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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塔之秘
作者：莫里斯·卢布朗
内容简介
 《金字塔之秘》是一部风靡世界的侦探小说，它以其丰满的人物性格，广阔的社会背景，曲折多变、富于悬念的故事情节，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兴趣。本书选取了亚森罗宾探案故事中的精彩篇目，以罗宾神探和侠盗这两条主线展开故事情节，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其情节诡异奇特，惊险刺激，令人不忍释卷。 《金字塔之秘》讲述了罗宾前往埃及探寻金字塔中蕴藏宝藏的冒险经历，一路上，他接连遇到了豢养猎豹的隐者导尔顿博士、星期五似的土著人奴仆、凶残无比的巫师大僧官以及神秘的部落锦蛇族，然而，一场更大的阴谋正在前方等待着他。这个故事里的谜，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内容悬疑紧张，处处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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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场里的古怪小偷
观众席里不断爆发出狂热的叫喊声，几万名观众像疯了一般到处乱跑，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一场骚乱。今天到场的观众尤其多，你只能看到那些人的手和脸，就好像大海中泛起的浪头一样波涛汹涌。
这里是巴黎郊区的一个最大的赛马场，第五场比赛刚刚进行完，而且，在这场比赛中，爆出了一个非常大的冷门。
名马利塞是大家一致看好的夺冠热门，可它居然只拿了一个季军；克勒拿这匹马从来没有被人关注过，可这次却出人意料地拿了一个第一名。
“他妈的……”一个赌客已经气得脸色发青了，他把未能中奖的马票撕得粉碎，用力地扔在了地上。这个人肯定输了不少钱。而那些带劲地摇晃着自己手中的马票的人，则像疯子一样朝领奖窗口奔去，显而易见，他们都是中了大奖的人。一面是得意扬扬的中奖者，而另一面则是输得身无分文的失意者。赛马场就是这么一个大喜与大悲相互交织着的怪物。
第五场比赛就以这样一种任何人也没有想到的结果结束了。接下来还有四场比赛，不过赔率都很小，因此很多兴致不高的人都想要离开，于是，他们都站起身来，朝出口拥去，造成场面极为混乱。尼古勒在人群之中已经挤了很长时间了，好不容易才到了出口。突然，一个人朝他胸前撞了过来。
尼古勒赶紧伸出双手，把胸前的衣服口袋紧紧地按住了。
“出什么事了？”他的妻子艾娜一直跟在他的身后，这时非常不安地问道。
“没什么，我一直都很小心谨慎，这笔钱可不是小数目啊！”尼古勒伏在他妻子的耳边，低声说道。
“你这个人可真是让人不省心啊！身上揣着这么多钱还到这里来凑热闹，你知不知道，这可是咱们的全部家当啊！”
“我怎么会不清楚？快别啰唆了！”
“况且咱们今天中了大奖，就你那个小钱包，恐怕已经装不下了吧？”
“不错，可我今天并没有带那个旧钱包，而是带了一个新的。因为我早就预感到今天会中大奖了，所以及时换了一个新的。”
说着，尼古勒把手紧紧地按在鼓鼓囊囊的衣袋上面，得意地笑了起来。
“哦？是吗？你用了新买的那个钱包装着它们，是这样的吗？我以为你用的还是那个旧钱包呢。”
“我早就下决心不再用它了，要知道很早以前我就把它扔到橱柜里面了。那还是三年之前在一个旧货商店里买的二手货呢。尽管是摩洛哥皮制成的，上面还纹着镏金的图形，可它已经很破旧了，甚至连图形都看不清了。尽管那个旧货商店的店主曾经跟我说过，它是与一个侯爵家卖掉的一堆旧货夹杂在一起的东西，可它现在毕竟已经破旧不堪了，所以只好将它弃置不用。”
尼古勒夫妻和他们的侄子加拜理经常出入这个赛马场，由于他们三个人总是一起来，所以在观众当中非常引人关注。当然，他们与赛马场销售马票的人也非常熟识。
尼古勒的脸孔坑坑洼洼的，蓄满了红黑色的胡须，而且他的鼻子上总是架着一副黑眼镜，所以很少有人能够看清楚他的长相。他的双眼早就失明了，所以，当他在观众席里走动的时候，都由妻子或者侄子搀扶着，与此同时，他的手里总是拿着一根很粗的手杖。他是一名职业的按摩师。
他的妻子艾娜原本非常漂亮，可由于不爱打扮且衣着简朴，所以并不引人注意。她手里拿着的东西和身上穿着的衣服，都远远落在时代潮流的后面。不过，她是一位贤良淑德的家庭妇女。
他们的侄子加拜理今年才十八九岁，看起来非常地机灵。这个小伙子略显削瘦，皮肤白净，不过，最与众不同的还是他那一双如女孩子一般秀美的大眼睛，再有就是一头令人艳羡万分的金黄色卷发了。
他们在第五场赛马中得了大奖，离场的时候被裹在了人山人海之中。最后，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人群之中挤了出来。尼古勒刚一出来就停下了脚步，想要点上一支雪茄来犒劳一下自己。
“喂，这位先生。”突然，他身后的一个人拍了一下他的肩头。
他连忙转过头来，他的妻子告诉他说拍他的人是一位高级警察。从这个人穿着的服装和胸前佩戴的银质胸章就可以看出来。
“这只表是不是你的？”说着，警察递给他一只金色手表。
失明的尼古勒接过了表，仔细地摸了摸。
“不错，这确实是我的表。我名字的第一个字母——‘N·D’就刻在这只手表上，我的名字叫做尼古勒·得库华。”
他一边说着，一边连忙用手按了按上衣口袋，在确定钱包还在那里之后，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你还有什么东西被小偷偷走了吗？”
“没有了，钱包还在衣服口袋里放着呢。不过，这只表不知道在什么时候……”
“这只手表是你在人群里向外挤的时候被偷走的，我们已经把那个小偷给抓住了，现在正押在赛马场临时治安办公室里。那么，现在就请你到办公室去办理一下手续，我们好把手表还给你。”
于是，在妻子的搀扶之下，尼古勒跟着那个警察慢慢地往办公室走着。而他的侄子加拜理也在后面跟着。
当他们经过出售马票的窗口处时，仍然有很多人在这里挤来挤去。警察只好带着他们三个人从拥挤的人群中间穿过，与此同时，他还叮嘱尼古勒要把衣服口袋里面的钱包看管好。
第六场赛马很快就要开始了，拥挤在售票窗口附近的人突然变得越来越多，场面一时之间变得异常混乱，在人山人海之中，他们四个人终于被冲散了。艾娜费了好大力气才发现丈夫的踪影，只见他正在一群人中间，踉踉跄跄，似乎很快就要被挤到了，于是，艾娜赶紧冲了过去，把她的丈夫扶住了。
“警察到什么地方去了？”尼古勒问道。
“我也不知道啊，我刚才还看见他那顶帽子了呢，怎么现在连个人影也找不到了呢？这么多的人可真是少见啊。快看看，你的钱包还在口袋里吗？”
“你就放心吧！”说着，尼古勒把手伸进了衣服口袋里，突然，他大惊失色地说道：“偷……被偷走了！”
“什么？那可是整整五万法郎啊……”艾娜已经被吓得脸色苍白了。
尼古勒的手颤抖不已，仍然紧紧地按在衣服口袋上面。可是，钱包已经不见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纽扣却并没有解开。
于是，尼古勒把纽扣解开，伸手向里面摸去，却摸到了一个非常坚硬的小物件。接着，他用两根手指把那个小物件夹了出来，艾娜一看，原来是一枚银质胸章！这正好是刚才那位警察戴在胸前的那一枚！
这枚银质胸章似乎是在嘲笑他们：你们的钱包就是被我取走的！
这样一来，一起给警察栽赃的案件就这样出现了。警察似乎成了白痴，成了小偷肆意玩弄的傻瓜。
窃贼竟然胆敢以这样的方式向警方公然叫板！他似乎在得意扬扬地对警察说：“这件案子的确是我做的，你们有本事就来抓我啊！”
为了查清楚这件案子，警察们急得焦头烂额，可是却一点进展也没有。
为了挽回声誉，巴黎警署下定决心要找出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偷，从而揭露出他假扮警察的险恶用心。于是，巴黎的市区和郊区都布下了搜查网，警方将利用他们的整体优势来对案犯展开一次规模空前的搜查活动。
然而，搜查工作开展了很长时间，却还是没有一丁点儿头绪。案犯的行踪诡秘异常，就如同一股青烟一样消失在了赛马场附近。不过，警方还是在距离赛马场两英里远的一片小树林里发现了一套扔在那里的高级警察制服，制服上的胸章已经不见了。这是本案开始立案侦查后所发现的唯一一个证据。至于那个小偷嘛，就像青烟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警方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而巴黎警界知名的格尼玛探长也自本案发生之日起就开始四处奔波，想要找出一些蛛丝马迹，可他也同样是毫无所获。
于是，各大报社都开始抨击警方的失职，而巴黎的市民也纷纷指责警察无能。与此同时，报社和市民也对那位失去多年积蓄的盲人按摩师表示了深切的同情，还有一些善良的人自发地为按摩师捐了一些钱。
巴黎的每一位市民都心急如焚地盼着警方能尽快破案，将案犯绳之以法，别再让他逍遥法外。可是，小偷究竟是何方神圣呢？
“除了怪盗亚森·罗宾以外，没有人能有这么快的身手了。案犯不仅能够在极短的时间里做出这么大的一件案子来，还有足够的胆量跟警方开这样的玩笑，这简直就是在向警方挑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亚森·罗宾以外，谁还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呢？”这是巴黎的一家著名报纸《鲁炭报》所发表的评论。而巴黎的全体市民也都是这样认为的，甚至连警方也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然而，就在本案发生的一周之后，几乎每一家报社都收到了一封发自纽约的长电报，内容是完全相同的：
在赛马场发生的那起盗窃案，绝非本人所为。对于那位被偷去全部积蓄的按摩师，我也深表同情。另外，我已经给一家银行发去了电报，让他们代我慰问一下那位按摩师，并同时奉上五万法郎以表心意。
亚森·罗宾
第二天一早，各大报纸便把这封电报刊登了出来。当天下午，拉菲得银行的一名职员带着五万法郎去了尼古勒的公寓。
“照此看来，罗宾并不是小偷啊！”
“罗宾真不愧是侠盗啊！一下子送了那么多钱给那个盲人，这可真不简单呀！”
这样一来，老百姓更加崇敬罗宾了，而罗宾的名头也更加响亮了。
然而，几天后的一个清晨，在圣弥学尔街，从尼古勒夫妇和他们侄子加拜理所住的公寓里面传出来一阵凄惨的叫喊声，整座公寓的人都被惊醒了。仔细一听，惨叫声是从尼古勒的房间里传出来的。
于是，被惊醒的人们全都跑去查看，这时，公寓管理员也来了，他拿着钥匙打开了房门，只见加拜理已经被绑了起来，嘴里也塞满了许多碎布条，早已昏迷不醒。
而艾娜则昏迷在隔壁的房间里，经过一番抢救，她终于苏醒了过来。她大声喊道：“强盗……我的钱啊……五万法郎……”
喊完之后，她又昏了过去，这一次经过很长时间的抢救，她才逐渐地恢复了神智。她的肩膀处受了重伤，流了很多血。
男主人尼古勒并未在家中，几天之前，他便到较远的镇子去给一位病人按摩去了，有时当天回来，有时住在村子里。不管是去还是回，他的侄子加拜理都会跟随着他。今天早晨，加拜理正准备去接他叔叔的时候，却没想到发生了这么一个意外事故。
没过多久，几个警察闻讯赶来，一番调查之后，案情大致是这样的：
加拜理被一阵奇怪的声音吵醒了，当时，屋子里面一点灯光也没有，于是，他借着外面的月光发现两个蒙面大汉就在屋子里，他吓得一下子跳了起来。
两个蒙面大汉立刻扑了上来，一把将他按住，把他的手脚都给捆上了，还在他的嘴里塞上了碎布条。这时，睡在隔壁的艾娜也被惊醒了，她立刻大声求救。接着，一个蒙面大汉跑了过去，把她按倒在地，也塞住了她的嘴巴。而另一个人则砸开了衣橱上面的大锁，把装着五万法郎的钱包找了出来。
“兄弟，到手了，赶紧走吧！”这个人低声说了一句，转身就要跑。
那个按住艾娜的人听到他的同伙这样说，也立刻松开了手，想要逃跑。不过，他的脚被艾娜使劲抱住了，不管他怎么挣脱，艾娜都不松手，还趁机咬了他一口。这个强盗疼得惨叫了一声，于是便拔出短剑来，砍了艾娜一剑，正好砍在她的肩膀上，然后又踢了她一脚，这才转身逃跑。而艾娜很快就不省人事了。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艾娜和加拜理亲口对警方说的。
“装着五万法郎的钱包有什么特别之处？是新的还是旧的？”警察询问道。
“是买来不久的一个新钱包。以前，我们家的全部家当都存在一个旧钱包里，可是，我的丈夫认为那个钱包太小了，所以就买了一个新的，没想到后来在赛马场被小偷偷走了。几天之前，我们收到了罗宾赠送的那五万法郎，所以我丈夫又到公寓旁边的一家商店里买了一个新钱包。那是一个黑红色的真皮钱包，而我丈夫姓名的第一个字母——‘N·D’就刻在上面。”艾娜详详细细地回答着警察的问题。
“那么，两个蒙面人是从什么地方逃走的呢？”
“应该是穿过我们屋子前面的走廊，然后沿着楼梯出去的。所以，我认为他们肯定是从正门逃走的。”加拜理说。
管理员听完之后却并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尽管夜里是不会锁上大门的，可门一旦开启，电铃就会响起来。而在那天清晨四点钟的时候，我早就醒了，可是却从来也没有听到过铃声。”
这样一来，两个蒙面人逃离公寓的路线也就查不出来了。而他们是如何潜入公寓的，警方也没有调查清楚，因为每一个地方的门窗都关得很严。他们就好像一阵清风一样，来得莫名其妙，去得也无影无踪。
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公寓的内部人员所为呢？警方立刻开始周密的调查取证，最后，他们得出结论：住在这里的人都没有任何作案的蛛丝马迹。
大名鼎鼎的格尼玛探长也亲临现场作了一番仔细而彻底的调查，然而，他也同样是一无所获。
探长细致地检查了一遍地下室和天花板，又把公寓的里里外外都搜了个遍，可还是找不到任何指纹和脚印。
“这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作案手法与罗宾极其相似。”
可是，假如认定这件案子是罗宾所为的话，又找不到任何确凿的证据。
“无法抓获的怪盗！”
“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盗贼！”
很多家报纸都如此报道了这件案子。
就在警方忙于侦破此案的时候，出外给病人按摩的尼古勒乘坐出租车回来了。原本是应该由加拜理去接他的，可是因为发生了这样一个意外，加拜里无暇脱身，他只好自己回来了。
回到公寓之后，尼古勒听妻子说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的脸上立刻显现出焦虑的神色。在详细地询问了一遍昨天夜里蒙面人在他家抢劫的情况之后，他们夫妇两个人便把房门关上，在屋子里低声地谈论着什么。
大约在三个小时之后，他们的侄子有事情要跟他们说，于是便到屋子里面去找他们，只见夫妻两个都绷着脸孔，在那里悄悄地说着话。他们一发现加拜理进来了，立刻停止了交谈，什么也不说了。
几天之后的一个傍晚，由于艾娜肩膀上的伤口还没有痊愈，所以采购食品的事情只能由加拜理来做。在他回家的路上，不经意间发现有一个人鬼鬼祟祟地躲在公寓前的一根电线杆后边。
他走的这条小巷里一盏路灯也没有，所以到处都是黑黢黢的。而那个躲藏在电线杆后面的人正在朝三楼张望呢。看到这里，加拜理的心里不禁一惊。
他心想：“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那天夜里闯入我家并抢走五万法郎的强盗。”于是，他轻手轻脚地靠了过去，那个人发现之后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随意地走了几步，然后慢慢走远了。加拜理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发现那个人竟然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妇人。
加拜理认为这个老妇人肯定是别有所图，所以立刻把这一发现告诉给了他的婶母艾娜。艾娜听完之后，先是笑了一下，然后把嘴巴凑到丈夫的耳根之下，低声说了几句话。尼古勒听了，用力地眨了几下两只罩在黑色眼镜后面的眼睛。
“绝对是那个家伙！”
“不错，肯定是他。”
在加拜理刚要出门的时候，夫妇两个这样低声说道。然后，他们两个又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这次，如果那个家伙不掏出一百万法郎的话，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即便是得到了他的钱，我也不会放过他的，我要把他所有的罪行全抖落出来，然后再把他送到警察局去。如果不这样的话，难解我心头之恨。他居然敢那样戏耍我，害得我在众人面前颜面扫地。”说完，艾娜又大笑起来。她的笑声让人感觉到非常恐怖。在众人面前，她给人的感觉总是和善贤良的，可这时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她的容貌本来就十分出众，这时又显现出了奸诈的神色，更是让人感觉到不寒而栗。
照这样看来，她在赛马场等地方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神态和表情都不过是掩人耳目的把戏罢了。而这时加拜理所看见的这副神情，才是她的本来面目，实际上，她比那个假冒警察的小偷更加恐怖。
而她丈夫尼古勒的人品究竟是好是坏，那就更让人捉摸不透了。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绝对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按摩师。在那副黑色墨镜的后面，究竟藏着一双怎样的眼睛，谁也不知道。
就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的第二天下午四点钟左右，有两个卖日用品的小贩在这栋公寓的门前打起架来。
公寓管理员的妻子发现公寓外面有人打架便跑过去看热闹。然而，就在她看得正起劲的时候，有一个人趁机从公寓的大门溜了进去。
这个人刚一进去，便飞快地往楼上跑。这个人动作十分灵活，上楼梯的时候居然连一点声响也没有。他的身体和四肢就如同橡胶一样柔软，他往楼上跑的姿态就好像一片飘浮在空中的羽毛。
他走上三楼之后，径直来到了尼古勒的门前，立即按响了门铃，加拜理走出来，把房门打开了。
“我是一个私家侦探，名字叫做莫博，你们这里是不是出现了一件无比棘手的怪案？我的手上掌握着这件案子的一些重要线索，希望能够见一见贵府上的先生或太太。”
加拜理目不转睛地盯着眼前的这个人，看了很长时间，似乎这张脸孔能够勾起他记忆中的一件往事似的。在他的意识深处，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人。
他们所住的这所公寓是由两间套房组成的，内设厨房和厕所。这个时候，艾娜正待在里面的那个房间里，而尼古勒则不见踪影。加拜理又看了这个人一会儿，然后转身走进内室。
“咦？叔叔到哪里去了？”
“他去厕所了。外面是谁？”
于是，加拜理说明了客人的来意，艾娜让他把客人请进来。加拜理在把客人领进来之后便回到了外面的那间屋子，开始冥思苦想起来。究竟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呢？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了。
那位客人站在艾娜的面前，首先作了一番自我介绍，然后把此行的目的也说了出来。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客人身后的衣橱门忽然悄无声息地从里面推开了，尼古勒竟然待在里面，而且，他的手上还拿着一把手枪。他把枪柄慢慢地举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敲了下去。
客人惨叫了一声，双手捂住脑袋，晕倒在地上。
“哈哈，这个家伙怎么如此不经打？”
尼古勒一边说着，一边把他那副黑眼镜摘了下来。他原来并非双目失明！只见他的双眼炯炯有神，不停地转动着。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根黑线状的物件，这根黑线拿在手里非常短，可拉开之后却成了一条五十多米长的钢丝链。于是，他用这根钢丝链把那个客人给捆了个结结实实。
“哼，这便是你应得的下场！”艾娜笑着说道，她那两片涂得血红的嘴唇也咧开了。显而易见，她的这副嘴脸说明她已经得意忘形了。她把脚抬起来，用皮鞋尖在那个昏倒的客人肩头接连踢了好几脚。
尼古勒又瞪了客人一眼，然后把衣橱门拉开，只见里面挂着很多套西装。他把这些西装慢慢移开，然后又把后面的木板卸了下来，一扇密门便露了出来。在艾娜的帮助下，他把客人从密门抬了进去，放到了里面的密室里。
客人始终处于昏迷之中，他们两个对视了一下，便从衣橱中走了出来。艾娜把加拜理叫过来，让他到街上去买一些东西。
加拜理出门之后，这对夫妻便鬼鬼祟祟地谈论起来。
加拜理买完东西之后回到了家里，非常好奇地朝房间里看了几眼，他说：“刚才来的那位客人呢？”
“走了，刚刚出去。你没在大门口碰到他吗？”艾娜镇定自若地搪塞了过去。
转天早晨，那个客人清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被钢丝链牢牢地捆住了，并且躺在一个非常阴暗的房间里。他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发现这间屋子里既没有门也没有窗，是一个完全封闭的密室。在整个房间里，他只看到了一个发出微弱亮光的小灯泡。
他毛下腰，仔细地查看了一下绑在他脚上的钢丝链，不禁冷笑一声，“果然是那帮家伙！像这样的特制钢丝链，除了比利时的钢丝匠以外，任何人都无法打造出来。从表面上看来，这种细钢丝并不显山露水，然而，它却是坚不可摧的。用这种细钢丝制成的防身软甲，刀剑对其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即便是手枪和来福枪的子弹也同样穿不透它。当然了，这种细钢丝的价格是极其昂贵的，在黑市中，通常都是以超出18K黄金三倍的价格出售，而在合法市场上则绝对无法看到。那么，使用钢丝链的那两个家伙肯定是那伙人的同党了”。
这个人对于自己的判断显然是充满信心的，想到这里，他不禁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全身都充满了战斗的激情。
“如此看来，我跟那帮家伙的斗争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了！”
突然，他听到了一阵非常细微的开门声，于是很快地把眼睛紧紧地闭上了，静候着劲敌的到来。细微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没过多久，那个人便来到了他的身旁。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缝，小心翼翼地查看着，这个人原来是艾娜。
艾娜不怀好意地笑着说道：“罗宾先生，怎么样啊？在这里还习惯吧？”
“哦？”这个人心中一惊，马上睁开了眼睛。
“哈哈哈，这下可吓到你了吧？”艾娜撇了撇她那涂满唇膏的嘴唇，接着说道，“不要拿我们当小孩子耍！真没想到你竟然如此大胆，孤身一人跑到这里来，你这不是自投罗网吗？哈哈，你居然也会上我们的当，我可真替你感到遗憾啊！”
“你为什么要这样害我？”
“我要向你要回那五万法郎！”
“你说什么？拉菲得银行不是已经按照我的命令给你们送来五万法郎了吗？”
“那五万法郎是你必须要归还给我们的。”
“不要以为我被蒙在鼓里，那起所谓的抢劫案，其实不过是你们夫妻两个人合起伙来导演的一场戏罢了。在此之后，你们又谎称被抢劫而去报了案。你们的这些阴谋，无非是想告诉世人，那个得到罗宾帮助的盲人按摩师不仅被劫匪抢走了全部家当，还遭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想借此来博得人们对你们的同情。后来，你们又得到了一大笔捐款，那是许多同情你们不幸遭遇的好心人捐赠给你们的。而你肩头上的剑伤则完全出于自己人之手，而非什么强盗砍的。”
“哼，你在胡言乱语些什么啊？”
“我说的这些话并不是我胡乱编造出来的谎言，而是有确凿证据的事实真相。我已经做过周密调查了，为你包扎伤口的那个医生，是在收取了你们的一万法郎之后才答应为你们证明刀片割出的伤口是短剑砍伤的。而你们也根本没有丢失那五万法郎。至于那两个蒙面人潜入公寓和逃跑的路线嘛，尽管格尼玛探长为此大伤脑筋，坚持不懈地去调查取证，可我相信他终究是一无所获的。这是因为你们这里根本就没有来过什么蒙面人！那两个所谓的强盗，其中一个就是尼古勒自己，另外一个则是他的手下。尼古勒以为病人按摩的名义去了郊外，然而，半夜的时候，他便带着手下偷偷地回到了公寓。他的手上有房门的钥匙，而且对于房间内的所有情况和藏钱地点都了如指掌，于是，他带着手下把你和加拜理都放倒在地，然后又用刀片在你的肩上划了一个伤口，最后带着那个装有五万法郎的钱包逃之夭夭了。转天，他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乘坐出租车回到了公寓。在听完你的讲述之后，他就像一个受害者一样把这件案子到处传扬。那个时候，你们夫妻两个装出一副悲痛万分、惊恐不已的样子，说真的，你们的演技可真是一流的！那惟妙惟肖的演技绝对超过任何一位高明的演员。你们两个真不愧是曾经轰动全国的大骗子啊！在一般人的眼中，你们是一对让人同情的盲人按摩师夫妻，实际上，你们一个是以赌博度日的尼古勒·得库华医生，另一个则是女贼莫丽·谷娇娘。”
这些话就如同子弹一样，从机关枪的枪膛里源源不断地射了出来。艾娜听完之后，脸色顿时大变。然而，她毕竟是一个颇有胆识的女贼，所以很快就平息了怒火，坐到了一旁的一把椅子上。
“哼，倒是什么事情都瞒不了你啊！亚森·罗宾的确名不虚传！”说着，她掏出来一支雪茄，点上吸了起来。
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有一个被人们称为妖女的女贼，她的真名叫做莫丽，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非常善于交际。所以经常出入于巴黎的上层社交界，与那些达官贵人和社会名流交往，然而，只要有她出现的场合，必定会有人丢东西。
而那些不翼而飞的东西都是一些价格不菲的珍珠项链、戒指或手镯等物品。
有一位子爵夫人因为一条祖传的钻石项链被偷而自杀了，还有一位美丽端庄的贵族小姐由于被偷走了她母亲遗留给她当做纪念的宝石戒指而发了疯。
然而，这个盗窃物品的小偷却一直也没有捉拿归案。
几乎与此同时，巴黎的社交圈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身材如拳击手一样魁梧结实的男人，人们都把他称为得库华子爵。他是一个玩梭哈的高手，赌博战绩几乎是全胜。由于每一场梭哈的赌注都很大，所以他总是能够好几万法郎地赢钱。
后来，大家终于认清了他的真实身份，原来他是一个在赌场里靠骗术取胜的医生。他差一点就因此而被关进监狱，幸亏他逃跑得及时，这才躲过一场大难。
这个得库华子爵逃跑之后，那个号称伯爵夫人的莫丽也在巴黎社交界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件事情过去了很长时间，大家才弄清楚，原来他们是一对夫妻，女的是一个令人万分恐惧的魔头，男的则是著名的梭哈赌徒尼古勒。
当时，曾经流传过这样的一种说法：他们两个人非常巧妙地躲过了警方的抓捕，成功逃往美国。
实际上，这两个通缉犯并没有跑去美国，男的装扮成一个盲人按摩师，跟妻子居住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不显山不露水地过起了隐居生活。
他们经常到赛马场去购买马票，把赌博当成日常生活中的消遣。因此，警方怎么也想不到眼前的这一对夫妻竟然就是他们正在通缉的那两个逃犯。
不过，罗宾却早就发现了这一点，而且一直在盯他们的梢。毫无疑问，赛马场中冒充警察的那个人正是怪盗亚森·罗宾。可是，他为什么又把已经到手的那五万法郎又作为抚恤金还给他们了呢？这真是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现如今，罗宾又来到了这座公寓，根据这一点就可以判断出来，罗宾给他们钱绝对不是没有目的的，而尼古勒夫妻二人也早就识破了罗宾的计策。所以，在罗宾进到他们的房间之后，他们立刻把罗宾击晕在地，并且被抬进密室藏了起来。
那么，尼古勒夫妻二人由于什么原因与罗宾发生这起冲突呢？他们究竟有什么目的呢？不错，他们有他们的打算，而罗宾也有自己的想法，于是，当两种想法撞到一起的时候，这场冲突也就不可避免了。
他们都在想方设法地保护自己，并尽可能地将对手击垮，这就如同猴子与狐狸之间发生了冲突一样，谁才能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呢？如果照现在的形势来计算，罗宾被紧紧地捆住了，他已经失去获胜的机会了。
智计百出的罗宾因为一时疏忽而钻进了这对夫妇设的圈套之中，成了他们的阶下囚。
就在这个时候，尼古勒通过衣橱后面的那扇密门走了进来，他得意扬扬地笑着，脸上好像都要开花了，而原来那副黑色的眼镜早已不见了。
“罗宾，哈哈，你到底还是栽在了我的手上。”
“尼古勒，这次是你赢了。”
“你想明白了？你认输了？真不愧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啊，马上就要去见上帝了，居然还这么爽快。”
“不过，我有个事想弄明白，你们究竟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对待我？”
“为了钱！钱就是我们的唯一目标。只要能够得到金钱，我们愿意做任何事情，这就是我们始终信奉的真理。”
“为了钱？这会让我很瞧不起你。”罗宾冷笑了几声。
“随便你怎么说好了，我们只要能弄到钱就足够了。我现在就要你交出一百万法郎！”
“我要是不交呢？”
“来看看这个！”说着，尼古勒拔出手枪，用枪口顶住了罗宾的太阳穴。
“喂，也没你这样开玩笑的啊！这太危险了！我身上怎么可能带着一百万法郎呢？”
“你身上总该带着银行的支票吧？赶紧开支票！”
“这次可真是太不幸了，我罗宾怎么会沦落到屈服于手枪的胁迫而在支票上签字呢？”罗宾开玩笑似的说道。
“别废话了，赶紧签字！”
“你把我绑得这么紧，让我怎么签啊？”
“哦，说得也是。”
接着，尼古勒走上前来，把罗宾右手上的钢丝解开了。罗宾从身上摸出来一个支票本，莫丽把醮了墨水的钢笔递给他。
“一百万法郎够吗？是不是还需要再多加一点儿？”罗宾嬉皮笑脸地问道。
尼古勒又一次用枪口顶住了罗宾的脑袋，眼睛紧紧地盯住罗宾的右手。他这时仍然十分谨慎，因为他心里清楚，罗宾绝对不是一个泛泛之辈，所以，即便是罗宾只有一只手可以活动，尼古勒也要加着十二分的小心，不敢有丝毫大意。
“尼古勒，用不着这么小心谨慎吧？”罗宾笑了起来，露出了洁白而整齐的牙齿。“不就是区区的一百万法郎嘛，真是想不到，你们的胃口居然这么小。”
签完字后，罗宾若无其事地把支票交给了他们。接着，尼古勒又紧紧地把罗宾的右手捆住了，扭头对莫丽说道：“我要拿着支票到银行去取钱。不过，罗宾这个家伙居然这么听话地就给我们签了这张支票，这其中肯定隐藏着什么阴谋，要么是在支票上写下了什么暗语，要么是让银行的职员一看就知道这不是真正的支票。这可实在是太危险了！现在是十点整，如果我在十二点的时候还不能够回来，那就说明我出事了。到了那个时候，你就开枪打死这个家伙，然后立刻逃到老地方去。不管是押解马车还是看守所，都拿我无可奈何。”
说完，尼古勒把手枪递给莫丽，然后就急急忙忙地出门了。莫丽用枪口对着罗宾，小心翼翼地站在那里。罗宾则闭上眼睛躺在原地，没过多久，他竟然打起鼾来。这究竟是因为他胆大包天呢，还是因为他又想出什么鬼主意来了呢？莫丽也没有心思去想这个问题，只顾着把罗宾盯紧。
就这样，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也过去了，时钟已经敲完了十二下，莫丽开始惊慌起来。她意识到危险正在向她逼近，她的丈夫肯定出了意外，于是，她把手枪对准罗宾。
就在她刚想扣动扳机的时候，尼古勒急匆匆地从外面跑了进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不要开枪，一百万法郎已经到手了！咱们马上离开这里！出租车就停在外面，你立刻去收拾一些应用之物，把加拜理也带上一起走。把钱全装到旅行包里！”
接着，尼古勒把一百万法郎的钞票递给莫丽，然后又踢了罗宾一脚，说道：“你这个家伙的运气也真够好的嘛，我如果晚到半秒钟，你的脑袋就被打开花了。不过这样也好，我们省去了让别人听到枪声的麻烦。站起来吧，钱已经拿到手了，我们非常感谢你。按照常理，我应该立刻把你放掉，以表达我们的感激之情。可是，如果现在把你放了，你很有可能做出一些对我们不利的事情。所以，我对此另有安排，我们离开之后，会有人来为你松绑的。所以，再请你耐心地坚持二十分钟吧。这种滋味很难受，我也很清楚，不过，罗宾，你也要想想我们的难处嘛，你就再安心地忍受一会儿吧。”
说完，尼古勒走出了密室，开始打电话：“喂，是警察局吗？……格尼玛探长在不在……请他马上过来接一下电话……喂，你是格尼玛探长吗？我是尼古勒按摩师，请你立刻到我的公寓来一趟。内室里面有一个衣橱，而衣橱里有一扇密门，你把那扇密门推开，就会发现里面有一个手脚都被绑住的人，这个人就是亚森·罗宾！”
之后，罗宾听到了扔下电话听筒的声音。紧接着又传来了一阵三个人走下楼梯的脚步声。最后则是出租车启动的声音。
“哼，这个家伙竟然报警了。”
罗宾试着扭动了几下身子，可是，他的手脚被钢丝绑得非常紧，根本就没有办法爬起来。
“如果我真的被那个像猎狗一样总是盯着我不放的格尼玛探长抓了去，我肯定会丧命的。况且，费了那么多的精力才刚刚有了一点进展的那把金字塔的钥匙不也无法拿到手了吗？不行，我一定要想办法从这里逃出去。”
罗宾用尽全身力气挣扎着，可是，他越是挣扎，那根钢丝就勒得越紧，最后甚至陷入到了肉里。
“二十分钟之后，格尼玛探长就来了……”
罗宾粗略估计了一下从警察局到这里的时间，心里更着急了。他咬紧牙关，急得在地板上滚来滚去，然而，他这样做只是在白白地消耗体力，没有任何意义。
突然，外面传来了一声怪响，罗宾赶忙侧耳倾听，紧接着又传来了开门的声音。罗宾心想这肯定是格尼玛探长到了。于是，他感觉到万念俱灰，便合上眼睛，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他不愿意让格尼玛看到他在地上疯狂挣扎的丑态，所以，他非常坦然地躺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格尼玛来抓获他。
没过多久，衣橱的暗门便被打开了，有一个人蹑手蹑脚地走了进来，并且非常用力地为罗宾解着绑在双手上的钢丝。
“格尼玛，你出警可真够迅速的啊！多谢了。”罗宾一边说着一边笑着。
罗宾心想：“这个家伙总是跟我作对，把我当成他最大的敌人，曾经有好几次，他都差一点就把我抓住，幸亏我非常巧妙地躲过了劫难。有一回，他亲自出马押解我，可还是让我逃出了马车。”
他又想道：“这个家伙总是盯着我不放，这当然有很多理由可以解释，或许我们在上辈子就是仇敌吧！实际上，他总体上来说还是不错的，做事一丝不苟，人也刚直不阿。他像信奉上帝那样地信奉法律，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侦探啊。能让他这样的一个好人把我抓到，借此机会展现一下他的才能，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
一贯胆大包天的罗宾，一想到这里，不禁露出了微笑。就在这个时候，绑在他脚上的钢丝也被解开了。
“哦，格尼玛探长，真是太感激你了。我又可以伸直手脚了。好了，不走运的我这次束手就擒了。”
罗宾站起身来，活动活动两只手，仔细打量眼前的这个人，不禁大吃一惊。原来眼前的这个人并不是格尼玛探长，而是一个女子。她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用黑纱蒙着脸孔。如果根据她那苗条的身材来判断，她应该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孩子。
“请问，您是哪位？”罗宾低声问道。
“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现在没有时间说闲话了。”
她的声音很清脆，但略微有一些发抖。
“您到底是哪一位？”
“把这个喝下去，你能够恢复一些体力。”
说着，这个女人递过来一瓶牛奶。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风吹来，把这个女人脸上的面纱吹了起来。罗宾看到了她的本来面目，这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孩子，而且看起来非常面熟，就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罗宾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这个女孩子，不禁疑惑不解地问道：“您，您是……”
突然，他猛地想起来，这个女孩子与加拜理长得非常相似。
“你是不是那个年轻人的妹妹啊？”
“不是！”这个女孩子用力地摇了摇头，她那一双迷人的大眼睛里噙满了泪水。
她接着说道：“我就是加拜理。”
“什么？你化了装吗？你不是一个男孩子吗？”
女孩立刻满脸通红，摇了一下头。
“实际上，我是一个女孩子，不过平时总是女扮男装。”
“是你的叔叔和婶婶给你化的装吗？”
“他们其实并不是我的叔叔和婶婶。我是一个孤儿，在我八岁那年，他们领养了我，直到今日。他们也曾有过一个儿子，但没过多久就得病死了，所以他们一直把我当成一个儿子来抚养，借此来抚慰他们的丧子之痛。”
“他们可真是精于骗术啊，把你装扮得如此逼真，我想这应该也是他们为了让别人无法了解他们究竟是什么人的另一个阴谋吧？他们中的一个是无恶不作的女贼，而另一个则是终日靠诈骗生活的恶棍，你了解这些了吗？”
“没有……一点也……不过，我稍微感觉到有些奇怪，非常希望能够离开这个地方，可不幸被他们发现了，所以他们对我的看管非常严，我没有任何逃跑的机会。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间屋子里面有这样的一间密室，这真令我大吃一惊啊！所以我才下定决心要从这里逃出去。然而，他们一整天都寸步不离我的左右，就在刚才，他们还逼迫着我要跟他们一起去火车站。而我还没有换上男装，他们也让我跟他们一起走。”
“原来是这样啊。那个男的以前总是以一副盲人按摩师的模样出现在众人面前，所以，当今天他们逃跑的时候，他应该把黑色眼镜摘了下来，并且很有可能把他那黑红色的短小胡须也刮掉了吧。”
“是这样的，你说得一点不差。他慌慌张张地剃掉了所有的胡子，然后没戴眼镜就跑了出去。”
“往常他们的身边总是有一个侄子跟着，而这次他们逃跑的时候却让你一身女装打扮，这样一来，即便是被别人看到了，也绝对不会怀疑是尼古勒一家人。另外，那个女人的模样也变了吧？”
“是的，在很短的时间里，她就把金黄色的头发染成了黑色。而且，她穿的也不是以前那些朴素的衣服了，而是穿上了高档料子制成的蓝色女装，还戴上了一串珍珠项链，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贵妇人。”
“他们这样一改，相信没有人能够认出来他们就是平日里穷困潦倒的盲人按摩师一家了。他们是不是拦了一辆出租车，然后直奔里昂火车站了？”
“是这样的。”
“你是一个人跑回来的吗？你为什么要来救我呢？”
“因为你是罗宾。”
“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当他给警察局的格尼玛探长打电话的时候，我听到了，所以我知道你就是罗宾。”
“那么，你为什么要搭救罗宾呢？”
“因为罗宾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么能不搭救他呢？”说到这里，女孩子双眉紧锁，显得非常伤心。
“什么？我是你的……”
“罗宾先生，曾经有一个五岁的孤儿，名字叫做安莉萨，你还记得吗？”
“安莉萨？孤儿？”罗宾的记忆一下子陷入到一片空白之中。
“那是十三年前的一个非常寒冷的冬日的夜晚，在世轮森林的一片雪原上，有一个快要冻死的小女孩在不停地啼哭着，你还有印象吗？”
“噢，原来你就是那个小女孩啊……”
“是的，就是我。”安莉萨已经热泪盈眶。
“是你把我抱回去的，安顿在比克娣娃老奶奶那里，让她把我抚养长大。”
“不错，确实有这么回事。后来，我四处寻找你的双亲，可始终也没有如愿。任何人都不知道你是怎么被丢在雪原上的。那个时候，我在你衣服的口袋里面发现了一个非常好看的日记本，而你的名字就写在那个日记本的封面上，我这才知道了你的名字叫做安莉萨。”
“那个日记本，我至今仍然珍藏着，因为那是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一件纪念品。”说着，安莉萨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红色封皮的小日记本，把它递给了罗宾。
“不错，就是它。”
罗宾感慨万分地翻开了这个日记本，只见第一页上画满了小孩子所写的字母，以及很多用彩色画笔画出的三角形、圆形和直线。
“这些都是你小时候的杰作啦！”罗宾非常亲切地说道。
接着，罗宾又翻了翻封皮，看了几眼封皮的内页，他说：“你看，‘安莉萨’这个名字肯定是出于你母亲之手，这几个钢笔字写得多漂亮啊！根据字体可以判断出来，你的母亲肯定是一位既温柔又善良的伟大女性……”
说到这里，罗宾又停了下来，想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哦，这个名字很有可能是你母亲的。”
“什么？我母亲的名字叫做‘安莉萨’吗？”
“根据我的猜测，这个日记本应该是你母亲的，因为上面写着她的名字。不过，在她使用这个日记本之前，被你发现了，因为你觉得它很漂亮，所以就想要得到它。你的母亲对你疼爱有加，于是便把它送给了你。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安莉萨’就不是你的名字，而是你母亲的名字。”
“什么？是我母亲的名字……”
安莉萨的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这个名字。
“这只不过是我的一个猜测罢了，你也不用过于认真。时间紧迫，现在还是抓紧时间谈谈你这些年是怎么过的吧。”
罗宾一边说着，一边不住地看表。安莉萨接着说道：“我曾经听比克娣娃老奶奶给我讲过你的事情。后来，又有一些关于怪盗亚森·罗宾的传闻传到了我的耳朵里。然而，在我的内心深处，罗宾不是怪盗，更不是坏人，而是一位慈祥善良而又平易近人的好叔叔，是我的救命恩人。在此之后，比克娣娃老奶奶又对我说，罗宾绝对不是一个怪盗，他总是劫富济贫，乐善好施。此外，我还听说过许多罗宾救助穷苦百姓的故事。所以，我非常尊敬他，也非常想念他。后来，比克娣娃老奶奶由于受到了罗宾的案子的牵连，而被警察抓走了。我也就没有了可以依靠的人，只好四处流浪，既卖过花，也卖过唱。然而，就在我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尼古勒他们把我接了过来，他们对我非常好。所以，当他们要求我扮成男孩子的模样时，我马上就高兴地同意了。我同时也认为尼古勒夫妇二人都是无比善良的好人。他们的全部积蓄在赛马场那里被小偷偷走了，对此我感到非常伤心。之后当罗宾捐赠给他们钱款的时候，我又十分开心，并且更加坚定地认为罗宾是一个扶危济困的大善人。因此，我非常渴望能够见他一面。于是，当我听说被关在密室里的就是罗宾，不，就是先生您的时候，我真是激动极了。所以，趁那对夫妻没有防备的时候，我跑了回来。”
“安莉萨，真是太感谢你了！”
听完安莉萨的讲述，罗宾站起身来，上前紧紧地抓住了她那双洁白迷人的玉手。安莉萨显得有些紧张，立刻满面通红，她的脸庞就像红宝石一样迷人。
片刻之后，罗宾又看了一下手表。
“啊，只剩下八分钟了。”
罗宾相信，格尼玛探长的警车此时此刻正在巴黎的街道上疯狂地拉着警笛，飞驰一般地朝这边赶。
罗宾钻出衣橱，直接走进了内室，并且开始搜查靠墙的一只柜子。
由于尼古勒夫妻二人早就把贵重物品带走了，所以这个柜子已经变得空空如也。然而，在这里搜索了一会儿之后，罗宾还是非常激动地喊道：“找到了……就是它！找到了！”
说着，罗宾把一个非常破旧的皮夹子扯了出来。
这就是那个曾经被尼古勒当做钱包的皮夹子，是他曾随身携带的摩洛哥黑色皮制文件夹，而且存过他全部的家当。当然，它的确已经非常破旧了，上面的镏金图案大部分已经脱落了，而且有好几处的皮子已经磨破了。
罗宾掏出来一把小刀，在皮夹子的背面划开一个口子，在里面找出来一张早已发黄的纸片，那是一种古埃及造的巴比伦纸。
罗宾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纸展开，由于这张纸实在是太陈旧了，所以只要稍微用力一碰，它就会破裂。罗宾带着十二分的谨慎把它在桌面上铺开，然后拿出来一个放大镜，仔仔细细地查看了很长时间。
这张巴比伦纸上画满了圆点与线段的图形和标记，有些地方的墨水已经褪了色，变得模糊不清。除此之外，上面还写着很多古代的阿拉伯文字。
在仔细地查看了一遍这张图之后，罗宾的脸上浮现出了一股高兴和激动的神色。
“我终于发现了它。我之所以假扮成警察，其实就是为了找到这张图。那区区的五万法郎怎么可能是我的目的呢？我送给他们的那张一百万法郎的支票，如果与这张图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因为这是一个暗藏着几百亿法郎的藏宝地点的秘密地图，而且还有一个阿拉伯的古代文件。我以前总是担心这张秘密地图会被尼古勒夫妇发现，不过，按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他们简直就是一对蠢货。那个家伙并不是一个冒牌的盲人，而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睁眼瞎啊！”
罗宾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纸折叠好，重新放进了那个旧皮夹子里。然后又把皮夹子放进了自己的衣服口袋里。就在这个时候，公寓的大门口传来了汽车刹车的声音。
“格尼玛探长来了。”
罗宾赶紧带着安莉萨钻进衣橱，又回到了原来的那个密室里。
这个时候，走廊里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接着是开门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来了两三个人。
“那个恶棍在里面吗？”
“不，这里没人。”一位年轻的警官说道。
“尼古勒打电话的时候说这里有一个衣橱，里面有一个暗门。”格尼玛探长用略带沙哑的声音说道。
接下来又传来了一阵摆弄衣橱的声音，然后那扇暗门也响了。罗宾从里面把暗门闩上了，这样一来，又延缓了几分钟的时间。
然而，这间密室里并没有一扇窗户，这样的话，难不成罗宾和安莉萨两个人只能在这里坐以待毙了？
不过，罗宾此时表现得仍然十分镇定。他从报纸上得知，在前天晚上，这里发生了一起抢劫案，而那两个蒙面人（其实是尼古勒和他的一个手下）出入的线路却一点线索也没有发现。从那个时候起，罗宾就猜测这所公寓里肯定有密室。后来，他被人用钢丝捆住，囚禁在了这间密室里，这无意中给他的猜测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明，事情也的确是这样的。
罗宾相信尼古勒和他的手下肯定是从这间密室里逃出去的。如此看来，这间密室里肯定是存在出口的。
接着，罗宾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密室的墙壁，像他这样的一个身经百战的怪盗，要想解开这间密室的秘密，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连一分钟的时间都还没到，罗宾就果断出手，按了一下墙上的一个略显突起的地方。
安莉萨立刻惊叫了一声。
紧接着，这面墙壁的一部分便悄无声息地打开了，里面一片漆黑，不过，可以模模糊糊地看到那里靠着一架梯子。
罗宾在一个日记本上写了几句话，然后把这一页撕下来放在桌子上，接着，他拉起安莉萨的手，沿着梯子走了下去。
那面打开的墙壁又悄无声息地关上了，与此同时，外面的警察也用身体撞开了衣橱的门。格尼玛探长立刻带着三个警察闯进密室。
“这里也没有啊！”格尼玛探长说道。
这个时候，他在桌子上发现了那张纸。他拿起来念了一遍，不禁被气得咬牙切齿。
亲爱的格尼玛先生：
非常抱歉，我先行告辞了！不过，我现在可以提供给你一个立功的机会：立刻去里昂火车站，那里有一个身穿蓝色衣服、脖子上佩戴珍珠项链的黑发妇女，此外还有一个刚刚刮掉胡须的肥胖绅士，他们已经买好了前往尼斯的头等快车票。这两个人嘛，就是你们通缉的女贼莫丽和梭哈赌徒尼古勒。如果你能够将他们抓获，自然是大功一件，所以，你还是应该感谢我的。
此外，不久之后，在非洲的某个地方，必定会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怪案，而此案的主演就是本人——亚森·罗宾。
因为咱们两个的交情还不错，所以特地把这件事提前通知你。
亚森·罗宾
“哼，这个怪盗还在跟我开玩笑！”
说着，格尼玛探长把这张纸撕得粉碎，然后扔在了地上。他非常生气，发了好半天的脾气，因此而错过了一个立大功的机会。
尼古勒夫妇二人已经安全地登上了逃往南方的火车。然而，这件事情是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地结束的。

家徽之谜
	罗宾和安莉萨来到了罗宾的隐身之处——莫玛得。来到这里之后，罗宾又把那张巴比伦纸从那个旧皮夹子里取了出来，开始仔细地观察。
	这张纸的上部画着一个古朴典雅的家族徽章。在古代，欧洲那些上层贵族的家中都有一个不断留传的家族徽章。而且，这种家族还有一个传统，那就是把这个留传后世的家徽用金银浇铸在自己的家具或者武器上，此外，他们也会把自己家族的这种独一无二的标志印在日常使用的纸或者信笺上。
	而这张纸上的家徽则是一个后足立起、前足捧着一面金盾的雄狮。而金盾上面则横着书写着数行拉丁文字：
	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
	“哦，与我猜想得完全相同，这个皮夹子的确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我足足找了它三年，才听一个卖旧货的老板说，这个旧皮夹以三法郎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盲人按摩师。当时，我急得就像无头的苍蝇一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因为这个皮夹子里藏着一个秘密地图，除了我罗宾之外，任何人都不知道它。”
	罗宾对于远古城堡和那些贵族家的建筑的研究水平，已经远远超过了那些本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因此，凭借着这方面的渊博学识，他曾经多次在古堡中寻宝成功。
	通过一番研究，他认定这个徽章就是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传家徽。而对于这个家族的那个看似荒诞不经的传说，他更是再清楚不过了。据说，这个家族中的一位祖先就曾绘制过一幅地图，并且在这张地图上标明了一个巨大宝藏的地点。后来，这张藏宝图就传到了他的后辈儿孙的手上。
	这位祖先是十字军中的一名骑士，在遥远的中世纪，土耳其军队占领了基督教圣地巴勒斯坦，而去圣地朝圣的基督徒们则受到了土耳其人的迫害。因此，在法王的号召下，欧洲各国的国王决定派遣一支远征军去夺回圣地。因此，这支远征军就被称为“神圣十字军”。十字军一共出征过七次，从1096年第一次出征开始，到1270年最后一次为止，几乎每一次都是大败而归。
	正是由于这七次远征的惨败，才造成欧洲各国国王和罗马教皇的权威呈下降趋势。于是，东方文明趁势涌入欧洲。
	当时，裘依挪叶侯爵家的祖先也参加了十字军，不仅在战斗中立了大功，而且还获得了侯爵这个爵位，并且得到了非常广阔的封地。这位侯爵嗜酒如命，每次战斗开始之前，他都要准备好一个盛满美酒的皮袋子搭在马鞍上。
	据说这个勇猛无敌并且酷爱饮酒的老侯爵同时也是一个非常虔诚的基督徒。不管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家里，他都会随身携带一本精美的用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圣经》。
	而侯爵家的广阔封地就位于巴黎西部圣日尔曼森林的对面。在那个地方，他拥有着豪华的住宅和花园，可现如今却已经化为乌有了，变成了一片苍茫的原野。
	老侯爵之后的连续三代子孙全都是嗜酒如命的酒鬼，他们把庞大的祖产糟蹋得一干二净。当然，他们也都曾听说过，祖上留下来的一大笔财宝就埋在某一个秘密的地方。他们也曾经绞尽脑汁地寻找过那张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可最终仍然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到了侯爵家族的第三代，也就是那位末代侯爵，这个人不仅酗酒，而且还沉迷于赌博，于是，全部家产都毁在他手上了。后来，家中又发生了一次火灾，侯爵家便彻底破产了。后来，侯爵把土地全部卖给了乡下的农民，仅留下的一点杂物也被收旧货的小贩买了去。
	那个时候的侯爵孤身一人，实际上，他也曾经有过一个妻子，可是他的妻子实在无法容忍他的这种颓废的生活方式，很早之前就离开了他。另外，侯爵也没有一儿半女，所以最终在孤独、绝望与无限的悔恨之中服毒自杀了。
	以上这些都是罗宾经过一番细致调查而获得的真实情况。
	在罗宾的意识里，他认为那个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肯定存放在一个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旧皮夹子里。不过，他却没有确凿的根据。然而，他依靠着自己的经验和阅历推断，这张藏宝图或者是其他的什么地图，通常都会放在随身携带的文件夹里。如果是一位女士的话，那就很有可能会藏在胸花一类的装饰物当中。
	与此同时，如果从侯爵家这个裘依挪叶的姓氏来看，似乎也可以得到某种启示。
	所谓裘依挪叶，其实就是“黑皮”的意思。于是，罗宾断定那张藏宝图十有八九藏在了那个黑色的摩洛哥皮文件夹中。现如今，他的这个想法已经得到了证实，事实与他想得分毫不差，所以，他感到十分开心。
	然而，在他对这张藏宝图进行了一番研究之后，他又感到十分失望。原来，这张地图只是藏宝图的一半，那么，另外一半到哪里去了呢？
	罗宾陷入了沉思之中……
	罗宾反反复复地查看着这个家族徽章，然后又把上面的那三句话念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自己都不清楚究竟念了多少遍了。
	“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哦……乃我家宝……不错，这个基督徒老侯爵既是一位骑士，又是一个酒鬼，因此，他把‘神明之语’和‘美酒’当成宝物也就情有可原了。在侯爵看来，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这三样东西都是略逊于性命的宝贝。”
	罗宾思来想去，脑海中很快就出现了一位威猛豪爽的老骑士骑在马背上痛饮美酒的形象。接着，他又想象着这位老骑士在战场上英勇无敌、所向披靡的豪壮，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一丝微笑。
	突然，罗宾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愁云。之后，他“嗯”了一声，因为他这时又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即老侯爵在战斗的时候总是搭在马背上的那个装满了陈年美酒的皮袋子。
	“假如那个皮袋子是黑皮制成的，那么……事情可就不妙了。”
	第二天，罗宾驾驶着自己的汽车，直接开往裘依挪叶侯爵家的旧址。
	到了这个地方之后，罗宾看到侯爵家原来的住宅所在地，现如今已经变成了农夫的果园和菜园。而那幢在火灾中被烧毁的住宅现在已经找不到半点儿痕迹了，不过，那些地下室仍然保存完好。有一座新建的二层农家住宅就建造在那些地下室的上面。而房屋的周围则是当年垒砌的那些非常高的围墙。
	罗宾下了汽车，走到农家住宅的旁边，只见大门关得很紧，有几个警察和农夫守在那里。而大门里的菜园和果园处也有很多年轻人在那里来回走动，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猎枪和木棍等武器。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罗宾向近处的一个警察问道。
	“有一个小偷在这里偷走了东西。”
	“什么时候的事情？”
	“两个星期之前。”
	“两星期之前？”罗宾怔了一下，“现在还没有破案吗？”
	“没有。”
	“案犯应该早就逃跑了吧？”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逃跑的迹象。因为这里没有任何一条道路可供窃贼逃跑。自案发的那一天起，这扇门就一直紧闭着，而且四周都是高大的围墙，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这里爬出去。”
	“那么，窃贼会不会是在房间里躲藏起来了呢？”
	“这里的每一个房间都仔细地搜查过了，连地下室也彻底检查过了……可是却没有发现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但那个窃贼却早已不见了踪影。”
	“又是一个像罗宾一样的怪盗。”罗宾笑着说道。一想到居然有人要来与他争夺这个怪盗的名头，他就不禁感到奇怪万分。
	“不，案犯并不是那样一个本领高强的怪盗，而是一个乞丐。”
	“你说什么？乞丐？”
	“不错，这个人就是在本村里要饭的一个老乞丐，虽然他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可他仍然是一个奸诈无比的恶棍。”
	“有什么根据断定就是他呢？”
	“因为居住在这间屋子里的谷苏和他的儿子都曾经看到了这个人。”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身体强壮的老农夫从果园里面的树丛中走了出来，他看到罗宾正站在门口跟警察谈话，所以便径直走了过来。他的手中握着一支老式猎枪，看起来攥得还挺紧。
	“我是一个私家侦探，名字叫做莫博，因为要去调查一件案子，碰巧经过这里，听说你们这里发生了一件非常奇特的盗窃案，所以便赶过来瞧瞧。需不需要我到现场作一番调查呢？”罗宾说道。
	听罗宾这么一说，老农夫谷苏和村子里的警察都显得非常高兴。因为他们经常在报纸上读到私家侦探莫博协助警方破获大案要案的报道。另外，警察花了两周的时间也没有抓到那个小偷，所以，一听说罗宾要来帮忙，他们当然会特别高兴了。
	接着，罗宾向谷苏详细地询问了一些情况。
	“两个星期之前，我们父子五个人一起出去打猎，可运气却非常不好，没有打到任何猎物，我们只好失望而归了。”
	“你们回家之后，把大门关上了吗？”
	“回来之后就马上关好了，而且，我是最后一个进来的，是我亲手把门锁上的。你看，这扇门就像那堵墙一样，人是无法逾越的，上面都安着铁丝网。”
	“这里有后门吗？”
	“没有，我和四个儿子从果园穿过，刚刚走到房子附近的时候，便听到了我老伴儿的呼救声。于是，我的四个儿子连忙向那边跑去，他们亲眼看到有一个人从房子里面冲了出来，跑到果园那边去了。而那个人正是老乞丐图勒那。”
	在谷苏和他的儿子们走进屋子之后，他发现自己的妻子已经昏倒在地了。而她在苏醒过来之后，也证实那个人就是图勒那。
	失窃物品为六张一千法郎的钞票，警察和村子里的村民分成了好几队，对房子周围进行了搜索，总共花了四个小时的时间，所有的地方都找了个遍，包括地下室、牛棚、仓库、树上和草丛里，可是都没有发现图勒那。
	当然，他们也对那面石墙进行了仔细检查，可是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人从这里爬过的痕迹。那个窃贼就像云雾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假如那个小偷真的藏在里面的话，前前后后已经有两个星期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如果不吃东西，大概还可以勉强忍住，可要是不吃东西那怎么行呢？”
	“不错，人如果一天不饮水，就无法生存下去。那么，这里有没有水井呢？”
	“没有。我们这里有一个喷泉，所以我们特地在樱树下面修了一个水槽，把泉水贮存在水槽里面，供大家饮用。”
	“如此说来，那个窃贼很有可能在夜间偷偷跑到水槽边去饮水。”
	“我们也想到了这种可能性，所以，我们派出人手整日整夜地轮流守在那个水槽旁边。可那里始终也没有发现可疑之人。另外，水槽旁边的地方还有一片湿透了的泥土地，而那片土地上也没有发现窃贼行走过的痕迹。”
	罗宾听完之后立刻陷入了沉思之中。然而，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罗宾也想不出这件事情的奥妙究竟在哪里。
	在老农夫和警察的带领之下，罗宾对屋子里面的每一个角落都进行了仔细的检查。尽管他的眼光独到而敏锐，但他同样也没有发现窃贼的藏身之处。
	“哼，这家伙可真是一个比我还聪明的小偷啊！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呢？我一定要把他给找出来，把这件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不可。”
	于是，罗宾下定决心要仔细地检查一番。
	“可是，不管这个窃贼如何手段高强，他不可能两周的时间不饮水啊，不饮水的话是绝对无法生存的……哦，哦，我差点忽略了这一点，那个家伙的身上是不是带着水袋一类的东西？”
	罗宾说完之后，谷苏却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他说：“不，那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最大的水袋，也不可能容得下两周的饮用水。而寻常的水袋顶多能盛够半天喝的水。”
	说着，谷苏指了指挂在墙壁上的一个水袋。当罗宾看到这个水袋的时候，他的双眼中立刻放射出了非同一般的光芒来。
	“在那个水袋里……”
	“那个水袋已经用了很久了。我的妻子总是感觉到非常劳累，所以我的儿子们每天都用那个水袋装上几袋水给他们的母亲用。”
	罗宾没有再说话，而是默默地走到那个水袋旁，用手摸了摸，里面大约有半袋水。这个水袋绝对不是寻常之物。在家里的时候，罗宾就猜测到，老侯爵当年用的那个用来盛酒的皮袋子，很有可能就是由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的。
	现如今，他眼前的这个水袋正是一只黑色的摩洛哥皮袋。这个皮袋跟那个皮夹子一样，都是用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在侯爵家的徽章上写着的那句话中的“黄金”，大概指的就是那个皮夹子，而“美酒”说的应该就是这个皮袋子。
	现在，家徽上的那句密语，已经解释出了三分之二，只剩下那个“神明之语”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那么，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为了掩饰住自己内心中的激动与惊喜，罗宾又镇静自若地把这个水袋放回原处，然后又开始到其他的地方去进行搜查。
	接着，老农夫谷苏、他的儿子们和那个警察引导着罗宾来到了花园里的那个水槽旁边。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蓄水之处了吗？”为了谨慎起见，罗宾又询问了一遍。
	谷苏告诉他说，这里的确只有这么一个喷泉。有的时候，清水会从水槽底部不断地涌出，从下面的管道流到外面去。
	“这里有人昼夜把守，而地下管道也埋藏得很深，不会让那个家伙喝到一滴水的。”
	谷苏一边说着，一边拾起了水槽里的一根麦秆，然后对他的儿子说道：“以后要留心一点，这些都是饮用水，如果看到树叶或者麦秆掉到了水里，就应该立刻把它拾出来！”他说完就想把这根麦秆扔掉。
	“等一等！”说着，罗宾把麦秆接了过来，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这只是麦秆的一段，而且是两个节子之间的那一段，其中的一头已经破裂了。接着，罗宾又仔细地观察着那个破裂处，他发现破裂的一头刚好是相对较粗的一端。
	突然，罗宾大惊失色地问道：“现在并不是麦子成熟的时候，怎么会有麦秆掉进水里呢？这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
	谷苏朝上面指了指。只见许多粗壮的树枝从那棵高大的樱树上延伸过来，刚好盖在了水槽的上面。有一个稻草人悬空挂在浓密的树叶中。
	“那个稻草人的身上虽然穿着破衣服，头上也戴着帽子，可是由于它是用麦秆扎成的，所以风一吹就会有麦秆掉到水里。”
	“为什么会有一个稻草人悬在那里？”
	“案子发生的几天前，有一只无处觅食的狐狸爬到了那个在风中摇曳的稻草人的脑袋上，露出两排洁白的牙齿，似乎是在嘲笑我们。看到这个情形，我的一个儿子非常生气，当即瞄准那只狐狸，朝它开了一枪。于是，这个稻草人便栽了下来，可下落到半空中的时候，被树枝接住了，所以直到现在还搭在那里。”
	这个稻草人的安身之处树叶浓密，所以，当人们抬头仰望的时候，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只见稻草人忽隐忽现，看得不十分真切。稻草人的头低垂着，摆出一副骑马的姿势，直挺挺地挂在那里。
	突然，罗宾朗声大笑起来，突然，他把手枪掏出来，对着那个稻草人的臀部就是一枪。
	子弹打到了一根粗壮的树枝上，与此同时，那个稻草人“哎呀”一声叫了出来，然后同树枝和树叶一起坠落到地上，接着撒腿就想逃跑。
	罗宾赶紧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出手把那个人打倒在地。谷苏、他的儿子们以及警察都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怪盗图勒那老头现在就交给你们了！”罗宾笑着对那些警察说道。
	原来，这个老乞丐图勒那把自己装扮成了一个稻草人。接着，六千法郎从他那破旧的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
	“你是如何想到他会装扮成稻草人藏在那个地方的呢？”
	村子里面的年轻人在听到枪声之后赶紧跑了过来，他们也大惑不解。
	“我想请教您一下，你是根据什么判断那个稻草人是他假扮的呢？”
	“我的根据嘛，就是这个东西啊！”罗宾拿给大家看的正是刚才那根麦秆。
	“我刚一看到这个一端已经裂开的麦秆就推测出，它肯定与另外一根连接在一起。由于破裂才掉落在水中的。从这一点便可以推断出来，那个躲藏在暗处的窃贼，肯定是依靠着将一段段的麦秆连接起来饮水度日的。另外，当我看到有一个稻草人刚好挂在水槽上面的树枝上时，我便猜测这个稻草人肯定是窃贼伪装的。由于你们非常熟悉这里的一切，所以不会特别注意这个稻草人。然而，在破案的时候，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罪犯和证据摆在你的面前，你明明看见了却当做没看见一样。要知道，这些东西往往会让人头昏脑涨。当时，图勒那被你们追赶得无路可逃，只好爬上了这棵高大浓密的樱树，由于树木高大且枝叶繁茂，你们并没有发现他。或许你们从这棵树下经过了成百上千次，可谁也没有留心过那个稻草人。图勒那原本打算天一黑就从这里逃跑，可你们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派人在水槽旁边守卫着，使他没有任何从树上跳下来的机会。在三四天之后，他实在是口渴难耐了，于是便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他把自己装扮成稻草人，将一节节的麦杆连接起来。每当夜间守卫放松的时候，他就把连接在一起的麦秆伸到水槽里去喝水解渴。这确实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办法。因为夜间即便是有人在水槽附近看守，也肯定不会注意到这根很细的麦秆。而图勒那正是依靠着这个办法才坚持到今天的。然而，麦秆经过水的浸泡之后，很容易裂开，所以就出现了最下面那一节落入水中的情况。说来也巧得很，这样的一节麦秆，居然被我这个私家侦探给看到了。如何？图勒那，我分析得还算正确吗？”
	“哎！你的分析分毫不差。”老乞丐图勒那垂头丧气地说道。
	“真不愧是大名鼎鼎的侦探啊，阁下拥有着如此敏锐的洞察力，真是叫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啊！多亏了你的出手相助，我才找回了这六千法郎，我现在就送给你一些作为报酬吧！”谷苏说道。
	“不用给我报酬。尽管我是一名私家侦探，尽管我平日里办案都是收费的，可今天的情况与以往不同，我是在办其他案件的时候恰好路过此地。所以，我这次就不收费了。”
	“可是，如果没有你的帮忙……”
	“假如你执意要给我报酬的话，那就把那个水袋送给我留作纪念吧。”
	“那样一个破烂不堪的水袋，怎么能够……那个东西实在是太破旧了。”
	“没关系的，我有一个收集旧东西的嗜好，每当我在乡下办完案子返回的时候，总会带回去一些四处收集到的农家旧家具。说句实在的，我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罗宾微笑着说道。
	接着，警察开始盘问这个图勒那。这个老家伙在本村的名声还算不错，大家都很清楚，他在这个村子里已经住了很长时间了，从来也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这一次不过是偶尔起了贼心，况且那失窃的六千法郎已经全部收回来了，所以大家也就没有再深究此案。
	图勒那向大家鞠了一个躬，表达了悔过之意后便转身离开了。
	大家都回到了屋子里，罗宾把那个水袋里的水倒了出来，然后轻轻地拍了一下袋子，说道：“总算彻底地把这个案子给破了。从今往后，大家就可以安心了。”
	“六千法郎失而复得，多亏了你的出手相助。但是，还有一样东西没有找到。算了，反正那个东西也值不了几个法郎。”谷苏的老伴儿说道。
	“什么？还丢了一样东西？是什么东西？”
	“是一部破烂不堪的《圣经》，不过没什么打紧的，那部《圣经》已经非常脏了，封皮也脱落了很多地方，就当成送给图勒那了吧！希望那个老家伙在得到那部《圣经》之后，能够时不时地拿出来看一看，读一读神明的语言，日后别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了。”慈祥善良的谷苏老太太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然而，罗宾听完之后却不禁皱起了眉头。
	“希望那个老家伙在得到那部《圣经》之后，能够时不时地拿出来看一看，读一读神明的语言……”
	这几句话萦绕在罗宾的耳边，久久不能散去。
	“神明的语言……神明的语言，在裘依挪叶侯爵家徽上的那句话中不就有‘神明之语’吗？这个‘神明之语’指的肯定就是《圣经》。这位慈眉善目的乡村老太太给了我一个非同一般的启示。会不会是那本《圣经》呢？假如那本《圣经》的封面是用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的，那么，偷走这部《圣经》的图勒那肯定不是一般的小偷。照这样看来，他是不是也在寻找侯爵家的宝藏呢？这个人肯定与那帮人是一伙的，把那个老家伙放跑了，真是我的一大失误啊。”
	罗宾开始着急起来，急忙向大家打听清楚了图勒那的住址，然后便急匆匆地赶去了。
	图勒那住的地方离这间小屋不远，就在村外的一座桥下。罗宾走过去的时候，图勒那正在向外走，他看到罗宾的时候，竟然吓得发起抖来。
	罗宾认为这个老乞丐这时肯定要把那本《圣经》送出去，所以一伸手把他抓住了，问道：“老头儿，你不仅偷了那六千法郎，肯定还有其他的东西，快点把它交给我！”
	“那……那个……”
	“是谁派你来做这件事情的？你现在是不是要把它送走？你休想从我的眼前溜走！”
	“不，绝对没有那么一回事。我不过是碰巧发现，所以顺便把它拿来了……”
	“别跟我耍花招！你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吗？”
	“是一部《圣经》……”
	“是一部普普通通的《圣经》吗？”
	“只是一部破烂不堪的《圣经》……”
	“那么，现在还在你的手上吗？”
	“在。”
	幸亏来得及时，这个家伙还没来得及脱手。罗宾终于放下心来了。
	“把它交给我，快一点儿！”
	“是的。”图勒那回到了那个小屋里，没过多久便走了回来，他的手中正拿着一本《圣经》。
	“就是这本吗？”
	罗宾大失所望。这本《圣经》的封面并不是黑色摩洛哥皮制成的，而是红褐色的，而且并不怎么破旧。搞错了，肯定不是这本。
	罗宾的热情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显得非常失望，随意地翻了起来，他一页一页地向后面翻着，突然，里面的一页深深地吸引住了他。
	有些《圣经》的最后一页上都有一个小栏目，那里记载着书的主人的家族姓名和受洗礼的时间。而这本红褐色的《圣经》的最后一页上，写着三个人的名字，笔迹秀美，很像是一个女人所写：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img alt="" src="/uploads/allimg/240P2/1-240P20GS5540.jpg" />
	“哦，这上面的笔迹怎么与安莉萨那个日记本上的一模一样呢？她母亲的名字叫做安莉萨，女儿原来叫做鲁茜，而父亲则是倍哀尔。可是，那家农户怎么会得到这本《圣经》的呢？”
	罗宾拿着这本《圣经》赶紧回到了谷苏家。听完谷苏夫妇二人的讲述，罗宾感到十分吃惊，不过，他了解到了以下这些非常有用的情况：
	倍哀尔&middot;导尔顿是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尤其是对十字军东征的历史，他更是有着深入的研究。为了寻找到十字军的相关材料，倍哀尔&middot;导尔顿和他的妻子安莉萨去过侯爵的住宅旧址，可是，侯爵家族的房屋在那个时候早已变成了农田，他们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材料。不过，导尔顿夫妻二人仍然对侯爵家遗留下来的东西进行了一番调查，而且还到村子里的教堂去翻阅过以往的文字记载。他们在这里一共待了三个月的时间，一直住在谷苏的家中。
	“他是一位博学多识并且潜心于钻研的学者，听说还拥有着文学博士的学位呢。”谷苏对罗宾说道。
	“他的妻子也是一位美丽大方并且非常温柔体贴的好女人！”谷苏的老伴儿这样补充道。
	“那个时候，这对博士夫妇有没有孩子？”罗宾问道。
	“有，他们有一个非常惹人喜爱的小女孩。名字叫做鲁茜，当时可能还不到六个月大。”一提到孩子，谷苏老太太的兴致更浓了。
	“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博士夫妇在这里调查的时候应该是1896年吧？”
	“不错，确实是1896年。那年闹旱灾，葡萄都绝产了，所以我记得很清楚。”谷苏掰着指头算了算。
	“那么，这本《圣经》是不是他们的呢？”
	“是的，图勒那偷走的那本《圣经》就是那位太太留给我作纪念的，我们同时也回赠了他们一本《圣经》作为纪念。”谷苏老太太一边笑着一边讲出了这件事。然而，罗宾听完之后却不禁一怔，他问道：“你们回赠的那本《圣经》，是什么样子的呢？”
	“那本《圣经》并不怎么精美，从我们这种农家小院里拿出来的东西，也只能是一本破烂不堪的《圣经》了。但是，那位太太却告诉我们说，只有这种供全家使用的物品，才具有真正的纪念意义。所以，她非常愉快地把那本《圣经》收下了，那是一本黑皮的、封面非常脏的《圣经》。”
	“你说什么？黑皮的？”罗宾显得非常激动。因为他坚信那肯定就是黑色的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圣经》。
	“那本《圣经》是你们买到的吗？”
	“不，那是从侯爵家遗留下来的一大堆废品中捡来的，虽然破旧了一些，可它毕竟是《圣经》啊，所以我就从废品中把它捡了出来，每天都拿出来使用。”
	“哦，原来是这样啊。”罗宾明白了，此刻，他断定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圣经》肯定被导尔顿夫人安莉萨拿走了。
	如果按照谷苏老太太的说法来看，导尔顿夫人并不知道那本《圣经》里面藏着的秘密。当然了，对于侯爵家宝藏的事情，她更是一无所知了。
	“你们后来又听说博士一家人的消息了吗？”
	“他么回到巴黎之后，那位太太经常写信寄给我们，但是，一年之后，他们突然杳无音信了。像我们这样的乡巴佬，他们当然不会总是念念不忘的。可是，大约又过了一年，我们在看报纸的时候看到了关于到巴勒斯坦去调查十字军资料的博士的消息。”谷苏跟在他老婆后面说道。
	“到了巴勒斯坦之后，博士又回到法国了吗？”
	“那就不清楚了，因为从那以后，报纸上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他的消息，而且，他的太太也再没有给我们写过信。”
	罗宾有着众多的部下，而且掌握着非常丰富的关于社会各方面的调查资料，因此，对于这样的一位资深的历史学家，以及他所进行的研究性工作，还有他去巴勒斯坦圣地进行研究和旅行的情况，他都应该是有所了解的。但是，他同样没有在报纸上看到过博士回国的消息，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在雪原上救起的那个小女孩就是鲁茜——博士夫妇二人的亲生女儿。鲁茜为什么会成为弃婴？这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个巨大的隐情。
	在罗宾的意识里，一件令人震惊的案子出现了。他猜想博士夫妇肯定陷入了一种极其危险的处境之中。于是，他连忙和谷苏夫妻道了别，赶回自己在巴黎的藏身之所。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家里也同样发生了一件令他大吃一惊的事情。
	出来为罗宾开门的比克娣娃奶妈一看到他就问道：“咦？你怎么一个人就回来了？安莉萨没有跟你在一起吗？”
	“你说什么？安莉萨出什么事了？”
	“哦，你没有写信来吗？昨天，她接到了你的一封信，然后马上就出门了。”
	“我的信？我不知道啊！”
	“啊？你不是派人拿了一封信来接安莉萨吗？”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昨天下午三点多钟的事情，就是你写来的信啊！”说着，比克娣娃奶妈把信拿了出来。
	罗宾把信展开，仔细地读了一遍。这封信写得十分简捷，要求安莉萨与送信人一起走，而最后的落款也与罗宾本人的笔迹一模一样。可是，罗宾扫了一眼之后就知道这是假冒的。
	那么，究竟是什么人把安莉萨骗走的呢？他们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呢？罗宾紧锁眉头，思考了很长时间。接着，他又仔细地研究了一番信上的字体，可仍然是一无所获。在不经意间，他把信纸翻了过来，不禁“哎呀”一声叫了起来。
	原来信纸背面的中央部位有一个非常小的标记，是用蓝墨水画成的，看样子是一把短剑。如果仅仅从外型上来看，似乎是一种古代土耳其或者古埃及所铸的剑，剑柄上有两颗玫瑰色的星星。这很有可能是某个神秘组织的标记。
	然而，罗宾却并不知道这究竟是法国哪个秘密组织的标记。
	此外，那个送信人的相貌也丝毫没有特别之处。因此，比克娣娃奶妈所能提供给罗宾的线索仅仅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年纪在二十五六岁。
	于是，罗宾派出了四个人手，四处打探鲁茜的消息。此外，他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那个蓝色的短剑标记。可是，鲁茜没有找到；而他研究这个神秘组织也没有研究出个所以然来。
	这件事情真是怪异之极啊！鲁茜就像烟雾一样在这个世界上不见了踪影，她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罗宾一方面尽可能多地调查鲁茜失踪的事情，另一方面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那个从谷苏家带回来的酒袋。有一回，在他反反复复地查看了这个酒袋很多遍之后，竟然发现袋子的底部是双层的，罗宾激动万分，连忙用刀子割开了酒袋的底部，居然在里面找到了一张画在巴比伦纸上的地图！
	于是，他赶忙把这张地图与那张在摩洛哥皮制成的文件夹里发现的地图拼在一起，一幅完整的地图就这样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原来这是一幅平面图，画的是某座建筑的内部构造。
	那么，这座建筑究竟在什么地方呢？地图上的暗示又代表了什么意义呢？这一切都不得而知。
	“不管怎么样，这两张地图藏得都非常严密，而且，应该是对寻找侯爵家的宝藏能够起到指示作用的图。可是，图里面画的这个建筑物到底在哪里呢？关于这栋建筑物地点的指示肯定藏在那本摩洛哥皮制成封面的旧《圣经》里，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我一定要把那部黑色封面的旧《圣经》弄到手。可是，鲁茜的母亲安莉萨是这部《圣经》的受赠者，而安莉萨现在在什么地方，又没有任何人知道，这样一来，难道那部《圣经》就一点线索也没有了吗？”
	想到这里，罗宾的头开始疼痛起来。
	鲁茜仍然是下落不明，而有关她父亲倍哀尔&middot;导尔顿博士的线索更是无从查起。
	罗宾就这样在焦虑中度过了好几个日夜。有一天晚上，为了查到鲁茜的下落，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六十多岁的贵族老绅士，跑到梦波耐丝车站旁边的一个小酒吧里，在那里待了很长时间。他点了一杯咖啡，悠闲地看着手中的报纸，在报纸的掩盖之下，他密切地注视着所有进出酒吧之人的一举一动。
	这家酒吧的生意很好，几乎每一张桌子旁都坐满了客人。
	这时，一位绅士走了过来，他轻轻地说了一声抱歉便在罗宾身旁的一个空位上坐了下来。
	罗宾朝他点了一下头，然后把咖啡杯端了起来，趁机打量了那个绅士一眼，只看了一眼，罗宾便大吃一惊，险些叫出声来。
	原来这位绅士所佩戴的领带上有一个短剑式的黄金别针，而那柄小剑上则镶嵌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珍珠。
	这位绅士慢条斯理地把咖啡喝完之后便起身离开了。罗宾赶忙尾随而去。只见那位绅士坐上了一辆出租车，罗宾也赶紧拦了一辆，就这样，在亮如白昼一般的巴黎大街上，两辆出租车向前疾驰着。
	“好家伙，想要把我甩掉！”罗宾赶紧吩咐司机盯紧前面的那辆车，一直尾随下去。
	不一会儿，出租车停了下来，那个神秘绅士从车上走下来，跑进了一条小巷。罗宾也赶紧下了车，仔细地辨认了一下，发现这里原来是通向勒撒车站旁边的一条小胡同。
	于是，罗宾也走进了那条小巷。这条小巷里仅有一个非常破旧的中国式餐馆，所以，罗宾推测那个绅士肯定跑到了这个餐馆里去。
	餐馆红底蓝字的招牌上写着汉字，可是，一向以博学著称的罗宾看了很久也没有认出那几个字来。但是，这几个字的形状却像烙印一样深深地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罗宾走出这条小巷，又到其他的地方去查看了一下，然后立刻返回。他轻轻地推开了餐馆的玻璃门，缓步而入。
	餐馆大堂里到处弥漫着油腻味和葱蒜等作料的味道，这样的味道是中国式餐馆所特有的。每一张餐桌上都几乎坐满了客人，实际上华人并不很多，法国人倒不在少数。要知道，中国菜在全世界都广受欢迎，因为中国菜在色、香、味等方面都堪称是世界上最好的。
	罗宾环视了一下四周，发现那个神秘绅士并没有在这里。
	“请到楼上去，那里有座。”一位法国服务生对他说道。
	罗宾往里走着，沿着一道非常狭窄的楼梯来到了二楼。那个服务生赶忙朝坐在屋子角落的几个青年男子挤了挤眼睛。
	这些青年男子也冲他挤了挤眼睛，然后起身离去。他们一共是七个人，有的是法国人，有的是出生在非洲殖民地的葡萄牙国籍的混血儿。
	楼上摆着好几张大桌子，可还是没有发现那位神秘绅士的踪影。罗宾按了一下桌子上的电铃，可过了很久也不见服务生上来。罗宾预感到情况有些不妙，便提高了警惕，并仔细地查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屋子角落里的一扇门突然被人悄无声息地推开了。那位绅士朝罗宾走了过来，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对罗宾说道：“罗宾先生，欢迎光临！”
	“哦，你怎么知道我就是罗宾？”罗宾也微笑着反问道。
	两个人都是笑容满面，可他们的眼睛里却都迸发出了仇恨的火焰。
	“你究竟是什么人？”
	“你只要看一下我这个别针的形状，就可以判断出来，我就是那个带走鲁茜的人。”
	罗宾听完之后不由自主地吃了一惊，心想这个家伙很有可能知晓导尔顿博士家的情况。
	“你为什么要找我？”
	“罗宾，你的手上不是有两张图吗？一张取自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另一张取自那个酒袋里。如果你想要把鲁茜换回去，那你就必须把那两张图交给我。否则的话，我就要把鲁茜留下来当做人质。”
	“哦，你为什么要得到那两张图呢？”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那个文件夹和酒袋正是我们要寻找的东西，可你却抢先一步把它们拿走了。所以，我今天不会对你说什么理由，只要求你交出那两样东西。”
	“老兄，不要白日做梦了！”
	“你不同意交出来？那好，罗宾，你回头看看你的身后！”
	罗宾回头观看，发现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七个青年男子，他们分散开来，站在那里，而且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把短剑。
	他们把电灯熄灭了，屋子里仅有的亮光就是火炉里发出来的火光，火光照在这些魔鬼的面颊上，显得阴森恐怖。
	“罗宾，赶紧把那两张图交出来，否则的话，你休想活着从这里离开！”说着，那个神秘绅士一步步地朝罗宾逼近过来。
	“我是绝对不会交给你的！”罗宾的话斩钉截铁。
	“如此说来，你是要眼睁睁地看着鲁茜命丧黄泉了？”
	“我一定会把她救出来的。”
	“你根本就不知道鲁茜被藏在了什么地方，居然还敢在这里口出狂言？”
	“总跑不出这个地球吧？我想你们是不可能把她藏到金星或者火星上去的，我的势力范围覆盖整个地球，我手下的那一千多号人肯定能够把她找出来。”
	“哼，罗宾，你死之后，你的那些部下就会立刻散伙，别幻想了！”
	“嘿嘿，你想要让我死？”
	“如果你拒不交出地图的话，只能是死路一条！”
	“别在这里危言耸听了！在我看来，你并不是一个聪明人。我想你也应该知道，如果你真把我杀了，你就再也得不到那两张图了！或许你并不曾预料到，那个藏宝地点，除了我以外，再也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了吧？”
	这个绅士听完之后并没有立刻作出回答，不过，没过多久他便纵声大笑起来，他说道：“好吧，罗宾，我暂时先不杀你，我要让你的身体把藏宝地点说出来。你们几个把他给我抓住，好好地拷问他一下！”
	这个人说完之后便有两个人扑了上来，他们分别抓住了罗宾的两个手腕，这时又走过来一个人，他把火炉里的一只已经烧红了的火钳抽了出来，径直捣向罗宾的胸口。
	罗宾猛地一用力，挥动左右两个手腕，于是，抓着他的那两个家伙就像两个皮球一样朝两旁滚了出去。接着，他又把那个人手里的火钳一把夺了过来。
	“看好了！”罗宾大吼一声，然后把两只袖子向上一捋，把那个已经烧红了的火钳朝自己的胳膊上摁了下去。只听得一阵“吱吱”的灼烧肌肉的声音响了起来，与此同时，一股焦臭味弥漫在空气当中。
	看到这个情景，那个神秘绅士和他的七个手下立刻被吓得口歪眼斜、脸色惨白。
	“你看清楚了吗？我的身体既然能够承受这种极其残酷的刑罚，我就不会轻易死去。你认为我会因为惧怕你的酷刑而说出秘密吗？”
	罗宾的音调沉稳而坚毅，表情也镇定自若。而他面前的那几个被惊呆的神秘人物则大惊失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显得手足无措。
	突然，那个绅士恶狠狠地朝罗宾扑了过来，而另外的七个人也如猛醒过来一样，挥舞着短剑一起冲了上来。
	“好！”罗宾大喝一声，立刻掉转身形，跃出了人群，并使出全身的力气把手中的火钳朝玻璃窗扔了过去。
	只听“哗啦”一声，玻璃被击碎了，碎片掉了下去，楼下立刻响起了一阵哨子声。紧接着，又传来了一阵急匆匆的上楼梯的声音，警察赶来了。
	行事历来谨慎的罗宾，在进入这家餐馆之前，就已经去过了马路旁边的警察局，对警察说，今天晚上，在那家中国式餐馆里可能会发生违法的事情，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希望警方能够及时赶到。所以，好几个警察早就在外面埋伏好了。
	有三个人被警方逮捕了，不过，那个神秘绅士却逃之夭夭了。至于罗宾嘛，早就脱离了险境。他提前去警察局报案的时候化装成了一个年老的贵族绅士，并且使用的是蓬莫修的化名。假如他去警察局的时候碰巧格尼玛探长也在那里的话，那无异于自投罗网。所以，当警察抓获那几个人的时候，罗宾赶紧溜了出来。
	这件事情过后，罗宾也没有去调查那个神秘绅士究竟是什么人。
	又过了一个月，可仍然没有关于鲁茜的任何消息。罗宾经常把自己装扮成工人的模样，到巴黎荒凉偏僻的小街小巷去调查，顺便找一找那个神秘的绅士。
	有一天晚上，罗宾借着昏暗的街灯，正在坑坑洼洼的大街上徐徐而行。道路两旁堆满了烂鱼肠一样的奇脏无比、奇臭无比的东西。巴黎是美丽的，可这块地方却是这个城市里最肮脏凌乱的死角，很多案件都发生在这里。
	罗宾仔细地观察着来往的行人，每一个人都凶神恶煞一般，似乎没有一个良善之辈。
	罗宾走在这样的地方，当然也加着十二分的小心，他始终紧紧地握着衣服口袋里的手枪。突然，不远处传来了一声惨叫。
	这个时候，一位老人从一条又黑又窄的小巷里跑了出来，这个老人就像游泳一样伸展着两条胳膊，就在他跑到罗宾身旁的时候，突然倒在了地上。罗宾发现老人的肩膀上不断有鲜血涌出。
	这个老者大约有六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似乎是一个老乞丐。
	“喂，你怎么样？”
	罗宾赶忙把老人抱了起来，紧紧地按住了他的伤口。突然，罗宾感觉到自己的头发被一个人用手抓住了，他连忙使劲地抬起头来，看到了一个又高又大的壮汉。
	“你想怎么样？”罗宾伸手抓住那个人的手腕，一跃而起，并把对方一下子甩了出去。
	那个人站立不稳，仰面摔倒在了大街上。
	可是，这个壮汉立刻就从地上爬了起来，并且掏出了手枪。就在这个时候，罗宾的拳头刚好挥到，把壮汉手中的枪打飞了。手枪刚一落地，便“啪”的一声响了。
	此时此刻，又有四五个无赖跑了过来，把罗宾围在正中央。
	“来吧！”罗宾赶紧摆好了架势。
	几个无赖立刻从四面八方扑了上来，罗宾抓住了其中一个，用力一挥这个人便飞了出去，接着，他又擒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一用力，只听得“咔嚓”一声，这个人的手腕关节被拉脱臼了。这个人惨叫一声便倒在了地上。
	其他几个人看到情况不妙，知道不是罗宾的对手，所以便同时把手枪掏了出来。三个黑洞洞的枪口一齐对准了罗宾。
	罗宾赶紧跳到了一根电线杆后面，在那里躲避起来。这时，那个壮汉已经把地上的手枪捡了起来，对准罗宾就要开枪。
	这一次，罗宾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危险。突然，一阵哨子声传了过来，同时还夹杂着杂乱的向前行进的脚步声。
	“警察来了！”
	那几个人惊呼了一声便向一个昏暗的小巷跑去。
	警察是被刚才走火的枪声引来的。他们发现路边有一位老人受了伤，所以就把他抬到了附近的一个治安站里。
	这个老人的伤势非常严重，治安站的警察又赶紧把他送到了医院，可是，天还没亮，老人就死了。在这个过程中，罗宾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不间断地照料他。老人感激得泪如泉涌。或许是他自己也知道命不长久了吧，便把罗宾拉到身边，透露给他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顿时让罗宾震惊万分：这位老人的名字叫做腓齐楠，是一个专门以收废品为生的人。有一次，他在一家豪宅扔出来的破烂物品中发现了一个既破烂又陈旧的小玻璃框子。这样的一个玻璃框子已经算得上是比较好的了。框子的四周原本有着精美的雕刻，可现在已经惨不忍睹了，而且四角上的接头处已经出现了裂缝。
	腓齐楠老人早年有一个女儿，可后来不幸夭折了，只留下来一张照片。因为他十分怀念他这个唯一的女儿，所以一直珍藏着这张照片。后来，他发现把他女儿的照片放在那个玻璃框子里刚好合适，所以便满心欢喜地把它拿到了屋子里，取出女儿的照片装进里面，然后摆放在桌子上，以便能够时时刻刻地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儿。
	腓齐楠老人一看到女儿的笑容，自己全身的疲劳仿佛一下子就全都不见了。
	有一天晚上，他双手捧着那个玻璃框子，在女儿的面颊上吻了一下。可由于老人用力过猛，竟然把那个玻璃框子给挤散了，女儿的照片也随即掉在了地上。
	他赶紧把照片拾了起来，一看，忍不住“哎呀”地叫了一声。原来有一张非常薄的旧纸条粘在照片的背面。这张薄纸条原先是粘在玻璃框背面的木板上的，可由于最近雨下得很频繁，那张纸条受了潮，所以便粘到了照片的背面。
	接着，老人又发现这张折成双层的薄纸条上面写着很多像蚯蚓一样的文字，是他从来都不曾见过的。
	老人原本想把这个诡秘的东西扔掉，可无意间又看到了纸条背面的两行文字，因为这两行文字都是法文，所以老人识得，他只看了一遍就惊讶万分了。只见上面写道：
	引导远古黑人王国弗喷古大宝藏的资料
	再仔细观察墨水的色泽，发现早已变得非常淡了。
	假如有人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存在着宝藏，他是肯定不会相信的。然而，这张古朴而典雅的纸条上却清清楚楚地写着这样的文字，而且是藏在一个如古玩般的镜框中的，所以，老人隐隐约约地觉得这很有可能是真的。
	从那以后，他的身上一直带着那个玻璃镜框和他女儿的照片，并且从来不放在家中。
	“就是这张纸条。”
	罗宾接了过来，仔细地辨认了一下，上面的文字原来是阿拉伯文。
	腓齐楠老人讲完这一番话，在太阳还没有升起之前就抱着女儿的照片与世长辞了。于是，那张神秘的纸条就到了罗宾的手上。
	罗宾从医院里出来之后，立刻赶回了他的藏身之所，把自己关在一间小屋子里，搬出一部阿拉伯语的大辞典，花了很长的时间，才弄明白了纸条上的阿拉伯文，他不禁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张纸也是巴比伦纸，与摩洛哥皮制文件夹里的纸和酒袋里的纸是完全一样的。此外，纸上所写的这段话简直是诡异之极。那么，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读者朋友也不必着急，慢慢地就会知道的。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惊天大秘密。
	然而，这段阿拉伯文并不是全部内容，仅仅是全文的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其他的内容并不在这张纸条上。罗宾推测，这张纸很有可能被分割成了两条或者三条，分别藏在了不同的地方。
	在这里，有必要向读者作一个解释，在远古时代，非洲当地的居民也曾经创建出一个庞大的王国。它的位置大致位于尼罗河的上游，即现在的刚果、苏丹、乌干达诸国境内的大森林一带。
	罗宾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遍纸条背后的那些法文。其内容与腓齐楠老人所说的是没有任何区别的。然而，在这段法文的下面，罗宾又找到了另外一行文字，尽管它已经模糊不清了。罗宾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才搞懂了这行文字的意思。他不由得再一次为之震惊，因为这又是一行让人匪夷所思的文字：
	1270年，在第七次十字军营中。
	C.N
	“C.N”这两个字母刚好是裘依挪叶侯爵的两个开头字母。他是一位骑士，参加过十字军东征，并且战功赫赫，因此而被封为侯爵。把那张神秘的藏宝图一分为二后分别藏在那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和酒袋里来传给后人的正是这位裘依挪叶侯爵。
	而侯爵家的家徽上所写的那句话，即“神明之语和黄金、美酒乃我家宝”，则是暗示给他的后人，在文件夹、酒袋和《圣经》这三件物品之中，藏着引导发现秘密宝藏的资料。
	而这张写着阿拉伯文字的纸条则肯定是关于秘密宝藏的记载。
	或许是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的时候，裘依挪叶侯爵得到了这个用阿拉伯语写成的古资料，于是便画了那样的一幅藏宝图，他把此图一分为二后分别藏在了文件夹和酒袋之中，并在一个镜框后面的内层里藏下这个阿拉伯语的资料。那么，他又把什么东西藏在了那本破旧的《圣经》里面呢？
	那肯定就是这个阿拉伯语资料的其余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
	面对一个又一个的难题，罗宾凭借着自己超人的智慧，终于将其一一地破解。在他看来，最有意思的事情莫过于这样的拨云见日了。
	接着，他又仔仔细细地研究了一遍那份秘密材料，不由得一声仰天长叹。突然，他发现有两只黑黑的大眼睛正透过窗帘的缝隙狠狠地盯着自己。
	罗宾连忙站起身来，紧走几步来到了窗前，把窗户推开。然而，窗外的阳台上连个人影也没有。在灯光的照射下，窗外的草地绿意如织，郁郁青青。
	这片草地上也同样没有发现人影。罗宾刚想把窗户关上，只听“嗖”的一声，有一支亮闪闪的东西飞了进来，接着，那个东西砸在了窗帘上。罗宾低头一看，发现是一支非常短小的箭，牢牢地扎在了窗帘上。
	这个东西像极了非洲土著经常使用的喷箭——把驼鸟的白羽毛绑在植物的刺上，在锐利的箭头涂满金黄色的含有巨毒的东西。
	罗宾心里再清楚不过了，有一个神秘的对头躲在暗中，想要除掉他。

进发！尼罗河的源头！
在埃及开罗的一家高级旅馆中，有一位身穿白色衣服、戴着墨镜的绅士正在跟旅店的老板闲谈。
“哦，果真没有定期轮船了吗？”
“不错，现在已经过了旅游旺季，所以便没有去尼罗河的定期轮船了，真是抱歉之至啊！”
“哎，这可真是无可奈何了呀。”
“可以选择乘火车去的。有一列火车，就在尼罗河的沿岸，终点是上游的艾斯纹，它马上就要开了。”
“我可忍受不了坐火车的那份炎热，而且，我要去的地方是尼罗河的源头，所以，我必须要乘船去，到了那儿之后再骑骆驼前进。”
“您是打算租一条船吗？”
“不，我想买一条。如果到了上游、船无法航行的地方，我们就从船上下来。可是，我要求船必须要停留在原地，因为我要到腹地去一趟，当我从腹地返回的时候，那条船才能够起航。这个期间有可能是半年，也有可能是一年。至于需要带的水手和粮食嘛，你就全权负责了吧，而其他需要带上的必需品也拜托给你了。钱的问题，你大可放心，不管多少，那都不在话下。”
老板听完，不禁心中一惊，又仔细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这位客人，心中暗想：“这个人肯定是一个大富商。他要到尼罗河上游的腹地去，那么，他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呢？看样子似乎不是去打猎的啊。”老板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位绅士在与老板谈过话之后，便回到了自己在三楼的房间。他刚走了没多久，又有一位绅士从四楼走了下来。这个人与刚才那位绅士的打扮一模一样，也穿着白色的衣服，也戴着墨镜，而且年纪也不相上下。
更加巧合的是，这位绅士也要求购买一条船，到尼罗河上游的腹地去，让船等候在那里，当他从腹地返回来的时候，这艘船才能起航。
“需要多少费用，你尽管开口，这个不打紧。”绅士说完之后，又回四楼去了。
接连发生的事情让旅店老板惊讶万分，他赶紧打开旅店的顾客登记簿，想查查这两位客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住在三楼二号的是雅挪得子爵，住在四楼十号的是倍耐尔男爵，他们的国籍都是法国。
“这两位客人肯定都是富家子弟，他们是拿着大笔的钱出来探险的吧？”老板自言自语地说道。接着，他点了一下头，又继续说道，“这两个人可都是有钱人啊，难怪雅挪得子爵带着三个跟班，而倍耐尔更是足足带了五个人，其他人都在五楼比较便宜的房间里住着。”
当天晚上，用过晚饭之后，雅挪得子爵在自己的房间里坐着，他的嘴上叼着一支雪茄烟，正在阅读桌子上的一堆资料。突然，一阵敲门声响了起来。
子爵赶紧把这些资料整理好，把他们装进了上衣口袋里。
“请进！”他招呼了一声。
房门打开了，那个名叫倍耐尔的男爵走了进来。
“子爵，用不着这么着急藏起来吧？”男爵微微一笑，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子爵的上衣口袋。
“请问，阁下是哪位？找我有何贵干？”子爵非常不高兴地问道。
“你怎么忘记了呢？是我啊，子爵，哦，不，罗宾，是我啊！”男爵微笑着说道。
“哦，在旅馆登记簿上登记的那位倍耐尔男爵，原来就是中国式餐馆里面的那位神秘绅士啊！他的原名叫做谷罗山，是一个大企业家。哈哈，不，这不过是表面上的身份和姓氏罢了，把你的伪装面具揭下来吧，你就是那个号称‘阿尔萨斯省猛虎’、曾经有过八次入狱记录的盗圣昂得莱！”
“哦，你怎么了解得这样清楚啊？真不愧是怪盗亚森·罗宾啊！”
“用不着说这些没用的话，你找我究竟有什么事情？”
“还是在中国式餐馆里说的那件事。”
“那件事情不用再说了，我那个时候已经明确地告诉过你了。”
“我当然明白这个。不过，我现在并不是在用暴力威胁你，而是想和你商量商量。”
“商量什么？”
“你先看看这个。”说着，昂得莱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只铁制的烟盒，把盖子打开，放到了罗宾的面前。
“啊！”罗宾惊叫了一声。
原来盒子里面有一张纸，是一张叠得非常整齐的古巴比伦纸！与罗宾手上的那两张纸完全相同。
“罗宾，你是不是感到很奇怪呢？不要害怕，这绝对不是从你那里偷来的，因为属于你的那两件东西，你不是刚刚才放进衣服口袋里吗？”
昂得莱的脸上堆满了笑容，他慢慢地把这张巴比伦纸摊开，只见上面写满了阿拉伯文字。
“你是在什么地方找到它的？”
“在一部黑色摩洛哥皮制《圣经》的封面里面。这部《圣经》正是从导尔顿的夫人安莉萨那里得到的。”
“是你用武力抢来的吧？”罗宾冷冷地说道。
“如果你非要这样认为的话，我也无话可说。”昂得莱嬉皮笑脸地说道。
“不管是怎么得到的，它现在已经归我所有了。但是，这只是全部资料的三分之一，而你罗宾的手里还有三分之一。”
“那另外的三分之一呢？”罗宾不解地问道。
“这个嘛，我也不清楚，我认为它肯定藏在某一个地方，直到现在，我都一直在努力寻找呢。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决定来跟你商量一下，咱们一起去寻找那其余的三分之一。你手上只掌握着这个神秘资料的三分之一，这是毫无意义的，只有找到其余的部分才能算得上完整。而且，如果找不到神秘资料的其余部分，我们手中的这两份地图也就没有任何价值了。所以，老兄，咱们合作吧，一起去把那剩下的三分之一找出来，这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怎么样？罗宾，让我们化敌为友吧！”
“没门！”
“为什么？”
“我的名字叫做亚森·罗宾，是一个威震全世界的人，我是绝对不会去请一个乡巴佬大盗来帮助我完成工作的。”
“假如你答应联手的话，我可以把鲁茜还给你。”
“你把鲁茜藏在了什么地方？”
“无可奉告！”
“那好吧，你快滚吧，再见！”
“罗宾，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做事从来不后悔！”
两个人之间的谈判就这样破裂了，昂得莱带着满腔的怒火离开了。
几天之后，在非洲大陆上，有一个骆驼队正缓缓地向非洲南部挺进。火辣辣的太阳照射着他们，他们感觉到奇热无比。
四个白种人骑在前面的骆驼上，而行李则放在后面的三头骆驼上，七个土著每人牵着一头骆驼。
这四个白种人都戴着太阳眼镜，头上罩着白头盔，身上则穿着白色的打猎专用服。他们每个人的肩头都扛着一把专门用来打猛兽的来福枪，另外还有很多子弹盘在腰中。
走在最前面的就是罗宾，而后面的三个人分别是他的手下岳特、代蓬和得佩。对于这一次的远征，他们每一个人都信心百倍。
他们先是乘坐轮船逆流而上，来到了尼罗河的源头，然后从船上下来，打算换乘骆驼继续赶路。他们在一个港口雇到了几头骆驼，并且把船也停泊在了那里，要一直等着他们回去才能返航。
其实，那个港口就是路肖大。如果从那里继续向前走，就会发现尼罗河开始西转了，而且，尼罗河在这个地方也分出去了几条支流。而罗宾一行人正是沿着一条向南流淌的小河继续前进的。
另外，在这个骆驼队的后面，还有另一个骆驼队，因为比罗宾他们晚出发一天，所以便落在了后面。
这支队伍一共有六个人，是清一色的阿拉伯人，他们也都戴着墨镜，穿着白色的阿拉伯服装。而他们的肩膀上也扛着一条短枪，腰中则悬挂着阿拉伯式的宝剑。
坐在第一头骆驼上的那个人正是昂得莱，只见他浓密的红褐色胡须布满了下巴，一副非常大的太阳镜几乎挡住了整张脸。
他的五个手下则分别骑在后面的骆驼上，再往后还有另外五头骆驼，各种日常用品和帐篷都驮在上面。而为他们牵骆驼的人也全都是阿拉伯人。
在他那五个手下当中，有一个人用一块白色的面纱蒙住了自己的脸，可由于这块面纱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像斗篷一样把他的全身都给罩住了。
这个人尽管蒙住了脸，可他那一双俊秀水灵的大眼睛却露在了外面。他的腰中也悬挂着一柄阿拉伯宝剑，只是肩上没有枪而已。
这一前一后两个骆驼队在艰险无比的魔鬼区域中前行着，他们先是横穿了巨大的丛林，然后又走过无边无际的草原，就这样一直朝西南方挺进。
开始旅行的一个星期之后，有一天夜里的子夜时分，有一个人影正慢慢地向驻扎在大草原的小河旁的昂得莱的帐篷靠近。
星星在天空中如同蓝宝石一样地闪烁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在星光下显得非常低沉。不远处便是尼罗河支流的沿岸，那里有一片郁郁葱葱的森林，绵延不绝，足有几公里长。
在黑暗低沉的夜幕下，这里的三个白色帐篷便格外显眼。在离帐篷不远的地方，有几头骆驼躺在那里。而那几个阿拉伯人也早已躺在一处，进入了梦乡。
那个人影缓缓地靠近帐篷之后，把耳朵竖起来，仔细地听着帐篷里面的声音。没过多久，他便摇了摇头，似乎是并没有发现他要找的东西。接着，他又悄悄地靠近另外一个帐篷，把脸颊贴在地上，透过帐篷下的缝隙向里边窥视。
帐篷里面没有一丝光亮，可他却欣慰地点了点头，好像认定了他要找的东西就在这个帐篷里面一样。他从腰中拔出来一柄短剑，把帐篷的布门帘刺破，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有一声细微的惊呼从帐篷里面传了出来，似乎是一位女孩子的声音。
然而，那个声音只一下便停了下来，紧接着，四周又恢复了一片沉寂。三四分钟之后，有两个人蹑手蹑脚地从帐篷里面走了出来。这两个人中有刚才进去的那个人，与此同时，他的手中还拉着另外一个人。后者的脸上蒙着一块巨大的白色面纱，就如同一件斗篷一样。
“喂，安莉萨，别害怕，咱们赶紧离开这里。”
这是罗宾的声音。而那位蒙着面纱的人正是安莉萨，不，应该称呼她为鲁茜才对。
罗宾把鲁茜背起来，飞快地朝前奔去。地上的杂草长势旺盛，高可至腰，罗宾只好一边拨草，一边疯狂地向前跑去。不一会儿，他跑到了一块巨大的岩石下面，有一头骆驼卧在这里。罗宾赶紧把鲁茜放到骆驼背上，接着，他自己也坐到了上面，然后用阿拉伯语吆喝道：“起来！”这头骆驼马上就站了起来。
罗宾驱赶着骆驼，急匆匆地朝西南方向奔去。他们的宿营地点就在离此处三十公里远的地方。为了把鲁茜从魔爪中解救出来，他是只身一人骑着骆驼赶到这里来的。
他们两个人骑在骆驼背上，回过头来朝后面望了望，只见星光下的大草原阴沉昏暗，看不清任何东西。
骆驼仍然在向前狂奔着，不知不觉间已经跑出去了五公里多的路程，很快就要离开大草原进入山川地带了。离此不远处有一片绵延起伏的森林，潺潺的流水声从那里传了过来。
“到了这里，咱们就算脱险了。”
罗宾让骆驼伏在地上，然后把鲁茜从上面抱了下来。他们席地而坐，一边休息，一边吃着点心。
“罗宾先生，非常感谢您……不过，这件事情真是让我非常担心啊。”鲁茜的脸庞就犹如一朵白玫瑰一样娇艳，罗宾借着微弱的星光，看到了这一动人的景象。
“能够把你安全地营救出来，可真是我莫大的荣幸啊，安莉萨。哦，对了，安莉萨不是你的名字，你的真名叫做鲁茜，安莉萨是你母亲的名字。”
罗宾一边说着，一边把水袋里面的水倒出来一些，然后递给鲁茜。
“你这样说有什么根据？”
“你看看这个吧……”
罗宾把谷苏老太太送给他的那部红褐色封面的《圣经》拿了出来，交给鲁茜。
“这是你母亲曾经使用过的《圣经》，你全家人的姓名都清清楚楚地写在上面。”
“真是这样的吗？”
凝视着双亲的姓名，鲁茜的双眼湿润了。
“这是你母亲送给别人的纪念品，但这并不意味着你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了。我坚信她还活着，你们母女重逢只是时间早晚的事情。那么，在你还没有见到你母亲的这段时间里，这部《圣经》就交给你来保管吧，希望你能够时常把它带在身边。”
“我会的！”鲁茜把《圣经》紧紧地搂在了自己的怀里。
随后，罗宾又对鲁茜简明扼要地讲述了发现这本《圣经》的过程。
“你母亲在谷苏家时用这本《圣经》换走了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可是，那本《圣经》后来却被一个叫做昂得莱的强盗用武力抢走了。而这个昂得莱，就是把你绑架走的那个恶棍，他的化名叫做倍耐尔。他把你千里迢迢地带到非洲来，肯定是有所图谋的。对于裘依挪叶侯爵的秘密，他已经知道得一清二楚了，但我的手中却掌握着一张重要的地图。他为了把这张图弄到手，所以便把你绑架走了，企图把你当成人质。”
“这个人实在是太可恶了！他会不会已经把我母亲杀害了？”
“我觉得那是不可能的。尽管他的外号叫做‘阿尔萨斯省猛虎’，是个心狠手辣的大盗，但是，他从不杀人，说来你或许不信，但我作过详细的调查，事实果真是这样的。”
罗宾笑着继续说道：“所以，我坚信你的母亲并没有被昂得莱杀害。我早就断言过，你的母亲仍然活在人世，只不过是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她的下落而已。尽管这只是一种主观推测，但我的感觉一向都是十分准确的。你相信我吗？我可能真的有一种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呀！我感觉她肯定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且，你们母女相逢的地点将会是一个谁也料想不到的地方。你的母亲终有一天会出现在你的面前，你要始终坚信这一点，满怀信心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
罗宾为了安慰眼前这个命途多舛的女孩，坚持对她说她的母亲没有死。然而，对于安莉萨现在究竟在什么地方这个问题，罗宾自己也回答不出来。即便是在世轮森林里把鲁茜捡回来的时候，他也完全不知道导尔顿博士夫妇就是她的父母。
现如今，他不仅已经了解到导尔顿博士夫妇是她的双亲，而且还了解到博士曾经特地到巴勒斯坦去调查十字军东征的情况。然而，博士现在早已下落不明，甚至连他妻子安莉萨的情况，也没有办法查清楚。
那么，安莉萨的失踪究竟发生在什么时候呢？按照罗宾自己的推理，很有可能就是他从雪原上把鲁茜捡回来的时候。如果事情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有些蹊跷了，她迫于什么压力非要把自己的亲生女儿丢下呢？很有可能是被人绑架了，因为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她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心爱女儿（况且是四五岁的女孩）丢在雪原上而独自逃命。
在罗宾看来，纵然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也绝对不会如此残酷地对待亲生女儿。
那么，到底是什么人使用武力把这位母亲绑架走了呢？那个人肯定是嫌小女孩碍手碍脚，所以硬是从安莉萨的手中把她抢了去，然后把她扔到了雪原上，接着才把安莉萨强行带走的。罗宾是这样设想当时的情况的。
对于究竟是谁把安莉萨绑架走的这个问题，罗宾不停地进行着思考；可是，尽管他思考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然而，他现在却猛然想到了很关键的一点。
这就是那天夜里有人用毒箭暗杀他的那件事情。像那样的一种毒箭，必然是未开化的野蛮人所使用的武器。可是，野蛮人与罗宾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非要用毒箭来暗害他呢？答案显而易见，肯定是与那个神秘宝藏有关的。
很有可能存在着那么一个野蛮人，他已经知道了有一份标明藏宝地点的密图在我手上，所以他便来暗算我。罗宾想到这里，身体不由自主地发起抖来。
不错，把鲁茜的母亲安莉萨绑架走的也肯定是一个野蛮人，这是因为她的手上有那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于是，那个野蛮人就使用武力把她绑架走了。
然而，安莉萨却并没有把那本《圣经》带在身上，很有可能是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昂得莱就已经把那本《圣经》弄到手了，这是因为昂得莱早就知道鲁茜的本名。
可是，那个野蛮人到底来自什么地方呢？他把安莉萨绑架走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面对这一系列的难题，罗宾怎么想也想不通……
随后，通过许多费尽周折的调查，罗宾终于了解到以下这些事实：
第一，裘依挪叶侯爵埋藏宝藏的地点并不在巴勒斯坦圣地附近。
第二，侯爵在第七次十字军东征的前线曾经跟一个不明真相的阿拉伯人亲密交往过。
第三，那个阿拉伯人的祖上是在埃及做买卖的大商人，而那些神秘的资料和密图就是这个阿拉伯人的祖上留下来的，而侯爵则从他的手上把它们一并买了过来。
第四，那些资料和密图，后来被分别藏进了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酒袋和《圣经》这三样东西里，以期能够流传给子孙。
第五，那份用阿拉伯语写成的神秘资料，是那个阿拉伯人的祖上把他在埃及发现的一份神秘资料用阿拉伯语翻译过来的。换句话说，这份资料上的阿拉伯文并非其原文。
第六，埋藏宝藏的地方并不在阿拉伯地区，而在埃及。
以上这六点便是罗宾的研究成果，是准确无误的。
几乎与此同时，昂得莱也同样在进行着一番调查，而他得到的结论也与罗宾基本相同。由此可见，昂得莱真可称得上是一个与罗宾难分上下的神秘大盗啊！
所以，他们两个人都打算到埃及的深山里去探索一番。前些日子，罗宾在开罗的一家旅馆里又见到了昂得莱，心中不禁对这个人产生了一丝敬畏之情：“昂得莱这个大恶棍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啊！”
罗宾当时就感到，这个人既然能够赶到埃及来，那就表明了他绝对是一个不能轻视的强劲之敌。况且昂得莱的手中还掌握着那份神秘资料的三分之一，如果仅以此而言，我们两个人所拥有的基础是完全相同的，是不相上下的。所以，如果谁能够先一步拿到那份神秘资料的最后三分之一，谁就将取得最后的胜利。
“最后的胜利者必将是我罗宾，因为他的行动总是晚我一步，况且我已经把鲁茜这个人质救出来了，他再也抓不到我的弱点了。全部宝藏最终都将归我所有，这一点毋庸置疑。”罗宾此时信心满满。
“好了，我们已经休息这么长时间了，你应该已经解除疲劳了，那咱们继续赶路吧！”
“咱们要到什么地方去？”
“我的部下正在由此往西二三十公里处的帐篷中等着咱们呢。你是不是隐约听到了前边小溪流水的声音？那是维多利亚湖的湖水，在与山溪汇合之后，注入到艾万德湖。而这条山溪下游的艾万德湖畔的丛林，就是我们宿营的地方。”
“如此说来，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要沿着这条山溪一直往前走？”
“是的，咱们赶快出发，你先骑上去吧！”
说着，罗宾把鲁茜扶到了骆驼背上，然而，就在他刚要跨上骆驼背的时候，这头骆驼猛然站起身来，并且不停地抖动。它的鼻孔张得很大，两只耳朵也高高地竖了起来，似乎是发现了什么危险情况。
“发生了什么事情？快点趴下！”
骆驼站起身来，人就没有办法骑上去了。为了让它安静下来，罗宾用阿拉伯语吆喝着，然而，这头一向温顺听话的骆驼却一下子如疯了一般摇起头来，并高高地抬起了两条前腿，后腿绷直，整个身子都竖了起来。
鲁茜差一点就摔了下来，吓得她连声惊叫，双手紧紧地抓住鞍子。没想到骆驼抬腿就跑而且是拼命地往前跑。
“等……等等我！”罗宾紧紧地在后面追赶。
然而，这头发了疯的骆驼却根本顾不上罗宾的呵斥，仍然在不顾一切地朝前跑，眼看着就要跑进草丛了。伏在骆驼背上的鲁茜被吓得魂不附体，只好紧紧地抓住那个骆驼鞍子。
“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罗宾一边向前追赶着，一边不住地思索。
就在这个时候，他突然听到某种异乎寻常的声音，所以便停下了脚步，仔细地倾听了一下，原来是后面传来了一阵骆驼疾驰的声音。
罗宾转过头，借着星光向后望去，只见五头骆驼并排冲了过来。每一头骆驼背上都坐着一个阿拉伯人，并且都举着短枪。
“又是这帮可恶的家伙！”
不错，正是那些人，昂得莱和他的手下。当他们发现鲁茜被人救走之后，立刻全力追赶过来。
罗宾连忙向前飞奔，他的耳边不时有从后面飞来的子弹掠过。他大口地喘着粗气，拼命地朝前飞奔着。
鲁茜骑着的那头骆驼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而背后追来的骆驼正一步步地逼近，罗宾只好没命地向前跑去。终于，他跑进了一片丛林之中，尽管天空中星光闪烁，可丛林里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罗宾摸索着一直朝丛林深处跑去，没过多久，他便感觉到自己的脚下有些异样，于是，他停下了脚步，只见前方的岩石塌下去一大片。
罗宾无法再前进了，因为他的面前横亘着一条深不见底的山涧。罗宾又试着向左边走了几步，然后又向右边挪了几步，发现这里全都是悬崖峭壁。
潺潺的水声从悬崖下面传来，这时，追兵也已经跑进了丛林里，一边搜寻一边开枪，子弹打得到处都是。
“他就是从这里跑进去的。”昂得莱说道。
“开枪！”
枪声大作，五条枪一齐喷射着火花，子弹像雨点一样打了出来，幸亏都被树木挡住了。
情况十分危急，罗宾这时也顾不了许多了，连忙纵身跳进了那条不知深浅的山涧。
……
南非洲大陆的天空全都是蔚蓝色的，刺眼的阳光照射在溪流之上。丛林里的树木郁郁葱葱，生机勃勃，地上开满了白兰花，又大又漂亮。由于这条溪流的上游有一个瀑布，所以流到这里的溪水十分湍急，并且形成了一个圆形的旋涡。湍急的溪水拍打着岸边的岩石，一时间水花四溅。而那些巨大的岩石上则长满了绿色的苔藓。
岸边的石滩上也布满了苔藓，所以非常滑。
这条小溪刚好位于维多利亚湖与艾万德湖之间。这时，对岸出现了一头“猎豹”（这是一种猛兽，外表酷似于豹，尾巴很粗，腰身很细，四条腿很长，黑色的斑点混杂于黄褐色的皮毛中，分布于西南亚和非洲地区，时常被猎人驯养起来，驯养之后可以起到与猎犬相同的作用。在所有的陆上动物中，它的奔跑速度是最快的，时速可达150公里）。猎豹慢慢地溜达着，走到岸边后把四条腿伸直，张开大嘴，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那如铁丝一般的白色胡须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亮光。
接着，它又把血红色的舌头伸了出来，一遍一遍地舔舐着胡须，或许是刚刚美餐完一顿，它的胡须上还沾着鲜血。
看起来这只猎豹在填饱肚子之后又感觉口渴了，所以才溜达到河边喝水。
这个地方仍然可以清晰地听到上游瀑布的水声。在岸边的乱石之中有不少的树根和青草。猎豹走到这里之后便突然停了下来，把耳朵伸得长长的，呆呆地望着小溪里面的一个东西。只见溪流之中漂浮着一个人，水流虽然很湍急，但他被一块大石头挡在了那里，所以没有被水冲走。
猎豹纵身跳入水中，它这一跃的雄姿实在是太美妙了，就如同蜻蜓点水一样。它的这次跳跃绝对有五六米远，并且刚好落到了那块巨大的岩石上面。这头猎豹刚一站稳，便把鼻子贴近那个漂浮在大岩石旁边的人，用力地嗅着气味。
这个人脸色惨白，双目紧闭，仰面朝天地躺在河里。不用多说，此人便是从悬崖上跳下来的罗宾。这头猎豹一口把罗宾衣服上的腰带叼住了，把他从水中拖到了岸边，接着又拖进了丛林里。
丛林中有一个石壁，石壁下面有一个山洞。猎豹拖着罗宾跑到了洞口，把罗宾放下之后便“呜呜呜”地叫了起来。
它的叫声刚一停，便有一位老人从山洞里走了出来。这位老人赤裸着上身，腰间裹着一张羚羊皮。他的皮肤黝黑，脸上堆满了皱纹，如果从他的头发和眼睛来判断，他应该不是野蛮人，而是一个白种人。
“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老人说的是法语。他连忙伏下身子，把耳朵贴到罗宾的胸口处，专心致志地听了好一会儿，然后又接着说道：“豹儿，你这次干得不错，在什么地方发现的？他的心脏还没有停止跳动，有希望活过来……哦，如果从这个人的装束上来看，很可能是来这里打猎的，不幸失足落入水中，幸亏被你发现了。这么多年了，我这还是第一次见到白种人……唉，又让我回忆起了往昔的岁月。”
老人一边自言自语着，一边朝山洞走去。没过多久，他又走了出来，手里还提着一个泥制的小罐子。他把罐子里的一部分液体倒入了罗宾的口中，那似乎是浸泡过的草药水。
接着，老人又把罗宾身上大部分的衣服扒掉，然后用力地给他按摩。渐渐地，罗宾那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开始有了红光，不一会儿，他的眼皮眨了几下。
“哦，你终于醒了！”
罗宾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在这个地方能够听到法语，他赶忙翻身坐了起来。
“非常感谢老人家的救命之恩，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这个不忙，咱们以后再说，你现在要多休息。你是失足掉到山涧里去的吧？”
“是的，多亏了老人家搭救，我才能保住性命，真的是非常感谢您。”
“不用谢我，你应该感谢那头猎豹才对，是它把你从水中叼回山洞来的。”
罗宾以前早就听说过猎豹是可以驯养的，因此，他想这头猎豹可能是老人像猎狗一样养在身边的吧。
又过了一会儿，老人把罗宾请进了山洞。这个山洞是天然的，有很多干草铺在地上，而干草上又铺了一层羚羊皮。罗宾猜想这位老人很有可能是依靠着猎豹捕获的羚羊来度日的。
在石壁的凹陷处摆放着一些泥制的壶、罐之类的物品，似乎是盛食物和水的。此外，还有一张木桌靠着石壁摆放，桌子上有一个泥制的小盒，盒子里面盛着一些羚羊油，这应该就是老人的灯吧。
罗宾又一次向老人请教了他的姓名和身世，可老人家仍然守口如瓶。
到了第三天的下午，老人带着猎豹回到了山洞，他的脸色异常惨白。
“发生了什么事情？”
“让毒蛇咬了一口。”说着，老人指了指他腿上的伤口。
罗宾马上找来一把刀子，帮老人把左腿上的伤口割开，先将毒血放掉，然后又将一些药敷在上面，这些药都是老人早就准备好的药草的汁液。
尽管经过了一系列的处理，可老人却一点儿好转的迹象也没有。
“我看哪，我这次是凶多吉少了，只能去见上帝了。”老人躺在干草与羚羊皮铺就的床上，一边大口喘着粗气一边说，“上帝呀，我可不愿意这么早就上天堂啊，我还肩负着一个神圣的使命，一项伟大的研究工作，我必须要完成它啊！我恐怕再也见不到我的妻子和女儿了……我死之后，又有谁能来接替我的研究工作呢？唉，没有人能接替这项工作啊！”
“您究竟在研究什么东西？”
听到罗宾的问话之后，老人指了指石壁上的凹陷处，然后说道：“你去把那里的那只袋子给我拿过来。”
那是一个用羚羊皮制成的口袋，做工非常粗糙，里面盛放着不少日记本。
老人伸出了他那双颤抖的双手，把其中的一本抽了出来，这个日记本里面夹着一张已经褪成茶褐色的皮纸。
“这是一个关于远古时代的黑人王国的记录。”老人这样说道。
在这张皮纸上，写满了用蓝色染料写成的东西。不过，那并不是文字，而是一行行怪异的图形。
“这些图形与埃及的象形文字倒是非常相似，可却绝对不是，而是远古时代位于尼罗河上游一带的一个一度非常强盛的黑人王国的文字。对于这种文字，我已经研究很长时间了。刚开始的时候，为了调查有关十字军东征的情况，我特意去了一次巴勒斯坦。在那个地方，通过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了这张画满怪异图形的纸。因为我对它非常感兴趣，所以便竭尽全力地去研究那些图形。所以，我暂时放下了关于十字军的研究工作，因为我认为那项研究工作的历史意义远没有这些文字价值大。由于这些象形文字与埃及的象形文字非常相似，所以我便以埃及文字为基础，对它们进行深入研究。于是，我渐渐地明白了这些文字的意思。”
“如此说来，你已经把这些文字搞懂了？你明白了它们的意思？”罗宾问道。
“大体上弄明白了，不过，这段文字中似乎藏着一个非常怪异的谜语。”老人用他那颤抖的双手指着这些类似于图形的文字，接着说道，“我可以读给你听听……埋藏在狮身人面像巨大岩石南侧的是国王的秘密宝藏。长着羚羊一般的身躯和蹄子的大魔王，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的时候，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又细又长的大蛇……到了那个时候……这就是它所要表达的意思。”
老人一句一句地念着上面的文字，而罗宾的脸上却慢慢地浮现出兴奋的红光。原来，他早就从腓齐楠老人送给他的那篇阿拉伯文中读到过这些句子。
由此可以想见，这位老人手中所掌握的这张写满千奇百怪的图形文字的纸，正是那段阿拉伯文字的原稿。罗宾为此而兴奋不已，心脏一直在狂乱地跳动着。
在此之后，罗宾把自己所知道的情况详细地告诉给了老人，然后又把那张巴比伦纸拿给他看了看。老人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惊讶不已，竟然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过了好半天，他又把这张巴比伦纸拿了起来，将上面的那段阿拉伯文又连续念了好几遍……
“如此看来，我这篇图形文字确实是这篇阿拉伯文的原文。那么，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这篇阿拉伯文的？”由于兴奋，老人的声音也开始发起抖来。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老人才以一位历史学家的口吻说道：“按照我的分析，这篇文字里面所提到的狮身人面像，指的肯定就是金字塔前面的石像。然而，后面的文字就让人难以理解了。况且即便是我们把这篇文字的整体意思都弄懂了，我们也无法知道是否还有其他的文字接在后面。”
“或许就是这一篇。”说着，罗宾又把那张在黑色摩洛哥皮制文件夹中找到的古巴比伦纸拿了出来，把它递给老人。
老人拿到手中之后又连续读了三遍，然后惊呼道：“不错，就是它！”
这张巴比伦纸上所写的阿拉伯文字的意思大致是这样的：
秃鹰从红宝石的眼睛里飞出来，直冲云霄，依靠着叼铜圈的力量，秘密宝藏将会从岩石中吐出。八千年之后，铜制的大门会由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而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
这几句话都是十分令人费解的，就如同痴人的梦语一般。
罗宾仔仔细细地把这两篇阿拉伯文字看了好几遍，并作了详细的比较，然后又低头沉思了好一会儿。突然，他似乎豁然开朗了，只听他说道：“诸如此类的古怪文字，在昂得莱所占有的那篇纸上也肯定有很多，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昂得莱自己也曾经说过，他是在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圣经》里找到的，而那本《圣经》正是他从导尔顿夫人那里抢过来的。”
说到这里，罗宾似乎又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他心想：“谈到导尔顿夫人安莉萨，她的丈夫导尔顿博士是否就是我眼前的这位老人呢？据说他就是一位历史学的专家，并且专门去过巴勒斯坦调查关于十字军的情况……可是，那位博士的年龄不应该有这么老啊！”
罗宾这时还是非常谨慎的，他小心翼翼地问道：“老人家，请问您知道导尔顿博士吗？”
老人回答说：“你为什么要问他？我就是导尔顿啊！”
“我能否冒昧地问一下您的年龄？”
“你是认为我很老吗？要说岁数嘛，我今年才四十六岁，可是，由于身体欠佳，我总是生活在生与死的边缘，因此我便老成了这个样子。不过，我也要问一问你，你究竟是什么人？”
“亚森·罗宾。”
“哦，亚森·罗宾……”
这位老人，不，应该说是这位导尔顿博士，面无表情地把头转过去了。现如今，罗宾当然是大名鼎鼎的怪盗，可是在过去，他远远没有现在这样大的名头。另外，博士是一位历史学家，并且在非洲已经度过十个年头了，所以他没听说过罗宾这个名字也是可以理解的。
“你的女儿鲁茜，我曾经救过她，并且亲自照顾过她一段时间。”
“啊，你救过鲁茜……”导尔顿博士的眼睛里立刻有晶莹的泪珠滚出来。
“我的女儿……我的女儿啊……希望她能够平安无事……”
“您就放心吧，她现在已经平安无事地成长起来了，并且变成了一个既美丽又大方的好姑娘，她现在就读于巴黎大学。”为了让博士放宽心，罗宾说了这样一个谎言。
博士听完之后，立刻牢牢地握住了罗宾的双手，流下了感激的眼泪。
“那么，你的妻子安莉萨呢？她现在在什么地方？”罗宾问道。
导尔顿博士的脸上立刻现出忧郁的神色，他只是淡淡地说道：“我也不知道。”
“根据我所打听到的消息，她后来独自一个人到巴勒斯坦去寻找你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啊！既然是你救的鲁茜，你怎么会不了解我妻子的情况？”
“我真的是不怎么了解。据说为了寻找丈夫，她干脆住到了圣地巴勒斯坦。”
罗宾这时又说了一个谎言，因为他实在不想给已经处在巨大的痛苦之中的博士再增加痛苦了。
这个时候，蛇毒已经慢慢地进入到了博士的心房中，他感觉到越来越难受，浑身上下都在剧烈地颤抖。
“博士，你感觉怎么样？博士……”
罗宾赶忙把博士抱了起来，嘴对嘴地给博士喂下了前几天博士给他吃过的那种药草的汁液。然而，博士此时已经无法吞咽了，那青绿色的汁液全都顺着他的嘴角流了下来。
“博士……博士……你到底在什么地方发现地那个狮身人面的巨大岩石啊？”罗宾把嘴贴到博士的耳边，大声地问道。然而，博士却没有作出任何回答。于是，罗宾赶紧伸手摸了摸博士的胸口，这才知道，原来博士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罗宾让博士平躺在床铺上，然后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此时此刻，那头猎豹跑回了山洞，它的嘴里还叼着一只羚羊。
它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主人已经去世，于是便非常痛苦地悲鸣了一声，然后用力地咬住主人的腰带，似乎是想要把他拉起来。
“唉，豹儿，你的主人已经安详地走了，真是让人怜惜啊。”
罗宾抚摸了这头猎豹很长时间，可它仍然无精打采地卧在地上。罗宾看着它，心中感到一阵阵的悲痛。
罗宾在大树下面找到了一个窟窿，把博士的尸体埋在了这里，然后站起身来与猎豹挥手告别。
罗宾并不清楚自己应该朝哪个方向走，而是完全凭感觉前进，他觉得沿着小河一直朝前走就一定可以和他的手下会合。他走出一段路之后，看到猎豹仍然卧在博士的坟旁，纹丝不动地望着溪水。
“豹儿，别了！回到草原或者丛林去吧，去过无忧无虑的日子去吧！”罗宾又走回来抚摸了一下猎豹的头。
两眼无神的猎豹慢慢地摇了摇尾巴，站起身来跟在他的后面走了五六步，然后又回到了坟墓旁边，重新卧在那里。
罗宾这时已经走出很远了，当他再次回头看的时候，只见那头猎豹仍然在呆呆地望着自己。罗宾也顾不上这许多了，只有尽快赶路。他把那两张古巴比伦纸以及博士的那张满是图形文字的皮纸取了出来，用油纸包了好几层，然后放在衣服口袋里。
接着，他又拿了一把手枪和一支短剑挂在自己的腰间。那把短剑是博士日常使用的东西，类似于非洲土著使用的那一种，只不过已经非常陈旧了。
在那柄短剑的把手上，有一个蛇状的青铜装饰，蛇眼之中镶嵌着两颗血红色的宝石。
罗宾沿着小溪顺流而下，刚出发的时候，他感觉这些弯弯曲曲的小路特别不利于行走，然而，过了一会儿，小路便不见了，前方都是低矮的灌木和野草。他只好一边拨草一边缓缓而行。
两旁的树木渐渐地变得越来越高。可是，在树木之间，总有一些蔓草在纠缠，有的时候甚至形成了一个严密的草网。罗宾只好用短剑把它们割开，只有这样才能开辟前行的道路。
丛林里不仅潮气很重，而且特别闷热，就如同身处一个大蒸汽浴室中一样。罗宾走得全身都是汗，连外衣上都可以拧出大量的汗水来。他从来都没有尝过如此难受的滋味，而大量有毒的昆虫，比如蚊子和蚂蟥等等，更是让他无比烦恼。因此，他只能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地向前摸索着，到了黄昏时分，他大约只走出了五公里远，可他必须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然而，就在他刚要继续赶路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一阵令他惊讶不已的响声。
在旁边的一丛矮灌木中，不断传来“嘶嘶”的声音，好像是有两个特别光滑的东西正使劲儿地在那里摩擦着。罗宾赶紧上前把那丛短灌木拨开，俯下身子一看，他差一点被吓昏了过去。只见一条巨大的锦蛇正缠绕在一个巨大的树干上，来回来去地用力摩擦着。然而，最令罗宾感到惊奇的倒并不是这条蛇，而是一个年轻的土著人此时被卷在了里面。
而那个年轻的土著人此刻正使出全身的力气按住蛇头，让锦蛇无法咬到自己。然而，由于锦蛇的力量实在是太大了，年轻的土著人被卷得几乎就要窒息了。
罗宾壮着胆子跑了过去，想要救援他。在发现了这个出乎意料的敌人之后，锦蛇的双眼中立刻喷射出来愤怒的火焰，同时张开血盆大口，伸出它那巨大的红舌，嘴里的几颗锋利的牙齿也放出青色的寒光。
罗宾抽出短剑，迎上前去，想要一下子把锦蛇的头砍下来，可他立刻意识到那样做是不可以的，因为当锦蛇紧紧地缠绕着猎物的时候，即便是砍掉蛇头使它死去，它的身体仍然可以产生一种强大无比的全身抽搐的力量，因此，被缠住的猎物仍然会性命不保的。
想到此处，罗宾把短剑收了起来，他朝四周看了一下，刚好发现地上有一把长刀，很可能是这个年轻的土著人的。他赶紧把这柄长刀拾起来，猛力地朝卷在树干上的蛇尾砍去，他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把锦蛇一分为二了，可没想到蛇皮上的鳞十分坚硬，因此，尽管罗宾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却不能对它造成丝毫的伤害。
无奈之下，罗宾只好扔掉长刀，拔出了手枪，瞄准蛇的下半截连开三枪。或许是锦蛇的脊骨被打断了，所以它慢慢地松开了身体，那个年轻的土著人终于掉了下来。锦蛇也随即坠落在地上，身子缓慢地展开，又粗又长，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着，作垂死挣扎。
土著人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过了好半天，他才踉踉跄跄地朝罗宾走了过来，跪在他的面前，反反复复地说着罗宾根本听不懂的土著语言。
接着，土著人留下了感激的泪水，那些泪水几乎沾满了他那紫红色的脸孔。罗宾这才看清楚，这个年轻的土著人有一副壮硕的身体，一块豹皮披在他的右肩上，长可拖地；两条腿如同铁打的一般结实；身高在两米开外。他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放射出勇敢的光芒，两道剑眉既乌黑又浓密。他与普通的非洲土著人有很大的差别，嘴唇比较薄，面庞也很清秀。有一些与阿拉伯人和白种人非常相似的土著人，分布于埃及和非洲的东北部。或许这个年轻人就是那个种族的吧。
“不用道谢了，你先去好好地休息一会儿吧！”说着，罗宾朝一旁的大树指了指，示意年轻人坐到那里去休息一会儿。接着，他自己也坐了下来。
这个身体强壮的土著人很快就恢复过来了，他反复地向罗宾表达着感激之情。罗宾也通过手势把自己的想法传达给他。
年轻人不停地笑着，露出了两排洁白的牙齿。他也通过手势把自己遭遇锦蛇以及如何被其卷起的过程非常细致地表达了出来。接着，他卧在地上，把罗宾的脚拉过来，放在了自己的头上。
“哦，你想成为我的仆人？”罗宾明白年轻人做这个动作的含义，于是便把他扶了起来，用手语问他是否愿意做自己的向导，把自己领到下游去。可是，这个年轻的土著人却全然不能理解。
这时，两个人都觉得彼此之间的沟通实在是太困难了，便一起哈哈大笑起来。突然，年轻人无意之中发现了罗宾别在腰间的短剑，不禁惊奇地倒退了好几步。
过了好一会儿，年轻人用手语表示，他想要看看这把短剑。
罗宾把短剑摘下，欣然地交给了年轻人。土著人把短剑从剑鞘里抽了出来，反反复复地查看了好几遍。接着，他又极为细致地查看了剑鞘。看他的神色，似乎对这把短剑兴趣十足。
“哦，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难不成你以前见过这柄短剑？”罗宾脱口而出，却见这个年轻人疑惑不解地瞪着一双眼睛。
罗宾此时才想到他原来是听不懂法语的，无可奈何地笑了笑，然后又用阿拉伯语把刚才所要表达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这一回，这个年轻土著人似乎更加吃惊了。他说道：“你会说我们的语言？”
他说的正是纯正的阿拉伯语。
“啊，你也会说阿拉伯语呀？”
想起刚才两个人打手势的样子，他们都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你为何对这柄短剑如此关注？”
“请看这个。”说着，年轻人捧着罗宾的短剑和自己的短剑，一齐递到了罗宾的面前。
罗宾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尽管两把短剑的尺寸是稍有差别的，可样式上却分毫不差。两把剑的剑柄上都有一条青铜造的蛇环绕在上面，两颗血红色的宝石镶嵌在蛇的眼睛里。
“哈哈，这两把剑可真是一对啊！”
“是的。这短剑一直都是我们祖先的所用之物，你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罗宾便告诉他说，这把短剑原来归一位生活在洞穴里的白种人（导尔顿博士）所有，在那位老人不幸去世之后，他才拿到手的。年轻人听完之后，低下头来思考了好一会儿，也没有想出这个白种人究竟是谁。
由于这两把短剑的关系，罗宾与这个年轻人的感情越来越亲密了，两个人之间渐渐地培养出来一种真挚的友谊。无论罗宾走到什么地方，年轻的土著人都跟在后面，保护着罗宾的安全。
“喂，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单纳。”
“你在什么地方学的阿拉伯语啊？”
“埃及开罗。”
“哦？你去过开罗？”
“是的。我在那里当过搬运工，还干过其他很多苦工。”
“你长得并不像黑人啊，到底是什么族的？”
“蛇族！”
非洲的土著人常常把蛇、蜥蜴或者鳄鱼等动物当做自己种族的保护神，他们不仅崇拜这一类动物，并且认为这些动物就是自己的祖先。所以，他们也就会常常用自己所崇拜的动物来称谓自己的族群。
“你是蛇族？可是，你的性命差一点就被蛇夺走了啊，照这样看来，你的祖先对你可并不友好啊。”
“不，我们的祖先是美丽的绿蛇，绝不是这种凶残的锦蛇。锦蛇可以吃掉绿蛇，所以我们的祖先一直备受锦蛇的摧残。而今天，我也差一点被锦蛇卷死。”
“那么，哪个种族又是锦蛇的后人呢？”罗宾只是随口一问，不料这个年轻人的神情却陡然巨变。罗宾不禁感到有一些担心。
“直到现在，锦蛇的后人仍然是我们的死敌。”听年轻人说话的语气，他似乎与锦蛇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一样。
“这是为什么呢？”
“你慢慢地就会弄明白的。”单纳说。

仰望金字塔
“你究竟是什么人？有没有同伴？”罗宾问道。
“我原来是有同伴的，可后来走散了。”
“怎么走散的？”
“有一些被敌人杀死了，有一些因为恐惧而逃走了。”
“那么，你们的敌人究竟是谁？”
“就是那些锦蛇族的人。他们夺走了我父亲的国家，然后把我赶了出来。”
“你父亲的国家？这么说来……你的父亲是一位酋长了？”
“是的，他是一位大酋长。我们国家的一个大僧官用魔法把我的父母都杀害了，然后便夺走了我的国家。”
自古以来，非洲的酋长便拥有着辽阔的土地，不计其数的牲畜以及众多的奴仆。尽管他们的身份只是酋长，可是却管辖着与欧洲国王差不多的土地，并且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换句话说，酋长就等同于专制的国王。而大僧官则是酋长手下的僧人，管理着部落的祭祀以及各种典礼事务。大僧官经常会依靠着一些催眠术来哄骗无知的土著百姓，使他们相信自己便是神的化身。这些僧官也粗通一些医理，能够把重病之人医好，也可以用毒药把自己的敌人害死。而单纳的父母很有可能就是被僧官用毒药害死的。
“如此说来，你就是大酋长的后人喽！可是，你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你的身份呢？”
“我说过我是绿蛇族人，而我们的祖先就是一条长着红色双眼的绿蛇。我是这个种族的大酋长的儿子，而证据嘛，就是这柄短剑！”说着，他拿起短剑，指了指上面的绿蛇，继续说道，“假如我万一把这把短剑弄丢了，我也就失去了能够证明自己王子身份的证据。所以，我还有另外一个证据。你看，就是它！”
单纳拉开了围在腰间的方形毛皮的一角，让罗宾观瞧。原来，他的腰间有一条巨大的绿蛇刺青，蛇的双眼像极了红宝石。
“你的国家在什么地方？”
“一个大潮附近，我父亲的宫殿就建造在一座金字塔的下面。”
“是与埃及的金字塔一样的吗？”
“不，比那种金字塔要小一些，塔尖是平的，是用大石块砌成的。我们的祖先原本生活在埃及及其以东的地区，是白种人，据说阿拉伯人就是我们这个种族的近亲。他们在很遥远的古代就迁移到原始森林里去居住了，在迁居到那里之后，他们便效仿当地的土著居民，建立起了国家。所以，在我们国家内部，白色皮肤的人全部都是国王的族人，而所有黑人都是国民。那个可恶的大僧官就是随着我们的祖先一同迁到这里来的白种人的后代，他掌握了大权之后，便把我的双亲杀害了，把持了国家的朝政。”
“原来如此，那个大僧官是个奸臣。”
“奸臣？这样的书面语我可听不懂，我只知道他对国家不忠，害死了我的双亲，并且把我的王位也夺走了。据说，那个家伙就是锦蛇族的后人，我刚刚对你讲过，锦蛇族的人是我们的死敌！”
“我明白了。那个家伙以怨报德，利用你父亲对他的信任，一举夺走了王位。”
“不错，我父亲是一位非常善良仁慈的君王，对那个大僧官信任有加，给了他很大的权力。于是，那个家伙就开始轻视我的父亲，并最终把王位抢走了。直到现在，他表面上仍然只是一个大僧官而已，可事实上他却操纵着一个巨大的王国。”
“他为什么不自己做国王？”
“假如他做了国王，他的所有阴谋诡计也就会被人民看穿。我父亲深受人民的爱戴与崇敬，如果人民知道是大僧官把国王杀害的，那他肯定会被人民吊在树上去喂秃鹰。所以，在把我的双亲害死之后，他对外界说他们得了一种非常奇怪的疾病，虽然经过了他多种法术和药草的治疗，可还是没有救活。另外，他还想把我也一并除掉，因此我只好从国家里逃了出来。我一直在期盼着报仇雪恨的日子能够早一天到来。”
“如此说来，你们的国家里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国王？”
“不，有国王的。那个恶贯满盈的大僧官虽然自己没有当国王，可他却扶植了一个对他言听计从的人当上了国王，而他仍旧当他的幕后操纵国家大权的大僧官。”
“那个傀儡国王到底是什么人啊？他有没有同伙？”
“是一个女人。”
“你说什么？一个女人？”
单纳的话令罗宾大惊失色。
“那个女人是什么来头？”
“不知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据说，那个女人从来没有从金字塔下的宫殿里走出来过，所以，我唯一知道的一点关于她的情况就是她是一个白种人。因为国王和大僧官必须要与普通国民有所区别，所以必须要白种人才行。”
“哦，原来是这样……你现在就只剩下孤身一人了，那么，你为父母报仇雪恨的决心是不是一直也没有改变？”
“我为什么要改变？我必须要为我的父母报仇，让我的国家重新回到原来那种安静祥和的氛围之中，让我的国民全部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
尽管单纳是一个土著人，可他毕竟是一个国家的王子，所以他所说出来的话，即便是罗宾也会大为感动的。
单纳斩钉截铁地继续说道：“除此之外，我还要完成一项壮举，那就是把我祖先遗留下来的秘密宝藏挖掘出来。”
听到此处，罗宾感到非常吃惊，连忙问道：“你说什么？秘密宝藏？到底是什么宝藏？”
“我现在也不清楚，不过，我们种族历代都流传着这样的一个说法。而且，我的手中还有这么一个凭证，那就是这份资料。”说着，单纳从他围在腰间的皮毛中拿出来一个由许多层兽皮包裹着的小包。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把外面的兽皮一层一层地剥掉，直到最后，一只青铜材料的小盒子露了出来。他把盒子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一件东西，递给罗宾。罗宾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
原来是一张薄皮纸，与导尔顿博士交给他的那张完全相同。茶褐色的，上面写满了黄、蓝诸种颜色的图形文字。
“这张皮纸上所写的内容……你都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啦。我从来都没有把这件东西拿给别人看过，因为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所以才肯拿出来给你看的，让我来读给你听吧！”
以下是单纳所读的内容：
秃鹰从红宝石的眼睛里飞出来，直冲云霄，依靠着叼铜圈的力量，秘密宝藏将会从岩石中吐出。八千年之后，铜制的大门会由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而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
“其实，这只不过是秘密资料的一个片段罢了。为了把所有的资料搞到手，我特意跑到了埃及，在那里做苦工。”
“你到埃及去就是为了找这个？好，我现在也对你明说了吧，这份资料的另外一部分由我掌握着。”
“你说什么？你……”
“不错，就在我这里。”说着，罗宾把他从导尔顿博士那里得到的那张写满图形文字的纸拿了出来，递给了单纳。单纳十分激动，立刻浑身不停地颤抖起来。
“我能够看明白，能看明白。”然后他便大声地朗读起来：
埋藏在狮身人面像巨大岩石南侧的是国王的秘密宝藏。长着羚羊一般的身躯和蹄子的大魔王，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的时候，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又细又长的大蛇。
“不错，你读的与那位老博士完全一样。”罗宾忍不住惊叫起来，“据那位老博士所讲，他曾经看到过的那个狮身人面的巨大岩石，很有可能就在这附近，你以前注意过那块巨大的岩石吗？”
“所谓的狮身人面，是不是就像我在埃及见到过的那种东西？”
“不错，就是那样的一种巨大的岩石。”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确实见到过。”单纳非常镇定地说道，“而且就在这条山溪的石壁附近。”
“我原本就打算沿着这条山溪去下游的，可是中途居然迷了路，所以才进树林的。”
“正因为如此，你才救了我的命。那么，你为什么要到下游去？”
“我和我的同伴们的宿营地点就在那里。”
“那好，我们一起出发吧，去下游的途中刚好要经过那座狮身人面的巨大岩石。”
于是，两个人便一起朝下游走去，他们大概走了两公里远，便来到了溪谷的源头。在这块地方，树木的枝叶并不怎么茂盛，然而，蔓草和如同小丘一般的巨大岩石却遍布于此。有的时候，他们必须要从岩石上面爬过去，而有的时候，他们又必须要绕个大圈子才能继续前进，这样一来，他们几乎在这里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可是却并没有走出多远的路程。
单纳光着一双脚，他的脚底就像鞋底一样厚实，无论是石块硬土，还是树刺荆棘，他都毫不在意。他矫健灵活，力大无穷，遇到挡住去路的巨大岩石，他如羚羊般两跳三跳便过去了；而遇到像蜘蛛网一样的蔓草时，他便高举着锋利的长刀，没几下就把蔓草砍得不剩下什么了。罗宾因为有这样的一个伙伴而备感欣慰。
由于罗宾对单纳有救命之恩，所以他对罗宾非常忠心。他与普通的黑人是不一样的，皮肤并不是那种天然的黑，而是因太阳暴晒而成了健康的茶褐色。总之，这个小伙子仪表堂堂，气度不凡，并且有一点不怒自威。
罗宾心想：“这个小伙子毕竟是大酋长的儿子啊！”
天很快就要黑下来了。
“如果我们睡在地上，猛兽、毒蛇和毒虫就会来侵扰我们，所以，我想咱们还是到树上去睡吧！”
“你说什么？睡树上？那可是会掉下来的啊！”
“不用担心，睡觉的地方就由我来安排好了。”
单纳找了一棵长着三个杈的大树，在上面堆了很多蔓草和草藤，这样一来，两张树床便做成了。由于单纳做过很多次这样的树床，所以这次他不到半个小时就完成了。
接着，他又到附近去找了一些比较柔软的草，铺到了树床上，这样一来，两张树床就更加舒服了。随后，他又在树下点起了一堆篝火，以此来驱散那些令人讨厌的野兽或蚊虫。
“如此一来，我们便可以高枕无忧了。”
树床不停地左右摇摆着，睡在里面真是舒服极了。罗宾很长时间都没有睡过安稳觉了，所以，这一觉他睡得特别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两个人便进入了草原，这个草原上流淌的河流正是山谷里的那条溪流。
正午时分，单纳突然停住了脚步，不再向前走了。只见他侧耳倾听，两个鼻孔还在不断地掀动着。罗宾赶紧问道：“单纳，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要出声！我刚刚闻到了一股怪异的气味。根据我的推测，应该有一个人刚刚经过这里。因为我嗅到了一股人体的气味，而且绝对不是黑人。”
单纳趴在地上，伸着鼻子去闻青草的味道，那样子就好像一只警犬在搜寻线索一样。
“大约在一个小时之前，的确有一个人从这里经过，因为从这个脚印上还可以嗅出他遗留的味道。”
罗宾很早以前就曾经听过一种说法，那就是土著人的感觉系统都是特别发达的。然而，如果说有人连一个小时之前从这里经过的人的气味也能够嗅出来，罗宾却有一些不相信。
“你是根据什么断定一个小时之前有人从这里经过的呢？”
“我的根据就是那股气味，另外还有这里被踩过的青草和泥土，如果仔细地观察一番，便能判断出来是一个小时之前踏过的足迹。而且，从这里经过的人是一个女人。”
“女人？这是根据什么判断出来的？”
“女人身体上的气味与男人是有很大差异的。假如是一个男人的话，即便他化装成了女人，我们根据他身上的气味也依然能够把他辨认出来。”说着，单纳又闻了闻其他地方。
“然而，现在的这个情况非常蹊跷，因为这里还夹杂着骆驼的气味。可是，女人怎么能骑到骆驼上去呢？哦，我知道了，是从骆驼上下来然后步行的。”
“你说的是真的吗？”罗宾十分焦急地问道。因为他突然想到了鲁茜。
罗宾心想：“一个小时之前从这里经过的人会不会是鲁茜呢？她怎么会跑到这里来呢？那头骆驼究竟出了什么意外？我必须要马上把这些情况弄清楚……”
想到这里，他连忙催促着单纳赶紧朝下游走去。
那条溪流不紧不慢地在大草原上流淌着，可河道却变得越来越深。
走了一段路之后，他们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于是，单纳一个人去树林里探路。然而，当他走出林子的时候，手上却托着一个身穿白色阿拉伯服装的人，这个人的脸上蒙着一块长长的面纱。
罗宾一看，顿时大吃一惊，原来这个人正是鲁茜。
两个人赶紧对她进行了紧急抢救，可过了好半天，她却仍然昏迷不醒。
“鲁茜，是我啊！你快醒醒啊！”罗宾把嘴巴贴到她的耳边，小声地说道。
终于，鲁茜渐渐地苏醒了，她脸露惊讶之色，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罗宾的面孔，可她这时仍然有一些神志不清。于是，罗宾把从导尔顿博士那里得到的绿色药草汁拿了出来，连忙给鲁茜服下。鲁茜的脸庞立刻出现了血色，眼睛也连着眨了几下。
鲁茜轻轻地“哼”了一声，然后挣扎着坐了起来。
“鲁茜！是我啊……”
“啊，是罗宾先生！”鲁茜“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同时扑进了罗宾的怀里。旁边的单纳看见，不禁微微一怔。
原来，鲁茜自与罗宾分散之后，她就一直紧紧地抓住胯下这头狂奔不已的骆驼。后来，骆驼跑进了这片森林中，鲁茜被树枝挡了好几下，于是便从骆驼背上滚了下来。
她当时依稀记得罗宾说过他的部下就在溪流的下游宿营，所以她便一直沿着小溪朝下游走。鲁茜走到树林里的时候非常疲惫，而且又渴又饿，因此便晕倒在这里了。
“还算不错嘛，多亏了这个人的灵敏嗅觉，咱们才能够再一次相见，如此说来，你的运气可真是很不错嘛！”
接着，罗宾给单纳和鲁茜作了简单的介绍，并把单纳的奇特经历讲给鲁茜听。因为鲁茜并不会说阿拉伯语，所以她便以感激的眼神来表达自己对单纳的谢意。
单纳一边笑一边点着头，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三个人围坐在一起休息。单纳采摘了很多野生香蕉以及其他水果，又到溪边取了一些水回来。
罗宾把那两份图形文字全都拿了出来，反复看了好几遍，然后又把那份翻译成阿拉伯文的资料仔细地看了一遍。与此同时，他把自己之所以要到非洲来的原因也对鲁茜和单纳讲了。
单纳听完之后，既感到惊讶，也感到高兴。他说：“我早就觉得，凭着我一个人微薄的力量，想要把那个宝藏找出来，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下好了，咱们可以联手一起干！等找到了宝藏，大家平分，我只要其中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也行啊。只要能够把那个十恶不赦的大僧官杀掉，让我恢复王位，那些宝藏便都是次要的。”
“我这一点却与你大不相同，我是很在乎那些宝藏的。然而，我却认为，如果与了解古代土著人王国的历史相比，宝藏便没什么价值了。换句话说，我最主要的目标就是揭开那个土著人王国的历史之谜。现如今，在这一页图形文字的资料当中，有一句话叫做‘八千年之后，铜制的大门会由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其中所提到的这个‘白色人种的女王’，是不是指的就是现在那个被大僧官当做傀儡的白种人女王呢？”
“我也觉得很有可能就是她。”
“可是，‘八千年之后’应该是在今后的很遥远的时候啊！整个欧洲的历史，到现在为止还不到两千年，即便是古老的埃及，所建立的时间也只有六千年。而远古的黑人王国与古埃及几乎是同一时间建立起来的，那么也就只有六千年。到底是哪一个王朝的国王写下这篇图形文字的呢？即便是出自第一代国王之手，那文字中所说的八千年之后也应该是今后的两千年之后呢。”
“不能这样认为。我们国家的远古时代，作为一年伊始之时，是太阳从正东方升起来的时候。所以，远古时代所谓的两年，实际上就是现在的一年。”
“有这样的事情？那样的话，春分和秋分就都是元旦了。如此说来，以前所说的八千年就相当于今天的四千年了。但是，假如把现在的那个女王假定为这个资料中所说的白色人种女王，那么照此推算，就应该是四千年前的国王写下这篇图形文字的了。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个土著人的王国很有可能是与埃及同时建国的。埃及帝国发展了一段时间之后，国力逐渐强大起来，完全有能力建造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等艺术品了。而这个土著人王国建立之后，国家也日渐强盛，所以便建造了不少宫殿，积攒了很多珠宝。话虽如此，可我的推算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现在的那个白种人女王能够亲自开启宝藏的大门。”
对于罗宾的这些烦琐的推理，单纳似乎一下子还不能完全理解。然而，对于现在的女王会去亲自开启宝藏一说，他却十分感兴趣。另外，他也急于知道现在坐在王位上的那个白种女人究竟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对于那个女王的真实身份，罗宾和鲁茜也十分感兴趣。
过了一会儿，他们便走出了树林，准备要往溪流的下游走。可走到中途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残阳犹如鲜血一样红，正在大草原的边缘缓缓坠落。这样的日落景象是十分神圣而庄严的。这时，他们突然发现半空中有一座大山耸立在那里，在斜阳的照射之下分外灿烂。
“你们快看啊，那个是不是就是狮身人面像？”单纳用手指着那块巨大的岩石，喊了起来。
“哎呀，简直是太像了！”罗宾也跟着说道。
从他们站立的地方朝远方望去，可以非常清晰地看到一座巨大的狮身人面像的侧面。那突出的额头和挺拔的鼻子，还有那紧紧合在一起的嘴巴，的确是一座非常威严的巨人石像。
“咱们赶快走到近处去瞧瞧！”
一行三人连忙迈开大步向前走去，可刚走到一半，天就完全黑了下来。在热带地区，黄昏这个时间段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太阳一坠入地平线之下，就彻底进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他们三个人费了很大的劲儿才终于走到巨大岩石的下面。
“在那份图形文字的资料里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宝藏就藏在这块巨大岩石的南侧，所以，如果我们爬到那块岩石的顶端向南眺望，就一定会有所收获的。鲁茜，你不方便到那个地方去，就在这里等着我们回来吧！”
于是，罗宾和单纳两个人立刻沿着坑坑洼洼的山坡往上爬，山坡上长满了蔓草。他们用了很长的时间，终于爬上了那个狮身人面像的肩头。两个人向南方眺望，发现了一个又深又大的溪谷。溪谷的底部一片漆黑，可是却有几股浓浓的白雾从那里升腾起来，似乎是由火堆产生的浓烟，在天空中飘来飘去。
“喂，你看，那是什么东西？”罗宾一边用手指着那些烟雾一边问道。
他这句话刚一说完，只见溪谷对面的一个大概是悬崖的地方突然有一道像血一样红的火光冒了出来，之后又接连冒出了好几道。
“那是烧火时发出的火光。所以，那边的山洞里面肯定住着土著人。”单纳在一旁对罗宾说着。
似乎是有人在悬崖边上的山洞前面烧火，这时，那些火光忽明忽暗，在火光的周围，活动的人影时隐时现。
“如果咱们沿着这条大溪谷一直朝前走去，那么，当走到溪谷尽头的时候，我们便可以看到那些古代土著人王国时期修建的宫殿。我双亲被害的那一年，我才四岁，是被一位忠心耿耿的奴仆背出来的，所以，我只是模模糊糊地记得，那些宫室是在地下建造的。”
此时，天空中的星星如宝石一般闪烁着。单纳抬起头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当他一想到自己就要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宫殿去为父母报仇的时候，他便立刻热血沸腾起来。
罗宾这时也同样非常激动，因为他知道一场大冒险就要开始了。
“单纳，到那个时候，咱们一定要轰轰烈烈地大干一场。”
“是的，我懂。”
接着，两个人又花了好长的时间才从巨岩顶上下来，然而，鲁茜却不见了踪迹。
两个人高声呼喊着鲁茜的名字，可喊了半天也没有人回应。后来，他们在离巨大岩石很近的一个地方发现了一个白色的东西，捡起来才知道，原来是鲁茜的手帕。
显而易见，鲁茜又被人掳走了。那么，究竟是谁干的呢？是不是昂得莱那一伙人呢？
罗宾和单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没有找到鲁茜，两人顿时焦躁不安起来。
这时，罗宾手上夜光表的表针刚好指在半夜1点钟的位置上。他们两个人来到了一块露出地面的巨大岩石旁，躺倒在上面。然而，罗宾始终惦记着鲁茜的安危，根本就无法入睡。
到了大约两点钟的时候，罗宾才打了一个盹儿。过了没多久，他又醒了，可刚一睁眼，便不禁被眼前的这番景象给吓了一大跳。原来他的面前站着一个身穿白色长袍的怪人。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一闪一闪的像萤火虫一般的火从他穿的那件白袍上发散出来。
这个人，不，这个怪物，此刻正低着头注视着正在睡梦中的单纳的脸。罗宾此时只好躺在岩石上，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怪物。
这个怪物长着的并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个豹子的脑袋，上面全都是一些斑斑点点的东西。眼睛也像豹子一样又大又凶，嘴角有几根笔直的白色胡须，嘴巴张得很大，露出了几颗锋利的牙齿。
罗宾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这个豹头怪人。只见他慢慢地向单纳靠近，然后弯下腰去，把手伸向了单纳的腰间。
“不好！这个家伙要偷图形文字！”罗宾刚想到这里，只见单纳已经醒过来了。
豹头怪人赶紧向后退去，单纳一见，连忙大喊一声：“啊！贾腊哈答……”
接着，他一跃而起，猛地向那个怪人扑了过去，并且一把将怪人给抓住了。
哪知道怪人的身手也十分敏捷，他赶紧伸手把单纳的手拨开，然后像一阵风一样逃之夭夭了。他身上穿着的那件白色长袍，在黑夜之中闪闪发亮。
单纳连忙拼尽全力地追了上去，罗宾也紧紧地跟在了后面。
豹头怪人跑到前面的一片树林边上之后便钻了进去。由于树木枝叶繁茂，星光无法直射进去，所以树林里是一片漆黑的。可是，那个豹头怪人的衣服上却闪着萤光，所以能够模模糊糊地看到他的踪影。地面上盘根错节的树根和石块一次次地将他们俩绊倒，可他们却仍然紧追不舍。
然而，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个怪人突然不见了踪影，就好像他会魔法一样。
于是，罗宾和单纳不得不停了下来。黑夜，依然是那样地静谧，天上的星星也依旧闪烁着光芒，就如同在那里说着悄悄话一样。
这时，远处传来了一阵流水的声音，刚开始的时候，他们两个还以为是从溪谷里面传出来的，可侧耳倾听了一会儿之后，才发现原来那是由脚下冒出来的泉水所发出的声音。
单纳在辨明了水声的方向之后，便一把拉住罗宾，想要把他带到那个豹头怪人藏身的地方。这个地方零星地生长着几株高大的树木，脚下的乱石间也有不少的灌木，他们用手拨开树枝和灌木，向树林深处走去。刚走了一会儿，单纳便停下了脚步，他突然说道：“你快看那里！”
他手指向的地方有一块尖尖的大石头，从山脚边延伸出来，而在这块岩石的下方，有一个大洞，足可以容纳得下一个人。而他们刚才所听到的水声正是发源于此。
罗宾把脑袋伸到近前，朝着里面望了望，一股腐臭的气味扑鼻而来。他皱紧双眉，赶紧把头缩了回来。
“我们所追赶的那个豹头怪人，是不是从这里跑到地底下去了？”
“是的，那个怪人就是贾腊哈答。”
“贾腊哈答？那是什么人？”
“就是那个大僧官。”
“那个怪人就是大僧官？他的头上为什么要蒙上豹皮呢？”
“那便是大僧官的标志。他骗土著人说自己并不是人类，而是豹的后代。”
“他刚才是想把你腰间的图形文字偷走。”
“不错，他也一直在寻找宝藏。”
“我想肯定是这个家伙把鲁茜掳走的。然而，有一点却是我无法想通的，那就是他为什么要掳走鲁茜呢？他究竟有什么目的？”
“这个嘛，我也说不清楚。不过，那个家伙绝对是一个无恶不作的大恶棍，他把鲁茜掳走，肯定没安什么好心。”
为了把鲁茜从危险中拯救出来，罗宾毅然决然地钻进了这个岩洞，单纳也紧随其后。
凭借着手电筒发出的微弱亮光，他们小心翼翼地朝前走着。
地洞里面有很多条岔路，四周的石壁以及地面都非常潮湿光滑，所以他们两个人只好摸索着向前行进。
罗宾的手里拿着手电筒，所以他也就走在前面。走了好一会儿，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犹如深井一般的地穴。
“当心！这里有一个地穴。”说着，罗宾纵身一跳，跃过了那个地穴，然后转过头来，用手电筒给单纳照着，以便他能够安全地从上面跳过来。
“就在那里，看清楚啦！小心！”罗宾一边说着，一边后退了一步。可没想到他的身后还有一个地穴，他的右脚踏空了，于是，罗宾失去了平衡，坠落到了地穴之中，手电筒也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去了。
正当罗宾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心的时候，只听“扑通”一声，他落入了水中。这里的水一点也不凉，原来是怡人的温泉，罗宾一边游着，一边观察着四周的情况。他发现石壁上似乎生长着许多闪闪放光的青色苔藓，所以便游了过去，这里有更为强烈的一股腐臭味，原来他们刚才在上面闻到的那股气味是来自温泉的。
“哦，原来这是一个硫化温泉啊。真是意想不到啊，我居然还能够在温泉里面享受一番。”罗宾微微一笑，接着便向一块大石头爬去。在这里，他发现了一条小路，于是便打算顺着这条小路到下游去。突然，一条绳子从上面垂了下来，正好套在了他的脖子上。
就这样，他被拉到了上面，而等待在这里的几个人立刻把他绑了起来。
“你们究竟是什么人？”罗宾用阿拉伯语高声地问道，可谁也没有答理他。这个时候，岩洞里面一片死寂，就连手表秒针跳动的声音也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在这片死寂之中，死神也正在一步步地向罗宾逼近。一个巨石，向罗宾这边压来。
“哎呀，这回可要完蛋了。”
罗宾心想：“在这样的一个阴暗地道里面死去，真是难堪死了，可是，我又能有什么办法逃命呢？只有闭上眼睛等死了。”
秒针的滴答声，应和着脉搏跳动的声音，似乎是正在丈量死亡的距离。当罗宾想到自己只剩下几分钟，甚至几秒钟的活头时，便感觉到人的生存和死亡的确是一件非常难以把握的事情。
他心里暗数着秒针的滴答声，40秒……50秒……50秒过去了，就这样，他又非常幸运地多活了一分钟。在他看来，这一分钟无比漫长，几个怪模怪样的人影在前方不远处晃动着，而他们的眼睛里则放射出来一种灼人的红光。
一个人走上前来，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罗宾，他的手中提着一盏灯，就好像天方夜谭里的神灯一样。罗宾看到这个人走了过来，更感觉到形势危急，因为这个人正是刚才的那个豹头怪人。这个怪人命令他的手下把罗宾带走。
这里就如同一个地下迷宫一样，纵横交错的地下通道，数也数不清，而且到处都是漆黑一团的。等他们来到一个相对宽敞明亮的地方之后，这伙人把罗宾平放在地上，然后把他的四肢牢牢地捆在大石头上，接着便一阵风似的逃之夭夭了。
那些人在罗宾的身边留下了一盏灯，不知道是他们有意放在这里的，还是忘记拿走了。这盏灯闪动着昏黄的光芒，同时冒出了一股股浓重的黑烟。
“天哪，我这下该如何是好啊？”
罗宾打算跑掉，可挣扎了一会儿，他便发现绑在自己四肢上的绳子变得越来越紧，并且逐渐地陷入了皮肉之中。
“不知道单纳现在怎么样了……那个豹头怪人原来就是大僧官啊，他把我捉来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就在罗宾思考的时候，他不经意间朝上面看了一眼，顿时被吓得魂飞魄散。只见那个乌黑的岩洞顶部正在悄无声息地缓缓坠落。
罗宾即便再艺高胆大，这时也不禁被吓得汗如雨出。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扭动身体，想要赶紧离开险境，可身子却动弹不得。
岩洞顶部越来越低，都快要落到罗宾的眼睛上面了，他定睛一看，发现是一块垂在洞顶的巨石。这块巨石压住了灯冒出来的黑烟，使之到处乱窜，有一些钻进了罗宾的口鼻之中，让他感觉到呼吸很困难。
眼看着那块巨石就要把罗宾压得粉身碎骨了，然而，过了好久，巨石也没有碰到他的额头和胸部。这让罗宾大为不解，他连忙睁开眼睛，原来那块巨石正在缓缓地升向洞顶。
“他们到底是什么阴谋？”就在罗宾冥思苦想之际，他的身边突然响起了一阵低微并且深沉的声音。
“白种人，没吓坏你吧？”
罗宾赶紧把头扭过去一瞧，原来正是那个豹头大僧官，此时此刻就站在他的面前。
罗宾冲着他微笑了一下。
“你这回知道我的厉害了吧？”
“我知道了。在这荒山野岭之中，没有可以利用的水力或者电力，所以你便利用你的部属和奴仆的力量，就好像埃及的国王一样，他手下有几十万的奴隶，因此可以轻而易举地完成金字塔那样的宏伟建筑。而你的权力也的确大得令人震惊！”
“我不仅是一个大僧官，我还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我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在我的眼中，你这个白种人，就如同一只小小的蚂蚁一样！你根本就没有任何抵抗能力，所以，赶快把那幅密图和图形文字交给我吧！”
“哈哈，原来你这个家伙在我的眼前搞了这么多阴谋诡计，就是为了得到那两样东西？那个白人女孩也肯定是你掳走的！”
“不错，我要把她当成人质！”
“那么，你是怎么知道我身上有那两样东西的？”
“本大僧官法力无边，就算是在天边上发生的事情，我也能够看得一清二楚。而你这个白种人，早就在我的监视之中了。”
“哦？如此说来，在巴黎我的家中，用毒箭来暗算我的那个人就是你的手下了？”
“别再说那些没有用的了。赶紧交出来，我可不想再跟你浪费时间下去了。”
“在如此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是肯定会交给你的。可是，我的手脚都被你绑住了，你让我怎么拿给你啊？”
于是，大僧官用刀子把绑住罗宾的绳子割开了。罗宾伸手到衣服口袋里去摸，然后立刻表现出一种无比惊讶的神情，接着扭过头去，又一个接一个地翻着其余的几个口袋。
大僧官目不转睛地盯着罗宾，脸上露出了一种半信半疑的神色。
“真是奇怪，怎么会不见了？”罗宾自言自语地说道。
“你说什么？不见了？那些资料不见了？哪有这样的道理？”
“如果你不信的话，就自己来翻翻看吧！”
大僧官把罗宾身上所有的口袋都翻了个遍，然后又摸了摸他的腰带，在把所有的地方都搜查了一遍之后，仍然没有发现那两样东西。
“我差一点忘记了，我把那两样东西装进了一个小皮盒子里面，并且用好几层防水布裹好了，可能是从我身上掉下去了吧。说不准就掉到了这个地道里，也有可能掉在了温泉里。那个东西非常轻，应该是可以漂浮在水面上的。你派人去找肯定能把它找回来。”
大僧官听完之后，立刻命令手下人把罗宾关进了一个岩石监牢里，然后派人到温泉的下游去寻找，可最终却一无所获。
实际上，当大僧官为罗宾把绳子割断的时候，罗宾的身上是带着那两样东西的，当他的双手能够行动自由时，便把那两样东西塞到了那盏灯的下面。罗宾的动作快如闪电，当大僧官把灯拿起来的时候，他又像变戏法一样，迅捷无伦地取回了那两样东西。要知道，他正是凭借着这一套偷天换日的手法才能在赛马场外把钱包扒到手的。
罗宾微笑着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这里似乎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下石牢，非常潮湿阴暗，霉味也特别地浓。由于此处过于潮湿，所以不断地有水滴在他的身上。
接着，罗宾又非常细致地查看了一下那个牢门，竟然是由一整块坚硬的岩石片打造而成的。他用力地拉了一下，又使劲儿推了一把，牢门纹丝不动。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这里逃跑。
这里的石壁上也布满了发着亮光的青色苔藓。在它的映射下，石牢里的颜色蓝不蓝白不白的，让人备感压抑。
“这里不会真没有逃生之路吧？”罗宾想到这里，把左手的大拇指放进口中，蘸了一些唾液之后，挺直了竖在眼前。没过多久，拇指的外侧便感觉到了一丝凉意，于是，他断定这里是有风吹进来的。
他慢慢地走向风吹来的地方，发现这里的石壁上有一条又长又细的缝隙，而微风正是从这条缝隙里吹进来的。
罗宾把耳朵贴到石壁上，静静地倾听着，一阵流水声传了过来。
这条缝隙尽管又小又窄，可却足以容下罗宾的一只手。这条缝隙自上而下，就好像是被大力神用手掌劈开的一般。当然，想从这里逃出去也纯粹是痴心妄想。
罗宾无精打采地坐在地上，可他的大脑却在不停地思考着。
“不管怎么说，我都必须要从这座石牢里逃出去。鲁茜也肯定被困在了这里的某一个地方。”他一边思索着当前的形势，一边细心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可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逃生的办法。
“假如这面石壁上的缝隙能再变宽一些就好了。”
罗宾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他的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是不可能实现的，所以不由得苦笑了一下。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灵感突然被触动了。
“不错，我应该顺着这个缝隙向上爬，到了顶部，那里的缝隙说不定会更宽一些。”
想到此处，罗宾振作起精神，缓缓地向上爬去。可是，他刚刚爬了五米左右，就碰到了坚硬的牢顶，很多树根缠绕在这里，就如同蛇一样蜿蜒曲折，而那条缝隙到了这里便一点也看不到了。
“看来这个办法也是不可行的。”
不过，罗宾却并没有灰心丧气，他认为上面可能会出现比较宽的缝隙，所以便伸出手来四处乱摸。突然，一声惊天动地的“轰隆”声响起，整个石壁便如同水波一样起伏不定起来。
还没等罗宾喊出声来，他就掉了下来。
罗宾以前曾经是运动健将，而且还练过日本柔道，他不仅身体强壮，身体的柔韧性也非常好。因此，当他跌落到半空中的时候，他努力地调整着自己下落的姿势，就像一支射出的箭一样，“啪”的一声站在了地上。
“地震，这肯定是大地震！”
这时，岩洞的顶部不断地有大量的泥沙掉下来，烟尘弥漫；罗宾站在地上，顿时感觉到脚下的岩石如同波浪一般地起伏，根本无法站稳。
如果岩洞的顶部塌下来，那可就真完蛋了。罗宾紧贴着石壁站立，忧心忡忡地向上看着。随后，余震又发生了两三次，才终于平静了下来。
罗宾赶忙把自己的情绪稳定好，这时，他感觉到面颊上不断地有冷风拂过。这使罗宾大为不解，便扭过头去查看，不由得大吃一惊，只见石壁上原来那条又细又长的裂缝现在已经变得可以让一个人通过了，并且还有一道光线从裂缝的对面照射进来。
看到这一景象，罗宾像疯了一样地高声喊道：“天空！我终于看到天空了！”
原来，这场大地震使得地盘下陷，地下通道里的一部分泥沙掉了下去，一个巨大的窟窿赫然出现在地面上。
托上帝的福，这实在是太幸运了！罗宾赶快行动起来，只见他沿着那条缝隙，拼命地往外挤。终于，他从岩洞里逃了出来。这里尽管是黑糊糊的地下通道，可新鲜空气和光线却从很远的地方透射进来。他踩着那些杂乱的石块和泥土，步履蹒跚地往外走着。
罗宾走了很长时间，抬头望望遥远的天空，在他看来，只要能够回到地面之上，自己就算脱离险境了，而自己的这条性命也就保住了。所以，他使出浑身的力气，拼命地往外跑。
只听得“轰隆”一声，又是一次余震袭来，泥土和碎石块不断地砸到他的脑袋上。与此同时，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了一个人的吼叫声。
罗宾这时根本就顾不上那些从上面砸落下来的石块了，一直在玩命地向前跑。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能看到昏暗的光线了。
罗宾贴着石壁向上爬去，他想要穿过岩洞顶上的裂缝，然后爬到外面去，可是却并没有成功。因为这个裂缝与四周的石壁并不相连通，就好像一个四方盒子中间的一个洞一样。所以，他尽管爬上了岩洞顶部，可是要想从那个缝隙中间爬出去，就必须将身体贴在岩洞顶部。非常遗憾的是，罗宾既不是苍蝇也不是蜘蛛，他可没有那种本事。
“这可太遗憾了。”
皎洁的月光从那个缝隙射了进来，罗宾抬头望去，如果能从这个缝隙逃出去，就可以到达属于自己的天空了。
可是，究竟用什么办法才能逃出去，去到那自由的天空之下，罗宾却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了。他只好满腹惆怅地望着月光照耀之下的外面的世界。
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了一阵呻吟声，或许是因为罗宾刚才把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上面，所以才没有听到这个声音吧。只见一个人脸朝下倒在了一堆从岩洞顶部掉下来的泥土之中，他的身上也压满了泥土，头部被石块砸伤了，不断地有鲜血流出来。
那阵呻吟声就是从他的嘴里发出来的。罗宾连忙走上前去，伏下身子仔细查看，不禁“哎呀”一声惊叫了起来。
原来这个倒在泥土里的并且在不断呻吟的人正是他的敌人昂得莱。
“这家伙很有可能也是被大僧官抓来的。”
罗宾万万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这个人。他扒掉一些泥土，把昂得莱给拖了出来，然后又把导尔顿博士留下来的药草给他喂下了一些，同时把自己的衬衫扯成好几条，给他包扎好头部的伤口。
“非常感谢。”昂得莱用阿拉伯语说道。接着，他一抬头，发现竟然是罗宾，不禁吓了一大跳。
“啊？罗宾，怎么会是你？”
“就是我啊！你是不是也是被那个大僧官给抓来的？”
“我不知道什么大僧官、小僧官的，我只知道我是被一个长着豹头的怪物捉住的。”
“那个怪物就是大僧官贾腊哈答，他想要得到你手中的那份材料。”
“什么？”昂得莱被吓得赶快去摸自己的口袋。
“还算幸运，材料还在我的口袋里，没有被他拿走。”
“如此看来，那个大僧官并不知道你的手里也有一份秘密材料。他之所以要把你抓起来，或许是担心你的骆驼队在到达这里之后，很可能会发现那个古代土著人王国的秘密，从而不利于他。”
“不错，肯定是这个原因。因为他一句话也没有询问我就把我直接关在这里了。”
“不用说了，咱们赶紧逃出去吧，你可以站起来吗？”
“不好，我无法站起来了。”
“是不是伤到骨头了？”
“骨头似乎并无大碍，只是脚踝处的筋钻心一般地疼，一动也动不了。你赶紧逃走吧，让我一个人待在这里。”说着，昂得莱从身上穿着的那件阿拉伯服装的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盒子。
“那份神秘材料就装在这个盒子里，现在，我把它送给你了，你赶快离开这里！我已经动不了了，很有可能会葬身于此。罗宾，你赶快带着这份资料去寻宝吧！”
“别胡说！我怎么可能把你丢下，独自一个人去寻宝呢？”
“不，我完全是自愿的。”
“我不同意，我们两个是竞争对手，我是绝对不会轻易地接受你的恩惠的！既然你走不了，那我就背着你走！”
“不要背我！我也不愿接受你的恩惠。”
“你又何苦自讨苦吃呢？”说着，罗宾伸手把昂得莱抓了起来，背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既然无法从岩洞上方的缝隙逃出去，那就只好另选其他出路了，罗宾决定沿着地下通道的水沟游到下游去。因为那尽管是一个地下的水沟，可却总会通到地面上去的。
罗宾让昂得莱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肩头，然后朝着有水声的地方走去。大僧官的那些奴仆们早已被大地震吓得四散奔逃了，所以他们一路上一个人也没有遇到。
然而，背着一个脚踝受伤的人，在如此黑暗的地道里一边摸索着一边前进，的确是一件极为费力的事情。
“罗宾，你还是把我放下来吧。如果你为了救我而被那些人抓住的话，那就太不划算了。你就让我在后面慢慢地爬吧，我会尽量跟着你的。”
罗宾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在暗中使劲，继续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道里向前摸索着。在这个庞大的地下迷宫之中，他根本无法辨别方向。然而，他却可以清楚地听到流水的声音越来越响。时间不长，清晰的流水声就从前面不远的地方传来了。
“喂，咱们已经来到温泉了，你可以游泳吗？”
“这个不在话下，尽管有一条腿动弹不得，可游泳却不碍事。”
罗宾用手紧紧地抓住布满青色苔藓的石壁，来到了水中，昂得莱也紧随其后，跟着来到了水下。暖融融的温泉从他们的身边流过，不过，这里的泉水非常滑腻，就像油一样。他们两个人感觉到身体变得越来越沉重，只好小心翼翼地朝下游游去。
半个小时之后，他们终于看到了一道白光。
“可算到出口了。”
在这里可以清晰地听到瀑布的水声，他们两个非常小心地从岩石的缝隙爬了出去，来到外面之后又一起爬上了岸。上岸之后才看清楚，这个地方原来位于一座大悬崖的下面。
地下的温泉水便是从这里流出，并进而流进一个湖泊里的。水在月光的照射下，闪烁着一排排鱼鳞一般的银光。而湖泊的对面则是一大片树林。
“咱们赶紧躲到湖泊的对面去吧。”
湖边长满了椰子树和橡树，罗宾在不远处发现了一条独木舟。他先让昂得莱坐了上去，然而自己也上了小舟，操起木桨，使劲儿地划向对岸。
月亮高高地悬挂在半空之中，把湖水照得宛若一面明亮的镜子。高耸于远方树林上方的大山岩很有可能就是那座狮身人面像。
在成功到达对岸的悬崖下之后，罗宾把独木舟停靠在了这里。
“我先到岸上去找些草藤来，把它挂在船上，这样一来，你就可以拉着草藤上岸了。”
罗宾上岸一瞧，发现前面是一片广阔的草原。草原的前方还有一片大树林，然而，在夜幕之下望去，那只是黑糊糊的一片。
按常理说，在这样的树林中，草藤应该多得不计其数。所以罗宾赶紧跑到林中去寻找。尽管外面有月光，可是却无法照射到树林里来，因此树林里面一片漆黑。罗宾一边走一边找，突然，“嗖”的一声，一支箭从他的身旁飞过，射中了他身旁的一棵树。
罗宾连忙匍匐在地上，一边观察着附近的情况，一边慢慢地向后退去，接着，他躲到了一株大树的后面。
罗宾躲在这里，一动不动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过了好半天，树林里不仅听不到人声，即便是一声虫叫也没有。于是，罗宾站起身来，打算离开这里，没想到“哗啦”一声，有一个东西从树上掉了下来。
这个突如其来的东西把罗宾吓了一大跳。他立刻被一个蜘蛛网似的东西给牢牢地蒙住了全身，原来，在那棵大树的树枝上，吊着一张用草藤纤维织成的大网，而罗宾正是被这个大网给罩住的。
罗宾用力地扭动着身躯，想要从这张网里钻出来，然而，大网却越收越紧，到最后，他的手脚连动也动不了了。
这时，五六个土著人从附近的暗处跑了出来，从外面把罗宾按住了。
罗宾使出浑身的力量，把这几个土著人全都踢倒了。可是，人被大网罩住了，终究是不能逃脱的。那些土著人又从四周围拢上来，把网按住，用土著话乱哄哄地喊叫着。随后，他们拿过来一根大木棍，把罗宾和大网一并抬了起来，朝树林深处走去。
这些土著人全都在腰间围着一块毛皮，有的手持长刀，有的拿着毒矢弓箭、喷箭以及长枪等武器。罗宾心想，这些土著人肯定都是大僧官贾腊哈答的部下。然而，最令他难以理解的是，这些土著人都是年过花甲的老人，二三十岁的小伙子一个也没有。
罗宾已经作好了必死的准备，于是便把眼睛合上了。土著人摇摇晃晃地抬着罗宾向前走，大约走了二十分钟，才把他放在了地上。
罗宾这才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只见黑夜之中点着一堆篝火，四五个土著人站在火堆周围。待罗宾看清了中间那个土著人的相貌，连忙高声地叫了起来：“喂，单纳……”
那个人一听，也顿时大吃一惊，借着火光认出是罗宾，立刻兴奋得大声喊了起来，其他的土著人听了，全都惊呆了。
单纳用土著语对那些土著人作着介绍，让他们赶紧放开罗宾，那些人听后连忙跪在地上请求他的原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些人又是谁呢？”
“他们全都是我原来的奴仆。自从你掉进地洞里的地穴之后，我便从里面跑了出来，躲藏在这个树林里，然后被这些人抓住了。随后，我详细地打听了一番，原来这些人都是我父王的旧部，后来被大僧官赶了出来，便在这个树林里住了下来。他们这些人全都怀着为我父王报仇的夙愿，并且想要寻找到王子，好让他重新登上王位。刚开始的时候，他们都怀疑我是冒牌的，然而，当我把铸有绿蛇的短剑和我腰间的蛇形文身给他们看的时候，他们才确信我就是他们寻找多年的王子。于是，他们全都归顺于我了。”
“噢，原来这些人都是土著人王国的遗臣啊！”
“什么叫做遗臣？”
“遗臣就是王国灭亡、国王去世之后留下来的大臣。”
“不错，他们这些人都是我父王最忠诚的部下，年纪都已经不小了。他们之所以把一张大网吊在树上，那是为了捉拿大僧官以及他的部下，没想到却把你给捉来了。”
罗宾告诉单纳，昂得莱现在就在悬崖下面。单纳于是连忙命令土著人去把他救上来。
单纳给昂得莱的脚踝骨进行了一番诊断，认为他的骨头已经折断了，于是，他让自己的部下去抓一只羚羊来。随后，他把一些羚羊油敷在了昂得莱的脚踝骨上，并把羚羊肉盖在了他的肌肉上，好让伤口降一降温。这样的治疗方法还真是管用，昂得莱的伤第二天就好得差不多了。
于是，他们决定立刻出发，一起去营救鲁茜，并顺便把宝藏找出来。
实际上，关于宝藏的埋藏地点，那几篇奇异的图形文字和密图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了。图形文字的第一部分原本归导尔顿博士所有，在他去世之后，便到了罗宾的手上。另外，罗宾本身还有一份阿拉伯语的翻译稿，那是腓齐楠老人在临终之际交给他的。而这份翻译稿是腓齐楠老人在一个破旧的照片框的背面发现的。
图形文字的第二部分掌握在单纳的手中。而它的阿拉伯语翻译稿原本藏在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里，现在也在罗宾的手上。
至于图形文字的第三部分，则很有可能为大僧官所掌握，然而，昂得莱却得到了它的阿拉伯语翻译稿。这份资料是他在黑色摩洛哥皮的旧《圣经》的封皮里找到的。
另外的线索就是那两幅密图了，它们也在罗宾的手上。其中的一幅，与阿拉伯语的翻译稿一起藏在一个旧文件夹中，而另外的一幅则藏在黑色摩洛哥皮的酒袋之中，而且，这张图是与古资料放在一起的。
于是，罗宾、昂得莱和单纳三人分别把自己所掌握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
“我现在想看一下你手中的那份阿拉伯语的翻译稿。”
昂得莱轻轻地把小盒子打开，把那份古巴比伦纸的资料从里面拿了出来。罗宾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我们皇家的宝藏，之所以要深埋于地下，那是担心被外人窃取。藏宝的地点，便在绿色三角塔的下面，大迷宫的最里面，一个散发着恶毒臭气和浓烟的魔窟内。
如此一来，把三段文字连在一起便成了：
我们皇家的宝藏，之所以要深埋于地下，那是担心被外人窃取。藏宝的地点，便在绿色三角塔的下面，大迷宫的最里面，一个散发着恶毒臭气和浓烟的魔窟内。埋藏在狮身人面像的巨大岩石南侧的是国王的秘密宝藏。长着羚羊一般的身躯和蹄子的大魔王，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的时候，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又细又长的大蛇。秃鹰从红宝石的眼睛里飞出来，直冲云霄，依靠着叼铜圈的力量，秘密宝藏将会从岩石中吐出。八千年之后，铜制的大门会由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而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
“哦，我曾经走过那个迷宫和地道。至于资料中所说的恶毒臭气和浓烟，实际上指的就是那个硫化温泉所散发出来的臭气，还有那几乎令人窒息的浓烟。然而，让我无法理解的是，那个绿色三角塔究竟指的是什么。”
“说的应该是金字塔吧？”单纳说道。
“我觉得不太可能，在这崇山峻岭之中，怎么可能会有金字塔呢？”
“我曾经在埃及见过金字塔，也见过那里的狮身人面像。可是，古代帝王所建造的金字塔，并不像埃及的那样大，而且不是尖顶的，而是平顶的。”
“这样的金字塔是不是国王的墓穴？”
“不是墓穴，建造它们，完全是为了显示国王的威严。而国王的宫殿就在金字塔的里面和下面。”
“那怎么会是绿色的呢？”
“埃及的金字塔，坐落于沙漠之中，所以是由石块垒成的。而我国的金字塔，是在丛林中建造的，金字塔的周围长满了绿色的苔藓、蔓草和树木，因此，从远处看去就像是一座绿色的小山。”
“什么地方才有这样的金字塔呢？”
“我知道，就让我带着大家去好了。”单纳毛遂自荐道。

惊现大宝藏
第二天，他们这些人便一起前往那座金字塔，而且，单纳又额外派了七个部下保护罗宾和昂得莱的安全。
他们先穿过了一大片树林，然而又越过了一个辽阔的草原，来到了一个巨大溪谷的边缘。他们沿着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一直朝前走，最后来到了一个盆地之中。
一条小河穿过盆地的正中央，四周全都是险峻的大山。河水呈白色，并且很不清亮，微微有一股硫磺的臭味，看样子地下的温泉也流到了这条河水中。
河岸上几乎没有什么植物，只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岩石块，可能是由于河水中的硫磺成分过多，所以植物无法存活吧。
而距离这条河较远的地方则有一大片丛林，那里的树木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这一行人在丛林里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才终于见到了阳光。
“就在那里。”单纳用手指着前方说道。
只见丛林的尽头矗立着一座怪模怪样的塔，塔顶非常平坦，就如同是一座金字塔被砍去了顶部一般。很多又高又大的树木环绕在塔的周围。
“国王的宫殿便在那座金字塔的下面。”
然而，大家谁也没有走进那座塔，似乎都有一些害怕。罗宾和昂得莱两个人对这座塔凝视了好久好久，终于，罗宾开口说道：“任何地方都有可能存在着机关，一不留神就会有生命危险。”
当天晚上，他们就在此地宿营。实际上，与其说是宿营，倒不如说是露宿。由于他们的骆驼和帐篷都丢了，所以只能学着土著人的样子，在地上铺一些青草，大家挤在一起睡。
可是，到了半夜，突然听到那几个土著人大声地叫了起来。罗宾和昂得莱也只得赶快爬起身来，只见西边的天空中有一团像鲜血一样红的火光，火光周围冒出了一股股的浓烟，几条火舌在浓烟的上方跳跃着。没过多久，透过那股浓烟，他们看到一颗大树着了火，火苗一下子就蹿到了树顶。从他们站立的地方远远望去，那里简直成了一片火海。繁星满天的夜空也好像快要烧着了，整个天空都通红通红的。
单纳连忙跑到前面去查看了一下火势，当他跑回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地对大家说道：“贾腊哈答实施火攻了！”
“那……那边也着起火来了！”昂得莱也大声喊道。
只见南面的树上也蹿起了火苗。没过多久，北边也成了一片火的海洋。
大家立刻明白了，大僧官想要利用一场无情的大火把他们几个活活烧死在这里。树上似乎都已经浇上了汽油，火势凶猛之极，整个丛林很快就变成了通红的一片。
强劲的大火分别从三个方向朝他们猛扑过来，所以他们不得不赶紧向东面逃跑。转瞬之间，近千棵的大树就变成了一排排的火树。
整个天空都被滚滚的浓烟遮住了，连一颗星星也看不到。随后，狂风大作，火花四溅，大火很快就在丛林里形成了几个旋涡。在如此强劲的火势之下，整个盆地都被烧着了，盆地里的每一块岩石都快要熔化了。
不过，有一点却是值得庆幸的，对面山脚下的悬崖刚好处于上风向，所以他们便一起跑了过去。罗宾和昂得莱并肩朝前跑去，可是，跑了一会儿，便不见了单纳和其他土著人的踪影。他们两个人费了好大劲才来到那座悬崖的下面，然后又使出全身力气爬了上去。等到他们爬到上面，回头望去，只见大火已经蔓延到了各个地方，只有那座金字塔仍然安详地矗立在远处的夜幕之中。
“不知道单纳他们怎么样了？”
他们两个人一边思索着，一边等待着单纳等人。然而，过了很长时间，仍然不见那些人的踪影。
突然，一道闪电划过夜空，把黑暗的夜空照得如白昼一般，紧接着便传来了响彻天际的雷声。电闪雷鸣之后，瓢泼大雨从天而降。他们一生中从来都没有见过如此大的雨，就如同瀑布一样，从天空中倾泻而下。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把强劲的火势压了下去。火灭掉之后，天空变得更加黑暗了，甚至连一米以外的地方也无法看清，他们两个人只好互相搀扶着朝前走。
他们的衣服被雨水完全淋透了，可他们却仍然在一边摸索着一边前进。后来，他们两个人一齐掉进了一个大地洞里。
两个人都昏了过去，就这样，他们在昏迷之中过了很长时间。
过了好久，罗宾被冻醒了。他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于是，他伸手在周围摸了摸，他好像躺在了坑坑洼洼的石块上。
罗宾向前爬行了一段距离，刚好撞到一个人的身上，他又摸了摸这个人的衣服样式，判断出来是昂得莱。此时，昂得莱还没有苏醒过来。罗宾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把他唤醒。
“哦，是罗宾吗？这是什么地方？”
“一个地洞。”
“哦，我想起来了，我们刚才一起掉进了一个地洞里。”
“我们掉下来之后，就立刻昏了过去。按常理说，这里在地面之下，应该也被刚才那场大雨淋湿的，可是，你摸摸这里的石块，一点也不潮湿啊！真让人想不明白！”
“不错，这确实非常蹊跷。”
这时，从石壁的缝隙里传过来一个人不怀好意的说话声，而且说的是阿拉伯语。
“你们两个人现在都不昏迷了？这里可是石牢。我需要从你们的手中得到那几张图形文字和密图，所以对你们采用了火攻，把你们赶到了这里，从而落入我的陷阱之中。在你们尚未苏醒之时，我已经把图形文字和密图取走了。”
“你说什么？”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吃惊是毫无意义的。在我把大宝藏挖出来之前，只好让你们先在这里委屈一下了。放心，我是不会杀你们的，所以你们应该感激我这个大僧官有如此开阔的胸襟。”
说完之后，又是一连串令人胆战心惊的笑声。那个声音逐渐远去，然后越来越小，过了很久才终于完全消失。
他们两个人朝着笑声传来的方向缓缓地爬了过去，可是，没爬几步，他们的脑袋就撞在了一个硬邦邦的东西上，伸手一摸，才发现他们原来已经来到了牢壁之下。
他们扶着牢壁缓缓地站起身来，先是缓慢地向左边移动，接着又向右边移动，可是，并没有走多远的距离，他们两个人就迎面撞到了一起。原来，关押他们的石牢只有一间。
“真令人匪夷所思啊，刚才那个人的声音究竟是从什么地方传进来的呢？”
“不管怎么说，既然能把我们关进来，就肯定是有门的。而刚才那个人的说话声，很可能就是从门缝中传进来的。”
于是，他们又小心翼翼地摸索了一遍，终于在石壁上发现了一个矮门。这扇门低得最多只能容一个人爬出去。其实，这扇门就是一个非常厚的石片，上面有很多缝隙，可是只能伸进去一个小手指。
而大僧官的声音就是从这些缝隙中传进来的。他们把眼睛贴在石门上向外望去，发现外面也是漆黑一片；然后，他们又把耳朵贴了上去，可什么声音也没有听到。他们一起用力地推门，可门却纹丝不动。他们这才意识到，这扇石门是非常厚实的。
“这扇门是咱们逃出去的唯一途径，所以我们必须要想尽一切办法清除掉这个障碍。”罗宾说道。
“你身上带工具了吗？”
“我这里有一把手枪。”
“你可真糊涂啊！子弹能打穿石头吗？”
“不是用它来射击，而是用子弹里的火药来把那扇石门炸开。”
“噢，原来如此。”
于是，他们赶紧把子弹里的火药取了出来，用纸包好，塞在了石门的缝隙里。与此同时，他们还做了一根导火索。在黑暗中做这样的工作，的确是非常艰难的。他们两个人非常细致地完成了这个工作之后，便划着一根火柴，把导火索点燃，巨大的爆炸声很快就响了起来。随后，他们用手摸了摸，感觉石门上的缝隙变大了不少，于是又接连炸了五六回，终于把那扇石门给炸裂了。
他们用力一推，那扇石门顿时掉在了外面，两个人立刻钻出了石牢。可是，等他们来到外面一看，这里同样是伸手不见五指的。
两个人先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发现没什么动静，这才摸索着向前走去。
他们走了很长时间，可竟然还没有走出这条地道。地道里面的岔路实在是太多了，活像一个蚂蚁窝，甚至是一个老鼠洞。这个庞大的地下迷宫的尽头究竟在什么地方，他们两个人的心里谁也没谱。
罗宾认为这个奴隶开辟的地下迷宫的年代距今肯定有好几万年，甚至十几万年了。他和昂得莱两个人一直在摸索着朝前走，因为石壁上凹凸不平，有很多锋利的石块，所以他们的手被划破了很多处。
有些地方，必须要躺下才能够通过；有些地方，即便是伸开双臂也无法摸到两侧的石壁；有些地方，是非常陡峭的下坡路；有些地方，又是陡得不能再陡的上坡路；而有些地方，却连续有几十级的台阶。
这个地道不仅岔路很多，而且非常没有规律，所以他们二人很难辨明方向。
就这样，他们足足走了三个小时，可一直都在地道里兜圈子。突然，他们赶忙停下了前进的脚步，因为前方出现了一道亮光。
经过了一番细致的观察，他们发现那道亮光越往外越宽，似乎那里就是迷宫的出口。
接着，他们又向前走了一段，看到光亮之中有几个人影在那里晃动，而且是朝他们这个方向走过来的。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手里提着油灯，皮肤黝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出来是一个土著人，而跟在他后面的那些人也同样是土著人。
在这些人中间的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豹头男子，他被其他几个土著人前后簇拥着向前走着。这个豹头人，明显地要比其他土著人高出一截。他的那一颗豹头一直闪烁着光芒，就好像镶满了钻石一样。
看到这一情况，罗宾和昂得莱赶紧躲到了旁边的一条岔路里。
大僧官在那些土著人的护卫下从他们的前方经过，似乎并没有察觉到什么。等大僧官一行人的身影完全消失之后，他们才从那条岔路里走了出来，走到了大僧官等人出来的那扇石门前一瞧，这扇门正关着。他们稍微一用力，这扇门就打开了。他们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不禁大吃一惊。
这间屋子十分豪华，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银色的，包括桌子、椅子和花瓶等东西。除此之外还有一张床，那是用磨光了的大理石制成的，大理石的表面就如同镜子一般光亮。
然而，最令他们感到惊奇的是，有一个女子静静地站在这个房间里。
“不错，这个女子肯定就是那个白种人女王！”罗宾心里暗自想着。
这个白种人女王看到他们两个人，立刻被吓得脸色苍白。刚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大僧官去而复返了，可仔细一看，发现居然是两个完全陌生的男人，她立刻被吓得晕倒在了一把银色的椅子上。
他们两个人也大为不解，罗宾赶紧上前几步，想要对她解释清楚贸然闯入她房间这件事情。过了一会儿，女王苏醒了过来，她开口问道：“你……你们是……法国人？”
女王的声音非常悦耳动听，她说的是法语，而且是非常地道的巴黎口音。他们二人听此一问，都不禁大吃一惊，一时之间竟然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你是……什么人？”罗宾问道。
“我是一个法国人。”
这个白种人女王居然自称是法国人，这让他们二人如在梦中一般。
“一个法国的妇女，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当女王？”
“实际上，这是大僧官的阴谋。那个人朝思暮想地想要当上国王，但是，假如他贸然登上王位，不仅上一代国王的那些旧部会反叛他，而且这个国家里的人民也不会答应。所以，他就让我来当这个傀儡女王，以便他能够掌握实权。”
“你到底是什么人？怎么成为大僧官的傀儡女王的？”
“我是巴黎市的一个普通市民。我在巴黎被人绑架了，罪犯使用了一种特殊的麻醉药，所以我很快便失去了知觉。等我苏醒过来之后，我已经坐上了开往马赛的特快列车。那个时候，我打算悄悄地溜走，可罪犯特意把我关在了一间特等车厢里，门窗都紧紧地关着，于是，我无可奈何地被他们带到了马赛，之后又被送到了埃及。”
“那么，你知不知道押解你的人究竟是谁？”
“押解我的是一个白种人和三个土著人。事后我才知道那个白种人就是大僧官，他当时是化了装的。”
“他们为什么要绑架你？如果仅仅是让你来当女王，又何必花这样大的力气？不管是埃及还是希腊，那里都有很多白种女人，在那里随便找一个，不是更为方便吗？”
“大僧官后来才告诉我，他绑架我其实是为了得到我手中的一本《圣经》。”
“你说什么？《圣经》？那是一本什么样的《圣经》？”
“一本黑色摩洛哥皮封面的旧《圣经》。”
罗宾听到这句话，惊得险些晕了过去。
“如此说来，那本就是从谷苏太太那里换来的《圣经》了？”
“真是奇怪，你是怎么知道那是……”
“不错，你就是安莉萨，是导尔顿博士的夫人。”罗宾就像疯了一般大声喊道。
“你怎会知道得如此详细？你究竟是什么人？”白种人女王大惊失色，连忙问道。
“你没有必要询问我的名字。不过，有一件事情我必须要通知你，你的女儿现在正被关押在这座宫殿下面的石牢里。但我却并不清楚她被关押的具体地点。”
“我的女儿？鲁茜？她被……”听到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之后，这个白种人女王又一次昏了过去。
罗宾和昂得莱赶紧对她实施抢救，安莉萨终于苏醒过来了。她非常诚挚地恳求他们去把她的女儿鲁茜营救出来。
“可我们并不清楚鲁茜究竟被关在什么地方了啊。”
“这个我知道。下面有一个专门用来关押女子的石牢。两天前，有一个女子因偷盗东西而被大僧官关进了那座石牢里。我猜那个女子肯定就是我的鲁茜。如果我知道她是一个白种人女子，我肯定会命令大僧官把她放走的。因此他对我谎称是一个土著人女子。”
“你的命令能够约束大僧官吗？”
“尽管我是一个有名无实的女王，可是在表面上，他还是必须要服从我的命令的。否则的话，很多土著人都会联合起来反对他的。在那些土著人中，有不少都是前代国王的忠诚部下，所以直到现在都在痛恨他。大僧官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土著人造反了，所以，他除了尽最大可能压制他们之外，还要时刻小心提防着他们产生叛逆情绪。刚才，他到我这里来，就是来向我汇报大地震所造成的损失，以及丛林中失火的情况。这是因为在这个国家之中，从古至今，国家的一切事务都必须要由大僧官亲自向国王汇报，并按照国王的旨意行事。也就是说，这便是这个国家亘古不变的惯例，假如大僧官不经过我而擅自去处理任何一件事情，那些土著人就会群起而攻之。”
“哦，他刚才来是向你汇报的。”
“不错，对于大地震的情况，我已经了解得非常清楚了。这场灾难令我非常不安，这一次，人民的损失一定非常大。然而，对于丛林失火的事情，如果他不跟我讲，我是根本不知道的。据他自己讲，森林大火被一场大雨浇灭了，我这才稍微放下了心。接着就是你们两个人突然闯入了我的房间，把我吓了一大跳。现在，请你们立刻去把鲁茜救出来……”
安莉萨立刻脱掉了自己身上穿的那件很长的白色王服，换上了一件黑色的便装，走在前面为他们两个人带路。她的手里拿着一盏青铜造的油灯，带着他们从刚才进来的那扇门对面的出口离开。借着昏黄的灯光，他们来到了一扇小石门前，这扇石门敞开着。
安莉萨当先而入，他们两个也紧随其后。这间石牢非常狭小，墙角摆着水壶以及一些食物，然而，鲁茜却并不在这里。
“这里没有！”安莉萨说道，她的脸色立刻变得苍白起来。
“她肯定被关在了其他的石牢里……”
“不会的，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石牢了……说不定……说不定她被囚禁在了那间小房子里……”
刚说到这里，安莉萨猛然看到了墙角的一样东西，立刻走过去把那件东西拾了起来。
这件东西是黄金项链坠上的一个小锁片。
“我的天啊！”安莉萨一边哭着一边说道，“这……这是……我的东西……”
“不错，我曾经见过这个锁片，鲁茜总是把它带在身上。十三年前的那个雪夜，鲁茜正是手握着这个锁片，在森林里哭泣。”
“土著人将要把我绑架走的时候，我来不及多想，于是便从脖子上取下了这个锁片，把它塞到了鲁茜的手里。我当时只是想到，这个东西或许会在警方日后破案的时候起到一些作用。”安莉萨说道。
“鲁茜把这个锁片当做母亲留给自己的信物，所以非常细心地把它与一个小小的日记本一起保存了起来。”
“哦？如此说来，那个日记本现在还在鲁茜的手中？我的名字叫做安莉萨·导尔顿，那个日记本上写得很清楚……”
“既然你这样说，那就足以证明你是鲁茜的母亲了。”
安莉萨把锁片上的金链子递给他们两个人看，然后说道：“当鲁茜被人从这里拉走的时候，她肯定挣扎了一番，所以这个锁片才断了，掉在了地上。那么，鲁茜到底被他们带到什么地方去了呢？”
“糟糕！”陷入沉思之中的安莉萨猛然间大惊失色，身体不停地摇晃着，如果没有罗宾他们在一旁搀扶她，她肯定会摔倒在地上。
“不好，鲁茜要有麻烦了，她这次会小命不保的！”安莉萨像疯了一般一边哭着，一边大声喊着。
原来，安莉萨突然想到，刚才大僧官到她的房间里去汇报完大地震和火灾的情况之后，还说了另外一件非常可怕的并且与这两件事情关系密切的事，那就是：
土著人一直都是十分迷信的。因此，对于那场大地震以及森林大火，他们认为那是魔王在作祟。如果不能立刻将魔王压制住，必定还会有更为严重的大灾大难降临在他们的头上。镇压魔王是大僧官的职责所在，因此，刚才大僧官在向她汇报的时候，提出要进行祭祀，用以压制魔王。
如果选用活牲畜来作为镇压魔王的祭品，效果往往不会很好。所以，必须用活人作为祭品。因此，大僧官决定不用牲畜去祭祀魔王，而用一个年轻的女子取而代之。他已经向女王汇报过这件事情了，但是，他却并没有讲明祭品是一个活人，只是说要把一只白色的小羚羊投入火中，以此来作为献给魔王的祭品，所以女王安莉萨当时便同意了这个请求。
现在，安莉萨回想起来，大僧官所提到的那只白色的小羚羊，指的肯定就是鲁茜。她立刻高高地举起了手中的那盏油灯，发疯一般地跑出了石牢，来到了那伸手不见五指的地道中。她那满头金黄色的长发闪动着金色的光芒。
“你……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他们两个人赶紧追上前去。
“我要到金字塔那里去，他们很快就要把我的鲁茜投入火堆之中了。”安莉萨的声音细若游丝。
等他们钻出地道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时分了，月亮正在向西方缓缓坠落。安莉萨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朝前跑着。罗宾他们两个紧紧地跟在后面，在两侧保护着她。
三个人大约跑了半个小时之后，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终于可以隐约看到闪烁的火光了。穿过树林后便是草原了，而一座平顶的金字塔就矗立在草原之上。金字塔的下面点着不计其数的火把。
“没问题，我们还有时间。”安莉萨稍稍缓了一口气。
原来，将祭品献给魔王的仪式还没有正式开始。他们三个人朝那里望了望，谁也没有说话。突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跳出来一个身穿白衣的高大男子，他站到了金字塔的下面。
“那个人就是大僧官。”罗宾小声说道。
这时，大僧官把双手高高地举过头顶，所有的土著人都跪在地上，向他行礼。在这样的一个如死一般沉寂的黑夜里，能听到的只有火把燃烧的声音。
大僧官的声音非常低沉，所以听不清楚他究竟说了些什么。他这时仍然高举着双手，那如同白色恶魔双翼一般的白袍袖在空中随风舞动。他所念的咒语十分冗长，声调也古怪之极，听起来让人不得不感到毛骨悚然。
他的咒语刚一念完，所有的土著人便一起站起身来。金字塔下面有一个高高堆起的木柴堆，那些人将火把全都扔在了柴堆上面。
那个木柴堆立刻燃起了熊熊大火，一股股的浓烟直冲上天，透过白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木柴堆上面的确有一个人的身体。
“我的天哪！就在那里！就在那里……”安莉萨焦急万分地喊了起来。
那堆柴火的顶端横着一个白茫茫的东西。那不是一头羚羊，而是一个活人。而这个活人，正是鲁茜。
木柴堆上的火越烧越大，并且不断地有一股股的浓烟冒出来。鲁茜就躺在那堆木柴的顶端，不仅没有呼喊一声，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似乎早已离开人世了。
不管怎么样，都必须要赶紧把她救出来，越快越好！于是，罗宾和昂得莱两个人立刻冲出了丛林。就在这个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只见那堆被烈火包围的木柴堆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赤身裸体的人。在熊熊烈火的映衬下，他的脸和身体一片通红，简直成了一个红人。他把躺在木柴堆顶端的鲁茜抱了起来。这时，“哗啦啦”的一声巨响，木柴堆倒塌下来，顿时火星四溅。那个人抱着鲁茜跑出了火堆，很快就消失在了烟雾之中。
大僧官高声呼喊起来，这时，其他的土著人也不在一旁呆呆地观看了，而是大喊一声，朝那个人逃跑的方向追去。
等他们冲到烟雾里一看，那个赤身裸体的人早已不见了踪影，而鲁茜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这个时候，木柴堆已经塌下去了一多半，而且成为了一个大火团。
大僧官突然发现了罗宾和昂得莱，于是，他一边叫喊着，一边朝他们猛扑过来。接着，那些土著人也紧随其后一起围了上来，他们每个人的手中都拿着一把长刀。而大僧官则挥舞着一把长剑，狠狠地向罗宾刺来。
罗宾闪身躲过长剑，顺势朝对方的前胸撞去，大僧官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罗宾连忙跳过去，狠狠地压住了大僧官。大僧官拼命地扭动着身躯，两个人便纠缠在了一起。
这个家伙的力气实在大得惊人，罗宾的咽喉被他掐住了好几回。然而，不管大僧官如何拼命地去掐，罗宾的喉咙外面就好像包了一层钢铁一样，他根本就毫不在意，并且抬起腿来，用力地踢向大僧官的小腹。大僧官踉踉跄跄地倒在了地上，罗宾一个箭步冲到近前，把他紧紧地按住了。
大僧官拼命地挣扎着，急得浑身都是汗。罗宾一下子把他的豹头面具扯了下来，定睛一看，不禁被吓了一大跳，罗宾不由得惊叫了一声。
这张脸由于过度的肿胀而比普通人足足大出一倍，眼睛、鼻子和嘴巴都已经烂得一塌糊涂。这张脸真是丑陋之极，让每一个看到它的人都不由得毛骨悚然。
大僧官可能是患上了非洲的橡皮病，也可能是麻风病，所以他的脸才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了把这张令人无比恶心的脸掩盖住，他给自己戴上了一个豹头面具，从而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威严的大僧官。
按照他自己的说法，他是神的使者，不管是什么疑难杂症，只要他一出手，无不药到病除。然而，对于他自己的病，他却无能为力了。
那些土著人刚才还在帮着大僧官围攻昂得莱，可这时一见到大僧官这张如鬼魅一般的脸，全都惊吓得呆立在原地不动了。
在罗宾把大僧官的面具扯下来之后，这个家伙立刻晕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在月光的照射下，他的那张扭曲变形的脸就更显得丑陋无比了。
罗宾和昂得莱赶紧在大僧官的身上搜了一遍，把被他抢走的图形文字和密图又拿了回来。在此之后就再也没有理睬大僧官，而是去把那些土著人统统招降了。然而，当他们回到躲在树荫下的安莉萨身旁时，却看到了惊人的一幕。
只见鲁茜正躺在安莉萨的怀中，她们的身边站着一个人。
“啊！原来是你救的鲁茜呀！”罗宾惊讶地说道。
这个人正是单纳。很早的时候，单纳就一个人躲在丛林里，等时机一到，他就立刻冲出去把鲁茜救了出来。当天夜里，他在金字塔附近悄悄地查看地势，刚好看到鲁茜被当做祭品放到了木柴堆上。
在他发现这个情况之后，就一刻都没有离开过这里，等时机一旦成熟，他就立刻冲进去救人。因此，当他看到木柴堆被点燃的时候，单纳立刻从躲避的地方冲了出去，跳到柴堆顶上，把鲁茜抱了下来。
当时，木柴堆正在不断地下塌，他眼看就要掉进火焰中了，然而，他的动作异常敏捷。他把鲁茜抱起来之后很快就冲出了火海，一溜烟地跑到大树下，刚好碰到安莉萨。
接着，单纳把鲁茜托付给安莉萨，便去寻找了一些草药，挤了些药汁，灌到鲁茜的口中。因此，鲁茜很快就苏醒了过来。
罗宾告诉鲁茜，安莉萨就是她的母亲。鲁茜喊了一声“妈妈”，然后就忘情地扑到了安莉萨的怀中。
“我的鲁茜。”安莉萨紧紧地搂住了她。
母女俩抱头痛哭。
接着，他们几个人点起了一堆火，围坐在一起，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晚上。天明时分，土著人全都看到了单纳腰间的蛇形刺青，于是便认定他就是国王，并且发誓愿意誓死追随单纳。至于那个欺骗了他们很长时间的大僧官，土著人实在是对他痛恨万分，请求单纳把他抓起来，然后用最严厉的刑罚去惩罚他。
立刻就有五六个土著人跑到了大僧官昏倒的地方，然而，大僧官早就不知去向了。原来，在罗宾他们离开之后，他意识到那些土著人不会再听命于自己了，所以就借着夜色逃往了国外。
没过多久，天就亮了。
“太阳升起来了。”罗宾说道。
那些土著人一看到升起来的太阳，便朝着东方跪拜。然而，他们感觉今天的太阳似乎与往常有些不同，要更加昏暗一些。
尽管现在还是清晨，可天气却非常闷热，每个人的身上都出了一身黏糊糊的臭汗。
“这里两天前刚刚发生了一次大地震，那次地震可真是惊天动地啊，那很有可能就是天地将要出现骤变的一个信号吧。”罗宾和昂得莱不约而同地这样想着。然而，他们担心这会引起土著人的恐慌，所以没有说出来。
罗宾、昂得莱、单纳、鲁茜和安莉萨等人，都坐到了石阶的下面，谈论着到金字塔寻宝的事情。出于慎重，他们把所有的东西，包括那些图形文字，阿拉伯语翻译稿和密图全都拿了出来，看了一遍又一遍。接着，他们又把三份资料拼在了一起，文中的语句排列如下：
我们皇家的宝藏，之所以要深埋于地下，那是担心被外人窃取。藏宝的地点，便在绿色三角塔的下面，大迷宫的最里面，一个散发着恶毒臭气和浓烟的魔窟内。埋藏在狮身人面像的巨大岩石南侧的是国王的秘密宝藏。长着羚羊一般的身躯和蹄子的大魔王，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的时候，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又细又长的大蛇。秃鹰从红宝石的眼睛里飞出来，直冲云霄，依靠着叼铜圈的力量，秘密宝藏将会从岩石中吐出。八千年之后，铜制的大门会由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而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
而那两张密图也接在了一块儿，图上清清楚楚地标着金字塔和地下迷宫的位置。而且，图上还有好几个“X”号和箭头。
“如果按照此图去寻宝，是不是就可以找到藏宝地点了？”
“是的。不过，我们必须要彻底破译出这份古资料。这上面写的每一句话都怪异之极，好像一个又一个的谜团。而我们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些话彻底弄明白。”
“是这样的。但是，我认为只看这一张图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应该到实地去考察一番，那样才更清楚明了。在这篇古资料中，有这么一句‘狮身人面像的巨大岩石’，现如今，大家都已经看到了这个狮身人面的巨大岩石。再比如说最后一句，‘接近圣地的大蛇的后人将会被咒骂’，这句再清楚不过了。”
“哦，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以前听单纳对我说过，那个大僧官是锦蛇族的后人，也就是大蛇的后人。这个可恶的家伙刚要接近圣地的时候，也就是刚要接近宝藏的时候，被我们成功地阻止了，我们撕掉了他的面具，把他赶跑了。而这也就意味着他被咒骂了。”
“你说得很有道理。照这样看来，这份古资料确实是对未来的准确预言。”
“不错。所以，古资料上面所写的‘八千年之后，铜制的大门会由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这句话就是针对安莉萨夫人而言的。”
“我不太相信有人能够预测八千年之后发生的事情。”
“在古代，发生这样的神秘事情是非常正常的。当时，预言的确极为盛行，因此，我们对它不能全盘否定。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目前关于大僧官的事情，不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吗？”罗宾一边想着一边说道。
尽管罗宾始终信奉现代科学，可他也一直非常关心那些超越常理的现象和预言。在他看来，人类那渺小的智慧，是绝对不可能把那些神秘的事情解释清楚的。因此，对于这个世界上很多怪异反常的事情，他都是相信其存在的。
金字塔的正面有一扇大石门，以前从未有人开启过。大石门的旁边有一个很小的偏门，只能容许一个人弯着腰钻进去。在土著人的帮助下，他们没费什么劲儿就把那个偏门打开了。
为了防止土著人到了里面大惊小怪，便根本没有把他们带进去。于是，五个人一个接一个地从偏门走了进去。里面是一个非常宽敞的大厅，可是却十分昏暗，只有一点点的光线透过大门的小窗子射进来。由于现在还是早晨，所以射进来的光线是斜斜的，从而可以照射到大厅的尽头。
这一行人借着微弱的光线，向里面走去。刚一抬头，便都禁不住“哎呀”一声惊叫起来。
原来，他们的正前方矗立着一尊怪异的大魔王的雕像。这尊神像大得令人一时间无法相信。它建造在金字塔下面的一座石坛上，材料可能是青铜的，不仅全身上下都是青绿色的，而且闪动着绿色的光芒。
这尊神像的模样是按照大魔王造的，脸孔也是青绿色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让人觉得非常恐怖。神像的右手中握着一柄长剑，左手则拿着一支三叉戟，二目圆睁，怒视着坛下。魔王的大嘴差一点就咧到耳根了，露出了满嘴的大金牙，闪闪发光，这一张嘴似乎要喷出火来。在神像额头的正中间，还有一只如同水晶一般的大眼睛。
单纳跪在这尊怪异的神像前，祷告了片刻。
“这就是你们所信仰的神？”
听罗宾如此问道，单纳点了点头。
“这尊塑像就是大魔王雅答，是我们绿蛇族的先人。你瞧，那里不是有一条绿蛇？”
罗宾仔细一看，果然在神像的头顶上发现了一条绿蛇缠绕在那里。那条蛇造型生动，就如同真的一般。其实，它也是青铜铸就的，只不过在蛇身上涂了一层绿漆，又把两颗红宝石镶嵌在了眼眶里。
“晨光从大门的小窗子那里照射进来，有可能会照射到魔王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和蛇的眼睛里去，一年之中，这样的情况只会出现两次。”
“那是在哪两天？”
“是一年中昼夜时间相等的那两天。”
“那就是春分和秋分喽！哈哈，今天刚好是秋分。”罗宾拿出一本手册查看了一下，今天正好是秋分。
“在一年的这两天之中，雅答大神能够预测出一整年的吉凶祸福。”
“通过什么来预测呢？”
“大神会发出一种类似于打雷的令人十分恐惧的声音。”单纳非常恐惧地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嘟……嘟……啦……啦……呜……”
大神的嘴里果真发出了一阵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那个声音雷霆万钧，惊天动地。在昏暗的大厅里，立刻引起了一阵非常响亮的回声。
单纳连忙在神像前顶礼膜拜，而留在外面的那些土著人也同样顶礼膜拜起来。
“嘟……嘟……啦……啦……呜……”
大魔王雕像的口中又发出了一阵大如惊雷的怪异声音。而单纳和那些土著人此时仍然虔诚地跪拜在地上。这一阵声音过后就再也没有出现怪声了，整个大厅如死一般沉寂，连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能够清清楚楚地听到。
“那个声音就是大魔王发出来的？”
“不错。不过，那声音究竟代表着什么，就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知晓其中含义的只有大僧官一个人，通过那些声音，便可以预知一整年的吉凶祸福。”
在他们国家的历法里，从春分到秋分就是一年；而我们的一年，在他们那里则是两年，关于这个问题，在上文中已经提到过了。这个怪异的神像只有在春分和秋分这两天才会发出这样的声音，那么，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其中肯定另有隐情。
“神像所发出的这种声音，是不是自从那个大僧官担任这个职务之后才开始的？”
“不，自始至终都是这样。历代的国王，都会要求大僧官将其中的意思讲出来。”
罗宾和昂得莱两个人对视了一下，在他们看来，这座神像里面肯定有什么独特的机关或者发声设备。一座简简单单的铜像，是绝对不可能发出声音的。很可能从古代起，大僧官为了蒙骗国王，从而使自己捞到好处，便设下了这样的一个骗局。
他们两个人心领神会地彼此点了一下头，然后一起走到神像的背后去查看。
“你看，这里有一个窟窿。”昂得莱说道。
在石坛的上方，有一个大窟窿，足够一个人钻进去。于是，罗宾和昂得莱先后钻了进去，刚一进去，就看到了通往地下的石阶。
他们探着头向下看了看，看不到一丝光亮。这时，从地下吹来一阵阴森森的冷风，他们两个一边摸索着，一边顺着石阶向下走去。
石阶下面有一个比较小的空场，而且还有极其微弱的亮光，仔细一看，原来这亮光是从上面反射进来的。他们两个人借着微弱的亮光，朝远处望去，只见前边还有一道石阶。于是，他们走了过去，顺着台阶往上爬。
然而，就在他们往上爬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惊天动地的怪异声音。原来在神像的内部也可以听到那种声音，而且那种声音在这里似乎更加洪亮，如同一个炸雷落在了地上，险些把他们的耳朵震得听不见了。
这种怪异的声音来势汹汹，十分迅猛，把他们两个吓得几乎魂飞天外。然而，眨眼之间，那个声音就绝迹了。他们继续往上爬，费了好大劲儿才来到石阶的尽头，而这里刚好是神像大脑的位置。
神像的脑袋是一个空堂结构，其中架着很多或横或竖的大木头，简直就是一个大木架。他们两个人爬上了木架，查看着四周的情况。
实际上，这里的光线很暗，四周都是黑糊糊的一片，什么地方都看不清楚。然而，他们却坚信，既然这里有亮光，那么，就一定能够找到光线射进来的地方。
“找到了，光线是从那里射进来的。”
原来，那微弱的光亮是早晨的太阳光透过神像额头上的水晶眼射进来的。
“昂得莱，你看，神像的后脑那里有一个光线的焦点。”
“不错，那个地方确实很亮，我多看了一会，差点儿看花了眼。”
“神像额头上的水晶眼，就如同一个巨大的凸透镜，能够让阳光产生折射，从而在里面形成一个焦点。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个情况弄清楚，那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那种怪异的声音了。”
罗宾沿着横着的木架，一直走到了焦点的旁边，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番。
“哦，我知道了。你也过来看看，神像的后脑部位有很多小孔，而且这些小孔似乎都还挺深的。”
“不错，所以……”
“不知道是哪个时代的大僧官设计了如此巧妙的一个圈套。他们凭借着这个圈套，成功地让没有文化的国王和土著人信服，而且，此后历代的大僧官都一直延续着这个圈套。”
“什么圈套？”
“你看，这些孔都是非常细小的，平时，这里的大部分都被水堵住了，然而，在太阳光照射进来之后，水逐渐转化为水蒸气，体积也越变越大。可由于这些孔都非常小，所以，当水蒸气一起涌出的时候，便发出了那种怪异的声响。”
“哦，我明白了。这就如同煮咖啡时从壶口冒出水蒸气一样。但是，话虽这样说，那奇怪的声音实在是大得惊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
“实际上，那是一种共鸣现象。整尊神像就如同小提琴的琴身一样，不过，它是一个更大的共鸣器，所以才会发出那么大的声音。”
罗宾的这个解释的确不同寻常，昂得莱听完之后，赞赏地点了点头。
“大僧官在设计出来这个鬼把戏之后，在那些土著人的心目中，他成了一个法力无边的魔法师，一个可以传达神的旨意的伟大使者。”罗宾一边笑着一边说道。
随后，他们两个走出了神像内部。安莉萨和鲁茜母女俩都非常焦急地等候在那里，看到他们两个平安归来，这才放下心来。
他们几个人回到大厅的外面，把密图又拿出来看了几遍。看过之后大家才明白，如果想要寻找到宝藏，那就必须设法钻进那个他们曾经去过的地下通道，然后从那里进入地下。
于是，他们请单纳去准备几个火把。
“火把在地下是不管用的，我让他们去找一些其他的照明工具来。”接着，单纳用土著语和那些土著人讲了几句话，那几个人便走了，时间不长就提着几盏灯回来了。
他们拿来的灯与天方夜谭里的神灯是非常相似的，都是青铜制成的。这些灯是他们从地下宫殿里取来的。
他们五个人，每人手中都持一盏灯，从那尊奇异神像身后的一个洞穴沿石阶走了下去。罗宾当先开路，后边依次是昂得莱、安莉萨和鲁茜，断后的则是单纳。
地下通道一片漆黑，就如同老鼠洞一样。并且还有很多条岔路，只要向前走上几步，就会出现不少纵横的分岔，简直就是一座巨大的迷宫。
罗宾一边看着地图，一边朝前走着，果然没有迷路。再看看地图上的几处关键地方，果真都有箭头指明路径。
就这样走了一个多小时，罗宾回头看了看，对昂得莱说道：“你看那里！”
只见一盏灯高高地悬挂在他们的头顶，借着灯光可以看到一座非常古怪的雕像。这个雕像是刻在石壁上的，全身上下都被染成了青色。
“你看，这尊神像长着羚羊的身体和蹄子。”
“不错，它与奥莎神话中的牧羊神非常相似，不过，这位大神可长着两个脑袋。”
“是一位双头神。”
两个面色铁青的脑袋并排着，在那两张狰狞的面孔上，除了两只正常的眼睛以外，额头上还长着一只眼睛，也就是说，这个神像一共有六只眼睛。
“在那份古资料里有几句话这样说道：‘长着羚羊一般的身躯和蹄子的大魔王，六只眼睛的目光凝聚于一点的时候’，那个大魔王指的应该就是这个神像。可是，这六只眼睛的目光怎么样才能凝聚于一点呢？”
刻着这尊神像的石壁已经是地下通道的尽头了，前方已经没有路了。
“怎么这里就是尽头了呢？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那张密图不是明明告诉我们说这尊神像与地下通道是连在一起的吗？”
“在这尊神像的脚下，可能就有进入地下通道的洞穴。”
他们两个人仔细地查找了一遍，可并没有发现那样的洞穴。于是，五个人又分开查看，把神像的周围都找了一个遍，可依然没有发现一个洞穴。
“灯光分散开就变暗了，我们要把灯凑在一处，再仔细地找找看。”罗宾出了一个主意。
于是，他们把五盏灯凑在一起，光线果然变强了很多。借着这束强光，罗宾更为细致地查找起来。
“啊，原来在这里！”罗宾轻声地对大家说，“你们看，在这尊神像的中央部位，从上到下，是不是有一条直线？我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石壁上的一道裂缝。”
那条直线果真很细，上面布满了绿色的苔藓，因此不易被人发现。要不是罗宾的眼光异常敏锐，很有可能就被忽略了。
罗宾找到裂缝后非常兴奋，他继续查看了一下神像周围的情况。接着，他掏出来一把小刀，把上面的苔藓全部刮了下来，想找一找其他的地方还有没有裂缝。
终于，他在神像四周又找到了一圈四方形的细线，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这个神像是刻在两块长方形的大石板上的。罗宾又把小刀插到了石板的缝隙里，把里面的苔藓和泥土全部抠去，然后，他对昂得莱和单纳说道：“你们两个使劲儿推一下左右那两块石板。”
他们两个人将双腿绷直，把两只手和肩膀全都紧紧地贴在石板上，用力一推，那块石板果然缓缓地动了起来，而石板与石壁之间的距离也越来越大。罗宾和安莉萨一见也赶紧过来帮忙。
不一会儿，两块石板便分别朝左右两侧打开了，原来这里就是第二条地下通道的入口。
“如此看来，图形文字上面的另外一个谜团也被我们成功破解了。你们看，神像的六只眼睛现在是不是凝聚在一起了？”罗宾指了指那六只眼睛说道。
只见敞开后的石板上的神像的两个头，此时刚好脸对着脸，六只眼睛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于是，他们五个人一个接一个地走入了这个地下通道，“噔噔”的脚步声立刻在通道内回响起来。这条通道越变越宽，他们没走多远便来到了一个约为二十平方米的空场。在这个空场的四周有好几条岔路，他们也搞不清楚应该走哪条路好。
这个方位在图上画得十分模糊，罗宾和昂得莱两个人只好提着灯把四条岔路全都查看了一遍，但却并没有发现任何的差异之处。
一滴滴的水珠不断地从石洞顶上落下来。这个石洞非常昏暗，因此抬头看去根本就无法看出洞顶的高度。
“啊，你们快过来，看看这里……”昂得莱指着一块石壁惊呼道。
只见石壁上赫然钉着一个骷髅的头骨。由于钉在额角的大钉子早已腐烂不堪了，所以那个骷髅头骨一直在不停地摆动，似乎随时都有掉下来的可能。那个骷髅头骨有两个非常大的眼窝，直直地对着他们五个人，似乎是正在怒目而视。
安莉萨和鲁茜被这个恐怖的东西吓得都尖叫起来。
而昂得莱则盯着那两个眼窝问道：“这意味着什么？”
“在那份古资料里面，有这样的一句话：‘从死人骨架的眼睛里，爬出来又细又长的大蛇。’是这样的吧？那个死人骨架指的应该就是这个骷髅！”
“可是，这个骷髅头骨之中有蛇存在吗？”
“不错，这确实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难题。”罗宾想了一会儿又接着说，“我明白了，古资料上面的这句话，应该是一个比喻。当蛇爬行的时候，往往是沿直线方向的；因为它在竭力向前爬的时候，绝对不会曲曲折折地前进，而是如箭一般笔直而前。所以，那句话大概就是告诉我们，从骷髅的眼睛一直向前……”
骷髅的双眼刚好对着右边的一条岔路。
“不错，就是这条路，咱们走！”罗宾兴奋地走在前面领路。
大约前进了五百米，罗宾突然停了下来，因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红光，尽管那个红光离他们还有很远的一段距离。
罗宾走上前去一看，原来前面的道路又被挡住了。只见石壁的正中央镶嵌着一颗非常巨大的红宝石，五盏灯刚一凑过去，便有刺眼的光芒反射过来。
“不错，这就是‘红宝石的眼睛’。我觉得这块石壁与刚才那块是完全相同的，它也是可以推开的。”
于是，大家把灯高高举起，仔细地查看着石壁。终于，他们在石壁顶上发现了一个雕刻成的秃鹰。
“我记得那份古资料上有一句话说的是‘秃鹰直冲云霄’，很可能指的就是这只秃鹰。”
罗宾走到近前，又仔细地观察了一番，没过多久便在石壁上发现了一条横线。接着，他又细致地查看了一遍，发现这扇石门是分为上下两半的，可以从外面向里推开。
罗宾赶紧喊单纳和昂得莱过来帮忙，在他们的帮助下，那块石壁立刻分为了上下两半，朝里面开去。这样一来，上半片石门便谁也看不到了，而那只秃鹰也因此消失不见了，就好像冲上了云霄一样。
这个入口很狭窄，只能容一个人挤进去。他们几个钻进去一看，又发现了一条非常黑暗的地下通道。一行人又继续向前行走了二百多米，来到了一个二百平方米左右的大空场。这个空场的正中央摆放着两个大铜圈。
“就是这里！”五个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那两个大铜圈是钉在一块青铜盖子上的。那个盖子下面肯定藏着不少金银珠宝，一想到这里，五个人的心都狂跳不止。
“那篇古资料里说要让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这个铜盖，安莉萨夫人，你就亲自试一试吧！”
“可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啊！”
单纳走了过去，用力地扯了扯那个铜圈。铜圈上面生满了锈，不管怎么用力都是拉不动的。于是，他把小刀掏了出来，把铜锈全部刮掉，总算把这个铜盖子给拉开了。只见下面有一个洞，一座石阶紧靠在洞口。
一行人沿着石阶依次走了下去。大约走出一百步之后，他们又遇到了一扇石门，这扇石门上同样有一个铜圈。然而，石门上的铁闩早已被腐蚀得非常严重了，几乎摇摇欲坠。
“我知道了，这扇门才是真正要请白色人种的女王亲自打开的，像这样一碰就倒的门，你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打开。”
安莉萨听后便把手伸了过去，只轻轻一推，那扇石门便开了。里面的这间屋子大约有十平方米，屋子的正中间矗立着一座魔王的雕像，而雕像的脚边有一只大木箱摆在那里。
那只木箱早已破烂不堪了，透过箱子上面的缝隙，可以清楚地看到里面有很多大块的黄金，正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他们每个人都凝神屏气，紧紧地盯着这个沉睡了数千年的装着价值连城的珠宝的大木箱。
除了这只大木箱之外，屋子的角落处也堆满了木箱，而所有木箱的盖子都是由非常厚的木板做成的，而且外面上着锁。于是，单纳把自己的佩刀拔了出来，在一个箱盖上插了一刀，捅出一个洞来。昂得莱把手伸进去，抓出来一件东西。
“啊！宝石！”
那是一颗有鹅卵大小的宝石。从侧面望去，与裂开的石榴非常相似，又红又大，它究竟值几百法郎还是几千法郎，任何人都不清楚。
接着，单纳又撬开了另外一只箱子，里面同样盛放着很多宝石。随后，他们又在其他的木箱里找到了不计其数的黄金酒杯和项链，全都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安莉萨和鲁茜两个人提着灯站在一旁照亮，而罗宾和昂得莱则借着灯光仔细地查看那些珠宝。此时，这些奇珍异宝所闪烁的光芒把他们的眼睛都快要照花了。突然，一声惨叫从很远的地方传了过来。
紧接着便传来了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逐渐地朝他们走来。大家连忙站起身来。
“单纳，你去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说着，罗宾扭过头去找单纳，可却发现单纳并不在他的身旁。罗宾有些发慌了，他四处查看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单纳的踪影。而单纳原本放在地上的那把佩刀此刻也消失不见了。
这个时候，又传来了一阵凄惨的叫声，而且是一声接一声的。
“这是单纳的声音！”罗宾顿时慌了手脚。
那个声音越来越近，似乎已经到了石阶的上面。罗宾和昂得莱两个人连忙沿着石阶跑上去查看。可没想到他们接着又听到了一阵叫嚷声，随后还有连续不断的呻吟声。
他们朝着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把灯举到近处一看，只见单纳已经倒在了石门的旁边。他的肩头赫然插着一柄短剑，鲜血不停地从伤口向外涌出。
“单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单纳这时正痛苦地呻吟着，听到问话便努力地睁开了眼睛，时断时续地说道：“不好了……大僧官……”
“大僧官？出什么事了？”
“他把石门关上了，然后就跑了。”
“什么？”
罗宾转过头去看了看，果不其然，石门又恢复了原样，紧紧地关住了。
罗宾赶紧把单纳的伤口包扎好了，他尽管受了很重的伤，可却并无大碍。
“不用担心，我没事的。不过，咱们很有可能都要葬身于此了。”
“哦？何以见得？”
“关上了这扇石门，就等于把我们的退路完全堵死了。大僧官这下终于得逞了。刚才，大家正在里面查看木箱里的奇珍异宝时，我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种声音，似乎是有人正在关石门，于是我就赶紧跑到了这里。可没想到的是，躲在暗中的一个人突然在我的肩头刺了一剑。正当我快要倒地的时候，传来了大僧官的说话声，他说：‘单纳，你们五个人已经得罪了守卫珠宝的大魔王，你们这些人再也无法重见天日了！’他说完便大笑起来。”
“哦。”罗宾轻轻地点了点头。
原来那个大僧官并没有逃到国外去，而是神不知鬼不觉地也钻进了地道，一直跟随在他们的后面。在他们五个人都进了那个贮藏珠宝的神秘宝库之后，他便把仓库外的石门关上了。
而关闭石门的声音只被单纳一个人发觉了。这是因为他在丛林中待过很长时间，所以耳朵被训练得如同猎犬那样敏锐，即便是从非常遥远的地下通道里传来的细微声音，也逃不过他的耳朵。可也正是由此他才遭了大僧官的暗算。幸亏罗宾他们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对他实施了紧急抢救，这才保住了他的性命。
然而，那扇石门已经被大僧官关上了。尽管罗宾和昂得莱使出了浑身的力气，可那扇石门仍然纹丝不动。
于是，他们打算用手枪子弹里面的火药把石门炸开。可是，子弹里面的火药毕竟是有限的，而这扇石门又如此坚固，所以估计不会对它产生任何影响。
罗宾和昂得莱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脸上都现出了失望的神色。这时，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阵笑声。他们把手中的灯全都举了起来，朝上方照过去，只见一个人透过石门上的小洞向里窥视，大僧官那张无比丑陋而且令人生畏的脸又出现了。
大僧官纵声大笑了好长时间，嘴里那些雪白的牙齿全都露了出来。过了一会儿，他又用土著语对他们说了起来。
“单纳，那个坏家伙究竟在说些什么？”
“他在说，我们找到了那些金银财宝，肯定是非常高兴的，可是，那些宝物却并不能填饱我们的肚子。当我们快要饿死的时候，那些宝物对我们来说没有丝毫的用处。”
“哼！”他们两个人咬牙切齿地瞪了大僧官一眼。
接着，大僧官又狂笑了许久，喷出一口痰后，这才把脑袋缩了回去。在此之后就再也听不到什么声音了。
他这时肯定已经钻出地道走了。
他们把单纳抱起来，又回到了那个存放宝物的房间。安莉萨和鲁茜一直在这里等着他们。在听说石门被关上了之后，她们立刻被吓得脸色苍白。然而，转念一想，干着急也毫无用处，所以很快便冷静了下来，帮着照顾单纳。
四个人围坐在单纳的身边，都是一脸凝重。他们的心里都很清楚，是不可能从这里逃出去的了。于是便都静静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迷人的法兰西
“单纳，你还好吧？”罗宾关切地问道。
“我没事。”单纳摇了摇头。
尽管他们的面前摆放着多得数不清的奇珍异宝，可这时却都静静地坐在那里发呆。如果不能从这里逃出去的话，即便是拥有再多的金银财宝也与粪土无异。
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对眼前的奇珍异宝已经看得很淡了，甚至对那个残酷无情的大僧官也没有什么怨恨之情。当一个人即将命染黄泉的时候，他的心情或许反而会变得非常平静，既没有欲望，也没有怨恨，只剩下了一种近乎于神的美好而纯洁的情操。
罗宾和昂得莱捡起了身边的一些钻石和珍珠，然而又把它们任意地抛了出去，就像在大海边抛石子儿的孩子一样，大脑中什么也不想。
“喂，昂得莱，真没想到，咱们两个人竟然同时遭遇了如此的不幸。以前，我们是针锋相对的敌人，可现在却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不要这样说，我们怎么能是要好的朋友呢？我是你的部下，请你收下我吧，让我永远做你的部下。”
“永远？哈哈……咱们最多只能活几个小时了。”罗宾大笑不已。
这个时候，五盏灯中的一盏突然灭掉了，可能是灯油耗干的缘故吧。罗宾把这盏灯拿了起来，举到耳边晃了一下，然后又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说道：“灯里的油并没有干，可能是因为这里氧气不足吧。”
这间石室里面的空间并不怎么大，可是却坐着五个人，氧气当然会逐渐减少，而二氧化碳却在不断增多，油灯自然而然就会熄灭了。
“可是，现在只灭了一盏油灯，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这盏灭掉的灯原来摆在右手边的石壁一侧，于是，罗宾把另外一盏灯拿了过来，也放在了那个地方，低头查看了一会儿。只见这盏灯的火苗也开始摇摇晃晃起来，再看其余三盏，火苗都是笔直的。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罗宾一双眼睛连眨都不眨地盯着这盏油灯。没过多久，这盏灯的灯芯横着倒了下去，闪了几下也熄灭了。
罗宾这时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他靠着右侧的石壁，把耳朵贴在上面，一动不动地听着动静。
突然，他感觉到有一股空气从石壁的下面不断地向上吹，尽管这股空气细小得就如同一根线一样，可他还是感觉到了。
“喂，昂得莱，快点过来！”
昂得莱听完之后马上跑了过来。
“把你的手放在这里！”
“哦，哦……这里有一小股风，正从下面往上吹呢！”
罗宾把其余的三盏灯凑在一起，把石壁下面照亮，然后细致地查看起来。果不其然，他在石壁的根部发现了一条裂缝，这条裂缝的周围生长着许多青色的苔藓。罗宾赶忙用手指把那些苔藓统统挖掉，于是，一个粗粗的圆环立刻露了出来。
“啊！一个石环！”他们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罗宾把随身携带的小刀掏了出来，把石环周围的泥土全部挖掉，使之完全显露出来。这才发现，这个石环是与石壁下面的石板相连接的。
石板的一部分是一扇石门，而石门上的把手就是这个石环。假如这个把手是铁的或者青铜的，那它肯定早就锈得动弹不得了。可正是由于它是石头做的，所以只需要把周围的泥土挖去，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把它拉起来。
他们两个人用力地拉了一下那个石环，可石门却纹丝不动。那是因为石门四周的缝隙中也塞满了泥土。于是，他们用小刀把里面的泥土全部挖了出来，接着又合力一拉，便发出了一阵“吱吱”的响声。这扇石门果然动了起来。
接着，一股风从下面吹了上来。他们两个又使劲儿一拉，那扇石门便被拉了起来。于是，一个四方形的洞口立刻呈现在他们的面前，洞里同样是漆黑一片的。
罗宾拿过灯来照了一下，发现里面有一道石阶，并且有风不停地从下面吹来。这就足以说明这个洞可以通到外面。
“有希望了！”
希望的出现把大家的情绪一下子调动起来了。罗宾、昂得莱和单纳都抓了很多宝石放在自己的衣服口袋里，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沿着石阶往下走。石阶的尽头另有一条地下通道。可是，这条通道却有两条方向截然相反的岔路。
“我们要迎着风走，因为风肯定是从出口吹进来的。”说完，罗宾走在最前面带路。
“太好了！终于看到亮光了！”鲁茜兴奋地大喊起来。
在前方非常遥远的地方出现了一道非常微弱的光线，似乎是月光。
“出口肯定就是那里！”
五个人激动万分地朝光亮处奔去，跑了一段时间之后，突然闻到了一股青草的味道。继续往前走便来到了一个光洁如水的地方，这里正是出口。于是，大家兴高采烈地跑出了石洞。
这个时候，月亮高高地挂在夜空之中，并且呈现出了一种奇怪的血红色。
“啊，这里是……”
原来，这个地方正是那个平顶金字塔旁边的树林。由于地下通道过于复杂曲折，所以他们根本就分不清东南西北。
丛林的对面就是那座高高耸立的金字塔，而此时的金字塔却是暗红色的，就如同抹上了鲜血一般。
“月亮呈现出了这种不同寻常的色泽，预示着要出现大灾大难，或许这就是大灾难来临的前兆吧……”
罗宾的话音未落，便传来了“嘟嘟”的响声，紧接着，地面就像波浪那样上下起伏起来，大家谁也无法站稳了。
丛林里的大树也开始摇晃起来。没过多久，便传来了一声巨响，只见那座金字塔轰然倒塌。于是，他们几个人拼命地朝丛林跑去，穿过丛林，前方便是大草原了。
地震不断袭来，大地如同波浪一样不停地起伏、摇晃，而那种令人恐惧的声音一直在响个不停。
“大家快看那里！”昂得莱大声地喊了起来，声音与平时大不相同。
原来，大草原上的很多地方都冒出了白烟，并且正被一股大风卷了过来，把他们五个人裹在了里面。白烟之中充斥着一股非常浓烈的硫黄的味道，几乎使他们窒息。
罗宾心想，这肯定是地下通道里的硫化温泉涌出来了，而且，这场大地震一定是由地下火山的强烈运动导致的。
“从今往后，那个地下通道便不复存在了，而留在里面的奇珍异宝也将常埋于地下了。”
这样一来便没有人再去打那些宝藏的主意了。大家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如何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希望能够立刻沿着石壁爬到地面上去，从而逃离这个盆地。他们拼命向前狂奔着。当他们跑过那个被大僧官放火烧过的树林时，只见那些被大火焚烧过的树木全都黑糊糊的，就如同魔鬼重现人间一样。
他们快速地穿过了丛林，在即将到达石壁那个地方的时候，金字塔上面的大岩石全部塌了下去，一点儿也看不到了。而另外一边的石壁也塌掉了很多，所以，鲁茜、安莉萨以及受伤的单纳全都能非常轻松地走上去。
他们登上石壁，回过头来一看，不管是草原还是丛林，所有的地方都冒出了白烟。而半空中的那轮暗红色的月亮仍然是非常浑浊的。
“宝藏从此将长埋地下了。”罗宾有气无力地说道。
“要我说，埋在地下也是一件好事。知道有宝藏存在，总会有人费尽心机地想要抢夺它。说不定以后还会出现大僧官那样的心狠手辣的家伙，用阴谋诡计来杀人害人。”单纳非常伤心地说。
接着，在单纳的引导下，大家来到了一个土著人的村子。这个村子就在溪谷对岸的悬崖下面。当他们站在金字塔的大岩石上朝这边遥望时，就曾经看见过这个村子。
悬崖脚下有数不清的岩洞。每一个岩洞里都住着一户人家，而这个村子就是由这许多户人家组成的。像这样的村子，这个地方还有很多。另外，还有一些村子是由住在树林小屋里的土著人组成的。据单纳说，土著人总数在五万左右。
一听说单纳回来，附近的土著人全都围拢过来。来的这些人都是各村的村长或族长，他们都拥护单纳来做他们的国王，并宣誓效忠于他。
“单纳，祝贺你！你终于当上新国王了。我为你祈祷，希望你能够成为一代明君。”罗宾对单纳这样说道。
单纳表示感谢，并立刻发誓要成为一个受国民爱戴的好国王。
在单纳的村子里，罗宾他们一行人一共住了十天。在此期间，土著人一直在附近找寻大僧官的踪迹，可最终也没有发现那个可恶的家伙。他到底是逃到了国外，还是地震时被砸死了，关于这一点，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经过这些日子的调整和休养，安莉萨和鲁茜母女两人都恢复了元气。于是，这一行四人便要向单纳告辞。
“这些金银财宝都是你的先人存放在这里的。”说着，罗宾把从地道里取来的宝石全都堆在了单纳的面前。
可单纳却坚定地摇了摇头，他说：“我不能要这些财宝。它们都是令人恐怖的东西。为了得到它们，人们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坏事；因为它们，不知道有多少人流血、丧命。所以，金银财宝简直就是人类的敌人。请不要把它们留给我。”
“不要这样说，要分清取得珍宝的人是心地善良的，还是心狠手辣的。以后，你的王国会频繁地与白种人的国家打交道，到那个时候，你就可以用这些金银财宝来换取你所需要的物品。那么现在，你还是小心地把它们收藏起来吧。”
罗宾不顾单纳收还是不收，把这些珠宝统统塞到了单纳手中。但单纳随即抓了四把珠宝，给每个人都塞上一些。
“既然这样，那就给每一个人都送上一些吧，一来算做纪念，二来表达我的一些感激之情。希望大家以后看到这些珠宝的时候，能够想起单纳！”说到这里，单纳不禁泪如泉涌。
罗宾一行人终于起程了，单纳带上二十个土著人亲自护送他们。为了让安莉萨和鲁茜母女俩在旅途上舒服一点，单纳又命令土著人做了两副简易担架，四个人抬着一副，一起往前行进。
当他们来到单纳当初被锦蛇缠绕并被罗宾解救的那个地方时，单纳跪在罗宾身前，不停地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他的额头贴在地面上，双手捧起罗宾的一只脚，放在自己的脑袋上。这种动作的意思是说他将永远听命于罗宾。
罗宾赶紧把他扶了起来，说：“非常感谢你，我们两个永远都是好朋友。”
“不敢当。不能说是朋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永远都是你的奴仆。”说到这里，单纳又单膝跪倒，亲吻着罗宾的小腿。
这个场面实在是令人感动不已啊！
第二天，又出现了另一幕令人感动不已的场景——当一行人来到埋葬导尔顿博士的地方时，罗宾把导尔顿博士的死亡经过对安莉萨和鲁茜母女讲述了一遍。接着，他们特意来到了导尔顿博士的墓碑前。
“那棵大树的旁边就是博士的墓地。”罗宾走到安莉萨和鲁茜的担架旁，一面指着前方不远处的大树，一面对她们说道。
这时，罗宾突然非常吃惊地说：“那……那不是猎豹吗？”
原来那头猛兽此刻正一动也不动地卧在博士的墓前。
猎豹一直守在这里，它居然在为它早已过世的主人守墓。罗宾见此情景，不禁心中一酸。
他把猎豹的事情讲了出来。安莉萨和鲁茜母女二人也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这只猎豹发现有人朝它走来，便竖起了两只耳朵；它嘴边银白色的胡须微微颤动，显示出非常机警的样子。当罗宾独自向它走过去时，它还能把他认出来，立刻垂着脑袋、摇晃着尾巴迎了上来。
“啊，猎豹！”
当罗宾用手抚摸猎豹那坚硬的脑袋时，它便发出了“咕咕咕”的叫声，非常亲昵地靠在罗宾的腿上，不停地蹭来蹭去。
安莉萨和鲁茜母女二人从附近摘来一些白色的兰花，放在坟墓的前面。然后跪在坟前抱头痛哭。两个人的泪水就像泉水一样不停地流了下来。
她们一边哭着，一边伤心地抚摸着猎豹的脑袋。猎豹则不断地抬头看她们，同时发出低沉的吼叫声。
母女二人表达了她们想要把博士的尸体运回故里的愿望。罗宾听完后说道：“你们的想法，我能够理解。然而，这件事办起来的难度实在是太大了。因为这里是热带气候，在温度如此之高的情况下……”
说到这里，罗宾实在不忍心再说下去了。
博士的尸体，此时尚未全部化为白骨，如果要运走这具尸体，的确是无法办到的。
母女二人得知无法把博士的尸体运回故乡之后哭得更加伤心了。可是，罗宾对此也是毫无办法。
站在一旁的单纳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便向罗宾询问。
“她们想要把博士的遗体运回去，可是，遗体现在正处于腐烂过程之中，是没办法搬运的。”罗宾说道。
“应该还不至于，我看尸体现在还尚未腐烂，我们有独特的方法，可以保证尸体一直不会腐烂。”接着，单纳便把这种方法讲了出来。
原来，他所说的是制作木乃伊的祖传秘法。先把尸体的内脏取出，然后把药草和某种泥土填充到体内，最后用树皮把整个尸体牢牢地包紧。单纳立刻命令他的手下完成了这项工作，最后又把尸体绑成了一个又细又长的行李，由两个土著人扛着，跟着众人一齐前行。
就在他们刚要起程的时候，猎豹不停地叫了起来，声音显得非常伤心。它的身体在罗宾的腿上不停地蹭来蹭去，又在那件装有尸体的行李旁嗅来嗅去，一副难分难舍的神情。
安莉萨和鲁茜见此情景，又伤心地哭了起来。
“不如带上它一起走吧，你看可以吗？”见她们哭得如此伤心，昂得莱便如此问道。
“行，就这样办吧。”罗宾同意了。
猎豹摇晃着尾巴，一会儿跑到大家的前面，一会儿又在大家的后面跟着，与众人一起朝前走。
这是一段非常遥远的旅途，如果没有单纳和其他土著人的帮忙，要走下来实在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最后，大家费尽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尼罗河源头处的路肖大港。
罗宾和昂得莱留在这里的两艘轮船，一直停泊在这里，静候着他们的归来。而两个人的部属也早就返回了港口，在这里等候着主人。他们在与罗宾和昂得莱失去联系之后，历尽千难万险才从树林返回船上。
来到这里，罗宾等一行人便要与单纳和土著人告别了，他们各自上了自己的轮船，顺着尼罗河向下游驶去。
到了开罗之后，他们弃船登岸，接着，又几经周折，终于踏上了法兰西的土地。
在由马赛驶往巴黎的高级列车的车厢里，坐着三位旅客，一男两女。从衣着打扮来看，他们似乎都是身份十分尊贵之人。这位男性旅客，是一位中年绅士；两位女性旅客，其中的一位是一个贵妇人，她的年龄要比那位男性旅客稍大一些，而另一位则是一位漂亮大方的小姐，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
这三个人就是罗宾、安莉萨和鲁茜。他们在马赛换了服装，带着博士的尸体，坐车返回巴黎。他们原本打算把猎豹也带进车厢的，但列车长坚决不允许，因此只好用一只铁笼子把它装起来，放在了货车上。
他们和昂得莱以及他的手下在马赛时就分了手，因为昂得莱说他要到摩纳哥去。
“他的身上装着单纳送给他的那些珠宝，所以他说他要到摩纳哥的赌场去痛痛快快地豪赌一场。在我看来，他不输个精光是不愿意罢手的。”
罗宾对安莉萨说完之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不错，他手里有那么多稀罕的珠宝，我想……”
“你有什么想法？你是不是也有自己的一个想要实现的计划？”
“我的计划就是建立一所孤儿院，地点就设在我的出生地——肖珑市。”
“哦，要建立孤儿院……”
“我的孩子……”说到这里，她回头看了一眼鲁茜，“据我的孩子所说，在你收养她的那段日子之后，她的生活又变得十分凄惨，在街头上流浪，就像个孤儿一样。所以，出于照顾孤儿的愿望，她想与我一起建立一所孤儿院。”
“鲁茜，是这样的吗？”
这时，鲁茜发现罗宾正目不转睛地瞧着自己，不自主地感觉到很羞涩，脸一直红到耳根子处，然后用力地点了一下头。
“太棒了！这个想法真是太好了！”罗宾深受感动。
列车逆风向前行驶，法国南部的美景尽收眼底。他们刚刚领略过非洲的秃山丛林，现在又面对如此秀美的自然风光，真是目不暇接。
乘务员敲了一下门后走进了车厢。他先是行了一个礼，然后似乎羞于开口似的犹犹豫豫地说道：“非常抱歉，到倍吉这一段四十分钟的旅途中，能不能允许其他客人到这里来坐一下？”
“你的意思是让我允许其他旅客到我们这儿来坐一段旅程？”
“是的，因为有旅客要在下一站上车，而列车上的座位已经满了……”
“你想让其他旅客坐到我们这里来？”
“是的，不过，这间车厢已经被你们全部包了下来，所以确实有些不便开口。”
“没关系，只有一位旅客吗？”
“不，是两位……请你们多加包涵，只有四十分钟的。”
说完，乘务员非常客气地退出了车厢。
没过多久，列车进站了，那位乘务员把一对富商模样的夫妇领了进来。
这对夫妇在得知这间车厢已经被对方包下来之后，面露歉疚之色。但罗宾仍然神情自若地谈笑风生，安莉萨也非常热情地与他们打着招呼，所以他们两个人很快就放松了下来。没过多久，那位夫人也开始与安莉萨母女谈起话来。
这个男人似乎是一位非常富有的商人，性情稍微有一些孤傲。他自己介绍说他是做珠宝生意的，把生意上的事情委托给了伙计，自己则到世界各地去旅游。他还不无得意地说，自己这次要到瑞士去观光。
“你真是太幸福了，令我十分羡慕。”罗宾嘴上虽然这么说着，可心里却非常想笑，不过总算忍住了。然而，那个人似乎对此没有一丝一毫的察觉。
“我以前曾经去过瑞士……”
为了避免让对方发现自己在笑，罗宾不停地用手绢抹嘴巴。
“这是我第三次瑞士之行了。”这个有钱人这样说着，同时把身体紧紧地靠在椅背上。这时，罗宾又一次把嘴挡住了。
罗宾的谈话内容涉及很广，谈话技巧也高人一等，因此立刻把那个男人吸引住了，而女士们的谈话也停止了，专心致志地听着他说的一些关于在瑞士旅行的旧事。
四十分钟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而这对珠宝商夫妻也要在倍吉车站倒车了。
列车刚一进站，那个男人便急忙把他的手提箱提了起来。
“让我来帮你吧，我把这只手提箱从窗口给你递下去好了。”
“非常感谢，让您费心了。”
这个时候，开往瑞士的列车也已经进站了。允许乘客换乘的时间是非常短的，所以这对夫妻匆匆忙忙地下了车。他们从列车的窗口把那只手提箱接过去，然后便钻进了开往瑞士的列车，接着一个劲儿地朝这边的车窗挥手。
望着这对夫妻，罗宾的脸上充满了笑容。那个男人到车厢里刚刚坐稳，随手翻了一下自己的上衣口袋，脸色立刻变得十分苍白。
罗宾仍然面带笑容地望着那个男人，只见对方把上衣的每一个口袋都摸了一个遍，看那个样子，似乎是丢了非常重要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他的脸色好转了很多，原来他要找的东西是一个钱包，被放到了裤子后面的口袋里。他的神情立刻变得自如了许多，然而，在他看了一眼那个钱包之后，脸色又恢复了苍白。
罗宾在这边的车厢里把这一情景瞧了个清清楚楚，不由得“哧哧”一声笑了出来。那个男人把手中的破旧不堪的钱包反反复复地看了许多次，然后又交给了坐在他前排的夫人。
夫人看了看那个钱包，似乎是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便小声地跟他丈夫耳语了一阵。那个男人听后大惊失色，立刻低下头去，仔仔细细地查看着那个钱包，然后又看了看罗宾。
罗宾仍然在一边微笑一边注视着他们，紧接着，他把一个塞得鼓鼓囊囊的钱包从衣服口袋里掏了出来，在窗口处朝着他们摇晃了几下。
那个男人见此情景，气得简直七窍生烟。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列车的汽笛响了起来。罗宾乘坐的列车驶出了车站。
罗宾大笑了一阵，把身子紧紧地靠在椅背上，将腿伸直，开始闭目养神起来。
“怎么啦？究竟发生什么事情啦？”安莉萨问道。
“没什么，我跟刚才那对夫妇招招手，向他们道别呢。”罗宾这样回答着，同时把那个鼓鼓囊囊的钱包藏了起来。其实，这个钱包是那个男人的，罗宾是在他把手提箱从窗口递出去的当口顺手牵羊摸来的。与此同时，他还在那个男人的衣服口袋里塞进了一个破旧的钱包。
至于这个旧钱包嘛，或许那一对做珠宝生意的夫妻还记忆犹新，因为这正是他们曾一度使用过的那只黑色摩洛哥皮制的文件夹。
而这对所谓的做珠宝生意的夫妻，其实正是女贼莫丽和他的丈夫尼古勒。
几天之后，谷苏太太收到了一个包裹。上面没写寄件人，只知道是从巴黎寄出的。
谷苏太太觉得非常奇怪，把包裹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只黑色的摩洛哥皮酒袋，而且还用旧报纸包着。仔细一看，这个酒袋的底部已经被人用小刀一类的利刃割开了一个口子。
尽管如此，谷苏太太还是无法回忆起这只摩洛哥皮酒袋。
“真是怪事，这是谁在跟我开玩笑，把这么一个破东西给寄来了？”
她确实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只见她紧锁双眉，把这个酒袋提了起来，只听“咕噜”一声，一个用报纸裹着的东西从里面掉了出来。
这就使得她更为不解了，于是，她把纸包打开。然后，打开之后她就更加吃惊了。
“啊！宝石……”
这里面竟然是一包宝石！而且全都是珍贵的红宝石！看到这些宝石之后，谷苏更是不知所措了。
“哪儿来的这些东西？这么多宝石……”刚从果园回来的谷苏一看到这些东西便开口问道。
“是啊，可我也搞不懂呀！”
她把宝石交给丈夫，谷苏也感到十分诧异。接着，他又在包裹里找了一遍，可却并未在其中发现附带的字条或信件。
对于这件怪事，谷苏自己也说不清楚。然而，在不经意间，他发现了那张裹着宝石的旧报纸。
在这张报纸的版面上，有一篇题为“麦秆之谜”的小报道，这段短短的文字用红色的铅笔圈了起来。
谷苏拿起来读了一遍。
“这上面报道的这件事情不就发生在我们这里吗？”
“是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个老乞丐图勒那到咱们家来偷东西，后来藏在树上假装稻草人。”
“这么一来，我就明白了。”谷苏太太恍然大悟般地说道。
“那个时候，把图勒那的诡计揭穿的人，不正是那个来自巴黎的私家侦探吗？”
“哦，我也想起来了，他叫莫博，是巴黎非常著名的私家侦探。”
“这个酒袋子，刚好是他当时带走的那一个。”
“经你这么一提醒，我也想起来了。可是，为什么要把这个酒袋子的底部割开呢？哦，我明白了，这个酒袋子的底部原先肯定装着宝石。由于这是侯爵家使用过的东西，所以这里面有宝石也就不足为奇了。而那位私家侦探在发现了这些东西之后便寄还给了我们。由此可见，他不仅是一位非常著名的侦探，还是一个诚实的人。”
谷苏夫妇二人把这些宝石交到了村里的治安点。过了几天，一位警官前来拜访。
“我们把这些宝石交给了警察局，警察局随即向巴黎警察厅作了汇报，让他们去联系莫博先生。随后，莫博先生写来了回信。他在信中说那些宝石确实是在酒袋的底部找到的，只不过谷苏先生一直没有发现罢了。另外，他还说不管谷苏先生知道与否，这些宝石都是属于他的，因此原物奉还。这是警局给你们的正式公文，而所有的宝石都在这里。”
这位警官把宝石放下之后就离开了。
几乎在同一时刻，在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上，一位绅士正驾着一辆新款汽车急驰着。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一头毛色光亮、体型硕大的猎豹把前肢合在一起，老老实实地坐在这里。这头猛兽浑身的斑毛黑黄相间，就好像天鹅绒一般，不间断地闪烁着光芒。
对于这头猛兽，巴黎街道上的所有行人都十分关注，人们的目光中都充满了惊疑之色。
秋风萧瑟，天高云淡，从空中照射下来的阳光十分刺眼，人只要一抬头，立刻就会感觉到头晕目眩。路面就如同刚用抹布擦过一样，十分光滑，犹如镜面一般，这部新款轿车悄无声息地从上面驶过。
街道两旁的景色也同样美不胜收，树木郁郁葱葱，让人一见便感觉到心旷神怡。路面上行驶的汽车如潮水一般连绵不绝，车身上都漆着高雅而美观的颜色；而车上的人也都面带微笑。在路旁树下走路的行人同样络绎不绝。
这里的夫人和小姐都打扮得非常漂亮，五颜六色的阳伞、五颜六色的衣服、五颜六色的帽子，无不显得高贵典雅、美丽动人，令人赞叹不已。
“令人心驰神往的巴黎！迷人的法兰西！猎豹，你知道吗？这就是花的都市巴黎啊！”罗宾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悄声地对身旁的猎豹说道。
猎豹瞪大了眼睛，似乎被眼前的景象给吓坏了。只见它的两只耳朵笔直地挺立着，嘴角处银针一般的胡须，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既有武士的阳刚气质，也有佳丽的婀娜多姿。它的脖子上戴着一个银白色的项圈，上面还挂着一条由黄金打造而成的链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迷人的巴黎……花的都市巴黎……”罗宾不禁用口哨吹起了这个古老的曲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