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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作者：顾漫
内容简介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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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xdx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
　　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
　　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
　　爱情也比不上的。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再序《何以》
　　我一直觉得自己不会再为《何以》写什么东西了。始终觉得，那时候的情绪不可复制，怕写出来会破坏曾经的感觉。或者又觉得，他们的幸福已经可以预见了，作者又何必画蛇添足。
　　然而这次再版，大家要番外的呼声实在太高，于是我说，我试试吧。
　　于是我又放任自己沉浸到《何以》中去。
　　这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却又不可言喻的美妙。
　　我又陷入了走着走着，就会想起何以琛和赵默笙的状况，各种他们的情景纷沓而来，甜蜜的，让人忍不住傻笑的，又或者忽尔伤感的。计划之外的情节越写越多，本来不想写到孩子的，写到了。本来只想写幸福的情节的，却会忽然写到过去，甚至把自己都搞哭了。
　　在咖啡馆忍不住湿了眼睛的时候很不好意思，并不是因为服务员走过好奇地看了我两眼，而是觉得，都这么久了，我还会搞得这么投入，真是很难为情。
　　明明说了再见，告别已久。明明我已经慢慢变老。
　　却这么轻易地被他们俘虏了。
　　我怎么会以为我再不会写出我心里的他们呢？
　　他们是以琛和默笙啊，是我根植于心底的最固执的愿望所化，无论时光如何冲刷，都不会改变。无论多久的久别，都不会陌生。
　　嗨，以琛，默笙，我们又遇见了。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
　　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
　　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
　　一时间有些恍然。
　　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
　　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
　　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不过又要再一次告别。
　　但是我想，走着走着，在熙攘人群中，我们一定会再一次遇见。
　　顾漫
　　2010年11月

第一章 重逢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第一章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大家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她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坐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作不是她干的。
　　“天那！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无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的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的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像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他掉的吗？怀着这样可笑的猜测，默笙把皮夹拿回了家。
　　晚上洗完澡在床上仔细地研究它，简单的式样，名贵的牌子，现金不多，完全不能确定失主的身份。
　　而那张照片，默笙小心地取出来，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应该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无意地翻过来，她突然怔住，背后有字！那潇洒凌厉得仿佛要破纸而出的字迹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是以琛的笔迹，用黑色钢笔写着——
　　mysunshine！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的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玉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无力绝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也许他是内疚……”
　　“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
　　明明是他！
　　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
　　“他后来一直一个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吗？”
　　他们竟然没有在一起，那她当年离开又是为了什么？
　　他又是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她不是特意来的，她只是路过。可她毕竟已经站在“袁向何律师事务所”里了。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
　　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没有。”
　　“那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可以帮你转告，或者……”小姐看向时钟，“你在这里等一下，何律师也快回来了。”
　　“哦，不用了，我下次再来。”默笙走出两步又回头。“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
　　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阿笙，你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感觉有什么不同？”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时突然问起。
　　“呃。”默笙四处张望一下，见头头不在，“薪水高很多。”
　　希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们立刻鼻孔出气表示不屑。
　　“你在那边有没有受到歧视？”
　　“多少吧。”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香港人还不是看不起大陆人！”大宝从香港回来后感受颇深。
　　“当自己真的遇到就不会这么想得开了。有次我老板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中国没有真正的艺术家。我一听气极了，从来没有那么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中国人，当场就指着洋老头的鼻子说，你懂什么中国艺术，我们中国人玩艺术的时候你们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
　　“真猛！有气节！”同事们纷纷拍手，赞口不绝，然后一齐问她：“后来你是被什么借口炒掉的？”
　　“……”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楞楞的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尔乃蛮夷！”
　　噗嗤！有个同事喷茶。
　　一片哈哈声中，远远的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二，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挺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皙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侯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侯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第二章 转身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
　　何以琛站在十楼办公室的落地窗前，奇怪自己怎么会有了欣赏夕阳的心情。
　　也许，因为她回来了。
　　美婷推开门，就看到何律师背对着她站在窗前，手里夹着烟，一身落寞的样子……落寞？美婷简直怀疑自己的眼睛了，这个词能用在从来都是自信沉着的何律师身上吗？
　　以琛听到开门声，转过身问：“什么事？”
　　“哦。”美婷这才从自己的迷思中惊醒，快速地说：“何律师，红远公司的张副总来了。”
　　“请他进来。”以琛收起杂乱的思绪，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瞥了一眼壁上的钟——五点，她还没来。
　　好不容易送走了张副总，以琛疲惫地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猛的一只巨掌拍下来，以琛无奈地睁开眼。“老袁。”
　　大学毕业后他拒绝了研究生保送，直接来到现在更名为“袁向何”的“袁向”律师事务所里工作，现在已经是合伙人之一。老袁和另一个合伙人向恒都是C大校友，向恒比他早一届，老袁则已毕业多年。
　　形象更接近劫匪的魁梧大汉悠闲地在他对面落座，嚣张地跷起二郎腿。“接下来准备干什么？”
　　以琛头也不抬地说：“加班。”
　　“不会吧！”老袁怪叫。“今天是周末哎！”
　　“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老袁重复他的话，摇摇头。“这的确像是冷血无情工作狂何以琛说的话。”
　　以琛眯起眼。“我倒不知道你修辞学学得这么好。”
　　“NO，NO，NO。”老袁摇摇手指。“这是所有认识何以琛这个人的女性同胞们的共识。”他贼兮兮地凑过来。“以琛，我一直想问你，你到底是同性恋还是有隐疾？”
　　对这种无聊低级分子，理他就是神经病。美婷进来送上两杯咖啡，以琛叫住她问：“今天有没有一位赵小姐来过？”
　　美婷想了想摇头说：“没有。”
　　以琛嗯了一声表示知道，对美婷说：“我这里没什么事了，你早点回家吧。”
　　美婷摇头说：“我不急的，何律师你什么时候走，要不要我帮你买点吃的来？”
　　“不用，谢谢。”
　　美婷哦了一声，满脸失望地出去了。
　　老袁啧啧出声：“喂，美婷美女对你有意思哦，要不要来段办公室之恋？”
　　“人家是正经的女孩子，你别胡说八道。”以琛警告他。
　　铁石心肠！老袁暗暗摇头，以琛对待女性的态度一向有礼周到，但从不逾越，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在“何以琛”这个名字下壮烈成仁。
　　也不能怪那些女人趋之若鹜，就算以老袁男性的目光看来，何以琛还是太优秀了。撇开他英气逼人的外表，光这几年他在律师界里逐渐崛起的名声和坚毅正派的形象就足以吸引任何骄傲或者美丽的女人。
　　“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那么多女的你就没一个心动的？那个外企的美女总监，身材很辣哎！那个电视台的女主持，你们合作那么久难道没擦出点火花？还有咱们精明能干的同行许霹雳，今天在法院遇到她，她还旁敲侧击地问起你……”
　　老袁越说越兴奋，以琛听而不闻，随他胡说八道。
　　独角戏有什么好唱的，老袁沮丧地停住，一会儿又两眼放光。“我知道了，一定是咱们的小妹以玫，你对她总算还有点人性。”
　　以玫经常到事务所来，老袁对她是极熟的。
　　“她是我妹妹。”以琛没好气地说。
　　“少来，你们又没有血缘关系。”老袁一副熟知内情的样子。
　　“那也不能改变什么。”
　　以琛语气颇淡，但其中的绝对老袁还是听出来了。老袁摇摇头不再多说什么，以琛的固执他是领教过的。
　　“何律师。”美婷进来，手里拿着一个信封。“刚刚有位小姐送了这个来。”
　　以琛一摸就知道是什么。“那位小姐呢？”
　　“她留下东西就走了。”
　　“走了？”以琛脸色一沉。“走了多久？”
　　“不到一分钟。”
　　以琛没有细想，拿起车钥匙和外套就往外去。老袁跟在他后面叫：“你去哪里？”他仿佛没听到似的。
　　在门口老袁恰好碰到刚刚从法院回来的向恒。“他是怎么回事？”
　　向恒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我想我知道原因。”
　　“你知道？快说，快说。”
　　“刚刚我在楼下看到一个人，我还以为看错了，没想到真的是她。”
　　“谁？别卖关子了。”老袁不耐烦地说。
　　“你觉得以琛是个什么样的人？”向恒不答反问。
　　“冷静、理智、客观。”老袁中肯的评价。
　　“那么这个人就是他的不冷静、不理智、不客观。”
　　老袁好奇心起。“女的？”
　　“对，他以前的女朋友。”向恒虽然比以琛高一级，却是一个宿舍的，对以琛的过去很了解。
　　“女朋友？”老袁一副听到天方夜谭的表情，“他有过女朋友？”
　　“对，后来她女朋友因为去美国和以琛分手了。”
　　“你是说……”老袁瞪大眼睛，“以琛被人甩了？”
　　“对，而且是不告而别，他女朋友去了美国他才知道消息。这件事在学校传得很广，以琛很颓废了一阵子，那时候他抽烟喝酒全学会了。”
　　“不会吧……”老袁实在想像不出什么样的女人会抛弃何以琛。怪不得他不近女色，原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正值下班的高峰期，默笙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
　　直到刚刚，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和以前真的很不一样了。以前的她绝对不会这么退缩，明明很想很想见他，却不敢。
　　那时候不管以琛多么冷漠，多么拒人千里，她都可以端着一张笑脸跟前跟后，现在却连说两句话的勇气都没了。
　　以琛曾经说她是sunshine，是他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可是现在她连自己心中的阳光都消失了，又拿什么去照耀别人呢？
　　一辆银白的BMW突兀地停在她跟前，默笙头也没抬，绕开。却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上车。”
　　她惊讶地抬头，是他！
　　以琛见她愣在那里，皱着眉头又说一遍：“这里不能停车，上车。”
　　默笙来不及考虑这是怎么回事，车子已经没入下班的车流里了。
　　“中餐还是西餐？”以琛注视着前方的交通状况，开口问她。
　　“中餐。”她反射地回答，说完才发觉不对，什么中餐西餐，他要请她吃饭吗？
　　以琛冷冷地瞥了她一眼。“你还会拿筷子吗？”
　　默笙假装没听到他的冷嘲热讽，小心翼翼地问：“你要请我吃饭吗？”
　　“你捡到了我的皮夹，于情于理我都该谢谢你。”
　　“其实不用这么客气。”默笙讷讷地说，一阵沮丧涌上心头，什么时候他们到了说这种话的地步了呢？
　　晚餐是在著名的秦记吃的，优美的环境，美味的菜肴，周到的服务都无法改善默笙的用餐心情，对着对面那张毫无表情的脸，注定要消化不良。
　　悦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餐桌上的沉闷，以琛接起手机。“喂……对……我在秦记……不是，还有赵默笙……恰好遇见……好。”
　　他突然把手机给她。“以玫想跟你说话。”
　　默笙一呆接过。“喂。”
　　“喂，默笙。”轻柔的嗓音从彼端传来。
　　“以玫，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两头都沉默，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还是以玫说：“默笙，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还不错，简直要乐不思蜀了。”默笙故做轻松地说，没注意到对面的以琛动作突然一滞。
　　“嗯。”又是一阵沉默，以玫说：“你可以把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们找个时间见一见。”
　　“好的。”默笙报上手机号码。
　　“嗯，那再见了。”
　　“再见。”
　　收了线，她合上手机还给以琛，他却没接。“把你的手机号码输进去。”
　　默笙一怔，低头输入号码，却在输入姓名时犯了难。
　　“你是用什么中文输入法？”
　　“笔画。”
　　“哦。”
　　还是打不出来。“默字怎么打？”
　　以琛伸手拿过她手中的手机。“我来。”
　　默笙尴尬地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在银灰的手机上优雅快速的跳跃，几秒钟时间就打好，合上收进衣袋。
　　“你连中文名字都忘了怎么写了？”
　　“不是，你的手机我不会用。”默笙讷讷地解释。
　　他看了她一眼，不再说话。晚餐就在这样沉默的气氛中度过，甚至一直持续到他送她回家。
　　默笙下车说：“谢谢你送我回来。”
　　他点点头，开车飞驰而去。
　　默笙站在原地，只觉得茫然，也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意识到路人怪异的眼光才如梦初醒，脚步匆匆地奔上楼。
　　“相、相亲？”默笙拔高声音叫道。
　　“你小声点！”花仙子捂住她的嘴，默笙咿咿呀呀的，花仙子警告她说：“不准叫出声，知道了吗？”
　　默笙赶紧点点头，等她一放开就问：“你要去相亲？”
　　“不是我，是我们。”
　　“我？为、为什么？”默笙有点呆滞。
　　“我们社里没有男朋友的就你跟我年纪最大，还不抓紧点就嫁不出去了，你知道不知道？”花仙子哗哗哗地翻行事日历，“今天的标的物是XX公司的系统工程师，两位，你和我去正好。”
　　“要去你自己去，我不去。”
　　“他们有两个人哎，我应付不过来了啦……阿笙，我平时对你好不好，我今年能不能嫁出去就全看你了。”花仙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活像被抛弃的小狗。
　　“你可以一次约一个啊。”
　　“不行，那样太没效率了，而且，我需要你的帮忙。”
　　“什么忙？”默笙谨慎地说，花仙子的忙一般人是帮不起的。
　　果然她哗哗哗地从办公桌拿出一大堆东西，黑框眼镜，造型很怪异的假发，大的可以当手镯的耳环，以及一身很色彩斑斓的衣裤。
　　“这是干什么？”默笙瞪着那一堆东西。
　　“丑化你的形象，衬托我的美丽！”
　　“……我是第几个受害者？”
　　下班时间一到，花仙子就拉着她往下冲，好不容易冲到楼下，她又大叫一声：“啊！我的必胜口红没有拿。”
　　啪啪啪又冲上去拿那个据说相亲必胜的口红。
　　默笙在门口等她，突然感觉到一道灼人的视线，沿着视线看过去，居然是何以琛。
　　他对上她的视线，向她点头致意。
　　她的心一跳，他会是来找她的吗？距离上次“沉默的晚餐”已经差不多一个月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过，这次他会是来找她的吗？
　　脚步不由自主地向他走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
　　“等人。”他简短地回答。
　　“哦，等……”
　　“以琛！”伴随着娇柔的声音，一个纤瘦美丽的女子出现在她的视线，默笙的心一沉。
　　“我等的人来了，先走一步。”他平淡对她说，与那女子相偕离去。
　　“好、好的，再见。”
　　她呆呆地站在原地目送他们往停车的地方走去，竟没有力气移动脚步，直到花仙子出现拉着她走。“你傻站着干什么？快走，来不及了，还要帮你化妆呢，记得哦，你要表现得差一点……”
　　根本不用装，相亲宴上默笙果然表情呆滞，反应迟钝，完美地衬托出了花仙子的光辉形象。
　　他又来等她了。
　　默笙从落地窗往下望去，简单的衬衫长裤就一身英气的何以琛站在楼下，这个月来，他每隔四五天就会出现在这里，然后和那个美丽的女子相偕离去。
　　今天是周末，他又来了。
　　他以前从来没有等过她呢。
　　“阿笙，阿笙。”花仙子又在鬼叫。“今天周末哎，你跟我……”
　　“好。”
　　“呃？”花仙子呆了一呆，“你知道我要干什么？”
　　“相亲！”默笙没好气地说。鉴于上次她的“优良表现”，花仙子算是缠上她了，每个周末都死拉活拽地拉她去“陪相”。
　　不过陪她去相亲也挺好玩的，反正她也不用担心人家会看上她，只要去吃饭和看花仙子耍宝就行了。
　　不过，“今天又是什么人？”
　　“呵呵呵呵，青年才俊哦，外科医生，吃西餐，哈哈哈哈……”
　　默笙看她得意的样子不禁好笑。她还真有办法，相亲对象一次比一次优秀，不过从来没有逮到过就是了，反而会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成为她的好朋友或朋友夫，反正是不可戏的那种。二十九的高龄，花仙子已经发誓是男人就嫁了。
　　由于要早点回家“打扮”，默笙准时下班，不可避免要碰到楼下的何以琛。默笙只想低着头走过，不料花仙子却突然停了下来，眼神很凶恶地望着何以琛……身边的那个美女。
　　“太过分了！”花仙子咬牙切齿的说。默笙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她拉到以琛和那个美女面前。
　　“狐狸精，你又在勾三搭四。”
　　那个美女居然也一反娇柔，凶巴巴地说：“相亲狂，你又拉着别人陪你去相亲？”她瞥了默笙一眼。“人家可比你漂亮得多，你等着当壁花，一辈子嫁不出去吧！”
　　两个人居然就这样吵起来，默笙目瞪口呆，尴尬地朝以琛打招呼。“嗨！”
　　他的脸色看来很差，也对，女朋友被骂狐狸精谁都不会开心。
　　“呃，对不起，她就是这样，有口无心。”默笙帮花仙子说。
　　以琛的眼神像要杀人一般，声音冷得可以结成冰。“你要去相亲？”
　　“呃，对……”默笙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但迟疑的态度反而让人肯定。
　　他什么都没说，表情阴霾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
　　“以琛，等等我。”那个和花仙子吵架的美女一见他走了，不再恋战，急忙跟上。
　　默笙暂时无心整理自己的心情，因为花仙子的表情实在很怪异，居然在……哭？
　　花仙子哎！天天耍宝的花仙子在哭？
　　“小红，骂不过人家就哭，很可耻唉。”
　　“你懂什么！”花仙子睁着泪眼瞪她，“她抢了我第一个男朋友。”
　　呃，果然是深仇大恨！默笙顿时同仇敌忾，拍拍她的肩膀。“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们今晚就找个好的气死她。”
　　“我不是气她抢了我喜欢的人，我是气她为什么抢了又不珍惜，害他出了车祸，因为他的腿断了又抛弃他。她怎么可以这样呢！她这样的人为什么他现在还爱她呢？他为什么就不喜欢我，就因为我没有她漂亮吗？呜呜……”
　　默笙听呆了，没想到成天花痴兮兮的花仙子有这样的一段故事，果然外表越开朗的人内心越脆弱吗？
　　因为一直安慰她，她们俩首次迟到，默笙也没来得及化丑妆，花仙子心情低落，难得的没有主动没有耍宝，结果……
　　两位优秀的外科医生居然对她们很有意思？！
　　妈呀！这算不算因祸得福？
　　由于男方的过度热情，四个人去看电影唱歌吃夜宵，玩到十一点多才回家。
　　眼看家门在望，默笙总算松了一口气。“郑医生，我到家了，谢谢你送我回来。”
　　“哦。”郑医生打住关于心脏病的话题，绅士地说：“那晚安，赵小姐，今天过得很愉快。”
　　“我也是，晚安！”默笙微笑着说，等他走远了才上楼。
　　楼道里的灯坏了，显得有点阴暗，她走到四楼的门前，摸索着钥匙，突然一个高大的黑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默笙一惊，钥匙啪的落在地上。
　　“你……”
　　话未说完，她已经被拉进一个坚硬的怀抱里，毫无防备的唇被压住，他毫不留情地在她的唇上反复蹂躏，火热的吻甚至不知足地蔓延到颈上，仿佛要把压抑的怒火全部倾泻出来似的疯狂。他的手扯开了她的衣领，她刚刚感到一丝凉意，立刻被他的唇舌覆盖吞噬。
　　默笙还来不及反应，就陷入这措手不及的意乱情迷中，暧昧的空气中浮动着丝丝酒气。酒气？他喝酒了！
　　默笙清醒了一点，气息不稳地叫道：“以琛！”
　　他的动作一滞，停住了，头还埋在她的颈窝里，急促地低喘着。
　　良久，才听到他暗哑的声音。“我输了。”
　　什么意思？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这么悲哀。
　　“以琛，你在说什么？你喝醉了吗？”她不安地问。
　　沉默，然后他猛地推开她，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闪着狼狈和恼怒，冷冷地清醒地说：“我不是喝醉了，我是疯了。”
　　他转身突然消失，如同他突然的出现，若不是唇上微微的刺痛，她会觉得这是一场荒谬的梦。
　　捡起地上的钥匙开门，进了门却在门口傻站着。要不是电话突然响起，她还不知道要站多久。
　　一拎起电话，就听到花仙子兴奋的声音。“阿笙，你那边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默笙一时转不过弯来。
　　“快说说啊，那个郑医生有没有什么表示？他有没有约你下次见面？”
　　“没有。”
　　“怎么可能！”花仙子大叫起来，“他明明一副很满意的样子。”
　　人家大概是满意有人如此合作地听他“心脏病与爱情”的专题讲座吧。
　　“你呢？”默笙不跟她缠，直接问她。
　　“他约我明天看电影，嘿嘿嘿嘿……”恐怖的笑声从那边传来，“阿笙，从明天开始，我要装淑女！”

第三章 靠近
　　有什么事情比花仙子要当淑女更难的吗？
　　“阿笙，这件好看还是这件好看？要不然这件？”服装店里，花仙子比着衣服，问一大早就被她连环夺命Call拉来当参谋的默笙。
　　“嗯，这件。”
　　“那是我今天穿来的。”花仙子的脸黑了一半，“阿笙你是不是没睡醒啊，一大早就失魂落魄心不在焉的。”
　　“呃……”默笙心虚地笑两声，连忙转移话题，很正经地说：“小红，扮淑女最关键的又不是衣服。”
　　“那是什么？”
　　“言谈举止啊。”默笙举例说，“比如说，要是人家问你平时喜欢听什么音乐，你千万不能说是重金属摇滚。”
　　“我不听摇滚。”花仙子喜滋滋地说：“我最爱的是小齐和阿牛的《浪花一朵朵》。”
　　这次轮到默笙的脸黑了一半，脑海中冒出三个穿花裤衩带着傻笑的男人抱着吉他满海滩追比基尼女郎的画面，耳边还有花仙子兴奋的配音：“特别是‘美女变成老太婆’这一句，直接地表达了我对未来的期望……”
　　“……你们在一起时千万不要讨论音乐。”默笙坚决地说，“或者谈谈电影？晚上你们不是要看电影吗？这也很能显示一个淑女的品位和气质的。”
　　“电影吗？”花仙子两眼放光，“我喜欢《大话西游》，里面的罗家英好帅哦，而且说话好有哲理，特别是那句‘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包含了伦理、爱情、医学和宗教，简直是‘众生平等’的最好诠释……”
　　“……小红。”默笙困难地说，“我想，晚上你还是不要说话好了。”
　　好不容易花仙子肯放人，已经是下午两点钟。默笙回家睡了一觉起来就一头扎进暗房，等她再出来，天色已经全暗，看看壁上的钟，竟然七点半了。
　　肚子饿得不行，打开冰箱却什么吃的都没有，默笙拿起钱包钥匙，准备去趟超市。
　　走下楼，穿过花圃，默笙的脚步蓦地定住，抬眸。
　　对面昏黄的路灯下，他站在那里，眼神透过缭绕的烟雾定定地无言地锁住她。
　　以琛！
　　他远远地站着，不急着靠近。他今天穿得很随意，简单的衬衫长裤，却硬是能穿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英气来。她以前常常迷恋地看着他说：“以琛，为什么你穿什么都好看呢？”回答她的是以琛没好气的大白眼。
　　以前！又是以前！赵默笙，你有点出息！不能再想了！
　　以琛掐灭烟，走到僵住的她身边。
　　“能不能陪我走走？”
　　“……好啊。”
　　沉默横亘在他们之间，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以琛还没有开口的意思。默笙忍不住问：“我们去哪里？”
　　“到了。”
　　公车站？他们要坐公车吗？
　　“有没有硬币？”
　　“有。”默笙从钱包里挖出几个硬币，摊在手里。
　　“给我一个。”以琛从她摊开的手里拿走一个硬币，指腹无意地划过她的掌心。
　　默笙一愣，连忙缩回手，他却似乎一无所觉，侧对着他，眼睛注视着公车来的方向。
　　“上车吧。”
　　她来不及问什么，跟在他后面上车，星期六的公车理所当然拥挤得一塌糊涂，她和他之间隔着两三个人，呼吸困难，举步维艰。公车停靠了八九站后，以琛忽然伸过手来，拉她下车，一下车又立即放开，独自走在前面。
　　默笙打量着周围陌生的景物，林立的高楼，“这里是哪里？”
　　以琛顿住脚步回头。“你不认识？”
　　她应该认识吗？A城那么大，不是所有的地方她都到过啊。可是他的神色为什么这么不悦，好像她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般。
　　看着她显然迷惘的神色，以琛眼神渐渐沉了下来。
　　“算了！”
　　他冷冷地吐出两个字，倏地回头，步伐迈得又快又疾。
　　默笙不明所以，直到眼前出现古色古香的校门。
　　这里，竟然是C大？
　　那么这条街，她惊愕地望着刚刚走过的繁华大街，竟然是老北街？
　　她和以琛走过无数无数遍的老北街？
　　怎么可能呢！
　　那热闹透顶的夜市呢？那些吆喝的小贩呢？街道两边各种各样廉价美味的小吃店如今又到哪儿去了？
　　“你回国后没有来看看？”以琛平复心情，声音平静地问。
　　“没有，我……”不是不想来，只是……“工作太忙。”她讷讷地说，这样的理由，连她自己都觉得可笑。
　　以琛瞥了她一眼，淡淡地说：“你不用说什么，我明白。”
　　他明白什么呢？她不明白。
　　他们走进C大，百年老校是不怎么会变的，默笙置身其中，恍恍惚惚就像走在自己的旧梦里。那些大树，那些看来很陈旧的宿舍楼，那些欢笑着走过她身边的学生……一种惆怅的，酸楚的心情涨满她的胸腔，没有一刻比现在更清楚，原来，她真的已经离开了那么多年了。
　　“哎！”默笙指着路边转弯处的小杂货店，“这个店还在，不知道还是不是那对老夫妻开的。”
　　“不是。”以琛说，“我还没毕业的时候就换人了。”
　　“喔。”默笙轻轻应了一声，抬头笑着说，“我去买点东西吃，我快饿死了。”
　　小店换了个年轻的女店主，一边照看着孩子，一边招呼他们。她买了面包可乐，以琛也拿了一罐啤酒，他付的钱。默笙想起以前他们常常为谁付钱而起争执，那时候她年纪太轻，还不懂得一个男人的骄傲和尊严，以琛和她在一起应该很累吧！
　　“你什么时候开始喝酒的？”本来是随便问的，说完却想起昨晚那个带着酒气的激烈的吻，默笙不自在地别过头。
　　“就这几年。”他沉默半晌，淡淡地说。
　　是啊，就这几年。
　　“嗯，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吧。”
　　八点多的操场还有很多夜锻炼的人，多是年轻的学生，也有一些年纪大的教授在周围散步。
　　他们坐在操场边上，默笙笑着说：“这个操场上有我最痛苦的回忆。”
　　以琛难得地微微笑起来。“八百米。”
　　“是啊。”默笙很不好意思地承认，“我八百米最好的成绩是四分十秒，我还记得当时你很不敢相信地说……”
　　她突然顿住，以琛深邃的眸子盯着她，“我说什么？”
　　说，赵默笙，你跑这么慢，我当初是怎么让你追上的？
　　“……咦，那个是不是你们系的周教授？”默笙指着不远处散步的老头。
　　以琛掉转视线看去，点点头站起，“我去一下。”
　　默笙看着他走过去，周教授看到他，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说了几句话，赞许地拍拍他的肩膀。
　　这个老教授的头发是越来越少啦！
　　说起来，她会认识这个法学院的名教授，完全是因为以琛的关系。
　　那时候以琛忙于学业家教系务，她这个女朋友也不太能找到他，为了有多点时间和他在一起，她没课的时候就跑去他系里上课，这个周教授的刑法学她从头到尾整整听了一个学期。不过到现在她还是连刑法学上最基本的“无罪推定”都弄不清楚。不像以琛，被她硬拉去听了几节高等数学，期末的时候居然能帮她复习抓题。
　　不知道以琛说了什么，周教授居然向她这边看过来，笑眯眯地朝她点了点头，才走开。
　　等以琛回来，默笙好奇地问：“你和他说什么？”
　　“我说我和一个朋友回来看看。”以琛奇异地看了她一眼，“周教授还记得你。”
　　“是吗？”默笙讷讷地说：“他大概对我印象深刻。”
　　她在这个教授的课上闹过笑话。
　　周教授上课是从来不看点名册的，叫人回答问题也是随手乱指，有一次默笙就不幸命中，她还记得当时他的问题是“你觉得甲乙丙丁四个人应该怎么判？”
　　她一头雾水。什么甲乙丙丁？还戊己庚辛呢！
　　手在桌子底下扯以琛的衣服，不料他居然硬邦邦地回了她一句。“我没听。”
　　哦！对了，他们不久前才吵架，以琛正生她的气。可是见死不救，也太小气了吧。
　　结果她一急，居然说：“把他们都关进牢里。”
　　整个教室静默一秒后，哄堂大笑，底下有男生大声喊：“教授，她不是我们系的。”
　　“哦？”周教授感动地说：“同学，你对我教的刑法很有兴趣吗？”
　　学生又是一阵大笑，起哄叫道：“教授，人家是跟男朋友来上课的！”
　　老头儿思想开通得很，居然兴致勃勃地追问：“这是谁的女朋友？”口气活像失物招领。
　　以琛认命地站起来，丢脸死了。“我的。”
　　何以琛周教授自然是认识的，生性诙谐的老头儿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何同学，光自己念好书是不够的，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堂堂法学院大才子的女朋友居然是法盲，我们走出去也很没面子啊。”
　　默笙现在还记得当时教室里爆发的笑声。
　　以琛轻笑了起来：“的确是印象深刻。”
　　默笙呆呆地望着他，他在笑吗？终于不再冷着脸，把她当做一个陌生人？
　　“唔……”她蓦地转过脸，掩藏住心中的情绪，不再看他，不太自然地说：“谁叫你见死不救！”
　　她还在记恨这件事？以琛心中五味杂陈，又有些好笑。他真的没听啊，她以为他冷静理智到这种地步，可以一边跟她冷战，一边专心听课？
　　如果他够冷静够理智，那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不会和她在一起。
　　以琛郁郁地吐出一口气，“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还是坐公车，回到楼下，默笙停住脚步说：“我到了。”
　　“嗯。”他也停住。
　　“那，再见。”
　　“再见。”
　　默笙走了两步回头，他还站在路灯下。“你？”
　　他眼睛越过她盯着远处，欲言又止，半晌才说：“昨天，我很抱歉。”
　　“……没事。”默笙颇不自在地说，“昨天你喝醉了。”
　　“是吗？”以琛顿了顿说，声音里微微带着讽刺。蓦地，他低下头，冰冷的唇碰上她的，一触就走，深沉难解的目光纠缠住她，低低地说：“默笙，我很清醒。”
　　一直。
　　很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你今天心不在焉。”讨论一个棘手的案子的时候，向恒突冒出一句。
　　以琛镇定地抬眼望他：“我认为我的提议还不错。”
　　“是不错。”岂止不错，简直是好极了，“可是你还是心不在焉。”
　　“好吧。”以琛扔掉手中的笔，“你想问什么？”
　　向恒笑起来，难得见他这么沉不住气，“我们的赵小学妹回来了？”
　　以琛扬眉。“你怎么知道？”他反常得这么明显吗？
　　“那天我在楼下看到。”向恒解开他的疑惑，“她似乎……变了不少。”
　　是不少。以琛不说话了。
　　这时老袁推门进来嚷嚷：“喂，今天联合的人请吃饭，你们一定要和我一起去。”
　　联合律师事务所和袁向何同为A城四大律师事务所之一，虽然难免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私底下交情却还都不错。这次老袁帮了他们一点小忙，于是就在得月楼设宴请客。
　　说起来联合的那帮人也不安好心，谁不知道联合的霹雳玫瑰对袁向何的何以琛很有意思，把他们凑在一起，分明是要看好戏。许霹雳擅长攻击，而何以琛的防守向来滴水不漏，可以想见，今天的晚餐必定热闹有趣得紧。老袁已经开始期待了。
　　得月楼位于城市最繁华的地段，夜幕低垂，华灯初上，酒过三巡。老袁和联合的几个律师都是很会耍嘴皮子的人，笑笑闹闹吵得不得了。向恒坐在窗边，耳朵里听着他们瞎侃，眼睛却不自觉地瞥向窗外。
　　都市的夜晚灯火霓虹，宽阔的马路上熙来攘往的人□织移动。
　　等等，那是……
　　“老向，你不说话在看什么？”李律师凑过头来，顺着他的眼光看下去。对面的大街上，有一个女子手拿着相机在拍什么，不长不短的头发，套一件宽松的淡蓝色衬衫，牛仔裤，身上还挂了两三个长短不一的相机。
　　“这是你喜欢的类型？”李律师感兴趣地说，看不清相貌，不过感觉很像个学生。
　　这可不是他的类型。向恒转过头，见许大美女正锲而不舍地对以琛穷追猛打，以琛有礼地客气地应对。如果再加上她……那可好玩了！
　　“以琛。”向恒引起他的注意，然后指指窗外。
　　这下不止何以琛，所有人都看向窗外，不过，看什么？大家都很茫然。
　　以琛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正在取角度的赵默笙，放下手中的酒杯。“我出去一下。”
　　除了向恒气定神闲，其余人都差点趴在玻璃窗上了。看着何以琛高大的身影快速地穿过马路，停在一个陌生的女子几步远的地方，却只是静静地看着，没有惊扰她。那女子似乎一无所觉，等拍完照片回头——啊！好可惜！她背对着他们，看不清表情，然后两人说了几句，
　　然后……
　　一帮人下巴差点掉下来了——何以琛！他，他，他……
　　他居然强硬地抓住了人家的手？
　　何以琛哎！向来对女人很冷淡的何以琛居然会有这么激烈的动作，怎么可能！
　　大家都很有默契很同情地看向在场的唯一女性，许大美女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
　　也对喔！本来以为何以琛对女性疏远是天性冷漠，搞了半天原来人家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这么炽烈的。
　　这实在太打击女性自尊了！
　　虽然平时被许霹雳的伶牙利齿气得不行，但好歹是一个事务所的，总有同事之谊。胖胖的张律师开口打探敌情。“老向，她是谁？”
　　向恒的表情有点莫测高深，“你怎么问我？应该问以琛才对。”
　　张律师敬谢不敏，“我可不敢指望能从何以琛嘴里套出什么。”
　　向恒笑笑说：“他的外套还在这，总要回来拿。”
　　一会儿以琛果然回来，很抱歉地说：“老李，我有事先走了。”老李算是今天请客的东家。
　　老李还没说什么，向恒倒先开口：“你这样就走未免太不给面子，不如叫赵默笙过来一起，我也好几年没见她了。”转头问老李：“介不介意多个人？”
　　老李连忙点头：“可带家属，可带家属。”
　　以琛沉吟。
　　许霹雳阴恻恻地开口：“何大律师交个女朋友都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吗？”
　　默笙还在马路那边的人行道上傻傻地发愣，想着她和以琛这样到底算是什么关系呢，朋友不像朋友，情人不像情人……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手机又响了，接起来是以琛。
　　“我走不掉……”
　　哦，那好啊，默笙松了口气。
　　“……你过来吧！”
　　电话挂了。默笙连跟他商量的机会都没有，看看对面的得月楼，收拾东西，穿过马路。
　　以琛在门口等她，默笙犹豫地说：“我进去不太好吧。”
　　以琛轻描淡写：“几个同行，没事。”
　　可是，她是以什么身份出现呢？
　　这句话她还是咽了回去。这些日子，以琛偶尔会找她，但都是刻意地保持距离，只是这样的接触已经让她不安。
　　不应该这样的，她应该离他远一点……
　　待他们一走近，一帮人老实不客气地打量起默笙来，长得还挺不错，穿着很随性，头发短了一点，少了些韵味。比起围在以琛身边的女人，一般。
　　率先打招呼的是向恒。
　　“赵默笙，这么快就回国了？”他笑得温和，话里却微微带着刺，“我还以为你要让以琛苦守寒窑十八年呢。”
　　真是笑里藏刀，绵里藏针。默笙还能怎么说，千篇一律的一句，“向师兄，好久不见。”
　　“师兄不敢当，不过真是好久了。”向恒似笑非笑的。
　　以琛简略地介绍，默笙刚刚坐下，那个美丽的女律师已经很不客气地朝她开炮。
　　“赵小姐，我听说何以琛是出了名的难搞定，你用什么手段把他弄上手的？”
　　不是听说，是心得吧。餐桌上一片静默。
　　向恒听得差点喷茶，这个许霹雳！
　　其实她也没什么恶意，只是直截了当惯了，又跟一群大男人混多了，说话就这个样子。她都能在法庭上大骂法官没水平没常识了，还能指望她会有多婉转。今天这样问话已经算客气的了，只是赵默笙没见过这种阵仗，怕是应付不来。
　　他刚想出言相助，却看见何以琛一脸漠然旁观的样子，便住了嘴。别人的女友，别人都不心疼，他干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默笙先呆了一呆，才反应过来，见大家都不说话，心中不由抱歉，以为是自己的到来弄拧了气氛，她哪里知道这些人纯粹是想看好戏，兴奋得屏息以待。
　　于是半开玩笑似地说：
　　“其实以琛是很好追的。”她总结自己以前的经验，“关键是要厚着脸皮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保证他举手投降。”
　　大家都不敢相信地看着以琛，原来何大律师竟喜欢这种调调？
　　许霹雳不赞同地瞪视她：“你不觉得这样做很没有女性尊严吗？”
　　“呃……当时没想到。”默笙笑笑。
　　“这样死皮赖脸追来的男人，他会对你有多少感情呢？没有灵魂的了解，他总有一天会对你厌烦，然后把你抛弃的。”许霹雳咄咄逼人。
　　“啊！”一直没说话的老袁突然叫起来，打断了许霹雳的攻势。他兴奋地盯着默笙，“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把以琛甩了去美国的女人，是不是？”
　　啊？！除了向恒以琛，其余人都不可置信地望着赵默笙。她，甩掉何以琛？
　　默笙也呆住，她甩以琛？这从何说起？而且，为什么这个魁梧大汉的眼神看起来好像很……崇拜？
　　“不，我没有……”
　　还想抵赖？老袁采取迂回战术。“你是不是去过美国？”
　　“……是。”
　　“你以前是不是他女朋友？”
　　“……对。”
　　“那就是了。”老袁的熊掌代替惊堂木一拍，罪名成立！
　　默笙目瞪口呆，现在的律师都是这么草菅人命的吗？
　　她刚想解释，就被以琛一把拉起。“不好意思，我们先走一步。”
　　没人拦他们，怔怔地目送他们远去。
　　一出得月楼的大门，外面的冷风吹来，她乱极的思绪终于有点清楚,看着走在前面的人，忍不住问：“以琛，你为什么不说？”
　　“说什么？”
　　“他们似乎以为……我甩了你，可是明明不是这样的，你为什么不解释？”心高气傲的何以琛怎么可以忍受这样的误解！
　　“怎么解释？”以琛的身形定住了，挺拔宽阔的背影在这一刻看来那么寂寞，涩涩的声音在夜风中分外清晰，“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

第四章 命运
　　她不明白，什么叫他也这么认为。
　　“我至今仍在怀疑，当年我的那些话，是不是正好给了你远走高飞的理由。”
　　以琛的声音不高不低，却一字一字重若千斤地敲在她心头。
　　他怎么可以这样说？他居然这样说！
　　她清楚地记着那天的情形。她听了以玫的话，立刻去找他证实。以琛是不会骗她的，他说不是就不是，她绝对会相信他。可是如果他真的喜欢以玫呢，那怎么办……
　　去的路上她能想到的最坏的情况不过是以琛告诉她他也爱以玫，绝料不到迎接她的会是他厌恶的眼神，和刀锋般凌厉的话。
　　“走，我不想见到你！”
　　“赵默笙，我但愿从来没有认识你！”
　　那样决绝的语气和神情，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心神俱裂。可如今他居然说，她，负他？
　　“你这是什么意思？”默笙盯着自己的鞋子，低而清晰地问。
　　不断流动的人群中停伫的两人多少吸引了周围的目光，以琛拉过她走到僻静的地方，松开她，点起一支烟。
　　要怎么告诉她？如实？
　　不行。
　　他定定地开口：“那天，你父亲来找过我。”
　　瞥见她骇然的神色，俊颜浮起淡淡的讽笑。“没想到？呵！我也没想到，我的女朋友竟然是市长千金。”
　　默笙脸色蓦地发白。市长千金！市长千金！多讽刺的一个称呼！
　　她和以琛来自同一个地方——Y市。当年欢天喜地的把这个当作天大的缘分和巧合，如今却是天大的难堪。
　　如果他知道她是赵清源的女儿，那么他必定也知道……
　　默笙不稳地说：“我爸爸的事，你应该知道。”
　　“是。”以琛点头。赵清源贪污受贿千万之巨，事迹败露于狱中自杀，举国震惊。
　　默笙闭眼，无所谓了。
　　“我爸爸、他对你说了什么？”
　　以琛垂眸，那天赵清源对他说的话还清晰在耳。“你是一个很优秀的年轻人，小笙很喜欢你，我也不想反对。如果你愿意和小笙一起去美国，我会帮你把一切都办好，签证房子学校都不用你担心……”
　　多么诱人的条件！
　　半晌，以琛沉沉地说：“我一个靠打工和奖学金度日的穷学生，你觉得他会说什么？”
　　默笙沉默，她了解她的父亲，没有利用价值没有背景的人他向来不屑一顾，她完全能想象出他对以琛说了多过分的话。否则，以以琛的冷静，怎么会对她发这么大的火。
　　“对不起。”真相竟然是这样的！长久以来的认知遭到彻底地颠覆，默笙思绪纷杂，只觉得翻江倒海一般的乱。
　　“你这个对不起是为谁说？为你自己，还是你父亲？如果是代你父亲说，那大可不必。”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薄弱地辩解：“我……当时并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来问我？”
　　以琛的声音宛如从地狱中来的冷酷犀利，“你连问都没问就判了我的死刑，赵默笙，你猜猜我这几年有多恨你？”
　　恨？
　　默笙惊惶地后退一步，却逃不开他的掌控范围，双肩猛地被他抓紧，力道之大让她怀疑自己的骨头会不会被捏碎。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这样绝望而愤怒的质问语气让默笙连“对不起”都说不出口了，只下意识地闭上眼睛，不敢看他。
　　“我现在只想问你，”以琛渐渐平静，灼人的视线盯住她，“如果当时你知道这一切，你还会不会走？”
　　她还会不会走？默笙楞住，想不到他会问这种问题。
　　如果是七年前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不会”，毕竟当时在她来说，去美国真的单纯是为了逃避感情失败的痛苦。可是现在呢？现在她已经明白七年前的一切都是爸爸早已经策划好的一场逃亡，否则，签证怎么可能在几天内就办好？否则，美国的一切怎么会早已安排好？所有的事情在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决定，她毫不怀疑当年就算她不想去，也会被押上飞机。
　　默笙低下头，“对不起。”
　　以琛明白了，倏地将她放开，眼中的失望和怒意简直可以将她生生凌迟。
　　良久他才勉强镇静地开口,“那现在呢？”
　　什么现在？默笙不解。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有些僵硬地说。
　　外面的世界突然寂静，默笙惊愕地望着他，只听到自己心脏剧烈跳动的声音。
　　“我不打算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也没有兴趣去重新认识一个人经营一段感情，所以你最适合，不是吗？”
　　是吗？默笙怔怔地听着，一颗心渐渐下落。
　　因为认识，因为合适？
　　可是以琛，你真的认识眼前的这个赵默笙吗？这个她，有时候她自己都会觉得好陌生好陌生……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她再没有力气去追逐一颗遥远的心，再不想拥有一份随时会覆灭的感情，那种整个世界在自己周围轰然崩塌的声音，她再不能承受第二次。
　　所以，以琛，“对不起。”
　　原谅我的懦弱。只是我没料到，原来竟连你都无法给我勇气了。
　　她竟然这么快就拒绝他。以琛定了定说：“你不用这么快回答我，你……”
　　他的话被默笙轻轻打断。“我结过婚了。”
　　话音猛然煞住，以琛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一字一字清晰无比地问：“你说什么？”
　　默笙盯着地上自己的影子，低低地说：“我结婚了，三年前，在美国。”
　　以琛脸色冷冽阴沉，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可以把周围的空气都冻住，他恶狠狠地瞪着她，仿佛随时会伸出手把她掐死。
　　久久，她才听到他冰寒透顶的声音。“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这样让你践踏。”
　　日子一成不变地滑过去，这天默笙在杂志社的布告栏上看到国庆放假通知时，才发现时间已经不知不觉到了九月底。
　　整个夏天就这么过去了。
　　越接近十一，杂志社里的气氛越放松，三十号快要下班的时候小红过来问默笙：“阿笙，国庆七天你怎么安排的？”
　　“还没想过。”默笙正整理着桌上的照片。
　　“居然没想过,我从五一就开始盼着十一了。”
　　被她夸张的表情惹笑了一下，默笙随口问：“今年怎么放这么长时间？”
　　“年年都这样啊。”小红略微奇怪地说，随即了然。“哦，你在国外太久了大概不知道，七天长假实行好几年了，发展旅游业嘛。今年我打算去凤凰古城哦，你要不要一起来？”
　　看她一脸甜蜜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和那位医生先生一起去的，默笙侧首一笑：“要我全程随行帮你们拍情侣照吗？我收费很高的。”
　　“哎呀！你讨厌！”小红极卡通地掩面羞羞答答了一阵，放下手却发现刚刚还和她说笑着的默笙又陷入沉默中去了，恍恍惚惚的表情。
　　小红推了她一下。“阿笙，你怎么啦？最近有点怪怪的。”
　　“嗯？哦，没有啊。”默笙回神，“突然多出来这么多天，在想干什么。”
　　下班后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干什么好。街道上明显热闹了很多，商铺都焕然一新的样子，默笙沿着漂亮的橱窗漫步，偶尔停下来买点小吃，然后继续漫无目的地前行。
　　直到看到熟悉的古朴校门，默笙才发现自己竟然走到了C大来了，自己也吓了一跳，从工作的地方到这里，大概半个城市都被她走过来了。
　　学校门口应该比平时热闹很多，到处都是背着行李的学生，脸上带着简单快乐的笑容。默笙想起自己当学生的时候，也往往因为放假开心兴奋很久，现在想来，真是恍然若梦。
　　双手插在衣兜里，漫步在学校的林荫大道上，默笙的心情没有像上次和以琛一起来时那样起伏不定，只是平静之余更觉惘然。自己的人生好像从走出这个学校就开始错了，然而事到如今，又要怎样走下去才是对的？
　　“你现在要不要回到我身边？”以琛低沉的声音又一次在脑海里响起，默笙停住脚步，闭上眼，等心里的抽痛过去。
　　回到他身边，曾经想像过无数次的情景。在国外的时候，常常一个走神，就会开始幻想和以琛重逢，幻想两个人幸福地在一起。那是她漫长孤单的日子里唯一的慰籍，唯一的快乐，她所有的坚强和坚持都源于这种幸福的想象。然而，回国后，当以琛以一种理性而冰冷的态度要把她的幻想变成现实时，她却退缩了。
　　他和她，都不再是她记忆中那个单纯的少年少女，七年分离造成的裂痕时时刻刻在提醒着彼此的伤痛，也许只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同样痛不欲生。
　　因为太在乎，所以受不起。
　　他们之间，其实在七年前就已经尘埃落定。
　　不知不觉又走到了操场边，塑胶跑道上不少人在慢跑。
　　不知道现在她八百米要跑多久？
　　默笙矮身穿过栏杆，站在跑道上，踮起脚划出一条起跑线，默念“一二三”，用考八百米的速度冲了出去。
　　闭着眼睛，穿梭夜风，跑到终点。
　　“四分二十五秒，太慢了。”头被人敲一下。
　　“比昨天还慢。”她郁闷地嘀咕，然后抬头两眼发光地看着他，“以琛，不如考试的时候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吧，那样我肯定跑得恨快！”
　　被他瞪了一眼后默笙有点不被欣赏的沮丧，明明是个好主意嘛，“要不在我眼前吊着你的照片……”
　　“赵默笙，你知不知羞！”以琛终于忍不住开口训她，耳朵却悄悄地爬上微红。
　　……
　　微笑着，睁开眼睛，终点线上空荡荡的。
　　突如其来的钝痛袭上她心头，细节越清晰，钝痛越明显，眼泪先是一颗一颗地毫无预兆地落下，然后渐渐不能自抑，默笙坐在地上，埋首放声痛哭。
　　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终点，都不会再有以琛。
　　火车的终点站是Y市。
　　昨晚从C大回来后，默笙很早就睡了。第二天早上四点多就醒了，怎么也睡不着，睁眼看着天花板发了一会呆，起身收拾了一下，就去了火车站。
　　这是她回国后第一次回Y市。
　　火车正点到达Y市的时间是中午11点，Y市正下着雨，比A城要凉许多，冷风吹过来让人一阵瑟缩。
　　站在火车站的台阶上，手指拢了拢单薄的衣服，默笙抬眼望着这个养大她的城市，心底茫茫然而又似悲似喜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就叫近乡情怯。
　　“小姐来旅游啊，要不要住宿，全市最低价。”
　　“小姐要不要导游啊，国庆便宜优惠……”
　　穿过广场的时候遇到不少拉生意的人，也许她脸上探寻的神色让她看起来不像本地人，反而像个陌生的游客吧，默笙心底微微苦涩地自嘲。
　　好在公车站的位置没变，公车路线也没有变，轻易地就找到了。
　　好像有人说过，要真正了解一个城市，只要你多坐几遍公车，因为它会带你经过这个城市所有蕴含生机的地方。默笙看着车窗外的行人车辆街道商店，细雨濛濛中这个江南小城模糊不清，一如她现在的心情。
　　“清河新村到了，到站的乘客请准备下车。”
　　跳下车，一片老房子出现在眼前。算起来清河新村也有十几年历史了，默笙就在这里一点一点的懵懵懂懂地长大。从来没想过有一天，站在熟悉的楼下，自己的心里竟满是物是人非的凄凉。
　　这次回来，是找母亲。默笙和她已经有七年多没联系了，不知道她还住不住在这里。
　　外面的雨下得大起来，默笙湿淋淋地冲进楼道，敲门，一直没人来开。
　　出门了吗？还是已经搬走？
　　在门口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人回来。身上的衣服湿湿地贴在身上，脚趾头已经冻得冰凉。
　　默笙突然想起小时候好像也有这么一次，淋着雨从学校跑回来，家里又没人在，她在门口等了两个多小时才等到爸爸提着公文包回来。
　　还记得爸爸当时心疼极了的样子呢，把她紧紧地抱在怀里，连声地说：“爸爸不好，爸爸不好，小笙打爸爸屁股吧！”
　　中年得女的爸爸只要和她在一起，就像个老顽童，带着她四处恶作剧，完全没有赵市长的半点威风，只是他实在太忙，能抽出给女儿的时间实在有限。默笙小时候的同学有不少羡慕默笙的爸爸做官，那时候的小小默笙却在作文里写：我的愿望就是爸爸每天准时下班，每天没有叔叔到我家来找爸爸说话。
　　但是只要有时间，做官的爸爸就会把默笙宠上天，完全不像妈妈……记忆里，妈妈一直是冷冷清清的样子，对她这个女儿都鲜有笑容……
　　“小笙！”
　　惊讶的呼声把默笙从回忆中惊起。“黄阿姨。”
　　站在眼前的中年妇女是默笙家的邻居，她丈夫是父亲原来市政府的同事，和他家来往算是密切。
　　“小笙，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快进来快进来，看你淋成什么样子了。”黄阿姨一边开门一边招呼她。
　　用毛巾擦过以后总算舒服了很多，默笙有些不安地开口，“黄阿姨，我妈妈还住在这里吗？”
　　“还在这里，不然能去哪里呢，你这孩子，出去这么多年音信都没一个，留你妈妈一个人在这里。”
　　不是她不想给音讯啊，默笙有些黯然。七年前，她在国外刚刚得知父亲的死讯的时候，立刻打电话回家，妈妈却无比平静地对她说：“你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来了，也不要回国，你父亲毁了我半辈子，我现在终于能安静的生活，不想再见到任何有关他的东西。”
　　然后就挂了电话，后来拨电话，竟然已经是空号。再后来，又从父亲在美国的老同学李叔叔那儿了解到了一些她至今不敢相信的隐情……
　　默笙没有回答黄阿姨的埋怨，“妈妈身体好吗？”
　　“身体没听说什么不好的，你回来得不巧，她今天刚刚跟着我们小区组织的旅游团出去了，五天才回来。你先在黄阿姨这住下吧。”
　　出去旅游了？默笙怎么也没想到这个答案。看来她真的过得很好，默笙垂眸，轻轻笑了一下，站起来说：“黄阿姨，我要走了。”
　　“不等你妈妈回来了？”黄阿姨惊异地说。
　　“不等了，其实我只是想来看看她过得好不好，然后，有一些事情想问她。”默笙顿了一顿，“现在我已经知道她过得不错，那些事情，我也突然不想问了。”
　　结局已经如此，原因已经不再重要了。
　　“黄阿姨，谢谢你。请不要说我来过了。”
　　临走的时候问黄阿姨要了父亲公墓的地址，金鸡山A区157座，好像住宅地址一样的牌号。
　　不是清明这样拜祭的时节，金鸡山上几乎没有人，默笙坐在父亲的墓碑旁，头靠在碑上，就像父亲在世的时候父女俩聊天的姿势。
　　默笙现在也在和爸爸聊天:“爸爸，这么久才来看你，你不会怪我吧？其实我一直不想回来……”
　　“我可能太懦弱了，接受不了。为什么明明我走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现在却是一块碑？”
　　“我老觉得，只要我不回国，你就还活着似的，我还记得我上飞机前你给我买的芝士饼干……那时候你骗我说让我去美国看看好不好，不好再回来，可是我觉得一点都不好，却回不来……”
　　公墓照片上和默笙有几分相似的年青人自始至终亲切地微笑着，默笙抓着衣袖擦了擦照片：“爸爸，这张照片还是你大学时候的吧？别以为用这么年轻的照片，就可以冒充年轻鬼。”
　　山间笼罩着薄薄的雨雾，四周寂静得仿佛世间再没有声音，默笙敲了敲墓碑，“爸爸你都不理我。”
　　沉默良久，默笙的眼睛渐渐变得像山间的雾一样朦胧。“爸爸，他说，嗯，就是何以琛，你还记得吧，他说我们可以重新在一起……你觉得好吗？”
　　自然没人回答，过了一会，默笙低声喃喃自语：“其实我也觉得不大好，他那么优秀，一直都有很多人喜欢，他可以找到更好的人。我们分开那么多年，之间有那么多陌生，重新在一起的话，只会矛盾重重，他很快就会对我失望透顶，他以前就经常对我失望……到时候如果再分手，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样，现在这样子，起码我已经习惯了……”
　　说到这里再也说不下去，不知过了多久，默笙轻轻地说：“我什么都很好，你不要担心我……我要走了，爸爸。”
　　下山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在山脚回望那快要消失在夜色与薄雾中的山头，仿佛已经是两个世界。
　　回到城里天已经黑了，默笙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看来只能明天再走了。到市区连问了几家旅舍，都回答说已经客满，最后找了家市中心价格昂贵的酒店住下来，洗好澡烘干衣服，睡觉还太早，便起身下楼。
　　酒店一出去就是Y市最繁华的贞观路。Y市山青水秀，也是小有名气的旅游城市，此时贞观路上的游客还不少，默笙忽然想起，自己第一次在Y市见到以琛，就是在这条繁华的路上。
　　那时候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然而大一寒假放假回家的时候，以琛却怎么都不肯给她家里的电话号码，她当时又委屈又难过，哪有女朋友连男朋友家里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的？分手前在火车站软磨硬泡失败后，默笙气呼呼地掉头就跑。
　　可没跑几步就后悔了，气什么呢，也许再耍赖一下，以琛就心软了呢。可是回头看看，火车站前已经没有以琛的身影了。
　　回到家就开始闷闷不乐，东西没心思吃，电视看了也不知道在放什么，后来不知怎么异想天开，开始每天跑上街，想着也许会遇到以琛。
　　然后，竟然真的遇到了。
　　那是年后的一天，天空飘着小雪，他和彼时尚不认识的以玫在马路对面走过，她那时根本反应不过来了，竟然真的遇到了，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这个城市有那么多人……下一刻她已经飞快地冲过马路，扑上去抱住他……
　　好像就是在这棵树下，那个戴着毛茸茸白帽子的女孩，抱着那个因路人暧昧目光而尴尬的少年，兴奋地大叫：“以琛，我就知道会遇到你的。我就知道！”
　　默笙闭了闭眼睛。
　　当他们之间已成往事，最难堪的便是一切清晰如昨。
　　她着了魔似的拿出相机，向那其实空无一人的地方，按下快门。
　　洗出来的照片上是空旷的马路，无人走过，一片空白。
　　节后上班，默笙的工作更加忙碌起来。
　　只有小红很闲，她一个栏目刚刚结束，正在空窗期，每天在默笙办公室闲晃，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阿笙，你不能再这样虚度下去了，要知道时间就是青春美貌，你现在找个男人那叫拯救社会，再过两年出去就是残害男同胞，而且……”小红神秘兮兮地附耳，“现在比较符合生理规律哎，阿笙，你晚上难道不想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入眠？”
　　“小红你……昨天又做那种梦了？”
　　“偶尔嘛！”假装很害羞，脸红低头，摇晃身体，过了一会她严肃起来：“阿笙，你现在总算正常了，前段时间好像男人被抢了一样。”
　　经典的小红式比喻，默笙好笑。
　　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和同事嘻嘻哈哈，别人以为你很开心，渐渐的自己都会觉得自己的确很开心。
　　不想和她说这个，默笙看看墙壁上的钟，已经十点了，“走了，去开会。”
　　今天的会议是季度大会。
　　默笙所在的杂志社规模很大，旗下除了“秀色”这本知名女性杂志，还发行一份生活周刊，不然也聘不起两个摄影师。
　　“秀色”在女性杂志市场上属于老牌杂志了，销量一直是同类杂志中第一，上一季度的销售量虽然仍然保持在第一位，市场占有率却在逐月递减。
　　主编正面评价了上一季度的各部门的工作后讲到正题，主要是新增栏目的事情。
　　“我们的杂志要出位，就要有与众不同的东西。现在市面上同类型的杂志那么多，大部分内容都在重复，美容时尚美食感情生活，除了这些我们还可以做些什么？”
　　主编环顾众人，又说：“或者这样问，吸引女人的还有什么？”
　　“我知道。”小红举手发言，“男人。”
　　大家立刻笑起来。
　　主编却很严肃地点头，“行红虽然平时看起来很粗线条，触觉却很灵敏。”主编不再卖关子，打开幻灯片，主题赫然是“精英男人”四个字。
　　底下开始窃窃私语。
　　“我们是女性杂志吧，拿男人做专题会不会太奇怪了？”同事中有人提出疑问。
　　“异性相吸的道理大家都懂吧，男人的杂志都知道用女人做封面，那么女人的杂志为什么不能写男人。”主编反问。
　　等大家讨论了一会，主编说：“无论如何，市场才是唯一的真理。所以我们暂时决定做四期，以后看读者的反响再看要不要继续做下去，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提出来。”
　　“那人选呢？”
　　“人选我先试着划了四个，你们有异议可以提出。”主编点一下鼠标，白色的幕布上依次出现了四张年轻男子的照片。“我们的人选并不是那些可望不可及的世家公子钻石王老五，而是各行各业的精英，有一定知名度，年轻，优秀，最关键是要英俊未婚。”
　　“那个是不是刚刚得奖的建筑师？”
　　“对对，左边那个好像也很熟悉。”
　　众人指指点点，默笙的眼睛一下子被右上角的那个侧影定住了。怎么会是他？
　　“咦，右边上面那个是不是‘法律时间’的特邀主持人，那个何以琛律师。”
　　“就是他。”主编点头，“看省台的人应该都知道，他是特邀主持人之一，这个节目收视率相当不错。”
　　“我建议把他放在第一期做。”资深的李编提出建议，“他在电视上亮过相，知名度比较高，容易一炮打响。”
　　“对，最近本省曝光率很高的一个经济大案好像就是他打赢的，很有卖点。”立刻有人附和。
　　“我看名气倒不是重点，关键是他的外型比其他三个要出色得多，应该会吸引一票女读者的目光。”
　　主编点头，“我也是这样想。”
　　“靠，有这么牛吗？”默笙听到坐在她身后的新来的大学生小许低声嘀咕。
　　“你小子嫉妒了吧。”坐他旁边的黄编辑笑道，“嫉妒也没用，人家一个小时赚的说不定比我们一个月还多，我有个朋友也在政法线上，据说这个律师，一个案子，抽的比例这么多。”黄编伸出两根手指。
　　小许吃惊的猜：“二万？”
　　摇头。
　　“难道二十万？”
　　黄编嗤笑。“再乘以十。”
　　倒吸口冷气，小许不做声了。
　　栏目基本上已经确定，现在关键是谁负责的问题，主编环视会议室：“谁想接这个新专题？”
　　会议室里沉默着，大家都有点跃跃欲试，但是又都有点犹疑，一时间没人出声。
　　“我接。”
　　随着干脆果断的声音站起的女子是杂志社里有名的冷面美人陶忆静，美丽的面容上是一派自信，她清晰地陈述着自己的意愿：“主编，我想做这个专题。我手边的工作已经快到尾声，有精力全力以赴。另外，我还有一个优势，我是C大毕业，何以琛律师和康加年建筑师也都是C大毕业，我相信我们之间会有共同话题。而且，我和何以琛律师还有过一面之缘……”
　　一面之缘？默笙抬头，恰好看到向来冷面的冰美人脸上罕见地爬过一丝红晕，不由一阵失神，心底竟涌起一股酸涩。
　　“C大毕业了不起啊。”坐在默笙旁边的梅姐立刻不满地嘀咕，她和陶忆静向来不合，此刻正怂恿着小红：“小红你干嘛不接？干嘛让这种人出风头？”
　　许是过于清高又风头太盛的缘故，陶忆静在杂志社的人缘并不好，不少老同事有意无意地孤立着她。小红和默笙向来不掺和在里面，此刻小红也只是玩笑着推辞：“不行，接了这个我男朋友非怀疑我要出墙不可。”瞄了瞄帅哥照片，“咦，为什么我觉得那个何帅哥很眼熟？默笙，你有没有觉得？”
　　默笙勉强笑了笑：“天下帅哥你都眼熟。”
　　说话间主编已经定了陶忆静，“忆静，那这个我就交给你了，相信你会圆满完成的。哈哈，不知道这算不算美人计。”主编开起玩笑。
　　众人哄笑起来，有男同事调侃：“要是我们陶美人能把人家律师搞定了，说不定我们杂志社以后可以省下一笔律师费了。”
　　“阿笙……阿笙？”主编叫她。
　　“啊，什么？”
　　“这个专题摄影部分比较轻松，你抽出点时间，尽量配合忆静。”
　　默笙怔一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拒绝，只好先点头答应下来，打算以后私下和老白换。
　　她，大概不适合出现在他面前。
　　目前默笙和陶忆静工作有交叉的地方是一个叫“白领公寓”的栏目，从介绍单身白领的居住环境入手讲述单身白领的生活概念，默笙负责摄影，陶忆静负责文字。这天上午工作告一段落以后，陶忆静说：“午饭一起吃吧，不过我约了个朋友，你不介意吧？”
　　“你有朋友，我还是先回去吧。”默笙有点为难。
　　“没关系的，你单独回去我们车费不好报销。”
　　陶忆静这么说，默笙也只好点头。
　　到了餐馆才知道陶忆静约的人叫葛丽，是法律时间的女主持人。
　　“师姐，这是我同事赵默笙，是摄影师，这次采访她负责摄影部分。阿笙，这是我在C大新闻系的师姐葛丽，现在是法律时间的主持人。”
　　“你好。”葛丽优雅地点头致意。
　　“你好。”默笙回礼，有想离开的冲动，这个世界真是小。
　　葛丽是那种典型的白领丽人，穿着时尚，举止大方，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主持人式的亲和笑容,闲聊两句进入正题：“忆静，你说你们杂志要采访何以琛？”
　　陶忆静点头，“是的，师姐，你能不能居中牵下线？”
　　“牵线？哪用我牵线，你们不是认识吗？”
　　“不过是几年前一起主持过一场迎新晚会而已，后来他就毕业了，现在他恐怕连我名字都不记得了。”她眼中闪过一丝失落，默笙看着她怅怅的神色，心里一动。
　　“这可说不定，美人总叫人印象深刻啊。”葛丽促狭地说。
　　“师姐！”陶忆静嗔道。“你帮不帮！”
　　“帮，帮。”葛丽还是笑得暧昧，“不过何以琛还没有女朋友，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肥水不流外人田，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金龟婿，而且人品实在没话说，师姐打包票。”
　　“师姐！你别在我同事面前胡说八道！”
　　“好，不说了。”葛丽这才想起一边还有人在，“赵小姐别见怪，我们一直这么开玩笑的。”
　　“啊，没事。”默笙浅浅笑了一下，低头搅着咖啡。
　　“忆静，你们杂志社怎么想起做这个？”
　　“师姐，如果杂志上介绍一个名牌大学毕业，事业有成，外表英俊的青年才俊，你会不会买来看看？”
　　“买，瞒着老公买。”葛丽捧场，“不过忆静，以何以琛的性格来说，他大概不愿意出现在一本女性杂志上。你不知道，当初请他来做特邀主持，我费了多大的劲。”说到这里她突然顿了一下，有点犹疑，“不过也不一定，也许……他愿意站在一个显眼的地方。”她不确定地说。
　　默笙搅拌着咖啡的手突然一顿，陶忆静看了她一眼，问葛丽：“师姐，你当初怎么说服他的？”
　　“当初啊……”
　　葛丽想起两年前她初次见到那个刚刚在律师界闯出名堂的校友，向他提出合作意向时，那个年轻律师一向冷静的表情好像有点恍惚和神不守舍，依稀仿佛听到他说，“这算不算站在了显眼的地方？”
　　后来又一次，让她感觉到也许这个年轻的律师并不像别人说的那样内敛而低调，那是有一次他问她收视率如何，她轻松地告诉他在同类节目中相当高的数字。
　　然后她听到他低声的自语，“那就是很多人看到……”
　　“是啊，很多人看到呢。”当时她这么重复着，现在想来，这位律师也许也喜欢公众关注吧？
　　“也许他会同意，我帮你说说看。”最后葛丽这么说。
　　吃饭的地方不能打车，要穿过一个广场。这个时候广场上的人流最多，很多厂家在广场上搭台促销。
　　陶忆静发现默笙越走越慢，忍不住催促，“快点走吧，快要上班了。”
　　“哦。”
　　看她眼神有点飘忽，陶忆静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
　　“啊？”像是被她惊醒，默笙的语气有点低落，“没什么，想起以前和他……一个同学在这里走散了，我找了很久才找到他。我就跟他说，要是再找不到他我就要爬到展示台上去了。”
　　“为什么？”
　　“他也这么问。”默笙黯然地一笑，“我说，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以琛在电视上露面，是希望她看到去找他吗？这次，换他站在显眼的地方？
　　或者，她又在自作多情了？
　　“你喜欢的人？”陶忆静问。
　　默笙没回答，良久陶忆静听到她好像说：“……很喜欢的人。”

第五章 回首
　　接下来几天默笙连续出外景，没再过问采访的事情，已经和老白说好换个CASE，应该不关她的事了。
　　这天拍摄完成的比较顺利，默笙早早地回到杂志社。在洗手间洗手的时候被阿梅和几个女同事拉住八卦。
　　“阿笙，你那个精英男人的专访可能不要做了。”
　　“怎么？”
　　“陶忆静连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就被拒绝了。真是笑死人了，当初她说得多满，现在丢脸了。”阿梅的语气听起来有点幸灾乐祸。
　　“是啊，听说她打电话到事务所，都是助手接的，借口说何律师病了。”
　　“病了？”默笙本来要出去了，闻言停下脚步，“是真的吗？”
　　“肯定是假的啦，昨天我还看到人家上节目了。”
　　这类节目一般都是提前录制的，以琛，他会不会真的病了？
　　坐在办公室还是不安，一会又自己嘲笑自己，赵默笙，你现在凭什么去关心他？已经轮不到你了。
　　“阿笙，电话！”老白把电话转给她，“好像早上已经打过两个来了。”
　　“嗯，我接了。”默笙拿起电话：“喂，你好。”
　　“赵默笙吗？”电话彼端传来男子温和的声音，“我是向恒。”
　　和向恒约的地方是城东一家叫寂静人间的咖啡馆。
　　略略寒暄后，向恒说：“找你可真不容易，幸好以琛提过一次你在杂志社当摄影师。”
　　看见默笙愕然地看着他，向恒一笑：“你这是什么表情，以琛提到你很奇怪吗？”以琛的确什么都不会说，但有老袁这个中年八卦妇男在，还是可以挖到点边角料。
　　侍者上前递上餐单。
　　点了饮料，向恒进入正题：“你大概很奇怪我找你出来。”
　　的确很奇怪，眼前俊雅斯文的男子默笙虽然认识，却并无深交。很长一段时间她对他的印象都只是“以琛的一个舍友”，连名字都弄不太清楚。直到有一次她跟着他们宿舍的人去吃火锅，那次是规定要携伴参加的，结果只有向恒一个人落单，有一个人调侃他说：“向恒，连何以琛都被人搞定了，你这个单身贵族还要当到什么时候？”
　　向恒叹气说：“你说的轻松，叫我去哪里找一个勇往直前百折不挠的赵默笙来搞定我？”话语中戏谑味十足。
　　偏偏以琛还凑一脚，很头痛地说：“你要的话送给你好了，正好让我清静清静。”
　　当时她在一旁真是无辜极了，什么话都没说都会祸从天降，这帮法学院的人啊，说话一个比一个损。
　　不过从此记住向恒。
　　见默笙有点恍惚，向恒突兀地开口：“其实我一直想不通，大学的时候为什么你会成为以琛的女朋友。你应该知道，那时候喜欢以琛的女生很多，比你漂亮聪明优秀的大有人在。”
　　默笙不知道他这时为什么突然提起从前，只是闭口不言，听他说下去。
　　他一副追忆的神态。“那时候我们宿舍的娱乐之一就是赌哪个女生最后能搞定以琛，有天晚上熄灯后又吵吵闹闹赌起来，有人赌的是我们系的系花，有人赌和以琛一起参加辩论赛的才女，我赌的好像是外语系的一个女生。”
　　他笑笑，想起年少轻狂。“以琛对我们这种活动向来持‘三不’政策，不赞成不理会不参与，看他的书睡他的觉随我们闹，可是那次他却在我们纷纷下注后突然说——‘我赌赵默笙’。”向恒看着她，“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名字。”
　　所以后来才会有人传她是他的女朋友吧，这些以琛从来没提起过。
　　“你可以想象我们对你有多好奇，后来见到你就更惊讶了。以琛一直有一种超乎年龄的沉稳和冷静，在我们的印象里他的女朋友也应该是成熟懂事的，而你，”向恒含蓄地说，“完全出乎我们的预料。”
　　“老实说，我开始并不看好你们，可是以琛却渐渐像个正常的二十岁大男生，他时常会被你气得跳脚，也会一时高兴就任我们差遣把一个宿舍的衣服都洗掉。唔，就是他生日那次……”
　　这种事会发生在以琛身上？多不可思议。
　　他生日那天，她跑遍了全城都没有买到满意的生日礼物，结果只能晚上十点多钟累得惨兮兮地出现在他宿舍楼下，两手空空地对他说生日快乐。
　　以琛板着脸问她：“你今天跑到哪里去了？礼物呢？”
　　她自然拿不出来，以琛凶凶地瞪了她半天，最后挫败地说：“算了！你闭上眼睛。”
　　她闭上眼睛，然后他低头吻了她，那是他们的初吻。
　　她还记得当时她睁开眼睛后傻乎乎对他说：“以琛，今天又不是我过生日。”
　　咖啡在杯子里微微晃动，“叮”的一声回到桌上。
　　这个人为什么要提那么多以前的事呢？不要说了行吗？
　　“你说的我要知道的事情就是这些？”她打断他。
　　向恒打住，脸上说不出是什么神情，半晌他看着她缓缓摇头说：“赵默笙，你真的心狠。”
　　是啊，她对谁都心狠。
　　向恒不再多话，掏出纸笔写了两行字递给她。默笙接过，上面写着一家医院的名字和病房号。
　　这是什么？
　　“以他那种工作方式，英年早逝都不奇怪，何况是‘小小’的胃出血。”向恒向来温和的声音冷凝，“我把医院的地址给你，去不去是你的事。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赵默笙！”他的语气饱含谴责，“人不能太自私！”
　　他说完结账走人，默笙坐着，被这个消息镇住了。纸片在手里紧紧地捏成一团，不长的指甲掐进肉里也是极疼，她却完全没意识到要松开。胃出血，医院，以琛……因为她吗？竟是因为她？
　　咖啡已经是冰凉，默笙推开咖啡馆的门，外面不知何时开始飘起雨。这个时候怎么可以下雨呢？尤其这雨竟淅淅沥沥的没个断绝。
　　居然轻易地就打到车，司机是个热情过头的人，听了她的目的地以后就开始不断地发问。
　　“小姐，是不是你朋友病了？”
　　“小姐，你在念书还是在工作了？”
　　“小姐……”
　　“小姐……”
　　默笙“嗯”“哦”的回答，眼睛看着窗外。司机的每句话都从她耳边过，却没有一句她听个明白。外面的景物一样样的从她眼前掠过，却不知道看到了什么。一路上居然没有红灯，那么快地就到了医院，那么轻易地就找到了以琛的病房。只是站在门前，那手却有千斤重，怎么也举不起来去敲那个门。
　　可是要走吗？那脚也有千斤重，怎么也移不开一步。
　　有那么一刹那，她竟觉得会这么永远下去，不敢靠近，又舍不得离开，于是宇宙洪荒，海枯石烂，她永远站在他的门外。
　　可是怎么会有永远呢？该来的总要来，怎么躲也躲不掉。门从里面被拉开，她来不及闪避，直直地对上那人。
　　以玫。
　　有些人似乎注定总要相遇，而且从来原因一样，比如说以玫和她。
　　默笙后来总在想，这个温婉如水又清丽如诗的女孩子那时是用怎样一种心情听她所爱的男子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妹妹”的？当初她皮厚兮兮对她自我介绍说“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而以琛没有反驳时，她又是怎样的一种痛彻心肺？
　　如今她看到她，居然对她温柔一笑时，那笑里面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酸楚？
　　哎！以玫以玫，好久不见。
　　“默笙，终于又见到你了。”
　　是啊，终于。
　　“你来看以琛吗？”以玫问，“他刚刚睡着，如果你有空能不能陪我去趟他家？我要去帮他拿些生活用品。”
　　默笙犹豫了一下，点头。“好。”
　　“他……没事吧？”
　　“没事。医生说只要多休息，注意饮食就好。”
　　“那就好。”默笙低声说。
　　一路上絮絮叨叨，不过是一些近况。以玫说：“我本来早就要找你的，却被公司突然外调，忙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以琛却突然病了。哎，我总算体会到职业女性的痛苦了。”
　　默笙说，“我怎么也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一个女强人。”
　　“你不也是？那时候老不务正业拿个相机乱拍东西，没想到会成为一个摄影师。”
　　默笙笑起来。“我现在还是在乱拍。”
　　以玫失笑，“你老板要是听到你这样说一定会气死……到了，就在这里。”她停下脚步，拿出钥匙开门，默笙脚步顿了一下，跟着她走进去。
　　以琛的家位于城西高级住宅区内的十二楼，房子很大，只是看起来空空的，一件多余的东西都没有，只有茶几上几本未合上的杂志才让这个房子看起来像有人居住。
　　“这几年大家都忙，偶尔才聚聚。”以玫边收拾东西边说，打开冰箱，她无奈地摇头，“果然什么都没有，他大概是天底下最不会照顾自己的人，上次我来居然看到他在吃泡面，忍无可忍的拉他去超市，没想到却遇见你。”
　　以琛一直是这样的，默笙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永远有比吃更重要的事，对这种人只有“你不吃我也不吃”的招数才能对付。
　　“哦，对了。”以玫突然说：“我快结婚了，你知道吗？新郎是我的顶头上司，很灰姑娘的故事。”
　　默笙愕然地望着她，“你要结婚？”
　　“对，我要结婚了。”她笑着点头，有些感叹，“以前不懂事才会对你说那种话，后来才知道，有些东西是争不来的，对以琛我早就死心了。”
　　“为什么？”
　　“大概因为我等不过他。他可以在几乎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一年又一年地等下去，我却不能。”以玫沉默了一下说：“大约三四年前，以琛赢了个大案子，我和他们所里的几个人一起去庆祝，他被灌醉了，我送他回来。他吐得一塌糊涂，我帮他清理的时候他突然把我抱住，不停地问，你为什么不回来？我都准备好背弃一切了，为什么你还不肯回来？”
　　以玫顿了顿，苦笑，“如果这些还不够让我死心的话……你跟我来。”
　　她拉着默笙来到书房，随手抽出一本书，翻到某一页递给她。“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止这一本书上……”
　　默笙怔怔地看着书页上写得很凌乱的诗句，从那潦草的字迹可以想象出下笔的人当时的心情是多么的烦躁苦闷。
　　“啪”地合上书，以玫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到了。
　　脑海中一个少女清脆带笑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时空传来。“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小时候，以琛的妈妈经常抱着我说要是她有个女儿就好了，而我妈妈就在旁边说要不我们两家的孩子换换。以琛从小就聪明懂事，我妈妈喜欢他大概比我还多。”回医院的路上，以玫说起一些往事，“我到现在还清楚记得阿姨的样子，可惜……”
　　“……他父母是怎么死的？”
　　以玫摇头说：“我也不太清楚，那时候我才九岁。好象是意外吧，叔叔从四楼失足摔下来，阿姨本来身体就不好，伤心过度没多久也去了。”以玫像是想起什么，顿了顿又说：“我听我妈有一次无意提起，阿姨死后，发现抽屉里该吃的药都没吃，说起来，也算是自杀。”
　　“自杀？！”默笙呆住。那时候以琛也才十岁吧，她何其忍心！
　　以玫点头，“阿姨大概很爱叔叔吧。”她若有所思，幽幽地说，“其实以琛很像阿姨……”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医院，走廊上碰到认识以玫的护士，护士小姐和善地对以玫说：“你男朋友刚刚换过点滴，现在又睡了。”
　　以玫向她道谢，笑着解释说：“他是我哥哥。”
　　走到门口，以玫突然将手中的东西都扔给默笙，“你拿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
　　东西并不多，然而默笙却觉得手上这些东西，是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默笙。”以玫幽幽地说，“我并不是输给你，我是输给他。”
　　默笙看着她渐渐走远，说不出任何话来挽留。
　　房门没锁，手一推就开了。这是一间双人病房，一张床空着，以琛的床位靠窗。开门的声音并没有把他惊醒，他挂着点滴，仍在睡。
　　心仿佛被一根无形的线缠住了，一步步地靠近他，那线一寸寸地收紧。
　　他躺在床上，脸容苍白而瘦削，睡梦中也蹙眉。重逢之后她其实并没有好好看过他的样子，现在终于可以。手指不自觉地划上他紧皱的眉头，然后刷过睫毛，想象着如果主人清醒，这双眼睛必定睿智而冷漠，有时候还会带着微微的嘲弄。
　　最后，停留在略微苍白的唇上。据说，有这种唇的人大多薄情，以琛以琛，你为什么不？难道你不明白，我们已经再回不到从前，七年的时间，什么都改变了啊……
　　然后，在她还没意识到她在干什么之前，她的唇代替了她的手指。她的唇上还带着屋外的寒冷，他的却意外的温暖，然而这温暖却让她蓦地一阵心酸，眼泪不知怎么的就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再也止不住。
　　直到，她的手腕被人狠狠抓住。
　　以琛！
　　他醒了？
　　默笙脑中顿时一片空白，眼睛被水光模糊，看不清他的样子，却能听到他怒极的声音。
　　“你这是干什么？”以琛咬牙切齿地说，“赵默笙，你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她张口结舌，所有思绪从脑子中飞走。有一段时间她只能这样不知所措地望着他模糊的样子，感觉握着她手腕的力道越来越大，好像恨不得把她的手腕捏碎才甘心。她想收住眼泪，它却不受她控制，而且越落越急。
　　怎么会这样？她清晰地听到心里曾经坚固的东西正在被打碎，这种破碎的声音让她感到害怕恐慌。而以琛的咄咄逼人声色俱厉让她胆怯，她也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她不是要彻底斩断过去连他一并排除在外吗？那么她刚刚又在干什么？她完全乱了。
　　逃走吧！这个念头一冒出来，立刻主宰了她的行动。她不知道自己哪里生出这么大的力气，竟然一下子挣脱了他的掌握，往门口跑去。
　　以琛厉声说：“赵默笙，你敢走！”
　　该死！
　　以琛看着她拉开门，猛的拔掉左手正在输液的点滴，下床去拦她。可是他正在病中，又在床上躺了那么久，脚步迈得又急，居然一个踉跄，狼狈地摔倒在病床边。
　　而这一切，默笙自然不知道。
　　她茫然地跟着一大堆人走进电梯，电梯里的人看了她一眼后又见惯不怪地低下头想着各自的心思。这医院里天天上演着生离死别，一两个这样泪流满面的人实在是再寻常不过。
　　走出封闭的电梯，大厅里嘈杂的声音一下子充塞了她的耳朵，人来人往之间默笙突然不知道何去何从。
　　能到哪里去呢？
　　不是早就知道了吗，这天下之大，竟没有一个没有以琛的地方。

第六章 离合
　　“何、何律师？”美婷吃惊地看着门口出现的人，“何律师，你不是在医院吗？”
　　“今天早上出院。美婷，等会你把ANAS公司那个案子的资料拿到我办公室来。”以琛边走边说，“这几天有没有什么重要留言？”
　　“有。”美婷立刻翻出记录报告了几个重要消息，犹豫了一下又说：“何律师，‘秀色’有个女记者打了好几个电话来，说要为你做一个专访，还亲自来过一次。她说是你校友，你要不要回个电话过去？”
　　听到“秀色”的时候以琛的眼眸微微一闪，随即又平静无波。“不必了，下次她若再打电话来就直接回绝掉。”
　　“好。”美婷点头，终于有何律师回来的感觉了，处理事情干净利落，决不拖泥带水。
　　向恒从检察院回来就直接推开了以琛办公室的门，看到他果然埋首文件中，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我听到美婷说还不相信，你能不能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哪回事？”以琛从文件中抬头看着他，他脸色还带着一点白，目光却是清湛有神的。
　　“不要跟我装傻，我记得你后天才能出院吧，请问你现在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提前出院了。”
　　向恒抚头，虽然自己就是律师，但是不得不承认跟律师说话就是麻烦，答了等于没答。“你是不是不要命了？事务所没有你也不会倒。”
　　“这倒未必。”以琛扬扬手中的文件，“我记得这方面你和老袁并不擅长。”
　　向恒哼了一声。“我们再不济也不会在谈判桌前倒下。”
　　“向恒。”以琛靠在椅背上，有些无奈地看着老友，“我不会拿自己开玩笑。”
　　“正常的时候你是不会……”向恒看了看他，直截了当地问：“她去了？”
　　以琛眼神暗了暗，不答反问：“你找她的？”
　　向恒点头，看了看以琛的脸色，叹气，“看来我是弄巧成拙。”
　　“不，我要谢谢你。”以琛淡淡地说，“若非她给我重重的一击，我怎么会彻底的清醒。”
　　“你……”向恒张口，又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放心。”以琛看着他，一脸平静，“我和她已经彻底结束了。不，应该说，我的一厢情愿彻底结束了。”
　　晚上十一点，以琛停好车走入电梯，脑子里还在转着后天谈判的细节。这段日子他好像都没有在十点以前回来过，手头好几个案子同时进行，天天忙得天昏地暗。向恒早放弃劝他，老袁则整天乐呵乐呵地算着本季度收入会增加多少，笑嘻嘻地说要给他准备一副最好的棺木。
　　其实他何尝不是疲惫万分，只是他太需要这种忙碌。
　　电梯“叮”的一声，十二楼到了。以琛走出电梯，边掏钥匙准备开门。所有动作在看到门口的人的瞬间僵住。
　　她穿了一条薄薄的毛衣，抱膝坐在他家门口，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睛怔怔地盯着前方的地面。
　　听到脚步声，她抬起头来。她看起来竟然比他这个病人更加憔悴，又清瘦了些，下巴尖尖的，愈显大的眼睛在看到他的刹那闪过慌张，整个人好像陷入了某种困境而走投无路。
　　谁都没有出声，以琛停滞了三秒，视而未见的举步从她身边走过。
　　平稳地开门，走进去，然后反手关门。
　　关门声却始终没有响起，他的衣袖被一只手紧紧地攥住。
　　“以琛。”他听到她的声音，低低的小小的，仿佛小动物的呜咽一样可怜，“你还要不要我？”
　　她知道她在说什么？！以琛只能狠狠地转身瞪着她，神情仿佛见了鬼。她的声音又小又轻，可是这样寂静的夜晚他怎么可能听不明白，他努力抓回一丝理智，想扯回他的袖子，她的手却顽固地拉着不放。
　　很熟悉的赖皮劲儿，以琛发现自己竟然可耻地怀念着。
　　“放开。”
　　也许是他的声音太严厉了，她的手竟然颤了一下，然后手指慢慢地慢慢地一根根地松开。
　　她低着头，以琛看不见她表情，脑子里却浮现出此刻她委屈而难过的样子。
　　每一个表情都清晰得历历在目，清晰得让他下一刻就会心软。
　　再不管她，以琛径直走上阳台上，寒冷的夜风使他清醒了许多。她向来都有把他弄得乱七八糟的本事，以前如此，现在更是如此。所以他更要冷静，不然必定溃不成军。
　　他走回客厅，她还瑟缩地站在门外。“进来。”声音已经恢复冷静，“你要喝点什么？我这里只有啤酒和纯净水。”他记得她最爱喝那些花花绿绿的东西。
　　默笙摇摇头。
　　以琛没有强求，在沙发坐下，完全是主人招待客人的架势。“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默笙料不到他那样客气生疏，顿时有些不知所措。“我、我今天去医院，医生说你已经出院……”
　　“如果你是来探望病人，那你可以回去了。”以琛打断她。
　　默笙说不出话来。
　　以琛看着她，略略讽刺地说：“如果我刚刚没听错的话，你似乎是想红杏出墙，而我很荣幸地成为你看中的……”他停住没说，可默笙完全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脸色蓦地发白，言语能伤人到什么地步，她总算见识到了，难堪之下只能挤出几个字。“我没有。”
　　“没有什么？”以琛紧迫的视线盯着她，“难道你没有结婚？那只不过是你用来挡我的借口？”
　　虽然是疑问的语气，却带着九分的笃定，他的怀疑是有依据的，他知道她一直一个人住，她甚至还去相亲……
　　如果是这样，以琛心中浮起淡淡的苦涩，挡他的借口啊。但是，那隐隐的喜悦又不住地从心底冒出来。
　　然而默笙却没有给他期望的答案，局促转开的目光里流露着淡淡的……不安。
　　不用她说，以琛也完全明白了。什么理智，什么冷静全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愤怒和难堪充塞他整个身躯。
　　何以琛，这个一厢情愿的小丑你还要当到什么时候！
　　“好，你告诉我你要我做什么？在中国的秘密情人，还是你见不得人的外遇？赵默笙，告诉你，你想都不要想！”他要努力控制自己才能不让自己的手掐上她的脖子。
　　“不是……我……我和他……”默笙被他的怒火吓住了，断断续续的语不成调，她和应晖的事三言两语根本说不明白，情急之下唯一想到的是。“我离婚了。”她叫了出来，反而镇定了些，无意识地重复一遍。“我离婚了。”
　　离婚了？以琛的脸色更加阴寒，他怒极反笑。“你凭什么以为我何以琛会要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默笙呆住，眼神渐渐暗淡，肩膀微微地塌下去了。早料到是这样不是吗？她又何必来这一趟，让自己死掉的心再死一次吗？仅仅因为那几句诗，因为那张照片就孤注一掷的自己是多么可笑！
　　可是仍然想让他知道啊，“我和他之间并不是这样的……”默笙徒劳地想解释。
　　“够了！”以琛忍无可忍地喝断她，“你不必向我描述你和你前夫之间的种种，如果你想获得同情和安慰，那么你是找错人了。”
　　她嘴唇掀了掀，终究没有说下去。说与不说，其实没什么区别的不是吗？事实已经无法改变。
　　“我走了。”默笙站起身，没有看他，声音微颤地说：“打扰你了，对不起。”
　　他没有拦她，仿佛陷入了某种难解的迷思。
　　她打开门，却听到他在身后说：“等等。”
　　回头，他从沙发中站起来，拿起桌子上的车钥匙。“我送你回去。”
　　默笙怔了怔，摇头。“不用，我自己可以。”
　　“你的确可以。”以琛嘲讽地说，“然后不小心出了什么意外，我就是嫌疑犯，那时候我们真要牵扯不清了。”
　　律师的思维都这么缜密吗？默笙万分艰难的吐出几个字，“麻烦你了。”
　　“这辈子最后一次了。”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从来没有坐过开这么快的车，开车的人看来一脸的冷静，车速却疯狂得吓人。等车子终于停下，她已经脸色苍白手脚发软了，而以琛却神情平和的像刚刚才散过步。
　　“给我一个理由。”他看着前方说。
　　她看着他漠然的侧面，胃里难受得无法思考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告诉我，你爱我。”
　　默笙怔住，突然哽咽，“以琛，我……”
　　“行了！”他突然又粗暴地打断她。“不要说了！”
　　她无所适从地望着他阴晴不定的表情。
　　半晌，他说：“你走吧。我明天给你答复。”
　　也许是晕车的缘故，这晚她睡得一直不好。早晨似睡非睡间手机一响，她几乎是立即接起来。
　　“喂。”
　　“我在你楼下，你带好身份证下来。”
　　他说完就挂断，默笙根本没机会问什么，拿好东西匆匆奔下楼。以琛的车停在对面，默笙犹豫了一下拉开车门坐进去。
　　“身份证带了吗？”
　　“带了。”默笙有些疑惑，“要身份证干什么？”
　　“去民政局。”以琛淡淡地说。
　　“民政局？”默笙有点模模糊糊的概念，又不太明白。
　　“是的。”以琛漠然的仿佛在说一件与他无关的事。“我们去登记结婚。”
　　结婚？！默笙惊愕地看着他，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以琛……”
　　“不想去就下车。”以琛看都不看她，抛下这一句。
　　她看着他决绝的神色，陡然间明白了。他是在逼她，也在逼自己，不管结果如何，他要一个了结，而且一点反悔的余地都不留。如果她现在下了这个车，那么他们今后就真的再无可能了。
　　默笙深呼一口气。“我去。”
　　“你确定？”
　　默笙点头，一切已定，她反而平静了。“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如果将来注定你是我的丈夫，那么我何不早一点行使我的权利。”
　　他撇开头，冷硬地说：“而事实证明，这种想法只会造成错误，你还要重蹈覆辙？”
　　默笙眼神一黯，“开车吧。”
　　民政局里早有几对新人在等着，对对卿卿我我如胶似漆，唯独她和以琛，像两个独立的雕像般僵立在一旁，惹得别人频频注目。
　　坐在默笙身旁的圆脸女子好奇地看了他们许久，默笙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礼貌地朝她笑了一笑。她也回笑，借机搭起话来：“你们也是来登记的？”
　　呵！问得真妙。默笙点头。
　　她望了以琛一眼，羡慕地说：“你老公很帅哦。”
　　“喂喂喂。”她旁边的小个子年轻人立刻抗议地拉过她，“你更帅的老公在这里！”
　　“有吗？”圆脸女子表情间尽是怀疑，突然指着外面的天，“啊！快看快看，为什么有那么多牛在天上飞来飞去？”
　　她老公立刻默契地接口：“因为你老公我在这里用力的吹。”
　　默笙忍不住笑起来，他们的幸福多么明显，满满的都要溢出来，如果……她望了望身边的以琛，他侧头望着窗外，面无表情。
　　“喂，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啊？”圆脸女子问她，似乎对他们充满了好奇。
　　怎么认识的？“很久以前的事了。”默笙不好拒绝她的热情，回忆说，“那时候我刚刚上大学，喜欢摄影，老带着相机到处乱跑，有一次看到他站在树下发呆，不知不觉就按了快门，被他发现……”
　　“我出去一下。”
　　以琛突然站起来，打断了她的叙述，也不等她说什么，径直走了出去。
　　圆脸女子看她的目光已经从羡慕变成了同情。“呃……你老公很酷哦。”
　　“是啊。”默笙尴尬地附和。
　　一会儿工作人员出现，还不见以琛回来，默笙出去找他，他站在门外，背对着她抽着烟。
　　“你现在还可以走。”他听出她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地说。
　　知道他看不见，可仍然摇了摇头。“进去吧。”
　　“默笙，这是你自己选择的。”他在她头顶沉沉地说，“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初秋的天气，明明还应该不太冷的，默笙却突然感觉到那风里吹来的寒意，从脚底一直凉到心上。
　　接下来是一连串的程序。默笙不免觉得不可思议，就这些东西，几张纸，几个印章，居然就可以把两个本来毫不相关的人拴在一起一辈子了，不管他们曾经如何。
　　一个多小时前，她都没有想到她和他居然会成为夫妻，这样急剧的变化几乎让她怀疑现在的一切是否真实……
　　“签字！”耳边突然响起以琛阴沉的声音，“现在你没有机会反悔了。”
　　她这才回神，发现自己在签字之前愣太久了，连忙签下自己的名字交给狐疑的工作人员。
　　“小姐。”工作人员拿过表格，迟疑的再问了一遍，“你真的是自愿的吗？”
　　以琛的脸色差极了。
　　“当然。”默笙笑着说，“刚刚我在想，家里的窗帘选什么颜色好。”
　　从民政局出来，以琛扔了一把钥匙给她。“把你的东西都搬到我那里去。至于窗帘的颜色，你爱换就换好了。”他微微讽刺地说。
　　默笙没注意他的嘲讽，握着手中的钥匙，有些心神不定，太快了，可这是必然的不是吗？
　　以琛又从皮夹里拿出一张银行卡。“所有的支出都从这上面支付，密码是XXXXXX，记住了？”
　　默笙点头又急忙摇头，“不用给我，我自己有的。”
　　以琛冷凝着脸说：“我不希望我们结婚第一天就因为这个而闹矛盾。”
　　默笙知道他固执，无奈地接过，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那你呢？”她怎么感觉他完全把他自己排除在外。
　　“我？我要去广州出差一周。”他抬腕看表，“一个小时后的飞机。”
　　她大概是世界上最独立的新婚妻子了。
　　结婚第三天晚上，默笙在以琛家的客厅，对着一大堆从她那里搬来的东西，发呆。
　　这些东西放厨房，这些放书房，还有这些摄影器材，她需要一间暗房……她的衣物放哪里？主卧室？
　　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他？她盯着电话。
　　一阵悠扬的铃声响起，若不是铃声相差太大，她几乎要反射地接起电话了。
　　打开门，默笙一愣，这个一身家居打扮的女子她认识，赫然是小红嘴里的“狐狸精”小姐，她看到她也颇为讶异，不着痕迹地打量她一眼，问：“以……何律师在不在？”
　　“他出差了。呃，你要不要进来坐坐？”默笙客气地说。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她走进来，自我介绍说：“我姓文，曾经是何律师的当事人，就住在楼下。”
　　她看着默笙，有些疑惑。“我们是不是见过？”
　　原来她没有认出她来，默笙点点头，提起她们都认识的人。“顾行红。”这是小红的大名。
　　“对了，你就是那个陪她相亲的人！”文小姐恍然大悟，又若有所思地说：“原来你和何律师认识，怪不得。”
　　默笙不解地望着她。
　　文小姐耸耸肩说：“我是说怪不得何大律师会亲自接我下班谈案子，原来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是托你的福。”
　　她将手中的袋子扔给默笙。“这是我包的馄饨，有多，就拿来了。真是的，害我白白自做多情一番。”
　　这位小姐外表娇柔，说话却是爽快又麻利，看她和小红吵架就知道。默笙承认又不是否认又不是，颇为尴尬。
　　文小姐挥挥手，“就这样，我走了。”默笙送到她门口，她突然问起小红，“她还在不停的相亲？”
　　默笙在她眼中捕捉到一抹关心，摇头回答：“不了。她快定下来了。”
　　文小姐目光一闪。“不是搞游戏软件的吧？”
　　“不，是个外科医生。”
　　“那就好。”文小姐松了一口气的样子。“她总算想开了。叫她不要恨我，那个男人爱的不是我。”她说到这里又反悔，“不，现在还是不要告诉她了。”
　　她走了，默笙看这手中的馄饨，略一犹豫，拎起电话，拨以琛的手机。
　　电话响了三声后被接起。
　　“喂。”他低沉的声音传来。
　　“喂。”默笙应了一声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和平常不太一样，急忙平心静气，“是我。”
　　“有什么事？”
　　“呃，是这样……刚刚楼下的文小姐送了一袋馄饨来，还有她说谢谢你上次帮她的忙。”默笙一说完就知道自己选了一个最差的开头，懊恼已经不及。
　　果然那边静默几秒，响起他嘲弄的声音。“你在怀疑什么？放心吧，就算我曾经对她有过什么想法，那也是‘未遂’。”
　　言下之意，她这个“已遂”的人是没资格质问他的。默笙理智地转开话题，“我想问问你那间储物间可不可以改造成暗房？”
　　“随便。还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有……嗯，我的东西放到哪里？”
　　那边顿了顿。“何太太，你的丈夫身心健康，暂时没有分居的打算。”他讽刺地说。
　　这个电话打得真是糟糕透了。默笙握紧话筒，最后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周五晚上。”
　　“好，我等你。”默笙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说完才意识到这句话有太多涵义在里面，不由屏息。
　　那边也沉默，然后咯的一声，电话里传出茫音，默笙呆住，他居然就这样把电话挂了！
　　何以琛收起手机，推门走进包厢，外贸公司的李总一见他进来就起身敬酒：“何律师你跑哪里去了，来，我再敬你一杯，今天的谈判实在太精彩了。”
　　以琛应酬地笑笑，碰杯，一干到底。
　　无非一些恭维和场面话，吃了一个多小时，李总说：“何律师，我看我们也吃得差不多了，不如换个地方如何？”
　　一群男人立刻意会，暧昧地笑起来。
　　看他们的样子不用说也知道是什么地方，以琛连忙说：“李总你们去吧，我先回饭店了。”
　　“何律师，你这就不够意思了。”李总故意拉下脸来。
　　以琛苦笑着说：“实在是家里老婆管得紧，喏，刚刚还打电话来查勤，一会儿要是打到饭店我不在，回家恐怕要不得安宁了。”
　　一群男人立刻一副心有戚戚焉感同身受的表情，李总说：“既然何律师坚持，我们就不强求了，让小杨送你回去吧。”
　　司机小杨站起来要送他，以琛婉拒：“不用了，饭店不远，我走回去，路上正好看看夜景。”
　　好不容易脱身，以琛不想回饭店，脚步一转，往反方向走去。
　　广州是一个太璀璨的城市，很容易就叫人目眩神迷，迷失方向。以琛漫步在某个广场，穿梭在老人，情侣，孩子中间，享受这闹中取来的安静。
　　忽的白光一闪，以琛转头，身边有人在拍照。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大概也是游客，在广场上拍照留念。
　　莫名其妙地就想起她，第一次见到她，也是这样的白光一闪，然后就看到一个女孩举着相机笑眯眯地看着他。
　　任何人被偷拍都不会太高兴吧，但他当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皱着眉头瞪她。
　　她一开始被他瞪得有点心虚，但立刻理直气壮起来，恶人先告状地说：“喂，我好好的拍风景，你为什么突然冒出来？”
　　他本来还有点生气的，但被她这样一说，真不知道是气好还是笑好，只好不理她，举步离开。没想到她竟然追上来问：“喂，你为什么走了？”
　　如果这时候还不懂得反击真是枉为法律系的高才生了。“你不是要拍风景吗？我把它还给你。”
　　她登时脸涨红，半晌讷讷地说：“好吧，我承认我偷拍你。”
　　懂得认错还算有救，以琛迈开脚步，她却不紧不慢地跟上。走了一段以琛忍不住回头。“你跟着我干什么？”
　　“你还没有告诉我名字，系别啊。”她无辜地说。
　　“为什么要告诉你？”
　　“你不告诉我我怎么把照片给你呢？”
　　“不需要。”
　　“哦。”她点点头，一副没关系的样子。“那我只好洗出来以后到处去问啦。”
　　他不敢相信。“你站住。”
　　“干什么？你担心我找不到你吗？”她一副你别着急的样子，“虽然全校有好几万人，可是有志者，事竟成，我一个个的去问，总会问到的。”
　　那他也不用在学校混了，以琛咬牙切齿：“何以琛，国际法二年级。”说完转身离开，走老远还能听到她的笑声。
　　过了两天她果然找到他，献宝似的掏出照片，照片上的他在夕阳下沉思：“你看你看，我第一次把光影效果处理得这么好呢！你看到阳光穿过树叶了吗？”
　　而他却是一抬头，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
　　她是他灰暗生命里唯一的一缕阳光，但这缕阳光却不唯一的照耀他。
　　那离开的七年，另一个男人……
　　以琛闭上眼睛。
　　承认吧，何以琛，你嫉妒得发狂。

第七章 若即
　　新一期“秀色”已经发行，封面上笑得志得意满的年轻男子是建筑届的新秀，近两年他在国际设计展上得了不少大奖，声名正隆。
　　“可惜啊，就是不够帅。”小红无限遗憾地评论。
　　“那个何律师帅啊，可惜就是有人采访不到。”阿梅大声说。
　　“阿梅你别这么说。”小红有些受不了她的尖刻。“忆静已经尽力了。”
　　默笙恰好走到她们那块，听到这些不由看向陶忆静，她正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低头安静地写着文案，并不理会别人。
　　默笙突然有点心虚，又有点内疚。
　　“阿笙阿笙。”小红突然想起什么，谄媚地摇起她的手臂。“我们朋友一场，一点小忙你不会不帮的吧？”
　　默笙立刻生出一种不详的预感，小心翼翼地问：“小红，你跟那个外科医生，嗯……有问题了？”不然怎么又要去相亲。
　　“讨厌！你想到哪里去了！”小红嗔叫，双手捧着脸，一副人家现在好甜蜜的样子。“是这个啦！”说着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张大得有点夸张的纸，哗的一声在她面前抖开。“看清楚了没？”
　　清楚了，也晕了。纸的最上面居中写着“采购清单”四个大字，下面密密麻麻列着各种牌子的衣服，鞋子，化妆品……还有数码摄象机？
　　真是五花八门，默笙看得眼花。“小红，最近物价要上涨吗？”这简直是“抢购清单”嘛！
　　“嘿嘿，不是决定你和陈姐她们去香港吗？别转移话题，一句话，说，带不带？”
　　消息传得真快，默笙叹了口气。“有什么好处？”
　　下班后，小红的那位程医生请客吃饭，饭桌上小红不断地提醒她。“阿笙，你知道什么叫吃人的嘴短的哦？”
　　默笙哭笑不得，“放心吧，我一定会帮你拿东西拿到‘手软’的。不过，小红……”默笙凑到她耳边，悄悄地说：“你不要保持淑女形象了吗？”
　　哎呀！她又忘记了！小红反射地挺腰坐直，收起一副讨债的嘴脸，扯出弧度完美的微笑。默笙看见那位举止优雅的程医生眸子里笑意不停闪动，他分明是早已发现，而且乐在其中。
　　不由也一笑，小红终究与过去挥别。
　　饭后独自回家，上了公车才发现自己搭错了车，这路车是开往她原来住的地方的，赶紧在下一站下车，看看表，七点都没到，也不急着回去了。
　　逛了许久的超市，九点多才到家，打开门，屋里空荡荡的。
　　走进厨房，把袋子里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味精，色拉油，盐，酱油……厨房里什么都没有，以琛平时究竟是吃什么的？
　　卧室里还有些衣服没有收拾好。打开衣柜，里面整齐地挂着以琛的西装衬衫，单调而冷清。他似乎偏爱灰色调，默笙把自己的衣服挂在他的旁边，然后傻傻地看着，突然就想微笑。
　　却又心痛。
　　以琛……
　　以琛。
　　脱了鞋子躺在床上。这两天她一直都睡客房，现在却突然不想离开。一种莫名其妙自己也难以说清的心情在胸臆间泛滥，或许因为明天。
　　明天，周五，以琛就要回来了。
　　迷迷糊糊的衣服都没脱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半梦半醒间好像听到有人走动的声音，她翻了一个身，好半晌醒过来，屋里一片漆黑。
　　再次醒来已经是天亮，掀开被子起床……被子？默笙愣了愣，嗯，大概是晚上冷了自己扯过来盖的。
　　快速地刷牙洗脸，镜子里她的头发有点长了，不断落到眼睛上，要找个时间去剪剪。拿好东西出门，门一开，愣住。
　　一身西装笔挺的以琛站在门外，手里还拿着钥匙，像正准备开门。
　　默笙睁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人，“以琛？”他怎么会在这里，不是说晚上回来的吗？
　　“嗯。”以琛收起钥匙，草草地应了一声，经过她走进客房。
　　一会儿出来，手里多了份文件，看到她还在门口傻傻地杵着，他皱起英气的眉。
　　“你不去上班？”
　　“呃，就去了。”
　　不知怎么的，默笙有些局促。第一次真实地意识到他们的关系不同了，而以后，都要这样，每天早晨，第一个看到的都是他……
　　“我送你过去。”
　　默笙跟在他后面走进电梯。“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了。”事务所和杂志社，一南一北的方向。
　　以琛按下地下一楼停车场的按钮，淡淡地说：“我去X区法院，正好顺路。”
　　“哦，那好。”原来是这样。
　　车上默笙想起问他：“你……昨天晚上回来的？”不然怎么会有文件掉在客房。
　　“对。”以琛简略地回答，注意力都放在路况上。
　　默笙抿唇。“什么时候……为什么不叫我？”
　　“十一点多。”他微微不耐地回答，顿了一顿又说：“没有必要。”
　　默笙眸光微微黯淡，转向车窗外的世界。现在正是上班的高峰期，路上堵得一塌糊涂……他们，也要这样一直堵下去吗？
　　“以琛，中午你在X区的话，我们能不能一起吃饭？”
　　以琛蓦地一动，转首，默笙正看着窗外，声音轻轻的，对着谁说？
　　他转回视线，漠漠然的声音。“中午我应该不在。”
　　事实上，早晨也不在。
　　“以琛？”老袁铜铃大的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推门走进事务所的人，学小女生用手把眼睛擦了又擦，“难道我的眼睛有问题，出现了幻觉？”
　　“我看有问题的不止是眼睛。”以琛瞥了他一眼，走进办公室。
　　大块头屁颠屁颠地跟在他后面进来坐下。“昨天下午七点多跟你联系的时候你还在广州，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那时我正在机场。”以琛坐下翻开文件说。
　　“事情都办好了？”
　　“差不多。”
　　他说差不多就是一点问题都没有了。老袁有时候不得不佩服这个师弟，广州的事情要在一星期之内解决本来就嫌紧凑，现在他居然能提前一天完成，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昨天到家很晚了吧？干吗这么急，你今天再回来也不迟。”老袁嘀咕着说，“要不是知道你跟我一样是孤家寡人，我都要怀疑你是赶着回来陪老婆了。”
　　本来在文件上匀速书写着的钢笔猛地一顿，在纸上划出重重的一道痕迹。
　　以琛从文件中抬头，毫不客气地下逐客令。“老袁，如果我没记错，今天早上你要出庭。”
　　美婷看到以琛从会议室出来，立刻把手里的资料递给他。“何律师，你要的资料我已经打印出来了。”
　　“还有这个是C大百年校庆的邀请函，和向律师袁律师他们的一起寄来的，我帮你单独拿过来了。”
　　“谢谢。”以琛颔首接过，翻开印着C大标志性建筑的精美邀请函，上面写着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
　　美婷抬头看看墙上的钟，五点四十。“何律师，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下班了。”
　　“没什么事了，你可以走了。”
　　“那我先走了。”美婷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突然想起，“何律师，刚刚你的手机响了好几次。”
　　见当事人的时候没把手机带着，里面有两通未接电话。一通是另一个当事人打来，以琛立刻打回去，谈了几分钟，挂断。还有一通……手指按下绿色按钮。
　　对方立刻接起。“以琛。”
　　“什么事？”他的声音又稍嫌冷淡。
　　“唔。”对方似乎被他的冷淡所阻，顿了顿才说，“以琛，我的钥匙找不到了。”
　　她在马路对面等他，包搭在肩膀上，穿着大领子毛衣，低着头数着地上的格子。
　　红灯。他停住脚步，远远地看着她。
　　有很多东西没变。她还是喜欢穿毛衣，二十五六的人了仍然穿得像个学生。她等人的时候还是喜欢边等边数地上的砖格。
　　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这次她等的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匆匆的走过人行道，默笙旁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个胖乎乎的老外，笑眯眯地在说什么。以琛放缓脚步，徐徐地走近，隐约听到那个老外说：“……youroralEnglishisperfect.”
　　“Thanks，I&#039;vebeenthereforsevenyears.”
　　很流畅的英文完全不需思索地从她口中吐出，像母语般自然，以琛插在衣袋里的手不自觉地一握。
　　恰好她一偏头看见他，朝他笑了一笑，对那个老外说：“Myhusbandiscoming,maybeheknowshowtogothere.”
　　又问他：“以琛，你知道XX路怎么走吗？”
　　他点头，直接告诉那个老外，胖胖的老外连声谢谢地走了。
　　只剩下他们两个，默笙突然讷讷，对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以琛开口：“你的钥匙呢？”
　　“呃……大概掉了。”她不自在地低头，不看他的眼睛，“不然……就是早上没有带出来。”
　　以琛敏锐的目光打量着她不自然的表情，心里缓缓升起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他若看不出她的心虚真枉费他在司法界混了，赵小姐以后若犯了罪最好保持沉默，不然肯定三言两语就原形毕露。
　　“走吧。”他突然迈开步子走在前面，抑制那种在心底暗暗漾开的心情，那因为她小小的心思，因为她那句“Myhusband”而荡起的涟漪。
　　“去哪里？”默笙追在他身后问，那里不是回他家，唔，他们家的方向啊。
　　“吃饭。”
　　吃饭？默笙连走带跑地赶着他过快的脚步。“……我们回去吃好不好？先去超市买菜，现在还不晚。”
　　她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又是为了谁？
　　以琛一涩，声音猛地低了十度。“不用。”
　　不用就不用，可是……能不能不要走这么快。
　　“以琛，慢点。”默笙微微气喘地说，手很自然地拉住他的衣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样的动作是多么的亲密。
　　以琛却是心突的一跳，一低头，就看见她白皙的手指扣在他铁灰色的西装袖子上。
　　没有说什么，放慢了脚步。
　　七拐八拐地进了一个小巷子，走进一个很普通的小饭馆。默笙好奇地打量着小店的四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过话说回来，往往越不起眼的地方越容易出现美味，以琛会老远的带她来，肯定是不错的。
　　老板热情地迎上来招呼：“何先生，好久没来了。”
　　默笙惊讶极了，他居然是一口Y市方言。
　　“最近比较忙。”以琛也用方言回。
　　老板好奇看着默笙，“何先生，这位小姐是你女朋友？第一次见你带女朋友来，很漂亮哦。”
　　以琛笑笑：“哪里。这是我太太。”
　　“太太？何先生结婚了？”
　　老板叫起来，惊叹了两声，转而对默笙说，“何太太你真好福气，嫁到何先生这样的人。何太太是哪里人？”
　　“我也是Y市的。”默笙听得懂，却不会说方言，因为母亲是外地人的缘故，家里一直说的是普通话。
　　老板一边聊着闲话一边把菜单子拿出来。以琛示意默笙点菜，默笙接过翻了翻，发现这家店的招牌菜都和笋有关，笋片滑鸡，鲜笋肉丝，鲜笋炒酸菜……这倒也不奇怪，Y市本来就盛产笋，现在又是当令。
　　她很爱吃笋，不过……还是别点了。
　　一会儿点好菜把单子递给老板，老板看了看，居然责怪地说：“何太太，你也是Y市人，怎么不吃笋？”
　　不吃笋很奇怪吗？以琛就不吃啊，以前一起吃饭的时候他老说笋有一股怪味道，她怎么骗也不肯吃一口的。
　　“……何先生每次来都点的。”
　　菜一道道地端上来，以琛的筷子始终没有碰过笋。
　　默笙涩涩地说：“怎么不吃呢？老板说……”突然说不下去了。
　　他每次来都点，为什么呢？
　　以琛沉默，久久开口，寥寥的四个字。“盛情难却。”
　　她恰好一片笋在嘴里，却再也尝不出那股鲜甜，咽下去，像以琛说的，有股怪味道。
　　眼角看到那老板正操着一口Y市普通话热情地招呼着刚上门的客人，大声地吹着店里的招牌菜有多好吃多好吃。
　　真的。
　　盛情难却。
　　“你不回去吗？”从小饭馆出来，拿着以琛给她的钥匙，默笙迟疑地问。
　　“我去事务所，还有些事要处理。”以琛淡淡地说。
　　“哦。”钥匙紧紧地攥在手里。“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以琛看着她，眼中闪着奇异的光。“你要等我？”
　　“……嗯。”默笙点头，又讷讷地解释原因，“你的钥匙在我这。”
　　“事务所里有备用的，你不用等我。”他收回在她身上的眸光，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语气更淡了，甚至带了点自嘲。“我也不习惯让人等。”
　　从来回去，都是一室冷清。
　　又是十一点。
　　以琛开了门，手指习惯性地摸向墙上的开关，却在快要按下去的时候停住。
　　灯亮着。
　　他放下手，环视一下屋内，电视机开着，人却不见影子。
　　走过去关电视机，经过沙发时眼角瞥到上面蜷缩睡着的人，蓦地止步。
　　以琛瞪着那张熟睡的脸，真想把她摇醒骂一顿。
　　这么冷的天就睡在沙发上，她有没有脑子？
　　明明又气又恼，却只能弯下身，小心翼翼地把她从沙发上抱起来。
　　软软的身躯填满他空虚的怀抱，温暖的气息轻悄地呼吸在他冰冷的西装上。
　　这些年，从来不敢幻想有这么一天，她又是这样触手可及，一伸手，一低头，默笙就完全属于他。
　　微微垂下头，脸颊摩擦她柔软的脸颊，在外面睡了那么久，居然还是暖暖的。
　　怀里的默笙突然不适地动了动，躲开他的触碰，以琛屏住呼吸，她醒了？
　　而她却是自己找了个更舒服的位置，头往他怀里埋了埋，更深地睡去，浑然不知有人因为她小小的动静而心潮起伏。
　　她……唉，以琛暗暗叹息，那越来越柔软的心情再也控制不住了。
　　手肘推开卧室的门，把她放在床上，她在睡衣外面加了件开襟毛衣，以琛犹豫了一下，还是动手帮她脱掉，扣子一个一个解开，呼吸竟渐渐有点乱了。
　　轻轻地托起她，把外衣从手臂中褪下，隔着睡衣，那背上柔软肌肤的触感也让他心跳快得不能自抑。
　　扯过被子来帮她盖好，以琛迅速地起身走开。
　　再呆下去，他不敢保证自己不会用某种方法吵醒她。
　　在外面的卫生间清洗一下，以琛走向客房。经过主卧室的时候脚步顿了一下，突然想起什么，推开房门向床上看去。
　　果然！
　　被子只有一半在她身上，另一半拖在地上，一只脚大大方方地露在外面。
　　短短十几分钟，就能睡成这样，看来以前她说自己睡相只是“有点差”真是太含蓄了。
　　知道她睡相差，是唯一一起度过的那个冬天，默笙连连感冒，两个月里竟然感冒了五次。问她原因，开始怎么都不肯说，后来才很不好意思地开口：“我晚上睡觉睡相有点差，只是有点差哦，老是踢被子。在家里爸爸回来得晚，还能顺便帮我盖盖被子，这里就没人啦，老是睡到半夜捞被子，所以感冒也不能怪我。”说到后来，已经是一副感冒有理、与我无关的样子。
　　现在看来，她的睡相岂止是有点差。
　　以琛捞起半拖在床下的被子，帮她重新盖好。可刚一离手，她竟然一个翻身，被子又掉到床的另一边去了。
　　什么睡癖！
　　以琛伸手拉过被子，再一次把她盖得严严实实，有些冒火的眼光盯着睡得一派安然的默笙。
　　她敢再踢一次试试，他一点也不介意彻夜纠正她的“睡姿”。
　　可惜接下来，默笙一直睡得乖乖的，动都不动一下，最后还怕冷似的往被子里缩了缩。
　　这种时候，即使是睡着的默笙也知道要识时务的。
　　什么时候了？白天还是晚上？她怎么会睡在床上？
　　从被窝里坐起来，脑子还不太清醒。默笙睡眼朦胧地下床，却到处找不到拖鞋。
　　咦，到哪里去了？
　　以琛从厨房出来，看到默笙穿着睡衣在客厅里一蹦一跳的，不由蹙眉。“你干什么？”
　　“我的拖鞋……”看到了，在沙发那儿，再跳一下，达阵成功。
　　穿好拖鞋抬头，就看到以琛用不赞同的目光瞪着她。
　　“呃，我找拖鞋……”没来由的就心虚。
　　“去换上衣服。”他硬邦邦的扔下几个字转身。
　　低头一看自己一身睡衣，默笙脸一红。差点忘了，这个屋里还有另外一个人……
　　换好衣服出来，以琛已经在吃早饭。默笙迟疑了一下，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看着桌上的清粥小菜，和以琛一起吃早餐……
　　见她迟迟不动手，以琛抬眸。“吃不惯中式早餐？”
　　“啊？不是。”从发呆中回神，快快地低头喝了一口。咦，居然很不错。
　　“以琛……”
　　仿佛知道她要问什么，以琛眼也不抬，平淡的口气。“附近买的。”
　　“……味道很好。”
　　“还可以。”以琛心不在焉地回一句。
　　没话说了。默笙闷头喝粥，眼角瞥到一旁茶几上整理好的文件。
　　“今天也要去事务所吗？”
　　“嗯。”
　　“很忙？”
　　“还好。”事实上快忙疯了，而他会这么忙，完全是因为前些日子某人害他发神经。
　　“哦。”
　　低下去的语调终于引起了他的注意，看她喝粥，发丝都快垂进粥里了。
　　他们，似乎是新婚。
　　“你英文怎么样？”别开眼，以琛似乎漫不经心地问起。
　　英文？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还可以啊，不过……四级还没有过。”去美国前第一次考四级，光荣的成绩——五十九。
　　好意思提。
　　“和我一起去。”以琛说。
　　“呃？”默笙抬头惊讶的看着他。“去哪里？”
　　“事务所，帮我翻译资料。”
　　译不出来。
　　默笙瞪着纸上的英文，没天理，国外那么多年白待了。
　　问以琛？抬头看看，他好像很忙，不好打扰吧。
　　安静的办公室里电话铃声突然响起，以琛右手翻着文件，左手接起。
　　“喂……我在事务所……不了，我今天恰好有事……”
　　那边又说了什么，以琛笑起来，“老周，什么时候你也做起媒人来？”
　　那边老周也是一肚子苦水。“还不是家里那位逼的，上次她来法院正好看到你，就一心想把外甥女介绍给你。我家老太婆别的嗜好没有，就喜欢做媒。不过说真的，小何，不是我帮自家人说话，我家老太婆的外甥女真的不错，学识相貌人品绝不亚于你，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以琛笑笑。“老周，难道你要我搞婚外情不成？”
　　“什么婚外情？”老周慢半拍地反应过来，“你说你结婚了？”叫出来后立刻又自己反驳，“别开玩笑了，任何人都有可能结婚了，就你何以琛不可能。”
　　什么话，以琛失笑。
　　挂了电话，以琛看向正在一旁埋头苦干的默笙。
　　又咬笔头。
　　屡教不改的坏习惯！
　　以前做不出微积分就是这样，咬了一会就把作业推给他，讨好地看着他，“以琛……”
　　可怜他一个读法律的，微积分学得比理工科的人还好。
　　“以琛……”默笙实在译不出来了，抬头求助。
　　唉！
　　走到她身边，很习惯地把她手中的东西拿过来。“哪里？”
　　“这里，这个怎么翻译？”
　　mobiliapersonamsequuntur。
　　动产随人。
　　很专业的名词，拉丁语，她不会是正常的。
　　他的气息很近，萦绕在她鼻间。默笙突然就想起以前一起上自习，以琛总是很一本正经地说：“默笙，不要坐我旁边。”
　　“为什么啊？”就是跟他来上自习的啊。
　　“会打扰到我。”
　　有点难过，不过立刻举手发誓。“我保证不和你说话不出去买零食不动来动去……”
　　结果没等她说完，以琛就一脸挫败地说：“你再安静也会打扰我！”
　　什么嘛！当时气得她拿了书就气呼呼地跑了。
　　不过，现在她好像有点明白了……
　　因为他也什么都没做，只是站在她身后，俯着身，清爽的男性气息包围着她，发丝轻轻摩擦在他的外套上，她的一抬头，就可能碰上他的下巴。
　　脸莫名其妙地微微烫起来,他很打扰她……
　　然后在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干什么前，她已经猛地站起跳开，头顶毫不留情的撞上某人的下巴。
　　“你干什么？”以琛抚着撞痛的下巴，被她吓了一跳。
　　“呃、我……”她哪能说，脸越烧越红，“……我、我想去吃饭。”
　　说完就懊恼，什么借口啊，现在才……瞥了眼墙壁上的钟，十点半还不到。
　　“现在？”以琛果然蹙眉。
　　“嗯，是啊，早上没吃饱。”硬着头皮说到底了。
　　瞥一眼办公桌上堆积如山的工作，再看眼前“饿”得神情有点怪异的默笙，以琛投降了。
　　早就知道，带她来事务所绝对是个错误。

第八章 若离
　　周六的肯德鸡里拥挤而热闹。
　　默笙怎么也没想到以琛居然会带她到这来，拉拉了以琛的袖子，“以琛，你没有走错门吗？”
　　“没有。”
　　“以前你不是说这是小孩子才喜欢的地方？”
　　“以前你也很喜欢这个地方。”以琛脸上闪过一丝不被领情的恼怒。
　　呃……
　　“那我占位置。”默笙明智地捡轻松的活干。
　　坐在二楼的窗边，咬了两口汉堡，默笙就吃不下了，晃着可乐，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以琛搭话，说着说着不知怎么说起她刚刚翻译的东西。
　　以琛听着扬眉：“你什么时候对法律这么感兴趣？”
　　“嗯……多懂点法律总是好的。”
　　“那倒不用。”以琛似笑非笑的，“你大可继续当你的法盲，只要你不是要离婚，我都可以帮你。”
　　嗄？默笙一呆，他这算不算是在开玩笑？
　　“小何，你怎么也会来这里？”惊讶的女声在默笙身后响起，默笙转过头，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牵着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向他们走来。
　　“何叔叔！”双胞胎异口同声地响亮叫，其中一个鬼精灵地说：“何叔叔，你女朋友好漂亮。”
　　“方检。”以琛站起来打招呼，这个看起来很精明能干的女子是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以琛手里有一个案子，她是公诉人。
　　方检拍了拍儿子的头，“不要没大没小。”然后笑着对以琛说：“何大律师未免太寒酸，枉费你日进斗金，怎么请人吃这种外国路边摊。”
　　以琛笑笑，“有人喜欢吃。”
　　这个“有人”不会指她吧，默笙心里嘀咕。以前上大学的时候的确喜欢，可是在国外待了那么多年后还会喜欢那就是味觉出问题了。
　　“怎么，大律师红鸾星动了？”方检是何许人也，检察院出来的，察颜观色是职业素养，立刻就从何以琛短短五个字里听出暧昧来。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下默笙，看来这个学生气十足的女子对何以琛来说与众不同啊。
　　“哪里。”以琛草草带过，没接话。“听说方检要升职了，我先恭喜了。”
　　“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方检虽然喜形于色，不过口头还是谦虚，迟疑了一会说：“小何，上次见你就想问你，结果接了个电话转头给忘了。听说，魏大光的那个案子你接了？”
　　“没有的事，只是他的亲属是来咨询过。”
　　魏大光原来是某地级市副市长，涉嫌贪污挪用资金过亿，最近报纸上很多关于这个案子的报道。默笙供职于消息灵通的传媒业，自然也有所耳闻，只是这些消息总让她想起一些不快乐的往事，所以很少去关心。
　　方检放心地笑起来，“要是你接这个案子，我就要担心了。不过我早和我们办公室的人说过，这种贪污受贿的案子小何向来不接。”说着有些感叹，“要是个个律师都像你一样，有些罪犯哪会逍遥法外。”
　　“方检过奖了，罪犯也有获得辩护的权利，我不接这类案子是个人原因。”
　　个人原因？
　　默笙搅拌着冰块的速度明显慢下来，看着以琛淡淡的表情，有点失神。
　　方检笑说：“不管怎么样，你不接我就轻松多了。好了，我也要走了，宝贝们和叔叔说再见。”
　　“叔叔，姐姐再见！”双胞胎整齐划一地说。
　　“什么叔叔“姐姐”，乱叫！”方检敲敲宝贝儿子，一手一个牵走了。
　　他们一走，原本有些活跃的气氛立刻冷了下来，默笙的心思还在以琛说的“个人原因”那儿转，她不得不想到自己身上来。
　　“以琛。”默笙低着头用吸管戳着漂浮在可乐上的冰块，“我爸爸的事情，你很介意吗？”
　　以琛没有声音，默笙有些底气不足地说下去：“其实我爸爸他人很好，而且那些事情……”
　　“这与我无关。”
　　鼓起勇气才说出来的话被以琛僵冷地打断。
　　默笙手里吸管没戳中冰块，直接戳在了杯子上，杯子翻倒，可乐翻得满桌子都是，顺着桌沿滴到默笙白色的毛衣上。
　　愣怔了好几秒，默笙才拿起纸巾机械而快速地擦着桌上的可乐，很认真很用力地擦，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他说了什么？以琛闭了闭眼睛。
　　第二次。
　　第二次自己控制不住自己。
　　定了定神，以琛倾身，拿过她手中的纸巾，“我来。”
　　等默笙回神，手中的纸巾已经易主，他低着头，专注而仔细的擦着她毛衣上的污迹，修长的手指坚定而有力，透过发丝的缝隙，可以看到他坚毅的眉……
　　以琛，很近很近。
　　那么遥远的，究竟是什么？
　　“下午我不去事务所了。”默笙低低的语调。
　　以琛停下手，看着她，深黑的眼眸里不知道是什么情绪。
　　“我去逛街，要买点东西。”默笙低声说，“反正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
　　其实根本没东西要买。
　　无目的地踱在人群拥挤的街头，默笙情绪有些低落。也许选择逛街是错误的，这么热闹的环境，只会让落寞的人更加落寞而已。
　　这一个月，过得像做梦一样。
　　本来快要陌路的两人，突然就有了最亲密的婚姻关系。没有缓冲，跳掉了所有的过程，却跳不掉分离多年造成的生疏和难解的心结。
　　她的父亲。
　　她以前的婚姻。
　　好像问题都出在她身上呢。默笙苦笑。
　　逛了几家店，试了两件毛衣，看着穿衣镜里的人，总觉得哪里不合适。
　　大概相由心生。
　　倒是记起要剪头发。
　　城市里最好找的就是理发店，出了服饰店，抬眼就看见。
　　艺术理发师？
　　好熟悉的名字，默笙在脑中搜寻一遍，终于想起这是小红强烈推荐过的一个店。小红的品位一向可怕，不过里面等的人那么多，不至于人人都像小红吧。
　　推开门坐下，一个多小时后才轮到她。
　　“小姐要怎么剪？”理发师问。
　　“短点就行了。”
　　“就这样？”
　　“嗯。”
　　“太好了。”理发师先生高兴得有些诡异，“我最喜欢自由发挥了。”后面一句话接近自言自语，默笙也没太在意，等到又一个多小时后……
　　默笙瞪着镜子里的人，怎么会？
　　“怎么这个样子？”参差不齐的像被什么动物啃过。
　　“你觉得不好看？”理发师气势汹汹地瞪着她，右手剪刀寒光凛凛，左手吹风机呼呼助威。
　　“呃……不是。”默笙立刻威武能屈，“其实，仔细看看……很不错。”
　　“真的？”理发师先生怀疑地望着一脸真诚的默笙，“你觉得哪里好？”
　　哪里好？梳和不梳效果一样算不算好？
　　“嗯……那个，很……艺术，对，很艺术。”想起店名，默笙很肯定地点头强调。
　　“真的？”这个“真的”可是完全不同的语调了，理发师先生得意得连头发都要飞起来了。
　　大手一挥，职业凶器在空中划过一个优美的弧度。“你的头不要钱了。”
　　她的头不要钱？听起来怎么这么血腥，默笙小心翼翼地确定：“你是说我不用付钱？”
　　“对，免费。”
　　“为什么？”默笙愕然。若不是理发师先生的表情太过不可一世，默笙几乎要怀疑他是剪坏了不敢收钱了。
　　理发师摇头，一副没人理解的落寞。“你难道不知道艺术是无价的？所以在我店里，只有剪坏的头才要收钱，因为那是失败的作品而不是艺术……”
　　很艺术的逻辑，因为听的人完全不懂。
　　在被理发师先生成功洗脑前逃出来，默笙很自觉地靠边走，一路上忍不住频频往路边商店的橱窗里看，橱窗里的人也顶着乱七八糟的头发愁眉苦脸地望着她。
　　瞪着玻璃，越想越好笑，默笙忍不住笑出声。
　　路过的人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很难想象有人顶着这样一头头发还这么开心。
　　“小姐，你要不要进店里看看？”
　　店员小姐热情的招呼声响起，默笙才发现自己已经盯着人家橱窗里的模特看很久了。她发呆的时候喜欢盯着一个东西眼珠一动不动，以前以琛就经常被她盯得毛骨悚然。
　　“好啊。”默笙有点不好意思地在店员殷勤的笑容下走进店里。
　　店里卖的是一个知名品牌男装，默笙本来只是随便看看，却在一件风衣前停住脚步。
　　很简单的款式，以琛喜欢的颜色……手不由自主的摸上领子，想象要是以琛穿着，一定很好看。
　　“小姐帮男朋友买衣服哦？这是今年的最新款哦，现在打八折，只要三千二。”
　　默笙听得一愣，好贵，几乎是她一个月的薪水了，她身上哪里带了这么多钱。向店员小姐抱歉地摇头，店员小姐和善地笑笑。
　　走到店门口，还是觉得舍不得，这件衣服真的很适合他。默笙忽然想到了以琛曾给她的卡。
　　快步走回去。“这里可以刷卡吗？”
　　“唰唰”的声音停止。“小姐，请在这里签字。”
　　拿起笔差点习惯性地写上自己的名字，幸好及时想起这是以琛的卡，应该签“何以琛”。
　　何以琛……写过很多次的名字。
　　有次她跟以琛赌什么气呢？不太记得了，只记得一个人上自习，带的是高等数学，做着题，明明是开草稿的，等她回神，纸上已经满满地写着“何以琛”。
　　然后身后突然响起以琛的声音。“默笙，你写错了。”他看着她，眼睛在笑。
　　“哪有？”被抓到的羞愧立刻没了，拿起笔一笔一画地写给他看，“何以琛”，哪错了？
　　“笔画顺序错了，‘何’右边的‘可’应该先写里面的‘口’，最后才是竖勾……来，再写一遍。”
　　她一定被他的一本正经唬傻了，居然真的拿起笔，认认真真地准备再写一遍。直到写完了一个“何”才反应过来。“何以琛，我为什么要写你的名字！”
　　默笙将签好的单子递给店员，店员微笑的把袋子给她：“欢迎下次光临哦。”
　　往事的回忆让刚刚好点的心情又开始回落，走出店门，默笙茫然而立。
　　昔日的甜蜜已经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什么时候他们才能重拾昔日的幸福？而这样反反复复的心绪，又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想着以琛不会这么早回去，默笙在街上解决了晚餐，八点多才到家。
　　打开门，屋里果然一片漆黑。
　　摸索电灯开关的时候，低沉的男声响起。
　　“回来了？”
　　“以琛？”没有心里准备的默笙被吓了一跳。
　　声音是从阳台上传来的，以琛高挺的身躯背对着她，没有转身。
　　弥漫在他们之间的空气有些压抑。
　　“为什么不接电话？”以琛沉沉地问，指间燃着一点红亮。
　　什么电话？手机？默笙从包里拿出手机来，发现早关机了。“手机没电了。”
　　没电了？是这样。以琛好像突然放松了下来，声音顿时带了点疲倦。
　　“你早点去睡觉吧。”
　　“嗯。”默笙应了一声，想了想，下定决心似地说：“以琛，我有话和你说。”
　　“说什么？”
　　默笙咬下唇说：“我觉得我们这样子不像夫妻，我们……”
　　“是吗？”以琛微带嘲弄地说，“那夫妻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这方面你应该比我有经验得多。”
　　身后良久没有声音，以琛熄灭烟，回头，三四米远的地方默笙提着袋子站在那儿，唇抿得紧紧的，脸色苍白。
　　“我帮你买了衣服。”默笙盯着地板，轻轻地说：“不过是拿你的卡刷的，你要不要试试？”
　　猛然袭上心头的刺痛让以琛下意识地握紧了拳。
　　那么多日子，他所幻想的也不过是有一天默笙能重新站在他面前，伸手可触摸，不再是幻觉。如今她已经真真实实地站在他面前了，他还奢求些什么？
　　“你……”以琛缓下语气，话音又倏地顿住，脸色铁青地瞪着她的头发。
　　意识到他强烈不容忽视的目光，默笙抬头。他在看她的头发？她登时有点尴尬。“……我剪了头发。”
　　“我有眼睛看到。”硬邦邦的语调，以琛的眼睛里有什么在凝聚，最后还是克制地回头，似乎多看她一眼都受不了。
　　他又快速地点燃一支烟，良久，才用一种极其压抑的声音说：“你去睡觉。”
　　“可是……”
　　“现在不要和我说话。”他粗暴地打断她。
　　虽然逛得那么累，默笙却一点睡意都没有，躺在床上听他的脚步声从阳台到书房，过了许久，又从书房到客房，然后是一声关门声，终于一片寂静。
　　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默笙也不知道了。
　　第二天起来喉咙痒痒的很不舒服，根据多年的经验判断，大概又感冒了。
　　以琛早已不在家，默笙找了点药吃下去，草草地打发了午饭，还是觉得不舒服，就睡觉了。
　　醒来的时候窗外竟然暗了，以琛站在床前，手停留在她额上，表情有点严肃。
　　默笙看着他，怀疑自己在做梦。
　　以琛移开大手。“起来，我带你去医院。”
　　“呃……”不用这么夸张吧，“我只是有点感冒。”
　　“你在发烧。”
　　“我吃过药了。”默笙坚持地说。
　　他看着她，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起身走开。默笙以为他不再坚持了，不知怎么的心中反而微微失望。
　　谁知以琛却是走到衣橱前，拿出她的衣服放在她面前。
　　“你要自己动手还是我帮你换？”
　　输液管中液体一滴一滴地落下，她还是来医院了。
　　想起某人刚刚差点强迫帮她换衣服，默笙蓦地红了脸，气恼的目光射向对面看文件的人。
　　仿佛感受到她的目光，以琛抬头，默笙连忙撇开头。
　　以琛不以为意，像是想起了什么，站起来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拿了份娱乐报纸放在她手边。
　　默笙当做没看到，从身边的空位拿了张别人留下的报纸开始看。
　　以琛扬了扬眉，随她去。自己的老婆想多学点东西，研究下证券投资未尝不是好事。
　　默笙瞪着那张顺手牵来的报纸。什么东西！大部分是乱七八糟的图，好不容易有几个字，一大串数字和专业名词看得她头更昏了。
　　后悔！
　　眼睛瞥向那份花花绿绿的报纸……好想拿过来看，再看看以琛，他正低着头，好像很专注的样子。
　　应该不会注意吧……手悄悄地移过去，快要拿到的时候以琛突然翻了一页文件，又立刻又缩回来。
　　算了！默笙气馁，不过一个多小时而已，很好熬的。
　　这个能熬，有些事情就不好熬了。半小时后，默笙开始坐不安稳。
　　以琛注意到她的动静，蹙下眉，转向旁边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婶说：“可否帮个忙？”
　　从洗手间回来，默笙忍了一会还是忍不住问他：“你怎么知道我想做什么？”
　　他连头都懒得抬，节省地抛给她四个字。“一般推断。”
　　这个人！默笙瞪他。
　　从医院回来，以琛盯着默笙睡下后，关掉卧室的灯去书房。
　　不知是下午睡多了还是因为那一瓶点滴的关系，默笙的精神好了很多，根本一点都不想睡觉。在床上翻了两下，突然想起一事，差点跳起来。
　　天那！明天就要去香港了，她居然什么东西都没有准备，真不知道这两天干什么了，居然把这么重要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急急忙忙从床上爬起来，翻出旅行袋开始收拾东西。
　　动作太急促，证件掉在地上，默笙俯身去捡，却有一只手比她更快的捡起。
　　咦？
　　一起身，手腕立刻被人紧紧抓住，以琛拿着证件，眼底有着阴霾。“你在干什么？”
　　“……收拾东西。”手腕被他抓得很痛，默笙想挣脱，却被他抓得更紧了。
　　眼睛扫向一边已经整理得差不多的行李，以琛眼中的阴霾更浓了。“你要去哪里？”
　　想起还没有跟他说，默笙乖乖的回答：“香港。”
　　香港？
　　以琛的怒气渐渐凝聚。如果不是他恰好，不，根本不是恰好！若不是他想来看看她睡好没有，明天早晨，她是不是又在他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到底有没有一点为□的自觉！她究竟明不明白她已经是他的妻子，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抛下他一个人决绝地离开？
　　昔日的伤口被狠狠地撕开，以琛的手劲控制不住地加重，阴郁的眼神毫不放松地盯着她。“好，你告诉我，这次你又要去几年？”
　　他在说什么？默笙感觉感冒的昏沉又来了，手腕上的痛楚越来越让人难以忽视。“以琛，你能不能先放开我？”
　　放开她？
　　休想！
　　用力一拉，她便落入他怀中。以琛俯下头，狠狠地吻住她，不温柔的，激烈而愤怒。
　　那种吻法简直是要把她整个人都吞下去，连呼吸的余地都吝啬于给她。横在她腰间的手臂越收越紧，仿佛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从此成为他的一部分。
　　“以琛……”默笙想脱离他的掌握，她清楚地感受到他动作中传达的怒火，却不明白为什么。
　　然而她软软无力的呼唤反而催化了他的热情，小小的挣扎更加深了他控制她的欲望，他把她压到床上，牢牢地控制住她，幽深的眼眸望着身下的默笙，那是他唯一所要的拥有。
　　“默笙，这是夫妻义务。”
　　他吸吮着她娇嫩的肌肤，强迫地在她身上留下他的印记，强制而直接的动作让默笙浅浅地抽气。
　　“……痛。”
　　以琛的动作稍稍顿住。痛？她也懂得什么叫痛吗？
　　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
　　她怎么会懂！
　　那些时候，默笙，你在另一个人的怀抱里。
　　睡衣被他扯开了一半，半褪在腰间，正好将她的双手绊住，让她无法动弹，只能任他为所欲为。
　　眼中看到的景象和手下令人迷醉的触感让以琛的理智完全流走，燃烧的眸子盯着她，这是他极度渴望的，无数次想象的……压抑了七年的欲望再也压抑不住了，彻底地将他淹灭。
　　手掌肆意地游移在每一片他想占有的禁土，连同炽热的吻烙在每一寸他想拥有的肌肤上……那种带着一丝恨意的激情，让默笙无法思考，昏沉沉的，仿佛置身于一个迷幻的境地。
　　直到那一阵怪异尖锐的铃声响起，震回了她漂浮的神智，迷迷糊糊的想起这个奇怪的铃声是小红专属的。
　　“手机……”
　　现在她还能想到手机？以琛加重了力道，然而渐渐的那持续不断的铃声令他也无法忽视了，微微松开了她，手伸过去关手机。
　　默笙终于有机会好好呼吸，却一个气岔咳起来，她本来就感冒，现在一咳起来竟停不下来。
　　手机铃声歇了，卧室里只有她剧烈的咳嗽声。
　　以琛还半压在她身上，却没有再继续，失去的理智一点点回来。身下的默笙衣襟凌乱，身上点点的红痕仿佛在控诉着他刚刚的粗暴，他甚至能感受到她的身躯在微微地颤抖。
　　一股自我厌恶牢牢地攫住了他。何以琛，你已经强迫她嫁给你了，现在还要强迫她陪你上床？
　　他扯出一个苦笑。“你去香港干什么？”
　　“出差，杂志社要和香港一家出版社谈合作，以琛，只要几天就好，我忘记跟你说。”默笙一一地交待清楚。
　　以琛沉默着。
　　他刚刚在做什么？婚内□？
　　以琛平复着急促的呼吸，压抑着蠢蠢欲动的情潮，动手帮她整理衣服，扣上内衣扣子的时候感觉到她轻轻一颤，目光中带着点不安。
　　“我不会拿你怎么样。”他低声说，自嘲地一笑，猛的起身离开卧房，默笙只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卧室里又只剩她一个人了。
　　怪异的铃声又不屈不挠地响起来，默笙手移过去拿起电话，小红兴奋的声音传来，“阿笙阿笙，还有一样东西你千万别忘记帮我带，在香港买很便宜的……”
　　好不容易她滔滔不绝说完，默笙合起手机，想笑一下，却扯不出笑容。
　　明天她就要去香港了，而他们，就这样？
　　徘徊又徘徊，最后还是推开了那扇门。
　　客房里只亮着一盏昏黄的台灯，以琛靠坐在床上，双眸定定地看着她，身边的烟灰缸里已经堆满了烟头。
　　默笙安静地走到床的另一边，把自己的枕头放在他枕头旁，掀开被子的一角，小心地躺好，然后闭上眼睛。
　　以琛没有动静，又点燃了一支香烟。
　　过了一会，默笙低声说：“把灯关了好不好？我想……”
　　“睡觉”两个字消失在空气中，她忽然被人凌空抱起，落坐在他腿上，被他紧紧地囚禁在怀里，温热的气息吹拂在她颈边，以琛低哑的嗓音带着难以察觉的紧绷。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意味着什么？”
　　怎么会不知道呢？
　　默笙垂下眸子，举起手指在他心口划字。
　　一笔，两笔，三笔……她在写……
　　以琛一震，抓住她不安分的手，包含了太多情绪的眼眸盯着她。
　　“默笙，你怎么会这么折磨我？”
　　她划上他心口的刹那，悲喜已经不分，侵袭上她的唇，想证明她此刻的真实。
　　等到他终于肯放开她，默笙已经气喘吁吁，软软地倚在他胸前。
　　这样的沉默好暧昧，默笙不自在地想找点话说。
　　“以琛，我感冒了。”他不怕被传染吗？
　　“我知道，我不会趁现在欺负你。”
　　以琛拥着她，无奈且认命。
　　呃？默笙有点呆。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可是……难道要她说她不是那个意思？
　　她才不要！那样好像她巴不得他“欺负”她一样，以后一定会被他笑。
　　“其实，可以……欺负的。”
　　呃！谁在说话？一定不是她！默笙懊恼极了。
　　以琛沉默着，他没有听到吗？默笙刚刚有些放心，却发现胸前的扣子被人悄悄解开了……柔白的双肩逐渐暴露在寒冷的空气中，细腻的肌肤上布满了他方才肆虐的吻痕，很深很清晰，可见刚刚他是多么的用力，可是，他现在只想再欺负一遍……
　　炽热的唇再次贴上她的肌肤，熨烫着上次留下的痕迹……
　　“默笙，我有没有听错？”以琛的声音沙哑透了。
　　默笙说不出话来，他都已经执行得那么彻底了，还问这种话！
　　强制熄灭的热情如此容易重燃，以琛突然抱起她走到卧室，将她放在卧室的床上。
　　“还是在这里。”
　　有什么不同吗？默笙不明白，可是她已经没力气问了，以琛男性滚烫的身躯覆在她身上，火热的唇舌霸道地占有着她的一切，引她在那个从未领略过的世界里辗转起伏，直至激情退却……
　　默笙迷迷糊糊地睡着，然而终究睡得不安稳，半夜不知几点醒来，身边是空的，眼睛在房内找了一圈，发现以琛站在窗前。
　　或许是黑夜的缘故，默笙突然觉得他的背影如此沉重，逼得人透不过气来。他似乎察觉到她的视线，回头，暗沉的夜色里看不清他眼眸里蕴藏的东西。
　　他摁灭烟，走过来，掀开被子躺在她身边，静静地抱住她。
　　默笙安静了半晌，忍不住开口。“以琛，你在想什么？”
　　声音中有着不安。
　　“没什么，想通一些事情。”
　　想通了什么？默笙还想问，却被他吻住。
　　“默笙，把头发留长。”
　　“呃？”虽然不明白怎么说到这个，可是默笙的注意力还是被转移了，很担心地问他，“我的头发是不是很丑？”
　　以琛扬起嘴角。
　　不是。
　　因为，那样……
　　你就更多了一点。
　　他吻上她的发丝，打击她已经很脆弱的信心。“默笙，真的很丑。”

第九章 恒温
　　第二天早上会来不及简直是天经地义。
　　还是被以琛叫醒的，他不知何时起的床，已经一身清爽，手里拿着她的手机。
　　“你的电话。”
　　“哦。”默笙困难地睁开眼睛，伸手去拿，一接起来就被同去香港的陈姐狂飙：“赵阿笙，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我们都在机场等你一个人，你给我快点，要是敢给我学乌龟慢慢吞吞，我就一脚踩烂，一锤锤死你，再把你的头盖骨卸下来当挂件……”一连串有陈姐特色的威胁。
　　这下默笙完全清醒了，一看手机上的时间，连忙跳起来。
　　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收拾行李，以琛看不过去她的毫无章法，一把抓住她。“你能不能有条理点，扣子扣错了。”
　　“啊？”默笙低下头，看以琛修长的手指不紧不慢地帮她重新扣上外衣的扣子。原本因为焦急而暂时忽略的尴尬和羞涩登时浮上心头，默笙的脸渐渐红起来。
　　“好了。”察觉到空气中的暧昧，以琛心神微微一荡，随即松开手，收起满脑的遐思，拿起车钥匙。“快一点，收好东西我送你去机场。”
　　到机场的时候离登机只剩二十分钟了，默笙迫不及待地下车，却被以琛拉住。
　　“我来不及了。”声音突然顿住，默笙愣愣地看着左手无名指上多出来的东西。
　　一枚很朴素的铂金戒指，简单之极的设计，没什么华丽的花样，只有其一圈细小的钻石镶嵌在戒身细腻的纹路中，看起来却出乎意料的优雅大方。
　　“你什么时候买的？”
　　“不记得了。”时间太长了，“昨天晚上找出来的。”
　　“哦……”默笙平举着手，傻傻地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在冬日的阳光下，折射着璀璨的光芒。
　　“你还有不到十分钟。”以琛嘴角含笑，提醒她。
　　十分钟？默笙脑中立刻冒出陈姐拿着铁锤的画面……死定！
　　连再见都省了，默笙拿着行李转身就跑，奔跑中却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地低头看自己手指上的戒指，胸臆中满满的幸福好像装不住，快要溢出来。
　　中国香港
　　这次杂志社派员赴港主要是和香港一家杂志社谈合作事宜，本来不关默笙的事，但因为默笙英语流利，所以也被带来充当翻译。
　　因为事先准备充足，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三天后合约签完，一行人就空下来了，当晚就出去shopping。
　　“OhMyGod！为什么这里的化妆品这么便宜，要死了，这个款式的项链我刚买的比这里贵了一千块……”陈姐在商场杀得满眼血红。
　　本来她是陪默笙采购的，结果后来却比默笙还疯狂，在不夜的香港shopping了一个晚上，简直比前几天高密度的会议加起来还累。
　　晚上回到宾馆，陈姐就挂了，呈死尸状躺在床上。
　　默笙看着桌上的电话，犹豫要不要打个给以琛。
　　“要打快打，公费报销。”默笙吓了一跳，回头看陈姐，她闭着眼睛翻了个身……不会是在说梦话吧？
　　拎起电话，按下烂熟于心的号码。
　　很快响起以琛沉稳的声音。“默笙。”
　　默笙一愣，“你怎么知道是我？”心有灵犀？
　　“来电显示。”
　　这样啊。“哦，那你下班了没有？”
　　“……你打的是家里的电话。”
　　“……”默笙对自己无言了。
　　那边也静默了一会，默笙都能感觉到以琛在叹气。“你去香港这几天都做了什么？”
　　“哦……”默笙立刻开始报告行踪，没话说的时候以琛总会不经意地提起另一个话题，一个电话居然打了将近一小时，挂了电话，默笙还沉浸在刚刚的电话中。
　　而那边的以琛挂了电话，拿起钢笔，却迟迟没有写一个字。
　　说了那么久都没有咳嗽，她的感冒应该好得差不多了。
　　事务所最近连战告捷，每周的例行会议后，大家都笑嘻嘻的不肯散会，摆明了要敲三位大律师一顿。碰上老袁这种老板又是顶爱热闹，豪迈地大手一挥，大方地说：“行行行，要去哪里庆祝随便你们说，一切费用你们何律师全包了。”
　　搞了半天他是慷他人之慨？会议结束后就一直没有说话的以琛开口，言简意赅。“理由。”
　　“还要理由？”老袁一副趣怪的表情，“你难道不知道自古以来挨宰的都是功臣吗？功劳越大宰得越快。”
　　有道理。以琛受教，点头认宰。
　　大家登时一片欢呼，热烈的讨论起地点，意见虽然很不统一，倒是极有一致地捡贵的挑。
　　向恒边听边摇头对以琛说：“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以琛笑笑，倒是无所谓。
　　说了半天还没个定案，一片吵闹声中突然听到有人提议。“我们去何律师家怎么样？”
　　会议室立刻安静下来，眼睛都向发言人看去，是来事务所实习的小高。
　　大家的眼睛都看着她，本来爽朗的女生也不好意思起来。“我、我是觉得，去别的地方还不如去何律师家吃火锅，我们自己动手，不是更有意义。”
　　她说得大家也有点心动，却不好起哄附和。事务所里的三位大律师除了老袁天天乐呵乐呵的没大没小，其它两位其实都不好亲近，尤其何律师向来是公私分明，公事之外总带着三份疏离。
　　不过，何律师家……好想去看看。
　　“对对对。”老袁突然一拍大腿，“我怎么没想到，你家够大，去你那儿正好，我们吃得也自在，怎么样，你一句话。”
　　老袁这样一说，大家更加期待地看着以琛。以琛被他们希翼的眼光看得好笑，想起默笙明天才回来，今天给自己找点事做也好，颔首说：“只要你们不觉得这样太便宜了我，欢迎光临。”
　　车子平稳的行驶着，小高坐在副座，难掩兴奋。刚刚大家分配任务，其他人去买火锅食材，她和何律师先回去准备，单独哎！今天一定是她的幸运日。
　　再偷偷看何律师一眼，他英挺绝伦的侧面让小高不由又一阵脸红心跳，虽然才跟着何律师实习没几天，可她已经充分了解到何律师是一个多么优秀正直的男人，要不被这样一个男人吸引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何律师，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小高好奇地探问，有一种学生气的天真和大胆。
　　以琛笑，小女生的问题，不过他还真的被她问倒了。
　　“何律师也不知道吗？”小高失望地说，那她不是没有努力方向了，再接再厉。“何律师，你喜欢过人吗？”想象眼前这个似乎永远理智淡漠的何律师喜欢一个人的样子，他也会温柔吗？很难想象哎。
　　“当然。”这个问题好回答多了。
　　“啊……”居然有！小高羡慕地说：“她一定很优秀。”
　　“不，恰恰相反。”以琛摇头。“她一点都不优秀，念书的时候成绩马马虎虎成天只想着玩，个性丢三落四，十分叫人头痛。”遗憾的是现在似乎还这样，年纪都不知道被她长到哪里去了。
　　噢，有点脱离她的猜测。“那她是不是很漂亮？”
　　以琛浅笑，客观地说：“还不错，不过比她漂亮的人也不少。”
　　“那就一定很有气质。”小高十分肯定的口气。
　　气质？哪有！以琛叹息。
　　“她很吵。”吵到他开始几年一闭上眼睛就可以听到她在他耳边叫“以琛以琛以琛”，可睁开眼却是一片虚无。
　　恨她，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
　　小高疑惑了，不优秀，不很漂亮，听何律师的口气好像也不是气质美女。“那何律师为什么喜欢她呢？”
　　为什么？以琛也想不明白。
　　也许是因为她叽叽喳喳的声音填满了他空虚的心灵；也许是因为她明明不喜欢上自习却硬撑着陪他，结果一不小心睡着了，口水浸湿了他半本刑法书；也许是因为她自己英语四级没过却还兴高采烈地拉着他庆祝他六级得了优秀，不过那次她被他训得很惨，女友不教，他之过……那时候她还可怜兮兮地举手发誓下次一定过四级，绝对不给他丢脸。可惜，后来再也没那个机会了……
　　一偏头，实习生小姐还在等他的答案，以琛微微一笑，万分无奈的样子。“那时候我眼光不好，喜欢了就喜欢了，没有办法。”
　　外面怎么这么吵？
　　默笙把头缩进被子里，还是挡不住嘈杂的声音钻入耳朵。是电视机的声音？以琛回来了？
　　翻身起床，还有点迷糊，下床打开卧室的门，立刻楞住……客厅里怎么有这么多人？
　　客厅里的人也陆续地发现了站在卧室门口的她，一个两个的静了下来。
　　两两呆望，一片静寂。
　　以琛拿着碗筷从厨房里出来，看到杵在卧室门口的默笙，俊颜浮现诧异，又皱了下眉。
　　“进去把鞋子穿好。”
　　“啊？哦。”默笙低头看自己的脚，急着跑出来都没穿鞋子。
　　以琛将手中的东西放在桌上，对僵住的众人礼貌地颔首。“失陪一下。”
　　众人傻傻地点头，直到男主人的身影消失在卧室的门后，才反应过来。
　　“何律师居然会和人……”小高和老袁对望一眼，在彼此眼中看到不敢相信，可是证据确凿——卧室、睡衣……
　　齐齐吼出那个答案。“同居！”
　　偶像破灭！小高芳心破碎，还以为何律师是超正经的人呢，居然也会暗地里跟人同居！
　　打击大了！老袁男儿泪下，连以琛都和别人同居了，他居然还是光棍一条！
　　向恒倒不像他们这么惊讶，虽然也想不到何以琛会和赵默笙同居。“我早说过，只要碰上赵默笙，何以琛的任何原则都可以打个折扣。”
　　一进卧室就看到默笙趴在床上，头埋在枕头里……在不好意思？
　　以琛走到床边将她拉起来，圈在胸前。“不是说明天回来的吗？”
　　“唔，提前，我先回来了。”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啊？默笙马上转移话题，咕哝：“小红要怨死我了，东西都没帮她买全……”
　　抱怨声被以琛封住，他辗转的吮吻，急切地攫取她的气息。
　　“……你引诱我。”刚刚非礼过她的何大律师宣布她的罪行，低沉的声音里蕴藏着浓浓的不满。
　　默笙瞪大眼睛，这个罪行可严重了！“我哪有？”
　　“……你穿我的睡衣。”
　　“你的睡衣在浴室，我洗澡忘了拿睡衣，然后忘了换……”一急有点语无伦次了，默笙懊恼地说，颇有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悔恨。“以后绝对不这样。”
　　那他不是损失大了，以琛浅笑。“起来去吃饭。”
　　跟外面的人一起？摇头。“不要。”
　　以琛不说话，默笙心虚地搬出借口一，“坐飞机很累的。”
　　“吃完再睡。”
　　借口二，“他们我一个都不认识。”
　　“以后总要认识的。”以琛见招拆招。
　　“……”找不到借口了，默笙苦恼地说：“很丢脸哎，刚刚……”穿着他的睡衣顶着乱七八糟的头发睡眼惺忪地站在房门口……
　　唉！以琛叹气，伸手拿过床那边的衣服。“我早就习惯了。我先出去，你穿好衣服出来。”
　　以琛出去的时候大家都已经神色如常，毕竟这里的都已经是律师或者将来是律师，这点镇定功夫还是要的。
　　向恒和老袁在阳台上抽烟，看见以琛出来，朝他招招手。
　　递给以琛一支烟，老袁兴致勃勃地开口，“非法同居？”
　　以琛扬眉。“合法。”
　　此言一出，向恒一怔，老袁这个老烟枪甚至都被呛住了，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问：“合法是什么意思？”
　　“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以琛很法律地解说。
　　老袁傻眼。
　　以琛一笑。“简单点说就是，我已经结婚，你们要准备红包了。”
　　“啊！你！你你！”老袁大叫一声，“你结婚了？”
　　看到以琛肯定的点头后，老袁又是一声大叫，跳到客厅去宣布这个爆炸性的消息了。
　　向恒靠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十二楼外的夜空。“人生真是不可思议，你们绕了这么大一个弯，居然还真能绕回来。”他感慨地说，“这七年，你心里真的一点不介意了？”
　　“你想我怎么回答？”以琛点燃烟，眼眸里思绪沉淀。“我分得清什么最重要。”
　　向恒吸了口烟，笑了笑，“你自控能力一向好。”
　　以琛没有说话，薄薄的轻烟缭绕在两人周围。
　　向恒看了他一眼，“很久没见你抽烟了。”
　　“嗯，最近比较少。”
　　“还记得你第一次抽烟是什么感觉？”
　　怎么会不记得，那时候默笙没走多久，他已经堕落到靠烟酒麻醉自己。以琛弹了弹手中的烟，“那时候觉得这真是个好东西，让人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可做的事。”
　　平淡的语气听得向恒一愣，看来他是真正放开了吧？只有真正放开，才能如此坦然的面对过去。如今的何以琛看起来神色平和，不像过去随时有股逼人的厉气。向恒由衷地说：“恭喜。”
　　以琛淡淡一笑，“多谢。”
　　不同于阳台上的安静，客厅里早因为老袁宣布的消息闹开了，偏偏默笙这时候走出来，于是再一次被众人□裸的目光吓到。
　　小高单纯而羡慕地看着眼前的女子，她就是何律师那个“喜欢了就喜欢了”的人吗？好像不像何律师说的那样又吵又闹，起码现在站在那里看起来有点局促不安。
　　“啊！”美婷轻呼一声，“你就是那个捡到何律师钱包的人。”
　　默笙也认出了她，朝她微笑：“你好。”
　　小高立刻敏感的抓住美婷，“美婷姐，你知道内幕？”
　　美婷说：“以前我接待过她哦，那次她捡到何律师的钱包，钱包里可能有证件名片之类的吧，她就找到事务所来还，我想他们肯定因为这个认识，然后……”于是在女性特有的想象力的添加下，一个因为拾金不昧而产生的爱情故事正式出炉了。
　　美婷的声音不算小，周围的人都听得聚精会神，津津有味。默笙则目瞪口呆，这位美婷小姐很适合去她们杂志社编爱情故事，留在事务所真是浪费人才。
　　“哎！以后捡到女式钱包一定要还。”听完后某男士总结发言。
　　小高立刻糗他：“轮到你就是恐龙了。”
　　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正好以琛和向恒抽完烟走回来，趁着气氛好有人喊：“何律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作为呈堂证供。”
　　这都什么跟什么，难道这些未来的法律界人才都是从小看香港警匪片长大的？
　　以琛失笑，“好，我坦白，一边吃一边交代如何？”
　　何大律师当然不会真交代什么，大家其实也不怎么敢逼问，于是大家的战斗热情都飞快地转移到热腾腾的火锅上去了，热热闹闹的吃到九点多才散。
　　默笙因为躲避大家好奇的目光，一直在低头猛吃。等以琛把几个女同事送到家后回来，就看到她吃得饱饱的在沙发上动都不想动一下。
　　以琛好气加好笑，“你不是不想出来吃的吗？”
　　上前抱起赖在沙发上的她，“……重了不少。”以琛喃喃自语，她到底吃了多少？
　　“呃……你说什么？”突然沦陷在他的怀抱里，默笙反应有点迟钝。她是不是漏听了什么？
　　“没什么。”以琛的声音蓦的有点哑了。
　　没什么才怪。
　　那个夜晚，默笙总算体会到了什么叫“小别胜新婚”。
　　接下来几天，以琛陆续接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关心”。
　　先是法院的老周。“小何啊，上次你说你结婚了我还当你找借口，没想到还真结婚了。这下好了，你结婚了，我家老太婆可以消停了，我也可以过几天清净日子了……对了，喜帖可别忘了送我。”
　　然后是检查院的方检，“是不是就是那天肯德基那个，嘿嘿，那天我就看出来了，只是没想到你动作这么快，什么时候请客喝喜酒啊？”
　　再来是联合的李律师，等等等等。以琛第一次衷心佩服老袁散播消息的速度，估计现在C大毕业的A城政法线上的人都知道他结婚了。
　　这天下午送走了几个老客户后，老袁坐在沙发上没动，问起以琛：“准备什么时候请客？”
　　“年后再考虑，还没和默笙说过。”
　　“那太晚了，还有几个月才过年，等校庆过了就差不多了，早点办啊！”老袁很积极，他喜欢热闹。
　　校庆？以琛翻了下行事日历，果然写着十五号C大百年校庆。这段时间太忙，居然把这个事情忘记了。
　　“日子再说吧，到时候还要请你当证婚人。”以琛笑着说。这些年虽然从未言喻，但以琛对老袁实有诸多感激，若不是老袁的背景和活动能力，未必就有今天的何以琛。
　　“证婚人好。”老袁乐了，“只要能省红包，当什么都好。”
　　正说着又有电话打进来，老袁喜滋滋地摇摇手出去了。
　　电话是秀色的女编辑打来的，关于采访的事情。葛丽第一次和他提起这事以琛就回绝了，当时因为想起这是默笙的工作单位，恐怕语气还有点僵硬，葛丽也就没再提。
　　现在以琛仍是婉拒：“对不起，陶小姐，我想我不太适合当作封面人物出现在女性杂志上。”
　　“何律师是因为职业形象问题？其实我们杂志社要打造的是都市单身精英系列，对你的职业会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我相信绝对不会损害你的职业形象，这方面何律师可以看看我们杂志社上一期关于康加年先生的报道。”陶忆静不放弃地劝说。
　　单身？以琛抓住关键词，温和地说：“陶小姐，我想我大概不符合贵社单身的要求，前不久我已经结婚。”
　　趁着对方明显的呆楞，以琛客套几句就挂了电话。定神看了一会资料，手机滴滴的响起来，有短消息，来自默笙。
　　——“以琛，我们今天晚上吃什么？”
　　以琛很少发短信。
　　他念大学的时候，手机还是个高档消费品，他一个穷学生当然买不起，因此也错过了发短信的黄金时期。等工作后买了手机，却习惯打电话，清晰、明白、快捷。偶尔以玫发个短消息过来，他没那么多时间一个字一个字打，通常直接回个电话过去，问她有什么事，渐渐以玫的短消息也少了。
　　此刻却拿着手机，很有耐心地一字一字输入——“你想吃什么？”
　　发完看了看时间，三点半还没到。果然是赵默笙的风格，以前一起吃午饭，走出食堂她就拉着他商量：“以琛我们晚上吃什么？”
　　很快回复过来：“在家里吃好不好？”
　　“你做？”
　　“YES！！”打了好几个感叹号。以琛还没来得及回，心虚无比的下一条短信就发到他手机上。“……不过据说不怎么好吃。”
　　谁说不好吃？那个人？
　　以琛看着手机上短短的一句话，却免不了心潮起伏，手指顿了一下，半晌简短地回了一个字——“好。”
　　虽然默笙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但经验告诉以琛，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所以，下班回到家，看到厨房里默笙以无比拙劣的姿势切着土豆丝，以琛真的一点失望的感觉都没有，在看到餐桌上开着她的笔记本，网页上大大的红色标题：“糖醋排骨的做法”时，忍不住摇头叹息兼好笑。
　　走过去拿过她手里的菜刀，熟练地切着土豆丝。默笙睁大眼睛看着他的动作，大受打击。
　　“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第十章 不避
　　新婚的何以琛律师，忙碌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前面接的案子还没结束，最近碍于人情又接了一宗棘手的，几个案子齐头并进，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往往默笙睡着了，以琛书房的灯还亮着。
　　可是即使这样，默笙也觉得很快乐，以琛忙他的，她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以琛总是毫无例外的埋首工作。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默笙才真正体会到以琛有多勤勉。外人看到的何以琛既年轻又成功，让人羡慕不已，却不知道他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多少心力。没有背景的他，要奋斗到今天的局面，肯定很艰难吧，可是他最艰难的时候，她却不在他身边……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的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以琛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念大学的时候，他忙学业、打工、学生会工作，默笙就在他忙碌的缝隙□来。看似好像默笙缠得他很紧，其实自己根本没分她多少时间。
　　现在，好像故态复萌。
　　以琛折回书房，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事务所这次对C大法学系有一定的捐献，老袁要出席捐献仪式，因此一直鼓动以琛和向恒也去玩玩。以琛并不怎么热衷凑热闹，毕竟他手头一大把工作，可是现在却有点不确定。
　　默笙端着热茶来到书房，以琛拉过她。“下午有事吗？”
　　“干什么？我们要出去吗？”默笙眼睛一亮，雀跃的说。
　　期待的眼神让以琛最后一丝不确定也消失了。
　　以琛关掉电脑。“嗯，学校百年校庆，要不要去逛逛？”
　　校庆这么热闹的事情，默笙当然要去。
　　以琛和默笙到学校的时候，人多得车子根本没法开进去了，以琛把车停在老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和默笙步行过去。
　　“等等。”走到半路，默笙停住，指指路边摊子上卖的印有“XX大学”字样的T恤衫。“以琛，我们也换上这个好不好？”
　　以琛蹙眉，实在觉得穿这个很怪，然而默笙拽着他的手不走，只好无奈道：“你去买吧。”
　　默笙早上匆忙出门没带钱包，在以琛皮夹里掏了几十块钱挤进去了，一会就胜利的从人群中拎了两件出来。
　　今天两人都穿的休闲毛衣，默笙把T恤穿在本来就是宽松型的毛衣外面，看起来胖鼓鼓，样子怪怪的。反观以琛，同样的穿法，却依然显得清俊挺拔，英气逼人，引得路过的女生频频注目。
　　以前好像就这样，走在校园里，以琛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却总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好像对那些目光一点感觉都没有，默笙扯了下他的袖子：“以琛，你不觉得有人在看你吗？”
　　以琛看了她一眼，“走路的时候别东张西望。”
　　“……”
　　默笙闭嘴。不解风情者，大概以此人为最。
　　顺着人流走到校门口，以琛接到向恒的电话：“你在家还是事务所？出来一趟吧，今天来了不少同学，苏敏说你不来要杀到你家去了。”
　　苏敏是以琛之前一任的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毕业后留校任教，以前在学校以琛和她在工作上接触还是比较频繁的。
　　“我在北门，你们在哪里？”
　　“噢，你来了？那最好了，我们在新楼，你快点过来吧。”
　　以琛收了手机，和默笙说：“你先和我到我们系转一圈，然后到你们系那边去看看。”
　　“啊？你们系……我不去了。”默笙迟疑了一下说。
　　“为什么？”以琛立刻警惕起来。差点忘了眼前的人多么会出点状况了，这么多年过去，以琛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条件反射。
　　“你们系这么多人……”默笙闷闷地说。以琛以前就是法学院的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不少，当年他们的分分合合估计也广为人知，默笙实在不想对着那些探究的目光。
　　“你一个人去好了，而且我要拍些照片，一个人比较有灵感……”
　　那他还出来干什么？以琛真有些无奈，拉住就要跑的人，“你没带钱，没带手机，等会儿怎么找我，晚上怎么回家？”
　　看默笙一脸赧然，就知道她没想过。以琛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带了个孩子，叹气道：“以后我们的孩子还是像我比较好。”
　　扯那么远，默笙咕哝，伸出手。“给钱！”
　　以琛却只把自己的手机给她，“一会我打手机找你，别跑太远。要找我就打向恒的电话。”
　　“真不知道你怕什么。”以琛顺手把她被风吹得毛毛的头发理顺。他心里怎么会不知道默笙怎么想，只是这些事无关紧要，顺着她也无妨。
　　“何大律师，你现在名声响了架子也大了哈！”以琛刚到法学院新楼就受到苏敏的奚落。
　　以琛素知这个师姐的脾气，你越辩驳她越起劲，索性不辨，苏敏说了他几句也就悻悻然止住了。
　　向恒盯着他的衣服看，“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品味了？”
　　以琛低头看自己，胸口T恤上印着“XX大学”四个红色醒目大字，的确傻得可以，笑了一笑，脱下拿在手里。
　　向恒立刻便明白了，“怎么不见你家的那个？”
　　“谁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以琛也头痛。
　　说话间熟人纷纷过来打招呼，趁着他们说话苏敏把老袁拉到一旁：“何以琛有女朋友没有？”
　　老袁摸摸下巴，很肯定地回答：“没有。”老婆又不算女朋友，这点他分得很清楚的。
　　“怎么还是老样子？他还真死心塌地等人家啊？”苏敏对以琛的过去知之甚详，顿时有点不以为然。“不过没有也好，系里新来了一个年轻女教师，长得漂亮，家世好学历高，等会儿晚上吃饭叫上她，我给他们介绍下，你待会别吱声啊！”
　　老袁当然不吱声，乐呵呵的。
　　以琛本来想打个招呼就走，谁知道一来就脱身不了，先是和他们一起去拜访几个教授，然后有个校友座谈会，等走出大楼，已经差不多快五点了。老袁招呼几个熟人说：“我在滨江订了桌，聚餐聚餐。”
　　滨江大酒店是学校附近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老袁看来这次要大出血了。
　　以琛借了他的手机，打电话给默笙。
　　默笙其实没什么拍照计划，相机本来就是出门前随手拿的。
　　以琛去了法学系，她也拐上了去自己系的路。默笙高考的成绩只是勉强达到C大的分数线，因此被塞到了C大没什么优势的化学系，偏偏她的化学是所有学科中最烂的一门，大一能门门低空飞过，大概都是以琛的功劳。
　　默笙在化学系不过待了一年多，自习又经常在法学院那边，所以对本系反而不熟。在化学系转了一圈，果然没有碰到什么熟人。
　　走出化学系，随意取了两个景，便有点兴致索然。
　　手指触到口袋里的手机，不由就想起以琛，不知道他在法学系那边干什么……
　　最近她和以琛……好像突然好了起来，尤其是她从香港回来后。
　　现在这样子的相处，默笙固然开心，可是有时候又会觉得不安。
　　她不太明白以琛是怎么想的，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以琛的心思，她总是捉摸不透。会不会有一天，一切又变回去了呢？
　　默笙不愿再想下去，踢踢地上的泥，自言自语：“既然想不明白，我还是头脑简单点好了。”
　　今天的C大前所未有地热闹，到处都是人头攒动，年纪轻轻的在校学生，白发苍苍的昔日学子，这片土地上不知记忆了多少人的青春。
　　也许因为默笙穿着印着C大校名的T恤衫的缘故，不时有人上前问她什么路怎么走，什么楼在哪里？默笙凭着记忆一一指明。
　　走了几步又被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拦住。
　　“同学，你知不知道应晖在哪里演讲？”
　　散漫的思绪被这句话惊回，默笙呆住，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应晖？
　　“你说谁？”默笙愣愣地问。
　　“应晖啊，中国的网络奇迹，SOSO总裁，他在哪里演讲？”
　　年轻人焦急地看着她，看她一副茫然，立刻转头拉住了另一个学生，“同学，请问应晖在哪里演讲？”
　　“在第一大礼堂，你怎么现在才去啊，演讲时间是两点到四点，现在都开始了，你肯定挤不进去了。”虽然这么说，女学生还是指明了方向。
　　年轻人匆匆道了声谢，就急急地向第一大礼堂跑去。
　　默笙站在原地，半晌才消化了这个信息。
　　应晖。
　　他回国了。
　　现在就在C大。
　　能容纳千人的第一大礼堂已经站满了人，连门口都被堵塞了，好在学校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在礼堂外设置了电子大屏幕直播演讲现场。
　　默笙站在人群里，仰望着屏幕上自信挥洒的男子，象征着智慧的宽阔额头，一如性格般坚毅的浓眉，刀斧削刻出缺乏柔和的面容,因历经沧桑而沉静却不时闪过犀利的眼神，不苟言笑好像难以亲近的神情。
　　这就是应晖。
　　硅谷白手起家的网络新贵。
　　身价数十亿美元的新兴科技富豪。
　　她名义上的前夫……也许，
　　也是事实上的。
　　应晖演讲的题目很普通，被人讲烂了的“中国IT行业的发展与预测”，然而他独特的视角，有力的分析，特殊的身份却让他的演讲变得与众不同。因为理工科出身的缘故，应晖非常注重事实根据，他演讲所描绘的IT未来并不是虚幻的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可行基础上的逻辑推断，因此使人更加信服。他本身传奇的奋斗经历更是让所有学子听得激动不已。偏偏他外表竟也如此英俊，更具体地说是一种充满力度的硬气的英俊，所以台下的掌声中竟然夹杂了一片女生的尖叫。
　　起码场外，默笙身边的一群女生已经为应晖的风采和魅力而沸腾了。
　　“哇，他好帅啊，就算老点我也认了。”
　　“拜托！谁说他老了，别人才三十四岁好不好，正当年轻力壮。”
　　“我要是有这种老公，要才华有才华，要事业有事业，要长相有长相，走出去非拽死不可。”
　　“算了吧，这种人，你要在他还没发达的时候嫁啦，现在已经晚了。”
　　“喂，你们听说没？应晖以前还在我们学校念书的时候，女朋友是当时我们系的系花哦。”
　　这句话一出，把周围原本凝神听演讲的人也吸引了过来。
　　“你们什么系的啊？”有个男生问。
　　“外语的。”
　　“那现在呢？他们还在一起吗？”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女生先强调，然后才开始说：“听说念大学的时候应晖很穷，农村考上来的，不过在数学系那种牛人多到变态的地方都很出名，后来追上了我们系当时公认的系花，据说感情很好啦，可惜毕业的时候系花为了留校指标接受了系主任儿子的追求，应晖就放弃国内研究所的工作出国了。”
　　“啊，系主任的儿媳，你不会是说教我们英国文学史的那个吧，不是才听说她离婚了吗？”
　　“天哪，不会吧，你说她现在会不会后悔死？”
　　“谁知道！”女生吐吐舌头:“这些是上次我们宿舍拿了奖学金请辅导员吃饭，辅导员说的，可信度很高啦。”
　　唧唧喳喳的讨论还在热烈地继续，名人的过去和隐私是公众永远感兴趣的话题。
　　默笙抿着嘴，抬头看电子屏幕上意气风发的应晖。
　　应晖很少跟她提他以前的事，可能那时才二十三四岁的她，在已过而立的应晖看来，还是一个小妹妹吧。
　　只有一次，应晖偶尔说起，“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说着就停住，意犹未尽的感觉。
　　当时不明所以的默笙接口说：“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
　　“哦？”应晖笑，“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默笙现在仍然记得他当时的眼神，矛盾的落寞和骄傲同时出现在那平时波澜平静的眼眸深处。
　　这些年一直没看到应大哥身边出现什么人，也许他跟自己一样，对过去的人始终无法放开吧，默笙惘然地想。
　　不知不觉演讲已经接近尾声，主持人站出来，“如果现在就结束大家会不会有种不甘心的感觉，会不会觉得遗憾？”
　　底下大声回答：“会！”
　　“所以接下来是自由问答，时间是半小时，大家抓紧时间。”
　　气氛空前地热闹起来，一个接一个学生起来问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自由问答最能体现一个人的才思敏捷与否，很明显应晖在这点上相当出色，机智而风趣的回答赢得了一阵阵掌声。
　　今天的演讲，应晖无论哪个方面都无愧于“C大的骄傲”这个称呼。
　　“拜托，这些男生真无聊死了。”
　　连续几个专业方面的问题让女生们开始无聊了，她们对那些计算机啊技术啊什么的问题一点兴趣都没有。
　　就在这时，话筒传到了一个女生手里。
　　女学生站起来，清清嗓子：“应先生，我要先说明，这个问题不是我要问的，是场外我的同学发短信给我，说如果我帮她问了这个问题，就请我吃饭，所以为了我的免费晚餐，请应晖学长务必回答我。”
　　“当然。”应晖风度极佳，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
　　“嗯，是这样。”女生技巧地停了停，等全场静下来，她大声地说：“请问你结婚了没有，我们还有机会吗？”
　　台下因为这个问题炸了起来，男生们吹着口哨，为女生的勇气喝彩。
　　然而，在这样热闹的气氛下，一直在台上挥洒自如的男子却明显失了神。
　　他仍然保持着原来的动作，思绪却好像抽离了，整个人似乎被这个意料外的问题带到了别的世界，忘记了台下还有听众。在场外看电子大屏幕特写的学生们甚至可以看到他眼睛里藏不住的黯然。
　　渐渐的会场静了下来，学生们面面相觑，没有了声音。
　　那个问问题的女生脸上也开始出现不安。
　　主持人以为这个问题触犯到了应晖的底线，连忙站出来救场：“这位女同学，你问的问题是隐私哦，你不会是狗仔队乔装打扮混进来的吧。”
　　学生们并不捧场，发出零落的笑声。
　　身边助理的提醒让应晖及时回神，做了个手势阻止了主持人：“没关系，我只是忽然想起我的太太，我已经有段时间没见她。”
　　在底下一片意味不明的声音中，应晖肯定地回答：“当然，我结过婚了。”
　　场内场外那么多人，大概只有默笙明白演讲台上那人话语中的真实含意。
　　结过婚。
　　默笙也这么对以琛说过。
　　结过婚，但是有名无实，而且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演讲已经接近尾声，电子大屏幕上最后一个画面是学生们冲上演讲台，将应晖围在中间。然后就停止了转播，开始放着C大百年校庆的宣传片。
　　聚集在礼堂外的人群逐渐散去，默笙举步随着人流离开。忽然就想起当初她回国的时候，应晖送她到机场，登机前的最后一番话。
　　“如果你不回美国，那我们暂时不要联系了。”
　　其实并不是没有遗憾，本来他们可以是很好的朋友。
　　如果……
　　没有发生那么多事的话。
　　胸口闷闷的，默笙有点眩晕。
　　在这个不设防、阳光充足的午后，那些埋藏很久的情绪因为应晖的出现而被翻出来，一幕幕犹如恶梦重现。刚到美国时人生地不熟的惶恐，言语不通被歧视的羞愤，因为口音不纯被嘲笑而逐渐习惯的沉默，到美国两个多月后在报纸上看见父亲畏罪自尽时的崩溃……
　　那时候的一切就像恶魔编织的一张网，挣扎不开，无限绝望。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
　　骤然响起的“两只老虎”的手机铃声把默笙从往日的泥潭中□。
　　这支稍嫌幼稚的铃声是默笙在以琛忙得没空理她，拿着他的手机玩游戏时顺便挑的，以琛听了虽然皱眉很久，却一直没换回去。
　　铃声响了两遍默笙才接起来。
　　“默笙。”
　　以琛低沉淳厚的声音响起的瞬间，默笙不明白自己心里为什么会产生一种类似感动的情绪。心间好像被一阵和煦的风吹过，整个世界变得宁静而慈祥。
　　眼睛变得湿湿的。
　　“以琛，我很想你……”
　　默笙听到自己说，或者是那个的自己，那个在异国他乡的赵默笙在对以琛说。
　　我很想你。
　　以琛，你知道吗。
　　曾经站在异国街头，满眼异样的肤色，连一个像你的背影都看不到。现在终于可以告诉你，我很想你。
　　眼睛里积聚的水气终于装不住流下来。
　　电话彼端没了声音。
　　耳畔只余彼此悄悄的呼吸，连同遥远的车鸣喧嚣。
　　片刻后老袁的大嗓门在手机里传来：“以琛，你走着走着怎么停了，还停在路中间！”
　　以琛惊醒般咳了一下，“嗯，我知道了……”
　　大律师口拙地顿了一下。
　　“……你在哪里？”
　　默笙看了看四周：“我也不知道。”演讲结束后她随着人流乱走，自己也不知道在哪里了。
　　“迷路了？怪不得……”以琛声音哑哑的，“算了，你直接到学校北门对面的滨江大酒店来，我在酒店门口等你。”
　　滨江大酒店。
　　老袁订的桌位不知怎么被别人占了，大堂经理不停地道歉，说会尽快安排，一行人也没怎么介意，坐在大堂里边聊边等。
　　除了苏敏，老袁还叫上了几个以前玩得比较熟的朋友。出了社会不比在学校，能聚在一起的时间寥寥无几，现在总算逮到了机会聊个尽兴。
　　苏敏正好趁机把叫来的女老师介绍给以琛，虽然男主角有点走神，但是看到女老师含羞带怯却不时瞥向何以琛的样子，苏敏还是暗暗得意，这事情起码一半是成了。
　　正聊着，对着窗户坐的向恒突然站起来，眼睛直直的望着窗外。以琛坐在他对面，下意识的回头，正好看见一辆大卡车惊险地擦过默笙，以及默笙勉强站定后一脸惊魂未定的苍白。
　　有惊无险，向恒余悸未消，“何以琛，你这个老婆真吓人，刚刚看她魂不守舍地过马路，红灯都没注意……”
　　话还没说完，以琛已经站起来冷着脸走了出去。
　　苏敏遥遥看清那个站在马路边女子的脸，眼睛都直了，再听清楚向恒的话，转头问老袁：“老婆？什么意思？”
　　老袁嘿嘿地笑：“老婆就是老婆，不是女朋友。”
　　年轻的女老师疑惑地看着苏敏，大概意思是说怎么人家都结婚了你还给我介绍？
　　苏敏有苦难言，狠狠瞪了老袁一眼。
　　远处以琛拉着赵默笙的手走在前面，一过马路立刻松开，站在花坛边不知道说什么，看他的气势，以及赵默笙越垂越下的脑袋，大概是在训人。
　　“真怀念。”向恒镜片下的眼睛微微笑起来。好久没见到这种场面了。以琛大学的时候少年老成，处事圆熟，很少对什么人发火，唯独对赵默笙，做错了事往往会训个老半天。
　　“居然还是她。”苏敏摇头，不知道自己该为这个师弟高兴还是不值，“当年我们法学院那么多才女佳人，喜欢他的不知多少，偏偏他找了一个别的系的，我说你找别的系也弄个系花啊什么的，才配得上法学院头号才子的身份是不是？偏偏还是个各方面都没什么特别的。”
　　当年赵默笙缠着何以琛的时候，法学系的人大多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来看这场追逐。没人相信何以琛会接受这个女生，毕竟他拒绝过条件更好的人。所以后来何以琛带着赵默笙上课上自习的时候，不知道多少人被吓到，恐怕其中也有不少女生暗暗后悔自己怎么没积极一点。后来赵默笙去了美国，何以琛恢复单身，有些新生的热情程度比当年的赵默笙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何以琛总有办法在两三天里打发掉。
　　有一次苏敏忍不住说：“你讨厌别人缠你？当初赵默笙你怎么不讨厌？”
　　话一出口苏敏就后悔了，太莽撞了，所以连忙打个哈哈带过去，根本也没想到何以琛会回答。
　　“那不同。”那时候的何以琛这样说，寥寥的三个字，很平淡的语调。
　　苏敏想不出不同在哪里，也许是——他给赵默笙机会缠他，却不给别人机会。
　　听着她的话老袁难得说句正经的：“这种事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说话间以琛和默笙已经过来，以琛仍然绷着俊颜，默笙大概被骂惨了，跟众人打招呼的声音也低了许多。
　　默笙曾是系办的常客，自然认识苏敏，见到她微微笑了一下：“师姐，你好。”
　　苏敏勉强“嗯”了一声，刚要说什么，就被一声惊喜的呼声打断。
　　“MrsIn！”
　　响亮而热情的呼声让本来略显嘈杂的大厅一下子安静下来，不标准的英文让人发噱，然而被众人瞩目的富态中年男人却毫无自觉，满脸惊喜地穿过大厅跑到僵立的默笙面前。
　　“MrsIn，应太太。”中年男人激动得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没想到在这里看到您，这次您和应先生一起回国的？我是大商公司的董事长林祥和，您还记得不记得，呵呵呵呵，去年在美国承蒙您和应先生招待，这次您们贤伉俪回国，怎么也要让我尽尽地主之宜。”
　　默笙已经呆住了，手脚一片冰冷。
　　眼前这个中年发福的男人她还有印象，他和应晖的公司有生意上的往来，去年他来美国时，应晖曾在家里设宴招待过他和他夫人。
　　可是，为什么会在这里碰到？
　　最差的时间，最差的场合。
　　默笙感觉到老袁等人怀疑又惊讶的目光停留在她身上，她已经没勇气去看以琛的表情。
　　刚刚才有一点点的幸福起来的感觉，那么微弱，立刻要消散了吗……
　　害怕的感觉一点点扩散到身体每个角落。然而下一刻，却有一只温热有力的手掌握住了她微微颤抖的手。
　　这只手，刚刚还带着怒气把她拉过马路。
　　现在却带着令人安心的力量，紧紧地握住了她。
　　默笙缓缓地转首，以琛正看着她，眼底一片痛楚的坦然。
　　他……已经猜到了吗？
　　果然。
　　默笙听到以琛清晰而冷静的声音，“很抱歉，她现在已经不是……”
　　“你认错人了。”
　　未完的话被默笙飞快地打断，以琛顿住，眼中闪过一丝不解。
　　默笙轻轻挣脱他的手，向林董重复了一遍：“你认错人了。”
　　声音出奇地镇定。尽管知道早晚要面对那桩婚姻，但绝对不是这个时候，也不是在以琛这么多朋友面前。以琛或许能忍受，她却不愿意他因为她的过去而被别人指手画脚评头论足。以琛一向是那么傲气的。
　　“认错人？怎么会，呵呵，应太太别开玩笑了，呵呵。”林董讪讪地打着哈哈，有点尴尬，可是又不愿意离开。
　　僵持间，酒店的门被推开。
　　侍者整齐划一的“欢迎光临”声和来人不可小觑的排场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一大群人的簇拥下，一个正值英年的俊伟男子走了进来，名贵的手工西装提在手里，步履间气势而从容，大堂璀璨的灯光照在他身上，更增一份尊荣显要。
　　苏敏眼尖地注意到其中有C大的一把手，不由多看了两眼，不知道走在中间的男子是什么来头，能让学校领导这么巴结。
　　林董这时却欣喜地叫起来，激动地挥着手：“应总，应太太在这里！”
　　这一声“应总”让苏敏在电光火石间想起一个人——应晖，SOSO总裁，给学校捐了一栋楼的那个。
　　林董声音响起的瞬间，应晖已经停下脚步转头向他们看来，身边的一群人也跟着停下。他立定了几秒，剑眉一扬，然后笔直地向他们走过来。
　　好像根本没看见一边已经无法反应的默笙一般，应晖走过她径直客气地向林董客套：“原来是林董，正想说明天去拜访你，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林董受宠若惊地说：“哪里哪里，见到应总才是三生有幸。哈哈，应总，这是应太太吧，刚刚应太太还硬说我认错了人。”他指着默笙。
　　应晖随意地瞥了默笙一眼，然后大笑：“是有点像，不过我太太在瑞士度假，林董你眼力不行了啊。”
　　“啊？啊?”林董怀疑地瞥了瞥默笙，嘴里却连忙说：“是啊是啊，我现在看看的确不大像。”
　　说着连连向默笙鞠躬。“不好意思认错人了，小姐，不好意思。”
　　默笙垂眸，微微地摇头。
　　“相请不如偶遇，林董不介意的话，不妨和我们一起用个便餐。”
　　“当然当然。”
　　话语中应晖偕林董渐渐走远。
　　默笙抬头，以琛正面无表情望着应晖离开的方向，深幽的眸子中情绪难解。察觉到她不安的目光，以琛收回视线，低头和她说话，语调竟比刚刚在马路边训她还要温和许多。
　　当然，还是有点严肃。
　　“好好想想回家怎么写检讨。”
　　“……”默笙呆呆地看着他，脑袋打了结。
　　以琛接过老袁的烟，“怎么过马路，刚刚跟你说的，这么快就忘了？”
　　“……”
　　应晖等人在服务生的带领下走进贵宾电梯，电梯门合上的前一瞬间，应晖似乎不经意地向他们的角落看来，不偏不倚地撞上以琛深邃的目光。
　　几乎发生在顷刻间的一段插曲让大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但看以琛神色自然，不以为意，便很快又聊天说笑了起来。他们倒一点没怀疑，毕竟应晖身份摆在那儿，赵默笙，怎么看都觉得和应晖的距离不是一点点，他们如果真是夫妻，那才是不可思议。
　　大堂经理很快通知他们有了空位，而且表示因为他们的工作失误耽误了客人的时间，为表达歉意，这次除酒水外一律八折。
　　算算能省下几百块，老袁立刻喜滋滋。
　　席间气氛热闹，大家不约而同地说起许多法学院的趣事。默笙纵是心事重重，有时候听到好笑的地方，也会忍俊不禁。有人甚至想起默笙在刑法课上闹的笑话，拿出来笑话她。
　　默笙窘然，悄悄问以琛他怎么知道，明明不是一届的。
　　以琛莞尔：“你不知道你很出名吗？”
　　周教授在给下几届上课时还会提到默笙，说以前有个小姑娘跟男朋友来上课，结果被点到回答问题，结果怎么怎么云云，他说得绘声绘色，总惹得学生们大笑。
　　后来甚至有个跟以琛不太熟的师弟一脸友善地问他：“你就是周教授说的那个要关人的女生的男朋友啊？呵呵，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女朋友？”
　　那时候默笙已经不在。
　　被老袁连灌了几杯酒，以琛起身去洗手间。
　　在服务生的指点下找到洗手间，推开门。
　　洗手间里已经有人。
　　本来在盥洗台前洗手的男子在以琛推门而入的刹那站直了身躯。
　　以琛下意识地停下脚步，与镜子里的人目光相接——应晖。
　　一时间，沉默占领了这小小的洗手间。
　　“何以琛。”片刻后应晖先开口，“久仰大名。”
　　“不敢。”以琛直视应晖，神情淡定，“应先生才是名扬四海。”
　　“你怎么不好奇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名字？”应晖关掉水龙头，回身，如鹰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和他硬朗形象绝不相符的温柔。他一字一顿地说：“我以前的妻子，曾经在我研发出的搜索器里搜索过这个名字。”
　　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默笙在酒席上被老袁苏敏轮流灌了不少酒，走出酒店的时候就晕乎乎的要以琛扶着，一坐到车上头一歪就睡着了。
　　以琛把她抱回卧室，一放到床上，她就自动自发地钻到被窝里蜷缩着睡好。大概因为喝醉酒的缘故，默笙脸颊红通通的，长长的眼睫毛静静地垂着。
　　以琛长时间地凝视着她，最后低下头，亲亲她的额头。
　　“他也这么亲过你吗？”
　　低哑的声音，泄漏了他一直苦苦隐藏的情绪。
　　眼底是她醒着的时候绝对不愿意让她看到的痛楚。
　　以琛低下头，和默笙呼吸相闻。
　　他也曾经离你这么近？
　　他也曾得到你的笑靥和一切热情？
　　他也曾……
　　以琛命令自己不准再想下去。
　　只是，他一直以为他们是一样的，他在这个世界孤单着，而她在另外一个世界。有一天她会回来，或者有一天他等不了去寻找……
　　事实上，从年初开始，他就开始筹划着近年内出国，虽然知道人海茫茫。
　　不久后她却已经回来。
　　用很陌生的目光看着他。
　　然后告诉他，她已经结过婚。
　　如果曾经有人让她不再孤单，他其实应该为之高兴不是吗？
　　可是以琛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份胸襟。
　　很介意。
　　介意她心灵上的走失。
　　默笙依旧细细地均匀地呼吸着。
　　以琛轻轻帮她掖好被角，起身，关门出去了。
　　十一月的深夜已经寒意袭人，纵使在A城这个繁华的城市，街上的行人也已经寥寥无几。
　　应晖坐在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茶座的窗边，看着窗外向茶座走来的男子，夜色的遮拦下，来人英挺的外表，出众的气质仍然没有减色半分。应晖虽然早料到能让默笙念念不忘的人必定出色，但何以琛的出众仍然超出了他的预估。
　　这样的男人在学生时代想必也是出类拔萃，默笙当初怎么骗到的？
　　如果自己和他处在C大的同一个时代，谁胜谁负？当年亦是C大风云人物的应晖暗暗评估。
　　如果那样，说不定会是他先碰到默笙，也许所有的事情都会变得不一样。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自己在大学时代就碰到默笙，当时心高气傲的自己恐怕也不会看上她吧。
　　机缘，真的是个很奇妙的东西。
　　在应晖遐想间，何以琛已经在他对面坐下。
　　“我以为你要迟到了。”
　　“我向来准时。”以琛语气平淡地说，简单翻了下饮单还给侍者，“毛尖，谢谢。”
　　侍者领命而去。
　　应晖看着他，忽然语出惊人：“你要怎么才肯放弃？”
　　这个颇带挑衅的问题并未如应晖想的那样让何以琛情绪失控，他眉目不动：“应先生，我不觉得这个问题有任何实质意义。”
　　“和律师说话真令人头痛。”应晖苦笑着靠向椅背，十指交握，“默笙似乎没有和你提起过我。”语气是肯定的，当时在大堂的情形已经让应晖察觉。
　　“的确没说太多。”之前是他不让她说，后来默笙大概不敢提了，而自己，也似乎下意识地把这个问题无限期地挪后了。
　　这其实不符合他的性格。但是，碰到默笙，总有意外。
　　应晖笑了一下，思绪飘远，半晌后问：“何律师有没有兴趣听听我的版本？”
　　以琛抬眸。
　　“既然来了，当然。”
　　然而茶香袅袅中，应晖却开始沉默，那些事情，也许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第十一章 应晖
　　七年前，应晖生命的转折点，他最有希望也最绝望的一年。
　　彼时在加州S大留学的应晖来自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由于家境贫寒，在C大求学期间他虽然成绩优异，却从来没动过出国留学的念头。那时候被数学系众多教授看好的数学系天才的理想不过是找一份薪水不低、相对稳定的工作，把父母接到身边，然后结婚，生子，平淡一生。
　　只是这个理想很快成了泡影。
　　毕业前夕，交往了三年的女友用很难过但是很坚决的态度要求和他分手。
　　应晖应变不及且无法理解，尤其在听说她与本系系主任的儿子已经密切交往了一段日子后，失意中更多了一丝愤怒。
　　“应晖，就算是我对不起你好了。”面对他的质问女友亦满是痛苦，“我以前把这个社会想得太天真，真正毕业找工作才发现，不管你多有实力，没有背景，没人把你当回事。我申请留校的事你也知道，可是我受了多少委屈你知道吗？你根本帮不到我。他是处处不如你，可是他至少可以让我在系里那些趾高气扬的老女人面前扬眉吐气……”
　　“应晖，我不想让自己的骄傲在这漫长的岁月被琐碎的生活一点点磨去。也许将来你会出人头地，可那要等多少年？那时候我已经青春不在，就算苦尽甘来又有什么意义？我不想低着头生活，你不能维护我的尊严，应晖，我仍然爱你，但是对不起，我太骄傲了。”
　　应晖无言以对。
　　当晚他一夜未眠，第二天满眼血丝的他打电话给父母，他已经决定申请奖学金，赴美留学。
　　应晖走得很迅速，赴美那天，同学前来送行，女友没来，不同于同学们的打抱不平和依依不舍，应晖始终很平静。但是没有人能猜到那一刻，他平静的眼眸下掩藏着多大的野心。
　　在加州留学的日子比在国内更辛苦，陌生的环境，频繁的打工，繁重的学业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瘦了一圈，但与此同时眼界却开阔了许多。应晖的目光，渐渐集中到了正发展得如火如荼的互联网上。
　　坚实的数学基础使他研究起计算机技术来事半功倍，与当时热衷建立门户网站的大潮流不同，应晖感兴趣的是信息搜索。埋头一年半后，不愧天才称号的他独立研究出一套优化的搜索算法，但是这套算法却有个缺陷，它需要很多其它各种优化算法共同配合才能实现，所以初时并不得风险投资商的青睐，只有一家知名的网络索引公司想以一个非常歧视的价格买走。应晖知道自己手里掌握的东西远远不止几万美元的价值，可是他却没有时间等待更好的机会了，长期的劳累和压力使他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了，为数不多的积蓄也消耗殆尽。
　　走投无路的应晖异想天开，用身上仅余的钱在一份颇有影响力的华文报纸上登了一个广告，说明了他的情况，寻求华人投资。
　　然而事实很快让他失望了，十天内他只接到了一通电话，内容是骂他是个无耻卑鄙的骗子别丢中国人的脸。正当他心灰意冷地准备把算法卖给那家公司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来自N市的信，里面有一张没有署名的纸条，还有五百美金。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漂亮，只寥寥几个字，无法从中判断是男是女。
　　你好。
　　在报纸上看见你的求助。寄上$500，钱很少，希望能够让你等到真正的投资。
　　五百美金，杯水车薪，却重新激起了应晖的斗志。那笔钱让应晖撑过了最艰难的两个月，这期间，他终于开发出配套算法，不久后得到了第一笔一百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时势造英雄，应晖无疑碰上了最好的时机。几年后，当他坐在SOSO总裁办公室听资产评估师告诉他他目前有多少资产时，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如果没有当初那五百美金，也许今天的他不过是个出色的技术人员。应晖曾经想过找出那个资助他的人，但是很快就放弃了。人海茫茫，信上甚至连姓名都没有留一个，真的无从找起。
　　不久之后，那个人却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
　　有一天他昔日S大同系的一个同学来拜访他，顺便带了一封给他的信。
　　“这个人大概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了，把信寄到了我们系里，我看到就顺便给你带来了。”
　　信封上的字迹似曾相识。
　　应晖心情激动的拆开信。
　　应先生：
　　你好，不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变，或者你还记得不记得我。大约三年前你在报纸上登报求助，我曾寄过五百美元。真的难以启齿，但是如果你经济上方便的话，能不能把五百美元寄还我？我知道这个要求很无理，若为难的话就不必了。
　　真的很抱歉。
　　赵默笙
　　赵默笙。
　　应晖在心里默念了一下署名。
　　终于知道这个人的名字了。
　　扫了下封底，发信日期已经是一个月前。
　　如果不是走到绝境，不会写这样一封希望渺茫的信吧。
　　应晖顾不得同学就在身边，连忙拨了信上留的电话，响了两声后，接起电话的是一个很清的女声。
　　第二天，应晖坐飞机到N市。
　　他们约的地方是一个公园，初春的时候，嫩青的季节，应晖远远看到一个中国女孩子坐在长椅上，围着围巾，好像有点冷，于是一直用围巾搓着手。
　　应晖站在远处看着她，却突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好像回到家一样。那时候他已经孤身在美国六年。
　　应晖走到她面前。“请问，你是不是赵小姐？”
　　那个女孩子立刻站了起来。“是的，我是，你是应晖先生吗？”
　　应晖这才看清楚她的样子。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大概二十出头，也许还在读书，衣服有点旧，看得出有几年了，但很干净，眼睛很大。
　　他微微笑了下。“赵小姐，我们找个有暖气的地方坐下来说吧。”
　　拘谨的寒暄过后，应晖问：“我有点好奇，赵小姐，为什么当初你会寄给我那笔钱，你不担心我是骗子吗？”
　　这个问题让她怔了一会，然后有点含糊其词的说：“那时候我当好有一笔钱……”她模糊的带过，紧接着说，“其实应先生你根本不必专程过来，我只是收拾杂物的时候看到以前的旧报纸，寄那封信其实没抱什么希望的。”
　　“那你现在是？”
　　应晖没费多大劲就套出了事情的始末。
　　归纳总结一下就是：眼前这位赵小姐有个关系不错叫娟姐的邻居，她因为拿刀砍伤丈夫被判入狱三年，娟姐有一个叫小嘉的孩子，因为娟姐的白人丈夫有暴力倾向，所以娟姐把孩子托付给她。眼下，她正为争夺小孩的监护权而和邻居的丈夫周旋。
　　应晖喝了一口热可可。
　　“赵小姐，你经常这么，嗯……乐于助人吗？”事实上比起“乐于助人”应晖更想用“好管闲事”这个词。
　　“不是的。”她有些窘迫，脸上的红晕不知道是冻出来的还是因为不好意思。“我们做邻居很久了，而且她帮过我，有一次我生了一场大病，一个人在屋子里晕过去没人知道，是她发现救了我，要是晚点发现的话，也许我现在就不存在了。这是救命之恩是不是？克鲁斯先生真的有暴力倾向，我亲眼见过他拿酒瓶砸娟姐和小嘉，而且小嘉很乖很听话，娟姐其实也很可怜……”
　　她着急地找着一切理由。
　　应晖却无动于衷，这个世界本来就各有各的凄惨。
　　只是，眼前这个女孩善良得有点傻气呢，应晖在心里想。但是如果不是这点傻气，当初怎么会给素未谋面的他寄那五百美金？
　　应晖说：“你不用担心，我会帮你。”
　　这件事情并不好办。
　　应晖的私人律师史密斯先生说：“赵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克鲁斯有暴力倾向，而且就算取得证据取消了克鲁斯的监护权，她也无法收养那个孩子，她不符合该州收养人的条件。这件事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很难，私下会比较简单，In，那种恶棍用钱打发或许更容易。”
　　“是的。”应晖说，“但是我不喜欢花钱在恶棍身上，而且也许他会不知足，一再地敲诈，或者随时反咬一口，这不是根本解决之道。”
　　“除非那位小姐立刻结婚，嫁个符合条件的丈夫，或许能增加胜算。”史密斯耸耸肩膀，开着玩笑，“In，你就完全符合条件。”
　　史密斯的玩笑让应晖心中一动。
　　他发现自己竟然一点也不排斥这个主意。
　　应晖在给默笙的电话中转述了律师的话。
　　“就算证明克鲁斯的暴力倾向，取消他的监护权，你也无法收养小嘉。你的年龄，经济条件，婚姻状况都不符合本州法律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小嘉会被送往福利院，你知道，对一个混血孩子来说，那绝对不是一个好地方。”
　　默笙六神无主。“我只是想帮朋友一下，为什么这么难……”
　　或许不难，应晖和克鲁斯谈过一次，他的确只想敲诈一笔钱而已，可应晖并没有成全他的打算。应晖见过小嘉，那是一个黑发黑眸有点呆傻的混血儿，据说痴傻是小时候被打所致。
　　“如果你真的决定背上这个包袱的话，我有个提议。”应晖轻描淡写地说，“你可以找可信任的、符合收养条件的人假结婚，或许……我可以帮忙。”
　　电话那端的默笙根本就是傻住了，反应过来后就连忙说不行。“那怎么可以……”
　　应晖也不强求。
　　接下来事情有了进展，克鲁斯喝醉酒拿烟头烫伤小嘉的照片被默笙的房东无意中拍到，但就如史密斯律师所说的那样，克鲁斯虽然被取消了监护权，但小嘉也被送往了福利院。
　　默笙学业很忙，还要打工，就这样，她也每隔一天或者两天就去看小嘉。
　　几个月后的一天，远在加州的应晖接到默笙的电话，她的声音微带哭音：“应先生，我想收养小嘉……”
　　小嘉在福利院里被别的种族的小孩欺负，其实已经不止一次了，只是这次更加严重，小嘉被推到了厕所的马桶里，若不是及时发现，恐怕会窒息死亡。
　　应晖去N市的时候带了份协议书。
　　“这份协议的内容是你放弃这桩婚姻所带来的一切权益，相应的，你也不必履行一切义务，也就是说我们将只有夫妻的名义。”应晖解释说。
　　权责分明的协议书让默笙的态度自然了起来。这正是应晖的目的，他清楚地知道这份让默笙占不到一分便宜的协议书反而会让她轻松许多。
　　“应先生，谢谢你……”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不必。其实这桩婚姻对我好处也不少，我的公司快要上市，一个已婚男人的形象更能得到股民的信任。而且，已婚的身份能让我少掉许多麻烦。”应晖说着自己都觉得很可笑的理由，最后一句话却很诚恳。“何况赵小姐对我实在不仅仅是滴水之恩。”
　　所以才想把她护在自己的羽翼下。
　　可是，仅仅是这个原因吗？
　　应晖不敢自问。
　　他看着她签字的手微微迟疑着，眼眸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熄灭，然后抓紧了笔，飞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合上递给他，再没看一眼。
　　应晖在默笙顺利取得小嘉监护权的当晚飞回加州。
　　默笙学业未完成，依然在N市。
　　因为要应付福利院的定期检查，应晖每月月底必须飞N市一趟，默笙为麻烦到他内疚不已，应晖却一次比一次期待月底的到来。
　　应晖的白人秘书小姐琳达十分可爱地说：“Boss，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喜欢每个月的月底，那时候的你总是那么和蔼可亲。”
　　应晖闻言微笑，心情愉悦。
　　小嘉还是呆呆傻傻的，默笙好不容易教会他叫中文的应叔叔，应晖没被那声“应叔叔”感动，默笙却欣喜若狂，感动地摸着小嘉的头。
　　失神于她笑容的一瞬间，应晖清楚地明白，他动心了。
　　久违的感觉。
　　他和这位赵默笙小姐，至今接触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这种心情来得毫无道理，甚至无迹可寻。
　　理科生的天性使应晖固执地想找出他心动的逻辑，可是却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证明这其间的因果关系无能为力。
　　好在他立刻从牛角尖里钻出来，务实的个性使他决定顺其自然。
　　应晖空中飞人的生活差不多过了两年时间，两年后的一天，默笙打电话告诉他两个消息。
　　第一个是她毕业了。
　　第二个是娟姐提前释放，而她决定带小嘉回国。
　　挂了电话，应晖的第一个念头是：时间也差不多了。
　　应晖在N市国际机场第一次见到了那个满脸风尘的娟姐。
　　默笙偶尔提过这个娟姐的经历。她原本是作为陪读夫人出来的，后来那个男的却为了绿卡娶了个美国女人。娟姐出国的时候很风光，现在落了个这种下场，不愿意回国被人嘲笑，迅速地嫁了个美国男人，不料却更加不幸。两年监狱终于让她对这个地方绝望，大彻大悟之余决定回国。
　　默笙在一边抱着小嘉，依依不舍。
　　娟姐感谢应晖，“这两年多谢你了。”
　　“你谢默笙足够。”
　　娟姐看着默笙：“她比我幸运很多。”
　　应晖了然她眼中的羡慕，一哂：“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不必强求。”
　　飞机飞上天空，默笙仰望着远去的飞机。
　　“很想回国吗？”
　　默笙怔了一下摇头说：“不想。我大概很懦弱，应大哥，在异国他乡，孤零零一个人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每一个异国人都这样，可是，如果回去了还是孤零零的，那会很可悲吧。”
　　她低下头，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走出机场的时候默笙说：“应大哥，我有事情要和你商量。”
　　应晖当然知道她要和他商量什么，接口说：“正好，我也有事情请你帮忙。”
　　应晖的父母要来美国看望儿子，为期一个月，因为儿子不久前无意中露了自己已经结婚的口风。
　　应晖请默笙帮忙应付父母。
　　时机刚刚好。
　　默笙的学业已经完成，随时可以离开N市，应晖的公司一切已经上轨道，开始有较多的空余时间。
　　默笙到加州后，首先是找工作，可惜华人加女性的身份让她频频受挫。
　　应晖有意使用自己的人脉帮她，默笙拒绝了。“应大哥，你已经帮我许多了，我不能一直靠你啊。”
　　应晖想起默笙好像从来没有接受过他经济上的帮助，接着又想起以前的女友在分手的时候对他说的那番话，不由有些感慨。
　　默笙看他若有所思：“应大哥，你在想什么？”
　　应晖笑笑说：“没有，只是重新理解了骄傲这个词。”
　　默笙不解，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没再追问。
　　在应晖父母来之前，情人节先来了，不过应晖天性并不浪漫，默笙则根本没往那方面想过，所以他们这个情人节过得毫无暧昧。
　　情人节晚上应晖在楼上书房接了一个国际长途，下楼的时候看到默笙坐在沙发上，一手撑着头，笔记本电脑放在膝盖上，完全没发现他下来。
　　角度的关系，他正好看见默笙眼角的一点闪光。
　　应晖以为她看了什么悲情的电影，走过去一看，只不过是普通的网页而已，而且是他最熟悉不过的SOSO的搜索页面。
　　搜索关键词是一个他从未听过的名字——何以琛。
　　默笙这才发现他，急速的转头，脸颊上的泪水都来不及擦去。
　　她合上电脑，站起来，低头瞪着自己的脚尖，有点尴尬的样子。
　　应晖立刻就明白了：“他……”
　　说了一个字顿住，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默笙抬头望着他，水洗过的眼睛分外清，那里面的忧伤被应晖看得一清二楚。
　　“应大哥喜欢过什么人吗？”她问。
　　“嗯。”应晖慢了一拍才回答：“我以前在C大有个女朋友，很聪明，也很漂亮。”
　　“我以前的男朋友也很厉害。”默笙声音低低地说。
　　“哦？”应晖勉强笑了下，“那你男朋友运气可没我好。”
　　毕竟，他现在只是你的“以前”而已。
　　默笙却完全误解了他的话，大概以为应晖说她的男朋友找她所以运气不好，有点不服气地说：“我也没那么差吧……”
　　应晖没有解释，匆匆去了楼上的书房，却无心做事了。
　　一旦见过这个名字，生活中好像就处处看见这个名字。
　　从那天开始——
　　默笙时不时的心不在焉叫何以琛。
　　默笙嘴角莫名其妙的微笑叫何以琛。
　　默笙忽而的落寞叫何以琛。
　　……
　　默笙开始频繁的和他提起这个名字，好像终于找到一个人可以讲讲那个人一样。
　　那个人多么多么聪明。
　　那个人多么多么能干。
　　……
　　应晖当然会不耐烦。
　　只是当他看到她说起那个人时眉梢眼底的伤心和落寞时，不耐烦又变成了不忍心。
　　还伴随着一种陌生的疼痛。
　　之前就算知道默笙更多的只是把自己当作兄长，应晖仍然有一种笃定的感觉，他自信她身边不会出现比他更优秀的人，所以不妨慢慢来。然而，现在这种感觉消失了，应晖清楚地感觉到了默笙心里筑起的冰墙，那面冰墙把一切暧昧的东西摒除在外。
　　他也许永远只能充当兄长的角色。
　　应晖渐渐急躁起来。
　　所以那个晚上的到来，不知是因为情绪长久的积压，还是一时失控。
　　那天他在外面应酬，喝醉了回来，默笙手忙脚乱地照顾他。
　　应晖说不清自己是醉是醒，若是醉，他怎么会到现在还记得清楚每个细节，若是醒，他又怎么会这般不受理智的控制……
　　似乎半梦半醒间，他把默笙压在了身下……
　　他清醒过来已经是凌晨。
　　意识回笼的零点一秒，他冲下了楼。
　　楼下大厅没有开灯，一片黑暗。
　　依稀看到默笙坐在楼下沙发上，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膝盖，头垂着。
　　应晖好像在什么地方看到过说，当人受到巨大的伤害时，会下意识地用这种婴儿在母体中的姿势，因为缺乏安全感。
　　他的手按在电灯的开关上又放下。
　　默笙忽然出声，弱弱的：“应大哥，你……是把我当成她了吗？”
　　应晖愣了好一会才意识到她说的“她”是谁。
　　他的前女友。
　　自己好像只和她提起过一次他的前女友，说了什么他都不太记得了，她以为……他还想着她？
　　默笙，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恋恋于过去吗？
　　应晖苦笑。
　　他发现默笙给了他一个有趣的困境：如果说“是”，他无法袒露自己的心迹，也许永远无法再进一步。若说不是，他必须承认自己是个□犯。
　　虽然未遂。
　　面对默笙信任的眼神，应晖最后选择闭上眼睛，不回答。
　　让她找最能安慰自己的答案吧。
　　事实上，这之后默笙已经无法和他坦然地共处在一间屋子里，默笙提出要搬出去的时候，应晖说：“默笙，你回国吧，去看看。”
　　默笙怔怔的站着。
　　“你不能永远当只鸵鸟。”
　　回去看看吧。
　　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
　　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
　　把那里，把那个人完全地忘记。
　　在机场把已经连他名义上的妻子都不再是的默笙送走，应晖仰望着天空飞机飞过的痕迹，寂寞的情绪在身体每个角落蔓延。
　　刚刚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她理解吗？她在某些事上，似乎迟钝得惊人。
　　“如果你不回美国……那我们暂时不要联系了。”登机前他对她说。
　　他还有机会吗？
　　也许有。
　　那个叫何以琛的人也许早就爱上了别人。
　　世界上，像赵默笙这么傻的人会有几个？
　　茶香袅袅。
　　漫长的年月，不过几小时就讲完了。
　　“……原来竟真不止一个。”应晖最后说。
　　“有时候，她真是迟钝得惊人。”应晖仰头叹息，“世事真奇妙，没想到，这些事情，你居然是我唯一可说的人。”
　　以琛没有说话，抽完最后一支烟，他拿起手边的衣服。“时间不早，应先生，我先走一步。”
　　“何必这么急。”
　　以琛脚步顿了一下。“默笙喝醉了，我不太放心。”
　　应晖大笑出声：“何先生，你这是把成功炫耀给失败者看吗？”
　　以琛没再回头，快步走出茶座，推开门，外面清冷的空气扑面而来。
　　以琛深深的呼吸。
　　握得青筋暴起的手良久才渐渐放开。
　　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两点。
　　默笙喝醉了睡觉反而乖起来，缩在被子里一动不动，还是他走前一模一样的睡姿。以琛轻轻地脱了鞋子，钻进被窝，将她搂过来。
　　她动了下，适应了一下新姿势，皱起眉，以琛放松了一下手臂，她眉头才重新舒展开来。
　　鼻间盈满她的发香。
　　以琛低声说：“以后再不给你喝酒。”
　　她没有抗议，犹自睡得香甜。
　　以琛却无法入睡，睁着眼睛到四点多，叹了口气，起床去书房。
　　还有一大堆工作没做，甚至明天，不，已经是今天了，早上要开庭的资料还没有整理完整。这对以琛来说，真是鲜少的临时抱佛脚的经历。
　　忙到晨曦初现。
　　以琛困倦地闭上眼睛，揉着眉头，再睁开的时候，看到默笙站在书房门口看着他。
　　“以琛，你一直没睡吗？”默笙问他，咬唇。
　　这是她紧张时候的小动作，以琛了然。
　　“过来。”他招手。
　　等她走到身边，以琛把她搂在怀里置于自己的膝上。
　　“醒了吗？没见过人喝醉就睡觉的。”
　　“呃？”默笙大概被他的态度弄迷糊了，傻傻地反问：“那做什么？”
　　“做点有意义的事情……”说着他低头覆盖她柔软的唇。
　　等默笙气喘吁吁地伏在他怀里，以琛静默了一会说：“昨晚我去见应晖了。”
　　怀抱里的身躯顿时僵住。
　　“他和我说，有个人曾经在搜索器里搜索过我的名字，我想问那个人，她都搜索到什么了？”
　　默笙没有声音，以琛继续说：“我刚刚用你的名字搜索了下，发现默笙原来得过摄影奖的，你从来没说过。”
　　“没什么名气的奖……你也没问过。”默笙低低的说。
　　以琛叹气，抱紧她：“对不起，是我的错。”
　　“默笙现在告诉我好不好，你都做了些什么？”
　　“在美国吗？”
　　“嗯。”
　　这样温柔的何以琛，就算在七年前大学里感情最好的时候默笙都没感受过，轻轻一句温柔的询问，轻易就把她这些年所有的委屈都勾了出来。
　　默笙开始讲述那些在美国遭遇到的事情，讲刚到美国时不会说英语，迷路了看不懂路牌结果越走越远，讲学英语有多讨厌，讲外国人奇怪的习惯，还有那些难吃的东西，她重点描述某个牌子的方便面有多难吃。
　　“那为什么不吃别的？”
　　“别的都贵，我那时候很穷的。”
　　“你爸爸没给你钱吗？”这是以琛第一次语调这么平缓地说起默笙的父亲。
　　默笙看了下他的表情才说下去。“有的，很大一笔，开始我吓了一跳，后来在报纸上看到，才知道……就把那些钱寄给大使馆了。”
　　“嗯，那大使馆有没有写表扬信给你？”
　　“我没留名啊，我是在一次华人大捐款里寄的。其实我没有什么高尚的念头的……”只是怎么也无法坦然地花那些用命换来的钱，而且也自欺欺人的觉得，没有那些钱，父亲就不会死，这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
　　“嗯，默笙很聪明，还有呢？”
　　“还有……”
　　默笙想过有一天必定会和以琛说起这些事情，但是她从没想过会是这样的。一点沉重的感觉都没有，好像是最普通不过的聊天一样，那些曾经令她痛苦过的经历，好像在一夜之间远去了。
　　对话渐稀。
　　天已经完全亮起来。
　　“以琛，我居然一点也不难过，我以为说起这些会很难过的。”
　　以琛静静的说：“你有我了。”
　　默笙没有出声，脑袋靠在他胸口一动不动，久到以琛以为她睡着了，渐渐的，却感到胸口那边一阵潮湿。
　　已经是周一了，早上还要上班。
　　以琛第一次打无准备之仗，上了庭却发现公诉人和法官似乎比他还浑，于是大家一起浑到结束，下次再审。
　　当事人亲属看到以琛明显睡眠不足的样子以为他为案子殚精竭虑，不由感动不已，频频称谢，以琛哭笑不得。
　　默笙上班的时候眼睛红肿未退，小红严肃地研究着她的眼睛，用沉重哀悼的语气问她：“失恋了？”
　　默笙低下声音，配合她的沉重哀悼：“小红同志要不要请牛肉饭安慰伤员？”
　　小红继续严肃地思考了下：“那你还是不要失恋了。”
　　老白买的报纸上应晖的消息是头版头条，默笙走过他桌子的时候看到，顺手拿了过来。报纸上长篇累椟地报道了应晖的生平经历，多溢美之词，文末不改小报特色，对应晖口中的夫人做了多方面八卦的猜测。
　　默笙放下报纸，怔仲良久。
　　她在美国熟悉的人不多，娟姐是一个，可是娟姐回国后就再也没有联络过她，剩下的就只有应晖。其实对应晖，默笙感激远多于其他情绪，毕竟他帮了她那么多，而且那次他喝醉酒，最后也没有造成什么实际的伤害。
　　迟疑了下还是打开电脑，输入sosomail的网址，默笙进入自己回国后就没怎么用过的邮箱，翻出应晖的电邮地址。
　　信的内容改来改去好几遍，最后只剩了一句。
　　——“应大哥，昨天酒店大堂的事，谢谢你。”
　　信发出后几分钟，信箱提示有新邮件，默笙刷新了一下，点开。
　　收件人：赵默笙
　　寄件人：IN
　　主题：Re:无主题
　　不必
　　简单至极的两个字，生疏扑面而来，默笙的手指在键盘上停住，不知道说什么好。脑子里闪过在C大听到的学生们说的八卦，很快地打了封回信——
　　“应大哥，你这次回来有没有见到她，也许你们还有机会。”
　　这次很久没有回音。
　　默笙有点后悔。
　　自己也许是逾越了，每个人心底都有不能触及的部分。那个人，也许就是应大哥最深的伤口。
　　晚上默笙和以琛说起这个，以琛瞥了她一眼，说了四个字：“果然迟钝。”
　　然后又加了一句：“幸好你笨一点。”
　　默笙愕然。
　　一个多月后默笙定期清理各个信箱才看到应晖的回信，信上的日期是两天前。
　　默笙打开。
　　收件人：赵默笙
　　寄件人：IN
　　主题：Re：Re：Re:无主题
　　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
　　笙。我已变心。
　　另：预祝圣诞快乐
　　默笙愣愣地看着屏幕。
　　短短的两行字，却经过那么长时间才发出，或许回信的人也打了很多遍，想了很久。
　　这一瞬间，有些东西默笙似乎就要明白，可是转眼，那种直觉又逃开。
　　鼠标点向删除键，迟疑了一下又移开，最后只是退出信箱。
　　她以后也许再不会用这个信箱了。
　　那封信将安静地躺在网络某个角落，无人开启，却永不消失。
　　秋天很快在寒流的到来中退场，在小红的影响下，默笙迷上了织围巾，可惜总是织错针，松松紧紧的参差不齐，以琛万分感激她的好意，可怎么也不敢往自己脖子上绕。圣诞节那天晚上以琛请以玫及她男友张续一起吃饭。张续是以玫的上司男友，人非常的风趣，以琛也是这次吃饭才第一次见到他。
　　吃完饭出去才发现外面已经开始飘起小雪。
　　年轻人和小孩子们在街上跳跃欢呼着今冬A城第一场雪的到来。
　　默笙和以玫站在路边，等着去拿车的以琛和张续回来。以玫笑着说：“本来明年我结婚还想叫你当伴娘的，谁知道以琛这么等不及，不过也不能怪他，他大概也忍了很久了……”边说边暧昧地眨眼。
　　默笙脸一红，什么时候以玫也这么不正经了。
　　以玫大笑起来，转头看到张续在马路对面向她招手，对默笙说：“不陪你等了，我先走了。”
　　“好。”默笙点头，以玫走出两步停下，却没有回头。
　　“你们一定要很幸福，就算……”她低声说，几乎听不见，“是为了我。”
　　默笙一怔，她已经小跑着往马路对面去，始终没有回望。
　　以琛回来的时候看到默笙在盯着脚尖发呆。“以玫先走了？”
　　“嗯。”默笙抬头，没看到车。
　　“下雪了，我们走回去。”
　　“哦。”
　　她不太热烈的反应让以琛有些讶异，还以为她会雀跃不已。
　　默笙闷着头心不在焉地走路，眼看就要撞上路灯，一双大手及时拉住她。
　　“你脑子里在瞎想什么？又想写检讨吗？”以琛蹙眉。
　　默笙跑远的思绪慢慢回来，抬头傻傻地看着他一脸责怪，突然就好想好想抱住他……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他大衣里，环住。“以琛……”
　　以琛被她突如起来的动作吓了一跳，放低声音。“怎么了？”
　　埋在他怀里的脑袋磨蹭着摇头，闷闷的声音。“……没有。”
　　以琛想掰开她的手看看她到底是怎么回事，默笙却怎么也不肯放，反而抱得更紧。
　　“默笙！”无奈的语气，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粘人。
　　“这么大还撒娇会被人笑的。”以琛低下头在她耳边说。
　　胡说！她哪有！
　　“唔……我试试我买的大衣暖不暖和。”
　　随她去了。以琛无可奈何地任她抱着，苦笑着接受行人或暧昧或羡慕的目光。
　　下着小雪的夜晚，人来人往的闹市街头，第一次，觉得圣诞是个节日。

第十二章 原来
　　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罗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我烦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的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的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的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的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的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象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的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的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的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的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的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的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的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的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的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的看了半天，不可思议的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的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的翻完仅有一本的相册，抬头默默的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象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的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板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的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的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的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的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的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的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的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贴，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61516;”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的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的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的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的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簇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言词恳切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的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的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做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的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的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的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的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的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的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所以默笙上次问他她父亲对他说了什么的时候，他故意误导了她。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的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的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的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的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力抵抗。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全文完）

番外之以玫篇：一人花开
　　1
　　九岁的时候，隔壁的以琛哥哥变成了我的哥哥。
　　我高兴极了，靠在妈妈怀里问她：“妈妈，以后以琛哥哥是不是就住在我们家不回去了？”
　　妈妈抱着我说：“是啊，以玫喜不喜欢？”
　　“喜欢。”我使劲的点头表达我的喜悦，不明白妈妈看起来为什么这么难过。
　　有以琛这样一个哥哥是一件很威风的事，同学会羡慕，有时候老师也会另眼相看。刚升初中的时候，老师看了点名册就问我：“你认识何以琛吗？”
　　我点头：“他是我哥哥。”
　　“哦，他的初一也是我教的，我跟你们兄妹俩挺有缘的。”老师笑呵呵的，“那刚开学暂时就你当班长吧，哥哥能干，妹妹应该也不会差。”
　　渐渐同学间也知道我就是那个“何以琛”的妹妹，慢慢开始有女生拐弯抹角向我打探：“何以玫，你哥哥有没有在你面前说过哪个女生啊？”
　　“没有啊。”我总是这样回答。
　　“哦，你知不知道啊，三班那个尹丽敏喜欢你哥哥……”
　　这个年纪女生好像对“谁喜欢谁”这种事情特别感兴趣，已经有好几个女生告诉我“某某女生喜欢你哥哥”这种秘密，而且每次喜欢我哥哥的人都不同。
　　学校里喜欢以琛的女生好像真的很多，可惜他似乎一点感觉都没有。
　　有次我问他题目的时候故作随意的问：“哥，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我们班好多女生喜欢你。”
　　“没有。”他很不在意的回答，低着头专心致志的帮我解题，一丝应有的好奇都没有。
　　那个午后，我看着他俊雅清隽的侧面，心底突然漾起自己也说不清的快乐。
　　我高二结束的时候，以琛考上了C大，去了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很遥远的A城。
　　很不习惯家里少了一个人，好像突然空荡荡的，吃饭的时候妈妈顺手盛了四碗饭，后来才想起以琛不在，又倒了回去。
　　心里不知道怎么就生出一股气，宣誓一样的在饭桌上说：“我也要考上C大。”
　　爸爸笑起来：“好啊，以玫有志气。”
　　可是光有志气有什么用，我的成绩或许好，但还没有好到能考上C大的地步，努力了一年仍然不够。最后填志愿的时候，我报考了N大。
　　以琛在电话里得知我考的是N大时，怔了一下说，以玫你可以报更好的大学。
　　可是没有离你更近的啊，我心里默默的想。
　　然而九月到大学报道的时候，我才明白什么叫人算不如天算。我所在的学院居然在郊区的校区，离在市区的C大要两个小时的车程。
　　于是又只有寒暑假才能常见。
　　大一的寒假，我见到了赵默笙。
　　还记得那天是和以琛一起去买年货。
　　快过年的时候，街上人多而嘈杂，我却清晰的听到有人在喊以琛的名字，转头过去，就看到有个女孩从马路对面冲过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赵默笙。这个后来和以琛纠缠一生的人。
　　当时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毛茸茸。
　　一个毛茸茸的女孩子。
　　白色的绒毛帽子，围着白色的粗毛线围巾，只剩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在外面，灵活的眼珠子转啊转的流光溢彩，十分得意又可爱的样子。
　　哦，还有毛茸茸的爪子，正抱着以琛的手臂，欢快的说：“以琛，我就知道会看到你的。我就知道！”
　　她抱着以琛的手臂兴奋的唧唧喳喳了好一会，才发现在一旁站着的我，她有点疑惑的样子，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以琛。
　　于是我听到以琛几乎立刻解释说：“这是我的妹妹，何以玫。”
　　我想起以前一起上街的时候，也碰见过以琛的女同学，那些女同学有时会过分热情的拦下我们，然后暧昧的看着我说：“喂，何以琛，这不会是你女朋友吧？”
　　以琛眼睛中会流露出不悦，然后那些女同学们就很知趣的不会再开这种玩笑。
　　从来没有这么着急的解释过。
　　她闻言立刻笑眯眯的有点讨好的看着我说：“你好！我叫赵默笙，你哥哥的女朋友。”
　　一瞬间我的思绪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怎么反应好，只能呆呆的看着她。
　　她好像被我的反应吓到，却不知道怎么办，立刻转头看着以琛。
　　以琛却拉开她的手，近乎训斥的说：“你刚刚横冲直撞的，没看到红灯吗？”
　　“哦。”热情被打击，她情绪迅速的低落下来，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板，“我太高兴了嘛，没想到真的会看到你啊。你又不肯给我你家的电话号码，我只好到街上来碰碰运气，我都已经在街上晃了好几天了……”
　　越说声音越低，忽然狠狠的踩了以琛一脚，转身就跑。“我走了。”
　　以琛大概被她踩愣了，站在原地不动，我拉了拉他，“走吧。”
　　走了两步他却回头，我也跟着向后看去，那个女孩正在远处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们。看到我们看她，好像慌了一下，然后故作镇定的调转视线，转身跑开。
　　我明显感觉以琛僵了一下，眼眸中闪过一种我从未见过的情绪，然后他放下手中的袋子。
　　“以玫，你等我一下。”没等我回答，就迈开脚步追了上去。
　　好像只等了十来分钟，可是每一秒都被我拉得漫长。
　　他回来的时候，我装作不在意的问他：“以琛，你以前不是说过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吗？”
　　“嗯。”
　　“可是……”你刚刚这样明明就是默认了。
　　“这个是找上门的。”他叹口气，“她缠人的要命。”
　　以前主动的女生也不少，也许这个特别缠人吧。这么想着，好像找到个借口般，对刚刚那个女孩的印象名正言顺的坏起来。
　　很多年后回忆起这一幕，我才想起那些我刻意忽略的东西，比如说这话时，以琛眉梢眼底隐约的笑。
　　这个年过得不开心。年后开学，学校却给了我一个惊喜，只是在我知道以琛有了女朋友后，不知道还算不算一个惊喜。
　　我们整个商学院终于搬到了老校区，与C大只隔了一条街。
　　而我和赵默笙也成了她口中的“好朋友”。
　　走在C大的路上，她经常一手拉着我，一手挽着以琛，“以琛，你走慢点，以玫都跟不上啦。”
　　以琛大概忍无可忍了，“你不拉着她，她就走的很快。”
　　然后她就委屈的转头看我，“以玫，你这么温柔，你哥哥怎么这么凶？你们兄妹两个个性一点都不像，长得也不像，是不是一个像爸爸，一个像妈妈？”
　　我疑惑的看向以琛，看见他神色一瞬间的不自然，随即又恢复如常。
　　以琛从没有和她说过自己的事情！我立刻做出判断，心情莫名的飞扬起来。
　　这是只有我了解的秘密。
　　渐渐，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态，我和她来往越来越密切。她也开始喜欢拉着我逛街，打电话说一些“以琛太笨不会懂”的话。
　　我过生日时，她要送我生日蛋糕，拉着我去蛋糕店问我喜欢什么口味，我说：“巧克力的。”
　　她脸上顿时漾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很开心的拉着我的手，“我也喜欢巧克力，以玫我们真是心有灵犀。”
　　什么灵犀，我只是看到她偷偷看了那个巧克力蛋糕好几眼。
　　她待我，算是挺好的吧。
　　更多的时候我是她的救命符。
　　比如现在。
　　“以玫，惨了，我英语居然考了59分。”电话里的声音很沮丧。
　　我安慰着她，心里却很不是滋味。那么多英语好得要命，成绩好得要命的女孩子喜欢以琛，为什么偏偏是这个人？
　　“完蛋啦，以琛肯定会骂我。”她在那边情绪很低落的说。
　　甩了你才好呢！
　　我脑中闪电般的闪过这个想法，然后自己被自己吓住了，我、我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想法？
　　“你考了多少分?”她问我。
　　“八十七分。”
　　“好厉害，这样可以拿优秀了，以玫你太厉害了。”她一下子兴奋的说，“对了，以琛六级也是优秀哦，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吧，庆祝有两个人打败弯弯曲曲的臭字母，三比二，我们胜出！”声音里已经没有一点不及格的懊恼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以琛果然脸色不好看，一点六级拿优秀的喜悦都没有。我大致理解他心情，赵默笙的英语几乎是他看着读的，现在她考的乱七八糟，我这个一向要求完美的哥哥，心里大概比赵默笙还挫败。
　　我当然帮赵默笙讲好话，什么第一次考啊之类的，尽管我也不以为然。
　　等以琛终于缓和了一点，她才敢小声的抱怨：“英语就是很讨厌啊，排列得一点规律都没有，反正将来我又不要出国，学这个干吗……”
　　若干年后想起她这几句话，总觉得人生无常，莫过于此。
　　吃完饭逛了一会我就先回去了，快走出C出校门的时候，才想起以琛帮我借的参考资料为了方便放在了默笙的书包里。
　　资料明天上课就要用，我想了想还是回头去拿。
　　为了快点，我从静园抄小路过去。
　　静园是C大著名的情侣园，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可能会碰上几对鸳鸯，但是看到在主干道上吻得浑然忘我的情侣时还是吓了一跳。
　　不好意思从他们身边走过，我避开他们，拐到一条小道。
　　这条路安静多了，我已经有点后悔抄近路，只想低头快速的穿过静园。然而走过几块太湖石的时候，却莫名的脚步一顿，好像被什么驱使着，我转头向石头那边望去。
　　昏黄微弱的月光下，他抱着她，她坐在他的膝盖上，他吻着她。
　　那天晚上我梦见了以琛。
　　一些混乱不连贯的场景，小时候放学必经的桥洞，在桥洞下躲雨的我和他，然后忽然又在家里，那个微风轻拂的午后，他闭着眼睛听英语，本来要问问题的我长时间的站在门口，怔怔的望着他……
　　最后，我又站在静园小径上，看着她依偎在他怀里，头靠在他胸前，抓着他的手指玩，而他纵容的任着她，彼此间安静的没有一点声音。一会他又微微不耐，反手抓住她拉近，低头，又一次轻轻吻上去。
　　……
　　于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梦里也会心痛，能痛到醒来。
　　2
　　其实我一直不觉得以琛有多喜欢赵默笙，即使他承认她是他女朋友。
　　记忆里我曾经假装好奇的问过赵默笙，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怎么谈起恋爱的？
　　她摇头晃脑，吐吐舌头，十分俏皮的样子：“死缠烂打。”然后楸着身边以琛的袖子问：“是吧？”
　　以琛哼了一声，不理她。
　　以琛对她好像和对别人也没什么不同，一直是这副冷冷淡淡的样子，不多言，动作也不见多亲密。平时走路，赵默笙要是不拉着他，他就一个人走在前面。赵默笙有次跟我抱怨说：“以玫，你觉得以琛真的喜欢我吗？我前几天忍着没找他，他都没想起找我……”
　　墨黑望着我的眼睛里满是委屈。
　　我说：“你跟他发点脾气试试，看他会不会来哄你。”以琛素来讨厌无理取闹的人，我出这个主意自己也觉得不安好心。
　　“肯定不会。”她想都没想就摇头，垂头丧气的说：“而且我也不敢。”
　　跟他们接触越久，越觉得以琛会接受赵默笙，大概只是因为一时寂寞。
　　她应该只是以琛生命中一段短暂的歧途，很快就会消失不见。因为他们是如此的不合适，一个冷静内敛，一个热情冲动，一个过早懂事，一个过于天真。我需要的只是耐心，耐心的等待以琛自己发现他们是多么的不合适。
　　然而静园的那一幕却打破了我所有的信心。
　　原来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他们是这样的。
　　这样的亲昵……
　　这样的……
　　脑海里浮现静园那一幕，我翻了个身，把头埋在枕头中。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可是想起那个画面我仍然觉得心里一阵阵被拉扯的疼痛。
　　宿舍已经熄灯，几个健谈的舍友还没睡，七嘴八舌地谈论系里的男生。我对她们这些讨论向来不感兴趣，这次却忍不住主动出声问：“男生如果不是很喜欢那个女生，会吻她吗？”
　　马上就有答案。
　　“只要不讨厌，kiss算什么，上床都可以。何以玫，是不是谁kiss你啦？”舍友之一兴奋的问。
　　我睁眼望着天花板，没搭腔。
　　不喜欢也可以吻，所以，以琛会不会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她？
　　舍友还在滔滔不绝，“何以玫，说啊，是不是谁kiss你了？放心啦，如果是你，那肯定是喜欢你，你条件这么好，长这么水，脑子又灵……”
　　我怔怔的听着她说个不停。
　　条件好又有什么用呢？他又不喜欢我。
　　不过，如果赵默笙的条件胜过我许多，我也许就不会这么不甘心了，可是她偏偏很多都不如我。
　　凭什么会是她？
　　这一夜我在思绪纷杂中入睡。
　　之后的日子，我依然会去C大，依然会和他们一起吃饭，可是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笃定的平静。
　　渐渐明白，就算以琛不喜欢我，我也不想再做他的妹妹了。
　　于是，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我约了赵默笙。
　　我坐在肯德基里做心理准备。
　　赵默笙背着小背包，在窗户外面走过。她看见了我，隔着玻璃窗朝我挥挥手，轻快的推门走进来。
　　她看起来心情很好。早就发现她心情愉快的时候，走路会带点蹦跳。
　　商学院搬到这个校区后，我第一次到C大，就是她来接我。当时我站在校门口等以琛，却远远看到她轻快略带蹦跳的走在C大的林荫大道上，阳光透过茂密的叶子斑斑点点的照在她身上，整个人好像融在了阳光里。
　　“以玫，你好。何同学要开会，派我来接你。”那时她走到我面前笑着对我说。现在她踏着同样轻快的脚步走到我面前，“以玫，你这么早就到啦。”
　　她在我对面坐下，“我们吃什么，我有优惠券。”她拿出包里的一叠优惠券摊在桌子上研究。
　　“随便。”
　　“那我帮你点儿童套餐好了，玩具送给以琛玩。”她一脸认真的说。
　　我知道她在开玩笑，却一点都笑不出来，我几乎恨起她的轻松，和我此时的紧张形成强烈的对比。
　　她去排队了，我留下守着位置。
　　队伍有点长，她排在最末，她伸着脑袋跳啊跳的看前面的牌子，却没有注意到旁边的人，一不小心把一个男生的可乐碰翻了，然后就是一阵手忙脚乱。
　　我想如果现在以琛在这里，肯定又要皱起眉头，然后上前帮她收拾麻烦。
　　这样的女孩，她能带给以琛什么？她和以琛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她这样一无所知的灿烂着，根本走不进以琛的内心世界。以琛身边需要一个能给他帮助能照顾他的人，而不是这样一个要他时时刻刻当心照顾的女友。
　　她端着餐盘回来，右边衣袖的下摆都被可乐淋湿了，她没在意，一脸心虚的对我说：“以玫，千万别告诉以琛我又做坏事了。”
　　我点头，心神不属的吃了几根薯条。
　　“默笙。”我叫她。
　　她吸着可乐，闻声抬头，乌黑的眼睛看着我。
　　我避开她的眼神，快速的说：“我和以琛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大家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我一口气说完，她就着吸口乐的姿势傻傻的看着我，根本没反应过来。
　　我突然急躁起来，加重语气说：“你没听明白吗？我们根本不是亲兄妹，我们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
　　“以玫你在开玩笑吗？”她终于有反应了，却是这种让我恼火的回答。
　　“以琛从来没有说过……”她显然茫然失措了。
　　“我们家里的事，以琛为什么要和你说？以琛和你说过什么重要的事吗？”看她陡然一白的脸色，我知道我说中她的弱点了。有时候旁观他们的相处，不像男女朋友，倒有几分像大人管小孩，大人会和小孩说什么大事吗？
　　后来我在商场上，有人这样评价我说：“何以玫，你算是人不可貌相的典型了。看起来温温柔柔的好像很好欺负，其实最有手段，擅抓蛇七寸，置人于死地。”
　　我浅笑聆听，偶尔想起我第一次发挥这个本领，是在这样一个午后，对我的好朋友，一个对自己的爱情其实毫无自信的女孩。
　　其实那时候谁对他们这段感情有信心呢？我，以琛身边的同学朋友，赵默笙的同学朋友，都觉得他们是这样的不合适，觉得他们迟早会分手。
　　那时候大概只有以琛觉得他们会永远走下去。
　　而他错在太自信。
　　我看着明显已经乱掉了的赵默笙，扔下第二颗炸弹。“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的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的竞争。”
　　趁着余震犹在，最后我轻声的说：“赵默笙，你觉得你比得过我们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说完这些，我就起身走了。推开门的一刹那，想到的居然是，她买的东西还没吃，不知道她还有没有心情吃下去。
　　接下来几天，我待在自己的学校没去C大。
　　仔细想想其实我很懦弱，也许还卑鄙。我不敢站在以琛面前直接说出我的心意，所以去找赵默笙摊牌，借她之口去告诉以琛。
　　我从来没有把你当哥哥，你知道吗？
　　以琛会怎么回答她？
　　我不断的想象着以琛的答案，一种绝望又充满希望的心情困住了我，而在连续一个星期仍然没有他们的消息后，这种心情又变成了心慌。
　　几次三番拿起电话，却不知道应该打给谁。赵默笙吗？我们上次那样已经算闹翻了吧？那以琛？
　　时间漫长得让我觉得我已经被他们抛弃遗忘，又过了两天，我终于忍不住去C大，才发现短短几天，事情已经天翻地覆。
　　赵默笙走了。
　　有人说，她去了美国。
　　3
　　赵默笙离开对以琛的影响在以后几年里我才慢慢感觉出来，当时的我，甚至以为这种影响是微弱的，因为那时以琛的表现，实在可以称得上平静。
　　那天我忐忑不安的去C大找他。
　　C大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女生宿舍男生止步，男生宿舍女生乱入”，所以我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以琛的宿舍。
　　以琛不在。
　　以琛的舍友早已认识我，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问我知不知道赵默笙走了。
　　我惊住。
　　在以琛回来之前，以琛的舍友已经把他所知道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末了要我好好开解以琛，说那种负心的女生不值得留恋云云。
　　后面他的话我全没听进去。我设想过很多情形，就是没想到赵默笙会一走了之。脑中不停的想，她为什么会走得这么干脆？是像他们说的那样为了出国不告而别，还是因为我说的话？还有，她有没有跟以琛提起过我说的那番话？
　　正当我坐立不安的时候，以琛从系办回来了。他看起来还好，只是似乎憔悴了点，眉宇间沉郁凝结，眼底藏着阴霾。
　　我站起来。
　　“以玫。”他淡淡的叫我。
　　“嗯，我、我过来……”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一瞬间还有点惊慌。如果赵默笙是因为我那番话而走的，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想。
　　他似乎没发现我的异常，像以前一样问我有什么事，我摇头。
　　他没多说什么，只是叫我一起吃午饭。
　　我们去教三食堂吃饭。
　　如果不去外面的小饭馆，教三食堂是我们最经去的地方，因为赵默笙极喜欢这里大师傅做的甜甜的糖醋排骨，每次都要早早来排队，生怕打不到。这里的打菜师傅大概也认识她了，给她的分量总比别人足些，她吃不掉，就用筷子一个一个夹给以琛。以琛其实不喜吃甜，不过好像从来没拒绝过。
　　吃饭的时候以琛很沉默，他没开口，我也不敢多言。吃完走出食堂的时候他对我说：“我和你一起去N大。”
　　话音刚落的刹那我心中生出一股惊喜，然而下一句话却迅速把我的惊喜湮灭。
　　“默笙的图书证在你那。”
　　“什么……”我茫然的说。
　　“上次帮你借的那本货币银行学是用她的图书证借的，图书证随手夹在里面。”尽管一再提到她，可是他的脸容始终很平淡，语气也不见什么起伏。
　　“哦。”我呆呆的应。
　　一路走到N大。今天的路上格外安静，以琛本来就是不爱多话的人，以前热闹都是因为赵默笙一路上唧唧喳喳的烦他。
　　到了我学校，他在楼下等我，我跑上楼。
　　前一阶段我要写货币银行学的论文，N大关于这方面的书都很旧，所以托以琛帮我在C大图书馆借。以琛的图书证上已经借满，就拿了赵默笙的。
　　爬上床，拿出那本货币银行学，草草的一翻，图书证果然在里面，夹在比较靠后的章节，之前我都没注意到。
　　照片上的赵默笙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不久前我还常常看到。
　　大概是因为真的开心，所以她的笑容很有感染力，一笑起来酒窝若隐若现，有几分淘气又神采飞扬，让人不自觉跟着她心情开朗。
　　以琛也许就是喜欢她这种笑容。
　　我笑起来其实也好看，但是不是她这种。
　　有一秒钟那我想把这张图书证扔掉，跟以琛说没找到。可是最后还是把它送下去，看着以琛把它□口袋里。
　　她已经走了。看着以琛逐渐走远的萧索背影，我不断的跟自己说。
　　笑得再灿烂又怎么样，她已经走了，已经退场。以琛就算一时仍有留恋，也会很快把她忘记。
　　起码现在，他已经很平静了。
　　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没了赵默笙，我和以琛见面的机会反而比以前少了。
　　没人频繁的打电话叫我去C大，我也找不到那么多借口一趟趟往那里跑。
　　所以发现以琛抽烟抽得很凶已经是在很久之后。
　　大学里男生抽烟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我实在不想把它和另外一件事情联系起来，一度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那不过是大环境所致，虽然这明显不合以琛的性格。
　　可是知道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一回事。有一次我去他们宿舍，亲眼看到他和舍友们一起喝得酩酊大醉，东倒西歪。其实那次他们宿舍有人过生日，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不独是他，可是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再也受不住了。
　　以琛不是这样的，他一向克制，做什么都很有分寸。我很想说服自己他不过是给朋友庆生，绝不是在借酒消愁，可是那眉间满满的阴郁颓丧却让我怎么都欺骗不了自己。
　　以前看不见的盲点好像都在此时开始清晰。
　　渐渐想起，以琛说赵默笙缠人的时候眼底是隐隐的笑。
　　有时候她迟到了一会，他也会焦躁不安。
　　她做再多的马虎事，他都只会皱着眉头帮她收拾完。
　　……
　　还有很多很多，为什么以前的我竟然没有看见？
　　不知不觉我泪流满面，不知为谁。
　　原来他不过是在尽力维持着一个平静的表相，现在他醉了，再也支持不住，一切便暴露开来。
　　等他清醒之后我已经平静许多，只是难过的对他说：“你这个样子，不止我爸我妈，要是地下的阿姨叔叔看到，也会伤心的。”
　　还有我也很伤心，以琛你知道吗？
　　他很久没出声，垂着眼帘，表情藏在阴影里，半晌才颓然的说，“你说得对，我没有放纵的资格。”
　　于是那个优秀冷静的何以琛又回来了，可是我却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同。
　　我说不上来。
　　我和以琛，大概就这样了。
　　赵默笙大概没来得及和以琛提起我说的那番话，因为以琛始终没说到过。
　　而我也没有勇气再说一遍。
　　我满足于现状，现在又好像回到了以前，我们之间虽然没有更进一步，可是也没多出一个人来。
　　其实我很懦弱，不敢主动去追求什么，只期待有天他会蓦然回首。
　　只是寂寞越来越浓。
　　我对谁都好，所以反而没有好朋友。赵默笙走后，没人约我去逛街，没人在我试穿衣服后热烈的捧场，也没有人提前一个月就通知我我的生日快要到了……
　　我恍恍惚惚的觉得，其实我也喜欢这个朋友的。
　　只是我们之间有以琛。
　　4
　　大学四年就在日复一日的蹉跎中过去，毕业的时候我还是孤身一人，舍友叹为奇迹。我的一个女同学毕业时一手毕业证书，一手结婚证书，大家吃完散伙饭紧接着就吃喜酒，一时传为佳话。
　　拿到第一个月工资请以琛吃饭的时候，我把这件事当作笑谈讲给他听，他听着却有点恍神，不经意的说：“我本来也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我震惊的看着他。
　　他好象这才发现自己说了什么，眼眸中掠过一丝黯然。
　　一时大家都不说话。
　　我慢慢定下神来，说：“以琛，上次妈还问我你有没有女朋友，你也应该找个女朋友了吧。”
　　这一刻这句话，我说的真心实意。大学四年的虚度早已让我明白，在赵默笙之后，何以琛或许会爱上谁，但绝对不会是我。我已经不是昔日的何以玫，现在我希望他能再爱上什么人，而这一次，我只会衷心祝福。
　　虽然心痛。
　　他淡淡的三言两语岔开，没有接这个话题。
　　这顿饭在一些不着边际的话题中度过，结帐的时候，虽然说是我请客，可是还是以琛付了钱。
　　等侍者找零的时间，以琛起身去了洗手间。侍者把零钱找给我的时候他还没回来，看到他的外套就挂在椅子上，我伸手在外套口袋里掏出他的皮夹，想把零钱放进去。
　　打开皮夹，我就看到了那张照片。
　　好像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上面还有钢印的痕迹。
　　照片上的女孩扎着马尾辫，大大的眼睛笑的弯弯的像月牙，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很熟悉的笑容，可是我已经很久没看到。
　　以琛回来的时候我还拿着皮夹怔怔的发呆，要塞回去已经来不及，索性大方的把钱放好还给他。
　　“找的零钱。”
　　“嗯。”他点头接过，神色平静，一如那年赵默笙刚刚走时。
　　我却在此刻恍然大悟了他这种表情的含义。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肆虐。
　　出了饭店我们步行至公交车站。那时候他刚刚工作一年，我则刚出社会，都没什么经济能力，交通工具还是选最便宜的公交车。
　　等车的时候我们都没说话，我等的车很快就来，车快停住的时候他忽然出声叫我。
　　“以玫。”
　　我侧头看他。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驳的映在他身上，愈加显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公交车渐开渐远，他的身影慢慢在我视野里模糊。
　　脑子里反复响着他那句话——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何必以后，我一直都明白。
　　只是我也不愿意将就。
　　于是在这个人群满满的偌大都市，我们以同样的心情固执的孤单着。
　　各自忙于各自的事业，我们渐渐比大学时代还要疏于联系。
　　以前总害怕有这么一天，可是这一天还是到来。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
　　我不伤心。
　　因为已经习惯。
　　以琛给了我漫长的时间，去习惯。
　　后来有一次他来公司接我一起回Y市探望生病的爸爸，在公司楼下等我的时候被我的一个女同事撞见。
　　隔天那个女同事就问我他是谁，甚至露骨的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了。
　　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在美国。
　　她眼睛中流露失望，有点不甘心的说，“异国恋啊，异地恋都会分手，异国恋很危险啦。”
　　“不会，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同事大概惊异我表情的坚定：“何以玫，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再回答。
　　只是在心里一遍一遍的跟自己说，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一年，两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年。
　　那天我把妈妈做的酱菜带给他，塞进冰箱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食物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于是我叫他去超市。
　　周末的超市人潮汹涌。
　　我边走边和以琛聊起彼此的近况，和他上次见面，已经是两个月前。
　　然后我似乎听到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不经意的回头。
　　轰塌声中我看到她。
　　从最后一次在肯德基见她，到现在，已经渡过了七年时光。我却忽然觉得这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沧海桑田。
　　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
　　而她好象一点没变。
　　只在彼端无忧无虑的笑。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坐在沙发上，看天渐渐亮起来。
　　因为工作忙，租的小屋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整理，阳台上的那盆花，买回来就扔在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过花，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花瓣被雨打风吹得半凋零，只剩一片残红在晨风中摇摆。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配角篇之《一人花开》完

番外二 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的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象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象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的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的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的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_<~~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的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的慢却能更多的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的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的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顾漫
　　2005年12月14日凌晨

琐碎残篇
　　床单（不在书里）
　　圣诞节，A市很热闹，以琛很郁闷。
　　前几天以琛恰好去了外地，今天刚回家，却被默笙拉到了超市。星期六晚上，明天是星期天，明明是消耗某些体力的好时间，为什么偏偏要来逛超市？
　　嗯，虽然逛街也很消耗体力……
　　以琛推车，默笙往里面扔东西。路过床上用品区的时候，默笙想起自己家的床单似乎应该更新换代了。
　　于是弯腰选床单。
　　以琛向来不过问这些小事，所以默笙完全以自己的喜好为主。
　　天蓝色浅白花图案。
　　就这个了。
　　正准备扔进购物车，以琛发言，“这个颜色不好。”
　　难得他有意见，默笙惊讶的看了看他，立刻换了一个颜色。“这个呢？”
　　继续摇头。
　　连换三四种花色后默笙郁闷了。“哪里不好了，颜色图案都很大方。”
　　“嗯，不衬你肤色。”
　　身边恰好有一对女生走过，闻言嘻笑着回头看他们，眼神里都是暧昧。
　　迟钝的默笙一如往常没有觉得自家LG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这话有什么意思，嘀咕着说：“只要舒服就好了呀。”
　　……
　　咳，何以琛先生，你逛超市的时候，脑子里是什么画面啊？
　　暂时夭折的黄山记，等乌龟生龙活虎的时候再来搞定＝＝
　　黄山记（2）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一行人乘大巴到云谷寺，上山有两种办法，坐缆车或者徒步登山。默笙看看坐缆车那里的人山人海，轮到他们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扯扯以琛的袖子，“我们爬上去吧。”
　　以琛没意见，只是有点怀疑。“你到时候不要爬得哇哇叫。”
　　“才不会。”默笙大是得意，“我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体力比某些天天坐办公室的人强多了。”
　　以琛微微一笑，不跟她做口舌之争，小红却不爽的大叫：“赵阿笙你是不是皮痒了？”
　　默笙本来只是说以琛的，没想到却得罪了旁边一帮坐办公室的杂志社的同事，搞得人人瞪她。
　　呵呵干笑了几声，默笙拉着以琛就跑。
　　从云谷寺爬到白鹅岭，徒步大约要两小时，山路两旁的景色心旷神怡，默笙开始爬的时候轻松快活，不时弯腰捡两块形状奇怪的石头塞在以琛的背包里，或者停下看看一些以前没见过的花草，爬了一阵速度就渐渐慢了下来，一个多小时后，再没看景色的兴致了，只觉得脚都提不起来了。
　　以琛不时放慢脚步等她，默笙落在后面不服气了，气喘吁吁：“呼……没理由啊，我天天在外面跑……呼……你天天做办公室，体力怎么会比我好。”
　　呼……
　　累死人了。
　　说完话默笙再没力气了，坐旁边的大石头上，不爬了。
　　以琛站在她身边，听到她的置疑不由好笑的扬眉，“默笙，我是不是平时太不用功了，所以你才怀疑我体力不好？”
　　“呃？”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默笙越想却越脸红，以琛眼睛里促狭那么明显，想装傻都不能。默笙跳起来，快走两步，想把他甩开，走太急没注意路，一不小心踩在一块石头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摔倒。
　　以琛离她有点距离，赶不及拉住她，只来得及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裤子膝盖那边破了个洞，隐约看到血丝，肯定是破皮了。以琛有点心疼，想说她两句，然而看到她眉头紧紧皱着的样子，斥责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一句。
　　“痛吗？”
　　“……好像脚捥了。”
　　好在到白鹅岭已经不算太远了。以琛背着她，默笙快乐地趴在他肩上，幸灾乐祸：“哼，谁叫你气我。”
　　咬他的脸，欺负回去。
　　以琛说：“你再皮，我们晚上就住在这里。”
　　“住就住，又没有老虎。”
　　一会又在他耳边轻轻地唱起歌：“……乌龟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这首儿歌以琛也听过的，听她唱了两遍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一下提醒她说：“是蜗牛。”
　　“什么？”默笙停下歌声。
　　“不是乌龟，是蜗牛。”
　　“哦。”默笙凝神想了想，有点记不清了，那么年代久远的歌了。
　　“一样啦，反正都有壳。”
　　从口袋里摸出巧克力，先喂自己一块，再问他：“你要不要吃？”
　　不等他回答已经把巧克力塞到他嘴里，以琛不小心咬到她的手指，默笙飞快地缩了回去。巧克力融化在嘴里，微苦后一股甜蜜的滋味。
　　山路上的人不多，前后只有他们两个，默笙双手圈着他，和他脑袋靠着脑袋，轻轻的哼着她的歌，这次总算没有唱错了。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以琛背着他重重的壳，一步一步爬到了目的地。

番外三
　　事务所内的一对年轻情侣最近闹起了矛盾，颇有甩手掌柜嫌疑的袁律师简直比正事还上心，时刻关注着最新发展，三不五时就找上以琛直播。
　　以琛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八卦对象，但是向恒出差，以琛也就勉强凑合了。老袁兴致勃勃地转述了一番他听到的消息后，意犹未尽地问以琛：“你说小王会不会走？”
　　见以琛没答话，老袁立刻摆出师兄语重心长的架势：“以琛啊，小王怎么也在你手底下做了一年多，你要多关心属下。”
　　“唔。”以琛很敷衍地说：“我老婆不会希望我管女同事的私生活。”
　　以琛同学自从有了老婆后，就经常喜欢让老婆背黑锅。比如什么老婆管得严不让喝酒啊，老婆说了不能晚归啊等等……
　　总之，何律师结婚后，想借口都不用过脑子了，直接老婆这两个字就可以拿出来用。嗯，说起来，这一招他结婚第三天就用得很熟了。
　　而且此招很无敌，男人们会立刻对他产生同情，产生类似——“长得帅有什么用，赚钱多有什么用，还不是被老婆管得死死的，我老婆就管不了我，这点我比他强”的想法，大大抵消了羡慕嫉妒恨的情绪。
　　而女士们则会立刻给他狂加印象分，爱家爱老婆的男人多可靠啊，可见他人品信得过，把案子交给何律师值得放心。
　　于是默笙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已经初步在A市的司法界有了悍妇妒妇的小小名声。
　　这招对老袁还有奇特的秒杀效果，果然以琛此言一出，孤寡老人老袁立刻被戳中了爆点：“娶了老婆了不起啊！”
　　老袁觉得内心很凄凉，唉，男人啊，娶了老婆就不一样了，加班什么的都在家了，应酬什么的都应付了，还学会迟到早退了……
　　迟到啊……
　　他也想过上搂着老婆睡觉导致迟到的日子啊！（此纯属老袁不负责任的猜测）
　　但是他什么时候才能有老婆呢？
　　老袁忧郁了。
　　老袁乘兴而来，郁郁而归。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进来给以琛送文件的小王，老袁拍拍她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好好想想，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知道了，得到一份感情多么不容易。”
　　小王来不及反应，老袁就出去了。她愣了一下，走向以琛。以琛接过文件，一边翻看一边询问：“小王，你是不是打算出国？”
　　以琛并没有相劝的意思，只是公事公办的询问。毕竟是他属下，是走是留他当然得有个数。然而女助理这些天已经被无数人劝过了，听到这种开头就以为何律师也要劝她，不由就十分冲动地说：“何律师，你也觉得我不应该出国吗？”
　　小王眼中浮起了一丝倔强，“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我该留下来？我好不容易才申请到这所大学，不去上太可惜了，而且只有两年而已。何律师您当年不是等了您太太七年吗？为什么他两年都不能等。如果两年都等不了，证明他根本不是真爱我！”
　　以琛没想到她会提到自己和默笙，眼神微微一闪，没有再说话。他低下头把文件快速地翻完，签字，然后递给她。
　　“何律师，没事我先出去了。”
　　小王自觉失言，冲动完就后悔了，接了文件便想快点走掉。
　　“等等。”以琛叫住她。
　　小王转过身。
　　“我并没有阻止你的意思，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爱与否并没有关系。”
　　以琛看着她，淡淡地说：“如果要用时间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
　　因为下班前一位当事人的意外来访，以琛回家的时候有点晚了。客厅里灯亮着，却没有人，以琛走进卧室，便看到默笙正湿着头发趴在床尾看书。
　　默笙的头发已经蛮长了，湿湿地披在肩膀上，把睡衣都打湿了。以琛皱眉，把包扔在一边，走过去俯下身，手撑在她两侧。“怎么不把头发吹干再看书？”
　　“你差不多要回来了呀。”默笙看书看得很投入，头也不抬地说。
　　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无奈地去浴室拿吹风机，在床头插好，顺势坐下。
　　“过来。”
　　于是默笙捧着书掉了个身，趴到他身上。把湿乎乎的脑袋搁好，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继续看书。以琛一边享受，一边训她：“你几岁了！还跟小孩似的。”
　　“哎，头发是你要我留的，当然要你负责啦。”默笙振振有词地说：“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长头发是我们结婚后才长出来的，所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有义务进行维护和保养。”
　　以琛好气又好笑：“你哪里来这么多歪理。”
　　默笙无辜状：“何律师言传身教呀。”
　　天生的才对，他可教不来这份胡搅蛮缠。以琛无奈地吹起他的共同财产，吹风机低低的呜呜声中，默笙跟他讲手头的书。
　　“这本书蛮好看的，小红借我的。讲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婚姻失败被抛弃了，又出车祸死了，结果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重生回到了14岁，然后就重新开始一生，很精彩。”
　　说到这里，她总算舍得把目光从书上收回来，仰起头，眼睛亮亮地看着以琛：“以琛，如果你回到14岁，会怎么样？”
　　以琛不搭理她，拒绝回答这种毫无意义的假设性问题。
　　默笙不死心地追问：“你会提前去找我吗？”
　　“……那时候你才13岁，未成年，刚刚小学毕业。”
　　“也对。不过如果我回到14岁，一定要考上你的高中，然后嘛，”默笙笑眯眯地说，“提前把你搞定。”
　　以琛俊眉一扬：“何太太，很遗憾地告诉你，我是不会跟你早恋的。”
　　“哼，你还说过你大学不谈恋爱呢，结果还不是被我搞定了。”默笙晃着脚，得意洋洋地说：“手下败将，何以言勇。”
　　有些人日子过得太舒服，真是越来越嚣张了。以琛默不做声地将她的头发吹干，放下吹风机，然后突如其来地将仍在得意的某人抱起。
　　默笙“啊”了一声，书掉在地上，正要抗议，就被人占据了唇舌，醇冽的男性气息瞬间侵入了她所有的感官。
　　“默笙，你的头发把我的衣服弄湿了。”以琛将她抱坐在腿上，一边吻一边说：“帮我把湿衣服脱掉。”
　　“……你想干嘛？”在亲吻的间隙中，默笙气弱地问。
　　以琛对自己老婆问出这种问题显然很无语：“你说呢？”
　　默笙讷讷地说：“早上才……而且我明天要出外景……”
　　“你以为我要做什么？”以琛扬眉，“回来为你服务到现在，我连洗澡都没洗。”
　　呃？
　　“所以，帮我脱掉衣服，我去洗澡。”
　　以琛靠坐在床头，看默笙坐在自己腿上认真地解着自己的扣子，伸手按下了床头窗帘的遥控。
　　衬衫最后一粒扣子已经解开，可是以琛却一点起身去浴室的动静都没有。默笙抬头看他，就见他衣衫不整地靠在那，专注地凝视着她，眼中有幽深的火光。
　　“怎么办？”
　　他抓住她的手，声音低低的哑哑的。
　　“嗯？”默笙也不自觉的低了声音。
　　“我忽然想，‘言传身教’了。”
　　被压倒在床上狠狠地“身教”时候，默笙犹在懊恼，怎么又被骗了呢，不是早该知道的吗，如果何大律师肯让你在嘴上占到些便宜，那肯定要在其他地方加倍还回来。
　　窗帘早已缓缓地自动合上，掩住了一室旖旎。
　　“教学”活动延续了很久才结束。
　　以琛不断的勤奋施教让默笙累极了，最后瘫软在他结实的胸膛上，低沉的男声在她耳边轻笑：“谁是手下败将？”
　　“我啊我啊，老公你最厉害了。”默笙从来都是很识时务的，谄媚得连平时很少叫的“老公”都出口了。以琛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她要是再嘴硬，就是自讨苦吃了。
　　“唔。是吗？”以琛炙热的手掌已经划到了危险地带：“你这么夸我，我很想再报效一次。”
　　“不要啊。”默笙真的求饶了，“明天我还要跑外景呢。”
　　“别闹啦。”她抓过他的手，与他五指相交，摇晃。
　　以琛“哼”了一声，算是放过她了。默笙奉承了两句后赶紧转移话题，过了一会又想起之前看的书，轻叹着说：“如果真有回到过去这种事，其实我最想回到十九岁。”
　　“嗯，然后呢？”以琛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后的慵懒。
　　“然后就不走啦，想办法让所有人好好的。”默笙的语气忽有些黯然。
　　以琛知道她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轻拍了她两下。事情毕竟过去好久了，默笙发了一会呆，渐渐释怀，不再去想。
　　以琛不欲她多想，故作怀疑地说：“你要怎么让我好好的？是书不要我盯着念了，还是八百米自己会过关了？还是每周三不要我去排队抢糖醋排骨了？”
　　他一副嫌弃又不堪回首的样子，默笙却被他惹得“噗”地一下笑了。那时候教三食堂的糖醋排骨可是大事，周三她课又多，因此每次默笙都要提前叮嘱，以琛，明天我下课晚的话，你要帮我去抢糖醋排骨啊，一定要去哦。
　　默笙蹭蹭他的腿说：“以琛，明天我们吃糖醋排骨吧。”
　　以琛：“……不想再来就别乱蹭。”
　　已经为吹头发牺牲过一次，不，两次，默笙当然不想再为糖醋排骨牺牲一次了，立刻就乖了。躺在被子里想了半天自己的用处，最后叹气说：“起码有我在，你不会得胃病了。”
　　“你？”以琛很不客气地质疑：“你能照顾我？”
　　默笙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实力，摇头：“大概不能吧。但是！你要照顾我啊。”她翻个身，撑着下巴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说：“顺便你自己也照顾好了嘛。”
　　大律师一瞬间也无语了，最后伸手掐了下某人的脸皮，看看有没有变厚。
　　默笙一边躲他的手，一边分析给他听：“你看，以前你在忙，我都去找你吃饭啊，为了我不饿，你就得一起吃。等到你工作的时候，我正好大四，没什么课了，肯定天天跑出来找你。一起吃饭你就不会饮食不规律了啊。嗯，不过学校到你事务所还蛮远的。我真辛苦。”
　　默笙被幻想中的自己感动了，每天跋山涉水就为监督以琛吃饭，实在是很伟大。
　　以琛思索了下说：“不远。”
　　“公交车要一个小时吧，还不远啊。”
　　“大四你不住校了。我租了个房子，在事务所附近，你到事务所很近。”
　　默笙呆了下，有点反应不过来。
　　以琛笃定地说：“那时候，你肯定和我住在一起了。”
　　“我才不会跟你一起住……我那时候才大四……”默笙的眼睛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你禽兽啊”四个大字。
　　“你大四的课大部分在下午，住我那更方便。”
　　默笙怔住：“你、你怎么知道我的课在下午？”
　　以琛说：“去看过。”
　　默笙怔怔地看着他，一瞬间心脏最柔软的部分被击中，心里酸痛得不可言喻。去看过，是去她的系吗？她眼前好像出现了那个清俊挺拔的青年，那是大学时代的何以琛，站在她系的布告栏前，看着她大四会有的课程。也许不止大四的，大三，大二……
　　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会不会想，如果她在的话，他们要怎么安排时间？就像大一的时候他们拿着课表讨论那样。
　　眼睛刺痛起来，热热的湿湿的。
　　以琛暗暗叹口气。失言了，他并不打算让她难过的。他故意逗她说：“默笙，别高估我，我能撑到毕业就不错了。”
　　言语间充满暗示却又一派正人君子地模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调戏，默笙的神经有点接触不良。表面上一本正经，私底下肆无忌惮，有个成语是怎么形容说来着？
　　“衣冠禽兽。”默笙小声地念，眼眶里却还噙着泪。
　　被斥为禽兽的男人神情怡然而又不以为然地说：“唔，我哪里有衣冠？”
　　默笙默了，的确……
　　禽兽的衣服刚刚已经被她剥光了……
　　伸手揩去她眼中将落未落的水光，以琛主动问：“我毕业了，我们住在一起了，接下来呢？”
　　心中仍有酸涩挥之不去，默笙配合地说：“好吧，假设我在你的强迫下跟你住一起了，然后，嗯？”她摆出思考地模样，思绪却仍然无法集中。
　　以琛沉吟了一下，提醒她说：“默笙，基本上我会让你主动提出来。”
　　“……”默笙迟钝地回过神后，想咬人了，但是又不得不承认，以自家老公的阴险狡诈假正经，这真的是非常非常可能的。
　　看看现实吧，最早是她追他的，等他好不容易动心了，还是想办法让她自己找上门的，结婚都是她追上去的。人家光干守株待兔的事了，不，是守株待猪……
　　她就是那头巴不得人家赶紧吃掉的猪。
　　默笙犹抱希望地问：“那你会租两室一厅的吧？”
　　以琛故作不懂：“嗯？你还要专门的书房？默笙，那时候我经济实力不够，你就将就一下吧。”
　　坏蛋！默笙哭哭笑笑的，气哼哼地在被子里踢他。明智地不再跟他纠缠这个问题，默笙认真地进行“假如我回到十九岁”的幻想。
　　“大四下半学期，我要找工作了吧。”默笙觉得自己工作的事情非常为难，以那时候的水平做摄影这行肯定不行的，但是本专业她又实在不感兴趣。
　　“不会找不到工作吧……”默笙很担心。
　　“会的。”以琛毫不留情地打击她。
　　其实以那时候赵默笙的活泼开朗，估计在他监督下，英语六级计算机考级什么的肯定也过了，又是名校毕业，找个工作肯定不难，但是……反正是假设嘛，就没必要让她太得意了，打击老婆这种事情，也是别有乐趣的。
　　“好吧，一帆风顺的人生也很没意思，慢慢找……那我闲着的时候干嘛呢？”
　　“在家装修房子？”
　　“咦，这么快就买房了吗？”
　　“嗯，那年有个案子我办得不错，老袁人厚道，我拿到不少钱，首付够了。”
　　默笙星星眼地看着他：“以琛你真厉害。”
　　以琛毫不谦虚地接受老婆的崇拜，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没办法，要养你压力很大。”
　　这是诋毁吧？她明明很好养。默笙决定无视他，继续思考。房子也有了，工作也肯定找得到，接下来呢？结婚？默笙想到这里，不由哀怨：“唉！以琛，求婚不会也要我来吧？”
　　再欺负她恐怕要炸毛了，何以琛低笑着在她耳边说：“不会，我比你急。”
　　温热的气息醇厚而充满男性阳刚，搔得她耳朵痒痒的，熏人欲醉。默笙在这样的气息笼罩中，淡去了最后一丝酸楚。幻想着以琛求婚的样子，发现自己实在想象不能。
　　不由有些失落。
　　错失的美好啊。
　　不过，万一是这样的——
　　以琛：“赵默笙，我们下周去登记结婚。”
　　她的反应肯定是——先呆，后扑，然后：“以琛，我们今天就去吧！”
　　然后被以琛取笑一辈子。
　　默笙默默地抖了一下，忽然觉得没被求婚，好像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她赶紧赶走这些可怕的想象，顺着往下想：“那结婚了，接下来就生孩子？”
　　说到孩子，默笙一下子回到了现实中。
　　“以琛，我们什么时候生孩子啊，以玫都快生啦。”
　　以琛蹙眉：“再晚点吧。”
　　默笙对他的答案毫不意外，因为已经提过这个事情好几次了，以琛对生孩子这事，实在很不热衷，唔，与某事成反比……
　　默笙趴在他身上不说话，以琛以为她不开心，沉默了一会叫她：“默笙，我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哦~~~~”默笙拖长了声音，然后说，“以琛，那下次以玫问我为什么还不要孩子，我可以说是、你、的、问、题、吗？”
　　默笙在“你的问题”那特别停顿了下，然后笑眯眯地看着他。以琛眼眸微眯，视线停在她贼兮兮的脸上：“赵默笙，希望你在暗示的不是我想的。”
　　以琛一旦出现这个表情就说明很危险，默笙连忙兜起被子说，“不是不是，睡觉睡觉，我要睡觉了。”
　　默笙埋在被子里假寐了一会，渐渐真地有了睡意，似睡非睡间，听到以琛说：“默笙，我不想重来一遍。”
　　“嗯？”默笙的大脑已经下班，根本没听清他在说什么，模糊地应着。
　　“我胆小。”以琛自嘲地说。
　　但是谁又不胆小呢，谁知道重来会发生什么意外，谁敢自负到认为自己可以掌控所有命运？不是没有遗憾的，但是他决不敢拿已知的幸福去赌未知的或许圆满。
　　以琛想着不由失笑，他大概被默笙影响了，居然也会去想这样虚无缥缈根本不会发生的事。他关了灯，把自己的小妻子搂在怀中，让那温软的身躯填满他整个世界。
　　默笙婚后的日子过得着实不错，以玫最羡慕她工作时间自由，上班也可以在外面乱跑。至于常常顺便去找自己老公吃个饭，或者跑远了一个电话叫何姓司机接什么的，以玫已经鄙视到无力了。这天默笙陪她去做检查，以玫又一次抱怨起来：“还是你最开心，自由自在的，我马上恐怕连逛街时间都没有了，天天在家里带孩子。真是的，都怪张续，我一点都不想这么早要孩子。”
　　“不早了好不好，现在生最好啦。”默笙说。
　　以玫其实也不是真心抱怨，默笙这样一说，她就高兴起来。她关心起默笙：“那你和以琛打算什么时候要啊？”
　　“我一直都想要啊。”
　　以玫是了解他们的情况的，想了想说：“默笙，你说会不会是阿姨和叔叔的缘故？所以以琛对孩子这事有点抵触？”
　　默笙苦恼地说：“不知道啊，我猜肯定有点吧，唉，顺其自然吧。”
　　以玫很快生了一个女儿，小姑娘非常可爱，白白嫩嫩，粉雕玉琢，默笙喜欢得不得了，三天两头去以玫那探望。
　　以琛有时候和她一起来，有时候没空就晚上过来接她。小姑娘可喜欢舅舅了，每次以琛一来，就“咿呀咿呀”地要舅舅抱，那时候舅妈什么的都只能靠边站。
　　以玫含笑看着女儿缠着舅舅，转头对默笙说：“我看以琛也不讨厌小孩嘛，你是不是找机会好好跟他谈谈啊？”
　　默笙看着，点点头。
　　她藏不住心事，从以玫家出去，就忍不住问出了心底的疑惑：“以琛，你是不喜欢孩子吗？”
　　“没有。”
　　“那是因为爸爸妈妈的关系？”
　　她没有拐弯抹角旁敲侧击，只是一边说一边握住了以琛的手掌。
　　以琛蹙眉：“你在瞎想什么？”
　　“那为什么呢？”
　　以琛停下脚步，盯着她，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脸上渐渐地竟然难得一见地浮现一丝尴尬神情，最终还是以一种无奈的语气说：“我只是觉得我们刚刚在一起，不想多一个人来凑热闹。”
　　默笙睁大了眼睛。呃，这什么理由……
　　原来竟然居然……
　　然后她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以琛有些恼羞成怒地说：“既然你这么想要孩子，就要吧。”
　　“咦？”默笙停下笑声，看着他。
　　“顺其自然。”也不要刻意的去要孩子，以琛的意思是这样。
　　然而默笙太开心了，她一下子扑到他身上，欢乐地抱住他：“以琛，我们赶紧回家顺其自然吧！”
　　一般情况下，何律师的防御力是顶级的，但是赵默笙一主动一热情，那名为何以琛的防火墙就一下子被洞穿了。
　　于是，很快地，他们就顺其自然了……
　　默笙的月事晚了一个星期，以琛无比镇定地去买了试纸，然后面对测验结果，依旧表现得十分冷静。
　　他先给老袁电话。“周家的那个案子你接手吧，我排不开时间。”
　　然后在老袁的哇哇追问中，貌似淡定地说：“要照顾默笙……生病？没有，可能怀孕了。”
　　趁着老袁被打击得七零八落不成人形，他挂断电话，打给本市妇幼方面最好的医院院长，他曾帮该院长解决过一起法律纠纷。“张院长你好，我是何以琛……”
　　再给以玫：“你怀孕时候看的那些书和资料都打包好，我一会去拿。”
　　默笙坐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他貌似有条不紊地安排好所有事情，问：“那我干嘛呢？”
　　以琛看着她，显然觉得她是最难安排的那个。他叹口气，弯腰环住她：“是啊，你干嘛呢？”
　　默笙伸手搂住他的腰，忽然整个人被一股感动到想哭的情绪占领：“以琛，我好开心。”
　　她以为找回以琛就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
　　以琛任她抱着。
　　默笙问：“以琛，你呢？”
　　回答她的是用力却小心翼翼的拥抱。
　　大概继承了准爸爸的性格，何宝宝乖得很，严格地按着时间表生长着，什么时候该怎么样，一点提前或推后都没有。以玫打趣说：“这小孩将来性格大概和哥哥有的一拼。”
　　每次产检以琛必定是陪着去的，这天以玫带着宝宝去打预防针，正好和他们一道。以玫问：“哥，你想要个女儿还是儿子啊？”
　　以琛说：“都好。”
　　以玫笑着说：“倒也是，最好一男一女龙凤胎，女儿像默笙，会很可爱啊。儿子嘛，像以琛，这样就完美了。”
　　默笙说：“才不呢，以琛说女儿要像他，才不会被人骗走。儿子呢也要像他，才会有人，咳，才会骗到人。”
　　其实以琛原话的后半句是——“儿子也要像他，才会有人送上门。”
　　这话默笙是万万不能说的，太没面子啦！
　　以玫哈哈大笑起来。
　　默笙身子一天天笨重起来，她各种状态都好，就是忽然变得很想吃东西，以前不爱吃或者从没想到吃的，不知道怎么就会从脑子里冒出来，变得想吃得不得了。
　　于是以琛便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起厨艺来。
　　默笙没怀孕前，两人是经常出去吃的，但是现在食品隐患那么多，考虑到孩子的健康，默笙怀孕后就一直在家里吃了。
　　以琛的厨艺当然比默笙娴熟，但是也只是娴熟而已，谈不上多么高超。默笙以前吃得很满意，但是怀孕后便挑剔起来，不止一次幽怨地嫌弃他：“以琛你为什么是个律师呢？要是个厨师就好了。”
　　此时此刻各种口才都派不上用场，何律师默默地忍受着嫌弃，用缓慢进步着的厨艺，把默笙喂得圆滚滚的。
　　十月份某天的午夜，圆滚滚的默笙被推进了产房，顺利地生下了一个八斤多重的男孩。
　　推出产房的时候天边正泛起一抹亮光，晨曦微光中，被默笙勒令待在外面的以琛快步地走上来，接住了她的手。
　　默笙小声地跟他抱怨：“痛死了，都怪你。”
　　“嗯，都怪我。”能言善辩的大律师忽然什么都说不出，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默笙的意思是怪以琛把她养得太好，孩子太大难生，可是旁边的护士小姐显然误解了，即使见惯了产房的各种情状，也忍不住窃笑起来。
　　默笙这才发现自己的话有歧义，脸红了起来，偏过头看着身边的宝宝说：“快看看，我生的。”
　　以琛看向闭着眼睛的胖宝宝，笑起来：“是，默笙好厉害。”
　　以琛并不常笑的，这样如释重负、彷佛在心底最深处展开的笑容杀伤力实在太大，默笙和护士小姐一起看呆。
　　刚刚在产房里还哇哇大哭的胖胖小婴儿第一次被爸爸抱起的时候便十分安分，不哭也不闹，只是咿呀地努力挥舞着小胳膊小腿，顺便吐了些口水在爸爸的西装上。不过爸爸的西装因为在产房外待了一夜，已经不像平常那么笔挺整齐了，再多一点口水也是无妨的。
　　回到病房，热腾腾的早饭是早已备好的，默笙吃了些东西，把该料理的料理了，便困倦地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在低低的交谈声中睁开眼睛，默笙看见满室的阳光。以琛立刻发现她醒了，让她喝了些水，以玫和她的丈夫张续一起凑到她床前。
　　以玫叽叽咕咕地提醒叮嘱了一堆注意事项，最后想起来问：“对了，小宝宝叫什么名字？”
　　默笙摇头：“还没取好呢。”
　　以玫说：“快取呀，别跟我们似的，出生证明还是后来才填的。”
　　默笙想了一会，看向以琛。以琛却好像已经思考好了，说，“今天太阳很好，就叫何照吧，阳光照耀的照。”
　　以玫瞠目结舌：“啊？就这样？”
　　她抗议起来：“以琛你取名也太偷懒了吧，太阳很好就叫何照？那要是阴天难道叫何不照？默笙你也同意哦！”
　　默笙看着以琛，眼中不由染上了笑意，眨眨眼说：“挺好的呀。”
　　以玫被他们彻底打败了。
　　何照何照，以玫又把名字念了两遍，忽然发现：“咦，照，赵？是默笙姓的谐音？”
　　以琛：“……巧合。”
　　还真的是巧合，以琛并没有这个意思。以玫却不信，揉揉胳膊说：“肯定是啦，默笙，你们两个真是肉麻兮兮的。”
　　张续在旁边打趣说：“我也觉得不错，这样取名多省事啊，我们怎么没想到呢。”
　　以玫瞪了他一眼，嗔道：“你凑什么热闹。要是你给女儿取名叫张何，女儿以后会恨死你的。”
　　两人又坐了一会，张续公司有事，以玫记挂着家里的宝宝，便没有待太久，一起走了。以琛起身送他们出去。
　　默笙独自躺在床上，想忍住，可是最后还是忍不住，嘴角慢慢弯起来。侧过身，轻轻地在沉睡的宝宝额头上亲了一下，小声地告诉他：“爸爸很喜欢你啊，他说你是他的小太阳呢。嗯，就和妈妈一样。”
　　何照。
　　阳光照耀。
　　Mysunshine。
　　两年后，某个长着赵默笙式的灵动大眼睛，却偏偏爱做严肃状的宝宝，提出了关于生命奥秘的严肃问题：“妈妈，别的小朋友是生出来的，我是拍出来的吗？就像拍皮球一样？”
　　默笙：“……啊？”
　　小宝宝严肃地困惑着：“不然为什么大家都要说拍个‘何照’呢？”
　　以琛笑着弯腰，抱起揪着他衣角走路的儿子，不负责任地误导认真的宝宝：“你的确是拍出来的，当年要不是你妈妈偷拍爸爸，哪里会有你……”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面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
　　（完）

后记
　　现在是凌晨四点。
　　刚刚打完一个小番外。
　　很奇怪，刚刚还困得要命，怕明天会把要写得东西忘记才硬撑着，现在却反而清醒起来，爬到床上后又爬起来，决定把后记打完。
　　大概是因为兴奋吧，《何以》的完结终于指日可待。
　　《何以》一书从03年9月开始在晋江原创网上连载，03年底连载完最初的七万字以后，因为大四毕业的琐事，因为初开始工作的忙乱，曾一度被我放下。我想，如果之后没有网上的读者们不断地催促我鼓励我，我怎么也没有动力写完吧。所以虽然经常被喊打喊杀要宰乌龟的读者们催得鸡飞狗跳乌龟爬，但是始终只有感激和内疚。有时候和白白、晓溪聊天，说到各自的读者，我总是说，《何以》的读者是最温柔最有耐心的。
　　然后晓溪和白白就一副想砍我的表情，说：做你的读者能不有耐心吗？！
　　……
　　也是哦～～>＿<～～
　　我的确很慢(很不想承认=＿=)，一直是懒懒散散的那种人，胸无大志，安稳度日，挥一鞭子才爬一爬，这种人，大概怎么也不会做出什么大事业来吧。不过，若是我积极奋发，也许，写出来的就不是《何以笙箫默》了。
　　生命的度过就像看风景，走得快可以看到更多的景色，走得慢却能更多地领略那些风景的妙处与细节。
　　我想我肯定是后一种人，享受那些生命中最平凡最微小的细节，然后努力把它们写出来。
　　怎么听着都像为自己的慢吞吞狡辩的样子……
　　嗯嗯，话题扯回来，继续说《何以》。
　　《何以》的灵感片断始于一天我和妈妈去超市。超市人很多很拥挤，我脑中就突然冒出了何以开头的那个画面。
　　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不期然在人群中相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何以》一开始，就是想写这样一个擦肩而过。然后才渐渐血肉丰满，甚至人物都有了自己的脾气，不再受我控制。
　　曾有朋友问我，在这本书里，你想表达什么？
　　其实写书的时候，我纯粹只是想写一个故事而已，根本没想那么多。可是她问得这么认真，我便也认真地想，我究竟想表达什么呢？
　　我想答案是这样的：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顾漫
　　2005年12月14日凌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