇
  
“您看怎么样？”巡官得意扬扬地问。
“美妙极了。”雷恩喃喃说着把电报递回去，他的前额出现了一道道深沟，眼神呆滞。
“现在很清楚了，”佩辛斯说，“塞德拉比他宣称的时间早到纽约整整一个星期。七天！这一个星期，他在纽约做什么？如果他人在这里的话，为什么撒谎呢？我不喜欢那个‘正直’的家伙。”
“我已经传话给总局的盖根，”萨姆说，“要他别张扬，悄悄追查他从二十二日到二十九日之间的行踪。是同一个人没错，外表都符合。但是他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也不比佩辛斯喜欢他。”
“那么你们到底怀疑他什么呢？”雷恩问。
巡官耸耸肩。“起码在一件事上他是无辜的，他不可能是那个戴假胡子、说英国腔、留条子给我的怪家伙。根据特伦奇的资料，塞德拉要到十七日才离开英国，而这家伙到纽约来见我时是六日。可是……”他笑了一下，“那可能是另有其人，天啊，我打赌一定是别人！”
“是吗？”老绅士说，“那可能是谁呢？”
“就是那个戴着蓝帽子，到处扔善本书和百元钞票的疯子！”萨姆兴奋地说，“那个疯子五月二十七日又跑出来，那是塞德拉抵达纽约后的第五天。”
“巡官，这是强词夺理。”雷恩微笑了，“同理可证，蓝帽人可能是五月二十七日几百万个行踪不明的人当中的一个。”
巡官把话吞下；从他气馁的表情来看，他显然觉得不是滋味。“我知道，可是——”
“喔，老天！”佩辛斯忽然开口，跳起来，头撞到了车顶，“哎呀，我真笨。我怎么没有早点儿想到呢？”
“想到什么？”雷恩轻声问。
“符号，符号啊！那——喔，我真是瞎了眼。”
雷恩沉着地看着她。“孩子，符号怎么啦？”
佩辛斯咬着手帕，鼻子拼命地呼气。“这很明显——”她收起手帕，坐直身子，眼睛发亮，“3HS wM，你们看不出来吗？”
“我还是看不出个究竟。”萨姆发牢骚地说。
“喔，爸，HS一定是代表哈姆内特·塞德拉！”
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都笑出声来。佩辛斯恼怒地跺了下脚：“你们实在太没礼貌了。”她觉得受了伤害，“这个说法有什么不对？”
老绅士温和地问：“亲爱的，符号其他的部分代表什么呢？对不起，我那么粗鲁，可是你父亲的笑声会传染人。你如何解释3和小写的w以及大写的M呢？”
她瞪着德罗米欧的后脑勺，觉得有些受辱，又有些疑惑。
“呵呵，佩蒂！”巡官笑得更大声了，“我会笑死的。我告诉你那代表什么吧。哈！哈！代表‘三个哈姆内特·塞德拉加芥末’！”
“有那么好笑吗？”佩辛斯恼羞成怒，“我看我们到了。”

第十三章 阿莱斯博士的传奇
一个英国味十足、鬓角迷人的管家带他们走进一间华丽的路易十五时期风格的接待室。不，萨克森太太不在家。不，他不知道萨克森太太什么时候会回来。不，她没有留话。不，她——
“你给我听好！”萨姆巡官的耐性已经耗尽，无名火冒了三丈高，“克拉伯在吗？”
“克拉伯先生？我去看看，先生。”连鬓胡子僵硬地回答，“我应该说哪位找他呢，先生？”
“你他妈爱说谁就说谁，只要把他叫出来就行！”
连鬓胡子一边的眉毛挑了起来，微微躬一下身，走开了。
佩辛斯叹了口气：“爸爸，没有人告诉过你这样实在太没礼貌了吗？对用人大呼小叫的。”
“我不喜欢这些装腔作势的家伙，”巡官恨恨地说，有些羞愧，“只有特伦奇例外，他是我见过的英国人中唯一正常的。你会以为他生错了地方……你们看，白马王子来了。”
戈登·罗威走过走廊，腋下夹着书，手里拿着帽子。他停了一下脚步，面露笑容，然后快速走进接待室。“万岁！哈，客人！你们能来真是太美妙了。雷恩先生，巡官——佩蒂！你在电话里没说呀！”
“我也不知道呀！”佩辛斯严肃地说。
“神圣的无知。”年轻人的浅棕色眼睛眯成一条线，“追查线索？”他压着嗓子问。
“戈登！”佩辛斯突然说，“你说3HS wM代表什么？”
“佩蒂，看在老天的分上！”巡官咬着牙，“我们不要——”
“算了，巡官，”雷恩安静地说，“没有理由不让戈登知情。”
年轻人的视线从佩辛斯身上转移到两个男人身上。“让人一头雾水。”他说，“这是怎么回事？”
佩辛斯告诉他了。
“萨克森图书馆。”他咕哝着说，“这真是再奇怪不过了——这是个问题！我想……等等，克拉伯来了。”
老图书管理员三步并做两步走进接待室，一只手高举着金边眼镜，满脸狐疑地打量着来访的客人。不过他立即精神抖擞了，往前走过来。佩辛斯敢发誓，走路时他的骨头在呻吟。
“啊，雷恩先生。”克拉伯咧嘴一笑，面容宛如皮革，“还有萨姆小姐，还有巡官。真是稀客！罗威，我以为你要出去？还是因为小姐来了——萨克森太太不舒服，肚子痛。那种腰围，当然会痛了，真是个大悲剧。”他一副老顽童的德行，“请问有何贵干？”
“为了一件事。”雷恩微笑着，抢在巡官急于吐出早在喉头憋不住的几个字之前开口，“我们想看看闻名的萨克森图书馆。”
“原来如此。”克拉伯站着不动，垂着一边瘦弱的肩膀，脑袋斜倾，眼睛精明地朝着客人眨，“想必只是友善的探访吧，嗯？”他干笑着说，露出衰老的牙龈，“没有理由不让你们进去。”他的口气出奇的亲切，“你们其实是第一批陌生人……咦，罗威？你说我们要不要破例一次？”
“你真有人情味。”罗威笑笑。
“喔，我不像一般传说的那么坏。请跟我来。”
他带他们走过几道华丽的法式长廊，来到显然是宅邸的东翼的房间。他打开一道重锁，推开重门，站在一旁，脸上挂着大概是欢迎的微笑，可是看起来更像戏剧里小丑的鬼脸。他们走进一个宽大的房间，挑高的天花板上架着一行行方形橡木梁，墙上全是书架。一个角落里设着巨大的保险库。再过去有一扇开着的门，穿过门可以看见另一间厢房，显然也很大，同样摆满书籍。一张大书桌和一把椅子立在房间中央。地板上铺着波斯地毯，其余什么都没有。
“对不起，没椅子让你们坐。”克拉伯用沙哑的声音说，然后把门关上，走到书桌旁，“可是近来除了老克拉伯之外，没有人使用这图书馆。罗威差不多已经抛弃我了。唉，年轻人总是在追求不可捉摸的东西！”他又干笑了一声，“萨克森先生去世后，我把他的桌子椅子搬走了。好，你们想——”
他忽然停下来，其实是被吓停的，因为眼睛一直滴溜溜转的巡官忽然冲向书桌，好像要打烂它。“哈！”他大叫一声。“就是这个！”他从书桌上抓起一张浅灰色的信笺。
“搞什么鬼？”克拉伯惊讶地说，然后神情严厉的脸上满是愤怒；他朝萨姆冲去，好像疯狗似的，“把手放开！”他简直是在尖叫，“原来如此，都是诡计。偷看——”
“得了吧，没用的东西。”巡官也怒目相视，把图书管理员紧抓着他的手甩开，“省点儿力气，没有人偷东西。我们不过是要看看你的信笺。天啊，确实好看得很呢！雷恩，看看这个。”
可是没有必要细看。瞄一眼就知道了，和彩虹胡子用来写神秘符号的信笺一模一样。
“一点儿没错。”雷恩喃喃地说，“克拉伯先生，请你原谅巡官有些粗暴的方式，他办这种事有时候太用力。”
“的确。”克拉伯哼了一声，狠狠地看着巡官的后背。
“请问你有没有信封？”雷恩依然笑容满面。
克拉伯迟疑着，搔搔皱纹遍布的脸颊，耸耸肩，走到书桌旁，拿了一个灰色的方形小信封。
“一模一样。”佩辛斯喘着气，“怎么可能——”她停住了，一脸狐疑地看看老图书管理员。
年轻的戈登·罗威好像有些激动，他站着纹丝不动，瞪着信封。
雷恩轻轻地说：“亲爱的，坐下。”——她顺从地拉出唯一的椅子——“巡官，控制一下自己。我们不要吓着克拉伯先生。好，先生，我相信你不反对回答几个简单的问题吧？”
克拉伯豆子般的眼睛里亮起一丝精明和刁难的神色。“当然。老克拉伯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一点儿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是如果我帮得上忙……”
“你真是太难得了。”老绅士真诚地说，“好，到底有哪些人在使用印有‘萨克森图书馆’字样的信笺？”
“我。”
“那当然，用来联络图书馆的事情。可是还有谁呢？”
“没有别人，雷恩先生。”
“哈！”萨姆开口了，雷恩朝他不耐烦地摇头。
“克拉伯先生，这很重要，你确定吗？”
“除了我，没有别人，我向您保证。”图书管理员舔了一下厚嘴唇。
“萨克森太太也不用吗？”
“老天，不，萨克森太太有自己的专用信笺——有五六种。何况她从来不管图书馆，所以您可以想见——”
“没错。那你呢，戈登？你住在这里有些时候了，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吗？”
佩辛斯焦急地看着年轻人，巡官则冷漠地打量他。
“我？”年轻的罗威好像有些惊讶，“问问克拉伯这位朋友吧！他是这儿的万事通。”
“喔，罗威先生难得来这里，雷恩先生。”克拉伯说，他的上身弯得像支正在融化的蜡烛，“我们这位年轻的朋友一直都在研究莎士比亚，我想你们都知道，可是这家里有条规矩，萨克森先生自己定的规矩，你们知道的。呃……如果他想要什么，就问我要，我才给他。”
罗威先生愤愤地说：“我希望这回答了您的问题，雷恩先生。”
老绅士还是面带微笑。“戈登，别冲动。你知道那种态度幼稚得可笑。克拉伯先生，那么你是说除了你之外，这屋子里没有人可以拿到萨克森图书馆的信笺？”
“可以这么说，对。东西只放在这里。当然，如果有人真的想要的话——”
“对，对，克拉伯先生。我们完全了解。戈登，请微笑。我猜这些房间几年来都是禁地了。现在——”
“那么用人呢？”佩辛斯忽然问，无视罗威眼中的痛苦。
“不行，萨姆小姐。这一直是条严规。我自己打扫房间，萨克森先生坚持的。”
“收拾送给不列颠的书时，”雷恩先生问，“克拉伯先生，你在场吗？”
“当然。”
“我也是。”罗威先生无精打采地咕哝。
“每时每刻？”
“喔，那当然。”克拉伯说，“罗威先生负责管卡车工人，可是我向您保证，我的眼睛可没闭上过。”克拉伯无牙的牙龈一咬一合，说他当时睁大了眼睛，说他永远会睁大眼睛，这好像毋庸置疑。
“很好！”雷恩先生笑笑，“巡官，看起来要从这里拿走一张纸都很困难。这似乎说不通，对吗？”
“您说呢？”萨姆冷笑。
雷恩直视着老图书管理员的眼睛，静静地说：“克拉伯先生，这没什么神秘的。我们得到了一张萨克森图书馆的信笺——还有一个信封——我们不得不追踪东西的来源。你的说辞让事情变得很复杂。”他忽然灵光一闪，拍了一下前额，“我怎么这么笨！当然啦！”
“一张我的信笺？”克拉伯大惑不解。
老绅士拍拍克拉伯的肩膀。“你常有访客吗？”
“访客？到萨克森图书馆？呵，来，罗威，告诉他。”
“他是书虫中的典范人物，”罗威耸耸肩，“全世界最忠实的看门狗。”
“得了，得了，你一定有客人吧！请仔细想想。最近几个月有没有什么值得你记住的客人呢？”
克拉伯的眼睛眨了一下，瘦骨嶙峋的下巴微微下垂，对问话的人视而不见。接着他狂笑起来，拍了一下腿。“哈！哈！有了，我想起来了。”他直起身子，擦擦湿润的眼睛。
雷恩说：“看来我们撞见好运了。怎么样，先生？”
克拉伯收住笑声时和他发笑时一样突兀，他干瘪的双手紧握在一起。“就是这样，嗯？好极了。惊人的事一件又一件……有这么一个人，对，没错！一位非常有趣的男士。我肯见他之前，他来了很多次。等我见到他时，他又请求——非常巧妙地；他，他！——请我允许他看一眼著名的萨克森收藏品。”
“是吗？！”雷恩连忙追问。
“他说他是个书痴，听过许多——你们知道的。所以我就放了他一次——他看起来没有一丝恶意——让他走进这个房间。他说他在研究什么，急于查阅一本书。只要几分钟，他说……”
“哪本书？”罗威皱起眉头，“克拉伯，你从来没告诉我这件事！”
“孩子，我没说过吗？我一定是忘记了。”克拉伯咯咯笑了，“是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版《热情的朝圣者》！”
  
他们都沉默了一会儿，没人敢看别人一眼。
“继续说。”雷恩轻声催促，“你就把书拿出来给他了？”
克拉伯露出丑陋的笑容。“克拉伯才不会！我说，先生，不行。我说规定不允许。他点点头，好像也不觉得意外，然后又张望了一下。我开始有些怀疑，可是他里唆谈到书……最后他走回书桌旁边，上面有些纸——信笺和信封。他的眼睛里掠过奇怪的神情，然后说：‘这是你们萨克森图书馆的信笺吗，克拉伯先生？’我说‘是的’。他可怜兮兮地看着我，然后说：‘哈！哈！非常有趣。想进来这地方真是难。你知道吗，我和一位朋友打赌说我可以进来，你看，好老爷，我办到了！’我回答说：‘噢，你办到了，不是吗？’他说：‘哈！我现在真的在这里了，请你当个老好人，让我证明我赌赢了，好吗？我需要证明我来过。啊，对了。’他说，好像他当时才想到，拿起一张信笺和一个信封，‘就是这个！这个能证明。克拉伯先生，谢谢你，谢你一千回！’我还没来得及开口，他已经跑出去了。”
巡官瞠目结舌地聆听着这个不同凡响的故事。可是克拉伯双唇刚一闭上，他便咆哮起来：“一堆笨蛋！你就让他跑了？为什么——”
“原来我们的人就是这样拿到这信笺的。”佩辛斯缓缓地说。
“亲爱的，”雷恩的声音很低沉，“除非必要，我们不要再浪费克拉伯先生宝贵的时间了。克拉伯先生，能否请你描述一下这位奇特的客人？”
“当然可以。高高瘦瘦，中年人，很像英国人。”
“老天！”巡官声音嘶哑，“佩蒂，这真是——”
“巡官，拜托。这个人到底什么时候来的？哪一天？”
“我想想看。四五——大约七个星期之前。对了，我想起来了。是一大早，那个星期——五月六日。”
“五月六日！”佩辛斯大叫，“爸爸，雷恩先生，你们听到了吗？”
“我也听到了，佩蒂。”罗威先生不悦地抱怨，“你说得像三月十五日(1)似的。奇怪！”
克拉伯明亮的小眼睛从一个人身上看到另一个人身上，他们内心都压抑着不怀好意的快乐之情，好像他被天大的笑话摆布着。雷恩先生喃喃地说：“这个高高瘦瘦的中年英国人五月六日来访，耍个小花招拿到你们的信笺信封。很好，克拉伯先生，我们有进展了。再解决一件事，我们就不麻烦你了。他告诉你他的名字了吗？”
克拉伯皮笑肉不笑，不耐烦地看着他。“他告诉我名字了吗？雷恩先生，您真有空，问这么个问题。他告诉我名字了吗？他当然报了姓名。咦，我怎么都想不起来了。”他嘿嘿干笑，像只老螃蟹一样绕着书桌转，翻开每个抽屉，“对不起，萨姆小姐……他告诉我名字了吗？”他又干笑一声，“啊，有了！”他拿了一张小名片给雷恩。佩辛斯很快站起来，四个人一起看上面的名字。
这是一张极便宜的名片，上面端端正正用黑体大写字母印着姓氏：
  <img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426163.jpg" />
其他什么也没有——没有住址，没有电话，没有名字。
“阿莱斯博士！”佩辛斯双眉一紧。
“阿莱斯博士！”巡官咕哝一声。
“阿莱斯博士！”罗威若有所思。
“阿莱斯博士！”克拉伯斜着眼点点头。
“阿莱斯博士！”老绅士的语气里别具含义，大家都转头看他，可是他还是盯着名片，“老天，好像不可能。阿莱斯博士……佩辛斯，巡官，戈登，”他忽然问，“你们知道阿莱斯博士是谁吗？”
“完全不熟悉。”佩辛斯目光犀利地看着他表情专注的脸。
“没听说过。”巡官说。
“有点儿耳熟。”罗威边想边说。
“唉，戈登，我以为它会敲醒你学生时代的回忆呢。他——”
克拉伯做了一个丑陋的舞蹈动作，像只受过训练的猴子。他的金边眼镜滑下鼻梁，脸上的笑容很可怕。“我可以告诉你们阿莱斯博士是谁。”他说，像个花花公子一样嘬起干瘪的嘴唇。
“噢，你知道？”雷恩很快地说。
“我是说我可以告诉你们他真正是什么人，身在何处。所有的事情！”克拉伯又干笑了，“真是天大的笑话！我忽然都想起来了。”
“噢，老天，”巡官粗鲁地说，“他是谁？”
“那天在博物馆一看见他，我就知道他是谁。哼，没错。”老图书管理员清清喉咙，“你们没看见他避开我的视线吗？他知道我认识他，这罕见的无赖！我告诉你们，七个星期前来见我并留下这张名片，自称为阿莱斯博士的家伙，就是——哈姆内特·塞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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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恺撒（Julius Caesar）被杀的日子。

第十四章 藏书家的战役
在市中心一家饭店的专用餐厅里，餐桌上的人都在整理凌乱的思绪。克拉伯带着嘲讽、胜利的意味泄漏天机，把大家都震惊得一时之间六神无主。哈姆内特·塞德拉就是神秘的阿莱斯博士！克拉伯得意忘形，拼命舔着嘴唇，送他们到门口。他们对他的最后一瞥，瞧见的是他瘦削的身影镶嵌在萨克森大宅爱奥尼亚式的大门框里，他的双手不停地对搓着，好像蟋蟀的后腿。他缩着脖子，侧着小脑袋瓜，好像在说：对了，你们宝贵的塞德拉博士也就是你们的阿莱斯博士，你们认为如何？老克拉伯可不是呆子，呃？他整个身影洋溢着胜利之光，好像对一群暴民执行私刑后在发泄暴力上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戈登·罗威一直满腹心思，现在还是加入了这一小群人，非常安静地坐着，看着阳光穿过轿车的窗子照在佩辛斯的头发上，可是他又好像没有真正看见。
“这有一件非常古怪的事，”大家围着桌子坐下来，哲瑞·雷恩先生开口说话了，“我承认我想不通。这可恶的老家伙，的确叫人印象深刻——浑身上下充满戏剧因素——他说的话也句句属实。他是那种喜欢说实话的人，尤其当他知道可以伤人的时候。可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当然不可能了。”
“如果克拉伯说他的客人是塞德拉，”年轻的罗威消沉地说，“那么你可以打赌，那人铁定就是塞德拉。”
“不，戈登，”佩辛斯叹息着说，“塞德拉不可能是五月六日拜访克拉伯的人。五月七日伦敦金斯顿博物馆的董事会特别为他举行欢送晚宴，我们从这一点就知道不可能是他。阿莱斯博士五月六日在纽约拜访克拉伯。这人不是鬼，不可能一夜之间横跨大西洋。”
“唉，太诡异了。我知道克拉伯的为人，我告诉你们，他没有撒谎。每一次他说实话惹出风波，一定乐不可支，就像雷恩先生说的。”
“克拉伯很确定，”佩辛斯绝望地戳着肉排，“他说他发誓那个人是塞德拉。”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巡官不满地瞪着罗威先生，“这老怪物在撒谎，事情不就明白了。”
“嗯，”雷恩说，“也可能他心怀不轨，在编故事。这些老书虫是会嫉妒彼此的事业。好了，好了，我们这样是讨论不出什么结果的。整件事都神秘得超乎寻常……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们，是关于阿莱斯博士的。”
“喔，对呀！”佩辛斯大声说，“您正要告诉我们，可是克拉伯打岔……这个名字不是虚构的？”
“当然不是！所以事情才那么不寻常呀，亲爱的。戈登，在萨克森家时，你好像快要想到什么了。现在你记得阿莱斯博士是谁了吗？”
“先生，对不起，我以为我记得。大概是我在做研究时，不知在哪儿碰到过这个名字。”
“很可能。事实上我从来没见过阿莱斯博士本人，我对他这个人也毫无所知，可是我倒知道一件事。除非这不是个惊人的巧合，这样一个人的确存在，而且是个非常聪明非常博学的研究文学的学者。”老绅士思忖着，嚼着一根香菜，“几年以前——喔，八年或十年前，《斯特福季刊》——这是专门研究书目学的杂志——上有篇文章……”
“对了！”罗威叫起来，“我上大学时定时收到的。”
“这可提醒你了。重点是，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阿莱斯博士。”
“英国杂志？”萨姆问。
“对。我不记得具体的细节，可是这个阿莱斯博士谈到一些有关培根的荒唐、冗长的争议，他说的一些话叫我大大不以为然。我就以自己的名字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去反驳，刊登在季刊上。阿莱斯博士也很恼火，在杂志的通讯栏上回复。我们就在季刊上你来我往纠缠了好几期。”他回忆起往事，忍俊不禁，“我的对手笔锋可犀利了，除了没骂我是老白痴外，什么恶名都给我冠上了。”
“我想起来了。”罗威热切地说，下巴往前伸，“辩论激烈。就是那家伙，没错！”
“知道他住在哪里吗？”巡官突然问。
“很不幸，不知道。”
“我们可以通过这份杂志查找。”
“恐怕不行，巡官。罗威先生可以告诉你，《斯特福季刊》五年前停刊了。”
“该死！好，我再发一次电报给特伦奇，再麻烦他查查。您想——”
“还有，戈登，”老绅士说，“你有没有抽空查查我们谈论过的事呢，就是一五九九年贾格尔版珍本书的装订？调查可能和装订相关的秘密？”
罗威耸耸肩。“还没什么收获。我倒是追溯到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的书皮装订了——简直不是人做的事。目前这个装订至少有那么古老，至于藏在里面的文件——一无所获。还没有碰上什么线索。”
“嗯。”雷恩的眼睛闪了一下，然后又低下头津津有味地吃沙拉。
佩辛斯把盘子推到一旁，不耐烦地说：“喔，我咬不动。这讨厌的案子把我烦死了。这个塞德拉博士就是阿莱斯的事情真够荒唐，可是一直在我脑袋里打转，怎么也摆脱不了。其他的事情又那么清楚……”
“比如说——”巡官颇不以为然。
“阿莱斯博士留下的线索。爸，你也知道，五月六日到我们办公室的彩虹胡子就是阿莱斯博士没错。”
“你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呢？”年轻的罗威低声说。
“他那天一早去拜访萨克森家，到那儿拿了萨克森图书馆的信笺。他一定是在市中心穿戴好那身荒谬的服装，也许在某家饭店的盥洗室。他写下了符号——恼人的符号！——穿上他的奇装异服，赶去爸爸的办公室。这些很清楚。”她水汪汪的蓝眼睛吸引了雷恩的注意力。
“好像有可能。”老绅士说。
“他没想着自己会被——会被干掉。”佩辛斯咬咬嘴唇，“他想没有人知道他的秘密，他那价值百万的秘密。这听起来不是很蠢吗？……可是他是个狡猾的家伙，不会冒任何险。如果他二十日打了电话，如果他没事，就没什么意外发生，信封仍然封着未开；如果他没有打电话，我们就会打开信封，看见萨克森的信笺，追查克拉伯，发现这个怪异的阿莱斯博士——他一定是故意告诉克拉伯那个编造的故事，所以克拉伯才记得——要追查他时，我们已经知道很多了，因为到那时候，我们已经知道要找的人的姓名，也知道他的职业是什么……”
“好可怕的逻辑分析！”年轻的罗威微微一笑。
“所以他才要求你们不要打开信封，除非我在场，”雷恩安静地说，“他知道我会记得我们在季刊上的笔战；所以我被请来证实阿莱斯博士是个藏书家。”
“他一定是一开始就计划好的。如果事情不顺利，就像现在，我们就得寻找阿莱斯博士，一个书虫或什么的。我们怎么下手呢？”
“很容易。”巡官漫不经心地说，“佩蒂，那是我的工作。他说如果他没打电话来，就是他出了事，对吗？那表示除了他的外貌特征、姓名、行业或职业，我们也知道他是从他平常出没的地方消失的——他一定在哪儿混——或被干掉了。”
“说得好，巡官，”雷思喃喃地说，“正中要害。你一定要收集从五月二十日——他没按时打电话来的那天——到几天前，警方所有谋杀、绑架或失踪案件报告。”
巡官低吼道：“我知道，我知道。您知道那是多大的工作量吗？”
“实际上没那么可怕，巡官。你要找的东西很清楚，佩辛斯已经说出来了。”
“好吧！”萨姆忧郁地说，“我去办。天啊，可是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我也得生活呀，对吗？我立刻叫格雷森和盖根去查……我猜你们两个孩子要去哪里混吧？”
  
哲瑞·雷恩先生把萨姆巡官送回办公室，把萨姆·佩辛斯小姐和戈登·罗威先生送到绿树成荫的中央公园后，向德罗米欧示意，然后坐进车里，满脸思绪。现在没有人看着他，他静静地坐在后座上，紧抓着手杖头，眼睛盯着德罗米欧的后脑勺，脸上的表情宛如风起云涌，瞬息万变。不像大多数老人，他不习惯大声自言自语，可能因为他失聪的耳朵没使他养成这种习惯。他完全用图像思考事情，有些实在太离奇，他不得不闭上眼睛，好看得更清楚。
林肯轿车轻捷地开往上城，朝威斯切斯特驶去。
过了很久，老人睁开眼睛，眼前青翠的树木和弯曲的车道通往车库。他往前一倾，轻拍德罗米欧的肩膀。
“德罗米欧，我不是说过要先去马提尼医生家吗？”
德罗米欧这个忠实的司机微微转过头，好让主人看见他的嘴唇。“哲瑞先生，有要紧的事吗？您又觉得不舒服了？”
老绅士微笑着说：“没事，我觉得很好，这次探访纯粹是因为科学兴趣。”
“喔。”德罗米欧搔搔左耳，耸耸肩，用力踩下加速器。
他把车停在艾文顿附近的一座房舍前。屋子半掩在树林间，外面长着藤蔓和六月迟开的玫瑰。一个头发银白、身材魁伟的人坐在门前抽着烟斗。
“啊，马提尼。”雷恩伸伸腿，“真是走运，你这个时候在家。”
魁伟的男士瞪大眼睛。“雷恩先生，您到这儿来做什么？请进，请进。”
雷恩呵呵笑，在背后把大门关上。“别这么吃惊，你这老家伙。我身体好得很。”他们握了握手，马提尼医生疲倦的眼睛依然带着职业性的犀利打量着他，“看起来不错，对吗？”
“好得不得了。心脏怎么样？”
“跳得很愉快。我就不能这样恭维我的胃了。”
他们走进医生的房子。一条毛茸茸的狗嗅嗅雷恩的脚踝，然后冷淡地走开了。“我不了解，我这把年纪，为什么还——”
“亲爱的伟大的先生，用了一辈子的戏院菜单，对往后的消化可没什么帮助。坐下。我今天想办法从医院溜走了几个小时。医院的事无聊得要命，我碰不到一个有趣的病例。”
雷恩微笑：“我倒有一个给你。”
医生把嘴里的烟斗拿出来。“啊，我大概知道了。不是您自己？”
“不是，不是。”
“很麻烦的事？”马提尼似笑非笑地说，“我就放弃今天下午的乡村好时光吧。”
“不需要。”老人的身子往前挪，“这个病例——我相信——可以坐在椅子上诊断出来。”他忽然四下张望，“马提尼，我想你最好把门关上。”
医生迷惑不解，然后站起来，把阳光关在屋外。
“您真是神秘兮兮的。”他说着坐回椅子里，烟斗挂在嘴上，“保密吗？我猜是犯罪案件，可是这里没有人来听啊……”
雷恩的目光很严厉。“马提尼，当一个人聋了以后，觉得连墙壁也有耳朵。老朋友，我卷入了这个最不可思议的事件里，每一个点上都有许多岔路……”
  
在方向盘前打盹的德罗米欧把停在领子上的蜜蜂赶走，有些惊异。玫瑰浓郁的香味熏得他陶陶然。马提尼家的门已经关上半个小时，现在打开了，他主人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前。德罗米欧听到马提尼轻松地说：“恐怕那是唯一的办法，雷恩先生。我一定得先看看纸，才能给您意见。可是即使那样，就像我说的——”
“你们这些科学家！”德罗米欧听出雷恩的口气有些不耐烦，“我以前希望这问题会清楚些。可是——”他耸耸肩，伸出手，“谢谢你表示有兴趣，我想应该有我的功劳吧。我今天晚上把纸拿给你。”
“嗯，好，我今天晚上来哈姆雷特山庄。”
“呃，胡说！那样就真的给你添太多麻烦了。我再过来这里——”
“别这么说。开开车对我有好处，而且我想看看老奎西。上次看见他时，他动脉的情况可不太好。”
德罗米欧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把车门打开了。他的主人很快地走下小径，停下脚步，白眉毛忽然一挑，厉声说：“你有没有看见谁在这里探头探脑的？”
德罗米欧吓了一跳。“探头探脑，哲瑞先生？”
“对，有没有看见别人？”
德罗米欧抓抓耳朵。“我大概小睡了一下，大概一两分钟，先生，可是我想没有——”
“唉，德罗米欧。”老绅士叹了口气，爬进车子，“你什么时候才学得会警觉些……我看无所谓了。”他愉快地向马提尼医生挥手，“在艾文顿停车，德罗米欧，到电报局。”
车开走了。到了艾文顿，德罗米欧找到电报局，哲瑞·雷恩走进去。他忖度地看着墙上的钟，然后坐在一张小桌子旁，伸手拿起一叠黄色的纸和拴着链子的铅笔。有几秒钟的时间，他看着铅笔尖。铅笔削得很尖，可是他没看见，他的眼睛看的不是眼前的实物。
他用铅笔慢慢地在纸上写字，用力记下脑子里的想法。
消息是发给萨姆巡官的：
今晚带有符号的纸来吃晚餐。紧急。雷恩。
他付了电报钱，回到车上。德罗米欧在等候，他那爱尔兰人的眼睛里有些兴奋之色。
“德罗米欧，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老绅士叹了口气，轻松、满意地靠在舒服的软垫上。
长长的林肯轿车消失在泰里镇，朝北驶去。一个身着深色风衣的高个子，衣领竖到耳朵处——尽管阳光炽热——离开停在对街的黑色凯迪拉克大轿车的阴影，静静地张望四下，然后快步走向电报局。他再一次看看四周，扭动门把，走了进去。
他直接走到雷恩坐过的写电报的桌子，坐下来，眼角瞟着柜台后面，两个职员正在那儿忙碌。他把注意力拉回到一叠黄纸上，最上面一页有浅浅的字痕，这是雷恩用力写给萨姆巡官的信息，他不经意留下的。高个子犹豫了一下，然后抓起拴着链子的铅笔。他斜握着铅笔，笔几乎和纸平行，接着轻轻地、均匀地从一端画线到另一端。慢慢地，在灰线底下，雷恩的电报内容开始清楚地变成黄色的笔画……过了一会儿，高个子站起来，撕下有字痕的纸，揉成一团放进口袋，悄悄地走出了电报局。一个职员目送着他的背影远去，一脸迷惑。
他直接走向对街的大凯迪拉克，坐进车，放掉紧急刹车，轰隆轰隆地换挡，直往南去……直往纽约市。

第十五章 警讯和查探
佩辛斯·萨姆小姐回到萨姆侦探社时已经是傍晚了。她在这趟购物之行中虽然买得不多，不过很满意。她一回来却发现布劳迪小姐坐立不安，濒临崩溃的边缘。
“噢，萨姆小姐！”她大叫一声，害得佩辛斯把手上的大包小包全丢在地上，“我难过得不得了！真高兴你回来了！我差点儿要发疯！”
“布劳迪，冷静一下。”佩辛斯语气坚定，“出了什么事？为什么这样歇斯底里的？”
布劳迪小姐说不出话，夸张地指着巡官的房间。佩辛斯冲了过去。办公室是空的，巡官的桌上摆着一个黄色信封。
“我爸爸呢？”
“有人带了一个案子来，萨姆小姐，珠宝抢劫或什么的。巡官要我告诉你，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可是这电报——”
“布劳迪，”佩辛斯叹了口气，“你像普通的中产阶级一样恐惧电报，这可能只是个广告。”然而当她撕开信封口时，还是皱着眉头。她睁着大眼读着哲瑞·雷恩简洁的信息。布劳迪小姐徘徊在门边，绞着短粗的手指，好像以送葬为业的人。
“饶了我吧，布劳迪，”佩辛斯心不在焉，“你好像悲剧里的哭角。出去，让人好好吻一下或——或做些别的什么。”然后她又对自己说，“不知道现在又发生了什么事情，会有什么事呢？才过了几个小时……”
“出——出事了吗？”布劳迪小姐害怕地问。
“不知道。反正坐在这里胡思乱想没有用。别紧张，小姐，我留一张字条给爸爸。放轻松，好不好？”她用力拍了一下布劳迪小姐的屁股。布劳迪小姐满脸通红，回到前厅的桌子后去了。
佩辛斯坐在巡官的椅子上，抓起一张纸，用舌头濡湿铅笔尖，开始从事文学创作的工作。
  
亲爱的粗脖子先生：
我们亲爱的朋友雷恩圣人发电报来，要你今晚立即把天大的谜语带到哈姆雷特山庄去。好像有什么事情，可是他没说是什么。可怜的布劳迪下午被电报搞得歇斯底里，她不敢打开来看，又不知道我们人在哪里。她说你现在去办案赚钱给我花。真的，罗威先生带我到公园散步后，满怀遗憾地——我希望——回不列颠工作，我就到梅西百货公司调查最新流行服饰——好爸爸，帮你买了裤子——所以你看我很合作，努力开销你赚的钱。你不在期间，我将奋发图强，维护萨姆侦探社的声誉。我现在要走了，一定会好好照顾天大的谜语。你回来时，请打电话到哈姆雷特山庄给我。亲爱的老哲瑞还要请吃晚饭，最坏的打算就是——我想他不会介意我把他老床上的床单弄皱的。小心点儿，亲爱的。
佩蒂
又：一个人独自穿过山岭颇为寂寞，我要请罗威先生陪我。这样你是不是安心一点儿了？
  
她把信叠得漂漂亮亮，装入信封，把信封塞入巡官桌上的档案夹，然后哼着小曲走到保险箱前，转了一下号码锁，打开沉重的门，翻找一番，拿出拆了封的牛皮纸信封，又关上了保险箱，仍然哼着小曲检查信封内的东西确切无误，最后打开亚麻布手提袋——里面神秘地塞满各种女性用品——把信封小心地放在里面。
她拨了一个号码。“乔特博士？噢，知道了。没关系。我其实是要找罗威先生说话……喂，戈登！这么快又打搅你，真不好意思。你不介意吧？”
“我的天使！打搅我？我——我简直感激涕零。”
“工作得怎么样了？”
“有进步。”
“你介不介意今天放慢进步的脚步呢，先生？”
“佩蒂！你知道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的。”
“我急着要到哈姆雷特山庄去，要带——要带些东西去。戈登，你一起来，好吗？”
“姑娘，你试试看是否能阻止我。”
“好极了。大概十分钟后在不列颠前面见！”佩辛斯放好电话，把散乱的头发拢到耳后，走到前厅，大声说，“布劳迪，我要走了。”
“走了，萨姆小姐？”布劳迪小姐有些紧张，“去哪儿？”
“去威斯切斯特雷恩先生家。”佩辛斯站在布劳迪小姐桌子后面的镜子前，非常挑剔地检查自己的打扮。她在小鼻子上扑了点儿粉，拿口红涂嘴唇，再从头到脚端详一次，“喔，天啊！”她叹了口气，整平白色亚麻套装，“我没时间换衣服。亚麻布好容易皱啊！”
“可不是吗？”布劳迪小姐的语气有些亲近，“去年我有一套亚麻布做的衣服，我清洗的时间超过……”她忽然停住话题，“萨姆小姐，我要怎么向巡官交代？”
佩辛斯调整了一下头上带蓝点的小发带，把蝴蝶结扶正，喃喃地说：“我在他的桌上留了张字条，还有电报。你会留下，对吗？”
“是啊！可是巡官会气坏的。”
佩辛斯叹息着说：“这事情非常重要，布劳迪。我明天来收拾残局。乖乖听话。”
她满意于对自己的一番端详，朝布劳迪笑笑，对方沮丧地挥了一下无力的手。佩辛斯紧紧地夹住亚麻手袋，离开了办公室。
  
楼下的人行道旁，一辆蓝色敞篷轿车正在等候。佩辛斯焦急地看了看天空，可是天空比她的眼睛还要蓝。她决定不把车子的顶篷盖上。跳进车后，她把手提袋谨慎地放在坐椅中间，发动车子，放开刹车板，把车速调到一挡，慢慢地开向百老汇。街角亮起红灯，车子轻轻地滑动。
然后一件奇怪的事发生了。佩辛斯满脑子女性的浪漫想法，难得一次粗心大意。这本身是件小事，不值得大惊小怪。可是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消逝，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味，也越来越危险。
一辆黑色的凯迪拉克大轿车停在对面的街上。佩辛斯一踏上她的蓝色跑车，凯迪拉克就呜呜作响。佩辛斯上路后，黑车也悄悄地开动了，像阴森的黑影跟随着她。在红灯前，它不偏不倚地跟在她的后面；绿灯亮了时，它的鼻子就在她的后面；她转入百老汇，它也转入百老汇，随着她右转到第六大道，第五大道……在这场轻而易举的追逐中丝毫没有放松。
佩辛斯忽然把车靠在六十一街的人行道旁，黑色的凯迪拉克有些犹豫，然后往前冲，慢下来，最后在六十五街非常缓慢地移动。此时戈登·罗威神采飞扬，快乐地坐进佩辛斯旁边的位子。凯迪拉克停滞不动，一直在等蓝色的跑车超前，然后又开始追逐。
佩辛斯毫无疑问兴高采烈。她整个人显得非常可爱，发带衬托出了精巧的五官。跑车驾驶起来得心应手，阳光温暖，凉风袭人；更重要的是旁边坐着的人是位年轻的男性，特别兴奋。她让罗威看手提袋里的信封，告诉他雷恩发来了电报，然后两人随意地聊着天。年轻人的手臂放在她的椅背上方，静静地看着她的侧影……
经过拥挤的曼哈顿了，凯迪拉克亦步亦趋地跟在跑车后面，佩辛斯和她的护花使者丝毫没有察觉到。他们把城市抛在了后面，它溜近了一些；尽管佩辛斯加快了车速，凯迪拉克毫不费力地跟进。
远离市区后，年轻的罗威先生眯起眼睛，回头看了一眼。佩辛斯依然叽叽喳喳。
“佩蒂，加油。”他随意地说，“我们看看这小铁盒能够跑出多快的速度。”
“噢，你要速度，是吗？”佩辛斯冷冷一笑，“记住，你付罚金，好小子。”她用力踩加速器，跑车往前冲去。
罗威回头看了一眼，凯迪拉克大气不喘地保持着先前的距离。
佩辛斯得意忘形地开着车，双唇紧闭，一心要满足罗威先生想要的速度感。可是罗威先生另有心事，无法欣赏。他下巴一紧，浅褐色的眼睛眯成直线——就是这样，没有别的反应。
他忽然说：“我看见那儿有一条岔路。佩蒂，开进去。”
“什么？什么？”
“我说开进那条岔路！”
她被惹火了，生气地瞪着他。他的脸向后转。她缓缓地看向后视镜。
“喔。”她说着，脸上的血色开始消退。
“我们被跟踪了。”罗威先生安静地说，语气里没有一丝轻浮，“上那条路，佩蒂。看看能不能甩掉那只苍蝇。”
“好，戈登。”佩辛斯声音微弱，将方向盘一转。跑车离开主路，驶进一条窄路。
凯迪拉克追上来，停下，快速转弯，轰隆地开上窄路追赶他们。
“我想……”佩辛斯低声说，嘴唇微微颤抖，“我们错了。这里没有出口，戈登。”
“继续开车，佩蒂。眼睛看着路。”
这果然是条没有出口的窄路，她也没有时间掉头，逃往刚才驶来的方向。佩辛斯粗暴地踩着加速器，跑车往前冲，好像受伤的动物。罗威专心看着后面的路。凯迪拉克继续往前追赶，可是还无意超前。也许是太阳仍然很高，或者车里的人担心攻击得太早了。
佩辛斯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好像在打鼓。一阵昏眩之间，她谢谢所有的大小神明让她冲动地请戈登·罗威陪她同行。他坐在旁边，高大的身躯安定了她的神经。她咬一咬牙，低身握紧方向盘，睁大眼睛，稳稳地驶在颠簸的窄路上。这不是条平坦的公路，而是饱经摧残的碎石路，他们坐在椅子上又跌又撞的。凯迪拉克继续跟来。
路面越来越烂、越来越窄。前面出现一排树遮着路，放眼望去，不见人家。佩辛斯的脑袋里闪过各种景象：“死寂的树林”——“少女遭袭击”——“护花使者遇害”——“威斯切斯特凶杀案”——她被肢解的尸体躺在路旁，罗威在旁边淌血，命在旦夕……然后，在迷雾中，她看见黑车赶在她的旁边，但无意超车……
“继续开！”戈登·罗威大叫着从坐椅上站起来，迎着扬起的风，“佩蒂，别让他吓着你。”
黑车深处一只套着黑袖子的长手精确地做出一个动作。凯迪拉克开始逼近佩辛斯怒吼的小车，好像要逼她滑出路面。她冷冷一颤，才明白来人要她停车。
“想打架，是吗？”罗威咕哝着说，“好，佩蒂，停车，看看这家伙到底想要做什么？”
有那么一瞬，她抬头一瞥，看见旁边的年轻人全神戒备，准备随时弹出去。绝望之余，不知从哪里涌出来的勇气，她想着故意开着跑车去撞凯迪拉克，来个两败俱伤。她常常读到这类事情，从来不曾质疑这种冲动或举止。可是现在碰上真实的情况，她忽然泪水满眶，知道自己不想死；活着还是有些奇特的甜美滋味……她骂自己是笨蛋，是懦夫，尽管如此，她依然紧紧握着方向盘。
经过一番激烈的挣扎，她的脚放松了加速器上的压力，盲目地找寻刹车板。跑车慢慢停住。
“佩蒂，把头低下。”罗威低声说，“别插手。我可以感觉到他是个坏顾客。”
“喔，戈登，别——别乱来。拜托！”
“把头低下！”
凯迪拉克超前了，掉了个头，霸道地挡住去路，接着低吼一声打滑停住。然后，一个经过包裹的深色人影——佩辛斯气喘如牛——戴着面具，拿着一支左轮手枪，从车子里跳出来，奔向跑车。
戈登·罗威猛喝一声，跳出小车，直直朝蒙面人跑去——直直朝着左轮手枪冲去。
佩辛斯晕乎乎地看着事情的演变。这怎么可能，好像——好像电影，她想着。那个散发着蓝光的武器，凶恶地对准路上的年轻人，有些不真实。
接着她大叫出声。枪管吐出邪恶的烟雾和火星，戈登·罗威应声倒在模糊的碎石路上，好像树木被砍倒了。他的身体弹跳了一下，鲜血溅红了旁边的碎石。
烟火蹿出枪口，仿佛魔鬼舔食肉块。蒙面人敏捷地踩上车子的踏脚板。
“你！你这凶手！”佩辛斯尖叫，挣扎着离开车子。他——他死了，她想。死在路上了。喔，戈登！“我要杀了你！”她喘着气，伸手去抓枪。
枪狠狠地打在她的指关节上，她被抛回坐椅，痛得钻心刺骨，才明白过来到底出了什么事。佩辛斯·萨姆就此完蛋了吗？
面具后面发出一个粗哑的经过伪装的声音：“别动，坐好。把纸给我。”左轮手枪在眼前的迷雾中挥来挥去。
她惊愕地看着自己的手，关节流血了。
“什么纸？”她喃喃地问。
“纸和信封，快！”这个粗哑的可恶的声音冷漠无情。忽然，她完全明白了。萨克森信笺、信封！不祥的符号！戈登·罗威就是为此而死的……她伸手去摸手提袋。踏脚板上的人一把推开她，扑向袋子，很快后退，左轮手枪仍然威胁着她。佩辛斯开始爬出跑车。戈登……一个不可思议的声音在她的耳边爆响，听起来好像世界爆炸了；一声呻吟……她往后一跌，仍是半清醒状态。他朝她开枪！她再次睁开眼睛，挣扎着要摆脱天旋地转的感觉时，凯迪拉克移动了。一瞬间，大车怒吼着倒车，尖叫嘶鸣，风驰电掣地经过她的身边，开往他们走来的方向……佩辛斯拼命爬到路面上。罗威仍然躺在碎石路上，肤色惨白，没有动静。她摸索着他外套下的心脏部位——还在跳动！
“喔，戈登，戈登！”她啜泣着，“我真高兴，我真高兴。”
他呻吟着睁开眼睛，挣扎了一下，“唉”了一声，又缩了回去。他茫茫然地说：“佩蒂，怎么了？他——”
佩辛斯哭着说：“戈登，你哪里受伤了？我一定得送你去看医生，我一定得——”
他虚弱地坐起来，两人一起查看。他的左臂血肉模糊。佩辛斯把他的外套脱下，他又“唉”了一声。子弹穿过了他的上臂。
“见鬼了。”他厌恶地说，“像女人一样昏倒。来，好佩蒂，把这绑起来，我们去追那个凶手。”
“可是——”
“不需要医生，绑一下就好了。走吧！”
她跪在碎石上，撕下他衬衫的一角，用力扎紧伤口。他不肯让她扶起来，而且还粗鲁地把她推进驾驶座，自己跳进车内。佩辛斯把车子掉了头，有些胆怯地跟随着凯迪拉克。
开了半英里路后，罗威叫她停车，软绵绵地爬出车外去捡路中央的东西——正是佩辛斯的亚麻布手提袋，袋口大开，牛皮纸信封和写着不祥符号的萨克森信笺不见了。
凯迪拉克也不见了。
＊　＊　＊
一小时后，佩辛斯·萨姆小姐趴在忧心的雷恩先生苍老的胸膛上啜泣，颤抖地诉说着打劫的故事和他们不凡的险遇。戈登·罗威坐在旁边的花园长椅上，面无血色，可是相当冷静。他的外套躺在草地上，胳膊上的绷带因为血凝固了变得僵硬。雷恩的老仆人奎西匆匆走开去取温水和绷带。
“好了，好了，亲爱的。”老绅士安慰道，“别太在意了。谢天谢地，事情没有更糟。戈登，我实在太对不住你！佩辛斯，我做梦也没想到你会拿着信封来。我知道理论上有危险的成分，可是我也知道巡官一向带着枪出门……奎西！”他对着老人的后背叫，“打电话到萨姆巡官的办公室。”
“但这都怪我！”佩辛斯吸吸鼻子，“我把你的衣服都弄湿了。戈登，你还好吧？喔，我把信封丢了，我要掐死那畜生！”
“你们两个孩子很幸运。”雷恩冷冷地说，“显然你们的凶手不会因为人道的考虑而罢手……怎么样，奎西？”
“他气坏了。”奎西的声音颤抖，“福斯塔夫立刻送水过来。”
“福斯塔夫！”戈登·罗威很慢地说，“噢，是的。”他没有受伤的手慢慢举到眼睛上面，对雷恩说，“先生，这件事我要追查到底。”
“好。可是年轻人，现在第一要紧的是你需要看医生。马提尼医生不知到哪儿去了，太糟了……佩辛斯，去和你爸爸说话。”
佩辛斯走到罗威旁边，犹豫一下。他们对视一眼，然后佩辛斯转过身，朝屋子跑去。
一辆破旧的小福特缓缓爬进车道，白头发的马提尼医生探头打招呼。
“马提尼！”雷恩先生叫道，“真幸运。我有个病人给你。戈登，不要动。你真是毛毛躁躁。医生，看看这年轻人的手臂。”
医生看了一眼凝固了的血迹，简单地说：“水。”
一个肚子圆滚的小个子——福斯塔夫匆匆端上一大盆温水。
  
黑色的凯迪拉克当天深夜被丢弃在布朗斯的道路旁，这是萨姆巡官带着满腔怒火努力调查，加上威斯切斯特的警察协助的结果。经查证这是一辆出租车。艾文顿的租车商人显然很无辜，前一天早晨一个高瘦的人租走了这辆车，他全身严密地包裹着深色风衣。不，其他的他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在雷恩的建议下，艾文顿电报局的职员也接受了询问。其中一人记得穿深色衣服的高个子来去匆匆。
凯迪拉克被找到了，高个子如何得知牛皮纸信封的事终于明了，但是高个子和被偷的信封可就无迹可寻了。

第十六章 马蹄形戒指
次日早晨，一行人沉默地坐上雷恩先生的车子，离开哈姆雷特山庄。佩辛斯想，竟然才星期六。佩辛斯的跑车留下来了。年轻的罗威先生左臂悬吊在脖子上，赌气地坐在雷恩和佩辛斯之间，皱着眉头，拒绝说话。雷恩满腹心思。泪水在佩辛斯的眼眶里打转。
“亲爱的孩子，”过了一会儿，老绅士说，“别怪自己怪得那么苦！这不是你的错。让你碰上这么大的危险跑到这里，我还不能原谅自己。”
“可是我把信笺搞丢了。”佩辛斯呜咽着说。
“那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我想那东西丢了，我们还是有办法的。”
罗威忽然说：“那您为什么要发电报呢？”
雷恩叹了口气。“我想到一件事。”他说完又陷入沉思。
德罗米欧在马提尼大夫的房子前停车，医生一言不发地爬进后座加入他们。他快速地检查了年轻人受伤的手臂，然后点点头，往后靠，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他们进入市区时，雷恩先生打起精神。“戈登，我看我们最好先送你回家。”
“家？”罗威先生痛苦地说。
“德罗米欧，到萨克森家……看马提尼，睡得那么熟。”老人哧哧笑起来，“孩子，心地纯洁的人才做得到。如果你没有扮演佩辛斯的护花使者……”
萨克森大宅和平常一样门禁森严，一样荒凉冷漠。蓄着漂亮的连鬓胡子的管家再度感到抱歉，萨克森太太“出门了”。看见罗威包着绷带的手臂，他顽石般的眼睛稍微睁大了几分，一瞬之间，他看起来有些像个人了。
然而老克拉伯显然以为年轻人的手臂中了子弹是个笑话，因为探视过后，他不以为然地说：“真是瞎闹！是谁打烂了你的手臂，小鬼？”同时眼角一直瞄着雷恩冷静的脸和马提尼医生沉着的神情。
罗威涨红了脸，握紧没有受伤的拳头。
雷恩先生赶忙说：“克拉伯先生，我们想看看萨克森图书馆的信笺。”
“什么？又要看？”
“麻烦你了。”
克拉伯耸耸肩，踩着碎步离开了，很快从图书馆拿了一张空白的信笺回来。
“这看起来和另一张一模一样。”雷恩从克拉伯手中拿过信笺，轻声对马提尼说，“你看呢？”
医生思索着，仔细摸摸信笺，然后走到接待室的一扇窗下，把沉重的窗帘拉到一边，眯着眼睛检查信笺。他把信笺放在离眼睛一英尺的距离，又把信笺放到离眼睛两英寸的地方……然后把窗帘拉回原处，把灰色的信笺放在桌上，安静地说：“没错，您的怀疑很可能是真的。”
“啊！”雷恩的语调很奇怪。
“我说过，对于您所怀疑的事，我们的了解非常有限，这一定是极其少见的情况。我倒想见见他。”
“我也想。”雷恩喃喃地说，“我也想，马提尼。好！”他的眼睛亮了一下，看看年轻的一对，“我们可以走了吗？戈登，再见。”
“不，”罗威先生说，“我跟你们一道走。”他的下颌非常帅气地往前一挺。
“我看你最好不要吧！”佩辛斯说，“小睡一下——”但是她又迷惑地看着马提尼医生。
“天啊！”克拉伯搓着双手，“女性的占有欲！罗威，小心点儿……雷恩先生，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些无聊的唆到底是什么意思？”
老绅士慈爱地看着佩辛斯和罗威。大家都知道他的耳疾，他只是喃喃地说：“我想该去看看巡官了。医生，我让车子送你回去。叫德罗米欧来。孩子们，我们搭出租车去下城……啊，克拉伯先生，打扰你了，谢谢，再见。”
  
巡官拥抱了女儿，女儿也回抱了他。他问罗威：“你怎么了？”
“挡子弹，先生。”
“喔，对了，佩蒂昨天晚上说过了。”萨姆咧嘴笑笑，“这可以让你以后少管闲事了吧，年轻人。好，大家都坐下吧！哼，打劫？老天，真希望我人在那里。”
“你会去挡子弹的。”罗威生气地说。
“嗯，佩蒂，有没有想到那家伙是谁呢？”
佩辛斯叹息着说：“他的脸蒙起来了，爸爸。而且当时我也没心情观察——当时戈登躺在路上流血。”
“他的声音呢？你说他问你要信封。”
“装的。我只能猜出这么多。”
“朝你开枪。”巡官靠回椅背，做梦似的说，“这更像一回事了。他已经露脸了，很好，我喜欢。”然后他又叹了口气，“可是我恐怕不能再和这码事儿纠缠太久了。那件珠宝抢劫案把我搞得团团转。”
“你查过失踪人口的名单了吗？”雷恩问，“其实我来就是为了这件事，巡官。”
萨姆拿起打字机打好的一叠厚厚的纸，丢到桌子另一端。“找不到半个和书有关的遇害或失踪人口。”
老绅士查看着名单。“奇怪了，”他咕哝着说，“这是事件最奇怪的一点。可是他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记得吗，我也是那么觉得的。我准备罢手了，这事情实在太深太脏了。”
外面前厅的电话响了，大家可以听到布劳迪小姐带着哭腔的声音正在哀求对方提供信息。接着巡官的电话也响了，他拿起话筒。
“喂！喔……什么？”
萨姆花岗岩般的脸因生气而发红，好像骤然响起的警笛。他的眼睛暴突，其他人大惑不解地看着他。
“马上就来！”他摔下电话，从椅子上跳起来。
“怎么了，爸？那是谁？”佩辛斯赶紧问。
“博物馆的乔特！”萨姆大叫，“那边出事了，他要我们立刻过去！”
“现在又怎么了？”罗威说着也站起来，“这简直疯狂透顶！”
老绅士慢慢地起身，他的眼里透露出精明的神采。“真是古怪极了，如果……”
“如果什么？”佩辛斯问，一行人正匆匆走向电梯。
雷恩耸耸肩。“席勒说每件事情都是上帝的判决。我们等着看吧！孩子，我对上天安排的秩序有十足的信心。”
佩辛斯静静地和大伙儿一起走进电梯，然后说：“马提尼医生检查萨克森信笺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呢？我一直在想——”
“佩辛斯，别想了。他做的事很有趣，只是做个参考，但在这个阶段不重要。有一天——谁知道呢——也许用得着。”
  
他们感觉到不列颠博物馆沉浸在激动的情绪之中。乔特博士的山羊胡子凌乱地翘着，他在莎士比亚的铜头后面迎接他们，气急败坏。“真高兴你们来了。今天实在是很令人懊恼……罗威，你的手臂怎么了？意外吗？……请进，请进。”
他急急忙忙带他们穿过接待室，来到他的办公室，结果他们看见一伙奇怪的人。高高的塞德拉博士瘦削的脸庞涨得通红，皱着眉头踱步；一个壮硕的警察稳稳地站在一把椅子后面，手上握着一根警棍；椅子上坐着一个高大黝黑的拉丁血统的家伙，阴沉的眼睛里潜伏着恐惧的恶魔，他衣服凌乱，好像挣扎过，一顶灰白色的软帽丢脸地躺在他的脚边。
“这是搞什么鬼？”萨姆巡官停在门口低声说，然后嘴角挂上狠狠的笑容，“瞧瞧这是谁来着！”
同时有两个人深深吸了口气，一个是戈登·罗威，一个是坐在椅子上的意大利佬。
“柯本，你好！”巡官亲切地问候椅子后面的警察，“还在街上巡逻呀？”
警察的眼睛一亮。“萨姆巡官！几百年没见了。”他笑着打招呼。
“是啊，好久啦！”巡官愉快地回答。他走上前去，在椅子前三英尺的地方站好。椅子上的人低着头，凄惨地垂下眼睑，“哎呀，乔，你在博物馆里做什么？从下九流的地方毕业啦？别告诉我你进了大学！上次我看见你时，你正在偷皮货。我跟你讲话时，给我站起来！”这些话一惊一乍的，效果非凡，意大利佬从椅子上跳起来，整整歪斜的领带，盯着巡官的鞋子。
乔特博士的声音恼火得很：“这个人几分钟前跑进博物馆，在萨克森室翻箱倒柜，被塞德拉博士逮个正着。”
“真的？”哲瑞·雷恩先生喃喃说着，走进房间。
“我们叫来这位警察，可是这个人拒绝说出自己是谁，如何闯进馆内，或在找什么。”馆长抱怨说，“天啊，真不知道我们到底出了什么事！”
“塞德拉博士，你在萨克森室逮到他时，”雷恩问，“他当时到底在做什么？”
英国人咳了一声。“最令人吃惊的事，雷恩先生。您可以说——呃——凭他这种知识水平的人，怎么可能追探善本书呢？可是我确定他想要偷东西。就如乔特博士形容的，他在翻箱倒柜。”
“贾格尔的柜子？”雷恩厉声问道。
“对。”
“不肯报出姓名，嗯？”巡官的嘴巴咧得很大，“哼，乔，这点我们可以帮得上忙，对吗？这个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家伙叫做乔·韦拉先生，我认识的最好的扒手，平常就是偷、扒，吃监狱饭，坏事做绝。对吗，乔？”
“我什么事也没做。”意大利佬哀号着说。
“乔，你怎么进来的？”
沉默——
“这有什么好处？谁叫你来的？你那个笨脑袋不可能想出这把戏玩的。”
那人舔舔嘴唇，他的小黑眼睛从每个人身上扫过，然后激动地叫道：“没有人差遣我做这件事。我——我就进来了，就这样，就是进来逛逛而已。”
“来看书，嗯！”萨姆扑哧一笑，“你知道这小子，对吗，柯本？”
警察羞红了脸。“噢，巡官，不太清楚。我……我想自从你离开局里后，他就没有嚣张过了。”
“啧啧，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了？”巡官伤心地说，“好，乔，你最好把话说清楚，否则我就带你去总局，让你尝尝挨训的滋味。”
“又没做什么。”韦拉不悦地咕哝，可是脸色开始发白。
戈登·罗威往前走过去，受伤的手臂晃了一下。他冷静地说：“巡官，我看我帮得上忙。”韦拉飞快地看他一眼，显得很困惑，然后拼命研究罗威的脸，好像在寻找熟悉的特征。“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被偷当天，他就在访问博物馆的老师当中！”
“戈登，你确定吗？”佩辛斯叫道。
“确信无误。我一走进这个房间，就认出他来了。”
“戈登，”雷恩说，“他是哪一个？”
“先生，我不知道，可是他就在那一群人当中。我发誓，那天他就在博物馆里面。”
塞德拉博士打量着韦拉，好像他是显微镜下面的实验标本，然后退开去，面对着大窗户的窗帘。
“乔，说话。”萨姆阴沉地说，“你和那群老先生、老太太在这里做什么？别说你有执照可以在印第安纳州教书混饭吃！”——韦拉嘴唇紧闭——“好，臭小子。乔特博士，借用一下你的电话。”
“你想怎么样？”韦拉忽然问。
“查一查你。”萨姆拨了一个号码，“泰奥菲尔先生？我姓萨姆，萨姆侦探社的萨姆巡官。乔治·费希尔在吗……好极了。你的发车员巴比呢？在乖乖做事吗？能不能把他们借给我半个小时……好，立刻叫他们到第五大道和六十五街交叉口的不列颠博物馆来。”
  
司机乔治·费希尔和红脸的发车员颇为慌张地赶来。他们加入沉默的一群人，两个人同时把注意力集中在蜷伏在椅子上的人身上。
巡官说：“费希尔，你认得出这个人渣吗？”
“当然认得出来。”费希尔说，“他就是和那群老师一起上车的两个人之一。”
韦拉怒吼：“胡说！你们设好了圈套！”
“乔，闭嘴！费希尔，是哪一个？”
费希尔耸耸肩，懊恼地说：“不记得了，长官。”
巡官走到巴比面前。发车员很紧张，一双手不停地搓下巴。“你应该知道的，巴比。你一定和这只黄鼠狼说过话。他就是贿赂你，叫你让他们上巴士的两个人中间的一个，对不对？”
韦拉恶毒地瞪着发车员。巴比支支吾吾地说：“对，对，我想是吧！”
“你想是吧！到底是或不是？”
“是，先生，他就是。”
“哪一个？”
“第二个。”
“第十九个人！”佩辛斯悄悄对罗威说。
“确信？没搞错？”
巴比往前冲去，韦拉张开嘴，从黑黑的喉咙里挤出一声尖叫。大家一下子都呆住了，看着两人缠在一起，然后警察加入战局，后来萨姆也伸手去解围。
巡官喘着气说：“老天，你疯了，巴比？有什么大不了的？”
柯本抓紧扒手的领子，狠狠用力往后扯了三次。那家伙的舌头吐出很长，四肢顿时瘫软。巴比抓住韦拉的左手，用力扭着，韦拉黄褐色的皮肤抽搐了一下。
“戒指！”巴比喘息着说，“戒指！”
韦拉左手的小指上有一个奇怪的白金环，上面有个白金马蹄戒面，镶着闪烁的碎钻。
韦拉舔舔干燥的嘴唇，惨淡地说：“让你逮着了，我就是那个家伙。”

第十七章 第二号被告
“啊！”巡官说，“柯本，放开他，他现在会说话了。”
韦拉绝望地看看四周。每个人的脸都很阴沉，他几近疲惫地点点头。
“乔，坐下来，别紧张。”萨姆朝警察眨眼示意。柯本推了一张椅子到那人腿后，他重重地跌坐下来。其他人围在大椅子四周，大眼圆睁，不苟言笑。
“原来你就是巴士上的第十九号人物，乔。”萨姆巡官语气轻松，韦拉耸耸肩，“你给这位巴比五块钱，要他让你上车，对吗？为什么？那是什么把戏？”
韦拉眨了一下眼睛，小心地说：“我在跟踪——”
“呵！”巡官说，“原来如此！跟踪那个戴蓝帽子的家伙？”
韦拉吃了一惊。“见鬼了，你怎么会——”他的眼帘垂了下来，“是的。”
“好，乔，发车员让你上了车。多告诉我们一些。你认识那家伙？”
“认识。”
佩辛斯兴奋地叹息。罗威紧抓住她的手，要她闭嘴。
“好，好，乔！我可不是在跟你聊天。”
韦拉喃喃地说：“我认识这家伙。大概两个月前，他给了我一张百元钞票，叫我去做些活儿。”
“什么样的活儿？”巡官不等他说完就问。
韦拉在椅子上扭了一下。“就是——一件事嘛，就这样啦。”
萨姆钳住窃贼的肩膀。韦拉笔直地坐着，哀声说：“轻点儿，行吗？我……如果我说实话，你就放我走？”
“乔，快说！”
韦拉的尖下巴埋在皱巴巴的领结下，咕哝着说：“第五大道上的一所房子……他叫我进去，拿一本书——”
哲瑞·雷恩先生兴奋的男低音在韦拉侧着的脑袋瓜上空响起：“谁的房子？什么书？”
“萨克森的窝。那本书——”韦拉对着罗威挥了一下肮脏的拇指，“这笨蛋刚才提过，什么贾……贾什么的……”
“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
“对了，没错。”
佩辛斯叫道：“那么他一定就是闯进萨克森图书馆，偷走赝本贾格尔的人啦！”
“显然就是。”罗威喃喃地说，“所以你就是那天晚上被我追赶的浑蛋了！”
“我们把这事搞清楚。”巡官说，“乔，这个戴蓝帽子的人——蓄着一大把八字胡，对吗——两个月前雇用你，让你偷闯进第五大道的萨克森家偷一本书。书的名字是什么？说清楚。”
“嗯。”韦拉紧皱眉头，“是叫什么朝圣……什么……”他舔了一下嘴唇，“讲性爱的书。”
佩辛斯哈哈笑着说：“《热情的朝圣者》！”
“对了，对了。”
“他就叫你弄这个？”
“对啊！他说进去图书馆，找一本蓝皮书，叫《热情的朝圣者》，一个叫什么莎士比亚的家伙写的，还说里面印着一个叫贾——贾格尔的笨蛋一五九九年印刷之类的字。”
“为这个，他就给你一百块钱？”
“没错，长官。”
“所以你就偷了。翻过没有，嗯？”
“嗯，”韦拉咕哝着说，“随便翻了一下。很烂的一本书！这家伙嫩得很，我可是见过世面的。我看得出来，其实他才不要什么烂书，所以我想书里一定有鬼。我翻了一遍，什么也没看出来，但他才骗不了乔·韦拉。我知道书里一定有鬼，所以我才——”
“我懂了，”巡官慢条斯理地说，“我明白了。你在书里找不到东西，可是你心想，既然有人肯花一百块钱请你去偷，里面一定有什么值钱的玩意儿，所以你才追踪这个戴蓝帽子的家伙！”
“差不多是这样了……我到处跟踪他。我对自己说，先不要声张，睁大眼睛，也许可以查出这家伙在搞什么把戏。那天他很奇怪，我看见他塞给发车员十块钱。我对自己说：‘乔，有戏可看了。’所以我也照着做，一路跟着他来到这个垃圾场。我看到他在这个房间打烂一块玻璃……”
“啊！”雷恩说，“真相终于要大白了。你还看见什么？”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书，放到他取走蓝皮书的柜子里。然后我对自己说：‘乔，你可钓到大鱼了。这和你替这家伙先前偷的书一样。’所以他一办完事，我就跟踪他，结果我被困在一群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家伙里面，一两分钟后就失去了他的踪影。等我跑到外面，他已经不见了。后来我就和那一群人回去了。就这样，巡官，凭良心说话。”
“你哪里有良心！”巡官说，但语气温和，“乔，你在继续追踪，干吗要撒谎？”
韦拉的小眼睛垂了下来。“好吧，就算我跟着去了这家伙的窝，在附近乱转，可是什么也没看见。第二天又去了，还是什么都没看见。我今天又跑来了，看看也许可以搞清楚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可怜的臭小子！你以为你能找到什么呢？”——可悲的韦拉这个蠢物的脑袋不大灵光，撞上这么诡异的怪事，怎么能搞清楚来龙去脉呢？——“好，乔，听我说，那天你去追踪这个人，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特别警卫在值勤呢？”
“有，我溜了过去。看起来有些眼熟。他没阻止我。”
“那是多诺霍，以前干过警察。你看见多诺霍盯梢那个疯子吗？”
韦拉瞪大眼睛。“见鬼了！对了！所以我才不能跟踪他呀，懂吗？这特别警卫的眼睛可厉害了，但后来这两人我都跟丢了。”
“从那天开始，你有没有见过多诺霍？”雷恩缓缓地问。
“没有。”
“戴蓝帽子的人怎么会雇用你？”
“他到下城来找我的，懂吗？”
“兄弟会推荐的呀！”巡官讽刺说，“好在我们总算有些眉目了。乔，他在哪边混？你总要把书送到哪儿给他吧？别说你不知道！”
“巡官，他在城里和我接头的。我敢对天发誓，这是实话。”
“嗯，但是那天你跟踪他到了巴士站。他住在哪里？”
“巡官，他在公交线路上有个烂地方居住，就在艾文顿和泰里镇之间。”
“知道他的名字吗？”
“他告诉我，他叫阿莱斯博士。”
“阿莱斯博士，嗯？”萨姆轻轻地说，“雷恩，我们走运了。全联系起来了。阿莱斯叫这家伙去萨克森家偷书，看见书是假的，就到这里来拿真的，结果得手了……是留字条给我的同一个家伙，拜访萨克森家、硬拿走信笺的同一个家伙。好极了！听着，”他狠狠地对韦拉说，“这个阿莱斯长什么样子？你给我好好形容清楚。”
韦拉忽然从椅子上站起来，好像这一阵他都是在拖时间，好像从一开始他就在等这个问题，而且准备好全力反扑。他的嘴唇往后咧，露出牙根狠狠嘶吼，焦黄发黑的牙齿异常丑陋。他手一挥，吓得佩辛斯顿时失声，巡官也快步上前。可是韦拉不过是伸直肮脏的手指，马蹄形戒指邪气地闪着亮光。
“形容清楚？”他尖叫道，“那才是天下一大乐事呢！这就是你们的阿莱斯博士！就是这个聪明的家伙！”
他指的正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

第十八章 理论上的矛盾
阿朗索·乔特博士长着胡子的下巴差点儿掉到胸膛上，他的眼睛睁得不能再大，瞪着韦拉。塞德拉博士眨了一下眼睛，脸色发白，瘦削的下巴两侧肌肉不断抽搐，好像无毛动物的脊椎。
“我说，”他厉声说，“这可有些过分！”他怒视着韦拉，“你这卑鄙下流的家伙，这不是真话，你在说谎。”
韦拉的小眼睛炯炯有神。“别装蒜了，大人！你明知道你就是雇用我偷书的家伙！”
有一阵，英国人好像真的想用暴力攻击这个黝黑脏污的意大利佬。没有人说话。对雷恩，对佩辛斯，对罗威，对萨姆巡官，韦拉的指控不过是轻微的惊吓。他们静静地等待，让好戏自己发展。乔特博士好像瘫痪了。
最后，塞德拉终于叹息一声，血色重回他瘦削的脸庞。他微笑着说：“这当然是无稽之谈。这人不是疯子就是故意撒谎。”他端详着周遭的一张张脸，笑容消失了。“天啊！”他叫道，“你们不会真的相信他吧？”
韦拉冷笑，好像胸有成竹。
“真凑巧。”巡官柔声说，“塞德拉博士，奇怪的是，我们不是第一次听说你就是使用阿莱斯博士这个名字的人。”
塞德拉强作镇定。“我认为这是个可恶的计谋。乔特博士，你对这事情了解多少？”
馆长伸出颤抖的手摸着山羊胡子。“呃……真是的……我不知道该怎么想。这是我第一次听说——”
“还有谁指控我是——”英国人的眼睛闪了一闪，“阿莱斯博士？”
“克拉伯，萨克森太太的图书管理员。他说五月六日你去过萨克森家，自称阿莱斯博士。”
“五月六日？”塞德拉博士缓缓地说，“这全是一派胡言，巡官。五月六日？你可以发电报给我在伦敦金斯顿博物馆的同事。事实上，五月七日我参加了他们为我举行的欢送会。”
巡官在礼貌地询问的同时，其实感觉一片茫然。“嗯，我想克拉伯的指控只好作罢。”他茫然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但是小偷进博物馆的那天呢？”
“告诉你就是这个家伙！”韦拉愤怒地吼叫。
“闭上你的嘴，乔。”萨姆吼道，“怎么样，博士？”
英国人耸耸肩。“恐怕我很笨，巡官，我不明白你的问题。你不会不知道那天这个——这个家伙闯进不列颠博物馆时，我人在海上？”
“如果是真的就够妙了，可惜不是！”
乔特博士呆若木鸡。塞德拉博士第三次眨眼睛，他的单片眼镜也落在胸前。他缓缓地说：“这是什么意思？”
“这位阿莱斯博士五月六日就在此处打碎了装着贾格尔的柜子……”
“哼！”乔特博士大怒，“我看这件事已经办得过火了，没有必要进一步骚扰塞德拉博士。他搭乘的从英国来的船二十八日半夜进港，一直到二十九日早上才靠岸。所以你们想想，理论上他不可能——对不起，博士！——偷走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
塞德拉博士一言不发。他微微一笑，感谢乔特博士热情挺身为他辩护，同时质疑地看着巡官。
萨姆眉头一皱。“乔特博士，奇怪之处就在这里。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就踢烂我们的朋友韦拉的屁股，把整桩事抛诸脑后。可惜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位塞德拉博士不在船上！”
“不在船上！”馆长脱口而出，“塞德拉博士，怎么——为什么？”
英国人的肩膀低垂，眼角露出疲倦的神态，可是他还是没有说话。
“对吗，塞德拉博士？”萨姆安静地问。
塞德拉博士叹息着说：“我明白一个无辜的人多么容易陷入无情的环境里……是的，博士，就像巡官所说，我不在船上。至于他怎么发现——”
“调查过你了。五月十七日星期五你搭乘西雅号离开英国，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三登上纽约港。这表示你比你宣称的时间早到整整一个星期，所以说你大有嫌疑！”
“原来如此，”英国人喃喃地说，“真丧气。各位，一点儿没错，我比公开宣称的时间早到一个星期，可是我还是不懂——”
“这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撒谎？”
塞德拉笑笑。“巡官，你的话说得真难听。我知道我现在就像你们美国人爱说的‘被逮个正着’。”他忽然靠在乔特博士的桌上，双臂交叉，“你可以要求我作出解释。我知道乔特博士会原谅我的安排。我主要是想自己一个人在纽约好好住一个星期。如果我宣布抵达了，就不得不立刻联络不列颠。这样一来，我的行动就不自由了。为了避免必需的——嗯——相当无聊的解释，我就宣称晚到一个星期，这样比较省事。”
“这一星期在纽约度假，目的是什么？”
“这个嘛，巡官，”塞德拉博士客气地笑笑，“恐怕我得拒绝回答。纯粹是一点儿私事。”
“噢，是吗？”萨姆哼了一声，“我以为——”
哲瑞·雷恩先生温和地说：“得了，得了，巡官。一个人有权利保持某些程度的隐私。我看没必要再打扰塞德拉博士了，他已经给了奇特的理由——”
韦拉跳起来，满脸激动。“果然不错！我就知道！”他嘶吼着，“你们当然会相信他了！可是我告诉你们，就是他雇用我去萨克森家干了那事，那天我追踪的家伙也是他！你们就这样让他溜掉吗？”
“坐下，乔。”巡官面露疲态，“好，博士，告诉你吧，这件事可没那么容易就蒙混过去。”
塞德拉僵硬地点点头。“我相信你会查出这都是误会，到时我希望你向我道歉。”他把单片眼镜戴回去，冷冷地看着萨姆巡官。
“我能问一个问题吗？”沉默中蹦出佩辛斯迷人的声音，“塞德拉博士，你认识那个自称为阿莱斯博士的人吗？”
“孩子——”雷恩开口了。
“喔，先生，没关系的。”英国人微笑着说，“萨姆小姐当然有权利问。不，我不敢说认识，不过倒是有些耳熟。”
“他从前为《斯特福季刊》写文章。”罗威忽然插嘴。
“啊！原来如此，我就觉得在哪里听过这名字。”
“好了，”馆长紧张地走过来打岔，“我想我们受够了这一番指控、辩解。巡官，希望我们把今天所有的不愉快都忘掉。我看没有必要对这个韦拉提起起诉。”
“没必要，没必要。”塞德拉博士礼貌地同意，“没什么损失。”
“嘿，等一下，”警察柯本表示反对，“各位，我有职责在身，这个人意图行窃，一定得接受起诉，我不能就这样放他走，何况他刚才又承认闯进萨克森家……”
“老天！”佩辛斯对着她年轻的同伴叹息，“又搅和不清了，我又头晕了。”
“达林，这件事不对劲。”年轻人咕哝着说，“好吧，佩蒂，不是达林！我觉得整桩事情就少了一个小小的关键因素，一个可以澄清真相的因素。”
韦拉站得直挺挺的，秃鹰似的脑袋左右摇晃，小眼睛阴沉地闪烁着亮光。
“那——”萨姆有些犹豫。
“巡官，”雷恩喃喃地说，巡官抬起头，“请等一等。”老绅士把他拉到一旁，两人低着嗓子嘀咕了一阵。萨姆仍然一脸怀疑，然后耸耸肩，对柯本招手。警察勉强放松抓紧韦拉的手，没好气地走过去聆听巡官低沉的声音。其他人静静地看着。
最后柯本说：“好吧，巡官，但是我的报告一样交出去。”
“好，我会通知你的队长。”
柯本碰碰鸭舌帽，转头离去。
韦拉叹了口气，放松地靠在桌边。萨姆离开房间去找电话，没用桌上的那部。馆长和塞德拉博士叽叽咕咕地热烈讨论着什么。雷恩先生出神地看着墙上的一幅莎士比亚的肖像。至于佩辛斯和罗威，他们肩并肩站着没有说话。大家好像都在等待什么事情发生。
巡官大步走回来，粗着嗓子喊：“韦拉！”——小偷立刻警觉起来——“我的好孩子，跟我走吧！”
“你要——你要带我去哪里？”
“你很快就会知道。”——学者们已经停止说话，焦急、严肃地看着萨姆巡官——“塞德拉博士，你要留在这里吗？”
“对不起，你说什么？”英国人小声说，分外惊讶。
“我们要去这个阿莱斯博士的窝瞧瞧。”巡官狡黠地笑笑，“也许你也想一起来。”
“嘿——”韦拉咽了咽口水。
塞德拉博士皱一皱眉。“恐怕我不懂你的意思。”
“今天我和塞德拉博士有许多事情要讨论。”乔特博士不耐烦地说。
“原来如此。”雷恩忽然起身，“巡官，算了。恐怕塞德拉博士经过这可怕的事，对美国式的热情不以为然了。还有，博士，你住在哪里？万一我们有急事要找你——”
“赛尼卡旅馆，雷恩先生。”
“谢谢你。走吧，巡官。佩辛斯，戈登，看来我们无法摆脱你们了。”老绅士咯咯笑起来，“啊，好奇的年轻人。”他心有感触地摇摇头，朝门口走去。

第十九章 神秘之屋
在黝黑的意大利佬不情愿的带领下，德罗米欧开着林肯轿车离开主路，闪进艾文顿和泰里镇之间的一条窄路。这条小路其实是碎石铺的，两旁都是低垂的树枝。他们忽然从一个枯燥的水泥世界投入了凉爽的野外。小鸟、昆虫在他们头顶拨动着树叶，四下没有人烟，小路蜿蜒回旋，穿越于绿林间。
“确定就是这里？”萨姆急躁地问。
韦拉谨慎地点头。“应该没错。”
他们好像在穿越无尽的森林，大家沉默无语，脸色苍白。终于要看见阿莱斯博士了！过去数星期的迷惑好像就要一扫而空。他们紧张地看着窗外的树木飞驰而过。
绿叶渐渐消失，他们又来到另一条小径上——离开主路一英里后碰到的第一个出口。这条小径是车道，像蛇一般岔往左边，穿过灰扑扑的矮树丛，通往约一百五十英尺外似有房子的地方。从林隙间，可以看见耸起的屋顶到处破破烂烂的。
“停在这里。”韦拉说，“就是这里了。现在我可以——”
“你给我坐好。”巡官狠狠瞪他一眼，然后对德罗米欧说，“别紧张，老兄。”他吩咐德罗米欧小心，后者正要把车停好，“我们不要吓跑任何人。大家安静点儿。”
德罗米欧好像手捧羽毛似的操纵着方向盘，把车头插进旁边狭窄的巷道。车子轻轻地向前爬行，巷道宽敞了一些，接着是一小块空地，眼前出现了一栋破旧的房子，仿佛历经风吹雨打，原来白色的油漆现在已经是一片肮脏的灰黄。漆鳞卷翘，使得整栋建筑有如剥了皮的马铃薯。房子前面有个很小的门廊，木制的阶梯塌落凹陷。门户倒是很结实，所有窗户的护窗板都紧紧关上了。屋旁的树枝轻擦着墙壁。屋子左边倚着一个老旧的木棚，离木棚不到十英尺的地方有处摇摇欲坠的房舍，显然是一间车库，两扇门都是关着的。从屋子和车库里伸出的电话线和电缆神秘地延伸到野外。
“真是美丽的废墟啊！”佩辛斯赞叹道。
“嘘！”巡官生气地说，“好了，德罗米欧。其他人留在这里守着。乔，我去探路时，别打什么歪主意。如果你肯合作，我保证你不用受罪。”
他很快爬出车子，穿过空地，登上门廊，尽管身体笨重，动作竟然出奇的轻盈。门上的油漆虽然和墙上的差不多，那到底还是结实的木板。门边有一个小电铃。他没碰电铃，想从窗户往里看，可是密实的护窗板不容他如此试探。他轻轻走下阶梯，消失在房子左边。三分钟后，他从右边出现了，摇摇头。
“该死，好像是所废弃的房子。好，看看吧！”他大步走到门廊上，用力按下电铃。
一瞬间——快速得好像他一定在通过某个孔隙偷窥——一个人打开门走出来。门一打开，上面就有铃铛响起。古老的玩意儿挂在门上方，只要门稍微一动，铃铛上方的弹簧就会发颤弹跳。这个人身材高大，老态龙钟，苍白的脸上布满皱纹。他浑浊的灰眼睛在巡官身上稍事停留，便看向阳光下的大车，然后又看回来。
“先生，有事吗？”他的声音有些尖厉，“我可以效力吗？”
“这房子是阿莱斯博士的吗？”
老人热切地点头，显得有些高兴。他微笑着搔搔头。“噢，是呀，先生。你有他的消息了？我开始担心——”
“啊，原来如此。等一下，”巡官走到门廊边缘，“你们最好都上来吧！”他的语气苦涩，“看来我们得等很长时间了。”
  
憔悴的老人带着他们穿过狭窄的走廊，来到小小的客厅。房子内部很阴凉。客厅里的家具全都旧得发亮，老地毯，老壁画。一股好像灵堂才有的酸气扑鼻而来。老人忙着打开护窗板和窗帘，房间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寒酸、更令人厌恶。
巡官冷冷地说：“首先，我们想知道你是谁？”
老人开心地笑着说：“先生，我叫马克斯威尔，替阿莱斯博士照顾房子，什么杂活儿都做——烧饭，打扫，砍柴，到泰里镇买东西。”
“打杂的？你是唯一的用人？”
“是的，先生。”
“你说阿莱斯博士不在家？”
马克斯威尔的笑容变成警戒之色。“我以为——你不知道吗？我以为你们会有他的消息，先生。”
佩辛斯叹息着说：“又泡汤了。该死！雷恩先生，您说得对，他一定出事了。”
“嘘，佩蒂，”她父亲说，“马克斯威尔，我们要打听点儿消息，一定要找到你的主人。他什么时候——”
马克斯威尔浑浊的眼睛里尽是疑窦。“你们是谁？”
巡官很快拿出闪闪发亮的证件，这是他的旧证件，退休时没有交回去，他碰到这种场合就用来展示权威。马克斯威尔投降了：“警察！”
“请你回答我的问题。”萨姆语气严厉，“阿莱斯博士上次什么时候在家？”
“我很高兴你来了，先生。”马克斯威尔喃喃地说，“我很担心，不知道怎么办。阿莱斯博士常常出门，可是这是他第一次出去这么久。”
“好，快说，他离家到底多久了？”
“我想想看。今天是六月二十二日。噢，已经三个多星期了，先生。那是五月二十七日……对了，先生，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一，阿莱斯博士那天出的门。”
“博物馆出怪事的那天。”萨姆低声说。
“我不是告诉过你了吗？”韦拉叫道。
雷恩先生粗略看了一下客厅，马克斯威尔焦急地看着他。他缓缓地说：“这样吧，马克斯威尔，你何不告诉我们，五月二十七日当天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看这故事会很有趣。”
“嗯，阿莱斯博士一早就出去了，先生，一直到下午很晚才回来，快要到晚上了。他——”
“他看起来怎么样？”罗威好奇地问，“很兴奋？”
“对啦，先生！很兴奋。他平常是个很冷淡的人，从来不表现任何——任何感情……先生，你明白我的意思。”
“他回来时，还带着东西？”罗威的眼睛发亮。
“是的，先生。看起来像一本书。可是早上他是拿着同一本书走的，所以——”
“你怎么知道是同一本书？”
马克斯威尔搔搔下巴。“噢，看起来都一样。”
老绅士轻轻地说：“这都对了。他星期一早上带着一六〇六年的贾格尔出门，回来时带着不列颠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把一六〇六年的留在那里。嗯……继续说，马克斯威尔，后来呢？”
“后来，先生，阿莱斯博士出门前告诉我：‘马克斯威尔，今天晚上我不需要你，你可以回家去。’所以我把他的晚餐都准备好，就走了——沿着巷子走到公路上，坐巴士回泰里镇。我住在泰里镇，那儿有家人。”
“就这些？”萨姆咕哝着说。
那人看起来垂头丧气。“我——噢，先生，我离开前，他告诉我说，他第二天早晨会把一个包裹放在走廊上，可是他说不要邮寄，要我星期二早上拿去泰里镇，交给投递公司送走。星期二早上，我从泰里镇回来，阿莱斯博士当然不在了，可是包裹在，所以我就照他的吩咐拿到泰里镇寄走了。”
“什么样的包裹？”雷恩连忙追问。
马克斯威尔满脸茫然。“什么？就是包裹啊，平平的，我猜是——”
“是书吗？”
“对了！就是书的形状，先生。一定是书。”
“我们一件一件来。”巡官又有些不耐烦了，“阿莱斯星期一晚上回来时，是不是一个人？你有没有注意外面有人探头探脑的？”
“噢，只有他一个人。”
“你有没有看见一个壮实的爱尔兰人晃来晃去，中年人，猪肝色的脸？有没有看见？”
“先生，没有。”
“奇怪。这该死的老家伙到底躲到哪儿去了？”
“别忘了，爸，”佩辛斯说，“马克斯威尔在阿莱斯回家后不久就离开了。可能多诺霍躲在外面的树丛里，看着马克斯威尔离开，然后——”
“然后怎样？”
佩辛斯叹了口气。“谁说得准，我就赏他一块饼干吃。”
“你有没有注意到包裹上的地址？”年轻的罗威问。
“噢，是的，先生。这位先生……”马克斯威尔灰白的头朝雷恩点了点，“刚刚提到那个名字？就是不列颠博物馆。上面写着纽约市第五大道和六十五街。”
“棕色牛皮纸？地址用蓝墨水写的？”
“没错，先生。”
萨姆说：“很好，这下澄清了很多事。毫无疑问，那个戴蓝帽子的人就是阿莱斯。他偷了书，留下一六〇六年的，第二天托信差送回一五九九年的。”
“逃不掉了。”韦拉得意地笑着说。
“好，好。”雷恩喃喃地说，双眉紧锁，“还有，马克斯威尔，你记不记得大约两个月前寄走过类似的包裹？”
关于偷书的事困扰着马克斯威尔，他开始变得烦躁起来，紧张地说：“我——我希望我没做错什么事。我不知道——阿莱斯博士向来都是绅士的模样……有的，先生，我的确寄过一个类似的包裹，收件人是克拉伯先生，我想是第五大道的萨克森家。”
“你的眼睛没问题吧？”巡官冷冷地说，“好，乔，你的运气很好，没事了。”
“真是令人惊奇，”年轻的罗威轻声说，“整件事好像都围绕着阿莱斯博士，他不仅在不列颠滋生事故，还唆使恶棍夜袭萨克森图书馆。这本书里面到底有什么鬼把戏呢？”
乔·韦拉耸起单薄的肩膀，豆子般的眼睛闪闪发亮。然后他看见巡官在看他，于是故作轻松。巡官温和地说：“乔，你放聪明点儿，就不要趟这浑水。好，马克斯威尔，你替阿莱斯博士工作多久了？”
马克斯威尔舔舔干裂的嘴唇。“喔，大概三个月了。他来到泰里镇——那时是三月底——在《泰里镇时报》上登广告，说要找人打杂。我来应征，就得到了这份工作。我知道他什么时候到的，是因为泰里镇出租这房子的经纪人吉姆·伯朗宁算是我的朋友。阿莱斯博士租下了这房子，一口气就预先付了六个月的房租，没有签约，不准问东问西，没有保证人的推荐信。伯朗宁说世风日下，事情都是这么办的……所以我们就来到这里，就这样。他——他对我总是很好。”
“不准问东问西，呃？”佩辛斯不悦地说，“真浪漫！接下来我们就该发现他是苏瑞加来的菲德罗王子，秘密出行到美利坚合众国。马克斯威尔，你这位迷人的主人可有许多访客？”
“噢，没有，小姐。没有人来……不，我记错了，有过一个人。”
“噢？”雷恩轻轻地说，“什么时候？”
马克斯威尔皱了一下眉。“他出门前一个星期——我不记得到底是哪一天。是一个男人，可是他的脸都遮起来了，当时又是晚上，所以没看清楚他的长相。他不肯报上姓名，坚持要见阿莱斯博士。我告诉他有个人等在客厅要见他，阿莱斯博士非常激动，起初不肯出来。后来他还是出来了，去了客厅，在那儿待了好一会儿。后来他走开了，留下客人自己在客厅里。他告诉我——我想他很紧张——晚上不用留下来，我就走了。第二天早上我回来时，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阿莱斯从来没提过这个人，马克斯威尔？他后来都不曾对你说起这个人的事？”罗威问。
“我？先生，”马克斯威尔哧哧笑着说，“没有。先生，一个字都没说过。”
“现在这个家伙又会是谁呢？”巡官咕哝着说，“不会是这里的这个家伙吧，马克斯威尔？”他肥胖的手钳住韦拉的肩膀。
马克斯威尔瞪大眼睛，又咯咯地长笑起来。“噢，不是，先生。这位先生说起话来不像——不像那位先生！那个人说话像阿莱斯博士——我是说，有些像演员。”
“演员！”哲瑞·雷恩先生睁大了眼睛，然后开心地笑了，“难怪你这么说。你是说英国人，是吗？”
“英国人？对了，先生，”马克斯威尔兴奋地说，“他们两人都一样。”
“奇怪。”佩辛斯喃喃地说，“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呢？”
罗威先生的眉头锁得更深了。“听着，老兄，二十七日下午阿莱斯叫你回家，他有没有提到出门的事？”
“什么也没说。”
“第二天早上你回来后发现了包裹，而阿莱斯已经走了，他有没有留下字条解释他去了什么地方，或类似的事情？”
“没有。我也没有多想，先生，可是过了几天，他没回来——”
老绅士下断语说：“巡官，所以你才会在格雷森队长的失踪人口名单上找不出个所以然。如果马克斯威尔当时上报了阿莱斯博士失踪的事，你可能就追上他了。真不幸！”他耸耸肩，“现在可能也太迟了。”
“阿莱斯博士——失踪了？”马克斯威尔结巴地说。
“显然是。”
“那我怎么办？”老人扭着手，“这房子，还有所有的家具。”
“噢，对了，”巡官说，“家具。阿莱斯租下这房子时里面有家具吗？”
“没有，先生。他在泰里镇买了二手货。”
“这可不像到处扔百元大钞的人。”萨姆思忖着说，“显然他不想长住下来。”他灰色的眼睛精明地打量马克斯威尔，“你的主人长什么模样？也许这回我们可以好好地听清楚他的模样。”
“嗯，他很高，相当瘦。”马克斯威尔搔着下巴，“我有一张他的照片，先生。我平常玩玩相机，有一天趁他没注意，拍了一张他的照片。”
“太好了！”罗威大叫，“照片！”他原本在椅子里坐立不安，一下子跳了起来，“老好人，拿出来吧！快点儿！”
马克斯威尔蹒跚地走到屋子后面时，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陈腐的气味好像越发刺鼻，韦拉的黑鼻孔翕动着，他忽然点燃一支烟。雷恩静静地踱来踱去，双手交叉于背后。
“照片。”佩辛斯喃喃地说，“好，这下可好，总算要水落石出了！我们可以就此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
老仆人很快又进来了，拿着一张小照片。萨姆抢过来，对着光线急忙看了一眼，惊讶地咒骂起来。其他人都围了过来。
“看！”韦拉尖叫，“我不是说过了吗？”
照片上的人物是个高高瘦瘦的中年人，穿着剪裁不合身的西装外套。照片照得很清楚。除了少了一个单片眼镜，照片里的人物毫无疑问就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
  
“这可证实我的话了。”韦拉一脸得意，欢欣地吸着香烟。
“这龌龊的骗子。”罗威恨恨地说，下巴也昂了起来，“原来他在撒谎！我要把手臂上的子弹还给这狡猾、恶毒的恶棍，如果上回——”
“好了，好了，”雷恩轻轻地说，“戈登，别激动得昏了头。难道你忘记了我们没有任何对塞德拉不利的证据？”
“可是雷恩先生，”佩辛斯也叫道，“您不能说这张照片不是证据呀！”
“只有一件事要办，”巡官咕哝着说，“把他铐起来，强迫他说实话。”
“强迫英国公民，巡官？”老绅士冷冷地问，“请你们大家保持冷静。这里有太多的事让我们失去理智。如果你们还愿意听我的意见，就应该慢慢来，慢慢来。”
“可是——”
“何况……”雷恩静静地继续说，“还有事情要办。我看我们得好好搜查这所房子，说不定能找到什么。”然后他笑了一下——马克斯威尔的视线在众人身上徘徊，一脸迷惑——“贝德福公爵在奥尔良说过：‘不速之客往往是在告辞时最受欢迎。’(1)戈登，出自我们共同喜爱的东西的箴言……所以马克斯威尔，请你带路。等我们走后，你就会无比轻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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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自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亨利六世》（Henry VI）。

第二十章 胡子和字谜
马克斯威尔在他们前面带路，走进气味难闻的小厅，右转几步，然后左转，经过摇摇欲坠的楼梯。楼梯上的地毯很破旧，显然是通往楼上的卧室。他走下两级石阶，停在一扇巨大的橡木门前。门是关着的，他把门打开，站在一旁：“阿莱斯博士就在这里工作。”
书房很宽敞，从地板到天花板都钉上了橡木板，然后装上一排排的书架。可是大部分书架都是空的，只有底下的几排有些书，稀稀落落的。
“从他书房的外观来看，”罗威评论说，“他只是利用这里当作暂时躲藏的地方。”
“看来的确如此。”雷恩表示同意。
天花板很低，一盏古老的、难看的彩色玻璃吊灯挂在中央，就在破旧的书桌上方。最远的墙上有一个壁炉，镶着用一整块橡木做成的炉架。黑灰色的炉条上有烧剩的木头和灰烬。书桌上摆着一支老旧的鹅毛笔、一罐墨水、一个阅读用的放大镜，还有一些杂物。
巡官和佩辛斯同时叫出声，一起拍桌子。
“什么事？”罗威叫着冲往前去。
桌上有一个烟灰缸——一个破损的彩色瓷器，上面有几个丑得可怜的小海豚支撑着一条胸脯大得离谱的美人鱼。烟灰缸的中央躺着五片灰白色的陶片，两片最大的是凹进去的，凹进去的表面有烧过的痕迹。陶片下面铺着烟灰和烟草。
“看起来像便宜的陶制烟斗。”罗威大惑不解，“这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多诺霍！”巡官说出一个名字。
佩辛斯的蓝眼睛闪闪发亮，叫道：“这就是证据了！戈登，多诺霍向来都用陶制烟斗。他一定是那天从博物馆跟踪阿莱斯博士到了这儿。这证明他曾经来过。”
“马克斯威尔！”巡官厉声说，“你不是说最近没有一个面貌凶恶的爱尔兰人来过这所房子吗？那么这烟斗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先生，我不知道。从阿莱斯博士离开那天起，我就不曾来过这个房间。我去寄包裹那天早上出门前，看见桌子前面有这些碎片，就捡起来，放在烟灰缸里的烟灰和烟草上。”
雷恩叹了口气。“阿莱斯博士打发你走的那天晚上，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些碎片？”
“我离开前碎片不在那里。我确定。”
“阿莱斯博士用陶制烟斗抽烟吗？”
“阿莱斯博士根本不抽烟。我们刚来的时候，在柴棚里找到了这个烟灰缸。”马克斯威尔眨了一下眼睛，“我也不抽烟。”他郑重其事地宣布。
“我想，巡官——”老绅士有些疲倦了，“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把事情联系起来。二十七日晚上阿莱斯打发走马克斯威尔，之前从城里跟踪阿莱斯到这里，然后一直等在屋外的树丛里的多诺霍进了屋子，在这房间里和阿莱斯面对面。这点我们可以确定。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就只能凭我们的猜测了。”
“这可有趣了。”萨姆皱着眉头说，“我们再去看看其他的地方。”
  
他们走上咿咿呀呀作响的楼梯。楼上的走廊很狭窄，有几扇门。他们一一检查每个房间。有两间是空的，挂满蜘蛛丝，显然马克斯威尔不是个尽责的管家。一间是马克斯威尔自己的房间，除了铁床、老式的洗脸盆、一张椅子和从某个旧货商的地下室找出来的五斗柜，其他什么都没有。第四间是阿莱斯博士的卧室——小小的，不太干净，摆设和马克斯威尔的一样简陋，只是可见扫除灰尘的痕迹。一张旧床虽然斑痕累累，但核桃木很结实，收拾得很整齐。
佩辛斯以女性的眼光检视床单，严厉地问：“这是你铺的吗？”
“是的，小姐，”马克斯威尔咽咽口水，“上一次就是二十七日早上。”
“真的？”雷恩喃喃地说，“怎么会呢？你二十八日早上回来，发现阿莱斯博士已经走了，包裹放在楼下的走廊上，你没看见床有人睡过的痕迹吗？”
“没有，先生。所以我才知道阿莱斯博士一定是前一天晚上走的，就是他叫我回泰里镇的那个晚上。因为星期二早上我发现他没在床上睡过。”
“你为什么不早早把话说清楚？”萨姆没好气地斥责，“这很重要。不管那个星期一晚上发生了什么事，都在阿莱斯出现之前，我是说——塞德拉出现之前。”
“好了，巡官，”老绅士微笑着说，“我们别太苛责人家了。就暂时称这位失踪的房客为阿莱斯博士吧……阿莱斯博士。”他又笑了，笑容古怪，“很奇怪的名字，不是吗？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
戈登·罗威之前一直在衣橱里乱翻乱搜，这时直起了身子，理直气壮地说：“我的确觉得奇怪。如果这个险恶的世界还有一点儿道理或规范，这个奇怪的名字就证明巡官是对的，您是错的。”
“啊，戈登，”雷恩的笑容依然古怪，“我早知道事情逃不出你这猎犬般敏锐的观察能力。”
“这是什么意思？”佩辛斯大叫。
“逃不出什么？”巡官吼叫起来，气急败坏地涨红了脸。
乔·韦拉表情厌恶地跌坐在椅子上，好像被这群疯子整得无聊得要哭出来。至于马克斯威尔，他嘴巴半开地瞪着他们，像个白痴。
“事实上……”罗威快速说道，“阿莱斯博士的名字有六个非常奇特的字母。想想看。”
“字母？”佩辛斯不解地重复，“A-l-e-s……噢，戈登，我真笨！”
“什么？”巡官跟着说，“A-1-e-s……”
“不是A-l-e-s，”雷恩说，“是D-r-a-l-e-s。”
罗威抛给雷恩一个奇怪的眼神：“原来您也看出来了！佩辛斯，难道你不了解Dr. Ales这个名字构成了一个非常迷人的字谜吗？”
佩辛斯的眼睛睁得更大，脸色有些苍白，然后吐出一个名字。
“一点儿没错。把Dr. Ales这个名字中的字母重新排列组合就是……Sedlar！”
“真的。”老绅士轻声说。
＊　＊　＊
大家沉默了一下，然后罗威静悄悄地把注意力转回衣橱内。
“嘿！”萨姆巡官大声叫道，“小子，你还不太笨嘛！雷恩，现在您可不能不买这个账了吧！”
“也许不需要买什么账，”雷恩笑笑，“我同意戈登的说法。Dr. Ales这个字谜太巧妙了，不可能是巧合，是设计过的。可是是什么样的设计？源自什么？目的是什么？……”他耸耸肩，“自从开始探究人类心灵千奇百怪的状态，我就不敢随便下结论了。”
“这个结论，我可是已经准备好要下的。”巡官严厉地正要开始说话，罗威发出了满意的咕哝声。
罗威从衣橱里爬出来，自言自语，然后很快转过身，把没有受伤的手放在背后。
他咧着嘴说：“猜猜我发现什么了。阿莱斯博士，这老家伙，真够可恶、狡猾！”
“戈登，你发现什么了？”佩辛斯说着急忙走到他面前。
他扎着绷带的手臂示意她不要靠近。“等等，小姐，顾全一下名声。”他忽然收住笑容，“雷恩先生，您一定对这有兴趣。”他伸出那只完好的手，手指间露出一把蓝绿色的假毛发，形状整齐。这无疑是萨姆巡官奇怪的客人在五月六日戴着去萨姆侦探社的令人难忘的胡子。
在大家从惊愕中恢复之前，罗威转身又探入衣橱。
他一连拿出三件东西——一顶色调奇怪的蓝色软帽、一副蓝色的眼镜、一把夸张的银灰色八字胡。
  
“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年轻人哧哧地笑，“嘿，你们看这些宝贝怎么样？”
“真该死。”巡官呆呆地说，看着罗威的赞赏表情中带着嫉妒和羡慕。
“喔，戈登。”
雷恩从罗威手上拿过假胡子、眼镜、八字胡、帽子，然后轻声说：“我看应该没有问题了，胡子和眼镜应该跟你们见过的一样吧？”
“听着，”萨姆不悦地说，“全世界不可能有两把这样的胡子。您能想象一个脑筋清楚的人戴这种胡子吗？”
“当然，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有可能。”雷恩笑着说，“马克斯威尔，你以前见过这些东西吗？”
用人看见胡子时吓坏了，摇摇头。“除了那顶帽子，其他的我没见过，先生。”
老绅士咕噜着说：“这帽子……韦拉，这就是那天你跟踪阿莱斯博士到不列颠时他戴的帽子？还有这八字胡？”
“没错。我告诉过你这家伙在盘算什么，我不是——”
“确凿的证据。”雷恩思索着说，“巡官，毫无疑问，五月六日把这封信留给你的人和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到不列颠偷书的人是同一个人。证据确凿——”
“证据确凿，”巡官的语气里带着野蛮的恨意，“这个案子很清楚了。有了这些证据，加上克拉伯和韦拉的证词，还有那张照片，他是无处可逃了。告诉你，这件案子里根本没有塞德拉！”
“没有塞德拉？巡官，你吓了我一跳。你这是什么意思？”
“可是明明有一个塞德拉呀！”罗威表示反对，佩辛斯也对着父亲皱眉。
萨姆巡官咧开嘴：“我解开这扑朔迷离的案情了，老天！跟吃点心一样简单。这个出现在博物馆的家伙，自称是他们新聘的馆长塞德拉博士，其实他根本就不是塞德拉，而是阿莱斯博士。管他是谁！我敢跟你打赌，阿莱斯想办法在塞德拉登陆纽约还没来得及上任时，就把塞德拉干掉了，然后接替了他的位置——假装是他，他们外表相像，而且身材、高度之类都差不多，这些英国佬反正看起来都一样——然后开始实施一连串的阴谋诡计。告诉你们，阿莱斯博士不止是个小偷，还是个凶手！”
“对我而言，问题是：阿莱斯博士是什么人？”罗威说。
“你可以简单地验证一下你的说法。”雷恩眼神闪烁，“只要发封电报给你在苏格兰场的朋友特伦奇，请他找到一张哈姆内特·塞德拉的照片寄给你就行了。”
“这是个好办法。”佩辛斯叫道。
“仔细想想，我没那么有把握——”雷恩说。
巡官听这些话时，下唇越撅越高，忽然脸涨成猪肝色，双手一挥，大叫道：“疯了。我不管这整桩事了。我一点儿好处也得不到。告诉你们，我不干了。这案子害得我几天睡不好觉，管他呢。佩蒂，走吧！”
“那我怎么办呢？”马克斯威尔无助地说，“我还有一些阿莱斯博士留下的钱，可是如果他不回来——”
“老兄，算了吧，把房子关紧，回家去。佩蒂——”
“我看不行，”雷恩先生轻声说，“不，巡官，我看不行。马克斯威尔，我看你最好留在这里，假装没发生什么事。”
“可是，先生——”马克斯威尔抓抓松垮的脸颊。
“假如阿莱斯博士回来——这并非完全不可能——我想巡官会很乐意听到这消息的。”
“好的，先生。”马克斯威尔叹了口气。
“该死，我才不要——”巡官咒骂着。
“得了，你这老暴君。”雷恩笑着说，“给马克斯威尔一张名片吧……这样好多了。”他挽住萨姆的手臂，“马克斯威尔，记住，阿莱斯博士一回来就通知他！”

第二十一章 威斯切斯特的险恶
接下来，整个案子好像忽然遭到瘟疫，骤然告终，整个星期直挺挺地躺在死寂之中。没事发生，没新鲜事发生，更重要的是没有人在乎发生了什么事。
巡官倒像言出必行的君子，果真撒手不管此案。他全神贯注地在办理前面提过的珠宝抢劫案，这案子轰动社会，事关一条价值非凡的珍珠项链和在公园大道上被攻击的交际花。他很少出现在办公室，即使出现，也只是来查看一下信件。除了佩辛斯偶尔来一下，萨姆侦探社完全被丢给了布劳迪小姐用汪汪的泪水处置。
至于佩辛斯，她忽然对学习充满热情，经常出没于不列颠博物馆，得到各位男士的欣赏。男士们仍然忙着为历经风霜的建筑修补装扮，力图为它换上新装。她和年轻的罗威先生表现出勤恳的治学精神，埋头研究莎士比亚。两人的这段合作，恐怕并没有挖掘出莎士比亚的多少秘密。除了讨论谜一样的塞德拉博士和他们自己的事，这一阵罗威的学业也没什么进步。
但最漠不关心的人好像是哲瑞·雷恩先生。他躲在舒服的城堡哈姆雷特山庄里，九天里始终陷于僧侣式的沉默中。
但是这个星期有些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发生。例如，巡官的办公室接到两封信。一封是令曼哈顿的歹徒闻风丧胆的纽约郡首席法医莱奥·席林医生寄来的。从医生的角度来看，3HS wM中的几个字母如果当作化学符号，完全没有意义。起初他想把符号分成几个部分。3HS可能代表三个部分的氢和硫，可惜没有这种化学成分，因为开天辟地以来，一个氢原子就顽固地拒绝和一个硫原子结合。至于小写的w，可能有不同的化学诠释，席林医生继续说，例如watt是电学名称，wolframite是稀有矿物。大写M一般代表金属Metal。如果w代表wolframite，那么M和w可能有关联。法医的结论是：“总之，依我的意见看来，数字加上大写小写字母组成的这个符号，完全是胡说八道，一点儿科学意义都没有。”
第二封信是华盛顿情报局的解码专家希夫组长寄来的。
希夫组长首先为迟迟才回复萨姆巡官不寻常的问题道歉。他一直很忙，也许没能好好研究这个符号，可是就他的意见而言，这符号“若是密码，完全是天方夜谭”。若真的是密码，他不相信可以破解。如果它真有什么意思，可能每个字母都有预设的秘密含义。专家可能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寻找破解的规则或方法，结果可能仍然功亏一篑。
佩辛斯简直要哭出来，许多个夜晚她暗自研究这个奇怪的符号。罗威安慰她，可是毫无助益，他的运气也不好。
其他的报告陆续而来，一样毫无进展。一份是盖根巡官传来的机密报告：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五月二十二日从西雅号下船登陆纽约，直到五月二十九日才正式出现在不列颠博物馆，这期间他的行踪，总局的探员一无所获。进一步调查这个英国人下榻的赛尼卡旅馆，只发现塞德拉博士在五月二十九日早上住在旅馆。他当时行李很多。他现在还住在赛尼卡，是个安静的中年英国人，通常一个人在旅馆的“亨廷厅”用餐。如果下午人在旅馆，就会叫四点钟的下午茶，一个人独自在房间里享用。
那个不幸的爱尔兰警卫多诺霍仍然没有踪影，他的命运依然是个谜。阿莱斯博士也消失无踪。
意大利佬韦拉先生也向有关当局报到了，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天下午，巡官向戈登·罗威解释——显然罗威遭到蒙面人枪击和发现假胡子后，他对这位年轻人的看法大幅修正——韦拉在博物馆被逮个正着的时候，他这个老战士离开房间去找电话的事。对，可能是哲瑞·雷恩先生的建议。不管如何，这通电话的目的是要巡官在办完韦拉的事后，找人继续跟踪这个狡猾的韦拉。负责跟踪的人叫格罗斯，他一向替萨姆侦探社办事。格罗斯无声无息地跟踪一行人离开不列颠博物馆，到泰里镇附近的阿莱斯博士家，静静地等在外面，直到一行人出来，然后他又非常娴熟地如影随形跟踪这个意大利佬。但是格罗斯的消息也乏善可陈，这小偷显然放弃了探究“价值百万的秘密”。
塞德拉博士在博物馆进进出出。乔特博士也一样。克拉伯在萨克森宅邸翻弄他的书籍。萨克森太太在六月的炙热里发胖出汗，准备出行到法国的别墅避暑……每个人都正常行事。每个人都如佩辛斯的蓝眼睛一样无辜。就像萨姆巡官对刚刚调查完珠宝案稍事休息的同行说的，“这大概是我碰到过的最难料最难缠的事。”
马克斯威尔应该还寂寞地看守着阿莱斯博士的房子。
接着电话响了。
  
电话打来时是七月的第一天，星期一酷热的早上。巡官已经两天不在，出去追查最近的神秘案件。戈登·罗威安详地睡在旅馆房间里——他很有志气地收拾好寒碜的行囊离开了萨克森家，跟佩辛斯说他“从此不回头”。布劳迪小姐依然悲戚地坐在巡官事务所的前厅，佩辛斯坐在巡官的办公桌前，对着父亲的字条皱眉头，信件的邮戳上印着“爱荷华州布拉夫市议会”字样。
布劳迪小姐的叫声穿过敞开的门：“萨姆小姐，请你接电话好吗？不懂他在说什么。他听起来好像酒醉了。”
“喔，天呀！”佩辛斯叹了口气，伸手去接电话。布劳迪小姐有时候很麻烦。
“喂？”她懒懒地说，然后挺直了身子，全身好像触电了似的。
电话另一端的声音无疑是老马克斯威尔的。可那是多难过的声音啊！又哽咽又虚弱又慌乱——他叽叽咕咕地说着，佩辛斯也只能猜出几个字：“救命——屋子里——真可怕——萨姆巡官快来——”音节模糊不清，听得很费劲。
“马克斯威尔！”佩辛斯大叫，“怎么了？阿莱斯博士回来了吗？”
刹那间老人的声音虽然微弱，但很清楚：“没有。快来！”接着电话那头空寂无声，好像什么东西重重摔下了。佩辛斯瞪着话筒，然后拼命叫喊。没有答复。“马克斯威尔！”显然可怜的马克斯威尔听不见，也无法回答。
佩辛斯冲到前厅，戴上草帽。“布劳迪！替我打电话给哈姆雷特山庄的奎西……奎西！我是佩辛斯。雷恩先生在吗？”可是奎西帮不了忙，他说哲瑞先生在庄园里的某处，到底在哪儿他不知道；但他会尽快找到主人，把佩辛斯的话传给他，请他赶快到阿莱斯家……佩辛斯拨了戈登·罗威的新号码。
“我的天呀，佩蒂。听起来很严重。等等，我清醒一下……你打电话给警察了吗？”
“警察？什么警察？”
“小姐，泰里镇的警察！佩蒂，我的小姐，你今天早上的聪明才智少了一些。做做好事，快找人帮助那老家伙吧！”
“喔，戈登。”佩辛斯呜咽着说，“我真笨，对不起。我早该想到的。我会立刻通知他们。二十分钟后来接你。”
“勇敢些，达林！”
可是佩辛斯打电话时，泰里镇警察局的负责人——一个叫鲍林的人恰巧不在，一位疲倦的助手好像搞不懂情况急迫，最后才答应派人去看看。
情况越急，佩辛斯的嘴唇越无血色。
“我要出去了。”她悲惨地向布劳迪小姐宣布，“老天，真是乱七八糟！我看可怜的马克斯威尔正躺在血泊之中。再见！”
  
佩辛斯把跑车停在巷口前面。戈登·罗威站起来，用力看清路的另一头。
“我看那是雷恩的车。”
一辆长型黑轿车急速朝他们驶来。一声尖鸣，紧急刹车，车停在他们前面，两人都满意地松了口气。这个胆大妄为的司机正是德罗米欧。后座的车门打开了，雷恩高大的身影轻盈地跳出来。
他叫道：“孩子们！实在太抱歉了。你们刚到吗？我出去游泳了，奎西这可怜的傻瓜找不着我。你们打电话给警察了吗？”
“他们应该到了。”佩辛斯咽了口口水说。
“没有。”老绅士轻声说，目光犀利地打量着巷道上的碎石，“昨天晚上下过大雨，碎石还是黑的，地面也还是软的，没有轮胎的痕迹……不知什么原因，他们还没来。我们自己去看看。戈登，我看见你的手臂已经痊愈了……亲爱的，走吧！别太快，不知道我们会碰上什么呢！”
他回到车上。佩辛斯把跑车开入巷子，德罗米欧开着大车尾随其后。沿路树木低垂，仿佛穹盖。清晨的大雨洗刷过路面的石子，看起来像不沾污尘的纸张。年轻男女沉默不语，佩辛斯把心思放在窄路上，罗威凝视着前方。他们不知道应该提防什么事情。万一有个带着武器的人从树丛里钻出来，或一群人拿着机关枪挡在路前，他们都不会有准备。两部车吱吱嘎嘎前进，什么事也没有。
他们到达通往阿莱斯家狭窄车道的入口时，佩辛斯停住车子。雷恩在后面下了车。三个人组成了一个小分队。乡村四处是夏日惯有的声音，令人欢欣愉悦。可是放眼望去，没有人烟可寻。他们决定把车子留在巷子里，由德罗米欧看管，走路前进。
他们谨慎地走下车道，罗威在前，雷恩在后，佩辛斯紧张地夹在两人之间。树木越来越稀疏，可以看见屋前的空地。房子非常荒凉，前门紧闭，窗户的护窗板也都关上了，车库门也关着，好像没什么不寻常的地方。
“马克斯威尔呢？”佩辛斯轻声说。
“我们进去看看，我不喜欢这个样子。”罗威面带忧色，“佩蒂，跟紧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他们很快穿过空地，走上摇晃的阶梯到门廊上。罗威用力敲打厚重的门，一次又一次，可是无人应门。他们看看雷恩，老人的嘴抿成一条线，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何不把门撞开？”他轻轻地说。
“好主意。”罗威退到门廊边缘处，摆摆手要他们走开，然后松松筋骨，纵身往前一跳。他的右脚不偏不倚狠狠地踢中门锁，坚实的木门轻轻一抖，门上方的铃铛叮当响了一下。罗威退回到阳台边缘处，再试一次。第五次时，门终于支撑不住往里倒去，上方的弹簧铃铛愤怒狂喊以示抗议。
“好腿功！”罗威得意地喘着气，匆匆走进门去，“去年春天在马赛一个法国摔跤选手教我的……感谢上帝！”
他们在前厅忽然停住脚步，被眼前所见惊得目瞪口呆。小小的走道上七零八落，好像刚刚有人在这里摔跤。一张原来放在伞架旁的旧椅子破成四大块。墙上的镜子碎了，碎玻璃铺满半面地板。伞架踉跄地滚到一角。一张小桌子像死甲虫一样翻过身来。
他们在沉默中走进客厅。整个房间全被毁了。
他们走进书房察看，佩辛斯的脸色顿然发青。这儿好像被一头大象或一群饥饿的老虎扫荡过。没有一件家具是立着的，墙板上到处是奇怪的砍痕。吊灯也被摧毁，书本被扔得满地都是。玻璃、碎片……在同样的沉默中，他们检查后面的厨房。抽屉都被抽出，橱柜都遭了殃，碗盘全都掉在地上；但与其他房间相较，灾情要轻微多了。楼上的情况相仿，到处是砍痕……他们回到楼下。虽然马克斯威尔的衣服还挂在卧室内，但房子内没有他的踪迹。
“外面不是有车库吗？”雷恩若有所思地轻声说，“虽然不太可能——”
“我们去看看。”罗威说。他们走到外面。罗威绕着车库打探，那儿只有一扇窗，但是烟灰积得很厚，窗户变得不透明。雷恩敲打着薄门，门上面有把生锈的锁。里面没有反应。
“我得把窗户打破才能进去。”罗威说，“佩蒂，站开点儿，不要被玻璃打到。”他找来一块大石头，朝窗户投掷。玻璃碎了，他的手伸进去打开挂扣。他爬进窗子，过一会儿对着外面大喊：“别站在门边！站远一些！”门往外冲开，木头上的搭扣弯扭松动了……
戈登·罗威瘦削的脸庞通红，他站在门边一动也不动，然后紧张地说：“他在这里。可是我想他已经死了。”

第二十二章 刀斧手
车库里一辆惨遭岁月摧残的汽车停放在生锈的螺丝、油腻的破布、装杂物的木箱之间——简直就是一堆垃圾。一把古老的椅子立在有窗户的墙壁和汽车之间，上面缠绕着一团凌乱的绳子。椅子和门之间躺着马克斯威尔，黑色的衣服沾满灰尘。他脸部朝下，双腿蜷曲。虽然头部有破布打的结，可是没有受伤的痕迹。离他伸直的右手两英尺处有一个带污渍的凳子，凳子上有一个电话分机，话筒连在电话线的一端摆荡。佩辛斯呆呆地把话筒挂回原位。
罗威和雷恩跪在僵硬不动的身躯旁，把他翻过来。马克斯威尔憔悴的脸上一片死白，他的下巴上有块折叠的厚布，好像围兜。显然他原先被绑在椅子上，挣脱椅子后才费力解开这个捂着他嘴巴的东西。忽然间，他的脸不可思议地开始扭曲，轻轻发出一声呻吟。
“啊，他还活着！”佩辛斯叫着，飞跑到他身边。她也跪下来，不顾地上的油污，轻拍老人的脸。他的眼睛闪了一下，睁开，又闭上。罗威摇摆着站起来，往车库后方长满绿锈的水龙头走去，把手帕弄湿，然后走回来。佩辛斯轻柔地擦洗老人苍白的脸。
“可怜的家伙，”雷恩缓缓地说，“戈登，我看我们两人用力可以把他扛到屋子里去。”
他们小心翼翼地抬起他骨瘦如柴的身体，经过空地，穿过被踢烂的前门，走进客厅。佩辛斯奋力把翻倒的沙发扳正，沙发的表面被割成碎条。他们把马克斯威尔放在沙发上，他的眼皮掀动两下睁开了，苍老的脸颊上逐渐浮现出一点儿血色，眼里尽是恐惧的神情，但看清几张满是关怀之色的脸庞后，他开始舔嘴唇。
这时候，屋外一阵引擎怒吼，他们快速跑到门廊上。一个魁梧的红脸人，穿着蓝色制服，匆匆跑上阶梯，两个警察尾随其后。
“我是泰里镇的鲍林警官，”他来势汹汹地说，“小姐，你就是今天早上打电话到我办公室的人吗……这个鬼地方真难找，所以我们才迟到了。好，告诉我，这里出了什么事？”
  
做了一番介绍和解释后，马克斯威尔已经恢复不少元气。他们围在老人四周，在饱受摧残的客厅里倾听他的故事。
前一天晚上十一点半——夜黑风高的星期天晚上——门铃响时，马克斯威尔独自在屋子里玩接龙游戏。他匆匆走去应门，心里有些不自在。外面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他单独一个人，远离人居……这么晚了，这个客人可能是谁呢？为什么到这个难得有客人的地方来？然后他忽然想到，也许是阿莱斯博士回家了。门铃一直响个不停，他只好开门。一只脚马上踩进门；在昏暗的灯光下，一个高高的人跳到眼前，衣领翻高到眼际。马克斯威尔惊慌地往后退，可是客人拿着圆圆硬硬的小东西朝马克斯威尔发抖的肚皮戳。他双腿发软之际，才明白有一支左轮手枪正在威胁着他。然后这人顶着昏暗的灯光往前走，光线直接打在他的脸上，马克斯威尔惊慌失措地发现他蒙着脸。
“我——我害怕极了！”马克斯威尔声音嘶哑，“我原以为我会昏倒。他叫我转过头去，走在他前面走出屋子。他的枪抵住我的后背。我闭上眼睛；我想他——他要开枪打死我。可是他只要我走进车库，然后他找了些旧绳子，把我绑在一张破旧的椅子上，还用一块破布把我的嘴塞起来。然后他就走了。可是他又立刻回来搜我的身。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们离开屋子时，前门关上了，门是弹簧锁，他没办法进屋子。我的裤子上挂着一把复制的钥匙——阿莱斯博士拿着原来的钥匙——他把钥匙拿走了，然后走开，把车库门锁上，我就被丢在黑暗里。外面非常安静，一点儿声音也没有……我整晚都在车库里，大气也不敢喘一下。”他颤抖了一下，“绳子绑得我很痛，我睡不着觉。我觉得很紧张，手臂和腿都好像睡着了。可是到了早上，我终于想办法松开了绳子，把嘴里的布拿开，然后发现口袋里有萨姆巡官留给我的名片。所以我就打了分机电话……我猜我一定是昏倒了。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
  
他们仔细检查整栋房子，马克斯威尔摇摇晃晃跟在后面。他们从书房开始。
不管吸引擒服马克斯威尔的人到这偏僻的乡村来的东西是什么，他在追查目标时可是毫不留情。整个房间在搜寻过程中惨遭破坏，不仅所有的家具都被翻过来，玻璃物品被打烂，木制墙板也显示出被尖锐的器物劈砍过。
鲍林警官很快就找到了这利器，是一把小斧头，就躺在壁炉附近的地板上。
“那是我们的斧头。”马克斯威尔又舔一舔嘴唇，“从厨房的工具箱里拿出来的。我用来砍木材烧壁炉用的。”
“这是这里唯一的斧头吗？”佩辛斯问。
“是的，小姐。”
木制品和木墙被攻击得体无完肤，墙脚到处是木头碎片。连地板也有一处被撬开，马克斯威尔说那上面原来有一块地毯。现在地毯被丢在角落里，好像被一脚踢到那里去的。另一个角落原来有一个华丽的维多利亚风格的落地钟，现在横尸地上，躺在玻璃碎片之中。检查的结果显示，挥舞斧头的人故意打烂匣子，把黄铜制的钟摆扯下，把时钟翻过来，然后砍破背部和两旁，露出精巧的器械。时钟的指针不偏不倚指着十二点。
“这个钟昨天晚上还走吗？”罗威厉声问。
“是呀，先生。门响的时候，我……我在这里玩接龙，所以我知道。钟走的声音很大，没错，是在走。”
“那么他是半夜打烂这时钟的。”佩辛斯喃喃地说，“这一点也许有用。”
“我看不出有什么用。”鲍林说，“我们从马克斯威尔的故事得知他是十一点半来的，不是吗？”
哲瑞·雷恩先生还在冥想，静静地站到一旁观察，只有他的眼睛是警觉的，在深沉地闪烁。
佩辛斯慢慢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检查了书桌，抽屉都被抽出来了，里面的东西也洒落满地，其中还有散落的扑克牌。然后她发现房间对面有什么，眯起眼睛细看。那是个便宜的小闹钟，就放在壁炉架上。
“佩蒂，怎么了？”罗威注意到了她专心的表情。
“那个闹钟。书房里放个闹钟很奇怪。”她走过去拿起来看，闹钟愉快地滴答滴答走着。
“那是我拿进来的，小姐。”马克斯威尔带着歉意说。他好像已经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好奇地看着事情的进展。
“是吗？房间里有个那么大的落地钟，你为什么还需要一个小闹钟呢？”佩辛斯疑神疑鬼地问。
“噢，关于这个闹钟……”马克斯威尔匆匆走过来回答，“小姐，过去几天我有些感冒，星期六我在泰里镇买了些咳嗽药，药剂师告诉我每四个小时吃一小汤匙。昨天晚上我八点时吃了一次，可是我这个人有些粗心大意，小姐。”他无力地笑笑，“我想睡觉前恐怕会忘记吃药，所以我在玩牌时就把闹钟带进来，把闹铃定在半夜，提醒自己先吃药，然后再去睡觉。可是在我——”
“原来如此。”佩辛斯说。这故事好像没有可疑之处，因为壁炉架上的闹钟旁边有一个咖啡色的药水瓶，里面四分之三满，还有一个黏黏的汤匙。她检查了闹钟，发现和马克斯威尔说的一样，闹铃还定在十二点，上面的定时杆推到“开”的一格。“我在想……”她轻声说，然后看看她自己的小手表，表上的时间是十一点五十一分，“戈登，你的表几点了？”
“大约十一点五十分。”
“鲍林先生，你有表吗？”
“十一点五十二分。”鲍林不以为然，“这是干吗？”
“我只是在想这个闹钟有多准而已。”佩辛斯微微一笑，但是眼神迷惑，“你们看，很准时的。”的确，廉价闹钟上的指针指的是十一点五十一分。
“啊，佩辛斯！”雷恩喃喃念着，走上前来，“我可以看一下吗？”他粗略地检查一下，把钟放回壁炉架上，又回到他的角落。
“那是什么鬼玩意儿？”罗威不解地问。他一直在废墟中走动，东翻西看的。他的头往后仰，注视着一面墙的上方。这面墙的墙板和其他的不同，书架镶进墙壁里，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其他的只到墙的一半高度。一具像在鞋店或图书馆使用的滑动的梯子，可以沿着这面墙底部的金属杆轨道前后移动，显然是原来的屋主加建的，以便轻松拿取平常无法伸手拿到的书籍。书架最上层的上面还有一排核桃木镶板，像其他三面墙上的镶板一样。它们比较狭窄，好像上一代的老东西。吸引罗威注意力的是其中的一块镶板，从墙上掀开了，好像一扇门。
“好家伙，看起来好像是秘密橱柜。”年轻人呵呵笑着说，“我希望下一分钟基度山伯爵从壁炉里跳出来。”他轻快地爬上梯子，梯子就在靠近天花板打开的镶板下方。
“我们碰上的是什么样的怪事啊？”鲍林愠怒地说，“秘密橱柜！听起来好像侦探小说里的情节……马克斯威尔，你知道这件事吗？”
老人张着大嘴往上看。“不知道，先生。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咦，这扇门很小。”
“空的！”罗威不悦地宣布，“藏东西的好地方！大概——等一下——八英寸宽，两英寸高，两英寸深……一定是阿莱斯博士做的。做得可真够高明。这是最近才完成的，里面砍凿的痕迹还很新。”他们关注地看着他，他却四处乱瞄，“毁掉这个地方的人真够不幸的。瞧，他没找到这个洞。”然后他指着最上层书架上方狭窄的镶板，木板到处遭到斧刃凶狠的劈砍。可是当罗威关上小门时，却什么痕迹也没有了，“彻底错过了！高明，真高明。现在这个玩意儿要怎么重新打开呢？”
“让我上去看看，年轻人。”鲍林忧心地说。
罗威不甘心地走下来，警官万分小心地爬上去。正如罗威所说，秘密橱柜制作得十分精巧。现在小门关上了，没有任何明显的痕迹。缝隙非常细密，就在镶板的边缘，很难察觉到。鲍林又拉又扯的，红脸变得更红，可是门还是关着的，镶板的外表看起来还是很平常，虽然他用手指轻敲时，可以听见中空的声音。镶板的框和其他的一模一样，都嵌着木制小玫瑰花。鲍林喘着气说：“得有点儿诀窍。”他开始触摸小玫瑰花，然后叫出声来。其中一朵在他的手指间转动。他转了一次，起不了作用。他又转了一次，门砰地跳开，他差点儿从梯子上跌下来……他把门拿掉，检视内部。里面的弹簧装置很原始，但很高明。
“好，”他下到地板上，“不用担心这个了。不管里面有什么——如果有什么的话，都已经不见了。空隙真是小得很呢！我们到楼上看看。”
  
阿莱斯博士的卧室被砍得和楼下的书房一样凄惨。床被整个儿拆开，床垫被割得粉碎，家具分崩离析，地板被掀开——显然挥斧头的人到阿莱斯博士的房间继续搜索。房间里有个小小的镀金时钟。奇怪的是，这个也难逃飓风似的侵袭，从小桌上掉到地板上，可能就在刀斧手匆忙破坏小桌椅以便把床砍坏的时候。时针停在十二点二十四分。
佩辛斯的眼睛亮了起来。“我们的朋友简直为他的活动留下了时间表。这证明他先攻击楼下……马克斯威尔，这个时钟走得准吗？”
“准呀，小姐。所有的钟都很准，虽然很便宜。而且我常常上发条，让它们的时间都一样。”
“真是好运。”雷恩喃喃地说，“这个人真愚蠢！”
“什么？”鲍林厉声问。
“呃？喔，没什么，鲍林先生。我不过是批评犯罪的人基本上都很愚蠢。”
一个男低音传上楼来：“嘿！长官，看我找到什么了。”
他们匆匆冲下楼。一个警察站在走廊上，用手电筒照着一个黑暗肮脏的角落。光线下，他们看见三片碎玻璃，其中一片系着一根黑色长丝带。
雷恩捡起玻璃片，拿进客厅。他把三片玻璃拼起来，它们成了一片完美的圆形玻璃。
“单片眼镜。”他安静地说。
“天啊！”罗威轻声说。
“单片眼镜？”马克斯威尔眨了一下眼睛，“先生，这可奇怪了。阿莱斯博士不戴眼镜呀！我从来没在屋子里看见过，而且我——”
“塞德拉博士。”佩辛斯忧心地说。

第二十三章 象征的问题
现场没有什么可做的事了。马克斯威尔接受劝告，把雇主忘掉，回到泰里镇的家，恢复他从前平静的生活。鲍林这位精力充沛、辛苦奋斗的主管决定监视这栋房子，留下两个手下看守进出房子的巷口和屋后——虽然从后面无法进入，不然需要铲平茂盛的矮树丛和飘落下来堆得很高的残叶。年轻的罗威自从发现书房的秘密橱柜后，变得越发沉默，他倒是确认了一件事：马克斯威尔说从前因为晚上一个人独自在乡下，他把所有的门窗都锁紧了；罗威自己巡视了一遍房子，发现除了前门，所有的门窗都从里面锁上了。至于地窖，就没有必要检查了，因为除了从屋内厨房旁边的楼梯下去，没有别的入口……前门上方的铃铛在他们鱼贯走出房子时叮叮当当响着，好不热闹。
鲍林带着马克斯威尔坐上警车去了泰里镇。在老绅士的邀请下，佩辛斯和罗威开着跑车，跟着德罗米欧的轿车前往哈姆雷特山庄。年轻人在总管杂事的福斯塔夫的带领下，感激地退回房间休息，梳洗干净后下楼来吃迟了的午餐，虽然未必填饱精神，不过一定可以填饱肚子。用餐时，大家都不太说话，佩辛斯出奇的沉默，罗威满腹心思，雷恩说些无关紧要的话，完全没有提到早上的事。吃完午饭，他把客人交给奎西，自己告退到书房去。佩辛斯和罗威在宽广的哈姆雷特山庄里漫游。他们走到可爱的小花园，舒展身子躺在安静的草地上。奎西瞧见他们，哧哧笑着，然后就消失了。
小鸟鸣唱，绿草闻起来又香又甜。两人都安静不语。罗威转头凝视着同伴的脸庞。在温暖的阳光的照耀下，她的双颊红扑扑的，苗条的身体自在地伸展开来，曲线动人。罗威热烈地看着她，感觉很奇怪，她一则动人心目，一则遥不可及。她双眼紧闭，眉宇间有条细线，拒绝开玩笑，也不想谈情说爱。
罗威叹了口气。“佩蒂，你在想什么？求求你别那样皱眉头！我喜欢我的女人平淡无奇。”
她喃喃地说：“我在皱眉头吗？”然后睁开眼睛，对他微笑，“戈登，你真是个孩子。我一直在想——”
“我看我不得不娶个脑袋灵光的妻子了。”年轻人淡淡地说，“重点是，我也是脑袋灵光——这样家里就有两个……”
“妻子？年轻人，这一点儿也不好笑！我在想昨天晚上闯进阿莱斯博士家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
“噢——”罗威忽然躺回草地上，拔了一根草。
她坐起来，眼神温和。“原来你也看出来了，戈登？一个是拿斧头的人。房子的状况显示他在寻找什么东西；他不知道东西在哪里，不择手段要找到。他用斧头有程序地摧毁家具和其他东西。最重要的是，这个人不是阿莱斯博士。”
罗威打了个哈欠。“当然不是。如果他是阿莱斯，他当然知道要去哪里找自己藏的东西，墙上的秘密橱柜一定是他做的。”罗威又打了一个哈欠，“另一个人呢？”
“别一副兴趣索然的德性，好吗？”佩辛斯笑着说，“明明脑筋都快搅烂了……我不知道。你的说法是对的。刀斧手是我们的未知数，阿莱斯博士不会把自己的地方砍了当柴烧，他知道刀斧手要找的东西到底放在哪里。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刀斧手要的东西也被找到了——证据就是我们看见秘密橱柜是打开的，所以一定是谁把它打开了。”
“这样你就认为昨天晚上屋子里有两个人吗？刀斧手——真是危言耸听的字眼——为什么不能自己找到那个橱柜呢？他花了那么多心血，干了一场那么龌龊的事。”
“好，”佩辛斯说，“你自作聪明。你自己也看到了，橱柜建造得非常隐秘，鲍林能够打开橱柜，完全是因为他看见了那个地方，才去摸索玫瑰雕花，把门打开。如果门关上，墙壁上一片空白，找东西的人要选对镶板，然后选对玫瑰花，然后要知道把玫瑰花转两次，这种几率简直是百万分之一。换句话说，那个洞不可能意外漏了底！如果刀斧手早知道有玫瑰花、有个洞，他没必要乱砍一顿。所以我说转动玫瑰锁，打开橱柜，拿出里面的东西，没把门关上的那个人，绝对不是刀斧手。如果不是刀斧手，那么一定就是别人了。这样不就有两个人了吗？好家伙，我们走着瞧吧！”
“好一个女福尔摩斯！”罗威笑着说，“佩蒂，你是颗宝石。这推理简直完美，而且还有一个结论。另一个人——如果有这个人的话——什么时候去开橱柜的呢？也就是说他在刀斧手之前还是之后呢？”
“老师大人，一定是之后。如果这个人先开了橱柜，刀斧手后来才到，一定会看见橱柜的门开着，马上知道藏东西的地方在哪里。结果是：他不会把房子砍得粉碎去找藏匿的地方……对了，戈登，刀斧手先到，就表示他绑架了马克斯威尔，把他关在车库里。然后第二个人来了，接下来只有天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沉默了许久。两人都躺在草地上，看着白云如棉的天空。罗威棕色的手动了一下，碰触她的手。他的手就留在那里，她没有把手抽开。
  
早早吃过晚饭后，三人就来到雷恩那个英国风味的老式书房，里面充满皮革、书和木头的香味。佩辛斯坐在老绅士的扶手椅上，拿起一张纸漫不经心地乱画。雷恩和罗威坐在书桌前，在台灯昏暗的光线下休息。
“你们知道，”佩辛斯忽然开口，“晚餐前我写下几件——嗯，令我不安的事情，可以称为特别的疑点。有些把我搞得非常难过。”
“是吗？”雷恩轻声说，“孩子，你这锲而不舍的精神在女人中间真是难能可贵。”
“先生！那是我主要的美德。我该不该念一念我的小作文呢？”她从手提袋里抽出一张长纸，把它打开，开始清楚地念出声，“（一）把密封的装有符号的信封交给我们的人是阿莱斯博士——证据：在他的衣橱里发现了胡子和眼镜；证据：他是个‘失踪的藏书家’。派韦拉去萨克森家偷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的是阿莱斯博士。坐上老师们租的巴士，打破不列颠的贾格尔书柜的人是阿莱斯博士——韦拉的证词证明了这点，同时从阿莱斯的卧室发现的蓝帽子和灰色假八字胡可以得到进一步证实。但阿莱斯博士是谁呢？他是不是克拉伯和韦拉指认的哈姆内特·塞德拉，或者完全是另一个人？他的身份是不是有所混淆呢？”
“先生！那是我主要的美德。我该不该念一念我的小作文呢？”她从手提袋里抽出一张长纸，把它打开，开始清楚地念出声，“（一）把密封的装有符号的信封交给我们的人是阿莱斯博士——证据：在他的衣橱里发现了胡子和眼镜；证据：他是个‘失踪的藏书家’。派韦拉去萨克森家偷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的是阿莱斯博士。坐上老师们租的巴士，打破不列颠的贾格尔书柜的人是阿莱斯博士——韦拉的证词证明了这点，同时从阿莱斯的卧室发现的蓝帽子和灰色假八字胡可以得到进一步证实。但阿莱斯博士是谁呢？他是不是克拉伯和韦拉指认的哈姆内特·塞德拉，或者完全是另一个人？他的身份是不是有所混淆呢？”
“（二）这个哈姆内特·塞德拉到底是谁？据苏格兰场的消息，有一个哈姆内特·塞德拉的确受雇担任了不列颠的新馆长。但是这个出现在不列颠，自称为塞德拉的人，果真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吗？还是像爸爸想的，有人假扮哈姆内特·塞德拉？他一定有见不得人的事，他对自己抵达的日期撒了谎。真的哈姆内特·塞德拉死了吗？这个人盗用了他的名字，代替了他的位置吗？他隐瞒到达纽约的日期，目的何在？从实际抵达的时间到捏造的抵达时间之间，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哎！”年轻的罗威说，“真是高深的思维！”
佩辛斯瞪了他一眼，继续念下去：“（三）如果哈姆内特·塞德拉不是阿莱斯博士，那么阿莱斯博士出了什么事？他为什么失踪了？”
“（四）多诺霍到底出了什么事？”
“（五）是谁追赶我和戈登，抢走了信封？”
“（六）刀斧手是谁？他不是阿莱斯博士，可能另有其人。”
“（七）跟在刀斧手后面，打开秘密橱柜的人是谁？可能是阿莱斯博士本人——他当然知道自己藏东西的所在。”
“等一下，佩辛斯。”雷恩说，“你怎么知道刀斧手不是阿莱斯博士？还有，昨天晚上阿莱斯家有两个人？”佩辛斯开始解释，雷恩定定地看着她的嘴唇点头，“对，对。”等她说完，他喃喃地说，“不同凡响。呃，戈登？而且千真万确……就这些吗？”
“不，还有一件，”佩辛斯皱起眉头，“是最重要也最疑惑的一个问题。”她继续说，“（八）这些疑点指向什么地方呢？毫无疑问就是阿莱斯博士所说的‘价值百万的秘密’。可是价值百万的秘密和阿莱斯博士留给爸爸的符号有关，所以每件事的解决都取决于最后这个问题：符号到底是什么意思？”
说完，她放下纸，又在桌上随便涂鸦。两个男人好一阵都不说话。原来不经意看着佩辛斯涂鸦的罗威从椅子上半站起身，佩辛斯和雷恩好奇地看着他。
“你在写什么？”年轻人尖声问。
“什么？”佩辛斯眨了一下眼睛，“就是叫人抓破头皮的符号3HS wM啊！”
“万岁！”罗威大叫，他跳起来，眼睛发亮，“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这么简单幼稚的事情！”
哲瑞·雷恩站起来，走到桌边，脸暴露在光线中，表情严肃。他说：“你终于看懂了。佩辛斯，那天我们坐在你父亲的办公室，他把萨克森信笺打开，看里面写些什么时，我也看见了，懂了。戈登，告诉她吧！”
“我不懂你们两个人说的。”佩辛斯抱怨说。
“你刚刚写下这符号时，我怎么坐的？”罗威问。
“就在桌子前面，面对着我啊！”
“一点儿没错。换句话说，我看见这符号，就像雷恩先生坐在巡官对面，巡官打开原来的信笺时看见它一样。他看见的和我看见的一样——我是倒着看的！”
佩辛斯轻呼一声。她抓起纸倒过来，符号现在变成了这样：
  <img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430963.jpg" />
她慢慢重复道：“Wm She。”在她口中，每个字母似乎都有不同的滋味，“这看——看起来像某种签名似的。W-m……William——”——两个男人热烈地看着她——“William Shakespeare(1)！”她大叫出声，从椅子上跳起来，“William Shakespeare！”
过了一会儿，佩辛斯坐到地毯上，就在老绅士的脚边，他白皙修长的手指抚玩着她的头发。罗威轻松地坐在他们对面。
“从那天开始，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不停地想这回事。”雷恩疲倦地解释，“分析起来，事情好像很清楚。阿莱斯博士不是在模仿莎士比亚的签名，这摹本应该是伊丽莎白时代的笔迹。他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写下——可能自以为写得很清楚——这个莎士比亚不寻常的签名里的大写字母。不寻常是因为小写的m和手写体的e。可是为什么H是大写的呢？可能是阿莱斯的古怪行为，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罗威慢吞吞地说，“这是莎士比亚签名中的一种。真奇怪！”
雷恩叹了口气。“戈登，你知道得比我更清楚，世上只有六个真正的莎士比亚签名。”
“说起来奇怪，”年轻人说，“其中一个写成Will<img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4301c.jpg" /> Shak&#39;P&#39;。”
“是啊！还有一些所谓‘可疑的’签名，其中一个的拼写就像阿莱斯的符号——一个大写的W，小写的m连着W的顶端，然后是一个大写的S，一个小写的h，一个小写的e也被连起来了。”
“就像ye的古体英文书写形式吗？”佩辛斯问。
“答对了。这个可疑的签名出现在阿尔丁版的奥维德(2)的《变形记》中，现在藏在牛津的博德里安图书馆。”
“我在英国时曾见过。”罗威说。
老人继续说：“我向博德里安图书馆查证过了，奥维德的那本书仍在那里。我原想这整件事可能会和那本书的失窃有关。当然，这是很荒谬的想法。”——佩辛斯感觉到他的手指在她的头发上翻动——“让我说得深入些。阿莱斯博士所说的‘秘密’价值百万。他留下一份莎士比亚的签名摹本当作解开秘密的钥匙，所以我们必须从这里开始。你们现在看出来这会是什么样的秘密呢？”
“您是说——”佩辛斯的语气显得很敬畏，“这些偷窃事件、疑问以及所有的事情，都和莎士比亚第七个真实的签名的发现有关吗？”
“看起来很像，不是吗？”罗威苦笑着说，“我在这里浪费青春。哈，哈！翻遍伊丽莎白时代的记录，我从来没有碰到过像这么非同小可的事情。”
“还会是什么呢？”雷恩轻声说，“如果秘密果真价值百万，阿莱斯博士有理由相信签名是真的。不然它怎能价值百万呢？哈，这是个非常有趣的问题。”
年轻人轻轻地说：“如果它拥有不可衡量的历史和文学价值，它本身就是无价的。”
“我在哪种资料上看到过，在拍卖会上新发现的、完全真实的第七个莎士比亚的签名就值一百万。我不知道那指的是英镑还是美元！不过签名不可能没有目的，签名通常和某种文件相联系。”
“书里的纸！”佩辛斯大叫。
“嘘，佩蒂。没错，虽然未必如此。”罗威思量着说，“六个真实的签名当然都和某些文件相联系：一个在法律文件上，老家伙卷入了诉讼；一个在大约一六一二年买房子时签的合约上；另一个是买同一栋房子付款时签的名；最后三个在他的三张遗嘱上。但它也有可能在一本书后面的环衬上，你知道。”
“我看未必。正如佩辛斯已经看出来的，”雷恩摇着头说，“这第七个签名可能在一个文件——一个交易文件、一份租约——上，文件本身的历史价值可能不值一提？嗯，也许……”
“价值不可能很小，”罗威表示反对，“如果是交易文件或租约，可能有天大的重要性，可能说明莎士比亚某天在某处——可以澄清许多问题。”
“对，对。我说价值很小是从人的方面来看。但是如果是在一封信上呢？”雷恩身子往前弯，他的手指紧紧扯住佩辛斯的头发，她几乎叫了出来，“想想这类可能性！一封签了名的信，是不朽的莎士比亚写的！”
“我在想——”罗威咕哝着说，“这真是太过分了。这是写给谁的呢？里面说些什么呢？自传资料。一件货真价实的莎士比亚亲笔文件。”
“这当然在可能的范围之内。”老绅士的声音奇怪地有些不顺畅，“如果签名出现在信尾，这封信会比签名更有价值！无怪乎老学究们成天钩心斗角。这就像——天啊，像找到圣徒保罗的信件真迹！”
“那份文件就在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里。”佩辛斯吃力地低声说，“阿莱斯博士显然找过其他两本现存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没有找到东西，就不择手段取得第三本，也就是萨克森的收藏。结果他找到了！这——这可能吗……”
“看起来如此。”罗威笑笑说，“他找到了，幸运的家伙！”
“可是现在被偷走了。喔，天啊，我敢打赌它原来在阿莱斯博士的橱柜里。”
“大有可能。”雷恩说，“还有一件事。我发现这被偷走又被送回的第三本书，原来是塞缪尔·萨克森从英国的收藏家汉弗莱爵士那儿买来的。”
“就是把哈姆内特·塞德拉推荐给韦思先生的那个人？”佩辛斯大吃一惊。
“同一个人。”雷恩耸耸肩，“汉弗莱死了，就在几个星期前死了。不，不。”看他们两人都很惊恐，他微笑着说，“别吓着了，他的死是自然的，也就是没有人为的因素。跟平常一样，上帝是刽子手。他已经八十九岁，死于肺炎并发症。我在那边的联络人告诉我，萨克森从汉弗莱手里买来的贾格尔就是招惹了这么多麻烦的这本，从伊丽莎白时代起就属于汉弗莱家族所有。汉弗莱爵士是这个家族最后的传人，没有子嗣。”
“他不可能知道贾格尔的封底里藏有文件，”罗威说，“否则他不会把书卖掉。”
“当然不会了。其实汉弗莱家族几代人都不知道，或怀疑文件的存在。”
佩辛斯问：“可是为什么文件要藏在书皮里呢？是谁藏的呢？”
雷恩叹息着说：“这是一个问题。我想文件藏在那里几百年了，可能是写给一个同时代的人的，谁知道呢？但是文件需要藏起来，我相信它本身就有特别的价值或意义。”
老奎西溜进书房，他苍老的脸宛如菜叶，无一处没有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装着一个坏消息。他拉拉主人的袖子，抱怨说：“哲瑞先生，有一个叫鲍林的人，是泰里镇的警察。”
雷恩皱一皱眉：“你这不死的凯列班(3)！你说什么？”
“他打电话来了。他让我告诉你，一个小时前，”——书房的时钟指着七点——“阿莱斯的房子被神秘地炸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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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威廉·莎士比亚的名字。
  
(2) 奥维德（Ovid，公元前43—公元17），古罗马诗人。
  
(3) 凯列班（Caliban），莎士比亚剧作《暴风雨》（The Tempest）中半人半兽的怪物。雷恩以此作为奎西的昵称。

第二十四章 浩劫与发现
房子成为大火肆虐过的烟雾弥漫的废墟。层层浓厚的黄烟仍然挂在附近焦黑的树枝上，到处弥漫着呛人的硫黄气味。老式木建筑被夷为平地，墙壁和屋顶的碎片洒满道路。房子倒塌在地窖之上，处处都是灰烬的空地上依然冒着烟。州警努力推开聚集过来的好奇的人群。泰里镇的消防员已经控制了火情，把注意力集中在防止火势蔓延到干柴上。消防用水设备不足，必须从泰里镇和艾文顿另外调来水箱支援。水箱里的水很快就用光了，看热闹的人被迫加入救火的行列。
鲍林警官在空地边缘迎上了佩辛斯、罗威、雷恩。他的红脸膛上满是灰烬，气喘如牛。他咆哮着说：“真可恶！我的两个手下受伤很严重。好在出事时没有人在屋子里。六点钟爆炸的。”
“没有预警吗？”雷恩轻声问，奇怪地表现出激动的情绪，“我猜不是从飞机上丢下来的炸弹吧？”
“不可能。这附近整天都没有一架飞机经过。我的两个手下说，我们离开一两个小时后附近都没有人来过。”
“那么一定是事先放在屋子里的炸弹了。”罗威忧郁地说，“天啊，真险！”
“喔，我们在的时候有可能爆炸的——”佩辛斯脸色发白，“这——这真是有些难以相信。炸弹！”她说着全身为之一颤。
“可能放在地窖里。”雷恩漠然地说，“今天下午我们唯一没有搜的地方就是那里。真蠢！”
“地窖——我猜也是这样。”鲍林愤愤地说，“嗯，我的手下要被抬去医院，我得去看看。他们差点儿就被炸成碎片了。明天火彻底灭了，我们再过来看看。”
  
三个人坐在老绅士回哈姆雷特山庄的车子里，都非常安静地沉浸在各自的思绪中。雷恩显得特别忘我，手指放在下唇上，注视着天空。
“你们知道吗，”罗威忽然开口，“我在想——”
“什么？”佩辛斯说。
“好像有一伙人牵涉在这件事里。毫无疑问，那个莎士比亚的文件，不管到底是什么，一定是症结所在。我想阿莱斯博士在他从博物馆偷走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里找到了这东西，这使他成为主角之一。另一个就是昨天晚上大肆挥舞斧头的家伙，如果他想找的不是文件，那么是什么？这是第二点。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刀斧手之后到达，这个人没有把秘密橱柜的门关上，这是第三点。现在又是这场爆炸案，有人放了炸弹，这是第四点，老天，这一点就足够让你头痛得死掉。”
“未必。”佩辛斯辩解道，“你所说的主角——你真讲究技术——可能有重复。第二个进入屋子的人可能是阿莱斯博士，这样人数就可以减为三个。刀斧手可能是放置炸弹的人，这样一来，只剩两个……戈登，我这样说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可是有一件事情很重要。现在我有时间把这可恶的爆炸案仔细想一遍，有了一个非常离奇的想法。”
雷恩眼睛里的迷雾散开了，代之以好奇的神色。
“我们一直假设这个追查文件的人要的就是文件本身——行窃、拥有、保存文件，都是为了钱——一般的犯罪动机。”
罗威哧哧笑着说：“佩蒂，你这姑娘说话可真新鲜！当然，挖掘宝贵的东西时动机通常都如此，这个解释很正常。”
佩辛斯叹了口气：“也许我有些疯狂，可是我忍不住想，如果炸弹事先在昨天晚上放置好，很可能放炸弹的人知道文件就在屋里！”
老绅士眨了眨眼。“是吗，佩辛斯？”
“喔，我想这真疯狂，但是我们面对的是极端的暴力事件——枪击、偷窃、爆破……只有马克斯威尔住在屋子里，放炸弹的人当然知道这一点。如果你们认为那颗炸弹的爆破对象是那个无伤大雅的老仆人，那是再荒唐不过了。如果不是他，又是谁或是什么呢？我们一直以为追查文件的那个人或那些人会把文件保留下来。告诉你们，有人的目的是要毁了它！”
罗威愣了一会儿，然后把头往后一仰，咬着牙说：“噢，佩蒂，你真是我的克星。说到女人的争辩……”他揉揉眼睛，“是哪种坏蛋要毁灭具有这种历史和金钱价值的文件呢？哪有人这么疯狂！”
佩辛斯脸红了起来。“我看你才讨厌。”
“戈登，佩辛斯的推理非常合乎逻辑。”雷恩很快接腔，“孩子，你要和这位小姐比聪明，可赢不了她的。我看这个文件若单纯地只有莎士比亚的签名，只有疯子才会把它摧毁。可是如果不单单有签名，文件上还记载着更多的事情，放炸弹的人一定是不想让公众知道那些事情，不管是什么事。”
“怎么样，自作聪明的家伙？”佩辛斯说。
“但毁掉——”罗威愁眉苦脸，“我无法想象莎士比亚会写下什么秘密，让二十世纪的人大费周折去遮遮掩掩。这到底是什么呢？说不通呀！”
“这正是重点。”雷恩冷冷地说，“这到底是什么呢？如果你知道——至于说不说得通，那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有人问起佩辛斯，她可能会说经过这一天，恐怕没有什么会令她惊讶的事了。回想起来，这一天以一通怪异的电话开始，接着发生一连串怪异的事——一个老人惨遭袭击，一栋房子神秘地被破坏，然后以一场惨烈的爆炸结束。其实她不知道，在哈姆雷特山庄还有事情等待着她以及罗威和雷恩。
天色渐黑，吊桥上灯火通明，奎西这个小矮子的老脸在古老的灯笼前面闪闪发亮。
“哲瑞先生！”他叫道，“有人受伤吗？”
“伤得不重。奎西，出了什么事？”
“大厅里有一个人要见您。您一走，他就打电话来了。一小时之后，他就自己来了。他好像非常沮丧，哲瑞先生。”
“是谁呢？”
“他说他叫乔特。”
他们赶快走向大厅。这整个庄园的构造忠实地模仿中古世纪的英国城堡，大厅的格局也仿佛再现了历史。就在远处，双手放在背后的人正是留着胡子的不列颠博物馆馆长，他在雷恩刻意摆饰在大厅一端的悲剧面具下踱着步。
三个人急切地向他走去。
“乔特博士，”雷恩缓缓地说，“抱歉让你久等了。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你的脸和那个面具一样悲凉啊！有什么麻烦呢？”
“意想不到的事？”乔特博士有些愠怒，“那么您知道了？”他勉强对佩辛斯和罗威点点头。
“爆炸案？”
“爆炸案？什么爆炸案？老天，不是！我是说塞德拉博士。”
“塞德拉博士！”三人失声大叫。
“他失踪了。”
  
馆长倚靠着一张橡木桌子，眼里布满血丝。
“失踪？”佩辛斯皱起眉头，“怎么会？我们不是星期六才见过他吗，戈登？”
“就是啊。”馆长粗着嗓子说，“星期六早上他进来待了几分钟，好像很好的样子。他走前，我还请他星期天——就是昨天晚上——打电话到我家讨论一些关于博物馆的事。他答应了，然后就走了。”
“他没打电话？”雷恩低声问。
“没有。我联络过他留宿的赛尼卡旅馆，他不在那里。今天我等了他一整天，看他会不会传话过来，可是没有一点儿消息。”乔特博士耸耸肩，“真——真笨！他没说要离开。我想也许他病了，今天下午又打了一次电话，旅馆的人说从星期六早上开始就没见过他。”
“那不表示他星期六就失踪了啊！”罗威不以为然地说。
“当然。可是事情很奇怪。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打电话报警还是……我想办法联络你的父亲，萨姆小姐，可是办公室里的小姐说……”馆长瘫在椅子上唉声叹气。
“首先是多诺霍，然后是阿莱斯博士，现在又是塞德拉。”佩辛斯悲戚地说，“这些人一个个失踪了！简直——简直不像话！”
“除非塞德拉就是阿莱斯。”罗威说。
乔特博士抓着头发。“老天！”
佩辛斯皱着眉头说：“我看这未必表示阿莱斯博士就是塞德拉，未必表示他拿到文件逃跑了。”
“亲爱的萨姆小姐，旅馆的人说他所有的东西都还在房间里。我敢说这不像逃跑的人会做的事。你在说什么文件——”
雷恩看起来累坏了，他的眼睛下面有很深的眼袋，皮肤看起来像褶皱的羊皮纸。他疲倦地摇摇头：“这些揣测不会有结果。真是意想不到的发展……我唯一能建议的，就是想办法查查看塞德拉出了什么事。”
  
佩辛斯和罗威进城时，夜已经深了。他们把跑车停在赛尼卡旅馆的外面，下车去找经理。经过一些拖延后，他们得到批准去看塞德拉博士的房间。房间内好像很整洁，英国式剪裁的衣服直挺挺地挂在衣橱里，五斗柜里放着新洗的床单、枕套，两个行李箱和三个袋子都没有打开过。经理好像很希望不要有警察插手管事，又瞄了一次佩辛斯的证件——当然这是巡官的东西——违心地容许搜查房间。
行李和衣服一律是英国式的。房间内有一些信件，邮戳上盖着“伦敦”字样，收信人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显然都是英国的旧同事写来的。抽屉里的护照签证没有问题，签证是签给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的，上面还有一张熟悉的照片。
“是塞德拉，没错。”罗威痛苦地说，“我开始被这件事搞得神经过敏了。这里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这个人想逃出国。”
“真烦！”佩辛斯低声说，“戈登，带我回家，还有——还有，吻我吧！”

第二十五章 谋杀
阳光灿烂。大火已经熄灭，烟雾随着夜色消散，只剩下烧焦的灰烬、成堆的残骸、焦黑的树木留下来见证昨晚的爆炸案。救火员和警察忙着挖掘废墟。一个黝黑的人在镇静地指挥整个作业，他眼神锐利，好像特别急于清除残留物，以便走下地窖看看里面的情景。
他们站在树林边观看，温暖的晨风吹拂着他们的衣衫。鲍林冷眼看着工人。
“看到那个长着鹰眼的家伙吗？他是爆破专家。我想既然插手管事了，就好好办吧！我要看看这怪事到底怎么发生的。”
“你是说他会在那堆垃圾里找到东西吗？”罗威问。
“这就是他来的目的。”
工人进展神速，没多久就清除完了堵在洞穴里的残留物。他们一手转一手地把垃圾铲到三十英尺外的地方。等地窖清除得差不多，可以让人往下走时，那个静默的人就爬进洞内消失了。十分钟后他又出现了，四处张望着，好像在打量爆炸的范围，然后又消失了，这次他消失在树林间。他回来后又潜入地窖。第三次出现时，他的脸上带着满意的神情，两手捧着乱七八糟的铁片、橡胶、玻璃、电线。
“怎么样？”鲍林问。
“长官，证据在此。”爆破专家轻松地说，拿起像时钟一样的一个仪器的残片，“定时炸弹。”
“啊！”哲瑞·雷恩先生说。
“手法原始，自己制造的。用时钟定时在六点，装着黄色炸药。”
佩辛斯、罗威、雷恩想到了同样的问题，然而是雷恩抢先问的：“炸弹什么时候装上去的？”
“星期天晚上六点——如果炸弹是昨天晚上六点爆炸的话。是个二十四小时的定时炸弹。”
“星期天的六点钟。”佩辛斯慢慢地重复，“那么就是星期天晚上马克斯威尔被攻击之前装上的！”
“看来你是对的，佩蒂。”罗威说，“如果放炸弹的人知道房子里有文件，他放炸弹的目的是要毁掉文件，那么他就知道东西在屋里，可是不知道到底在哪里。很难——”
“爆炸的中心点就是地窖。”专家说着往焦黑的岩石上吐了一口口水。
雷恩又“啊”了一声。
“第二个访客——就是从秘密小橱柜里拿出文件的人——”佩辛斯别有用心地看了一眼雷恩，“不可能就是放炸弹的人。这很明显。第二个访客知道文件的下落；放炸弹的人不知道，跟你说的一样，戈登……”佩辛斯的话被一个粗哑的吼声打断，声音从挖掘地窖废墟的工人那里传来。他们都转过身去。
“什么事？”鲍林叫着，一边快速跑过去。
有三个人正俯着身子看什么东西，头快碰到一起了。一个人转过头，脸色惨白，全身发抖。他好不容易发出声音：“长官，这——这里有一具尸体。从他的表情来看，是——是被谋杀的。”
  
年轻人踩着黑色灰烬奔向屋基边缘。雷恩慢慢跟在后面，脸色苍白，表情焦虑。
罗威看了眼前的场景一眼，粗鲁地把佩辛斯推开。“佩蒂，走开。”他声音沙哑，“你最好到那边的树下去。这不——不太好。”
“噢。”佩辛斯说。她的鼻孔紧张地翕动，一言不发地顺从了他的要求。
男人们都睁大眼睛，专注地看着深洞。一个年轻的红脸警察从地窖的一角爬出来，弯下腰，不停地发抖，并开始呕吐……尸体被烧得很严重，简直不成人形——一条腿和一条胳膊可怕地不见了，衣服完全烧尽。
“你怎么知道他是被谋杀的？”雷恩严厉地问。
一个资格较老的警察的嘴巴都变了形：“他还没有完全烧焦，我可以看到洞。”
“洞？”罗威哑声说。
那人不由得叹了口气。“三个洞。在他的肚子上，干净利落。那些是子弹孔，先生，别忘了。”
  
三个小时之后，雷恩、鲍林警官、佩辛斯和年轻的罗威都沉默地坐在泰里镇检察官的办公室里。现场有人打了一个电话，催促人派一辆车子去，把尸体送到泰里镇验尸官的检验室。除了收拾残骸身上的遗物这样的必经程序外，鲍林下令不准任何人碰触尸体。警员再度搜寻衣物的残片，希望找到纽扣，因为这可能提供指认被害人身份的线索。但是尸体在爆炸中受到震击，负责此事的警员很快就放弃了搜寻。爆破专家愉快地说，尸体没有被炸成原子，真是奇迹。
他们坐在检察官的桌前，瞪着桌上的东西。这是从死者身下取下来的唯一物件，可能可以用作线索——一块英国制造的手表，便宜货，上面有一根皮带。如果追寻它的来源，肯定是浪费时间。表壳几乎都不见了，只残留一小片三角形的玻璃。制造手表的合成金属尽管表面成了灰黑色，倒未受爆炸的破坏。有一件事情很奇怪：指针指的时间是十二点二十六分；表的表面有一道很深的砍痕，砍痕越过数字“10”，并且延伸到表的边缘。
“这可奇怪了。”检察官是个年轻人，眼神忧虑，“鲍林，你不是告诉我，尸体被发现时脸部朝下，戴着这块手表的手臂压在肚子下面吗？”
“没错。”
“那么表壳上的这道砍痕不是爆炸留下的了。”
“还有别的可疑之处。”佩辛斯说，“爆炸发生时是六点钟，如果手表因此停了的话，指针应该停在六点钟的位置，但实际上却不是。”
检察官赞赏地看着她。“对啊！说实话，我自己都没有想到。你是萨姆巡官的女儿，是吧？”
验尸官匆匆走进来——一个秃头的小个子，粉红的脸，柔软的下巴——“你们好，你们好！我猜你们想听好消息。我刚刚检查完尸体乱七八糟的内部。”
“他是被谋杀的，对吗？”罗威急切地问。
“是的，没错。当然根据尸体的状况很难下定论，不过我看他的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三十六个小时，这样推算，他大概是星期天半夜死的。”
“星期天半夜！”佩辛斯瞪着罗威，他也瞪着她。哲瑞·雷恩先生晃动了一下。
“这和手表上的时间大致吻合。”检察官下结论说，“十二点——二十——六分。这块表一定是在谋杀发生时停下来的。他在星期一零点二十六分被杀。”
秃头的小个子接着说：“他是从前面被射杀的，距离很近。三颗子弹。”他把三颗变形的子弹丢在桌上，“表壳上的砍痕很怪异。手腕上也有一道砍得很深的痕迹。手腕上砍痕开始的地方，刚好是手表上砍痕停止的地方。”
“换句话说，”罗威问，“你认为同一次攻击造成的砍痕同时留在手腕上和手表上了？”
“标准答案！”
“这就是我们的刀斧手了。”罗威的眼睛里燃起愤怒的光芒，“或至少是用斧头的人……医生，这些砍痕可能是由小斧头留下的吗？”
“没错，不可能是刀子。凶器的刃口一定很宽，有把手。”
“这样就解决疑问了。”鲍林说，“有人用斧头砍了这家伙，砍向他的手腕，打烂了他的手表，手表停了，并且伤到了手腕。而且，我看是在打斗中凶手用铅弹喂饱了他的肚子。”
“还有一件事。”验尸官从口袋里拿出一把包在卫生纸里的小钥匙，“鲍林，你的人刚刚拿来的，他们在尸体附近的一块裤子口袋的碎片里掏出来的。有人指认过了——”
“马克斯威尔？”
“看管那房子的人？对，马克斯威尔指认这是前门原来的钥匙。”
“原来的！”两位年轻人不约而同地叫出来。
“奇怪。”鲍林说，“等一等！”他抓起检察官的电话，打到泰里镇的总局。他对某人简短地说了些话，然后放下话筒，说，“没错。我的手下告诉我说，这是阿莱斯博士的钥匙。那天晚上把马克斯威尔绑在车库里的蒙面人拿走的钥匙是复制的。”
“这是唯一的原件？”佩辛斯喘着气说。
“马克斯威尔是这么说的。”
“这样看来，就没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了。”检察官满意地叹了口气，“尸体一定是阿莱斯博士。”
“真的？”雷恩轻声说。
“你不这样认为吗？”
“亲爱的先生，一把钥匙并不一定代表一个主人。然而，我想那在逻辑上也说得通。”
“嗯，我很忙。”法医说，“还有一件事。我想你们需要死者的外貌特征吧！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淡黄色或金色头发，大概一百五十五磅重，四十五岁到五十五岁之间。我找不到其他指认身份的标记。”
“塞德拉。”佩辛斯低声说。
“正中目标。”罗威不耐烦地说，“一个卷入这件案子的英国人塞德拉博士，星期六从他居住的纽约市旅馆失踪了。这个描述刚好符合他的情况，丝毫不差。”
“你不是说那个人吧！”鲍林吼了出来。
“我指的正是。不过身份的指认似乎有些模糊。这个叫塞德拉的人，同时被指认为阿莱斯博士——”
“那么就有答案啦！”鲍林满怀希望，“别忘了，我们抬来抬去的尸体拥有阿莱斯博士的钥匙。如果塞德拉就是阿莱斯，那么所有的事就有圆满的答案了。”
“再多想一下，我又不太敢确定了。”罗威支吾地说，“其实真的有两种可能性。我们在这边争来争去，显因为我们分析得还不够透彻。第一个可能性就是塞德拉和阿莱斯是同一个人，就像你说的，鲍林先生。这种情况下，尸体——特征和两个人的情况都很相符——就澄清了两个人失踪的谜团。但如果塞德拉和阿莱斯不是同一个人，那么我们只能有一个结论：他们两人‘外表神似’！我们一直逃避这个结论，因为它好像——呃——某类小说的情节，不值一提，但是你也不能绕开它。”
雷恩没有说话。
“嗯，”鲍林吃力地站起来，“这些废话也许可以解决你们的问题。我只想知道一件事：这具尸体到底是谁？阿莱斯博士？还是该死的英国人塞德拉？”
  
星期三早晨发生了两件重要的事。萨姆巡官从俄亥俄州胜利归来，他追查的珠宝窃贼落网了，安全地蹲在铁窗后面；还有，“外表神似”的谜团解开了。

第二十六章 复活
第二天早晨，两位老人和两个年轻人坐在雷恩安详、宁静的花园里那棵宛如穹盖的大橡树底下。“我们又来这里的原因是……佩蒂告诉我，她和这个年轻的家伙几乎住在这里了！”巡官愉快地告诉雷恩，“我们有些有趣的新闻要告诉你。”
“新闻？”老绅士耸一耸肩，看起来无精打采，疲倦得很，然后他虚弱地笑一笑，一点点旧时令人愉悦的活力跃入声音里，“‘将她丰硕的佳音灌满我的耳朵，那长期荒芜的耳朵。’(1)我相信硕果丰盛。”
巡官咧开嘴，心情非常愉快。“自己判断吧！”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个信封，“今天早上意外收到好老头儿特伦奇的电报。”
电报的内容说：
  
进一步追查哈姆内特·塞德拉，发现有趣之事。上回的电报告诉你哈姆内特的兄弟威廉不知去向，现发现威廉与哈姆内特为孪生兄弟。威廉已到美国，三月下旬从波尔多乘船到的纽约。他遭波尔多的警局通缉，罪名为非法入侵并恶意破坏法国布莱伊藏书家的私人图书馆，意图偷窃善本书。那个法国人因发现威廉割损一本一五九九年贾格尔版莎士比亚《热情的朝圣者》的书皮，惨遭殴打。威廉行为古怪，收入颇丰，如哈姆内特一样身为藏书家，三年前从英国消失前以假名阿莱斯博士撰写文章。担任善本书拍卖会的专家，替百万富翁收藏家购买书籍。最好的顾客为新近过世的汉弗莱爵士。威廉和哈姆内特都无指纹可查，二人均无明显特征可考，但威廉与其兄弟容貌神似。若获悉威廉·塞德拉或阿莱斯博士之去向，请告知法国波尔多警局。祝好，狩猎成功。
特伦奇
  
“这说明了一切，你们懂吗？”佩辛斯叫道，“身为孪生兄弟，哈姆内特和威廉一定和花生壳里的花生仁一样相似，所以大家才会把他们搞混了。”
“是啊！”雷恩轻轻地说，“这消息无比宝贵。显然塞德拉是哈姆内特·塞德拉，阿莱斯博士是塞德拉的兄弟威廉，法国警方追捕的逃犯。”他并拢修长的手指，“但难题还是一样困扰着我们。被发现的尸体是谁？哈姆内特还是威廉？”
罗威说：“还有威廉在布雷伊想要偷走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这件事。雷恩先生，您一定听说过这个法国佬皮埃尔·格里维尔吧！事实上，我去年才拜访过他。”——雷恩点点头——“他是第二本善本书的主人。萨克森的是第三本，另一本天知道在哪里。割损书皮，嗯？胡说，他在找那份莎士比亚的文件！”
“搞清楚了，小子？”巡官笑着说，“我已经从这件案子中脱身了。但现在开始有些进展了，不是吗？”
“你们想要知道——”佩辛斯忽然开口，手指漫不经心地抚平衣服，“谁谋杀了地窖里的那个人吗？”他们都很惊讶，佩辛斯笑了出来，“喔，我不知道名字。这好像在解答几何问题，一堆的未知数。但有一件事我敢肯定：凶手就是刀斧手！”
“噢？”罗威倒回草地上。
“我们从落地钟提供的证据可以推测，他午夜时分在书房。十二点二十四分他在楼上的卧室里——卧室里的钟就是证据。谋杀发生的时间是十二点二十六分——就在两分钟之后！凶手挥舞着斧头，被害人的手腕和手表上面深深的砍痕提供了证据。这些都可以证明。”
“我懂了。”雷恩说，抬头看着蓝天。
“难道不对吗？”佩辛斯焦躁地问。
但是雷恩没有看她的嘴唇，他好像在专心研究天上一朵形状奇特的白云。
“还有一件事。”罗威清楚地说，“我们在屋子的走廊上发现的单片眼镜，证明塞德拉博士显然在屋内。他是凶手还是被害人呢？我们可以轻易地说他是被害人，因为尸体符合他的特征……”
“除非尸体是阿莱斯博士。”佩辛斯说。
“但是谁放的炸弹？”巡官问。
奎西碎步跑在一个穿着制服的褐脸人的前面。
“你是萨姆巡官？”陌生人问。
“对。”
“我是泰里镇的鲍林警官派来的。”
“喔，对了。我今天早上打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回来了。”
“他要我告诉你，有人在艾文顿和泰里镇之间的大路上发现一个人，这人有些呆傻，看起来快要饿死的样子。流浪汉的模样，有些疯癫。不肯说出名字，只管叽里咕噜地说什么一顶蓝帽子。”
“蓝帽子！”
“没错。他们把他送到了泰里镇的医院。头儿说如果你要见他，赶快去。”
  
他们看见鲍林在医院的接待室里跨着大步走上走下。他热心地和萨姆握手：“好多年没见了，巡官。唉，这事一天比一天混账。要见他吗？”
“还用说嘛！是谁呢？”
“难住我了。他们刚刚才料理好他。是个粗壮的老家伙，不过瘦得肋骨都看得见，饿出来的。”
他们跟着鲍林走下长廊，越来越兴奋。
鲍林打开一扇私人房间的门。一个中年人一动也不动地躺在病床上，床边的椅子上摆着一堆破烂的脏衣服。他的脸因为瘦削而布满深深的皱纹，胡子拉碴的，眼睛睁开盯着墙壁。
萨姆巡官的下巴差点儿掉了下来，他大吼一声：“多诺霍！”
“这就是失踪了的爱尔兰佬吗？”鲍林着急地问。
哲瑞·雷恩先生轻轻地关上房门。他走到床前，弯腰看着爱尔兰人。爱尔兰人的眼睛忽然充满痛苦之色，慢慢转过头来，呆呆地迎着雷恩的注视，又看向巡官的脸，随即眼神一亮。他舔舔嘴唇，低声说：“巡官。”
“你好，”萨姆热心地说，走到床前，“你这爱发牢骚的老家伙，害我们天南地北地兜圈子打转。你到哪儿去了？出了什么事呢？”
多诺霍憔悴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咳了一声才说出话来。“唉，说来话长。”他努力装出笑容，“他们这里用烂管子喂我吃东西。我宁愿拿一条胳膊换一块血淋淋的牛排。你——你怎么找到我的，长官？”
“多诺霍，从你消失后我们就在找你。你有力气说话吗？”
“当然，这是我的荣幸。”多诺霍摸摸满是胡碴的脸颊，然后以渐渐恢复力气的声音说出精彩的故事——就在印第安纳州的教师团访问不列颠博物馆的下午，他发现一个留着八字胡的瘦高个子戴着一顶奇特的蓝帽子，偷偷溜出博物馆，腋下夹着东西——看起来像一本书。一向对小偷特别警觉的多诺霍没有时间发出警报，就冲出去追赶那人。他的猎物跳进一辆出租车，多诺霍也跳上车跟踪。这场追逐中他们换了各种交通工具，离开城市来到一间破烂的木造房子前，就在泰里镇和艾文顿之间主路附近一英里的地方。当一个身穿黑衣服的老人离开屋子后，他就跑到门廊上。门铃下有个名牌写着“阿莱斯博士”。他按了门铃，那个人自己前来应门了。尽管他摘下了帽子和灰色的假八字胡，多诺霍还是认出他来了。原来八字胡是乔装用的！多诺霍进退两难，因为他没有证据证明那人是个小偷，可能这都是他幻想出来的。然而八字胡不见了是千真万确的……他没有逮捕对方的权力，反而接受殷勤的邀请走进屋内，被带到书房。多诺霍壮起胆子，指控主人从博物馆偷走一本书。
“他胆大包天，”多诺霍眼睛发亮，“承认了罪名！然后他说他会全力补偿损失，说他会付钱，诸如此类的废话。我拿出烟斗开始抽烟，心想不妨跟他耗下去，等有机会再打电话，把他送到最近的警察局。可是我太紧张，不小心把烟斗丢到了地上，惊动了他。所以他请我出门，事情简单得很。我走在巷子里，拼命思索，忽然脑袋被重重敲了一记。这就是我所知道的。”
等他醒来，发现自己被绑在漆黑的房间里，嘴里塞着布。他当时以为阿莱斯博士跟踪他，攻击了他；他认定这个推测，一直到今天为止。他逃出来后，才发现关他的监牢不是阿莱斯博士的房子，而是一处他从没见过的地方。
“你确定吗？当然确定了。阿莱斯博士的房子毁了。”巡官轻声说，“继续说吧，多诺霍。”
“我不知道我到底像死猪一样被关了多久。”爱尔兰人的脸色恢复了，看起来舒服多了，“今天星期几？喔，都一样。每天有个拿枪的蒙面人来喂我一次。”
“是阿莱斯博士吗？”佩辛斯大声问。
“小姐，不知道，说不准。光线一直很不好，他的声音有些像——说话像英国佬，对了，他就是。我知道那口音，从前在老家见过很多这样的人。可恶的家伙，他每次都威胁要折磨我，该死！”
“折磨？”佩辛斯吃惊地问。
“小姐，反正差不多。光说不练，从来没动手。他要我告诉他‘文件在哪里’，”多诺霍咯咯地笑，“我就说：‘你疯啦？’他又更厉害地威胁我。我不知道他说的文件是什么，你们懂吗？”
“奇怪。”罗威说。
“有几天他根本没有喂我。”多诺霍抱怨说，“该死，要补一只羊腿才行！”他舔舔嘴巴，继续讲这个奇怪的故事。有一次——很久以前，他说，虽然他不知道确切的日期或时间，他已经无法计算时间了——他听到房子的某个地方有动静，那是很重的身体被拖在地上的声音，显然某人被丢在了附近的房间里。然后他听到一个人痛苦地呻吟。过了一会儿，他听到门砰地关上了。他想用信号和他的邻居沟通，因为他相信对方同是落难人，可是他被绑着，嘴巴又被塞住，一切努力都成为枉然。过去三天多诺霍没有进食，也没有看见俘虏他的蒙面人。经过几天痛苦的挣扎，今天早上他终于挣脱捆绑，使尽全力把门撞开，发现自己身在一个黑糊糊的、肮脏的、臭气冲天的走廊上。他仔细倾听，可是屋子好像被弃置了。他想寻找落难的同伴，可是门都上了锁，敲打半天都没有回音。他自己非常虚弱，又怕俘虏他的人回来，就溜出房子自己逃生了。
萨姆巡官气呼呼地问：“你还找得到那个烂地方吗，多诺霍？”
“当然，想忘也忘不了。”
“等一等。”门口一位穿着白制服的年轻人抗议说，“这个人还很虚弱，我强烈反对他外出活动。”
“谁要你批准！”多诺霍大吼，想重新坐起来，结果“哎”了一声，又跌回床上，“我不像从前那么强健了。医生，再给我几口汤，我就可以替救援队伍带路了。巡官，这又像从前了。”
  
多诺霍坐上雷恩的车在前面领路，鲍林和一群人坐在另一辆车内，一行人来到他稍早被交通警察发现的地方。萨姆扶着他走出轿车，勇敢的爱尔兰人站在公路上眨着眼睛观看四周。
“这边。”他终于辨出了方向，两个人坐回车内。德罗米欧慢慢地开车，开了不到一百码远，多诺霍吆喝了一声。德罗米欧把车转入一条狭窄的车道，这条小路离阿莱斯的房子不到一英里远。
两辆车谨慎地前行。三间房舍从车窗外掠过，闪到道路后面，多诺霍忽然大叫：“到了！”
这是一栋老旧的小房子，和棚舍差不多，又破败又荒凉，像考古现场。四处没有生命的迹象，整个地方都用木板封起来了，看上去几年都没有人住过了。
鲍林的手下很快就解决了那些不成问题的障碍物。一根旧木头当起了撞槌，前门像烂核桃壳似的很快被撞开了。他们拥进屋子，拔出手枪。屋子里空荡荡的，很肮脏。除了多诺霍被囚禁的房间，其余的都没有家具。他们撞开一扇又一扇门，最后来到一间乌黑酸臭的小房间里，里面有一张铁床、一个脸盆、一把椅子。床上绑着一个人。
他昏迷不醒。
鲍林的手下把他抬到阳光下，他们都瞪着这人扭曲发黄的脸。同样的疑问出现在每个人的眼中：这个挨饿的污秽的受害人到底是哈姆内特还是威廉·塞德拉？唯一确定的就是他一定是二者之一。
  
多诺霍完成了他的工作，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倒在巡官的怀里。一辆尾随他们而来的救护车赶紧驶过来，多诺霍被抬上车去。一名实习医生弯腰检查昏迷的英国人无力的手脚。
“他刚刚才昏倒。绑得太紧，缺乏食物，空气恶劣——普通的虚弱现象。经过照料会好的。”
刚被解救的人瘦削的脸颊上长满柔细的金色胡碴。年轻的医生给他打了营养针，这人的眼睛睁开了，但眼神茫然得很，对巡官吼叫着问出的问题回以呆滞的目光，然后又闭上双眼。
“好吧，”鲍林嘟囔着说，“把这两人送去医院。我们明天再问这家伙的话。”
救护车刚走，一辆车驶过来了，一个没戴帽子的年轻人跳下车。后来他被证实是位记者，被新闻界喜爱的神秘谣言引来现场。鲍林和萨姆被问得目瞪口呆，有问必答。尽管雷恩拼命使眼色、做手势，消息仍被透露出来了：所有关于阿莱斯博士的事，“法国警察追查的逃犯”，多诺霍惊险万分的故事，塞德拉孪生兄弟的身份混淆……年轻人带着胜利的笑容匆匆离开。
雷恩冷冷地说：“巡官，那真是判断错误。”
萨姆满脸通红。这时一个人走到鲍林旁边，报告说尽管搜查得很彻底，房子里没有一丝可以指认掳人嫌犯的线索。
他报告说：“我也打了电话给泰里镇，找到了房子的主人。他根本不知道有人住在这里。他说房子已经‘空了’三年。”
两队人马各自沉默地爬上自己的车。整整十分钟之后，戈登·罗威才疲倦地说：“谈谈谜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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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出自莎士比亚剧作《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Antony and Cleopatra）。

第二十七章 三百年前的罪行
萨姆巡官沉着脸说：“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他是谁？”
他们第二天早上来到了泰里镇医院，聚集在英国人的病床周围。主治医生之前打过电话，说病人可以说话了，小心的照顾、镇静剂和一夜好觉在此人身上制造了奇迹。他已经刮过胡子，呆滞的脸上也有了一些神采，眼神显得遥远、聪慧。他们走进房间时，看见他已经坐在床上，棉被上摆满晨报，亲切地在和隔壁床的多诺霍说话。
英国人挑挑淡黄色的眉毛。“这有疑问吗？我不懂你的意思。”他精明地一个一个打量他们，好像用什么秘密磅秤在衡量他们的轻重。他的声音很弱，但音质很熟悉。
“我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
“啊！”雷恩说，“这对乔特可是天大的好消息。”
“乔特？喔，对了，乔特博士！他一定担心了。多诺霍认为我是他追踪的蓝帽人。哈，哈！外表相似得——惊人。”他镇静下来，“你们知道的，他是我的孪生兄弟。”
“那么你知道他死了？”佩辛斯叫道。雷恩再次看了一眼巡官，巡官满脸通红。
“我整个早上被记者包围着。然后这些报纸告诉了我所有的事。根据法医对尸体的形容，那一定是我的弟弟威廉。你们知道，他写作时向来都用假名阿莱斯博士。”
“嗯，”萨姆说，“听着，塞德拉博士，看来这件案子终于解决了。但是答案是什么，我知道才怪。我们都知道——我们告诉过你——你有些事情令人疑惑，现在又是关于你弟弟。我们要知道实情。既然你弟弟已经死了，就没必要三缄其口了。”
塞德拉博士叹了口气。“我想也是！好吧，我就把事情都说给你们听。”他闭上眼睛，声音非常微弱，“你们和报纸对我没有诚实说出抵达纽约的时间这件事大做文章，其实我秘密先来是为了纠正一个丢脸的行为，我弟弟威廉的行为。”他停了下来，没有人说话；他睁开眼睛，“这里人太多。”他忽然说。
“喔，得了吧，博士。”罗威说，“这事情我们都有份儿，至于多诺霍嘛……”
“我又聋又哑又瞎。”爱尔兰人笑着说。
他讲这故事时显得很勉强。几年前，威廉·塞德拉在英国积极参与藏书活动，和著名的英国藏书家汉弗莱爵士交情匪浅。塞缪尔·萨克森从汉弗莱爵士那儿购买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版《热情的朝圣者》时，威廉出力甚多。威廉进出汉弗莱爵士藏书惊人的图书馆一向非常容易。几个月后，威廉发现了一份旧手稿——本身没什么价值，藏书界对此也毫无所闻——上面说一份莎士比亚签名书写的私人信件记载了一个奇特的秘密，这个秘密到一七五八年时还存在，也就是威廉发现的这份手稿的年份。手稿说因为那个骇人听闻的秘密，这封莎士比亚的信一直被藏在某本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版《热情的朝圣者》的书皮里。威廉对这个发现非常兴奋，他确信汉弗莱爵士从来没有看过这份手稿。出于收藏家的贪心，他怂恿汉弗莱把手稿买下来，并且没有告诉爵士其中的内容。他把手稿拿给当时金斯顿博物馆的馆长哈姆内特看，相信他不会说出去。哈姆内特斥责他的话是无稽之谈。但是威廉对手稿里提到的遗失久远的文件很着迷，相信它的历史、文学、金钱价值都很高，便开始到处搜寻——尽管他知道第一版贾格尔的《热情的朝圣者》大部分都消逝在三百年的历史里，只有三本传世。经过三年的查访，他发现了两本——第二本属于法国收藏家皮埃尔·格里维尔所有——没有找到传言中的亲笔文件。因为丑闻缠身，他不得不逃离法国，狼狈万分地登船来美国，同时狂野地计划要检视第三本，也就是最后一本贾格尔。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年是他居中穿针引线，书才转到塞缪尔·萨克森的手里。他离开波尔多前，暗地给哥哥哈姆内特写了一封信。
“他写信告诉了我殴打格里维尔的事。”塞德拉博士无力地说，“我才知道为了追寻文件，他已经走火入魔了。上天眷顾，我同意了韦思先生的提议，不久前来到美国。我想如果有机会找寻威廉，就可以阻止另一桩罪行。所以我搭早一班的船来到纽约，在报上的私人通讯栏上登广告。威廉很快就和我联络上了，到我用假名暂住的廉价旅馆来见我。他告诉我，他在威斯切斯特用旧的假名字阿莱斯博士租了一栋房子。他已经找到了萨克森的书，可是运气不好，因为萨克森的遗嘱交代要把这本书转赠给不列颠博物馆，他一直没办法拿到。他还告诉我，他雇用了一个名叫韦拉的小偷闯进萨克森家去偷书。可是韦拉搞糊涂了，偷了一本毫无价值的赝本书，威廉后来匿名把书寄回去了。他不耐烦极了，告诉我博物馆处于闭馆整修状态，贾格尔版珍本书和其他书都捐给了博物馆，他一定得潜入博物馆。我看他贪心得快发疯了，想办法要他打消念头。情况越发不可收拾。我自己快要变成博物馆的馆长了。但是威廉依旧固执，我们的谈话没有任何结果，他离开了。”
雷恩缓缓地说：“我猜，有天晚上你暗自拜访了你弟弟家——你就是你弟弟的管家所说的蒙着头的那个人？”
“对，可是没有用。我很担心，恐惧得头脑发昏。我的处境很难堪，您知道的。”英国人深深吸了口气，“贾格尔被偷时，我立刻知道威廉一定是那个戴蓝帽子的人，可是显然我什么都不能说。当天晚上威廉暗地和我联络，高兴地告诉我，他出乎意料地真的在萨克森家的贾格尔珍本书的书皮里发现了那份文件，现在书没有用处了，他会把书送回去。毕竟他不是什么小偷，他把自己一六〇六年的贾格尔——我做梦都没想到现在这本书还存在，天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留在失窃的贾格尔的位置上，以图安抚自己的良心。还有——我猜他觉得这样可以延缓盗窃的事被发现——这本和一五九九年的封皮相似。”
“那你被软禁又是怎么回事？”萨姆咕哝着说，“这事怎么发生的？”
塞德拉博士咬咬嘴唇。“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他做得这么过火。他趁我不注意时把我抓起来。这就是我的亲生弟弟！上个星期五，我在赛尼卡旅馆收到一封信，约我到泰里镇附近秘密会面，不在他自己的房子里。他神秘兮兮的，我也没怀疑他，因为——”他停下来，眼睛模糊起来，“反正星期六早上，我在博物馆向乔特博士道别后就去见了他。这——这真有些不好受，各位。”
“他攻击你？”鲍林厉声问。
“是的。”这人的嘴唇发抖，“真的绑架我的正是我自己的兄弟！他把我的嘴塞起来，五花大绑，丢到肮脏、臭烘烘的洞里……其余的你们都知道了。”
“可是为了什么？”萨姆问，“我搞不懂。”
塞德拉耸耸瘦削的肩膀。“我想他怕我会告发他。我气急败坏的时候，曾经威胁要找警察抓他。我想在他带着文件离开这个国家之前，他不想让我挡路坏他的事。”
“你的单片眼镜在阿莱斯家被发现。我现在知道他是被谋杀的。”萨姆冷硬地说，“把那件事解释清楚。”
“我的单片眼镜？噢，对了。”他疲惫地摆摆手，“报纸对这件事也大做文章。我可以解释。是威廉从我这儿拿走的，当时……他说他要回去屋里拿文件——他把文件藏在那里——然后想溜走。但是我猜他和凶手碰上了，单片眼镜大概从他的口袋里滑出来了，他挣扎时被打烂了。毫无疑问，他是因为拥有文件被杀的。”
“那么文件就在杀你兄弟的凶手的手里了？”
“还有别人吗？”
一阵短暂的沉默。多诺霍真的老实地睡着了，他的鼾声像一阵枪声，加重了沉寂的感觉。佩辛斯和罗威面面相觑，两人都站起来，靠在床的两边。
“但是秘密呢，塞德拉博士？”罗威说，眼里一片炽热。
“你不能就这样不说清楚呀！”佩辛斯叫道。
床上的人微笑着看着两人，然后轻声说：“原来你们也想知道？如果我告诉你们这个秘密和……莎士比亚的死有关呢？”
“莎士比亚的死！”
“什么，什么？”罗威粗鲁地说。
“可是一个人怎么能写自己的死呢？”佩辛斯问。
“非常重要的问题。”英国人哧哧笑起来，忽然在床上换了位置，眼睛里燃烧着火焰，“莎士比亚怎么死的？”
“没有人知道，”罗威嘟哝着说，“但是有一些从科学角度出发的揣测。我记得在一份旧的《兰瑟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它谈到莎士比亚的死因是几种疾病的综合——伤寒、癫痫、动脉硬化、长期酗酒、肾炎、脊髓结核，还有天知道别的什么。我想总共有十三种。”
“是吗？”塞德拉博士低声说，“真有意思。根据这篇旧手稿……”他停了一下，“莎士比亚是被谋杀的。”
  
一阵沉默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英国人的脸上挂着淡淡的怪异的笑容：“这封信好像是莎士比亚写给一个叫威廉·汉弗莱的人——”
“汉弗莱？”罗威轻声说，“威廉·汉弗莱？我唯一听说过和莎士比亚有关的叫汉弗莱的人是奥扎厄斯·汉弗莱，一七八三年他受雇作一幅莎士比亚的炭笔画像。雷恩先生，听说过这位汉弗莱吗？”
“没有。”
“这对莎士比亚学者而言是个新名字。”塞德拉说，“这——”
“好啊，”罗威兴奋地说，眼睛瞪得斗大，“W.H！”
“对不起，什么？”
“W.H。《十四行诗集》中的W.H！”(1)
“这倒是引发灵感的想法。有可能。这一点从来就没有定论。反正我们知道：威廉·汉弗莱是汉弗莱爵士的直系祖先！”
佩辛斯敬畏地说：“这就解释了这本藏着信的书怎么跑到汉弗莱家族里去的。”
“正确答案。显然汉弗莱是诗人亲近的朋友。”
年轻的罗威跳到床脚边。“你一定得把这件事情说清楚。”他喘着气，“这封信的日期是什么？什么时候寄出的？”
“一六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天啊！莎士比亚死的前一天！你——你看了信没有？”
“很遗憾我没看见。但是我弟弟告诉我了，他忍不住……”塞德拉叹息着说，“奇怪吧？在这封信里，他告诉朋友威廉·汉弗莱，说他‘快要沉溺了’，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相信有人在用毒药慢慢地害死他。第二天——他就死了。”
“噢，老天！”罗威一遍又一遍地念着，揪着领带，好像快被掐死了。
“被毒死，嗯？”巡官摇摇头，“有哪个家伙要毒死这老头儿？”
佩辛斯僵硬地说：“看来我们得侦破三百年前的谋杀案，然后——”
“然后怎样，佩辛斯？”雷恩的声音有些奇怪。
她颤抖了一下，避开他的视线，转过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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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The Sonnets）刚出版时，书名页上提到一个叫W.H.的人，学者无法确知此人是谁。

第二十八章 铃铛的线索
佩辛斯·萨姆小姐忽然性情大变，巡官为此忧心忡忡。她吃饭像小鸟，睡得很少，日复一日往返于萨姆家的公寓和办公室之间，像个苗条的女鬼，脸色苍白，满腹心思。她偶尔会抱怨说头痛，回房间待上几个小时。从房间出来时，她看起来还是那样疲倦、沮丧。
“怎么回事？”有一天巡官狡黠地问道，“和男朋友吵架了？”
“和戈登？胡说，爸。我们之间——我们只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何况最近他在不列颠忙，我很少看到他。”
巡官咕哝一声，焦虑地看着她。那天下午他打电话到博物馆，找戈登·罗威说话，但是年轻人一副心无旁骛的典型书呆子口气。不知道，他想不出来为什么——巡官挂上电话，成了一个手足无措的父亲，但在接下来的一天，他让布劳迪小姐的日子非常难过。
泰里镇医院的事情过去后大约一个星期，佩辛斯穿着崭新的亚麻衣服出现在父亲的办公室里，看起来比较像从前的模样。
“我要出去兜兜风。”她说，一边拉上白手套，“去乡下。好爸爸，介意吗？”
“噢，不会的。好好玩。自己去吗？”巡官赶忙说。
佩辛斯看看镜子里自己的脸。“当然。为什么不能自己去？”
“呃，我以为——罗威这孩子——佩蒂，他冷落你了，对吗？”
“爸爸！毫无疑问，他——他非常忙。何况我为什么要在意？”她轻轻吻了一下巡官的扁鼻子，飘出了办公室。巡官狠狠咒骂了罗威顽固的脑筋，用力按铃呼叫布劳迪小姐。
佩辛斯一爬进楼下的跑车启动引擎，不在乎的神情就消失了，眉宇间的皱纹此刻更深了。她经过第五大道的不列颠博物馆时，瞄也不瞄一眼，但她停在六十六街街角等待绿灯时，忍不住看了一眼后视镜。当然没有什么可看的，她叹了口气，继续往前开车。
通往泰里镇的路途又远又寂寞。她戴着手套的手抓着方向盘，漫不经心地开车，眼睛注视着马路，可是思维却在遥远的地方。
她在镇中心的杂货店前停下，走进去，翻阅着一本电话簿，问了店员一个问题，又走出去。她继续开车，转入一条狭窄的小街，慢慢滑行，一边查看门牌号码。五分钟后，她找到了要找的目标——一栋破旧的平房，前面的花园杂乱无章，篱笆摇摇欲坠，爬满藤蔓。
她走上门廊，按按门铃，粗哑的门铃声传到屋内。一个眼神疲惫的中年女人打开了纱门，她穿着皱皱的便装，双手通红，滴着肥皂水。
“什么事？”她尖声问，一边打量佩辛斯，有种防备的敌意。
“马克斯威尔先生在家吗？”
“哪一个？”
“不止一位吗？我指的是不久前替阿莱斯博士管家的那一位。”
“噢，我哥哥。”女人哼了一声，“就在这儿等吧。我看看他在不在。”
女人消失了，佩辛斯叹息着坐在布满灰尘的摇椅上。
过了一会儿，满头白发、高高的老马克斯威尔出现了——他正往汗湿了的内衣上套一件外套，干瘦的脖子光溜溜的。
“萨姆小姐！”他用嘶哑的声音说，疲倦的小眼睛扫视着街道，看看是否还有其他人，“你要见我？”
“你好，马克斯威尔先生。”佩辛斯神情愉快，“不，我一个人来的。能坐下吗？”他坐在一把摇晃的旧椅子上，椅子上的漆像烧焦的皮肤一样掉落了。他焦急地打量着她。
“我猜你听说爆炸的事情了？”
“是啊，小姐！真可怕。我告诉我的弟弟和弟媳我的运气真好。如果那天你们没来叫我离开，我一定被炸成肉酱了。”他紧张地咽着口水，“他们查出——是谁干的了吗？”
“我想还没有。”佩辛斯严肃地看着他，“马克斯威尔，我一直在想这件案子，不停地想。尤其是你说的话。我忍不住想，你一定遗漏了一些事情！”
他很惊讶。“噢，不会吧！我说的都是实话。我发誓！”
“我不是说你故意撒谎。小心那只蜜蜂……我是说，你可能漏掉了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他用颤抖的手指梳理着头发。“噢，我不知道。”
“听我说，”佩辛斯精神一振，“每个人——除了我之外——显然都忽略了一件事。蒙面人把你关在车库里，车库的墙壁很薄，离房子的前门只有几英尺远。当时是晚上，又在乡下，一点儿声音都可以听得清楚。”她的身子往前倾，并压低声音，“你没有听到门上面的铃铛在响吗？”
“该死！”他喘了口气，瞪大眼睛，“我是听见了！”
  
佩辛斯冲进父亲的办公室，看见哲瑞·雷恩阴沉地盯着窗外的时代广场。
“这是——开会吗？”佩辛斯脱掉手套，她的眼神意味着她带来了消息。
年轻的罗威先生转过身来，箭步向前。“佩蒂！巡官害我开始担心。你没事吗？”
“好极了，谢谢。”佩辛斯冷淡地说，“我——”
“我的运气最坏。”年轻人沮丧地说，“我刚刚走入死胡同。工作毫无进展，佩蒂。”
“真有意思。”
“是呀！”他坐在她面前，摆出沉思者的姿势，“我全错了，找错了方向。我伟大的莎士比亚研究计划现在化为乌有。天啊！这么多个月，这么多年……”
佩辛斯“噢”了一声，脸色缓和下来。“对不起，戈登。我不了解——可怜的人。”
巡官低吼着说：“别说废话了！你到哪儿去了？我们本来不等你了。”
“去哪儿？”
“去见塞德拉。雷恩先生想到了一件事情。雷恩，您最好有话快说。”
老绅士目光犀利地看着佩辛斯。“我们可以等一等。佩辛斯，什么事？你好像在刻意压抑兴奋的心情。”
“是吗？”佩辛斯紧张地笑笑，“我向来就不会演戏。我刚刚发现了一件最不可思议的事。”她故意拿出一支香烟，“我跟马克斯威尔谈过。”
“马克斯威尔？为什么？”巡官颇不以为然。
“上次向他问话时问得不彻底。我想起一件事，没有人问过他……他知道凶杀案发生的当天晚上共有几个人进入阿莱斯家。”
“所以呢？”雷恩停了一下，“如果是真的，就有趣了。怎么说呢？”
“房子被蒙面人搜了个底朝天，还有凶杀案发生的时候，他一直在车库里，神志清楚。我记得前门上方装着一个老式的铃铛，每次门开时就会响个不停。”
“啊！”
“我想马克斯威尔一定听到了铃声——每一次都听到了！我问了他，他记得听到了。这好像不重要……”
“孩子，你实在是聪明绝顶。”雷恩轻声说。
“我早先真笨，居然没有想到。反正马克斯威尔回想了先前发生的事。蒙面人把他关进车库后，他拿了马克斯威尔的钥匙回去屋里。马克斯威尔清楚地听到铃铛响了两次，间隔时间很短，只有几秒钟。”
“两次？”萨姆问，“就是他开门的一次和进去时关门的一次。”
“没错。这表示蒙面人单独在屋里。之后一直很安静——马克斯威尔猜测大概过了至少半小时，又有两次急促的铃铛声响起。不久后又有两次，这就是那个美妙的夜晚他所听到的最后的声音。”
“我看这很充分了。”雷恩语气古怪。
“好达林！”罗威叫道，“真聪明。这可有进展了！正如你所说的，头两次铃声表示蒙面人进入屋内。第二回表示第二个人进入屋内。第三回表示其中一人离开了。没有别的铃声了，所以整个凶杀案发生的时候，屋子里只有两个人——蒙面人和神秘客！”
“戈登，我猜就是这样，”佩辛斯大叫，“和我想的一模一样。从时钟的证据来看，我们知道蒙面人就是刀斧手；而且根据尸体上的手表和手腕上的砍痕，显然刀斧手就是杀人凶手。所以神秘客是受害人，遭谋杀后被丢进地窖。”
“减为两人了。”雷恩冷淡地说，“巡官，疑团就这么澄清了，呃？”
“等一等，”萨姆说，“小姐，别急。你怎么知道第二回的铃声是第二个来人制造的？你怎么知道不是蒙面人离开屋子时制造的？还有第二个来人引起的第三回铃声——”
佩辛斯没等他说完就叫道：“不。你看不出这不可能成立吗？我们知道那段时间内有人在屋里被杀。那人是谁？如果第二个人在蒙面人离开后进去，结果是什么？没有凶手的凶杀案。所以第二个人一定是被害人；他没有离开屋子，因为马克斯威尔没再听到前门的铃铛发出警告声，而所有的门窗都从里面锁起来了。但如果他是被害人，又单独在屋内，是谁杀了他？不，就像戈登说的，离开屋子的人才是凶手，凶手就是蒙面人。”
“这样的结论又引出了什么呢？”雷恩缓缓地问。
“凶手呀！”
“对啊！”罗威附和。
“我告诉你们——你不要多嘴，戈登！那天晚上屋子里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是被害人，也就是塞德拉兄弟之中的一人——死人不可能被化装成这样。好，其中一个走进屋子的人清楚地知道收藏文件的地方——他直接走到书房的秘密橱柜前。另一个人不知道，他为找寻那个橱柜，几乎把整个屋子砍得粉碎。好，谁最有可能知道藏匿地点在哪里？”
“那个叫阿莱斯的家伙——威廉·塞德拉。”巡官回答。
“对了，爸。因为藏匿的地点是他设置的，东西也是他藏起来的。既然第二个访客知道藏匿的地点——第一个是刀斧手，他不知道——所以阿莱斯博士是第二个人。第二个人轻易地进入了屋子可以证实这一点。门一向自动关闭，马克斯威尔的复制钥匙已经由第一个人拿走了，可是第二个人还可以进入，他用的又是阿莱斯博士原有的钥匙，你们看怎么样？”
“那你认为蒙面人是谁呢？”她父亲问道。
“这也有证据。我们在走廊上发现了单片眼镜的碎片。塞德拉博士是涉案的人当中唯一戴单片眼镜的人。马克斯威尔从来没在屋子里看见过单眼镜片。这表示凶杀案发生当晚哈姆内特·塞德拉在屋子里！如果哈姆内特在屋子里，那么他就是两个人当中的一个，另一个就是他的弟弟威廉——阿莱斯博士。但因为威廉是被害人，就像我刚才说的，哈姆内特一定是杀害自己弟弟的凶手！”
“该死！”萨姆说道。
“不，不，佩辛斯。”罗威跳着站起来，“那是——”
“等一下，戈登。”雷恩安静地说，“佩辛斯，你凭什么判断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是这件案子里的主角？”
佩辛斯生气地瞪了罗威一眼。“我得说哈姆内特·塞德拉有几个理由想得到莎士比亚的文件。首先他是藏书家，他承认威廉告诉过他所有关于手稿的事情，我敢说他是个典型的书虫，不会轻易让亲睹莎士比亚真迹的机会溜掉。另外还有一点可疑之处，他忽然放弃伦敦金斯顿博物馆馆长的职位，在自己厌恶的美国接受相同的职位，而且薪水还要低——凑巧的是，这让他能顺理成章地接触萨克森的贾格尔！最后，他在预定日期之前秘密来到纽约。”
雷恩叹了口气：“佩辛斯，你真是聪明绝顶。”
“而且——”佩辛斯热烈地继续说下去，“哈姆内特是刀斧手的说法，是基于两兄弟之中只有他不知道藏匿文件的地方这一情况，所以他必须乱砍，就像拿斧头的那人的真正作为……屋子里有两个塞德拉，重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哈姆内特在楼上威廉的卧室里乱砍时，威廉进来了，从书房藏匿文件的地方把东西拿走了。他们不久就碰头了，哈姆内特看见威廉手里的文件，就挥着斧头砍到了他的手表和手腕。双方纠缠的时候，哈姆内特的单片眼镜掉下来摔破了。哈姆内特射杀了威廉，把尸体拖进——”
“不！”罗威大叫，“佩辛斯，闭嘴。雷恩先生，听我说。刚刚说的每件事，在某种程度上我都可以同意——威廉和哈姆内特就是在屋子里的两个人，威廉是拿走文件的人，哈姆内特是蒙面人和刀斧手。但在争夺文件时，不是威廉被哈姆内特杀死了，而是哈姆内特被威廉杀死了！废墟里的尸体可能是其中任何一个人。我相信，自称为哈姆内特，被我们在屋里发现时快要饿死的人，其实是威廉！”
“戈登，”佩辛斯反驳道，“那——那真是愚蠢。你忘了屋子原来的钥匙是在尸体上发现的，这就足以证明尸体是威廉的。”
“啊，不，佩辛斯，”雷恩插嘴，“那不合乎逻辑。戈登，说下去。为什么你认为这个巧妙的说法不正确？”
“根据心理学，先生。我承认很难有证据支持我的观点。我相信躺在医院病床上的那个人对自己的身份撒了谎，因为身为威廉·塞德拉，他是法国警方追捕的通缉犯；身为生还者，他现在拥有了文件，想自由处理文件。别忘记他知道种种事情，可以说些对自己有利的话。巡官和记者前一晚谈了话，所有的情况都被登在了报纸上，其余的他可以在第二天早上从记者那儿得知。”
雷恩怪异地笑笑。“戈登，我在理论上同意这个动机可以成立，这推论很高明。但是谁放置了炸弹？”
佩辛斯和罗威面面相觑。然后两人都仓促地同意，炸弹是由第三者在谋杀发生前二十四小时放置的，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要毁灭文件，理由不详。这第三位主角放好炸弹后，以为自己的工作完成了，就从现场消失了。
老绅士咕哝一声。“那么绑架事件呢？为什么生还者——不管他是威廉还是哈姆内特——故意卷入这场纠葛，然后无助地被警方发现呢？我们找到这个人时，他真的饿得半死，累得半死，记得吗？”
“那很容易，”佩辛斯不服气，“不管是威廉还是哈姆内特，他们的目的都相同：把假造的绑架事件嫁祸给死者，如此一来，可以强化阴谋者表面的无辜。”
罗威点点头，虽然不无疑问。
“那么多诺霍呢？”巡官问道。
“如果哈姆内特是生还者，”佩辛斯回答，“那么他就是绑架多诺霍的人，因为多诺霍看见他离开阿莱斯家，认为他是威廉的同谋。他可能以为绑架多诺霍之后，就可以从他那儿问出藏匿文件的地方——记得他威胁要折磨他吗？”
“但如果威廉是生还者……”罗威尖锐地指出，“那就是他绑架了多诺霍，因为多诺霍跟踪他，可能威胁到他的计划。”
“那么现在的问题是，”雷恩接着说，“你们都同意哈姆内特·塞德拉和威廉·塞德拉两人都涉及这件罪案，但是在谁杀了谁这重要的一点上有分歧。我不得不说漂亮极了！”
“老天！”巡官突然说，眼睛暴突，“这来得可真是时候！”
“爸，什么意思？”
“佩蒂，你回来前雷恩才告诉我们，他认为这英国人可能谎报了自己的身份，我们有一个办法可以试探他到底是不是在撒谎！”
“试探的方法？”佩辛斯皱着眉头，“我想不出来。”
“其实非常简单。”雷恩说着站起身来，“需要去一趟不列颠。戈登，你把那个自称为哈姆内特·塞德拉的人留在那里了吗？”
“是的，先生。”
“好极了。走吧。这事只要五分钟就可以解决。”

第二十九章 视觉假象
他们发现自称为哈姆内特·塞德拉的人，正在馆长办公室里和乔特博士一起工作。他们走进来时，馆长有些惊讶，但是英国人很快站起身，微笑着走了过来。
“真是稀客，”他的态度亲切愉快，但看到他们严肃的表情后，笑容也消失了，“我希望没有什么差错才好。”
“我们都希望如此。”巡官没好气地说，“乔特博士，请你特准我们同塞德拉博士单独谈谈，好吗？事关机密。”
“机密？”馆长已经从座位上起身，站着不动，打量每一个人，然后低下头，翻找一些文件，“噢——当然了。”他的脸上慢慢升起一朵红云。他绕过桌子，敏捷地离开房间。塞德拉博士没有移动，室内沉默了一阵。然后萨姆朝雷恩点点头，雷恩往前走了一步。巡官沉重的呼吸声是室内唯一的声响。
“塞德拉博士，”雷恩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为了……我们就说是为了科学兴趣，必须对你做一个非常简单的测验……佩辛斯，借用你的手提袋一下。”
“测验？”英国人的脸上泛起不悦，他把手插进外套的口袋。
佩辛斯很快把手提袋交给雷恩。他打开手提袋，看看里面，拿出一条色彩鲜艳的手帕，然后合上手提袋。“好，先生，请告诉我，这条手帕是什么颜色？”
佩辛斯屏住气息，她的眼睛因为某种顿悟而睁得圆圆的，其他人愚笨地看着眼前的场景。
塞德拉博士红着脸，鹰隼般的脸上涌起一种复杂的表情。他往后退了一下，严厉地说：“这真是胡来。玩这样的孩子把戏，目的是什么？”
雷恩轻声说：“当然只是确认这条无辜的小手帕的颜色，不会有什么伤害吧？”
一阵沉默。然后英国人头也不回，口气生硬地说：“蓝色。”——手帕上有绿色、黄色和白色三种颜色。
“罗威先生的领带呢，塞德拉博士？”雷恩继续问，表情没有变化。
英国人摇晃了一下，眼神痛苦。“棕色。”——其实是宝蓝色。
“谢谢。”雷恩把手帕和手提袋还给佩辛斯，“巡官，这位先生不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博士，他是威廉·塞德拉，有时叫做阿莱斯博士。”
  
英国人忽然跌坐在椅子上，把脸埋在手掌里。
“老天，你怎么知道的？”萨姆压着嗓子说。
雷恩叹了口气。“巡官，这是很基本的功夫。五月六日，阿莱斯博士，也就是威廉·塞德拉，去你的办公室，把那信封托给你保管。那个人不可能是哈姆内特·塞德拉，就如同他自己说的。哈姆内特·塞德拉五月七日正在伦敦参加为他举行的酒会。而带着信封的阿莱斯博士，当然就是写下信封里那些符号的人——他那天早上在你的办公室里已经承认这些。那张纸和符号代表什么呢？”
“啊，就是……该死，我不知道。”巡官说。
雷恩疲惫地说：“信笺的色调是浅灰的，信笺的笺头采用比较深的灰色印着‘萨克森图书馆’字样。这和那些符号的书写形式立刻提醒了我。”
“什么意思？我们不过是看错罢了。你运气好，刚好看对了方向。”
“没错。换句话说，威廉·塞德拉把纸倒过来写下了Wm SHe！如果想正确地念那些符号，必须把信笺倒过来，这很不寻常。一个人拿起一张有笺头的信笺，想在上面写字，直觉地会把信笺放正——也就是说有名称和地址的一头在上面。然而写下这个符号的人却拿了纸倒着写！为什么？”雷恩停下来，拿出一条手帕擦擦嘴唇。英国人已经把手从脸上移开，瘫在椅子上，眼神痛苦地看着地板。
“我明白了。”佩辛斯叹息着说，“除非纯属意外，他根本就看不见印刷的痕迹！”
“是的，亲爱的，一点儿也没错。事情表面看起来好像不可能，比较像是阿莱斯博士仓促间拿倒了纸，写下几个字母，没想到会对后来看见这符号的人造成任何差异。但是另一个可能性在逻辑上是成立的，我不能忽视。我对自己说：如果是真的，这个现象能制造什么样的奇迹呢？为什么阿莱斯博士没有看见萨克森信笺上深灰色的印鉴呢？他瞎了吗？但这令人难以相信。巡官，去你办公室的人表现得明明就是眼力很好。然后我记起另外一件事，在一瞬间看见了答案……胡子。”
英国人抬起痛苦的眼睛，现在里面闪过好奇的神情。他咕哝着说：“胡子？”
“你知道吗，”雷恩微笑了，“到现在他还不明白他所戴的假胡子有什么不对！塞德拉先生，你那天戴的胡子简直吓死人，太可怕了！上面一条蓝一条绿，天知道还有什么颜色。”
塞德拉嘴巴大开，呻吟着说：“老天，我在一家戏服店买的。我想我没把话说清楚，那店员以为我要一副……一副滑稽的胡子，用来做装神扮鬼这类疯狂的事……”
“很不幸。”雷恩语气冷淡，“但是胡子和信笺互相印证。我觉得写下符号的人非常可能是完全色盲。我听过这类事情，所以问了马提尼医生。他告诉我完全色盲的例子极端罕见。但一旦出现，这样的人会把所有颜色都看成不同程度的灰色，像铅笔素描一样。他说还有一种可能，他不见得完全色盲，可是完全没有色感。这样比色盲好些，但他看不见印刷出来的色彩的明暗。当马提尼医生在萨克森家检查图书馆的信笺时，他颇确定写下符号的人受到这种视觉缺陷的影响。”
英国人动了一下，吼道：“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种颜色。”
他们都沉默了一会儿。雷恩叹了口气，继续说下去：“所以我在心里相信，阿莱斯博士是色盲。先生，你刚才就被同样的情况所折磨。你乱猜萨姆小姐的手帕和罗威先生的领带的颜色，一点儿都不知道真正的颜色是什么。你现在自称为哈姆内特·塞德拉，可是哈姆内特·塞德拉不是色盲！我们第一次看到他，就在这间博物馆的萨克森室里。他检查了修好的柜子——就是装着被偷走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的那个——丝毫无误地辨认了柜子里书皮的各种颜色，还有同一颜色不同的色调。他能分辨出一本书的书皮是金棕色的，色盲的人不可能分辨如此细微的差异。既然你不是威廉就是哈姆内特，而哈姆内特的视觉正常，威廉则是色盲——你是色盲，显然你就是威廉了，这个推理再简单不过。我提议做这个测验，是看你是否撒谎了。你的确撒谎了。你在医院告诉我们的故事，大部分都是虚构的，虽然我怀疑还是有不少真话。现在请你好心把整个故事说给我的朋友听。”
他坐到一把椅子上，又擦擦他的嘴唇。
“好，”英国人的声音很低，“我是威廉·塞德拉。”
  
他第一次去拜访巡官时，身份是阿莱斯博士。他把写着符号的信托给巡官；万一在他追寻莎士比亚的文件时出事，这可以当作线索——当时他觉得出事的可能性非常小。六月二十日他没有打电话的原因是他没办法打，那个很小的可能性发生了。他的哥哥哈姆内特——威廉当时才知道——接受了不列颠博物馆馆长的职位，唯一的目的就是接近萨克森的一五九九年的贾格尔。威廉从博物馆偷走贾格尔的当天晚上，他绑架了威廉，这就发生在多诺霍出现后不久，同天晚上多诺霍也被哈姆内特绑架。爱尔兰人因为昏迷了一阵，时间概念都扭曲了……从威廉到博物馆行窃那天，到警方把他从废弃的旧房舍里救出来的整段时间，他都是囚徒。
不管哈姆内特如何威胁，威廉都拒绝供出文件藏匿处。当然多诺霍原本就不知情，也不能告诉哈姆内特任何事情。哈姆内特因为要到博物馆办公，又要假装无辜的模样，来去囚禁俘虏的地方就很匆忙，而且不能定期，所以后来变得狗急跳墙。有一天，他告诉威廉他知道文件藏在威廉的房子里，他在地窖里放了一个炸弹，要把房子和文件一起炸掉！这个炸弹是他暗自叫黑市上的化学师制造的。当时威廉才明白，他哥哥真正的目的，是要得到莎士比亚的文件，但不是要保留它，而是要摧毁它！
“但是为了什么呢？”罗威提起拳头大吼，“那是……那是最野蛮的破坏行动！老天，为什么要毁掉它？”
“你哥哥疯了吗？”佩辛斯叫道。
英国人紧闭嘴唇，看了雷恩一眼，但是老绅士正安详地看着远方。“我不知道。”他说。
哈姆内特把定时炸弹设为二十四小时后爆炸。威廉发现，如果任由炸弹爆炸，文件就会灰飞烟灭，永远不可能得到。他最后不得不放弃抵抗，明白任何拖延都更有利。他或许可以自己解开绳索去拯救文件。所以他告诉了哈姆内特秘密橱柜的位置和打开的方法，但是他无法逃脱。哈姆内特得意地告诉他，他要回到威廉的屋子亲手毁掉文件，还有很多时间。他要拔掉炸弹的保险针……哈姆内特拿走了威廉的钥匙——原来的那把——从此威廉没有再看到活着的他。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直到多诺霍逃跑，找来警察救他。在医院里，他看了报纸，听了记者的谈话，才得知爆炸案，得知大家认为废墟中的尸体是塞德拉兄弟中的一人。他刹那间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哈姆内特在屋子里拿文件时，一定和第三个追寻文件的人发生了致命的冲突，这第三者一定是为了抢夺文件杀死了哈姆内特——不知道炸弹在地窖里随着分秒的消逝在等待爆炸——然后抢走宝贵的文件逃之夭夭。哈姆内特死后，除了威廉，没有人知道炸弹的事，但是威廉无助地被囚禁在屋里。炸弹准时爆炸，摧毁了房子。
英国人的声音很愤怒：“我立刻明白，还有一个第三者拿着文件逍遥在外。我牺牲这么多……这么多年的生命，追寻那份莎士比亚的亲笔文件……我曾以为文件被毁了，现在我相信它还存在，完好如初！我必须重新开始，查清楚我哥哥被谋杀的案子，拿回我的文件。如果我承认自己是威廉，整个计划会遭到致命的打击，我会被警方缉拿。等我被引渡到法国，接受审判，文件恐怕就会永远失去下落。所以我就利用警方无法确定废墟中的尸体到底是我们兄弟中的哪一个——何况我和我哥哥外表一模一样，连声音也一样——决定说我是哈姆内特。我相信乔特博士有所怀疑，所以我一个星期以来都战战兢兢。”
他说完之后才得知，佩辛斯和罗威去哈姆雷特山庄时，哈姆内特曾打劫过他们。哈姆内特跟踪雷恩，看了雷恩指示萨姆带着文件去哈姆雷特山庄的电报，满心以为密封的信封里装的就是那份珍贵的文件。
  
巡官脸色沉重，佩辛斯的心情跌落到谷底，罗威皱着眉头走上走下，只有雷恩静静地坐着。
萨姆终于开口了：“听着，我告诉你，我不相信你。我愿意相信你是威廉，但这不能证明你不是那天晚上屋子里的第二个人！我看你很有可能撒谎了。没有证据显示你并未逃出你哥哥绑架你的地方，跟踪他到你的屋子，为了文件把他杀死。我敢说，这个第三者杀死哈姆内特和抢走文件的事都是烟幕弹，我根本不相信有什么第三者！”
威廉·塞德拉的脸一阵青一阵白。“噢，我——”他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不，爸爸，”佩辛斯一脸疲惫之色，“你错了。塞德拉先生没有杀死他哥哥，我可以证明。”
“噢？”雷恩眨了一下眼，“是吗，佩辛斯？”
“我们现在知道他是威廉，既然死者是塞德拉兄弟中的一人，那么死者必定是哈姆内特。问题是：谋杀发生当夜，哈姆内特是第一个进屋的人还是第二个？我们知道第一个人把马克斯威尔关在车库后，要拿走老人的钥匙才能回到屋内。这么说来，第一个人抵达时，没有屋子的钥匙。但哈姆内特·塞德拉抵达时有钥匙——那是后来我们在尸体上发现的从他弟弟威廉身上拿来的原件——那么哈姆内特一定就是第二个人。”
“哈姆内特是第二个访客，因此他被第一个访客杀死了，这根据的是马克斯威尔有关铃铛的证词。第一个人是谁呢？蒙面人吗？”佩辛斯激动地说，“我们很久以前就证明了第一个人是挥舞着斧头的刀斧手，那么哈姆内特就是死于刀斧手的手下的。就像爸爸刚才说的，威廉可能是刀斧手吗？我说不是。因为威廉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知道秘密橱柜的所在，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用把那个地方砍成碎片！所以我说威廉·塞德拉不是刀斧手，当天晚上根本不在屋里，没有杀死他的哥哥，这案子里还有第三个人——刀斧手，这人不知道文件的所在，在哈姆内特从空心墙板里拿出文件后把他杀了，然后把他的尸体放进地窖，带着文件逃跑了！”
“好极了。”罗威赶紧说，“但他究竟是谁呢？”
“恐怕我们得从头开始。”佩辛斯无奈地耸耸肩。她沉默不语，眉头皱得很紧。忽然她发出哽咽的叫声，脸色变得死白，双脚有些不稳，摇晃了一下，罗威惊觉地跳到她身旁。
“佩蒂，老天。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巡官粗暴地把罗威推到一边。“佩蒂，感觉不舒服吗？”
佩辛斯微弱地呻吟道：“我——我——感觉很奇怪。我——我想我病了……”她的声音渐渐听不见了，摇晃了一下，跌在她父亲的臂弯里。
雷恩和英国人跑向前去。“巡官，”雷恩厉声说，“她要……小心！”
罗威冲过去，就在她开始滑向地板时及时托住了她的膝盖。
  
当萨姆和罗威带着佩辛斯离开，坐上出租车往萨姆公寓赶去时，佩辛斯陷入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古怪地抽泣着。雷恩先生和威廉·塞德拉两人则留在馆长的办公室里。
“一定是太热了。”塞德拉咕哝着说，“可怜的女孩。”
“一定是。”雷恩说着已经站起来，像树顶积了雪的松树一样高，眼睛仿如无底深渊，黑暗得见不着底。
塞德拉忽然颤抖起来，痛苦地说：“我猜，这一切都完了吗？寻觅终有结束之时。我真不该这么在乎——”
“塞德拉先生，我了解你的心情。”
“唉，我想你一定会把我交给当局——”
雷恩表情高深莫测地看着他。“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我不是警察，也不是萨姆巡官，我和警方没有任何关系。只有我们这一小群人知道这些事情。其实没有什么罪名要指控你。你偷的书已经偿还，你不是杀人凶手。”——英国人疲惫的眼睛里燃烧着希望，瞪着雷恩——“我不能代表萨姆巡官说话，不过身为不列颠博物馆的一名董事，我建议你立刻向韦思提出辞职并——”
这人瘦削的肩膀垂下来。“我了解。这好像很难……我知道我该做些什么，雷恩先生。”他叹了口气，“我们在《斯特福季刊》上打笔仗的时候，从来没想到——”
“会有这么戏剧化的结尾？”雷恩看了他一眼，然后咕哝着说，“嗯，再见了。”他说着拿起帽子和手杖，走出房间。
德罗米欧正在街边的车内耐心等待。老人僵直地坐进车子后座，好像关节酸痛。车子开动了。他立刻闭上眼睛，思绪深沉，似乎很快就睡着了。

第三十章 哲瑞·雷恩先生的解答
巡官不是个含蓄的人，他的感情生硬直率，像挤出的柠檬汁。他担任着父亲的角色，一直以来心里又是惶恐，又是喜悦，又是焦虑。他越看女儿越欢喜，也越不了解她。她往往令他摸不着头脑，弄不清楚她的情绪。可怜的家伙不管如何卖力，永远无法预测她的下一个心情，或搞清楚上一个脾气的始末。
在忽起忽落的痛苦中，他很高兴把这位没来由地歇斯底里的年轻女子交给罗威先生。戈登·罗威先生在走到人生的这一步以前，对爱情的认知都是纸上谈兵，此刻也苦楚地明白了爱一个女人的意义是什么。
佩辛斯的状态仍然像个谜团，既无法捉摸也不能破解。当她的眼泪如水闸被打开了哗哗直流，就拿年轻人胸前口袋里的手帕擦干，然后对他笑笑，回到自己的房间。不管是面对威胁还是请求，她都无动于衷。她劝戈登·罗威离开。不，她不要看医生。对，她完全没病，只是有点儿头疼。不管巡官如何哀求，她都不多吐一个字。罗威先生和他未来的岳父相对苦笑，然后走了——他已经开始听从命令了。
晚餐时佩辛斯没有出现。她哽咽地道了声晚安，连门也没开。深夜，巡官下了床，走向她的房间，觉得自己渐渐衰老的心脏跳得很古怪。他听到痛哭流涕的声音，伸出手想要敲门，但还是无助地放下了手。他回到床上，下半夜几乎只能苦楚地盯着黑暗的墙壁。
早上他偷偷瞄了一眼她的房间。她还在睡觉，脸颊上尽是泪痕，蜜色的头发散在枕头上，不安地翻来覆去，在睡梦中叹息着。他独自吃了一顿寂寞的早餐，然后去了办公室。
他按照一天的日程表烦躁地工作。佩辛斯没去办公室。四点时，他狠狠地吐了一句脏话，抓起帽子，叫布劳迪小姐收拾东西下班，自己则回到了公寓。
“佩蒂！”他在门口焦虑地叫道。
他听到她的房里有走动的声音，便快步穿过客厅。她站在关着的房门前面，脸色苍白，神情古怪，穿着一身严肃的套装，头上系着深色的头巾。
“要出去？”他亲了她一下。
“是的，爸爸。”
“你为什么把门关上？”
“我——”她咬咬嘴唇，“我在收拾行李，爸。”
他下巴一垮。“佩蒂！亲爱的！怎么了？你要去哪里？”
她慢慢地把门打开。巡官透过一阵突然涌上来的迷雾，看见一个装得满满的行李箱躺在床上。
“我要出门几天。”她的声音发抖，“我——这很重要。”
“为什么？”
“别问了，爸。”她啪地把箱子合上，扣紧皮带，“请别问我去哪里、为什么之类的问题。求求你。只要几天。我——我要去……”
巡官跌坐在客厅的椅子上，盯着她看。她抓起行李箱，跑过房间，然后忍住眼泪，放下箱子跑回来，双手抱着他的脖子亲了他一下。在他从错愕中恢复神志时，她已经不知去向。
他虚弱地坐在空荡荡的公寓里，一支熄灭了的雪茄叼在嘴边，帽子还在头上，公寓大门砰地关上的声音依然萦绕于耳际。他冷静下来后，开始慢慢地谨慎地把事情想了一遍又一遍，越想越不安。他一生和犯罪、警察打交道，对人性自有一番精辟的见解。当他忘记佩辛斯是他的亲生骨肉时，反而比较能够欣赏她行为里奇特的一面。他的女儿是个头脑冷静、成熟的女性。她不是在乱发一般的小姐脾气，可是为什么她的行为古怪……他在渐渐变暗的客厅里坐了好几个小时，一动也不动。午夜时，他下了床，打开电灯，替自己泡了一杯浓咖啡，然后步履沉重地回到床上。
两天过去了，时间过得很慢，有些折磨人。戈登·罗威的日子苦不堪言。年轻人不是打电话来，就是在奇怪的时间出现在办公室，像顽固的水蛭缠着巡官不放。萨姆忧郁地解释佩辛斯出门几天去“休息”了，他对这个解释根本不满意。
“那么她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或留一张字条给我，或做点儿别的什么？”
巡官耸耸肩。“我不想伤害你的感情，小子，可是你他妈到底是谁？”
罗威脸红了。“她爱我啊！见鬼！”
“看起来没错，可不是吗？”
但六天过去了，佩辛斯没有传来只言片语。巡官放弃了坚持，不再故意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体会到真正的恐惧。他工作时忘记摆出天地都不怕的神气，在办公室的地板上踱着沉重的步子。最后，到了第六天，他再也受不了折磨，拿起帽子，离开大楼。佩辛斯没有开走她的跑车，车子停在萨姆家附近的公用停车场里，那是她平常停车的地方。巡官疲倦地坐进车子，把车头掉向威斯切斯特的方向。
他发现哲瑞·雷恩坐在哈姆雷特山庄一个青翠的小花园里晒太阳。一下车，巡官就被老绅士的外表吓得忘记了自己的痛苦。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雷恩衰老得不可思议。他的皮肤蜡黄，像焦干的鱼鳞；尽管艳阳高照，他身上裹着一条印第安毯子，好像冷得受不了的模样。他的身体似乎缩水了。萨姆回忆起不过几天前，这个人曾经展现了惊人的活力和超强的生命力，不觉浑身一颤。他移开视线坐下。
“噢，噢，巡官。”雷恩的声音很微弱，几乎是嘶哑的声音，“你能来真好……我猜你一定被我的外表吓坏了？”
“噢，没有，没有，”巡官言不由衷，“您看起来很好。”
雷恩笑笑。“老朋友，你真不会撒谎。我看起来像九十岁，感觉像一百岁。你吓坏了。你记得西拉诺(1)在第五幕中坐在树下的情景吗？我演过那个角色多少遍了，一个行将入墓的老家伙。在我年老的身躯里，心仍然拥有青春跳跃的力量！可现在……”他闭上眼睛，“马提尼显然很担心。这些医护人员！他们不肯承认年老是——套用一句塞涅卡(2)的话——无药可救的疾病！”他睁开眼，拉高声音说，“萨姆！出了什么事？怎么了？”
巡官的手捂住脸庞。等他把手拿开，眼睛好像湿了的弹珠。“是——是佩蒂。她走了——雷恩，看在老天的分上，您一定得帮我找到她！”
老绅士苍白的脸更惨白了，他缓缓地说：“她……失踪了？”
“是的。我是说不是。她自己走的。”故事被杂乱地讲出来了。雷恩坚定地看着巡官的嘴唇，眼里兴起几许波澜。“我不知道该怎么办，都是我的错。我知道一定出了什么事。”萨姆叫道，“她找到了线索。一个鬼主意就把她搞得团团转。可能有危险，雷恩。已经快一个星期了。也许……”他说不下去了，无法形容内心的恐惧不安。
雷恩轻声说：“那么你认为她快要揭穿真相了——她是出去追赶那个第三者，那个杀人凶手，他可能不利于她……”
巡官呆呆地点头，愤怒地用拳头有规律地敲着椅子。
两人沉默了很久。一只知更鸟停在附近的枝丫上唱歌。萨姆听到奎西在后面抬高唠叨的老嗓子和园丁争辩，但是雷恩失聪的耳朵听不到，他只是坐在那儿盯着脚边的草。最后他叹了口气，青筋暴露的老手放在萨姆手上，萨姆神情痛苦，怀着希望看着他。
“可怜的老朋友，我真是难过得无法形容。佩辛斯……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一些了不起的话。他说：‘喔，最细腻的恶棍！你无法明了一个女人吗？’朋友，你太诚实，是太直率的男性，无法了解佩辛斯经历的心路历程。女人有用之不竭的本事，为她们身旁的男人制造折磨人的麻烦，但往往不自知。”——萨姆的眼睛里露出憔悴的神色——“你身上有纸笔吗？”
“笔？……有，有。”巡官手忙脚乱地摸索口袋，终于拿出雷恩要的东西。
他焦急地看着他的朋友。雷恩稳稳地写着字，写完后抬起头。
“巡官，把这个刊登在纽约所有报纸的个人通讯栏上。也许——谁知道呢，也许有些帮助。”
萨姆呆呆地接过纸。
“一旦有任何消息就通知我。”
“那当然。”他的声音走调了，“多谢，雷恩。”
一瞬间，老绅士的脸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非常怪异，然后他的嘴唇也挤起一抹怪异的笑容。“这样应该可以了。”他把手伸给萨姆，“再见。”
“再见。”萨姆咕哝着说。他们紧紧地握了手。巡官突然走向他的车。发动引擎之前，他先看了一下雷恩的字条：
佩蒂：我都知道。回来。雷恩。
他松了一口气，微笑了，用车踩下引擎，挥挥手，消失在碎石路上扬起的烟雾中。雷恩起身看着车子消失，脸上挂着非常诡异的笑容。然后他颤抖着坐下，把毯子裹得更紧了。
  
第二天下午，两个男人面对面坐着，一老一少，都神色憔悴，咬着指甲。公寓里凉爽安静。他们各自手肘边的烟灰缸里堆满烟头。两人之间的地板上凌乱地摊着晨报。
“你想她会——”罗威哑着嗓子已经问了第十二遍。
“孩子，我不知道。”
然后他们听到前门上响起钥匙插进锁里扭动的声音，都跳了起来，冲到门厅去。门打开了，是佩辛斯！她“啊”了一声，扑到巡官怀里。罗威静静地等待。没人说话。巡官嘟哝了一句没有意义的话，佩辛斯开始哭泣。她好像饱受折磨，精疲力竭，脸色苍白，一副经过劫难归来的样子。行李箱卡着门框，门始终开着。
佩辛斯抬起头，眼睛一亮。“戈登！”
“佩蒂。”
巡官转身走向客厅。
“佩蒂，我一直不知道——”
“我明白，戈登。”
“我爱你，达林。我受不了——”
“噢，戈登。”她把手放在他的肩上，“你是个贴心的好男孩。我的行为真是愚蠢。”
他忽然抓住她，紧紧地抱着，她可以听到他的心贴着她的跳。他们那样站了一会儿，然后开始亲吻。
他们没说一句话，走进客厅。
巡官像换了一个人，笑得合不拢嘴，一支新的雪茄在嘴上冒烟。他哧哧笑着说：“真好，好极了。戈登，孩子，恭喜了。好，他妈的，我们可以好好过日子了——”
“爸爸！”佩辛斯低声说。他停住话，所有喜悦的表情都从脸上消失了。罗威抓着她无力的手，她轻轻地回捏一下。
“他知道所有的事？真的？”
“所有的事？谁？喔，雷恩！他是那么说的，佩蒂。”他走过来，用猿猴般的长臂拥着她，“这他妈的有什么区别呢？重要的是你回来了，对我，这就够了。”
她轻轻地推开他。“不，有些事——”
萨姆皱起眉头：“他告诉我，你一回来就让他知道。我最好打个电话……”
“真的？”——佩辛斯憔悴的神色消失了，她的眼睛忽然狂热起来。两个男人瞪着她，以为她疯了——“不，我告诉你，最好由我们亲自告诉他。喔，我实在是个愚蠢、胡搅蛮缠、恶心的笨蛋！”她站起来，狠狠地咬着下唇，然后冲向门厅，“他可能会有极大的生命危险，”她大叫，“走吧！”
“可是，佩蒂——”罗威抗议道。
“走吧。我早知道……喔，我们可能太迟了！”她转头跑出公寓。罗威和萨姆面面相觑，脸上都有一些不安，接着抓起帽子跟着她冲出去。
  
他们拥进跑车，飞快地离去。车子由年轻的罗威驾驶，如果在灯下他是一条温柔的书虫，那么在方向盘后面他就是一个恶魔。好一阵——一直等到摆脱城市里的车辆——他们都没说话。罗威专心地开车。佩辛斯脸色苍白，眼神古怪，有些恍惚。萨姆像狮身女怪一样，满脸警戒之色。
当城市被远远抛在后面，宽敞的道路宛如白色的带子在眼前展开，巡官打破沉默：“佩蒂，告诉我们吧！显然雷恩有了麻烦。我一点儿都不了解你，你应该早告诉我——”
“是啊！”她的声音有些沙哑，“都是我的错……爸，不让你知道是不公平的。还有你，戈登。让你们两个人都知道是很重要的。戈登，开快些！我告诉你们，前面有——有灾难！”
罗威双唇一紧。跑车往前冲，像逃命的野兔似的。
“到最后……”佩辛斯说，鼻子不停地翕动，“你们也看见了。我们得到结论：被害人和凶手就是塞德拉兄弟。我们认为其中一人在屋子里杀了另一个人。但后来情况变了。上星期——在博物馆里——情况变了。我们当时查出废墟里的死者是哈姆内特，生还者是弟弟威廉，还有威廉不可能是谋杀发生之夜进入屋子的那两个人当中的一个。你们记得我怎么证明这一点的吧——用钥匙。这表示我们的推理不成立了；我们知道受害人是哈姆内特·塞德拉，但是不知道谁是那天晚上第一个进入屋子的人，那个绑架马克斯威尔的人，刀斧手……我一想到这点，就回想起一些淡忘了的事，它们发生时或我看见时，没有完全明白，但后来却像——像一道闪电一样清楚吓人。”
她把目光投向前面的道路。“整个问题最后的关键，就是要找出第一个进入屋子的人。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人把马克斯威尔绑起来，塞住他的嘴巴后，拿了马克斯威尔的复制钥匙，重新回到屋内。门因为有弹簧锁，所以自动在他的身后关上。他从厨房的木箱里拿出小斧头，攻入书房，显然在理论上书房是最有可能藏匿他要找的文件的地方。他压根儿不知道文件可能藏在书房的哪里；他毫不留情地砍碎所有的东西，这就是证据。首先他可能翻遍所有的书，猜想文件夹在其中一本书中。找不到，他就用斧头砍开屋子里的陈设——镶着木板的墙面、地板，等等。到了半夜——我们从时钟的指针知道——他破坏了时钟，我猜他认为里面可能藏匿着文件。他完全没有头绪，在书房里找不到文件，在一楼其他地方也找不到。所以他上楼去威廉·塞德拉的卧室，因为那是第二个最有可能藏匿东西的地点。”
“这些我们都知道，佩蒂。”萨姆奇怪地看着她。
“爸，别急……从打烂的卧室时钟，我们知道他十二点二十四分在卧室里。好，根据哈姆内特的手表显示的时间，他是十二点二十六分在屋子里遇害的——就在刀斧手破坏楼上卧室里的时钟两分钟之后。问题是：哈姆内特到底是几点进入屋子的？他得打开门，走进书房，看见一片混乱，爬到书架上方的空心墙板那儿，拿出文件，爬下梯子，可能检查一下文件，然后碰见凶手，挣扎之后遇害。显然这整个过程不止两分钟！所以哈姆内特必定是在刀斧手还停留于屋内时进去的。”
“所以呢？”巡官的声音沉了下来。
“我就要说到那里了。”佩辛斯平静地说，“上次威廉·塞德拉说，哈姆内特想毁掉文件。一旦哈姆内特在书房里拿到文件，他会怎么办？立刻毁掉。用什么方法毁掉呢？用火是最快最方便的。他一定是擦亮一根火柴，手里拿着文件，开始把纸放在火苗上。”她叹了口气，“当然这只是从理论上说，没多大意义，不过澄清了一个疑点。这解释了哈姆内特手腕和手表上的斧痕的出现！因为如果就在哈姆内特正要把火柴凑近文件的当时，刚好被刀斧手碰个正着——他想解救文件，而不想摧毁文件——情急之下，他自然就会攻击哈姆内特，使文件免于被火毁灭。因此他像闪电似的，挥起手上的斧头砍向哈姆内特的手，一下砍在他的手腕和手表上，迫使破坏者松手放开文件和火柴。无疑，哈姆内特也奋起抵抗。挣扎间，刀斧手射杀了他。整个挣扎可能起自书房，刀斧手在那里放下斧头，慢慢地移向走廊，我们在那里发现了哈姆内特的单片眼镜，哈姆内特可能在那儿被射杀的……刀斧手把哈姆内特的尸体拖下地窖，不知道炸弹就在那里，然后，如果在他挥砍哈姆内特的手腕之前文件还没被毁的话，他拿起文件离开了屋子。从劈砍和挣扎的痕迹来看，刀斧手好像不计代价——肉搏、谋杀——要保存那份文件。”
哈姆雷特山庄坐落在悬崖上方，罗威全神贯注地在陡峭的道路上开着车。当他纯熟地和弯曲的道路角力时，佩辛斯沉默不语。忽然间，庄园出现在眼前。车子穿过古怪的小桥，轮胎沿着碎石路歌唱着。
罗威皱着眉问：“即使这些都是实情，佩蒂，我还是不明白到底结果是什么。凶手的踪迹还是和从前一样无从查找。”
“你这样想吗？”佩辛斯叫出来，她闭上眼睛，瑟缩了一下，像小孩吞咽苦药似的，“这都很清楚了，清楚得和——原罪一样！这人的特征——他的特征，戈登——屋里发生的事情暴露了他的身份！”
两个男人不解地看着她。他们此刻穿过大门了，徐徐驶下弯曲的车道。奎西小小的身影、像皮革般的脸孔从丁香花丛里冒出来，眯了一下眼，然后绽开笑容，露出无数条皱纹。他招招手，跳到路上。
罗威停住车子。
“奎西！”佩辛斯声音僵硬，在两个男人之间微微站起身，“雷恩先生好吗？”
“你好，萨姆小姐。”奎西神情愉快，“他今天好多了，谢谢，精神好多了。巡官，我正要去寄这封信给你呢！”
“信？”萨姆疑惑地说，“奇怪了。那就给我吧！”奎西交给他一个方形信封，他把开口撕开。
“信？”佩辛斯也很茫然，又坐回两个男人之间，瞪着蓝天看，说，“谢天谢地，他没事。”
巡官本来在静静地看信，不久他的眉宇间凹下一条深沟，大声念道——
  
亲爱的巡官：
我相信佩辛斯已经结束恐怖的经历回家了。我知道我的“特别声明”会安全地把她带回家。你在等待的时候，也许希望得知一些谜团——你在调查案件时一直深受困扰——的答案，借以分心。
主要的疑点，就如佩辛斯和戈登指出的，当然是为什么一个像哈姆内特·塞德拉这样明理、聪明、博学的人，想要摧毁一份出自莎士比亚不朽之手的亲笔文件呢？——这文件如此稀罕珍贵，无法取代。我自己想办法解开了这谜团，现在可以告诉你答案。
这份文件是写给汉弗莱爵士的祖先的信，他原来是诗人亲密的朋友。作者——莎士比亚——除了告诉他怀疑自己慢慢被毒死，事实上还提到了可疑的下毒的人的名字……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世界，莎士比亚指控的人名叫哈姆内特·塞德拉。巡官，哈姆内特·塞德拉正是塞德拉兄弟的直系祖先。
奇怪吧？如此一来，我们才明白为什么一个学者，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一个诚恳、智慧的古玩家，一个骄傲的美国人，会违背教育和科学方面的直觉，甚至不惜毁掉可能成为世上最珍贵的宝藏的东西，想要对世界隐瞒这件事情：莎士比亚——卡莱尔(3)赞叹这位诗人拥有“最伟大的智慧”；本·琼森说他“不只是一时的，而是世世代代的”——一个三百年来受到世人崇拜敬仰的人，被哈姆内特·塞德拉的祖先谋杀；更恐怖的是，这个先人和他的名字相同！有些人会在他的热情里找到一丝疯狂，有些人不肯相信这件事；但是对祖先的骄傲和年老一样，是无可救药的疾病，在冷酷的火焰中兀自焚烧……威廉没有被这种疾病传染，他的科学精神战胜了这些。但他还是免不了受到世俗的羁绊，要把文件据为己有，而不传诸后人。本案中的第三个人，就是谋杀夜第一个也是唯一一次出现的主角，愿意舍弃人命，为世界保存文件。
请告诉佩辛斯、戈登和其他有兴趣的人——真相很快就要公诸世人，老朋友——他们不用担心文件的安全。我亲自办理了这件事，把它送回所属的英国——它在法律上是英国的财产，在精神上属于全世界——因为法定的所有人汉弗莱爵士已经不在人世，他没有子嗣，财产都捐给了皇室。如果我能够保护这件作品，巡官，我知道我的朋友会永远记得我的好处。就像难于免俗的人的自大，我会想即使在我生命的最后阶段，我仍能为人类尽点儿心力。
佩辛斯和戈登，原谅我这老人关注你们亲密的关系，我想你们两人在一起会非常幸福。你们志趣相投，才情相当，都是有为的青年，我知道你们会彼此尊敬。愿上天保佑你们。我没有忘记你们。
我亲爱的巡官，我又老又累，好像没有什么……我很快就要离开——我想，去长久休息。因为我离开时无人在旁边，你又不知道，我就对自己说了这些美丽的话道别：
    
他们说他安然地离开，尽了他的职责，所以，愿上天与他同行！
    
直到再见之日——
哲瑞·雷恩
  
巡官皱皱扁鼻子。“我不明白——”
罗威迅速地四处张望，安详的哈姆雷特山庄的屋宇钟楼宁静地在树梢上方闪耀着光芒。
佩辛斯声音发紧：“奎西，雷恩先生在哪里呢？”
奎西的小蛙眼亮了一下。“在西花园晒太阳，萨姆小姐。我敢说他见到你们一定很惊讶，我知道他今天没有在等客人。”
两个男人跳出跑车，佩辛斯颇为僵硬地踏上碎石路，走在两人之间。奎西安静地在后面跟着。佩辛斯开始穿过青翠如茵的草地走向西花园。
“你们知道……”她的声音细小，他们不得不竖起耳朵，“刀斧手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他没有犯一个错误，他知道自己没犯错误——命运替他制造的错误，命运化身为便宜的闹钟。”
“闹钟？”巡官嘟哝着说。
“我们在搜查书房时，看见马克斯威尔的闹钟放在壁炉架上，闹钟还是定了时的。这代表什么呢？闹钟在预定的时刻——午夜十二点——响了，因为我们是在马克斯威尔设定时间后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中午十二点前检查的。你们记得我们搜查时，闹钟上的定时杆指着‘开’。如果我们看见定时杆设定在‘开’，那么闹钟一定响过了。闹钟响不响有什么意义呢？如果响过了，我们看见定时杆还在‘开’的地方，表示它一定响到停为止。如果响的时候被人关掉，那么定时杆就不是指着‘开’，而是在‘关’的地方。所以，闹钟没被关掉。闹钟响呀响的，直到里面的弹簧松掉才静止，定时杆仍然指在‘开’的地方……”
“但这又代表什么呢，佩蒂？”罗威叫道。
“这说明了所有的事。我们知道刀斧手午夜的时候在房间里，所以闹钟开始响的时候，他也一定在。我们从两件事知道这一点：马克斯威尔说他向来会让屋子里的时钟走得一样准，而那个落地钟被砍烂时刚好指着十二点。”
罗威往后退了一步，安静不语，脸色苍白。
“好了，我在听。”巡官不安地大叫，“可是为什么你的刀斧手在闹钟响的时候没有把它关掉呢？他一定吓了一大跳。这种情况下任何人偷偷摸摸地在别人的屋子里找东西时，一定会跳起来，把它关掉，不管有没有别人听到。”
他们停在一棵老橡树下，佩辛斯茫然地摸着粗糙的树皮。“正是如此。”她的声音很轻，“事实是，即使他在同一个房间，即使每一个直觉都会促使他去关掉闹钟，他却没有那样做。”
萨姆咕哝着说：“我实在弄不懂。走吧，戈登。”他走过大树，其他人慢慢地跟在后面。不远处有一排矮小的女贞树，他们看见雷恩安静地蜷缩着的身影坐在原木长椅上，背对着他们。
佩辛斯发出难过的哽咽声，巡官很快转过身。罗威眼神呆滞，往前冲去，扶住她的腰。
“这是怎么回事？”巡官慢慢地说。
“爸爸，等一下。”佩辛斯哭了出来，“等一下。你不懂，你还是不懂。刀斧手把哈姆内特·塞德拉的尸体拖入地窖时，为什么没有听见定时炸弹滴答的声音？为什么他必须砍开书房的墙板呢？他显然是在寻找空心的地方。寻找空心的地方时，正常的做法是什么呢？轻轻敲啊！轻轻敲啊！爸爸！他为什么不敲那些墙板呢？”
萨姆看看佩辛斯，看看戈登，又错愕又不安。“为什么？”
佩辛斯把发抖的手放在他的大手上。“求求你了。在你面前——看看他吧。刀斧手没有关掉闹钟，没有调查地窖内炸弹的滴答声，没有敲墙板——爸爸，理由都一样。喔，你明白了吗？我想得很苦，后来突然醒悟了。多么可怕的醒悟，我像小孩一样，盲目地逃跑。我要逃走，到哪里都好……他听不到闹钟的声音，听不到炸弹的滴答声；即使他拍打墙板，也听不出空心的声音。他聋了！”
小小的谷地里悄然无声。巡官的下巴松垮得好像吊闸的铁板，眼底满是醒悟过后的恐惧之色。罗威像石头般站着，手臂僵直地抓着佩辛斯颤抖的身子。在后面缓步而行的奎西忽然发出压抑的尖叫声，像死人一样倒在草地上。
巡官步伐不稳地向前迈去，摸摸雷恩安静的肩膀。佩辛斯转过身，把脸埋在罗威的外套里，哭得好像心都碎了。
老绅士的头低垂到胸前，对萨姆的碰触没有反应。
巡官的大块头和体重并没有妨碍他的敏捷，他绕到椅子前，抓起雷恩的手。
他的手已冰凉，一个空药水瓶从苍白的手指间滑落到草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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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国剧作家埃德蒙德·罗斯坦德（Edmond Rostand，1868—1918）的作品《大鼻子情圣》（Cyrano De Bergerac）中的人物。
  
(2) 塞涅卡（Lucius Annaeus Seneca，公元前4—公元65），古罗马哲学家、剧作家、政治家。
  
(3) 卡莱尔（Thomas Carlyle，1795—1881），苏格兰作家、历史学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