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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号推理当铺
作者：王稼骏 等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由12个短篇组成的推理短篇集，每一篇作品后都附上了一篇评论，当我编完这本书后，就预感这将是本前所未有与众不同的推理短篇集。第一次当主编的感觉和出版自己小说的感觉不一样，因为能将这么多好的作者和好的作品捏合在一起，着实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喜欢《14号推理当铺》中的每一篇推理小说，因为能够被我收录到这本书里的，绝对是这一年里最棒的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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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h5>王稼骏</h5>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秘密。
一个会令你尖叫的秘密。
这个秘密事关本书的主题，它口味纯正、口感舒爽……它不是三得利啤酒，而是推理小说。
有人说：为什么是14号，不是13号呢？我要告诉你，因为我把这个秘密当了，当铺不让说，所以就成了秘密。
推理小说中，秘密也可以称之为诡计。
有人问：什么是诡计？
我说：就像你这样，被骗了还蒙在鼓里。
又有人问我，什么是纯正的推理小说呀？为什么它可以卖得比三得利啤酒贵啊？
这个问题很有深度，比啤酒瓶口到瓶底还深很多，深到没十几页的篇幅我说不清。
简单来说，如果一个案件用散文来表现，基本上读者连谁死了都搞不清楚。用悬疑来表现，读者至少能把死的是哪个人搞清楚。要是用恐怖来表现的话，读者最多知道这人是怎么死的。
而推理小说则是从现象到本质，从外表到内在，让读者完完全全弄清楚这件案子，是谁用怎样的方法杀了谁。
当然，推理小说也有没把事情说清楚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作者太聪明，把读者骗得完全没了方向。二是读者太聪明了，发现了作者的纰漏。
两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读者都有提着啤酒瓶想让作者的脑袋去见证奇迹的冲动。
所以说，写推理小说早就该排进世界最危险的职业前十名了。
而这本《14号推理当铺》，网罗了这个职业里最高风险的作者们，集原创推理各个类型的经典之作于一本书上，如此超值套餐实在可贵。
每篇作品之后，还附送名家的精彩点评。
这绝对是Buy one get one free（买一送一）。
从这些评论里，你们就能看出，从事高危工作的人们平时饮食习惯是多么不科学了。
除了烟、酒、咖啡、药，最有营养的东西，居然只有个奇异果了。
不要再问这么多了，翻过这一页，自己体验一把高危人群所创作出来的小说，是否能为你的生活带来一丝愉悦。
最后我要慎重提醒，切勿模仿本书中的犯罪手法，否则后果自负！
2009年11月18日于上海

污损的花
<h5>刘念夕</h5>
『花のように儚いのなら，君の元で咲き誇るでしょう。そして笑顔見届けたあと，そっとひとり散って行くでしょう。』
如果我像花朵般刹那短暂，
相信我会在你的身旁灿烂绽放。
在目睹你的笑容之后，
静静地独自凋零。
——题记
<h3>【我被绑架的第一天】</h3>
再次醒来时，我已经动弹不得。
嘴被宽大的透明胶带封住，双手和脚则被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绳子牢牢捆绑。
四周灰蒙蒙的，却感觉在颠簸。头顶只有狭小的空间，身子不远处放着一副油腻腻的针织手套和一个印着“中国石化”字样的塑料桶，看样子这是一辆汽车的后备箱。
此刻身体像个横放的“U”字母，我觉得很滑稽，可也只能在心里笑。
现在几点了？我睁大眼睛，仔细回想自己被绑架之前的事。
我是段叶子，女孩。
十八岁，是蒙城第九中学的一名高三学生。
一小时前，不，可能是若干小时前，我刚完成一项壮举。
不过说这件事得先耽误各位几分钟，先介绍我的家庭背景。
我的家庭由三人构成：我，妈妈汪梅，还有十六岁的妹妹橙子。
汪梅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三年前遇到了同样有离婚史的我的厨师父亲，擦出火花的两人很快结婚，她成为我妈妈。而作为他们这次“新婚”的“陪嫁”就是各自的女儿：我和橙子。
婚后前两年妈妈对我不错，橙子后来也考到了蒙城九中读高一。爸爸在一家西餐厅做厨师长，汪梅则在一家私企做财务，所以家里经济也算中等。
原本这个经过重组的特殊家庭应该像童话结尾那样“从此大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惜我没那么走运。
今年春天的某个夜晚。我认真工作的爸爸像往常那样，最后一个下班，到更衣室打算换下工作服回家，可他一头就栽了下去，再也没有醒来。
空空荡荡的更衣室，直到第二天才有人发现他的尸体。死因为急性脑血栓。
我从来不知道爸爸有这个病，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从此妈妈汪梅对我的态度产生了巨大变化。
先是不再早晨准备好我的早餐叫我起床，我得自己调闹钟煮稀饭。再后来我不仅要做这些，还得准备同是高中生的妹妹橙子的早餐并负责喊她起床。又过了两三个月，一日三餐都得我做了，而妈妈迷上了搓麻将，每天都到很晚才回来睡觉。
橙子比我小两岁，是个蛮不讲理的坏家伙。
爸爸死后第九天她就抢走了我的米奇MP3，找她理论，她却理直气壮地说“反正姐姐心情那么难过，以后也用不着这个听音乐了吧”。你们听听，这是人说的话吗？
她还让我帮她刷板鞋，洗她换下来的内裤。
只要我拒绝，她就会立刻大声说：“身为姐姐为妹妹做一点点小事都不应该吗？”接着跑到她妈妈那里哭。
我脸上就会多两个巴掌印。
橙子还喜欢不征求意见就随便拿我衣服穿，抢我的滨崎步海报，偷看我手机里的短信，还跑去我们班级跟我同桌说我的坏话，真是心理变态。
但每次被惩罚的都是我。
“叶子你就是这样带妹妹的吗？你妹妹没了两个爸爸已经很可怜了。妈妈我每天上班忙得要命，供你们读书。也不想想三张嘴一个月吃喝用度哪样能省钱？都这么大了，还不让我省心。”妈妈每次打我的时候都这样说。
接着她开始抹眼泪，抱怨命运对她不公，认识了我和我爸爸两个“讨债鬼”：“一个讨债鬼已经撒腿去了，剩下的那个小神天天在眼皮前让我头疼，我汪梅上辈子都造了什么孽哟！”
被打完，我往往还要继续做家务，擦桌子拖地板晾衣服。
橙子则带着胜利的笑容回房间看她的漫画书。
扯远了，今天我和橙子的“战争”升级了。
她说明天同学聚会，要我借给她一条小木马毛衣链——这是男朋友宏树送给我的，我当然不肯。于是她开始耍无赖，又是哭又是闹，死命拽我的衣角，想扯开我衣服硬抢那条项链，不让我安心写作业。
我立场很坚定，就是不同意。没想到她居然甩了我一巴掌。
“真没想到姐姐是这样可恶的人。”这个才十六岁的丫头这样跟我说。
“如果我和妈妈不收留你，叶子你现在肯定在大街上要饭，说不定早饿死了。”她又说。
摸着滚烫的双颊，我真的怒了。
于是，我拽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将她拖到地下室，塞进去锁门。
她被关进去之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在里面鬼叫个不停。
“我让你叫！”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量，找来绳子把她绑了起来。
为了泄愤，我像电视剧里那样，还拿来一块抹布堵上她的嘴。
“你什么时候决定跟我认错了，我再放你出来。”我昂首挺胸地说，回房间继续写作业。
妈妈汪梅这周去远方哪个亲戚家办事，要下个星期才回来。
今天没人会做妹妹的保护伞。
对，其实最后橙子的状态和我现在差不多。
只不过先后次序是：我先绑了橙子，之后出门买饮料时又被别人绑了。
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越想越好笑了吧。
上衣口袋里有几个硬币，因为我身子扭曲的关系，现在硌着我的肚子，疼。
我开始想自己该怎么办。
绑架我的是个男人——就算当时他在背后我并没看见他，但从力量和捂住我嘴的那个巨大手掌推算，错不了。
当时我正在家门前那条僻静的小道上走，听到身后急刹车的声音，再之后就这样了。
——他为什么要绑架我呢？这是个费思量的问题。
按一般逻辑，无外乎三种答案：
图财，报仇，绑错了。
第一个排除“图财”，爸爸死后家里穷得叮当响，谁这时绑架我想要钱简直是脑子有病。
“绑错了”也暂时不考虑：我这样大众化的衣着长相应该和豪门千金没什么可比性。
只剩下“报仇”这条了。
我没有仇人，爸爸生前也是老好人一个。那么是妈妈汪梅的仇人？上回听邻居阿姨说她常去地下赌场，没准欠了一屁股债。
或许是我男朋友宏树的仇人？他比我大五岁，是个流浪歌手，现在在蒙城一个慢摇吧打碟，那种环境乌烟瘴气的，倒是很容易得罪人。
我和宏树才认识两个月，但感情发展迅速，他说过等我一毕业就带我去北京一起过“北漂”的生活，想想就兴奋。
就在此时车子猛烈抖动起来，我被甩来甩去。
吧嗒一声，紧接着一束电筒强光照到我身上。
身子被毫不客气地提起。
“出收费站了，你到前面坐吧。”一个浑厚的可怕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像只沙袋被丢到车的后座。
但总算见到这个男人了——和我想的差不多。身形魁梧，络腮胡，穿件黑皮夹克，里面棕色高领毛衣，下面是牛仔裤和一双半高筒的黄皮靴。皮肤黝黑，脸上坑坑洼洼，眉毛浓黑，眼睛有点像土耳其人，头发乱七八糟地挂在脑门上。
猎人。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想到这个词。
现在猎人半跪着凑近盯着我，我毛骨悚然。
他只是用力扯下了我嘴上的胶带。
“老实点。”普通话很标准，看来不是土耳其人。
我拼命点头。
在我的影视记忆中，土耳其的猎人都很彪悍，腰间挎把刀，惹不起。
我正庆幸着，一抬头就看到黑漆漆的枪管对着自己。
……看来运气还真背。
“求求你不要杀我。”不争气的眼泪夺眶而出。
他将枪收起，关门回到驾驶座，从后视镜里看我。
“闭嘴。”
我吓得一动也不敢动了。
车继续开，我无意中看了眼车音响上的液晶屏幕，发现那里有时间显示：PM17:41。
我是下午一点多离开家的，也就是说自己之前昏迷了四个小时。
四个小时，他刚刚话里又提到“出了收费站”，按车程，此刻我们多半已离开蒙城了。
这个结论实在可怕。
他这是要带我去哪？我半躺在后座上想。
车内电子音乐声嘈杂，我头昏脑涨，硬撑着起身。
他从镜子里瞥了我一眼，又专注开车。
这时我猛然注意到身旁车窗摇手柄上有几滴已经干了的血，以及两根粘在前座靠垫上的枯黄长发。
我命令自己不可以再联想下去，却忍不住看他。
他却正好和我目光于镜中对接。
我盯着镜中那双令人畏惧的眼睛，心快要蹦出胸腔。
他却收回目光，“你饿不饿？”
猎人好像面对着空气，不对，他应该是在跟我说话。
于是我一个劲地摇头。
他看都没看我，“五分钟后我们会经过一个乡镇，那里有家小卖部，到时我会在路边停车放你下去，给你一分三十秒的时间。你进去抢一些食物和水，多拿点，有肉罐头最好，接着立刻返回车上。记住：不要让自己被抓住，更不要耍花样。要知道我的子弹一定比警察快。”
我睁大了眼睛。
猎人熟练打着方向盘，“听清楚了吗？”
他的语气就跟在说“今天天气很好”那么自然，真是个可怕的男人。
此刻车窗外倒退的农田和树木像一幅沧桑的油画。
“明白了。”我答，暗暗盘算。
一分三十秒，到时他一定会解开绳子，如果不能逃跑就想办法发出求救信号。
我想到自己的索爱手机，出事前它放在外套口袋里。眼睛急忙看向“目标区域”，口袋外观意外地服帖。
是不是掉地上了？我心急如焚将头伸向两座的间隙，想看个仔细。
“你是在找这个吗？”猎人可怕的声音响起了。
而他手里拿着的，分明就是我的手机。
眼见他面带嘲讽笑容将电池拔出，丢向窗外，又将手机随手扔进车内置烟灰屉，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只好继续想办法。
大声呼救不现实，他的子弹能结果了整个小卖部。
小卖部没准有公用电话可以利用——问题是报警后短时间内能指望谁来救我？
或许可以在下车的刹那奋不顾身往后跑——但那真是奋不顾身了。
我不想死，也不能死。
如今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膝盖内侧突然传来隐痛，我皱眉打量，原来是牛仔裤兜里的唇彩硌着皮肤了。
唇彩是男朋友宏树送给我的礼物，草莓香味，颜色是闪亮的桃红，刷头则是别致的“吻”形。
……唇彩？！
脑袋突然像被闪电打到，我被自己的想法震惊。
车停下了。
只见他将车钥匙拧了半圈（我不知道这是在干吗，上保险还是熄火？），观察了一下四周，回头看我。
他的表情总是这样似笑非笑，我紧张地咽下唾沫。
他没开车门，直接从前座探身俯来，将我手脚的束缚麻利松开。
我刹那想到一些电影里的应急镜头——譬如女主角一把抓起坏人胳膊狠狠咬下，趁对方慌乱之际逃离；也譬如乘此机会用脚狠踹对方，打开车门跑路；或者瞄准时机躲过对方的枪，成功将局势逆转。
——但很明显此组镜头均不适合拍摄于冬季。
他穿了很多衣服（何况那么大块头，估计我咬十下也不会皱眉），我也没办法伸腿（刚才说了，他是从前座直接俯身给我松绑，下半身还被座椅挡着），最要命的是枪，我此刻竟然不记得他放哪了……
现在他又坐回驾驶座，我边舒展手脚边沮丧地朝车窗外张望。
破旧的道路两旁确实令人没什么可想，他没骗我，这里确实是乡镇。右手位置可以看到一个小卖部，蒙牛酸酸乳的灯箱立在门前，灯箱上写着“万家福便利店”。小卖部里好像有两个顾客，还可以清楚看到两个打毛衣的中年女人坐在柜台旁。小卖部旁边则是一家种子站，一家摩托车修理铺，再前面可以看到一个邮政局。
若谈有什么有价值的发现——我确定此刻我们还在蒙城。因为在“中国邮政储蓄”招牌字样底下的电话号码开头，依旧是我熟知的蒙城区号。
蒙城没有郊县，周边城市的区号都不同。
他绑架我后的四小时里都干什么了？我正想着，他开口了。
“我开始计时，你动作麻利点。”
几秒后终于反应过来的我冲出车，奔跑。
脚尖点过最后一块沥青路面的痉挛感还没消失，我毫不犹豫地将手伸进牛仔裤口袋，将唇彩取出。
手里牢牢抓着它，仿佛面前的小卖部里的人都是空气——我甚至没有停脚，就将货架上的食品往怀里抱，接着冲到对面饮料货架，确定严实货物已经将自己身影完全挡住——我拔开唇彩毫不犹豫在货架空白处迅速写下“SOS”。
这时离我最近的一个戴眼镜的男顾客离我距离不到一米，但我根本顾不上跟他说一句，甚至回应他目睹我此举后的惊异眼神，就抱着东西往回跑——脚尖又踏上沥青路面时终于听到原本在闲聊的女店主歇斯底里的尖叫。
我相信自己就算在校运会上也从未跑得这么快过。
“关门！”身体才半进车厢，猎人就用更为尖锐的车启动声对我下达命令。
不知哪扇窗没关好，呼啸的冷风径自灌进车厢。而我则像一只螳螂般用力弓起身子。
也不知又过了多久。再停车时，我身处于一片广阔野地，不远处的建筑物看样子是个废弃厂房。
紧跟而来的，是落在脚边土地的两声沉闷枪响。
“我不喜欢耍小聪明的小孩，最好不要再惹我生气了。”他用枪顶着我下巴，另一只手灵巧地从我口袋里取出那支唇彩，当着我的面丢到地上用脚碾了个粉碎，“你以为自己在拍电影？利用口红写上几句求救的话就真能脱离苦海吉祥如意？”
难道刚才小卖部里有他同伙？可一路上没看见有人跟他报告。还是我做那些动作时被他眼尖看到了？！可我确定当时明明身体掩藏在货物后面啊……
正在胡思乱想，他粗暴抓起我的左手，反方向一拽，使我的五个手指正对着自己的眼珠。
我看了眼真相后痛苦闭眼，唇彩的亮色液体不知道什么时候弄得手指上全是，难怪他会注意。
肯定是我之前写字的时候没留神，唇彩泼了出来。
突然又觉得自己写的“SOS”确实很傻，先不说因为自己洗劫了那个小卖部，老板和顾客早已对我恨之入骨，当我是猎人的同伙，根本不会想到这句话留下的意思。何况就算他们好心帮忙报了警，也根本不知道具体的状况，该如何对警察讲呢？现在我身处荒郊野地，刚才一路上根本没遇到任何拦截关卡，防身武术是半点不会——面对枪，就算会武术估计也不顶用。
如今现实是：别说逃跑，连保命都难。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恨意迸发为泪水在我眼眶打转。猎人却转向他的桑塔纳3000，倚着车门抽烟。
“你究竟想做什么？！”我大声哭喊，对方眉都没抬。
此刻上空无月无星辰，只有这辆车的车灯在北风呼啸的野地里光亮孤寂，他吐出的烟像白色的旋涡。
“我想最后赌一次。”一支烟后，当我精疲力竭时，他走到我身边道。
我惊恐地看着他。
“这一年我杀了七个人，七个该死的人。我处理的现场没有任何破绽，警察也治不了我。但我现在有点活腻了，懂吗？”
我摇头，他一把抓过我的衣领，“总之，小女孩，你是我挑选的最后玩伴。”
怎么赌？还没等我问出口，他松手，“游戏要慢慢玩才尽兴，现在你去烧饭给我吃。”
我擦干眼泪，以为自己出现幻听了。
他一屁股坐到草上，指了指，“瞧见那个厂房没，右手第二间没锁，你一推就开了。里面有水和炊具。晚上我们吃完饭也睡那里。”说到这他诡异地停顿了下，“如果你不想跟我睡在一起也行，可以选择睡露天。不过别说我没提醒你，最近几天晚上气温可都在零度以下，何况这荒郊野地我也不敢保证就没毒蛇刺猬什么的，就好像不知道你现在脚下有没有……”
我被吓得跳起来，“啊！在哪儿？！”
“很难说。”猎人表情嘲弄。
我知道自己又被耍了，使劲跺脚，朝他刚才指的方向走去。
往煮好水的锅里倒方便面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妹妹橙子。
她现在在干吗呢？发呆，继续哭，还是睡着了？
后来又想：她会不会恨我？饿不饿？地下室又冷又没吃的。
橙子如果学电影——背靠着墙咬牙使劲磨捆绑她的绳子，没准就真被她弄开了。但她也逃不出地下室（对她而言应该称作可怕的“密室”吧）。何况以橙子的个性她根本不会这样做。
现在妹妹一定准备了好多认错的话，在等我气消了放她出来。我的情形却是自身难保，唉！
想完才发现自己没将酱料包撕开就丢沸水里了。
我慌乱回头，这间废弃的厂房宿舍到处都是灰尘，破铜烂铁和霉变的小盒子全堆在门的犄角（刚才推门时，扑面而来的那股恶心的气味到现在还挥之不去）。头顶的电线上还贴着黑胶布，不知是不是年代过于久远，现在胶布整个像螺母滑到最低处，铜丝暴露在外。丑陋的电灯泡倒是精神得很，光线刺眼而昏黄。面前的这套炊具却挺干净，猜想那个绑架我的男人以前就来过这，可能还住过一段时间。（他的老巢？）
我蹑手蹑脚打开橱柜想找筷子把酱料包从水里捞起来，却听到猎人隔着门重重咳嗽了声。
煮好面，我将钢丝床（在我看来房子里唯一还能使用的东西）的垫子撤了，碗搁床上。两个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我实在太饿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大口吞。他似乎有心事，点了支烟慢慢地吸。等我全部吃完了才动筷子。
他是怕我在食物里下毒吗？我看着猎人吃面的样子，又想到家里的橙子。记得她吃泡面也是这样，整个过程中头都不抬，只要吃到小圆鱼板（她爱吃康师傅鲜虾鱼板面）就会夹起炫耀：“嘿嘿，姐，我又中奖了噢。”
很难讲清楚现在的心情，总之我突然觉得橙子的脸没那么讨厌了。
猎人起身收走了碗，“我去洗碗，你把床铺好，早点睡觉吧。”
我默不作声看他走出屋子，突然感觉很别扭。
这是我被绑架的第一个夜晚。
当晚我煮了三包方便面，两人面里各放了一根火腿肠，一个乡巴佬卤鸡蛋。
因为担心不安全，衣服和鞋都没脱。身下的床垫霉味呛鼻，我像祈祷般紧紧握住宏树送给我的定情信物——小木马毛衣链，翻来覆去了好一会儿，还是睡着了。
<h3>【我被绑架的第二天】</h3>
醒来，映入眼帘的就是猎人那张可怖的面孔！
他站在床沿，半俯身看我——我正好醒了，被贴近的硕大脸庞吓得够戗。
我嘴巴张开刚想喊出什么，就被一只手粗暴地捂住了。
不可以脱我衣服！我瞬时只剩下一个绝望的想法，张开牙齿就往他手上咬去。
“你放心，我不会对你怎样。”他弹出几步远，声音却轻得像对口型。
可我的心脏还是狂跳个不停。
“醒了？”他又问。
我一只手捂住衣服，斜视着他点点头。
“那么起床吧。已经快中午了。”他挪开手，又摸了摸我的头发就离开了房间。
脑子还是慢半拍，他走后我也摸了摸自己的刘海。
发型是上礼拜刚剪的，我们班最流行的BOBO头，长度正到肩。我下巴尖，眼睛大。出事前涂了厚厚一层火烈鸟睫毛膏，现在可能花得像大熊猫一样了。这里没有镜子，也看不到自己的模样。
低头重系左边鞋带的时候我忍不住想，他不会就在床边看了我一夜吧。
不远处传来不耐烦的车喇叭声，我慌忙系好鞋带跑出去。
“你叫什么名字？”他发动车时问我。
“叶子。”我谨慎作答，没说自己的姓。
“树叶的叶？”
“嗯。你叫什么呢？”
他没说话。
目前看来这人和我当初设想的完全不同，绑架我这事，他似乎既不图财也不是认识我家的仇人。
“你带我去哪？”看着车驶出那片叫不出名字的野地，我问。
昨晚我就留心观察，但除了厂房墙上隐约可见的“桥机电”三字，什么线索也没有。而开出野地这过程中，居然也没看到一个道路指示牌或地段名。
“闭嘴。”他从副驾驶座扔过来一根红肠。
“如果我现在打开车门就跳下去，你还会让我闭嘴吗？”我接过食物，气鼓鼓地道。
猎人嘴角浮现一丝笑意，“如果你想死可以试试。”
一路无话。
虽然早已将猎人定义成“不按常规出牌的坏人”，但停车后当我看了眼周边环境，还是惊异不已。
“飞鸿商业步行街，”我小声嘀咕，“这么热闹的地方也不怕我逃跑？”
这条步行街我头次来，但早就听说过。它位于蒙城西南新区，与我家正好反方向，竟也是个繁华地段。这里人头攒动，而鳞次栉比的商场店铺让人目不暇接。离我们停车地点最近的是个卖彩色棉花糖的摊位，几个孩子在兴高采烈地等待着。边上有个中年妇女在卖各种卡通形状的氢气球。
猎人摇开车窗朝那个妇女招招手，我看着他缓缓将手伸进衣兜。
他不会想当着我的面开枪杀人吧？我紧张得汗毛都竖了起来。却见猎人掏出两百块钱，“喏，你的气球我全包了。”
那个妇女立刻递过气球，对着阳光验了纸币，高高兴兴地走了。
“叶子你想不想我放了你？”
猎人一只手仍伸在车窗外擎着氢气球。
我迟疑了一下，说：“想。”
“那我给你一次机会，要把握。”
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我点点头。
“看到右转前面那个‘乾朝银工坊了’吗？门口凸出来有个黑木招牌的。”
“嗯，看到了。”那家店在拐角处，看上去很是古朴，应该是个私人商铺。
刹那间我生出不祥预感，“你难道要我帮你抢劫珠宝？疯了吧你？！那样的店就算没有保安也有监控的啊。”
他又露出半笑不笑的表情。
“这一次给你两分钟，进去挑一枚你喜欢的戒指，价钱别管，让她替你包装好。接着把一个气球交给营业员，并告诉她，交出戒指就能保命。”
“天哪！”我真不知道他脑子在想什么。虽然我知道他想打劫，但没想到是用这么愚蠢的方法。
“不要逼我杀你。”他拍了拍枪。
警告很有效，我迅速下了车。
“拿着！”他将一把氢气球都给了我。
当我拿过气球的时候，他一把拉住了我的手，低沉地说：“记住，别耍花样，两分钟内要是你没出来，你就会死。”
说完，他把一只手搁在摇下的车窗沿，皮夹克里若隐若现的枪管，正对着“乾朝银工坊”。
我抓紧时间，踮着脚尖一路冲进了银工坊。
这是个布置精致的店铺，我却来不及欣赏其中的商品，快步走到戒指柜。胡乱指了其中一枚，我冲一个站在柜台后正在嬉笑着通电话的营业员说道：“我要这个戒指。”
营业员似乎很讨厌被人打断聊天的兴致，挂断电话后慢吞吞地重复了一遍：“这个吗？”
我用力点点头，因为太用力，以致头晕目眩。
心中突然燃起的那个可怕期待，让我此刻热血沸腾。
“小妹妹，别和我开玩笑了。你再好好看看，这枚戒指可是老银镶满翠的噢，是我们这边最贵的了，你买不起的。”她摇摇头，用长指甲点点戒指前的标签，上面写着一位、两位……总共五位数的标价。
我下意识地愣住了，这样的标价对我确实是不能接受的。
“我看你还是到那边去看，我们也有便宜的戒指嘛，几十块钱就能买到。”营业员堆上一脸势利笑容，又用她贴着水钻的指甲指了指方向。
“我没空和你磨蹭。快把戒指给我，否则你会后悔的！”时间不多，我生出无名火。
回望不远处的桑塔纳3000，摇下半窗的猎人对我努努嘴，示意我把气球给她。
我从气球中挑了一只皮卡丘图案的塞给营业员，央求道：“相信我吧！没时间了！如果不想自己有危险，就快把戒指给我。”
营业员迟疑了一下，接过氢气球。接着从柜台里取出那枚戒指，在我面前晃了晃，说：“你想要吗？那让你爸爸帮你买吧！”
她似乎注意到了店外的车辆。
“啪！”
突如其来的声音将我吓得跳了起来，是营业员手里的“皮卡丘”的“头”炸了，而营业员背后墙上的“乾朝”两字中的“朝”字上则有了一个清晰无比的弹坑，一小股青烟正从小坑里飘出，徐徐散去。
“快点给我！”
不能再等了，我伸手去抢她手里的戒指。但她力气比我大，眼看自己整个人都要被她拉到柜台里去了，我赶紧放掉气球，使另一手也能一同“作战”。但她仍然死死地抓住不松手，我整个身体被惯性继续拉长，一半在柜台内，一半则半悬在柜台外部。
谁都没有注意到，那些氢气球飞升上了天花板，正好遮挡住了监控录像的摄像头。
营业员将我半压着大声呼救，柜台后面隔帘里立刻冲出一个保安，手里拿着警棍，凶神恶煞般朝我而来。
“啊！”我从灵魂深处迸发出呐喊。
但不知道为什么，霎时间我却丧失了应有的恐惧。
耳边有一声异样响动，听起来就像钝刀切肉时的声音。
再接着就见到营业员手一松，戒指一下子就被我夺了过来，我撒开腿往外跑。
刺耳的警报声响起时，我已经坐在启动的车上了。
“你看！漂亮吧？”我兴奋地抓起戒指，很有成就感地对猎人说。完全没去在意刚才自己的行为是在违法犯罪。
他转过半边坑坑洼洼的脸，出人意料地说：“噢，丢了它。”
“为什么？！”虽然是抢来的，但我仍然舍不得，毕竟是上万块的宝贝。
“丢了它，我不想再说一次。”猎人语气坚定，充满杀意。
我不再做无谓的争辩，用力把戒指丢出窗外。
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我实在忍不住了：“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要这么做吗？”
他嘴角却露出一丝微笑，若无其事地说：“我想杀个人玩玩罢了。”
只是想杀一个人玩玩？对，他只是想杀一个人，顺便继续戏弄我。
他说过我是他挑选的最后玩伴。
也终于知道自己刚才顺利得手的原因了，那个后视镜中映现的我，脸上血点斑斑。
他枪杀了营业员。
弹指间，一条鲜活的生命终结了。是我亲手将那只气球给她，是我害了她。
我在后座捂起脸哭泣，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大，连他的警告都视若无睹，我不住地流泪。
我想死去的爸爸，他是那么善良正直的人，如果他在天之灵看见我变成现在这样，一定会很难过。我也想念学校的老师同学，想念班级每天铺天盖地的作业和黑板上的期末考倒计时。我想念我的男朋友宏树，他高大的身体，他温暖的胸膛，他习惯说的那些磁性的甜言蜜语。我真想长出一对翅膀飞到他身边啊，无论将来他对我做什么，我都可以原谅，因为没有人比我做过的事情更加罪恶的了。
是的，没有人比我还罪恶。因为此刻，就在我的裤子口袋里，躺着一部玲珑小巧的女式手机，它是那个死去的营业员的。
当时我身体半个卡在柜台里，手臂并没有像表演的姿势那么“听话”——我根本没有在意那枚昂贵的戒指，而是粗暴夺走了她摸索出准备求救的手机，并牢牢抓着它放进自己棉袄衣袖里。
是的，没有人比我更罪恶，因为那刻，我是故意的。
那刻猎人鸣枪示警，我被她拖入柜内，我轻轻在她耳边说：“我不想伤害你，你赶紧拿手机报警。”
处在恐惧边缘的营业员果然照做了，我是刽子手。
尽管当时即便我没说这句，没接着那样做，她还是会死。
我想我已经变了，变得混沌不清，连自己都无比厌恶自己。
但没办法，那部手机对我很重要，因为我要活。
要活着脱离猎人的魔掌！因为这个信念我又生出无限勇气，擦干眼泪。我再次端详那个心狠手辣的坏人，他有着玩世不恭的恶魔笑容，他极度敏感。
绝对不能让他发现这部手机的存在，我心中小声警告自己。我把外套下摆往下拉了又拉。惶恐地祈祷千万不要有任何短信或者电话铃声出现——刚才时间太短，我根本来不及翻开手机按下关机键。
只要冒出任何响声，我会死得很惨。毫无疑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度日如年”完全不能形容后座上的我此刻的煎熬心情。
猎人却很愉悦地转身问我：“叶子平时喜欢听什么歌？”
我回过神来，原来他扭开了车载电台。连续几个频道都是关于音乐的。
如果不说话让他看出破绽就糟了！我连忙回应：“唔，我什么都听。”
对方调台的动作却缓慢定格了。“这首是谁的歌？调子还行。”他又问。
那个频道音质不是很清晰，我定心听了两句才放松下来，“真有眼光哦，这首是滨崎步的歌，她是亚洲天后。”
“哪个国家的？名都没听说过，又是什么韩国偶像？”他皱眉，又呵呵笑起来，“现在是个能唱歌的男的就敢自封什么天王，是个女的就敢号称亚洲天后，亚洲那么大，她们天天忙着走红地毯商业应酬还来不及，又真正去过几个地方呢？”
“才不是这样，步姐她是日本歌手。再说这首《Moments》超好听啊，收录在她当年的冠军专辑《MY STORY》里，歌词写的爱情很感人。”我忍不住替偶像争辩道。
“Moments？刹那？”
“嗯。”我点点头，他右手放在唇上做了个静音的动作。
“那你说刚才她唱的几句是什么意思？”他嘲讽地看我，“你们这些铁杆歌迷光说好，又听得懂几句？”
“鳥のようにはばたけるなら，君の元へ飛んでいくでしょう。そして傷を負ったその背に，僕の羽根を差し出すでしょう。風のように流れるのなら，君の側に辿り着くでしょう，月のように輝けるなら，君を照らし続けるでしょう。你刚才听到的是这段吧？”我观察对方脸色阴沉变白的全过程，不急不缓地将刚才那小段歌词念出声。
其实我不会日语，但因为喜欢滨崎步的缘故，单纯为了看懂歌词，我和橙子去年春天狠练了一番。从书店买了《自学日语百科》的书和DVD，每天早晨和临睡前都监督对方读两小时，再配合看日剧以及滨崎步日本版演唱会原声带，练习基础对话，不知不觉中竟也进步神速。一个暑假过去后，不仅滨崎步的歌再也难不倒我们，就连中岛美嘉、宇多田光她们的歌我凝神听一会儿也能明白个大概。
日语高手当然还算不上，但用熟悉的歌词唬唬猎人肯定绰绰有余了。
“了不起，那你说歌词是什么意思。”
“这段歌词的意思是：如果我可以像小鸟一样飞翔，请相信我就会飞到你的身旁，然后在你那受了伤的背上，献出我的翅膀。如果我可以像风一般飘，相信我就会吹向你的身旁。如果我可以像明月一般发光，相信我将会永远照耀着你。”此刻又想起橙子，我心乱如麻。
那些被遗忘的时光突然那么深刻，我和妹妹这几年共同经历的点点滴滴——那些欢笑，那些亲密无间的话语——幻灯片似的在我脑海中咔嚓咔嚓播个不停。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我会悄悄讨厌橙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哪件小事出现裂隙了呢？为什么现在的妹妹也处处和我作对。为什么一切会变成如今这样，我们不再高高兴兴地结伴上学放学，不再偷偷买糖葫芦和一堆零食藏在衣橱里等写完作业两人一块钻进去吃，不再一起逛街，不会主动发短信给对方，不再好奇和过问对方的感情世界，不会评价对方暗恋的男生帅不帅，连双休日想敷片美白面膜也没人帮自己，更不会在每天晚上睡觉前像过去那样彼此倾吐心事无话不谈。
此刻的橙子被我绑着，嘴巴堵着，没人解救，没有一条被子盖更没有一口热腾腾的食物，独自困在那个小而阴暗的地下室已经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了。
妹妹本是爸爸走后我最应该相依为命的家人。可此刻我连她还能在那个地下室撑多久都不敢打包票。
猎人用他突然扬起的手打算了我的思路。
“干什么？！”我机警地将身体转到一边道，定下神才看清他手上拿着的原来是张面纸。一摸脸湿漉漉的，我难为情极了。
他却不在意，继续递给我。我一把夺过面纸胡乱擦去眼泪。
“听首爱情歌曲都能哭，你谈恋爱了？”他用鼻孔哼出声。
“关你什么事？这是我的隐私！”我迅速反击。
“嚯，看样子叶子还真是有男朋友了啊。呵呵，还是处女吗？”
没想到他问出这样的问题，我面红耳赤，“要你管！”
“我没想管。不过，你男朋友叫什么？你现在肯定很想见到他吧。”
我被他的问题吓到了，“你这个坏蛋又想做什么？！不准伤害宏树！”
“呵呵，他叫宏树啊。跟你一样是学生咯？”他一脸兴致。
自知刚才失言的我咬紧双唇。
“他爱你吗？”他也不恼，继续抛出问题。
“当然！”我大声回答。
“哦？怎么个爱法。”
“他说过愿意为我去死。”我想都没想就答。
他还说过要带我去北京，等我到合法年龄了就结婚，一起过幸福的生活。我在心中小声为自己打气。
“他说你就信？呵呵，到底是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小孩子，再过几年我想你就会后悔现在这么天真了。”
“不信他你让我信谁？信你吗？！真是好笑。你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吗？你知道什么叫等待？一个只顾着杀人消遣的人有什么资格跟我讲这些？”抑制不住的怒意使我浑身战栗。
“我不知道什么是等待？小姑娘别激动。既然你认为你的男朋友他爱你，你又那么在乎他，干脆我就做回好人让你们团聚好了。顺便还能帮你试验他是否真能言出必行。”猎人此刻的笑容让我说不出的别扭。
“你打算怎么做？……放了我？”我的声音刹那间毫无底气。
“嗯。不过之前你和你的可爱男友必须先帮我个小忙。”
“不行！”我厌恶地看着他，“我绝不可能再让自己被你指使着去犯罪的，更不会拖宏树下水。”
“犯罪？噢不，叶子你想到哪去了？我不会让你们再做任何违法的事的，我向你保证。”
“我凭什么信任你呢？”我依旧没有松口。
他的态度突然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怎么看都是问题重重。
“就凭我到现在也没伤害你这点。你知道如果我想杀你，简直比踩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他露出“吃定你了”的表情，又敲了敲枪。我心头一沉。
虽然一直在警告我、嘲弄我、逼迫我，当着我的面开枪杀人吓唬我。但到现在为止，他确实没动我分毫，甚至就如他形容的那样，我更像他的“玩伴”。
“那你要我们帮你什么忙？”先听听再说。
“呵呵，小事一桩。陪我去趟公安局。”刹车声过后，他回头对我道。
“公安局？！”我瞠目结舌，这个男人不会真疯了吧？
“你不会是……难道要我们陪你去自首？”我补充道。
“自首？哈哈，这倒是从没考虑过。你现在打电话给你男友，我保证他上车后绝对安全，他也不会被捆绑。只要他愿意，打个盹都没问题。那时候你帮我去公安局送封信就行了。只要你真照我说的做了并安全折返车上，我立马放你们自由，说到做到。以后你继续读你的书，继续和你男朋友亲亲热热，我发誓不会再出现在你的生活中。好好考虑一下这个提议吧。”
“只是送封信？”我皱着眉问。
“对，只是送封信。不需要你做其余什么事，也不违法。别犹豫了，干不干？”
“信封上还有里面没涂什么毒药吧？”我又想到一种风险。彼时手指碰到毒，接着通过揉眼睛，或者进嘴唇……
“如果嫌拿着纸麻烦，你带口信也行。”猎人满不在乎地笑起来。
指令的突然简单化令我难以“消化”，“可……可你……你难道不怕我进了公安局就再不出来了？反正我有警察保护着，到时你拿我也没辙。”
“呵呵，但你男朋友呢？”
电光石火般的刹那，我忆起自己以前看过一部港片，终于茅塞顿开。港片中绑匪让主角衣服里绑着炸弹去一个地点收钱，只要不在指定时间拿着钱返回，定时炸弹就会爆炸。如今猎人的意图该是和那港片里的差不多，只是少了炸弹，变成了我去帮他办事，而宏树做人质留车上。事若成两个都放走，事不成或我没返回，宏树的命就没了。
真是卑鄙至极的手段。
“如果我不答应呢？”我盯着他反问，试图从那双深陷的眼睛里找到一丝慌乱。
“那么叶子小姐的旅程也就结束了。”他整个身体探到我面前，用手温柔拂了拂我头发。
虽然没有拔枪的姿态，没有可怕的声音与表情。但我清楚，我已经没得选。
“事成你果真愿意放我们走？”
“事成我会自杀。”他却笑了，“无论你相信与否。这一次，我并不打算活着出蒙城公安局大门。我厌倦了。”
你究竟是谁？想做什么？——此刻我很想问他，但不知为什么，我问不出口。
“给我电话。我让宏树过来，还是我们去接他？”我脱口而出的竟是这句。
现在换他盯着我看了，末了，他将一部手机交到我手上，“你同意了？”
“嗯。希望你履行承诺。做完这次，放我们走。”
“没问题。我车就停在这，看到右面那个龙之缘火锅店没有？你叫他打的过来。我确信他是一个人后会让他上车的。对了，这边叫晶协路。”
“知道了。”
按下一串数字，我终于听到熟悉的彩铃，恍若隔世的声音传来，“喂。哪位？”
我却像哑巴一样被心中激荡的情感闭塞住嘴唇，“我……我……老公，是我。”
虽然才交往两个月，但我习惯称呼宏树“老公”，感觉很亲密。
对方足足停顿了五秒才发出惊呼，“叶子？！真的是你？”
猎人给我使了个眼色，于是我定下心对话筒那头说：“宏树，我现在在朋友这边，你过来接我好吗？见到了再跟你细讲。”
宏树似乎愣了愣，“好，宝贝儿你现在在哪儿？我在健身房呢，现在就打车过去接你。”
我毫不迟疑地说出猎人告诉我的位置，刚想再说点什么，手机就被猎人夺走合上。
“谢谢你肯帮我的忙。”他将手机塞回口袋，点了支烟将腿懒洋洋地伸到副驾驶座。
“不用假惺惺。你答应我一件事好吗？”精疲力竭的我拉住了他手臂。
“什么事，你说。”又是嘲讽的笑容。
“我不会把自己被你绑架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宏树在内。我发誓，这辈子都不会泄露一个字，也不会好奇及调查你究竟是谁。我只求你答应我，也不要把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跟他讲。你不就是让我去送个口信吗，我去做。但这个过程中，请你务必不要为难他，更不能告诉他我们的游戏规则。”
“游戏规则……有趣。好，我答应你，不过你得保证完成任务。”
“嗯。你说吧，到底让我去公安局帮你带话给什么人。”
“蒙城公安局刑侦队大队长，朴迟。”漫长等待后，他总算出声。
“朴迟？你是说那个常和应小雀在一起破案的男警察？！”这个名字令我措手不及。
如果说小小的蒙城有什么明星，这对搭档真算得上一例。无论是报纸还是电视新闻报道，只要和破案有关系，几乎都能见这二人之名。其中女侦探应小雀的形象更是充满神秘色彩，每每奇异未破之案落入她手都能一一破案，而镜头切到她的画面时，往往又只剩一个背影。而朴迟则因在轰动全城的“姬风铃”一案中的镇定表现成为蒙城不少年轻人的偶像。
“对。就这人，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你找他做什么？带什么话？”
“噢。你就跟他讲，他老朋友回来了，想见见他。”猎人顽劣一笑，“之后你把他带到我们车前就行，简单吧？”
“就这样吗？我不明白……你是朴迟队长的朋友？你到底是谁呀？！”此刻直觉告诉我这事有些不对劲，可我想破脑袋也无果。
“你不需要知道这些，只要记得照做就行。我会兑现承诺。”猎人突然把腿收了回来，身子也坐直，“呵呵，叶子，那个黄头发的正在东张西望的年轻人是你男朋友吗？我看他刚下出租车。”
我连忙朝窗外望，果然是宏树，此刻他抓着手机正在马路对面焦急地打量四周。
“是他！”我高兴地喊道，“我喊他过来！”
“别忙，再看看。”猎人警惕地打断我，仔细观察了宏树周围才递手机给我，“打电话让他上车。”
我白了他一眼后照做了，自然，刚挂断电话手机又被收走。
真庆幸自己藏的那部手机到现在还没有接到短信或者电话，刚这样想着，就见身边的车门被猛烈拉开，“叶子！”我的男朋友宏树眼神灼热地钻了进来，帅气的他一把抱住我。
“宝贝儿你这两天去哪了？打电话全是不在服务区，教我担心。”宏树在我耳边甜蜜地说。
“我去朋友家玩了，对不起。”要说在猎人注视下恩爱一点不尴尬是不可能的，但更难控制的还是我心中激荡的情感。
宏树，宏树，你可知道为了见到你，我都经历过什么，又即将面对怎样的刀山火海？
“下次绝对不可以再犯咯，否则我真的生气了。”宏树又快活地牵起了我的手，“这位是？”
他总算注意到驾驶座上始终在抽闷烟的司机。
“这就是我朋友。”我装作很高兴地介绍道，宏树朝他礼貌地点了点头，猎人看了他一眼笑了笑。
“你们系好安全带。”他将烟熄灭了手又放在了方向盘。
“我们去哪？”车发动了，宏树才想起来问。
我将自己靠在他胸膛，“去公安局，我朋友有点事要办，办完我们就回去。”
猎人从后视镜里瞥了我一眼，我无畏地迎向他目光。
宏树依旧一副疑惑的表情，凑到我面前轻轻地问：“那事大概多久办完啊，我晚上还有演出呢。”
“很快的，不会耽误。”我拿头蹭了蹭他，算是回应。
“那就好。晚上你去看我演出吧，完了我们一起吃火锅怎么样？刚才站在火锅店门口，突然想到我们约会这么久好像一次火锅还没吃噢。”
“嗯。”我合上眼皮。
此刻安逸如梦，我只愿沉睡不愿醒。
车在飞驰。
感觉车停下时，我下意识看了眼猎人，发现他正用很奇怪的眼神盯着“蒙城公安局”的门牌。
说不出感觉好坏，但他看得很出神。似乎这块不大的门牌上有许多关于他自己的回忆。
而我的男朋友宏树则在平稳飞驰的车里睡着了，我轻轻将自己的手从他手掌里抽出来他也没醒。
猎人的手则始终搭在方向盘上，接着他踩油门朝门岗驶去，而我这时也想到一个关键问题。
公安局应该不是任何车辆都能进的吧，检查会很严格，他开着这辆车是不可能混进去的。
可看他神情那么笃定，莫非他曾经是公安局内部的人？
哦，这种想法实在太可怕了。
但随后发生的事实却粉碎了我的猜测，当门岗查问，他不急不缓递去一张纸，对方看了后流露出很客气的神态，果然放行了。
我伸过脑袋朝那张纸看去，上面写着：×城教育频道采访证明。
毫无疑问那是伪造的。难道他策划多时？
车顺利地驶进公安局停车场，泊在一个偏僻的角落。
我又看了眼车上的电子屏幕：16:49。
想到昨天这个时候自己还在昏迷，我只能苦笑。
整整一天过去，倒像经历了漫长的一个世纪。
<h3>【我人生最后的匆匆】</h3>
听说那些获得成功的人士有个心得：将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当做人生的最后一分钟一秒钟认真对待。只有抱着这种想法做事情才能集中注意力，也往往事半功倍。
那么此刻起，我应该是进入了自己人生最后的十五分钟。
因为猎人打了个电话给值班室，确定那个朴迟警官现在人在公安局——就给我这么多时间。
“可能不在他自己办公室，但公安局不大，你问问人不会困难。万一遇到他在开会也没关系，直接去四楼会议室找他，只要把我口信带到，他会跟着出来的。”猎人紧接着将三个字写到我手心，“把种种意外情况算进去，十五分钟绝对够了。叶子你听清楚了吗？”
“嗯。”我瞥了眼宏树，将他凌乱的衣服下摆温柔地拉正。
“一旦这个时间过了，你人没有返回……”他正说到这儿的时候宏树睁开了眼。
“唔，已经到公安局里了啊。”四下张望后宏树帅气的脸庞流露出兴奋，“还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地方呢，叶子你们的事办完了吗？”
“这就去办。你等我。”我朝他温柔地说道，又将他的衬衫袖口纽扣重新扣上。回头朝猎人点点头，他耸耸肩掏出一支烟点上。
“嗯，早点回来。”宏树体贴地曲起腿，让我越过他开门下车。
我隔着车窗再次看了一眼自己的恋人。
他正对我露出迷人的笑脸，又低下头拨弄他的手机。
出人意料的是猎人没有制止他的行为，只是瞄了眼他的手机屏幕。我转身朝那个挂着警徽的大门快步走去。
莫名其妙流出的眼泪，它提醒着我，最后的倒计时终于开始。
有着“刑侦大队”招牌的办公室像个开会的场所，我刚到二楼就找到了它。
“请问朴迟队长在不在？”我毫不犹豫推开门，就见到一片制服肩章反射的银光，“找队长啊，在里间。”再之后有个清脆的女声回答我。
我穿过狭长的会议室和一个个小声谈论的人，径直走向这间办公室角落虚掩的门。
“谁找我？”迎来的高大男子挡住我的视线。
皮肤黝黑，手里正拿着个便当盒。看见我，这个男人愣了愣。
“你找我？”他追加了句。
“嗯。朴队长，我是来报案的。”我感觉自己的每一步都在耗尽人生最后的气力，坍塌的悲伤油然而生。原本觉得见到朴迟——这个只在报纸电视上看到的名人心里会有些异样，没想到真实感觉却如此平淡。
对方的目光却似箭射来，“你坐。慢慢说。”然后他又放下便当盒给我倒了杯温水。
我整个人却倚着墙缓缓滑下，“不要问我那些流程上的问题，我没时间。我只想知道你们管工北路的下属派出所出警到辖下地点最快要多久时间？”
“工北路？这要看具体地址了。不过通常情况下半小时内能到。出什么事了？”男子抓了抓自己的头，随后和善地询问。
“工北路6号17室，一个高中女孩被绑在家里的地下室里。被困时间已经约有三十个小时了，性命垂危。大门备用钥匙在窗台的芦荟盆下面，地下室的备用钥匙在写字台最右边的抽屉里。你们务必要相信我并用最快的速度去解救她。”我一口气说完。
可能是我的神色看上去很正常，总之他和闻声而来的其他警员只是怔了怔，立刻忙碌起来，我听到他对着话筒要求立即出警。
“多长时间可以救出人？”见他挂线我赶紧拽住。
“如果路况好，五到七分钟就可以赶到那。但开锁救人这个就说不准了，如果真像你说的那么顺利，我想一刻钟应该没问题。毕竟还要配合医护人员。”
“一刻钟？十分钟内不行？”
“如果一切都特别顺利可能能做到，但有点困难。总要加上准备时间。”男子口气逐渐锐利，“对了。有被害者被囚禁的事，你是如何知道的？”
“现在这些都不要问我，好吗。一刻钟后，我保证什么都告诉您。现在真的没时间。”
“你赶时间？”他皱着眉头，“我看你气色倒很不好的样子，还是先坐下来休息吧。”
“我没事。朴大队长能不能再帮我打个电话给刚才出警的人？”
“嗯？”
“麻烦您跟他们说，救出人后先别忙着送医院，务必先将那个女孩移到电话旁边去，我有要紧的事跟她说，会在第一时间打电话。我知道这很不合规矩，但请队长答应我吧。”
“这个不是我说了算的，要看受害者当时的身体状况，如果实在不行，医生说必须立刻治疗。那么我就没有办法承诺，毕竟人命关天。”对方考虑了一下为难答复我，“不过我想到一个解决办法，到时如果情况允许可以这样办，我们照样按出警流程操作，只是我可以给你随车警察或者医生的号码，你打过去，让那个女孩接不就行了吗？如此她哪怕躺在担架上都能接到你电话了。”
“嗯。谢谢你。”我投去感激的眼神。
“你叫什么？还是学生吧。”他一脸好奇，明明已经是队长的位置，倒更像个初出茅庐的热情新人。
“说好一刻钟后再谈的。”我笑着示意，从口袋里费劲掏出手机翻开。
本来拿这个手机是想用来报警的，没想到自己居然被绑匪“安排”到了公安局。人生真是处处如戏。
时间已经过去了六分钟，我一边编写短信，一边在心中默默地祈祷橙子安然无恙。
或许你们更好奇我为什么跟朴迟警官绝口不提应该说的事——不过也请各位的好奇心克制一刻钟，噢，不对，只剩下九分钟了。
一晃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
朴迟警官坐在他的椅子上正走神，办公室里仍然是一片忙碌景象。
刚刚他把随车医生的手机号给了我。之前我用那个我夺来的手机上了会儿网。
我将自己的手掌在墙上撑开，用其撑起自己的身体靠着墙站立——这个动作现在对我而言十分艰难且费时。
我尽量让自己直立着，再次看了眼自己四分钟前编写的存在草稿箱的短信：
“亲爱的宏树，现在你面前驾驶座上的男人，是我的复仇天使——快逃命吧，祝你好运。橙子。”
深深呼吸，我将短信发送出去，接着很平和地面向朴迟队长，“您和警官们都带枪了吗？”
对方诧异地看着我，“什么意思？”
“只是随口问问，我要去趟洗手间。马上回来。”我笑笑，直到自己完全步出那间办公室。
也祝你们好运，我心中想。经过楼梯旁那面镜子时特意朝里望了望自己，虽然两天没有洗漱，感觉也没多大变化。
我拿起手机拨打那个医生的号码，从楼梯往下走的时候恍惚听到不远处哪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我的电话也通了。“麻烦您将电话交给橙子接。”我说。
那头却传来呜咽声，“……姐姐……”
我拖着自己两条腿一步步继续朝下走，“嗯。现在边上有不少人吧，为了保险起见，从现在开始你用日语跟我说话。”
“好的。”妹妹用日语说。
“身体状况如何？”我简短地问道。
“我身体不要紧，可是姐姐……我们家的地下室里……那具尸体……是妈妈！姐姐，妈妈死了！”妹妹的声音明显在颤抖，我听到话筒那头附近有人嘀咕：“她怎么在用日语说话？”
“橙子，姐姐对不起你。”
“姐姐……不会的，我绝不相信，不是姐姐做的！”橙子的语调高亢地重复着。
“橙子你安静地听我说，是姐姐错了。我向你道歉。橙子以后要自己照顾自己了，你要答应我好好地活下去。”
“我不要听这些……姐姐你现在在哪里？橙子好害怕呀。”话筒那边的声音凄凉无比。
“我在公安局，橙子不要怕。姐姐已经替你复仇了。那个害我们的坏人，现在应该已经死了。”我笑出声，“橙子和姐姐从来没有出过半点问题。是那个人一直在做错事，戏弄我们。那个人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姐姐！”那头却是按捺不住的哭泣，“你又做了什么？不要丢下我好不好，求求姐姐了，橙子现在只剩下你了。求求你快点回到我的身边，这一切都过去了……真的过去了。我什么都不会跟警察说的，橙子只想和姐姐一辈子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离开对方。”
“君がもうこれ以上，二度とこわいものを，見なくてすむのなら，僕は何にでもなろう。（译：只要能够让你从此不用再看到这世上的可怕事物，我愿化为任何东西）再见了我最最亲爱的妹妹。”我合上电话，沿着石纹格子线往那辆黑色的汽车走去。
我每一步都似乎变得轻快起来，那辆汽车离我只剩下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了。
一颗子弹打中了我的左臂，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剧烈痛苦，却仿佛是个木头人般地继续向前走。
事实上，我甚至感觉整个身体更轻盈自在了。
“人呢？！”持枪的声音朝我吼叫道。
我根本不想回答他，继续朝前走。
我一边轻快地朝汽车走去，一边解开了拉链，将外套随手丢在身后。
“我，有没有，警告过你，不许，耍花样？！都答应放你自由了，为什么还玩？！为什么还跟我玩？！”一字一板却是濒临崩溃的猎人满眼通红又朝我发射了颗子弹。
小小的银色子弹这次从我右大腿的边侧划过，又从结实的肌肉中穿出。
身形由于冲击力踉跄了下——我又用手扶了把自己的膝盖，撑起来，继续走。
似乎已经感觉不到任何痛楚感了，只是强烈地感知到了某种召唤。噢，这是天意。
解脱令我神采奕奕。
我微笑着脱去了自己的高领羊毛衫，我的鞋子从衣服上踩了过去。
这时感觉猎人看我的眼神竟然夹杂了些恐惧，呵呵。
我离车不到五米了。我的身上还有一件纯棉长袖T恤衫。
那种召唤的光芒在我眼前更加明亮起来，我快活地奔跑到车边。
前驾驶座的那个我已经认识两天的男人，正在用完全陌生的眼光注视着我，“你果然把他杀了呀。”我毫不介意，依旧客气地跟他打招呼。我朝车的后座看去。
一个黄色头发的年轻的男孩子额头上有个正突突喷涌鲜血的小洞。
我满意地看了眼这美景的“制造者”，解下了脖子上的小木马毛衣链，拉开车门。
身子并没有钻进去，我笑着给这个我认识已经两天还给我洗过碗的男人递去。
“这条项链好看吗？”我满心期待地问他。
他却粗暴地用枪将它一把挑落在地，“你疯了！”
不，我才没有疯。我不跟他计较。
“嘻嘻，这条项链是我男朋友送给我的噢。你看多可爱呀。”我径直轻快地走到汽车后备箱，拉开，自己钻进去，又爬出来。
“昨晚我睡觉的时候一直拿着项链祈祷上帝呢，结果你猜我发现了什么？”我拉开车门自己钻了进去，“我发现这个小木马的胸膛部分居然是能打开的，呵呵，更有趣的是，里面有张我妹妹的大头贴。”
旁边的卧着的尸体占了后座，我赶紧将宏树的身子扳正，头竖好。可还不到五秒钟，他又歪下去了。
“老公，真拿你没办法啊，我还是坐前排好了。你总是那么聪明呢，喜欢欺负我。你又这么粗心大意，虽然我和橙子不是一个姓，长相也差别很大。但你也应该稍微调查一下呀，至少这不会让你犯错。你也不会将我妹妹送给你的礼物转手再送给我。”我吻了一下他的脸颊嘟囔着，关上门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却见驾驶员两腿都在发抖，好像要起身逃跑的模样。
“咦？我又不是大灰狼，你怕我干什么？我不是你最好的玩伴吗，游戏还没结束，不许中途退场噢。”我笑出两个酒窝，用手比画了个“兔耳朵”的姿势。
但我的玩伴却已经在摸索车门了，“你……你怎么会？这是什么味道？怎么回事？叶子你真的疯了！”我一把抓住他的手，“我怎么了？是这件衣服吓着你了？不会吧？！你不是已经杀了七个人了吗？不对，今天中午还杀了个营业员，加上宏树，你都是杀了九个人的经验丰富的杀手啦，怎么还会怕我一个小女孩？”
就是嘛，我的白T恤的胸前虽然有鲜血写出的大大的“恨”字，但其实我早就不生气了。
不过，那个鲜血的主人——我妈妈汪梅她可能还在生气吧。
昨天上午，妈妈突然回家翻箱倒柜，问我爸爸生前办的学费存折放哪了。那笔钱是爸爸专门存给我和橙子上学用的，她把保险赔偿金和福利金用完后居然打主意到这上了。跟她怎么讲都不行，真是烦人。最讨厌的是，她居然又想抄家伙打我，每次都是这样毒打我，我实在逼不得已，拿起了手边的那把水果刀，紧闭双眼，直直插向了她的胸膛。
妈妈长得有点肥，血液也很丰足。我鬼使神差般地蘸了蘸她的血，在自己T恤上留下了这个大字，嘿嘿。
不过我刚才说了，其实我早不生气了。
相反，我还真有点怀念她。虽然她在爸爸生前就是条血吸虫。不过家里有条虫子总比什么都没有好。
有虫子陪伴橙子，妹妹至少不会那么孤单。
以后妹妹只能一个人在两层小楼里生活了，一个人在卧室玩，一个人在厨房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剪脚趾甲看电视剧。妹妹真可怜。
现在我拽着的手拼命想挣脱我，我只好劝导，“别以为下车就可以了噢，白兴宇先生。要知道那么多公安局的狙击高手都在停车场外候着呢，你知道他们虽然是警察，但蒙城可很少有实弹演习的机会，嘻嘻。你和朴迟警官的陈年旧账我可不想管，因为别人揭过你伤疤你就报复社会也太小心眼了，人家真是比你亲切得多啊。所以我觉得，你还是和你的玩伴叶子我，乖乖待在这车上好，外面那么冷。你不是喜欢摸我刘海吗？那你继续摸好了。真好玩，我现在都想抱抱你。”
对方像避瘟神一样，可惜空间有限，他又始终没有开枪，还是被我抱了个满怀。
“哦，我说呢，开枪引起的火花也可能引起爆炸的吧，怪不得你突然打出‘好人牌’呢，尤其我现在这样对吧？嘻嘻，全身都是你后备箱里的汽油哦。”我咧嘴笑，用手蘸着汽油将身上的血字慢慢涂抹，转身看了眼后座我爱的男朋友，右手自顾自地打开猎人身前的车内置抽屉，将和我手机放在一起的小物件拿出。
咔嚓——我按下那只小小的银色打火机，丝毫不再留意边上那个颓废男人是去是留。那属于极乐的泪水终于从我的眼睛里流了出来。
倒映在此刻脑海的，是天边无限的霞光。
“真幸福啊，这个世界我想要的全都得到了。”
<b>刘念夕　中国推理第一美女作家，日本周刊悬疑专栏作家，《最推理》人气一姐。代表作《黑色拼图》曾在日本夺得大奖。</b>

恋上芥末小生评《污损的花》
<h5>西西里红橙</h5>
想想，够冤，找王稼骏讨文，却被他反戈一击。所幸，我要谈的是刘念夕，还有《污损的花》。
没了应小雀的《污损的花》，貌似丢了半壁江山。直觉告诉我，刘同学看似无心实则有意屏蔽了推理文固有的写作路数，恣意实验着悬疑、伤痕、黑色、恐怖、言情、心理多样物质的化学反应。她将自己对公路的理解，放到了一个纯粹的哲学空间，以窥探人性相互救赎为推理手段，带着岩井俊二一样新人类的清新、美丽与暧昧，哀愁、邪性、凄美地呈现了她心中一贯追求的关于少年，关于记忆，关于成长的沉重思考，非常强烈的刘念夕风格。
说她是芥末小生，一点不为过，冲着呢。淡绿的芥末，裹住小小的花生仁，入口即在舌间挑起麻、辣、痒，屏气凝神间，体内如暴雨大作，群鬼号叫，七窍生烟后，一股劲气脱口喷涌，蓦觉江山望断黯消凝。我们已经几乎不记得疼痛而酣畅流泪的现如今，吃下这颗芥末小生，如果够狠，把它当饭吃，让自己经历一场有泪水的哭泣。
刚刚绑架了自己妹妹的叶子一转眼又成了杀人凶手绑架的人质，在杀手活腻味了的漂泊旅程中她成了他最后疯狂的被动玩伴。一个是涉世不深充满幻想的少女，一个是满身故事非传统定义的异类杀手，这般情境之下，人物关系、戏剧冲突的设置，即“戏眼”的捕捉，展示了作者的巧妙和机智。一路，杀手颐指气使横冲直撞让人血浆四溅，与之对抗的女孩，内心挣扎煎熬处处逃避，又无路可逃，这一强一弱一明一暗背后，刘同学没有忘记在故事中步步设谜，浓墨重彩泼洒自己标志性决绝、哀婉的一面。有着娇嫩芥末的表层叙事结构下隐藏有深层结构的花生仁，通过女孩大段的内心闪回多视角、多声部的转换，表达了颠覆传统的强势控制少年行为和话语的思考，用力之深足见作者不甘心栖身任何一个门派，企图站在前辈肩膀之上的用心。
行文至此，橙子我额头淌汗，狠狠地挤出几个字，女人心，海底针……
有那么一小会儿，在那个逼窄封闭的空间里，杀手和女孩，一度安静地收听滨崎步的《Moments》，居然和正常的男女朋友一样，倾吐心事，回忆亲情，怀念爱情，甚至他还会在叶子悲伤流泪时适时地绅士一般递上一纸巾。这一瞬间，善良的观者无不怦然心动汗毛根根竖起，宁愿时间空间就此打住。
显然，这样的玩耍、欢愉是刘同学的黑色幽默。
值得一提的是，刘念夕对节奏的控制和强悍的爆发力，在《污损的花》最后一章得到完美表现。匪夷所思的乾坤大逆转，恰如其分的点到即止，是一次自我救赎，甚至是一种仪式，给观者的感官视觉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冲撞和震撼，相比《幻景深处的少年》结尾的过度使劲，要来得可信、美艳、水到渠成。
太呛人的芥末小生的味道.一颗一颗慢慢嚼，即使泪流不止，也会上瘾，尝尝再来一口——该结束了！画外音：再不结束，王老师就要砍我了……
最后，唠叨了一堆七七八八的最后，请一定要满足一下某人庸常的贪恋，芥末小生之推理公路电影《污损的花》，导演：伊斯特伍德或斯科特，再不济也应该是维姆·文德斯吧，至于杀手，当然非尼古拉斯·凯奇莫属！谁能保证，你我手中出不了《完美世界》、《末路狂花》、《德克萨斯州的巴黎》？
<b>西西里红橙当红推理杂志《最推理》主编。</b>

预知
<h5>王稼骏</h5>
谁没有为这个故事感到困惑，那他就是没有真正明白这个故事。
<h3>楔子</h3>
一团漆黑的窗外，凛冽的寒风正拍击着单薄的玻璃。我被这不安的节奏搞得有些心神不宁，感觉到在身旁的阴影中，似乎有更加黑暗的东西在靠近我。我的皮肤能感觉到空气中那股冰冷的杀气，它令我毛骨悚然。
我慌忙打开床头柜上的台灯，身体蜷缩在被子里，战战兢兢地探出脑袋环顾四周，房间里除了我，别无他人。
可奇怪的是，地上不知从哪里多出了一排脚印，其中右脚的脚印正中有个十字的印记。它位于台灯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令我很难分辨它的颜色，只能看清它延伸至盥洗室前，被门阻断了。
我抓起平日里放在床头柜上摆设用的瑞士军刀，赤着脚来到了盥洗室的门口。
我蹑手蹑脚地推开了门，耳边没有响起恐怖游戏中的吱呀一声，可更为诡异的是，明明已经熄灭的灯却亮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门后的景象令我睡意全无，我熟悉的盥洗室消失不见了。我正置身于一个理发店中，光亮正是红、白、蓝三色转灯所发出的幽幽荧光，左右两侧墙上大块的镜子都碎裂成了蛛网状，整个世界似乎被撕得四分五裂。供顾客理发时所坐的皮椅脚下，到处散落着尖锐的玻璃碎屑。在深不见底的理发店尽头，好像有个人影正慢慢地朝我走来。
“你是谁？”我心虚地朝着黑影大声叫道。
声音随着地上的脚印一路远去，直至被黑暗所吞噬。
没有人回答。
我无法抗拒对躲藏在那潭黑水深处的人的好奇，眼睛睁得老大，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推着往前走着，麻木地移动着脚步，脚掌丝毫感觉不到踩到的玻璃碎片应该带来的钻心痛。
越是走近黑影，我越是感到呼吸困难，手中的刀也快被我握得窒息了。
阴影逐渐消隐，转灯的光线慢慢流转到了那个人的身上。
我终于看清了那个人的真面目，那是一张令人毕生难忘的脸。称其为脸并不准确，那是一颗被溃烂皮肤包裹着的肉球。两只充血严重的眼球凸出眼眶，两只比眼睛更空洞的鼻孔一扩一收，从烂疮流出的腐汁会聚在他那张无法严合的嘴里，冒着恶心的泡沫，他的耳朵像被人咬过似的残缺不堪，血肉模糊地贴在脑袋的两侧。
寒意从我的背脊升腾开来，这张恐怖的脸在我的眼前慢慢放大，他手中那把利器寒光闪闪，满脸腐肉堆积而成的变态笑容令人作呕。
片刻之间，我与那张脸已经近在咫尺，此刻，恐惧已经彻底征服了我。我的喉咙像被塞了团棉花，想拼命呼救，却欲喊无声，想竭力挣逃，却寸步难行。
没等我开口问他想干什么，他那含糊不清而又阴森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膜：
“死吧！让这个世界恢复原有的秩序！”
他迅疾地扬起手中的利器，从我面前一晃而过。
瞬间，我感到世界开始缥缈，鼻腔是前所未有的冰冷，世界在颠簸了两下后静止不动，我的视线最后停留在自己的脚踝上。
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是我的脑袋离开了身体，而最后残留在我视网膜上那模糊的影像，是杀人者别在胸前的那枚白森森的骷髅胸针。
剧痛随即而至，我大喊一声，从床上一跃而起。
汗湿的睡衣已经可以拧出水来了，我长吁一口气，摸了摸还连着脑袋的脖子，庆幸这只是一场梦而已。
我打开台灯，想下床喝口水。这场噩梦实在耗费了我太多的体力。
而我不曾想到的是，如世纪审判般的噩梦注定将成为我难以摆脱的梦魇，在此时此刻，已有了预兆。
床头柜上的瑞士军刀掉落枕边，身后的墙上，刻着几个营养不良的小字，这样写道：
是我谋杀了我
令我冷汗直冒的是，这六个莫名其妙的字，正是我的亲笔手迹。
而这个离奇的梦，竟隐含着重大的秘密。在未来的一段日子里，一起超乎常人想象的谋杀案件如这场梦一般，与我的生活不期而遇。
<h3>1</h3>
从我出生到现今，稀奇古怪的事情就时常伴我左右，不管发生在我周围的这些事情是因我而起，还是纯粹的巧合，它的真实性都毋庸置疑。
我出生不久，某晚突然大哭不止，着急的父母赶忙将还是婴儿的我送往医院，经过检查并无大碍。可回家后父母大吃一惊，我家附近正在施工的工地发生了事故，拆除房屋所用的铁球的链条断裂，巨大的铁球滚入了旁边的居民楼，而它正巧从我家穿过，如果当晚我们全家不是去了医院，一定早已葬身巨球之下了。
我六岁之时，同两个小伙伴一起玩冒险游戏。来到一个废弃的打火机厂厂房里，当我们鼓起勇气准备走进去时，我的脑海中瞬间出现了我们进入打火机厂后的情景：在我们进去之后，随即发生了火灾，炙热的火焰把我们都烤成了黑焦炭，我们的皮肤如融化的蜡油般脱落下来。我猛然惊觉，立刻劝阻我的小伙伴进入工厂，并将我刚才的感受重述了一遍。而将信将疑的小伙伴认为这是我害怕进入工厂的托词，两个人说着嘲笑我的话，肩并肩地走了进去。而可怕的灾难正如我预知那般如期而至，两个小伙伴都在火灾中受了重伤，身心都烙下了永远无法磨灭的可怕烙印。
从此以后，街坊邻里都把我看成了怪物，并把两个小伙伴的受伤全都迁怒于我，他们认为这场火是我的恶作剧，因为事后，打火机厂的起火原因一直是个谜团。
我委屈地承受着人们的责难，若不是我的及时报警，我的两个小伙伴很可能就和打火机厂一起化为了灰烬。
还未发生的事情在我脑中会有预演的情况，在年幼的我身上时有发生，父母也没有少为我的一些怪异言谈举止向亲友邻里解释赔罪，甚至几度举家搬迁。
所幸预演的事件除了那场火灾外，基本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事件。而随着我年龄的增大，这种蕴藏体内的特殊能力也消耗殆尽，很久都没有体验这种神奇的感觉了。
后来我才知道，其实许多人都有过与我相似的经历，干一件事或者去一个地方的时候，仿佛是在重复以前的经历，而这件事或这个地方是你从未干过或去过的。
当我好不容易从这段并不怎么愉快的童年记忆中爬出来，已经到了上大学的年纪了。
对于经历三年高中禁闭苦读的学生来说，大学生活简直就是来到了天堂，像苦苦抗战的游击队终于同大部队会合了。
每个上过大学的人都知道，上大学第一件事，就是军训。
清一色迷彩服打扮的大学新生在炎炎烈日下挥汗如雨，看起来就像是服装厂在学校搞的推广会。可我一直没搞明白，作为出钱的消费者，为什么要花钱买罪受呢？后来有人告诉我军训是为了增强集体荣誉感和个人自律性，我才发现原来我的想法是错的。
实质上学生是最另类的消费群体，如果把上学当成商品的话，大多数的学生付了钱后，都不太想要这件商品，而作为商家的学校却在收了钱后，仍不依不饶地紧盯着消费者，让他们能够熟练掌握使用买到的商品，这可以说是天底下最奇怪的买卖关系了。
不过我们的教官可不管什么消费者，他的态度和他的身高完全成反比，他毫不留情地以军人的标准来考量军训的成果，把我们这些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累得够戗。
“这个‘鬼见愁’，尽教些没用的东西，现在打仗还用像我们这样费事？上级嘴唇动动，下级手指动动，敌方就全身炮眼洞洞了。”我身旁一个戴着粗框眼镜，长相酷似白岩松的哥们发起了牢骚，并给严厉的教官注册冠名。
“以‘鬼见愁’的身高趴在战壕里，估计安全得很。”搭话的是一个瘦高个，他身上略显紧身的绿色军装外加一顶宽大的军帽，远远看起来就好像一个未开盖的三得利啤酒酒瓶。
“你看他在部队里是什么军衔？”“白岩松”问“啤酒瓶”。
一脸坏笑的“啤酒瓶”说：“估计能来教我们的，也不会是什么大人物，‘鬼见愁’估计也就是个炊事班里切菜的吧。”
“你怎么猜出来的？”“白岩松”有些不解。
“这很容易看出来，戴绿帽背黑锅说的就是他。”
他们两人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犹如马季和大山一样，一个捧哏一个逗哏，就教官的身高问题演绎了一段脱口相声。一来二去，眼镜兄和瘦高个就熟络起来。因为列队时和他俩站得近，在休息时他们便招呼我坐到了一起。互通了姓名之后，我才知道，戴眼镜的名叫华谨文，瘦高个名叫吕司轩。
他俩有了听众，神侃更来了劲，一路就从眼前的“鬼见愁”聊到了正热火朝天进行着的欧洲杯。
“要说这届欧洲杯，还是要看葡萄牙，黄金一代的脚法那真叫好。”华谨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
“尼日利亚也不错，不过这届欧洲杯我最喜欢的还是阿根廷。”吕司轩说道。
“我也喜欢阿根廷，特别是他们队的罗纳尔多，那才叫天王巨星。”
“没错！世界杯决赛看了没？他的两个头球真是太漂亮了。”
不太懂球的我听了他们的话，觉得他们可以立刻到上海电视台体育频道解说了。后来我球赛看多了，觉得他们的水平确实可以去上海电视台体育频道。
我们聊得正酣，两个女同学从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仓皇地跑了出来，神色是难以掩饰的惊慌，几缕青丝从军帽中垂下，沾着汗水贴在了她们的脸颊上。
其中一个皮肤白皙，面容姣好的女同学，一口气跑到“鬼见愁”的旁边，气喘吁吁地说：“教官，我们看见小树林后的河边有鬼。”
她的同伴喘得说不上话来，只是撑着膝盖一个劲地点头，刚才那通猛跑，让她都快断气了。
听到有鬼怪出现，正在休息的无聊人士就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有人详细地问起了鬼的样子，有人建议直接进小树林看个明白，也有人借机向女生大献殷勤。
最后“鬼见愁”决定带几个学生前往小树林里一探究竟。
“喂！那边三个，跟我来！”“鬼见愁”大声朝我这边喊道。
我旁边两个人听力似乎不怎么好，揉眼搓着耳把头转向了另一边。
“鬼见愁”瞪起眼珠，厉声说：“你们三个给我马上立正，小跑到我面前，否则立刻绕场跑二十圈。”
我刚想转头提醒身旁两人，却发现他们没了人影，早已先于我十多步来到了“鬼见愁”的面前。
“鬼见愁”像是知道了自己被取的绰号，表现得尤为切合这个称呼，对为他取绰号的两个人从头上戴的帽子到脚上穿的鞋子一通训斥，这也殃及了我这个无辜的群众。
没准“鬼见愁”是以军人的角度来看，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可实质上，这种关系论现在来说已经不那么绝对了，朋友的老婆也有可能是别人的情人。
所以我对“鬼见愁”不分青红皂白误伤平民，一炮掀翻一船人的做法愤怒不已。
害怕自己像马拉松的创始人一样跑死，我们三个人乖乖地跟着“鬼见愁”，沿着两个女同学所走的路线踏进了小树林。
午后两点，太阳似乎也想要看看小树林后的鬼，把它圆圆的脸凑近了地球，空气差不多都快被它变成了蒸气。小树林虽然绿树成荫，但也把那可怜的几丝微风也阻隔在外了。对这难耐的闷热，树枝上的知了叫声响成一片。
我晕乎乎地跟着前面三人，混沌的意识中有种熟悉的感觉涌上来，这与当年火灾发生前的预感如出一辙。
那种恐惧如上海渡口开闸门时的人群一样，迅速而又蜂拥地占据了我身体的各个部位。
“有尸体！”我说出了我所感觉到的东西。
走在前面的三个人瞬间都愣在了原地，聒噪的蝉声也突然戛然而止。就像一张照片，除了时间，一切都是静止的。
华谨文用中指顶了顶眼镜的粗边框，喉结艰难地上下动了动，问我：“在哪？”
我指着小树林外，说：“在那外面。”
我知道我们现在站的地方，凭肉眼是无法穿透茂密的树林看到外面的景象。所以又和以往一样，我的话被当成了开玩笑。
唯恐天下不乱的吕司轩说：“要真有尸体倒好，我们的军训可以提前结束了。教官您也可以早点回到组织，接受党和人民对您的考验。”
“鬼见愁”没有回答，继续向前走去。
华谨文见搭档受冷落，借题发挥道：“我打识字起，看的就是推理小说。福尔摩斯知道吗？写他破案的书我读了不下十遍。街坊邻里发生的一些坑蒙拐骗的案件，经常由我一人侦破，人送外号‘华尔摩斯’。”
我没心情去理会华谨文，揣着惴惴不安的心跟着“鬼见愁”走出了小树林。想快些看看那个敢白天出来吓人的鬼，更想验证一下，小树林外是否横卧着一具方才闪现在我脑海中的尸体。
小树林外是一片大约五六米宽的浅滩，再外边就是一条叫“珐珴”的河流了。珐珴河将整个大学的后半边环抱在内，湍急的水流加之较深的水位，形成了一道天然的护城河。到了夏天整个河面被浮萍所覆盖，乍看，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新建成的足球场。流经校内的这段珐珴河上没有桥，两头也被校方安装的铁门给封锁了航道，没有船只可以出入。珐珴河的对面，是一片满布荆棘和杂草的大树林，放眼望去，乃是一片绿得发黑的植被群，都市中难得一见的繁茂树林，让我想到了秃顶用旁边的头发去遮挡中心那片不毛之地。不过就像秃顶最终还是会放弃旁边那日益稀少的头发一样，这些树木的下场还是会成为地球主人的原材料。
从被人破坏的铁丝网缺口处钻出来，才发现这片小树林被校方用高高的铁丝网与浅滩隔离开来，一块写着“危险”字样的木牌被人遗弃在了这片同样被人遗弃的浅滩上。
女同学留下的脚印只有短短一截，像城市路面上的指示箭头，把我们的目光引向了浅滩的一角。
小树林里最粗壮的一棵参天大树，不安分地伸出一根枝条，可不知是谁将它铁丝网外的那段生生拗断，丢在了一堆略高于其他沙土的沙堆之上。沙堆与珐珴河之间有一条拖动重物而留下的痕迹，它看起来很新，凹陷处的沙粒还是潮湿的，在刺眼的阳光下，那块地方的颜色有些特别。
走到半途的“鬼见愁”猛然来了个“急刹车”，猝不及防的我们三个来了个“连环追尾”，我的脚跟被踩得生疼。可眼前的景象比车祸现场更使人血脉贲张。
当华谨文镜片后的两只眼睛定格在沙土堆后不到五秒后，这个在弄堂里名噪一时的“华尔摩斯”便昏倒在地。
可想而知我面对的是怎样一幅恐怖的景象了，而让我头皮发麻的是这景象与闪现我脑海中的情形是何等相似啊！
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躺在土堆后，他半掩在沙粒中，他的头和双手被砸得面目全非，血和着沙子填满了每一处的伤口，让死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座惟妙惟肖的沙雕。暴晒下开始干裂的皮肤上，已经吸引了众多的腐食者——苍蝇，体态健硕的男人任由嗜血恶魔们啃噬，却无力驱散它们，他也无法抹去脸上和手上的血沙，让别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我无处闪避的目光瞥见男人一只粗糙的脚掌，我像是看了外星人一样震撼到全身无法动弹，似乎有一场暴风雨在我的胸膛翻搅，尽管我不愿去触及如此可怕的答案，但那只与众不同的脚掌可能潜藏着惊天动地的秘密。
有人开始呼救，有人开始呕吐，而令他们如此狼狈的那具死尸，真实而又生动，它不会说谎，但同样无法说出实情。
<h3>2</h3>
那件事后我大病了一场，我的这种能力再一次显现，令我自己都倍感不安。
再次回到学校已是两个月后，小树林后浅滩上发生的事情经过校方的粉饰，同学们原本的恐慌早就被抛之脑后了。
而通过这次事件，全年级的同学倒是都认识了我、华谨文以及吕司轩，显然我们发现尸体时的表现“赢得”了大多数人的歧视。
有时候想想，出名还真不一定要靠好名声。长得惨不忍睹些，再恬不知耻地摆上几个pose，在一群高尚的人的叫骂声中一样可以红遍大江南北。这就好比卖臭豆腐的，越臭越是不怕巷子深。
我们三块臭豆腐加上另外一个男同学，这就是开学典礼上班主任给我所住的寝室安排的人员了。
不久后，我道听途说得知，我的那个新室友脸皮粉嫩堪比女明星的粉底，喜欢整天对着漂亮女孩死缠烂打。不过老实说，他长得唇红齿白，是讨女孩子喜欢的那种类型。所以做他的室友，经常需要扮演传话筒的角色，为一些害羞的女孩传达一些不害羞的话。
班主任竟将此等人物安排与我们三人共处一室，我惊叹班主任令人咂舌的归类能力，居然在开学第一天就把遭受全校白眼最多的四个人分在了一起。
“哥们，贵姓？”睡我上铺的吕司轩问着新认识的室友。不戴军帽的他，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头路分得笔直。
“姓焦。”回答者躺在自己的床铺上，头也没抬。
突然寝室的空气到达了爆笑的临界点，所幸我强压着腹肌的抽动，转移了话题：“你们谁知道小树林的事情后来怎么样了？”
“小树林”三个字似乎有魔力一般，寝室里的人不由得围坐在一起，聊起了我们所目击的那起案件。
发现尸体后，“鬼见愁”只得自己原路折回学校去通知其他人，因为我们三人早已失去行动力。尤其是华谨文，直到警方赶到，他才被人架着双腿拖到了浅滩的另一角。老实说，“华尔摩斯”除了与福尔摩斯的搭档同姓外，实在找不到他与神探之间的关系了。
焦姓同学不耐烦地打断我们关于自己的那部分描述，问起了尸体的情况：“那个人是谁？你们看到他是怎么被杀的吗？”
“没有。”我摇摇头，随后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吕司轩，我知道他后来同“鬼见愁”去公安局录了口供，而我和华谨文进了医院。
吕司轩有些淡忘当天的事了，拢了拢鬓角，似乎又把两个月前的记忆重新集中了起来。
“当时我听说了一些有关那个死人的事情，可基本上没什么内幕。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这是起杀人案，死尸是从其他地方被拖到那里的，因为学校里没有人失踪。关于死者的身份，警察好像也无从查起，凶手故意把他的头和手打烂，如此一来既认不出容貌，也无法核对指纹，而凶手还把死者的衣服和随身物品全都席卷一空，要想查出这个死人的详细情况，我觉得难，不是一般的困难，比中国队世界杯夺冠都难啊！”
说到这，吕司轩话锋一转，冷不丁问我道：“当时还没走到浅滩上，你怎么知道那里有尸体了呢？”
这个问题我一时也不好回答，以玩笑为借口搪塞了两句：“那是凑巧而已，我随口胡诌的，谁知道被我这乌鸦嘴说中了。”
“可你当时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啊！”
“不该记的你还记得真牢。”我在心里默想，表面上嬉皮笑脸地说：“要是我真能预知没看见的事情，那我早就去买彩票了。”
吕司轩似乎也找不到什么词反驳，扶着额头深思起来。
对凶案兴趣十足的华谨文一刻不肯消停，生怕别人遗忘他的存在似的，一副专家的模样，问吕司轩：“凶器找到了吗？那上面可能会有凶手的指纹。”
吕司轩摊了摊手说：“据警察分析，他应该是被树枝活活打死的。”
他这么一说，让我想起了那根伸出铁丝网而被拗断的树枝。凶手很可能是先将被害人弄晕，移动到小树林后的浅滩上，再就地取材，用树枝把他杀害并加以毁尸灭迹。想必警察一定将遗留在现场的那一截断枝带回去查找指纹了，到现在没有结果，定是徒劳无功了。
可我有个比“凶手是谁”更具惊爆点的疑问，百思不得其解，便拿出来与众人探讨：“你们说，在这个狭长的浅滩，前面是深不见底的珐珴河，后面是铁丝网包围小树林，河道左右两侧都是高高的围栏，凶手是怎么逃脱的呢？”
我看见每个人的额头都渗出了密集的汗珠，九月的太阳狠命加热着空气，仿佛要把答案从我们的脑瓜里蒸出来一样。
“凶手会不会躲在浅滩的沙子底下呢？”华谨文那听来有那么一点道理的分析，实质上是证实了高温对提高人的智商毫无作用。
“藏在黄沙里，不等于把自己给活埋了吗？”焦同学用他的常识否定了华谨文。
我怕我的问题把大家引入歧途，便将问题说得更浅显了一些：“尸体是在浅滩上发现的，而满地都是沙子的滩边，凶手一定会留下足迹，可我们谁看见了呢？”
吕司轩默默地摇摇头，说：“没有看见其他足迹，只有凶手拖动尸体留下的那条痕迹。”
这事让我也觉得相当奇怪，我们赶到浅滩的一路上没有遇上任何人，浅滩上唯一看到的脚印也只是两个女同学所留下的，她们的脚印与尸体所在的沙堆也是远远相隔。如果说凶手使用了某种手法离开现场，那只有是飞了，否则不可能连一个脚印都没留下。
我还想到另一种可能，脱口而出：“没有足迹，是否可以解释为凶手根本没有离开浅滩呢？”
吕司轩说：“我对自己的视力很有信心，毫无遮挡的浅滩上如果藏着一个人，不可能我们谁都没有看到，除非凶手变成了黄沙。”
“但当时我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死人身上，有纰漏也不是没可能。”我认为还是不要把话说得那么绝对为好，不少简单的案件最后被搞复杂，起因都是忽略了最浅显的可能性。
“那你们说那两个女同学看到的鬼又是谁呢？”华谨文每说一句总是以疑问句开头，无意中暴露了他性格中优柔寡断的一面，他对自己的抉择总是缺乏自信。这间寝室中华谨文在开学后不久便确立了他的弱势地位，就像纳粹需要奥地利一样，在男人世界里，强者总需要弱者为自己去做一些事。
在座的人对那两个女同学所看到的鬼是一脸茫然，当时只有我留意到了她们同“鬼见愁”说的话，所以我自告奋勇提出前去探个究竟：“我还记得那两个女同学，不如我去问问情况吧！”
我这句话一半是实话，一半是谎言。其实我只记得两个女同学中的一个，主要是她美好的容貌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我和你一起去。”焦姓同学插嘴道，“也许提起‘焦少翰’三个字，会让她们毫无保留地告诉你那天所发生的事情。”
我婉言谢拒他的陪同，可华谨文和吕司轩两个人发挥了典型的海盗精神——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他俩坚持让焦少翰一起去，我也不好再三推托，生怕被他们看出我不纯的动机来。
交谈中，我感觉焦少翰向我射来的目光中，夹杂着猜忌和敌意，这个人的城府颇深，我提醒自己要留心提防。但在没有实质的利益冲突下，我还是很乐意保持同一个寝室室友之间的友谊的。
而关于这一次的讨论，实质上是发现了一个技术性的难题，即凶手是如何不留任何痕迹地离开了案发现场？在推理小说中，这样的情况会被冠以一个非常吸引人眼球的名称——<b>不可能犯罪。</b>
<h3>3</h3>
第二天，我开始在课堂上留意起那个一面之缘的女同学来，她坐得很靠前，长发扎成一股，露出美丽的脖子。一身淡粉红色的连衣裙，配以她雪白的皮肤，看起来分外清新可人。她总是习惯性地轻捋被吊扇吹乱的刘海。我看不见她的脸，但能想象出她一脸认真的表情。
午后，老师低沉的声音听来犹如催眠曲：“有人说，要看五百年的历史去西安，要看两百年的历史去北京，如果要看一百年的历史，就要来我们上海看了。”
想来这话没错，和一百年前相比，上海将脏乱差这一历史悠久的传统继承发扬了。我进行着无聊的思考，勉强支撑着不让自己倒头大睡，生怕下课时错过找她的机会。
下课铃就像冲锋号，不等老师说出“下课”两字，同学们已如脱缰野马般奔腾远去。
我从讲台上夺了支粉笔，抢先跑到了教室至寝室的必经之路上，在地上画了一条直线后，静候那个女生的到来。
不一会儿，飘逸的粉红色便如期望般出现在我的眼中，她迈着轻快的步伐，看起来心情很不错，嘴里哼着王菲的《人间》。
“同学，小心！”我一个箭步跑到她跟前，阻止她再向前一步。
“怎么了？”她有些迷惘地望着我。
我指指刚才在地上画的那条白线，说：“你看到这条线了吗？”
“嗯！”女孩眨了眨明亮的双眸。
“你千万要为我保守这个秘密，”我故作神秘地低声对她说，“实际上，这是一条希尔伯特空间的分割线。分割线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见，有些人一辈子也无法洞察自己的希尔伯特空间。你踏出这一步，意味着现在的你被分裂成了两个，其中一个将与我共存在这个空间内，命运也随之与我产生交集。我知道这晦涩难懂的理论很少有人会明白，但不管你是选择跨过这条线还是绕道而行，都不会改变我接下去要问你的问题。”
女孩给了我一个迷人的微笑，大方地说：“我想知道的是，究竟是什么样的问题需要你设计这么复杂的铺垫呢？”
“小娟！”一个讨厌的声音不合时宜地响起。
女孩朝着声源兴奋地挥舞着手臂。
我刚到嘴边的话只得作罢，眼巴巴看着焦少翰同女孩热烈地攀谈起来。
“少少，你怎么会在这里？”
听到女孩亲昵地唤他小名，不知道为什么我心头有点酸酸的感觉。
“我最终还是选择和你上同一所大学，我喜欢生活在有美女的地方啊。”焦少翰果然与传闻中一样油嘴滑舌，把女孩逗得咯咯直笑。
女孩挽起焦少翰的手臂，将他拉到了我画的那条粉笔线前，指道：“除了你，终于有第二个人认为平行空间的分裂无时无刻不在。”
“你以后最好不要再擅自翻我的书看了。”焦少翰轻蔑地瞟了我眼，“情况问过了没？”
我窘迫地摇了摇头，真恨不得给焦少翰一记老拳，这个不近人情的焦少翰实在太给室友“面子”了。就算我的“希尔伯特空间”是从他的书上读到的，但那条线至少是我创造发明的啊。
“你们认识？”女孩问。
“我们是室友。”焦少翰收起了方才的笑颜，严肃地说，“我们有点事要你帮忙。”
女孩观察着我和焦少翰脸上的表情，迟疑地问：“你们该不会是想问军训时，我见鬼的那件事？”
焦少翰默默地颔首。
女孩痛苦地皱了皱细细的眉毛，表示出对往事重提的反感，但还是没有拒绝焦少翰的要求，两个月前的神秘事件又从她的口中被重述了一遍。
“在考入我们的大学之前我就听闻，在操场小树林后有一条珐珴河，在一年前，校方宣称加强防盗力度，在小树林外新建了一道铁丝网，自此没有人能够靠近那条珐珴河了。可另有一种传闻，与此截然相反。据说一年前有一对大二的恋人在浅滩边约会，结果有人发现他们一死一伤，那个伤者获救后，对着救援她的人们大喊，说这条珐珴河里有可怕的东西，可具体是什么东西，连她都没有看清楚。”
“关于这件事我也有所耳闻。”焦少翰补充道，“听说那对恋人被发现的时候，一个被分成了两截，身首异处。另一个被凭空吊在了浅滩旁最高的那棵大树树枝上，幸好绳子只是绑在了她的手上，而不是脖子上。当时整个浅滩就像是刚做完了一场食人族的祭祀活动，据说场面异常血腥，惨不忍睹。同样奇怪的是，如此这般的现场，看起来完全不是人类可以造就的。”
“现场什么样子？”直觉告诉我，一年前的案件没准和这次的凶案有关。
可惜焦少翰故事也没听全，当时到底是什么状况，甚至整个故事的真实性都不清楚。
焦少翰示意女孩接着说她的故事，于是她接着说：“军训那天，我和小晏两个人想去偷偷看一眼那个神秘的浅滩。穿过小树林来到了铁丝网旁，发现铁丝网早就被人开了洞，心想大白天的应该没事，就踏进了禁区。可没走几步，我们就看见一个身着黑披风，青面獠牙的怪物在水面上奔跑。我吓得魂都没了，赶忙拉着小晏的手跑回了操场，之后的事情你们也都看到了。”
“在水面上奔跑？”焦少翰头一次表现出吃惊的表情。
“对，我亲眼所见。”
传说中也只有神和鬼走路是不用脚点地的，根据外貌判断，不存在这么丑的神，所以凶手被女孩认定为鬼。
“你在浅滩上的时候，有没有看见那具没穿衣服的尸体呢？”我粗略估算了一下时间，从她跑回操场到我们走到浅滩，前后差不多相距十分钟左右。所以如果她的答案是否定的话，那么凶手就是在我们赶去浅滩的那一点点时间内，完成了抛尸和逃跑，那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没看到。”女孩的回答斩钉截铁。
“你确定？”
“确定。”女孩坚定地点点头，“我两只眼睛视力达到空军标准，绝对不会看错。我事后也去了解过，你们看到的那具尸体的位置，是当时我视线正对着的方向，不可能有漏看的情况发生。”
这样一来，我脑海里的问号变得更大了。凶手不但离奇脱逃，而且这么沉重的尸体还是在十分钟之内从他处搬到了封闭的现场，如果排除凶手具有超能力的话，我能想到的唯一可能就是凶手是飞行员，向浅滩空投了一具尸体。
“我们先把凶手是鬼的唯心主义搁到一边去，你看到的鬼只是易了容的凶手罢了。从时间上判断，你看到的很可能是凶手抛尸的场面。”我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焦少翰忧心忡忡地对女孩说：“万一凶手认为你看见了不该看见的东西，很可能会对你下毒手。”
女孩倒是一脸无畏：“都过去两个月了，我还会有危险吗？再说……”她向前迈了一步，跨过了地上的那条线，“现在我和两位处于同一个希尔伯特空间里了，那么本宫的安全就仰仗两位多费心了。”
我和焦少翰对视一眼，配合默契地做甩袖状，高声回道：“喳！”
女孩被逗得大笑起来，对我说：“现在你还要不要问我你准备好的问题呢？”
我自认为还是比较直爽之人，可此时不知为什么扭捏起来：“我只是想，想知道，知道你的名字。”我惊讶自己居然结巴起来。
“我叫傅黎娟。你就叫我小娟吧！”女孩爽快地说了自己的名字。
望着她的笑颜我不觉有些走了神，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愉悦感在心中涌起，我试图激发自己神奇的力量，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眼前这个女孩和我的未来。
然而，我却将可怕的记忆从脑海的角落里赶了出来，浅滩上我所看见的那只脚掌忽然出现在我的脑中，我狂蹦不已的心几乎要跳出胸膛，但我仍无法说服自己将这个秘密公之于众，因为这实在是个太过荒唐，恐怖到缺乏真实感的故事了。
就在傅黎娟和焦少翰用看异类的眼光注视我时，我暗自下定决心，要将这次事件彻查到底。不但因为浅滩上发生的事情本身蹊跷离奇，还因我与此次事件的联系绝非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
<h3>4</h3>
这个季节的男生寝室，室内空气质量差到实在令人无法忍受，就仿佛划分领地时的雄狮，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地盘在哪里。华谨文堪比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脚臭，令我的每个夜晚痛不欲生。为了不让寝室内的脚臭具备核武器的威力，我一般都会舍己为人地穿着袜子睡觉。久而久之，被他们起了个绰号叫“袜子”。
我们寝室里的四个人都是本市人，吃了整整一周食堂素斋的我们，到了周末就好像在好莱坞混不下去的港台明星一样迫切想回家。
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吕司轩了，他提前一天把行囊准备好了，一放学，他撒开腿就往回家的车站赶，好像有什么急事等着他去做一样。
我也很期待每周的回家机会，老师们的想法当然也一样。星期五下午早早地放了学，我提着换洗的衣服走向校车。
远远看见傅黎娟坐在校车靠窗的座位上，我理了理头发，走到她旁边的座位，故作巧遇状：“Hey！这么巧啊！你也坐这辆车吗？”
不知道傅黎娟是天生爱笑，还是觉得我好笑，每次她面对我的时候总是笑盈盈的。
“‘袜子’，看见少少没？”她微笑着抬起头。
这个问题令我很不爽，一来，她居然知道了我的绰号，这一定是焦少翰这小子爆的料。二来，她居然还问我这家伙的去向。身为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优秀男生，当然要会撒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谎。
我不动声色地回答：“我好像看到少翰坐前面那辆车走了。”
“可他和我约好一起走的啊！这小子。”傅黎娟喃喃自语道。
我心头一阵暗爽。
由于我占着过道，后来上车的一个大胖子开始催促。
傅黎娟把旁边座位上的包捧起，拍拍坐垫说：“你就坐这吧！”
整车人里面我也就认识她，要是耍酷拒绝，很可能会坐到那个大胖子的旁边，两个人的座位就变成了二点五个人在坐了。
想到这，我毫不犹豫地坐了下来，开始天南地北地闲扯起来。
“‘袜子’，说说你怎么会想到那个‘希尔伯特空间’来跟我搭讪的？”
居然被她看穿了，我只好搪塞几句：“正好书上看到，就想拿来和你探讨探讨而已。”
“少少和你说过我是业余的物理爱好者吗？”
“这个倒没有，不过我也挺喜欢物理的。”我真佩服自己的脸皮够厚，怎么无耻都不会感觉脸烫，我顺着话题说了下去，“爱因斯坦的《资本论》我浅读过。”
“呵呵，你真的看过《资本论》吗？”傅黎娟掩嘴轻笑起来。
“那当然，他提出四维空间的嘛！三维空间加上一维时间。”我开始胡编乱凑起来。高考过后，关于物理的知识只剩下了知道从塔上丢两球下来的人名字叫伽利略，他证明了我和旁边的胖子从同一层楼往下跳，落地的时间是一样的。
傅黎娟来了兴致，说：“你既然有兴趣和我讨论希尔伯特空间，想必你是MWI理论(1)的拥护者吧！能谈谈你对平行空间的看法吗？”
我能用的专业辞藻早就用完了，便扶着额头沉思片刻后，反问道：“那么你同意我的观点吗？”
傅黎娟摇摇头，长长的头发飘动起来：“我比较赞同哥本哈根派的观点，一切事物在观察之前都处于各种可能性的混合叠加，当确实地观察后，事物才会随机选择一种状态而出现。我不赞同多世界论的观点，他们认为事物在观察时会分裂成两个完全一样的世界，两个世界中的物体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
我呆呆地看着车窗外，慢吞吞地说：“看来我还是比较倾向多世界论。在我的世界里焦少翰应该已经走了，但在你的世界里他现在却朝我们走过来了。”
“袜子，快来帮忙。”焦少翰的声音从车门处传来。
他提着两只异常沉重的背包，身上还斜挎一只，无比愤慨地瞪着抢了他座位的我。
我故意慢慢悠悠地向车门处走去，帮他把包拎上了车，塞到了座位上的行李架上。我这才发现焦少翰后面还跟着一个短发的女同学，她神情木然，虽然有着双漂亮的大眼睛，却因戴着副过时的眼镜，目光显得黯然散乱。
焦少翰和坐在与我隔着过道的座位的同学交涉后，他和女同学坐了下来，我们四人坐定一排。
“我先介绍一下，这位是黎莺，她正好和我们同路，我就把她叫来一起走了。”说完，焦少翰压低身子凑近我说，“她就是一年前浅滩边的那个生还者。”
我不由得重新打量起这个传闻中的人物来。她一只手托腮，斜靠在车窗玻璃上，我能看见她手腕处以前受伤后留下的疤。身材娇小的她微微咬着上唇，显示着压抑的性格。牛仔短裤外的大腿上，几道明显的旧伤疤一目了然。
随着校车缓缓开动，我和焦少翰在几度使眼色传信后，却迟迟不知如何启齿询问有关一年前的事情。
正着急的当口，傅黎娟仿佛看穿了我们的心事，直截了当地问起了独自沉默的黎莺：“黎莺，你是读哪个系的？”
黎莺缓过神来，将注意力从窗外转移到了车内，有些迟钝地回答道：“我是大二法律系的。”
“莫非你就是一年前浅滩边那位勇敢的大一女生？”我终于运用我的聪明才智找到引出话题的机会了。
黎莺内敛地点点头，承认了。
“真的吗？”焦少翰张大嘴巴，夸张地表演着，“你真坚强！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居然把你弄成这样？”焦少翰没有去看黎莺身上的伤疤，而是直盯着她的眼睛。身体的伤口会很快愈合，但心灵的创伤却是难以医治的。
那次可怕的事件令黎莺遭受了巨大的刺激，她现在对待任何事都是一副淡漠的神情，唯独提起了浅滩所发生的事情，她的情绪才会表现得比较激烈。
黎莺痛苦地闭起了眼睛，好像身体里有样东西在翻搅她的内脏一样，呼吸开始变得急促，豆大的汗珠滑落她的脸颊。
“你不要紧吧！”焦少翰对黎莺如此大的反应有些手足无措，忙宽慰道，生怕弄出大动静让车上的同学看笑话。
而我就没有焦少翰的顾虑，隔着座位绷着脸说：“黎莺，你在浅滩所发生的不幸我很同情，但如果你不能一五一十把情况告诉我们，很可能会害了我身边这位朋友。她可能看见了凶手的真面目，如果我们不能在凶手找到她之前找到凶手，那么她就会步你朋友的后尘。”
黎莺睁开了眼睛，长叹一声，说：“好吧！我告诉你们，我不希望在那片浅滩再有血腥的案件发生，但愿你们都早点揭开凶手的真面目，也好让林刚的在天之灵安息。”
她口中的林刚，应该就是她那个被杀害的男朋友了。
她好像强迫自己清醒过来似的拍拍脸，慢慢开启了心扉深处那扇记忆之门：“我还记得那个晚上的月亮很圆，泛着月光的珐珴河边隐约可以看清彼此的脸。我和林刚悠闲地散着步，突然听见有人从后方朝我们急速跑来，我刚想回头，就觉得后脑勺被狠狠地敲了一下，鼻子里一下子全是血腥味，脑子里一片空白，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待我醒过来，我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绑住了，眼中的细沙让我睁不开眼，只有一个黑影在我面前晃动，他手里好像提着一把刀，我听见他念叨着好像咒语一样的语言，然后挥起那把刀向浅滩上的一样东西砍去，接着我听到扑通一声。我用力揉揉眼睛，想看看到底是谁袭击了我们。他开始从河边向我走来，他背对着月亮，脸上没有一丝光线，油亮的皮肤看起来就像是刚在珐珴河里沐浴过一样。他粗大的手臂扛起一卷麻绳开始朝小树林外走去，整个轮廓让我联想到恐怖片里的河怪。我以为他已经离开，刚要起来去看一下林刚到底如何的时候，绑着我手腕的绳子突然一紧，我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拖往小树林里的一棵大树。我竭尽全力挣扎，大声喊着救命，可还是没有办法阻止收紧的绳子，我双脚渐渐悬空起来，人一点一点地往大树最顶端的那根树枝接近，那个人把我拉到了半空中。我脚下一片黑森森的树林，如果这个时候绳子一松，我知道自己一定必死无疑。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大声喊叫，双手也拼命去够头顶上的树枝，我终于抓住了树枝，感觉一下子我的生命又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绳子停止不动了。而后不久，夜巡的学校保安就到了，我才获救。等之后警察全部赶来，从珐珴河里打捞起林刚的尸体，我才知道他居然被……”说到这，黎莺的眼泪就簌簌地往下掉。
我想起发现尸体前，浅滩铁丝网旁看见的那棵参天大树，整个小树林中只有它足够结实，能够承受黎莺的体重，它应该就是凶手在黑暗中用来吊起黎莺的树了。
焦少翰体贴地递了包餐巾纸给她，嘴上仍不肯罢休：“我听说你的朋友被分尸了，这是真的吗？”
黎莺抽出一张纸巾，拭去滴淌的泪珠，她抽泣道：“我没有想到任何解释这件事的理由，凶手把林刚的头像祭品一样摆在一堆沙丘之上，他的身体被丢进了珐珴河里，漂出了校区，打捞起来的时候早已不成人样了。那个凶手来无影去无踪，一定是来自河底的另一种族群，他们是怪物，杀人的怪物。太可恶了，我提供的线索对破案都没有什么帮助，我什么都没看清楚，我实在太没用了！”
自责的黎莺又是一阵哭泣，我看再问下去的话，焦少翰绝对要被不知情的同学当成耍流氓被群殴，我便说了些安抚黎莺的话，待她情绪稍稍稳定了下来，校车也差不多到站了。
校车把我们送到了市中心的交通中转站，黎莺只是低头说了句“我先走了”，就提着包匆匆地走掉了。
我望着她娇小的背影，童年时的一些感慨涌上心头。在面对灾难时，有时候幸免于难的人，反而会比受难的人承受和面对更多的压力和痛苦。
“想什么呢？”傅黎娟用一个手指顶顶我。
“哦，没什么。你怎么走？”我盘算着不管她去哪里，我都会碰巧顺路。
“我和少少一起回家。”傅黎娟顺手把包丢给了焦少翰。
“你们……一起……回家？”我倍感意外。
“是啊！”焦少翰还故意搂住了傅黎娟的肩膀说。
傅黎娟给了焦少翰一肘子，对我说：“你别误会，他是我弟弟。”
我听闻之后，顿感神清气爽，心情也豁然开朗，干笑着指指他们两人：“你们姐弟俩长得倒是一点都不像啊！”
“去去去！”焦少翰摆摆手，“你到底和我们顺路不？我们往那。”他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身后的车站。
我和他们俩是反方向，而且在知道了他们的血缘关系后，先前对焦少翰的敌意消失大半，于是说：“我和你们正好反方向，我们就各自回家吧！回学校再见。”
一分开，我就往上海最大的图书馆快步走去，因为从黎莺那里听到的情况中，尚有许多不明之处。况且我也想再看看警方和当时媒体对此案的看法，以及当时现场的详尽情况。
毕竟这一年前后的两起案件都太过匪夷所思了，没准凶手还可能是同一个人呢。
浅滩上那个身份无法核证的男尸，是我费力调查此案的真正原动力所在。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知道，在他身上可能藏着一个会令我崩溃的秘密。
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事情的结果和我所担心的越来越接近，也许是我的预感把我往这个秘密的中心推去，让我难以自持地想去一探究竟。
<h3>5</h3>
“怎么可能？”我在图书馆里失声叫道。
一名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从梦中惊醒，像警觉的土拨鼠一样转动着脑袋，寻找大声喧哗之人。其他阅读者责备的目光如指示牌一样，齐刷刷地指向我所坐的位置。
“那边的小伙子，你给我轻点——”工作人员扯开嗓子对我吼道。
众人以更加鄙视的目光转头看向了他。
我打着手势以示歉意，重又把思绪放回到面前的报纸上。根据第一个发现黎莺的那位学校保安所说，他巡逻至小树林后听见了黎莺的呼救声才跑进去看的，在小树林里唯一的小道上并没有遇到什么人从浅滩走出来。警方对现场勘查后，发现浅滩上除了黎莺和死者之外，还有一排属于第三者的脚印，脚印的特征为右脚带有十字记号。我正是看到这，才不由得大叫起来。
因为曾经在我的梦中，就出现过这样的脚印，难道凶手就是那张恐怖的脸的主人？
去年10月29日的资料中还记载了一些情况，死者林刚是在浅滩上被割下了脑袋，凶手用沙子垒起一个高至膝盖的沙堆，把他的头如供品一样放在上面，那把锋利的凶器插在一旁。凶手戴着手套作案，凶器上没有发现指纹。死者的尸体被抛进珐珴河，凶手可能在尸体上绑了石块，由于没有绑好，尸体顺流从学校安装的铁门里漂出了校内的这段珐珴河，在下游浮起来后才被搜查人员发现。实施打捞时，尸体身上只剩下了绳子，用来沉尸的石块已经脱离。
案件发生后，针对如此怪诞的杀人案件，媒体曾一度猜测凶手就是在事件中幸存下来的黎莺，但现场的痕迹为黎莺洗脱了嫌疑。
浅滩上留有黎莺被吊起前的那段拖痕，而最终发现黎莺的那棵树干上也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警方因此得出结论，除了凶手之外，黎莺在无法依靠任何梯子等工具的情况下，是无法把自己悬到六七米高的大树上的。
如此一来，时隔一年的两起在同一地点发生的命案，产生了同样的疑问，凶手是如何到达和离开封闭的现场呢？尽管凶手当年留下了脚印，可除了性别，仍无法查出他的真实身份，也无从得知时隔一年的两起案件是否为同一人所为。
另外，媒体还在报纸上报道了一起十年前的失踪事件，一名老渔夫同他的渔船在涨潮时被波涛推进了校内的这段河道之后，就再没有人看见过老人和他的船了。之后校方为了防止再发生此类事件，就在校内的这段珐珴河的两端安装了铁门。
想来想去脑子里还是一团糨糊，我看了看图书馆墙上的钟，差不多也该回家了。我记下一些重要的笔记，收起包，轻手轻脚地绕过正打着瞌睡的工作人员，走出了图书馆。
回到家享受了一顿父亲烹饪的美味大餐，把一周缺损的油水都给补了回来。冲完了澡，累了一天也没什么心思看电视，打着赤膊就直接跳到床上去了。
不知道是我骨子里的天性使然，还是与生俱来的好奇心在作祟，一躺下，在图书馆里看到的那些资料的只言片语就满脑子乱飞。
我不经意间，看到床头柜上的瑞士军刀，突然想到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起身在背后的墙面上搜寻起来，我的手指触摸到一小片毛糙的墙面，在那场梦中我刻下的六个字依旧如昔，它昭示着一切并非是仅存我思维中的幻想。自从它的出现，我独自一人时，常会陷入茫然的恐惧中，我甚至不能够肯定自己下一分钟会不会举刀自尽。
“是我谋杀了我”——自己所写的这句话，比任何死亡威胁都来得神秘莫测，对现实中的自己心生畏惧。
我呆呆地瞅着自己的左脚，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舒展我的脚趾了，但我此刻绝没有闲情雅致来消受这份清福。我的左脚小脚趾和别人不同，在小脚趾的外侧还长着一小截脚趾，这第六根脚趾与我的小脚趾抱作一团，就像一对情谊深厚的兄弟。
我脚趾上的这个小小残疾形状可谓是独一无二，全世界恐也难觅第二个人有这样的脚趾，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寝室始终不愿脱去袜子的真实原因。
我在浅滩上看见那具尸体的一刹那，却发现他的脚掌上居然与我长着完全一样的脚趾。我能以生命起誓，那绝对就是我的脚趾。而后，我留意到那个死者的身高、体态以及发型都与我十分接近。
我始终不敢去证实心里所困惑的那个疑问，我害怕面对可怕的结果，却又非常希望能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借以证明自己只是在杞人忧天。
带着矛盾的心情挨过了百无聊赖的双休日，周日下午我回到了城郊的大学校园。
校门外，一群统一穿着蓝色T恤衫的同学挥舞着红白两色的波兰国旗，好像是在庆祝中波建交五十一周年，一个有着两个甜美酒窝的女孩向我跑来，热情地喊着口号：“热爱地球，热爱和平！”
她边说边把一朵白色的小花戴在了我的胸前，我低头一看，这朵白色花瓣紫红色花蕊的小花竟如一只骷髅头的剪影。
这不就是我在梦中所看见的那个杀人者胸前白色的骷髅胸针吗？
酒窝女孩调皮地对着呆怔的我吐了吐舌头，跑向了另一个学生。
噩梦中的十字脚印、骷髅胸针，在这几天里先后出现，是否梦中的恐怖情形将要在现实中重演呢？
我忧心忡忡地回到寝室，发现寝室里吕司轩一个人虎着张比我更臭的脸，正抬着脚准备对寝室里唯一的电器——电热水壶实施毁灭性打击。
“你干吗啊？”我及时实施寝室条约第三款231条的连带责任，对那只被我视为盟友的电热水壶施以援手。
吕司轩怒气冲冲地嚷道：“以后凡是能让供电所赚钱的东西我都要抵制，坚决不使用了。”
我拽着吕司轩在我的床边坐下，发现他脸上有几道血痕，忙问：“是不是你遇到供电所在挖路埋电缆，不小心摔进坑里了？”
“比这惨多了！说起这事，我真是霉头触到家了！”说着，吕司轩的脸居然红了起来。
“那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我催促着他说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吕司轩支支吾吾羞于作答，我就像香港的狗仔队，软磨硬泡地挖着内幕，终于他吞吞吐吐地道出了实情。
原来他每个周末急着回家是为了赶在父母下班到家之前，能欣赏上几段父亲珍藏的成人电影。吕司轩自豪地和我说，他从大衣橱顶上的隔层里找出光碟，每次都十分小心细节，包括光碟摆放的角度位置他都会牢牢记住，观赏完毕后原封不动地放回去，甚至连掉落上面的灰尘都会经过细心的伪装，世界顶尖的间谍特工也不过如此。可这次实在不巧，当他正一门心思探索人类繁殖的奥秘时，供电所开挖路面的铲车把他家小区的主电缆给挖断了。电视机顿时影音全无，最堪忧的是光碟在影碟机里无法取出来了，纵使吕司轩再有万般功夫也无用武之地。虽然供电所竭力抢修，但无奈修电缆不是焊接铁丝，吕司轩的父母在恢复供电之前就回到了家。于是，在灯光重新亮起后，吕司轩的父亲打开了电视和影碟机，从而引发了一场比光碟中更为激烈的肉体接触，其结果是直接导致吕司轩面部挂彩。
“天底下居然还有这等事？古话里还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呢，凭什么只许他看不许我看？”看得出吕司轩还在气头上，说到此处赌气地捋一把头发，连最注重的发型也毫不在意了。
我也纳闷为什么这么多巧合的事情都一块发生了，可嘴上还是劝解着吕司轩：“他到底是生你养你的父亲，不让你看也是正常的。进口大片放映前不都由电影局先看，阉割以后才肯放映给我们看的嘛。这道理一样的，从教育的角度出发这没什么错，只是你爸和他们一样选择了错误的方法解决问题。下次回去你好好和他老人家谈谈，父子之间能有多大的仇啊！再说了，谁都不会因得知自己的隐私收藏被人翻动后而感到高兴，所以我们从来不提你床铺下的明星艳照。”
“明星艳照……”吕司轩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我意识到自己心不在焉说漏嘴了，忙装作整理自己的书包。
走廊里一阵骚动，焦少翰气急败坏地冲了进来，带来了两个消息：“你们知道了吗？那个一年前离奇命案的生还者今天自杀了。为这事外校和我们学校的同学起了争执，你俩赶紧跟我走，外面马上就要打起来了。”
“黎莺她自杀了？”
“打架，为什么我们也要去？”
我和吕司轩同时提问道。
焦少翰从华谨文的床架上抽了根木条，用不容拒绝的口吻说：“袜子，黎莺的事以后跟你详细说，现在先跟我去校门口。我们人一多声势浩大，对方区区几只小草狗肯定吓得屁滚尿流。”
我和吕司轩便学着焦少翰的样子，一人抽了根华谨文床架的木条，便随着走廊里的人群浩浩荡荡一路走出寝室楼。
到了校门口才发现焦少翰口中的几只草狗实际上是一狼群，人数同我们不相上下。
我发现吕司轩悄悄从地上捡了块红砖藏到了身后。
焦少翰握住他的手腕，低语道：“放心，这场面我有经验，一般参与的人多了就不太会打起来，很少会有规模性的斗殴事件。”
不等他说完，双方阵中各走出了一员猛将，如同外交大臣一样在空地上交涉起来。
“他们在干吗？”我问。
“他们在和谈。”焦少翰伸长脖子，有滋有味地看着两位“外交大臣”。
“要是谈不拢怎么办？”
焦少翰笑答：“谈不拢就他们两个单挑解决，直到一方获胜，大家就上去劝架，然后就算结束了。基本不会有我们什么事。瞧，我说得没错吧！两个人打起来了吧！”
果然如焦少翰所说，估计是和谈破裂，两位和平大使化身为了武术大师。
“别担心，马上就结束了，我们等会就劝个架解个围。”焦少翰一副运筹帷幄的神态。
可话音刚落，双方阵营里就开始有人冲入了战场，一场混战转瞬之间就拉开了帷幕。
已经开始有红砖从我们三个手持木条的人头顶飞过，本来就憋着一肚子火的吕司轩，随即用手里的砖头还击。再后来，吕司轩骂骂咧咧提着木条冲进了人堆。
“我们怎么办？”我问着有些傻眼的焦少翰。
焦少翰扔掉了华谨文的床板条，说：“别慌！我们赤手空拳不会成为攻击目标，反正谁也不认识谁，不管遇见哪个学校的都说是自己人，我们两个假装对打，摆摆样子。”
于是，我俩搭着对方的肩膀，装出用力在摔跤的姿势，在混乱的人群里左突右撞，其他人看我们“打”得火热，也就不过来妨碍了。
接到学校保安报警电话的警察开着警车呼啸而至，警笛声就像回荡古战场上空凄厉的鸣金声。一眨眼工夫，两派人马作鸟兽散，焦少翰带着我和吕司轩一路狂奔，直到听不见警笛声才停了下来。
“要是警察来晚点，那群小子就被我揍趴下了。”吕司轩不过瘾地搓着手，他的怒气发泄后，心情好像舒爽了不少，“一起喝冰镇啤酒去，我请客！”
转了一圈，学校附近没什么像样的餐馆，我们决定从超市买啤酒回宿舍喝。
住在寝室一楼的舍监看见我们提着啤酒，刚想开门走出来阻止我们，瞧见脸上挂彩的吕司轩，他把这伤同校门口的打架事件联系在了一起，便佯装检查自己房门的锁，当什么都没看见。
在寝室里喝着严禁的酒，我们三个特有成就感，在学生时代干一些别人不敢干的事，就会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学校的职能是你想干什么就不让你干什么。那么学生的职责自然是为了证明这个职能存在的意义。
喝了三杯酒，早已按捺不住的我开始问起了黎莺自杀一事来。
焦少翰眉头一皱，说：“黎莺的事我也是下午到校才听说的，她上午独自一人跑到了我们学校最高的那幢教学楼顶，摇摇晃晃地站在楼顶边缘。这引来了无数本校和邻校学生的围观，闻讯赶来的消防车和警车，反而令犹豫的黎莺下了决心，当即从楼顶上跳了下来，当场死亡。争执也正是在这个时候发生的，邻校的学生里有人嘲讽我们学校是鬼校，两年内无缘无故就死了三个人，人数比我们学校考研的人数还要多，说我们学校里都是想不开的主。”
“这帮家伙真是欠揍。”吕司轩一仰脖子又干掉瓶啤酒。
我原以为能够引发这么多男人打架，黎莺的自杀一定非常曲折离奇，现在听来似乎没有谋杀的可能了。我暗暗谴责自己对黎莺的死毫无同情心，我回想着仅一面之缘的黎莺的模样，幻想她娇小的身体在血泊中痉挛，实在太过悲惨了，为什么我的预知能力没有提前告诉我呢？
“你说黎莺自杀会不会和我们有关？”焦少翰指的是他硬把黎莺拉上同我们一辆车，并问了她有关一年前命案的事。
“应该不会。”我简单地回答道，因为实在找不出她选择这个时间自杀的理由了。如果想死，一年前就该自杀了，事发当时的情绪是最难以平复的。
焦少翰也听出了我语气中有所保留，猛灌一口酒，叹道：“但愿如此吧！”
“你姐姐和你一起回的学校吗？”
“她明天一早直接来上课。”
“说到回学校，谨文怎么还没有回来？你们谁知道？”吕司轩抬头看了眼空荡荡的上铺，“不过幸亏他没回来，否则今晚也没法睡。”
可能大家都有了倦意，话题和啤酒也全都弹尽粮绝，到了寝室断电时间，灯一灭，借着晕乎乎的酒劲，许久没有深度睡眠的我沉沉地坠入了梦乡。
难得一个做着美梦的早晨，被华谨文那张唠里唠叨的嘴给搅和了。
“老把兄弟挂嘴边的人，是最不够兄弟的。喝酒居然都不带上我，还算你们有良心，给我留了一瓶。”住在上海东区赶来上课的华谨文咂了一口桌子下的一瓶啤酒，“咳！咳！这酒都馊了。”
虽然昨晚我有点醉，可还是能清楚地记得所有的酒都喝完了。我发现吕司轩抿着嘴强忍笑意，我忽然明白为什么他半夜起床上洗手间的速度如此之快了。
“嘿！我的床怎么啦？”华谨文两只眼睛都快从他的粗框眼镜后蹦出来了。
“是打算帮你改成吊床而已。”吕司轩用手指指焦少翰，“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帮你把网买来。”
身为天生的“受气包”，华谨文只得无奈地耸耸肩，说：“不早了，你们赶快起床去出早操吧！”他把手里瓶中剩余的液体倒进了门边角落的铅桶里。
起床后，我拿着书包第一个出门，经过铅桶前我不忘再瞧上一眼里面的液体，以肯定吕司轩确实让华谨文吃了个哑巴亏。
但那一刻，一个霹雳正中我的天灵盖，铅桶里的东西让我突然明白了浅滩边凶手消失的真相。
“少翰，你快去把你姐姐叫去浅滩，我们一同找出凶手从封闭的浅滩逃跑的那条路线来。”我催促着大家赶快起床，跟我一块儿前往浅滩。
焦少翰看我脸上写满了“正经”两字，二话不说就往女生寝室走去，另两人跟在我后面小声议论着。
“袜子看着铅桶里馊的啤酒和几个啤酒瓶盖，也能得到破案的灵感？”华谨文肚子里的问题总也问不完似的。
吕司轩用手遮着嘴，笑道：“也许是他眼屎没挖干净看走眼了。”
他们对我的行为有些不能理解。就在他俩无休无止的调侃中，我们穿过小树林，来到了发现尸体时钻过的那个铁丝网上的洞口前。
由于女生寝室距离小树林比较近，所以傅黎娟和焦少翰先于我们到达。
这一次傅黎娟的脸上没有挂着笑容，她双眼浮肿，手里握着纸巾，像是刚哭过的样子，穿一件黑色的短袖上衣，看起来格外忧伤。她的嗓音有些嘶哑，说道：“我刚听说了黎莺的死，我想一定是我们那次逼问她，害她又记起了不愉快的经历，才会跳楼自杀的。”
“等我们搞清楚浅滩上两起杀人案的秘密后，再讨论黎莺的事也不迟。”我能感觉到大家都在注视着我，我的一举一动成为关注的焦点，因为谁都想知道，我将怎么让他们了解浅滩上所发生的一切。
铁丝网上的洞是由学校保安用尼龙绳修补的，四个年轻力壮的男生要打开它就像乔丹上篮得分一般轻而易举。
我用力踹着修补铁丝网缺口的尼龙绳，没几下工夫，我就像足球前锋一样“破网”了。
傅黎娟和我的三个室友鱼贯而入，我最后一个踏进这片疑云重重的浅滩。
虽不知我是否掌握的就是事件真相，但当这里的空气令我心跳格外猛烈之时，我确信今天将会与众不同。这不是我的预感能力开始工作，而是因为当我低头看到身后的一个脚印时，我惊讶得连舌头都动弹不得。
我在沙地上重重地踩了一脚，大家都围上前来，以为我踩住了重要的破案证据。
我轻轻地挪开了脚，留下一只清晰的脚印，脚印正中是两条相交的线条，它同我梦境中以及一年前命案现场所发现的十字脚印完全一致。
那些令我印象深刻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冲进我的头脑中，不论是梦境还是现实，它们在我太阳穴里无规则地滚动着。我感觉到有东西在颅骨里如暗涌般欲裂而出，头皮在剧烈地起伏。这些画面逐渐俘虏了我的每一个脑细胞，令我无法思考，只得漂浮在记忆的洪流之上，如一叶孤舟般随波逐流。
我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生在这一刻停摆，我非常想用预知的能力来了解接下去所发生的事情，可我却和同伴们一样，茫然无知，只是在等待，等待一个答案的出现。
谁又知道答案真的就是答案呢？或许只有你认为那是个答案而已，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真正的答案。
<h3>6</h3>
“袜子，愣着干吗呢？马上还要上课，你倒是快点说话啊！”
有人在耳边催促，我才从自己的思绪中抽身，深吸一口气，开始把我刚才突发奇想的推理述之于众。
“你们还记得十年前一名失踪在珐珴河里的老渔夫吗？”
大家都在摇头，我这才记起关于失踪渔夫的报道是自己一个人在图书馆看到的，于是我重述了一遍。
“十年前的事情和现在发生的事情有什么关系？”不用看也知道是提问专业户在说话。
“你先听我说完，”我不得不制止华谨文无休止的提问，“如果当年的那条渔船沉在了珐珴河底，那么珐珴河上就可能有着一条隐形的木桥。”
“隐形的木桥？”这次所有人都提出了疑问。
我接着说下去：“我看了书，推算浅滩所发生的凶杀案正是珐珴河涨潮的时候。我在书上查到当涨潮之时，水的压力降低，水的体积开始膨胀，使水的饱和性下降，水中一些植物上原本未溶解的盐分全部溶于河水中，使得珐珴河含盐量极高，无机盐含量剧增的河水浮力也随之增大，浮起了那艘河底的沉船。我继续查阅资料，发现珐珴河床的形状下宽上窄，浮起的渔船卡在了珐珴河两边的礁石上，船顶恰巧与珐珴河面齐平，满是浮萍的水面掩藏了这条沉船。”
“你平时都在看什么书啊？”华谨文听了我的专业用词，崇拜地问。
不等我回答，焦少翰冷冷地插话道：“我说过，让你别碰我的书。”
我当做什么都没听到，继续揭示着真相：“凶手可能事先与被害人约定在浅滩见面，趁着涨潮之际，踩着这座水下的木桥，从对面的大树林来到了被害人身边，将其杀害，并故意用树枝毁坏了可以辨认死者身份的面部和手指。那条浅滩上的拖痕是凶手边后退往河边，边将沙地上的脚印抹去而留下的。可不巧，傅黎娟在这时来到了浅滩，凶手慌不择路，赶紧从被浮萍掩盖着的‘木桥’上逃回了对面的大树林里。这就是为什么傅黎娟看到对方在水上行走，却不知道河里其实有条浮船的原因了。”
傅黎娟听罢，将信将疑地走到珐珴河边，探身看了看满是浮萍的河水，问道：“事情真的是你说的那样，那么黎莺的事情又要怎么解释呢？难道也和这条河有关吗？”
“确实有关。当年黎莺和男友在浅滩上发生的恐怖事件，其实是黎莺一个人在捣鬼，我们这次去找她了解情况，可能让她误以为我们知道了珐珴河里的秘密。一直活在杀人后的恐惧中，一旦认为事情败露，黎莺脆弱的心灵难以承受打击，所以才会跳楼自杀。”
“你是说黎莺杀了她的男朋友？再把自己伪装成受害者？”
“四眼，闭嘴！”众人异口同声道。
事实上，华谨文的这个问题恰到好处，只是大家养成了在他提问时呵斥的习惯，就好比以色列和巴基斯坦边境的战事，出于惯性总也无法停止。
比起说前一桩命案，有关黎莺的真相我说起来轻松了许多：“黎莺当年在浅滩上布置了祭台，将男友林刚的头颅置于其上，都是为了制造恐慌，达到让校方实施对浅滩的禁足令。而她把自己吊到树上，则是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当时，黎莺可能早已预备谋杀林刚，她事先准备了刀，趁男友不备偷袭使其致死，割下他的头放在沙子堆起来的祭台上，给人造成恐怖的幻想。随后她把绳子的一头绑住尸体，将绳子绕过树林里那棵靠近浅滩的粗树枝上，另一头绑在自己的手腕上。然后她将自己吊到高大的树上，所使用的手法便与这次的命案有所关联，也就是她误以为我们所知道的秘密。”
我咽了口口水，润了润嗓子：“说到这里我要为大家恶补一点专业知识，通常我们说的涨落潮是受月球的吸引力影响，潮汐每日两次，第二天往后顺延四十八分钟。我做过计算，这样倒推回去，黎莺和男友发生意外的那一个时间段，正逢珐珴河落潮，她将尸体推进沉船所在的这片河里，由于受落潮的影响，河水中的盐分大量流失，水中的浮力渐渐下降，那艘沉船带着林刚的尸体慢慢往下沉，而黎莺则在树枝的滑轮作用下，慢慢地被拉到了半空中，然后她抓住树枝，用杀死林刚的那把刀割断了绳子，把刀朝祭台的方向扔去，利用刀自身的重量将刀插在了沙地上。等到落潮后林刚的尸体沉入河底，而那截断绳也被完全拖入了珐珴河内，她才开始呼救，最后被保安发现，林刚的尸体则随着河流漂到了校外。因为现今当事人都死了，这案子警方又没有破，所以现在我所说的一切只是推测，连证据都没有。”
吕司轩走到小树林里，捡了几块石头走回来，朝河里扔起来：“我们要怎么才能找到那条沉船呢？”
“我也不知道。”我实事求是地承认了，“也许黎莺和你一样，在玩打水漂时发现了浮在水面上的沉船吧！”
“不如让警察来找失踪的沉船吧！”傅黎娟脸色死灰，似乎听了这些可怕的事情后感到了不适。
恰好这时早操结束的铃声响起，大家一致决定让警方来处理后续事情的时候，他们负责监督我的推理是否正确，因为我的特殊能力有时会搞得他们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可这一次，我的推断全部命中，警方在珐珴河中打捞起一条老式的渔船，对河水水质的检验也和我说的分毫不差。不过，所涉及的两起案件侦破的难度依旧很大，浅滩的案件凶手和死者的寻找工作都毫无着落，因为关于平行宇宙的那番话，我始终没有勇气对警方去说。至于黎莺，她的自杀并未留下遗书，当年的案件同样无证据可言，所以警方后来给出有关两起案件的消息，一直是在侦办之中。
“请问大侦探，你是怎么从铅桶里找出如此惊人的真相的？”华谨文拿着一本卷起的练习本模拟话筒伸到我的嘴边。
“无可奉告，本人不接受八卦杂志采访。”我用手挡着脸，故意做出躲避摄像机的动作。
一边的吕司轩和焦少翰也想知道原因，起哄道：“这位是CCTV资深记者，走过红军长征，端过鬼子炮楼，最终沦为了一名名记，希望你能够回答他的问题，以保住他的饭碗。”
我笑着答道：“你们该知道尿液中含有无机盐，就是能增加浮力的那种物质。那天我发现铅桶里的啤酒瓶盖居然浮了起来，于是得到了破案灵感。”
“尿液？”华谨文对这个词产生了浓厚的疑问。
于是我们三人装作没事的样子离开了寝室。
黄昏的天际线一片橘红，我却无心淡定欣赏，落寞地感慨着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一个娇柔的身影出现在男生寝室楼下，我闻到了风信子般的香味。
“傅黎娟你怎么在这？是找你弟弟吗？”
她听见我的声音，朝我走了一步，却又踯躅不前、欲言又止的样子。
“你有话对我说吗？”不需要使用超能力也能知道傅黎娟有事找我。
她点点头，轻声问道：“警方还没有找到珐珴河案件的凶手，可那天在浅滩，我发现你已经知道了凶手的身份，却没有告诉我们。”
女孩眼中闪烁着失落，她希望我能对她坦白一切，而这一切却是连我都难以想象的。
“你相信希尔伯特空间，或者说是平行宇宙的量子理论吗？”我决心对傅黎娟倾吐一切，她对我似乎有种魔力，让我无法抗拒她的任何要求。
“平行宇宙？”傅黎娟对我说出这个词有点吃惊，但还是做出了专业的解释，“平行宇宙就好比你手中拿着一片树叶，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一片树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你手里拿着的或许是无数片树叶，只不过它们全部都一模一样，在时间和空间上完成了叠合，所以你只能看见一片树叶。就像你和我，我们可能都有无限个，在特定条件下也许会分裂出另一个自己，于是整个世界就跟着分出去了。两个不相干的世界，却各有一个你存在。你自己也许永远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我坚信另外一个平行宇宙中存在着另一个傅黎娟，或许更多个。”
不用赘言解释理论知识，我的坦白就轻松多了：“我想平行宇宙的事情被我碰上了。虽然这可能是我的幻觉，可能是一个悖论，可我却真实地感觉到了。我六岁时曾经历过一场火灾，我的两位小伙伴被烧伤了，那时的我曾有过和他们一起进入仓库的打算，也许我的世界就在那一刻分裂成为两个，一个我进入了仓库结果被烧成了重伤，他那张恐怖的脸出现在了我的梦中。或许那不是梦，而是我的平行宇宙重合时的景象，谁知道呢。”
“我在浅滩看到的那个怪物，是那个被火毁容的你？”傅黎娟也许曾想过凶手是我，但绝不会想到竟然是那一个我。
“分裂并没有结束，当我的两位小伙伴走进厂房后，立刻起了火，在立刻求援和坐视不管之间，我的世界又发生了分裂。一个被伙伴嘲笑过的我，想给他们惩罚，让他们知道不听我劝阻的下场。另一个我，则为伙伴的安危担忧，马上去找人帮忙。我的这个猜想来自浅滩的那具无名男尸，他所有细微的生理特征几乎都和我匹配，体型、身高，甚至是我脚趾的残疾都完全一样。如果你现在和我一样对平行宇宙深信不疑的话，你就该明白是怎么回事。那个被火烧毁容貌的我憎恶完好无损的我，不知使用了什么方法使各自的空间重叠，他想一一杀死其他的我，也许能改变他的处境。这就是为什么凶手要隐藏死者身份的真正原因了。”
两个空间的“我”全都来到了我的身边，这简直就是科幻电影，可关于平行宇宙的科学理论已经受到了广泛的支持。
“可这些是你的猜测，毫无证据可言。”傅黎娟说，“也有可能是珐珴河的涨落潮使离子扩散到空中，靠近那里的人在接触过多的电离子后，引起了大脑放电过度，产生了幻觉。”
我确实没有证据来证明我所说的一切，除非另一个“我”来杀死我，才能证明它的正确性。
连爱因斯坦都没有弄明白的问题，不该是由我来给出结论。
三色堇、十字脚印、我的梦以及那六个刻在墙上的字，这些只有我所知道的秘密，究竟要不要告诉傅黎娟呢？
看着她一脸关切的神情，我不忍再说下去，就算真的会有如此离奇的遭遇，我也不愿去多想它，因为这实在是徒劳。
我的预知能力谁也不能肯定它的存在，我甚至都怀疑这只是我的臆想。
如果我没有被另一个“我”杀死，我的这套说辞就无法被证明。反之，我没有死的话，又怎么证明我不是在胡扯呢？
“好啦！不要担心了。”这句话既是对傅黎娟，又是对自己说的，“没准是我最近看了太多焦少翰的书。”
傅黎娟笑了笑，转头看向远方：“好美的夕阳啊。”
我突然非常想去牵她的手，只一刹那，紧张与拘谨将这个念头挤出了我的脑袋，我只是傻傻地附和了一句：“但得夕阳无限好，何须惆怅近黄昏。”
<b>王稼骏《最推理》当红作家，作为大陆第一人以《魔术杀人事件簿》入围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2009年开创黑色幽默推理小说《她的秘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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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多世界解释”缩写（Many-Worlds Interpretation of）。

上帝的恶意与骰子的证明评《预知》
<h5>Kenshin</h5>
“上帝是不掷骰子的。”
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评论王稼骏的这篇作品，我会毫不犹豫地引用爱因斯坦的这句至理名言来评价《预知》给我们带来的理论世界。当然，只有真正看过这篇小说的人才能体会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以及困惑地推测小说结局带给我们的答案。
王稼骏这次为我们带来的是一则关于预知者的故事，事实上在此之前已有人创作过类似的小说，最为脍炙人口的，应该是《赤朽叶家的传说》与《预知梦》了。
相信在看了《西格蒙德的伊底》后，读者都应该为王稼骏先生高超的小说技巧与富有哲学的思想内涵所震惊。虽然这部作品只是王稼骏先生寻求不同推理小说创作模式的一种尝试，但结果证明这次尝试是成功的开始。如果没有《西格蒙德的伊底》，我想也不会有今天我们看到的《预知》。
与《西格蒙德的伊底》相同，《预知》首先以第一人称的人物描述吸引读者注意故事所营造的背景氛围，而后在不知不觉中运用交叉叙事的方式打乱读者阅读时的思绪以分解字里行间所形成的逻辑，其中夹杂着难以理解的“平行宇宙”、“希尔伯特空间”、“量子理论”等多种与物理、数学、天文学相关的固有名词解释。而这一切形成了王稼骏的作品特征：读者混乱的逻辑与思绪直到最后也无法恢复常态。
剥离这些意义深刻的核心元素后，故事的脉络实际上非常清晰：十年前失踪在珐珴河上的渔夫；一年前河边的谋杀案和消失的凶手；如今在河边再次发生的不可能的犯罪；主人公莫名的顾虑；学校的诡异传言；事件见证者的离奇自杀……这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件让这条珐珴河成为谋杀的中心。虽然作品在诡计的设置上，并没有显得多么不同寻常。但是解答却让人难以理解，若是不知晓“量子物理”与“平行宇宙”的相关概念，我想可能对作者所设定的诡计说明毫无知觉，甚至对结尾的解释也会一知半解。若是读者直到现在仍然无法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不如先考虑一下我在开头所引用的那句名言。
经过两年的洗礼，王稼骏对于小说语言的运用又有了不同的理解。以往朴实连贯的风格并没有在《预知》上有着突出的演绎，取而代之的是圆滑幽默风趣的表现形式。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倒不是想说如此的表达能够有多大成就，而是作者意识到写作方式和风格的不断改变能为自己的成长起到多么关键的作用。
无论是叙事方式还是小说结构，《预知》的作者设置了无数圈套。给人难以名状的期待的感觉，这种感觉如同蓝山带给我们的迷人芬芳，在作者的叙述中不断迷失本能的思考方向。当丝滑触感接触牙齿的瞬间，苦涩、甘甜与辛酸交织成美妙的音符，顺着舌尖滑落，待有所回味时，小说已然接近尾声。
<b>kenshin　资深推理评论家、图书制作人，曾任多本杂志主策划与主编</b>。

黑暗手册
<h5>冰颖</h5><h3>第一章</h3>
喧闹的教室里，周围的人都沉浸在自习课最后时间的嬉戏打闹中，似乎只有我，安静地坐在角落的座位上，对于周边的一切置若罔闻，悠闲地翻看着昨天的晚报，报纸的旁边放着一把紫色的剪刀。
就在我准备跳过无聊的娱乐版继续向后翻阅时，娴月突然从教室门外冲进来，她看起来似乎有些喘，但这并不影响她在那些面朝走廊坐在桌子上的同学间轻盈地穿行。
在我把社会版的新闻标题粗略地浏览完之前，面前摊开的报纸上凭空多出一本黑色的笔记本。
没有无聊的诸如“你在干什么？”那样的问候语，我和娴月从来都是直接进入话题，而且似乎我们两人从不像普通人那样用正常的问候开头，出乎意料才是彼此所认可的对话方式。
我开始认真地打量眼前这本看似普通的笔记本，只有大概一个巴掌的大小，黑色优质皮革封面，这种类型的笔记本在外面的文具店里到处都有出售。
“你在哪里捡到的？”从娴月略带兴奋的表情来看，她根本不可能是买了新的笔记本然后拿来和我炫耀，显然这本笔记本也并不是属于她的。
她听到我问出这样的问题，脸上的兴奋之情变得更加明显了，似乎早已猜中我会这么问似的，她对我努努嘴：“你看完里面的内容就知道我把它带给你的目的。”
我拿起报纸上的笔记本，封面的触感非常光滑，我随手翻动，发现整本本子大约只用了一半。既然娴月刻意拿来给我看，一定不只是普通的笔记本如此简单。
我重新翻回到第一页。
映入眼帘的是工整的楷体，无法分辨它的主人是男是女，我脑海冒出的想法并不是赞叹这本笔记本的主人字写得多么整洁漂亮，而是习惯性地怀疑他刻意去隐藏笔迹的目的。
<table><colgroup><col /><col /><col /></colgroup><tbody><tr><td>2004年3月14日</td><td>星期天</td><td>晴</td></tr></tbody></table>
今天是白色情人节，我打电话约泠懿出来，电话那头的她没有任何迟疑便答应了。
三月的大街上依旧寒风凛冽，泠懿白皙的肌肤在碧蓝色短裙的衬托下越发引人注意，她看到我似乎很高兴，从人群中跑向我，亲热地拉住我的手问我去哪里。
我也表面装作很开心的样子，其实心底却开始为泠懿惋惜，为什么她偏偏要……
逛街一直逛到中午时分，在比萨饼店用过午餐，我提议一起回以前的小学看看，怀念一下过往的日子，泠懿没有丝毫的怀疑和考虑便踏入我布下的圈套。
轻易地翻过小学操场边的那堵矮墙，我们顺利地绕过门卫的视线重新回到我们熟悉的那片校园。
往昔的日子一如流水，坐在五年一班的教室里，泠懿面对着讲台和黑板，似乎在回忆过往的岁月。我安静地站在她身后，右手伸进背包里拿出浸泡过氯仿的毛巾和事先就准备好的手术刀。
……
一字一句地仔细读着笔记本上的文字，我的呼吸一直保持着和缓的频率直到我将第一篇长达七页的日记完全读完。
放下笔记本，我从书桌里拿出四年前的犯罪记录剪报本，以一目十行的速度扫视所有的剪报，终于我找到那篇曾经被我标记上红色记号的剪报。
2004年3月14日，位于本市影区的凝光中学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一名初中三年级的女生被发现死在学校的生物实验室内。
至于为何被称为恶性杀人事件，后续的报道在报纸上并没有刊登出来，但当时的我通过网络等途径还是得到了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
据说星期一早上，当学校的生物老师打开生物实验室的大门时，扑鼻尽是浓重的血腥味，呛人的气味弥漫在空气中。而实验室的地面上却并没有血迹，就在那老师慌乱地打开窗户时，她发现实验室内的人体模型多了一具。
原本被存放在玻璃储藏柜内的人体模型已经被搁置在一边，而玻璃柜内却存放着那名初中女生的尸体，尸体从正中间划开，一边保持原皮肤的状态，而另一边所有的皮肤全部被剥离干净，裸露在空气中的血管和肌肉正散发着令人窒息的……
而且，当那老师报警后检查完整个实验室，发现心、肝、胃的标本也全部多出了一份……
警方也许是收到上级的指令，为了不引起民众的恐慌所以封锁了有关这起变态杀人事件的具体情况。但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有钱，获得这点情报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让我震惊的是这本笔记本上所记录的却远比我当年花钱得到的情报还要具体得多，应该说是详尽至极。以第一人称我，记录了怎样用氯仿迷晕那名女生，以及从哪里开始动刀，怎么剥去皮肤露出肌肉，用刀割下器官做成标本，以及怎样防腐烂等等。
令人背脊发凉的是这些描写都仿佛只是在解剖一只小动物，丝毫没有任何感情色彩掺杂在作者的文字里，七页的笔记让我内心感到被黑暗浸透般的恐惧……
“依我看这本笔记本多半是杀害那名女生的凶手遗失的。”娴月静静地坐在我身边位置上，转过头看着我，对于我脸上的表情她表现出本应如此的微笑。
“如果我没记错，还有一起案件曾被警方怀疑和这一起案件是同一凶手所为。”我开始从书桌里寻找两年前的剪报。
“你的直觉很正确，第二起案件也有记录。”娴月示意我继续看下去。
<table><colgroup><col /><col /><col /></colgroup><tbody><tr><td>2006年9月23日</td><td>星期六</td><td>晴</td></tr></tbody></table>
我想该是了结的时候了，我利用探讨功课的借口来到凌雨潼家。
雨潼家很富有，虽然有请钟点工为她打理，但是更多的时间，雨潼要一个人面对宽敞的别墅，在自己脚步声的回响中生活。所以我的到来对她来说期待已久。
当她背对着我，为我做布丁蛋糕时，我从刀架上拿起一把锋利的刀，缓缓地走向雨潼。
……
这次的事件凶手似乎更加直白。警方接到报案，在沧幕别墅区212号有凶杀案发生。当警方推开那扇虚掩着的铁门时，却发现别墅内一个人都没有，没有发现报案人也没有尸体。但是从进门开始，所有人都感觉到整个别墅内弥漫着一股香气，那是丰盛佳肴所散发出的……
在客厅的长桌上，警察们果然发现一桌的美味佳肴，排骨汤、红烧猪肝、红烧肉，每一盘都散发着诱人的色泽和香味。就在警察纳闷那个报案人所说的凶杀案究竟是什么时，有一个警察在厨房的某个橱柜内发现了已经被切碎至无法分辨的头颅和一些尸体的残块，就在大家四散寻找尸体的剩余部分时，某个细心的警察发现一盘类似鸭脖的菜里，某一截的“鸭脖”上，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
<h3>第二章</h3>
手中的日记本，第二篇俨然是一份菜谱。记录着从身体的哪个部位取多少“材料”，然后加以多少的辅料进行烹饪，我看着那些工整的文字却感觉它们仿佛是血淋淋的器官在跳舞，而我的胃也产生共鸣似的跟着不断蠕动，阵阵恶心此起彼伏地涌上喉咙，酸酸的胃液泛上喉咙让我感到一阵刺痛。
这个凶手无疑是成功的，我开始有如此疯狂的想法。
“你果然也对这本笔记本很感兴趣。”娴月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因为案件发生在身边，如此真实却像小说一样诡异。”我很能理解娴月初看这本笔记时的激动心情，因为我和她之间似乎总有那么一种默契。
杀人之后残忍地碎尸，甚至不惜花费更多的时间来架设案发现场的华丽布局，而不是迅速抹去指纹和痕迹逃跑。世界上真的有人会这样做，而这个变态杀人狂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如果是普通人捡到这本笔记，多半会直接上交给警方作为新的证据。但是我和娴月却都似乎没有这个意愿，对于这种阴暗的事情我和她表现出异于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所应有的热衷。
当周围的同学们都在为即将到来的高三而努力时，我和娴月，作为永远的年级第一和年级第二，却过着和常人截然不同的校园生活。
我的书桌里没有成堆的习题和教科书，有的只是多年来的剪报本、推理小说、塔罗与占星术类的书籍。
而娴月，我曾经在她的书桌里看到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布里吉特·奥贝尔的《楼梯》，还有一些法医学、解剖学、犯罪心理学的书籍。
有一天，数学老师看到我公然在她的课堂上用塔罗牌占卜时，她的忍耐力终于超过了自己的极限。而当我轻易地解出她黑板上的所谓很难的数学题，并且留下去年麻省理工学院数学入学考最难的题目时，她的自信心也彻底崩溃了。
我走下讲台，看到娴月正在看一本菜谱，她抬起头嫣然一笑，我和她确实不应该属于这个世界。
我合上笔记本，看着望向窗外的娴月，此刻的她或许也正在脑海中描绘那些文字所制造的恐怖情景。
“这本笔记本你是在哪里捡到的？”我知道娴月属于那种足不出户的人，她能发现这本笔记本的地方屈指可数。
“就在上体育课的室内体育馆里，那些存放大型软垫的储藏室里，我在把软垫送回去时在某一层软垫下发现的。”如果娴月所说的一切都属实，那么这个变态的凶手很可能就是我们学校的人。
但是回想起那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文字，我还是拼命遏制住自己脑中疯狂的想法。
“你觉得凶手会是谁？”我故作平静地看着娴月，试探性地问道。
“谁都有可能，体育老师、上体育课的学生、打扫的教工，所有可以进入体育馆的人理论上都可能是这本笔记本的主人，也就是变态杀人案的凶手。”娴月轻轻地从桌上拿起笔记本，随意地翻动着。
“我并不这么认为，我只能说，有一个心理存在一定问题的人存在于你刚才所说的人群中，至于那个人是否是凶手，我无法百分百肯定。因为熟悉了解这两起案件的也许并不止我们两个。如果这个校园里有第三个人也同样关注这些案件，那么这本笔记本上所描述的完全有可能是‘他’的幻想。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这些不过是杜撰出来的小说性质的东西。”虽然心底有一个声音，有一个灵魂在渴望这个杀人狂真的存在于我们学校，但是理性的分析和推理却告诉我还存在另一种可能。
“其实我刚看完前两篇日记时也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是当我看完第三篇时，我想你就会知道我来找你的真正目的。”娴月重新将手中的笔记本递给我，笔记本被翻开至第三篇日记的位置，她示意我继续看下去。
<table><colgroup><col /><col /><col /></colgroup><tbody><tr><td>2007年7月28日</td><td>星期六</td><td>大雨</td></tr></tbody></table>
已经两次了，我发现自己似乎很享受这种生活……
我开始搜索第三个目标，她的名字叫余歆兰。我约了她在暑假一起出去旅游，地点是位于北森的一座中世纪城堡。
还是老样子，用氯仿弄晕歆兰后，我将她的衣服全部脱光，直到什么都没有剩下。
我轻轻地、轻轻地将她放入城堡中存放的铁处女中，我听着她平缓的呼吸声，然后从外面合上盖子
……
铁处女这种刑具我曾经查过它的资料，那是一口人形棺材，只是它的棺材盖上有许多细长的铁针，当关上盖子时，棺中的人便会被刺得千疮百孔，鲜血直流，直至血流尽而死。而且这些铁针的位置可以移动和改变，以保证可以避开人的死穴以达到折磨人至死的残忍目的。
日记的后半部分就记录着凶手怎样避开要害部位，慢慢折磨死那名叫余歆兰的女生。
“这件案子还没有任何报道出现吧？”娴月得意地看着我说。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让我去那座城堡寻找第三名受害者的尸体，用以确定这本笔记本确实是那名凶手所写。”从第三篇日记描述的内容和作案手法来看，这起案件和前两起很相像。
“不是你，是我们，毕竟这笔记本是我找到的，能够确定凶手就在我们身边是件多么令人激动的事情。”娴月的眼睛里闪动着异样的光芒。
“那就定在这个周末，我先回去查一下那个城堡的资料。你负责过去的交通，随时保持联系。”伴随着又一节数学课的上课铃声响起，娴月回到教室的另一个角落里，回到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空间，手中捧着一本《LOLITA》。
<h3>第三章</h3>
看着陈栋将那本笔记本放进书包里，我的嘴角不经意间微微地扬起，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容。他果然还是上当了，即使是聪明如他，最终也未能逃出我精心设计的圈套。
回到家关上房门，我拉上厚重的猩红色窗帘，打开桌上的紫色台灯，光线瞬间填满了狭小的空间。我小心地按着次序按动密码锁上的数字，“吧嗒”，锁打开了，抽屉里静静地躺着一本和我给陈栋看的一模一样的黑色笔记本。
我取出它，轻柔地摩挲它的封面，如此的柔软。打开第一页，里面的字体很娟秀，但一看便是女生的字，完全不像先前的那本上全是工整的楷体。
但是文字的内容却和那本如出一辙……
<table><colgroup><col /><col /><col /></colgroup><tbody><tr><td>2004年3月14日</td><td>星期天</td><td>晴</td></tr></tbody></table>
今天是白色情人节，我打电话约泠懿出来，电话那头的她没有任何迟疑便答应了。
三月的大街上依旧寒风凛冽，泠懿
……
其实我就是这两本笔记本的主人。但是并非像陈栋所猜测的那样，我只是一个对于那两起案件拥有很大兴趣的普通人，或者最多就是心理有些问题。同样，这些文字所描述的确实源自真实的而不只是出于我的想象……其实我就是那两起变态杀人案的凶手……
我，一个年仅十八岁的高中女生，一个智商高达180的天才。
第一篇日记的受害者泠懿，她是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犯下罪行的诱导者，如同那欺骗亚当、夏娃吃下禁果的蛇。
虽然自知天赋过人，但是我从小便深谙中庸之道。从小我就一直是个不引人注目的小孩，成绩虽然一直保持在全校前几名，但是却从不表露任何自己的天才迹象。在老师和同学心目中，我一直是一个用功读书的小孩，也只是一个会用功读书的小孩。从不参加任何的班级活动，不和别人聊天也不答理老师。
而泠懿作为别人看来我唯一的朋友，则和我的为人处世截然相反，她的成绩最多只能算得上是马马虎虎，但是天生丽质又善于表现使她成为老师最喜欢的学生，同学们也很乐意和这个随和的美女做朋友。
凭借着一定的关系，泠懿居然和我同时出现在我们市最好的重点初中的新生报到日上。
但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唱歌跳舞弹钢琴，这些在小学里闪亮耀眼的技能一旦到了高手云集的重点初中便显得黯然失色，因为会这些技艺的人，甚至比泠懿更出色的学生太多了。
而我依然保持我行我素的状态，不争第一只是适当地将自己的成绩保持在十名之内，因为我对于追名逐利本就无所谓。
但泠懿从受到万千宠爱沦落到无人问津，好胜心强的她怎么会善罢甘休。
直到有一天，我在麦当劳里一边喝可乐一边看着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而这一幕恰巧被我们的语文老师看见。那周五的班会上我被当众表扬。对于这种表扬我并不放在心上，但这些都被泠懿看在眼里。
从那天起，泠懿突然间变得安分起来，认真地上课，回答老师上课提出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泠懿开始看一些根本不应是普通初中生看的书，米兰·昆德拉、卡夫卡、菲茨杰拉德这些普通的初中生连听都从未听说过的人名却一再出现在泠懿所看的书籍上。
这样的举动显然卓有成效，泠懿很快就从华丽的公主成功转型成为和我一样的知性女生，从她的穿着到说话的语气整个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她那知书达理的形象也俨然成为新一届学弟学妹崇拜的偶像。
“看，那是泠懿学姐，她戴眼镜的样子好文雅，据说她看了很多名著，文章也写得很好。”
而我也渐渐以一个附属品的身份成为别人谈论泠懿时的比较对象，似乎我是因为模仿她而变成现在的样子。每当有不知情的老师看到我，总会说泠懿和我好像……
那天泠懿约我去她的生日会，当所有的同学都散场离开后，我和她静静地走在夜间宁静的小径上，黑暗中，泠懿突然对我说道：“娴月，我的模仿还算成功吧？你看，我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做到和你一样。但是我比你长得漂亮，所以现在老师和同学都喜欢我，这就叫‘青，取之于蓝，而胜于蓝’……”
被人模仿，被人比较，到最后还要被人嘲笑……
因为追求中庸而低调的我却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利用了，我的智商被一个衣着光鲜的小丑所侮辱，内心深处有一个声音在告诉我，我的尊严不容许别人这么做……
精准的解剖、完美的不在场证明、证据完全被消去，当警察在那些具有专业外科手术知识的嫌疑人中排查凶手时，我却早已完成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进入全市第一的重点高中。
接着我邂逅了“她”。
<h3>第四章</h3>
雨潼的人生从出生那天起注定即是一场悲剧，而我最终为她画上了句号，虽然我的手法可能残忍了些。
雨潼的出现在我看来是一种偶然却也是一种必然，当我在图书馆里不小心撞倒她后，我们很快就成了她所说的朋友。
一个千金大小姐，却丝毫没有电视剧里的那种大小姐脾气。她的可怜除了她自己之外只有我知道，在荣华富贵的光环下却不得不终日与孤独相伴。
她想好好珍惜和我之间的这份来之不易的友谊，但是她却用错了方法……
雨潼开始过着和我一样的生活，她的举手投足间都是我的影子，她听我听的CD，即使《黑色星期天》让她觉得心里不舒服；她读我读的小说，即使黑乙一让她忍不住感叹社会的阴暗；她看我看的电影，即使《电锯惊魂》让她向我抱怨晚上做噩梦……
最后，雨潼从衣着到谈吐都仿佛是第二个柳娴月，我从默许转为略微不满。而当有一天雨潼拿出一张整容的报告单递给我，上面的照片居然是我的。我为了自己也为了雨潼，规劝她不要这样做。
但是雨潼笑着拒绝了我，她愿意成为第二个柳娴月。
但是我不愿意！
之后的事情就如我第二篇日记所记叙的那样，雨潼成为第二个牺牲者。
一直向后翻，在第二篇日记的后面却并没有先前那本所写的第三篇日记的存在。有的只是空白的书页。我拿起桌上的黑色水笔，缓缓地在新的一页上写道：
<table><colgroup><col /><col /><col /></colgroup><tbody><tr><td>2007年9月15日</td><td>星期六</td><td>不明</td></tr></tbody></table>
这是一篇提前写好的日记，因为我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这个周六，我必须再一次……
特立独行的我不能容许有影子的存在，即使他并不是故意模仿我。
我欺骗了陈栋，事实上根本没有那个名叫余歆兰的女孩，我编造这篇日记、这个谎言的目的就是为了创造和陈栋一起去北森的机会。
我只需要趁陈栋不注意的时候……
在闷热的长途汽车上煎熬了近二十个小时后，我和陈栋至少还需要步行三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所在的那座古旧的城堡。
行走在北森茂密的树林里，及膝的杂草与裤子碰擦发出沙沙的响声，我环顾四处却看不见一个人。我眯起眼睛笑了笑，在我眼中到处都是完美的杀人弃尸地点。
长时间在汽车上颠簸肯定会让人感到疲倦，再加上这种单调的前进，即使是对案件的好奇心再强也会被慢慢消磨殆尽，而我只需等待陈栋力气耗尽的那一刻。
陈栋缓慢地在我前方走着，我紧跟在他的背后。正午的阳光异常地刺眼，光芒在我看来却不过是黑暗降临前的序曲，虽然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是恕我无法容忍世界上有影子的存在，影子就应该回归他原来的地方，而黑暗便是他最好的归宿……
我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渐渐缩短两人之间的距离，而手也同时伸进背后的背包里，从里面抽出事先准备好的刀……
“陈栋，你看那边。”我右手指向远方依稀可见的古堡，同时左手的刀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捅向陈栋的后背。
但是就在我的刀触及陈栋之前，我的小腹上却先多出了一把黑色的匕首，陈栋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他的右手上沾满我的鲜血。陈栋高大的身体似乎遮蔽了光，他突然咧开嘴冷笑起来，那表情就像光明中的黑暗那样动人……
“其实我早就猜到你会利用这片常年无人的树林实施你的计划。”陈栋依旧是那么冷静，不带任何表情地说着，从他那冰冷的瞳孔中我似乎解读到了什么。
手中的尖刀从指尖滑落，落在草丛里，寂静无声……
<h3>后记——陈栋</h3>
黑曜石的匣子在台灯的照射下发出诡异而璀璨的光芒，我再次凝视桌面上由塔罗牌组成的六芒星阵。
死神、塔、恶魔、宝剑十，我自然再清楚不过这些牌同时出现于一个牌阵中的含义，灾难是必然的，而最严重的结果莫过于死亡……
娴月始终是太低估我的推理能力了，从她转学到我所在的这个班的第一天起，我似乎很容易就被她所吸引。她的言谈举止都和我如出一辙，我知道她不是故意模仿我，因为在此之前，我们没有任何的交集。
或许真的是饱读推理小说的副作用，我始终保持多疑的性格，对所有人都是一样，对娴月也不例外。
从我看完那本笔记本上的两篇日记开始，我的脑海中就有声音在劝说我，这或许是一个陷阱。
从整件事情来分析，周六的旅行无非是三种可能：
第一种，这本笔记本就像我一开始猜测的那样，只是心里阴暗的犯罪爱好者仿写的小说。那么即使到了城堡，也不会发现真正的尸体。
第二种，即笔记本上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事实，那么那名变态凶手很可能就在我们的身边，而且就是在能在学校出没的这些老师、学生、教工之间。将两篇日记比较来看，凶手第一次作案显然是有预谋的，因为他携带着麻醉死者要用的浸泡过氯仿的毛巾。但是第二次却没有，可能是忘记带又或者是忘记记录下来。从这点来看，似乎凶手可能并不止一个人，又或者他想隐瞒什么。
第三种可能，也是我最担忧的。如果一切并非娴月所说的，这本笔记本根本不是在体育馆的软垫下发现的。这个“如果”的结局无疑是可怕的。
解剖学、法医学这类书正是第一起案件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而菜谱则是第二起案件所必不可少的。除了这些以外，《LOLITA》、《楼梯》这些都多多少少和精神病有一定的联系。或许是书中的人物与娴月本身能产生共鸣吧，看的书可多少反射出她的心理状态。
于是，这几起案件便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那就是这本笔记本原来就是属于娴月的。
但是对于当时我所提出的假设，即笔记本里的内容只是某人的臆想，娴月却表示不赞同。甚至还以第三篇日记为由约我一同去北森的古堡探索更进一步的真相。
一个变态的杀人凶手约我一起去破获一起只有她知道的案子，更有可能这起案子仅仅是她杜撰的陷阱。
我打开电脑上网，进入当年发生案件的两所小学的主页，然后侵入数据库调出当年的学生名单，果然我在其中都看到了柳娴月的名字……
我打开抽屉上的电子锁，里面也放着一本黑色的笔记本，和娴月给我的那本几乎一模一样。
我轻轻地翻开，里面简单地记录着八年来的二十多起失踪案件，所有的失踪者都曾经是我的同学……
娴月，不只是你才讨厌别人的模仿……
<h3>后记之后的后记</h3>
我的名字叫柳娴月，但那只是别人对于我的称呼，而我也喜欢别人这么称呼我。虽然我真正的名字是凌雨潼……
与娴月的相遇让我仿佛看到了上帝派来的天使，虽说没有倾城倾国的美貌，但是她的温柔恬静和丰富学识却深深吸引了我。图书馆的那一次偶遇让我坚定了成为她便是我今生的目标。
但是人无完人，在完美光环笼罩下的身体却无比虚弱，娴月有严重的哮喘病，体质自然也很弱，每每看到她在角落中轻声咳嗽，总是给我一种玻璃娃娃的感觉。
所以当我努力想成为第二个她时，她规劝我不要这么做，但是那种渴望成为娴月的心情却让我明确地拒绝了她。
娴月果然还是生气了。当她来到我家时，我一度以为她已经纵容惯了我的任性，但是当她跪倒在地不断地喘气，右手的刀触及地面发出清脆的“当”的声音，我转过身发现了她的意图。
当我从娴月的包里翻出哮喘喷剂的同时我还翻出了那本黑色的笔记本，读完上面的文字，冷汗已经浸透了我衣服，而我的心灵深处响起一个声音：“这是一个成为娴月的绝佳机会，她已经要对你下杀手，你又何不趁此机会完成自己的心愿呢？”
没有喷剂的治疗，娴月很快便停止了挣扎。一个柔弱的女孩子又怎么能在空手道黑带的我面前有逃脱的机会？她疲软地瘫倒在冰冷的瓷砖上，仿佛破碎的玻璃娃娃……
我开始模仿娴月可能会做的，一步一步地模仿着，杀死她，然后做成一桌丰盛的菜肴，再将所有的过程记录到娴月那本黑色的笔记本上。
从那一刻起，我就是柳娴月，而凌雨潼已经成为一个过去，永远存活在黑色的笔记本里……
至于为什么要杀陈栋，因为如果是娴月，她也一定会想办法杀死他，我只是代替娴月做她想做的事而已，但是很可惜，我始终不是娴月，所以我失败了……
也许只是因为我永远也无法变得脆弱，更无法将习惯的左手换作为右手吧……
陈栋的尸体躺在冰冷的瓷砖上，手上握着一封遗书。一阵风吹过将那张纸吹落到地上，白色的纸上写着一行字：<b>天才的孤独，总是被模仿却无法被超越！</b>
“一名高三学生的尸体在其家中被发现，警方表示可能是由于升学压力导致的自杀事件……”
<b>冰颖黑暗系推理作家，以匠心独具的创作风格，在推理界独树一帜。代表作有《葬音》、《错局》。</b>

光明世界和黑暗太阳评《黑暗手册》
<h5>陆纨</h5>
冰颖的小说，有时如同一杯纯正的清咖啡——若是浅尝辄止，便不能体会其味。非得要沉浸其中，反复回味，方能于苦涩中品出甘甜。有时宛若热牛奶，细腻温润，好似涓涓细流，滋润心田。
这很容易令人联想到著名的作家——乙一。他兼有残酷和惨烈为基调的“黑乙一”和以纤柔和悲凄为基调的“白乙一”两种倾向。前者以《GOTH断掌事件》为代表，而《在黑暗中等待》则足以成为后者的表率。
很显然，这篇《黑暗手册》，是“黑冰颖”的佳作代表。
小说于再日常不过的校园教室内拉开帷幕，角色寥寥，却立体鲜活。并没有刺激感官的惊涛骇浪，但每一个文字底下，都是暗流涌动。小说始终被一股不可言说的压抑感笼罩着，这感觉从字里行间泛出来，使人忐忑不安，却不忍释卷。
一本记载着恐怖内容的日记本，勾起了一男一女两名学生的好奇心，于是，一番推理分析在所难免。杀人、肢解，当这些恐怖记录纷至沓来，两人不禁疑惑这背后的原因。日记里的文字催动着、蛊惑着他们，优秀机智如他们，也无法抵挡这种诱惑。古堡，这个词语代表着颇具象征性的建筑物，它在这样的氛围中跃然纸上，映入眼帘，即便是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恨不能进入小说世界，于古堡中一探究竟，又何况是小说的男女主角呢？
他们就这样去了，去到日记里提及的那座城堡。真相在那里，没错。但，真相总是伴随着危险。靠近真相的那几步，可谓是步步杀机。我们的思绪随着他们的脚步，左转右拐，剧情也在作者的笔下峰回路转……
最后，当小说结束，一切落幕。我们不由愕然——人性，是那样丑陋的东西。
我不由得思索这些凄风苦雨包裹的思想——为何于那绵延于内心深处的黑暗中，却常常传出浅唱低吟的挽歌？
这就好像于光明世界中，升起一轮黑色的太阳。倘若太阳不在，世界纵然光明，却失去了依傍的灵魂。于是，我们便可闻“白冰颖”的声声叹息。那来源于对人性的熟思。而当太阳升起，世界的光芒反被吞噬，只留下无尽的黑暗。压抑着的心，在这黑暗中显得通透，你可以看见的，那属于每一颗人心的肮脏角落，无从躲避。
所以，冰颖的小说，就是人性的镜子——你会在光明中哭泣，会在黑暗中冷笑。那些机巧、错愕、迷失与诡计，不过是点缀而已。
和清咖啡一样，真正值得品味的精髓，是这种先苦后甜的渐入佳境——是于光明世界中，等待着黑色太阳出现的瞬间。
<b>陆纨　推理社团——燎原创始人。</b>

凄凉的锁
<h5>
	鸡丁</h5>
	好久没有回来了，这里的山水田园依旧是那个样子。只是冬天的气息更让这里增添了一丝苍凉。寒风毫不谦让地从我脸边划过，似乎在向我这个“打扰者”提出抗议。
	这里是冰岸村，一个离大城市不远的小村庄。我这次回来是要参加姐姐的婚礼。姐姐从小住在村里，而我在十六岁那年就被送到大城市念书。读书期间，虽也有过回乡的念头，但由于成绩一直不理想，始终觉得没什么脸面见家里人。如今，姐姐要出嫁了，她的婚礼我不能错过。我也正好借此机会探访一下自己的家。
	走完一条不平整的泥路，一间破旧的砖瓦房出现在眼前。正在井边打水的父亲马上认出了我，“回来啦，先进去吃午饭吧。”他面无表情地说。虽然之前通过几次电话，但父亲的样子完全不像已经数年没见到过自己的儿子。作为一个常年不回家的不孝子，父亲的冷淡我也能够理解。
	我也只淡淡地回了句“哦”，便上前推开黑漆漆的木门，走进这间斑驳的屋子。一张圆桌伫立在屋子中央，上面摆了几道简单的家常菜，热气腾腾。
	似乎听到了外面的动静，姐姐的身影从右边的厨房钻出，手里还握着一把油腻腻的锅铲。她先是好奇地打量了我几眼，马上露出欣喜的表情叫道：“是小冰回来啦！”姐姐长得很清秀，高高的个子，几缕刘海挡在额头，略显几分可爱。虽然从小在村里长大，但姐姐看上去并非那种村姑模样的土气女人。她身穿一件白色毛衣，下身的淡蓝色牛仔裤突显出两条修长的腿。
	“姐姐！”我情不自禁地投进她的怀抱，像一个撒娇的小孩。
	一阵寒暄后，我、姐姐、父亲三人围坐在桌前开始吃饭。姐姐做的菜味道就是好，它们彻底拯救了我那饥寒交迫的身体。这顿饭对我这个长期在学校食堂凑合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福音。饭桌上，父亲不大讲话，只有我和姐姐欢天喜地聊天的声音。
	“对方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我迫不及待地问，还夹杂着大口吞咽饭菜的声音。
	“是一个地产商的儿子。”姐姐往碗里夹了一筷子菜，不紧不慢地说。
	“你喜欢人家吗？”
	“还行吧。我也没想过这么多。如果不嫁给他，他们公司会收购这个村子的地皮，然后改建成化工基地。再说了，我也确实到了出嫁的年龄了啊。”姐姐硬挤出一丝笑容说。父亲突然停止咀嚼，全身像被冻住似的呆坐在那。
	“难道你是为了村子才……”我震惊道。没想到这种在电视剧里常见的情节居然真实发生在了自己姐姐身上。
	“哎呀，也没你说的这么伟大啦。袁斌对我也确实不错……”姐姐依旧露出淡淡的笑容。
	“对方叫袁斌？”
	“不错的名字吧？”姐姐点点头。
	“嗯……你千万别勉强啊，如果不合适不如不结婚。”我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没关系的……姐姐有分寸的，你放心吧。”说完她便闷头吃起碗里的米饭。我只好无奈地点点头。这时父亲吃完饭起身离开了，他走到屋外不知又在瞎忙活什么。
	“哦，对了，我们这里结婚的习俗你还记得吗？”姐姐突然转移了话题。
	“习俗？难道那个习俗现在还延续着？”
	“那当然，老祖宗留下来的规矩我们可不能轻易废除啊。”
	我依稀还记得那个习俗：凡是和村里的女人结婚，新郎必须在婚礼前夜接受考验。所谓考验，听起来很庄重神圣，其实只是个形式化的仪式而已。只要新郎在村子南面的一间小木屋独自睡一晚，门由外用铜制挂锁锁住，到第二天早晨新郎平安无事，就算通过了考验。据说很久以前，村里有个妇人发现自己丈夫在外与别人有染，便把他杀害分尸，并将尸块埋在村子南面自家的田地里，结果这块地里的蔬菜长得特别好。于是这个故事一直流传下来，传说如果对妻子不忠的男人，就会在考验当夜得到和那个妇人的丈夫一样的下场。
	“那么那个袁斌明天晚上也必须在南边的小木屋睡一晚咯？”我疑惑地问。结果换来姐姐肯定的回答。然而这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古老的习俗，会成为接下来要发生的悲剧的装饰品。
	第二天，也就是姐姐婚礼的前一天，我见到了许多乡里乡亲的长辈，还有一些小时候一起玩的同伴。下午，大家围坐在我家门口听我讲在城里读书的种种经历，谈笑风生，气氛很融洽。这些杂七杂八的事这里就不多叙述了，直奔那个悲剧的主题。
	这天晚上，我终于见到了姐姐的准新郎。他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一张下巴布满胡楂的方脸，魁梧的身材，大冬天的却只穿一件布满褶皱的长袖衬衫，给人感觉像吃饱老酒的醉汉。姐姐难道真的喜欢他吗？夜间10点过后，他按照习俗的规定，独自走进小木屋，除了一瓶水，他不能带任何东西。村长在外关上小木屋的门后，将一把铜制挂锁扣牢门缘和门框上的两个铁扣，他推了推门，确定已经打不开。这间小木屋位于村子的最南边，只有一扇镶有紧密铁条的窗户。
	接下来要说说能打开那把铜挂锁的钥匙了。为防混淆，暂把这把钥匙命名为钥匙A。这把钥匙也有特殊的安排，它将被放置在一间值班室内。值班室是跟袁斌所待的小木屋相隔一条河的另一间屋子，它只有五平方米左右的大小，里面只是简单地放了张陈旧的折叠式躺椅。今晚村长就会待在这里值班。这间屋子也只有一扇低矮的窗，就在窗边的墙上，固定着一把巨大的扣锁。而那把钥匙A，必须被锁在这把巨扣锁上。（如图）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alt=""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SO19.jpg" />
	根据图来说明：钥匙A和铁环之间已用钢丝紧系并焊牢，而铁环又穿进了锁扣。所以要拿走钥匙A，就必须打开这把巨扣锁。巨扣锁的钥匙要由女方家人保管，经提议这次的钥匙由我来保管，这把钥匙暂时叫它钥匙B。要强调的是，钥匙A和钥匙B均只有一把。总之，谁要进入袁斌所待的木屋，必须先从我这拿到钥匙B打开值班室的巨扣锁，再拿走钥匙A去开小木屋的铜挂锁。
	这些烦琐工作的目的是双保险作用，既防止女方徇私偷偷给男方送食物等违规品，又避免其他不相干的村民——包括村长在内去骚扰男方。看来村民们还是很严格遵守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的。
	夜渐渐深了，天空开始飘雪，气温骤然下降。幸好小木屋里准备了足够的棉被，御寒方面应该不成问题。我望着河对岸孤寂的小木屋，些许亮光从小窗挤出，开着灯睡觉更能壮胆吧。村长已经在这边的值班室点起了煤炉，他年约五十，老态龙钟的脸上透着一丝干练，浑身被厚厚的棉衣包裹着，活像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边防战士。
	“村长你辛苦了。”我一边搓手取暖一边哈着热气说。
	“没事，才一晚上而已。希望这小伙子能通过考验啊。”他刻意摆出一副忧郁的神情说。
	“不会有事的吧，难道真存在诅咒什么的？”
	“说不准哦……”丢下这句意味深长的话，村长利索地关上值班室的木门，把我一个人留在屋外。我听见村长拉动插销把门反锁的声音，看来是暗示我快点回家。于是我打着伞，一路小跑赶回了家里。向姐姐和父亲报告那边的情况后，我埋头睡下。然而，身体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我想一来可能是不习惯新的睡眠环境，二来也许过于兴奋了吧。整夜，我总是时不时去摸索睡裤口袋，确认巨扣锁的钥匙一直在身上。就这样折腾到清晨的曙光闯进我的屋子，我干脆起床等着。我看了看手表，6点不到，再过1小时就要去那边开门了，也就意味着仪式的结束。
	漫长乏味的等待后，我再次看了看表，6点45分，该出门了。我披上外衣，走出自己的房间，顺势看见睡眼惺忪的父亲已经坐在了外屋。他揉了揉眼睛，表示要和我一起过去。
	雪仍然在下，我和父亲消瘦的身躯并挤在一把薄薄的黑伞下，踩着厚厚的积雪向村子南边进发。来到值班室的门口，村长和几个村民已经等在那里了。我从口袋里摸出那把黑漆漆的巨扣锁钥匙，走进狭窄的值班室，用它打开巨扣锁，拿下接有铁环的挂锁钥匙。这把冰凉的铜钥匙透着丝丝寒光。我把它递给村长，村长却叫我拿着，表示等会儿由我来开小木屋的锁。接下来我们一行要赶往河对面的小木屋，众人沿着苍凉的河岸走着。雪下得更大了，河面上已经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我倒挺想从冰面上直接穿过河去，但又怕滑倒受伤，还是放弃了此念头。
	绕过河岸，淡黄色小木屋越加清晰地呈现在面前。凛冽的寒风把屋子吹得嘎吱作响，好似隐藏在深处的不明怪物在咬牙切齿。“小冰，你拿钥匙开门吧。”走在我前面的村长回过头对我说。我应了一声，加快步伐来到小木屋的门前，挂锁依旧好好地守护着这间屋子。我把手中的钥匙插入锁孔，旋转，只听咔嚓一响，锁被打开了。拿下这把挂锁后，我迫不及待地推开了木门。吊在屋子天花板上的灯泡依旧尽责地亮着，然而暗黄色灯光下的景象却使我望而却步。
	屋子里只简单地放了一张小床、一张方形木桌和一把椅子。床上铺着一条厚重的白色棉被，就在棉被的上面，身穿淡蓝色睡衣的袁斌的尸体呈大字形平躺着。之所以能立刻确认这是“尸体”，是因为死者的头颅已经脱离了身躯，它斜摆在颈部断面的上方，像是被怪兽的利爪使劲扭断。压在尸体底下的白色棉被大部分已被鲜血染红，墙壁和地面也散乱地分布着斑斑血迹。我一时不敢相信眼前所看到的这一切。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屋子，揉了揉眼睛再次确认了一番屋内的情景，和之前毫无差别，只是从现在站的位置能够清晰地看见死者头颅上那张狰狞的面庞。外面的雪渐渐小了，但现在却感觉比之前更冷了……门外的众人纷纷乱了手脚，父亲和村长刚想冲进屋来，我立刻阻止道：“不要进来，不要破坏现场。”这是我敏锐的职业嗅觉作出的第一反应——没错，我是一名警察。
	在一年前我就从警校毕业，分配到附近的分局工作，而这里的冰岸村，正是我们分局管辖的范围。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放心地让我保管钥匙的原因，在这个世界，穿制服的人确实能给人一种威慑感和安全感。
	我直接打电话到分局报警。
	半个小时后，警队人马赶到现场，他们都是我的同事。我把自己从前天进村到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给我们队长简述了一遍。
	“你小子真是煞星啊，一来就发生凶杀案。”队长用抱怨的口气对我说。他是个五官端正，看上去一脸正气的人。瘦小的体型也完全掩盖不了他的老练气质，年约四十的他依然像年轻人一样活力充沛、干劲十足。
	“我也不想啊……”我不满地回了句，接着把身上的两把钥匙和铜挂锁递交给他，“这件案子可不是这么简单，它有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
	“这么说这是密室杀人？”队长接过我手中的东西，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可以这么说，那间小木屋的门整晚都是用挂锁锁着的，窗户有铁条并从里面牢牢插上了。而那把挂锁的钥匙一直都锁在对面值班室里的一个巨扣锁上，扣锁的钥匙是我保管着的，我可以保证它一刻也没离开过我的身边。那么凶手到底是怎么进入小木屋砍下袁斌的头的呢？”我一本正经地述说着这件案子最大的疑点。这时我的脑际不禁蹦出那个村里的恐怖传说，现在的场景简直和传说里描述的一模一样，难道真是诅咒？不不……我马上打消了这个幼稚的想法，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哪有什么诅咒。一定是人搞的鬼，凶手故意模仿古老传说来杀人，那么他又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呢？不知道，没有头绪……
	“呵呵，我以为这种玩意儿只有推理小说里才有。”队长不屑地笑笑，“我看这也没什么难解释的，也许钥匙不止一把呢？”
	“现在看来只有这种解释了，不过……锁和钥匙都是祖宗传下来的，我从没见过第二把这种钥匙。”
	“那也可能你不知道呢？”
	正当我无言以对时，法医前来报告验尸结果：“徐队，经过我的初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在今天凌晨2点到3点之间，死因是直接被斧头之类的利器砍下头部，当场毙命。身上并无其他伤痕。另外死者死前有服用过安眠药的迹象。”
	我脑中立刻闪现出一个穿黑袍、戴骷髅面具的冷酷杀手，高举银白色斧头向袁斌砍下去的景象，不禁打了一个冷战。我突然感觉死亡真的离我们很近，说不定哪天我也……
	“瞎想什么呢？”队长用力拍了下我的肩膀，把我从无聊的幻想中唤回，“走，跟我去听听你们村长的口供。”
	我狼狈地应了一声，跟着徐队来到一旁脸色发白的村长跟前，一个同事正在耐心地询问，笔录。
	“是的，我整晚都住在值班室里，晚上都把门窗锁好的。”村长畏畏缩缩地说。
	“那你早上醒来后，门窗都完好吗？”
	“是完好的。门的插销还是好好地插着，窗也从里面扣牢了。”
	“那把大型扣锁呢？”
	“扣锁是钉在墙壁上的，没被破坏过。”村长肯定地答道。
	“晚上有听到什么动静吗？”
	“嗯……”村长犹豫了一下，“我晚上睡得都很熟，不太清楚。”
	“对了，挂锁钥匙和巨扣锁的钥匙都只有一把吗？”一旁的队长插嘴道。
	“应该只有一把，至少我没看到过第二把。”村长想了一会儿回答。
	队长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然后转身走进小木屋，我只好尾随在他后面。木桌上的一瓶水引起了徐队的注意，他命令鉴定人员带回去检验。我依稀记得这是昨晚袁斌唯一带进木屋的物品，现在却已经成为了陪伴他最后一刻的遗物。屋子的窗户在床的对面，队长来到窗前仔细端详着，窗上的插销没有被做过手脚的痕迹，它被一旁的插孔紧紧拥抱着。队长戴上白色手套，小心地拉开插销，打开窗户，一股寒风顿时迎面袭来。他拉了拉镶在窗框上的每一根铁条，纹丝不动。之后他来到门口，检查了门和门框上那两个锈迹斑斑的铁扣，没有被破坏的迹象。此刻我似乎感受到了队长心里的不悦。
	查看完狼藉的现场后，我和徐队绕过河岸，来到值班室。值班室里的躺椅依旧安静地摆在原地。“村长昨晚就睡那上面吗？”队长指着躺椅问道。
	“嗯，是的。”我点头应了一声。我能猜到队长现在肯定在想：这也太简陋了。
	队长来到门后，定睛打量着插销，突然他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叫道：“快来看，这里有几道磨痕。”我凑过脸去也想一探个究竟，果然插销的下部确实有几道类似刀片刮过的小擦痕。我一下子兴奋起来，还没等边上的队长反应过来，门已经被我紧紧关上了。
	“你干吗？”队长不解地问。
	“你看，徐队。”我指着门的边缘说，“当门关上后，门与边上的墙壁还留有一丝缝隙。凶手就是利用这道缝隙，从门外伸进一把刀片，用它把插销往边上刮，这样插销就在刀片的带动下移出了插孔，门就能打开了。而凶手离开的时候，也依照同样的方法，关上门后，把插销移进插孔。因此村长早上醒来后发现插销还是插得好好的，其实凶手早已进入过这间值班室了。”
	“不错啊，有长进啊。”队长夸赞道，但马上又沉下脸来说，“那凶手进来之后干了什么呢？”抱着这个疑问他转身查看了窗户，窗台上放着一盏小巧的煤油灯。窗从里面锁住了，插销没有什么异样的痕迹。而最引起他注意的是窗旁墙壁上的那把巨扣锁。“当时挂锁钥匙就锁在这上面？”他一边摸着巨扣锁一边问。
	“对，没错。”我大声回答。接着徐队拿出我之前交给他的巨扣锁钥匙，试着开了几次锁，确认锁的功能完好。他仔细检查了四个角上固定住巨扣锁的四颗铁钉，没有被撬开过的迹象，证明锁一直是被牢牢地固定在墙面上的。我有些不放心地抓住巨扣锁用力掰，一动也不动。总之，固定在墙面上的巨扣锁，没有任何被破坏或被拆下等做过手脚的痕迹。队长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叼在嘴里，点上后皱紧双眉吸了起来。我知道他在纳闷凶手到底为什么要进入值班室，既然巨扣锁没被动过手脚，那凶手进来干吗呢？
	“话说回来，村长也睡得太熟了吧，有人进来他都听不见啊？”他突然提出疑义。
	“嗯……可能凶手用什么办法先把他弄晕了吧。”我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队长没有理睬我，缭绕的烟雾从他口中不断涌出，在屋子里渐渐扩散开来。它们越来越浓烈，以致完全遮挡住了我的视线。
	下午，从技术人员的检验报告得知，小木屋里发现的水里有安眠药成分。还有值班室门外发现了某种熏香的烟灰，这种香所产生的烟能够使人昏睡。最后，检查了巨扣锁和铜挂锁的锁孔，并对其内的金属粉末进行了分析，得知这两把锁不但没被撬过，而且均未被第二把钥匙插入过。
	忙活了一天，终于可以暂时回家休息了。姐姐坐在桌旁小声啜泣着，她应该已经从父亲那了解一切了吧，此刻不知道是害怕还是对准新郎的死怀有悲痛。父亲在一旁拍着她的背安慰她。而我这时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晚饭后，姐姐突然说要给我洗衣服，可能是想以家务活来麻痹自己，忘记不愉快的事情吧。于是我脱下了大衣里的白色衬衫交给她，正好这件衬衫也有点脏了。像姐姐这样既漂亮又贤淑的女性，谁娶到她也算是一种福分吧。我不禁为那个袁斌感到惋惜。
	夜深了，我躺在床上却没有一丝睡意，似乎比昨天晚上还要亢奋。我实在想不通这件离奇的案子，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凶手是怎么进入小木屋杀人的？他又为何要进入值班室？而这个凶手又是谁？关于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我想是村里人的可能性比较大，动机也很明显，说得俗一点就是保护自己的家园不被侵占。可现在的问题不是凶手的身份，即便找到了凶手，他是如何作案的也无从得知。这件案子在理论上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可能的状态，以至用现代所有的物理学定律都无法解释。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个人……
	这个人是跟我同一届的校友。从警校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偏远郊区的一个分局去了。但是刚上任的他却立马破获了那里的一起离奇案件。这件案子我也有所耳闻，一个孤独老人死在了一间门窗反锁的洋房内，最后的真相却是那么惊人。话说回来，那个案件所呈现的状况不是和现在一样吗？密室，都是该死的密室。也许我那个朋友能够帮到我，会给我一些独到的见解也说不定。说起来，他还是一个十足的推理小说迷兼密室迷，同时也是个业余的推理写手，他的笔名叫“迷案”。
	第二天一早，和姐姐、父亲打过招呼后，我离开了冰岸村。队长他们依旧驻守在那里，还要形式化地挨家挨户搜查。我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借口说要出去调查一条重要线索。其实我联系了我的朋友迷案，表示想寻求他的帮助。他爽快地答应了，约我今天下午在市区的某个咖啡馆碰面。
	我先回到自己家洗了个澡，穿上姐姐给我洗好的衬衫，套上一件皮外套出了门。我叫了辆出租车直接到约好的咖啡馆。
	迷案说他坐在二楼的角落等我，于是我兴冲冲地奔上楼梯。
	“喂，这里。”迷案貌似看见了我，向我挥手喊道。果然在靠窗的一角，他的身影映入我的视野，旁边似乎还有谁在。我望了望四周，接着走向迷案的桌子，这时我注意到他边上坐着的是一个可爱的小女生。她戴着一副小巧的眼镜，几乎整个下巴都埋进了系在脖子上的绒线围巾里，双手捂着一杯热红茶，一副很怕冷的样子。难道是迷案的女朋友？
	“来，我来介绍，这位是我的老同学，就叫他小冰吧。”迷案站起身用手指着我，对边上的女生说。她稍微抬头望了我一眼，小声地说了句：“你好。”
	正当我在考虑怎么跟她打招呼时，迷案的声音又响起了：“这位……这位是夏时，现在是高三学生，也是个业余的插画画手。”听完他的介绍我越来越糊涂了，干吗带一个高三小女生来掺和我们的重要会谈？难道她是什么隐秘证人？局促地说了句“你好”后，我拉出椅子在他们面前坐下，决定要问问清楚。
	“你喝什么？”迷案问。
	“哦……暂时不喝。”
	迷案微微侧过脸去看了一眼夏时，马上转过脸来对我说：“你放松点，不要……不要一看到可爱女生就紧张啊，随……随意。”
	“都不知道谁在紧张……”我小声咕哝了一句。而夏时正缓缓往嘴里送入一口红茶，不知在想什么。
	“她到底是谁啊？”我问出了早就想问的问题。
	迷案微微一笑说：“你以为那件孤独老人的案子是我破的啊，全是靠她过人的洞察力才真相大白的，她可就像小说中的名侦探一样哦。”他的语气明显带有一丝崇敬。
	“这……怎么可能？”我就像被雷劈到了一样。
	“你可要保密哦，如果被领导知道了，我估计也别干了。你是好兄弟所以才如实跟你说的，不然今天我也不会把夏时一起叫出来了。”迷案的神情却是那么一本正经。
	“这也太……这又不是推理小说。”我还是不太敢相信，“就凭她一个小女生？这……这怎么可能呢？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吧？”
	这时原本一直不出声的夏时突然抬起头看着我，我被她冷峻的目光吓了一跳。她却冷不丁来了一句：“厕所在前面柜台左转。”
	“你……你怎么知道我要上厕所？”我诧异道。
	夏时低头抿了口红茶，不紧不慢地说：“刚刚你进来的时候，迷案叫你，你也已经看到他了，可还是四处张望着想寻找什么……还有你刚才不叫饮料的举动，可能是由于找不到厕所暂时不喝水忍着吧，不过别憋坏了身体。”
	“哦……谢……谢谢，不好意思……”我尴尬地离开了座位。
	几分钟后回到座位的我，已经彻底服了……这小女孩身上，有一种……女王气质。
	迷案偷笑道：“哈哈，怎么样，见识到我家夏时女王的厉害了吧？”
	“闭嘴！”夏时威严地说。
	“我错了……”迷案低下头，弄得像老鼠见到猫似的。我以前怎么没发现这小子这副德行，就这样还当警察？我心里默默嘲笑着他。
	“快说正事吧，到底怎么回事？”迷案摆出认真的表情。于是我尽可能详细完整地把冰岸村的案件叙述了一遍。等我说完，已经口渴得不行了，赶紧叫了杯柠檬可乐一饮而尽。
	“冬天里的小木屋发生的密室杀人……”夏时饶有兴味地喃喃说道，“以前好像有过类似的事件吧。”
	“嗯……是的。”迷案连连附和，“当时好像是一个大学生解决的，我听说过这件案子，凶手利用冰把门冻住制造心理盲点，形成所谓的密室。”
	我努力搜寻着脑中的记忆，似乎也对这个案件有点印象，似乎是两三年前了吧。
	这时夏时把面前那杯喝了没几口的红茶推给迷案，说：“凉了，不能焐手了，再帮我叫杯，这杯你喝了吧。”
	“哦……”迷案只好唯命是从。
	“对了，你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我突然好奇地问。
	“在一次推理迷聚会上认识的……”迷案羞涩地说，“别说无关的话了，快讨论你的案子吧，凶手会不会掉包了钥匙或者锁什么的呢？”
	“不可能，这些把戏我早就想过了，全都不可能。”我坚定地回答。
	“那会不会案发前一晚，村长没把铜挂锁或者巨扣锁扣牢呢？”
	“不可能，我都是亲眼看到他扣牢的。”
	“凶手一直躲在木屋的床底下？”
	“袁斌进屋前和我们进屋后我都仔细检查过，没什么人躲在屋里。”
	“还真是没什么头绪……”迷案似乎已经投降了。
	这时夏时呷了一口新端上的热红茶，露出满足的表情。她轻轻放下杯子，继续把双手环在上面，抬起头看着我说：“能看看现场的照片吗？”
	“哦……不过尸体的死状有点……”我尴尬地说。
	“没关系。”她摇摇头。
	我也顾不上什么职责所在了，利索地从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抽出一沓照片递到夏时手中。包括现场的尸体状况、小木屋和值班室的外景、巨扣锁的特写、挂锁和两把钥匙、周边的树林等等。同时我还给她看了冰岸村的大致地图。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信任这个小女孩，可能我也被她身上的女王气质所折服了吧……
	仔细端详了每一张照片和地图后，夏时大口饮了饮杯中的红茶，莞尔一笑，说：“密室之谜已经解开了。”
	虽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我一时间还是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对面的迷案也是一副震惊的表情。
	“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我俩几乎异口同声地问。
	夏时把围巾往下拉了拉，说：“接下来我要说的只是我自己的推测，也是我能想到的对这个密室的唯一解答，但这不一定就是真相，你们还要不要听？”
	我们再次不约而同地猛点头，此时已经不想多说什么了，只想快点得到女王的见解。
	“很好……”夏时满意地点点头，“其实要打开小木屋的挂锁很简单，直接用钥匙开就行了啊。”
	“可是，钥匙锁在值班室的巨扣锁上啊。”我不解道，“而巨扣锁的钥匙一直在我身边。”
	“不用巨扣锁的钥匙，也一样能用挂锁钥匙开门的。”夏时意味深长地说。
	“这样吧，为了方便起见，我们把木屋挂锁的钥匙叫钥匙A，巨扣锁的钥匙叫钥匙B。没有钥匙B，当然不可能拿到钥匙A咯。”我不耐烦地说。
	“一定要‘拿到’钥匙A吗？”夏时笑笑。
	“什么意思？”我依旧一脸的困惑。
	“你所谓的‘拿到’钥匙A，是指把钥匙A从巨扣锁上取下吧？而我的意思是，就算不取下钥匙A，也一样能拿它开门。”
	“你是说把整个巨扣锁一起拆下来吧，这个夸张的想法我们当然考虑过，但可惜扣锁是好好地固定在墙壁上的，没有被拆下来过的痕迹。”我不服气地说。
	“那么……这间值班室有没有好好地固定在地面上呢？”夏时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弧度。
	“你是说……难道……”我的大脑顿时像被一颗炸弹炸裂般，喉咙也如同被什么异物堵住了，完全说不出话。迷案更是拍桌子瞪眼，像疯了似的。
	“都不敢想象吧？”夏时继续说，“凶手是将整个值班室都搬到小木屋门口去了，巨扣锁的位置就在窗边，只要打开值班室的窗，加上系在钥匙A上的铁环直径长度，钥匙A就足够伸出窗外，去打开只离它咫尺远的铜挂锁。而刚刚的照片里也能看出，巨扣锁和小木屋门上的两个铁扣，距离地面的高度基本一致。”
	“人的思维会被某些东西限制住，我只是把那间值班室当成一个系在钥匙A上的普通钥匙挂件而已，只不过这个挂件大了点。但是你们的思维却是，一旦钥匙挂件改变了其形状和大小，变得和你们平常见到的不同时，你们就永远无法认出它了。就像一只碗，如果里面盛的是饭，我们只把它当一只普通的碗，但要是里面养了两条金鱼，我们就可以把它看做鱼缸。任何事物都可以从多角度来看待的。”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在夏时女王一番长篇大论的“教育”后，我们各自陷入了沉思。废话，谁会没事把一间房子当成钥匙挂件啊……虽然心有不满，但我还是不得不佩服她大胆的想象力。不过我还有不少疑问。
	“值班室离小木屋这么远，凶手是怎么搬过去的呢？”迷案抢在我前面问道。
	“首先我想说的是，”夏时喝光了杯中的红茶继续解释，“凶手肯定不止一个人，可能村里的所有男人都参与了这次案件，包括村长和你父亲在内。”
	听到“父亲”这两个字，我不禁一怔。
	“至于是怎么搬运过去的……”夏时微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直接从结冰的河面滑到对岸去啊，就像我刚刚把杯子推到迷案面前一样。
	“我从那张树林的照片里看到很多长条状的圆木。我想，在值班室到河面这一小段的距离，他们就是将这些圆木一根根平行排列在地面上，类似于火车铁轨。接着在值班室的腰际系绑几根粗麻绳，聚集几人的力量使劲拉动绳子，值班室就能顺着圆木一路滑走开去。值班室本来就不大，只由几块木板简单搭建起来，本身重量就不会很重，可能只有底下的水泥基座有点重量。而且根据圆木的滚动摩擦原理，搬动它应该不会困难。古人都是用这个方法来搬运重物的。
	“当值班室被移到了结冰的河面时，后面就可以直接在冰面上滑动了，虽然冰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小摩擦力，但要把一间屋子拉到河对岸去还是个大工程，我想这段路程应该是最艰难的吧。等到了对岸后，他们再利用那些圆木，把值班室拉到小木屋的边上。打开门杀死袁斌后，他们再利用相同的原理，把值班室运回原地。
	“而那些搬运的痕迹早已被大雪覆盖掉了，这个季节那个村是一直下雪的吧。”
	震惊、无语，除了这些我已经找不到辞藻来形容我此刻的感觉了。天哪……就为了杀个人，就为了开扇门，就为了布置成诅咒的样子……至于吗？
	“那个……夏时，你是怎么知道值班室不是被固定在地面上的？”迷案斗胆问道。
	“这当然也只是猜测啦。”夏时微微一笑说，“死者待的小木屋里有电灯泡，但值班室里却只有一盏煤油灯，也就表示值班室并未接电线进来。我脑子里就顿时闪现出一个想法：值班室是和整个冰岸村脱节的。”
	原来如此，恍然大悟。看来今天收获不小，接下来就要回去继续调查了，我也很想知道父亲到底是不是凶手。
	“好了，我把自己的想法都说出来了，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至于具体证据杀人动机什么的就靠你们警察自己去查了，我只对密室比较感兴趣。”夏时补充道。
	“谢谢你，那我先回村里了。”我起身准备离开，“迷案兄啊，要好好珍惜你的女王啊。”
	这时夏时突然盯住我的脖子处，冷冷地说了一句：“你要当心点哦……”
	是想趁我临走再表现一下女王气质吗？真是可爱的小姑娘。
	离开咖啡馆后，我急忙赶回冰岸村。路上随意啃了几个面包就当晚饭了。队长他们似乎暂时收队了，我还是决定自己先把一切调查清楚后再向队长报告情况。回到村里，我首先查看了那间值班室，我用一根粗木使劲撬它的底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它顶起一个角，证明值班室确实不是固定在地面上的。我又查探了四周的树林，找到了那些圆木和粗麻绳。那么现在基本可以证明夏时的推理是正确的，密室之谜已经解开。接下来，我只想知道村里有多少人参与了这次案件，而第一个要确认的……就是我的父亲。
	回到家，我走进父亲的小房间，翻箱倒柜，看能否发现什么可疑物件。在他的床底下，我找到了一双钉鞋，钉尖一根根从鞋底刺出，像一块扁平的仙人掌。钉鞋？对啊！人走在冰面上肯定容易滑倒，再加上要拉动一间屋子，就更不容易站稳了。钉鞋是作案必备工具啊……父亲……难道……他真的参与了作案？那天早上他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也是由于整夜没睡吗？所有的疑点都指向“父亲是凶手之一”这条命题。此刻我的脑子很乱，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是要即刻报告队长，让他们一家家搜钉鞋吗？正当我犹豫不决时，姐姐的身影出现在了我的背后。
	“你全都知道了吧？”姐姐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说。
	“姐姐，你……”我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你也参与其中了吗？”
	“对不起，小冰……”说完这句话，姐姐刚才一直放在背后的手突然举到身前，五根手指紧握着的是一把深黑色的剪刀，刀尖直对着我的胸口。
	“为什么……为什么？”做梦，这一定是在做梦……
	“那个袁斌是禽兽，是吸血鬼！”姐姐歇斯底里地叫着，和之前那个温柔贤淑的影像已经彻底叛离了，“而我们必须要找一个牺牲者……小冰……你的死能换来村里每个人的幸福……”
	什么？这是怎么回事？这……这怎么可能？
	短暂的迷茫后，我似乎明白了一切……邀我参加姐姐的婚礼，把我叫回村来，甚至那天村民们和我在门口其乐融融地交谈……这些全是假的！全是假的！全都是在演戏！还有值班室插销上的刮痕、门口的熏香灰，全都是他们故意弄出来的……把钥匙交由我保管，也不是因为信任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嫁祸我，让我成为代罪羔羊，我是被这个村选出来的祭品。如果到最后密室之谜没有解开，那么警方一定会将矛头指向我，因为只有我可能作案。他们根据种种迹象会推测出：我带着巨扣锁的钥匙先来到值班室，用熏香弄昏村长，用刀片移开插销，闯入值班室打开巨扣锁取下挂锁钥匙，再赶往袁斌住的小木屋开门杀了他，最后锁好门把钥匙放回值班室。而动机可以解释成为了保护心爱的姐姐。我怎么这么傻啊？我怎么早没有想到？现在一旦我死了，那么警方也会认为我是畏罪自杀。
	姐姐的剪刀正一步步逼近我，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得缓缓往后退，当背后已经是坚硬的墙壁时，我呼吸更加急促。
	而这时我无意中看见自己的衬衫领口处，有一小点暗红色的圆斑……啊，这件衬衫当时是姐姐拿去洗的。现在看来一切都明了了，这块红斑应该是袁斌的血迹吧，也是他们要嫁祸我的“罪证”之一。姐姐……还有父亲，他们真的能这样残忍地对待我这个亲人吗？现在想来，“亲人”也只不过是表示一种社会关系的名词而已吧。
	正当我脑中一片空白时，姐姐已经站在了我面前，她高举起手中的剪刀……突然一只有力的大手从背后抓住了姐姐的手腕，把她的整个手臂往后扭去。姐姐因疼痛叫了一声，手里的剪刀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而站在她背后擒住她的，正是我们的徐队。
	“你们为什么会来？”我坐在外屋的椅子上，仍然心有余悸地说。
	“是你朋友打电话给我的，就是你以前的老同学。他说你有危险，我们就急忙赶来了。”徐队给我端来一杯热茶，郑重其事地说。
	“哦……谢谢。”我接过茶，举到嘴边大口喝了起来，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手还在发抖。
	“他已经告诉我们整个事情经过了。你也真是的，请外援也不跟我报告一声啊，还想擅自行动，你看，差点出事了吧。”队长抱怨道。
	“对不起……”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可是，迷案怎么会知道我有危险呢？是夏时！这么说，下午我临走时，她对我说的那句“你要小心哦”是真的在提醒我要小心吗？她当时是看着我的脖子……不不，她是看着我的衬衫领口说的！她……她当时就已经察觉到一切了……
	差点被血浓于水的至亲杀害的我，却被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女生救了一命……这就是讽刺的世界吧。
	<b>鸡丁　中国原创推理最强劲的新势力，创作诸如《神的密室》等多部专攻密室的推理小说，其诡计新颖巧妙，被誉为中国本土推理的密室之王。</b>

饮料之王与密室之王评《凄凉的锁》
<h5>王稼骏</h5>
密室杀人，每位推理小说创作者都志在挑战的经典模式。意指违反正常的物理逻辑，使被害人处于完全密闭的空间中，而非自杀的谋杀手法。
如果非要将此种类型的推理小说比作一种饮料的话，我想没有比可口可乐更适合的了。它们两者之间有着许多的相似之处，且听我一一道来。
可口可乐的销售量占世界饮料市场一半以上，被称为“饮料之王”。密室杀人在黄金时期一度成为本格推理小说最具号召力的卖点，被人称之“本格诡计的王道”。
这个王道起源于1841年，当时侦探小说鼻祖埃德加·爱伦·坡创作了第一篇侦探小说《莫格街谋杀案》，此案中的凶手不可思议地消失在了密闭的谋杀现场，从此一系列以密室为题材的名作接连诞生。1892年的《弓区之谜》，1907年的《黄屋奇案》，以及切斯特顿的布朗神父探案系列中，也大量使用了密室题材，这些作品在密室杀人的创作历史中留下了浓重的一笔。
密室杀人与生俱来的吸引力和可口可乐提神醒脑的功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让两者在各自领域中独占鳌头。阅读密室杀人的推理小说，读者往往不由自主地被情节所吸引，会绞尽脑汁去思考犯罪上的种种可能，头脑就像喝了可口可乐之后那般清醒。
推理小说进入黄金时期，密室手法的创作数量和质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被誉为三巨头的三位名家：埃勒里·奎恩、阿加莎·克里斯蒂，以及“密室之王”的约翰·狄克森·卡尔，更是表现出对此类作品的狂热，大量经典之作来源于这个推理创作的黄金阶段，而其中卡尔的《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讲义更是堪称密室犯罪创作的巅峰。
不少后起推理作家，对于密室杀人的研究和延伸，多少会受黄金时期名家名作的影响。本文作者鸡丁可谓是密室杀人的狂热分子，几乎他的每篇作品都会涉及密室杀人的手法。
本文《凄凉的锁》以近郊的农村为背景，在开头处，作者不动声色地渲染铺垫着情节。父子间的冷战，姐姐不幸福的婚姻，小村庄骇人的习俗，以及小木屋中那把拿不到钥匙B就永远无法拿到的钥匙A。
这些都是密室杀人不可或缺的元素，正如可口可乐离不开碳酸化合物一样。两者在让你产生快感之时，都在潜移默化中产生着相反的作用。密室的线索为你制造出盲点，可乐中的古柯具有杀精之效。
随着本文不疾不徐的节奏，作者悄悄地在读者内心里埋下了一颗恐惧的种子。推理小说就像电影中依靠他人恐惧而获得力量的怪物。把气氛煽动到顶点之时，作者适时地抛出了一具断首的尸体，正式拉开了构思精巧的密室好戏。
全文笔触细腻，笔尖所到之处布下重重伏笔。例如：木屋中的煤油灯和姐姐拿去洗的衬衫，这些细节描写完全将读者同文中的人物摆在同一起跑线上，但最终败下阵来的，总会是疏忽大意的读者。
“凶手是如何进入这间全封闭的小木屋中杀人后离开的呢？”本格小说迷们对如此诱人的问题是无法抗拒的，密室永远都是读者倾心的对象。
但高速发展的社会提醒着我们，一味沉浸在黄金时期的光芒下，只会被时间的洪流所淘汰。当数以万计的密室题材被创作出来以后，一个严酷的问题摆在了现今的推理作者面前，对于密室杀人的创作要求越来越苛刻，似乎密室杀人手法几近用竭，再无创新。《凄凉的锁》的创作难度可见一斑，而鸡丁这样篇篇密室的写手更是难能可贵。
而我们的比喻对象可口可乐，也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压力，随着人们对形体和健康的重视，以及其他饮品对于市场的冲击，碳酸饮料风光不再。
于是可口可乐发展出更多适应市场需要的附属饮品，加大对市场的全面渗透。而密室杀人也不应拘泥于它早先的传统形式，成为开放性幻想与逻辑性相结合的最佳产物。岛田庄司高举着新本格大旗，引领一股新势力汹涌来袭。
《凄凉的锁》也在多元素中寻找着突破，后半部分糅入诙谐的推理过程，是全文的又一亮点。可爱的小女生，在咖啡馆内上演了推理好戏，完美地破解密室之谜，俨然一位老道的安乐椅侦探。而本文虽侧重于那起匪夷所思的密室杀人案，但沉重的动机亦值得细细品味，利益与亲情的冲突之下，这把密室之锁，才会在寒冬中显得这般凄凉。
正如这个密室的冬季，需要数篇如《凄凉的锁》如此令人拍案叫绝的作品来为本格宝座上的密室杀人正名，证明它的当之无愧。
<b>王稼骏　本书主编。</b>

双鱼
<h5>夜先生</h5><h3>引子</h3>
在踏上自动扶梯的那一秒钟，我收到一条短信。
时间是晚上七点半，地点是拥挤的家乐福。
异常奇怪的是，看完短信，我才发现，自己的前方居然空空如也，晚上七点半，最拥挤的时刻，从三楼到二楼的自动扶梯缓缓运行，扶梯上居然只有我一个人。
那时的我，既不是衣着褴褛、浑身臭味的乞丐，也不是左青龙右白虎、两肋插着刀的黑社会，更不是被八个保镖二十个保安层层包裹的娱乐大腕儿，我不过是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平凡之人，在家乐福最拥挤的时刻，却在本该最拥挤的地方，享受着奢侈的仿佛是末日来临前的一丝宁静。
我看着对面二楼通向三楼的自动扶梯上各种表情的人，他们同样奇怪、好奇甚至有点羡慕地看着我，仿佛我们正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之间来回；在到达二楼之前，身后都没有一个人踏上扶梯，这缓慢的传送带，正载着我从命运的一个终点驶向另外一个起点。
于是我低下头，再次看了一遍那条简单的短信，或者这就是天意。
在走下扶梯的那一刻，身后十几只脚同时迈出那警戒的黄线……
<h3>一</h3>
“你可知道异手症这种怪病吗？”法医对纳闷的刑警说这话的时候，似乎他自己也不怎么确定，“受到某种强烈刺激，比如气体或者心理，可能就会诱发病状，发病人的双手会无法控制，掐住自己的喉咙也不是没有可能……”
第一个被害人被发现的时间是中午，报警的是被害人的少妇房东。
等刑警赶到以后，这个女人又浑身哆嗦着絮叨一遍她看到的景象：被害人扭曲地躺在床上，双手死死掐住自己的喉咙，双眼惊恐地瞪着，仿佛看见了魔鬼。
刑警们对现场仔细做了检查，床单凌乱，是被害人挣扎的结果；房门、窗户都完好无损。楼下单元门口还有只能用门卡才能开的防盗门，保安证实，在中午的那一大段时间里，只有女房东一人要求他开过楼下的防盗门。因此假设作案人，极有可能是被害者的熟人。但现场既没有提取到有效的指纹、陌生的鞋印，也没有作案人的头发等其他任何痕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个穿着薄衬衫的少妇，颇有几分姿色，她不住地摇着头，说肯定不是自己丈夫干的，因为她把自己偷情的行为保密得很好，不可能被发现。
这个少妇在这个周二的中午，来到她自己的一处房产里，与租房子的男青年鬼混，在楼下按了门铃没有人开门，于是自己找保安开了门，他们约好的时间从来没有改变过，她以为他在洗澡，结果却发现那人已经挺在床上。
法医并没有在现场对那个男人的身体做什么细致的检查，因为当发现那个男人还有一丝体温时，就赶紧将他送到医院。“这说明他被害的时间就在刚才，”法医满怀希望地说，“但愿可以救活。”
不是过度使用药物，没有上吊或者割腕儿，没有煤气中毒……如果真的是自杀，这世界上恐怕还没有人能活活将自己掐死吧？即使他坚定地选择死亡。
你可知道异手症这种怪病？
<h3>二</h3>
有天晚上我去了家乐福，去那上面的一个小店找朋友推荐给我的文身师，那个漂亮的女孩子有些无奈地看着我：“照片的清晰度不够，能描摹成这个样子，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我看着她递过来的样稿，微微地点点头。
她轻轻舒了一口气：“因为脚踝这部分没有什么肌肉组织，皮也比较薄，可能会有些疼。”
我说：“不着急，我有的是时间。”
在文身师开始工作之后，我开始想一个女孩。
我已经三十岁，还是个单身汉。
在之前漫长的岁月里，我是个孩子，是个学生，然后开始工作，从满怀青春到理想破灭再到挣扎与现实，最后像大多数普通人一样碌碌无为，不知所措。我爱上过很多女孩，并同她们中的几个发生过一些故事，人生与每个人的交错，都只是一次路过，有些人停留的时间长些，有些只是擦肩而过，仅此而已。
我曾是个从警校毕业的好孩子，但因为没有关系与钞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学过的东西在记忆中慢慢变成过去。我曾幻想自己是刑警，每天路过死亡，触摸死亡，但那仅仅是幻想。
于是我像你们一样，时常漠视甚至幻想死亡，幻想着有一天死了该会去到一个怎样的世界。这么消极而颓废的思想，不止我一个人有，所有人从朝气蓬勃到麻木不仁再到冷血动物，都是一个过程，一个在现实生活中逐渐妥协的过程，一个越来越浑浊的看不到未来的自我放逐的过程。
于是，三十岁时，我依然是个单身汉，在工作的时候昏昏欲睡，在空闲的时候，从一个女人的床走向另外一个女人的床。
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自我放逐，还是自我放弃。
文身的偶尔的疼痛让我轻轻换了一个姿势。
嗯，是这样的。这一次，其实我是在想一个女孩，一个从没见过的女孩，我们在网上谈着情说着爱。我曾以为她与其他女孩没有什么区别，可以约出来吃个饭玩个浪漫，花不了多少钱，然后在床上做一个了断，但我花了很多力气，却从来没有见过她。
我在想，她究竟有怎样的魔力，勾引我花了那么多的时间。
你见过她吗？她的网名叫：接吻的双鱼。
<h3>三</h3>
第二个受害者发现于四天之后，发现时尸体已经完全僵硬，甚至开始轻微地腐烂，初步化验应该死于两天之前。
他的好朋友说这个人连续两天不接电话，没去上班也没有上网，感觉肯定出了什么问题，赶忙过来看看，一下就发现这个死亡的现场。
与此同时，第一个受害人的状况依然非常危急，虽然很侥幸地活了下来，但由于他大脑过度缺氧，目前仍然在重度昏迷之中，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才能醒，或者到底还能不能醒过来。法医在医院里对他的身体进行了第一次详细的检查，没有流血或者致命的伤痕，没有被钝器击打的痕迹，只有脖子处被掐的种种痕迹，全是受害人自己的指纹。
“只是相当惊恐，”法医也不知道该怎么描述，“受害人到现在依然死死瞪着双眼。”
而眼下，最让刑警们纳闷的是，第二个受害者的状况与第一个被害者几乎完全相同，无论姿势还是现场的状况，他双手掐住自己的喉咙，惊恐的双眼中布满着血丝；门窗依然完好，邻居没有听到争吵声或者打斗声，作案时间选择在工作日的中午，居民楼中最有可能没人的时候，如果真的有凶手，那个家伙一定是大摇大摆地走进来的。
与第一个现场一样，钱包在遥远的皮包或者衣服口袋里，钞票、信用卡丝毫没动，所有的衣柜、抽屉也没被翻过。不是为了钱，被害的又都是男性，应该不会是为了劫色，难道是仇杀？调查两个受害者人际关系的任务成了当务之急。
他们都是单身男性，都是一个人租房子居住，有大把的业余时间，家里都有电脑，都是标准的网虫，还有什么其他遗漏的共同点吗？
对了，还有一点非常值得怀疑，两个受害者都是没有任何残疾的男青年，尽管都不能算强壮型的，但面对死亡，为什么会表现得如此脆弱？仿佛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他们究竟有没有遭受到袭击呢？
最可怕的是，他们被发现时的表情，都是极度恐慌，仿佛目睹了什么让人极度恐惧或者绝望的画面。
尽管对死人场面早已习以为常的刑警们依然纷纷忍不住猜测：他们究竟看见了什么？
<h3>四</h3>
文身只完成了一个大概的轮廓，因为我忍受不了一躺几个小时的无聊，有些人不能面对安静，因为安静会让他们浮想联翩。
我想念那个女孩，不是因为她叫接吻的双鱼，不是因为她的美丽，不是因为我们开始网恋，而是因为自从我们开始谈情说爱之后，她始终在拒绝我。
没有得到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只有失去后才知道悲哀。
关于爱情，关于千百年来纠缠着我们的爱情，其实这两句话足以将其中一切的纠葛、恩怨、情仇解释清楚，谁都知道但是谁都做不到的事情，流传下来，就成了真理。
我跟那个女孩相识于去年的夏天，简直是机缘巧合，我的QQ号被盗了，从一个朋友那里要来一个他不常用的，QQ里面的资料都没动，好友菜单里只有一个还闪亮着，叫做接吻的双鱼。
同事说里面所有的人都是他无聊时候找的，让我全删掉就成，但我没有这样做，我跟她打了招呼，从此聊天开始，现在想想，实在记不起究竟是怎样开的头，后来查看聊天记录时，我看到了这样的对话：
我：你好！
接吻的双鱼：你好！
我：可以和你接吻吗？
接吻的双鱼：可以。
我：还可以做其他的吗？
接吻的双鱼：不可以。
我：呵呵，你认识我？
接吻的双鱼：你觉得呢？
我：其实我是“我”的一个同事。
接吻的双鱼：其实我是另外一条鱼。
那个时候的我，一离开工作拿起鼠标，就是个地道的流氓。我想起自己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开始与她闲扯，反正大不了就拖入黑名单，她不会知道我是谁，我也懒得在乎她是谁。
就那样一直聊了下去，一个深夜里，我把我们的所有聊天记录完完整整地看了一遍。不知道为什么，平时的夜晚里总是很难见到她上线，只能每个周末有充裕的时间与她聊天。我从来没仔细追问过她的工作，就像所有网络中相识的男女一样，我们不过从开始的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胡扯，到后来开始互相预约下一次聊天的时间。接着，话越来越多，说得越来越天南地北，到最后，开始谈情说爱，打情骂俏，最终涉及床，涉及上床，像两个无聊的网恋者，说着无聊的只能解渴的废话。
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这一次跟她纠缠的过程，特别漫长。
看完所有的记录之后，我突然握着啤酒呆呆地愣在那里。
她究竟把我当成了谁？她究竟明不明白“我”已经将这个QQ号码给了一个她完全陌生的人？她究竟知道不知道“我”已经不再是“我”，而是一个“他”？
这真是可笑的问题，一直到聊天的终点，我才发现自己从来没跟她说过这个QQ已经换了一个主人，除了第一次的那句玩笑。
这世界上，最悲哀的就是，当你以为她爱你的时候，其实你只是一个稻草人。
<h3>五</h3>
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是，两个被害人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他们在被害前接到过同样一个号码打来的电话，很有可能，这就是作案人欺骗他们的手段；坏消息是，申请号码的人用的资料、身份证都是假的，而且，这个号码刚刚申请没有几天，并一直在关机状态。
紧接着，案件出现了一个意外。
负责网络调查的一名刑警突然神秘失踪，这让所有人都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他一直负责搜集受害者网络方面的资料，是个文弱的网络高手，自从警校毕业就在这里，已经默默工作了七八个年头，这个人不善言辞，没什么朋友，却有异常好的人缘。
跟他一起工作的同事，简直没有办法让自己相信这个事实。但是，在惊愕之余，有人开始慢慢回忆这个人最近的一些反常行为：他开始常常走神，每天晚上都加班到很晚，而且不想让任何人看到他在做什么。这会是为什么？
没有人愿意相信他就是凶手，尽管他刚刚失恋，尽管他被他的女朋友骗得很惨，尽管他们看到他一个人出去喝闷酒喝到酩酊大醉，尽管有人看到过他在夜晚的时候去过酒店找小姐。但是，刑警们同样知道的是，他虽然瘦弱，却是练散打的好手，而且没有人能提供他没有作案时间或者不能出现在作案现场的证据。
所有人都感到莫名心痛，毕竟，不愿意相信与事实是两码事。
<h3>六</h3>
我爱你，这与你无关。
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直到生命走到终点的时候，依然没有明白。
我守望着一个或许把我当成另外一个男人的女孩，在网络中虚拟的世界面前，只能看到她的照片，看到她在阳光下安静地微笑。
我们默契地保护着自己的过去，没有人问及对方的历史，没有人涉及对方的旧爱，我们好像两张貌似干净的白纸，打算在彼此的上面写下第一段篇章，但其实心里都明白，对方的过去，远远没有自己看到的表象那么简单。
这种不触碰过去的默契，却从来没有打碎过，或许，连我们自己都无法面对自己的过去。
我跟接吻的双鱼在很多日子里开始讨论见面的问题，甚至把我的手机号码一次次告诉她，但她始终不曾拨过。我们争论的焦点其实只有一个，她要我发毒誓，这一生只能与她接吻，其他的都不可以做，必须是整个一生，而且必须说到做到。
她给我一张照片，上面是她割过腕的右手，她率先发毒誓，如果我们见面后我违背了自己的诺言，那将是她生命的终结。
所以，我始终没有打出那句她一直盼望的承诺。
我不想骗她，更不想骗自己，因为这之前，其实我一直在骗她。
每每与她谈情说爱，与她傻里傻气地妄想，能够有一天一起结婚，一起生活，生两个可爱淘气的孩子，必须是一男一女。但其实私底下，我不过是想把她约出来，见个面，发生一些关系。至于能不能长久、能不能结婚，甚至是不是仅仅一夜的风流就让她从我眼前消失，这所有的可能其实我都没有认真想过，从来没有。
甚至在与她谈情说爱的日子里，我也找寻着别的女人，找寻着即时的快乐。当看到她右手那深深的伤痕时，我突然有那么一瞬间的良心发现，我决定，至少在那个夜晚，不会骗她，于是，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想拥有你，拥有你的一切。
她说：“不！”
……
在这个“不”字之后，有一连串夸张的感叹号。很长一串，来表示她苦恼却坚定的决心。
我似乎可以感受到，坐在对面电脑面前的那一张失望的脸，不再有阳光下单纯的灿烂。或许真的是这样，因为，在沉默了好久之后，她突然问我一个几乎所有男人都无法回答的问题：“这就是你们男人吗？”
这就是你们男人吗？难道没有sex就不能生存吗？难道就只有花心与乱来吗？
我无法回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我突然觉得，自己对于这个女孩来说，或许并不是那么唯一，或者说，自己只是被当做一个男人的标签无意中选中，我承担了太多要替男人摆脱的责任与道德。
或许，她只是需要一个男人，一个答应一生只与她接吻的男人。
或许，她压根不需要什么答案，因为，在问完我这个问题之后，她很快就消失了。
于是，我时常想起这个叫“接吻的双鱼”的女孩，因为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看见她上线。
我就是这样，爱得快，放弃得也快，但这次又有不同，在感觉已经可以放弃她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非常非常地后悔。
<h3>七</h3>
当第三名受害者的尸体被发现时，刑警们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与紧迫性。
几乎是前两起案件的案发现场翻版的现场，受害者都是单身男性。很明显，这类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很难抵抗女人的诱惑，如果有一个女人主动地投怀送抱，估计他们没有理由拒绝或者放弃送到嘴边的食物。
男人与女人就是这么不同，女人总是要先说明白了再做，男人却往往先做了再说。
但问题显然没有这么简单，只有一个女性肯定不足以掐死这样结实健康的男青年，如果还有别的帮凶，受害者有什么理由放他们进来？门窗完好，受害人没有被击打致昏或者被下药迷晕的征兆，显然作案者是一次性走入房间内，而不是分批进入，而且如果真的是有好几个人的团伙作案，为什么现场却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是不是我们错过了什么？
如果说第一个受害者是异手症发作，那有没有可能这些人都是同样的症状？谁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但从医学的角度看，可能性微乎其微，所有被害人的面目惊恐，仿佛看到地狱般的绝望，这又是为什么？
与前两个受害者一样，第三个受害者也接到了那个神秘的电话，会不会有人在进行什么秘密的交易？比如什么钱物交易，还是见不得人的那种，这样，作案者就有足够的理由堂而皇之地走进被害人的家。同时，为了保密，或者为了隐瞒什么，他们选择的交易时间，都是工作日的中午，就算周围居民区家里有人也肯定是在午休，基本不会有人打扰，安全，或者可以保证隐私。然后，作案人在看到被害者出示完需要交易的物品或者金钱之后，再突然袭击，将他杀死。
这种猜测虽然并不完善，却是一个破案的思路，还有一个很奇怪的问题是，不管是突然袭击还是一对一的正面冲突，为什么凶手都要选择掐脖子这样一种既费事又费时还容易出状况的作案手段呢？为什么不选择用绳索、用刀、下毒或者其他更快捷的手段呢？难道凶手对自己的能力异常地自信？又或者，他太过于胆小慎微，害怕使用一切可能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工具？
而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提出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失踪的那个同事，会不会同样是一个受害者，而不是凶手？他目前也是单身，也离不开网络，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几乎对诱惑没有抵抗能力。
听到这里，有人又想起另外一种虽然看上去不太现实的可能：比如一切报复，或者漫无目的，或者不知道有什么心理变态的动机，对象是一切可能的单身男子，找寻的方式就是在网络中，不管他有没有钱，不管他做什么工作，不管他是善良还是丑陋……
单身男青年的劫难？
<h3>八</h3>
美丽的夜晚黑色的梦。
每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都禁不住瑟瑟发抖，因为美丽的夜晚的终点，永远是一场黑色的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梦的终点，只是企盼在梦终止的时候，自己可以再次单纯地微笑。但是我越来越绝望地发现，这是一场没有终点的幻觉，或者说，是一个越陷越深的陷阱，无法自拔，也不可自拔，只能一错再错。
我痛恨那些企图亲吻我的男人，我真想双手紧紧地掐在他们的脖子上，看着他们绝望、恐惧地等待死亡，我就想这样慢慢地让他们的生命终结。
我的吻，只会献给唯一一个男人，看来他也不会是你，他在哪儿呢？
这是那个叫“接吻的双鱼”留给我的最后一段留言。
我突然想起她曾经跟我说起过的事情，她说她觉得自己的身体里有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个想要活着，一个却想死去，这是她叫自己“双鱼”的原因。
我开玩笑地说，那应该是双子啊，怎么会是双鱼？
她说，双子是互相对立的两个面，双鱼却是互相依赖的。她觉得自己体内的两个人，只有接吻才能让她们幸存下来，如果一个死掉了，另外一个也会接着死去。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很难想通。
在越来越习惯文身带来的疼痛的时刻，我发觉自己越来越看不懂自己。
我总是盯着那个在我脚踝处忙碌的漂亮女孩的身影发呆，偶尔透过她宽松低垂的领口偷窥一下里面的风景，她几乎不与我说话，也从来没有正视过我的眼睛，仿佛我们已成陌路，可我总觉得对她有几分熟悉，想套近乎但不知道怎么开口，一次次地作罢。
又或许，她一直想与我交谈，也经常与我对视，只是我从来没有在意，因为，每每看着她的时候，我心里装着的，总是另外一个女人。
<h3>九</h3>
人死了之后会去哪儿？人死了之后究竟会不会化成鬼魂？人死了之后有没有可能附着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体或者梦中？
没有人知道。
事实是，在调查过三个被害人的手机、e-mail、网络聊天记录、最近联系人等一切行动之后。刑警们突然发现，这三个人又出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在案发之前，他们都跟同样一个QQ号码谈过生意。
是的，没错，皮肉生意。
QQ号的主人很快查明，的确是个女孩，但唯一的遗憾在于，这个女孩已经在第一个被害人遇难前三天自杀身亡。
这是一个平凡的大四女孩，在她即将毕业的前夕，却接到一纸被开除的通知，理由很简单，因为她出卖自己的身体。
她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学费与生活费，她成绩优秀、为人善良，只是不愿意交朋友。她每天白天上课，晚上“工作”，只有周末完完全全地留给自己，什么都不想。
她在外面租房子住了很久，因为“工作”方便，直到毕业前夕才搬回那张宿舍里空了很多天的属于她的床，因为她即将有充足的时间靠自己的双手而不是身体赚钱，但或许是一个人住惯了，还不太适应群居的生活，一本日记本被同宿舍八卦的女孩发现，那里面记录了她生活与“工作”的点点滴滴。
八卦的女孩立即将这本日记本传遍整个宿舍，疯了一般的女人们觉得跟这样一个出卖自己身体的人住在一起，简直肮脏到极点，没有人肯听她的故事她的过去，尽管她实在有太多的苦衷。
事情曝露。
女孩哭泣着去哀求，去争取那张她拼了自尊与清白即将得到的文凭证书，却得到无情的嘲笑与辱骂，绝望的她从学校的五楼上腾空而下，用干脆的几秒钟换来一生的安静。
根据医院的证明，这个女孩确实已经死亡，可是，为什么在她死亡之后，她的QQ却依然在不断工作，甚至攻击那些她曾经服务过的男人？
刑警们开始时刻监视那个手机号码与QQ号码，从来不曾开机，从来不曾上线，可无论是电信的记录还是网络的记录，都确确实实地证明着，那个手机号码与QQ号码曾经在女孩死后工作过，打出了并且仅仅打出了那几个受害人的电话。
问题又回到了原点，为什么受害者在死亡前都流露出惊恐的表情，他们究竟看见了什么？
<h3>十</h3>
我的文身终于完成了。
是的，没错，是一对正在接吻的双鱼。
接着，在家乐福那奇怪的传送电梯上，我收到一条短信，只有简单的五个字：我还没有死。
<h3>尾声</h3>
看到这里，我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彻底松弛了下来。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时间已经太久了。
是的。一切都是我做的。
在跟“接吻的双鱼”最后一次网络对话的四天之后，一所大学发生了一起自杀事件，一天之后我看到了死者的遗物与照片。
你不要奇怪，因为我是个警校毕业的学生，大学里我只有一个死党，每天吃在一起睡在一个屋里，他很安静，我也不喜欢说话，我们总是幻想着有一天可以破案，他的长项在网络，我则是搜索痕迹与搏击的高手。
原本两条重合的人生轨迹在毕业的那一年突然分岔，越行越远，这样的故事在每个大学毕业的时候都屡见不鲜，他如愿当了刑警，我却不得不面对现实。
为了让我的遗憾稍微减轻一些，从接手第一个案子的那天起，他就习惯于把每个案件的每个细节、每个步骤都讲给我听，然后认真地听我的分析。虽然后来，我已经越来越不想听那些乱七八糟的案件，但作为两条已经完全不能融合的人生轨迹，这已经成了我们唯一可以交叉的点，谁也不忍心破坏规矩。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巧合，说也说不清楚。
当他将大学里那个跳楼的女孩的照片发给我时，我立刻惊呆了，她就是“接吻的双鱼”。
看着那个在阳光下单纯的微笑，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这样一幅恐怖的画面，一具纯洁的女尸弯曲着躺在地上，一个摔得血肉模糊的头颅慢慢裂开，血浆汩汩涌出，铺满整个纯洁的身体，然后那尸体突然开始长出黑斑，腐烂……
我几乎昏厥，用力地摇晃着自己的头颅，但无论如何都摆脱不了那幅画面，只要一闭上眼睛，那鲜血立刻开始涌动，染红我的世界，然后又是黑斑与恶心的腐烂！无法自拔，无法自救，我觉得自己到了崩溃的边缘，像一只被囚困的疯狂的野兽。
在那个极度失控的夜里，我用那个当警察的死党自己编写的密码工具轻易破解了接吻的双鱼的QQ，那个工具本来是为了让我找回原来的QQ所用。
我发现自己上线的那一瞬间，就有一群恶心的嫖客的头像开始不停地晃动，他们说着露骨的语言，谈论着价格与肉体的交易，一看到那些文字，我突然感觉到自己身体里的野兽，已经完完全全地脱笼而出。
是的，我登录着她的QQ，冒充她的身份勾引那些企图亲吻她占有她的嫖客，然后用新买的手机号欺骗那些男人轻易打开他们的房门，只要有钱，随便在路边找一个陌生女人编点谎话搞定他们是很简单的事情。
我穿着假的警服，避开小区的保安，走入那些男人的房间，告诉他们我是警察，很多年之前学过的东西现在依然运用自如，可怜的男人们一看到警徽就开始惊慌。
我手中拿着两张不同的照片，一张是接吻的双鱼生前的美丽微笑，一张是想像中她死后血肉模糊的恶心场面。我愤怒地瞪着双眼，用双手将那些男人活活掐死，然后消灭证据，不要忘记，我曾是个好学生，还是个同样出色的散打高手，想做到这些，并不困难。
所有被害者都惊恐地看着我，因为他们无法承受死亡的恐惧，所有人都在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被摁倒在床上，之后他们再反抗再挣扎，却只能看到我魔鬼般的愤怒与仇恨。
除了第一个，因为在我即将得手的时候，他家的门铃突然响起，是的，他那该死的女房东，应该庆幸，他住在十六楼，并且他没什么力气能作出太多反抗，让我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收拾现场并且逃走。
可是不幸的是，他为什么会没有什么反抗就倒在我的手下，这让我再也无法停止自己的脚步，很快，负责网络追查的我最好的朋友，在无意间发现了我的行为，他在我离开自己电脑五分钟的时间，无意间发现我登录了接吻的双鱼的QQ号，以及我跟嫖客们的聊天记录。
那个深夜，我在作案，而他在为自己的失恋苦恼。
不得不干掉他，因为我已经丧心病狂。他劝我自首，我流着泪借口说与他喝最后一次酒，将他轻易骗到无人的地方，但在即将掐死他的时候，许多曾经一起度过的画面，纷纷闪烁在脑海深处，于是我没有确认他是否已经死亡，就将那熟悉的身体抛弃，没想到，他居然在两天后发短信来说，他没有死。
他没有死，也就是说，我被抓捕只是早晚的事儿，与其那样，我宁愿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我实在无法再面对那个真诚对我的死党。
我失去了一个爱我的女孩，我失去了一个我根本不知道是不是爱我的女孩，然后又冲动地完成了她的遗愿，这算不算是对女人的一种补偿？
我拿着女孩的照片，找了一个文身师，帮我文一个与她身上一模一样的接吻的双鱼，在同样的一个位置。现在我唯一欣喜的就是，在死去之前，那个文身终于完成了。
<b>夜先生　原名张勇，《悬疑志》主打作家，经典畅销作品《血夜爱上猫》，成为2008年度最精彩的悬疑小说。</b>

思念是一支香烟评《双鱼》
<h5>欧阳杼</h5>
我们的朋友不在眼前，而在网络上；我们的照片不在相册里，而在硬盘中；我们的记忆不在头脑内，而在QQ上。任务栏上闪动的头像，或是电子邮箱里未读邮件的标记，都足以让我们心动不已。就算是漫无目的地用鼠标乱点，似乎也可以成为我们精神上的些许寄托。而离开电脑，也会随身带着手机，以免错过了关键信息。
而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连接网络与别人沟通的时候，思念之情自然就会蔓延滋生。或许会思念歌手新专辑何时发行，或许会思念朋友的一言一行……思念逐渐堆积，只有重新回到网络上，才能得到些许释放。
思念是一支香烟，明知道网络的东西绝大多数都虚无缥缈，明知道自己的思念只是精神空虚时的寄托，但还是忍不住上网的冲动。明明知道香烟有害身体健康，还是戒不了这种瘾。空中楼阁般的思念，极容易让所有人都沉溺其中。
你相信网络的真实吗？你相信QQ上的好友吗？你看重网络上的友情吗？这并不是好回答的问题，就算是对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问相同的问题，得到的答案似乎也不尽相同。生活是无法预测的游戏，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意外之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上什么人。意外性既出现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在网络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交往都能从线上走到线下，可一旦如此，必定会给自身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问题就是，你能否承受这种不可逆转的影响？现实的交往绝对没有网络交往的无痛感。只有相信网络的人才会进一步走向现实，当然，走向现实的方式可能并非出于交往双方的自愿，但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就是覆水难收的情况，无法回头。当然，这里所说的覆水难收，前提是你相信网络，并在不知不觉中认为网络已是自己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线的那头，是另一种形式的真实吗？
虽然这个世界玩世不恭，但也总有人怀着一颗执著的心，固执地相信电脑屏幕、相信闪动的头像、相信一连串的二进制代码。即便周围全是物欲横流的芸芸众生，自己的心灵仍然存在一块纯真的保留地，因此对网络的反噬浑然不觉。
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不小心的一瞥，事情或许就会变得完全不同，可惜，生活没有如果，看见了就看见了，我们以为的意外，其实冥冥之中也算注定，在无尽网络上游荡，结局在相逢的一刻就注定了。
接吻的双鱼——身体里有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个想要活着，一个却想死去。
想不通的谜题……
可真正想通的时候，才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是一支香烟。
即使知道自己无法承受香烟的毒性，还是要吸吗？
<b>欧阳杼　著名网站“豆瓣”常驻评论家。</b>

幻景深处的少年
<h5>刘念夕</h5><h3>序</h3>
<b>10：44　约翰尼斯高级诊所</b>
"What&#39;s the result, doctor?"
"Do you have any other symptoms?"
"I felt a mild migraine yesterday afternoon."
"I think, you&#39;d better have your electroencehalogram (EEG) examined."
"Thank you."
<b>14：35　新黎医学院</b>
“还是没有好转吗？”
“是的。”
“您是不是心理压力太大了？或许您该出去旅行。”
“不，我没有压力。只是你知道它困扰我很久了。”
“很抱歉，我想医学并不能解决您的困扰。”
“难道医生你也建议我去看心理科？”
“不，我想您或许可以找她试试。”
“照片上看上去很年轻。她是高级主任？专家？”
“不，她是个侦探。”
<b>16：00　桂源铺</b>
“你好，我是韩拾。”
“你好，我是应小雀。”
<h3>有趣的委托人</h3>
这是个很有趣的委托人——应小雀在心中总结，嘴角不自觉上扬。
是的，就是她面前这个“引人注目”的男人，从他踏入铺子伊始她就断定他绝不会只是单纯来喝酒的顾客。
没有人像他这样穿衣服，年纪猜不出来，行头自下而上——亮蓝及膝塑胶长靴，卡其色竖纹中裤，紫V领镂空毛衣，肩上趴着一只只做得逼真的羽毛制黑蝴蝶，头戴圆礼帽，宽檐边上是一枝折剪斜插的灰红玫瑰。头发稀疏，像只水母，面色苍白，颊骨凹陷，嘴唇细薄，鼻梁雀斑清晰，下巴上是可以数出根数的胡子，眼睛狭窄，睫毛露出病态的微黄。
他的这身打扮很容易使人产生错觉：日本原宿街头抓拍的潮人、《时尚先生》《花花公子》杂志封面、英国某个高级成品时装发布会现场撞见的模特。
但将背景还原到中国，在隐于深巷的小酒馆桂源铺，这样的人出现，坐在客座只是点了杯温烫竹酒，这就只能是毫无疑问的可疑了。
于是女老板主动盘问。他不急不慢，掏出张名片——“新黎医学院主治医师　林焕珍”。
“林姨？你怎么会有她名片？”女老板疑惑。
“她向我推荐了你。”对方却是极认真的表情。
应小雀顿时傻眼。林姨是她家庭成员之一，平时她要顾酒馆生意，尾生要读书，一日三餐便都由林姨做——本来从小学时父母和姐姐接连失去音信后，她的“家”就一直是她一个人。十六岁那年她去云边参加朋友婚礼，意外得了个“弟弟”尾生，去年又因为另一起奇异事件结识了林姨，她终于有了现在像模像样的家庭规模。
“好吧，这位韩先生，既然林姨让你来找我，想必你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有什么我可以帮得上忙的吗?”
韩拾又是很认真地一字一板：“应小姐，我希望你能帮我调查一桩命案。”
“命案？！”她心头一紧。
“嗯。我已经不相信警方或者医学能帮我解开谜团了，现在你是我唯一的希望。这关乎我的性命，希望你能帮我。”
深受重托的感觉让“业余女侦探”惶恐不安：“韩先生，你还是跟我说说命案情况吧。”
就要收摊的时候，一个奇装异服的男人让她调查命案，而林姨明知道她这月立下了“半年不碰命案”的誓言，还推荐他前来求助——今天还真是有点邪门。
只见韩拾缓缓地吐了口气：“我怀疑我的铅笔被谋杀了。”
……“铅笔”是谁？他女人的昵称？孩子乳名？还是指他养的某种宠物？
一瞬间，应小雀如此反应。
但她的委托人很快补充：“不，就是写字画画的木质铅笔。请相信我，它被谋杀了。”
……你让我相信，你的一支铅笔被谋杀了？！
脑子在此刻不够用了，想笑却又不知道哪好笑。“你能详细点说明吗？”
或许是她的表情不够沉着，韩拾愠怒，拍案而起。
“算了，还说什么名侦探，看来也不过如此，我告辞了！”
“且慢！”女子眯眼，虽然这人脾气不小，但确实激发了她的好奇心，“我是说，你应该讲讲命案经过。比如你的铅笔是什么样的，是什么时候以何种方式死亡的，你又是如何判定它死于谋杀。”
幸亏四周再无客人，不然见到这架势，真会以为是两个精神病人在交流吧。
韩拾坐下又站起，他的亮蓝及膝塑胶长靴随之发出怪异的嘎吱声，“我曾经把事情经过讲给两个警察、五个医生听，但没一个信我。所以，现在我希望你可以实地走一板，去我家，也就是它的命案现场。到时候我说的你就会信了。”
应小雀眼睛圆睁：“让我去你家？”
去一个素不相识、奇装异服、打扮得像吸血鬼公爵的人的住所，去调查一支铅笔的死亡？上帝，究竟是谁的哪根筋不对了……
“嗯，现在去我家。因为那是案发第一现场，我觉得你应该实地查探下。对了，这是我的身份证、工作证和信用卡记录。让你去的住处是我买下的房子，不是租住屋。所以请你放心，我绝不是什么坏人。”男人从包里一股脑拿出以上物件，态度诚恳。
韩拾，男，蒙城人，1983年8月11日生。“裹”品牌高级成衣设计室老板兼主案设计。曾留学美国，并在大牌处做过6年实习助理。
“好，我去。”
<h3>老公寓，小丑，他的秘密</h3>
“这是你家？”应小雀咂嘴看着眼前一切。
韩拾的住所位于一栋老式公寓的二层，顺着嘎吱响的木质楼梯上去，从进口处就与众不同。家具仿佛是经过测算来定制的，鞋柜里的鞋按颜色和皮质划分——双拉门式，几案上的CD以大小、音乐家、专辑归类，地毯是规则几何图形，大小不一的圆吊顶，色彩浓烈的地灯，直让人生出错觉——参观的不是某个居所，而是某家房产公司的样板房。
客厅设计充满未来感，荧光色墙壁下，造型奇特的红色沙发像个巨大的飞碟，沙发上到处散落着服饰设计草图，一旁立着四个齐人高的仿真模特，身着怪异的小丑服。
这些“小丑模特”戴着帽子，披着假发，眼上有栩栩如生的睫毛，甚至还有各自的神情，或是弯腰或是叉腰垂头，跟其主人的风格倒是相称。
刚进门的时候，韩拾介绍说他正筹备新的个人品牌服装展，而这次的设计主题就是：“慌乱的小丑”。所以当小雀见到墙上挂着的那幅诡异的巨型小丑海报，她只是皱了皱眉。
那个小丑的脸涂得雪白，没有眉毛，手里拿着个木头十字架，在黑色背景下，不屑睥睨着整间客厅。
应小雀手中握着从书架笔筒取出的一把五颜六色的铅笔，小腿打战。
“死的是哪一支？”她很想这样问，但这样的问法实在太傻了。
手里铅笔的牌子她没几个认识，笼统看了下，有好几种品牌。除了几支“中华”、“长城”、“马可”、“三菱”，清一色德文，显而易见不便宜。
小学三年级前老师规定每天写两页铅笔大字，不带橡皮头的每支四毛钱——这是应小雀对铅笔的所有记忆。现在，她极度羞愧于自己的记忆匮乏。
刚才房子的主人轻描淡写地跟她说：“不贵，一支五六块钱而已。”
有钱人总觉得奢侈天经地义。
“你进来看！”卧室方向，突然传来韩拾愤怒的声音。
又怎么了？应小雀跑过去。只见他半跪在卧室地板上，圆礼帽扔在一边，手中正拿着一支断裂成两截的红色铅笔。
“究竟是谁干的？！”男人瞪着通红的双眼朝她怒吼。
“什么情况……”可怜的女子一句未说完就被直直伸来的“利器”惊出一身冷汗。
那支六角铅笔的断裂部分正张狂地对着她眉心。
“你看，又有支铅笔死了。”男人说这话时活脱脱现代版的“暗夜公爵”。
“唔……”女子接过它仔细端详。这是一支尚未削过的新铅笔，却从中间兀然断裂，露出木质黑铅芯。她注意到铅笔末端有个小小花体的“R”，应该是刻上去的标记。
再仔细看地板上的那些铅笔“尸体”，无一例外都有这个字母。
“这个是你刻的吗？”她比着那个铅笔上的标记问韩拾。
对方点头：“嗯，这是我的标记。”
“知道了。你看看还丢了其他东西没有？”小雀关心询问。
虽然她的直觉第一个排除的可能就是窃贼。
男人翻箱倒柜，沮丧地看她。
“没有，前几次也这样。”
小雀感到自己眼珠子都要蹦出来了。
这个人和这件事真不是一般的奇怪，先是这个奇装异服的男人专门为了铅笔登门求助，再看他的反应——铅笔莫名其妙折断这样的情形应该发生了好几次。
“你真的确定你每支铅笔只有五六块钱吗？”
她现在恨不得对方跟她说这些失踪还有死亡的“主角”其实都是黄金做的。
“你现在还有心情开玩笑……”韩拾悠悠吐气，“女侦探，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如今没有安全感可言，没准下一个死去的就不是铅笔而是我本人了。今天出门的时候我明明上了锁，但仍然出了这样的事。”
“……”
“你还是不相信我？”韩拾肩上趴着的那一只只羽毛制黑蝴蝶轻颤，在卧室蓝调光线下显得格外吓人。
“我……”或许是先入为主的传统思维作祟，对于“铅笔死亡”这样的新新概念，她到现在还没有消化。
“听我说，现在我只能让自己相信，你家进了不速之客，并且把铅笔弄断了。至于你说下一个死去的可能是你本人，我没有办法理解。”小雀平静地道，“你家平时只有你一个人吗？门上钥匙除了你还有谁有？前几次事件也是这样吗，外出归来发现铅笔被折断了？”
通过对居所的观察，屋内没有宠物（排除宠物），没有香水味，卧室里男人的衣服杂乱堆放，没有女性衣物饰品，床上地毯没有长发，屋主单身汉身份应该无疑。
“这房子就我一个人住，钥匙原先有两把，一个半月前丢了一把，另外一把在我身上。我父母都居住在其他城市。前几次情形差不多，我有一次只是出门下楼倒垃圾，五六分钟后回来就成这样了。”
“钥匙给我看看。”
小雀接过男人递来的钥匙，又去检查了一遍门锁。门锁很老旧，锁孔边缘锈迹斑斑，门边看不出新的足迹，地毯上也没有半点脚印。她默默帮他把地上散落的铅笔拾起：“垃圾桶在哪？”
这些铅笔是不能再用了。
对方却打开床头柜抽屉：“放进去吧，明天我拿胶布把它们粘好。”
抽屉里，一支支“腹部”、“胸部”、“腿部”贴着彩色胶布的铅笔静卧，女子不胜感叹。
两人回客厅坐下。
“韩先生，你最近得罪了什么人吗？”应小雀直言不讳。
“我回蒙城不到一年，自己给自己打工，平日生活两点一线，要么工作室要么家。搬进这栋公寓这么久，也只认识保安而已。朋友都没几个，仇家我想更没什么机会结识了。”韩拾咬了咬细薄的嘴唇自嘲道。
“那么你亲近的朋友呢？他们有没有机会碰到你的钥匙？”
“不可能，我钥匙都随身带的，别人接触不到。”
“这样说来，很有可能问题出在那把丢了的钥匙上。你在哪丢的，还有印象吗？”
“时间过了这么久，早就记不得了。搬家那段时期太忙，就落在家里某个地方也说不定，我懒，丢了就没找。”
“你似乎很喜欢铅笔啊……”应小雀犹豫道，“铅笔于你难道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我觉得铅笔是自己的同类。”韩拾倒是答得爽快。
“啊？”——果然是搞艺术的……
“是不是觉得奇怪？你知道我早年在大牌设计室做助理，那六年的日子我是从端茶送水，在发布会后台给模特调合码的高跟鞋，帮大师提包开车门做过来的。独自在纽约，四周没有华人没有女朋友，天天不是面对布料就是草图铅笔，久而久之我就有了这样的感觉。铅笔虽沉默寡言，却有独特的思想。不同型号铅笔描绘的笔触和意念也都不同。”
“噢？铅笔不就是用来书写的吗？还有什么意念吗？我只知道写字用HB铅笔，考试写答题卡用2B铅笔。”小雀尴尬地笑。
韩拾表情流露出兴奋：“你说的是两种常用铅笔。铅笔分类正是按照笔芯中石墨的分量来划分的。一般划分为H、HB、B三大类。其中H类铅笔笔芯硬度相对较高，适合用于界面相对较硬或粗糙的物体，比如木工画线、野外绘图等；HB类铅笔笔芯硬度适中，适合一般情况下的书写；B类铅笔笔芯相对较软，适合绘画，也可用于填涂一些机器可识别的卡片。一支好铅笔的诞生其实用尽心思，铅笔杆用料、石墨铅芯原料、颜色铅芯原料和外观装饰用料这些都不能马虎。就拿普通铅笔杆来说，木材用于制作笔杆，要求纹理正直，结构细匀，质软或稍软，略带脆性，少含树脂，吸湿性低，胀缩性小，不变形。品种也分铅笔柏（红柏）、香杉、西达木、椴木、桤木等不同种类。”
“这么复杂……”小雀咂舌，“那铅笔有没有什么延伸或者特殊的含义？”
就拿上次的“志摩杀”案来说，徐志摩的一首《毒药》就被人赋予了象征色彩，也没准这次的案犯也是拿铅笔做文章。
“特殊含义嘛……铅笔好像没有吧。哦对了，它倒是有个引申意义：铅笔派……”韩拾还没说完就哧哧笑。
“铅笔派？什么意思？”
“就是同性恋的意思。哈哈，放心，我性取向很正常。”在女子无比尴尬的眼神中，韩拾起身到厨房，不消两分钟便端来饮品。
“自己榨的果汁，要不要来一杯？”
“嗯。”小雀掩饰面色接过，心烦躁不安，想到天台透透气，却被虚掩窗帘后的白色卷角吸引。“这是什么？”她将窗帘拉开，墙上贴得密密麻麻的小照片露了出来。
都是抓拍照：红绿灯、乞讨的小孩、低头啃苹果的恋人、汽车上贴的违章罚单、拎着NK包的彩绘指甲的手、半根地板上燃烧着的香烟，更多主题则是一个女孩。
女孩只有十六七岁年纪，有着明亮额头和微黄的蓬松长发，颈部肌肤在镜头注目中显出年轻特有的骄傲瓷白。穿着打领结的校服衬衫、黑色百褶裙，及膝棉袜裹住纤细小腿。照片上或是焦急看表或是背着画板安静地低头行走，满墙快要枯萎的爬山虎映衬下，她背影孱弱教人隐隐心疼。
从女孩不看镜头这点来看，这些照片无疑都是偷拍的。
“她是？”应小雀犹疑道。
韩拾眼神却慌乱，将大窗帘拉上：“没什么，一个邻居女孩。”
“学生？”
“嗯，听说才上高二。你别误会，我跟她没什么的。”回答的声音很轻。
面对揶揄目光，韩拾再次补充：“我觉得她蛮可爱的，就情不自禁拍了她一些照片，生活里没有往来。”
小雀忍俊不禁：“瞧你，我又没说你对人家居心不良。她是对面住户？”
“嗯，所以你千万得给我保密。”
“跟她说过话吗？这女孩应该到现在还不知道你偷拍她吧？”女子故意逗他。
“嗯，说话就一回。前两天整栋楼停电，她敲门问我借蜡烛。刚好我那时在家，就找给她了，不过也就是在门口客套了两句，她没进屋。”韩拾一改常态地扭捏。
“哈哈，好啦，我又不是问你罗曼史的。时间不早，我也该告辞了，你自己多注意。你干脆把铅笔锁在抽屉里吧，我带支折断的回去研究研究，你这一旦有什么异常情况随时联系我。”应小雀站起，环顾四周，食指轻叩下巴。
如今她毫无头绪，唯一能做的或许就是等待。
男人看着她没有说话。
两日后，传来他的死讯。
韩拾正如他那些死去的铅笔，在某个清晨，从老式公寓天台坠落。最后落地的他，经过法医鉴定，尸体骨组织绝大部分都呈断裂状态。
人们如回哨的鸽群般纷纷朝传来巨大声响的地方打量，看到一具穿着滑稽小丑服的醒目男尸，血液从他的身下缓缓蔓延。
围观者只是呼吸短暂停顿了几秒，便开始热烈讨论新一天的话题。
但据说，当时谁都不敢看那具男尸睁大的双眼。
<h3>少年残像</h3>
尾生慢慢地朝一栋老式公寓走着，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
他低着头，脑海一片空白。
蒙城是洁净的，只在深秋会有像现在这样干燥的风。带着细小而饱满的沙粒，以骄傲姿态在城市上空盘旋不去。一片老去的法国梧桐树叶刚才被风拂到他肩头，他却不敢回头看。
他们高二（10）班最美的女孩，以前从不和他搭话的蔚蓝跟在他身后，他正牵着她的手——
“那扇红色窗户就是你家？”
“嗯。尾生你现在害怕吗？你后悔吗？”
“我不害怕，也不后悔。蔚蓝你呢？”
“我？我不知道……我有点害怕，这是真心话。不过我想我现在很幸福。”
“我也是，很幸福。所以蓝你要露出幸福的表情哦，以后不能再哭了。”
“可是……真的没关系吗？再过一会儿你就要见到我舅舅舅妈了，尾生你要想清楚。其实，我怎样都好的。”
“傻瓜，别多想。我们不是已经决定将这个孩子生下来了吗？”
“嗯。可是他们如果很生气怎么办？”
“我会让他们同意的，蓝你什么都不要担心。到家了就先回自己房间休息，其他的事交给我。”
“嗯。”
【两小时前】
“付款处在那。”戴着眼镜的女医生将一份单据交到他手上。
“你啊，还是学生吧？家长平时都不管你们吗？年纪轻轻就让这小姑娘受那么大罪。既然不要孩子，当初就该做好防护措施。”女医生的目光中满是鄙夷。
少年步伐沉重。
从下午第二节课课间接过她丢来的那张写着“应尾生，放学后陪我去个地方吧”的纸条开始，他就懵到现在。
交了460块钱，他缓缓坐到走廊正端着一次性杯子喝水的女生身边：“手续都办好了，医生说你现在可以进去了。”
纸杯应声掉落的刹那，少年觉得自己声音都像是魔鬼发出的。
“我问过了，说会打麻药。手术中途人没有感觉，不会痛的。”
“嗯，今天谢谢你。”女生立起，惨白的脸挤出丝笑容。
少年直直盯着她：“蔚蓝……”他紧接着的“非要这样吗”被自己硬生生吞进喉咙。
不这样又能怎样呢？放学后两人到达医院，这个根本和他不熟的漂亮女生才告诉自己，她找他陪伴的原因：
她怀孕了，凑足了钱。她一个人不敢堕胎。
蔚蓝是这学期刚转来的女生，听说原本在北京读书，父母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双双辞世后，她被亲戚领养，才转到蒙城。
平时她独来独往，也不见有什么要好的同学。因此在得知她意图的那刻，少年下意识反应：
她为什么找我？孩子父亲又是谁？
但他还是什么都没问，安静地陪她。检查，交钱，以及忍受素不相识的人的种种异样目光。
寂静走道上还坐着几个面色恬然等待常规检查的女人，她们隆起的小腹和愉悦的神情无不透着幸福。
同样是怀孕，人与人的命运天差地别。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少年看着自己的“恋人”一步步走进拉着白幕帘的地狱。
她浅蓝色的孱弱的背影刺痛他的眼。
少年捡起水杯，注视那道门槛。
她摘下来的围巾还微热，他从未有过的心烦意乱。
只是两三分钟，里面传来她的痛哭。
“不！不……不要！求求你们！”
地狱之门怅然开启缝隙，一个医生摇摇头走出，尾生毫不迟疑冲了进去。
蔚蓝正躺在一张架高的床上，漂亮的五官因撕心裂肺的哭泣而扭成一团。看见他进来，她赶紧扯了扯盖在下半身处的单薄被单坐起——裸露在外的两腿不自然交叠，脚踝处女生的白色内裤还未来得及拉上。
他却没有回避：“蓝。”
一旁的护士插话：“刚才都跟她说了，现在只是帮她清洗阴部，还没正式开始做手术她就怕成这样了……你们难道都没商量好就进来了？开什么玩笑。想清楚，钱可是不退的哦。”
女孩一边流泪一边咬着嘴唇重复着“对不起”。
“蓝你把衣服穿起来。”尾生果断地朝她道，俯下身将女孩的白球鞋鞋带松开提起。
他转身背对着她：“抱歉医生，这个手术我们不做了。”
【后来】
“哎……我做你女朋友吧。”当两人并排走下一百三十级医院阶梯后，女孩突然笑出声。
像是猜透了他，温柔的声音又说：“你别回头。”
像是下了很大决心，女孩将自己的手伸向少年半握的拳，一点一点将少年僵硬的手指舒展开来，两人的手相互交叠，最终十指紧扣。
女孩的手光滑而柔软，却始终在颤抖。
“你刚才说什么？”少年闷声问。
“我说，如果尾生你不讨厌我，那我们就开始交往吧。”女孩的口气中还是听不出情绪。
“蔚蓝你……”
“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女孩松开手，“就是跟你开玩笑呢。我现在这样，除非你是傻瓜才会要我。”
“我不是这个意思……”
“别说了，我都明白的。”女孩回头看了眼医院，蹲下身。
“Lan, you are just a clown.（蓝，你不过是个小丑。）”她低下头，“谢谢你，什么都没问。虽然我的故事真的很长很长，讲一天一夜也讲不完。”
天空中一只巨大的飞鸟从云朵下直直飞过。
大地如青绿的藤蔓低低延伸开来，又似从未有过拘谨的画家般感伤。
蔚蓝抬头朝他看去，泪水如玫瑰的露水般晶亮。
她轻轻地说：“尾生，我不是个坏女孩。我真的不是。”
她说话时眼睛里像下了场大雾，少年的视线却被它笼罩成浅白色的岛屿。
“我相信你。”
他几乎是很自然地，将女孩的手牵起。
“我不知道你到底出了什么事，但只要你想，我会陪你一起面对。”
“尾生？”女孩惊异地望向他。
“从此刻起，我会相信你，努力了解你，努力喜欢你，尽全力保护你，不再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少年第一次说这样的句式，他的心始终在颤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这个叫蔚蓝的女生，他们在之前的半学期当中对话不超过十句，但她今天却成了他的恋人。
我刚才说的那些算表白吗？少年想着，脸颊微微发烫。这突如其来的爱情来得太快，他的喉结随着表白如喧嚣的潮汐上下起伏。
从今天起，从此刻起，蓝，我会努力做好，我们在一起。
【现在】
现在，木质阶梯发出嘎吱嘎吱的回响。
楼梯走道里的灯打出斜线，格子窗口处不知是谁家养的两盆兰花开了，刚抬眼就看到那美好的花低垂的静影。
还有十六个台阶，他身旁那个更美好的女孩突然停下脚步。
“走不动了？不是说女人怀孕初期没什么反应的吗？”他想逗她笑。
她只是盯着兰花下那团小小的暗影。
“抱抱我吧。”末了她说。
她将纤细的胳膊伸出，用极缓慢的速度环抱住他。
尾生感觉到女孩的脸靠在自己脖子上，她的鼻尖刚刚蹭到他的下巴，凉凉的。
或许她还在恐惧之中，尾生垂下眼睑，用力抱住她。
急促的下楼脚步声传来，少年仍然抱着自己的女朋友，甚至像个仪式——他的手没有减小半点力度。
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却清晰地听到女孩的心跳。
这是一颗与自己一样受过伤害的年轻心脏，他伤感地想，情不自禁朝女孩的脸颊贴近。
“尾生？！”
熟悉的声音却像过了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般不真切地传来。
而那个漫长的时间让他恍惚了好一会儿才睁开眼。
怀里的蔚蓝也察觉到异样，轻轻别过头去。
现在。现在。
兰花飘逸的香气若有若无。
而时光，便也归于更漫长更安然的寂静。
<h3>满是风的漏影</h3>
应小雀呆立在楼梯上。
她嘴唇半张，却不明白自己是否还想表达。
抑或是，还能表达什么。
她竟然找不到半句话说（应该要说点什么的吧），她的眼睛也不知道往哪看，手足无措。
自己的老搭档朴迟此刻脸色也好不到哪去，满是尴尬。
他们刚从死者韩拾的家中取完证出来，下楼没走几步，就见到了这样的场景：
一对穿学生制服的恋人拥吻在一起。而恋人中的一个，是她生活中最亲近的家人，弟弟尾生。
昏黄的走道光惬意地将这四人封进一个密不透风的沙漏之中。
而她和尾生，显然并不在同个玻璃横切面。
对面的女孩让她升起似曾相识的感觉，小脸红彤彤的，表情像受到惊吓的小鹿。男孩则直直地看着应小雀。
他此刻在想什么呢？应小雀第一次认真凝视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少年，想从那张干净的脸上找出答案。
他会在休息日哪都不去，在桂源铺安静酿酒，帮她打理生意，或是坐在柜台里看一下午漫画。他会偶尔去另一个学校的篮球场打球，他说过，和那些比自己高几届的学长打球才痛快。他会穿自己在优衣库买给他的白衬衫，穿林姨买的四十二码的匡威球鞋。他平日里穿的校服都是他自己熨烫平整的，放学回家也会帮她把晒好的衣服叠好归类。每次帮她整理行李箱时，会数好维生素片放进小瓶子里，会提醒她带雨伞，会为她准备好一打新棉袜。
他会说：“那你路上小心。”
他会说：“姐，我们回家去吧。”
他会说：“要等我一起吃饭噢。”
是我对他关心得不够吗？她暗暗在心底问自己。
所以他需要别人了。
“姐，你怎么在这？”——为什么他的声音没有一点颤抖？
“这是我女朋友蔚蓝，也是我们班的。我送她回家。”——他在说什么？
叫蔚蓝的女孩怯怯地朝她点点头：“姐姐好。”
女子终于被这三个字拉回现实中。
是的，现实是尾生已经十九岁了，再不是那个需要她教数学题的小孩，就算现在谈恋爱，也没什么不对。作为姐姐的她此刻理当送上祝福。
可她为什么还是觉得心空去了一大块呢？
“你好。”到底还是将这二字说出，笑得却很僵硬，“我和朴警官到这查案，没想到遇见你们。”
“嗯。那我们上去了。我今天估计不会早回家，你和林姨不用等我，先吃吧。”
她又是一阵恍惚。
朴迟却突然推搡她，皱着眉嘀咕：“怪不得我一直眼熟呢，小雀你看，这不就是照片上那个女孩吗？”
见她还是恍惚，对方只好大声提醒：“你忘了？韩拾拍的那些照片啊！”
韩拾拍的那些照片？！
应小雀终于被这个短句惊醒，对面的尾生刚拉着女孩要上楼，也因朴迟的声音止步。“什么照片？”
朴迟立刻尴尬接声：“没事，你女朋友家是住在二楼吗？”
“我住202，警官怎么了？”叫蔚蓝的女孩声音始终极轻。
“没怎么……你家对面的住户昨天死了，不过也没你们什么事，你们上去吧。”朴迟突然难为情起来。
女孩礼貌微笑：“嗯，警官再见。”
“等下！”是应小雀。
“你认识韩拾吗？”
“不认识。”
“老朴，给她看照片。”
“……原来是这人呀。他就住在我家对面。”
“也就是说你认识了，那么你知道他死了的事吗？”
“嗯，我昨天放学后听家里人说的，好像是摔死了，怪吓人的，我就没敢再听，姐姐怎么啦？”
“你知不知道死者生前一直在偷拍你？你被偷拍了那么多张就一点没察觉到？”应小雀直视对方。
“偷拍？他偷拍我了吗？我真不知道呀。”女孩已经是要哭的样子。
“姐你干吗？”尾生一把将蔚蓝拉到自己身后，“有什么案子你们去调查好了，这样盘问她做什么？只是个邻居而已。”
朴迟也将她拽到一边：“小雀你过了啊……俩孩子知道什么呀，再说死者偷拍的事应该保密。”
应小雀甩开朴迟的手：“蔚蓝你现在有空吗？关于韩拾的案子，我想请你到公安局协助调查，还有些问题想问。”
“姐！”少年忍无可忍。
他吃惊地看着她，她今天如此反常，眼神充满敌意。
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会有这样的眼神。
“很抱歉——”身后的女孩却侧身上前，用不高却足以让在场人都听清楚的声音说，“今天我恐怕没空配合你们调查。我怀孕了，我现在很累，只想回去休息。改日如果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会尽力的，还请姐姐原谅。”
尾生怔了怔，见蔚蓝正抬头温柔地看向自己，少年抿唇：“我们先走了。”
他的余光看到朴警官满脸惊恐的表情，又扫到另一个熟悉的女子身上，她似乎被什么看不见的胶状物固定在那个点上了，一动不动。
少年感觉自己心中有很大很大的风吹过，它吹到的地方，水面掀起巨浪，无数细微的丝线断裂开来，那些线上的珠子散落一地。这些联想溅起的场景让他悲伤不已。
但美好的柔软仍在掌中，他没有回头。
姐，我真的很想让那只小小的手幸福。
对你，我只能说对不起。
<h3>你不会了解</h3>
女子蜷缩在沙发上，将身上盖的黑色披肩朝上挪了挪。
四周漆黑，客厅的大钟不看也罢，肯定过十点了。
尾生从未这么晚回来过。
她盯着玻璃茶几上自己的手机。
边上是一盒泡面，泡好有个把钟头了，没胃口。此刻白色的小叉子在月光反射下显得有点孤独。
我也孤独吗？她想。八点时她给尾生发了一条短信，自己居然问这么傻的问题呢——“她真的怀孕了吗？”
又不是老旧琼瑶剧，现今还有谁拿怀孕这事开玩笑。
尾生很快回复：“是的。我们打算把孩子生下来。”
孩子……那个叫蔚蓝的小女生自己也就是个孩子吧。高中生怀孕虽然不是什么新闻，到底身在蒙城这样的小城市，以后他们该怎么办？
学校是不能再回去读了，就算他们愿意校方也不会同意。生下来谈何容易，尾生休学找工作养她？可高中还没毕业又能找到什么差事呢……
“两个90后呀。”她苦笑，也不知道自己笑什么。记得自己刚上大学那会儿，整个社会都在热议她这样的80后，又是盲从又是叛逆又是怎样，这才几年就改朝换代了。
“你今天有点咄咄逼人啊。”——这是今天分开时老朋友朴迟对自己的评价。
我下午真的很失常，其实那个小女孩也挺可爱的，她努力说服自己。
局势虽说突然，总不能棒打鸳鸯。
她又想到韩拾，那个穿着华丽的不像地球人的男人，他将蔚蓝拍得很漂亮，他说过自己只是暗恋——想必他也不知道尾生的存在。如今他莫名其妙死了，家里没留下一纸遗书或一句话。
肯定是谋杀。虽然他是那样特立独行，但她仍然不相信他会穿着小丑服清晨从天台跳下，他的新服装展还没开始，当然也不存在因为害怕失败而自杀。
但究竟是谁杀了他呢？一个没有任何利害纠葛的怪人。女子陷入沉思，灯光此刻大亮。
“你这孩子，什么时候回来的？灯都不开。我都睡下了，你吃饭没有？”熟悉的话语传来，她将头半藏进披肩里，突然的明亮让眼睛一阵刺痛。
对方坐到身边：“跟你说了胃不好就不要吃泡面啊，怎么又不听话。桌上有烧好的菜不吃。”
“我知道啦。”她吐吐舌。
“尾生不在家？怎么他的碗里也没消，这么晚了这孩子去哪了？”
“他去同学家做作业了。林姨你不要担心啦，回房睡吧。”
“外面下大雨了，我怕他没带伞。”林姨一脸担忧。
“下雨了？”小雀失神。
“还是给他去个电话吧。”林姨到书桌前拿起话筒。
熟悉的铃声却若隐若现传来。
“他回来了！”小雀腾地站起冲去开门。
却见一身湿透的尾生正背对着门坐在地上，额头上的血液和雨水混合滴落。
“尾生？！”
对方却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姐，我晚上遇到鬼了！”
“怎么回事你详细说。”林姨将尾生搀扶到沙发上后就去厨房烧热茶了，应小雀递过一条干浴巾问。
“姐，你下午和朴警官提到的那个死者是不是穿着小丑服跳楼的？”他却反问。
“嗯。死者叫韩拾，就住在……她家对面。”应小雀看了眼林姨的方向顿了顿，“你怎么突然问这个？刚才又说什么见鬼？”
“我见到韩拾了今天，就穿着小丑服！”
“什么？！怎么可能，他死了啊。你在哪见到的？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回事？”小雀目瞪口呆。
“我七点五十分从蔚蓝家出来的，走到他们楼道垃圾房边上的时候突然身后发出声响，我一看，是个穿小丑服的人刚好从垃圾房上跳下来。那个公寓下面路灯很暗的，虽然他脸上都是油彩，但那样的身板，我确定是个男人，他手里好像拿着个东西，跳下来的时候也看见我了，立刻就跑。我往上看，就在垃圾房上方不远处有一个裸露在外的空调，那明明就是出事的那个死者的家啊。他刚才应该就是从那上面跳到垃圾房再往下跳的。我心想这人很不寻常，就去追，他从公寓的另一头往边上拐，我跑进去才发现是个死胡同，前头空空荡荡根本就看不见人。接着就被人袭击了，再后来我被巡逻的小区保安发现救起，你说这事蹊跷不蹊跷？”尾生一口气说完，看着她。
应小雀只觉得脑袋嗡嗡响，今天的突发事件实在太多，件件匪夷所思。
“你确定他是从韩拾家跳下来的？”她想了想问。
下午去他家取证后已经把所有门窗都从里锁上了，如果尾生所说属实，那么今天他见到的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铅笔案和杀死韩拾的凶手。可他怎样从外面打开反锁的窗户的？
又为什么会涂油彩穿着小丑服呢？
“我确定。因为他不可能是从三楼往二楼跳，二到三楼之间没有中转物，而二楼在那一面可以往下跳的，只有韩拾那个窗台。蔚蓝家虽然在他家对面，毕竟窗户的角度不对，何况我当时刚从蔚蓝家出来，她家人也都在，那个小丑不可能躲在她家窗台没一个人察觉。”
“韩拾死了？哪个韩拾？是那个说自己铅笔被谋杀的服装设计师吗？！”林姨端着热牛奶走过来惊诧地问。
“嗯。林姨对不起，他拿你名片找过我求助，但我没能帮得上忙……”小雀沮丧地低头。
“不怪你，就是那个年轻人挺可惜的，终归是个人才。他是怎么死的？”
“我怀疑是谋杀。穿着小丑服被人从所住公寓天台推下，全身骨头都断了。不过案子暂时还没头绪。”
“小丑服？他找回丢的那套了？”林姨更诧异了。
对方二人同时愣住。
“他跟我说过，前阵子丢了套打算自己穿的小丑服。怎么，他死的时候穿上了？”
尾生闻言激动地掏出一个彩条布片：“是不是这个？今天我追那个小丑时他被边上的自行车龙头钩掉的。”
看着红橙相间的布料，林姨摇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只听他说过他一共做了五套小丑服，颜色都不一样。”
“那么我们现在只要去他家看看其他小丑服，不就知道了吗？”尾生飞快接口。
“不需要。他死时穿的不是这件。”小雀慢腾腾地说，食指轻叩下巴，“尸体上的小丑服颜色是蓝绿相间的。而他家里的三件小丑服如果我记得不错，颜色应该分别是红蓝、黄绿、橙蓝，而你手里的是红橙，应该就是韩拾以前丢的那件了。”
三人陷入沉默。
照这般分析，这案子绝不简单。铅笔与韩拾的接连死亡、突现的失踪小丑服、从窗台跃下的神秘男人……一桩桩都还是未解之谜。
应小雀隐隐感到某种兴奋，每每这样一筹莫展之际同样也距真相越近，她拿起手机，拨下熟悉的号码：“老朴你睡了吗？”
“还没，在外面呢。出什么事了？”
“你现在立刻赶到死者家里去，尾生晚上被一个穿着小丑服从韩家窗台跳下的人袭击了，你带人去看看那房子里有没有留下犯人的什么痕迹，蛛丝马迹都不能放过！”
“是尾生跟你说的？”对方却带着异样的语调反问。
“嗯。怎么了？”
“没什么，我现在就去韩家看看情况。还有小雀，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总之这件事可能跟咱们想的不太一样，最好让你弟弟别插手了。”
“什么意思？”
“蔚蓝。”他只是说出一个名字即让她心乱如麻，她站起走回自己房间。
“她……怎么了？”女子刻意压低声音。
“我之前也是闲着没事就翻遍了韩拾死亡那天的群众笔录，竟然看到其中一份上写当时围观的人里也包括蔚蓝。我当即找到了那个做笔录的杂货铺老板娘，据她说那天自己和蔚蓝擦肩而过，那女孩子一个人，也没穿校服，戴了顶货车帽，低着头很恍惚的样子。因为蔚蓝经常光顾她店铺，所以认得。我听了这事觉得很奇怪，就又通过校方找到蔚蓝的班主任，据老师证实，当天这个女孩到了九点半才去上课的。而今天下午，小雀你还记得她是怎么跟我们说的？她说当天放学后听家人说才得知这事，分明在撒谎。”
女子心中莫名泛起疲惫：“老朴，别说了。”
“……那我去韩家了，有情况打电话给你。”
“嗯。”
“对了，小雀……我没别的意思。”
“我知道。外面在下雨，你开车自己当心。”女子合上手机，走到窗前用力推开窗户，风夹杂雨滴拂起她的散发。
听见客厅里林姨的嗔怪声：“还愣着干吗，快喝吧！牛奶都冷了。我给你拿医药箱去，伤口怎么搞的，还在渗血。”
听见尾生熟悉的孩子气的抱怨：“知道啦，林姨你再不睡觉可要长皱纹了噢。”
感受此刻欢愉，小雀突然害怕起来。
她关上窗，按下手机关机键。看了眼衣柜镜子里憔悴的自己，步出房间。
“尾生。”她轻唤。
记得第一次念这个名字时，她还下意识当做“尾声”，没想到几年过去，这个姓名却已成为自己根深蒂固的亲情。
“嗯，姐怎么啦？”
“问你件事，不能骗我噢。”
“嗯。”
“韩拾死的那个早晨，你知道蔚蓝在哪吗？你们是不是在一起？”
少年长久而认真地看着她。
长久得足以使一切繁芜死于窒息，让一切长翅的幸福都堕入默剧的深涧。
“嗯，当时我们在一起。”他说。
小雀点点头转身，她几乎身形不稳，却又有种奇怪的解脱感。
她没有声响地锁上房门。
枕边放着尾生昨天给她从干洗店取回的衣服，叠得整齐。
她看着它们，扑倒在柔软上，终于精疲力竭。
<h3>噩梦与欢喜</h3>
尾生一夜没睡好。
伤口隐隐作痛，而让少年更不安的则是睡下就不断重复的噩梦，梦中蔚蓝微笑着朝自己走来，就在他们将要触碰到彼此时，蔚蓝的身影却一点点溶解直到连手指也如水汽般消失。
我不能失去她。少年从床上坐起，暗暗给自己打气。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他朝屏幕瞥去，陌生号码。接听却是蔚蓝甜美的声音：“早上好！应尾生同学，猜猜我是谁？”
他愉快得多少有些懊恼。昨天尽是大场面，却把要她手机号这样的小事忘记了。“嗯，早上好，我的女朋友。昨晚睡得好吗？”
“还行，就是梦到你不要我了呢，醒来想问问你反悔了没，嘻嘻。”
“哈哈，蓝一点也不懂掩饰呀！放心吧，我可是摩羯座，出名的专情。”
“好吧，姑且相信你一回。你起床了吗？昨天听舅舅在客厅训你，特别难过呢，又不敢帮你说话。尾生今天有什么打算？”
“准备起床了，嗯……今天周末要补习呢，翘课去看电影怎么样？”
“嗯，哪个电影院？”
“不是电影院，是蒙杨大学里的小剧院，那里气氛很棒！边上还有个篮球场，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呢，到时给蓝看我的三分球。”
“好呀，那我们在哪碰头？”
“我吃过饭就过去接你吧。”
“嗯，我等你。外面很大的风呢，你多穿点。”
“OK。我一小时后到。”
“好。等下！”
“嗯？”
“尾生知道我家公寓旁边那个废墟吗？就是有许多拆到一半的楼房的地方，你就到那儿接我好不好，那里有好几只流浪猫呢，超可爱，都是我的好朋友，我经常去找它们玩的，嘻嘻，今天也让你见见。我马上准备些好吃的带过去，你都想象不到它们有多馋。”
“哈哈！好的呀，我喜欢猫。”
挂上电话，少年露出明亮的笑容。他觉得自己有些疯狂，却从未这样快乐过。
他轻快地踱步到镜子前，拉开衣柜门。
唔，第一次约会，该穿什么颜色才好呢？
这个城市的另一角落。
蔚蓝一夜没睡好。
她已忘了这是两个半月以来自己做的第几个噩梦。它们如此频繁，就连集中注意力睡下也不能安生。
她躺在浴缸里慢慢将肥皂泡沫涂上锁骨，浴缸里都是冷水，或许这是一种疯子的行径——却是她让自己清醒的方式，每当自己梦中见到那个丑恶脸孔。
永远忘不了该忘记的，是不是该惩罚自己？
可两个半月前的那个夜晚，她又如何能忘？那天舅舅舅妈出门旅行，就在自己放学看完流浪猫从废墟回来，在楼道准备开锁时，那个恶魔的手不知不觉地伸向自己，只用一方包裹迷药的手帕便让她堕入深渊。她被拖进黑暗，她始终在抗拒，力气却越来越小……
光线从未明朗，蒙眬下的痛楚却是剧烈的。她拼命睁开眼睛，只模糊地看到一个丑陋的小丑。
穿着令人作呕的小丑服的他，那刻一定在狞笑吧？
他是地狱使者，毁灭了自己。
事后她拼命回忆，虽然没能看到长相，但她不久后还是将怀疑锁定在那个男人身上。
他始终在偷拍自己不是吗，每一次，当自己经过的时候，当自己做什么的时候，那个黑色的相机就会从对面的窗户上倒映出来。而对面的相机主人，长相就像西方吸血鬼。最初某回从超市买东西回来碰到他时，她被这样的长相吓了一跳，他却一个劲地盯着自己。
那是一个恶魔的眼神，她确信。
得知自己怀孕后她每天都在祈祷上帝，让自己找出那个恶人。果然，紧接着她一再得到佐证。先是在报纸上看到那个男人的照片，下面新闻写的是他要举办一个叫“慌乱的小丑”的新作发布会。
“小丑”二字让她一下子想起了那个罪恶的夜晚，浑身止不住地战栗。
他不可以那么嚣张，犯下罪行还能接受膜拜。
他根本不配！
但她还是保持了必要的冷静，直到前几天小区停电，她终于找到机会最后印证：她故意说家里没有蜡烛去借，而他是那么乐意，身形闪出，门只是开了一道小口，她一眼看到对方客厅那摆放的齐人高的模特，刹那握紧双拳。
模特身上的衣服她化作灰也认得。
浴缸里的瘦弱女孩终于抑制不住，低声啜泣。她不是个坚强的人，却始终要武装自己，以及承受更大更深刻的痛苦。
腹中的孩子不该留的吧，她又如何下得了狠心。那是她的孩子，虽然不堪，却是无辜的生命。
这是个无望的世界，在昨天以前。但昨天……
当那个叫尾生的同班男孩用肯定的语气对医生说“我们不做了”，当他认真承诺“我会陪你一起面对”，当自己被他紧紧抱住，当她从门缝里偷看到他跪下请求舅舅舅妈允许他娶自己，她恍惚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现在合上电话，赤裸的她从水中站起。
女孩决心摆脱噩梦，她忽然一切都不再畏惧。
尾生，因为未来有你在。
所以这个未来就算危险，我也很想去。
<h3>两个叙述</h3>
<b>应小雀：</b>
昨天我就隐隐觉得今天会解开一些谜团。
但在韩家客厅见到那个相机前，我仍想象不到会是这样。
我也想象不到今早过来时发现韩家居然连一支铅笔也找不到了，屋内则像它们从未出现过般平静。
看来尾生所说那个袭击他的小丑跳下时手中应该就是拿着它们了。
真费解，为什么那人要带铅笔走呢？
地上依然没有第三人的足迹，没有指纹，窗户依旧从里反锁。
可是我却想到了一种可能：那个进来的人身边有韩拾丢的那把钥匙，他是开门进来的，接着利用技巧故意翻窗出去并让窗从里锁上。
虽然这个假设不合情理，但却是唯一的可能。
在小区也详细问了那个保安，他简单说了下昨晚救尾生的事，过程与尾生回来复述的差不多。问他有没有看见那个穿小丑服的男人，他表示不知情。
到底是下雨天，看来线索又被卡断了。
老朴正笃定地看着我，那是自信的眼神。
相机是他昨夜来这里时发现的，当时相机被包在黑色塑料袋里，放在客厅茶几上——昨天下午我们在韩家调查取证时却是没有的。
是韩拾生前用的相机无疑，里面的照片如此熟悉。那些奇怪角度的取景，那些发暗色的单边，还有相机上的“R”，都是韩拾的标志。
或许我该感觉到欣喜，相机里的每张照片都记录着时间，而最关键的时间，也成了活生生的画面。
那是个我印象深刻的女孩，她在韩拾死前十分钟又出现在他的镜头里。
她一改以往的校园装束，穿着泛旧的牛仔风衣，照片上的她后来又将一顶并不好看的货车帽戴了起来。
“这个案子很清楚了，女孩蔚蓝不知出于什么目的，将被害人韩拾约到天台，推下，造成其死亡。之后将相机抛弃。而现在又有一个神秘人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找到了这个相机并放回房中，并以袭击你弟弟的方式提醒警方。”老朴说。
他还说蔚蓝的杀人动机应该不止是发现自己被偷拍，可能还跟怀孕有关。
“她的孩子你用脑子想想怎么可能是尾生的？我去他们班级调查了，都讲他们平时连话都不说的。现在想来，你弟可能只是乐于助人。”
不对，尾生昨天看那个女孩的眼神分明是……只有相爱的恋人间才会有的眼神，绝对错不了。
所以自己昨夜试探他时，他才会撒谎，帮蔚蓝隐瞒。
情愿欺骗自己也要保护她，这正好说明他们是真的情侣。
无论如何，那个小小的女孩已成为最大的嫌疑犯。
她看上去那么柔弱，究竟要怎样的仇恨才会下得了手实施谋杀？
只有找到她才知道。
只要想到此刻她没准就和尾生在一起，我就心痛不已。
如果，如果韩拾真是她杀的。
那么是不是也意味着，我也将同时失去尾生？
<b>D：</b>
请叫我D。
这个城市有许多姓名，你根本记不得多少，名字只是符号，所以我，D其实和你们的名字一样寻常。
说到真姓名，其实我也早就忘了。
我的身份是这个老式公寓的保安，当然，就像大多数姓名一样，我的过去和现在的工作风马牛不相及。
十五年前我还是个从山村走出来的高中青年，在工地打工半年分文未得，终于忍无可忍去向老板讨债，却不留神将他身上刺了个窟窿。
至此我开始了流亡。
不要问我究竟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都做过什么，待过哪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而我，既然将最大的秘密告诉了你们，所以，请允许我只想保持沉默。
来到蒙城是个自然的过程，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相信我，蒙城的气味是安详的，天堂一般的安详。
我很快决定留在这里，将自己像蒲公英的种子般埋入土中。我的相貌经过岁月洗礼早已回不到过去，口中则是标准的蒙城口音。我与周围每个人都相处愉快并保持距离。我没有家庭，一直快活而小心翼翼，直到遇到她。
这是一个让人心动的女孩，如初夏时天边的云彩。她有着那么忧郁的秋季的眸子，她来自校园，所以保持纯真。我每次要按捺足够久才能让自己的目光离开她半刻。令人激动的爱情发生在我的中年，这是件悲凉的事，却让我更无力左右。我疯狂地搜集她的一切，当我偶然见到那个年轻而怪异的服装设计师在偷拍她时我甚至无比喜悦。终于可以留下她的痕迹，虽然是别人完成的。
我可以自由进出那个有着她满墙照片的房子，因为钥匙在我手里。当然，我并不是为了这个女孩才拿的，这栋老公寓的每一户人家的钥匙我都有，有故意藏的，也有找人配的。
只要那些户主不在家，我总要去每个房子里坐坐。对，我什么也不干，也不会留下痕迹，只是在别人的房子里坐着。
我无比热爱着“家”的气味。
那是多么宜人而温暖的芬芳啊，你们这些身在福中的人岂会明白。
而自从爱上那个叫蔚蓝的女学生后，我开始频繁去那个设计师的房子，我无时无刻不思念着她的面容，而他将她拍得尤为美丽。
总是要担风险的，而我绝对不可以出一点差错。所以我在离开的途径上下足心思，所用的道具便是韩家处处可见的铅笔。
三支铅笔、两个小孔、一卷胶带、一根钓鱼线，或许这样的镜头你们在一些推理电影中早已司空见惯。过程我就不赘述了，要知道韩拾家的卧室窗户与晒台位置平行，这给我提供了很大便利——但我和那些电影里的坏人不一样，我从未打算制造密室杀人案。
这也不是完美的诡计，最后一支抵住缝卡的铅笔在我拉断线时会因窗户大力闭合而折断。但我料想，一个整天忙于设计和偷拍的人应该没那么多时间研究地毯上偶然才会出现的两截断裂的铅笔。
我始终不想伤害任何人，但还是伤害了她。
那是一个我喝得微醉的夜晚，公寓没几户亮着灯。她家人出门旅行，我知道，因为今早我还帮他们搬运行李到出租车上。我看着她哼着乐曲，背着书包，百褶裙轻轻飘舞走上楼梯。
她光洁的脖颈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窒息。
那时我就躲在我的保安室里，形象不堪。是的，我穿着小丑服，那是帮韩拾搬家那天我连模特一起藏的，后来他以为是搬家公司在路上弄丢了，也没有怀疑到我身上。那一天，我心中撒旦的声音终于此起彼伏地传来，我再也按捺不住胸腔喷发的那如火的热烈。
我将她拖进她自己家，就在玄关的黑暗中我等待着她不再挣扎，激动得泪流满面。这是我的第一个女人，我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这是多么壮烈的景象，尽管势必会令你们唾弃。
我深知自己配不上她。
但仍没想到她是那么烈性的女孩，韩拾就那样死了。当时，天台，我就在他们身后，连我都觉得那是可怖的画面。
她假装要向他学摄影，他的相机终于挂在她身上，他手把手教她对焦，她毫不迟疑地抓住机会将他推下。
我听到他们的对话，她主动要他穿上小丑服并要给他拍照时，我就明白了她想做什么。她把他当成了我，她是那么憎恶那个夜晚，并想将它彻底湮灭。
发生过的就再也抹不去了，她到底年轻，还不明白。
作为逃犯的我，也无非只有苦笑的份，呵呵。
以前看《教父》，里面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命运”，这真是一句好话。
活得越久，对它的体会就越深。
如今警察已经盯上了这个案子，我看见那个电视上常出现的名侦探也出现在公寓里，我真的有点恐慌了。
我并不为自己担心，活了这么久，早就是赚了。我担心的是：我的小爱人绝不是她的对手。
尤其是今天那个叫应小雀的女侦探过来询问我时，我加深了这种担忧。
她看上去是急性子的人，甚至有些天真，人很客气，但提问却很缓慢，可见每个问题和可能获得的答案她都在思考。她眯缝眼睛看韩拾家窗口时我毛骨悚然。这个案子有许多漏洞，你们不必提醒我也知道。
而蔚蓝毕竟才十七岁，该如何应付这样难缠的对手？
我决定带她走。我一定要保护好她。
只要下一个城市对她是安全的，让我放弃一切我也甘愿。
<h3>废墟上的烈焰</h3>
这里是废墟，没有一块平整的土地。
你的脚下全是水泥板，断裂的砖块，砖块之上是被拆迁到一半因为经费不足而搁置的居民楼，砖块里面生长着倔犟的野草，以及野草边那些你叫不出名字的小昆虫。昨天下过雨，就连这些物什的缝隙也被凝固的泥浆填满。
蔚蓝满意地看了眼四周。这样的景象大多人觉得厌恶，她却是欢喜的。“废墟。”女孩轻声念着这个词。
多好听。
她觉得自己也是废墟的一分子，始终在毁灭，新生并最终获得宁静。
她将包解下，围巾搭在包上，挂在墙壁生锈的挂钩上，踏上楼梯。
她现在站在一栋小楼的二楼，朝外的墙壁已经凿完，只有三面墙。
刚才她从包里取出一个面包、三四根火腿肠，弄成块状放在一张报纸上。
“咪咪……”她快乐地喊着，只是一小会儿，五六只调皮的野猫就开始聚集在她身边。它们欢快地吃着，拿脑袋蹭她的牛仔裤。
她蹲下，任由它们跟自己玩耍。
有只野猫淘气地爬到她膝盖上，拿爪子挠她肚子，女孩痒得笑出声来：“嘻嘻，你们别闹啦，吃饭吃饭，姐姐怀孕咯，里面有小宝宝，以后不能再挠姐姐肚子啦。”
大黄猫听话地从她身上跳下。她顺势站起。
她想到楼下自己包里还有一瓶矿泉水，应该也取出来给它们喝。
到时跟尾生去看电影时自己另买好了，蔚蓝幸福地想。
可就在这时，她的嘴被人从背后捂住了！
野猫被惊得四处逃窜。
是谁？她拼命摇晃身躯却无济于事，想转过头看个究竟。
是谁跟着她来到这片废墟并伺机下手？
女孩感觉到莫名的惊恐，对准对方的手一口咬下。
对方“啊”的一声弹开。
她终于看清对方相貌，是公寓保安，为人一直诚恳，她略微松了口气。
“你干什么啊？”女孩不满地问。
“你真的怀孕了？！”对方却逼近。
女孩终于感到不对劲。
“你问这个干什么？”她大声喝道，旁观四周，废墟上不见半个人影。
糟糕，她有危险了！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对方满脸是笑。
这样陌生的神情从那个木讷的中年大叔脸上流露，怪异极了。
“你是谁？！”
“这个你还有印象吗？”男人从裤兜里掏出块东西，蔚蓝只看了一眼就要晕厥。
那是她被强暴那晚那个男人用来捂住自己的嘴的手帕！
“你……到底是谁，怎么会有这个？！”可怜的女孩歇斯底里地问。
“呵呵，我是你男人。”夸张的嘴脸凑近女孩说。
女孩总算明白了。
刹那她眼前又出现韩拾的脸，她心烦意乱，用力摇头：“不！怎么会？为什么会是你？！”
“你真的怀孕了？真是太好了，我带你走，我能养活你！”对方激动地说。
女孩泪流满面：“不！”
对方却不理会，拽着她的手就走，口中不停说着难听至极，还夹杂女音的碎话：“你自己不知道，你现在有危险了。那些警察都盯着你呢，还有那个名侦探。你在蒙城不安全了，他们迟早要怀疑到你身上，到时候你轻则坐牢，重了要枪毙的！你干的事情我都知道，姓韩的死了，他们肯定要找抵命的人。你别犯傻了。”
“你带我去哪？”她猛地拖住他，厉声问。
“离开蒙城啊，我打算先带你去北方躲一阵子，那里小城市密集，外来人口也多，管得松，就是冷点。到时候你可以找份网吧收银员这样的工作，不工作也行，我养着你，你把我们的孩子生下来就行了，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
女孩听到“你把我们的孩子生下来”这句时直想吐。
但她还是沉住了气，此刻形势明朗，韩拾自己是误杀了，大错已经铸成，却是因为眼前的这个真凶。
不能就这样放过他，女孩想到自己口袋里的手机。
要不报警？
不行，这样自己杀人的事也会曝光。
女孩突然灵机一动，一边哭，一边“哇”干呕起来。
这招果然管用，男人果然动作迟疑了。“蔚蓝你怎么了？”
女孩只是摇头，捂着肚子哭，继续呕。
“最近常泛恶心。”过了会儿她说，“让我先在这坐着休息会儿吧，实在不行了。”
男人带着疼惜的目光看她：“听说是这样的，那你坐会儿吧。”
蔚蓝抓紧一切时间观察四周。
如今她在这个只有三面墙的二楼，虽说有三面墙，其中两面因为断裂和时间太久，有一面有个大洞，有一面像个挂不住的拼图一样摇摇晃晃。
吊顶上时不时扑簌簌往下掉粉末，还有些小碎片。蔚蓝的视线被某一处吸引。
只要那样，或许自己就能得救了。年仅十七岁的女孩鼓足勇气。
从时间上推算，尾生也快到这里了。
她必须得让自己活着见到他。
接着去看电影，接着去看他投三分球，接着和他吃晚饭，就这样过许多许多天，必须要那样继续才能幸福不是吗？
她为自己的目标热泪盈眶。
“哎，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我D吧。”对方似乎很意外她会主动询问，带着献宝般的神情答。
“嗯，D，你真的打算带我逃走？以后养我？”现在必须要稳住他。
“当然了！我连现金都准备好了，就等你一起买火车票！”对方兴奋道。
“好吧，那你让我如何放心你呢？怎么就知道你不是玩玩而已，是真心想和我过一辈子的？”
“蔚蓝你要我做什么我都愿意的。就算让我死我也绝对不会皱眉头，以后我们家都你说了算。”
我和你不可能有家的，因为你前一句说对了，我要你死。
“那我要你逗我高兴你肯不？”
“当然了！”果然蠢。
“嗯，那我要你装跳蚤。你会不会跟跳蚤那样？我喜欢看人跳啊跳的。”
“啊？”男人一脸为难，“在这里跳？”
“对啊，怎么，你说出来的话都不算数了？刚才还说什么都听我的，我就要你在这里跳嘛。”
“好好好。怎么跳法？”
“嘻嘻，听话才能做个好老公呀。D你看见那边没有，你靠墙然后一边跳一边移，从墙线这边跳到那边，我在这里看。以墙为尺子，看你在哪里跳得比较高，如果你敷衍我，我会生气的。”
男人愁眉苦脸开始跳。
“高兴点，还要做出跳蚤的神态！”蔚蓝欢快地说，仔细盯着他。
在对面墙的左边，墙和地面都往右陷了一些，他站在那面是看不出来的，只有站在对面她现在的位置才明显可见。它表明这一块三角区域板层不稳了，虽然不清楚会从哪先断裂，但他如果剧烈弹跳应该会加剧断裂演变。
男人忠诚地从右往左跳动，两手装作一对耳朵状伸出。
跳蚤是他这样吗？女孩强忍恶心。
“不错不错，好可爱啊，就是这样跳。我在看噢。”女孩做出一个拉拉队的手势，“加油加油。”
男人跳得更起劲了，整个窄小的二楼都砰砰响，“我感觉这跟迪厅差不多嘛，也蛮爽的。”
这个比方真是可笑至极。
她露出崇拜的表情：“刚才那里你跳得真高！”
男人终于跳到那个正三角区域，她目不转睛。
一下、两下、三下、四下，眼见男人要停，她忘情站起大喊：“这里跳得最好！从这边继续再往右跳吧！”
男人看了看她，又继续手舞足蹈。
只是很短暂的，蔚蓝终于听到梦寐以求的巨响。
轰的一声中，男人已不见，他是被墙砸死了还是掉下去了？她兴奋地想，却等到更巨大的响声。
吊顶不断有水泥碎片落下，刚才断裂的区域也像血口越张越大，女孩被二楼的剧烈摇晃甩到一边。
再定睛时女孩感到剧痛。
那是一种就要将自己撕碎的痛楚，她很快就明白它的根源。
自己已经不能动弹了呢。蔚蓝突然轻笑，无比凄恻。
就在刚刚的摇晃中，她被甩到另一边的墙上，一根裸露着的两个手指粗的钢筋穿过她的胸腔。
她下意识摸自己的小腹，尽力朝下看。
下身没有血，孩子应该没事，她庆幸地想。
突然又想到自己如果死去孩子也活不成，她摇摇头。
我真是世界上最傻的凶手了吧，谋杀到头来还搭上自己。
她的眼泪大颗大颗落下。
手机在口袋里突然振动。
她一惊，就不自觉动弹了一下。只是很小幅度，却引来更猛烈的剧痛。
手用尽力气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是尾生的短信：“我到了，你在哪？”
她大口呼吸，接着回拨过去。
少年雀跃的声音传来：“我亲爱的女朋友，你在哪呢？”
“我在第二栋白色的楼上，你别挂，到了我再给你下一步提示，嘻嘻。”女孩舒展笑颜，额上冷汗慢慢渗出。
尾生，此刻这个姓名是她全部的信念。
她却深知自己终究不能再活下去。
听筒里少年的声音更近：“哈哈，蓝，我看到你了哦，在二楼对吧？我这就上去！”
“不要！”她拼命喊道。
“啊？怎么了？”
“没事，这样就不好玩了呀。你现在在一楼了吧？”她擦干脸上的泪痕。
“嗯，地上好多碎片啊，亲爱的女朋友有什么吩咐尽管说！”
“嘻嘻，那你看到墙上挂着一个包了没有？包上面是不是还搭着一条我的围巾？”
“对啊。怎么啦？”
“我要和尾生玩捉迷藏，哈哈，尾生走到楼梯就用围巾自觉遮住眼睛噢，不许偷看！”
“这么玩的啊，哈哈，那我挂电话咯？你在楼上躲好喊我。”
“嗯。”女孩费劲地将手机放回口袋，刚擦干的泪水又决堤。
傻瓜，我就在这里，我不躲你，只是不想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
“你好了吗？”男孩爽朗的声音从楼梯传来，“我上去咯！”
她高兴地回答：“好的呀！”
少年顺着墙沿着楼梯走上二楼：“我就要找到你了噢。”
“嗯！”她让自己的声音足够响亮，使对方容易辨别方位。
“呵呵，你在这里。”少年手摸索着，朝她走来。
女孩一只手始终在捂着自己的嘴巴。
尾生离她越来越近。
“嘿嘿，你干吗不溜啊，我觉得你还在那呢。”少年的手伸向她，“哈哈，果然在这！”
他一把抱住她，将她的身子又朝后推了一步。
眼见少年要将“眼罩”摘除。“不要摘掉，就这样抱我会儿吧。”
她将头伏在他的肩头，感受到身体在慢慢变冷。
为什么会这么冷呢，人死前都是这样吗？女孩心想，将脸靠得更近。
“蓝你怎么啦？”他朝她温柔唤道。
“没有，我就想你抱抱我。尾生一直抱着我该多好啊。”
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什么都愿意交换。
“那我以后就一直抱着你。”
“不要，尾生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呢，不能光和蓝在一起。”
“傻啊你。”少年怜爱地蹭了蹭女孩冰冷的脸颊。
手更紧地抱住对方。
女孩却将唇颤抖地贴上他的。
这个突如其来的吻让少年呆了，昨天在公寓走廊，他本来想亲她却正好遇到朴警官，而今天，却是女孩主动的。
今天是他和她第一次正式约会。
女孩感觉自己此刻的眼泪还是热的，但手的力量却越来越小。
我要抱着他，像他抱着我那样地抱着才行，她想。
我喜欢他，真的喜欢他，我真想天天和他在一起啊，她想。
少年终于反应过来，回应女友的热烈。
这真是愉悦的一天，他想。
他猛然发觉心爱女孩的嘴唇冰凉，自己吻着的她，再无回应。
<h3>尾声</h3>
山西运城。
六十二岁的何老汉在自家院子里，关上门，用颤抖的手拆开一个贴着挂号单的邮包，瞎了一只眼的老伴坐在一边看。
邮包里是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铅笔。
“又是娃儿。”
老人满是褶皱的脸上露出笑意：“还给我们放了两百块钱。”
这些年孩子不管漂泊到哪，总用这个特殊的方式报平安，他是逃犯，却是个好人，当年他一心要复读高三重考大学，自己瞒着家里去城里工地打工。
十七岁离家，一去就再没回来。
“这回多少支铅笔啊？”老伴乐呵呵地问。
“噢，我数数……呀，刚好四十支。”
“嗯，还放到他抽屉去吧。这娃，从小到大就喜欢倒腾铅笔，又买这么多。”
“可不是吗，尽花冤枉钱。”老汉笑眯眯道。
<b>刘念夕　中国推理第一美女作家，日本周刊悬疑专栏作家，《最推理》人气一姐。代表作《黑色拼图》曾在日本夺得大奖。</b>

请再给我一个奇异果 评《幻景深处的少年》
<h5>老蔡</h5>
话说最近看了不少原创，也写过不少评论，但看的大都是长篇。本来也很少会去看原创的短篇小说，究其原因，一是觉得不过瘾，篇幅太短，讲故事便觉得匆忙；二是短篇数量太多，实在是不知该从哪一人的哪一篇看起，索性也就不去看了。
前几日有朋友给了我这篇作品，作者叫刘念夕，写了个不算太短的短篇，名字叫做《幻景深处的少年》。这个名字好，能让人联想，于是我好奇，便静下心来，花了时间读完这部作品，那是相当认真。
第一次接触刘念夕的文风，有些不适应，特别是小说的开头部分，非常简练的用语，近乎省略到最短的句型，都让我感到非常新鲜。
韩拾是一位著名的时装设计师，他找到了桂源铺著名的侦探应小雀，希望她能帮助他调查最近发生在他家中的离奇事件——铅笔被杀之谜。应小雀勉强答应，却查不出任何线索。过了几日，韩拾在家中坠楼身亡，他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他的死和发生在他家中的离奇铅笔死亡事件又有什么联系？如果是他杀，凶手又是谁呢？
铅笔被杀之谜？与其说这样的案件太普通，还不如说作者的手法比较高明，正因为铅笔是再平凡不过的东西，它的被杀照理应该是没有人会关注的才对，即使它是进口的名牌铅笔也是一样。作者在小说的开头就引入这样一个平凡的案件，却起到了一个不平凡的效果，至少我被这个设定深深地吸引住了。
名侦探应小雀在本篇中的作用似乎并不明显，我想她的出现更多的是为了引出男主角，她的弟弟——应尾生，又由应尾生引出女主角，漂亮女生——蔚蓝。应尾生在蔚蓝的主动邀请下和蔚蓝见面，却万万没有想到是陪着她上医院做人流手术，他们并不是很熟啊，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这是社会派的推理小说？作者想要通过这样的现象来反映一些社会问题？这又是一个疑问，又吸引着我往下读。
关于情节的介绍我看就到此为止了吧，总之，整篇作品就是在这样一个又一个看似平凡但又极迷惑人的问题中慢慢发展，经过若干次转折，最后将一个相对意外的结局呈现在读者面前，因此从整体上来说，作品的可读性还是比较强的。
推理小说，写到这个份上也就不容易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作品中既有密室机关，也有社会派的影子。虽然整部作品从推理角度看稍微弱了一些，但仍不失为一部难得的佳作。
小说的结局是凄美的，也是感伤的，作者用她独有的方式对应尾生和蔚蓝的那段青涩的感情进行了诠释，是真挚的，是可惜的，令人心酸，感人至极。
看毕刘念夕的这篇作品，感觉相当奇妙。那滋味，就像品尝ZESPRI的奇异果，甜甜的，有一点点酸，偶尔咬到果皮，还有一种涩涩的苦滋味，耐人琢磨。
如果真的可以，我想对作者说，请再给我一个这样的奇异果，好吗？
<b>老蔡　中国推理第一网站“推理之门”CEO。</b>

捞尸人
<h5>河狸</h5><h3>［一］</h3>
阿琨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他失业已经快一个月了，如果这个月之内还不能找到工作，那么下个月的饭钱和房租就都没着落了。
今天，他又去了几家招聘单位，但和之前一样，都没有通过。此时他的心情已经不能用“郁闷”来形容了，简直是“相当郁闷”。在这种极度失落近乎梦游的状态下，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走了多久，直到一阵哭声把他从恍惚状态又拉回到了现实世界。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发觉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公园里面，一条水流湍急的大河从旁边奔腾而过。
哭声是从前面不远的河边传来的，僻静的公园里此刻没有一个人，路两边的高大树木把整个公园都遮蔽到黑暗之中，在这样的环境下，突然听到哭声，确实让人有些害怕。阿琨抬头望了望天空，透过斑驳的树叶，还是可以依稀看到上面刺眼的太阳，他又朝身后看了看，不远处公园围墙外还有汽车在不停穿梭。这一切都让他感觉到自己并不孤独，恐惧感也随之消失了。
他循着哭声传来的方向朝公园深处走去，发现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妇女正坐在河边啼哭，他感到很好奇，于是走了过去。
经过询问才知道，这个少妇六岁的孩子昨天在河边玩耍，不小心掉到河里，到现在尸体还没有找到。听到这，阿琨忍不住叹了口气，位于市区内的这条河经常有失足的顽童、醉酒的男子以及自杀的大学生溺死在这里，这条河的水流又深又急而且水质浑浊，所以多数连尸体都找不回来，因此附近的人都把这条河叫“阎王河”。
本来打算简单安慰对方几句就离开，但是看着眼前这个少妇悲恸欲绝的样子，他实在是不忍心就这么离开，考虑了再三，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大姐，要不我下河去帮你把孩子的尸体捞上来吧。”
“谢谢你的好心，昨天消防队员忙了一下午都没有找到我孩子的尸体，你又能有什么办法呢？”说完，少妇又痛哭起来。
“大姐，我从小就在海边长大，水性很好，你告诉我你孩子掉下去的位置，我说不定能帮你把他的尸体捞上来。”阿琨这么说并不是为了让对方宽心，他确实从小生长在海边，水性在方圆几十个村子里都是有名的。
少妇听他这么说，停止了哭泣，冲着不远处的河边指了指，示意孩子就是从那掉下去。阿琨确认好了位置，脱掉衣服，只穿着一条短裤，然后扑通一声跳进河里。
河水比想象的还要浑浊，能见度在半米之外就几乎为零了，阿琨只好憋着气，一点一点在河底摸索，湍急的水流几次都险些把他冲走。在老家，尽管大家都熟悉水性，但是偶尔还是会有人淹死在海里，他从小就经常听到大人们谈论如何在海底寻找尸体，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根据水流的急缓程度，以及落水的时间，阿琨很快推算出一个大致的范围，开始在其中全力搜寻起来。皇天不负有心人，在几次换气后，他的手终于碰到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他抓住它奋力把它拉出了水面，果然是个男孩的尸体。
少妇看到孩子的尸体，刚刚平静下来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她一把接过孩子的尸体，紧紧地抱在胸前，号啕大哭起来。等到她渐渐地恢复了平静，想要去感谢阿琨时，对方早已经穿好衣服离开了。
<h3>［二］</h3>
因为前一天在河里忙碌，阿琨很疲惫，第二天睡到快中午了才起床，他简单洗漱完毕，想要出门再去几家招聘单位碰碰运气，这时门铃突然响了。
他打开门，门外站着一对陌生的中年夫妇。他刚想问他们找谁，对方却先开口了。
“请问你是叫阿琨吗？”
“是啊，怎么了？”他们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字，阿琨有些意外。
“昨天是你帮一位年轻的妇女把她淹死的孩子捞上来的吧？”对方接着问道。
原来是这件事啊，看样子对方和那个少妇是亲戚，昨天他悄悄地走了，他们可能从哪里打听到他的名字和住处，特意来表示感谢的。
想到这，阿琨连忙说：“那是件小事，没什么。”
这时那个中年男人突然重重地一把抓住了阿琨的手，“大兄弟，麻烦你也帮帮我们两口子吧。”这一下，可真把阿琨弄迷糊了。
经过询问后得知，原来这对中年夫妇二十岁的儿子，一星期前喝醉了酒，不小心掉到“阎王河”里淹死了，尸体也是一直没有找到，他们两口子每天一想到孩子就伤心不已。这不，昨天听说有个年轻人帮助一个少妇把她淹死的孩子的尸体捞了上来，他们连忙四处打听，最后终于打听到了阿琨的住址，前来找他帮忙。
阿琨了解到事情的经过后，不禁感到有些为难。出于道义自己应该帮他们的忙，但是说实话，自己昨天的行为其实有些冲动，那条“阎王河”确实是太危险了，自己有好几次也差点被“它”留在那里。
见到阿琨面露难色，那个中年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开口说：“我们也知道那条河危险，我们不会让你白辛苦的，这点小意思你收下。”说着就把钱往阿琨的口袋里塞。
“别！别！我不是这个意思。”阿琨一边推让，一边说。
“大兄弟，你就帮帮我们吧。”这时，那个中年妇女扑通一声跪了下来，阿琨连忙扶起她。
“好吧，我就跟你们走一趟吧。”阿琨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了对方，简单收拾了一下便跟随他们出了门。
因为死者已经淹死差不多一星期了，所以打捞的范围就大大增加了，不过因为有了前一天的经验，阿琨找找歇歇，花了差不多三小时，终于把中年夫妇的儿子的尸体捞上来了。那对夫妇千恩万谢后，带着儿子的尸体走了，阿琨则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中。
上衣口袋里是那个中年男人硬塞进来的钱，他数了数，正好一千。尽管他并不想要这钱，但是说实话，这一千元钱现在对他来说太重要了，房租、饭钱，这下都有着落了。
<h3>［三］</h3>
第二天一大早，阿琨还没起床，门铃又响了。他打开门，是一对陌生的年轻夫妇。阿琨心想不好，估计又要让我去捞尸体。
果然，对方听说最近有个男子连续两次帮人把淹死在“阎王河”里的人的尸体捞了上来，所以特地来请阿琨帮忙打捞自己半月前淹死的女儿的尸体。阿琨本不想去，但是对方也来那对中年夫妇那套，一个下跪一个塞钱，没办法，他只好又跟着走了一趟。因为有了前两次的经验，这次没怎么费工夫，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找到了小女孩的尸体。孩子的父母同样千恩万谢后离开了，阿琨也照例得到了一笔劳务费。
之后的一个月里，差不多每隔几天就有人来找阿琨帮忙打捞尸体，阿琨盛情难却，只好一一答应，顺利地帮他们捞出了尸体，而每次也都收到死者家属塞过来的劳务费。阿琨一开始还觉得不好意思，慢慢他也习惯了，自己也是付出了劳动，收取一点报酬也不过分。这下他也不用去找工作了，只要坐在家中，就有工作上门了。
就这样，阿琨成了职业的“捞尸人”。有一些人还把他的事迹发到了网上，讨论收费帮人捞尸体究竟应该不应该。讨论者分为两派，一派谴责阿琨，说他是不顾道德，发死人财。另一派则支持阿琨，说他这么做其实也是见义勇为，因为付出了劳力，而且还有很大的危险性，所以收取些报酬也无可厚非。反正不管怎么样，阿琨一下子成了名人，不但本市生意不断，还有不少外地人特意赶来本市请他去其他的城市帮忙打捞尸体。
看到阿琨靠捞尸体发了财，出了名。难免有一些人眼热，也干起“捞尸人”这个行当，想要分一杯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成功。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阿琨实在太有名了，很多死者家属宁可多花钱都要请他，根本没人答理那些新的“捞尸人”；再有就是他们也确实没有阿琨那么好的水性和经验，勉强接了几个生意，结果费了几天时间才捞到尸体，有的甚至压根连尸体都没有找到，砸了自己的招牌，这样一来，更没人找他们了。所以他们被这么一搞，非但没有抢走阿琨的生意，反而间接帮阿琨做了广告，让他的名气更大了。
<h3>［四］</h3>
这一天，阿琨早早起了床，照例坐在家中等着生意上门。果然，没多久，门铃就响了起来。
打开门，看到外面站着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太太，他不禁皱了皱眉。
“请问您是那个‘捞尸人’阿琨吗？”老人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阿琨微微点了点头。
“那太好了。”得到了阿琨的肯定回答，老人有些抑制不住自己的喜悦，“那能不能麻烦您帮我把我那淹死的孙女的尸体捞出来啊？”说到这里，老人眼泪流了下来。
“可以……”阿琨再次打量了一下老人破旧的衣着，然后继续说道，“不过……”
“哦，我明白，我不会白辛苦您的。”老人很快明白了阿琨的意思，颤抖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纸包，然后小心地一层层打开，里面是一沓旧旧的钞票，面值都是五元和十元。
阿琨目测了一下那沓钞票，最多只有一百元，看到这，他不禁再次皱起眉头。
老人察觉到了阿琨的表情，不好意思地说：“小伙子，我知道这点钱是少了点，不过我们家条件不好，您就帮帮忙吧。”
一百元，实在是太少了，每次去捞尸体，外人看起来很轻松，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每次都是在玩命，为了区区一百元去玩命太不值了，而且现在已经是深秋了，河水冷得厉害，慢说是一百块了，就是一两千也要考虑再三。想到这里，阿琨于是回答道：“婆婆，不是我不帮忙，不过你也知道，我就是靠这个吃饭的，你这个钱确实太少了。”
“这我都知道，不过孩子她父母死得早，家里只有我们祖孙二人相依为命，就靠我那点社会最低保障勉强维持生活，本来眼看孩子就要大学毕业工作了，本指望条件能有所改善了，结果那个傻孩子因为男朋友和她分手，一时想不开去寻了短见……”说到这里，老人几乎泣不成声了，反复抽咽后，才断断续续地继续说，“所以你就当是可怜可怜我这个孤老婆子吧。”
看到老人悲恸欲绝的样子，阿琨的心微微动摇了一下，但是很快又平静下来，“对不起，这个是规矩。如果钱太少了，以后大家都这样，我就没法生活了。”
面对老人的反复哀求，阿琨硬下心肠狠心拒绝了，然后关上房门，任老人在外面跪地号啕大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的老人终于明白阿琨是铁下心来不会帮忙了，于是用袖子擦了擦泪水，冲着大门怨恨地骂道：“都说你是个热心、乐于助人的青年，结果却是个掉进了钱眼儿里的势利小人，算是我瞎了眼来求你。你靠捞尸体发死人财，早晚有一天会遭报应的！”就这样，老人咒骂着离开了。
阿琨躺在床上，听着逐渐远去的骂声，回想起最开始的时候，自己确实是出于同情心帮助那个少妇去捞尸体，时隔几个月，自己怎么成了这样？真的沦落到了发死人财的地步。
不过很快，在他内心深处的一个声音开始劝慰他：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你是在发死人财不假，但那每次都是自己卖命换来的，管他别人怎么去说。就这样，他那蠢蠢欲动的良心最终被压制了下来，对自己的行为开始觉得心安理得了。
<h3>［五］</h3>
阿琨所在的城市位于北方，到了冬天河水就会结冰，那时候他的生意就到了淡季，尽管偶尔也有一两个南方城市的生意，但这些外地生意毕竟占的比重不是很大，而且阿琨忙碌了一年，正好利用这个冬天休息一下。
转眼间又到了新的一年，春暖花开，冰封了一年的河水终于解冻了。阿琨看着窗外正在发芽的树枝，微笑着迎接新一轮的旺季。这一年一定要多淹死点人才好啊，刚开始产生这种想法时，阿琨还在内心谴责自己，现在已经是习以为常了。
就在天气刚刚转暖的一个清晨，沉寂一个冬天的门铃终于响了，阿琨打开门，外面站着一个留着大胡子的中年男子，一脸忧伤，不用问，肯定是死者家属。
果然，男子开口了：“大兄弟，你就是他们说的‘捞尸人’吧？”
阿琨点了点头。通过询问得知，大胡子十岁的儿子半个月前在河上玩冰车时不小心掉到了冰窟窿里，因为那时天气还冷，根本没法打捞尸体。现在，好不容易等到河面的冰解冻，他这才连忙来找阿琨帮忙。
阿琨看了看外面，开口说：“大哥，不是我不帮忙，但是现在河水刚刚解冻，里面冷得要命，我这时去帮你捞尸体估计只能给‘阎王河’多添条命啊。”阿琨嘴上这么说，其实心里对这桩生意还是比较有把握的，因为职业需要，他曾经反复练习过冬泳。但是之前一年的工作经验，让他充分掌握了死者家属的心理，他之所以这么说就是为了制造难度，抬高价格。
果然，大胡子如他期望地开口了：“大兄弟，你就帮我这个忙吧，这么冷的天我也知道难为你了，不过我们家就这么一根独苗啊……”说到这，这个魁梧的大汉竟然呜呜哭了起来，“你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厚厚的一沓子钱，塞到阿琨的口袋里，阿琨目测了一下，大概有一万，他在心里偷偷地笑了笑，然后假意推托了几下后答应下来。
等到他和大胡子来到“阎王河”时，太阳才刚刚升起，周围没有一个人。他询问好孩子掉下的位置和时间，然后推断出了大致范围，就脱下衣服跳进水中。
初春的河水还是很冷，但是对于阿琨来说并不算什么，过去一年的工作，这条河对于他来说就如同是自己的家一样，里面的环境他早已经摸熟。
他憋着气在里面摸索了几个来回，别说是尸体，就连一只烂鞋都没有找到，他泄气地浮出水面透了几口气，然后又潜入水底。就这样反复多次，依然和之前一样，没有任何发现，于是他游回岸上，向大胡子询问是否记错了地点。
大胡子看着有些疲惫的阿琨，非常不好意思，“是这里，不会错的，这个地方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他说到这，叹了口气，然后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瓶白酒，“水里冷吧？喝口酒暖暖身子吧。”
这句话正合阿琨的意，刚才在水中并不觉得，可一到岸上休息，他才感觉到确实冬天还没有走远，寒冷的空气让他有些发抖，于是他接过酒瓶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然后又做了做热身运动，再次跳到河中。
阿琨又在河底游了几个来回，还是一无所获，正想要浮上去换气，就觉得手脚一阵发麻，是要抽筋的迹象，他暗叫不好，连忙扑腾着向河面上游去，但是手脚怎么也不听使唤，紧接着视线渐渐模糊，最后终于全身都动弹不得。
“你靠捞尸体发死人财，早晚有一天会遭报应的！”在失去意识前，老人的这句咒骂一直在他耳边回荡。
<h3>［六］</h3>
《“捞尸人”命丧“阎王河”》，第二天，这样一则消息一下子遍布这个城市大大小小报纸的头条。
阿琨死了，尸体一直没有找到。很长一段时间，大街小巷人们嘴中谈论的都是这件事，关于死因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早就知道他有这么一天。也有人说他靠捞尸体发死人财，早晚有此报应。更有甚者，说每个溺死的人都是河神的祭品，阿琨屡次把祭品从河神那里抢回来，得罪了河神，所以这一次就是河神抓住了他，不再让他回来。
阿琨的尸体一直没有找到，他从老家赶来的亲属花大价钱悬赏找人打捞他的尸体，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接这桩生意。靠捞尸体吃饭的“捞尸人”都淹死在“阎王河”里，谁还敢再下河啊？这个悬赏就这样一涨再涨，最后涨到了十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出来肯接这个生意了。
这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剃着光头的中年男人，大家之前都没有见过他，似乎是从外地来的。他下河的那天，河边围满了人，大家都想看看到底他能不能找到阿琨的尸体。
“光头”也和当初的阿琨一样，确认好地点，然后计算水的流速以及阿琨溺死的时间，推测出大致的范围，然后跳入水中。时间一分分过去了，岸上的人都屏住呼吸，等待着结果。“光头”果然不负众望，在几次潜入河底后，终于捞出了阿琨的尸体。
捞出了淹死的“捞尸人”的尸体，想必水性要比“捞尸人”还好上许多。这下子，“光头”一下子名声大振，大有超过当初阿琨的趋势。
人们总是健忘，尽管这条“阎王河”曾经夺取了许多人的性命，但是依旧每个月都有玩耍的儿童、酒醉的成人溺死其中，照例尸体还是一直找不到。于是死者家属纷纷来找“光头”帮忙，他是个爽快人，有求必应。
就这样，“光头”取代了阿琨，成为新一任的“捞尸人”。而且因为有前任“捞尸人”淹死在河里这个插曲，所以捞尸体的劳务费也因此比以前翻了几番。
转眼间又到了冬天，河水结冰，“捞尸人”的工作也告一段落。“光头”坐在家中的摇椅上，一边就着花生米喝酒一边听着收音机里的评书，悠闲地享受着假期的时光。
在他身后不远处的一个柜子上，摆着两张照片，其中一张已经泛黄了，是他和一位中年的妇人的合影，那位妇人有些面熟，对了，好像是当初找过阿琨帮忙打捞孙女尸体的那个老人，她是“光头”的一个远方表姨。另外一张照片是他一年前拍的一张单人照，那时他并没有剃光头，而且还蓄着遮住了半张脸的大胡子。
柜子里面的角落里放着一瓶白酒，这就是当初阿琨喝过的那瓶，里面装的是什么，只有“光头”自己知道。
想到这里，“光头”不禁露出了一丝微笑。
<b>河狸　自称中国非著名推理写手，是短篇推理小说发表最多以及刊登于杂志覆盖面最广的作者之一。代表作《柳树抽芽时，想你！》、《美酒的杀意》等。</b>

被遗失的冷馒头评《捞尸人》
<h5>文文</h5>
看河狸的《捞尸人》是在下午，因为阳光太充沛，斜斜地照进整个屋子，甚至照到了电脑屏幕，所以拉起了百叶窗，整个屋子里阴阴沉沉的，读这部作品的时候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因为手上没其他事做，也不枉这恰到好处的氛围，因此读得格外细致，顺手写下了几行字。读完作品发现，自己按照作品的分节给这部作品做了最简要的概括。笔记如下：
（一）失意，偶然帮忙
（二）被说服帮忙，赚钱
（三）成为职业“捞尸人”，麻痹
（四）拒绝老妇人，贪婪
（五）因为贪心遭到暗算
（六）得到报应，被取代
看完这段笔记，我不禁想起了电影《双食记》。这部被炒作为“一部男人不敢看，女人很爱看的电影……”，最早的创意源自中华传统美食、美味及养生。不过，在《双食记》里面，我们看到美味的食物像爱情让人沉醉，同时也暗藏杀机！
该影片讲述一个成功的男人游离于两个女人之间，一个成熟性感，一个清纯美丽，他把两个完全不同的女人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享受着她们不同的身体，也享受着她们烹制的各种美味。白玫瑰和红玫瑰他都眷恋，都不忍放弃。他贪心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突然有一天，男人发现自己的头发开始脱落，眉毛也在掉，连性功能都在衰退，一系列恐怖事件开始发生在这个男人身上。这个男人陷入可怕的恐慌中，而此时此刻两个女人展开了新的较量……
这部片子完整地反应了一个人的贪婪，以及贪婪过后的报应。我们都知道人在饿到极点的时候一个冷馒头都是美味佳肴，但是当享受尽了山珍海味之后，发现对美食的要求越来越挑剔，好吃的食物越来越少，于是，开始追求味蕾的刺激和新奇，例如人乳宴，例如珍稀动物，全都成了不饿但是贪恋美食的人们的选择。大家豪吃奇吃的时候，渐渐忘了真正饥饿时冷馒头带来的抚慰，忘记了简单的幸福的滋味。也许有一天，一盆珍稀珍贵但是也许藏着剧毒的食物也会让人趋之若鹜。
佛门讲因果报应，确是至理。万事万物都有起因，必有结果，如农民播种，种豆必然结豆，种瓜定是结瓜，毫无虚假。观察一下人们的福报或者遭受报应，都是有原因的。
小说中，“捞尸人”阿琨从一个失意但是心地善良的小青年，渐渐地变成一个只认钱的贪婪鬼，最终被自己的贪心所蒙蔽，葬身在“工作场所”中。他的经历犹如警钟让我们沉思，刚开始，捞尸得到感谢和报酬，就像一个冷馒头，填饱了这个失意青年的胃，亦充盈了他的内心，他应该真心喜欢过这个意外得来的冷馒头，因为它可以付房租，可以填饱肚子，可以不用再去招聘现场碰运气。然而，渐渐地，这个冷馒头在他眼里就不可爱、不美味了。对！这只是个冷馒头，硬邦邦、冷冰冰，馒头屑还干涩得很，阿琨觉得自己有能力了，可以不吃冷馒头了，可以加一些配菜了。配菜使他的生活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彩，配菜的味道也越来越好，阿琨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他把冷馒头扔了，并且是重重地狠狠地给扔了，他忘记了冷馒头带给他的最初的感动和幸福，他忘记了冷馒头也曾香甜可口过，总之，他爱上了各式各样的配菜，将冷馒头彻底遗弃了。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但是，要是有足够的自制力，完全也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要是阿琨只是单纯简单地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帮助那些渴望找到亲人尸体的苦难家庭，要是阿琨只是心平气和地收取适当的报酬，要是阿琨不被贪心蒙蔽，那么“捞尸人”这个行业也是不错的选择，“捞尸人”这个形象也是足以被小小放大的。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保留每个人最简单的小幸福吧。
<b>文文　蔡骏工作室《秘密》杂志主编。</b>

杜父鱼
<h5>王稼骏</h5><h3>1</h3>
刘心美在淡雅的熏衣草香味中醒来，窗台上芬芳馥郁的紫蓝色小花带来了普罗旺斯的雨季，她奢侈地呼吸着从法国南部飘来的浪漫空气，吵醒她的打印机正在写字台上吱呀作响。雪白的纸张像被化妆品专柜的促销小姐涂抹过一般，花头花脸地躺在盛纸格里。刘心美在床上瞥见油墨一角很有画面感，便饶有兴致地踏着松软的白羊毛地毯，赤着脚来到了写字台前。
念念叨叨着外头啰里啰唆的雨点声，在仅有她一人的房子里，刘心美拿起打印机自动打印出的相片，专注地端详起来，这样的场景实在有些诡异。
夕阳般鲜红的外套首先映入她还未完全睁开的眼睛，琥珀色调子的相片上，一个红衣女人在黄昏下费力地拖拽着一包东西，苍凉的树林间留下浅浅的一行压痕，从包裹严实的绣花棉被下，一双毛发浓密的大脚偷溜出来抚摸着大地母亲。在这张希区柯克式的相片中，刘心美只关注那个红衣女人白皙的脸，微风中扬起的黑发让她犹如马蒂斯画中的主人公，刘心美认得这张如吉纳维亚公主般高贵的脸庞。
是她自己，穿着的红色外衣是她最爱的Dior。
天呐！这实在是幅怪诞的相片，如果用中国警务报道的口吻来描述此情此景，恐怕会这样：这是疑犯正在处理被害者尸体的景象。右上角还会打出“警方协查”字样。
底下一行小字，标明着照片拍摄的日期——2005年8月8日，正是刘心美男友失踪那天的时间，如果这张相片并未经过后期加工的话，无疑可作警方结案的证据了。
下着细雨的天空逐渐变幻着表情，倾泻而下的骤雨泥泞了窗外的街道，狂乱的世界无法掩盖住刘心美内心的呐喊：难道是我杀了他？
最无法承受之痛，光临了她的心房，爱人之死居然源于自己的复仇女神美狄亚之手，吉纳维亚公主瞬间变成了歹恶的埃厄忒斯之女。她不记得曾经发生过照片上那样的事情。就算半年前，她的男朋友和昂贵的Dior外套一同消失时，她也仅仅认为这是负心汉掠走她值钱物品的一次小小背叛。而此刻，她却不得不面对是自己让男朋友消失的真相了。尽管没有最终确定，但单凭刘心美对照片中人的熟知程度，照片真实性应该八九不离十。
美好的回忆在彩墨喷头所呈的图像下崩塌，爱情与谋杀的产物通常被称为“情杀”，猫和鱼的相爱，注定是一场腥味的意外。
丽质的女人潜意识中排斥着照片上发生的事件，而好奇心则使得她力图找出相片后的故事。
的确，任谁收到一张如此明目张胆栽赃的相片，都难免会赫然而怒，就像小学里面对男生越过了课桌的三八线一样气愤。
女性视角中的世界，永远是将自己摆到羔羊的位置，但她们又常常紧握法老的权杖。姹紫嫣红的女人们时常如业力者般含混和复杂。
人们最关心的人通常是自己，当相片上显现出两位受害者时，刘心美的心中从未考虑过那双脚的拥有者现在何处。她在头脑的角角落落里展开了细致的搜查，力图回忆起当日自己是否真的干了这件事。可半年前那次分手残留下的记忆已变得模糊不清了，她实在无力挣脱这种时空上捆绑。
我们大约都太老了，世故的社会总让我们远离人群，远远地观察他人，在隐藏自己阴暗个性的同时窥探着别人的丑陋。这张相片足以让大唱人性赞歌的理想主义者闭嘴，镜头不同于画家手中的画笔，虽同样能反映现实世界，但前者更为客观且不加掩饰。
喜欢窥探隐私如果说是天性使然，那么喜欢被人窥望则是病态心理。刘心美在天性和病态中摇摆，恐怖的相片也不像阿尔克墨涅的脸那般不忍目睹了，她看着相片的眼光夹杂起了一丝鉴赏家的含情脉脉。
欢乐一旦建立在畸形的兴趣上，事情就会钻进失控的云霄飞车上，在难以想象的危险道路上渐行渐远。
她身为狮子座的女性，像家中艳红的沙发一样，负有着强烈的自我意识。只是这一次自主的她也无法独自判断打印机究竟是要传递给她怎样的信息，虽然这已经不是这台如有大脑的机器第一次自己打印出东西来了。
<h3>2</h3>
曲少昂坐在欧罗巴情调的红色沙发上，皱紧的眉头就像崎岖的蜀道，对于相片中所讲述的故事表现得十分诧异。
“这里面的人是谁？究竟怎么一回事？相片怎么会到你手上的？”年过四十的曲少昂语气听起来却像一个无知的幼儿。
中年男人对女性的致命魅力在于他的成熟稳健，在生活积淀下的资历足以取悦涉世不深的刘心美。而当他的那份娴雅不再，这位现任男友在恋人心中的地位就急转直下。
刘心美甚至懒得回头，自顾自玩着网络游戏，迟钝地回答道：“我以前就和你说过好几次了，我这台打印机经常会自动打印出一些相片来，但都是一些漂亮的图片。”
盛纸格里几张剩余的相片都是优美的风景，看情形也就是前几天才打印出来的样子，曲少昂感觉一定是哪个男孩子正在暗恋着自己的女友才这样做的，青涩的年代他也经历过，只是被黑色的大染缸漂洗过后，纯白的心已不再。
曲少昂虽不精通电脑，但也从单位的小青年那里略学了皮毛知识，知道发生这样的事情一定是电脑被入侵了。沉迷网络游戏养成从不关机的习惯让刘心美的电脑多次接受“内科手术”，每当这时，刘心美就会找来前任男友的好朋友君凡，一个精通电脑的小伙子，来帮她解决电脑的问题，实在没办法解决，就拿到街角的维修店里换零件。
“最近你叫那小子来过吗？”曲少昂自信这张别有用心的相片，打印的人就是君凡。
“没有啊！我电脑从11月修好后就没有出过问题了。”刘心美暂停了游戏，转身直视充满敌意的男友，“你吃醋了？”
小女生无缘由地撒起娇来，她完全会错了曲少昂语气的意思。年龄上的代沟让他们俩只是恋人，而非爱人，彼此无须投入感情，只有责任。
曲少昂坚持要把电脑的主机搬到街角的维修店里检查检查。刘心美也不加阻止，在窗台上支着胳膊看着冒雨疾走的曲少昂。
维修店的地方不大，是个只有十来平方米的小店铺，由于位于街角的有利位置，所以两边都是贴有广告的落地玻璃橱窗，以至于进一步压缩了店里的储存空间，但好在店铺的主人勤于打理，店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井井有条，连仙人球盆栽每天都会被精心地掸去灰尘。
老板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大概大学刚毕业的样子，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睫毛很长，眼里总闪现忧郁的光芒。
他客气地询问了客人电脑出现的问题后，将电脑搬到了桌子上，开始拆卸起来。
“这台电脑我已经修过好几次了，女主人对电脑实在是太不爱惜了。”老板熟练地拧下躲藏在暗处的螺丝，笑着问，“先生，你也是被拖来当搬运工的吗？”
曲少昂似是而非地“嗯”了一声，然后转身背对着老板，凝视着一个在雨中慢走的乱发男人，以此来终止老板的闲谈。
可老板的嘴却一秒也没消停，仍喋喋不休地说着：“要能够控制别人的电脑，就必须安装特洛伊木马病毒在别人的硬盘里。我现在为你的硬盘扫描一下，看看有没有病毒……”
曲少昂对现代化精密仪器的原理漠不关心，他点起一支烟挂上嘴角，思索着相片的事情。这张相片的到来意味着自己女友曾埋葬过一具尸体，而这一过程正巧被某人的相机捕捉到了，不知为何，拍照的这个人时隔半年才寄来了照片，没有附上一字一文，这样的威胁才让人感到无底的恐惧，如置身无风带海域的船只那般迷茫无助。有人可以随时夺走你的生活，而此人却恶作剧般地保留这种权力，让你的生活在无时无刻不在的焦虑中残耗。你只存在于别人的弹指间，难道这还不足以令人崩溃吗？
“不能这样坐以待毙，我必须找出这个人来。”曲少昂这样想着，在仙人球坚实的茎上摁灭了烟头，问道：“查出毛病了吗？”
老板推了推眼镜架，无奈地说：“没有查出任何病毒，也没有安装接收器之类的硬件，打印机自动打印照片也许是打印记录没有清理干净导致的吧。也就是上次没有打印完文件的延续打印，主机应该没什么大碍。”
老板不知道电脑自动打印出的究竟是怎样一幅摄人心魄的相片，所以实在不该用如此轻佻的语气来回答。曲少昂略带几分愤怒，抱着主机走出了维修店。那盆焦了一块的仙人球让曲少昂心理多少平衡了一些，至少能让这个不知他人疾苦的年轻人也愁眉苦脸上一天。
经过专业人士的检修后，曲少昂的猜测被否定了，女友那名叫君凡的朋友嫌疑可以被排除了，要打印相片，除了握着刘心美电脑的鼠标，别无他法。
曲少昂脱下被打湿的黑色西装，告知刘心美电脑并无异常，他边说边注意着女友的神色。一个年龄与自己相差十二岁的女人同意与他交往，其本身的原因一定不可能像他现在所穿的衬衫那般白净。
相片会不会就是她自己打印的呢？
这个问题从离开维修店开始，就在曲少昂的脑海中盘旋，只有这个解释从物理学的角度才能完全说通。可随即而至的问题即刻带来了更大的矛盾点：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你还记得这天我在干什么吗？”刘心美把相片递给了曲少昂，她指的正是相片上的那个日期。
这个问题很能反映年轻人混沌的生活状况，除了每日周而复始工作的上班族，以及无聊的精神病人外，一百多天前的事情谁能无误地记得呢？每次看推理小说时，有警察进行如此不费脑力的讯问时，曲少昂一般直接摔书走人。
可只有一种情况除外，恰巧碰上的是毕生难忘的日子。
2005年8月8日，对曲少昂来说，正是如此。那一天，他接替了刘心美前男友的位置，将梦寐以求的美女揽入了怀中，是一生中虚荣心得到最大满足的纪念日。无疑，在相片上被鲜明标记出的日期，以及从相片的内容上来看，想必这一天就是刘心美前男友的死祭了。
想要一探所发生的事件，唯一的线索就只剩下手头这张相片了。
<h3>3</h3>
相片在曲少昂的手中被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他想，这一切没准是个阴谋，相片可能是电脑合成的，这在技术上不存在难度，但无论是谁，这样做的动机何在呢？
“你认得出相片里是什么地方吗？”曲少昂试图引导刘心美提供些有价值的线索。
“完全没印象，你知道我这个人从来不去在意无关紧要的东西。”狮子座的女人通常比较关心自己。
男人只得自己慢慢探索，相片的背景是一片树林，在大城市里要找到相似的地方并不太难。他突然意识到就在那个难忘的日子里，自己曾经去过类似的地方，那是他和刘心美唯一一次去过的树林，除了记得那个树林很大之外，其余一片空白。
曲少昂突然有种很想回到那片树林里的欲望，回去找寻那具尸体，真正去完结这个还依附在刘心美记忆中的男人。
树林，是刘心美前男友最爱带她去的地方，除了他们两人之外，就只有一个人可以帮忙辨认这片树林了。那就是刘心美和前任男友的共同朋友——君凡。
在风雨停歇的傍晚，曲少昂便拥着懒散的刘心美前往君凡的住地了。掐着百货公司下班的时间，他们几乎与君凡同时出现在君凡家的防盗门前。
独居的君凡也许因为营养不良，总显出一种绝望的病态，高高的个头更令他看起来异常消瘦，容易让人误会成吸毒者之类的社会败类。
曲少昂同君凡仅寥寥数面之缘，而男友失踪后刘心美似乎也与君凡疏远了。他们三人无语地六目相对，锈迹斑斑的铁门似乎阻隔了他们之间曾经的友谊。
时间是一把锋利无比的锉刀，能够抹去任何刻骨铭心的爱与恨，这一刻，君凡感到了陌生和孤独，而这似乎又是他想要的。
“你们怎么来了？”君凡一只手提着晚饭，另一只手抓着钥匙艰难地打开了铁门，语气很礼貌却又很冷漠。
刘心美帮他扶着铁门，走进整洁的房间里，开门见山地说：“我遇到大麻烦了。也许，是我杀了晨初。”
曲少昂递上的那张相片，让君凡如同看见了美杜莎的脸一般面如土色，他犹如一尊泥塑木雕站在原地，手里的晚餐贡献给了地板。
“你怎么了？”刘心美仰视着比自己高出一头的君凡，他的反应让人有种说不出的畏惧。
君凡的双腮因为牙关紧咬而鼓胀起来，额头上爆出蚯蚓般的青筋，他用略带稚气的声音责备道：“心美，难道你连自己做过的事情都不能正视吗？这个屋子里没有人会让你负责任，但并不代表你可以就此推卸责任。这个日子，我们都不应该忘记。”
“真的是我干的？”刘心美痛苦地嘶喊着，她甚至不去顾及现任男友的感受，失控的眼泪完全为了另一个男人而倾泻。
2005年8月8日的往事在君凡的一居室里再度被唤起，那是刘心美的爱情和君凡的友谊的一次灭顶之灾，那天之后，他们就被钉在了无赦的十字架上了。
君凡在刘心美迷离的眼神前，重拾这片灰色记忆，回想起来。
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炎夏午后，烦躁的情绪从洒水车的音乐到梧桐树上的知了，散布得比比皆是。而刘心美和男友晨初的争吵在酷热下引爆，并在三十五摄氏度的高温下，从口角演变成了拳脚。
争端期间，晨初给好兄弟君凡打去了诉苦电话，电话那头传来的刘心美撕心裂肺的咆哮响彻听筒，不断有物品与墙面、地面亲密接触的响声。
于是君凡即刻动身赶往他们的住处，前去掐灭这对小恋人之间燃得所剩无几的引爆线。
拜伟大的市政规划所赐，当君凡从拥堵的高架上下来时，七公里的路程计价器上却显示着三位数的车资，足足耽误了近两个小时。当君凡抵达时，刘心美和晨初已不知去向，透过房间的窗户，君凡能够看到那凌乱的战场。
君凡不假思索地狂奔向那片树林，那片只属于他们三个人的树林。年幼时，结伴行走在厚厚的落叶堆中，沙沙作响的脚步声搅拌着口齿不清的童谣，如山多斯咖啡般混合出浓郁的情感来。最终，刘心美选择了晨初，君凡成了无奈的祝福者，一个永远没有幸福的守护神。
而从树林里出来的却是刘心美和另一个男人，这个因为贪恋美貌而追随刘心美的曲少昂。两个人满手是土，刘心美在中年人粗壮的臂弯中沉睡，君凡说当时并没有看到刘心美穿着相片上的红色外衣。
曲少昂给出的解释同样是接到了电话，随后一路追至树林，才找到了昏迷过去的刘心美。
在这个英雄救美的故事里，没有恶魔被杀死的桥段，只是从那天开始，晨初失踪了。
整洁一新的房间，已不见触目惊心的碎片，新鲜的熏衣草再度被摆上了窗台，在睡梦中的刘心美嘴角挂起浅浅笑容。这就是刘心美度过那一天的方式，晨初的接班人以无与伦比的速度接管了刘心美的生活。
调查失踪人口的警察在他俩嘴里了解到的情况很简单：晨初在和刘心美吵完架后摔门而去，之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了。
只有君凡心里明白，他在帮忙整理房间的时候发现，丢进垃圾箱里的花瓶碎片上的血迹，不属于刘心美，因为她没有受外伤。
仅那一天的工夫，君凡恍如隔世，从一开始他就明白晨初不会再出现了，而对于刘心美的所作所为，他以一种不闻不问的放弃姿态，在半年的时间内斩断了同她的所有联系。他背负着强烈的罪恶感，在贫瘠的爱情荒山上苦苦修炼。
但现在，他内心黑洞的缔造者却重揭下他脆弱的封印，把罪恶的双手放在了他流脓的伤疮上，这才令痛不欲生的君凡对刘心美的言辞激烈起来。
曲少昂在有序到近乎偏执的房间里寻找着烟灰缸，难耐的烟瘾令他有点坐立不安。
一尘不染的电脑桌上摆放着不少电脑外接设备，对一个百货公司的小职员来说，这些设备未免有些太专业了。
“你平时就玩玩电脑？”曲少昂装作若无其事地问。
“我的钱都花这上面了。”君凡咧了咧嘴，自讽道。
一个精通电脑的君凡，这让曲少昂对发相片人身份的猜测又产生了反复。君凡也许是为了给自己的好友报仇，才使用高超的电脑技术在刘心美的电脑上打印出了相片。可他为什么半年后才这么做呢？没准是他的良心终于支持不住，再也没有办法独自一人来承担痛苦，心头压抑一件难以启齿的秘密，是十分折磨人的。如果这些都能顺理成章地变为事实，那么，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相片是谁拍的呢？
在完成一系列自问自答的同时，曲少昂开始在房间里寻找起拍摄工具来，如果当时真是君凡拍下这张相片的话，他应该会有照相机之类的器械。
突然，曲少昂掏出手机低头看了看，无奈地摇摇头，问：“可以借用一下你的电话吗？我的手机没电了。”
单身汉的房间里没有安装固定电话，君凡把自己的手机递给了曲少昂。
曲少昂转身走向窗边，拨了个号码等待着对方的接听。窗外那温软的橘红色路灯映衬出的却是一张阴沉的脸。他最终还是在中英文双语的提示下挂断了电话。曲少昂若有所思地拨弄着手机，片刻之后，才慢悠悠地把手机还给了君凡。
中年男人那看似严酷的脸再度转向车川流不息的十字路口时，整个脸部肌肉都在兴奋地抖动着，他难以抑制如掘获宝藏般的欣喜。
照半年前相遇的那个场面来看，君凡根本料想不到发生了何种事情，所以急忙赶来的他不可能带笨重的相机。曲少昂在刚才的小规模搜查中，没有发现任何照相机或是便携式的卡片相机。灵机一动的他，猜想拍摄相片的没准是个手机。在没有找到照相机的情况下，曲少昂尝试检验了一下君凡的手机是否拥有照相功能。
而这一次的检验彻底令曲少昂最早时的那个猜测死灰复燃，神秘相片的幕后黑手正是这个少年，他的手机不出所料地拥有照相功能。
散布在曲少昂心头的疑惑正如悄然散去的乌云，可他内心那个不可告人的秘密，将永远无法见到天光。
当他们两人告别君凡之时，夜空中早已装点起满天繁星，仿佛打算盖过太阳的光芒。
<h3>4</h3>
路灯和星辰孜孜不倦地注视着夜幕下寂静的都市，君凡骑着电动小毛驴的身影在路边梧桐树的阴影间时隐时现，簇新的坐骑不时在胯下反射几丝璀璨的光芒，这让带着一把可折叠式铁锹的君凡更谨慎地选择人迹罕见的路线，他鬼祟地前往那片魑魅魍魉之林。
看到那张相片的同时，君凡就感觉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他那震惊的表情是因为这张相片不应该仍在人间，它是从地狱寄来的。
上帝总会给晦暗的内心配以一张巧舌如簧的嘴来掩饰它本性的丑恶。他对刘心美的那通冠冕堂皇的训斥，事实上也可以说是君凡对自己的责骂，与刘心美渐行渐远的关系，不单单是因为好友晨初的失踪。在2005年8月8日犯下的可怕罪行，完全令他的人生坠入无底的渊谷。
借助电动车微如萤火的前光灯，君凡骑行到了大树林中的一个山坡上，翻身提锹下了车，将铁锹深深插进了肥沃的土壤里，倚靠着铁锹猛吸了一口湿冷的空气。
虽然山坡下漆黑一片，但君凡似乎能看见相片里的那幅生动的背景，相片的拍摄地正是他现在所踩的这个山坡。
电动车的照明电源几近耗尽，在忽明忽暗的荒野间，君凡一个人挥锹奋力在这条坡道的正当中挖了起来，他病态的面容加之自下而上的脸部灯光效果，着实令人联想到丧心病狂的抛尸凶手。如此诡异的气氛连君凡自己的脊梁骨都升腾起丝丝凉意，鸡皮疙瘩与潮热的衣服摩挲得让人异常难受。
曾经看过的一部有关杀人埋尸的电影在君凡的脑海中浮现出来，影片中男主角用调侃的语气诠释着杀人与挖坑的关联：想杀人就得先挖坑，杀完人再挖坑就容易出事。试想你在月黑风高的荒岭上，旁边躺着一个被你残害的死人，四周寒风吹吹，草动动，不知名的怪鸟啼叫几声，你心里一慌，手就容易发软，土坑自然挖不深，尸体埋进去以后，野狗能闻得到味道，爪子刨几下，尸体就出来了。所以说，杀人要先挖坑。
这段略带黑色幽默的台词，减缓了君凡对所做之事的恐惧。
终于，嗅到了来自地底的腐味，这是连上帝都会皱眉的气味。
君凡将电动车推近土坑，在手臂加上铁锹的长度的泥土中，一具不成人形的男人腐尸半隐半现在光晕和土壤之中。尸体的头骨有着明显的裂痕，身上所穿的短袖短裤已是一派破败褴褛。
君凡蹲在坑边，用铁锹拨动着尸体周围的泥块，似乎在寻找着某样东西。就在尸体的肩膀上方，君凡找到了他想看见的那件东西，他不禁面对着臭气熏天的腐尸如释重负地长舒一口气。
将铁锹倒转过来，君凡用木柄钩起了这个黑色的小包，他拍去被尸油黏结成块的泥土，将小包挂在了电动车车头上，恰在这时，电动车的灯熄了，终于没电了。
君凡用这堆高高隆起的土丘再次丧葬了一次可怜的死者，对土坑表面的泥土也不需要精心的处理，因为这个土坑挖在了山坡的道路中间上，往往在人们眼皮子底下的东西才是最不起眼的。君凡充分表现出了他对“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名句的信任，所以才选择了这样一个坟地。
君凡来到明亮的路灯下，不顾还肮脏着的双手，匆忙打开了黑色小包，里面放着一只黑色外壳的照相机，与尸体截然不同的是它被埋葬在土壤中却未受到丝毫的损伤，君凡打开机身上的盖子，黑色胶卷严丝合缝地安躺其中。
一切似乎都没有改变，而一切似乎又发生了剧变。是我们改变了生活，还是生活改变了我们？人们总无法明白，这些选择题的对错取决于你的答案。
黑影带着窃喜的笑容，从君凡的背后一闪而过。夜，吞噬着一切丑陋，不论是你的还是我的。
<h3>5</h3>
难得迎来一个加利福尼亚式的早晨，任凭窗帘如何张开手臂阻止，金灿灿的阳光总能找到空隙钻进屋子，嬉戏流走在床单、枕头以及床头柜的小闹钟上。
搅人美梦的不只有调皮的阳光，还有吵吵闹闹的电话机。
“喂，哪位？”刘心美虎着一张隔夜脸，接起了电话。
“是刘心美小姐吗？”对方的语气很镇定。
声音属于一个陌生的男人，莫非是打印相片的人打来的勒索电话？
刘心美迟疑了片刻，答道：“是，我是。”
“你好，我是东区公安局的警察。很不幸，我得通知你一个遗憾的消息，我们找到了你男朋友晨初的尸体，死因系额头受到重创，尸体被埋在了大型绿地的树林中。现在你申报的失踪案卷宗转到了刑侦部门，希望有什么线索你能够及时联系我们。”
刘心美感觉到有液体夺眶而出，她哽咽着问：“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被害的吗？”
“死亡时间初步推断为六个月前，差不多就是你申报人口失踪的那几天。”警察再次表示了遗憾，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后，挂断了电话。
话筒里只留下了空洞惆怅的单音，记忆的洪流被释放，那张相片的影像开始在刘心美的头脑中跃动起来，她渐渐地开始相信了相片所诉说的故事，那的确就是真的。
曲少昂即使带来再多的新鲜熏衣草，也无法阻止刘心美坠入加勒比海的旋涡之中。但曲少昂为这个旋涡推波助澜了一把，将惊涛巨浪壮大成为吞噬一切的海啸。
“杀害晨初的凶手是君凡，现在他已经被警察带走了。”曲少昂平静地说出真凶的名字，真相似乎早已在他的意料之中了。
“怎么会是君凡？”刘心美对这个答案的准确度相当怀疑，她注视着曲少昂充血的眼睛。
“因为在他的家里找到了挖土的铁锹，上面的泥土与埋藏晨初尸体的地方的泥土完全吻合。而且，晨初并不是他手下唯一的遇害者，在晨初的尸体下，还掩埋着另外一具男人的尸体。”曲少昂咂着无味的嘴，匆忙给自己点起一根烟提提神。
这实在是太荒唐了，刘心美心中的君凡完全是和“杀人犯”三个字绝缘的。
“另外那个人是谁？”女人再度提问。
对此，男人无以回答，只是过瘾地喷出两道白色的浓烟。
“那么相片到底是谁搞的鬼呢？”又回到了开始时的那个疑惑，散不尽的迷雾仍萦绕心头。
曲少昂虽不能完全解释清楚，但至少他表明了自己的观点：“相片应该就是君凡制作的，他精通电脑，你的电脑也许被他入侵后自动打印出了这张相片。”
“不，你骗人！这完全是你编造出来的。”
刘心美双手捂着头脑，大声驳斥道。
她被唤起的记忆与曲少昂所说的全然相悖，在2005年8月8日所发生的事情在君凡重述了一遍后，那片空如苍茫的记忆逐渐丰满起来。
“选择性失忆”——这个时常与逃避现实的人联系在一起的病症，就是她会遗忘与男友晨初那场惊心动魄扭打的主要原因。
于是，她为自己编造出一个心碎的故事来，被负心汉抛弃的伤心总好过亲手杀死爱人的内疚和自责，刘心美选择了逃避。
当晨初刚搁下打给君凡的那通求助电话，一只装满熏衣草的花瓶径直飞向了他的额头，花飞血溅，混合成玫瑰红色的液体在晨初的发际处流淌下来。
杀害心爱的人是很少有人能够坦然面对的，不知所措的刘心美想到了曲少昂，对她一心一意的男人。
中年男人贡献了掩尸灭迹的计划，并在得知了君凡即将赶到的消息后，马上将计划付诸行动。
埋尸地点是刘心美挑选的，她想让心爱的男人能安静地栖息在他生前钟爱的树林里，这样做让刘心美感觉全世界只有她才独拥着晨初。
运尸工具是曲少昂的四轮汽车，运尸人员是曲少昂加上搭了把手的刘心美。翻出了冬天才盖的棉被来包裹尸体，这样才不至于半路上被人发现。当曲少昂专注地挖着晨初的坟墓时，刘心美痴痴望着男朋友生气全无的眼睛，那里面没有哀怨，没有责难，这更让刘心美内疚不已，她失手砸死了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同时他也是自己深爱的男人。
曲少昂让刘心美脱掉红色的Dior外衣，前来帮助他把尸体搬进已经挖好的土坑里。简短的葬礼仪式省略到只有两个步骤，将尸体放进坟墓，以及填上土，让土坑真正成为坟墓，没人会来打扰的地方。
剧烈争吵过后，再施以高强度的劳作，加之出席悲痛的葬礼，一个女人可怜微薄的体力就在这一刻崩塌了。
倒地时，头部撞到树干、石块之类的硬物，外部作用的伤害，或许也是导致如此压力下的刘心美丧失这部分记忆的原因。
曲少昂编织的谎言全部破灭，相片未必是虚造的勒索物，它无声地记录下了一场命案后的阴谋默片。
假设晨初不是君凡杀的，那警方挖出的另一具尸体又是谁呢？
此时此刻，答案悄然驾临至大门口，正有节奏地敲击着门板。刘心美和曲少昂面面相觑，实在想不到访客的名字。
于是向哆啦A梦学习，打开门来寻求一个答案。
<h3>6</h3>
两位制服警察站在门外，一名头发蓬松、中等身材的男人从两名警察之间挤进了房间，他用惺忪的眼睛向两名警察递了个眼色后，旁若无人地将门虚掩上了。
他彬彬有礼地自我介绍道：“冒昧拜访，还请刘小姐和曲先生两位多多包涵。我叫左庶，专程为你们带来一个意外的真相。”
左庶那镇定中略带几分窘迫的神情，看起来有些滑稽。
可他自报的名字，足以震慑住他们两个人的笑容。当“死神的右手”在上海犯下累累血案之时，警方正是在这位名侦探的协助下，才顺利完结此案。刘心美才得以放心穿上她的红色高跟鞋，而不必再担心成为连环杀手的猎物。
刘心美很想知道这位她满怀敬意的侦探此行所为何事，便问：“请问，左先生是要对我们说什么呢？”
左庶把玩着黑色外套的下摆，说道：“对于你男朋友晨初之死，发生在树林里的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所有与你们有关的离奇事件的全部解答，我将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告诉你们两位。”
“那就请坐下说吧！”曲少昂摊手指向写字台旁的转椅，他搂着刘心美在床沿认真地竖起了耳朵。
左庶摆摆手示意谢座，他用鼻子吸了吸气，很享受房间里空气的样子，微笑着开始说道：“我们先从半年前的失踪案开始说起吧！刘小姐男友晨初失踪的同一天，恰巧有另一个男人也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失踪者的父母和你一样，也向警方报了案。看似毫无希望的等待让他们觉得应该再试试别的渠道，看看有没有办法找到失踪者。于是，两周之前，他们来到了我的调查事务所里，委托本人着手寻找他们的儿子。失踪者名叫秦军，是一名摄影爱好者，从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来看，秦军失踪的时间地点都和晨初十分相近，根据我从你邻居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晨初的失踪是在与你的争吵后，而你们常去的那片树林又在附近，失踪者秦军正是前往那里取景摄影。出于职业习惯，我做了最坏的打算，他已经被谋杀了。”
“一个成年人无端失踪，又没有任何匹配的意外事故，那么谋杀是最大的可能了。为什么无缘无故地会被人杀害呢？如果不是遇上变态杀手那么一定是惹祸上身了，秦军作为一名业余摄影师，照相机的镜头很容易记录下一些别人见不得光的事情。如此一来，一个我臆想出来的连锁谋杀案在我脑海中诞生了。”
左庶双手挥舞着复杂的手势，继续说：“秦军拍到了凶杀案的重要场面，所以永远留在了树林中，那么他所目睹的凶杀案死者会不会是另一位失踪者晨初呢？我抱着这样想法，和你们开了一个玩笑。”
“玩笑？什么玩笑？”曲少昂发觉这个男人条理清晰的逻辑和他的一头枯发完全成反比。
左庶用修长的手指在盛纸格上敲打几下，眯起眼睛微笑道：“相片的事情欺瞒了你们一阵，但也让我真正了解了真相的全貌。”
“你，你是怎么做到的？”刘心美指指打印机，很困惑地问。
左庶挠了挠头皮，露出小孩子恶作剧后解开谜题的得意神情，说：“在对你们生活进行调查的时候，我意外发现了街对面那家电脑维修店老板的勾当。他似乎对刘小姐有着爱慕之心，对我这样一个陌生人询问刘小姐的情况很排斥，而得知我的调查身份后，他告诉了我，他借着维修电脑的机会，向你的硬盘里植入病毒的事情，他定期打印美丽的照片来取悦忧伤的你，这就是你的打印机神奇地拥有了生命的原因。”
曲少昂明白了为什么半年前的相片现在才会出现的原因，因为那根本就是一出闹剧。
刘心美浑身不自在起来，她的私生活几个月来都是在那个四眼青年的偷窥下度过的，她不禁花容大怒，“你就和那个无耻之徒，又在我的打印机上动了一番手脚，无中生有出这张相片来恫吓我们。你们实在是太不要脸了！”
面对辱骂，左庶只是低着头一阵狂挠，说道：“如果你问心无愧，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可报警了之，而你们却紧张地做出了反常举动，让我找到了不少的线索。”
说完，左庶的目光聚集到了曲少昂的脸上，曲少昂叼在嘴角的烟上，长长的白色烟灰都忘记弹去。
“你也发现了君凡的秘密吧？”左庶打起了哑谜。
“什么秘密？”刘心美问。
“男人之间的秘密。”
左庶对着曲少昂露齿一笑。
“我不知道什么秘密啊！”曲少昂激动地矢口否认，烟灰撒了一身。他突然发现这两天好像已经见过左庶，只是一时想不起在何时何地。
“曲先生，难道忘记了昨晚的所见所闻吗？”左庶直视着曲少昂，无比锐利的眼神仿佛就要看透对方的内心世界，“既然你也患上了小小的健忘症，那就由我来为你做一次恢复治疗吧！当你和刘小姐离开君凡家后，你原路折回到君凡家楼下，监视起他的行动来。我猜你一定是在他家里有了什么发现，才会坚信君凡当晚会有所行动。我就在后面跟着一远一近的你们两个来到那片树林里，老实说，君凡骑电动车的速度真让我的肺受了次罪。我和你都看见君凡从树林里挖出了一件东西，然后就匆匆离开了。想必你和我当时都没有想到，君凡竟会在那个坑里埋下了一具尸体，我们会产生同样的疑问，是因为我们心里都清楚，真正杀害晨初的人是谁。”
刘心美抽泣着，倒在了曲少昂的怀中。
“可在君凡离开树林之后，还发生了更为古怪的事情。”左庶接下来所描述的情景，足以让悬念大师跌破眼镜，“当曲先生跟着君凡一同离开时，我除了对那个土坑感兴趣外，真的有些不知所措。可曲先生带着铁锹又回来为我排解了烦恼和疑惑，他同样急不可遏地想知道君凡为什么赶来挖这个土坑。在那下面出人意料地埋着一具尸体，那便是被君凡杀死的秦军的尸体，曲先生为了明哲保身，挖出了晨初的尸体，将它丢进了君凡挖的土坑里。然后报警，想从此了结这桩纠结在他心头的烦心事。”
曲少昂下意识地揉了揉因为熬通宵而血红的眼睛。
“你完全没有必要为我这样做。”刘心美用额头轻轻摩挲着曲少昂的下巴，心怀感激地说。
“哦！你错了，刘小姐，验尸报告表明，晨初的致命伤是由铁锹之类的钝器造成的，就像曲先生所使用的那种。”
左庶语出惊人，并简单地将其归纳为一句话：“简而言之，埋藏晨初的人，就是最终杀害他的人。”
刘心美终于知道为什么她从来不清楚自己失忆的病症，是因为有人刻意隐瞒了真相，打算随时将杀人的罪名推到自己的头上。尽管他杀人是为了自己，可这样自私的爱实在令刘心美作呕。
刘心美和曲少昂彼此抵触的情绪令他们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分开了，金钱与肉体的交易注定不会长久。
曲少昂突然站了起来，将已经熄灭的烟头狠狠摔在地上，大声质问着左庶：“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我就是埋藏晨初的人呢？你又如何证明君凡所挖土坑中的两具尸体不是他所杀的呢？你刚才说的一切都是你伟大的推理，海市蜃楼般虚幻缥缈的故事，有证据的话，还需要请两位警官在门外等候吗？”
左庶不为所动，慢条斯理地说：“我在树林的深处找到了一件女式红色外衣，上面的泥土和血迹令我联想出相片上的景象。我不能确定我的判断，只得做了一次小小的实验，没想到竟诱出你这个幕后凶手。在晨初尸体的埋藏地，勘察人员找到了一些熏衣草的碎屑，也许死者是被花瓶之类的东西击中后假死过去，当在树林中醒过来时，为了一己私欲的曲先生便用手中的铁锹杀死了他。重要的是，我在那里捡到了几个烟头，把它们和你留在电脑维修店里的那枚烟头进行了对比，化验结果为上面沾着同一个人的唾液，你实在是该去戒了你的大烟瘾啊。而君凡从土坑中取出的那个黑色小包，证实是一部照相机，那上面记录着你埋尸甚至杀人的全过程。君凡事实上是你的守护神，他为你隐藏着证据，而你却如犹大般出卖了你的神，尽管你的神没有基督那至善的心。目前掌握的证据，指证你只需要看法官的日程安排了。”
看得出曲少昂还想作最后的抗争，左庶适时地打了个响指，两位警察迅速从虚掩的门后闪出，准备拘捕两人。
“你这个该死的侦探，难道可以代表警方吗？”曲少昂困兽犹斗，拒绝接受两位警察的拘捕。
左庶向其中一位警察确认了一下时间，对曲少昂说道：“如果你坚持你的态度，请少安毋躁，等上几分钟吧！”
众人重又沉默下来，曲少昂反倒娴静地摆弄起窗台上的盆栽。刘心美泪湿衣襟，冥冥中与她有关的男人全都难有好下场。两任男友，一个是死者，一个是凶手。有人说爱情是美德的种子，可现在怎么看都像是悲剧的幼苗。甚至连那位猥琐的电脑维修店老板恐怕都难以保住他的营业执照了。
还有一个是君凡，他为什么要杀那个无辜的摄影师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左庶还没有给出，于是刘心美开口向乱发侦探求教。
“我暂时也只能猜测，目前还未得到君凡的口供记录。”左庶谨慎地回答道，“接到电话的君凡急忙赶来，却发现房间空空如也，熟知你们性格的他便连忙赶往树林。也许是取道不同，他在寻找你们的时候，发现秦军正在拍摄你们埋尸的过程，可能为了保护你，在争执过程中他失手误杀了秦军，于是他也将尸体埋在了树林里。”
又一个维护她的男人以身试法，她明白君凡突然将她拒之千里的原因，是因为他早已明白，两个凶犯的爱情注定前途黯淡。天煞孤星的宿命论正在刘心美的身上验证，她不愿再去了解过多的事实真相，也不想再作无谓的抗争，只想默默接受早有定数的命运安排。
每个人都只会默背内心的独白，每天在伪装中强颜欢笑，当一切肤浅的表象褪去，自私、贪婪、残暴，就成了座右铭。
打印机发出吱吱吱吱的响声，仿佛在为内心沉重的人们配以哀婉的乐曲，从机器中缓慢流淌出的是冷酷无情的法律。颤抖着的纸上，黑白分明三个大字——逮捕令。
<b>王稼骏　《最推理》当红作家，作为大陆第一人以《魔术杀人事件簿》入围岛田庄司推理小说奖，2009年开创黑色幽默小说《她的秘密》。</b>

口感细腻的雀巢咖啡评《杜父鱼》
<h5>云豹</h5>
第一次看到《杜父鱼》的时候是在大侦探的比赛上，作者王稼骏是我进推门最早认识的朋友之一。还记得当初热火朝天地聊着每周谜题，一转眼将近五年过去了，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了，同时期认识的家伙们都已不再活跃，也只有他还在努力着，而且是很明显地在进步。王稼骏每次都能给我带来不同的惊喜，左庶的形象也越来越鲜活，跃然纸上。虽然在左庶身上还隐约能看到金田一耕助的影子，但是也能分明感受到两种不同的感觉。个人觉得在这篇里唯一的不足就是在故事中左庶出场得太晚……
刚刚看的时候觉得诧异，不知道杜父鱼为何物，甚至很白痴地想象是可以吃的吧？或者是在鱼里面下毒吧？好吧，我承认我懒得百度……其实杜父鱼是一个伪装的高手，属于动物中九大伪装高手之一。是平时默默无闻，关键时刻给对手致命一击的类型。原来感觉作者用这个题目是暗指了凶手如同杜父鱼一样善于伪装，后来感觉所谓杜父鱼，其实用来形容左庶更贴切。中国有句俗语，“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凶手就是那个只顾眼前利益的螳螂，自以为万无一失，孰料法网恢恢……
单单说这篇像什么，我倒是想不出来，整体上觉得王稼骏的作品像雀巢咖啡，一些安排很到位，口感配合得很舒服，恰到好处，带点苦涩，回味悠长，有社会派的感觉，却又不仅仅是社会派。游刃有余的人物塑造能力，合理的情节安排，加上并不薄弱的诡计，就像咖啡加了不多也不少的糖和奶。
必须承认，这篇容易让我想到乙一的《zoo》，只不过《zoo》更加诡异黑暗，“每天早上都有一张我女朋友尸体的照片被放到我的收件箱里，照片显示着女朋友的尸体正在一天天地生蛆、腐化。她是在我们去过动物园之后失踪的。所有人都认为她只是失踪了，只有我知道她被杀了。我辞了职，拿着她生前的照片四处寻找凶手的线索，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只不过凶手就是“我”，而收件箱里的照片也是“我”发给自己的。而且一开始就告诉我们凶手了。《杜父鱼》中出现的是打印机打出刘心美埋尸的照片……我喜欢《zoo》阴沉的感觉，也喜欢《杜父鱼》的结局逆转，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希望还能看见作者给我带来的不同的惊喜……
<b>云豹　资深推理评论家。</b>

深宅如戏
<h5>无聊的生鱼片</h5><h3>一</h3>
故事发生在民国的初年，或者说更早。
夜幕下，亘古不变的山中，有抹艳红印透了半边的苍青，依稀听到器乐和人声喧嚣，大办宴席为的是司徒家老爷的七十大寿。
“老爷，二奶奶回来了，还带了个路人。”仆人弯着腰站在老爷面前。
“哦？这个女人……”老爷子挑了挑眉毛，起身准备过去。
仆人口中的二奶奶，林岚，方才三十，面容姣好，却不幸生在这山中。进这个家时，她只有十七岁。因为曾认识一个新青年，接受新的思想，所以一开始只是一味抵抗。后来，却被这黑暗洪流吞没，青春与活力都迷失在雕龙画凤的深宅中。她厌恶这个老头子，是深入骨髓的恨。
“这位打巧路过这里，附近又没有店家，想在这借宿一晚。”二奶奶领着一个青年迎面走来。风姿绰约的身影，看得出当年的美丽，话语间带着傲气。跟在后面的青年有着儒雅的书生气，也不瘦弱，隐约带着点刚强。
“您好，我叫欧卿。因为无处投宿，来此借宿一晚，打扰了。”欧卿上前说道，他身着长衫，却没留辫子，一副新青年的模样。司徒老爷不快地瞥了一眼，便吩咐下人去收拾房间，二奶奶踩着步子离开，踏得青石地板哐哐作响。
司徒天赐叹了口气，“这个女人，怕是还想着那小子。”
到了自己的房间，欧卿坐在床沿一语不发，他知道自己在这不受欢迎，不过忽地在嘴角浮起一丝微笑。
侍者方当而立岁，先生已是古稀年。
不知过了多久，听见外面声音格外嘈杂起来，有人在叫嚷，女人在尖叫，器物翻倒在地，还有瓷盘破碎时的声音。欧卿急忙下到庭院，发现人们都惊恐地看着舞台。顺着人们的视线看去，欧卿也愣在了那里。
<h3>二</h3>
“意惘然，深知轩榭绽冷红，只因没于箜篌中，孤寂独黯然。神恍惚，曾晓寤寐身辗转，不为沉浮功名翰，泠自望琼台。”小生咿咿呀呀唱着幽怨的台词。“呀，来了。”便撑起伞倒退着蹲到舞台靠内处，遮住自己。扮花旦的戏子踩着碎步上台。
“妾身心如麻，曾得识不才书生，此情难断。虽相与老爷，却愿舍这牡丹香，与他同闻机杼音。”
花旦唱完此段，回头注视小生，疑惑着掀伞，却发现小生的胸膛插着一把匕首，血在灰蓝色的衣裳上浸染得刺痛人心。意识到出了大事，观众慌乱起来。班主和两个人上台，试试鼻息就欲盖弥彰地将小生抬下了台。
欧卿和林岚想进后台，但被班主厉声制止。四处打听，都说是伞遮下前小生还唱着戏，伞一掀开，小生胸前便被插上了一把匕首。这之间，也就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众目睽睽，当时台上也就只有扮花旦的戏子，没有任何人接近，然而那花旦要想刺中小生，动作自然会被观众看见。这戏班里，班主从前从过医，试了鼻息，摸了脉搏，摇了摇头就把尸体放在靠近后台的一间房里。过几天，要是这戏子有家人，领了遗骨，匆匆办下丧事就结束。要是没有家人则就有死无葬身之地的可能。毕竟，戏子虽台上光彩，但却也是羞耻的事，家人难以启齿。
“那花旦是什么反应？”欧卿问道。
“还会有什么，只是尖叫，一味哭说着‘绝对不是我干的’，可又有谁信呢？”
“花旦是女子，要是真的刺下去，那小生怎么会一点动静都没有？”
“谁告诉你花旦是女子？女子不能出头，都是男子扮的。”林岚的话里有不屑和愤恨，欧卿理解地叹了口气。
“算了，早点歇吧，你明天还要赶路，这些事情留给那些大丈夫办吧。”林岚最后一句话的语气很重。
欧卿笑笑，送林岚出去，自己回到房里，又开始沉思。总觉得可疑，但不知是何处。人们议论着台上发生的故事，难以置信。
欧卿听见外面又开始喧闹起来，就点破窗户纸，眯着眼睛看外面发生的事。
外面，家丁、班主还有些闲杂人围在院里，司徒老爷则在不远处坐着。人群中间，是个男子。仔细看去，未卸的装已经模糊，头发和戏装也已散乱，身上带着血迹，在哭。
“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班主脸色铁青，而司徒天赐像是在看出好戏。
“你这个腌臜的东西，怎不是你干的？除了你还会有谁？”班主狠狠地打下去一棒，这一棒打在了左手腕上，估计手被折断了。戏子蜷缩着身子小声啜泣，似乎已经感觉不出疼痛，嘴里默默念着什么。
欧卿再也看不下去了，人人都是这么冷血。正准备大吼制止的时候，一个尖锐的女声已比他先喊了出来，是林岚。
“等一下。”
到了院里看见林岚已经拦在了戏子的面前，厉声阻止木棒的再次落下。欧卿推推戏子，但戏子已经接近昏迷，只是嘟囔着“不是我”。
“我且问各位，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凶手？”欧卿抬手抵住将要打下的木棒，大声吼道。
“与你何干？这是我们戏班的事情。小子，别白费力了，为了一个凶手，有什么好说的。”班主蜡黄猥琐的脸上浮起的是一丝讥笑。
欧卿顿时气上心头，看见一旁的戏子，无辜的表情的确不像是装出来的。
“我以个人的全部名义担保，我会尽我所能找出真凶。”情急之中他吼出了这样的话，纵然他明白人不可貌相。
司徒天赐听见了这番话，拄着拐杖由仆人搀着走了过来。
“小伙子，省省吧，为个素不相识的戏子不值得。”司徒天赐讽刺的口气让欧卿觉得热血上涌。
“怎么不值得，多少是条人命。”欧卿毫不客气地回驳。
“那好，你要能认定凶手不是他，我们就打个赌。若是你能找出真凶，我司徒天赐给你大摆宴席，任你提要求。若是你找不出，你就在这司徒家做一辈子下人。”司徒天赐的口气傲慢得让人光火，这样的话，根本让人觉不出是出自一个七十岁的老人之口。
“这个赌，我打了。”
“好，有魄力。”司徒天赐顿了顿拐杖，敲得石板发出脆响，回声显得空洞。
“那么现在，一不可再为难他，二望不要有人来干扰我。”欧卿指指地上的戏子，对着司徒天赐说道。
“那也有条件，为期五天，若五天内找不出凶手，那也算是你输。”司徒天赐的表情，透过浓密的花白胡子，也看得出是在冷笑。
“我答应。”
说完，欧卿便和林岚一起架着那戏子回房。林岚唤了宅里的郎中，又叫下人找来了干净衣服和热水。郎中上了药，固定了轻微骨折的左手。一直折腾到后半夜，才安顿好。戏子被安排在欧卿的隔壁，有下人照看着。
夜里，欧卿总是梦见那个空无一人的舞台，自己茫然不知所措，感觉彷徨，甚至谴责自己太过于冲动。梦是杂乱无章的，醒后又只记得几点碎片。
<h3>三</h3>
“快醒醒，出事了。”听见林岚急促的呼唤声，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怎么？”欧卿揉着眼睛看清面前的人，林岚会意地先退到了屏风后面。
“司徒天赐死了。”林岚在屏风后用冷静的语气说道，欧卿听到这话猛地一震，狐疑地打量着屏风那边林岚看上去并不惊慌的身影。
也是，她恨他。
“他们对那戏子的怀疑更深了。”林岚的语气显示欧卿现在的处境很糟。
“不是有人看着吗？怎么会？”
“祺说他睡着了，今早班主等人发现司徒天赐已经死后，冲到这房里时祺才醒。”
“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已经到巳时。”
“走吧。”欧卿穿好长衫跟着林岚不紧不慢地出去，因为知道人已经死了，跑得再快也是枉然。
司徒天赐死在自己寝室里的红木桌案前。司徒天赐伏在桌上面，背上插着一把刀。
发现尸体的仆人哆哆嗦嗦说不出完整的话。欧卿在上海时听过侦探这一行，不过该做什么，怎么做，完全不知道，只能跟着感觉走。他示意大家不要靠近尸体，把尸体扶起来，以便看清司徒天赐的整体情况。欧卿心里感到厌恶和毛骨悚然，尸体没有一点温度，冰冷得没有质感。欧卿心里横了一横，把尸体转过来。看见司徒天赐的脸时，林岚也惊声尖叫出来了。
本来下垂松弛的皮肤紧绷，胡子纠结着，面色铁青，万分恐惧和惊慌的表情显示他在死之前受到了七十年来从未有过的惊吓。这和老人的外部极不相称，像孩童般，表情夸张扭曲得难以言状。表情在恐慌之余甚至带着狰狞，胡子下的嘴大张着，失态的样子使得在场的所有人都打起了寒噤。
欧卿没有用多少力就把刀从尸体后背上拔了下来，这是一把挂着红色流苏的匕首。上面的血，蜿蜿蜒蜒流下。刀泛着寒光，让人觉得不适。血，透着腐朽的气味。用下人拿来的白布擦干血迹后，隐约看见刀刃上刻着一个“宵”字。
“宵？”欧卿想起昨晚的那个花旦的名字，他叫宵浅。
“宵浅呢？”刚开口，一个人影就被人推得跌出来，是宵浅。
“这……这是我的……”他断断续续地说着。
“这把匕首是你的？”欧卿走到他跟前，把他扶了起来。
“不是我，我什么也没有做！把匕首还给我。”宵浅跌跌撞撞地想夺下匕首。
欧卿使了个眼色，林岚和一个丫鬟就把宵浅扶走了。
宅子里的郎中告诉欧卿，司徒天赐死了只有一个多时辰。致死的凶器应该就是这把匕首，但是无论怎么看都不是那么简单。郎中便取来了银针刺入尸体中，拔出时，银针已经变黑。
“看来应该是中毒身亡在前，被刺的只是尸体而已。”郎中用白布擦擦手。
“是砒霜？”
“没错。宅子四处都投了砒霜毒老鼠，可能是误食，也有可能是投毒。”
“哦？”欧卿挑了挑眉毛，脑海里一团糟，心里也发毛。他完全不知道该干些什么。环视整个房间，房里木窗开着，忽而吹过的风鼓起厚重的及地窗帘。墙角的圆桌上放有一柄茶壶和几个青瓷茶杯。欧卿走过去，发现根据桌面的水的痕迹来看，少了一个茶杯。
“等少爷回来之后方能处理后事，方才已经有下人去找少爷了。”蔡郎中说。
“少爷？”过世的大奶奶留有一年过三十的儿子，整日沉迷在纸醉金迷中，鲜少回家，回来也是索要点钱财继续逍遥。“他在哪？”
“谁知道呢，怕是醉倒在哪座红楼上了吧。”蔡郎中不屑地哼了哼，口气鄙夷。
“咦？”欧卿看见司徒天赐不自然地蜷缩着的手里好像抓着什么，就费力地把他僵硬的手扳开，发现手里握着一块玉佩，小巧温润的蝶形玉佩，很眼熟。
欧卿没说什么，只是叹叹气，就离开了。
“告诉我，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欧卿回了房，坐到宵浅的对面，打量着他。这个戏子卸了妆，脸上因为那些劣质的油彩，已经变得粗糙。大约只有二十五岁，比欧卿大一些。脸上的妆卸了之后，是个普通的男子。他脸色惨白，双眼也红肿，身材单薄消瘦。
“和你们知道的一样，我掀伞的时候，就……看见程潜胸口插着一把匕首。”宵浅一面说着，一面比了比自己的胸口。
“我当时就被吓呆了，慌慌张张跑下台叫班主，程潜胸口的那把匕首，是我的……”说到这里的时候，宵浅又停住了。
“你的？那今天的那一把呢？”欧卿赶紧追问。
“那是一对匕首，是我父母去世的时候，留下来的遗物。刺中程潜的那一把，是父亲的匕首。刺中老爷的那一把，是母亲的。”宵浅的声音无力而空洞。
“林岚姐，程潜的尸体怎么安置的？”
“还能怎么样，丢在了底楼的小房间里，就没人理睬了。”
<h3>四</h3>
“这边走！夕儿，拿钥匙来。”林岚引着欧卿下了楼，走到底楼最左边一间阴暗的小房间前停住了脚步。
吱呀，门被推开了。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淡淡的血腥味。房间昏暗得厉害，只见地上躺着一个人。
“咦！快看，还在冒血！”林岚大叫道。
欧卿把蜡烛凑近了看，插着匕首的左胸还在往外洇着血，他连忙蹲下试试体温。体温还算正常，不过已经没有了呼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程潜已经是一具尸体，准确地说昨天就已经是一具尸体了，不过现在程潜的尸体还在冒着热气，应该只是几分钟前才被刺中的。
“这……他不是应该早就死了吗？”林岚看着似乎还在冒血的尸体，瞠目结舌，话也说不完整，浑身打着战。再把烛光向上移，照到程潜的面部。戏妆已经卸了，身上着的也是普通的衣服。看得见程潜真实的容貌，那张脸并不英俊，双眼突出，浓眉高挑，嘴也吃惊地大张，脸上的表情惊恐之余还带着几分不甘与愕然。
“有人替他更了衣，脚底也沾了不少泥，尤其是后脚跟这里。”欧卿如同自言自语地说着，话头却被林岚接了过去。
“不可能，昨天发现程潜死后抬到后台，班主说没气了就连郎中都没看就匆匆丢在这里面了，门锁着，哪里有人进得来呢？”林岚面对着门说话，为的是不想看到尸体。
“二奶奶，我……我今天早上偷偷往里一看，却没有看见尸首。”名叫夕儿的小女孩怯生生地说道。
“什么？”
“二奶奶莫要怪罪，今天我和阳儿淘气，打赌说谁敢往里看。我就壮着胆子往里看了看，却没有看见有尸首躺在那里，我和阳儿还说是不是已经搬走了，阳儿也看见了，二奶奶可以问他。”夕儿低着头，扯着衣角小声说道。
“真是见鬼。”欧卿咒骂了一句，“请那个郎中来一下，今天真是麻烦。”林岚听到这话，就连忙带着夕儿出去了，毕竟和一具莫名其妙的尸体同处一室感觉不妙。没有多久，那个上了年纪的郎中就迈着微快的步子走了过来。
“我说小兄弟，这又是怎么回事？”郎中抬脚迈过门槛后站在离欧卿不远处捋着长髯。
“蔡郎中，请问昨日可曾看过这尸体？”
“不曾，如何？”郎中的口气有些生硬。
欧卿没有说话，只是把身子挪开，现出身后的尸体，然后把蜡烛放在了程潜胸口旁的地上，照亮了那把匕首和血迹。
“这……”郎中语塞。
“我来时还带有体温，想请蔡郎中来看一看这是怎么回事。”
“莫非是昨天班主认错了？不可能，死亡时间离现在最多只有一两个时辰。”蔡郎中仔细查看着伤口。
欧卿认同地点点头，没有做声。蔡郎中仔细看着，一面发出咂舌的声音。
“我有一事不明，听二奶奶说，昨天班主明明说程潜已经死了，并且留了那么多的血，可是现在又……”欧卿开口。
“我记得我说过，那班主哪里管这些戏子的死活。但是台上流了那么多血，昨天应该是死了。”蔡郎中用不紧不慢的口气说着这些，语气里若有若无地带着不屑。似乎是对班主的武断或是欧卿的无知而感到厌恶。
“但定不是在这里被刺的，没有喷溅的血迹，走吧。”
欧卿对这里弥漫着血腥味的空气感到厌恶，心里乱如麻。外面的秋阳弥漫着安逸的气息，丝丝缕缕，柔和得让人感到要融入其中。阳光照在欧卿的身上时，欧卿却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两具尸体中有一具灵异得吓人，众目睽睽之下不知道被何人刺死、用何种方法刺死的程潜现在却又在阴暗的房中缓缓向往流着血液。林岚和刚才的小丫鬟待在一起，饥渴地沐浴着阳光，似乎这秋阳的温度可以驱散方才的寒意。
“如何？已经看完了？”林岚看见欧卿向自己走过来，就招了招手。欧卿则含意不清地歪了下脑袋，看着从梧桐叶间泻下的阳光，叹了口气，自己只是一介以笔为械的无能书生。
“叫他来一下吧，一点有用的东西都没问到。”欧卿对准备上楼的林岚说道，林岚点点头就消失在楼梯上了。欧卿向着那棵处在西北角的梧桐走去。
秋风落了梧桐叶，叶飘零。暖阳洒了合欢树，树萧瑟。倘若一木一草有情，何不会悲此荆棘。无知枯叶，为谁落？
欧卿站在树下，不多时就看见宵浅从对面走来。宵浅看上去很疲惫，受伤的左手吊在胸前。穿着的是平常的粗布衣裳，长发在后面松散地束起，额前的几撮刘海长度正好合适。
“可好？”宵浅没有回答，只是苦笑了一下，然后就走过去倚在了梧桐树上。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只能说我什么也没有做。我平时虽然讨厌程潜，但是只不过是平时有一点小争执，还没有到痛下杀手的地步。”宵浅倚在树干上，自顾自地开口说着。
“我想，我即使到了下杀手的地步，我也不会用我父母的遗物干这般龌龊的事。”他又补上了一句“唉……我又能做什么呢？”的意义不明的话。
“现在，你能做的，就是把你知道的所有的事都告诉我。”欧卿本还只是对他略有些微词，不过看见宵浅絮絮叨叨的样子，心里不由得讨厌了起来。他觉得眼前的这个戏子，虽然无助，但却从未想过抗争。不抗争，这对欧卿来说是不可理喻的。
“哦。我们青水戏班，自是走村串乡的班子。半个月前接到这司徒家的单子，来这里唱祝寿的戏。司徒家我们是第一次来，听说以前都是请的大戏班。我因为是半路出家，就被编排了唱花旦这种过场角色，在戏班里也没什么地位。程潜是戏班的台柱子，班主自然喜欢得很。昨天从正午之前就开始唱，到了晚上已经是第二批。白天第一批唱时我在下面做小工，到我时才扮上上场。唱到那个地方的时候，我按剧本过去掀伞，他就已经死了……”
“感觉到有人靠近过程潜吗？”
“没有，程潜的位子是在台子靠幕布的正中央，左右两边都是下台的路，我又站在台前。要是有人，看戏的也能看到。”
欧卿不由得再次叹气。院子里有不少下人面带惊恐地走来走去，他们所在的位子正好能把整个院子看得清清楚楚。那些人的脸上挂着的不是悲痛、震惊和恐惧的表情，而都是深深的怀疑和忧虑。
叶间落下的碎光，灿灿的金色，却不带温度。林岚看见欧卿他们站在那里，就走了过来。欧卿出神地盯着院子里的下人，眯起了眼睛。
“你看，他们的脸色哪里有悲伤，只是在担心自己啊！”林岚冷笑着说，语气里隐隐透露出悲凉。
“此话怎讲？”
“司徒天赐死了，就轮到那败家子继承。要是这个家倒了，他们也无处可去。”林岚的表情寥落，有不甘却也无奈。“‘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说的便是，老天定会有安排，我又何愁呢？”林岚笑了，笑得很勉强。
“不可能！都是借口，不去抗争，不去努力，不去选择的借口，都是懦弱！命运，自是懦弱的人的托词。”欧卿听到这丧气话，不由得激动了起来，语调也调高了。
看见宵浅和林岚都被自己吓了一跳，欧卿连忙道歉。
“你说要是抗争，便能选择自己的命运，呵……”林岚和宵浅都说了一样的话，有着一样的表情。
气氛变得沉闷，就在这时，宅子的大门突然响起了毫无节奏的敲门声。门开之后，来人的模样映入三人的眼帘。
纨绔子弟，这是欧卿的第一反应。油头粉面，肥胖的身子，粗壮的手臂搂着一个风尘女子。狭小的眼睛里满是堆笑，几乎被肥肉挤得看不见眼珠。嘴咧得很大，正在和怀里的女子嬉笑，丝毫没有悲伤之情。身上不伦不类地穿着西装，脚下却穿着布鞋。那女子身着粉色旗袍，头发油腻腻地绾在脑后，耳上别了一朵同样艳丽得恶心的玫瑰。看上去二十多岁，化着浓妆，媚俗得令人作呕。就连那婀娜的旗袍穿在她身上，也只剩下市井里巷那舞女的俗气。他推了推怀里的女子，那个几乎是吊在他身上的女人才妖娆地自己站起来。
“老头子死了？”他阴阳怪气地问来开门的下人。
“是……”那下人只得唯唯诺诺地答应。
欧卿和林岚看见这一幕，怒火中烧。上前斥责来人，司徒天赐的儿子，司徒魉。不免又是一番激烈的争吵，气急败坏的林岚拉着在一旁不语的宵浅和激烈反驳的欧卿狠跺着脚步转身上了楼。
“宵浅，你怎么那么忍气吞声的，那个欺人太甚的家伙瞪你一眼就不敢做声？”欧卿埋怨宵浅。
“做我们这一行的，忍气吞声惯了，哪里比得上你们新青年呢。”
宵浅的话里带着自暴自弃的意味。
“我说欧卿，现在怎么办？我想你还记得那个赌注的吧，今天是第一天，你还一点头绪都没有，怕不会是忘了这事了吧？”话题又回到了凶案上面。
欧卿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一点把握，能确信的只有宵浅不是凶手，并且这还是他们两人的一相情愿。
“班主呢？说不定他会知道些什么。”欧卿想了想，问道。
“我想起来了，我刚才一出小屋，就遇上了班主正往这边走，我连忙拦下他，拖住他说话。他说今天还没上楼就听见有个下人在尖叫，他冲上去就看见司徒天赐伏在桌上，背上插着刀。说来也奇怪，那班主的第一反应竟是怀疑宵浅，就带着下人冲进了宵浅的房里……”林岚说到一半，就用眼神示意宵浅继续说下去，自己抄过青瓷茶杯喝了一口。
“我昨天睡下之后一直觉得手臂隐隐作痛，睡得很不踏实，不知过了多久才沉沉睡去。今早，李班主过来把我摇醒，接着就呵斥着问我是不是我杀了这家的老爷什么的。我觉得头像要裂开似的迷迷糊糊，接着就被拖到了老爷的房里。可是直到今早我都在睡觉，那房里有个叫祺的一直看着我，我哪里会有时间去杀人呢？可是祺竟说自己睡熟了，什么也不知道。我可就受了不白之冤啊……”宵浅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
<h3>五</h3>
欧卿他们三人叹气的空当，就听见有人在隔壁——宵浅的房间里叫喊：“哎！快来人，看看我发现了什么。”
看见宵浅的脸色，欧卿就猜到那叫喊的人定是班主。果不其然，一出门就看见一脸兴奋之态的班主——昨天那个阻止他们进后台，又打伤宵浅的班主，现在正激动地叫喊着。
“什么事？”
“哈，这位小哥，你是白忙活了，你看我在这里发现了些什么东西？”班主瘦弱猥琐的脸上焕发出光彩。
宵浅的房间比欧卿的要小得多，一进门的左手边就放着一套家具。方桌上的茶杯还未收拾。顺着班主的手指的方向，欧卿三人看见一炷还未燃完的香和香灰。
“这是迷魂香！虽然没有传说的那么灵，不过这么粗的香又燃了这么多，让人睡好几个时辰是没有问题的。”
三人愣住了，接着欧卿和林岚回头看着站在那里的宵浅。
“宵浅，这是怎么回事？”林岚厉声问道。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宵浅摆摆手，慌张地说着，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已经快把他逼到了绝境。
“不知道？哼！我来告诉你们吧。昨天他用自己的匕首刺死了程潜，又装作无辜的样子博得你们的同情。他定是用这迷魂香迷倒了看着他的小童，然后溜出房去杀了老爷，再回到房里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你敢说不是这样吗？”李班主的推理一字一句地叩击着三人，不但林岚出现了动摇，连欧卿也语塞了。
“相信我，绝对不是我做的……不是我！”刚刚恢复的宵浅又有些语无伦次地叫着。
“谁会相信你呢？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证明是你干的，不要死鸭子嘴硬。”班主一副厌恶的表情，觉得眼前的宵浅如沟渠的污泥般肮脏。
“我相信任何人，直到证明他不值得我相信为止。我之前说过，这五天时间里，我会证实他不是凶手给你们看，虽然司徒先生死了，但是诺言依旧有效。”欧卿站出来把宵浅拽到身后。班主只能作罢，摆摆手叹口气，暗示欧卿只是白费力气后又狠狠地瞪了宵浅一眼就离开了。
欧卿蹲下身捡起地上的香，脸色很不好看，嗅嗅香也不知道是否是真的迷魂香，姑且相信。香的剩余部分被水一类的东西浸过，恐怕这是燃到这里为止就熄灭的原因所在。所有人都沉默着，气氛浓重得令人窒息。欧卿讨厌这种互相猜疑，却又难以说出口的氛围，他什么也没有说。林岚看看宵浅，眼神中带着莫测高深的神色，就这样沉默了下去。
欧卿径直走下了楼，在楼梯上和司徒魉打了个照面，相互递了一个不屑的眼神。“司徒魉，真是人如其名。”他心里恨恨地想着。
他找到了昨天看着宵浅的小童——祺，祺刚买了纸钱等东西，抱了满怀，看清是欧卿后，连忙绕开。欧卿快步走上前去拦住他。
祺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孩，被吓得后退几步，纸钱掉落在地上。欧卿拾起纸钱递给他，祺怯生生地接过来，开口道：“您……是想问我昨天的事吧？”
“小孩，把你知道的告诉我就行，不用怕。”欧卿蹲下来拍拍祺。
“昨天二奶奶让我照顾那个戏子，我就一直坐在门旁的椅子上。我见他睡下，就靠在墙上休息，没想到这一觉便睡过去了，早晨被他们叫醒的时候还被大骂了一顿。”说到这里，祺顽皮地做了个鬼脸，毕竟还只是个顽童。
“也就是说若是宵浅离开房间，你也不会知道？”
“那戏子的房间是最次的，门开关的声音吵得厉害，怎么可能不知道？只是那班主不肯相信罢了。不过话说回来，那一觉睡得可真沉，今天都还是迷迷糊糊的。”祺没说上两句就开始大大咧咧起来。欧卿也对眼前这个和刚才判若两人的小孩感到好笑。
“杀死老爷的人是那个戏子，哥哥您只是在白费力气啊。”
欧卿笑了，把手放在小孩的肩上，说：“这世上自是有甘愿白费力气的人。”小孩不知道欧卿这话的意思，懵懂地斜着头想了想，就被一个大一点的下人呵斥着跑上楼去了。
“怎么样？”林岚不知道出现多久了。
“那香恐怕是真的，不过我觉得宵浅不可能是凶手。”
“为何？”
“一、舞台上的宵浅，怎么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刺死程潜？二、宵浅为何要再给自己添嫌疑地用自己的匕首去刺司徒天赐？三、迷魂香究竟是不是宵浅放的，昨天宵浅的全部东西都还放在后台，迷魂香不可能一直随身携带。四、你也看见了，刚才程潜分明是刚被刺死的，可昨天程潜已经死了，不可能再死一回。五、司徒天赐脸上那般惊恐的表情，又是怎么回事？”欧卿滔滔不绝地说道。
“我觉得你这与其说是否定宵浅是凶手，不如说都是你不明白的地方，不是吗？还有，司徒天赐没有留下什么信息？”林岚一语点中死穴。欧卿语塞，只是摇摇头表示司徒天赐没有留下任何信息。
“像司徒天赐那种老奸巨猾的人，怎么可能没有留下信息？还有关于程潜尸体的问题，之前班主还告诉我，因为不知道如何跟司徒天赐解释好，在上楼前一直在那边踱步，如果有人接近那个小房间，他势必会看见的。”
“真是见鬼了，没有人接近，怎么可能？”欧卿嘟囔着，一副不甘心的样子，“不过看来我太单纯了。”
“怎么，你也怀疑他？”说话的人是林岚，“我相信他，一直。”她的笑容很坚定，照在她的脸上的阳光，第一次让人感到温暖。
欧卿转头看见还未拆掉的舞台上放着的那把伞，粗制的油纸伞，孤零零地放在舞台的角落，周围一片片的暗红色衬得格外阴森。他走上台拾起伞。那蓝色的油纸伞似乎还是新的，一尘不染，旋转起来，格外妖艳。虽然只是木质的伞柄沾了些血，但这把伞散发着诡异的气息。欧卿把伞收起来，带在身上。起身时，他看见那暗红色的血迹上似乎有点点白色，取一些仔细看，发现大概是油脂一类的东西。
<h3>六</h3>
一下午，欧卿都把自己关在房里，不让人进去，直到夜幕降临，欧卿才请祺叫来林岚、宵浅、蔡郎中、班主还有司徒魉。
欧卿示意大家就座，自己站在众人之中。他从怀里掏出在司徒天赐手中发现的东西——那块玉佩。司徒魉立马叫起来，称这是林岚的东西。而林岚没有否认，只是面色铁青地点点头。
“我是在司徒先生的手里发现这个东西的。”
司徒魉一脸奸计得逞的表情。若林岚是凶手，那么司徒魉自然可以名正言顺地赶走林岚，为所欲为。
“有什么要说的吗？”欧卿面向林岚，轻声问道。
“我，的确是我杀了那个老东西，我恨他，所以杀了他，又如何？”林岚的表情惨淡而又嘲讽。
“用匕首？”
“是，我昨晚去了后台，找到宵浅的匕首，半夜去刺死了司徒天赐。他连动也没动，趴在案上睡得那么熟，就这样刺下去，血溅出来，他挣扎了一下就死了。”林岚惨笑。
“伏在桌上，和今晨一样？”
“连动也没动……”
“很抱歉，在你之前，已经有人杀死了司徒天赐。”欧卿把手抱在胸前，“蔡郎中说的，那一刺，并不能致命。而你说他只挣扎了一下就死了，这是你的杜撰。你刺的只是尸体。有人在你之前已经杀死了司徒天赐，用的是砒霜。”
“怎么可能？父亲的手里明明有这个女人的玉佩。你别想开脱罪名。”司徒魉叫起来。
“我只是陈述事实，这一点，你可以去问蔡郎中。”他斜着眼睛看着司徒魉。
“我先说说关于程潜的事。我看过台子，在那个角度，宵浅要是想用匕首在掀伞的那一刹那杀死程潜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凶手另有其人。其实，这里根本没有凶手。”欧卿顿了顿，清清嗓子，又接着说道，“因为程潜根本就没有死。”
班主手中的茶杯抖了抖，欧卿笑着将脸转向他，继续说着：“第一，要知道，把匕首插进人的身体里是会溅出血来的。若是程潜死了，那么那柄伞上定会有喷溅的血迹，但是，那把伞一尘不染，只有伞柄的末端蘸了血。所以说程潜那时并没有死。”
“第二，你是想叫我说，今天早上我们两人看见程潜的尸体还带着体温，并且还在流血，并没有死多久这一点吧？请各位相信，这一点是实实在在的。”从刚才就一语不发的蔡郎中看见欧卿的眼神就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也就是说，宵浅的罪名洗去一半。接着，为什么程潜要导演这么一出戏，还有配角是谁？”欧卿说完继续斜视李班主。
“这个配角最好要在戏班里有一定的地位，别人不会反对，并且要是懂点医术就更有说服力了，这里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不是吗，李班主？”李班主神情紧张又故作镇静。
“找点鸡血、鸭血，装在涂了厚厚一层油的牛皮纸或者油纸里层，在中途下台的时候揣在怀里。时候一到，只消取出事先预备好的匕首——这是在宵浅的行李里偷的，浅浅地向胸口刺去，把纸包戳破就可以了。然后就等着宵浅过来掀伞，装成死尸就行了。班主之所以不让我们进后台，恐怕是担心人多眼杂，生怕被人发现。演这么一出戏，人们都知道程潜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会算在凶手的范畴里的。班主可以控制住戏班的人，他懂医术，他判断人死了也不会有异议，这也就是要找班主来当配角的原因。匆匆把程潜丢在小屋里，‘已死的’主角就准备开始地下工作。班主一口咬定宵浅是凶手，转移人们视线。程潜等在小屋里。当然门没有锁，程潜等在里面，等外面都平静下来的时候就借着夜色来到司徒天赐的房里。程潜知道若是刺死司徒天赐，打斗声势必会招来下人，下毒是很方便的方法，只要事先准备好砒霜，毕竟这宅子里的老鼠药太多。程潜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把毒下在茶壶里，然后快速离开。可是这个时候司徒天赐突然回来，他匆忙躲进窗帘后，在目睹司徒天赐饮下毒茶，砒霜发作后才显身。即将身亡的司徒天赐看见离开的程潜，以为自己看见亡灵而惊恐不已，要是看见胸口插着匕首，明明已经死了的人在你面前走动，魂也得吓出来，这也就难怪司徒先生脸上会有那副惊恐的表情。而那个茶杯，已经不知被摔碎丢在哪里了。这一切的完成，应该是在宵浅睡下之后。并且我想，放迷魂香的也是班主你吧。目的是在于迷昏祺和宵浅，使得祺无法给宵浅作证，从而可以栽赃给宵浅，放置的时间是在宵浅回房之前，那时候我们在给宵浅治手，忙乱中不会注意到那些事情，而迷魂香刚开始点燃的时候不会有人注意，在燃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两人就都睡着了。当然，香没有燃完也是你设计的。事前把下面一截浸上水，燃到那里时就会灭掉。”
“那么玉佩又是怎么回事？”班主重重搁下茶杯，震得茶壶盖也跳动起来。
“程潜的事里，林岚姐一直和观众待在一起，没有作案的可能，而司徒天赐的事情就不一样了。林岚姐在离开这里后又去了后台，是为了帮宵浅拿衣服等东西，恐怕就是在那个时候在宵浅的行李里找到了匕首，偷偷藏了起来。在司徒天赐死后，‘你方唱罢我登台’，林岚姐上场了。已经死了的司徒天赐肯一动不动地又再被刺了一次。但在刺下之后，林岚姐你后悔了，你觉得不该用宵浅的匕首来增加他的嫌疑，这样对我和宵浅都不利。你是这家的二奶奶，你认为这事要是栽到你头上也不会有什么关系，并且你恨了他很多年，今天借着这个机会来杀死司徒先生也不错。真是可笑的想法，于是你留下了那个玉佩，装作是打斗的时候被司徒天赐抓到的。”
两出谋杀先后进行，各怀鬼胎。
“而后，程潜回到了小屋内，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伺机逃走。可是，一具尸体莫名其妙消失，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即使程潜不明白这一点，李班主你也会明白。于是，这里的第二宗谋杀就发生了。你用宵浅的匕首，刺死了程潜，想必是在后门出去不远的地方，要是找几个家丁，定能挖出血迹来，程潜脚底的土证明你是把他拖着回来的。你把血衣掩埋在后山，将尸体拖回房里，这样，所有的谋杀都落幕了。”
班主已经面色铁青，说不出话来，半晌才憋出一句：“我与司徒老爷无冤无仇，为何要杀他？”
“这个问题我觉得根源还是在白眼狼身上，司徒魉。”欧卿拍了拍已经呆住的司徒魉，没想这一拍，把司徒魉吓得坐到地上去。
“我……我……我没有雇人去杀……父亲……”
“哎，你可都招了，怎么李班主还不肯承认，他给了你多少钱？”欧卿的笑容越发灿烂。
<h3>尾声</h3>
“谢谢你，没有把那些事说出来，你什么时候察觉到的？”在欧卿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这里时，林岚走到欧卿背后说道。
“从你们的眼神和话中，但是为什么不相认？”欧卿头也不回。
“我们都不能面对，就让它过去吧。”语气里不舍与释然并存。
“他呢？”
“锋明他，离开了。”
欧卿忽然明白为什么平静的绝望，比山崩地裂更为可怕。
宵浅的真名叫仟霄，字锋明。曾是新青年，从前认识一个女子，给她灌输了许多新的思想，对于那个女人后来的人生，有着莫大的影响。但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他莫名地担上了一笔债，索性由着性子投身戏班。他变了，变得逆来顺受，变得相信命运，变得不会反抗。棱角都磨掉了，年华也流去了。他就随着戏班辗转漂泊。
十多年后，他回到一个熟悉的地方，来到一户叫司徒的人家，遇到那个女子。但物是人非，那女子已为人妻。他这时只是一个落魄的戏子。
就像是那出戏，相互思恋着，却彼此心意难表，相见时只能装作陌路人。那些话，到了口边却又无法说出。她恨他，她也爱着他。她用他的匕首刺了那个人，却留下了那块玉佩。
<b>无聊的生鱼片　宅系生物，推理控，新人写手，懒人，月光族，灵异事件爱好者。</b>

阿司匹林的禁忌评《深宅如戏》
<h5>惊蛰</h5>
读完无聊的生鱼片的作品《深宅如戏》，笔者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医学界经典入门药品——阿司匹林（Aspirin），这不由得让我生出几许愉悦。
“博大浅易”是我国文字的特点。而此篇小说的标题也确符词义：一目了然却又令人遐想不已。怕又是一曲骊歌，还未读此文我即如此想——而读完掩卷思索之余，竟也没太大惊异，也亏得这个标题之寓。
深宅如戏，作者甫一亮相便支言与你我：嬉笑怒骂皆戏尔，客官不必在意。
瞧，这与阿司匹林如今的常识定义多相像。
作为历史悠久的解热镇痛药，自1899年由德莱塞介绍到临床，取名阿司匹林，直到现代科技文明繁盛的今日，阿司匹林已应用百年，成为医药史上三大经典药物之一，并仍然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解热、镇痛和抗炎药，也是作为比较和评价其他药物的标准制剂。
——假设你不学医，以上这段你能记住多少？
——你会不会道：“不就是止痛药吗？”
窃以为读者阅读这篇推理作品，也会被作者溶解的“阿司匹林”所误。
民国初年，夜幕山中，司徒大宅器乐喧嚣。
众人探目而去，是二奶奶林岚回来了，带着天生傲气的婀娜。只是这回，她身后跟着欧卿，一位不速之客。
亭台环簇中的司徒老爷微微皱眉，某种危险的气味提醒着他，这个生人没准会带来不寻常的事件。但他也只让这不悦的表情停留刹那，便又入景了，沉溺于舞台中央的咿咿呀呀，毕竟这是他的七十大寿。
“花旦唱完此段，回头注视小生，疑惑着掀伞，却发现小生的胸膛插着一把匕首，血在灰蓝色的衣裳上浸染得刺痛人心。意识到出了大事，观众慌乱起来。班主和两个人上台，试试鼻息就欲盖弥彰地将小生抬下了台。”
——命案却比你我预料的来得更快。而第一个“谢幕”之人，竟是身带脂粉的戏子。
班主脸色铁青，而司徒天赐像是在看出好戏，同为戏子的“犯罪嫌疑人”宵浅面对厉声而落的木棒终于听到二奶奶的“等一下！”及陌生人的一句唐突承诺。
“我以个人的全部名义担保，我会尽我所能找出真凶。”——只是一夜，案情急转直下，不知那刻目睹司徒天赐死相的欧卿，心里有没有对说过此句燃起片刻懊悔。
中毒身亡在前，尸体中刀在后，早已经死去的程潜胸口流着新鲜血液……大戏愈是深入，大宅愈是惶恐。“秋风落了梧桐叶，叶飘零。暖阳洒了合欢树，树萧瑟。倘若一木一草有情，何不会悲此荆棘。无知枯叶，为谁落？”
作者笔锋偏转，青年稳稳站定揭开不堪。
与时下风靡的民国戏一样，此篇的真实隐于真相后。
如果你还没看够同类文本，或许还可以翻开程小青先生的《霍桑探案集》。
作为中国推理承转关键的他，将民国——那个清宁却凌乱的尘世描写得无比吝啬。
每句“他言语”都有隐喻，游于程先生的世界对我而言过瘾不已。笔者个人觉得与生鱼片此文气息相投的是《霍桑探案集第三卷——轮下血》中的《难兄难弟》这则故事。
声似孤清，生是孤清。有兴趣的你们不妨去看。
情到绝时万缘孽。
这正如你吞下的那粒粒阿司匹林不是吗？你贪图它缓解了你的阵痛，却不管禁忌，不知禁忌。
每每因痛楚辗转难眠，你情愿自治也不愿寻求帮助。正如陷入苦恋的他，他们。
在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已郑重发出警示：阿司匹林和另一种叫做其他非甾体消炎药产品同食则有可能导致胃出血，有致命危险。
同样是这个国家，每年都有数千万人不通过医生而自己直接购买阿司匹林，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具体情形是否适用，也不去想自己已经属于滥用药物。
还原到剧情，她用他的匕首刺了那个人，却留下了那块玉佩。
女子抱着决绝转身，任凭风雨撩去更艰深的爱意。
无动于衷地看着旧情人收拾包裹离去。
他再度离去。
他或也忘了，她命运中唯一与自己相关的那份爱意。
<b>惊蛰　专业影评人、专栏作家。</b>

解谜
<h5>段一</h5><h3>1</h3>
隆冬已至，凛冽的寒风在空气中做着深呼吸。
段宏磊蜷缩在事务所的长沙发上，由于房里没有暖气，他身上穿得很厚实。在他隆起的肚子上摆着一台手提电脑，段宏磊正百无聊赖地在网上搜寻八卦信息。
屋外的寒风一阵阵呼啸着，事务所没固定好的窗户在随着寒风乱晃，一丝风钻过窗户的缝隙，微微打到段宏磊的脸上，段宏磊打了一个激灵，接着便用力地抽了抽鼻子。
段宏磊打开电子邮箱，准备对垃圾邮件进行每周一次的清理运动，结果却看到收件箱一栏上写着“来自白天”。段宏磊急忙打开新邮件。
段胖子：
好久不见！事务所生意可好？
最近我一直在外地办案，生活变得一点规律都没有，每天都是匆匆忙忙地扒两口盒饭就紧张地投入“战斗”，一天的睡眠时间也只能控制在四个小时左右，真的让人觉得很疲劳呢！不过想必这也就是警察这份工作的特色之一吧！
好了，不说废话了，这次仍然是有一个奇怪的案件需要你帮忙。
今年我们市发生了一件大案，是关于毒品走私的，最近一个多月在电视上、报纸上一直闹得沸沸扬扬。你也应该有所耳闻吧？涉案人员有十几人，我们蹲点、跟踪、监视……总之能使出来的手段都使出来了，虽然让那几个主犯陆续落网，但最终还是让一个比较重要的犯人潜逃了。那家伙是个女性，名叫萧湘雅，今年已经三十一岁了，身边还有一个不到两岁的女儿，真搞不明白身为人母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
前一阵子我们得到消息，萧湘雅逃亡到S省，于是我和另外两名警察作为我们市里的代表前往S省协助调查。要不是这个该死的女人，我们就不至于整天这么累了。
大约在两周前，我们找到了萧湘雅的确切下落，不过，我们面对的是萧湘雅的死尸。
事情是这样的：萧湘雅在乘坐长途汽车再次逃往外地时，中途经过山区一个年久失修的隧道，隧道里发生了崩塌事故，出入口均被封闭，虽然经过了长达一个多星期的抢修，但车上的乘客与司机仍然大部分死亡，唯一存活的恰恰是萧湘雅刚刚两岁的孩子。
经过调查，这次崩塌事故纯属偶然，并非犯罪分子妄图灭口而策划。我们从萧湘雅的遗物中找到了一些贩卖毒品的证物，同时还在包裹她孩子的棉被内侧找到了一百克毒品——利用自己的孩子做掩护，真是个人渣！
在萧湘雅随身的遗物中，我们发现了一部破旧的小灵通手机，看起来像是到了使用寿命。另外还在她女儿的被窝里发现了另一部新近购买的高档手机，手机上存储的短信息暴露了她多次进行毒品交易的过程，根据手机短信的内容，我们又拘捕了十几个毒品买主，整个案件基本上可以说是告破了。
但是在萧湘雅的手机中，我们发现了一条尚未发出的保存下来的短信，根据手机上显示的保存时间，我们发现这是在隧道崩塌事故发生后编辑的，当时萧湘雅被困于昏暗的隧道中，在这样的条件下编辑的短信应该是具有特别意义的。而之所以编辑好的短信没有发出，估计是那一刻她已经昏迷。
如此说来，此条短信很可能会泄露出与毒品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可是，出人意料的，这不是一条可以直接读得懂的短信，这是一条“密电”。
“密电”全文内容如下：
4221439443073824182636243623262414282639442325343522143944232534306243932163514394428206121612121436243
好啦，段大侦探，这就是我这次拜托你的内容了，这一连串毫无规律可言的数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目前我们可是焦头烂额啊，我们已经请了密码破译专家，结果仍然没有任何结论，现在我只能把希望放到你身上啦。
如果你能帮我这个忙，等我出差归来，咱们再去“春又来”饭店喝酒，我做东！
白天
<h3>2</h3>
段宏磊把那一连串数字抄写到一张纸上，依然保持着躺在长沙发上的姿势，右手举着那张纸，两眼盯着纸愣神。
段宏磊这辈子最恨的东西就是数字和人的姓名。
一串数字，如果经常使用的话，一般人都能在短时间内记住，而段宏磊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记得刚买手机时，段宏磊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记住号码，而记住身份证号则用了三年。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对人的姓名的记忆上，上大学时，一年级都已经结束了，段宏磊还有个别同班同学的姓名叫不上来。
该死的白天，老给我这种麻烦的差事，段宏磊心中骂骂咧咧：下次一定得找他要咨询费。
段宏磊看着这一连串数字，不住地唉声叹气。
这其中隐藏着什么信息呢？
段宏磊的眼睛不断地在数字上游离，以致看数字都出现了重影。
这一连串的数字让段宏磊想到了一年前在香港的经历，想到了那个死去的富豪闻黄天，想到了他那份奇怪的遗嘱。
突然，段宏磊好像想到了什么，他一个鲤鱼打挺地坐起身，再次打开电脑，准备向白天发送一封电子邮件。
段宏磊噼里啪啦地打着字，不一会儿一篇四百字左右的邮件就写完了。
白天大哥：
拜你所赐，现在事务所的生意只剩下为你提供咨询工作了，好死不死的这个工作又是免费的，顶多混你一顿饭而已，所以我决定，从今以后要收你的咨询费哦。（笑）
关于你那个“密电”，我稍微琢磨了一下，感觉若想解这个谜，目前你提供的线索还很不够，所以这次给你发邮件主要就是想寻求以下信息：
1．在死者手机上储存的已发送短信中，最新发送的一条短信的内容是什么？请完全按照短信的内容（内容、语气、标点符号均不能有所改变）回复给我。
2．我还需要死者的详细信息，包括死者的家庭、人际关系，以及怎样走向犯罪道路的简单介绍，在崩塌事故发生后死者的确切情况（何时死亡、死因、身体伤痕程度）以及死者两岁的孩子现在的情况。
3．最后还有一个需要准确确认的细节：救援队发现尸体时，死者的手机放在哪里？
依目前情况来看，我估计如果你能给我以上三个问题的准确答案，解开密码也就不成问题了。
小弟段宏磊
将邮件发送出去后，段宏磊再次躺在长沙发上，不一会儿便伴着窗外呼呼的风声入睡了。
<h3>3</h3>
第二天中午，段宏磊收到了白天的邮件。
段胖子：
臭小子，你问的问题让人感觉莫名其妙，我怎么觉得大部分与破解密码没有关系啊？也许是我太笨吧……不管了，我已按照你要求的把相关的信息都提供在下面了，破解密码的事就拜托你了。
1．以下是手机上储存的已发送短信中最新一条的内容，按照你所说的没有进行丝毫的更改，连换行和断句都与原短信相同：
目前我手中没有
500g那么多只
有300g
由于萧湘雅的手机写短信时一行只能写七个字，所以这条短信便如上面那样显示。另外，根据萧湘雅储存的其他短信，她写短信没有用标点的习惯，各句之间只用一个空格隔开。根据短信收件箱的内容，可以推测出这条短信是在与毒品买主商量交易的细节，短信中的“500g”与“300g”分别指五百克与三百克毒品。
2．以下是死者的详细信息：
姓名：萧湘雅。
年龄：三十一岁。
家庭关系：目前尚有六十岁母亲健在，父亲在五年前因病去世，有一个大她六岁的哥哥，但已经长久不往来。未婚，女儿系与不知姓名的男人所生，因为死者生前私生活放荡，孩子的出生正是其生活不检点的结果。事故发生前，死者常年靠毒品交易维持家计。
人际关系：私生活混乱，但孩子出生后有所收敛，死者利用自己曾交往过的男人推销毒品，纯友谊关系的朋友较少。
萧湘雅违法犯罪记录：
二十六岁时曾因卖淫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
自二十八岁开始参与毒品转手买卖，但一直未亲自试毒，却曾多次诱惑嫖客或同行吸毒，从而为其毒品贩卖服务。
二十九岁时因贩卖毒品被抓，但因证据不足，且在拘留期间发现其已怀有身孕，最终将其释放。
女儿出生后，为了抚养女儿，毒品贩卖行为更加嚣张。
两个月前，本市毒品贩卖大案渐渐浮出水面，案件引起了全省范围内的重视，萧湘雅作为毒品中介再次进入警方视野。
一个月前，我队成功端掉一贩毒窝点，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萧湘雅成为重要追捕对象之一。
三周前我队得到消息，萧湘雅逃往S省，后又获取重要情报：萧湘雅乘坐长途汽车准备再次逃往外地。
两周前，获悉萧湘雅乘坐的汽车发生崩塌事故，经长久抢修与抢救，汽车上的乘客仅萧湘雅不满两岁的孩子获救（隧道倒塌时萧湘雅挡住塌陷的车盖，保护住了孩子）。
萧湘雅死因简要分析：根据法医的详细检验，可以确定萧湘雅确实死于事故，并非犯罪分子妄图灭口所为。萧湘雅的尸体被一掉落的车盖紧紧压住，车盖上覆盖有掉落的石块，加重了对萧湘雅的打击，背部脊椎被压弯，萧湘雅的腹部为保护身下的孩子强制弯起，致使内脏挤压且不堪负荷，再加上隧道坍塌造成的车内缺氧，最终致使萧湘雅难以负担沉重压力死去。
除致命死因外的其他伤痕：四肢多处擦伤，右脚脚踝处有严重扭伤，左脚脚踝被掉落的石块砸中，造成粉碎性骨折。另外，根据法医检验，在萧湘雅生前，因为事故发生后额头突然碰撞到汽车地板，头部有严重撞伤，双眼也已失明（据推测密电是在萧湘雅双目失明后编辑的，但任何发短信频率高的人都能熟练记住手机上的按键，所以即使看不见手机同样可以编辑“密电”）。
死者女儿的情况：在向你发送这份邮件之前，我没有仔细调查萧湘雅的情况，所以一直以为她是一个私欲膨胀的不负责的母亲，但实际上，根据现有的信息，她还是很爱自己的女儿的，萧湘雅之所以加重了毒品买卖的犯罪程度也是为了自己的女儿。崩塌事故发生时，她紧紧地撑住坠落下来的石块，才使自己的孩子免于被砸。尽管如此，萧湘雅的女儿身上仍然有多处擦伤，而且由于缺氧导致器官衰竭，经过长时间抢救，前一阵子刚刚脱离了危险，现在仍然在医院进行长期的观察治疗。
3．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询问我事故发生后死者手机的状态，事实上，死者的手机确实放于一个奇怪的地方：她女儿的被窝里。一般母亲是不会把这种东西放得离自己孩子太近的，因为总害怕辐射之类的东西影响到孩子。但萧湘雅却这么做了，还特地塞得很紧，就像在隐藏什么宝物似的。
好了，以上就是所有我能提供的信息了，说实话我真搞不懂这些信息对破解密码会有什么用处，总之我已按你的要求提供了充足的破案线索，接下来就需要借助你这大侦探的灰色脑细胞了。（笑）
白天
<h3>4</h3>
看完白天发来的邮件后，段宏磊关上电脑，从书桌里掏出纸和笔，开始在上面写写画画。
段宏磊一边回忆着白天邮件的内容，一边将自己认为有用的信息抄录在纸上：
密电全文：
4221439443073824182636243623262414282639442325343522143944232534306243932163514394428206121612121436243
有助于破解密码的重要线索：
1．萧湘雅是在极度缺氧、全身多处擦伤和骨折、双目失明的情况下编辑了密电，且当时不满两岁的孩子在她身下，萧湘雅一边保护孩子免受伤害，一边艰难地编辑了这条手机短信，是什么信息比生命还要重要？
2．如此重要的短信只保存下来却没有发出，这是为什么？当然，可以理解为当时萧湘雅已双目失明，无法确定收件人，那萧湘雅编辑这条无法发出的信息又是给谁看的呢？难道是警察不成？
3．萧湘雅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把手机放到了孩子的被窝里，这个行为意味着什么呢？
4．萧湘雅手机上存储的最后一条已发送短信内容如下：
目前我手中没有
500g那么多只
有300g
这条短信真的只是在与别人进行毒品交易吗？是否还有其他特别含意呢？
写完这几行字后，段宏磊放下笔，身子靠在了椅子后背上，双目紧闭。
各种信息在段宏磊的脑中飞快闪过。
忽然，段宏磊好像想到了什么，他拿起笔，在纸上的空白处飞快地计算着。
渐渐地，段宏磊紧缩的眉头开始舒展，紧绷的嘴角也慢慢上翘，他的身上充满了激情与自信。忽然，段宏磊将手中的笔猛地一摔，二百多斤重的身子刷的一声从椅子上站起。
“密码解开了。”段宏磊手握那张被他写满数字的纸，自言自语道。
<h3>5</h3>
段宏磊再次打开电脑，给白天发了一封新邮件。
白天大哥：
多亏了你提供的重要线索，密码已破解，现把破解思路与最终结果提供如下。
首先要说明的是，此密码并非真正的密码，它只是在萧湘雅双目失明的情况下无意中创作的。如果你对我这个推论不认同，我们可以先回忆一个细节：萧湘雅在编辑这个密码之前，她所发送的最后一条短信的内容是什么？想必你不会忘记你亲自提供给我的这个线索吧？以下就是那条短信的内容：
目前我手中没有
500g那么多只
有300g
我们都知道，手机编辑短信一般有四种输入法，那就是英文、拼音、数字、笔画，萧湘雅在编辑这条短信时，用到了拼音（或笔画，但可能性较小）、英文和数字三种输入法，而且短信最后的字母“g”表示她在发送完这条短信时，手机的输入法是处于英文状态上的。
在这里需要分析一下死者萧湘雅的心理，由于萧湘雅在编辑这宗“密电”时双目已经失明，所以她无法看清手机键盘。当然，一个常发短信的人能够轻易记住每个按键的位置和作用，因此如果让萧湘雅编辑英文短信或数字短信，她可以轻易完成。但是，萧湘雅最初想要编辑的是中文短信，不管是用拼音输入法还是笔画输入法，都避免不了对供选汉字的挑选和确定，这就必须要求萧湘雅去“看”手机屏幕——这一点恰恰是当时的她做不到的。焦急中的萧湘雅选择了一个替代方法，那就是用英文输入法输入汉语拼音来代替汉字。
讲到这里大概你会疑惑：如果萧湘雅当时打算用汉语拼音来编辑短信，为什么最终却以数字显示出来了呢？这就牵扯到刚才我提到的那条萧湘雅最终发送的短信，在那条短信中，最后一个字是英文“g”，因此输入法是停留在英文状态上的。但萧湘雅在编辑“密电”时却忘记了这一点，她以为手机输入法停留在她常用的拼音（或笔画）输入法上。于是她在黑暗中按动#键，想要把拼音（或笔画）输入法切换到英文输入法上，但她的这部手机是新买的，不熟悉这部手机操作的她，实际上她却把英文输入法切换到了数字输入法上。
案件推理到这一步，这个密码就好解了，以下是我画的一个有关手机按键的简图，通过这个简图我们可以轻松地解开“密电”。
从这个简图可以看出，目前市面上任何一款手机所用的输入法设置都是这样：除了数字1和0以外，2～9键均分别对应三到四个英文，而数字0在数字输入法之外的其他输入法中，一般起着输入“空格”的作用，萧湘雅留在遗物中那部已坏的小灵通手机，应该就是她上一部使用的手机。搞明白这些，“密电”就可迎刃而解。
以下是密码全文：
4221439443073824182636243623262414282639442325343522143944232534306243932163514394428206121612121436243
首先我们拿开头两个数字42下手，由于萧湘雅编辑信息时认为手机处于英文输入法状态，所以这里的4表示英文字母“G”“H”“I”三者中的一个。依照萧湘雅原来那部小灵通手机的输入习惯，英文输入法中，按下其中一个按键后，会出现供选字母让用户进行进一步挑选，所以数字2表示萧湘雅在三个字母中选定了“H”。因此，42的真实意思是“H”。
按照这样的方法，可将密码全文依次替换如下：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colgroup><col /><col /><col /></colgroup><tbody><tr><td>1</td><td>2ABC</td><td>3DEF</td></tr><tr><td>4GHI</td><td>5JKL</td><td>6MNO</td></tr><tr><td>7PQRS</td><td>8TUV</td><td>9WXYZ</td></tr><tr><td>*</td><td>0</td><td>#</td></tr></tbody></table>
42——H　21——A　43——I　94——Z　43——I　0——　空格73——R　82——U　41——G　82——U
63——O　62——N　43——I　62——N　32——E　62——N　41——G　42——H　82——U　63——O
94——Z　42——H　32——E　53——L　43——I　52——K　21——A　43——I　94——Z　42——H
32——E　53——L　43——I　0——　空格62——N　43——I　93——Y　21——A　63——O　51——J
43——I　94——Z　42——H　82——U　0——　空格　61——M　21——A　61——M　21——A　21——A
43——I　62——N　43——I
依照密码的解读表，可以将密码重新整理成下列字母：
HAIZI　RUGUONINENGHUOZHELIKAIZHELI　NIYAOJIZHU　MAMAAINI
接下来便可进一步将汉语拼音转换成汉字：
孩子，如果你能活着离开这里，你要记住，妈妈爱你。
好了，如此一来密码便完全解读完毕了。说实话，当我解开密码的那一刻，我感到我的心被一种柔情深深撞击着。在这个所谓的“密电”中，我们非常遗憾没有发现任何有助于侦破毒品走私案的线索，但我们却被这份伟大的母爱感动着。
密码解读后，我们就可以轻松回答事故发生后萧湘雅的两个奇怪行为：第一，为什么萧湘雅会在双目失明、明知短信无法发送的情况下编辑短信？原因自然是这条信息本身就是留给自己的孩子的。第二，为何手机会藏在孩子的被窝里？因为对于萧湘雅来说，这条临死前的短信意味着一切，是最最珍贵的东西。
不可否认，萧湘雅曾是一个放荡的性工作者，萧湘雅也曾是一个祸害了无数公民的毒品走私犯。我们可以说在萧湘雅有生的三十一年中，她几乎没有为社会作出任何有积极价值的贡献，我们也可以说她十恶不赦，说她是社会的败类与毒瘤……但是，此刻的此刻，这些都不重要，她只是一位母亲，一位舍弃了自己的性命保护女儿的母亲，一位把最后的爱的信息传达给孩子的伟大的母亲。
小弟段宏磊
写完这份邮件，段宏磊站起身，他走到窗户跟前，眺望着远方。
窗外的寒风依旧凛冽，干枯的树枝伴着所剩无几的枯黄的树叶，一起随风沙沙作响，风过之处，空气中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鬼哭狼嚎。看到这一幕的段宏磊，竟然打开窗户，用身体去迎接刺骨的寒风。
一丝丝风顺着领子、袖口滑入段宏磊的身体里，滑入段宏磊的心脾。此时此刻的段宏磊，竟然感到透心的爽快，感到由衷的惬意。
<b>段一　法学系高才生，《推理志》主打作者，发表多篇以侦探段宏磊为主角的作品，深受好评。</b>

缺一不可的果酒评《解谜》
<h5>天阔</h5>
第一眼看到作品让人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解谜解谜，解开谜团，这个才是一篇本格推理小说的天职，但解谜在这篇小说里的意思是解开密码。
密码这个谜团天生处在尴尬的位置，如同神话里的四不像。推理小说是一个海纳百川的文体，对所有可以构成谜团产生悬疑的元素均来者不拒，但独独对一小撮有着排斥，密码就是其中之一。没错，密码是一个谜团，由一连串数字、文字、奇形怪状的符号或者干脆是图形曲线所构成，依据固定的解读方法可以解读出其背后所承载的信息。解谜的方法，就是推理出明码与密码之间的对应关系，就像在找连续的数据之间的函数对应关系一样。现代密码的发展，使得加密的方法变得越来越复杂烦琐，而解密的方法，也从早前《跳舞的小人》那样由点及面、灵光一闪、让人赞叹思路之奇巧的突发奇想，变成了依靠数学家、密码学家在纸上的公式大战；可以当做茶余饭后的智力游戏，变成了专业人士案头上绞尽脑汁的攻坚难题。这个变化颇类似于推理小说中另一个诡计密室杀人的演化过程，早年的简单的小机关小骗局已经满足不了读者，于是密室的构成就越来越奇诡庞大，逐渐走向了钢丝线和别针绕来绕去，读者晕头转向的死胡同。
推理小说中的解谜乐趣，注定了解开谜团的过程是一项脑力活动而不是一项体力活，不是要上千张草稿纸的演算。密码既要保持复杂的表象，又必须在解答时具备快刀斩乱麻的爽快感，的确是对创造者的极大挑战。令人高兴的是，段一以很巧妙的方式回避了针对密码本身含意的各种攻坚，而是从侧面着手，以创造密码的动机、时间、心理状态来分析，成功地解释了整个谜团。这种特别的思路是不多见的，答案的唯一性既不会让读者觉得是作者的牵强附会，线索的全面性也保持了对读者的公平性。读者在侦探之前解开密码并不是不可能的。
其实从密码还可以衍生出不少概念，譬如死前留言、暗号、尸体装饰、寻宝等一系列谜团。比较著名的作品有《暹罗连体人之谜》（埃勒里·奎因）、《金甲虫》（爱伦·坡）、《二钱铜币》（江户川乱步）等，读者有兴趣均不妨找来一看。
最后，如果要找一种酒来比喻这部作品，我想应该是果汁和美酒缺一不可的果酒。密码谜团必须与推理小说的趣味性、公平性相结合才能大放异彩，这样的解谜才能解出滋味，解出品位，解出如同果酒般清爽的口味。
<b>天阔推理小说爱好者，评论专栏作家。</b>

梦魇
<h5>汐辰翎</h5>
生命的叫喊是从和爱欲的斗争中发出的，毋庸置疑，快乐原则在同力比多（即把这种障碍引入生命过程的一种力量）的斗争中作为一种指南来为本我服务的。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
我握着这支陌生的笔，不知所措。
它的笔管是透明的，可以看到里面凝滞的黑色液体。虽然我知道它是流动的，一点点从笔尖析出，就像肮脏的血液。
面对着苍白的纸，我的心里早已没有了激情。
没有哀怨，我却学着怨妇那般无痛呻吟；没有激情，我却学着演讲者那样冲动咆哮。我的这些行径在文明人看来不过是怯懦的野蛮人的抱怨，反反复复，就像一群苍蝇的嗡嗡声。这是可笑的，也是我这个作者最大的悲哀，然而又有多少人敢酣畅淋漓地笑？每个人心里都藏着这样一个死角，在讥笑别人的同时用一块肮脏的抹布将自己的腐败糜烂遮住，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更容易沽名钓誉。
现实生活中我曾是一名出色的CEO，拥着令人羡慕的奢华生活和美丽温婉的妻子，然而一场突发的车祸夺去了我多年积攒的名誉和妻子的双腿。于是，我只能在社会舆论的指责中放弃这份工作，洒脱地离开。
难怪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这似乎已成为习惯。然而，处在低处正在努力登高的人怎么知道千丈之峰，一旦摔下，立时粉身碎骨。
于是我收拾着零碎的骨髓和最后一点残存的气息，在漫长的生命道路上苟延残喘。
现在的我是一名浑噩的小说写手，靠着卖文卖字聊以度日。然而，我的心犹是不甘的，如果被我逮到机会，我一定要再创辉煌，不管，付出怎样惨痛的代价！
生活原本该在平淡中结束，然而命运诡异的丝线却缠绕着我，至死方休。
一个响雷劈过天空，轰隆——暴风雨即将来临！
回忆那些曾经挥霍无度的日子，现在的我就像一条贪婪的虫，挤扁了脑子也想钻进金钱的窟窿。
我怎么能不这么做呢？
几乎失去一切的我和妻子从宽阔豪华的别墅搬到矮小的平房。窝在不起眼的角落，一出门就是一条潮湿阴冷的弄堂，阳光透不进来。呛人的油烟从呼呼的排风扇中放肆地排出，脏兮兮的油垢顺着风扇一直滴落在满是青苔的地上，四周弥漫着腐烂的味道。
更令我厌烦的是，弄堂里无所事事的女人们喜欢围坐在一起，像乌鸦一样嚼着舌根，声音又尖又长，说的尽是家长里短。
“哟，侬晓得伐，隔壁的张家姆妈死咯，儿子和媳妇拿到一大笔钱咯，运气好是好的来。”一声声尖刺的声音就像针扎进我的心中。我愤愤地摔下笔，但下面的对话却引起了我的兴趣。
“撒人不晓得啦，听说老早就替老太太买好了保险，估计就盼望着这一天呢。现在，啧啧……”
“现在他们俩口子是得意死了，天天说着要搬家，买车买房，尾巴都快翘天上去了。”
“侬不晓得啊，老太太最后几天的日子不好过啊，他们一直没给她好脸看，听说饭都不给吃，巴不得她早点走咧。”
“作孽啊，养这样子的儿子……”
就在这时，我的嘴角扯出一个阴冷的笑。三年前我和妻子都保过巨额的人身保险，按照承诺书，一方只要不是自杀，另一方就能获得一千万的赔偿金。一千万，这对于现在的我来说，不仅意味着逃离这里，还意味着生活的重新开始，是的，它是我最后的希望。我突然抬起头，望着弄堂口的奄奄余阳，眼睛眯成一条细线。
夜，那么安静。
我拿起雪亮的刀，慢慢走向熟睡的妻子。此时此刻我庆幸，那场车祸的受害者不是我。毫发无损的身体和无与伦比的智谋为我赢得了这场对决的优势地位。是的，这是我与妻子的生存对决，战利品就是一千万的保险金和保全自己的生命，后者比前者更可贵。
当冰冷的刀狠狠刺入她的心脏，她突然睁开眼，毫无睡意的眼眸中透出诡异的神色，她嘲弄般冷笑，纤长的手指迅速扼住我的喉咙，一寸寸收紧。
刹那，我感到死亡的恐惧。
我从窒息般的痛苦中醒来，又是一身冷汗。最近总是做这样恐怖的噩梦，我拍了拍自己的脸，确定自己不在梦中。
然而，那么真实的梦境，让我想起来仍有些后怕。身边的一切似乎都染上了死亡的阴影。
突然，我意识到比噩梦更可怕的事，妻子不见了！我坚信，她也在处心积虑地酝酿着一场灾难。摸黑起身，向着隐隐传来声音的客厅走去，门被打开一条缝隙，客厅里的声音更清晰地传来——“对，我知道了，巴黎。12月底前，谢谢您的帮助。麻烦？哦，不，为了一千万，这并不麻烦。请一定保密。”
一千万，这个熟悉的数字狠狠地击中了我。我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以我对她的了解，我慢慢想通了这个邪恶的计划。难怪前几天杂货店老板叫住我，满怀心事地问我是否要去黎巴嫩旅行，“那里是非常迷人，可是因为打仗也经常发生抢劫和枪杀啊！”
黎巴嫩？不是巴黎吗？！这一刻我终于清楚地看到妻子的计划。在旅行过程中谎称遭劫，然后编出我英勇就义的故事，反正在异地他乡，又处在那么乱的战争环境下，政府哪里会有空暇理会游客的安危。
一场看似意外的犯罪，也许正是我和妻子都想要的。
“亲爱的。”妻子一反常态地偎依在我怀里。自从上次车祸后，妻子的脾气也变得很坏，无故地发火，怨毒阴冷的眼神以及刻薄多疑都成家常便饭，也正是如此，我更有理由急迫地换一个妻子，没有男人会喜欢这样的女人。你可以认为我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忠诚只因不够背叛的砝码。
“什么事？”我故作镇静地搂住她，将心底厌恶的情绪暂且压下，她今日的心情似乎不错。
“我想去巴黎旅行……”她有些忐忑地说道，“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的确，在以往出国旅行实在平常，而如今日益加大的财富赤字让我不得不望而却步，更重要的是没有那样轻松愉快的心情。然而不能那么快拒绝她，否则一定会被发现异常。“怎么会心血来潮想去那里……”我不解地问她。
“不告诉你。”她故作轻松地笑，一边呢喃着撒娇，摇着我的胳膊，“陪我去嘛，给你一个惊喜。”
“过几天再说吧，我和一家杂志社约了稿，快到截稿日期了。”我加以推托，一边暗暗观察着她的表情。她有些失落地挣开我的怀抱，坐在一旁不吭声。
我望着她失落的表情，心底一阵冷笑。12月底前，我牢牢地记着这个日期。
一切计划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我请来了工匠在室内的地板上铺上厚厚的一层蜡，显得十分光鲜亮丽。床单与窗帘也被换成艳丽的化纤。
“快过年了，装扮一下换个心情。”我冲她微笑，微笑是最能打消女人顾虑的武器。
她诧异地望住我，眼中渐渐露出久违的柔情。
“今晚我们好好聚聚，我买了你最爱喝的路易。”我将她抱到了餐桌前坐下，桌上摆着几道她最爱吃的菜。高脚杯中的红酒泛着诱人的光泽。
她幸福地酌着酒，丝毫没有看到我脸上嘲弄的神色。
渐渐地，她醉了，一脸幸福地偎依在我怀里，任由我抱回房间。
杀，还是不杀？一直坚定的信念在这一刻突然动摇起来。
“亲爱的，你能为我削个苹果吗，我渴了……”她轻轻唤我。
我为她掖好被角，转身回厨房取来刀和苹果。我将苹果切成小块，送入她的口中，她嚼了几口，终于抵不住安眠药的功效，睡着了。
我将刀插入苹果中，香甜的汁液顺着刀刃流淌，少许溅在我的手背上。我先是厌恶地用纸巾擦拭继而用舌头慢慢地将它们舔净，似乎在舔舐她的血液。这一刻，嗜血的欲望迅速占据了我干涸的喉咙。
我满意地看着房间的布置。床头柜上的台灯用了七年，线路早已老化，然而因为漂亮，她一直没舍得扔，由此可见，女人总是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她永远也不会想过最心爱的台灯可能将她送上黄泉。
我打开空调，温暖干燥的风直直地打向熟睡中的妻子。我悄悄离开，一切都没有变化，除了床头柜上多出的一纸杯水。
街角的小咖啡馆，昏暗的灯光摇晃，钢琴奏着忧伤的旋律，羊皮沙发泛着岁月的苍白，咖啡升腾起的雾气氤氲。
我在这里熬过了人生中最漫长的两个小时，服务员勤快地替我续了三次咖啡，饶有兴趣地看着我摊在桌上未完成的小说。
啪——一个巨大的烟花在夜空中绽放，光芒四射，方向正是我所居住的公寓。我借着看烟花的光偷偷瞥了几眼家。
终于，在又等了十分钟后，一片火光耀眼。停滞了十分钟后我拨通了119火警电话，然后迅速赶往公寓。消防员来的时候家中已几乎成为一片汪洋火海，经过一阵扑抢，火势终于得到了控制，消防员抬出了烧得焦黑的妻子。
我做出一副悲痛哀怆的神情，前来围观的邻居则各自流露出不一的神色，怀疑、惊愕、怜悯、幸灾乐祸。
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一千万的巨额保险金仅离我一步之遥。
“雷蒙先生，请节哀顺变。”警察同情地看着我，“经过警方调查，失火的原因是电器老化，也就是意外。哦，对了，听说你为妻子保了一千万的保险金？”
我鄙夷地望着他，一千万的确不是小数字，为了保险金杀人的确不是没有可能。可惜，没有任何罪证证明我杀了人。
没有人会想到我的手法：在水杯中放入极易自燃的白磷，用空调加速水分的蒸发，等水分完全蒸发了白磷就能够自燃，继而点燃极易燃烧的地板蜡和床单，接着是窗帘，继而扩散到整个房间。这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
“对了，请问失火的时候你在哪里，做了些什么？”果然，警察追问道。
“在家附近的咖啡馆，我写稿子的时候喜欢安静优雅的环境，所以很喜欢去那家咖啡馆，那里能给我带来灵感。这些服务员都可以作证，哦，对了，我的手稿还留在那里。”
警察思虑了片刻，点了点头，“你可以先回去了，有什么事我们会再通知你。”
我开始觉得命运的天平重新偏向了我，一切即将这样结束，简单却不失有力的结尾。
“雷蒙先生，节哀。”保险公司律师歉意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抱歉，经警方调查，您不能得到一千万的保险金。”
什么，难道是被发现了吗？可是，怎么会……
“为什么？”我佯装愤怒道，“我的妻子死了，而你们却告诉我为她保的巨额保险毫无用处。”
“请您冷静些，先生。请看看这些条例，投保人必须是死于意外。”
“难道不是吗？……”怒吼的同时，我的心不由得开始发虚。
“可是根据警方的调查，您妻子是自杀。要知道，在火中被活活烧死是件极痛苦的事，所以有些人在求助无门的绝望中会选择用更快的方式提早了结自己的生命，比如用刀插入自己的心脏，我们很抱歉。”
“怎么会这样……”我颓然坐下。这一刻，我似乎能看见妻子临死前嘴角嘲弄的微笑，现实中发生的一切都像是梦境的反转，然而却同样把我逼到了绝境。
她赢了。
叮——临近元旦，骚扰电话不断来袭。我愤愤地接起电话，外境长途？
“雷蒙先生，刚刚听到您妻子的死讯，我代表法国的威廉爵士向您表示哀悼。威廉爵士在临死前的遗嘱中吩咐给贵夫人留下一笔丰厚的遗产，总价值大约一千万。”
“法国，巴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原来巴黎和一千万是这个含义，然而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回头路。不过可喜的是这笔遗产能帮我摆脱现在的困境。
“是的，如果在12月底前贵夫人或代表未能赶到巴黎，这笔遗嘱将无偿捐献给社会福利院。”
“12月底，等等，现在已经是1月1日清晨6点50……”
“嗯，现在是巴黎时间12月31日，还有10分钟就将过期。我感到很抱歉。”电话挂上。
这一刻，我终于失去了所有翻身的机会。
<b>汐辰翎　中国原创推理新一代领军人物，作品散见于多本推理杂志，现任中国原创推理俱乐部会长。代表作《梦魇》、《朋友》。</b>

蒙汗药的华美评《梦魇》
<h5>普璞</h5>
《梦魇》的作者汐辰翎我认识，是个生于20世纪90年代长相甜美的小女孩。当你了解到这点之后可能就会对这篇文章感到非常地吃惊：这阴暗的题材，老练的文法真的是出自于一个十九岁女孩之手？她为什么要这么写？难道她不该去写一些青春故事吗？不管是浪漫的还是残酷的，为什么要选择写谋杀故事呢？
我想答案可能是因为她的内心很酷吧。
并不是说写变态的故事就证明作者很变态，否则第一个应该被抓进精神病医院的人肯定是伊藤润二，接下来是一连串我所欣赏的推理作家名单，桐野夏生肯定身在其中，希区柯克和斯蒂芬·金至少该拘留个几天，而《电锯惊魂》的那帮导演除了数钱之外，也需要考虑怎样逃脱竖锯的道德制裁。而幸好现实不是这样，汐辰翎依然可以好好地读着大学，写着她喜欢的推理小说，就如你也挺喜欢看一样。我觉得世界如此才美妙起来。
现在我们把话题拉回到这篇小说，它所讲述的故事不复杂，篇幅也很短，但我想你会感受到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照例要拿它来比喻个东西的话，我认为应该是蒙汗药。王朔出过一本杂文评论集，叫《美人赠我蒙汗药》，我认为用来评论这篇作品是恰到好处。一个年轻女孩把谋杀用颓废和委靡的语调描绘成极尽渲染力的故事，并不是为了述说案情，只是想把你带入一种黑色的氛围里，让你感受到人性的黑暗面和世事无常的因果报应。
如果你真的感受到了，那这篇文章就成功了。
也许有的读者会有疑问：我是来看诡计的，为什么压根就没见到它的影子，你还能说它成功了吗？
我也想就此谈一下我的看法，首先我并不想纠正这样的想法，因为读者有自己的喜好并选择性地阅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我个人并不认为每一篇推理小说都应该有一个令人叫绝的诡计——有固然是好的——但这并不应该是评价推理小说的唯一标准。
我随口就能说出很多的名作没有诡计，但依然非常好看。比如《大诱拐》、《异常》、《永远是孩子》还有乙一的短篇集《平面狗》之类的作品，你真的应该试试这些非诡计流。
“诡计流”毋庸置疑是推理小说里惹人喜爱的分支，但除此以外的作品也让推理这个类型更加精彩和充实。
对于“美人”，喜欢或者不喜欢有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都会有一个共识：
美，应该是千姿百态的存在。
<b>普璞　第三届新浪文学比赛推理盟主。</b>

模拟犯罪
<h5>钉子</h5>
十二月的清晨，白霜覆盖在血红色的斜坡屋顶上，薄薄一层。待会儿太阳一露脸，这些犹如白糖般的霜很快就会消失不见，仿佛从来不曾在这世界上存在过似的。
一只袖口起了毛边的手臂从被窝里伸出来，随意搭在旧沙发床的床边，阵阵刺骨凉意透过指尖缓缓传到身体的其他部分。习惯俯卧睡眠的朱弃寒翻了个身，将冻得冰凉的右手缩入鸭绒被，覆在心脏的位置，突如其来的刺激，让他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埋进鸭绒被的脑袋露了出来，双眼圆睁，瞪着天花板，嘴里不停地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冰冷的空气。
天气果然变冷了，几天前的天气预报早就提醒，今日寒流来袭。残酷的冬天真的来临了啊！朱弃寒吸了吸鼻子，感到有些寂寥和落寞。
自从全球性的经济危机发生以来，聘用临时私家侦探的客户相比以往减少了大约七成，大家都勒紧了裤腰带，准备节省开支，以度过这个异常漫长的冬季。朱弃寒的日子也越发艰难了。之前依靠亲戚朋友的推荐，接了一些奇特的案子，依靠微薄的收入维持着最低生活保障，似乎糊口暂时没有问题。可最近一两个月以来，那些原本委托他来处理的案件，突然被委托人以各种借口撤销，主要收入来源一下子断了，他的生活也随之滑入绝望的泥潭。屋漏偏逢连夜雨，一直合作的杂志社忽然宣布倒闭，曾经发表在杂志上的推理小说作品，眼看到了支付稿费的日子，现在看来发薪日是遥遥无期了。
看样子是混不下去了啊！弃寒叹了口气，木然地思考着未来的打算。
交房租的日期又一次迫在眉睫，已经连续三个月没交房租了，房东那边估计不会再通融了吧。
不如找表弟周大力再借点钱渡过难关算了，反正欠那家伙的钱一时半会儿是还不清的，索性再增加一点儿债务，日后一次性清偿。弃寒抓起床头的座机，拨通了熟悉的号码。
电话里的提示铃声响了五下，才被接起来。大力在搞什么鬼？这可不像他的一贯作风。
“哪位？”耳边传来大力咋呼的声音。
“是我啦，弃寒……”朱弃寒舔了舔干涸的嘴唇，“我破产了。”
“表哥，你什么时候有产过啊？”大力嘿嘿笑起来。
“这次是真的闹经济危机了，能借点钱给我吗？急用！”
“你每次都这么说！对不起，这次真的帮不了你了！”周大力很干脆地拒绝了他。
“臭小子，以后碰到难题，别想让我帮你！”弃寒故意用威胁的语气说道。
“表哥，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这次……”大力停顿了一秒说，“这次真的不行，刚买了新房子，家里的钱全部被我掏空了，欠了一屁股债，才刚好凑够首付的钱……”
“你小子疯了！饭都吃不饱，你还有闲钱买房子？”朱弃寒恼怒地对着话筒吼道。表弟八成是脑子被枪打过了，如今到处都在闹经济危机，他居然选在这个时候买房子。
“我也没办法啊……因为要结婚了啊。女朋友说，没有房子的话，结婚免谈！弃寒，我记得上次和你提过的啊！”大力不知不觉也提高了音量。
“算了，算了，既然你没钱，我也懒得跟你废话。”弃寒气呼呼地挂上电话，电话那头似乎还在叽里呱啦地解释着什么。
连大力这小子都要结婚了啊。弃寒摇摇头，觉得不可思议。如果今天再借不到钱，恐怕真的要睡大街了。他不情愿地坐起来，倚靠在墙边苦苦思索摆脱困境的方法。一阵冷风从走道处迎面吹来，他不禁连打了两个喷嚏。糟糕！
朱弃寒赶紧套上一件褐色的厚毛衣，支起上半身，趴在床头柜上拨通了另外一个求救号码——如果不是万不得已，他绝不愿想起的一个号码。
“弃寒哪，你终于舍得打电话给你老妈了？”电话刚响了一声，妈妈的声音立马透过电话线传过来。弃寒明知道家里的电话装有来电显示，但妈妈的快速反应还是让他吓了一跳。
弃寒习惯性地将听筒拿离耳朵十厘米远。
“嗯，妈，我破产了。”弃寒用小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道。当初不正是自己吵闹着从家里搬出来，信誓旦旦地向家人宣布要创业的吗？为了理想而奋斗——这个理由现在看来显得十分可笑。
“弃寒，你说什么？”老妈的高分贝音量迫使弃寒将听筒又拿远了一厘米。
“我破产了……”弃寒重复了一遍。他太了解老妈的脾气了，她是个性子急躁的人，绝对不会理会对方所说的话题，而是径直将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倾倒完才肯罢休。
“弃寒哪，你表弟都要结婚了，你咋办啊？你年纪也不小了，该谈个对象了啊！”
“我……”
“这个礼拜你有空吗？刚好和我要好的一个阿姨的女儿没有男朋友，要不你们出来见个面？那孩子模样俊俏，老妈我相当满意呢……”
“就算是头驴子放在面前，只要是女的，你也会满意吧？”弃寒嘀咕道。
“刚才我还在和你爸提起你呢，只要你们这个星期见面，双方没啥意见的话，婚事就可以定下来了。明年五一结婚，后年我就能抱孙子了，我都计划好了。弃寒，你怎么不说话？咦？刚才你说什么驴子？”
“妈，我没钱了，借点钱给我行吗？”
“这个周末有空吗？那姑娘你也认识的，秦阿姨你还记得吧？就是以前住在我们楼下的那个胖阿姨。弃寒，这次你不许再借口临阵脱逃了啊，我警告你，大力那边我也去打过招呼了，让他别给你打电话，影响你的终身大事！”
原来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弃寒惨然一笑，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妈，行，我去还不行吗？”
“见面地点我都帮你约好了，就在紫藤茶馆，周六上午十点。先去喝个茶，然后和女孩子一起去吃个午饭，下午看部电影大片，晚上去酒吧坐一坐。听见了吗？”
他就知道一切都是早有预谋的安排。老妈选在经济危机这个时机给自己安排相亲，弃寒边摇头边苦笑，她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妈，我身无分文！”
“钱你不要担心，可以先打白条嘛！”妈妈的语调轻飘飘的，语气里却又透露着让人不容抗拒的果断，“茶馆那边，我和那儿老板熟得很，账先欠着。只要你和姑娘见了面，双方都满意的话，我自然会把钱打到你的卡里，到时候吃饭、看电影、泡吧都不是问题！”
弃寒感到自己好像落入了一个无法抗拒的温柔陷阱。最初的坚持换来的仍旧是无可奈何的妥协，也许当初的一意孤行终究是错的……
“弃寒，听清楚了吗？就按我说的去做吧！”
那头的电话已经挂掉了。朱弃寒根本来不及将拒绝的话说出口，听筒在手里发出嘟嘟的声音，仿佛在嘲笑他的无能。老妈总是这样自作主张，真拿她没办法呀！可是，真的没有办法了吗？他轻声地问自己，也许自己只是疲倦了吧……
周末的紫藤茶馆坐满了喝茶的客人，除了像弃寒一样约会的年轻人，上了年纪的老主顾占了大半的座位。
朱弃寒环顾四周，靠近西侧的落地玻璃窗旁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年轻女子，她正托腮凝望着窗外沉思。弃寒走到女子身边，轻轻地敲了敲桌面，女子转过头，抬起视线，睨视着他，毫无表情的脸孔倏然一紧。
“我是朱弃寒。”弃寒咧嘴一笑。
“你好！苏雪。”女子微微侧头，淡然道，“请坐吧。”
弃寒在她对面坐下来，服务生过来招呼。他要了一壶绿茶。
“你还是老样子。”女子端起茶杯。
“苏雪？”弃寒倾身向前，眯起眼睛，“你是苏雪？”
“怎么？不记得我了？以前我住在你家楼下。”苏雪喝了口茶，双手将杯子握在手心里，“每次听到你上学的脚步，我就知道又要迟到了。”她垂下眼帘，嘴角浮起笑纹。
“哈哈……”弃寒搔了搔脑袋，张大嘴巴傻笑。住在楼下的女孩？他的记忆里似乎的确有过一个女孩的身影，但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曾经和她交谈过。秦阿姨的女儿和自己年纪相仿，老妈不止一次向他推荐，可他当时并未放在心上，此时的弃寒心里却忽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情绪，他感到自己的身体有些发热。
“怎么不说话？这可不像你。”苏雪拿起服务生送过来的茶壶，给弃寒斟了一杯茶。
“我有点儿……”弃寒脱下灰色外套，放在沙发长椅的另一端，“有点儿……紧张。”他一边嘟囔着，一边端起茶杯，猛然饮了一大口茶，滚烫的茶水顺着食道浇灌入胃里，一阵痉挛席卷全身。
“你怎么了？我看你脸色不好，是不是生病了？”苏雪关切地伸出手，试图测量他额头的温度。
“我没事儿，有点儿不太习惯这种场合。”弃寒捂着喉咙，将头偏向一边。茶水实在太烫了！
苏雪愣了一下，伸出的手停在半空中，旋即缩了回去。“我好像太主动了点儿，男人都不喜欢主动的女人，对吗？”秀目流转之处，眼角隐约可见淡淡的纹路。
这个女人已经不年轻了，弃寒心头涌上一丝遗憾之情。
“不，我倒没这种想法。”弃寒急忙摆手否认，“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是被老妈逼来相亲的。”
苏雪悠然一笑，“这大约就是男人的年龄优势吧。我倒是积极要求加入相亲的队伍，就在刚才，和你见面的一个小时以前，我才会见了一个相亲的对象。”
“会面似乎效果不佳……”弃寒瞥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说道。
“你的观察力不错嘛！怎么样？你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什么想法？”
“对我的想法啊！觉得我怎么样？”苏雪往后轻轻一靠，换了个双手交臂的姿势，“我可鼓足了勇气才说出这番话的！我不想浪费大家的时间，如果双方看不对眼，就不要继续假装郎情妾意了。请原谅我的坦白，弃寒。”
弃寒垂首，猛然连喝了几口绿茶，抬起头，凝视着苏雪。
“这就是所谓的现代新女性？”弃寒扬起嘲讽的微笑，“难怪七分钟约会那么流行了，都是你们这些恨嫁的女人给闹腾的。”
“口气这么老成？弃寒，你好像过尽千帆似的。”她掠了一下额头的刘海，叹道，“你们这些男人啊，都是一个德行，和他一个模样！”
“他？”
“没错，我的前男友，他叫安在为，是个销售员。”
“呃？”
“和相亲对象谈论前男友，会不会觉得很怪异呢？我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和你说这些？”苏雪无奈地一笑。
“和前男友藕断丝连，啊哈，怎么样，说来听听？”弃寒将手放在大腿上，轻轻地拍打起来。
“你说在为？”苏雪托住下颌，视线穿过弃寒的肩膀，“弃寒，你相信吗？人可以在瞬间消失，甚至变成……变成奇怪的状态……”她收回视线，注视着弃寒的双眼。
“瞬间消失？”弃寒坐直身体，感到眼前一亮。
“是啊，当时我都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男友竟然在眨眼之间消失。”苏雪抿了口茶水。
“听起来蛮有趣的样子，能详细和我讲讲吗？”弃寒一只手抓紧桌角，另一只手掌托腮，两眼放光。
苏雪见听众如此专注，不由得端正坐姿，一脸严肃。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安在为是我的男朋友，我们感情很好，一度打算结婚。如果不是发生那件事，我恐怕也不会坐在这里和你相亲。那个时候，我还年轻，也颇有几分姿色。不是自夸，当时爱慕我的男人起码排到几里之外。可我都不为所动，在我的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就是在为。他的一举一动在我看来都是那么完美，简直就是女人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说到这里，她停顿了下来，将头发捋到耳后，“我是不是很傻？已经是过去式了，回忆起来还是像小女孩一样发痴。唉，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也不敢相信在为会在我的眼皮底下就那么蒸发，或许算不上蒸发，是转化成另外一种存在状态……”
“另外一种存在状态？”
“嗯，我和在为谈了七年恋爱，那个时候，他在证券公司上班，每天都会来接我下班，真是一段美好的日子啊！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是晚上八点钟，我和同事加班，在为打电话给我，说来公司接我。我和同事一道乘坐电梯下楼，当电梯到达一楼的时候，电梯门缓缓朝两边开启，这时，我看到一个人影从眼前跑过，飞快地钻入斜对面的电梯。我的同事忽然很大声地叫我：‘那不是你男朋友吗？’于是我们随即冲出电梯，跑到对面的电梯口。电梯门正在缓慢关闭，中间仅留下一条手指大小的缝隙，我赶快按下按钮，电梯门在完全关闭的一瞬间，又朝两边开启。”
“然后呢？你们看到了什么？”
“在为，他，他不见了！”
“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电梯门开启时，我们呆住了，电梯间里没有人，他消失了！然后，我们发现电梯的角落里摆着一个条纹编织袋，你一定猜不出编织袋里装的是什么。当我们打开袋子的一刹那，我差一点吓得昏死过去。”苏雪紧紧揪住桌布的一角，手指微微发抖。
“编织袋里装的是尸体，对不对？”弃寒伸手招呼服务生，“再来壶花茶！”
一位满脸笑容的服务生朝他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苏雪疑惑地望着弃寒。
“看你的表情就知道啦。”
“我的表情？”苏雪摩挲着脸颊，灿烂一笑，“这样会不会好一点儿？”
“咳咳，很漂亮。”一口茶水喷出来，弃寒握起一只拳头，贴在嘴巴上说道。
“猜对了也不要这么激动嘛！”苏雪恢复严肃的表情，继续说道，“我们打开编织袋，发现里面竟然装着一大袋块状的没有头颅的尸块！”
“你的意思是，编织袋里全部都是被分解的尸块？”
“是的！那幅景象——用恐怖都不足以形容，到现在我都无法忘怀，简直是地狱般的噩梦！”
“你和同事看见安在为进入对面的电梯，而等你们从电梯出来，并按下安在为进入的那部电梯的按钮后，你们却发现安在为凭空消失了，变成了一袋尸块，是这样吗？”
“对！从那以后，在为就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了。他死了。”
“从你们看见安在为跑进电梯，到你们按下电梯按钮之间，有多长时间？”
“两三秒钟吧，我没看表，但时间非常短，几乎眨眼之间。”
“也就是说，安在为在一眨眼的工夫，被肢解成一堆尸块？”弃寒将双手放在茶桌上，来回搓动着，“这一幕，除了你们，还有其他目击者吗？”
苏雪歪着头想了一会儿说：“没有，我想应该没有其他人。因为我们下班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公司里其他的同事应该早就走了。”
“你们真的看到一个人影进入电梯吗？会不会眼花看错了？”
“不可能，我们同时看到他进入斜对面的电梯。”
“确定是你的男友吗？你们看到了他的脸了吗？”
“不会错，就是在为。他每天都来接我下班，同事都认识他，我们不可能搞错。虽然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但他的背影我很熟悉，绝对不会弄错！”
“一个人是不可能在眨眼之间变成一堆尸块的……”弃寒若有所思地盯着手中的茶杯，“除非是魔法，否则绝不可能出现那样的场景，一定是哪里弄错了……”
“你不相信我？如果这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想我也绝不会相信世界上会发生这样的怪事。与其说是我悲痛前男友的莫名死亡，倒不如说，我更希望能解开这个瞬间消失的谜团。”
“那些尸块你仔细瞅过吗？你能确认那些尸块就是安在为吗？”
“不，我不知道。”苏雪摇摇头，“那个袋子里装着尸块，但没有头部，我不能肯定那些尸块就是被分解的在为，我所能确定的仅仅是，他进入了电梯，瞬间消失了。”
“这可真有意思啊……”弃寒吸了吸鼻子，皱起眉头，手指轻轻地敲打着桌面。外套口袋里的手机忽然疯狂地响起来，他掏出手机，液晶屏上显示是老妈打来的，他不禁倒吸了口凉气。老妈盯得可真紧哪。他按下接通键，连续“嗯”了几声，挂断了电话。
“谁来的电话？你好像不太高兴？”苏雪不经意地问道。
“没什么。你饿了吧？我们找个地方吃饭好吗？”弃寒朝服务生扬手，“买单。”
这次是位国字脸的男服务生，他笑眯眯地对弃寒说道：“先生，已经买过单了。”
“嗯，知道了。”弃寒起身披上外套，“苏雪，我们走吧。”
“吃饭？”苏雪迟疑着站起来。
弃寒瞥了眼她的手，她的手里捏着一部NOKIA手机，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啊——他忽然明白过来，老妈让他安排午饭的用意了。他曾经听大力说过，和女孩相亲，第一次见面的饭局非常重要，如果对相亲对象满意的话，通常由男方询问对方的联络号码，在没有遭到反对的情况下，男方会请女方吃饭，作为双方能够进行进一步交往的前奏。而弃寒刚才并没有询问苏雪电话号码，直接请她吃饭，这会给她一个错误信息，以为他对她有意思。
“一起吃午饭吧，我知道一家湘菜馆，味道相当不错！就当给我一个面子，以老邻居的身份，怎么样？肯不肯赏光？”弃寒拉起背后的帽子，歪着头问道。
“大作家请客，荣幸之至！”紧绷的脸庞放松下来，露出笑容。
弃寒身体一僵，停住脚步，问道：“你读过我的小说？”
“朱弃寒大侦探，谁人不知？”苏雪穿上黑色呢子大衣，“我还是你的仰慕者呢！”
“你……”
“别紧张，我的大侦探！走吧，吃饭去！”苏雪拍拍他的肩膀笑道。
二人一前一后离开茶馆。出了玻璃大门右拐，步行五十米后，穿过两个红绿灯，来到饭店林立的一条马路上。
弃寒只顾埋首疾行，苏雪一路小跑紧跟其后。推开红漆木门，报上“朱弃寒”的大名，身穿大红旗袍的服务小姐直接将他们领到门口挂有“兰香阁”的包间。凉菜已经摆好了。
“点菜吧！”弃寒把菜单丢给苏雪，“爱吃什么，随便点！”
苏雪翻开菜单，随意地指了几道小炒，服务小姐按下了手中的点菜机键盘。
“我还等着你帮我解开这个谜团呢！”苏雪将茶水倒入碗里冲刷筷子和勺子。
“瞬间消失之谜？”弃寒皱了皱鼻子，“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的前男友进入你工作的大楼，竟然没有保安拦他？”
“我们那栋写字楼没有设置大楼保安，每家公司通过门禁来限制外来人员进入。在工作时间，一楼前台会有个接待员负责登记来访客人身份，但下班以后就没有了。”
“原来是这样。你提到电梯是怎样的？有几部电梯？”
“一共有四部电梯。以大厅的方向为正面的话，各有两部电梯分立左右两侧，我当时乘坐的是右侧的3号电梯，在为进入的是左侧的1号电梯。”
“也就是说，你们对面的电梯是2号，右手边的电梯是4号，对吗？”
“没错！”
“所以你们实际看到的人影其实是呈斜对角状态，没错吧？”
“是的。”
“你刚才提到安在为每天都去你的公司接你下班？”
“对！”
“他会直接去办公室找你吗？还是在楼下等？”
“如果他等急了，会直接到楼上去找我。但事先会给我打电话。”
“明白了。”弃寒心满意足地夹了颗花生米丢到嘴里，“我已经看穿了这个诡计！”
“什么意思？”
服务小姐端上一盘辣子鸡丁。
“哈哈，吃菜，吃菜！”弃寒笑嘻嘻地夹了一块鸡肉放到一头雾水的苏雪碗中。
“什么意思啊？”苏雪不满地撅起红唇，“你就别卖关子了！”
“你所说的前男友瞬间消失的谜团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弃寒意味深长地睨视着眼前的女人。
“你的意思是我在撒谎了？”
“我无法判断你是否在撒谎，但我只能告诉你，你的眼睛被蒙蔽了。瞬间消失发生的时候，你当时的具体位置是哪里？是在电梯里面，还是外面？”
“这很重要吗？我想关键点在于，我看见了那个人，而他不见了。”
“非常重要！请明确答复我，你在哪里？”
“我在电梯里。”
第二道菜端了上来。
“我们先吃饭吧，待会儿去看下午场的电影。”朱弃寒仿佛胸有成竹似的，边夹了一大口菜塞入嘴里，边说道。
“我吃不下。”苏雪将筷子放到一边。
弃寒似乎并不为所动，继续大吃大喝起来。
不一会儿，所有的菜全部上齐了，摆满了一桌子。
“加油吃呀，我可是放开肚皮狂吃了。不然，不知道吃了这顿，下一顿在哪里呢。嘿嘿。”弃寒咂着嘴，露出心满意足的开心笑容。
苏雪勉强用筷子拨了几下，似乎难以下咽。
“呵呵，苏雪，不要担心。你的男友大概和你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他利用了你的心理盲区和视觉盲区。我猜想安在为一定每天准时去你公司接你下班，对不对？”
“嗯。”
“你们经常会因为搭乘不同的电梯而错过会面吗？”
“你这样一说，我倒想起来，的确是这样。在发生那件事情的前几天，他几乎每次都会和我错开。我刚一下楼，他正好乘坐另一部电梯上去，连续几天都是这样。”
“他是不是连续几天都是搭乘同一部电梯？”
“不错。他总是喜欢搭乘1号电梯，而我习惯搭乘3号电梯，两部电梯正好呈斜对角。”
“这就对了。你的习惯思维影响了你的判断。你们乘坐3号电梯到达底层后，安在为快速地跑过，你和你的同事因为受到习惯思维的影响，心里自动默认他一定会搭乘1号电梯，即使你们仅仅只看到他的背影，你们也会在脑海中自动联想他的背影是朝着1号电梯的方向去的。根据我乘坐电梯的经验，你在3号电梯之内其实无法看到1号电梯的门，所以你根本不可能亲眼看见男友进入1号电梯，都是你的习惯思维在作怪。
“这就好比电影画面，通常高明的导演并不需要将事件的完整一面全部交代给观众，只需要利用几个有前因后果的跳跃画面就可以交代完整个过程。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正在收看电视节目的人，手中握着遥控器，这是第一个画面；第二个画面，电视突然关闭；接下来的画面，看电视的人将遥控器放在茶几上。导演并没有拍出这个人按遥控器的画面，但观众自己会在脑海里补完这个信息。这个补完的动作，就类似于我刚才所说的习惯思维。
“谜团的核心也正是在这里。安在为进入的并非是1号电梯，根据我的推理，他极其有可能进入4号电梯，正好位于你们视线的盲区。你们通过脑海里的视觉补完，假想他进入了1号电梯。这就是瞬间消失谜团产生的前提条件之一。
“另外，所谓的瞬间消失，在我看来，还有两个偶然因素必须考虑到。首先，第一个偶然因素是，你们相遇的时间点，必须正好是3号电梯和4号电梯两部电梯同时到达的时间点；其次，1号电梯内恰好有一袋无头尸块。缺少了这两个偶然因素，瞬间消失的魔法也无法完成。”
“无头尸块？”
“对，是另一桩谋杀案。只是恰巧，你男友消失和尸块出现的时间几乎在同时，所以你将二者混淆了，以为那些尸块是安在为。”
“可我的男友他真的消失了。从那一天以后，我再也找不到他了。”
“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可以肯定的是，他不可能瞬间变成无头尸块，他一定是故意避开你，这就是我的想法。是时候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了，苏雪！”弃寒将椅子往后推开，站起来，打着饱嗝说道，“啊呀，湘菜真好吃！我吃饱了。你呢？为什么不动筷子？”
“我一点儿都不饿，真的。”苏雪锁紧眉头，好像努力在回想着什么。
“去看电影吧？”弃寒兴致很高地提议。
“不，我想不必了。我很累，想先回家休息。”苏雪挽起坤包，站起来。
“啊呀，对我没有兴趣呀，哈哈，我明白的。”弃寒摸摸脑袋，笑着说，“今天我很开心，谢谢你带来的谜团。”
“应该谢谢你才对，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苏雪勉强笑了笑，和老邻居握握手。
望着苏雪默默离去的背影，弃寒心中忽然升起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是他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情感。
又变成孤家寡人的朱弃寒沿着来时的街道，缓缓步行。“去看电影吧。”他对自己说。
电影院里情侣们一对对卿卿我我，到处充满着甜蜜暧昧的气氛。
无聊的文艺片！弃寒看了不到二十分钟，视线就开始模糊起来，最后竟然打起了鼾。等他醒过来擦去嘴角的口水时，发现整个放映室空空荡荡。
他到影院门口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大桶爆米花，边走边吃。
去酒吧坐坐吧。他推开“魅影”酒吧的猫型玻璃门。
没有女孩子来搭讪，他也没有兴趣主动去和她们打招呼。
“那个抱着爆米花的男人好神经哦。”他听到背后有女孩发出哧哧的笑声。
真是百无聊赖啊！
深夜回到租来的小屋里，妈妈的电话追过来了。
“儿子啊，你为什么关机啊？妈妈一直打你电话都不通！”
弃寒翻出口袋里的手机，原来没电了。
“什么事情啦，我已经按照你的要求完成约会了，你还想我怎么样嘛。”
“秦阿姨刚才打电话给我，你没有去和她的女儿见面啊？”
弃寒一惊，说：“见过了。她叫苏雪，我们聊了好久，还一起吃了湘菜。”
“胡说！你又在糊弄老妈是不是？她女儿叫庄盈盈，不叫什么苏雪……”
原来如此！那……苏雪是谁？他忽然感到脑子乱极了，也许真的是累了……
翌日，朱弃寒还在睡梦中，就被一双大手摇醒了。
“表哥，表哥，快醒醒！出大事了！”一头小鬈发的周大力掐着表哥的脖子嘶吼着。
“咋了？”弃寒不情愿地睁开眼睛，瞥了一眼来人，又歪过头去。
“我的女朋友，未婚妻，她，她跑了！”
“啥？”弃寒重新睁开眼。
“她不见了，我到处都找过了，她跑了。”
“为什么？”弃寒猛然坐起来，“大力，你是警察啊，动用各种关系去找啊，跑来找我做什么？”
“你看看，结婚照都拍好了，她就这么丢下我！”大力将手机屏幕凑近表哥的脸。
弃寒随意地瞟了一眼屏保的照片，心脏突突地狂跳起来。
是那个女人！那个自称苏雪的女人！
“糟糕！”弃寒拍拍脑袋，突然想起昨天那起瞬间消失的谜团，“大力，我犯了一个错误！这女人，她昨天来找过我，向我请教一个谜团。我被她给唬住了！快！我们要尽快找到她，可能要发生可怕的事情！”
“你见过她？为什么她来找你？”
“本来我不明白，现在我终于明白她的诡计了！根本没有什么瞬间消失的谜团，是她，她想设计一起不可能发生的犯罪！我被她利用了！”
“弃寒！”
“她工作的地方在哪里？你去找过吗？”
“去过了，可没找到她的人。”
“同事呢？一个一个问过了吗？”
“这个倒没有。”
“她会利用她的同事帮她制造不在场证明。必须找到她！”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啊！”
“来不及了！我们快去她的公司！”
半个小时以后，两人来到位于市区的一栋三十二层楼的写字楼内。写字楼的底层有四部电梯，左右各两部。他们乘坐电梯来回几趟寻找苏雪的踪影，可一无所获。
如果苏雪要找地方分解尸体的话，会选择哪里呢？弃寒苦苦思索着这个问题。什么地方既宽敞，又不容易被人发现呢？他站在建筑物前面的广场上，盯着大楼打量。难道是顶楼的天台？他急忙向前台的小姐打听楼顶的天台是否对外开放，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弃寒和大力迅速爬上顶楼。天台的入口处被一扇小门阻隔开来。大力用万能钥匙轻松打开门锁。
果然，苏雪一袭白衣，外面套着透明塑胶雨披，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面对一名男子。那男子被五花大绑，倒在地上，不远处摆着一把小型电锯。
“你们来了。”苏雪并不意外，反而微微一笑。
“小雪！”大力朝前几步。
“别过来！”苏雪将水果刀架在男子的脖子上。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不是要和我结婚的吗？”大力哽咽着问。
“哼！你这个傻警察，我怎么可能爱上你？！接近你是为了帮我设计完美的犯罪，可惜你的智商实在不及我半分！”苏雪冷笑道，“好在你常常提到的表哥倒是个聪明人，可惜聪明过头了！”
弃寒上前一步，对着苏雪，面无表情地说道：“我早该想到，你根本不是秦阿姨的女儿！当你说‘每次听到你上学的脚步，我就知道又要迟到了’这句话，我就应该明白你是个冒牌货！虽然我不记得她女儿的名字，可我知道她从小学就被送到寄宿学校，根本不可能听见我上学的脚步！你来和我相亲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破解瞬间消失的谜团，以便你用来作为模拟犯罪的手段！”
“你不觉得你现在说这些有点儿晚吗？”寒光一闪，男子脖子上出现一条血痕。
“不晚！起码你的模拟犯罪计划是不可能完成了。你必须先将尸体分解，然后回到办公室，找到另外一名不明真相的同事和你合作。等到约定的时间点，你和同事一道乘坐电梯到达底楼，同时，另外一名酷似被你谋杀的男子的人，将冒充他出现在你们面前，从而达到制造瞬间消失诡计的目的。而你的同事由于陷入你事先布置好的心理盲区，会成为神秘的瞬间消失魔法的目击证人。至于你，只需要配合演戏就够了。那个冒充死者的男子也许仅仅是个快递员，或者其他不稳定职业者，事成之后，很容易消失在公众视线里，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白白充当了一回演员。也许在他看来，他不过是送了一份快递而已。他只需出现一个人影，然后搭乘4号电梯即可。这个计划不能不说很完美！可惜的是，这个诡计有一个致命的破绽。你根本无法控制四部电梯的运行时间，你如何能够做到三部电梯同时到达底楼？”弃寒一口气说出心里的话，喉咙里隐隐有些发干。
“不，朱弃寒，我的大侦探，你的确看穿了我心里的想法，但你别忘了，只要我在下楼的时候，先将3号电梯按下1楼的按钮，让电梯回到底楼就可以了。没有其他人会乘坐电梯，我选择的时机不会允许那样的差错。然后让快递员先去按1号电梯，再进入4号电梯。而3号电梯里的我，完全可以通过手机控制快递员出现的时间，我要求他在精确的时间只能搭乘4号电梯。而我算好时间，和同事一道下楼就可以了。对了，我忘了告诉你，4号电梯仅到达2楼，所以完全可以避免因为等待4号电梯而被同事看见的破绽。怎么样？我的解答你还满意吗？”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大力插嘴问道。
“哈哈，我的计划照常进行。大力，谢谢你将弃寒介绍给我认识。我想，弃寒，你推理来推理去，一定猜不出我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是的，这个瞬间消失的计划非常完美，我本来想自己独立完成，可是，弃寒，是你给了我启发！这个诡计有个最大的破绽，你一定推理不出来！这个破绽就是——女人的心，你是永远猜不透的！”
苏雪举起水果刀，朝自己的胸口猛然扎下去，鲜红的液体喷涌出来，洁白的衣裙仿若一朵大丽花，慢慢变色。
“不！”三个男人同时叫起来。
一个背着工具箱的男子在电梯前立起一块黄色的牌子。
“电梯维修中”，牌子上赫然写着这样几个大字。
<b>钉子　知性的推理女作家，以写匪夷所思的犯罪诡计见长，其作品《圣诞宅急便》、《噩梦与密室》皆是各家推理杂志追捧的对象。</b>

长城干红式推理评《模拟犯罪》
<h5>陶子</h5>
当我收到钉子的这部《模拟犯罪》时已是深夜，初读时，她流畅的文字予我很强的阅读快感，短篇中的悬念设置与推理细节都促进了这种阅读快感。
人虽无比疲倦，却欲罢不能，直至看完。那种畅快淋漓之感，就像在三伏天的正午喝下了一杯冰镇可乐般妙不可言。不过，看完第一遍后，我不禁又用鼠标滚轴转回故事的高潮部分。
在《模拟犯罪》中，钉子给我们展现了一个华丽的推理过程，以我略慢的反应去看这部短篇，显然在第一次阅读的基础上跟不上文中高速运转的推理列车。我需要再一次细细品味，认真咀嚼整个过程。
心理暗示、视觉补完、人们的习惯思维等元素均被揉捏进虚拟案发现场的四部电梯里。
没有庞大、复杂的角色关系，没有繁杂、难懂的现场设定，仅是用那简简单单四部电梯，模拟出的却是一次经得起推敲的严密推理。不得不说，这整个过程回味起来，对我而言就像品完一杯甘醇的干红，甘甜醇美渐渐弥散一般。
写作纯推理小说是一件极其费力的事，文中所有的怪异事件、不可能犯罪均须合理的解释去证明。钉子的推理小说带着浓郁的东方味道，以干红比喻，那便是产自昌黎的长城干红。
《模拟犯罪》开篇时，主人公朱弃寒因经济危机四处借钱，这不禁让我想起前阵子看的松本清张的推理小说。以普通人作为故事的主人公，没有设定大笔家产可供挥霍，没有设定与生俱来的高超能力，没有密室等作为噱头。
朱弃寒应母亲的要求，被迫前去相亲的片段更是写出了他作为普通人的无奈。钉子与松本清张相似的地方是他们笔下的主人公在故事一开场便拉近了与读者间的距离，离奇的案件往往是由生活琐事作为开端。
同样是虚拟的作案过程，《模拟犯罪》可以与松本清张的《确证》相较，情节简单却又后劲十足。
在《确证》中，松本清张以主人公阴郁的个性为媒介，在心中勾勒出妻子的不忠，并发疯似的去寻找证据。而在《模拟犯罪》中，钉子借朱弃寒之口，为准凶手苏雪呈现出精彩绝伦的作案的过程。
平凡的人、平凡的背景设定，融合在一起却是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彩短篇。我们看了太多离奇的推理小说，正面人物的来去无踪，凶手的诡异莫测……太多脱离现实的情节令推理小说的定位日渐模糊。
然而，钉子笔下的主人公却又把我们拉回了现实生活，恰如松本清张平易近人的行文风格，恰如长城干红甘甜醇美的芬芳。朴实中彰显无华，平淡中透露智慧。
<b>陶子　女性作家。高中时期便于台湾发表多部言情小说，并参与影视编剧工作。</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