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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普尔小姐最后的案件
作者：阿加莎·克里斯蒂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短篇小说集，内含九个故事。 一个神秘男子带着枪伤晕倒在教堂；一位死去老人埋藏的宝藏谜团；一具死尸与一卷软尺；一个疯癫看门人引发的一次致命坠马事故；一位十全十美的女仆；一起密室杀妻案。 六个精彩纷呈的故事，马普尔小姐依旧惊人的洞察力和推演能力！ 还有两起非马普尔探案系列的灵异案件：裁缝的洋娃娃与神秘的镜子，用惊悚片的效果直击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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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所
<h3>第一章</h3>
教区牧师的妻子抱着一大束菊花，绕过自家住宅的拐角。她那结实的布洛克皮鞋上沾满了肥沃的花园泥土，鼻子上也沾了零星几点儿，但她丝毫没有察觉。
她开教区大门的时候费了点儿力气。那扇门已经生锈，半挂在铰链上。一阵风吹来，把她那破旧的毡帽吹得更歪了。“烦死人了！”邦奇抱怨了一句。
哈蒙夫人的父母生性乐观，在洗礼时给她取名戴安娜，但在她很小的时候，由于一些显而易见的原因，她的名字成了邦奇[1]，此后，她就一直叫这个名字了。她怀抱着菊花，穿过大门和教堂墓地，最后到了教堂门口。
十一月的空气温和又湿润。朵朵白云掠过天空，中间夹着一块又一块蓝天。教堂里面却又黑又冷，因为只有在礼拜的时候才会生火取暖。“哦！”邦奇表情生动地说，“我还是快点儿弄完吧。我可不想冻死。”
这种活儿她干得多了，很快备齐了必要的用具：花瓶、水和花架。“要是有百合花就好了，”邦奇心想，“我实在是厌倦了这些干瘪的菊花。”她用灵巧的手指把花束插在了花架里。
邦奇·哈蒙没有创造力，艺术细胞也乏善可陈，因此她的装饰也没什么特别的创造性或艺术性可言。但是，她的插花却给人一种舒适、愉快的感觉。邦奇小心翼翼地拿着花瓶，沿着侧廊向圣坛走去。这时，太阳出来了。
阳光透过东边的窗户照了进来。那窗户是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富人捐赠的，他常来此做礼拜。窗户上装的是有点儿粗糙的彩色玻璃，以蓝色和红色为主。突然看到如此色彩绚丽的阳光，她着实有些吃惊。“像珠宝一样。”邦奇心想。突然间，她停下脚步，眼睛直直盯着前方。在圣坛的台阶上，有个黑影蜷缩着。
邦奇小心翼翼地放下花束，走上前去弯下腰来查看。一个男人蜷缩着身体，躺在那里。邦奇跪在他身边，小心地将他的身体慢慢翻过来。她用手指摸他的脉搏——似有若无，加上他脸色发青，都说明了同一个问题。毫无疑问，邦奇想，他快死了。
那个男人约四十五岁，穿着一身破旧的深色西服。她放下刚才抓起的那只虚弱无力的手，又看了看他的另一只手。那只手握成拳状，放在胸前，手里好像攥着什么。凑近一看，邦奇发现他的手指牢牢地抓着一大团软软的东西，好像是一块手帕，他把它紧紧地贴在胸口上。在那只紧握着的手的四周，溅上了一滴滴已经干了的棕色液体，邦奇猜，那应该是已经干了的血迹。她一屁股坐在地上，眉头紧锁。
之前，那个人的双眼还紧闭着，但此时此刻，他突然睁开了双眼，紧盯着邦奇的脸。那目光既不茫然，也不游离，看起来充满了活力和智慧。他的嘴唇动了动，邦奇弯下腰，以便听清他的话，更确切地说，是听他挤出的词。他只说了一个词：
“圣所。”
她觉得，当他吐出这个词的时候，脸上露出了淡淡的微笑。她没有听错，因为过了一会儿，他又重复了一遍：“圣所……”
然后，随着一声微弱的长叹，他又闭上了双眼。邦奇又去摸他的脉搏。脉搏虽然还有，但更加微弱，而且时断时续。她果断地站了起来。
“不要动，”她说，“也不要尝试去动。我这就去找人帮忙。”
那个男人再次睁开了双眼，但他现在似乎将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透过东面窗户照进来的五彩阳光上。他低声说着什么，邦奇没能听清楚。没来由地，她吓了一跳，觉得那可能是她丈夫的名字。
“朱利安？”她说道，“你是不是来这儿找朱利安啊？”但是那人没有回答。他闭着双眼躺在那里，呼吸开始变得缓慢而微弱。
邦奇转身迅速离开教堂。她看了一眼手表，略微放心地点了点头。格里菲斯医生应该还在诊所。她只花了几分钟时间，就从教堂走到了诊所，顾不上敲门或按门铃，直接穿过候诊室，走进了医生的诊室。
“您必须马上过来，”邦奇说，“教堂里有个人快死了。”
几分钟过后，格里菲斯医生跪着为那个人做了简单的检查，然后站了起来。
“能不能把他从这儿移到您家里？在那儿我能更好地护理他——这并不是说他肯定有救。”
“当然可以，”邦奇说，“我这就过去准备一下。我要把哈珀和琼斯叫来吗？帮您把他抬过去。”
“谢谢。我可以在您家里打电话叫救护车，但是我怕——等救护车到的时候……”他的话没说完。
邦奇问：“内出血？”
格里菲斯医生点点头，问道：“他究竟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我觉得他一定在这里待一个晚上了，”邦奇边说边思索着，“虽然哈珀早上去工作的时候会把教堂的门打开，但是他通常并不进来。”
大约五分钟过后，格里菲斯医生放下听筒，回到了晨间起居室，那个受伤的男人正躺在晨间起居室沙发上那块快速铺好的毯子上。医生做完检查后，邦奇端来一盆水，清理了一下现场。
“好了，就这样吧，”格里菲斯说，“我已经叫救护车过来了，也报了警。”他站在那儿，眉头紧锁，低头看着那个闭着眼睛躺着的病人。他的左手在身旁不时抽搐着。
“他中枪了，”格里菲斯说，“在相当近的距离被击中的。他把手帕卷成一团，用它堵住伤口止血。”
“他被击中后，能走很远吗？”邦奇问道。
“嗯，能，很有可能。据说有一个受了致命伤的人自己站起来，沿着大街往前走，似乎什么事儿也没有，走了五分钟或者十分钟才突然倒下。这么看，他未必是在教堂里遭遇枪击的。哦，是的。他可能是在离这里有段距离的地方中枪。当然，他也可能是自杀，然后扔下左轮手枪，跌跌撞撞地走向教堂。我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来教堂，而不是去牧师家。”
“哦，我知道为什么，”邦奇说，“他说了‘圣所’。”
医生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圣所？”
“朱利安来了，”听到丈夫走进前厅的动静，邦奇边说边转过头，“朱利安！过来。”
朱利安·哈蒙牧师走进了屋子。他的身上隐约透着一股学究气，看起来颇为老成。“啊！”朱利安·哈蒙惊讶地感叹了一声，继而神情温和而又困惑地盯着医疗器械和俯卧在沙发上的人。
邦奇用她一贯简洁的语言解释道：“他躺在教堂里，快死了。他中了枪。朱利安，你认识他吗？我好像听到他说了你的名字。”
教区牧师走到沙发前，低头看了看那个快要死的人。“可怜的家伙，”他摇了摇头说，“不，我不认识他。我几乎可以确定，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
就在这时，那个快要死的人又睁开了双眼。他的目光从医生身上移到朱利安·哈蒙身上，然后又从朱利安身上移到他妻子身上。最后停在了那里，盯着邦奇的脸看。格里菲斯走上前去。
“如果你能告诉我们……”他急切地说。
但是，那个人紧紧盯着邦奇，用微弱的声音说道：“求你——求——”接着，他身体轻微颤抖了一下，死了……
海斯巡佐舔了一下铅笔，翻开了笔记本。
“那么，这就是你能告诉我的所有情况吗，哈蒙夫人？”
“是的，就这些，”邦奇说，“这些是从他大衣兜里拿出来的东西。”
在桌子上，海斯巡佐的肘边，放着一个钱包和一块相当破旧的手表，手表上刻着名字的首字母W.S.，还有一张回伦敦的返程票。仅此而已。
“你查出他是谁了吗？”邦奇问。
“有一对艾克尔斯夫妇给警察局打来电话。他好像是艾克尔斯夫人的弟弟，姓桑德勃恩。他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不佳有一阵子了。最近，情况变得愈加糟糕。前天，他出门后就再也没回去，并且随身带了一把左轮手枪。”
“然后他到了这里，用那把枪自杀了？”邦奇问，“为什么？”
“啊，你瞧，他一直情绪低落——”
邦奇打断了他。“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单单选在这里？”
很明显，海斯巡佐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因此他答非所问。“他是坐五点十分的巴士来这里的。”
“嗯，”邦奇又说，“但是，为什么？”
“哈蒙夫人，我不知道，”海斯巡佐说，“人各有所好吧。如果一个人的神经不正常的话——”
邦奇替他把话说完。“他们可以去任何地方做这件事。但是，我仍然觉得他没有必要坐巴士，来到这样一个乡下小地方。他在这里谁也不认识，是吧？”
“目前还无法确定，”海斯巡佐说，他站起身来，歉意地咳嗽了一声，说道，“夫人，艾克尔斯夫妇过来的时候，可能要见你——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我当然不介意，”邦奇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只是希望我能告诉他们一些情况。”
“我会一起过来的。”海斯巡佐说。
“如果不是谋杀案，”邦奇边说边和他向前门走去，“我就谢天谢地了。”
这时，一辆汽车已经开到了牧师寓所的门前。海斯巡佐看了一眼车，说道：“夫人，看起来艾克尔斯夫妇这就要来拜访你了。”
邦奇调整好情绪，准备接受那个在她看来会很严峻的考验。“然而，”她想，“我总可以叫朱利安来帮我。当人们痛失亲人的时候，牧师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邦奇本不能准确地描绘出她料想的艾克尔斯夫妇会是什么样子，但当她迎接他们的时候，她产生了一种诧异的感觉。艾克尔斯先生身材矮胖，面色红润，毫不拘束的举止说明他本是开朗、爱开玩笑的人。艾克尔斯夫人外表带着艳俗之气。她长着一张难看的小嘴，嘴唇微噘，声音又细又尖。
“哈蒙夫人，正如你能想象的，真的太令人震惊了。”她说。
“哦，我知道，”邦奇说，“那一定是个天大的打击。请坐吧，我能给你们——啊，现在上茶可能有点儿早——”
艾克尔斯先生挥了挥短而粗的手。“不用，不用，什么也不用给我们准备，”他说，“我确信您是个好人。我只是想知道……啊……可怜的威廉都说了什么，还有所发生的一切，您知道吗？”
“他在国外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艾克尔斯夫人说，“我觉得他一定是有过一些令人非常不愉快的经历。他回家之后就沉默寡言，情绪低落，说他不适合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盼头了。可怜的比尔，他总是郁郁寡欢。”
邦奇盯着他们俩看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
“他确实偷拿了我丈夫的左轮手枪，”艾克尔斯夫人接着说，“我们并不知情。然后他好像坐巴士来到了这里。我猜，那样他会感觉好些。他不想在我们家里做那样的事情。”
“可怜的家伙，可怜的家伙，”艾克尔斯先生叹了口气说，“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无济于事了。”
艾克尔斯先生又停顿了片刻，问道：“他有没有留下什么话？遗言什么的，一句也没有吗？”
他那双明亮的、猪一样的眼睛紧盯着邦奇。艾克尔斯夫人也是，前倾着身子，好像急于得到答案。
“没有，”邦奇平静地说，“他临死前，来到了教堂，为了圣所。”
艾克尔斯夫人不解地说道：“圣所？我想我没太……”
艾克尔斯先生打断了她。“神圣的地方，亲爱的，”他不耐烦地说，“牧师夫人就是那个意思。那是犯罪——自杀，你知道。我估计他是想赎罪。”
“临死前，他想要说些什么，”邦奇说，“但他只说了‘求你’二字就没有继续下去。”
艾克尔斯夫人拿起手帕擦了擦眼睛，抽泣着。“哦，亲爱的，”她说，“太让人难过了，不是吗？”
“喂，喂，帕姆，”她的丈夫说，“别激动，这些事儿谁也没办法。可怜的威利。不管怎样，他现在安息了。啊，哈蒙夫人，真是太谢谢您了，希望没有打扰到您。我们知道教区牧师的妻子一定很忙。”
夫妇俩分别跟邦奇握了手。临出门时艾克尔斯突然转过身说：“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我想他的大衣还在您这儿吧？”
“他的大衣？”邦奇皱了皱眉。
艾克尔斯夫人说：“我们想要拿走他所有的东西，您知道，留个念想。”
“他兜里有一块手表、一个钱包和一张火车票，”邦奇说，“我都交给海斯巡佐了。”
“那好吧，”艾克尔斯先生说，“我想，他会把那些东西交给我们的。他的私人证件可能在钱包里。”
“钱包里只有一张一镑的纸币，”邦奇说，“没有别的了。”
“没有信件，或者类似的东西？”
邦奇摇了摇头。
“啊，哈蒙夫人，再次感谢。他身上穿的大衣——也许也在巡佐那里，是吗？”
邦奇紧皱眉头，努力回忆着。
“没有，”她说，“我认为没……让我想想。我和医生把他的大衣脱下来，检查他的伤口。”她茫然地环顾屋子四周，“我一定把它和毛巾、水盆一起拿到楼上了。”
“我现在想知道，哈蒙夫人，您是否介意……我们想要他的大衣，您知道，那是他最后穿的东西。噢，我妻子对它很有感情。”
“当然可以了，”邦奇说，“用不用我把大衣先洗干净了？我恐怕它相当——啊——脏。”
“哦，不用，不用，不用，没关系的。”
邦奇皱了皱眉。“现在，我想知道把它放在了哪里……麻烦稍等片刻。”她上了楼，几分钟过后，又回来了。
“太抱歉了，”她气喘吁吁地说，“我的女佣一定把它和其他要送去洗衣店的衣服放在一起了。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在这儿呢，我用牛皮纸给你们包起来吧。”
尽管艾克尔斯夫妇一再推辞，她还是把大衣包了起来。然后，夫妇俩再次千恩万谢与邦奇道别，便离开了。邦奇慢慢地走回来，穿过前厅，走进书房。朱利安·哈蒙牧师抬起头，眉头舒展开来。他正在写一篇布道文，担心自己对居鲁士大帝统治时期犹太人和波斯人之间政治关系太好奇，会把他引入歧途。
“亲爱的，有事儿吗？”他满怀期待地问。
“朱利安！”邦奇说，“到底什么是圣所啊？”朱利安·哈蒙愉快地放下了布道的讲稿。“噢，”他说，“罗马和希腊寺庙里的圣所指的是里面的内殿，在那里供奉着神像。拉丁语的圣坛这个词，‘ara’，也有保护的意思。”他一副学问渊博的样子，继续说道，“公元三九九年，圣所在基督教教堂里的权利才被最终确立下来。在英格兰，最早提到圣所权利的是公元六世纪由埃塞尔伯特签发的《法典》……”
他继续讲解了一会儿，但是，如往常一样，他妻子对他博学的见解的接受程度令他感到尴尬。
“亲爱的，”她说，“你真好。”
邦奇弯下腰，亲吻了丈夫的鼻尖。朱利安感觉自己很像只小狗，因为耍了一个聪明的把戏而得到奖赏。
“艾克尔斯夫妇刚来过这里。”邦奇说。
教区牧师眉头紧皱。“艾克尔斯夫妇？我好像不记得……”
“你不认识他们。他们是躺在教堂里那个人的姐姐和姐夫。”
“亲爱的，你应该叫我过去的。”
“没有任何必要，”邦奇说，“他们并不需要安慰。我现在想知道……”她皱了皱眉头，“明天如果我把焙盘放在烤箱里，你能应付得过来吗，朱利安？我觉得我应该去趟伦敦，逛逛那里的特卖会。”
“船[2]？”她丈夫一脸茫然地看着她，“你是说一艘游艇、小船，还是别的什么？”
邦奇笑了。“不，亲爱的。在巴罗斯和皮特曼店里有个白色织物特卖会。你知道，就是卖床单、桌布、毛巾和玻璃砂布之类的。我已经不知道该拿家里的玻璃砂布怎么办，破得都没法用了。还有，”她若有所思地加了一句，“我想，我应该去见见简姨妈。”
注释：
[1]“邦奇”（Bunch）是哈蒙夫人的绰号。阿加莎在《谋杀启事》中提到，由于哈蒙夫人从小脸形和身材就胖胖圆圆的，所以很早得了“邦奇”（圆圆）这一绰号，以至于本名戴安娜被弃置不用。
[2]英语中，特卖会“sales”和船“sails”发音相同，所以文中朱利安牧师才会误解妻子的话。

奇特的玩笑
<h3>第一章</h3>
“而这位，就是马普尔小姐！”简·赫利尔以这句话结束了她的介绍。
简是一名演员，善于表明自己的观点。显然，这是一次高潮，是成功的落幕！她的语气里既有敬畏，又有胜利的喜悦。
奇怪的是，她不吝溢美之词介绍的这位主人公，仅仅是一位温柔而略微挑剔的未婚老太太。简刚刚帮忙介绍两位年轻人与她结识，但他俩眼中带有的却是怀疑和一丝失望。他们都长得很好看。女孩叫查米安·斯特劳德，身材苗条，肤色较深；男孩叫爱德华·罗西特，金发，和蔼可亲，年轻高大。
查米安屏息静气地说：“噢！见到您很高兴。”但她的眼中分明带着怀疑。她又以质询的眼光快速瞥了简·赫利尔一眼。
“亲爱的，”面对她的目光，简回应道，“她绝对不一般。把一切交给她吧。我许诺把她带到这儿来，现在我已经办到了。”简又对马普尔小姐说道：“我知道，您会解决他们的问题的，这对您来说是小菜一碟。”马普尔小姐转向罗西特先生，用她那透出宁静的蓝眼睛望着他。“你不想跟我说说，”她说，“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儿吗？”
“简是我们的朋友，”查米安不耐烦地插了一嘴，“爱德华和我遇到了麻烦。简说如果我们来她的派对，她就会介绍我们认识一个人，这个人……这个人会……这个人能——”
爱德华赶紧解围。“马普尔小姐，简说您是侦探中的佼佼者！”
这位年长的女士眨了眨眼睛，谦虚地否认说：“噢，不，不！没那回事儿。只不过像我这样住在乡村里，会渐渐地对人性产生深刻的认识。但你们着实让我非常好奇。跟我说说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恐怕这是个老掉牙的故事——就是埋在地下的宝藏。”爱德华答道。
“真的？这听起来非常刺激！”
“我知道您会想到像《金银岛》[1]那样的故事。但我们的问题缺少通常这类故事该有的那种传奇色彩，既没有用骷髅标志标明地点的地图，也没有‘向左走四步，西北方’这样的指示。相当平淡无奇——只是告诉我们应该在哪儿挖。”
“那你们到底有没有试过？”
“我得说我们大概挖了足足两平方英亩！整个地方都快变成商品菜园了。我们刚刚讨论要种西葫芦还是土豆。”
查米安突然说道：“我们真的可以告诉你一切吗？”
“当然了，亲爱的。”
“那咱们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爱德华，跟上。”她领大家走出了这个拥挤不堪、烟雾缭绕的房间，之后上了楼，来到二楼的一个小会客厅。
他们刚坐下，查米安便开口说道：“好吧，是这样的！故事要从马修叔叔讲起，叔叔——对我们俩来说，应该叫叔爷爷，他已经很大年纪了。我和爱德华是他唯一的亲人。他很喜欢我们俩，总说他死后会把钱留给我们。噢，他去年三月去世，把拥有的一切都平分给我和爱德华了。我这么说听起来可能有些无情——我并不是说他死了是好事——事实上，我们很爱他。但是，他已经病了有一段时间了。”
“重点是他留下的‘一切’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坦白说，这有点儿打击人，不是吗，爱德华？”
友善的爱德华表示赞同。“你知道，”他说，“我们是有点儿指望这笔钱的。我的意思是，当你知道你会得到一笔钱时，你不会——嗯——全力以赴，努力自己赚钱。我在部队里任职——除了工资没有任何外快——查米安自己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她在保留剧剧院里当舞台经理，很有趣的一份工作，她十分喜欢——就是没钱可挣。我们盼着结婚，但并不担心金钱方面的问题，因为我们都知道，总有一天，我们会非常富有。”
“可现在，你看，我们还是老样子！”查米安说道，“不仅如此，安斯提斯——家里的那块土地，我和爱德华都很热爱它——可能会被卖掉。我和爱德华都觉得这无法忍受。但如果找不到马修叔叔的钱，我们就必须卖掉它。”
爱德华说：“你知道，查米安，我们还没说到最关键的地方。”
“好，那你说吧。”
爱德华转向马普尔小姐。“是这样的，你看，随着年龄的增长，马修叔叔变得越来越多疑。他不相信任何人。”
“他太英明了，”马普尔小姐说，“人性的堕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好吧，你或许是对的。无论如何，马修叔叔就是这么想的。他有个朋友在银行丢了钱，还有个朋友毁在了一个携款潜逃的掮客手里，而叔叔自己也上了一家诈骗公司的当，损失了一些钱财。经历这些之后，他就一直长篇大论地说，最安全、最明智的办法就是把你的钱换成真金白银，埋在土里。”
“啊，”马普尔小姐说，“我开始明白了。”
“是的。朋友也劝过他，说如果那样的话，他得不到任何利息，但他坚持认为有没有利息无所谓。他说，你绝大部分的钱财‘应该保存在一个箱子里，放在床下或者埋在花园里。’这是他的原话。”
查米安继续说：“他去世时，尽管很富有，却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券形式的财产。所以我们认为他一定把钱埋在地下了。”
爱德华解释说：“我们发现他曾经卖过证券，不时地大量提现，没人知道他用这些钱做了什么。但他似乎很可能遵守了自己的原则，买了黄金，并把它埋了起来。”
“他死前什么都没说吗？留下什么文件了吗？没有信件吗？”
“这是最令人抓狂的部分。他什么也没留下。他神志不清了好些天，但死前回光返照。他看着我们俩，咯咯笑着——淡淡的、虚弱的轻笑。他说：‘你们会一切顺利的，我漂亮的宝贝儿们。’然后他拍拍自己的眼睛——他的右眼——并且对我们眨了眨眼。然后——他离开了人世。可怜的马修叔叔。”
“他拍了拍他的眼睛。”马普尔小姐若有所思地说。
爱德华急切地询问：“你觉得这里藏着什么信息吗？我想起了亚森·罗宾的故事，那个故事里就讲到，一个男人在玻璃眼中藏了什么东西。但马修叔叔没有玻璃眼。”
马普尔小姐摇摇头。“不——我一时还想不出什么。”
查米安失望地说：“简告诉我们，您马上就能说出应该从哪儿开始挖呢！”
马普尔小姐笑了笑。“我可不是个魔术师。我既不认识你们的叔叔，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知道是哪座房子、哪片土地。”
查米安反问：“如果你知道的话能怎样？”
“嗯，那就太简单了，真的，不是吗？”马普尔小姐答道。
“简单！”查米安反问道，“您来安斯提斯，看看到底简不简单！”
查米安可能并不希望她把这份邀请当真，但马普尔小姐爽快地说：“好吧，真的，亲爱的，那就太好了。我一直想找机会寻找埋藏的宝藏。而且，”她补充道，边说边喜不自禁地望着他们，脸上露出维多利亚时代晚期式的微笑，“还有爱情故事！”
注释：
[1]《金银岛》是罗伯特·史蒂文森创作的一部冒险小说。本书讲述的是十八世纪中期英国少年吉姆从垂危水手彭斯手中得到传说中的藏宝图，在当地乡绅支援下组织探险队前往金银岛的故事。

软尺谋杀案
<h3>第一章</h3>
波利特小姐手握门环，礼貌地轻敲乡村别墅的门。隔了一会儿见没有人应门，就又敲了一下。她左胳膊夹的包裹在她敲门时滑出去了一点儿，她便重新扶正了一下。包里放的是斯本罗夫人的绿色新冬装，准备让她试穿。波利特小姐的左手上挂着一个黑色的丝袋，袋子里放了一把软尺、一个针垫和一把干活儿用的大剪刀。
波利特小姐身材高挑，体态消瘦，长了一个尖尖的鼻子和两片噘起的嘴唇，铁灰色的头发，有些稀疏。她第三次用门环敲门前，犹豫了一下。她扫了一眼街道，看见一个人正飞快地走过来。哈特内尔小姐今年五十五岁，性情开朗，饱经风霜。此刻她用一贯低沉的大嗓门喊道：“波利特小姐，下午好！”
女裁缝回应道：“哈特内尔小姐，下午好。”她的声音非常细，口音显得十分文雅。她的第一份工作是给一位夫人当贴身女仆。“冒昧问一下，”她接着说，“您知不知道斯本罗夫人是否在家？”
“那我可不知道。”哈特内尔小姐说。
“这太让人为难了。今天下午，我要给斯本罗夫人试穿新衣。她定的是三点半。”
哈特内尔小姐看了一眼她的腕表。“现在都已经过了三点半了。”
“是啊。我已经敲了三次门，但似乎没有任何反应，所以我想知道斯本罗夫人是不是出门了，忘了这件事。但她一般不会失约，况且她后天还想穿这件衣服呢。”
哈特内尔小姐进了大门，走过小径，和波利特小姐一起站在拉布纳姆别墅的门外。
“为什么格拉迪斯不出来开门呢？”她询问道，“哦，不对，我忘了，今天是礼拜四——格拉迪斯不在家。我猜斯本罗夫人睡着了吧，你的敲门声不够响，没吵醒她。”
她一把抢过门环，把门敲得咚咚响，简直震耳欲聋，她还使劲敲打门的镶板，扯开嗓子大喊：“嗨，里面有人吗！”
依然没有任何应答。
波利特小姐喃喃说：“哦，我想斯本罗夫人一定忘记这件事出去了，我换个时间再来吧。”她准备沿着小径离开。
“胡说，”哈特内尔小姐坚定地说，“她不可能出去。我刚遇见过她。我去隔着窗户看看屋里是不是还有活人。”
她一向热心肠，笑着表示那只是个玩笑，然后象征性地往最近的窗玻璃那儿看了一眼——之所以只是象征性地，是因为她很清楚，斯本罗夫妇很少在客厅待着，他们比较喜欢后面的小起居室。
虽然只是象征性地看了一眼，她却一下子看到了人。哈特内尔小姐确实没看到任何活人。相反，她透过窗户看见斯本罗夫人躺在壁炉前的地毯上——死了。
* * *
“当然了，”后来哈特内尔讲述了事情经过，她说，“我努力保持镇定。那个叫波利特的家伙完全不知道怎么办。‘要保持镇定，’我对她说，‘你待在这里，我去找波尔克警员。’她说她不想留下来，但是我一点儿也顾不上这些了。对那样的人必须狠下心来，我发现他们总喜欢大惊小怪。就在我要离开的时候，斯本罗先生从房子拐角转了过来。”
说到这儿，哈特内尔小姐意味深长地停顿了一下。这使得她的听众迫不及待地问道：“告诉我，他什么表情？”
哈特内尔小姐接着说：“坦率地讲，我立刻产生了怀疑！他表现得太过平静了。他看上去一点儿都不惊讶。你们愿意怎么说都行，但是当一个男人听到自己的妻子死了，却没有流露任何情感，这就不正常了。”
大家都同意这种说法。
警察也同意这个观点。人们都对斯本罗先生的冷漠表示怀疑，于是他们马上调查了一下斯本罗先生因为妻子的死，能够得到些什么好处。人们发现斯本罗夫人原本很富有，婚后不久她立下遗嘱，遗产将由她丈夫继承，这更加深了警方对丈夫的怀疑。
马普尔小姐是一位慈眉善目的——有人说，她嘴巴厉害——老处女，她住在教区长寓所的隔壁。在发现这起命案的半个小时内，波尔克警员就来到她家调查。他神气活现地用拇指翻弄着笔记本，说道：“夫人，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我有几个问题要问您。”
马普尔小姐问：“是与斯本罗夫人的谋杀案有关吗？”
波尔克感到很惊讶。“夫人，可以问一下您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吗？”
“鱼。”马普尔小姐说。
这个回答对波尔克警员来说很好理解。他毫不费力地猜到，是鱼贩的儿子给马普尔小姐送晚餐时，把这件事儿告诉了她。
马普尔小姐继续温和地说：“躺在起居室的地板上，被勒死了——很有可能是用一条很窄的带子。但是无论那个东西是什么，已经被拿走了。”
波尔克面带愠怒。“那个小弗雷德怎么什么都知道——”
马普尔小姐机敏地打断了他的话，她说：“您的上衣上有一根别针。”
波尔克警员低头一看，吃了一惊。他说：“确实有人说：‘看见一根针，就把它捡起来，你会幸运一整天。’”
“我希望那句话会应验。现在你想让我告诉你什么呢？”
波尔克警员清了清嗓子，神气活现地查阅了一下他的笔记本。“死者的丈夫亚瑟·斯本罗先生向我做了陈述。据他所说，两点半时，他接到了您的电话，问他能否在三点十五分过去一下，因为您想向他咨询一些事情。那个，夫人，那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马普尔小姐说。
“两点半时，您没有给斯本罗先生打电话吗？”
“不只是两点半，其他时间也没有。”
“啊——”波尔克警员说，然后非常满意地舔了舔胡子。
“斯本罗先生还说什么了？”
“他说，他是应邀来这里拜访的，三点十分出的门；当他到这里的时候，女佣告诉他，您‘不在家’。”
“这话是真的，”马普尔小姐说，“他确实来过这里，但是我那时正在妇女协会开会。”
“啊——”波尔克警员又说。
马普尔小姐大声说：“告诉我，警员先生，你是不是怀疑斯本罗先生？”
“眼下我还不能这么说，但在我看来，某个人——暂且不提名字——却一直在设法耍花招儿掩盖罪行。”
马普尔小姐若有所思地说：“斯本罗先生吗？”
她喜欢斯本罗先生。斯本罗先生又矮又瘦，说起话来既呆板又传统，但极受人尊敬。奇怪的是，他居然来乡下生活，很显然他以前一直生活在城里。他向马普尔小姐倾吐了其中的原委。他说：“我从小就一直想着有一天到乡下生活，拥有属于自己的花园。一直以来，我都非常喜欢花。我的妻子，您知道，开了一家花店。我就是在那里第一次与她相识。”
话虽平淡，却让人联想到浪漫的场景：年轻貌美的斯本罗夫人，站在花海之中。
不过，斯本罗先生对种花真是一窍不通。他分不清花籽儿种类，不懂得如何修剪，也不知道栽植嫁接，更是分不清一年生和多年生的花卉。他只是有一种幻想——幻想着在乡村别墅里有一个花园，那里种满了香气扑鼻的鲜艳花朵。他曾可怜兮兮地向马普尔小姐请教种花之道，还把她的回答记在了小本子上。
他做事相当有条不紊。也许，就是因为他的这个特点，在他妻子被发现遭遇谋杀时，警方才对他产生怀疑。经过一番耐心、持续的调查，警方了解到了已故斯本罗夫人的很多事情——很快，整个圣玛丽米德的人也知道了这些事情。
已故的斯本罗夫人曾给一个大户人家做打杂女佣。后来她辞了那份工作，嫁给了一个花匠，然后和他一起在伦敦开了一家花店。花店生意兴隆，可那名花匠不久就得了病，死了。
他的遗孀继续经营着那家花店，还野心勃勃地扩大了经营规模。她的生意依旧兴隆。然后，她把花店卖了个好价钱，开始了第二段婚姻——嫁给了斯本罗先生，一个继承了一家濒临倒闭的小企业的珠宝商。之后不久，他们卖了那家企业，来到了圣玛丽米德。
斯本罗夫人很富有。她对每个人解释说，她投资的花店带来的利润都是“在神灵的指引下”获得的。神灵用非凡的智慧为她出谋划策。
她的所有投资都很成功，有些投资甚至收益颇丰。然而，这并没有使斯本罗夫人更加信奉神灵，相反，她在一段时期内还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一种神秘的宗教中，这种宗教与印度教相类似，都是建立在各种形式的深呼吸基础之上。然而，到了圣玛丽米德，她又重新信奉正统的英国国教。她经常出入牧师寓所，勤勤恳恳地做礼拜；还经常光顾乡村商店，关心本地发生的事情，还打乡村桥牌。
她每天过着平凡的生活，然后，突然，被谋杀了。

看门人疑案
<h3>第一章</h3>
“那个，”海多克医生询问他的病人，“今天觉得怎样？”
马普尔小姐躺在枕头上，虚弱地朝他微笑了一下。
“说真的，我觉得自己好点儿了，”她说道，“但我情绪十分低落。我总是禁不住想要是我死了，那该多好。毕竟，我已经老了，没有人需要我，也没有人在意我。”
海多克医生像往常一样粗鲁地打断了她。“是的，没错，这是得这种流感后的典型反应。你需要的是某种能改善你情绪的东西，一种精神滋养品。”
马普尔小姐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而且，”海多克医生继续说道，“我今天已经把药带来了！”
他把一个长长的信封扔到床上。
“这正是你需要的东西。此类谜题最适合你了。”
“谜题？”马普尔小姐看起来饶有兴趣。
“我在文字上下了一些功夫，”医生说，脸微微有些泛红，“我用了‘他说’‘她说’‘女孩想’等等这样的句子，设法让它看起来像个普通故事。不过故事情节都是真实的。”
“但为什么是谜题呢？”马普尔小姐问道。
海多克医生咧嘴一笑。“因为如何理解它完全在于你自己。我想知道你是否依旧聪明，遇到难题是否还能迎刃而解。”
说完这些尖刻的话，他就离开了。
马普尔小姐拿起手稿开始阅读。
“那么新娘在哪儿？”哈蒙小姐欢快地问道。
村里人都急于看到哈利·莱克斯顿从国外带回来的这个年轻、富有、漂亮的妻子。大家都宽容地认为，哈利——这个缺德的无赖——交上了好运。每个人对哈利都很宽容。就连那些被他用弹弓打碎窗户的房子的主人，在他可怜兮兮地表达歉意后，也都消了气。他打破过窗户，偷过果园，捕过人家的兔子，后来又负债累累，与当地烟草商的女儿纠缠不清——之后被迫与那个女孩断绝关系，并被送往非洲——村里人，尤其是几个老姑娘，用宽容的语气低声说着：“啊，噢！放荡不羁的年轻人！他会安定下来的！”
果然，现在，浪子回头了——不是潦倒，而是凯旋。正如俗话说的那样，哈利·莱克斯顿“出人头地”了。他振作起来，努力工作，最终遇到并成功追求到一位年轻的英法混血女孩，她还拥有一笔可观的财富。
哈利本可以在伦敦生活，或者在某个时髦的狩猎村庄购置一份房产，但他更喜欢回到自己的家乡。最浪漫的是，他买下了荒废的寡妇房屋的地产，他曾在那里度过了童年。
金斯迪家的房子空置了近七十年，它渐渐腐朽废弃。一位年老的看门人和他的妻子住在其中尚可居住的一隅。这个房子面积巨大，宏伟华丽，却不讨人喜欢。公园里植被茂密丛生，树木在四周将中间团团围住，犹如某个阴暗巫师的老窝。
寡妇房屋十分舒适，朴实无华，长期租给哈利的父亲，莱克斯顿少校。小时候，哈利玩遍了金斯迪的每一个角落，连对盘根错节的树木都了如指掌，这个老房子本身也强烈地吸引着他。
莱克斯顿少校几年前已经去世，所以人们可能会认为哈利在这儿没有什么牵挂，不会再回来了——然而，哈利恰恰把新娘带回了童年的家。破败的金斯迪宅邸被拆除了。一队建筑人员和承包商骤然拥入此地，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有钱能使鬼推磨——建造了一座崭新的房屋，这座白色的房屋挺立在树间，闪闪发光。
之后来了一群园丁，在他们之后，又来了一队拉家具的货车。
房屋已万事俱备。仆人们也到了。最后，一辆价格不菲的高级豪华轿车停在前门，哈利和哈利太太从车上下来。
全村人奔走相告，普赖斯夫人也发出了邀请函，举办派对“迎接新娘”。这个女人拥有村里最大的房子，并且自认是当地社交圈的领袖。
这可是件大事。有几位女士还为了这个派对买了新礼服。人人都很兴奋、好奇，渴望看到这个传说中的女子。他们说一切就像童话故事一样。
哈蒙小姐是个饱经风霜、心地热忱的老处女，她一边挤过拥挤的试衣间的门，一边抛出问题。身材娇小的布伦特小姐是一位瘦弱、乖僻的未婚女子，她急忙传递着她得到的信息。
“哦，天哪，太迷人了。举止如此优雅，人也那么年轻。说真的，看到一个人拥有一切那么美好的东西，太让人羡慕了。有貌，有钱，有教养，鹤立鸡群，她的一切都与众不同。可爱的哈利还那么爱她。”
“啊，”哈蒙小姐说，“说这话还为时尚早！”
布伦特小姐抽了下鼻子，表示赞同。“噢，亲爱的，你真的认为——”
“我们都知道哈利是什么样的人。”哈蒙小姐答道。
“我们知道他过去是什么样的人！但我现在希望——”
“啊，”哈蒙小姐说，“男人都一样。一日浪子，终身浪子。我了解他们。”
“天哪，天哪。可怜的小东西。”布伦特小姐看起来兴奋多了，“的确，我猜她会跟他产生矛盾。真该有人去提醒她一下。我不知道她听没听过任何过去的故事？”
“这似乎太不公平了，”布伦特小姐说道，“她什么都不知道。太尴尬了，尤其是村里只有一家药店。”
因为之前烟草商的女儿嫁给了药店的店主埃奇先生。
“如果莱克斯顿夫人要在马奇贝纳姆与布茨打交道的话，”布伦特小姐说，“就更好了。”
“我敢说，”哈蒙小姐说道，“哈利·莱克斯顿会主动提出来的。”
两人又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可是我认为，”哈蒙小姐说，“她应该知道。”

完美女仆案
<h3>第一章</h3>
“哦，夫人，如果您愿意的话，我能跟您说会儿话吗？”
人们可能觉得这种请求本身就很荒谬，因为当时，马普尔小姐的小女仆埃德娜，事实上正在跟她的女主人说话。
不过，认识到这是埃德娜的说话习惯后，马普尔小姐立即说：“当然了，埃德娜，进来吧，把门关上。什么事儿啊？”
埃德娜依言把门关上，走进了屋里，手指摆弄着围裙角，然后咽了几下唾液。
“埃德娜，什么事儿啊？”马普尔小姐鼓励道。
“哦，是这样，夫人，是我的表姐，格拉迪。”
“我的天哪，”马普尔小姐说，她立刻想到了最坏的可能——哎呀，人们通常都会得出那样的推论，“没，没有什么麻烦吧？”
埃德娜赶紧让她放心。“哦，没有，夫人。没那回事儿。格拉迪不是那种女孩。她只是心情不好。您瞧，她丢了工作。”
“我的天哪，真是遗憾。她不是在古堡为斯金纳小姐——小姐们工作吗？”
“是的，夫人，的确如此。格拉迪对此很心烦——确实非常心烦。”
“不过，格拉迪斯[1]以前经常换工作，不是吗？”
“哦，是的，夫人。她总想改变，似乎从未真正稳定下来过，如果您懂我说的意思。不过总是她炒别人的鱿鱼！”
“那么这一次反过来了？”马普尔小姐毫无表情地问。
“是的，夫人，而且有件事儿让格拉迪十分心烦。”
马普尔小姐看上去有点儿惊讶。她记忆中的格拉迪斯，那个有时会在她“外出时”到厨房里喝茶的女孩，体格粗壮，喜欢傻笑，性情一向温和。
埃德娜继续说：“您瞧，夫人，关键是事情发生的方式——以及斯金纳小姐对这件事的看法。”
“斯金纳小姐，”马普尔小姐耐心地询问，“是怎么看的？”
这一次，埃德娜把整个事情仔细地讲了一遍。
“哦，夫人，格拉迪从来没有遭受过那么大的打击。您瞧，艾米丽小姐的一个胸针找不到了，她前所未有地大喊大叫，当然谁也不想发生那样的事情；太令人心烦了，夫人，如果您懂我的意思。格拉迪帮着到处找，拉维妮娅小姐说她打算报警，结果胸针又出现了，正正好好被推到了梳妆台抽屉的后面，格拉迪真是谢天谢地。
就在第二天，一个盘子被打碎后，拉维妮娅小姐立刻提出要解雇格拉迪，让她一个月内必须离开。格拉迪觉得问题不可能出在盘子上，这只是拉维妮娅小姐找的借口罢了，一定是因为胸针的事儿，她们认为是她偷拿了胸针，当要报警的时候，又把它放了回去。但格拉迪不会做那样的事，她从来都不会，她担心的是，一旦事情传开了，会对她很不利。您知道，夫人，这对于一个女孩来说，问题很严重。”
马普尔小姐点点头。虽然马普尔小姐不是特别喜欢那个精力充沛、固执己见的格拉迪斯，但是她相信，那个女孩本性是诚实的，她完全能想象到那件事一定让女孩非常心烦。
埃德娜忧愁地说：“我想，夫人，您会有什么办法吗？格拉迪从来没有如此烦恼过。”
“告诉她，别做傻事，”马普尔小姐干脆利落地说，“如果她没偷拿胸针——我确信她没拿——那么她就无须心烦。”
“那件事会传开的。”埃德娜沮丧地说。
马普尔小姐说：“我……呃……打算今天下午就过去。我会和斯金纳小姐们谈一谈。”
“哦，夫人，谢谢您。”埃德娜说。
注释：
[1]文中，女仆埃德娜称呼格拉迪斯用的是昵称格拉迪，马普尔小姐则直呼其名。

马普尔小姐讲故事
我亲爱的雷蒙德和琼，我想我从未告诉过你们，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奇怪的小案子。我不想让人觉得我很自负。当然，我知道，跟你们年轻人比起来，我一点儿也不聪明——雷蒙德所写的作品内容现代，都是关于不和的年轻男女的故事，而琼总会画一些非凡的油画，描绘的是健壮的人，身上一些部位凸起来，看起来很奇特——亲爱的，你们都很聪明，但正如雷蒙德所说（用非常亲切的口气说的，因为他是最善良的外甥），我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因循守旧，无可救药。我敬仰阿尔玛·塔德玛先生和弗雷德里克·莱顿先生，我猜对你们来说，他们似乎是无可救药的老古董。不过让我想想，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哦，对，我不想显得自负，但我控制不住有些沾沾自喜，因为凭借一点儿常识，我的确解决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还难住了比我聪明的人。但是我本应该想到，整件事情一开始就很明显……
好了，我将讲述我的小故事，如果你们认为我对此有些骄傲自满，那么你们必须记住，我至少帮助了一个极度痛苦的伙伴。
据我所知，这件事开始于某天晚上九点钟，那时格温——（你们还记得格温吧？我那个红发女仆）嗯——格温走了进来，告诉我帕特里克先生和一个绅士来拜访我。格温把他们带到了客厅——做得非常正确。我当时正坐在餐厅里，因为我觉得早春时烧两个壁炉是种浪费。
我指示格温带上樱桃白兰地和几个杯子，急忙赶到客厅。我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帕特里克先生？他在两年前去世了，但他是我多年的老友，也处理我所有的法律事务。他十分精明，是个真正聪明的律师。他儿子现在替我经营事务，是个好小伙子，也很时髦，但不知怎么的，我就是感受不到我和帕特里克先生之间的那种信任。
我跟帕特里克先生解释了壁炉炉火的事儿，他马上说他和他的朋友愿意去餐厅。然后他介绍了他的朋友罗兹先生。他正直壮年，四十来岁。我立即看出他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他的举止极其怪异。如果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个可怜的家伙正承受巨大的压力，还可能认为他粗鲁无礼。
我们在餐厅坐定，格温已经拿来樱桃白兰地，帕特里克先生说明了他的来意。
“马普尔小姐，”他说，“您一定要原谅一个老朋友的冒昧。我这次是来向您请教的。”
我一点儿都不明白他的意思，于是他继续说：
“人们生病时喜欢听两种意见——一种是专科医生的，一种是家庭医生的。通常前者的观点更受重视，但我不敢苟同。专科医生只在他自己的专业领域有经验；而家庭医生掌握的知识或许少些，但是经验更为丰富。”
我完全明白他的意思，因为不久前，我的一个年轻侄女急匆匆地把孩子送到一位知名的皮肤病医生那里，她没有咨询自己的家庭医生，因为她认为家庭医生已经年老体衰。那位专科医生进行了一些昂贵的治疗，之后却发现孩子只不过得了一种不太常见的麻疹而已。
我刚才提到这些——虽然我怕跑题——是想说明我对帕特里克先生观点的赞同，但我仍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如果罗兹先生病了——”我说了一半，便停了下来，因为这个可怜的家伙发出了极其恐怖的笑声。
他说：“我想我几个月之后脖子就会被折断，一命呜呼。”
随后，我知道了所发生的一切。最近在巴恩切斯特，一个距我们二十英里远的小镇，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恐怕我当时并没太注意这个案子，因为我们在村里跟我们街区的护士打得火热，对印度地震和巴恩切斯特的谋杀这类外面发生的事儿毫不知情，尽管这些事儿确实更加重要，但还是让位于我们在当地过的自己的快乐小日子。我恐怕乡村都是这样。无论如何，我确实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个女人在旅馆里被捅死的新闻，但我没记住她的名字。现在看来，这个女人好像是罗兹先生的妻子。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实际上他被人们怀疑谋杀了自己的妻子。
帕特里克先生清楚详尽地为我解释了这一切，虽然科罗纳的陪审团已经作出裁决，认为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可能是某个或某几个陌生人。但罗兹先生仍然相信，他可能在一两天之内会被逮捕，所以他找到帕特里克先生寻求帮助。帕特里克先生继续往下说，那天下午他们咨询过皇家学院的马尔科姆·奥尔德爵士，一旦案件开始审理，马尔科姆爵士将为罗兹先生辩护。
马尔科姆爵士是个年轻人，帕特里克先生说，辩护方法很新式，他表示已经想好了要怎么辩护。但对于他的辩护方法，帕特里克先生并不完全满意。
“亲爱的女士，您看，”他说，“这个方法有点儿像我说的“专科医生的观点”。你给马尔科姆爵士一个案子，他只看到一个方面——最可行的那个辩护方法。但在我看来，即使是最佳的辩护方法，也可能完全忽略最关键的一点。因为它并不考虑实际上发生了什么。”然后他接着说了一些非常友好的奉承话，称赞我的机敏和判断力，以及我对人性的了解，请我允许他讲述这个案件，希望我能够给出一些建议。
我看得出来，罗兹先生高度怀疑我的能力，同时也很懊恼被带到这儿来。但是帕特里克先生没有理会，继续给我讲述三月八日晚上发生的事情。
案发前罗兹夫妇一直待在巴恩切斯特的皇冠酒店里。罗兹太太可能有点儿忧郁症（我是从帕特里克先生小心的措辞中得出这一结论的），她吃过晚餐后马上就得上床休息。她和丈夫住的是相邻的两间客房，中间有一扇门连接两边。罗兹先生在写一本关于史前燧石的书，他坐在隔壁房间里工作。晚上十一点，他收拾好文件，准备睡觉。在这之前，他往妻子的房间瞧了一眼，以防她还需要什么东西。结果他发现电灯亮着，而妻子躺在床上，被人用刀刺穿了心脏。她已经死了至少有一个小时——或许更长。接下来是案情的关键。罗兹太太的房间还有另外一扇门，是通向走廊的。这扇门被从里面反锁，并插上了门闩。房间里唯一的窗户是关着的，而且上了闩锁。罗兹先生称，没有人经过他所在的房间，只有一个女服务员进来送过热水瓶。插在伤口上的凶器是罗兹太太梳妆台上的一把匕首。她习惯把它当作裁纸刀。刀上没有指纹。
案情可归结为一点——除了罗兹先生和女服务员之外，没人进入过受害者的房间。
我询问了那个女服务员的情况。
“那是我们第一次问讯，”帕特里克先生说，“玛丽·希尔是个当地人。她在皇冠酒店当服务员已经有十年了。她似乎没有任何理由突然袭击一位客人。无论怎样，她看上去都挺迟钝的，甚至有点儿傻乎乎的。她的口供和罗兹先生所述也没有什么出入。她给罗兹太太拿来了热水瓶，看到罗兹太太快要睡着了。说实话，我不相信她会杀人，我也肯定，没有陪审团会认为她犯了罪。”
帕特里克先生又提到另外一些细节。在皇冠酒店楼梯的尽头，有个小型的休息室，人们有时会在那儿闲坐，喝杯咖啡。一条通道通向右侧，里面的最后一扇门就是罗兹先生的房门。通道在那儿又直接转向右侧，拐角处的第一道门就是进入罗兹太太房间的。碰巧的是，这两扇门都可以被人们看到。第一扇门——通向罗兹先生房间的门，我称作A，可以被四个人看到，两个商务旅者和一对上年纪的已婚夫妇，他俩当时正在喝咖啡。据他们说，除了罗兹先生和女服务员之外，没有人进出A门。而另外一扇B门，有一个电工正在那儿干活儿，他也发誓，除了女服务员外，没有人进出过B门。
这确实是个非常离奇、又十分有趣的案子。从表面上看，似乎一定是罗兹先生谋杀了他的妻子。但我能看出来，帕特里克先生十分确信，他的客户是无罪的，帕特里克先生可是个相当精明的人。
在询问中，罗兹先生支支吾吾地讲了一件事儿：曾有个女人给他妻子写过恐吓信。他讲的事情，我觉得极端不可信。在帕特里克先生的要求下，他自己做了解释。
“坦白讲，”他说，“我一点儿都不信。我认为大部分内容是艾米编造的。”
我猜想罗兹太太是一个浪漫的人，一生都在为所有发生过的事情添油加醋。根据她自己的描述，她在一年之中有过很多奇遇，数量多得简直不可思议。如果她踩到一点儿香蕉皮滑倒了，那就是件近乎死里逃生的大事儿。如果灯罩着火了，就变成她从一个燃烧的大楼中被解救出来，危在旦夕。她丈夫习惯把她说的话打折扣之后再消化。她说过关于某个女人的一件事儿，说是她骑摩托车撞伤了那个女人的孩子，于是那个女人发誓要向她报仇。唉，罗兹先生根本没把这件事儿放在心上。事情发生在他们结婚以前，虽然她给他读了那封言辞激烈的信，他仍怀疑整件事是她自己杜撰的。事实上，这种事儿她以前也做过一两次。她有癔症倾向，一直渴望寻求刺激。
现在，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十分正常。实际上，我们的村子里有个女人，行为举止跟她差不多。这种人的危险之处就在于，当有真正异常的事情发生时，没有人会相信他们说的是真话。在我看来，这个案子就是这种情况。我推测，警察只认为罗兹先生在编造这个不可信的故事，来洗清自身的嫌疑。
我问了一下酒店里有没有独身一人的女子。结果好像有两个——格兰比太太，一个英印混血的寡妇，还有卡拉瑟斯小姐，一位体格健壮、说话不带“g”音的老处女。帕特里克先生补充说，经过详细的问讯，也没能查出有人在案发现场附近见过两人中的其中一人，也没有任何证据能将她们和案件联系起来。我让他描述一下她们的体貌特征。他说格兰比太太五十岁左右，头发有点儿红，乱蓬蓬的，面色土黄。她的服装相当别致，大多数是真丝制造，等等。卡拉瑟斯小姐四十岁左右，戴着夹鼻眼镜，头发剪得很短，像男人一样，外衣和短裙也很男性化。
“天哪，”我说，“那样的话可就难办了。”
帕特里克先生向我投去询问的一瞥，但是我此时并不想多作解释，所以我问他马尔科姆·奥尔德爵士说了什么。
马尔科姆爵士相信自己能够找出证据，使尸检的结果定为自杀，也能对缺乏指纹这一问题做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我问罗兹先生他的想法，他说所有的医生都是蠢货，连他自己都不相信妻子会自杀。“她不是那种女人”，他的回答很简单。我相信他，因为有癔症的人通常不会自杀。
我思索了一分钟，然后问罗兹太太房间的门是否直接通向走廊。罗兹先生说不是——有一个小走廊，带厕所和盥洗室。卧室通往走廊的那扇门是锁上并闩上的。
“既然是这样的话，”我说，“整件事就相当简单了。”
你知道，这真的……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但人们似乎就是没想到这一点。
帕特里克先生和罗兹先生都盯着我，让我感到很尴尬。
“或许，”罗兹先生说，“马普尔小姐还没有充分理解案子的难度。”
“不，”我说，“我觉得我理解了。一共有四种可能：罗兹太太要么被她丈夫或者女服务员所杀，要么自杀，要么被一个无人看见进出过房间的外来者杀害。”
“那是不可能的，”罗兹先生打断我，“没有人可以在我看不到的情况下进出我的房间。即使是有人能够进入我妻子的房间，而不让电工看见，他怎么能离开房间又把门从里面锁上呢？”
帕特里克先生看着我说：“怎么解释，马普尔小姐？”语气里充满鼓励。
“我想问一个问题，”我说道，“罗兹先生，那个女服务员长什么样子？”
他说他不确定。他觉得她个子比较高，但记不清她是白皮肤还是黑皮肤。我转向帕特里克先生，问了同样的问题。
他说她中等身高，金发碧眼，面色红润。
罗兹先生说：“帕特里克，你比我善于观察。”
我冒昧地说我不敢苟同。然后我问罗兹先生能否描述一下我家的女佣，结果他和帕特里克都说不出来。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这意味着什么吗？”我说，“你们各自都满腹心事地来到这里，于是迎你们进门的就只是一个‘女佣’。同理可以证明罗兹先生在酒店的情形。他只看见了女服务员的制服和围裙，因为太过于专注自己的工作了。但是，帕特里克先生以不同的身份会见了同一个女人，他把她当作一个‘人’来看待。
“那个女谋杀犯就是利用了这一点。”
他们还是没明白过来，我只好解释了一下。
“我认为谋杀是这样进行的。女服务员从A门进来，拿着热水瓶，经过罗兹先生的房间，来到罗兹太太的房间，最后从B门出去到了外面的走廊。X——我给谋杀犯起的代号——从B门进入小走廊，藏在了房间里的某个地方，等着女服务员离开。之后，她走进罗兹太太的房间，拿起梳妆台上的匕首（毫无疑问，她白天事先侦查过这个房间），来到床边，刺死了那个睡着的女人，接着擦拭了匕首的手柄，锁上了她进来的那扇门。之后从罗兹先生工作的房间出去了。”
罗兹先生喊道：“但我应该看见她的。电工也应该看见她进来。”
“不，”我说，“这就是你们的错误所在。你不会‘看见’她，如果她乔装成服务员的样子。”我留出时间，让他们完全理解我的话，之后我继续说道：“你沉浸于自己的工作，通过余光看见一个女服务员进来，去了你妻子的房间，又经过你的房间出去了。一样的衣服——却不是同一个女人。这也是那些喝咖啡的人所看到的：一个女服务员进来，一个女服务员出去。电工也是如此。我敢说，如果那位女服务员长得很漂亮，一位绅士可能会注意到她的脸，人性使然，但如果她只是一位相貌平平的中年妇女，那么你们注意到的只会是她的衣服，而不是她本人。”
罗兹先生喊道：“她是谁？”
“哟，”我说，“这就有点儿难说了。不是格兰比太太，就是卡拉瑟斯小姐。听起来格兰比通常好像戴假发——所以她可以用自己的头发扮成女服务员。但另一方面，卡拉瑟斯小姐头发很短，像男人，更容易戴上假发，扮成女服务员。我敢说，你们可以非常轻松地发现她们哪一个才是凶手。就我个人来说，我倾向于认为是卡拉瑟斯小姐。”
真的，亲爱的，这就是故事的结尾。卡拉瑟斯是个假名字，她就是那个凶手。她的家族有精神病史。罗兹太太是个鲁莽、危险的司机，曾经不慎轧死她的小女儿，这让那可怜的母亲失去理智。她巧妙地隐藏了她的疯狂，只是向她意图谋害的对象写过疯狂的恐吓信。她跟踪了罗兹太太好一段时间，设计了非常巧妙的计划。杀人后的第二天早上，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假发和服务员的制服装到一个包裹里寄走。当她受到质问时，立刻就崩溃招供了一切。这个可怜的女人现在被关在布罗德莫精神病院里，精神完全失常，但这起谋杀案确实策划得非常巧妙。
帕特里克先生后来找到我，带来一封罗兹先生的赞美信。确实，那让我脸红了。然后我的老朋友对我说：“只问您一件事儿，为什么您认为卡拉瑟斯比格兰比更有可能是凶手？您从没见过她们两个。”
“噢，”我说，“是‘g’音。您说她说话不带‘g’音。现在，只有书里的猎人会这样做，我可没见过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这么干的——六十岁以下的人肯定不会，而这个女人四十岁。因此那些省掉的‘g’音在我听起来像一个女人在演戏，而且演过头了。”
我不该告诉你们帕特里克先生回应了什么，不过他确实对我赞不绝口，我情不自禁地沾沾自喜了。
事情能朝着最好的一面发展，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了。罗兹先生已再婚。妻子是一位善良、通情达理的女孩，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小宝贝。你们猜怎么着？他们让我做孩子的教母！他们是不是太好了？
真希望你们不会嫌我太啰唆。

裁缝的洋娃娃
<h3>第一章</h3>
洋娃娃躺在天鹅绒面的大椅子上。屋内光线昏暗；伦敦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在这轻柔的昏暗中，灰绿色的椅罩、窗帘和地毯和谐地融为一体。那个洋娃娃也融入其中。她穿着绿色天鹅绒衣服，头戴天鹅绒帽子，脸上涂着厚厚的艳彩，身体舒展，四肢伸开，懒洋洋地躺在那儿。她是个玩偶娃娃，是有钱的女主人心血来潮时买来放在电话旁，或长沙发坐垫上的那种玩具。她四肢摊开躺在那里，永远瘫软无力，但却带着一种古怪的生气。她看起来像是二十世纪制造的颓废产品。
希比尔·福克斯手忙脚乱地拿着几个样板和一份草图走了进来，带着一丝惊奇与困惑看了那个洋娃娃一眼。她感到奇怪，但是无论什么令她奇怪，都无法成为她首要关注的东西。反而，她心里想：“哎呀，那个蓝色的天鹅绒样板哪儿去了？我究竟把它放到哪里了呢？我确信，刚才把它放在这里的啊。”她走到楼梯口，向工作室喊道：“埃尔斯佩思，埃尔斯佩思，你拿了蓝色的样板吗？费洛斯·布朗夫人现在随时都会过来。”
她又返回屋内，打开了灯，目光再次扫过那个洋娃娃。“哎，到底在哪里——啊，在那里。”她把刚才从手中掉下来的样板捡了起来。当电梯停下来的时候，外面的楼梯口传来了往常的咯吱咯吱声，过了一会儿，费洛斯·布朗夫人带着她的京巴，呼哧呼哧地走进了房间，那架势就像一列火车喷着气进站一样。
“要下大雨了，”她说，“简直是倾盆大雨！”
她摘下手套，脱掉毛皮外套。艾丽西娅·库姆走了进来。最近她并不总过来，除非有特殊的客人登门，而费洛斯·布朗夫人就是这样的客人。
埃尔斯佩思是工作室的女领班，她拿来了连衣裙，希比尔把它给费洛斯·布朗夫人从头往下套了上去。
“瞧，”她说，“我觉得挺合身的。是的，这绝对是件成功之作。”
费洛斯·布朗夫人侧过身来，照了照镜子。
“我必须要说，”她说，“你做的衣服确实不显臀部。”
“您可比三个月前瘦多了。”希比尔鼓励她说。
“我真的没瘦，”费洛斯·布朗夫人说，“尽管我穿这件衣服看起来像瘦了。这与你的剪裁方式有关，它确实让我的臀部显得小。我看上去几乎好像都没有臀部了——我指的是那种大多数人都有的平常的臀部。”她叹了口气，一边抚摸着她身体上那个令人伤脑筋的部位，一边继续说，“我的臀部一直让我很心烦，当然了，多年来，我一直靠把肚子向前挺来让它不那么显眼。但现在已经不能这么做了，因为我连小肚子也有了。我的意思是——唉，你不可能又收腹又收臀，不是吗？”
艾丽西娅·库姆说：“您应该看看我的其他客户！”
费洛斯·布朗夫人又更换姿势试了几下。
“有肚子可比有臀部糟糕得多，”她说，“肚子更容易显出来，或者你感觉它是这样的。因为，当你和别人面对面说话时，他们看不到你的臀部，但却可以注意到你的腹部。不管怎样，我要养成收腹的习惯，而臀部就随它去了。”她伸长脖子向远处张望了一下，突然冒了一句：“哦，那是你的洋娃娃吧！吓死我了。那个洋娃娃你买来多久了？”
希比尔有些迟疑地瞅了一眼艾丽西娅·库姆，艾丽西娅看上去有些困惑，而且还有些莫名的忧虑。
“我不太清楚……我想，应该有些时日了——我向来记不住事情，现在就更差劲了——转身就忘。希比尔，她在我们这儿有多久了啊？”
希比尔简短地回答：“不知道。”
“噢，”费洛斯·布朗夫人说，“她让我毛骨悚然。太可怕了！她看上去好像正在看着我们所有人，也许正掩着她的天鹅绒袖子大笑呢。如果我是你们的话，我就把她处理掉。”她微微打了个寒战，然后再一次全身心地投入到衣服制作的细节上。该不该让袖子再短一英寸呢？衣服长度怎么样呢？当所有这些重要的地方都得到满意解决后，费洛斯·布朗夫人换回她自己的衣服，准备离开。当路过那个洋娃娃的时候，她又转过头来说：“不，我不喜欢那个洋娃娃。她看上去一副主人的样子。这可不是好现象。”
“她说那话是什么意思啊？”等费洛斯·布朗夫人下楼离开之后，希比尔问道。
还没等艾丽西娅·库姆回答，费洛斯·布朗夫人又回来了，她从门口探头说：“我的天哪，我把富林给忘了。宝贝儿，你在哪儿呢？哎，不会吧！”
她一动不动地看着，另外两个女人也盯着看：那条京巴正坐在绿色天鹅绒的椅子旁边，抬头盯着那个懒懒地躺在椅子上的洋娃娃。那条京巴脸很小巧，眼球突出，面无表情，看不出是高兴，还是愤恨，只是一直盯着娃娃看。
“过来，宝贝儿。”费洛斯·布朗夫人说。
但是她的宝贝却毫不理会她。
“他是越来越不听话了，”费洛斯·布朗夫人数落着，“富林，过来。吃饭饭啦，我的心肝儿。”
富林的头转过来一点儿，看了一眼他的女主人，然后带着鄙夷的神情，继续打量着那个洋娃娃。
“她一定引起了他的注意，”费洛斯·布朗夫人说，“我想他以前从没注意过她，我也没有。上次我来的时候，她在这里吗？”
另外两个女人面面相觑。希比尔脸上露出了不悦之色，艾丽西娅·库姆则眉头紧皱，她说：“我告诉过您——我最近就是什么也记不住。希比尔，她在我们这儿有多久了啊？”
“她从哪里来的啊？”费洛斯·布朗夫人问道，“你们买的吗？”
“哦，不是。”也不知道为什么，艾丽西娅·库姆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不是我买的。我想是别人送给我的。”她摇了摇头。“真是见鬼！”她喊道，“见鬼，事情刚发生，我就全给忘了。”
“喂，别傻了，富林，”费洛斯·布朗夫人厉声喝道，“过来。看来我得把你抱走。”
她把他抱了起来。富林叫了几声以示抗议。他们走出房间，富林仍转过头来，瞪着大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那个躺在椅子上的洋娃娃……
“就是那个洋娃娃，”格罗夫斯夫人说，“真是吓死我了，真的。”
格罗夫斯夫人是一名清洁工。她刚刚像螃蟹一样蹲着清扫完房间的地板。现在她正站着，拿着掸子慢慢地拭去尘土。
“真可笑，”格罗夫斯夫人说，“直到昨天我才注意到她。她突然吓了我一跳，真的。”
“你不喜欢它吗？”希比尔问。
“福克斯夫人，我跟你说吧，她简直吓死我了，”那个清洁女工说，“她很不正常。看她那悬着的长腿，无精打采躺在那里的样子，还有她那奸诈的眼神，看起来哪里都不对劲儿。”
“你以前从来没有说过她什么。”希比尔说。
“我说过了，直到今天早晨我才注意到她。
“当然，我知道她在这里有一段时日了，但是——”她停了下来，脸上闪过一丝困惑的表情。“她是你会在梦里遇见的那种。”她边说，边收拾各种各样的清洁工具，接着离开了试衣间，穿过楼道，到了对面的房间。
希比尔盯着那个懒懒的洋娃娃。渐渐地，她脸上也显出困惑的表情。艾丽西娅·库姆走进了房间，希比尔突然转过身。
“库姆小姐，这个东西在你这里已经多久了？”
“什么，那个洋娃娃？我的天哪，你知道我什么也记不住的。昨天，真是太荒谬了！我本打算出去听那场讲座，可是沿着街走到半路，就突然发现，自己记不得要去哪儿了。我想啊想。最后，我告诉自己，一定是去纳穆斯堡。我知道自己想去纳穆斯堡买东西。啊，你是不会相信的，实际上直到我回到家，喝着茶时，才记起讲座的事。当然了，我总听说，人们一旦上了年纪，就会变得老糊涂，但是这对于我来说，也太快了些吧。我现在已经忘记把手提包放到哪里了，还有我的眼镜。我把眼镜放到哪里了呢？我刚才还戴着呢，我刚才还在读《泰晤士报》上的消息呢。”
“眼镜在壁炉架这儿呢，”希比尔一边说，一边把眼镜递给她，“你怎么得到那个洋娃娃的？谁给你的啊？”
“我脑子里也一片空白，”艾丽西娅·库姆说，“有人把她送给了我，或把她寄给了我……不过，她看起来和这间屋子挺搭的，不是吗？”
“我觉得相当搭，”希比尔说，“可笑的是，我记不起来，第一次在这里注意到她是什么时候了。”
“难道你现在和我一样健忘，”艾丽西娅·库姆责怪道，“毕竟，你还年轻啊。”
“但是，说真的，库姆小姐，我不记得了。我的意思是，我昨天看着她，觉得有些……嗯，格罗夫斯夫人说得相当对……觉得她有些恐怖。我早已有了这样的感觉，可当我试着回忆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时，我却什么也记不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我以前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她——只是事实好像不是那样。就好像她已经在这儿很长时间了，但我只是刚刚注意到她一样。”
“也许某一天，她会骑着扫帚柄从窗户飞进来呢，”艾丽西娅·库姆说，“不管怎样，她现在确实属于这里。”她环顾四周，“你几乎很难想象，如果这个屋子里没有她，会是什么样子，不是吗？”
“是的，”希比尔说，她打了个寒战，“但我宁愿我能。”
“能干什么？”
“能想象出没有她的房间什么样。”
“是不是这个洋娃娃让我们都变傻了啊？”艾丽西娅·库姆不耐烦地问，“那个可怜的东西怎么了？对我来说，她看上去就像颗烂白菜。但可能因为我没戴眼镜的缘故。”她又补了一句，把眼镜架在鼻子上，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个洋娃娃。“是的，”她说，“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她是有点儿恐怖……表情悲伤，但是——又很诡异，而且神态相当坚决。”
“可笑的是，”希比尔说，“费洛斯·布朗夫人如此讨厌她。”
“她是那种想什么就说什么的人。”艾丽西娅·库姆说。
“但是很奇怪，”希比尔执意说，“这个洋娃娃竟然给她留下了那样的印象。”
“噢，人们有时确实会突然非常厌恶某样东西。”
“也许，”希比尔说，脸上露出一丝笑容，“那个洋娃娃直到昨天才来到这里……也许她刚刚从窗户飞进来，正如你所说的，是她自己在这里安顿下来的。”“不，”艾丽西娅·库姆说，“我确信她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也许她只是昨天才被人注意。”
“我也有那种感觉，”希比尔说，“就是她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但尽管如此，直到昨天我才真正记起看见过她。”
“哎，天哪，”艾丽西娅·库姆轻快地说，“不要再谈她了，你的话让我脊背发凉。你不会是要说一大堆关于她的超自然的事儿吧？”她捡起那个洋娃娃，抖了抖，重新整理了她的肩头，让她坐在了另一把椅子上。那个洋娃娃立刻顺着椅背懒懒地躺了下去。
“一点儿也不像是活的，”艾丽西娅·库姆边说，边盯着那个洋娃娃看，“不过，有趣的是，她确实看起来像是活着的，不是吗？”

神秘的镜子
我无法对这件事做出解释，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发生。反正它就那样发生了。
我有时候依然想，如果当时我注意到那个重要的细节，那个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的细节，那么事情会如何发展。如果我注意到了，那么，我们三人的命运轨迹会被完全改写。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很可怕的想法。
故事的开始，要追溯到一九一四年的夏天——一战前夕，那时我与尼尔·卡斯雷克来到巴吉沃西。尼尔，差不多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认识他的弟弟艾伦，但不是很熟。而他们的妹妹西尔维亚，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比艾伦小两岁，比尼尔小三岁。我们一起上学时，有两次，我打算跟尼尔在巴吉沃西度过一段假期，但均被一些事情打乱了计划。所以，当我第一次到尼尔和艾伦家时，已经是二十三岁那年了。
我们一大帮人要在那儿相聚。尼尔的妹妹西尔维亚刚刚跟一个叫查尔斯·克劳利的家伙订了婚。尼尔说，他比她大很多，但是个完全正派的小伙子，非常富有。
我记得，我们到达的时间大约在晚上七点。每个人都到自己的房间换衣服，准备参加晚宴。尼尔带我去了我的房间。巴吉沃西是座充满魅力的老宅子，格局略显凌乱。在过去的三百年中，房子被随意地装修，现在到处都是上上下下的小台阶，还有料想不到的楼梯间。在这种房子里，很容易就会迷路。我记得尼尔答应我，他会在参加晚宴的路上来接我。想到要和他的家人见第一次面，我有点儿害羞。我还记得我笑着说过，这是那种在走廊里会遇到鬼的房子，他漫不经心地说，人们确实说这个地方闹过鬼，但是没有人亲眼见过，他甚至不知道，鬼应该长什么样儿。
之后他急匆匆地离开了，我开始埋头翻我的行李箱，找晚上要穿的衣服。卡斯雷克家族并不富有；他们一直住在老房子里，但里面没有仆人帮你拎行李，或者侍候你。
那时，我正好在系领带。我站在镜子前，可以看见我的脸和肩膀，后面是房间的墙——一面很普通的墙，中间正好有一扇门——就在我终于打好领带时，我注意到那扇门开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转过身——我想那应该是人的自然反应；可不知为什么，我没有转身。我只是看着那扇门缓缓打开，看见了门里面的房间。
那是一个卧室——比我的要大——里面有两张床，突然，我屏住了呼吸。
因为一个女孩正在一个床脚旁，被一双男人的手掐住了脖子，那个男人慢慢地迫使她向后退，紧掐她的脖子，女孩就这样渐渐窒息而死。
绝对不是我眼花了，我看得十分清楚。发生的事情就是谋杀。
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女孩的脸和她的金发，美丽的脸上流露出痛苦的恐惧，正慢慢地充血。至于那个男人，我能看见他的后背，他的手，还有一条疤痕，从左脸一直延伸到脖子。这些讲起来要花一些时间，但实际上我只目瞪口呆了片刻，就马上转身，想要营救女孩……
然而在我身后的墙上，也就是镜子反射的墙上，只有一个维多利亚式的红木衣柜。没有门开着——也没有暴力的场面。我又转身看镜子，镜子里只能看见那个衣柜……
我伸手在眼前晃了晃，看自己是不是眼花了。我又冲到房间的另一头，试图把衣柜往前拉，此时，尼尔从走廊的另外一扇门进来，问我到底在搞什么鬼。
当我突然问他衣柜后面有没有门的时候，他一定认为我有点儿神志不清。他说，是的，那里有一扇门，通向相邻的房间。我问他那个房间里是否有人住，他说是姓奥德姆的人住着——奥德姆上校和他妻子。我又问他奥德姆太太是不是一头金发，他毫无感情回答说是黑发，这时，我开始意识到我可能在干蠢事。我让自己镇定下来，做了一些蹩脚的解释，然后我们便一起下了楼。我告诉自己，我一定是产生了某种幻觉。我感到相当难为情，觉得自己蠢透了。
之后……之后，尼尔向我介绍说：“我妹妹西尔维亚。”我发现那张漂亮的面孔，就是刚刚被掐死的那个女孩……尼尔接着介绍她的未婚夫给我，一个高个子、肤色较黑的男人，而且左脸上有一道伤疤。
噢，原来如此。你们想想，如果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上，会怎么做。这就是那个女孩，一模一样的女孩。这也是那个男人，我看见他掐死她。他们在一个月后就要结婚了……
我是不是看到了预知未来的幻象？西尔维亚和她的丈夫以后会不会来这儿待上一段时间，住进那个房间（最好的客房）？我目睹的那一幕会不会变成残酷的现实？
我应该怎么办？我能做什么？会有人——尼尔——或是那个女孩自己——相信我吗？
待在那儿的几周，我反复在脑海里思索着这整件事儿。说还是不说？几乎同时，另外一个难题又出现了：我对西尔维亚·卡斯雷克一见钟情……我对她的渴望超过一切……而这种感情在某些方面束缚了我的手脚。
然而，如果我什么都不说，西尔维亚会嫁给查尔斯·克劳利，而克劳利就会杀了她……
因此，在离开的前一天，我脱口而出，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了她。我对她说，我料想她会认为我的精神有点儿失常，但我郑重发誓，我确实看见了我说的事情，我觉得如果她决心要嫁给克劳利，我应该告诉她我的离奇经历。
她非常安静地听着，眼中带着些捉摸不透的东西。她一点儿也没生气。当我说完后，她只是严肃地向我表示感谢。我像个傻子一样不停地重复着：“我确实看到了。我真的看到了。”然后她说：“如果你这么说，你一定是看到了。我相信你。”
好啦，结果是，我匆匆离开，不知道是做对了，还是干了件蠢事。而一星期后，西尔维亚终止了她与查尔斯·克劳利的婚约。
在那之后，战争爆发了，我没有太多闲情逸致去想其他的事情。有那么一两次，我在休假的时候，碰到过西尔维亚，但我总是尽可能回避她。
我如从前一样地爱她，渴望她，但莫名其妙地觉得这样做不道德。是因为我，她才解除和克劳利的婚约，我不停地对自己说，我只有保持一种纯粹冷漠的态度，才能证明我的行为是正当的。
后来，一九一六年，尼尔死了，告诉西尔维亚他的临终遗言的任务自然而然落到了我的肩上。在那以后，我们无法再保持普通朋友关系。西尔维亚崇拜尼尔，而尼尔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很甜美——悲伤中都透着可爱的甜美。我努力保持缄默，再次离开，心中祈祷一颗子弹将我击中，从而让这一切煎熬都能结束。没有西尔维亚的日子生不如死。
但是没有子弹要我的命。有一颗子弹从我右耳擦过，差一点儿；还有一颗子弹击中了我口袋里的烟盒，但我毫发无伤。一九一八年初，查尔斯·克劳利在一次行动中战死了。
不知怎的，这让情况发生了转变。一九一八年秋天，我恰好在停战前回到家，于是我直接找到西尔维亚，告诉她我爱她。我并没抱多大期望，认为她能马上喜欢上我。而当她问我为什么不早点儿告诉她时，我真的感觉幸福得快晕倒了。我结结巴巴说了一些关于克劳利的事儿，而她说：“你认为我为什么跟他分手？”随后她就告诉我，她也爱上了我，正如我爱上她一样——从见到我的那一刻开始。
我说，我以为她解除婚约是因为我告诉她的故事，她轻蔑地笑了，然后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你不会那样胆小。于是，我们又回想了一遍我看到的景象，一致认为只是有些古怪，没什么别的。
好啦，之后的事就没有什么可讲的了。我和西尔维亚结了婚，而且我们很幸福。但当她真正属于我时，我便意识到，我生来就不是那种好丈夫。我全心全意地爱西尔维亚，但我善妒，荒唐地嫉妒着每一个她报以微笑的人。起初，我的反应让她觉得好笑，我觉得她甚至非常享受这样。这至少证明我多么专一。
但对我来说，我完全清楚地意识到，我不仅仅在干蠢事，还在毁掉我们和睦、幸福的生活。我心知肚明，但就是改不了。每次西尔维亚收到信件，不给我看的时候，我都会猜疑是谁寄来的。如果她和哪个男人谈笑，我就会生气而警觉。
最开始，像我说的那样，西尔维亚嘲笑我。她认为那是个大笑话。慢慢地，她就不觉得这笑话有多么好笑了。最后她根本就不觉得这是个笑话。
渐渐地，她开始疏远我，不是肢体上的疏离，而是向我隐瞒她的心事。我无法再得知她的想法。她仍然善良可爱，但多了份哀伤，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
慢慢地，我意识到，她不再爱我了。她的爱已经凋亡，是我亲手扼杀了它……
接下来的事无可避免，我感觉自己正在等待它发生，却又惧怕它的到来。
德里克·温赖特进入到我们的生活。他拥有一切我没有的东西，才思敏捷，谈吐诙谐，还相貌英俊——我不得不承认——他真是个十分优秀的小伙子。我看到他第一眼时，就对自己说：“这个男人才是西尔维亚的真命天子……”
她抗拒过这份诱惑。我知道她内心很挣扎，但我没有伸出援手。我做不到。我沉浸在自己低落、阴郁的情绪中无法自拔。我仿佛在地狱里忍受煎熬，却无力拯救自己。我非但没有帮她，反而让事情雪上加霜。一天，我冲她大大发泄了一通——说了一连串野蛮、毫无根据的伤人话。我嫉妒、难过得快要疯了。我说的话很残忍，也很虚伪，当我说出来的时候，我就知道那些话是多么残忍，多么虚伪。但我仍然从中得到了原始的快感。
我记得西尔维亚满脸通红，缩成一团。
我把她逼得忍无可忍。
我记得她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当晚，我回到家时，发现房子里空无一人。她给我留了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她要永远地离开我。她要回巴吉沃西待上一两天。之后，她打算去找那个爱她并且需要她的人。我应该接受这样的结局。
我想直到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真正相信自己的怀疑。这份让我最害怕的白纸黑字的证明使我异常狂暴。我以最快的速度开车来到巴吉沃西。
我记得，当我冲进房间时，她刚刚换完晚宴的裙子，我看见她美丽的脸上交织着惊讶、害怕的神情。
“除了我，谁也不能拥有你。谁也不行。”
我突然用手掐住她的喉咙，把她向后拽。
突然，我在镜子里看见了我们的身影——西尔维亚几近窒息，而我正要勒死她，还有我脸上的伤疤，子弹射中右耳留下的那个伤疤。
不——我没有杀她。镜中突然显现的景象使我无法动弹，我松开了手，她滑落到地板上。
随即，我崩溃了——她安慰了我……是的，她安慰了我。
我把一切告诉了她，而她告诉我，她写的“爱她和需要她的人”指的是她哥哥艾伦……那天晚上，我们彼此交心，从那一刻起，我们的心不再分离。
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值得牢记一生——要是没有上帝的恩惠和那面镜子，我可能会成为一个杀人犯。
那天晚上，有样东西确实消失了——嫉妒的魔鬼，它控制了我那么久。
但我有时会想，假如我没有犯最初的错误，那个在左脸的伤疤——实际上在右脸上，因为镜子里的映像是反的……我会那么肯定那个男人就是查尔斯·克劳利吗？我会警告西尔维亚吗？她会嫁给我还是他？
抑或，过去和未来本就是一体的？
我是个普通人。我不想装作理解这些事儿，但我看到了我看到的。用老话来说，正是由于我所看见的，我和西尔维亚才会在一起，直到死亡把我们分离。或许至死也不会分离……

格林肖的蠢物
<h3>第一章</h3>
两个男人绕过满是灌木丛的角落。
“哎呀，在这儿，”雷蒙德·韦斯特说，“可算找到了。”
贺拉斯·宾德勒激动得深吸了一口气。
“天哪，”他叫道，“多棒啊。”他因为兴奋而尖叫起来，随后又敬畏地压低了声音，“难以置信。世间难得几回见！简直是世纪之作。”
“我想你会喜欢的。”雷蒙德·韦斯特沾沾自喜地说。
“喜欢？老天——”贺拉斯一时说不出话来。他解开相机上的皮带扣，开始忙着拍照。“这将是我收藏中的瑰宝之一，”他高兴地说，“我真觉得，弄一个怪诞作品集相当有趣，你不觉得吗？七年前的一个晚上，我洗澡时想出了这个主意。我上一次得到的宝贝是在热那亚的墓地，但我真心觉得眼前的这个完胜上一个。它叫什么？”
“我不知道。”雷蒙德说。
“我想它肯定有个名字？”
“是的。但实际上，在我们这里，人们就叫它‘格林肖的蠢物’，没别的名字。”
“格林肖就是建造它的那个人吗？”
“是的。它差不多建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展现着那个时代的一部发家史：一个穷得连鞋都穿不起的男孩一跃成为百万富翁。关于他建造这座房子的原因，当地人众说纷纭，是纯粹为了彰显财富，还是为了向债权人证明他的实力，人们观点不一。如果是后者，那么显然没达到目的。他最后要么破产了，要么濒临破产，因此房子得名‘格林肖的蠢物’。”
贺拉斯不停地按下快门。“嘿，”他心满意足地说，“这倒提醒我给你看看我收藏的第310号作品。那是一个意式壁炉台，大理石制成，精妙绝伦。”他看着房子，又说道：“我想不到格林肖先生是怎么构思这一切的。”
“有些地方还是很明显的，”雷蒙德说，“你不觉得他去过卢瓦尔河的城堡吗？看那些塔楼。不仅如此，他似乎还去过东方，泰姬陵风格的影响显而易见。不过我更喜欢摩尔风格的耳房，”他又说，“以及威尼斯宫殿的痕迹。”
“我很好奇，他是怎么找到一位建筑师，来实现这么多想法的。”
雷蒙德耸耸肩。
“我想一点儿都不难，”他说，“很可能建筑师带着这笔不菲的收入退休了，而可怜的老格林肖却破了产。”
“我们可以从另外一侧看看吗？”贺拉斯问道，“是不是有点儿私闯民宅的味道？”
“我们就是非法闯入，”雷蒙德说，“但我认为没什么。”
他走向房子的拐角，贺拉斯很快跟上了他。
“但谁住在这儿呢？孤儿，还是度假的游客？这不可能是个学校，既没有运动场，也没有生气勃勃的迹象。”
“哦，有一位格林肖的后人仍住在这里，”雷蒙德回头说，“房子本身没因破产而转移产权。老格林肖的儿子继承了它。他有点儿吝啬，只住在房子的一角，一毛不拔。或许也确实没有钱可花。现在，他的女儿住在这里。古怪的老妇人——”
说话的时候，雷蒙德正暗自庆幸自己能想到，把“格林肖的蠢物”当作娱乐客人的谈资。这些文学批评家总是声称自己渴望到乡下过周末，但一到乡下，又时常觉得非常无聊。明天就要出星期日的报纸，雷蒙德·韦斯特暗喜自己想出的这个主意，丰富了贺拉斯·宾德勒知名的怪异收藏。
他们转过屋角，来到一片无人修剪的草坪。在草坪的一角，有一座大型的假山，一个人正在那里弯腰往下看。见状，贺拉斯兴奋地抓住雷蒙德的手臂。
“天哪，”他喊道，“你看见她穿着什么吗？有印花图案的裙子。就像一名女佣——那时候的女佣。我最珍贵的回忆之一，就是我很小的时候，住在乡下的房子里，那儿有一个真正的女佣，她会在早上叫醒你，穿着印花裙子，戴着帽子，那么有魅力。真的，亲爱的，确实是——一顶帽子，还带着飘带。不对，可能是客厅侍女戴着飘带。但无论如何，她都是一位真正的女佣，她会拿进来一大铜壶的热水。我们度过了多么令人兴奋的一天啊。”
穿印花裙的那个人直起了身子，转向他们，手里拿着一把小泥铲。她的样子真是惊人：未梳理的铁灰色头发成缕地垂在肩上，头上戴着的草帽，就像有人把意大利马戴的帽子，硬塞在她头上似的。她的彩色印花裙几乎垂到脚踝。她的脸饱经风霜，有了岁月的痕迹，精明的双眼打量着他们。
“格林肖小姐，我必须为擅自闯入道歉。”雷蒙德·韦斯特走近她，说道，“但是和我在一起的贺拉斯·宾德勒先生——”
贺拉斯摘下帽子，鞠了一躬。
“我对……呃……古老的历史和……呃……精美的建筑特别感兴趣。”
雷蒙德·韦斯特说话的时候语气轻松，他自知是个名人，可以在别人不敢造次的地方行事。
格林肖小姐抬头看了看她身后庞大豪华的建筑。
“这是幢精美的房子，”她赞赏地说道，“我祖父建造了它——当然，是在我出生之前。据说他希望这座房子能震惊整个乡里。”
“我得说他确实做到了，女士。”贺拉斯·宾德勒说。
“宾德勒先生是著名的文学批评家。”雷蒙德·韦斯特说道。
格林肖小姐显然对文学批评家并不看重。她仍然不为之所动。
“我把它当作，”格林肖小姐指的是这座房子，“铭刻我祖父的天才的纪念碑。一些傻子问我为什么不卖了它，去住公寓。我住公寓里做什么呢？这是我的家，我就住在这里。”格林肖小姐说，“一直都住在这儿。”她默默回想着过去，“那时我们姐妹三人。劳拉嫁给了助理牧师。爸爸气得没给她一分钱，借口说牧师必须远离金钱世俗。她死于难产，孩子也没活下来。内蒂跟一个骑术教练私奔了。爸爸自然把她排除在遗产继承人之外。那个男人叫亨利·弗莱彻，是个英俊的家伙，但一无是处。内蒂跟他在一起并不幸福。她也没活多久。他们有个儿子，他有时给我写信，但他到底不是格林肖家的人。我是格林肖家最后的后人。”她骄傲地挺直肩膀，调整了一下歪戴的草帽。然后，她转过身子，厉声说道：
“什么，克雷斯韦尔太太，有什么事吗？”
有个人从房子那边向他们走来，她和格林肖小姐站在一起时看起来完全不同，十分滑稽。克雷斯韦尔太太的发型精致，被染成青灰色的头发向上高高耸立，成绺的小卷和成排的大卷一丝不苟地排列着。她这身装扮就像一位要去参加化装舞会的法国侯爵夫人。她已人到中年，应该穿那种沙沙作响的黑丝绸裙，但实际上却是看起来更亮的廉价人造丝黑裙。虽然她身材并不高大，但胸部丰满挺拔。她说话时的声音异常低沉，措辞十分讲究，只有在发“h”开头的词时稍稍有些犹豫，最后发音时，带有夸张的送气音，让人不禁想到在她年轻时，为发“h”音她应该着实费了不少工夫。
“夫人，是鱼的事情，”克雷斯韦尔太太说，“鳕鱼片还没到。我让阿尔弗雷德去看看，可他不去。”
出人意料的是，格林肖小姐咯咯地笑了起来。
“他不去，是吗？”
“夫人，阿尔弗雷德最不听话。”
格林肖小姐抬起两根沾上泥土的手指，放在唇边，突然吹了个极响的口哨，同时喊道：
“阿尔弗雷德。阿尔弗雷德，过来。”
房子的一角立刻闪出一个年轻男子，手里拿着一把锹，他的脸轮廓清晰，英俊帅气。走近时，他朝克雷斯韦尔太太恶狠狠地瞪了一眼。
“您找我，小姐？”他说。
“是的，阿尔弗雷德。我听说你不去问鱼的事儿。这是怎么回事儿，嗯？”
阿尔弗雷德不客气地说：
“如果您想让我去，我就去，小姐。只要您一句话。”
“我确实想要鳕鱼。我想晚餐时吃。”
“好的，小姐。我马上去。”
他傲慢地看了克雷斯韦尔太太一眼，后者脸刷地红了，压低嗓音咕哝着：
“真是的！让人无法忍受。”
“对了，还有，”格林肖小姐说，“两个陌生的访客正是我们所需要的，不是吗，克雷斯韦尔太太？”
克雷斯韦尔太太不解地看着她。“不好意思，夫人——”
“你知道的，”格林肖小姐点点头，“遗嘱受益人自己绝对不能是见证人，对吧？”她询问雷蒙德·韦斯特。
“非常正确。”雷蒙德答道。
“这些法律我还懂，”格林肖小姐说，“而且你们两位是有名望的人。”
她把铲子扔进除草篮里。
“二位介意随我去趟书房吗？”
“乐意之至。”贺拉斯急切地说。
她带着我们穿过落地窗，走过墙上挂着褪色锦缎、家具上盖着防尘罩的宽敞起居室，之后又穿过一个光线昏暗的大厅，经过楼梯进入二楼的一个房间。
“这是我祖父的书房。”她说。
贺拉斯带着极大的兴趣环顾房间四周。
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充满古怪事物的房间。狮身人面像的头出现在与之风格迥异的一件家具上；一座巨大的青铜雕像，代表着保罗[1]和弗吉尼亚[2]；还有一座庞大的青铜座钟，上面刻着古典纹样，那是他一直渴望拍摄的。
“这儿有许多好书。”格林肖小姐说道。
雷蒙德已经在看那些书了。他草草一瞥，发现这里没有一本真正让人感兴趣的书，甚至似乎没有一本书被人读过。这些书都是成套的、装帧华美的经典著作，九十年前摆上去的，为的是装饰一位绅士的书房。一些过时的小说也陈列其中，它们同样没有任何被翻阅的迹象。
格林肖小姐在一个大书桌的抽屉里摸索着。最后，她拿出了一卷羊皮纸的文件。
“我的遗嘱，”她解释道，“像他们说的那样，你必须把钱留给某人。如果我死后没留下遗嘱，我想那个马贩子的儿子会得到遗产。亨利·弗莱彻是个英俊的家伙，却是个十足的恶棍。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儿子会继承这份地产，绝对不可以。”她接着说道，似乎在反驳什么人，“我已经决定了。我要把遗产留给克雷斯韦尔。”
“你的管家？”
“是的，我已经跟她解释过了。我立下遗嘱，留给她我拥有的一切，那么我就不需要再付给她工资。这样我就节省了目前的很多开支，也能让她尽职尽责。她从来不擅离职守。她看上去很时髦，不是吗？但她父亲只是个微不足道的水管工。她没什么可炫耀的。”
此时，她已经打开了羊皮卷，拿起一支笔，在墨水台里蘸了蘸，签上她的名字：凯瑟琳·多萝西·格林肖。
“好了，”她说，“你们看见我签了字，那么你们也签一下吧，那样它在法律上就生效了。”
她把笔递给雷蒙德·韦斯特。他犹豫了片刻，对这件事情有些意外的反感。随后，他飞快地写下了那家喻户晓的名字，因为每天早晨的信件中，至少会有六封是跟他要签名的。
贺拉斯从他手中接过笔，也写上了他小小的签名。
“完事儿了。”格林肖小姐说。
她走到书架前，站在那儿犹豫了一阵，然后打开了一扇玻璃门，抽出一本书，把叠好的羊皮卷轻轻塞了进去。
“我有我自己放东西的地方。”她说。
“《奥德利夫人的秘密》。”雷蒙德·韦斯特趁她把书放回去的时候，看见了书名。
格林肖小姐又咯咯地笑了。
“是当时的畅销书，”她说，“不像你写的书，对吧？”
突然，她友好地用肘部轻轻碰了碰雷蒙德的胸部。雷蒙德很惊讶，她居然知道他写书。虽然雷蒙德·韦斯特在文学界算是个人物，但很难说他是位畅销书作家。尽管人到中年，笔触已经变得温和，但他的书还是多描写生活的阴暗面，十分阴郁。
“我想知道，”贺拉斯紧张而兴奋地问，“我能否给这座钟拍张照片？”
“当然可以，”格林肖小姐说，“我想这钟来自巴黎展会。”
“很有可能。”贺拉斯说着拍了照。
“我祖父过世后，这个房间就没怎么用过了，”格林肖小姐说，“这张书桌里装满了他过去的日记。我想内容会很有趣，但我视力不好，自己不能读。想找人把它们整理出版，又嫌太费事。”
“你可以雇人去做。”雷蒙德·韦斯特说。
“真的可以吗？这倒是个好主意，我会考虑的。”
雷蒙德·韦斯特抬手看了看手表。
“我们不能再在这里滥用您的好意叨扰您了。”他说。
“很高兴见到你们，”格林肖小姐和蔼地说，“当我看到你们在房子的角落转悠时，还以为你们是警察。”
“为什么是警察？”贺拉斯问道，他从不介意问问题。
格林肖小姐出人意料地答道：
“如果你想知道时间，去问警察。”她欢快地唱起来，展现出维多利亚式的狡黠，她轻轻推了推贺拉斯，然后放声大笑。
“一个多么愉快的下午，”贺拉斯在他们回家的路上感叹道，“真的，那个地方什么都有。书房唯一缺的就是一个主人。那些过时的侦探小说，很多都是描写发生在书房里的谋杀案——我确信，那就是作者们心目中的书房。”
“如果你想讨论谋杀，”雷蒙德说道，“你可以跟我简姨妈谈谈。”
“你的简姨妈？你是说马普尔小姐？”他不解地问道。
前一晚，他经人介绍认识了马普尔小姐，她是一个有魅力的旧式女性，他怎么也无法把她跟谋杀案联系在一起。
“哦，是的，”雷蒙德说，“破解谋杀案是她的专长。”
“但是亲爱的，这太有趣了。你说这话到底什么意思啊？”
“我就是这个意思。”雷蒙德答道。他换了种说法：“有些人实施谋杀，有些人卷入谋杀，其他人侦破谋杀案件。我简姨妈就是第三类人。”
“你在开玩笑。”
“绝没有。我可以为你引荐苏格兰场的前厅长、几位警长或者一两个勤勉的刑事调查局警督。”
贺拉斯感叹，奇迹到处都有。喝茶时，他们向雷蒙德的妻子琼·韦斯特，她的侄女卢·奥克斯利，以及老小姐马普尔，讲述了下午发生的事情，尤其事无巨细地叙述了格林肖小姐对他们说的话。
“但我还是认为，”贺拉斯说，“整个事件中什么地方有点儿不祥。那个像侯爵夫人一样的管家——没准儿会在茶壶里放砒霜，因为她知道，女主人已经在遗嘱中把她定为受益人。”
“给我们说说，简姨妈，”雷蒙德说，“会不会发生谋杀？您怎么看？”
“我认为，”马普尔小姐收起毛线，十分严肃地说，“你不应该拿这些事情开玩笑，雷蒙德。当然砒霜之类的事是可能的。这东西很容易弄到，可能已经被当作除草剂放在工具房里了。”
“哦，真的，亲爱的，”琼·韦斯特柔声说，“但那样不会太明显吗？”
“立下遗嘱倒是好事，”雷蒙德说，“我真的认为那个可怜的老家伙，除了那幢难看的、大而无用的房子，也没有什么东西可留下，但谁想要那个呀？”
“也许电影公司会要，”贺拉斯说，“或者旅馆，或者公共机构？”
“他们希望能够低价买下它。”雷蒙德说道，但是马普尔小姐摇了摇头。
“亲爱的雷蒙德，在钱这个问题上我不同意你的观点。她的祖父显然是个挥霍无度的败家子，赚钱容易，却又花钱如流水。如你所说，他最后可能将要破产，但还不至于身无分文，否则他的儿子就不可能继承这座房子。而那个儿子，却与父亲的行事风格迥然不同，这是常有的事。他是个吝啬鬼，一毛不拔。我得说，在他的一生中，可能攒了一大笔钱。看来，这位格林肖小姐跟他很像，就是说，也不爱花钱。是的，我想，她很可能在什么地方藏了一大笔钱。”
“既然是这样的话，”琼·韦斯特说，“我现在想知道——卢你是怎么想的？”
他们望着卢，她正安静地坐在火炉旁。
卢是琼·韦斯特的侄女。最近，用她自己的话说，她的婚姻失败了，独自带着两个孩子，靠手里的钱勉强度日。
“我的意思是，”琼说，“如果格林肖小姐真想让人整理日记，准备成书出版……”
“这倒是个主意。”雷蒙德说。
卢小声说：“这是我能胜任的工作——我喜欢做。”
“我会给她写信说明你的情况。”雷蒙德说。
“我想知道，”马普尔小姐若有所思地说，“这位老妇人关于警察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哦，那只是个笑话。”
“这提醒了我，”马普尔小姐用力地点点头说，“对，它让我想起了奈史密斯先生。”
“奈史密斯先生是谁？”雷蒙德好奇地问道。
“他养蜜蜂，”马普尔小姐说，“很擅长在星期天报纸上写离合诗，而且喜欢编故事取乐。但有时这也会招来麻烦。”
大家一阵沉默，都在想着奈史密斯先生，但因为他与格林肖小姐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他们认定亲爱的简姨妈上了年纪，说话可能有点儿没有条理。
注释：
[1]保罗（？—67？）：又称Saint Paul，犹太人，曾参与迫害基督徒，后成为向非犹太人传教的基督教使徒。
[2]弗吉尼亚：罗马神话中的弗吉尼亚贞女，为免受执政官侮辱而由亲父杀死的少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