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术谋杀
作者：伊恩·兰金
内容简介
 伦敦市发生了一起连环凶杀案，作案手法颇为讲究，对尸体像是艺术雕琢又似狼人作风，当地探长毫无头绪，整座城市人心惶惶。第三起案件发生之际，苏格兰探长约翰雷布思被请到伦敦，协助当地案件负责人进行调查。而约翰的口音、行事作风与之格格不入，无力感、被排斥感时时刻刻阻碍他的工作。 这时，一位性感漂亮的女博士丽莎出现在他身边，对案件提供了诸多帮助，根据凶手的作案手法分析出轮廓以及作案心理。 他以为自己遇上了邦女郎，陷入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幻觉中，就在他顺风顺水的对案件进行调查之时，他惊讶地发现狼人凶手好似身边人，而丽萨出现在自己身边竟然另有隐情！ 气急败坏的约翰去找丽莎一问究竟，在路上意外确定了真正的凶手，一场激烈紧张的街头追捕继而上演 

==========================================================
序
她把刀插了进去。
根据过去的经验，她感到那一瞬间再熟悉不过了。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冰冷的刀柄，明晃晃的刀片直插入喉咙，一直插到了刀柄，直到她的手也碰到了喉咙。肉碰肉。先是夹克衫，然后是羊毛衫、棉衬衫或者是T恤，然后是身体。现在这个身体只不过是个躯壳，刀子正不停地随着身体颤抖，好像一个不停嗅着味道的小兽。温热的血液覆满了刀柄和一只手。（另一只手捂着猎物的嘴，以防猎物叫出声来。）这一时刻过去了。一场会面。真动人。身体还是热的，张着口子，沾满鲜血。体内翻腾的血液喷涌出来，好像沸腾了一般。这一刻结束得很快。
可她还是觉得饿。不该这样，通常不是这样的，但是她仍旧感到很饿。她脱了几层衣服。实际上，脱了不少，或者实际上用不着脱那么多。她做的都是必须做的事，刀子再次不安地蠕动起来。她死死地闭紧双眼，她不喜欢这一段情节。她从来就没喜欢过，当时不，现在也不。但当时尤其不喜欢。
终于，她取出了自己的牙齿，将它们放在白色的腹部，直到牙齿完美地咬合在一起，然后按照惯例，她轻声低语了四个字：
“游戏而已。”
*
乔治·福莱特接到电话时已经是傍晚了，周日的傍晚。周日本该是他好好喘口气的日子，享受着牛排和约克郡啤酒，跷着二郎腿坐在电视机前，文件从腿上滑落。但是那一天他总有一种感觉。中午在酒馆吃饭时就有这种感觉，肚子里好像有虫子在蠕动，小小的、看不见东西的白色虫子，饥饿的虫子，他满足不了那些虫子的欲望。他知道它们的本来面目，它们自己也再清楚不过。接着酒馆里抽奖，他中了三等奖——一个三英尺[1]高、白色和橘黄色相间的泰迪熊。在那一刻，就连那些虫子也在嘲笑他，他就知道那一天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现在可好了，电话一直响个不停，催命一样。只要打来电话通报坏消息，就等不到早晨换班那一刻。当然，他明白这个电话意味着什么。过去的几个礼拜，难道他不正是一直期待着这一刻吗？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有些不情愿地拿起听筒，把电话接了起来。
“我是福莱特。”
“又出现一起，长官。狼人。他又作案了。”拼搏野蛮的比赛而已。立在电视机旁边的是那只咧着嘴巴笑的酒馆战利品——泰迪熊。他要一只泰迪熊有什么鬼用？
“好吧，”他对着电话听筒说道，“告诉我地点……”
“毕竟，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雷布思笑了，冲着桌子另一端的英格兰人点点头。然后他盯着窗外，再一次假装对窗外模糊阴暗的景色感兴趣。如果这个英格兰人说过一次的话，那他就肯定说了不下十次。旅行中他几乎没说什么别的话题。而且这个英格兰人还总是悄悄地占领宝贵的空地，害得雷布思的腿没地方放。他喝了一大堆啤酒，空的啤酒罐子渐渐堆过桌子的这头，侵占了雷布思的空间，雷布思只好和一叠折得整整齐齐的报纸杂志为伴。
“请出示车票！”乘务员在车厢的另一端大声喊着。
雷布思叹着气翻出车票，自从离开爱丁堡这可是第三次查票了，他总是记不清自己把车票放哪儿了。在伯威克郡的时候他以为车票在自己的衬衫口袋里，可到头来却在哈里斯牌粗花呢外套的上衣口袋里。在达勒姆，他在外套口袋找车票，最后却在小桌子上面的那堆杂志下面找到了。现在，火车刚驶离彼得堡十分钟，车票却不知为什么跑到了长裤的后兜里。他把票拿了出来，等着列车员过来检票。
英格兰男人的车票倒是一直都在一个地方：半压在一个空啤酒罐下面。尽管雷布思已经几乎能够背出周日版报纸上面的每一个字，可他还是瞥了一眼报纸的背面。他把这份报纸放在那一摞杂志的最上面仅仅是出于恶作剧心理，看到报纸头条新闻上面加粗的黑色标题，他就感到兴奋——苏格兰人！ 标题下面的故事讲的是几天前在莫利菲尔德举行的加尔各答杯[2]。那场比赛冲突不断：如果肚子经受不了撞击可不能打比赛，这种比赛是为那些心脏功能最强健，并且意志坚定的斗士们准备的。苏格兰队以13∶10的大比分获得冠军，而现在，雷布思却坐在周日傍晚的火车里，里面挤满了失望的英格兰橄榄球支持者，垂头丧气地回伦敦。
伦敦。从来就不是雷布思喜欢的地方。并不是说他经常来伦敦就不喜欢这个城市，而是因为来伦敦的经历并不令人感到愉悦。每次都是严格的公差，作为洛锡安和边境警队的代表，雷布思的一言一行都得严格守规矩。或者，像他的顶头上司简明扼要地对他说的那样：“约翰，别搞砸了。”
好吧，他会尽量做到最好。他算计着能做的事情可是不少，先不管做得是对是错，总之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如果这意味着必须穿干净的衬衫、打体面的领带、脚蹬擦得锃亮的鞋，还有大方的夹克衫的话，那就这么办吧。
“请出示车票。”
雷布思把车票递了过去。前面头等和二等车厢之间的餐车里，从过道的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了念诗的声音，是诗人布莱克的《耶路撒冷》。雷布思对面的英格兰男人笑了。
“只是一场游戏，”他对着面前的啤酒罐子自言自语，“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五分钟后火车停靠在了国王十字车站的站台上，表上的时间是七点过一刻，雷布思时间充裕。已经有人帮他在伦敦市中心订好了酒店房间，这是伦敦警察厅的好客之道。夹克衫的口袋里有一张打印的单子，上面满是注意事项和指示，也是从伦敦这边寄过来的。雷布思并没带太多行李，因为他觉得警厅的礼节也就到这儿了，不能再派人帮他拿行李。他预计行程至多两三天，等到那个时候，他们自然就会发现，其实对于警厅所进行的调查，雷布思也帮不上什么大忙。所以雷布思只带了一个小行李箱、一个运动包和一个公文包。行李箱里有两套西服、一双换着穿的鞋、几双袜子、几条内裤，还有两件衬衫（和相配的领带）。运动包里有一个小小的洗漱用包、毛巾、两本平装小说（有一本读了一部分）、一个旅行闹钟、一架三十五毫米镜头的照相机、闪光枪和胶卷、一件T恤、折叠雨伞、墨镜、晶体管收音机、日记本、《圣经》，还有一瓶装了97片扑热息痛止疼片的小瓶子和另一瓶（用一件T恤包裹着的）上好的苏格兰麦芽威士忌。
这些都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了。公文包里放着一个笔记本、几支笔、一个私人录音机、几盘空白磁带、几盘录过的磁带、一个马尼拉纸文件袋，里面装的是伦敦警察厅文件的复印件，10英寸×8英寸的彩色照片用一个小小的活页报纸夹归置在一起。这一沓照片最上面贴着一张白色的标签，上面只写着一个词：狼人。
雷布思不慌不忙。这个夜晚——还有剩下的时光——都归他自己了。周一上午十点他要参加一个会议，但是他在首都的第一个晚上，可全凭他自己决定怎么过，他想或许自己会决定在酒店房间里打发时光。他没起身，直到其他乘客都下了车，才从行李架上将自己的运动包和公文包都拽下来。接着他走向客车厢的拉门，那头的另外一个行李架子上放着他的行李箱。将这些行李弄下了车，放在站台上，他在站台上停了停，喘口气。显然，国王十字车站和爱丁堡的韦弗利车站以及许多别的车站都不一样。空气没有那种难闻的味道，但是在雷布思看来，这儿的空气不知怎的有种被人呼进去又呼出来的用旧了的感觉。突然间他感到有些疲倦，而且鼻孔中有其他什么东西，甜甜的，可是又令人作呕。他不能确定那种味道让他想起了什么。
在车站广场，雷布思并没有直接去坐地铁，转而晃悠着进了一家书报亭。他买了一本伦敦大全，然后顺手放进了公文包。隔天一早最新一期的版本已经到货，但是他没去理会。今天是周日，可不是周一。周日可是主日，可能这也就是为什么他把《圣经》和其他必需品一起装在了箱子里。他已经有几个礼拜没去教堂了……甚至几个月了。实际上，自从他去过帕默斯顿教堂以后就再也没去过教堂。帕默斯顿教堂可真是个好地方，阳光充足明亮，但就是离他家太远，申请去那儿有点困难。此外，那个教堂进行的都是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他对有组织的宗教活动信任度可不高，这一阵子他比以前更加小心谨慎了。他还觉得有点饿，也许去酒店的路上应该找点什么东西吃……
他和两个亲密交谈的女士擦身而过。
“就二十分钟前我在收音机里听见的。”
“又作案了，是吧？”
“他们是这么说的。”
女人不禁抖了抖：“连想都不敢想。他们说肯定是他了吗？”
“不确定，可这不都明摆着么，你说呢？”
这话并非没有道理。这么说来，雷布思来得正是时候，整出大戏的一小部分又呈现在他的面前。另一起谋杀案，一共四起了。三个月来连续四起，他可真是挺忙的啊，他们管这个杀手叫作狼人。就在警厅警察决定管杀手叫狼人后，他们就给雷布思的头儿捎了信，说：“把你的人借给我们，看看他能不能帮上忙。”雷布思的上司，沃森高级警官把信递给了雷布思。
“最好想出点高招，约翰，”上司说道，“看样子你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了。”然后他自己嗤笑了起来，他和雷布思一样清楚，其实他在这件案子上帮不了什么忙。但是雷布思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和这个整日坐在办公桌前的上司沉默相对。他会做他力所能及的，他会做他能够做的任何事，直到他们弄清楚他帮不上什么忙，然后送他回家。
除此之外，他真的需要借这个机会放松一下，沃森似乎也很高兴能摆脱他一阵子。
“如果没什么其他事儿的话，这倒能让咱们俩各自清静一阵子。”
高级警官沃森是阿伯丁人，他有个外号叫“农民沃森”，爱丁堡所有官阶比他低的下属都明白是什么意思。可是有一天，雷布思麦芽酒喝得有点多，在沃森本人面前直接把他的这个外号叫了出来。自从那天开始，雷布思就发现委任给自己的那些劳神费力的琐事儿、文案工作、站岗，还有要参加的培训课比原来多了。
那些培训课！沃森倒真有些幽默感。最近的一次名为“高级警官管理”的课程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灾难——全都是些心理学知识，还有如何友善地对待初级警官，如何让他们参与到其中来，如何激励他们，如何让他们感到自己与案件相关。回到警局雷布思倒真是试着去鼓励他们，让他们参与到案件中来，感到与案件紧密相关，不过仅一天而已。那一天结束的时候，一位警员笑着冲着雷布思的后背拍了一掌。
“约翰，今天活儿真是够累的啊，可是我挺享受的。”
“你他妈的把手从我背上拿开，”雷布思咆哮，“还有，别叫我约翰。”
警员嘴巴张开，“但是你说过……”他刚要说什么，但是话没说完。短暂的假期已经结束，雷布思尝试着当管理者。他感到疲倦，诅咒这该死的管理。
雷布思停了下来，站在通往地铁的楼梯上，放下他的行李箱和公文包，拉开了运动包的拉链，翻出晶体管收音机。他把收音机打开，一只手把收音机贴在耳朵上，另一只手调着台。终于，他找到了新闻公告台，他听着，其他的路人匆匆而过，有一些盯着他看，但是大部分并没留意他的举动。最后，他终于听到自己一直等着的新闻，然后关上收音机，将它扔回运动包里。现在，他解开公文包的两个搭扣，把伦敦大全翻了出来。他翻着写满街名的一页又一页，才想起来伦敦是个多么大的城市。城市大，人口又多。一千万吧，有没有？人口是苏格兰的两倍？真难想象啊，一千万个灵魂。
“一千万零一个。”雷布思自言自语，终于找到了那个他一直在寻找的名字。
[1]1英尺≈30厘米。
[2]橄榄球比赛中最古老著名的赛事之一。

恐怖密室
“这个场面可不怎么样。”
探长乔治·弗莱特看了看自己的周围，猜测着刚才那位警官指的是尸体还是周围的环境。你不得不说喜欢杀手狼人的这一点：对于自己作案的地盘，他可真不挑三拣四。这一次是在河边的一条小径上，弗莱特可从来不认为“里河”是真正意义上的“河”。河边堆砌着无数辆废弃的超市手推车，紧挨着这条小河沟一侧的是一片沼泽地，另一侧是工业用地和低矮的房屋。显然，里河从泰晤士河流出来，途径埃德蒙顿。这条河仿佛一条斑驳的血管，从中东部的伦敦一直延续到最北端的爱丁堡，甚至更远。绝大多数的伦敦人甚至不知道有这样一条河的存在。
乔治·弗莱特却知道。他在托腾哈姆哈尔地区（Tottenham Hale）长大，不远处就是这条里河。他父亲曾经在航线地区钓鱼，就位于斯通布里奇和托腾哈姆洛克斯之间（Tottenham Locks）。小时候，就在离他现在站着的地方不远的河对岸，他曾经在那儿的湿地上踢足球，和他的那群不良朋友在长长的草地上抽违禁香烟，还曾经在那片荒野里和姑娘寻欢作乐。
他曾经在这条小径上散步，温暖的周日午后散散步总是令人愉快的。这儿有一个河边小酒馆，你可以站在外面喝上一品脱，一边还可以看着周日休息的水手们做一些小手工。可是到了晚上，这条小径就变得安静下来，黑漆漆的，那些胆大妄为的人们会在这儿做些不法勾当。醉鬼们、莽夫们、不怕死的……还有当地居民们。吉恩·库珀就是这儿的人。自从和她丈夫离了婚，她就和自己的姐姐住在拖航道旁边的一个刚建起来不久的小房子里。她在里布里奇路上的一家外卖酒馆工作，晚上七点下班，河边的小径是回家的捷径。
她的尸体是在夜间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被一对年轻夫妻发现的，当时他们正往酒馆走。他们跑回里布里奇路，拦下了一辆路过的警车，接着警方迅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法医抵达现场，见到了来自纽因顿警局的警探们，他们认出是狼人的作案手法，于是通报了弗莱特。
当他抵达犯罪现场的时候，现场的工作人员忙碌但有序。尸体已经被认领，附近的居民接受了警察的询问，吉恩的姐姐也找到了。犯罪现场警员正在和几个鉴定科人员讨论着什么。尸体周围一圈的地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不戴上塑料脚套和头罩，谁也别想越过警戒线一步。两位摄影师正忙着照照片，旁边还放着便携式照明灯，由旁边的一个发电机提供电力。发电机旁边停着一辆作业车，里面另一位摄影师正忙着捣鼓卡带的摄像机。
“这些廉价的带子，”他抱怨着，“买的时候好像多么便宜一样，用了没有一半你就发现带子缠在一起，或者干脆走不动了。”
“那就别买便宜的带子啊。”弗莱特建议道。
“谢谢了，福尔摩斯大侦探。”摄像师的回答不那么友善，接着又开始诅咒卡了的带子，卖带子的小贩，还有小商贩位于布里克巷的那个地摊，他就是在那儿买的。
这时鉴定科的专家们也已经完成了鉴定计划讨论，带着他们的透明胶带、剪子，还有一大堆大塑料袋子向尸体走来。接着，他们极为小心谨慎地开始“粘”尸体，希望从死者衣物上找到类似毛发和纤维这种可以用来鉴定的东西。弗莱特在稍微远一些的地方看着他们。便携灯洒下的炫目白光照亮了现场，这样一来，站在远一些的阴影中，弗莱特感到自己好像是剧院里的观众，看着远处的一场大戏隆重上演。上帝，做这样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耐心怕是不行，一切的一切都要按照规矩来办，并且一切举动都要小心翼翼。连他自己都还不曾接近尸体呢，他要等一会儿了。或许，等很久。
警笛声再次响起，这次是停在里布里奇路上的一辆福特新锐警车，吉恩·库珀的姐姐坐在车里，一位维尔特郡警察机关的警员正安慰她。她喝了递给她的热甜茶，终于明白了自己再也见不到妹妹的残酷事实。但这还不是最坏的。弗莱特明白，最坏的尚未到来，那就是等她到停尸间正式认领尸体的时候。
认出吉恩·库珀并不难，她的手提包就掉在小路上，靠近她身体，显然没有人动过。手提包里有几封信，房子钥匙，钥匙串上面还有一个地址标签。弗莱特简直难以想象那些钥匙，在自己的钥匙上面粘上地址并不是很英明的决定吧，难道不是吗？现在想这些也是白想了，现在想犯罪防护怕是已经晚了。吉恩的姐姐开始痛苦，发出一声长而痛苦的哀号，仰头冲天，背后是里河和湿地上空那一抹橘色光辉的天空。
弗莱特向着尸体看过去，然后从里布里奇路开始，沿着吉恩行走的路线行进。在遭到攻击前，她走的步子没超过55英尺。这儿离明亮喧闹的大道只有不到55英尺距离远，就在一排低矮的房屋后不到20英尺的地方。这一段小路的照明全靠一个路灯，可是路灯还坏了（现在政府终于打算把它修好了），再有就是那一排屋子的窗户里透出的微弱亮光了。就这些，足以让这个黑暗的角落成为犯罪的地点。最残忍的凶杀案现场。
他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狼人做的案，这只是事件的初期，还不能得出定论。但是他能够感觉到自己的骨头好像打了麻药。作案地点和狼人的做法相符，尸体上被刺的伤口也能够说明是狼人的风格，而且狼人已经有三个礼拜没有作案了。三周过去，人们对原来案件的那些热议已经渐渐退去，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凉。但是这一次，狼人好像有点冒险，作案时间是在黄昏入夜，而不是以往的深夜。这个时间也许有人会正好看见，他就不得不迅速从现场逃走，这样一来，就有可能留下蛛丝马迹。弗莱特揉了揉胃部，那些虫子现在已经消失了，代替的是那种酸酸的感觉。他感到冷静，极端冷静，这些天以来唯一的一次。
“借过。”声音不那么清楚，弗莱特侧了侧身让潜水员通过。紧跟在这个潜泳员后面的还有一位潜泳员，两人手里都拿着一个强力手电筒。弗莱特可是一点都不羡慕潜水员的工作，里河又黑又脏，里面有各种工厂排出来的有毒化学物质，河水又冰冷，说不定像药汤一样。但是现在，必须清查河底。如果杀手错往河里扔了什么东西，或者把他的刀扔在河里，警察希望确保在第一时间找到。如果行动不及时，在破晓前河里的淤泥和垃圾就会把这些证据埋掉。简单地说，他们浪费不起时间。所以一听说这个消息，弗莱特甚至在离开自己温暖舒适的家之前，就发出了搜查的指令。他的妻子在临走前拍着他的胳膊说，“别晚了。”但是他知道，这些话一点意义都没有。
他看着第一个潜水员下到了河里，手电筒照亮了河水，警察死死地盯着，以防出现任何可疑物品。第二个潜水员跟着下去了，潜入水里不见了踪影。弗莱特抬头看了看天空，一片厚厚的云层就在他的上空飘浮着。天气预报说清晨会有雨，这样一来，脚印可能就会被冲刷掉，还有任何可能的纤维、血迹、毛发也会被冲得和小径的地面混在一起。如果运气不错，他们不用搭起塑料帐篷就能完成犯罪现场的最初侦查工作。
“乔治！”
弗莱特转身和刚抵达现场的这位打招呼。他五十五岁左右，个头不矮，肤色苍白，咧着嘴笑，他那又长又瘦的脸简直要装不下他的笑容。他的左手拿了一个很大的黑色袋子，伸出右手来和弗莱特握手。走在他身边的是一位漂亮的女士，年纪大概和弗莱特差不多。实际上，后来弗莱特回忆时他记起她正好比自己小了一个月零一天。她叫伊索贝尔·佩妮，用一个隐晦点的说法，她是这位苍白脸色男人的“助手”和“秘书”。在过去的八九年时间里，他们俩一直睡在一起，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没有人再把这个当作新闻来八卦。伊索贝尔自己曾经亲口和弗莱特谈起过这件事，因为他们俩曾经是同学，并且从那时开始就没断过往来。
“你好，菲利普。”弗莱特说道，握了握这位病理学家的手。
菲利普·卡津斯不仅仅是内务部的病理学家：他是有史以来最棒的内务部病理学家。他在内务部工作了二十五年，名声远播。据弗莱特所知，在这二十五年中这个人从来没“搞砸”过一件事儿。
卡津斯对细节有敏锐的观察力，再加上他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他完成或者协助完成了几十次凶杀调查，包括斯泰萨的那起勒人致死案件，还有西印度群岛一位政府官员中毒死亡那一案。那些不了解他的人们说，他看上去很另类，穿着深蓝色的西服套装，整个人给人感觉冷冰冰灰蒙蒙的。他们不了解菲利普的机智和那种与生俱来的幽默感，他的友善，或者他是如何在自己的系列讲座上，让那些博士生们对他的课感到激动不已。弗莱特曾经听过几次他的讲座，是关于动脉硬化的，并且好多年都没有像在他的讲座上那么大笑过了。
“我以为你们俩还在非洲呢。”弗莱特说，他在伊索贝尔的脸颊上轻轻行了个亲吻礼。
卡津斯叹了口气，“本来是啊，可是佩妮想家了。”他总是称呼伊索贝尔的姓氏而不是名字，她用小臂开玩笑地戳了他一下。
“你这个骗子！”接着她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看向弗莱特。“是菲利普想家了，”她说道，“他忍受不了和那些尸体分开的日子。这可是我们多少年来头一次像样的假期，可是他说他觉得很无聊。你能想象吗，乔治？”
弗莱特笑了，摇了摇头，“好吧，很高兴你们俩回来了。看上去这个是遭狼人攻击的又一个受害者。”
卡津斯从弗莱特肩膀上方看过去，摄影师们仍旧在拍照，那些法医鉴定专家们还蹲在那儿，用胶带粘着证物，就好像许多只苍蝇一样落在尸体上。他曾经仔细检验过狼人前三个受害者，这种检查的连续性在掌握证据破案过程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仅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寻找什么东西，寻找那些能够证明是狼人作案特征的证据，还因为卡津斯能够发现那些不同于其他杀人案件的细节，任何能够说明作案手法改变的细节，比如一件不同的凶器，或者袭击角度有所改变这样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狼人的形象在弗莱特脑海中正一块一块显现，但是卡津斯似乎才是那个能够把各个零散的拼图块拼接在一起的人。
“弗莱特探长？”
“嗯？”一个穿着斜纹软呢夹克的男人走过来，手里拎着几个箱子，后面还跟着一个穿着警服的警员。他把箱包放在地上，开始介绍自己。
“约翰·雷布思。”弗莱特的表情还是一片茫然，“探长约翰·雷布思。”他伸出了手，弗莱特和他握了握，感到他的手强有力地回应着。
“啊，是啊，”弗莱特问道，“刚到吧？”他意味深长地瞟了一眼那些箱子。“我们预计你明天抵达呢，探长。”
“噢，我在国王十字车站的时候听说……”雷布思冲着探照灯照亮的拖船道点点头，“所以我想我还是直接过来吧。”
弗莱特点点头，试着让自己看上去全神贯注。实际上他总是难以听懂苏格兰人那浓重的口音，但是他又不得不一次次地假装听懂。鉴定科的一位专家从蹲着的地方站起来，向他们走过来。
“您好，卡津斯博士。”这位专家在和弗莱特打招呼前对卡津斯说道，“我们基本上已经结束了，如果卡津斯博士想看一看的话，那么就请吧。”弗莱特转头看了看菲利普·卡津斯，他神情肃穆地点点头。
“来吧，佩妮。”
弗莱特正要跟着他们过去，这时他突然想起来刚到的这位。他扭头冲着约翰·雷布思，他的眼睛立即从他的脸上转向那件扎眼又土里土气的夹克衫。他看上去简直就是从《博士芬雷的个案记录簿》里走出的人物。显然，他和这个城市深夜的拖船道格格不入。
“你想来看看吗？”弗莱特慷慨地问道，他看着雷布思毫无激情地点了点头。“好吧，那把你的那些箱子就放在那儿好了。”
俩人开始一起向前走，卡津斯和伊索贝尔走在前面几码[1]远的地方。弗莱特指着前面的这一对儿，说道：“菲利普·卡津斯博士，你可能已经听说过他。”但是雷布思慢慢地摇摇头。弗莱特盯着他，就好像雷布思居然没能在一排邮票中找出上面印着女王头像的那张。“哦，”于是他冷冷地应了一声，又指了指，“旁边那位是伊索贝尔·佩妮，卡津斯博士的助手。”
听到有人提她的名字，伊索贝尔转过头笑了笑。她长得很吸引人，一张圆圆的脸，好像小姑娘一样，双颊红润，神采奕奕。和其他女人不同，伊索贝尔好像违反了生物自然衰老的规律。虽然很高，但是体型长得很不错——用雷布思父亲的话说就是大骨架——她肌肤的颜色也很健康，多少能和卡津斯病怏怏的肤色中和一下。雷布思记不得有哪个病理学家能长得非常健康了，因为病理学家花费大量时间站在人工光线下，所以一个个总是看上去不那么健康。
他们到达了尸体旁边。雷布思一眼瞧过去就看见什么人拿着摄像机对着他，但是摄像机转了镜头，去拍尸体。弗莱特正和鉴定小组的某位成员谈话，雷布思并没有去看鉴定小组成员的脸，而是专注地看那些胶带，鉴定小组成员们小心翼翼地从尸体身上粘下证据，现在他们正把这些胶带拿在手里。
“是的，”弗莱特说，“还没有必要把这些胶带送回实验室，我们在停尸间还会再粘点证物。”那个人点点头，挪开了。里河那边传来一阵喧哗，雷布思转过身去，看见潜水员露出了水面，四周看了看，再次潜入水底。他知道爱丁堡有一个地方和这里很像，一条水渠贯穿城市的西部，两岸是停车场和酿酒厂，再不就是荒芜的空地。他曾经在那儿调查过一起谋杀案，一个流浪汉，浑身是伤，尸体被人在公路大桥底下发现，一只脚耷拉在水渠中。找到凶手并没费多少功夫：另一个流浪汉，为了争抢一罐苹果酒与他发生了争执。法院判了过失杀人罪，可其实那并不是过失杀人，那是谋杀。雷布思永远不会忘记。
“我觉得我们应该马上把她的双手包起来，”卡津斯博士用他那富有磁性的伦敦周边的嗓音说道，“我去停尸间再仔细看看。”
“说的对。”弗莱特说着去拿更多的塑料袋。雷布思看着工作中的病理学家，他手里一直拿着一个小磁带录音机，时不时地和它说上几句话。伊索贝尔·佩妮此时拿出了一个素描本，开始给尸体画像。
“可怜的女人，可能在还没倒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卡津斯说道，“没有瘀伤的痕迹。瘀血和地势吻合，我敢说她绝对是在这个地方死去的。”
等到弗莱特带着一些袋子回来的时候，卡津斯正读取着室外温度和尸体的体温，雷布思时不时地瞟一眼。他们两个都站在那条小路上，小路很长很直。这样一来，凶手很容易就能够注意到是否有其他人接近。同时路边还有一些住家和一条主路，所以只要被害人喊出声一定会有人听见，明天警方就会对每一户进行拜访询问。小路靠近尸体的地方有一些垃圾：生了锈的饮料罐、包装盒、糖纸，还有一些被扯坏了的褪了色的报纸。河里漂浮着更多的垃圾，一个超市手推车红色的车把手从河里探出头来。这时另一位潜水员浮了上来，露出头和肩膀。河对岸的那条主路上，有一群人聚集在桥上看着凶杀现场。穿着制服的警察正尽全力让围观者散去，尽可能地扩大警戒线以内的范围。
“从腿部的一些痕迹、灰尘、擦伤和瘀痕来看，”卡津斯接着说道，“我可以说被害人是跌倒在地面上的，或者被凶手从前面推倒的，她后来被翻过来了。”他的声音很平稳，丝毫不掺杂任何个人情绪。雷布思深呼了几口气，他觉得自己早晚都要面对这一刻。他来这里只是表示一种意愿，表示他不是来伦敦找乐子的。但是现在，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他认为自己应该亲自好好看一看尸体。他转身离开水渠，经过潜水员、围观者，还有那些站在警戒线后面的警察。行李被留在身后，放在小路的一端。雷布思俯身看着尸体。
她面朝上躺着，手臂放在两侧，双腿并拢。她的丝袜和内裤被脱了下来，落在膝盖的位置上，她的裙子挡住了隐私部位，但是能够看出来裙子的后面堆在了后腰处。她身上的那件色彩鲜艳的滑雪衫夹克的拉链没有拉上，衬衫也敞开着，但是胸罩并没有被解下。被害者有一头又长又直的黑发，并且戴着很大的圆环耳环。也许几年前她的脸蛋还挺漂亮，但是生活在上面毫不留情地留下了印记。凶手也在她的脸上留下了印记。她的脸上血迹模糊，流下的血在头发下面洇成一摊，这些血都来自被害者喉咙上的一个洞，还流着血。但是她的身下也有血，从她的裙子下面流了出来。
“把她翻过来。”卡津斯博士对着他的磁带录音机说道。然后在弗莱特的帮助下，他把尸体翻了个个，接着把死者的头发撩起来，露出了后颈。“戳伤，”他录着音，“和前面喉咙处稍大一些的伤口一致。要我说，是凶器的刺出口。”
但是雷布思这个时候已经不再听博士的自言自语了，他震惊地看着受害人裙子堆起来的地方。尸体上面有血，很多血，血迹覆盖了后背的一小部分，臀部，还有大腿的上部。从他公文包里的报告中他知道了所有的出血原因，但当他真正亲眼看见现实的时候，还是感到有些难以接受，那种恐怖令他感到寒冷和清醒。他更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从来没有在凶杀现场吐过，这次也不允许是个例外。
“别搞砸了。”上司曾经这么告诉他，这是爱丁堡警局的面子和骄傲。但是现在雷布思明白，这一次伦敦之旅真的非同小可。这可不是什么“骄傲”“上演一出好戏”，或者“尽力”这么简单。
他要做的，是抓住一个变态，一个可怕的、禽兽不如的施虐狂，并且要赶在他再次作案前将他绳之以法。如果必须要用银子弹[2]才能杀死这个狼人，看在老天爷的分儿上，就银子弹吧。雷布思还处于震撼中没回过神来，这个时候操作车里什么人递过来一杯茶。
“多谢。”
他把身上起的鸡皮疙瘩归结为天气的寒冷。其实天气并不冷，一点儿都不冷。厚厚的云层挡住了一些冷空气，而且也没风。当然了，一年四季伦敦通常都会比爱丁堡暖上那么几度，而且刮的风也不大一样。不管冬夏，爱丁堡的风总是那么凛冽，好像长着咬人的小舌头，吹过爱丁堡的大街小巷。实际上，如果有人让雷布思描述一下今晚的天气的话，甚至都能用暖和来形容。
他暂时闭上了眼睛，并不是因为累了，只是试着让自己和吉恩·库珀那冰冷的尸体隔离开来。可是她的样子好像已经印在了雷布思的眼皮上，阴森凄凉的样子挥之不去。雷布思意识到乔治·弗莱特探长并非没有行动，这让他感到多少有些如释重负。弗莱特的一举一动和他的讲话多少显得有些沉闷和漠然，好像他在有意识地控制着某种情绪，克制着不让自己尖叫出来或者抓狂。潜水员从水里出来了，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现。早晨他们会再检查一遍，但他们说话的口气并没抱着太大的希望。弗莱特听了他们的报告，点点头。所有的一切，雷布思都站在他的身后，端着那杯茶，默默地注视着。
乔治·弗莱特大概接近五十岁，比雷布思年轻几岁。实际上他并不算矮，可是关于他的形象最合适的形容词就是结实。肚子有鼓出来的迹象，看上去倒更像是肌肉。雷布思认为，如果两人扭打起来，自己基本没有赢的胜算。弗莱特铁丝一样的棕色头发在脑袋四周变稀，可其他地方倒还很浓密。他穿着皮夹克和牛仔裤，四十多岁的男人穿牛仔裤总是显得有些傻里傻气，可是弗莱特是个例外。牛仔裤和他的那种态度，还有他雷厉风行的走步姿态很是协调。
很久以前，雷布思根据刑事侦缉处男人们的穿戴将他们分为三类：皮衣牛仔裤军团，这类人希望人们觉得他们很坚强；西服领带、整洁得好像商人一样，这类人希望获得晋升和来自他人的尊敬（顺序可能会有所不同）；不可描述型，这类人通常早晨手边有什么衣服就穿什么，整年穿的衣服一般都是在某家大型百货商店一个小时内买回来的。
大多数刑侦处的男人都属于不可描述型，雷布思将自己也归为这一类。可是从汽车的后视镜中他瞄了自己一眼，他发现自己居然是整洁型。西服领带从来都不和皮衣牛仔裤为伍。
现在弗莱特正要和一位看上去挺重要的人物握手，可是大人物却没有和他握手，双手插在兜里，头稍稍低下去听着弗莱特说话。他穿着一身西服，还有一件黑色的羊毛外套。如果是在白天看上去，他的着装简直不能再干净整洁了。大多数人开始面露倦容，脸上的表情好像衣服一样皱皱巴巴的。但是有两个人是例外：这个男人，另一位就是菲利普·卡津斯。
现在这个人正和卡津斯博士握手，甚至向卡津斯博士的助手伸出了问候的手。然后，弗莱特向面包车做了个动作……不，是向雷布思做的动作！现在他们向雷布思走了过来。雷布思赶紧将茶从右手换到左手，以防万一这个男人要和他握手。
“这位是雷布思探长。”弗莱特介绍道。
“哈，来自北部边疆的自己人。”这位重要人物的脸上挂着一种嘲讽且十分居高临下的微笑。雷布思回给他一个微笑，但笑容却像是给弗莱特的。
“雷布思探长，这位是总督察霍华德·莱恩。”
“很高兴见到您。”握手。霍华德·莱恩，听上去像街名。[3]
“那么，”总督察莱恩说，“您来到这儿是帮我们摆平这个小麻烦的咯？”
“那个，”雷布思说，“我不确定我能办到，先生。可我向您保证，我会竭尽全力。”
莱恩脸上的表情顿了顿，接着他笑了，可是什么话也没说。真相击中了他，就像闪电劈开了一棵树：他们不明白他的话！他们站在那儿，冲着他微笑，但是他们根本就听不懂他的口音。雷布思清了清喉咙，又说了一遍。
“我将尽全力帮忙，先生。”
莱恩再次笑了：“很好，探长，很好。那么，我相信弗莱特探长会助你一臂之力的。都安顿好了，是吗？”
“那个，实际上——”
弗莱特打断了他的话：“雷布思探长一听说凶杀案就直接来现场了，先生，他刚刚抵达伦敦。”
“原来是这样啊！”莱恩听上去吃了一惊，但是雷布思能够看出来，这个男人正在变得越来越耐不住性子。这些都是寒暄的话，他并不认为他有时间闲聊。他的眼睛搜寻着能够脱身的理由。“好吧，探长，”他说，“我确信我们会再碰面的。”然后他转向弗莱特，“我最好还是走了，乔治。一切事情都在我们的控制下吗？”弗莱特只是点点头。“很好，不错，那么……”总督察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向自己的车子走去，弗莱特陪着他。雷布思大声呼了一口气。在这儿，他感到自己完全无法施展身手。他知道自己不受欢迎，真不知道到底是谁的主意把他弄到这儿来，协助调查这个狼人的案子。不管是谁，这人可真有一种扭曲的幽默感，这是毫无疑问了。是他的上司把那封信交给他的。
“看上去，”他说，“你已经成为连环杀手专家了，约翰。现在伦敦大都会警察局有点缺这方面的人手，他们想让你去伦敦帮几天忙，看看你能不能对案件有所帮助，也许给他们一些灵感什么的。”
雷布思把信通篇读了一遍，越读越觉得难以置信。信中谈到了一个几年前的案子，一个孩子被谋杀，那个案子是雷布思破的。但是那个案件是一起单独的案件，并不是什么真正的连环杀手作的案。
“我并不了解连环杀手。”雷布思向他的老板抗议。
“那么，看来你能当一个不错的合作伙伴啊，不是吗？”
现在看看他，站在伦敦东北部的这片狭长的水渠岸边，双手握着一杯茶，茶真是难喝得无以言表。他的胃里翻腾着，神经好像也在嗡鸣，他的那些行李放在那儿显得异常孤独和不合时宜，就像他本人感觉到的那样。来这儿帮助破案，来自北部边境的自己人。到底是谁的主意把他安排到这个案子里的？国家没有任何警局愿意承认他们的失败，但是让雷布思大老远从爱丁堡到伦敦帮忙办案，却正表示大都会警局的办案不力。
莱恩已经走掉了，弗莱特似乎变得更加放松了。他甚至有空和雷布思交换了一个宽慰的笑容，然后对两个人下达了命令。雷布思知道，他们俩是殡仪馆来的人。两个人走回他们的车，拿回来一张很大的叠起来的塑料袋。他们跨过警戒线，在尸体旁边停下，把塑料袋平铺开。塑料袋半透明，大概六英尺长，一条拉链从头拉到尾。卡津斯博士密切关注着这两个男人，看他们把塑料袋打开，将抬起的尸体放了进去，又拉上拉链。一位摄影师给现场刚才尸体所在的位置照了几张照片，护理人员抬着尸体跨过了警戒线，然后搬到了车里。
雷布思注意到那群围观的人们已经散去了，只有几个特别好奇的留了下来。其中一个是年轻人，手里拿着一个头盔，穿着一件闪亮的黑色皮衣，皮衣上有一个更加亮闪闪的银色拉链。一位看上去疲惫不堪的警员正劝说他离开。
雷布思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位围观者，并且想起了他看过的一些电视剧和电影，里头的警探在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就蜂拥到凶杀现场（在这个过程中法医证据已经被破坏了），然后在凶杀案发生的第五十九或者八十九分钟时案件就能够被破获。可笑，真的很可笑。警察的工作就是一个工作，一个无休无止、千篇一律、百般无聊、令人沮丧，而且旷日持久的工作。他看了看表，凌晨2点整。他的酒店在伦敦城中心，皮卡迪利圆环广场后面的某个地方。如果回去的话，就要另花上三十到四十分钟，也就是说，总得有一辆巡逻车在待命。
“来吗？”
是弗莱特，站在他前面几码远的地方。
“还是去为好。”雷布思说，他再清楚不过弗莱特说的是什么，或者更准确地说，他说的是哪儿。
弗莱特笑了：“给你这个，雷布思探长，你没放弃。”
“苏格兰人的不屈不挠是出了名的。”雷布思引用了周日版日报对橄榄球比赛的报道，弗莱特却笑了出来。虽然笑的时间不长，但是雷布思还是觉得很开心今晚能够来到这里。也许他们之间的隔阂尚没有完全消除，但是至少冰山的一角有很大一块已经消融。
“那么来吧，我开车了。我让其中一位司机把你的行李放在他的后备厢里。我的后备厢锁不太好使，几个礼拜以前有人想用撬棍把它撬开。”他看了看雷布思，目光短暂地交流了一会儿，“现在没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了，”他说，“哪儿都不安全。”
路上已经产生了很多混乱。说话声，车门被撞上的声音。当然了，有一些警官需要留下来保护现场。有一些警官则会回到温暖的警局或者——奢华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他们的床上。但是仍旧有几辆警车跟着殡仪馆的灵车，从犯罪现场来到了太平间。
雷布思坐在弗莱特的副驾驶座上，一路上两个人不断试图找各种话题开启对话，可是，直到快抵达目的地的时候，他们才真正聊起来。
“知道受害人是谁吗？”雷布思问道。
“吉恩·库珀，”弗莱特说，“我们在手提包里找到了身份证。”
“为什么她会出现在那条小路上？”
“她下班回家都通过那条小路，她在附近的一家小酒馆工作，她姐姐告诉我们说她晚上七点下班。”
“那么尸体被发现的时间是？”
“差一刻十点。”
“中间的间隔时间很长。”
“有目击者称在道戈达克酒馆看见过她，这家酒馆离她工作的地方不远。有的时候晚上下了班她会去那儿喝一杯，吧台的女服务员回忆说她在九点左右离开的。”
雷布思望向挡风玻璃外面，对于这么深的夜晚来说，马路上还是很热闹的。他们开车经过了一小堆年轻人和喧闹的行人。
“斯托基那儿有一家俱乐部，”弗莱特解释道，“很受欢迎，但是俱乐部关门的时候公交车已经没了，所以他们就只能走着回家。”
雷布思点点头，然后问：“斯托基？”
弗莱特笑了，“斯托克·纽因顿。你从国王十字火车站来的时候可能路过了那个区。”
“上帝知道，”雷布思说，“对我来说，哪儿哪儿都一样。我觉得我的出租车司机把我当成游客了，我们从国王十字火车站开了很久，可能是从M25那条公路开过来的。”雷布思等着弗莱特发笑，但是他只是动了动嘴角而已。沉默了一下。“这个吉恩·库珀是单身吗？”雷布思最后张嘴问道。
“已婚。”
“可是她并没戴结婚戒指。”
弗莱特点点头，“分居了。她和姐姐住在一起，没有孩子。”
“她自己跑去喝酒。”
弗莱特瞟了雷布思一眼，“你在说什么？”
雷布思耸耸肩，“没什么，只是她想喝一杯开开心，也许就是这样才碰见凶手的。”
“有可能！”
“不管她是否认识他，凶手都可以跟着她走出酒吧。”
“放心吧，我们会找每一个当时在场的人谈话。”
“或者是，”雷布思开始说出自己的想法，“或者凶手就藏在河边，等着任意一个单独路过的人下手，或者哪个看见他的人下手。”
“我们会四处问问的。”弗莱特说，他的声音提高了。
“抱歉，”雷布思说，“我过于班门弄斧了，好像在教做了一辈子饭的奶奶怎么打鸡蛋。”
弗莱特转过头再一次看着他。他们正路过医院的大门要往左拐。“我可不是你奶奶，”他说，“你所说的任何意见都是很受欢迎的，也许最后你想出来的东西甚至是我连想都没想过的。”
“当然了，”雷布思说，“这种事儿不可能在苏格兰发生。”
“哦？”弗莱特的脸上带着一种半不屑的表情，“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在寒冷北方的人们都太文明了吗？我记得你们可有着全世界最疯狂的足球流氓。也许苏格兰人会做这样的事儿，只不过表面看起来都是老实巴交的罢了。”
但是雷布思摇着头，“不，吉恩·库珀不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就是这个意思，我们的酒馆在周日是不开门的。”
雷布思沉默了，然后盯着挡风玻璃往外面看。他自顾自地思索着，脑子里想的只有一句话：去你大爷！多少年来，这四个字简直成了他念诵的经文。去你大爷，去你大爷。只用了二十分钟的车程就能够真正了解，到底伦敦人是怎么看苏格兰人的。
雷布思走出车子的时候，看了一眼后视镜，那是他头一次看清楚后座上到底有什么东西。他张了张嘴想说话，但是弗莱特伸出一只手，意味深长。
“问也别问。”他低声咆哮，摔上了司机一侧的车门，“听着，我很抱歉刚才说了那些话……”
雷布思只是耸耸肩膀，但是他的眉毛低了下来，眉头皱在一起，好像在思索着什么。毕竟，一定有某个符合逻辑的解释，说清楚为什么这个探长的汽车后座上会有一个超大的填充泰迪熊，还出现在了犯罪现场。雷布思真是感到非常不爽，难道他哪怕一件事情也猜不对吗……
太平间就是一个死者不再属于人，而将要变成一包包的肉、残渣、血液和骨头的地方。雷布思从来没有在犯罪现场感到过恶心，但是最开始几次去太平间的时候，他胃部的所有东西迅速翻上来，并且拿走当化验样本了。
殓房技术员是一个十分欢快的小个子男人，一个乌青色的胎记覆盖了他脸部的四分之一。他似乎和卡津斯博士很熟，并且已经为死者的到来还有警官的例行检查做好了一切准备。卡津斯检查了尸检室，这个时候吉恩·库珀的姐姐被安静地领到一间认尸室，进行正式确认。整个过程只有几秒，库珀姐姐满含着泪水，接着她就被负责安慰家属的警官护送离开了那间屋子。他们会把她送回家，但是雷布思怀疑她是否能睡得着。实际上，由于明白一个严谨的病理学家解剖尸体所要用的时间，他开始怀疑早上以前没有人有机会能睡上一觉。
最终，装尸体的袋子被送到了验尸房，吉恩·库珀的尸体被放在了一块平板上，上面的灯嗡嗡地响，强光光亮刺目。屋子喷过消毒剂，让人感觉有陈腐的味道。贴了瓷砖的墙壁有些裂痕，并且有刺鼻的化学药剂味道。人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但并不完全是出于尊敬死者，更多的是一种奇异的畏惧感。毕竟太平间是容量最大的记忆库，如果说吉恩·库珀的躯体是一座庙宇，那么这个庙宇所要经受的，就是被外来者劫掠，其宝物被扔得满地都是，向外界泄露了庙宇最为珍贵神圣的秘密。
一只手轻柔地搭在雷布思的肩上，他转过身，看见另一位男士站在那儿，惊了一下。说“男士”似乎有点过于简单化。他个儿很高，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有着一头乱蓬蓬的灰白色头发，长了一张满是粉刺的未成年人的脸。他看上去是有十四，但是雷布思猜测他大概二十五岁。
“你就是那个苏格兰佬[4]吧？”他的声音里流露出对雷布思的兴趣，可是没夹杂丝毫情绪。雷布思什么都没说，去你大爷。“是吧，我想是，案件有进展了，对吧？”他这么问，咧开嘴笑了，笑里四分之三是嘲讽，剩下的四分之一是恼怒。“我们不需要任何帮助。”
“哈，”乔治·弗莱特说，“我想你已经见识过警员莱姆了，刚要把你介绍给他。”
“幸会。”雷布思说道，木然地盯着莱姆额头上的星星点点。莱姆！雷布思觉得历史上这个名字前面貌似从来都没有姓氏，可是他觉得这倒挺合适，挺准确的。停尸板那一头，卡津斯博士声音洪亮地清了清嗓子。
“先生们，”他冲着整个屋子里的人说。这就是在暗示，他要开始工作了，屋子里再次安静了下来。一个麦克风从天花板上面吊了下来，就停在尸体上方几英尺的地方。卡津斯冲着解剖师说，“麦克风开着吗？”技术人员正将托盘里的各种金属手术工具摆弄得铿锵作响，他急忙点点头。
雷布思了解所有这些工具，他见过这些工具都是干吗用的。那些切刀、锯子，还有钻头，有些是电动的，有一些则需要手动操作。那些电动工具会发出可怕的声音，但是至少电动工具操作起来更快。那些手动操作的工具运作起来声音差不多，可是发出的声音好像永远都不会停止。不过，在那最可怕的时刻来临之前，所有器械都会安静下来。先开始是缓慢小心移除衣服的声音，然后将衣服打包送去鉴定科。
雷布思和其他人正在注视着博士的一举一动，两个摄影师忙个不停，一个拍摄的是黑白照片，另一个则是彩色照，将检验的每一个步骤都为后来人做好记录。摄影师已经放弃了，因为一个便宜的带子，他的机器已经卡住，再也修不好了，或者这就是他没办法进入停尸间的原因。
最后，尸体身上的衣服被完全拿掉，卡津斯指着身体的几个部位，那儿有一些近距离的子弹口。接着，鉴定科的工作人员们再次进来，带着更多的胶带。现在，尸体没有衣服的遮盖，需要做的事情和在拖船道上的一模一样，那就是用胶带在尸体上粘取更多的证物，难怪这些人们被称之为“胶带人”。
卡津斯向雷布思、弗莱特和莱姆站着的地方挪了挪。
“乔治，我想去喝杯茶。”
“我看看能不能弄来，菲利普。那伊索贝尔呢？”
卡津斯看向后面伊索贝尔·佩妮站着的地方，虽然相机照了各种相片，但她还是给尸体画了另一张画像。
“佩妮，”他喊道，“想要杯茶吗？”她的眼睛亮了一下，热情地点点头。
“好的，”弗莱特说着向门口走去。雷布思觉得虽然弗莱特只是暂时离开一会儿，但他却表现出解脱的样子。
“令人厌恶的小家伙。”卡津斯说道。雷布思想了一会儿，他还以为他说的是乔治·弗莱特。可是卡津斯朝尸体挥了挥手，“一次又一次地干这件事儿，没有动机，纯粹是出于……那个，享受吧，我想。”
“动机总是有的，先生，”雷布思说道，“刚才您自己就提到了。享受，这就是动机。可是凶手杀人的方式，他所做的事情，这一切后面一定另有动机。只是现在我们还没有弄清楚而已。”
卡津斯盯着他。雷布思在他深邃的眼睛里看到一束温暖的光。“好吧，探长，那么让我们希望某人能够尽快解开这个谜题。四个月，四个被害者死亡，这个凶手简直像月亮一样坚定。”
雷布思笑了：“但是我们都知道，狼人受月亮影响，不是吗？”
卡津斯大笑起来。笑声传得很远，在停尸间里回荡着，这样的笑声和整个环境显得极为格格不入。莱姆没有大笑，甚至连微笑都没有。他几乎没有在意他们的谈话内容，意识到这一点，雷布思感到很高兴。但是莱姆可不打算就这么被排除在谈话之外。
“我猜他真是疯得透透的，嘿，找到什么了？”
“这个，”卡津斯说道，仿佛他的笑话已经被人们说烂，算不上笑话了。“得加点紧了。”他转身冲着停尸板说，“先生们，你们结束了吗？”鉴定科的人员一致点点头。“珠宝首饰都拿下去了？”他们再次点头。“好的，如果你们准备好了的话，我想我们可以开始了。”
事情的开始总不会太糟糕。测量，身体的描述——五英尺七英寸[5]高，棕色头发，诸如此类的描述。指甲刮取物被存放在更多的小塑料袋里。雷布思心里暗想着，不管生产这些塑料袋的厂家是哪个，他真应该买他们家的股票。他所见到的所有凶杀调查，每一次都得用上百个这样的塑料袋。
整个检查在缓慢但坚定不移地开展着，可是事情变得越来越糟了。卡津斯把棉签放入吉恩·库珀的阴道中又拿出来，然后开始了更加细致的检查。
“喉咙部位有很大的戳伤伤口，从伤口的大小来看，我觉得刀子在伤口中被扭动过。是一把小刀。从刺出一侧的伤口来看，我可以确定刀片大概五英寸长，或者再短一些，刀片宽度大概有一英寸，刀片最末端的地方是个十分锋利的尖。戳入伤口周围的皮肤有一些瘀青，或许是由于刀柄造成的。这表明刀子在刺入的时候，有一定的冲力。
“双手和双臂没有防御致伤的迹象，所以被害人没有时间进行自我防御，有可能凶手是从后面接近她的。唇部周围有一些口红，被害人的唇膏有一些蹭到了她的右脸颊上。如果凶手是从后面接近她的，那么很有可能凶手的左手堵住了被害人的嘴，不让她叫出来，这样口红就被蹭花了，然后凶手用右手拿刀刺向被害人。喉咙部位的伤口有一些向下的角度，这就说明凶手比被害人要高。”
卡津斯再次清了清嗓子。雷布思想，这样一来，就能将那位停尸间护理人员和其中的一位摄影师排除在嫌疑人名单之外了：房间里的其他人都要高于五英尺七英寸。
检查的这个停顿让其他站在旁边的人有个机会换换脚，清清喉咙，相互对看几眼，心里默默记下这张脸或者那张脸看上去有多么的苍白。雷布思十分震惊于病理学家给出的这个“场景”：这应该是他们的工作，而不是他的。雷布思曾经共事过的所有病理学家都只是给出事实而已，让雷布思自己做出相应的推断。但是显然卡津斯不是那么工作的，也许他曾是一名失意的侦探。可是雷布思还是觉得难以想象，有人会自愿选择病理学家的工作。
茶到了，探长弗莱特端着一个塑料托盘，里面的三个杯子里盛着茶。卡津斯和伊索贝尔·佩妮分别拿了一杯，弗莱特喝了剩下的一杯。其他干着嘴巴的警官就这么眼巴巴地看着，目光满是嫉妒。雷布思就是其中之一。
“现在，”卡津斯一边啜着茶一边说，“我要检查腹部的伤口了。”
事情变得越来越难以忍受。雷布思试着将注意力集中在卡津斯说的话上，可是并不容易。同样的刀在受害者的肛门也刺了几刀。大腿部位有一些摩擦的印记，紧身裤被粗鲁地拽了下来。雷布思看着伊索贝尔·佩妮，可是除了脸颊有些微红，她看上去没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冷静的旁观者，绝对没错。可也许她见过比这个更糟糕的。不，不，她不可能见过比这个还要糟糕的了，不是吗？
“胃部很有趣，”卡津斯说，“衬衫已经被撕开，露出了胃部，可是皮肤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痕迹，或者是血，这样我只能说，这个动作是在那些刺伤之后才做的。实际上，是在死者死亡之后做的。在这些咬痕的周围有一些液体干后留下的痕迹。不带任何预判断的话，从前三起十分类似的案子来看，这些液体都含盐——眼泪或者是汗滴。但是现在我要测定一下深部体温。”
雷布思觉得自己整个人要裂开了。他很热，疲倦正在侵入他的骨骼，由于缺少睡眠，所有的一切看上去都有种虚幻的感觉。病理学家、他的助手，还有技术员的头顶上出现了光圈。墙壁似乎在移动，雷布思不敢集中注意力看着他们，因为他担心自己会失去平衡。他碰巧看到了莱姆的眼睛，警员给了他一个丑陋的笑容，还更加丑陋地眨了眨眼。
现在尸体被清洗过了，这是尸体第一次被清洗，没有了那种浅棕色和浅黑色的印记，没有了血迹，躺在暗淡的石青白停尸板上。卡津斯再次给尸体做了检查，没有什么新发现，接着又采录了另一组指纹，然后就该检查内脏了。
尸体腹部被切开一个很深的口子，对血液进行了采样，交给了鉴定科团队，还有其他一些样本，比如尿样、胃部残留物、肺、体毛（包括眉毛），还有皮肤组织。曾经雷布思对这一套程序感到很没有耐心。死者的死亡原因已经很明显了，为什么还费事做那些检验呢？但是经过多年的经验，他明白你能够看见的，比如外部伤口，往往没有那些你不能看见的重要，那些细小的秘密只有显微镜，或者是化学检验才能够揭示。所以他已经学会耐心等待，现在他正使用着自己的耐心，等在那里，每半分钟左右打个哈欠。
“我没有让你感到厌烦吧？”卡津斯的声音很低很有礼貌。他抬起头来注视着雷布思的双眼，接着笑了。
“一点也不。”雷布思回答。
“那就好。我确定我们都希望现在能够在家躺在床上，盖着舒舒服服的被子，而不是在这个鬼地方。”对于这句话的真实性，好像只有那位有胎记的技术员表示怀疑。卡津斯正将一只手伸进尸体的胸腔，“我会尽快结束的。”
雷布思终于发现，并不是检查尸体的场景让人变得苍白，而是尸检时候所产生的那些声效。肉被撕裂的声音，好像屠夫在撕扯动物体上的肉。还有液体汩汩流出的声音及那些切割工具割肉时发出的摩擦声。如果他能够遮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那么也许这一切还是可以忍受的。可是相反，在这间屋子里，他的耳朵似乎格外灵敏。下一次他一定得随身带几个棉球耳塞。下一次……
胸腹部器官被取了出来，放在了一个干净的平板上，卡津斯用水管给它们好好冲洗了一下，然后开始解剖。护理员这个时候也忙了起来，用一把小小的电圆锯将大脑取了出来。现在雷布思把眼睛闭上了，可是整个屋子好像还在天旋地转。不过应该不会太久了。谢天谢地，不会太久了。可是现在令人难以忍受的不仅是声音了，不是吗？还有气味，那种毫无疑问是生肉散发出来的气味。那种味道好像香水一样萦绕在鼻子周围，充满了肺部，停留在喉咙后部，久久无法散去。最终，那种味道会变成嘴里的一种味道，他发现自己居然在品尝这种味道。他的胃部马上悸动起来，他用手轻轻揉了揉，悄悄地，可惜他隐藏得不够到位。
“如果你想吐的话，”莱姆开口了，好像一个恶魔在他后边嘶嘶地说着，“去外边。”接着便是哧哧的笑声，又嘶哑又缓慢，好像一个被卡住的引擎。雷布思半转了一下自己的头，回给莱姆一个阴险的笑。
很快地，尸体内部所有的内脏又都被放了回去，雷布思在那一刻就知道，任何一位悲伤的亲人看见吉恩·库珀的尸体的时候，都会觉得尸体再正常不过了。
同往常一样，尸检结束后，整个房间变得安静下来，每一个人都各有所思。在场的所有人，男人，女人，他们的构成和吉恩·库珀一模一样。现在，他们站在那儿，在那一瞬间，仿佛所有人都被剥离了各自的人格。他们都是躯体，都是动物，是内脏的集合体而已。他们和吉恩·库珀之间唯一的区别就在于，他们的心脏还在跳动供血。可是总有一天，每一个心脏都会停止跳动，一切就都结束了。这个屠宰场，省去了参观屠夫操作间的必要。
卡津斯摘下手套，彻底地洗了洗手，从护理员手上接过一包纸巾。“先生们，我们今天的工作就结束了，等会儿佩妮会把所有这些记录整理打印出来。我猜测凶杀时间发生在九点到九点半，和我们所说的狼人作案手法相同。我想我刚才检查的是狼人的第四个受害者，明天我会叫安托尼·莫里森来，让他看看牙印，看看他怎么说。”
好像除了雷布思以外，每一个人都知道安托尼是谁。雷布思问道：“谁是安托尼·莫里森？”
弗莱特第一个回答了他，“一个牙医。”
“牙科病理学家。”卡津斯纠正道，“而且他人很出色，他对其他三起谋杀事件的细节了解得很透彻。他对咬痕牙印的分析对这些案子十分有帮助。”卡津斯转向弗莱特和他确认，但是弗莱特的眼睛却转而盯着自己的鞋，好像在说：“我可做不了那么多。”
“好吧，”卡津斯说，好像明白了沉默所代表的意思，“不管怎样，你们已经了解了我的检查结果。现在是你们这些实验室警察大展身手的时候了，只有为数不多的比较珍贵的证据……”卡津斯朝着后面那具被掏空了的躯壳点点头，“能有助于你们的调查。就这样吧，我想我该回家睡觉了。”
弗莱特似乎意识到卡津斯对他有些失望。“谢谢你，菲利普。”探长抬起一只手放在了病理学家的手臂上。卡津斯看着那只手，然后看着弗莱特，笑了。
演出已近尾声，观众们也开始三三两两地走出去，外面很冷，天空刚灰蒙蒙发亮。雷布思的手表显示的是清晨四点半。他感到自己精疲力尽，如果能就这么躺倒在主楼前面的草地上打个盹，他会很高兴的。但是弗莱特正向他走来，拿着他的那些行李。
“来吧，”他说，“我把你送回去。”
在他最脆弱的状态下，雷布思觉得，这样的话简直是几个星期以来他所听到的最贴心、最友善的话了。“你确定车里地方还够吗？”他问，“我的意思是，还有那个泰迪熊呢。”
弗莱特顿了顿，“或者你更愿意走回去吧，探长？”
雷布思举起他的双手表示投降，接着，当汽车解锁后，雷布思溜进了弗莱特红色新锐汽车的乘客座位上。座位很软，好像把雷布思整个包在里面。
“给，”弗莱特说，递给雷布思一个小水壶，雷布思拧开水壶盖闻了闻。“它杀不死你。”弗莱特喊了声。这倒是真的，水壶里的东西有威士忌的味道。并不是什么极品威士忌，不是烟熏苏格兰麦芽酒，但也绝对是个不错的好牌子。好吧，至少这些酒能让他在他们到达酒店前保持清醒。雷布思冲着挡风玻璃举了举杯子，然后将酒慢慢灌入自己的嘴里。
弗莱特坐在方向盘后面开动了引擎，车挂着空挡，他从雷布思手中接过水壶，贪婪地喝了几口。
“从这儿到酒店有多远？”雷布思问道。
“这个时间开的话大概要二十分钟。”弗莱特说，拧紧了水壶盖，将小水壶放回自己的口袋，“如果没有红灯的话可能还要再快点。”
“知道吗，我给你闯红灯的权力。”
弗莱特疲惫地笑了起来，两个男人都在考虑着如何就尸检展开对话。
“最好早晨再着手处理，嗯？”雷布思说，替他们俩人说的这句话。弗莱特只是点点头，开动了车子，向卡津斯和伊索贝尔·佩妮挥手道别，他们俩也正要钻进车子里。雷布思盯着窗户外面，莱姆警员站在自己的车旁，那是一辆闪闪发亮的小运动车。很独特，雷布思想，只是独特而已。莱姆也盯着他，接着又给了他一个那种四分之三的冷笑。
去你大爷，雷布思在心里这么说着，去你大爷。接着他坐在座位上，开始研究起旁边放着的那个大泰迪熊。弗莱特坚决拒绝接受雷布思所发送来的这个询问信号，而雷布思虽然感到很好奇，但是也不打算问这种很无聊的问题来破坏他们两个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那种关系，不管这种关系到底是什么。有些事儿最好等到早晨再处理。
威士忌已经帮助清理掉了鼻孔中、肺部，还有喉咙里的那些味道。他深呼了一口气，头脑中浮现出那个小小的停尸间护理员的形象，那个生动的胎记，还有伊索贝尔·佩妮，像一个业余画家一样在速写。她肯定见过类似这种解剖场景，所以脸上才不会表现过多的情绪波动。他猜测着她有着怎样的秘密，她能够保持绝对冷静的秘密，但是又觉得自己或许能够明白。她的工作仅仅就是工作而已，也许有一天雷布思会产生和她同样的感觉，但是他并不希望如此。
弗莱特和雷布思从停尸间到酒店的路上基本没怎么说话，甚至比他们来的时候说的还要少。威士忌在雷布思空空如也的胃里已经开始产生作用，车里令人窒息地闷热。他试着将车窗打开一个小缝，但是寒冷的空气似乎吹得他更加难受了。
解剖的那一幕再一次在他眼前上演。那些切割工具，器官被从身体里拿出来，那些切口和各种检查，卡津斯的脸就那么盯着海绵组织看，距离不到一英尺。只要稍微颤动一下，他的脸就可能会被埋在……伊索贝尔·佩妮看着这一切，记录着这一切，从喉咙到耻骨……伦敦的街道飞快地掠过车窗。就像他说的那样，弗莱特真的闯了一些红灯，只在很少红灯前才会减速。街道上还有其他一些车。这个城市从来都是无眠的。夜店、聚会、流浪者、无家可归的人，还有那些天天不睡觉的遛狗人，晚上也照常营业的面包店和贝果[6]店。有些写成“贝果”，有些则写成“焙果”。贝果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不就是伍迪·艾伦[7]的电影里人们总吃的那些玩意吗？
眉毛样本，看在耶稣的分儿上，眉毛样本到底能有什么用呢？他们应该关注的是那个凶手，而不是被害人，那些牙齿印。那个牙医的名字叫什么来着？不是牙医，是一位牙科病理学家。莫里森，对了，就是这个名字。莫里森，听上去像是爱丁堡的一条街道，莫里森街，离酿酒厂运河不远，那儿生活了两只天鹅，是一对。它们死后发生了什么？酿酒厂把它们弄走了吗？这个闪亮的红色小车子真热啊。雷布思感到自己内在的一切都想跑到外面来透透气。刀子在喉咙转动，一把小刀。他甚至能够想象出来，有点像厨房用刀，锋利，舔起来有点酸。
“就要到了。”弗莱特说，“就在沙夫茨伯里大街上，右面是苏活区，老天爷，你简直没法相信，过去的五年我们一直在给那个犯罪窝做清理。你知道吗，我一直在想，尸体是在哪儿被发现的，离克雷孪生兄弟[8]曾经住过的地方不太远，就在里布里奇路上的某个地方。他们大行其道那会儿我还是个年轻的警察。”
“请……”雷布思说道。
“他们在斯托基做掉了个人，杰克·麦克维提，我想是这个名字。帽子杰克，他们这么称呼他。”
“能不能停在这儿？”雷布思突然说道。弗莱特看着他。
“怎么了？”
“我需要一点新鲜空气，剩下的路我走回去吧，请把车停在这儿。”
弗莱特开始抗议，但还是停在了马路边上。一踏下车，雷布思就觉得自己好受多了。前额、脖子和后背上有一些冷汗，他深深地呼了几口气。弗莱特将他的行李放在人行横道上。
“再次感谢，”雷布思说，“真的很抱歉，能不能帮我指一下方向？”
“沿着圆形广场走就行了。”弗莱特说。
雷布思点点头，“我希望晚上还有搬运工。”是的，现在他感到好多了。
“已经四点三刻了，”弗莱特说，“你可能会赶上日班的搬运工。”他大笑了起来，可是他的笑马上就停下了，他冲着雷布思严肃地点点头。“你今晚表现得不错，约翰。就这样？”
雷布思点点头，约翰。冰山又融化了一角，或者这只是一种良好的管理方式？
“多谢，”他说，和弗莱特握了握手，“我们的会议还是在早晨十点？”
“十一点吧，怎么样？我会找人去酒店接你。”
雷布思点点头，拿起了自己的行李。接着又弯下腰看着汽车的后车窗。“晚安，泰迪熊。”他说。
“看着点别迷路了！”弗莱特从车里冲着雷布思喊。接着车开动了，转了一个U字形的大弯，顺着他们刚才来的那条路奔驰而去。沙夫茨伯里大街上的那些建筑仿佛要将他淹没。剧场、商店、垃圾：周日晚上堆出来的那些垃圾。一阵汽车的轰鸣声从一条雾蒙蒙的辅路上传了出来，是一辆垃圾车。清理工人们穿着橘黄色的长罩衣，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慢慢走过的雷布思。这条街到底有多长？这条街似乎有一段很长很长的弯路，比他想象的长得多。
该死的伦敦。接着他看见了喷水池上面的爱神像，可是又觉得哪儿不对劲儿。圆形广场已经不再是圆形广场了，爱神像的下面被铺上了人行道，这样车流和人流就可以蜂拥通过，而不是像原来那样需要绕行。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干？一辆车在他身后缓慢靠近，现在和他并行。白色的车，上面有橙色的警徽，是辆警车。乘客席上的警察摇下车窗，现在冲着他大声说：
“对不起，先生，可否告诉我您要去哪儿？”
“什么？”这个问题让雷布思震惊了一下，他停下脚步。车子也停下来，司机和坐在副驾驶席上的两位警察下了车。
“那些是您的行李吗，先生？”
雷布思感到心里有一个光亮坚硬的钢铁柱子竖了起来，是愤怒。接着他刚好在巡逻车的车窗上看到了自己的样子，在差一刻五点的伦敦街头，一个头发蓬乱、胡须没刮，显然缺少睡眠的男人，拎着一个行李箱，一个手袋，还有一个公文包。一个公文包？谁会在清晨的这个时候拎着公文包？
雷布思放下他的行李，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鼻梁。这时，就连他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他的肩膀开始抖动，身体因为大笑而一耸一耸的，两位身着制服的警官面面相觑。雷布思憋住了大笑，把手伸进他的內兜里。
“放松点，小伙子。”雷布思说，他拿出了自己的警察证。“跟你们是同行。”那个看上去没那么机灵的坐在副驾驶席上的警察从雷布思手中接过警察证，看了看，然后还了回去。
“先生，您离自己的那片警区可有点远。”
“是啊，还用你说吗。”雷布思说，“你叫什么名，小伙子？”
现在这个警员显得小心翼翼了，“伯纳特，先生，乔伊·伯纳特。我是说，大名叫乔瑟夫·伯纳特。”
“好吧，乔伊，你能不能帮我个忙？”警员点点头。“你知道王子皇家酒店吗？”
“是的，长官。”伯纳特用自己的左手指着某个地方，“离这儿大概有五十码……”
“好的，”雷布思打断了他，“能不能带我去那儿？”年轻人什么话也没说。“你会带我去的，对不对，伯纳特警员？”
“是的，长官。”
雷布思点点头。是的，伦敦这点事儿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他肯定能出色漂亮地完成任务。“好吧。”他开始向王子皇家酒店走去，“哦，”这时他边说边回头，瞥了两个男人一眼，“帮我拿一下行李，好吗？”雷布思又转过身去，可是他几乎能看见两个警员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下巴简直都要掉下来了。“或者，”他转过身，“难道要我告诉总督察莱恩说，我抵达伦敦这个美好城市的第一晚，他的两位警员就是这么骚扰我这位客人的吗？”
雷布思继续往前走，他听见两位警员拿起他的行李，赶紧跟了上来，他们正在讨论是不是该回去把巡逻车锁上。虽然这一晚发生了这么多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他笑了。一个小胜利，小伎俩，但是管他呢。毕竟这儿是伦敦，这儿是沙夫茨伯里大街。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华丽丽的演出。
*
终于到家了，她好好洗了洗，然后感觉好多了。她从车后备厢里拿出一个黑色的垃圾袋，里面是她刚才穿过的衣服，那些质量不好的便宜货。明晚她就可以把后花园整理干净，点起篝火。
再也不曾哭泣，她已经平静下来，她总是事后才能平静下来。从一个塑料购物袋里她拿出了另一个塑料袋，然后又从里面拿出一把浸染着鲜血的刀。厨房的水池里满是热腾腾的肥皂水，那些塑料袋子和衣服一起被扔进了垃圾袋，刀子被放在了水池中。她仔仔细细地清洗着，水被一遍遍地蓄满又放掉，整个过程她都在自顾自地哼着什么。辨别不出来是哪首歌，或者连调子也算不上。可是这能够让她平静下来，能够给她以安抚，她母亲曾经就是那样给她哼唱童谣的。
好了，全部完成了。事情做起来可不容易，她很高兴事情最终结束了。注意力集中是关键，一个不小心你就会出错，甚至连自己错了都不觉得。她第三次把水池中的水放掉，冲掉最后残留下来的血迹，把刀放在沥水板上。接着她走进客厅，停在了一扇门前，找出了钥匙。
这儿是她的密室，她的图片展示廊。里面整整一面墙都挂满了油画和水彩画，其中的三幅已经破损得难以修复了，多么遗憾，这三幅又恰巧是她曾经的最爱。现在她最喜欢的那幅画上面画的是一条乡村小溪。简单、不浓重的色彩，有一种天真质朴的风格。小溪在画面的前景，旁边坐着一个男人和一个男孩儿，或者也可能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儿。很难说，如果一幅画的风格过于简单质朴，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她甚至都没有办法问一下创作这幅画的画家，因为画家已经死去多年了。
她试着让自己不去看另一面墙，正对面的墙。那是一面可怕的墙，甚至不喜欢现在从一只眼睛眼角的余光看过去的景象。她觉得自己喜欢那幅画的原因是它的大小，大概有10英寸×8英寸，不包括那个镀金的巴洛克相框（相框和画一点都不相配——她母亲选择相框的品味一直不怎么样）。这一幅幅画作所展示的小小世界，再加上褪去的色彩，让墙在整体上有一种微妙的效果，缺少一种视野的效果，显得不够谦卑，不够柔和，但这让她感到高兴。当然了，这幅画里没什么高深的真相。实际上，这幅画就是一个邪恶的谎言，是事实的绝对对立面。根本就没有小溪，没有那种父亲孩子坐在一起的感人场景。只有恐怖。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画家中，她最喜欢的是委拉斯开兹[9]：光和影的游戏，大量的黑色阴影，头颅和怀疑……黑暗的心暴露无遗。
“黑暗的心。”她对着自己点点头。她见过、感受过那些他人无法得以一见的事情，这就是她的生活，这就是她存在的方式。那幅画现在开始嘲笑她，小溪现在也变成了一抹残酷的、青绿色的笑。
她再次给自己哼调子，从附近的一把椅子里冷静地拿起一把剪刀，开始在那幅画上竖着划一个又一个有规则的口子，接着是水平的口子、垂直的口子，从中间一点点地将整幅画撕裂，直到那条小溪永远地消失。
[1]1码≈0.9米。
[2]西方民间故事中，只有用银质的子弹才能够杀死狼人。
[3]霍华德·莱恩(Howard Laine)的姓Laine在英文中和Lane（巷）发音相同。
[4]原文是Jock，是对苏格兰人的蔑称。
[5]1英寸≈2.5厘米。
[6]Beigel或者bagel，翻译成贝果，是一种韧性较好的圆形面包圈。
[7]伍迪·艾伦（Woody Allen），美国著名电影导演、演员、编剧、音乐家。
[8]The Krays,罗尼·克雷和雷吉·克雷，同卵双生的兄弟，他们是20世纪50到60年代活跃于伦敦东区的犯罪团伙的老大。
[9]委拉斯开兹（Velázquez，1599—1660），17世纪巴洛克时期西班牙伟大的现实主义画家。

地下
“这儿，”乔治·弗莱特说，“就是狼人出生的地方。”
雷布思看了看。作为生孩子的地方，这儿显得有点让人感到压抑。这是一条铺着鹅卵石的巷子，还是一条死胡同，房子是三层的建筑，有些窗户上搭了木板，有一些则用钢条或者护栏围了起来。路边放着一些黑色的垃圾袋，好像放在那儿已经有几个礼拜没人清理的样子。有几个紧闭的窗户前面，栅栏上的尖头把垃圾袋戳破了，露出了里面散发着臭气的垃圾，好像一个爆裂的污水管道。
“很好。”他说。
“这栋建筑基本上已经不使用了，其中的一个地下室被当地的乐队占用，用来练习，他们练习的时候可真是吵死了。”弗莱特指着一个上了栅栏的窗户说，“我想那一家的主人是一位服装制造商或者分销商，不管怎么样吧，自从我们开始留意这条街道以来，他就从来没出现过。”
“哦？”雷布思听上去很感兴趣的样子，但是弗莱特摇摇头。
“没有什么可疑的，相信我。这些家伙雇用的孟加拉劳工，大部分都是非法移民。他们最不希望警察对他们产生怀疑了。他们会把机器搬走，然后在其他什么地方重新建厂。”
雷布思点点头，现在他正四下打量着这个死胡同，试着通过回想别人送到他手中的那些图片，辨认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就在这儿。”弗莱特指着一个铁栅栏上的门说。啊，对了，现在雷布思想起来了。不是在街上，而是在一个通往地下室的石头台阶上。被害人被发现躺在最底下的基层台阶上，和昨晚的作案手法相同，胃部也是有牙齿咬过的痕迹。雷布思打开他的公文包，拿出了一个文件夹，打开找到他需要的那一页：
玛丽亚·瓦特克斯，三十八岁。职业：妓女。尸体于1月16日周二由一位大楼工作人员发现，估计受害人死亡时间到被发现的时间为两到三天，凶手对掩藏尸体只做了简单处理。
雷布思冲着其中一个被戳破的垃圾袋说：“凶手把一袋子垃圾倒在了她的身上，垃圾把尸体遮上了，是那些老鼠提醒了工作人员。”
“老鼠？”
“很多，来自各个地方的很多老鼠。这下子那些老鼠能大饱口福了。”
雷布思站在最高的台阶上。“我们推测，”弗莱特说，“狼人肯定付给这个妓女一大笔钱才把她带到这儿来，或者是她把他带到这儿的。她在老街上的一个酒吧工作，那儿离犯罪现场步行只有五分钟。我们和酒吧的常客谈过话，不过没有人看见这个妓女和谁一起离开。”
“或者凶手在车里？”
“很有可能。从凶杀现场之间的距离来看，他的行动肯定比较便利。”
“报告上说她结婚了。”
“是这样，她男人汤米知道她从事这样的职业，不过他不因为这个而感到困扰，只要她能上交赚到的钱就行了。”
“是他报告她失踪的？”
弗莱特皱皱鼻子。“不是汤米，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豪饮，人已经烂醉如泥了。后来他告诉我们说，玛丽亚几天不见人影是常事儿，她有时候也会和自己的一两个牛郎去海边。”
“我推测你们也一定找过这些……顾客了吧？”
“别提了。”弗莱特大笑了起来，好像这个是他工作一周来听到最好笑的笑话，“记录上看，汤米记得其中的一个可能叫比尔还是威尔什么的。你觉得有什么帮助吗？”
“缩小了范围啊。”雷布思笑着说。
“不管发生了什么，”弗莱特说，“我都不认为汤米会因为玛丽亚没回家而寻求我们的帮助，他的案底打成的单子比你裤裆都长。告诉你实话吧，他是我们的头号嫌疑人。”
“这话靠谱。”每一个警察都知道一个普世真理：绝大多数的谋杀案发生在家庭成员间。
“几年以前，”弗莱特说，“玛丽亚曾经被人打得很惨，实际上都住院了，这事儿就是汤米干的。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幽会，而且那个男人还不付钱，如果你明白我说话的意思。在那之前的几年里，汤米因为致人重伤蹲过大牢。如果我们能说服女被害人作为目击者出庭做证的话，我们就能定他强奸的罪，可是她被吓得魂不附体。有一些目击证人，可还是不足以定他强奸罪。所以只能判成重伤罪，他坐了八个月的牢。”
“这么说他是个暴力型的人。”
“可以这么说。”
“而且有对女性施暴的前科。”
弗莱特点点头，“一开始看上去情况还比较明朗，我们以为玛丽亚是他杀的，要定他的罪。可是没有任何证据。首先他有不在场证明，接着是那些牙印：和他的牙印大小并不吻合，这些都是牙医说的。”
“你的意思是，莫里森博士？”
“是的，没错。我就叫他牙医，来刺激菲利普。”弗莱特抓了抓他的下巴，他皮夹克手肘的地方响了响，“不管怎么样，没有什么证据。接着当第二个谋杀出现，好吧，我们就知道我们要寻找的凶手比汤米可高明多了。”
“你绝对肯定吗？”
“约翰，今天早晨我穿的袜子是什么颜色的我不能绝对肯定，有时候我甚至都不确定是不是穿了袜子。可是，我绝对肯定汤米·瓦特克斯干不出这样的事儿，他是因为看阿森纳队比赛时吃的官司，可不是因为肢解死去的女人。”
雷布思的眼睛没离开弗莱特的袜子。“你袜子是蓝色的。”他说。弗莱特低头看见他的袜子还真是蓝色的，于是咧开嘴乐了。
“它们甚至都不是一个色的。”雷布思添了一句。
“老天，还真是。”
“不过我还是想和瓦特克斯先生聊一聊，”雷布思继续说道，“不着急，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弗莱特耸耸肩，“你说啥都行，大侦探福尔摩斯。现在咱们能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还是说你想看看别的什么？”
“没了，”雷布思说，“咱俩走吧。”他们俩开始走出这个死胡同，弗莱特的车就停在胡同口。
“这个地区叫什么来着？”
“肖尔迪奇区。记不记得你哼唱的那首摇篮曲？‘当我富有，肖尔迪奇的钟儿响起。’”
是的，雷布思隐约有点印象。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把他放在自己的膝盖上，也或者是他的父亲，弯着膝盖为他哼唱这首歌。那个场景好像再也没有发生过，可是他对那时的记忆却一直没有忘记。现在他们已经走到死胡同口了，一条更大的路在面前展开，白天拥挤的车流人流在路上穿梭。那些建筑脏得发黑，窗户上面也厚厚地黏了一层脏东西。各种各样的办公室和仓库，没有商店，只有一家售卖专业厨具的小店。从这儿看过去，没有哪个房子或者公寓在楼上插旗子。在这样的地方，没有人能在死寂的夜里听见一声闷闷的喊叫。透过脏兮兮的窗户，没人能看见凶手偷偷溜走，身上还沾染着罪恶的血迹。
雷布思回头盯着死胡同看，接着看了看第一栋建筑物的拐角，那儿挂着一个小牌子，上面隐约可见这条街道的名字：狼街E1。
这就是为什么警察管杀手叫作狼人，和他野蛮的攻击方式没有什么关系，和那些留在现场的牙齿印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就像弗莱特曾经说过的那样，仅仅是因为据警方所知，这儿是狼人这个名字的来源，狼人第一次在这个地方将自己呈现给大众。他就是那个狼人，他可能无所不在，但是这一点并没有那么重要。更加重要的是，任何人都可能是狼人。这个城市有一千万张脸，一千万个藏身之所，狼人可能是他们中的任意一个。
“接下来做什么？”他问，打开了乘客座席一侧的车门。
“基尔默[1]路。”弗莱特说，他和雷布思交换了一个眼色，这个名字真是太有讽刺意味了。
“那就基尔默吧。”雷布思说着钻进了车里。
那一天开始得早。雷布思睡了三个小时就醒了，之后再也睡不着。于是干脆拧开收音机，在屋子里一边穿衣服一边收听早间新闻节目。雷布思不知道这一天会发生什么，他的着装比较随意：酱色灯芯绒长裤，轻便夹克，T恤衫。今天没穿呢子套装，没打领带。他想洗个澡，可是酒店这一层的洗浴已经上锁了，没有办法洗，除非他去让前台解锁。楼梯旁边放着一个自动擦鞋机，下楼吃早饭以前，他用擦鞋机擦了擦他那一双已经穿得很旧的黑色皮鞋。
餐厅很热闹，大多数客人看上去都是商人或者乘客。空桌子上已经摆放好了当天的报纸，一个疲惫的女招待摆好了一张单人桌子，走过去前雷布思拿起了一份《卫报》。
早餐基本上都是自助的，巨大的桌子上摆放着各种谷物麦片、果汁和水果。没等他问，桌子上就多出了一只咖啡壶，还有一个土司架，架子上面有几片斜切开、烤得微焦的土司片，土司已经凉了。与其说是烤的，还不如说是在灯泡前面晃悠了一下就端上来了，雷布思心里想着，在一片小得可怜的三角土司片上涂抹着黄油。
全套的英式早餐包括一片培根、一个温热的西红柿（放在烤盘上）、三个小小的蘑菇、一份煎鸡蛋，还有一些奇怪的蘸酱，雷布思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咖啡还不够浓，可是他还是把一壶咖啡都喝了，然后要求续杯。吃饭的整个过程他都在不停地翻着报纸，可是在看第二遍的时候他才发现了对前一晚上凶杀案的报道：在第四页中缝靠近底下的一小段文章。
中缝。他看了看四周，一对看上去很尴尬的夫妻正试着让两个又吵又闹的孩子安静下来。可别，雷布思心里想，可别让他们安静下来，还是让他们有点生气吧。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儿呢？他们也许会被杀死，那对父母也许会被杀死。他自己的女儿就生活在伦敦的某个地方，和他的前妻生活在某个公寓里。他应该和她们联系联系的，他会和她们取得联系的。坐在角落桌子前面的那个商人哗啦啦地翻着手中的小报，雷布思的注意力被报纸上的封面吸引了：
狼人再作案
哈，这还像回事儿。雷布思伸手拿过最后半片土司，却发现自己手边没有黄油了。这时身后一只手重重地落在他的肩膀上，他一个激灵下扔掉了土司。受了惊的雷布思转过身去，看见乔治·弗莱特站在那儿。
“早啊，约翰。”
“你好乔治，睡得好吗？”
弗莱特在雷布思的对面拉过一把椅子，重重坐下，双手放在膝盖上。
“不怎么样。你呢？”
“睡了几个小时。”雷布思本来打算把清晨在沙夫茨伯里大街上几乎被抓的事情当作笑话讲来听，不过最后还是放弃了，说不定以后什么时候需要一个有趣的故事。“想来点咖啡吗？”
弗莱特摇摇头，他已经看过桌子上的那些食物了。“不过我倒愿意来点橙汁。”雷布思正要起身，可是弗莱特摆摆手示意他坐下，自己起身去拿了一杯橙汁，一口气喝了下去。他使劲眨眨眼睛，“喝起来好像是冲出来的，”他说，“或者还是喝点咖啡更好。”
雷布思又倒了一杯咖啡。“看见那个了吗？”他边说边冲着角落里的那张桌子点头。弗莱特瞟了一眼小报，笑了。
“好吧，现在大家和我们一样都知道这件事儿了。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会以某种角度来看这件事儿。”
“我无法确定以怎样的一个角度。”
弗莱特盯着雷布思，不过什么也没说。他小口喝着咖啡。“十一点会议室里有个会议，不过我觉得我们可能赶不上了，所以让莱恩主持，他喜欢主持会议。”
“那我们干吗呢？”
“这样，我们可以去里河那边，挨家挨户检查，或者可以去库珀女士工作的地方看看。”雷布思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兴致，“或者我可以带你去其他三起凶杀案现场看看。”雷布思抬起了脑袋。“好吧，”弗莱特说，“那么就去看现场，多喝点，探长，前路漫漫呢。”
“有一件事，”雷布思把咖啡杯子从嘴边移开，“为什么要像照看婴儿一样地照看我？我以为你会有更好的事情去做，而不是这样充当我的司机。”
弗莱特认真地盯着雷布思。他应该告诉雷布思真正的原因吗，还是编个故事？他决定编个故事充数，于是他耸耸肩。“让你融入到整个案子中来，就这样。”雷布思慢慢点点头，可是弗莱特知道他并没有完全相信他。
上了车，雷布思从后视镜看过去，找到了那只泰迪熊。
“我会杀了它。”弗莱特说着，开了驾驶员一侧的车门，“这将是一宗完美的谋杀案。”
“那么爱丁堡是什么样的？”
雷布思知道弗莱特指的不是那个游客眼中的爱丁堡，那个满是节日和城堡的地方。他指的是爱丁堡的犯罪情况，这和伦敦真是截然相反。
“那个，”他回答说，“我们的贩毒问题还是很严重，那些高利贷放贷者好像也有卷土重来的气势，不过现在除了这些，其他都没什么动静。”
“可是，”弗莱特提醒他，“几年前你们那儿出了一个儿童杀手。”
雷布思点点头。
“你们破案了？”雷布思没有什么反应。爱丁堡警方成功地将真相瞒过了媒体，其实这几起谋杀并非“连环”谋杀，只是几个个案而已。
“几千个小时的工作时间，破案了。”他轻描淡写地说。
“可是头儿不这么认为，”弗莱特说，“他们会以为你是什么连环杀手专家。”
“他们错了，”雷布思说，“我只是一个条子，和你一样。所以那些头儿们到底是谁？都是谁的主意？”
可是弗莱特摇摇头，“我不清楚。我的意思是，我知道头儿们都是谁——莱恩、总警司皮尔森——可是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把你调到这儿来的。”
“可是信上面是莱恩的名字。”雷布思说，他自己也明白那并不代表任何问题。
接着他看着人行横道上行色匆匆的路人，交通停止了。在刚刚过去的半个小时里，他和弗莱特已经开了超过三英里[2]的路。道路工程，并排停车（或者三辆车并排停），交通灯的交替变化，行人匆匆过马路，还有那些自私的司机疯狂的开车策略，所有这一切让他们的进展变得缓慢。弗莱特似乎能够看出来他在想些什么。
“几分钟后我们就能摆脱这些了。”他说。他正琢磨着雷布思刚才的话。只是一个条子，和你一样。可是雷布思的确抓住了儿童杀手，难道不是吗？那件案子的档案给了雷布思很高的评价，所以他才能够成功升级成探长。不对，雷布思一定是在自我谦虚，就是这样。你不得不敬佩他这一点。
几分钟后，他们又移动了五十五码左右，正要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看见路口处立着一个“绕行”的牌子。弗莱特看了看这一条辅路，“是时候来点自由发挥了。”他说，然后猛地转动方向盘。街道的一侧是一些市场摊位。雷布思甚至能够听到那些摊位主人叫住路过的磨刀小贩，在磨刀石上磨刀的声音。没人注意到一辆轿车沿着单行道错误地开到了这里，直到一个男孩收起自己的流动摊子，走过了马路，他们才被人们注意到。一个肉乎乎的拳头砸在了司机一侧的窗户上。弗莱特摇下窗户，一个头出现在他们俩面前，粉圆粉圆的，没有一根头发。
“喂，你们俩在这干他妈啥呢？”话还没说完就咽了回去，“哦，是您呀，弗莱特先生。没认出来您的车。”
“你好，阿诺德。”弗莱特平静地说，他的眼睛盯着前面缓慢地挪动摊子的男孩，“最近如何啊？”
男人紧张地笑了：“手脚都很干净啦，弗莱特先生。”
现在弗莱特才屈尊把自己的脑袋转向男人，“很好。”他说。雷布思从来没听谁把这两个字说得这么有威胁意味，现在前面的路没有障碍了。“保持现状。”弗莱特说着开动了车子。
雷布思盯着他，等着他给出一个解释。
“性骚扰，”弗莱特说，“两次前科，猥亵儿童。心理学家说他现在没有问题了，但是我不能确定。那种事情，百分一百的肯定都不够。他在这个市场工作有几个礼拜了，干一些卸货装货的活儿。有时候他会给我一些很好的信息，你知道的。”
雷布思能够想象得出来，弗莱特能够让这个看上去健壮结实的男人乖乖听自己的话。如果弗莱特告诉市场商贩阿诺德的那些秘密，他不仅会丢掉这份工作，而且会遭一顿打。也许这个男人现在状态很好，也许的确是的，用心理学的话来说就是“是社会大家庭的一员”。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现在正试图改邪归正。那么会发生什么？警察们，像弗莱特和雷布思本人（如果他诚实的话）这样的人们，会利用他的过去将这些人变成他们的消息来源。
“我有很多消息来源，”弗莱特继续说，“他们和阿诺德并不完全相同。有一些人是为了赚钱，另一些人则纯粹是因为他们没有办法闭嘴。对我这样的人说出他们所知道的关于某人的事情，会让他们觉得自己很重要，他们觉得自己掌控着信息。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你没有一两个合适的线人和一个不错的人际网络，那么结果就是输。”
雷布思只是点点头，但是弗莱特似乎对这一话题充满了热情。
“从某种程度上讲，伦敦太大了。可是换个角度看，伦敦就很小，人们之间都彼此认识。当然了，这儿也有河水南北之分，南北的不同堪比两个国家。但是，地方划分的方式、归属感、那些同样的面孔，有时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乡村警察。”由于弗莱特已经转向了自己，雷布思再一次点了点头。心里头他想的却是：来吧，一样的故事。伦敦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大、更好、更粗暴、更艰难、更重要。以前他也有这样的态度，和那些来自苏格兰场的警察参加课程，听那些来自伦敦的访客做的讲座。弗莱特似乎不是那种讲课的类型，可是实际上，每一个人都是讲课的类型。雷布思实际上也经历过这样的时候，当时他夸大了爱丁堡警察所面对的问题，这样在其他人的眼中，他看上去就会更加坚强、更加重要。
还是需要面对现实。警察工作就是无数的书面工作和计算机工作，只是有某些人站了出来，告诉大众真相。
“就快到了。”弗莱特说，“左手第三条街——基尔默路。”
基尔默路位于一片工业置地内，因此到了晚上就显得很冷清了。这条街在一个地铁站后面，和其他的许多小街小巷交错在一起。雷布思总是觉得地铁站应该是热闹的地方，坐落于繁华的闹市。可是这个却位于一个窄窄的后街上，远离公路、公交车路线，或者是火车站。
“我不明白。”雷布思说。弗莱特只是耸耸肩膀摇摇头。
晚上从地铁站里走出来的乘客会发现，他们独自一人走在路上，经过那些网眼窗帘遮盖着的窗户，里面还透出电视机的亮光。弗莱特告诉雷布思一条人们最常走的路径，那就是从工业用地穿过去，再穿过后面那片公园。公园平平淡淡，没有生气，只有一个球门柱，两个橘黄色的交通圆锥路障代替了其他球门设施。公园的一边有三个高大的建筑，还有一些低矮的住房也正在建造中。梅·杰瑟普曾经建造了其中的一个房子，她父母住在那儿。她十九岁，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是这份工作下班晚，不到十点钟她的父母就开始担心她的安全。一个小时后传来一声敲门声，她的父母赶紧跑过去应门，如释重负。却发现站在门口的是警探，告诉他们梅的尸体被发现的噩耗。
事情就是这样了。似乎两个被害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关联，没有真正的地理上的关联。弗莱特指出，所有的凶杀案都发生在河的北岸，他指的是泰晤士河。一个妓女、一个办公室女经理和一个酒水店助手之间到底有什么共同点呢？雷布思要是知道可真是见鬼了。
第三宗凶杀发生在北肯辛顿最西边的地方，尸体是在一条铁路沿线找到的，一开始是交警着手调查工作的。死者是舍莉·理查兹，四十一岁，未婚，无职业者。到目前为止，她是唯一一位非白人受害者。他们开车经过诺丁山，拉德布罗克丛林路和北“肯”（弗莱特这么叫北肯辛顿），雷布思被这一整个布局触动了。一条街道，全部都是宽敞豪华的别墅，可是突然之间，你就会进入一条满是垃圾的肮脏小路，旁边楼房的窗户上搭着木板，路边的长椅就是流浪汉的家，你根本难以想象富人和穷人就这么比邻而居。在爱丁堡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有的，在爱丁堡，各个阶层之间有较为清晰的界限。但是这个，简直太令人难以置信了。用弗莱特的话说：“一边是种族暴徒，另一边是外交家。”
舍莉·理查兹的尸体所在的地方是目前为止雷布思见过最荒凉、最可悲的了。雷布思费劲下到铁路线，爬下铁路路堤，趴在砖墙上跳了下去，蹭了一裤子的青苔。他试着用手把那些青苔拍掉，可是没什么效果。若想走到弗莱特开车等他的地方，他还得从一座铁路桥底下穿过去。他试着躲过那些小水坑和垃圾，脚步声在桥下回响。他停了下来，听着。有一种声响围绕着他，那是一种呼呼喘气的声音，好像这座铁路桥正在做临死的挣扎。他抬眼看过去，看见了黑暗中鸽子的轮廓，停在桥的大梁上，低声呢喃。那就是他听见的声音，根本就不是什么喘气声。这时突然一阵雷鸣声传过来，桥上有火车经过，鸽子惊得飞了起来，在他的头顶盘旋。他抖了几下，然后走到太阳地里。
最后终于回到警局的凶案会议室，实际上这是由几间屋子组成的，占据了建筑最顶层的大部分空间。当弗莱特和雷布思走进最大的那间屋子时，雷布思估计里面有大概二十个男男女女在工作。这间屋子和全国其他地方的凶杀调查工作室没有什么区别，警官们忙着打电话，或者在电脑终端前忙着什么。文职人员在各个桌子间忙来忙去，手里的文件好像永远也处理不完。屋子的一角有一个复印机，正在吐出更多的文件。递送人员正忙着把一个新的五屉文件柜挪到墙的一边，那儿已经立着三个了。另一面墙上挂着一个详细的伦敦街道图，凶杀现场被标记出来。彩色胶带从这一端连到墙上的某个点上，墙上钉着各种照片、细节图和便条，剩下的地方被值勤人员表和进度表占据了。所有的一切都在高效运作着，可是那一张张脸却对雷布思泄露了他们自己的秘密：这儿的每一个人，虽然在努力工作，可是都在等待着好运气。
感受到整个办公室的高效率气氛，弗莱特立即调整好了状态，开始连珠炮一样地问问题。会议进行得怎么样？兰贝斯那边有没有新消息？（他向雷布思解释说警局的实验室就在那边。）有没有关于昨晚事件的新闻出来？挨家挨户的询问进行得怎么样了？还有，有谁有什么新消息吗？
回应他的只有耸肩和摇头。他们现在只不过是例行公事一样地做这些事情，他们在等待着那个好运气。可是，如果好运气不出现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雷布思有办法：自己的幸运自己创造。
这间主办公室旁边稍微小一点的那间屋子被当成了沟通中心，保证凶案会议室时刻获得调查的各种信息。这间办公室之外还有两个更小的屋子，每一间里面都挤着三张桌子，这儿就是高级警员工作的地方，有两张桌子是空着的。
“坐。”弗莱特说。他拿起自己桌子上的电话，拨了号。等着对方应答的时候，他皱着眉头看了看高达四英寸的文件，这些都是早晨才放到他的待处理文件盒中的。“你好，基诺吗？”他对着电话的话筒说，“我是乔治·弗莱特，我能不能要一些三明治，还有意大利香肠沙拉？”他边说边看了看雷布思，征求他的意见。“基诺，请给我们黑面包。最好有四块，谢了。”他挂断了电话，再次拨号。这一次只有两个号码：内线。“基诺在街角开了一家咖啡店，”他对雷布思解释道，“他做的三明治好吃极了，而且还外送。”接着，他对着电话说道：“哦，你好。我是弗莱特探长，我们能要一些茶吗？中壶就可以了，送到我的办公室来就行。今天是淡牛奶，还是煎蛋煎饼？好极了，谢谢。”他把电话听筒放回机座上，然后摊开自己的双手，好像他刚刚施了一个法术。“约翰，今天可是你的幸运日，我们能喝到好奶了。”
“那么现在干吗？”
弗莱特耸耸肩膀，然后一只手重重地落在那个堆满了文件的文件盒上，“你可以通读这些文件，让自己对调查的进展有所了解。”
“把这些都看完了也未必有什么效果。”
“事实正相反，”弗莱特说，“这些文件能帮助你回答那些上司们问的令人难堪的问题。受害人多高？她的头发是什么颜色的？是谁发现的她？答案就在这些文件里。”
“她有五英尺七英寸，头发颜色棕色。至于谁发现的她，我在乎就见鬼了。”
弗莱特大笑了起来，但是雷布思倒是挺严肃。“凶手不是仅仅出现了那么简单，”他接着说，“他们是创造出来的，创造出一个连环杀手需要时间，这个家伙肯定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成为现在这个样子。在那段时间中他在做什么？也许他独来独往，也许他有一份工作，甚至还有妻子和孩子，一定有人知道什么事情。也许他的妻子会猜测他在晚上去了哪儿，或者他的鞋尖上为什么会有血迹，再或者她厨房里的刀为什么突然消失不见了。”
“好吧，约翰。”弗莱特再一次摊开双手，这一次他做了一个求和的手势。雷布思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变得有点大。“冷静一下。首先，你像那样说话的时候，我很难明白你在说什么，但是我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那么，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
“宣传。我们需要公众的帮忙，我们需要一切可用的手段。”
“我们在一天内已经接到了几十个电话。匿名者的汇报，想要忏悔的疯子，邻居不检点行为的告密者，有怨气的人，甚至还有几个是真的值得怀疑的对象，我们对他们逐一进行了排查，而且也取得了媒体的合作。总警司今天将会接受几次媒体采访。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我们尽可能地向媒体发布消息，并且希望他们能够帮助宣传。我们有全国最棒的、顶呱呱的联络官不停轴地工作，确保公众了解我们现在所做的这些工作。”
有人在敞开着的门上敲了敲，接着一位女警员端着一个托盘进了屋子，把盘子放在弗莱特的桌子上。“我来吧。”他说着，已经开始往两个马克杯子里倒茶了。
“联络官的名字是什么？”雷布思问。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位联络官。她，也是一位很出色的联络官。不过她不在伦敦，她已经回到爱丁堡了……
“凯西·法拉黛。”弗莱特说，“督察凯西·法拉黛。”他闻了闻纸盒子里面的牛奶，然后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点。“如果你在这儿混得久的话，你就会见到她。我们的凯西是个狠美人，提醒你，如果她听见我这么说她的话，肯定要把我脑袋弄下来放在盘子里。”弗莱特哧哧地笑了。
“然后旁边放上沙拉。”一个声音从门外传过来。弗莱特浑身抖了抖，把茶洒在了自己的衬衫上，他跳了起来。一个极品金发美女靠在门框上，双手叠放在一起，两只腿随意地交叉。雷布思不禁被她的眼睛吸引，她的眼睛有些吊，好像一只迷人的猫。这就使得她的脸看上去比实际上窄了很多。她的双唇很薄，淡淡地抹了一层口红。她的头发看上去有种金属般的光泽，更衬出了这个女人的风姿。她比屋里的两个男人都要大几岁，如果说不是岁月侵蚀了她的容颜，那就是化妆品。她的脸线条分明，有些微胖。雷布思并不喜欢女人化浓妆，但是许多男人倒挺喜欢。
“你好，凯西。”弗莱特说，他试着让自己看上去至少能镇定一点，“我们刚刚……”
“……在谈论我，我知道。”她把双手放下来，向屋子里走了几步，冲雷布思伸出手，“你一定就是探长雷布思了，”她说道，“久仰大名。”
“哦？”雷布思看了看弗莱特，可是，他的注意力完全放在凯西·法拉黛身上。
“我希望乔治没难为你。”
雷布思耸耸肩膀：“没有，见识过什么叫难为。”
她的眼睛现在变得更像一个猫科动物。“我想也是。”她说。然后她放低声音，“不过小心点，探长，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乔治一样好。如果突然从伦敦来人指着你的鼻子教你办案，你会怎么想，嗯？”
“凯西，”弗莱特说，“没必要……”
她抬起一只手，示意他闭嘴。“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乔治，一个探长对另一位探长的提醒。我们必须懂得照顾好自己，不是吗？”她看了看表，“该走了，五分钟后和皮尔森有个会。很高兴见到你，探长。回见，乔治。”
然后她走开了，门还敞开着，一股浓重的香水味飘散在屋子里。一时间两个男人都没说话。雷布思先开了口。
“我相信你的形容是‘美人’，乔治。提醒我千万别让你给我介绍对象。”
下午时光就要过去了，雷布思独自坐在弗莱特的办公室里，他前面的桌子上放着一沓文件。他用手指敲打着桌子边，像个鼓手，眼睛盯着他写下的这两个名字。
安托尼·莫里森医生 汤米·瓦特克斯
这两个人他很想见一见。他在这两个名字下面画了一条粗粗的线，又写下两个名字：罗娜。萨曼莎。这两个人他也想见一面，只不过是出于个人意愿。
弗莱特去见总督察莱恩了，他在这栋建筑的另外一层，雷布思并没有被邀请会见。他拿起剩下的最后一小块三明治，可是想了想又把它扔进了办公室的金属垃圾桶里，太咸了。而且意大利香肠沙拉里头那是什么肉啊？现在他想再喝点茶。他想起来弗莱特要茶是拨18号的，可是他决定还是别试了。他可不想让自己做什么蠢事，不是吗？如果电话接到总警司皮尔森那里就真算他走运。
只是一个善意的提醒，雷布思明白这话的意思。他把自己写的单子揉成一团，也扔进了垃圾桶里，接着起身去了那间主办公室。他知道他应该做点什么，或者至少看上去是在做什么的样子。伦敦警局把他从四百英里之外叫过来是希望他能帮上忙，但是他从他们的调查中根本什么都看不出来。他们已经力所能及了，可是这一切却没什么用。他只是他们的另一根稻草。是为了获得那个难以捉摸的好运气的另一次尝试罢了。
他正在研究墙上的地图，这时候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先生？”
他转过身，看见凶案会议室里的一位警察正站在那里，“什么事？”
“有人想见您，先生。”
“我？”
“那个，现在您是级别最高的警探了，先生。”
雷布思想了想，“谁想见我？”
警察看了看他手里的那张纸，“一位叫作弗雷泽博士的人，先生。”
雷布思这次想的时间长一些。“好吧，”他说，转过身向那间小办公室走去，“过一分钟把他带进来吧。”他顿了顿，“哦，帮我端点茶过来，好吗？”
“好的，先生。”警员说道。等到雷布思离开了屋子，他转过身，其他人正坐在各自的桌子前面对着他笑，他说，“他妈的苏格兰人的嘴脸，”他大声说着，每一个人都能听见，“我把茶壶端进去前记着提醒我往里头撒泡尿。”
弗雷泽博士居然是位女士。并且她也足够吸引人，当她走进办公室的时候，雷布思不禁半欠起身子欢迎她。
“雷布思探长？”
“是的。那么您是弗雷泽博士？”
“是我。”她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完美的牙齿，雷布思请她就座，“我想我最好解释一下。”雷布思盯着她的眼睛点点头。他让自己的眼睛保持和她对视，因为他怕自己会不小心去看她那双有着健康肤色的修长双腿，或者是盯着她的大腿看。简单一眼他就把她的身材看个清楚，她很高，几乎和他一样高。她的双腿露出来，很长，身肢柔软。她穿了一件和裙子相配的外套，里面是一件简单的白色衬衫，戴了一串珍珠项链。项链的上方喉部有一个很淡很不显眼的疤痕，她的脸被太阳晒成了健康的肤色，没化妆。她的颊骨是方的，头发又黑又直，用一个黑色的橡皮筋扎在脑后，一缕没绑上的头发落在她的肩头。她进屋的时候拎了一个黑色软皮的公文包，现在公文包放在了她的膝盖上。她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指拨弄着提手。
“我不是一位医学博士。”雷布思表现出一点吃惊，“我是文学博士，在伦敦大学学院教心理学。”
“你是美国人吧？”雷布思说。
“实际上，加拿大人。”
是的，他应该发现的。她的口音中有一种轻快的调子，很少有美国人说话是这样的。并且与那些在王子街停下来，和司各特纪念塔合影的美国人相比，她说话鼻音没有那么重。
“很抱歉，”他说，“那么，能为您做点什么呢，弗雷泽博士？”
“是这样，我今天早晨和你们这边电话沟通过，我说了我自己对狼人案子的兴趣。”
现在雷布思全懂了。另一个对狼人有一些疯狂想法的疯子，这肯定也是凶案会议室里的那些警员的想法。所以他们决定开他的玩笑，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他安排一个会议，然后弗莱特也会感到难堪。好吧，让他们自己笑话自己去吧。对于有吸引力的女人，不管是不是疯子，雷布思总是有时间的。毕竟他也没有什么其他事情好做，不是吗？
“继续。”他说。
“我很愿意给狼人的特征做一个素描。”
“素描？”
“心理素描。就像拼图辨认嫌疑人一样，但是我所描画的是一幅心理图像，而不是脸长什么样子。我一直在研究犯罪素描，我想我可以利用同样的方式来帮助你更加清楚地了解凶手。”她停顿了一下，“你怎么看？”
“我在想你在想什么，弗雷泽博士。”
“或者我只是有公德心吧。”她低头盯着自己的腿，然后笑了，“可是实际上，我是希望能够通过这个验证我的研究方法。到目前为止我都在用警察局的旧案子进行实验研究，现在我希望能够接触一件真正的案子。”
雷布思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后靠过去，再次拿起笔，假装在研究。抬起头的时候，他看见她正在专注地看着他。毕竟她是一位心理学家，他放下笔。“这不是游戏，”他开口说道，“而且，这儿也不是开讲座的礼堂。四个女受害人，死了，那个疯子还逍遥法外，现在我们正忙着我们手头上有的那些线索，甚至是错误的线索。为什么我们要为你花时间呢，弗雷泽博士？”
她的脸挂不住了，颊骨变得一片绯红，看上去她并没有合适的答案。雷布思没有什么话要说了，所以他也坐在那儿，不说话。他的嘴唇又酸又干，喉咙好像涂了一层蜡。茶怎么还不来？
最终她说话了：“我想要做的只是读一读案件的资料。”
雷布思说话的讽刺口气更重了：“只是这些？”他用手指头点了点文件盒中成堆的文件，“那么没有问题，只耽误你几个月的时间而已。”她没有搭理他，在公文包里翻找着什么，她拿出来一个小巧的橘黄色文件夹。
“这儿，”她冷冰冰地说，“看看这个，二十分钟就够了。这是我给一个美国连环杀手做的心理素描，如果你认为并不能帮助你们寻找这次的杀手，或者确定他下一次会在哪儿作案的话，我就走。”
雷布思接过文件。天啊，他心里想着，不想看这些心理学的东西！相关……参与……激发。在那些管理培训课上他可受够了这些心理学的玩意。可是接下来他就不想让她走了，他可不想只剩下他自己坐在这间办公室里，被外面凶案会议室里的那些警员嘲笑，为他们的小小把戏成功而得意扬扬。他打开文件夹，拿出一份打印装订好的论文，大概有二十五页，他开始看这份文件。她坐在那儿，看着他，等着他可能的提问。雷布思读着论文，下巴扬起，这样她就看不到自己脖子上像松松垮垮的袋子一样的皮肤。他尽量挺起胸，让自己公认并不发达的胸肌看上去结实一点。他现在在怪罪自己的父母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没好好给他补充营养。他长得柴火棍儿一样，并且每次他想开始增重的时候，增加的总是自己的肚子和屁股，而不是胸部和手臂上的肌肉。
屁股。胸部。手臂。他努力地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论文上，却意识到自己用余光可以看到她的身体，就在纸张上面一点的地方。他甚至连她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或者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皱起眉头，好像在沉思，然后开始看论文。
看到第五页的时候他开始对论文感兴趣，到了第十页，他觉得这篇论文还有点东西可以研究。很多内容都是推测的，约翰，说实话，所有的这些结论几乎都是靠推测，不过有几点她倒是推导得有理有据。他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头脑运转的轨道和侦探是完全不同的。但是不管怎样，他们运转的中心都是一个太阳，并且时不时的，还会遇到一些卫星。如果让她为狼人做一些心理素描又有什么害处呢？最坏的结果就是带着他们走进另一个死胡同。最好的结果，也许在伦敦办事的这些日子他可以有一位女士的陪伴。是的，一个令人愉悦的女士的陪伴。这不禁提醒了他：他得给自己的前妻打个电话，约她见个面。他迅速地通读了一遍整个文件。
“好吧，”他说，合上论文，“很有趣。”
她看上去似乎很满意，“有用吗？”
他犹豫了一下才回她：“也许。”
这可不是她期待中的答案：“能不能让我研究一下狼人的资料，给他做个心理素描？”
他慢慢点了点头，一副沉思的样子，她脸上的表情轻松起来，雷布思禁不住回送给她一个微笑。这时候有人敲门。“进来。”他说。
是弗莱特，手里拿着一个托盘，上面的茶洒了一多半。“我想您刚才要了一些茶水。”他说，接着他看见了弗雷泽博士，雷布思很高兴看见他脸上震惊的表情。
“天哪。”弗莱特说，眼睛看了看这位女士，又看看雷布思，再看看这位女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吃惊已经表现了出来，“他们告诉我说你这儿有客人，约翰。可是他们没告诉我，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他结结巴巴，然后不再说话，嘴巴张开，接着把托盘放在桌子上，转向她：“我是乔治·弗莱特探长。”他边说边伸出一只手来。
“弗雷泽博士，”她回答，“丽莎·弗雷泽。”
他们握手的时候，弗莱特用眼角扫了一眼雷布思。雷布思感到自己现在在大都会警局没有那么不自在了，冲着他缓慢却欢乐地眨了一下眼睛。
“天啊。”
她给他留下一套书让他看，《连环杀手心理》，这本书收录了各个学院在这方面发表的一系列论文。其中就包括伦敦大学丽莎·弗雷泽写的《最终解读：连环杀手的动机模式》。丽莎，好名字。不过上面倒没有提及她的博士学位。其他的书看上去部头甚至要更大，长长的文章，穿插着各种图片、表格，还有图解，例如吉拉德·Q.麦克诺蒂写的《大屠杀模式》。
麦克诺蒂[3]？这不会是在说笑吧？不过在书的护封上面，雷布思了解到这个麦克诺蒂教授也是生于加拿大，然后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不知道那个Q代表了什么。那一天剩下的时间他都坐在办公室里畅游在书海中，对丽莎·弗雷泽的文章极为关注（他读了两遍），麦克诺蒂的那本书他读的主要是讲“伤残模式”的章节。他喝了茶，喝了咖啡，还喝了两罐苏打橘子水，可是他嘴里总是有种酸酸的味道，并且他越读就会越开始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肮脏，在读过一个又一个骇人的故事后，他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因此而变得脏兮兮的。差一刻的时候他起身去洗手间，外间办公室里的人们已经不再干活了，可是雷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个事实，他的思绪还在别的地方。
弗莱特让雷布思待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几乎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出现，到了六点的时候，弗莱特走进办公室。“喝一杯？”雷布思摇摇头，弗莱特坐在椅子边上，“怎么了？”
雷布思在那堆书上面挥了挥手，弗莱特看了看其中的一本。“哦，”他说，“我猜，这些不是床边读物吧？”
“不是，这些书很……邪恶。”
弗莱特点点头，“可是你有你独特的视角吧，嗯，约翰？不然那些犯罪分子就要逍遥法外了。如果这么可怕的话，我们都不敢直面真相，那么任何人都可以逃过谋杀的罪恶，比谋杀更加可怕。”
雷布思抬起眼睛看着他，“什么比谋杀更可怕？”
“很多啊。有人折磨然后强奸了一个只有六个月大的孩子，把整个过程录了下来，这样他就可以和那些类似的罪恶的人们分享。这个可怕吗？”
雷布思的回答几乎听不见：“你在开玩笑。”可是他知道弗莱特说的是实话。
“就发生在三个月之前，”弗莱特说，“我们还没抓到那个混蛋，但是苏格兰场拿到了那个视频——而且不止一个。见没见识过沙利度胺色情电影？”雷布思疲惫地摇摇头。弗莱特脑袋低了下来，这样他们俩人的脑袋几乎碰在了一起。“别有同情心，约翰，”他静静地说，“同情心没法帮忙破案，现在你在伦敦，不是苏格兰高地。光天化日之下双层巴士上都是不安全的，更不要说入夜后一条拖船道了，根本没人会看见。伦敦赋予你一张厚脸皮，还有暂时性的失明症。可是你和我不能失明，不过咱俩倒可以暂时喝一杯，来吗？”
现在他起身准备走了，搓着双手，结束了他的讲演。雷布思点着头，慢慢起身。“不过就很快地喝一杯，”他说，“今晚我有个约会。”
去赴约的时候地铁里挤满了人，他看了看自己的表：晚上七点半。难道伦敦的拥堵永远都不会结束吗？整个车厢闻上去有种醋和盐的混合味道，车在飞速晃悠着前进，车厢里三个振耳欲聋的喇叭里还放着广播。雷布思周围的面孔在他看来一片空白。暂时性失明：弗莱特是对的。他们将外界拒之门外，因为承认他们所经历的一切，就是意识到单调乏味的存在，幽闭恐惧症的存在，以及随之而来的那种愤怒。雷布思感到很压抑，很疲惫。但是他也是游客啊，所以也是要感受一下伦敦的。这就是为什么他选择了坐地铁出行，而不是坐在狭小的出租车里。此外，已经有人提醒过他，伦敦的黑出租价格高得离奇，他已经在他的那本伦敦百事通手册上查过了，他要去的地方离地铁站并不远。
所以雷布思选择乘地铁出行，并且他试着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像一个外地人，不那么直勾勾地盯着卖艺人和乞丐们看，试着不要在地下铁通道的中间停下来去看那些广告海报。一个流浪汉在某一站挤了进来，门关上了，车子继续前行后这个流浪汉开始大声咆哮，可是其他的乘客却置若罔闻，他们成功地忽略了他的存在。下一站到了，他受了打击，没精打采地离开了车厢，走上站台。引擎开动起来，雷布思再次听见了他的声音从旁边那节车厢传了过来。真是一场令人惊叹的演出啊，令人惊叹的不是流浪汉，而是车上的乘客。他们关闭了自己的思想，拒绝参与到社会当中来。如果他们看见有人打架的话，是不是也会如此表现呢？或者是看见一个高大结实的小偷在偷游客的钱包时也这样熟视无睹吗？是的，恐怕是这样。这并非是一个非正即邪的地方：这是一种道德的缺失，可是这比其他任何事情都让雷布思感到害怕。
可是这种情况也有某种形式的补偿，他所看见的每一个美丽的女人都让他想起丽莎·弗雷泽。挤上中央地铁线上的一节车厢，雷布思发现自己紧紧贴着一个年轻的金发姑娘。她的衬衫口子开到胸部，这让比她高出许多的雷布思偶尔能瞥见那里的山峦起伏。她从手中的简装书抬起头，看见他盯着自己。他迅速移开了眼神，可是总能够感觉到她一直在盯着自己的脑袋。
每一个男人都是强奸犯：难道不是有人这么说过吗？盐的痕迹……牙齿的咬痕……地铁减速进了下一站：麦尔安德，这就是他的目的地了。这个女孩儿也要下车。他在站台上徘徊了一阵子，直到女孩儿消失不见，可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接着他向地上走去，去呼吸新鲜空气。
其实更像是呼吸一氧化碳。三条小巷子都堵得要命，都是因为那个拖车没有办法挤过某个建筑物的窄门。两个恼怒的交警正尽力解开这个大麻烦，雷布思头一次觉得，他们头上戴着的那个圆高帽子是多么的可笑。苏格兰的那种扁平帽子倒是更加轻便，要是在足球赛场上，至少这样的扁平帽子不会让自己成为射球的目标。
雷布思在心里对那两个交警说了声“好运”，然后走向吉蒂安公园——这是一条路的名字，而不是公园——走向了78号。那是一栋三层的楼房，从前厅进门的格局来看，整栋房子被分割成了四个公寓。他按了按从下数第二个门铃，等在那里。开门的是一个十几岁高高瘦瘦的姑娘，她又长又直的头发染成了黑色，每一个耳朵上都戴了三个耳环。她笑了，给了他一个意料之外的拥抱。
“嗨，爸爸。”她说。
萨曼莎·雷布思领着她的父亲走上狭窄的楼梯，来到了最高层的那户公寓，她和母亲住在那里。如果说自己女儿的变化还不够令人惊讶的话，那么雷布思前妻的变化一定会令人大吃一惊。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妻子状态这么好。她的头发中有灰色的发丝，可是头发剪得很短，很时髦，脸上有种健康的小麦色，眼睛炯炯有神。他们彼此打量着对方，没有人说话，接着快速地拥抱了一下。
“约翰。”
“罗娜。”
她正在读一本书。他看了看书皮：《灯塔行》，伍尔芙写的。“我倒是更喜欢汤姆·沃尔夫[4]。”他说。起居室很小，甚至可以称得上拥挤，可是装了很多书架，聪明地利用了空间，墙上挂的镜子也有效地拓展了视觉印象。他认出了那些熟悉的东西：那把椅子、抱枕垫，那盏落地灯，那是他曾经和罗娜生活在一起时共同用过的。现在这些东西都挤在这个狭小的公寓里，看着这些，他心里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不过他对室内装饰做了赞美，说整个小屋透着一股子温馨，然后他们坐了下来，边喝茶边聊。雷布思带了礼物：送给萨曼莎的光碟，送给罗娜的巧克力——看到这儿，两个女人交换了一个心知肚明的眼神。
两个女人。萨曼莎已经不再是个小姑娘了，身材还有着少女时期的那种柔软灵活，可是她的一举一动，还有她的脸庞则完全成型、成熟了。
“你看起来不错，罗娜。”
她顿了顿，接受了他的赞美。“谢谢你，约翰。”最后，她开口说道。他注意到罗娜并没有说一些赞美的话给他。母女俩再次暗地里交换了眼神，好像她们俩在一起的时光让她们之间产生了一种心电感应。所以那一晚，几乎一直是雷布思在说话，很多时候谈话都会中断，雷布思只好紧张地开口填补这段空白。
但是这些都不是那么重要了。他说起了爱丁堡，但是并没有详细说到自己的工作。这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因为除了工作之外，他几乎不做其他的事情。罗娜问起一些他们共同的朋友们的近况，他只好承认自己已经很久没见过那些故友了。她说起了自己的教书工作，说起伦敦昂贵的房价（雷布思并没有听出罗娜有希望他在经济上帮自己的口气，从而获取在她们俩心目中更稳固的地位。毕竟，是罗娜自己决定要离开雷布思的，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除了她所说的，她曾经爱过一个男人，可是她选择嫁给工作）。接着萨曼莎告诉他关于自己上秘书课的事情。
“秘书？”雷布思重复道，试着让口气听上感兴趣，萨曼莎的回答很冷淡。
“我给你写的某一封信里头说起过。”
“哦。”谈话再次中断了。雷布思想大喊出来：我读了那些信，萨米！我读得如饥似渴！很抱歉我很少回信，可是你知道我一向不擅长写信，写信要花费我大量时间和精力，而我又恰恰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那么多的案子等着我去处理，那么多的人都依赖着我。
可是他什么都没说。当然了，他什么也说不了。他们开始玩起这个假装警察问话的游戏，在堡路（Bow Boad）的这间小小的起居室里，不着边际地闲聊，可是没有谈到任何实质性的话题，真是难以忍受啊。雷布思把手放在膝盖上，十指张开，已经做好姿势，好像随时准备起身离去。好的，很高兴能看见你们，可是酒店里铺着浆过的床单的大床在等着我，有冷饮机，有自动擦鞋机。他起身了。
这个时候门铃响了。两声短，两声长。萨曼莎几乎是飞奔着下了楼，罗娜微笑了。
“肯尼。”她解释道。
“哦？”
“萨曼莎的现任绅士男。”
雷布思慢慢点点头，他是个通情达理的父亲。萨米十六岁了，她已经毕业了，开始在大学学习秘书。不是男朋友，是位绅士男。“那你呢，罗娜？”他问。
她刚张开嘴做了个口型回答，这时候上楼的脚步声打断了她。萨曼莎牵着男朋友的手进了屋，她的脸变得红扑扑的，雷布思自然而然地站了起来。
“爸，这是肯尼。”
肯尼穿着一件有拉链的黑色夹克衫，一条黑色的皮裤子，一双靴子几乎长及膝盖。他每动一下身上的衣服就会发出声音，空闲的那只手里拿着一个面罩翻了上去的头盔，里头还能看见黑色皮手套的手指部分。两个手套指头露了出来，好像正巧指着雷布思。肯尼放开手不再搂着萨曼莎，他向萨曼莎的父亲伸出了手。
“哈喽。”
他的口气有些粗鲁，声音很低沉，有自信。他有一头柔软的黑发，几乎是中分头，脸颊和脖子上有一些青春痘，还有当天新长出来的胡茬。雷布思握了握他的手，很热，但是雷布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热情。
“你好，肯尼。”罗娜说，然后告诉雷布思，“肯尼是一位摩托车快递员。”
“哦。”雷布思答应了一声，然后重新坐下。
“是啊，没错，”肯尼听上去兴致很高，“就在城里。”他转向罗娜，“罗娜，我今天递了一个很老的包裹。”他一边说一边向罗娜眨眼睛，罗娜温暖地笑了。这个年轻的小绅士，这个大概18岁（可是他看上去很成熟，比萨曼莎看上去更加老练世故）的小伙子显然已经用自己的魅力征服了母女俩的心。现在他转向雷布思，用同样的表情向他眨眼睛。“生意好的话，我每天能赚100英镑呢。当然了，原来的生意更好，就在大本钟后面那个街区。现在那儿出现了挺多新公司，所有的公司都在向大家显摆他们多有钱。当然了，如果你干活又快又好，还是很有赚头的。现在有许多客户直接点名让我过去，这就说明我的事业正在起步。”他靠着萨曼莎在沙发上坐下，和其他人一道，等着雷布思说点什么。
雷布思知道大家在等他说话。肯尼实际上已经摆开了架势要和雷布思打擂台，现在他给出的信息就是，看你现在还敢不同意我。这个孩子到底想要什么？顺着他的自大拍马屁，还是要求雷布思同意和自己的女儿亲热，再或者给他几个逃避限速摄像头的技巧？不管怎样，雷布思可不打算接招。
“对你的肺不好，”他转换了回答的方向，“那些尾气。”
肯尼似乎对这种话题的转换有些摸不着头脑。“我会保持健康的。”他说道，听上去似乎有一些被激怒的样子。很好，雷布思这样想，激怒你这个小畜生还不是轻而易举。他知道罗娜在警告自己不要招惹肯尼，现在她正用那种杀人的眼神示意他，可是雷布思的注意力仍然放在肯尼身上。
“像你这样的孩子前途肯定不可限量吧。”
肯尼立刻就振奋了。“是啊，”他说，“我甚至还可以创建自己的快递车队，我需要的只是——”这个时候他后知后觉地注意到雷布思说的是“孩子”，他闭了嘴，好像觉得自己就是个穿着短裤戴着学校帽子的孩子。不过回头去纠正已经晚了，太晚了。他必须继续往前说，可是现在听上去好像他的这些理想都不过是些白日梦，游戏场上的过家家。这个条子肯定是从苏格兰来的，他可得小心点自己的每一个举动。现在看看事情进行到哪一步了？这个苏格兰佬，这个看上去抗打抗摔的混蛋一点都不配合，简直是格格不入，这个着装不讲究的家伙现在正在回忆他记忆里的一个小杂货店。有那么一段时间雷布思也曾经给这个杂货店当“快递小子”。（他解释说在苏格兰，“快递”就意味着“杂货”。）他当时有一辆外形笨重的黑色自行车，车把手上有一个金属的长方形筐子，杂货店的盒子就放在这个筐里，接着他就可以踏着脚踏板去送快递了。
“我曾经也以为我很有钱，”雷布思说，明显现在是在出击，“可是当我想要更多的钱的时候，根本就没能成功。我必须得等到我年纪足够，去找到一份工作。可是我真是喜欢那辆车子，干一些杂活，跑跑腿，给那些老家伙们送送快递。有时候他们还给我小费呢，够买一个水果，或者是一罐果酱。”
屋子里面没人说话，一辆警车开着警笛呼啸而过。雷布思靠在沙发上，交叉起双手，脸上洋溢着笑意。接着肯尼突然反应过来：雷布思在拿他们俩做比较！他的眼睛睁大了，屋里的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罗娜明白，萨米明白。现在如果有人给肯尼两分钱，让他给这个条子吃一顿爆栗子他都愿意，管他是不是萨米的爸爸呢。可是他忍住了。罗娜起身去泡茶，接着这个大一点的混蛋起身说要告辞。
所有这一切都来得太快。肯尼还在试着弄清楚雷布思在玩什么把戏，雷布思能看得出来。这个可怜的没怎么接受过教育的黄毛小子想弄明白到底雷布思给了他多少打击。雷布思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需要多少就有多少。罗娜当然也因为这个对雷布思很不满，萨曼莎看上去有些尴尬，那么都去他的吧。他已经完成了自己作为父亲的职责，他所表现出的尊敬已经到头了。他不会再来骚扰她们了，就让她们住在这个拥挤的小公寓里吧，还有这个……绅士男来拜访，这个伪成年人。雷布思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读书，做笔记，另一段繁忙的日子在前头等着他。已经十点了，他在十一点之前就能回到宾馆。不算晚的夜，这正是他所需要的。过去的两天里他几乎只睡了八个小时。怪不得他这么暴躁，想找个人打架。
他开始觉得有一些羞愧了。找肯尼打架太容易了，他根本就不是对手。就好像自己用一座愤恨的大铁塔轻而易举地将一个小飞蝇压在身下。约翰啊，是愤恨，还是嫉妒？他可不能让这个问题打扰到一位疲惫的人，打扰到像约翰·雷布思这样的人。明天吧，明天他就会开始想一想答案，他下定决心要为自己带到伦敦来的这种傲气付出代价。明天吧，明天脚踏实地开始干活。
离开公寓前他再一次握了握肯尼的手，又给了他一个男人之间的眨眼。罗娜起身送他到门口，他们去了大厅，留下萨曼莎和肯尼坐在起居室里，门关上了。
“好了，”雷布思迅速地说，“我能自己下去。”他开始下楼，意识到多做停留就是在等着和罗娜吵嘴。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最好注意点楼萨利欧[5]。”他临走时说道，没能克制住自己临走前的不善之言。
外面，他想起来罗娜就喜欢年轻的爱人。或者她……不，他不应该这么想。“抱歉，上帝。”他自言自语，转身大踏步走向地铁。
*
什么地方出了错。
在第一次杀人后，她感到恐惧、悔恨、愧疚。她曾经请求宽恕；她再也不会杀人了。
过了一个月。一个月以后她仍然没有被警察找出来，她变得更加乐观，又再次感到杀人的渴望，所以她又动手了。可是现在，距她第四次杀人已经过去二十四小时了，她感到了那种强烈的欲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和明确。她同样能够成功，可是会比较危险。警察仍在搜寻罪犯，这种时刻还没过去，公众也小心翼翼。如果她现在下手，她就能够打破自己不按理出牌的模式，或许这样一来，警察就会弄明白她的行动是不可预测的。
只有一个解决方案，错的，她知道这是错误的。这不是她的公寓，不真正属于她，可她还是这么做了。她锁上门，走进画廊。那儿，地板上躺着另一个尸体，她最新的杰作，她可以保存起来。把尸体藏起来不让警察发现。研究着尸体，她意识到自己需要和尸体花更多的时间在一起，需要更多玩这场游戏的时间。是了，保存起来就是解决的方案，这个藏身之所就是答案。不担心会被发现，毕竟这是一个私人处所，不是公共场所，不用害怕。她绕着尸体转来转去，享受着这种静默。接着她把相机举在眼前。
“笑一个。”她说着照了一张照片。接着她有了一个主意，她又上了一卷胶卷，给一幅画照了相，这是一幅风景画。等她玩完了这个新玩具，她就会把这幅画据为己有。可是现在她要给这幅画照张相，做个记录，一个永久的记录。她看着立即成像的相片慢慢形成，接着开始用画笔搅动调色板，将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直到图片变成一片乱糟糟的彩色的旋涡，好像没有什么形状。天啊，她妈妈一定会恨她这么做的。
“婊子。”她说道，从挂满了画的那面墙转过身去。她的脸上写满了愤怒和愤恨，她拿起一把剪刀，再一次走到她的玩偶面前，跪下来，用手捂住头部，然后另一只手将剪子高高举起扎了下去，就在离鼻子一厘米的地方停住了。“婊子。”她又说了一遍，然后开始在鼻孔处挥动着剪子，她的手在颤抖。“长鼻毛，”她低语道，“太不得体了，太不得体了。”
最后她站起身，走到对面的墙边，拿起一瓶喷漆响亮地晃动起来。这面墙——她管它叫创作墙——全都是喷上去的黑色口号：艺术到死。杀人是一种艺术。法律是屁。干掉婊子。感受贫困。她觉得自己还有其他的话想要说，说一些值得在最后这点地方说的话，她用花体在墙上喷漆。
“这是艺术。”她说，回头看了看那面挂满了用画框裱起来的画，“这该死的艺术，欠操的艺术。”她看见玩偶的眼睛睁开，于是俯下身去，在距离不到一英尺的地方看着那双眼睛，可是眼睛突然闭上了，她用两只手小心翼翼地分开眼皮。现在两张脸几乎贴在一起，这么亲近。这种时候总是这么亲近，她的呼吸加快了。玩偶也加快了呼吸，嘴唇不停动着，鼻孔张开，想和封在嘴上的胶带抗争。
“该死的艺术，”她冲着玩偶嘶嘶地说道，“这个该死的艺术。”现在她又拿起了剪子，将剪刀张开伸到玩偶左侧的鼻孔中。“长鼻毛，强尼，对一个男人来说可不够得体，不够得体。”她顿了一下，好像在听什么声音，好像在考虑她要说的话。然后她点点头。“好见解。”她微笑着说。
“好见解。”
[1]基尔默路的英文名称是Kilmore，和Kill more（杀更多）这个词组只差一个字母。
[2]1英里≈1609米。
[3]这个名字的英文McNaughtie是小淘气鬼的意思。
[4]汤姆·沃尔夫（Tom Wolfe，1931— ），美国畅销书作家、新闻记者。
[5]Lothario, 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所著《堂吉诃德》中的一个男人形象，专门勾引女人，老少通吃。

咬一口
电话把雷布思吵醒了。他找了一会儿没找到，后来发现电话就在床头右手侧的墙上挂着。他坐起来，笨手笨脚地摸索着电话听筒。
“你好？”
“雷布思探长？”声音充满了热情，他没听出来是谁。从床头拿起他的浪琴表（确切地说是他父亲的浪琴表），表蒙子已经磨得不像样了，表盘显示的是七点五十分。“我把你吵醒了吗？抱歉，我是丽莎·弗雷泽。”
雷布思立刻活了过来，或者说他的声音变得有活力了起来。他还是慵懒地坐在床沿上，却听见他自己用一种轻快的声音说：“你好，弗雷泽博士，有何贵干？”
“我一直在看你给我的那些关于狼人的资料，坦诚地说，我几乎一夜没睡。我睡不着，这些资料太让我兴奋了，我已经做了一些初期观察。”
雷布思碰了碰床，感受到床上自己残留的体温。他和女人一起睡觉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他上一次醒来没有因为某件事后悔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呢？
“我知道。”他说。
她爽朗的笑声好像一汪清泉，“哦，探长，真抱歉把你吵醒了，我过会儿再打来。”
“不，不，我很好，真的。有一点惊讶，但是我很好。我们能见面谈谈你都发现什么了吗？”
“当然。”
“不过我今天时间有点紧。”他试着让自己听上去更脆弱一点，并且觉得自己的这一策略产生了某种效果，所以他出了张王牌，“今晚一起吃饭怎么样？”
“太好了，在哪儿？”
他揉着自己的锁骨，“我不知道，这儿是你的地盘，不是我的。我只是一个游客，记得吗？”
她笑了起来。“实际上我也算不上是一个本地人，但是我接受你的说法。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来请你。”她听上去心意已定，“而且我想我正好知道一个好地方，我会来你的酒店和你碰面，七点半怎么样？”
“很期待。”
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开始一天的方式啊，雷布思这么想着，再一次躺在床上，把枕头拍得松松的，他刚要闭上眼睛的时候电话又响了。
“哪位？”
“我在前台，你这个懒饭桶，你快下来，这样我才能把早饭账单算在你头上。”
真贫，啊啊啊。雷布思把电话摔在机座上，咆哮一声下了床。
“怎么这么慢？”
“如果一个顾客赤裸裸出现在餐厅里，我可不认为宾馆会乐意让我这么做，你来早了。”
弗莱特耸了耸肩膀。“有事儿做。”雷布思发现弗莱特看上去气色不太好。他眼睛周围黑眼圈明显，脸色苍白，看上去不仅仅是缺少睡眠那么简单。他的皮肉看上去松松垮垮的，就好像地面上有一块吸铁石吸引着他的皮肉往下坠。可是接着，他开始觉得自己的状态也不是很好。他想自己可能是在地铁上感染了什么病毒，他喉咙有点酸，头皮好像要裂开。难道城市真的会让一个人生病吗？在丽莎·弗雷泽给他的那些论文中，有一些就说到了连环杀手是他们所处环境的产物。雷布思倒不能真的就这个话题发表什么意见，但是他知道现在他鼻子里的鼻涕比平时多，他身上带没带足够的手绢呢？
“有事儿做。”弗莱特重复了一下。
他们坐在了一张双人桌旁。餐厅很安静，西班牙籍女招待员麻利地帮他们点了单，看来这一天的工作没让她过于疲劳。
“你今天想做点什么？”弗莱特似乎只是想问一个问题来展开对话，但是雷布思这一天倒是有一个计划，他说：
“首先，我很想见一见玛丽亚·瓦特克斯的老公，汤米。”弗莱特听到这儿笑了，然后低下头去看桌子。“只是想满足我自己的好奇心，”雷布思继续说道，“而且我还想和牙科病理学家莫里森医生谈一谈。”
“好吧，我知道到哪儿去找他们俩，”弗莱特说，“继续。”
“就这些了，今晚我会和弗雷泽博士见面——”弗莱特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抬起了头，他的眼睛因为欣赏睁大了，“是为了听听她在凶手素描上有什么见解吗。”
“啊哈。”
“我一直在看她借给我的那些书，乔治，我觉得书里有些东西真的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雷布思小心翼翼地叫他的教名，但是弗莱特似乎并没有表示出反对。
咖啡到了。弗莱特倒了一杯喝了下去，然后咂咂嘴。“我不。”他说。
“不什么？”
“不认为这些心理学的玩意有什么用，大部分听上去就好像只是猜测而已，并不足够科学。我喜欢实实在在，一个牙科病理学家，这个就足够实实在在，这是你要死死——”
“咬住的？”雷布思笑了，“这个双关语可不怎么高明，可是不管怎么说我都不同意你的想法。最近一次病理学家给你死者的准确死亡时间是什么时候？他们总是回避给你一个准确的答复。”
“可是他们和事实打交道，用实实在在的证据说话，从来不装神弄鬼。”
雷布思靠向椅背，他想起了很久以前读的狄更斯书里的一个人物，一个学校老师，他只看重事实，其他一概不管。“来吧，乔治，”他说，“这可是二十世纪了。”
“没错，”弗莱特说，“我们再也不信什么占卜师了，”他抬起头问，“我们信吗？”
雷布思停了下来，倒了杯咖啡。他感到自己的脸颊有些刺痛，或许脸变红了吧。争论会让他的脸变红，甚至像这种不经意的不同意见有时也会让他脸红。接下来他试着用一种轻柔而理性的声音说话。
“那么你怎么看？”
“我是想说警察工作很辛苦，约翰。”用不带姓氏的名字称呼彼此，多么友好，雷布思心里想：很好。“而且捷径很少有效。我的意思是，别让汉普顿干扰了你的想法。”雷布思想要反对，却意识到他甚至都不确定弗莱特到底什么意思。弗莱特笑了。
“押韵的俚语。”他解释，“凡事都有两面性。不管怎么说，我只是想提醒你不要让一个长相漂亮的妞儿影响了你的专业判断。”
雷布思还是想反对，但是又觉得没什么意义。说出了自己想法的弗莱特看上去很满足，更重要的是，也许他说的话是对的。雷布思想见丽莎·弗雷泽到底是因为这个案子，还是仅仅因为她是丽莎·弗雷泽？并且，他还觉得有必要为她说话。
“听着，”他说，“像我说的，我一直在看她给我的那些书，那些书里有些东西还是很值得借鉴的。”弗莱特看上去并不相信他说的话，这刺激了雷布思想要做进一步的解释。就在他要张嘴说话的时候，他发现弗莱特和他玩的这个把戏，恰恰与昨晚他和摩托车快递员玩的那个有异曲同工之妙。太晚了，他必须为丽莎·弗雷泽还有他自己说句话，就算他现在说什么都显得那么蠢，而且他自己都觉得已经说厌了，更不要说弗莱特了。
“我们现在要抓住的这个凶手是一个憎恨女性的男人，”弗莱特震惊地看着他，好像这些话已经很明显，不必说出来。“或者，”雷布思快速说道，“他过于弱小，害怕向男人发泄自己的愤懑，所以只好将不满发泄在女人身上。”弗莱特轻轻点点头，对这个提议予以附和。“很多所谓的连环杀手，”雷布思继续说道，他的手不自觉地攥住了黄油刀，“都是十分保守的——这些保守的小人们——他们很有雄心壮志，但是又很受阻。他们不被高一层的社会阶层所接受，所以他们就以这样的群体为目标。”
“什么？一个妓女，一个商店售货员，一个办公室职员？你的意思是她们都属于一个社会阶层的？你的意思是狼人所属的社会阶层比一个妓女还低？算了吧，约翰。”
“这只是大多数情况下，”雷布思坚持道，并且暗自希望自己没有谈起这个话题，黄油刀在手里攥来攥去，“提醒你一下，最早的连环杀手是一个法国贵族。”他的声音弱了下去，弗莱特看上去很不耐烦。“我说的这些都是那些书里的案件，书里有些内容还是挺有道理的，只不过我们对狼人的了解还不够，所以还不能看出来这些内容到底怎么有道理。”
弗莱特又喝光了另外一杯咖啡。“继续，”他机械地说，“这些书还说什么了？”
“有一些连环杀手渴望公众的关注，”雷布思说，他停了下来，想起了五年前那个让他伤透了脑筋的杀手，他真是让雷布思和他的同事费了好大力气，“如果狼人能够和我们沟通的话，我们抓住他的可能性就更大。”
“也许吧，你说了这么多，到底想说什么呢？”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可以做一些诱饵，挖一些陷阱，让法拉黛探长向媒体公布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比如警方这边认为狼人是个同性恋者，或者是个异装癖者。什么都可以，只要能够让他不再那么保守，也许这会让他从暗处走出来。”
雷布思放下刀子，等待着弗莱特的回应。但是弗莱特看上去好像并不着急回答他，他的一根手指在咖啡杯子边缘绕来绕去。“倒是个不赖的主意，”终于，他开口了，“但是我打赌这个想法可不是那一堆书给你的。”
雷布思耸耸肩膀，“也许不完全是这样吧。”
“我想不是。好吧，让我们来看看凯西怎么说。”弗莱特从椅子上站起来，“与此同时，让我带你去一个更加低等的生活层面吧，我想我可以直接带你去见汤米·瓦特克斯，来吧。哦，顺便说一句，感谢你请我这顿早饭。”
“很高兴。”雷布思回答。他能够看出来，弗莱特并没有被自己辩解的话所说服，他那些辩解的话听上去好像心理学理论。可是，他想说服的是弗莱特，还是他自己？到底他想要给谁留下深刻印象呢，弗莱特还是丽莎·弗雷泽？
现在，他们俩走过门廊，雷布思手里拎着他的公文包，弗莱特转过身面对着他。
“你知不知道，”他说，“为什么人们把我们叫作‘老比尔’？”雷布思耸耸肩膀，不知道答案。“有人说，这么叫我们是因为某一个伦敦的地标，我们去找瓦特克斯的路上你可以猜一猜。”说完这句话，弗莱特重重地推动了酒店的旋转门。
老贝利[1]和瑞博斯想象中的不太一样，著名的圆顶依然在那儿，穹窿顶上，蒙着眼睛的正义女神双手拿着天秤，但是法院建筑的大部分都是富有现代感的设计。安保是最重要的部分：X射线扫描机放在那里，门很小，一次只允许一个人进入这栋到处都是保安人员的建筑。窗户都用胶带贴好，这样就算有爆炸事件发生，玻璃碎片也不会飞进法院大厅，造成任何人员伤亡。里面的引导员（都是女性）穿着黑色风衣飘摆，跑来跑去，将迷了路的陪审团成员带到法庭上。
“请问有去4号法庭的陪审员成员吗？”
“去12号法庭的陪审员请跟我来！”
公共广播系统不断广播着走失了的陪审员名字，真是另一个审判日的忙碌开始。抽着香烟的目击证人，看上去忧心忡忡的出庭律师们，被面前山一样的各种文件压得喘不过气来，和他的那位长着牛眼的客户不知道小声低语着什么，几位警官紧张地等在那儿，准备提供证据。
“这儿就是决定我们输赢的地方，约翰。”弗莱特说。雷布思不敢确定他指的是法庭，还是法院大厅。他们头顶上方的楼层上有很多行政办公室、换法官服的屋子，还有饭厅。但是这层就是审判各种案件的地方，他们左面的某些门内，就是整个法院建筑最古旧的地方。这个地方比他们现在身处的这个明亮的、铺着大理石地面的厅廊不知道要昏暗多少，而且少有人被允许进入。整个地方回响着皮鞋踏在地面上的声响，还有高跟鞋踩在坚硬的大理石面上咔嗒咔嗒的声音，以及持续不断的低声谈话声。
“来吧。”弗莱特说。他领着雷布思走向其中的一间法庭，他和门口的警卫说了句话，又和门口的一位文职人员说了一句话，接着他们就被引领进了法庭。
如果说法院大厅都是用黑色的皮质装饰物装潢的话，那么装饰法庭的就是木板和绿色的皮质装饰。他们俩人坐在了一进门的两把椅子上，加入了莱姆警员的行列，他已经就座了，面无表情，双手交叉地坐在那儿。他并没有和雷布思以及弗莱特打招呼，却把身子靠过来，小声低语道：“我们就要把这个招人厌的家伙绳之以法了。”然后他就又恢复了原来强硬的坐姿。
屋子的另一端坐着十二个陪审团成员，他们看上去已经很无聊了，面部表情僵硬麻木。法庭的后方站着被告人，双手放在前面的栏杆上。他大概四十岁，好像铁丝一样的黑发已经有一部分变白了，他的脸好像是直接用石头砍出来的，棱角分明，身上的开领衬衫说明他是一个自大的人。他一个人站在被告席上，旁边没有任何警官。
他前面稍远一点儿的地方，律师们正在整理各自的文件，助手和助理律师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被告律师有点胖，看上去一脸疲惫，他的脸发灰（头发也是灰色的），嘴里咬着一支廉价的圆珠笔。但是公诉人看上去则更自信，很高（很强壮），穿戴干净整洁，脸上洋溢着正义的光芒。他用的是一支精致的钢笔，写的字是花体。他的嘴唇看上去刚毅不屈，好像是著名的雄辩家丘吉尔附体。看见他，雷布思就想起了为什么电视里愿意放那些关于英国王室御用大律师题材的电视剧了，比如鲁波尔之类的[2]。
头顶正上方就是公众座席，他甚至能够听见隔着一层地板发闷的混乱的脚步声。雷布思总是担心，那些在公共座席里的人们能够清楚地看见陪审团成员。在这儿，法庭的布局被精心设计过，你可以直直地、居高临下地看着陪审团，这就让陪审团暴露在各种提问和被认出的危险中。雷布思自己就曾处理过几个这样的案子，审判结束的时候，被告人家属手里握着一卷文件，或者是手攥成了拳头朝着陪审团冲过来。
法官盯着他前面的一些文件陷入了沉思，看上去专横而傲慢。在他下方，法庭公职人员正小声对着电话听筒说着什么。就在等待开庭的这段时间里，雷布思注意到两件事。一件事是，法庭刚才是中断了，正准备继续，而不是开庭；另外一件事就是，某些法律条文已经被放在法官面前，现在他正在严肃地考虑。
“这儿，看见了吗？”莱姆递给弗莱特一份小报。报纸被叠成了原来大小的四分之一，莱姆把报纸递给他的上司，手指着一个栏目。弗莱特快速地浏览了一遍，偶尔抬起一两次头看看雷布思，接着，他把报纸递给雷布思，嘴边浮现笑意。
“看看吧，专家。”
雷布思浏览了一遍递过来的报纸。基本上整篇文章说的都是关于吉恩·库珀的凶杀案调查审问，但是文章的最后一段是关于凶手的：“调查小组一直在调查这一系列被称为‘狼人凶杀’的凶杀案，并且一位来自其他警局的连环杀手专家也加入了小组，协助调查。”
雷布思盯着这份出版物，但并没认真在看。显然凯西·法拉黛没向媒体透露什么消息，可是为什么这份报纸知道他来协助办案呢？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报纸，意识到弗莱特和莱姆都看着他。他简直不敢相信：他自己，一位专家！不管是不是真的——他可不是什么专家——现在都没有那么重要了。重要的在于，现在人们会对他有所期望，希望他能够获得什么结果，可是这个结果基本上很难找出来。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法找出这个答案，只要找不出这件案子的答案，他知道自己就会成为大家的笑柄。更不用说现在看着他的那两双火辣辣的眼睛，简直要把他的脑袋烧起来。没有任何努力工作的警察愿意被所谓的“专家们”抢去自己辛苦工作的成果，雷布思自己就不喜欢这个称呼，他一点也不愿意！
弗莱特看见雷布思脸上痛苦的表情，他感到有些抱歉。但是莱姆倒是龇着牙笑得欢，享受着雷布思的痛苦。他从雷布思手中接过了报纸，然后折起放在了自己外衣口袋里。
“以为你会感兴趣。”他说。
终于，法官从一堆文件中抬起头，将注意力放在了陪审团上。“陪审团成员，”他开始说话，“在克劳恩控告托马斯·瓦特克斯的案子中，我注意到警员米尔斯所提供的证据中，有一篇文章深深印刻在你们的头脑中，影响你们做出客观的判断。”
这么说，站在被告席上的就是汤米·瓦特克斯，玛丽亚的丈夫。雷布思再一次打量着他，让自己不再去想小报上面的报道。瓦特克斯的脸型很奇怪，上半边脸比颧骨和下巴要宽得多，简直都能看出来有一个明显的角度。他看上去像个曾经的拳击运动员，总是在比赛中被打得下巴脱臼。法官还在说着关于这件案子警察方面的一些问题。他指出，那位逮捕瓦特克斯的警员刚在做证时，对被告人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好啊，汤米，近来可好？”在做证时说这样的话，就会让陪审团成员明白，瓦特克斯在当地的警员队伍中可是大名鼎鼎，而这样的感觉会影响陪审团的判断，因此法官宣布解散陪审团。
“对你有利啊，汤米！”公共座席上传来一个声音，法官瞪了一眼，那个人马上安静了下来。雷布思觉得他曾经在哪儿听见过这个声音。
全体出庭人员起立送法官离席的时候，雷布思向前迈了几步，转过身去看着公共座席的看台。原告也站了起来，雷布思在前排看见一个年轻人，穿着一身机车皮衣，手里拿着一个头盔，冲着瓦特克斯笑。他举起自己握着拳头的手做了一个胜利的动作，接着转过身，大步走过几级台阶，向公众座席的出口走去。是肯尼，萨曼莎的男朋友。雷布思退了回去，和弗莱特还有莱姆站在一起，好奇地看着他，但是雷布思的注意力这时转移到了被告席。瓦特克斯脸上的表情是一种纯粹的解脱，而警员莱姆则看上去一脸要杀人的样子。
“这个爱尔兰混蛋真他妈的走运。”他啐了一口唾沫。
“你不也是爱尔兰人吗，莱姆？”弗莱特冷冷地说。
“罪名是什么？”雷布思问，因为刚才看的那个小报的报道，还因为肯尼在法庭上的出现和他刚才的那一系列举动，雷布思有一些困惑。法官正走过裹着绿色皮子的门，走到陪审团座席的一侧。
“没什么特别的，”莱姆镇定而迅速地回答他，“强奸。自己的女人死了，他就需要别的女人来为他工作。所以他在经常混迹的那条街上试图‘说服’一个姑娘接客，却没管用，于是他失去了耐心，对那个姑娘动手了。畜生。复审的时候我们不会再让他得逞的，我还是觉得他老婆就是他弄死的。”
“那么找到证据，”弗莱特说，“同时，我觉得某个警员有点欠揍，该好好教训他一顿。”
“是啊，”莱姆说着，想到要教训人，他邪恶地笑了。他明白弗莱特的意思，走出了法庭，在人群中寻找不幸的米尔斯警员。
“弗莱特探长。”是公诉律师，左胳膊捧了一大堆文件和书大步流星地向他们走过来，右胳膊伸出来准备和弗莱特握手。弗莱特握住了那只干净的手。
“你好，钱伯斯先生，这位是雷布思探长，他从苏格兰来帮助我们调查狼人的案子。”
钱伯斯看上去很感兴趣的样子，“啊，对，狼人。我很期待能够作为这件案子的起诉人。”
“我希望我们能够为你提供这个机会。”雷布思说。
“好的，”钱伯斯说，“与此同时，和我们这个鲶鱼一样狡猾的朋友周旋也不是什么易事啊。”他回头瞟了一眼被告席，瓦特克斯早就没了踪影。“但是我们会尽力的，”他叹了一口气，“我们尽力。”接着他顿了顿，然后放低声音对弗莱特说：“听着，乔治，我不想被自己的团队骗，明白吗？”
弗莱特脸红了。钱伯斯让弗莱特的气焰一下子小了下去，甚至连总警司和总督察都不能做到这一点，而他自己也很清楚。“祝好，绅士们，”他说道，准备走开，“雷布思探长，祝好运。”
“多谢。”雷布思向着走远的钱伯斯喊道。
弗莱特看着钱伯斯推开法庭的门，他的检察官假发的尾部一甩一甩的，长袍在身后摆动。门关上了，弗莱特笑出了声。
“自大难搞的家伙，不过他的确是最棒的。”
雷布思开始猜测，在伦敦到底是不是所有人都是一等一的出色。他被介绍给了“最棒的”病理学家，“最出色的”公诉律师，“最精英的”法医团队，“最好的”警察潜水员。难道这也是整个城市自大的一部分？
“我觉得，这个年头最好的律师都走商业路线了。”雷布思说。
“不一定，只有那些真正贪婪的混蛋们才去追逐那些东西。而且，这些案子对钱伯斯和他的手下来说简直就是毒品，戒不掉。他们是法庭上的演员，简直无人可以媲美。”
真是这样。雷布思自己办案的时候就认识几个简直可以拿下奥斯卡表演奖的律师，他曾经输过几场官司，不是输给他们为被告辩护的力度，而是输给了他们的表演技巧。比起那些在商业界混的律师们，他们的收入可能只有那些人的四分之一，大概每年只有可怜的五万英镑，但是他们至少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在做事。
弗莱特向门外走去。“还有，”他说道，“钱伯斯在美国上过一阵子学，在那儿他们教会他如何演戏，还教他成为了一个顽固的混球。他们说，他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愿意他和我们站在一边。”弗莱特顿了顿，“你还想不想和汤米说几句话？”
雷布思耸耸肩膀，“为什么不？”
法院大厅里，瓦特克斯正站在其中的一个大窗户旁边，抽着烟，听他的助理律师在说着什么。接着这两个人走开了。
“跟你说，”雷布思说，“我变主意了。我们先暂时不和瓦特克斯谈了。”
“好吧，”弗莱特说，“毕竟，你才是那个专家。”他看见雷布思的脸上流露出痛苦的表情，然后笑了。“别担心，”他说，“我知道你不是什么专家。”
“非常令人感到安心，乔治。”雷布思可不大相信弗莱特的话。他盯着瓦特克斯走远，心想：有人离开了这个法院，却没被定罪。
弗莱特再一次笑了，可是笑容背后是他对刚才雷布思在法庭上的举动感到的好奇，走到庭上去看公众座席，奇怪。但是如果雷布思不想说起的话，那么还是不要问了，弗莱特可以等待他开口。“那么现在干吗？”他问。
雷布思现在正摩挲着自己的下巴。“我和牙医的约会。”他说。
安托尼·莫里森比雷布思想象中要年轻不少，他坚持让他们叫他托尼。他不超过三十五岁，而且他的身体看上去像个孩子一样没有发育完全，所以他的脑袋看上去就显得格外地大。雷布思意识到自己正盯着莫里森看，那种神态超过了一般人应该有的兴趣。干净光亮的面庞，下巴和颧骨上没有胡须，剃须刀简直找不到用武之地。他的头发修剪得很整齐，眼神也充满了热情：如果是在街上遇见他，他一定以为莫里森是个十六岁的学生。显然，对于一位病理学家，牙科病理学家来说，这个男人简直和菲利普·卡津斯形成了强烈反差。
听到雷布思来自苏格兰，莫里森便开始谈论苏格兰人们为现代病理学作出了怎样的卓越贡献，比如格莱斯特[3]、里特尔约翰[4]，还有西德尼·史密斯爵士[5]。虽然莫里森承认，最后一位史密斯爵士实际上出生于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地区。接着他说起自己的父亲也是一位苏格兰人，是一位外科医生，而且他还问雷布思是否知道，最早的英国法医学会就创建于爱丁堡。在听说了这么多的事实后，雷布思只好承认这是他第一次听说这些。
莫里森充满了热情，几乎是用一种轻快的步伐带着他们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但是，一进入办公室，这位牙医立即就从社交行为转变成专业的牙科病理学家。
“他一直都没闲着。”他没有任何开场白，直接将他们带到了自己的办公桌后面，那儿钉着几个8英寸×10英寸的片子，有彩色的，也有黑白的。
这些片子很精确地显示了吉恩·库珀胃部留下的那些咬痕。片子上的某些地方被画上了箭头，箭头指向的是莫里森做的一些记录，关于他发现的总结。
“当然了，现在我知道应该寻找什么，”他说，“所以没用多长时间我就能够确定，这些牙印和前几次袭击中留下的牙印应该是相同的。并且也有某种固定模式的迹象，虽然有可能是错误的模式。”他走向他的办公桌，拿了更多的片子过来。“这些是从一号受害人身上拍摄的，你可以注意看，牙齿留下的印记并没有那么清晰。但是在二号和三号受害者身上，这些牙印就更加清楚了。现在在四号受害者身上——”现在他指着面前的一张片子说道。
“这些牙印甚至更加深了。”雷布思接着说，莫里森冲着他笑了。
“完全正确。”
“所以他变得更加暴力了。”
“如果你认为‘暴力’这个词适合用在一个已经死去的人身上的话，那么是的，雷布思探长，凶手变得更加暴力，或者如果换一个更好的措词的话，情绪更加激动了。”雷布思和弗莱特交换了一个眼神，“除了咬痕的相对加深以外，我没有什么要添加的了，还是原来的那些发现，这些牙齿很可能只是义齿——”
雷布思打断了他的话，“你的意思是假的？”莫里森点点头。“你怎么知道的？”
莫里森再一次笑了，少年天才就喜欢在自己的老师面前炫耀自己的才能。“我该怎么向一个外行解释这个问题？”他似乎想了想自己提出的这个问题。“好吧，每一个人的牙齿——举个例子，雷布思探长，你自己的牙齿——顺便说一句，你该看看牙医了——经过长时间的使用都会有一些磨损，牙齿的咬合面会变得不那么整齐。但是假牙的咬合面就相对光滑，被磨平了。特别是前牙，没有那么明显的棱角，没有那么多的磨损和小锯齿一样的破损。”
雷布思嘴巴紧闭，他的舌头正舔着自己的牙齿。莫里森说的没错，他的牙齿好像工人的锯一样不平整。他至少有十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没去看牙医了，并且也从不觉得有这个必要。可是现在莫里森对他的牙齿发表意见了，他的牙齿状态看上去真这么糟糕吗？
“所以，”莫里森继续说道，“出于这个原因，还有许多其他的原因，我会认为凶手用的是假牙，但是他自己本身也有着非常奇怪的牙齿。”
“哦？”雷布思试着在说话的时候尽量不露出自己已经磨损的牙齿，不让莫里森看见。
“我已经向弗莱特探长解释过了，”莫里森停了一下，弗莱特点点头示意他继续，“但是，简单说来，上侧牙齿的咬痕曲线比下侧的要大很多。从我的估测来看，我认为有这些牙齿的人肯定长了一张形状奇特的脸。我倒是画了几张素描，但是我弄出了几个更好的东西，我很高兴你们今天下午过来了。”他走到一个橱柜前面，打开了柜门。雷布思看了看弗莱特，他只是耸了耸肩膀。现在，莫里森再一次转过身来，右手托着一个很大的东西，上面倒着扣了一个牛皮口袋。
“睁大眼睛，”他说着把口袋掀了起来，“我要向二位展示狼人的脑袋！”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使得外面街道上吵闹的交通变得格外喧嚣。雷布思和弗莱特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们两个人静静地走向莫里森，他正欢乐地看着自己的大作哧哧地笑。外面突然冒出一声车胎爆掉的声音。
“狼人。”莫里森重复了一遍。他手里拿着一个人脑的铸造模型，雷布思可以肯定是用淡粉色的石膏塑成的。“如果愿意的话，你们可以忽略鼻子以上的部分，”莫里森说，“上面基本上都是猜想的，是根据下巴的一些数据推理出来的。但是我可以确定，下巴的模样可是十分精确的。”
那真是一个奇怪的下巴，上牙齿从嘴里龇了出来，所以嘴唇和鼻子下面的皮肤就被拉长，而且凸了出来。下颚部分被遮住了，雷布思觉得好像是穴居人的下巴，以至于几乎都要消失看不见了。下巴很窄，挤巴巴的感觉，颧骨拱起，几乎和鼻子一样高，但是越向下，双颊部位就越凹陷。这真是一张不寻常的脸，雷布思觉得，这样的脸在现实生活中简直是不存在的，难道不是吗？这只是一张脸的再塑造，所有的根据都只不过是一些数据和猜测。弗莱特痴迷地看着这个头部模型，好像在记忆中搜寻着这样的一张面孔。雷布思突然间产生了一个让他不寒而栗的想法，弗莱特不会在报纸上放上这样一张照片吧，然后把哪个正好长着这样一张脸的可怜家伙逮捕归案。
“你觉得这样的脸算不算畸形？”雷布思问道。
“天啊，不可能，”莫里森笑着说，“你是没见过我处理过的那些个医学案例，不，这还算不上畸形。”
“这个看上去倒是我心中化身博士的样子嘛。”弗莱特说道。
别跟我说化身博士，雷布思心里想。
“也许吧，”莫里森说着，再一次笑了出来，“你呢，雷布思探长？你怎么看的？”
雷布思再一次看了看那个头部模型，“看上去很史前啊。”
“哈！”莫里森富有激情地说，“我一开始就是这么想的，特别是那个突出的上颚。”
“你怎么知道牙印是上牙齿的呢？”雷布思问，“难道不可能是下牙的牙印吗？”
“不可能，我很肯定我的判断是正确的。几个受害者身上的咬痕都十分吻合，除了第三个受害者。”
“哦？”
“是的，第三个受害者身上的咬痕很奇特。下方的咬痕，也就是本该更小的那一组咬痕，比上侧的咬痕要长。看看这个脸部的模型你就知道，如果想咬出这样的痕迹来，那么凶手就必须让脸做出十分扭曲的样子才能够办到。”
他为他们模仿了一下，他把嘴张得很大，抬起脸，下巴尽量往前龇出来，然后做了一个咬一口的动作，基本上都是下颚在动。
“而其他几组牙齿咬痕，凶手基本上是这样咬的。”他再一次展示了这个咬的动作，只是这一次下侧的牙齿收了回去，上侧的牙齿吐了出来，狠狠地咬下去，上牙齿就猛地咬合在下牙齿上，碰撞在一起。
雷布思摇摇头，这并没让案情变得更加清晰。如果说他的演示有什么作用的话，那就是让雷布思变得更加困惑了，他一边冲着模型点头一边问：“你真认为我们正在寻找的男人长得就是这个样子？”
“男人，或者女人，是的，就这样。当然了，这个模型可能被我夸张了一点点，但是我再肯定不过了。”
雷布思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莫里森的第一句话上。“你什么意思，或者女人？”他问。
莫里森夸张地耸耸肩膀。“这个，我和弗莱特探长也探讨过了。只是从我这儿来看，单纯地根据牙科证据来看，你明白的，这个脑袋既可以是一个女人的，也可以是个男人的。很大的上侧牙齿在我来看应该是属于男性的，根据牙齿的大小来判断的话。但是，同样的，很小的下侧牙齿看起来则像是女性的。一个长着女人下巴的男人，或者是一个长着男性化上颚的女人？”他又耸耸肩膀，“你自己选吧。”
雷布思看了看弗莱特，他正在慢慢地摇着头。“不，”弗莱特说，“应该是个男人。”
雷布思从来没想过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这个想法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在他也不认为凶手会是女的。
一个女人？可能性倒是不大，可是也不是不可能吧？弗莱特正在挥手表示不赞同这样的想法，可是有什么根据呢？前一天晚上雷布思在书中读到，现在越来越多的凶手都是女人。但是，一个女人，能像那样把刀子刺进受害人的体内吗？一个女人，有可能完全控制住和她体重、力量相差无几的受害者吗？
“我想给这个模型照几张照片。”弗莱特说。他现在从莫里森手里接过那个模型，正在仔细研究着。
“当然可以了，”莫里森说，“不过可得记住，这只是我认为的凶手的样子。”
“很感激你的帮忙，托尼。”
莫里森谦虚地耸了耸肩膀，他做这个模型就是希望得到表扬，现在如愿以偿了。
雷布思能看出来，弗莱特对这一幕深信不疑，狼人头像的确定还有其他相关信息的一点点浮现。但是对雷布思来说，这些都不过是给人看的花哨玩意，并不能算得上是实实在在的真相，这简直就是法院里的通俗剧。他还是觉得，如果想抓住狼人，他们就必须明白狼人脑子里都想些什么，而不是摆弄这些石膏模型。
他的或者是她的头部模型。
“那么牙齿的咬痕是否能够指认凶手呢？”
莫里森想了想，然后点点头。“是的，我想可以。如果你们把犯罪嫌疑人领来，我想我能够确定他，或者她，就是那个狼人。”
雷布思接着问：“那么这个证据在法庭上起作用吗？”
莫里森双手交叉，笑了。“我可以用科学混过陪审团，”他的表情再次变得严肃起来，“但是，不，如果只有这一个证据的话，还不足以给嫌疑人定罪。但是鉴于这个证据十分重要，我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
“首先那个混蛋能成功活到审讯，”弗莱特表情很严肃，“被监禁的时候总是发生各种各样的情况。”
“首先，”弗莱特纠正他，“我们把那个混蛋抓到。”
“至于这个嘛，先生们，”莫里森说，“我就只好全权交由你们来处理了，希望我能够在这里，向我们的这位新朋友介绍我的这个模型。”他一边说一边把那个石膏头像前后晃动，雷布思突然觉得头像好像在嘲笑他们，大笑着，转动着两个看不见东西的眼睛。
莫里森送他们走出他的办公室，他把一只手放在了雷布思的胳膊上。“关于你的牙齿，我是认真的，”他说，“你应该看看牙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帮这个忙，怎么样？”
回到警察总部后，雷布思立即去了洗手间，对着那个溅满了肥皂水的镜子，仔仔细细地检查起自己的牙齿来。莫里森到底在说什么？他的牙齿看起来挺不错的啊。好吧，其中一颗牙齿上面有一条黑缝儿，可能是裂了。还有一些牙有洗不掉的斑迹，可能是因为抽了太多的烟，喝了太多的茶。但是它们看上去挺结实的啊，难道不是吗？用不着又钻又磨的，用不着什么牙医的检查椅、尖尖的针头，也用不着流那些血。
坐在他的新办公桌前，雷布思在本子上乱写乱画着。是不是莫里森太小题大做，或者太精力旺盛了？也许他疯了？再或者，他只是以自己特立独行的方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
几乎没有连环杀手是女人。从数字上看，这个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自己也开始相信那些数据了？自从他开始读那些心理学教科书，昨天晚上从罗娜和萨曼莎那儿回来以后，在酒店的房间里开始。肯尼，肯尼总是跟着汤米·瓦特克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女儿的“绅士”难道是个笑面的恶棍？算了吧，约翰，那一部分的生活再也不在你的掌控之内了。他只能一笑置之：那么，生活的哪一部分是他能够掌控的呢？他的工作带给他的就是生活的意义。他应该接受这个失败的事实，告诉弗莱特他什么忙也帮不上，然后回到爱丁堡，在那儿，他能够处理好那些恶棍和各种罪犯：毒贩子、收取保护费的敲诈混混，家庭暴力还有敲诈案。
每个月一次谋杀，简直和月亮盈亏一样准时。难道不就是有这么个说法，像月亮的盈亏一样准时？他从墙上的日历上面撕下一页，吉诺的三明治店捐赠给国家的意大利画像。每个月的那个时候，发现玛丽亚·瓦特克斯的尸体是在1月的16号，那会儿是满月吗？不是，但是他马上想到，她的尸体可能是被杀后两到三天才发现的。1月11号周四，那天正好是满月的日子。满月会影响狼人的行为，难道电影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不过他们之所以管凶手叫狼人，是因为第一次作案的那条街道名，而不是因为他，或者是她，在满月时候作的案。雷布思从来没有像此时此刻这么困惑过，女人们不是也会受到月亮盈亏变化的影响吗？和她们每个月的月经有点关系吧？
梅·杰瑟普是在2月5日星期一被害的，离下一个满月还有4天。舍莉·理查兹死于2月28日，周三，和满月的时间并不接近。莫里森说她的案子有些不同之处，牙齿印似乎和其他的不一样。吉恩·库珀死于3月18日周日，春分的前两天。
他把日历扔在了桌子上。没有任何规律，从数字上看不到答案。他到底想玩谁？这可不是电影，不会出现一个英雄能一拍脑门儿想出个答案来。没有捷径可走。也许弗莱特是对的，所有这一切都是一些没有进展的惯例，还有那些法医证据。心理学不是捷径，对着月亮叫唤也不是什么捷径。他不知道下一次狼人作案的时间，他几乎什么都不知道。
弗莱特疲惫地走进屋子，倒在了一把椅子上，椅子抗议般地响了一声。
“我终于联系上凯西了，”弗莱特说，“我把你的想法和她说了，她说会想一想。”
“她人真好。”
弗莱特警告地瞪了他一眼，雷布思赶紧举起一只手道歉。弗莱特冲着日历点点头，“这是干吗啊？”
“我也不知道，没什么思绪，我以为狼人作案时间会有什么规律呢。”
“你的意思是根据月相、春分之类的东西？”弗莱特笑了，雷布思慢慢点点头。“没结果，约翰，我各种情况都想过了，什么结论也得不出来。”他拿过一个牛皮文件袋，扔给雷布思。“看看吧：每一种数字组合规律我都考虑过，凶案现场之间的距离，可能的交通工具——狼人的机动性很强，你知道的，所以我认为他有一辆车。我也试着将被害人联系起来，查过了她们上过的学校，去过的图书馆，是否喜欢体育运动，或者是跳迪斯科，或者是什么古典音乐。你知道吗？她们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四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可以将她们联系在一起，除了一点，她们都是女的。”
雷布思翻了翻文件。这真是一个体力活，这种调查根本就做不完，也就省得给这些文件分类了。弗莱特不是凭借一时运气升到今天的探长地位的，或者是靠给上司拍马屁、趋炎附势。他之所以有今天的地位，凭借的就是辛苦地工作。
“明白了。”雷布思说，接着他又说，“我对你的工作感到很敬佩，这些东西，你给别人看过吗？”
弗莱特摇摇头。“这些都只是猜测而已，约翰。盼望着能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就是这样而已，而且这种猜测还会让案子变得更加复杂。还有，你记得那个小男孩儿喊狼来了的故事吗？终于有那么一天，狼真的来了，可是没人肯信他说的话了，因为在那之前他说了太多不可信的话。”
雷布思微笑了，“可是，一样耗费精力。”
“你希望怎么样呢？”弗莱特问他，“难道你指望着吹一声口哨就能召唤来一只大猩猩？我是一个好警察，约翰。我也许算不得什么专家，但是我从来没说过自己是专家。”
雷布思正要表示抗议，然后他皱着眉头问：“什么口哨？”
弗莱特回头看着他，大笑了起来。“诉讼，你这个傻瓜。难道你没听说过那个同韵俚语吗，吹口哨吹长笛，诉讼[6]。看在老天的分儿上，约翰，看来我们得给你上上课了。跟你说，咱俩晚上自己出去吃一顿好的怎么样？我知道沃尔瑟姆斯托那儿有一家不错的意大利餐厅。”弗莱特顿了顿，眼睛亮了，“我知道他们家不错，因为我见过从餐厅里出来很多泡泡。”他露出一副意味深长的笑容。雷布思思绪飞转着。泡泡？难道是说餐厅的食物徒有其名，还是说他们提供香槟酒？又是一个押韵的俚语——泡泡。
“炸马铃薯和洋白菜（Bubble and squeak），”他说，顿了一顿，“希腊语，对吧？”
“没错！”弗莱特说，“学得很快啊，那你怎么觉得？印度菜、泰国菜、意大利菜，你决定吧。”
可是雷布思摇了摇头，“对不起，乔治，有约在先了。”
弗莱特脖子往后一仰。“不是吧，”他说，“你要去见她，是不是？那个要命的心理学家。我都忘了你早饭时候告诉过我，你这个要命的苏格兰佬，真是不浪费一点时间，啊？跑这儿来偷我们的女人。”弗莱特的口气听上去挺幽默，可是雷布思觉得他听出一些更深层次的含义，弗莱特好像真的因为他们俩不能在一起吃顿饭而感到遗憾。
“嗯，明天晚上怎么样，乔治？”
“好吧，”弗莱特说，“明天晚上也挺好，给你一句建议？”
“什么？”
“别让她在沙发上把你征服了。”
“不，”丽莎·弗雷泽博士说道，一边不满地摇着头，“那是精神病医师，精神病医师的办公室里才有沙发，心理学家没有，我们用笔和奶酪帮患者治病。”
她看上去漂亮极了，可是她却没什么心思打扮。她穿着简单，而且也没化妆，头发梳在脑后，用一根橡皮筋绑了起来。就这么随意而简单，她看上去却优雅迷人。她已经到了酒店，十分准时。现在她就走在雷布思旁边，把手挽在他的臂弯里。他们俩一起走在沙夫茨伯里大街上，路过了雷布思碰见那辆巡逻警车的地点。傍晚的天气很温暖，和她走在一起，雷布思感觉好极了，男人们向他们俩人行着注目礼，好吧，说实话，向她行注目礼。有时候还偶尔有人吹一两声口哨，不过雷布思觉得自己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他身穿那件灯芯绒夹克衫，里面套了一件开领T恤，突然他有点担心她会带他去某个高级餐厅，害怕自己因为没打领带而被餐厅拒之门外，碰碰运气吧。整个城市的夜生活开始了，夜晚活动的人们中大多是年轻人，他们喝着罐装啤酒，隔着繁忙的马路叫喊着彼此的名字。小酒吧的生意很不错，路过的公交车喷出一团团的尾气。雷布思觉得自己突然变得勇猛起来，他觉得自己想要让所有的车都停下，没收司机们的车钥匙，这样她就能够从容不迫地走过马路，而不被尾气污染。
他什么时候开始有这样的想法的？这些小小的、淳朴的浪漫想法究竟是从哪儿来的？灵魂里某个渴望感情的角落？太不自然了，约翰，你正变得越来越忸怩作态。如果心理学家看不出来这种忸怩的话，那么没什么人能看出来了。自然一点，冷静点，做你自己。
她带着他去了中国城，离沙夫茨伯里大街只有几条街。中国城里的电话亭好像一个一个小小的东方庙宇，而且那儿的超市里还售卖那种好像有五十年之久的松花蛋。中国城的牌坊好像是从香港运过来的文物，还有那儿的街道名字，中英文都有。中国城里有一些游客，但人行道上绝大多数是一路小跑的中国人，他们的声音尖锐刺耳。这儿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就好像你期待着应该在纽约出现的某个东西，却出其不意地在伦敦发现了它的存在。但是他回头看，还是能够看见沙夫茨伯里大街上的剧院，红色的公交车吞云吐雾，还有那些街头的小混混，用最高分贝的声音喊着脏话。
“到了。”她说，在街角的一家餐厅外面停住了脚步，她拉开门，让他先走进了开着冷气的餐厅。一个侍应生立即走了过来，把他们带进了灯光昏暗的包间。女服务员微笑着递给他们每人一个菜单，接着侍应生送过来一个红酒单子，放在了雷布思旁边。
“请问你们想点瓶酒吗，边喝酒边点菜？”
雷布思看了看丽莎·弗雷泽，询问意见。“金酒加奎宁水。”她果断干脆。
“我也是。”雷布思说，然后他就后悔了，他实际上并不算喜欢金酒那种化学药剂一样的味道。
“我对这个案子感到十分兴奋，雷布思探长。”
“叫我约翰就好，我们现在不是在警局。”
她点点头，“我要感谢你能够给我这个机会，让我研究这些文件，我想我已经勾画出了一幅有趣的图片。”她从她的女士手包中拿出来一些索引卡片，用一个超大号回形针别在一起。卡片上一行一行密密麻麻地写着字，是那种很小很干净的手写体，她似乎要开始看那些卡片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点菜？”雷布思问她。她看上去好像没弄明白的样子，然后笑了。
“抱歉，”她说，“我只是太……”
“太兴奋了，你刚才说的。”
“如果警察发现了他们认为是线索的信息，难道不激动吗？”
“几乎从来不，”雷布思说，他好像在研究菜单，“我们生来就消极，我们不会变得很兴奋，除非犯罪的人被绳之以法，被判刑。”
“太奇怪了，”她的那份菜单还没打开，索引卡片就放在桌子上，“我还以为，必须得有一点乐观情绪才能够做得来警察的工作呢，不然的话，你就会觉得，自己永远都没法解开某个案子了。”
雷布思仍旧继续研究着菜单，他决定帮她把菜一起点了，他瞥了她一眼，“我不会试着去想自己是否能够解开案子，”他说，“我只是想做好自己的工作，一步一步。”
侍应生端着他们点的酒走了过来。
“想好点什么了吗？”
“还没，”雷布思说，“能再稍等一会儿吗？”
隔着桌子，丽莎·弗雷泽正盯着他。桌子并不大，他的右手就放在她的酒杯边，相距几乎不到一英寸。雷布思能够感觉到，桌子底下她的膝盖几乎要碰上他的。餐厅里的其他桌子似乎都比他们的这个要大，而且其他包间的灯光似乎也更亮。
“弗雷泽是一个苏格兰名字。”他说，这简直是一句绝妙的台词。
“是的，”她回答，“我曾祖父来自一个叫作柯科迪的地方。”
雷布思笑了。她的发音并不对，他纠正了她，接着说道，“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离那儿不远，具体点的话，有五六英里的样子。”
“真的吗？太巧了。我从来没去过那儿，但是我爷爷跟我说过，那儿是亚当·斯密[7]出生的地方。”
雷布思点点头，“那可是个不错的小镇子。”他拿起酒杯晃动了一下，欣赏着冰块撞击在杯壁上的声音。丽莎终于开始点菜了，她低着头说道：
“你为什么在这儿？”问题来得突然，让雷布思措手不及。她的意思是为什么来这间餐厅，为什么来伦敦，还是为什么来到这个星球上？
“来寻找答案。”他对自己的回答很满意，好像这一个问题能够回答所有上面三种可能。他举起酒杯，“敬心理学。”
她举起了她的酒杯，冰块碰撞在杯壁上，美妙得好像一首和弦乐。“敬一步一步解决问题。”他们把酒喝了下去，她再一次开始研究菜单。“现在”，她说，“咱们吃点什么？”
雷布思知道怎么用筷子，不过今晚恐怕不是他练习使用筷子的好时机。他突然发现自己没办法自如地夹起一根面条，或者鸭子肉，不论夹什么，食物都会掉到桌子上，把酱汁溅在桌布上。这样，他就变得越来越沮丧，越沮丧，这样的状况就愈加频繁地发生。最后，他只好向服务员要了一把叉子。
“我的协调性完全失灵。”他为自己解围。她善解人意地微笑着（还是同情地笑？），向他的小茶杯里又多倒了些茶，他能看出来她等不及要告诉他她关于狼人的发现。前菜是一份蟹肉汤，谈话的话题一直比较安全，基本上是关于过去和未来，没有谈到现在。雷布思用叉子戳起一块难以抗拒的鸭肉，说道：“那么，你都发现什么了？”
她看着雷布思，想和他确认他是在询问她的发现。雷布思点点头，她放下筷子，然后把索引卡片上的曲别针拿了下来，放在一边。她清了清嗓子，开始谈她的发现。她并没有照着卡片读，只是时不时看一眼卡片，提醒自己下面要说什么。
“这样，”她说，“我发现第一个能够给我们提供一点线索的就是受害人尸体上面的盐。我知道有些人可能会认为那些是汗渍留下的，但是我认为盐是由于眼泪所致。也就是说，凶手和他的或者是她的受害者之间有一定个人关系。”又一次她提到了两种可能性：他或者是她。“在我看来，眼泪暗示着凶手内心的罪恶感，感到内疚，甚至有可能不是在杀死被害人之后回想时的内疚，可能是在下手时候留下来的。这样来看，狼人还是有一定道德观念的，也就是说他的行为是和他的意志相反的。这很可能说明了凶手有人格分裂症，只有在某个特定时段，狼人邪恶的一面才会表现出来。”
她正要继续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雷布思觉得这些内容已经让他有点招架不住。他打断了她，“你是说绝大多数时间里，狼人看上去是很正常的，和你我一样？”
她果断地点点头，“是的，就是这样。实际上，我想说的是，在他不变邪恶的时间里，他不仅看上去很正常，他就是个正常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很难被抓住。他不会整天没事在街上闲逛，额头还印着‘狼人’的刺青。”
雷布思慢慢点点头，他发现如果表现得对她说的话很专注，他就有理由盯着她的脸看了，贪婪地不放过每一个表情。“继续。”他说。
她翻过一张卡片露出第二张来，深吸了一口气。“狼人是在被害者死后才对其进行虐待的，这就说明狼人认为没有控制受害者的必要。对于某些连环杀手来说，这种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这些凶手来说，杀人是他们人生中唯一能够感觉到自己可以控制的时刻，但是狼人并非如此。狼人杀人相对比较快，被害人基本感受不到任何痛苦或者折磨。因此，虐待狂并非是狼人的特性。但是，狼人却利用尸体在制造某种场景。”
再一次，雷布思从她的连珠炮一样的话语中感受到她的能量，她渴望同人分享她的发现。她这么美，离他如此之近，这怎么可能让他集中注意力听她说话呢？“什么意思？”
“事情越来越清楚了。”她停顿了一下，喝了一口茶。她几乎没怎么吃面前的食物，旁边碗里小山丘一样的米饭几乎没动过。雷布思意识到，她其实很紧张，那种属于她的表现紧张的方式，她和雷布思一样紧张，只不过他们紧张的原因不同罢了。这个包厢就是他们的领地，雷布思喝了一口还冒着热气的茶。茶！如果现在面前放着的是一杯冰香槟，让他杀人他都乐意。
“我觉得很有趣，”现在她又说话了，“那位病理学家，卡津斯博士认为最初的一击是从被害人的后方施行的。这样的话，狼人就不用和他的受害者正面冲突，所以狼人在他的社会和工作生活中也是如此。但是也有可能他不敢和他的被害人对视，他害怕那种恐惧会破坏他所设置的场景。”
雷布思摇摇头，是时候清醒点了，“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她看上去很惊讶，“很简单，他正在泄愤，对他来说，被害人代表的就是他想要报复的那个人。如果面对面对视的话，他就会发现，面前的被害人并不是那个他所憎恨的对象。”
雷布思还是觉得有些不太明白，“那么这些女人就成了替补？”
“替代品，是的。”
他点点头。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有趣到他把目光从丽莎·弗雷泽脸上挪开，认为最好还是把注意力集中在她说的话上，她手里的卡片还有一半没讲完。
“狼人就先说到这儿，”她说着，翻到下一张卡片，“但是，他所选择的作案地点也能够很大程度地反映狼人的内心世界，还有他所选择的被害人的年龄、性别、种族，以及所处的社会阶层。你可能注意到所有的被害人都是女性，几乎都是已近中年的妇女，四位被害人中有三个都是白人。我必须承认，虽然事实就在我面前摆着，但是我看不出来这些都说明了什么。实际上正是由于看不出被害人共有的特点，我才主要考虑作案地点。你看，每一次当某种作案模式马上就要形成的时候，总有某种要素凸现出来破坏这种模式：比如凶手攻击了一个更加年轻的女人，或者是在傍晚的时候作案，再不然就是选择一位黑人受害人。”
再或者就是，不在满月的时候作案，雷布思这样想道。
丽莎继续说下去：“我开始认真思考关于作案地点的空间模式，这样就能够确定凶手下一次将在什么地方作案，甚至是他住在哪儿。”雷布思挑了挑眉毛，“是这样，约翰，很多案子都是这样。”
“我坚信不疑，我之所以挑眉毛是因为‘空间模式’这个词。”他以前听过这个词，在该死的管理学课堂上。
她笑了：“没错，术语。这个词用的地方很多，我指的就是作案地点。一个拖航道小路，铁路线，地铁周边地区。四起谋杀案中有三起都发生在交通系统周围，可是再一次，第四桩谋杀案破坏了这种模式。所有四起谋杀案都发生在河的北面，至少，这个算得上是一种模式。但是，模式的改变对我来说是一种刻意的行为，这才是我要说的重点。狼人这么做是希望你手中没有可以继续调查的方向，这说明，他十分善于分析人们的心理，很成熟。”
“是啊，又成熟又疯狂。”
她笑了出来：“我很认真。”
“我知道。”
“还有一种可能。”
“什么？”
“狼人知道怎么不让自己暴露，因为他对警察工作十分熟悉。”
“熟悉？”
她点点头，“特别是你们针对连环谋杀会采取怎么样的调查方法。”
“你的意思是，凶手是个警察？”
她又笑了出来，摇摇头，“我是说他可能有过前科。”
“嗯，没错。”他想起了几个小时以前乔治·弗莱特给他看的那些文件，“我们已经调查过超过一百个有前科的凶手了，没发现什么。”
“但是你们不可能和每一个曾因为强奸、暴力这种犯罪而被判刑的人谈过。”
“同意。但是你似乎忽略了一件事——牙齿印，这些是很容易察觉的线索。如果狼人这么聪明的话，为什么每一次他都会留下一组清晰的牙印呢？”
她吹了吹茶杯里的茶。“也许，”她说，“牙印是某种——你们怎么说来着——某种转移你们注意力的东西。”
雷布思想了想。“很有可能，”他作出了让步，“但是还有别的呢，今天我拜访了一位牙科病理学家。他说，从牙齿的咬痕来看，不能排除狼人是女性的可能。”
“真的？”她睁大了眼睛，“太有趣了，我从来没想过这个可能。”
“我也没想过。”他往自己的碗里又盛了一些米饭，“那么，告诉我，为什么他或者是她，要咬被害人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她翻到了最后一张卡片，“牙齿印总是出现在腹部，女性的腹部，生命的载体。也许狼人曾经失去过孩子，或者他被父母抛弃了，最终被人收养，然后对这个事实愤愤不平。我不知道，很多连环杀手都有不完整的童年。”
“嗯，我在你给我的那些书里也看到过。”
“真的？你看了那些书？”
“昨天晚上。”
“你怎么认为？”
“我觉得太聪明了，有时候书里的观点简直就是天才之见。”
“但是你觉得书里的那些理论在这个案子中能用上吗？”
雷布思耸耸肩膀，“如果我们抓住了狼人，我一定通知你。”
她又开始玩她的食物，但是并不吃。她碗里的那块肉看上去冷冰冰、黏乎乎的。“你对腹部的咬痕是怎么看的，约翰，你有什么理论吗？”
雷布思想了想，最后他说：“没有，但是我知道精神病学家会怎么说。”
“是啊，但是别忘了你现在不是和精神病学家坐在一起，我是一位心理学家。”
“怎么敢忘？在你的论文中，你说在美国有三十个已知的连环杀手在逃，是真的？”
“我一年以前写的那篇文章，现在这个数字可能更多，很吓人吧？”
他耸耸肩膀，掩盖了他的寒战。“食物怎么样？”他问。
“什么？”她看看自己的碗，“哦，我其实不怎么饿，说实话，我觉得我有点……灰心丧气。我太兴奋了，因为觉得能把自己想到的都拼凑在一起。可是跟你说的时候，我才明白其实这些都算不上什么。”她用大拇指摩挲着那些索引卡片。
“很有用啊，”雷布思说，“说实话，我很惊讶你有这么出色的表现，每一个小细节都能帮上忙。而且你一直关注那些已知的事实，这一点我很欣赏，还以为你要说很多术语呢。”他想起了她给他的书里提到的那些术语，特别是麦克诺蒂写的那本，“隐形精神病、恋母强迫症，都是些啰里啰唆的术语。”
“你想听我这儿还有不少呢，”她说，“但是我不认为那些术语会帮上什么忙。”
“没错。”
“而且，那些东西和精神病学更相关。精神病学家喜欢引用那些理论，社会习得理论，多重人格理论。”雷布思高举起手来在头顶上方鼓了鼓掌。
她又笑了起来，他这么容易就可以让她大笑。曾经他也让罗娜这样笑过，那是罗娜回到爱丁堡当联络官的时候了。“那警察呢？”他问，掐断了自己的回忆，“心理学家对警察的建议是什么？”
“好吧，”她说，在椅子上放松下来，“你很外向，固执，保守。”
“保守？”
“一般保守吧。”
“昨晚看书时我了解到，连环杀手也都比较保守。”
她点点头，还是在微笑。“哦，是这样，”她说，“你和连环杀手在很多方面都很像，但是说你保守，我指的是你不喜欢事情改变现状，这也是为什么你不是很倾向于利用心理学办案。你给自己设定了一个严格的办案方案，而心理学的使用干扰了你的这种方案，对吧？”
“这个，我觉得我可以反驳，但还是算了。既然你已经研究过狼人了，你发现了什么？”
“哦，我所做的只不过是皮毛而已，”她的双手仍然放在索引卡上，“还需要做很多测试，性格分析，等等，这些要花费很多时间。”她顿了一下，“你呢？”
“哦，我们也进步缓慢，检查、调查，我们得——”
“一步一步来。”她打断了他的话。
“没错，一步一步来。不管我可以继续调查这件案子，还是我马上就要被调回去，都得一步一步来。这周末也许他们就会把我调回爱丁堡了。”
“那么一开始他们干吗要把你调到伦敦来呢？”
侍应生走过来收拾桌子，雷布思靠在椅背上，用餐巾擦了擦嘴。
“先生，想要点咖啡或者其他酒水吗？”
雷布思看了看丽莎。“我想来杯白兰地柑橘酒。”她说。
“我要咖啡就好，”雷布思说，“不，等等，管他的呢，也给我来一杯白兰地柑橘酒。”侍应生欠了欠身子走开了，手里端着沉沉的餐具。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约翰。”
“哦，答案再简单不过。他们以为我能帮上什么忙，我原来在爱丁堡破过一起连环谋杀案。”
“真的吗？”她向前倾了倾身子，手掌压在铺着桌布的桌子上，“给我讲讲。”
他把整个过程告诉了她，故事很长，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告诉她那么多相关的细节——她没有必要知道那么多细节的，而且，或许如果他对面是其他心理学家的话，雷布思也不会说得这么具体。她会怎么看他？她会不会在他的性格中发现某种变态或者偏执症的迹象？但是现在她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他身上，所以他把自己能够想到的都描绘出来，好更加享受这种被她关注的感觉。
他们又喝了两杯咖啡，结了账，在这个宜人的夜晚走过莱斯特广场，穿过查令十字街，走进圣马丁巷，沿着长亩街向科文特花园走去。其间，雷布思一直在给丽莎讲他办的连环谋杀案。他们在科文特花园散步，大部分时间仍旧是雷布思在说话。他停在三个并排的电话亭前，感到十分好奇，因为电话亭里面每一寸地方都被贴满了一种白色的贴纸，上面写着：严格的纠正措施，法语课，普通及高等测试专家，电视片子，狂野、放荡、上我，性虐密室，大波金发女郎——所有的贴纸上面都有电话号码。
丽莎也看了看这些贴纸。“每一个人都是心理学家，”她说，“约翰，你刚才讲的事情真的是太精彩了。有人把这个案子写成故事吗？”
雷布思耸耸肩。“一个报纸记者写过几篇文章，”吉姆·史蒂文斯，上帝，这个记者是不是也搬到伦敦来了？雷布思再一次想起来早晨莱姆递给他的那个报纸，没有消息来源的小报故事，雷布思心里想着。
“这样啊，”丽莎说，“但是有没有人从你的角度来写这个故事呢？”
“没有，”雷布思觉得丽莎看上去对这个案子很有想法，“你想把我也作为案子研究对象？”
“也不一定，”她说，“哈，我们到了。”她停了下来。他们站在一个狭窄的、有着人行横道的小街上，面前是一家鞋店，街道的店铺上面是两层的公寓住所。“我就住这儿，”她说，“谢谢今晚的陪伴，很愉快。”
“谢谢你请我的晚餐，好吃极了。”
“没什么。”她突然安静下来，他们俩之间只有两三步的距离，雷布思换了个重心。“你能自己找到回去的路吗？”她问，“要么我给你指指路吧？”
雷布思看了看街道的两端，他有点弄不清楚了，他刚才并没注意他们都路过了什么地方。“哦，我没问题。”他笑了，她也笑了，可是并没说话。“那么，就这样了吗，不请我喝杯茶或者咖啡什么的？”他坚持道。
她会意地看着他：“你真的想喝咖啡？”
他看着她。“不，”他承认，“其实没那么想。”
她转过身背对他，把门朝着鞋店一侧打开了，鞋店宣传自己擅长手工制作非皮质的鞋。通向公寓的门旁边有一个电话门铃，上面写着六个名字，其中一个写着“L.弗雷泽”，并没有写“博士”。不过接着他便觉得，她可能不希望人们把她当作医学医生，总是来打扰她，应该是这样吧？有时候这种资质还是藏起来不被人看到比较好。
丽莎从门锁上拔出钥匙，楼梯间亮了，房子是普通的石质结构，被刷成矢车菊蓝色。她转过身面朝着雷布思。
“好吧，”她说，“既然你不想要咖啡，那么你最好还是上来……”
后来当他们一起躺在床上，丽莎一边抚摸着雷布思的胸口一边对他说，她觉得人们玩的那种游戏很没有意义，找尽各种借口，直到他们承认，其实自己想要的就是做爱。
所以她带雷布思进了自己位于鞋店上面的公寓，进到昏暗的卧室，脱下衣服，双膝弯曲在前，跪在床上。
“那么……”她说。于是雷布思也脱了衣服，和她一起上了床。现在，她躺在床上，两只手向头顶伸过去抓着床栏杆，外面路灯的光照进来，她的身体很昏暗。雷布思的舌尖在她的双腿内侧游走，接着向大腿内侧更深的地方探索，她的双腿很柔软。丽莎闻上去有一种茉莉花的香味，可实际上这种味道却像是某种香气更浓郁的花儿。一开始雷布思有点不自然，他的身形已经开始走样了，可是她的却处于一种良好而健美的状态。（后来她告诉雷布思，她经常打壁球、游泳，并且总是严格控制饮食。）他的手指摩挲着丽莎身体的其他部位，她胸部靠上的皮肤有一些松弛，胸部两侧和颈部有一些皱纹。他低下头看见了自己开始长肉的胸膛，腹部还是有一些肌肉的，但是也有不少赘肉；他的身体并不柔软，已经开始有老化的趋势了。壁球和游泳，他也得做点练习了，参加一个健身俱乐部什么的，这种地方爱丁堡不少。
他渴望取悦于她。她的满足成为此时他唯一的追求，他不知疲倦地努力着。现在屋里的两个人出汗了，很多汗。他们现在一起努力，流畅地扭动着身躯，相互明白对方的下一步动作是什么。每一次当他动得稍稍过快，或者是把鼻子撞在了她的下巴上，他们便会安静地笑，相互抵蹭着前额。后来，他起身去冰箱拿冰镇香槟，她也跟了过来，嘴里含了一块冰块，亲他，她的亲吻渐渐向下游走，直到最后她在他面前跪了下来。
回到床上，他们喝着杯子里的香槟酒，接着又开始亲吻彼此，从头开始。
现在他们两人身体之间的空气已经没有了那种紧张感，他们已经开始放松地享受了。她骑到了他的身上，从后方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她的节奏越来越快，直到雷布思只能躺着，闭上眼睛想象着屋子里的情景，灰暗弥散的灯光，一缕清凉的水，柔软的身体。
或者是个女人。狼人有可能是个女人，这个狼人正在和警察玩游戏，她好像知道警察是怎么思考，怎么工作的。一个女人？一个女警官？凯西·法拉黛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她那日耳曼人的脸庞，那宽而棱角分明的下巴。
上帝啊，现在他和丽莎在一起，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女人！他突然感到一阵内疚，这种内疚感重重打在他的胸口，这时他的后背和颈部有一种不一样的痛感，她的手压在他的胸部，膝盖夹在他的胯部。
或者是个女人。为什么会有牙印？什么蛛丝马迹都没留下，却留下了那些牙印。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是个女人？为什么不能是个女警察？或者……或者……
“是的，是的。”她粗声喘着气，她将这个词重复了二十、三十次，这个词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什么是的？
“是的，约翰，是的，约翰，是的……”
是的。
*
对于她来说，这又是忙碌的一天，假装扮演并不是自己的某个人。现在她又出门了，在街上游荡。她有点开始喜欢上自己能够自由转换角色、在两个世界中穿梭的感觉了。傍晚她还是布莱克希斯一场晚宴上的客人，晚宴在一所优雅的仿乔治亚式的屋子里举办，有些掉漆的松木门，客人们谈论着学费、传真机，谈论着利率和国外产权——还有狼人。他们问起她的意见，她给出的意见逻辑严谨，巧妙而又与众不同。晚宴上有冰镇夏布利酒，以及一瓶上好的玫瑰庄园葡萄酒，1982年产。她不知道该选哪个好，于是两瓶她都品尝了一下。
一位客人来晚了，是一家销量还不错的日报的记者，他向各位道了歉。客人们让他给讲讲第二天的新闻上有没有什么趣闻，他慷慨地同各位分享了一些。他供职的那家《姊妹报》是一份定位在低端市场的八卦小报。他跟客人们说，第二天报纸的头条叫作《男同狼人的神秘生活》。当然了，记者本人再清楚不过，这也就是一篇炒作新闻，目的是引杀手上钩。当然，她心里也自然明白。餐桌上，客人脸上的笑容荡漾开来，她用叉子专业地卷起了更多的意大利面条。他们简直太蠢了，居然写那样的故事：还真是男同狼人啊！她拿起那巨大的酒杯喝酒时忍不住笑出了声。谈话又开始顺畅地往下进行着，喝着酒，聊着布莱克希斯的家常。当然，布莱克希斯，这儿就是人们埋葬受害者的地方，尸体被堆成小山。黑死病，布莱克希斯[8]。两个名字是这么相似却不同，她悄悄地笑了。
她吃过了晚餐，打了一辆车，出租车穿过河上的大桥，驶入了她居住的那条街。她打算直接回家，可是路过家门的时候她却没有进去，而是直接走了过去。她不该这么做，她不该在外面逗留，可是她感觉自己这么做是正确的。毕竟画廊里的那个玩具一定感到孤独了，画廊里总是那么冷，冷到冰霜杰克[9]会把你的鼻子咬下来。
她的母亲一定这么对她讲过，她的母亲。强尼，绅士不该露出鼻毛。或者是她的父亲，她每次把自己藏在花园中的时候，父亲就会唱一些毫无意义的歌曲。“艺术去死。”她轻声哼唱着。
她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不算远，就在一条小路和大路交会的十字路口。伦敦有很多这样的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几个走来走去的女人，有的时候她们穿过红绿灯，这样司机们就能看见她们，看见她们的大腿和雪白的身躯。如果某个车的车窗是摇下来的，女人就会俯下身，靠近司机，谈谈价钱。够专业，但是不够谨慎。她明白有的时候警察会装模作样地要整顿，可是警察其实也算得上是妓女们最好的客户群体。这也就是为什么对她来说来这儿有点危险，虽然危险，但还是很有必要：她心里痒痒，而且那些女人不总是动不动就找不见了吗？没人会起疑心，没人会给大家敲警钟。在城市的这个区域，你最不需要的就是警钟。就像她的第一个受害人，等到她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已经成了老鼠的大餐了，动物饲料。她又笑了出来，路过了其中一个这样的女人，停了一下。
“嗨，甜心，”女人说，“想要点什么？”
“一晚多少钱？”
“给你特价，甜心，一百。”
“很好。”她转过身，开始向自己住的那条街走去，她自己的房子比这儿不知道要安全多少。女人跟在她后面一码远的地方，发出很大的声响，她似乎试图在弄清楚她说话的意思，直到她走到自己家门口把钥匙插进锁孔里女人才追上她。画廊很有吸引力，只不过现在看上去不那么像画廊了。
看上去更像是一栋屠夫大楼。
“甜心，你住的这地儿不赖啊。”
她把一根手指放在了她的嘴唇上。“别说话。”女人看上去有点起疑，好像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到这儿来。于是她走向她，抓住她的一只奶子，重重地、胡乱地吻了吻女人丰满的嘴唇。妓女愣了几秒，接着挤出了一个好像预先演练好的笑容。
“噢，显然你不是个绅士啊。”她说。
她点点头，对她的评价感到很满意。现在前门又上了锁，于是她走向画廊的门，插进了钥匙把门打开。
“在这儿吗，甜心？”女人跨进门槛，一边进来一边脱下自己的大衣。当她看见屋子里面的情形时，大衣已经脱到了肩膀以下。当然，此时已经晚了，太晚了。
她一步一步地逼近妓女，好像一位熟练的流水线操作员，一只手捂住嘴巴，刀子插进去的力度刚刚好，刺进去之前会很快地向后划个弧线。她总是在想，这些受害者是否看见她的刀了，还是说她们吓得都闭上了眼睛？她想象着她们的眼睛凸出来，盯着刀子，眼看着刀子向着自己捅过来。刀子先向后，然后向前捅向她们的脸，她能够弄清楚的，不是吗？只要把一面挂镜以某种角度摆好就可以了。下一次下手的时候一定注意。
汩汩，汩汩。画廊真是一个绝妙的场景地，尸体就倒在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神像之间的地板上。现在该干正事儿了，蹲下来干活儿的时候，她的大脑在嗡鸣——妈咪爹地妈咪爹地，妈咪爹地妈咪爹地。
“只是个游戏而已。”她的低语只是从喉咙后面发出的某种震动，“只是一个游戏。”她又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说：绝对不是个绅士。不是，绝对不是。她突然干巴巴地笑了。突然，她再次感到了。不！还没完！下一次。刀子在转动，她连这个都还没弄完，今晚不可能再弄一个！肯定是疯了，绝对疯了！可是她的渴望如此迫切，那种如饥似渴、无休无止的渴望。这一次用镜子，她用一只沾满了血迹的手遮住了眼睛。
“停下！”她叫喊着，“停下，爹地！妈咪！让我停下！求求你们了，让我停下！”
可这是问题的所在，她自己心里再清楚不过。没人能让我停下，没人能让我停下。必须要完成，从今晚开始的一个又一个夜晚，一夜又一夜。不许停止，不许休息。
一夜一夜又一夜。
[1]The Old Bailey, 英国中央刑事法庭。
[2]英国电视剧《法庭上的鲁波尔》（Rumpole of the Bailey）里的主人公。
[3]格莱斯特（John Glaister，1856—1932），英国毒物病理学家。
[4]里特尔约翰（Littlejohn，1826—1914），英国解剖病理学家。
[5]西德尼·史密斯爵士（Sir Sydney Smith，1883—1969），英国苏格兰法医专家。
[6]伦敦东区俚语中Whistle and Flute意为suit（诉讼）。
[7]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苏格兰著名经济学家，著有《国富论》。
[8]黑死病英文为Black Death。布莱克希斯英文为Black Heath。
[9]Jack Frost，西方民间传说中冬天的精灵，人们认为冬季寒冷的天气以及鼻头和手指冻伤是由它带来的。

谎言
“你逗我玩呢吧！”
雷布思精疲力竭，已经没有力气去发脾气了。可他言语之间藏不住的这股恼怒，还是吓到了电话那头的人，她是奉命通知雷布思去格拉斯哥的。
“这个案子应该是要等到下下周才开庭的。”
电话那头的人说：“可他们提前了。”
雷布思一声叹息。他躺在酒店的床上，电话听筒贴着耳朵，看了看手表：八点半了。昨天晚上他睡得很香，今天七点他才起来。他不想吵醒丽莎，于是轻轻地穿好衣服，给她留下一个便条，出了门。他凭着记忆，没走太多弯路就到了酒店，刚进来就接到了电话。
“他们提前了，”电话那头说，“今天开始审判，探长阁下，他们需要您到场做证。”
说得好像雷布思不知道庭审需要他做证似的。雷布思知道，其实他要做的就是坐到证人席上，然后说他在格兰杰默斯看到了莫里斯·杰拉尔德·卡弗蒂，他还接受了武器俱乐部的老板娘给的100英镑（为保护证人，他的名字叫作大杰），就这么简单，可他就是得到场说出来。这个案件的被告是卡弗蒂，在赌博圈子混。这个案子并不是完全没有漏洞的，事实上，漏洞比一个盲人裁缝大拇指上的针孔还多呢。
算了，他也听天由命了。一定要这样吗？一定要这样。可是交通时间很紧迫，这个问题还是存在的。
“一切都已经处理好了，”电话那头的那个声音说，“我们昨天晚上真的打过您的电话了，可是您没有接。请您搭乘到格拉斯哥的首发航班吧。检控官说他三点半给您打电话，所以时间还是很充裕。如果运气不坏，您今天晚上就能返回伦敦了。”
“天，谢谢。”雷布思说，声音浑厚有力，带着一些讽刺。这几个字说出来的时候仿佛并不会立即消失在空气里，而是余音袅袅。
他查到皮卡迪利大街专线可以去希斯罗机场，而且在他下榻的酒店外面，他就可以直接搭乘皮卡迪利环线地铁。所以开头一切还挺顺利，尽管坐地铁很闷，不透气，列车又运行缓慢。在希斯罗机场，他拿起机票看了看，时间刚刚够他飞奔到机场商店。雷布思拿起一份格拉斯哥《先锋早报》，还看到另一个架子上摆着一沓八卦小报，头条标题是《男同狼人的神秘生活；警方称变态杀手需被拯救；逮到这个疯子》。
凯西·法拉黛干得不错。他买了份《先锋早报》，那三份八卦小报他也每个要了一份，然后就准备去候机厅等候飞机起飞了。现在他的大脑开始运转，他看见他身边的人都在看着同样的头条标题和标题下面的报道。可是，是不是狼人也会看到这些报道？如果狼人可以看到，那么，他（她）会不会采取什么行动？妈的，整件案件仿佛就要拨云见日了，可是偏偏这个节骨眼上，他又要跑到四百英里以外的北部去了。该死的司法系统，那些法官还有律师和所有的人都该死。八成是某些人要腾出时间去打高尔夫球，或者要出席子女学校的运动会，才把卡弗蒂这个案子提前庭审。也许他自己这一路舟车劳顿、披星戴月地赶来出庭，只是因为某个被宠坏的小孩需要父母出席什么匙蛋赛跑比赛[1]。雷布思试着让自己冷静下来，深吸一口气，然后缓缓呼气。他并不喜欢坐飞机。他在英国特种空勤团（SAS）服役的时候，那些人就把他从飞机上丢下去。天啊。他可没有法子让自己冷静。
“搭乘英国航空特快专线的旅客，请注意……”
广播里的这个声音冷静无误，却引发了人潮涌动。人们站起来，检查随身行李，然后前往广播里面刚才提到的登机口。他的航班是不是这一班？也许他应该给那边打个电话提醒他们一下，这样就会有车在机场等他。他很讨厌飞行，这就是星期日他乘火车的原因。星期日？今天才星期三。可是感觉好像一个星期都已经过去了。事实上，他在伦敦才待了两个整天而已。
登机了。啊，上帝，机票去哪里了？他没随身带什么行李，不用担心把机票丢在行李里。雷布思腋下的报纸都折坏了，报纸想要挣脱他的控制，于是散落一地，一片狼藉。他又把报纸都捡起来，紧紧地夹在腋下。他必须冷静下来，他必须想想卡弗蒂这个案子，他必须在头脑里把这一切都梳理清楚，那么辩方律师在他的证词中就找不到漏洞。死咬事实，忘掉那个狼人的案子，忘掉丽莎、罗娜、萨米、肯尼、汤米·瓦特克斯、乔治·弗莱特……弗莱特！雷布思还没告诉弗莱特他自己跑到这里来了呢。他们肯定会纳闷，雷布思这个家伙跑到哪里去了。他应该着陆的时候就给他们打个电话的。现在也应该打电话通知他们一下，可是打个电话，他就赶不上机场大巴了。算了吧。全神贯注地思考卡弗蒂这个案子吧。控方应该在他到达之前已经准备好了给他过目的注意事项，所以在走上证人席之前，他还可以先自己浏览一遍。这里只有两名证人，是两名吧？除了雷布思本人，另外一个证人是一个受到了惊吓的警察。估计他们多多少少连哄带吓才把这个警察送上证人席的。所以雷布思自己应该内心强大，表现自信，证词确凿。他在前往登机口的路上，从一面大大的穿衣镜前看到自己。他的样子仿佛是趴在地板上睡了一夜。昨晚的一幕让他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他应该给丽莎打个电话的，告诉她……告诉她什么呢？谢谢吧，他想。过了面前这个狭窄的门道，就要上飞机的移动式舷梯了，舷梯两边站着列队欢迎的空姐和空少，笑容满面。
“早上好，先生。”
“早上好。”他看到飞机上的乘务人员旁边有一叠给乘客准备的免费报纸。哎呀，他本可以到飞机上看这些报纸的，还能省下些钱。
飞机上的过道也很狭窄，他只得从那些行囊沉重的商务人士之间穿行，他们把厚重的大衣、沉甸甸的公文包和箱子都塞在行李柜里。他找到了自己靠窗的位子，坐了下来，系上安全带。外面地勤人员还在工作，远处一架飞机顺利起飞了，坐在这儿，雷布思都听得见那乏味的起飞声。他旁边坐着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摊开一张报纸正在阅读，可有一半报纸都搭在雷布思右边的大腿上了。她没有跟雷布思打招呼，完全无视雷布思的存在。
女士，你大爷的，他心里自言自语着，两眼还是看着窗外。可是此时，她发出很大的一声啧啧声，示意他转过头来。透过厚厚的镜片，她盯着他，一个手指敲着报纸。
“如今无论在哪，都没有谁是安全的。”她说。雷布思看了看报纸上的新闻报道，他发现那是一篇关于狼人的有趣的报道。“没有好人了啊，我可不会让我的女儿晚上在外面晃荡。我跟她说，宵禁九点就开始了。只要警方一天没抓住狼人，她就得遵守这个宵禁。即使到时候警方抓住了狼人，我说，事情也很难说啊，狼人可能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她看着雷布思，仿佛雷布思也是一名嫌疑人，也不能洗脱嫌疑。他很镇定自若地微笑着。
“我本来不想去的，”她继续说，“可是弗兰克，也就是我老公，他说一切都定好了，所以我应该去。”
“你也是去格拉斯哥旅行的，是不是？”
“严格说来不算旅行，我儿子住在这里，他是石油公司的会计。我儿子给我买好了机票，所以我就来看看他的近况。我担心他啊，隔着这么远，也不知道一切都还好不好。我是说，格拉斯哥是一个生活挺艰难的地方。你看了那些报纸上说的事儿，这里可是什么都可能发生。”
是的，这里可不比伦敦啊，雷布思心里也这么想。他的笑容变得僵硬，这时他听到一声类似电铃的声音，然后系好安全带的指示灯亮了，紧接着“不准吸烟”的灯也亮了。神啊，雷布思现在烟瘾难耐了，觉得一烟难求。他是在无烟舱还是吸烟舱呢？他自己都记不清楚了，也想不起在买票的前台自己订的是什么票。如今是不是飞机上也可以吸烟了呢？如果造物主想要人类在两万英尺的高空吸烟，那么他是不是应该给人类更长的脖子呢？他旁边坐着的这个女人看上去可是一点儿脖子都没有。他有点同情那个连环杀手了，如果连环杀手想要扭断这个喉咙，对着这么粗的脖子还是有点难度的。
天啊，我这个想法真是毫无人性，主啊，您一定要原谅我。为了表示忏悔，他开始专心致志地和这个女人交谈。这个时候，飞机正好起飞，所以她也不得不把嘴巴闭上几分钟。雷布思趁着耳根清净，把他的报纸放进前面座位的后部，然后把头靠在自己的位子上，马上就睡着了。
乔治· 弗莱特从老贝利给雷布思下榻的酒店又打了个电话，可是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今天早上雷布思“匆忙离开了”，走之前还询问了去希斯罗机场最快的路线怎么走。
“貌似他当了个逃兵啊，”莱姆警员说，“他应该是被我们无可挑剔的职业精神震撼了，我可是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得了，莱姆，”弗莱特低吼着说，“你说话注意点。这事儿有点蹊跷，他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了呢？”
“先生，我无意冒犯，可是我觉得他不辞而别，因为他就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他也许之前还担心你会突然给他一笔钱呢。”
弗莱特礼节性地微笑着，可是他早就心猿意马了。昨天晚上雷布思还去见了心理学博士弗雷泽女士，现在他又匆匆离开伦敦，到底发生了什么？弗莱特抽了抽鼻子，他喜欢真真正正的蹊跷事儿。
弗莱特在法庭上跟马尔科姆·钱伯斯悄悄地咬耳朵。马尔科姆·钱伯斯曾经指控弗莱特手下的一个污点证人。那个污点证人非常愚蠢，被当场逮住过。弗莱特告诉这个证人，他也无能为力，不过还是会尽力帮忙。这个污点证人给弗莱特通风报信很多次。弗莱特能把几个穷凶极恶的罪犯绳之以法，这个污点证人是功不可没的。弗莱特觉得自己欠他一个人情。所以他想去找钱伯斯说说情，但是他不想影响控方，当然想要控方徇私这是想都不能想的。他想告诉钱伯斯的就是，这个污点证人提供的有利信息对警方的工作和整个社会都做出了贡献。如果法庭给他的判决是最大的量刑，那么他以后将不能为警方和社会做贡献了，这是一个悲剧的结局……
当污点证人不是什么光辉灿烂的工作，可是总得有人干啊，而且弗莱特还为自己的线人关系网感到自豪。如果这个庞大的网络突然分崩离析了，别，最好还是别乌鸦嘴，这事最好还是别去想吧。他并不期待走到钱伯斯面前苦苦哀求，跟要饭似的求情，尤其是经过汤米·瓦特克斯那档子破事之后。瓦特克斯被释放后，很可能在酒吧里对着一堆嘻嘻哈哈的醉酒鬼添油加醋地讲了一些内幕故事。瓦特克斯的段子都是关于有魅力的探长跟他说“汤米，你好呀，最近有什么情报？”弗莱特觉得钱伯斯根本不会忘了这破事，而且钱伯斯还会提醒弗莱特自己别忘了这事。管他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低声下气把事儿办了是上策。
“你好。”一个女声传来，就在他后面。他转过脸看见一双“猫眼”和明亮鲜艳的双唇，那是凯西·法拉黛。
“你好，凯西，你在这干什么呢？”
她约了一个有影响力的犯罪报道记者在老贝利见面，那个记者在一家高端日报社供职。
“有一个诈骗案，他已经跟了一大半了，”她解释说，“而且他的观点和法院的判决总差不了太多。”
弗莱特点点头，看到她在这儿，他觉得有点尴尬。他用余光扫视，发现莱姆感觉到了自己的不自在，此时正幸灾乐祸。所以弗莱特佯装镇定，鼓起勇气迎接她那有力的对视。
“今天的报纸上我看到了你的报道。”他说。
她双臂交叉，说：“我不能昧着良心说我认为侦破这个案子很有戏。”
“记者们知道我们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吗？”
“有一两个人有一点怀疑，不过很多读者如饥似渴地想看狼人的故事，他们也忙着要取悦读者们，”她把手放下来，伸手去翻肩包，“而且记者们背后还有不少猎奇心很重的编辑呢。我认为，只要我们丢给他们一点零星信息，他们就会照单全收。”她从包里拿出一盒香烟，没有询问他们要不要来一支，就自己点了一支烟，然后把那一盒又都放回包里，拉上拉链。
“嗯，我们还是祈祷进展顺利吧。”
“你说这虚晃一枪都是雷布思探长的点子？”
“没错。”
“我还是不大信，见过雷布思探长本人之后，我觉得玩心理战术不是他的强项啊。”
“不是吗？”弗莱特的语气显得很惊讶。
“他就没什么强项。”莱姆插嘴说。
“我可不会把他说得这么一无是处。”弗莱特还是力挺雷布思。可莱姆没有再搭腔，只是浅浅一笑，弗莱特觉得有些尴尬，又有些恼怒。他知道莱姆那笑容背后的潜台词：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跟他为什么这么亲密，为什么你们哥俩好。
凯西听到莱姆插嘴，笑了笑，但是她还是只和弗莱特交流，她不想和比自己级别低的人打成一片。“雷布思在这附近吧？”
弗莱特耸耸肩，“我也希望知道他的行踪，凯西。我听说最后一次有人看见他是他动身前往希斯罗机场，但是他没带任何随身行李。”
“噢。”听上去她并不感到失望。突然，弗莱特举起一只手，挥挥手示意，钱伯斯看到这个手势，朝着他俩走过来。钱伯斯脚步轻盈，看上去好像很轻松。
弗莱特觉得自己有必要给凯西和钱伯斯做个介绍。“钱伯斯先生，这是凯西探长，她是狼人一案的联络官。”
“啊，”钱伯斯说，短促地握了握手，“今天早晨令人震惊的头条是这位美女的作品吧？”
“是的”，凯西说，“如果不幸破坏了你吃早餐的食欲，我真抱歉。”她的声音听上去不同了，带着温柔和女性化的语调，这种语调是弗莱特印象里从来没有过的。
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钱伯斯的脸上居然绽放了罕见的笑容。这些年以来，弗莱特从来没有在法庭以外的地方见过钱伯斯笑。今天早上真是充满意外和惊喜。“它们可没有让我食欲消退，”钱伯斯说，“我还觉得挺好玩的。”然后钱伯斯转向弗莱特，暗示凯西可以退下了。“弗莱特探长，我还有10分钟就要出庭了，你觉得午餐的时候再见面说会不会更好呢？”
“10分钟就够了。”
“很好，那跟我来吧。”他扫了一眼莱姆。莱姆这会儿还是为凯西的怠慢感到有点不悦。“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就带上这位帅哥吧。”
然后他就走了，大步流星地穿过宽敞的大厅，皮鞋蹭着地板作响。弗莱特对着凯西眨了下眼，跟钱伯斯走了。莱姆没有吭声，生气地紧随其后。凯西笑了，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莱姆的不爽和钱伯斯刚才的表现。对于钱伯斯她早有耳闻，他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被誉为最具雄辩力和说服力的。他甚至还拥有一批“粉丝”，那些粉丝不管案件多么复杂难懂或者多么枯燥无味，为了聆听钱伯斯的结案陈词，他们都会出庭观战。而凯西自己新闻圈的记者们与他相比自然就相形见绌了。
雷布思只怕已经两脚抹油往家里飞奔了，是吧？祝他一路顺风。
“不好意思。”一个矮小而模糊的身影出现在她面前。她眯起的眼睛成了一条线，是一个穿黑色风衣的中年妇女。那个女人微笑着，“你应该不是八点要出庭的陪审员吧？”凯西笑了笑，摇摇头。“噢，这样啊。”这位法庭引座员叹了一口气，走了。
法庭上有一类陪审员叫作“骑墙陪审员”，但是也有一些法庭引座员就喜欢看到非主流陪审员和不听话的陪审员出现在法庭上。凯西看着她的高跟鞋，随后转身去做自己的事情了。她在想，不知吉姆·史蒂文斯是否记得跟她的约见。他是一个优秀的记者，但他记忆力有时候好比烂筛子，现在他当爹了，记性似乎更加每况愈下。
雷布思在格拉斯哥闲得不知道该怎么打发时间。是时候造访马蹄酒吧了，或者去开尔文赛德区转转，或者去克莱德河走走。是时候拜访拜访老朋友了，这样说好像他真的有什么朋友似的。格拉斯哥正在悄然变化，这几年，爱丁堡变得越来越“富裕”，而格拉斯哥却变得越来越“有型”。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格拉斯哥显得匀称又发达，仿佛趾高气扬地一步一步走过来。
当然，这里也不是完全春光明媚，整个城市的个性正在流逝。这里金光闪闪的店铺和酒吧，焕然一新的办公楼，看上去都缺乏个性，显得千篇一律。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座城市，你都会发现这样的楼房，一种统一的金色色调。不是雷布思在哀叹，可是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古老、破旧而拥挤的格拉斯哥的一切仿佛都胜今朝。然而，人们多多少少还是差不多：无礼，又没有多少幽默感。那些酒吧并没有多少改变，尽管酒吧内的顾客可能穿得更奢华和时尚，菜单上除了传统的菜肴之外或许还包括了胡椒意大利面。
在一个酒吧里，雷布思吃了两个派。他站在酒吧里，左脚放在椅子精致的黄铜横栏上。他只是在消磨时光，等待时机。飞机准点到达，车子也早就在等候，格拉斯哥之行很迅速。十二点二十分，他就到了格拉斯哥，可是他要下午三点左右才会被传召去出庭做证。
雷布思得打发打发时间。
他离开了酒吧，然后选了一条他自认为的捷径（尽管他头脑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地）。这条路是一条布满卵石的小路，通往某些铁路的桥拱、一些破旧的仓库和堆满瓦砾的垃圾堆。有很多人在这里乱转，然后他意识到原来那些不是垃圾堆，而是待售的各种物品。他撞上了一个跳蚤市场，从顾客们的穿着打扮看，这个市场应该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光顾的地方。潮湿又肮脏的衣服成捆成捆地堆着，到处都是。一些商贩站在旁边，拖着脚步走路，什么都没说，一两个人生了一炉火。这炉火马马虎虎凑合着，其他人也凑过来取暖。氛围很肃穆，有人咳嗽，有人打喷嚏，但几乎没有什么言语交流。几个朋克范儿的年轻人，留着惹眼的摩西头，十分不和谐，那发型就好比几只鹦鹉误入了养麻雀的鸟笼。他们在这里乱晃荡，并不像是真的有心要买什么东西回去，当地人对他们有疑心。游客嘛，那千篇一律的傻样仿佛就是在说——我就是个游客。
这些拱门下面是狭窄的过道，过道两旁摆着摊子和用支架支撑的桌子。这里的味道就更难闻了，可是雷布思却因此而更加好奇。没有哪个穷乡僻壤的超级市场可以提供如此丰富的物品：破损的眼镜、陈旧的无线电装备（缺胳膊少腿的，不是丢了这个把手就是少了那个把手）、各种台灯、礼帽、锈蚀的餐具、小钱包和钱袋，还有不完整的多米诺骨牌和纸牌。其中有一个摊子好像只卖用过的肥皂，很多肥皂看上去都像是从公共厕所拿来的。还有一个摊子卖假牙齿。有一位老人，双手颤抖得厉害，几乎控制不了自己。他找到了一副自己喜欢的下牙床，可是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上牙床。雷布思皱了皱眉头，走开了。摩西头朋克小子们打开了一副棋盘游戏。
“嘿，伙计，”他们对着一个摊主说，“这里没有武器牌啊，匕首啊，手枪啊还有那个都去哪里了啊？”
那个摊主看着打开的盒子，说：“你们可以将就着用。”
雷布思笑了笑，继续往前走。伦敦和这里真是天壤之别。伦敦更加拥挤，生活节奏也更快，压力和紧张仿佛无处不在。从A地到B地，去杂货店买东西，晚上出去活动，都是让人疲倦无比的活动。在雷布思眼中，伦敦人都是一些脾气暴躁的家伙，仿佛吃了火药，燃点很低。而格拉斯哥这里的人们，更加恬淡寡欢。这里的人们用幽默筑起高墙来抵抗伦敦人拥有的一切，毫无怨言。两个地方，两个不同的世界，两种不同的文明啊。格拉斯哥在大不列颠帝国是一个二级城市。整个20世纪，它都是苏格兰的第一城市。
“来根香烟吧，先生？”
其中一个朋克小子说。现在，凑得更近了，雷布思看清了原来不是个朋克小子，是个朋克姑娘。他以为那些人全部都是男性。他们看上去是如此相似，雌雄难辨。
“不了，不好意思，我正在戒烟。”
可她等不及他的回答，已经到别处去找其他人了。她去找一个马上就要抽烟的人。雷布思看看手表，已经两点了，从这里去法庭，还要走上半个小时。那些朋克青年还在为丢失的牌而争论不休。
“我说，如果有一些牌不见了，你怎么能够玩牌呢？伙计，你懂我的意思吗？就像，黄上将[2]到哪里去了？顺便说一句，整个棋盘盘面已经破损了一大半，你想要我们出多少钱啊？”
这个好辩论的朋克小子很高，又特别瘦削，从头到脚，一身全黑，更加凸显了他的身材比例。雷布思的父亲如果看到这个人，会把他叫作“两块夹板”。狼人是肥胖还是瘦削？是高挑还是矮小？是年轻还是年迈？狼人有没有一份工作？狼人有没有妻子？有没有老公？是不是跟他交往亲密的身边人知道真相？而知情人是不是一直在保守秘密？什么时候他会发起下一次出击？又将在哪儿？对于这些问题，丽莎毫无头绪。也许弗莱特对心理学的认识是正确的。心理学很多都是猜测，就像一个棋牌游戏，很多牌都不见了，而没有谁知道怎么玩一盘丢了牌的游戏。有时候，你就得完全摒弃之前的游戏规则，而开始自己设计新的游戏规则。
这正是雷布思现在要做的：在与狼人斗智斗勇的游戏中，他需要制定新的游戏规则，新的规则对他有帮助。报纸上的报道是新规则的开始，但是如果狼人没有采取进一步的行动，那将是空谈。
也许卡弗蒂这次可以脱身，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总还会栽进去的。而棋盘上会准备一盘全新的游戏。
雷布思做证完毕后，四点就出了法庭。他把这个案子的文档交还给他的司机，然后一屁股坐了下去。司机是一个秃顶的中年巡佐[3]。
“知道最后结果了告诉我一声。”他说。司机点点头。
“探长，是不是直接去机场？”好笑的是，司机的一口格拉斯哥口音听上去居然很讽刺。这位巡佐成功地让雷布思感到自卑。再一次，东海岸和西海岸互相之间的好感又少了一分。东西海岸之间仿佛隔着一道厚障壁，好比两地之间旷日持久的冷战。司机又把那个问题问了一遍，这次声音还大了点儿。
“没错，”雷布思也用同样响亮的声音回答，“洛锡安地区和边境警察过得可真是奢华的生活啊。”
雷布思回到皮卡迪利酒店后，脑袋还在嗡嗡作响，他需要一个安静的夜晚一个人独处。他还没有联系弗莱特和丽莎，反正他们可以等到明天再知道他的行踪。现在，他什么都不想了。
万籁俱寂，雷布思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任自己无边的思绪空荡荡地飘着。
这一周真是忙得够呛，而且才过了一半。他从药瓶里拿出两片扑热息痛[4]，用一杯温水吞服了。这自来水的味道真恶心。据说伦敦的水都流过七副肾脏最终才到人的嘴巴里面，这是真的吗？这水入口后有油污感，并不是爱丁堡的水那种清洌的味道。唉，七副肾脏啊。他看着这些案子，想着自己带来的一些东西，真没用，带了一堆他甚至都不会去用的东西，那瓶威士忌甚至都没怎么喝啊。
房间里某个角落电话响起了。是他的电话，可是过了整整15秒他都没有去接。他沿着墙壁爬过去，终于拿起了听筒，然后放在耳边。
“最好告诉我好消息。”
“你他妈的去哪里了？”电话那头传来弗莱特的声音，焦虑又生气。
“晚上好，乔治。”
“又有一桩命案发生了。”
雷布思马上从床上坐起，摆动着两条腿，问：“什么时候的事？”
“尸体是一个小时之前发现的，还有一件事，”他停顿了下，说，“我们抓到了凶手。”
听到这句话，雷布思站起来了。
“什么？”
“他潜逃的时候，我们抓住他了。”
雷布思几乎腿发软了，但是还是站稳了，他的声音是反常的平静，“是他吗？”
“可能是。”
“你现在在哪里？”
“我在总部，我们把他带到这里来了。这桩谋杀案发生在布里克巷的一个房子里面，距离狼街不远。”
“在一个房子里面？这可真是意料之外啊。其他的谋杀案都是发生在户外。但就像丽莎说过的，凶手的作案手法一直在变化。”
“是的，在一个房子里，”弗莱特说，“可这不是故事的全部。我们抓到疑犯的时候，他身上有从事发地点偷来的赃款，还有一些珠宝和一个相机。”
作案手法又有变化了。雷布思重新坐回床上，“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是这个作案手法——”
“相似，我肯定。菲利普·卡津斯正在路上，从他吃饭的地方往这边赶。”
“我要去案发现场，乔治，我等会儿就来找你。”
“好的。”弗莱特的语气听上去好像很期待雷布思。雷布思匆忙找纸笔，说：“地址是什么？”
“铜板大街，110号。”
雷布思赶紧把这个地址写在格拉斯哥的机票背面。
“约翰？”
“嗯，乔治？”
“别老不辞而别，行吗？”
“好的，乔治，”雷布思顿了顿，“我现在可以挂了吗？”
“挂了吧，去赶飞机，回头见。”
雷布思把电话放下，然后觉得脚都灌了铅，四肢瘫软，脑袋昏沉，全都不听使唤了，好像难以统一调度自己身体各个部位。他深呼吸几次，然后抬起脚，走到水槽旁边，往脸上拍了一些水，用湿手搓搓颈脖。他抬头看了一眼，几乎认不出墙上镜子里的自己。他叹了口气，然后把双手张开盖住自己的脸，就像罗伊·沙伊德尔[5]在电影里那样。
“好戏开场了。”
出租车司机滔滔不绝地讲述了克雷孪生兄弟、理查德森和开膛手杰克的故事。到了目的地布里克巷的时候，这位司机大哥就更加激动了，大声说着“老杰克”的故事。
“他干掉了在布里克巷上路过的第一个妓女。理查德森是个坏蛋，以前总在废品站虐待人，给人上刑。如果他对哪个倒霉蛋用电刑，你肯定会知道的，因为废品站的各个门上挂着的灯泡都会闪个不停，而且你还会听到低沉的笑声。电流迅速流过一边的大脑。克雷孪生兄弟以前就在角落里的那个酒吧喝酒，我最小的儿子以前也在那里喝酒，经常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所以后来我就下了禁令，不准他再去那个酒吧混了。他现在在城里上班，做快递员之类，你知道的，骑着电动摩托车满大街跑的那种。”
雷布思一直都无精打采地坐在后面，现在抓住前面乘客座椅上的椅背，把自己的身体往前面拽。
“开摩托车的快递员？”
“是啊，真是他妈的赚钱的行当啊。我跟你说啊，他比我挣得多一倍。这小子刚在多克兰买了一个公寓，还是现在人家说的那种临河公寓呢，真是笑话。我认识一些盖这种公寓的家伙，每个人都他妈的偷工减料，随便敲敲螺丝，根本就没认真拧紧。石膏灰泥板太薄了，隔着那一层板子，隔壁邻居的动静，甭说听了，你看都看得见。”
“我女儿的一个朋友在城里当快递员。”
“真的？没准我还认识他呢。他叫什么名字？”
“肯尼。”
“肯尼？”司机摇了摇头，雷布思看见司机脖子上有几根银发掉进了衣领里面。“我不认识叫肯尼的人，倒是知道叫凯文的，还有几个叫克里斯，就是没有肯尼。”
雷布思重新靠后坐了回去，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并不知道肯尼的全名是什么。“我们是不是快到目的地了？”雷布思问司机。
“再有两分钟就到了，伙计。前面是条小路，可以给咱们省点时间。我们从这条小路走，就正好经过理查德森以前常晃悠的地方。”
一群记者已经在路面狭窄的街上等候了。这群记者站在房屋正前面，还有些站在人行道和马路上，他们被穿着制服的警员挡在了外面。在伦敦，就没有哪家哪户门前有个花园吗？除了在肯辛顿他看到的百万富翁家之外，雷布思在这里还没有见过谁家有个花园。
记者们引发了一阵骚动，嘈杂中传来一个女性的声音：“约翰！”她挤过人群，想走到他面前。他示意那些穿制服的同事暂时让出了一条路，她才走了过来。
“你在这里做什么？”
丽莎看上去有点瑟瑟发抖，她喘着粗气说：“听到有消息，我就想赶过来看看。”
“我可不觉得你跑过来是个高明的主意，丽莎。”雷布思想着吉恩·库珀的尸体，如果尸体像……
“您有何评论？”一个记者高喊。雷布思总是很提防闪光枪，就是摄影机上那些光线强烈的自动搜索定位灯。现在其他的记者也在大声叫喊，他们都希望抢到第一手故事素材。
“快跟我来。”雷布思拉着丽莎往110号走去。
菲利普·卡津斯还是一身黑西装，打着黑色的领带，这身打扮参加葬礼倒是挺合适。伊索贝尔·佩妮也是一袭黑衣，齐脚踝的黑色连衣裙，又长又紧的袖子。但是她看上去并不像是出席葬礼，反倒显得很是可爱。雷布思走进这间拥挤的屋子，她向雷布思微笑示意。
“雷布思探长，”卡津斯说，“他们说您会过来的。”
“我可不愿意错过一具有故事的尸体。”雷布思干巴巴地回答。卡津斯蹲下去看那具尸体，然后抬头对雷布思说：
“故事还不少啊。”
尸体已经有尸臭了，那些味道塞住了雷布思的鼻孔和肺部。有的人根本就受不了这个味道，但是他总是可以忍受。这强烈、腥咸、丰富、刺鼻、结块又堵塞的味道，闻起来和地球上任何的味道都不一样。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股味道，更加平淡，就像动物脂肪的味道，像蜡烛的蜡味，像凉水的味道。生与死，这两种味道截然相反。雷布思敢打赌卡津斯也受得了这股味道，但是他觉得佩妮应该吃不消。
一个中年女人躺在地上，四肢笨拙地扭曲着。她的喉咙被割破了，还有争斗的痕迹，饰品都碎了，而且脱落了，狗日的指纹满墙都是。卡津斯站起来，然后叹了口气。
“手法太拙劣了，”雷布思边说边看了一眼佩妮。佩妮正在笔记笺上速写，“佩妮，”他说，“你今天晚上格外漂亮，我刚才跟你说了吗？”
她笑了，脸也红了，但是什么都没说。卡津斯转向雷布思，完全忽视了丽莎的存在。“这是个冒牌货，”他又叹了口气，接着说，“但是这个冒牌货没有一点头脑和智慧。显而易见，他就是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些关于作案手法的描述。报上说的那些都很详尽，但是不准确。我认为，这就是一起被打断的入室行窃。盗贼慌乱了，然后拿出刀子，接着他意识到如果栽赃给我们的老朋友狼人，那他自己就可以逍遥法外了。”看了看那具尸体，卡津斯说，“真是不聪明。是不是外面的狗仔队都来齐了？”
雷布思点点头，“我来的时候，外面就已经来了二十多个记者，现在外面的记者人数只怕已经又翻了一番。我们知道这些记者想要什么，是吧？”
“我想他们要失望了，”卡津斯看了下手表，“回去吃饭真是划不来了，我们已经错过了波尔多葡萄酒和奶酪。去他妈的好位子，真是可惜了。”他朝那具尸体挥挥手，“有没有什么你想吃的？要不我们就直接把这个包起来吧，可以吗？”
雷布思笑了笑，这幽默就像那西装一样黑得彻底。现在空气里的味道已经净化了一些，闻起来像生牛排加酱汁的味道。他摇摇头，待在这里也干不了什么。可出去呢，他准备出去制造一场骇人听闻的事件。弗莱特也许会恨他，事实上每个人都会恨他。恨就恨吧，没关系。仇恨原本就是一种感情，如果连感情都没有了，那世界上还剩下什么？丽莎已经走路不稳，踉踉跄跄地跑到外面去了，一个警官正笨拙地想安慰她。雷布思一出来，她摇摇头暗示没大碍，然后整理整理衣装，说：“我没事。”
“第一具尸体总是让你最不舒服，”雷布思说，“来吧，我得对狼人施以一点心理战术了。”
外面的记者越来越多，已经是很大一群人了，现在人群中还有一些对狼人感兴趣的、好奇的业余人士。穿制服的警察手扣着手，两步一人，形成一道不大却牢不可破的人墙。记者们开始提问，看这里，看这里，我们可不可以询问您的身份是什么？上一次的拖船道案发现场，你也在那儿吧？关于狼人，您有何评论？任何评论都可以，有没有声明？此案的凶手是不是狼人？只要寥寥数语就够了。雷布思向他们走近了几英寸，丽莎就站在他身边。其中一个记者拼命向丽莎靠近，问她叫什么名字。
“丽莎，丽莎·弗雷泽。”
“你也在为本案工作吗，丽莎？”
“我是一名心理学家。”
雷布思大声清了清嗓子。这群记者就像闯进宠物狗窝的杂种狗，当他们知道这是自己抢狗食的最后机会时，都不作声了。雷布思做了手势示意大家安静，于是他们便安静下来。
“各位，我就此案发布一个简单声明。”雷布思说。
“可不可以先介绍一下您的身份呢？”
可是雷布思摇了摇头。我是谁根本不重要啊，不是吗？他们马上就会知道我的身份了。有多少苏格兰警察在这儿帮忙侦破狼人一案呢？弗莱特会知道，凯西也会知道，而记者们也会找到答案，这都不重要。人群中的一位记者实在忍不住了，问雷布思：“你们已经抓住他了吗？”
雷布思试着捕捉这位提问记者的眼神，可是每一个人的眼神都在无声地询问同一个问题，“凶手是不是狼人？”
这一次，雷布思点头了。他断然再次强调：“是的，是狼人，我们抓住了他。”旁边的丽莎已经惊得呆若木鸡了。
记者们又提出了更多的问题，他们叫喊着，尖叫着，可是面前这堵人墙就是纹丝不动，可不知道怎么的，他们也没想到要另辟蹊径，绕过人墙，从别处进来。雷布思转身看见卡津斯和佩妮站在门后，神色凝重，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雷布思对他们眨眨眼，然后和丽莎一起去乘计程车。那位司机还一直在等着，他折起晚报，然后放到座椅底下。
“你还真有法子对付那群记者啊，伙计。你都说了啥啊？”
“没说什么，”雷布思说，“就是一些谎言。”他坐稳了，然后对着丽莎微笑。
“谎言！”
弗莱特惊呼一声。如果弗莱特发怒了，他就是这模样。
“谎言！”
弗莱特的耳朵似乎听不见了。“你觉得这就是谎言而已？凯西得去让那些狗日的记者冷静下来，她都暴怒了。那些人都是他妈的野兽。一半的记者都会把你刚才说的写到报纸上去的！你说这就是谎言？雷布思，你疯了！”
最后又说回了“雷布思”，都是雷布思的错，是吧？好吧，那就这样吧。雷布思记得他们答应大家一起吃晚饭的，可是现在，他有几分怀疑这份邀请已经不成立了。
乔治·弗莱特一直都在审问谋杀犯。他现在热血上涌，满脸通红，领带也散了，凌乱地搭在没有扣好的衬衫上。他在这间小房子中走来走去。雷布思很清楚，这间房子外面有人在又怕又乐地偷听。他们怕的是弗莱特发怒了，乐的是弗莱特的怒火只冲着雷布思。
“你是个他妈的蠢蛋。”弗莱特已经怒发冲冠了，声音降低了半个分贝，质问道，“你有什么权力？”
雷布思拍案而起，他已经忍无可忍了：“那我就告诉你谁给了我权力这么说，乔治。事实就是狼人给了我这个权力，去做任何我认为最合适的事情。”
“最合适的！”弗莱特又燃起了新一轮的怒火，“我真是听够了你的胡说八道。给媒体放出他妈的狗屎假消息就是最合适的？天啊，那我还真没胆子听你的最差方案了。”
现在雷布思的声音提到跟弗莱特同一个八度了，而且还一直在升调。“他现在还在逍遥法外，正看我们的笑话呢。因为他好像知道我们的一举一动，他把我们击得落花流水。”雷布思又不作声了。弗莱特在等着他说话，这正是雷布思想要的效果。“我们需要惹恼狼人，他就会从藏身的老巢出来，然后察看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需要一个生气的狼人，乔治，不是对这个世界生气，而是对我们生气。只有他现身了，我们才能把他抓住。”
“我们把各项罪名都安在了狼人的头上，从同性恋到一个来自冥王星的食人怪。现在我们又向全世界宣告我们已经抓住了他。”雷布思在为自己辩护，说服弗莱特接受自己的观点。他把声音压低了，“我觉得，狼人一定受不了我们的栽赃，我真的觉得他会还击。我想，他会跟我们联系。也许通过媒体，也许直接跟我们联系，就只是让我们知道他的不满。”
“或者他会继续杀戮，”弗莱特回答说，“这次狼口下的冤魂就是我们了。”
雷布思摇摇头。“如果他又开始杀人了，我们就不作声，一点风声都不放给媒体。他没有任何关注度，每个人都认为狼人早就被抓住了。这样一来，迟早狼人都会自己找上门。”
雷布思现在完全冷静了，弗莱特的满腔怒火也烟消云散了。弗莱特用手搓了搓脸颊，一路搓到下巴。他瞪大眼睛，若有所思。雷布思坚信这个激将法会成功。可是这法子需要一些时间。英国特种空勤团一条基本的训练原则就是：如果你无法找到你的敌人，那就逼着敌人现身来找你。而且，目前他们也穷途末路了，只剩下这一招。
“约翰，如果关注度这一招对狼人根本就没用怎么办？满城风雨也好，无人知晓也好，如果狼人就完全不介意，怎么办？”
雷布思耸耸肩，他也没法回答这个问题。他的判断全凭经验和直觉。
最后，弗莱特摇摇头。“回爱丁堡去吧，约翰，”弗莱特疲倦地说道，“去吧。”雷布思盯着他看，没有眨眼。雷布思乐于听到更多下文，可是弗莱特只是走到门口，开门出去，然后顺手把门关上了。
那就这样了。雷布思长喘了一口气，回爱丁堡去，这难道不是大家一直以来的想法？比如总督察莱恩，还有莱姆和其他人？也许还要算上弗莱特，甚至是雷布思自己。雷布思都告诉过自己，自己待在这里一无是处。嗯，既然他待在这里没有什么贡献，那为什么不回老家呢？
答案很简单：他已经没法放着这个案子不管了，他没法逃避这个案子。狼人，没有表情，没有人性的狼人，仿佛已经在雷布思的耳边放了一把刀。狼人拿着这把刀，准备切了雷布思的耳朵。而且还有伦敦这座城市本身，到处都是故事。罗娜、萨米和肯尼。雷布思不得不提醒自己，他对肯尼还是很有兴趣的。
还有一个人，丽莎。
压倒一切原因的就是丽莎，出租车司机把她送回公寓了。她之前脸色苍白，而且还嘴硬地说自己没事，他不用送她回家。他应该给她打电话的，看看她是不是一切都好。打什么电话？告诉她他要离开了吗？不，他还是要跟弗莱特再对峙一次。他打开门去凶杀组办公室，可是弗莱特不在里面。办公室里的人一个个好奇地看着他，坐在办公桌上，拿着电话的，站在信息贴纸墙旁边的，都这么看着他。而雷布思的眼光没有停留在办公室里的任何人身上，尤其对莱姆视而不见。莱姆躲在一个马尼拉文件夹后面，偷偷地看着雷布思乐。
弗莱特站在走廊外面。他正在跟值班巡佐仔细地研究着什么，值班巡佐点点头，然后离开了。雷布思看到弗莱特累了，他靠着墙壁，开始搓脸。雷布思慢慢走过来，让弗莱特再一个人安静安静。
“乔治。”雷布思打招呼。弗莱特抬头，虚弱地笑了笑。
“约翰，你真是不死啊，是吧？”
“抱歉，乔治，我做这件事儿之前应该先告诉你的。如果你觉得不妥，就封杀这个消息吧。”
弗莱特毫无幽默感地笑了下，说：“晚了。当地的电台新闻已经播了这条新闻，其他电台肯定也会做出相关报道。午夜之前，每家新闻报道都会提到这件事儿。约翰，这可是你一手制造的满城风雨啊。你弄了一个雪球，把它往山下推，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看着这个雪球越滚越大。”
弗莱特用手戳了戳雷布思的胸口，说：“凯西肯定想把你生吞活剥了，她现在就是众矢之的，你得跟她道歉。她今后还得争取媒体重新恢复对警方的信任啊。”现在弗莱特来来回回地晃动手指，然后笑了，说：“如果说有人能让媒体再信任警方，那个人就是凯西。”弗莱特看了下手表，说：“就这样吧，我已经让这个人渣等得够久了，是时候回审讯室了。”
“审讯进行得怎么样了？”
弗莱特耸耸肩，说：“顺风顺水，全盘托出了，想要他住嘴，他都不闭嘴。他以为我们会把所有狼人的罪行都安在他头上，所以就交代了一切，加上一些很可能是他编造的东西。”
“卡津斯说这个犯人就是个冒牌货，不过是一个小贼搞砸了一场入室行窃后伪造的，就想谎称是狼人所为。”
弗莱特点点头：“有时候我都会以为菲利普错了呢，这家伙就是一个小贼，并不是他妈的什么狼人。可我跟你说个有意思的事情啊，这家伙告诉我们，他有个顾客我们认识。”
“谁？”
“汤米·瓦特克斯。”
“噢，噢。”
“一起来？”弗莱特指着那边通往楼梯的过道问。雷布思摇摇头。
“我想去打几个电话，待会再跟你说。”
“随便你。”
雷布思看着弗莱特离开。有时候，当一个人已经体力不支，理智都告诉他要放弃的时候，支撑他坚持走下去的只有固执的性格。弗莱特就好比一个踢加时赛的足球运动员，雷布思希望他能看到比赛的胜负。
当雷布思往回走，经过审讯室的时候，他们都看着他，尤其是莱姆。他躲在一个报告夹后面偷窥，神情愉悦。他的办公室传来一些噪音，一种陌生的敲打声。他打开门，看到办公桌上有一个小玩具：两只大脚丫子上站着一个造型古怪的嘴。那个嘴是鲜艳的红色，牙齿闪着白色的光芒，两个脚丫子嗡嗡地做顺时针运动，而上下颔迅速地关闭又合上，关闭又合上，关闭又合上，啪，啪，啪……啪，啪，啪……
看到这个恶作剧，雷布思怒不可遏，走到桌子前面，拿起那个玩意儿，然后拉了一下，他自己的一口大白牙也恶狠狠地露了出来，他咬牙切齿地把那玩意儿拉成了两半。但是脚丫子还是动，直到弹簧都松了，不过雷布思也没心思看那个脚丫子。他看着那分分合合的上下颌，陷入了沉思。有时候，事情并不是看到的这番表象。在格拉斯哥跳蚤市场的朋克小子其实是个姑娘。就在那个跳蚤市场，还有人卖牙齿呢，假的塑料牙齿，就好像一个超市里面的自选混搭柜台。你想要什么尺码的，你就自己挑。天啊，他灵光一闪，顿悟了，自己应该早就想到这一点。
雷布思迅速往回走，去谋杀案办公室。不消多说，这场恶作剧准是莱姆干的，而且他好像一看到雷布思那张写着“十万火急，别惹我”的脸就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他从过道一路跑到楼梯，跑到审讯室。所谓审讯室，就是“某人通过接受警方审讯来帮助警方开展工作的地方”，他喜欢这些委婉语。审讯室里，一个警探正在给录音机器换磁带。弗莱特斜着身子把一根香烟隔着桌子递给一个衣冠不整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脸上还有瘀青，瘦得像皮包骨。
“乔治？”雷布思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波澜不惊，“可以借一步说话吗？”
弗莱特把椅子挪了回来，声音很大，他把那盒香烟都留给那个囚犯青年了。雷布思把门打开，暗示弗莱特出去跟他说话。可突然雷布思又想到什么事情，然后跟囚犯聊起来了，“你认识一个叫肯尼的人吗？”
“我认识无数个肯尼。”
“开摩托车的肯尼？”
那个年轻人耸耸肩，然后伸手去拿烟盒，取一根烟。他没有再回答那个问题，而弗莱特还在外面等着，所以雷布思开门出去了。
“到底什么事？”弗莱特问。
“也许什么事都不是，”雷布思说，“你还记得我们上次去老贝利吗？那时候，那个案子被撤销的时候，当时有人在大喊大叫，是不是？”
“公众旁听席上的人在喊叫。”
“没错。嗯，我听得出那个声音。那是一个十几岁的小伙子，叫作肯尼，那群摩托送信员之一。”
“那又怎么样？”
“他现在在跟我的女儿谈恋爱。”
“啊，你为这事烦恼？”雷布思点点头，说：“是有一点儿。”
“这就是你要我出来说几句的事儿。”
雷布思勉强挤出一丝淡淡的微笑，说：“不，不是这档子事，完全跟这个不沾边。”
“那你到底为了什么？”
“我今天在格拉斯哥出庭做证，出庭之前我还有点空闲时间，于是我就去逛了一个跳蚤市场，那种乞丐去做按摩的地方——”
“按摩？”
“就是买东西的意思。”雷布思解释了一下。
“然后呢？”
“有一个摊子是卖假牙的，那种零星物品。上牙和下牙，不一定是能配对的，”雷布思稍微停顿了一下，好让弗莱特完完全全听懂最后几个词语，然后接着问，“乔治，伦敦是不是也有这种类似的地方？”
弗莱特点点头：“布里克巷倒是有一个跳蚤市场，每个周日都会开放。主街道上面卖水果、蔬菜和衣服。但是附近也有一些街道，什么都卖，比如不太值钱的小摆设，废品什么的。去逛逛看看还挺有意思，但是你不会真的在那里买什么。”
“可那里是不是有假牙卖？”
“是的，有，”弗莱特想了想，回答道，“我确信那卖假牙。”
“狼人比我们想象的要聪明，是吧？”
“你的意思是，那些牙印不是真的？”
“我的意思是那些不是真正的狼人的牙齿。下牙比上牙小？那你的上下颌长得得多奇怪啊，就像莫里森医生给我们展示过的一样，记得吗？”
“我怎么会忘？可是我把那些照片给媒体了。”
“这很可能正是狼人想要的结果。他回到布里克巷的跳蚤市场，或者是某个类似这种市场的地方，买了一副假牙，有上下牙。上下牙并不配套，不过没有关系。然后他用这些假牙制造了一些假牙印。”
弗莱特看上去并不感冒，可雷布思清楚弗莱特已经被这个思路吸引了。“他不可能有那么聪明。”
“他就是有那么聪明，”雷布思坚称，“他把一切都策划好了，从头至尾……在作案之前就策划好了！乔治，狼人把我们当傻子，把我们玩弄于股掌之间。”
“那我们也等星期天去看看，”一番深思熟虑后，弗莱特说，“我们不放过任何一个跳蚤市场的任何一个摊子，去找那些卖假牙的摊子，数目应该不会太多，我们可以一个一个地问。”
“只要问摊主有没有一个人买了假牙却没戴上试大小就行了！”雷布思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真是荒谬，这绝对是疯狂之举。但是他确信，这是真的，而且他确信，卖假牙的摊主一定会记住有这么一位顾客，也能对这位顾客做出描述。当然，大部分来买假牙的顾客都要试试尺寸的。这是目前他们手上最好的一条线索了，可能这是他们需要的唯一线索。
弗莱特也笑了。他晃晃头，清醒清醒脑子，不敢相信这黑色幽默一样的戏剧化的现实。雷布思伸过一只拳头，弗莱特把自己的手放到雷布思的拳头下面。雷布思把手松开，一些咔嗒作响的塑料牙齿正好落在弗莱特的掌心。
“玩弄于股掌之中啊。”雷布思说。他心里暗暗寻思着，我们都得好好谢谢莱姆，不过我还是不想让他知道。
弗莱特点点头，“约翰，你说得对，你说得对。”
回到自己的办公桌，雷布思面前是一摞崭新的纸张。狼人太狡猾了，真是太狡猾了。他想到了丽莎，丽莎曾经提到过，凶手也许有犯罪记录。这是可能的，有可能狼人就是知道警方是怎么办案的。所以他可能是一位警察，或者在法医取证部门工作，或者是个报道罪案的记者，再不就是个民权倡导分子，在司法部门工作，或者是个给电视台写他妈的剧本的人。也许他看了大量的资料，阅读了很多谋杀犯的自传，然后追溯这些谋杀犯是怎么被警方抓住的。通过研究以前的犯人，一个人可以学到很多如何不坐大牢的伎俩。不管雷布思如何努力，他都没办法排除各种可能性，缩小范围。假牙也许又是一条死胡同，这也是他们要引蛇出洞的原因。
他把钢笔丢一边，然后拿起电话，拨打丽莎的号码。可是电话响了一遍又一遍，都没人接听。也许她吃了一些助眠药片，或者出去散步了，也许丽莎睡着了就雷打不动了。
“你这个傻瓜。”
他看见门开了，凯西站在那里。还是她最喜欢的站立姿势，靠着侧柱，双臂交叉。她站在那儿，仿佛是要告诉雷布思她已经在那里有一会儿了。
雷布思挤出一丝微笑，说：“晚上好，探长。有什么能为您效劳吗？”
“嗯，”她走进屋子里，说，“你可以首先闭上你的大嘴巴，然后把脑袋里松了的螺丝拧紧，永远也别再去跟媒体胡说八道了，永远别去！”她现在义正词严地指责他，看上去已经准备飞起一脚往他脸上踹了。他试图回避她的眼神，她眼神犀利，仿佛可以生吞活剥一个人。可能发现雷布思正盯着她的头发看，看她的头发上是不是冒烟了。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去你大爷。”雷布思不假思索地回答。
“什么？”
“明白，清清楚楚，”雷布思说，“清清楚楚。”
她慢慢地点点头，仿佛他的回答还不足以令人信服，然后她往桌上扔了一份报纸。他到现在都没有看报纸，于是快速扫了一眼。头版有一张照片，不是特别大，但是也够大了。照片是他在和记者说话，丽莎站在旁边。而标题就更醒目：狼人已经被抓住了？凯西敲了敲报纸上的照片，问：“这个美女是谁？”
雷布思感觉到自己脸颊已经泛红，说：“她是一个心理学家，来协助我们侦查狼人一案的。”
凯西看着雷布思，那眼神仿佛他已经愚蠢得不可救药。她摇摇头，准备转身离开了。“这份报纸你就留着吧，”她说，“印报纸的多的是，不缺这一份。”
*
她坐着，面前是一堆报纸，地上还堆了更多，她手里拿着剪刀。有一份报道提到了那位警官的名字：雷布思探长。那个报道把他称为侦破连环谋杀案的专家，还有一篇报道提到站在他左边的是警方的一名心理学家，叫作丽莎·弗雷泽。她沿着报纸把这张照片剪下来，然后在两人中间再来上一刀，把合照一分为二。她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直到有了两摞照片，一摞是雷布思的，一摞是丽莎的。她拿起丽莎的一张照片，然后剪掉丽莎的脑袋。她笑了，坐下来，写一封信。这是一封很难写的信，可是没有关系，她有的是时间。
她有的是时间，慢慢耗。
[1]Egg-and-spoon race，参赛者手持内放鸡蛋的汤匙赛跑。
[2]Colonel Mustard，一款名叫“妙探寻凶”的图版游戏中的黄色棋子。
[3]在英国，级别低于巡官；在美国，级别低于队长或副队长。
[4]用于缓解轻度头痛及关节、肌肉疼痛和退烧的药物。
[5]罗伊·沙伊德尔（Roy Schedier，1932—2008），美国电影演员，曾经两次入围奥斯卡奖，最知名的作品是《大白鲨》。

丘吉尔地产
雷布思听到无线电闹钟响起，七点就醒来了。他从床上坐起来，给丽莎打电话。电话那头还是无人接听，也许事情有点儿不对劲。
他边吃早餐边浏览报纸。两份高质量的报纸头版的标题还是在说狼人被抓这件事，但是字里行间看上去都不像是新闻报道，读来像是一篇篇对狼人案件作出推测的散文。比如，文章里都是这样的句子：警方认为……人们估计……警方已经抓获了邪恶的割喉案凶手等等。只有一些八卦小报刊登了雷布思在那个小小新闻发布会上的照片。即使是这些小报，它们的态度也非常审慎，除了标题骇人吸引眼球之外，也许这些小报自己都不相信狼人真的被抓住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狼人正在看着报纸，看到有关他自己被抓获的信息。
“他”，又是这个词。雷布思不由自主地把狼人设想为一个男人，但是他潜意识里还是对自己这种缩小范围的想法非常担心。现在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能排除狼人是女人的可能性。他必须得有一个开明的头脑，不排除女人作案的可能性。而且，凶犯的性别真的重要吗？事实上，是的，很可能性别因素很重要。那些泡酒吧或留恋派对的女人为了坐女司机的计程车乐意等上好几个小时，如果她们担心害怕的凶手恰恰就是个女性，那怎么办呢？在伦敦，所有的人都在采取防卫措施。住宅区内，邻里之间都在轮流站岗放哨。在某个小区，一群人把一个完全无辜的陌生人暴打了一顿，其实这个生人不过是迷路了，想问路才进了那个小区。这也是他的错吗？那个小区的居民都是白种人，而那个陌生人是个有色人种。弗莱特告诉过雷布思，伦敦盛行种族歧视主义，尤其是在东南地区。如果你度假归来，晒出一身古铜色，再走进这些白种人聚居的小区，你就是个疯子。多谢弗莱特本人独特的排外情绪，雷布思已经感受过了。
当然，伦敦种族歧视再厉害也比不上苏格兰。苏格兰根本没有种族歧视的必要：因为苏格兰人都是冥顽不灵的。
他看完了报纸，就前往警察局总部。现在时辰还早，才八点半多一点儿。一些凶杀案组的同事正忙着伏案工作，但是那些小办公室还是空的，没来人。雷布思的办公室东西很多，感觉很拥挤，于是他打开了几扇窗户。今天天朗气清，微风拂面。他甚至可以听到远处打印机的声音，电话开始响起的声音。窗外，车流人流都缓慢前进，传来沉闷的隆隆声。雷布思毫无意识地把头枕到了手上。站在办公桌旁边，他可以闻到木头和清漆的味道，中间混杂着铅笔芯的味儿，这味道让他想起了小学时代。
某处传来敲门声，把他从梦中吵醒。接着，他听到一声咳嗽，并不是真的咳嗽，礼貌性的咳嗽。
“不好意思，先生。”
雷布思马上把头从桌上挪开，一个女警察过来了，从门口探进头来，看着雷布思。他刚才张开嘴巴睡着了，还流了一串口水，在桌上滩了一滩。
“嗯，”他还是有点没睡醒，问道，“有何贵干？”
这位女警察露出了同情的微笑。这里的同事也并非每个人都像莱姆一样不厚道，他还是得提醒自己这一点。办一个像狼人案这样的案件，所有的人组成了一个团队，相互之间的亲密往来会超过你和自己的好朋友。有时候，真的是亲过死党。
“有人要求见您，先生。嗯，她想和一位负责谋杀案件的警官聊聊，现在也只有您在这里了。”
雷布思看了看手表，八点四十五分，也没有睡多久。他觉得眼前这个女警察还是可以信赖的，于是他问她：“我这样子能不能出去见人啊？”
“嗯，”她说，“还行，只是你趴在桌上睡觉，有一边脸都红了。”然后，她笑了笑。在这个捉弄人的世界，她做了一个善意的举动。
“谢谢你，”他说，“喊那位女士进来吧。”
“好的，”她走了，可是马上她又回来了，问雷布思，“要不要来杯咖啡或者别的饮品？”
“咖啡就好，”雷布思说，“谢谢你了。”
“加牛奶，还是加糖？”
“牛奶。”
于是她走了，门关上了。雷布思想让自己看上去很忙碌，其实这并不难。桌上要看的文件早已堆积如山，还有很多法证科送来的实验报告等等。吉恩·库珀一案，警方询问了那天和她在同一间酒吧的所有人，挨家挨户地问过去，也没有问出什么名堂。他随手拿了最上面的一个文件，然后佯装在过目。这时候，他听到了很轻的敲门声，再轻一点儿他恐怕都要听不见了。
“进来。”他说。
门慢慢地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她四处打量，怯生生的样子仿佛受了惊吓。这个女人应该是二十好几快三十岁了，棕色的头发短短的，除此之外，这个女人外貌平淡无奇，并没有太多为人称道的地方。她好像是一个全面平庸的整体，身高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还长着一张大众脸。
“你好。”雷布思说着站了起来。他示意来访的女人坐到桌子那一边的椅子上。他看着她行动极其缓慢地把门关上，还确认了一下是不是真的关上了才放心。把门关好后，她才开始转身看着他，或者至少是往他这边看了，因为她并没有正视他，为了避免眼神交流，她只是看着雷布思脸上的某个部位。
“您好。”她说。她仿佛准备一直站着，直到所有的谈话程序都完成。雷布思自己又坐下，再次用手示意叫她坐下：“您请坐。”
终于，她坐了下来。雷布思感觉自己像是面试官，而来访的这个女人仿佛是一个渴望这份工作的面试者，她一直精心准备想要呈现自己最好的状态。
“你想和警方谈一谈？”雷布思说。他希望自己的声音和语气听上去是温柔和富有同情心的。
她回答：“是。”
嗯，那现在就开始吧。“我是雷布思探长，请问您贵姓？”
“简·克拉福德。”
“好的，简。那我能为您做什么呢？”
她咽了口气，盯着雷布思左耳那边的窗户看。“我想说说有关谋杀案的事情，”她说，“他们都把凶手称为狼人。”
雷布思犹疑不决了。也许这个女人是个骗子，不过看上去她又不像个骗子。她只是看上去有些焦虑不安，也许她有苦衷。
“是的，”他循循善诱，“报纸都这么说。”
“是，报纸上就这么写的，”她突然变得很激动，一下子说话刹不住车，“而且，广播里，还有今天早上的报纸，都说昨晚……”说着说着，她就从包里面拿出了一个剪报，剪报上面正是雷布思和丽莎，“这是您，对吧？”
雷布思点点头。
“那您就会知道我的意思了，您一定知道我的意思。报纸上狼人又作案了，而你们警方说狼人已经被抓住了，也许你们真的抓住了他，这谁说得准，没有谁知道。”她停顿了一下，开始气喘吁吁。来访的这个女人的两只眼睛看着窗外，雷布思还是不作声，让她自己冷静冷静。她的眼眶湿润了，眼泪婆娑了，一颗晶莹的泪珠沿着脸颊落下来。“没有谁能确定你们是不是真的抓住了狼人，但是我可以确定你们是不是逮住了他。至少，我认为我可以确认。嗯，我并没有抓到狼人，可是长久以来，我都生活在恐惧之中，我没有向谁透露过半点，我不想别人知道，我不想我爸爸妈妈知道这回事。我曾经很想大声喊出我的恐惧，但这是很愚蠢的，是不是？如果你们没有真的抓到狼人，那逍遥法外的狼人还可能作案，所以，我决定……我想我可以！”她搓着自己的两只手准备站起来，觉得自己还是站起来好。
“您可以做什么呢？”雷布思问。
“我可以确认他是不是狼人，”她说，她的声音微弱得就快听不见了，仿佛是在和雷布思说悄悄话。她从自己上衣的袖子里拿出了纸巾，擦擦眼泪，那滴晶莹的泪珠落到了膝盖上。“我要来确认他是不是狼人，”她又重复了一遍，“如果狼人就在这里，如果你们真的抓住了狼人。”
现在，雷布思终于可以和她四目对视了，她也没有回避他的眼光。她棕色的眼睛，泪眼蒙眬。雷布思是见过世面的，他见过不少骗子，她也许就是一个骗子，也许不是一个骗子。
“简，你的意思是什么？”
来访的这个女人又开始抽泣，眼睛又开始看着窗外，她咽了口气，说：“他差点杀死我，我是他下手的第一个人，在他开始杀人之前，我是被他抓住的第一个人。他差点杀死我，我差点是第一个受害者。”
然后她抬起头，一开始，雷布思并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抬起了头。可是现在他看到了，她的右边耳朵有一个新月形的伤疤，一直到她雪白的脖子上，这是一个深粉色的伤疤，不超过一英寸长。
这是刀疤。
她可能是狼人企图下手的第一个受害者。
“你觉得怎么样？”
他们面对面坐着。现在又送来了四英寸高的文档，仿佛要把原来那堆文档压得失去平衡，那些文件几乎要散落一地了。雷布思正在吃一个从吉诺商店买来的奶酪夹洋葱三明治。真是好吃的食物，能够想吃啥就吃啥，也是当一个单身汉的好处，没什么后顾之忧。布兰斯顿的腌菜、大大的香肠、鸡蛋和番茄酱三明治、吐司上面的咖喱豆，所有的一切都是男性热爱的食物，都可以来者不拒。
“那你怎么看呢？”
弗莱特一罐可乐下肚，时不时还打个小嗝。刚才雷布思跟他说了来访女子的事情。现在，这个来访的简女士已经去了审讯室，一位探长给她录口供，还有人给她泡了茶，安排了一位女警察陪同，以示关怀。弗莱特和雷布思都希望简女士千万别遇上莱姆那小子。
“嗯？”
弗莱特揉揉右眼，“我不知道，约翰，这个案子有点黄了。你呢，跑去跟媒体说假故事，弄得满城风雨，报纸上都是你的尊容，我们现在发现了第一桩效仿狼人作案的谋杀案，也许这还不是最后一桩。然后呢，你又有了新点子，关于跳蚤市场和假牙的理论，现在又多了这桩事。”他摊开双臂，仿佛在呼吁让他的世界回归正常，“这案子真是太混乱了。”
雷布思咬了一口三明治，慢慢地咀嚼。“但是，这是符合狼人作案手法的，是不是？我看了那些关于连环案的谋杀书，第一次作案总是仓皇失措而半途中断的。这些杀人犯都没有准备好。有人尖叫，他们就慌张了。而且狼人没有把工具准备好，他还没有把她嘴巴封住，所以她还可以尖叫呼喊救命。然后狼人发现人的皮肤和肌肉比看上去还更结实。他也许看多了恐怖电影，以为一刀下去就像在切黄油。所以他来不及做出什么危及生命的举动，就弃人而逃了。又或许是狼人的刀子不够锋利，谁知道呢。重点是，狼人惊慌了，没有得逞就落荒而逃了。”
弗莱特只是耸耸肩，说：“但是案发之后，她并没有马上过来报案，这令我比较担心这个故事的真实度。”
“现在她主动来报案了。乔治，你说，我们究竟能确认多少声称自己被强奸的人是真正的强奸案受害者？我听说有人认为这个比率低于三分之一，简是个怯懦的小妇人，已经吓得半死了。她只想忘掉这一切，但她又忘不掉。她会良心不安的。是良知一路把她送到我们这里。”
“我还是不太喜欢这个逻辑，约翰，别问我原因是什么。”
雷布思吃完了三明治，装腔作势地擦擦手。“原因就是你当条子的第六感？”他问，话语间透着一丝讽刺。
“也许吧。”弗莱特说，”我只是觉得她有隐情。”听上去他并没有听懂，或者至少没在意雷布思的弦外之音。
“相信我。我已经和她谈过了，完完整整地谈过了。乔治，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我觉得就是他。去年的12月12日，那就是他第一次作案的时间。”
“也许不是，”弗莱特说，“可能还有别的受害者没有报案。”
“也许吧，可重要的是有一个人已经来了。”
“我还是不觉得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弗莱特从桌子里拿出一张纸，看着那上面潦草记录的细节。
他大约有六英尺高，是个白人。我想他的头发是棕色的，但是他跑开的时候我只看到一个背影，所以没看到他的脸。
弗莱特把纸放下，“这个描述至少帮我们缩小了疑犯范围，不是吗？”
雷布思想承认这一点。他心想，因为现在我一直确认狼人是一个男人，而在之前我并不确定作案的狼人的性别。但是他这个想法还是不能告诉别人。在过去的几天里，雷布思让乔治吃了不少苦头。
“但这仍然不是重点。”他这样回答。
“那到底什么才是重点？”弗莱特把刚喝完的可乐罐扔进金属废纸篓里，罐子在里面响了好半天。
当屋子里没有杂音了，雷布思说：“重点在于，那狼人不知道她记住了他的相貌。我们必须说服克拉福德小姐公布一切，走到聚光灯下，接受媒体采访，做一期叫作“狼口脱险第一人”的节目，然后我们对媒体说，她向我们详细描述了狼人。如果这番举措还不会使狼人那狗杂种慌了手脚，那我们也就无计可施了。”
“慌了手脚！你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使他慌了手脚。那又有什么好处？如果这样一来他被吓走了，怎么办？如果他就此收手不干了，那我们岂不是永远找不到他了？”
“狼人可不是这种见好就收的类型，”雷布思肯定地说，“他会继续作案，因为他已经丧心病狂了。难道你没注意凶手作案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里河桥一案之后，他马上又犯案了，只是我们还没找着尸体罢了。他已经丧心病狂了，乔治。”弗莱特像看笑话一样看着雷布思，但雷布思一副非常严肃认真的样子，“我是说真的。”
弗莱特站起来，朝窗户走过去：“也可能狼人根本不是凶手。”
“可能吧。”雷布思点点头。
“如果克拉福德小姐不愿向媒体公开一切呢？”
“那也没关系，我们还是将消息透露给新闻媒体，我们还是对外宣称我们已经了解了案犯的具体面貌。”
弗莱特转过身来，“你相信她说的话，你不觉得她可能是个骗子？”
“她可能是个骗子，但我认为她应该不是个骗子，她说的经过还是很可信的。她描述的细节有些模糊，反而显得真实。这事都过去三个月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去核实核实。”
“是的，我很愿意去一辨真伪。”弗莱特的语气不偏不倚，不带一丝感情，这个案子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了，“我想了解了解她的社会背景、现状、朋友们、病史和家庭情况。”
“我可以让丽莎给她做些心理测试吗？”雷布思又提议道，不像是在开玩笑。弗莱特淡淡地笑了。
“没必要了，核实我刚才提到的那几个方面就好。拉上莱姆，让他也跟进，就不会碍着我们的事了。”
“这么说你不太喜欢他啊？”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不喜欢他了？”
“有意思，莱姆说你对他视如己出。”
刚才的紧张气氛很快就没有了，雷布思觉得他又小胜了一局。相视一笑，他们都不喜欢莱姆，这点倒是增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你是个很好的警察，约翰。”弗莱特说。雷布思尽管觉得自己是个好警察，但还是脸红了。
“老家伙，闪开吧。”他答道。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弗莱特说，“我昨天不是要你回家嘛。你现在有没有要卷铺盖回家的想法呢？”
“一点都没有。”雷布思答道。弗莱特停顿了一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好，”他说，“很好，暂时。”他走到门口，背对着雷布思，说：“约翰，你得听话，不能自行其是。这是我的地盘。我必须知道你的一切行踪和目的。”弗莱特拍拍自己的头，说，“我得知道案件的进展，明白我的要求了吧？”
雷布思点点头：“好啦，乔治，没问题。”但他心里却在暗自祈祷弗莱特千万别事无巨细地过问。雷布思向来喜欢独自工作，可是他觉得，除了考克尼地区的警察有喜欢和同事称兄道弟的传统，弗莱特还因为别的原因而想和自己亲密无间。而且，狼人也有是警察的可能，目前没有谁能摆脱嫌疑，无一例外。
雷布思又打了丽莎的电话，但还是没有人接听。午餐的时候，他一直在站台闲晃，然后碰到了乔伊·伯纳特，他在伦敦的第一晚就是被这个警察拦在沙夫茨伯里大街。伯纳特开始还很谨慎，然后他才认出了雷布思：“哦，好啊先生。我在报纸上看到的是您的相片吗？”
雷布思点点头。“这里不是你的管辖区吧？”他问道。
“嗯，不是的先生。我只是路过罢了，为了送个犯人过来。跟您合照的那女人，她看上去有点——”
“你开车过来的是吗？”
伯纳特又有点谨慎了，“是啊先生。”
“你要回城里去吧现在？”
“是的，我回西区，先生。”
“很好。你不介意让我搭个顺风车吧？”
“呃，当然不介意了先生。”伯纳特露出了一个十分不令人信服的微笑，那种笑容简直比花样游泳队员的职业笑容还僵硬。在准备出发的时候，他们碰上了莱姆。
“牙齿不抖了啊？”他问，但是雷布思实在没情绪接他的话。莱姆还不死心，又接着问，“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这样的一个小问题从他嘴里出来就像是在威胁。雷布思停了下来，转过身径直走向他，他们的脸差不多就隔着几英寸的距离了。
“关你什么事，莱姆。没错，我是要去一个地方。”然后雷布思又转过身去跟上了伯纳特。莱姆看着他们离开，咧开半张嘴嘲讽地笑着。
“注意点！”他大声喊，“需要打个电话让酒店来帮你提行李吗？”
雷布思回了他一个双手敬礼的手势，一边大步流星向前走，然后小声说了句“去你大爷”。伯纳特听见了。
“先生，你说什么？”
“没什么，”雷布思说，“什么都没说。”
他们花了半小时才到达布鲁姆斯伯里，所有的二层楼都装饰着蓝色的环形板，纪念作家罗素一家人曾经在这里生活。雷布思认出了其中一些名字，最后他找到了要找的那栋楼，然后就跟伯纳特挥手道别。
他来到高尔街社区大学的心理学部。当时正是午后一点，那儿好像只有一个女秘书在这个时间接待来客，她上前询问雷布思是否需要帮助。
“我想是的，”他说，“我在找丽莎·弗雷泽。”
“丽莎？”女秘书的口气有些迟疑。“哦，丽莎啊。原谅我，我恐怕不能帮到您了。我大概一周没见着她了。你可以试试去图书馆，或者狄龙。”
“狄龙？”
“是个书店啦，就在转角。丽莎经常在那待着。她喜欢书店。或者大英图书馆。只是有可能哦。”
雷布思带着一丝疑惑离开了那栋楼。那女秘书看起来很怪，好像有些距离感，整个人看上去不大清醒。可能是他多想了，也许他开始怀疑一切了。他找到那个书店走了进去。说它是个店子似乎有些不准确，狄龙非常大。他在一面墙那看了看，关于心理学的书籍在三楼。书太多了，一个人活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读完这些书。他尽力不去瞧这些书，而是往过道里走去。一旦他仔细看看，就会产生浓厚的兴趣，如果兴趣来了，他就会买些回去。家里已经有50多本书了，就在床头摆着，等他放长假的时候才能撇开警务工作然后专注地读它们。他喜欢收藏书籍，这只是他其中一个兴趣。他并不是为了收藏而收藏，不会去特意买初版本，或者作者签名版本。大多数时候，他就是买平装而已。如果内容不对他的胃口，是什么版本的又有什么所谓。而且他的兴趣广泛，什么内容的都可以读。
所以他假装自己正穿着白袍，思考着普通人和非普通人的区别，然后走到了心理学书籍区域。这是个和别的房间相连的房间，但是丽莎不在里面。然而，他确实又找到一处地方，那儿放着毫无疑问是她看过的书籍。那些书就在收银桌子边的一层隔板上，关于犯罪方面的，有一本她曾借过他的也在那儿。他拿起那本然后翻过去看了看价格。雷布思随即惊愕了，又看了一次。很贵呢！连精装本都不是！看样子学术书籍确实收费过高。实在奇怪：难道那些学生，那些读者们都能承受得起？这得找个心理学家来解释解释了，或者找个精明的经济学家。
犯罪学书籍旁边放的是些关于神秘鬼怪、巫术方面的书，还有一堆各式各样的塔罗牌和其他之类的东西。雷布思对这样的摆放感到很好笑：警务类书籍和这些旁门左道放在一起。他拿起一本礼节性书籍正翻着，一个穿着绸质裙子，年轻苗条的红发女士走了过来，在他旁边停下，将一叠塔罗牌拿到收银台。嗯，这家书店还真是什么都有，不是吗？她看起来很严肃，的确是个严峻的时刻。
仪式。雷布思在想狼人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有某种仪式的意味。一直以来他都在研究罪犯的心理学：有没有可能所有的事都只是关于仪式呢？对清白之人的屠杀和猥亵之类的，查尔斯·曼森[1]和他前额的十字纹身，有些人说开膛手杰克的犯案手法就跟这有点关系。疯狂和邪恶，有时候你找到了动机，却没办法解释。
划开喉咙。
挖穿肛门。
刺破胃部。
喉咙和肛门是两个人体的端点，胃部又有点像是其中的中点。这能算是这种特殊模式的一个线索吗？
线索无处不在。
回忆中的魔鬼，从深不见底的记忆深渊中跳了出来。那个案子叫他完全脱不开身，但也还没有这个案子一半复杂。他原来想到过狼人有可能是个女人，现在一个女人却适时地出现，告诉他狼人是个男的。出现得相当是时候。乔治·弗莱特的谨慎是对的，也许雷布思能从他身上学到点什么。弗莱特看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各种细微的细节都不放过。他绝对不会用汗津津的手拿着那副玩具假牙，在大厅里疯跑寻找，他是那种能冷静坐下来想通一切的人。这让他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员，比雷布思更加优秀，因为他不会在任何假象出现的时候打盹。也许是因为他向来就是个小心谨慎的人，这样的人从不漏掉任何蛛丝马迹。
雷布思带着自己的小小谜团，右手提着满满一口袋刚买的书籍离开了狄龙书店。他走向高尔街，又转向布鲁姆斯伯里区，幸运地碰上一路绿灯。抬头才发现自己到了大英博物馆外。如果没记错的话，里面就应该是大英图书馆，或者是曾经的大英图书馆。因为图书馆已经搬迁了，雷布思记得在哪看到过他们打算搬迁的消息。
但是大英图书馆是禁止“非读者”入内的。雷布思解释他就是一名读者，但是他得随身携带阅读证才行。情急之下，他想到自己可以提供他的警官证，声称自己在追踪嫌犯。但他没这么做，只是摇摇头耸耸肩在博物馆外散了散步。
这个地方好像挤满了观光客和校园社团。他在想，那些孩子们是不是还有着无边的想象力，在看到古埃及馆和亚述馆时会被那样的文化震撼到，就像雷布思当年自己亲身感受的那样，被那些大型石雕，木质巨门，还有数不尽的陈列物所震撼。
但是大部分人群都在那围观罗塞塔石碑。雷布思听是听说过，但不知道那具体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块用三种语言刻写的石碑，上面的文字能帮助学者们解读埃及第一次提出的等级制度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倒是挺想拜托那些学者不要一夜就把这些问题给解决了，或者一个周末就解决了。他们得慢慢来，像警察的工作那样，小心翼翼采样，再像个水泥匠或者打铁的那样苦干一番。最后，才能“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好比警察们吧，多少次他们当面和约克郡开膛手[2]对峙却让他溜走？这种事的发生次数远比公众知道的多得多。
雷布思接着走过许多房间，空旷的，亮着灯的，装有希腊式花瓶和雕像的房间。然后，他推开了一扇玻璃双排门，发现自己前面就是帕特农神殿的雕像（因为某些原因，博物馆已经不再声称这些是埃尔金大理石雕了）。雷布思围着这座大画廊走着，感觉像是身处一个现代的膜拜仪式。画廊的另一头，一群学生蹲坐在一些石像前写生，他们的老师在周围踱着步子，试图让这些不爱画画的艺术家们保持安静。是罗娜。
即使是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还是认出了她。她走路的样子，她头轻轻侧过去的样子，她说话时把手背到身后的样子……
雷布思转过身去，发现自己跟一个马头面对面了。他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雕塑脖子上的血管，马头张着的嘴，里面稀稀拉拉的牙齿几乎都磨光了。别咬人。罗娜会不会介意他走过来打断她的课堂，随便寒暄几句？她一定会不高兴的。那如果她一直在看着他怎么办？如果他溜走的话，倒像是懦夫的行为。管他呢，他就是懦夫，不是吗？
最好是面对现实再回到那儿去。她可能根本没发现他，而且就算她看到了他，她可能也难以想到他是懦夫这个事实。但是接下来他又想问问肯尼的事。还有谁比罗娜更合适吗？这答案太简单，随便问谁都可以。他可以考虑问问萨曼莎。是的，他打算就这么做。他去问问萨曼莎。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出口处。突然之间，所有那些精致的花瓶和雕像都显得荒诞起来。把它们埋在玻璃后面，供过路的人围观到底有什么意义啊？忘掉那些古老的历史，一心只向前看不是更好吗？如果雷布思采纳一下莱姆的坏主意，事情会好些吗？伦敦实在有太多冤魂了，实在太多了。就连那个记者吉姆·斯蒂文斯也在这附近转悠。雷布思一路穿过博物馆的庭院，直到到了大道才停下。守卫们奇怪地盯着他，盯着他的随身包裹。雷布思想说这些只是书而已，但是他知道他们可以怀疑你藏了些别的东西在书里。这是他痛苦的经验之谈。
雷布思情绪有些郁闷，行为也有些莽撞了。他伸出一只手试图拦下一辆黑色的空出租车。他记不得他要去的那条街的名字了，但是没什么关系吧。
“科文特花园区。”他对司机说。出租车调了个头，好像雷布思真是非法逃窜似的，随后他就钻进袋子里翻看他的胜利品了。
他在科文特花园区那儿闲晃了近20分钟，看了一场露天魔法表演和吞火表演后才离开去丽莎的公寓。应该不会太难，他记起自己曾经路过了一个风筝店，还有一个好像是只卖茶壶的店，雷布思对自己的记忆力感到有点吃惊。左转再右转接着又是右转，他到了她住的街道，站在一个鞋店外面。
店里很忙，顾客和店员们一样，很年轻，好像都是青少年的样子。店里放着一支爵士萨克斯曲，可能是磁带，也可能什么地方有人在演奏。他抬头看着丽莎住处的窗户，亮黄色的窗帘布。她到底多大年龄了？实在无从得知。
然后就一会儿，很短的一会儿，他走了进去，按响了她家的门铃。门洞里有些噪音，一些噼里啪啦的响动。“谁啊？”
“是我，约翰。”
“是谁？听不清楚！”
“是我，约翰！”他向着门框大声说，感觉有点尴尬。但没人注意到。人们在窗外走过，时不时朝里望望，吃着一些蔬菜一样的造型奇怪的零食。
“哪个约翰啊？”听起来她像是把他完全忘了似的。然后又说，“哦，约翰，我知道了。”门响了一声，“门开了，上来吧。”
她住处的门也打开着，雷布思走进去，随手关上了门。丽莎在整理她的工作室，看上去更像是个起居室。他怀疑科文特花园这儿没有起居室这玩意。
“我一直在找你，想联系上你。”雷布思说。
“我也是啊。”
“你也是？”
她转向雷布思，留意到他口气中的一点怀疑，“难道他们没跟你说吗？我在那个谁那留了近半打留言条，他叫什么来着，莱德？”
“莱姆？”
“对，就是莱姆。”
听到这儿，雷布思对莱姆的厌恶马上升级了。
“大约一小时前吧，”她接着说，“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你回苏格兰了。想到你不辞而别，我都有点生气了。”
那些混蛋，雷布思暗暗咒骂道。他们确实对他恨之入骨，不是吗？“我们这位来自北部边疆的专家。”
丽莎将地板和床上的报纸捡起来摆放整齐。又将沙发垫子和表面弄平整。然后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雷布思旁边，他伸出胳膊把丽莎拉到自己怀里。
“你好啊。”他低声说道，低头亲吻她。
“你好。”她答道，回应着他的吻。
丽莎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走向她的小厨房，接着传来一阵饮用水填满水壶的声音。“我想你已经看过那些报纸了是吧？”她说。
“已经看过了。”
她从厨房那探出头来，“一个朋友打电话过来告诉我的，我还不大相信呢。我的照片上了头条！”
“终于出名啦。”
“更像是臭名昭著吧—— 一个‘警方心理学家’！他们大概已经完成了任务了。一家报社甚至叫我丽兹·弗雷吉雅。”丽莎将水壶电源插上烧水，然后又回到房间里，雷布思正坐在沙发扶手上。
“所以呢，”她问道，“调查进行得怎么样？”
“有了些有意思的进展。”
“是吗？”她坐在床沿，“跟我说说看。”
雷布思和她说了说简·克拉福德的事儿，还有他的一些假牙理论。丽莎提议通过催眠疗法来帮助简·克拉福德恢复记忆。“失去的记忆。”她这样说。但是雷布思知道这些东西并不能被当成证据。而且，他自己也有过“失去的记忆”，现在还在记忆里颤动呢。
他们喝了些正山小种红茶，雷布思说这种茶的味道让他想到熏肉。接着丽莎放了点音乐，是舒缓的古典乐，他们又坐在另一块印度毛毯上。
他们背靠沙发，肩膀四肢碰在一起。她抚摸着他脖子后的头发。
“那晚我们之间发生了些什么，”她问道，“你后悔吗？”
“你是说对发生的事？”
她点点头。
“当然不啦，怎么会，”雷布思答道，“正相反。”他顿了顿，“那你呢？”
她仔细想了想才说，“很美好。”她把注意力集中在要说的每一个字上，眉毛都要蹙到一起了。
“我本以为你在躲着我呢。”
“我今天上午去大学找你了。”
她坐直，仔细看着雷布思的脸，“真的吗？”
他点点头。
“他们怎么说的。”
“我跟一个秘书问了问，”他解释道，“那个脖子上挂着眼镜，梳着圆发髻的秘书。”
“那是米莉森特，她怎么跟你说的啊？”
“她就说你最近都没怎么出现。”
“没别的了？”
“还有可能在图书馆能找到你，或者在狄龙书店那儿。”他说着向门那点点头，门后挂着一个袋子，“她说你喜欢书店，所以我就过去看了看。”
她还是看着他的脸，然后笑了出来，又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米莉森特是个人才呢，对吧？”
“你说是就是咯。”为什么丽莎的笑好像松了口气似的。别再自找谜团啦，约翰，现在就停止。
她从他身上爬过去，去够那个装满了书的袋子。
“你买了些什么？”
他确实记不清了，除了那本他在出租车里读的《霍克斯默》。
他从背后看着她，她的腿从他身上挪开，慢慢轻轻地用膝盖骨爬到那。
“好啦！”她说，从那袋子里拿出一本书——“艾森克[3]。”
“你看过吗？”
她又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没怎么看过，事实上完全没看过。基因遗传和这类东西吧，我不太肯定。”她又举起另一本，叫了出来。“斯金纳[4]!行为主义的猛兽！但是为什么你——”
雷布思耸了耸肩，“我只是看到有些书好像你借给我过，所以我就——”
丽莎又把一本《鲁德王》举到他面前让他看，“你看了前两部吗？”她问道。
“哦，”他有点失望地回答，“是三部曲之类的吗？我只是喜欢这书名罢了。”
她转过身来给了他一个嘲笑的鬼脸，然后又笑开了。雷布思觉得自己脖子都红了。她在作弄他呢。他转身背对她盯着那毛毯的式样，用手抚弄那蓬松的纤维。
“哦，亲爱的，”她喊道，开始慢慢爬了回来，“对不起啦，我不是有意的，真对不起。”又将手放在他的双臂上，在他前面跪坐着，转着她的脑袋，直到他看着她。她带着歉意地笑了笑，“对不起啦。”她开口说。他试图摆出一副没关系的笑脸。她俯身上去，吻了他。她的一只手放在他的腿上，从下往上向大腿游走，接着又往上挪了挪。
雷布思逃开的时候是晚上了，用“逃开”这个词也许有点太严重。丽莎睡着了，从她身下逃开确实费了不少功夫。她的体香，发香，腹部那完美的温软，还有她的玉臂和光洁的后背。雷布思下床、穿衣，没把她弄醒。他给她留了张条子，拾起了那袋书，开门后又朝床那头看了一眼，才背过身去关门离开。
到了科文特花园区的地铁站，可以排队坐升降梯或者是走三百多级台阶下去。他走下了楼梯，那些台阶一路螺旋向下，好像没有尽头。一想到战争年月里那些要将螺旋下降的东西他觉得有点头重脚轻了。地铁站的白瓷墙跟公厕里的差不多，上面隆隆作响，夹杂着行人的步伐声和谈话声。他还想到爱丁堡斯科特纪念碑那密实的弯曲梯道，那可比这些要窄得多，也险得多了。好不容易才走完，倒是比排队坐升降梯下来要快那么几秒。地铁跟他想象中的一样拥挤。一个穿绿色毛大衣的年轻人把音乐公放了出来，几乎全车厢都听得到，而他旁边就是一块写着“请勿大声喧哗”的告示牌。他完全没理会车厢的其他人，还时不时猛灌几口啤酒。雷布思有点想劝这年轻人把公放关了，但还是忍住了。毕竟他就搭一站路。如果这些面无表情的乘客们都打算默默忍受的话，那他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到霍尔本站的时候他挤了出去，上了另一节开往中央线的车厢。这里也有些把随身听声音开得老大的家伙，不过还好他们远在车厢的那头，所以雷布思只需要忍耐一些烦人的鼓点。
不过这次他有经验了，宁愿发呆也不再观察这些乘客，让自己在途中彻底放空吧。
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些上班族一天天是怎么过来的。
都按响门铃了他才想起自己来找罗娜之前也没打声招呼。拜托脑筋转快点吧，约翰。
门开了。“哦，是你啊。”罗娜的口气听起来有点失望。
“你好，罗娜。”
她脸上带着点淡妆，也没穿居家服。就站在门口，对着门阶上的雷布思说：“来这儿有什么事儿吗？”她大概要出门去吧，或者是在等待哪位绅士的拜访。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想过来看看，那晚我们都没什么机会说说话。”要不要告诉她他在大英博物馆碰到她了，雷布思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她摇了摇头说：“确实没聊什么，不过我们也没什么好聊的吧。”口气并没什么恶意，倒像是在陈述事实。雷布思低头看着门阶。
“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实在抱歉。”
“不需要抱歉。”
“萨米在里面吗？”
“她跟肯尼出去了。”
雷布思点点头，“那好吧，不管你要上哪儿，玩得高兴。”天啊，他的的确确嫉妒了。都这么些年了，他完全不敢相信他开始嫉妒了。肯定是因为罗娜化了点妆，她从前很少化妆的。他刚转过身去打算离开，又停住了，“我能借用一下你的洗手间吗？”
罗娜盯着他看了会儿，想知道他要耍什么花样。
而雷布思报以微笑，还拿出了杀手锏——学瘸腿狗，于是罗娜就放了他一马。
“去吧，”她说，“你知道厕所在哪儿。”
他把手里装着书的袋子放在了门边，爬上了陡峭的楼梯。“谢谢你，罗娜。”他说。
她还待在楼下，等他出来。他一路走到洗手间，把门打开，又大声关上，然后又轻轻地再把门打开，潜回那个放电话机的地方。电话机机座装饰得很夸张，是黄色和绿色的玻璃配着红色的流苏。雷布思知道伦敦那本厚厚的电话号码黄页就放在桌子下面，可是他直接去找桌上另外一本小的“电话号码和地址”的本子。一些记录是罗娜的笔迹。雷布思想，谁是托尼、汤米、本、格雷姆？但大部分地址和名字都是萨米写的，笔迹更好看、自信。雷布思翻到K那一部分，找到了他想找的那个。
“肯尼”，写的大写，下面是7位数的数字，人名和电话号码都用桃心圈起来了。雷布思从口袋里拿出钢笔和便笺抄下电话号码，然后把本子合上，蹑手蹑脚地再回到洗手间把厕所冲了，快速地洗个手，大胆地下楼来。罗娜正盯着街上，毫无疑问，她很担心，生怕自己的男朋友突然回来看到前夫在家里。
“再见。”雷布思说，然后拿起袋子，经过罗娜上大街去了。雷布思走到罗娜家那条街尽头的时候，一辆白色的福特雅驰特正好从要道转过来，缓缓地从雷布思身边经过。开车的是一个看上去很精明的男人，脸瘦而胡须浓密。雷布思躲到街角，看到那个男人把车子停在罗娜家楼房外面。她已经锁好门飞快地上车了。雷布思走了，趁着罗娜还没跟那个男人又亲又抱，不管那个男人是叫托尼、汤米、本还是格雷姆。
地铁站旁边有一个很大的酒吧，建筑大而狰狞，四周墙上刷的都是骇人的大红色。雷布思想起自己来到南部后都没有试过当地的佳酿。他和乔治·弗莱特去喝过酒，可是每次都还是点威士忌。他看着那一排酒瓶，而酒吧里的酒保也看着雷布思，酒保一只手放在某只酒瓶上，仿佛非他莫属。雷布思指着酒保手下的酒问：“好喝吗？”
那个酒保用鼻子哼了一声：“这可是他妈的富勒酒，伙计，当然好喝了。”
“那麻烦你给我来一品脱吧，谢谢。”
那酒喝起来像水，像冰茶，醇厚似麦芽糖。酒保看着雷布思，所以雷布思点点头以示肯定，然后就走到一个人不多的角落里去了，那里有台电话机。雷布思拨了总部的号码，要转弗莱特接电话。
“他今天出去了。”电话那边的人告诉雷布思。
“嗯，好吧，那给我找个刑事调查局的人来接电话吧，只要能帮上忙的。我要追踪一个电话号码。”关于这类事情是有规章制度的，某些时候可以不计较规矩，但是总是要秋后算账的。首先要提出申请，但是申请不一定会被批准。追踪电话号码这事，有的部门权限会比其他部门大。雷布思认为大都会警局和苏格兰警署应该比大部分的部门有分量，可是以防万一他还是加上了一句：“这个电话号码和狼人那个案子相关，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
然后电话那边的人要求他重复要追踪的号码。那边说：“半个小时后请复机。”
雷布思坐在桌子前喝他的啤酒。这似乎很愚蠢，可是酒精已经开始上头了，酒杯里也只剩下半品脱了。有人落下了一张皱巴巴脏兮兮的中午出版的标准报。雷布思想认真看着体育专版，甚至还瞟了一眼简短的填字游戏。然后他打了个电话，是一个雷布思不认识的人接听的，然后这个陌生人又转给了另外一个陌生人。酒吧里来了一群吵闹的顾客，看上去像是泥瓦匠。其中有一个人跑到自动点唱机那儿去了，于是突然荒原狼乐队的那首《生而狂野》就在酒吧内开始咆哮了，而这个人还催酒保“去把音量再调高一点。”
“雷布思探长，请您稍等一分钟，莱恩总督察有话跟您说。”
“可是，天哪，我不想——”太迟了，那边的声音已经消失了。雷布思一脸怒火地把听筒拿开。
最后，霍华德·莱恩接了电话，雷布思用一只手指堵住一只耳朵，把另一只耳朵拼命贴近听筒。
“啊，雷布思探长，我跟你好好说说。你真是一个不好琢磨的人。我说的是关于昨天晚上你玩失踪这回事。”莱恩声音理性清醒，“你只差一点就要被行政处分了，你明白吗？再制造这样的闹剧，我会亲自把你五花大绑塞到一个行李箱里，押到国家快运公司的巴士上，送你回苏格兰。”
“我再问一遍，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明白了！”
“这个电话号码是一个线索，你说？”
“是的，先生，”雷布思回答道。可突然雷布思想到这样大费周章去弄肯尼的地址到底值得不值得呢？他希望是值得的，如果伦敦警方发现雷布思在滥用职权，如此用他们的系统谋私，他们一定会让雷布思吃不了兜着走，让他在救济金办公室晚景凄凉，就像一个擦皮鞋的小男孩被扔到了天体浴场，分文拿不到。
但是莱恩给了他地址，并告知了肯尼的绰号。
“瓦特克斯，”莱恩说，“地址是丘吉尔地产区佩德罗塔楼E5号。我觉得应该在哈克尼区。”
“先生，谢谢你。”雷布思说。
“对了，请问，”莱恩问道，“雷布思探长？”
“什么事？”
“就我们对丘吉尔地产的了解，如果您打算去那儿，提前跟我们打声招呼。我们会安排一名警员陪您前往，行吗？”
“只身前往有点粗鲁对吧？”
“这个不消说。那是我们训练特种空勤团的地方，就当它是黎巴嫩首都贝鲁特。”
“多谢提醒，先生。”雷布思本想说自己曾在特种空勤团服役过，在特种空勤团总部赫里福德都好好的，不相信在佩德罗塔楼他会怎么着。但话说回来，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些砖瓦匠什么蠢事儿都干得出来，他们的口音混杂着爱尔兰腔和伦敦腔。《生而狂野》已经放完，雷布思喝完了一品脱啤酒，准备续杯。
肯尼·瓦特克斯。那么汤米·瓦特克斯和萨曼莎的男友一定有某种联系，而且是超乎寻常的联系。为什么在一个熙熙攘攘的千万人的大都市，雷布思会被突然涌起的一阵恐惧感攫住心头。他的嘴仿佛被人用纱布缠了起来，头也似乎被罩上了一顶沉重的巴拉克拉法帽[5]。
“哥们儿，要当心啊，”雷布思从酒保手中接过第二杯，“这东西可能要了你的命。”酒保说。
“如果我先干掉它，就另当别论了。”雷布思说，顺手将玻璃杯举到唇边，狡黠地使了个眼色。
出租车司机不愿把他拉到丘吉尔地产。“等隔几条街远的时候，你就下车，我再告诉你怎么走，但别指望我会把你送到那儿。”
“好吧。”雷布思回应说。
的士把他送到约定的地点，他独自走完了余下的路程。看起来也没那么不堪。爱丁堡的郊区都比这儿要差劲。沉闷阴暗的水泥路、脚下踩着噼啪作响的玻璃碎块，窗户被钉上了层层纸板，墙壁上喷涂着各色黑帮名。济兹·珀赛似乎是这儿最大的帮派，但也有一些其他帮派名，设计太奇妙，人很难辨认出来。年轻的小伙们踩着滑板穿过由牛奶箱、木板和砖头搭建的简易运动场。你不得不感叹，创意精神无法被封杀。驻足观看片刻，会发现这些孩子滑板功夫已炉火纯青。
不知不觉，雷布思已走到一座高层建筑的入口。这个地方共有四座大厦。正当他在寻找大楼标志时，有东西“啪”的一声砸到了旁边的人行道上。他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三明治状的东西落在地上。然后他伸着脖子往楼上瞅，不料一个又黑又大的不明物朝他飞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老天，有没有搞错！”他一个箭步冲进了大楼门厅，这时一台电视机正好着地被摔了个稀巴烂，塑料、金属物和玻璃爆炸声不绝于耳。运动场上，滑板男孩们幸灾乐祸地开始欢呼。雷布思探头探脑地从门厅走出来。周围连个人影也没了。他轻轻地吹起了口哨，初来乍到，这个地方可是给了他一个下马威啊！除了电视机落地时惨烈的爆炸声，似乎没有人关心发生了什么事。
他边走边琢磨，究竟什么电视秀有如此威力，能逼楼上的兄弟到非砸了它不可的地步。“每个人都是愤青，谁知道呢，”他低声说道，“去你大爷——”
雷布思听到电梯开门的声音。只见一位年轻女子推着一辆轮椅出来，她披着一头金发，但似乎多天没洗显得很油腻，鼻子上穿有鼻环，两边耳朵上各打了三颗耳钉，喉咙外纹着蜘蛛网般的刺青。如果她早几秒钟出来，电视机就砸在她头上了。
“你好。”雷布思提了提嗓子，尽量让声音盖过轮椅人的呻吟声。
“怎么了？”
“这楼是佩德罗塔楼吗？”
“在那边，”她边说边朝另外一栋高层建筑指过去，手指甲突兀地尖细。
“谢谢。”
她往电视落地的那边瞥了一眼，“又是这帮毛孩干的，他们闯进房子里，朝窗外丢了一块三明治。一只狗捡着吃了，他们又随手扔出一台电视。瞧这堆烂摊子。”她似乎觉得挺有意思的，似乎觉得。
“幸好我对蒜味香肠不感兴趣。”雷布思说。
这时，年轻女子已将轮椅从电视机残骸旁移开。“快点给我闭嘴，看老娘灭了你这臭小子。”她朝自家孩子一顿臭骂。雷布思一脚深一脚浅地向佩德罗塔楼走去。
他为何来此？
他只身来此，最初似乎合情合理，符合逻辑。如今寂寥地站在这个弥漫着酸臭味的佩德罗塔楼底层大厅，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决定无异于头脑发热之举。罗娜曾说萨米和肯尼出去了。他们选择在佩德罗塔楼过夜的可能性很小吧，不是吗？
即便肯尼就在这栋楼里，雷布思如何才能精确定位呢？楼里的居民50步开外就能觉察到警察来打听消息了，于是紧锁大门，他也只能无功而返。知识分子口中的“僵局”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当然，他可以一直等下去。肯尼早晚会回来的。问题是，在哪儿等？在这儿？太招眼。站在室外？太冷，太空旷，头顶漆黑的上空住着太多像“轮椅姐”那样愤世嫉俗的人。
究竟是什么让他陷入此境呢？是的，这兴许就是一个僵局。他望着头顶上的窗户，朝着玩滑板的小伙子们的方向，匆匆离开大楼。突然，一声尖叫划破长空，从佩德罗塔楼另一边传过来。他循声飞速走去。好家伙，一出好戏正在上演。一个女子挥着右手，给了牛仔男重重的一记拳头，打得他满地找牙。女子看上去不大，十七八岁的样子。她咄咄逼人，牛仔男只得捂着脸，一边骂娘，一边将苦水往肚里吞。
然而，雷布思对此并没有太大兴趣。他朝旁边看了看，发现一栋低构架的大楼。楼不高，昏暗无光，周围杂草丛生，脏乱不堪。门口亮着一盏灯，挂着一块又旧又破的牌子，写着“斗鸡”。难道是个酒吧？在这种破地方也有酒吧？警察绝不会来这种地方，何况是苏格兰警察。但万一……不可能，事情没这么简单。萨米和肯尼不可能在这儿，永远也不会。他女儿才不会在这样的地方，她应该在世界上最好的房子里。
他女儿认为，肯尼·瓦特克斯是最好的。也许他确实是。雷布思停住了脚步，脑袋一团糨糊。自己到底在干吗？没错，自己是不喜欢肯尼。但当他看到肯尼在老贝利狂欢时，他理清了一下思路，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肯尼和汤米·瓦特克斯的关系确实很铁。而如今，事实证明他们两个存在某种联系，也难怪肯尼会那么狂欢，难道不是吗？
他看过心理学的书，知道警察通常都是凡事往最坏的方面想。这个一点也不假。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女儿和肯尼·瓦特克斯约会。倘若肯尼确实是王位的法定继承人，雷布思还是疑虑重重。她毕竟是他的骨肉，她长到十岁后，他们就几乎没有见过面。在他心里，她仍然是个小孩儿，需要有人宠着、爱着、保护着。但她现在已经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而且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她确实长大了，这一点无可否认。他觉得很害怕，他害怕，因为她是萨米，他的萨米；他害怕，因为这么多年以来，自己一直不在她的身边，没有警告她、告诉她应该期待什么，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他害怕，因为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
答案就在这里。他渐渐老去。女儿已经十六岁了，到了离开学校找工作、过性生活，甚至嫁人的年龄了。可是她还小，不能去泡吧，不能和肯尼·瓦特克斯那样十八岁大小的街头少年一起鬼混。然而，这一切没人能够阻挡。她就这样长大了，他错过了她的成长，而如今他也老了。
他确确实实感觉到自己老了。
他将左手深深地埋进口袋，右手依然提着包，转身离开了酒吧。在他之前下出租车的地方附近，有一个车站。他要走到那儿才能坐上巴士。他身前的小道上，一帮滑板的小伙子们向他滑过来。其中一个看起来技术十分娴熟，一边滑还一边向他招手。那个男孩儿渐行渐近，到他面前时，滑板突然弹起，在空中旋转着。男孩儿双手轻巧地抓住滑板的尾巴，向后一挥，划出一道弧线。太晚了，他才弄清是怎么回事儿，还没来得及躲闪，那木质滑板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他头部重重的一击，只听得“嘎吱”一声，滑板裂成了两半。
他向后打了个趔趄，摔倒在地。那帮人见状，立马围过来七八个，在他口袋里乱掏。
“找死吧你，居然把我滑板搞断了。小子，你他娘的有没有眼睛啊，活生生把它劈开了六英寸长。”
话没落音，就给了他下巴一脚，把他踢出了好远。他只顾着提醒自己不要昏过去，以至于忘了还手，忘了喊叫，忘了保护自己。接着，那人吼道：“你他娘的到底想干吗？”
他们扔下这句话，启动滑板，到达一定速度后，跳上滑板扬长而去，只听到滑轮撞击柏油马路的噼噼啪啪的声音。那架势简直像西方旧时的武装队，雷布思这样想着，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对，就像武装队。
“你没事儿吧？快，赶紧起来。”一个男的把他扶了起来。当他清醒过来，定睛一看，发现正是他之前看到的那个牛仔男，他嘴角上、下巴上都是血。牛仔男看到他在看自己，便解释道：“是我的宝贝老婆，他妈的把我打得好惨，牙都掉了。不过这样也好，这些牙反正也不行了，倒是省了我看牙医的钱。”他大笑，满嘴的酒精味儿：“来吧，我扶你到那个酒吧去，喝几杯白兰地就没事儿了。”
“他们把我的钱抢走了。”雷布思说。他紧紧地抓住手提袋，就好像是他的防身武器一样。
“管他呢，不打紧。”这位好心人说道。
酒吧里的人对他都很好。他们把他安顿好后，时不时会让人送酒过来给他喝，告诉他“这是比尔给你买的”“那是泰莎买的”或者“这是杰基的”“那是……”
他们对他确实不错。他们凑了五块钱，让他打的回旅馆。他解释说自己是个游客，到这里是来参观的。后来发现自己迷路了，就随便在一个地方下了车，结果就到这里来了。他们很淳朴，相信了他的故事。
他们觉得没有必要打电话给警局了。
他们唾骂道：“那帮孙子，向他们报警简直就是浪费时间。他们肯定要等到明天早上才会过来处理，即使过来了，也是来打酱油的。相信我吧，这里的犯罪，少不了有这帮孙子的份儿。”
他相信他们，一点都不怀疑。这时又上来一小杯白兰地。
“一路平安！”
他们又开始玩起了纸牌和骨牌，场面顿时变得喧嚣，和其他酒吧没有什么两样。电视机里正播着一个音乐知识抢答节目，自动唱机放着歌曲，独臂赌徒忙得不可开交，不时发出赢钱的欢呼声。谢天谢地，萨米和肯尼不在这里。要是他们在这样的环境里，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他不敢去想。
不知什么时候，他抽身去了趟厕所。厕所的墙上挂着一块三角镜，镜边参差不齐。他照了照镜子。他的头、下巴和耳朵都是血，而且都瘀青了。下巴会疼一段时间，被踢到的地方留下了一道又红又紫的痕迹。不是好事儿，但也没坏到哪儿去。好在对方没有用匕首或者剃须刀，也没有群殴。这一脚很专业，干净利落。不过是小孩儿用滑板挥了一下，仅此而已。专业，绝对的专业。如果某天雷布思碰到他，还应该感谢他，感谢他给了自己这么专业利落的一脚。
然后，狠狠地揍他一顿，打得他满地找牙，打到他蛋疼。
他把手伸到前裤袋里，掏出钱包。他知道，而且莱恩之前也警告过他，在这块弹丸之地一定要将钱包藏好。不是怕人行凶抢劫，不是。而是为了防止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作为一个陌生人闯入这个地盘已经够危险了，要是让人知道自己是个警察，必然歇菜……所以，他才事先将钱包、身份证等等，放在他的衬裤里，塞进松紧腰带。他接着又把它们放回去。毕竟他对丘吉尔地产尚不熟悉。今天的夜，会很漫长。
他拉开厕所门，回到座位上。白兰地酒起了作用。他已经晕晕乎乎了，但四肢十分灵活。
“苏格兰佬，你没事儿吧？”
他讨厌听到别人用这个词儿，绝对地厌恶。但他还是装出一副笑脸：“挺好的。我感觉相当好。”
“太好了。对了，这杯是哈利给你买的。”
*
把信寄出去后，她感觉好多了。她工作了一会儿，心里又开始悸动，现在好像形成了习惯。可这是一种艺术形式。艺术？去他妈的艺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艺术太不体面了。他们以前总是吵来吵去，吵个不停。不，这不是真的。她的记忆里是这样的，可是事实不是这样的。有一段时间是这样，可后来他们干脆没有任何交流，父亲和母亲不说话了。她的母亲，很强悍，颐指气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卓越的油画家。她每天都在画架前面忙碌，而忽略自己的女儿也需要她。那个会偷偷潜入画室，默默地坐在角落，趴在地上，不想被她看见的女儿。如果被母亲看见了，她就会凶巴巴地把她赶出画室，她滚烫的热泪一路流下脸颊。
“我从来就没有想要过你！”母亲会大声尖叫，“你就是一个意外！为什么你就不能当一个正常的小女孩呢？”
跑啊跑，从画室一路跑下楼，跑到起居室，然后跑出家门。她的父亲，安静、与人无争、有文化、文质彬彬。他在后花园看着报纸，斜躺在躺椅上，跷着二郎腿，看到她跑出来，问：“今天早上我的小宝贝怎么啦？”
“妈妈今天对着我吼了。”
“是吗？我相信她不是有意的。妈妈画画的时候是有点儿暴躁，是吧？来，坐到我膝盖上来，你可以给我念念报纸。”
没有人来访，没有人能来。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一开始她去学校了，可是后来他们把她关在家里，他们自己教她。在家上学当时在班上很流行，她的父亲继承了一个曾姑奶的巨额财产。那些钱够他们过上好日子了，也够把坏人挡在门外。他假装是一个学者，可是他辛苦创作的论文总是被拒，他也终于认清自己不是那块料。争吵升级了，开始动起了手。
“你就让我一个人静静，不行吗？对于我，艺术才是重要的，你不重要！”
“艺术？去他妈的艺术！”
“你竟敢这么说！”
她听到一声沉闷结实的响声，可能是摔了某个碗。在家里的任何地方，她都听得到他们在争吵，可是在阁楼就听不到了。她不敢跑去阁楼，因为那里……嗯，她就是不敢去。
“我是个男孩，”躲在被子里面，她对自己轻轻地说，“我是个男孩，我是个男孩，我是个男孩。”
“宝贝儿，你在哪儿？”他的声音甜蜜像夏天，像一个幻灯片放映机，像某个午后开车去兜风一样轻松。
他们说狼人是同性恋，那不是真的。他们说警方已经抓住了狼人，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她都要笑出来了。给他们写封信，然后寄给他们，看看他们怎么反应，让他们找到她，她不在乎。他和她都不在乎。不过他在乎的是，她已经占据了他的身体和心灵。
甜蜜……柑橘和柠檬啊！铃声说。
不得体。长鼻毛，她的母亲一直在说爸爸的鼻毛。长鼻毛，强尼，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多么不得体。为什么她总是可以记住这句话？长，鼻，毛，对，于，男，士，来，说，很，不，得，体。
爸爸的名字是：强尼。
他的爸爸，咒骂她的妈妈。操你的艺术，操是个最脏的字眼。在学校里，真是有人悄悄说着这个词，说着这个神奇的词语，一个可以变出魔鬼和秘密的词语。
现在她站在了大街上了，尽管她知道，她真正可以在屠夫画廊做什么。那儿太脏，破旧的画布到处都是，又旧又破。不过没有关系：没有人会去参观。没有家人，没有朋友。
所以她又找到了另一个，这个很愚蠢。“只要你不是狼人。”她边说边大笑。狼人也会笑。他？还是她？现在没有关系。他和她就是同一个人，伤口已经愈合了，她觉得自己完整，很完整。这不是什么好感觉。这是一种不好的感觉。不过可以把这个感觉忘却一会儿。
回到他的房子。
“你这里有些娱乐场所的感觉啊。”她说。他笑了，帮她拿衣服然后挂起来。“可是有些味道了。你的煤气没泄漏吧，是吧？”
没有，没有煤气泄漏，可是“泄密”，有的。他把手放到口袋里，确认牙齿还在那儿。牙齿当然在，他需要它们的时候它们总在那里。要牙齿去咬东西，他被咬的样子。
“只是一个游戏，宝贝。”
只是一个游戏，咬人很有趣。咬在肚子上。被咬了，不要紧，就像咬了一口覆盆子。但还是会痛的。他摸着他的肚子，还是痛呢，现在都痛。
“你想要我的哪儿，亲爱的？”
“这里就好。”他说，拿出钥匙开门。镜子是个坏主意。最后一个人可以通过镜子看到她身后发生着什么，差点尖叫了，所以镜子被拆掉了。门开了。
“把门关着吧，好吧？你带了什么好东西过来？王冠？”
狼人笑了，露出一排牙。
[1] 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1934— ），在20世纪60年代末领导着美国加利福尼亚臭名昭著的犯罪团队曼森家族，被称为最危险的杀手。
[2]Yorkshire Ripper，约克郡开膛手是自开膛手杰克之后，给英国妇女带来极度恐惧的连环杀手。
[3]艾森克（Hans J.Eysenck，1916—1997），英国心理学家。
[4]斯金纳（B.F.Skinner，1904—1990），美国行为心理学家。
[5]巴拉克拉法帽（Baladava），一种几乎完全围住头和脖子的羊毛兜帽，仅露双眼，有的也露鼻子。

听着，女人
雷布思在酒店的房间里醒过来，能自己醒过来这真是了不起。雷布思完全记不起自己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他躺在床上，衣服穿得很严实，两只手还夹在双腿之间，身旁放着满满一袋子书籍。窗户没有拉上窗帘，明媚的阳光照进来，已经是早上七点钟了。一切还不错。可是坏消息就是他昨晚喝多了，脑袋里两种疼痛交织。当他睁开双眼的时候，仿佛都不能再合上眼睛。当他闭上眼睛的时候，整个世界仿佛已经天旋地转地颠倒了。再睁开眼睛，他感觉世界的运转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仿佛飘在一架奇特的飞机上。
他痛苦地呻吟了几声，想要把卡在口腔顶部的舌头伸出来。他踉踉跄跄地走到水池旁边，然后把水龙头打开了一会儿，用双手捧起自来水，拍到自己脸上，像条杂种狗一样汲水，用氯消毒过的自来水喝起来是甜的。雷布思试着不要去想有关自来水流经七副肾脏的传说，他蹲到厕所便盆旁边，开始呕吐。马桶好像是上帝巨大的电话听筒。他到底喝了多少？七杯白兰地，六杯黑朗姆酒，他记不起来了。雷布思挤了一英寸长的牙膏，然后开始刷牙齿和牙床。只有这时候，他才有勇气审视镜中颓废的自己。
雷布思正体验着两种痛苦，第一种是宿醉带来的，第二种是因为昨晚被袭击了。他损失了二十英镑，可能是三十英镑，不过自尊心受损对于雷布思来说才是无法估量的。他脑子记住了那个打劫团伙的特征，尤其是为首那人的相貌。今天早上他可以去当地警察局报案，录个口供，他的要求非常明确：找到这伙人，然后摧毁这个犯罪团伙。可是，雷布思你不是在开玩笑吧？当地警察局肯定会愿意保护他们地盘上的恶棍，而不愿意帮助一个来自北部的外来人员。我们来自北部边疆的同仁，来自那该死的苏格兰，苏格兰佬。但是，让这么一伙人逍遥法外后果却更严重。算了，管他呢。
他揉了揉自己的下巴。感觉很痛，比看上去的伤势还严重。脸颊下方有一块浅芥末色的瘀伤，下巴上还有一块刮伤。谢天谢地，现在流行穿帆布鞋，在70年代早期，大家穿的都是带钢帽的宇宙牌靴子，要是昨晚他们穿的不是帆布鞋，那雷布思现在就不能在这里活蹦乱跳了。
雷布思已经没有干净衣服穿了。今天，他要么得去买新衣服，要么就要去找一家洗衣店把脏衣服都洗了。他来伦敦的时候并不打算逗留多久，以为自己最多待上两三天。雷布思原以为开了那个会议之后，他对这个案件也不会有什么贡献，可是现在呢，待在这里，他总是找到一些可能有用的线索，也还是有贡献的。还被暴徒打劫了一顿，挨了打，变成了一个保护欲太强的父亲，还和一个心理学讲师开展了一段假日恋情。
他想到了丽莎，想到了大学里那个秘书的表现。一些东西拼凑了整个事件。丽莎，睡得那么香甜，只有问心无愧的人才会睡得那么香甜。这是什么味道？他在房间里闻到了一股味道。那是烘焙咖啡夹着油炸食品的味道，是早餐的味道。楼下某个地方有人在挥汗如雨地准备烤肉和煎蛋，刚出锅的烤肉和煎蛋搁在厚厚的香肠和灰粉色的培根旁边，还滋滋作响。想到这一幕，雷布思的肚子就咕咕叫起来了。他饿了，可一想起油炸食品，他又觉得反胃，仿佛刚刷完牙的口腔又有臭味了。
他之前吃了什么呢？去丽莎家的路上，他啃了一个三明治而已。还在斗鸡酒吧买了两袋薯片。天啊，是的，雷布思饿了。他迅速洗刷穿戴整齐，然后在脑海里记下今天要买的东西——衬衫、裤子、几双袜子，然后手里拿着三片扑热息痛药片就匆忙赶去酒店餐厅了。真是抓了一手的美元[1]啊。
餐厅的早餐还没有完全准备好，可是当雷布思说他只需要麦片和果汁的时候，那个女服务员（每天的服务员都不同）就松口了，把他带到了一张单人桌前面。
他吃了两小袋麦片，我真是个连环杀手[2]。雷布思狡黠地笑了笑，然后去餐桌给自己又倒了好多果汁，更多的果汁。果汁有种奇怪的非纯天然的味道，那味道最多只能算淡而无味，可果汁是冷而湿的，而且果汁里的维生素C对脑力劳动有益。那个女服务生给雷布思拿来了两份日报，没有什么有趣的新闻。弗莱特没有采取雷布思的建议，没有提到对狼人详细的描述。也许弗莱特吩咐凯西去办这事了，那凯西会不会出于对雷布思的不屑把这事搁一边去呢？毕竟，上次雷布思闹了那么一出后，凯西对雷布思可不大待见，是吧？也许这一次，凯西就是要给雷布思一个下马威，告诉他她也是可以让他难堪的。好吧，管他三七二十一的。雷布思没看见有谁还有更好的点子，或者有任何点子。这里，没有谁愿意去犯错误，他们宁愿什么都不干，也不愿意犯错。天啊！
在凶杀案组的办公室里，雷布思坐到一台打印机面前，然后开始录入打劫自己的团伙的详细描述。他打字的功夫即使在巅峰状态也不能说是熟练，可今天那电子打印机可恶的复杂操作又进一步加剧了雷布思的宿醉。他连一个合适的行距都没设置好，加上光标又不听话，而且每次他打错一个字，机器就要叫一声。
“随你去叫。”雷布思自言自语，再次尝试让行间距变成单行。
最后，雷布思终于都打完了，看上去像十岁的小孩打出来的，可是凑合着还能看。他把这份打印出来的描述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看到桌子上有一张弗莱特写的留言条。
“约翰，我希望你没有继续玩失踪。我已经做了一个有关失踪人口的调查，据报告，在过去的48个小时内，有五个女人在河北边失踪了。其中有两个人的失踪还能找到原因，可另外三个人的失踪情节比较严重。也许你是正确的，狼人的杀人欲望更强烈了。暂时我们还没有看到有关新闻报道。你上完了那个心理学教授，我们再见。”
最后的落款就是简单的姓名缩写“GF[3]”。弗莱特怎么知道雷布思昨天下午的行踪呢？是一猜就中了，还是有什么阴谋诡计？这都不重要，当下重要的是那些失踪的女人们。如果雷布思的直觉正确，那么，狼人现在已经完全失控了，比当初更猖狂，这就是说狼人可能要因为失控疏忽犯错，克拉福德的故事可能就起到了激将的作用。雷布思需要让弗莱特和法拉黛两人都相信自己的假想。他们要相信，这步棋走对了。三个女人已经失踪了，目前失踪数目就达到了七个。七桩谋杀案，可还没有迹象表明狼人会收手。雷布思又开始摸自己的脑袋了，宿醉又袭来，仿佛是全副武装地来复仇了。
“约翰？”
丽莎站在门口，浑身颤抖，瞪大了眼睛。
“丽莎？”他缓缓站起来，问，“丽莎，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她跌跌撞撞地向他走过来，泪眼迷离，头发都汗湿了。“谢天谢地，”她抱住了他，“我以为我永远也……我不知道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我问了你下榻的酒店，他们说你已经走了。楼下办公室的警官让我上来的，他见过我在报上的照片，认出我来了。”接着丽莎又开始热泪盈眶了，大颗大颗的泪珠滚下来，雷布思摸摸她的后背，试图宽慰她，也想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丽莎，”他轻轻地说，“你只要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了就好。”他让她坐到椅子上，然后用手轻轻按摩她的颈脖，似乎她全身上下都汗湿了。
她把包放到膝盖上，打开包，里面有三个小隔层，她从其中一层里拿出一个小信封，默默地把这个信封递给了雷布思。
雷布思问：“这是什么？”
“我今天早上收到的，”她说，“是给我的，而且寄到了我家里。”
雷布思仔细审视着那打印出来的名字和地址，上等的邮票，邮戳的字迹是“伦敦EC4”。这直白地说明了这封信是昨天早上寄出来的。
“他知道我住在哪里了，约翰。今天早上我打开这个信封的时候，几乎当场就吓死了。我得逃出公寓，可是我知道他一直都在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她又开始哭了，转过脸去，泪珠就无处可逃了。她往自己的包里摸了一会儿，然后拿出纸巾擦鼻涕。雷布思一言不发。
“是个死亡威胁。”她解释道。
“死亡威胁？”
她点点头。
“谁写的？信里面说了什么？”
“是的，信里面说得很清楚。这是狼人写的，约翰，他说我会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这封信的测试报告要得急，可是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得知了目前的状况后很乐意配合工作。雷布思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忙乎着，他的口袋里还有一张噼啪作响的纸，是刚才打印的有关昨晚抢劫团伙的描述，他把它折了放在口袋里面，也许以后用得着，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整个案件情节都很简单，丽莎被这封信吓得魂飞魄散，六神无主，更令她恐惧的就是狼人已经知道她的住所。她一直试图联系雷布思，可是当她找不到雷布思的时候，她就慌乱了，于是从自己的寓所逃了出来，尽管她明白有可能狼人正在监视她，也许任何时候都可能从后面蹦出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已经解释过了，可惜的就是丽莎在逃跑过程中把这封信攥在手里，损害了物证，毁坏了一些指纹或者其他在信封上的证据。尽管这样，实验室的人还是竭尽全力。
如果这封信就是狼人写的，而不是什么新冒出的变态冒牌货，那么信封和信件都可能提供一些线索：口水（用来贴邮票和封住信封）、纤维、指纹。这些都是实物层面的可能性。然后还有更加隐秘的信息，比如，打印机的型号可以追踪。信里面是不是有一些语言癖好或者拼写错误也可能提供一些线索？邮政编码呢？狼人一直都把警方玩弄于股掌，智胜一筹，那么这次的邮编地址是不是又是一个障眼法呢？
实验室里的各种程序做下来都需要些时间。实验室效率很高，可是化学分析报告也急不来。丽莎和弗莱特都来过实验室，现在又都离开了，他们在这栋楼的另一边喝着茶，第四五次地回顾案件的细节。可是雷布思希望待在这里看实验室工作人员忙乎着。他觉得这是一种侦查，看别人如此烦琐细致地工作，也有助于雷布思清理自己的思绪。而且他确实需要清理清理自己的头绪了。
雷布思的计划奏效了。他成功刺激了狼人，狼人做出了反应。但是雷布思应该意识到他此番激将法会使丽莎陷入危险。毕竟丽莎的照片都登载报纸了，连同她的名字一起。而且媒体把她误称为警方的心理学家，也正是这群媒体人根据之前发布的信息断言狼人可能是个同性恋，或者变性人，或者其他他们用的挖苦的词语。丽莎已经成为了狼人的敌人，而且是雷布思自己一步一步让她身陷险境的。笨蛋，约翰，你真是个大笨蛋。如果狼人真的一路跟踪丽莎并潜入她的寓所……不，不，不，后果真是不堪想象。
可是尽管丽莎的名字上报了，媒体并没有公开她的住址。那么，究竟狼人是怎么知道丽莎的住址的呢？这倒是一个更加令人产生疑问的地方。
而且令人不寒而栗。
丽莎的电话号码没有列入电话簿，可是雷布思知道，对于政府里面的人，想知道一个平民的电话号码没什么难度，比如警察局的人。天哪，难道雷布思现在真的开始怀疑狼人也是个警察了吗？还有一些人也可能会知道丽莎的地址——大学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其他的心理学家，他们都认识丽莎。而且，还有一些人有机会能把住址和名字对上号，公务员，当地市政厅的人，税务部门的官员，煤气和电气公司的，邮递员，隔壁的邻居，不计其数的网络和邮寄广告项目，还有当地的图书馆。这一堆嫌疑人物，雷布思要从何入手呢？
“请您过目，探长。”
一个实验室工作人员递给雷布思那封信的影印本。
雷布思说：“谢谢。”
“我们现在还在测试原件，在扫描一些可能需要关注的地方。有任何结果我们会通知您的。”
“好的，信封呢？”
“口水的测试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过几个小时我们应该会通知您结果的。也有影印的图片，不过效果比较差。我们已经知道纸张的来源地，而且确定是用一把相当锋利的剪刀剪掉的，从剪下的长度看，剪刀的大小应该和那种修指甲的剪刀差不多。”
雷布思点点头，看着那个复印件，再次道谢。
“不客气，没问题。”
没问题？这可不对了，问题多的是呢。他已经看过那封信了，打印得很规整，好像是用了一个新打印机，或者一个质量优良的型号，有点像雷布思今天早上自己用的那种电子打印机。至于信件的内容，那还是另有玄机的。
听着，我不是同性恋[4]，听明白了吗？狼人做狼人做的事。狼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是：他会送你上西天。不要担心，不会痛苦的。狼人做事干脆，绝不会令你痛苦；狼人只会做狼人做的事。记住了，女人[5]。狼人知道你是谁，知道你住在哪里，知道你长什么样。只要乖乖说实话，你就不会有事。
一张普通的A4纸，折成了四分之一大小，才装进那个小信封。狼人从报纸上剪了一张丽莎的照片，然后把丽莎的头剪掉，并在丽莎肚子上画了一条黑线，这个丽莎的无头身躯照附着那封信一起寄过来了。
“混账东西，”雷布思低吼着，“他妈的混账东西！”
他拿着那封信的复印件出了走道一直走到楼上弗莱特的那间屋子，又开始摸自己的脸。
“丽莎去哪里了？”
“去洗手间了。”
“她看上去是不是……”
“看上去很不安，不过她已经努力在克服恐惧了，医生给她开了几片安定。你想到了什么线索？”
雷布思把影印的复印件给弗莱特，弗莱特快速而认真地浏览了一遍，“你到底看出了什么？”他又问雷布思。雷布思坐下来，正是刚才丽莎坐过的那个硬椅子，还是温热的。他伸手从弗莱特那里接过那封信，然后挪了挪椅子，这样两个人都看得到那封信。
“嗯，”雷布思说，“我也不是很有把握。第一眼看过去，这封信像文盲写的。”
“是的。”
“但是再看一遍，我觉得还有点文章。你看标点，乔治，标点都是完全正确的，没有哪个不对的用法。而且他使用冒号和分号。把‘woman’写成‘womin’的人怎么会知道如何使用分号呢？”
弗莱特又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点着头说：“你继续。”
“嗯，我前妻，罗娜，是个老师。我记得她以前总是跟我抱怨，如今的学校里，没有谁把语法和标点当回事了，这是多么令人沮丧的一件事。她还说，现在成长中的小孩们都觉得冒号和分号没什么用处，也不知道怎么使用这些标点。所以我认为，这个狼人可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或者已经迈入中年了，或许他那个年代每个学校都会教标点的使用。”
弗莱特挤出一丝微笑，说：“约翰啊，你又在看那些心理学的书了。”
“乔治，我说的这个可不是什么邪恶魔法。这不过是一些常识，和我们解读事物的方式。我是不是可以继续往下说？”
“我洗耳恭听呢。”
“好的，”雷布思用手指指着那封信，说，“还有，还有一些信息让我觉得这就是凶手写的，而不是哪个烧坏脑子的家伙冒充狼人伪造的。”
“噢？”
“我们继续，乔治，看看线索在哪里？”
雷布思把那张纸给弗莱特递过去，弗莱特咧嘴一笑，接了过来。
“我想，”他说，“你的意思是这封信的作者提到狼人时用了第三人称，是不是？”
“你猜对了，乔治，这就是我的意思。”
弗莱特抬头，说：“顺便我多嘴问一句啊，约翰，你到底他妈的怎么啦？你去寻衅斗殴了吗？我还以为苏格人早就已经不穿靛蓝染料的衣服了啊。”
雷布思摸了摸瘀青的下巴，说：“我受伤这件事，以后再找个时间跟你说。你看，第一句，作者是以狼人自居的，用的第一人称。我们之前取笑他是个同性恋，他很有意见，可是在信件的其他部分，他又是以第三人称指代狼人的。这种前后不一致的矛盾行为在连环杀手中很常见。”
“那把同性恋这个词拼错了又怎么解释呢？”
“可能就是一个真实的笔误，要不就是故意给我们一个错误的线索。u和a在键盘位置相对的两端，用两个指头打字的人容易漏掉一个a，如果速度太快，如果很生气的话。”雷布思停顿了一下，记起口袋里自己打印的东西，接着说，“我是从最近的亲身经历中发现的。”
“很有道理。”
“现在我们来看看狼人传递的真实信息：狼人做狼人做的事。那些心理学的书说杀手都是在杀戮中界定自我身份的。这就是‘狼人做狼人做的事’这句话的意思。”
弗莱特大声喘了口气，说：“是的，可是这也对我们破案没多少帮助啊，是吧？”弗莱特给雷布思递了一根烟，“我的意思是，关于这个狼人的个性，我们是能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了，可是我们还是不知道狼人姓甚名谁，家在哪儿啊。”
雷布思往前面坐了坐，“可是我们一直都在缩小范围，乔治。我们最后一定会把嫌疑对象缩小为某一个人的，你再看看这封信的最后一句话。”
“只要乖乖说实话，你就不会有事。”弗莱特说。
“先不管那个有意思的双关语[6]，你不觉得这句话的结构感觉就有种——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听上去非常官方？”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的意思是，我觉得这句话像是你或者我这样的人才会说的。”
“警察的口吻？”弗莱特坐回了椅子上，说，“噢，拜托，约翰，你在放什么屁啊？”
雷布思的语气轻柔却极其富有说服力：“这个人知道丽莎住在哪里，乔治。你想想，谁才会知道这种信息，或者知道如何获取这种信息。要是就这么排除警察作案的可能，我们谁也负不起这个责任——”
弗莱特站起来，说：“不好意思，约翰，我的答案是肯定的。我就是不相信，不愿意相信，一个警察是罪魁祸首。这不可能。”
雷布思耸耸肩：“好吧，乔治，不管你怎么说。”雷布思说。可是雷布思知道，自己的话已经在弗莱特脑海里种下了一颗怀疑的种子，而且这个种子一定会生根发芽。
弗莱特又坐下了，这一次因为雷布思肯定了他的观点，弗莱特多了几分底气，问雷布思：“还有没有别的事？”
雷布思抽着烟，又把那封信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他记得自己上学那会儿，在英语课上，他喜欢写摘要还有做篇章的深度分析。“是的，还有，”他最后说道，“我觉得这封信更像是给出一个警告，像一只没有想射中靶心的箭。一开始，狼人说他要杀了她，可是在信的末尾，他的用词语气都缓和了，他说如果她说真话，就不会受伤害。我想狼人是想找个台阶下，战略撤退了。他想要我们重新对媒体声明他并不是一个同性恋。”
弗莱特看了看他的手表，说：“狼人该准备下一场战斗了。”
“此话怎讲？”
“晚报马上就要发行了，我相信凯西已经把简来报案的事告知媒体了。”
“真的吗？”雷布思对凯西的印象马上扭转了，也许她根本不是一个记仇的老女人。“所以现在我们对外宣称我们手上有一个生还的受害者，狼人一定会知道我们说的是实话。我想这就会令他抓狂，丧失最后仅剩的理智。”雷布思拍拍头，“让他像疯狗一样乱咬人，就像莱姆形容的。”
“你这样认为？”
“是的，我是这样认为的，乔治。大家都得提起十二分的精神，狼人什么事都会干得出来。”
“我不敢去想。”
雷布思盯着那封信，说：“还有，乔治，EC4，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弗莱特想了一会儿，说：“就是城里，城里的某个地方，反正是。法灵顿街，黑衣修士桥那一带，路德门山圣保罗座堂附近。”
“嗯，他以前就戏弄过我们，让我们捕风捉影，竹篮打水一场空。比如那个牙齿印，我觉得我关于假牙的设想是正确的。现在，我们让狼人阵脚大乱了——”
“你认为他住在伦敦城里？”
“是的，他住在这里，在这里工作，或者只是上班路上经过这里。”雷布思摇摇头。他并不想和弗莱特分享自己脑海里浮现的这一幕，那就是一些骑摩托车的快递员在伦敦城里穿梭，一个可以去伦敦每条街道的快递员。就像雷布思在第一晚到这里时看到的桥上的那个穿皮衣的人。
就像肯尼·瓦特克斯这样的人。
“嗯，”他没有说出自己的想法，只是说，“不管怎么样，要破案，这也是环环相扣的一环。”
弗莱特说：“如果你问我，我觉得这里碎片太多，都是齿轮的某一环，可是就是对不上号。”
“是的，”雷布思碾灭了那根烟，弗莱特早已经抽完了，准备再点一根。“随着整个画面浮出水面，我们对于信息的取舍和真伪辨别都长进了不少，是吧？”他还在研究那封信。这里还有别的信息。那是什么呢？他的脑袋里，又想起某些地方……这封信让他想起了一些东西，可究竟是什么呢？如果他不去想了，是不是那些东西就会自动现身了？就好比记不起电影里面那些男演员的名字时，突然不想了，就知道是谁了。
门开了。
“丽莎，你怎么样了？”两个男人都站起来给她让座，可是她摆手示意自己站着更舒服。三个人都站着，在这个小房间里形成了一个僵硬的三角形。
“只是又觉得恶心了，”她说，然后笑了笑，“可也没啥好吐的了，我想我把昨天的早饭都吐了。”他们对着丽莎笑了。雷布思觉得丽莎看上去很疲倦，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幸运的是，昨天她睡得那么香甜。他很怀疑，不管丽莎吃不吃安定，今天晚上甚至接下来的十几天，她都不会怎么睡得着。
弗莱特先开口了：“我已经给你安排了临时的住宿，弗雷泽博士。越少的人知道那个地址就越好。不用担心，你会很安全的。我们给你安排了一个保镖。”
“那她自己的公寓怎么办呢？”雷布思问。
弗莱特点点头：“我已经安排了两个人盯着那个地方。一个守在公寓里面，一个守在外面，监视活动都在暗中进行。只要狼人一现身，他们就会跟他好好周旋的，相信我。”
“别把我当空气，我还在这里呢，”丽莎生气地高喊，“你们的安排对我也有影响。”
于是，屋子里出现了尴尬的沉默。
“不好意思，”丽莎用没有戴任何戒指的手捂住了眼睛，道歉道，“我只是不敢相信自己当时吓成那样了。我觉得——”
她又开始轻轻敲自己的头了。她的泪珠儿太珍贵了，都不肯就此落下来，只是在眼眶里打转。弗莱特把一只手轻轻地放在她的肩膀。“没事的，弗雷泽博士。真的没事了。”丽莎对着弗莱特扮了个鬼脸。
弗莱特还在继续说话，说些宽她心的话，可是丽莎都根本没在听。她盯着雷布思看，而雷布思也在看着丽莎。雷布思知道她的眼睛在跟他说话，说的都是至关重要的话：
抓住这个狼人，快点抓住他，完完全全地毁灭他。约翰，为我做这件事，去做吧。
丽莎眨了眼睛，他们之间的眼神交流就被打破了。雷布思缓缓地点头，幅度很小，几乎看不出来，可是这已经足够了。丽莎对着雷布思微笑，突然她的眼眶里没有了泪光，就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弗莱特感觉到了丽莎情绪的变化，于是把自己的手收回来。弗莱特看着雷布思，希望雷布思能给出解释，可是雷布思正一门心思在研究那封信件，全神贯注地看着那第一句话。这是什么呢？总觉得还有一些信息，一些暂时他的雷达还没有捕捉到的信息。他还是有些地方没有弄明白。
暂时没有弄明白而已。
弗莱特和雷布思两个探长，一个异常健硕，就像英式橄榄球队的首发队员，另一个高挑清瘦、沉默寡言。他们两个人都去实验室接丽莎，准备把她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尽管雷布思严正抗议了好几次，弗莱特还是不让他知道丽莎的藏身之地在哪儿。弗莱特说到此事的时候，是相当严肃的。可是在丽莎动身之前，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出于排查目的，还需要她的指纹，还要从丽莎的衣服上取样纤维，有两名保镖跟随丽莎左右。
雷布思和弗莱特精疲力竭了，两人站在饮品自动贩卖机前面，长长的走廊灯火通明，他们往机器里丢进一些硬币，买了几杯速溶咖啡和速溶茶饮。
“乔治，你结婚了吗？”
弗莱特似乎被雷布思这个问题惊到了，怎么现在突然提起这事儿呢。弗莱特回答道：“是的，已经结婚12年了，和玛丽安，我的第二任妻子。第一次的婚姻是场灾难——都是我的错，不是我前妻的错。”
雷布思点点头，拿着装着热饮的塑料杯沿。
“你之前说你也结过婚。”弗莱特说。
“是的。”雷布思点头。
“那发生了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我们到底是怎么了。我前妻罗娜以前说过，我们两个人就像经历着大陆漂移，过程缓慢不起眼，直到为时已晚，覆水难收。她自己成为了一座孤岛，而我也自成一岛了，中间隔着一个他妈的汪洋大海。”
弗莱特笑了笑，说：“嗯，你还说过你前妻是一个老师。”
“是的，她现在还在教书。和我的女儿一起住在麦尔安德。”
“麦尔安德？操！一流的黑帮世界啊，那可不是一个警察千金成长的好环境。”
对于这个具有讽刺意义的事实，雷布思笑笑，现在是时候坦白了。“乔治，事实上，我已经发现她现在在跟一个叫作肯尼·瓦特克斯的人约会。”
“天啊，谁？你前妻还是你女儿？”
“我女儿，她的名字叫作萨曼莎。”
“她和肯尼·瓦特克斯在约会？肯尼·瓦特克斯今年多大了？”
“肯尼·瓦特克斯比我女儿大，十八九岁吧，他是城里的一个快递员。”
弗莱特点点头，现在他明白了。“肯尼·瓦特克斯就是在公众旁听席喊叫的那个人？”弗莱特想了一会儿，说，“根据我对瓦特克斯历史的了解，我觉得这个肯尼应该是汤米的侄子。汤米还有个哥哥，叫作莱尼，现在在监狱里服刑。莱尼不像汤米，莱尼走软柿子路线。他从事一些诈骗、避税、租车、用空头支票骗人一类的行当，我说的是经济犯罪类。本来是第四部门的事情，不过莱尼也是罪行累累，最后还是会惹上官司，能不能全身而退，就看运气了，是吧？”
“在苏格兰也是这样。”
“嗯，我料想苏格兰也跟伦敦差不多。你需要我去调查调查这个快递员吗？”
“我已经知道他住在哪里了，丘吉尔地产。就是一个在——”
弗莱特开始笑起来了，说：“你不需要告诉任何一个伦敦警察丘吉尔地产在哪里，约翰。那里就是锻炼新丁的地方啊。”
“是的，”雷布思说，“莱恩也是这么说的。”
“莱恩？怎么扯到莱恩那里去了？”
想了一会儿，雷布思还是招了，“我弄到了肯尼的电话号码，我想找到地址。”
“所以莱恩就给你肯尼的地址了？你怎么跟他说的？”
“我说侦破狼人一案的需要。”
弗莱特不悦了，皱起眉头，说：“约翰，你总是忘了规矩，你是在这里做客的。你不应该弄出这样的闹剧。等莱恩发现你在忽悠他——”
“那是个假设。”
可是弗莱特摇摇头，说：“我说的是，等莱恩发现你在忽悠他，没有用‘如果’一词，相信我，没吓唬你。等他发现了你的小把戏，他根本不会跟你说，甚至都不会去找你的上司，他就会直接去找爱丁堡的总警长，然后在总警长面前把你说得体无完肤。我见过他做这种事。”
好好工作，约翰，记住，你在伦敦可得给我们长脸啊。
雷布思吹了吹咖啡。想起有谁会跑去法玛尔·沃森那里去告御状，就觉得好笑。“我倒是真的一直想快点回去，穿上我的制服。”雷布思说。
弗莱特盯着雷布思，开始的嬉皮笑脸已经不见了踪影。“约翰，我们这里是讲规矩的。有时候不守规矩，可以侥幸地毫发无伤地走开，可是有的规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被全能的上帝刻在石头上的。而有一条神圣不可侵犯的规矩就是，你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而去忽悠像莱恩这样的人物。”弗莱特生气了，他想好好证明自己的观点，可是他的声音像是在说悄悄话，似乎不想让别人听到。
雷布思并不是真的担心弗莱特说的这些，也微笑着压低声音回复道：“那我应该怎么办？告诉他真相？嗨，总督察，某个我不喜欢的人正在泡我的女儿。你能告诉我这个年轻人的住址吗？那我就可以跑过去揍他一顿了。难道我应该这样做？”
弗莱特停顿了一下，然后皱着眉头问：“泡？”
现在弗莱特也在笑，尽管他拼命不想要雷布思看见。雷布思自己大声笑出来了。
“就是约会的意思，”他说，“下次你如果不明白“呼咧”是什么意思也一定要告诉我。”
“什么意思？”弗莱特也大笑了。
“就是喝醉了的意思。”雷布思解释道。
他们两人默默地喝了一会儿。雷布思心里想，谢天谢地伦敦和爱丁堡之间还有语言障碍，要不然他们的交流就只剩下冲突而没有笑料了。化解冲突有两种方式，第一就是一笑了之，第二就是诉诸武力。要么笑过就算了，要么就是干上一架才会罢休。有一两次雷布思和乔治之间已经剑拔弩张了，可最后又变成一起开怀大笑。
真应该感谢人类可以发笑的天赋。
“总之，我昨天晚上跑到哈克尼去找肯尼·瓦特克斯了。”
“这就是你弄了一身伤回来的原因？”弗莱特看着雷布思的那些伤痕问。
雷布思耸耸肩，说：“是的。有人跟我说过，法语中哈克尼就是马的意思。听上去不太像法语啊，是吧？不过我觉得这一来就解释了马车的来源。”
哈克尼，马。那些在大不列颠博物馆的马可没有咬人啊。雷布思得去跟莫里森说说牙齿印的事。
弗莱特先喝完了，把那个杯子丢进饮品自动贩卖机旁边的垃圾桶里去了。他看了看手表。
“我得去找个电话，”他说，“去问问总部那边发生什么事情了，也许莱姆发现了有关那个叫简的女人的一些线索。”
“那个‘叫简的女人’是一个受害者，乔治，你不要把她说得像个罪犯一样。”
“也许她是个受害者，”弗莱特说，“我们还是先把事情弄清楚了之后再大发同情心也不迟。再说，你什么时候加入了你自己的受害人互助小组了？你知道身为警察的我们处理这类报案的方法和程序，虽然并不一定很完美，可至少我们能够确保不上当。”
“真是振振有词。”
弗莱特叹了口气，然后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鞋尖，说：“约翰，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另外一种可能吗？”
“另外一种可能？”
“我说的是，除了你的想法之外的可能。或者说，我们其他人的想法，难道你是这个地球上唯一知道怎么破案的警察？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是不是。”
雷布思迫切地想抑制自己脸红，可是无济于事。很可能就这会儿他已经脸红了。他想给出一个机智的答案，可这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所以雷布思干脆就保持沉默了。弗莱特肯定地点点头，说：“我们去找个电话吧。”听到这话，雷布思又重拾勇气了。
“乔治，”雷布思说，“我想知道，是谁要求我到伦敦来效力的？”
弗莱特盯着雷布思，想着到底是回答还是不回答。他咬住双唇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给了一个答案，管他的。
“我啊，”弗莱特说，“要你过来，是我的点子。”
“你？”雷布思看上去很惊讶。弗莱特再次点头承认。
“是我。我跟莱恩和皮尔森建议要求借用你的。我说我们需要一股新鲜的血液，一个新思路之类的。”
“可是你到底是怎么知道我的呢？”
“嗯，”弗莱特开始觉得不好意思了，他又开始盯着自己的鞋尖看了。“还记得我给你看过的那个文件夹吗？就是放着所有推测想法的那个文件夹？那个文件夹最上面的就是我对很多谋杀案犯做的背景调查。调查，你可以这么说。然后调查某个案件的时候，我看到一些苏格兰报纸的剪报，在里面发现了你，你的出色才能让我很难忘。”
雷布思摆摆手指，表示不相信：“你那时候也在看关于连环杀手的报道？”
弗莱特点点头。
“还有有关连环杀手的心理书籍？”
弗莱特耸耸肩，说：“那是另一方面的涉猎了。”雷布思的眼睛瞪得浑圆了。
“而且，你一直都在打探我和丽莎的恋情发展——不，我不相信！”
弗莱特又开始大笑了。作为首席仇视心理学家的战士，弗莱特终于原形毕露了。他看着雷布思已经喝完咖啡并且把杯子扔到垃圾桶去了，于是弗莱特说：“我得关注每一个角度嘛。好了，现在我们该去打电话了。”
雷布思跟着弗莱特下楼了，可还是觉得不可思议，还在摇头。雷布思看上去心情不错，而他的大脑却比往常更活跃。弗莱特轻而易举地就把雷布思蒙在鼓里了，那到底弗莱特还掩饰了些什么呢？雷布思看到的弗莱特是不是就是真实的弗莱特，还是只是弗莱特的另一个面具？弗莱特边走边吹着哨子，还来了一脚临门远射，仿佛脚边有一只足球。这一瞬间，雷布思确定，不，不是乔治·弗莱特——狼人绝对不可能是弗莱特。
在行政办公室有一架电话，办公室里还坐着另一位高级职员菲利普·卡津斯，穿着灰色的西装，打着酒红色的领带，一尘不染。
“菲利普！”
“乔治，近来可好？”卡津斯又看到了雷布思，“噢，还有雷布思探长，你好。还在帮我们干活啊？”
“略尽绵薄之力。”
“帮了大忙呢，”弗莱特插嘴说，“菲利普，你到这里有何贵干啊？伊索贝尔呢？”
“不好意思，佩妮实在太忙了，不能来见你，实在抱歉，乔治。至于我为什么来了，我是来核实去年11月某桩谋杀案的细节的。也许你还记得，受害人死在浴缸里面的那个案子。”
“就是那个看上去像自杀的案子？”
“是的，”菲利普语速缓慢，声音低沉，就像浓奶油一样浑厚。雷布思认为“文质彬彬”这个词一定是为菲利普造出来的。“我待会还要去出庭，”菲利普继续说，“我得去帮检控官马尔科姆·钱伯斯把嫌疑犯定罪，死者的妻子反正是涉嫌屠杀亲夫了。”
“钱伯斯？”弗莱特摇摇头，“我可一点都不嫉妒你这美差啊。”
“当然，”雷布思打断道，“你和钱伯斯是一边的吧？”
“是的，雷布思探长，”卡津斯说，“你说对了。可是钱伯斯是一个做事一板一眼的人。他希望我的证词天衣无缝，如果达不到他的要求，那么他会像辩方律师一样对我不客气的。而且，更可能的是，钱伯斯感兴趣的是事实，而不是判决本身。”
“是的，”弗莱特说，“我记得有一次他要求我去出庭做证，因为我当时没有脱口而出案发客厅里面挂的是一面什么钟，那个案子差点黄了。”说着，弗莱特和卡津斯相视一笑，有点同仇敌忾的意味。
“我一直听说，”卡津斯说，“关于狼人一案，我们警方已经找到了新的证据，跟我说说吧。”
“证据越来越多了，菲利普，”弗莱特说，“毫无疑问线索也明确了，我的这位同事可是劳苦功高啊。”弗莱特把手放在了雷布思的肩膀上。
“真令我刮目相看。”卡津斯说，语气不咸不淡，说不出是真的觉得雷布思很出色，还是觉得雷布思的工作平淡无奇。
“纯属运气。”雷布思说，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这么说，并不是真的认同自己说的，一切都是侥幸。卡津斯冷冰冰地看着雷布思，冷若冰霜的眼神仿佛每看一次雷布思，屋内的温度就会降低一度。
“那我们现在进展如何？”
“嗯，”弗莱特说，“我们现在手上有一个声称是从狼口脱险的证人。”
“真是一个幸运儿。”卡津斯说。
“还有，”弗莱特说，“还有一个帮助我们破案的人，在今天早上收到了一封署名是狼人的信件。”
“很好，很好。”
“我们认为那就是狼人写的信，不是别人伪造的。”弗莱特总结道。
“嗯，”卡津斯说，“真是不错。我要是告诉佩妮，她一定会很高兴。”
“菲利普，我们并不想把消息放出去——”
“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乔治，一个字都不会泄密。你知道我只会听，不会到处乱讲的，不过我觉得佩妮还是得知道这个进展。”卡津斯说。
“噢，你当然可以告诉佩妮，”弗莱特说，“但是千万要提醒她不能再告诉别人了。”
“绝对保密，”卡津斯说，“我充分理解要保守机密。对了，顺便问一句，到底那封信是写给谁的？”弗莱特看上去没有听懂问题。于是，卡津斯又问了一遍：“那封威胁信是写给谁的？”
弗莱特正准备要回答，雷布思抢先了一步：“就是帮我们处理这个案子的一个人，正如弗莱特探长刚才所说。”雷布思做微笑状，想要缓和一下自己刚才抢话的无礼。噢，是的，雷布思的脑袋现在正在高速运转呢：根本就没有谁告诉卡津斯这是一封威胁信，那么卡津斯是怎么知道的呢？好吧，显然谁都猜得到狼人绝对不会写一封狂热的粉丝表白信，可是卡津斯一语言中这是一封威胁信还是有些蹊跷。
“嗯，”卡津斯放弃进一步追问细节了，他从桌上拿起两个马尼拉纸袋子，“现在，先生们，抱歉，八号法庭还在等我出庭呢，雷布思探长，”说着就伸出另一只手跟雷布思握手，“看来狼人一案很快就要水落石出了。万一我们不能再见面，一定向贵城的各位转达我最诚挚的问候。”卡津斯又转向弗莱特，说，“待会儿再见，乔治。改天请带上尊夫人一起来吃晚饭啊。先给佩妮打个电话，然后我们再定个四个人都有时间的日子一起聚聚。再见。”
“再见，菲利普。”
“再见。”
“再见。”
“噢，”卡津斯突然在走廊里不动了，说，“还忘了一件事。”他可怜巴巴地望着弗莱特说：“乔治，你没有多余的司机吧？这个时段出去搭的士，可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呢。”
“嗯，”弗莱特想了半天，然后想到了一个点子，说，“菲利普，如果你还能等上一会儿，这楼里我们还是有些人的。”然后弗莱特看着眼睛瞪大的雷布思说，“约翰，丽莎应该不介意吧？我的意思是，如果丽莎可以顺路把菲利普送到老贝利去？”
雷布思只能无能为力地耸耸肩了。
“太好了！”卡津斯说，拍手称快，“太感谢你们了。”
“我带你去找他们，”弗莱特说，“不过我得先去打个电话。”
卡津斯点点头，往走道那边走了：“我得去下洗手间，马上回来。”
他们看着卡津斯离开。弗莱特咧嘴一笑，若有所思地摇摇头。“你知道吗？”他说，“从我认识菲利普到现在，他就一直是这样呢。他总是一副外交大使的气质，像个没落的贵族，从我认识他到现在，一直如此。”
“他的确是一个举止得体的绅士。”雷布思说。
“只是看上去如此而已，”弗莱特说，“他的出身背景跟你我一样平凡。”接着，弗莱特对着那个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说，“我用下你们的电话，没事吧？”
弗莱特也没等人家回答，就直接开始拨号了。“喂？”电话接通后，弗莱特说，“哪位？你好，邓肯，莱姆在不在啊？是的，请你喊他来接电话，谢谢。”当弗莱特在等莱姆过来接电话的时候，他捡起了自己裤子上露出的明显的线头。因为穿得太久了，裤子都磨得光滑了。雷布思注意到，有关弗莱特的一切都是破旧的：弗莱特的衬衣领子有一圈污垢，而且领子本身还很紧，勒得脖子上松松垮垮的赘肉很不舒服，都勒出了垂直方向的颈纹了。雷布思发现自己被弗莱特的脖子吓到了：弗莱特脖子上有残留的一丛银灰色的毛发，剃须刀工作不到位留下的。这也是死亡的征兆，像掐断脖子的双手一样终结人们的生命。弗莱特挂了电话，雷布思打算跟他抗议，要求不要让卡津斯跟丽莎一起走。外交大使，贵族，早前一个连环杀手也是一个贵族。
“喂，莱姆吧？简·克拉福德那边你有什么发现？”弗莱特在听莱姆的汇报，眼睛却看着雷布思，随时准备交流任何有意思的发现。“嗯，好的，嗯，我知道了，是的，没事。”与此同时，弗莱特的眼神告诉了雷布思一切都核实了，简·克拉福德是可信的，她说的都是实话。接着，弗莱特突然睁大了眼睛，“你再说一遍，什么？”然后他听得更认真了，不再看着雷布思，而是盯着电话机了。
“有意思。”
雷布思挪动了一下。什么？什么有意思？可是弗莱特接着说的又是一些简短的单音节词了。
“嗯，没事。我知道。是。我确定。”他的声音听上去仿佛对某事并不感兴趣了：“好，谢谢通知。是的。不，我们等会儿会回来，我也不知道，也许一个小时以后，好的，待会儿见。”
弗莱特把听筒放在电话机上面，却没有马上把它归位。他就让听筒那么挂着。
雷布思遏制不了自己的好奇心，忍不住问：“什么？什么事？哪里出问题了？”
弗莱特一副如梦初醒的样子，把听筒放好，说：“噢，是汤米·瓦特克斯那个案子的事。”
“汤米·瓦特克斯怎么了？”
“莱姆刚才听说汤米·瓦特克斯那个案子不会重审了。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原因是什么。也许那个法官大人认为那些指控不值得如此大费周章，所以跟皇家检控署说取消重审了。”
袭击一个妇女居然不值得重审？雷布思纳闷了，关于菲利普·卡津斯的一些想法已经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弗莱特耸耸肩，说：“重审是花钱的，只要上法庭就要烧钱。一审我们弄砸了，于是我们就丢掉了第二次机会。这种事情时有发生，约翰，你应该清楚这一点的。”
“当然这种事情会时有发生。可是像汤米·瓦特克斯这样卑劣的人可以毫发无伤地离开法庭——”
“别担心，他自由不了多久了，他们家族有犯罪基因。只要他踏入雷池一步，我们就会逮住他，我会关注他是不是阴沟里翻了船，你记着我这句话。”
雷布思叹了口气。是的，这种事情时有发生，控方会输掉一些官司，数字还不小呢。控方的无能，或者遇上了一个心慈手软的法官，没有良心的陪审团，或者辩方有证词无懈可击的证人，都会让控方丢官司。而且，有时候，也许地方检察官认为没必要花大钱来重审。控方会输掉一些官司，好比牙痛不可避免一样。
“我猜钱伯斯气得七窍生烟了。”
“噢，是的，”弗莱特说，想到这事就不由自主笑了，“我猜他一定要怒发冲冠了。”
雷布思寻思着，可是至少有一个人会为取消庭审而开心，那就是肯尼·瓦特克斯。那家伙一定欣喜若狂了。
“那简·克拉福德怎么样了？”雷布思问。
弗莱特再次耸耸肩：“她看上去绝对诚实可靠。没有精神病史，生活平静，深受邻里爱戴。就像莱姆说的，单纯得令人感到恐惧。”
是的，这些过分单纯的人往往令人恐惧。这种恐惧对于警察而言，就好比丛林探险家遇到了一种未知的生物：陌生而不同的物种带来的恐惧。你总会去怀疑每个人都有所隐瞒：学校的老师去阿姆斯特丹度假的时候会走私色情光碟；律师们在周末聚会上吸食可卡因；婚姻美满的国会议员和他的女秘书暗度陈仓；地方治安官有恋童癖；图书馆管理员在衣橱里藏着一具真正的骷髅；看上去像天使一样可爱的小孩放火烧了邻居的房子。
而且有时候，你的怀疑是正确的。
然而有时候，你的怀疑又不是正确的。卡津斯现在正站在门口，准备离开。弗莱特轻轻地把手放在他手臂上，雷布思记得自己是要跟弗莱特说什么的，可是怎么措辞呢？难道雷布思就直接说菲利普·卡津斯看上去太完美了，因为他有双外科医生的冷峻、指甲修剪整齐的双手和外交大使一样的气质？雷布思想着，认真地思索着这个问题。
弗莱特和菲利普·卡津斯都跑去找丽莎和她的两个保镖了，所以雷布思就一个人回实验室去听唾液测试最后的结果。
“很抱歉。”穿着白大褂的科学家说。他看上去还像个青少年。在实验室工作服下面，一件印着一个重金属乐队名字的黑色T恤若隐若现。他说：“我想我们没有找到什么惊人发现。我们就找到了水，自来水。不管是谁粘贴的信封，反正这个人是用了湿海绵或者棉片或者其他旧式的滚轴之类的东西，没有一点口水的踪迹。”
雷布思大舒了一口气：“那指纹呢？”
“暂时也没有找到。我们找到了两套指纹，看上去都是弗雷泽博士的。至于纤维和油脂印迹我们也没有什么发现。我认为写信的人当时戴着手套。他真是完成了一个罕见的措施周全、无可挑剔的工作。”
这个狼人知道，雷布思心里想，狼人知道我们会进行这一系列的测试。真他妈的聪明绝顶了。
“嗯，还是辛苦你了。”雷布思说。
那个年轻人扬扬眉，摊开手表示无奈，“我希望我们可以帮上更多忙。”
是的，要帮忙，从去剪个新发型开始吧，孩子。雷布思心里想，你长得也太像肯尼·瓦特克斯那家伙了。可是雷布思没说出来，只是叹了口气，说：“你尽力就好了，你尽力就好了。”
转身离开，雷布思感觉自己又气又无能，还有突然袭来的挫折感。狼人太聪明了。狼人可能会在归案之前停止杀戮，或者狼人会继续杀人，杀完一个又一个。没有谁是安全的。而且最恐怖的是丽莎的处境不安全。
丽莎。
狼人把雷布思编造的故事归罪于丽莎。而这一切是跟丽莎毫无关系的。如果狼人的魔爪伸向了丽莎，那都是雷布思的过错，是不是？丽莎会去哪里呢？雷布思不知道。弗莱特认为把丽莎安置到别的地方去会更安全，可是雷布思心里还是怀疑狼人有可能是一个警察。甚至有可能是任何一个警察。可能是一个身材健硕的警官，或者是瘦削又寡言的警官。丽莎已经跟他们走了，还以为他们会保护她。如果丽莎不幸直入狼口，那……如果狼人知道确切的地址……如果菲利普·卡津斯就是那个……
这时候，雷布思听到壁凹里传来喇叭的喊话：“接待处有人来电找雷布思探长，有人来电找雷布思探长。”
雷布思迅速从走廊里出来穿过末尾那个旋转门。他也不知道弗莱特是不是还在这楼里，雷布思已经不在意了。恐惧占据了他的整个大脑：狼人、丽莎、罗娜、萨米。小萨米，他的宝贝女儿，已经经历了人生的很多恐怖场面，其中有一些是雷布思造成的。雷布思不想她再受伤害了。
接待处的工作人员看到雷布思走过来，就把听筒递给他了。雷布思一把抓住，那个工作人员按下了拨号键，打过去了。
“喂？”雷布思气喘吁吁地问。
“爸爸？”天啊，果然是雷布思的女儿萨米。
“萨米？”雷布思几乎是在咆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爸爸。”她哭起来了。雷布思眼前闪回了从前的记忆，回忆历历在目，令他锥心，视线都模糊了，那些电话啊，那些尖叫啊。
“怎么啦，萨米？告诉爸爸。”
“是，”萨米抽泣着，“是肯尼。”
“肯尼？”雷布思皱了皱眉头，说，“他出什么事了？撞车了吗？”
“不，不，爸爸，不是，他只是……失踪了。”
“萨米，你在哪里？”
“我在一个电话亭里。”
“好的，我给你一个警察局的地址，你到这里来见我。你打个的士过来吧，没关系的，你到了的时候，我给钱。明白了吗？”
“爸爸，”萨米把眼泪咽了回去，说，“你一定要找到他，我很担心。请你一定要找到他，爸爸。求你了，求你了。”
等弗莱特到接待处的时候，雷布思已经离开了。接待员尽了最大的努力跟弗莱特解释，弗莱特摸摸下巴，摸到了自己的胡须茬子。他刚才和丽莎争吵了一顿，天啊，这个女人真是固执。不过他也承认，固执起来很可爱。丽莎跟弗莱特说她不介意有两个保镖跟着，可是藏在一个“安全之地”那是不可能的。她说，她约了人在老贝利见面，事实上是要去那里见好些人，她要去那里采访一些人，完成自己的研究。
“约了好几个星期才把时间安排好，”丽莎说，“不可能我现在放了他们的鸽子啊。”
“可是亲爱的，”菲利普·卡津斯拉长了腔调慢吞吞地说，“我们正要去老贝利呢。”弗莱特知道菲利普已经不耐烦了，时不时看看手表，盼着弗莱特和丽莎快点达成共识。而且，似乎菲利普·卡津斯和丽莎早就通过铜板街一案互相认识了，他们还有些共同话题可以聊聊。所以他们两个人都想快点出发了。
所以弗莱特做出了一个决定。就算她真的去了老贝利，那又有什么要紧的呢？整个伦敦城里都没有几个地方比老贝利戒备更森严的了。离丽莎的第一个采访开始还有好几个小时，可是她似乎并不介意，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她不介意在法院里面溜达溜达。事实上，她还挺喜欢这点子。那两个当保镖的警官可以一路跟着她，等她，然后再送她去弗莱特说的那个什么“安全地带”。这都是丽莎说的话，而菲利普·卡津斯也在帮腔，在旁边说：“我的大人呐，这个逻辑上没有一点问题啊。”所以，他们两个人喜笑颜开了，弗莱特却只能无奈地耸耸肩，最后就这么定了。弗莱特看到福德·格拉纳达从旁边走过去——两个当保镖的警官开道，菲利普和丽莎跟在后面。法院里就像家里一样安全，弗莱特心里骂着“去你的安全。”
现在雷布思已经离开了。嗯，弗莱特得去追上他了。可是弗莱特心里一点都不后悔把雷布思从苏格兰借调到这里来。然而，弗莱特也知道这都是他自己一个人的主意，高层们并没有很支持。雷布思在这里惹了什么麻烦，搅了局，都会算在弗莱特的头上，弗莱特的退休金不保都有可能。他对于这一切后果都非常清楚，每个人都很清楚。这就是雷布思刚来的那阵子，弗莱特盯他盯得很紧的原因，他要确认雷布思是个靠谱的人。
现在弗莱特是不是确信了自己没看走眼呢？这是一个弗莱特不想回答的问题，即使是给自己一个答案，他都不愿意去想。雷布思这个人就像陷阱里的困兽，不管上面扔下什么诱饵，他都会跳起来。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苏格兰人，而弗莱特从来都不信任苏格兰人。这份不信任可不是从苏格兰公投支持加入欧盟那天才开始的。
“爸爸！”
她一边喊着，一边奔向了爸爸的臂弯。他把女儿搂进了怀里，意识到自己并不需要怎么弯下腰就能做到这些。是的，她已经长大了，而且看上去比以前更加天真烂漫。他亲吻了她的额头，闻着她整洁的头发散发出的香味。她正激动地颤抖着。他能感觉到掠过她胸膛和手臂的振动。
“好啦，”他说，“好啦，宠物，好啦。”
她抽身出来，边笑边吸了吸鼻子，说：“你以前总是称呼我为你的宠物。妈妈从没这么叫过我，只有你。”
他报以微笑并抚摸她的头发。“是，”他说，“你妈妈怪我那么称呼你。她说宠物只是个占有物，而你不是。”边说边回忆，“你妈妈有不少好玩的想法。”
“她现在也一样。”她想起来为何她在这儿。接着，泪水再次从她眼眶里涌出。
“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她说。
“胡说，你怎么会这么说？”
“但我爱他，爸爸。”他的心在胸膛里咯噔了一下。“所以我不希望他出任何事情。”
“你为什么认为他会出事？”
“最近他的一举一动，似乎是在对我隐瞒着什么。妈妈也注意到了这些。我可不是在胡思乱想。但妈妈说在她看来，他也许是在筹划订婚。”她看着爸爸睁大了眼睛，便开始摇头。“可我不信，我知道肯定是别的事。我不知道，我只是……”
他第一次注意到他们身边有旁观者。直到现在，他们都似乎身处一个密封的盒子里，全神贯注地注意着周围的事物。但现在，他看见一个困惑的当值警官，两个女警官胸前手捧文件，还看见一幕伴着母性光辉的场景，两个胡子拉碴的男人靠墙瘫坐在座位上等着。
“萨米，过来，”他说，“去我办公室。”
走到一半，他才想起来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女孩儿来说谋杀案调查室也许不那么合适。墙上挂着的照片仅仅是一小部分罢了。对于像狼人这样的案件，幽默感是必需的。而且那种幽默感已经开始在卡通片、笑话和报纸上故事的人物塑造里显示出来了，不论是贴在告示板上，或者记录并显示在电子显示屏上。语言也可有不同选择，否则就有可能被来自法院的人偷听到谈话。
“……撕裂开……锯掉了她的右……菜刀，他们估计……从耳朵纵向割开……凿……肛门……下流的混蛋……貌似他们中有些家伙还有点人性。”故事之间互作交换，例如过去的连环杀手、卧轨的自杀案、警犬把断头当球玩耍。
这地方当然不是他女儿该来的地方，而且，莱姆可能在这儿。
取而代之，他找到了一间空的会客室。随着调查的进行，这里已经成为了一个临时的仓库，塞满了空的硬纸板箱、不需要的椅子、坏掉的台灯和电脑键盘，以及一台看上去挺重的手动打字机。最后的结果就是谋杀案调查室里的电脑将被打包进这些硬纸板箱，而文件将被清理进某处满是灰尘的书库中。
现在，房间里有种发霉、死气沉沉的气息，但屋里还是有吊在天花板上的灯泡、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上有一个塞满烟蒂的玻璃烟灰缸和两个塑料咖啡杯，里面覆盖了一层又绿又黑的霉菌。地板上有个瘪皱的香烟盒。雷布思一脚把香烟盒踢到了堆起来的椅子下面。
“这儿没啥东西，”他说，“但这儿能待。坐下吧，想喝点什么吗？”
她似乎没听懂。“比如？”
“我也不知道，咖啡？茶？”
“健怡可乐？”
雷布思摇了摇头。
“那么有苏格兰软饮料[7]吗？”
他笑了起来：她在跟他开玩笑。他受不了看她不开心，尤其是为了像肯尼·瓦特克斯这样配不上她的人。
“萨米，”他问道，“肯尼有叔叔吗？”
“汤米叔叔？”
雷布思点了点头，“就是他。”
“他怎么了？”
“呃，”雷布思跷起了二郎腿，“你对他了解多少？”
“肯尼的汤米叔叔？不太多。”
“他是做什么的？”
“我记得肯尼说过，汤米叔叔在某个市场中有个货摊。”
“就像布里克巷市场？他卖假牙吗？”
“也有可能他仅仅是替市场货摊运货的，我实在是记不大清楚了。”
运送偷来的赃物？交给他赃物的贼是不是跟他们刚刚抓到的那个人一样？那个装作自己是狼人的家伙？他心里想着。
“不管怎样，他偷了不少东西。”
“你是怎么知道的？”
“肯尼告诉我的。至少，我认为他偷过。否则我怎么可能知道？”
“肯尼在哪儿工作，萨米？”
“城区。”
“嗯，在哪家企业工作？”
“企业？”
“他是个快递员，对吧？他是为一家公司工作吧？”
但是她摇了摇头。“他有足够的常年客户，因此自己干。我记得他说过他之前工作地方的老板很恼怒[8]。”她突然停了下来，抬头看着他，脸变得通红。她都忘了她是在跟自己的爸爸，而不是在跟某个警察说话。“对不起，爸爸，”她道歉道，“他的老板很生气，因为他私下抢走了好多生意。知道吗？肯尼很棒，他知道所有的窍门，知道每栋楼都在哪儿。一些司机在找不到某些小的通道，或者看不懂街道的号码时便晕头转向。”是的。雷布思注意到了，有些时候街道的号码似乎毫无逻辑，就好像跳了过去一样。“但肯尼却不会迷路，他对伦敦就像对自己的手背一样熟悉。”
对伦敦非常熟悉，包括所有的路和捷径。骑着摩托，你能瞬间穿过伦敦。街道，小巷，一瞬间就穿过了。
“他骑的是哪种车，萨米？”
“不知道。好像是川崎摩托之类的。他有一辆是专门工作时用的，因为不重，还有一辆是周末骑的，那是辆货真价实的自行车。”
“他平时把车停哪儿？丘吉尔地产周围不可能有太多安全的地方吧？”
“附近有不少车库。都被破坏了，但肯尼装了一扇加强的门。就像诺克斯堡一样坚固。关于这个，我总是开他玩笑。诺克斯堡都比这儿要好看守一些。”她的声音平静下来，“你是怎么知道他住在丘吉尔地产那儿的？”
“什么？”
她提高了声音，变得好奇起来：“你是怎么知道他住在丘吉尔地产那儿的？”
雷布思耸了耸肩，“我想是那天夜里在你家附近遇到他时，他告诉我的。”
她开始回想，试图回忆出那时的交谈。但是脑子里一片空白，她什么都没想起来。而雷布思也在想着什么。
就像诺克斯堡一样。这地方用来存放偷来的赃物很便利。或者是存放一具尸体。
“那么，”他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椅子拉得离桌子远些，“告诉我你认为发生了什么。你认为他一直在对你隐瞒什么？”
她盯着桌面，慢慢地摇着头，一边看一边摇，最后说：“我不知道。”
“那么，你们有没有为什么事情争吵过？也许一直争吵的事情？”
“没有。”
“也许他嫉妒？”
她发出了一声无奈的笑声，“不是。”
“也许他有其他女朋友？”
“没有！”
看到她的眼睛，雷布思感觉到内心的一股歉疚感。他无法忽略她是自己的女儿，同样也忘不了他必须跟她聊这些问题。不知道怎的，在这两难之间，他对女儿如此心急。
“没有，”她温柔地重复道，“如果他有了别人，我会知道。”
“换种说法，朋友。那他有没有关系亲密的朋友？”
“有一些。也没多少。我是指，他之前提到过，但从来没把我介绍给他们。”
“你有没有试过打电话给他们？也许他们中的某个人会知道些什么。”
“我只知道他们中两个人的名字。他们跟肯尼一起长大，叫比尔和吉姆。还有个叫阿诺德的，肯尼提到过他。另外有个骑自行车送信的，他名字是罗兰或者是罗纳德，反正是个挺时髦的名字。”
“等等，让我把这些记下来。”雷布思从口袋里拿出笔记本和钢笔。“好的，”他说，“有比尔、吉姆。还有谁来着？”
“罗兰或者是罗纳德之类的。”她看着他写着，“还有阿诺德。”
雷布思坐回椅子上。“阿诺德？”
“是的。”
“你见过阿诺德吗？”
“没有。”
“肯尼提过阿诺德什么吗？”
她耸了耸肩，“他只是肯尼过去经常遇到的一个人。我想他也是为货摊工作的。有时他们一起出去喝个酒。”
会是同一个阿诺德吗？弗莱特的那个秃头性犯罪告发者？可能性有多大？出去喝酒？他们看上去不像是酒肉朋友，如果认为是同一个阿诺德。
“好吧，”雷布思说着，合上了笔记本，“你有肯尼最近拍的照片吗？拍得不错的，那种好看且一眼能分辨出是他的照片。”
“我能找到一张。我屋子里有一些。”
“好的，我请人开车送你回家。然后你把照片给送你回家的人，他们会带给我。我们得先将肯尼的描述散播开去，那是首先要做的。同时我做一些调查，看看我能跟上哪些线索。”
她笑了：“这并不是你负责的地段，对吧？”
“不是，这根本不是我负责的。但有些时候，如果你看着什么东西，或者某个地方太久，你就看不清那里有什么，有时需要换双新的眼睛才能看清楚什么正盯着你看。”他正想着弗莱特，想着弗莱特把他弄到这儿的原因。他也在思考，他自己，雷布思，能够聚集足够大的影响力来进行对肯尼·瓦特克斯的调查。没有弗莱特的支持，也许毫无可能。不，他到底在想什么？看在上帝的分儿上，这是个失踪的人。必须进行调查，而且关键时刻，他不能指望任何优待和好处。“我想，”他问道，“你不知道它的自行车是否还停在车库吧？”
“我看了一眼。两辆车都还在。正是那时起，我开始担心起来。”
“车库里还有别的东西吗？”但她没在听他说话。
“他几乎从不会不骑车就去别的地方。他讨厌坐公车，也讨厌公车上的东西。他说他打算用……用我的名字为他的大自行车命名。”
泪水又一次流下来。但这次，他任凭她哭，尽管他内心的痛苦难以言传。那句老套的话怎么说的来着？哭出来总比憋着好。她擤着鼻涕时，门开了。弗莱特朝这间小屋子里看了看。他的眼神表达的意思很清楚：你也许应该把她带到别处去，而不是这里。
“乔治，需要帮忙吗？”
“你离开调查室后，”语气的短暂停顿表露了没有通知自己或者留个口信而带来的不快，“他们告诉了我有关信件本身更多的情报。”
“一会儿我去找你。”
弗莱特点点头，但直接看着萨曼莎，“亲爱的，你还好吧？”
她吸了吸鼻子，“我很好，谢谢。”
“那么，”他狡黠地说，“如果你确实想要投诉你对雷布思探长的不满，请去找当值警官。”
“喂！乔治，走开！”雷布思说。
萨米又想笑又想擤鼻涕，结果呛着了。雷布思朝弗莱特使了个眼色，弗莱特尽了力（雷布思相当感激），他退了出去。
“你们并不都是坏人，对吧？”弗莱特离开后，萨曼莎说。
“什么意思？”
“警察。你们并不像人们说的都是坏人。”
“你是个警察的女儿，萨米。记住这点。而且你是个称职警察的女儿，一定要支持你的老爸，好吗？”
她又一次破涕为笑，“爸，你不老。”
他也笑了起来，但并没有说什么。事实上，他正为这句恭维话心里美呢，不管这是否仅是句恭维。对他来说重要的是，这句话出自萨米之口，他的女儿萨米。
“对了，”最后他说，“我送你上车。不用担心，我的小宠物，我们会找到你的男友。”
“你又叫我宠物了。”
“有吗？别告诉你妈。”
“不会的。嗯，爸？”
“怎么了？”他半转过身，而她正好在他脸上亲吻了一下。
“谢谢，”她说，“不管发生什么，谢谢。”
弗莱特在审讯室的小办公室里，空间突然变大了。雷布思坐了下来，跷着二郎腿晃荡着。
“那么狼人的这封信呢？”他说。
“那，”弗莱特回答，“又怎么解释肯尼·瓦特克斯的失踪呢？”
“你告诉我你的想法，我就告诉你我的。”
弗莱特拿起一个文件夹，从里面拿出三四张打印得满满的纸读了起来。
“这上面的字体是赫维提卡字体[9]，虽然报纸杂志常用，但个人很少使用。”弗莱特意味深长地抬起眼睛。
“记者？”雷布思有些迟疑。
“是的，想想看，”弗莱特说道，“现在英格兰每个犯罪记者都知道丽莎·弗雷泽，也许他们也能找到她的住址。”
雷布思思考着。“嗯，”他最终吐出一个字，“继续。”
“虽然电子打字机和电动高尔夫球经常使用赫维提卡字体，但还是在计算机和文字处理程序中最常见。”弗莱特向上瞟了一眼，“这一定与打字的密度有关系。打印本身是很有规律的，而且字母排列整齐，这表明打印机质量很好，很有可能是转轮打印机，还表明他们用了不错的文字处理系统或者文字处理包。但是，”弗莱特继续往下说道，“字母K的底部有些淡。”弗莱特停下翻了一页。雷布思并没有非常注意，弗莱特也是。实验室提供的成果很少有用，但是到目前为止，雷布思听到的真的都是废话。
“这个更有意思，”弗莱特又说，“信封里的微粒好像是油漆过的，主要是黄色、绿色和橘色。有可能是一种油性漆，测试还在继续。”
“这么说有一个犯罪案件记者把自己臆想成梵高？”
弗莱特并没回答他的问题，他自顾自地飞快读完了那篇报道。“大概就是这样了，”他说，“剩下的更多的都是实验室没办法证明的：缺指纹，少污点，也没有头发和纤维。”
“没有个人水印？”雷布思问。侦探小说里，个人水印都会引出一个家庭小作坊，小作坊的老板是一个怪老头，他会把纸张卖给一个叫作×××的人，然后后面的故事情节就是：罪犯被绳之以法。整个办案过程利落，巧妙，但现实中鲜见。他又想起了丽莎，想起了卡津斯。不，不是卡津斯，也不可能是卡津斯。此外，他也没办法在两个保镖的陪伴下进行试验。
“没有个人水印，”弗莱特说，“抱歉了。”
“啊，好吧，”雷布思大声哀叹，“没有最新进展了，是吧？”
弗莱特看着报告，好像祈祷着什么，希望能出现线索吸引住自己。突然：“那肯尼·瓦特克斯是怎么回事？”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不知道为什么就那么失踪了。不得不说一句，逃得挺干净的。但是萨米却因为这个出了点小状况，我说了我们会尽力的。”
“约翰，你不能牵扯进去。这事情由我们来解决。”
“我不想牵扯进去，乔治。这件事都由你负责了。”这话听起来很天真，但是弗莱特早过了被约翰·雷布思糊弄的年纪了。他咧嘴一笑，摇了摇头。
“你想怎样？”弗莱特问。
“嗯，”雷布思说，从椅子上往前倾了些，“萨米的确提到过肯尼的一个同伙。那人叫阿诺德，曾经在市场的铺子工作过，至少萨米认为他在市场里或者附近工作过。”
“太多巧合了，不是吗？”
“像这样的小城市也多了点，”弗莱特看了看雷布思的表情说，“我真的考虑过。这种三流骗子就像一个小家庭，如果我们在西西里岛，可以把伦敦的所有蹩脚骗子关进一个村子里，这些人彼此都认识。那些大骗子是很难抓住的，他们独来独往，很少上俱乐部，在那里喝上几杯海军朗姆酒再把自己嘴塞满。”
“我们能和阿诺德谈谈吗？”
“谈什么？”
“也许他知道些肯尼的消息。”
“我们是警官，乔治，他是社会大众。我们是维护法律和秩序的，他有义务来帮助我们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雷布思又想了想，“而且我会塞给他二十镑的。”
弗莱特有些不相信。“这儿可是伦敦，约翰，这么点钱都买不了几杯酒。阿诺德那儿有消息，但是他至少该多要点。”弗莱特和雷布思开起了玩笑，雷布思也意识到了，笑了笑。
“有道理，”弗莱特说，“那好，我们一起去街边市场找找吧。”
[1]这里原文用的是dullers，是dollars（美元）的谐音，是雷布思在学伦敦音自嘲。
[2] 原文cereal killer是serial killer （连环杀手）的谐音，雷布思又在自我调侃。
[3]GF是乔治·弗莱特（George Flight）的名字缩写。
[4]信中把HOMOSEXUAL拼成了HOMOSEXUL。
[5]信中把WOMAN拼成了WOMIN。
[6]原文是just tell the truth and no harm can cum you，这里的cum原意是精液的意思，构成了双关的修辞手法。
[7]Irn-Bru，被称作是苏格兰威士忌以外另一种民族饮料。
[8]原文的be pissed of是一句粗话。
[9]Helvetica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西文字体。

画廊
弗莱特在集市打探阿诺德下落的时候，被无数热心的摊主塞满了大包小包的水果。雷布思开始也拒绝接受他们送的香蕉、橘子、梨子、葡萄等，可是弗莱特还是劝服了雷布思快收下这些礼物。
“这是当地的一个风俗，”弗莱特说，“如果你不收下他们的东西，他们就不高兴了。就好比一个格拉斯哥人请你喝一杯，你会不会拒绝这番好意呢？不，你不会拒绝的，因为你怕惹怒了他，这群人也是一样的热情好客。”
“我拿了这足足三磅[1]的香蕉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吃掉呗，”弗莱特轻描淡写地说，然后又故作神秘，“当然，除非你是阿诺德。”
弗莱特不想解释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雷布思也不愿意去猜。他们一个摊子一个摊子走过去，很多摊子就走马观花似的过去了，只在几个摊子面前短暂逗留。他们就像身边这些来采购的妇女，摸摸这个芒果，捏捏那个茄子，货比三家不上当地问了很多摊主价格，结果也只在几个摊子前买了东西。
“你好啊，乔治。”
“嘿，乔治，最近躲到哪里去了啊？”
“还好吧，乔治？最近爱情可甜蜜啊？”
雷布思看到似乎有一半的摊主，还有大部分运货卸货的伙计都认识弗莱特。然而，弗莱特站在一个摊子后面点头时，一个年轻人突然撒腿就跑，从街上消失了。
“吉米·杰索普，”他说，“几个星期前他在保释期内跑了。”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抓——”
可是弗莱特摇头了，没有采纳雷布思的建议，说：“约翰，下次再说吧。这个小混蛋在方圆百里之内可是众人皆知。我今天没有去追犯人的心思，你呢？”
“没事。”雷布思说。雷布思很清楚，在这里，在这个地方，自己只是一个外来人，一个游客。这里是弗莱特的地盘，弗莱特做主。弗莱特自信自如地从人群里穿过，他跟很多小贩都自如地交流，就像在家一样自在。最后，跟卖鲜鱼的摊主交谈了一会儿后，弗莱特满载而归了，提着一袋子贻贝，一袋子扇贝，还有不少关于阿诺德藏身之所的信息。弗莱特领着站在摊子后面的雷布思走到人行路上，然后转入一条狭窄的巷子里。
“葱烧贻贝，”弗莱特把那个白色塑料袋举起说，“真好看，又容易做，只是准备工作比较花时间。”
雷布思摇摇头说：“乔治，你总让人觉得惊喜啊。没想到你还喜欢做贻贝啊。”
弗莱特只是笑笑，饶有兴趣地说：“我还喜欢做扇贝呢，我老婆喜欢吃这些。蘸上酱，我再做一道鳟鱼。再说一次，这都是准备工作比较麻烦，烹饪本身其实不费力。”
弗莱特喜欢跟雷布思分享自己的另一面，尽管弗莱特自己也说不上原因是什么。他现在也不能直接告诉雷布思丽莎已经去了老贝利，他只是含含糊糊地说看到丽莎安全地上路了。弗莱特心想，自己说理的时候还得照顾雷布思那上满弹簧的情绪，雷布思很可能会马上去找她，在正义女神雕像下面充当傻瓜，让众人看笑话。而且弗莱特现在还是要管着雷布思，雷布思出了什么差错还是要算到弗莱特头上。
雷布思和弗莱特一起从巷子里走出来，到了一个小房子面前。那座房子看上去还很新，可是油漆已经开始掉落了。上空传来一阵喊叫和尖叫，那边是孩子们的游乐场，钢筋水泥筑起来的，四周又围上了钢筋水泥。一个水管子的大部分已经变成了一个隧道，一个藏身的窝。还有一些秋千，有跷跷板，还有一个沙坑——已经沦为了附近流浪猫狗的行宫了。
可是孩子们的想象力是没有极限的：想象你是在一个医院里，我是你的医生；然后宇宙飞船就登陆地球了；牛仔们都没有女朋友；不，你要来追我，因为我是一个士兵，你是一个警卫。孩子们总是能把一根水管子看成别的什么东西。
假装而已，可是他们这些小孩迸发的能量却不是装出来的。他们没法老实站着，一刻也不消停。他们就是要喊叫、蹦跳，然后积极游戏。他们如此活力四射，弄得雷布思都试着抬眼看看了。
“他在这里。”弗莱特说，弗莱特指着游乐场边缘那个条凳。阿诺德就坐在那里，背挺得笔直的，两只手拍着膝盖。他的神情很认真，看不出喜怒哀乐。那副表情你会在动物园里看见，有人盯着笼子或者其他的动物看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看上去最多算有兴趣吧。是的，阿诺德现在看得很有兴趣。可是雷布思才看了阿诺德一眼就觉得反胃。弗莱特似乎却很轻松，他走到条凳那里，坐到阿诺德身后。阿诺德转身，眼神突然充满恐惧，做出“O”的口型，大口喘气。
“是你啊，弗莱特先生，我刚才没认出来，”阿诺德指着弗莱特的包问，“您去购物了？真好。”
阿诺德的语调很平淡，毫无感情。雷布思听过很多瘾君子说话，都是这德性。吸毒的人只有5%的脑袋用于思考外部世界的事情，其余的95%都花在别的事情上去了。嗯，雷布思料想阿诺德也是一个吸毒者。
“是啊，”弗莱特说，“就随便买了一些东西，你记得雷布思探长吧？”
阿诺德跟着弗莱特看过来，从条凳这边看过去，见到了雷布思。雷布思站着，身体故意挡着那群小朋友，好像不想让他们见到阿诺德。
阿诺德木讷地回答：“是的，我记得，弗莱特先生，就是那天和你坐一辆车的那个。”
“不错，阿诺德，没错，你记性真好，是吧？”
“那当然啊，要不然我怎么会记住我告诉你的那些事呢，弗莱特先生。”
“是的，阿诺德，”弗莱特在条凳上挪了挪，他的大腿都快挨上阿诺德的大腿了。阿诺德连忙把自己的腿挪过来，他眼睛专注地盯着和弗莱特之间的间距。“说到你的好记性，也许你能帮我一把，也能帮帮雷布思探长。”
“啊？”阿诺德惊叫一声，都要叫破嗓子了。
“我们刚才正在想，”弗莱特说，“是不是你最近见过肯尼。只是，他似乎不怎么在这一带活动，是吧？我猜，他是不是出去度假了？”
阿诺德睁着迷离又天真的眼睛问：“哪个肯尼啊？”
弗莱特笑了，说：“肯尼·瓦特克斯啊，阿诺德，你的伙伴肯尼。”
这一会儿，雷布思屏住了呼吸。如果阿诺德不是这个阿诺德呢？如果女儿弄错了名字呢？可阿诺德缓缓地点头了。
“噢，那个肯尼啊，他不是我的伙伴，弗莱特先生，我只是偶尔见到他。”然后阿诺德不说话了。可是弗莱特点点头，没有接话，还等着阿诺德多交代点。“我们有时候会一起喝喝酒。”
“那你们聊些什么呢？”
接下来阿诺德问的这个问题出乎意料：“你的意思是什么？”
“这就是一个很直白的问题，”弗莱特微笑着说，“你们聊些什么？我认为你们两个人没什么共同点。”
“我们就是聊天啊，我也不知道聊了什么。”
“可是你们究竟聊了什么？足球吗？”
“是的，有时候会聊聊足球。”
“那肯尼支持哪支球队呢？”
“我不知道，弗莱特先生。”
“你都跟他聊足球了，你会不知道他支持哪支足球队？”
“可能他告诉过我，可我忘记了。”
弗莱特看上去不相信，附和一句“也许吧。”雷布思知道他在这里的角色是什么了，他就得让弗莱特去盘问，雷布思自己只要保持沉默就好了，但雷布思在旁边要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站在阿诺德旁边像个二郎神，恶狠狠地盯着阿诺德那闪光的秃了顶的脑袋。弗莱特知道他自己在干吗，阿诺德开始紧张起来，身体在发抖，脑子都不由自主地晃来晃去，右边的膝盖不停地上下抖动。
“那你们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喜欢摩托车，是吧？”
“是的。”阿诺德回答了，现在渐渐开始说了，因为他知道接下来自己要面临什么了。
“所以你们聊了车子？”
“我不喜欢摩托车，太吵。”
“太吵了？你还真是说对了啊，”弗莱特朝这个游乐场点点头说，“阿诺德，这地方也很吵啊，是不是？你待在这里倒是不介意太吵啊，为什么呢？”
阿诺德转头看他，眼神灼灼，可是弗莱特却报以微笑，不是那种做鬼脸的嬉笑。“我的意思是，”弗莱特接着说，“你喜欢某些噪音，却讨厌其他的噪音。这说得过去，是吧？可是你不喜欢摩托车。你和肯尼还聊了什么？”
“我们就是随便说说，”阿诺德说，皱着眉头一脸苦闷，“就是闲扯，说这个城市怎么变了，东边怎么变了。以前这里有很多农舍的，这里还有田野和自留地，以前住在这里的人们还可以去田野野餐。以前的人们会给你的母亲送些西红柿啊、土豆啊或者卷心菜，说他们种多了吃不完。小孩子就在大街上玩。那时候街上可没巴格达来的人，或者其他地方来的人。都是得体的东边人。肯尼的父母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跟我住的地方隔着两条街。当然，我比肯尼大。我们也没有在一起玩或者干别的。”
“那肯尼的叔叔汤米住在哪里？”
阿诺德用手比画：“在那边。”现在阿诺德增加了几分自信。回忆美好的过去不会有什么坏处啊，是吧？被残酷地盘查一番后，可以自在地说说往昔也让人大松一口气。所以阿诺德现在跟他们坦白了些，美好的旧日时光啊。可是从阿诺德的言语之间，雷布思看到了一幅真实的画面：其他的小孩都欺负阿诺德，取笑他，阿诺德的父亲把他锁在房间，不给他吃饭，他的家庭破碎了，他自己走上了小偷小摸的道路，他是一个非常内向害羞的人，没法跟女孩子交往。
“你在这附近看见过汤米没有？”弗莱特突然问。
“汤米·瓦特克斯？是的，我见过。”阿诺德还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
“肯尼见过他吗？”
“当然见过，有时候肯尼还得为他工作呢。”
“什么？送货，这种事吗？”
“送货啊，取东西——”阿诺德突然不说了，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了。他们可不是在和阿诺德回忆往昔啊，祸从口出，这说出来就不安全了。
弗莱特又坐过来了一点，鼻子都快凑到阿诺德的鼻子上了。阿诺德只好往后靠，条凳坚硬的靠背让他没法逃。
“阿诺德，你说他在哪里？”
“谁？肯尼？”
“你他妈的知道我说的是谁，就是肯尼！告诉我他在哪里。”
雷布思侧过脸去，看到那些孩子们都停下了，往这边看着，看着成人们的游戏。
“先生，你要打架了吗？”有一个孩子高喊着。雷布思摇摇头，说：“只是假装而已。”
弗莱特还是把阿诺德按倒在条凳上了，“阿诺德，”他低沉地说，“你知道我的，我对你一向公道。”
“我知道的，弗莱特先生。”
“我可不是在跟你玩，我怒了。这城里一切都去见鬼了，阿诺德，我现在也想拍拍屁股加入算了。你明白吗？为什么人家都浑水摸鱼而我就要公平办事呢？我告诉你，阿诺德，我就要把你给办了。”
“以什么罪名啊？”阿诺德现在害怕了。阿诺德认为弗莱特不是在吓唬自己，是来真的了。雷布思也觉得弗莱特没有在开玩笑，要不然弗莱特真是演技一流可以拿奥斯卡影帝了。
“露阴癖。你对着小朋友暴露自己私处。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的鸡巴在外面乱晃荡了。”
“没有，没有，”阿诺德连忙摇头，“你在说谎。”
“之前的指控可不是什么谎言，阿诺德，雷布思探长也看到了你拿着自己的鸡巴当个香肠在乱舞，我们都看见了，我们就跑去跟法官这么说。你说到时候法官会相信谁？你好好想想。想想你入狱了，被关进牢房。他们会把你一个人关在单独的一间牢房里，所以其他的犯人不会把你打得屁滚尿流。不过这也拦不住其他人往你喝的茶里面撒尿，抢你的食物。你知道那是什么情形了，阿诺德，你坐过牢的。某天晚上，你会听到你的牢门打开了，闯进一群人，也许是监狱看守员，也许是囚犯们。他们进来把你按倒在地，其中一人会拿个刷柄，还有一个人会拿个生锈的旧剃须刀片，是吧？是不是？”
可是阿诺德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浑身颤抖无力回答了，嘴里哼哼唧唧，唾沫四溅。弗莱特挪了挪身子也移了移条凳，抬头哀伤地看着雷布思。雷布思也严肃地点点头。警察这一行并不是什么好差事。弗莱特点了一根烟，雷布思没接烟。约翰·雷布思的脑袋里盘旋着两个字：必须。
接着，阿诺德开始说话了。等他交代完，弗莱特从自己的裤口袋里拿出一英镑的硬币，扔在条凳上，扔在极度疲劳的阿诺德旁边。
“你拿去吧，阿诺德，给自己买杯茶喝，或者别的。离这个游乐场远点，好吧？”弗莱特拿起他的几个袋子，从一个袋子里拿了一个苹果扔给阿诺德，阿诺德连忙去捡。然后弗莱特自己拿出另一个苹果，一边啃一边朝集市走去。
必须。
回到总部以后，雷布思想起了丽莎。他觉得自己需要与外界的人接触，想要从另外一个世界感受清澈和温暖，远离自己选择待着的这个世界，去洗涤自己严重被污染的脑袋。
在雷布思和弗莱特回去的路上，弗莱特提醒雷布思，跟他说“这次不要搞砸了，约翰。交给我们处理，你不要插手，在法庭上会不好看，不要有意见”这类的话。
“可是，”雷布思说，“我的确是有意见，乔治。这个叫肯尼的家伙可能在泡我的女儿啊！”
弗莱特的目光从挡风玻璃移到了雷布思脸上，然后又看别处去了。
“我说了这事交给我们，约翰。如果你不听我的劝的话，我就会自己出手让你官职一路下降，好比一只滚下楼梯的皮球，明白了吗？”
“非常清楚。”
“我不是在威胁你，约翰，我是给你这个承诺。”
“你一直都说到做到的，乔治，是不是？你似乎忘记了一些事。我现在在这里都是你一手造成的，是你要求我到伦敦来的。”
弗莱特点点头：“是的，我现在也可以让你马上回去，你想回去吗？”
雷布思不作声了，尽管他知道答案，弗莱特也知道雷布思的答案。弗莱特又小胜一局，他笑了笑。他们安静了下来，两个人被回忆占据：在一个游乐场，有一个沉默的男人，手放在膝盖上，直勾勾地看着前面，满脑子都是邪念。
现在雷布思想到了丽莎，想如果现在跟丽莎共浴是什么感觉，把两个人身上的伦敦的尘垢都洗掉。也许他可以向乔治要丽莎待的那个安全之地的秘密地址，也许雷布思可以去看望她。他记得，有一次他和丽莎躺在床上聊天，雷布思问是否自己哪天可以去参观丽莎在大学的办公室。
“哪天吧，”她那么说，“提醒你啊，那可不是什么条件优越的地方，可不是你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宽敞的古色古香的剑桥房间。就是一个小破屋子，老实说，我可讨厌那里了。”
“我还是想要你带我去转转。”
“那好吧。”她的回答听上去很紧张。为什么呢？为什么带雷布思去参观她就觉得这么紧张？为什么那天雷布思去找丽莎，前台的秘书——米莉森特，丽莎这么叫她，说得那么含糊其词呢？不，还不仅仅是含糊其辞，是不配合，是完全的不配合。现在，雷布思开始思索这个问题了。她们两个人到底有什么瞒着自己呢？他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找到答案，一定可以找到答案的。管他的，丽莎是安全的，而且雷布思又被勒令不要插手瓦特克斯一案，所以还有什么拦着雷布思去解开这个谜团呢？于是，雷布思动身了。答案就是：没有什么人可以拦着他，任何事都拦不住他。
“你要去哪里？”
当雷布思跟随着弗莱特一起走到大厅的时候，弗莱特对着雷布思吼道。
“去办点私事。”雷布思也大声回答。
“我警告过你的，约翰，不要瞎掺和。”
“不是你想的那样！”雷布思停步了，转向乔治·弗莱特。
“嗯，那究竟是什么？”
“乔治，就像我刚才说的，去办点私事，行吧？”
“不行。”
“听着，”雷布思说，这一刻，雷布思的情绪已经失控了，他头脑里一直克制的思绪——女儿、肯尼、狼人、丽莎面临威胁，一并爆发了，他咽了口气，呼吸急促，“听着，乔治，你也不闲，一堆事要处理，是吧？”雷布思用手指弗莱特的胸口，说：“你记得吗？我之前说过狼人有可能是一个警察。为什么你那缜密、珍贵、吹毛求疵的调查不去关注这个，狼人可能就在这栋楼里出没。他可能还负责这个案件，自己玩猫抓老鼠！”雷布思听到自己的声音变得歇斯底里，马上降了个八度，重新掌控自己的声音，又回归正常。
“你的意思是披着羊皮的狼？”
“我是说真的，”雷布思停顿了一下，说，“狼人可能知道你把丽莎送到哪里去了。”
“天哪，约翰，只有三个人知道她要去哪里。我，还有那两个我派去保护她的警官。你根本就不了解他们，可是我了解。我们在警校的时候就相识了，我一辈子都不会怀疑他们的人品，”弗莱特停顿了一下，问，“你相信我吗？”
雷布思什么都没说。弗莱特怀疑地眯着眼睛，然后吹了下口哨，“好吧，”他说，“我已经知道你的答案了。”然后弗莱特缓缓地摇头，“约翰，我在警局工作多年，这个案件是最糟糕最难办的，他让我感觉到每一个受害人都是和我熟悉亲密的人，”弗莱特又停顿了一会儿，仿佛是在积蓄力量，他用手指着雷布思，“你竟敢以为我不知道你脑子想的那些，这真是奇耻大辱！”
走廊里久久没有声音，打字员们在别的地方闲聊，还听到了一些男人高声大笑的声音。整个大厅里面各种声音混杂着，在他们耳畔嗡嗡作响。仿佛全世界都不关心雷布思和弗莱特的这场争吵，他们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不像朋友，也不像敌人，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雷布思盯着地板上的擦痕看了半天，然后问：“你的说教完了吗？”
听到雷布思的回答，弗莱特看上去很痛苦，说：“我没有在说教，只是……我希望你可以站在我的角度想想。”
“乔治，可是我想了，真的想了。”雷布思拍拍弗莱特的手臂，然后转身准备离开了。
“约翰，我想要你待在这里！”
雷布思还是继续往前走。
“你听到了没有？我现在命令你待在这里，不准走！”
雷布思还是继续往前走。
弗莱特摇摇头。他已经受够了，抬起双眼，他觉得自己双眼剧痛，仿佛是待在一个烟雾缭绕的房子里。“你要被开除了，雷布思。”他说，知道这是最后的警告。如果雷布思现在还是执意往外走，那弗莱特就要说到做到了，要不然他就丢脸了。如果弗莱特因为一个顽固的苏格兰佬丢了自己的面子，那就太该死了。“你走吧走吧！”弗莱特吼道，“你走吧，你完蛋了！”
雷布思走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可能是出于骄傲的自尊心吧。愚蠢的自尊心，他解释不清的自尊心，可是始终都是自尊心作祟，就好比很多成年人在足球比赛时听到《苏格兰之花》[2]响起的时候都会热泪盈眶。现在他知道的就是他有事去办，而且他愿意去做，就像苏格兰人知道踢足球的理想大过实力。是的，这也是雷布思：理想大于能力。这句话可以刻到雷布思的墓碑上做墓志铭了。
在过道的尽头，雷布思推开了旋转门，没有回头看。弗莱特的声音还听得到，快听不清了可是怒火却升级了。
“去你的，你这个固执的苏格兰傻蛋！你这次真是贪多嚼不烂了，你听到没有？你会收不了场的！”
去你大爷。
雷布思在出口和莱姆迎面遇上。他想绕道而行，可是莱姆把一只手放到了雷布思胸口。
“哪来的火气啊？”莱姆问。雷布思想无视莱姆，当他是个隐形人。现在雷布思不需要莱姆幸灾乐祸，他的手指感到微微刺痛，因为心里想揍人。可是莱姆浑然不知自己身处险境。
“你女儿找到你了吧？”
“什么？”
莱姆微笑着说：“她开始打了电话，然后他们让我去接。她听上去很不安，所以我就给了她实验室的电话了。”
“噢，”雷布思感到自己消气了，他勉强挤出一句“谢谢你”。这一次终于绕过莱姆走过去了。可是莱姆又开口说话了：“听上去她还蛮秀色可餐的，我喜欢年轻姑娘，她今年多大了啊？”
雷布思用手肘出其不意地往莱姆的肚子上打了一拳头，差点要了莱姆的命。雷布思看着倒地的莱姆，嗯，自己这身手对于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来说还不错，真的挺不错的。
雷布思走了。
因为是去办私事，雷布思就站在警察局外面等的士。有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官，因为周日的谋杀案见过雷布思，正好开车经过，就问雷布思要不要搭个便车，可是雷布思摇头拒绝了。那位警官看着他，仿佛雷布思不肯坐他的车对他是一种侮辱。
“还是谢谢您。”雷布思说，语气尽量显得柔和，可听上去还是很生气。雷布思生莱姆的气，生自己的气，为狼人这个案子生气，为他妈的肯尼·瓦特克斯生气，生弗莱特的气，生丽莎的气（为什么她一开始就要出现在铜板大街呢？），还有，最生伦敦的气。伦敦有这么多的士，满大街的黑的士，像吸血鬼一样漫天喊价。上个星期，雷布思见过成千上万个的士，可是现在他自己需要搭的士了，一个也看不到。雷布思无论如何还是要等着，眼神很涣散。他在等的时候也在思索，思考的时候他又冷静了一点。
他妈的雷布思在做什么？他就是在自寻烦恼。他自己讨来的麻烦，就像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加尔文教徒要人们鞭笞自己的罪行，往背上狠狠地抽打。雷布思知道所有的宗教。每个宗教都研究过，每个都以特有的方式令他觉得难以接受。对于那些没有负罪感，不觉得羞耻，不后悔生气或以牙还牙的人，有没有呢？或者对于那些想要以一还十的人，有没有呢？对于那些认为善恶共存一体的人，有没有？对于信仰上帝但是不信仰上帝的宗教的人，有没有一种宗教呢？
他妈的的士都跑哪儿去了？
“管他的。”雷布思看到一个巡逻的警车，走过去敲敲车窗户，亮出身份证。
“我是雷布思探长。”雷布思说，“可以载我一程去高尔街吗？”
那幢房子看上去还是那么破旧，雷布思担心这种情况下那个女秘书可能提前离开去度周末了。不过到了的时候，她还在那儿，好像这个落满灰尘的大楼的忠实仆人。雷布思清清嗓子，这个女秘书一直在织毛衣，听到声音才抬头看雷布思。
“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她看上去已经不记得雷布思了。雷布思把身份证亮出来，拿给她看。
“雷布思探长，”他说，声音僵硬中透着权威，“我是苏格兰警署的，我来问你关于弗雷泽博士的情况。”
眼前的这个女人看上去很惊恐，雷布思担心自己这招太吓人了。他试着笑笑，企图传递一个信息：请不用担心，我们不是来查你的。他笑得很友好平和，可是这个女人看上去还是一样的害怕，恐惧让她有些慌乱。
“噢，天啊，”她说话结巴了，“噢，天啊。”她抬头看着雷布思，“你说什么？弗雷泽博士？可是我们系没有弗雷泽博士这个人啊。”
于是，雷布思把丽莎描述了一番。那个女秘书突然抬起头，明白雷布思说的是谁了。
“噢，丽莎啊？你说的是丽莎吧？可是有个错误，丽莎·弗雷泽不是这里的教员。不，我想虽然她偶尔也会兼课或者做培训，不过都是替班的，天啊，苏格兰警署，我……当然她没有……她做了什么啊？”
“她不在这里上班？”雷布思需要再三确定，“那么丽莎究竟是谁？”
“丽莎？她是在我们这里做研究的一个学生。”
“一个学生？可是她看上去很——”雷布思准备说“老”。
“看上去很成熟的一个学生，”秘书解释说，“天啊，丽莎是不是惹上什么麻烦了？”
“我来过这里，”雷布思说，“可是上次你并没有跟我说这些，为什么？”
“你来过？”她看着他的脸，“是的，我记起来了。嗯，丽莎叫我不要告诉别人。”
“为什么？”
“为了她的研究项目，她说的。她现在在做一个研究项目，到底是什么来着？”女秘书打开桌子的一个屉子，拿出一叠论文，说：“噢，对的，重大案件心理调查研究，她跟我解释过，她跟我说过她需要如何进入警方调查中，如何获取信任，获取警方和法庭的信任等等。她跟我说她会伪装成为一个大学讲师。我叫她别这样做，我警告过她，可她说这是唯一的办法。警方才不会在一个学生身上浪费时间呢，是吧？”
雷布思已经呆若木鸡了，说不出答案。答案是肯定的，他们不会在一个学生身上浪费时间。为什么他们要在一个学生身上浪费时间呢？
“所以她叫你给她掩护了，是吧？”
女秘书耸耸肩，“丽莎是个很擅长说服人的年轻女孩子。她说很可能我不需要撒谎。我只要说她不在这里就行了，或者说她今天不上课之类的事。总之把来问她消息的人看成来查背景的就好了。”
“有没有谁过来查过她的资料？”
“噢，有的。为什么呢，就是今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说是丽莎安排要去接受采访的人。他向我求证丽莎是不是真的是这个大学的老师，而不是一个记者或者爱管闲事的人。”
今天？今天有采访。如果她今天真有采访，那她也去不了了吧。
“那个打电话的是谁啊？”雷布思问，“你还记得不？”
“我想我应该把名字写下来了，”她说，于是把电话机旁边那个厚厚的便笺本拿过来了，迅速翻过去，“他的确说了姓名，可是我不记得了。是在老贝利进行的采访，对，没错，就是那里。她安排和他在老贝利见面。一般来电的人只要一说姓名，我就会马上记下来以防自己忘记，可是今天居然没见个名字的影子，太可笑了。”
“也许丢到垃圾桶里去了？”雷布思提醒道。
“嗯，也许。”她的语气并不肯定。雷布思把那个小小的藤条废纸篓放到桌上，然后翻了一个遍。里面有些铅笔屑还有糖果包装纸，还有一个空的塑料咖啡杯和一堆皱巴巴的纸。
“太大了，”当雷布思开始把一张皱巴巴的纸摊平的时候，她会说“太大了”或者“太小了。”最后雷布思把一张纸放到桌上，那张纸好像是怪异的艺术作品，上面有些涂鸦、象形文字、笔记、电话号码、人名和地址。
“啊，”她说，手指指着笔迹非常模糊歪斜的一角说，“是这个吗？”
雷布思仔细看了看，是的，就是这个，毫无疑问就是这个。“谢谢你。”雷布思说。
“天啊，”女秘书说，“我是不是让丽莎惹上麻烦了？丽莎有没有事？探长，她做了什么？”
“她对我们撒谎了，”雷布思说，“因为她对我们撒了谎，所以她要藏起来。”
“藏起来？天啊，她可没提到这个。”
雷布思开始怀疑眼前这个女秘书是不是少了根筋，就像缺了几个键盘的打字机。“嗯，”雷布思说，“今天她才知道自己要藏起来。”
女秘书点点头，“是的，可是半个小时之前她刚来电。”
雷布思的脸都要皱成苦瓜了：“什么？”
“是的，她说她是从老贝利打来的电话。她来问问有没有给她的留言，还跟我说在第二个采访之前没事干，要找点事情做打发时间。”
雷布思都不想继续再问了。他直接拨打了电话，听筒握在手里好像一个武器。“麻烦请叫乔治·弗莱特接电话。”
“请稍等，”雷布思听到信号转接的声音：“谋杀案组，沃尔什巡佐。”
“我是雷布思探长。”
“噢？”那边的声音听上去像个凿子一样冷酷无情。
“我需要跟弗莱特汇报，情况紧急。”
“他现在在开会。”
“那就叫他出来！我告诉你了，情况紧急。”
毫无疑问，中士的语气夹着嘲讽，谁都知道苏格兰人说的“紧急”不够分量：“你可以留言——”
“少来了，沃尔什！要么叫他来接电话，要么去找个稍微有点脑子的人来接电话！”
“嘟……”电话彻底挂了。女秘书看着生气的雷布思。也许心理学家们从来不生气。雷布思想要挤出一个宽心的笑容，可是效果欠佳，好像穿上了小丑酒醉后的油彩裤。离开之前，雷布思略鞠一躬，几乎惊到五脏六腑里去的女秘书看着他从楼梯间离开了。
旧怒未消，又添新火，弄得雷布思脸上都刺痛了。丽莎·弗雷泽欺骗了他，把他当猴耍。天啊，他告诉了她多少事啊。他一直以为丽莎是想帮助他们侦破狼人一案的，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只是她的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天啊，他跟她说过的那些事啊，他都说了些什么？说得太多了，都记不清楚了。她有没有把雷布思说的话都录下来？或者当他离开的时候把他说的话都写下来？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雷布思认为在一切的混乱中她是可靠可信的一个人。可是她就是那个雅努斯神[3]，一个两面派。天啊，她都跟他上过床了。难道这也是她的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她的小实验的一部分？他怎么能确定那不是呢？看上去那是真的，可是……他向她敞开了心扉，她只是向他开放了身体，这可不是公平的交易。
“那个婊子！”他再也不沉默，爆发了，“那个满嘴扯谎的小贱货！”
为什么她都没告诉他？为什么她不向他解释这一切？他肯定会出手帮助她，他肯定会为她腾出时间的。不，他不会的。这只是个谎话而已。一个搞研究的学生？一个项目？他会把她拒之门外。可是他却相信了她说的话，相信了她，从她那儿学到了一些东西。关于心理学，关于凶手的心理状态。他也从她推荐的书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是的，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现在他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所有这一切都被破坏了，感觉没了。
“婊子。”不过他的声音变得温柔了，喉咙发紧，好像有一只手箍在了喉咙上，慢慢施加压力。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吐沫，开始深呼吸。冷静下来，约翰。这有什么关系呢？有什么关系呢？很有关系，他这么回答自己，因为他对她动了情。也许是动了情吧？不，真的是动了情，那种他觉得一切又重新来过的感觉。
“你以为你在骗谁呢？”他看着自己，超重，近不惑之年。到现在还只是一位探长，而且没有任何升迁的希望。如果弗莱特信守承诺，没准还会给他降职。离异，有一个心烦意乱、整天浑浑噩噩的女儿。伦敦的某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厨房用刀，身怀不可告人的秘密，和丽莎一样有深厚的心理学知识。所有的这一切都不对劲儿。他一直以来都好像在凭借着丽莎的帮助，就像一个溺水的男人伸手去抓那最后的一把稻草。愚蠢的老男人。
他站在老贝利的大门口，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他该和她当面对质，还是就这么算了，再也不去见她了？通常情况，他会选择对峙，享受那种刺激的感觉。可是今天，也许他没有那个心情。
她就在老贝利采访马尔科姆·钱伯斯。现在他肯定也被丽莎的假冒博士头衔给骗了。每一个人都很敬仰马尔科姆·钱伯斯，他聪明、正义、能赚钱。雷布思认识的很多警察没有同时拥有这三个优点，大部分只占其中的一个优点而已，很少几个做到了其中的两个。钱伯斯一定会让丽莎·弗雷泽心服口服。她一定会开始厌恶他，直到渐渐敬畏他，或许最后她会以为自己爱上了他。好吧，祝她好运。
他开始转头向车站走去，告别，拿起行李，然后一路向北。没有他，他们也可以相处得不错。除非狼人再次作案，否则这个案子就没有任何新的头绪。不过他们已经有了这么多的信息，这么了解狼人，就差一点就可以把这个案子解决掉，就好像吃掉一个已经熟透了的又大又软的桃子一样。也许他会对丽莎·弗雷泽下手。她应该找个地方藏起来的，可是现在她在老贝利做什么？他需要和弗莱特谈一谈。他到底打算怎么办？
“哎呀，算了吧。”他自言自语道，把双手插进兜里。
两个学生向他走过来，听他们大吵大闹的口音像是美国人。他们似乎很兴奋，学生们总是这样，谈论这个或者那个，时刻做好改变世界看法的准备。他们俩想进入老贝利，雷布思往旁边挪了挪，给他们让路，但是他们俩似乎没有做出避让的动作，好像直接从他身体里穿过去一样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好像雷布思不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只是一团烟雾而已。
“喜欢，你知道的，我觉得她喜欢我，可是我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做好准备——”
哦，这就是那些困扰着他们的问题了，雷布思想。为什么学生们和其他的人不同呢？除了有关性的话题，他们干吗要想（或者谈论）别的话题呢？
“是啊。”另一个人说。雷布思觉得，他穿着那件厚T恤和更加厚重的短夹克衫该是多么的舒服。那天很闷。“是啊。”美国学生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他的口音让雷布思想到了丽莎那轻柔的加拿大口音。
“但是听着，”他的伙伴继续说，“她说她母亲恨美国人，因为他们中有一个人在战争期间差点被美国人强奸了。”他们走进了大楼里面，声音渐渐消失不见了。
听着。雷布思以前在哪儿听过这种表达方式来着？他翻找着自己的夹克衫口袋，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片。打开纸片，上面写着：
“听着，我不是同性恋，听明白了吗？”是狼人写给丽莎的那封信的复印件。
听着。这倒的确有某种美国的口音，不是吗？用这样的句式来作为一封信的开头，这可有点奇怪。听着。小心点。当心。可以通过很多方式作为一封信的开始，让读的人格外留心。但是用“听着”这个词？
他们知道狼人的什么信息？或者他们都怀疑什么？他了解警察的那套程序（前罪犯，条子，两种都有可能）。如果相信简·克拉福德说的话，那么狼人就是个男的。她认为狼人很高。在餐厅的时候，丽莎·弗雷泽也说了她自己的看法：他很保守，大部分时间里他不仅看上去很正常，他就是正常的人。用她的话说，狼人“心理成熟”。而且他从EC4给丽莎邮寄了一封信。EC4，这不是老贝利的地址吗？他回忆起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去老贝利的情景。是法庭，肯尼·瓦特克斯也在那儿。接着就去见了马尔科姆·钱伯斯。钱伯斯和乔治·弗莱特都说什么了？
被玩。自己人。我不喜欢。弗莱特，我不喜欢被自己人玩——听着。听着，乔治。
老天爷！台球桌的每一个球都突然掉进了球洞，只剩下母球和黑球留了下来。除此之外，每一个球，都掉了下去。
“听着，乔治，我不喜欢被自己人玩儿。”
马尔科姆·钱伯斯曾经在美国留过一阵子学，是弗莱特告诉他的。当你想要融入一个新的而且奇怪的地方，你就必须学会这个地方某种奇怪的规矩。听着，雷布思试着不去接触伦敦的那些诱惑，但是那种诱惑过于强大。曾经他在美国学习，现在，他和丽莎·弗雷泽在一起。学生丽莎，心理学家丽莎，丽莎的照片出现在今天的报纸上。听着。为什么狼人就一定要恨她，毕竟她就是一位心理学家，而心理学家们已经宣布，狼人是个同性恋者，他们已经弄清楚狼人的问题。但是他并不认为狼人有什么问题，他觉得其他的事情有问题。那个问题正在渐渐向他靠近。
老贝利就在EC4。狼人惊慌失措，失了手，在EC4寄出了他的信。
他就是马尔科姆·钱伯斯，马尔科姆·钱伯斯就是狼人。雷布思解释不了这事儿，也说不明白，但他知道两人就是同一人。这种感觉就像一股被污染的黑浪吞没了他，油腻腻地涂了一身。马尔科姆·钱伯斯，熟悉警方办事流程的人都知道，有些犯罪嫌疑人很干净，想要找出丝毫的肮脏罪证就必须深入肌肤。
雷布思一路飞奔。他一边沿着高尔街狂奔，一边希望自己没选错方向，能够走到市区。他奔跑着，脖子扭断了都找不到一辆出租车。终于他看见前方的大英博物馆拐角处有一辆的士，但里面却载着人。是几个学生或者游客，还是日本人。他们拍着照片，咧嘴笑着。一共四个，两男两女。雷布思一头钻进了后座，里面已经坐上了两个人。
“下车！”他大吼道，用手指向车外的人行道。
“喂，哥们儿，你玩儿哪一出啊？”司机很胖，卡在座位上都快动弹不了了。
“给我下车！”雷布思拽起其中一人的胳膊往外拉。也不知是那年轻人体重太轻，还是雷布思突然力气大爆发，那人竟从后座飞了出去，发出一声声惨叫。
“你也给我下来。”
那女孩也乖乖下了车，雷布思把自己塞进车里，“哐当”甩上了车门。
“开车！”雷布思喊道。
“我是不会开车的，除非我……”
雷布思把自己的身份证贴在司机身后隔开他们俩的玻璃上。
“我是警察雷布思，”他大喊，“现在情况紧急，我需要去老贝利。交通法规你随便闯，事后我来处理。但是你得给我快点开！”
司机听了立马亮了车灯，冲进滚滚车流。
“鸣笛！”雷布思大喊，司机按话照办，甩开一大批小车。雷布思坐在座位边上，两手紧紧把住身体，防止被抛出座位。
“多久能到？”
“这个时候吗？十分钟到一刻钟吧。哥们，你有啥事啊？他们缺了你就不成？”
雷布思苦笑，正是这个问题。他若不在，狼人想怎么开始都可以。“我要用你的无线台。”雷布思说。司机把窗户开大了些。
“您请便。”司机说，把小对讲机拉给雷布思。这司机干的士活儿二十年了，还没碰上过这样的乘客。
其实司机也很激动，走到半路上才想起来自己忘了开里程表。
雷布思按捺着情绪，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给了弗莱特。弗莱特虽然对整件事持怀疑态度，但还是派了人去老贝利。雷布思不怪乔治·弗莱特小心翼翼，有胆量去逮捕一个社会栋梁还是挺难的。雷布思记得丽莎对连环杀手的分析：是环境造就了他们。一旦自己的野心被人阻碍，他们就瞄准挡在自己前面的社会群体。当然，马尔科姆·钱伯斯这件案子显然并非如此，不是嘛？但她对狼人的看法呢？他的攻击并不具有“对抗性”，因此他在工作时并非如此。呀！理论上也就只能分析这么多。但是现在雷布思怀疑起自己的直觉来。如果理论是对的呢？上帝，如果他自己想错了呢？如果理论的判断才是对的，看来他自己心理也出了些状况。
然后他又回想起乔治说过的话，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那个杀手，组成一张清晰的图片，但是你无法编造出名字和地址。心理学固然很有说服力，但也抵不过老套的直觉。
“我们就快到了，哥们。”
雷布思想稳住呼吸，平静下来，约翰，平静下来。但是，老贝利门外却没有一辆警车。没有警笛，也没有全副武装的警官，只有乱转的人流，下了班嬉笑着的人们。雷布思也不管司机，既没付车钱又没给小费，就一声“待会儿见”，他推开厚重的玻璃门，防弹玻璃门后面站着两个保安，其中一个人指着进大楼用的两块垂直平板玻璃。雷布思走到其中一块那儿等着开门，但是没用。他这才想起来，按了一个按钮，玻璃门开了。他走进去，等着，时间好像漫长到没有尽头。而后面的门却同时轻轻关上了，前面的门又慢慢打开。
有一个保安站在金属检测仪旁边。雷布思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很快穿了过去，走到了接待区的防弹门后面。
“您有何需求？”一个保安问道。
“我找马尔科姆·钱伯斯，”雷布思说，“是个大律师，我要赶紧见他。”
“钱伯斯先生？您稍等，我来查一下。”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在这儿，”雷布思警告道，“我只想知道从哪儿能找到他。”
“请稍等。”保安走开了，去问了另一个同事，然后才迟迟从笔记本上拿出一张纸。雷布思心脏怦怦直跳，感觉自己就快爆炸了，几乎很难稳住脚。必须做点什么控制住，要有耐心，约翰。欲速则不达，父亲总这么说。但是那话到底什么意思啊？悠着点也算一种速度？
保安回来了。
“警察先生，钱伯斯先生正和一位年轻的女士在一起，据我所知他们正在楼上坐在一起。”
楼上也就是指法庭外面的大厅。雷布思两步并作一步，飞身跳上闪耀着华丽光芒的台阶。他周围都是大理石和木头，还有玻璃，窗户看起来特别大。法官戴着假发，从旋转楼梯上下来，专注地讨论着。一个饱经沧桑的妇女抽着廉价烟，好像在等人。一切都很混乱，却又很安静。人们从雷布思身边经过，走向与他相反的方向。陪审团的人，一天的工作就算结束了。律师和他们惴惴不安的客户们在一起，女人站起来去和她的儿子打招呼，她儿子的律师脸很长。人流迅速散去，人们沿着楼梯走到玻璃电梯里，走向大楼外面。
离雷布思大约三十码的地方坐着两个人，跷着二郎腿，嘴里吞云吐雾。这两个人是弗莱特派来陪着丽莎的，是她的保镖，雷布思跑到他们面前。
“她在哪儿？”
他们认出了他，似乎感到有什么不对，立刻站了起来。
“她在采访出庭律师——”
“我知道，在哪儿？”
两个人朝其中的一间审判室点了点头。第八审判室！当然，难道卡津斯不应该是在第八审判室提供证据吗？马尔科姆·钱伯斯难道不是控方律师吗？
雷布思推门进入审判室，但是里面除了清洁工，什么人也没有。里面肯定有另外一个出口。的确有：在陪审团的包厢里有一扇绿色的门，这扇门通向审判员的房间。他跑过法庭，一直跑到门那边，拉开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铺着亮色地毯的走廊里。有一扇窗户，桌子上摆着一盆花。这是一道狭窄的走廊，一边有门，一边是光秃秃的墙。门上写着审判员们的名字，但是都是锁着的。有一个小厨房，但也是空着的。有一扇门是开着的，他瞥了一眼，也是空着的。他再次回到走廊里，心中甚是暴躁。一个法庭的引导员捧着一壶茶朝他走过来。
“这里不允许人——”
“探长雷布思，”他说，“我在找一个律……我是说，一个出庭律师，马尔科姆·钱伯斯，他和一个女人在这里。”
“他们刚走。”
“走了？”
她朝走廊长长的尽头做了个手势：“这条走廊通向地下停车场，他们去那儿了。”雷布思从她身边挤过去。“你赶不上他们了，”她说，“除非他们车出了问题。”
雷布思咬了咬他的下嘴唇，心中盘算了一下。时间不够了，他最初的决定是正确的。决定了之后，他从引导员身边转过身，又向法庭跑去，穿过法庭，回到人群当中。
“他们跑了！”他冲那几个保镖喊道，“告诉弗莱特！他们已经在钱伯斯的车里了。”然后他又走掉了，一直向出口跑去，中间抓住一个保安人员的袖子停了下来问：“停车场的出口在什么地方？”
“在楼的另一边。”
雷布思将一根手指戳在保安的脸上：“给停车场打电话，不要让马尔科姆·钱伯斯跑掉。”那个保安木然地站在那里，盯着他那根手指。
“马上去！”
雷布思又走了，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下楼梯，速度达到几乎要飞起来的程度。他挤到人群的前面，等待开门。
“警察，”他说，“有紧急情况。”谁都没有说话。他们就像奶牛一样，耐心地等待着被挤奶。尽管如此，电梯里的乘客走掉，关上门，再为雷布思打开，仍然需要一段时间。
“快点快点。”正想着，门自己开了，雷布思冲了出去，冲到了门廊那里，又挤过了正门。他跑到拐角那儿，向右拐弯，又沿着楼的外沿跑起来，又向右转了一个弯。他现在在楼的另一侧了。停车场在哪儿？一条长长的斜坡，通向黑洞洞的下面。下面的车开出来的时候，发出一阵尖锐的声音，直接爬坡开往新门大街，几乎没有任何减速。这是一辆光泽的黑色宝马，乘客的座位上坐着丽莎·弗雷泽。她放松地坐在里面，笑着和司机聊天，没有意识到什么。
“丽莎！”但是他隔得太远了，身边的车流声盖过了他的声音。“丽莎！”没等他赶上，车已经汇入车流中，消失不见。雷布思低声骂了一句。他第一次环顾了周边，发现自己站在一辆停放的捷豹旁边，里面坐着一个穿着制服的司机，正冲着他看。雷布思猛拉门把手，打开车门，伸手把那个乐呵呵的司机给拉了出来。他在这方面的确有一手——把人从交通工具上拉下来。
“嗨！干什么你——”
那个男人的帽子被一阵风吹掉在地上。有那么一会儿，他跪在地上，不知道是该先把车抢回来，还是该把帽子抢回来。这一点时间已经足够了，雷布思发动了引擎，从街边迅速开出，他身后的喇叭大声地响起来。在那么一瞬间，他紧紧地抓住了喇叭，将车左拐进主路。一阵急刹车，喇叭大声地响起来。行人都冲着他看，以为他疯了。
“需要点光亮。”他对自己说，朝仪表板看了看，最终他找到了车头灯的开关，并将其调到最亮。然后一个右转弯进入道路中间，穿过了车流，擦过了一辆开过的红色巴士，撞倒了一个中间的护桩，将这个脆弱的塑料装置连根拔起，飞到了正要开过的车流前面。
他们没开出去多久。是的！他看到了那辆宝马的尾灯，它正在转弯。如果他跟丢了，他就得倒霉了。
“打扰了。”
雷布思身子颤了一下，手一抖，几乎要把车开到人行道上。他看了一眼后视镜，看到后座上坐了一个上了年纪的绅士。他将胳膊伸展开来，好让自己坐直了。他朝雷布思靠过来的时候，语气显得很镇定。
“您可以行个方便，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吗？我是不是被绑架了？”
雷布思立刻听出了这个声音。这是瓦特克斯那个案子的法官。天哪，他和一个法官跑了！
“假如你真的要绑架我的话，”法官接着说，“你可不可以允许我给我妻子打个电话，否则她会把那些筹码都烧了的。”
打电话！雷布思再次往下看了一眼。在仪表板下面，在司机和副驾驶的座位中间，有一个精致的黑色车载电话。
“你介意我用一下电话吗？”他问道，勉强地笑了笑。
“请自便。”
雷布思抓起那个新装置，一边开车，一边摆弄，他的驾驶比此前更飘忽不定了。
“按那个写着TRS的开关按钮。”法官建议。
“谢谢。”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似乎认识你，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但是此时雷布思已经拨通了电话，正等着接电话，似乎要等很久的时间。与此同时，宝马接近了一个黄灯。
“抓稳了。”雷布思龇了龇牙。当他们穿过等待的车流，飞驰过中间地带时，警报像个巫婆一样尖叫起来，左边和右边的车都踩了紧急刹车。一辆车撞到了另外一辆的后面，一辆摩托车在地上打了个滑。但是他们最终还是过去了。宝马仍然处在能看得到的位置，大概在四五辆车前面。车里的人仍然没有意识到有人在追他们。
最终，电话通了。
“我是雷布思。”随后便说到他载着的这个人了。“我是探长雷布思。我需要马上和弗莱特通话，他在吗？”之后便是长长的停顿。信号剧烈地颤抖着，似乎完全短路了。雷布思将电话夹在肩膀和胳膊间，双手开车，转过一个又一个弯。
“约翰，你在哪里？”弗莱特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
“我在车里。”雷布思说，“我抢了一辆车，正在跟踪钱伯斯，他和丽莎·弗雷泽在一起，我觉得她不知道钱伯斯就是狼人。”
“但是，告诉我，他真的是狼人吗？”
“我抓住他的时候，我会问他的。你派了车去老贝利吗？”
“是的，我派了一辆车过去。”
“实在是太好了。”雷布思看了看前面，“他妈的！”他狠狠地踩了刹车，但是刹得还不够狠。一个老年妇人正在慢悠悠地过斑马线，她的购物车拖在身后，像是一只贵宾犬。雷布思一个急转弯，但是仍然撞上了购物车。购物车飞到了空中，好像是从大炮里发射出来，里面的杂货撒了一地：鸡蛋、黄油、面粉、玉米片纷纷扬扬地撒在地上。雷布思听见女人尖叫起来。最坏的情况，可能是断了一只胳膊。不，最坏的情况是她可能没命了。
“哦，他妈的。”他又说了一遍。
那个法官朝外面看了看，“我觉得她一点事儿也没有。”
“约翰？”弗莱特的声音又出现在线上，“那是谁在说话？”
“哦，”雷布思说，“那是法官，我抢的是他的捷豹。”这时，他发现了挡风玻璃清洗器的开关，他打开了开关，让雨刷开始清理挡风玻璃上的煎饼等脏东西。
“你什么？”听起来就像是有个人在咆哮。宝马仍然处于视野之内，但是他已经减速了，意识到前面有事故。
“没关系，”雷布思说，“调些警车过来，我们正在……”他朝挡风玻璃和侧窗外面看去，但是看不到什么路牌标志。
“霍尔本街。”法官说。
“谢谢，”雷布思说，“我们正在霍尔本街，乔治。”
“等一下，”弗莱特说，电话那头出现了模糊的换线声。然后他的声音又回来了，听起来有些疲倦。“约翰，告诉我不是你惹出来的这些报道吧。电话总机里都热闹起来了，像过圣诞节似的。”
“可能说的就是我们，乔治。我们之前撞倒了一个路桩，造成了一系列的交通事故，现在我们又把一个老太婆的东西撞得漫天都是。是的，就是我们。”
弗莱特低声地叹了口气，他接着说：“如果不是他呢，约翰？如果你错了呢？”
“那这一切都糟糕了，乔治，我可能将要看到救济金办公室里面是什么样的，如果不是的话，我就会进监狱。同时，让那些警察都到这来。”雷布思看着耳机，“法官，帮我个忙，我怎么能……”
“按电源键就可以了。”雷布思照着做了，亮着的数字便暗了下去。
“谢谢。”他说。
路上的车都慢了下来，前面亮着一排车灯。法官说：“如果你要再用这个装置的话，我提醒你可以用免提模式。只要拨通电话，把它放在那个小格子里面就可以了。你可以听得到打电话人的声音，他也可以听得到你说话。”雷布思点了点头，表示感谢。法官的头离雷布思很近，朝他肩膀前面的路看过去。
“那么，”他兴奋地说，“你觉得马尔科姆·钱伯斯是这些谋杀案背后的预谋者了？”
“对的。”
“你有什么理由呢，警探？”
雷布思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头：“这个就足以证明了，您的这个足够证明了。”
“了不起。”法官说，他似乎在思考些什么，“我总是在想，马尔科姆是一个很奇怪的年轻人。在法庭里面，他毫无疑问是一个极为闪耀的律师。但是在法庭之外，他看着很不一样。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人。总是显得很阴郁，思维总是在游荡。”
雷布思想，他的思维总是游荡，总是游走在边缘。
“你想和他说话吗？”
“你觉得我追他就是为了打这个赌吗？”
法官笑了起来，指着那个车载电话说：“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给他打个电话。”
雷布思警觉起来：“你的意思，你有他的电话？”
“是的。”
雷布思想了想整个事情的经过，摇了摇头，“不，”他说，“他身边有人，一个无辜的女人，我不想打草惊蛇。”
“我明白了，”法官放松下来，说，“是的，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我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时车里有电子铃声响起，是车载电话，它的显示屏亮了起来，不停地闪烁着。雷布思把电话递给法官。
“可能是给你打的。”他干巴巴地说。
“不，”法官说，“把它放回去，按接听键即可。”雷布思照做了。这时，法官开口说话了：“喂？”
声音很清楚，接受信号很强，“爱德华，是你在跟踪我吗？”
是钱伯斯的声音，似乎很开心的样子。法官盯着雷布思，后者一言不发。
“马尔科姆？”法官说，他脸上的表情很微妙，“是你吗？”
“你自己清楚。你离我就二十码远。”
“是吗？你在哪条路上？”
声音突然变了，突然充满了邪恶。“别和我玩了，泰德！谁他妈的在开那辆车？不可能是你，你连驾照都没有。谁开的？”
法官朝雷布思看看，希望能够得到一些指导。他们一起静静地听着，听到了丽莎细微的声音。
“怎么了？”她说，“发生什么事了？”
接着是钱伯斯的声音。“闭嘴，婊子！你活该！”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听着像模仿的很糟糕的女人的声音，雷布思脖子上的汗毛根根直立。“你活该！”然后声音又降了下来，对着耳机说话：“喂？谁在那儿，是谁？我能听得到你呼吸的声音，你这个傻瓜。”雷布思咬了咬嘴唇，是让钱伯斯早点知道好呢，还是继续什么都不说？他选择了保持沉默。
“好吧，”钱伯斯叹了口气，似乎屈服于这种对峙，“那她可要出去了。”
雷布思看到宝马车的乘客门打开了，宝马车转向人行道开去。
“你在干什么！”丽莎尖叫着，“不！不！把我放下来！”
“钱伯斯！”雷布思对着电话吼道，“放开她！”那辆宝马车猛地开回马路，车门滑动着关上了，这之间只有短暂的停顿。
“嗨，”钱伯斯说，“这是谁呀？”
“我是雷布思。我们之前见过，在——”
“约翰！”是丽莎的声音，听起来她非常恐惧，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喊。雷布思耳朵里传来“啪”的一记巴掌声。
“我叫你放开她！”雷布思吼道。
“我听到了，”钱伯斯说，“不过现在可不是你发号施令的时候。不管怎么说，既然我知道了你们俩是老相识，那可就有意思了。是不是，探长？”
“你还记得我？”
“参与狼人案件的所有人，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一开始就对这案件感兴趣，原因就不必多说了。一直以来，总有人主动向我报告消息。”
“这就是为什么你总是快一步？”
“一步？”钱伯斯笑道，“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告诉我，探长，我们现在怎么办呢？是你把车——应该说爱德华的车——停下呢，还是我把你的朋友给了结了？你知道吗，她想来找我咨询庭审心理学。她还真找对人了，你说对不？这个小贱人。”丽莎在抽泣着。雷布思能听到她的声音，每一声抽泣都像刀割在他心上。“记得那篇文章里的照片吧，”钱伯斯柔声细语地说，“上面有那个大块头躁脾气的侦探的照片。”
雷布思知道他必须让钱伯斯一直说下去。只要他在说话，丽莎就还能活着。但是车辆停下来了，前面是红灯。宝马车就在几辆车前面，但它之前还有一辆车，所以没法闯红灯。他会不会？……他有没有想到？法官仍旧紧紧地抓住雷布思的座椅靠枕，向外盯着那辆闪闪发亮的黑色车。那辆车离他们是这么近，这么近……而且还丝毫没动。
“喂？”是钱伯斯的声音，“探长，是你靠边停下，还是我把她给做了？”
雷布思死死地盯着钱伯斯的车。他能看到丽莎拼命想离钱伯斯远一些，似乎想要逃跑。但是钱伯斯用左手紧紧地抓着她，右手也许正搭在方向盘上。这么看来，他的注意力可能集中在副驾驶这一边，驾驶员这一侧则没有防备。
雷布思拿定了主意，悄悄打开车门，放心大胆地溜到马路上。周围的汽车喇叭响个不停，他毫不理会。依旧是红灯。他开始弓着身子往前快速移动，前面是钱伯斯驾驶侧的后视镜！如果钱伯斯往那边一看，雷布思的行动就全部暴露了。快，约翰，快。
黄灯。
靠！
绿灯。
他已经到了宝马车旁边，抓到了门把手。钱伯斯往外一看，脸上露出一副大吃一惊的表情。前面那辆车开走了，钱伯斯一轰油门，车子加速前进，挣脱了雷布思的手。
操！周围一片汽车喇叭声，怒火万丈，司机们怒气冲冲地摇下车窗，对他大声嚷嚷起来，他跑回了捷豹，发动汽车，向前驶去。法官拍了拍他的肩膀。
“干得不错，小子。干得不错。”
汽车电话里传来钱伯斯的笑声。“但愿我没伤到你，探长。”雷布思检查了下自己的手，忍痛活动了一下。刚才指关节差点就脱臼了，小手指已经肿起来，或许是扭断了。
“听着，”钱伯斯说，“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最好不要拒绝。把车停下，要不然我就杀了弗雷泽。”
“她不是医生，钱伯斯，她不过是个学生。”他咽下想说的话。现在，这一刻，丽莎明白了雷布思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这不是不重要，只是不是当务之急。他深吸了一口气，“杀了她吧。”他说。坐在后面的法官吓得直喘气，但雷布思摇摇头，让他放心。
“你说什么？”钱伯斯问。
“我说杀了她，你以为我真的在乎吗。上个礼拜她带我跳了支舞，挺愉快的。陷得这么深是她自己的错，你杀了她之后，我就会来了结你，钱伯斯先生。”
耳边又传来丽莎微弱的声音。“天哪，约翰，请别这样！”雷布思情绪越来越激动，而钱伯斯似乎变得愈加冷静了：“随你的便，探长，随你的便。”他的声音冷得跟停尸房的地板一样，没有了一丝人性。或许事情到此也有雷布思自己的原因，他不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和编故事讥笑他。但钱伯斯没有找雷布思的麻烦，而是找上了丽莎。要是雷布思再晚一分钟到老贝利，她就肯定活不了了。现在看来，什么都是未知数。
只有一桩事是确定的——马尔科姆·钱伯斯是个疯子。
“他在往蒙茅斯街上开。”法官冷静地说，他已经捕获了钱伯斯的罪状，也感觉到了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情有多么令人惊恐。
雷布思听到头顶上方传来震动的声音，他向上瞟了一眼，发现一辆直升机正在跟踪追捕。那是一架警用直升机，他还能听到警报器的声音。这么看来，钱伯斯也一定听见了。宝马车猛地加速前进，刮着另一辆车挤开一条路。擦坏了的车突然停了下来。雷布思踩下刹车，把方向盘打向一边，但是驾驶室这边的保险杠还是撞在了那辆车上，把前照灯撞得粉碎。
“对不起了。”
“别管车，”法官说，“别让他跑了。”
“他跑不了。”雷布思突然有了自信。这自信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刚一想，这种感觉就消失了，化作了一片云烟。
他们来到了圣马丁巷。这里人群混杂，有去看电影的，有刚下班的，是繁忙的西区。但是前边的车辆莫名其妙地少了，人们先是傻愣愣地瞪着宝马车，接着又看着捷豹呼啸驶过。
他们离特拉法尔加广场越来越近，雷布思看见左右两边的警察都穿着明亮的黄色夹克，在小道上拦截车辆。这是怎么回事？除非……
堵车了！通往广场的一个入口还能通行，但所有出口都关闭了，广场空着等待他们的到来。他们马上就要追上他了。愿上帝保佑，乔治·弗莱特。
雷布思抓起电话咆哮起来，唾沫飙到了挡风玻璃上。
“把车停下，钱伯斯，你无路可走了。”
一阵沉默。他们急速驶入特拉法尔加广场，旁边一排排的车喇叭响个不停，戴着白手套的警察把手扬起来，示意他们停下。雷布思又兴奋起来。整个伦敦西区的交通陷入了瘫痪，这样他就可以开着捷豹追上宝马。他可以想见，要是朋友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会豁出去。但他还有任务在身。这是他的原则，只不过是另一件需要完成的任务。他本来可以沿着街道，驶过爱丁堡式的房屋，追捕那些盗窃科蒂纳汽车的少年犯罪团伙。
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们已经围着纳尔逊纪念柱转了一整圈，从加拿大大使馆、南非大使馆和国家美术馆旁边疾驰而过，雷布思身后的法官被甩到门上。
“再坚持一下。”雷布思喊道。
“坚持干吗？祈祷吗？”
雷布思笑了，哈哈大笑起来。他发现和钱伯斯的宝马之间的路依然畅通无阻，便笑得更欢了。他抓起电话，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关节突出，左手还在隐隐作痛。
“玩得开心吗，钱伯斯？”他喊道，“电视里不是常说吗，无处可藏！”
宝马车摇晃了一下，雷布思听到钱伯斯在喘气。
“你个贱人！”宝马又晃了一下，接着传来一阵扭打声。丽莎在反抗，现在钱伯斯下定决心要没完没了地飙车兜圈。
“不！”
“下车！”
“要不然我就——”
一声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又是一声。黑色的宝马车没有继续拐弯，而是直直地飞速驶向人行道，上下颠簸着开进公交车候车亭，撞瘪了金属架，又继续撞向国家美术馆的墙壁。
“丽莎！”雷布思叫道。他急忙把车停下，拉了手刹。宝马车驾驶室的门“嘎”地开了，钱伯斯跌跌撞撞地下了车，无力地向前小跑。他右手抓着什么东西，一只腿受了重伤。雷布思疯狂地摸索车门，终于摸到了门把手。他跑向宝马车，朝里边张望着。丽莎倒在副驾驶座椅上，安全带斜绑着她的身体。她在呻吟，但看不到一丝血迹。没受什么伤，只是脖子扭了。她睁开了眼睛。
“约翰？”
“你不会有事的，丽莎。坚持一下，会有人过来。”是的，警车在向这边开过来，穿着制服的警察们跑下广场。雷布思从车这边向上看，搜寻着钱伯斯的踪影。
“在那儿！”法官下了捷豹车，僵硬地指着上方。雷布思顺着所指的方向，看到了国家美术馆的台阶。钱伯斯已经爬上了最高的那一级。
“钱伯斯！”雷布思大声叫起来，“钱伯斯！”
但是那个人从视线中消失了。雷布思开始向台阶跑去，但发现自己两条腿几乎僵了，似乎支撑自己的不是骨肉，而是橡胶。他爬上台阶，从最近的那个出口门进入了美术馆。一位穿着制服的女士躺在门厅的地上，一名男子在照看她。他指了指美术馆里面。
“他往里面跑了！”
但是，不管马尔科姆·钱伯斯跑到哪，雷布思都将穷追不舍。
他一直跑，他一直追。
他也曾这样从他父亲身边跑开，沿着台阶爬上阁楼，想要躲起来。但是最后总会被捉住。即便他躲一整天或半夜，最后也会因为饥渴难耐走下楼来，他们只需等在那儿。
他的腿还在疼，身上又被划伤。他的脸在灼痛。一滴滴温热的血淌下脸颊，流到脖子上。他还在跑。
他的童年并非那么差劲。他还记得妈妈小心翼翼地给父亲剪鼻毛。“鼻毛长的话，太影响男人的形象了。”那不是他的错，对吗？完全不是他的错。都是他们的错，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儿；从来没想过要男孩儿。他的母亲让他穿粉红色的衣服，当女孩子打扮。还在他身上涂涂画画，画上金色的长卷发，把他想象成她的画作，当作她的艺术品。一个在河边奔跑的小女孩，头上戴着蝴蝶结，奔跑着。
他跑过一个警卫，又一个警卫，朝他们冲过去。有警报声响起，又或许是他的幻觉。所有这些画，所有的这些画都是从哪里来的？他穿过一扇门，向右一拐，又穿过另一扇门。
他们把他关在家里。学校不能像家里一样教他。全是家里管教。有些夜晚，他的父亲会喝得醉醺醺的，撞倒他母亲的油画，在上面跳舞。“艺术！去他妈的艺术！”他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跳着。每次他母亲都会捂着脸哭泣，然后跑到她的房间，把门闩上。那些晚上，他的父亲就会摇摇晃晃地走到他的房间。只是抱一下他，酒气的芳香。只是抱一下，然后，就不仅仅是抱一下了，远不止这么多。“把嘴张大，跟看牙医时一样。”天啊，太痛了。一只手指伸向里面……一只舌头也伸了进来……太痛了……更令人痛苦的是那个声音，低沉的哼哼声，巨大的呼吸声。然后他假装，假装只是逗他玩，就像这样。为了证明这一点，父亲会弯下腰来，张大嘴在他的肚子上轻轻地咬一口，像熊一样发出一声嗥叫。他会对着赤裸的肚皮喷上一口气，然后笑起来。“你瞧，就是逗你玩儿，是吧！”
不，绝不是逗着玩。绝不是。逃跑。跑向阁楼，跑向花园，挣扎着跑向棚屋后面，那儿的荨麻扎得人真疼啊。但是也比不上父亲咬一口那么疼。他母亲知道吗？她当然知道。有一次，他打算悄悄地告诉她，她却不想听。“不，你父亲不会这样，是你自己瞎编的，马尔科姆。”可是她画画的时候感情却更加狂烈了：田野变成黑色和紫色，水变成了血红色。河边的人物瘦骨嶙峋，像鬼一样惨白。
他把整件事藏得那么深，藏了那么久。但是后来她又回到了他身边。他几乎又成了女孩，由她玩赏，任她摆弄……不是报复，不能说是实质上的报复。而是比报复更甚的，一种难以言状的、无边的欲望。只是一种机能。是的，一种机能。
无论跑到哪里，美术馆的人都会给他让道。警报器还在响。他脑袋里响起嘶嘶声，像小孩的叫声。嘶——嘶——他跑过的这些画真是可笑，《长鼻毛的强尼》，没有一幅和现实吻合，画背后的生活也无法和现实相吻合，没有一幅能呈现出那个可怕而粗暴的男人对这个地球上所有人的真实想法。但就在那时，他推开了另一扇门，里面是一派迥然不同的景象。这个房间只有黑暗和阴影画，满是头骨和眉头紧皱、面无血色的脸。对，就是这样。委拉斯开兹、埃尔·格列柯[4]，西班牙画家。头骨和阴影。啊，委拉斯开兹。
他的母亲为何不能画这样的画？他们死的时候（他们一起，死在床上，死于煤气泄漏。警察说好在孩子房间里的窗户打开了一点点，他大难不死）。他们死了之后，他从房子里拿出来的就只有她的画，她画的每一幅画。
“只是逗着玩儿。”
“鼻毛长了，强尼。”她用剪刀剪着，他的父亲睡着了。他的眼睛写满了恳求，求她把剪刀尖儿刺入父亲滚圆、死寂的喉咙里。她是那么温柔。咔嚓。那么慈爱，那么温柔。咔嚓。孩子大难不死。
他们会知道些什么呢？
*
雷布思走上楼梯，穿过书店，其他警察紧跟着他，他示意他们散开，马尔科姆已经无处可逃了。同时，他又警告他们保持距离。
马尔科姆·钱伯斯是他的。
第一个展览馆很大，墙壁是红色的。一个警卫指着右边的门廊，雷布思大步朝那边走去。门口有幅画，上面是一个无头鬼，血流肆意。雷布思所想的，和这幅画是如此相符，让他不禁一笑——笑容如此可怕。橘色的地毯上留下了一滴滴褐色的血迹，但即便没有这些血迹，他也不用费吹灰之力就能找到钱伯斯的踪迹。参观者和服务员都向一旁让开，给他指路。警报器的响声清亮刺耳，把他的注意力凝集起来。他的双腿又变得僵硬了，内心在流血，声音那么大，他都觉得别人能听得见了。
他向右一拐，从角落里的一个小房间来到另一个大展览室。在展览室的另一头，摆放着几张木门和玻璃门。一个服务员站在离那儿不远的地方，抚着受伤的手臂。其中有一扇门上有一只血手印。雷布思停下来，朝房间里望去。
在离得最远的角落处，狼人瘫坐在地上。他头顶正上方的墙壁上有幅画，上面是一个修道士，脸上罩着头巾，陷在阴影当中。修道士看起来像是在对上天祈祷。他手里拿着一个头颅，血迹顺着头颅淌下。
雷布思推开门，走进房间。那幅画旁边挂着一幅圣母马利亚的画像，她的头左边环绕着星星，她的脸被挖了一个大洞，画面下的肖像如死水一潭。雷布思向前走了几步。他朝左边看去，发现对面墙上挂着几幅贵族肖像，看上去闷闷不乐。油画上的划开的口子几乎把他们的头都要割下来了。他现在离得更近了。近得可以看清马尔科姆·钱伯斯旁边的那幅画是委拉斯开兹的作品——《圣母无染原罪》。雷布思又露出了笑容。还真是无染啊。
马尔科姆·钱伯斯的脑袋猛地向上一抬。眼神冷酷，脸上还留着宝马车挡风玻璃的碎片。他的声音低沉而疲惫。
“探长雷布思。”
雷布思点点头，虽然这并不是一句询问。
“我不明白，”钱伯斯说，“我母亲为何从不带我来这儿。我已经记不起去过哪些地方，除了杜莎夫人蜡像馆。你有没有去过杜莎夫人蜡像馆，探长？我喜欢恐怖屋[5]，我母亲甚至都不愿意和我一起进去。”他笑起来，靠在身后的围栏上，想用力站起来。“我不该撕这些画的，是吗？”他继续说着。“他们很有可能是无价之宝。真是傻得可以。他们说到底不过就是些画，为什么画可以是无价之宝？”
雷布思伸出一只手，帮他站起身来。与此同时，他又看到了那些肖像。划开的肖像。不是撕开的，而是划开的。就像服务员的手臂一样。不是用手划的，而是用了什么工具。
太晚了。钱伯斯手中的小菜刀已经捅破了雷布思的衬衣。钱伯斯跳了起来，把雷布思向后推去，推到了远处墙上的画像那。钱伯斯一身疯蛮劲儿，雷布思双脚被身后脚栏一绊，脑袋向后倒，砸在一幅画上，闷闷的一声砸到了墙里。他右手紧握钱伯斯的刀柄，刀尖虽已刺入他的小腹，却也再不能多刺入半分。他抬膝击中钱伯斯下身，同时左手掌根砍中钱伯斯的鼻子。刀上力道随之一松，声音长而尖锐。雷布思拧着钱伯斯的手腕，想要把刀夺过来，但钱伯斯紧紧地握着刀不放。
他们重又站起来，离开那面墙，扭打着争夺刀子。钱伯斯嚎叫着，咆哮着。甚至在搏斗中，雷布思听得这声音都不寒而栗。那感觉似乎是在同黑暗斗争。他脑中疾速闪过各种不想去想的东西：拥挤的地铁、亵童者、乞丐、没有表情的面孔、朋克乐手、皮条客。他脑海中巨浪翻滚，在伦敦见识经历到的种种事情冲刷着他。他不敢看钱伯斯的脸，怕看他一眼自己就会被冻结。残酷的搏斗中，周围画像都模糊成了一团蓝黑灰，他只觉得钱伯斯愈战愈勇，自己却越来越疲惫。他疲惫，他头晕，屋子在旋转，腹部刀伤处传来阵阵钝痛。
现在，刀动了。雷布思感到了一股新的力量注入体内，他面部扭曲，鼓起勇气看着钱伯斯。钱伯斯一双牛一般的眼睛盯着自己，看着他倔强的嘴巴，突出的下巴。钱伯斯脸上不仅仅是倔强，不仅仅是疯狂，更是决绝。雷布思能感觉到那种决绝。刀动了，一百八十度大回转。雷布思随即又被向后推去。钱伯斯跳了起来，如马达般推着他。雷布思撞到了另外一堵墙上，钱伯斯也随之撞了上来。那姿势几乎是个拥抱，看似两个身躯亲密地贴在一起。钱伯斯很重，死沉死沉的，下巴搭在雷布思的下巴上。雷布思喘过气来，才推开他。一把刀插在钱伯斯胸口，只露出刀柄来。他摇摇晃晃地退回房内，低头向下看着，嘴角处，黑血滴落。他碰碰刀柄，几乎是抱歉地看看雷布思，笑了。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他说完这话便倒下了，双膝跪地，身体前扑，头撞在地毯上，然后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雷布思重重呼吸着，他从墙边挣扎起来，走到屋子中间，用鞋尖把钱伯斯的尸体踢到一边。死者面有血迹，却也面容平静。雷布思两指摸摸自己衬衫前襟，指上便鲜血濡湿。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狼人竟然是人类，是会死的人类，而且已经死了。雷布思知道，只要自己愿意，便可以把这功劳据为己有，但他不想要这功劳。他宁可他们把刀取走，验验指纹。他们只会发现钱伯斯的指纹。那当然没什么意义。弗莱特他们会相信是雷布思杀了他。但雷布思没有杀狼人，他也不确定狼人是因何而死的。怯懦心？罪责感？或是什么别的更深层次的东西，什么别的永远解释不清的东西？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这算什么讣告？
“约翰？”
是弗莱特的声音。弗莱特身后站着两个持枪警官。
“用不着银色子弹，乔治。”雷布思说道。他站在那儿，估计自己身边环绕的这些破文物得值上百万英镑。警铃声中，外面伦敦市中心交通拥堵，等到特拉法尔加广场重开之时，可能都堵车堵了几公里远。
“我跟你说过，很简单的。”他说道。
丽莎·弗雷泽很好，她受了惊吓，身上有些瘀伤和鞭伤，医院想留她过夜以确保她无恙。他们也想让雷布思住院，但他拒绝了。他们给了他一些止痛药，在他腹部上缝了三针。医生说伤口挺浅的，但是最好要确保万无一失，所以他们用的线又黑又粗。
雷布思赶到钱伯斯在伊斯灵顿的两层大公寓时，里面已满是警察、法医、摄影师和常见的执法人员。门外的记者们急切地想要得到点儿消息。有些记者认出了他，因为他曾经在铜板大街的房子外面召开过临时会议。但他挤过人群，进了狼人的巢穴。
“约翰，你怎么样？”乔治·弗莱特问道。似乎这一天下来，他觉得很有趣。他一只手放在雷布思肩膀上，雷布思笑笑。
“我很好，乔治。你们有什么发现没？”
他们站在主厅里。弗莱特向后扫视，看了看厅边的一个屋子。“你听了肯定不信，”他说道，“我都不信。”弗莱特嘴里一股威士忌酒气，庆祝已经开始了。
雷布思走到那扇门前，进了屋子。在那儿，摄影师和法医们最是忙碌。一个高个子男子从沙发后面站起来，朝雷布思看过来，那是菲利普·卡津斯，他笑着点了点头。伊索贝尔·佩妮站在他身旁，手拿一个素描本。但雷布思注意到她没有在画画，而且她脸上毫无生气。似乎连她都受惊了。
现场的确令人吃惊。最可怕的是那气味，还有苍蝇的嗡嗡声。一面墙上挂着些画，甚至雷布思都能看得出来，那些画画得很潦草。这些画现在已经破烂不堪，有的还拖在地上。另一面墙上满是涂鸦，堪比任何一座丘吉尔房产塔楼上的涂鸦。可怕的他妈的涂鸦艺术：感觉贫穷、杀死猪……都是一些疯狂的作品。
尽管现场已经做了一些初步的尸体清除工作，但还是有两具尸体被胡乱扔在沙发后面，另一具尸体躺在桌子底下。地毯上、墙壁上溅满细细的血点，雷布思闻到那腥腻的气味，就知道至少某具尸体已经躺在这儿好几天了。既然一切都结束了，这些就容易面对了。但是要找出原因来并不容易。这正是弗莱特苦恼的。
“我就是找不到动机，约翰。我指的是，钱伯斯坐拥一切，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我指的是，他为什么……”他们站在公寓的客厅里，一点儿线索都没有。钱伯斯的私生活似乎整洁无害，这公寓里的其他房间也是如此，除了这间屋子，除了这个秘密角落。要不是看到了这间屋子，他们会觉得自己在一个成功大律师的寓所，查看他的藏书、书桌、信件、电脑文件。
雷布思却并不为此烦恼。假使他们永远找不到原因，他也不烦恼。他耸了耸肩。
“等着那本档案发布吧，乔治，”雷布思说道，“到时候你可能就找到答案了。”或者问问心理学家，他想道。他相信会有许多理论来解释这一切的。
但弗莱特摇摇头，抓抓脑袋，挠挠脸，又晃晃脖子。他仍不相信一切结束了。雷布思伸手碰碰他的胳膊，他们目光相遇。雷布思缓缓点头，继而眨眨眼睛。
“你一定参与了这事儿，乔治。这简直像个魔术。”
弗莱特勉强一笑。“你跟法官说吧，”他说道，“跟法官说吧。”
那夜，雷布思在乔治·弗莱特家就餐，玛丽安做的饭。他们最后到底还是吃到了允诺已久的晚餐，但气氛沉重。偶尔晚间新闻有个什么艺术史学家，才能活跃一下气氛，电视里的那个专家正在讨论国家美术馆西班牙厅的画作被毁事件。
“这种无端的浪费……肆意破坏……赤裸裸的……乱七八糟的……这些无价的……可能不可修复的……上千磅……文化遗产。”
“嘚吧嘚吧嘚吧……”弗莱特不屑，“至少你能修补好一幅血污的画儿，这些人大多时候都在放屁。”
“乔治！”
“对不起，玛丽安。”弗莱特睡眼惺忪道。他扫视一眼雷布思，雷布思正朝着他眨眼睛。
后来，等玛丽安去睡觉了，两个男人坐到一起喝最后一杯白兰地。
“我决定退休了，”弗莱特说道，“玛丽安叨叨了很多年了，我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
“不严重吧。我希望。”
弗莱特摇摇头，“不，不是那样的。但有个保安公司想让我去上班，薪水更高，朝九晚五，你知道的。”
雷布思点点头。他见过这种事，保安公司什么的招招手，他最好的前辈就飞蛾扑火一样给引了过去。他喝完了杯子里的酒。
“你什么时候走？”弗莱特问道。
“我想我明天回去吧，要我提供证据的话，我可以再来。”
弗莱特点点头，“下次再来时，我们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空房间。”
“谢谢，乔治。”雷布思起身。
“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弗莱特道，但雷布思摇摇头。
“帮我叫辆车吧，”他坚持道，“我可不想让你赔了晚餐还得送我，想想你的退休金该怎么办吧。”
弗莱特盯着他的白兰地杯子。“你说得对，”他说，“那好，帮你叫辆车。”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还有，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小礼物。”
他伸出握着的拳头，雷布思张开手放在他的拳头下面。一张纸从弗莱特手中落入他的手中。雷布思打开纸条，是个地址。雷布思抬头看着弗莱特，点点头，表示理解。
“谢谢，乔治。”他说。
“没什么，嗯，约翰？”
“没什么。”雷布思表示同意。
[1]1磅≈0.4千克。
[2]苏格兰曲，经常在特殊场合和体育赛事中使用，苏格兰没有正式的国歌，《苏格兰之花》是非正式履行这一职责的歌曲之一。
[3]古罗马的两面神。
[4]埃尔·格列柯（El Greco，1541—1614），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画家。
[5]杜莎夫人蜡像馆中的主要景点，展示了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杀人犯以及各种各样的罪犯。

家
晚上，雷布思睡得很沉，可是第二天一早刚六点他就醒了，立即坐了起来。他胃疼，那是一种灼烧的痛感，好像刚刚吞下一大口烈酒。医生告诉他不要喝酒，可是昨天晚上，他只喝了一杯葡萄酒，两杯白兰地。他揉了揉伤口周围的地方，感到疼痛感慢慢消失了，接着就着一杯清水吞下了两粒止疼片，套上衣服，穿上鞋。
出租车司机睡眼蒙眬，不过他还是对昨天的那一场混乱记忆犹新。
“我昨天在白厅，是不是？被堵在这个车里一小时零一刻，然后交通才恢复正常。刺激的一小时零一刻啊。我也没看见他们追凶手，不过我听见了，场面相当混乱。”
雷布思静静地坐着，一路无话，直到车子停在位于贝斯纳尔格林的一栋公寓前面。他付了钱，再一次看了一眼弗莱特给他的那个纸片：6号公寓楼5层46号。走进电梯，电梯里有一股醋味儿，角落里有一个皱巴巴的纸包，纸包里露出来一些冷冻薯条，一些面糊也流了出来。弗莱特是对的：如果有足够好的线人网络，事情就会有转机。好的线人意味着迅速而准确的情报，但是一个好警察能够获得的线人网络，一个好恶棍也同样可以享用。雷布思希望他来得还算及时。
电梯门打开，雷布思迅速穿过电梯间，走到一个门前。门边上放着两个空的牛奶瓶，装在一个塑料托里。他捡起其中的一个空牛奶瓶，匆忙走回电梯，就在电梯门要关上的一刹那，雷布思把那个空瓶子挤在了两道门的门缝里。门被卡住了，电梯也停在了那里。
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总是没错。
接着他沿着那条狭窄的走廊走到了6号门，雷布思倚在墙上，用鞋跟踢了踢门把手。门开了，他走进这间逼仄的门厅，又踢开了另一扇门，发现自己就站在肯尼·瓦特克斯的对面。
瓦特克斯正睡在地上的一个席梦思垫子上。现在，他站了起来，只穿着一条短裤，浑身发抖，靠在离门最远的一面墙上。他把自己的头发撩过去，然后看清了来者是谁。
“老——老天爷，”他有点结巴，“你在这儿干吗？”
“你好，肯尼，”雷布思边说边走进了屋子，“我觉着我们俩应该聊一聊。”
“聊什么？”如果有人在早晨六点半把你的门踢开，也许你不会像肯尼这样惊慌失措。你会被吓到，是因为不知道是谁、又是为什么把你的房门踢开。
“关于汤米叔叔。”
“汤米叔叔？”肯尼·瓦特克斯难以置信地笑了笑。他回到垫子上，开始把那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往身上套，“他怎么了？”
“你为什么这么害怕，肯尼？为什么要藏起来？”
“藏起来？”他又露出了那种笑容，“谁说我藏起来了？”
雷布思摇摇头，他的笑容显然带着某种同情，“我为你感到遗憾，肯尼，真的。我这一周几乎看见你一百次了，可是每一次，我都看见一个只有雄心没有头脑的你，只会吹牛，没有胆量。我来伦敦不过一个礼拜，可是我已经知道想找你的时候该去哪儿。难道你觉得汤米找不到你吗？你觉得也许他会就此罢休了？不会的，他肯定会抓着你的尾巴把你钉在墙上。”
“别说蠢话。”现在他已经穿上了一件黑色的T恤，声音也已经没有刚才那么抖了。但是他没有办法遮掩眼中的那种恐惧，那种苦恼的神色。雷布思决定不让他这么痛苦了。他伸手从衣兜里掏出来一包香烟，递给肯尼一根，帮他点着，然后自己也拿了一根。他揉了揉自己的胃部，天，还挺疼。他希望自己伤口上的缝针不会绽开。
“你一直在宰他，”雷布思不经意地说，“他倒腾赃物，你帮他运送，把那些赃物分发给下家。但是你从中间也捞了好处，不是吗？每一份工作你得到的比他知道的要多吧。为什么？是为了多克兰的那间公寓？这样你就可以自己干了？也许你变得贪婪了，我也不知道。但是汤米起了疑心，那天你也在法庭上，因为你想看见他被判有罪。只有这样才能够救你自己。可是他没有，可是你还是试着让他彻底完蛋，从听众席上面大喊。但是那只是时机未到而已。接下来你听说案子已经被撤销了，好了，现在你知道他肯定会来找你算账。于是你逃跑了，可是你跑得不够远，肯尼。”
“你想说什么？”肯尼怒气冲冲，但是这种愤怒是出于恐惧，这种愤怒不是冲着雷布思来的。他只不过是个带信儿的而已。
“就是这个，”雷布思冷静地说，“离萨米远点儿，别再靠近她，别试着和她说话。实际上，你最好现在就找个火车，或者汽车，什么都行，赶紧从伦敦滚蛋。别担心，我们早晚会因为什么原因把汤米抓捕归案。那会儿没准你就可以回来了。”现在雷布思又把手伸进了自己的衣兜里，手里攥着一把十磅的钞票，他抽出其中四张扔在垫子上。“我提供给你一张单程票，我觉得你最好现在就走，就今早。”
肯尼的眼神变得忐忑不安，声音也变得小心翼翼，“你不打算把我弄进去？”
“为什么要这么做？”
现在肯尼眼中的笑意变得有一些信心了。他看着钱，“只是个家人而已，雷布思，就这样吧，我能照顾自己。”
“你能吗？”雷布思冲着这个屋子点点头，屋子的墙纸已经脱落，窗户用木板封上了，床垫上唯一的床单也皱皱巴巴的，“你的确能照顾自己。”他转过身去，准备离开。
“不只是我，你知道吗？”
雷布思停住了脚步，但是并没有回头。“什么？”他试着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那么感兴趣。
“还有一个条子。他从我们这儿分了好处。”
雷布思倒吸了一口气。他需要知道吗？他想知道吗？可是肯尼·瓦特克斯并没有给他这个选择的权利。
“一个警员，叫莱姆。”他说。雷布思静静地倒吸了一口气，可是什么都没说，什么也没表现出来。他只是走出了公寓，打开电梯门，踢开了那个卡着门的空牛奶瓶子，按了到大厅的电梯按钮。电梯慢慢地将他带到公寓一层大厅。
楼房外面，他停了下来，把烟头掐灭。雷布思再一次揉了揉自己的胃部，真傻啊，应该随身带着止疼片的。他从眼角的余光里看见停车场上停着一辆运输面包车，车上没有什么标志。六点四十五分。两个男人僵硬地坐在面包车的前座上，对于这个情况，肯定有一个完美的解释。他们肯定是准备上工了吧？
实际上，雷布思再清楚不过他们在做什么了，现在他又有了一个选择。他可以让他们去工作，也可以让他们就此停下。雷布思的这个决定用了几秒钟，不过最终，心里想着萨曼莎的脸，雷布思漠然地走过了面包车。两个男人完全无视他的存在，雷布思重重地敲了敲副驾驶一侧的窗户。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那个男人看着他，眼里有毫不掩饰的敌意。不过他看见雷布思并没有畏缩的意思，于是摇下了窗户。
“什么事儿？”
雷布思把警察证举到那个男人面前，警察证的塑料封皮蹭在男人的鼻子上。
“警察，”他吼了一声，“现在给我滚出来。告诉汤米·瓦特克斯我们已经二十四小时严格监视他的侄子了。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我们就知道该来抓谁告谁。”雷布思退后一步，仔细看了看这个人。“我觉着你能记下我的话，用我给你写下来吗？”
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那个男人摇上窗户的时候，大声地咒骂着。司机已经开始启动面包车了。面包车一开走，雷布思就在心里恨恨地踹了它一脚，算作永别。也许肯尼会走，也许他会留下，由他自己决定了。雷布思已经给了他一个机会，不管这个年轻人抓住这个机会与否，都不是雷布思能控制的了。
“就像本丢·彼拉多[1]。”他一边走上大路一边自言自语。雷布思现在站在一个路灯下面，等着、祈祷着一辆黑色的计程车快些出现。他看见肯尼·瓦特克斯从公寓里走了出来，一个大的帆布袋挎在肩上，他四下看了看，开始向大楼的另一端慢慢跑过去。雷布思自顾自点了点头，“乖孩子。”他说着。这时，伴随着一声刹车，一辆计程车慢慢地停在他的身边。
“伙计，你运气真好啊，”司机说道，“我刚换上班。”雷布思上了车，跟司机说了自己的酒店名，然后向后靠了过去，欣赏着这个时间里一个安静的伦敦。可是司机已经开始为这一天的谈话热起了身。
“嘿，”他说，“你听说昨晚特拉法尔加广场上那个醉汉的事儿了吗？我在那儿等了一个半小时呢。我是说，我可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过肯定可以有什么别的法子办事儿的，不是吗？”
约翰·雷布思摇了摇头，笑了。
他的行李箱就放在床头，旁边放着公文包，还有那一兜子的书，公文包其实雷布思并没怎么打开过。他现在正在往他的运动包里使劲塞剩下的几件行李，这时，响起了一阵轻柔的敲门声。
“请进。”
她进来了，脖子上戴着一个泡沫颈托，但是脸上带着笑容。
“很蠢吧？他们想让我多戴着这个玩意儿几天，可是我——”她看见了床头的行李，“你难道是要走？”
雷布思点点头，“我来是帮忙办案的，狼人的案子，可是现在这个案子已经结了。”
“可是那——”
他转过身冲着她，“我们吗？”他猜测着。她垂下了眼睛。“这是个好问题啊，丽莎。你对我撒了谎，你并没试着帮我的忙，你只是想得到你该死的博士学位罢了。”
“对不起。”她说。
“我也很抱歉，我是说，我明白你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你认为自己一定要这么做。真的，我能够明白。但是这并没有什么帮助。”
她直了直身子，点点头。“很公平，”她说，“那么，雷布思探长，如果我所做的只是在利用你，那么为什么我从医院出来直接就来找你了？”
他拉上了运动包的拉链。这倒是个好问题，“因为你想要个答案。”他说。
“不，”丽莎说道，“这件事儿早早晚晚都会发生。再试一次。”他耸耸肩膀。“哦，”她听上去有些失望，“我以为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是很确定。”
他再一次扭头转向她，看见她在微笑。套着那个颈托，她看上去傻乎乎的，他到底还是回给她一个微笑。接着她向他走过来，给了他一个拥抱。
“哎哟！”她说，“太紧了，约翰。”
他放松了一些，可还是抱着她。实际上他感觉自己好多了，肯定是止疼药的作用。
“不管怎么着，”他最后说道，“你没帮上什么忙。”
她推开他，他还是在微笑，不过有些玩世不恭。“什么意思？”
“我是说咱俩在餐厅里说的那些话，那些索引卡片。”雷布思背诵着，“没有实现的雄心壮志，被害人来自比凶手更高的社会阶层，没有对抗……”他抓了抓下巴，“没有一条符合马尔科姆·钱伯斯啊。”
“我可不这么觉得。我们还需要看看他的家庭生活，他的背景。”她的口气听上去不只是辩解，还有反抗，“而且我说对了一点，精神分裂症。”
“那么你还要继续研究你的课题？”
她试着去点头，不过有些困难。“当然了，”她说，“钱伯斯可值得好好研究一下，相信我的话。他的过去肯定可以给我们一些线索，他肯定泄露了什么。”
“好吧，如果你发现了，告诉我。”
“约翰，他在死前说没说什么话？”
雷布思笑了。“没什么重要的，”他说，“没什么重要的。”
他答应丽莎会再来伦敦，丽莎也答应会去爱丁堡过周末，彼此承诺要打电话、寄贺卡，然后丽莎离开了，雷布思把行李弄到酒店的前台去退房。乔治·弗莱特正在那儿等着他。弗莱特在几张表格上面签上他的名字，雷布思把房间钥匙放在旁边。
“你知道这家酒店的房价吗？”弗莱特问，头也没抬，“下一次你再来伦敦，你真得上我那儿去打地铺了。”然后他瞟了一眼雷布思，“但是我觉得，你值这个价。”他填完了表格，把它们交给前台，前台工作人员检查了一遍，然后点点头，一切都很顺利。“你们知道该把这些行李送哪儿去吧。”弗莱特冲着两位行李员喊道，他们走出了转门。
“我真得把后备厢的锁修好，”弗莱特说着把雷布思的行李关在了后备厢。接着他问：“去哪儿？国王十字车站？”
雷布思点点头。“绕个小道儿。”他说。
用弗莱特的话说，小道儿可不小。他们来到了吉蒂安公园路，弗莱特拉下手刹，把车停在罗娜的公寓外面。
“进去吗？”他问。雷布思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是他摇摇头。他能和萨米说什么呢？说什么也没用。如果他说他见过了肯尼，她一定又要指责自己吓唬肯尼了。不，最好还是别说了。
“乔治，”他说，“你能不能让谁过来一趟，跟她说肯尼已经离开伦敦了。但是要强调，肯尼没事儿，没有什么麻烦。我不想让肯尼在她的脑海里停留太多时间。”
弗莱特点着头说道：“我亲自去，你见过他了？”
“今天早晨。”
“然后？”
“然后我去得挺及时的，但是我觉得他应该没事儿。”
弗莱特就在雷布思旁边看着他的脸。“我想我相信你。”他说。
“有一件事。”
“什么？”
“肯尼对我说你们中间有一个内鬼，那个娃娃脸的乡巴佬。”
“莱姆？”
“就是他。他拿了汤米·瓦特克斯的钱，肯尼告诉我的。”
弗莱特噘起嘴巴，有一阵子没说话。“我想这个我也信，”最后他轻轻地说，“不过别担心，约翰，我来处理。”
雷布思什么也没说。他仍然盯着罗娜公寓的窗户，希望萨米能够走到窗前看见他。不，别看见他了，只要他能够看见她就行。但是好像没人在家，她们可能和谁出去了，蒂姆、托尼、格雷姆，还是本什么的。
这些都不是雷布思能管的了。
“走吧。”他说。
弗莱特开车到了国王十字车站，一路上街道的景象和其他城市并无二致。街道古老而现代，充满着嫉妒和兴奋的气息，还有邪恶。也许，并没有那么多邪恶的气息吧。但是也足够多了，毕竟邪恶一直都存在。他感激上帝，邪恶还没有影响太多的人，没夺走太多的生命。他感激上帝让他的朋友和家人都安好。他还感激上帝，自己就要回家了。
“你在想什么？”弗莱特在等最后一个红灯的时候问。
“没什么。”雷布思说。
当雷布思登上城际125号快车的时候，他的脑子也是一片空白。上了车，他坐了下来，看报纸看杂志。就在车要开动的一瞬间，有人挤到了他对面的座位上，把四大罐窖藏啤酒放在了桌子上。这个年轻人很高，头发剪得很短，看上去很干练。他看了一眼雷布思，然后按下了随身听的播放键。磁带吱吱放着，声音很大，雷布思几乎能听到里面在唱什么。年轻人手中攥着一张票，上面的目的地写着爱丁堡。他把车票放下来，拉开一罐啤酒的拉环。雷布思疲惫地摇摇头，笑了。管他的呢。火车开动了，雷布思跟上了磁带的节奏，心里默默地打着拍子。
去你大爷
去你大爷
去你大爷
去你大爷
去你大爷
去你大爷
一路到家。
[1]钉死耶稣的古罗马犹太总督。

致谢
在创作本书的过程中，有很多人在真实度、数字、心理学以及如何设计花园中的小径（这一条小径把读者带到了这一页）等方面给予我很多帮助。在此，我对他们表示感谢。他们的名字如下：
伦敦：S.亚当博士，菲奥娜·坎贝尔女士，克里斯·唐麦斯，安德鲁·沃克先生，还有托特纳姆警察局的各位警官
纽马克特：L.罗杰斯
爱丁堡：J.科特教授，爱丽丝·格伍德女士
苏格兰法夫：柯林斯·斯蒂文森夫妇
格拉斯哥：埃里克斯·布莱尔
加拿大：特埃·麦克尔格尔先生和D.W.尼克尔博士
美国：大卫·马丁博士和瑞贝卡·休吉斯女士
如有兴趣，不妨阅读以下书籍：
艾略特·雷顿，《捕杀人类》，企鹅出版社
克莱夫·R.霍林，《心理学和犯罪》，罗德里奇出版社
吉斯·辛普森教授，《一个谋杀犯的四十年》，格拉夫顿出版社
马丁·非多，《伦敦谋杀指南》，威登菲尔德出版社
R.M.莫斯，J.德伯格合著，《连环杀手》，赛奇出版社
R.H.C.布尔等，《警察心理学》，威利出版社
大卫·坎特，《抓住一个强奸犯》，《新社会》，1998年3月刊
大卫·坎特，《罪犯档案》，《心理学家杂志》，1989年1月，第2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