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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
作者：匪我思存
内容简介
 麻辣小娱记杜晓苏为了争头条变装女护士混进医院，命运般地邂逅了神经外科医生邵振嵘。面对完美温柔的邵医生，晓苏展开了紧迫盯人、后方包围式的追求方式，最后终于赢得了邵医生的爱情。可是，幸福却如烟花一般，根本无法抓在手里。在这份爱情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的时候，邵振嵘的二哥雷宇峥的出现却粉碎了晓苏所有的企盼。年少时因为一段被背叛的爱情的伤害，晓苏仅有的一次悲哀的放纵终究在这里得到了报应。世事无常，却又如此无望，没想到她那夜出轨的对象竟然是雷宇峥。杜晓苏究竟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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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刚入行那会儿，杜晓苏曾经听老莫说：“干咱们这行，起的比周扒皮还早，睡的比小姐还晚，吃的比猪还差，干的比驴还累，在外时间比在家还多，眼比熊猫还黑，头发比鸡窝还乱，态度比孙子还好，看起来比谁都好，挣得比民工还少。”
　　当时听得杜晓苏“哧”一声笑出声来，如今谁再说这样老生常谈的笑话，她是没力气笑了――跑了四天的电影节专题，她连给自己泡杯方便面的力气都没有了，回到家里痛快洗了个热水澡，拎起电吹风开了开关，结果半天没动静，看来是坏了，她实在没劲研究电吹风为什么罢工，也不顾头发还是湿的，倒在床上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黑甜无比，铃声不知道唱了多少遍才把她吵醒，拿起手机人还是迷糊的，结果是老莫，火烧火燎的冲她吼：“你在哪里？对面那家拿到了头条你知不知道？”
　　她懵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莫副，我调到娱乐版了。”
　　老莫口齿清晰的告诉她：“我知道你调到娱乐版了，就是娱乐出了头条，颜靖靖出了车祸。”
　　杜晓苏脑子里嗡得一响，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夹着手机不依不饶的问：“是那个红得发紫的颜靖靖？”
　　老莫没好气：“哪还有第二个颜靖靖？”
　　杜晓苏素来害怕进医院，尤其是晚上，灯火通明的急诊中心兵荒马乱，她硬着头皮冲进去已经发现了十几个抢先埋伏到位的同行，包括对面那家死对头《新报》的娱记老毕，娱记老毕跟央视的主持人老毕长得一点也不像，娱记老毕长着圆滚滚胖乎乎的一张脸，一笑竟然还有酒窝，此刻他就正冲着杜晓苏嫣然一笑，笑得小酒窝忽隐忽现，笑得杜晓苏心里火苗子腾一下子全窜起来了。
　　“老毕，”她言不由衷笑得比老毕更虚伪：“这次你们动作真快。”
　　“哪里哪里，”老毕都快笑成一尊弥勒佛，语气十分谦逊：“运气好，我正巧跟在颜靖靖车后头，谁知竟然拍到车祸现场，还是我打120叫来救护车，这次真走运，没想到天上掉下个独家来，嘿嘿，嘿嘿……。”
　　说起车祸来都这样兴高采烈没有半分同情心，杜晓苏于是转过脸去问另一位同行：“人怎么样？伤势要不要紧？”
　　“不知道，进了手术室到现在还没出来。”
　　一帮娱记都等得心浮气躁，有人不停的给报社打电话，有人拿着采访机走来走去，不断有同行接到消息赶到医院，加入等待的队伍，杜晓苏则争分夺秒在长椅上打了个盹，刚眯了一小会儿，颜靖靖的经纪人赵石已经飞车赶到，场面顿时一片骚乱，闪光灯此起彼伏，医院方面终于忍无可忍的开始赶人：“请大家出去，不要防碍到我们正常的工作。”
　　老毕嘻皮笑脸：“护士小姐，我不是来采访的，我是来看病的。”说着炫耀似的扬了扬手中的挂号单。
　　急诊中心的护士长面无表情：“你是病人？那好，跟我来。”
　　“干什么？”这下轮到老毕发怵了。
　　“看病啊，”护士长冷冷的说：“我一看就知道你有病。”
　　众人哄堂大笑，一帮娱记终于被轰出了急诊中心，瑟瑟寒风中饥寒交迫，杜晓苏饿得胃疼，实在撑不下去，于是到医院外面寻了家小餐馆，已经晚上11点，小店里竟然还坐得满满，老板动作慢吞吞的，杜晓苏等了好久才等到自己的一碗鳝丝面。热气腾腾放在她面前，闻着倒是挺香的，待挑起来一尝，鲜！鲜得她几乎连舌头都吞了下去。
　　竟然有这样好吃的面，也许是饿了，她吃得连连嘘气，烫也不怕。
　　吃到一半时电话响了，抓起来接，果然是老莫：“怎么样，搞到有价值的东西没有？”
　　“还没有，”她囫囵吞面，口齿不清的说：“人还在手术室里没出来。”
　　“那赵石呢，他怎么说？”
　　“一大堆人围着，他一句话也没说，医院就把我们全轰出来了。”
　　老莫气得七窍生烟：“他不说你就不会想点办法啊，美人计啊，还用我教你？”
　　杜晓苏自顾自吃面，十分干脆：“好，回头我就去牺牲色相。”
　　老莫拿她没办法，“嗒”的将电话就挂了。
　　杜晓苏随手将手机撂在桌上，继续埋头大吃，这样的角度只能瞥见对面食客的暗蓝毛衣，这种暗蓝深得像夜色一样，她最喜欢，于是从筷子挑起的面条窄窄间隙中瞄过去，看到格子毛衣领上的脖子，再抬高点，看到下巴，还有微微上扬的嘴角，仿佛是在笑。
　　是啊，半夜三更对着手机说牺牲色相，旁人不误会才怪。
　　她才没功夫管旁人怎么想，于是垂下眼帘，十分贪娈的喝面汤，鲜香醇美，一定是用鸡汤吊出来的，这么好吃的面，可惜这么快就吃完了。
　　刚刚快步走出小店，忽然身后有人叫：“等一等。”
　　声调低沉悦耳，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一定是北方人。回头一看，暗蓝毛衣，在晦暗的路灯光下更像是深海的颜色，是刚刚坐在自己对面那人，他伸出手来，正是自己的手机。
　　该死！这记性！
　　她连忙道谢，他只说：“不用谢。”
　　正好身后马路上有车经过，车灯瞬间一亮，照得他眉眼分明，咦，真真是剑眉星目，十分好看。
　　杜晓苏对帅哥总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好友邹思琦问她为什么要改行当娱记，她眉飞色舞：“成天都可以看到帅哥，还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访问拍照，多好！”
　　邹思琦嗤之以鼻：“花痴！”
　　其实邹思琦比她更花痴。
　　在医院差不多熬了大半夜，回报社打着呵欠赶稿子，全靠咖啡提神，再花痴也没劲头。老莫还跟催命一样：“下午去医院，一定要拍到颜靖靖的照片。”
　　杜晓苏抗议：“医院滴水不漏，怎么可能让我们拍到照片。”
　　老莫压根不理会：“你自己想办法。”
　　喵的万恶的资本家。
　　骂归骂，还是要想办法。没有独家就没有奖金，没有奖金就没有房租水电一日三餐年假旅游温泉SPA……
　　邹思琦说得对，这世上最难收集的藏品就是钱。
　　医院果然滴水不漏，保安们尽忠职守，前台也查不到颜靖靖的病房号，护士小姐非常警惕：“我们这里是医院，病人不希望受到打扰。”
　　可是公众的好奇心还有知情权还有她的奖金怎么办？
　　红得发紫紫得都快发黑的颜靖靖车祸入院，几乎是所有娱乐报纸的头条，老毕的独家照片功不可没，据说《新报》头条的车祸现场照片，令得不少“颜色”痛哭失声，销量一时飙翻。
　　什么时候让她逮到一次独家就发达了。
　　在医院耗了差不多一个下午，仍旧不得其门而入，正怏怏的打算收工回家，结果看到老毕。
　　他鬼鬼祟祟冲她招手。
　　不知道他想干嘛，杜晓苏刚走过去，就被他拖到角落里，笑得很奸诈：“晓苏，我们合作好不好？”
　　叫得这么亲热，杜晓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老毕说：“我知道颜靖靖眼下在哪间病房，而且我有法子让你混进去，但拍到照片后，我们一人一份。”
　　杜晓苏生心警惕：“你为什么自己不去？”
　　老毕忍不住长吁短叹：“我也想啊，可惜我是男人啊。”说着打开手中的袋子，露出里面的一套护士服。
　　杜晓苏觉得很搞笑，在洗手间换了护士制服，然后又戴上帽子，最后才是口罩，对着镜子一看，只有双眼睛露在外头，心里很佩服老毕，连这种招都想得出来。
　　医院很大，医护人员来来往往，谁也没有注意她，很顺利就摸到了二楼急诊中心，老毕说手术后颜靖靖人还在急诊ICU，并没有转到住院部去。
　　结果别说ICU了，走廊里就有娱乐公司的人，两尊铁塔式的守在那里，盯着来往医护人员的一举一动，瞧那个样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别说拍照，估计连只苍蝇也飞不过去。
　　真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认命地拖着不甘心的步子往外走，突然脑中灵光一现，掏出老毕画的草图端详了半晌――是真的草图，就在巴掌大的一张皱皱巴巴的纸上用铅笔勾出来的示意图，歪歪斜斜的线条像蚯蚓，用潦草的字迹注明着方位，看得杜晓苏差点抓狂，但就是这么一张图，也令她看懂了。
　　消防通道正好紧邻着颜靖靖目前所在的ICU病房。
　　她从消防通道出去，运气真好，ICU的落地玻璃正对着室外消防楼梯，爬到楼梯上掏出相机，可惜角度不行，没敢带庞然大物似的长焦镜头进来，靠相机本身的变焦，根本拍不到。
　　真是功亏一篑，她不服气，看到墙角长长的水管，突然灵机一动。
　　大太阳下水管摸起来并不冰冷，只是有点滑，也许是她手心里流了太多的汗，她艰难的一脚踩在了管道的扣环上，一手勾住管道，这样扭曲的姿势竟然还可以忍受――终于腾出一只手来举起相机。
　　角度十分不错，耐心的等待对焦，模糊的镜头里终于清晰，她忽然倒吸了口气，那样深遂的眼睛，剑眉飞扬英气，只能看到口罩没有遮住的半张脸，可这半张脸俊美得不可思议，他穿着医生的白袍，就站在那里，高且瘦，却令她想到芝兰玉树，深秋的阳光透入明亮的玻璃，淡淡的金色光斑仿佛蝴蝶，停栖在他乌黑的发际。杜晓苏刹那间有点恍惚，仿佛是被艳阳晒得眩晕，连快门都忘了按。而他定定的透过镜头与她对视，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怦怦怦怦怦，一声比一声更响，在一瞬间她突然认出他来，是昨天在小面馆遇见的暗蓝毛衣，而耳朵里有微微的轰鸣，仿佛是血管不胜重负，从心脏里开始漫延膨胀。
　　很奇异的感觉，仿佛是过了整整一个世纪，她才回过神来。而他已经大步冲到了窗边，她胡乱的举着相机拼命的按着快门，然后飞快的爬回消防楼梯，但还是迟了，他迅速的出现在楼梯间，正好将她堵在了楼梯上。
　　杜晓苏无法可想，只好微笑。
　　他看起来似乎很生气：“你在干什么？”
　　杜晓苏一眼瞥见他胸前挂的牌子：“神经外科，邵振嵘”
　　神经外科？那是什么医生？难道是治疗精神病患者的？急中生智还记得满脸堆笑胡说八道：“邵医生――我暗恋你很久了所以偷偷拍两张你的照片，你不介意吧？”
　　“你是哪个科室的？”他摘下口罩，露出整张脸，果然就是昨天还给她手机的那个暗蓝毛衣，只是他根本没有认出她来，唇角微沉，语气十分严厉：“竟然爬到水管上，这样危险的动作，如果摔下去会是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她很欠扁很好奇：“摔下去会是什么后果？”
　　“如果运气好，或者只是软组织挫伤乃至骨折，如果运气不好，这么高摔下去，足以导致内脏破裂出血，或者脊椎骨折，高位截瘫甚至植物人。”他的神色依旧严厉：“这不是儿戏，为什么不佩戴胸卡？你们护士长是谁？你到底哪个科室的？”
　　她一个问题也答不上来，只好睁大了一双眼睛看着他，有风吹过两人耳畔，带着秋季特有的清凉，吹起他白袍的下摆，她忽然想到朗朗晴空下鸽子的羽翼，明亮而愉悦，他忽然伸出手来。
　　他的手指微凉，她好像中了邪，竟然站在那里没有动弹，就那样傻乎乎的任由他取下了自己的口罩。他也似乎怔了一下，过了几秒钟才说：“是你？”
　　难得他竟然还认得她，有几分疑惑的望着她：“你到底是什么人？”
　　真是一言难尽，于是她痛快的说了实话：“娱记，俗称狗仔队。”
　　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他不会叫保安来把她轰出去，果然，他只是眉头微皱：“娱记？”
　　“病房里的人是不是颜靖靖？”她的职业本能正在迅速恢复：“她伤势怎么样？你是不是她的主治医生？昨天的手术成功吗？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具体情况是什么样子，还有后期的治疗方案，可不可以详细谈一谈？”
　　“我不会告诉你。”
　　“邵医生我请你吃饭，”她谄笑：“透露一点点嘛，行不行？”
　　他的眼底隐约有愠怒，只是因为修养好，并不表露出来：“对不起，我不可以透露病人的情况。你这样冒充医护人员来偷拍，非常不道德，而且你刚才的行为十分危险。请你立刻离开医院，否则我要通知保安了。”
　　终究还是被轰了出来。
　　老毕远远在马路那头等她，她非常沮丧：“什么也没拍到就被发现了。”
　　老毕半信半疑：“你不会想独吞吧，你可别没良心，甩了我搞独家。”
　　杜晓苏气坏了：“小人！”
　　其实也不是什么都没拍到，慌慌张张悬在半空捏快门，拍下了不少邵振嵘。
　　杜晓苏用专业的图片软件打开来看，这男人长得真好看，尤其是眼睛，深遂得仿佛海，秋天清澈的阳光里，整个人仿佛如乔木，高大挺拔。
　　因为太帅太养眼，她随手选了一张当桌面，结果有天被邹思琦看到，顿时哇哇大叫：“这是谁？是哪个新人？穿医生袍好帅啊！有没有联络方式？有没有签约？有没有兴趣替我们公司拍平面？”
　　“没有没有没有！”杜晓苏拿手轰她：“快让开我还要干活呢！”
　　邹思琦扒着显示器死也不松手：“把照片copy给我，否则打死我也不让开。”
　　杜晓苏不肯，她要留着独享。
　　邹思琦骂她：“重色轻友，没良心。”
　　杜晓苏骂回去：“你倒是比我有良心，你很有良心的骗我去替你相亲！”
　　一提到这个，邹思琦就软了，满脸堆笑：“嘿嘿……晓苏……我们不是朋友吗？朋友就是拿来出卖的呀，再说人家也是身家清白一表人才，怎么也不算委屈你对不对？对了，后来人家还真跟我要过你的电话呢。”
　　杜晓苏眼风如飞刀嗖嗖的射过去：“你给他了？”
　　“没有没有！”邹思琦指天发誓：“我真没有，我敢么我？我要真给了你还不得剥我的皮。”
　　“算你知趣。”
　　“晓苏……”
　　“什么？”
　　“晓苏啊，遇到合适的真可以考虑一下。”邹思琦语重心长的说道：“大好的青春，不谈恋爱多浪费。”
　　“你怎么跟你妈似的，你不最讨厌相亲吗？你妈替你安排次相亲，你都骗我替你去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啊，怎么突然有兴趣当媒婆了？”
　　“晓苏，”邹思琦迟疑了一下，还是告诉她了：“我前阵子去北京出差，遇到林向远了。”

第二章
　　杜晓苏要想一想，才能明白过来，林向远。
　　这三个字，她差不多真的忘记了，非常成功的，忘记了。连同那段手足无措的青春，连同大段懵懂未明的岁月，连同校园里的一切清澈美好，她都已经忘记了。毕业不过三年，换掉一份工作，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已经满面尘灰烟火色，仿佛老去十年。听到这三个字，竟然波澜不兴，要想一想才明白，这个名字，这个人，那个模糊而遥远的容貌，才能渐渐从记忆里浮起来。
　　她问：“哦，他怎么样？”
　　邹思琦瞥了她一眼：“好的不得了，跟他太太在一起，挺恩爱的。”
　　杜晓苏怔了几秒钟才张牙舞爪的扑过去掐邹思琦的脖子：“你竟然还故意往我伤口上撒盐你这坏蛋我今天非掐死你不可。”
　　邹思琦一边咳嗽一边笑：“得了得了我请你吃饭，我赔罪。”
　　杜晓苏拖她去伊藤家，两个人吃掉刺身拼盘与双份的烤鳗鱼，还有烤牛舌与牛小排，买单的时候邹思琦哀叹：“杜晓苏你也太狠了，我不过提了一下林向远，你就这样狠宰我啊。”
　　杜晓苏白她：“谁叫你戳我伤疤？”
　　“什么伤疤都两年了还不好啊？那林向远不过长得帅一点，值得你念念不忘两年吗？”
　　“你不知道人是有贱性的吗，因为得不到所以才念念不忘。我要是跟他到现在，没准早就怨偶了。”
　　“这倒也是。”邹思琦无限同意的点头：“所以快点开始一段新恋情最重要。”
　　“一天到晚忙得要死，哪有功夫新恋情。”
　　“哎，就你那桌面俊男就不错呀，比林向远可帅多了，别犹豫了，就是他，搞定后记得请我吃饭，让我也近距离欣赏一下极品美男。”
　　“什么呀，都不认识。”杜晓苏仿佛无限唏嘘：“这辈子不知道还能不能再碰见，没戏。”
　　杜晓苏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又见到了邵振嵘，说来也很好笑，她贼心不死去医院盯颜靖靖的伤势情况，结果正好出了一场特大交通意外。一部公交车与校车追尾，很多学生受伤，就近送到医院来。急诊室中顿时兵荒马乱，所有的医护人员忙得人仰马翻，不少医生从住院部抽调过来帮忙。她于是很没良心的趁乱想去偷拍颜靖靖，结果听到护士长一脸焦急的大喊：“有个孩子是AB血型RH阴性，血库说没这种血了！怎么办？”
　　杜晓苏不由得停住脚步，看看急得满头大汗的急救医生，还有满走廊受伤的学生，以及忙得晕头转向的护士长。
　　转身就走到护士长面前，告诉她：“我是AB-RH阴性，抽我的血吧。”
　　护士长高兴的直握她的手：“谢谢，谢谢！谢谢你！请到这边来，我们先替你做个化验。”
　　抽掉400CC的鲜血后，她的腿有点发软，大约因为早晨没有吃早餐。应该去外面买袋鲜奶喝，填一填空荡荡的胃也好。
　　所有的护士都在忙碌着，她不出声溜之大吉，结果刚走到走廓里，就觉得两眼发黑，只隐约听到身边人一声惊呼，突然就栽倒下去。
　　醒来全身发凉，似乎出了一身冷汗，好一会儿意识才渐渐恢复，知道自己是平躺在长椅上，有医生正微微俯下身子，观察她的瞳孔。
　　他手指微凉，按在她的眼皮上，而他身上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她第一次觉得消毒水的味道还不错，这样子刚好可以看清那医生胸前的牌子：“神经外科，邵振嵘”
　　她有点想笑，这么巧。
　　他十分温和的问：“你有什么不舒服，头晕吗？头疼吗？”
　　她摇了摇头：“邵医生……”
　　“什么？”
　　她终于问出疑惑已久的问题：“神经外科是什么科？我……我脑子是不是摔出了什么毛病？”
　　他淡淡地瞥了她一眼：“看来你脑子没什么毛病，估计就是有点贫血。”
　　走廊里来来往往都是人，他说：“出了特大交通事故，急诊病床全满了，所以只能让你在这儿休息一下。”
　　她说：“不要紧，我没事。”
　　一名小护士突然急匆匆走过来，递给她一支打开的葡萄糖：“护士长叫我给你的，叫你献完血先休息一会儿，你偏偏就跑了，这下好，晕了吧？”
　　她有点讪讪的笑，那名小护士见到邵振嵘，顿时笑咪咪：“邵医生，她应该没事，刚替一个学生献了血，估计是有点晕血。”
　　邵振嵘点了点头，走廓那头有医生叫他：“邵医生，有个学生颅外伤！”
　　他对她说：“把葡萄糖喝掉，休息一下再走。”转身急匆匆就走掉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又看看手中的葡萄糖，忽然就觉得很是高兴，一仰脖子就把那支葡萄糖喝完了。
　　后来她仍旧天天跑医院，偶尔也会遇见邵振嵘，因为他是颜靖靖的主治医生，她死缠烂打想从他口中套出点新闻来，虽然他对她的态度不像起初那般反感，只不过仍旧淡淡的：“杜小姐，你实在是太敬业了。”
　　她只管眉开眼笑：“谢谢，谢谢，其实我只指望打动你啊。”
　　这样厚颜无耻，他也拿她没辄。后来渐渐习惯，每天见到她还主动打招呼：“杜记者来了？”
　　“来了，唉……邵医生，我今天有没有打动你？你就从了我吧！”
　　旁边的人都笑：“邵医生！邵医生！”而她蹙着眉长吁短叹，仿佛再无奈不过。这女孩子，大约跟娱乐圈混得太近，演技真是不错，他只是笑笑，而后走开。
　　颜靖靖已经转到一般病房，伤势渐渐复元，不少娱记都不大来了，连老毕都撤了，只有她还隔三岔四跑医院，跟一帮小护士厮混得熟得不能再熟。
　　最常遇见她的地方是医院食堂，中午吃最简单的盖浇饭或者辣肉面，她吃得津津有味，身边永远围着一大堆小护士。而她端着纸碗眉飞色舞夸夸其谈，不知道在讲什么，引得那群小护士们阵阵惊叹。看到自己从身边经过，她满嘴食物百忙中还仰起脸来，含含糊糊跟他打招呼：“邵医生，我今天有没有打动你？”
　　旁边的小护士轰然大乐，七嘴八舌帮她起哄：“邵医生，你就从了杜记者吧。”
　　见他匆匆走开，远远还听得到她朗朗笑声：“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调戏帅哥啊哈哈……”
　　他觉得这笑声真耳熟，就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过。
　　因为她常常来，混得天时地利人和，有次她在护士站逗留，结果正好遇见教授查房。老教授是院士，又是博导，带着好多学生，查房时自然是前呼后拥，后头医生跟着一大批，巧不巧正好撞个正着。他心想，老教授一定会发话把她轰走，从此再不准她来。谁知满头白发的老教授竟然对她笑着点了点头。而她笑靥如花，还偷偷摇手指冲跟在后头人堆里的他打招呼，邵振嵘一时觉得纳闷。
　　过了几天，老教授突然想起来问他：“小邵啊，这几天怎么没看到你女朋友来等你下班？”
　　“我女朋友？”
　　“是啊，就是那个眼睛大大，头发长长的女孩子，挺活泼的，她不是你女朋友？”
　　他想了半天，才想出老教授原来是指杜晓苏，这样误会，怪不得没轰她走。
　　这天在食堂里又看到杜晓苏，照例围着一圈人，他从旁边走过去，刻意放慢了步子，原来杜晓苏在她讲去横店探班的经历：“那蚊子啊，跟轰炸机似的，成片成片的往人身上撞。荒山野岭啊，荒无人烟啊，真是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有小护士倒抽凉气：“哦哟，为什么偏要到那种地方去拍戏的呀？”
　　“不是拍古装吗？古装外景要找个没房子没公路没电线杆的地方，不然长镜头一拉，就露馅了，所以剧组才爱找那种荒山野岭……我在那里蹲了三天，那蚊子毒的，咬得我浑身上下都是包包，一抓就流水，回来后变成过敏，差点被毁容啊……”
　　邵振嵘看她举手在自己脸上比划，心想，她年轻轻一个女孩子，干这行也怪辛苦的。像这次只为了几张照片，跑医院跑了这么久，隔几天总要来一趟，换作其它人，也许早没了耐性吧。
　　杜晓苏并不觉得，她只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守了这么久，终于守到了机会――这天查房过后，娱乐公司的两个人一时疏忽，先后都走开了，她偷偷隔着病房窗口拍下一组颜靖靖的照片。
　　这下子发达了，颜靖靖动过开颅手术，头发已经全部剃掉，这次的光头照片一定是独家。
　　转过身满脸的笑容不由得僵在脸上，邵振嵘！
　　他静静的站在她身后，伸出手：“相机给我。”
　　“不！”她抱紧了相机。
　　“那么把照片删掉。”
　　她紧紧抿起嘴角：“不！”
　　他说：“不然我叫保安来，你的照片一样会被删除。”
　　他固执的伸出手，她僵在那里，他下了最后通谍：“给我！”
　　她斜跨出一步，似乎想逃跑，他伸手拦住她，终于从她手中拿过了相机，一张张的按着删除。
　　她沉默的站在那里，他的手指突然停下来，他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而她低垂着眼帘，仿佛一个沮丧的孩子。
　　颜靖靖的照片已经全部删除完了，而后面的照片全是他。
　　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拍的，各种角度的都有，有几张他看出了就是今天上午，自己陪着教授查房，侧着脸与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说话，照片里一堆的人，谁也不曾留意会有人拍照。一张张翻下去，有他走过走廓的模糊背影，有他与护士交谈时的侧面，有他刚从手术室下来时的疲倦，有他追着急诊推床大步而去的匆忙，可是每一张都十分生动，抓拍得很好，显见是用足了心思。他不知道她拍了多久，也许一个星期，也许两个星期，也许从一开始，她就在偷偷拍他。
　　他终于将相机还给她，她沉默的接过去。
　　他说：“对不起，医院有规定，我们必须保护病人的隐私。”
　　她笑了一笑：“没有关系。”顿了一顿：“我以后不会来了，邵医生你放心吧。”
　　她转身往外走，肩微微塌下，身影显得有些单薄，而他站在那里，看她慢慢消失在走廊尽头。
　　她从此果然再没出现，护士站里几个年轻护士十分怀念：“哎，杜记者都不来了，她那张嘴啊，讲起明星八卦来真是引人入胜。”
　　另一个护士说：“对啊，她笑起来像樱桃小丸子，很可爱的。”
　　樱桃小丸子！原来是樱桃小丸子，恍然大悟，怪不得自己总觉得她笑声好熟悉，原来是樱桃小丸子。
　　“邵医生？”
　　他突然回过神来，小护士笑嘻嘻的问：“邵医生你想到什么高兴事，一直在笑？”
　　是么？他从锃亮的玻璃上看到反光，自己唇角上扬，果然是在笑。连忙收敛了心神，忙忙走开去替病人写出院小结。
　　忙了一整天，两台手术做下来，累得几乎没力气说话。终于等到病人情况稳定，上夜班的同事来接了班，他拖着步子搭电梯下楼，一时只想抄近道，从急诊部出去。
　　谁知在走廓里看到一个熟悉身影，不由得一怔。
　　终于走过去，果然是她，坐在长椅上微垂着头，似乎就要盹着了。
　　他突然有些心慌，正要转身走开，谁知她突然抬起头来，四目相对，一时四周仿佛都安静下来。急诊室里那样嘈杂不堪，但却就像一下子安静下来，只看到她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乌溜溜的望着他。
　　“哧！”她突然一笑，她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弯弯像月牙，仿佛有点孩子气。
　　他也不由得笑了：“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来献血。”她问：“邵医生你下班了？”
　　他点了点头，却问她：“你离上次献血还不到两个月，怎么可以再献？”
　　她说：“没办法，我这血型太稀罕了。接到医院电话我就先过来了，我怕另外几个捐献者联络不上，耽搁了救人就不好了。”
　　天气已经这样冷，她只穿了一件短外套，衣领袖口上都缀着绒绒的毛边，脖子里却绕着一条精致的真丝围巾。她穿衣服素来这样乱搭配，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讲究。只是穿着这样一件绒绒的外套，两只手交握着，看起来倒像是只洋娃娃。大约因为冷，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眼睛红红的，好像没睡好。
　　急诊部的护士长已经是老熟人了，出来跟她打招呼：“杜记者，你快回去吧，另外两个捐献者已经赶过来了。”又跟邵振嵘打招呼：“邵医生下班了？”
　　“嗯，下班了。”他看杜晓苏拿起包包站起来，于是说：“我有车，我送你吧。”
　　“啊，好啊。”她很大方的说：“顺便请我吃饭吧，我跑外勤刚回来，饿惨了。”
　　她估计是真的饿惨了，在附近的餐厅里随意点了几个菜，吃得很香，十分贪娈的小口喝汤，明明是最寻常的小白贝冬瓜汤，见她吃得那样香，他都忍不住想要舀一碗尝尝。她最后终于满意足放下碗：“哎，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吃饱喝足啊。”
　　他脱口反问：“人生最大的乐趣不是调戏帅哥吗？”
　　她一愣，旋即大笑，他很少看女孩子笑得那样放肆，但真的很好看，眉眼弯弯，露出一口洁白的细牙，仿佛给佳洁士作广告，笑得那样没心没肺。
　　她住的很远，他将她送到小区门口，她下了车，突然又想起什么来，重新拉开车门，从包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他：“给你的。”
　　他抽开来看，是自己的照片，厚厚的一叠，他想了一想，还给她：“我送给你。”
　　路灯的光是温暖的橙色，车内的光是淡淡的乳黄，交错映在她脸上，直映得一双眸子流光溢彩，她不作声接过照片去，嘴角却弯弯的，忍俊不禁的笑意。
　　他禁不住抱怨：“你笑什么？”
　　她反问：“那你在笑什么？”
　　他转眼看到后视镜中的自己，唇角上扬，可不是也在笑？
　　但就是忍不住，只觉得忍不住，有一种新鲜的喜悦，如同春天和风中青草的香味，如同夏季绿叶上清凉的雨气，无声无息，浸润心田。

第三章
　　过了几天要做一个明星减肥与健康专题，杜晓苏一下子就想到了邵振嵘。她立马联络了邵振嵘所在的医院，婉转说明想请有关专家对健康减肥做个阐述，批判当前的减肥误区，最好深入涉及到节食对大脑以及神经的影响，以达到振聋发聩的警世效果。医院方面很积极也很配合：“行，我们让神经内科的卢副主任，帮你们写篇短文。”
　　杜晓苏觉得很郁闷，一个神经科，竟然还分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自己想假公济私一下都不行。
　　邹思琦替她出主意：“要不你去挂个号，找邵帅哥看病得了。”
　　杜晓苏白了她一眼：“你有点常识好不好？他是神经外科耶，除了什么脑子长瘤、开颅手术，一般病人谁找他？你少咒我。”
　　邹思琦“哇”了一声，一脸的景仰：“听起来就好帅……是不是像《白色巨塔》？我想到那白色的医生袍就觉得好帅，啊啊！杜晓苏，你一定要搞定他，然后让他介绍个超级英俊的同事给我认识！”
　　杜晓苏没好气：“把口水擦擦！”
　　不过让杜晓苏没料到的是，隔了几天竟然会接到邵振嵘的电话：“晚上有时间吗，能不能请你吃饭？”
　　她顿时觉得心花怒放，慌忙答:“有时间有时间。”
　　他似乎在电话那端笑了一声，杜晓苏能想像他笑起来的样子，眉眼飞扬，嘴角微抿，就像她现在的桌面一样。她换了一张电脑桌面，却仍然是他。跟着教授查房，簇拥着一堆白袍医生，在人群中他仍是那般翩翩抢眼，或许是因为身材挺拨。转过脸来突然看到她，先是惊诧，然后眼底一点点微蕴的笑意，便如春冰初融，而绿意方生。
　　约在医院附近的一家餐厅，他在路边等到她，有点歉意：“让你跑这么远，其实我年初才回国，只对医院附近熟悉一点，这里菜不错，所以想请你尝尝看。”
　　是正宗的本帮私房菜，老式的洋房，窄窄的楼梯很昏暗，但服务生微笑动人，轻言细语，音乐又十分好听。坐在小小的包厢里，大约是这房子旧时的亭子间，但改造得很好，虽然小，却并不觉得局促，而且两个人吃饭，气氛越发亲密。
　　杜晓苏爱煞招牌菜虾蟹夹饼，只觉得鲜，而他吃得比较少，她一吃得高兴就把所有的事都忘到九霄云外。一直等到最后店家赠送的甜点上来，是茉莉花茶布丁，她照例三口两口吃完，才想起来问他：“对了，为什么请我吃饭？”
　　小小的茉莉花茶布丁，颤软软卧在精致的碟子里，灯光下看去精致得似半透明的琥珀，他将自己那份布丁轻轻推过去给她：“生日快乐！”
　　她倒吸了口气，“啊”了一声，又惊又喜，过了半晌才笑着说：“我自己都忘了，你怎么知道的？”
　　“上次你献血的表格，上面有填身份证号。”
　　还有礼物，装在很大一只盒子里，事先就藏在了包厢里，此时从一旁拿出来，原来今晚的一切他早有预谋。她拆开盒子扯出来一看，竟是只软软的小猪抱枕，粉嫩嫩的颜色，翘翘的鼻子，非常可爱。
　　“我觉得很像你。”他笑咪咪的说：“所以就买下来了。”
　　什么啊？
　　不过她还是很高兴，因为这礼物并不贵，可是她非常喜欢。
　　吃完饭他坚持送她回家，虽然要穿过几乎半个市区，而他又没有开车出来。两个人去搭轻轨，不是交通高峰，车厢里很空，两个人并排坐着。她抱着那只软软的小猪，只觉得很暖和。本来她是很爱说话的人，可是今天晚上偏偏很安静，只乖乖坐在他身边。他也并没有多说话，从轻轨站出来下电梯时，他很自然的牵住了她的手，他的掌心温暖，她听到自己的心扑嗵扑嗵的跳，而他一直没有放开她的手。
　　小区离轻轨站不远，两个人走得很慢，可是走得再慢有走到的时候，进了小区站在公寓楼下，她说：“到了。”
　　他这才放开她的手，微笑：“你上去吧，明天我给你打电话。”
　　“好。”
　　“注意饮食，工作再忙也得吃饭，别饿出胃病来。”
　　“嗳嗳邵医生，你怎么三句话不离本行？”
　　他笑起来，对她说：“那我明天给你打电话。”
　　杜晓苏只是笑。
　　“晓苏？”暗处有人叫了一声，杜晓苏转脸一看，只觉得又惊又喜：“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杜妈妈含笑打量着女儿，转过脸又打量邵振嵘：“你爸爸过来开会，我想到你生日是今天，所以跟他一起来了。”杜晓苏像个小孩子，抱住杜茂开的胳膊直嚷嚷：“爸爸你都不事先打个电话来。”
　　杜茂开笑着说：“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结果你不在家，害我跟你妈妈一直在这里等。”目光炯炯，也已经在打量邵振嵘。
　　杜晓苏在父母面前显得有点窘，不像平常张牙舞爪的样子：“这是邵振嵘，他送我回来。”然后又向邵振嵘介绍：“这是我爸爸妈妈。”
　　“都上去吧，这里怪冷的。”杜妈妈笑咪咪的说：“小邵你也来，喝杯热茶。”
　　杜晓苏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头一次跟邵振嵘约会就被父母撞见，八字还没一撇呢，不知道他会怎么想。而他却很大方的答应了：“谢谢阿姨。”
　　四个人一起上楼去，杜晓苏的公寓是租来的，并不大，略显凌乱，但布置得很舒服。她去厨房泡茶，就听到父亲问邵振嵘：“小邵是在哪里工作啊？”
　　邵振嵘回答了，杜茂开“哦”了一声：“你们医院的神经外科是全国都数一数二的，我们单位原来有位老领导，就曾经在你们那里动过手术。年轻人有这么好的平台，前途无量啊。”
　　邵振嵘说：“其实我也刚到医院，现在还跟着教授们在学习，要学的东西很多。”
　　杜晓苏心里高兴，端着茶出来，杜妈妈又问：“小邵，听口音你不是本地人？”
　　杜晓苏嗔怪：“妈！你怎么跟查户口似的？”
　　邵振嵘笑了一笑，十分坦诚的说：“不要紧。叔叔，阿姨，我不是本地人，我爸爸妈妈都在北京，我本科读的是复旦医学院，后来去了英国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在那里修完硕士，今年年初刚回国。我认识晓苏时间并不长，甚至今天是我第一次正式约她出去，但我觉得她率真可爱，正是我想要追寻的那个人。所以我恳请两位长辈，同意我和晓苏交往。”
　　这番话说得杜晓苏都呆住了，最后杜茂开朗朗一笑：“不错，不错，小邵，真不错！晓苏遇见你真是她的运气。”拍了拍他的肩：“加油！”
　　杜妈妈笑盈盈的说：“其实我们家晓苏很好追的，她心肠软，你只要稍稍勤快一点，盯得紧一点，她就一定跑不了。”
　　杜晓苏只想仰天长叹，这是什么父母啊……短短不过几分钟就倒戈了。难道邵振嵘就真的这么青年才俊？
　　送邵振嵘下楼的时候，她说：“我爸爸妈妈比较紧张我，所以才会这样子。”
　　他笑笑：“我知道，因为我妈妈也是这样的，天底下的父母，我想其实都差不多。”伸手牵住她的手，停了一停，才说：“晓苏，我今天晚上真高兴。”
　　她的脸颊有点发热，她一直认为自己脸皮厚得不会脸红了，可是大约因为他的手心滚烫，仿佛一只小熨斗，可以熨平每一道细密心事。她有很多话想说，但又觉得无从说起，最后只是说：“我也是。”
　　回到家里，看到父母都笑咪咪看着自己，她倒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撒娇：“爸，妈，你们两个好像怕我嫁不出去似的，都替人家说话了。”
　　杜茂开态度却十分认真：“晓苏，小邵这人真不错。工作、学历什么其实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他品行好，人也稳重。”
　　杜晓苏心里高兴，嘴上却故意反驳：“短短一面就能看出品行来啊？”
　　“那当然，”杜茂开说：“很多细小的地方，都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行来。爸爸什么时候看走眼过？这孩子家教很好，非常懂礼貌，待人很真诚。如果你真能跟他走到一块，是你的运气。”
　　杜晓苏嘀咕：“你女儿也没那么差吧？”
　　杜茂开拧了拧她的脸，哈哈大笑：“我女儿当然不差，不然小邵干嘛这么着急，对着我们当场表明心迹？”
　　杜茂开在这里开了两天会，杜晓苏跟同事换了班，特意陪母亲去逛街。邵振嵘下班后也赶过来，陪杜家夫妇吃饭。他素来细心周到，对杜晓苏和杜妈妈都非常照顾，最后离开的时候，连杜妈妈都非常满意，对杜晓苏说：“这下我和你爸爸就放心了。”
　　“妈！”
　　“你这孩子啊，脾气太犟了，性子又浮燥，好好的辞职跑到这里来，记者这行又这么辛苦。一个人在外面，爸爸妈妈真的担心你。”
　　想起当初的任性，杜晓苏有点愧疚，低低叫了声：“妈妈。”
　　“虽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但那个林向远，不值得你连工作都放弃，孤身一人跑到这里来。”杜妈妈说：“不过你年轻，在外头体验一下也好，反正爸爸妈妈是永远支持你的。”
　　杜晓苏眼眶发热，伸手抱住母亲，久久不说话。
　　隔了两年，母亲第一次在她面前提到林向远。其实自己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在意，当时只是年轻气盛，输不起，所以才远走他乡。她或许是爱过他的，毕竟那时的校园，那时的法国梧桐，那时的林荫大道，还有那时的青春……她有点怅然的想，或许自己并没有爱过林向远，只不过是爱着那段纯粹而明亮的岁月而己。
　　自从分手后，她独自来到这千里之外的城市，选择了一份跟专业截然不同的工作，起初只是不想与过去再有任何交集，总想着从头再来，看自己到底能不能闯出一番天地。而后来渐渐觉得工作很有挑战性，只是非常辛苦，反倒令人成长。
　　邹思琦说：“你这娱记也当得太敬业了，你看你跟邵医生都常常见不着，我要有这么好的男朋友，早就回家嫁人了。”
　　杜晓苏随口道：“见不着是因为他比我还忙啊，再说，我还想为了全国人民的娱乐事业奋斗终身呢！”
　　这天她难得收工早，可是邵振嵘却还有个手术，她只好约了邹思琦吃饭。正在路上接到老莫的电话：“在哪儿呢？”
　　“已经收工了啊，准备去吃晚饭呢。”
　　“收什么工啊，咸阳那边有线报，许优六点多的飞机马上到，你赶紧去机场，一准是独家。”
　　“啊，她不正跟剧组在西安拍外景吗，怎么突然跑咱这儿来了。”
　　“所以我才叫你去盯着啊，这里头一定有文章。”
　　挂了电话，只好先给邹思琦打电话：“我临时有事，得去机场。”邹思琦向来不放过这种八卦，追问：“谁来了？”
　　“许优，不声不响的突然跑来，一定有问题。”杜晓苏边讲电话边抬腕看表：“要不你别等我了，我们下次再约。”
　　邹思琦说：“没事没事，我等你来听新鲜八卦，赶紧的啊！为了全国人民的娱乐事业，动作快点！”
　　逗得杜晓苏哧哧笑，但真的来不及了，因为是周末，她怕堵车，搭地铁然后换磁悬浮，紧赶慢赶，终于赶到机场。天刚刚黑下来。
　　杜晓苏当机立断一路小跑到贵宾通道口，正好看到一个风姿绰约的女人走出来，大墨镜，一条丝巾围遮去了大半脸孔，独自拖只小小行李箱，一个人走出来。杜晓苏有点拿不准，因为这种女明星通常排场很大，不带助理不带保姆，单枪匹马杀出机场的情形实在太罕见了。
　　她不动声色，掏出手机装作发短信，低着头慢慢晃过去，那女人走出来并没有左右张望，杜晓苏这才留意到车道上停着一部银灰色捷豹，那女人一直走到车边，司机下来替她打开车门，那女人终于取下墨镜弯下腰去，露出盈盈一个笑意，看到这个招牌笑容，杜晓苏这才确定真的是许优。
　　见许优亲昵俯身亲吻车后座的男子，杜晓苏赶紧连连按键，手机拍出来效果也许并不好，但也顾不得了。许优很快上了车，司机替她关上车门，银灰捷豹扬长而去。杜晓苏想想，自己拦的士也追不上，况且照片已经拍了，于是心安理得的收工，去跟邹思琦吃饭。
　　到餐厅见到邹思琦，只觉得肚子饿，邹思琦早已经点好了菜，有她最喜欢的铁板海瓜子，于是二话不说埋头大吃。
　　邹思琦说：“哎，没拍到许优也别这样自暴自弃啊，八卦天天有，独家跑不了。”
　　杜晓苏吐着海瓜子的壳，含含糊糊的答：“谁说没拍到。”将手机掏出来交给邹思琦，邹思琦说：“拍到了你还郁闷啥？”
　　杜晓苏辣得直吸气，说：“我不是郁闷，我是饿了。”
　　邹思琦只觉得好笑：“我以为你又化悲痛为食量呢。”接过手机调了照片出来看，不由得吹了声口哨：“好皮相！这男人是谁？”
　　杜晓苏听她这样说，这才伸头望了手机屏幕一眼，有一张很清晰，几乎拍到大半张脸，微侧着头与许优说话，神色并不见亲昵，亦不见笑容，深灰色大衣衬着眉目分明，很是冷峻夺目，确实是好皮相。她仔细端详：“怎么有点眼熟？”
　　邹思琦来了精神：“是不是名人啊？名人加影星，多劲爆！”
　　杜晓苏看了半天，最后终于松了口气：“嗨！我说呢，原来有点像邵振嵘。”
　　邹思琦哧得一笑：“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你是情人眼里处处皆情人，见着个五官端正的男人，你就觉得像你们家邵医生。”
　　杜晓苏白了她一眼：“我知道你嫉妒。”
　　邹思琦十分夸张的作捧心状：“是啊，我嫉妒的都快死掉了。”一本正经的说：“快帮我查查这男人是谁，到时我奋不顾身也得泡上他，免得我天天嫉妒你。”
　　杜晓苏对邹思琦说：“老莫有熟人，到时帮忙一查车主就知道是谁了。唔，这次拿到独家，过几天奖金下来，请你吃饭。”
　　邹思琦仔细研究着照片，忽然说：“不是我打击你啊，我看你的奖金有点玄，这照片，说不定最后又要被‘淹’了。”
　　杜晓苏茫然不解：“为什么啊？”
　　邹思琦指指照片中那件大衣：“ANNEVALERIEHASH今季新款，非成衣，仅接受定制，穿这种大衣的男人，不仅有钱，而且还得有时间有雅兴上巴黎试身，一定非富则贵，搞不好大有来头。”

第四章
　　杜晓苏半信半疑：“你怎么知道？”
　　“我是时尚女魔头啊。”邹思琦不以为然：“谁像你似的，成天跟着大明星，还只知道阿曼尼。”
　　杜晓苏说：“嗨，有钱人多了，就算他是李嘉诚，该独家独家，该头条头条。”又恨恨盯了邹思琦一眼：“我要是万一真拿不到奖金，就怪你这个乌鸦嘴。”
　　没想到真被邹思琦那个乌鸦嘴给说着了，照片交上去，结果老莫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说：“晓苏啊，辛苦你了，不过这照片不能发，许优也别盯着了，收工吧。”
　　杜晓苏问：“车主是谁？这么快就查到了？”
　　老莫摇了摇头：“不用查了，干我们这行，要胆大心细。你入行的时候，我不是教过你吗？我们这行有‘四不拍’，其中有一条就是特牌不拍，你怎么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杜晓苏倒没防到这个，把照片看了半晌，也没看出什么蹊跷来：“FE……这也不算什么好车牌啊，6字打头，号段也不小了。”
　　老莫慢条斯理的说：“多学着点吧，别小瞧这车牌，搞不好比好些A8都牛。”
　　虽然没拿到奖金，杜晓苏也没沮丧多久，要不是那天邵振嵘问她，她早把这事忘了。
　　难得周日的下午两个人都没事，一起窝在她的小公寓里。公寓虽然小，却有地暖。当初杜晓苏租下来就是相中这点，因为她是北方人，习惯了冬天有暖气。屋子里暖洋洋的，而她趴在厚实绵软的地毯上，用本本看土豆上的动漫，时不时呵呵笑两声。邵振嵘在一旁用他的手提查些学术资料，也不知过了多久，只觉得没听到她笑了，心里奇怪，回头一看，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趴在那里睡着了。胳膊下的小猪软枕被她压得扁扁的，只一个粉色的猪鼻子正好抵在她的脸颊上，不是不滑稽可笑。
　　冬天的斜阳透过白色的帘纱映进来，淡淡的一点痕迹，仿佛时光，脚步轻巧。而她脸上红扑扑的，睡着了嘴角还有亮晶晶一点口水。他在心里想，真没睡像啊，跟她搂着的那只小猪还真像。可是心里某个地方在松动，像是枯燥的海绵突然吸饱了水，变得柔软得不可思议。
　　他去卧室找到一床毯子，轻轻替她搭上。她丝毫没有被惊动，依旧睡得很酣，额发微微凌乱，像小孩子。他俯下身亲吻她，她的气息干净而温暖，只有沐浴露淡淡香气。他在她身旁坐了好久，恍惚想到许多事情，又恍惚什么都没有想，最后终于起身继续去查自己的资料，手指在触摸板上移动，心里有一种异样的感受，因为屋子里只听得到她的呼吸，轻浅规律，宁静而安详。
　　或许这就是幸福吧。
　　大学时代他曾有过一位女朋友，其实那时候两个人都太年轻，都不懂事，为着各自的骄傲与自尊，总是一次次吵架、一次次分手……最后又一次次和好……那时执意的互相伤害，那时骄傲的眼底有隐约晶莹的泪光，到了最后，他终于明白那并不是爱情，才彻底的分手。
　　原来爱情如此简单，又如此平凡。只不过是想要她一辈子都这样无忧无虑，睡在自己的身边而己。
　　她睡到天黑才醒，爬起来揉揉眼睛，第一句话就是：“啊，天都黑了。”
　　他只开了一盏落地灯，橙色的光线温暖且明亮，他的笔记本屏幕上正晃动着屏保，一行醒目的大字：“邵振嵘喜欢杜小猪”她看到差点跳起来，因为这屏保是她替他设定的，本来是“邵振嵘喜欢杜晓苏”谁知道他竟然敢改掉，她大叫一声扑过去，他不让改，她跟他抢。两个人笑得差点滚到地毯上去，到底被她抢到了，立刻改过来。她的手指纤细修长，按在他电脑黑色的按键上，衬出圆圆的指端，仿佛温润如玉。令他忍不住想要去握住，而她发丝微乱垂在肩头，微微仰起脸，黑曜石一般的眸子映着灯光，仿佛那是世上最美的光，他用双臂环抱住她，亲吻她。
　　他的吻有杏仁的芳香，她嗳了一声，含糊问：“你偷吃我杏仁了？”
　　他微微移开唇：“什么叫偷吃，你的就是我的。”
　　她冰箱里塞满了零食，她又不忌嘴，有什么吃什么，却丝毫不见长胖。纯粹是因为忙的，成日在外头东奔西跑，即使吃得再多，也养不出二两肉来。
　　她问他：“饿了吧？想吃什么啊，我给你做去。”
　　他只觉得受宠若惊：“你还会做饭啊？”
　　“那当然，”她洋洋得意：“现代女性，哪个敢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事实证明她纯粹是吹牛，只炒个蛋炒饭，她就大动干戈，将厨房弄得一塌糊涂，不仅烧糊了油锅，还差点失手打翻蛋碗，最后他认命了：“把围裙给我，你出去。”
　　这次轮到她受宠若惊了：“你会做饭？”
　　“那当然，”他淡淡的答：“现代男性，哪个敢不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真小气，拿她的话来噎她，她被他轰到客厅去，心不在焉玩了一会儿宠物连连看，到底不放心，走到厨房一看，哗！
　　震憾啊！
　　其实冰箱里可以利用的物资实在有限，除了大堆的零食和方便食品，就只几个鸡蛋，还有两根她打算用来做面膜的黄瓜。而这男人竟然做出了两菜一汤。
　　她好奇的打量：“紫菜鸡蛋汤……你在哪里找到的紫菜？”
　　他头也没抬的答：“我拆了你一包美好时光海苔。”
　　哇喔，这样也行？
　　菜端上餐桌，非常有卖相，她于是随手用手机拍下来，邵振嵘在一旁作大厨状，其实围裙上还绣着卡通小熊，他难得显得这样稚气可爱，他一边解围裙一边笑：“不行！把照片删了。”
　　“不要嘛，到时打印出来做成册子，一定很有趣。”
　　他和她凑到一起看照片，她一张张往后翻，忽然翻到那天在机场外拍到的许优，邵振嵘“咦”了一声，问：“这人是谁？”
　　“不知道，老莫不让发，也不晓得什么来头。哎，可惜我的奖金啊。”
　　“我是说这女的。”
　　“许优你都不知道？演《美好不再》的那个。”其实他很少看电视，对娱乐新闻更是从不关心，但她突然吃醋：“你问她干什么？觉得她很漂亮？”
　　他非常严肃的想了半天：“嗯……比你漂亮很多。”
　　她伶牙俐齿的还了一句：“那当然，人家旁边的帅哥也比你英俊很多。”
　　他一脸的受伤：“真的吗？”
　　杜晓苏笑嘻嘻伸手在他脸颊上拧了一记：“不过看在你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份上，给你加分！”
　　他的手艺真是没得说，也许是因为她饿了，但这两菜一汤吃得她真是眉开眼笑，心满意足放下筷子：“邵振嵘，我嫁给你好不好？”
　　他望了她一眼。
　　她问：“好不好嘛？”
　　他问：“为什么？”
　　“哎呀，你一表人才，名校海归，又在数一数二的知名医院工作，一颗冉冉升起的神外科新星……竟然还会做饭……”她摇晃着他的手臂：“不行，我一定要先下手为强，免得你被别的女人抢走了，那样我一定后悔一辈子……我嫁给你好不好？好不好？”
　　“好。”
　　这下轮到她发愣了，过了一会儿才问：“啊，你答应了？为什么啊？”
　　他嘴角微扬：“我一表人才，名校海归，又在数一数二的知名医院工作，一颗冉冉升起的神外科新星……竟然还会做饭……我这样的人答应了你的求婚，你竟然还问为什么？”他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我好受伤……”
　　她笑出声来，将脸一扬，正好让他逮到她的唇，柔软芳香，教人沉溺。
　　他们吃过饭后出去看电影，正好影院上线的是泽塔琼斯的复出之作《美味情缘》，电影温馨浪漫，一道道美仑美奂的大餐更是诱人，杜晓苏虽然刚吃过饭不久，仍旧只觉得馋，只好咔嚓咔嚓吃爆米花。可是爆米花这种东西吃在嘴里，只觉得更馋。过了一会儿，邵振嵘低声对她说：“我出去一会儿。”
　　她以为他是去洗手间，谁知不久后他回来，变戏法似的变出一只纸盒，在黑暗中她也闻到扑鼻的香气，她最喜欢的章鱼烧。新鲜滚烫，木鱼花吃到嘴里，只觉得香。杜晓苏怕吵到左右邻座，压低了声音：“唔，你怎么知道我饿了？”
　　“我听到你吞口水了。”
　　有这么明显吗？她白了他一眼，也不管黑漆漆的影院里他看得到看不到，不过章鱼烧捧在手心里，暖暖的，令人觉得快乐安逸。她一只只吃完，然后把最后一只留给他，他不习惯在外头吃东西，她喂到他嘴边，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吃掉了。杜晓苏觉得很高兴，她喜欢破坏他的习惯，有一种作恶多端的快乐。挽着他的手看AaronEckhart在大厨房里引吭高歌，而两情相悦那样美，好比提拉米苏的细腻柔滑，甜到不可思议。
　　外衣兜里的手机震动起来，她掏出来看，竟然是老孙。
　　她压低了嗓门刚刚“喂”了一声，老孙已经在电话那头直嚷：“晓苏！我老婆要生了！我马上要去医院，你能不能来顶班帮我盯下萧璋？拜托！拜托！”
　　邵振嵘问她：“怎么了？”
　　她还是告诉他：“我同事临时有急事，叫我去替他顶班。”
　　他说：“那我送你去。”
　　没有看完电影，她觉得有点沮丧，车窗外的夜色正是繁华绮丽到纸醉金迷的时刻，霓虹绚烂，车灯如河，蜿蜒静静流淌。一路上净遇上红灯，车子停停走走，其实邵振嵘开车的时候特别专注，她一直在猜测，他在手术台上的时候，是不是也是这种表情。他专心的样子很好看，眉峰微蹙，目光凝聚，好似全神贯注。
　　她到底有点歉疚：“一起看场电影都不行。”
　　又是红灯，车子徐徐的停下来，他说：“其实我只是想你坐在我身边，看不看电影倒是其次。”
　　她心口微微一暖，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撞动，不知不觉微笑：“哎，邵振嵘，我突然好想亲你耶。”
　　他仿佛被吓了一跳，回头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什么连耳廓都红了。她觉得他脸红得真可爱，于是揪住他的衣领，俯过去亲吻他。
　　空调的暖风呼呼的吹在脸上，吹得她极细的几根头发拂在他的脸上，邵振嵘仿佛有点透不过来气，她的脸也很烫，他终于放开她，说：“以后只准我亲你，不准你亲我。”
　　“为什么啊？”
　　“不准就是不准！”他从来没有这样凶巴巴过：“没有为什么。”
　　老孙见到她如同见到救星：“啊呀晓苏，多谢你，啊，邵医生，你也来了？真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他连声抱歉，杜晓苏只说：“你快去医院吧，嫂子和孩子要紧！”
　　老孙拦了部的士就走了，这里不让停车，邵振嵘把车子停到酒店的地下车库去，然后走回来陪她。初冬的夜风，已经颇有几分刺骨的寒意，他看她鼻尖已经冻得红红的，不由问：“冷不冷？”她很老实的答：“有点冷。”
　　他握着她的手，一起放到自己的口袋里取暖，他的手很大，掌心有着暖暖的温度，指端一点点温暖起来，她的心也觉得暖暖的。因为手插在他的衣袋里，所以两个人站得很近，他几乎将她圈在怀中，身后是酒店高大的建筑，投灯、射灯、景映灯交织勾勒出华丽剔透的轮廓。两个人沉默的伫立着，五光十色的灯光照见她的眼睛，仿佛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只微仰着脸，望着他。
　　他说：“晓苏，我以前不知道，你们这行这样辛苦。”
　　“有苦也有乐啊，”她说：“其实我觉得值得的――因为要不是干这行，我就不会认识你了。”
　　提到这个他就算旧帐：“还说呢！一个女孩子爬高上低的，万一那管子要是断了呢？”
　　“怎么会断？那是进口PVC材质下水管，按本市建筑验收合格规定，管壁厚度应达到0.85厘米以上,所以截面承重可达65公斤，我体重不过51公斤，再说我站上去的是有拉力的斜角，所以它是绝不会断的。”
　　邵振嵘有点意外：“你怎么知道这些？”
　　杜晓苏得意非凡的样子，像个刚得到老师表扬的好学生：“我是T大建工系毕业，我学的就是这个。”
　　邵振嵘真有点没想到，因为这间大学的这个专业是金字招牌，几乎是国内首屈一指，与清华的相关专业号称南北并峙。于是问她：“那为什么后来又当娱记？”
　　她说：“以前不懂事，在大学里谈了一场谈爱，结果伤筋动骨。后来换了工作，从头再来。原来在财经版混了段日子，后来我发现还是娱乐版最适合自己，又有帅哥，又有八卦，多好。”
　　他吁了口气，将她拉得离自己更近。他身上有干净的气息，还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她一直很喜欢，所以贪娈得深深吸了口气，才说：“你先回去吧，我还得好几个小时才能收工呢。”
　　他说：“我陪你。”
　　她说：“不用了，你明天还得上白班呢。”
　　他声音低低的，就在她的头顶上方，仿佛是一种震动：“晓苏，也许我有点自私，如果可以，你能不能考虑换份工作？”
　　她沉默了很长时间，他担心她生气：“晓苏……”
　　杜晓苏哧得一笑：“你吃醋啦？”
　　他很老实的点头：“我吃醋。”
　　他是真的很吃醋，因为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会让她放弃一切逃开。
　　可是她又如此坦然的跟他讲起，便知道她其实早已经不在意。
　　果然，杜晓苏笑眯眯的说：“好吧，那我就换份工作吧。”
　　邹思琦听说她有意换工作，啧啧称奇：“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啊，某人都不为全国人民的娱乐事业奋斗终身了。”
　　辞职的时候老莫万分挽惜，因为杜晓苏一直很勤快，又是他带出道的。不过老莫很爽快的说：“有时间常常回来看看。”
　　杜晓苏也有点舍不得，告别了旧同事。虽然在网上发了几份简历，差不多全石沉大海。如今工作并不好找，她学历又只是本科，好容易有家公司通知她去面试，HR问：“杜小姐，虽然你是相关专业毕业，但只有不到一年的设计工作经历，为什么放弃这个职业长达两年之久？”
　　她老实的答：“我想尝试一下新的挑战。”
　　看到HR的表情就知道没戏，不过还是很客气的对她说：“谢谢杜小姐前来面试，请等待我们的电话通知。”
　　这一等就没了下文。
　　碰的钉子多了，她干脆改弦易张，改投广告文案之类的职位，由于有新闻从业经验，倒颇有几家公司感兴趣，大多相中她有传媒关系，其实她不过一个小娱记，面试后仍旧没戏。但她也不太着急，邵振嵘更不急，他说：“结婚吧，我养你。”
　　她觉得有点上了他的当：“结婚就结婚，为什么要你养啊。”
　　他说：“我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这样你就不会跑掉了。”
　　她不由得得意洋洋：“原来你这么没有安全感啊。”
　　他摸着鼻子笑：“反正是你向我求婚的，这辈子我都记得。”
　　她恼羞成怒：“邵医生你很烦耶，等我找份体面工作，马上喜新厌旧休了你。”

第五章
　　他呵呵笑，但总是非常细心的替她整理招聘信息，用表格列出一项项地址和名称及公司主要信息，帮她发电邮。
　　她非常感概：“如今找工作真是大海捞针。”
　　他说：“没有关系，只要耐心，一定能找到那根针。”
　　最后接到博远的面试通知，她非常意外，因为她都不太记得自己曾向这家公司投过简历，或许是邵振嵘帮她投的。她没抱多大希望，因为是业内知名公司，又是设计职位，不知为何竟然肯给她面试机会。但八成又是希望而去，失望而返。
　　按着约好的时间前去，位于黄金地段的写字楼，外观已然不俗，大堂更是美伦美奂，出入的男女尽皆衣冠楚楚，搭电梯上楼，更觉得视野开阔，令人油然而生一种沉静之感，站在这样高的地方，仿佛可以气吞山河。
　　接待室的设计也非常一丝不苟，装潢简洁流畅，落地玻璃幕对着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心，放眼望去，皆是繁华的尖顶，真正的现代建筑颠峰。
　　她喜欢上这个地方，纯粹出于建筑的喜欢。
　　HR问过她数个常见问题，最后仍旧问她：“杜小姐，你是T大建工系，为何放弃专业两年？”
　　她灵机一动，答：“我想通过这两年时间，来更好的提高自己。”
　　不知道回答的对不对路，因为HR仍旧请她回去等待通知。
　　她本来不抱多大希望，谁知三天后真的接到电话，通知她去二面。
　　这下她态度认真，做足了功课，结果人力资源部经理相当满意，后面的三面也顺利过关。
　　接到最后的OFFER，她非常高兴，得意洋洋给邵振嵘打电话：“博远录用我了。”
　　邵振嵘也很高兴：“晚上庆祝庆祝。”
　　结果他临时有手术，匆忙给她打电话：“我马上要进手术室，你先吃饭吧，我下班后去接你。”
　　杜晓苏答应了，晚上却独自搭了地铁去医院，然后在医院外等了差不多三个小时才等到他，他十分心疼：“这么远怎么跑来了？不是叫你先吃饭？饿了吧？”
　　“我不饿。”她只是看着他，因为戴过帽子，头发软软的有些塌，看起来并不邋遢，反倒像小孩子。在手术台边显微镜前一站五六个小时，脸色疲惫得像是打过一场硬仗。
　　外科很辛苦，尤其是神外，开颅手术不比别的，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他说：“是个颅底肿瘤的小孩，手术很成功，出来后看到小孩子的妈妈，见着我们又哭又笑，觉得再辛苦也值得。”
　　他最近瘦了一点点，眼圈下有淡淡的黑影，也许是冬天穿衣服多，显得脸尖了些。她觉得心里软软的，也许是心疼，也许是骄傲，但只是看着他，所以他开玩笑：“怎么这样看着我？今天晚上我很帅？”
　　“是啊！”她挽住他的手：“救死扶伤的邵医生最帅！”
　　吃饭的时候她告诉他：“其实我小时候就希望自己嫁给医生，或者建筑师，因为觉得这两个职业都好伟大，一个治病救人，另一个可以建造世界。不过后来自己学了建筑，倒有点失望。”
　　他最喜欢倾听她说这些话，所以问她：“为什么觉得失望？”
　　“嗯，也许是觉得跟想像的不一样，神秘感消失了，功课很重，作业很多，尤其是制图。那时候我很娇气啊，常常画图画到要哭。”
　　他想像不出来她娇气的样子，因为她一直都很执着很坚强，哪怕是做个小娱记，为拍张照片都会冒险爬到水管上去。
　　杜晓苏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她虽然是新人，可是很勤快，又肯学，设计部年轻人居多，很多人是从国外回来，工作气氛轻松而活泼，她与同事相处融洽，渐渐觉得工作得心应手。没有多久便参与重要的个案设计，老总再三嘱咐：“新晟是我们的大客户，林总这个人对细节要求很高，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宁维诚，晓苏她是新人，你要多看着点。”
　　宁维诚是设计部的副主管，美国C大海归，才华横溢，工作非常出色，老总素来重视。这次由他带整队人马去见新晟的副总，杜晓苏只没想到那个林总会是林向远。
　　“这是我们设计部的杜晓苏。”
　　听得宁维诚这样介绍，他向她伸出手来：“幸会。”
　　她也从容微笑：“幸会。”
　　宁维诚负责展示PPT，而林向远听的很认真，开完会后已经是下班时分，林向远顺理成章对宁维诚说：“已经快六点了，大家都辛苦了，我请大家吃饭吧。”
　　新晟与博远有多年合作关系，两家公司的团队亦是驾轻就熟，仿佛都是自己人，杜晓苏不想显得太小气，所以没有找借口独自先走。
　　去吃湘菜，其实新晟的企划部大都也是年轻人，气氛活络而热闹。大家在席间说起来，突然有人发现：“咦！林总也是T大建工系毕业，跟我们公司杜晓苏是校友啊。”
　　林向远沉默了片刻，才说：“是啊。”
　　这下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起哄说：“那杜小姐应该敬林总一杯，算起来林总是杜小姐的师兄啊。”杜晓苏很大方的端着杯子站起来：“林总年轻有为，有这样的师兄，是我这师妹的荣幸。”
　　林向远笑了笑，说：“谢谢。”与她干杯。
　　吃完饭后出来，杜晓苏跟同事都不顺路，于是独自走，结果一部车从后头慢慢超过来停下，正是林向远的座车，他下车来对她说：“我送你吧。”
　　她说：“不用了，前面就是轻轨站了。”
　　他说：“就算是校友，送送你也是应该的。”
　　“真的不用，我两站就到了，连换乘都不必。”
　　他终于问：“没人来接你吗？”
　　“不是，他今天加班，再说他住地方跟我住的地方比较远，没必要为接我让他跑来跑去。”
　　她的语气轻松坦然，仿佛真的只是面对一位长久未见面的老同学，而他怅然若失。
　　她已经这样不在意，他曾经数次想过两人的重逢，也许她会恨他，也许她会掉头就走――当年她的脾气其实很倔强，骄傲得眼中容不得半点沙子，不然也不会分手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可他真的没有想到，原来她已经不在乎了。
　　从容的，轻松的，把过去的一切都忘掉了。
　　她连恨他都不肯，令他怀疑，当年她是不是真的爱过自己。
　　他竟然有种不甘心的感觉，而她礼貌地向他道别，他站在那里，看着她走进灯火通明的轻轨站。司机在后面提醒他：“林总，这里不让停车……”
　　他沉默地上了车，说：“走吧。”
　　杜晓苏压根没将这次重逢放在心上，隔了好久跟邹思琦一块儿吃饭，才想起来告诉她。
　　邹思琦听得直摇头：“你竟然还跟他吃饭？这种男人，换了我，起码掉头就走。”
　　杜晓苏说：“哎，没必要。其实想想，我也不怎么恨他。”
　　邹思琦提起来就气愤：“杜晓苏，当初这男人一边跟你谈恋爱一边爬墙，最后奉子成婚前才告诉你要跟你分手，整个儿一陈世美！他把你当傻子啊，你都不恨他。”
　　杜晓苏说：“他当初也真心的爱过我，至于后来的事，只能说人各有志。”
　　邹思琦直翻白眼：“杜晓苏，你真是没得救了，当初他在学校里追你，谁知是不是相中你爸爸是行长？毕业后认识那个更有钱有势的女人，立马就把你甩了，你还说他曾经真的爱过你？”
　　杜晓苏作万般郁闷状：“邹思琦，留点美好的回忆给我行不行啊？你非要说得这么丑陋，初恋耶，我的初恋耶！”
　　邹思琦哧得一笑：“算了算了，你不在乎最好，这种男人不值得。”
　　杜晓苏想了一想，说：“他虽然骗了我，但回头看看，这种经历其实是一件好事，不然我也许至今还浑浑噩噩，躲在父母羽翼下混日子。”
　　邹思琦说：“那你确实得感谢他，他要不跟你分手，你哪有缘份遇到邵医生？”
　　一提到邵振嵘，杜晓苏就眉开眼笑：“是啊，所以说命运总是公平的。”
　　“公平个头啊！”邹思琦好生郁闷：“为什么我就遇不上像邵医生这种极品？”
　　“哎对了，”杜晓苏突然想起来：“我们公司最近替一品名城的开发商做设计，可以用内部价申购他们的一套房子，你不是说想买一品名城，要不我帮你申请一套？”
　　邹思琦非常高兴：“那当然好。”
　　杜晓苏填了申购的报名表，事情很顺利，很快一品名城那边就通知她去挑房号下定金，她跟邹思琦一块儿去看房。
　　正是楼市最火热的年代，一品名城位置极佳，又是准现房，看房现场人潮汹涌。一打听，原来今天是一期摇号，好多有意向的人都雇了民工来帮忙排队，声势浩大非凡。售楼小姐见她俩有号单，单独引到VIP室去，坐定倒了茶，才微笑着说：“两位是内部申购吧？我们内部申购预留的都是二期，全板式小高层，朝向非常好，南北通透，全部户型都送入户花园，非常超值划算。不知道两位想看什么楼层什么面积？”
　　邹思琦问：“二期是什么时候交房？”
　　售楼小姐仍旧微笑：“二期跟一期是同一时间交房，其实也是准现房，不过一期先卖。”
　　杜晓苏恍然大悟，原来所谓二期就是变相捂盘。
　　售楼小姐带她们去看房子，房型设计非常合理，朝向楼层皆好，连杜晓苏看了都觉得心动，邹思琦更不用说了。谁知最后一问价，两人都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售楼小姐说：“内部申购非常划算了，要便宜十来万呢。”
　　回去路上邹思琦蔫蔫的：“哎，一年薪水买不到一个洗手间。”
　　杜晓苏也说：“楼市真是疯了，怪不得我们业绩节节攀升，做图做到手软。”
　　邹思琦说：“一定还会涨，从去年到今年一直在涨，这个楼盘位置又好，没想到我竟然连首付都付不起，还害得你白忙一场。”
　　杜晓苏安慰她：“不要紧，过两年再买也一样。”
　　邹思琦非常惋惜：“过两年它又涨了，我还是买不起。”忽然说：“晓苏，要不你买吧，你反正要和邵医生结婚，晚买不如早买，这房子真不错的。”
　　杜晓苏心里一动，犹豫了一下。
　　回去后告诉了邵振嵘，谁知他也说：“反正迟早要买的，要不就买下来吧。”
　　杜晓苏说：“但是好贵啊，虽然地段好，房型也不错，但这么贵。”她现在有点后悔自己平常大手大脚，虽然略有积蓄，但真是杯水车薪。
　　邵振嵘说：“不要紧，在国外的时候我有一点钱，都买了股票放在伦敦股市里，套现出来就是了，应该够付房款。”停了一停，他伸手握住她的手：“晓苏，我想有一个我们俩的家。”
　　他们两个人的家，杜晓苏一想就觉得胸口发暖，这两年一直租房住，虽然也算舒适，但家俱也不好多添一样，在这偌大的城市里，茫茫人海，总归有点漂泊的感觉。他这句话令她觉得踏实安逸，他们两个人的家，多诱人！她也下了决心，买！
　　邵振嵘太忙，好容易抽空跟她去看了一次房子。
　　房子并不大，但足够用了，两间卧室都朝南，有很大的飘窗，对着这城市的蓝天白云。若俯身低头，正好可以看见底下的小小园林。
　　售楼小姐笑咪咪地说：“现在这间书房，将来呢可以作婴儿室，这个户型是最适合年轻夫妇了。”
　　邵振嵘对杜晓苏说：“要不先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再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杜晓苏有点好笑，真有点傻啊，这么早就想到这些。而他拉着她的手，两个人在房子里转来转去，其实四面还只是空阔的墙，抹着粗糙的水泥，风浩浩的从客厅窗子里吹进来。杜晓苏觉得自己也挺傻，因为她也想着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点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
　　她和他的家，两个人都情不自禁抿起唇角微笑。
　　回到售楼部，基本都满意。但总价这样高，杜晓苏看着那个数字，忍不住问他：“我们要不要再想想？”
　　“不用了，你喜欢就行了，再说我也很喜欢啊。”
　　因为是内部申购，不仅单价有所优惠，而邵振嵘准备一次性付清，痛快得令售楼小姐都眉开眼笑，杜晓苏还记得还价，于是售楼小姐请示经理又给他们打了一个折。杜晓苏生平第一次花这么多钱，看邵振嵘刷卡，有大叠的文件要签署，两人坐在VIP室内一份份的签，房间里很安静，杜晓苏看邵振嵘低头认真填写表格，写上两个人的名字，非常流畅的笔迹，杜晓苏，邵振嵘……
　　售楼小姐拿了他们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去复印，过了好久没有回来，他填完了那些表格，转过脸来望着她笑：“我们俩的名字，第一次被写在一块儿呢。”
　　他没有问过她，就将房主写成她的名字。
　　杜晓苏从后头搂着他脖子，看他签名，只问：“你不怕我骗财骗色然后跑掉了？”
　　他亲呢的捏捏她脸颊：“我呀，就是想用这房子把你套着，看你还能往哪儿跑？”
　　难得的春节大假，连医院都可以休息，因为邵振嵘家不在本市，所以科室特别照顾他没有给他排值班。他陪杜晓苏一起回家，春运高峰，又遇上雪灾，机票不仅全价而且紧俏，机场都人山人海。邵振嵘第一次去杜家，杜茂开夫妇特意去机场接他们。
　　回到父母身边，杜晓苏就像小孩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邵振嵘他真厉害，买的股票涨了两倍，要不然房子也交不了全款。”
　　杜妈妈只是埋怨：“在电话里我就说，爸爸妈妈帮你们一点，你死活都不肯。”
　　“妈妈！”杜晓苏揽住母亲的腰：“我们有钱，振嵘付房款，我手头的钱正好装修买家俱电器，你别替我们担心。他呀挣的不少，再说我也挣的不少啊。”
　　杜妈妈亲呢的呵斥：“尾巴都翘天上去了，就你那大手大脚，挣再多也不够你花的。”
　　杜晓苏无所谓：“邵振嵘说他会养我的。”
　　如此理直气壮，只因爱他，所以坦然。
　　杜家的房子很宽敞，杜妈妈提早几天就亲自收拾出客房来，对邵振嵘更是无微不至，吃什么用什么，样样都惹得杜晓苏叫：“妈妈你偏心！”
　　其实最偏心邵振嵘的是她自己。
　　把从小到大所有的影集相册都搬出来给他看，他笑着说：“原来你从小就这么爱显摆。”她的照片很多很多，父母如此宠爱她，所以从小到大，给她拍了无数照片，大的小的长的方的相册摆了整整一床。
　　小小的婴儿，到牙牙学语，到扎着小辫子穿着海军裙，幼儿园里表演节目，小学时的“六一”活动，中学参加歌咏比赛……
　　成长的痕迹，一帧一帧，他非常喜欢，看了又看。
　　她一张张讲给他听，这张是自己什么时候拍的，那张又是什么年纪，两个人凑在一块儿，像小孩子，盘膝肩并肩坐着，四周全是照片，一摞一摞。他听她娓娓说着话，只觉得喜欢，这样好，过去的时光，过去的她，一点一点，都讲给他听。而他知道，今后的她，会一直一直在他身旁。
　　最后她抛下相册，笑着问他：“这么多，看烦了吧？”他将她圈进自己怀里，对她说：“没有，我还嫌少呢。晓苏，等我们将来有了孩子，每天给他拍一张。”
　　她哧哧的笑：“那得拍多少张啊？”
　　他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张，也不算多了啊。”
　　杜妈妈敲门，叫他们出去吃水果，她早就洗好了葡萄，又切好了哈密瓜，杨桃被片成一片片五星，放在果盘里。她笑咪咪的看着两个年轻人吃，杜晓苏看到果盘里有梨，知道邵振嵘喜欢，所以拿起来替他削一个。
　　只有梨，这么多年来在家里，杜妈妈一直不会事先切好，家里人要吃的时候，才会自己削。
　　“因为要永不分离啊。”杜晓苏亮晶晶的眼眸看着邵振嵘，告诉他这句话。

第六章
　　过了两天，两人要一起回北京，去见邵振嵘的父母。
　　杜妈妈替杜晓苏收拾行李，准备礼物，叮嘱女儿：“要懂事一点，小邵他爱你，所以你更要尊重敬爱他的父母，要让他们觉得放心，让他们喜欢你。”
　　杜晓苏觉得有点小紧张：“妈，他们要是万一不喜欢我怎么办？”
　　“不会的，小邵家教很好，说明他父母都是非常有修养的人，只要你是真心爱小邵，他们怎么会不喜欢你？”
　　杜晓苏却有点忐忑，因为这是她头一次要面对所爱的人的家人，一直到了机场，等待登机的功夫还抓着邵振嵘问：“叔叔阿姨喜欢什么啊？还有，他们不喜欢什么啊？你给我列个注意事项好不好？”
　　邵振嵘笑着刮了刮她的鼻子：“他们最喜欢我，所以啊，他们也一定会喜欢你。”
　　长假结束上班后，邹思琦知道她去过北京了，于是问：“怎么样？第一次见公婆是什么感受？”
　　杜晓苏怔了一下，才说：“刚开始有点紧张，后来……”
　　邹思琦直发笑：“你还会紧张啊？你不是常常吹牛说自己脸皮比铜墙铁壁还厚？”
　　杜晓苏有点神思恍惚的样子，邹思琦只觉得好笑：“头一次见公婆是这样的啦，我跟初恋男友去福建的时候，在火车上，那心啊，扑嗵扑嗵跳了一整夜。对了，他们家怎么样？不过看小邵就知道他父母一定不错，是通情达理的那种人，一定对你很好吧？”
　　杜晓苏“嗯”了一声，说：“是对我挺好的。”
　　其实在机场侯机的时候他一直欲语又止，她瞧出他有点不对来，最后他终于开口：“晓苏，我有事跟你说。”他握住她的手：“只是，你不要生气。”
　　她咬了咬唇：“你在北京有老婆？”
　　他一怔，旋即忍不住笑起来：“你想到哪儿去了？”
　　她十分委屈的瞥了他一眼：“那你干嘛这种表情？”
　　他说：“我爸爸是……”犹豫了一会儿，他说了一个名字。
　　杜晓苏愣了好一会儿，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同名同姓？”
　　他说：“不是。”
　　她说：“我才不信呢，你姓邵，怎么会是他的儿子？再说你在医院上班，才开一部别克君威。”她有点好笑的样子：“反正你骗我的对不对？”
　　他说：“晓苏，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我姓邵是跟我妈妈姓，我爸爸妈妈非常开明，我们家就和别人家一样。”
　　“怎么会一样呢？”她脸颊发红，眼睛也发红：“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会骗我。”
　　“晓苏，”他低声说：“我不是想骗你，你别这样说。”
　　两个人僵在那里，广播通知开始登机，他说：“晓苏，对不起，一开始我没有告诉你，只是怕你对我有成见，那样的话我们连交往的机会都没有了。后来我没有告诉你，是觉得你并不看重那些，如果你生气，骂我好不好？”
　　杜晓苏顿足：“我骂你干什么呀，但你怎么可以这样骗我？”
　　他说：“晓苏，你说过你爱我，不管我是什么人，你都爱我对不对？你也没有告诉过我，你爸爸是行长，因为你觉得你爸爸的职务，根本跟我俩的交往没关系。因为我爱的是你，不是你的父母，同样的，你爱的是我，不是我的父母，你顾忌什么？”
　　她不知道，她脑中一片混乱，全成了浆糊，她什么都不知道。
　　他牵着她的手向登机口走去，她急得快要哭了：“我们可不可以不去？”
　　“不行。”他紧紧握着她的手：“晓苏，你好好想想，他们只是我的父母而己，你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家庭环境，正如你从来不炫耀你自己的家庭环境。你也并不看重这些。你只是爱我，我们两个人跟其它的那些都没关系。”
　　广播在催促登机，所有的人提着行李从他们身边经过，还有人好奇的望着他俩，只当是一对闹了别扭的情侣。
　　她终于慢慢镇定下来，因为他的手心干燥温暖，而他的目光坚定不移，她渐渐觉得心安，因为他其实比她更紧张更在乎，他只担心她不肯接受，反反复复只说：“晓苏，对不起。”
　　她心一横，不怕，因为她爱他。
　　两个小时的飞行，在飞机上她仍是浑浑噩噩，总觉得自己一定是没睡醒，所以做了个好笑的梦。要不然就是邵振嵘在跟她开玩笑。但他的样子很严肃，而且目光中隐隐约约有点担心，一直紧紧握着她的手，似乎怕她跑掉。
　　她真的有点想跑掉，如果不是在飞机上。
　　结果见到邵振嵘的父母，她真的松了口气。因为两位长辈很和蔼，很平易近人，看得出来是真心喜欢她，接纳她，因为邵振嵘爱她。他们是他的父母，跟天底下所有的父母一样，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
　　“见过了家长，这可算定下来了。”邹思琦拖长了声音问：“有没有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她垂下眼帘：“他哥哥……”她有点发怔，不由得停住了，邹思琦很意外：“他还有哥哥啊？”
　　“嗯，他是家里的老三。”
　　邹思琦“哟”了一声，说：“那他们家挺复杂的呀，你将来应付得了一大家子吗？”
　　其实邵振嵘告诉她：“大哥大嫂都在外地，工作忙，很少回来，二哥也不常回来。”
　　他也把自己小时候的照片相册都拿出来给她看，但他的照片并没有她的多，廖廖几本，跟父母的合影也很少。他说：“他们工作都挺忙，从小我是保姆赵妈妈带大的。”
　　有一张两个孩子的合影，差不多大的小小孩子，两人都吃了一脸的冰激淋，笑得像两朵太阳花。高的那个小男孩应该是他，另一个小女孩比他矮一点，穿着条花裙子，像男孩子一样的短短头发，有双和他一模一样的眼睛，笑起来唇角有小窝。
　　她知道他没有妹妹，于是问：“这是你和你表妹？”
　　他挠了挠头发：“不是，这是我二哥。”然后有点尴尬的指了指穿花裙子的那一个：“这是我。”
　　她不由哧得一笑，他悻悻地说：“我们家三个男孩，我二哥一直想要个小妹妹，所以硬把我打扮成女孩子。他比我大啊，从小我就粘他，听他的话。”
　　他们兄弟关系非常好，只不见长大后的照片，他说：“大哥二哥长大后都不爱拍照，所以跟我的合影很少。”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成天打针吃药，院子里的孩子都不爱跟我玩，叫我病秧子。我二哥那时可威风了，是大院的孩子王，往砖堆上一站，说，你们谁不跟振嵘玩，我就不跟他玩。”他含笑回忆起童年的那些时光：“我二哥只比我大两岁，可处处都维护我。高考填志愿那会儿我要学医，还报外地的学校，我爸爸坚决反对，发了脾气，我妈劝都没用。我跟家里赌气，闹了好多天。最后我二哥回来，跟爸爸谈，放我去复旦。我们三个都是赵妈妈一手带大的，赵妈妈说，在我们家里，最疼我的不是我爸爸妈妈，是我二哥。大哥大嫂这次有事不能回来，明天你就能见着我二哥。”
　　第二天他带她一起去看望赵妈妈，赵妈妈已经退休好多年了，住在胡同深处一间四合院里。院子并不大，但很幽静，天井里种着两棵枣树，夏天的时候一定是绿荫遍地。杜晓苏很少见到这样的房子，裱糊得很干净，旧家俱也显得漆色温润，仿佛有时光的印记。赵妈妈两个孩子如今都在国外，只有老俩口独自住。所以赵妈妈见到她和邵振嵘，乐得合不拢嘴，拉着她的手不肯放。杜晓苏心里觉得暖洋洋的，因为赵妈妈将邵振嵘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所以才这样喜欢她。
　　“你坐，振嵘你陪晓苏坐，吃吃点心，我下厨房做菜去。你二哥说过会儿就来，今天赵妈妈做你们最喜欢吃的菜。晓苏，我替你炖了一锅好鸡汤，你这姑娘太瘦了，得好好补补。”
　　屋子里暖气很足，晓苏脱了大衣，只穿了一件毛衣，还觉得有点热。于是走到墙边去看墙上挂的照片。都是老式的镜框，有些甚至是黑白照，有一张照片，赵妈妈带着三个小孩子，跟另两位老人的合影，她觉得眼熟，看了半天，不太确认，于是回头叫了声“振嵘？”
　　他走过来跟她一起看照片，她有点好奇的问：“这是……”
　　邵振嵘“哦”了一声，解释说：“这是我的姥爷姥姥，赵妈妈从小就带着我们，小时候我们经常在姥爷那边住。”
　　于是她又很没心没肺的快乐起来：“哎哎，有没有八卦可以讲啊？挖掘一下名人秘史嘛！”
　　他笑出声来，揽住她的肩：“就你会胡思乱想，回头见着我哥，可不准胡说八道。”
　　邵振嵘的二哥同他一样高大挺拔，样子很年轻，但气质沉稳而内敛，却不失锋芒。其实他们兄弟两个有一点像，尤其是眼睛，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遂如星光下的大海。
　　他与她握手，声音低沉：“杜小姐是吧？我是雷宇峥，振嵘的二哥。”
　　他的手很冷，仿佛一条寒冷的冰线，顺着指尖一直冻到人的心脏去，冻得人心里隐隐发寒。她很小声叫了一声：“二哥。”
　　邵振嵘以为她害羞，搂着她的肩只是呵呵笑。
　　而他眉目依旧清峻，连微笑都淡得似无。杜晓苏心跳得很急很快，有点拿不太准，仿佛下楼时一脚踏空了，只觉得发怔。她心里像沸起了一锅粥，这样子面对面才认出来，上次在机场外，她都并没有想起，而自己手机里还存着许优的那些照片，原来他是邵振嵘的哥哥，怪不得那天邵振嵘看到会追问。这样的旁枝未节，可是最要紧的事情，她拼命的想，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抓不住。
　　两个男人都脱掉了西服外套，围桌而坐，顿时都好似大男孩，乖乖等开饭的样子。雷宇峥是真的很疼爱这个弟弟，跟他说一些琐事，问他的工作情况，亦并不冷落杜晓苏，偶尔若无其事回过头来，与她说说邵振嵘小时候的笑话。杜晓苏本来很喜欢这种气氛，仿佛是回家，但今天晚上总有点坐立不安。赵妈妈手艺很好，做的菜很好吃，泡了很好的梅子酒，雷宇峥与邵振嵘都斟上了酒。赵妈妈摩挲着她的头发，呵呵的笑：“晓苏，多吃点菜，以后回北京，都叫振嵘带你来吃饭。”
　　雷宇峥这才抬起头来，问：“杜小姐不喝一杯？”
　　邵振嵘说：“她不会喝酒。”
　　雷宇峥笑了笑：“是吗？”
　　赵妈妈替杜晓苏夹了个鱼饺，然后又嗔怪雷宇峥和邵振嵘：“少喝酒，多吃菜，回头还要开车呢。”
　　雷宇峥说：“没事，司机来接我，顺便送振嵘跟杜小姐好了。”
　　这顿饭吃到很晚，走出屋子时天早已经黑得透了。站在小小的天井里，可以看到一方蓝墨似冻的天空，她不由得仰起脸，天空的四角都隐隐发红，也许是因为光污染的缘故。可是竟然可以看到星星，一点点，细碎得几乎不见。杜晓苏没有喝酒，但脸颊也觉得滚烫。才刚在屋子里赵妈妈塞给她一枚金戒指，很精致漂亮。容不得她推辞，她说：“振嵘跟我自己的孩子一样，所以我一定要给你。宇涛第一次带你们大嫂来的时候，我给过她一个。将来宇峥带女朋友来，我也有一个送给她。你们三个人人都有，是赵妈妈的一点心意。”
　　本应该是喜欢，可她只觉得那戒指捏在指间滚烫，仿佛烫手。夜晚的空气清冽，吸入肺中似乎隐隐生疼。因为冷，她的鼻尖已经冻得红红的，邵振嵘忍住想要刮她鼻子的冲动，只是牵起她的手，很意外的问她：“你的手怎么这么冷？”
　　她胡乱摇了摇头，雷宇峥已经走出来了，三个人一起跟赵妈妈告别。
　　司机和车都已经来了，静静的停在门外。并不是杜晓苏在机场外见过的银灰捷豹，而是部黑色的玛莎拉蒂，这车倒是跟主人气质挺像的，内敛却不失锋芒。而她只觉得一颗心沉下去，直沉到万丈深渊。
　　雷宇峥说：“走吧，我送你们。”又问：“你们是回景山？”
　　邵振嵘点头。
　　他很客气，让邵振嵘和杜晓苏坐后座，自己则坐了副驾驶的位置。司机将车开得很平稳，而车内空调很暖，杜晓苏低头数着自己的手指，她一向没有这样安静，所以邵振嵘问她：“累了吧？”她摇头，有几茎碎发绒绒的，落在后颈窝里，他替她掠上去，他的手指温暖，可是不晓得为什么，她心里只是隐隐发寒。
　　车子快到了，雷宇峥这才转过脸来：“你们明天的飞机走？可惜时间太仓促了，振嵘你也不带杜小姐到处玩玩。”
　　邵振嵘笑着说：“她在北京呆过一年呢，再说大冷天的，有什么好玩的。”见他并没有下车的意思，停了一停，终于忍不住：“哥，你有多久没回家了？”
　　雷宇峥仿佛露出点笑意，嘴角微微上扬，只说：“别替我操心，你顾好你自己就成。”想了一想，却递给邵振嵘一只黑色盒子，说：“这是给你们的。”
　　邵振嵘只笑着说：“谢谢二哥。”接过去，却转手交给杜晓苏：“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杜晓苏听话的打开，原来是一对NHCOTTICA腕表，低调又经典，造型独特而大方，更没有金晃晃的镶钻。在刹那间她脸刷一下子就白了，邵振嵘倒是挺高兴的，对她说：“二哥就喜欢腕表，他竟然有一块矫大羽手制Tourbillon，晓苏，他这人最奢侈了。”
　　杜晓苏关上盒盖，努力微笑，只怕邵振嵘看出什么来。
　　一直回到酒店，她才开始发抖，只觉得冷。其实房间里暖气充足，而她没有脱大衣，就那样坐在床上，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脑中反倒一片空白，直到电话铃声突兀响起来。
　　是房间的电话，急促的铃声把她吓了一跳，她心怦怦跳着，越跳越响，仿佛那响着的不是电话，而是自己的心跳。她看着那部乳白色的电话，就像看着一个不认识的东西，它响了许久，终于突然静默了，她紧紧抓着自己的衣襟，像攥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不自觉出了一头的冷汗。
　　可是没等她松口气，电话再次响起来，不屈不挠，她像是梦游一样，明知道再也躲不过去，慢慢站起来，拿起听筒。
　　他的声音低沉：“我想我们有必要谈一谈。”
　　她沉默。
　　“我在车上等你。”
　　嗒一声，他就将电话挂断了，她仍旧像是梦游一样，半晌也不知道将听筒放回去。耳边一直回响着那种空洞的忙音，她恍惚的站在那里，就像失去了意识一般。

第七章
　　邹思琦总觉得从北京回来后，杜晓苏有点变化，可是到底哪里变了呢，邹思琦又说不上来，只是觉得不太对头。从前杜晓苏很活泼好动，精力充沛，加班通宵还能神清气爽拉着她去吃红宝石的小方。一张嘴更是不闲着，可以从娱乐圈最新的八卦说到隔壁大妈遛狗时的笑话，但现在虽然也有说有笑，但笑着笑着，经常会神思恍惚，仿佛瞬间思维已经飘到了远处，就像突然有只无形的大手，一下子将笑容从她脸上抹得干干净净。
　　邹思琦忍不住：“杜晓苏，你怎么这么蔫啊？跟邵医生吵架了？”
　　杜晓苏说：“没有。”
　　“那是你这回去他们家，他父母不待见？上次你不是说他父母对你挺好的？”
　　杜晓苏低垂着眼，邹思琦只看到她长长的睫毛覆下去，她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初春的阳光正好，她整个人都在逆光里，模模糊糊的一层光晕的毛边。邹思琦突然觉得有点震动，因为她整个人看上去都有点发虚，仿佛并不真实，脸颊上原本的一点红润的婴儿肥也不见了，一张脸瘦成了真正的瓜子脸。她不由得握住杜晓苏的手：“晓苏，你到底怎么了？遇上什么事了？说出来大家想想办法啊？”
　　杜晓苏愣了半天，才说：“他爸爸是……”停了一下，说了个名字。
　　邹思琦一时半会儿没听太清楚：“是谁？”杜晓苏也没答腔，邹思琦挖起蛋糕往嘴里喂,吃着吃着突然一口蛋糕噎在嗓眼里，噎得她直翻白眼，半晌才缓过一口气：“同名同姓？”
　　杜晓苏想起在机场里，自己也曾傻乎乎的问过这句话，是真的有点傻吧，当时邵振嵘真的有点紧张，因为在意着她。她心酸的想要掉眼泪，只轻轻摇了摇头。
　　邹思琦不由得咬牙切齿：“呸！我当什么事呢！搞了半天你是在为嫁入豪门发愁？这种金龟都让你钓到了手，你还愁什么？”在她脑门子上一戳：“极品怎么就让你遇上了，真妒忌死我了。哎哟，真看不出来，邵医生平常挺简朴的，人品也好，一点也不像公子哥。你啊，别胡思乱想了，只要邵医生对你好，你还怕什么？”
　　杜晓苏有点仓促的抬起眼睛，她的神色又陷入那种恍惚，只是断续的、有点乏力的说：“我真的不知道他是――其实我都不太认得他……”
　　邹思琦听不明白，摇了摇她的手：“晓苏，你在说什么？”
　　杜晓苏仿佛猛一下回过神来，她脸色十分苍白，她嘴角无力的沉下去，很小的声音说：“没什么。”
　　邹思琦想想还是不放心，到家之后给邵振嵘打了个电话，他正在忙，接到她的电话很意外，邹思琦很直接的问：“邵医生，你跟晓苏没吵架吧？”
　　他有点疑惑，亦有点着急：“晓苏怎么了？我回来后手术挺多的，她也挺忙的，都有一星期没见面了，她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邹思琦听出他声音里的关切，顿时放下心来，调侃的说：“邵医生，事业要紧，爱情也重要，有空多陪陪女朋友。”
　　邵振嵘好脾气的笑：“我知道，我知道。”
　　其实他每天晚上都会给杜晓苏打电话，但她总是在加班，在电话里都可以听出她声音中的疲倦，所以他总是很心疼的叫她早些睡。
　　周末，于是他特意跟同事换了班，早早去接杜晓苏下班。
　　黄昏时分人流汹涌，他没等多久就看到了杜晓苏从台阶上走下来，她瘦了一点点，夕阳下看得见她微低着头，步子慢吞吞的。他很少看到她穿这样中规中矩的套装，也很少看到她这样子，心里觉得有点异样，因为她从来是神采飞扬，这样的落寞，仿佛变了一个人，或许是太累了。
　　“晓苏。”
　　她猝然抬起头来，睁大了眼睛有点定定的看着他，仿佛受了什么惊吓，不过几秒钟她已经嘴角上弯，仿佛是笑了：“你怎么来了？”
　　“今天没什么事。”他顺手接过她的包包，正是下班的时候，从写字楼里出来的有不少杜晓苏的同事，有人侧目，也难怪，邵振嵘与杜晓苏站在一起，怎么看都是赏心悦目，非常抢眼的一对。
　　“晚上想吃什么？”
　　她想了想：“我要吃面，鳝丝面。”
　　她想吃医院附近那家小店的鳝丝面，周末，堵车堵得一塌糊涂。他随手放了一张CD，旋律很美，一个男人沙沙的声音，如同吟哦般低唱：“Thankyouforlovingme……Thankyouforlovingme……IneverknewIhadadream……Untilthatdreamwasyou……”
　　这城市最拥挤的黄昏，他们的车夹在车流中间，缓慢而执着的向前去，一直向前驶去，直到遇到红灯，才停下来。
　　前后左右都是车子，动弹不得等着绿灯，杜晓苏突然叫了他一声“邵振嵘！”
　　她喜欢连名带姓的叫他，有一种蛮横的亲近，他不禁转过脸来微笑：“什么？”
　　她的声音温柔得可怜:“我可不可以亲你？”
　　他耳根子刷一下又红了，他说：“不行！”说完却突然俯过身，亲吻她。她紧紧抱着他，好久都不肯松手，信号灯早已经变过来，后面车不耐烦，开始按喇叭，他说：“晓苏。”
　　她只不愿意放手，好像这一放手，他就会消失一样。
　　他又叫了她一声：“晓苏。”
　　她的眼泪突然涌出来，他吓了一跳：“晓苏你怎么了？”
　　她没有回答，固执的流着眼泪。
　　“晓苏……出了什么事情？你别哭，你告诉我，你别这样，晓苏……”
　　他的声音近在她的耳畔，唤着她的名字，焦虑不安的揽着她。后面的车在拼命的按喇叭，已经有交警朝他们这边走过来。
　　“邵振嵘，我们分手吧。”
　　他的身子微微一震，眼底还有一抹惊谔，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她说了什么，她几近麻木的又重复了一遍，他才仿佛慢慢的明白过来。
　　这一句话，她在心里想了日日夜夜，仿佛一锅油，煎了又煎，熬了又熬，把自己的五腑六脏都熬成了灰，熬成了渣，熬到她自己再也不觉得痛，没想到出口的那一刹那，仍旧椎心刺骨。
　　他眼底渐渐泛起一种难以置信：“晓苏，你说什么？”
　　她的语气平静而决绝，仿佛自杀的人割开自己的静脉，已经不带一丝痛楚：“我不想再说一遍。”
　　他问：“为什么？”
　　外头交警在敲他们的车窗，作手势示意，而他连眼晴都红了，又问了一遍：“为什么？”
　　“我不愿意跟你在一起，我不爱你了。”
　　他抓着她的手腕，那样用力，她从没见过这样子的他，他温文尔雅，他风度翩翩，而这一刻他几乎是狰狞，额头上爆起细小的青筋，手背上也有，他的声音沙哑：“你胡说！”
　　交警加重了敲车顶的力道，他不得不回头，趁这机会她推开车门下了车，如果再不走，她怕自己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情来。她头也没有回，就从堵车的夹缝里急急的往前走，像是一条侥幸漏网的鱼，匆忙想要回到海里。四面都是车，而她跌跌撞撞，跑起来。
　　邵振嵘急了，推开车门要去追，但被交警拦住。他什么都顾不上，掏出驾照钱包全往交警手里一塞，车也不顾了，就去追杜晓苏。
　　他追过了两个路口才赶上她，她穿着高跟鞋可是跑得飞快，像一只小鹿，匆忙的几近盲目的逃着，当他最后狠狠抓住她的时候，两个人都在大口大口的喘气。
　　她的脸白得吓人，脸上有晶莹的汗，仿佛仍旧想要挣脱他的手，挣不开最后终于有点虚弱的安静下来。
　　“晓苏，”他尽量使自己声音平和下来：“你到底怎么了？我做错了什么？”
　　她垂下眼帘：“你没有错，是我错了。”
　　“有什么问题你坦白说出来行不行？我哪里做的不好，你可以提出来，我都可以改。”
　　他的额发被汗濡湿，有几绺贴在了额头上，而他的眼睛紧紧盯着她，仿佛细碎星空下墨色的海，纯净得令她觉得心碎。
　　她要怎么说？
　　不管要怎么说，都无法启齿。
　　“晓苏，”他紧紧攥着她的手：“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感情的事不是负气，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坦白说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好不好？”
　　他的眼底有痛楚，她越发觉得心如刀割，如果长痛不如短痛，那么挥刀一斩，总胜过千刀万剐。
　　“邵振嵘，我以前做过一件错事，错到无法挽回。”她几近于哀求：“错到我没有办法再爱你，我们分手好吗？我求你好不好？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她那样骄傲，从来不曾这样低声下气，他只觉得心痛，无所适从：“晓苏，没有人从不犯错，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我并不在乎你那个前男友，我在英国也曾经有过女朋友。我们相遇相爱是在现在，我只在乎现在。”
　　“不是这样，”她几乎心力交悴，只机械而麻木的重复：“不是这样。”
　　她的脸上仍旧没有半分血色，她慢慢的说：“我当年是真的爱林向远，很爱很爱。我那时候根本没遇过任何挫折，父母疼爱，名牌大学，还有个优秀的博士男友，我一直以为我毕业就会嫁给他，从此幸福一辈子。可是不是那样，他去了北京，我一毕业也去了北京，但他没过多久，就跟别的人结婚了……”她的声音低下去，仿佛支离破碎：“我没有办法忘记他，直到再次见到他，我才知道我没办法忘记他……所以，我们分手吧……”
　　“晓苏，我不相信你说的话。”他仿佛慢慢镇定下来，虽然他的手指仍在微微发颤，但他的声音中透着不可置疑的坚定：“晓苏，把这一切都忘了。你再不要提这件事情了，就当它没有发生过。”
　　可是她没有办法。
　　她艰难的开口，眼里饱含着热泪，只要一触，就要滚落下来：“我一直以为我忘记了，可是如今我没有办法了……就算你现在叫我忘记，我也没有办法了。我根本没有办法面对你……”
　　“你说的我不相信，”他平静而坚定的说：“我不相信你不爱我。”
　　如果可以，她宁可这一刹那死去。可是她没有办法，她的嘴唇颤抖着：“振嵘……我是真的，我以为我爱你，可现在才知道，你不过是我能抓到的一根浮木，我对不起你……。”
　　他的脸色发青，仿佛隐约预见了什么，突然的他粗暴的打断她：“够了！我们今天不要再谈这件事情了，我送你回家，你冷静一下好不好？”他那样用力的拉扯她，仿佛想阻止什么，可是不过是徒劳。
　　“邵振嵘，”那句话终于还是从齿缝间挤了出来：“请你不要逃避，我真的没有喜欢过你，请你不要再纠缠我。”
　　整个世界仿佛一下子静止下来，那样喧嚣的闹市，身后车道上洪水般的车流，人行道上人来人往，车声人声，那样嘈杂，却仿佛一下子失了声。只余了自己的心跳，咚！咚！咚……
　　非常缓慢，非常沉重，一下一下，然后才是痛楚，很细微却很清晰，慢慢顺着血脉蜿蜒，一直到心脏，原来古人说到心痛，是真的痛，痛不可抑，痛到连气都透不过来。他有点茫然的看着她，就像不认识她，或者不曾见过她。要不然这是个梦，只要醒来，一切都安然无恙。可是没有办法再自欺欺人，她的眼泪渐渐干了，脸上绷得发疼，眼睛几乎睁不开，四周的天色慢慢黑下来，路灯亮了，车灯也亮了，夜色如此绮丽，仿佛是一种毒。而她陷在九重地狱里，永世不得超生。
　　“振嵘，”她的声音几乎已经平静：“我们分手吧，我没有办法跟你在一起。”
　　他终于松开手，眼中没有任何光彩，仿佛就此一下子，整个人突然黯淡得像个影子，他并没有说话，慢慢的转身。
　　他起初走得很慢，但后来走得越来越快，不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角。而她像傻子一样站在那里，只眼睁睁看着他渐行渐远。
　　她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才拦了出租车回家。
　　到家后她放水洗澡，水正哗哗的响着，她有点发愣，有单调的声音一直在响，她想了半晌才记起来是电话，仿佛脑子已经发了僵，一直响，她想电话响自己应该怎么办呢？电话响了应该怎么办呢？终于想起来应该去接电话，她跌跌撞撞走出来，被地毯上的小猪抱枕绊倒，猛一下子磕在茶几上，顿时疼得连眼泪都快涌出来，只看到来电显示，顾不得了，连忙抓到听筒。
　　“晓苏？今天天气预报说有寒流降温，你厚外套还没有收起来吧，明天多穿一点，春捂秋冻，别贪漂亮不肯穿衣服。”
　　“我知道。”
　　“你声音怎么了？”
　　“有点感冒。”
　　杜妈妈顿时絮絮叨叨：“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吃药了没有？不行打个电话给小邵，看看需不需要打针？”
　　“妈，我煤气上炖着汤，要漫了我挂了啊。”
　　“?悖≌夂⒆幼鍪拢?着三不着四的！快去快去！”
　　她把电话挂上，才发现刚才那一下子，摔得手肘上蹭破整块油皮，露出赤红的血与肉，原来并不疼。她漫不在乎的想，原来并不疼。
　　洗完了澡她又开始发怔，头发湿淋淋的，应该怎么办？她有点费劲的想，吹干，应该用电吹风，好容易找到电吹风，拿起来又找开关，平常下意识的动作都成了最吃力的事，她把电吹风掉过来翻过去，只想，开关在哪里呢？为什么找不到？
　　最后终于找到开关，风唿一下全喷在脸上，热辣辣的猝不及防，眼泪顿时涌出来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浴室哭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四个小时，手肘上的伤口一阵阵发疼，疼得她没有办法。这样疼，原来这样疼……她嚎啕大哭，原来是这样疼……疼得让人没办法呼吸，疼得让人没办法思考，她揪着自己的衣襟，把头抵在冰冷的台盆上，这样疼……从五脏六腑里透出来，疼得让人绝望，她呜咽着把自己缩起来，蜷成一团缩在台盆旁边，很冷，她冷得发抖，可是没有办法，除了哭她没有别的办法。她错了，错得这样厉害，她不知道会这样疼。可是现在知道也没有办法，她缩了又缩，只希望自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要不就永远忘掉邵振嵘，可是一想到他，胸口就会觉得发紧，透不出气来，这样疼，原来这样疼。只要一想到他，原来就这样疼。

第八章
　　她高烧了一周不退，伤口感染，她起初不管不顾，还坚持去上班，最后烧得整个人都已经恍惚，手也几乎无法动弹，才去了社区医院，医生看到她化脓红肿的伤口，立刻建议她转到大型综合医院去，她只是怕，最后实在捱不过去才去，幸好不是他的医院，跟他的医院隔着半个城市。
　　可还是怕，怕到见到穿白袍的医生就发抖，她怕得要命，怕到眼泪随时随地会掉下来。
　　要把伤口的脓挤出来，把腐肉刮去。
　　替她处理伤口的护士非常诧异，说：“你怎么拖到现在才来医院？你再不来这手就废了！”然后又说：“你别动，有一点疼，忍忍就好了。”
　　忍，她拼命的隐忍，这样疼，原来这样疼。疼得清晰的觉得那刀子在伤口上刮，疼得清晰觉得那剪子剪开皮肉，可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手指深深的掐入掌心，只麻木的想，还得有多久？还得有多久才会结束？还得有多久才会不疼？
　　每天三四袋点滴，烧渐渐退下来，手仍旧不能动弹，每天换药如同受刑，她倒宁愿这种近乎刮骨疗伤的残忍，总好过心口的疼痛。
　　有天半夜她睡着，迷迷糊糊电话响了，她拿起来，听到熟悉的声音，只唤了她一声“晓苏”，她以为是做梦，结果也是在做梦，电话几乎是立刻就挂断了，她听着那短促的忙音，想，原来真的是做梦。
　　她躺下去又接着睡，手臂一阵阵发疼，实在疼得没有办法，只好起来找到芬必得，吃一颗还是疼，吃了两颗还是疼，她神使鬼差的把整盒的药都掰出来，小小的一把，如果全吞下去，会不会就不疼了？
　　她把那些药囊放到了嘴边，只要一仰脖子吞下去，也许永远就不疼了。
　　犹豫了好久，她终于狠狠的将药甩出去，胶囊落在地上，仿佛一把豆子，嘣嘣乱响，她倒下去，手还是疼，疼得她几乎又想哭了。她很小的声音叫了声：“邵振嵘”。
　　黑暗里没人应她。
　　她疼到了极点，蜷起来，把自己整个人都蜷起来，终于慢慢的睡着了。
　　再次见到杜晓苏的时候，林向远真的觉得很意外。
　　她似乎变了一个人，上次见着她，她神采熠熠，仿佛一颗明珠，教人移不开目光。而这次见到她，她的整个人仿佛一下子黯淡，再没了那日的光华夺目。虽然在会议中仍旧专心，可是偶尔的一刹那，总能看见她浓密深重的长睫，掩去一双眸子，仿佛幽潭的深影，倒映着天光云色，却带着一种茫然的无措。
　　开完会下来到停车场，杜晓苏才发现自己把资料忘在会议室了。宁维诚并没有说什么，但她十分内疚，最近自己神不守舍，老是丢三落四。她低声对宁维诚说：“宁经理，要不你们先走吧，我拿了资料，自己打的回家就行了。”
　　她搭了电梯又上楼去，推开会议室的门，却怔了一怔。
　　会议室里并没有开灯，黑暗中只看得到红色的一点光芒，影影绰绰可以看到是一个人坐在那里吸烟，她从外头走廓上进来，一时也看不清楚是谁，她于是有点犹豫，想要先退出去。
　　“晓苏。”他忽然在黑暗里唤了她一声。
　　她有意放轻松语气的说：“原来是林总在这里――我把东西忘这儿了。”
　　“我知道。”他的声音很平静：“开关在你身后的墙上。”
　　她伸手一摸，果然是，于是按下去，天花板上，满天穹庐繁星般的灯,顿时齐齐大放光明，她有点不太适应突如其来的光线，不由自主伸出手来遮了一下眼睛。
　　待放下手时，林向远已经从桌边站起来了，将文件递给她。他的身材依旧高大，巨大的阴影遮住头顶的光线，她有点谨慎的说：“谢谢。”
　　“晓苏，我们之间不用这样客气。”
　　她短暂的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终于说：“好的，林总。”
　　他忽然笑笑：“晓苏，我请你吃晚饭吧。”
　　她说：“谢谢林总，不过我约了朋友，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他终于叹了口气，仿佛是想隐忍什么，可还是问了：“晓苏――你是遇上什么事吗？我可以帮到你吗？”
　　她轻轻摇头，没有人可以帮到她，她只是，自作孽，不可活。
　　他自嘲的笑笑：“我真是……我还真是不自量力。请你别误会，我是觉得你今天精神有点不太好，所以仅仅出于朋友的立场，想知道你是否遇上困难。”
　　她的脸色苍白，只不愿意再说话。
　　而沉默了很长时间，他却说：“晓苏，对不起。”
　　杜晓苏的脸色仿佛很平静，声音也是：“你并没有什么地方对不起我。”
　　“晓苏，你家境优渥，所以你永远也不明白，什么叫奋斗，因为你生来就不需要奋斗。我知道你鄙夷我，瞧不起我，但你不曾有过我的经历。”他带着一点自嘲的笑容：“过去你问过我，为什么读博士，现在我可以告诉你，是因为自卑。是啊，自卑，只有学位能让我赢得旁人的尊重，只有学位让我对自己还有自信。想不到吧？这么可笑的理由。
　　你知道我出生在矿区，父亲很早就去世。我没有告诉过你，我的母亲没有正式的工作，就靠那点可怜的抚恤金，还有我母亲打零工的那点钱，我才可以上学。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因为没有钱，眼睁睁看着我母亲的病，由乙肝转成肝硬化，她的病就是被穷给耽误的。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贫困。我们矿区一中非常有名，每年考很多学生到清华北大。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穷，没有办法，没有退路，只好拼命读书。考上名牌大学，出来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可是你知道这有多难，我付出了比常人三倍四倍的努力，才可以拿到奖学金，但毕业出来，一无所有，没有人脉，没有关系，没有倚靠。晓苏，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当时找工作的窘态。可是你，你说你要去北京，和我在一起，你根本就没顾虑过找工作，因为马上有你父亲的战友，把一切都替你安排好了。如果你因此而瞧不起我，我心里也会好受些，可你偏偏不是那样，你丝毫都没有这种想法，反而替我张罗着找工作。
　　那段时间，我在你面前几乎抬不起头来。我这么多年的努力，最后能够有什么？比不上你父亲的一个电话，比不上我那些本科同学们家里认识这个叔叔，那个伯伯。我什么都没有，我甚至还要借助你。我还需要养活我的母亲，让她可以安度晚年。我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希望，唯一的骄傲！在学校的时候，你对我不肯带你回家一直觉得不解，也一直觉得委屈。我不是不想带你回家，而是觉得我没法让你面对我的母亲。我一直读到博士，家里真的是家徒四壁，那样的房子，那样的家……
　　我在你面前那样优秀，那样骄傲，你一直以我为荣，你一直觉得我是世上最棒的。你不知道我到底付出多少努力才可以跟你站在一起，而你轻轻松松，仍旧比我拥有得太多，你是那样美，那样好，单纯到让我觉得自卑。我跟你在一起，太辛苦，才可以保存这样的美好，太辛苦了。所以到最后我实在没有办法忍耐，没有办法再坚持……”
　　他停了一会儿，仿佛笑了笑，声音变得轻微，透着难以言喻的伤感：“晓苏，如今说什么都不能弥补。但可以对你说这些话，让我觉得好受许多。”
　　他的话像是一场雨，密密匝匝，让她只觉得微寒侵骨。会议室里灯光如碎，照在他的身上，剪裁得体的手工西服，衬得人眉目分明。分明熟悉，又分明陌生。她确实没有想过，他曾经有过那样的心事与压力。过去的那些事情，她极力的忘却，没想到还是毁了今天的一切。而她只是保持着长久的缄默，仿佛想把过往的一切，都安静无声的放逐于这沉默中。
　　最后，她说：“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已经不重要了。”
　　他说：“晓苏，请你原谅。”
　　她仍旧很沉默：“你没有做错什么，更不需要我的原谅。”然后，问：“我可以走了吗？”
　　“我送你。”
　　“不用。”她重新推开会议室的门，外头走廊里有风，吹在身上更觉得冷。
　　回家的路上，杜晓苏打迭精神看车窗外的街景，黄昏时分，城市熙熙攘攘，车如流水马如龙，繁华得像是一切都不曾发生。就像一场梦，如果可以醒来，就是不曾发生。
　　而她永远没有办法从这噩梦中醒来了。
　　到了家门口才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不知道是落在地铁上，还是落在了出租车上。
　　很累，她什么都不愿意回想。
　　于是抵着门，慢慢坐下来，抱着双膝。仿若婴儿，这样子最安全，这样子最好，如果可以什么都不想，该有多好。
　　钥匙钱包，还有手机，都在那包里。
　　她进不去家门，但也无所谓了，反正她也不想进去。
　　这个世界有一部分东西已经永远死去，再活不过来。她把头埋进双臂中，如果可以，她也想就这样死去，再不用活过来。
　　她曾经以为自己是真的忘了，那样不堪的过去，青春的愚昧与狭隘，因为失恋而冲动的放纵，一夜之后却仓促的发现自己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同床共枕，慌乱之后她终于强迫自己忘记。成功的，永远的，遗忘了。一干二净，永不记起，仿佛一把剪刀，把中间一团乱麻剪去，余下的没有半分痕迹。连她自己都主动自觉的，把那段回忆全都抹去，抹得干干净净。可终归是她犯下的滔天大罪，才有了今天的报应，她以为那只是一次偶尔的失足，二十几年良好的家教，她从来没有做出那样大胆的事，却在酒后失态，没想到今天会有报应，原来这就是报应。她错了，错得那样厉害，那样离谱，她不能去想，想不到那个男人会重新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还是邵振嵘的哥哥。这就是报应，只要一想起来，整颗心都是焦痛，如同整个人陷在九重地狱里，身受火烧冰灼，永世不得翻身，不能安宁，永无宁日。
　　那天晚上她很晚才想起来给邹思琦打电话，因为她的备用钥匙在邹思琦那里。她又等了很久，最后电梯终于停在了这一层，有脚步声传来，有人向她走过来，却不是送钥匙来的邹思琦，也不是邻居，而是邵振嵘。
　　她就那样精疲力竭的坐在门前，当看到他的时候，她身子微微一跳，仿佛想要逃，但背后就是紧锁的门，无路可退。
　　他安静的看着她，手里拎着她的包，她仓惶的看着他，他把包给她，声音似乎有些低：“你忘在出租车上，司机翻看手机的号码簿，然后打给我。”
　　她不敢说话，也不敢动弹，就像是浅潭里的鱼，只怕自己的尾轻轻一扫，便惊动了人，从此万劫不复。
　　“晓苏，”他终于叫她的名字，仿佛这两个字带着某种痛楚，他声音仍然很轻，就像往日一样温柔，他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别总是这样丢三落四的。”
　　她一动也不动，他伸着手，将那包递在她面前很久，她还是没有动，更没有伸手去接。
　　最后，他把包轻轻地放在她面前的地上，转身走了。
　　一直到电梯门阖上，“叮”一声微响，她才震动的抬起头。
　　她什么都顾不上，只顾得扑到电梯门前去，数字已经迅速变化，减少下去，如同人绝望的心跳，她拼命按钮，可是没有用，他已经走了，没有用。她拼命的按扭，绝望的看着数字一个个减下去，他是真的已经走了。她掉头从消防楼梯跑下去，一层层的楼梯，黑洞洞的，没有灯，也没有人，无穷无尽一层层的台阶，旋转着向下，无尽的向下……她只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嗒嗒嗒嗒，嗒嗒嗒嗒……伴随着急促的心跳，怦咚怦咚，就要跳出胸腔，那样急，那样快，连呼吸都几乎困难，只是来不及，知道是来不及……
　　她一口气跑到了楼下，“砰”一声推开沉重的防烟门，反弹的门扇打在她的小腿上，打得她一个踉跄，可是她还是站稳了，因为不能跌倒，她没有时间。
　　眼前的大厅空荡荡的，大理石的地板反射着清冷的灯光，外面有声音，也许是下雨了。
　　她丝毫没有犹豫，就直接冲了出去，仓促地直冲下台阶，正好看到他的汽车尾灯，红色的，像是一双眼睛，滴着血，淌着泪，却转瞬远去，拐过车道，再也看不见了。
　　是真的下雨了，雨丝淋湿她的头发，她都没有哭，明明知道，他是真的已经走了。
　　他是真的走了。
　　她站在那里，像傻子一样，不言不语。明明是知道那是地狱，却亲手把自己陷进去，眼睁睁到绝望。

第九章
　　看着停在半空中的雨
　　让这城市显得真空虚
　　我活在一个曾经里
　　努力想念你
　　我好想能把从前的你
　　拍成一部无声的电影
　　有的可以打上日期
　　但是有些还是该忘记
　　那天你记得吗
　　那天风的味道
　　地震来临的时候，杜晓苏正和同事朱灵雅搭电梯下楼。电梯剧烈地震动了好几下，就像一只钟摆，甚至可以听到电梯撞在电梯井上发出的沉闷的声音，紧接着再也不动，似乎卡住了。朱灵雅吓得尖叫一声，紧紧抓着杜晓苏的胳膊：“怎么回事呀？”
　　杜晓苏也不知道，以为是电梯故障，幸好过了片刻，电梯就恢复运行，结果一出电梯间，只见所有人正纷纷往楼梯间跑去。
　　“地震了呀！快走！”
　　她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人流带着往楼梯间涌去，一口气跑到楼下，才发现附近写字楼的人全下来了，楼下的街上站满了人。身旁的朱灵雅惊魂未定，几乎是第一时间就拿起手机给男友打电话：“吓死塌类……”又殷殷叮嘱，“离房子远碍，勿要随便上去，上班？侬勿要命啦，阿啦都勿上班，那老板脑子搭错了，侬勿要睬伊，侬太寿了，勿怪哪能侬勿要上去，不然我再啊不睬侬了……”
　　腻言软语，听在耳中仿佛嘈嘈切切的背景音，杜晓苏仰起脸来，两侧高楼大厦似山石嶙峋，参差林立，岌岌可危，更衬得狭窄的街道幽深如河。偶尔有一缕阳光从高楼的缝隙间射下来，刺痛人的眼。她想，如果再来一次更剧烈的山摇地动，这些楼全都塌下来，她们躲也躲不过……可又有什么用处，她的整个世界早已经天崩地裂，崩塌得无半分完好。
　　朱灵雅打完了电话，转过脸来笑吟吟地问她：“晓苏你怎么不打电话，报个平安也应该的呀？”
　　她这才想起来，应该给妈妈打个电话，但又想到看样子震级并不高，家里隔着几千里远，应该没什么感觉，还是别让父母担心的好。然后又想到邵振嵘，不知道他们医院怎么样，他肯定会忙着保护病人――一想到他，就觉得十分难过。
　　朱灵雅看她把手机拿出来，又放回包包里去，不由觉得好笑：“跟男朋友打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还非要等他先打过来呀？”
　　杜晓苏勉强笑了笑，终究还是没再做声。
　　因为她们上班的写字楼是高层，震感明显，所有的人都如同惊弓之鸟，在马路上站了好几个钟头。大家议论纷纷，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地震了，但没有确切的消息传来。有人收到短信说是黄石，有人收到短信说是四川。只是难得繁忙的周一就这样站在马路上浪费过去，于是楼上另一家公司的男职员过来搭讪，又买奶茶来请客，逗得晓苏公司里几个小姑娘有说有笑。
　　到了四点钟公司主管终于宣布提前下班，于是所有人一哄而散。杜晓苏觉得有点茫然，本来上班很忙，忙到她都没有多余的脑力去想别的，但突如其来空出来这样几个钟头，就可以回家了。
　　因为大家都急着回家，这边路面上都看不到出租车。她走了两站路去轻轨站，却搭了相反的方向，去了医院。
　　医院附近的马路上还有稀稀朗朗的人群没有散尽，大约是附近上班的职员，或者来急诊的病人，甚至还有病人家属举着吊瓶站在人行道上。杜晓苏放慢了步子，看着人行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穿梭往来，她却不想进医院去。于是拐了弯，一步拖一步地往前走，抬起头来，才知道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上次和邵振嵘吃饭的地方。
　　隔着门犹豫不决，还是走进去了。还没有到吃饭的时间，店里没什么客人，终于到二楼去，有很大的落地窗，正对着医院。服务员有点歉意地笑，想替她放下窗帘：“不好意思，外面有点吵。”
　　“没事。”她阻止了服务员，“就这样吧。”
　　太阳已经快要落下去，楼与楼的缝隙里可以看到一点淡淡的晚霞，很浅的绯红色，隐隐透着紫色的天光。她坐到了华灯初上，看路灯亮起来，对面医院大楼的灯也一盏盏亮起来，整幢建筑剔透得如水晶塔，仿佛琼楼玉宇，人间天上。
　　从窗口望出去，是一片星星点点璀璨的灯海。这城市的夜色一直这样美，就像她的眼睛，里面倒映了寒夜的星辉。可是那星辉却支离破碎，最后走的时候，他一直没有敢回头，怕看到她眼睛里的泪光。
　　如果她真是在骗他，为什么她会哭？
　　他不由得叹了口气。
　　“邵医生！”护士急促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17床突然呕吐，您要不要去看看？”
　　“我马上来。”他转过身就匆匆朝病房走去，将窗外的灯海抛在身后。
　　这个夜班非常忙碌，凌晨时分急诊转来一个头部受伤的车祸病人，抢救了整夜。上午例行的查房之后，邵振嵘与来接白班的同事交接完毕。脱下医生袍，换上自己的衣服，才感到疲惫袭来。揉了揉眉心，正打算回家补眠，忽然护士探头叫住他：“邵医生，急诊电话找您。”
　　是急诊中心的一个相熟的护士：“邵医生你快下来，你女朋友出事了。”
　　他到急诊部的时候，杜晓苏还没醒，病床上的她脸色非常苍白，眼睛微微陷下去，显得非常憔悴。接诊医生说：“基本检查刚才都做了，就是血压有点低，初步诊断应该是疲劳过度。”一旁的护士说：“早上刚接班，一个早锻炼的老大爷送她进来的，说是晕在外边马路上了。我们都没注意，忙着查血压、心跳、瞳反，抢救的时候我越看越觉得眼熟，这才想起来，这不是邵医生你的女朋友吗？就赶紧给你打电话了。”
　　邵振嵘看了看挂的点滴，是葡萄糖。医生问：“邵医生，你女朋友有什么慢性病或者药物过敏史吗？”
　　“没有。”
　　“噢，那就好。那我去写病历，对了，她是医保还是自费？”
　　“我去交费吧。”邵振嵘说，“我估计她没带医保卡。”
　　划价交费后，回到急诊观察室，杜晓苏已经醒了。看到他进来，她的身体突然微微一动，不过几天没见，她的大眼睛已经深深地凹进去，嘴唇上起了碎皮，整个人就像彩漆剥落的木偶，显得木讷而黯淡无光。她的手还搁在被子上，交错绑住针头的胶带下可以清晰地看到血管，她最近瘦了很多。她的目光最后落在他手中的单据上，终于低声说：“对不起。”
　　他并没有做声。
　　这时候正好急诊医生拿着化验单走进来：“醒啦？验血的报告已经出来了，血色素有点偏低，可能是缺铁性贫血。以后要注意补血，多吃含铁、铜等微量元素多的食物……这个让邵医生教你吧，反正平常饮食要注意营养。”他将病历和一叠化验单都交给邵振嵘，“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葡萄糖挂完后就可以回家了。对了，多注意休息，不要熬夜。”
　　等他走后，邵振嵘才问：“你昨天晚上在哪儿？”
　　她像犯了错误的孩子，默然低垂着眼睛。
　　“你不会在医院外头待了一夜吧？”
　　看看她还是不做声，他不由得动气：“杜晓苏，你究竟怎么回事？你如果有什么事情来找我，你就直接过来。你在医院外头待一夜是什么意思？你觉得这样做有意义吗？”
　　她从来没见过他生气的样子，他严厉的语气令她连唇上最后一抹颜色都失掉了，她怔怔看着他，就像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他终于及时地克制住心头那股无名火，转开脸去。观察室外头人声嘈杂，听着很近，可是又很远。她还是没有做声。点滴管里的药水一滴滴落着，震动起轻微的涟漪，可是空气却渐渐地凝固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渐渐地渗进来，然后，风化成泥，却又细微地碎裂开去，龟裂成细小的碎片，扎进人的眼里，也扎进人的心里，令人觉得难受。
　　“你没吃早饭吧？”他语气平缓下来，“我去给你买点东西吃。”
　　其实她什么都不想吃，虽然昨天连晚饭都没吃，但她并不觉得饿，相反，胃里跟塞满了石头似的，沉甸甸的，根本再塞不下别的东西。她嘴唇微动，想要说什么，他已经走出去了。
　　看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杜晓苏突然觉得，也许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也许他只是找一个借口……她想叫住他，但他的名字已经到了嘴边，却终究默然无声。
　　时间仿佛特别慢，半晌点滴的药水才滴下一滴，却又特别快，快得令她觉得无措。只好数点滴管里的药水，一滴，两滴，三滴……又记不清数到了哪里，只好从头再数……一滴，两滴，三滴……她强迫自己将全部注意力集中起来，不再去想别的。药水一点点往下落，她的手也一点点冷下去，冷得像心里也开始结冰。
　　他走路的脚步很轻，轻到她竟然没有听到，当他重新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都觉得不真实，只是恍惚地看着他。
　　“蟹粉小笼。”他把热腾腾的包子递给她，“本来想买点粥给你，但已经卖完了，只有这个了。”
　　包子很烫，她拿在手里，只觉得烫。他把筷子给她：“你先吃吧。不管什么事，吃完了再说。”
　　有氤氲的热气，慢慢触到鼻酸，她低着头，他说：“我出去抽支烟。”
　　她看着他，他以前从来不抽烟，偶尔别人给他，他都说不会。她怔怔地看着他，他已经走到门口了，却忽然回过头来，她的视线躲闪不及，已经和他的视线碰在了一起。他皱着眉头，说：“我等会儿就回来。”这才掉头往门外走去。
　　邵振嵘走到花园里，掏出打火机和烟，都是刚才在小店买的，刚点燃的时候，被呛了一口，呛得他咳嗽起来。他不会抽烟，可是刚才买完包子回来，路过小店，却不由自主掏钱买了盒中华。他试着再吸了一口，还是呛，让他想起自己四五岁的时候，二哥宇峥跟他一块儿偷了姥爷一盒烟，两个人躲在花园假山底下偷偷点燃。那时他用尽全部力气狠狠吸了一口，没想到呛得大哭起来，最后勤务员闻声寻来，才把他们俩给拎出来。行伍出身的姥爷蒲扇样的大手??在屁股上不知道有多疼：“小兔崽子，好的不学学这个！”
　　他不愿意再想，揉了揉脸，把烟掐熄了，扔进垃圾箱里。
　　回到观察室葡萄糖已经快挂完了，杜晓苏却睡着了。她脸上稍微有了一点血色，长长的睫毛给眼圈投下淡淡的黑影。他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又把点滴的速度调慢了些，微微叹了口气。
　　护士来拔针，她一惊就醒了，挣扎着要起来穿鞋，邵振嵘说：“输液后观察几分钟再走。”稍顿了顿，又说，“我送你回家。”
　　她这才想起来给公司打电话请假，幸好上司没说什么，只叮嘱她好好休息。
　　在停车场，明亮的太阳仍给她一种虚幻的感觉，五月的城市已经略有暑意，风里有最后一抹春天的气息。她站在那里，看他倒车，一切在阳光下显得有些不真实，仿佛是做梦。
　　一路只是沉默。她送给他的小豆苗还放在中控台上方，一点点地舒展，摇着两片叶子，像是活的一样。交通很顺畅，难得没有堵车，他把她送到公寓楼下，并没有将车熄火。
　　她低声说：“谢谢。”
　　他没有做声。
　　她鼓起勇气抬起眼睛，他并没有看她，只是握着方向盘，看着前方。
　　“邵振嵘……”她几近艰难地启齿，“我走了，往后你要好好保重。还有，谢谢你。”
　　他用力攥紧了方向盘，还是什么都没说。
　　她很快打开车门，逃也似的下车跑掉了。
　　身后有人叫她的名字，声音很远，她知道那是幻觉，所以跑得更快。不管不顾，一口气冲上了台阶，突然有只手拽住了她的胳膊。竟然是邵振嵘，他追得太急，微微有点喘，而她胸脯剧烈起伏着，仍是透不过气来，仿佛即将窒息。
　　他说：“等我几天时间，请你，等我几天时间。”
　　她不敢动，也不敢说话，只怕一动弹就要醒来。她从来没有奢望过，到了这一刻，更不敢奢望。他的眼底净是血丝，仿佛也没有睡好，他说：“你不可以这样，你得让我弄明白究竟为什么……”他似乎忍住了后面的话，最后，只是说，“请你，等我几天，可以吗？”
　　他终于松开了手，很安静地看着她，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瞳孔里的自己。他的眼里倒映着她的影，却盛着难以言喻的痛楚，她微微觉得眩晕，不愿也不能再想。
　　过了很久之后，他才转身往外走去，外面的太阳很灿烂，就像茸茸的一个金框，将他整个人卡进去，而她自己的影子投在平滑如镜的大理石地面上，仿佛无限萧索。

第十章
　　又过了一天，杜晓苏上班后，才知道地震的灾情严重，因为她回家后倒头就睡了，既没看电视也没有上网。MSN上跳出一则则触目惊心的消息，门户网站开始铺天盖地地报道灾情，所有的人都忍不住流泪。公司的业务已经几近停顿，同事们主动发起了募捐，杜晓苏把一个月工资都捐了出去，然后午休的时候，和同事一块儿去找献血车。距离她上次献血还差几周才到半年，但她知道自己的血型稀缺，她只想救更多的人，哪怕是能救一个人也好。
　　献血车还没有找到，突然接到邵振嵘打来的电话，这时应该是他上白班的时间。
　　“晓苏，”他语气十分匆忙，“我们医院接到命令，要组织医疗队去四川。我刚才已经报名了，现在通知我们下午就出发。”稍顿了顿，又说，“等我回来，我们再谈，可以吗？”
　　她心里猛得一沉，因为听说余震不断，急急地说：“你自己注意安全。”
　　“我知道。”他那端背景音嘈杂，似乎是在会场，又似乎是在室外，“我都知道。”他稍停顿了一下，说，“再见。”
　　电话被匆忙挂断了，只留“嘟嘟”的忙音，她站在那里，心酸中掺着些微的震动。她会等，等他回来，向他坦白。她做了错事，她会鼓起勇气去面对，不管到时候他会是厌憎还是离开，她都会等到那一刻，等他回来。
　　邵振嵘走后就杳无音讯，因为手机基站还有很大部分没抢通，灾区通讯困难，电信也呼吁公众尽量不要往灾区打电话，以保证最紧急和最重要的通讯。电视上二十四小时直播救灾新闻，整个世界都沉浸在悲痛和泪水中，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包括最幼小最无辜的孩子。每个人都在流泪，有同事在茶水间低声哭泣，因为那些新闻图片，那些永远沉睡的孩子们，那些失去亲人痛不欲生的画面。
　　杜晓苏同样觉得无力，在这样的灾难面前，个人的力量渺小到近乎绝望。她说服自己镇定，去做一些自己可以做到的事。血库已满，她排队登记预约，如果缺血，可以第一时间献血。几个同事组织了一下，凑钱采购矿泉水、帐篷、药品寄往灾区，杜晓苏也去帮忙。邮局业务非常繁忙，有很多人往灾区寄衣被，有临时竖起的公示牌，写着寄往灾区的赈灾物资一律免费。邮局的员工忙着给大箱大箱的衣物贴上标签，有人就在大厅里抽泣起来，身边有人轻声安慰，不知是否记挂身在灾区的亲友，还是单纯地为自己的无力而哭泣。
　　累到了极点，脑中反倒一片空白。
　　杜晓苏在回家的地铁上睡着了，她梦到父母，梦到振嵘，也梦到自己。下了很大一场雪，白茫茫的大雪将一切都掩埋起来，她一个人在雪地里走，走了很久很久，又饿又冷，却找不到一个人。
　　地铁震动着停下，开始广播，她才惊醒，发现坐过了站。只好下去，又换了对开的车往回搭。车厢里有年轻的母亲带着孩子，漂亮的小姑娘，大约只有一两岁，乌溜溜的黑眼睛，望着她，笑。
　　在这被泪水浸渍的时刻，在这全国都感到痛不可抑的时刻，在连电视直播的主持人都泣不成声的时刻，只有孩子还这样微笑，用无邪的眼睛，清澈地注视着一切，让人看到希望，让人看到将来，让人看到幸福。
　　回家后她意外地收到邵振嵘走后的第一条短信：“晓苏，今天手机可以收到短信了，但还不能通话。这里情况很不好，至今还有乡镇没有打通道路，明天我们医疗队要跟随部队进山里去，到时手机就更没信号了。”
　　她拿着手机打了很长一段话，删了添，添了删，改到最后，只余了十个字：“望一切平安，我等你回来。”
　　短信发了很久没有发出去，手机一直提示发送失败。她毫不气馁，试了一次又一次，窝在沙发里，看手机屏幕上那小小的信封，不停地旋转着。发送失败，再来，发送失败，再来……等到最后终于出现“短信发送成功”，她抬起头，才发现连脖子都已经酸了。
　　他没给她回短信，也许因为信号不好，也许因为太忙了。新闻里说很多救援人员都是超负荷奋战在第一线，画面上有很多救援部队就和衣睡在马路上，医生和护士都是满负荷运转。也许他太累了，忙着手术，忙着抢救，连休息的时间都很少……她一直等到了半夜，最后终于攥着手机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上午刚上班，大老板就让人把她找去了：“宇天地产那边打电话来，点名叫你去一趟。”
　　她微微一怔。
　　老板叮嘱：“宇天地产是我们最重要的客户，你马上过去，千万别怠慢了。”
　　“是。”
　　去宇天地产的办公楼还得过江，路上花费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才来到那幢摩天高楼下。搭电梯上去，前台确认了预约，于是打电话通知：“单秘书，博远的杜小姐已经到了。”对方似乎说了一句什么话，前台这才放下电话告诉她，“杜小姐，您可以上楼去了。”
　　不出意料的气势恢宏，连过道的落地窗都对着江滩，观景视线一览无余。从这么高俯瞰，江水变成细细的白练，江边那一湾百年奢华的建筑也遥远绰约得如同微缩盆景。阳光清澈，整个城市似金粉世界，洋溢着俗世巅峰的繁华。而她根本无心风景，只紧随着引路的单秘书进入会客室。
　　单秘书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显得很客气：“杜小姐请稍微坐一会儿，雷先生过会儿就过来。”
　　虽然已经做足了思想准备，但再次见到雷宇峥的时候，她仍旧有些局促地从沙发上站起来。
　　沉重的橡木门在他身后阖上，她第一次这样正视他，才发现他与邵振嵘颇有几分相像。唯一不像的大约就是目光，邵振嵘的目光总是像湖水一样，温和深沉，而他的目光却像海一样，让人有一种无可遁形的波澜莫测。
　　她深深吸了口气，仿佛知道要面临什么。
　　“杜小姐请坐。”
　　他似乎也挺客气，但她还是等他坐下来，才十分谨慎地在沙发上坐下。
　　他的样子似乎比较放松，跟那天晚上的咄咄逼人仿佛完全是两个人，带着一种类似邵振嵘的温和气息，显得儒雅温良：“杜小姐，我本来想约你在外面谈话，但考虑到这里会更私密安全，我想你也不愿意被人知道我们的见面。”
　　她只是很安静地聆听。
　　“明显我低估了你在振嵘心中的份量，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看到他这样沮丧。这件事情我不打算让我的父母知晓，显然杜小姐你更不愿意闹大。所以趁振嵘不在，我想和你好好谈一谈。”
　　“雷先生……”
　　他打断她的话：“杜小姐是聪明人，应该知道，我们家里虽然开明，但我父母对子女婚姻对象的唯一要求是，身家清白。我不想让我的家人成为笑柄，更不想让振嵘受到任何伤害。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最佳的处理方式，仍旧是我当初给你的建议――离开振嵘。”
　　她艰难地开口：“我――”
　　“出国读书怎么样，杜小姐？你对哪间学校有兴趣？Wellesley？MountHolyoke？或者ColumbiaUniversity？”
　　“雷先生……”
　　“杜小姐，我耐心有限。”他双手十指交叉，显得有点漫不经心，“你目前就职的博远，是一间所谓的建筑设计公司。而我对这个行业的影响能力，可能远远超出你的预计。如果我记得不错，令尊还有两年时间就可以退居二线，令堂也只有几年就可以退休，到时候他们可以在家安度晚年……”
　　她不自觉地站起来，攥紧了手指：“雷先生，如果振嵘知道了一切事情，他要离开我，我不会说半个字。因为我做错了事，他不原谅我是应当的。但如果振嵘打算原谅我，我死也不会放弃，因为我真的爱他。”
　　雷宇峥靠在沙发上，似乎十分放松地笑起来，杜晓苏这才发现他笑时左颊上也有隐约的酒窝，但比邵振嵘的要浅。因为他笑得很浅，若有若无。他的笑容永远似海面上的一缕风，转瞬就不知去向，让人恍疑眼错。他似笑非笑地问：“杜小姐，你真的不觉得羞耻吗？”
　　“我不觉得羞耻。雷先生，你几乎拥有这世上的一切，权利、地位、金钱……正如你说的那样，这世上你办不到的事情很少。但你在威胁我的时候都不觉得羞耻，我为什么要觉得羞耻？是，当初我一时糊涂，事后我后悔了，我离开，你凭什么认定我就是放纵的女人？我做错了事，错到我不打算原谅自己，但如果振嵘原谅我，我一定会尽我所能，继续爱他。我很后悔我没有向他坦白，我真的很后悔，哪怕他不打算原谅我。可惜失贞便要浸猪笼的时代已经过去，雷先生，说到贞洁，我觉得你完全没有立场来指责我。你及你的家庭可以要求我毫无瑕疵，而你未来的太太呢？她是否有资格也要求你守身如玉，婚前没有任何与异性的关系？所以你没有任何资格来指责我，唯一有资格指责我的，只是振嵘。我们之间的事，是我认识振嵘之前，而振嵘也坦白告诉过我，在国外他曾经有一位同居女友，只是后来性格不和分手了。到了今天，我所受到的教育，我所接受的知识，让我觉得男女在这件事情上是平等的。而认识振嵘之后，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我是一心一意对他，所以我觉得没有什么可羞耻的。”
　　他眯起眼睛来，似乎在打量她，最后，他说：“杜小姐，你是毫无诚意解决这件事情了？”
　　“如果你觉得我配不上振嵘，你可以直接要求振嵘离开我，而不是在这里拿我的家人威胁我。”
　　他赞许般点了点头：“勇气可嘉！”
　　而她站在那里，仿佛一枝箭，笔直笔直，她的目光也是笔直的，与他对视。他突然“嗤”的笑了一声：“其实我真想知道，如果振嵘回来，明确与你分手，你会是什么表情。”
　　“那是我和他之间的事，只要他做出选择，我都会接受。也许我会很痛苦，也许会消沉一段时间，也许这辈子我也不会再爱上别人，可是我爱过他，也许还要爱很久，停不下来。但我很幸福，因为我知道什么是爱。而你，雷先生，你没有体会过，更不会懂得。”
　　她露出几天来的第一个微笑：“这里是50层，站在这样高的地方，雷先生，我一直以为，你的眼界会比别人开阔。”她欠一欠身，“告辞。”
　　进了电梯她才发觉自己双颊滚烫，仿佛是在发烧。她摸了摸自己的脸，没想到自己一口气说出那样长篇大论的话，可是一想到振嵘，想到他说让她等，她就觉得什么都不可怕，什么也不用怕，因为他说过让她等，她就一定要等到他回来。
　　手机响的时候还以为是听错了，只怕是邵振嵘，连忙从包里翻出来，竟然是老莫。老莫还是那副大嗓门，劈头盖脸就问：“杜晓苏，去不去灾区？”
　　一句话把她问懵了，老莫哇啦哇啦直嚷嚷：“人手不够，报社除了值班的全去了灾区，但是有好几个受灾重镇还没有记者进去。头版在前方的报道实在是跟不上，老李在北川急得直跳脚，贺明又困在青川，深度报道！我要深度报道！下午有一架救援包机过去，我已经找人弄了个位子，报社实在抽不出人来，你要不要去？如果要去的话快点说，不行我就找别人了。”
　　“我去我去！”她不假思索，急急忙忙答，“我当然要去！”
　　老莫很干脆地说：“那你自备干粮和水，别给灾区人民添麻烦。”
　　“我知道我知道。”
　　她挂了电话就打的直奔公司，找着主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一口气将事情全说了，又说：“如果公司批准我的假期，我马上就要走了，如果公司不批准……我只好辞职。”
　　反正雷宇峥已经打算让她在这行混不下去了，她也并不留恋。如果能去灾区，虽然没机会遇上邵振嵘，可是可以和他在一片天空下，呼吸着一样的空气。重要的是可以为灾区做一点事情，即使受苦她也愿意。
　　副总似乎有点意外：“杜小姐，即使是正常的离职，你仍需要提前三个月向公司提出报告。不过……”副总很快微笑，“特事特办对不对？你去灾区吧，我们可以算你休年假。”
　　她感激得说不出话来，只好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谢谢”。副总又说：“现在余震不断，你一个女孩子，千万注意安全。”
　　她好像只会说谢谢了。
　　顶头上司宁维诚也十分支持，立刻安排同事接手她的工作，爽快地说：“你放心去吧，注意安全。”
　　她跑去买了许多食物和药品，如果都可以带过去，能分给灾民也好。忙中又抽空给邹思琦打了个电话，拜托她替自己瞒着父母。等东西买齐，带着大包小包赶到机场去，差不多已经到登机的时刻了。找着老莫安排好的接应的人，十分顺利地上了飞机。
　　飞行时间两个多小时，飞机上都是专业的卫生防疫人员，大家十分沉默，几乎没有人交谈。杜晓苏有点晕机，也许是因为太紧张，只好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休息。
　　没有做梦，只睡着一小会儿，也许是十几分钟，也许是几分钟，也许只是几秒钟。天气非常不好，进入四川上空后一直在云层上飞，后来到达双流机场上空，又遇上空中管制，不得不盘旋了十几分钟。成都正在下雨，幸好降落的时候还算顺利。
　　下了飞机后杜晓苏就打开了手机，信号倒是正常的。于是她尝试着给邵振嵘打电话，而他的手机不在服务区，于是她趁着等行李的工夫，给他发了条短信。他没回，大约没收到，或者正忙着。于是杜晓苏给老莫发了条短信，报告自己已经平安到达。候机大厅里人声嘈杂，到处是志愿者和来援的专业医疗队，大家都在等行李。她终于在传送带上看到了自己的大包，搬下来很吃力，旁边有人伸手过来，帮她提上推车，她连声道谢。那人看到她还打包有成箱的药品和方便面，于是问她：“你是不是志愿者？”
　　她有些赧然：“不是，我是记者。”
　　那人很温和地笑：“没关系，一样的。”
　　是啊，他们都是来做自己可以做的事，尽自己的所能。
　　成都的情况比她想像的要好很多，城市的秩序已经基本恢复，虽然空旷处仍旧搭满了帐篷，但交通情况已经恢复正常，偶尔可以看到救护车一路鸣笛飞驰而过。报社在成都有记者站，记者们全都赶赴一线灾区了，就一个值班的编辑留守。她去跟这位编辑碰了头，哪知刚进门不久就遇上余震。杜晓苏只觉得屋子晃动了好几秒钟，她被吓了一跳，编辑倒是很镇定：“晃着晃着你就习惯了。”

第十一章
　　目前去重灾区仍旧十分困难，大部分道路因为塌方还没有抢通，不少救援部队都是冒险翻山步行进入的。
　　“又下雨，这天气，坏透了。”编辑说，“一下雨就容易塌方泥石流，更糟了。”
　　找不到车，编辑帮忙想了很多办法，天色渐渐黑下来，即使找到车夜行也十分不安全，不得不先在成都住下。杜晓苏给老莫打电话简短地说明了一下情况，老莫竟然十分宽容，还安慰她说：“不要紧，明天在想办法，新闻虽然重要，安全更重要。”
　　她带了笔记本，发现酒店宽带竟然是通畅的，于是上网查询了一下各重灾区的地理位置，还有冒险跟随救援部队进入灾区的记者发回的十分简短的报道。只觉得越看越是触目惊心，死亡数字仍在不断攀升，看着那些前方最新的图片，她觉得胃里十分难受，这才想起原来晚饭忘了吃，可是已经很晚了，她也不想吃任何东西，于是观赏电脑强迫自己去睡觉。
　　窗外一直在下雨，她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做了很多梦，却都是些破碎的片段，模糊的，迷离的，断断续续地醒了睡，睡了醒，醒来总是一身冷汗。也许是因为换了环境，实在睡得不踏实，最后她突然被强烈的晃动震醒：余震！
　　真的是余震！窗子在咯咯作响，从朦胧的睡灯光线里可以看到，桌上的水杯晃得厉害。没等她反应过来，外头居民楼的灯已经全亮了，酒店的火警警报尖锐地响起，楼道里服务员已经在叫：“余震了！快走！”
　　很多客人穿着睡衣慌慌张张就跑下楼去，杜晓苏还记得带上相机和笔记本电脑。凌晨的街头，突然涌出成百上千的人来，附近居民楼的人也全下来了，携家带口的。大家惊魂未定，站在街头，有小孩子在哭，也有人在咒骂。她到这时候一颗心才狂跳起来，跳得又急又快，她想，大约是被吓着了。
　　在酒店下面站到凌晨三点左右，大地一片寂静，仿佛适才只是它在睡梦中不经意伸了个懒腰。只有身临其境，才能知道在大自然面前，人是这样孱弱而无力。马路上的人渐渐散去，酒店服务员也来劝客人们回去睡觉。杜晓苏本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况且还要进重灾区，迟早得适应这样的情况，于是第一个跑回房间去倒头大睡了。
　　到了早上才知道，凌晨发生的余震是地震后规模最大的一次，通往几处乡镇的道路又受到了影响，山体滑坡和塌方让刚抢修通的道路又中断了，包括通往她要去的目的地的道路。但杜晓苏还是义无反顾。同事帮她打了无数电话，才找了一辆愿意去的越野车。据说这车是志愿者包车，不过还有个位置可以捎上她。
　　一上车就觉得巧，因为正好遇上在机场帮她提行李的那个人。他还有两个同伴，三个大男人坐了一排，把副驾驶的位置留给了她。而车后座上塞满了物质，以药品居多，还有灾区最紧缺的帐篷、帆布之类。那人见着她也很意外：“啊，真巧！”
　　是挺巧的，于是简单地聊了两句，杜晓苏知道了他姓孟，是从北京过来的志愿者。
　　车行两小时，山路已经开始崎岖难行，一路上不断遇到赈灾的车队，或者运送伤员的救护车。路很窄，有的地方落有大石，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绕行。越往前走路越是险峻，山上不断有小的落石，打在车顶上嘣蹦乱响。死机小心翼翼开着车，不断用方言咒骂着老天。走了很久突然看到了一名交警，就站在最险峻的弯道处指挥会车。这名交警戴着一顶灰尘扑扑的警用安全盔，身后不远处停着一部同样灰尘扑扑的警用摩托车，他的样子疲惫不堪，手势也并不有力，可是大部分赈灾车辆在他的指挥下得以快速通过，他们的车驶过时，杜晓苏隔着车窗举起相机，拍下了这位坚持岗位的无名英雄。临近中午的时候车走到一个地势稍微开阔的地方，于是司机把车停下来暂作休息。司机去路基下的河边方便，杜晓苏也下车活动一下发麻的腿。她只觉得胃灼痛得难受，于是拆了块巧克力，强迫自己咽下去。那三个志愿者没下车，他们就坐在车上默默地吃了面包当午饭。司机回来三口两口咽了个面包，就叫杜晓苏上车，说：“走吧。”看了看天色，又喃喃咒骂，“个龟儿子！”
　　路仍旧颠簸，杜晓苏开始头痛，也许是昨天没有睡好。凌晨三点才回房间睡觉，早晨六点钟就又起来，实在是没睡好。车仍在山路上绕来绕去，她也迷迷糊糊了一会儿，其实也没睡着，就是闭了会儿眼睛，突然就被凄厉的笛声惊醒，睁开眼来只惊出了一身冷汗，探头张望，才知道原来刚刚驶过一辆救护车。
　　随着车在山路中兜来兜去，手机信号也时好时坏，她试着给邵振嵘又发了一条短信，仍旧没有告诉他自己来了四川，只是写：“我等你回来。”
　　杜晓苏一直不能去想，那天是怎么接到那个电话的，可是总会想起来，模糊的、零乱的碎片，不成回忆，就像海啸，排山倒海而来。不，不，那不是海啸，而是地震，是一次天崩地裂的地震，这世上所有的山峰垮塌下来，这世上所有的城市都崩塌下去，把她埋在那里，埋在几百米的废墟底下，永世不得翻身。她的灵魂永远停留在那黑暗的地方，没有光明，没有未来。所有希望的灯都熄灭在那一刻，所有眼睛都失明在那一刻，所有诸神诸佛，都灰飞烟灭，只在那一刻。
　　电话是邵振嵘医院一个什么主任打来的，她的手机信号非常不好，当时她还在车上，通话若断若续，中间总有几秒钟，夹杂着大量的噪声。那端的声音嗡嗡的，她听了很多遍才听明白，邵振嵘出事了。
　　从头到尾她只问了一句话：“他在哪里？”
　　那天的一切她都不记得了，电话里头是怎么回答的，她也不记得了。仿佛一台坏掉的摄像机，除了一晃而过的零乱镜头，一切都变成白花花的空白。她只记得自己疯了一样要回成都，她颠三倒四地讲，也不知道同车的人听懂没有。但司机马上把车停下，他们帮她拦车，一辆一辆的车，从她面前飞驰而过，她什么都不能想，竟然都没有掉眼泪。最后他们拦到一部小货车，驾驶室里挤满了人，全是妇孺，还有人缠着带血的绷带。她丝毫没有迟疑就爬到后面货箱里去坐，那位姓孟的志愿者很不放心，匆匆忙忙掏出圆珠笔，把一个号码写在她的掌心：“如果遇上困难，你就打这个电话。他姓李，你就说，是孟和平让你找他的。”
　　她甚至来不及道谢，货车就已经启动了。那个叫孟和平的志愿者和司机还有他的同伴都站在路边，渐渐从视野中消失。她从来没有觉得时间过得有这么慢，这么慢。货车在蜿蜒的山路上行驶，她坐在车厢里，被颠得东倒西歪，只能双手紧紧攀着那根柱子，是车厢上的栏杆。风吹得一根根头发打在脸上，很疼，而她竟然没有哭。
　　她一直没有哭。到双流机场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她扑到所有的柜台去问：“有没有去上海的机票？”
　　所有的人都对她摇头，她一个人一个人地问，所有的人都对她摇头，直问到绝望，可是她都没有哭。航班不正常，除了运输救援人员和物质的航班，所有的航班都是延误，而且目前前往外地的航班都是爆满。她是没有办法回去，她没有办法。她绝望地把头抵在柜台上，手心有濡濡的汗意，突然看到掌心那个号码，被那个叫孟和平的人写在她掌心的号码。
　　不管怎样她都要试一试，可是已经有一个数字模糊得看不见了，她试了两遍才打通电话，她也拿不准是不是，只一鼓作气：“你好，请问是李先生吗？我姓杜，是孟和平让我找你的。”
　　对方很惊讶，也很客气：“你好，有什么事吗？”
　　“我要去上海。”她的嗓子已然嘶哑，只是不管不顾，“我在双流机场，今天晚上无论如何，我一定要去上海。”
　　对方没有犹豫，只问：“几个人？”
　　她犹如在绝望中看到最后一线曙光：“就我一个。”
　　“那你在机场待着别动，我让人过去找你。这个手机号码是你的联络号码吗？”
　　她拼命点头，也不管对方根本看不见，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声说：“是的是的。”电话挂断后，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似的，整个人摇摇欲坠。她还能记起来给老莫打电话，还没有说话，他已经抢着问：“你到哪儿了？”
　　“莫副，”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下来，“麻烦你另外安排人过来，我不能去一线了，我要回上海。”
　　“怎么了？”
　　她说不出来，那个名字，她怎么也说不出来，她拿着电话，全身都在发抖，她怎么都说不出话来。老莫急的在那边嚷嚷，她也听不清楚他在嚷什么，仓促地把电话挂断了，整个人就像虚脱了一样。她不能想，也不能哭，她什么都不能做，她要忍住，她要见着邵振嵘。他没有事，他一定没有事，只是受伤了，只是不小心受伤了，所以被紧急地送回上海。她要去医院见邵振嵘，看看他到底怎么样了，不，不用看她也知道他没事。可是她一定得见到他，一定得见到他她才心安。
　　她又打给医院那边：“我今天晚上就可以赶回来，麻烦你们一定要照顾邵振嵘。”不等对方说什么，她就把电话挂了。她都没有哭。老莫打过来好多遍，她也没有接，最后有个十分陌生的号码拨近来，她只怕是医院打来，振嵘的伤势有什么变化，连忙急急地按下接听键。结果是个陌生的男人，问：“杜小姐是吧？是不是你要去上海？你在哪里？”
　　她忍住所有的眼泪：“我在候机厅一楼入口，东航柜台这边。”
　　“我看到你了。”身穿制服的男子收起电话，大步向她走近，问她，“你的行李呢？”“我没有行李。”她只紧紧抓着一个包，里头只是采访用的相机和采访机，她连笔记本电脑都忘在了那辆越野车上。
　　“请跟我来。”

第十二章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熬过飞行中的时间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好似被搁在油锅里煎熬。她的心被紧紧地揪着，脑海中仍旧是一片空白。她拼命地安慰自己：我不能想了，我也不要想了，见着振嵘就好了，只要见到他，就好了，哪怕他断了胳膊断了腿，她也愿意陪他一辈子，只要他――只要哦他好好的在那里，就好了。
　　下飞机的时候，她甚至想，万一他残废了，她马上就跟他结婚，马上。只要他还肯要她，她马上就嫁给他。
　　旅客通道里竟然有医院的人在等着她，其中一个她还认识，是邵振嵘他们科室的一位女大夫，为人很好。杜晓苏原来总是跟着邵振嵘叫她大姐，大姐平常也很照顾他们，有次在家包了春卷，还专门打电话让他们去尝鲜。没等她说什么，大姐已经迎上来，一把搀住她说：“晓苏，你要坚强。”
　　这是什么意思？
　　她几乎要生气了，她一直很坚强，可是他们这是什么意思？她近乎愤怒地甩开那位大姐的受：“我自己走！”
　　在车上她一直不说话，那位大姐悄悄观察着她的脸色，可是也不敢再说什么。到了医院，看到熟悉的灯火通明的二号楼，她一下车就问：“振嵘一定住院了，他在哪个科？骨外？神外？他伤的重不重？在哪间病房？”
　　“晓苏……”那位大姐有些吃力地说，“下午在电话里我们已经告诉过你了――你要坚强地面对现实……邵医生他……已经……正好遇见塌方……当地救援队尽了最大的努力……可是没有抢救过来……”
　　她看着大姐的嘴一张一合：“滑坡……意外……为了病人……牺牲……”
　　那样可怕的词，一个接一个从大姐嘴里说出来，那样可怕的词……杜晓苏睁大了眼睛，直愣愣地看着。
　　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一场噩梦，她只是被魇住了。只要用力睁开眼睛，就会醒来，就会知道这是一场梦，就可以看到邵振嵘，看到他好端端地重新出现在自己面前。再或者，医院里这些人都是骗自己的，他们串通起来跟她开玩笑，把邵振嵘藏起来，让自己着急，急到没有办法的时候，他自然会笑嘻嘻地跳出来，刮她的鼻子，骂她是个小傻瓜。
　　她甚至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她总觉得，怎么可能，这一切怎么可能？一定是弄错了，要不然，就是自己被骗了，反正不会是真的，绝对不会是真的。因为他叫她等他。他那样守信的一个人，连约会都不曾迟到过，他怎么会骗她？
　　他们在一旁说着什么，她全都不知道。她垂下头，闭起眼睛，安安静静地等着，等着。像她承诺过的那样，她要等他回来。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在病床上了。她默默数着点滴管里的点滴，希望像上次一样，数着数着，他就会突然推门进来，望着她。原来他看着她时，眼睛里会含着一点笑意，嘴角微微抿起，他笑起来左颊上有个很小的酒窝，不留意根本看不出来，但她就是知道，因为他是她的邵振嵘。她爱他，所以他最细微的神情她都一清二楚。这次他一定是在吓她，一定是。他也许是受了很重的伤，也许真的残了，所以他不愿意见她，因为他心理上接受不了，或者他最终不打算原谅她。但没有关系，她会等他，一直等到他回来，就像上次在医院里一样。
　　可是她数啊数啊，也不知道数到了多少，直到一瓶药水滴完了，再换上一瓶。身边的护士来来往往，心理医生每天都来同她说话，常常在她病床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循循善诱，舌灿莲花。但任凭那医生说破了嘴皮子，她就是不搭腔。
　　因为他们都在骗她。
　　他一定会回来的，他这样爱她，即使她曾犯过那样大的错，他仍叫她等他。他怎么会舍得放她一个人在这里，他一定会回来的。
　　父母已经闻讯从家里赶过来，忧心如焚。尤其是妈妈，守在她身边，寸步不离，反反复复地劝她：“孩子，你哭吧，你哭一场吧。你这样要憋坏自己的，哭出来就好了。”她还没有哭，妈妈倒哭了，不停地拭着眼泪。
　　而她微扬着脸，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要哭。
　　她的邵振嵘不见了，可是他一定会回来，他曾那么爱她，怎么舍得撇下她？他一定会回来，不管怎么样，他一定会回来。
　　最后那天，妈妈跟护士一起帮她换了衣服，帮她梳了头，扶着她进电梯。她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浑浑噩噩，任人摆布。
　　踏进那间大厅，远远只看到他，之看到他含笑注视着她。
　　她有些不懂得了，一直走近去，伸手抚摸着那黑色的相框。照片放得很大，隔着冰冷的玻璃，她的手指慢慢划过他的唇线，他曾经笑得那样温暖，他一直笑得这样温暖。这张照片很好，可是不是她替他拍的，她有点仓皇地回头看，在人堆里看到了振嵘的保姆赵妈妈，于是轻轻叫了声：“赵阿姨。”她记得，牢牢记得，春节的时候振嵘曾带自己去见过她，赵妈妈待她就像自己的女儿一样，亲自下厨熬鸡汤给她喝，还送给她戒指，因为她是振嵘的女朋友――赵阿姨也被人紧紧搀扶着，不知为什么她今天竟然连站都站不稳，几个月不见，赵阿姨的样子憔悴得像老了十年，连头发都白了，她一见到杜晓苏，眼泪顿时“噗噗”地往下掉。杜晓苏挣脱了妈妈的手，向着她走过去，声音仍旧很轻：“阿姨，振嵘叫我等他，可他一直都没有回来。”
　　赵阿姨似乎哽住了一口气，身子一软就昏过去了。厅中顿时一片大乱，几个人涌上来帮着护士把赵阿姨搀到一旁去……妈妈也紧紧抓住了她的手，泪流满面：“孩子，你别傻了，你别傻了。”
　　她不傻，是他亲口对她说，叫她等他。她一直在这里等，可是都没有等到他回来。
　　他说过回来要跟她谈，他这样爱她，怎么会不回来？他这样爱她，怎么会舍得不要她？
　　她一直不明白，她一直不相信，直到最后一刻，直到他们把她带到那沉重的棺木前。那样多的花，全是白色的菊，而他就睡在那鲜花的中央，神色安详。
　　她迷惑而困顿地注视着，仿佛仍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直到他们一寸一寸地阖上棺盖，直到赵阿姨再次哭得晕倒过去，所有的人都泪流满面。只有她木然站在那里，没有知觉，没有意识，什么都没有，仿佛一切都已经丧失，仿佛一切都已经不存在。
　　邵振嵘的脸一寸寸被遮盖起来，所有的一切都被遮盖起来，他的整个人都被遮盖起来，她才骤然明了，这一切不是梦，这一切都是真的。他们没有骗她，他真的不会回来了，永远不会回来了。自己真的永远失去了他。
　　她发疯一样扑上去，父母拼命地拉住她，很多人都上来搀她，而她只是哭叫：“妈妈！让我跟他去吧，我求你们了，让我跟他去，我要跟他在一起！妈妈……让我跟他一起……”
　　更多的人想要拉开她，她哭得连气都透不过来：“让我跟他一起，我求你们了。邵振嵘！邵振嵘！你起来！你怎么可以这样撇下我！你怎么可以这样……”
　　手指一根一根被掰开，旁边的人一根根掰开她的手指，她哭到全身都发抖，只凭着一股蛮力，想要挣开所有人的手，把自己也塞进那冷森森的棺木里去。因为那里有她的邵振嵘，她要跟他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她只要跟他在一起。
　　她听到自己的哭声，嘶哑而绝望，如困顿的兽，明知道已经是不可能，可是只拼了这条命，不管不顾不问，她只要跟他一起。
　　所有的人都在拉她，都在劝她。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凄厉得如同刀子，剜在自己心上，剜出血与肉，反反复复：“让我去吧，让我去吧，你们让我去吧，邵振嵘死了啊，我活着干什么？让我去吧，我求求你们了。”
　　妈妈死命地拽着她的胳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孩子，孩子，你别这样！你这样子妈妈该怎么办？妈妈该怎么办啊……”
　　她拼尽了力气只是哭，所有的眼泪仿佛都在这一霎那涌了出来。她这样拼命地挣扎，可是她的邵振嵘不会回来了，他真的不会回来了。任凭她这样闹，这样哭，这样大嚷大叫，这样拼命地伸手去抓挠，可每一次只是抓在那冰冷的棺木上。一切皆是徒劳，他是再也不会应她了，他骗她，他骗她等他，她一直等一直等，他却不会来了。
　　她的嗓子已经全都哑了，她再也没有力气，那样多的人涌上来，把她驾到一边去，她只能眼睁睁看着，看着他们弄走了他，看着他们弄走了她的邵振嵘。她是真的不想活了，她只要跟他一起，要死也死在一起。可是他不等她，他自己先走了。
　　妈妈还紧紧地抱着她，声声唤着她的名字。妈妈的眼泪落在她的脸上，而她眼睁睁看着别人抬走棺木，她什么声音都已经发不出来了，如同声带已经破碎。
　　她已经没有了邵振嵘。
　　她这样拼命，还是不能够留住他一分一秒，命运这样吝啬，连多的一分一秒都不给她。她是真的绝望了，拼尽了最后的力气，发出最后支离破碎的声音：“妈妈，别让他们弄走他……妈妈……我求你了妈妈……别让他们弄走他……”
　　妈妈哭得连话都说不出来，终于就那样仰面昏倒下去，倒在父亲的怀里。旁边的人七手八脚地扶住她，牢牢地按住她，而她无助似初生的婴儿，她已经丝毫没有办法了，连她最信任最依赖的妈妈都没有办法了。
　　所有的一切都分崩离析，整个天地都在她眼前轰然暗去。城市的夏天，总是有突如其来的暴雨。天气在顷刻间就已经变化，落地窗外只可以看见铅灰色的天空，沉甸甸的大块大块的云团铺陈得极低，低得如同触手可及。这样的天空，仿佛是电影里某个未来城市的镜头。巨大的玻璃窗上落满了水滴，横一道纵一道，然后又被风吹得斜飞出去。
　　整个会议室的气氛亦低沉而压抑，所有的人心情都不是太好。以房地产为首的盈利项目，连续两个季度业绩下滑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而大老板今天终于从北京返回上海，几个月来积累下的问题不得不面对。看着雷宇峥那张没有丝毫表情的脸孔，所有的主管都小心翼翼，唯恐触到什么。
　　“灾区重建我们不做。”雷宇峥用一根手指就阖上厚达半寸的企划书，“竞争激烈，没有必要去掺和。”
　　负责企划的副总脸色很难看，虽然公司注册地在北京，但一直以来业务的重心都在上海，很多大的投资计划，都是以上海这边的名义做的。这次他们花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才将细致详实的企划案策划出来，可是还没有报到董事会，只不过是例会，就已经被这样轻易否决掉了。
　　灾区重建？
　　雷宇峥几乎冷笑：凭什么？凭什么去重建那片废墟？
　　谁也不知道，那天他是怎么赶到震区，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到达那片塌方乱石的现场。站在那片塌陷乱石前，他是真的知道没有半分希望了。可是他很冷静，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当地救援的部队也尽了最大的努力，最后终于把那辆压瘪了的救护车刨出来，当时医疗队的领队，一个大男人，直挺挺站在那里就哭了。他们是医生，他们全是见惯生离死别、见惯流血和伤痛的医生，可是在灾难和死亡面前，一样的面如死灰，只会掩面哭泣。
　　是他亲手把振嵘抱出来的。振嵘的全身上下，奇迹般的没受多少伤，脸上甚至很干净，连身体都还是软的，可是因为窒息，早已经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时间太长了，太长了……他等不到他的二哥来救他，就已经被深达数米的泥土湮去了最后的呼吸。
　　他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他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他最亲密的手足，那个从小跟着他的小尾巴，那个跟着他软软地叫他哥哥的小不点，那个甚至还带着乳香的豆芽菜――邵振嵘自幼身体不好，所以家里给他订了两份牛奶，早上一份晚上一份地喝着，于是他身体上永远都带着一股奶香气，让他小时候总是嘲弄这个弟弟“乳臭未干”。
　　“乳臭未干”的振嵘一天天长大了，变得长手长脚，有了自己的主见。振嵘考进了最好的重点高中，振嵘执意要念医科
　　，振嵘去了国外继续念书……有次出国考察，他特意绕到学校去看振嵘。那天刚下了一场大雪，兄弟两人并肩走在学校的马路上，雪吱吱地在脚下响，四周都是古老的异国建筑，振嵘跟他说着学校里的琐事，卷着雪花的朔风吹在他脸上，振嵘像小时候那样眯着眼睛。那时他才突然意识到，振嵘竟然跟自己长得一样高了。
　　他一直以为，他们都会活得很久，活到头发全都白了，牙齿全都掉了，还会坐在夕阳下的池塘边，一边钓鱼，一遍念叨儿孙的不听话。
　　那是他最亲密的手足，那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他抱着振嵘坐在飞机上，整个机舱空荡荡的，谁也不敢来跟他说话。他想他的脸色一定比振嵘的更难看，他不许任何人来碰振嵘，最后下飞机，也是他亲自抱着振嵘下去的。
　　大哥已经赶回了北京，孤伶伶的几辆汽车停在停机坪上。那样远，他走得一步比一步慢。他几乎要抱不动了，振嵘不再是那个轻飘飘的病秧子了，振嵘是个大男人了。大哥远远地走过来，不做声，伸出胳膊接过了振嵘。千里迢迢，他把他最小的弟弟带回来，交到大哥手里。两个抬着担架的小伙子只敢远远地跟着他们。大哥走到车边去，把振嵘放下来，放到车上准备好的棺木里。他在旁边帮忙，托着振嵘的头，低头的那一刻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两颗眼泪从大哥眼里掉下来，落在振嵘的衣服上。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大哥掉眼泪，永远风度翩翩，甚至比父亲还要冷静还要坚毅的大哥。他站在车前，看着风把大哥从来一丝不乱的头发全吹乱了，看着他脸上的两行泪痕。他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安慰父母。虽然将振嵘带回了北京，但他们甚至想要不合情理地阻止年事已高的父亲去看振嵘最后一面，所有又把振嵘送回上海，将追悼会放到上海振嵘的单位去举行。因为大哥和他都知道，有着严重心脏病的父亲，实在无法承受那种场面。
　　怎么也不应该是振嵘。
　　他是全家年级最小的一个，他是全家最疼爱的一个。
　　他从小连欺负同学都不曾，他待人从来最好最真诚，他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他选医科，是因为可以治病救人，他去灾区，也是为了救人。
　　怎么都不应该是振嵘。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雷宇峥都陪在父母身边，像是回到极小的时候，依依膝下。
　　大哥因为工作忙，没有办法跟他一起常伴父母左右，于是大嫂请了长假带着孩子回来住，家里因为有了正在牙牙学语的小侄女，似乎并不再冷清。可是母亲还是日益消瘦，在小侄女睡午觉的时候，他常常看到母亲拿着他们兄弟小时候的合影，一看就是两三个钟头。
　　他几近狰狞地想，凭什么会是振嵘？凭什么还要投资在那个全家人的伤心地？凭什么还要他去重建那片废墟？
　　连最不该死的人都已经死了，连苍天都已经瞎了眼，凭什么？
　　他再不会有一分一毫的同情心，他再不会有一分一毫的怜悯，连命运都不怜悯他，都不怜悯振嵘，他凭什么要去怜悯别人？
　　他再不会。永远再不会。
　　开完会出来，秘书单婉婷仿佛由于了一下，才问：“雷先生，博远设计的杜小姐一周前就预约，想和您见面。您看见不见她？”
　　他听到“博远设计”四个字，想起是公司的合作商，于是说：“设计公司的事交给刘副总。”
　　单婉婷知道他没想起来，又补充了一句：“是杜晓苏杜小姐。”
　　他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于是更加面无表情：“她有什么事？”
　　“不知道，她坚持要跟您谈，一遍遍打电话来，她说是和您弟弟有关的事。”
　　单婉婷说完很小心地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最近心情非常差，不仅一反常态地在北京住了很久，回来后对待公事也没有往常的耐性。公司有传闻说老板家里出事了，可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更不敢打听。
　　结果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丢下一句：“你看下行程表，抽出五分钟时间给她。”说完转身就进了办公室。
　　单婉婷去查了老板的行程表，调整出时间安排，然后才给杜晓苏打电话，通知她下午来见雷宇峥。
　　雷宇峥见到杜晓苏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她来。两个月不见，她瘦得厉害，瘦得几乎只剩了骨头，整个脸庞小了一圈，一双眼睛憔悴而无神。
　　他想起振嵘领回家的那个女孩子，丰润而饱满的苹果脸，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即使后来他认出她，并且阻止她和振嵘在一起，她上办公室来和他谈话，仍旧似有傲骨铮铮，似乎在她心里，有着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
　　可是现在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整个人都黯淡下去，神色疲倦。她抱着一个大的旅行袋，她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拉开拉链，一下子全倒过来。扑通扑通，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铺了一桌子，滚落得到处都是。
　　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发票。”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性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骚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弄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弄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缝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骚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回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象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沿着车道往底下流，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挂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天上像是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墙根，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湿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忙忙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就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他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死去，也再也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根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迷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唇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潮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计策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的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脱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弄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第十三章
　　她现在的样子很丑，两颊的颧骨都瘦的突起来，头发也没有干，贴在脸上，更显得瘦。她的眼窝深陷下去，眼睫毛很长，可是是湿的，原来她一直在哭。枕头上湿了一大块。她哭起来的样子更丑，五官都皱成一团，身子也蜷缩着，像只虾米。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就是流眼泪，泪水毫无阻碍地顺着长长的睫毛滑下去，落到枕头上。
　　其实当初她是很漂亮的，他记得她的大眼睛，非常漂亮，非常动人。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停车场捡到她，她当时伏在他的车前盖上，醉态可掬，死活拉着后视镜不撒手，认定这是出租车，认为他要跟自己抢出租车。他去拉她，她却忽然仰起脸来，亲吻他。
　　那吻很甜，带着些微的酒气。那天他大约也是真喝高了，因为他竟然把她带回去了。
　　整个过程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乎是一言不发，除了他的腕表不小心挂到她的头发，大约很疼，她轻轻“啊”了一声。他于是把腕表摘下来，继续亲吻她。她没什么反应，身子一直很僵，反应也很生涩，非常出乎他的意料，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他醒来之前，她就消失了。就像是穿着织金衣裳的仙都瑞拉，惊鸿一瞥，可是午夜钟声过后，便消失在时光的尽头。
　　可是他们终究是认出对方来，他认出她，她也认出了他，没有水晶鞋，只有难堪。他不动声色，看着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反应没出他的预料，她出尔反尔，她纠缠邵振嵘，她甚至振振有词。
　　可是振嵘如今不在了――想到这里，他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她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眼角噙着很大一颗眼泪，发着高烧，她的呓语仍旧是振嵘。
　　或许，她对振嵘还是有几分真心。
　　司机还在急诊观察室外的长椅上等着，可是他走不掉，她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就像婴儿抓着母亲，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算了，看着振嵘的份上，看着振嵘一直对她不能割舍的份上，一想到振嵘，他就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软，软到隐隐生疼。
　　那是他最亲爱的弟弟，最亲密的手足。
　　她的烧渐渐退下去，护士拔针的时候她终于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侧影，熟悉的脸部轮廓，几乎令她惊得叫起来，可是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振嵘，那不是她的振嵘。
　　她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她忙不迭地放开，像做错事的小孩。
　　默默地松开手，他的丝质衬衣已经皱巴巴的了，不知道被她抓了多久。
　　“谢谢。”她的声音是哑的，嘴里也是苦的，发烧后连舌头都发麻，说话也不利索。
　　他什么也没说，脚步也没厅，就像根本没听到，走掉了。
　　她病了差不多一周，每天挂水，没办法再去跟着他。好不容易不发烧了，医生又躲开了两天的吊瓶，巩固治疗。
　　他送她入院时曾替她交了一千块押金，这天她挂完最后一瓶药水，就去宇天地产的楼下，等着还给他钱。
　　到晚上六点多才看到他的车出来，她伸手想拦，保安已经看到她了，几个人十分熟练地将她拦在一旁，逼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坐车扬长而去。
　　她去他别墅路口前守了一个钟头，没看到他的车出入，也许他回公寓了。在本市他就有好几个住处，她曾经天天跟着他，所以知道。
　　她应该把钱还给他，可是她仍旧没办法接近他，也没机会跟他接触。她没办法，只得把那一千元装在信封里，然后快递到宇天地产去。
　　她知道他不在乎那一千块钱，可是那是她应该还的。她也知道那天他是看在振嵘的面子上，才会送她去医院。她鼻子发酸，即使他不在了，仍旧是因为他的缘故。振嵘是她最大的福气，可是她却没有那福气，留住他。
　　天与地那么大，这世上，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杜晓苏没想到，那一千块钱又被原封不动快递回来，快递的递交人签名非常秀气，而且是个陌生的女性名字，叫“单婉婷”，估计是雷宇峥的秘书。
　　杜晓苏把快递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拆开来。里面不仅有那一千块钱，还有一枚钥匙。
　　钥匙放在印刷精美的卡片里，卡片上印着宇天地产的标志，打开来里面亦是一行印刷体：“一品名城欢迎业主入住”，后面则填着楼栋单元等等号码。
　　有一瞬间杜晓苏什么都没有想，自从邵振嵘走后，她常常有这样短暂性的思维空白，心理医生说是由于她有逃避现实的心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可是孜孜不倦，一直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这把钥匙，她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常常梦到振嵘，可是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下班后她没有打的，搭了地铁到一品名城去。小区已经陆续有业主入住，夏季的黄昏，光鲜朦胧。小区里新种了树木和草坪，喷灌系统在“噗噗”地喷散着水珠。有几滴溅到她的脚背上，微微一点凉意。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亮了，她一路走上去，灯一路亮起来。其实天色还早，可以看见远处高楼缝隙里的一点深紫色的晚霞。她找着那扇门，摸出钥匙来打开，屋子里光线还算明亮，因为没有做隔断，朝南面的阳台和飘窗都有光透进来。
　　她走到空荡荡的屋子中央，想看到房子的时候，想到从前和邵振嵘无数次纸上谈兵，说到装修的事。
　　客厅里最大的那面墙，她用手摸了摸，水泥刮得很平，她想起来，振嵘给她出的主意，他们曾经打算在这面墙上自己动手绘上墙花。连样子都找好了，她专门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最后选中一尊宋代瓷瓶上的折枝牡丹，花样很复杂，画起来一定很难，但当时不觉得，喜滋滋拿回去给邵振嵘看。
　　屋子里空荡荡的，她在那堵墙前站了一会儿，四周都十分安静，对面人家开了一盏灯，隐隐约约有电视的声音，而这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蹲在那堵墙前面，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墙面，她只觉得有些冷，可是也没有哭。
　　最后，慢慢地，小声地说：“邵振嵘，我拿到钥匙了。”
　　这是他们的家，她要按原来设想的样子装修，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难点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她会在书房里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可以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
　　她和邵振嵘的家……
　　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他和她在一起，他一直会和她在一起。
　　她会努力让自己重新开始生活，就像他从来不曾离开，就像他永远在她身边。
　　她销假，重新回公司上班，毕竟工作可以让自己闲不下来。新晟这条线她还是一直在跟进，所以避免不了了与林向远的见面，但讲的全是工作。
　　没想到有一天在走廊里遇见林向远，她打了个招呼想要走过去，他却突然问她：“前阵子你不是说在找房子，找得怎么样？我正好有个朋友要出国，他的房子要出租，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的语气很自然也很熟稔，仿佛只是老朋友随意聊天。她租的房子快要到期，房东要收回去装修，她正在四处找房子。也不知道林向远是怎么知道这事的，但她还是说：“不用了，谢谢林总。”
　　林向远不知不觉叹了口气：“晓苏，你别这样见外，我只是想帮帮你，并没有其他意思。”她知道，但她知识不愿意生活中再与他有任何交集，她抬头看到同事正朝这边张望，连忙说：“我同事在找我呢，我得过去了。”
　　杜晓苏没想到林向远对这事的态度还非常认真，过了几天又打电话给她：“房子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朋友急着出国，你也算帮个忙。租金对方说了好商量，主要是想找个可靠的人，住着日常维护一下，省得房子被弄坏了。”
　　毕竟是合作方的副总，杜晓苏觉得再拒绝下去似乎就显得矫情了，于是记下房东的电话号码，答应过去看一看。正好周末的时候，邹思琦有时间，就陪她一起去了。
　　房子地段真不错，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地铁就三站。装修中规中矩，房东拿到OFFER要出国去，所以租价相对便宜。邹思琦看了都动心，觉得实在划算，二话不说替她拍了板，当场就先交了押金。正好双休日用来搬家，晓苏东西不多，邹思琦帮她找了辆车，一趟就搬完了。
　　两个人累瘫在沙发上，看东西七零八落地搁在地板上，也没力气收拾。
　　邹思琦说：“什么都好，就是家具什么的都太男性化了，赶明儿重新换个窗帘，把地毯什么的也换了，就好了。”
　　杜晓苏累得有气无力：“我没那心思了，等房子装修好，我就搬了。”
　　邹思琦有些小心地问她：“要不要找设计公司？”
　　杜晓苏倒笑了一笑：“我请装饰部的同事帮忙做了几张效果图，看着还没我自己设想的好。”“倒忘了你就是干这个的。”
　　“其实不太一样，室内装饰跟结构设计差得很远。”杜晓苏语气很平静，“再说我跟振嵘商量过，我们很早之前就商量过怎么样装修了。”
　　她的语气似乎很随意，邹思琦却不太敢搭腔了，杜晓苏倒又笑了笑：“总算搬完了，晚上想吃什么，拉着你干了一天的苦力，我请你吃饭吧。”
　　“那行，”邹思琦有意放轻松语气，“我饿了，非大吃你一顿不可。”
　　杜晓苏把地上的纸盒踢到墙角去，很爽快地答应：“行！吃牛排，我也饿了，咱们吃好的去。”
　　那天晚上吃晚饭两个人又回来收拾屋子，一直弄到夜深人静才收拾好。
　　邹思琦下去便利店买了鸭脖子，杜晓苏买了几罐啤酒，两个人啃着鸭脖子就啤酒，你一罐，我一罐，最后都喝得有点高了。
　　邹思琦说：“晓苏，你要好好的，不然我们这帮朋友，看着心里都难受。”
　　杜晓苏笑嘻嘻，又替她拉开一罐啤酒：“你放心吧，我好着呢。”她仰起脸来，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幽幽的光映出她眼中蒙蒙的水雾，“思琦，你不用劝我，我不难过，真的，我挺好的，再过阵子新房子装修好了，我再请你吃饭，在新房子里，我和振嵘……本来一直想请你吃饭……”她的声音有些低，于是显得喃喃，“思琦，你别劝我，我受不了，有什么话你别跟我说。你得让我缓一缓，我这辈子也许真缓不过来了，可是你就算哄我……也别再提了……就当我……就当我自己骗自己也好……我是真的……就这样了……”
　　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终于没有了。邹思琦不敢说话，怕一开腔自己反倒要哭了。
　　杜晓苏似乎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按时上下班。有时邹思琦休息，就陪她一起去心理医生那里就诊。因为杜晓苏的父母本来是想接她回家的，而杜晓苏不肯，坚持要留在上海，杜家妈妈再三拜托邹思琦照顾她，所以邹思琦隔不了多久，就约杜晓苏出来吃饭，再不然自己去看她，两个人一起去附近超市买菜，下厨做一顿吃的。
　　这天两个人从网上下载了几分菜谱，在家试着做了几个小菜，一边吃邹思琦就一边问杜晓苏：“你最近怎么老加班啊？原来是你比我闲，现在我都快比你闲了。”
　　杜晓苏也显得非常郁闷：“我也不知道，最近新晟来了个副总，据说刚从美国回来，空降，突然主管业务这块。不晓得为什么总看我们不顺眼，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怎么改对方也不满意。设计部的全体同事加了一星期的班，最后方案一拿过去又被否了，宁经理快郁闷死了。”
　　“你们宁经理不是号称才华横溢吗？难道新晟的副总嫉妒他长得帅，所以连累你们也倒霉？”
　　“拜托，那副总是女的好不好，怎么会嫉妒宁经理长得帅？”
　　“难道是情场宿怨因爱生恨？”邹思琦兴致勃勃，“来来，我们分析一下可能性！”
　　杜晓苏愣了一下，才说：“这倒是有可能的，因为那个蒋副总真是来找碴的……而且年级又不大，人又很漂亮，跟宁经理看起来真的蛮配……”
　　“姓蒋？”邹思琦顺嘴问了一句，“叫蒋什么？”
　　“蒋……”杜晓苏使劲回忆，终于想起来，“蒋繁绿！挺拗口的名字。”
　　邹思琦十分意外，“咝”地倒吸一口凉气：“杜晓苏，你怎么这么糊涂啊你，蒋繁绿是谁你都不知道？”
　　杜晓苏有点傻，愣愣地看着她。
　　邹思琦整个人只差没跳起来：“那是林向远的老婆，那个蒋繁绿，你怎么这么糊涂你！你连情敌都不知道全名，你简直太糊涂了你！当年林向原不就是为娶她把你给甩了，你怎么连她的名字都不弄清楚啊你！”
　　杜晓苏的大眼睛仍旧有点发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一直以为那女人姓江……”邹思琦看她脸仍旧瘦的尖尖的，大眼睛也无精打采，黯淡无神，不忍多说，岔开话：“得了得了，过去的事咱们都不想了。”
　　杜晓苏却慢慢地有点反应过来，为什么新晟方面突然如此百般刁难，为什么每次在会议上那位蒋副总出语总是那样尖刻，为什么那个年轻漂亮的蒋副总老是处处针对自己。原来不是自己的错觉，而是因为对方是蒋繁绿，林向远的妻子，她显然对自己有敌意。她不愿意在这个圈子里接触到林向远或者蒋繁绿，可是既然工作中避免不了，她只好努力做到公事公办。
　　就是这样，仍旧避无可避。恰逢一年一度的地产论坛峰会，各公司皆有出席，杜晓和几位新同事也被副总带去开眼界。刚进会场，却出乎意料看到雷宇峥。
　　他是受邀的嘉宾之一，晓苏从未在公开场合见过他，幸好隔得远，估计他也没有看到她。雷宇峥寥寥数语的发言，应酬完了新闻媒体又应酬同行，最后冷餐会还有一堆记者围着，从房价走势一直问到经济形式，脱不了身。他的助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替他赔笑圆场。其实他样子很冷漠，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邃如星光下的大海，偶尔波光一闪，那光亦是清冷的，不像邵振嵘，总让她觉得温暖。
　　其实如果他表情再温和一些，或者把西服口子多解开一颗，会更像邵振嵘。
　　杜晓苏没来由觉得心酸，偶尔可以看见这么一个像振嵘的人，远远的就会让她觉得安心，觉得邵振嵘并没有远走。他还在她的生活中，只不过离得远，她触不到而已。
　　杜晓苏没心思吃东西，好在餐会是在酒店中庭花园，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不算触目。她端着盘子跟同事们一起，一抬头就看见了林向远和蒋繁绿伉俪，偏偏宁维诚也看到了，于是专程带着同事们都一起过去打招呼。
　　林向远神色还显得挺自然，蒋繁绿倒似格外有兴趣，从头到脚把杜晓苏打量了一遍。蒋繁绿本来是饱满丰颐的那种美，两弯描摹极精致的眉头，微微一皱，就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粉面含春威不露”的凤辣子。杜晓苏却知道这女人只怕比王熙凤还要厉害，只是尽量不做声。
　　谁知她竟然打趣宁维诚：“宁经理，原来杜小姐是你的女朋友。”
　　宁维诚忙解释：“不是，我和杜小姐只是同事。”
　　蒋繁绿却笑着岔开话：“宁经理，冒昧地请教一下，贵公司的住房福利是不是不太好？”宁维诚相当错愕，但很认真地回答：“我们博远的住房补贴虽然不算高，可是也是高于业内平均水平的。蒋总怎么忽然这样问？”
　　蒋繁绿轻笑了一声：“我是觉得贵公司有个别员工，似乎租不起房子，所以才关心一下。”
　　宁维诚本来就是聪明人，听到她话里有话，不由得狐疑。杜晓苏眼帘低垂，反倒是林向远十分尴尬地试图解围：“张先生在那边，我们过去跟张先生打个招呼吧。”蒋繁绿却似乎充耳不闻，笑盈盈地对宁维诚道：“现在这世道也挺奇怪的了，原来都是甲方的人向乙方索贿，现在竟然有乙方的人敢向甲方伸手，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你说是不是，宁经理？”
　　林向远的脸色已经十分尴尬，她声线微高，旁边已经有人诧异地转过身来张望，博远的几个同事更是面面相觑。宁维诚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道：“蒋总，如果是我们的员工有任何地方冒犯到贵公司，您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我们绝不会偏袒。今天业内公司在场的人很多，您这样说必然有您的理由，如果是我们公司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请您指出来，我们会严究。”
　　蒋繁绿轻笑：“哪里，贵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违法乱纪，他们都是精英。”
　　杜晓苏再也忍不住：“林太太，如果有任何误会，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不用这样阴阳怪气。我和您的个人问题，不应该牵涉到我所供职的公司。如果您对我的存在不满，我可以立刻辞职，从这个行业小时。但您的所谓指责，我不能接受。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我自问没有向新晟公司索取过任何贿赂，请您在说话时，不要信口开河。”“哎呀！”蒋繁绿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吃惊，“杜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点名道姓说你什么了，还是杜小姐你自己那个……啊，真不好意思，我在国外待了几年，中文不太好，可能用此不当，让你觉得误会。但你说我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杜小姐，如果我没弄错，你现在租住的那套房子，是属于新晟公司名下，而且房租远远低于市价，不知道杜小姐对此事有是什么感受呢？”
　　这下子博远几个同事不由得全看着杜晓苏，目光中全是错愕。
　　“繁绿……”林向远十分尴尬，“其实……”
　　“其实我先生是出于好心，尤其对杜小姐这样的老朋友，能帮就帮一把。”蒋繁绿仍旧笑容灿烂，“可是新晟是责任有限公司，不用说外子，就是我，身为执行董事和副总经理，也没有权利这样擅自处理公司名下的房产。”
　　杜晓苏这才明白过来，又窘又气又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同事们目光复杂，似乎什么都有。宁维诚也显得十分意外，问：“杜小姐，蒋总说的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新晟的。”杜晓苏脸色苍白，“我会马上搬出来，你放心好了，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
　　蒋繁绿微笑：“那也不必了，我给三天时间给杜小姐搬家。听说杜小姐新近遇上意外，心情可能不太好，可是自己的男碰哟偶没了，还是不要饥不择食，盯着别人的老公才好。”
　　杜晓苏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正好撞在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她抬起头，振嵘……竟是邵振嵘，她恍惚地看着他，本能地抓着他的衣袖。她摇摇欲坠，脸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几乎就要倒下去。
　　雷宇峥不动声色放下手，她的手抓得很用力，就像那天晚上在医院里一样。她的眼睛却渐渐有了焦点，她渐渐清楚，渐渐明白，这不是她的邵振嵘，不是她可以依靠的振嵘。她的眼睛里渐渐浮起哀凉，像是孩子般茫然无措。
　　雷宇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蒋繁绿。
　　蒋繁绿也十分意外，看着雷宇峥，过了几秒钟，才终于微笑：“雷先生，你好。”
　　他没什么表情，冷冷扫了她一眼。蒋繁绿向他介绍：“这是外子林向远。”
　　林向远伸出手来，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伸手，几乎只触了触指尖便放下，反手拖过杜晓苏：“向贤伉俪介绍一下，这是杜晓苏。”
　　蒋繁绿万万没想到他会替杜晓苏出头，不由得怔了一下。雷宇峥转头就冷冷地对杜晓苏说：“谁敢让你不在这行做了，叫他先来问过我。”
　　杜晓苏眼睛里已经饱含了热泪，可是拼命想要忍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简直比哭更难看。怎么也没想到他刚才就在旁边把什么话都听了去。雷宇峥仍旧冷着一张脸：“你不是有房子吗？没时间装修你不知道找人？原来那些本事都上哪儿去了？只知道哭！”
　　杜晓苏已经几乎忍不住了，被他锐利如峰的眼风一扫，硬生生又把眼泪人回去了。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早就过来了，他一转头看见了单婉婷：“送杜小姐会去，明天找几个人帮她搬家。”
　　蒋繁绿倒是笑盈盈的：“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不那个房子，还是先给杜小姐住着……”
　　雷宇峥淡淡地答：“我们家空房子多着呢，用不着别人献宝。”
　　再不多说，由着一堆人簇拥着，扬长而去。
　　杜晓苏本来十分不安，上车之后才低着头小声说：“谢谢。”
　　雷宇峥十分嫌恶：“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廉耻？林向远是什么东西，你跑去跟他勾三搭四，就为贪图那点便宜？你别以为我今天是帮你，我是为了振嵘的面子，我不愿意让人家看我们家笑话。我也不指望你三贞九烈，可你也不能这么不要脸，你丢得起这种人，我们家可丢不起这种人。”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似最锋锐的刀，刀刀扎在她心尖上，刀刀见血，扎得她血肉模糊，扎得她肝肠皆断，几乎连最后的知觉都没有了。她只觉得难过，百口莫辩。明明是百口莫辩，她却不想分辨别的，只想分辨自己对振嵘没有二心。可是连振嵘都不在了，其他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只是用力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把心底最后一丝酸凉的悲哀逼回去。她的声音仍旧很小：“我没给振嵘丢脸，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会去就搬家，麻烦停一下车。”她有些语无伦次，“我不会给振嵘丢人，不管你信不信。
　　雷宇峥似乎不愿意再搭理她，敲了敲椅背，司机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那天杜晓苏是走回家去的，没有搭地铁，也没有搭公交，也没有拦的士。走了好几站路，走得小腿抽筋，她在人行道上蹲着，等着那抽搐的疼痛一阵阵挨过去，然后再往前走。到家后脚上打了两个水泡，她进了家门后才把高跟鞋脱了，赤脚踩在地板上。水泡那里隐隐生疼，才知道皮磨破了，露出里面红色的肉。可是顾不上了，她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再搬家。
　　她收拾了一夜，才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完。天已经亮了，她叫了的士去邹思琪那里。邹思琪睡眼惺忪地替她开门，见她拖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吓了一跳，听她简单描述了一下缘由，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林向远。仓促间只得先把东西放下，两个人还赶着去上班。
　　杜晓苏一夜未睡，熬得两眼通红，对这电脑屏幕上纵横的线条、数据，只觉得头晕脑胀，只好抽空端着杯子上茶水间，给自己泡杯浓咖啡。谁知还没走到茶水间门口，就听见里面隐约的笑声，依稀是朱灵雅的声音：“哦哟，看是看不出来，没想到是这样子。平常看她，好像人还挺好的呀。”
　　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里却透着不屑：“这也是人家本事呀，怪不得新晟老师挑剔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弄出个祸水来。”
　　“人家林太太也不是好热的，你们昨天没听到那个话说得真难听，我们在旁边都脸红，杜晓苏竟然都不在乎。”
　　“后来她跟宇天的老板走了，听说当年她进公司，就是上边有人跟我们项总打的招呼。这女人不晓得什么来头，真是有办法。”
　　另一个声音却压得更低了些：“人家是睡美人，只要肯睡，当然比我们有办法。幸好她未婚夫死得早，不然那绿帽子戴的来……‘
　　几个人一起轻笑起来，隔着门那声音也像刀，一下一下刮着杜晓苏的耳膜，刮得她额角上的青筋在那里跳起来，跳得生疼生疼，可是更疼的是心里。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转身往办公室走，踉踉跄跄走回座位，新建了个文档，输入“辞职信“，眼睛直直地盯着这三个字，过了几秒钟，才晓得往上头打字，只是机械地敲着键盘。一个一个的套辞现实在屏幕上，其实她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最后她把辞职信发到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信箱。
　　隔壁座位都空着，宁维诚又带着同事去新晟那边了，但这次没有带上她。
　　她想，原来自己进公司是有人专门打过招呼，那么当年肯定还是振嵘帮自己找着这工作的。可是她终究还是得辜负，她不能在这里了，她懦弱，她没出息，可是她受不了人家这样议论振嵘，这样置疑她和振嵘。她确实懦弱，但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她得逃开一小会儿，她只想到到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安安静静地，想念振嵘。
　　她只有邵振嵘了，可是连邵振嵘，也不在了。
　　杜晓苏的辞职没有获得批准，副总特意将她叫去，和颜悦色地跟她谈话：“晓苏，你的信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你说你身体不好，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我们也十分理解，要不这样，我们给你放一段时间的假，你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再来上班，怎么样？”
　　她直直地看着副总，问：“宇天是我们最大的客户，您是不是担心会影响公司与宇天的关系，那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和宇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公司，只怕会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
　　副总十分意外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晓苏，你真是多虑了。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等精神好点再上班。”
　　因为这位副总一直对她挺关照的，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找房子，总不能老跟邹思琪挤在一块儿。她在偌大的城市里奔波来去，跟着中介一层层地看，一栋栋地跑，最后终于租到一套局促的一室一厅。地段不怎么样，房子又是朝西，租金更不便宜，可是也不能计较了。
　　邹思琪特意请了一天假帮她搬家，见着新租的房子诸多不满，不由得颇有微词。杜晓苏安慰她：“反正我只暂住住，等新房子装修完了，我也就搬了。”
　　她决定装修房子，找好了装修公司，带着装修工人去现场，却发现钥匙无论如何打不开门锁了。
　　她起初以为锁坏了，找到了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却告诉她：“杜小姐，这房子房地产公司收回去了，前两天刚换了锁。”
　　她完完全全地傻掉了，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难以置信，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来给雷宇峥打电话，但总机不肯把电话转过去，甜美的嗓音婉拒她：“对不起杜小姐，我不能够把您的电话转接往雷先生办公室。”
　　她及急中生智，想起给自己寄钥匙的那个名字，应该是雷宇峥的秘书吧，已经完全没有了方寸，只是失魂落魄，抱着电话，就像抱着最后的救命稻草：“那么单秘书呢？可以接单秘书吗？”
　　总机仍旧十分歉意地拒绝：“对不起，单秘书陪雷先生出国去了。”
　　她谁也不认识，雷宇峥出国去了，单秘书陪他出国去了，他让人把锁换了。
　　他不声不响，就拿走了一切。
　　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一样，搁下电话，整个人深深地窝在墙角，就像受到最后重创的弱小动物，再没一丝力气挣扎。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就坐在破旧的沙发里，像个木偶。如果真的可以像木偶就好了，没有痛觉，没有思想，没有记忆，没有一切。
　　他收回了他的慷慨，他把房子拿了回去，他把她仅存的最后一点念想也拿走了，她没有再做错事，可是他不打算原谅她，她没有对不起振嵘，可是他再也不打算原谅了。
　　中间她或许有昏睡，可是再醒来，也不觉得饿，虽然水米未进，可是胃里像塞满了石头，没有任何感觉。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近厨房里，打开煤气，那幽兰的小火苗舔着壶底，其实壶里是空的，并没有水，她也不打算烧水。
　　当时在医院里，妈妈抱着她那样哭，妈妈几乎是哀哀泣求：“晓苏，你得答应妈妈，你不能跟振嵘走，你得答应妈妈，我和你爸爸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做什么傻事，爸爸妈妈可真的活不下去了。”
　　当时她答应过，答应过妈妈，好好活下去。
　　可是没想到这样难，难得她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撑下去了，她真的没有勇气撑下去了。
　　她走回卧室去，把床头柜上振嵘和自己的合影抱在怀里。相框冰冷冰冷的，照片还是春节的时候，两个人在家里她拿手机拍的，傻乎乎的大头照，两个人挨在一起，像两只小熊，放大了很模糊。他们的合影并不多，因为两个人工作都忙，聚一块儿也顾不上合影。有的时候她喜欢拿相机拍他，可那些照片都是他一个人。
　　她还是把煤气关了，因为振嵘，振嵘他也一定很希望她好好

第十四章
　　他曾经那样爱过她，她这样爱他，她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她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她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
　　清晨十分下起了小雨，从窗子里看出去，远处新笋样的楼尖，近处相邻公寓楼乳白的飘窗，都隔着一层淡淡的水汽，变得朦胧而迷离，整座城市被笼进淡灰色的雨雾里。
　　雷宇峥很早就醒了，从浴室出来，窗外的天色仍旧阴沉沉的，雨丝还细密绵绵地飘落着。
　　他换了套衣服，搭电梯下楼，直接到地下车库。
　　还很早，虽然下雨，但交通很舒畅。在这个城市里他很少自己驾车，跑车引擎的声音低沉，轻灵地穿梭在车流中，但他没有任何愉悦的感觉。在高架桥上接到电话，蓝牙里传出秘书的声音：“雷先生，您今天所有的行程都已经被取消，但MG那边刚刚通知我，他们的CEO临时改变计划，预计今天下午抵达上海，您看……”
　　他连话都懒得说，就把电话切断。
　　秘书很知趣地没有再打来。
　　路很远，位置十分幽僻，车只能停在山下。上山后要走很久很久，他没有打伞，雨丝连绵如阵，濡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山路两侧都是树，香樟的叶子，绿得像春天一样，不时有大滴的雨水顺着叶子滑下来，砸在人头顶上。其实这种树是在春天落叶的，而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雨下得大起来，远处的山景笼在淡灰色的水雾里，近处的树倒绿意盈盈，仿佛生机盎然。他在半山腰的凉亭里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
　　振嵘不抽烟，原来也老师劝他戒，因为对身体不好。
　　那时候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把振嵘说的都当孩子话，听听也就忘了。
　　但他其实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男人了。
　　振嵘二十八岁了，今天。
　　他把烟掐灭了，继续往山上走。
　　两手空空。
　　他不知道该给振嵘带点什么，也没订个蛋糕什么的，因为振嵘不怎么吃甜食，虽然今天是振嵘的生日。他最小弟弟，也二十八岁了。
　　他还记得振嵘八个月大的样子，脸很瘦，不像别的孩子胖嘟嘟的，只看到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圆溜溜，瞪着人。那时候赵妈妈抱着振嵘就发愁：“这孩子，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他也记得振嵘八岁的时候，很黏他，他到哪里，振嵘就要到哪里，暑假的时候一帮男孩子冲锋陷阵，他一直是他的小尾巴。
　　他也记得振嵘十八岁的时候，考完了高考，在家跟父亲赌气，他回来，替弟弟在父母面前说合。
　　今天振嵘已经二十八岁了。
　　他不知道今天父母会怎样过，大哥会怎样过，但一定会比他更难受。
　　所以他不回家去，而是往这里来。
　　远远已经看到碑，是医院选的，黑色大理石。
　　那上面有振嵘的名字，有振嵘的照片。
　　让振嵘长眠于此，医院在征求他与大哥的意见后，便买下了这块墓地。
　　他和大哥都不同意将振嵘的骨灰运回家去。他和大哥，都妄图以数千公里的距离，来阻断父母的伤心。
　　如果看不见，或许可以不想念。
　　但是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那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办法不想念。
　　他觉得很难受，所以站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
　　雨下得小了些，细细密密，如牛毛一般，倒像是春天的雨，但不觉得冷。山里十分安静，有一只小小的灰色麻雀，羽毛已经淋得半湿，一步一跳地从青石路面上走到了草丛里。
　　他这才看到墓前有人。
　　她缩着胸，很安静地蜷缩在那里，头抵在墓碑上，就像那只被淋湿羽毛的麻雀，飞不起来，一不能动弹。
　　碑前放着花，很大一把百合，花瓣上积了雨水，一滴滴往下滴着。花旁蛋糕上的蜡烛还没有熄，依稀还可以看出数字的形状来，一只是“2”，一支是“8”，小小的两团光焰，偶尔有雨点滴落在上头，发出嗤嗤的轻响。
　　蛋糕上什么都没有写，一朵朵漂亮的巧克力花，铺在水果与奶油中间，挨挨挤挤，仿佛在雨气中绽开。
　　他在那儿站了起码有十分钟，连蛋糕上的蜡烛都熄掉了，他仍旧一动未动。
　　她的脸被胳膊挡住，完全看不到是什么表情，头发随意披在肩头上，有晶莹的雨珠从发梢沁出来，衣裳全湿透了，不知道她在这里待了多久。而她一动不动，就像没有了任何生机一般。
　　他忽然想到，该不会真出事了吧？
　　于是走过去探下身子，推了她一下。
　　她似乎是睡着了，迷迷糊糊“嗯”了一声，动弹了一下，同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也发现她脚边搁着空酒瓶。
　　原来是喝多了。
　　自从振嵘不在，他看到的都是狼狈不堪的她。
　　她跟流浪猫一样蜷这里，手指已经瘦得同竹节一样，看得到隐隐的青筋，可是仍紧紧抓着墓碑，就像抓着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浮木，倒让人觉得有点可怜。
　　雨渐渐又下大了，满山都是风声雨声，那束花被雨打得微微颤动，每一朵都楚楚可怜。而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仿佛已经丧失了意识一般。她的脸也紧贴着墓碑，长长的眼睫毛覆着，仿佛枝叶丛生的灌木，却有晶莹的雨珠，也或者是眼泪，似坠未坠。
　　雨下得更大起来，山间被蒙蒙的水雾笼罩起来，地上腾起一层细白的水汽，不一会儿衣裳就全湿透了。大雨如注，打在脸上竟然隐隐作痛，连眼睛都难以睁开，她却根本没任何反应，缩在那里似一截枯木，任由雨水浇淋。他想还是下山去，要不去凉亭里暂避一下，雨这样大。
　　他转身往山下走，走到凉亭的时候衣服早就湿透了，衣角往下滴着水，山风吹在身上，觉得冷了，烟也有点潮了，打火机的火苗点了许久，才点燃。
　　他在凉亭里把一盒烟抽完，那女人竟然都没有下山来。
　　这是唯一一条下山的路，她如果走下来，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大概是真醉死了。他把空烟盒揉了，扔进垃圾桶。
　　雨渐渐地小了，听得到树叶上水滴滑落的声音。他往山下走，路很滑，可以看到有蜗牛慢慢爬到青石路面上来，振嵘三四岁的时候，就喜欢捉蜗牛，看它们吃叶子。
　　振嵘一直是很安静的孩子，很乖。
　　长大成人后，他也很安静，母亲总是说，振嵘是家里最乖巧的一个。
　　雷宇峥走到了停车场，启动了车子，还没驶出停车场，他又想了想，终于还是把车停下，重新上山去。
　　上山更觉得路滑，雨已经停了，但路上有浅浅的积水，映着人的影子，亮汪汪的。他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看到那黑色的大理石碑，而杜晓苏竟然还在那里，就像从来没有改变过，虽然衣服已经湿透了，可是她仍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靠在墓碑上。
　　“喂！”他唤了她一声，“醒醒！”
　　她没应他。
　　“杜晓苏！”
　　他叫她的名字，她也没反应。
　　最后他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终于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疲乏而空洞，当看到他的时候，眸子里似乎燃起一点光，像是炭火中最后一丝余烬。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就松开了抓着墓碑的手，紧紧抓住了他，她整个人扑上来，扑到他怀里，然后就全身剧烈地抖动――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子，就像是掏心掏肺，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可是她并没有吐，也没有哭。她只是紧紧抓着他，无声地剧烈颤抖着，是真的无声，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却没有声音，她像是失去了声带，把所有的一切都化成固执的悲恸，却没有一滴眼泪。他用力想要拨开她的手，可是她死也不肯放。她嘴唇发紫，也许是冻的，也许是因为伤心，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种样子，其实她连眼泪都没有掉，可是这种绝望而无声的悲恸，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戚然。
　　他试图弄醒她，掐她的人中掐了很久，她竟然都没有反应。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抓着自己衣角的那只手掰开，却听到“叮”一声微响，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
　　他认识，是赵妈妈给的，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三枚，有一枚给了大嫂，这一枚给了她。
　　没想到她还随身带着。
　　其实不是不可怜。
　　他怔了好久，才把戒指套回她手指上，然后把她弄下山去。
　　终于将她塞进车里面的时候，他出了一身汗，连衣服都已经被蒸干了。其实她并不重，身上全是骨头，硌得他都觉得疼。
　　她在副驾上迷迷糊糊，时不时身子还抽搐一下，像小孩子，哭得太久，于是一直这样。可是她都没有哭，连眼泪都没有掉。
　　她睡了很久，一动都没有动，像子宫里的婴儿，只是安静地沉睡。
　　她或许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把自己丢了，好像还很小，找不到父母，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惊慌失措地哭泣。
　　然后振嵘来了，他带她回家，他抱着她，就像从来没有离开她。她觉得很安心，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咚咚咚，熟悉而亲切。
　　可是振嵘已经不在了。
　　她知道是做梦，所以不肯睁开眼睛，更不肯哭泣，只怕自己略一动弹，他就不见了，就像许多次梦中一样。
　　终究是会醒来。
　　醒过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虽然在梦里她曾经大哭过一场，抱着振嵘，就在他怀里，就在他最温暖最安逸的怀里，她哭得那样痛苦，哭得那样绝望，哭得那样肝肠寸断，可是醒过来，也不过是梦境。
　　再不会有邵振嵘，可是放任她在怀中哭泣。
　　她知道，于是把手贴在胸口，那里还在隐隐地痛，她知道会痛很久很久，一辈子，一生一世。
　　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房间很大，也很陌生，床很宽，身上是薄薄的凉被，天花板上全是镜子，可以看到自己蜷缩成一团。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记得自己去看振嵘，买了花，买了蛋糕，买了酒，然后去振嵘那里。是振嵘的生日，所以她去了。墓碑上嵌着他的照片，隔着薄薄的无色玻璃，他含笑凝视着她，就像从前一样。
　　其实她跟振嵘说了很多话，太辛苦，于是只好对振嵘说，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她答应妈妈，她知道振嵘也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辛苦，不可以对任何人讲，只有振嵘。
　　后来，雨下大了，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全干了，皱巴巴的像咸菜。她起来，看到里面有浴室，她就进去洗了个脸。镜子里的人苍白憔悴，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其实她本来就是孤魂野鬼，活着亦不过如此。
　　她没找到自己的鞋，越是赤脚走出房门。走廊里全是地毯，走上去无声无息，可以望见挑高进深的客厅。
　　楼下十分安静，没有人。
　　诺大的别墅显得十分空阔，她拐了一个弯，那里有扇门，门后似乎有微小的声音。
　　她推开门。
　　西式厨房前有设计独特的中庭采光，别致的下沉式庭院里，种了一株极大的丹桂。雨水将丹桂的叶子洗得油亮油亮，映在窗前，仿佛盈盈生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
　　她的视线模糊，在朦胧的金色光晕中，依稀可以看见他的侧影，眉与眼都不甚清晰。
　　可是他不在了，这不是他。
　　她明明知道。
　　就如同明明是夏天，可是晨雨点点滴滴，落在丹桂的叶子上，却像是秋声了。
　　他随手将面包片搁到盘子里，涂上果酱，然后把盘子推到她面前，走到冰箱前去，打开面包，又为自己烤了两片。
　　厨房里的原木餐桌很宽又很长，早晨刚送来的新鲜插花被他随手搁在餐桌中央，挡住他的大半张脸，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很努力地把面包吃下去，刀叉偶尔相触，发出细微的叮当声。
　　两个人都十分安静，外头的雨又下起来，滴滴答答，落在中庭的青石板上。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求你一件事，可以吗？”他原本以为她会开口要那套房子，结果出人意料，并没有。
　　她和邵振嵘，曾经助养了偏远海岛上一所希望小学的几个贫困孩子上学，那几个懂事的孩子几乎每个月都给他们写信。过年的时候孩子们写信来，央求她寄和邵振嵘的一张合影过去，孩子们一直盼望可以亲眼见见她和邵振嵘。当时她就和邵振嵘在回信中说，等小邵叔叔休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他们，带着照相机，跟他们拍很多照片，等他们长大后再看。
　　“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孩子们，就这一次，不会耽误你很久时间，你和振嵘很像……他们不会知道……”她喃喃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我要是说，振嵘不在了……这么残忍的话，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她把头低下去，可是没有哭，嘴角反而倔强地上扬，仿佛是一点凄凉的笑意。
　　他看了她一眼：“你揽的事还挺多的。”
　　“我们本来打算资助这些孩子直到大学，可是现在……反正我会供他们读下去。”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就只麻烦你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给你添麻烦，这是最后一次。”
　　她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哀求的神色，也不显得可怜，眼睛中只有一种坦荡的明亮，就像她并不是在请求他，而只是单纯地在寻觅帮助。本来他一直觉得她可怜，可是有时候，她偏偏又出乎他的意料。
　　他沉默不语。
　　三天往返有点紧张，可是时间勉强也够了。杜晓苏没什么行李，却买了一大堆文具画笔之类的东西，还买了不少课外书，竟然装满了一个五十公升的登山包。下了飞机又冒雨转车，行程非常艰苦，一直在路上颠簸，最后还要过两次渡轮。到海上已经天黑了，又换了更小的渔船去岛上。本来就在下雨，风浪很大，渔船很小，她晕船，吐得一塌糊涂，蹲在船舷边不敢站起来。他拿了瓶谁给她，因为经常出海钓鱼，所以比她适应很多。只看她蹲在那里，抱着拉网的绳子吐了又吐，却一声不吭，既不叫苦，也不问还有多远才可以到达。
　　她这种倔强的样子，倒真有点像振嵘。
　　好不容易熬到下船，她大约是第一次搭这样的渔船过海，脚踏实地之后，她的脚步仍旧打滑，就像是地面仍和海面一样在摇晃。码头上有盏灯，照见雨丝斜飞，不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更觉得仍旧像在船上一般。
　　孩子们提着风灯，由唯一的老师领着，守在码头上接他们。
　　那位孙老师年纪也不大，其实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见到他们分为腼腆，只是抢着要帮他们拿行李。
　　有个孩子怯怯叫了声：“小邵叔叔！”杜晓苏明显怔了一下，回头看他，他笑着答应了，还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杜晓苏似乎松了口气。一帮孩子都七嘴八舌叫起来，像一窝小鸟，马上热闹起来。几个小女孩叫杜晓苏：“晓苏姐姐！”有个大点的姑娘踮起脚来，想要替杜晓苏挣开一把伞，看着小姑娘那样吃力，雷宇峥把登山包背好，腾出手来，接过伞去：“我来吧。”
　　一路上杜晓苏都很沉默，邵振嵘出事后她一直是这样子，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她才有点活泼起来：“四面都是海，我们肯定不会走错路的，怎么下雨天还出来接我们？”孙老师还是很腼腆，说：“昨天接了电话，说你们要来，学生们就念叨了一天，一定要到码头上来等，我劝不住。再说你们大老远地来，我们当然应该出来接。”伞很小，雨下得大起来，小姑娘认真地说：“晓苏姐姐，你看小邵叔叔都淋湿了。”原来，他手里的伞是倾向她的。杜晓苏怔了一下，看他仍旧有大半个肩头被淋湿了，她大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迟疑了一下，伸出手机去挽住他的胳膊。
　　一帮小孩子都笑嘻嘻的，大约很乐于见到他们亲密的样子。
　　学校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不好走，蜿蜒向上，几乎是一步一滑。好不容易到了学生宿舍，所有的人几乎全淋湿了。所谓的学生宿舍只是一间稍大的屋子。搭着一条溜铺板，头顶悬着盏昏黄的灯泡。孙老平还是很腼腆地小：“我们有发电机……”话音未落，灯泡就灭了。
　　孩子们全笑起来，小孙老师在黑暗中显得很懊恼：“还笑。”
　　一帮孩子又哄笑起来，小孙老师说：“去年买的旧发电机，老师坏，坏了岛上又没人会修……”
　　雷宇峥打燃打火机，从登山包里把手电找出来，小孙老师也把蜡烛找着了，说：“我去灶间烧开水，孩子们还没洗呢，淋湿了很容易感冒。”
　　雷宇峥问：“发电机在哪儿？我去看看吧。”杜晓苏似乎有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说什么。
　　小孙老师引着他去看发电机。雷宇峥把外套脱了，然后掠起袖子，仔细检查：“毛病不大。”
　　因为小孙老师急着要去烧水，所以杜晓苏接过手电筒，替雷宇峥照着亮。他有很多年没有碰过机器了，上次还是在大学里的实验室。好在基本原理还没忘，电路也不复杂。因为手电的光柱照出去的角度十分有限，稍远一点又嫌不够亮，所以杜晓苏就蹲在他旁边，两个人几乎是头并着头，这样他才看得清机壳里的零件。离得太近，她的呼吸暖暖的，细细的，拂在他耳边，耳根无端端都发起热来。呼吸间有一点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夹在在机器的柴油气味里。他有点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因为柴油的味道很浓，应该什么都闻不到。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弄得一手油污，发电机终于重新轰鸣起来，屋子里灯泡亮了，孩子们也欢呼起来。
　　回到屋子里一帮孩子七嘴八舌：“小邵叔叔真能干！”
　　“小邵叔叔是医生！”
　　“会治病还会修发电机！”
　　“长大了我也要跟小邵叔叔一样！”
　　……
　　她也微笑着回过头来，电灯昏黄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双颊倒有一点晕红，仿佛是欢喜：“我去打水来给你洗手。”
　　没等他说什么，她已经跑去厨房了。
　　小孙老师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她舀了一瓢，兑成温水，给他洗手，然后又帮着小孙老师招呼孩子们洗澡。都是附近岛上渔民的孩子，集中到这个小岛上读书，因为大小岛屿隔海相望，很多学生一个月回不了两次家，从上课学习一直到吃喝拉撒睡，全是这位小孙老师照料。幸好孩子们非常懂事，自己拿脸盆来分了水，排队洗澡。
　　小孙老师把房间让出来给他们，自己去和学生们挤着睡，他笑得仍旧腼腆：“柴油涨价了，发电机只能发一会儿，早点休息吧。”
　　雷宇峥觉得很尴尬，幸好小孙老师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拎的两个开水瓶放在地下，挠了挠头就飞快地走了。
　　他把门关好，打开登山包，取出防潮垫和睡袋：“你睡床上吧。”
　　她看了看那张单人床，小孙老师一定特意收拾过，被褥都很干净，她说：“还是我睡地上吧。”虽然在山上，可毕竟是岛上，又还在下雨，地上十分潮湿。
　　他说：“没事，爬山的时候我还经常睡帐篷呢。”他把另一个睡袋给她，“你要不要？晚上会很冷。”
　　洗过脸和手脚，就躺到睡袋里去。雨声潇潇，小屋如舟，远远听得见海上的风浪声，屋内一灯如豆，毕竟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在这海上孤岛小屋里，倦意很快袭来。她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停，显然是睡着了。
　　过了没多久，灯泡里的钨丝微微闪了闪，昏黄的灯泡也熄掉了。
　　大约是那点柴油已经烧完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屋外的风声雨声海浪声，也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想抽一支烟。
　　屋子里漆黑一片，屋外也是漆黑一片，天地间只剩了哗哗的风雨声。她呼吸的声音很细微，但夹杂在一片嘈杂的雨声中，仍旧可以听见，像一只猫，或者别的什么小动物，不是打鼾，只是鼻息细细，睡得很香。而夜晚是这样安静，即使外面狂风横雨，屋子里的空气却似乎如琥珀般凝固，睡袋暖得几乎令人觉得烦躁。
　　终于还是起来，找着背包里的烟盒，打火机“咔嗒”的轻响，火苗腾起，点燃香烟的同事，却不经意划破岑寂的黑暗。微微摇动的光焰，漾出微黄的光晕，忽然照见她沉沉地睡着，乌黑的头发弯在枕畔，衬着她微侧的脸庞像是海上的明月，雪白皎洁得不可思议。
　　他把打火机熄掉，静静地把烟抽完。黑暗里看不到烟圈，但烟草的气息深入肺腑，带着微冽的甘苦。屋外雨声密集，似乎这大海中的小岛已经变成一叶小舟，在万顷波涛中跌宕起伏。
　　第二天雨仍没停，反而越下越大。杜晓苏很早就醒了，雷宇峥却已经起来了。她走到厨房去，小孙老师刚把火生着，于是她自告奋勇帮忙煮早饭。收音机正在播天气预报，台风正在向南转移，幸好台风中心离小岛非常远，这里只受一点外围风力的影响。
　　孩子们都在屋檐下刷牙洗脸，早饭是稀饭和面拖鱼，杜晓苏把鱼炸糊了，可是孩子们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小孙老师吃着焦糊的面拖鱼也笑呵呵。倒是杜晓苏觉得挺不好意思，把外面炸焦的面都拆了下来：“只吃鱼吧，炸糊的吃了对身体不好。”
　　吃过早餐后，她把带来的文具、课外书都拿出来，孩子们一阵欢呼，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
　　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猛，小孙老师怕台风会转移过来，拿了锤子、钉子、木板，冒着雨去加固教室所有的门窗。雷宇峥本来在给他帮忙，看见杜晓苏弯腰想去抱木板，走过来推开她：“这种事不是女人做的。”
　　他抱了木板就走过去，跟小孙老师一起，冒着风雨在窗外，一边锤一边钉，大半天工夫才弄完。
　　这么一来，两个人都湿透了，湿衣服贴在身上，被海风一吹，冷得侵骨。杜晓苏不会用大灶，还是小孙老师生了火，她手忙脚乱煎了一锅姜汤，小孙老师倒没说什么，雷宇峥皱着眉头喝下去。她不常下厨，所以很心虚地看着他：“姜汤辣吗？”
　　姜汤当然会有点辣，不过比早上煎糊的鱼要好多了。
　　做午饭的时候看她笨手笨脚，他实在忍不住了：“围裙给我，你出去吧。”
　　她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说，默默解下围裙递给他。
　　小孙老师在灶间烧火，杜晓苏在旁边打杂，递盘子递碗什么的。结果雷宇峥一共做四个菜，四个菜全是鱼，孩子们把饭盆吃了个底朝天，都嚷嚷说小邵叔叔做饭真好吃，连做鱼都做得这么好吃。
　　杜晓苏也挺得意：“小邵叔叔最能干了，做饭也特别好吃，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小姑娘也笑了：“晓苏姐姐你不会做饭啊？”
　　杜晓苏蹲下来，笑盈盈地对她说：“晓苏姐姐还有好多不会的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学习，等你们读了大学，读了硕士、博士，就比晓苏姐姐知道更多事，比晓苏姐姐更能干，到时候就轮到你们来教我了。”
　　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乱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l，不如叫排骨吧。”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湿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杜小姐也和一点吧，这酒治风湿的，岛上湿气重。”小孙老师酡红的脸，笑得仍旧有几分腼腆，“这次你们来，没招待好你们，真是辛苦你们了。我和孩子们，祝你们白头偕老。”
　　最后把一瓶烧酒喝完，发电机也停了。
　　小孙老师打着手电，去宿舍照顾孩子们睡觉。杜晓苏躺在床上，起先还隐约听见小孙老师在隔壁和没睡着的孩子说话，后来大约都睡着了，没了声音。
　　屋子里点着一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
　　雷宇峥仍旧睡在地上，闭着眼睛，她不太肯定他是不是睡着了，所以很小声地叫他：“喂……”
　　他睁开眼睛看了看她。
　　“对不起。”
　　他把眼睛又闭上了。
　　她说：“谢谢你，这两天让孩子们这么高兴。”
　　他有点不耐烦，翻了个身：“你放心，下次不会了。”
　　“我知道我错了，以前总是怨天尤人，还自以为很坚强，振嵘走了之后……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懦弱。我觉得不公平，怎么可以那样让振嵘走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跟他说……我也恨过自己，如果我不说分手的事情，也许振嵘不会去灾区。可是现在我知道了，即使没有我，振嵘他一定也会去灾区。因为他那样善良，所以他一定会去救人的。如果真的要怪，只能怪我自己没有福气。”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就像小孙老师，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他一个人在岛上，教着这么几个学生，就连打点儿淡水，都要走那么崎岖的山路。要教书，要照顾学生生活，却连一声抱怨都没有……和小孙老师比起来，和振嵘比起来，我真是太自私，太狭隘了……”

第十五章
　　外边的天晴了，透过横七竖八的钉在窗子上的木板的缝隙，看到有星星，在黑丝绒般的天幕上露出来。
　　海上的星星很大，很亮，像是一颗颗眼睛，温柔地俯瞰着她。
　　会不会有一颗星星，是邵振嵘？
　　她慢慢地阖上眼睛：“谢谢你陪我来岛上。”
　　过了很久很久她都没有再说话，他终于转过头来，她已经睡着了，蜡烛已经燃到了最后，微弱的烛光摇了摇，终于熄灭了。
　　短暂的黑暗后，渐渐可以看清窗子里漏进来的疏疏星光。远处传来阵阵涛声，是大海拍打着山脚的沙滩。
　　她似乎总是可以很快睡着，没有心机，就像条小溪，虽然蜿蜒曲折，在山石间若隐若现，但实际上却是清澈见底，让人一眼可以看穿。
　　跟孩子们告别的时候，难分难舍，渔船驶出了很远很远，还看到码头上伫立的那一排身影，隔得太远了，只能看见一个一个的小黑点，可是留在视线里，永远地停留在视线里了。
　　早上收拾行李的时候，学生们十分舍不得他们走，有两个小姑娘还掉了眼泪，她也十分难过。
　　以后她再也不会来了，再过几年，孩子们就会长大了，会读中学了，会更懂事了，会离开小岛，会读大学……也许孩子们会记得她，也许孩子们终究会忘记她。可是以后，只得是她一个人，她再也不会到这里了。因为她和振嵘，已经来过了，而她一个人，再不会有以后了。海水滔滔的从视线里擦过，哗哗的浪花在船尾溅起，有几点海水溅到她脸上，海与天这样辽阔，这样无边无际，船在海中，渺小得如同芥子。千百年以来，不知大海看过了多少悲欢离合，见过了多少世事变迁。时光也会过得飞快吧，从今以后，她一个人的时光。
　　海风太大，小船在海浪中起起伏伏。雷宇峥站在那里，看她一动不动蹲在船舷边，估计早上吃的东西又已经全吐光了，但她仍旧没有吭一声，就像来的时候一样，沉默而倔强的神色。
　　他们赶到机场，搭最晚一班航班回去。因为天色已晚，偌大的航站楼里灯光通明，只有寥寥几个乘客坐在候机厅里，等待登机。
　　虽然一整天舟车劳顿，但她只是很沉默地坐在那里，就像一个安静的洋娃娃。
　　他终于拿了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她，说：“有什么事可以打这个电话。”
　　其实他想说的是可以把房子还给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了。
　　她接过了名片：“谢谢。”
　　他没有再说话。
　　“振嵘不在了。”她垂下眼帘去，“我以后不会再给你添麻烦的。”
　　杜晓苏回来以后，邹思琦觉得很奇怪，因为从岛上回来后，她似乎重新开朗起来。甚至偶尔会露出笑容，提到邵振嵘的时候，也十分平静，不再像过去，总是那样脆弱得不堪一击。只有杜晓苏自己知道，岛上的那几天，就像是偷来的时光。小小的孤岛，就如同世外桃源，唯有孩子们清澈的眼神。他们天真，却懂事，努力生活，努力学习，就连小孙老师，都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坚强。在这世上，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振嵘希望，因为爱她的父母希望，因为爱她的人希望。
　　所以，她鼓起勇气去上班。
　　还是有个别同事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但她不再气气馁，也不再留意关于自己的流言蜚语，她认真地工作，全力以赴，不再任何沮丧与分心，几个星期后就有明显的效果，这样的状况和态度，立刻赢得大部分同事的重新信任，毕竟业绩证明了一切。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把钥匙重新快递给了她，拿到钥匙的时候，她几乎连喜悦都已经没有了。得而复失，失而又得，可是不管怎么样，她还是很庆幸，可以拿回自己与振嵘的这套房子。
　　比较意外的是过了几天，总经理室突然通知她晚上和市场部的同事一起，陪项总去一个商业宴请。到了之后才知道，是宇天地产的高副总代表宇天地产宴请项总。吃饭到一半，雷宇峥忽然由服务生引着，推门进来。席间的人自然全站了起来，雷宇峥与老总一边握手，一边道歉：“刚下飞机，晚点了，实在是抱歉。”
　　项总是东北人，为人特别豪爽，握着雷宇峥的手直摇：“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
　　喝的是泸州老窖，总过不过七八个人，很快喝下去四瓶国窖1573，于是席间热闹起来，几位老板互相开着玩笑，气氛也轻松了许多。杜晓苏本来只顾埋头吃菜，忽然被项总点名：“晓苏，代表咱们公司敬雷先生一杯吧。”
　　她有两秒钟的意外，然后就顺从地端起酒杯。已经喝了那样多的酒，雷宇峥脸上丝毫看不出半分醉意，却笑着说：“不行不行，这个太欺负人了。哪有喝到一半，突然叫个小姑娘出来？不兴这样的啊，照这个喝法，我今天得躺着回去了。”
　　“我扛你回去。”项总兴致勃勃，把他手里的酒杯硬夺过来，“咱们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交情了吧，我知道你的量。来来，晓苏，满上，给雷先生斟满了。咱们东北的姑娘，雷先生无论如何，得给点面子。”
　　这样的应酬总归是难免。杜晓苏还是第一次见着这样的雷宇峥，或许刚从机场出来，头发略有一丝凌乱，灰色的衬衣解开了扣子，整个人半倚半靠在椅背上，跟他平时一丝不苟的样子大相径庭，有一种公子哥特有的懒洋洋的放荡不羁。他修长的手指拦住了杯口：“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这是不公平。”他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要不杜小姐也喝一杯，她喝一杯我喝一杯。”
　　项总本来对他与杜晓苏的关系很是猜度，因为当初杜晓苏进博远设计，就是上边一位老友给他打的电话，挑明是雷家的关系，所以他还特意嘱咐过人力资源日常多关照一下。这次带杜晓苏来跟宇天谈合同，也是想顺便攀个人情。但他一直没想过这事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子，所以酒席上半开玩笑地让小苏出来敬酒，没料到雷宇峥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没有半分怜香惜玉之心。
　　正有点尴尬的时候，杜晓苏已经给自己斟了满
　　满一杯酒，端起来说：“雷先生，我先干为敬。”不待众人反应过来，她已经一仰脖子，咕嘟咕嘟全喝下去了。
　　那是六十度的烈性酒，满满一大玻璃杯，席间人全怔住了，过了几秒钟才轰然叫好。雷宇峥看不出什么表情，项总心里倒觉得这两人关系真有点异样，正在琢磨，见杜晓苏从服务员手中接过酒瓶，又替雷宇峥斟上：“谢谢雷先生。”
　　雷宇峥也是一口气喝干，项总领头拍手叫好，雷宇峥倒似笑非笑：“杜小姐也得跟项总喝一杯，这样才公平。”
　　这下轮到项总不干了：“这不是为难人家小姑娘吗？不行不行，咱们喝咱们的……”
　　雷宇峥把酒杯往桌上一搁，只说了两个字：“斟满！”
　　杜晓苏知道虽然是宇天请客，但实质上公司这边是有求于宇天，谁让宇天是甲方。她端起杯子来，一口气没喝完，倒呛住了，捂着嘴咳了两声，仍是勉力喝完。一旁的高副总看不过去，替她解围：“哎，今天就杜小姐一个女孩子，要是把她喝醉了，那岂不是太没风度了。咱们喝咱们的，杜小姐还是喝果汁吧。”
　　雷宇峥没有说话，其实杜晓苏已经觉得头晕脑胀，她的酒量一般，那两杯烈酒喝得又急，此时觉得嗓子里像要冒火一样，火辣辣的。恰好此时杏汁官燕上来了，她本来吃不惯燕窝，但从口中到胃中全是火辣辣的感觉，总得吃点东西压一压。拿着勺子觉得自己手都在发抖，还好没有弄洒。
　　最后一席人又喝了两瓶酒，才算是酒阑人散。项总满面红光，说话已经不太利索，高副总也喝得颇有几分醉意了，杜晓苏迷迷糊糊，还记得要帮衬老总谈合同――可是她连走路都有点不稳，她拼命地想要尽量让自己清醒一点，但天跟地都在摇摇晃晃，最后她终于被人塞到车里去，观赏车门“嘭”的一响，四周安静下来。
　　车走得很平稳，其实喝醉后并不难受，只是觉得口渴。真皮座椅有淡淡的皮革膻味，她回身抱住他，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很熟悉很亲切的味道，一颗心终于放下来，像无数次在梦中那样，她知道那是邵振嵘，她又梦到他了。
　　雷宇峥有点费劲地想要弄开她的手。博远的人都走了，尤其是项总，丢下句：“杜小姐就交给你啦。”挥挥手就上车扬长而去。而这女人就像那只流浪猫似的，睁着雾蒙蒙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站在路灯下。
　　不等他发话，他的司机已经一声不吭，就把这只流浪猫塞进了后座。
　　他狠狠地瞪了司机一眼，可惜司机没看到，只顾着关上车门，然后进前面驾驶座，启动车子。
　　算了，不过送她回家一次，看在振嵘的面子上。
　　但不过一会儿工夫她整个身子就斜过来，不由分说窝进他怀里，真的像只灵巧的猫儿一样，很自动地找到一个舒服的位置，呼吸轻浅，沉沉睡去。
　　他整个人差点儿石化。
　　他想推开她，但她就像是橡皮糖，或者口香糖，黏腻着就是不动。到后来他只要推她她就抱得更紧，活脱脱一条八爪章鱼。
　　“杜晓苏！”他拍着她的脸，“你住哪儿？”
　　她不应声，“唔”了一下，下巴在他胸口磨蹭了两下，头一歪又睡着了。
　　没本事还在席间那样喝。
　　车到了别墅大门前，司机替他们打开车门，他又用力拍了拍她的脸颊：“喂！”
　　她没任何反应。
　　算了，把她扔车上睡一夜得了。只是她抱着他的腰，她不动，他也下不了车。
　　“杜晓苏！”他又叫了她一声，仍旧没反应。
　　他伸手掐她的虎口，她疼得“嗯”了一声，终于睁开眼睛，长而微卷的睫毛，仿佛蝴蝶的翼，微微颤动着。
　　“司机送你回去。”他终于拉开她的一条胳膊，“我要下车了。”
　　她的脸半扬着，白皙的肌肤在车顶灯下近乎半透明，似乎有点像冰做的，呵口气都会化。她傻乎乎地笑着，仿佛没听明白他的话，她凑过来，把另一条胳膊重新围上来，仿佛孩子般娇嗔：“你长胖了。”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他的脸颊，“这儿！”然后是下巴，“还有这儿！”
　　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脸一扬就吻住他。她呼吸里有浓重的酒气，滚烫的唇仿佛一条鱼，在他嘴唇上滑来滑去，不不，那是她的舌头。他本能地想要推开她，她却收紧了手臂，唇上更用力地吸吮，他想要说什么，可是一张口她的小舌头就趁机溜进去，把他所有的声音都堵住了。她的脸烫得吓人，嘴唇也烫得吓人，整个人就像一团火，狠狠地包围住他。他有点狼狈地用力挣扎，终于把她甩开了。
　　司机早就不知去向，花园里只听得到秋虫唧唧，不远处有一盏路灯，照进车里来。其实车顶有灯，照着她的脸，双颊通红，她半伏在车椅背上，醉眼迷离。
　　“邵振嵘，”她的声音很低，喃喃的，仿佛怕惊醒自己，“我真的很想你。”
　　他怔在了那里，她慢慢地阖上眼睛，睡着了。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情节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一路上他只是很沉默地开车。
　　她租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佳，所以老远她就说：“把我放路边就行，那边不好停车。”雷宇峥还没进发球区，老远已经见着几个熟悉的身影。他们见着他纷纷打招呼：“哟，今天怎么迟到了？”
　　“堵车。”雷宇峥敷衍了一句，“怎么都不玩？”
　　“这部等你来开球吗？”有人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笑嘻嘻地问：“少扯了，那妞儿呢？”
　　旁边立马有人起哄：“你就招了吧，上官都说了，今天在大马路上碰到你，车上还有一个绝代佳人！”
　　“你们听上官瞎扯。”雷宇峥不悦地戴上手套，“你们要真信他的，股票都该涨到８０００点了，还不赶紧电话交易员建仓。”
　　上官博尧自己倒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并不懊恼，反而十分坦然：“行了，你们就使劲埋汰我吧，我就不信涨不起来。”
　　“他运气多好啊。”一直没开腔的叶慎宽慢条斯理地说，“人家坐庄是加印花税，他一坐庄，是降印花税。”
　　“不谈股票行不行？”雷宇峥有点不耐烦。
　　上官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你今天火气怎么这样大？还说要让我输十杆八杆，我看你输定了。”
　　“是吗？”雷宇峥微笑，“咱们走着瞧。”
　　结果刚过第二洞，上官就已经输了四杆，他自己倒不着急，笑眯眯地把玩着球杆，问雷宇峥：“咱们赌一把怎么样？”
　　近午的阳光已经颇有几分刺眼，雷宇峥在太阳镜后眯起眼睛：“赌多大？”
　　“赌钱多俗啊！”上官兴致勃勃，“咱们赌点有意思的，你要赢了，我请大家吃饭，我要是赢了，你就把车上那妞的名字电话都告诉我。”
　　雷宇峥瞬间冷脸：“你什么意思？”
　　叶慎宽看着不对，于是叫了一声“上官”，开着玩笑：“你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似的？不就是雷二开车带着个姑娘，你不知道他平常就爱带漂亮姑娘上街溜车吗，至于吗？”上官倒不怕雷宇峥生气，偏偏要说：“那可不一样，你知道我在哪儿遇上他的？芳甸路！刚过世纪公园，就瞧见他的车了。嘿！你想想大清早七点多，明显刚从他那豪宅里头出来，他那豪宅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来就没女人踏进去过。平常就是哥几个去喝喝酒，吃吃肉，吹吹牛。还是你给改的名字，叫啥来着，哦，光棍堂，咱们几个光棍，正好凑一堂。”
　　“谁说的？”叶慎宽从球童手中接过球杆，一边试了试击球的姿势，一边说，“你们是光棍我可不是啊，我是有家有室有老婆的人。”
　　“得了，知道你有娇妻爱子。”上官的口气却是不屑一顾，“咱们这些光棍可怜，不许过个嘴瘾吗？”
　　叶慎宽道：“你也不怕报应，我就等着你小子栽了，看你再嘴硬！”说完一杆击出，小白球远远飞出去，最后却不偏不倚落到了沙坑里，他懊恼地把球杆交给球童，上官倒乐了：“再接再厉！”
　　他们就在俱乐部会所吃了午饭，上官本来提议打牌，但叶慎宽临时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于是也就散了。上官博尧住在浦西，过了江后就遇上堵车，只得夹在车流里慢慢向前，好不容易下了辅路，结果堵得更厉害了。正百无聊赖张望人行道上的美女，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影，长头发大眼睛，长相十分甜美，倒像在哪里见过。定睛一看，分明就是今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见她双手都提着超市的购物袋，连忙按下车窗叫她：“喂！”
　　杜晓苏低着头走路，根本就没留意，他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朝这边看了一眼，只见他把车门推开一半，笑嘻嘻冲她招手：“快上来！”
　　她看了看四周，他笑得更灿烂了：“不认识我乐？早上‘呜――’那个……”他学引擎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晓苏见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才算想起来，他就是早上和雷宇峥飙车的那个人。
　　“快上车啊！不然探头拍到了！”他一径催她，“快点快点！你提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
　　他板着脸：“你怀疑我是坏人？”
　　这世上哪有开着奥迪R8的坏人，顶多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公子哥罢了。
　　她还在犹豫不决，他又拼命催：“快点快点，前面有交警！快！”
　　她被催得七晕八素，只好迅速地拉开车门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就真的看到交警从前面走过去，他甚是满意她的动作敏捷，夸她：“真不错，差一点就看到了。”
　　其实早晨那会儿他跟雷宇峥都有超速，探头估计早拍了十次八次了。
　　她笑了笑，系好安全带。只是这样堵法，车速跟步行差不多。
　　虽然堵车，可他也没闲着：“我是上官博尧，剥削多才的那个博，‘鸟生鱼汤’的那个尧。你叫什么？”
　　“杜晓苏。”
　　“这名字真不错，好听。“他还油腔滑调开玩笑似的，”雷二这小子，每次找的女朋友名字都特好听。”
　　“不是。”她的表情十分平静，“我不是他女朋友。”
　　他似乎很意外，看了她一眼，才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家都巴不得别人误会是他女朋友，就你急着撇清。”
　　杜晓苏默不作声。
　　“不过也好。”他忽然冲她笑了笑，“既然不是他女朋友，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
　　杜晓苏有点反应不过来，黝黑的大眼睛里满是错愕，上官却自顾自说下去：“你看，我长得不错吧，起码比起雷二帅，对不对？论到钱，别看他比我忙，可我也不见得比他穷啊。再说他多没情调的一个人，成天只知道装酷，跟他在一块儿你会闷死的……”这下杜晓苏真明白了，这真是个闲的无聊的公子哥，于是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谢谢你。”
　　上官横了她一眼，说：“别撒谎了，你要真有男朋友，怎么会周末的时候独自去超市，还提着两个大袋子。就算你真有男朋友，从这点来看，他就不及格，赶紧把他忘了！”杜晓苏有点心酸，低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自欺欺人扭过头去看车窗外。车走得慢，人行道上人很多，人人都是步履匆匆，潮水般涌动的街头，可是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没有。
　　“撒谎不是好习惯。”上官笑嘻嘻，“就这样吧，当我的女朋友好了。”
　　“我确实有男朋友。”她终于转过脸来，眼睛微微有点发红，“我没有骗你，他的名字叫邵振嵘。”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过了好久他才说：“对不起。”
　　“没什么。”杜晓苏小声地说。按了购物袋里冒出来的长面包，她的眼睫毛很长，弯弯的像小扇子，垂下去显得更长，仿佛雾蒙蒙的隔着一层什么。车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不再嘻嘻哈哈地跟她开玩笑，而她微微咬着下唇，紧紧抱着超市的购物袋。过了好久之后，她才说：“我，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
　　“没事。”他径直将车开过去，大咧咧就停在禁停标志旁，问她，“是这里吗？”
　　她点点头，刚推开车门，他已经下车了，抢先拿过她的两个大袋子：“我送你上去！”“不用了！”他坚持：“我送你！”
　　他还拿着她的东西，她总不好跟他去硬抢，只好侧身在前面引路。搭电梯上了楼，穿过走廊到了门前，她说：“谢谢，我到了。’
　　“我帮你提进去。”他皱着眉头看着透明的购物袋，“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罐头、面包，你成天就吃这个啊？”
　　“要上班，有时候来不及做饭。”她有点局促不安，可他跟尊铁塔似的堵在门边，她只好开门让他进去，幸好大白天的，这么一位客人，还不算别扭。
　　她先给他到了杯茶，然后把那两大袋东西放到冰箱去。他捧着茶杯跑到厨房里来，问她：“你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租的。”“西晒啊。”他一脑门子的汗，“你这整面墙都是烫的，不热吗？”
　　今天气温太高，其实她一进门就开了空调，只不过温度还没降下去。她有点歉疚，手忙脚乱拿了遥控器，把温度又往下面调。
　　空调还在“滴滴”地响，突然听到他说：“我给你找套房子吧。”马上又补上一句，“别误会，我有个朋友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他手头一定有合适的，还可以比市面便宜一点，你付租金给人家就行了。”
　　她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占这样的便宜，连忙摇头：“不用了，我住这里挺好的。我有套房子，振嵘留给我的……不过没有装修……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了。”
　　上官说：“那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当赔罪。”
　　其实他又没得罪她，她只好说晚上已经约了人，她倒有笑了：“说谎真不是好习惯。我中午没吃饱，已经饿了。别客套了，行不行？虽然咱们才刚认识，可是雷二的弟弟，就跟我的弟弟一样，走吧，就是吃顿饭。”
　　这样含蓄地提到振嵘，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可怜，她不需要人家的怜悯。他大约自悔失言：“你看，我饿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请你吃烤肉吧，省得我一个人吃饭怪无聊的。”
　　虽然是油腔滑调的公子哥，可是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倒让人不好拒绝。两个人下了楼，却正好看到交警指挥着拖车，正把他那部拉风的R8车头吊起来。
　　“喂喂！”他急忙冲过去，“警察同志，等一下！请等一下！”
　　交警打量了他一眼：“你是车主？”指了指硕大的禁停标志，“你认识这是什么吗？”
　　他满头大汗：“同志，是这样的，您听我说。我跟女朋友吵架了，她下车就走了，我只好把车撂这儿去追她，好不容易把她哄得回心转意，您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回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杜晓苏，“您看看，您要把车拖走了，她一生气，又得跟我吵，我跟她还打算明天去拿结婚证，这下全黄了。您做做好事，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警察半信半疑地看了杜晓苏一眼，又看了一脸诚恳的上官一眼，再看了看那部R8，终于取出罚单来，低头往上抄车牌：“自己去银行交两百罚款，车就不拖了。”

第十六章
　　“谢谢，谢谢。”上官接过罚单，似乎发自肺腑地感叹，“您真是一个好人！”
　　警察指挥拖车把车放下来，又教训上官：“就算跟女朋友急了，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啊。”
　　“是、是。”
　　“还有小姑娘。”警察转过脸去，又教训杜晓苏，“大马路上闹什么脾气，危险得来！”
　　“就是！”上官冲杜晓苏眨了眨眼睛，“走吧，咱吃烤肉去。”
　　上了车杜晓苏才说：“你撒起慌来真是顺溜。”
　　“开玩笑，我是上市公司董事。”他的表情很严肃很正经，“什么叫上市公司你知道吗？就是撒起弥天大谎来还面不改色那种。”
　　杜晓苏终于忍不住“噗”地笑了。
　　上官夸她：“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你就应该多笑笑。”
　　她有点怅然地又笑了笑。
　　本来以为他会带自己去那汇总热闹非凡的巴西餐厅，谁知道他带她跑到另一个区去，找着一间小小的馆子：“告诉你，本市最好吃的烤肉，就在这儿。”
　　没想到他这种公子哥还能找着这种吃饭的地方。地方狭小，桌子上还带着油腻，店里有着烟熏火燎的气息，服务员对他们爱理不理，可是烤肉好吃得不得了，他吃得满嘴油光，问她：“好吃吧？”
　　她嘴里都是肉，点点头。
　　他很满意她的吃相：“这就对了，吃饱了就会开心点。”
　　她喝了口果汁，说：“我没有不开心。”
　　“看看你，又撒谎。”他随口说：“你眼睛里全是伤心。”
　　她怔了一下，才笑：“没想你除了说谎顺溜，文艺腔也挺顺溜的。”
　　“其实我是本年度最值得交往的文艺男青年。”他举起杯来，仿佛无限谦逊彬彬有礼，“谢谢。”
　　没想到就此和上官认识了。他很闲，又很聒噪，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天找不到人吃饭，尤其是周末，总是打电话给她：“出来吃饭吧，吃友。”
　　于是她觉得挺奇怪的：“你不用忙生意？你们这些公子哥，应酬不都挺多的吗？”
　　“我是二世祖，说明叫二世祖你知道吗？就是光花钱不挣钱那种，除了吃喝玩乐，啥事也不用干。”
　　她问他：“你们家老爷子也不管你？”
　　“他忙着呢，哪有功夫管我。”
　　“那你不用继承家业什么的？”
　　“有我大哥在，哪轮得到我继承家业啊，再说我跟他不是一个妈生的。嗨，这事可不是一句两句讲得清，就不告诉你了。”
　　没想到如此快活的上官还有这样复杂的家世，她不由得想起TVB的豪门恩怨戏码，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于是很知趣的再不多问。
　　这天他们吃的是徽州菜，整间餐厅就是一座徽州老祠堂，从徽州当地一砖一瓦拆运过来，之后再重新一一复位，木雕石刻都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真正的古风古韵，百年旧物，身在其间已经是一种享受，难得是菜也非常好吃。
　　只是没想到会遇上林向远和蒋繁绿。
　　杜晓苏远远看到蒋繁绿那妆容精致的脸就变了神色，偏偏蒋繁绿也看到了他们，竟然同林向远说了句什么，林向远朝他们看了一眼，有点无奈的样子，但还是起身，陪着蒋繁绿走过来。
　　这么庞大的城市，数以千万的人口，为什么总是要遇见双方都最不愿遇见的人？
　　杜晓苏拿勺子拨着碗里的鱼汤，有点恹恹地想。
　　结果蒋繁绿走过来之后，只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满脸笑容地跟上官打招呼：“小叔叔。”
　　她错愕地抬头看着上官，上官似乎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在外人面前他从来是这副漫不经心的派头：“你们来吃饭？”
　　“是。”蒋繁绿倒像是真见了长辈，有点毕恭毕敬的样子，杜晓苏倒觉得自己真没见过世面了。
　　他不向蒋繁绿介绍杜晓苏，也不向杜晓苏介绍蒋繁绿两口子，只对蒋繁绿说：“那吃饭去吧，不用管我。”
　　倒是林向远，还看了晓苏一眼，杜晓苏只管吃自己的，根本不理会他们。
　　等他们走开，上官才说：“我一远房侄女和她丈夫。”
　　她情绪压根没任何变化：“你还有这么大的侄女？”
　　他却有点悻悻：“我爹一把年了才生我，我们家亲戚又多，那些远远的近的，何止侄女，连侄孙子都有了。”
　　杜晓苏压根没把这次偶遇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过了几天，林向远竟然会给她打电话。
　　打到她的手机上，约她出来见面。
　　她推辞，可是林向远坚持：“要不你定地方吧，我只是有几句话告诉你，说完就走，不会耽搁你很久。”
　　她觉得啼笑皆非：“林副总，有什么话电话里说九可以了。”
　　他挺了几秒钟，才说：“晓苏，对不起，我很抱歉。”
　　她觉得厌烦，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总是在事后道歉，却不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去承担。
　　年少时果然是见识浅薄。
　　她说：“如果是为上次的事，不必了。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要帮助我，只不过令你太太有所误会，应该是我抱歉才对。”
　　他似乎叹了口气，却说：“晓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你一个人孤身在这里，一定照顾好自己。”
　　她说：“谢谢。”总觉得他打电话来，不止是为这几句话。果然，他说：“晓苏，你知道上官博尧的底细吗？”
　　果然。
　　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迷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迷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挺了挺胸，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迷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酒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
　　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毛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满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色。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日想起光阴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第十七章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但赵妈妈回来后，他又变了副模样，待她很有礼貌，似乎跟赵妈妈一样没拿她当外人，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赵妈妈把炖的老母鸡的一只大腿夹给他，另一只夹给了晓苏：“你们两个都多吃点，成天忙啊忙啊，饭也不好好吃。”
　　他似乎想逗赵妈妈开心，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鸡腿啃完了，还问：“还有吗？我可以一起收拾。”
　　“贫得你！”赵妈妈亲昵地拿筷头轻轻戳了他一下，“这么多年也不见你带个姑娘回来给我瞧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棍呢？”
　　雷宇峥说：“您怎么跟我妈一样，见着我就念叨呢？”
　　赵妈妈笑了：“你也知道啊，快点找个好姑娘，让我和你妈妈都放心。”
　　雷宇峥笑着哄赵妈妈：“您别急了，回头我找一特漂亮贤惠的，保管您满意。”
　　赵妈妈说：“你这话都说了几年了，也没见你有什么真动静，去年在这儿吃饭你就说了一次……”想起上次雷宇峥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邵振嵘带晓苏回来的那次，只见着晓苏低头用筷子拨着米，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晓苏知道她是想起了邵振嵘，心里难过，她心中更难受，可是却不能显露出来，只作是欢欢喜喜，吃饭这顿饭。
　　赵妈妈听说她是来出差，同事订好了酒店，稍稍觉得放心：“让你二哥送你回去。”
　　送她出门的时候，赵妈妈仍旧一直握着她的手，最后，还轻轻地在她手上拍了拍：“振嵘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隔着车窗，她一直笑着，跟赵妈妈握手道别。赵妈妈站在院子门口，含笑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振嵘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所以赵妈妈才将她也是如己出。
　　知道车出了胡同口，赵妈妈的身影再看不到了，她才哭出声来。
　　她已经觉得自己再也哭不出来了，连眼泪都早已经流尽了，可是终究是忍不住。
　　她根本就不敢回家去，更不敢见父母。因为父母一直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世上她爱的那个人不在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幸福？
　　她哭得难以自抑，眼泪涌出眼眶，毫无阻碍地顺着脸颊流下去。透过模糊的泪眼，路灯一盏一盏从眼前掠过，一颗颗都像流星。她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去，就像是流星，曾经那样璀璨，曾经那样美丽，她却没有了邵振嵘。
　　她一步步找回来，可是那些曾经的快乐，已经再也不见了。
　　再难再苦，只得她自己一个人。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车子停下来，停在红灯前，他递了一块手帕给她。
　　她接过去，按在脸上，断续地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今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身边时谁，她只需要倾诉，哽咽着，固执地说下去：“我今天二十四岁，你相信吗？他说过，今年我的生日，我们就结婚……去年的镜头，我还是全天下最幸福的日……”她把那些过去的美好，如同记忆里的珍珠，一颗颗拾起来，却没有办法，重新串成一串。她讲得颠三倒四，因为太美好，她都已经快记不得自己还曾有过那样的幸福，和他在一起，每件事，每一天。他曾那样爱过她，他曾那样待过她，她曾经以为，那会是一辈子。
　　可是她的一辈子，到了二十岁之前，就止步不前。
　　太多太美好的东西，她说不下去，只能断断续续地诉说，然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哭了一遍又一遍，手帕湿透了，他又把后座的纸巾盒拿过来给她。她抱着纸巾盒，喃喃地讲述，那些过往。那些邵振嵘为她做的事，那些邵振嵘对她的好，说到一半她总是哽咽，其实不需要，不需要告诉别人，她自己知道就好，那是她的邵振嵘，独一无二的邵振嵘。
　　最后她哭得累了，抱着纸巾盒睡着了。
　　雷宇峥不知道她住哪家酒店，她哭得精疲力竭，终于睡着了，而眼睫毛还是湿的，带着温润的泪意。他想，自己总不能又把她弄回家去。可是如果把她叫醒，难保她不会再哭。他从来没见过人有这么多的眼泪，没完没了，她哭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一直哭一直哭，哭到他觉得连自己车上的座椅都要被她的眼泪浸湿了。
　　他在四环路上兜着圈子，夜深人静，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或者怎么办，于是就一直朝前开，只有红绿灯还寂寞地闪烁着。车内似乎安静得可以听到她的呼吸，每一次转弯，他总可以听到转向灯“嗒嗒”地轻响，就像有日在那里，嘀嘀嗒嗒地掉着眼泪。
　　最后他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
　　幸好身上还有烟，于是背过身避着风点燃。
　　这城市已经沉沉睡去，从高架桥上望下去，四周的楼宇为由稀疏的一星两星灯光。全世界的人都睡者了，连哭泣的那个日，都已经睡着了。
　　他站在护栏前，指尖明灭的红星璀璨，仿佛让日奇异地镇定下来。身后有呼啸的车声，隐约似轻雷，却遥远得似另一个世界。
　　不可触摸，仿佛要不可及。
　　凌晨三点多杜晓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抱着纸巾盒靠在车窗上，睡得头颈发硬。而车闪着双尾灯，停在空阔的高架桥上。
　　她有点发怔。车门终于被打开，他带着清冽的深秋寒风，与陌生的烟草气息。
　　他根本没看她，只问：“你住哪个酒店？”
　　其实出了机场她就去找那个小小四合院了，根本就没订酒店，她小声说：“随便送我去一家就行了。”
　　他终于看了她一眼：“那你的行李呢？”
　　她木然地摇了摇头，除了随身的小包，她也没带行李来。
　　美国多久他们就下了辅路，走了一阵子，驶进一片公寓区，最后他把车停下，很简单地说：“下车。”
　　她抱着纸巾盒跟着他下了车，他在大厅外按了密码，带她进入公寓，直接搭电梯上楼。
　　房子大门似乎是指纹锁，扫描很快，两秒钟就听到“嗒”一响，锁头转动，然后门就开了，玄关的灯也自动亮了。走进去看到客厅很宽敞，只是地毯上乱七八糟，扔了一堆杂志。
　　她撅得精疲力竭，只听他说：“左手第二间是客房，里面有浴室。”
　　她抱着纸巾盒，像梦游一样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他消失了半分钟，中心出现的时候拿着一堆东西，是新的毛巾和新的T恤：“凑合用一下吧。”
　　她实在是很困了，道了谢就接过去。
　　她进了浴室才想起来放下纸巾盒，草草洗了个澡，就躺倒床上去。
　　床很舒服，被褥轻暖，几乎是一秒钟后，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很沉，若不是电话铃声，她大约不会被吵醒，她睡得迷迷糊糊，反应过来是电话。神智还不甚清醒，手指已经抓到听筒：“喂……你好……”
　　电话那头明显怔了一下，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家里，这也不是自己的座机。有几秒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犹豫只是一霎那的事，她当机立断把电话挂掉了。
　　令人奇怪的是铃声没有再次响起，或者那人没有试着再打来。
　　她已经彻底地清醒过来，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用力甩了一下头，仿佛这样可以令自己清醒一些。但总觉得不好意思，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怔，终于下床去洗漱，然后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雷宇峥站在客厅窗前吸烟。
　　落地窗本来是朝东，早晨光线明亮，他的整个日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光边。听到她出来，他没有动，只是向身边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
　　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灭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迷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急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粗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荫道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日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得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潮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显得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长长迷宫似的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漠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根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菱角的势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捡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作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狼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是，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湿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手过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满满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流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画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吸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句空蜕。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智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无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恨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

第十八章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薄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恨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迟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
　　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中心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来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活血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这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割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灭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偷来看了看她。她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
　　她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肉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寂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再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满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落落的时候，再把这个贺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贺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第十九章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挺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
　　给予她更多的幸福。
　　回忆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幸福。
　　他的眼睛看着不知名的虚空：“在我心里他一直是小孩子，总觉得他傻呢。”
　　原来振嵘也觉得她傻，因为他也把她当成小孩子，所以才觉得她傻，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觉得他傻吧，才会觉得他需要保护吧，才会觉得他需要自己的怜惜吧。
　　她觉得酒气上涌，到了眼里，变成火辣辣的热气，就要涌出来。她摇着脑袋，似乎想努力清醒些，可是他的脸在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他到底是谁……她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我可不可以抱一下你，只一会儿。”
　　她很怕他拒绝，所以不等他回答，立刻就伸手抱住了他。
　　他身上有她最熟悉的味道，也许是错觉，可是如此亲切。他背部的弧线，让她觉得熨帖而安心，就像他不曾离去。她把脸埋在他背上，隔着衣衫，仿佛隔着千山万水，而今生，已然殊途，在无法携手归去。
　　过了很久很久，她一直没有敢动，只怕只要轻轻一动，满眶的眼泪就要落下来。
　　她的手还软软地交握在他腰侧，很细的手指，似乎也没有什么力量。她的呼吸有点重，有一点温润的湿意，透过了他的衬衣。他侧过脸就可以看见她微闭的眼睛，睫毛仿佛湿漉漉，像是秋天早晨湖边的灌木，有一层淡淡的雾霭。她的瞳仁应该是很深的琥珀色，有一种松脂般的奇异温软，像是没有凝固，可是却难以自拔，在瞬间就湮灭一切，有种近乎痛楚的恍惚。
　　他知道自己喝高了，酒劲一阵阵往头上冲，他努力地想要推开她，而她的呼吸里还有梅子酒清甜的气息。太近，看得清楚她睫毛微微的颤动，就像清晨的花瓣，还带着温润的露水，有着一种羞赧的美丽，他也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就像没有任何思索的余地，已经吻在她唇上，带着猝不及防的错愕，触及到不可思议的温软。
　　她开始本能地反抗，含糊地拒绝，可是他更加用力地抱紧了她，就像从来未曾拥有过，她的唇温软，却在呼吸间有着诱人的芳香，他没有办法停下来，就像是扑进火里的蛾，任由火焰焚毁着翅膀，粉身碎骨，挫骨扬灰，却没有办法停下来。
　　有一种痛入骨髓的背上，就像久病的人，不甘心，可是再如何垂死挣扎，再如何撑了这么久，不过是徒劳。他只知道自己渴望了许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底就一直叫嚣着这种焦躁，而她恰如一泓清泉，完美地倾泻在他怀中，令他觉得沉溺，无法再有任何理智。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酒精的麻痹却让他在挣扎中沦陷。
　　她一定是哭了，他的手指触到冰冷的水滴，却如同触到滚烫的火焰，突然清醒过来自己在做什么。他很迅速地放开手，起身离开她，过了好久，才听见他的声音，语气已经恢复到那种冷淡与镇定:"对不起，我喝醉了。"没等她说话，他就说，"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你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了。"
　　他径直搭电梯到车库，把车驶出了小区。他看着前方，有是红灯，才发觉车顶天窗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风一直灌进来，吹在头顶很冷。他把天窗关上，在下一个路口转弯，却不知不觉绕回到小区门前。车子驶过的时候，正好看到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深秋的寒风中，那件白色短袖毛衣很显眼，被路灯一映，倒像是浅浅的橙黄色。她孤伶伶地站在灯下，其实不怎么漂亮。他是见过那样多的美人，论到漂亮，无论如何她算不得倾国倾城，况且一直以来她眉宇间总有几分憔悴之色，像是一枝花，开到西风起时，却已经残了。
　　他有些恍惚地看着前面车子的尾灯，像是一双双红色的眼睛，流在车河中，无意无识，随波逐流。
　　他不知道驾车在街上转了多久，只记得不只一次经过长安街。这城市最笔直的街道，两侧华灯似明珠，仿佛把最明亮光洁的珍珠，都满满地排到这里来了。他漫无目的的转弯，开着车走进那些国槐夹道的胡同，夜色渐渐静谧，连落叶的声音都依稀可闻。偶尔遇上对面来车，雪亮的大灯变幻前灯，像是渴睡的人，在眨眼睛。
　　夜深人静的时候终于回到家里，或许是车灯太亮，抑或者是动静稍大，竟然惊动了邵凯旋。她披着睡袍跑出来，站在台阶上，看着是他进来，不由得有些吃惊:"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他很少三更半夜跑回来，因为家里安静，一旦迟归又惊动了父亲，难免不挨训。但此时只觉得又累又困，叫了一声"妈"，敷衍地说:"您快回屋睡觉吧。"转身就朝西边跨院走去。邵凯旋似乎有几分不放心:"老二，你喝醉了?"
　　"没有。"他只是很累，想起来问，"爸呢,还没回来?"
　　"上山开会去了。"邵凯旋仔细打量他的神色，问:"你在外头闯祸了?"
　　"妈，"他有点不耐烦，"您乱猜什么?我又不是小孩子。"
　　邵凯旋说:"你们爷几个都这脾气，回家就只管摆个臭脸，稍微问一句就上火跟我急。我是欠你们还是怎么着，老的这样，小的也这样，没一个让人省心。"
　　雷宇峥本来觉得倦极了，但有不得不勉强打起精神来应付母亲，赔着笑:"妈，我这不是累了吗?您儿子在外头成天累死累活的，又要应付资本家，又要应付打工仔，回来见着您，这不一时原型毕露了。您别气了，我给您捶捶。"说着就做势要替她按摩肩膀。
　　邵凯旋绷不住笑了:"得了得了，快去睡觉吧。"
　　家里还是老式的浴缸，热水要放很久，于是他冲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
　　睡得极沉，中间口渴了一次，起来喝了杯水，又倒下去继续睡。睡了没多久似乎是邵凯旋的声音唤了两声，大约是叫他起来吃饭。不知为什么，全身都发软得不想动弹，于是没有搭理母亲，翻了个身继续睡。等最后不知多久后终于醒来，只见太阳照在窗前，脑子里昏昏沉沉，可能是睡得太久了。想起来自己住的屋子是朝西的，太阳晒到窗子上了，应该已经是下午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看，果然是午后了。
　　没想到一觉睡了这么久，可是仍然觉得很疲倦，像是没睡好。他起来洗漱，刚换了件衬衣出来，忽然邵凯旋推门进来了，见他正找合适的领带，于是问:"又要出去?"
　　"公司那边有点事。"他一边说一边看邵凯旋沉下脸色，于是说:"上次您不是唠叨旗袍的事，我叫人给您找了位老师傅，几时让他来给您做一身试试?"
　　邵凯旋叹了口气:"早上来看你，烧得混身滚烫，叫你都不答应，我只怕你烧糊涂了。后来看你退了烧，才算睡得安稳一点。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不晓得照顾自己?发烧了都不知道。爬起来又拼命，又不是十万火急，何必着急跑来跑去?"
　　原来是发烧了。他成年后很少感冒，小时候偶尔感冒就发烧，仗着身体好，从来不吃药，总是倒头大睡，等烧退了也就好了。于是冲邵凯旋笑了笑:"您看我这不就好了吗。"
　　邵凯旋隐隐有点担心:"你们大了，都忙着自己的事情，你大哥工作忙，那是没办法。你也成天不见人影。"她想起最小的一个儿子，更觉难过，说到这里就顿住了。
　　雷宇峥连忙说:"我今天不走了，在家待两天。"又问:"有什么吃的没有?都饿了。"
　　邵凯旋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就知道你起来要吃，厨房熬了有白粥，还有窝头。"
　　他在餐厅里吃粥，大师傅的酱菜十分爽口，配上白粥不由得让人有了食欲。刚吃了两勺粥，忽然听到有嫩嫩的童音"咿"了一声。
　　回头一看，正是刚满周岁的小侄女元元，摇摇摆摆走进来。牙牙学语的孩子，长得粉雕玉琢，又穿了条乳白色的开司米裙子，背着对小小的粉色翅膀，活脱脱一个小天使，冲他一笑，露出仅有的几颗牙，叫他:"叔叔。"他弯腰把孩子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膝上，问她:"元元吃不吃粥?"
　　元元摇头，睁大了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叔叔爱稀饭，元元不爱稀饭。"元元的妈妈韦泺弦已经走进来:"哟，是叔叔爱吃稀饭。"元元顿时从他膝上挣扎下地，摇摇摆摆扑进母亲的怀里。韦泺弦抱起女儿，却问雷宇峥:"你又在外面干什么坏事了?"
　　韦邵两家是世交，所以韦泺弦虽然是他大嫂，但因为年纪比他还要小两岁，又是自幼相识，说话素来随便惯了。于是他说:"你怎么跟老太太似的，一开口就往我头上扣帽子。"
　　"你要没闯祸，会无精打采坐在这儿吃白粥?"韦泺弦撇了撇嘴，"我才不信呢!"
　　"太累了，回家来歇两天不行吗?"
　　韦泺弦笑眯眯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你该不会是终于遭了报应，所以才灰溜溜回来疗伤吧?"雷宇峥怔了一下，才说：“我遭什么报应了？”
　　“相思病啊。”韦泺弦还是笑容可掬，“你每次甩女孩子都个狠劲啊，我就想你终有天要遭报应的。”
　　“我甩过谁了我？不就是一个凌默默，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再说那也不是我甩她啊，是她提的分手，我被甩了。”
　　“算了吧，还拿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事来搪塞我。我又不是老太太，你那些风流帐啊，用不着瞒我，上个月我朋友还看到你带一特漂亮的姑娘吃饭呢，听说还是大明星。上上个月，有人看你带一美女打网球，还有上上上上个月”
　　雷宇峥面无表情地又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得了，你用这套去讹老大吧，看他怎么收拾你。”
　　韦泺弦“噗哧”一笑，抱着孩子在餐桌对面坐下来：“哎，偷偷告诉你，你这钻石王老五混不成了，老太太预谋要给你相亲呢，念叨说你都这年纪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他拿着勺子舀粥的手都没停：“胡说，老太太十二岁就被公排赴美，光博士学位就拿了俩，如假包换的高级知识分子，英文德文说得比我还溜，才不会有这种封建想法。

第二十章
　　韦泺弦笑盈盈地说：“那你就等着瞧吧。”然后从碟子里拿了块窝窝头给小女儿。元元拿着窝窝头，仿佛得到了新玩具，掉来掉去地看，过了好半天，才啃了一小口：“窝窝不好吃，叔叔好吃。”
　　雷宇峥伸手刮了刮她的小鼻子：“是叔叔吃窝窝，不是叔叔好吃。”
　　他在家住了两天，陪着母亲散心，逗小侄女说话，随母亲给家里种的菊花压条，倒也其乐融融。幸好邵凯旋没有真让他去相亲。彩衣娱亲承欢膝下，逗得母亲渐渐高兴起来，才回上海去。
　　京沪铁路随到随走，他搭早班机，上了飞机才发现旁边座位上的人是蒋繁绿，她明显也有点意外，最后笑了笑：“好久不见。”
　　他点了点头，就当打过招呼了。
　　因为是这条航线的常态旅客，空乘都知道他的习惯，不用嘱咐就送上当日的报纸，他道谢后接过去，一目十行浏览新闻，忽然听得蒋繁绿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杜小姐是你的朋友。”
　　他浅浅地答：“她不是我朋友。”
　　她“哦”了一声，笑着说：“我还以为她是你女朋友呢。”
　　他没什么表情：“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没必要这样。”
　　“我只是好奇，也没别的意思。”蒋繁花绿若无其事的说，“毕竟杜小姐跟我小叔叔关系挺好的，说不定将来她还是我的长辈呢。”
　　他无动于衷，把报纸翻过一页：“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变了很多。”
　　蒋繁绿嫣然一笑：“难得你还记得我以前的样子。”
　　他终于抬起头来，瞥了她一眼，“上次我向你和你先生介绍杜晓苏，不是你自以为的那个意思。”他语气温和，“我和你已经分手多年，你嫁不嫁人，或者嫁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与我没有关系。但是，不要招惹杜晓苏，明白吗？”
　　“你误会了。”蒋繁绿神色已经十分勉强，“对不起，我真不知道杜小姐……”
　　他语气不可置疑，打断她：“我说过，不要招惹她。”
　　蒋繁绿终于笑了一声：“以前我总觉得你是铁石心肠，没想到还是可以绕指柔。”
　　“她是振嵘的女朋友。”他淡淡地说，“既然是我们雷家的人，谁要想为难她，当然要先来过问我。”
　　蒋繁绿终于不再说话。
　　下飞机后照例是司机和秘书来接他，公事多到冗杂，忙碌得根本没闲暇顾及任何事。到了晚上又有应酬，请客的人有求于他，所以在一间知名的新会所，除了生意场上的朋友，又邀了几位电影学院的美女来作陪。醉酒美人，例来是谈生意的好佐料，盛情难却，雷宇峥也只得打起精神来敷衍。好不容易酒过三旬，才脱身去洗手间。
　　出来正洗手，忽然进来两个人，他也没在意。忽然其中一个说：“我看上官今天怕是要喝高了。”
　　“哥几个都整他，能不高吗？”
　　上官这个姓氏并不多，雷宇峥抬头从镜子里看，觉得说话的那个人有点眼熟，也许在应酬场面上见过几次。但那人满脸通红，酒气熏熏，压根都没注意到他。只顾大着舌头说：“对了，今天上官带来的那个姓杜的妞儿，到底是什么来头？”
　　“呦，这你都不知道？上官的新女朋友，没听见她刚才说搬家，准是上官巴巴给她买了新房子。”
　　“新鲜！哪个女人跟得了他十天半月的，还买房子？这不就金屋藏娇，春宵苦短了……”
　　两个人哈哈地笑起来，雷宇峥把服务生递上来的毛巾撂下，随手扔了张票子当小费，转身就出了洗手间。
　　晚上的风很凉，适才拗不过席间的人喝了一点红酒，此刻终于有了一点微熏的醉意思，杜晓苏把头靠在车窗玻璃上，听细细的风声从耳畔略过。
　　上官一边开车一边数落：“叫你出来吃顿饭，比登天还难。这间餐厅做的橙蟹多好吃，没冤枉这一趟吧？话说你这房子终于装修好了，你得请我吃饭，到时候吃什么呢……要不咱们去岛上吃海鲜……”
　　杜晓苏终于打叠起一点精神：“你怎么成天拉我吃饭？”
　　“谁让你成天闷在家里，别闷出病来。”他还是那副腔调，“我这是替雷二着想，他的弟妹不就是我的弟妹？再说你还这么年青，有时候多出来玩玩，比一个人在家待着强。”
　　骤然听到雷宇峥的名字，她还是觉得有点刺耳。那天晚上恍惚的一吻，让她总有种错乱的慌乱，她本来已经竭力忘记，当做这事没有发生。他说他喝醉了，然后很快地离开。这让她松了口气，也避免了尴尬。但听到上官提到他，她还是觉得有点莫名的不安。
　　到了一品名城她住的楼下，她下车了又被他叫住：“哎，明天晚上我来接你，请你吃饭。”
　　“我明天说不定要加班。”
　　“大好青春，加什么班？”
　　“我累了。”
　　“行，行，快上去睡觉。”上官一笑，露出满口白牙，“记得梦见我！”
　　有时侯他就喜欢胡说八道，也许是招蜂惹蝶惯了，对着谁都这一套，这男人最有做情圣的潜质。她拖着步子上楼，房子前天才装修好，今天又收拾了一整天，买家具家电什么的，上官又借口说乔迁之喜，拖她出去吃饭。
　　她找到钥匙开门，刚刚转开门锁，忽然有一只手按在门把上。她错愕得抬起头来，高大的身影与熟悉的侧脸，走廊里的声控灯寂然灭了，他的整个人瞬息被笼在黑暗里，那样近，有那样不可触及……她只是恍惚地看着他，喃喃地说：“你回来了……”话音未落，令她整个人猛然震了震。这不是邵振嵘，邵振嵘是不会回来了，纵然她千辛万苦把房子找回来，纵然这是他与她曾经梦想过的家，但他不会再回来了。所以她怅然地看着他，看着如此相似的身影，浑不觉他整个人散发的戾气。
　　他只是冷笑：“你还有脸提振嵘？”
　　她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他是喝过酒，而且喝得并不少，离得这样远也能闻见他身上的酒气。上次他是喝醉了，他知道，可是今天他又喝醉了，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仿佛是看透她的心思，他只说：“把这房子的钥匙给我。”
　　她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错，只是本能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你还有脸问为什么？”他嫌恶地用力一推，她几乎是跌跌撞撞退进了屋子里，外头走廊的光线投射进来，客厅里还乱七八糟放着新买的家具。看着他那样子，她不由自主又往后退了几步，差点绊在沙发上。他一步步逼近，还是那句话，“把这房子的钥匙给我。”
　　“我不给。”她退无可退，腰抵在沙发扶手上，倔强地仰起脸：“这是我和振嵘的房子。”
　　胸中的焦躁又狠狠地汹涌而起，他咬牙切齿：“别提振嵘，你不配！”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语气会如此凶狠，几乎带着粉碎一切的恨意，“傍着了上官，行啊，那就把钥匙交出来。从今后你爱怎么就怎么，别再拉扯振嵘给你遮羞。”
　　话说得这样尖刻，她也只是被噎了噎：“上官他就是送我回来，我又没跟他怎么样，你凭什么找我要钥匙？”
　　“是吗？敢做不敢认？你怎么这么贱，离了男人就活不了？你不是成天为了振嵘要死要活的，一转眼就跟别人打情骂俏，还有脸回这房子里来……”他轻蔑地笑了笑，“振嵘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
　　他终于逼急了她，她说：“你别用振嵘来指责我，我没有做对不起振嵘的事！我爱振嵘，我不会跟别人在一起，你也别想把钥匙拿走。”
　　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利剑般攒到他心里，无法可抑那勃发的怒意与汹涌而起的愤恨。并不是钥匙，并不是房子，到底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只觉得厌恶与痛恨，就像想把眼前这个人碎尸万段，只有她立时就死了才好。他伸出手猝然掐住她的脖子，她奋力挣扎，想把手里的钥匙藏在身后去。她急切的呼吸拂在他的脸上，他压抑着心中最深重的厌憎，一字一句地说：“你跟谁上床我不管，但从今以后，你别再妄想拉扯振嵘当幌子。”
　　她气得急了，连眼中都泛着泪光：“我没有对不起振嵘……”
　　他冷笑：“要哭了是不是？这一套用得多了，就没用了。一次次在我面前演戏，演得我都信了你了。杜晓苏，你别再提振嵘。你真是……贱！”
　　他的十指卡得她透不过气来，他呼吸中浓烈的酒气拂在她的脸上，她听到他的骨指关节咯咯作响，他一定是真想掐死她了。这样不问情由不辨是非，就要置她于死地。许久以来积蓄的委屈与痛楚终于爆发，如果振嵘还在……如果振嵘知道，她怎么会被人这样辱骂，这样指责？他腾出一只手去折她的手臂，而她紧紧攥着钥匙，在涌出的泪水中奋力挣扎：“我就是贱又怎么样？我又没跟上官上床，我就只跟你上过床！你不就为了这个恨我吗？你不就为这个讨厌我吗？那你为什么还要亲我？你喝醉了，你喝醉了为什么要亲我？”
　　她的话就像是一根针，挑开他心里最不可碰触的脓疮，那里面触目惊心的脓血，是他自己都不能看的。所有的气血似乎都要从太阳穴里涌出来，血管突突地跳着，他一反手狠狠将她抡在沙发里，她额头正好抵在扶手上，撞得她头晕眼花，半晌挣扎着想起来，他已经把钥匙夺走了。
　　她扑上去想抢回钥匙，被他狠狠一推又跌倒回沙发里，她的嘴唇哆嗦着——他知道她要说什么，他知道她又会说出谁的名字，他凶猛而厌憎地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再发出任何声音，硬生生撬开她的唇，像是要把所有的痛恨都堵回去。
　　她像只小兽，绝望般呜咽，却不能发出完整的声音。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是想将身下的这个人碎成齑粉，然后挫骨扬灰。只有她不在这世上了，他才可以安宁，只有她立时死了，他才可以安宁……这样痛……原来这样痛……原来她咬得他有这样痛。有血的腥气渗入齿间，但他就是不松开。她的手在他身上胡乱地抓挠，徒劳地想要反抗什么，但终究枉然。单薄的衣物阻止不了他激烈的撕扯，她只觉得自己也被他狠狠撕裂开来，成串的眼泪从眼角滑落下去，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没有声音，没有光，屋子里一片黑暗，她还在喘息中呜咽，只是再无力反抗什么。隔了这么久，他发现自己竟然还记得，还记得她如初的每一分美好，然后贪婪地想要重温。就像是被卷入湍流的小舟，跌跌撞撞向着岩石碰去，哪怕是粉身碎骨，哪怕是片甲不留……时间仿佛是一条湍急的河，将一切都卷夹在其中。没有得到，没有失去，只有紧紧的拥有……心底可儿昂的焦躁终于被反反复复的温润包容，他几乎满足地想要叹一口气，可是却贪婪地索取着更多……
　　那是世上最美的星光，碎在了恍惚的尽头，再没有迷离的方向。在最最失控的那一霎那，他几乎有一种眩晕的虚幻，仿佛连整个人都被投入未明的世界，带走一切的力量与感知，只余了空荡荡的失落。

第二十一章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渐渐清醒过来，并没有看她，她大约是在哭，或者并没有哭，隔很久才抽噎一下，像是小孩子哭得闭住了气，再缓不过来。
　　最后穿衣服的时候触到硬硬的东西，是钱夹，他就拿出来，里面大概有两千多现金，他全扔在了沙发上。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手里还紧紧地攥着的东西，原来是从杜晓苏手里抢过来的钥匙。他看着这串钥匙，猛然明白过来自己做了什么……他做了什么？渐渐有冷汗从背心渗出来……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为了钥匙，根本就不是，一切都是借口，荒谬可笑的借口。
　　他抬起眼睛，手上还有她抓出的血痕，她一直在流泪，而他从头到尾狠狠用唇堵着她的嘴。他知道如果可以说话，她要说什么，他知道如果她能发出声音，她就会呼叫谁的名字。所以他恨透了她，有多痛，他有多痛就要让她有多痛。他拼尽了全部力气，却做了这世上最龌龊的事，用了最卑劣的方式。如果说这世上还有公正的刑罚，那么他是唯一该死的人。
　　她本来伏在那里一动不动，突然间把那些钱全抓起来，狠狠向他脸上砸去。他没有躲闪，钞票像雪花一样洒落。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只是想要羞辱自己。而黑暗里她的眼睛盈盈地发着光，像是怒极了的兽，绝望而凄凉。她慢慢地把衣服穿起来，他没有动，就远远站在那里。谁知她穿好了衣服，竟然像只小箭，飞快地冲出了门。
　　他追出去，被她抢先关上了电梯，他一路从楼梯追下去，却堪堪迟了一步，看着她冲出大堂。她跑得又急又快，就像拼尽了全力。他竟然追不上她，或者，他一直不敢追上她。他不知道她想去哪里，直到出了小区大门，她笔直地朝前冲去，仿佛早就已经有了目标，就朝着车流滚滚的主干道冲过去，他才知道她竟然是这样的打算。他拼尽全力终于追上她，拽住了她的手，她拼命挣扎，仍往前踉跄了好几步。他死也不放手，将她往回拖，她狠狠咬着他的手，痛极了他也不放。不过区区两三秒的事情，雪亮的灯光已然刺眼地袭来，他连眼睛都睁不开，耀眼的光线中只能看见她苍白而绝望的脸孔，他狠狠用力将她推开。
　　尖锐的刹车声响起，却避不开那声轰然巨响。远处响起此起彼伏的刹车的声音，车流终于暂时有了停顿，如激流溅上了岩石，不得不绕出湍急的涡旋。她的手肘在地上擦伤了，火辣辣的疼，回过头去只见血蜿蜒地弥漫开来。
　　司机已经下车来，连声应都在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哆哆嗦嗦打电话报警。周围的人都下车来，有人胆小捂着眼睛不敢看，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救护车的声音也由远及近。
　　嘈杂的急诊部，嗡嗡的声音钻入耳中，就像很的地方有人在说话。
　　“血压80/40，心率72。”
　　“脑后有明显外伤。”
　　“第六、第七根肋骨骨折。”
　　“CT片子出来了，颅内有出血。”
　　“脾脏破裂！”
　　“腹腔有大量积血……”
　　一起突兀而短促地发出蜂鸣：“嘀——”
　　“心跳骤停！”
　　“电击。”
　　“200J！”
　　“离开！”
　　“未见复苏！”
　　“再试一次电击除颤！”
　　……
　　“小姐，你是不是病人家属？这是手术同意书和病危通知单，麻烦你签字。”
　　“现在情况紧急，如果你觉得无法签字，可否联络他的其他家人？”
　　“这是病人的手机，你看看哪个号码是他家人的？”
　　杜晓苏终于接过了手机。她的手腕上还有血迹，在死神骤然袭来的刹那，他推开了她，自己却被撞倒。她的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机械而麻木地调出那部手机的通讯录。第一个就是邵振嵘，她的手指微微发抖，下一个名字是雷宇涛，她按下拨出键。
　　雷宇涛在天亮之前赶到了医院。她不知道他是用的什么方法，虽然隔着一千多公里，但他来得非常快。他到的时候手术还没有结束，肇事的司机和她一起坐在长椅上等待，两个人都像是木偶一样，脸色苍白，没有半分血色。
　　陪着雷宇涛一起来的还有几位外科权威。其实手术室里正在主刀的也是本市颇有声誉的外科一把刀，想必雷宇涛一接到电话，就辗转安排那位一把刀赶来医院了。这还是杜晓苏第一次见到雷宇涛，不过三十出头，却十分镇定，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沉着。
　　医院的主要领导也来了，迅速组成专家组简短地交换了意见，就进了手术室。这时候雷宇涛才似乎注意到了杜晓苏，她的样子既憔悴又木讷，就像还没有从惊吓中恢复过来。
　　他没有盘问她什么，只是招了招手，院方的人连忙过来，他说：“安排一下房间，让她去休息。”
　　他语气平静和缓，但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让人只能服从。
　　她也没有任何力气再思考什么，于是乖顺地跟随院方的人去了休息室。
　　那是一间很大的套间，关上门后非常安静。她身心俱疲，竟然昏沉沉地睡着了。
　　她梦到振嵘，就像无数次梦到的那样，他一个人困在车内，泥沙岩石倾泻下来，将他淹没，所有的一切都黑了，天与地静寂无声，他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她哭得不能自抑，拼命地用手去扒那些土，明明知道来不及，明明知道不能够，但那底下埋着她的振嵘，她怎么可以不救他？她一边哭一边挖，最后终于看到了振嵘，他的脸上全是泥，她小心地用手去拭，那张脸却变成了雷宇峥。血弥漫开来，从整个视野中弥漫，就像她亲眼目睹的那样，他倒在血泊里，然后再不会醒来。
　　她惊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已经是黄昏时分，护士看到她苏醒过来似乎松了口气，对她说：“雷先生在等你。”
　　见着雷宇涛，她仍旧手足无措，有点慌乱。偌大的会客厅，只有他和她两个人。他的样貌与雷宇峥和邵振嵘并不像，他也似乎在打量她，目光平静，锋芒内敛，看似温文无害，她却无缘无故觉得害怕。
　　最后，他把一杯茶推到她面前：“喝点水。”
　　她摇了摇头，是真的喝不下，胃里就像塞满了石头，硬邦邦的，他也并不勉强，反倒非常有风度地问：“我抽支烟，可以吗？”
　　她点点头。淡淡的烟雾升腾起来，将他整个人笼在其中。隔着烟雾，他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有想。他身子微微后仰，靠在沙发里，声音中透出一丝倦意：“到现在还没有醒，只怕过不了这二十四小时……”他随手又把烟掐了，“你去看看吧，还在ICU。”
　　她有点心惊肉跳，对这位大哥话里的平静与从容。他根本就没有问她什么话，也没有诧异她为何会在事发现场，他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最让她觉得难受的是，他也是邵振嵘的大哥，她不愿意他有任何的误解。
　　但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他只是有些疲惫地挥了挥手：“去吧。”
　　她麻木而盲从地跟着护士去了ICU，复杂的消毒过程，最后还要穿上无菌衣，带上帽子和口罩，才能进入。
　　两个护士正在忙碌。躺在床上的人似乎没有了半分知觉，身上插满了管子，在氧气罩下，他的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她像个木偶人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那熟悉的眉与眼，那样像振嵘。周围的仪器在工作，发出轻微而单调的声音。她恍惚觉得床上的这个就是振嵘，可是她又拼命地告诉自己，那不是振嵘，振嵘已经死了……可他明明又躺在这里。她神色恍惚，根本不知道那是振嵘，还是别人。
　　药水和血浆一滴滴滴落，他的脸庞在严重渐渐模糊。死亡近在咫尺，他却推开了她，究竟他是怎么想的，在那一霎那？她一直觉得他是魔鬼，那天晚上他就是魔鬼，那样生硬而粗暴地肆掠，让自己痛不欲生，可是现在魔鬼也要死了。
　　她在ICU待了很久，护士们忙着自己的工作，根本就不来管她。有两次非常危急的抢救，仪器发出蜂鸣，好多医生冲进来围着病床进行最紧急的处理。她独自站在角落里，看着所有人竭尽全力试图把他从死神手中夺回来。
　　就像一场拔河，这头是生命，那头是死亡。她想，振嵘原来也是做着这样的工作，救死扶伤，与死神拼命搏斗，可是都没有人能救他。
　　最后一切重归平静，他仍旧无知无觉地躺在病床上。护士们换了一袋药水又一袋药水，时光仿佛凝固了一般，知道雷宇涛进来，她仍旧茫然地站在那里，看着他。
　　“跟他说话！”他的声音并不大，可是透着不可置疑的命令语气，“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要他活下来。小嵘已经死了，我不能再失去一个弟弟，我的父母不能再失去一个儿子，听到没有？”
　　她被他推了一个踉跄，重新站在了病床前，雷宇峥苍白的脸占据了整个视野。振嵘当时的脸色，就和他一样苍白，那个时候，振嵘已经死了，他也要死了吗？
　　过了很久以后，她才试探地伸出手指，轻轻落在他的手背上。滴注针头在最粗的静脉上，用胶带固定得很牢，他的手很冷，像是没有温度。她慢慢地摸了摸他手背的肌肤，他也没有任何反应。
　　一连三天，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仿佛一具没有任何意识的躯壳，任凭药水换了一袋又一袋，任凭护士换了一班又一班。每次都轮流有两个护士待在ICU里，只有她一动不动的守着，熬到深夜才去睡。刚睡了没一会儿，忽然又被敲门声惊醒。
　　她看着日光灯下雷宇涛苍白的脸色，不由喃喃地问：“他死了？”
　　“他醒了。”雷宇涛似乎并没有欣慰之色，语气里反倒更添了一丝凝重，“你去看看吧。”
　　雷宇峥还不能说话，氧气罩下的脸色仍旧白得像纸一样，他也不能动弹，但她一进ICU就发现他是真的清醒过来了。她虽然戴了帽子口罩，但他显然认出了她，眼珠微微转动，似乎凝睇了她两秒钟，然后眼皮就慢慢地阖上了。
　　护士轻声说：“睡着了，手术后身体机能都透支到了极点，所以很容易昏睡。‘
　　过了很久之后，雷宇涛才说：”他怕我们骗他，刚才他一直以为你死了。“
　　她没有说话，如果可以，她宁可自己是死了的好。
　　雷宇涛在医院又多待了两天，直到雷宇峥转出了ICU，确认不再有危险，才决定返回，临走之前他似乎欲言又止，但最后终究只是对杜晓苏说：“照顾他。”

第二十二章
　　终归是救了自己一命，而且是振嵘的哥哥，经过这样的生死劫难，恨意似乎已经被短暂地冲淡，余下的只有怅然。振嵘走得那样急，哪怕是绝症，自己也可以伺候他一阵子，可是连这样的机会上天都吝啬得不肯给，那么现在也算是补偿的机会。
　　因为雷宇涛的那句嘱托，她每天都待在医院。其实也没太多的事情，医院有专业的护士，又请了护工，脏活累活都轮不到她，不脏不累的活也轮不到她，她唯一的用处好像就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让雷宇峥从昏睡或者伤口的疼痛中醒来的时候，一眼可以看到她。
　　大多数时候她不说话，雷宇峥也不说话，病房里的空气都显得格外静谧。护工替她削了个梨，她也就拿在手里，慢慢地啃一口，过了好几分钟，再啃一口，吃得无声无息。
　　这时候他想说话，可是却牵动了伤口，疼得满头大汗。她把梨搁下给护工帮忙，拧了热毛巾来给他擦脸。这么异常车祸，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他廋了很多，连眉骨都露出来了。她的手无意思地停在他的眉端，直到他的手臂似乎动了一下，她才醒悟过来。看着他望着茶几上那半个梨，于是问：“想吃梨？”
　　他现在可以吃流质食品，听到他喉咙里哼了一声，她就洗手去削了两个梨，打成汁来喂给他。但只喝了一口，他又不喝了。她只好把杯子放回去，问：“晚上吃什么呢？‘
　　换来换去的花样也就是药粥，虎骨粥，野山参片粥，熊胆粥，鸽子粥……那味道她闻着就觉得作呕，也难怪他没胃口。据说这是某国宝级中医世家家传的方子，药材也是特意弄来的，听说都挺贵重，对伤口愈合非常有好处。每天都熬好了送来，但就是难吃，她看着他吃粥跟吃药似的。
　　也不知是不是他伤口还在疼，过了半晌，连语气都透着吃力，终于说了两个字：“你煮。”
　　难得她觉得脸红：“你都知道……我不会做饭。”
　　他额头上又疼出了细汗，语速很慢，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白粥。水，大米，煮黏。”
　　好吧，白粥就白粥。杜晓苏去附近超市买了一斤大米，就在病房里的厨房，煮了一锅白粥。因为是天然气，又老担心开锅粥溢出来，所以她一直守在厨房里，等粥煮好了出来一看，雷宇峥已经又睡着了。
　　她把粥碗放到一旁，坐在沙发里。黄昏十分，窗帘拉着，又没有开灯，病房里光线晦暗。他的脸也显得模糊而朦胧，摘掉氧气罩后，他气色十分难看，又瘦了一圈，几乎让她人不出来了。幸好这几天慢慢调养，脸上才有了点血色。
　　用专家组老教授的话说：“年轻，底子好，扛得住，样一阵子就好了。”
　　那天晚上的白粥雷宇峥没吃到，他一直没有醒。她怕粥凉了又不便重新加热，就和护工两人分着把粥吃掉了。等他醒过来听说粥没有了，眼睛中便露出非常失望的神色。杜晓苏看他眼巴巴的样子，跟小孩子听说没有糖了一样，不由得“哧”的一笑。认识了这么久，她大概还是第一次在他面前这样笑出声来，他被她笑得莫名其妙，过了好一会儿才问：“笑什么？”
　　“这么大个人，还怕吃药。”
　　“不是。”他的声音闷闷的。他头上的绷带还没有拆，头发也因为手术的原因剃光了，连五官都瘦得轮廓分明，现在抿起嘴来，像个犯了嗔戒的小和尚。其实他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平常总见他凶巴巴的样子，杜晓苏却觉得重伤初愈的这个时候，他却像个小孩子，只会跟大人赌气。
　　等晚上的饭送来一看，是野山参粥，她高兴地把粥碗往他面前一搁：“是参粥。”熊胆粥最难吃，上次她使出十八般武艺，哄了他半天也只吃了小半碗。参粥还算好的，他能勉强吃完。但参粥有股很怪的气味，比参汤的味道冲多了，据说这才是正宗的野山参。看他跟吞药似的，皱着眉一小口一小口往下咽，她又觉得于心不忍：“还有点米，明天再煮点白粥给你，你偷偷吃好了。”
　　大概是“偷偷”两个字让他不高兴，他冷冷地说：“不用了。”
　　都伤成这样了，脾气还这样拗。本来杜晓苏觉得他受伤后跟变了个人似的，容易相处许多，听到这冷冰冰的三个字，才觉得他原来根本就没变。他还是那个雷宇峥，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雷宇峥只住了一个多月，等到能下地走路就坚持要出院。专家组拿他没办法，杜晓苏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雷宇涛，雷宇涛的反应倒轻描淡写：“在家养着也行，好好照顾他。”
　　一句话把他又撂给了杜晓苏。杜晓苏也不好意思板起脸来，毕竟一个多月朝夕相处，看着他和刚出世的婴儿似的无助柔弱，到能开口说话，到可以吃东西，到可以走路……说到底，这场车祸还是因为她的缘故。
　　反正他的别墅够大，请了护士每天轮班，就住在别墅二楼的客房里。杜晓苏住在护士对面的房间，每天的事情倒比在医院还多。因为雷宇峥回家也是静养，所以管家每天有事都来问她：园艺要如何处理？草坪要不要更换？车库门究竟改不改？底下游泳池的通风扇有噪音，是约厂家上门检修，还是干脆全换新的品牌？……
　　起初杜晓苏根本就不管这些事：“问雷先生吧。”
　　“杜小姐帮忙问问，雷先生睡着了，待会儿他醒了，我又要去物业开会。”
　　渐渐地，杜晓苏发现他这只是借口，原因是雷宇峥现在脾气格外不好，管家要是去问他，他一定会发火。杜晓苏越来越觉得在那场车祸后，这个男人就变成了个小孩子，喜怒无常，脾气执拗，还非常不好哄。可是看他有时候疼得满头大汗，又觉得心里发软，明明也只比邵振嵘大两岁，振嵘不在了，他又因为自己的缘故伤成这样子……这样一想，总是觉得内疚。
　　本来伤口复原得不错，就是因为曾经有颅内出血，所以留下了头疼的后遗症，医生也没有办法，只开止痛剂。他其实非常能忍耐，基本不碰止痛药。只有这种时候杜晓苏才觉得他骨子里仍旧是没有变，那样的疼痛，一声说过常人都无法忍受，他却有毅力忍着不用止痛剂。
　　有天半夜大概是疼得厉害了，他起床想开门，其实床头就有叫人铃，但他没有按。结果门没打开人却栽在了地上，幸好她睡得浅听见了动静，不放心跑过来看到了。他疼了一身汗也不让她去叫护士，她只好架着他一步步挪回床上去。短短一点路，几乎用了十几分钟，两个人都出来了一身大汗。他疼得像个虾米佝偻着，只躺在那里一点点喘着气，狼狈得像是头受伤的兽。她拧了热毛巾来替他擦汗，他忽然抓住她的手，拉着她的胳膊将自己围住。他瘦到连肩胛骨都突出来，她忽然觉得很心酸，慢慢地抱紧了他。他的头埋在她胸口，人似乎还在疼痛中痉挛，热热的呼吸一点点喷在她的领口，她像哄孩子一样，慢慢拍着他的背心，他终于安静下来，慢慢地睡着了。
　　杜晓苏怕他头疼又发作，于是想等他睡得沉些再放手，结果她抱着他，就那样也睡着了。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不由得猛然一惊，幸好他还没醒，本来睡着之前是她抱着他，最后却成了他抱着她，她的脖子枕着他的胳膊，他的另一只手还揽在她的腰间，而她整个人都缩在他怀里。她醒过来后几乎吓出了一身冷汗，趁他还没醒，轻手轻脚就回自己房间去了。幸好他也没有觉察，起床后也再没提过，大概根本就不知道她在房里睡了一晚。
　　雷宇峥一天天好起来，杜晓苏才知道陪着一位病人也有这么多事，他又挑剔，从吃的喝的到用的穿的，所有的牌子所有的质地，错了哪一样都不行。单婉婷有时候也过来，拣重要的公事来向他汇报，或者签署重要的文件，见着杜晓苏礼貌地打招呼，似乎一点也不奇怪她会在这里。
　　熟悉起来还真的像亲人，有时候她都觉得发怔，因为雷宇峥瘦下来后更像振嵘。有时候她都怕叫错名字，虽然通常说话的时候她都不叫他的名字，就是“喂”一声，生气的时候还叫他“雷先生”，因为他惹人生气的时候太多了。
　　比如洗澡，因为他回家后曾经有一次昏倒在浴室里，雷宇峥又不许别人进浴室，所以后来他每次洗澡的时候，总要有一个人在外边等他，避免发生意外。这差事不知为什么就落在她头上了，每天晚上都得到主卧去，听“哗啦哗啦”的水声，等着美男出浴。还要帮他吹头发，吹的时候又嫌她笨手笨脚，真是吹毛求疵。其实他头发才刚长出来，怎么吹也吹不出什么发型，看上去就是短短的平头，像个小男生。杜晓苏总觉得像芋头，她说芋头就是这样子的，但她一叫他芋头他就生气，冷冷地看着她。
　　养个孩子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可哪有这么不听话这么让人操心的孩子？杜晓苏被气得狠了，第二天偷偷跑出去买了一罐痱子粉。这天晚上等他洗完澡出来往软榻上一坐，她就装模作样地拿吹风机，却偷偷地拿出粉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他扑了一脖子的痱子粉。他觉察过来，一下子转过头来抓住她拿粉扑的手，她还笑：“乖，阿姨给你扑粉粉。”
　　这句话可把他给惹到了，跟乍了毛的猫似的，她都忘了他根本不是猫，而是狮子，他生气就来夺她的粉扑，她偏不给他，两个人抢来抢去，到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已经抱住了她。她不由得一震，他的唇触下来的刹那，她几乎能感受到他唇上传来的滚烫与焦灼。这是他们在清醒状态下的第一次，清晰得可以听见对方的鼻息。
　　“不行……”她几乎虚弱地想要推开他，他的眼睛几乎占据了她的整个视野，那样像振嵘的眼睛。他没有再给她说话的机会，仿佛带着某种诱哄，缓慢而耐心地吻她。她捶他的背，可又怕碰到他骨折的伤。他仍旧诱哄似的吻她，手却摸索着去揭她的扣子，她一反抗他就加重唇上的力道，轻轻地咬，让她觉得战栗。他的技巧非常好，她那点可怜的浅薄经验全都被勾起来了，欲罢不能，在道德和自律的边缘垂死挣扎：“雷宇峥！放开我！放开！”他将她抱得更紧，那天晚上令她觉得可怖的感觉再次袭来，她咬着牙用力捶打他：“我恨你！别让我再恨你一次！”
　　他如同喝醉了酒一般，眼睛里还泛着血丝，几乎是咬牙切齿：“我知道你恨我，我也恨我自己，我恨我他妈为什么要这样爱你！”
　　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最不该说的一句话。她的手顿了一下，又捶得更用力，可是不能阻止他。他说了很多话，大多是模糊破碎的句子。起初因为她哭了，他喃喃地说着些哄她的话，她哭得厉害，听着他一句半句，重复的都是从前她对他说过的话。她都不知道他竟然还记得，而且记得那样清楚，从第一次见面，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就像电影拷贝一样，被一幕幕存放在脑海最深处。如果他不拿出来，她永远也不会知道。

第二十三章
　　她哭泣着听他在耳边呢喃，夹杂在细碎的亲吻里，恍惚被硬生生拉进时光的洪流，如果一切回到原点，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经历，会有不同的结果？他细致而妥帖地保管了这一切，却再也没有轻易让人偷窥。她错过他，他也错过她，然后兜兜转转，被命运的手重新拉回来。
　　她像只小鹿，湿漉漉的眼睫毛还贴在他脸上，让他觉得怀抱着的其实是种虚幻的幸福。这样久，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已经这样久。如此的渴望，如此的期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从那样久远的过去，就已经开了头，像颗种子在心里萌了芽，一天天长，一天天长，最终破壳而出。他曾经那样枉然地阻止，到现在却不知道是因为手足还是因为嫉妒，嫉妒她那样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像那一夜被遗忘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这么多年，走了这么多路，可是命运竟然把她重新送回到他面前来。他才知道原来是她，原来是这样。
　　无论如何，他不会再次放开她。第一次他无知地放手，从此她成了陌生人；第二次他放手，差点就要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不会再放手，她是他的，就是他的。
　　上一次是激烈的痛楚，这一次却是混乱的迷惘。还没有等他睡醒，杜晓苏就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她觉得自己又犯了错，上次不能反抗，这次能反抗她却没有反抗，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明明他是振嵘的哥哥，明明她曾经铸成大错，如今却一错再错。道德让她觉得羞耻，良知更让她绝望。
　　她把自己关在房里一整天，无论谁来敲门，她都没有理会。雷宇峥大概怕她出事，找出房门钥匙进来，她只是静静躺在那里，闭着眼睛装睡。他在床前站了一会儿，又走了。
　　她下楼的时候他坐在楼梯口，手里还有一支烟，旁边地板上放着偌大一个烟灰缸，里面横七竖八全是烟头。看着柚木地板上那一层烟灰，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坐了多久。
　　手术后医生让他忌烟，他也真的忌了，没想到今天又抽上了。
　　他把她的路完全挡住了，她沉住气：“让开。”
　　他往旁边挪了挪，她从他旁边走过去，一直走到楼梯底下，他也没有说话。
　　其实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她跌跌撞撞地走到湖边。湖里养了一群小鸭子，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那里拿着面包一片一片地撕碎了喂小鸭子。因为小区管理很严，出入都有门禁，业主又不多，所以湖边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喂小鸭子的母女不由得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一整天没有吃东西，觉得胃里只泛酸水，蹲下来要吐又吐不出来。那位太太似乎很关切，扶了她一把：“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她有气无力地还了个笑容：“没事，就是胃痛。”
　　小女孩非常乖巧地叫了声：“阿姨。”又问自己的妈妈，“阿姨是不是要生小宝宝了？电视上都这么演。”
　　那位太太笑起来：“不是，阿姨是胃痛，去医院看看就好了。‘
　　在那一刹那，杜晓苏脑海里闪过个非常可怕的念头，但没容她抓住，家务助理已经找来了，远远见着她就焦灼万分：”先生出事了……’
　　雷宇峥已经把房间里能摔的东西都摔了，护士也被他关在外头，管家见了她跟见了救星一样，把钥匙往她手里一塞。她只好打开房门进去，其实里面安静极了，窗帘拉着，又没有开灯，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到。
　　她摸索着把灯打开，才发现他一个人蹲在墙角，因为剧烈的疼痛佝偻成一团，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竟然在发抖。
　　她蹲下来，试探地伸出手，他疼得全身都在痉挛，牙齿咬得紧紧的，已经这样了他还执拗地想要推开她，她觉得他在赌气，幸好疼痛让他没有了力气。她把他抱在怀里，他整个人还在发颤，但说不出话来。她耐心地哄他：“打一针好不好？让护士进来给你打一针，好不好？”
　　他固执地摇头，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那样，最近他的头疼本来已经发作得越来越小了，而且疼痛一次比一次要轻，不曾剧烈到这种程度。她心里明白是为什么，他一个人坐在楼梯口的时候，曾经眼巴巴看着她出来，就像那天听说粥没了，就跟小孩子一样可怜。她却没有管他，她本来是打算走的，即使他说过那样的话，即使他已经明白地让她知道，但她还是打算走的。
　　医生说过这种疼痛与情绪紧张有很大的关系，他一直疼得呕吐，然后昏厥过去。杜晓苏本来还以为他又睡着了，护士进来才发现他是疼得昏过去了，于是给他注射了止痛剂。
　　她又觉得心软了，就是这样优柔，但总不能抛下他不管。可是心底那个隐密的念头让她不安到了极点，她终于对自己最近的身体状况起了疑心，但总得想办法确认一下。如果真的出了问题，她只有悄悄地离开。
　　但目前她还是努力地维持现状，雷宇峥醒来后她极力让自己表现得更自然，甚至试图更接近他一点儿，但他却待她并不友善，甚至不再跟她说话。他变得暴躁，没有耐心，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发现他竟然变本加厉地抽烟。管家愁眉苦脸，她只有自己去想办法。她把打火机和烟卷全都藏起来，他找不着，终于肯跟她说话了：“拿出来！”
　　“给我点时间。”她似乎是心平气和地说，“你不能一下子要求我接受。”
　　他没有理会她，却没有再掘地三尺地找那些香烟。
　　这天天气好，她好不容易哄得他去阳台上晒太阳补钙，他却自顾自地坐在藤椅上看报纸。秋天的日头很好，天高云淡，风里似乎有落叶的香气。她总叫他：“别看了，伤眼睛。”他往大理石栏杆的阴影里避了避，继续看。
　　她指了指楼下的花园：“你看，流浪猫。”
　　他果然把报纸搁下，往阳台下张望。花丛里的确有小动物，灌木的枝条都在轻微地摇动。但他一想就明白上当了，这些戒备森严的豪华别墅区，从哪儿来的流浪猫，恨不得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小区大门。
　　果然那小东西钻出来一看，是隔壁邻居家新养的宠物狗，摇着尾巴冲他们“汪汪”狂叫。没一会儿邻居的家务助理也循声找来了，满脸堆笑对着管家赔礼：“真不好意思，这小家伙，一眨眼竟然溜过来了。替我跟雷先生雷太太说一声，真是抱歉。”
　　他看她在阳台上看着人把小狗抱走，似乎很怅然的样子。最近她似乎是在讨好他了，虽然他不明白她的目的，但她看着那只狗的样子，让他想起很久之前，在那个遥远的海岛上，她曾经可怜兮兮地央求他，想要带走那只瘦骨嶙峋的小猫。那时候她的眸子雾蒙蒙的，就像总是有水汽，老是哭过的样子。
　　他不由自主地说：“要不养只吧。”
　　她只觉得头大如斗，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上班还惨，要管着这偌大一所房子里所有乱七八糟的事，伺候这位大少爷，再加上一只狗……
　　"我不喜欢狗。"
　　“你就喜欢猫。”
　　她微微有点诧异：“你怎么知道？”
　　他哼了一声没说话。
　　黄昏的时候邻居家偶特意派人送了一篮水果过来，还亲自写了张卡片，说是小狗才刚买来认生，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深表歉意云云，很是客气。管家把水果收了，照例跟她说了一声，然后向她建议：“厨房新烤了新鲜蛋糕，邻居家有小孩子，我们送份蛋糕过去，也是礼尚往来。”
　　她也挺赞成，本来偌大的地方才住了这么几十户人家，邻里和睦挺难得的。
　　过了几天她陪雷宇峥去复查，回来的时候正巧遇见邻居太太带着小孩也回来。司机去停车，母女两个特意过来跟他们打招呼，又道谢，原来就是那天在湖边喂小鸭子的那对母女。小女孩教养非常好，小小年纪就十分懂礼貌，先叫了叔叔阿姨，又甜甜笑：“谢谢阿姨那天送的蛋糕，比我妈妈烤的还好吃呢。”
　　邻居太太也笑：“上过几天烘焙班，回来烤蛋糕给她吃，她还不乐意尝，那天送了蛋糕过来，一个劲夸好吃，让我来跟雷太太学艺呢。”
　　杜晓苏怔了一下：“您误会了……”
　　"不是她烤的。"雷宇峥难得笑了笑，“蛋糕是我们家西点师傅烤的，回头我让他把配方抄了给您送去。”
　　“谢谢。”邻居太太笑容满面，又回过头来问杜晓苏，“那次在湖边遇上你，看到你很不舒服的样子，我要送你去医院，你又不肯。要不我介绍个老中医给你号个脉，他治胃病也挺在行的。”
　　不知为什么杜晓苏的脸色都变了，勉强笑了笑，“没事，现在好多了，就是老毛病。”
　　“还是得注意一下，看你那天的样子，说不定是胃酸过多。我有阵子就是那样，还以为是又有了小毛头，结果是虚惊一场。”又说了几句话，邻居太太才拉着女儿跟他们告别。
　　一进客厅佣人就迎上来，给他们拿拖鞋，又接了雷宇峥的风衣。杜晓苏上楼回自己房间，谁知道雷宇峥也跟进来了。最近他对她总是爱理不理，今天的脸色更是沉郁，她不由得拦住房门：“我要睡午觉了。”
　　他没有说话，径直去翻抽屉，里面有些她的私人物品，所以她很愤怒：“你干什么？”
　　他仍旧不说话，又去拿她的包，她不让他动：“你想干什么？”
　　他站在那里没有动，终于问：“你不舒服，怎么不去医院？”
　　“小毛病去什么医院？”
　　“你哪儿不舒服？”
　　“你管不着？”
　　“那跟我去医院做检查。”
　　“才从医院回来又去医院干什么？”
　　“你在怕什么？”
　　“我怕什么？”
　　“对，你怕什么？”
　　她渐渐觉得呼吸有些急促。他看着她，这男人的目光跟箭一样毒，似乎就想找准了她的七寸扎下去，逼得人不得不拼死挣扎。她抓着手袋，十指不由自主地用力拧紧，声调冷冷的：“让开。”

第二十四章
　　“你不把事情说清楚，别想出这个门。”
　　她满脸怒色，推开他的手就往外走。他手臂一紧就抱住她，不顾她的挣扎，狠狠地吻住她。她的背心抵在墙上，触着冰冷的壁纸，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块毡，被他揉弄挤压，几乎透不过气来。他的力道中似乎带着某种痛楚：“告诉我。”
　　她紧闭着双唇，双手抗拒地抵在他胸口上，不管她怎么挣，都挣不开他如影相随的唇。他狠狠地吮吸，宛如在痛恨什么：“告诉我！”他的呼吸夹杂着淡淡的药香，是他早上吃的熊胆粥，又苦又甘的一种奇异香气。她觉得熟悉的晨呕又涌上来，胃里犯酸，喉咙发紧。他强迫似的攥住她的腰，逼得她不得不对视他的眼睛，那样像振嵘的眼睛……
　　她推开他扑到洗手间去，终于吐出来，一直呕一直呕，像是要把胃液都呕出来。等她精疲力尽地吐完，他递给她一杯温水，还有毛巾。她一挥手把杯子把毛巾全打翻了，几乎是歇斯底里：“是！我就是怀孕了怎么样？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强暴了我，难道还要强迫我替你生孩子？你把我逼成了这样，你还想怎么样？”
　　两个人都狠狠地瞪着对方，他忍住把她撕成碎片的冲动，一字一顿：“杜晓苏，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你别想。”他忍不住咆哮，“你不要痴心妄想！”
　　他狠狠摔上门，把管家叫来：“找人看着杜小姐，有什么闪失，我唯你是问。”
　　他搭了最快的一班航班回家去。北方的秋意明显比南方更甚，雷宇峥连风衣都忘了穿，扣上西服的扣子，走下舷梯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不远处的停机坪上，停着辆熟悉的汽车。
　　司机老远看见他，就下来替他打开了车门。见着雷宇涛的时候，他还是很平静，“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送客人，没想到接到你。”雷宇涛笑了笑，“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看看爸妈。”
　　“你运气不好，老爷子去河南了，咱妈也不在家。”
　　雷宇峥没有做声，雷宇涛拍了拍他的肩：“走，我给你接风，吃点好的。看你这样子，瘦得都快跟振嵘原来一样了。”
　　兄弟三个里面，振嵘是最瘦的一个。提到他，兄弟两人都陷入了沉默，不再交谈。
　　雷宇涛挑的地方很安静，并不是所谓的私房菜罐子，而是原来食堂掌勺的谭爷爷的家里。老谭师傅去世十几年了，难得他儿子学了他七八成的手艺，但并不以此为业，更难得下厨。就是偶尔有旧友提前打了招呼，才炖上那么几锅，也不收钱，因为通常来吃的都是有几代交情的故人。谭家是清静的四合院，月洞门后种了两株洋槐，如今叶子都掉光了。从朝南的大玻璃窗子看出去，小院安静得寂无人声，偶尔一只麻雀飞落，在方砖地上一本正经地踱着方步，似乎在数着落叶。一阵风来，麻雀细白的羽毛被吹得翘了起来，于是扑了扑翅膀，又飞走了。
　　小谭师傅亲自来上菜。说是小谭师傅，也是因这老谭师傅这么叫下来，其实小谭师傅今年也过五十岁了。他笑眯眯地一一给他们揭开碗盖，全是炖品，尤其一坛佛跳墙做得地道，闻着香就令人垂涎欲滴。
　　"前几天我馋了，特意打电话来让小谭师傅炖的，说是今天过来吃。”雷宇涛亲自替雷宇峥舀了一勺佛跳墙，“便宜了你。”
　　小谭师傅替他们带好门，就去前院忙活了。屋子里非常安静，四壁粉刷得雪白，已经看不出是原来的磨砖墙。家具什么的也没大改，老荸荠紫的八仙漆桌，椅子倒是后来配的，原来的条凳方凳，都被孩子们打打杀杀半拆半毁，全弄坏了。这是他们小时候常来的地方，来找谭爷爷玩，谭爷爷疼他们几个孩子，给他们做烂肉面，还喂了一只小白兔，专门送给他们玩。
　　佛跳墙很香，雷宇涛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不吃？”
　　“我想结婚。”
　　雷宇涛的表情非常平静，语气也非常平静，夹了块苏造肉吃了，问：“你想跟谁结婚？”
　　他捏着冰冷的银筷头，碗里是雷宇涛给他舀的佛跳墙，香气诱人，如同这世上最大的诱惑，他没有办法克制自己，只能苦苦挣扎。就像一只蚁，被骤然滴下的松香裹住，拼命挣扎，明知道是挣不开，可是也要拼命挣扎。千年万年之后，凝成的琥珀里，人们仍旧可以观察到栩栩如生的命运最后的那份无力。但又能怎么样呢？谁不是命运的蝼蚁？
　　雷宇涛又问了一遍：“你要跟谁结婚？”
　　他却不再做声。
　　雷宇涛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冷笑：“不敢说？我替你说了吧，杜晓苏是不是？”他好不容易压下的怒火又再次不可抑制，“你是不是疯了啊你？你上次回来的时候，我大清早打电话到你那里，是那个女人接的电话，我就知道出了事。我起先还指望你是一时糊涂，那股鬼迷心窍的新鲜劲儿过去就好了，结果你竟然异想天开！你想活活气死咱爸咱妈？她是振嵘的未婚妻，就算振嵘不在了你也不能娶她！”
　　“是我先遇见她的。”
　　“雷宇峥，你不是三岁小孩，你自己心里明白，你娶谁都可以，杜晓苏是绝对不可能。你不要脸我们雷家还要脸！”雷宇涛气到极处，“亲戚全见过她，全都知道她是振嵘的未婚妻。你想想咱爸，他今年做了两次心脏搭桥，医生说过什么你一清二楚！你就算要死也给我忍着！我连你出事的消息都瞒得滴水不漏，你倒好，你打算亲自气死他是不是？”
　　“振嵘已经不在了，为什么我不能娶她？”
　　雷宇涛狠狠一巴掌就甩过来：“你是不是疯了？”
　　雷宇峥没有躲，嘴角裂开来，他也不动。就和小时候挨父亲的打一样，不声不吭，也不求饶，就是看着他。
　　雷宇涛反而慢慢镇定下来：“你要真疯了我也不拦你，可是有一条，你也是明白的，我有一千一万个法子让你彻底清醒。你要是不信，尽管试。”
　　早知道是绝境，其实也不过是垂死挣扎，又有什么用处？雷宇峥心灰意冷。能有多痛呢？总不过是撕裂掉胸腔里那一部分，从此之后，仍旧活着。失掉的不过是一颗心，又能有多痛？
　　“你别动她。”
　　雷宇涛笑了笑，安慰似的重新将筷子塞回他手里：“我知道你是一时脑子糊涂了，好好休息一阵子，把伤养好。别让爸妈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省得他们担心。”又给他舀了一勺肉，“趁热吃，我知道你还有事得赶回去安排。”
　　还是雷宇涛把他送到的机场，看着他上飞机。偌大的停机坪上只有他一个人孤伶伶地站在车前，雷宇峥想起很久以前——其实也没有多久，他抱着振嵘回来，大哥也是这样孤伶伶站在那里等他，那时候笼罩在全家人心头的，是绝望一般的伤心。
　　那是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他们已经承受了一次丧子之痛，余下的岁月里，他和大哥都竭力避免父母再想起来，再想起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
　　他们希冀用时光去医治伤痛，希望父母能够淡忘。如果他固执地将杜晓苏带回家去，那么重要的不是流言蜚语，重要的是，父母的余生里，都会因为她而时时刻刻想起振嵘。
　　他是真的疯了，才会痴心妄想，所以雷宇涛专门等在那里，等着把他挡回去，等着把他一巴掌打醒，让他不再做梦。
　　下了飞机后，司机来接他，他打了个电话问管家：“上飞机前你说杜小姐睡了，现在起来了吗？”
　　“起来了。”管家说，“刚才说要去医院拿药，司机送她去了。”
　　他心一沉，勃然大怒：“我不是让你看着她？”
　　管家吓得战战兢兢：“我专门让司机陪她去，她说她不舒服……”
　　"哪家医院？"
　　听到地址后他就把电话摔了，告诉司机：“把车给我，你自己先回去。”
　　杜晓苏觉得自己在发抖，医院虽然是私人的，看上去也挺正规，交了钱就去三楼手术室。电梯里就她一个人，她紧紧捏着手里的包，四壁的镜子映着她苍白的手指，短短十几秒钟，却像是半辈子那么久。终于到了三楼，她出了电梯，忽然听到楼梯那里的门“嘭”的一响，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却看到最最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他脸色阴霾，朝她一步步走近，胸膛还在微微起伏，似乎是因为一路楼梯太急。她无恸无怨，只是看着他。
　　他什么话也没说，就是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往外拖。
　　“你干什么？”重新见到这个人，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不愿意再看他，不愿意再见到和振嵘如此肖似的脸孔，不愿意再想起与他有关的那些事情。只要牵涉到他，她就是一错再错，错得令她自己都深深地厌憎自己。已经有护士好奇地探头张望，他捏得她很痛，可是她就是挣不开。
　　“信不信？”他脸色平静，声音更是：“你要是不跟我走，我有法子把这里拆了。”
　　她不寒而栗，她绝对相信，他是地狱九重中最恶的魔，不惮犯下滔天大罪，只为他一念之间。她绝望地扑打着他，抓破了他的脸，他毫不闪避，只是把她弄下楼去。他的车就停在医院大门前，他把她塞进去，然后绑好安全带。
　　所有的车门都被他锁上了，车子在马路上飞驰。其实她一点也不想死，她一直想好好活着，但他总有办法逼迫她，让她觉得绝望。她去抢方向盘，他毫不留情，回手就扇了她一巴掌，打得她倒在车窗边，半晌捂着脸缓不过来，他慢慢地一字一字：“杜晓苏，你别逼急了我，逼急了我会杀人的。”
　　他连眼睛都是红的，不知道他是如何赶到这里来的，她知道他不是在恐吓，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丧心病狂的魔鬼，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开车的样子像是不要命，一路遇上的却全是绿灯。她知道再也逃不掉了，一直到最后车停在别墅前，他才下车，拖着她往屋子里去。
　　她又踢又咬，冲他又打又踹，可是他索性将她整个人抱起来，进了屋子一直上楼，到主卧室里将她狠狠扔到床上。就像扔一袋米，或者什么别的东西，粗鲁而毫无怜惜。她喘息地伏在那里看着他，他也喘息地看着她，两个人的胸膛都在剧烈起伏。他伸出手，卡住她的脖子，就像那天一样，咬牙切齿：“你要死就死得远远的，不要让我知道！”
　　他的手背上全是暴起的青筋，她一动不动，就像是想任由他这样掐死自己，可是他终究没有再使力，整个手臂反而垂下去，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第二十五章
　　她嘴角渐渐浮起微笑：“你不是走了吗？你真觉得关得住我？只要我想，总可以弄出点儿意外来。”
　　他的牙齿咯咯作响，被触到逆鳞般地咆哮：“你敢！你竟然敢！”
　　“哦，你还在生气我事先没有告诉你？”她有些散漫地转开脸去，避免他的呼吸喷在自己脸上，“说了又有什么用，难道你突发奇想打算养个私生子？”
　　他在失控的边缘，这女人永远有本事让他有杀人的冲动：“别逼我动手凑你。”
　　“你刚才不是打了吗？”她笑了笑，脸上兀自还有他的指痕，红肿起来，半边脸都变了形。他整个心脏都抽搐起来，像是被人捏住了一般，只觉得难受。伸手想要去抚摸她红肿的脸颊，但她本能地往后缩了缩，他的手指定在了那里，他怔怔地看着她，而她黑寂似无星之夜的眼中，无怒亦无嗔，仿佛连心都死了。
　　他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不敢当。”她慢慢坐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麻烦你还是送我去医院，拖久了就更麻烦了。”
　　她这突兀的平静让他更觉得无措，就像下楼时一脚踏空，心里空荡荡的，说不出的难受，他近乎吃力地说：“我们——能不能谈一谈？”
　　“有什么好谈的。”她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那天晚上你喝醉了，我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她甚至冲她笑了笑，“把你比疯狗了，别生气。”
　　他看着她，想起许多事情来。他想起邵振嵘带她回家的时候，自己看到她的第一眼，是在想什么呢？他一次一次把她捡回家，那样可怜，是在想什么呢？在那个孤岛上，重新看到她的睡颜，又是在想什么呢？从伤痛中醒来的时候，他以为她已经死了，他固执地睁着眼睛看着雷宇涛，旁边的人一样样地猜，猜他是什么意思，最后还是雷宇涛猜到了，才带了她来见他。看到她安然无恙的那一刹那，自己又是在想什么呢？一点也记不起来了。他从什么时候爱上她，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爱上她，他自己都不知道。就像不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就像不知道彩虹为什么会出现在雨后的天空，就像不知道婴儿为什么会微笑……等他知道的时候，却已经晚了，只记得那天晚上，她在自己身下颤抖着哭泣，所有的幸福早就被他自己一手斩断了，连他自己都明白。
　　最开始绝望的一个，其实是他。
　　他以为有机会弥补，在出了车祸之后，在她陪伴自己的时候，在她开始温柔地对自己笑的时候，在她用她的双臂抱紧自己的时候。在她虽然拒绝，但是没有反抗的时候。可是她提都不提，她刻意忘记，她就只痛恨他强迫她的那一次。就像车祸后的一切不曾发生，就像之前她只是可怜他——她就只是可怜他。
　　他挣扎了那样久，拼尽了全部的力气，却没有挣开这结果。她就在他面前了，可是隔得太远，再触不到。
　　他没有生气，只是她如此抗拒的姿态令他觉得无法忍受。
　　他已明白，终究是无路可退。
　　她的神色已经略有不耐：“雷先生……”
　　“晓苏，”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这样亲昵的两个字，可是隔着千山万水，连梦里都吝啬得不曾出现，他茫然地看着她，听到自己喃喃的声音，“能不能把这孩子留下来？”
　　“生下来？”她几近讥讽地嘲弄，“您还没结婚呢，像您这样的人，一定会娶一位名门闺秀。想我这样的人，怎么配给您生孩子？”
　　结婚两个字狠狠地抽中了他的心，他曾经垂死挣扎过，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明知道不可能，所以才会在雷宇涛面前说破。正如借了雷宇涛的手来绝了自己最后一分残存的念想。就像是被癌症的痛苦折磨得太久的绝症病人，最后辗转哭号，只求安乐一死。他曾经那样忍耐，连头疼欲裂的时候他仍旧可以忍耐，但却忍不住这种绝望，终究还是逼她说一句话来让自己不再做梦。
　　他松开手，如释重负地看着她，终于笑了笑：“那换家好点的医院吧，校医院做手术不安全。”
　　她不明白他怎么突然就松了口，但他脸色很平静：“我来安排，你放心。”
　　他离开了房间，她精疲力竭，像是浑身的力气都在瞬间被抽得一干二净，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枕头软软的在脸颊旁，棉质细密而温柔的触感，她竟然就那样沉沉睡去。
　　她睡到天黑才醒，睁开眼睛后许久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床对面是从天到地的落地窗，房间里又黑又静，就像是没有人。
　　她渐渐想起之前的事，起身找到自己的鞋。楼下空荡荡的，门关着她出不去，她穿过客厅走到后院，看到一个人坐在院子里。
　　夜幕四垂，远远可以看见天角城市的红光，仿佛微晕的醉意。他没有喝酒，非常清醒，也非常警醒，回过头来看着她。
　　最后还是他先说话：“医院已经安排好了，明天我陪你去。”
　　她几近嘲讽：“谢谢。”
　　他没有被她激怒，反倒是淡淡的：“我做错了事，我收拾残局。”
　　陌生而疏离，却重复着虚伪的礼貌，她压抑住心中汹涌的恨意。她做错了事，却付出了一生为代价。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以近乎轻蔑的方式，硬生生将她逼到了绝路上去。
　　如果给她一把刀，她或许就扑上去了，但她冷静而理智地站在那里，隐约有桂花的香气，浮动在夜色中，这里看不到桂花树，却仿佛有千朵万朵细黄的小花正在盛开。那香气甜得似蜜，浸到每一个毛孔里，仿佛是血的腥香。
　　他联络的仍旧是家私人医院，不过因为是外资，规模看起来并不小。所有应诊皆有预约，所以偌大的医院里显得很安静，没有患儿的哭闹，没有排队的嘈杂，所有的医护人员都带着一种职业的笑容，将他们引进单独的诊室。
　　预约好的是位日本籍的妇产医生，能说流利的英语，口音稍重。杜晓苏听得有些吃力，大部分还是听懂了。其实也就问了问日期，便去验血，然后做B超。
　　验血只是为了预防手术意外。陪同她抽血的护士，能够说简单的中文，大约看出她的紧张，微笑着安慰她：“手术非常安全，会用局部的麻醉，半个小时就结束。”
　　做完B超后她走出检查室，因为脚步很轻，几乎没有惊动任何人。雷宇峥本来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她，手里还拿着她的包，仿佛在想什么。她很少从这个角度看他，微低的脸，看不清他的神色。
　　他抬起头来，她一时来不及收回目光，于是坦然转开脸。医生先看了B超报告，然后向她解释各种手术意外，因为说的是英语，所以特别的慢。手术同意书也是英文的，她一项项看过，然后签字。医生向她一一介绍麻醉师和护士，都是非常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这时验血的报告单也出来了，检查室的护士送过来给医生，医生看了一眼，忽然对雷宇峥说了句话。
　　因为是英文又说得很快，杜晓苏也没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雷宇峥很明显地怔了一下，然后对她说：“我跟医生谈谈，马上就回来。”
　　医生和他都去了办公室，护士给她倒了杯水来，她心里渐渐觉得不安，仿佛是预感到了什么。不出所料，几分钟后雷宇峥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拉起她就往外走。
　　她本能地想要挣脱：“干什么？”
　　他的声音冷淡得可怕：“回家去。”
　　“为什么？”她用力想挣脱他的手，“为什么不做手术了？”
　　“回家！”
　　“我不跟你走！你这个骗子！出尔反尔！”她被他拖得踉踉跄跄，最后拉住门框，他去掰她的手指，她胡乱反抗，捶打着他的肩膀。终究抵不过他的力气。她情急之下就用手里的包往他头上砸去，那包是牛皮的，上头又有金属的装饰，她这一下子不轻。他似乎哼了一声，本能地伸手捂住头，血从指缝里漏出来。原来是砸着他头上的伤口，结痂又再次迸裂，并不觉得有多疼，可是视线却再次感到眩晕，恶心从胃底泛起，他挣扎着腾出手来拉杜晓苏。她看见血了才呆了一呆，他强忍着天旋地转的眩晕：“跟我走。”

第二十六章
　　“我不走！”她几乎觉得绝望，“你答应过我。”
　　他的手指终于松开了，她看着他，他的身子晃了两下，最后就倒下去了。
　　她都已经傻了，看着倒在地上的他，一动也不动。
　　医生最先反应过来，冲过去按住他颈间，数着他的脉搏，然后用日语大声说了句什么，护士急匆匆出去，不一会儿更多人涌进来，领头的明显是外科医生，非常专业地做了简单的处理，然后同医护人员一起，将他抬到了推床上。
　　后面全是应急的各项检查，杜晓苏看着走马灯似的人，走马灯似的各项仪器，推过来，又推过去。最后终于有人来到她面前，说一口流利的中文，非常耐心地问她：“雷太太，雷先生之前受过脑外伤，能不能告诉我们他接受治疗的医院？我们可能需要借阅他的诊断报告和住院病历。”
　　她抬起眼睛，看着那和蔼的外籍老人，喃喃地问：“他会死吗？”
　　“不会。”他宽慰她，“应该只是上次外伤的后遗症，如果没有意外，他马上就会苏醒。”停了停又问，“你的脸色很不好，需要通知家里其他人吗？我们可以借给你电话。”
　　仿佛是验证了他的话，护士快步走过来，告诉他们：“Hewokeup.”
　　他还插着氧气，所以气色看上去很差。一声让他留院观察几个小时，所以一时也走不了。
　　她问：“为什么出尔反尔？”
　　他看上去很累，终究还是回答了她：“我想再考虑一下。”
　　“这是我的事，我已经考虑好了。”
　　他没有理会她的咄咄逼人，只是告诉她：“你是RH阴性血型。”
　　“我知道。”
　　“医生告诉我，如果不要这个孩子，将来再怀孕的话母婴会血型不合，新生儿溶血的比率非常高，或者再没有生育的机会。”
　　她没有任何表情：“我知道，我将来不打算再生孩子。”
　　这句话说出来平淡如水，却像一把刀，狠狠地砍到他。他一辈子没有这种近乎狼狈的语气：“你将来总还要……”
　　“我将来不想嫁人，也不生孩子。”她很安静地看着他，“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我送你到国外去，Welleslsy、MountHolyoke、ColumbiaUniversity……随便挑一间学校，然后把孩子生下来……”
　　她唇角露出一丝笑意：“雷先生，类似的话你很早以前对我说过，你记得吗？”
　　那还是因为邵振嵘，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曾经那样问过她，她可否愿意离开振嵘。作为交换，他可以让她出国去读书，在各所名校中挑一间。
　　那时候的他与她，都还没有今天的面目可憎，短短几个月，仿佛已经是半生般疲惫，再没力气抗衡。
　　“我不出国。”她说，“我也不会生这孩子。”
　　“我给你钱，你开个价。”
　　想到那两千块的屈辱，她被成功地激怒了：“钱？雷先生，那么你认为值多少钱？你把这世上的金山都捧到我面前来，我也不会看一眼，我不会生这孩子，因为它不折不扣是个孽种！”
　　说得这样难听，他脸上波澜不兴，没有任何表情；“你要敢动他，我就让你的父母家人，都给他陪葬。”
　　两个人对峙，中间不过是半张病床，但她却只能抑制住自己扑上去的冲动。他的声音还是听不出任何情绪：“我送你去国外，你把孩子生下来，如果不愿意带，就交给我，从今后你可以不看他一眼，就当没有生过他，如果你愿意带大他，我每个月付给你和孩子生活费保证你们母子在国外的生活。如果孩子归我，我不会告诉他他的生母是谁，如果孩子归你，你也有权不告诉他，他的父亲是谁。”
　　“你别做梦了！我不会给你生孩子。”
　　短暂的静默之后，他说：“你告诉孩子他的父亲早就死了，他就是你一个人的，我保证不会去看他一眼。”
　　她嘲讽般的笑起来：“为什么你非要这个私生子？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他的眉目渐渐恢复了那种清冷的毅决，“你说过，我有钱，我有地位，我什么都有，所以我想要的东西我一定要得到，这孩子我想要，所以你非得把他生下来。如果你尝试，我会不择手段，到时候你和所有被你连累的人，都会死得很难看。”
　　她忍不住：“雷宇峥，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
　　“等你有那本事再说。”
　　两个人都狠狠地瞪着对方，仿佛想要置对方于死地，咻咻的鼻息渐渐使呼吸都显得粗重。
　　他忽然往后靠在床头，说：“如果你肯去国外，把这孩子生下来，我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永远也不会。”
　　“永远”这两个字让她略微有些松动，本来已经是陷在绝境里，就这样永无天日，原以为将来仍挣脱不了和他的纠葛，却因为他的许诺而有一丝希望。她半信半疑地看着他，却仍旧说：“我不会相信你。”
　　他说：“孩子可以姓邵。”
　　她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震动地看着他。
　　他说：“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是孩子的伯父，也可以是陌生人。我说过，从今以后我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永远也不会。”
　　她已经有些软弱，但声音仍旧执拗：“我不会再相信你。”
　　“你说你不会再爱别人，也不会跟别人结婚，如果有个孩子陪着你，也许你会觉得不一样。”他慢慢地说，“你会很快地忘记我，我将来会跟别人结婚，这件事情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可以在国外出生，你可以和他一起安静地过日子，不会有人打扰你们。”提交仿佛精疲力尽，“如果你答应，我可以马上安排送你走。”

尾声
　　蒙古高压所吹出的西北气流形成寒冷的季风，夹裹着细绵如针的小雨吹拂过海面，砭骨的寒气透过冲锋衣领的缝隙灌进来。船顶上有沙沙的声响，掌舵的船老大说：“下雪了。”
　　是真的下雪了，初冬的第一场雪，朵多晶莹的雪花沿着无边无际的天幕撒下来。在大海上才能见着这样的奇景，天与海都被隔在一层蒙蒙的细白雪烟里，仿佛笼着轻纱。视线所及的小岛，远远看去，像是小小的山头，浮在雪与风的海面上。最后船还是走了大半个小时才靠岸，码头上空无一人，船老大搭着跳板。
　　他拿出钱，船老大却死活不肯收，还对他说：“邵医生，你要是明天回去，我就揩船来接你，不要你的钱。”他诧异地抬头，船老大憨憨地笑：“我那个老二，就在这岛上念书，老早就给我看过你和杜小姐的照片。”又问，“杜小姐怎么没有来？”“她出国读书去了。”船老大怔了一下，又笑着说：“读书好，邵医生，你怎么没跟她一起去？”
　　他没有回答，拎起沉甸甸的登山包，里面全是给孩子的书和文具，转过身来冲船老大挥了挥手：“麻烦您在这里等一灰儿，我上去看看孩子们，今天就走。”“哎，好！”
　　岛上只有一条路，倒不会走错。爬到半山腰已经听到琅琅的书声，稚气的童音清脆入耳，他抬头看了看，教室屋檐上方飘拂的那面红旗，在纷飞的雪花中显得格外醒目。
　　小孙老师见着她简直像见到了外星人，孩子们可高兴坏了，围着他吱吱喳喳，问个不停。孩子们听说晓苏姐姐没有来，都非常失望。他把书和文具都拿出来，孩子们才兴奋起来。然后拉他去看画，很大的一幅，就贴在学生们睡觉的那间屋子里，画的是所有的孩子和小孙老师围着他和杜晓苏。
　　“小邵叔叔，这个像你吗？”
　　“像！”他夸奖，“真像”
　　“是我画的！”
　　“我也画了！”
　　“我画了晓苏姐姐的头发！”
　　“我画了晓苏姐姐的眼睛！”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起来，他在童音的包围中看着那幅画，孩子们画着他和杜晓苏手牵着手，并肩笑着，就像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分开。
　　“这幅画可以送给小邵叔叔吗？”
　　“当然可以！”
　　“本来就想送给晓苏姐姐看！”
　　几个孩子腥风血雨地拿了水来，慢慢去揭墙上的画，孙老师也来帮忙，完好无损地揭下来，交到他手里。他细心地卷好，孙老师又找了两张报纸来，帮他包裹。
　　有毛绒绒的尾巴从脚面上扫过，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瘦得可怜的小猫。过了这么久，似乎都没长大多少，仍旧瘦得皮包骨头似的，抬起尖尖的猫脸，冲他“喵喵”叫。
　　他把小猫抱起来，问：“这猫也可以送给我吗？”
　　“可以啊。”小孙老师挠了挠头，“岛上没什么吃的，也没人喂它，你抱走吧。”
　　海上的雪，似乎越下越大。最后渡船离开的时候，孩子们仍旧送他到码头，跟他道别：“小邵叔叔！下次和晓苏姐姐一起来看我们！”
　　所有的小手都在拼命地挥着，渐去渐远，渐渐地再也看不清，就像生命最初那段美好的记忆，渐渐隐去在漫天的风雪里，不再拾起。
　　他几乎一整也没睡，终于赶回上海，然后又赶往机场。远远看到杜晓苏，这才松了口气，匆忙叫住她，把那卷画给她：“孩子们送你的。”
　　她怔了一下，才知道是岛上的孩子们，眼睛不由晶莹：“孩子们怎么会知道？”
　　“我去岛上拿的，我什么都没告诉他们，你放心。”他抬头看了看腕表，“快登机了吧？你早点进去，到休息室坐一会儿。下了飞机就有人接你，自己注意安全。”
　　她终于说：“谢谢。”
　　他仿佛是笑了笑：“快进去吧。”
　　从机场出来，天气还是阴沉沉的。他系上安全带，毛绒绒的小东西悄无声息地从后座跳出来，“喵”地叫了一声，然后蜷缩在副驾驶位上。
　　他从来没有开过这么长时间的车，1262公里，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一路只是向北。漫长而单调的车道，视野前方只有无限延伸的路面。超越一辆又一辆的长途运输货车，沿线的护栏仿佛银色的带子，飞速地从窗外掠过。车内安静得听得到小猫睡着的呼噜声，渐渐觉得难过。
　　就像是锋利的刀，刺中之后，总要很久才可以反应过来，原来伤口在汩汩地流着血。
　　进河北境内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天气很不好，开着大灯也照不了多远。小猫饿得醒了，蹲在座椅上朝他“喵喵”叫，他把车开进下一个服务站，买了一听鲮鱼。小猫狼吞虎咽地吃完，等他回头看时，已经躺在座椅上睡着了。
　　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满天的灯光扑面而来，漫长的行车令他筋疲力尽，从黑暗到光明，从寂寞到繁华，仿佛只是瞬息间的事。
　　他把车停在院墙下，小猫还没有醒，呼噜呼噜地睡着。他把车门锁好，抬头看了看那堵墙，借着墙外那株叶子都落光的槐树，很快翻了进去。
　　没有带合用的工具，只随手从车后备拿了把起子，好在初冬的土壤还没有冻上。他挖了很久，非常耐心，上次把盒子挖出来后，又把土填回去，所以现在还算松软好挖。
　　最后起子“叮”一响，撞在铁皮的盒盖上。
　　他把浮土拨开，把盒子拿出来。
　　盒盖上生了锈，有泥土淡淡的气息，他把盒盖打开，里面一张张的纸条，只有他知道那上面写着什么。
　　从童年到少年，从少年到如今，曾经有过的许多美好记忆，都在这里面。
　　当时和邵振嵘一起埋下去的时候，振嵘说：“等老了我们一起再拿出来。”
　　可是他却先走了。
　　他把盒子拿到湖边，一张一张把纸条都抛进水里。路灯被树木掩去大半，只能隐约看见那些纸条，或浮或沉，都漂在水中。
　　“妈妈喜欢小嵘，爸爸喜欢大哥。”
　　“姥姥，我想你。”
　　“小嵘，生日快乐！”
　　“我不愿意读四中。”
　　“长大了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秦老师，谢谢您！”
　　手里拿着一张纸条，上面是她的字迹:"芋头芋头快起床!"
　　那还是他刚出院的时候，有天早晨要去医院复诊，她来叫他起床。他困得很，她叫了好几声他也没动。最后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写了这么张纸条，就贴在他脑门上。
　　她的字迹有些潦草，他的字其实也歪歪斜斜，那时候骨折还没有好，他拿笔也不利索:"芋头爱晓苏。"
　　因为位置不够,他把字写得很小，如今他自己也看不清楚了。而今，他倒宁愿自己没有做过这样的傻事，幸好这纸条从没让她看到。
　　他把这张纸条也扔进水中。
　　所有的纸条都尽数被抛进了湖里,渐渐沉到了水底,那上头所有的字,都会被湮没不见吧?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尾,再不会有人来问,他曾经藏起些什么.
　　最后,他把手心里捏着的那枚指环,也扔进了湖心.
　　凌晨时分他终于抱着小猫，敲开那两扇乌漆的院门。赵妈妈被吵醒了,披着衣服起来开门,一见是他猛吃了一惊,往他脸上一看,更是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啦?大半夜的怎么来了?"
　　他又困又乏，把小猫放在地上:"赵妈妈,我累了。"
　　赵妈妈没再问第二句,只是说:"孩子，去东厢房里睡，我给你铺床。"拉着他的手，就像在他很小的时候，有天跟着大哥跑出去玩，最后却不小心找不见大哥了，结果一个人穿行在偌大的院子里，跟迷宫似的，找不着回家的路。小小的孩子心里，只觉得这是世上最可怕的事，只觉得再也见不着父母了。哭了又哭，最后还是赵妈妈寻来，把他抱回家去了。
　　他身心俱疲地倒在床上，还知道赵妈妈在给自己脱掉皮鞋，听她絮絮的声音：“这是怎么了？你看看你这样子，跟害了场大病似的。”她用手背触了触他的额头，“怕不是发烧了吧？”
　　其实小时候一直是赵妈妈带着他，在心底最深处，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母亲。他在最困顿的时候回到家，回到母亲身边，于是觉得一切可以暂时放下，迷迷糊糊：“妈，我没事。”
　　“哎，你这孩子真让人操心。”赵妈妈的声音渐渐显得远了，显得淡了，遥遥得似乎再听不清楚，“前几天巴巴儿地来把截止拿走，我还在心里琢磨，你是真要领个姑娘回来让我看看……”她把他额上的乱发都捋得顺了，让他睡得更舒服些，爱怜地看着他睡着的样子，又叹了口气，“睡醒了就好了。”
　　睡醒了就好了，就像小时候感冒发着高烧，只要睡醒了，病已经好了。
　　他模模糊糊睡过去，梦到下着雪的大海，无数雪花朝着海面落下来，海上漂浮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其实那不是花朵，那是他过去二十余年，写下的那一张张纸条。
　　他原来以为会有一个人来，分享这二十余载的时光，分享这而是余载的记忆，分享这二十余载的幸福。
　　他等了有等，却没等到。
　　就像是异常梦，梦里轻盈的雪花一朵朵落下，无声无息，消失在海面上。所谓繁花不过是一场梦，如同那枚戒指，飘飘坠坠，最后无声地沉入水底。
　　今生今世，相见无期。
　　（end）

番外――地上的一片叶子
　　雷宇峥在家住了两天，等到了周日晚上，他打电话让秘书订机票，邵凯旋却突然对他说：“多订一张。”告诉他说：“你陈伯伯的女儿回来了，就是宜珈那丫头，明天也要去上海。陈宜珈在国外十几年，人生地不熟的，到了上海你陪她多走走。”
　　他怔了一下，韦泺弦躲在邵凯旋身边就冲他扮鬼脸，笑得无比灿烂，他只得陪笑：“妈，我还有工作呢……”
　　“那就工作结束后请人家去吃顿饭什么的，带人家转转，好好玩玩。”邵凯旋问：“你就忙得这点功夫都抽不出来？”
　　雷宇峥怕她动气，连忙说：“行，行。”
　　他已经有六七年没见过陈宜珈，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很多年前的圣诞节，她回国度假。那时她不过十五六岁，只记得她把头发染得通红，活像个小太妹，他一想起来就觉得头痛。结果在机场等了半晌，没等到记忆中的小太妹，他想，该不会是迟到了吧。这种大小姐最没有时间概念，自己又不能不等，好在机票还可以改签。
　　他正打算去改签，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雷宇峥！”
　　很清脆的声音，回头一看几乎认不出来了，毕竟这么多年不见，虽然陈宜珈轮廓没大变，但眉眼都长得舒展开来，短发大眼，又穿仔裤T恤，几乎俏皮得像个小男生。只是笑起来明眸皓齿，明显有一种女孩子的甜净，陈宜珈倒落落大方：“安检是在那边吧？”
　　两人都没什么行李，安检倒是很快，陈宜珈十分兴奋，又爱说话，一路上都只听她叽叽咕咕，从国航的空姐漂不漂亮一直夸到还是北京的蟹壳黄烧饼好吃。她嗓音清脆婉转，像古人形容的，大珠小珠落玉盘，可是大珠小珠没完没了的落了一路，雷宇峥就觉得隐隐头痛了。
　　出了机场有司机来接，他正烦恼如何安置这位大小姐，陈宜珈倒是毫不矫情：“送我去首席公馆吧，我在那边订了房间。我同学还等我一起逛街呢，你忙你的吧，不用管我了。”
　　他不由得松了口气：“那我明天晚上替你接风吧。”
　　她很干脆的答应：“行！但我不吃西餐！”
　　他把这句话告诉了秘书，单婉婷很是尽职尽责，专门在一间新开的本帮菜餐厅替他们订了位置。结果一进去，他就看到了上官博尧。陈宜珈也看到了：“那不是上官？咦，他带女朋友来吃饭？还带两个?真厉害啊!”
　　上官博尧大约是说了什么笑话，逗得他对面的一个女孩子笑起来，另一个则在低头喝茶。陈宜珈走过去在他肩头一拍：“上官！”
　　上官博尧回头一见是她，又惊又喜：“是你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半个月了，成天在家彩衣娱亲，我妈终于肯放我出来玩玩。”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不过给我指派了个监护人。”
　　“监护人？”
　　陈宜珈一努嘴，上官转脸一看到雷宇峥，不由得哈哈大笑：“雷二，你如今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雷宇峥笑了一声，并没说话。倒是陈宜珈很好奇上官的女伴：“这是……”
　　“我朋友，杜晓苏、邹思琦。”上官转过脸又对杜晓苏和邹思琦介绍：“陈宜珈，我学妹。”
　　陈宜珈笑容可爱，跟她们打了招呼，又对雷宇峥说：“要不我们就跟上官他们一块儿吃吧。”
　　上官十分高兴：“来来，一起吃多热闹。吃完了咱们打麻将，谁输了谁请宵夜。”
　　陈宜珈大喜：“好！我自从跟室友学会了打麻将，就没痛快打过一回，好容易搬家遇到位邻居太太也会打，可惜却是个日本人，只会打日本麻将。这倒也罢了，三缺一，哎哟郁闷死我了。”一边就招呼服务生：“拿菜单来，赶紧的点菜，吃完了咱们好打牌。”
　　雷宇峥这时才说：“打什么麻将。”
　　陈宜珈大眼睛一转：“那唱歌也行啊，我是麦霸，就怕你们抢不过我。”
　　结果一帮人吃完了去唱K，上官是夜店的常客，于是由他挑了地方。一进店中真是风光八面，咨客全都认识他，一路走一路还有无数副理跟他打招呼：“您来啦？”所以一进包厢，陈宜珈就说：“上官，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我怎么不知道你江湖地位这么显赫？”
　　上官一脸的郁闷：“别提了，我也不知道。”
　　“你一看就是少爷模样嘛！”陈宜珈笑容可掬：“用你们广东话怎么说来着？”努力学着粤语发音：“官仔骨骨。”
　　上官正好端起杯子，差点没被冰水呛死：“你还知道这个词啊？”
　　“我的室友是香港人，跟她学的。”陈宜珈开玩笑：“大家今天不要点粤语歌啊，有岭南世家的细少爷在此，唱不好会被他笑的。”
　　杜晓苏有点意外，跟上官认识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他是广东人，因为日常他都是一口地道的京片子。上官大约也看出了她的疑惑，因为音乐声有些吵，所以侧过身去对她解释：“我妈妈是北京人。”偏偏陈宜珈看到了：“喂！不许说悄悄话啊！”冲上官眨了眨眼睛。上官在她头上敲了一记，说：“就你眼尖嘴快。”陈宜珈揉着被敲疼的地方，凑到雷宇峥耳边小声嘀咕：“我看杜小姐一定是上官的女朋友，他这么照顾她。”
　　雷宇峥没有说话，上官已经叫起来：“喂喂！不准说悄悄话啊！”
　　陈宜珈冲他扮个鬼脸：“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雷宇峥将话筒递到她手中，说：“唱歌吧。”陈宜珈果然是麦霸，拉着邹思琦一起，话筒在两个女人手里转来转去，把两个男人撂在一旁。上官是个坐不住的人，就拉着雷宇峥出去透气。从走廓出去就是很大的空中花园，有露天的泳池和躺椅，靠近栏杆的一侧有藤椅，正对着繁华的夜色。喧嚣市声被隔在了咫尺之外，倒显得闹中取静。两个人靠在栏杆上抽着烟聊了会儿，上官忽然想来：“对了，我有个朋友想买你们公司一个什么楼盘的房子，给个优惠价吧。”^
　　雷宇峥随口说：“叫他拿你的名片去找我秘书吧。”
　　“行。”上官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谢了啊。”
　　雷宇峥第二天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他公事既多，幸好陈宜珈活泼好动，在上海朋友又多，他不过抽空陪她吃饭购物，或者偶尔负责接送，还算是好应付。等到周末，他在办公室加班，单婉婷忽然想起来问他：“对了雷先生，上官先生的朋友拿了张名片来，指名要买一品名城的房子。就是原来杜小姐名下那套，因为您专门交待过，这套房子由您亲自处理，所以我只把他的联络方式留下来，没有立刻回应他。”
　　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老板的脸色，其实看不出来什么来，雷宇峥平常永远是山崩于前不色变的样子，天大的事情也顶多只皱皱眉，而今天他连眉头都没有皱，语气也很平静：“我知道了。”
　　晚上回家后他考虑了片刻，才给上官打电话，手机响了好久没人接，正打算挂掉了，终于有人接了，却是个女人：“您好。”
　　他没有说话。
　　“喂！”她又问了一遍：“请问是哪位？”等了几秒钟没有回应，于是她的声音似乎离远了些：“上官，没人说话，要不你来接吧。”
　　他把电话挂断了。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听出她的声音，有两秒钟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坐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手机却忽然震动起来，嗡嗡的蜂鸣，在安静的室内显得格外突兀。
　　他坐在那里不动，电话在手心里震个不停，像是一颗心，一直震，一直震，震到他手心发麻，最后终于接了。
　　“雷二，”上官的声调显得很轻快：“刚才是不是你给我打电话？”
　　他顿了一下：“哦，找你出来吃饭。”
　　“我在湖边呢。”上官似乎非常惬意：“过来玩儿吧，我们又在烤肉呢，你闻闻这香……啧啧……”
　　雷宇峥知道他在太湖边有座豪宅，还是原来民国时期一位耆耄的别墅，解放后一度被没收为公用。几年前辗转拍卖被上官购得，不久后又斥巨资重新装修。在花园假山上头硬生生造出个泳池，号称可以在游泳池中欣赏湖光山色。上官经常呼朋唤友去那里度周末，大队人马就在花园里支了架子烤肉，因为经常烟熏火燎，把一架据说是清末光绪年间名士手植的古紫藤，竟然都给熏死了，于是多次被叶慎宽称赞是“焚琴煮鹤花间晒裤清溪濯足的典范”。说归说，一堆人照样经常过去吃烤肉喝酒，想必上官又是在这豪宅的花园里烤肉。
　　“不来了，明天有事。”他很快说：“就这样，你忙去吧，再见。”
　　“好，拜拜。”
　　他拿了车钥匙出门。
　　也没有什么目的，路边的霓虹不停的掠过视线，或紫色，或红色，滟滟的流光，一直映到车前玻璃上来。这城市正是歌舞升平，繁华到了顶点，热闹到了极处。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意兴阑珊。
　　最后他把车停下，随便挑了个记事簿上的号码打出去。
　　对方大约没想到他会主动打电话，所以连声音里都透着几分惊喜，亦娇亦嗔：“是你呀？”
　　“你在哪里？”
　　“我还在片场。”大约是怕他挂断，急急又说：“不过已经收工了，要不我过来找你？”
　　“那我在酒店等你。”
　　“好。”隔着电话线亦可以想见她喜孜孜的样子，连声音都似甜美了几分：“我马上就过来。”
　　身体极度疲倦之后，脑中有短暂的空白，但涌起的却是更空虚的感觉，只觉得乏力。任凭花洒的水流打在身上，仿佛是麻木，更多的是倦怠，就像是整个人都缺了一块，怎么也填不起来。
　　大约洗得太久，许优隔着门，俏皮的声音：“要不要我进来帮你擦背？”
　　他没有回答，把花洒关掉，拿浴巾拭干身体上的水珠，然后换好衣服出去。
　　许优知道他的习惯，所以虽然失望，但看到他湿漉漉头发，温柔的问：“帮你把头发吹干了你再走？”
　　“不用了，谢谢。”声音疏远而客气，仿佛有一点心不在焉。房间晕黄的灯光下只见他薄薄的唇，微抿的弧线透出冷漠的气息，相法上说薄唇的男人薄幸，许优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素来铁石心肠。相处已经差不多两年，她却几乎无法理解他的任何一面，何况今天晚上他似乎情绪有些微的反常，虽然不易觉察，但她很敏锐的感知了。所以没有再多话，拿过外套帮他穿好，然后目送他出门，说：“开车小心点。”
　　他的手已经触到了门钮，忽然顿了一顿，转过身来看着她：“前阵子你不是说想换车？保时捷的911不错，也挺衬你，就买那个吧，提车的时候记得打电话给我的司机，有人会去结帐。”
　　她欢喜不胜，踮脚勾住他脖子，盈盈的笑：“真的吗？为什么突然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你想图谋什么不轨？”撅起嘴来想要亲吻他，但他脸微微一仰，避了开去，说：“你素来聪明，应该明白。”
　　她的手本来搂住他的脖子，可是胳膊渐渐发软，像是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十指都开始发冷，一直冷到手心，她终于撑不住，手从他肩头滑落了下来，她几乎是失态，怔怔的站在那里，只是看着他。
　　“以后照顾好自己，如果不是拍戏就别熬夜，也别相信朋友就随便投资。”他嘴角微微抿起，其实他这样子最迷人，可是以后她再也看不见了。
　　“遇上困难给我打电话。”他最后一次亲吻她，如蜻蜓点水般吻在她脸颊上，只是一触，几乎不带任何温度，他已经打开门径直离去。
　　在电梯里他看到自己的脸，空洞而疲倦，凌晨时分，喧哗的城市终于渐渐睡去，电梯里更是寂然如灭。
　　并非厌倦，他只是不再想维系这种关系，虽然许优十分漂亮，又几乎从不给他找麻烦，她曾是一朵他很满意的解语花。但不知为什么，今天晚上他只觉得倦怠，所以选择了离开。
　　或许适当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可以好过些。
　　第二天早晨起来，雷宇峥先去打了一场网球，看看时间还早，于是给陈宜珈打电话：“要不一起吃午饭吧。”
　　陈宜珈很高兴：“行啊，我在和同学逛街，你来接我。”
　　她在广场的一角等他，他开车看到她站在路旁，因为不能停车，他把车速减下来，正打算让她过马路去等。谁知她拉开车门，飞快的上了车。
　　“很危险的！”
　　“有时候做点危险的事也很有趣呀。”她笑嘻嘻系上安全带：“又带我去吃什么好吃的？”
　　“烤肉怎么样？”
　　她说：“那要自己烤才有趣。”
　　“那带你去一个地方。”
　　出了城她也没有问去哪里，就看着他把车开上高速，于是掩口打了个哈欠，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其实她眉目间还有点小孩子的稚气，睡不够，他并没有妹妹，但觉得有妹妹应该就是这样子吧。
　　他开车很快，等快到了她正好醒来，上官别墅的位置非常好，隐在一湾湖畔，仿佛海边，但湖水比海水显得更宁静。行道两旁皆是梅花树，这时节只见枝叶扶疏，可以想见花开时定是香飘十里。她见着这么好的风景，不由问：“你的湖景豪宅？这也太阔绰了！”
　　“上官的。”
　　她眉眼弯弯的笑：“原来是上官那个资本家。”
　　镂花铁门已经缓缓打开，上官亲自出来接他们：“哟，可真没想到，大老远的，真给面子。”
　　“不欢迎？”
　　“欢迎，当然欢迎！”上官仍旧是笑嘻嘻：“不欢迎你，我还欢迎宜珈呢。”
　　司机上来替他去停车，他和陈宜珈和上官说着话，一路绕过假山，远远看到草地上果然支着烧烤架子，一堆人欢声笑语，热闹非凡。虽然隔得那样远，但他一眼看到她。
　　杜晓苏坐在桂花树下一张躺椅上，正侧过头和邹思琦说话。这样远远看过去，她侧影落落，眉宇间仍旧是那般寂寥。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奇异般安静下来，仿佛只要见着她，便觉得放心了。
　　可是这么近，仍旧是那样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