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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宝贝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内容简介
 本书出版于1940年，是作者第二部以私家侦探马洛为主角的小说，三次改编为电影，另有舞台剧和广播剧版本。 马洛遭逢了凶悍的对手。正当他准备从一件平凡的案子中抽身时，却发现自己在正确的时间来到了错误的地点：面前是一具被打断脖子的尸体。在马洛查明真相的过程中，一伙珠宝窃贼逐渐现身，另外几桩命案等待着他，而驼鹿马洛伊深爱的女孩维尔玛如同幽灵般难以捉摸，美艳，又似乎随时能置人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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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央大道上有几个种族混杂的街区，这些地方还没有完全被黑人所占据，此处就是其中之一。我刚刚从一家店面大小只有三把椅子的理发店里出来；某家代理行认为一个名叫德米特里·阿莱蒂斯的代班理发师就在那里工作。这是笔小生意。他的老婆说，她愿意付一小笔钱，只要能让他回家。
 
我一直没能找到他，可阿莱蒂斯太太也一直没有付我钱。
 
那天很暖和，此时已经接近三月底了，我站在理发店外，抬头看着一块伸在外面的霓虹灯广告牌，那属于二楼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餐厅兼赌场。一个男人也在抬头看着那广告牌。他仰望着那些落满灰尘的窗户，脸上现出一种凝固的狂喜神色，就好像是一个匈牙利移民第一眼看到自由女神像一般。他是个大个子，但身高不超过六英尺五英寸，肩宽也不超过一辆啤酒货车。他离我大概有十英尺远。他的胳膊松弛地垂在身体两侧，一支被遗忘的雪茄在他粗大的手指后面冒着烟。
 
纤瘦安静的黑人在街上来来往往，不时瞪眼向他投去匆匆的一瞥。这个男人值得细看。他头戴一顶起毛的博尔萨利诺帽，身着一件粗陋的灰色运动夹克，上面挂着白色的高尔夫球充作纽扣；他的行头还包括一件褐衬衫，一条黄领带，一条打褶的灰色法兰绒便裤和一双短吻鳄皮鞋，脚趾处绽开了白色的大洞。从他的外套贴胸口袋里，一条演出用的手帕钻了出来，垂在外面，颜色是与他的领带一样的亮黄色。他的帽檐上还别着几根五颜六色的羽毛，但这真的已经没有必要了。中央大道绝非这世上衣着最低调的地方，可即便是在这里，他看上去也招摇得像是一只大狼蛛落在了白蛋糕上。
 
他的肤色苍白，胡子也该刮一刮了。他的这把胡子永远都该刮。他长着蜷曲的黑发，眉毛长得都快碰到那只宽鼻子了。对于这样一个大块头的男人来说，他的耳朵却细小匀称，眼睛中闪着泪珠般的光芒——灰眼睛似乎经常给人这种感觉。他的站姿像尊雕像，过了许久，他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慢慢地穿过人行道，走到那扇双开式弹簧门跟前，紧闭的门后就是通往二楼的楼梯。他一把把门推开，朝街道的左右两边投去面无表情的冷冷一瞥，然后走了进去。要是他只是个小个子，而且穿得较为低调的话，那我可能会以为他打算持枪抢劫呢。但这样的衣服，这样的帽子，这样的块头——绝不可能。
 
弹簧门向外摆了回来，然后渐渐不动了。可就在它完全停下之前，门又突然间猛地被朝外撞开了。某个东西飞过人行道，落在了阴沟里，刚好掉在两辆停在路边的汽车中间。那东西手膝着地，发出一声尖利的叫声，就像一只被逼进角落的老鼠。它慢慢地爬了起来，找回了一顶帽子，然后跨回到人行道上。那是个瘦骨嶙峋、肩膀窄窄的棕肤年轻人，穿着件淡紫色的套装，上面别着一支康乃馨。它长着一头光溜溜的黑发。它张开嘴，叫唤了一阵子。路人们茫然地盯着它。随后它重新快快活活地戴好帽子，悄无声息地走到墙边上，迈着外八字的步子顺着沿街的一排房屋默默地走开了。
 
沉寂。人流如旧。我走到那扇双开门边上，站在门前。两片门板现在已经一动不动了。这不关我的事。于是我把门推开，朝里面张望。
 
黑暗中伸出一只手来，手掌大得可以让我坐在上面。那只手一把抓住我的一只肩膀，几乎把它捏得粉碎。然后这只手把我从门里拖了进来，轻轻松松地将我提上了一级台阶。一张巨大的脸孔正盯着我看。一个低沉的声音对我开了口，语调很平静：
 
“这里有黑鬼，是吧？帮我把那个捆起来，伙计。”
 
屋里面很暗，很安静。头顶上隐隐传来人声，可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这大个子一脸严肃地盯着我，继续用那只手摧残着我的肩膀。
 
“一个黑人，”他说，“我刚刚把他扔出去了。你看到我把他扔出去了？”
 
他松开了我的肩膀。骨头好像还没碎，但整只胳膊都麻了。
 
“这本来就是那种地方，”我边说边揉着肩膀，“你还能指望怎么样？”
 
“别这么说，伙计。”那大个子轻轻地发出咕噜噜的喉音，就像是四只老虎刚刚用完餐。“维尔玛以前在这里工作。小维尔玛。”
 
他再度伸手去抓我的肩膀。我想要躲闪，可他的动作快得就像只猫。他又一次开始用那些钢铁般的手指折磨我的肌肉。
 
“没错，”他继续说，“小维尔玛。我已经有八年没有见到她了。你说这是家黑人店？”
 
我用低哑的声音说了声是。
 
他又把我向上提了两级台阶。我奋力地挣脱开来，试图获得一点周旋的空间。我没带枪。寻找德米特里·阿莱蒂斯似乎不需要枪。但我怀疑就算有枪也没什么用。这大个子说不定会一把将它从我手里夺走，然后塞进嘴里。
 
“你上楼自己看看吧。”我努力不让自己的声音透露出身体所承受的剧痛。
 
他再次放开了我。他用那双灰眼睛看着我，眼神中流露出某种哀伤。“我现在感觉很好，”他说，“我可不想让什么人来烦我。你跟我一起上楼吧，也许我们可以喝上两杯。”
 
“他们不会招待你的。我跟你说了，这是家黑人店。”
 
“我已经有八年没见到维尔玛了，”他用他那低沉悲伤的嗓音说着，“从我说再见起到现在，已经有八年了。她有六年没给我写信了。可她一定有她的理由。她以前在这里工作。她很可爱。你跟我上楼去，咋样？”
 
“好，”我大声喊道，“我跟你走。只是别扛着我。让我自己走。我很健康。我完全是个成年人了。我可以自己上厕所，自己料理一切。只是请你别扛着我。”
 
“小维尔玛以前在这里工作。”他轻声说着。他根本没听我说话。
 
我们朝楼上走去。他允许我自己走路。我的肩膀生疼，脖子后面全湿了。

2
 
又有一扇弹簧门挡在了楼梯顶端，不知紧闭的门后面究竟有什么。大个子用两根拇指轻轻地把门推开，随后我们进了房间。这是一间狭长的屋子，不太干净，不太明亮，也不太欢乐。
 
角落里，一道光锥下，一群黑人围在一张双骰儿赌桌边唱着歌，聊着天。紧挨着右手边那面墙的是一个吧台。房间里剩余的地方差不多摆满了一张张小圆桌。屋里有几个顾客，男男女女，全都是黑人。
 
赌桌边的歌声顿时停了下来，桌前的亮光也忽的一下灭了。一阵突然的沉寂，沉重得就像一条进水的船。一双双眼睛望着我们，栗色的眼睛，嵌在一张张肤色从暗灰到深黑的脸孔上。一颗颗脑袋慢慢地转向我们，脑袋上的眼睛在一片属于异族的、怪异的死寂中闪着光，瞪视着。
 
一个脖颈粗实的黑人正靠在吧台的一端，他的衬衫袖筒上缠着粉色的吊袖带，宽阔的后背上背着粉白两色的吊裤带。此人浑身上下都写着两个字：保镖。他慢慢地把那只抬着的脚放下，然后慢慢地扭头盯着我们，一边把两脚缓缓张开，伸出一条宽大的舌头舔了舔嘴唇。他长着一张几乎报废的脸，看上去好像被人用各种物品轮番砸过一遍，就差掘土机的铲斗了。它曾被人划上疤痕，被砸扁，再碾粗，脸上的口子有的一格一格，有的一条一条。这是一张无需再有恐惧的脸。它已然经受了所有你可以想象得到的摧残。
 
他的一头短发皱巴巴的，发色中带着一抹灰。一只耳朵缺了耳垂。
 
这黑人生得肩宽体阔。他两腿粗壮，看上去有一点罗圈，这在黑人当中可不太常见。他又舔了舔嘴唇，露出一个微笑，然后身子动了起来。他以一种放松的、拳击手式的半蹲姿势朝我们走了过来。大个子一言不发地等着他。
 
这个胳膊上缠着粉色吊袖带的黑人伸出一只巨大的棕色手掌贴在大个子的胸膛前。这手虽大，可这样看起来却显得像根大头针。大个子一动不动。保镖挤出一个温和的微笑。
 
“白人不能进，伙计。这是给有色人种的。对不起。”
 
大个子转动着那双小小的、哀伤的灰眼睛，往房间里四下张望着。他的脸颊微微泛红。“臭擦鞋的。”他压低了嗓子，愤怒地说了一句。然后他又提高了音量。“维尔玛在哪儿？”他问那保镖。
 
保镖没有放肆地大笑。他端详着大个子的衣服——他的褐衬衫和黄领带、他粗陋的灰外套，还有上面的白色高尔夫球。他微微地转动着那颗厚实的脑袋，从各个角度审视着这一切。他又低头看了看那双短吻鳄皮鞋，轻轻地笑出声来，像是被逗乐了。我有一点为他感到难过。这时他又轻声地开了口。
 
“维尔玛你说？这里没有维尔玛，伙计。没有婊子，没有马子，什么都没有。这里是饭馆儿，伙计，这里是饭馆儿。”
 
“维尔玛以前在这儿工作的。”大个子说。他的语调像是在做梦，就好像他正独自一人在树林里采着野紫罗兰。我掏出手帕，又擦了擦脖子后面的汗。
 
保镖突然放声大笑。“没错，”他边说边飞快地扭头瞅了一眼身后的人群，“维尔玛以前在这儿工作。可维尔玛现在不在这儿工作了。她退休了。呵呵……呵呵。”
 
“麻烦把你那只该死的手从我衬衫上拿开。”大个子说。
 
保镖皱了皱眉。他可不习惯听别人这么跟他说话。他把手从衬衫上拿开，握成了拳头，它的大小和颜色都像极了一只巨大的茄子。他得考虑他的饭碗、他好勇斗狠的名声，还有他的公众信誉。这些问题他考虑了一秒钟，然后犯下了一个错误。他又狠又快地挥了一记拳，胳膊肘猛地向外一抽，拳头落在了大个子的下巴一侧。房间里四下传出一阵轻轻的喘气声。
 
这可是结结实实的一拳。大个子肩膀一垂，身子紧跟着晃了一下。这一拳力道十足，挥出此拳的这个人平时一定没少练过。大个子的脑袋只歪了不到一英寸。他没有试图招架。他承受了这一击，微微抖了抖身子，喉咙里轻轻地哼了一声，然后一把抓住了保镖的喉咙。
 
保镖想要用膝盖顶他的裆部。大个子让他在半空中转了个身，他那双花里胡哨的鞋一下子在粗糙的油地毡上滑脱了。他把保镖的身体向后一弯，腾出右手去抓他的腰带。那腰带就像绑肉绳一样一下子断了。大个子伸出一只巨大的手掌，直直抵住保镖的脊柱，然后奋力一推。他直接把保镖扔到房间那头去了，这家伙在空中转着圈，左摇右摆，两手乱舞。三个人跳起身来躲开他。保镖翻身倒地时带翻了一张桌子，接着狠狠地砸在了踢脚板上，声音响得你在丹佛都能听得见。他两腿抽搐了一下，然后就躺倒不动了。
 
“有些家伙，”大个子开口道，“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该狠。”他朝我扭过头来。“对了，”他说，“你跟我喝一杯吧。”
 
我们走到吧台前。那些顾客或单身或三三两两，全都成了一言不发的影子，他们无声地从地板上飘过，又无声地从楼梯尽头的那扇门里飘了出去。无声如草地上的黑影。他们甚至都没有让弹簧门摇摆。
 
我们在吧台上倚着身子。“酸威士忌，”大个子说，“你的自己点。”
 
“酸威士忌。”我说。
 
于是我们拿到了酸威士忌。
 
大个子顺着又厚又矮的玻璃杯壁面无表情地把酸威士忌舔下肚去。他严肃地盯着酒吧招待——这是个愁眉苦脸的瘦小黑人，穿着一件白外套，脚痛般地动来动去的。
 
“你知道维尔玛在哪儿吗？”
 
“维尔玛，是吗？”酒保哼哼唧唧地说，“我最近没在这块儿瞅见她。最近没见着，没有，先生。”
 
“你来这儿多久了？”
 
“让我瞧瞧，”酒保放下毛巾，额头上现出一条条皱纹，然后扳起了手指头，“大概十个月吧，我猜。大概一年。大概—”
 
“到底是多久？”大个子说。
 
酒保两眼瞪得像铜铃，喉结上上下下地扑腾着，像只没头的母鸡。
 
“你们这笼子变成黑人夜店有多久啦？”大个子粗声盘问道。
 
“谁说是？”
 
大个子的手捏成了拳头，手中那只装着酸威士忌的玻璃杯几乎顿时消失在了无形之中。
 
“五年吧，”我说，“至于这个叫维尔玛的白人姑娘，这家伙肯定什么也不知道。这里没人知道。”
 
大个子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刚刚从蛋里孵出来一样。那杯酸威士忌好像没有让他高兴起来。
 
“混蛋，谁让你来插一脚的？”他问我。
 
我挤出一个微笑，一个大大的、温暖的、友好的微笑。“我就是那个跟你一起进来的家伙。想起来了吗？”
 
他咧嘴回了我一个笑容，一个干巴巴的笑，只见白牙，没有意义。“酸威士忌，”他吩咐酒保，“把你裤裆里的跳蚤抖干净。上快点儿。”
 
酒保迈着小碎步子跑前跑后，骨碌碌地翻着白眼。我背靠吧台，抬眼看着房间。屋里现在空了，只剩下了酒保、大个子和我自己，当然还有那个一头撞在墙上的保镖。那保镖开始动弹了。他慢慢地挪着身子，像是忍着剧痛、十分吃力的样子。他沿着踢脚板不声不响地爬着，像缺了一只翅膀的苍蝇。他挪到了桌子后头，精疲力竭的样子就像一个人突然之间苍老了、幻灭了。我看着他挪动身子。酒保这时又拿来了两杯酸威士忌。我朝吧台转过身子。大个子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那个在地上爬行的保镖，然后就不再留意他了。
 
“这夜店里现在什么都没有留下了，”他抱怨道，“以前这儿有一个小舞台，有乐队，还有一个个漂亮的小房间，男人可以进去找些乐子。维尔玛在这儿唱过歌。她是个红头发，媚得就像蕾丝内裤。我们那时都要结婚了，结果他们陷害了我。”
 
我喝下了第二杯酸威士忌。这场冒险已经快让我受够了。“怎么陷害的？”我问道。
 
“你以为我这八年都上哪儿去了？”
 
“捉蝴蝶。”
 
他用一根粗得像香蕉的食指戳着自己的胸膛。“蹲在牢里呐。我叫马洛伊。他们叫我驼鹿马洛伊，因为我个儿大。大本德银行劫案。四万大洋。我一个人干的。厉不厉害？”
 
“你现在打算把钱花掉对吧？”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这时我们身后传来一阵声响。那保镖站起身来了，左摇右晃地走了几步，伸手握住赌桌后面一扇黑门的把手。他打开门，几乎是摔进去的。门哐的一声关上了，然后咔哒一声上了锁。
 
“那是什么地方？”驼鹿马洛伊厉声问道。
 
酒保的眼珠在脑壳里飘忽不定，然后才费力地定睛望着那扇门，保镖刚刚跌跌撞撞地从那里钻了进去。
 
“那——那是蒙哥马利先生的办公室，先生。他是老板。他的办公室就在那后面。”
 
“他说不定知道。”大个子说。他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他最好不要也跟我说笑话。已经碰着两个这样的人了。”
 
他慢悠悠地穿过房间，步履轻快，心中没有一丝顾虑。他巨人般的后背遮住了那扇门。门锁着。他拉住门摇了摇，一块门板飞到了一边。他走了进去，门在他身后关上了。
 
一阵沉默。我看着酒保。酒保看着我。他的眼神若有所思。他擦了擦柜台，叹了口气，右臂撑在台面上趴了下来。
 
我伸手越过柜台，一把抓住他的胳膊。这只胳膊又瘦又脆。我捏着它，对他微笑。
 
“你那底下藏着什么东西，伙计？”
 
他舔了舔嘴唇，抵着我的胳膊，一言不发。一抹灰色爬上了他那张发亮的脸膛。
 
“这是个狠角儿，”我说，“而且他很容易发飙。他喝了酒就这样。他正在找一个他以前认识的姑娘。这地方以前是家白人店。懂了没有？”
 
酒保舔了舔嘴唇。
 
“他离开这里好久了，”我接着说，“八年了。他好像没有意识到八年究竟有多久，但我估计在他看来那就是一辈子。他觉得这儿的人应该知道他的姑娘在哪里。懂了没有？”
 
酒保慢吞吞地说：“我以为你跟他是一伙儿的。”
 
“我身不由己啊。他在楼下问了我一个问题，然后就把我拖上来了。我以前从没有见过他。但我可不想让人给扔到房子的那头去。你那底下藏着什么？”
 
“我弄了一把锯短的猎枪。”酒保说。
 
“啧啧，那是违法的，”我低声说，“听着，你跟我是一伙儿的。还有别的吗？”
 
“我还弄了一把左轮，”酒保说，“在雪茄盒里。放开我的胳膊。”
 
“很好，”我说，“你可以走开了。悠着点儿，侧着身走。现在不是开大炮的时候。”
 
“你算老几，”酒保冷笑着，用他疲倦的身体顶着我的胳膊，“你算——”
 
他突然打住了。他的眼珠在滴溜溜地转。他的脑袋猛地一抖。
 
屋后传来一声直直的闷响，声音就来自赌桌旁边那扇紧闭的门后面。也许那只是摔门的声音。但我觉得不像。酒保也觉得不像。
 
他此刻呆若木鸡，嘴角流着口水。我竖起耳朵听着。再没有别的动静了。于是我猛地朝柜台的那头扑去。我已经听得太久了。
 
屋后的那扇门砰地一声开了，驼鹿马洛伊一个箭步冲出门来，动作流畅又凶猛，接着又突然刹住了，双脚就像在地上生了根一样，脸上浮现出一个咧开大嘴的苍白笑容。
 
一支柯尔特点四五手枪攥在他手里，就像把玩具枪。
 
“谁都不许摸裤子，”他懒洋洋地说，“把手老老实实地放在吧台上。”
 
酒保和我都把手放了下来。
 
驼鹿马洛伊迅速地将房间扫视了一遍。他那紧绷的笑容就像是钉在脸上似的。他移动脚步，无声地穿过房间。他看上去确实像是能单枪匹马抢劫银行——哪怕是穿成这样。
 
马洛伊走到了吧台前。“站起来，黑鬼。”他轻声说。酒保把两手高高地举在半空中。大个子走到我背后，仔仔细细地用左手把我身上摸了个遍。他火辣辣的气息喷在我的脖子上——然后挪开了。
 
“蒙哥马利先生也不知道维尔玛在哪儿，”他说，“他想要——用这个——告诉我。”他用结实的大手拍着那支枪。我慢慢地转过身来看着他。“没错，”他说，“你会了解我的。你不会忘了我的，伙计。我只要你告诉那些小子们：不要乱来。”他扭了扭枪。“好啦，拜拜了，你们两个小阿飞。我得去赶电车了。”
 
他开始朝楼梯的顶端走去。
 
“你还没付酒钱呢。”我说。
 
他停住了，认认真真地看着我。
 
“也许你那里有两个钱，”他说，“但我不想捏得太狠了。”
 
他继续往前走，穿过了那扇弹簧门，随后远处传来了他走下楼梯的脚步声。
 
酒保俯下身子。我一跃而起，绕到了柜台的后面，一把将他挤开。一支枪管被锯短的猎枪躺在吧台下的一层架子上，枪上盖着毛巾。猎枪旁边是一只雪茄盒，里面是一把点三八口径自动手枪。我将两把枪全都拿在了手里。酒保向后退去，抵着吧台后面的那排玻璃酒架。
 
我转身绕过吧台的一头，穿过房间，来到赌桌后面那扇洞开的房门前。门后是一条走道，呈L形，几乎没有照明。保镖烂泥般地趴在走道的地板上，不省人事，手里握着一把刀。我俯下身，把刀拽了出来，从后楼梯上扔了下去。保镖喘着粗气，他的手软弱无力。
 
我跨过他的身体，打开了一扇用剥落的黑漆刷着“办公室”字样的房门。
 
一张有划痕的小书桌紧挨着一扇用木板封了一半的窗户。一个男人的躯干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椅子的靠背很高，刚好抵着这个男人的后颈。他的脑袋沿着椅子的靠背向后折叠，角度大得刚好让他的鼻子指着那扇钉着木板的窗户[1]。它就这么折着，像是一块手帕，或是一块装着铰链的板子。
 
此人右手边的一只书桌抽屉开着。抽屉里面是一张报纸，中间有一片油污。那支枪一定就是从这里来的。这么做在他当时看来似乎是一个好主意，但蒙哥马利先生的脑袋目前所处的位置证明，这是一个馊主意。
 
桌上有部电话。我把那支锯短的猎枪放下，走过去把门锁上，这才打电话报警。这样让我感觉安全些，而且蒙哥马利先生似乎也不在意。
 
等到巡逻车里的小子们咚咚咚地奔上楼梯的时候，保镖和酒保都已经不见了，这地方只有我一个人了。
 <hr/> 
[1]按照这里的描述，此人应当是背靠窗户。

3
 
一个叫纳尔蒂的人接了这个案子，这个下巴精瘦、板着面孔的家伙在跟我说话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里都把那双蜡黄细长的手叠在膝盖骨上。他是一名警督探员，隶属于七十七街分局；我们说话的这间屋子里光秃秃的，只有面对面的两面墙边上的两张小桌子，还有从两张桌子中间走过的空间——但一次只能容一人通过。地板上铺着肮脏的灰油地毡，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陈雪茄烟蒂的味道。纳尔蒂的衬衫已经磨破，外套的袖子在袖口处打起了褶。他看上去挺穷，应该还算正直，但他不像是个能对付驼鹿马洛伊的人。
 
他点上了半截雪茄，把火柴扔在了地板上，它的许多伙伴已经在那儿等着它了。他用苦涩的声音说道：
 
“黑人。又一起黑人谋杀案。我在这个人的警局里干了十八年，结果就让我摊上这么个案子。没法发照片，没法登文章，甚至都不能在报纸的分类广告栏里登上四行字。”
 
我一言不发。他拿起我的名片又看了一遍，然后把它放下。
 
“菲利普·马洛，私人侦探。你也是干这一行的，是吧？天啊，你看上去确实够结实的。那段时间里你都在干吗？”
 
“哪段时间？”
 
“马洛伊在拧这个黑鬼脖子的时候。”
 
“哦，我在另一间房间里，”我说，“马洛伊没有向我承诺过他会拧断哪个人的脖子。”
 
“你就逗我玩儿吧，”纳尔蒂苦涩地说，“没问题，继续，接着逗我。反正每个人都逗我玩儿。再多一个又怎样？可怜的老纳尔蒂。上帝啊，可劲儿地取笑他！他可真好笑，这老纳尔蒂。”
 
“我没打算骗任何人，”我说，“事情就是这样的——我在另一间房间里。”
 
“对，没错，”纳尔蒂隔着一片难闻的雪茄烟雾对我说，“我也在场，我看到了，是吧？你没带枪吗？”
 
“接这种活儿的时候不带。”
 
“哪种活儿？”
 
“我在找一个从老婆身边出逃的理发师。她觉得我们可以说服他回家。”
 
“你说的是个黑人？”
 
“不，一个希腊人。”
 
“好吧，”纳尔蒂说着，往废纸篓里啐了一口。“好吧。你怎么见着这大个子的？”
 
“我已经跟你说过了。我碰巧在那儿。他把一个黑人从弗洛里安的门里给扔了出来，我很不明智地把脑袋伸了进去，想瞧瞧是怎么回事。结果他就把我架上楼了。”
 
“你是说他拿枪抵着你？”
 
“不，他那时没有枪。至少，他没掏出枪来。他的枪是从蒙哥马利那儿拿的，大概是吧。他就是勾搭上我了。我有时候挺可爱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纳尔蒂说，“你好像挺容易勾搭上的。”
 
“行了，”我说，“你跟我争什么呢？我见过这家伙，你没有。他可以把你我当怀表挂在身上。我不知道他杀了人，直到他离开以后。我听见了一声枪响，但我以为是有人被惊动了，朝马洛伊开了一枪，然后马洛伊把枪从这人的手里给抢走了。”
 
“你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纳尔蒂用一种近乎温文尔雅的语调问道，“他曾经持枪抢了那家银行，对不对？”
 
“想想他当时穿的那套衣服吧。他不是上那儿去杀人的；不然不可能穿成那样。他上那儿去是为了找这个叫维尔玛的姑娘，她曾经是他的马子，在他因为那起银行的案子给抓起来以前。她那时在弗洛里安上班，不管那里过去叫什么；那会儿它是一家白人夜店。他当时就是在那儿被抓的。你会逮到他的，别担心。”
 
“当然了，”纳尔蒂说，“那样的块头，那样的衣服，小菜一碟。”
 
“他说不定还有一套衣服，”我说，“还有一辆车，一个藏身地，一点钱和几个朋友。不过你会逮到他的。”
 
纳尔蒂又朝废纸篓里啐了一口。“我会逮到他的，”他说，“等我长出第三副牙的时候。你知道办这个案子的有几个人？一个。听好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报上不登。有一次五个黑人在东街八十四号用刀子在彼此的身上画‘哈勒姆日落’[1]。一个人的身子已经凉了。家具上是血，墙上是血，连天花板上都是血。我去了现场，门外面有个《纪事报》的家伙——一个新闻记者，他刚从门廊里走出来，正往车里钻。他朝我们做了个鬼脸，说了句‘啊，该死，黑人’，然后钻进他那辆车子就开走了。他甚至都没有进门。”
 
“说不定他是个违反假释条例的假释犯，”我说，“那样你就可以让他配合你了。但你逮他的时候要稳妥点，不然他非给你掀翻两辆警车不可。然后你就可以登报了。”
 
“然后这案子也就不是我的了。”纳尔蒂冷笑道。
 
他桌上的电话响了。他对着听筒听了一会儿，然后露出了哀伤的微笑。他挂断电话，在一张便笺上草草写下了点什么，眼中现出一丝微弱的闪光，就像是在一条落满灰尘的走道深处点亮的一盏灯。
 
“天啊，他们找到他了。打电话的是雷科兹。他们弄到了他的指纹，还有那把枪，所有的东西都找到了。”他读着便笺上的内容。“天啊，这家伙。六英尺五高，半英尺宽，一百六十四磅重——不算他的领带。天，好家伙。让他见鬼去吧。他们现在开始广播通缉他了。估计要等播完了被盗车辆清单以后。现在也只有等着了。”他把雪茄扔进了一只痰盂里。
 
“试着找找那个姑娘吧，”我说，“维尔玛。马洛伊正在找她。整件事情都是因她而起的。试试维尔玛这条线索。”
 
“你去试吧，”纳尔蒂说，“我有二十年没进过妓院了。”
 
我站起身来。“好吧。”说完我就朝门口走去。
 
“嘿，等等，”纳尔蒂说，“我在开玩笑呢。你手头不是特别忙，对不对？”
 
我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站在门口看着他。
 
“我是说，你有时间过去瞧瞧这个女人对吧？你的主意很好。说不定你会发现点儿什么的。你可以秘密地去做这件事。”
 
“我能从中得到点儿什么？”
 
他悲哀地摊开那双蜡黄的手。他的笑容就跟一只坏掉的捕鼠夹一样机灵。“你以前跟我们的人有过麻烦。别跟我说没有。我听说了。你要是能交个朋友，对你将来也没什么坏处。”
 
“可这又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听着，”纳尔蒂竭力劝我，“我只不过是个低调的人。但局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能给你一大把的好处。”
 
“我这是去为了爱而奋斗——还是说你打算怎么着都付我点钱？”
 
“没钱，”纳尔蒂说完，皱了皱那只哀伤的黄鼻子，“可我眼下真的非常非常需要一点儿业绩。自从上次局里重组过以后，我日子就真的很不好过。我绝不会忘了这个人情的，兄弟，永远不会。”
 
我看了看表。“好吧，我要是发现了什么，就告诉你。等你拿到那把枪的时候，我会替你鉴定的。等我吃了午饭。”我们握了握手，随后我走过烂泥色的走廊和楼梯，来到我停在房子前面的汽车前。
 
这时距离驼鹿马洛伊拿着那把军用柯尔特手枪离开弗洛里安已经过去了两个钟头。我在一家杂货店里吃了午饭，买了一品脱波旁威士忌，然后开车向东来到中央大道，再沿着大道往北开。我的直觉就像漂浮在人行道上的蒸汽一样缥缈。
 
我没有任何理由去管这件事情，除了好奇。但严格来讲，我反正已经有一个月没接到一笔生意了。哪怕是无酬的生意也是生意。
 <hr/> 
[1]指致命的刀伤。哈勒姆是纽约著名的黑人贫民窟，暴力横行。

4
 
弗洛里安当然已经关门了。一个明显是便衣的男人坐在门前的车里，用一只眼睛读着报纸。我不知道他们干吗要在这里费工夫。这里没人知道有关驼鹿马洛伊的丁点儿情况。那个保镖和那个酒保一直没有被找到。这个街区里没有人知道关于他们的任何信息。
 
我慢慢地开过店门，把车停在了街角，坐在车上看着一家黑人旅馆。这家店和弗洛里安正好在街区的对角线两端，过了离我最近的那个十字路口。这地方叫“圣苏西旅馆”。我下了车，步行穿过十字路口，进了这家旅馆。两排空荡荡的硬板椅隔着在一长条棕黄色的纤维地毯彼此相望。房间后面的昏暗处有一张桌子，桌子后面一个秃顶的男人正闭着眼睛，两只柔软的棕手安逸地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他在打盹儿，或者像是在打盹儿。他打着一条爱斯科领带，它看上去仿佛是在1880年前后就系在那里了。他那只领带夹上的绿色宝石比苹果小了那么一点儿。他把松弛的大下巴轻轻地贴在领带上打了一个褶，交叠的双手平和又整洁，指甲修剪过，紫色的指甲盖上面现出灰色的半月。
 
一块在他肘边的金属牌上有一行浮凸的铭文：“本旅馆受国际联合代理有限公司之保护。”
 
这个平和的棕肤男子睁开了一只眼睛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这时我指了指那块牌子。
 
“H.P.D.，过来瞧瞧的。这里有没有麻烦？”
 
H.P.D.指的是“旅馆保护部”，那是一家大型代理下设的一个部门，负责关照收银台保镖，还有那些留下一堆未付账单和装满砖头的二手手提箱，然后从后楼梯溜走的人。
 
“兄弟，‘麻烦’，”这名职员用洪亮的高音说道，“我们这里刚刚卖光了。”他把声音降了八度，又问了一句：“你叫什么来着？”
 
“马洛。菲利普·马洛——”
 
“好名字啊，兄弟。清爽又好听。你今天看上去气色真不错。”然后他再次压低了声音。“可你不是什么H.P.D.的人。我有好几年没看到他们了。”他伸出一只手，倦怠地指了指那块牌子。“我买的这块是二手的，兄弟，只是拿来吓唬人的。”
 
“好吧。”我说道。我倚着柜台，在光秃秃的、满是划痕的木头台面上转起了一枚半美元的硬币。
 
“你听说了今天上午弗洛里安那边出事儿了吗？”
 
“兄弟，我忘了。”他的两只眼睛现在睁开了，此刻正望着那枚旋转的硬币投出的一片模糊的闪光。
 
“那里的老板给人做掉了，”我说，“就是那个叫蒙哥马利的家伙。有人拧断了他的脖子。”
 
“愿主收下他的灵魂，兄弟。”他的声音又轻了下来。“你是条子？”
 
“私家侦探——秘密行事。我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能不能保守秘密。”
 
他打量着我，然后闭上了眼睛，开始思考。他小心翼翼地重新睁开眼，盯着那枚旋转的硬币。他没法不去看它。
 
“谁干的？”他轻声问道，“谁搞定了山姆？”
 
“一个从牢里出来的狠角儿，他很生气，因为那里不是白人店了。以前是，好像是。你也许有印象？”
 
他一言不发。那枚硬币倒下了，轻轻地发出一声嗡嗡的鸣响，然后就一动不动了。
 
“你选吧，”我说，“我可以给你读一章《圣经》，或者请你喝杯酒。你说了算。”
 
“兄弟，我一般只喜欢和家人在一起读《圣经》。”他的眼睛闪着光，像只蛤蟆，目不转睛。
 
“也许你刚刚吃过午饭。”我说。
 
“午饭，”他开口道，“像我这种个头和习性的人通常是不吃的。”他又压低了声音。“从桌子这边绕进来。”
 
我绕了进去，从口袋里掏出那一品脱装的扁瓶保税威士忌，把它放在架子上。然后我又回到了桌子前面。他俯下身，仔细看了看那瓶酒。他的表情看上去很满意。
 
“兄弟，你靠这个可买不来什么，”他说道，“不过我很乐意陪你抿上一小口。”
 
他打开酒瓶，从桌子里拿出两只小玻璃杯，不动声色地把两只杯子都斟得满满的。他举起一杯酒，仔细地闻了闻，然后翘着兰花指把整杯酒灌下了喉咙。
 
他一边回味着，一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这瓶酒很正，兄弟。我能如何为你效劳呢？这附近的小巷里没有一道缝是我不熟的。一点儿没错，这瓶酒算是找对人了。”他又倒满了一杯。
 
我把在弗洛里安发生的事情以及原委都和他说了一遍。他一本正经地凝视着我，摇了摇那颗秃脑袋。
 
“山姆经营的那家店是个安静的好地方，”他说，“这一个月都没有人在那里被捅过。”
 
“弗洛里安以前是家白人夜店——那大概是六年前或是八年前的样子吧——那会儿它叫什么？”
 
“电子招牌挂得有点儿高啊，兄弟。”
 
我点点头。“我刚才还在揣摩，那会儿它应该还叫这个名字。要是名字改过的话，马洛伊应该会说的。但那会儿是谁在经营这家店？”
 
“你有点儿让我吃惊，兄弟。那个可怜的罪人就叫弗洛里安。迈克·弗洛里安——”
 
“迈克·弗洛里安后来怎么啦？”
 
这黑人摊开了那双文静的棕手。他的音调很高，很悲伤。“死了，兄弟。回到了我主身边。1934年，或者是1935年。我这方面不是很精。一条命就这么给酒毁了，兄弟，两只肾都泡在酒精里了，我听说的；愿他在天国那边寻得怜悯。”他的声音又降回了谈生意的音调。“鬼知道为什么要怜悯他。”
 
“他身后有没有留下什么人？再倒一杯吧。”
 
他用力地把瓶盖塞上，把酒瓶推过了柜台。“两杯够了，兄弟——日落之前。我感谢你。你接近我的方式抚慰了一个男人的尊严……留下了一个寡妇。名字叫杰西。”
 
“她后来怎么了？”
 
“对知识的追寻，兄弟，就是问许多的问题。可我没听到。试试那本号码簿吧。”
 
门厅的一角，昏暗中有一间电话亭。我走了过去，把门关上但没关死，门的位置刚好能让灯打开。我在一本破破烂烂、用链子拴住的号码簿里翻找着。可是里面根本找不到弗洛里安。我回到了桌子边。
 
“没有。”我说。
 
那黑人抱歉地弓下身子，从桌子上举起一本全市电话通讯录，朝我推了过来。他又闭上了眼睛。他已经开始感到厌倦了。电话簿上确实有一个杰西·弗洛里安，是个寡妇。她住在西五十四街1644号。我纳闷自己这辈子究竟是怎么用脑子的。
 
我在一张纸上记下了地址，然后把通讯录从桌上推了回去。那黑人把它放回到原先的位置上，和我握了握手，然后又把双手交叠在了桌子上，两手的位置就和我刚进门的时候一模一样。他的眼睛慢慢地垂了下来，人看起来像是睡着了。
 
对他来说这个插曲已经结束了。我朝门口走去，走到半道的时候回头朝他飞快地瞥了一眼。他的眼睛闭着，呼吸轻柔规律，每呼吸完一次嘴唇还会轻轻地吹口气。他的秃顶在闪闪发亮。
 
我走出圣苏西旅馆，穿过街道回到我的车里。这似乎轻而易举。似乎太轻而易举了。

5
 
西五十四街1644号是一栋黯淡的褐砂石洋房，门前有片黯淡的褐色草坪。一棵生命力似乎很顽强的棕榈树周围是一大块赤裸的地皮。门廊上有一把孤零零的摇椅，午后的微风吹动了几株去年的圣诞花，未经修剪的新枝轻轻地拍打着现出裂缝的灰泥墙。一串发硬发黄、洗得马马虎虎的衣服在院子里一根生锈的钢丝绳上抖动着。
 
我又往前开了四分之一个街区，把车停在了街对面，然后走了回来。
 
门铃不响，所以我只能叩了叩网格门的木框。有人拖着步子慢吞吞地走了过来，门开了，我往昏暗的屋内看去，看见一个邋遢的女人边开门边擤着鼻子。她面色发灰，脸上浮肿，一头杂草般的头发，颜色难以名状，既不是灰色，也不是金色，既缺乏姜黄色的活力，也没有灰色的纯净。她厚实的身体套在一件不成样子的户外法兰绒浴袍里——好多个月之前这衣服就已经褪色过时了。这只不过就是件围在她身上的遮羞物罢了。她的脚趾粗大，套着一双破旧的、显然是男式的灰色皮质拖鞋。
 
我开口道：“弗洛里安太太？杰西·弗洛里安？”
 
“嗯——哼，”那声音从她喉咙里费劲地钻了出来，就像是一个生病的人从床上爬起来一样。
 
“您的丈夫弗洛里安曾经在中央大道上经营一家娱乐场所对吗？他叫迈克·弗洛里安？”
 
她把一缕头发梳到了她那只大耳朵的后面。她的眼中闪着诧异的光。她用厚重、哽塞的声音说：
 
“什——什么？苍天大地呀。迈克已经去了五年了。你刚才说你是谁来着？”
 
那扇网格门依然锁着，而且上了门扣。
 
“我是一名侦探，”我说，“我想要一点信息。”
 
她盯着我，就这样过了漫长乏味的一分钟。然后她费力地解开了门扣，转过身去。
 
“那就请进吧。我还没时间把屋里收拾一下呢，”她抱怨道，“警察，是吧？”
 
我跨过门槛，然后把网格门的门扣又给搭上了。屋里进门左手边的一个角落里，一台体积庞大、样式漂亮的柜式收音机正嗡嗡作响。这是房间里唯一一件像样的家具。它看上去还是崭新的。其他的东西就全是垃圾了：脏兮兮、胀鼓鼓的座垫；一把木摇椅，和门廊里的那把能配成一对；一道方拱门通向餐厅，餐厅里面放着一张脏兮兮的桌子；一扇弹簧门通向外面的厨房，门上面满是指印；两盏破旧的台灯，曾经花哨俗丽的灯罩如今就像人老珠黄的站街女一样漂亮。
 
这妇人在摇椅上坐下，踩着拖鞋的双脚啪的一声落地，两眼看着我。我看着那台收音机，在一张长沙发的一角上坐下。她看到了我关注那收音机的目光。一股虚假的热情——淡得就像中国人的茶——爬上了她的脸庞，渗入了她的声音。“我就这么一个伴儿了。”她说道。接着她又哧哧地笑了。“迈克没又犯什么事儿吧？我现在不怎么接到警察的电话了。”
 
她的傻笑中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儿。我身子往后靠的时候抵住了一样硬物，于是伸手去摸，结果抓起了一个一夸脱装的空杜松子酒瓶。这妇人又哧哧地笑了。
 
“开个玩笑，”她说，“不过我向上天祈愿，他现在待的地方最好有许多便宜的金发女郎，多到管够。他在这儿的时候从来没玩够过。”
 
“我更在意的是一个红头发的。”我说。
 
“我猜他也可以来几个红头发的。”此刻她的眼光在我看来似乎不再那么模糊了。“我想不起来了。有哪个红头发姑娘比较特别吗？”
 
“有。一个叫维尔玛的姑娘。我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姓，但那肯定不是她的真姓。我正忙着替她的家人找她。你们在中央大道上的那个地儿现在是一家有色人种的店了，虽然他们没有改店名，但那里的人都从没有听说过她。所以我想到了你。”
 
“她家里的人对这事儿可真是不急啊——一点儿也不急着找她。”妇人若有所思地说。
 
“这涉及到一小笔钱。不是很多。我猜他们只有找到了她才能拿到这钱。钱能激活记忆。”
 
“还有酒也是，”妇人说道，“今儿个有点热啊，对不对？不过你刚才说了，你是个警察。”狡猾的眼，沉稳专注的脸。那双踩着男式拖鞋的脚纹丝不动。
 
我举起那个阵亡的士兵摇了摇，然后把它甩到了一边，伸手去摸后屁股兜上的那一品脱保税波旁威士忌，刚才旅馆里的那个黑人职员和我都只喝了一丁点儿。我把酒瓶伸了出来，放在膝盖上。妇人用狐疑的眼光直直盯着酒瓶。怀疑的神色随即爬满了她的整张脸，那脸就像一只猫，但毫无戏耍的意味。
 
“你不是警察，”她轻声说道，“没哪个警察会买这种酒。你在玩儿什么把戏，先生？”
 
她又擤了把鼻涕，用的是一块我所见过的最肮脏的手帕。她的目光还落在那瓶酒上。怀疑在与饥渴做着抗争，最后饥渴胜利了。结果向来如此。
 
“这个维尔玛是个舞女，是个歌手。你真的不认识她？我猜你大概不常去那里吧。”
 
那双海草色的眼睛依然盯着酒瓶。一条布满舌苔的舌头卷过她的嘴唇。
 
“天，这酒真带劲，”她叹了口气，“我他娘的才不在乎你是谁呢。你给我把它拿稳了，先生。现在可不是打翻瓶子的时候。”
 
她站起身来，一摇一摆地走出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只脏兮兮的厚玻璃杯。
 
“我就不放开喝了。你带的这瓶就够了。”她说。
 
我给她倒上了一大杯，这点儿量足够让我飞过墙头了。她迫不及待地伸手抓起酒杯，顺着嗓子眼儿把酒灌了下去，仿佛只是吞下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继续看着酒瓶。我又给她倒了一杯，然后给我自己倒了一小杯。她拿着酒杯回到了摇椅边，眼睛里的棕色已经比刚才深了两分。
 
“天，这玩意儿无知无觉地就死在我肚子里了，”她边说边坐了下来，“它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们刚才在扯什么来着？”
 
“一个叫维尔玛的红头发姑娘，以前在你们那家中央大道上的店里工作。”
 
“对。”她这时又打发了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放在她身边的一只茶几上。她一把抓起酒瓶。“没错。你说你是谁来着？”
 
我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她用舌头和嘴唇读了读名片，把它扔在了身旁的一张桌子上，然后把空酒杯放在上面。
 
“哦，私人侦探。你刚才可没说啊，先生。”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我眼前晃了晃，开玩笑似的对我表示责备。“不过你的酒告诉我说，你这人还是不错的。这杯敬违法犯罪。”她给自己倒上了第三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我坐了下来，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等着她开口。她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如果她知道点什么，她要么会告诉我，要么不会。就这么简单。
 
“可爱的红头发小妞儿，”她用缓慢厚重的声音说道。“没错，我记得她。又唱歌又跳舞的。一双腿生得漂亮，而且对那些人挺大方。她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我怎么会知道这种婊子现在在干啥呢？”
 
“哦，我没有真的以为你会知道，”我说。“可我过来向你打听一下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弗洛里安太太。想喝威士忌的话请自便——我可以出门再弄些来，如果需要的话。”
 
“你没有喝。”她突然说道。
 
我伸手握住玻璃杯，把杯里的酒满满地咽了下去，好让这点酒看上去显得更多一些。
 
“她的家人在哪儿？”她突然问。
 
“这有关系吗？”
 
“好吧，”她冷笑道，“所有的警察都一样。好吧，帅哥。请我喝酒的人就是我的朋友。”她伸手拿起酒瓶，倒满了第四杯。“我不该跟你侃大山的。可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就能侃到天花板上去。”她又哧哧地笑了。她的模样妩媚得就像只洗衣盆。“在椅子上坐牢了，可别踩着蛇了，”她说，“我有主意了。”
 
她从摇椅上站起身来，打了个喷嚏，身上的浴袍险些掉了，她伸手拍了一把这件袍子，让它贴回肚皮，然后冷冷地盯着我。
 
“不许偷看。”她说完边再度走出了房间，出门的时候肩膀撞着了门框。
 
我听见她拖着笨重的脚步走进了后屋。
 
圣诞花的新枝啪啪地拍打着屋前的泥墙，发出沉闷的声响，那条晾衣服的绳子在房子的一侧依稀吱吱作响。卖冰激凌的小贩摇着铃铛从门前走过。角落里那台又大又新又漂亮的收音机用深沉轻柔的跳动性音符低声诉说着舞蹈与爱情，就像是一个歌手在唱着感伤的恋歌。又是一阵笨重的脚步声，还有乒乒乓乓的声响。一只盘子掉在了地上。我从长沙发上站起身来，悄悄地溜进餐厅，再从那里进入一条短短的走廊。一扇门开着，我顺着门缝往里看去。
 
她正站在一只大箱子前面左摇右晃的，一把一把地抓着里面的东西，然后愤怒地把头发从额头上甩开。她醉得比她自己以为的要厉害。她俯身靠在箱子上稳了稳自己，又是咳嗽又是深呼吸。随后她弯下厚实的双膝跪倒在地，猛地把两只手都埋进了箱子里，开始四处摸索。
 
此刻只见这双手举了起来，颤巍巍地拿着一样东西。那时一只厚实的包裹，上面系着褪色的粉红丝带。她缓缓地，笨拙地解开了丝带。她从包裹里抽出了一只信封，然后再度俯下身子，把信封塞进箱子的右侧藏了起来。随后她用笨拙的手指把丝带重新系上。
 
我原路溜回原位，在长沙发上坐好。带着打鼾般的喘气声，这妇人回到了起居室，她摇摇晃晃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只系着丝带的包裹。
 
她咧开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一把将那包裹扔了过来，落在了我的脚边。她一摇一摆地回到摇椅边坐了下来，伸手抓起那瓶威士忌。
 
我从地上捡起包裹，解开了那条褪色的粉红丝带。
 
“仔细看看这些东西，”妇人咕哝了一句，“照片。报纸上的照片。这些婊子平时可上不了报纸，除非是进了警察的记录簿。他们都是那家夜店里的人。这些就是那个混蛋留给我的所有东西了——这些，还有他的旧衣服。”
 
我飞快地翻过这堆发亮的照片，上面都是些摆着职业造型的男人和女人。男人们长着狐狸般的脸，穿着赛马服或是抹着荒诞不经的小丑式妆容。一群加油站巡演团里的舞蹈家和喜剧演员。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打入梅因大街以西的地方。你会看见他们出现在小镇上的歌舞杂耍表演里，然后被警察撵走，或是出现在廉价的滑稽歌舞杂剧场里，表演淫秽得直逼法律允许的底线，时不时地还会越过底线，引来一次警方突袭和一场吵吵闹闹的治安法庭审判，然而事后他们还会重登舞台，咧开大嘴一脸笑容，肮脏下流到变态的地步，散发着一股馊汗般的恶臭。女人们的腿型都不错，她们展示大腿内侧曲线的方式一定会令威尔·海斯[1]坐立不安。不过她们的脸却如同会计的工作服一般磨得脱线。金发的，褐发的，全都睁着一双母牛般的大眼睛，眼里透着一股农民般的愚钝。其中有一两张面孔显然很邪恶。这些女人当中可能有一两个红头发的。但你从照片上看不出来。我漫不经心地把她们看了一遍，不露声色地把丝带重新系好。
 
“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说，“干吗给我看这个？”
 
她从瓶口上方朝我抛了个媚眼，那只瓶子正摇摇晃晃地握在她的右手里。“你不是在找维尔玛吗？”
 
“她是其中之一？”
 
一丝笨重的狡黠蜻蜓点水般地落在她脸上，发现这里并不好玩，于是飞走了。“你没有拿到她的照片吗——从她家人那里？”
 
“没有。”
 
这下她有些不安了。每个姑娘都会有一张照片，哪怕照片上的她还穿着小裙子，头上扎着一个蝴蝶结。我应该有的。
 
“我不会再喜欢你一次了，”这妇人几乎是在低语。
 
我拿着玻璃杯站起身来，走过去把杯子放在她身边的茶几上。
 
“赶在你把这瓶干空前，给我倒一杯吧。”
 
她伸手去拿玻璃杯，我转过身飞快地穿过方拱门走进餐厅，进入走廊，然后跨进那间乱糟糟的卧室，里面躺着那只敞开的大箱子和掉落的盘子。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大叫大嚷。我伸手直插箱子的右侧内壁，摸到了一个信封，然后迅速地把它掏了出来。
 
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她已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但只走了两三步远。她的眼中显出一种奇怪的木然神色，像是蒙了一层玻璃。一层暗藏杀机的玻璃。
 
“坐下，”我故意朝她咆哮，“这回你可不是在跟一个像驼鹿马洛伊那样头脑简单的笨蛋打交道。”
 
我这是闭着眼睛蒙了一枪，可这一枪什么也没打中。她眨了眨眼睛，努力用上唇抬起鼻子。几颗脏牙从这副兔子般的怪笑中露了出来。
 
“驼鹿？那个驼鹿？他怎么了？”她倒吸了一口气。
 
“他出来了，”我说，“从监狱里出来了。他正在四处游荡，手里拿着一把点四五的枪。今天上午他在中央大道上杀了一个黑鬼，因为他没有告诉他维尔玛在哪儿。现在他正在找那个八年前告发他的家伙。”
 
一抹苍白的神色爬上了这妇人的脸。她把瓶口贴在嘴唇上，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威士忌顺着她的下巴流了出来。
 
“那些警察正在找他，”她说完便笑开了，“警察。没错！”
 
真是个可爱的老太婆。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我喜欢出于我个人肮脏的目的把她灌醉。我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我喜欢做我自己。干我这一行，几乎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让你碰上，但此刻我的胃里开始有点翻腾了。
 
我打开手里攥着的信封，抽出一张上了膜的照片。它看上去很像其他几张，但却不一样。这张漂亮多了。照片上的姑娘腰部以上穿着白衣丑角皮耶罗的戏服。在那顶挂着一只黑绒球的白色锥帽下，她的头发做成了蓬松的发型，发色中透出一抹深色，可能是红色。她的脸是侧着的，但那只出现在照片上的眼睛里透着欢快。我不敢说这张脸很可爱或是天生丽质，判断脸蛋不是我的长项。不过这张脸很漂亮。对这张脸蛋人们会比较客气，或者说对她那个圈子而言算是客气的了。但话说回来，这还是一张挺常见的脸，它的漂亮完全是流水线式的。在正午时分的某个城内街区里，你可以在一小时内看见一打这样的面孔。
 
而在腰部以下，照片上显现出的几乎就全是大腿了，而且是非常漂亮的大腿。照片的右下角有一行签名：“永远是你的——维尔玛·瓦兰多。”
 
我把照片举到这姓弗洛里安的妇人面前，但同时又不让她够到。她猛地一扑，但没扑着。
 
“为什么把它藏起来？”我问道。
 
她没吭声，只听见她沉重的呼吸声。我把照片塞回信封，然后把信封放进口袋。
 
“为什么把它藏起来？”我又问了一遍。“这张和其他几张有什么不一样？她在哪儿？”
 
“她死了，”这妇人说，“她是个好孩子，但现在她已经死了，警察。快滚吧。”
 
她那副不成样子的淡褐色眉毛一上一下地抽动着。她的手一松，那瓶威士忌滑落在了地毯上，汩汩直往外冒。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她想要踢我的脸。但我从她身边跨开了。
 
“可这还是没有解释你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我对她说，“她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我只是个可怜的病老太婆，”她咕哝道，“别烦我了，你这狗娘养的。”
 
我站在那里打量着她，一言不发，脑子里也没有想出什么特别的话要说。片刻之后我上前一步走到她身侧，把那只几乎空了的酒瓶放在了她身边的桌子上。
 
她低头盯着地毯。收音机在角落里发出令人愉快的嗡嗡声。一辆车从门外开过。一只苍蝇在一扇窗户上嗡嗡响。许久之后她挪动一片嘴唇盖住了另一片，对着地板开始说话：那是一堆杂乱无章的词语，产生不了任何意义。然后她又大笑起来，仰起头，嘴里流出了口水。她伸出右手抓起瓶子，把剩下的酒一口喝干，瓶口在她的牙齿上碰得格格直响。酒瓶空了，她举起它，晃了晃，朝我扔了过来。瓶子飞到了角落里的什么地方，然后滑过地毯，砰的一声撞在了踢脚板上。
 
她又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随后眼皮闭了起来——她打起了呼噜。
 
这说不定是装的，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忽然间我感到自己对这一幕已经受够了，真的是够了，实在是够了。
 
我从长沙发上拿起帽子，走到门边，打开大门，从网格门里走了出去。收音机还在角落里嗡嗡地响，这妇人还坐在椅子里轻轻地打着鼾。我朝她飞快地瞥了一眼，关上门，关紧了，然后再轻轻地把门打开，又看了她一眼。
 
她的眼睛依然闭着，不过眼皮下有一丝闪光。我走下台阶，沿着路面开裂的小径走上街道。
 
隔壁家的一道窗帘拉开了，一张专注的窄脸正凑近玻璃窗朝外窥探——一张老太婆脸，白头发，尖鼻子。
 
爱管闲事的老太太正在调查邻居呢。每个街区里至少都有一个像她这样的家伙。我朝她挥挥手。窗帘落下了。
 
我回到车边，钻进车里，开回七十七街分局，然后爬上楼梯钻进纳尔蒂在二楼的那间办公室——那个烟味刺鼻的小小单间。
 <hr/> 
[1]威尔·海斯（1879—1954），美国政客，曾为美国电影业制定自我审查制度，反对有伤风化的内容。

6
 
纳尔蒂似乎都没有挪过位置。他依然带着那副在闷闷不乐中煎熬忍耐的姿态坐在椅子上。不过他的烟灰缸里多了两支雪茄烟蒂，地板上又多铺了一层划过的火柴。
 
我在那张空桌子边坐定，纳尔蒂把桌子上一张脸朝下的照片翻过来递给了我。那是一张警局拍的大头照，有正面照和侧面照，底下还有一个指纹鉴定。没错，这就是马洛伊，照片是在强光下拍的，他的眉毛看上去不比法式小面包的浓。
 
“就是这小子。”我把照片推了回去。
 
“我们收到一份俄勒冈州监狱发来的电报，关于他的，”纳尔蒂说。“所有人都服满了刑期，除了告发他的那人。事情现在有了转机。我们把他困住了。一辆巡逻车和第七大街线路终点站上的一个售票员通上了话。售票员说他看到一个那样块头的家伙，看上去像他。他在第三大街和亚历山德里亚街的路口下了车。他接下来就会闯进一座没有人的大房子。那里有许多这种房子，而老式的出租房都在市中心，现在对他来说太远了，而且很难租。他肯定会闯进一座这样的房子，然后我们就能瓮中捉鳖了。你刚才在干吗？”
 
“他有没有戴着一顶花哨的帽子，夹克上有没有挂高尔夫球？”
 
纳尔蒂皱了皱眉，两手在膝盖上扭来扭去。“没有，他穿着一套蓝色西服。也有可能是棕色的。”
 
“你确定不是马来亚式的纱笼？”
 
“唔？哦，呵呵，真好笑。记得提醒我在休假时笑上一笑。”
 
我说：“那不是驼鹿。他不会乘电车的。他有钱。看看他穿的那些衣服。他根本穿不下普通尺码的。那些一定都是量身定做的。”
 
“好吧，你就取笑我吧，”纳尔蒂的面孔一沉，“你刚才在干吗？”
 
“做你应该做的事。那个叫弗洛里安的地方以前是家白人夜店的时候也是叫这个名字。我跟一个看旅馆的黑人聊了聊，他对这片街区很熟悉。那块广告牌很值钱，所以那些黑人接手这家店的时候没有把它换掉。以前的店主叫迈克·弗洛里安。他死了有些年了，不过他留下的那个寡妇还活着。她住在西五十四街1644号，名字叫杰西·弗洛里安。她不在号码簿上，但却在全市电话通讯录上。”
 
“哦，那我该怎么做——跟她约会吗？”纳尔蒂问。
 
“我替你约过了。我身上带了一品脱波旁威士忌。她是个迷人的中年女士，脸长得就像一桶泥巴；另外，要是她从柯立芝总统的第二任任期[1]到现在洗过一次头的话，我就把我的备用轮胎给吃了，一点儿也不剩。”
 
“别耍嘴皮子。”纳尔蒂说。
 
“我向弗洛里安太太打听了维尔玛的事。你还记得吗，纳尔蒂先生，驼鹿马洛伊正在找一个叫维尔玛的红头发姑娘？我没有累着你吧，纳尔蒂先生？”
 
“你急什么呐？”
 
“你理解不了的。弗洛里安太太说她不记得维尔玛了。她的家里非常寒酸，只有一台崭新的收音机，大概值七八十美金吧。”
 
“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为什么这件事值得我激动得大呼小叫。”
 
“弗洛里安太太——对我来说就是杰西——说她丈夫什么都没有留给她，除了他的旧衣服，还有一堆照片，照片上的都是陆续曾经在他店里工作过的那伙人。我用酒撬她的嘴——这个姑娘为了喝上一口酒，可以把你打翻在地，如果为了抢到酒瓶她不得不这么干的话。在灌下第三杯或者是第四杯的时候，她走进她那间简朴的卧室，翻箱倒柜地从一只旧箱子底下挖出了一捆照片来。她虽不知道，但我却在看着她：她从那捆照片里面抽出一张藏了起来。于是过了一会儿工夫，我偷偷溜进去把它拿了出来。”
 
我把手伸进口袋，将那张扮成皮耶罗的姑娘照片放在他桌上。他拿起照片，盯着它看，嘴角抽动了一下。
 
“真漂亮，”他说道。“够漂亮的。这样的货色我也可以时不时地来上一个，哈哈。维尔玛·瓦兰多，呃？这洋娃娃怎么了？”
 
“弗洛里安太太说她死了——可这并不能解释她为什么要把这张照片藏起来。”
 
“确实解释不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干呢？”
 
“她不肯告诉我。最后，我告诉她驼鹿出来了，这时她好像开始讨厌我了。这听上去挺不可思议的，是不是？”
 
“继续往下说。”纳尔蒂说。
 
“就这些了。我已经把所有的事实都放在你面前，让你一览无余了。如果你不能凭这些东西有所斩获的话，那我说什么都没用了。”
 
“可我能斩获什么呢？这还是一起黑人谋杀案。等我们抓到驼鹿吧。天，他已经有八年没见到这姑娘了，除非她去监狱探视过他。”
 
“好吧，”我说，“但你可别忘了，他正在找她，而且他可是个会豁出去的家伙。顺便说一句，他当年是因为一起银行劫案给抓进去的，那也就意味着有人领到了赏金。那个人是谁？”
 
“我不知道，”纳尔蒂说，“也许我可以查出来。怎么啦？”
 
“有人告发了他。说不定他知道是谁。这是又一项他会花功夫去做的工作。”我站起身来。“好了，再见，祝你好运。”
 
“你就这么从我这儿开溜了？”
 
我已经走到了门口。“我得回家洗个澡，漱个喉咙，剪剪指甲。”
 
“你没生病吧？”
 
“我只是太脏了，”我说，“非常，非常脏。”
 
“哦，那你急什么呢？再坐一会儿。”他身子向后靠去，大拇指钩住背心内侧——这让他看起来稍许像个警察了，尽管他的魅力并没有因此而增加分毫。
 
“不急，”我说，“一点儿也不急。反正是没我什么事儿了。看来这个维尔玛是死了，如果弗洛里安太太所说属实的话——我现在是想不出来她有什么理由要撒谎。这就是我全部的注意力所在了。”
 
“没错。”纳尔蒂说道，带着狐疑的口吻——这纯粹是出于习惯。
 
“再说你们反正已经把装驼鹿马洛伊的口袋给缝紧了，那么问题就解决了。所以我现在就跑路回家了，我得努力操持我的谋生大计了。”
 
“我们也许会让马洛伊给溜掉的，”纳尔蒂说，“有些鱼时不时地会漏网。哪怕是大鱼。”他的眼睛中也闪着狐疑——如果说它们透露出了任何表情的话。“她给你塞了多少钱？”
 
“什么？”
 
“这老太太给你塞了多少钱，让你撒手？”
 
“从什么事情上撒手？”
 
“你从现在起打算撒手不干的那件事，不论那究竟是什么。”他把两只大拇指从腋窝底下抽了出来，贴在背心的胸前，抵在一起。他露出了一个微笑。
 
“噢，老天爷啊。”我说完便走出了办公室，留下他一个人张着嘴。
 
我朝门外走了一码远的时候，又折返回去，悄悄地推开门，朝里望去。他还用同样的姿势坐在那里，两只大拇指抵在一起。可微笑已经从他的脸上消失了。他看上去一脸愁容，嘴巴依然张着。
 
他没有动，也没有抬头张望。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动静。我又把门关上，然后走开了。
 <hr/> 
[1]柯立芝总统第二任任期始于1924年。

7
 
那年他们在挂历上印了伦勃朗——一张脏兮兮的自画像，都怪彩色印版没有套准。画面上伦勃朗伸出一只脏兮兮的大拇指捏着一块脏兮兮的调色板，头上的那顶无檐圆帽也不怎么干净。他的另一只手握着一支停在半空中的画笔，仿佛他打算休息片刻再稍事工作——如果有人给他一笔预付金的话。他的脸苍老、松垂，充满了对生活的厌恶和酒精作用下的沉重呆滞。不过这张脸看上去有一种苦中作乐的神情，这一点我很喜欢，而且那双眼睛就像露珠一样闪亮。
 
此刻大约是下午四点半，就在我抬眼望着办公桌对面的伦勃朗时，电话铃响了，我听到一个冰冷傲慢的声音，让人感觉说话的此人似乎自视甚高。我接起电话后，这声音拖着长腔问道：“你是私人侦探菲利普·马洛吗？”
 
“对头。”
 
“哦——我明白你想说‘是的’。有人向我推荐了你，说你是个能守口如瓶的人。我想请你今晚七点钟来我家。有件事情我们可以讨论一下。我的名字叫林赛·马里奥特，我住在蒙特马尔维斯塔，卡布里罗街4212号。你知道这个地方的位置吧？”
 
“我知道蒙特马尔维斯塔在哪儿，马里奥特先生。”
 
“好的。对了，卡布里罗街可不太好找。这里的街道布局虽然十分有趣，但却是由一条条错综复杂的曲线构成的。我建议你从人行道边的那家咖啡馆那里上台阶。这样的话，你经过的第三条街道就是卡布罗里街，我家是那片街区里的唯一一座房子。这么说，我们就定七点钟？”
 
“这份工作的性质是怎样的，马里奥特先生？”
 
“我不太希望在电话里讨论这件事。”
 
“你不能给我一点儿概念吗？蒙特马尔维斯塔离这儿可是有点远的。”
 
“我将很乐意补偿你的开支，如果我们不能达成协议的话。你对于工作性质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没有要求，只要合法就行。”
 
那个声音变得如同冰柱一般。“如果不合法的话，我现在就不会给你打电话了。”
 
哈佛生一个。虚拟语态用得真好。我的脚指头开始发痒，可我的银行存款这时缩水得都快钻到鸭屁股底下去了。于是我用抹上蜜糖的声音对他说道：“非常感谢您给我打电话，马里奥特先生。我会来的。”
 
他挂上了电话，通话到此为止。我觉得伦勃朗先生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淡淡的冷笑。我从桌子最底下的抽屉里拿出那瓶办公用酒，抿上了一小口。这让伦勃朗先生的冷笑瞬间就消失了。
 
一缕阳光滑过桌子的边缘，无声地落在了地毯上。窗外大街上的红绿灯当当地响着；往返于城镇间的汽车隆隆地驶过；隔墙那头的律师办公室里一名打字员单调地发出咔哒咔哒的打字声。我刚刚装好烟斗点上，电话铃就又响了。
 
这回是纳尔蒂。他的声音听上去就像烤熟的土豆。“哎，我想这事儿我办得不怎么聪明，”当他弄明白电话这头是谁时，他这样说道，“我漏了一件事。马洛伊去见那个弗洛里安家的娘们儿了。”
 
我把话筒握得紧紧的，几乎都要把它捏碎了。我的上唇突然感到一丝寒意。“继续往下说。我以为你们把他困住了呢。”
 
“那是另外一个人。马洛伊根本就不在那附近。我们接到一个管闲事的老家伙从西五十四街打来的电话，说有两个家伙跑去见过了那个弗洛里安家的娘们儿。一号把车停在了街对面，动作鬼鬼祟祟的，进屋之前把那个鬼地方仔仔细细检查了个遍。他在里面待了大概半个钟头。这人六英尺高，深色头发，中等魁梧的身材。出门的时候静悄悄的。”
 
“他的嘴里还带着酒气。”我说。
 
“嗯，没错。那人就是你，对吗？哎，二号就是驼鹿。这家伙身上的衣服花里胡哨的，尺寸大得就像背着一座房子。他也是开车来的，但老太太没有记下牌照，因为离得太远，她看不清数字。这时距你离开大约有一个小时，老太太说。他飞快地进了门，在里面只待了大概五分钟。就在他回到车里前，他掏出了一把大尺寸的左轮手枪，转了转枪膛。我想那老太太看到了这个动作，所以给我们打电话。不过她没有听见房子里面传来枪声。”
 
“那一定让她大失所望了。”我说道。
 
“啊。你真会开玩笑。记得提醒我休假时笑上一笑。那老太太也漏了一件事。巡逻的小伙子们到了那里，结果没人开门，于是他们就走了进去——正门反正没锁。没人死在地板上。也没人在家。那弗洛里安家的娘们儿溜走了。于是他们就顺路来到隔壁，把情况告诉了那老太太，她难受得就像生了疖子一样，因为她没能看到弗洛里安家的娘们儿溜出门。于是巡警们就返回警局，继续他们的工作。这样过了约莫一个钟头——也许是一个半钟头——那老太太又打电话来了，说弗洛里安太太回家了。所以他们就把电话转给了我，我问她这事儿有什么要紧的，她当场就把电话给挂了。”
 
纳尔蒂停下喘了口气，等着我评论。但我无可奉告。片刻之后他又开始嘟囔了。
 
“你怎么看这件事？”
 
“没什么好多说的。驼鹿的确有可能上那儿去，毫无疑问。他肯定曾一度跟弗洛里安太太很熟。当然了，他不会在那儿待太久。他肯定担心执法部门已经发现了弗洛里安太太。”
 
“我也是这么想的，“纳尔蒂平静地说道，”也许我应该上她那儿瞧瞧——看看她上哪儿去了。“好主意，”我说，“如果你能找到一个人把你从椅子上扶起来的话。”
 
“唔？哦，又是句俏皮话。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关系了。我想我已经不在乎了。”
 
“好吧，”我说，“你有什么话就尽管说吧。”
 
他咯咯地笑了。“我们给马洛伊全布置好了。这次我们可真要逮住他了。我们在吉拉德发现了他，他正开着一辆租来的车往北走。他在那里加了油，加油站的小子根据我们之前广播的体貌特征认出了他。他说所有特征全都吻合，除了一点：马洛伊换了一件黑套装。我们已经让县级和州级的执法部门去处理了。如果他继续往北开，我们就在文图拉的地界上抓住他；如果他溜上里奇公路，那他就得在卡斯泰克停车取票。如果他不停，那他们就会给前面的人打电话，通知封路。我们可不想让警察挨枪子儿，只要我们有办法。这计划听上去还不错吧？”
 
“听上去还行，”我说，“如果那真的是马洛伊，如果他完全按照你的预料行事的话。”
 
纳尔蒂小心翼翼地清了清喉咙。“没错。那你打算为这个案子做些什么呢——为了以防万一？”
 
“什么也不做。我为什么要做？”
 
“你跟那个弗洛里安家的娘们儿处得挺好。说不定她又会有些新的想法。”
 
“你只需弄上满满一瓶的酒。”我说。
 
“你对付她时表现得很好。也许你应该在她身上再多花一会儿功夫。”
 
“我还以为这是警察的工作呢。”
 
“哦，当然了。不过那姑娘的事却是你的主意。”
 
“那条线看来是断了——除非这弗洛里安太太在撒谎。”
 
“这些娘们儿什么事情都爱撒谎——权当练习，”纳尔蒂沉着脸说道，“你又不是特别忙，对不对？”
 
“我有一桩活儿要干，就是在我见过你以后接到的。这桩生意我可是有报酬拿的。对不起了。”
 
“你要拍屁股走人了，是吗？”
 
“话不能这么说。我不过是得为生计忙碌罢了。”
 
“好吧，伙计。你要是这么想的话，那就算了。”
 
“我没有什么想法，”我几乎吼了出来，“我只是没时间给你或是任何一个警察当奴才罢了。”
 
“好好，想发火便发吧。”纳尔蒂说着便挂上了电话。
 
我握着断了线的话筒，继续朝着里面咆哮：“这座城里有1750个警察，可他们居然还要我来替这些人跑腿。”
 
我把话筒挂回听筒架，又对着那瓶办公用酒喝了一口。
 
片刻之后我下楼去大楼的门厅里买了一份晚报。纳尔蒂至少说中了一件事。蒙哥马利谋杀案到目前为止甚至都没有登上分类广告栏。
 
我又一次离开了办公室，正赶得上赴一场早早的晚宴。

8
 
我来到了蒙特马尔维斯塔时，天色已经渐暗，不过水面上还残留着点点闪烁的余晖；拍岸的浪涛碎裂开来，远远地形成一道道平滑的长曲线。一群鹈鹕排着轰炸机队形刚好从海浪那泛着白沫的唇下飞过。一条孤零零的游艇正驶向贝城的游艇码头。远处，空旷无垠的太平洋一片紫灰。
 
蒙特马尔维斯塔由十几座大小形状各异的房子构成，这些房屋紧紧巴在一处山嘴上，用牙咬着，用眉毛挂着，仿佛只要狠狠地打个喷嚏，它们就会从山上给吹下去，掉落在海滩上的那些午餐盒中间。
 
海滩上方，高速公路从一座宽阔的混凝土拱门下穿过，那道拱门事实上是一座人行天桥。一段混凝土台阶从天桥靠里的一端起始，沿着山体一侧像一把尺子一样笔直地通上山去，台阶边上还有镀锌的粗栏杆。过了拱桥就是我的主顾提到的那家街边咖啡馆，这家店屋里敞亮热闹，可屋外的条纹遮阳伞下那些桌面铺着瓷砖的桌子边上却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穿着宽松裤的棕肤女子在那里抽烟，脸朝外闷闷不乐地凝视着大海，面前摆着一瓶啤酒。一条猎狐犬拿一把铁椅子当撒尿的灯柱。就在她心不在焉地训斥着那条狗的时候，我开车从她身边经过，然后向这家街边咖啡馆解释了我此行的目的；我的话不多不少，刚好说得店家允许我使用他们的停车位。
 
我回头从拱桥下穿过，开始沿着台阶向上爬。你要是喜欢哼哧哼哧喘粗气的话，来这儿散步倒不错。你得爬上两百八十级台阶才到卡布里罗街。台阶上到处都是风吹来的沙子，栏杆又冷又湿，就像癞蛤蟆的肚皮。
 
等我爬上了山顶，水面上的余晖已经消失了，一只断了一条腿的海鸥拖着伤腿，在微微的海风中扭动着身躯。我在最后一级又冷又湿的台阶上坐下，抖掉鞋里的沙子，等待我的脉搏回到一百五十以内。当我的呼吸多少恢复了正常时，我把粘在背上的衬衫揭了下来，然后朝那座亮着灯火的房子走去——在距离台阶一箭之遥的范围内，它是唯一的一座。
 
那是一座漂亮的小房子，一段螺旋形的楼梯通向上方的正门和一盏仿马车灯的廊灯，楼梯因接触海盐而失去了光泽。车库位于正门下方的一侧。车库门开着，向上卷起，廊灯的光斜射在一辆黑色轿车上，庞大的车体俨然一艘战列舰，镶着铬金边，水箱盖上的胜利女神像上系着一根郊狼尾巴，原本应当是汽车公司徽章的地方却铭刻着车主的姓名首字母。这辆车的驾驶座在右手位上[1]，它看上去比这栋房子还值钱。
 
我爬上螺旋阶梯，开始想找门铃，最后拍了拍一只虎头形状的门环。敲门声被一片傍晚的雾霭所吞没。我没有听见房间里有脚步声。我的湿衬衫像冰袋一样贴在背上。门悄然无声地开了，我抬眼望着一位高大的金发男子，只见他身穿一件白色法兰绒西装，脖子上系着一条紫色的缎子围巾。
 
一朵蓝色的矢车菊别在他那件白外套的翻领上，相形之下他淡蓝色的眼睛似乎失去了色彩。那条紫围巾系得很松，围巾下面可以看出他没有打领带，而且他的脖子很粗，呈淡棕色，像一个健壮女人的脖子。他的五官有一点偏粗大，但很英俊；他个头比我高一英寸，在六英尺一英寸上下。他的一头金发精确地分成了金色的三级——不论是天然的还是有意为之，这让我想起了台阶，所以我不喜欢这发型。不过我本来也不会喜欢它的。除此以外，他看上去大体上就像一个穿着法兰绒白套装、脖子上系着紫围巾、翻领上别一朵矢车菊的小子。
 
他轻轻地清了清喉咙，目光越过我的肩膀望着逐渐暗去的大海。他用冷冷的、傲慢的声音问道：“什么事？”
 
“七点钟，”我说，“正正好好。”
 
“噢，没错。让我想想，你的名字是——”他顿住了，皱着眉头，努力回忆着。这演技就跟一辆二手车的来源一样虚假。我让他想了一分钟，然后说：
 
“菲利普·马洛。跟今天下午的时候一样。”
 
他飞快地向我投来一个不满的神色，仿佛应当对此采取什么措施似的。然后他后退一步，冷冷地说：
 
“啊，是的。一点没错。进来吧，马洛。我的男仆今晚走开了。”
 
他用一根指尖顶开了门，仿佛亲自开门多少有些脏了他的手一样。
 
我从他身边走进房间，闻到了一股香水味。他关上门。进门之后我们站在了一个有金属护栏的低矮楼厅上，楼厅三面环绕一间宽敞的书房客厅。构成第四面的是一个大壁炉和两扇门。一堆炉火正在壁炉里劈啪作响。书架布满了楼厅的边沿，几件闪着光泽、有金属质感的雕塑摆放在底座上。
 
我们走下三级台阶，来到客厅主区。地毯几乎挠到了我的膝盖。这里有一架气派的大三角钢琴，琴盖合上了。钢琴的一角，一只高高的银花瓶立在一块桃红色的天鹅绒布上，瓶里插着一朵黄玫瑰。房间里摆着许多漂亮柔软的家具，地上还放着不少软垫，有些有金色的流苏，有些光秃秃的。这是一间挺不错的房间，如果你不做出什么粗野举动的话。一个阴影中的角落里有一只宽大的、盖着织花布的矮沙发，就像是选角指导潜规则女演员时用的沙发。在这样的房间里，人们会正襟危坐，抿着加了糖块的苦艾酒，用装腔作势的尖嗓子聊着天，有时仅仅是尖叫。在这样的房间里，一切皆可发生，除了工作。
 
林赛·马里奥特先生置身于三角钢琴的弧线中，俯身闻了闻那朵黄玫瑰，然后打开一只法国造的珐琅香烟盒，抽出一支长长的、金头褐身的香烟点上。我在一把粉红色的椅子上坐下，暗中希冀自己不会在椅子上留下什么印记。我点上一支骆驼牌，鼻孔里喷着烟，看着摆在架子上的一块亮闪闪、黑乎乎的金属。它呈现出一条饱满、光滑的曲线，中间有一道浅浅的褶子，曲线上有两块凸起的包。我盯着它看。马里奥特注意到了我的目光。
 
“一件很有意思的作品，”他随意地说道，“我前两天刚碰巧买来的。阿斯塔·戴尔的《拂晓之灵》。”
 
“我还以为是克劳布斯坦的《一只屁股两个瘤》呢。”我说。
 
林赛·马里奥特先生的脸看上去就好像他吞了一只蜜蜂似的。他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它捋平。
 
“你的幽默感有些奇特。”他说。
 
“不奇特，”我说，“只是不受抑制。”
 
“没错，”他冰冷地说，“没错——当然了。毫无疑问……哦，这次见面我想和你谈的是，老实说，是一件非常微不足道的事。几乎不值得让你来跑一趟。我今晚要见两个人，然后付他们些钱。我想我不妨身边带一个人。你带枪吗？”
 
“有时带。是的。”我说。我看着他宽宽的肥下巴上的那个凹坑。你可以在那里放进一个弹子。
 
“我不想要你带枪。根本不是那样的事情。这是一次纯粹的事务性交易。”
 
“我几乎没有开枪打过谁，”我说，“碰上勒索了？”
 
“最好的好人也会碰上这样的事情。我也许应该说，最好的好人尤其会碰上。”
 
他晃了晃香烟。他那双海蓝色的眼睛里透出一丝淡淡的、若有所思的神情，可他的嘴唇却在微笑。这样的微笑背后通常都藏着一个丝质的圈套。
 
他吐了几口烟，把头向后仰去。这突出了他喉部的那些既柔软又坚实的线条。他缓缓地垂下眼睛，仔细审度着我。
 
“我和这些人见面，很可能是在一个相当偏僻的地点。我还不知道是在哪里。我在等一个电话，到时会知道细节。我必须做好可以立刻动身的准备。那地方不会离这里太远。我们有默契的。”
 
“你们安排这次交易已经有些时间？”
 
“三四天吧，老实讲。”
 
“你对保镖的问题考虑得有些晚啊。”
 
他考虑了一会儿。他从香烟上掐了些黑色的烟灰下来。“没错。我之前有些犹疑不决。按说我最好是一个人去，虽然我们没有最后说定我是不是带一个人。不过话说回来，我不是什么英雄。”
 
“他们能凭相貌认出你来，是吗？”
 
“我——我不敢说。我身上要带一大笔钱，而且那不是我的钱。我是代一位朋友行事。我觉得让这笔钱脱离我的掌控是不妥当的，这毫无疑问。”
 
我掐灭了烟头，身子向后靠在粉红的椅子上，搓着拇指。“多少钱——为了什么？”
 
“嗯，说真的——”他现在笑得十分好看了，但我还是不喜欢，“这我不能说。”
 
“你就想要我跟去帮你拿帽子？”
 
他的手又抽了一下，一些烟灰落在了他的白袖口上。他抖落烟灰，眼睛却依然盯着刚才沾灰的地方不放。
 
“我恐怕不太喜欢你的态度。”他用露出锋芒的语调说道。
 
“的确有人向我抱怨过这一点，”我说，“不过好像从来没用。让我们再稍稍研究一下这项工作。你要一个保镖，可他不能带枪。你要一个帮手，可他却不应该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你要我冒丢掉小命儿的危险，却既不让我知道为什么冒险，也不让我知道危险是什么。如此说来，你打算怎么开价？”
 
“我真还没有花功夫去想这些呢。”他的颧骨现出一片暗红。
 
“那你可不可以花点功夫去想想呢？”
 
他身子优雅地向前一倾，透过齿缝向我微笑。“你觉得鼻子上的一记飞拳怎么样？”
 
我咧嘴一笑，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我迈步穿过地毯，朝正门走去，但步伐并不算快。
 
他的声音在我背后猛地响起。“我给你开价一百美元，只需占用你几个钟头的时间。如果不够，你尽管讲。我的一个朋友在一次抢劫中被抢走了几件珠宝——我现在要去把它们赎回来。坐下，别那么小心眼儿。”
 
我回到了那把粉红色的椅子边，重新坐下。
 
“好吧，”我说，“有话便讲。”
 
我俩你瞪着我，我瞪着你，足足瞪了十秒钟。“你听说过‘翡翠’玉吗？”他慢悠悠地问道，接着又点了一支深色的香烟。
 
“没有。”
 
“那是唯一一种真正值钱的玉。其他品种的材质本身多少也值些钱，但它们主要靠的是工艺。翡翠本身就十分贵重。所有已知的矿藏在几百年前就已耗尽。我的一位朋友拥有一串六十珠的项链，每珠重约六克拉，精雕细琢。这根项链价值八万到九万美元。中国政府拥有一串比这略大一些的项链，价值十二万五千美元。几年前我朋友的项链在一次抢劫中被盗。我当时在场，但无能为力。我那天开车送我朋友去参加一场晚会，随后又去了特罗卡德罗舞厅，当时我们已离开舞厅，正在回她家的路上。一辆车擦了一下我们的车上左前位置的挡泥板，然后停下了，我以为他是要道歉呢。然而这不是道歉，而是一场异常迅速、干净利落的抢劫。他们有三四个人，我只亲眼看到两个，但我能肯定方向盘后面的那个人留在了车上，我想我还瞥见了后车窗边上的第四个人。我朋友当时正戴着那串翡翠项链。他们抢走了项链，外加两只戒指和一只手镯。那个看起来像是头儿的人似乎是不慌不忙地用一只小手电筒把这些东西检查了一遍。然后他把一只戒指递还我们，说这下我们该明白是在跟什么样的人打交道了，还叫我们在决定报警或是通知保险公司之前先等一个电话。于是我们听从了他的指令。当然，这类事情现在很常见。你遇事之后不能声张，而是要支付赎金，否则你就再也见不到你的珠宝了。如果这些珠宝投了全额保险，那你也许并不在乎，但如果它们碰巧极其珍贵，那你宁可支付赎金。”
 
我点点头。“而这串翡翠项链可不是你每天都能碰上的。”
 
他的手指以一种梦幻般的表达方式滑过抛光的钢琴表面，仿佛触摸光滑的物体能够给他带来愉悦。
 
“一点不错。它不可替代。她不该戴那串项链出门的——永远都不该戴。可她是个粗心大意的女人。另外几件珠宝也还不错，但都很平常。”
 
“嗯哼。你打算付多少钱？”
 
“八千美元。这金额不值一提。可如果连我的朋友都再买不到一串像那样的项链，那么这些恶棍也没法轻易地将它出手。它在整个国内的这一行当里大概是尽人皆知的。”
 
“你的这位朋友——她有名字吧？”
 
“我现在不太乐意说。”
 
“怎么安排交接？”
 
他用那双浅色的眼睛望着我。我觉得他有一点儿害怕，但我并不十分了解他。也许那只是宿醉。那只夹着深色香烟的手抖个不停。
 
“我们已经在电话里谈判了好几天了——通过我。一切都已敲定，除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应该是在今晚的某个时间。我应当很快会接到一个电话，告诉我这些信息。那地方不会太远，他们说，我必须准备好立刻动身。我想这是为了防止策划安插什么人。警察，我是说。”
 
“嗯哼。钱上面做标记了吗？我猜你准备的是真钱吧？”
 
“现钞，那还用说。都是二十美元的钞票。没做标记，为什么要那样做？”
 
“可以在上面做上只有放在黑光灯下才能侦测到的标记。没有理由——除非是警察有消灭这些匪帮的打算——如果他们能得到些配合的话。有些钱也许会出现在某个有警局记录的小子身上。”
 
他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恐怕我不太清楚黑光是什么。”
 
“紫外线。可以让某些含金属的墨水在黑暗中闪光。我可以替你搞定。”
 
“恐怕现在已经没有时间了。”他不耐烦地说。
 
“这也是让我不安的一件事情。”
 
“为什么？”
 
“为什么你到了今天下午才给我打电话？为什么你单单挑了我？是谁跟你说起我的？”
 
他哈哈大笑。他的笑很孩子气，但并不是小男孩儿的笑。“啊，事实上，我必须坦言，我只是从号码簿当中随机地挑中了你的名字。你瞧，我原本没打算让谁陪我一起去的。后来，到了今天下午，我又转念一想：带一个人又何妨呢？”
 
我点了一支身上被压扁的香烟，观察着他喉部的肌肉。“你有什么计划？”
 
他两手一摊。“就是去他们让我去的地方，交给他们一袋钱，然后拿回翡翠项链。”
 
“嗯哼。”
 
“你好像特别喜欢用这个词。”
 
“什么词？”
 
“嗯哼。”
 
“那我待在哪里——车后排吗？”
 
“我想是的。那辆车很大。你可以很轻易地藏在后面。”
 
“听着，”我缓缓说道，“你计划让我藏在你车后面，去一个你今晚不知什么时候会在电话里得知的目的地。你身上会带着八千现钞，你打算用这笔钱赎回一串价值是其十到十二倍的翡翠项链。你会拿到一个你不允许打开看的包裹——假如你能拿到任何东西的话。他们也有可能只是拿走你的钱，然后上一个别的地方去数钱，最后再把项链邮寄给你——如果他们很慷慨仁慈的话。我们没有办法阻止他们欺骗你。我肯定是没招儿的。这些家伙是强盗。他们是狠角儿。他们甚至有可能给你脑袋上来一下——并不下狠劲儿——只是让你在他们逃跑的时候没法碍事。”
 
“哎，其实，我也有点儿担心这样的事，”他平静地说，眼皮跳了一下，“我想这就是我想要带一个人的真正原因。”
 
“他们动手抢劫前有没有拿手电筒照过你？”
 
他摇了摇头；没有。
 
“这无关紧要。他们事后有足够的机会仔仔细细打量你。说不定他们之前就已经把你研究了个透。这些活儿都是事先探查好的。就像牙医在给你镶金牙前，要先探查你的牙齿一样。你经常和这个娘们儿一起出去吗？”
 
“呃——不太经常。”他生硬地说。
 
“结婚了吗？”
 
“听着，”他不高兴地说，“我们就让这位女士置身事外吧。”
 
“好吧，”我说，“不过我知道得越多，我犯的错越少。我应该从这件活儿当中抽身的，马里奥特。我真的应该抽身。如果那群伙计想按规矩玩儿，那你就不需要我。如果他们不想守规矩，那我也没法子。”
 
“我只需要你的陪同。”他飞快地说。
 
我耸耸肩，两手一摊。“好吧——不过得让我来开车，我来拿钱——你只需躲在车后面。我们身高差不多。如果他们有疑问，那我们就说实话。我们也不会因此损失什么。”
 
“不行。”他咬了咬嘴唇。
 
“我一样事情不做，却平白赚了一百美元。如果有人要给敲晕脑袋的话，那个人应该是我。”
 
他皱着眉，摇了摇头，不过许久之后，他脸上的阴云慢慢散去，然后他笑了。
 
“很好，”他慢吞吞地说，“我想这也没关系。我们反正在一起。想来口白兰地吗？”
 
“嗯哼。你还可以把我的一百美元拿过来。我喜欢摸钱。”
 
他像个舞者一样挪开了，腰部以上的身体几乎纹丝不动。
 
就在他往外走的时候，电话响了。它放在一个小壁龛里，不在客厅主区，而是缩在楼厅的墙体里。不过那不是我们在等的电话。他听上去太含情脉脉了。
 
片刻之后，他跳着舞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五星马爹利，还有五张漂亮挺括的二十美元钞票。它们成就了一个美好的夜晚——到目前为止。
 <hr/> 
[1]美国的汽车是右行的，这意味着这辆车是进口的。

9
 
房间里十分安静。远方隐约传来波涛的拍打声或是汽车在公路上疾驰的声音，还有松林间的风声。山下远远传来的，当然是海水在岸边碎开的声音。我坐在那里，听着这声音，编织着长长的、缜密的思绪。
 
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里，电话响了四次。那个重量级的是在十点零八分打来的。马里奥特简短地说了几句，声音压得很低，说完后一声不响地把话机挂上，然后悄无声息地站起身来。他的脸看上去很紧张。这时他换上了一套黑衣。他静悄悄地走进房来，拿起一只白兰地杯给自己倒了一整杯的烈酒。他举杯对着灯火，脸上挂着一丝怪怪的、忧愁的微笑，过了半晌他飞快地摇了摇杯子，然后仰起脖子把酒灌进了喉咙。
 
“好了——一切就绪，马洛。准备好了吗？”
 
“我今天整晚都时刻准备着呢。我们去哪儿？”
 
“一个叫普里西马谷的地方。”
 
“我从没听说过。”
 
“我去拿张地图。”他拿过一张来，飞快地铺开，他在地图前弯下腰去的时候，灯光在他黄铜色的头发间闪烁。这地方是距离那条山麓大道——就是从贝城以北的海岸公路拐进镇里的那条——不远的众多峡谷之一。我大概了解它的方位，但仅此而已。它似乎是在一条叫做卡米诺·德·拉·科斯塔的街道的尽头处。
 
“从这里到那边应该最多只需十二分钟，”马里奥特匆匆地说，“我们最好马上动身。我们只有二十分钟的游戏时间。”
 
他递给我一件浅色大衣，这能让我成为一个醒目的目标。衣服很合身。我戴上自己的帽子。我腋下藏着一把枪，但我还没对他说。
 
就在我穿大衣的时候，他还在用紧张的声音低声说着话，两手摆弄着那只厚厚的马尼拉纸信封，里面装着八千美钞。
 
“普里西马谷的里面一头有块平整的突石，他们说的。一道四乘四的白围栏把它跟主路隔开了，不过你可以正好挤进去。一条土路会蜿蜒通向一块洼地，我们就在那里灭了灯等着。那里附近没有房屋。”
 
“我们？”
 
“呃，我是说‘我’——理论上讲。”
 
“哦。”
 
他把那只马尼拉纸信封递给我，我打开来看了看里面。没错，里面是钱，一大沓现钞。我没去数。我啪的一声把橡皮筋重新箍上，然后把包裹塞进大衣里面。它差点把我的肋骨给压塌了。
 
我们走到门口，马里奥特关上了所有的灯。他小心翼翼地打开正门，朝门外雾蒙蒙的空气中瞥了一眼。我们出了门，走下那段被海盐夺去光泽的螺旋阶梯，下到与街面同高的车库跟前。
 
天这时下着一点小雾，这里夜间永远都是这个样子。我只能开了一会儿挡风玻璃上的刮雨刷。
 
这辆庞大的进口车自动行驶着，但我还是把着方向盘，权当装装样子。
 
我们的车沿着山体的坡面来来回回地跳了两分钟的8字舞，然后正正好好从那家路边咖啡馆边上钻了出来。我现在能够理解为什么马里奥特之前让我爬台阶了。不然我很可能会开着车在这些蜿蜒曲折的街道上兜上几个钟头，却没有向前半码，就像一只饵钩上的蚯蚓。
 
公路上，车流的灯光在正反两个方向上都汇成了一道几乎可以触摸的光束。那些大号的爆米花机正隆隆地朝北驶去，浑身挂满了彩灯般的黄灯和绿灯。这样的景象持续了三分钟，之后我们拐弯向内陆的方向开去，经过了一座大加油站，然后沿着山麓的侧面曲折前行。四下里很安静。只有孤寂、海藻味和山上鼠尾草的味道。冷不丁会看见一扇黄色的窗户挂在那里，孤零零的，就像是最后一只橘子。汽车从边上驶过，在路面上撒下冷冷的白光，然后再度隆隆地消失在黑暗之中。一缕缕的雾气将星星从天空中逐走。
 
马里奥特从黑暗中的后排座椅上向前倚着身子说：
 
“右边的那些灯光是贝尔维迪尔海滨俱乐部。下一道峡谷是拉斯·帕尔格斯，再下一道就是普里西马。我们上到第二个坡顶的时候右拐。”他压低的嗓音绷得很紧。
 
我咕哝了一声，继续开车。“把头低下，”我扭头说道，“说不定这一路上都有人在看着我们。这辆车就像出现在艾奥瓦野餐会上的鞋罩一样扎眼。也许这帮家伙不乐意看到你是我的双胞胎。”
 
我们在一道峡谷的靠里一头一个下坡开进了洼地，接着又爬上了高地，片刻之后又是下坡，然后又是上坡。这时马里奥特那绷紧的声音在我耳中响起：
 
“下一条街，右手边。那座有方塔楼的房子。在那里拐弯。”
 
“该不是你帮他们挑的这个地方吧？”
 
“谈不上。”说完，他严肃地笑了。“我只是碰巧对这些峡谷很熟。”
 
我经过街角一座竖着方塔楼，塔楼顶上铺着圆瓦的大房子后，猛地把车转向右边。车头灯在一块街边路牌上一闪而过，路牌上写着：卡米诺·德·拉·科斯塔。我们沿着一条宽阔的街道无声地行驶着，街道两边是未完工的枝形路灯架和生满野草的人行道。某位地产经纪人的梦想在这里变成了一场宿醉。蟋蟀唧唧地叫着，杂草丛生的人行道后面，牛蛙躲在黑暗中大声鸣叫。马里奥特的车就是那么安静。
 
起先是一片街区里只有一栋房子，接下来是两片街区一栋，最后一栋都没有了。一两扇模糊的窗里依然有灯光，但这里的人似乎是抱着小鸡上床的。这时铺过的路面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土路，压得就像干燥天气里的水泥一样硬。土路越变越窄，缓缓地向山下延伸，两边是灌木丛的围墙。贝尔维迪尔海滨俱乐部的灯火悬在右边的半空中，前方远远地出现了一丝流水的闪烁。鼠尾草刺鼻的气味充斥着夜晚的空气。这时一道漆成白色的路障横亘在土路上，马里奥特又一次凑到我肩膀后面说道：
 
“我觉得你过不去，”他说，“那空间看上去不够宽。”
 
我关上无声的引擎，调暗车灯，坐在那里，仔细听着。没有声音。我把车灯关掉，钻出汽车。蟋蟀停止了鸣叫。有那么一会会儿功夫，四下里是如此安静，我甚至都能听见一公里开外的悬崖脚下，公路上轮胎驶过的声音。这时，一只接一只的，那些蟋蟀又漒漒开了，直到夜色里盛满了它们的叫声。
 
“好好坐着。我去那边看一眼。”我悄悄地对车后排说道。
 
我摸了摸大衣里面的枪把，迈步向前。灌木丛和那道白路障一头之间的距离比从车上看起来的样子要宽。有人砍掉了一些灌木，泥土里还有车印。也许有些年轻人会在温暖的夜晚上那里去搂脖子亲嘴。我从路障边挤了过去。路的前方是个下坡，然后拐了个弯。下面是一片漆黑，远处隐约传来海浪的声音。还有公路上汽车的灯光。我继续向前走。道路的尽头处是一个浅坑，四周完全被灌木所包围。坑里什么也没有。除了我刚刚走的这条路外，似乎没有别的法子能进来。我默默地站在那儿，留神听着声响。
 
一分钟缓慢地过去了，又是一分钟，但我继续等待着，看看有没有动静。什么也没有。这个坑里似乎只有我一个人。
 
我朝那家亮着灯光的海滨俱乐部投去一瞥。一个人拿着一副优质的夜用望远镜，站在俱乐部楼上的窗户边，也许可以相当清楚地监视这个位置。他可以看到一辆车来了又去，看到钻出汽车的是谁，是一群人还是一个人。拿着一副优质的夜用望远镜坐在小黑屋里，你可以观察到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的细节。
 
我转身往回走，重新爬上小山。一只蟋蟀躲在一丛灌木底下唧唧地叫，声音响得让我一惊。我爬上坡，拐过弯儿，挤过那道白路障。还是静悄悄的。那辆黑色轿车停在那里，在一片既非漆黑也非亮光的灰色背景中闪着微光。我走到车旁，一只脚踩上驾驶座旁的踏板。
 
“看上去像是个考验，”我压低了嗓音说，但足以让车后排的马里奥特听到，“只是看看你有没有听从指令。”
 
后面响起一声微弱的动静，但他没有应答。我继续往前走，想要看看那边除了灌木还有没有别的什么东西。
 
不知是谁给我的后脑勺结结实实地来了一下。事后我想我听到了棍子的嗖嗖声。一般你总是能听到这声音——总是在事后。

10
 
“四分钟，”一个声音说。“五分钟，说不定是六分钟。他们一定动作很快而且没有声响。他甚至都没有叫一声。”
 
我睁开眼睛，头昏脑涨地望着一颗冰冷的星星。我正仰面朝天。一阵恶心。
 
那声音又说：“也许更久些。说不定总共八分钟。他们一定待在灌木丛里，就在那辆车停下的地方。这家伙很容易就吓住了。他们肯定拿了盏小灯照着他脸，然后他就晕过去了——就是吓的。这娘娘腔。”
 
一阵沉默。我爬起身来，一只膝盖跪地。疼痛从我的后脑勺一路涌到我的膝盖。
 
“然后一个人钻进了汽车，”那声音说，“等着你回来。其他人又躲起来了。他们一定猜到了他不敢一个人来。或者是他的声音让他们起了疑心，就在他们给他打电话的时候。”
 
我头晕眼花地用手掌撑着身子，仔细聆听着。
 
“没错，大概就是那么回事。”那个声音说。
 
那是我自己的声音。我正在稀里糊涂地自言自语。我在下意识地试图弄明白这件事情。
 
“闭嘴，傻瓜。”我说道，然后停止了自言自语。
 
远处传来引擎的突突声，近处是蟋蟀的唧唧声，还有树蛙那特有的叫声——一声声拖长了的“噫-噫-噫”。我想我以后再也不会乐意听见这些声音了。
 
我把一只手从地面上抬起，努力甩掉上面黏糊糊的鼠尾草汁，然后在外套的一侧上擦了擦。干得不错，值这一百美元了。我的手跳进大衣内侧的口袋里。马尼拉纸信封自然是不见了。这只手接着又跳进我自己的套装里。我的钱夹还在那儿。不知道我那一百块钱还在不在里面。估计是没了。有样东西抵着我的左肋，感觉沉甸甸的。是那把套在腋下枪套里的枪。
 
这真是个周到的细节。他们没动我的枪。周到得像什么似的——就像捅完一个人以后，替他合上眼睛。
 
我摸了摸后脑勺。我的帽子还在。我把它摘了下来——这个过程可不太舒服，然后摸了摸帽子下面的脑袋。这是颗好脑袋，我顶着它有好些时日了。它现在有一点软，有一点浆糊，另外疼得可不止一点点。不过这一记闷棒敲得还算挺轻。这顶帽子也帮忙了。这颗脑袋我还有用。至少我还可以再用一年。
 
我重新用右手撑地，然后抬起左手，扭动手肘，直到我能看清手表。发光的指针显示的是10点56分，其准确性取决于我的眼睛这时能够聚焦的程度。电话是10点08分打来的。马里奥特在电话里说了大概两分钟。我们出门又花了四分钟。当你真的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时间过得非常慢。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在短短的几分钟里完成许多动作。我的真的是这个意思吗？我他娘的干吗要在乎我到底是什么意思？行了，比我强的人也说过比这更没意思的话。行了，我的意思是说，这时是10点15分，差不多吧。那地方距离我们大概十二分钟的车程。10点27分。我下了车，走进那个坑，花了最多八分钟的时间东游西逛，然后爬上来让人给敲了脑袋。10点35分。再给我一分钟时间趴下，摔个嘴啃泥。我之所以摔个嘴啃泥，是因为我的下巴给刮破了。那里很疼。感觉像是刮破了。所以我知道它给刮破了。我不需要去看它。那是我的下巴，我自己知道刮破了没有。你大概是想小题大做吧。行了，闭嘴，让我想想。想什么？……
 
手表现在显示的是晚上10点56分。这意味着我晕了二十分钟。
 
一觉睡了二十分钟。不过是舒舒服服地打了个盹儿。在此期间，我搞砸了一桩生意，丢了八千美元。好吧，那又怎样？在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你可以击沉一艘战列舰，打下三四架飞机，执行两起死刑。你可以死去，可以结婚，可以先被开除然后找到一份新工作，可以让牙医拔下一颗牙，可以做扁桃腺切除。在二十分钟的时间里，你甚至都可以起床了。你还可以在一家夜总会里喝一杯水——也许吧。
 
一觉睡了二十分钟。真漫长。尤其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睡在旷野里。我开始发抖了。
 
我这时依然双膝着地。鼠尾草的气味开始让我很不舒服了。这些黏糊糊的汁液，野蜂的蜜就是从这里来的。蜜很甜，实在太甜了。我的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我牙关紧锁，勉强将那股酸水压下了嗓子眼。我的额头上渗出了大滴的冷汗，而我的身体却依然在打战。我站起身来，先是一只脚，接着是双脚，然后挺直了这时依然在微微摇晃的身子。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被锯下来的腿。
 
我慢慢转过身去。那辆车不见了。空无一人的土路绵延着爬回矮丘，通向那条铺了路面的街道。左边，那道刷着白漆的四乘四路障在一片黑暗中白得惹眼。在那道灌木丛组成的矮墙外，天空中显现出一片苍白的闪光，那一定是贝城的灯火了。再向右看，贝尔维迪尔俱乐部的灯光就在近前。
 
我走到刚才停车的地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手电筒，用那道微弱的光束指着地面。这里的土质是红土，在干燥的天气里非常硬实，不过今天的天气并非干得冒烟。空气里这时有一点雾气，这点水分粘在地表上，足以显示出刚才停车的位置了。我可以看到那些Vogue重型十层轮胎留下的胎痕，虽然这痕迹非常细微。我用手电筒照着它们，弯下腰来，一阵疼痛让我头晕目眩。我开始追踪这道车痕。它笔直地向前延伸了十几英尺，然后突然拐向左边。它没有转弯。它直奔白路障左端的那道空隙而去，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我走到路障边，用那道小小的光束照着灌木丛。刚刚折断的树枝。我钻过空隙，沿着那条打弯的小路继续往下走。这里的土质更松软。更多的胎痕，重型轮胎的。我继续往下走，拐过那道弯，来到了浅坑的边缘，四周被灌木丛所环绕。
 
没错，它就在那里，铬边和亮闪闪的喷漆甚至在黑暗中也发着微光，尾灯的红色反光玻璃反射着钢笔手电筒的光束。它就在那里，静悄悄的，车灯全熄，车门紧锁。我慢慢地走上前去，每走一步都紧咬牙关。我打开一扇后门，把光束投进车里。里面空无一人。前排也是空的。发动机熄火了。钥匙用一根细链条挂在锁里。椅套没有撕破，玻璃没有裂痕，没有血迹，没有尸体。一切都井井有条。我关上车门，绕着车身缓缓地走了一圈，寻找着蛛丝马迹，但却一无所获。
 
一个声音突然让我怔住了。
 
引擎的震动声在灌木丛边响起。我跳开一步，步伐不到一英尺。我手里的电筒灭了。一支枪自动滑进了我手里。接着我看到两道车头灯的光束先是斜向上指向天空，接着又斜向下指向地面。根据引擎的声音判断，这似乎是辆小汽车。空气里此刻含着湿气，引擎因此发出似乎是心满意足的咕隆声。
 
光束这时向下压得更低了，灯光也变亮了。一辆汽车正顺着土路的弯道下来。它走了三分之二的距离，然后停住了。一盏探照灯啪的一声亮了，灯光扫向路边一侧，在那儿停留了许久，然后又灭了。汽车继续驶下山来。我把枪摸出口袋，蹲在马里奥特这辆车的引擎后面。
 
一辆外形和色彩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双座小汽车滑进了浅坑，然后拐了个弯，它的车头灯把这辆大轿车从头到尾扫了一遍。我急忙把头低下。灯光就像一把剑一样从我头上扫过。小汽车这时停了下来。马达熄火了。车头灯灭了。一阵沉寂。然后一扇车门开了，一只轻盈的脚落在了地上。又是一阵沉寂。甚至连蟋蟀也噤了声。这时一道光一下子把黑暗斩断了大半截，光束与地面平行，离地只有几英寸高。光束横扫而来，我的脚踝根本没时间躲闪。光束停在了我的脚上。沉寂。接着光束抬起，将引擎盖又扫了一遍。
 
一阵笑声。那是姑娘的笑声。声音很紧张，绷得像曼陀林琴弦一样紧。在这样一个地方，这声音显得很奇怪。那道白光再一次射向轿车下方，然后落在我的脚上不动了。
 
那声音说话了，音调不算太尖利：“行了，你呀。从那儿钻出来，举起手，手里给我干干净净的。我的枪瞄着你呢。”
 
我一动不动。
 
那道光有一点儿摇晃，就好像举它的那只手这时也有一点摇晃似的。光束再次沿着引擎盖缓缓扫过。那声音又一次逼向了我。
 
“听着，陌生人。我手里拿着一支十响的连发枪。我枪法也准。你的两只脚都有危险。你打算怎么着？”
 
“把枪举起来——不然我就把它从你手里轰掉！”我咆哮道。我的声音听上去就像是有人在猛地扯开鸡舍的板条。
 
“噢——一位硬汉先生。”她的声音中有一丝颤抖，一丝微妙的小小颤抖。然后这声音又一次坚定了起来。“你出不出来？我数到三。看看我给了你多少机会吧——十二根粗粗的气缸，说不定是十六根。不过你的脚可是会疼的。踝骨要好多年、好多年才能长好；有时候它们永远也长不好——”
 
我慢慢地直起身来，直视手电筒的光束。
 
“我害怕的时候，话也会很多。”我说道。
 
“不许——不许再靠近一步！你是谁？”
 
我绕过轿车的前端，朝她走去。我在距离手电筒后面那个纤细的黑影六英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手电筒稳稳地向我射来刺目的光。
 
“你就站在那儿别动，”我停下脚步后，姑娘怒喝道，“你是谁？”
 
“让我们瞧瞧你的枪。”
 
她把枪伸进光束里。枪口对着我的肚子。那是一把小枪，看上去像是把小口径的柯尔特袖珍自动手枪。
 
“哦，那个呀，”我说道，“那个玩具。它也装不下十发子弹。它只有六发。那只是把小不点儿枪，蝴蝶枪。他们用它射蝴蝶的。你真不害臊，故意扯了一个这样的谎。”
 
“你疯了吗？”
 
“我？我让一个强盗给敲了一记闷棍。我现在大概是有一点点疯疯傻傻的。”
 
“那——那是你的车吗？”
 
“不是。”
 
“你是谁？”
 
“你刚才在那里用探照灯在看什么？”
 
“我明白了。问问题的人该是你。你是条汉子。我刚才在看一个男人。”
 
“他有一头波浪状的金发吗？”
 
“现在没有了，”她平静地说，“也许他有过——曾经有过。”
 
这话让我大吃一惊。我还真没有料到这个。“我没见着他，”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刚才在打着手电筒追踪胎痕，一路走下坡来。他伤得厉害吗？”我又朝她靠近了一步。那把小枪枪口一跳，正指着我，手电筒稳稳地握在她手里。
 
“别激动，”她平静地说，“千万别激动。你的朋友死了。”
 
我半晌没有说话。然后我开口道：“好吧，让我们过去瞧瞧他。”
 
“我们就站在这里，不要乱动，告诉我你是谁，发生了什么事。”她的声音干脆利落。里面没有一丝害怕。这样的语气表明她打算说到做到。
 
“马洛。菲利普·马洛。侦探。私家侦探。”
 
“这就是你的身份喽——如果你说的是真话。证明给我看。”
 
“我要掏我的钱夹了。”
 
“我看算了。把你的手放在原处。我们暂时跳过证明身份这一环节吧。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男人也许没死。”
 
“行了，他死了。脑浆都流到他脸上了。刚才是怎么回事，先生。讲快点。”
 
“我刚才说了——他也许还没死。我们过去瞧瞧他吧。”我又朝前挪了一步。
 
“再走我就在你身上打个洞！”她喝道。
 
我抬起另一只脚，向前迈了一步。那只手电筒微微一抖。我想她往后退了一步。
 
“你冒了个很大的险，先生，”她平静地说，“好吧，你往前走，我跟在后面。你看上去像个病人。要不是因为这个——”
 
“你早就给我一枪了。我给人打了闷棍。碰到这种事情，我眼睛下面总是有点儿发黑。”
 
“真幽默——像个管太平间的。”她几乎是在尖叫着抗议。
 
我转过身去，背对手电筒，它立刻就照在了我前方的地面上。我从那辆双座小汽车旁边走过——那是辆普通的小车，干干净净的，在雾蒙蒙的星光下闪着光。我沿着土路，继续往前走，拐过了那道弯。脚步声在我身后如影相随，手电筒的光指引着我。四下里鸦雀无声，只有我们的脚步和那姑娘的呼吸声。我没有听见我自己的呼吸。

11
 
上坡上到半道的时候，我朝右看去，看见了他的一只脚。她把光束打了过来。于是我看到了他的全身。我下坡的时候本该看到他的，但我那时正弓着腰，打着钢笔手电筒，盯着地面，努力凭借一块25美分硬币大小的光斑辨识胎痕。
 
“把手电筒给我。”我说完便把手伸向身后。
 
她把电筒放进我手里，一言不发。我单膝跪地。地面又冷又湿，寒气渗透了布料。
 
他瘫倒在地，仰面朝天，靠在一丛灌木的脚下，那种好似一包衣服扔在地上的姿势永远意味着同样一件事情。他的脸此刻是一张我这辈子从未见过的脸孔。他的头发被血染成了深色，那三级漂亮的金色台阶缠成了乱糟糟的一团，上面沾着血水，还有黏糊糊的灰色黏液，像是远古的淤泥。
 
那姑娘在我身后发出沉重的呼吸声，但她没有说话。我用电筒照着他的脸。他已经被人打成了烂泥。他的一只手以一种僵直的姿态伸在外面，五指蜷曲。他的外套半边被他卷在身下，就好像他倒下的时候就地打了个滚。他的两腿交叉。他的嘴角有一道黑如污油的血迹。
 
“拿好电筒照着他，”我边说便把电筒递还给她，“如果这不会让你感到恶心的话。”
 
她拿了电筒，一言不发地举着，手稳得像一个凶杀重案组的老手。我重新掏出钢笔手电筒，开始翻他的口袋，同时尽量不去挪动他。
 
“你不该这么干的，”她紧张地说，“在警察赶到前，你不该碰他。”
 
“没错，”我说。“然后，开巡逻车的小子们不能碰他，直到凶杀组的人赶到；而他们也不能碰他，直到验尸官看过他，摄影师拍过他，指纹师取过他的指纹以后。你知道这些可能要花多久吗？几个小时。”
 
“好吧，”她说，“我想你大概是永远正确的。我猜你一定是那种人。有人一定非常恨他，才会像这样砸烂他的脑袋。”
 
“我觉得这不是私人恩怨，”我悻悻地咕哝道，“有人就是喜欢砸烂脑袋。”
 
“我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什么，所以我无从猜测，”她尖刻地说。
 
我翻遍了他的衣服。他一只裤兜里有些硬币和纸钞，另一只裤兜里有一只手工压花的皮钥匙包，还有一把小刀。我还从他的左后裤兜里摸出一只皮夹子，里面有更多的钞票、保险卡、驾照，还有几张收据。他的外套里有散火柴夹，别在一只口袋里的一支金笔，两条薄薄的细纺手帕，又细又白，如同粉末状的干雪。再有就是那只珐琅烟盒，我之前见到他从里面掏出那些金头褐身的香烟来。这些是南美烟，蒙得维的亚产的。他的另一只贴身口袋里还有一只烟盒，我之前没有见过。这只是用刺绣的丝绸做的，两面上各绣着一条龙，还镶着一个轻薄得若隐若现的仿玳瑁边框。我把搭扣拨开，看见里面有三支特大尺寸的俄国香烟，用一根橡皮筋箍着。它们摸上去年代久远、干燥松软，上面都有中空的烟嘴。
 
“他抽的是另外那盒烟，”我回过头说道，“这些一定是给一位女性朋友的。这小子一定有许多女性朋友。”
 
姑娘弯下腰，她的气息此刻正拂着我的脖子。“你不认识他吗？”
 
“我今晚才见到他的。他雇了我做保镖。”
 
“好一个保镖。”
 
对此我一言不发。
 
“对不起，”她几乎是在耳语，“当然，我并不了解情况。你觉得这些会是大麻卷烟吗？我能看看不？”
 
我把那只刺绣烟盒递给她。
 
“我曾经认识一个抽大麻卷烟的家伙，”她说，“三杯高杯酒外加三支大麻卷烟，你就得掏出扳手才能把他从天花板吊灯上砸下来。”
 
“手电筒拿稳了。”
 
一阵窸窣声中，她沉默了片刻。然后她又开口了。
 
“对不起。”她递还了烟盒，我把它塞回他的口袋里。这些就是全部的物品了。它们只证明了一点：他没有被扒光财物。
 
我站起身来，掏出自己的钱夹。那五张二十美元还在里面。
 
“这些上流社会的小子们，”我开口道，“他们只拿大钞。”
 
手电筒的光垂到了地上。我收好钱夹，把我自己的小手电别回口袋，然后猛地伸手去夺她手里的那把小枪——她拿枪的手里同时也握着手电筒。她的电筒掉了，但我拿到了枪。她猛地后退了一步，我伸手抓起电筒。我拿光束在她脸上照了片刻，然后啪的关上了电筒。
 
“你没必要这么粗鲁，”她一边说，一边把两只手插进外衣口袋——那是一件毛糙的长外套，肩膀部位做成喇叭形样式，“我认为你没有杀他。”
 
我喜欢她声音当中的那份冷静和沉着。我喜欢她的胆量。我们就这样站在黑暗中，面对面，一言不发地过了半晌。我能看到灌木丛和天空中的光亮。
 
我又把电筒光打在她脸上，她眨了眨眼。那是一张干净小巧、充满活力的脸，脸上一双大大的眼睛。皮肤下的骨骼把这张脸绷得紧紧的，就像一把克雷莫纳小提琴。一张非常漂亮的脸。
 
“你头发是红的，”我说，“看上去像爱尔兰人。”
 
“我叫赖尔登[1]。那又怎样？把那电筒收起来。我头发不是红的，是赤褐的。”
 
我收起电筒。“那你的名呢？”
 
“安。别叫我安妮。”
 
“你在这里做什么？”
 
“晚上我有时候会开车出来。就是坐不住。我一个人住。我是个孤儿。我对这个街区了如指掌。我刚才碰巧开车经过这里时，注意到那个坑里有光闪烁。对小情侣来说，这天好像有些太冷了。再说他们也不开灯，对不对？”
 
“我反正从来不开。你冒了个很大的险，赖尔登小姐。”
 
“我想我刚才对你说过一模一样的话。我有枪。我不害怕。没有哪条法律禁止我到这儿来。”
 
“嗯——哼。除了自我保护的法则。这个给你。今晚不是我脑子最好使的时候。我猜你是有持枪许可的。”我把枪递还给她——枪把朝前。
 
她接过枪，塞进口袋。“想想也挺奇怪的，有时候人就是这么好奇，你说是不？我偶尔写点东西。特写文章。”
 
“有钱吗？”
 
“少得可怜。你刚才在找什么——翻他口袋的时候？”
 
“没什么特别的东西。我可喜欢到处乱翻了。我们带了八千美元，打算替一位女士赎回一件被盗的珠宝。我们被打劫了。至于他们为什么要杀他，我不明白。我觉得他不像一个会激烈反抗的家伙。而且我也没有听到打斗声。他遇袭的时候我正在下面那个坑里。他在上面，坐在车里。我们本该把车开进坑里的，但那里好像没有在不把车刮伤的条件下停车的空间。所以我就步行下到那里去，他们一定就趁这个时候把他给劫了。然后其中一个人钻进汽车，把我打晕了。当然了，我那时以为他还在车里呢。”
 
“听上去你也没有表现得特别笨。”她说。
 
“这笔生意从一开始就有些不对劲儿。我能感觉得到。但我缺钱。现在我得上警察那儿去忍气吞声了。你能开车送我去蒙特马尔维斯塔吗？我把我的车停在那儿了。他住在那里。”
 
“没问题。可是难道没有人跟他同住吗？你可以开我的车——或者我可以去叫警察。”
 
我看了下手表。发着微光的指针显示，现在已接近午夜。
 
“不用。”
 
“为什么？”
 
“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我一个人来玩儿吧。”
 
她什么也没说。我们沿着原路走下山坡，钻进她的小汽车，她把车发动起来，掉转车头——不开车灯，然后按原路开上山坡，小心翼翼地从路障边驶过。车子开出一个街区的路程后，她这才啪地打开车灯。
 
我的脑袋生疼。我们没有说话，直到我们的车驶上那段铺了路面的街道，与那里的第一栋房子齐肩。这时她说道：
 
“你需要喝一杯。为什么不回我家来一杯呢？你可以在那儿给警察打电话。反正他们得从西洛杉矶赶过来。这儿只有一座消防站。”
 
“你只管一路开到海岸就好。我来唱独角戏。”
 
“可为什么呢？我又不怕他们。我的描述可以帮你的忙。”
 
“我不需要任何帮助。我得想想。我想要一个人待一会儿。”
 
“我——好吧。”她说。
 
她喉咙里含糊不清地咕哝了一声，然后拐上了大道。我们来到海岸公路上的那座加油站，接着转而朝北开进蒙特马尔维斯塔，并且找到了那家路边咖啡店。店里面灯火通明，如同豪华游轮一般。姑娘把车停在了路肩上，我钻出汽车，扶着车门站在那儿。
 
我笨手笨脚地从钱包里摸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哪天你需要一条壮汉的时候，”我说，“联系我好了。不过如果是脑力劳动，就别给我打电话了。”
 
她拿着名片在方向盘上叩了叩，然后幽幽地说：“你可以在贝城电话簿上找到我。第二十五街819号。哪天过来坐坐，在我身上别一个橡皮奖章，以此嘉奖我不管闲事吧。我猜你脑袋上挨的那一下敲得你现在还糊里糊涂呢。”
 
她飞快地把车在公路上调个头，我目送着那辆车的一双尾灯消失在黑暗之中。
 
我走过拱门和路边咖啡店，进入停车场，钻进了我自己的车。一家酒吧就在我的正前方，而我这时又在发抖了。不过此刻，走进西洛杉矶警局似乎是个更明智的作法——二十分钟后我也正是这样做的；我身上冰凉得就像一只蛤蟆，脸绿得就像一张崭新美钞的背面。
 <hr/> 
[1]这确实是一个爱尔兰姓氏。

12
 
时间过去了一个半小时。尸体运走了，地面筛查过了，我的故事也已讲了三四遍。我们坐在西洛杉矶警局当日副巡官的办公室里——连我一共四个人。警局大楼里十分安静，除了一间牢里的一个醉汉不停地发出澳洲丛林里的呼喊——他正等着进城，在清晨的法庭上受审呢。
 
玻璃反光罩里的一盏刺眼的白灯照射着下方一张平整的桌面，桌上铺着从林赛·马里奥特的口袋里取出的那些东西，它们如今就像它们的主人一样死气沉沉，无家可归。桌子对面的那个男人叫兰德尔，来自洛城中央凶杀重案组。他是个瘦削安静的男人，五十岁上下，一头光滑的米灰色头发，冷冷的眼睛，举止拒人于千里之外。他打着一条带黑色斑点的深红色领带，那些斑点不停地在我眼前跳啊跳。在他身后，在灯光的光锥之外，两个魁梧的男人像保镖一样懒洋洋地倚在那里，其中一个正盯着我的一只耳朵。
 
我笨拙地用手指把一支香烟转了个个儿，点上，结果发现我不喜欢它的味道。我坐在那儿，看着它在我的指间燃烧。我觉得自己像是已经八十岁了，而且还在迅速地衰老。
 
兰德尔冷冷地说：“你的故事每多讲一遍，它听上去就显得越蠢。为了付这笔赎金，这个叫马里奥特的男人显然已经和他们谈判了有好几天了，这时，就在距离最终的会面只有几个钟头的时候，他打电话给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雇他做保镖，陪自己一同前往。”
 
“严格来讲并不是保镖，”我说，“我甚至没有告诉他我有枪。只是让我做个伴儿。”
 
“他是从哪里听说你的？”
 
“他先是说通过一个共同的朋友。后来又说是从电话簿里随便挑中了我的名字。”
 
兰德尔轻轻地翻弄着桌上的那堆东西，然后抽出了一张白色的卡片，神情好似在触摸某种不洁的物品。他沿着木头桌面把卡片推了过来。
 
“他有你的卡片。你的业务名片。”
 
我瞥了一眼那张名片。那是从他的皮夹子里抽出来的，夹在一堆其他的卡片当中，我之前在普里西马谷的那个坑里没有费神去查看它们。不错，这是我的名片。对于一个像马里奥特这样的男人来说，它显得有些太脏了。名片的一角上有块圆形的污迹。
 
“没错，”我说，“我平时一有机会就会发这些东西。这是当然的了。”
 
“马里奥特让你拿着钱，”兰德尔说，“八千美元。他对别人可真是信任啊。”
 
我吸了一口烟，朝天花板喷去。这灯光刺得我眼睛生疼。我的后脑勺也隐隐作痛。
 
“我现在没有这八千美元了，”我说，“对不起。”
 
“你是没有了。不然的话，你就不会在这儿了。你说呢？”他的脸上这时挂着一丝冷笑，但这笑容看上去是挤出来的。
 
“为了八千块钱，我是愿意做很多事情，”我说，“可我如果要用棒子打死一个人，那我最多只用打他两下——打后脑勺。”
 
他微微点了点头。他身后的一个条子朝废纸篓里啐了一口。
 
“这的确是几个疑点之一。这看起来像是外行干的，不过当然了，也许他们有意要让这看起来像是外行干的。那笔钱不是马里奥特的，对不对？”
 
“我不知道。我感觉好像不是，但那只是感觉。他不肯告诉我这件事涉及到的那位女士是谁。”
 
“我们对马里奥特一无所知——目前为止，”兰德尔慢悠悠地说，“我猜他至少有可能打算将这八千块钱偷偷地占为己有。”
 
“唔？”我心中吃了一惊。说不定这吃惊也写在了我脸上。可兰德尔那张光滑的脸上却波澜不惊。
 
“你数过那沓钱吗？”
 
“当然没有。他只是给了我一个包裹。包裹里面有钱，看上去像是一大笔钱。他说里面有八千大洋。他为什么要从我这里把钱偷走呢？毕竟在我出现之前他就已经拿到这笔钱了。”
 
兰德尔看着天花板的一角，嘴角向下一撇。他耸耸肩。
 
“我们稍稍往前倒推一下，”他说，“有人抢劫了马里奥特和一位女士，拿了这串翡翠项链还有别的东西，之后又提议以相对于珠宝的应有价值而言微不足道的开价把项链卖回给他们。马里奥特负责赎回珠宝。他考虑过一个人去交接，我们不知道另一方是否对此有明确的要求，也不知道他们是否提到过这一点。通常来讲，在处理这类情况时，他们都会很不厌其烦的。不过马里奥特显然认定，带上你也没有问题。你俩都觉得，你们是在跟一个有组织的团伙打交道，而且他们会遵守行规，按理出牌。马里奥特很害怕。这很自然。他需要陪同。你就是那个陪同者。可你对他来说是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你只是某个未知的第三方——据他说是一个共同的朋友——递给他的一张名片上的一个名字。然后，到了最后一分钟，马里奥特决定让你拿着钱，和他们对话，而他自己则躲在车里。你说这是你的主意，可他也许正巴望着你这么说，如果你没有说出来，他也会自己想出这个主意的。”
 
“他一开始不怎么喜欢这个主意。”我说。
 
“他装作不喜欢——可他还是妥协了。所以，最后他接了个电话，然后你们就出发去了他说的这个地方。这一切都是从马里奥特嘴里说出来的。这当中没有一件事是你单独得知的。你们到了那儿以后，发现四周好像一个人也没有。你本应该把车开进那个坑的，可那里的空间似乎不够一辆大轿车通过。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车子的左侧后来被严重刮伤了。所以你就下了车，步行下到那个坑里，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你等了几分钟，又回到了车子边上，这时车里的某个人照着你的后脑来了一下。现在，假设马里奥特想要这笔钱，想要让你当替死鬼——他实际的行事方式难道不正应了这样的假设吗？”
 
“这理论真不错，”我说，“马里奥特一棒子打闷了我，拿了钱，然后他后悔了，就把自己的脑子砸了出来，在此之前还先把钱埋在了一丛灌木下面。”
 
兰德尔木然地看着我。“他当然有一个同伙。你们俩本该都挨一闷棍的，然后这个同伙可以卷钱跑路。只是，他出卖了马里奥特，把他杀了。他不需要杀你，因为你不认识他。”
 
我用钦佩的眼神望着他，把我手里的烟屁股在一只木烟灰缸里掐灭——这只烟灰缸曾经有一层玻璃衬里，可如今玻璃已经不见了。
 
“这假设符合事实——就我们掌握的事实而言，”兰德尔说，“它不比我们目前能够想出的任何理论傻。”
 
“它不符合一个事实——我被人从车里打了闷棍，对不对？这就会让我怀疑是马里奥特打昏了我——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管我后来没有怀疑他，因为他被杀了。”
 
“你被人打闷棍的方式是最符合这理论的，”兰德尔说，“你没有告诉马里奥特你带着枪，但他也许看出了你腋下鼓出了一块儿，或者至少他怀疑你有枪。那样的话，他就会在你没有疑心的时候对你下手。而你是不会怀疑汽车后排的任何情况的。”
 
“好吧，”我说，“你赢了。这是个很好的理论，你总是假定那钱不是马里奥特的，而且他打算偷走这笔钱，而且他还有一个同伙。所以，他的计划就是：我俩醒来后，顶着一头的包，发现钱不见了，我俩说声真糟糕，然后我打道回府，把整件事忘个一干二净。这就是结局对吗？我是说，他预计这件事会如何收场？这结局必须在他看来也还不错，对不对？”
 
兰德尔苦笑了一下。“我自己也不喜欢这个假设。我只是在对它进行测试。但它与事实吻合——就我们掌握的事实而言，而我们掌握的并不是很多。”
 
“我们掌握的东西根本就不足以用来进行理论假设，”我说，“为什么不假定他说的实话呢？他也许认出了其中一个劫匪。”
 
“你说你没有听见打斗声和叫喊声？”
 
“没有。但他也许当即就被抓住了喉咙。或者说，他们袭击他的时候，他也许吓得叫不出声来。假设他们躲在灌木丛里观察我们，看见我走下坡去。我走了有一段距离，你知道的。一百多步呢。于是他们走上前来，朝车里张望，看见了马里奥特。有人拿枪指着他的脸，让他出来——悄无声息地。然后他就被人用棒子砸倒了。可他说的某句话——或者是他的某种姿态——让他们觉得他认出了某个人。”
 
“在黑暗中？”
 
“是的，”我说，“一定是发生了类似的情况。有些人的声音会停留在你的脑海里。即使是在黑暗中，你也能认出有些人。”
 
兰德尔摇摇头。“如果这是一个有组织的珠宝盗窃团伙，他们不会在没有受到严重挑衅的情况下杀人。”他说到一半忽然停住了，目光像是凝滞了一般。他非常缓慢，非常用力地抿紧了嘴巴。他有了一个新思路。“劫持。”他说。
 
我点点头。“我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思路。”
 
“还有一件事，”他说，“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我开自己的车来的。”
 
“你的车当时停在哪儿？”
 
“在蒙特马尔维斯塔，停在路边咖啡店的停车场里。”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他身后的那两个条子也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牢房里的那个醉汉想要唱岳得尔山歌，但他的嗓子哑了，这下他泄了气。他开始大哭。
 
“我走回到公路边，”我说，“拦下了一辆车。一个姑娘独自驾车。她停下车，把我带上了。”
 
“了不起的姑娘，”兰德尔说，“深更半夜的，又是在一条偏僻的路上，她居然停车了。”
 
“没错。有些人会这么做的。我没能认识上她，不过她看上去挺不错的。”我盯着他们，心里知道他们不相信我的话，同时我自己也在纳闷：我究竟为什么要撒谎。
 
“那是辆小汽车，”我说，“一辆雪佛兰双门小汽车。我没有记车牌号。”
 
“哈，他没有记车牌号，”一个条子说完，又朝废纸篓里啐了一口。
 
兰德尔向前倾着身子，认认真真地盯着我。“如果你在隐瞒任何东西，打算私自处理这个案子，好给你自己挣点儿知名度的话，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马洛。你故事中的所有关键点我都不喜欢，我打算给你一个晚上再好好想想。明天我也许会要求你做一份宣誓证词。在此期间，让我给你一点小提示。这是一起谋杀案，属于警方的工作，我们不需要你的帮助，哪怕你真的很行。我们只要你提供事实。听明白了吗？”
 
“当然。我现在能回家了吗？我感觉不太舒服。”
 
“你现在可以回家了。”他的眼神冰冷。
 
我站起身来，在死一般的沉寂中朝门口走去。我刚走了四步，兰德尔清了清喉咙，又用不经意的语调说：
 
“哦，还有件小事。你有没有注意到马里奥特抽的是哪种香烟？”
 
我转过身去。“有。褐色的香烟。南美烟，装在一只法国产的珐琅烟盒里。”
 
他身子往前一倾，把那只刺绣的丝绸烟盒从桌上的那堆垃圾中间推了出来，然后拨到自己跟前。
 
“你看到过这只烟盒吗？”
 
“当然了。我刚才就在看它。”
 
“我是说，今晚早些时候。”
 
“我相信我看到过，”我说，“被乱丢在了不知什么地方。怎么了？”
 
“你没有搜过尸体吗？”
 
“好吧，”我说。“没错，我翻过他的口袋。那玩意儿就在其中一只口袋里。对不起。只是出于职业好奇。我没有打乱任何东西。毕竟他是我的客户。”
 
兰德尔双手握住刺绣烟盒，将它打开。他坐在那儿，盯着烟盒里面看。空的。那三支香烟不见了。
 
我紧咬牙关，努力地保持脸上困倦的神情。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看到过他从这里面拿烟出来抽吗？”
 
“没有。”
 
兰德尔冷静地点了点头。“这里面是空的，你也看见了。可它依然放在他的口袋里。烟盒里面有一点粉末。我打算让他们用显微镜检查一下。我不敢肯定，但我怀疑那是大麻。”
 
我回应道：“如果他有那玩意儿，我想他今晚一定抽了两根。他需要来点儿东西，好振作起来。”
 
兰德尔小心翼翼地关上烟盒，把它推开。
 
“就这样吧，”他说，“还有，别惹麻烦。”
 
我走出了房间。
 
外面的雾已经消散了，星星亮得就像是铬片做的假星星，挂在一片黑天鹅绒做的天空中。我把车开得飞快。我实在是需要来一杯，而酒吧已经关门了。

13
 
我九点钟从床上爬起来，喝下三杯清咖啡，用冰水洗了头，读了两份扔在公寓门前的晨报。报上有一段文字，轻描淡写地提到了驼鹿马洛伊，在第二版上，但没有提纳尔蒂的名字。没有任何关于林赛·马里奥特的消息，除了在社会新闻版块里。
 
我穿好衣服，吃了两只溏心蛋，喝下第四杯咖啡，然后照了照镜子。我眼睛下面还是有一点儿发黑。就在我拉开门准备出去的时候，电话响了。
 
是纳尔蒂。他听上去脾气很不好。
 
“马洛？”
 
“是。你们抓到他了吗？”
 
“哦，当然了，我们抓到他了。”他顿了顿，然后怒气冲冲地往下说道。“就在文图拉的地界上，像我说的那样。天啊，我们玩儿的可真是开心！这家伙六英尺六的个子，身胚像只潜水箱，正开着车去旧金山赶集。他的车是租来的，前排座位上放着五瓶一夸脱装的烈酒，他正一面开着车，一面喝着第六瓶，车速不声不响地飙到了七十。我们能派去对付他就只有两个带着枪和棒子的县警。”
 
他打住了，几句俏皮话从我脑子里闪过，但此时此刻似乎没有一句让人觉得好笑。纳尔蒂接着往下说：
 
“就这样，他跟那两个警察做起了运动，等到他俩累得都快趴下了，他扯下了警车的半边车身，把无线电扔进了水沟，又开了一瓶烈酒，然后顾自睡着了。过了一会儿，那两个小子回过神来，掏出棒子在他脑袋上乒乒乓乓一阵乱打，直打了十分钟才让他察觉到。等到他开始发飙了，他们就给他铐上了手铐。真是太顺利了。我们现在把他关进单人牢房了，罪名是：醉酒驾车、车内醉酒、袭击执勤警官——两项、恶意损坏官方财产、逃离拘留所未遂、未达严重伤害程度的人身攻击、扰乱治安，还有在州级公路上停车。真有意思，你说呢？”
 
“你在卖什么噱头？”我问道，“你跟我说了这么多，不是就为了沾沾自喜吧。”
 
“我们抓错人了，”纳尔蒂恶狠狠地说，“这家伙叫斯塔耶拿夫斯基，住在赫米特，在圣杰克隧道里做隧道工，刚刚下班。他有一个老婆和四个孩子。天，他老婆气炸了。你在为马洛伊的案子做什么？”
 
“什么也没做。我头疼。”
 
“你要是什么时候能抽出一点点时间来——”
 
“我没有时间，”我说，“不管怎样，多谢器重。那个黑鬼的验尸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你何必在乎呢？”纳尔蒂冷笑一声，挂上了电话。
 
我开着车进了好莱坞大道，把车停进大楼旁边的停车场，然后坐电梯上了我的楼层。我推开那间小接待室的房门——这扇门我从来不锁，以备我有一位来访的顾客，而且这位顾客还打算等待。
 
安·赖尔登小姐从一本杂志里抬起头来，朝我微笑。
 
她穿着一件烟草色的套装，里面是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日光下，她的头发是纯赤褐色的，头发上面罩着一顶帽子，帽顶大小如一只威士忌酒杯，帽檐却大得能把你一周的衣服都裹进去。她以四十五度角斜戴着帽子，这样帽檐的边缘刚好碰不着肩膀。尽管如此，这帽子看上去依然很时髦。也许那恰恰是时髦的地方。
 
她的年龄在二十八岁上下。她的额头很窄，而且高得超出了优雅的标准。她的鼻子很小，给人一种爱四处打探的感觉；她的上唇稍稍长了一点，嘴巴宽得则不止一点点。她的眼睛是蓝灰色的，里面透着点点的金色。她微笑的样子很可爱。她看上去似乎睡眠很好。这是一张漂亮的脸蛋儿，一张你会喜欢上的脸蛋儿。漂亮，但没有漂亮得需要你每次随身藏好暗器才敢带这张脸蛋出门。
 
“我不知道你的办公时间究竟是怎样的，”她说，“所以我在这儿等着。我猜你的秘书今天没来上班吧。”
 
“我没秘书。”
 
我穿过房间，打开里面的一扇门，然后接通了装在外面那扇门上的门铃。“我们进我的私人冥想室吧。”
 
她从我面前走过，带着一股淡淡的香气——是很干的檀香木的味道，然后站在那里，看着五只绿色的文件柜，一条破旧的锈红色小地毯，有一阵子没掸灰的家具，还有几条不怎么干净的窗幔。
 
“我想你应该乐意找一个人来替你接电话，”她说，“另外偶尔还能帮你把窗帘送去洗衣店。”
 
“等到圣斯威辛日那天，我会把它们送去的。坐吧。我也许会因此错过几笔不怎么重要的生意。还会错过许多大腿照。但我要省钱。”
 
“我明白了。”她故作端庄地说道，然后把一只绒面革做的大手提袋小心翼翼地放在办公桌玻璃台面的一角上。她身子向后倚着，拿了我的一支香烟。我用纸火柴给她点烟的时候烧到了手指。
 
她吐出一片扇状的烟雾，透过烟雾朝我微笑。她的牙齿挺漂亮，而且很大。
 
“你大概没想到会这么快又见到我。你的脑袋怎么样了？”
 
“很糟糕。没错，我是没想到。”
 
“警察对你好吗？”
 
“一如既往。”
 
“我没有耽误你的什么要紧事吧？”
 
“没有。”
 
“不过，我觉得你见到我不是很高兴。”
 
我装了一只烟斗，伸手去拿那盒纸火柴。我小心翼翼地点着烟斗。她用赞许的眼神观察着这一切。抽烟斗的都是可靠的男人。她要对我感到失望了。
 
“我努力地让你置身事外，”我说，“我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不过这事儿反正也跟我无关了。昨晚我忍气吞声了一回，灌下一瓶酒后倒头就睡，如今这案子已经归警察了：他们警告过我不要插手。”
 
“你让我置身事外的原因是，”她平静地说，“你觉得警察不会相信我昨晚纯粹是出于无聊的好奇心才跑到那个坑里去的。他们会怀疑这当中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原因，然后把我敲打成残废。”
 
“你怎么知道我就没有相同的想法呢？”
 
“警察也只是人。”她说了句毫不相干的话。
 
“他们一开始是人，我是这么听说的。”
 
“呀——一大早就开始愤世嫉俗了。”她用一种倦怠但刨根究底的目光将办公室扫视了一遍。“你在这里干得很好吗？我是说，从财务方面讲？我是说，你钱挣得多吗？瞧你的家具。”
 
我哼了一声。
 
“或者是说，我应该少管闲事，不再提无关的问题？”
 
“问题是，你提了有用吗？”
 
“这下我俩都在提了。告诉我，昨晚你为什么要替我遮掩？是因为我有一头红发，还有一副漂亮的身材吗？”
 
我一言不发。
 
“让我们换个问法，”她用愉快的语调说，“你想不想知道那串翡翠项链是谁的？”
 
我能感觉得到自己的脸变僵了。我努力地回想，但无法确切地回忆出来。突然之间，我想起来了。关于那串翡翠项链，我没有对她提过一个字。
 
我伸手拿起火柴，把烟斗点上。“不是特别想。怎么了？”
 
“因为我知道。”
 
“嗯——哼。”
 
“你乐意多说话的时候有什么表现——扭脚指头？”
 
“行了，”我没好气地嘟囔着，“你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答案的。那就说来给我听听吧。”
 
她睁大了那双蓝眼睛，有那么一会儿工夫我觉得它们似乎有一点湿润。她把下唇放在齿间，就这样咬着嘴唇，低头盯着桌子。接着她耸了耸肩，松开嘴唇，真诚地朝我微笑。
 
“哎，我知道我只是个爱多管闲事的傻妞。可我的身体里确实有侦探的血脉。我的父亲是个警察。他名叫克利夫·赖尔登，当了七年的贝城警察局长。我想这就是根源了。”
 
“我好像想起来了。他后来怎么样了？”
 
“他被解雇了。这件事让他的心都碎了。一个叫莱尔德·布伦特的男人率领一群赌徒选了一个他们中意的市长。然后他们就让老爸负责档案与鉴定局，这在贝城大概只有一包袋泡茶大小。老爸于是不干了，他又混了几年，然后就死了。妈妈没过多久也随他去了。所以过去的两年我是一个人过的。”
 
“我很难过。”我说。
 
她碾灭了香烟。烟嘴上没有留下口红印。“我说这件事来烦你的唯一原因是，这一点让我很容易跟警察相处。我想我昨晚就应该告诉你了。所以，今天早上，我弄清了是谁在负责这个案子，然后跑去见他。他一开始对你有些恼火。”
 
“没关系，”我说，“就算我当时把真相一五一十地全告诉了他，他还是不会相信我的。他只会咬掉我的一只耳朵。”
 
她看上去有些伤心。我站起身，打开了另一扇窗户。大道上车流发出的噪音一浪接一浪地飘进来，就像晕船时的恶心。我感觉很糟糕。我拉开桌子的深抽屉，掏出那瓶办公用酒，给我自己倒了一杯。
 
赖尔登小姐用不认可的眼光观察着我。我不再是一个可靠的男人了。她一言不发。我一杯酒下肚后收好瓶子，坐了下来。
 
“你没请我喝一杯。”她冷冷地说。
 
“对不起。现在只有十一点钟，甚至还不到。我觉得你看上去不像那种人。”
 
她眼角一皱。“这算是恭维吗？”
 
“在我的圈子里，是的。”
 
她仔细想了想。这话在她听来没有任何意义。我想了一想，发现它对我而言也没有意义。不过那杯酒让我感觉好多了。
 
她向前倾着身子，手套缓缓擦过桌面玻璃。“你不打算雇一个助手，是吗？哪怕这只需要你时不时地说句好话？”
 
“不。”
 
她点点头。“我想你大概是没这意愿。我最好还是把我的信息告诉你，然后就回家吧。”
 
我一言不发。我又点上了烟斗。它能让你显得深思熟虑，尽管你这时并不在思考。
 
“首先，我想到的是，这样一串翡翠项链可能是博物馆藏品，而且知名度很高。”她说。
 
我在半空中捏着仍在燃烧的火柴，看着火焰朝我的手指越爬越近。然后我轻轻地吹灭火柴，把它扔进烟灰缸，对她说道：
 
“我从没跟你提过翡翠项链的事。”
 
“你没有，但兰德尔警督说了。”
 
“应该有人去把他的嘴缝上。”
 
“他认识我父亲。我保证过不对别人说。”
 
“你现在就在对我说。”
 
“你本来就已经知道了，傻瓜。”
 
她的手突然向上一举，仿佛是要举到嘴边，可刚抬到半道就慢慢地落回了原处；她的双眼也睁大了。她演得很像，可我对她还有些别的了解，这表演的效果因此大打折扣。
 
“你确实本来就知道，对不对？”她压低了嗓子轻声问道。
 
“我以为是些钻石首饰。一只手镯，一对耳环，一条吊坠，三只戒指，其中一只上面也许还有翡翠。”
 
“这笑话一点儿也不好笑，”她说，“而且也蒙不了人。”
 
“翡翠玉。非常稀有。精雕细琢的玉珠，每粒六克拉左右，一共六十粒。值八万美元。”
 
“你有双这么漂亮的棕眼睛，”她说，“可你却觉得自己是硬汉。”
 
“呃，项链是谁的，你又是怎么查出来的？”
 
“很简单。我想城里的头号珠宝商也许知道，所以我就去问了布洛克珠宝店的经理。我对他说，我是一名作家，想写一篇关于稀世翡翠的文章——后面的话你懂的。”
 
“于是他相信了你的一头红发和你漂亮的身材。”
 
她的脸刷地一下红到了鬓角。“嗯，不管怎样他告诉我了。项链属于一位家住贝城的富有女士，她的别墅位于峡谷区。卢因·洛克里奇·格雷尔太太。她的丈夫大概是一名投资银行家，腰缠万贯，身家大概在两千万上下。他曾经在贝弗里山上拥有一座广播电台——KFDK电台，格雷尔太太以前就在那里工作。他五年前娶了她。她是个令人销魂的金发尤物。格雷尔先生则是个脾气暴躁的老头儿，常常待在家里吞甘汞片[1]，这时格雷尔太太就会四处走走，享受美好时光。”
 
“这个布洛克的经理，”我说，“这家伙倒是挺好哄的。”
 
“哦，我不是从他一个人身上套出所有这些信息的，傻瓜。我只问了他那串项链的事。剩下的我是从吉迪·格蒂·阿博加斯特那儿问来的。”
 
我把手伸进深抽屉，又掏出了那瓶办公用酒。
 
“你不会闹了半天也是个酒鬼侦探吧？”她不安地问。
 
“是又如何？他们总能解决手头的案子，眼睛甚至都不眨一下。继续讲故事。”
 
“吉迪·格蒂是《纪事报》的社会版编辑。我认识他有些年了。他体重两百，留着撮希特勒式的小胡子。他调出了格雷尔夫妇的资料。看。”
 
她把手伸进手袋，一张照片从桌子那头滑了过来——一张五乘三的覆膜照。
 
那是一个金发女郎。一个足以让主教一脚把彩色玻璃窗踹个洞的金发女郎。她穿着看似黑白两色的休闲装，戴一顶与之相配的帽子，神情有一点高傲，但不过分。不管你要什么，不管你碰巧喜欢哪一类——她都符合。年龄在三十岁上下。
 
我一口闷掉了手里的那杯酒，酒精灌下喉咙的时候烧得我嗓子眼儿直疼。“快拿走，”我说，“我都要跳起来了。”
 
“怎么啦，我是替你弄到的。你会乐意见她的，对不对？”
 
我又看了看照片，然后把它塞到记事簿底下。“今晚11点怎么样？”
 
“听着，这事儿可不是说笑的，马洛先生。我给她打过电话了。她答应见你。谈生意。”
 
“一开始也许是。”
 
她做了一个不耐烦的手势，于是我停止了装疯卖傻，脸上重新挂起那个饱经历练的皱眉表情。“她见我是为了什么事？”
 
“当然是她的项链啦。事情是这样的。我给她打了电话，费了好大力气才跟她通上话——这是很自然的，可最后我还是成功了。然后我把我跟布洛克珠宝店的那个男人表演的那套把戏又演了一遍，可是这次不管用。她听上去像是有宿醉。她说了句什么让我跟她的秘书谈，但我设法在电话上留住了她，问她是不是真有一串翡翠玉项链。过了一会儿，她说：有。我问她，我能不能见见那串项链。她说，为什么？我又把我的故事说了一遍，效果一点儿也不比第一次好。我能听见她在打哈欠，还在大声训斥话筒旁边的某个人，怪他不该替我接通。这时我说，我替菲利普·马洛工作。她说了句，‘那又怎么着？’就像这样。”
 
“难以置信。不过，如今的社交女性说起话来都跟荡妇一个样。”
 
“这我就不知道了，”赖尔登小姐甜甜地说，“也许她们中的有些人本来就是荡妇。于是我问她，她有没有直线电话，她说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可滑稽的是，她一直没有挂断我的电话。”
 
“她脑子里想着那串翡翠，而她又不知道你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再说，她可能已经接到兰德尔的电话了。”
 
赖尔登小姐摇摇头。“没有。我后来给他打电话时，他不知道那串项链的主人是谁，直到我告诉他。他很惊讶地发现我打探出了这一点。”
 
“他会习惯你的，”我说，“他说不定已经习惯了。后来呢？”
 
“于是我对格雷尔太太说：‘你还想要回项链，对不对？’就像这样。我不知道还能怎么说。我必须说点儿什么能震她一震的话。这话起效果了。她连忙给了我另一个号码。我拨了那个电话，说我想见她。她好像很吃惊。所以我只能把事情告诉了她。她听了可不高兴。可她确实一直在纳闷：马里奥特为什么一直没有联系她。我猜她在想马里奥特已经卷钱逃走了，或者是出了类似的事情。于是，我定好在两点钟见她。然后我跟她说起了你，说你多么棒，多么谨慎，在帮她取回项链的事情上你会是个多么合适的人选——只要还有一线机会，就这样说了一通诸如此类的话。她已经有了兴趣。”
 
我一言不发，只是盯着她看。她看上去很受伤。“怎么了？我做得对吗？”
 
“有件事情难道你就是想不通吗？这已经是警方的案子了，我也已经被人警告过不要插手了。”
 
“格雷尔太太完全有权雇用你，只要她想。”
 
“做什么呢？”
 
她不耐烦地把手袋咔哒咔哒地打开又扣上。“哦天哪——那样的一个女人——那样的容貌——你难道不明白吗——”她打住了，咬了咬嘴唇，“马里奥特是个怎样的男人？”
 
“我几乎不认识他。我觉得他是个娘娘腔。我不是特别喜欢他。”
 
“他是一个对女人有吸引力的男人吗？”
 
“对有些女人。其他女人会想吐口水。”
 
“哦，不过看上去他可能对格雷尔太太有吸引力。她跟他一起出去过。”
 
“她大概跟一百个男人出去过。现在拿回项链的机会已经很渺茫了。”
 
“为什么？”
 
我起身走到办公室的一头，用手掌拍着墙，狠狠地拍。墙那边传来的咔哒咔哒的打字声停了一会儿，然后又响了起来。我透过那扇打开的窗户俯视夹在我这栋楼和豪邸酒店间的那道天井。咖啡馆的气味冲天，这强度都够在上面加盖一个车库了。我回到桌子边，把那瓶威士忌放回原处，关上抽屉，重新坐好。我第八次或是第九次点上烟斗，目光越过有段时间没掸灰的玻璃桌面，认认真真地看着赖尔登小姐那张严肃诚实的小脸蛋儿。
 
这是一张你会渐渐喜欢上的脸蛋，喜欢到无法自已。光彩照人的金发女郎到处都是，可这张脸却很耐看。我对着它微笑。
 
“听着，安。杀死马里奥特是个愚蠢的错误。策划这次抢劫的团伙绝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来。事情的经过一定是这样的：某个嗑药嗑昏了头的矬蛋拿了把枪，跟着他们一起去跑场，结果这家伙昏了头。马里奥特乱动了一下，某个小阿飞就把他打倒在地了，一切都发生得非常突然，根本来不及阻止。这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伙，他们有内幕消息，了解珠宝和珠宝女主人的动向。他们只要适度的利润，而且他们会遵守规则。可这场猥琐的谋杀却与之完全不符。我的猜测是，不管是谁干的这件事，他在几个钟头前就已经是一具死尸了：脚踝上绑着石头，沉入大西洋深处。那串翡翠要么和他一起沉了下去，要么——如果他们大概了解其真实价值的话——就被他们藏在了某个地方，并且会在那里雪藏很长一段时间——也许是几年，直到他们敢把它再拿出来为止。或者——如果这个团伙够大的话——这项链也许会出现在世界的另一边。如果他们真的了解这串翡翠的价值，那这八千美元的开价就显得太低了。不过要卖掉它确实很困难。有一件事我很肯定。他们绝不是有意要害谁的命。”
 
安·赖尔登听着我的话，双唇微张，一脸着了迷般的神情，仿佛她正在看着达赖喇嘛。
 
她慢慢地闭上嘴，点了一下头。“你真了不起，”她柔声说道，“可你是个疯子。”
 
她站起身来，拾起手袋。“你到底愿不愿意去见她？”
 
“兰德尔阻止不了我——如果邀请是她发出的。”
 
“好吧。我还要去见一个社会版编辑，再尽可能地收集一些有关格雷尔夫妇的内幕消息。有关她的爱情生活。她应该会有的，你说呢？”
 
她那镶在一头红发中的脸蛋上写满了惆怅。
 
“谁没有？”我冷笑道。
 
“我从没有过。不算真有过。”
 
我抬起手，捂紧嘴巴。她严厉地看了我一眼，朝门口走去。
 
“你忘了件东西，”我说。
 
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什么？”她把桌面上下扫视了一遍。
 
“你少跟我装蒜。”
 
她回到桌旁，郑重地从桌子对面探过身来。“他们为什么要杀那个杀了马里奥特的人，如果他们不喜欢谋杀的话？”
 
“因为那个人终有一天会被人拖走，然后被撬开嘴巴——只要他们把他的药给拿走。我的意思是说，他们不会杀一位客户。”
 
“你为什么认定那杀手嗑药？”
 
“我没有认定。我只是这么说。大部分小阿飞都嗑药。”
 
“哦。”她直起身，点点头，朝我微笑。“我猜你说的是这些。”她边说边麻利地把手伸进手袋，将一袋用绵纸包裹的东西放在桌上。
 
我伸手抓起这包东西，小心翼翼地把上面的橡皮绳拿掉，然后打开纸袋。三根又粗又长、带纸烟嘴的俄国香烟躺在里面。我看看她，一言不发。
 
“我知道我不该拿的，”她几乎是在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可我知道这些是大麻烟。它们一般包在普通的纸里面，可最近在贝城这块儿，他们开始像这样包装这些东西。我见过几根。我当时觉得，要是让人发现这个可怜虫不但挺了尸，而且口袋里还装着大麻烟的话，那就太残忍了些。”
 
“你应该把烟盒也拿走的，”我平静地说，“那里面有粉末。而且空烟盒显得很可疑。”
 
“我不能——有你在场。我——我差点回去拿了。但我没这个胆子。给你惹麻烦了吗？”
 
“没有，”我撒了个谎，“能有什么麻烦？”
 
“那我就放心了。”她惆怅地说。
 
“你为什么不把它们扔掉？”
 
她思考着这个问题，一面抓紧那只手袋贴在身侧；她那顶可笑的宽边帽斜戴在头上，遮住了她的一只眼睛。
 
“我想着一定是因为我是警察的女儿，”她随后终于开口了，“你再怎么着也不能丢掉证据。”她的微笑很勉强，而且透着心虚，她的面颊红了。我耸耸肩。
 
“哎——”这个字悬浮在空气中，就像一缕烟飘在门窗紧闭的屋子里。吐出这声“哎”后，她的双唇依然张着。我任由它悬浮在那里。她脸上的红晕更深了。
 
“我非常抱歉。我不该这么干的。”
 
这句话我同样没有接。
 
她快步走到门口，出了房间。
 <hr/> 
[1]甘汞片在那个年代被用于治疗梅毒，后来因其毒性早已停用。

14
 
我用手指戳了戳这几根长长的俄国香烟，把它们整齐地排成一排，一根挨着一根，接着吱呀一声往椅子上一靠。你再怎么着也不能丢掉证据。这么说它们是证据。可证明什么呢？证明一个男人偶尔吸过大麻烟，证明任何新奇的滋味似乎都会对他产生吸引。另一方面，许多好勇斗狠之徒也吸过大麻，还有许多乐队里的乐师和高中生，以及那些不再想守规矩的好姑娘。美国版的印度草。一种哪里都能生长的烟草。如今种植这种东西是不合法的。对于一个像美国这么大的国家而言，这意味着很多事情。
 
我坐在那里，吸着烟斗，听着打字机在办公室隔墙后面发出咔哒咔哒声，听着好莱坞大道上交通灯变换时的当当声，还有空气中沙沙的春天的声音，就像一只纸袋在水泥人行道上一路迎风簌簌。
 
这几支香烟个头挺大，不过很多俄国烟都是这样，而且大麻是一种质地粗糙的烟叶。印度大麻。美国版的印度草。证据。天啊，女人们戴的都是什么帽子啊。我的脑袋疼。疯子。
 
我拿出小折刀，展开一片锋利的小刀片——那片我没有用来清过烟斗的，然后伸手拿起一根香烟。警方化验师就是这么做的。沿着中线划开，放在显微镜下观察里面的东西，这是开始。说不定这里头就有什么不寻常的东西。可能性不大，可那又怎么着呢，反正他按月领工资。
 
我沿着中线划开了一根。烟嘴部分很硬，要划开不太容易。好吧，我是个硬汉，不管怎样我还是划开了。想要拦我你就试试。
 
一张薄薄的、卷成卷的硬纸片被切成亮闪闪的几截，从烟嘴里部分伸展开来，露出了上面的印刷文字。我坐直了身子，笨拙地伸手去抓。我努力地想把它们按次序在桌子上展平，可它们老是滑来滑去的。我又抓了一根香烟，眯起眼睛往烟嘴里看。然后我开始用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使用刀片。我把香烟的烟嘴那截从上到下捏了个遍。这一部分的纸壁都很薄，你能感觉到下面的质感颗粒。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切下烟嘴，然后再用加倍的小心沿着它的纵轴往下切，不过仅仅是到位即止。切开的烟嘴下面露出了又一张卡片，卷成一个卷，这次完好无损。
 
我如获至宝般地将它展开。那是一张男人的名片。淡淡的象牙色，和白色只有一步之遥。名片上面镌刻着颜色很浅的文字。左下角上有一个谧林高地的电话号码。右下角上镌刻着：“只见预约访客。”名片中间的文字字体稍大，但同样很不起眼：“朱尔斯·亚姆瑟。”下方，一行稍小的文字：“精神医师。”
 
我拿起第三根香烟。这次，我没有动刀，而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张卡片掏了出来。两张卡片一模一样。我又把它塞回了原位。
 
我看了看表，把烟斗放进烟灰缸，然后为了确定时间，又看了回表。我用一部分绵纸卷了那两根切开的香烟和那张割开的名片，又用另一部分绵纸卷了那支完整的、里面塞着卡片的香烟，然后把两包东西都锁在了桌子里。
 
我坐下来，看着名片。朱尔斯·亚姆瑟，精神医师，只见预约访客，谧林高地的电话号码，没有地址。三张这样的名片卷在三支大麻烟里，装在一只中国或日本丝绸做的烟盒里，烟盒上还镶着仿玳瑁框，这样一件外贸商品大概值三十五到七十五美分，可能来自任何一家东方商店——“会飞星”、“朗星通”，诸如此类的地方，店里面一个彬彬有礼的小日本对着你嘶嘶作声，你如果对他说，那种叫“阿拉伯之月”的香料闻上去跟青楼后堂里的姑娘一样，他也会对你开怀大笑。
 
而这一切都装在一个翘了辫子的男人口袋里，他还有另一只货真价实，极其昂贵的香烟盒，里面装着他实际享用的香烟。
 
他一定把这只烟盒给忘了。这说不通。也许这根本就不是他的。也许这是他在哪家旅馆的门厅里捡到的。然后忘了自己身上还有这么件东西。忘了把它上交了。朱尔斯·亚姆瑟。精神医师。
 
电话响了，我心不在焉地接了起来。话筒里传来一个冷静坚毅的声音，像是一个对自己充满信心的警察。是兰德尔打来的。他声音不大。他是那种冷若冰霜的类型。
 
“这么说，你不知道昨晚那个姑娘是谁？她在大道上让你搭了车，而且你还是步行到那里的。你谎撒得真好，马洛。”
 
“也许你有女儿，那样的话你也不会乐意见到扛着相机的记者从灌木丛里跳出来，拿闪光灯往她脸上招呼。”
 
“你对我撒谎了。”
 
“不客气。”
 
他沉默了半晌，仿佛是在就某件事拿定主意。“这件事儿就算了，”他说，“我见过她了。她进屋来，跟我讲了她的故事。她的父亲是一个我认识而且尊敬的人——真是碰巧。”
 
“她告诉你了，”我说，“然后你也告诉她了。”
 
“我告诉了她一丁点信息，”他冷冷地说，“出于某个原因。我给你打电话，也是出于相同的原因。这项调查会秘密进行。我们有机会摧毁这个珠宝盗窃团伙，而且我们打算抓住这个机会。”
 
“哦，今天早上的案子是一桩团伙谋杀。好吧，你说了算。”
 
“顺便说一句，那只怪怪的香烟盒里有大麻粉末——就是那只上面有龙的烟盒。你确定没有看到他从那里拿烟出来抽？”
 
“非常确定。我在场的时候，他只抽过另外一只烟盒里的烟。不过他并没有一直跟我在一起。”
 
“明白了。嗯，就这样吧。记住我昨晚对你说的话。不要打这个案子的主意。我们要你做的就是保持沉默。否则——”
 
他顿了一下。我对着话筒打了个哈欠。
 
“我听到了，”他厉声说道，“也许你以为我没办法说到做到。可我做得到。你只要乱动一下，我就把你作为重要证人关起来。”
 
“你是说，报纸不会得到这个案子的消息？”
 
“他们会知道谋杀案——但他们不会知道这背后的事情。”
 
“你也不知道。”我说。
 
“我已经警告过你两遍了，”他说，“不会有第三遍了。”
 
“你的话真多，”我说，“对于一个手里捏着所有王牌的人而言。”
 
这话一出口，那头的电话就毫不客气地挂上了。好吧，见鬼去吧，让他自己办这个案子吧。
 
我在办公室里四下走了几步，好冷静下来，然后给自己买了一小杯烈酒；我又看了看表，看不出时间来，于是又一次在桌子前面坐下。
 
朱尔斯·亚姆瑟，精神医师。只见预约访客。给他足够的时间，付他足够的金钱，他就能治愈一切——从了无兴致的丈夫，到一场蝗灾。他会是一个专家，专业领域包括受挫的婚外恋，独守空闺、寂寞难耐的女人，四处漂泊、不给家里写信的少男少女，同时还擅长解答“房产到底是现在卖还是再等一年”，“这个角色是会损害我的公众形象还是让我显得多才多艺”之类的问题。男人们也会偷偷摸摸去找他——那些强壮的大块头，在办公室里像狮子一样咆哮，可马甲之下却全是一群软蛋。不过找他的主要是女人——喘着粗气儿的胖女人，脸颊通红的瘦女人，爱做梦的老女人，还有自认为可能有恋父情结的小女人：各种大小，尺寸，年龄的女人，但都有一个共同点：有钱。朱尔斯·亚姆瑟先生可不去县医院值周四的班。他的服务都是现场付现钞。那些有钱的婊子连牛奶账单都要上门去催，却乐意当场掏钱给他。
 
一个坑蒙拐骗的艺术家，一个满嘴谎话的喇叭筒，一个把名片卷在大麻烟里的小子，最终这张卡片出现在了一个死人身上。
 
这会是一场好戏。我伸手抓起电话，请接线员转接那个谧林高地的号码。

15
 
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个干巴巴的、听上去有些沙哑的外国口音：“你—嗷（好）。”
 
“我能和亚姆瑟先生通话吗？”
 
“啊不。我抱歉。我非——非常抱——歉。亚姆瑟从不位于电话上说话。我是他——的秘书。我愿意记下留言？”
 
“你们这儿的地址是什么？我想见他。”
 
“啊，你想专业咨询亚姆瑟？他会非——常高兴的。但是他是非——常忙的。你什么时候想见他？”
 
“立刻。就今天什么时候。”
 
“啊，”那声音抱歉地说，“那不可能。下周也——与（许）吧。我会看一下本子。”
 
“听着，”我说，“别管本子了。你偶（有）铅笔吗？”
 
“可当然，我偶铅笔。我——”
 
“记下我的话。我的名字是菲利普·马洛。我的地址是卡胡安佳大楼615，好莱坞，位于好莱坞大道近伊瓦尔街处。我的电话是格伦维尤7537。”我把那几个复杂的词拼了出来，然后等待回音。
 
“是的，马洛先森。我偶了。”
 
“我想和亚姆瑟先生当面谈谈一个叫马里奥特的男人。”我把这个名字也拼了出来。“非常紧急。事关生死。我想立刻见他。L-i立——K-e刻。马上，换句话说。明白了吗？”
 
“你说话非——常奇怪，”那个外国口音说。
 
“不。”我抓住电话座摇了摇。“我没事儿。我说话一直这样。这是一桩非常奇怪的事情。亚姆瑟先生铁定想要见我。我是个私家侦探。但我在见他之前，不打算去见警察。”
 
“啊，”那声音变得像自助餐厅里的饭食一样冷，“你是警察，对不？”
 
“听着，”我说，“我是警察——不对。我是个私家侦探。秘密的。不过这事儿照样非常紧急。你会给我回电，对不？你偶电话号码，是吗？”
 
“是。我偶电话号码。马里奥特先森——他是病了？”
 
“哎，他现在确实爬不起来了，”我说，“这么说你认识他？”
 
“可是不。你说一件事事关生死。亚姆瑟他治好很多人——”
 
“这次他搞砸了，”我说。“我在这儿等着电话。”
 
我挂上话筒，猛地扑向那瓶办公用酒。我觉得自己像是经历了一台绞肉机的折磨。十分钟过去了。电话响了。那个声音说：
 
“亚姆瑟他会在六点钟见你。”
 
“可以。地址呢？”
 
“他会派一辆车。”
 
“我自己有车。你就给我——”
 
“他会派一辆车。”那个声音冷冷地说，接着听筒里传来咔哒一声电话挂上的声音。
 
我又看了看表。午饭时间已经过了。最后那杯酒把我的胃烧得火辣辣的。我不饿。我点了一支烟。那味道就像水管工的手帕。我冲着办公室那头的伦勃朗先生点点头，伸手抓起帽子，出了房间。我走向电梯，走到半道上时，一个想法突然落进了我的脑海。它的出现没有原因也没有道理，就像一块砖头那样落了下来。我停下脚步，倚在大理石墙面上，转着我脑袋上的帽子；突然，我哈哈大笑。
 
一个从电梯里出来的姑娘正要回去工作，从我身边经过时她朝我投来那种眼神就好像要让你的脊柱有长筒袜抽丝一般的感觉。我朝她挥挥手，走回我的办公室，一把抓起电话。我要联系一个我认识的男人，此人在一家产权公司管地产登记簿。
 
“你能单凭地址查到某处地产吗？”我问他。
 
“当然了。我们有交叉索引。哪个地址？”
 
“西五十四街1644。关于这处产权的状况，我想了解一点信息。”
 
“我最好过会儿给你回电。你的号码是多少？”
 
约摸过了三分钟，他的回电来了。
 
“拿出笔来，”他说，“这个地址是梅普尔伍德地产4号，卡拉狄附加区，11街区，8号地块。记录中的所有人是——受某些条件的制约——杰西·皮尔斯·弗洛里安，一名寡妇。”
 
“哦。什么条件？”
 
“下半年的房产税，两份十年期街道改良债券，一份暴雨排水系统评估债券——同样十年期，不得拖欠还款，还有一份金额为两千六百美元的一级信托契书。”
 
“你说的是那种允许他们只需提早十分钟通知你，然后就可以把你的房子强制出售抵债的东西？”
 
“不见得有那么快，但确实比按揭贷款的要来得快。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奇怪的，除了信托契书的金额。这对于那片社区来说太高了些，除非是新房。”
 
“那是栋很老的房子，而且破旧，”我说，“要我说，一千五百块就能买下来。”
 
“那这就很不寻常了，因为再融资发生在四年前。”
 
“好吧，契书持有人是谁？某家投资公司？”
 
“不。一个个人。一个叫林赛·马里奥特的男人，单身汉。弄清了吗？”
 
我忘了自己对他说了什么或是表达了怎样的感谢之词。它们大概听上去还像是人话。我坐在那里，面墙呆望着。
 
我的胃突然感觉好了。我饿了。我下楼进了大楼咖啡厅，吃了午饭，然后把我的车开出了大楼边上的停车场。
 
我驾着车，先朝南，再向东，一路驶向西五十四街。这次我身上没带酒。

16
 
这片街区看上去和前一天一模一样。街道上空空如也，除了一辆运冰车，私家车道上的两辆福特，还有街角里的一团尘土在打旋。我缓缓驶过1644号，往前开过一点距离后停好车，然后仔细研究起左右两边的几栋房子来。我扭头往回走，在那栋房子的门前停下脚步，看着那棵坚强的棕榈树和那一小块枯黄的、无人浇水的草坪。房子里似乎没有人，但也说不定。它看上去就是这副模样。前廊里那把孤独的摇椅还趴在昨天的位置上。人行道上扔着一张宣传报纸。我把它捡起来，在大腿上拍了拍，随即看到隔壁的窗帘动了一下，就在靠近前窗那里。
 
又是那爱管闲事的老太婆。我打了个哈欠，把帽檐往下压了压。一只尖鼻子贴在窗玻璃的内侧上，几乎都快被挤扁了。鼻子上头是白发，还有一双从我现在的位置看上去似乎并不奇特的眼睛。我慢悠悠地走过人行道，那双眼睛注视着我。我朝里一拐弯，朝她家走去。我爬上木头台阶，揿响了门铃。
 
门啪嗒一声开了，就像是安在弹簧上的一样。这是一个高个儿的老家伙，下巴长得像兔子。从近处看，她的眼神犀利得就像灯光映在平静的水面上。我脱下帽子。
 
“您是那位就弗洛里安太太的状况打电话给警方的女士吗？”
 
她冷静地盯着我，没有放过我身上的一分一厘，说不定连我右肩胛上的胎记也看了个清楚。
 
“我不说我是，小伙子，我也不说我不是。你是谁？”她的嗓音尖尖的，带着鼻音，正适合打八线合用的电话。
 
“我是一名侦探。”
 
“老天。你怎么不早说？她现在又干了啥？我什么也没看到，我也什么都没漏掉。购物的事情现在全部由亨利来替我做。那里到现在连个声儿都没有呢。”
 
她啪嗒一声解下网格门上的门钩，把我拉了进去。门厅里有股家具油的味道。这里放着许多深色的家具，它们曾经一度很时髦——镶板上有镶饰，角上有扇形饰边。我们走进一间客厅，这里的所有东西，但凡能插进一根大头针的，就全都用针别着一块蕾丝棉罩布盖在上面。
 
“我说，我以前没见过你吗？”她突然发问，语气中透着一丝狐疑。“我肯定见过。你就是那个——”
 
“没错。但我还是侦探。亨利是谁？”
 
“哦，他只是个给我跑腿的小男孩儿，有色人种。行了，你想要什么，小伙子？”她拍着一条干干净净的红白围裙，瞪着又圆又亮的眼珠打量着我。她咔哒咔哒地咬了两下假牙，权当操练。
 
“昨天那几个警官去过弗洛里安太太家以后，有没有上你这儿来过？”
 
“什么警官？”
 
“穿制服的警官。”我耐心地说。
 
“来过，他们待了一会会儿。他们啥也不知道。”
 
“跟我描述一下那个大个子男人——那个拿着手枪，因而促使你打电话报警的男人。”
 
她描述了他的相貌，细节分毫不差。没错，那就是马洛伊。
 
“他开的是什么样的车？”
 
“一辆小车。他几乎都钻不进去。”
 
“就这些吗？这名男子是谋杀犯！”
 
她大张着嘴巴，但眼神中却透着喜悦。“天啊，真希望我能告诉你更多信息的，小伙子。但我对汽车了解得不多。谋杀，是吧？这镇子里的人现在连一分钟都不得安生了。二十一年前我刚来这儿的时候，我们几乎都不锁门。现在那群黑帮、坏警察还有政治家都在拿机关枪互相突突呢，我听说是这样的。简直是不成体统，小伙子。”
 
“是啊。关于弗洛里安太太，你都知道些什么？”
 
那张小嘴巴噘了起来。“她不是个好邻居。晚上收音机放得很响。还唱歌。她跟谁都不说话。”她身子往前微微一倾。“我不是很确定，但我认为她喝酒。”
 
“她有很多来访者吗？”
 
“她根本就没有来访者。”
 
“如果有的话，您一定会知道的，太太您——”
 
“莫里森太太。天啊，那是当然。除了朝窗户外边张望，我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
 
“我敢打赌，这一定是件很有趣的事。弗洛里安太太在这儿住了很长时间了？”
 
“十年吧，我想。一度有过丈夫。在我看来像是个坏丈夫。他死了。”她顿了一下，想了想。“我猜他是自然死亡的，”她补充道。“我没听到过别的说法。”
 
“有钱留给她吗？”
 
她的眼珠子往后一缩，接着是她的下巴。她用力地抽了抽鼻子。“你在喝酒。”她冷冷地说。
 
“我刚刚拔过牙。牙医开给我的。”
 
“我不赞成喝酒。”
 
“酒是不好，药用的除外。”我说。
 
“我也不赞成喝药用的酒。”
 
“我想你是对的，”我说，“他有没有留钱给她？她丈夫，我是说。”
 
“我怎么知道？”她的嘴大小和平滑程度都如一块梅干。我已经失宠了。
 
“自从那几个警官来过以后，还有没有其他任何人上那里去过？”
 
“没见过。”
 
“非常感谢，莫里斯太太。我现在不打算继续麻烦您了。您非常友善，而且给了我很大帮助。”
 
我走出房间，推开正门。她跟着我走到门口，清了清喉咙，又咔哒咔哒地咬了两下牙齿。
 
“我该打哪个电话？”她问道，语气缓和了一些。
 
“大学区4-5000。请纳尔蒂警督接听。她靠什么过活——救助金？”
 
“这片小区可不是吃救助金的。”她冷冷地说。
 
“我敢打赌，这只橱柜当年一定引得整个苏福尔斯市羡慕不已呢。”我边说边盯着门厅里的一只有雕饰的餐具柜说道——它放在这里是因为餐厅太小了，塞不进去。餐具柜的两端做成弧形，四条腿上有雕纹，通体布满嵌饰，正面上画着一篮水果。
 
“是梅森市，”她温和地说，“一点儿不错，我们曾经有过一个美好的家，我和乔治。最好的家。”
 
我推开网格门，抬脚跨了出去，并再次对她表示感谢。她现在开始微笑了。她的微笑和她的眼神一样犀利。
 
“每个月的头一天，有一封挂号信。”她突然说。
 
我转过身去，等着她往下说。她身子朝我这边一倾。“我看到邮递员走到那扇门前，让她签字。每个月的头一天。然后就精心打扮一番，出门去了。不到很晚不回家。半夜还唱歌。有时唱得太响，我可能还叫过警察。”
 
我轻轻拍了拍那条纤瘦歹毒的胳膊。
 
“您真是千里挑一的好人，莫里斯太太。”我说。我戴上帽子，朝她扶扶帽檐，转身离开。在人行道上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什么，赶紧折返。她这时还站在网格门后面，房门在她身后开着。我又一次爬上台阶。
 
“明天是第一天，”我说，“四月一号。四月傻瓜日。请务必留意她是否依然收到挂号信，好吗，莫里斯太太？”
 
那双眼睛朝我闪着光。她开始大笑——老太婆的尖声大笑。“四月傻瓜日，”她哧哧地笑，“也许她收不到了。”
 
我留下她一个人在那里笑。那声音就像是母鸡在打嗝儿。

17
 
到了隔壁，不论我是敲门，还是摁门铃，都没有人应。我又试了一次。网格门没挂门钩。我又试了试房门。没锁。我走了进去。
 
一切照旧，甚至是那股杜松子酒味儿。地板上还是没有尸体。昨天弗洛里安太太坐过的椅子旁边还放着那张小桌子，桌上有一只脏玻璃杯。收音机关了。我走到那张长沙发边上，伸手去摸座垫后面——还是那位阵亡的士兵，只是现在又多出了一位战友和它躺在一起了。
 
我喊了一嗓子。没有应答。这时我隐约听到了一阵缓慢悠长、闷闷不乐的呼吸声，有那么点像是呻吟。我穿过那道拱门，偷偷溜进那间小门厅。卧室的门半开着，呻吟声就是从门后面传出的。我把脑袋伸进去，看了一眼。
 
弗洛里安太太在床上。她直挺挺地仰面躺着，一条棉盖被拉到下巴。盖被上的一只绒球几乎都被她含进嘴里了。她那张蜡黄的长脸松松垮垮的，像个半死的人。脏兮兮的头发披散在枕头上。她的眼睛慢慢地睁开了，没有表情地看着我。房间里，睡眠、烈酒和脏衣服的气味混在一起，令人作呕。一只六十九美分的闹钟在梳妆台那剥落的灰白漆面上滴答作响。这声音响得足以撼动房间的四壁。闹钟的上方有一面镜子，照着这女人的脸庞，现出一幅扭曲的映像。那只大箱子还开着——她之前就是从那里面拿照片的。
 
我开口道：“下午好，弗洛里安太太。你病了？”
 
她慢吞吞地翕动着两片嘴唇，一片磨着另一片，然后伸出舌头，往嘴唇上抹了点口水，下巴也开始抽动。从她嘴里冒出的声音就像一张走调的留声机唱片。她的眼睛此刻显露出认出我的表情，但这表情里没有愉悦。
 
“你们抓到他了？”
 
“驼鹿？”
 
“当然了。”
 
“还没有。快了，希望如此。”
 
她用力眯起眼睛，然后忽地一下睁开眼皮，就像是从眼珠子上揭下两片膜一样。
 
“你应该锁门的，”我说，“他说不定会回来。”
 
“你以为我怕驼鹿，是不？”
 
“我昨天跟你说话的时候，你表现得像是那么回事。”
 
她想了一想。思考是门累活儿。“有酒不？”
 
“没有，我今天没带，弗洛里安太太。我手头有点儿紧。”
 
“杜松子酒便宜。而且有劲儿。”
 
“我过会儿说不定会出门去弄一点。这么说，你不怕马洛伊？”
 
“我干吗要怕？”
 
“好吧，你不怕。那你怕什么？”
 
她的眼睛忽地一下亮起来了，但那亮光只维持了片刻，随即又消失了。“啊，快给我滚。你们条子让我屁股疼。”
 
我一言不发。我靠着门框，往嘴里塞了一支烟，猛地往上一抖，想让它碰着我鼻子。不过这动作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条子，”她慢吞吞地说，好像是在自言自语，“永远抓不住那小子。他有本事，有钞票，他还有朋友。你们是在浪费时间，条子。”
 
“我们只是照章行事，”我说，“反正那事情几乎都可以算是自卫。他会上哪儿去呢？”
 
她哧哧一笑，用那条棉盖被擦着嘴巴。
 
“开始来软的了，”她说，“软乎乎的东西。条子的小聪明。你们这些家伙居然还以为这一套能管用。”
 
“我喜欢驼鹿。”我说。
 
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关注的火花。“你认识他？”
 
“我昨天和他在一起——就是他在中央大道上杀了那黑人的时候。”
 
她张大嘴巴，简直把脑袋都要笑掉了，那笑声的音量最多也就能把面包棒给震裂吧。眼泪从她眼睛里流了出来，顺着她的脸盘往下淌。
 
“他是个强壮的大块头，”我说，“在有些方面却又柔情满满。他心急火燎地想要他的维尔玛。”
 
那双眼睛上又蒙起了一层纱。“我还以为是她家里头的人在找她呢。”她轻声说。
 
“他们是在找她。可她已经死了，你说的。所以没戏了。她在哪儿死的？”
 
“达尔哈特，得克萨斯。害了伤寒，寒气进了胸腔，她就去了。”
 
“你在场？”
 
“天啊，没有。我只是听说的。”
 
“哦。谁告诉你的，弗洛里安太太？”
 
“一个舞女。我一时忘了名字了。说不定来一杯带劲儿的东西能帮助我回忆。我渴得就像死亡谷[1]。”
 
“而且你看上去就像死骡子。”我心中默想，但没有说出口。“还有最后一件事，”我说，“等我问完，我说不定就会出门弄点儿杜松子酒。我查了查你的房屋所有权，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干。”
 
她被褥下面的身体变得又僵又硬，就像一个木雕的女人。甚至连她的眼皮都冻住了——它们耷拉在那里，半遮着眼珠当中凝固的虹膜。她的呼吸声也沉寂了。
 
“这栋房子还涉及一份金额很大的信托契书，”我说，“就周边地区低廉的地产价格而言。持有人是一个叫林赛·马里奥特的男人。”
 
她的眼睛飞快地眨着，但身子一动不动。她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以前为他工作过，”她终于开口了，“我以前是他家里的一个仆人。他有时候会给我那么一点儿照顾。”
 
我抽出嘴里那根没有点过的香烟，漫无目的地看着它，然后又把它塞回了嘴里。
 
“昨天下午，在我见到你的数小时后，马里奥特先生打电话到我办公室来。他给了我一桩活儿。”
 
“什么样的活儿？”她的声音这时变得低哑——非常低哑。
 
我耸耸肩。“这我不能告诉你。机密。昨晚我去见了他。”
 
“你是个聪明的狗娘养的。”她用浑浊的嗓音说，被褥下面一只手在挪动。
 
我盯着她，一言不发。
 
“条子的小聪明。”她冷笑道。
 
我用一只手上上下下地摸着门框。它摸上去黏糊糊的。光是碰着这东西就让我想洗个澡。
 
“嗯，我问完了，”我平和地说，“我当时只是想弄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根本就没什么吧。不过是巧合。只是当时觉得这里头可能有点儿什么。”
 
“条子的小聪明，”她空洞地说，“而且还不是真的条子。不过是个不值钱的私家探子。”
 
“恐怕是这样的，”我说，“好了，再见吧，弗洛里安太太。顺便说一句，我想你明天早上是收不到挂号信了。”
 
她一下子掀开被褥，猛地坐了起来，眼里喷着火。她的右手里有一样东西在闪着寒光。一支小左轮，班克特制款。这枪虽说又老又旧，但看上去很有威力。
 
“说，”她咆哮道，“快点儿说。”
 
我望着枪，枪也望着我。不怎么稳。握着它的那只手开始发抖，但那双眼睛依然在喷火。唾沫在她嘴角边冒着泡。
 
“你跟我可以一起干。”我说。
 
她的枪和她的下巴同时落下了。我离门只有几寸的距离。趁着枪口越垂越低的当儿，我钻过门缝，从门洞里溜了出去。
 
“仔细想想。”我回头喊了一句。
 
里头没有声音，什么样的声音都没有。
 
我飞快地按原路穿过门厅和餐厅，出了大门。我走在人行道上的时候，后背有种怪怪的感觉。那块肌肉里像是有东西在爬。
 
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走过街道，钻进汽车，驶离了那个地方。
 
这是三月的最后一天，热得简直像夏天。我开车的时候很想把外套脱掉。七十七街警局门前，两个开巡逻车的警察正对着一块撞弯的前挡泥板怒目而视。我推开弹簧门走进警局，看见一个穿制服的警督正在栏杆后面浏览案件记录。我问他：纳尔蒂是不是在楼上。他说应该是，我是他的朋友吗。我说是。他说行，上去吧，于是我爬上那段陈旧的楼梯，穿过走廊，敲了敲房门。有人叫了一声，我推门进屋。
 
他正坐在一把椅子上，剔着牙，两只脚架在另一把椅子上。他看着左手大拇指，把它举到眼睛跟前，伸着胳膊。那只大拇指在我看来好像没有问题，可纳尔蒂的凝视中却透着忧郁，仿佛他心里头觉得它好不了了。
 
他让大拇指落回大腿的位置，两脚一荡踩上地面，眼睛从大拇指上挪开，转而看着我。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套装，一根被嚼得惨不忍睹的雪茄烟蒂正躺在桌子上，等待他先结果了牙签。
 
我把另一把椅子上的毛毡椅套翻转过来——椅套上的带子根本没有系到椅子上，坐下，往我自己的嘴里塞了一根香烟。
 
“你。”纳尔蒂说着，又看了一眼牙签，瞧瞧自己嚼得彻底不彻底。
 
“有收获吗？”
 
“马洛伊？我不跟这案子了。”
 
“那谁在跟？”
 
“没人跟。怎么了？这家伙跑了。我们把他发上电传了，他们发出了通缉令。天，他不多久就能跑到墨西哥去，到时候早没影了。”
 
“哎，反正他也不过是杀了一个黑人，”我说，“我猜这也就算是行为不端吧。”
 
“你还有兴趣？我以为你有活儿干了？”他那双淡色的眼睛没精打采地打量着我的脸。
 
“我昨晚接了个活儿，结果黄了。你还有那张丑角皮埃罗的照片吗？”
 
他把手伸向背后，在那本记事簿下面摸索着。他把那张照片伸到我面前。她看上去依然很漂亮。我盯着那张脸。
 
“这其实是我的，”我说，“如果你不需要把它归档，那就让我拿着吧。”
 
“应该要归档的，我想，”纳尔蒂说，“我忘了。好吧，把它藏在你帽子底下吧。我的文档已经上交了。”
 
我把照片塞进胸前的口袋里，站起身来。“好了，我看就这样吧。”我说道，语气有一点过于摆架子了。
 
“我好像嗅到了点什么。”纳尔蒂冷冷地说。
 
我看着他桌子边缘上的一截绳子。他的眼睛追踪着我的视线。他把牙签扔在地上，把那截嚼烂的雪茄塞进嘴里。
 
“这个不行。”他说。
 
“只是一种模糊的直觉。如果有了什么确凿的进展，我不会忘记告诉你的。”
 
“现在事情很难做。我需要好运，伙计。”
 
“像你这么努力地工作的男人是该撞上好运。”我说。
 
他用大拇指的指甲划了一根火柴，脸上露出愉悦的神情，因为第一下就着了；接着他开始就着那根雪茄喷云吐雾。
 
“我在笑呢。”我出门的时候，纳尔蒂哀伤地说。
 
走廊里一片寂静，整栋大楼一片寂静。楼下，大门前，那两个巡警还在看着那块撞弯的挡泥板。我驱车返回好莱坞。
 
我走进办公室的时候，电话铃正好在响。我俯身倚在桌子上，应了声：“喂？”
 
“我是在同菲利普·马洛先生通话吗？”
 
“是的，我是马洛。”
 
“这里是格雷尔太太的家宅。卢因·洛克里奇·格雷尔太太。格雷尔太太想在您方便的时候尽快与您会面。”
 
“在哪儿？”
 
“这里的地址是紫苑路862号，贝城。请问您是否能在一个小时内赶到？”
 
“你是格雷尔先生？”
 
“当然不是，先生。我是管家。”
 
“你听到有人按门铃的话，那就是我了。”我说。
 <hr/> 
[1]死亡谷属于莫哈韦沙漠的一部分，亦为北美洲地势最低、最干旱的地区，拥有全球最高气温的观测纪录。

18
 
这里紧邻大海，你能感觉到空气中的海的气息，但你从房子的正面是看不到海水的。紫苑路在这里画出了一道长长的、平滑的曲线，曲线靠内陆一侧的房子还算是漂亮，但靠峡谷一侧的却是一座座宏伟静谧的豪宅，有十二英尺高的围墙、锻铁大门和美观的树篱；圈在围墙里面的——如果你能进到里面的话——则是一种品质独特的阳光，宁静幽谧，盛在静音的容器里，仅供上流社会享用。
 
一个男人身穿深蓝色的俄国短上衣和喇叭裤，打着黑得发亮的绑腿，站在半开的大门当中。这是个黝黑英俊的小伙子，肩膀很宽，头发光泽柔顺；他头上歪戴着一顶帽子，帽檐投下一道柔和的阴影，遮住了他的眼睛。他嘴角里叼着一支香烟，脑袋微斜，仿佛是想让鼻孔避开烟雾。他的一只手上戴着光滑的黑手套，另一只手裸露着，中指上有一只沉甸甸的戒指。
 
我看不到门牌号，不过这里就应该是862号。我停下车，探出身去问他。他过了好久才回答我的问题。他先得非常仔细地把我打量一番。还有我开的这辆车。他走上前来，边走边不经意地让那只没戴手套的手垂向臀部。这是那种故意要引起你注意的不经意。
 
他在距离我的车几尺远的地方停下脚步，对我又是一番打量。
 
“我在找格雷尔家宅。”我说。
 
“这里就是。没人在家。”
 
“我有预约。”
 
他点点头。他的眼睛像水一样闪着光。“叫什么？”
 
“菲利普·马洛。”
 
“在这儿等着。”他迈开步子，不紧不慢地走到大门边，打开一扇铁门——铁门嵌在一根巨大的石柱里面。门后面有一部电话。他简短地对着话筒说了两句，然后砰地一下关上门，回到我面前。
 
“你有证件吗？”
 
我让他看了看转向柱上的驾照。“这证明不了什么，”他说，“我怎么知道这是你的车？”我把钥匙从点火开关上拔下来，甩开车门，钻出汽车。这时我离他大概有一英尺。他的口气很好闻。最起码也是“黑格与黑格”威士忌。
 
“你又碰酒柜了。”我说。
 
他笑了。他用眼睛掂量着我。我接着说道：
 
“听着，我可以用那边的电话跟管家通话，他能听出我的声音。那样你该可以放我进去了吧，还是说我得骑在你背上进去？”
 
“我只是在这儿工作，”他的语气软了，“如果我不这么——”他把剩下的半句话悬在了半空中，然后接着微笑。
 
“你是个好孩子，”说完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达特默斯的还是丹尼莫拉的[1]？”
 
“老天爷啊，”他说，“你怎么不早说你是警察？”
 
我俩都咧嘴笑了。他挥了挥手，我从半开的大门里钻了进去。车道是一条延展的曲线，两排高高的深绿色树篱像是用模子浇出来的，将车道与街面和房子都隔离开来。穿过一扇绿色的大门后，我看见一个日本园丁在给一大片草坪除草。他从那广袤的紫罗兰海洋里拔出一根杂草，然后以日本园丁的独特方式对着它冷笑。这时高大的树篱再次夹住了车道，我就这样往前走了一百多码，两边什么也看不见。最后树篱在尽头处围成了一个宽敞的圆圈，里面停着五六辆汽车。
 
其中一辆是部双门小轿车。另有两三辆非常漂亮的最新款双色别克车，很适合开着去取邮包。我还见到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装着镀锌的亚光散热器百叶窗和自行车轮胎般大小的毂盖。此外还有一辆长车身的运动型观光车，顶篷收了起来。一条长度很短、路面极宽的全天候混凝土车道从停车场径直通向屋宅的边门。
 
左边不远处，过了停车场，你能看到一座下沉花园，四角各有一座喷泉。一扇锻铁大门拦在了花园入口处，大门中央有一个飞翔的丘比特。花园里的灯柱上有半身雕像，两只蹲伏的狮鹫守在一尊石座的两头。一朵朵石荷花点缀着一个椭圆形的池塘，一只硕大的石头牛蛙坐在一片荷叶上。更远处，一道玫瑰柱廊通向一个像是祭坛的物体，祭坛的两侧被树篱所遮蔽，但并非遮得密不透风，阳光因此得以透过树篱，沿着祭坛前的台阶洒下一片阿拉伯花饰般的图案。再往左去，一座蛮荒风格的花园映入眼帘；花园不大，园里的一角放着一个日冕，靠近一处做成废墟模样的墙角。除了这些，还有花。一百万朵花。
 
屋宅本身也就不过尔尔。它比白金汉宫小，对于加利福尼亚来说颜色过于灰暗，而且窗户大概比克莱斯勒大厦要少。
 
我不声不响地溜到边门前，按了一下门铃，不知何处一组排钟发出一阵低沉柔美的乐音，就像教堂的钟声。
 
一个条纹背心上绣着镀金纽扣的男人打开门，鞠了一躬，拿了我的帽子——他今天工作也就结束了。在他身后，一个身穿一条裤缝笔挺如刀削的条纹裤子和一件黑外套、戴着硬领、打一条灰条纹领带的男人朝我颔首——幅度在半英寸左右——然后问我：“马洛先生？请这边走——”
 
我们沿着一条过道往前走。这是一条非常安静的过道。没有一只苍蝇在这里嗡嗡。地板上覆盖着东方地毯，一幅幅画作挂在墙上。我们转过一个弯，前面还是过道。远方海水的一抹蓝色的闪光透过一扇落地窗映入眼帘，这时我想起我们正站在太平洋边，而这座屋宇就建在某道峡谷的峭壁上，心中不由微微一震。
 
管家伸手打开了一扇门，然后站在一旁；屋里传来人声，我走了进去。这是一个漂亮的房间，几张宽大的浅黄色皮制长沙发和同样材质的躺椅围着壁炉摆放；壁炉前，光亮但不易打滑的地板上铺着一块薄如丝绸的小地毯，古旧得就像伊索他姨。一件花束形状的煤玉在一个角落里闪着光，另一件放在一张矮桌上；墙上贴着亚光着色的仿羊皮纸；这里有舒适，有空间，有温馨，还有一丝非常现代的气息和一丝非常古老的气息，与此同时坐在座位上的三个人在一阵突兀的沉默中看着我穿过房间走了过来。
 
其中一人就是安·赖尔登，她的模样和我上次见到她时没有一点儿变化，只是手里多出了一杯琥珀色的酒水。第二个人是一名瘦高的男子，一脸忧伤，下巴硬得像石头，眼睛深邃，整张脸上除了病殃殃的蜡黄，没有其他颜色。他的年龄已经过了六十岁大关，而他的健康状况却并不过关。他穿着一套深色西装，上面插一支红康乃馨，整个人看上去很抑郁。
 
第三个人是一位金发女郎。她穿着外出的服装——一套淡蓝色的衣裙，带着些许的嫩绿。我没有太注意她的衣着。她穿什么都是那老伙计为她安排的，好让她穿着合适的衣服去见合适的男人。这套服装的效果是让她看上去非常年轻，并且使她那双天青石色的眼睛显得湛蓝。她的头发是古画中的那种金色，发型经过了精心打理，但不至于过分繁琐。她的整副身材曲线毕露，无可挑剔。她的服饰相当普通，除了脖子上的一件钻石搭扣。她的手不怎么娇小，但手型很好，指甲则照例扮演了那个色调中的不和谐音符——接近于品红。此刻她正向我投来一个微笑。她笑的样子似乎很放松，但她那双定格的眼睛却像是在缓慢细致地思考。还有，她的嘴很肉感。
 
“你能来真是太好了，”她说。“这是我丈夫。给马洛先生调杯酒，宝贝儿。”
 
格雷尔先生同我握手。他的手很冷，而且有点湿乎乎的。他的眼神很哀伤。他调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加苏打水，然后把杯子递给我。
 
调完酒，他在角落里坐下，之后就一言不发了。我喝了半杯酒，朝赖尔登小姐咧嘴一笑。她带着一种像是心不在焉的神情看着我，仿佛是又想到了一条线索。
 
“你看你是不是能帮我们一个忙？”金发女郎慢吞吞地问道，一面低头往手中的酒杯里看，“如果你觉得你能行，那我可就太高兴了。不过我们的损失也不大——相较于继续同这群黑帮、这群吓人的家伙打交道而言。”
 
“我心里真的不是特别有数。”我说。
 
“噢，我希望你能行。”她给了我一个我能放在后裤兜里摸的微笑。
 
我喝干了剩下的半杯酒。我开始觉得精神焕发了。格雷尔太太按响了嵌在皮沙发扶手里的电铃，一个男仆走了进来。她懒洋洋地朝托盘的方向一指。男仆转过身去，又调了两杯酒。赖尔登小姐还拿着刚才的那杯酒玩腔调，而格雷尔先生看样子不喝酒。男仆走出了房间。
 
格雷尔太太和我端着各自的玻璃杯。格雷尔太太两腿交叠，样子有一点儿随意。
 
“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帮上忙，”我说，“我对此表示怀疑。有什么头绪吗？”
 
“我相信你能行。”她又给了我一个微笑。“林·马里奥特向你吐露了多少实情？”
 
她斜着眼睛看着赖尔登小姐。赖尔登小姐没能领会眼色。她依然直挺挺地坐着。格雷尔太太又斜着眼睛看着另一边。她正望着自己的丈夫。“你真的非要操心这件事吗，宝贝儿？”
 
格雷尔先生站起身来，说他很高兴见到我，但现在他得找个地方躺上一会儿。他感觉不太舒服。他希望我不要介意。他真是太礼貌了，我简直想把他背出房间，好表达我的谢意。
 
他走了；关门的时候轻手轻脚的，仿佛是害怕惊醒某个睡梦中的人。格雷尔太太盯着那扇门看了片刻，然后脸上重新挂起那副微笑，再把目光转向我。
 
“你自然是充分信任赖尔登小姐的了。”
 
“我从不充分信任任何人，格雷尔太太。她只是碰巧知道这个案子——或者说是知道我们能够知道的那点儿信息。”
 
“没错。”她举着那杯酒啜了一两口，然后一饮而尽，将空杯子放在一旁。
 
“我真讨厌那种文绉绉的喝法，”她突然说，“我俩都放开了喝吧。你在混你这一行的人当中算是个英俊潇洒的男人了。”
 
“我这行当确实够乱七八糟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干这行有钱吗——我这么问是不是太无礼？”
 
“这行的钱不多。麻烦挺多。不过乐子也挺多的。而且还总有机会能碰到一桩大案子。”
 
“怎样才能成为一名私家侦探？你不介意我稍微掂掂你的斤两吧？另外把那张桌子推过来，好吗？这样我好够着酒杯。”
 
我起身推着那只顶着大银盘的托架滑过光亮的地板，停在她的身边。她又调了两杯酒。我手里的第二杯酒还剩半杯。
 
“我们中的大部分人以前都做过警察，”我说，“我给地方检察官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我给炒鱿鱼了。”
 
她露出一个友善的微笑。“一定不是因为不称职，我敢打赌。”
 
“不是的，是因为顶嘴。你后来还接到过什么电话吗？”
 
“嗯——”她看着安·赖尔登。她等待着。她的眼神在说话。
 
安·赖尔登站起身来。她拿着那杯她一滴未沾的酒走到托盘边，把杯子放下。“你们大概是不会缺酒的，”她说，“不过万一你们没酒了——另外非常感谢你与我谈话，格雷尔太太。我不会泄露一个字的。我向你保证。”
 
“天啊，你不会是想走吧？”格雷尔太太带着那副微笑说。
 
安·赖尔登把下唇塞进齿间，就这样咬了片刻，像是在决定究竟是把它咬下来、吐出去，还是再多留它一会儿。
 
“不好意思，我怕是得走了。我不在马洛先生手下工作，你知道的。我只是他的朋友。再见，格雷尔太太。”
 
金发女郎朝她露出灿烂的神情。“希望你很快能再来坐坐。随时都可以来。”她按了两下铃。管家应声出现，拉开门，用手扶着。
 
赖尔登小姐快步走出了房间，门随即关上了。格雷尔太太盯着关上的房门看了好一会儿，脸上挂着一丝淡淡的微笑。“这下好多了，你说呢？”一阵长久的沉默过后，她终于说道。我点点头。“你也许正在纳闷：她如果只是我的一个朋友，怎么会知道这么多，”我说，“她是个好奇的小姑娘。有些事情是她自己查出来的，比如说你是谁，那串项链的主人是谁。还有些事情是纯属巧合。昨晚她路过马里奥特被杀的那个小山谷。当时她正开着车在外面跑。她碰巧看到一盏灯光，就把车开下了坡。”
 
“哦。”格雷尔太太利索地拿起一杯酒，做了个苦脸。“这件事想想真可怕。可怜的林。他是挺混球的。不过我的大多数朋友也都是混球。可那种死法真的是太糟糕了。”她打了个冷战，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黯淡。
 
“总之，赖尔登小姐那里没问题。她不会说出去的。她父亲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警察局长。”我说。
 
“没错。她也告诉过我。你没在喝酒。”
 
“我在以我的方式喝。”
 
“你跟我应该挺合得来。林——马里奥特先生——有没有告诉过你劫案发生的经过？”
 
“你们是在这里和托卡蒂洛之间的某个地方被抢的。他没有具体说。打劫的是三四个男人。”
 
她点了点那颗金灿灿的脑袋。“是的。你知道不，抢劫过程中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他们把我的一只戒指还给了我，而且是一只很不错的戒指。”
 
“他跟我说过。”
 
“还有，我几乎不怎么戴那串翡翠。毕竟，它是一件博物馆藏品，像这样的珠宝留存在世的估计也不会很多，因为它是用一种非常罕见的翡翠做的。我原本以为他们是不会觉得这项链值很多钱的，你说呢？”
 
“他们知道如果项链不值钱的话，你就不会戴了。谁知道它的价值？”
 
她想了一想。她想事情的样子很好看。她的两条腿依然交叠着，依然是很随意的样子。
 
“各种各样的人，我想。”
 
“可他们不知道那天晚上你会戴它，是吗？谁知道？”
 
她耸了耸那副淡蓝色的香肩。我努力管住自己的眼睛，不去乱瞟。
 
“我的女仆。可她之前已经有过许多次下手的机会了。而且我信任她——”
 
“为什么？”
 
“我不知道。我就是信任有些人。我信任你。”
 
“你信任马里奥特吗？”
 
她的脸稍稍绷紧了些。她的眼里多了一丝警觉。“在有些事情上信不过。另外一些事情嘛，我信他。这里有尺度。”她说话的方式很可爱——冷静，有那么一点儿看破红尘，但还不至于铁石心肠。而且她很会自圆其说。
 
“好吧——排除女仆。司机呢？”
 
她摇摇头：不可能。“林那晚开车送我的，用他自己的车。我想乔治那晚根本就不在。那天是周四吧？”
 
“我又不在场。马里奥特说是在他告诉我这件事之前的四到五天。星期四距离昨晚刚好整整一周。”
 
“嗯，那就是周四。”她伸手拿起我的玻璃杯，我俩的手指轻轻碰在一起——她的手指摸上去很软。“乔治周四晚上请假。你要知道，他通常都是那天请假。”她往我的杯子里倒了满满一大口分量的苏格兰威士忌，又往里注了点儿带气的水。这种酒会让你觉得自己能一杯接一杯地喝下去，结果一不留神就喝高了。她给自己也倒上了同样的分量。
 
“林告诉过你我的名字吗？”她轻声细语地问，眼睛里依然透着警觉。
 
“他特意对我保密了。”
 
“那他也许在时间的问题上对你稍稍有些误导。让我们瞧瞧现在我们掌握了些什么。女仆和司机已经排除了。从共谋的嫌疑名单中排除，我是说。”
 
“我可没有排除他们。”
 
“哎，至少我在努力排除，”她大笑起来，“然后就是管家牛顿了。也许那天晚上他看到了我脖子上戴着翡翠。不过那串项链垂得很低，而且我当时披着一条白色的狐皮晚礼服披肩；不，我认为他不可能看得到。”
 
“我敢打赌，你当时一定看上去像个仙女。”我说。
 
“你该不是有点儿喝晕了吧？”
 
“我确实有过比现在更清醒的时候。”
 
她脑袋向后一仰，发出一串洪亮的大笑。我一生中只认识四个女人可以一边这样笑，一边依然美丽不减。她就是其中之一。
 
“牛顿没问题了，”我说，“他这种人是不会和流氓串通一气的。不过，这只是猜测。男仆呢？”
 
她想了一下，回忆起了什么，然后又摇了摇头。“他没有见到我。”
 
“有人叫你戴上那串翡翠吗？”
 
她的眼神突然变得更加谨慎了。“你一丁点儿也别想耍我。”她说。
 
她伸手拿起我的杯子，给我添酒。我没有反对，尽管我杯子里的酒离杯底还有一英寸。我研究着她脖子上那些可爱的线条。
 
等到她添完酒，我们又拿起杯子把玩的时候，我开口道：“让我们先搞清楚事情的经过，然后我再跟你说说我的想法。描述一下那个晚上。”
 
她看了看腕表——为了配合这个动作，她把整个袖管都捋了起来。“我应该——”
 
“让他等着。”
 
这话让她的眼睛闪了一下。我喜欢她眼睛闪光的样子。“直率也会有稍稍过度的时候。”她说。
 
“在我这一行里没这么回事儿。描述一下那个晚上。或者拎着我的耳朵把我扔出去。二选一。用你那颗可爱的小脑瓜做决定吧。”
 
“你最好坐过来，坐我旁边。”
 
“这想法已经在我脑子里转了好久了，”我说，“自打你跷起腿的那刻起，确切地讲。”
 
她把裙子往下拉了拉。“这些该死的衣服总是缠住你的脖子，不肯下去。”
 
我挨着她在那张黄色的皮制长沙发上坐下。“你进展好快啊。”她轻声说。
 
我没有接茬。
 
“你经常这么干吗？”她瞟了我一眼，一边问道。
 
“几乎没有过。我是个西藏喇嘛——在我的业余时间里。”
 
“只是你没有业余时间。”
 
“让我们集中注意力吧，”我说，“把我们剩下的精力——或者说，我剩下的精力——放在解决问题上。你打算付我多少钱？”
 
“唉，这就是问题所在。我本以为你会帮我把项链拿回来的。或者说至少你会去努力。”
 
“我必须以我的方式工作。以这种方式。”我仰着脖子喝了一大口酒，酒杯差点都在我脑袋上立稳了。我吞下一小口空气。
 
“同时调查一桩凶案。”我说。
 
“那案子跟这件事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是说，那现在是警方的案子了，不是吗？”
 
“没错——只是那可怜的伙计付过我一百块钱，让我看护好他——可我没有。这让我挺内疚的。让我想哭。我能哭吗？”
 
“喝一杯吧。”她又给我倒了点苏格兰威士忌。这酒对她的影响好像不比水对博耳德水坝的影响大。
 
“哎，我们刚才说哪儿啦？”我边说边努力地握住酒杯，好让威士忌继续待在玻璃杯里。“没有女仆，没有司机，没有管家，没有男仆。接下来我们就该自己洗衣服了。抢劫是怎么发生的？你的版本也许会有一些马里奥特没告诉我的细节。”
 
她向前倾着身子，一只手托着下巴。她能作出严肃的模样，同时并不因此显得傻头傻脑。
 
“我们去布伦特伍德高地参加了一个聚会。然后林建议我们去特罗卡德罗喝上几杯，再跳几支舞。于是我们就去了。日落大道上正在施工，上面尘土飞扬。所以回来的时候，林就拐上了圣莫妮卡大道。我们因此经过了一家模样破破烂烂的旅馆，店名叫‘印第奥旅馆’，我不知怎的就莫名其妙地留意到了这件事。一家低档啤酒吧和旅馆隔着街道面对面，酒吧门前停着一辆车。”
 
“只有一辆车——停在一家啤酒吧门前？”
 
“是的。只有一辆。那是个脏得吓人的地方。然后，这辆车就发动起来，跟着我们，当然我当时根本没有在意。我没有理由在意。然后就在我们开到圣莫妮卡大道与阿奎略大道的交会口时，林说：‘我们走另外一条道吧。’然后就拐上了一条弯弯曲曲的住宅街。这时，突然，一辆车猛地从我们身边窜过，刮到了我们的挡泥板，然后靠边停下了。一个穿着大衣，围着围巾，压低的帽檐遮住脸庞的男人走过来道歉。那是一条隆起的白围巾，它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要说他的模样，这大概就是我看到的全部了，除了他很高很瘦外。结果他一靠近我们——我事后记得，他根本就没有走进我们前灯的灯光中——”
 
“这很自然。没有人喜欢直视前灯。喝一杯吧。这次我请。”
 
她身子向前靠着，一双精细的眉毛——不是画出来的——拧在一起，做颦眉思考状。我调了两杯酒。她继续往下说道：
 
“他一靠近林坐的那一边车门，就猛地把围巾往上一拉，遮到鼻子，一把枪亮闪闪地对着我们。“打劫，”他说，“一气儿也别吭，你们就啥事儿也没有。”这时第二个男人从车子的另一边靠了上来。”
 
“那地方是在贝弗里山，”我说，“全加利福尼亚州警力最充足的四平方英里。”
 
她耸耸肩。“可事情还是发生了。他们要我交出珠宝和手提包。那个裹着围巾的男人开口的。我边上的那个人自始至终没有说话。说话的这人要我先等一段时间，不要马上给警察和保险公司打电话。他们会跟我们做一笔合算轻松又顺利的交易。他说，他们发现按货值的一个固定比例做交易相对简单些。他好像一丁点儿也不着急。他说他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交易，但如果非这么做的话，那就意味要多出一个滑头来分成，他们宁可不要这样。他听上去像是个受过点儿教育的人。”
 
“那说不定是‘衣冠楚楚的艾迪’，只是他已经在芝加哥给人做掉了。”
 
她耸耸肩。我们又喝了一杯。她继续往下说。
 
“然后他们就走了，我们到家后，我让林不要声张。第二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我们有两部电话，一部有分机号，我卧室里还有一部没分机号的。电话就是打到了卧室里的这部上。这个号码在电话簿上自然是找不到的。”
 
我点点头。“他们花上几美元就能买到。一直都有人这么干。电影圈里的有些人每个月都换号码。”
 
我们又喝了一杯。
 
“我叫那个打电话的男人和林谈——林会代表我；只要他们不是过于蛮不讲理，我们应该会成交。他说行，这件事过后我猜他们只是稍稍等了一段时间，观察了我们一会儿。最后，如你所知，我们同意以八千美元成交，后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
 
“你能认出他们当中的哪个人吗？”
 
“肯定不行。”
 
“兰德尔知道这些吗？”
 
“当然了。我们真的非得继续说这件事吗？我都厌了。”她又给了我一个可爱的微笑。
 
“他有没有什么看法？”
 
她打了个哈欠。“也许吧。我忘了。”
 
我手里拿着空玻璃杯，坐在那里思考。她拿走我的杯子，又开始斟酒。
 
我从她手里接过添了酒的玻璃杯，把它换到左手上，然后用我的右手握住她的左手。这只手摸上去细滑温软，令人销魂。它捏了我的手一下。她手上的肌肉很有力。她是个体格健康的女人，不是一朵纸花。
 
“我觉得他心里面有想法，”她说，“可他不肯说。”
 
“听了这件事，任谁都会有想法的。”我说。
 
她慢慢地扭过头来看着我。然后她点了点头。“想视而不见都没门儿，是吧？”
 
“你认识他多久了？”
 
“哎，好几年了。他以前在我丈夫名下的电台做播音员。KFDK。我就是在那儿遇见他的。我也是在那儿遇见我丈夫的。”
 
“这我知道。可马里奥特的生活方式像是有钱人过的日子。不算大富大贵，但也家底殷实。”
 
“他弄到了一笔钱，然后辞了电台的工作。”
 
“你十分肯定他弄到了一笔钱——还是说，这只是从他嘴里听到的？”
 
她耸耸肩，然后又捏了我的手一下。
 
“或者说，那笔钱其实并不多，他很快就把钱给烧光了。”我也礼尚往来地捏了捏她的手。“他有没有问你借过钱？”
 
“你有一点老派了，是不是？”她低头看着那只握在我掌心中的手。
 
“我还在工作呢。另外你的苏格兰威士忌真是棒极了，让我半糊涂半清醒的。这倒不是说我非得喝醉了才——”
 
“没错。”她从我的掌中抽出玉手，搓了两下。“相信你的握力一定不错——在你的业余时间里。林·马里奥特肯定以敲诈为生，而且是个高级货。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他是个吃软饭的。”
 
“他抓住你的把柄了？”
 
“我应该告诉你吗？”
 
“这么做也许不太明智。”
 
她哈哈大笑。“可我就是要说。我有一次在他家里喝得有点儿高了，结果晕了过去。我很少遇到这样的事情。他拍了几张我的照片——拍照前先把我的衣服掀到了脖子这儿。”
 
“这条狗杂种，”我说道，“你手头有没有那些照片？”
 
她打了一下我的手腕，然后温柔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菲尔。你呢？”
 
“海伦。吻我。”
 
她软绵绵地横卧在我的大腿上，我俯下身去凑近了她的脸蛋儿，就像牛儿趴在了草场上。她抽动睫毛，给我的脸颊送上了几个“蝴蝶之吻”。我吻到她的嘴时，发现她火热的双唇微微张开，舌头就像一条迅捷的蛇，在她的齿间游走。
 
门开了，格雷尔先生无声无息地走进房间。此刻我正抱着她，根本没机会收手。我抬起脸来看着他。我感觉身上冷得就像芬尼根的双脚——他下葬那天的双脚。
 
我怀里的金发女郎一动不动，她甚至都没有闭上双唇。她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半梦幻、半讽刺的表情。
 
格雷尔先生小声地清了清喉咙，然后说：“很抱歉，真对不起。”然后无声无息地走出了房间。他的眼睛里透着无尽的哀伤。
 
我把她推开，起身掏出手帕，开始揩脸。
 
她斜卧在长沙发上，姿势和我起身时一模一样，一只长筒袜上方露出了一大截满满的春色。
 
“谁呀？”她口齿含糊地问道。
 
“格雷尔先生。”
 
“别管他。”
 
我从她身边走开，坐在了我刚进房间时坐的那把椅子上。
 
片刻之后，她伸直了身子，坐了起来，镇定地看着我。
 
“没关系的。他理解。该死的，他还能指望怎么着？”
 
“我想他知道了。”
 
“哎，我跟你说了，没关系的。这还不够吗？他是个病人。该死的——”
 
“别对我扯着嗓子叫。我不喜欢扯着嗓子的女人。”
 
她拉开放在身边的一只手袋，掏出一块手帕，擦了擦嘴唇，又用一面小镜子照着脸蛋儿。
 
“我想你说得对，”她说，“只是威士忌喝多了吧。今晚，贝尔维迪尔俱乐部。十点。”她的眼睛没有看我。她的呼吸变得急促。
 
“那是个好地方吗？”
 
“莱尔德·布伦特是那儿的老板。我跟他很熟。”
 
“好的。”我说。我身上依然发冷。我感觉很糟糕，就像是摸了一个穷光蛋的口袋。
 
她掏出一支口红，蜻蜓点水般地碰了碰嘴唇，然后瞟了我一眼。她丢开了镜子，我却将它接住，照着自己的脸。我用手帕打理了一番面孔，起身把镜子还给她。
 
她身子向后靠着，裸露的颈部一览无余，一双眼睛低垂着，懒洋洋地看着我。
 
“怎么啦？”
 
“没什么。十点钟，贝尔维迪尔俱乐部见。别太光彩照人了。我只有一套小礼服。在酒吧区吗？”
 
她点点头，眼神依然懒洋洋的。
 
我穿过房间，走了出去，没有回头。男仆在走道里迎候我，递来我的帽子，模样就像巨石脸。
 <hr/> 
[1]达特默斯在马萨诸塞州，丹尼莫拉在纽约州；在那个年代，两地都各有一处关押重刑犯的监狱。

19
 
我走过那条曲线形的车道，两排高高的、修建得整整齐齐的树篱投下一段阴影，让我藏匿其间，直到我走到大门前。这时把守堡垒的是另一个人了——一个穿着便装的壮汉，明显是个保镖。他点了下头就放我出去了。
 
车喇叭嘟嘟地响了。赖尔登小姐的双座小轿车就停在我的车后面。我走上前，朝车里面看了她一眼。她看上去冷冰冰的，一脸讥讽。
 
她坐在那里，放在方向盘上的一双纤手戴着手套。她对我微笑。
 
“我等了一会儿。我想这不干我的事。你觉得她怎么样？”
 
“我敢打赌，她脱起吊袜带来肯定是一把好手。”
 
“你非得总是说这种话不可吗？”她的脸烧得通红。“有时候我真恨男人。老男人，小男人，足球运动员，男高音，时髦的百万富翁，做小白脸的漂亮男人，还有那些比恶棍好不了多少的家伙，他们的名字叫——私家侦探。”
 
我哀伤地朝她咧嘴一笑。“我知道我说起话来太俏皮了。如今时兴这样。谁跟你说他是个小白脸的？”
 
“谁是小白脸？”
 
“别那么迟钝。马里奥特。”
 
“哦，这不是明摆着的嘛。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对你摆脸色。我猜只要你想，你随时都可以解开她的吊袜带，不费吹灰之力。但有一件事你可以百分百确定——在这场演出中，你是个迟到的观众。”
 
宽阔弯曲的街道在阳光下宁静地打着盹儿。一辆车身刷得漂漂亮亮的送货车稳稳当当地开到街对面一栋房子前，悄无声息地停下车，然后又向后倒了一小段距离，再沿着私家车道来到边门前。送货车的另一侧车身上刷着一行字：“贝城婴儿服务。”
 
安·赖尔登朝我探过身来，一双灰蓝的眼睛里满是伤心与忧郁。她稍显过长的上唇噘着，然后向后收起，贴着牙齿。她吐了一口气，轻轻地发出一声尖尖的声响。
 
“你大概是想让我别管闲事，对不对？而且我还不能想到什么你没先想到的主意。我还以为我多少是在帮你的忙呢。”
 
“我不需要人帮忙。警察也不需要我帮忙。对于格雷尔太太，我爱莫能助。她扯了一个故事，说一辆车从一家啤酒吧门前发动起来，跟着他们，可那又怎样？那地方是圣莫妮卡路上的一家脏兮兮的下三滥酒馆，而这帮人是有档次的黑帮。他们当中甚至有一个人能一眼认出翡翠玉。”
 
“如果不是因为有人给他通风报信的话。”
 
“那也是一种可能，”我边说边从一包烟里笨手笨脚地摸出一支来，“不论是哪种情况，这里头都没我的事儿了。”
 
“连精神师那里也没线索吗？”
 
我一脸茫然地瞪着她。“精神师？”
 
“天啊，”她轻声说，“我原以为你真是侦探呢。”
 
“这件事情有人想捂着，”我说，“我最好当心点儿。这个格雷尔的裤兜里可是塞了不少绿票子的。在这个镇子里，法律就是任你花钱买的。瞧瞧那些警察的做法有多古怪。没有报道，没有媒体喂料，因此也就没有可能走出一个无辜的陌生人，带来那条看似细微，事实上却至关重要的线索。除了沉默和让我罢手的警告外，什么都没有。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样。”
 
“你脸上的大部分口红都擦掉了，”安·赖尔登说，“我刚才提到了精神师。行了，再见吧。认识你我很高兴——有限度的高兴。”
 
她按下启动开关，给车子挂上挡，然后消失在了在一团尘土的漩涡中。
 
我目送着她离去。等到她终于不见了，我扭头朝街对面望去。从“贝城婴儿服务”家的送货车上下来的那个人从那栋房子的边门里出来了，他身上的那套制服又白又挺，闪着光泽，光看一眼就让我觉得自己也干净起来了。他手里拿着一个像是纸箱的东西。他钻进货车，驾车离去了。
 
我猜他刚刚给孩子换了块尿布吧。
 
我钻进自己的车，发动前先看了下表。快五点了。
 
刚才的那几杯苏格兰威士忌——就像够档次的苏格兰威士忌应该做的那样——在返回好莱坞的路上一直陪伴着我。我一路碰着红灯就闯。
 
“那是个好姑娘，”我坐在车里，自言自语道，“该配一个喜欢好姑娘的小伙子。”没人搭理我。“可我不喜欢好姑娘。”我说。这句话同样没人搭理。“十点钟，贝尔维迪尔俱乐部。”我说。这时有人说了句：“呸。”
 
那听上去像是我的声音。
 
我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五点四十五了。大楼里静悄悄的。界墙那头的打字员没声儿了。我点了一根烟斗，坐下来等着。

20
 
这印第安人身上的味道真重。他摁响门铃的时候，我就能隔着小接待室明显闻到他那股味儿了；我应声拉开办公室和接待室中间的那扇门，看看那究竟是谁。他刚好站在通向走廊的那扇门里面，看上去就像是用青铜浇铸出来的。他腰部以上的体格很魁梧，胸膛宽阔。他看上去像个流浪汉。
 
他穿着一身褐色的套装，套装的外衣对他的肩膀来说显得太小了，而他那条裤子的腰身似乎也稍紧了一些。他的帽子至少小了两码，上面满是汗渍——某个比他更适应这顶帽子尺码的人曾经戴着它尽情地挥洒汗水。他脑袋上顶着帽子的模样就像屋顶上插着一根风向标一样。他的衣领紧紧地贴在脖子周围，就像马轭套在马颈上，而且颜色也一样，都是脏兮兮的褐色。一根领带在他扣着纽扣的夹克外面晃荡——一根黑领带，被他用一把钳子在上面打了个豌豆粒大小的领带结。在他那裸露而健美的脖颈上——在那只脏衣领上方的位置——围着一条宽宽的黑丝带，那模样就像一个想让自己的脖子魅力重现的老太婆。
 
他长着一张大饼脸，脸上一个高鼻梁，肉乎乎的鼻子就像巡洋舰的舰首一样坚硬。他的一双眼睛像是没有眼睑，下巴上的赘肉直往下垂，肩膀的模样像个铁匠，一双看似笨拙的短腿则像黑猩猩的后肢。我后来发现，它们只是短而已。
 
如果他能稍稍梳洗一番，再套上一件白色的睡袍，那他看上去一定就像一个非常邪恶的罗马元老。
 
他的体味是那种原始人身上的土腥气，而非城市里的烂泥味。
 
“嘿，”他说，“快快来。现在来。”
 
我退回办公室，朝他晃晃指头，他一路紧跟，脚下发出的声响不比苍蝇在墙上爬的动静更大。我在桌子后面坐下来，很专业地让转椅发出咯吱一声响，然后指了指对面的客户专座。他没有坐。他那双小小的黑眼睛里充满了敌意。
 
“哪里来？”我说。
 
“嘿。我——‘二次栽种’。我，好莱坞印第安人。”
 
“请坐，栽种先生。”
 
他鼻子里哼了一声，鼻孔张得非常大。它们还没张的时候就大得足够做老鼠洞了。
 
“名字，二次栽种。名字不是栽种先生。”
 
“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提高了嗓门儿，开始用胸腔发出深沉洪亮的嗓音。“他说快来。白人大酋长说快来。他说我用火战车带你来。他说——”
 
“行了。别装模作样了，”我说，“我可不是头一回看印第安蛇舞的女家庭教师。”
 
“神经病。”这印第安人说。
 
我们隔着桌子冲着彼此冷笑。他比我更会冷笑。笑完之后，他带着无法掩饰的鄙夷脱下帽子，顶朝下放在桌子上。他用手指沿着吸汗带下面摸了一圈。这就把吸汗带给翻了上来，我因此得以一窥其真容——“吸汗带”这名字真是太贴切了。他从边缝上取下一个回形针，然后将一张折叠起来的绵纸扔在了桌子上。他气呼呼地指了指绵纸，指尖上的指甲满是齿痕。他油乎乎的头发靠近头顶的那一圈被压得又扁又平，这都要归功于那顶紧过头的帽子。
 
我展开那张绵纸，发现里面有一张卡片。那卡片对我来说一点儿也不新鲜。我已经从那三支看似俄国产的香烟烟嘴里掏出三张和它一模一样的卡片了。
 
我摆弄着烟斗，盯着这个印第安人，试图用我的凝视镇住他。他的脸紧张得就像一堵砖墙。
 
“行了，他想怎么样？”
 
“他要你快来。现在来。坐上火战——”
 
“神经病。”我说。
 
这印第安人乐了。他慢吞吞地闭上嘴巴，庄重地眨了眨一只眼睛，然后露出一个类似于咧嘴一笑的表情。
 
“那他得支付一百美元作为定金。”我补充道，一面放松神情，就好像我说的是五分钱一样。
 
“嘿？”他又起疑心了。好吧，只说基础英语。
 
“一百美元，”我说，“铁人。鱼。钞票，金额是一百。我没钱，我不来。明白？”我开始用两只手数到一百。
 
“嘿。大人物。”印第安人冷笑道。
 
他在那根油腻腻的吸汗带下面摸开了，然后往桌子上又甩了一张叠好的绵纸。我拿起绵纸，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
 
印第安人把帽子扣回脑袋上，没有费神去把吸汗带塞回原处。这个细节不过是稍稍增强了帽子的喜剧效果。我坐在那里，瞪着这张百元大钞，嘴巴张得老大。
 
“果然是精神大师，”我最后终于开口了，“这么聪明的伙计，我很害怕。”
 
“没空磨蹭。”印第安人发话了，一如既往地健谈。
 
我拉开桌子，掏出一把柯尔特点三八自动手枪——这个型号又叫“超级大火柴”。我去见卢因·洛克里奇·格雷尔太太的时候没有带它。我脱掉上衣，系上皮背带，把手枪插在里面，把下面的一条皮带系上，再重新穿好上衣。
 
我的这个动作对于这个印第安人而言和我挠脖子没有任何差别。
 
“有一车，”他说，“大车。”
 
“我现在不喜欢大车了，”我说，“我有一辆自己的车。”
 
“你来我的车。”印第安人用威胁的口吻说。
 
“我来你的车。”我说。
 
我锁好桌子和办公室的门，关掉门铃，走出房间——接待室的门同往常一样，依然没上锁。
 
我们穿过走廊，坐电梯下楼。印第安人身上的气味真重。连电梯操作员都注意到了。

21
 
那是一辆深蓝色的七座大轿车——最新款的帕卡德，定制车型。这就是那种你会戴上珍珠项链坐在里面的车。车停在一个消防栓边上，一个皮肤黝黑，模样像外国人的司机坐在方向盘后面，一张脸就像是木雕。轿车内部用带软夹层的灰色绳绒布作装潢布面。印第安人让我坐后排。一个人坐在这里，我感觉就像是一具高级死尸，由一名很有品味的殡葬师来为我入殓。
 
印第安人钻进轿车，坐在司机边上，车子在街区正中央拐了个弯，街对面的一个警察叫了声“喂”，声音很弱，就好像他不是故意要叫的，然后赶快弯下腰去系鞋带。
 
我一路往西，开上了山下的日落大道，然后无声无息地沿着这条路平稳地疾驰。印第安人一动不动地坐在司机边上。偶尔，一缕充满他个性特征的气息会飘到后排，飘进我的鼻孔里。司机看上去像是快睡着了，可他从那些开着敞篷双座快车的小子们身边超车时，却让他们的车看起来慢得像是挂在拖车后面的。他们一定给他开了一路的绿灯。有些司机就有这本事。他没有吃一个红灯。
 
我们的车沿着一道弧形的轨迹，穿过那灯火通明，绵延一两英里的繁华地带；我们驶过几家古玩店——店门前挂着它们在电影中尽人皆知的化名；驶过几家灯光闪闪，新近开张的夜总会（这些店里有大名鼎鼎的厨子和同样出名的赌博室，由“紫衣帮”里那些个颇有教养的大学生经营）；驶过乔治王-殖民地风格的时尚建筑——它们现在已经过时了；驶过几栋现代主义风格的漂亮房子——那里面的好莱坞演员代理们总在一刻不停地谈论钞票；驶过一家汽车午餐厅（它在这里似乎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虽然里面的女孩都穿着丝质的白短衫和军乐女领队的圆筒军帽，屁股以下的部位则毫无遮拦，除了一双闪着光泽的小山羊皮长筒靴）。我们驶过所有这些店铺，沿着一条宽阔平滑的曲线来到了贝弗里山上的马道，城市的点点灯火就在南面，在这样一个没有雾气的夜晚，它们涵盖了光谱上的全部色彩，而且光芒清澈通透；我们从北面山坡上的那些豪宅下方驶过——它们此刻正矗立在阴影之中；驶过整个贝弗里山城区，然后一个上坡，开上蜿蜒曲折的山麓大道，驶入突然降临的清凉薄暮和游荡至此的海风之中。
 
下午时分的天气暖洋洋的，但此刻热气已经散去。我们飞快地将远处一簇亮着灯火的房屋抛在身后，驶过一栋接着一栋，似乎永无止境的豪宅——它们也都灯火通明，距离路面有些距离。这时我们先是一个下坡，绕过一大片绿草茵茵的马球场——马球场边上是一大片面积相同的练习场——再猛地攀上一座小丘的丘顶，然后一个急转弯，沿着一条贫混凝土路面的山道爬上山去，一路上经过了好几片橘子林——它们显然是某个有钱人的玩物，因为当地并不产橘子；接着，一点一点的，那些百万富翁家里亮着灯火的窗户渐次消失不见了，路面开始变窄——谧林高地到了。
 
鼠尾草的味道从一条峡谷里飘了过来，让我想起某个死人和一片不见月亮的天空。东一座西一座的灰泥房子紧贴着山体一侧，就像一幅幅浅浮雕。再往前，房子就全都不见了，只有一座座山麓小丘的黑影在那里一动不动，一两颗早早出现的星星挂在它们的头顶上，除此之外我们的眼前就只有一条丝带般的混凝土公路和路面一侧的一道陡坡，坡下面是一片盘根错节的矮栋与石兰灌木——你若是在这样的树丛里停下脚步，静静等待，有时能听见鹌鹑的叫声。道路的另一侧是一座生黏土的路堤，几朵顽强的野花紧紧巴住路堤的边缘，就像淘气的孩子不肯上床。
 
这时公路扭成了一个U字形弯道，大轮胎刮擦着从松散的砾石上滚过，打破了之前的寂静，带动我们的轿车一路飞奔着爬上一条长车道，道路两边是一株接着一株的天竺葵花。车道的尽头，山顶之上，矗立着一座灯火昏黄、孤寂如灯塔的高山城堡，一座鹰巢，一栋灰泥与玻璃砖的棱角分明的建筑；它未经雕琢，散发着现代主义气息，但却并不丑陋，对于一名精神师而言，把招牌挂在这个地方应该是个超级棒的选择。没人能听到里面的尖叫。
 
汽车在那栋房子边上转了个弯，这时，在嵌入厚重外墙的一扇黑门上方，一盏灯忽地亮了。印第安人哼哼着钻出轿车，打开后门。司机用电打火机点了一支香烟，一股烟草的冲鼻气味在夜色中静悄悄地向后飘进了我的鼻孔。我下了车。
 
我们走到那扇黑门前。门自己开了，慢悠悠的，几乎带着一种威胁感。门里面是一条探入房子内部的狭窄过道。灯光在玻璃砖墙上闪烁。
 
印第安人粗声大气地说：“嘿。你进去。大人物。”
 
“你先请，栽种先生。”
 
他先是怒目而视，然后第一个走了进去，门在我们身后关上了，就像它刚才打开时那样悄无声息、匪夷所思。在那条狭窄过道的尽头，我们挤进了一部小电梯，印第安人关上门，按了一个按钮。我们平稳地上升，听不到一点儿声响。这印第安人之前的气味和现在比起来，简直就像是月光下的淡影了。
 
电梯停了，门开了。外面有光，我走出电梯，步入一个塔楼间——在这里，对白昼的记忆依然没有消退。房间四周全都是窗户。远方，海面在闪烁。黑暗缓缓地逼近一座座山丘。房间里有几面嵌着镶板、没有开窗的墙壁，几块铺在地板上的小地毯，柔和的色彩就像古老的波斯地毯，还有一张接待台，上面的雕刻装饰仿佛是从某座古老的教堂里偷来的。接待台后面，一个女人坐在那里对我微笑——一丝干涩、紧绷、枯萎的微笑；只要你伸手一碰，它就会化为齑粉。
 
她长着一头光亮的卷发和一张又黑又瘦、一脸病相的亚洲脸。她的耳朵上挂着沉甸甸的彩石，手指上戴着沉甸甸的戒指，其中一只是月长石的，还有一只是嵌在银座里的翡翠，看上去像是真翡翠，但不知怎的却给人一种假货的感觉，就像是五分钱店里的手链。
 
她说话了。这声音听上去很耳熟。“啊，马洛先森，非……常高兴你能来。亚姆瑟，他会非……常高兴的。”
 
我把印第安人给我的那张百元大钞放在台子上。我扭头看了看身后。印第安人已经坐电梯回楼下了。
 
“对不起。心意领了，但这钱我不能收。”
 
“亚姆瑟他……他斯（希）望雇用你，不是吗？”她又笑了。她的两片嘴唇就像绵纸一样沙沙作响。
 
“我得先弄清楚这份工作是怎样的。”
 
她点点头，慢慢地从桌子后面站起身来。她穿着一件紧身衣裙，嗖的一声从我面前走过，那衣服就像一张美人鱼皮一样贴在她身上，凸显出下面的火爆身材——如果你喜欢腰部以下的比例比正常体型大四码的女人，那你一定会管她的身材叫“火爆”。
 
“我会引导你。”她说。
 
她按下镶板上的一个按钮，一扇门悄无声息地滑开了。门后面闪着一片奶白色的光。我回头看了看她脸上的微笑，然后走了进去。那笑容现在比埃及金字塔都古老了。门在我身后无声地关上。
 
房间里空无一人。
 
这是一个八角形的房间，从地板到天花板都覆盖着黑天鹅绒；黑色的天花板高高在上，远离地面，本身可能也是天鹅绒材质的。一块无光泽的炭黑色地毯中央放着一张八角形的白桌子，上面只够摆两双手肘，桌面正中央是一个放在黑色支架上的奶白色球体。光就是从这里来的。至于是怎么来的，我就不知道了。桌子的两边各摆着一把八角形的白凳子，它们就是桌子本身的缩小版。紧挨着一面墙的地方也放着一把这样的凳子。房间里没有窗户。除了这些摆设，屋子里就什么也没有了——空无一物。墙上甚至连一件灯具也没有。如果这里还有第二扇门的话，那我是肯定没有看到。我回头去瞧我刚刚进来的那扇门。它也不见了。
 
我在那里站了大概十五秒，隐隐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我正在被人观察。也许这里面什么地方开了个观察孔，但我发现不了。我也放弃了这种企图。我听着自己的呼吸声。房间里是这么安静，我甚至能听见气息穿过我的鼻孔，轻轻地，就像窗帘细微的沙沙声。
 
这时，一扇隐蔽的房门在房间的另一头滑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门随即在他身后关上。这个男人低着头，径直走到桌子边上，坐进了其中一把八角形的凳子，然后用一只我此生见过的最美的手打了个手势，在空中划出一道大圆弧。
 
“请坐。坐我对面。不要吸烟，不要乱动。努力放松，彻底放松。好了，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我坐了下来，往嘴里塞了一支香烟，用嘴唇滚了滚，但没有点着。我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他个子又瘦又高又直，就像一根钢铁杆子。他的头发是我所见过的颜色最浅、发质最细的白发，简直像是用绸纱滤出来的。他的气色红润得就像玫瑰花瓣。他的年龄也许在三十五六岁上下。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的头发简单地朝脑后一梳，显出一个完美如巴里摩尔[1]昔日容颜的侧影。他的眉毛黑如炭，就像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的颜色。他的眼睛很深，深得过分。那是一双梦游者的眼睛——深不见底，神情恍惚，就像一口我曾经在书里读到过的井。那口井有九百年的历史，挖在一座古老的城堡里。你可以往里面扔块石头，然后在一边等着。你一边听，一边等，最后哈哈一笑，准备放弃；这时，就在你刚刚想要转身的时候，一声细小微弱的“扑通”却从井底一路向上传回你的耳中——那声音是如此渺小，如此遥远，你甚至不敢相信世上真会有这样的一口井。
 
他的两只眼睛就有这么深。而且它们没有神情，没有灵魂——它们可以看着狮群将一个人撕成碎片，却自始至终毫无变化；它们也可以看着一个人被木桩穿身，在烈日下尖叫，哪怕你剥去这双眼睛上面的眼睑。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双排扣职业套装，衣服的裁切像是经过了艺术家之手。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我的手指。
 
“不要乱动，”他说，“那样会阻挡波浪，干扰我的注意力。”
 
“那样会让冰融化，让黄油流淌，让猫咪尖叫。”我说。
 
他露出了一个这世上最若有若无的微笑。“你来这里不是为了无理取闹的，我想。”
 
“你好像忘了我为什么还是来了。顺便说一句，我把那一百美元还给你的秘书了。我来——也许你还记得——是为了几根香烟的事情。塞了大麻的俄国香烟。空心的烟嘴里面卷着你的名片。”
 
“你希望查出其中的原因？”
 
“是的。应该是我付你一百美元的。”
 
“那不必了。答案很简单。有些事情我也不知道。这就是其中之一。”
 
有那么片刻工夫，我几乎相信了他。他的脸就像天使翅膀一样光滑。
 
“那你为什么要给我送来一百美元——还有一个身上冒臭气的印第安人——还有一辆车？顺便问一句，印第安人的身上就一定要发臭吗？如果他是在为你工作，那你为什么不能让他洗个澡什么的？”
 
“他是一个天然的灵媒。这样的人十分罕见——就像钻石，有时要在肮脏的地方才能找到。据我所知，你是一名私家侦探？”
 
“是的。”
 
“我觉得你是个蠢人。你看上去很蠢。你的行当很蠢。而且你还来带着一个很蠢的任务来到这里。”
 
“我明白了，”我说，“我很蠢。我要费点儿功夫才能悟透这句话。”
 
“那依我看，我就不需要再继续耽搁你了。”
 
“你没有耽搁我，”我说，“我在耽搁你。我想知道你的名片为什么会在那几支香烟里。”
 
他耸了耸肩——这是世界上幅度最小的耸肩。“我的名片人人都可以拿到。我不向我的朋友们提供大麻烟。你的问题依然愚蠢。”
 
“不知道我的下一句话会不会让它明朗一点儿。那几支烟装在一只廉价的日本或中国烟盒里，烟盒是用仿玳瑁做的。见过这样的烟盒吗？”
 
“没有。在我的记忆里没有。”
 
“我可以让这问题再稍稍明朗一点儿。那只烟盒装在一个男人的口袋里，此人名叫林赛·马里奥特。听说过他吗？”
 
他想了想。“是的。我有一次试图治疗他面对镜头时的羞怯情绪。他当时想要进入电影界。这纯属浪费时间。电影界不想要他。”
 
“这个我能猜到，”我说，“他上镜头的模样一定就像伊莎多拉·邓肯。我还剩下一个大问题——为什么给我送来一张百元大钞。”
 
“我亲爱的马洛先生，”他冷冰冰地说，“我不是傻瓜。我所从事的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职业。我是个江湖游医。换句话说，我做的事情是那些大夫们完成不了的，他们只会待在他们那畏畏缩缩、自私自利的小行会里。我无时无刻不处在危险之中——来自你这种人的危险。我只希望在处理危险前先对其进行评估。”
 
“我带来的危险简直微不足道，是吧？”
 
“几乎不存在。”他礼貌地说，然后用左手打了一个奇特的手势，猛地一下抓住了我的目光。随后他极其缓慢地把手落在那张白桌子上，低头看着它。这时他又一次抬起了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双臂交叉。
 
“你的听力——”
 
“我这会儿闻到了，”我说，“我刚才脑子里没在想他。”
 
我把头扭向左边。印第安人坐在第三把白凳子上，倚着黑天鹅绒墙面。
 
他这会儿在身上的其他衣物上面披了一件像是白罩衫的东西。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双眼紧闭，脑袋向前微垂，那模样就像是已经打了一个钟头的盹儿了。他那张黝黑健壮的脸上布满了阴影。
 
我回头看看亚姆瑟。他又挤出了一丝微弱的笑容。
 
“我敢打赌，他肯定能让那些老贵妇们嘴张得把假牙掉出来，”我说，“他到底是靠什么挣工钱的——坐在你的膝盖上唱法国歌？”
 
他打了个不耐烦的手势。“有话直说，拜托了。”
 
“昨天晚上，马里奥特雇我陪他做了趟远足——我们要付钱给几个坏蛋，而且要在一个他们选定的地点。我让人敲了脑袋。等我醒过来的时候，马里奥特已经被谋杀了。”
 
亚姆瑟的脸上没有起太大变化。他既没有尖叫，也没有跳上墙头。但对他而言，他的反应是很剧烈的。他分开双臂，又换了种姿势重新把它们抱在一起。他的嘴看上去很阴沉。他坐在那里，就像公共图书馆门外的一尊石狮。
 
“那几支香烟是在他身上找到的。”我说。
 
他冷静地看着我。“不是被警察找到的，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因为警察没有来过这里。”
 
“没错。”
 
“那一百美元，”他用非常轻柔的语调说，“怕是不够的。”
 
“那取决于你打算用它买什么。”
 
“你带着那几根香烟吗？”
 
“带了一根。可它们证明不了什么。你刚才说了，任何人都能拿到你的名片。我只是想知道，它们为什么会出现在它们实际出现的地方。你有什么头绪吗？”
 
“你和马里奥特先生有多熟？”他轻声问道。
 
“一点儿也不熟。不过我对他有些猜想。它们实在是太显而易见了，简直是在向我招手。”
 
亚姆瑟轻轻地叩了叩那张白桌子。印第安人还在睡觉，下巴搁在那副宽厚的胸膛上，一双长着厚眼睑的眼睛紧闭着。
 
“顺便问一句，你有没有见过一位叫格雷尔太太的富有女士？她住在贝城。”
 
他心不在焉地点点头。“是的，我治疗过她的语言中枢。她患有轻度的语言障碍。”
 
“你把她治得那可真叫没得说，”我说，“她现在话说得跟我一样溜了。”
 
这话没能博他一笑。他依然叩着那张桌子。我听着这一声声的叩击。对这声音我有种说不出来的厌恶。它们听上去像是某种暗码。他终于停了下来，双臂再次交叉，身体后仰，靠着空气。
 
“关于这桩生意，有一点我非常喜欢：所有人都互相认识，”我说，“格雷尔太太也认识马里奥特。”
 
“你是怎么知道的？”他慢吞吞地问道。
 
我一言不发。
 
“你肯定是要去告诉警察了——关于那几支香烟。”他说。
 
我耸耸肩。
 
“你这会儿一定在想，为什么我不把你扔出门外，”亚姆瑟用令人愉悦的语调说，“二次栽种可以像拧断芹菜秆一样拧断你的脖子。我自己也在想这个问题。你似乎想出了某种理论。对于敲诈者，我是不会付一分钱。付钱买不到任何东西——另外我有许多朋友。不过，自然是有许多势力很想丑化我。精神分析师、性专家、神经科医生，一群讨厌的小人物，手里拿着橡胶锤，书架上摆满了关于变态行为的文献。当然了，他们全部是——医生。而我依然是一个——江湖游医。你的理论是什么？”
 
我盯着他，努力地想用我的目光慑服他，但这不管用。我发现我自己开始舔嘴唇了。
 
他微微耸了耸肩。“你不想说，这我不怪你。这件事情我也必须想一想。也许你比我一开始想的要聪明得多。我也会犯错误。与此同时——”他身子向前一探，把两只手放在那只奶白色球体的两侧。
 
“我觉得马里奥特是个专门敲诈女人的家伙，”我说，“也是一伙珠宝劫犯的眼线。可是谁告诉他该结交哪些女人的呢——然后他才好跟踪她们的行踪，跟她们发展亲密关系，向她们求爱，让她们身上挂满亮闪闪的宝贝，带她们出去，再偷偷溜到电话机旁，告诉那些小子们该在哪里下手？”
 
“那，”亚姆瑟谨慎地说，“是你对马里奥特——还有我——的想象。我对此稍稍有些反感。”
 
我的身子也向前一探，直到我的脸离他的脸只有不到一英尺远。“你也是个混黑道的。你尽可以给它涂脂抹粉，但它依然是黑道。而且有问题的不单单是那几张名片，亚姆瑟。如你所说，任何人都可以弄到它们。也不是那些大麻烟。你不会去干这么低级的营生——否则就浪费了你的大好机会。不过，每张卡片的背面都有一块空白。而在这些空白的地方，甚至在有字的地方，有时候都有肉眼看不见的字迹。”
 
他露出了一个阴郁的微笑，但我几乎没能看见。他的手盖住了那只奶白色的球体。
 
灯灭了。房间里黑得就像卡丽·内申的女帽。
 <hr/> 
[1]巴里摩尔（Barrymore，1882—1942），美国演员。

22
 
我一脚把凳子朝身后踢了出去，站起身，猛地把枪从胳膊底下的枪套里拔了出来。可这没用。我的上衣扣了扣子，我的动作也太慢了。再者，如果我真的要朝一个人开枪的话，那我的动作总归是会慢半拍的。
 
我感觉到一阵无声的气流，闻到了泥土的气味。在一片漆黑中，印第安人从背后给了我一下，把我的双臂按在体侧。他开始把我举向空中。我这时依然可以把枪掏出来，闭着眼睛朝房间里四处乱射，可我的身边这时一个朋友都没有。这么做似乎没有任何意义。
 
我丢下枪，抓住他的手腕。它们油腻腻的，很难抓牢。印第安人从喉咙里吐出一口气来，把我撂在地上，冲击力大得几乎掀开了我的头顶。现在是他抓住了我的手腕，而不是我抓着他的。他一下子就将我的两只手腕反扭在身后，一只膝盖像墙角石一样顶住了我的背。他把我压弯了。我能被压弯。我不是市政厅。他把我压弯了。
 
我想要喊叫，虽然这么做毫无理由。一口气憋在我的喉咙里上上下下，可就是出不去。印第安人把我朝一边扔了出去，我落地时身体摆出一个剪刀造型。他把我捏在手心里了。他的两只手伸向我的脖子。如今，我有时还会在半夜醒来。我能感觉到那双手就在那里，我能闻到他的味道。我依然觉得那口气挣扎着却怎么也出不去，觉得那十根油腻腻的手指正越勒越深。这时我会爬起来喝上一杯，再拧开收音机。
 
眼看我就快没气儿了，那盏灯忽然又亮了，灯光血红血红的，这都是因为我眼球里面的充血——还有眼球背后的淤血。一张脸在那里飘来飘去，一只手轻巧地在我身上摸索；可另外那两只手依然按在我的喉咙上。
 
一个声音轻轻地说：“让他透透气——就一小口。”
 
那十根指头放松了。我奋力从它们的钳制中挣脱开来。一件亮闪闪的东西打在了我的一侧下巴上。
 
那声音轻轻地说：“让他站起来。”
 
印第安人拎着我站了起来。他抓住我的两只反扭的手腕，把我朝后拖，让我背靠墙壁。
 
“真业余。”那声音轻轻地说，那件闪光的东西又打中了我，这次抽在脸上——这玩意儿的滋味又硬又苦，就像死亡。一股暖暖的东西淌了下来。我舔了舔，尝到了铁和盐的滋味。
 
一只手探查着我的钱包。另一只手探查着我所有的口袋。那支绵纸包着的香烟露了出来，随即被打开。它进入了我眼前的一片雾霭之中，接着就不知所终了。
 
“一共有三支香烟？”那声音柔和地问道，接着那闪光的东西又砸中了我的下巴。
 
“三支。”我嗓子一哽。
 
“你刚才说其余两支在哪儿来着？”
 
“在我的桌子里——在办公室。”
 
那闪光的东西又打了我一下。“你也许在撒谎——但我会弄清楚的。”一串钥匙在我面前闪烁——一个个古怪的小红点。那声音接着说道：“再稍稍掐他一会儿。”
 
钢铁般的十指又勒进了我的脖子。我身子被向后拉扯，绷得紧紧的，直抵着他的身体、他的气味，还有他肚子上硬邦邦的肌肉。我伸手够着了他的一根手指，拼命地想拧弯它。
 
那声音又轻轻地说：“不得了。他在长进。”
 
那亮闪闪的东西又从空中挥落，打中了我的下巴——或者说，那个曾经是我下巴的玩意儿。
 
“放开他吧。他老实了。”那声音说。
 
那副强壮的臂膀落下了，我身子朝前一歪，脚下赶紧跨了一步，好稳住重心。亚姆瑟站在那里，脸上挂着一丝极淡的微笑，几乎是如梦似幻般的出现在我面前。他那只纤细可爱的手里拿着我的枪。他用枪口指着我的胸膛。
 
“我可以教你，”他用他那轻柔的嗓音说，“可为了什么目的呢？一个肮脏的小人物，在一个肮脏的小世界里。就算照一束光点在你身上，你依然还会是那样。难道不是吗？”他微笑着，笑得这么美。
 
我用我身上仅存的全部气力对着他的微笑挥出了一拳。
 
总得来说，这一拳打得真不赖。他身子一个趔趄，血从两只鼻孔里流了出来。然后他恢复了平衡，直起身子，再次举起了枪。
 
“坐下，我的孩子，”他轻声说，“我有访客了。我很高兴你打了我。这帮了我大忙。”
 
我摸寻着那只白凳子，坐了下去，脑袋放在白桌子上，挨着那只奶白色的球体——它现在又开始发出柔和的光了。我斜着眼睛盯着它，脸贴着桌子。那光让我着魔。美好的光，美好的、柔和的光。
 
在我的身后和四周，除了寂静，别无他物。
 
我想我这时突然就睡着了——一张鲜血淋漓的脸搁在桌子上，一个瘦削而美丽的魔鬼手里拿着我的枪，监视着我，脸上挂着微笑。

23
 
“行了，”那个大个子说，“你现在可以挪挪身子了。”
 
我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到外面那间房里去，哥们儿。”
 
我站了起来，依然感觉在梦中。我们走进了什么地方，穿过了一扇门。然后我看清了这是哪里——这就是那间四周全是窗户的接待室。窗外现在已是一片漆黑。
 
那个女人还戴着那几只不太对劲儿的戒指坐在桌子后面。一个男人站在她身边。
 
“坐这儿，哥们儿。”
 
他一把将我按了下去。那是一把好椅子，靠背很直，但很舒服，只是我这时没心情去体验它。桌子后面的女人拿着一本摊开的笔记本，这时正大声地读着上面的内容。一个留着一撮灰色的小胡子，面无表情的矮个子老人正听着她念。
 
亚姆瑟站在一扇窗边，背对房间，看着窗外大海那宁静的线条——远处，越过码头灯光，越过天边。他看它的眼神仿佛是爱上了它。他稍稍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我能看清他脸上的血已经洗掉了，可他的鼻子不再是我初次见到他时的样子了，前后的尺寸差了不止两码。这让我咧嘴一笑，嘴唇什么的都跟着劈啪裂开了。
 
“碰着什么好笑的了，哥们儿？”
 
我看着这声音的来源——那个站在我前方，帮着我走到座位上的人。他是朵风摧的鲜花，体重约两百磅，一嘴黄斑牙，嗓音圆润如马戏团门前拉客的活喇叭。他狠勇，他迅捷，他爱吃红肉。没人能摆布得了他。他是那种每天晚上不做晚祷，而是朝大头棒上啐唾沫的条子。可他有一双幽默的眼睛。
 
他站在我面前，撇着一双内八字腿，手里拿着我敞开的钱包，右手的拇指指甲在皮革上刻着划痕，一副他就是喜欢毁坏东西的模样。毁坏小东西，比方说——如果他手头只有小东西的话。但人脸也许会给他带来更多的乐趣。
 
“爱偷窥的私家侦探，是吧，哥们儿？从满是大坏蛋的城里头来的，是吧？玩儿了两下敲诈勒索，是吧？”
 
他的帽子扣在后脑勺上。他长着浅棕色的头发，额头上的汗水让发色显得更暗。他那双幽默的眼睛里满是斑斑点点的红血丝。
 
我的喉咙有一种刚被碾压机碾过的感觉。我抬起手，摸了摸那里。那个印第安人。他的手指就像工具钢。
 
那个肤色浅黑的女人停止了朗读，合上了笔记本。那个留着灰八字须的小老头儿点点头，走过来站在跟我说话的这个人身后。
 
“警察？”我边搓着下巴边问他。
 
“你说呢，哥们儿？”
 
警察的幽默。那小个子的一只眼睛有点儿斜视，像是半瞎了。
 
“不是洛城的，”我看着他说，“要是在洛城，那只眼睛就得让他退休了。”
 
大个子把我的钱包递给我。我仔细检查了一遍。里面的钱都还在。所有的名片也都在。每一样原本属于那里的东西都在里面。我很吃惊。
 
“说点什么，哥们儿，”大个子说，“说点什么能让我们喜欢上你的东西。”
 
“把我的枪还给我。”
 
他身子向前微微一探，大脑思考了一下。我能看出他脑子在转。这让他脚上的鸡眼生疼。“哦，你想要回你的枪，哥们儿？”他斜眼瞅着那个留着灰八字须的人。“他想要回他的枪，”他对他说。然后他又看着我。“你要用你的枪做什么，哥们儿？”
 
“我要用它打死一个印第安人。”
 
“哦，你要用它打死一个印第安人，哥们儿。”
 
“是的——就一个印第安人，大叔。”
 
他又看了看那个留胡子的家伙。“这伙计挺狠的，”他对他说，“他想要打死一个印第安人。”
 
“听着，海明威，不要重复我说的每一句话。”我说。
 
“我觉得这家伙是个神经病，”大个子说，“他刚刚叫我海明威。你觉得他是神经病吗？”
 
那个留小胡子的家伙咬着一支雪茄，一言不发。站在窗边的那个美丽高挑的男人缓缓地转过身来，轻声说：“我想他可能有一点情绪不稳。”
 
“我一点儿也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叫我海明威，”大个子说，“我的名字不是海明威。”
 
那个年纪较大的男人说：“我看不到哪里有枪。”
 
他们看着亚姆瑟。亚姆瑟说：“在里面。我那儿有。我这就给你，布兰先生。”
 
大个子俯下腰，膝盖稍稍弯曲，呼出的气喷在我脸上。“你刚才为什么要叫我海明威，哥们儿？”
 
“这里有女士在场。”
 
他直起身子。“你看到了。”他看着小胡子。小胡子点点头，然后转身离开，穿过房间。滑门开了。他走了进去，亚姆瑟紧随其后。
 
一片沉寂。那个肤色黝黑的女人低头看着桌面，皱了皱眉。大个子看着我的右眉毛，缓缓地摇了摇头，一副困惑的神情。
 
滑门又开了，小胡子回到了原处。他不知从哪里拿出一顶帽子递给我。他从口袋里掏出我的枪，也递给了我。我凭分量就知道子弹已经给掏空了。我把枪塞在胳膊下面，站起身来。大个子说：“我们走吧，哥们儿。离开这里。我想，来点儿新鲜空气说不定能帮你清醒清醒。”
 
“行啊，海明威。”
 
“他又来了，”大个子哀伤地说，“因为有女士在场，就叫我海明威。你觉得这在他的脑子里会不会是什么黄段子？”
 
小胡子说：“快点儿。”
 
大个子抓住我的胳膊，我们走到那部小电梯旁。电梯上来了。我们钻了进去。

24
 
我们在电梯井底出了电梯，穿过狭窄的过道，从那扇黑门里走了出去。外面的空气凉爽清新，而且这个地方的地势很高，从海面上飘来的雾气也够不着这里。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大个子这时还抓着我的胳膊。一辆车停在那里——一辆模样普通的黑色双座小汽车，挂着私人车牌。
 
大个子打开前门，抱怨道：“这车不是特别符合你的身份，哥们儿。不过呼吸一点儿新鲜空气能让你精神起来。你对此没意见吧？我们可不想做任何你不想要我们做的事，哥们儿。”
 
“那个印第安人在哪儿？”
 
他微微摇了摇头，把我推进汽车。我坐进了前排右手边的座位。“啊，没错，那个印第安人，”他说，“你得用弓箭射他。这是法律。我们把他塞在汽车后面呢。”
 
我朝后面看了看。空无一物。
 
“该死，他不见了，”大个子说。“一定是有人把他给偷走了。这年头，你真不能把东西落在没锁的车里。”
 
“快点儿。”小胡子说着便钻进了汽车后座。海明威绕到驾驶座上，用他那硬邦邦的肚子顶着方向盘。他发动了引擎。我们拐了个弯，沿着两边都是野天竺葵的私家车道徐徐驶离。海面上起了一阵冷风。天上的星星是那么遥远。那么沉默。
 
我们来到车道的尽头后，拐弯上了那条混凝土山道，然后不紧不慢地沿着这条路向前开。
 
“你怎么没有开车，哥们儿？”
 
“亚姆瑟派了一辆车接我的。”
 
“那是为什么，哥们儿？”
 
“一定是因为他想见我。”
 
“这家伙不错，”海明威说，“他脑子清楚。”
 
他朝车窗外面啐了一口，然后一个漂亮的拐弯，让汽车自己驾着发动机溜下山去。“他说你给他打了个电话，想要敲他的竹杠。于是他想，他最好先看看这个要和他做交易的人是个什么样——如果他打算做交易的话。于是他派了自己的车来接你。”
 
“他还考虑到了他会叫来几个他认识的警察，而我是不需要开自己的车回家的，”我说，“没错，海明威。”
 
“啊，又来了。没错。对了，他在自己的桌子下面装了部口述留声机，他的秘书给整场对话做了笔录，我们到了以后她全都读给这位布兰先生听了。”
 
我转过身，看着布兰先生。他正抽着一支雪茄，气定神闲得就像是穿着拖鞋。他没有看我。
 
“笔录她个头，”我说，“我看是一堆现成的稿子，就是他们专为这种事情量身定制的。”
 
“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们你为什么想要见这个家伙。”海明威礼貌地提示道。
 
“你的意思是说，趁着我现在还有半张脸的时候？”
 
“天，我们可不是那种人。”他边说边打了一个夸张的手势。
 
“你跟亚姆瑟很熟——是吧，海明威？”
 
“布兰先生算是认识他吧。我——我只是听令行事。”
 
“布兰先生到底是谁？”
 
“就是坐在后排的那位先生。”
 
“除了坐在后排外，他到底是什么人？”
 
“哎哟，老天爷啊，没有人不认识布兰先生啊。”
 
“好吧。”我说——我忽然间感到累极了。
 
又是一小阵沉默，一段段弯曲的道路，一条条蜿蜒的混凝土丝带，还有更多的黑暗，更多的疼痛。
 
大个子说：“既然现在没有女士在场，就我们几个哥们儿了，那我们也不太在乎你刚才为什么要上那儿去了，可你老叫我海明威。这可真让我不舒服。”
 
“一个笑话，”我说，“一个很老很老的笑话。”
 
“这个叫海明威的家伙到底是谁？”
 
“他老是不停地说着同样的话，一遍又一遍，直到让你相信他的话很妙为止。”
 
“那肯定要花上好一阵子了，”大个子说，“作为一个私家侦探来说，你的思路还真挺跳跃的。你嘴里还有你自己的牙吗？”
 
“有，只是当中塞了几块填料。”
 
“哦，那你真的很走运，哥们儿。”
 
后排的那个男人说：“这挺好。下一个路口右拐。”
 
“明白。”
 
海明威一个急转弯，把车开进了一条狭窄的土路，土路沿着山体一侧的边缘延展。我们沿着这条路开了一英里左右。鼠尾草的气味越来越浓，异常刺鼻。
 
“就这里。”后排的那个人说。
 
海明威停下汽车，拉上手刹。他探过身来，隔着我打开了车门。
 
“好了，很高兴见到你，哥们儿。不过别回来了。至少不能是为了谈生意。下去。”
 
“我从这里走回家？”
 
后排那人说：“快点儿。”
 
“是的，你从这儿走回家，哥们儿。你对此没意见吧？”
 
“没问题，这样能给我点儿时间把几件事情想清楚。比如说，你们这两个家伙不是洛城的警察。可你们当中的一个是警察，说不定你们两个都是。我敢说你们是贝城的警察。我就想知道，你们为什么要走出自己的地界。”
 
“这证明起来是不是有点儿难啊，哥们儿？”
 
“晚安。海明威。”
 
他没有应我。两人都没有说话。我开始往车门外钻，脚踩在踏板上，身子向外探——我的头这时依然有点儿晕乎乎的。
 
后排那人突然做了一个快如闪电的动作，与其说我是看到的，倒不如说是感觉到的。一个阴暗的湖泊在我脚下张开大口，湖水比最黑的夜都要深得多得多。

25
 
房间里满是烟雾。
 
烟雾直直地悬在空气中——一缕缕细细的线条，直上直下，就像一道用透明的小珠子串成的帘子。一面墙上的两扇窗户开着，可烟雾却纹丝不动。我以前从未见过这间房。窗户上封着铁条。
 
我昏昏沉沉的，大脑一片空白。我觉得我好像已经睡了整整一年了。可那片烟雾让我很烦心。我仰面躺着，思考着这个问题。过了许久，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把我的肺胀得生疼。
 
我大声喊道：“着火了！”
 
喊完我就笑了起来。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可我还是笑了。我躺在床上，哈哈大笑。我不喜欢这笑声。这是疯子的笑声。
 
这一声喊就足够了。门外噔噔噔地响起了重重的脚步声，钥匙插进了门锁里，门一下子开了。一个男人侧着身子跳了进来，随手把门关上。他的右手伸向后臀。
 
这是个粗短身材的男人，穿着一件白上衣。他的眼睛看上去很奇怪——又黑又扁。眼角外围的灰皮上长着一个个肉瘤。
 
我扭了扭搁在硬枕头上的脑袋，打了个哈欠。
 
“不用管它了，伙计。火灭了。”我说。
 
他站在那里，怒目而视，右手飘向右臀处。恶毒的绿脸，又黑又扁的眼睛，灰白色的皮肤，还有一只像是只有一层壳的鼻子。
 
“你是不是还想穿约束衣啊。”他冷笑道。
 
“我没事儿了，伙计。没事儿了。刚刚打了个长盹儿。做了点小梦，大概是吧。我在哪儿？”
 
“在你该在的地方。”
 
“看上去是个好地儿，”我说，“人好，氛围好。我想我还是再打个小盹儿吧。”
 
“你最好这么着。”他恶狠狠地说。
 
他走了出去。门关上了。锁咔哒一声合上了。低沉的脚步声也渐渐消失了。
 
他一点儿都没有解决这烟雾的问题。它依然悬在房间的半空中，布满了整间屋子。像一道帘子。它既不消散，也不飘走，甚至连动都不动一下。房间里有微风，我脸上能感觉得到。可这片烟雾感觉不到。它是一千只蜘蛛织出的一张灰网。我很想知道它们是怎么合作的。
 
棉法兰绒睡衣。县医院里用的那种。睡衣没有前胸，没有多余的一针一线。简陋粗糙的材质。领子磨得我前颈痛。我的前颈依然生疼。我开始想起了点儿什么。我抬起手，摸了摸前颈上的肌肉。那里依然生疼。就一个印第安人，大叔。好的，海明威。这么说你想当侦探？大把挣钱。九节课，很容易。我们提供徽章。再加五毛钱，我们还送你一条疝带。
 
我的前脖颈生疼，可摸它的手指却一点儿知觉也没有。它们说不定就是一串香蕉。我看着它们。它们像是手指。真没用。邮购的手指。它们一定是跟徽章还有疝带一起寄来的。还有文凭。
 
现在是晚上。窗外的世界是一片漆黑的世界。天花板正中间用三根黄铜链条挂着一只玻璃瓷碗。里面有光。瓷碗的边缘起了一圈彩色的小包，橙色的和蓝色的交替出现。我凝视着它们。这烟雾让我感到厌倦。在我凝视的目光下，它们开始张开小孔，就像一个个小舷窗，许多只脑袋从里面伸了出来。小脑袋，但很活跃；小洋娃娃似的脑袋，但很活跃。我看到一个长着约翰尼·沃克式的鼻子、戴着鸭舌帽的男人，一个戴着阔边帽、一头蓬松金发的女郎，还有一个蝴蝶结打歪了的瘦男人。他看上去像某家专宰游客的海滨餐厅里的侍者。他张开嘴，冷笑着问我：“您的牛排想要三分熟还是五分熟，先生？”
 
我紧紧地闭上眼睛，用力地眨了眨，等我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只看到一只假瓷碗，吊在三根黄铜链子上。
 
可烟雾依然一动不动地悬在流动的空气中。
 
我捏住一条粗布床单的一角，用麻木的手指擦掉脸上的汗水——这些手指头就是那家函授学校寄给我的，之前还上了九节简易的课程，开课前需缴纳一半的预付金——艾奥瓦州，锡达城，邮箱号2468924。神经病。完全是神经病。
 
我在床上坐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我用脚够着了地面。我的脚光着，里面扎着别针和缝衣针。针线柜台在左面，女士。超大安全别针在右面。我的脚开始感觉到了地面。我站起身来。太高了。我蹲下来，拼命地喘气，手扶着床沿；一个声音似乎从床底下钻了出来，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你拿到了侦探证……你拿到了侦探证……你拿到了侦探证。”
 
我开始走了起来，摇摇晃晃得像个醉汉。那两扇封着铁条的窗户中间有一张白釉面的小桌子，上面放着一瓶威士忌。酒瓶的外形看起来不错。里面似乎半满。我走了过去。这世上有许多好人，尽管——你会边读晨报边发牢骚，会在电影院里踢邻座那人的小腿肚子，会郁闷，会沮丧，会对着政客们冷嘲热讽，可这世界上还是有许多好人。就说那个留下这半瓶威士忌的伙计吧。他的心胸宽广得就像梅·韦斯特小姐的屁股。
 
我走到酒瓶跟前，用两只依然半麻的手扑了上去，把瓶口举到嘴巴跟前，浑身大汗淋漓，就好像我正在举起的是金门大桥的一头。
 
我咕咚咕咚地喝了一大口，酒淌得脸上到处都是，然后用十二万分的小心把瓶子放回原处。我甚至伸出舌头，想要舔舔下巴。
 
这瓶威士忌的味道很奇怪。就在我意识到它有一种怪味道的同时，我看到墙角里塞着一个洗脸池。我冲了过去。再迟一秒就来不及了。我吐了。“迪奇”·迪安的投球都没有我吐的劲道大。
 
那阵劲儿过去了。我踉踉跄跄地走回床边，再次仰面躺倒，喘着粗气，看着那片烟雾。这烟不怎么透明。不怎么真实。也许那只是我眼珠后面的什么东西。这时，突然之间，它消失了，天花板上那盏瓷灯的灯光将整间屋子的情形鲜明地勾勒了出来。
 
我又坐了起来。靠门的那面墙边上放着一把沉甸甸的木椅。除了那个穿白上衣的男人刚刚进来的那扇门外，房间里还有一扇门。也许是壁橱的橱门。里面说不定还有我的衣服。地板上盖着一块块绿色和灰色的油毡布。四面墙上刷着白漆。一间干净的屋子。我坐的这张床是一张窄窄的医院铁床，但比那种床通常的高度更低，床两边安着带搭扣的粗皮带，大致安在人的手腕和脚踝的位置。
 
这是间很棒的屋子——如果能逃出去的话。
 
现在我浑身上下都有了感觉——脑袋疼，颈子疼，胳膊疼。我不记得我的胳膊究竟是怎么了。我卷起那件破棉睡衣的袖口，睁着蒙眬的双眼看着它：我整条胳膊的皮肤上面遍布着针眼，从肘部一直延伸到肩部。每个针眼周围都有一小块变色的区域，差不多有四分之一个25美分硬币那么大。
 
麻药。我身体里一定注满了麻药，好让我保持安静。说不定还有天仙子碱，好撬开我的嘴。他们在短短的时间里给我打了太多的麻药。害得我发起了震颤性谵妄。有的人会发，有的人不会。这都取决于你的体质。麻药。
 
这就解释了那烟雾和顶灯边缘的那一圈小脑袋是怎么回事，还有那些声音、那些疯疯傻傻的念头、那些皮带与铁条，以及麻木的手指和脚趾。那瓶威士忌也许是某人的“四十八小时戒酒疗法”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故意把它扔在那里，免得我错过。[1]
 
我站了起来，肚子几乎撞上了对面的那堵墙。这让我又躺了下来，非常轻柔地呼吸了好一会儿。这时我浑身上下都在一边刺痛，一边冒汗。我能感觉得到小滴的汗珠在我额头上凝结，然后顺着鼻翼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滑向嘴角。我的舌头愚蠢地伸过去舔了舔。
 
我又一次坐起身来，两脚牢牢地踏在地上，站了起来。
 
“行了，马洛，”我透过齿缝对自己说，“你是条硬汉。六英尺个头的铁打男儿。体重一百九十磅——脱光衣服，洗过脸后。你肌肉结实，下巴也不是玻璃做的。你受得了这个。你挨了两记闷棍，喉咙让人掐过，被一根抽中下巴的枪管敲得半傻。你身体里让人注满了麻药，药效在你体内持续发作，直到你疯狂得就像两只跳华尔兹的老鼠。而这一切又都如何呢？例行公事罢了。现在，让我们瞧瞧你能不能干点儿真正了不起的事情——比如说穿上裤子。”
 
我又在床上躺了下来。
 
时间又哗哗地过去了。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没有手表。反正他们也不在手表上标出这样的时间。
 
我坐了起来。这里面开始有点儿闷了。我站起身来，开始走路。走路一点儿也不好玩。你的心跳得就像一只紧张兮兮的猫。最好还是躺下，再睡一觉。最好还是先缓一缓。你的身体情况很糟糕，哥们儿。没错，海明威，我很虚弱。我甚至都打翻不了一只花瓶。我甚至都剪不了一片指甲。
 
没门儿。我走起来了。我是条硬汉。我要从这里出去。
 
我又在床上躺下了。
 
第四次的情况稍好一些。我在房间里走了两个来回。我走到洗脸池边，冲洗了一下池子，然后靠在上面，用手掌接水喝。我把水憋在肚子里。我等了一会儿，然后又喝了点儿水。感觉好多了。
 
我迈步。我迈步。我迈步。
 
走了半小时后，我的膝盖开始打战，可我的头脑清醒了。我又喝了些水——许多水。我喝水的时候，几乎对着洗脸池吼了出来。
 
我走回床边。那是一张可爱的床。玫瑰叶做的。它是全世界最美丽的床。他们从大美人卡洛尔·隆巴德那儿拿来的。这床对她来说太软了。在上面躺两分钟抵得上我的整个余生了。美丽的、松软的床，美丽的睡眠，美丽的眼睛合上，睫毛落下，轻柔的呼吸声，黑暗，还有休憩沉入深深的枕头。
 
我迈步。
 
他们造好金字塔就厌倦了，于是把塔拆掉，把石头磨碎，做成混凝土，拿来建起了顽石坝；他们造好大坝，把水引到了阳光明媚的南部，掀起了一场大洪水。
 
我走过了这一切。我根本就不在意。
 
我停下了脚步。我做好跟某人谈一谈的准备了。
 <hr/> 
[1]最常见的用于戒除酒瘾的药物是美沙酮之类的麻醉剂，也就是“麻药”。

26
 
橱门上了锁。那把沉沉的椅子对我来说太重了。他们就是要它这么重。我扯掉床单和褥子，把床垫拖到一边。床垫下面露出了一张弹簧网，网的顶部与底部通过一根根螺旋弹簧与床联结在一起；这些弹簧长约9英寸，黑色金属材质，表面光泽坚硬。我开始动手处理其中的一根。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艰巨的工作。十分钟后，我得到了两根血淋淋的手指和一根卸下的弹簧。我挥了挥它。手感不错。很沉。抽起来很有力道。
 
干完了这件事后，我的目光落在了房间那头的威士忌酒瓶上——它也应该能派上同样的用场，而我刚才却彻底把它给忘了。
 
我又喝了点水。我坐在光秃秃的弹簧边上，稍稍休息了一会儿。然后我走到门口，嘴贴在门轴边上，大声喊道：
 
“着火了！着火了！着火了！”
 
紧接着是一阵短暂而愉快的等待。他步伐沉重地跑过门外的走廊，钥匙恶狠狠地插进锁眼里，用力一扭。
 
门猛地开了。我紧紧地贴在门后面的墙上。这次他亮出了大头棒——一件漂亮的小器械，长约5英寸，外面包着褐色的织皮。看到那张被剥得露出骨架的床，他的眼珠子惊讶得突了出来，然后开始左右扫视。
 
我咯咯一笑，狠狠地给了他一下。我的螺旋弹簧打在了他的半边脑袋上，他向前栽倒了。趁着他跪在地上的当儿，我俯身压了上去，又给了他两下。他呻吟了一声。我把大头棒从他绵软无力的手里拿走。他哼哼了一下。
 
我用膝盖抵着他的脸。这让我的膝盖生疼。他没有告诉我他的脸疼不疼。他这时还在呻吟，我用大头棒一下把他敲晕了过去。
 
我从房门靠外一侧的门锁上拿到钥匙，从里面把门锁上，然后把他身上搜了个遍。他还有钥匙。其中一把正好能开我的橱柜。我的衣服就挂在里面。我翻了翻我的口袋。钱包里的钱不见了。我回到那个白衣男人身边。就他的这份工作而言，他身上的钱太多了。我拿了一开始我身上就有的金额，把他抬到床上，用皮带绑了他的手腕和脚踝，再拿半码床单塞住他的嘴。我等了一会儿，直到确认他能透过床单呼吸为止。
 
我很是为他难过。一个工作勤奋的朴实小子，努力地想保住饭碗，拿到周薪。说不定还有老婆和孩子。太糟糕了。而他得到的全部帮助就是一记闷棍。这似乎不太公平。我把那瓶下了药的威士忌放在他本来能够着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手被绑住的话。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几乎要为他落泪了。
 
我所有的衣物——甚至包括我的枪套和退了子弹的手枪——都挂在壁橱里。我用笨拙的手指穿上衣服，一边打了无数通的哈欠。
 
床上的男人在安睡。我把他留在了那里，然后把房门锁上。
 
门外是一条寂静宽敞的走道，里面有三扇紧闭的房门。每扇门后面都鸦雀无声。一条酒红色的地毯沿着走道正中央一路铺开——它与这栋房子的其余部分一样安静。地毯的尽头是一处凸墙，接着又是一条走道，与之前的那条成直角，然后是一段楼梯的顶端——楼梯庞大老式，边上有白橡木扶手。它划出一道优雅的曲线，通向下方一条阴暗的走道。底层走道的两端各有一扇彩色玻璃内门。楼梯台阶上镶嵌着马赛克，上面铺着厚厚的小地毯。一缕光从一扇留了一道缝的门里漏了出来。但我听不到一丁点儿声音。
 
一栋老宅——过去的人造的房子是什么模样，它就是什么模样，只是如今的人已经不造这样的房子了。它也许坐落在一条安静的街道上，边上有一个玫瑰棚架，门前还有许多鲜花——优雅，凉爽，安静，沐浴在明亮的加州阳光下。至于房子里面是什么情形——鬼才在乎，只要别让尖叫声太吵人就行。
 
我迈出一只脚，走下楼梯，就在这时我听到一个男人在咳嗽。这声音惊得我猛一转身；我看到走道尽头处的另一条走道上有一扇半开的门。我踮着脚从长地毯上走过。我等了一会儿，身子贴近那扇半掩的门，但没有钻进去。一道楔形的光束投在我脚边的地毯上。那个男人又咳嗽了——深沉的咳嗽声，发自深沉的胸腔。它听上去安宁又平和。这不关我的事。我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可在这栋房子里，任何一个能让房门开着的人都能引起我极大的兴趣。他应该是一个有地位的人，值得你向他脱帽致敬。我偷偷地往那道楔形的光束里挪了一小步。屋里响起报纸的沙沙声。
 
我能看到房间的局部——里面的陈设确实像个房间，而不是牢房。我看到一张深色的书桌，上面放着一顶帽子和几本杂志。窗户上拉着花边窗帘，地上铺着一条不错的地毯。
 
床垫弹簧发出响亮的嘎吱声。这家伙的块头挺大——就像他的咳嗽。我伸出指尖，把门推开一两英寸。什么也没有发生。我慢慢地把脑袋探了进去——这世上再没有什么能比我的动作更慢了。这下我看清了整个房间——一张床，床上的男人，一只烟灰缸，里面的烟头堆得溢到了床头柜上，又从床头柜溢到了地毯上。一打残缺不全的杂志扔得床上到处都是。其中一本捏在一双巨大的手中，摊在一张巨大的脸孔前面。我看到了绿纸边缘上方的头发。深色，卷曲——近乎黑色——而且非常浓密。头发下面是一长条白色的皮肤。那张纸又稍稍挪了一下，我没有呼吸，床上的男人也没有抬眼。
 
他需要刮个胡子。他的这把胡子永远都该刮。我以前见过他——在中央大道上，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黑人夜店。我曾见过他穿着一套招摇的衣服，上衣上挂着高尔夫球，手里捏着一杯酸威士忌。我曾见过他拿着一把军用柯尔特手枪，就像拳头里握着一件玩具，一边步履轻盈地跨过一扇破门。我曾见过他的某些壮举，某些一锤定音的壮举。
 
他又咳嗽了一下，在床上翻滚了一下屁股，闷闷不乐地打了个哈欠，然后伸手去拿旁边床头柜上的一只皱巴巴的烟盒，烟盒里面装着几支香烟。其中一支进了他的嘴里。火光在他指端闪现。烟雾从他鼻孔中喷出。
 
“啊！”他说了一声，接着那张纸又被举到了他的脸盘前面。
 
我留下他一个人待在那里，沿着侧走道一路折返。驼鹿马洛伊先生似乎被照料得很好。我回到楼梯口，沿着台阶走了下去。
 
那扇只留了一道缝的门背后传来一阵咕哝声。我等待着应答的声音。可是没有。那是有人在打电话。我走过去，贴近那扇门，竖起耳朵。那声音很轻，不过是一阵咕哝。没有一个字能清楚地传到我的耳朵里，让我听出意思来。最后我听到一声冷冰冰的“咔哒”声。房间里随即又恢复了寂静。
 
是时候离开这里了，走得远远的。我推开那扇门，悄悄地跨了进去。

27
 
那是一间办公室，不太小也不太大，给人一种整洁专业的感觉。一只带玻璃门的书柜，里面摆着沉甸甸的书本；一只挂在墙上的急救箱；一个白色搪瓷与玻璃材质的消毒柜，里面有许多正在处理的皮下注射针头和注射器；一张又宽又扁的办公桌，上面放着一张吸墨纸、一把青铜裁纸刀、一套笔具、一本记事簿，除此以外别无他物——如果不算一个男人的两只胳膊肘的话。此人正坐在那里沉思，脸埋在手掌中。
 
透过那几根张开的蜡黄色手指，我能看到他的头发，颜色像潮湿的棕色砂砾，顺滑得仿佛是画在头颅上的。我又向前走了三步，他的目光一定越过了桌子，看到了我脚上的鞋子在逼近。他的头抬了起来，眼睛看着我。无色凹陷的眼珠，嵌在一张羊皮纸一般的脸上。他松开手，慢慢地向后靠去，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接着他两手一摊，做了一个半似无助半似责备的手势，等到它们重新落下时，其中一只已经离桌子的一角非常近了。
 
我又上前两步，向他亮出了大头棒。可他的食指依然在朝桌角挪去。
 
“警报器，”我说，“今晚帮不上你的忙。我把你的猛男手下送进了梦乡。”
 
他的眼睛里此刻满是困倦。“你病得很厉害，先生。你是个重病号。我不建议你现在就起床走动。”
 
我说了声：“右手。”大头棒随即啪的一声落在他右手边上。那只手蜷了起来，就像一条受伤的蛇。
 
我绕过桌子，一面咧着嘴笑，尽管这里并没有什么值得笑的东西。他肯定在抽屉里放了一把枪。他们总是在抽屉里放把枪，然后拿枪的时候永远迟了一步，或者根本连枪都摸不到。我掏出了那把枪。一把点三八的自动手枪，标准型号，不如我的枪好，不过我可以用它里面的子弹。抽屉里似乎没有其他东西了。我开始卸他这把枪里的弹匣。
 
他茫然地挪了挪身子，那双凹陷的眼睛依然满是忧伤。
 
“说不定你在地毯下面也藏了个警报器，”我说，“说不定连着你们老大在总部的办公室。别按。我接下来会做一小时的铁血硬汉。不管是谁，只要从那扇门里进来，就等于是进了棺材。”
 
“地毯下面没有警报器。”他说。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外国口音。
 
我卸下他的弹匣和我的空弹匣，将二者互换。我把他枪膛里的子弹退膛，然后放下那把枪。我给我的枪膛上了一颗子弹，回到桌子对面。
 
门上有一把弹簧锁。我向后退到门口，用力一推，把门关紧，听到门锁咔哒一声就位。门上还有一个门闩，也被我插上了。
 
我回到桌旁，坐进一把椅子。这消耗了我最后一丝气力。
 
“威士忌。”我说。
 
他的两只手开始四处乱摸。
 
“威士忌。”我说。
 
他走到药柜边上，拿出一个贴了绿印花税票的扁瓶和一只玻璃杯。
 
“两杯，”我说，“我之前尝过你的威士忌。它差点儿没把我送到圣卡塔利娜岛上去。”
 
他拿出两只小玻璃杯，撕开封条，满满地倒了两杯。
 
“你先请。”我说。
 
他淡淡一笑，举起一只杯子。
 
“为你的健康干杯，先生——不论它现在是何等凋零。”他一饮而尽。我也一饮而尽。我伸手抓起酒瓶，放在身边，等着暖流涌上心窝。我的心脏开始怦怦乱跳，但至少它又回到了我的胸膛里，而不是悬在一根鞋带上。
 
“我做了个噩梦，”我说，“一通胡思乱想。我梦见自己被绑在一张小床上，关在一间门窗封死的屋子里，身体里被人注满了麻药。我非常虚弱。我昏睡着。我没东西吃。我是个病人。我让人敲了脑袋，被他们带到了一个地方，就是在那儿他们对我干了这些事情。他们可真是大费周折。我没那么重要。”
 
他一言不发。他观察着我。他的眼睛里隐约有一种揣测的神色，仿佛他是在想我还能活多久。
 
“我醒过来的时候，房间里全是烟雾，”我说，“但那只是幻觉——视神经炎，或者你们这行发明的其他什么叫法。但我看到的不是粉红的蛇，而是烟。于是我大喊了一声，一个穿白上衣的猛男走了进来，朝我亮了亮大头棒。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准备好从他手里夺走棒子。我拿了他的钥匙和我的衣服，甚至从他口袋里拿回了我的钱。然后我就上这儿来了。病也全好了。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没有发表评论。”他说。
 
“但评论要求你发表它们。”我说。“它们伸着舌头，等着你把它们说出口呢。这件东西——”我轻轻地挥了挥大头棒，“很有说服力。我不得不问一个人借用一下。”
 
“请现在就把它给我。”他说这话的时候带着一丝微笑——你会爱上这微笑的。它就像刽子手来到你的牢房前打量你时的微笑——此刻他正在脑子里测算该用多长的绳子绞死你。它同时带着一点友好，一点父爱，一点谨慎。你会爱上它的——假使你有法子活到爱意绽放的那一天。
 
我把大头棒放进他的手掌——他的左掌。
 
“接下来请交出枪，”他轻声说，“你病得很厉害，马洛先生。我想我不得不坚持要求你回到床上。”
 
我瞪着他。
 
“我是索德伯格大夫，”他说，“我可不会允许你胡闹。”
 
他把大头棒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他的微笑僵硬得就像一条冷冻的鱼。他纤长的手指颤动着，就像濒死的蝴蝶。
 
“请交出枪，”他轻声说，“我强烈建议——”
 
“现在几点了，典狱长？”
 
他看上去稍稍有些吃惊。我这时戴着手表，但发条已经松了。
 
“将近午夜。怎么了？”
 
“星期几？”
 
“嗨，我说先生啊——当然是星期天晚上了。”
 
我靠在桌子上稳住身子，努力思考，一边把枪伸到离他很近的位置，好引诱他动手来抢。
 
“这么说都过了四十八个小时了。难怪我会发病。谁把我带到这儿来的？”
 
他瞪着我，左手开始一点点地朝那把枪挪去。他是“魔手情圣协会”的人。姑娘们有他在一定会很开心的。
 
“别逼我发飙，”我嘀咕道，“别逼我抛下我那完美的礼仪和无可挑剔的英语。你就告诉我吧：我是怎么来这儿的？”
 
他很勇敢。他伸手去抓我手里的枪。可他扑了个空。我向后一靠，把枪放在大腿上。
 
他满脸通红，伸手抓起那瓶威士忌，给自己又倒了一杯，咕咚咕咚地灌了下去。他深吸了一口气，打了个战。他不喜欢酒精的味道。嗑药的人从来不喜欢酒。
 
“如果你离开这里，你会立刻遭到逮捕，”他严厉地说，“你是被一名执法官员按正规程序送入医院的——”
 
“执法官员不能这么做。”
 
这话震了他一下——轻轻的一震。他那张蜡黄的脸开始抽动。
 
“快把你肚子里卖的药给我吐出来，”我说，“是谁送我进来的，为什么，以何种方式？今晚我情绪很不稳定。我想在泡沫里跳舞。我听到女鬼在呼唤。我有一个礼拜没开枪杀人了。快说，费尔大夫。拨响那只古老的六弦琴，让柔美的音乐飘奏吧。
 
“你患上了麻醉品中毒症，”他冷冷地说，“你差一点点丢掉性命。我不得不给你开了三剂强心剂。你又是挣扎，又是尖叫，我们只能把你束缚起来。”他飞快地从嘴里吐出一串话来，每一个字都仿佛是从前一个字的背上跳过的。“如果你在目前这种身体状况下离开医院，你会有大麻烦的。”
 
“你刚才说你是大夫——是医生？”
 
“当然。我是索德伯格大夫，我告诉过你了。”
 
“麻醉品中毒不会让你又是挣扎又是尖叫，大夫。你只陷入昏迷。换个故事吧。另外请你讲得简短点。我只要关键点。谁把我送进了你这座怪里怪气的私宅？”
 
“可是——”
 
“别跟我来‘可是’。我要把你变成落汤鸡。我要用一桶马姆齐甜酒淹死你。真希望我能用一桶马姆齐甜酒淹死自己。莎士比亚。他也很懂酒。我们再服一点药吧。”我伸手拿起他的杯子，又给我俩倒了两杯。“快说，卡尔洛夫。”
 
“是一个警察送你进来的。”
 
“什么警察？”
 
“自然是贝城警察了。”他那几根蜡黄的手指不安地扭动着杯子。“这里是贝城。”
 
“哦。这个警察有名字吗？”
 
“似乎是一个叫加尔布雷思的警司。不是开巡逻车的普通警官。周五晚上，他和另一名警官发现你正在这所房子外面神志不清地游荡。他们把你送进这里来，是因为这里离得近。我当时以为你是一名吸毒过量的瘾君子。但也许我错了。”
 
“这故事还不错。我没法证明它不是真的。可你为什么要把我留在这里？”
 
他摊开那双不安的手。“我已经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过你：你当时病得很厉害，现在依然是这样。你说我该怎么做？”
 
“这么说我一定欠你钱了。”
 
他耸耸肩。“当然了。两百美元。”
 
我把椅子稍稍往后一推。“太便宜了。有种你就来拿吧。”
 
“如果你离开这里，”他严厉地说，“你会立刻遭到逮捕。”
 
我把身体探过桌子，呼出的气息喷在他脸上。“不单单是要从这里出去，卡尔洛夫。打开那只壁式保险箱。”
 
他忽地一下站了起来，步伐平稳流畅。“你闹得实在是过分了。”
 
“你不愿意打开它？”
 
“我绝无这么做的可能。”
 
“我手里拿的可是一把枪啊。”
 
他笑了，笑得勉强又苦涩。
 
“那是只挺大的保险柜，”我说，“而且还是新的。这是一把好枪。你真不愿意打开它？”
 
他脸上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
 
“该死，”我说，“你手里有枪的时候，照理说你叫别人做什么，别人就该做什么的。可这条规律现在失灵了，对吗？”
 
他笑了。他的微笑里透着一种施虐狂般的愉悦。我的身体在一点点地向后滑。我眼看就要瘫倒了。
 
我摇摇晃晃地站在桌子边上；他等待着，双唇微张。
 
我倚着桌子站了好长一会儿，一边盯着他的眼睛。然后我咧嘴一笑。他脸上的微笑就像一块脏抹布一样掉落了。汗珠从他额头上渗了出来。
 
“拜拜，”我说，“我把你留给那些比我更难缠的家伙。”
 
我退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
 
前门的锁开着。门口有一道带顶的门廊。花园里满是鲜花，一片盎然，外面有一圈白木桩篱笆和一扇进出的大门。这栋房子位于一处街角。清凉潮湿的夜空中见不到月亮。
 
街角的路牌上写着“德斯坎索街”。街区两边的一栋栋房子都亮着灯光。我竖起耳朵，留意着警笛声。但警笛一直没有响起。另一块路牌上写着“第二十三街”。我拖着沉重的步子走上第二十五街，然后开始朝800街区行进。安·赖尔登的地址是819号。避难所。
 
我走了好长一段路后才意识到我的手里依然握着那把枪。而我也一直没有听到警笛声。
 
我继续往前走。这空气让我感觉好些了，但威士忌的效力快消退了，此刻在我的体内作垂死挣扎。街区的两边有成排的冷杉，还有砖瓦房——它们看起来更像是西雅图国会山区里的房子，而不是南加州的建筑。
 
819号里依然亮着一盏灯。门前有一条白色的停车门廊，非常窄，紧贴着一道高高的柏树篱。屋前种着几丛玫瑰。我沿着人行道走上前去。我先听了听动静，这才按响门铃。依然没有警笛呼啸而来。门铃叮咚，过了片刻传来一个电子装置（就是那种允许你在不开大门的情况下和门外通话的装置）中的沙哑声音。
 
“请问是哪位？”
 
“马洛。”
 
也许她倒抽了一口气，也许那只是电子设备关闭时发出的噪音。
 
大门洞开，身着一套淡绿色宽松便装的安·赖尔登小姐站在那里，看着我。她的双眼睁得大大的，满是惊恐。她的脸在门廊灯的强光下突然变得煞白。
 
“上帝啊，”她尖叫道，“你真像哈姆雷特的父亲。”

28
 
客厅里布置着一条棕黄色的花纹小地毯，几把白色和玫瑰色的椅子，一座黑大理石壁炉（配有高高的黄铜薪架），凹进墙里的高大书架，还有米色粗窗帘，遮着拉下的软百叶窗。
 
这间房里没有任何女人味的东西——除了一面大穿衣镜，镜子前面的地板上留出了一道空位。
 
我半坐半躺地陷在一把深椅里，两腿搁在一只脚凳上。刚才我喝下了两杯清咖啡，接着是一杯酒，接着吃了两只溏心蛋，并且插入了一片吐司作为两只蛋的间奏，接着又是一杯掺了白兰地的清咖啡。我是在早餐室里吞下所有这些东西的，但我已经记不得早餐室的样子了。那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的身体现在又状态良好了。我差不多清醒了，我的胃也直冲三垒，而非扭扭捏捏地瞄着中外场旗杆。
 
安·赖尔登坐在我对面，向前探着身子，标致的手托着标致的下巴，做成蓬松发型的红褐色秀发下面，一双黯淡的眼睛上罩着阴霾。她看上去很忧虑。我刚才告诉了她一些事情，但不是全部。驼鹿马洛伊的事情我特地没有跟她说。
 
“我以为你喝醉了，”她说，“我以为你只有喝醉了才会来见我。我以为你和那个金发女郎在外面呢。我以为——我不知道我都以为了些什么。”
 
“我敢打赌，你不是靠写作换来这个好地方的，”我边说边左顾右盼，“就算有人花钱买你的那串‘你以为’，那也还是不够。”
 
“这里也不是靠我爸爸收警察的贿赂换来的，”她说，“可不像他们如今弄上去的那个肥猪警察局长。”
 
“这不关我的事。”我说。
 
她说：“我们在德尔雷伊有些地产。买地的人骗他说，那些只是沙地。结果是油田。”
 
“这里可以住进来一个小伙子，”我说，“直接搬来就行。一切都为他备妥了。”
 
“如果他真是个棒小伙子的话。而且还得有人要他进来。”她说。
 
“没有管家，”我说，“这就有点难办了。”
 
她脸红了。“可是你——你宁可让人把你的脑袋打成肉酱，在你的胳膊上扎满麻药针头，拿你的下巴当球篮板。我的天啊，这实在是够你受的。”
 
我一言不发。我实在是太累了。
 
“至少，”她说，“你还想到了去检查那几只烟嘴。就凭你之前在紫苑路上说的那些话，我还以为你根本是一头雾水呢。”
 
“那几张名片没有任何意义。”
 
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人叫两个坏警察揍了你一顿，还把你扔进一家两日戒酒诊所，以此教训你不要多管闲事，可你现在却坐在那里，对我说出这种话？这件事明显得就像一根棍子高高地戳在外面，就算是把它截掉一码，你也还是可以拿剩下的半截当棒球棍。”
 
“这话应该是我来说的，”我说，“完全是我的风格。粗俗。哪件事这么明显？”
 
“这位优雅的精神大师不过就是个高级匪徒罢了。他挑选有利可图的目标，榨取她们头脑里的信息，然后让那些打手出门抢劫珠宝。”
 
“你真觉得是这么回事？”
 
她瞪着我。我喝干了杯里的酒，脸上又摆出那副无能的神情。她看也不看。
 
“我当然这么觉得，”她说，“你也这么觉得。”
 
“我觉得事情比这要复杂。”
 
她露出一个既温馨又尖刻的微笑。“对不起。我一时忘了你是位侦探。事情必须复杂，对吗？我猜简单的案子也许对你而言是有失体面的。”
 
“事情比这要复杂。”我说。
 
“没错。我洗耳恭听。”
 
“我也不清楚。我只是这么觉得。我能再来一杯吗？”
 
她站起身来。“我说，你总得时不时地喝杯水吧，哪怕只是为了换换口味，寻点刺激。”她出了房间，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冰块的叮当声；我闭上眼睛，听着这些细小琐碎的声音。我来这里毫无道理。如果他们对我的了解真有我怀疑的那么多，那他们说不定会来这里找我。真要那样的话，事情可就一团糟了。
 
她拿着杯子回来了，握着杯子的手指碰到了我的手指——冰凉的玻璃杯把它们也冻得冰凉；我将它们放在手中，握了一会儿，然后缓缓放开，就像放开一个梦，一个你在撒满脸庞的阳光下、在一片魔幻山谷中苏醒时放开的梦。
 
她脸一红，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煞有介事地摆了好半天的坐姿。
 
她点了一支烟，看着我喝酒。
 
“亚姆瑟是个挺心狠手辣的家伙，”我说，“可我就是觉得他不像是一个珠宝盗窃团伙的幕后策划者。也许我错了。假使他是的话，假如他认为我抓到了他的把柄，那依我看，我是不可能活着逃出那家麻药医院的。可有些事情让他害怕。他起初没有来硬的，直到我开始胡说什么肉眼看不见的字迹。”
 
她平静地看着我。“真有什么字迹吗？”
 
我咧嘴一笑。“就算有，我也没能辨认出来。”
 
“在一个人背后写上几句坏话，然后用这种方式藏起来，这真的是很奇怪，你说呢？居然藏在香烟的烟嘴里。要是没人发现它们的话，那又会怎么样呢。”
 
“我认为，这件事的关键在于马里奥特害怕某件事情，如果他遭遇了不测，那么这些名片就会被人发现。警察会用一把细细的梳子把他的口袋梳理个遍。这就是让我困惑的地方。如果亚姆瑟是坏蛋，那他是不会留下任何东西让人去发现的。”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亚姆瑟谋杀了他——或者让人谋杀了他？可马里奥特对亚姆瑟的了解也许和这起谋杀没有直接关系。”
 
我身子向后一靠，背贴着椅子，喝干了杯里的酒，然后做出我正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样子。我点点头。
 
“可是这场珠宝劫案和谋杀案有关联。而且我们目前认为亚姆瑟与珠宝劫案有关联。”
 
她的眼神有一点羞涩，“我看你一定是累了，”她说，“你不想上床休息吗？”
 
“在这里？”
 
她的脸刷地一下红到了发根。她倔强地昂起下巴。“正是此意。我又不是小孩子。鬼才管得了我做什么，何时做，怎么做呢。”
 
我放下酒杯，站了起来。“我难得有拘谨的时刻，但这样的一刻却恰好降临了，”我说，“你能开车送我去最近的出租汽车站吗，如果你不是感觉太累的话？”
 
“你这该死的傻瓜，”她生气地说，“你被人打成了一团烂泥，身体里还注满了天知道多少种麻药，我觉得你需要的正是好好睡上一觉，这样你第二天才能精神抖擞地早早爬起来，重新做你的侦探。”
 
“我想我会迟一点睡觉。”
 
“你应该待在医院里，死呆子！”
 
我耸耸肩。“听着，”我说，“我今晚头脑不是很清醒，我想我不该在这儿逗留得太久。关于那些人，我还没有抓到一件我可以证明的把柄，可他们似乎都非常讨厌我。不管我说什么，那都会是以我的话同法律对抗，而这座小城的法律似乎是烂透了。”
 
“这是座挺不错的小城，”她不高兴地说，呼吸有一点急促，“你不能仅凭——”
 
“好啦好啦，这是座挺不错的小城。芝加哥也挺不错的。你可以在那儿住上好久都撞不见一挺汤普森冲锋枪。没错，这是座挺不错的小城。也许这里也不比洛杉矶更黑。可在一座大城市里，你只能买到一小块地皮。而这种规模的小城，你却可以把它整个儿买下来，连同原装盒子外加包装绵纸。这就是差别。而正是这一点让我想要退出。”
 
她站起身来，扬起下巴对着我。“你现在就给我上床去，就睡这里。我有一间空卧室，你直接就可以睡进去，另外——”
 
“你保证会锁门？”
 
她脸一红，咬了咬嘴唇。“有时候我觉得你是个真正了不起的人物，”她说，“另一些时候我又觉得你是我遇见过的最可恶的混蛋。”
 
“不管是哪种情况，你能不能把我送到一个我能招到出租车的地方？”
 
“你给我留下，”她厉声说，“你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你是个病人。”
 
“我的病没有重到让某人不撬我的脑袋瓜。”我没好气地说。
 
她冲出房间，脚步飞快，险些在联结客厅和门厅的两级台阶上绊倒。一眨眼的工夫，她就已经回来了，宽松便装上披了一件长法兰绒外套，头上没戴帽子，一头红发看上去疯狂得就像她的面庞。她打开一扇侧门，一把将门甩开，猛地冲了出去，车道上随即传来她噔噔噔的脚步声。我隐约听到了升起车库门的声音。一扇车门打开，又砰的一声关上。点火器吱吱作响，引擎启动，车灯亮起，强光透过一扇敞开的落地窗射进客厅。
 
我拿起椅子上的帽子，关掉两盏灯，发现落地窗上有一把耶尓锁。我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关上窗户。这是一间美好的房间。在这样的房间里悠然地穿着拖鞋会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我关上房门，那辆小轿车平稳地开到了我的身边；我从车尾绕到另一边，钻进汽车。
 
她直接把我送回了家，一路上双唇紧闭，一脸怒容。她开车开得飞快，仿佛胸中怀着一团怒火。我在自己的公寓门前下车时，她只是用冷若冰霜的声音说了声再见，紧接着那辆小汽车就在街道正中央忽地掉了个头，不等我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它就已经消失在了视线中。
 
门厅大门十一点钟就锁了。我打开门锁，走进那间永远散发着霉味的门厅，然后沿着门厅直走到楼梯和电梯前。我乘电梯来到了自己的楼层。惨淡的灯光照着整条走道。服务门前放着一只只牛奶瓶。后头的红色防火门隐约可见。门上面有一扇打开的纱窗，一丝空气慵懒地透过纱窗渗了进来，但永远不足以驱散里面那股做饭的味道。我回家了，回到了这个沉睡的世界——它无害得就像一只打盹的猫。
 
我打开自己这间公寓的房门，走了进去，闻着里面的味道——我呆立在那里，靠着门站了一小会儿，这才打开电灯。一股家的味道，一股灰尘与烟草的味道，一股男人世界的味道——他们在这里生活，并将继续生活下去。
 
我脱掉衣服，爬上床去。我做了些噩梦，从梦中醒来时惊出了一身汗水。可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又是一条好汉了。

29
 
我穿着睡衣坐在床沿上，想着要起床，但还没有付诸实施。我感觉不是特别舒服，但并没有像我预期的那样难受，也抵不上坐班拿工资带给我的折磨——如果我有朝一日会去坐班的话。我有点头疼，感觉头大脑热；我的舌头发干，上面起了舌苔；我的喉咙肿痛；我的下巴也没有一声不吭。不过我以前还经历过比这更难熬的早晨。
 
这是一个灰色的早晨，雾气高高地挂在空中，此刻空气里还没有暖意，但它很快就会到来。我把身子从床上拖了起来，揉揉昨天吐得发酸的肚子窝。我的左脚感觉还行。一点儿不疼。所以我只能用它踢了一下床脚。
 
就在我骂娘的时候，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这种专横跋扈的敲门方式让你想要拉开一道两英寸的门缝，伸出红如樱桃的舌头给他一声水灵灵的“呸”，再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但我开门的幅度还是稍稍超过了两英寸。警督侦探兰德尔站在那里，身穿一件棕色的华达呢套装，头戴一顶轻便的馅饼毡帽，模样整洁挺括又严肃，眼中透着凶巴巴的目光。
 
他轻轻地推开门，我随即从门口站开。他走进屋来，关上门，四下张望了一番。“这两天我一直都在找你。”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看我，而是在估量房间的尺寸。
 
“我生病了。”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在房间里四处走动，米灰色的头发亮闪闪的，帽子这时夹在了胳膊底下，两手插在口袋里。作为一名警察，他不算是个真正的大块头。这时他从口袋里抽出一只手来，把帽子放在几本杂志上面。
 
“不是在这里。”他说。
 
“在一家医院里。”
 
“哪家医院？”
 
“宠物医院。”
 
他的脸抽了一下，就好像我给了他一巴掌似的，皮肤下面隐隐泛红。
 
“这时辰有点儿早啊，你说呢——大清早的说这种胡话？”
 
我一言不发。我点了一支烟，抽了一口，重新在床上坐下，动作飞快。
 
“你这样的小子是没救了，你说呢？”他说，“唯一的办法是把你扔进大牢。”
 
“我是个病号，而且到现在都还没喝上早咖啡。你不能指望我妙语连珠。”
 
“我叫你别插手这个案子。”
 
“你不是上帝。你甚至都不是耶稣基督。”我又抽了一口烟。我身体里面的某个地方感觉生疼，但我还是多少更喜欢现在这种感觉。
 
“你要是知道了我能给你制造多少麻烦的话，保准会大吃一惊的。”
 
“也许吧。”
 
“那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动手吗？”
 
“知道。”
 
“为什么？”他稍稍往前一探身，模样机警得就像一只小猎犬，眼睛里射出冷冰冰的目光——它们或早或迟，最终都会变成这副模样。
 
“因为你找不到我。”
 
他身子向后一仰，踮着脚跟摇晃了两下。他的脸色这下明朗了些。“我还以为你会说一句别的话呢，”他说，“你要是说了，我就一拳砸在你下巴上。”
 
“两千万美元也吓不倒你。不过你说不定会接到上头的命令。[1]”
 
他喘着粗气，嘴巴微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撕掉包装纸，动作慢得出奇。他的手指在微微颤抖。他用嘴唇夹住一支香烟，伸手从我放杂志的桌子上拿起一包火柴。他小心翼翼地点着香烟，把火柴放在烟灰缸里，而不是扔在地上，然后吸了一口烟。
 
“我前两天在电话上给过你几条忠告，”他说，“周四。”
 
“周五。”
 
“没错——周五。可那不管用。我现在能理解为什么了。但我那时不知道你在隐藏证据；我只是在建议你就这件事采取一种在当时看来似乎明智的做法。”
 
“什么证据？”
 
他默默地瞪着我。
 
“想来点儿咖啡吗？”我问他，“咖啡说不定能让你有点人情味。”
 
“不用。”
 
“我要喝。”我起身朝小厨房走去。
 
“坐下，”兰德尔厉声说，“我的话还远远没有讲完呢。”
 
我继续走出房间，进了小厨房，往水壶里倒了点儿水，再把壶放在炉子上。我从水龙头里接了一杯水喝，接着又是一杯。我拿着第三杯水往回走，站在门道里看着他。他的姿势没有任何变化。香烟的烟幕像一件有形的固体一般挂在他的身侧。他的眼睛正望着地板。
 
“格雷尔太太差人来请我的时候，为什么我不应该去她家？”我问他。
 
“我说的不是这件事。”
 
“没错，可你前面刚刚说起过。”
 
“她没有差人来请你。”他抬起眼睛，目光依旧冷冰冰的，突出的颧骨上依旧染着那片绯红。“你不请自来地出现在她面前，提起了那件丑闻，几乎是用敲诈的手段拿到了一份工作。”
 
“真滑稽。在我的记忆里，我们根本就没有谈什么工作。我觉得她的故事里面什么都没有。我的意思是说，没有什么我能咬得住的东西。根本无处下手。当然，我猜她也一定把那故事讲给你听过了。”
 
“她讲了。圣莫妮卡大道上的那家啤酒馆是个贼窝。可这没有任何意义。我在那里找不到任何线索。街对面的那家旅馆也不干净。可没有一个我们想要的人。净是些小混混。”
 
“是她跟你说我不请自来的？”
 
他的目光微微一垂。“不是。”
 
我咧嘴一笑。“来点儿咖啡？”
 
“不用。”
 
我回到小厨房，煮上咖啡豆，等着咖啡滴进壶里。兰德尔这次跟在我后面，自己站在门道里。
 
“那个珠宝抢劫团伙已经在好莱坞及周边地区活跃了至少十来年了——据我所知。”他说。“这次他们干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他们杀了一个人。我想知道为什么。”
 
“嗯，如果这是一起团伙作案，而你最后能成功破案的话，那这将是自打我搬进这座小城以来首次有团伙谋杀案告破。而我至少可以说出一打这样的案子，并且给出案情。”
 
“你这话说得真好，马洛。”
 
“要是我说错了，敬请指正。”
 
“该死，”他没好气地说，“你没说错。记录上面有两起告破的案子，可它们其实是冤案。小混混为大老板顶缸罢了。”
 
“没错。来点儿咖啡？”
 
“如果我喝上一杯，你愿意正正经经、男人对男人地跟我谈谈，不耍嘴皮子吗？”
 
“我试试吧。但我不能保证我会倒出脑子里所有的想法。”
 
“有些想法我不听也罢。”他尖刻地说。
 
“你身上这套正装真不错。”
 
他的脸又被染红了。“这套衣服值二十七块半。”他凶巴巴地说。
 
“哦天啊，一个敏感的警察。”我说完又回到了炉子边上。
 
“闻上去不错。你是怎么煮的咖啡？”
 
我倒了一杯。“法式滴滤壶。粗磨咖啡。不用滤纸。”我从壁柜里拿出白糖，又从冰箱里取了奶精。我们面对面在墙角的两边坐下。
 
“你刚才是在说笑话吗？你说你生病了，待在医院里？”
 
“不是笑话。我遇到了一点小麻烦——在贝城那边。他们把我关进去了。不是牢房，而是一家私人酒毒戒除所。”
 
他的目光变得有点儿恍惚。“贝城，是吧？你喜欢吃苦头，是吧，马洛？”
 
“不是说我喜欢吃苦头。而是苦头喜欢找上我。但我以前也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我挨了两记闷棍，第二记来自一名警官，或者说是一个不但看上去像警官，而且还自称是警官的人。我被人用我自己的枪殴打，被一个凶悍的印第安人掐得半死。我人事不省地被他们扔进这家戒毒医院，关在里面，有段时间还被绑住手脚。但我没法证明这当中的任何一件事情，除了我身上确实布满了数量丰富的瘀伤，而且我的左胳膊上还有许多针眼。”
 
他紧紧盯着桌子一角。“在贝城。”他慢吞吞地说。
 
“这名字就像一首歌。一首脏澡盆里的歌。”
 
“你在那儿做什么？”
 
“我没有上那儿去。那些警察把我带过了地界。我之前去谧林高地见了一个伙计。那是在洛城。”
 
“一个叫朱尔斯·亚姆瑟的男人，”他平静地说，“你为什么要偷那几根香烟？”
 
我的目光落进了杯子里。那个该死的小傻瓜。“我觉得这事情有点儿怪：他——马里奥特——带了只多余的烟盒。里面装着大麻烟。看来他们在贝城的做法是把这类东西制成俄国香烟的模样——空心烟嘴，罗曼诺夫纹章，一应俱全。”
 
他把手中的空杯子朝我跟前一推，我把杯子重新加满。他的目光审度着我的脸，一根线条接一根线条，一个细胞接一个细胞，就像夏洛克·福尔摩斯拿着放大镜，或是桑代克医生拿着手持透镜。
 
“你应该告诉我的。”他愤愤地说。他啜了一口咖啡，用一块带流苏边的东西抹了抹嘴——公寓楼总是给你这种玩意儿当做餐巾。“可那几支烟不是你偷的。那姑娘告诉我了。”
 
“啊——好吧，该死，”我说，“爷们儿在这个国度里再也干不成一件事了。出头的永远是女人。”
 
“她喜欢你，”兰德尔说，语气就像电影里某个彬彬有礼的联邦调查局探员，有一点哀伤，但男人气十足。“她家老爷子正直得就像任何一个丢掉工作的好警察。她没有理由去拿那几支烟。她喜欢你。”
 
“她是个好姑娘。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不喜欢好姑娘？”他又点了一支香烟，挥手把烟雾从面前扇开。
 
“我喜欢圆滑闪亮的姑娘——铁石心肠，罪孽深重。”
 
“她们会把你的口袋掏空。”兰德尔无动于衷地说。
 
“没错。我的口袋什么时候不是空的？我们这是在扯什么呀？”
 
他的脸上今天头一次露出了微笑。他也许给自己设定了四次的限额。
 
“我没从你嘴里得到太多东西，”他说。
 
“我来给你讲一个我的推测吧，但你也许在这方面已经远远地领先于我了。这位马里奥特是个专门敲诈女人的家伙，因为这是格雷尔太太告诉我的。可他还有别的营生。他是这个珠宝抢劫团伙的眼线。社交界的眼线。这小子会与受害人结交，为作案创造条件。他会先结交那些他打算约出去玩的女人，和她们打得火热。就拿上周四的这桩劫案来说吧。这案子很可疑。如果不是马里奥特开的车，如果他没有把格雷尔太太带到特罗卡德罗去，如果他回家时走的不是那条经过啤酒吧的路线，劫案就根本没法实施了。”
 
“开车的也有可能会是司机，”兰德尔头脑清晰地说道。“可就算那样，事情也不会有多少变化。司机才不会冒着吃一脸枪子儿的风险去挡劫匪呢——一个月九十块钱不值得他这么干。但是，马里奥特一个人不能把太多的女人领进抢劫的圈套，不然人们就要开始在背后说话了。”
 
“这类黑局的关键就在于没人说话，”我说，“因为赃物会以低廉的价格卖还给苦主。”
 
兰德尔身子向后一靠，摇了摇头。“你得拿出比这像样的理论来才能引起我的兴趣。女人们什么都说。最后大家肯定都会知道：跟这个马里奥特出门是件不太靠谱的事情。”
 
“也许吧。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把他干掉。”
 
兰德尔木然地盯着我。他的勺子在空茶杯里搅着空气。我伸手过去添咖啡，可他挥手让我把咖啡壶拿开。“继续往下讲。”他说。
 
“他们把他用空了。他的利用价值被榨干了。的确，是时候有人在背后议论他两句了，就像你说的那样。可一个人一旦上了这条贼船，就没法下船了，而且也没有暂停时间。所以，这最后一次抢劫就成了他真正意义上的‘最后一次’。你瞧，就这串翡翠的价值而言，他们的要价真的很低。马里奥特和他们全都联络好了。可马里奥特还是吓坏了。到了最后一刻，他觉得自己最好不要一个人去。另外他想出了一个小花招：如果他遭遇不测的话，那他身上的某件东西就会指向一个人——一个冷酷无情，但十分聪明的人，聪明得足以成为这类团伙的幕后决策者，而且此人所处的特殊地位还使得他能够方便地从富婆身上套取信息。这是个很幼稚的把戏，可它确实成功了。”
 
兰德尔摇了摇头。“如果是团伙作案，那他们一定会把他剥个精光的，说不定还会把尸体拖到海上，扔进海里。”
 
“不。他们想让这起案子的手法显得很业余。他们还想继续干这一行呢。他们说不定已经找好了下一个眼线了。”我说。
 
兰德尔还是摇头。“这三根香烟指向一个不像是会干出这种事情的男人。他有一条属于自己的贼船。我打听过了。你怎么看他？”
 
他的眼神一片漠然——漠然得过分。我答道：“他在我眼里真是毒辣透了。再说了，钱这东西永远也不嫌多，你说是不？毕竟，他那精神治疗的把戏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只能玩儿上一阵子。他一开始能掀起一阵风，这时候所有人都会去找他，可过一阵子，风头过去了，这生意可就惨淡了。如果他仅仅是个精神大师，不干别的，那就是这个结果。就像电影明星。给他五年时间吧。他也就能玩儿那么久。可他要是能找到些许法子利用那些信息——那些他必然会从女客户嘴里套出来的信息，那他就能赚大钱了。”
 
“我会对他做更彻底的调查，”兰德尔说，眼神依然那么漠然，“不过，我现在更感兴趣的是马里奥特。让我们继续往前倒推——好好地倒推。说说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他就给我打了个电话。他从电话簿里挑中了我的名字。至少他是这么说的。”
 
“他有你的名片。”
 
我做出吃惊的模样。“没错。这件事我给忘了。”
 
“暂且撇开你的坏记性不谈，你有没有想过他为什么要挑你的名字？”
 
我的目光越过手中的咖啡杯，停留在对面的兰德尔身上。我开始喜欢上他了。他那件背心后面除了衬衫，还有许多别的东西。
 
“所以，这才是你来这里的真正原因？”我问道。
 
他点点头。“剩下的，你知道，都只是聊天。”他礼貌地冲我微笑，等着我开口。
 
我又倒了点儿咖啡。
 
兰德尔侧身靠了过来，目光与米色的桌面对齐。“有点儿积灰了。”他心不在焉地说，接着直起身子，直视我的眼睛。“也许我应该略微调整一下这个案子的处理方式，”他说，“比方讲，我认为你对马里奥特的直觉或许是准确的。他的保险柜里有两万三千美元现钞——我们费了好一阵工夫才找到这只保险柜的，顺便说一句。那里面还有些金额挺可观的债券和一份信托契书，契书指向一处位于西五十四街的房产。”
 
他拿起一把勺子，轻轻叩着咖啡碟的边缘，一面对我微笑。“感兴趣了吗？”他温和地问我。“地址是西五十四街1644号。”
 
“是的。”我口齿不清地答道。
 
“哦，马里奥特的柜子里还有许多珠宝——都是很值钱的东西。但我认为这些不是他偷来的。我觉得它们很有可能是送给他的礼物。你得了一分。他不敢卖这些珠宝——由于他自己头脑中的某种联想。”
 
我点点头。“他会觉得它们就像是偷来的。”
 
“是的。起初，那份信托契书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可这也是事出有因。这就是你在警察工作里要面对的事。我们会从边远地区收到各种凶杀与可疑死亡报告。我们按规矩应该在当天读完报告。这是一条规定，就像你没有搜查令就不能搜查，没有合理依据就不能搜别人身上的枪一样。可我们会违反规定。我们必须这么做。有些报告我直到今天早上才读到。然后我就读到了这么一份东西，说的是上周四中央大道上一名黑人被杀的事情。凶手是一个凶悍的前科犯，名叫“驼鹿马洛伊”。这起案子还有一个目击证人。我敢打赌，那个目击证人就是你。”
 
他露出一个柔和的微笑——他的第三个微笑。“喜欢这故事吗？”
 
“我听着哪。”
 
“这就是今天早上的事，请你理解。于是我看了一眼是谁打的这份报告，结果发现我认识这个人。纳尔蒂。于是我知道这案子是破不了了。纳尔蒂这种人——呃，你去过克里斯特林吗？”
 
“去过。”
 
“哦，就在某个离克里斯特林不远的地方停放着许多节改造成小棚屋的铁路棚车。我自己就在那儿有一间棚屋，但不是棚车改的。这些棚车是用卡车拖来的——信不信由你——然后拿掉轮子就这么搁在那里。你瞧，纳尔蒂这种人能够在这样一节棚车里成为一名了不起的司闸员。”
 
“这话可不太客气，”我说，“他可是你的警察弟兄啊。”
 
“于是我给纳尔蒂打了个电话，他哼哼哈哈了一阵子，啐了几口痰，然后告诉我说，你对一个叫维尔玛什么的姑娘有点儿了解，马洛伊很久以前喜欢这个姑娘，还说发生凶案的那家餐馆以前是家白人夜店，马洛伊和那姑娘当时都在那里工作，你于是跑去见了老店主家的寡妇。她的住址是西五十四街，正是马里奥特的信托契书指向的那处房子。”
 
“然后呢？”
 
“于是我想，这一个早上我碰到了太多的巧合，”兰德尔说，“接着我就上这儿来了。到目前为止，我说这件事情的方式都还是相当客气的。”
 
“问题是，”我开口道，“这件事的表象大于实质。这个叫维尔玛的姑娘已经死了——据弗洛里安太太说。我有她的照片。”
 
我走进卧室，把手伸进套装上衣；我的手伸到半空中时，忽然有一种奇怪的预感，似乎摸到了空气。还好，关我的那些家伙甚至连照片也没拿走。我将它们取了出来，拿进厨房，然后把那张小丑姑娘扔到兰德尔面前。他仔细端详着照片。
 
“我没见过她，”他说。“另外一张呢？”
 
“不是的，这张是格雷尔太太的一张登报照片。安·赖尔登拿到的。”
 
他看着照片，点了点头。“为了那两千万美元，我自己也愿意娶她。”
 
“有件事我得告诉你，”我说，“昨晚我简直气疯了，脑子里闪过些疯狂的念头：我想一个人上那儿去，把那地方给一锅端了。那家医院在贝城的二十三街和德斯坎索街路口。经营那地方的是一个叫索德伯格的男人，他说他是医生。他还在暗地里为罪犯提供藏身窝点。我昨晚在那儿看到了驼鹿马洛伊。在一个房间里。”
 
兰德尔静如磐石地坐在那里看着我。“你确定？”
 
“你不可能把他认错。他是个大块头，是个巨人。他的模样不像你曾经见过的任何一个人。”
 
他依然坐在那里，看着我，一动不动。然后，慢慢地，他从桌子后面挪出身子，站了起来。
 
“我们去见见这个姓弗洛里安的女人吧。”
 
“那马洛伊呢？”
 
他又坐了下来。“告诉我事情的来龙去脉，讲得仔细点儿。”
 
我跟他说了一遍。他在听我讲述的整个过程中，目光一直没有从我脸上挪开过。我觉得他甚至都没有眨过眼睛。他呼吸时嘴巴微张，身体纹丝不动。他用手指轻轻地叩着桌子边缘。我的故事讲完了，这时他开口道：
 
“这位索德伯格大夫——他长得什么模样？”
 
“像条毒虫，说不定还是个毒贩子。”我尽己所能地向兰德尔描述了他的外貌。
 
他悄无声息地走进另一间房间，在电话机旁坐下。他拨了个号码，轻声细语地对着话筒说了好长时间。打完电话后他回到了我的身边。我这时刚刚又煮好了咖啡，还煮了两只鸡蛋，烤了两片吐司，抹上了奶油。我坐了下来，开始吃东西。
 
兰德尔在我对面坐下，一只手托着下巴。“我让州局缉毒组的一个伙计拿了一份假投诉单上那儿去了，他会要求在里面四处看看。说不定他会找到点儿线索。但他抓不到马洛伊。你昨晚离开后不出十分钟，马洛伊就跑了。对此你可以百分百肯定。”
 
“为什么不找贝城的警察？”我往鸡蛋上撒了点儿盐。
 
兰德尔一言不发。我抬头看他时，发现他满脸通红，表情尴尬。
 
“作为一名警察，”我说，“你是我见过的最敏感的家伙。”
 
“快点吃。我们得走了。”
 
“吃完以后我还得冲个澡，刮刮胡子，穿上衣服。”
 
“你不能就穿这件睡衣出门吗？”他尖酸地问道。
 
“这么说，那座小城真的黑成了这样？”我问他。
 
“那里是莱尔德·布伦特的地盘。他们说他出了三万块钱选了个市长。”
 
“就是坐拥贝尔维迪尔俱乐部的那家伙吗？”
 
“还有两条赌博游轮。”
 
“可贝城就在我们县啊。”我说。
 
他低头看着自己整洁闪亮的指甲。
 
“我们一会儿在你办公室楼下停车，带上另外那两根大麻烟卷。”他说。“如果它们还在那儿的话。”他打了个响指。“你要是愿意把你的钥匙借给我，我可以趁你刮胡子、穿衣服的功夫去替你拿来。”
 
“我们一起去，”我说，“我说不定还有邮件。”
 
他点点头，片刻之后坐了下来，点了支烟。我刮了胡子，穿好衣服，然后我俩坐着兰德尔的车离开了。
 
我确实收到了一封信，但那不值一读。办公桌抽屉里的两支切开的香烟没被人动过。办公室不像是有人搜过的样子。
 
兰德尔拿了那两支俄国香烟，闻了闻烟叶，然后把它们放进口袋。
 
“他从你身上拿走了一张名片，”他若有所思道，“名片背后不可能有什么花样，所以他也就没去操心剩下的两张了。我猜亚姆瑟并不怎么害怕——他只是觉得你想耍什么花招。我们走吧。”
 <hr/> 
[1]注意：前文曾提到格雷尔先生身家在两千万上下。这几句隐晦的对话都围绕着他。

30
 
爱管闲事的老太婆把鼻子从前门里往外伸出一英寸，一本正经地嗅了嗅，就好像闻到了早早开花的紫罗兰似的；接着她抬起头，用扫视的目光朝街道两边张望了一番，这才点了点那颗雪白的脑袋。兰德尔和我摘掉帽子。在这片社区里，这个动作也许就能让你与时尚大师华伦天奴相提并论。她似乎还认得我。
 
“早上好，莫里森太太，”我说，“我们能进来坐一会儿吗？这位是总部来的兰德尔警司。”
 
“天啊，我这会儿忙坏了。我还有许多衣服要熨呢。”她说。
 
“我们不会耽误您很久。”
 
她从门边上站开了，我们从她身边溜进门厅——门厅里还放着那只从梅森市或者管它什么地方运来的餐具柜，接着从那里走进一间整洁的卧室，卧室的窗户上挂着花边窗帘。后堂传来一股熨斗的味道。她关上隔在中间的那扇门，小心翼翼得就好像门是用酥馅饼皮做的一样。
 
这天早上她系着一条蓝白色的围裙。她的目光还是那么锐利，下巴也没有多长出一寸来。
 
她在离我一英尺远的地方站定，脸往前一伸，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
 
“她没收到。”
 
我做出心领神会的表情。我点点头，看着兰德尔，兰德尔也点了点头。他走到一扇窗户前面，看着弗洛里安太太家的房屋侧面。回来的时候他脚步轻柔，胳膊底下夹着那顶馅饼帽，气质洒脱得就像校园话剧里的法国伯爵。
 
“她没有收到。”我说。
 
“没错，她没收到。周六是一号。四月傻瓜节。呵呵！”她的笑声停了；她正要用围裙擦眼睛的时候，突然想起这条是橡胶做的。这多少有点儿坏了她的兴致。她的嘴巴又皱成了一块梅干。
 
“邮递员来了以后，没有上她家的走道，她跑了出来，对着他叫。他摇摇头，继续往前走。然后她就回屋里去了。她摔门的时候用足了力气，我还以为窗户都要给震碎了呢。她就像是疯了一样。”
 
“天哪！”
 
爱管闲事的老太婆很不客气地对兰德尔说：“给我看看你的警徽，小伙子。这个年轻人前两天来我这儿的时候，嘴里有股威士忌的味道。我可没法再真心信任他了。”
 
兰德尔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蓝相间的珐琅警徽，拿给她看。
 
“看上去确实像是真警徽，”她不太情愿地认可道，“嗯，周日什么也没有发生。她出去买酒了。回来的时候拿着两只方瓶。”
 
“杜松子酒，”我说，“这能让你明白她是什么样的人。好人从不喝杜松子酒。”
 
“好人什么酒也不喝。”爱管闲事的老太婆尖锐地说。
 
“没错，”我说，“邮递员周一又来了——今天就是周一——然后又从她门口走过去了。这次她真的很生气。”
 
“你倒挺会猜的，是不是，年轻人？别人嘴还没张，你这边就等不及了。”
 
“对不起，莫里森太太。这件事情对我们非常重要——”
 
“这边这个年轻人好像就从不张嘴插话。”
 
“他结婚了，”我说，“他有经验。”
 
她的脸上滑过一抹紫色，让我不太愉快地联想到了发绀。“从我家里滚出去，不然我叫警察了！”她吼道。
 
“你面前就站着一位警官，太太，”兰德尔不耐烦地说，“你没有危险。”
 
“倒还真是的。”她承认道。那抹紫色渐渐从她脸上消失了。“这个人我不喜欢。”
 
“在这一点上你并不孤单，太太。弗洛里安太太今天也没有收到挂号信——是吗？”
 
“是的。”她的声音尖锐短促，眼神鬼鬼祟祟的。她开始说话，语速飞快——实在是太快了些。“昨晚有人上那儿去。我没有看到他们。家里人带我去看电影。就在我们回来的时候——不，就在他们开车离开以后——一辆车从隔壁家门口开走了。开得飞快，没有开灯。我没有看见车牌号。”
 
她用那双鬼鬼祟祟的眼睛瞟了我一眼，目光尖锐。我心中纳闷，不知它们为什么这么鬼鬼祟祟。我信步走到窗户边上，拉起花边窗帘。一套蓝灰色的公务制服正朝这栋房子靠近。穿着这套制服的男人肩上背着一只沉甸甸的皮包，头戴一顶遮阳帽。
 
我从窗口转过身来，咧嘴一笑。
 
“你的水平在退步啊，”我粗鲁地对她说，“这样下去明年你就该进C级联赛当游击手了。”
 
“这话一点儿也不机灵。”兰德尔冷冷地说。
 
“你朝窗户外面看一眼。”
 
他照做了，脸上的神情随即凝重了起来。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莫里森太太。他在等待——等待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声音。他很快就等到了。
 
那是有人往正门的邮箱里投了件东西的声音。换做别的情形，那也有可能是张广告传单，但这一件肯定不是。外面传来有人沿着走道转身离去，走上街面的脚步声，兰德尔随即再度走到窗边。邮递员没有在弗洛里安太太的门前停下。他走了过去，蓝灰色的脊背在皮包的重压下平稳镇定。
 
兰德尔扭过头来，用无可挑剔的礼貌态度问道：“邮局每天上午在这个地区投递多少次邮件，莫里森太太？”
 
她还想要硬撑到底。“就一次，”她没好气地说，“上午一次，下午一次。”
 
她的目光飘忽不定。那只兔下巴颤抖着，眼看着就要失控了。她用两只手紧紧抓住那条蓝白色围裙的橡胶褶边。
 
“今天上午的投递员刚刚走过去了，”兰德尔用心不在焉的语调说，“挂号信也是平常的这个投递员送的吗？”
 
“那些都是用特种快递交到她手里的。”老太婆的嗓子哑了。
 
“哦。可上周六邮递员没有在她家门口停下的时候，她冲出去找他问话的。你刚才根本没有提特种快递的事。”
 
看着他显身手真是件有趣的事——如果他显身手的对象是别人的话。
 
她的嘴张得老大，牙齿闪着漂亮的光泽，一看就是在一杯玻璃溶液里泡了一整夜的成果。就在这时，她突然发出一声粗厉的叫声，把围裙往脑袋上一掀，随即冲出了房间。
 
他看着她冲出去的那扇门。那是在拱门的另一头。他笑了。一个非常疲倦的微笑。
 
“干净利落，而且一点儿也不花哨，”我说，“下次你来唱黑脸。我不喜欢对老太太扮黑脸——哪怕她们是爱扯谎的长舌妇。”
 
他的脸上依然挂着微笑。“老把戏。”他耸耸肩。“警察工作。哎。她开始讲的是实话，因为她了解实情。可实话讲起来不够酣畅，听起来不够刺激。于是她试着添油加醋了一番。”
 
他转过身去，我们一起走出房间，进了门厅。后堂传来一阵微弱的啜泣声。对于某个耐性很好的男人而言——他如今早已离世——这曾经是一招制敌的武器（也许吧）。对我而言，这不过就是一个老太婆的啜泣声，但它也并不令我心情愉悦。
 
我们静悄悄地走出了这栋房子，关前门的时候轻手轻脚的，确保网格门没有发出砰的一声响。兰德尔戴上帽子，叹了口气。然后他耸耸肩，镇静地摊开那双冷静的、保养良好的手，摊得很舒展。这时我们还能听到一声声若有若无的啜泣在后堂响起。
 
邮递员的背影已经在街面上走开两栋房子远了。
 
“警察工作。”兰德尔平静地说，压低了嗓子，撇了撇嘴。
 
我们穿过两栋房子间的空地，来到隔壁家门前。弗洛里安太太还没有把洗过的衣服收进去。一件件衣物在侧院里的钢丝绳上抖动着，看上去又硬又黄。我们走上台阶，揿响门铃。没人应答。我们敲了敲门。没人应答。
 
“上次门是开着的。”我说。
 
他试着开门，一边用身体小心翼翼地遮掩住手头的动作。这次门锁了。我们走过门廊，沿着远离老八卦的那一侧绕到了房子的后面。后门廊上有一道挂着门钩的网格门。兰德尔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一点儿动静。他转身走下两级几乎掉光油漆的木头台阶，沿着杂草丛生的废弃车道找到一间木质车库，推开车库大门。门吱呀一声开了。满满一车库的破烂。几只破旧的老式大箱子——它们甚至不值得劈开了做柴火。生锈的园艺工具、旧罐头盒子，多得数不过来，一箱一箱地撂在那里。门两边的墙角里各有一只胖大滚圆、漂漂亮亮的黑寡妇蜘蛛坐在邋遢简易的蜘蛛网里。兰德尔捡起一块木头，心不在焉地把它们弄死。他关上车库大门，沿着长满野草的车道从远离老八卦的那一侧回到房子前面，走上门前的台阶。他又是揿门铃，又是敲门，可还是没人应答。
 
他慢吞吞地退了回来，扭头望了一眼街对面。
 
“后门是最容易对付的，”他说，“隔壁的老母鸡这会儿不会管我们的。她扯了太多谎了。”
 
他走上屋后的两级台阶，干净利落地将一把刀片插进门缝，挑起门钩。我们就这样溜进了网格门廊。门廊里面堆满了罐头盒子，有些罐头里面全是苍蝇。
 
“天啊，这样的生活方式！”他说。
 
后门很容易对付。一把五分钱的万能钥匙打开了门锁。可门后面还上了门闩。
 
“这可不妙，”我说，“我猜她已经跑了。不然她是不会锁得这么严实的。她是个马大哈。”
 
“你的帽子比我的旧，”兰德尔说。他瞅了一眼后门上面的玻璃门板。“借我用一下，我来推开玻璃。还是说我们应该干得干净利落些？”
 
“踹门吧。这里没人在乎。”
 
“瞧好了啊。”
 
他后退两步，然后猛地冲向门锁，飞起一脚，腿与地面平行。有样东西不紧不慢地裂开了，门开了道几英寸宽的缝。我们用力把门推开，从油地毡上捡起一根豁了口的铸铁，礼貌地将它放在硅化木滴水板上，和九只空杜松子酒瓶摆在一起。
 
厨房间里，苍蝇正嗡嗡地往紧闭的窗户上撞。里面一股恶臭。兰德尔站在地板正中央，仔细打量着这地方。
 
接着他迈着轻盈的步伐穿过那扇双开弹簧门——他没有用手去碰，而是用脚趾顶在门下方，把门往后推到刚好打开的位置。卧室的模样和我记忆中的差不多。收音机关上了。
 
“那是一台挺不错的收音机，”兰德尔说，“要花不少钱。如果真是花钱买来的话。这里有样东西。”
 
他单膝跪下，视线与地毯平齐。然后他走到收音机的侧面，用脚碰碰一根松脱的电源线。插头出现在了我们眼前。他弯下腰，研究起收音机正面的旋钮来。
 
“没错，”他说，“又大又光滑。这个做法就很聪明。你没法从电灯的电源线上提取指纹，对不对？”
 
“把它插进去，看看开关有没有开。”
 
他把手伸过去，将插头插进踢脚板上的插座里。灯随即亮了。那东西嗡嗡了一阵子，接着一阵响亮的声浪突然从喇叭里迸发出来。兰德尔猛地扑向电缆，一把将它拔了出来。那声音立刻消失了。
 
他直起身来的时候，两眼里冒着光。
 
我们快步走进卧室。杰西·皮尔斯·弗洛里安太太斜躺在床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居家棉便服，脑袋挨着床脚竖板的一头。床的角柱被某样苍蝇喜欢的东西染黑了。
 
她已经死了好一阵子了。
 
兰德尔没有碰她。他低头凝视着她，过了半晌，这才把目光转向我，像狼一样露出了牙齿。
 
“挂在她脸上的是脑浆，”他说，“这似乎是这个案子的主题曲。只不过，这回完成任务的是一双手。可是——我的天啊，这是怎样的一双手啊。看看她脖子上的淤青，看看指印的间距。”
 
“你自己看吧。”我说。我转过身去。“可怜的纳尔蒂。这下可不只是黑鬼谋杀案了。”

31
 
一只乌黑发亮，长着一颗粉红脑袋和粉红斑点的甲虫沿着兰德尔那光滑的办公桌桌面慢吞吞地往前爬，一面四处挥舞着两根触须，像是在探测风力，准备起飞。它边爬边左摇右摆，像是个拿了太多包裹的老太婆。一个无名警察坐在另一张桌子上，对着一部安了话筒扩音器的老式电话机压低了嗓子说个不停——他的声音因此听起来就像是有人在隧道里窃窃私语。他说话的时候两眼半闭，一只有疤痕的大手搁在他面前的桌子上，食指和中指的指节间夹着一支燃着的香烟。
 
那只甲虫在兰德尔的桌子上爬到了头，接着一头冲进了空气中。它背部着地，落在地上，无力地在空气中挥舞着几条疲乏的瘦腿，接着开始装死。没人在乎，于是它又挥起了腿，最后终于挣扎着翻了过来。它拖着沉重的步子缓缓爬进一个角落，没有目标，也无处可去。
 
墙上的警局扩音器里这时传出了一条简讯：四十四街以南的圣佩德罗街发生了一起劫案。劫匪是一名身穿暗灰色套装、头戴灰色毡帽的中年男子。他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时正沿着四十四街向东逃窜，随后躲进了两栋房子中间的夹缝。“接近他时要小心，”广播员说，“嫌犯持有一把点三二口径左轮手枪，并在南圣佩德罗街3966号劫持了一名希腊餐厅店主。”
 
一声模糊的咔哒声过后，这名广播员下线了，接着另一名广播员又接过话筒，开始播报一份被盗车辆清单，嗓音缓慢单调，每项内容都要重复两遍。
 
门开了，兰德尔拿着一沓信纸大小的文件走了进来，上面的内容都是用打字机打好的。他轻快地穿过房间，隔着桌子在我对面坐下，然后把几张东西推到我面前。
 
“签字吧，一共四份。”他说。
 
我于是在四份文件上签了字。
 
那只粉甲虫碰到了房间的一处墙角；它伸出触须，寻找适合起飞的地点。它似乎有一点儿泄气。它沿着踢脚板朝另一个角落进发。我点了一支烟，那个对着话筒扩音器说话的警察突然站起身来，走出了办公室。
 
兰德尔坐在椅子上，身子向后一靠，模样和平常一模一样：他永远是那么镇定，那么从容，时刻准备着凶相毕露或是好言好语——一切都视情况所需。
 
“我要告诉你一些事情，”他说，“只要你别再继续玩儿头脑风暴就行。只要你别再到处乱窜、出谋划策就行。只要你看在耶稣的分儿上，在这件事情上就此罢手就好。”
 
我等着他继续。
 
“垃圾堆里没有指纹，”他说。“你知道我说的是哪座垃圾堆。那人用拔掉电源线的方法关掉了收音机，可一开始把音量开得老大的也许是她本人。这是显而易见的。醉鬼喜欢吵吵嚷嚷的收音机。如果一个人戴上手套实施谋杀，那他也可以用同样的方式把收音机关掉。可凶手采用的并不是这种方式。那个女人的脖子被人拧断了。在那家伙开始左一下右一下砸她的脑袋之前，她就已经死了。既然这样，那他为什么还要左一下右一下地砸她的脑袋呢？”
 
“我洗耳恭听。”
 
兰德尔皱了皱眉。“他也许不知道自己已经拧断了她的脖子。她惹得他很恼火。”他说。“这是我的推理。”他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
 
我吐出一口烟，挥手把烟雾从面前扇开。
 
“那么，她为什么惹得他那么生气呢？当初他在弗洛里安的店里因为俄勒冈州的那起银行劫案被抓起来以后，警局支付了一笔丰厚的赏金。这笔钱付给了一名滑头律师——此人如今已经死了——可弗洛里安两口子也许分到了一杯羹。或许马洛伊隐隐猜到了这一点。或许他了解得一清二楚。又或许他只是想要从她嘴里逼问出实情。”
 
我点点头。这分析值得你点头。兰德尔继续往下说：
 
“他只掐了她的脖子一次，他的手指没有打滑。如果我们抓住了他，我们也许能通过指印的间距证明掐住她脖子的正是他的双手。但也说不准。医生估计凶案发生在昨天晚上，而且时间挺早的。至少是在电影晚场的时间段吧。到目前为止，我们不能确认马洛伊昨晚去过那栋房子，没有一个邻居看到他。可这案子看起来确实像是马洛伊干的。”
 
“没错，”我说，“就是马洛伊。不过，他也许并不是有意要杀她。他只是太强壮了。”
 
“这一条帮不上他什么忙。”兰德尔阴郁地说。
 
“我想也是。我只是想指出，马洛伊在我看来不像是个杀手。如果被逼入绝境，他会杀人——可他不会为了取乐或是为了谋财杀人；而且他通常不杀女人。”
 
“这一点很重要吗？”他用干巴巴的语气问道。
 
“也许你见多识广，知道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我是不知道。”
 
他瞪着我，瞪了许久，警局广播员因此有了足够的时间又播出了一条简讯，内容还是关于发生在南圣佩德罗街上那家希腊餐厅的劫案。嫌犯目前已被拘留。事后证明，他是一名十四岁的墨西哥男孩，手中武器是一把水枪。目击证人可真够不靠谱的。
 
兰德尔等到广播员打住后才继续往下说道：
 
“今天早上我们处得挺友好。让我们继续把友好保持下去。回家去吧，躺下来好好休息一下。你看上去病殃殃的。马里奥特被谋杀的案子就让我和警局来处理吧，我们也会找到驼鹿马洛伊，顺带解决其他问题的。”
 
“在马里奥特的事情上，我是拿了钱的，”我说，“我把事情给搞砸了。现在格雷尔太太雇用了我。你想要我怎么着——就此退休，靠我的身上的脂肪过活吗？”
 
他又拿眼睛瞪着我。“我知道。我也是人。他们给你们这帮伙计发了执照，这当然意味着他们指望你们拿着执照做点事情，而不只是把它们挂在办公室的墙上。可另一方面，随便哪个发了脾气的代理警监都能让你玩完儿。”
 
“有格雷尔夫妇在我背后撑腰，那可就不一样了。”
 
他想了想这句话。他怎么也不乐意承认我的话也许有那么一点儿道理。于是他皱起眉头，叩了叩桌子。
 
“我这么说只是为了让我们理解彼此，”他停顿了片刻后继续说道，“如果你要在这个案子上捣蛋，你会有麻烦。说不定你这次能从麻烦当中脱身。我不知道。可一点一点的，你会在这个部门里积累起一堵敌意的墙，以后你想再做任何工作都会难上加难。”
 
“每个私家侦探都要面对生活中的每一天——除非他只接离婚的案子。”
 
“你不能接谋杀案。”
 
“你已经说了你想说的话了。我也听你说了。我不指望自己出了这个门以后能完成连一个庞大的警察部门都完成不了的壮举。如果我有了一些个人的小小想法，那它们也不过如此而已——小小的，个人的。“
 
他隔着桌子慢慢地探过身来。他那几根瘦削的指头不安分地在桌子上哒哒地叩个不停，就像那几枝一品红嫩芽叩着杰西·弗洛里安家的前墙。他米灰色的头发在闪光。他冷静镇定的双眼直直地与我的眼睛对视。
 
“我们继续吧，”他说，“接着把剩下的那点事儿讲完。亚姆瑟外出旅行了。他的妻子——兼秘书——不知道，或不愿意说他去了哪里。那个印第安人也消失了。你是否要对此二人提出控告？”
 
“不。我无法证明控告的内容属实。”
 
他看上去松了一口气。“他老婆说她从没有听说过你。至于那两个贝城警察——如果他们真是的话，他们超出了我的管辖范围。有一件事我非常确定——亚姆瑟和马里奥特之死无关。塞在那几支香烟里的名片只是栽赃。”
 
“索德伯格大夫呢？”
 
他两手一摊。“整栋房子里的人都跑光了。地检官办公室的人悄悄地摸了过去。事先完全没有联系贝城方面。房门上了锁，里面空无一人。他们当然还是进门了。那些家伙逃跑前匆匆忙忙地试图掩盖痕迹，可里面还是有指纹——许多指纹。要梳理完我们取得的证据得花上一周时间。他们此刻正在处理一个壁式保险柜。里面也许有麻药——以及其他东西。我的猜测是，索德伯格应该有协助堕胎、治疗枪伤、更改指纹或是非法使用麻药的违法记录——不是本地的，而是别的地方的。如果他的行为触犯了联邦法令，那我们就能得到许多帮助了。”
 
“他说他是一名医生。”我说。
 
兰德尔耸耸肩。“也许曾经是。又也许他一直没被定罪。棕榈泉附近的一个家伙直到今天还在行医，可他五年前曾在好莱坞被指控贩卖麻药。他的罪行昭然若揭，可保护伞起了作用。他逃脱了。还有什么事情让你发愁？”
 
“你对布伦特的了解——有什么能跟我讲的吗？”
 
“布伦特是个赌徒。日进斗金。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好吧，”我说完便开始起身，“这听上去很合理。可这并没有让我们离这个杀死马里奥特的珠宝抢劫团伙更近一步。”
 
“我不能什么话都跟你讲，马洛。”
 
“我不指望你这么做，”我说，“顺便说一句，杰西·弗洛里安告诉过我——在我第二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曾经在马里奥特家里做过女佣。这就是为什么他一直寄钱给她。有什么证据能支持这一点吗？”
 
“有。马里奥特的保险柜里有几封她寄来的信，她在信中感谢了他，而且说了同样的事。”他看上去像是马上要发脾气了。“现在，你能不能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回家去，不要再管闲事了？”
 
“他这么用心地保留这些信件，真是温情啊，你说呢？”
 
他抬起眼睛，直到目光停留在我的头顶上。然后他垂下眼睑，遮住了半个虹膜。他就这样看着我，足足看了漫长的十秒钟。然后他微笑了。他今天可真是太爱笑了，用光了整整一周的配额。
 
“我对此有一个猜测，”他说，“它听上去很疯狂，可这是人性。马里奥特的生活状况决定了他是个时时感受到威胁的人。所有的坏蛋都是赌徒——或多或少；所有的赌徒都很迷信——或多或少。我认为杰西·弗洛里安就是马里奥特的幸运符。只要他照料好她，他自己就不会有事儿。”
 
我扭过头去，寻找那只粉脑袋的虫子。他已经尝试过了房间的两个角落，此刻正沮丧地掉头挪向第三个角落。我走过去，用手将它拾起，带着它回到桌旁。
 
“看，”我说，“这个房间离地面有十八层楼。这只小虫子一路攀登，爬到了这里，就是为了交个朋友。我。我的幸运符。”我把那只虫子小心翼翼地叠进手帕较柔软的一角，然后把手帕塞进口袋。兰德尔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嘴巴抽了一下，但没有吐出一个字。
 
“不知道马里奥特又是谁的幸运符。”我说。
 
“不是你的，伙计。”他的声音十分尖酸——冰冷又尖酸。
 
“估计也不是你的。”我的声音平淡无奇。我走出房间，带上房门。
 
我乘快达电梯下楼，来到位于斯普林街的入口，然后沿着市政厅的前门廊走出大楼；我走下几级台阶，来到花坛边。我把那只粉甲虫小心翼翼地放在了一株灌木后面。
 
搭计程车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它又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再度爬进凶杀组办公室呢。
 
我从公寓楼后面的车库里取出我自己的车，在好莱坞吃了点午饭，然后朝北城进发。对于山下的海滩而言，这是一个美丽凉爽，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在第三大街处驶离了阿尔盖洛大道，直奔市政厅而去。

32
 
对于这么繁荣的一座小城而言，这栋楼的样子真是够寒酸的。它看上去更像是从南方的“圣经地带”搬来的。一道挡土墙挡住了楼前的草坪——此刻草坪里面长的大多是狗牙草——不让草长到街面上去，一群流浪汉不受打扰地在墙头上坐成长长的一排。这栋楼有三层高，楼顶上有一座老旧的钟塔，钟塔里面依然悬着一口钟。遥想当年，在嚼烟叶依然是时尚的那些美好岁月里，他们也许会在召集义务救火队的时候敲响这口钟。
 
开裂的走道和正门前的台阶通向一扇敞开的双开门，门后面一小撮显然是专在市政厅打点疏通关系的家伙无所事事地站在那里，等着发生点儿什么，好让他们能从中捞到点儿什么。他们全都有着饱饱的肚子、细心的双眼、像样的衣服、廉价的礼仪。他们给我让开了一条四英寸宽的通道。
 
进门后，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条长长的、昏暗的走廊，走廊的地板一定还是在麦金利总统宣誓就职的那天拖的。一块木头指示牌指向警局问讯台。一个穿制服的男人坐在一台小小的专用电话交换机后面打盹儿，交换机嵌在一张木头柜台的一头里面，柜台上满是划痕。那里还有一个脱了上衣的便衣，身上的老式六响左轮枪像消防栓一样顶着肋骨。此人从晚报上抬起一只眼睛，一口痰啐进离他十尺远的痰盂，打了个哈欠，说了句局长办公室上楼朝后走。
 
二楼比一楼要亮堂些也干净些，可依然既算不上亮堂也算不上干净。走廊快到头时，我看到临海的一侧有一扇门，门上面写着：约翰·韦克斯，警察局长。请进。
 
房间里面有一排木制的矮栏杆，栏杆后面，一个穿制服的男人正在用两只手指和一只拇指敲打字机。他接了我的名片，打了个哈欠，说了句他来瞧瞧，然后费力地拖着沉重的步伐穿过一扇红木门，门上标着“约翰·韦克斯，警察局长，私人专用”。过了一会儿他再次现身，为我拉开了围栏上的门。
 
我跨了进去，随手关上办公室内间的门。这里凉爽宽敞，三面开窗。一张着色木桌摆放的位置非常靠后，就像墨索里尼的桌子，你必须穿过一大片广袤的蓝色地毯才能来到桌子前面，在此过程中一道锐利的目光会仔仔细细地打量你。
 
我在桌子前面停下了脚步。桌面上有一块牌子，上面用浮凸的斜体字写着：约翰·韦克斯，警察局长。我想我也许最终能记住这个名字。我看着桌子后面的这个人。他的头发里可没有乱草。
 
他是一个矮矮的胖墩儿，一头粉色的短发，头发下面露出一张油光发亮的粉色头皮。他长着一双贪婪的小眼睛，眼睑很厚，眼珠子不安分得就像一对跳蚤。他穿着一套浅黄色的法兰绒正装，下面是一件咖啡色的衬衫和一条相同颜色的领带，手上戴着一只钻戒，翻领上别着一只镶着钻石的社团徽章，一块手帕挺括地露出了合乎规范的三个角，但是它们从外衣贴胸口袋里伸出的距离却略微超出了规范要求的三英寸。
 
他用一只胖乎乎的手捏着我的名片。他读过上面的文字后，把名片翻转过来，看了看背面，发现那里是一片空白，于是又读了一遍正面文字，这才把它放在桌子上，又在上面压了一件做成猴形的铜制镇纸，就好像他要确保这张名片不会弄丢似的。
 
他朝我伸过来一只粉色的大爪子。我将它物归原主后，他指了指一把椅子。
 
“请坐，马洛先生。这么说，我们多多少少是同行。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一点小麻烦，局长。你只需眨眼的工夫就能替我解决掉，如果你乐意的话。”
 
“麻烦，”他温和地说，“一点小麻烦。”
 
他在椅子上转过身去，跷起粗粗的大腿，若有所思地朝六扇两两成双的窗户中的一对投去凝视的目光。这个动作让我看到了手纺的莱尔棉线袜和英国拷花皮鞋，鞋面红得就像在波特酒里腌过似的。算上我看不到的其余物什，不算他皮夹里的钱，他身上这些东西得值五百美元。我猜他的老婆一定很有钱。
 
“麻烦，”他说着，语气依然温和，“在我们这座小城里是闻所未闻的，马洛先生。我们的城市很小，但非常、非常干净。从我的西窗望出去，我能看见大西洋。再没有比这更干净的了，对不对？”他没有提那两条赌博游轮正漂在黄铜色的海面上，只见桅杆，不见船身，刚好就在法定的三英里界限之外。
 
我也没有提这件事。“没错，局长。”我说。
 
他又把胸脯挺高了两寸。“从我的北窗望出去，我能看到熙熙攘攘的阿尔盖洛大道和可爱的加利福尼亚山麓，构成前景的则是一块块棒极了的小商业区——你在这世上再找不到比这更棒的商业区了。从我的南窗望出去——我现在就正朝这个方向望着呢——我能看到世上最漂亮的小游艇码头——再没哪个小游艇码头能胜过这个了。我这里没有东窗，但如果有的话，我就能看到一片能让你羡慕到眼红的居民区。不，先生：麻烦在我们这座小城里是一件难得一遇的东西。”
 
“我想我随身带来了我自己的麻烦，局长。至少带了一部分来。你手下有没有一个叫加尔布雷思的人，一位便衣警司？”
 
“哦，是的，我想我有，”他边说边拿眼睛扫视四周，“他怎么了？”
 
“那你有没有一位这般模样的手下？”我向他描述了另外一个人，也就是那个少言寡语、个头挺矮、留着小胡子、用大头棒打晕我的人。“他很可能和加尔布雷思是搭档。有人叫他‘布莱恩先生’，但那听上去像个假名。”
 
“恰恰相反，”胖局长用胖子所能摆出的最一本正经的口气说，“他是我的警探分局局长。布雷恩警督。”
 
“我能在你的办公室里见见这两个伙计吗？”
 
他拿起我的名片，又看了一遍，然后放下。他挥了挥一只绵软无力、油光发亮的手。
 
“除非你能给我一个更好的理由。”他圆滑地说。
 
“我想我做不到，局长。你是否碰巧认识一个叫朱尔斯·亚姆瑟的男人？他自称是一名精神咨询师。他住在谧林高地区的一座山顶上。”
 
“不认识。再说谧林高地也不在我的辖区内。”局长说。他此刻的眼神表明，他的思绪已经飘到了别的地方。
 
“这正是事情蹊跷的地方，”我说，“你瞧，我因为一位客户的关系上门拜访这位亚姆瑟先生。亚姆瑟先生以为我这是在敲诈他。也许干他这行的都很容易产生这样的想法。他有一个凶悍的印第安保镖，这家伙我可对付不了。于是这印第安人把我摁住，亚姆瑟用我自己的枪把我一顿痛殴。接着他又叫来了两个警察。这两个人碰巧就是加尔布雷思和布莱恩先生。我的话有没有引起你一星半点的兴趣？”
 
韦克斯局长非常轻柔地用两只手拍打着桌子。他眯起眼睛，几乎要闭上了，但还留着一条缝，冷静的目光闪闪发亮，透过两片厚厚的眼脸中间的那道缝隙径直射向我。他一动不动地坐着，似乎在聆听。然后他睁开眼睛，露出微笑。
 
“后来呢？”他问我，彬彬有礼得就像斯托克俱乐部里的保镖。
 
“他们搜了我的身，开车把我带走，在一处山坡上把我扔下车，又趁我下车的时候用大头棒把我打晕了。”
 
他点点头，就好像我刚才说的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而这一切都发生在谧林高地，”他温和地说。
 
“没错。”
 
“你知不知道我觉得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从桌子后面稍稍往前一探身，但探得不多，因为他的肚子在碍事。
 
“一个骗子。”我说。
 
“门在那边。慢走不送，”他边说边用左手小指指了指门。
 
我没有动弹。我依然紧盯着他。等到他气急败坏得要去按警报器的时候，我开口了：“我俩不应该犯同样的错误。你以为我是个无足轻重的小私家侦探，想要撼动十倍于我自身重量级的对手，想要控告一名警官，而且就算那件事是真的，这位警官也有办法把事情收拾得妥妥贴贴，确保我拿不出证据来。可这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儿。我不打算提出任何控告。我认为，发生这样的误会是很正常的。我要和亚姆瑟算账，我要你手下的这位加尔布雷思帮我。这事儿就不用麻烦布雷恩先生了。我今天来这里，背后也不是没有人。我身后可站着几位要人。”
 
“他们站得离你有多远？”局长边问边自以为机灵地吃吃笑着。
 
“埃斯特街862号有多远？那里是梅文·洛克里奇·格雷尔先生的住址。”
 
他的脸刷得一下变了，变得如此彻底，就好像坐在他那把椅子上的是另一个人。“格雷尔太太碰巧是我的客户。”我说。
 
“去把门锁上，”他说，“小伙子，你比我年轻——拧一下门锁把手——你长着一张诚实的面孔，马洛。”
 
我起身锁上了门。等我沿着蓝地毯回到桌子前面的时候，局长已经拿出了一瓶看上去很上档次的酒，外加两只玻璃杯。他又往吸墨纸上扔了一把豆蔻籽，再满满地斟上两杯酒。
 
我们一饮而尽。他砸开了几粒豆蔻籽，我们默默地咀嚼着，相对而视。
 
“味道很正。”他说。他又斟了两杯酒。这回轮到我来砸豆蔻籽了。他把果壳从吸墨纸上扫到了地下，然后微笑着把身子往后一靠。
 
“好了，说来听听吧，”他说，“你正在替格雷尔太太做的这件事和亚姆瑟有关系吗？”
 
“这里存在着某种关联。不过，你最好先确认一下我说的是实话。”
 
“没错。”他说完便伸手抓起了电话。然后他从背心里掏出一个小本子，开始查找号码。“竞选赞助人，”他边说边使了个眼色。“市长千叮万嘱，要我礼数周全。啊，找到了。”他收起本子，拨了一个号。
 
他在管家那里遇到的麻烦同我之前的经历一模一样。他的耳朵一下子红了。最后，他终于和她说上了话。他的耳朵依然通红。她一定对他挺不客气。“她想和你说话。”他说着就从这张宽桌子的那头把电话推了过来。
 
“我是菲尔。”我边说边狡黠地朝局长使了个眼色。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镇定又挑逗的大笑。“你跟那个死胖子在一起做什么？”
 
“我们正在这里小酌两杯呢。”
 
“你非得跟他一起喝吗？”
 
“目前看来，是的。业务需要。我刚才在说，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儿？我猜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的棒小伙儿，你前天晚上把我晾了一个钟头？你觉得我是那种能受得了如此怠慢的姑娘吗？”
 
“我遇到麻烦了。今晚怎么样？”
 
“让我瞧瞧——今晚——天啊，今天星期几啊？”
 
“我最好还是给你打电话吧，”我说，“我也许没法赴约。今天是星期五。”
 
“骗子。”又是一阵轻柔沙哑的笑声。“今天是星期一。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这次不许再骗人了，行吗？”
 
“我最好还是给你打电话吧。”
 
“你最好给我来。”
 
“我没法确定。我还是打电话给你吧。”
 
“不好俘虏是吧？也许我这么费尽心思是在犯傻。”
 
“事实上，你的确是在犯傻。”
 
“为什么？”
 
“我是个穷人，可我用自己的方式付账。而我的方式也许不像你想要的那样软。”
 
“该死，要是你到时候不来——”
 
“我说了，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她叹了口气。“男人都一样。”
 
“女人也都一样——在经历了头九个之后。”
 
她又骂了我一句，然后挂断了电话。局长的一对眼珠子从眼眶里突出来好长一截，就好像是安在高跷上似的。
 
他用颤抖的手斟满两杯酒，把其中一杯推给我。
 
“原来是这么回事。”他若有所思地说。
 
“她丈夫不介意，”我说，“所以你用不着把这件事记下来。”
 
他喝酒的样子像是内心受到了伤害。他动作迟缓、顾虑重重地又砸开几个豆蔻籽。我们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地对饮着。这时局长令人遗憾地把酒瓶和杯子收了起来，啪的按下通讯盒上的一个开关。
 
“叫加尔布雷思上来，如果他在的话。如果他不在，想办法替我联系上他。”
 
我起身拧开门锁，再重新落座。我们没有等太久。边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局长应了一声，海明威随即步入房间。
 
他迈着坚实的步子走到桌前，在桌子的一头停住，带着坚韧又谦卑的神情得体地望着局长。
 
“这位是菲利普·马洛先生，”局长友好地说，“一位从洛城过来的私家侦探。”
 
海明威一扭头，幅度刚好使他能够看见我。如果他以前见过我的话，那他的脸绝没有表现出任何迹象。他伸出一只手，我也伸出一只手，然后他的目光又回到了局长身上。
 
“马洛先生讲了一个挺奇怪的故事，”局长用狡诈的口吻说，就像挂毯后面的黎塞留，“故事和一个叫亚姆瑟的男人有关，此人在谧林高地有一处房子。他好像是个看水晶球的巫师。事情似乎是这样的：马洛上门去见他，你和布莱恩刚好在同一时间也出现了，然后就发生了某种争执。我忘了细节了。”他望着窗外，神情就像是一个忘了细节的人。
 
“某种误会，”海明威说，“我以前从没有见过这个人。”
 
“事实上，确实发生了某种误会，”局长用梦幻般的语调说，“虽然无足轻重，但依然是个误会。马洛先生认为这件事无关紧要。”
 
海明威又看了看我。他的脸依然像一件石雕。
 
“事实上，他甚至对误会本身不感兴趣，”局长继续如梦如幻地说，“不过，他有兴趣再去拜访这位住在谧林高地的亚姆瑟。他希望能有人陪他一起去。他想到了你。他希望能有人确保他得到公正的对待。亚姆瑟先生似乎有一名非常强悍的印第安保镖，马洛先生稍稍有些怀疑自己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控制局面的能力。你认为你能找到这个亚姆瑟的住址吗？”
 
“可以，”海明威说，“但谧林高地越界了，局长。这只是算我私下里帮您的朋友一个忙吗？”
 
“你可以这么说，”局长边说边看着左手大拇指，“当然了，我们可不想做出任何没能严格遵守法律的事情来。”
 
“是，”海明威说，“绝不会。”他咳嗽了一下。“我们什么时候走？”
 
局长仁厚地看着我。“现在就行，”我说，“如果加尔布雷思先生方便的话。”
 
“我按命令行事。”海明威说。
 
局长打量着他，没有放过他脸上的每一根线条。他用目光一厘一厘地篦梳他。“布莱恩警督今天怎么样？”他边嚼着豆蔻籽边问。
 
“很糟糕。阑尾炎，”海明我说，“状况危急。”
 
局长悲哀地摇了摇头。然后他抓住椅子扶手，撑着身体站了起来。他隔着桌子伸过来一只粉色的手爪。
 
“加尔布雷思会照顾好你的，马洛。你尽可以放心。”
 
“嗯，你真是帮了我大忙，局长，”我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咳！没什么好谢的。这么说吧，我总是乐于帮助一位朋友的朋友。”他朝我使了个眼色。海明威对这个眼色研究了一番，但他没有说自己从中琢磨出了什么。
 
我们朝门外走去，局长礼貌的低语声几乎把我们一路送到了办公室门口。房门关上了。海明威朝走道两边张望了一下，然后扭头看着我。
 
“你这出戏演得真好，老弟，”他说，“你一定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东西。”

33
 
汽车悄无声息地驶过一条安静的街道，街道两边是一户户人家。两排成拱的胡椒树在街面上方几乎枝叶相连，如此构成了一条绿色的隧道。阳光透过树冠上的树枝和稀疏的窄叶，一闪一闪的。街角处的一块路牌显示，这里是第十八街。
 
海明威驾着车，我坐在他身边。他开得非常慢，一脸心事重重的表情。
 
“你告诉了他多少事情？”他终于下定了决心，开口问道。
 
“我跟他说，你和布莱恩去了那里带走了我，把我扔下车，然后照着我的后脑勺来了一记闷棍。其余的事情我没告诉他。”
 
“你没有说二十三街和德斯坎索街路口的那地方，唔？”
 
“没有。”
 
“为什么不说？”
 
“我想，如果我不说的话，也许我能从你这里获得更多的合作。”
 
“好主意。你是真的想去谧林高地，还是说，这只是个幌子？”
 
“只是个幌子。我真正想要你做的就是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要把我扔进那座稀奇古怪的房子，为什么要把我关在那里？”
 
海明威思考了一会儿。他思考得非常认真，脸上的肌肉在灰色的皮肤下拧成了一个个小结。
 
“都怪那个布莱恩，”他说，“那个一身腱子肉的矮冬瓜。我本来没想让他把你敲晕的。我也没想让你走回家——那不是我的真实想法。我只是在演戏，因为我们跟那个先知是朋友，我们算是在帮他挡开别人的骚扰。你要是知道有多少人想要骚扰他的话，你会吃惊的。”
 
“我会错愕的。”我说。
 
他转过头去。他的一双灰眼睛是两坨冰。然后他再次透过落满灰尘的挡风玻璃直视前方，继续着他的思考。
 
“那些老条子时不时的会手痒，非得挥上一棒子不可，”他说，“他们就是忍不住要砸开别人的脑袋。天啊，我当时吓坏了。你就像一袋水泥一样倒下去了。我狠狠说了布莱恩一顿。然后我们把你送到了索德伯格那里，因为那地方比较近，而且他是个好伙计，能照顾好你。”
 
“亚姆瑟知道你把我带到那里去了吗？”
 
“当然不知道了。那是我们的主意。”
 
“因为索德伯格好得没话说，因为他会照顾好我。而且也没有回扣。另外如果我提出指控的话，也没有哪个大夫会为此提供证据。这倒不是说在这座甜蜜的小城里，提出指控能有什么用处，就算我真这么干的话。”
 
“你这是要来硬的？”海明威若有所思地问。
 
“我不会来硬的，”我说，“而且你也不会——这大概是你有生以来的头一遭。因为你的饭碗稍有不慎就要不保了。你刚才在和局长对视的时候已经看到这一点了。我可不是在没有任何背景的情况下进那扇门的，至少这趟不是。”
 
“好吧，”海明威说完朝窗外吐了一口痰，“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来硬的，除了我那张一如既往的大嘴巴。下一个问题是什么？”
 
“布莱恩真的病了吗？”
 
海明威点点头，但他看上去并不怎么悲伤。“一点没错。前天他肚子疼，结果他们还没来得及把他的阑尾摘掉，他肚子里就炸开锅了。他还有一线生机——但希望不大。”
 
“我们当然非常不愿意失去他，”我说，“像他那样的伙计对任何一支警察队伍来说都是一笔财富。”
 
这句话海明威细细品味了一番，然后把它吐出窗外。
 
“行了，下一个问题。”他叹了一口气。
 
“你告诉了我为什么你们要把我带到索德伯格那里去。但你没有告诉我他为什么要把我在里面关上四十八个小时，锁得严严实实的，还往我身体里注满麻药。”
 
海明威平缓地踩下刹车，把车停在了路缘边。他的两只大手并排抵着方向盘的下缘，两只大拇指轻轻地互相揉搓着。
 
“我不知道。”他的声音像是从远方飘来的一样。
 
“我身上带着证件，表明我有私家侦探执照，”我说，“还有钥匙，一点儿钱，两张照片。如果他跟你俩不是特别熟的话，说不定他会以为我脑袋上挨的那一棒只是个障眼法，好让我进他的房子打探一番。可我猜他跟你们很熟，不会有这种想法。所以我就纳闷了。”
 
“继续纳闷下去吧，哥们儿。那样更安全。”
 
“没错，”我说，“可那样也没有满足感。”
 
“洛城的执法部门在你身后支持你查这件事情？”
 
“不尽然。”
 
“这回答模棱两可的。”
 
“我没有那么重要，”我说，“洛城的执法部门随时都可以来这里，只要他们想来——至少是其中三分之二的人员。县治安官的手下跟地方检察官的手下。我有个朋友在地检官办公室里做事。我自己也在那里干过。他叫伯尼·奥尔斯。首席调查员。”
 
“你把这事儿抖给他了？”
 
“没有。我有一个月没跟他说话了。”
 
“你想把事情抖给他？”
 
“如果这么做会妨碍我手头的这件工作，那我就不说了。”
 
“私人工作？”
 
“是的。”
 
“好吧，你想知道什么？”
 
“索德伯格实际上是干什么勾当的？”
 
海明威把手从方向盘上拿开，又朝窗外啐了一口。“我们正停在一条美丽的街道上，对吗？美丽的家，美丽的花园，美丽的天气。你听说了许多关于黑警察的故事，对吗？”
 
“偶尔听到。”我说。
 
“好吧，你见过多少警察能住进一条这么好的街道，有美丽的草坪和美丽的花朵？我认识四五个，都是风化组的伙计。好处全让他们捞去了。像我这样的警察只能住在有毛病的那半边城区里，蜷在一间火柴盒大小的房子里。想看看我住的地方吗？”
 
“这又能证明什么？”
 
“听着，哥们，”大个子严肃地说，“你牵住了拴在我鼻子上的绳子，可绳子也会断。警察不是为了钱才变黑的。不总是为了钱，甚至都不是经常为了钱。他们是被这个体制挟持了。他们把你带到你该去的地方，做上头要他们做的事，不然的话……还有，角落里那间漂亮的大办公室里坐着的那个家伙，一身漂亮的正装，一口清新的酒气——他以为嚼那些籽儿就能让他的口气闻上去像紫罗兰，只可惜事实并非如此——他也不是发号施令的人。你明白了吗？”
 
“市长是个什么样的人？”
 
“不管你走到哪儿，什么样的人会当市长？政治家呗。你以为他是那个发号施令的人吗？胡扯。兄弟，你知道这个国家出了什么问题吗？”
 
“我听说是冻结资本太多了。”
 
“一个人没法诚实地过活，哪怕他想这么做，”海明威说，“这就是这个国家的问题所在。你要是诚实的话，你的裤子就要给人剥掉了。你非得玩那些见不得人的把戏不可，不然你就没饭吃。许多混蛋以为，我们只需要九万个衣领挺括、提着公文包的FBI探子就能解决问题了。胡扯。好处费会让他们变得跟我们其他人一样。你知道我的想法是什么吗？我想我们非得把这个小小的世界重新再造一遍不可。接受道德重整运动吧。它能让你有所收获。道—重—运。它能让你有所收获。”
 
“如果说贝城就是运动效果的一个范例，那我还是接受阿司匹林吧。”我说。
 
“你也许太聪明了，”海明威温和地说，“你大概没有想到这一点，但事情也许就是这样的。你也许聪明得脑子里装不下其他东西了，除了你的聪明。我呢，我只是个笨警察。我听从命令。我有一个老婆和两个孩子，另外那些大人物说什么，我做什么。布莱恩也许能告诉你一些事情。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布莱恩确实得了阑尾炎是吧？他不会是仅仅因为手痒就朝自己的肚子上开了一枪吧？”
 
“别这样，”海明威抱怨道，两只手一上一下地拍着方向盘。“试着把别人往好里想吧。”
 
“比如说布莱恩？”
 
“他也是人——就像我们其他人一样，”海明威说，“他犯了罪过——可他也是人。”
 
“索德伯格究竟是干什么勾当的？”
 
“行了，我刚才已经告诉过你了。也许我看错你了。我还以为你是个能听进好话的人呢。”
 
“你不知道他是干什么勾当的。”我说。
 
海明威掏出手帕，擦了把脸。“兄弟，有件事我真的不想说出口，”他说，“可你心里头应该非常清楚：如果我知道或者布莱恩知道索德伯格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那要么我们根本就不会把你扔在那里，要么你根本就出不来了——或者是横着出来。我说的是某种真正吓人的勾当。不是那种小把戏，比如说捧着个水晶球给老太婆算命。”
 
“我认为他们并没有打算让我走出来，”我说，“有一种叫作东莨菪碱的药——‘真话药’，用这东西可以撬开一个人的口，而他自己却对此无知无觉。这药不是百分百管用的，就像催眠一样。可有时候管用。我认为那里面的人就在从我身上榨取信息，好弄清楚我知道些什么。但索德伯格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会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可能掌握着某些或许对他不利的信息。要么亚姆瑟告诉了他，要么驼鹿马洛伊跟他说过我去见了杰西·弗洛里安，要么就是他以为警察把我送进去是在耍花招。”
 
海明威哀伤地凝视着我。“你太快了，我连你的影子都瞅不见了，”他说，“这驼鹿马洛伊又是个什么人？”
 
“一个大块头，几天前在中央大街上杀了一个男人。你们的电传上有他的消息，如果你读了的话。这会儿说不定连他的通缉令都出来了。”
 
“那又怎么样？”
 
“索德伯格在窝藏他，就是这样。我在那里看见他了，他正躺在床上读报纸呢，就在我溜出去的当晚。”
 
“你是怎么溜出去的？你不是给锁在里面了吗？”
 
“我用床里面的一根弹簧敲晕了一个护理员。我很走运。”
 
“那大个子看见你了？”
 
“没有。”
 
海明威一踩油门，把车子开下了路缘；他的嘴咧开了，脸上浮现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们去收割吧，”他说，“你说的有道理。非常有道理。索德伯格在窝藏逃犯。我是说有钱的逃犯。他的店面非常适合干这件事。而且这买卖来钱也快。”
 
他踩着油门，汽车呼呼地开动起来，拐过一处街角。
 
“天啊，我以前当他在卖大麻烟，”他一脸憎恶的表情，“头上撑着一把可靠的保护伞。可是，天啊，那不过是小意思罢了。真是小巫见大巫。”
 
“听说过地下赌彩吗？那也不过是小意思——如果仅仅是一家窝点的话。”
 
海明威一个急转弯拐过又一个街角，摇了摇他那颗沉甸甸的脑袋。“没错。还有弹球桌、宾果房和赌马房也是一样。可是，如果把这些买卖统统加起来，控制权集中在一个伙计手里，这事情就说得通了。”
 
“哪个伙计？”
 
他又对我摆出一张木然的脸孔。他的嘴紧紧地闭着，我能看见里面的牙齿彼此咬合。我们这时开上了德斯坎索街，车头一路向东。此刻接近黄昏，街上非常安静。就在我们接近二十三大街的时候，这份宁静不知怎地被打破了几分。两个男人正研究着一棵棕榈树，仿佛是在考虑该怎么把树移走。一辆车停在索德伯格大夫的诊所附近，可车里面却空空如也。半个街区开外的地方，我能看见一个男人正在读水表。
 
日光将这座房子变成了一个欢乐的所在。一朵朵香水月季在前窗下紧密地聚成一片淡色的花团，三色堇则组成了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色彩，围绕在一棵白金合欢树的根基周围，树上的金合欢花正在盛开。一株鲜红的攀援玫瑰在扇形的格架上含苞欲放。房前还有一圃冬香豌豆，一只铜绿色的蜂鸟正轻巧地把喙探进花心里。这座房子看上去就像是一对生活优渥、热爱园艺的老夫妇的家。午后四五点钟的阳光给它蒙上了一层刻意的、瘆人的寂静。
 
海明威缓缓地从房子边上驶过，一丝紧绷的微笑在他的嘴角边抽动着。他抽了抽鼻子。他拐过下一个街角，看了一眼后视镜，提高了车速。
 
驶过三个街区后，他又一次在路边踩下刹车，转过头来，两道冷静锐利的目光紧盯着我。
 
“洛城执法部门的人，”他说，“棕榈树边上的一个家伙叫唐纳利。我认识他。他们在监视那栋房子。你刚才说你没把这事儿告诉你那个在城外的朋友，是吧？”
 
“我是这么说的。”
 
“局长会很高兴的，”海明威怒气冲冲地说，“这些人上这里来突袭一家场子，事先甚至都没有顺道来跟我们打一声招呼。”
 
我一声不吭。
 
“他们抓住这个驼鹿马洛伊了吗？”
 
我摇摇头。“据我所知，还没有。”
 
“你究竟知道多少，兄弟？”他用非常温和的语调问我。
 
“不够多。亚姆瑟和索德伯格之间有联系吗？”
 
“我没听说过有这回事儿。”
 
“谁是这座镇子里的老大？”
 
一阵沉默。
 
“我听说一个叫莱尔德·布伦特的赌徒出了三十万美元选了个市长。我听说他拥有贝尔维迪尔俱乐部，还有漂在海上的那两条赌博游轮。”
 
“也许吧。”海明威礼貌地说。
 
“我上哪里可以找到布伦特？”
 
“问我干什么，朋友？”
 
“如果你在这座城里头的藏身点给人端了，你会往哪里逃？”
 
“墨西哥。”
 
我哈哈大笑。“好吧，你能帮我一个大忙吗？”
 
“非常乐意。”
 
“开车送我回市中心吧。”
 
他把车发动起来，驶离路缘，驾轻就熟地沿着林荫道朝海边驶去。回到市政厅后，车子拐了个弯，平稳地停进了警车停靠区；我钻出汽车。
 
“抽空过来看看我，”海明威说，“到时候你也许会见到我在倒痰盂吧。”
 
他伸出一只大手。“你心里头没疙瘩？”
 
“道德重整运动，”说完我便握了握那只手。
 
他笑了，嘴咧得老大。就在我要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又把我叫了回来。他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了一番，然后把嘴贴在我的耳朵上。
 
“那两条赌博游轮应该不受市、州两级的司法管辖，”他说。“在巴拿马登记的。换做是我，那里就是——”他的声音戛然而止，一双阴郁的眼睛开始透出忧虑的神色。
 
“我明白了，”我说。“我刚才也想到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费这么大的力气来让你告诉我。可这事儿没戏啊——单凭一个人是干不成的。”
 
他点点头，然后露出一个微笑：“道德重整运动，”他说。

34
 
我仰面朝天地躺在一家海滨旅馆的床上，等着天黑。这是一个临街的小房间，屋子里有一张硬板床和一张床垫，床垫比盖在上面的棉毯子只厚了一丁点。我身下的一根弹簧断了，直抵着我的左背。我躺在那里，任凭它就这么戳着我。
 
一盏红色的霓虹灯在天花板上映出一片刺眼的反光。等到灯光把整间屋子照得通红了，天也该黑得差不多了，我出门的时辰也就到了。门外，一辆辆汽车鸣着喇叭开过那条人称“赛车跑道”的小巷。窗下，人行道上传来悉悉索索的脚步声。空气中飘着人来人往的轻声细语。这空气透过生锈的网格门渗进屋来，闻上去有一股走味的油炸味道。远处，一个隔着老远也能听见的声音正喊着：“饿了吗，伙计们，饿了吗？上好的热狗这里有。饿了吗？”
 
天色渐暗。我在思考；思绪在我的头脑中磨磨蹭蹭、鬼鬼祟祟地蠕动着，就好像它正在被一双恶毒又变态的眼睛监视一样。我想起了一双没有生气的眼睛望着一片无月的夜空，眼睛下方的嘴角边挂着黑血。我想起了讨人嫌的老太婆倚在脏兮兮的床柱上被人殴打致死。我想起了一个长着亮金色头发，心中满是惶恐的男人——他并不十分清楚自己究竟为何惶恐，尽管他敏感地意识到了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但他的虚荣或是他的愚蠢使他最终没能猜出究竟是哪个地方不对劲。我想到了美丽又富有的女人——她们可以为我占有。我也想到了身材苗条、充满好奇的好姑娘——她们同样可以为我占有，尽管是以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我想到了几个警察——有狠勇的警察，他们虽然也会收受好处，但绝非彻头彻尾的坏蛋，海明威就是其中之一；有财运亨通的胖警察，嗓音像商务部发言人，比如说韦克斯局长；还有纤瘦、聪明、精悍的警察，但不论他们怎样聪明，怎样精悍，却依然不能放开手脚用干净利落的手法办一个干净利落的案子。我想到了像纳尔蒂那样阴阳怪气的老山羊——他们早已放弃了尝试。我想到了印第安人、精神大师，还有麻药医生。
 
我想到了许多事情。天色越来越暗。霓虹灯的刺眼红光在天花板上逐渐扩散开去。我从床上坐了起来，两脚着地，搓了搓了后脖颈。
 
我起身来到角落里的洗脸池边，往脸上洒了点冷水。片刻之后我感觉稍稍好了一些，但只是一丁点。我需要喝上一杯，我需要一大笔人身保险，我需要休假，我需要一座乡间私宅。而我拥有的只是一件上衣、一顶帽子和一把枪。我把它们披挂上身，出了房间。
 
电梯停了。走道里有股难闻的气味，楼梯扶手上蒙着一层黑灰。我走下楼梯，把钥匙扔在前台，说我要出门。一个左眼皮上长了个瘤的职员点点头，一个制服破旧不堪的墨西哥门童从全加州积灰最厚的一盆橡胶植物后面走上前来，为我拿包。可我没带包，而他身为一名墨西哥人，依然为我拉开了门，礼貌地对我微笑。
 
门外，狭窄的街道上冒着烟，人行道上挤满了啤酒肚。街对面，一家宾果房里生意兴隆，边上是一家摄像馆，两个水手带着姑娘正从门里往外走，他们多半刚刚拍了两张骑骆驼的靓照。热狗贩子的叫声像把斧头一样劈开了暮色。一辆蓝色的大巴士鸣着喇叭开过街道，驶向一处小圆圈形的区域——过去有轨电车就是在那里上转车台变道的。我就朝这个方向走去。
 
过了一会儿，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海的气息，不怎么浓烈，就好像他们仅仅保留了这么一丁点味道，只是为了提醒人们：这里曾经一度是一片整洁开放的海滩，浪花拍岸，泛起白沫，海风徐徐，那时你能在这里闻到的可不止热油和冷汗。
 
小有轨电车沿着宽阔的混凝土人行道缓缓驶来。我跳上车，一路乘到终点站，走下车，在一张长椅上坐下；这里安静阴凉，一大团褐色的巨藻几乎就在我的脚边。海面上，两条赌博游轮的灯光已经打开。下一班电车经过的时候，我又一次坐上车，几乎是回到了我之前离开旅馆的地点。如果有人在盯我的梢，那他一定连动都没有动一下。我看是没有这样的人。在这座干净的小城里，罪犯不够多，警探们练不成神出鬼没的跟踪绝技。
 
黑黢黢的码头起先周身闪着微光，然后消失在了夜色和海水的黑色背景之中。你依然能闻到热油的气味，但你同样也能闻到海洋。热狗贩子喋喋不休地叫着：
 
“饿了吗，伙计们，饿了吗？上好的热狗。饿了吗？”
 
我看到他站在一个白色的烤肉架前，用一根长长的叉子挠着几根法兰克福香肠。虽然现在的时令还很早，可他的生意却非常红火。我得等上一阵子才能单独和他说上话。
 
“最远的那条船叫什么名字？”我用鼻尖指着远处问道。
 
“蒙特西托。”他用冷静镇定的目光看着我。
 
“一个人要是兜里有两个钱的话，能不能上那儿去逍遥一阵子？”
 
“怎么个逍遥法？”
 
我哈哈一笑，面带讥讽，一副很不好惹的模样。
 
“热狗，”他一遍又一遍地吆喝着，“上好的热狗，伙计们。”然后他压低了嗓子。“女人？”
 
“不是。我想要一个房间，舒舒服服地吹着海风，有好吃好喝的，还没有人来烦我。就像度假一样。”
 
他挪开了。“你说的我一个字也听不见。”说完他又吆喝开了。
 
他又做了几笔买卖。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他身上费工夫。可他的那张脸看上去就像干这一行的。一对穿着短裤的年轻情侣走上前来，买了两个热狗，溜达着走远了，小伙的胳膊搂着姑娘的奶罩，两人都拿自己的热狗喂给对方吃。
 
热狗贩子不声不响地朝我这儿挪过来一码，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现在我该吹一首口哨曲了：《皮卡第的玫瑰》，”说完他顿了一下，“你得掏钱。”
 
“多少钱？”
 
“五十。不能再少了。除非他们有什么事要找你。”
 
“这里曾经是一座美好的小镇，”我说，“一个休闲放松的地方。”
 
“我还以为它现在还是呢，”他拖着长腔说，“可你干吗要问我呢？”
 
“我不知道。”我说。我把一张一美元钞票扔在柜台上。“把它放进小朋友的储蓄罐吧，或者吹一首《皮卡第的玫瑰》。”
 
他一把抓起钞票，先竖着叠，再横着叠，然后又竖着叠。他把钞票放在柜台上，中指蜷在拇指后面，然后啪地一弹。折叠起来的钞票轻轻地打中了我的胸口，无声无息地落在地上。我弯下腰，捡起钞票，飞快地回头一瞥。可我身后没有一个人看起来像是警察。
 
我靠在柜台上，再次把一美元钞票放在上面。“别人一般不朝我扔钱，”我说，“他们朝我递钱。麻烦你也这样好吗？”
 
他拿起钞票，展开，铺平，用围裙擦了擦。他按下按钮打开收银机，把钞票放进抽屉。
 
“他们说钱不会发臭。我有时候可吃不太准。”
 
我一言不发。又有几个顾客和他做了买卖，转身离去。夜晚的气温降得飞快。
 
“要我是你，我就不会上‘王冠’，”他说，“那条船适合规规矩矩的小松鼠，他们只吃自己的松果。我看你像个条子，不过你心里头打的什么鬼主意不干我的事。我只希望你的水性还不错。”
 
我撇下他走开了，一边琢磨着自己一开始究竟为什么会去找他。相信直觉。相信直觉，你就等着挨蜇吧。要不了多久，等你一觉醒来，你就会含着满满一嘴的直觉。就算是点一杯咖啡，你都要闭上眼睛，拿手指头往酒水单上一戳。相信直觉。
 
我四处溜达了一会儿，留意着身后是不是跟着什么形迹可疑的人。然后我开始四处寻觅一家没有油炸味儿的餐厅，结果找到一块紫色的霓虹灯招牌和芦苇帘后面的一家鸡尾酒吧。一个头发染成红褐色的妩媚男性正伏在一架“大平房”式三角钢琴上，充满挑逗地抚弄着琴键，一边用弄丢了半数音阶的嗓子唱着《通往星辰的阶梯》。
 
我将一杯干马提尼一饮而尽，然后快步穿过芦苇帘，走进餐厅。
 
这顿八十五美分的晚餐味道就像一只被丢弃的邮袋，为我上餐的侍者模样就像是只收二十五美分就愿意请我吃枪子儿，只收七毛五就愿意割断我的喉管，只收一个半美元就愿意把我塞在一桶混凝土里沉尸大海（包含销售税）。

35
 
就二十五美分的收费而言，这趟航程算是很长了。这辆水上的士——一艘老旧的敞篷汽艇，重新刷过油漆，四分之三个艇身罩上了玻璃棚——从停泊着的游艇中间滑过，接着绕过一个宽宽的石头堆——那里就是防波堤的堤尾。浪涌毫无征兆地打了上来，船身立刻像软木塞一样上下跳动。不过这时夜色还早，在这个时间点上，船上有足够的空间供我们晕船呕吐。与我同乘这条船的只有三对男女外加开船的这个男人——一位模样强悍的市民，左屁股稍稍挨着椅子边，因为他的右屁股兜里塞着一只黑皮枪套。我们刚一离岸，那三对男女就开始啃咬彼此的脸蛋了。
 
我回头凝望着贝城的灯火，努力放松，努力避免在将晚餐压回胃里的时候用力过度。分散的光点聚集起来，形成一条珠宝手镯，陈列在夜色的橱窗里。随后光点的亮度渐渐暗淡，变成了点点柔和的橙色微光，在浪涌的边缘上方忽隐忽现。那是一道平滑均匀的长浪，没有白浪花，起伏的幅度恰到好处，让我庆幸自己没用酒吧的威士忌来浸泡晚餐。汽艇这时沿着浪涌爬上爬下，平滑得甚至给人一种不详的预感，就像一条舞动的响尾蛇。空气中渗着寒意——那种阴冷的寒意，水手们永远无法将它从关节中驱走。描出“王冠”轮廓的霓虹灯线条在船的左侧渐渐模糊，一个个掠过海面的灰色幽灵使灯光变得黯淡；这时，突然之间，它们重又发出明亮的光芒，耀眼得就像崭新的大理石。
 
我们远远地躲开了这条船。从远处看，它的模样很漂亮。若有若无的乐声飘过水面，而飘过水面的乐声想不动人都不可能。“王冠”系着四条锚索，在海上平稳得就像一座码头，栈桥上灯火通明，宛如剧院遮篷。接着，这一切都渐渐消失在了远方，另一条更老旧，体型更小的船悄悄地钻出夜色，向我们靠近。它貌不惊人——一条改装过的远洋货轮，钢板上锈迹斑斑，蒙着一层浮渣，艇甲板以上的上层结构都被切除，取而代之的是两根粗短的桅杆，高度只够用来架设无线电天线。“蒙特西托”上也有灯光，音乐飘过潮湿阴暗的海面。几对痴恋着的情侣将牙齿从彼此的脖颈里拔出来，盯着那艘船，咯咯地笑。
 
水上的士在海面上划出一道大大的弧线，船身倾侧的幅度刚好让乘客们体验了一回惊险刺激；然后汽艇减慢船速，停在了紧贴栈桥边沿的麻绳护舷前。汽艇马达在雾中熄火又回火。一盏探照灯光束以船为圆心懒洋洋地画出一个半径约50码的圆圈。
 
的士司机把船钩挂上栈桥，一个眼睛又黑又大的小子身穿一件纽扣闪亮的蓝色晚餐服，脸上挂着一丝闪亮的微笑和一张黑帮式的嘴巴，伸手将姑娘们从汽艇里拉上栈桥。我是最后一个。他看我的眼神随意又利索，这让我对他有了几分了解。他随意又利落地撞了一下我的肩膀，这下我了解得就更多了。
 
“不行，”他轻声说，“不行。”
 
他的嗓音圆润沙哑——一个强悍的小子，却将自己从一块丝质手帕中滤了出来。他朝船夫一扬下巴。的士司机将一根短绳圈套在缆柱上，微微转动方向盘，然后爬上栈桥。他几步走到了我的身后。
 
“船上不能带枪，伙计。不好意思啊，哎呀呀。”晚餐服轻声细语地说。
 
“我愿意寄存。这只是我服装的一部分罢了。我想见布伦特，谈事情。”
 
他心中似乎暗暗觉得好笑。“从没听说过这个人，”他露出一个微笑，“上路吧，朋友。”
 
的士司机用手腕勾住我的右胳膊。
 
“我要见布伦特，”我说。我的声音听上去软弱无力，就像一个老太太。
 
“我们别争了，”黑眼睛的小子说，“这里不是贝城，甚至都不是加利福尼亚；有些聪明人说，这里甚至都不是美国。快滚吧。”
 
“回艇上来，”的士司机在我身后低吼，“我欠你两毛五。我们走。”
 
我回到了汽艇上。晚餐服看着我，脸上挂着那副沉静又油滑的微笑。我望着这张笑脸，直到它不再有微笑，不再有脸孔，不再有任何细节，只剩下一个黢黑的人影背对着栈桥上的灯光。我看着它，心中充满渴望。回去的路似乎更漫长。我没有跟的士司机说话，他也没有跟我说话。我下了船，又站在了码头上，这时他递给我两毛五分钱。
 
“改日再来吧，”他懒洋洋地说，“等我们腾出地方来了再拿你当皮球踢出去。”
 
五六个等着上船的顾客听见了他的话，直直地盯着我看。我从他们身边走过，出了浮台上那间小候船室的房门，朝向岸那头的一段平缓的台阶走去。
 
一个大块头、红头发的粗人从栏杆上直起身，不经意间与我撞个满怀。只见他脚踩一双脏兮兮的帆布胶底鞋，身着一条粘着柏油的裤子和一件只剩下几片破布的蓝色水手衫，脸颊上有一道自上而下的黑色条纹。
 
我停下步伐。他的个头太大了。他身高超我三英寸，体重超我三十磅。可此时此刻我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冲动，想要把拳头砸进某个人的牙关间，哪怕这只会让我的胳膊麻得像根木头。
 
昏暗的灯光几乎完全被他遮在身后。“怎么啦，朋友？”他开口道，拖着长腔。“地狱游轮上没有肥皂？”
 
“快去缝你的衬衫吧，”我对他说，“你的肚皮戳出来了。”
 
“有人比我更惨呢，”他说，“藏在薄西装下面的那把枪有点儿往外凸啊。”
 
“你管这个闲事做什么？”
 
“老天，不做什么啊。只是好奇罢了。无意冒犯，朋友。”
 
“哎，那就快从我跟前滚蛋吧。”
 
“没问题。我只是在这儿休息。”
 
他挤出一丝迟缓疲惫的微笑。他的嗓音轻柔，恍惚，对于一个大个子而言实在是精致得令人诧异。这让我想起了另一个嗓音轻柔的大个子——我不知怎的喜欢上了那人。
 
“你的态度不对，”他悲哀地说，“就叫我‘红头’。”
 
“站一边儿去，‘红头’。最优秀的人也会犯错误。我这会儿感觉到一个错误正顺着我的脊背往上爬。”
 
他若有所思地左顾右盼了一番。他站立的位置刚好把我堵进了浮台上遮雨棚的一角。这里看样子像是只有我们两个人了。
 
“你想上‘蒙特’？我可以安排。只要你有理由。”
 
人们穿着喜气洋洋的衣服，脸上挂着喜气洋洋的神情从我们身边走过，坐进水上的士。我等着他们走远。
 
“这理由要多少钱？”
 
“五十块。你要是在我的船上流血的话，就要再加十块钱。”
 
我抬脚想要绕开他。
 
“二十五，”他轻柔地说，“你要是跟朋友一起回来的话，就收你十五。”
 
“我没朋友。”说完我便走开了。他没有试图拦住我。
 
我向右一拐，走上了水泥人行道；一辆辆小有轨电车沿着人行道来来去去，像婴儿车一样慢吞吞地挪动着，有气无力地鸣着喇叭——这声音甚至都吓不着孕妇。我在第一个码头的边上看到一间花里胡哨的宾果房，里面挤满了人。我走了进去，站在玩家们身后的那堵墙边——这里已经站着许多人了，他们都在等着空位。
 
我看着几个数字在电子指示器上亮起，听着庄家报出数字；我努力地想找出哪些人是赌场的托儿，但没能成功，于是转身离开。
 
一团巨大的蓝色散发着柏油的气味，在我身边成形。“手头没钱——还是不舍得花钱？”那个轻柔的声音在我的耳边问道。
 
我的目光又一次落在了他身上。他有一双你从未亲眼见过，只在书中读到过的眼睛。紫罗兰色的眼睛。近乎紫色。一双女孩子的眼睛，而且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子。他的皮肤柔滑得就像丝绸，肤色微微发红，但永远不会晒黑。这样的皮肤实在是过于精致了。他的块头比海明威大，岁数比他小——小好多岁。尽管比起驼鹿马洛伊他的块头还是小了一些，但他看上去脚下非常灵活。他的头发红中带着一抹闪闪的金色。可除了他的眼睛，他的整张脸就像一个普通的农家小伙，没有舞台演员的那种帅气。
 
“你是混哪一道的？”他问我。“私家探子？”
 
“我干嘛要告诉你？”我没好气地说。
 
“我感觉你有点像，”他说，“二十五块太贵了？没有经费账户吗？”
 
“没有。”
 
他叹了口气。“反正我刚才说的也是个馊主意，”他说，“他们会把你撕成碎片的。”
 
“这我相信。你是混哪一道的？”
 
“这儿挣一块钱，那儿挣一块钱。我以前给警察做过事。他们后来把我甩了。”
 
“干嘛告诉我？”
 
他看上去吃了一惊。“我说的是真话。”
 
“你一定一向诚实。”
 
他淡淡一笑。
 
“认识一个叫布伦特的男人吗？”
 
他的脸上依然挂着那丝淡淡的微笑。宾果房里已经接连产生三位赢家了。他们的运作效率真高。一个长着一张鸟嘴脸，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套装，脸颊凹陷，面色阴沉的高个子男人走到我们跟前，倚在墙上，但眼睛没有朝我们看。“红头”微微朝他一探身，对他说：“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告诉你吗，朋友？”
 
鸟嘴脸的高个子咧嘴一笑，走开了。红头也咧嘴一笑，摇了摇那副重新靠回墙上的铁塔身板。
 
“我遇见过一个能把你拿下的人。”我说。
 
“我希望这样的人能再多些，”他神情严肃地说，“大个子可费钱了。样样东西都不合他的尺寸。他填饱肚子得多费钱，穿上衣服得多费钱，睡觉的时候脚还没法搁在床上。我的计划是这样的。你大概觉得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可你错了。每一个经过这里的探子我都认得，剩下的那群人又都在盯着那些数字，眼里没有其他东西。我有一条装着水下排气管的船。我是说，我能借到一条。前面那里有一个没有灯光的码头。我知道“蒙特”上面的一个卸货口在哪儿，而且我能打开它。我时不时地会从那儿弄一箱货出来。甲板下面的人不多。”
 
“他们有探照灯和岗哨。”我说。
 
“我们能混进去。”
 
我掏出钱包，抽出一张二十和一张五块，贴在肚子上，叠得小小的。那双紫色的眼睛用貌似视而不见的目光看着我。
 
“单程？”
 
我点点头。
 
“十五块就行。”
 
“市场需求飙升了。”
 
一只沾满柏油的手吞下了钞票。他悄无声息地走开了；消失在门外冒着热气的夜色之中。那个长着鸟喙鼻的男人突然从我的左侧冒了出来，轻声细语地说：
 
“我好像认识那个穿水手衫的家伙。那人是你的朋友？我好像见过他。”
 
我从墙边上直起身，一言不发地从他身边走开；我出了门，向左拐了个弯，看见一个高高的脑袋在我前方一百英尺的地方从一盏路灯走向另一盏路灯。几分钟后，我拐进了两间商铺中间的一块空地。鸟喙鼻出现了，踱着步子，两眼看着地面。我走到他的身边。
 
“晚上好，”我说，“我能跟你赌两毛五分钱，猜猜你的体重吗？”我边说边拿身体顶住他。那件皱巴巴的上衣下面有一把枪。
 
他用一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眼睛看着我。“我非得把你逮起来不可吗，小伙子？我是上头派驻到这一带维护法律和秩序的。”
 
“那现在有谁在破坏法律和秩序呢？”
 
“你的朋友在我看来很眼熟。”
 
“那是应该的。他是警察。”
 
“啊，该死，”鸟喙鼻不紧不慢地说，“原来我是在那儿见着他的。晚安。”
 
他转身沿着原路踱了回去。那个高高的脑袋消失了。可我一点儿也不操心。这小子再也不会让我操心了。
 
我慢吞吞地继续迈步向前。

36
 
我远离了路灯，远离了人行道上小有轨电车的嘀嘀嘟嘟声，远离了热油和爆米花的味道、尖叫的孩子、西洋镜前的揽客人，远离了一切，只剩下大洋的气息、在我眼前突然清晰起来的海岸线，还有拍在铺满卵石的岸上，化作片片白沫的海浪。我现在差不多是孤身一人了。嘈杂声消失在了我的身后，白热狡诈的灯光变成了一团木讷呆滞的眩光。这时，我看到一座黑色的突堤向昏暗的海面伸出一根无光的手指。一定就是这里了。我转身走上码头。
 
“红头”从头几根码头桩旁边的一只箱子上站起身来，仰着头对站在上方的我说：“很好。你到海边的台阶上去等着。我得去把船弄来，把它预热一下。”
 
“一个海滨区的警察刚才在跟踪我。就是宾果房里的那个家伙。我只好站住，跟他说了几句。”
 
“奥尔森。反扒窃组的。他也是个好警察。只是会偶尔自己偷一个皮夹，然后栽赃陷害，好提升他完成的逮捕数量。这实在是好得有点过分了，你说呢？”
 
“对于贝城而言，我看是正正好好。我们快动身吧。我看风有点儿起来了。我可不想等到雾气给刮跑了。虽说雾不大，但也能帮我们大忙。”
 
“这雾还能支撑一阵子，足够挡住探照灯了，”红头说，“游轮甲板上的那些家伙拿着‘汤米’冲锋枪。你到码头外面去等着吧。我一会儿就来。”
 
他隐没在了黑暗之中；我走上昏暗的海滩步道，两脚在滑如鱼鳞的木板上不住地打滑。步道尽头处有一道低矮肮脏的护栏。一对男女靠着护栏的一角。他们走远了，男人的嘴里骂骂咧咧的。
 
整整十分钟，我听着海水拍打码头桩。一只夜出的鸟在黑暗中盘旋，翅膀挥出一片淡淡的灰影，从我的视野中滑过，然后消失。一架飞机在高高的云端嗡嗡飞过。这时，远处传来马达的隆隆轰鸣，巨大的响声不绝于耳，抵得上六辆卡车引擎的声响。过了一会儿，声音渐渐减弱，然后突然完全消失了。
 
又过了几分钟。我回到通向海面的台阶前，小心翼翼地走下台阶，就像一只湿地板上的猫。一个黑影钻出夜幕，我听到了一阵噗噗的闷响。一个声音说：“一切就绪。上来吧。”
 
我上了船，挨着他在顶棚下面坐好。船平稳地滑出了码头。马达排出尾气时几乎没有任何声响，除了船体两侧的一阵阵牢骚般的冒泡声。又一次，贝城的灯火变得遥远，隔着起起落落、陌生怪异的海浪投来闪烁的微光。又一次，“王冠”那俗丽的灯光偏移到了船头的一侧——这条游轮仿佛正在那里洋洋自得，就像一个站在旋转舞台上的模特。又一次，了不起的“蒙特西托”在黑暗的太平洋面上显露出一个个舷窗，探照灯缓慢平稳地扫过船体四周，就像灯塔的光束。
 
“我吓坏了，”我突然说，“我吓得动弹不得了。”
 
“红头”减慢船速，让船平滑地顺着浪涌爬上爬下，就好像海水在下方涌动，而船却停在原地一样。他转过脸来，紧盯着我。
 
“我害怕死亡和绝望，”我说，“害怕漆黑的海水、溺亡之人的脸庞，还有眼窝空空的骷髅。我害怕死去，害怕化为虚无，害怕找不到一个名叫布伦特的男人。”
 
他咯咯直笑。“你一开始还真把我给唬住了。你真会给自己打气啊。布伦特可能在任何地方。可能在两条船中的哪一条上，可能在他开的那家俱乐部里，可能在东边的里诺市，或者是穿着拖鞋待在家里。满意了吗？”
 
“我要找一个叫马洛伊的家伙——一个体型庞大的凶徒，因银行劫案在俄勒冈州立监狱里服了八年徒刑，前一阵子刚放出来。他就躲在贝城。”我把事情全都跟他说了。我告诉他的内容比我原本打算的要多得多。一定都是因为他的这双眼睛。
 
听我说完后，他想了一会儿，然后开了口，语速非常迟缓，吐出的字句上沾着一缕缕的雾气，就像八字胡上的汗珠。也许这让他的话听上去有了一种睿智的错觉，也许没有。
 
“你的话有些有道理，有些没有。有些我不太清楚，有些我清楚。如果这个索德伯格掌控着一个藏逃犯的窝点，兼卖大麻烟，还派小弟外出打劫，从眼神狂野的富有女士身上抢下珠宝，那么一个合乎情理的推断就是：他在政府部门里面有门道。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知道的每一件事他们也都清楚，也不是说执法队伍里的每一个警察都知道他上头有人。说不定布莱恩知道，而被你叫作海明威的那个警察却不知道。布莱恩是个坏警察，而那个家伙只是个凶悍的警察，既不好也不坏，既不腐败也不诚实，浑身是胆又愚钝地以为——就像我——当警察是条明智的谋生之路。而这个精神大师不属于这其中的任何一类。他给自己在贝城这个最理想的市场里买了一把保护伞，并且会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你永远也不会知道像他这样的家伙在打什么主意，所以你也没法了解他有过怎样的良心愧疚，或者是他害怕什么。说不定他还有一点人情味儿，时不时地会爱上哪位主顾。那些阔太太比纸娃娃都好追。所以，关于你在索德伯格的地盘上待的那一夜，我的直觉是：布莱恩知道当索德伯格发现你的身份后，他一定会非常恐慌——他们讲给索德伯格听的故事也许就是他后来告诉你的那个，也就是他们发现你在晕头转向地四处游荡——而且他一定不知道该拿你如何是好；不论是把你放走还是把你做掉，他心里都会非常害怕。而布莱恩会等上一阵子后再次登门，借这件事情压索德伯格提高回扣比例。事情就这么简单。他们只是碰巧有了一个利用你的机会，于是就这么办了。布莱恩说不定也知道马洛的事。我可不敢说他不是这样的人。”
 
我一边听，一边看着探照灯缓慢地扫过海面；水上的士在船头右侧的远方来来去去。
 
“我不知道这群伙计是怎么一回事，”红头说，“警察的问题不在于他们太蠢、太腐败或是太凶悍，而在于他们以为仅仅因为是警察就让他们拥有了一丝以前从未有过的东西。说不定过去确实是这样的，但现在不是了。太多的聪明脑瓜早爬到他们头上去了。说到这一点，我就想起了布伦特。他并不掌管这座小城。他没这个心思。他花了一大笔钱选了个市长，这样他的水上的士可以不受干扰。如果有什么东西是他特别想要的，那他们就会双手奉上。比如说前一阵子，他的一个朋友——一个律师——因为一项酒驾的重罪给逮起来了，布伦特让人把指控减成了鲁莽驾驶。为了这件事他们甚至篡改了拘留记录簿，这本身就是一项重罪。这下你该有点概念了吧。他的买卖就是赌博，而这年头所有的黑道买卖都彼此关联。所以他说不定也经手大麻烟，或者把这笔生意交给某个手下，然后从中抽头。他有可能认识索德伯格，有可能不认识。可珠宝劫案的事绝无可能。想想这群伙计挣八千块钱有多轻松。要是有谁觉得布伦特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那可真是要笑死人了。”
 
“不错，”我说，“可有一个人被谋杀了——还记得吗？”
 
“这事儿同样不是他干的，也不是他指使的。如果是布伦特干的，你不可能找得到尸体。你永远也没法知道某个人的衣服里面缝进了什么东西。所以为什么要冒险呢？我只收了你二十五块钱，可瞧瞧我为你做了什么吧。而以布伦特手头的财力，想想他能神通广大到什么程度吧。”
 
“他能指使别人杀人吗？”
 
红头思索了片刻。“也许吧。他说不定也这么干过。可他不是一个凶悍的家伙。这些混黑道的是一群我们以前从未见过的人。我们经常把他们想象成老式的保险箱窃贼或是惹是生非的流氓阿飞。电台里那些大嘴巴的警局官员嚷嚷着说，他们全都是黄皮耗子，他们会杀女人和婴孩，一看见警察的制服就嗷嗷求饶。他们真是蠢到家了，居然想让公众相信这种鬼话。我们这里有黄种警察，也有黄种杀手，但数量都少得可怜。至于处在顶端的这些人物，比如说布伦特——他们不是靠杀人爬到这个位置的。他们能爬上去，靠的是胆量和头脑——再说他们也没有警察的那种集体的勇猛。但他们首先是生意人。他们的行动目标是赚钱。就像其他生意人一样。有时候某个家伙会生生挡住财路。那好。做掉他。但他们在做这件事之前会考虑再三。该死，我这是在讲哪门子的课啊？”
 
“布伦特这样的人不会窝藏马洛伊，”我说，“马洛伊已经连杀两人了。”
 
“不会。除非是除了钱之外，还有某个别的原因。想回去了吗？”
 
“不想。”
 
红头挪了挪把在方向盘上的两只手。船速加快了。“不要以为我喜欢这些混蛋，”他说，“我恨他们恨到骨子里去了。”

37
 
探照灯的旋转光束就像一根苍白的、雾气缭绕的手指，若即若离地掠过距船一百英尺左右的浪头。这么做大概装模作样的成分居多，而不是出于任何实际目的。如果有谁企图爬上某艘赌博游轮打劫赌资的话，那他肯定需要很多帮手，而且会在凌晨四点左右动手——这个时候人群基本上已经散去，只剩下几个急红了眼的赌客，船员也都一个个困得无精打采。可即便是这样，这么做也绝不是生财的好法子。有人曾经做过一次这样的尝试。
 
一艘水上的士划过一道弧线停在了栈桥边，卸下乘客，然后调头朝海岸驶去。红头关掉引擎，让快艇刚好停在探照灯的搜索圈之外。要是他们一时心血来潮，把灯头抬高几英寸的话——可是他们没有这么做。光束慵懒地从前方掠过，晦暗的海水随之发出微光，紧接着我们的快艇就溜过了那道界限，迅速地靠近突出的船尾，驶过两根巨大的、表面布满浮渣的锚链。我们悄无声息地来到船体那油腻腻的钢板边，小心翼翼得就像一个要把妓女哄出大堂的酒店安保。
 
一道双扇铁门在我们头顶上方赫然出现，看上去高高在上，我们够不着；就算能够着，我们也推不开这么重的门。快艇刮擦着“蒙特西托”那年代久远的侧壁，涌浪不紧不慢地拍打着我们脚下的底板。一片昏暗之中，一个巨大的黑影在我身旁耸现，一根盘绕的绳索无声地向空中飞去，然后啪嗒一声挂住了，绳子的另一头落了下来，扑通一声掉进水里。红头用钩竿把绳子弄了出来，把它拉紧，然后把垂下来的那头拴在引擎罩上的什么地方。此时的雾气不多不少，刚好给一切蒙上了一层不真实的色彩。潮湿的空气冷得就像爱的余烬。
 
红头紧靠着我，嘴里的气息轻轻挠着我的耳朵。“这船太高了。一个大浪就能让她的螺丝在空中乱飞。可不管怎样，我们还是得爬船板。”
 
“我都快等不及了。”我说道，嗓音颤抖。
 
他把我的两只手按在方向盘上，但让方向盘完全按照他的意图转动，然后拉下油门杆，叫我把船停在原处。一道铁制爬梯用螺栓紧紧固定在船板上，梯子随着船体形成一道弧线，上面的梯级估计跟抹了油的杆子一样滑。
 
攀这样的梯子就像爬过政府大楼的飞檐一样让人动心。红头用力将手在裤子上擦了擦，好往上面沾点沥青，这才伸手去抓梯子。他悄无声息地把身体提离地面，哼都没哼一声，脚上的胶底鞋踩在了金属梯级上，与此同时他紧绷的身体外伸，近乎呈一个直角，以增加摩擦力。
 
探照灯光束的扫射范围这时已经距离我们很远了。水面上反射出来的灯光把我的脸照得如同信号弹一样显眼，可我们却啥事儿也没有。这时我的头顶上方传来一声沉闷的吱呀声，像是沉重的铰链被挪动的声音。一团微弱的淡黄色鬼火渗了出来，窜入雾气之中，旋即消失。卸货舱门的半边轮廓出现在我眼前。这扇门一定没有从里面闩上。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声低语——仅仅是一个声响，没有任何语意。我撇下方向盘，向上爬去。这是我这辈子经历过的最艰难的旅程。最后我气喘吁吁，呼哧呼哧地站在了一个散发着馊味的货舱内，里面到处都是包装箱、包装桶、一盘盘的绳缆，还有一堆堆生锈的链条。耗子在阴暗的角落里吱吱乱叫。那团黄色的灯光就是货舱那一头的一扇窄门里渗出来的。
 
红头把嘴唇贴在我的耳朵上。“我们从这里笔直向前，走到锅炉房的窄过道里。他们会有一台备用蒸汽锅炉，因为这块陈年奶酪上面肯定没装柴油机。甲板下面估计有一个人。辟作赌博房的那几层船舱里的船员全都身兼两职——发牌员、看牌手、侍者，个个如此。他们都得挂上一个听上去像是船员的头衔。到了锅炉房，我会指给你一条没有格栅封口的通风道。这条通道一直通往轮船甲板，而轮船甲板是闲人莫入的。到了那里你就尽情施展吧——只要你能保住小命。”
 
“这条船上一定有你的亲戚。”我说。
 
“这算不得什么稀奇事。你能快去快回吗？”
 
“我从甲板上掉到海里去的时候应该会发出一声响亮的‘扑通’，”我边说边掏出钱包。“我想这应该需要一点额外的费用。拿着。收尸的时候，把那当成是你自己的尸体。”
 
“你不欠我一分钱了，伙计。”
 
“我这是在买回程的票——虽说我肯定是用不着了。这钱你拿着，不要等着我哇哇大哭，弄湿你的衬衫。”
 
“到了上面还需要我帮点小忙吗？”
 
“我只需要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可我嘴里的这条却像蜥蜴的鳞背。”
 
“把银子收起来，”红头说，“你已经付过我回程的钱了。我看你是吓傻了。”他抓住我的手。他的手强壮、坚毅、温暖，略微有点黏糊糊的。“我知道你吓坏了。”他低声说。
 
“我会克服的，”我说，“一定会的。”
 
他转过身去，脸的表情非常奇怪，让我在这样的灯光中看不明朗。我跟着他穿过一堆堆箱子和木桶，跨过门前高高的铁门槛，进入一条长长的、昏暗的走道，里面散发着海船的气味。穿过走廊，我们来到一个沾满滑腻腻的机油的钢格栅平台上，然后顺着一道难以抓握的钢梯往下爬。燃油器那慢吞吞的嘶嘶声这时充斥着空气，盖过了所有其他的声音。我们穿过无声的钢铁构成的山峦，转身朝那个嘶嘶声走去。
 
到了一处墙角，我们看见一个脏兮兮的矮个意大利佬穿着一件紫色丝质衬衫，坐在一把用铁丝把各部件绑在一起的办公椅里，在一盏没有灯罩的吊灯下，借着一根黑黢黢的食指和一副说不定是他爷爷的钢框眼镜在那里读晚报。
 
红头无声无息地走到他背后，轻声说道：
 
“嘿，矮子，家里的小崽子们都还好吗？”
 
意大利人咂吧一声张开嘴，连忙伸手去掏紫衬衫的前襟开口处。红头一拳打在他的下巴尖上，伸手揽住他，轻轻地把他放在地板上，然后动手把那件紫衬衫撕成碎片。
 
“这对他的伤害远远超过下巴尖上的那一下子，”红头轻声说，“这么做的道理在于：沿着通风道的梯子往上爬的时候，下面的人会听到许多动静。可上面的人却什么也听不到。”
 
他干净利落地把那个意大利人五花大绑，堵上嘴巴，把他的眼镜折叠起来，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藏好，然后我们一路来到那条没有格栅的通风道前。我抬头一看，视线里除了一团漆黑，什么也没有。
 
“再会。”我说。
 
“也许你需要一点帮助。”
 
我像落汤狗一样抖抖身子。“我需要一个连的海军陆战队员。可眼下我要么独闯虎穴，要么就干脆拉倒。拜拜了。”
 
“你要去多久？”他的语气听上去依然忧心忡忡。
 
“不超过一个小时。”
 
他紧盯着我，咬着嘴唇。然后他点了点头。“有时候你确实非这么干不可，”他说，“顺道去那间宾果房一趟，如果你有时间的话。”
 
他步伐轻盈地走开了，走了四步，又折了回来。“那个敞开的装卸舱口，”他说，“说不定能帮你的忙。利用好这一点。”说完他便快步离开了。

38
 
冷空气顺着通风道直往下涌。爬到顶部似乎是一段漫长的旅程。在经历了感觉像是三个小时的三分钟后，我小心翼翼地把脑袋伸出状如牛角的通风道开口。近处的一条条蒙着帆布的小船就像是一团团模糊的灰影。黑暗中传来含糊的低语声。探照灯的光束慢吞吞地旋转着。光源似乎来自一个更高的位置，也许就在某根粗短的桅杆顶端。那上面应该还站着一个拿着汤米冲锋枪的小子，说不定还有一挺勃朗宁轻机枪。一项充满寒意的任务，一丝充满寒意的慰藉——有人居然如此贴心地忘了把一扇舱门闩上。
 
远处的乐声轻一阵响一阵的，就像廉价收音机的假低音喇叭。头顶上方，一盏桅顶灯投下凝望的光；几颗苦涩的星星透过高空中的层层雾气也在低头注视着我。
 
我爬出通风道，从肩套里抽出我的点三八，攥在手里，用袖口遮住，紧贴着肋骨。我无声无息地走了三步，屏息聆听。没有动静。含糊的说话声打住了，但不是因为我。我现在能判断声音的来源了，就在两条救生艇之间。尽管隔着夜色和雾气，但依然有足够的光线神奇地聚焦在一个硬物的黑影上——一把机关枪，架在一只高高的三脚架上，枪口越过护栏，指着下方。两个男人站在机枪旁边，一动不动，手中没有香烟，这时他们含糊不清的说话声再次响起——一阵轻声细语，我一个字也听不分明。
 
这低语声让我听得太久了。另一个声音在我背后清晰地响起。
 
“对不起，客人不允许上甲板。”
 
我转过身去，速度不算太快，然后定睛看着他的双手——两团模糊的亮色，手中没拿家伙。
 
我一边点头，一边往边上跨了一步；一条小艇的船尾遮住了我们。这人步履轻盈地跟着我，脚上的鞋无声无息地踩在潮湿的甲板上。
 
“我大概是迷路了。”我说。
 
“我看你是迷路了。”他的嗓音似乎很年轻，不是用冰冷的大理石凿出来的。“可是舱梯底部有一扇门，门上有一部弹簧锁。那可是一把好锁。以前那里是一截敞开的扶梯，只有一条链子和一块铜牌子。我们后来发现，性格活跃的朋友们总喜欢从那里跨过去。”
 
他把话音拖得很长，要么是想表示友好，要么就是在等待。我不知道事实究竟是哪一种。我开口道：“一定有人忘了关门了。”
 
那颗阴影中的脑袋点了点。它比我的脑袋低了几分。
 
“尽管如此，你应该还是能明白我们在这件事中的处境。如果真的是有人忘了关门，那老板一定会很不高兴的。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们就很想知道你是怎么上来的了。我非常肯定你明白我的想法。”
 
“这想法似乎很简单。我们下楼去和他谈谈吧。”
 
“你来的时候有伴儿？”
 
“很好的伴儿。”
 
“你应该和他们待在一起的。”
 
“你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你一回头，就有另一个伙计请她喝酒了。”
 
他咯咯笑了。然后他微微点了点下巴。
 
我往地上一扑，一个蛙跳闪到了一边，只听见大头棒从静悄悄的空气中嗖地一声划过——一声无力的长叹。看来这个社区里的每一根大头棒都会自动朝我挥来。高个子骂了一声娘。
 
我开口道：“来呀，逞英雄啊。”
 
只听见一声清脆的咔哒声——我拉开了保险栓。
 
有时候，哪怕是一幕糟糕的表演也能震撼全场。高个子两脚生根似的站在那里，我能看见那根大头棒在他的腕部挥动着。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不紧不慢地细细斟酌了一番。
 
“这玩意儿帮不上你半点忙，”他神情凝重地说，“你永远也下不了这条船了。”
 
“我之前想到了这一点。然后我又转念一想：我下不下得了船，你们半点也不在乎。”
 
又是一幕糟糕的表演。
 
“你想怎么着？”他轻声问道。
 
“我有一把声音很响的枪，”我说，“可它不一定非要发出声响。我要和布伦特说话。”
 
“他去圣地亚哥处理生意去了。”
 
“那就让我见他的副手。”
 
“好小子，”这个和善的伙计开口道，“行，我们下楼。进那扇门之前，你得把你的家伙收起来。”
 
“等到我确定我能进那扇门的时候，我会收起来的。”
 
他哈哈一笑，笑声轻快。“回到你的岗位上去，瘦个子。我来处理这件事。”
 
他懒洋洋地挪到我面前，与此同时那个高个子似乎消失在了黑暗中。
 
“那就跟我来吧。”
 
我们一前一后地穿过甲板。我们走下一段滑溜溜的、黄铜包边的台阶。台阶底下是一扇厚实的门。他打开门，看看门锁，脸上露出一个微笑，然后点点头，为我扶着门；我跨了进去，把枪收进口袋。
 
门咔哒一声在我们身后关上。他开口道：
 
“平静的夜晚——目前为止。”
 
一道镀金的拱门出现在我们面前，拱门后面是一间赌博房，里面的人不算太多。它看上去和任何一间赌博房都没什么差别。房间那头是一个矮小的玻璃柜台，还有几把凳子；中间是一段通往下层的楼梯，乐声就从这里一阵轻一阵响地飘了上来。我听到了轮盘赌的哗哗声。一个男人正在同一位孤零零的客人玩菲罗牌。整个房间里的人不超过六十个。菲罗牌桌上放着一大堆的黄金券，多得足够拿来开银行了。玩家是一个白发老人，对庄家表现出礼貌的专注，但仅此而已。
 
两个穿无尾礼服、一言不发的男人悠悠地穿过拱门，对一切都视若无睹。我就知道会这样。两人信步朝我们走来，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纤瘦的矮个子等着他们走到跟前。两人穿过拱门后又走了好长一段距离，这才把手摸进口袋——当然只是为了摸香烟。
 
“从这里开始，我们必须进行一点小小的组织安排了，”矮个子说，“我想你不介意吧？”
 
“你就是布伦特。”我脱口而出。
 
他耸耸肩。“当然了。”
 
“你看上不怎么凶悍。”我说。
 
“希望如此。”
 
穿无尾礼服的那两个男人轻轻地把我往边上挤。
 
“进来，”布伦特说，“我们可以放开了聊一聊。”
 
他推开门，两个手下随即把我关进了小黑屋。
 
这里看上去像是个房舱，但却不是房舱。两盏安在平衡环上的黄铜吊灯在一张黑黢黢的桌子上方摇摆着；桌子不是木头的，有可能是塑料的。房间那头是两张木制双层床，木头的纹理清晰可见。两张下铺上铺了床褥，上铺上面堆着五六摞留声机唱片书。房间的一角里摆着一台庞大的组合式收音/留声机。其他的摆设包括一只红色的皮质长沙发，一条红地毯，几只放烟灰缸的托座，一把放着香烟、斟酒瓶和几只玻璃杯的小凳子，还有一个吧台，就在一个与双层床成斜对角的角落里。
 
“坐下。”布伦特说完便绕到了桌子那头。桌上放着许多貌似和生意有关的文件，上面有一排排的数字，肯定是用簿记机打出来的。他在一把带高背的主管椅上坐下，把椅背稍稍往后调了调，细细打量了我一番。然后他起身脱下大衣和围巾，扔在一边。接着他再度坐下。他拿起一支钢笔，挠了挠一只耳垂。他脸上露出一丝猫脸般的诡异微笑——可我喜欢猫。
 
他既不年轻也不年老，既不胖也不瘦。他在海边和海上待了这么久，肤色因此显得漂亮健康。他的头发是深棕色的，天生的波浪发，出海以后波浪得就更厉害了。他的前额很窄，有副聪明相，眼神中有一种微妙的杀气。这是一双透着些许黄色的眼睛。他的双手很漂亮，保养得很好，但没有被呵护得失去了个性。他的无尾礼服是深蓝色的——但这只是我的猜测，因为衣服的颜色似乎深得发黑。他的珍珠在我看来显得有些太大了，但这有可能只是我的嫉妒心在作怪。
 
他看了我好长一会儿，这才开口说话：“他身上有把枪。”
 
其中一个戴着天鹅绒手套的凶悍打手用一件大概不是钓鱼竿的东西顶着我的脊柱正中央。两只手上下摸索着掏出了那把枪，然后接着搜寻其他物什。
 
“还有别的东西吗？”一个声音问道。
 
布伦特摇摇头。“现在不是时候。”
 
其中一个枪手把我的自动手枪推到了桌子那头。布伦特放下钢笔，拿起一把开信刀，轻轻地拨弄着吸墨纸上的那把枪。
 
“喂，”他轻声说，“还要我解释我在想什么吗？”
 
一个人飞快地出了房间，把门关上。另一个人悄无声息地站着，就好像他根本不在那里似的。
 
一阵长长的、轻松的沉默，不时被远处嗡嗡的人声、低沉的乐声还有下面不知哪里传来的一阵沉闷的、若有若无的震颤声所打破。
 
“来一杯？”
 
“多谢。”
 
那只大猩猩在小吧台上调了两杯酒。他在调酒的时候没有试图遮住杯子。他往桌子两头各摆了一杯酒，放在黑玻璃桌面上。
 
“抽烟吗？”
 
“多谢。”
 
“埃及烟可以吗？”
 
当然。
 
我们点上烟。我们喝着酒。这酒的味道像是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那只大猩猩没有喝酒。
 
“我要的是——”我开口道。
 
“对不起，可你要什么一点也不重要，难道不是吗？”
 
一丝轻柔的、猫一般的微笑，一双慵懒的、半闭的黄眼睛。
 
门又开了，另一个人回来了，同他一起出现的是“晚餐服”，依旧是那副尊容，包括那张黑帮嘴。他瞅了我一眼，脸色立刻变得煞白，活像生蚝肉。
 
“他没有过我这一关，”他撇起半边嘴角，飞快地开口道。
 
“他身上有枪，”布伦特边说便用开信刀拨了拨那东西，“这把枪。他刚才几乎是在用这玩意儿抵着我的后背，就在甲板上。”
 
“没过我这关，老板。”晚餐服说道，语速依旧飞快。
 
布伦特微微抬起那双黄眼睛，朝我微笑：“怎么讲？”
 
“把他轰出去吧，”我说，“换个地方捏死他。”
 
“的士司机能为我作证。”晚餐服吼道。
 
“五点半以后你就不在栈桥上了对吧？”
 
“一分钟都没离开过，老板。”
 
“这算不得回答。一个帝国能在一分钟之内陨落。”
 
“一秒钟都没有，老板。”
 
“给钱就能过他这关。”说完我哈哈大笑。
 
晚餐服像拳击手一样脚下一个平稳的滑步，拳头像鞭子一样挥了出来，眼看就要落在我的太阳穴上了。只听见砰的一声闷响，那只拳头就像在半空中融化了似的。他朝一边瘫了下去，两手努力地想巴住桌子一角，然后一个骨碌仰面朝天，躺倒在地。看到这次是别人挨了闷棍的感觉真是好。
 
布伦特继续对我微笑。
 
“希望你没有对他不公，”布伦特说，“可眼下我们还有一件事情要澄清：舱梯前面的那扇门。”
 
“门意外地开着。”
 
“你能想个别的理由吗？”
 
“能不能不在这么一大群人面前说？”
 
“那我单独和你谈。”布伦特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一直紧盯着我一人，没有看其他人一眼。
 
那只大猩猩架着晚餐服的腋窝，把他拖过客舱，他的搭档跟着打开了一扇内门。他们走了进去。门关上了。
 
“好了，”布伦特说，“你是谁，你要什么？”
 
“我是一名私人侦探，我想跟一个叫驼鹿马洛伊的人谈谈。”
 
“向我证明你是个私家探子。”
 
我给他看了证件。他把钱包从桌子那头推还给我，两片被海风吹黑的嘴唇还在微笑——这笑容开始有些做作了。
 
“我在调查一桩谋杀案，”我接着说道，“上周四晚上，一个名叫马里奥特的男人在靠近你那家贝尔维迪尔俱乐部的悬崖上被人谋杀。这桩凶案碰巧与另一桩凶案有联系：一个女人被杀，犯案的正是马洛伊——一名前科犯、银行劫匪，方方面面看都是一个凶悍的家伙。
 
他点点头。“我还没有问你这一切都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估计你会说到这一点的。现在能不能跟我说说你是怎么上我的船的？”
 
“我刚才跟你说过了。”
 
“那不是真话，”他温和地说，“你叫马洛是吧？那不是真话，马洛。你自己心里有数。下面栈桥上的那个小子没撒谎。我挑手下的时候是很用心的。”
 
“你在贝城有一块地盘，”我说，“我不知道这块地盘有多大，但肯定足够满足你的需求了。一个叫索德伯格的人在那儿打理着一处地下黑窝。他涉足大麻烟生意，策划劫案，顺便窝藏几个被通缉的伙计。当然咯，他没有关系网是做不成这些事的。我想，他没有你是不行的。马洛伊之前就躲在他那里。马洛伊现在是跑了。马洛伊身高七英尺上下，这么个人可不太好藏。我看他要是能藏在一条赌博游轮上，那就妥了。”
 
“你头脑真简单，”布伦特轻声答道。“就算我想要藏他，那我为什么要把风险带到这里来呢？”他啜了一口酒。“毕竟，我还有另一桩生意。就算是没有这许多麻烦事，想要让水上的士业务持续顺利地运营也已经够累人的了。世界上到处都有能让一个混混藏身的地方。如果他有钱的话。你能想一个更好的假设出来吗？”
 
“我能，但我会把它扔进茅坑。”
 
“我帮不上你的忙。说说看，你是怎么上船的？”
 
“我懒得说。”
 
“那我恐怕就得让人逼你说了，马洛。”他的一口牙在黄铜船灯的照射下闪着寒光。“毕竟，这件事我是能办成的。”
 
“如果我愿意告诉你，你能向马洛伊传个话吗？”
 
“什么话？”
 
我伸手去抓我那只搁在桌上的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张名片翻过来。我收起钱包，拿起一支铅笔。我在名片背面写下了五个字，然后把名片推到桌子对面。布伦特拿起名片，看了看我写的字。“这句话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说。
 
“对马洛伊有。”
 
他身子向后一靠，两眼紧盯着我。“我读不懂你。你豁出性命到这里来，就为了给我一张名片，让我递给某个我甚至都不认识的流氓。这做法一点道理都没有。”
 
“确实是没有道理——除非你认识他。”
 
“你为什么不把枪留在岸上，按常规方式上船？”
 
“我头一次忘了。我知道那个穿晚餐服的狠角永远不会让我上船了。后来我撞见了一个伙计，他知道另外一条路子。”
 
一团新的火焰将那双黄眼睛点亮了。他微笑着，但没有说话。
 
“这伙计不是痞子，但他一直在海滩上四处探听消息。你的船上有一个装卸舱口，舱门上的门闩让人从里面给拉开了；船上还有一条通风道，上面的格栅被人卸了。出了通风道只需放倒一个人就能上甲板。你最好查查你的船员名单，布伦特。”
 
他的双唇翕动着，一片遮住了另一片。他又低头看了看名片。“这条船上没有叫马洛伊的人，”他说，“但如果你在那个装卸舱口的事情上说的是实话，那我就答应你。”
 
“你可以过去看看。”
 
他依旧低着头。“只要我有办法向马洛伊传话，我就帮你这个忙。我不知道我干吗要费这个神。”
 
“看一眼那个装卸舱口吧。”
 
他一动不动地坐了片刻，然后向前一探身，把那把枪从桌子对面推给我了。
 
“瞧瞧我都做了些什么吧，”他沉吟道，仿佛他此刻正孤身一人，“我打理小镇，我选市长，我腐蚀警察，我贩毒，我窝藏不法之徒，我抢劫那些快被珍珠项链勒死的老太太。我的时间真多啊。”他发出一阵短促的大笑。“时间真多啊。”
 
我伸手拿起枪，塞回胳膊下面的枪套里。
 
布伦特站起身来。“我什么都不能保证，”说这话的时候他目光镇定地看着我，“但我信你。”
 
“没问题。”
 
“为了听这么短短的一句话，你冒了好大的险啊。”
 
“是的。”
 
“好吧——”他打了个无意义的手势，然后把手伸过桌子来。
 
“和一个傻蛋握握手吧。”他轻声说。
 
我和他握了手。他的手很小，但很有力，还热烘烘的。
 
“你不打算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这个装卸舱口的吗？”
 
“我不能说。但告诉我这件事的那人不是痞子。”
 
“我能让人逼你说，”这话刚一出口，他马上就摇了摇头，“不。我信了你一次。我还会再信你一次。安安稳稳地坐着，再喝一杯吧。”
 
他揿下蜂鸣器开关。后面的一扇门开了，一个温文尔雅的打手走了进来。
 
“待在房间里。给他一杯酒，如果他想喝的话。不要动粗。”
 
那枚鱼雷坐了下来，平静地对我微笑。布伦特快步走出了办公室。我抽了一支烟。我喝干了杯里的酒。鱼雷又给我调了一杯。我喝下了第二杯酒，又抽了一支烟。
 
布伦特回来了，他在角落里洗了一遍手，然后又一次在桌子后面坐下。他朝鱼雷一点头。鱼雷无声无息地走了出去。
 
那双黄眼睛仔细打量着我。“你赢了，马洛。我的船员名单上有一百六十四号人。哎——”他耸耸肩。“你可以坐的士回去。没人会难为你。至于你的那条信息，我手头有几个联络人。我会联系他们的。晚安。也许我应该说声谢谢。作为一种感情的表露。”
 
“晚安。”说完我便起身出了房间。
 
栈桥上换了一个人。我乘另一艘水上的士回到岸上。我来到那家宾果房，靠着那面墙，周围是人群。
 
几分钟后红头也来了，和我肩并肩倚在墙上。
 
“挺轻松的，是吧？”红头轻声说，周围是一片喧闹的背景噪音——几个庄家正在报号。
 
“托你的福。他答应了。他心里开始打鼓了。”
 
红头左右张望了一番，然后把嘴唇稍稍往我耳边凑了凑。“找到你要找的人了？”
 
“没有。但我指望布伦特能想法子给他捎个信。”
 
红头扭过头去，又看了看那几张牌桌。他打了个哈欠，从墙边上直起身子来。那个鸟喙鼻的男人又进来了。红头走到他跟前，开腔道：“嗨，奥尔森。”然后一把推开他走了过去，险些把这人撞个四脚朝天。
 
奥尔森朝他的背影投去怨怒的一瞥，正了正头上的帽子，然后恶狠狠地朝地上啐了一口。
 
他前脚刚走，我后脚也跟着出了房门，径直朝停车场走去，回到我之前停车的小道上。
 
我开车赶回好莱坞，把车停进车库，上楼走进公寓。
 
我脱掉鞋子，穿着袜子四处走动，用脚趾触摸地板。直到现在它们还是会时不时地发麻。
 
然后我在放下的折叠床床沿上坐下，心里琢磨着我什么时候能收到音信。这完全是瞎琢磨。他们也许要花上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时间才能找到马洛伊。也许他们永远也找不到他了，直到警察捉住他为止，如果他们真有一天能捉住他的话——我指的是活捉。

39
 
我拨通贝城格雷尔家电话的时候差不多是晚上十点。我本以为时间已经太晚了，大概是找不到她了，可我错了。我连过女仆和管家两关，终于在电话线那端听到了她的声音。她听上去轻松愉快，为晚上的活动做好了充分准备。
 
“我承诺过会给你打电话的，”我说，“现在是有点晚了，可我今天事情很多。”
 
“又打算放我鸽子了吗？”她的语调中多了一丝寒意。
 
“应该不是。这么晚了，你的司机还干活儿吗？”
 
“我叫他干到几点，他就干到几点。”
 
“那就到我这里来把我接上怎么样？我马上就要使劲往我的毕业典礼服里钻了。”
 
“你真有心，”她拖着长腔说，“可我究竟该不该费这个力气呢？”亚姆瑟对她语言中枢的治疗真的非常出色——如果她的语言中枢一开始真有问题的话。
 
“我给你看我的那幅蚀刻画。”
 
“只有一幅蚀刻画？”
 
“我这公寓只有一个房间。”
 
“我听他们说过这种玩意儿，”她又拖着长腔说，然后突然换了个语调，“别那么羞羞答答。你的身材非常棒，先生。要是有人敢在这一点上胡说，千万别理他们。把你的地址再告诉我一遍。”
 
我把地址和房间号跟她说了。“公寓楼大门上锁了，”我说，“但我会下去把门闩拉开的。”
 
“很好，”她说，“这样我就用不着带撬门棒了。”
 
她挂断了电话，留给我的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我刚刚是在和一个不存在的人说话一样。
 
我下楼来到门厅，拉开门闩，然后回去冲了个澡，穿上睡衣，在床上躺下。我睡了过去，像是足足睡了一个礼拜。我又把自己从床上拖起来，拉开房门的门闩——这件事之前让我给忘了——然后像是踩着又硬又厚的雪堆一样走进小厨房，拿出两只杯子喝一瓶威士忌甜酒——这酒是我为了进行一次真正高端的引诱行动而专门剩下来的。
 
我又在床上躺了下来。“祈祷吧，”我大声说道，“除了祈祷，再没有什么可做的了。”
 
我闭上眼睛。房间的四面墙似乎像船舱一样有节律地震颤着，静止的空气似乎滴着湿漉漉的雾气，随着海风沙沙作响。我闻到了废弃船舱中的那股发馊的恶臭。我闻到了机油的味道，看到了一个穿紫衬衫的意大利佬在一只裸露的电灯泡下，就着他爷爷的眼镜在那里读报纸。我顺着一道通风井，不停地向上爬呀爬。我爬上了喜马拉雅山，两脚落地时站在了山巅之上，一群拿着机关枪的家伙把我团团围住。我跟一个黄眼睛的小个子说话——这双眼睛不怎的似乎特别有人情味；可他是个混黑道的，说不定还更糟。我想到了那个红头发、紫眼睛的巨人，他大概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好的人了。
 
我的思绪停住了。在我那双紧闭的眼睑后面，有光在移动。我迷失在了太空中。我是个一等一的大傻瓜，刚刚从一场徒劳的冒险中返回。我是一包一百美元的炸药，爆炸时的声音就像是当铺老板的面前出现了一只一美元手表。我是一只粉头大甲虫，顺着市政厅大楼的一侧一路向上爬。
 
我睡着了。
 
我醒得很慢，很不情愿，我的眼睛盯着天花板上反射出来的灯光。房间里有什么东西在轻轻挪动着。
 
那东西的动作鬼鬼祟祟的，声音很轻，步子很重。我屏息聆听。然后我慢慢地转过头去，视线落在了驼鹿马洛伊身上。房间里有阴影，他就在阴影里挪动，悄无声息得就像我上次见到他时一样，手中的一把枪闪着实用高效的油黑光泽。他拳曲的黑发上扣着一顶推向脑后的帽子；他的鼻子嗅着空气，像一条猎犬。
 
他看着我睁开眼睛。他轻轻地走到床边，站在那里，俯视着我。
 
“我收到你的条子了，”他说，“所以我就来了，后面没跟尾巴。我在外面没看到警察。如果你这是在设局，那就有两个人要横着出去了。”
 
我在床上微微一滚身，他立刻伸手去摸枕头下面。他的脸盘依然很宽，面色苍白，那双深陷的眼睛不知怎地依然显得很温和。今晚他穿了一件大衣。衣服紧紧地贴在他身上，肩膀上的一道线缝已经绽开了，看样子是勉强套上身的。这应该是店里头最大的尺码了，但对驼鹿马洛伊来说还是不够大。
 
“我就指望着你能来，”我说，“没有一个警察知道这件事情。我只想见你。”
 
“接着讲。”他说。
 
他侧步挪到桌子边上，把枪放下，用力扒下身上的外套，坐进我最好、最舒服的一把椅子里。椅子咯吱作响，但没有散架。他身子慢慢地向后靠去，让枪刚好处在贴近右手的位置。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抖出一支，含进嘴里，整个过程中手指完全没有接触香烟。一根火柴在拇指甲上擦出一团火来。刺鼻的烟味在整个房间里弥漫。
 
“你没生病吧？”他说。
 
“只是在休息。我今天过得很不轻松。”
 
“门开着。等人呐？”
 
“一个娘们儿。”
 
他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我。
 
“她大概是不会来了，”我说，“要是来了，我就让她等着。”
 
“什么样的娘们儿？”
 
“哦，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娘们儿。要是她来了，我就让她走。我宁可跟你说话。”
 
他的嘴角边又浮现出那若有若无的微笑。他别扭地边含着烟边喷云吐雾，仿佛是香烟太细，他那样的手指捏不自在。
 
“你为什么觉得我在‘蒙特’上？”他问我。
 
“一个贝城警察。这故事说来话长，而且里面充满了猜测。”
 
“贝城警察在追我？”
 
“这会让你不安吗？”
 
他又露出了那丝淡淡的微笑。他轻轻地摇摇头。
 
“你杀了一个女人，”我说，“杰西·弗洛里安。这是个错误。”
 
他思考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我宁可不谈这个。”他轻声说。
 
“可这件事给你惹了大麻烦，”我说。“我不害怕你。你不是杀人狂。你并没有打算杀她。另外一个案子——中央大道上的那个——你也许能从中脱身。可你现在拿一个女人脑袋往床柱上撞，直撞得脑浆迸裂——这种事情你是逃不掉的。”
 
“你可真敢冒险啊，兄弟。”他轻声说。
 
“就我一贯的运气而言，”我说，“我看不出冒不冒险对我来说有什么差别。你没打算杀她——对吗？”
 
他的眼珠转个不停。他的脑袋歪着，做出聆听的姿态。
 
“该是你了解自身长处的时候了。”我说。
 
“已经太迟了。”他说。
 
“你想要她告诉你一些事情，”我说。“你抓住她的脖子，用力晃她。你拎着她的脑袋往床柱上砰砰乱撞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他瞪着我。
 
“我知道你想要她告诉你什么。”我说。
 
“接着讲。”
 
“我找到她的时候，有一个警察和我在一起。我不得不跟他说了实话。”
 
“说到什么程度了？”
 
“差不多都说遍了，”我说。“但没有提今晚。”
 
他瞪着我。“好吧，你怎么知道我在‘蒙特’上？”他之前已经问过我一遍了。他似乎是忘了。
 
“我不知道。但最简单的逃脱方式就是走水路。通过他们在贝城的窝点，你能逃上某一艘赌博游轮。从那里你就能干净利落地逃脱了。在有得力帮助的情况下。”
 
“莱尔德·布伦特是个好人，”他空洞地说，“我是这么听人说的。但我甚至从没和他说过话。”
 
“他把那张条子传给你了。”
 
“妈的，他可以通过十几条暗线向我传信，伙计。我们什么时候做你在名片上写的那件事？我有一种直觉：你说的是实话。不然我也不会冒险来这里了。我们去哪儿？”
 
他掐灭烟头，观察着我。他的黑影赫然耸现在墙上——一个巨人的影子。他个头实在太大了，看上去像是个幻影。
 
“你为什么觉得是我干掉了杰西·弗洛里安？”他突然问我。
 
“她脖子上的指印间距。还有：你需要从她那里得到某样东西，而你又强壮得足以在没有谋杀意图的情况下杀死别人。”
 
“那些条子把我跟这案子挂上了？”
 
“我不知道。”
 
“我想从她那里得到什么？”
 
“你认为：她也许知道维尔玛在哪儿。”
 
他沉默地点点头，继续凝视着我。
 
“可她不知道，”我说，“对她而言，维尔玛实在太聪明了。”
 
门口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马洛伊微微向前一探身，面露微笑，拿起桌子上的枪。有人试了试门把手。马洛伊慢慢起身，蹲在地上，向前倾着身体，屏息聆听。然后他又回过头来，把视线从房门上转移到我身上。
 
我在床上坐起身来，两脚落地，站了起来。马洛伊在沉默中观察着我，身体一动不动。我走到门边上。
 
“是谁？”我嘴唇贴着门板问。
 
没错，是她的声音。“开门，小傻瓜。是温莎公爵夫人。”
 
“马上。”
 
我回头看看马洛伊。他眉头紧皱。我走到他身边，压低了嗓子说了句：“实在没法子了。钻进床后面的更衣室里等着。我来打发她走。”
 
他听完之后想了一想。他的表情难以捉摸。他是一个眼下没有多少东西可以失去的男人。他是一个不知畏惧为何物的男人。那副巨人般的身架里甚至天生就没有恐惧二字。最后他终于点点头，抓起帽子和大衣，悄无声息地绕过床，钻进了更衣室。门关上了，但没有关紧。
 
我环顾四周，寻找他留下的痕迹。除了一个烟蒂表明有人也许抽过烟外，再没有别的了。我走到正门前面，拉开门。马洛伊进门的时候又把门闩拉上了。
 
她站在那里，似笑非笑，穿着那件她和我说过的白色狐皮高领晚礼服。翡翠挂坠从她的耳朵上垂了下来，几乎隐没在了柔软的白色毛皮里。她的手指搁在她那只随身的小晚宴手袋上，蜷曲又柔软。
 
她一看见我，脸上的微笑就渐渐消失了。她上下打量着我。她的目光这时变得冰冷。
 
“原来如此，”她板着脸说，“睡衣和睡袍。给我看他那副可爱的小蚀刻画。我真是个大傻瓜。”
 
我站到一边，替她扶着门。“根本不是这样的。我正要换衣服，一个警察突然上门来找我了。他刚走。”
 
“兰德尔？”
 
我点点头。哪怕只是一个点头，撒谎终究是撒谎，可这样撒谎要容易些。她犹豫了片刻，然后从我身边走进屋里，经过时洒了香水的毛皮大衣卷起一片漩涡。
 
我关上门。她慢吞吞地穿过房间，木然地盯着墙壁，然后突然转身。
 
“让我们对彼此有个了解吧，”她说，“我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女人。我要的不是小房间里的一夜浪漫。在我生命中的某个阶段，这种浪漫我已经领受得够多了。我喜欢有格调的方式。”
 
“你离开前愿意喝一杯吗？”我依然靠在门上，和她隔着房间相望。
 
“我要离开吗？”
 
“你给我的感觉好像是你不喜欢这里。”
 
“我只是想摆明一个观点。为了达到效果，我只好稍稍庸俗了一回。我不是那种水性杨花的贱人。男人可以得到我——但不是伸伸手就行。是的，我愿意喝一杯。”
 
我走进小厨房，用不太沉稳的双手调了两杯酒。我端着酒走进房间，递给她一杯。
 
更衣室里静悄悄的，甚至连一丝呼吸声都听不到。
 
她拿起杯子，品了品酒，然后透过玻璃杯看着房间另一头的那面墙。“我不喜欢男人穿着睡衣迎接我，”她说，“这很好笑。之前我还是喜欢你的。我一度非常喜欢你。不过我还是能克服这个不愉快的。我已经克服许多这样的不愉快了。”
 
我点点头，喝了口酒。
 
“大多数男人都只是下流的畜生，”她说，“事实上这个世界本身就挺下流的，要我说的话。”
 
“有了钱一定就大不一样了。”
 
“没钱的时候，你会这么以为的。实际上，钱只是制造出新的问题。”她露出一丝奇怪的微笑。“然后你就会忘记旧的问题曾经有多么棘手。”
 
她从手袋里拿出一只金色的烟盒，我走上前，替她点烟。她吐出一团淡淡的烟云，看着它飘散，眼睛半闭。
 
“坐到我边上来。”她突然说。
 
“我们先谈一小会儿吧。”
 
“谈什么？哦——我的翡翠？”
 
“谈谋杀。”
 
她脸上没有任何变化。她又吐出一团烟，这次吐得更小心，更慢条斯理。“这是个讨厌的话题。非谈不可吗？”
 
我耸耸肩。
 
“林·马里奥特不是什么圣徒，”她说，“可我还是不愿意谈这件事。”
 
她冷冷地瞪了我好长一会儿，然后把手伸进打开的手袋，拿出一块手帕。
 
“就我个人而言，我也不相信他是某个珠宝盗窃团伙的内线，”我说，“警方假装相信这种说法，但他们装过了头。我甚至不相信他是个敲竹杠的，严格意义上讲。很有趣，是不是？”
 
“这有趣吗？”这声音现在变得非常非常冷了。
 
“嗯，怕是谈不上，”我赞同了她的看法，然后把杯中的余酒一饮而尽，“你能来这里真是太好了，格雷尔太太。可我们此刻营造的氛围似乎并不恰当。比如说，我甚至都不相信马里奥特是被某个黑帮谋杀的。我不相信他那天去峡谷那里是为了赎一条翡翠项链。我甚至都不相信那条翡翠项链失窃过。我认为，他去那条峡谷是为了让人有机会谋杀他的，尽管他自己以为他是去那里协助实施一起谋杀的。但马里奥特是一个非常蹩脚的谋杀犯。”
 
她身体微微前倾，脸上的微笑似乎变得有那么一点点呆滞了。突然，尽管面容没有任何改变，但她的美貌消失了。有一类女人放在一百年前会十分危险，放在二十年前还算大胆，而放在如今却只能进好莱坞B级片了——她现在看上去就像这么一个女人。
 
她一言不发，可她的右手却在不停地叩着手袋上的搭扣。
 
“一个非常糟糕的谋杀犯，”我说。“就像莎士比亚在《理查二世》的那一幕中所写的第二个谋杀犯。那伙计的心中还残存了一丁点良知，可他依然想要弄钱，直到最后都根本没有动手，因为他下不了决心。这样的谋杀犯是非常危险的，必须把他们除掉——有时候是用大头棒。”
 
她微微一笑。“那在你看来，他原本打算谋杀谁呢？”
 
“我。”
 
“这真的是难以置信——有人居然如此恨你。你刚才还说我的翡翠项链从未失窃过。你有任何有关这一切的证据吗？”
 
“我没说过我有。我只是说，我有这些想法。”
 
“那你为什么还要傻乎乎地说出来呢？”
 
“证据，”我说，“永远是一个相对的事物。它是各种可能性权衡后的压倒性结果。它同时也是你对各种可能性的第一反应。谋杀我的动机相当弱——我只是在追踪一个曾经在中央大道上一家夜店当过歌手的女人，与此同时一个名叫驼鹿马洛伊的罪犯出狱了，并且也开始寻找这个女人。也许我在帮助他。显然，找到她是有可能的，不然的话也就不值得装模做样地跟马里奥特说：必须把我杀了，而且动作要快。显然，除非如此，不然他也不会相信这话。但谋杀马里奥特的动机就强多了，而他——或者是出于虚荣，或者是爱情，或者是贪婪，或者是兼而有之——并没有预估到这点。他很害怕，但不是为自己害怕。他害怕的是自己将参与其中的这项暴力行径，他可能会因为这种参与而被定罪。但另一方面，他又要竭力保住自己的饭碗。于是他冒险了。”
 
我打住了。她点点头说：“很有趣。如果有人听得懂你在说什么的话。”
 
“有一个人确实听得懂。”我说。
 
我们互相盯着对方。她的右手这时又伸进手袋里了。我差不多能猜出来那只手里捏的是什么。但它此刻还没有开始往外挪。每个事件都需要时间。
 
“玩笑到此为止，”我说，“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中的一方说的任何话都不比另一方的话分量更重。我们彼此抵消。一个从贫民窟起家的姑娘成了千万富翁的太太。在她一路向上爬的过程中，一个破衣烂衫的老太婆认出了她——也许是听到了她在广播电台里的歌声，认出了那个嗓音，于是过去瞧个究竟——这个老太婆的嘴必须堵住。可她只是个小人物，所以她知道的只有一星半点。然而，那个和她达成交易，每月付给她钱，拥有一份针对她家房子的信托契书，一旦她不守规矩，随时都可以把她一脚踢进贫民窟的人——那个人什么都知道。他是个关键人物。当然，只要没人知道这事儿，这一切都无关紧要。可是有一天，一个叫驼鹿马洛伊的狠角儿出狱了，然后开始打听他旧日的宝贝，因为这个大块头笨蛋过去爱她——现在依然爱她。这就是这件事情有趣的地方——有趣又可悲。就在这时，一个私家侦探也开始四处打探风声了。于是，整根链条上最薄弱的一环——马里奥特——不再是一件奢侈品了。他变成了一个威胁。他们会找到他，把他撬开。他就是那种小子。他一遇热就会融化。所以，在他融化之前，必须把他杀了。用一根大头棒。由你来做。”
 
她唯一的动作就是从手袋里抽出手来，手里握着一把枪。她唯一的动作就是拿枪口指着我，面带微笑。我唯一的动作就是一动不动。
 
可这还不是全部。驼鹿马洛伊从更衣室里跨了出来，那把柯尔特点四五在他毛茸茸的大爪子里就像是一件玩具。
 
他看都不看我一眼。他看的是卢因·洛克里奇·格雷尔太太。他向前一探身，嘴角朝她露出微笑，轻声细语地对她说：
 
“我说这声音怎么听着耳熟，”他说。“我听那个声音听了八年了——我八年里唯一的记忆。不过我还是喜欢你红头发的样子。你好，宝贝儿。好久不见。”
 
她调转枪口。
 
“滚开，你这个狗娘养的。”她说。
 
他顿时就像被定了身一般，手中的枪也垂到了一边。他这时离她还有几英尺远。他的呼吸声异常沉重。
 
“我从来没有往这上面想过，”他轻轻地说，“这念头刚刚忽地一下从我脑子里冒出来。是你向警察告发了我。你。小维尔玛。”
 
我扔出一只枕头，但慢了一步。她连开五枪，全打在了他的腹部。子弹发出的声音不比手指伸进手套更响。
 
接着她调转枪口，朝我开枪，可弹匣已经空了。她猛地扑向马洛伊扔在地上的那把枪。第二只枕头我没有扔偏。我绕过床，趁她还忙着把枕头从脸上拨开的时候将她一把推开。我捡起那把柯尔特，又绕回到床那头。
 
他还站着，但身子开始摇晃。他的嘴角松弛，双手笨拙地捂着身体。他膝盖一弯，横着倒在了床上，面孔朝下。他的喘息声充斥着整个房间。
 
在她能够动弹之前，我已经把电话抓在了手里。她的眼睛变成了死灰色，就像半结冰的湖水。她冲向门口，我也没有试图阻拦。离开时她任由房门敞开着，于是我打完电话后，又走过去把门关上。我稍微拨了拨他趴在床上的脑袋，以免他窒息。他还活着，但腹部连吃五颗子弹后，哪怕是驼鹿马洛伊也活不了太久了。
 
我回到电话机旁，拨通了兰德尔家里的电话。“马洛伊，”我说，“在我的公寓里。格雷尔太太朝他的腹部开了五枪。我给医院打过电话了。她逃跑了。”
 
“这么说你到底还是要耍聪明。”说完这句话他就飞快地挂断了电话。
 
我回到床边。马洛伊这时靠着床跪在地上，想要站起来，一只手里捏着一大团被褥。他的脸上直冒冷汗。他的眼皮缓缓地颤动着，耳垂已经发黑。
 
急救车赶到时，他依然跪着，还在努力地想站起来。他们出动了四个人才把他抬上担架。
 
“他还有一线生机——如果子弹是点二五口径的话，”急救车医师出门前一刻对我说，“一切都取决于子弹打中了里面的什么地方。但他还有一线生机。”
 
“就算有，他也不会想要了。”我说。
 
确实如此。当晚他就死了。

40
 
“你真应该举办一场晚宴，”安·赖尔登边说边看着我，我俩中间隔着她家那条棕褐色的花纹小地毯，“闪闪发光的银器和水晶，亮白挺括的亚麻餐巾——如果他们现在办晚宴还用亚麻的话——烛光，女人们戴着最昂贵的珠宝，男人们打着白领结，仆人们小心翼翼地来回穿梭，手里拿着裹在餐巾里的一瓶瓶红酒；警官们穿着租来的晚礼服，看上去有一点不舒服——可是天啊，谁又能舒服的了呢——嫌犯们挂着冷冷的微笑，双手不安地动来动去；而你则坐在长桌的主位上，讲述着这一切；你徐徐道来，带着你那淡淡的、迷人的微笑，还有一口装模作样的英国口音，就像菲洛·万斯。[1]”
 
“没错，”我说，“你卖弄聪明的时候，可不可以让我手里有点东西好拿？”
 
她走进厨房，摇了一通冰块，然后拿着两高脚杯的酒回到房间里坐下。
 
“你的女友们一定都收到了可怕的酒水账单。”说完她啜了一小口酒。
 
“然后，突然管家昏倒了，”我说，“只是杀人犯并不是管家。他昏倒只是为了装可爱。”
 
我喝了一大口酒。“这个故事不是那样的，”我说，“它既不巧妙也不机智。它只是充满了阴暗与血腥。”
 
“这么说她逃走了？”
 
我点点头。“暂时逃走了。她一直没有回家。她一定有一个小小的藏身处，可以让她在里面换掉衣服，改变容貌。毕竟她生活在危险之中，就像水手。她来见我时只身一人。没有司机。她是开着一辆小车来的，事后被她丢在了数十个街区开外。”
 
“他们会抓住她的——如果他们真想抓的话。”
 
“别这么说。地区检察官王尔德挺正直的。我曾经在他手下工作过。可假使他们抓住了她，那接下来怎么办？他们面对的是两千万美元和一张可爱的脸蛋，辩护律师要么是李·法雷尔，要么是伦宁坎普。要证明是她杀了马里奥特会是件非常困难的事。他们手中的全部弹药就是一个看似可信的动机和她过去的经历——如果他们能追查清楚的话。她也许没有犯罪记录，不然的话她也就不会用这种方式来玩这场游戏了。”
 
“那马洛伊呢？你要是之前就把他的事情告诉我，那我立刻就能猜出她是谁。顺便问一句，你是怎么知道的？那两张照片上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同一个。”
 
“的确不是。我怀疑甚至连弗洛里安老太太都不一定知道照片被调过包。我把那张维尔玛的假照片——就是上面写着维尔玛·瓦伦蒂名字的那张——塞到她面前的时候，她看上去有点吃惊。但她也有可能是知道的。她把这张照片藏起来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以后再卖给我。她知道这样做不会惹麻烦，因为这只是一张别的女孩儿的照片，马里奥特拿它替下了维尔玛的照片。”
 
“这纯粹是猜测。”
 
“肯定是这样的。我同样敢肯定的是马里奥特后来为什么要给我打电话，绘声绘色地向我编了一个花钱消灾，赎回珠宝的故事：因为我之前见了弗洛里安太太，向她打听维尔玛的事情。后来马里奥特被杀，这肯定是因为他是整根链条上最薄弱的一环。弗洛里安太太甚至都不一定知道维尔玛成了卢因·洛克里奇·格雷尔太太。她不可能知道。他们只花了这么点钱就把她收买了。格雷尔太太说，他们是去欧洲成婚的，她结婚时用的是真名。但他不说婚礼是在何时何地，不说她的真名，也不说她此刻身在何处。我认为他确实不清楚，但警察可不相信。”
 
“他为什么不说？”安·赖尔登十指交错，用手背托起下巴，一双画了眼影的眼睛凝视着我。
 
“他被她迷得神魂颠倒，甚至都不在乎她坐在谁的大腿上。”
 
“我真心希望她坐在你腿上的时候感觉还不错，”安·赖尔登尖刻地挖苦道。
 
“她只是在玩弄我。她有一点害怕我。她并不想杀我，因为杀一个算是半个警察的人对生意不好。当然，也许她到了最后还是会对我动杀机的，就像她本来会杀了杰西·弗洛里安一样，如果马洛伊没有替她省去了这桩麻烦事的话。”
 
“我敢打赌，被漂亮的金发女郎玩弄一定挺开心的，”安·赖尔登说，“虽说这里面有一点小小的风险。不过，要我说，风险通常总是存在的。”
 
我一言不发。
 
“我猜他们没法因为她杀了马洛伊起诉她，因为马洛伊手里有枪。”
 
“的确。她门路很广。”
 
那双闪着金色斑点的眼睛严肃地打量着我。“你觉得她是有意要杀马洛伊的吗？”
 
“她很怕他，”我说，“她八年前向警察告发了他。他似乎知道了这件事。可他不会伤害她的。他也爱她。是的，我认为她有意要杀死每一个她非杀不可的人。她要拼命保卫的东西太多了。但这种事你没法无休止地干下去。她在我的公寓里也朝我开了一枪——但枪里没子弹了。她本应该在她杀死马里奥特的那道悬崖上把我也一起做掉的。”
 
“他爱她，”安柔声说，“我是说马洛伊。她六年没有给他写信，他蹲大牢的时候她一次都没有去探过监，可对他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她为了赏金向警察告发了他，这对他来说也不重要。他出来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件像样的衣服，然后开始四处找她。可她却朝他的肚子里连射五颗子弹——她就用这种方式跟他说‘你好’。他曾亲手杀过两人，可他却爱她。这个世界啊。”
 
我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脸上又露出干渴的表情。她置之不理。她接着说道：
 
“还有，她不得不告诉了格雷尔自己的出身，可他满不在乎。他用另一个名字出国和她结婚，卖掉了自己的电台，以此断绝任何可能认识她的人与她的联系，然后他又给了她金钱可以买到的一切，而她给了他什么呢？”
 
“这就难说了。”我摇了摇杯底的冰块。这动作也没有引起任何反应。“我猜她给了他一种骄傲：他，一个垂垂老矣的男人，却拥有一位年轻美丽又大胆的太太。他爱她。该死，我们干什么要谈这些呢？这种事司空见惯。不管她做什么，和谁勾搭，事情都不会因此有任何改变。他爱她。”
 
“就像驼鹿马洛伊，”安轻声说。
 
“我们开车去海边兜兜风吧。”
 
“你没有告诉我布伦特的事，还有那几张塞在大麻烟卷里的名片，还有索德伯格大夫，还有那条促使你踏上寻找终极答案之旅的小线索。”
 
“我给了弗洛里安太太一张我的名片。她在上面压过一只湿玻璃杯。一张同样的名片出现在了马里奥特的口袋里，上面有湿玻璃杯的印痕。马里奥特不是个邋遢男人。这就是一条线索——算是吧。一旦你起了疑心，那就很容易找出其他的关联——比如说，马里奥特拥有一份针对弗洛里安太太家那栋房子的信托契书，这样做就是为了让她老实。至于亚姆瑟——他是个小坏蛋。他们在纽约的一家旅馆里逮住了他，他们说他是个国际罪犯。苏格兰场有他的指纹记录，巴黎也有。至于他们究竟是怎样做到昨天或者前天动手，今天就掌握这一切的，我就不得而知了。这些朋友只要愿意，工作起来还是挺快的。我猜是兰德尔把这些信息捂了好几天了，他害怕我会乱揭他的盖子。可亚姆瑟从没有杀过任何人。索德伯格也没有。他们还没有找到索德伯格。他们认为他也有案底，但在抓到他之前还不敢确定。至于布伦特——你拿布伦特这样的人完全没有办法。他们会让他在大陪审团前出庭，但他会拒绝说一个字，依据就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他反正也不必在乎自己的名声。不过贝城这里进行了一次像模像样的整顿。警察局长被开了，半数的警探被降职为巡警，一个叫‘红头’诺加德的好伙计——就是帮我登上‘蒙特西托’的那位——回到了原来的岗位上。市长负责了这次整顿，危机持续期间他每个小时都要换一次裤子。”
 
“你非得说这样的话吗？”
 
“莎士比亚风。我们开车去兜风吧。再喝一杯就去。”
 
“你可以喝我的。”安·赖尔登说完，起身将自己那杯碰都没碰过的酒端了过来。她站在我面前，端着酒杯，眼睛睁得大大的，透着一丝害怕。
 
“你真了不起，”她说。“这么勇敢，这么坚定，哪怕报酬这么少。每个人都敲你的头，掐你的脖子，砸你的下巴，往你的身体里注满吗啡，可你面对围追堵截依然锲而不舍地不断出击，直到他们全都精疲力竭。究竟是什么让你如此优秀？”
 
“继续，”我没好气地说，“有话快讲。”
 
安·赖尔登若有所思地说：“我想要一个吻，死鬼！”
 <hr/> 
[1]菲洛·万斯是美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一套系列侦探小说中的主人公，一度大受欢迎，他的声音和形象也曾多次走入电台和银幕。

41
 
他们花了三个月才找到维尔玛。他们不相信格雷尔既不知道她在哪儿，也没有帮助她逃跑。因此，全国上下的每一个警察和新闻记者都把所有那些她可以用金钱藏身的地方打探了个遍。可藏匿她的根本就不是金钱。尽管她的藏身方式一经发现，立刻就显得是那么理所当然。
 
一天晚上，一个眼光犀利如相机的巴尔的摩警探——这样的好眼力就像粉色的斑马一样世所罕见——逛进一家夜总会，听着乐队演奏，看着一个黑头发、黑眉毛的漂亮女歌手，她唱伤恋情歌的样子就像是真的发自内心。她的面容不知怎地触动了他的一根心弦，那根弦就此颤个不停。
 
他回到总部，调出通缉令档案，开始翻阅整堆文档。当他终于找到他要找的那份时，他盯着它看了许久。然后他正了正头上的草帽，回到那家夜总会，找到经理。他们回到舞台后面的化妆室，敲了敲其中一扇门。门没锁。警探一把推开经理，走了进去，锁上门。
 
他一定闻到了大麻的味道，因为她此刻就在抽大麻烟，而他对此也并不在意。她坐在一组三面镜前，打量着自己的发根和眉毛。那确实是她本人的眉毛。警探迈步穿过房间，面带微笑，将那份通缉令递给了她。
 
她看着通缉令上的那张面孔，目光停留的时间一定和这位警探刚才在总部里的时候一样。警探坐了下来，跷起腿，点了支烟。他有一双敏锐的眼睛，但他对业务过于专精了。他不够懂女人。
 
终于，她哈哈一笑，说：“警官，你是个聪明的小伙子。我本以为别人记住的肯定是我的声音。一位朋友曾经凭这一点认出了我——他只是在收音机上听到了我的声音。但我已经在这家乐团里唱了一个月了——每周上广播两次——可是却没有人起半点疑心。”
 
“我从没有听过你的声音。”警探说完，继续微笑。
 
她接着说：“我猜我们大概是没法就这件事达成交易的吧。你懂的，这里头的回报很可观，如果事情能做漂亮的话。”
 
“我不做这种事，”警探说，“对不起。”
 
“那我们走吧。”她说完便起身抓起手袋，又从衣架上拿了外套。她走到他身边，将外套伸到他面前，示意要他帮助自己穿上。他起身帮他拿着衣服，就像一个绅士。
 
她转过身去，从手袋里抽出一把枪，隔着他手中的那件外套对他开了三枪。
 
他们撞开门的时候，她的枪里还有两发子弹。不等他们冲过半个房间，她就已经把剩下的子弹都用了。她开了两枪，尽管第二枪一定是单纯的神经反射。她倒地之前他们抓住了她，但她的脑袋已经像一团破布一样耸拉下来了。
 
“那个警探活到了第二天，”兰德尔徐徐道来，向我讲述着这一切，“他趁着还能说话的时候把事情都说了。我们因此得以了解这些内情。我不明白他怎么会这么不当心，除非他心里其实还指望着她继续跟他谈交易，开一个他能接受的条件。这么一来他就心不在焉了。当然了，我并不愿意这样去揣测。”
 
我对他说，我估计也是这么回事。
 
“她直接射穿了自己的心脏——两枪都是，”兰德尔说，“我曾经听证人席上的专家说这是不可能的，可我自己心里一直清楚：这是可能的。另外这里头还有一点值得琢磨，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她开枪打死那个警探真的是太傻了。我们永远也没法给她定罪——她有貌，有财，还有那些高价讼棍来替她编造她如何遭受迫害的故事：贫贱的小姑娘，出身贫民窟，一路攀登，终于成为富翁的太太，而那些过去认识她的秃鹫却不肯就此放过她。诸如此类的东西。天啊，伦宁坎普可以找六七个滑稽可笑的蠢老太婆在法庭上泣不成声地说，她们敲诈她已经有好些年了，而她们的讲述方式会既让你没法追究她们，又能让陪审团信以为真。她逃亡时只身一人，让格雷尔置身事外，这件事她做得聪明；但如果她在被警察抓住的时候乖乖回家，那就更聪明了。”
 
“哦，这么说你相信她是有意让格雷尔置身事外的。”我说。
 
他点点头。我继续说：“你认为她这么做有什么特定的理由吗？”
 
他盯着我看。“你尽管说，我都愿意听。”
 
“她是个杀人犯，”我说，“但马洛伊也是。而他远称不上是个十恶不赦的人。也许那个巴尔的摩警探也不像档案上说的那样纯洁。也许她看到了一个机会：不是逃走——到了这个时候，她已经厌倦了躲躲闪闪了——而是回报她遇到过的唯一一个真正给过她一次机会的男人，也给他一次机会。”
 
兰德尔凝视着我，嘴巴大张，眼睛里满是狐疑。
 
“天啊，那她也不必打死一个警察呀。”他说。
 
“我没说她是圣徒，甚至没说她能勉强算半个好姑娘。我永远都不会这样说她。她除非被逼入绝境，不然是不会自杀的。但当那一刻真的来临时，她确实那样做了，因此也就不必回到这里来接受审判了。仔细想想这件事。审判对谁的伤害最大？谁最无法承受这件事？官司不论是赢是输还是平局，谁会为这场表演支付最昂贵的代价？一个爱得虽不明智，但一片真心的老人。”
 
兰德尔尖刻地说：“这话有点煽情了。”
 
“的确。话刚一出口，我自己也听出来了。说不定这一切都不过是个失误。拜拜了。我的粉头甲虫回来过吗？”
 
他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我乘电梯回到底楼，踏着市政厅的台阶往外走。今天的天气凉爽晴朗。你的视线能延伸到很远的地方——但维尔玛此刻的归处却远在视野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