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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2(原来你还在这里)
作者：辛夷坞
内容简介
 苏韵锦：其实这些年来我并不经常想起他，这个城市并不太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假如有一天我们重遇，我唯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程铮：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家庭背景不同的二人，生活上的差异要彼此分开。而韵锦在分开之后才发觉有了程铮的孩子。个性强的韵锦没有告知程铮。在几年后，韵锦事业有成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她们的爱情会开花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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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个夏天在程铮的记忆里是奥热而漫长的，站在高中生涯最天昏地暗的尾端里，忙里偷闲地憧憬着传说中斑斓的大学生活，带着破茧前的躁动。而对于苏韵锦来说，让她印象更深刻的是破蛹而出的前一刻那种粘稠的挣扎和茫然。
　　苏韵锦生长在省城附近的一个郊县，父亲是县中的生物老师，母亲原本是县城里一个纺织厂的会计，后来在“企业改革的浪潮”中下了岗，不得不做起了家庭妇女。由于父亲的身体不好，经常出入医院，一家人的生活不算宽裕，但是父母对于她这个独生女儿也是极尽宠爱的，所以韵锦从小也没受过什么委屈。在父亲执教的县中念到高一结束后，她父母感叹于当地中学教育水平的落后，为了唯一的女儿考上好的大学，动用了一个教书匠家庭所有的积蓄和人际关系，将她转学到省城的一所重点中学。对于父母的这个安排，韵锦颇难接受，一方面，这次转学意味着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父母的身边外出求学，另一方面，那昂贵的择校借读费让她每天晚上睡前想着就心疼。当然，她终究拗不过父母，也不忍心拂了他们的殷切期盼，于是从高二开始，她就成了那所省城重点中心的转学生。
　　韵锦早料想到甫入一个新的环境会有不适应感，但她没想到接踵而来的挫折感会那样深。她的成绩不差，在原来的学校里考试总徘徊在年级前十左右，然而转学后的第一次段考却让她第一次感觉到残酷的差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她在所在的班级里竟然是倒数第五。当天晚上她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完全没有勇气向父母透露丝毫关于成绩的点滴。震惊，更多的是羞愧，韵锦觉得自己简直无颜以对父母和他们多年积攒的那点血汗钱，无颜以对自己，就连次日到教室上课都觉得被一块“倒数第五名的转学生”这块牌压得抬不起头来。后来的日子自然是知耻后勇，奋起直追，不过现实往往不如人意，不管怎么努力，她终究没有遇到一雪前耻的机会，虽然在后来的考试中没有在倒数之列，但是直到高二结束，在一个60多人的班级里面，韵锦的成绩也从来没有进入前30名之列，渐渐地，她也开始相信父母望女成凤地倾尽所有送她转学是个彻底的错误，也许她本来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
　　高二学年结束的时候也面临着文理分科的转折，韵锦语文成绩不错，但历史极烂，物理倒是她喜欢的科目，然而数学、化学成绩不佳，英语、政治则是平平，因此在文理之间她也是犹疑了许久，直至某天下课的时间里，她低头穿过教室门口站满了男生过道，朝走道尽头的洗手间走去时，一句话顺风飘进她的耳朵“……废话，我当然选理科，谁不知道只有读死书的女生和混不下去的差生才会学文科……”。然后就是好几个男生夸张的大笑。韵锦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周身的血液都望脸上涌去。其实她何尝不知道那些男生不太可能是针对她，但是，少女敏感而自卑的心让她觉得自己自己恰恰就是别人嘲讽的那个“读死书的女生和混不下去的差生”，她恨恨往回看了一眼，却无从得知口出狂言的是那个男生，更不好意思在这男生成堆的地方久留，便匆匆朝洗手间方向而去。
　　在最后确定文理意向的时候，韵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她想，也许是自己残存的那最后一点骄傲在驱使自己做出这个选择。
　　于是，在这个早早就炎热憋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五月天，苏韵锦在一个高三理科班的教室里，看着一个怎么也写不全的化学方程式，将手中的笔用力扔回笔盒，身体用力往后一靠，崩溃似地长吁一口气，她终于发现自己一时的意气用事的选择是多么愚蠢。谁说花季灿烂，雨季朦胧，苏韵锦的花季雨季都是乌云蔽日。
　　让她烦闷的不止是学业，她环视了一眼坐满了人的教室，只看见一颗颗埋在教材中的头颅，四周鸦雀无声，大家都在专心的自习，没有人交谈。韵锦心里自嘲地想，就算四周闹哄哄地笑闹成一团又怎样，自己始终融不进里边。班里和所有的理科班一样阳盛阴衰，分班后全班57人，女生只有8个人，其中有5个是家住本地的省城女孩子，她们基本上都不住校，每天下午下课后回家吃晚饭，然后回校晚自习，自习结束后再回家过夜。每天早读前和晚自习前都是这些城里女生们最活跃的时间，她们分享着前晚电视剧的精彩情节和各自偶像在新MTV里的造型，讨论着谁谁谁家门口转角的巷子里那间服饰店有条漂亮的裙子，或者和男生们交流着体育新闻的当日要闻，韵锦每天静静听着，插不进一句话，她在她们讨论的哪个精彩的世界之外，每天自习结束后她就回到只有床和墙壁的宿舍。由于该校外地学生不多，大多数本地生源都不住校，所以学校的宿舍相当简陋，里边住的都是像韵锦一样来自周边郊县或乡镇的学生，她们大多有着相似的沉默而木纳的表情，仅有的晚上聚在宿舍里也很少高谈阔论，倒是经常半夜或清晨从被子里透出用手电夜读的光线。
　　班上另外两个来自乡镇的女生都跟韵锦住在同一个宿舍，一个叫莫郁华，一个叫周静，跟韵锦不同的是她们都是通过中考，凭借高分考进这所中学，而且在班里成绩不错，一向勤奋苦读，她们看韵锦的眼神里不是没有一丝轻蔑的，韵锦觉得很正常，同样的“乡下来的孩子”，她连名正言顺录取的这点凭借都是没有的。莫郁华身材微胖，面容平凡朴实，她是全班最刻苦学习的一个，平时不苟言笑，解题和背单词是她跟呼吸一样本能的事，但是不算难相处，打来的开水也偶尔也愿意分给韵锦。“像我们这样的人，除了拼命读书之外，还有什么跳出农门的途径”，这是莫郁华与韵锦唯一一次深谈时说的一句话。
　　周静倒长得娇小端正，她热心公益，喜欢在老师跟前跑动，喜欢抢着擦黑板，也爱在班上的城里女生“座谈”时搭话，却往往不得其要，倒是在男生中人缘不错，与韵锦关系一般。韵锦曾经无意间听到班上最可人的女生孟雪在一个男孩子面前手一摊，说“不是我们不喜欢跟她们几个乡镇来的女生说话，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难不成跟他们讨论家里有几头猪，几亩田？”的确没有什么好说的，韵锦想。于是她益发沉默，全然不见在家乡学校就读时的神采飞扬。
　　至于男生，林子大了，长得周正的“鸟”自然也是有的，但这个年纪的惨绿少年还全然不懂绅士风度，就连往杯里装开水时也要跟女生抢个先后，更别提她们班里的男生还自发评选出班里“八大恐龙”，全班八个女生，无一漏网，让人无话可说，全不见青春读物里浪漫的少年。更何况，韵锦看着自己洗得又薄又褪色的蓝色校服和镜子里那张寡淡的脸，自己都觉得灰姑娘的故事荒谬，加上她话少性格别扭，成绩平平，更无半点引人入胜之处，也就自觉掐断了青春的那一点骚动。

第二章
　　“动作轻一点你会死吗？”就在韵锦把背往后面的桌子用力一靠之后，一个男生不耐烦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知道是自己无意识的动作惊扰了后排的同学，她飞快地挺直背，没有回头，低声说了句“对不起”，声音微不可闻。
　　但是坐在她后排的男生似乎没打算就此罢休，借着身高的优势微微抬起身子，瞄了一眼韵锦桌上的化学习题，恍然大悟般说道：“我说就是受了什么刺激，还以为是失恋了，原来是题解不出来。”说着又往韵锦的方向探了探身子，“我看看，哈，这么简单都不会，不会吧你！”
　　韵锦又惭又恼，倒也默不作声，只是侧开身与他探过来的头保持一定距离，她后面那个人却好像打定主意，不好好讽刺她一轮誓不罢休，用足以引起周边同学侧目的音量阴阳怪气地继续说“苏韵锦，你的脑子都拿去干什么了，还真不是普通的笨。”是可忍孰不可忍，韵锦仿佛被人用棍子戳到心里最痛的地方，腾地一声转过身去，涨红着脸，狠狠瞪着后面那个人，此刻他好整以暇地坐回自己的位子，向上45°地扬起头，脸上一副欠揍的似笑非笑，好像无声地在向她挑衅说“你敢怎么样？”如果眼光可以杀死人，那么韵锦的眼睛已经在他全身刺下了无数个窟窿，个个致命，但是没有如果。她暗暗攥紧垂在身后的拳头，强迫自己深呼吸，然后慢慢地转回头去，低头装作专注在刚才没解出的题里。他猜对了，她的确不敢怎么样，她不愿因为跟他产生争执而引起周围人的注视。
　　程铮，这个讨厌的家伙，韵锦在心里不知道幻想了多少次，当着众人的面，大嘴巴子抽在他那张让她恨得牙痒的脸上，然后看着他自命清高的神情在她面前一点点地碎掉。坐在他的前排是她追悔莫及的另一个错误。那还是进入高三下学期后，需要老师在课堂上讲解的时间相对少了，更多的是同学们各自自习做题，因此他们年轻的班主任采取自由组合的形式重新调整座位，美其名曰以人为本。于是大多数关系熟捻、较谈得来的同学三三两两地选择坐在一起，反正在这个班里她也没有跟谁关系特别密切，便任由别的同学挑座位，大家差不多都各入其位后，她才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当时可供她选择的座位已经不多，几乎都在后排，于是她选择了现在这个位子，她的同桌宋鸣是个深度近视的小个子男生，在理科班里英语水平罕见的高，性格内向；她的后排就是那个让女生晚上准时看体育新闻的“原因”，让韵锦敢于坐在他前面的原因是，程铮身边虽然常有女生叽叽喳喳，但他本人倒不是个聒噪的人，至少在大多数人看来他称得上宜动宜静，运动场上能力超群，学习的时候也静得下来，成绩拔尖，虽然也有优等生的那一点小小的清高，但基本上属于那种你不打扰他他绝对不会打扰你的类型。基于这样的考虑，韵锦在这个座位上安营扎寨了。她刚收拾东西坐下来的时候暗暗留意了一下周围人的反应，宋鸣只是看了她一眼，没有作声，她后面那位则是头也没抬，基本上无视她的存在。这样就好，她松了一口气，安心从一叠教材里抽出了自己要找的书。
　　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另一个男生的声音：“阿铮，你不是不准女生坐在你前面吗？”韵锦愣愣地徇声望去，说话的是周子翼，程铮少有的几个死党之一。韵锦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她身后的程铮埋头在作业里吐出一句：“她也算女生？”……这就是大家眼里的好学生说出来的话？韵锦觉得莫名其妙，完全想不起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个话都没说过几句的男生。
　　“你什么意思？”她转过身面对着他。
　　“什么‘什么意思’？”他一脸无辜似地抬起头。
　　“你说谁不算女生？”
　　“说你呀，怎么，需要验证吗？”
　　好几个男生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韵锦怒火中烧，第一次发现一个人的现象和本质能有这么大的差距，这张俊秀的脸此刻如此让人厌恶。全班大多数在整理新座位的同学都朝他们的方向望过来，带着看好戏的神情，平淡压抑的高三生活需要这样的调剂，但是韵锦并不想成为这种戏码的主角，她厌恶被人观望嘲弄的感觉。算了，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她冷冷地扭回身子，不再理会他。
　　“喂，苏韵锦……”有人好像并不接受她的息事宁人，“你为什么叫做苏韵锦？‘韵’是怀孕的‘孕’吗？”
　　又是一阵大笑，韵锦觉得自己要疯掉了，她习惯了在班里像个隐形人一样，而且乐于如此，可是越想避开什么好像就越会遇见什么，就像现在她面临的这种明显的找碴。
　　韵锦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程铮，我得罪过你吗？”她眼圈已经发红，极力控制住声音的颤抖，不让泪决堤掉下来。
　　“完了，阿铮，你把这个‘小芳’惹哭了。”周子翼在一旁唯恐天下不乱地喊道。
　　程铮闻言也站了起来，身体微微前倾，似乎在仔细打量着她的脸“你真的哭了吗？”“我才不会为你这种人哭。”韵锦逃也似地跑出教师，假装听不到身后一片嗡嗡的话语声。
　　她和程铮的梁子就此结下，那件事情之后她试过搬离这个倒霉的座位，可是没有人愿意跟她换位子，她又不愿意为了这种事情去找老师，只得期待着下次调整座位的时间到来。
　　韵锦只是不明白，程铮平时也不是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可偏偏对她那么毒舌，动不动挑起事端。“偏偏对她”，这真是一个暧昧的词组，但韵锦绝对没有天真到以为程铮对她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她不喜欢看言情小说，更不喜欢她们迷恋的那种“喜欢你就折磨你”的坏男生情节，程铮身上流露出来的对她的厌恶是如此明显，假如有人要说服她，这样是一个男生对她重视的表现，韵锦会觉得这个人心理简直是有病。好在周围的人似乎也没有谁认为程铮对她的特别是一个男生对女生的态度――如果一定要说特别的话，那绝对是他特别不喜欢她。
　　于是她就这样如坐针毡地在他面前坐了三个月，每天在为学习而心烦意乱的同时还要面临他时不时的挑衅和“恶习”。她讨厌他下午从学校足球场踢球回来后一身汗味地坐在她身后，她越皱眉他就故意越靠近；她讨厌上课的时候他把一双长腿越过界地伸到她的凳子下面，还大大咧咧地晃着来晃去，让她坐在凳子上有晕车的感觉；她讨厌他把妨碍她当作理所当然，可是她稍稍影响到他一丁点――就像刚才她往后的那一靠，就会引起他的强烈反弹；讨厌他和他的死党叫她‘小芳’，好像出生在城市里让他们理所当然地高她一等；更讨厌他用那种居高临下地态度嘲弄道“苏韵锦，你居然这个都不会！”然而，韵锦知道，对付程铮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漠视他的存在，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她并不软弱，只是不愿滋事。

第三章
　　像每次韵锦愤怒地面对着他的挑衅，然后又漠然地转过身去一样，看着她僵直的背，程铮眼睛里有瞬间的失望。她用力靠向他的课桌，让他在几何作业本上画辅助线的笔迹变做一条抛物线，可是当时他只留意到她垂在自己桌上的发梢。“昔宿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语文不是程铮的强项，可是他要命地在脑海里蹦出这几句，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所以他必须恶言几句来打破这种诡异的念头。他嘲弄她笨，她明明生气了，但还是强忍着没有理他。程铮，你又把事情搞砸了，你明明只是期待着她说：“你能不能教教我……”就像其他女生一样，期待地看着你。可是她从来不说，他知道她不会那么说。这个喜欢紧紧抿着嘴唇，像影子一样沉默的女生，她总是低着头。其实苏韵锦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如果没有那一天，他永远不会发现……那天，高二的他跟子翼几个在教室前的走道上“放风”，子翼问他“阿铮，你选文还是选理？”他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废话，我当然选理科，谁不知道只有读死书的女生和混不下去的差生才会学文科……”。然后他看见一个低头从他们面前走过的女生在前面几步的地方忽然回过头，朝他们的方向直视，她的表情很特别，白皙的面庞涨着奇异的嫣红，一双乌黑深秀的眼睛里好像有两簇火在烧，整个人生动得不可思议。这是程铮第一次认真注视一个女生，可是她的眼光没有停留在他的身上，很快转过身，依旧保持低头的姿势走开。
　　“唉，刚才那个女的是谁？”他推推子翼，子翼几个后知后觉地朝他指点的方向张望“谁呀，哪个谁？”他再朝她走过的方向望去，只看到隔壁班几个打闹的男生，接着便响起了扫兴的上课铃声。
　　当天晚上，那双眼睛里的两簇火在程铮梦里反复灼烧着他，半夜忽然惊醒后才发现裤子上一片冰凉的黏湿，十七岁的程铮在低声咒骂着去清洗的过程中，心里一片茫然。
　　从那之后他开始在下课的时候站在走道上无意识地找那个身影，可是直到高二结束，他也没有见过她。直到高三分班后，他才发现自己居然和她坐在一个教室里。多么荒谬，自己仿佛沧海寻一粟般在穿着相同校服的学生中搜索她，没想到她先前不过是他同年级隔壁班的同学，而他在那次相遇之前，对她全无半点印象。
　　很快，程铮发现自己之前没有发现过有这样一个人存在是有道理的，这个女孩习惯把自己缩成一团淡灰色的影子，习惯性地紧抿着嘴唇，眼帘低垂，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让人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并且她也无视别人的存在，包括他。她从来没有出现在女生为他欢呼的球场；他无数次故意走过她的座位，她连发梢都没有为他晃动过分毫，有时他宁愿耐着性子听那几个连越位为何物都不清楚的女生大谈足球，希望她能朝这热火朝天的讨论现场看一眼，可她还是没有。
　　程铮在心里抗拒着自己对苏韵锦的过分在意，她不过是子翼他们嘴里的“小芳”之一，土土的，不算顶漂亮，性格也不讨喜。在某次男生们密谈的场合里，一个男生在评价班上“八大恐龙”时，不经意提起“其实苏韵锦打扮一下还是挺不错的。”他几乎立即反弹说“母猪打扮一下也是不错的。”他们都道是他看苏韵锦极度不顺眼，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不喜欢别的男生对她评头论足，就像不喜欢自己私藏的宝贝别人窥伺。
　　于是，每天在教室里他都一边强迫着自己不要理会她，一边期待她的注意。直到调整座位的那一天，她迟迟疑疑地坐到了他前面的位子，程铮的心跳快得自己都感到羞愧，只好假装埋头在书堆里，脑子却是一片空白。他不喜欢女生坐他附近，聒噪又麻烦，就连跟他关系一直不错的孟雪提出要坐他前排，他都恶声恶气地赶跑，但是苏韵锦是例外的，他甚至害怕自己一抬头的热切会把她吓跑。子翼喊出那句话时，他窘得不行，不经大脑地就说出刺伤她的话。当她愤恨看他时，整个人被怒气烧得生机勃勃，也烧得他心烦意乱，他心中有种自虐的快乐，只有这样才会留意到他的存在，只有这样她才会专注地看着他。所以他开始习惯找她的碴，宁可被她讨厌着也好，终究胜过被她漠视。
　　苏韵锦，苏韵锦，程铮喜欢这个名字，轻吐在唇间有种缠绵的味道。可是凭什么，她把他的世界里烧得烈火燎原，自己却波澜不惊？

第四章
　　苏韵锦当然察觉不到程铮的矛盾，她更多地在为爸爸的病而烦恼着，她爸爸的肝病一日比一日严重，现在连在中学正常的授课的时间也保证不了，整个人急速地瘦了下去。下午跟妈妈通电话时，妈妈在电话线的那头嘤嘤地哭泣，让韵锦心一点点地往暗里沉。她提出要回去看看爸爸，妈妈哽咽着拒绝了，现在是高考的关键时候，没有什么比专心备考更总要。韵锦说不出的难过，她不但没能陪在爸爸的身边，就连考出好成绩给爸爸的那点安慰都拿不出来，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失败了。结束了给妈妈的电话，她在一晚上的晚自习里都觉得浑身没有力气，说不清是心里不舒服还是身体难受，接着，她感到大腿间有股热流涌出。屋漏偏逢连夜雨，她差点忘记已经到了每个月的“那几天”，好不容易熬到晚自习的中途休息时间，她从包包里抽出一片备用卫生巾就想往洗手间跑，可偏偏周身上下衣裤找不到一个能容得下卫生巾的口袋，她急中生智地抓起一本书，把卫生巾往书里一夹，就急急向教室门口跑去。由于低着头，跑得又急，在临近教室门口的地方韵锦跟一个人迎头撞上。
　　“苏韵锦，你赶去投胎呀？”一听见程铮的声音，韵锦就觉得一阵头晕，正待扰过他继续前行，他却故意挡住了她的去路，“啧啧，你看看你，脸白得像个鬼一样，撞邪了？”“能不能让开，我要去洗手间。”“去洗手间你拿着本文言文解析干嘛？”韵锦的脸更白了，一言不发就朝他身边的空隙往门外挤。程铮见她神色古怪，一把抢过她手里的书，说道：“有病呀，去厕所还看着种书，你……”话还没说完，他就被抓狂似地欺身上前抢书的韵锦吓了一跳，他借着身高的优势本能地闪开，无奈今天的韵锦似乎对夺回那本文言文解析有着疯狂的执着，两个一抢一躲的拉扯之间，那本文言文解析脱手掉在了教室的地板上，一小片雪白的东西也从书页里掉落了出来。
　　程铮盯着地上那片东西愣了足足五秒，韵锦却直勾勾地看着他。惊愕、羞耻、愤怒、长久以来隐忍的委屈、身体的不适感、对爸爸身体的担忧……所有的负面情绪像火山一般爆发在她的心中，她缓缓地俯身拣起那片卫生棉，低头轻轻掸了掸上面的灰尘，然后在众人的目光里精准无比地将它用力拍向面前那张愣住了的脸，歇斯底里地大声喊到“给你，都给你……”
　　整个教室有几秒钟诡异的鸦雀无声。
　　等到程铮回过神来，那片可怜的卫生巾已经从他挺直的鼻梁上和微张的嘴唇前滑落，第二次掉在地板上，而那个始作俑者已经用百米跑的速度跑出了教室。
　　程铮条件反射似地拣起那个东西，朝她的背影追去。她没有往洗手间而是朝女生宿舍的方向跑，程铮在教室和宿舍区之间那条长长的小路中段追上了她，他一把揪住她的衣服，迫使她趔趄了一下停住了脚步。韵锦气喘吁吁地仰头看着他，头发凌乱，满脸泪痕。
　　程铮被她的眼泪吓住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追了上来，只是直觉地要跟她说点什么，非说不可！！可是现在她就在距离他十厘米的地方，流着泪，他却完全不知道自己要表达什么，憋了许久才诺诺地挤出一句“……那个……听说……你们女生每个月这几天不能剧烈跑动。”
　　韵锦骇然摇了摇头，像看一个疯子，眼泪更加急速地涌出“程铮，你到底想干什么？”此刻她已没有先前的冲动，只是觉得疲累，不知道自己究竟那里招惹了这个人，百般隐忍，他还是不肯放过她。
　　由于是晚自习时间，这条幽暗的小路上除了他们空无一人，惨白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出两个纠缠的影子，不时有微微的夜风滑过，带动路边的树叶，发出细碎的声响，掩盖不住他们急促的呼吸声。
　　程铮，你到底想干什么？他也在茫然地问自己，然后，在他大脑得出答案之前，他的嘴唇落在了她的眼睛上，吮掉了她的泪水，最后印上她的唇，生涩地辗转反侧。良久，直到小腿胫骨传来一阵剧痛，他才吃痛放开她。韵锦挣开他，用力拿手在自己嘴唇上抹了一把，也抹去了满脸震惊和尴尬，掉头继续往前走。这一次程铮没有追上去，他只是怔怔看着她走远，才轻轻说道：“韵锦，其实我不想怎么样，只是不知道怎么关心你。”一直以来都是。
　　他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自己却忽然如醍醐灌顶般心中一片澄明，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回到教室门口，看见几个好奇张望的脑袋，周子翼首当其冲，见他返来，一把勾住他的肩，悄声道：“兄弟，你刚才追上去没揍她吧。”“嗤！”程铮拍开他肩上的手，不屑回答这种没营养的问题。子翼干笑着再度贴近“我说呀，你也别太往心里去，虽然说每个男人遇到这种事情都会觉得是奇耻大辱。”
　　“去你的。”程铮笑笑，懒洋洋地往座位走，全副心思都还沉浸在韵锦嘴唇的甜蜜里，觉得整颗心都不是自己的，自然也完全没有留意四周同学看他那同情的眼神。子翼在他后面嘀咕道：“这小子是中邪了，被一个土妞那样羞辱了一把，反倒笑得春情荡漾，不会是受刺激过度了吧。”
　　这晚直到自习结束，苏韵锦也没有出现在教室里，值班老师查勤时，莫郁华替她补了一张病假条。“受刺激过度”的程铮则望着前面的空位，一晚上心都收不回来。

第五章
　　在同学们看来，“卫生巾事件”之后的程铮和苏韵锦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程铮照样经常挑挑她的刺，苏韵锦照样沉默以对，他们都对那件事决口不提，也没有旁人敢再刻意提起，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可程铮知道，也仅仅是好像没发生过而已，在他心里，该发生的早就生根发芽。他从韵锦脸上看不出她的想法，她越不动声色，他的一颗心就越没个着落。有时程铮想，要是她对他态度再恶劣一点，给他一两下，又或者痛骂他“流氓”，他会感到舒服一些，至少这证明了那天晚上的那些事那个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他一个人臆想出来的空梦。她有没有听见他最后说的那句话，到底知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管怎样，都不应该这么无动于衷。
　　他还是喜欢故意把脚伸到她凳子下晃呀晃，她一皱眉回头他便笑笑；她的背瘦瘦的，有时从洗薄了的蓝色衬衣校服下隐隐看得见白色细细的肩带，程铮不敢想像，每次看一眼都觉得脸红心跳。很多年之后，程铮想起高三这个夏天，他在她身后看着她，心里都有一种惘然的甜蜜。
　　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无法忍受苏韵锦对着一道典型得不能再典型的代数题冥思苦想不得其解，课余时间走过她身边的时候，用力把一张写满了详细解题思路和步骤的草稿拍到她的桌子上，然后仓皇而逃。等到他回到座位上时，只见她扬起手里的草稿想要对他说点什么，“你别想多了，我只是实在受不了别人那么笨。”程铮抢在她前面，红着脸辩白。韵锦闻言也是慢条斯理地回答：“你也别想多了，我只是想问你这个是什么字。”
　　“噗哧。”两人同时徇声望去，只见韵锦的同桌，小个子的宋鸣在一旁失笑。见他们看过来，宋鸣只是作了个请便的手势，继续投身他桌前未完成的试卷。程铮不理他，抽过韵锦手中的草稿，“哪个字？说你笨又不承认，这里是这样的……”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坐在他们身边的同学都会惊讶地发现，苏韵锦和程铮关系有了微妙的改善，她遇到实在不明白的问题，除了英语偶尔问宋鸣外，其余的会低声地求助于程铮，程铮虽然每次都是一副被打扰了的表情，但解释起来还是唯恐不够详尽。他没有什么耐心，一来二往见韵锦还是茫然的样子，或者一言不合就经常怒不可歇，这种时候苏韵锦往往也不与他争辩，漠然背对他，任他发火。但是不出半个小时，总可以看见程铮用手戳戳韵锦的背，主动说，“唉，我刚才还没有讲完……。”
　　星期五下午下课后，是老师默许的“偶尔在球场上的放松时间”，程铮和同年级的十几个兴趣相投的男生经常在学校足球场踢踢友谊赛。在他自我感觉和苏韵锦邦交正常后，他开始装作不经意地邀请她看球，韵锦只说自己对足球一窍不通，全无兴趣。力邀几次未果之后，程铮大为恼火，在周五下午放学前抛下一句狠话：“苏韵锦，不去的话，有本事你给我试试看。”话是说出了口，其实程铮心里一点底都没有，他也拿不准苏韵锦要是真的就不去的话，他该拿她怎么办。
　　晚饭时间，她坐在宿舍的床沿应付着学校饭堂那千篇一律的饭菜，今天宿舍里人特别少，只有她和边吃饭边用耳机练习英语听力的莫郁华，两人都没有说话，安静的空间里不时隐隐传来远处球场的喧哗。
　　“真的不去看看？”
　　“唔？”韵锦看着似乎专注在耳机的声音里的莫郁华，不确定她是不是跟自己说话。
　　坐在她对面的莫郁华摘下了耳机，慢条斯理地说：“吃饱了没有？去看看吧。”
　　韵锦感到诧异，莫郁华跟她一样平时对这类活动并不热心。“我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她垂下头，无意识地用勺子戳着碗里的剩饭。
　　“走吧，就当是陪我。”莫郁华夺过她手里的碗，顺手搁在旁边的桌子上，再抓起韵锦的胳膊，走出了舍门。
　　韵锦跟着莫郁华来到了人声鼎沸的足球场，一脸无奈，莫郁华带她挤到了一个视野相对还好的角落，韵锦眯了眯200度的近视眼，分别穿着红色和白色球衣的两队男生在场上奔跑着，场边围观的人群里不乏女生，不知道让她们表情激越的是球还是人。
　　她看到他了，他穿着白色的球衣。韵锦疑惑自己为什么下意识地用眼睛搜索这个人的身影，不过在不停跑动变换位置的男生中辩认出他来不算太难，他身材高挑劲瘦，黝黑皮肤衬映白色球衣，掩不住的青春蓬勃。韵锦对足球一窍不通，但不得不承认，程铮奔跑的姿势很好看。
　　“在这个操场上，有多少个女生是真正在看‘足球’？不过是找一个机会，可以朝着那个人明目张胆地注视和呐喊罢了。”莫郁华看着球场，淡淡地说道。韵锦正待接话，却发现那个说话的人眼睛并没有看着她，而是专注地追随着场上某个身影。韵锦好奇地沿着莫郁华的视线去锁定她注视着的那个人，没来由的在心里吃了一惊，她注视的那个人是他？再也没有比这更出乎意料之外的了。韵锦求证似地偷偷看了莫郁华一眼，那张平凡的面孔上有着一如既往的刻板表情。似乎感觉到了韵锦的眼光，莫郁华歪着头看着她，用难得的捉狭表情道：“发现我看的不是你们家那个人见人爱的宝贝，心里总算有一点放心吧？”
　　韵锦脸一热：“他可不是我的。”
　　“我又没说是哪个他，你倒是对号入座了，可见你也不是真的那么讨厌程铮吧。”莫郁华笑着说，但是那个笑容却很快被她随后而来的自嘲冲淡，“莫非所谓的青春期的‘骚动’谁也避免不了，都被三座大山似的复习资料压得只了剩一口气，也不忘苟延残喘地想入非非。”她停了一停，继续说：“很荒谬吧，你也在想，我跟那个人怎么会可能？”
　　“其实我倒没有那么想……”韵锦急着说。
　　“你会那么想也没有关系，我并不想要什么‘可能’，不过是不想骗自己罢了。”莫郁华依旧看着那个同样穿着白色球衣的男生，仿佛身边的热闹人群都跟她没有什么关系，偌大的球场，只有她跟他而已。这一刻，韵锦第一次发现莫郁华那张并不算美丽的脸上有一种流动着的光彩。
　　韵锦看着球场发了一阵呆，莫郁华对她说完那些话不久就表示今天给自己安排的听力练习还没听完，于是把韵锦扔在了球场上，韵锦还没从她刚才扔下的重磅炸弹中回过神来。其实，虽然在班上她跟莫郁华接触算是相对比较多的，但是两人都不是话多的人，也并没有什么深交，更没有过这样的倾露心事，她不明白莫郁华为什么会将一个女孩子藏在心里那么私密的心事透露给自己，也许，她是想要为这段没有奢望任何“可能”的暗恋寻求一个见证，至少，长久以来，韵锦从没有想像过像莫郁华这样，看似刻板内向，一心扑在学习上的女生心里竟有这样的一段心事。
　　她一心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全然对球场上的激烈拼抢视而不见，好不容易反应过来，才发现身边有人离去，原来比赛已经结束。她顺理成章地随着人潮散去，还没走到球场门口，一个满头大汗的人从后面追赶着挤到她身边。“你来干嘛，不是说对球赛没有兴趣嘛？”程铮故意阴阳怪气地说话，但脸上确挂着大大的笑容。韵锦退后半步，不让他把头发上的汗水甩到她身上，只闷闷地说：“球场又不是你的，谁都可以来。”
　　“你什么时候来的，我刚才在场上怎么没看见你？”
　　“……”
　　“怎么样，我那个进球不错吧。”程铮不理会韵锦的无言，好像漫不经心地问。
　　“什么进球？”韵锦一脸茫然。
　　程铮的好心情顿时一收，好像一个满心期待表扬的孩子被浇了一头冷水。敢情他面前这个人刚才注意力完全不在他身上。正待发作，却发现就连此刻的她眼神也是绕过了他，看向了他的身后。
　　韵锦看着站在程铮身后不远的周子翼，她很难将这张漂亮中透着玩世不恭的面孔的主人与莫郁华联系起来，她想，她可以体味到莫郁华看着他时的无望。当然，她也完全没有意识到程铮发现她眼睛的聚焦点后，刹那间阴天转暴雨的表情。
　　程铮惊怒之余有些不能置信，他以为她终于肯来看他踢球，暗喜的心情比进球那刹那更甚，而她从头到尾关注的人居然不是他？
　　“喂，放手！”韵锦还没反应过来，已经被程铮拖着往前走了几步。这时周围没散去的人还有很多，大多是同年级的同学，刚才程铮追上来跟她的几句对话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现在更是每双眼睛都看了过来。
　　韵锦脖子以上一片烧红，用尽全身力气想把手臂从程铮那边挣脱出来，却哪里敌得过男孩子的蛮力，偏偏不敢大声喊，怕起更多人注意，只得压低声音怒道：“程铮，你这神经病，别人都看着呢。”
　　程铮闻言一把甩开她的手，“你哪里是怕别人看着，你不就是怕他看见吗？”韵锦知道这一幕在旁人看来有多暧昧，恨不能打个地洞钻进去，她想骂他句什么，却混乱得一时想不到词汇，更不愿与他纠缠，只想马上、立刻地离开这个地方。她不知道自己的沉默和躲避更刺伤了程铮，他在她跑开之前脱口而出：“你看他也没用，谁会看上你呀？”韵锦听到了这句话，身子顿了一顿，然后已更快的速度头也不回地离开。
　　她没有回头，然而程铮知道自己那句话成功地发挥了效用，她让他那么难受，他怎么能让她没事一样地离开。但为什么感觉不到半点以牙还牙的喜悦？心里还有个声音在反复小声地问：我到底哪里不如他？

第六章
　　高中是一个敏感的阶段，尤其在对待学生之间的恋情方面，既不像初中时的懵懵懂懂，却也还远没有大学时的堂而皇之，十七八岁的少年男女心中，谁没有些暗涌的暧昧情绪，但一旦暴露在阳光下，仍然不可避免地被扣上“早恋”的帽子，成为同学校友间最热门的谈资。高三理科（三）班的程铮和苏韵锦之间的事情，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成为了同年级同学课余时间的最新话题。最初多数人持怀疑态度，学习运动拔尖，长相出众，平时又不喜跟女生接触的程铮怎么会跟默默无闻得大多数人都叫不出名字的苏韵锦扯在了一起，然而，那么对“目击者”对球场门口那一幕的纠缠言之凿凿，大家回想起他过往与她的特别不对盘，当初只以为是纯粹看不顺眼，如今看来只是小两口之间的别扭。
　　然而不管同学间暗地里的传言多么来势汹汹，话题的两个当事人却像完全无动于衷。程铮自然是每天该干嘛就干嘛，谁若提起，他都一副干卿底事的表情；而贯来低调沉默的苏韵锦面对教室走廊上闻风来看传说中的“女主角”为何许人也的同学和身后的窃语置若罔闻。两人谁都没有辩解，但那天之后却也再没有搭话。
　　最先沉不住气的是周子翼，见四下无人，便扯过程铮，小心翼翼地试探地道：“唉，大家都在说你跟那个小芳有一腿，你……别告诉我是真的啊”
　　“什么‘小芳’，胡说八道。”
　　“啧啧，还维护起她来了，阿铮，你不会真的看上苏韵锦了吧”
　　“我看上她又怎么样，她又没看上我”程铮一脸郁闷。
　　周子翼仔细看了一下程铮的表情，确定他不是说笑话或是反话，“我说，阿铮呐，你不会被苏韵锦一块卫生巾拍傻了吧，你跟她，也太那个什么了吧。”
　　“去你的，你才被那个什么拍傻了，我跟她怎么了？对了……“程铮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斜眼看着子翼道：“我问你，那天在球场门口她直勾勾地看你干嘛？”
　　“见鬼了，我哪知道她看我干嘛，天知道同班那么久我跟她半句话都没说过，不是每个人的眼光都像你那么‘独特’。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概她觉得我比你帅。”
　　“嗤”程铮看了那个自恋的人一眼，作出一个懒得理你的表情就要走开。周子翼在他身后不怀好意地补了一句“可怜的小孟雪，知道你竟然看上了那个土妞，还不知道伤心成什么样呢。”
　　程铮正色回头，“少胡说八道。”
　　“孟雪你可以不理，那老孙那里你总不能不理吧，大家都在说你们的事，他想不知道都难。”这句话倒不是开玩笑。老孙是他们的班主任，被学生冠以一个“老”字，其实年级并不大，从外省重点师范大学毕业后任教5年，任程铮他们班的物理老师兼班主任。老孙未婚，课后也经常跟一帮男生嘻嘻哈哈，球场上打成一片，但只要是作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没有不对学生早恋表示忌讳的。
　　“你少乌鸦嘴。”程铮的心往下一沉。
　　直到当天晚自习，当他看见苏韵锦被老孙单独叫出教室去谈话回来后，那显得有些苍白的脸色时，就直到真的被周子翼那张乌鸦嘴说中了。其实他并不怕老孙找他麻烦，只是不愿她遇上这种事情。好几天以来她一直当他是透明的，现在只怕更厌恶他了。
　　果不其然，韵锦返回座位不到1分钟，程铮也被老孙叫出了教室。老孙领着他走到教室不远处的一座假山旁，一站定，程铮就将两只手叉进校服裤袋里，完全做好心理准备，好整以暇地等待老孙的开场白。老孙看着他这个样子，气不打一处来，恨铁不成钢呀，好好一个优等生，高中三年，人聪明，又肯用功，成绩稳定，难得的是一向自律，完全是个不用操心的好孩子，怎么偏偏在离高考还有一个月而已的时候晚节不保。
　　老孙清了清嗓子，寻找到了他的开场白：“你说说，最近你跟班上的苏韵锦是怎么回事？”
　　“孙老师，你这是疑问句还是设问句？是设问句的话就不用我回答了。”
　　老孙没好气地说“不管什么句，你只要告诉我，最近有传言你跟苏韵锦有早恋的苗头是不是真的，如果不是的话……”
　　“是真的。”程铮打断他，眼神坦然。
　　老孙气结颤着一根手指指向面前这个高过他半头的学生：“这到底是为什么？你不知道学校是禁止谈恋爱的吗？这样会影响你的成绩和前途你懂不懂？”
　　“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老师你知不知道？”
　　看着程铮认真询问的表情，老孙强迫自己深呼吸，“你有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程铮一脸无辜：“我一直觉得这件事情很严重。”
　　老孙看了看天，他执教的时间虽然不算很长，但早恋的例子见过不少，被老师找来谈话，有矢口否认的，有愧不可当的，就是没有像今天晚上这两个这样的。刚才那个苏韵锦被他叫出来后，开始一切正常，他还没开口她就赤红着脸紧抿着嘴，完全一副愧对老师的模样，但是渐渐地他就觉出不对了，不管他怎样滔滔不绝义正严词地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把早恋的三大危害五大后果都阐述了一遍，她抿着的嘴就没松开过，从头到尾一声不吭，连表情都没有变过，直到他自己都觉得一个人继续自说自话有些不正常，才只得放她回教室。换这眼前这个就更好了，倒是有问有答的，可老孙此刻却完全丧失了训话的热情。
　　“我说程铮呀，以你的条件，上大学后什么样的女孩找不到，何苦急在这一时。”老孙叹口气道。
　　程铮沉默。老孙继续说：“你这个年纪，一时迷惑是很正常的……”
　　“可是我迷惑了，她还是清醒的，算不算正常？”
　　“你是说苏韵锦对你没有那个意思？”
　　“老师，刚才你跟她谈过了，她有没有对你说过什么？”
　　“她什么也没说。”
　　“连否认也没有？”程铮的眼睛闪过一道光芒。
　　老孙用收托着下巴，“否认？这倒没有……停停！”他好像刚反应过来，“搞什么，我是来跟你讲明白早恋的危害的，不是来□情顾问的。”
　　“说真的，孙老师，你觉得她怎么样？”程铮不知死活地问道。
　　“苏韵锦呀，咋看不怎么起眼，仔细看看还是挺清秀的……程铮，够了啊，你现在给我马上回到教室去。”今天晚上他果然被这两个人搞疯了。
　　程铮耸耸肩，听话地往教室走，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停下来对一脸挫败感的老孙说：“放心吧，孙老师，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高考，我会全力以赴。”

第七章
　　流言这东西就是这样，你越是想撇清，必定越抹越黑，相反，若肯横下一颗心去，说一声“是真的又怎么样？”流言反而失去了传播的意义。程铮和苏韵锦的事情也是同解，好一阵的沸沸扬扬过后，就连老师也出面找他们谈了话，但这两个人铁了心似的拒绝做出任何回应。老师出面将他们的座位调开之后，两人似乎更是再没了任何接触，渐渐地，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六月是这个城市雷雨季节，高考的那一天的一步步逼近，像暴雨来前的低气压，让人心头沉得喘不过气来。但是在韵锦的世界里，一个惊雷把整个天空都震碎了。家里传来了消息，她爸爸的病经过医生确诊，证实是肝癌晚期。原本爸妈有默契地一致决定瞒着她，无奈就在这关口病情恶化，她爸爸送进医院后非但没有好转，竟似到了弥留时刻。眼看再也瞒不住了，终究不能让最是疼爱她的父亲连她最后一眼都看不上，于是在高考前的第20天，苏韵锦被家里一个电话招回了家。待到她再返校已是一个星期之后，明眼人都可以看到她校服扣子上缠着的黑色线头。她并没有在人前露出多少悲伤的颜色，自习、吃饭、睡觉一如往常，只是眼睛深陷，面色半点血色也无。
　　不知怎么的，她家为了父亲的病债台高筑，母亲下岗，悲伤之下更是体弱多病的消息传到了学校，老孙出面向学校反映了情况，于是校方主动发动师生为她捐款。她所在的班级同学自然捐款最为踊跃，平时零用钱并不太多的同学纷纷慷慨解囊，为此，班上还特意搞了一个小小的仪式，韵锦站在讲台前，由担任班长的孟雪代表全班同学将钱亲自交到韵锦手中，并低声安慰了她两句。韵锦双手接过孟雪手中写着金额的信封，认真地鞠了一躬，说了声谢谢，面前闪光灯晃过，学校通讯社成员用相机定格了这一刻，温暖的班级成员为困难的同学献上爱心捐款，这是校刊上不可少的新闻题材。从始至终，韵锦双眼低垂，谁也看不见长长的睫毛遮掩下，那双眼睛里藏着的是什么。

第八章
　　高考的日子终于在一场暴雨中到来，匆匆的两天半时间，事后回想恍惚得像梦一样，但三年高中生活，所有的艰苦、紧张、忍耐、茫然也就随着这两天半的时间划上的句点。高考结束的当天晚上，大多数高三毕业班都自发组织了狂欢活动。程铮他们班在学校附近的一间KTV包了一个大厢，原本能容纳30余人的厢内一下子挤进了50多人，场面蔚为壮观，大考过后骤然的放松和失落感，让这些长久以来绷紧了一根弦的高三学子们急于寻找一个感情宣泄的出口，所以，气氛一度狂热到了极点，成扎的啤酒源源不断地补充进来，就连班主任老孙都在沙发上喝地东倒西歪的。
　　在几个男生抓着麦克风嘶吼完一首《真心英雄》后，《滚滚红尘》哀婉的前奏声开始响起，一个男生喊道：“程铮，你点的歌。”程铮从座位上站起来，刚接过麦克风，就有识趣的几个男同学就开始怪叫道：“情歌对唱哦……女主角呢，快有请女主角……。”坐在角落的苏韵锦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无数双手从暗处推搡着挤了出来，最后不知哪个捉狭的男生更是在她背后使劲推了一把，她顿时失去重心，昏天暗地地撞到一个人的身上，被她撞到的人眼明手快地一把捞住她，晃了一晃才稳住身子，然后铺天盖地的口哨声、尖叫声响成一片。
　　韵锦顾不得额头被撞得生疼，窘得不知道该说“对不起”还是“谢谢”，手忙脚乱地就想立即从那个人身上挣脱出来，却感觉到慌忙间一只手趁乱握住了她的手，即使是在刹那间，她也感觉得到那双手带着紧张的汗湿，微微抖着，像要用尽所有的力气抓紧她。韵锦像被施了咒语般，定定地任他捏痛了她的手，其实一切只在电光火石间的几秒钟，她却感觉到时间宛若静止。然后那双手同样快速地松开，韵锦一抬头，看到了程铮好像若无其事的面容，他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另一个麦克风递到韵锦面前。
　　韵锦的右手动了一动，又紧握成拳置于腿侧，随后，她避开他的眼神，稍有歉意地说了一句：“不好意思，这首歌我不会唱。”包厢里摇曳的光影滑过程铮清朗刚毅的面颊，一次次地在他的脸上变幻着明与暗的交替，他的表情却看不出一丝变化，就连递出麦克风的手也定格在半空，没有要收回的意思。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气氛的不对劲，只是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化解这略带尴尬的场面。
　　“正好，这首歌我最喜欢。”从程铮身后伸出了只纤细的手，不由分说夺下他递出的那个麦克风。只见孟雪手持麦克风，微微侧着头，笑吟吟地看着大屏幕，仿若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
　　韵锦低低说了声：“借过，我去一下洗手间。”她侧身匆匆从程铮和茶几间走过，他完全没有为她让路的打算，她的肩膀撞在他的僵硬的手臂上，身上有个地方闷闷地疼。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是前世流传的因果，终身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透过掩上的门，包厢里的歌声隐隐传了出来。这是韵锦平日里最喜欢的一首罗大佑的歌，她从来不敢唱出声，只是偶尔轻轻地哼，原来他记得。
　　她深深吸了口气，既然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在快到洗手间的那个拐角处，韵锦再次被一个莽撞的身子撞得低呼一声，她揉着肩膀抬起眼，正好看见一张熟悉的脸。周子翼那张时常带着坏笑的脸上此刻带着点惊魂未定的神态，明知撞上了同学也没说抱歉，飞也似地跑过韵锦身边，那背影竟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韵锦疑惑地走过那个转角处，只见莫郁华的身影半掩在灯光的死角处。
　　韵锦心里当下明白了八九分，她试着走上前几步，“郁华，你一个人在这干嘛？”
　　莫郁华闻声转过头来看着韵锦，一双眼睛在暗处闪着盈盈的光亮，“你都看见了吧？他的样子……看见洪水猛兽也莫过于此。”
　　韵锦在心里叹了口气，静静走到舍友的身边。沉默了片刻，还是开口道：“你跟他说了？”
　　莫郁华看着别处，仿佛失笑道：“真蠢是吧。”
　　“如果哭出来的话会不会更好一点。”韵锦打心里感到难受。
　　“不，我不想哭。”莫郁华缓缓说道，“我早料到会是这样，其实我没有奢求过有什么结果，明知道不可能。真的，我只是想去洗手间，正好在这里遇到了他，他喝了不少啤酒。我跟自己说，也许这是老天给我最后一次机会，让我告诉他，有一个女孩子在这三年里一直偷偷地在注视着他，尽管她不漂亮也不聪明，也许他从来就没有正眼看过他，但是，她喜欢一个人的跟别的女孩子是没有区别。于是，我说了，他跑了。”她顿了一顿，对着韵锦努力微笑，“我只是不想一直背着这个秘密，毕业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再见，以后也许都没有说出来的机会。现在他知道了，我的目的也达到了，求仁得仁，我为什么要难过？”
　　韵锦心乱如麻，那时断时续的歌音也不放过她“……来易来去难去……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紧护我胸口……”她的歌声真好，远远地听着，也有动人之处。莫郁华已经先回去了，韵锦急急进洗手间，直到再也听不见那歌声。
　　站在洗手台的镜子前，韵锦用冷水洗了把脸，然后细细地看着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面孔。她没有莫郁华的勇气，所以必须保护好自己，哪怕缩在壳里面，也好过□裸地被伤害；她也没有莫郁华的清醒，没有能力强迫自己抽离，她一旦放开自己向他走去，就会沉溺，所以只有让自己不要靠近。她从不提起，但并不表示不记得，那天晚上他的那个吻，带着独有的蛮横的热度，很久以后一直在还灼痛她。没有人的心是铁打的，何况是她这样豆蔻年华的少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她都在反复地想，那么多女孩子，他为什么唯独纠缠着她，凭什么会是她？当然，可以解释说爱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她也完全可以顺理成章地接受他，就像灰姑娘接受王子。可是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她不愿意做灰姑娘。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那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原不愿意，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回宫，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他的拯救，她至今在冰冷的河边浣纱。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的是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们相爱，然后她脱离后母的家与他相守，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目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她――苏韵锦，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是她是自己心里的公主。所以她不要程铮居高临下的感情，不要做别人羡慕的灰姑娘，不要再听见有人说，看呀，苏韵锦多么幸运，被程铮爱着，为什么从没有人说过，程铮多么幸运，能爱着苏韵锦。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程铮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她就算是路旁的的一棵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
　　后来，爸爸的去世，家里的困境更让她明白了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她感激他，就像感激所有伸出援手的同学，但是当孟雪将那个沉甸甸的信封交到她手中，然后用她甜美的声音说着：“苏韵锦，我们都很同情你的遭遇，我和程铮都把一整个月的零花钱捐给了你”的时候，韵锦就知道她与程铮没有了可能，她可以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谦恭地接受一片好意，但是不可以在自己爱着的人面前低下头，不可以。

第九章
　　当孟雪的身影也出现了镜子里的韵锦身后时，韵锦没有
　　感到多大的意外。她一把抹去脸上的水珠，心里冷冷一笑，这样的晚上，真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间，仿佛所有的人都有话要说，有心事需要表达，好像一错过，就再也来不及。
　　“真巧，苏韵锦，你也在这里。”
　　韵锦笑笑，仿若早有了准备，静静等着她接下来的话。
　　“程铮他很不开心，……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从没有见过他这样。可能他的经历一直都太顺利了，没有试过得不到什么，所以才会那么在乎。”孟雪对着镜子理了理长发，也对着韵锦笑了笑，其实她也说不上十分漂亮，但身材纤细高挑，五官精致，皮肤柔嫩，笑起来有总说不出的娇俏，加之举止大方，性格外向，待人礼貌，韵锦作为女生，在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女孩更让人窝心，想必班上的男生在硬将她排进“八大恐龙”时，一定也是言不由衷的，孟雪就算是恐龙，也是只让人怜爱的恐龙。
　　“你知道吗，我没事的时候最喜欢看言情小说，程铮总说那是没营养的垃圾，可是我觉得，书里那么多完美的爱情，就算现实中没有，看看也是好的。”孟雪似乎漫无边际地说着，韵锦也耐心地倾听。“在小说里，我最不喜欢看到坏心的女配角，明明优秀的男主角爱着柔弱的女主角，她偏偏从中作梗，挑拨离间。可是，我现在真的感觉到我自己就在扮演这个角色。”她笑了一声，但那笑容没有传递到那双有些黯然的眼睛里。“你不会明白那种感觉，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住在同一个单位大院里，程伯伯做工程技术室主任时，我爸爸是部门的项目组长；现在程伯伯做设计院院长，我爸爸就是院里的总工程师，他们在一栋办公楼，下班了也经常互相串门下棋。所以程铮虽然从小对我不是很热络，但也从来没有理我太远。你不知道，他性子倔强又好强，有时程伯伯都拗不过他，可是跟我总算融洽，因为我太了解他，也总让着他。我以为就这样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他会喜欢上我，毕竟他从小老说女孩子烦，只有我离他最近，就连文理分科时，我也放弃了文科，选择跟他在同一个班。我只当他对哪个女孩都是淡淡的，原来只是没有遇上他在乎的人，你出现后，什么都变了，从他装做讨厌你时我就知道，原来他也会为了一个女生变得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孟雪眼睛笼罩着雾气，这是韵锦在同一天晚上，看到第二个女生的泪光。“感情真是一个霸道的东西对不对？它不问你缘由，不问先后，18年，我跟他认识了18年，从小我就喜欢他，可这18年比不过你出现的10个月，他就这么认定了你，十匹马都拉不回，我于是就成了一个完全的‘旁人’，全无办法。”
　　韵锦始终不说话，她的漠然让孟雪感到一丝无所适从，“苏韵锦，你应该会以为我是来哀求你的，其实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个事实，就算你跟程铮真的在一起，你们也不会幸福。他的脾气那么倔，可我看出来了，你虽然不吭声，可心里是个有主意的人，你不会迁就他，你们这样的性格根本不适合碰在一起，否则，就等着互相伤害吧。更何况，你家里的情况，你和程铮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够了。”韵锦打断了孟雪，有些事情她心里明白，并不意味着她愿意被人提起，就好像她虽然从来没有打算过接受程铮，但却不愿意让孟雪认为是自己的一番话成功地让她知难而退。
　　韵锦回包厢里拿了自己的一些东西，跟老孙打了声招呼，打算先行离开。这个KTV距离学校不远，步行也就几分钟的时间，她离开的时候，看见程铮坐在沙发上听周子翼表情夸张地说话。她可以想像得到他怎样地复述刚才发生的那段插曲，这个可恶的家伙！韵锦心中替莫郁华感到不值。
　　连绵了几天的暴雨也随着高考的结束偃旗息鼓，韵锦走在回学校的路上，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马路上依旧热闹熙攘，她这才发现自己在这个省城的重点中学就读了两年，竟从来没有留意过，这条街道是那么繁华。
　　本能地感觉到身后有人，韵锦回头，程铮斜挎着书包，站在几步之遥。见她发觉，他索性上前与她并肩。
　　“这么晚了，女孩子不应该单独一个人走。”他踢着路上的小石块。
　　“没事，你看周围还那么热闹。那么快就听完你好朋友精彩刺激的历险记了？”韵锦话出口后有些后悔，这些跟她又有什么干系？
　　程铮果然露出几分愕然，“哦……那个……你也知道？”
　　韵锦不语。
　　“你就为这种事情不高兴？”他有些疑惑。
　　韵锦想了想，还是自嘲地笑笑说：“我有什么立场为‘这种事’不高兴，‘这种事”在你们看来又是一场笑话。……他可以不接受，但凭什么践踏？”她平时并非言辞尖锐的人，也不轻易对旁人说起自己的想法，只是这个晚上，好像有什么堵在她心间，让她不吐不快。
　　程铮愣了一下，随后抢先一步站在她的正前方，低头看着她，“子翼心眼并不坏，今晚的事，他只是太意外了。可是苏韵锦，原来你也会为别人抱不平，真让我意外。”他笑笑，“我的心意你还不是一样的践踏，谁来为我说一句‘凭什么’？”
　　他比她高上许多，韵锦的感觉到他的声音像是从胸腔里发出，带着嗡嗡的回声，一直荡到她心里某个地方，让她抽不开身，狠不下心。
　　“志愿我会填Q大，如果没有意外，暑假结束我就会到北京去，韵锦，跟我一起。”他像是平淡地陈述，那平淡中有着孤注一掷的期待。他低头搜寻她的反应，良久，韵锦仰起头，脸上是程铮没有见过的灿烂笑容，她没有回答，出人意料地踮起了脚尖，用自己的唇轻轻印上他的。
　　程铮的世界烟花瞬放，华灯璀璨的大街，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行人仿佛都成为布景，只为衬映少年男女的淡淡一吻。
　　“程铮，这是我还你的。”在程铮反应过来之前，韵锦已经抽身走到了数米之外。“不要再跟上来了。”她说。
　　程铮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视线里，一动不动，他怕这场梦太容易惊醒。然而，有人终究比他醒得要早，回头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后，韵锦转过身，朝着他的方向在心里说了声：“再见，程铮。”

第十章
　　那时的高考结束后还是先估分，再填志愿，最后才知道真实的分数，说起来填志愿也真如同一场赌博，光有好的分数不够，还得有那么一点好运，才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心仪的大学。程铮无疑是个幸运儿，凭着物理单科成绩全省最高分、综合成绩在本校理科考生中名列第二的成绩，还有他父亲在自己大学母校的一番关系，领到了Q大这所国内工科最高学府土木工程专业的通行证是意料中事。可是当程铮顶着学校大力褒奖宣传的光环，把那张薄薄的录取通知书捏在手里的时候，心中殊无欢喜。他从老孙那得知，苏韵锦的录取消息虽然还没到，但以她的高考分数，幸运的话最多也就混个普通本科院校，而她的志愿填得五花八门，唯独有个共同点，她所填的大学的所在地无不远离我们伟大的的首都。
　　程铮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无论她考上了她志愿中的哪一所学校，未来的四年内，他们之间都必定隔着千百里的距离。可是她明明什么都知道，他要去的地方……还有他的心，那一晚目送她离开后，他还以为自己的心意有了回应，以为她会跟随着他的方向，原来错得那么离谱。他想过要联系她，翻遍了好几个人的同学录，也没找到她家的电话和地址，就连通知书的投送地址，她也选择了邮寄到学校。
　　整个暑假，程铮家中不时充盈着来道贺、取经或乘机献殷勤的人，那些人里有他的亲友、父母的同事、部属、客户，人人只夸这眉目郁郁的男孩考上名校后仍宠辱不惊，可其中的滋味，只有他深夜无眠地看着天花板时心里最明白。一切都是他的独角戏，就连让他心荡神旖的那一吻，原来也只是她带着怜悯的道别。十八年来一帆风顺的少年第一次有了凄惶的感觉，仿佛心中缺了一块，这才发现身边中有些东西，真的是越想要就越抓不牢。苏韵锦，你拿什么还我？
　　苏韵锦这边完全又是另一番境况，程铮拿到通知书后的半个月，她也从学校领回了自己的录取通知书，说起来还算幸运，以她那处在本科录取线边缘的成绩，误打误撞地竟也考上了位于珠江畔那个南方大城市的一所二本大学，专业是公共关系学。大家看来个性内向的她选择了这样一个专业确实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其实她是在跟自己较劲，当一切重新开始，她希望能活出一个不一样的苏韵锦。
　　筹集大学学费的过程并不顺利，她爸爸的生病和去世，让家里把能借钱的亲戚朋友都借过了一轮，纵然学校的捐款让她家还清了其中一些，可稍有算计的人家，谁愿意把钱借给这样一个没有了顶梁柱，没有偿还能力的家庭。好在她就读的高中替她联系到即将就读的大学，考虑到她家的困难情况，予以暂缓交费，待到助学贷款批下来后再进行补交。苏韵锦靠着暑假在家里为县城里的一个服装厂串了两个月的珠子赚得微薄的一点钱，再加上妈妈想尽所有办法凑齐的路费和两个月的生活费，就这么踏上了她上大学的路。
　　临行前一晚，母女俩在家徒四壁的屋里相顾泪垂。妈妈心疼女儿还没踏上社会就背了一身的贷款，韵锦只说欠银行钱是付利息的，总好过欠了还不清的人情，惟一难过的是，到外省求学后，又要把妈妈孤零零一个丢在家里。可是有一句话韵锦没有说出口，爸爸不在了，可妈妈还年轻，后半生难道就得一个人过下去？她的远去求学也许是成全妈妈的另一种方式。
　　有一瞬间，韵锦也在心中想起过程铮，他这样矜贵又清高的男孩，在他的天地里，错过了一个略有好感的女生，也许已经是有生以来最大的挫折。夏虫不可以语冰，他永远没法了解她所在的那个世界。

第十一章
　　每个人刚到一个完全的城市都会觉得有少许不适应，韵锦也不例外，这个位于中国南方的大都市，有着她完全不熟悉的浓郁的岭南风情。但她很快融入了这个城市，或者说，是这个城市以其特有的包容性迅速地接纳了她。她渐渐熟悉了这里潮湿多雨的亚热带气候，熟悉了鳞次栉比的城市一角隐约可见的半旧骑楼，当然还有这里最具代表性的繁华商业区……黝黑瘦小的当地人脸上有种坦率的精明，他们的主妇却几乎都是药补的专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操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毫无障碍地交流，没有人在乎你来自哪里。
　　她的学校是一所刚由几所学校合并的综合性大学，虽不算不上重点，但在至少这个城市里还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由于学校的学科设置总体上侧重于人文学科，因此女生人数在学校中所占的比例略高于男生，并且一贯有着盛产美女的优良传统，这也成了吸引相邻大学男生的一道最亮眼的风景线。韵锦是她们这个专业里为数不多的理科出身的女孩子，从作为大一新生甫入校园开始，她就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别人可以尽情地享受骤然轻松下来的大学生活，可她必须为了生活而努力。好在开学几个月之后，助学贷款顺利地发放了下来，她也通过班主任介绍，在系办谋到一份课余时间打杂的活计，每个月的酬劳其实很少，还不够有钱的同学买一件衣服，但韵锦觉得很满足。大一的课不多，相对于一周只放半天假的高三来说，现在的自由支配时间多得奢侈，在自我感觉能应付学业和系办的工作后，韵锦在进大学后的第四个月给自己找了一份家教。这份家教是学校里外语系的一个女生在校外“摆摊”得来的，对象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子，家就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里，家长要求家教每周晚上有两天时间到家辅导小女孩功课，酬劳每小时15元。那个外语系的女孩子觉得酬劳偏低，便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转让这份工作，于是韵锦以35元的中介费换来了一个新的差事。
　　家教也许不少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必选项目。韵锦的初次执教生涯进展得比想像中顺利。学生的家庭是个清白简单的三口小康之家，女孩有点小小的娇气但还算乖巧，注意力不容易集中，需要有个人陪着指导她做作业，可她父母都是公司职员，平时无暇顾及女儿的学业，于是才在附近的大学找了个家教。韵锦性格谨慎安静，授课耐心，偶尔小女孩撒娇耍赖让父母都忍受不了，偏偏韵锦也只是一笑置之，颇得学生家长赞许。幸而男女家长都算谦和有理，也无报纸网络上广为流传的女大学生家教被骚扰的担忧，所以韵锦的这份家教也就安心做了下去。每个月的酬劳加上在系办的所得，也足够她平日生活所需。
　　韵锦的大一生活就是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忙碌中度过的，教室里她基本上是来去匆匆，不是休息时间一般也不待在宿舍，让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过。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没有出色到让任课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她觉得自己的默默无闻看起来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惟一的区别是她现在的心里有着属于自己那份小小的快乐，青春期那些晦涩暗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结束那一晚的道别慢慢淡出了她的心。只是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告别了卑怯，不再老是低头敛眉苏韵锦慢慢的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其实她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高高的额际，眉目深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是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而著名的学校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的目光的。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韵锦正属于此类，就连她一次去到莫郁华的学校后，莫郁华的同学中亦有向她打听的，不过既然当事人浑不自知，莫郁华也就从未点破。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到莫郁华，算来也是巧合，高考录取完毕后，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个城市上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最负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大学，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而她正好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也一度是高中母校重点宣传的对象。高中同班同学中，韵锦的同桌宋鸣是当年全校的理科状元，因为志愿没填好，最后上了哈工大；孟雪高考成绩不理想，但还是如愿以偿地考到了北京，虽然只是个名不经传的三流大学，毕竟跟“他”在一个城市了；至于周子翼，听说他在上海的一所大学，关于这个人，郁华没有再说起，韵锦也就绝口不提。
　　韵锦和莫郁华两个人，高中同学两年，虽说在同班属于关系比较近的，其实都并不算深交，反倒高中毕业后，倒是渐渐亲厚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的那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互相加深了了解，人总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进。看上去她们两个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韵锦外表沉默，内心实则敏感倔强，莫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清醒。韵锦把莫郁华当作自己仅有的朋友，虽说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里，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遇上什么事情需要一个人倾听，总是能想到对方。
　　大一结束的暑假，韵锦在回家的火车上，第一次跟莫郁华提起了沈居安。沈居安是韵锦同系的师兄，今年大三，没有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韵锦已经不止一次听到过他的名字，真正认识他则是系办，韵锦没课的时候就会在那里收发文件、打打字、跑跑腿，而沈居安是他们系的学生会主席，深得老师喜爱，所以也经常出现在那里，一来二往，难免熟悉。刚开始的时候韵锦对这种所谓的学生干部内心颇不以为然，然而在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她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别人欢迎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她从来没有从一个告别了孩童时期的人那里看到像他那样干净的眼神。对，如果一定要用一个词形容沈居安，那就是干净。据说他的家境也不是太好，跟韵锦一样也来自于小县城，不过这完全不影响他在别人看来的出类拔萃。关于他的成绩优异，在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的传闻并不很让韵锦在意，优等生她不是没有见过，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看人的时候的样子，目光澄澈坦然，笑容柔和，当然他的样子也是好看的，这种好看跟程铮的硬朗清俊、周子翼的邪气漂亮截然不同，沈居安身上有一种霁月清风般的特质，一如他平时待人接物，令人说不出的舒服妥贴。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某个夏日的午后，她从一堆凌乱不堪的文件中抬起头，恰恰看到他的沉静的侧脸，当时她的脑子里就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然后他似乎意识到她的注视，看向她微笑，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就这样有意无意间，两人也渐渐熟悉了，可越是熟悉韵锦就越觉得看不透他，他待谁都很好，让人如沐春风，但他的温柔是无法触及的，好像明明在身边，却无法贴近。不过他对韵锦分外照顾，偶尔两个人也会在一起聊聊天，开开玩笑，韵锦忙着做家教，系办的事情忙不过来的时候，他也默默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莫郁华这么问。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觉得跟他在一起很舒服，很容易就想到天荒地老。”
　　“天荒地老？那么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又会想到什么？”莫郁华饶有兴趣。
　　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均扑哧一笑。

第十二章
　　暑假的时候，高中同学中的好事者组织过一次同学聚会，不知怎么地神通广大地联系上了韵锦，非要她参加不可。韵锦本不想去，但心里偏又想：怕什么，既然老想着要克服自己的羞怯内向，不如就从现在开始。
　　于是聚会那天她一早从家里坐车去了省城，聚会安排在市郊的一个公园烧烤，韵锦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不少，好像经过了一年大学生活的洗礼，原本被高考压抑得木衲寡言的同学都变得飞扬跳脱了不少，看见韵锦，一帮男生开始咋咋呼呼地喊着：万恶的大学把恐龙都折磨成了美女。韵锦笑笑，不以为忤，莫郁华没有来，她便跟着其他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他也在，她一来就看见了，只是他正眼也没瞧她一下，她也便不好做声。他头发短了一些，显得五官更醒目了，只是嘴角微抿着，比以往多了些凌厉的线条。即使是在他那所精英荟萃的大学里，这样的男孩也应当是引人注目的吧，韵锦想。不过也许他现在只需要一个人的注视就够了－－孟雪跟他坐得很近，手不停地在为他烤东西吃，态度很是亲昵。这样也很正常，两个人从小青梅竹马，现在又在一个地方上大学，郎才女貌地，走在一起再自然不过了。
　　韵锦正准备动手填补一下自己的胃，一双漂亮的手已经将一只盛满了烤肉的纸碟递到她面前，她扬起头，就看见周子翼笑得灿烂无比的脸。
　　“我喜欢为美女服务。”他大大咧咧地在她身边坐下来。
　　韵锦失笑，“周公子谬赞，‘小芳’受宠若惊。”
　　周子翼嘻嘻一笑，也不放在心上，说道，“不错嘛，会开玩笑了。唉，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这颗鱼目里的珍珠呢。”
　　韵锦半开玩笑道：“你有眼无珠也不止这一回了。”
　　“是吗？”周子翼略扬眉，痞痞地说：“不介意的话就给个机会嘛。”
　　韵锦正待接口，就听见不远处好像传来一声冷笑，不由地看过去，只见程铮似笑非笑地看着周子翼说：“机会太多了你就不怕你的洁洁对你实行‘爱的惩罚’？”
　　周子翼闻言顿感无趣的摸了摸鼻子：“出来了就别提那个凶狠的女人了行不行？”
　　原来他有女朋友了。韵锦顿时明白，想到郁华，不由替她感到几分酸楚，一年多来，郁华好像完全忘了周子翼这个人的存在，可韵锦知道，有些东西就算在心里结了疤，仍然是不能触碰的。
　　接下来，周子翼不着边际地说笑了几句，见韵锦心不在焉，也就讪讪地走开。程铮倒是兴致陡然高涨了一些，跟孟雪有说有笑的，直到韵锦提前告别，他也没有看她一眼。
　　暑假结束回到学校后，韵锦一直在矛盾该不该跟郁华说起这件事情，终于一天晚上在宿舍里跟她通电话，扯了一通无关紧要的事情后，韵锦还是说了出来：“听说他有了一个要好的女朋友。”她说得没头没脑，电话那头也没问缘由，只是静默了几秒钟，然后只是“哦”了一声，郁华淡淡地说“这很正常，我有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的权利，他也有。”
　　“可是为什么你选择那个人会是他？”那样一个轻浮浪荡的男生，居然会让心如明镜一般的莫郁华这样地喜欢着。
　　“有时候理智叫我们做一些清醒正确的事，可感情偏偏逆道而行。”

第十三章
　　大二的课程比大一要安排得紧一些，韵锦周旋在系办、家教和教室间如同陀螺一般。这年的清明她没有回家给爸爸扫墓，妈妈打来了电话，告诉她自己一个人去上了坟。妈妈再说起这件事时，终于可以不再流泪，时间过去了，多深的伤都会结成一个面目模糊的痂，跟血肉长在一起，这个受伤的地方就会变得更坚硬。最后，妈妈还说，自己经人介绍，在县城里最大的一个服装厂做了临时工，累是累了点，收入还可以，以后韵锦打工也不必那么辛苦。
　　“不要紧，我都做惯了。”韵锦说。比起不用打工，她更高兴的是妈妈不再终日以泪洗面。
　　另外盘旋在韵锦心中的一件事，是沈居安大四了，再过几个月就要离校，这个时候的大四学生基本上都找到了签约的单位，前一段时间传出了系主任钦点他留校的消息，但最后又没了下文。韵锦想知道他的去向，于是趁着两人都没课的一天，约了他在图书馆见面。
　　她赶到图书馆的时候正值下午三点多，看书、自习的人比较少，大阅览室里长长的凳子只坐了稀稀拉拉的几个人。远远看到沈居安的背影，她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才发现他居然闭着眼睛伏在桌上，一本书半掩着脸。韵锦觉得有点好笑，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睡着的样子。四月午后的风透过阅览室半敞的百叶窗，拂在人身上容易产生一种熏然的沉醉，的确是个适合偷寐的时间。韵锦轻轻拿开了他掩在脸上的书，那张干净柔和的面容此时更有一种让人心动的安详宁静。风微微撩动他的发丝，韵锦心念一动，慢慢探出手去拂开他额前的一缕头发，刚触到他的脸，他原本安放在书桌上的一只手飞快地抓住了她的指尖，然后手的主人才睁开眼，淡淡地含笑看着她。
　　韵锦怔了一下，见他没有松手的意思，也不急着挣脱，只微笑回应，两人相对无言，那纠缠的手指却有种暧昧的默契。直到有人从身边经过，轻咳了一声，沈居安才徐徐松开手。韵锦将手收到桌下，过了一会才问他：“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留校吗？怎么换成了别人？”沈居安一只手支住下颌，若无其事地说：“是我拒绝了，我没打算留校。”“那你……”韵锦迟疑地问。
　　“我已经签了永凯。”他淡淡地说。
　　永凯集团？这个名字任谁都不会陌生，即使是在这个外企、大型国企如林的中国南疆大都市里，永凯的名声也是如雷贯耳的，传说它招聘的概率是千里挑一，而他竟然悄无声息地签下了这个公司。
　　“可是，在我的想像里，总是觉得在高校任教更符合你的形象。”韵锦带着一点遗憾道。
　　“相信我，我更清楚自己适合什么。”不知是否因为刚从一场好梦中醒来，沈居安的脸上有中懒懒的笑意，这是韵锦所不熟悉的。“不管是工作，还是人。”他看着她，忽又补充了一句。
　　“郁华，告诉我，我不是在做梦。”韵锦晚上在电话里跟莫郁华说起白天的事，心中尤泛涟漪。
　　郁华在电话那头声音透出笑意：“我只能说恭喜。”
　　“可我总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真不真实要什么紧，感觉幸福就好呀。”
　　“幸福？”韵锦回味这个字眼，她幸福吗？谁能说不是呢？
　　刚挂了郁华的电话躺上床，宿舍电话再次响起，舍友接过，然后喊了一声：“韵锦，又是你的电话。”
　　韵锦匆匆起身，接过话筒喂了一声，却良久不见回音，她以为电话接触不良，拨了拨电话线，又喂了两声，另一端还是沉默。她本能地想挂掉电话，然而脑子电光火石间像感应到了什么，握话筒的手不由骤然捏紧。
　　“……是你吗？”她有些不能相信地问了一句。
　　没有回答。
　　韵锦于是也沉默，良久，她似乎听到对方发出了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然后响起了断线的嘟嘟声。
　　电话没有来电显示，韵锦遂问起方才接电话的舍友。
　　“男的，声音很好听哦。”舍友回答。
　　会不会是他？韵锦知道到自己为什么下意识地想到他，可是他怎么可能会打来电话？那天，他的表情是那么冷淡。不会是他……
　　这一晚，韵锦就在这样纷乱的思绪中沉沉说去，在陷入梦境之前，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根手指轻轻抚过唇际。

第十四章
　　图书馆那天之后，韵锦和沈居安之间有了某种默契，尽管两人都没有明确地表露过心迹，但一切尽在不言中。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更多了，有时走过学校的林荫小道，沈居安会笑着牵过韵锦的手。把手放在他温暖干燥的手心中，韵锦觉得一颗心有了安放的地方。
　　即使没有刻意张扬，他们的这段关系很快也被人知悉，但是对这样一对璧人，大多数人都持羡慕和祝福的态度，韵锦宿舍里的舍友都笑她是在大学的“黄昏恋”中最幸运的一个。
　　感觉幸福的时候，时间总是走地太快，转眼“五一”到来，原计划韵锦应该趁长假时间给她的学生好好补习，但临近放假时，学生家长通知她，他们一家三口要进行长途旅行，补习自然取消。这样也好，韵锦不是不松口气的，她有了七天空闲的时间，反正沈居安都要毕业了，不如用这段时间两人多在一起。
　　于是五一的头一天，韵锦和沈居安约好了要一起到六榕寺去。一大早，韵锦刚梳洗完毕，从外面吃早餐返回的舍友就告诉她：“韵锦，你男朋友在楼下等你。”韵锦脸热了一下，她还没习惯有人给沈居安的这个称谓。不是说好了九点半吗？韵锦看了看时间，九点还没到，很少见他这样心急，韵锦暗暗抿嘴一笑，匆匆下楼，没留意到舍友脸上纳闷等表情。
　　到了楼下，韵锦四顾均不见沈居安，正疑惑间，视线无意中落到宿舍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咋然一惊，她呆呆地甩了甩头，不是作梦，那么，站在跟她数米之外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这个人现在应该在北京，或者应该在他父母身旁……他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地方，偏偏不应该在这个时候站在她大学的宿舍楼下。可不是他还会是谁，他穿着简单随意的T恤牛仔裤，肩上斜挎的背包估计是行李，眼睛已经看向她的方向，眉宇间除了疲惫之外，还有韵锦以往熟悉的神采。
　　看见韵锦不敢置信的神情，程铮也不着急向她走来，两人就这样隔着一条不算宽敞的校园通道对视了几秒，最后，韵锦不得不先做出反应，硬着头皮走过去。
　　“呃……那个，你怎么会在这里。”韵锦站在他身边，费力地吐出一句开场白。
　　程铮下巴轻扬，“怎么，这学校是你的，别人就不能来？”
　　韵锦急忙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刚才我舍友说我男朋友在楼下。”
　　“是我说的。”程铮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怎么样？我可是问了好几个人才问到你住哪间。还有，你们这里的女生干嘛都一副没见过男人的样子”
　　“没怎么样，你别胡说八道。”韵锦头不由自主地低下去。
　　程铮双手环抱胸前，道：“苏韵锦，你发现你在我面前老是一副罪孽深重的表情……”
　　这句话正好戳中了韵锦的软肋，她也正困惑着，为什么一看见他，那久违了的自卑、怯懦、慌乱又全回到她身上，还有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愧疚，她明明没有亏欠过他。
　　“是不是你心里也明白，你欠了我的。”他像有读心术一样，故意弯了弯腰，将脸贴近她的，慢条斯理地道。
　　韵锦心里泛过一丝恼意，恨恨地推了他一把，惹来他不怀好意的笑，正想说什么，发现程铮看向了一旁，她也顺势看过去，沈居安白色衬衣，深色裤子，一身清爽地站在不远处。
　　韵锦敏感地从程铮身边退开了几步，想压抑住自己加速的心率，“你来了？”
　　沈居安笑容温和地一如往常，眼睛里看不出波澜，“我猜到你会早一点，所以也早到了。你有朋友？”
　　程铮慢慢直起腰，“韵锦，你不介绍一下。”他冷冷说道，眼神戒备地看着对面这个相貌气质俱是出众的男生。
　　“哦。”韵锦回过神来，连忙为两人介绍，“这位是沈居安……居安，这是我高中同学程铮，在北京念书
　　她那么亲昵地称呼那个人，却又急切地撇清和他的关系，程铮初见到她的喜悦被一种恐慌慢慢取代。“他是你男朋友？”他问，期待着她的否认。告诉我他不是，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但红着脸看沈居安的表情已经给了程铮最明确的答案。
　　过去常听说伤心可以让一个人心碎，程铮总是嗤之以鼻，可如果一颗心像现在这样被人撕扯着，他宁可它碎掉，再没有任何知觉。好不容易下定决心不再跟自己作对，千里迢迢跨过大半个中国来找一个朝思暮想的人，他不是没有想过最坏的结果，可在他想来，最糟也不过是她不理他，竟然从来没有意识到她会成为别人的！他应该马上离开，彻底忘掉这次愚蠢的旅程和这个让他痛恨的人，可骨子里的执拗和骄傲让他没有动，当沈居安向他微笑致意时，他甚至也挤出了一个笑容。
　　“特意来这边旅游？”沈居安问道。
　　“算是吧，有亲戚在这边，顺便也来看看老同学。哦，我不会打扰到你们了吧。”程铮嘴上说着，可神情里并无半点歉意。
　　韵锦有点诧异于他的不动声色，她自我解嘲地想，也许是她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竟以为他出现在这里专程只为找她。“没有的事，我们正准备到六榕寺去，你有兴趣吗？”
　　“当然。”程铮一口答应。反倒了韵锦愣了一下，谁都听得出来她的邀请不过是客套话，没想到他真的答应一起去。
　　于是这一次的出游成了韵锦感觉最怪异的经历，与两个出色的男孩子结伴而行，她却如坐针毡，全然搞不懂程铮想干什么。好在沈居安应付得体，一路上他态度友善地适时将当地的风土人情向程铮娓娓道来，不卑不亢，从容自如。程铮也扮演好了一个听众的角色，似乎对沈居安所说的颇有兴趣。
　　六榕寺就坐落在六榕路上，虽说是长假第一天，但寺内香火并不算特别茂盛，进入寺门后，古刹林木森森，宝相庄严，让人的心不由得也沉静了下来。
　　三人边走边看，寺内香火最盛的当然还是观音像前，不管时代怎么更替，世人得不到满足的欲望总是那么多，自己无能为力，只得求助于虚无的神佛。沈居安如乡随俗地跟其余香客一样买了香烛，分别递给韵锦和程铮。程铮没有接，他摇头道：“我不信这个。”沈居安笑笑道：“谁都有实现不了的愿望，如果相信能让你比较快乐，为什么不信？既然来了，就点一柱香吧，传说这里的观音菩萨很灵验，说不得真的可以实现你的愿望。”
　　程铮沉默少许，没有再坚持，接过香点燃，跟另两人一样郑重在神像前叩首，再在功德簿上分别写下本人姓名和所求之事，然后在功德箱里投下香火钱。韵锦见他眉头也没皱一下就从牛仔裤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纸钞投进箱里，不由说道：“只要略表心意就好了。”程铮答道：“我的心意不止值这一点。”
　　三人点过香后，沈居安见韵锦被香炉旁的高温蒸得额上有一层薄汗，便出提出到寺门口买水。忽然间只剩下程铮和她两个人站在原处，韵锦没来由感到几分尴尬，便自己随意地四处走走。不想往前拐了个弯，便到了六祖殿前，这里有是别有一番洞天，韵锦见殿内的六祖像衣诀翩然，神态明慧，栩栩如生，不禁心里想起了那个著名的六祖悟道的典故，正出神间，听到有人的脚步声停在了她身后，不需要回头，韵锦也可以感觉到是谁。
　　“你在这干嘛？”他问。
　　“我在看六祖的神像，可能也只有六祖那样的天生慧根，才能有这样超然于一切之外的神情。”韵锦看回六祖像。
　　“可是不是每个人都是六祖。”程铮慢慢走到她身边。
　　韵锦心中涌起一种无力感，“程铮，你回去吧。”
　　“为什么要回去？我还要好好看明白，原以为你只是还不会去爱人，原来你只是不会去爱我。你可以为子翼有了女朋友那么失望，可以那么快地在学校里找了个如意的男朋友，为什么就吝啬给我一个交待？”他的脸逆着光，看不清表情。
　　“你要什么交待？”韵锦猛然转身，却撞到他的怀里。程铮一把抱住她，不管不顾地说道：“你不喜欢我就算了，凭什么亲了我之后又把我丢开，这样算什么？”
　　“放开，菩萨都在看着呢。”韵锦一把拍下他环着她的手。
　　“可是菩萨也看不见我有多难过。”程铮颓然地垂下手，“韵锦，我是特意来找你的，你至少告诉我，我是哪里不够好。”
　　这是韵锦第一次看到向来骄傲强硬的程铮在她面前如此软弱，也不由得黯然：“不是你哪里不够好，恰恰是你太好了，我们不合适。”
　　“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鬼道理，那沈居安就合适？”他不忿道。
　　“这不关你事。”
　　程铮被刺痛了，口气也变回强硬，“我不管，反正你不能这样对我。那天晚上你说什么‘这是我还你的’，告诉你，你还不完！”
　　韵锦沉默地看着他，这才是她熟悉的程铮，她最讨厌他的盛气凌人，不讲道理，还是一点都没变。她越过他，一声不吭地走出六祖殿，正好看到沈居安拎着几瓶矿泉水朝这边走来，看到了沈居安澄净的笑容，韵锦纷乱的一颗心才像安定了下来。

第十五章
　　接下来几天，程铮都提出要韵锦带他四处逛，他以老同学的身份提出这样的要求，韵锦也不便拒绝，但从六榕寺回来之后，她就尽量避免单独跟他在一起，每逢出游必定拉上沈居安，并且她对程铮的态度始终不咸不淡，无论他明里暗里说什么，她都无动于衷。沈居安像对程铮和韵锦之间涌动的怪异氛围没有丝毫察觉，每次韵锦约他一同出游，他都欣然前往，也多亏有了他的睿智和好涵养，才让这莫名其妙的三人行没有显得那么尴尬。
　　这样几天下来，程铮也仿佛心也慢慢地灰了，第五日时，他向韵锦和沈居安提出次日要返回北京，韵锦心里暗松口气，于是出于礼貌，当日晚上与沈居安一起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为他践行。
　　一整晚，程铮都显得异常沉默，与沈居安闷闷地喝了几杯啤酒，都没能驱走脸上的苍白。看着他这个样子，韵锦心中实有几分不忍，也不好说什么，只祝他明日一路平安。一顿饭在三人的沉默中吃了许久，眼见差不多结束了，程铮举起了啤酒杯，难得客气地对两人说：“多谢你们这几天抽空陪我，如果打扰了的话，我用这杯酒赔罪，别的也不说了，希望你们陪我干了这杯。”
　　沈居安举杯道：“哪里的话，你是韵锦的老同学，我们尽地主之宜是应该的。”他看了看韵锦，只见她对这满杯的啤酒面露难色。
　　“我酒量不好，能不能就随意了？”韵锦举杯苦笑道。
　　程铮直直看向她，“这是我第一次敬你的一杯酒，就连这个要求你也要拒绝吗？”
　　他这么一说，韵锦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
　　这时，沈居安喝尽自己杯里的酒，从韵锦手中接过她那一杯，淡淡地对程铮说：“不介意的话，这杯我代韵锦干完。”
　　程铮嘴角微微扬起，语气却生硬：“只怕有些事情是你代替不了的。”
　　开始一直持续的表面的和谐被程铮这时的不依不饶打破了，韵锦没说什么，一把抢回沈居安手中的酒杯，仰头就喝。她平时几乎滴酒不沾，满满一杯啤酒喝到一半已有作呕之势，连沈居安都替她捏把汗，她却硬是强忍着喝尽，最后呛了一下，边咳嗽个不停，一张脸憋得通红，眼里也被呛出了泪花，沈居安忙递过纸巾。
　　程铮冷眼看着这一幕，待她喝完之后，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似地笑着对沈居安说道：“她就是这样犟，一点也激不得。”
　　沈居安拍着韵锦的背，见她缓过来了，才不动声色地说道：“我倒是挺喜欢她这样的性子。”
　　程铮接过他的话；“可有的时候她软硬不吃的样子，真让人恨得牙痒痒的。”
　　“也不会呀，韵锦的性格是外柔内刚，只要你给予她足够的尊重，其实都是很好相处的。”
　　韵锦见这两个人你来我往地，当她不存在似地对她评头论足，心里颇有些不自在，但又不好插话。
　　“你跟她认识没有多久吧？倒像是挺了解她的样子。”
　　“有时候，了解一个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
　　程铮又笑了笑，说道：“既然你那么了解她，能不能代替她回答一个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他说到这里，韵锦已有几分猜到他下面的话，程铮不理她投来的警告眼神，继续说道，“我一直没想通，曾经有一次她在大街上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吻了我，然后又把我丢在原地，到底是为什么？”
　　“程铮，你……”韵锦气得一口气没缓过来，又咳了起来。
　　沈居安望着程铮沉默了一会，没有发作也没有问下去，只是抓过韵锦搁在餐桌上的手，说道：“如果韵锦不愿意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想一定是因为你说的那件事只是一场误会。一个吻可以有很多种含义，就像她吻我的时候，我从来不需要问为什么。”
　　程铮的笑意僵在嘴边，五月温暖湿润的夜晚，他感到一丝丝的凉。他想，也许他真的输了，就算一直不肯承认，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对手云淡风轻地四两拨千斤，他已溃不成军。也许比较在乎的那个人永远是输家。
　　良久，他才开口，声音沙哑得自己都陌生：“苏韵锦，你笨归笨，挑男朋友倒是有点眼光。”韵锦盯着他一言不发，脸上是异样的绯红，确不是因为羞怯和恼怒，那杯啤酒的酒精足以让不胜酒力的她感到周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程铮的手指一下下地轻扣桌面，带了点漫不经心，“你男朋友那么出色，难怪轻易地就被永凯录用了。”
　　“永凯？你怎么知道？”韵锦晃了晃头，即使在这样意识有些模糊的时候，她也记得自己并未向程铮提起过这件事。
　　“说来也巧，我开始不是已经告诉过你，我是来这边看亲戚的，倒也没骗你。章永凯是我外公，永凯实业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外公去世后，把他所有的一切都留给了他的一对儿女，现任永凯掌门人是章晋萌，惟一的姐姐章晋茵是我妈。我妈为了我爸长居在外省，我也在那边出生，所以才会遇见你苏韵锦。哦，对了，沈居安，你不想知道是谁跟我提起了你吗”他的手还在桌沿上打着节拍，那有规律的声响敲得韵锦心烦意乱，她好像听不懂程铮说的话，眼神尽是茫然，她只知道那双握住她的手忽然加重了力道。晕晕沉沉间她心里有个不详的预感，莫非有什么会因此而改变？
　　程铮看到了沈居安眼里一闪而过的愕然，知道自己这一番话并非半点作用也没有。心里感觉不到半点欢愉，这是他输到退无可退之下的绝望反戈一击，就算伤到了敌人，自己的处境也无回天之力了，不需要韵锦鄙视他，连他自己都为自己的卑劣感到不齿。可他顾不了这么多，保持理智并不能让他快乐一点，他不能看着他们情深意浓，自己一个人舔伤口。
　　沈居安很快神态恢复自若，他只是让半睡半醒的韵锦靠在他的肩头，漠然地对程铮说：“原来如此。果然是血亲，你让我再一次见识到了你们章家人血统里特有的‘自信’。很遗憾，你说的这些不能改变什么，惟一能让我放弃韵锦的，只有她自己的选择。不好意思，韵锦喝多了，我要送她回宿舍。”
　　程铮看着安心闭目靠在沈居安身上的韵锦，他知道她的选择不会是他。正如沈居安所说，那个晚上的吻，只是他的一场误会。他黯然看着沈居安叫买单，然后半抱着扶起韵锦就要离去。韵锦刚站起来的时候，身子在沈居安的怀里轻轻动了动，仿佛无意识地从嘴里逸出两个字。
　　她的声音不大，却足以让身边的两个人同时变成泥塑一般。
　　“程铮……”

第十六章
　　第二天早上的韵锦是在一阵头痛乏力中从宿舍的床上醒来的，她半坐在床上，昨晚的记忆断断续续地回到她脑海里，她记得她喝多了，好像是居安把她送了回来。
　　她边下床边揉着额头去洗漱，舍友小雯贼笑着说：“韵锦，你昨晚喝了多少呀？醉成那样。”“一杯啤酒。”小雯翻了翻眼睛：“一杯啤酒就把你喝成这样了？嘿嘿，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有那样的帅哥把我送回来，一滴酒不喝我也醉了。”
　　韵锦笑笑，自顾洗漱。谁知小雯兴奋地从自己床上爬起来，走到她身边用手肘顶顶她，“唉，老实说，昨晚上那个帅哥是哪里的。”
　　韵锦手中的动作顿了顿，沈居安明明是她们宿舍人都认识的。“昨晚上送我回来的是……”
　　“再装就不像了哦。”小雯嗔道，“那个帅哥不是我们学校的吧，我就知道我们学校生产不出那样有味道的男生？”
　　“什么味道？”韵锦干脆放下了手里的毛巾。
　　“说不出来啦，反正身材没的挑，样子是酷了一点，不过还是让人……哎，好像就是小路说的，那天在楼下说是你男朋友那个哦。到底哪个才是……”
　　小雯后面说了什么韵锦已经完全没有了印象，她匆匆换了衣服，就往沈居安的宿舍里去，心里的疑惑挥之不去，她明明记得最后是倒在沈居安的肩上，他没理由把她交给程铮送回宿舍呀？难道有昨晚上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赶到沈居安宿舍后，他的舍友说他出去了，韵锦想都没想就往图书馆跑，她从来没有这么急切地想要见到居安，她要知道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了。
　　果然，她在图书馆的老地方找到了他，她走过去的时候，他正埋首书里，见到了她也不意外，只像往常一样淡淡地笑着说：“你来了，酒醒了吧，有没有什么不舒服？”
　　韵锦坐到他身边，直截了当地问：“昨天晚上为什么送我回去的是他。”
　　沈居安看着她说：“这样不好吗？”
　　“什么意思？”韵锦睁大了眼睛。
　　沈居安没有说话，想了想，缓缓向她靠近，在她没反应过来之前蜻蜓点水般吻了吻她，然后把身体撤离。“韵锦，我发现我们在一起以来，我从来没有吻过你。”
　　韵锦有些明白了，“你还是在意他说的那些话，我那次只是……”
　　“不要解释。”沈居安温柔地打断她的话，“我说过我不会因为别人的任何话放弃你，何况已经过去的事情也不必再提。”
　　“那是为什么？我不相信是因为他是章晋萌的外甥。”
　　沈居安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说：“韵锦，我了解你，有些事情你瞒得了程铮，瞒得了你自己，可是瞒不了我，我一直没有说破，是因为我以为你可以放得下，可是我发现这也许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要是想跟他在一起就不会等到现在。”
　　“你不想跟他在一起，是因为不爱还是因为不敢？”沈居安难得地尖锐。
　　“我不爱他。”韵锦坚持。
　　沈居安摇了摇头，“那你爱我吗？你爱的是一个你渴望成为的目标，还是一个真实的沈居安。”
　　“我不懂。”韵锦哀哀地说，已有泪意在眼框。
　　“你懂的，韵锦，我知道你跟我在一起感觉很好，我也一样，那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我们是相似的。可这不是爱，我有我的骄傲。”
　　韵锦咬着唇克制着，硬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固执地说道：“他到底跟你说了什么，告诉我。”
　　沈居安沉默。
　　“好，你不说，我去问他。”
　　韵锦走出图书馆，径直朝校外去，路上迎面遇到同班同学，她也是头也不点，直接忽略。这个时候程铮应该还没离开，他住在市区黄金地段的一套小户型公寓里，他说是亲戚闲置的，前两天还带着韵锦和沈居安上去坐了坐，所以韵锦记得怎么走。
　　到达程铮住所的门口，韵锦几乎是用拳头砸似地敲门。门开得很快，程铮带着惊喜的脸出现在门口，还没开口，就被韵锦走上前去狠狠煽了一耳光。
　　程铮惊怒地捂着半边脸，大声说道：“你这女人吃错了什么药？”
　　不知道为什么，韵锦一直强忍的泪水在见到他之后决堤而出，她像完全看不见程铮的怒气，一改往日的沉静温和，揪住他的衣服就朝他拳打脚踢，一边哭道：“程铮，你这混蛋，你跟他说了什么？”
　　程铮边护着头脸边往屋内退，嘴里说道：“别打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啊，哎哟……”韵锦的指甲划过他的下巴，带出一道血痕，他不由得吃痛，干脆两只手箍住她，让她的手无法动弹。
　　“你家有钱就了不起吗？”韵锦的手挣脱不了，更是有气无处宣泄，屈膝就朝他撞去。程铮“噢”了一声，痛得弯了弯腰，火大地用力把她甩到最靠近门一张沙发上，手脚并用地死死压住她，犹自吸了口凉气道：“靠！你也太狠了，想让我断子绝孙呀。”
　　韵锦这下是全身受他所制，想破口大骂又苦于找不到足够恶毒的词语，只得哭地说了一句：“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想欺负我到什么时候？”然后便一径痛哭，好像像要把失去沈居安的难过、高中时被程铮捉弄的不甘和长久以来的挣扎、压抑通通化作眼泪来向他倾诉。程铮无奈地看着她在他身下像个孩子一样大哭，又眼尖地发现邻居听见了这边的动静向没有关的大门探进了一个头，见到这让人浮想联翩的一幕立刻又飞也似地消失了，程铮不由苦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程铮觉得自己胸前的T恤都被她的眼泪打湿透了，韵锦像是在一场痛哭中耗尽了力气，神情恍惚地抽气，也忘了挣扎，她没想到与沈居安这一段贴心的关系刚刚开了个头便这样莫名其妙地夭折了，心里满是茫然。
　　她的哭泣平复下来之后，两人一时没有说话，只听见彼此略显粗重的呼吸声，这才慢慢察觉到他把她压在沙发上的姿势是多么暧昧，“你给我滚一边去。”韵锦又是恼怒又是不好意思地对她身上的人说道。
　　“靠，你还有脸叫我滚，刚才你哭得像被□一样，把我的脸都丢尽了。”
　　“你乱说什么。”韵锦咬牙再踢了一脚。
　　这回程铮敏捷地避开了“关键”部位，恼火地说：“你还敢踢。我早知道你这女人平时在别人面前斯斯文文的，其实就是一泼妇。”他呲牙抚着自己下巴上的伤痕，“从小到大我爸妈都没敢动我一根手指头，你倒好，上门不问青红皂白就给我一顿胖揍，居然还用耳光抽我，真是气死我了，要不是看在你……我早就……。”
　　“你早就怎么样。”韵锦冷笑，又想起了早上与沈居安的那一幕，胸口漫过一阵钝痛，“你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程铮你这个卑鄙小人，你到底干了什么好事？”
　　程铮说：“我是卑鄙，可你的沈居安也神圣不到哪去。”
　　“你什么意思？”韵锦怒道。
　　“你问我跟他说了什么？我说的都是实话，而且句句都是当着你的面说的，从来不在别人背后玩阴的。”他喘了口气继续说道：“再说了，就算我说了什么，是男人的话他就应该大大方方地跟我单挑，而不是轻易地放弃你。”
　　这正是韵锦最不愿意面对的地方，她闭上眼，“不管怎么样，都是你害的，你为什么要来打乱我的生活，你不出现的话，我就会过得很好。”
　　“是吗？”程铮扬眉，把嘴贴在她耳边问，“你过得很好吗？那你醉之后喊着我的名字做什么？”
　　韵锦立刻睁开眼，惊道：“你胡说！怎么可能。”
　　“我胡说？有本事问沈居安呀，他是最好的证人。”
　　韵锦脑子飞快地回忆，却全无头绪，但见程铮的神情又不像说谎。我真的在醉后喊他的名字？到底是怎么了，她羞愧地想，随即辩道：“当时我神志不清，说得话怎么做得数，何况，我叫你的名字是因为我讨厌你。”
　　程铮再次凑近她，含笑问道：“你讨厌我？正好，我也讨厌你，而且已经讨厌很久了。”
　　他说话的气息热热地喷在她的脸上，让她脸红心跳，她用力推他，“叫你起来听见没有，你这流氓。”
　　“这样就算流氓？那还有更流氓的呢。”程铮的瞳孔里有种她不熟悉的迷离，他顺势把她推他的手贴在他胸前，另一只手扶住她的脸，嘴唇狂乱地印上去，她想说的话被他吞噬在嘴里。不同于上两次单纯地两唇相贴，在她开口想说话的瞬间他的舌本能地探了进去，生涩又急切地与她纠缠。韵锦懵了一下，好像呼吸全被夺走，大脑出于半休克状态，只剩一只手无力地抵在他胸前，哪里阻止得了他攻略城池。
　　直到意识到他的一只手已得寸进尺地探进她的衣摆，隔着内衣用力抚上她胸前最敏感的地方，她才喘着气用力压住他的手说：“住手！”程铮俊朗的脸上全笼罩着意乱情迷，哪里理会她微弱的抵抗，喃喃地回了一句：“偏不！”不安份的手指已经摆脱她的压制，直接探进她的内衣握住她。韵锦紧张得本能地弓起身，大腿却感觉到他身体坚硬的某一处，惹得他吸了口气，手下更是用力。她被这陌生的情潮吓坏了，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和残存的理智告诉她绝不可以这样，可又不知道如何摆脱，急得不知怎么是好，眼泪又涌了上来。程铮正被体内压抑已久的渴望驱使着想要更多，不经意脸颊感觉到湿意，这才发现她的眼泪。他挫败地停下动作，把头埋在她胸前，郁闷地说道：“又来了！我迟早被你这家伙逼疯。”
　　韵锦挣扎着要起来，他一只手把她推回原处，另一只手却离开了她的身体，随即她隐约听到牛仔裤拉链的声音，然后感觉到他腰部以下有了动静。“你搞什么鬼。”她不知所以地问。“闭嘴，还敢问，都是你害的。”程铮的声音透出点怪异。活到了20岁，韵锦如果连现在进行的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也未免过于无知，她瞬间明白过来，感觉周身的血管都要爆裂开，赶紧闭上眼，一动不动，可两个人隔得如此近，他身上的动静难免传到她身上来，好在很快他身子剧烈地震了震，喉间传来一声低吟，然后整个人松懈下来地伏在她身上。过了几分钟，才懒懒地撑起身子，整理收拾自己，韵锦想等他收拾完毕再睁眼，没料到他忽然拍了拍她的脚，说了一声“哎呀，糟糕。”韵锦吓得弹起来，恰好看见他低头清理自己的动作，程铮见她猛然起身，其实也有点不好意思，正待转过身去背对她，哪知她的动作更快，她尖叫一声，不假思索地顺手抽过沙发上一个抱枕压在程铮两腿间遮掩住，然后双手迅速掩上眼睛。
　　程铮被她的动作惊得愣了一下，才吼道：“你有病是不是。”
　　她不甘示弱地闭着眼说：“你才有病，暴露狂。刚才鬼叫什么？”
　　程铮一把丢开抱枕，冷冷地说：“看看你的裤子。”
　　韵锦低头一看，大腿上刚才贴近他的地方赫然有一滩黏湿的痕迹，不由骇然。

第十七章
　　程铮在浴室里冲洗了一轮，神清气爽地重新走出来的时候，发现韵锦犹在低头机械地用纸巾擦拭裤子上的痕迹，脸色难看到极点。
　　“别擦了，你已经擦了十几分钟，裤子都要擦破了。”他坐到她身边。
　　韵锦不理他，把身子挪开了一点，仍没有停止手上的动作，实在太让她恶心了，恶心到她开始有点厌弃自己。
　　“我也不是故意的。”他见她不理会又继续说，“唉，你真的跟沈居安玩完了？我就知道会这样……你哑了，说句话行不行，我最不喜欢你遇到什么事情都一声不吭的样子。”
　　韵锦把擦过的纸巾一扔，站了起来“我不要你喜欢。”
　　“那你要谁喜欢，沈居安？只怕他没你希望的那么情深不渝。”
　　韵锦冷笑道：“没了沈居安，也不会是你。”
　　程铮大受刺激：“我就不明白了，我哪里配不上你！”
　　“你这脾气一天不改，就……”韵锦说到一半又改了口“算了，你也不用改，总之你是你我是我。”她走向门口。
　　“我脾气怎么了，至少我不像你一样口是心非。”程铮站在原地还了一句。
　　韵锦叹了口气：“你回去吧。”不待他回答，便走出了门口。
　　“滚吧滚吧！”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程铮是傍晚的飞机，韵锦没有去送他。
　　当晚，韵锦宿舍已经熄了灯，才接到程铮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喧闹的背景声，他的声音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如果我说我可以改，你会不会承认你心里对我不是没有感觉的？会不会？”
　　韵锦在黑暗中握紧话筒，不理会他不依不饶的追问。
　　会不会？会不会……
　　韵锦和沈居安来得快去的也快的恋情很让周围熟悉的人惊讶了一阵，但毕业生的感情总是朝不保夕，看多了，当事人又不予置评，也就不以为怪了。
　　韵锦心里有一阵空落落的，也说不出算不算伤心，那次的事后在系办第一次看见沈居安时，她心中更多的是尴尬。倒是沈居安大大方方地打招呼，他问：“韵锦，几天不见，你还好吗？”韵锦低头含糊其辞。
　　“我以为我们还是朋友。”他笑着看着她。
　　在他心无芥蒂的笑容里，韵锦竟为自己的小家子气感到羞愧，赶忙回报一笑。
　　韵锦的大二随着沈居安的毕业离校也成为了过去。暑假她本打算和莫郁华一样留在学校多找几分兼职，谁料妈妈一通电话把她催回了家。她原想在电话里问清楚是什么事，妈妈却避而不答，只叫她回去再说。
　　于是韵锦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到家中，她担心妈妈出了什么事，放下行李就拉着妈妈要问个究竟。可妈妈一反常态地支吾了一会，久违的红晕出现在她比原本稍显丰盈的脸上。半天韵锦才搞明白，原来妈妈在先前提到的服装厂做临时工，老板听说她原本在单位里是做会计的，就把她调去管管帐，一来二往之后，竟跟老板擦出了火花。那服装厂的老板比妈妈小一岁，离了婚，也带着一个女孩，最近他向妈妈提出了结婚的想法，这也是妈妈把韵锦急着叫回来的原因。
　　看着妈妈期盼又紧张的样子，韵锦想，自己有什么权利反对妈妈去寻找自己幸福呢？妈妈已经四十多了，这样的机会不会再有很多。所以她抱住了手足无措的妈妈，只说了一句：“我相信爸爸也会跟我一样希望妈妈幸福。”然后她看到了妈妈眼里的泪光，不过这一次是因为喜悦。
　　只是到了晚上，韵锦一个人躺在床上，深切的孤独感就慢慢地爬了出来。妈妈终于有了自己的归属，她会有属于她和另一个男人新的家，只剩了自己孤零零的一个，那么冷清，还以为可以跟沈居安平平淡淡地相互依靠走下去，只可惜，那么好的男孩她却没有福分。
　　后来在妈妈的安排下，她也见过那个男人几次，跟爸爸的文弱儒雅不同，他长得很憨厚普通，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态一些，好像没有念过多少书，但看得出对妈妈很是呵护。这就够了。韵锦配合地喊他叔叔，他搓着手，开心得只会笑。
　　既然惟一假想的阻力都不存在了，婚事就顺利地筹备着，本来妈妈只打算悄悄登记了事，但对方坚持要给她一个仪式，哪怕简简单单也好，对于这一点，韵锦也表示赞同，于是便陪着妈妈为喜事忙碌着。
　　婚礼的前两天，韵锦跟妈妈提着采购回来的大袋小袋刚返回到她们住的学校宿舍楼下，就听见一楼的李师母迎出来，笑成一朵花似地说道：“韵锦，你看是谁来了。”
　　正纳闷，一个她再熟悉不过的身影从李师母家走了出来。韵锦暗暗叫苦：“你来我家干嘛。”
　　“找你呀。”他答得顺理成章。
　　“韵锦你也是的，男朋友到家来也不在家候着，人家阿铮都等了你半天了。”
　　“没事的，李师母，我等她是应该的，再说我不等韵锦，怎么能喝道您家那么好的茶。”
　　李师母笑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韵啼笑皆非地看着这一出，这家伙也够会装的，哄得楼栋里以刻薄著名的李师母像拾到宝一般开心，还一口一个“阿铮”，她听着都暗地里抖了一抖。
　　“韵锦，他是……”妈妈迟疑了一会，打量着程铮问。
　　“阿姨好，我是韵锦的……高中同学。”程铮忙上前打招呼，那话里实则虚之，虚则实之的暗示完全可以起到误导的作用。
　　李师母答腔道：“这孩子还不好意思了。我说苏师母呀，你们家韵锦真是修来的好福气，阿铮模样好脾气好不说，还是Q大的高材生呀。”
　　妈妈看向程铮的眼神里有惊喜的意味，程铮剑眉星目的样子和举手投足见的好教养已经给了她好的第一印象，再加上李师母这么一说，没有哪个母亲会讨厌这样的准女婿。
　　如果眼睛可以让一个人消失，那么程铮早被韵锦的眼光射得灰飞烟灭。他笑着回望她，那表情仿佛在对韵锦说“有种你再动手呀”。
　　“有话回家再说。”看妈妈的样子，就知道她自动将两人的眼神交流当作眉目传情。
　　在程铮笑吟吟地跟李师母道别后，韵锦跟他一起闷闷地上了楼。
　　回到家后，在给他倒茶的间隙，妈妈将她拉到厨房，低声问：“韵锦，你交了男朋友怎么不告诉妈妈。”韵锦朝天花板看了一眼：“都说了是高中同学。”“还骗妈妈是不是？高中同学怎么可能一个男孩子那么远找到家里来。”妈妈薄责道，随即露出欣慰的表情，“这样也好，妈妈总觉得对不起你，怕你心里觉得孤单，现在有人照顾你了，我也多少放心了一些。”韵锦不语，她先前纵有千万种辩解的话，在妈妈说出这样的话之后，哪里还有忍心让她失望。
　　走回客厅，正好看见程铮四顾打量着周围，韵锦没好气地把茶递给他，说了一句：“住惯了豪宅，没见过这么空落落的屋子吧。”
　　程铮接过茶立即喝了一口，说道：“不会呀，我家其实也住我爸设计院的单位大院里，你家收拾得挺干净的，看得出阿姨平时很费心思。”
　　“哪里呀。”妈妈又高兴又不好意思：“你们在这里坐，先看看电视，我做饭去。”
　　妈妈的身影一消失在厨房，韵锦立刻压低了声音道：“你就装吧，装够了就快走。”程铮却小声问道：“你家怎么贴了喜字，你妈不会早知道我要来，准备立刻把我们送入洞房吧。”如果不是怕惊动妈妈，韵锦恨不能把一杯热开水全泼到那张可恶的脸上，她咬着牙，有点不自然地说道：“是我妈妈的喜事，她准备再婚。”原本做好心理准备要听到他的嘲笑，谁知程铮只是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妈妈的饭很快上了桌，看得出比平时多费了心思，还一个劲地给程铮夹菜。韵锦食之无味地拨了几口，就对程铮说：“你吃快一点，下午只有一趟回省城的车，迟了就赶不及了。”程铮闻言放下碗筷，却看着韵锦妈妈说：“阿姨，我来得正巧，不知道能不能也参加您的喜事。”妈妈的脸红了一下，忙说：“哪里的话，其实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婚礼，反正我们这边的亲戚少，你来了正好，就住下，只怕我们这里太简陋，你不习惯。”“怎么会呢？”程铮如愿以偿地笑了，趁妈妈没察觉，朝韵锦示威地扬了扬下巴。

第十八章
　　参加妈妈的婚礼会是什么感觉？恐怕有体会的人并不多。婚礼的前一晚，妈妈在一天的忙碌之后睡着了，在她均匀的呼吸声中，韵锦的意识却清醒得让自己难受。由于她的房间不得不让给了程铮，她这两晚都跟妈妈睡在一起。韵锦不敢翻来覆去，怕自己的烦躁不安惊动了连梦中都露出笑容的妈妈，实在无法入睡，只得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到客厅倒了一杯水。直到热水的温度透过玻璃杯传递到她的手心，她才觉得自己终于又握住了一些实在的东西。
　　小地方的夜晚，连灯光仿佛都随人睡去了，四周是无边无际的静，韵锦轻轻坐在老旧的沙发上，没有开灯，难以视物的黑暗让她错觉爸爸还坐在身边。曾经爸爸和妈妈的相濡以沫的感情是她最向往的，原来，什么都会改变，天长地久到底是什么？
　　一侧小房间的门有了轻微的响动，看来他也没睡。韵锦渐渐适应了黑暗的眼睛看到程铮站在房门口朝她打了个手势，她想了想，放下水杯，跟着他走到了家里小小的阳台上。
　　韵锦平静地看着他在黑暗中的侧脸，静静地等他发话。
　　程铮轻声说：“我很小的时候，有一次，妈妈逗我玩，说‘阿铮呀，等你长大了，妈妈就可以把全部的事业交给你了’，我问‘妈妈把全部都给了我，自己要什么呢？’妈妈就说‘等你长大了，爸爸妈妈都老了，什么也不想要了’，我继续问：‘老了之后会怎么样？’妈妈说：‘会离开’。于是我当场大哭，我不要长大，不要他们老去，不要离开。妈妈很无奈，但还是说‘不管你愿不愿意，每个人最后都要跟你说再见’。长大后，我想，我妈是对的，陪你到最后的那个人永远只有你自己，但是，曾经陪伴过你的那些人存在的痕迹却永远不会消失。”
　　韵锦说：“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安慰我吗？”
　　程铮笑了，“我只是看不惯你像被遗弃的小狗的模样。”
　　“你不会懂我的心情。”
　　“苏韵锦，别那么武断，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懂。你总是说，我们之间的差异让我们不适合，但不管是什么出身的人，或贫或富，期望爱和被爱的方面是没有区别的，对我公平点。”
　　这似乎是韵锦记忆中跟他第一次心平气和的对话，也许是因为疲惫了，很多平时她不愿意说的话也说了出来：“什么是公平，程铮？为什么你喜欢我，我就必须回应你？过去种种我可以不提，可是你心血来潮地到学校、甚至到家里来找我，三番五次打扰我想要过的生活，你从没有问我想不想要，原不愿意接受，就这样把你的感情强加给我，这就是你的公平？”
　　从来没有人跟程铮说过这样的话，从小到大，他习惯了拥有别人羡慕的东西，好的家境，好的外在，好的成绩，这些东西太轻而易举地地属于他，只有他不想要的，很少有得不到的，所以他一旦渴求某种东西，便理所当然地觉得自己应当拥有。“我以为至少你会有一点爱我。”
　　“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有你这样的男孩子爱过我，到老回想起来或许都觉得幸福，但我跟你在一起太辛苦了，我要的爱是对等的，可你连对我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所以居安说得对，我不敢爱你。那天你问我，如果你愿意改了你的脾气，我们会不会有可能，我的回答是：你不需要为我改变，你很好，只是跟我不合适。如果能遇到跟你合适的那个人，比如孟雪，比如其他人，你一定会幸福。”
　　妈妈的婚礼在简单而喜气的氛围中进行，当天男女双方的亲戚朋友都来得不少，一团热闹和气中，没有人察觉一对年轻男女间莫名的疏离，以韵锦男朋友身份出现的程铮自然博得了赴宴亲友的一致夸赞，尤其是韵锦的外婆太，八十多岁的老人家，坐在椅子上拉着他的手硬是不肯放。程铮不愿意跟韵锦多打照面，就乐得承欢膝下。谁知老人家硬是让人把韵锦寻了来，双手各抓住他们两人，连声对韵锦说：“阿锦呀，这小伙子好呀。”韵锦哭笑不得，外婆太患白内障几年了，连人的五官都辩不清，又何以知道他好。于是她半蹲在老人身边，半真半假地问到：“阿太呀，你说他好在哪里？”
　　老人喜滋滋地说：“他不是叫陈真吗？陈真是好人呐，帮着霍元甲打日本人……”韵锦忍俊不住笑了起来，程铮则半张着嘴，完全失去语言。笑归笑，外婆太郑重地抓过两个人的手叠放在一起，说道：“我老了，不知道还能活几年，如果你们结了婚，外婆太还活着，一定要亲自来告诉我。”程铮看着韵锦不语，韵锦则用另一只手轻拍老人的手背，哄着承诺道：“阿太，你放心，一定会的。”看着老人心满意足地笑开了花，韵锦在心里默默地说：“对不起，阿太，也许永远不会有这一天。”
　　妈妈婚礼结束的第二天，程铮返回了省城的家，不久，韵锦也回了学校。妈妈自然搬到了男方家，韵锦也跟过去住了几天，他家的环境跟她们那个旧房子相比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叔叔对韵锦也很关照，那关照总带着几分小心翼翼。韵锦深感自己客人的身份，既然是客，就不应该久留。
　　大三开始后，韵锦做家教辅导的那个小女孩上了初中，她也就结束了使命。由于妈妈和叔叔都不同意她再申请助学贷款，执意要付她学费和生活费，韵锦先前的拒绝惹来了妈妈的眼泪，她哭着说：“韵锦，就当是让妈妈心里好受一些。”韵锦不是泥古不化的人，她知道这种时候接受是对大家都好的决定。
　　生活的压力不再那么大了之后，她的时间相对多了起来，在系办的工作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也就继续做了下去，只是她在不经意抬头间，再也看不到那个有着清澈笑容的人。他毕业后，听说还是顺利进入了永凯，曾经让她想到天荒地老的一个人，毕竟是慢慢失去了联络。
　　至于程铮，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她没有再见过他，关于他的只字片语，也是透过郁华那里得知，无非是些他在某某设计比赛中获奖的消息。他一向是出色的，在远离她之后，他还是那个拥有一切的程铮，也许他也会慢慢淡忘，那个他曾经爱过，却又带给过他失望的女孩。

第十九章
　　大四那年的春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席卷全国，几个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成为了重灾区，韵锦所在的城市也不例外，不断攀升的患病人数和死亡的阴影使得人心惶惶，人力在自然灾害和疾病面前显得脆弱无比。韵锦她们学校也不是安全岛，自从一个大二的女生到另一个城市探望男友返校一直高烧不退，被送往医院确证是感染了非典后，全校陷入恐慌之中，接着有几个学生因为具有发热症状，被陆续隔离，这种不安到达了顶峰。学校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严格限制在校生外出，每日派专人查房，在宿舍里喷洒消毒水，检查体温，但似乎仍然未能遏制住大家惊恐的情绪，校内传言此起彼伏。就连韵锦的舍友小雯都因为与那名被确诊患病的女生有过近距离接触而被送进了学校医务室隔离观察，六个人的宿舍只剩下五人，除韵锦外其余四人无不紧张地整天抱着电话这惟一与外界沟通的工具打个不停，她们各自的父母、亲戚、恋人、朋友也纷纷致电嘘寒问暖。
　　韵锦心里不是没有焦虑的，她朋友不多，亲戚长联系的也少，惟一可以牵挂的人只有妈妈。妈妈总该给她一个电话呀，然而，那么多天以来，她从来没有接到过打给自己的电话。她没有手机，于是便疑惑是因为妈妈打不进老是占线的固定电话，好不容易找到话机闲置的机会，便拨通了妈妈“那边”家的电话号码，一连几次都没有人应答。韵锦又是牵挂又是不解，妈妈现在是全职主妇，没有理由老是不在家里，就算出了什么事情，也该告诉她一声呀，这个时候她挫败地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叔叔”的手机号码。顶着巨大的不安和失落，韵锦又打了个电话给莫郁华，她的舍友竟然告诉韵锦，郁华前几天整晚咳嗽，伴有低烧，为保险起见也被送到了她们学校附属的医院。
　　韵锦从来没有感到这样无助，夜里，宿舍电话铃声响了一次又一次，每次舍友接起，她都屏住呼吸，希望被叫去接电话的人会是自己，每次都不是，难道连妈妈都忘了她？平时安静地生活着，看不出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同，到了这种时候，才发现自己多么可悲，没有人关心她，她也不知道该去关心谁，就像站在一个孤岛上，独自一人看着渐渐漫过来的汪洋，找不到岸的方向。临睡前，当她听到一个舍友在电话里娇声向男朋友抱怨自己父母每天打电话逼她喝板蓝根太啰嗦的时候，喉咙哽咽得微微发疼。
　　好不容易舍友等到挂上了电话，韵锦在一阵眼睛的酸涩中准备睡去，刺耳的电话铃声再次响起，下铺的人不耐烦地接过，喊了一声：“韵锦，你的。”
　　韵锦飞也似地下了床，拿过电话，那一声“妈”就要叫出了口，却听到一个做梦也不敢想的声音。他语气急促地抱怨：“你们宿舍是什么烂电话，电池都耗掉一块还打不进去。”韵锦把听筒紧紧贴住自己的脸，没发现眼睛已经潮湿，他见她没有说话，也迟疑了一会，说道：“我只是想问问你好不好，我……担心你，没有别的意思……韵锦，你怎么了？你哭了？为什么哭呀，你先别哭，说话呀……”他的声音变得着急，韵锦不管那么多，啜泣着，任由泪水沾湿了听筒，开口只说得出一句话：“程铮……”现在他就是她的浮木，她的救赎。
　　“到底出了什么事？喂……喂喂”一阵嘈杂的电流声响起，韵锦隐约听到程铮咒骂了一声，又说了一句话，她没有停听清，正想问，就听见了断线的盲音。她赶紧往回拨，心里也讶异于自己竟然流畅无比地拨出了那个他给了她之后，从没打过的电话号码。电话通了，机械而标准的女声用中英文重复地说着“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她做的第一件事情还是拨打昨夜的那个号码，她甚至没有想过拨通了之后要说些什么，只是凭着直觉，要听到他的声音。这一次，传来了关机的提示。
　　韵锦在心神不宁中上了两节课，十点钟之后，没课的她去到系办将社会心理学老师改好的试卷成绩输入到电脑。半个小时后，社会心理学老师忍无可忍地拿起一本书拍了拍她：“韵锦，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这个何宁是81分，不是8100分。”“噢，对不起，我这就改。”老师过了一会又看了一眼，表情古怪地说：“你确定你不需要回去休息？你把他的分数改成了18分。”韵锦面红耳赤地再次更正，这时，系里的辅导员走进办公室，漫不经心地说道：“咦，韵锦，你还在这里，刚才不是听说学校大门口有人找你来着。”
　　韵锦愣了一下，“找我？”像忽然想起了什么，她猛地从电脑前站了起来，扔了句：“谢谢老师！”人已经到了外面。剩下两个老师在办公室里面面相觑，“这孩子怎么了？平时不是这样莽莽撞撞的呀。”
　　系办到大门口不是一段短的距离，韵锦跑到关闭的铁门前时，喘得腰都直不起来，她一手撑在膝盖上，一手抓住铁门往外看，果然看到风尘仆仆的程铮，他也把手扶在铁门上，皱着眉，第一句话就是：“你昨晚上为什么哭？”韵锦边用手拍着胸口平复呼吸，边艰难地吐出几个字：“你这个疯子。”
　　这样隔栏相望的两个人引得看门的老头一阵摇头，他避开两个年轻人期待的眼神，摆摆手说：“别问我，学校早有了通知，没有通行证一律不得出入。”

第二十章
　　在学校封闭期间，每个系都有三张特殊通行证，掌握在系主任手里，通常情况下没有紧急情况不会交到学生手里。苏韵锦是幸运的，尽管也用尽了软磨硬施的种种办法，总算还是从系主任手中拿到了其中一张，这其中，她近四年时间在系办里的兢兢业业功不可没。通行证只限于每天早上7：30分至晚上22：00期间有效，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她若不返校，也将视为严重违反校规。
　　韵锦急切地出了校门，真正跟程铮面对面，却似乎一时间不知道把话从哪里说起，两人俱有些小心翼翼。还是韵锦先开腔：“你这个人，好像习惯了招呼都不打就跑过来。”程铮不禁叫屈，说他明明就在电话里面提自己要马上赶过来。韵锦回忆了一下，想必就是因为信号故障，她没有听见那晚上他最后一句话。
　　“你哭得那么恐怖，吓了我一大跳。”程铮说：“你还没说你为什么哭？谁欺负你了？跟……男朋友吵架了？”
　　韵锦何尝听不出他话里的试探意味，便说道：“除了你之外好像没有谁会欺负我了。”见程铮讪讪的，她又补充了一句：“如果真的是跟男朋友吵架了的话，你来又能帮到我什么？”
　　程铮一时语塞，过了一会才说：“不管你信不信，我这次来没别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你好不好。那天，你从家回去之后，我很生你的气，你那天晚上说的话，让我觉得自己为你做的一切都很愚蠢，所以我是下定了决心不再理你了，让你清净，我也解脱。可是，时间长了之后，我竟然有点认为，也许你说的是对的，从我第一眼看见你开始，我就觉得既然我喜欢了你，你没有理由不接受，你心里怎么想根本不重要，只要让我拥有你就好。“
　　韵锦笑笑，他往下说：“可能我在这方面真的比较蠢，在很长一段时间不跟你联系之后，我才意识到，我这么久以来都不开心的根源是什么，是因为你不开心。原来你的喜怒哀乐我还是会在乎。前两个月，我一直跟我的导师在各地采风，去了不少地方，江浙、湘西、云贵，有几处真的很美，建筑与自然融为一体，就变得有灵性。好几次我看着那些美丽的东西，心里就在想，如果这时你在我身边，该有多好。我真正需要的不是你跟随我，而是跟我站在一起分享。可惜我太后知后觉。昨天我刚从云南回到北京，忽然很想听听你的声音，就给你打了个电话，既然你现在没事了，那我也可以走了。”
　　韵锦听他说完，照旧沉默不语。程铮虽说出了要走的意思，但心里还是期待韵锦能假意挽留一会，见她没有反应，终究失望，只得闷闷不乐地转身欲走。拖泥带水地迈了几步，总算听见韵锦说了一句：“现在机场、火车站都是人群密集的地方，你本来就不该在这种危险的时候过来，既然来了，何苦急着又去淌那里的浑水。不急着赶回学校的话，待几天等风头过去再说吧。”
　　程铮笑得露出一口白灿灿的牙：“我还以为你真的不会留我。”
　　韵锦看着他开心的笑容，轻轻说道：“谢谢你，程铮，你能来看我，我很开心。”
　　再次来到程铮先前住过的小公寓，他承认了房子不是什么亲戚的，而是他家在这边的产业之一。韵锦走进这里，难免想起前一次两人在同一个地点发生的事情，不由有些不自在。程铮见她刻意避开了上次那张沙发，坐到另一个角落，心里也有数。那一天两人纠缠的情景也在他脑海里重演，让他体内一阵发热，可哪里还敢轻举妄动，按开了电视，就老老实实进厨房烧开水。
　　嘈杂的电视声立刻化解了房子里的尴尬，韵锦连换了几个台，每个频道的新闻几乎都在聚焦着各地“非典”的情况，无非是个省市的发病率或板蓝根、白醋被抢购一空的报道，就连屏幕下方也不断打出相关的滚动信息。韵锦看着，忽然直起了背，紧盯着屏幕，只见屏幕下方反复出现了一则消息，大致的内容是，大前天从云南昆明市开往北京的K××次列车16号车厢内有一名高烧昏迷的男性农民工被送往医院，经专家诊断后确定为已处于发病期的非典患者，由于该男子刻意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并在封闭的车厢内待了20多个小时，极有可能将病毒传播给同车厢的乘客或跟他接触过的人，因此有关部门通过电视台的信息要求该车厢其余乘客到医院进行检查。
　　“程铮！”韵锦朝着厨房喊了一声。他探出了头，问道：“干嘛？”
　　“你先前说昨天刚从云南回到北京？是飞回来的？”
　　“哪里呀，我们导师怕死地很，怎么会坐飞机，而且学校哪里会批那么多的经费，坐火车回来的，差不多40小时，差点没闷死我。”
　　“你是不是大前天从昆明上的车？K××次？”
　　“咦，你怎么知道？”程铮笑着端了杯水朝她走来。
　　一股凉意沿着她的脊背望上爬，连声音都开始虚浮：“多少号车厢？”
　　程铮边把水递给她，边侧头回忆：“嗯……好像是14号车厢。你问这个干嘛？”
　　韵锦接过他手里的水时，手指无意识地碰触到他的手，大吃了一惊：“你的手为什么那么烫？”
　　程铮觉得有些好笑，“我刚端了杯热水，手当然烫。”
　　她不理会他的话，用手在他额头上试了一试，一样的烫。程铮把她凉透了的手抓了下来，疑惑到：“你干嘛呀。”
　　韵锦用力甩开他的手，急得声音都变了调：“你知不知道就在跟你同一辆车的16号车厢发现了一个发病期的非典病人？”
　　“非典病人？”程铮愕然，然后脸色慢慢地沉下去：“你怕我传染给你？”
　　“你……我就说了你是个疯子！”韵锦在客厅急着转了一圈，“有没有体温计？你这几天有没有咳嗽、头痛、不舒服？”
　　见他只懂得摇头，她索性一把拽起他的衣袖就往外拖。
　　“去哪里？”“医院。”韵锦什么话都不想再说，只紧抿着嘴拖着他往前走。
　　“我跟他又不是一个车厢，那有这么容易传染上。”他无奈地说。
　　“闭嘴。”韵锦连拉带拽地将他带上计程车，一路朝医院开去。
　　程铮实在拗不过她，只得到医院后乖乖做了检查，医生认为他确实存在低烧的症状，又跟患病着同乘一列客车，当即要求他留院观察。
　　程铮一听至少要留院7天，立刻就急了：“用不用那么夸张呀，37度7都要住院观察？”
　　“你这个人知不知道分寸，如果真的出了事，有可能会死你知道吗？”韵锦眼里隐隐有水光流转。
　　程铮这时却笑了：“你在担心我吗？”
　　“不可理喻。”她不再理他，只专注于问医生需要办理的手续。医生同时也给她测量了体温，虽然一切正常，但由于她也跟程铮有过近距离接触，所以要求她回去之后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一有不适，立刻向医院反馈。

第二十一章
　　程铮在医院里待了7天，苏韵锦心中的两个自己就争斗厮杀了7天。一个声音在问她：苏韵锦，当感觉到他有危险的时候，你为什么那么害怕？那种欲哭无泪的恐惧和绝望是出于对一个你不爱的人的关怀吗？送他去医院的路上，你的手为什么在抖？跟失去他的可怕相比，两个人之间的差距是否真的那么重要？
　　另一个声音却在说：苏韵锦，你在为你的软弱和感情用事找借口。你知道事情也许没有那么糟糕，他跟那个非典病人并没有很直接的接触，很可能只是一场小的伤风感冒。凭借他的家庭背景和章家的这层关系，他完全可以得到最好的照顾，而你什么也做不了。如果你放任自己，很有可能连最后的骄傲也丧失。
　　两个声音都义正词严，据理力争，韵锦疲惫不堪。程铮在医院里每天都给她打电话，诉说自己被“囚禁”的委屈和无聊，听韵锦在电话里的反应始终是淡淡的，也摸不准自己到底哪里出了差错。
　　程铮住院的第二天，韵锦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原来，前一段时间，叔叔害怕受到非典的波及，觉得在小县城里也不安全，便带着一家三口回到他附近农村的老家，那里交通闭塞，绝少外来人口，是个避难的好地方，这也是妈妈先前没能跟她联系上的原因。“不要紧的，妈妈，你没事就好，先前联络不到你，我还担心来着。”“你不会怪妈妈事先没有及时通知你吧？”“怎么会呢，你是我妈妈。”我只是遗憾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却暂时忘记了我。
　　程铮出院的当天，韵锦还是去了医院，但她没有进入到病房区，只是在医院门口的假山边等候。和她意料中的一样，来接他出院的不只她一人，早已有人为他办好了各项手续，陪伴他走出医院门口的几个人中，有一个看起来三十来岁的美丽妇人，边走边跟她身边的一个中年男子低声交谈，程铮走在他们旁边，手臂上挽着一个明丽的年轻女子。
　　早有司机模样的人将车开了过来，他们几人并没有急于上车，也似乎没有留意到站在角落里的韵锦。韵锦迟疑了，不知道该走上前去还是索性离开，正踌躇间，一个更让她意想不到的人快步从医院里面走出来，加入了程铮他们几个人中。
　　居安？很难形容韵锦此刻的惊讶，一个她绝对意外的人出现在一个绝对意外的场景中。其实在这两年里，沈居安和韵锦还是偶有联系的，不过也仅限于电话里浅淡的问候。所以，这还是毕业后韵锦第一次见到他，他没有多大改变，虽然在衣着形象上比学生时期成熟稳重了不少，但整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说不清的清雅妥贴，依稀还是韵锦记忆中那个在图书馆里沉思的少年模样。
　　想不到竟然会是沈居安首先看到站在一旁的韵锦，他倒没有显出多少惊讶的表情，仿佛这样的重逢完全在他意料之中，他先是遥遥地朝她微笑了一下，然后才转过身去跟程铮说了句话。这次他们几个人都看向了韵锦的方向，程铮几乎是立即甩掉那年轻女子的手，一脸惊喜地几步跑到韵锦身边，韵锦抿嘴笑了笑，他的精神很好，完全不像一个刚出院的“病人”。
　　“现在医院最不安全了，你还来干嘛？”他故意板着脸说。
　　韵锦含笑道：“你没说我倒没想到，也是，那我先走了。”说完作势要离开，程铮那里会肯，移了移身子，挡住她的去路，“来了可就不准走了。”
　　两人说话间，其余几人也走到了他们身边，几道目光同时打量着打扮朴素的韵锦。那个明媚的年轻女子直接靠近程铮，再次亲热地挽着他的手，微微侧着头，带着点俏皮的表情着看程铮和韵锦。程铮触电一样甩开她，一脸气愤地说道：“章粤你找死是不是？”
　　那名叫章粤的女子皱眉，“哟，小铮铮，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说着又贴了上来，这一次故意挽得很紧，程铮不便用力，一时也摆脱不了，便无奈地说道：“章粤你看多了肥皂剧都中毒了，这也太假了。”话虽这么说，眼睛还是紧张地看了韵锦一眼，见她似笑非笑地盯着他，心里顿时又没了底，便说：“你不会连这个都信吧，这只丢脸的八爪鱼是我表姐章粤！”韵锦还是不语，只是看了看章粤，眼神却渐有深意。程铮有些急了，就连章粤也看出了情况有点不对，吐了吐舌头，偷偷松开了手，包括沈居安在内的其他几人脸上都露出了看好戏的神情。
　　“韵锦，你生气了？真的，我没骗你，不信你问她……章粤，你给我过来……”程铮想起了几天以来在电话里察觉出的她的冷淡，不由得有些慌了，害怕自己和她之间好不容易有的转机又成了泡影。他说着，一把将章粤扯了出来，着急地要她作证。
　　韵锦看着努力辩白的程铮，忽然释然地笑了，在程铮还没搞清楚她这个笑容的含义前，探身上前以一个拥抱的姿态结束了他所有的语言。
　　程铮两手垂下，在几秒钟的时间里全身僵硬地没有作出任何反应，是她的体温证明了这一切的真实性，他慢慢将手停在半空，然后像用尽所有的力气一样回应她的拥抱……
　　“啧啧，姑妈，爸，你们看见了吧，这两人就当我们是布景似的，以后别只是说我。”章粤津津有味地看着，还不忘发表评论。
　　韵锦赶紧推了推程铮，挣脱了他的怀抱。那个看起来不到40岁的妇人竟然会是他妈妈，韵锦知道自己现在成为了在场所有人视线的焦点，不由感到些许窘迫地垂下了头。
　　他妈妈毫不掩饰自己对韵锦的打量，韵锦感觉她的眼神将自己全身都巡了一遍。她不是不知道自己普通的衣着在他们这一家人面前是怎样的寒碜的，但强烈的自尊心让她强迫自己抬起头来，正视对方的眼光。她等待着对方打量完毕后的结论，没想到他妈妈看了一会，忽然笑着说道：“原来你就是苏韵锦，我看了半天，也没觉得你像我们阿铮说的那样――是个特冷血的人呀。”
　　“我什么时候说过那样的话！”程铮强烈不满地打断。
　　“你高三那年暑假、大二那年五一结束后、准备上大三的时候都说过，还需不需要我提醒你别的。”章晋茵好整以暇地说，章粤幸灾乐祸地笑了出来。
　　“怪了，别人问你多少岁你说不记得了，这些无关痛痒的事情你倒记得很清楚。”程铮被揭穿后，恼羞成怒。
　　“我儿子的感情生活怎么会是无关痛痒的事？”章晋茵挑眉说道。
　　韵锦心里想，咋一看还觉得程铮跟他妈妈长得并不像，现在看来，没有什么能让人置疑他们是亲母子，说话口气神态像到了极点。
　　“舅，你带他们走吧，别在这里碍手碍脚的。”程铮求助地看着一直沉默的中年男子。
　　章晋萌――这个韵锦以往只在财经杂志上见过的商业巨头，现在却是爱莫能助地拍了拍外甥的肩膀说：“说句实话，阿铮，刚才那句话你确实说过，就连我也记得。”
　　韵锦始终带着笑容，心里慢慢放下了先前的戒备。看得出来，他是在一个被众人关爱着的幸福宽容的家庭长大的小孩，也许就是这样的家庭环境，才让他性格里多了一份不管不顾的自信。
　　“韵锦，你好，好久不见了。”一直浅笑看着这一切的沈居安这时对她打了声招呼。
　　程铮好像这才想起了什么，悄悄凑到韵锦耳边说：“他现在是我表姐的男朋友。”
　　“程铮，你唧唧咕咕说什么，我都还没开口呢。”章粤牵住了沈居安的手，对韵锦笑道：“关系有些混乱是吧，所以我就说，人生就是有了那么多巧合才具有戏剧性嘛。”沈居安看着章粤不语，眼神里有着溺宠。
　　果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就连角色的变化也那么莫测，曾经她与沈居安牵手走过校园的小道时，何尝想得到这一出。“是呀，居安，好久不见。”韵锦道。
　　章晋茵对韵锦笑着点头，算是正式打过招呼，“我那没出息的傻儿子可是念叨你很久了，我这个做妈的光听他倾诉耳朵都起了几层茧，这样也好，他从小无法无天惯了，该有个人给他点苦头吃吃，不过现在看起来，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韵锦忙回以笑容。章晋茵看向儿子：“你没事了，我也要回去了。看你，手好像长在人家手上一样……知道你不耐烦，说吧，你现在回你舅那边还是回我上次给你买的那套小公寓？”
　　程铮当即表示要回公寓，章晋茵也不勉强，遂让司机送他们返回，自己则上了弟弟的车。
　　沈居安和章粤是自己开的车，章粤临走前不怀好意地交待程铮：“回去后悠着点啊，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就问表姐。”
　　见程铮虚晃了一下拳头表示警告，她也就笑嘻嘻地跟沈居安离开了。

第二十二章
　　“别说又只是一场误会，因为即使是误会，这一次我也不会再放开。”回到公寓后，程铮还是紧紧地黏住韵锦，好像一松手，她就会消失。上次她那告别的一吻留给他的隐痛至今还在，狂喜过后一场空的感觉他不想再尝试。现在仿佛他把她的手抓在手心，她便再也不能离开。
　　看着他这个样子，韵锦也不禁动容，便叹了一声：“程铮，我究竟好在哪里？让你值得这样对我？”这是她心里长久以来都不曾明白的问题。
　　程铮却撇了撇嘴，道：“苏韵锦，你倒挺会往自己脸上贴金，我什么时候说过你好。你长得也就一般般，性格尤其别扭，犟起来简直欠揍，实在让人说不出好在哪里……可是，我偏偏爱你。”
　　韵锦不禁苦笑。程铮把她的手贴上他的脸颊，“别可怜我，我不要你的同情……”说出这句话之后他又后悔了，“不，不，如果只有同情才能让你愿意在我身边，那，有同情也是好的。”
　　韵锦还能做什么？除了紧紧和他依偎。恋人之间往往肢体语言比交谈更能直接地表达心里所想。
　　那就在一起吧，抛开所有的顾虑，即使今后相互折磨，明天的事留给明天去后悔。韵锦想，一路逃避，想不到还是会有今天，正如张爱玲笔下，用整个香港的沦陷来成全了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莫非眼前举国上下谈病色变的混乱，也只为了成全她苏韵锦和程铮？别怨她自欺，在哪对恋人心中，自己的感情都足以倾城。也别问她何以拒绝了那么多年，所有的防备却在一朝瓦解，她只是决定对自己诚实一次。
　　相互依偎的时候，时间变得失去意义，韵锦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知道窗外夜幕已降临，傍晚的时候，程铮电话叫了楼下的外卖，很简单的快餐，两个人都吃的很香甜。她恍惚间觉察到时间已经不早，但看了看程铮的手表，不过晚上八点钟，过了一会，还是觉得不对，便硬是从程铮身上掏出他的手机，一看时间，不由大怒。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10点零五分。
　　韵锦又惊又气地从他身边站起来，把手机扔回他的身上，“你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他接过手机，也煞有其事地看了一下，说道：“呀，怎么那么晚了。不关我事，表的时间慢了我也不知道呀。”“是吗？”韵锦拼命压制怒气，可还是想撕掉他那张故作无辜的脸。“你这人知不知道轻重，我10点钟后回学校，要是被抓住了，是要被重罚的。”“那就干脆明早上再回去了。”他装做惋惜地说，却掩饰不了眼神里得逞的兴奋。
　　韵锦用手警告地朝他虚指了一下，懒地跟他浪费时间争辩下去，转身就朝门口走去。他这次倒没有阻挠，只是在她打开门后才冷冷地说道：“你宁可这个时候回去被罚，也不肯在我这里呆一晚上吗？你这么防着我，未免也把我想得太不堪了，我是禽兽吗？”韵锦迟疑了，他继续说道：“床给你，我睡沙发，这么晚了路上也不安全，信不信我随便你。”
　　韵锦在门口犹豫了一会，终究还是重新把门在自己眼前关上，闷闷地旋回客厅，拿起电话打回了宿舍。舍友在那边说：“韵锦你这么晚没回来，我们都担心你出了什么事呢。系里刚才有人来查房了，我们把你的蚊帐给放了下来，枕头塞进杯子里，好歹蒙混过关了。”韵锦不禁松了口气，再三说了谢谢，只告诉她们自己今晚有事借宿在亲戚家里，明早就会赶回去。
　　胡乱洗漱一轮后，韵锦走进了屋子里惟一的一个房间，当着他的面把他关在房门外。刚躺下，就听见他用力的敲门声。“干嘛？”她重新披上外套开门。程铮靠在门框上愤愤然道：“我说你这女人就是心太毒，你就这么睡了，被子枕头也不肯给我。”韵锦想想，确实也有道理，于是返回房间，打开衣橱翻了半天，没想到由于这房子住人的时间也不是很多，所以竟没有多余的被子，只有床上现有的一床和一张毛毯，枕头倒是有一对。她好不犹豫地拿起一个枕头和那张毛毯塞到程铮怀里，然后立刻就要关门。“喂！”程铮不甘心地叫了一声，韵锦毫无商量余地地说：“你是男人，自然只能要毛毯，被子我得留着。”
　　“我是想说，我们还没道晚安呢。”
　　“晚安。”她飞快地说，见他要笑不笑地盯着她，心里有点明白了，微微红着脸，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左侧脸颊。程铮哪里听她的，飞快的探身在她唇上啄了一口，“晚安。”
　　这家伙！韵锦返回床上，心里却有小小的喜悦，睡意也很快地袭来。朦胧间，再次听到了追魂一样的敲门声，本想不理会，可他很有耐心地一敲再敲。
　　“够了，你烦不烦！”她用力地一把拉开房门，程铮顺势掉了进来，脸上怏怏的：“真的很冷，不骗你，而且沙发我睡也太窄了。”
　　韵锦看了看他提着的薄毛毯，春天的晚上还是带着微微的寒意，考虑到他是刚出院的病人，而且不久前还感冒发烧了，她言简意骇地说道：“换你睡床，我睡沙发。”她抢过他手中的毯子，走出了房间。
　　程铮拖住她：“让你一个女的睡沙发，说出去我都不用活了。”韵锦转过头：“程铮，我再问你一次，你到底想干嘛？”
　　“我什么都不想。”他不满地说道：“用不用这么死板呀，你住在我这里，睡床还是睡沙发有谁知道，只要我们自己心里有数就可以了。床各人一半，你求我都不会动你，在医院折腾了这么久，我都累死了。”说完便自顾跳上床，按熄了床灯，闭眼不看她。良久，等到他心里都没了底气，才感到身边的床垫微微陷了下去，他没有看她，但也知道她尽管和他躺在一张床上，但身子一定尽量远离他。
　　韵锦和衣睡在床上，背对着他，听着黑暗里传来他的呼吸声，怎么也睡不着，又不敢动弹，正犹豫着要不要换到沙发上去，忽然感觉到有双不老实的手趁她不注意，悄悄从衣服的下摆爬上她光裸的背。她像被烫到似的立即缩开，用力抽出他的手，厉声道：“干什么？我就知道不该相信你。”
　　他的声音在黑暗中听起来可怜兮兮的：“韵锦，我睡不着，老想着，这是梦吗？你真的就躺在我身边了？你不知道，我见你的第一次是在学校走廊里，那天晚上我就梦见了这一幕……”他不用说下去，韵锦也知道那个梦里肯定没有什么健康的内容，幸好他看不到她脸上的烧红，她啐了一口，没有言语。
　　“让我看看你好吗？我不开灯，真的在暗里看看就好，我……我……”他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贴着她的耳朵轻轻说出了下半句话。韵锦一愣，明白过来后羞得哪里还说得出话来。可是她毕竟是年轻未经人事，哪里知道这句“我不会‘进去’的”和“我爱你”一样，被并称为男人经典的两大谎言。
　　“可不可以，可不可以……”他反复摇晃着她的肩膀，像个要糖吃的孩子。她只觉得不知所措，想拒绝他，可又抑不住心里的意乱情迷。相信他吧，只要不到“最后那一步”。他说他从来没有看见过真实的女孩子的身体，她又何尝不是一样好奇。
　　程铮见她沉默，怎么会放过机会，翻身压住她，边胡乱地吻着，一只手摸索着解她衣服上的扣子。韵锦脸红得要滴出血来，软软地任他摆布，等到意识回转过来，身上凉凉的，触到的只有他滚烫的肌肤，才知道两人间已经没有了任何遮掩阻碍。程铮在她身上撑起身子，借着窗帘外透进来的微光用眼神膜拜她仿佛泛着柔光的身躯，这无数次在梦里出现过的景象首次真实出现在他面前，美丽得超乎他的想像，他喉咙里发出一身含糊的呻吟，任由自己陷入疯狂之中。
　　他的手，他的嘴唇都重重落在韵锦身上，韵锦觉得自己像在海浪的顶峰，一种不熟悉的感觉一波波涌上来，正迷醉间，身下一阵锐痛传来，如被生生凿穿，她惊叫一声，骤然挣开紧闭的眼。
　　“程铮，你骗我！”泪水滚滚而下，说不清是因为疼痛还是别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了。”他喃着，慌不迭地用手去拭她的泪。
　　“你出来！很痛。”她哭着道。他边吻着她边说：“我也痛，忍忍好不好……”
　　程铮其实也一样，何尝经历过这些，只不过靠着本能去做想做的事，她的□和他的紧张都让他手忙脚乱，看到她的疼痛和眼泪更加不知所措，汗水和她的泪水融成一片，可血气方刚的欲望在煎熬着他，最后咬牙一发狠彻底挺身进去，韵锦疼得喊不出来，只得用力掐住她。他的动作青涩得完全没有技巧，少年的蛮力更是不知轻重，每一下的动作都是重重撞击着她，折磨着她。韵锦先前只感到疼痛不堪，渐渐地，竟他的粗鲁中感到了一种被拥有的满足，好像在提醒着她，也许，从此以后她不再是孤单一个人。
　　过分的敏感和冲动让他们的第一次草草收场，韵锦任他像个孩子一样趴伏在自己胸前，想狠狠骂他，却无声地用手环住他光滑结实的背。
　　他在她身上半睡半醒地伏了一阵，又再卷土重来，一整个晚上，一对少年男女探索着分享那陌生隐蔽的激情，汗水湿了又干，最后韵锦沉沉睡去之前，只听见他反复呢喃着她的名字。

第二十三章
　　不知道别人的爱情是怎么样的，会不会也像他们一样，如坐云霄飞车，时而飚到云端，片刻又坠落谷底。
　　郁华说：“好歹都是你自己选择的‘天崩地裂’。”
　　程铮出院后，在韵锦这边待了两天，最后还是依依不舍地回了学校。他离开后，韵锦过了一天才意识到，在两天的耳鬓厮磨里，他们竟然没有想到过要做避孕措施。想到这里不禁害怕了起来，一个人不知如何是好，打死也不好意思到药店去买药，万般无奈，找到了莫郁华，吞吞吐吐地对她说了事情的始末。莫郁华二话没说，抓起她就往药店跑。
　　药是吃了，但毕竟没有赶在最及时的时候，就连郁华也不敢说绝对的没有了危险。韵锦在担心害怕中度过了一个星情，直到经期终于如期而至，心中的一颗大石才落了地，暗自庆幸电视里春风一度，珠胎暗结的苦命情节在现实中出现频率并不太高，可也下定了决心，今后决不再这么懵懂。
　　从程铮返回北京的当天起，全宿舍无人不知韵锦有男朋友，因为他电话之勤，套句舍友小雯的话说，就是接电话都接到残废。以往在宿舍电话最少的韵锦经常在床上抱着话机聊到夜深。开始韵锦还有些沉醉在热恋的喜悦中，时间稍长，程铮性格中的的霸道让她不禁暗暗叫苦，偶尔打电话几次找不到人，或者一言不合，就有一顿脾气。好在他火气来得快也去的快，往往见韵锦懒得理他，如同熊熊烈火烧到一团湿透了的棉花，自然而然地又熄灭了，所以，每次到最后主动结束冷战那个人也是他。
　　两人分隔两地，一南一北，距离甚远，只要一有闲暇时间程铮就会往韵锦这边跑。韵锦心疼花费在机票上的钱，他却始终满不在乎，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两个人在一起更重要的事情。大四上学期准备结束前，他以方便韵锦找工作为由硬塞给她一个手机，韵锦想起前一次他也是送她手机，她拒不接受，结果那家伙二话没说，当即翻脸地将手机从十八楼的公寓窗口往下一扔的经历，只得收下。这么一来，更方便他随时随地跟她联系，通常韵锦每听到他给她设置的专属于他的铃声响起，都是一阵头痛。韵锦怎么也想不通，旁人看来那么冷傲矜持的一个人，为什么一旦爱了，会变得这样的黏人。
　　这一年的春节前，韵锦参加了她所在大学当地的大学生双选会，印象中，她有生以来都没有在这么多人的场合出现过，人挤人的双选会现场，她头昏脑胀地被汹涌的人潮涌这往前走，完全看不到方向，稍好一些的单位更是拥挤得苍蝇都飞不进去，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谈得上什么理性的选择，韵锦也不记得自己到底投出了几分简历，更不直到究竟有几成被录取的把握，只是终于走出双选会大门时，呼吸着顿时清新了的空气，深深吁了口气。
　　程铮自然不必忍受她这番折腾，别的不说，光是顶着名校的头衔，选择的余地顿时大了不止一点点。更何况他的专业正当热门，在校表现出众，家里背景雄厚，要找个好工作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只是在就业意向方面他似乎受父亲影响更多些，一心学以致用地往技术岗位跑，反倒对母亲这一系的事业全无兴趣。他父母甚为开明，也不勉强他，由得他去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只希望他在选择工作地点时能回到父母身旁，毕竟他是家里惟一的孩子，而且，他父亲担任本省建筑设计院院长兼党委主记一职，为他安排他想要的岗位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程铮却表示自己不打算回到家乡，他对韵锦也是这么说：“靠老爸有什么意思，何况回去后要忍受他的唠叨。还不如留在北京自在。韵锦，等你毕业后一过来，我们就可以天天在一起了。”
　　事实上，韵锦虽也不愿回家乡，但她更想留在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南方都市，在这里，她感觉不到自己是个外地人，很自然地融入到这个城市的脉搏中。她也对程铮表达过这个意思，但程铮只是说：“你傻呀，你当然要跟我在一起呀。”
　　当然要在一起。他说得理所当然，可韵锦无法想像自己毕业后只身北上去跟他团圆的情景。她并非不想念程铮，可对未来的顾虑压倒了她的冲动，她不愿意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因为那里除了他之外，她一无所有，假如失去了他，她将无路可退。韵锦感到自责，原来自己竟然是这么自私。
　　更让韵锦想不到的是，自己在双选会当日天女散花般洒出的求职简历竟然部分有了回音，其中甚至包括有一个她心仪的中外合资日化用品公司。她报着试一试的心理参加了该公司的初次面试，没料到负责本次招聘的主管人员对她内敛沉静的气质颇为赞赏，由此笔试、复试一路过关斩将。当韵锦与该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之后，系里负责就业的老师和班上的同学都为她感到幸运，在这个大学生越来越廉价的社会里，能顺利签到这样一个单位是值得高兴的。韵锦自然也高兴，但她更不安，简直不敢想像程铮知道了这件事后会作何反应。
　　横竖躲不过，所以晚上程铮打来电话时，韵锦便索性将已经签了协议的事情告诉了他。
　　“你说你签了什么？……你再说一次。”从程铮的语调里还听不出情绪的起伏。
　　韵锦觉得头皮一阵发麻，无奈只得重复了一遍。
　　他果然大怒：“苏韵锦，我发现你做事从来就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韵锦还想辩解，但他已经干脆地挂断了电话。
　　她连忙回拨他的手机，他哪里肯接，连拨了几次，他索性直接按掉。
　　韵锦知道以他的脾气，现在正在气头上，无论她说什么都是火上浇油，心想索性由着他去，或许过不了几天，等到他发完了脾气，就什么都好了。可是，两天，三天……直到第五天，程铮也没有给她打过半个电话，韵锦开始意识到这一次他是真的生气了，于是再次主动给他打电话，他统统不予理会。韵锦心里不是没有后悔的，她问自己，如果早知道他会有那么大的反弹，她还会不会一意孤行地想要留在这座城市？其实她签下就业协议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太多，现在想起来当真也是太草率了，就像他说的，她竟然完全没有考虑过他的感受，……又或者，她是故意忽略了这一点，她在赌自己其实没有那么在乎他。
　　当下已经临近春节，学校早已放了寒假，之所以还有那么多留校的学生，无非都是些跟她一样在等待就业消息的毕业生。韵锦不是个习惯死缠烂打的人，几次联系不上程铮后，她心里虽然沮丧，可是也没再徒劳地打他电话。另一边，妈妈已经打来了几次电话催她回家过年，她并不想回到那个已经不属于她的家，可也找不到更好的理由留下，于是便在大年三十的前两天，收拾行李坐上了回家的火车。
　　春运期间的火车上，拥挤程度无需过多形容，韵锦幸好买到的是一张座位票，尽管被铺天盖地的人和行李挤得动弹不得，可是毕竟比那些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的人幸运多了。她所在的车厢里，除了学生外，大多数是南下打工返乡的民工，他们东歪西倒地在列车任意一个角落里或坐或睡，神情虽然疲惫，可脸上眼里尽是回家的期盼和喜悦。在外打工不管多辛苦，至少家乡会有在等着他们的人，累了一年，等待的无非就是满载而归的这一天。韵锦看着窗外流逝的风景，谁会在家里等着她？她承认妈妈还是爱她的，可是更爱另一个家庭，她想起妈妈对她说话时变得跟叔叔一样小心翼翼的口气，更清醒地认识到，她已经没有家了。这个时候她忽然发疯一样地想念程铮，想念他怀里真实的温暖。原来，跟失去他比起来，自己的坚持变得多么可笑。可他还在生气，韵锦想，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总是要回家过年的吧，只要他心里还有她，再恼她也会过去的。有他在，也许适应北京的生活也没有那么难，只是，对已经签了协议的单位违约要负什么责任呢……韵锦迷迷糊糊靠在座位上睡去的前一瞬，还在思考着这个问题。
　　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夜，硬座车厢晚上是不关灯的，四周的乘客打牌的打牌，聊天的聊天，还是那么热闹。她看了一下刚过去的一个小站的站名，在车上坐了十几个小时，路程总算过半了。像是感应到她的醒来似的，韵锦刚理了理有些蓬乱的头发，口袋里的手机就震动了起来。看到那个熟悉的来电，她的心跳忽然加快了一些。
　　“你在什么地方？吵得要命。”即使隔着电话，韵锦完全可以想像程铮皱着眉说话的样子。
　　“我在火车上，你呢？”韵锦不好意思大声对着手机喊，可是又怕火车的轰隆声把她的声音掩盖了。
　　“火车？”程铮无言了一阵，随即似乎也听到了那车上特有的声响。“你跑到火车上干嘛？你要去什么地方？”
　　“我……回家。”韵锦有些底气不足。
　　“哈！”程铮在另一边发出夸张的苦笑声，“我不知道应该对你这个人说什么好，我好不容易过来了，你倒好，一声不吭地回家去了。”
　　“我没有一声不吭，是你没有接我的电话。你怎么会这个时候过来。”
　　“废话，你不肯去北京，我不过来还能怎么办？难道跟你分开？”虽然他的态度还是那么可恶，但韵锦却感到一阵暖意透过手机传递了过来，她有很多话要告诉他，可是说出了口只有一句：“你等我……等我。”
　　火车两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停靠在一个大站，韵锦想也没想地下了火车，当时是清晨4点半，天还没有亮，这个她从来没有落足过的小城市还笼罩在一片静谧之中，列车时刻表显示下一列开往G市的火车在7个小时之后，韵锦问了路，独自拖着行李就往汽车站跑，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她忘记了害怕和清晨的寒意，直到如愿地坐上这个城市5点半钟开往G市的第一趟卧铺车，她捂着自己滚烫的脸颊，才意识到自己的疯狂。
　　等到脏乱不堪的卧铺车抵达G市汽车站时，已经是除夕前一天的傍晚时分，韵锦随着人群跌跌撞撞地挤出汽车站门口，毫不意外地在一片混乱中一眼认出了他。这一刻她忽然感到全身绷得紧紧的神经完全松懈了下来，疲惫得再也挪不动步伐，只绽开了一个笑容；程铮果然也看见了她，却也不急于朝她走来，只是又气又好笑地打量着她。两人在数米开外隔着川流不息的人潮相视而笑。最后是程铮向她伸出了一只手，周围很吵，可她听懂了他的话，他说：“笨蛋，跟我回家。”

第二十四章
　　这是苏韵锦有生以来第一次在外地过年，身边只有他。她那边还好，她只说还要留在学校继续找工作，妈妈也没有再说什么，反倒是程铮，他是家里的宝贝儿子，居然没有在父母身边过春节，也没有到他舅舅家去，韵锦很意外他父母竟然会默许他这种做法。
　　“同意才怪。”程铮如是说道：“一个星期前我跟老爸老妈说不留北京了，也不回他们那边，要来G市工作，叫他们作好思想准备，我妈还嘀咕了好一阵，说我有了女朋友忘了娘。后来又告诉她今天不陪他们过年了，我妈恨不得把我塞回肚子里边去。”“那怎么办呀？”韵锦笑着，可也略带忧虑。程铮得意地笑道，“我跟老妈说，你要是答应我，你就多了个儿媳妇，要是不答应，连儿子都没了。我妈这才没辙。
　　韵锦顿时无言。“至于我舅那边，我舅妈前几年移民了，我舅跟章粤肯定是去她那边过年的。”程铮补充道。
　　虽是两个人的新年，但他俩也过得像模像样，除了在小公寓里耳鬓厮磨之外，两人也走街串巷地采买了一批年货。程铮拖着她满大街地乱逛，韵锦这才意识到这个城市他竟然比她熟悉多了，敢情当初赖着她和沈居安陪她四处走走，只不过是无赖地找个借口罢了。
　　除夕之夜，程铮把公寓里外贴满了福字，韵锦亲自下厨给两人坐了一顿年夜饭，味道居然不错，程铮吃得津津有味，中国人的传统节日，讲的是热闹团圆，他们只有彼此，倒也不觉得孤清。十二点钟时新年钟声响起，城市指定地点礼花轰鸣，程铮抓着韵锦的手跑到阳台上看烟火，无奈隔着林立的高楼，只能看到远处隐约的火光，他孩子气地惋惜得直跺脚，韵锦回握他的手，含笑看他，她没有告诉他，其实这晚无需烟火点缀，有他在身边已经璀璨过一切。如果时光别走，定格在这一刻该有多好，直到很多年以后韵锦回想这一幕，心里仍然这么想，可是她知道，人不该太贪婪，所以在后面的日子里，不管有多少痛楚，有这一刻值得回忆，她始终都心存一丝感激。
　　韵锦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如同流水一般过去，身边的同学中没工作的自然继续寻寻觅觅，找到工作的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吃了就睡，醒了就三三两两地打牌，有些索性直接到签约单位上班实习。虽说学校照常安排了一个学期的课程，可是每堂课的教室都是门可罗雀，就连最后的毕业论文答辩，指导老师也是对已经找到工作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差得太离谱都大手一挥放过了。相对而言，程铮的这半年就比她要忙碌得多，他在课业上向来认真严谨，毕业设计哪里肯敷衍了事，直到6月中旬才把学校那边所有的事情处理完毕，在这期间他顺利地签下了位于G市的一个大型建筑设计院，该设计院创建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是西南区域最大的建筑设计院，也是国内最具知名度的六个大区综合性建筑设计院之一，程铮在没有依靠父母的情况下能被这样的单位录用实属不易，可韵锦心里明白，说是不需要家里施力，可凭着该设计院院长与程铮父亲大学校友的情意，他在单位里自然要顺水顺风得多。
　　两人就这样结束了四年的大学的时光，在程铮的小公寓里一起过起了二人世界的生活。程铮父母本打算给他换一套面积大一些的房子，可是一方面韵锦主张够住就好，另一方面原来的小公寓地处这城市黄金地带的繁华商业区，距离两人的上班地点都不远，所以换房的事也就不了了之，程铮的舅舅章晋萌也体谅年轻人不喜约束的心理，便也没有执意要求他搬到自己家去，放任他在外边逍遥自在。
　　最初的时光甜蜜如童话，早晨两人吃过早餐一同出门等车上班，下午下班后相约一起买菜回家，韵锦有一手好厨艺，将程铮的味觉纵得越来越挑剔，晚饭后两人或是一起到附近看场电影，或是牵着手四处晃悠，有时也依偎在家看电视，然后分享一个缱绻的晚上。两人虽然纠缠多年，相恋也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真正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并不多，如今真正朝夕相处，新鲜感褪去后，许多以前没有发觉或是故意忽略的问题渐渐浮了出来。
　　首先一点，程铮好动，他虽然在学习、工作这些正事上颇沉得下心钻研，但是其余的时间并不喜欢待在家里或太安静的环境中，尤其设计院的工作终日面对各种图纸，精神紧绷，下了班之后他更愿意跟着一班同事朋友到运动场所健身、打球，或享受这城市著名的夜生活；韵锦恰恰相反，她喜静，下班回家之后能不出门则不出门，即使在家里也是做做家务，听听音乐，最大的爱好就是在网上下围棋，很少呼朋引伴，只是偶尔会跟莫郁华或大学的几个舍友聚聚，甚至连大多数女人喜欢的逛街购物都不是十分热衷。她试着几次在程铮的生拉硬拽之下跟着他到各种KTV、酒吧玩过几次，往往坐到一半便吃不消那些地方的拥挤吵杂，又不忍拂了程铮的兴致中途打道回府，一晚上熬下来如同受罪。如此三番两次，程铮也不再为难她，偏又喜欢黏着她不放，便尽可能地减少活动下班回家陪她，于是每每是韵锦闲时坐在电脑前对着棋盘冥思苦想，如同老生入定，又不许他指手画脚，他便如热锅上的蚂蚁，那里能定得下来。一来二往，两人索性各为其事，互不勉强，该干嘛干嘛，反倒都乐得轻松。好在程铮虽然爱玩，但极有分寸，他在单位里从不张扬自己的家世，不过明眼人都能从他举止谈吐中看得出来他家境不俗，加之外形气质皆出众，不刻意招惹他时性格也算好相处，因此在同事朋友圈里相当受欢迎，各种场合中瞩意他的女孩也不在少数，而他在男女之事上一向态度明朗，玩得再疯也不越雷池一步，并且大大方方一再表明自己乃是有主之人，旁人尽管对他甚少现身的“神秘同居女友”的存在持怀疑态度，但见他明确坚持，也均默认他的原则。在外时，韵锦绝少打电话催他返家，反倒是他倦鸟知巢，见时间不早便及时脱身回家。其实不是没有遗憾的，有时看着同样有老婆或者女友的朋友、同事被家里的电话催得发疯，他心里甚至会生出几分羡慕，他隐隐中期待着她能表现出离不开他的姿态，可不管他回多晚，她都只给他亮一盏夜灯，或者先睡，或者做别的事情，从未苛责于他。
　　除了性格上的截然不同外，程铮是含着金匙出生的人，自幼家人亲朋无不把他捧在手心，自然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家里时各类杂事都丢给老保姆，就连在北京念大学的四年里，父母心疼他独自在外，也在学校附近给他买了套房子，一概生活上的琐事都有钟点工打理，饶是如此，每隔一段时间，自幼带大他的老保姆都要不放心地上京照顾他一阵。现在跟韵锦生活在一起，当然不愿意有闲杂人等叨扰，所以家务上的一切事情统统都落在了韵锦身上，他竟是连一双袜子、一双碗筷也不肯亲自动手洗的，更别提日常的做饭打扫了。韵锦家境自然远不如他，可从小在家里，尤其父亲在世时也是父母的掌珠，甚少像现在这样里里外外地操持，刚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她先是受不了程铮在家务事上的白痴，兼之自己在这方面的确比他得心应手，便顺理成章地揽下了所有的事情，天长日久，难免感到有些疲惫，尤其是偶尔下班得比较晚，回到家往往看见他大少爷窝在电脑前打游戏，或者干脆在单位赖到比她回来的时间还晚，一见到她就抱怨肚子饿，气得无话可说。她也试过赌气自己也什么都不干，饭也不给他做，衣服也不给他洗，房间也不收拾，看他怎么办。谁知他硬是看着屋内乱成一团也视而不见，沙发上堆满了东西拨开就坐，衣服累积到再也没有替换了便扔给物业附属的洗衣房，内衣裤索性就穿过一次就扔，没饭吃就更简单了，楼下附近多的是餐厅酒楼，一个电话外卖就可以送到家。最后往往是韵锦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得败下阵来，继续做他的免费女佣，末了还要被他奚落几句。
　　有时程铮也心疼她，说过要请钟点工的话，韵锦始终觉得没有那个必要，何况她深知他的脾气，虽然自己不喜欢动手，但在生活的细节上要求甚高，诸如日常洗涤用品都有偏好，衬衣稍有些褶皱即坚决不肯出门，钟点工如何一一照顾得来。幸而韵锦工作的所在部门是公司的一个客户服务部，平时工作大多只是接接客户咨询、投诉电话，总的来说还算清闲，只要不跟程铮的臭脾气计较，公司、家里都还算能应付得过来，只是两人间摩擦难免。
　　本来年轻男女之间，既然生活在一起，由于性格和习惯上的差异导致小的口角是很正常的事情，偏偏程铮是个火爆脾气，越是在亲密的人面前他的任性和孩子气就越表露无遗，韵锦却是外柔内刚的性子，当真是绵里藏针的一个人，嘴上虽然不说什么，可心里认定的事情很少退让，即使有时无奈忍他一时，但积在心里久了，不满就容易以更极端的形式爆发。两人各不相让，一路走来大小战争不断，只因年少情浓，多少的争端和分歧通常都化解在肢体的热烈纠缠中。古话都说：不是冤家不聚头，大概便是如此。

第二十五章
　　次年春节前夕，沈居安和章粤的婚讯传来，章粤是直接兴高采烈地将这个消息第一个告诉了程铮，说都是自家人，请帖就不发了，让他和韵锦两个到时主动前来，还少不得要他们帮忙打点的。比起在国外多年的章粤，沈居安则要固守礼节得多，给韵锦的请帖他是亲自送到了她手中。
　　那是一个冬日的午休时间，难得的阳光灿烂，韵锦和沈居安约在她公司附近的一个小餐厅里，看着他放在桌上缓缓朝她的推过来的精致请帖，韵锦说道：“其实章粤已经打过电话过来，我们都知道了。”
　　沈居安道：“章粤说是章粤的事，我现在是以我的名义邀请你，你知道的，我的亲友并不多。”
　　韵锦低头一笑：“现在说恭喜会不会显得很虚伪。”
　　沈居安了然地笑道：“我应不应该再表现得尴尬一点，才更符合我们现在的关系。”
　　韵锦再次失笑：“收到旧男友的结婚喜帖，怎么也要感叹一下。”
　　“确实世界上的很多事情都很玄妙。”他的声音温润一如当初。
　　“不管怎么样都要说声恭喜，真的，居安，祝你和章粤幸福。”韵锦再抬起头时，脸上是坦然的祝福。
　　“谢谢。”沈居安淡淡一笑，轻轻转动着自己面前的一杯冰水。
　　韵锦翻看着印上了章粤和沈居安两人结婚照的喜帖，粉色的精良卡纸，设计简约大方，又不失品位，看得出用了心思。“是章粤设计的吧，她的眼光一向很好。其实你很幸运，章粤是很难得的好女孩。”韵锦说这话是真心的，章粤虽然是富家千金，但性格率真豁达，是再精灵剔透不过的一个女子，谁拥有了她都该是庆幸的。
　　“你说得对，她真的很好。”沈居安仍是专注看着他的一杯冰水，这样的天气，饮料点一杯冰水的人着实不多。“其实……就算她没有那么好也没关系。”他的声音依旧淡淡的。
　　韵锦眼里闪过刹那的惊愕，但还是选择了沉默。
　　沈居安笑笑说：“我娶的是一个叫做‘章粤’人，她有这样的一个姓氏，这样的一个父亲，就足够了，其余的都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韵锦忽然发现自己怎么也挤不出笑容，他还是以前清俊儒雅的样子，这样一个温和如旭日春风的人，嘴里说出来的话却比冰水更冷。“我有个好朋友喜欢说一句话，求仁得仁，是谓幸福。同样，我也把这句话送给你，你的选择我不予评论，可是，你不该伤害她。”
　　“没有人应该受到伤害。”他慢慢地喝了口水，像完全感觉不到寒意，“相信我，以前我就说过，我一直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况且，我给了她一个她想要的男人和她期待的一份感情，这对于她而言，何尝不是求仁得仁？”
　　韵锦没有与他争论，她看着他，忽然想起了红楼中的一句话：任是无情也动人。谁能拒绝这样的男子温柔一笑，她开始觉得程铮的孩子气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以忍受。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暗里叹了口气。
　　“别误会，韵锦，我并不想挽回什么。我对你说这些是因为我觉得从某种方面来说我们很像，这可能也是我一直受你吸引的原因。”
　　韵锦用手轻轻碰触身旁玻璃窗上的光影，良久方回答道：“你错了，居安，我们并不像。”
　　“是吗？”他笑得意味深长。
　　当晚韵锦回到家中，看程铮的眼神也不禁柔情了许多，两人自是更加甜蜜，激情过后，韵锦在程铮怀里昏昏睡去，忽然觉得耳边一阵凉意，不禁用手一摸，原来是付耳环。她半靠在床头，摘下来细看，原来是前一阵两人逛商场时经过首饰柜台，她无意间看到这对耳环，摆在不是很显眼的地方，坠子是小而淡的一点蓝色。当时程铮见她喜欢，忙不迭让柜台服务员拿了出来，原来耳环是铂金上镶嵌了一小颗水滴状的海蓝宝，看起来甚是雅致。海蓝宝原本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这对耳环上镶嵌的那两颗纯度极高，幽蓝如人鱼眼泪，加上做工精致，又出自名家之手，所以韵锦看了一下标牌上的加钱，连忙摘了下来。倒是程铮坚持要买下，他一直想送她首饰，无奈她对这些东西兴致不高，难得她喜欢，他怎会错过。韵锦见他固执，便用了缓兵只计，只说道：“要买可以，只准用你的薪水，不准用家里的钱。再说，我又没耳洞，买了也戴不了。”当时他只得罢了。韵锦以为过了一段时间他就忘了这事，谁知道他当真老老实实地存了几个月的薪水，还特意向厂商定做了一付夹式的。
　　韵锦心中感动，将耳环重新小心戴上，两颗小小的蓝色坠子在她耳际轻晃，跟她的气质说不出的贴合。
　　“以后不许你丢下它。”程铮把头埋在她胸前说道。
　　韵锦轻抚他的头发：“以后也不许你丢下我。”

第二十六章
　　春节将至，韵锦和程铮都一样有七天的假期。前一年的春节两人都没有回家过年，程铮这边还好，他父母偶尔都会抽时间或借着公差的理由飞过来看看他，韵锦却是整整一年多没有见到妈妈了。对于妈妈，她有着一种复杂的心态，一方面挂念着，一方面却逃避着。今年节前妈妈早早打来了电话，让她非回去不可，更重要的是，听妈妈早些时候电话里透露，叔叔的服装厂由于同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上经营不善，这一两年来竟亏损了不少，无奈之下，今年将整个厂折价买了出去，好歹才偿清了外债，现在，他们一家三口靠着叔叔前几年的一些家底，虽不至于生活窘迫，但坐吃山空，日子只是大不如前了。韵锦跟叔叔的关系虽然说不上十分亲厚，但当年叔叔供她上大学的恩情她点滴都记在心里，更何况还有妈妈这层关系在里边，于情于理，她都应该回家照看一下。
　　除夕前一天，韵锦跟程铮一起飞回家乡的省城，刚刚出舱，早有程铮的父母和司机在外等候，他父母苦留韵锦跟他们回家住几日，可韵锦回家心切，而且念及自己和程铮并未结婚，春节关口哪好到别人家去，程铮一家挽留不住，只得遣车将她送回县城，程铮也硬是亲自送了她到家才返回。
　　妈妈虽然早知韵锦今日会回家，可一见到女儿，还是免不了悲喜交集。韵锦心里何尝没有感叹，一年多不见，妈妈竟然憔悴了那么多，显然可见先前在电话里提到的困境还是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了，就连叔叔脸上也不见了原先飞扬的神采，叔叔家的“妹妹”年纪还小，话也不多。饭后，韵锦和妈妈把碗筷收拾妥当，母女二人便在妈妈的房间里谈心。韵锦将随身带回来的一张存折塞到妈妈手里，只说这是做女儿的一点孝心，妈妈推了一下，还是收下了。其实韵锦工作了大半年，积蓄也并不是很多，只不过她所在的G市毕竟经济发达过内地城市，而她的收入也算中等，平日里跟程铮在一起，首先房租这一项大的支出便可省去了，尽管平时生活中她不肯让程铮一概包揽开支，坚持付了水电杂费，可毕竟有他在身边，比独自一人在外闯荡要好过许多，她不知道给妈妈的这点钱算不算杯水车薪，但毕竟是尽了自己的一份心。随后妈妈告诉她，其实最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叔叔在家赋闲了一段时间，最近靠着朋友的引荐，聘上了省城里一个服装厂的主管，年后便要上任，虽说是替人打工，可将去的这个服装厂的规模自是不比他以前那个私营小厂大上许多，待遇也颇佳。
　　“这样再好不过了，全靠叔叔还是有本事的人。”韵锦的一颗心放下了许多。
　　“他纵有本事，不过也靠幸运。”妈妈叹了口气。
　　韵锦变不提此事，只转弯抹角地问妈妈，叔叔待她可好。妈妈只是微红了脸说，到了她这个年纪，也没什么可求的了。看着妈妈的神情，韵锦知道了，妈妈是找到了可以付托余生的人。为人子女，除了为妈妈高兴，她还能做什么？她身边也有了程铮的陪伴，如果爸爸在天有灵，看见最珍爱的妻女都有了归宿，也当安息了。
　　心事既了，韵锦顿觉释然了许多，除夕夜的年夜饭上，一家四人总算开开心心吃了一顿饭，韵锦甚至跟叔叔也碰了几杯。饭后她只觉得双颊发热，可心里难得地澄明安详，正想给程铮打个电话，他已经早一步给她打了过来。电话那头他直嚷着想她，竟是一天也离不得的样子，又说他想让双方父母见上一面，也当作将两人的关系正式明朗化了。韵锦犹豫了一下，总觉得太过仓促，可酒意一上来，醺醺然之下也经不起程铮软磨硬施，也就答应了。
　　她只是顺口应承下来，没想到程铮动作如此迅速，第二天一早，他便打她手机说，他爸妈现在便有时间，问韵锦想把见面的地点安排在哪里。韵锦哭笑不得，今天正是大年初一，那有这个时候双方父母见面的道理，再三讲道理，他才勉强同意再推一天，并且说明他爸妈愿意迁就韵锦家里这边，在她们县城上不拘找个什么地方聚一下。
　　结束电话之后韵锦只得将这件事跟妈妈和叔叔说了，谁知他们一听之下竟如临大敌般，直说怎么可以委屈未来的亲家到他们的小地方来，当然要他们全家亲自到省城去才不失礼。韵锦也由了他们去，当晚便将妈妈和叔叔的意愿转告了程铮那边，程铮一家都表示尊重他们的意愿，于是便定了省城里相熟的酒楼，末了，程铮父亲还亲自打电话来正式表达了对韵锦一家的邀请，事情变如此定了下来。韵锦着实没有想到她原本想像的一场简单会面竟会变得这么郑重其事，然事已至此，已是骑虎难下。
　　初二清晨，妈妈和叔叔早早便起来收拾妥当，再把韵锦和妹妹催了起来，韵锦看见妈妈竟然穿上的她衣箱里最隆重的衣服，叔叔身上俨然是跟妈妈结婚喜宴上的西装，她觉得好笑之余心里是感动的，不管是贫还是富，天下为人父母者的心都是一样的。一家人紧张地张罗了一轮终于出了门，上车前妹妹还因为没有记住大人教的见到程铮父母时要说的吉利话而被叔叔斥责了几句，韵锦忙劝住了。待到买好了作为见面礼的土特产，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客车抵达省城时已临近中午，韵锦没让程铮过来接他们，在车站附近拦了辆的士就往约好的酒楼去。
　　车子停在了他们要去的酒楼前，下车后韵锦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建筑，从门口望去大厅恢宏气派却不显浮华，虽地处市区中心但难得地在巷子里闹中取静，四周车辆也寥寥无几，显然不是一般对外的酒楼，而是类似于私人会所之流的地方。好在程铮已迎出门口，见了韵锦父母便上前来恭恭敬敬地打招呼，妈妈和叔叔忙不迭地回礼，见程铮作出要替他们提手中的东西，哪里好意思让他代劳。韵锦只笑着说：“叔叔，让年轻人拿着吧，这是应该的。”程铮忙笑嘻嘻抢过，跟着一身正装的大堂经理模样的人将韵锦一家引至二楼的一个包厢前。侍者推门的刹那，妈妈尤暗暗问了韵锦一句：“女儿，妈妈身上没有什么不妥吧？”韵锦没有说话，悄悄地用力一握妈妈的手。
　　进去后，程铮父母早已站立离席等候，双方寒暄了一阵才各自入座。入座过程中，叔叔硬是要程铮先坐自己才肯坐下，韵锦在旁，程铮哪敢造次，只得一再退让，直到他父亲开口亲自请叔叔先坐下，这才罢了。韵锦心中有些不解，只当叔叔是谦逊过分，也不说什么。闲聊间，服务员悄无声息地将菜流水一般端了上来。程铮的父亲程彦生和母亲章晋茵都是家常打扮，并不显山露水，只是言谈举止间男的儒雅，女的端秀，自是另有一番气度，当下两人一如寻常家长，与极有可能成为亲家的两个同龄人闲话家常。程彦生虽和蔼但话不多，一副学者的书卷气，倒是章晋茵忙着招呼。菜上齐后，她夫妇二人举了面前的小酒杯，说道：“这里的菜虽不算好，但难得地方清净，很合适亲友聚会，还请不要见外先干了这杯，庆贺在这新年时候，我们两家人初次正式会面。”
　　于是几人都举了杯，除了还在读书的妹妹外，其余的人都将酒干尽了。韵锦和程铮喝完杯中酒，两人暗里相视一笑。还没坐下，叔叔忙拿过酒壶，给他身边的程彦生添了一杯酒。程彦生欠身致谢，叔叔又给章晋茵倒酒，倒是章晋茵忙招手唤来了服务员，连说：“您太客气了。”叔叔举杯倒：“哪里是我客气，程院长、章总，千言万语说不完我对您两位的谢意，我们也不会说话，只能用这杯酒感谢对我们家的关照。”
　　韵锦的筷子悬在半空，只疑惑地看着叔叔和章晋茵夫妇。章晋茵轻咳一声，脸上笑意如常：“都是自己人，何苦那么见外，程铮，招呼你伯父伯母吃菜。”程铮看了韵锦一眼，忙让服务员给韵锦妈妈和叔叔添了碗汤，再用自己的筷子给韵锦夹了夹菜。
　　韵锦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程彦生已将话题扯开，双方只聊些家常，气氛还算融洽。席间章晋茵问到韵锦妈妈身体可好，韵锦妈妈说道：“还算好，多谢记挂，若不是我前段时间身体若一些，老张早就可以去厂里报到了。”程铮忙抢了一句：“还是身体最重要。”叔叔却对着章晋茵道：“不过您放心，章总，一过完年我就会跟李经理报到，服装厂这一块的业务我熟，您交给我就……”“叔叔，你吃吃看这个，味道不错。”韵锦给叔叔夹菜，打断了他的话。
　　她明白了，叔叔和妈妈的郑重其事，谦卑小心从何而来，她真蠢，早该想到天底下那有那么顺利的事情，这边叔叔刚失业，那边这么好的一份工作就找上门来，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说话间，章晋茵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不慎滑落在地，还没等服务员反应过来，叔叔已经抢先一步将外套拾起，小心地掸去看不见的灰尘，端端正正地放回了原处。韵锦垂下了眼帘，多么熟悉的感觉在她心中翻腾，她几乎就要忘了五年前那一幕，孟雪手中沉甸甸的捐款信封，跟章晋茵的外套一样，红的让她眩晕。那么多年了，原来什么都没改变。
　　她抬起头来，发现程铮担忧的眼神，原来他们都知道，只有自己蒙在鼓里。可她有什么权利不高兴，包括程铮父母在内，他们都是好心，是因为程铮爱她，所以他们才帮助她的家庭，而事实上叔叔和妈妈的确需要这份工作。她回应程铮一个笑容，低头往嘴里送了一口菜，从不知道，原来鲍汁猴头菇的味道会是那么苦涩，她忍耐着细细咀嚼，硬是咽了下去，然后微笑如常。
　　席毕，章晋茵夫妇挽留韵锦一家在省城玩上几日，韵锦和妈妈都说家里还有亲戚要探望，他们也不勉强。程铮把韵锦拉到一旁，说道：“亲戚就让你妈妈他们走就行了，你留下来吧。”韵锦笑着说：“天天两个人呆着你也不烦。”他便贼笑着附在她耳边说了句话，韵锦脸一红，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这边几个大人看着他们小两口的模样，皆是但笑不语。
　　毕竟还是程铮了解她，回到家后，韵锦睡前收到他发来的短信：“你还是介意，所以不开心是吗？可能我又做错了，我让妈妈帮你叔叔，只是想让你高兴。”韵锦把手机放在胸口，很久才给他回复：“我还没有那么不识好歹，我明白，谢谢你。”

第二十七章
　　春节假期过去，韵锦和程铮一起回到G市。生活就是一天一天的重复，韵锦也尽量让自己不去想叔叔工作的事情，她不愿意让这件事打乱她和程铮正常的生活，只希望叔叔那边凡事顺利，在新工厂里尽心尽力，也就不辜负程铮和他父母的好意。
　　沈居安和章粤的婚礼就在春节后的第二个周末举行。由于章粤在国外多年，受西方习俗熏陶颇深，而且她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所以婚礼基本采取西式。整个仪式的过程并没有像韵锦先前想像的那样极尽铺张奢华，而是在一片庄重低调的氛围中进行，受邀请而来的也只是亲友和少部分往来密切的生意上的朋友，记者和慕名而来的好事者都被礼貌地拒之门外。婚礼的地点安排在章家名下一间酒店的草坪上，仪式过后便是轻松随意的自助餐会。
　　韵锦自己从侍者手中拿了杯饮料，坐在一丛矮树后的长凳上静静享受阳光。程铮先前还在陪在她身边，替她一一引见他的亲友，渐渐的，遇到到越来越多的熟人，其中多是些他和章粤自小的朋友玩伴，都是与他们家境相似的世家子弟，多年未见聚在一起，有说不尽的笑话，因此韵锦便随他去，自己推说想到处走走，一个人也落得清净。她抿了口饮料，深深呼吸了一口草地特有的芬芳，看着周围华服俪影，如果没有程铮，这时她完全不能想像的世界，习惯了他平时在身边倒不觉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如今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冷眼看他，站在一堆与他相仿年纪的少年俊彦中，也完全掩盖不了他木秀于林的夺目，他和章粤在那帮人中谈笑自如，眉飞色舞，那才是他们的世界。而章粤紧紧挽着的沈居安话却不多，他始终保持着和煦优雅的微笑陪伴着新婚的妻子，做工精良的正装穿在他身上，更衬得他整个人丰神似玉，高贵优雅得让人不敢直视。韵锦觉得居安越来越像一尊玉做的雕像，看上去温润迷人，其实却冰冷坚硬，如果你了解他，就会发现就连他的笑容都是那么疏离――而且，他现在并不专心。这个发现让韵锦觉得相当值得玩味，在场的人中，除了章粤不确定外，她是最了解居安的人，他很有自制力，把自己藏得很深，也能把情绪控制得很好，但现在尽管他极力掩饰，眼里的焦虑和不安却瞒不过韵锦。只是韵锦不是个多事的人，沈居安现在已走出了她的生活，她也无意探知别人的隐秘。
　　她在一旁看着沈居安陪伴章粤良久，最后不知对章粤说了个什么理由，然后跟其余的人礼貌地打了声招呼便走开了去，他看似漫不经心地在场地四处漫步，但留心之下竟是在地上细细搜索着什么东西，只是好像始终找寻不到，眼里的焦灼便越来越盛，不知不觉朝韵锦的方向走来。
　　“找到了吗？”韵锦见他走近，也不便刻意隐在暗处，索性出声询问。
　　“韵锦？”他闪过一丝诧异，随即又面色如常，“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他笑得从容。
　　“丢了很重要的东西？”韵锦没有跟他绕弯子，直接问道。
　　沈居安没有回答，眼神慢慢冷却，犀利如刀，韵锦不动声色。半响，他笑了一声，神色却只剩颓然：“对，很重要的东西。我丟了我的戒指。”
　　韵锦愕然，“戒指？不是在你手上吗？”她看着他无名指上璀璨的钻戒。
　　沈居安扬起手指，微微嘲弄地看着手上那个戒指，切割完美的钻石阳光下绽放异样的光彩，“不，不是这个。是一个很普通的金戒指，我把它弄丢了。”他说最后一句话时的凄惶和无助是韵锦完全陌生的，那种失去挚爱宝贝的伤痛是即使是一个心机再深的人也装不出来。
　　“需要我帮你吗？”韵锦问道。
　　沈居安正待说话，却听见脚步声自身后传来。“居安，你在这里干什么？……哎，韵锦，你也在？程铮刚才还到处找你呢。”章粤笑吟吟地站在不远处。
　　“嗨，章粤。”韵锦连忙笑着打招呼。
　　“说什么有趣的呢？到处也找不到你？”章粤微嗔地看着丈夫，脸上说不出的俏皮娇艳。
　　“噢，我弄丢了一样东西，正好居安走过来，就寻思着帮我找。”韵锦急中生智地说。
　　“丢了什么？”章粤露出着急的神情。
　　“一个戒指。”韵锦顺着她的话说道。没想到章粤露出一副“怎么不早说”的表情，低头从宴会手袋中掏出一个小小的光面金戒指，“是这个吗？刚才服务员拾到交给我的，我正想问问是哪个来宾弄丢的。”
　　韵锦飞快的扫了沈居安一眼，从他的神色里她猜到了必定是这个戒指无疑了，便忙着接过，连连向章粤致谢。章粤挥挥手，“这有什么好谢的，傻瓜。不过如果是重要的东西，就别把它再弄丢了，有时候未必那么幸运的。对了，韵锦，我跟居安要去前面跟几个伯父打声招呼，你一起过去吗？”
　　韵锦当然笑着摇头，章粤和沈居安刚走，她才看到原来程铮也是跟着章粤一起过来的，恰巧在不远处遇到一个朋友，留下聊了几句，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他们这边的谈话。他告别朋友，走到她身边，痞痞地向她伸出一只手掌：“得了什么好东西，我看看？”韵锦没好气地把戒指在他面前虚晃了一下：“看见了没有？”“这不是章粤刚才拿着的嘛，为什么到你手上去了？”“章粤只是捡到而已。”韵锦淡淡地说。程铮露出狐疑的表情：“戒指是你的？”韵锦笑着拍拍他的头：“多事，反正不是你的。”程铮跳了起来：“男人的头是随便拍的吗？我又不是小狗。”
　　韵锦庆幸他没有继续追问，其实她可以顺口承认戒指是自己的，随便说是妈妈给的也好，这样都比较说得通，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愿意骗他。

第二十八章
　　一个春天相安无事地过去，程铮的生日在八月初，早在他生日到来的前十几日，他已经反复地提醒韵锦不要忘记。韵锦便思量着要送他什么，他却一直强调用钱买得到的东西他通通不要。而程铮的父亲程彦生虽然一直不主张在物质上宠坏了儿子，但儿子二十三岁生日，他还是与妻子章晋茵一起送了儿子一份大礼，还说要给儿子一份惊喜。为保证生日当天能与韵锦过足两人世界，程铮与同事、朋友间的庆生活动提前几天就开始了。这晚韵锦独自一人在家，一局棋下至一半，就接到了家里的电话，居然是叔叔用手机打来的。这些年来，叔叔很少亲自跟她对话，有什么事通常都是妈妈转达，这一次韵锦隐隐预感到有事情要发生了。
　　可能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你越害怕什么事，什么事就越容易降临。叔叔的话才说到一半，韵锦的心已结了层霜。原来妈妈长期以来身体不好，一直以为只是普通的妇科病，没想到两个月前实在熬不住，到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竟然是中期的宫颈癌，当下吓得叔叔全没了主意，马上让她住进了医院。手术和治疗是一大笔的费用，妈妈没有医疗保险，叔叔也早比不得当初，为了解燃眉之急，无奈之下他私自挪用了刚担任主管的服装厂的一笔公款，这原也是权衡之计，按照他的想法，年终清账时想办法填上便是。靠着这笔钱换来的及时救治，妈妈的病总算了稳住了，哪想到人算不如天算，八月份整个企业上下开展了一次清产核资活动，眼看就要查到他所在的厂，可一时之间到哪里找钱填补这个缺口？如果在清产核资过程中被发现挪用了这笔钱，这刚得来的饭碗是决不可能再保得住，他半生的名誉也算毁尽了。
　　“究竟是多少钱。”韵锦命令自己冷静，可声音是止不住的暗暗颤抖。
　　“十一万四千。”
　　“十一万……”韵锦的语调如同呻吟。
　　“韵锦，你要知道你妈妈的病需要化疗，还有那些药……”叔叔急着说。
　　“她是我妈妈！我的亲妈妈！为什么你们第一时间没有想到告诉我这个做女儿的，宁可去用那动不得的钱？为什么？”韵锦失控地打断叔叔的话，泪如雨下。“两个月了，你们瞒不住了才想到告诉我，你们到底想要我怎么样？”
　　叔叔像被吓住了，更加语无伦次，“韵锦……不是这样的……我是想说你妈妈现在已经暂时没事了。我们之所以起初没有告诉你，一方面你妈妈怕你担心，另一方面就算告诉了你，你刚工作，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呀……我知道程铮有钱，开始也想让你向他开口……我是说借，不要他给。可是你妈妈说，怕你问他借了钱，从今后在他面前就更抬不起头来了……你不说，我知道，你是个好强的孩子，叔叔没有用，有些事可能让你难堪了，……你妈妈不说我是不知道的，我是个粗人。但你妈妈嫁给了我，我就不想她有事，原本以为缓过这阵就好了，哪知道那么倒霉……韵锦……叔叔实在没办法才给你打电话的，你妈妈她不知道。我只怕要是这件事被查了出来，就算章总面上也不好看……”
　　韵锦丟了魂一样的放下电话，泪痕半干在脸上，有一种麻痹似的痛楚。原来她是个那么失败的女儿，妈妈生了那样的病，她居然都不知道。叔叔说得没错，就算告诉了她，她能怎么办？她没有钱。问程铮借吗？连叔叔都知道她开不了这个口，究竟是妈妈的命重要还是尊严重要？难道她竟然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可是，妈妈和叔叔口口声声说不希望她在程铮面前抬不起头来，可是出了这种事，她何尝又能在他面前抬头？她觉得一颗心就要裂开，没有人可以让她去责怪。忽然觉得这一切太荒谬了，如同命定的一个局，她步步地躲避，步步陷在里面。
　　像忽然反应过来一样，她飞快地打开抽屉，搜出自己所有的存折和储蓄卡，一万五千块，这是她全部的积蓄，她又翻出电话簿，第一个打给郁华，郁华医科都还没毕业，当即说愿意把所有的钱给她，不过几千块，接着她陆续打给大学里几个相熟的舍友、同学，大家都不是有钱的人，但你一点我一点地，总共也不到两万，加上她自己的积蓄，最多四万块，距离十一万四千，差的不止是一点点。韵锦攥着薄薄的存折，觉得身上每一个毛孔都透着虚乏。
　　手机铃声响起时，她像是受了一惊，接起来，原来是程铮。“韵锦，你下来，我在楼下等你，快点。”他的声音透着一丝神秘和兴奋。
　　韵锦机械地找块湿毛巾擦了擦脸，放好存折匆匆下楼，一走出电梯间，就看见程铮站在一辆庞然大物旁，对她笑地灿烂无比。“韵锦你看，原来这就是我老爸老妈所说的惊喜。悍马H2深兰色的限量版，今天特意让人开过来的，想不到我老爸那个老学究的眼光还不错吧。”
　　韵锦呆呆地看着眼前炫目夸张的越野车，一时说不出话来。程铮以为她也跟自己最初一样惊呆了，便扯了她上副驾驶座，“我带你兜一圈……看见没有，这里还装备了雨雪自感应雨刮系统，还有双屏……”程铮神采飞扬地解说给她听，韵锦却条件反射般问道：“这车要多少钱呀？”
　　程铮皱眉想了想，“大概五、六十万吧，我也不清楚具体的价钱，管它多少钱呢。这个全球不过生产八百七十多辆，有钱也未必买得到的。”
　　“可是没钱就更加不用想了。五十多万……”韵锦摇头苦笑，不过是一个生日礼物，一个大玩具，却有可能是贫贱人家命运攸关的一个天文数字。
　　“别以为是我老爸那么大方，他要是出手那么阔绰，反贪局就得找他麻烦了，肯定还是老妈扔的钱。”程铮看着她说道。
　　韵锦把他的头扭回正前方，“既然你爸妈送车给你，也要小心开才对。”她原来想跟他说什么？现在她什么都不想说。
　　第二天，程铮非要开车送她上班，骚包的车子一路引来不少注视。中午下班前，韵锦给沈居安打了一个电话，下午，八万块准时打入了她的户头，她在第一时间将总共十二万转给了叔叔。
　　韵锦心里感谢沈居安没有多问，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可她更明白，向他借钱其实是下下之策。不说他和程铮一家千丝万缕的关系，光凭她跟他曾经的一段暧昧感情，也不该跟他有金钱上的纠葛，不到退无可退，她不会走这一步。
　　其实，怎么看来，她都应该向程铮求援，因为现在他才是她最亲密的人，如果妈妈当初一发现病情立刻告诉她，她即使难堪，都会向程铮开口的，毕竟没有什么比妈妈的病更重要，可是妈妈和叔叔为了考虑她的感受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她反而更没法面对程铮。叔叔所在的服装厂是程铮妈妈章晋茵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下属的分厂，虽然这点叔叔犯的这点事远不会惊动集团高层，但因为是章总亲自引荐，又有韵锦这层关系，一切都简单不起来了。现在她只想让叔叔暗里将钱填补回去，将整件事化解于无形，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至于居安的钱和人情，她会想办法慢慢的还。他不是她的爱人，她可以心安理得地把他的钱和人情当作债，只要是债就会有还完的一天。
　　当晚她带着疲惫回到两人的家里，一开门，就看到程铮坐在沙发上，听到声响，便转过头，用一种略带陌生的眼光看着她。韵锦心下多少有些明白，也许事情终究没有瞒得过他，该来的躲不过，她干脆径直走到他面前，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
　　“早些时候你以前的舍友小雯打电话来，说她家里临时有了事，所以要借给你妈妈看病的钱她暂时不能给你了。然后，我就给你妈妈打了个电话，你叔叔说谢谢我。不久前我妈又跟我说，你叔叔……，让我别告诉你，她会处理好。苏韵锦，告诉我，你哪来的十一万？”
　　果然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现在看来，她这面墙竟是无处不透风。韵锦见他狐疑的眼神，心一横，索性将前前后后，包括向沈居安的事全部告诉了他。
　　程铮听了不怒反笑：“你身上发生了这些事，第一个想到的竟然不是我，而是沈居安，你说，我是不是很失败。”
　　韵锦充满了无力感：“我都不知道怎么跟你解释……你不懂。”
　　程铮霍地站了起来：“我不懂，你可以告诉我呀？为什么把我当傻瓜？难道沈居安就懂？”
　　“对，他会懂，因为他跟我一样，知道贫贱是多可怕，知道没有钱就没有尊严！不像你，从来就不知道穷困是什么滋味。程铮，我没有把你当傻瓜，我是在乎我们之间的关系，我可以欠沈居安的，但我不能欠你的，那会让我跟你在一起很辛苦！”韵锦也站了起来，仰头看着他说。
　　程铮随手抓过沙发上的一个资料袋，另一只手握住韵锦的手，“如果你真的在乎我们之间的关系，那就跟我来。”然后不由分说拉着她往门外走。
　　韵锦被他牵着上了车，依稀察觉到他往章粤和沈居安的住所开去，可无论说什么，他一概不予理会。
　　很快到了沈居安所在的半山临水的住宅区，程铮给他打了电话，然后将车开进停车场等候。十来分钟后，沈居安一个人衣着整齐地出现在停车场，看着韵锦和程铮，他似乎有些预感发生了什么事。
　　刚走近前来，还没开口，程铮已经下车将手里的资料袋打开，抽出里面数叠钞票就往沈居安身上用力摔去，沈居安闪避不及，身上被其中几叠砸个正着，更有一叠在半空中散了出来，粉红色的百元钞票顺着他满头满脸地飘洒下来。
　　“程铮！”韵锦厉声喝止，可哪里来得及。
　　沈居安咋然遭遇这样的变故，神色却没怎么改变，他一动不懂站在原地，任凭纸钞从他身上洒下，表情漠然。
　　程铮还不放过他，竟像积怨已久般说道：“钱如数还给你，我不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我表姐愿意嫁给你，我没话可说，但你能不能不要再纠缠韵锦。”
　　沈居安缓缓捻下落在肩上的一张钞票，淡淡地说：“我想你是误会了。”
　　“误会？”程铮冷笑，“别以为人人都像章粤一样傻，你图的是什么我们心照不宣，这钱是你的吗？犯不着拿着章家的钱来充情圣吧？”
　　“住嘴！”同样一句话却异口同声地出自两个女人嘴里。章粤身上外套里尤是来不及换下的家居服，头发凌乱地匆匆赶来。韵锦却又急又恼地扯住程铮。
　　沈居安浑如没事一般弯下腰去，一张一张地拾起四处散落的钞票，整齐地放回程铮先前带来的资料袋里，他不看程铮，却只对着韵锦轻声说：“你确定不需要这些钱了吗。”
　　韵锦羞愧得不好意思抬头看他，只说对不起。章粤走进程铮，劈头盖脸地说道：“你还是小孩子吗？做事有没有经过大脑。”程铮不甘示弱地回嘴：“做事不经大脑的人只怕是你，明知是坑你还往里面跳。”章粤气得一张精致的面容变了颜色，指着程铮的鼻子骂道：“我的事不用你管，你给我马上滚！”程铮拍开她的手：“谁稀罕管你的闲事，你管好你老公。”
　　“程铮，跟我走。”韵锦强拽着程铮往车里去，却拽不动他分毫，一气之下干脆撒手，“你这个人简直不可理喻！你不走，我走。”说完掉头就往停车场出口处走。
　　程铮这才转身去追，末了还撂下一句话：“章粤，你就傻吧，以后有着你的苦头吃呢。”
　　章粤咬牙看着程铮和韵锦离去，狠狠说道：“死程铮，以后谁再理你就是王八蛋！”沈居安笑了笑，拉过她的手，“走吧，别恼了，跟他计较什么，回家。”
　　这边程铮开车和韵锦回家，两人一路无话。直到回到家中，程铮的火气才慢慢散了，便讪讪地跟韵锦搭话，韵锦却闷声不吭洗澡睡觉，正眼都没有看过他一眼。程铮趴在她身边，轻轻推了推她露在薄被外的肩：“哎，说句话吧，还生气呀？”韵锦无声地把身体挪开了一点，程铮再靠近，不服气地说：“明明开始是我有理，怎么现在变成你生气了？刚才我又没骂你。”韵锦觉得自己疲惫得说不出话来，被他吵得无奈，这才翻身起来，冷冷道：“的确是你有理，都是我的错，程铮，这样我真的很累，我们两人这是何苦？”
　　程铮慌了，隔着薄被一把抱住她：“我不管那么多，只想要你在我身边。对，我承认我不喜欢沈居安，今天是刻意让他难堪，可是韵锦，你能不能把我放在心上？明天就是我的生日，你说过要送我一个礼物，我要一个承诺，别离开我。”韵锦闭上眼，深深叹息。

第二十九章
　　韵锦记起，自己曾经言之凿凿地对沈居安说：“我们不一样。”居安还是比她聪明，当时他只是不置可否地看着她笑。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可笑，她并没能清高到哪里去，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她还是依附着程铮。她不能像年少时想像的那么决绝地守护自己的尊严，因为做不到洒脱地离开，所以她选择了什么都不去想，继续留在他身边。唯有对他好一点，再好一点，这样她才会觉得好过。日复一日，韵锦更加细心周到地照顾着程铮的日常生活，宠着他所有的脾气，程铮也更依恋着她。如果这不是幸福，那幸福到底是什么？
　　工作近两年后，韵锦由于在客户服务中心表现颇让领导满意，于是当初招聘时慧眼择中她的销售副总让人事部门找她谈话，问她是否愿意转到市场部，真正参与企业的销售策划。韵锦没有犹豫，市场部的工作虽然不如客户服务中心清闲自在，但是发展的前景却大得多，她太需要这样的机会了。
　　调到市场部之后，工作量骤然增大，开会讨论，做计划，写方案，跑调研，加班也成了常事，于公于私，偶尔也有了应酬。韵锦一边要对程铮事无巨细，一片要兼顾工作，所以公司、家里两头忙，就连走路都比别人快许多。程铮的事业自然光明一片，他年轻、聪明，专业技术扎实，又肯下苦功，很快就成为设计部的项目组长之一，职务的提升必然陪伴着更加的忙碌，加班不提，大大小小的图纸会审、专项培训让他出差的机会也增多，只是同事们都想不到，他这样一个年少得意的人，看似桀骜，实际上竟会如此恋家，不是非到必要，他很少愿意出差，即使出到外面，工作一了结便会立即返回，不做任何无谓的停留，其余福利性质的“开会”和“培训”更是一概推辞；另外，工程量大，加班免不了，他把应酬和消遣也慢慢地减了，没事便声称要回家陪女友。大家都好奇他那很少出面的女友究竟是何方神圣，竟有魔力让程铮这样一个人早早地收了心。
　　韵锦自己也觉得应该满足，可是更感到压力，程铮那么依恋她，自然也要求她回报同样的热度，相反，如果她忽略了他，即使是事出有因，他也总免不了有情绪。她尽可能地让程铮如愿，尽可能地陪伴在他身边。他的爱太重了，可她只能背负。
　　深秋的晚上，韵锦与另两个同事一起结束了与一个老客户的饭局，走出酒店。饶是现在酒量已经锻炼得比以前稍有进步，被客户空腹强灌了两杯，还是有些眩晕。
　　“韵锦，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回家？”开车来的男同事摇下车床问她。‘谢谢，不用了。”她笑着跟同事挥手道别，程铮的占有欲让她习惯尽可能地与是非划清界限。他出差两天了，没能来接她，所以她才安心坐到应酬结束，要是他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肯定又有一番小风波。
　　想到了他，韵锦从包里找出了手机，不看则已，一看之下不由吃了一惊，手机里十几个未接电话，都是程铮打来的，还有好几条短信：
　　――“你在哪里？想我吗？我很想你。”
　　――“我这边提前结束了，等下马上飞回去，回见。”
　　――“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我回到家了，没带钥匙，你在哪里？”
　　――“快回话，你搞什么鬼，我在门外。”
　　――“苏韵锦，还不快出现，你死定了。”
　　――“别吓我，我很担心。”
　　……
　　晚风袭来，韵锦忽然一个激灵，薄薄的酒意全都散尽了。她不敢往下看，连忙拦了辆车，让司机以最快的速度往回开。气喘吁吁地走出电梯，只见程铮斜倚在防盗门上，手里抓着外套，行李扔在一边。
　　韵锦小跑着上前去，“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提前回来了，等久了吧。”他直起身来，像没听见她说话，在闻到她身上的酒味后，面色更是结成了霜，门一开，他就绕过她自顾走了进去，韵锦在门口顿了顿，略微感到些许尴尬，连忙藏好，帮他提起行李，尾随着进了门。
　　程铮灯也不开，用力坐到沙发上，沈默不语，习惯了他发脾气时恶形恶状的嚣张模样，现在这个情形，反倒让韵锦不知所措。她按亮了灯，把他的行李放回房间，旋回来坐到他对面：“你吃东西没有？饿不饿？我给你做点东西好不好？”
　　“饿死也不用你管。”他恨恨地说。
　　韵锦挤出一个笑容，倾身将手覆在他的手背，柔声道：“对不起了，今天有个老客户，业务上常来常往的，实在推辞不了。再说，我没想到你今天提前回来……”
　　“是呀，知道我在家时，才等着我，以为我不回来，就在外边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就是这么敷衍我？苏韵锦，有时我真看不懂你。”程铮一把甩开她的手。
　　韵锦吸了口气，将手慢慢收了回来：“程铮，讲点道理，我今天晚上确实是为了工作上的事情，当时周围太吵了，手机放在包里我没听到声响，也没想到你忘带钥匙，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
　　“什么鬼工作那么重要，不过是陪那些老色鬼喝酒。我在门口等了你三个小时，三个小时！你知不知道？亏我把连夜把事情做完，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从飞机上下来后，我一滴水都没喝。”
　　“我知道你生气，可是你有你的事业，我也有我的工作，我从来没有责怪过你在外边应酬，你至少要体谅我一下。”
　　“我不会体谅你，我不成熟――当然，我又不是沈居安，没有他那么温柔体贴。反正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跟谁在一起，也懒得管。”
　　韵锦觉得忍无可忍，恨不得给他一巴掌，可理智在提醒她，生气没有用，不要跟他计较，让着他一点吧，何苦火山浇油呢？她努力平复下来，起身道：“我去给你倒杯水。”
　　程铮冷眼看着她走进厨房，端了杯白开水递到他面前，他一手挥开，“苏韵锦，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这个样子，什么都放在心里，什么都不说，你会不会生气，有没有感情？从来都是这样，好像委曲求全地在忍受我。我要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爱人，不是一个服务周到，还可以陪我上床的钟点工。”
　　韵锦握杯的手被他挥得歪向一边，水溅出大半，她将手定了一下，作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剩下的的半杯水往程铮脸上一泼，然后将空了的杯用力一摔，玻璃的水杯接触地板顿时粉碎，那清脆的破裂声如同玉碎般惊心。
　　韵锦的声音中好像有什么东西也正在碎去，“我想现在这样你我都会比较满意。”
　　水沿着程铮的头发往下滴，他没有拭去的意思，只是把手往门外一指，“你走，我不想看到你。”
　　韵锦二话没说从沙发上站起来，程铮动作比她更为迅猛，他用身体将她狠狠扑倒在沙发上，韵锦吃痛，死命蹬开他，两人双双从沙发上翻倒下来，程铮的身体垫在下面，她趁他一时没反应过来，挣扎着爬离他身边。他敏捷地一手撑住地板翻过身来，一手揪住她的发梢将她拽了回来。
　　“噢！”韵锦疼得眼泪就要掉下，管不了那么多，回头就用手一挥，尖利的指甲在程铮的脖子上抓出数道血痕。就像闻到血腥味的豹子一样，程铮更加失去理智，用力把她按回地板，制住她后就开始撕扯自己和她身上的衣服。韵锦当然知道他想要干什么，这种情况下勃发的欲望让她觉得跟畜牲没有两样，明知处于弱势仍拼命拒绝。一个强势掠夺，另一个殊死抵抗，双方在沈默中撕扯，喘息，如同肉搏的受伤野兽。程铮很快占据了上峰，一个挺身用力进入她体内。没有任何前戏和润滑的占有让一声呻吟哽在韵锦的喉间，她绝望地放弃了继续挣扎，任凭他在自己身上粗暴地动作，直到他发出满足的叹息。
　　两个人，怎么可以在肉体贴得如此近的时刻，灵魂却渐行渐远？程铮在欲望释放的那一刻，心里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失去。他把额头贴在她的额上，喃喃地说：“到底是我伤害了你，还是你伤害了我？要怎么样我才能抓牢你？”
　　韵锦只感到心灰殚尽，“算了吧，程铮，我们不要再在一起了，让彼此都好过。”程铮慢慢地摇头：“不，我不会放手，就算互相伤害我也要跟你在一起。”

第三十章
　　有些东西一旦碎了，纵使千般弥补，也再回不了当初模样。程铮和苏韵锦，狠不下心别离，在一起却是煎熬。那一个晚上之后，两人都绝口不提当晚之事，从此相处，如履薄冰。他们想要厮守，却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开始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句话，一个眼神便触痛了对方，渐渐地相对无言，各自舔着自己的伤口。
　　小小的公寓，原是两人的方寸天堂，现在只觉得狭小的空间让人避无可避，程铮“加班”的时间越来越多，回来时通常是午夜，带着一身烟酒气息；韵锦益发地沈默下去，下班后对着棋盘如古井水般寂然，段位却不见提升，只要有空，她还是作好两人的饭菜，至于他回不回来，她不闻不问。
　　这日程铮难得下班准时回家，开了门，她在厨房里忙碌，切菜的时候精神恍惚，有人走到跟前竟是浑然不觉。程铮轻咳一声，她才如梦初醒，锋利的菜刀悬在半空，他都捏了把冷汗。
　　“回来了，准备可以吃饭了。”她笑笑，继续手上的动作。程铮将刀小心地从她手上夺下，“今晚不用做，周子翼从上海过来出差，今晚上请在G市的高中同学吃饭，原来我们班还是有好几个同学在这边的，你以前的同桌宋鸣，还记得吧，小个子，带眼镜的，现在居然是是××航空的飞机维修技师；还有孟雪和周静是在深圳，今晚也一起过来，就当同学聚会。”他说完就走回客厅，见她没有什么反应，回来补充了一句：“一起去吧，听说莫郁华也去。”
　　星级夜总会的VIP厢里，昏暗摇曳的灯光、震撼的音响效果夹杂着酒杯碰撞声、笑声，将气氛推向□。原本只是小规模的异乡同学聚会，没想到竟召集了十几个高中同学，当然其中有几个是当时同级不同班的同学。高中毕业转眼已经六、七年，当年的惨绿少年和豆蔻少女都已长大，有些人竟是毕业后便再没有见过面，重逢时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彼此都有不同感叹。周静如今已嫁作商人妇，一身珠光宝气，哪里还看得出从前乡下姑娘的影子；孟雪在深航做了空姐，娇俏依旧，更添了几分干练气息；宋鸣变化最大，过去带着厚厚眼镜的小个子男生已变成了一个肩膀宽厚的男子，虽然谈不上多帅，但气质沉稳，风度颇佳；倒是周子翼还是不改当初吊儿郎当的痞气，好在容颜俊美，只觉得风流倜傥，听说他大学毕业后子承父业做上了房地产生意，可谓少年得志，又有了一个家世品貌相当的未婚妻，只等对方国外游学回来便可结婚；莫郁华早已褪去了少女时期的微胖神采，面孔平凡依旧，但自有一番书卷气息。当晚最受人瞩目的自然是程铮一对，大家都嚷着要敬他们这对多年苦恋终于修成正果金童玉女的酒。程铮是兴致高昂，不管谁敬的酒都来者不拒，一干而尽，包括韵锦那一份也包揽了下来，几轮下来，饶是他酒量再好也有了些醉意。韵锦与郁华有一段时间没见了，两人在角落里私下交谈，倒是孟雪看不下去，将周子翼为首的敬酒军团统统挡了回去。周子翼笑道：“真是怪事了，正牌的女朋友还没发话，你心疼什么。”孟雪将酒杯往桌上一搁：“就凭我跟程铮是光屁股玩到大的朋友，怎么样！有本事跟我喝。”周子翼是聪明人，哪里愿意跟她硬碰硬，便一笑置之。
　　韵锦这边，莫郁华看了一眼那边的情势，对韵锦说：“怎么啦，看你和你们家那位都有些不对劲。”韵锦苦笑，“何止不对劲，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郁华只说：“何苦呢，程铮对你怎么样大家心里有数，有个这样的男人对你死心塌地，多少人羡慕都羡慕不来，何必为了一时的意气做傻事，错过他，你会后悔的。”韵锦黯然道：“我何尝不知道他好，我也想对他好，可是两个想对彼此好的人在一起为什么会这么累？郁华，你信缘分吗？”莫郁华道：“我信，但我更信缘分亦要把握，喏，你看那边。”她用眼神向韵锦示意。
　　韵锦看过去，程铮喝多了，神志不清地将头靠在孟雪的肩上，孟雪有些尴尬地推了他一把，他晃了一下，又靠了回来，第二次，她没有再推开他，看他的眼神里也多了几分怜惜。
　　“两个美女躲在角落里偷偷聊什么？”周子翼端着杯酒走过来：“郁华，好久不见，你变漂亮了。”他像完全不记得高三那年尴尬的往事，“哪里，是你的嘴越变越甜了。”郁华笑道。韵锦站了起来：“你们坐，我去看看程铮，失陪。”
　　她走到程铮身边，先向孟雪微笑。孟雪的笑容里却带着挑衅：“你终于想到要来看看你男朋友了吗？”韵锦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蹲在程铮面前，轻轻拍拍他的脸，“程铮，醒醒，我们先回去吧。”
　　程铮没有反应，她手下用了把劲，强行搀起他，趔趄了一下，不远处的宋鸣忙伸手扶住程铮的另一边身体。“谢谢。”韵锦对宋鸣说道：“麻烦跟我一起把他扶出去。”她又转向孟雪：“谢谢你的肩膀，难惯程铮经常说你就像他的兄弟一样。”
　　孟雪自嘲地笑笑，也站了起来，韵锦跟在座其他人打过招呼之后，孟雪不放心地尾随着她和宋鸣走出外面。车是肯定没法开了，韵锦找到路边，正要招手拦车，程铮却慢慢地恢复了一些意识，揉着头问自己怎么在这里。
　　“你喝多了，我先跟你回去。”韵锦轻声说。程铮迷茫地看了一下她、宋鸣和孟雪，挣脱了她的手：“你先回去，我没醉，还可以再继续。”他挣开的力气太大，整个人站不稳，顿时摇晃了一下，孟雪眼明手快地扶住他，他半倚着孟雪，方才站稳。
　　韵锦上前几步，拉过他的手，“程铮，别闹了，跟我走。”她的声音有了些许哀求的意味。程铮再度甩开她的手，跌跌撞撞地揽住孟雪的肩膀：“说了不要你管，你要走就自己先走。”场面一时有些难以收拾，就连旁观的宋鸣也感到一些尴尬。
　　韵锦静静看了他一会，随后平静地对宋鸣和孟雪说：“既然这样，我先回去。麻烦你们多照顾他，别让他喝那么多，别让他开车。”她从包里翻出记事本，匆匆写了几个字，“这我们家的地址，拜托等下散了给他打辆车，上车后给我个电话，谢谢。”
　　直到韵锦坐上的计程车消失在街角，程铮才慢慢地站直，眼里醉意退却，只余失望，他像忽然意识到自己与孟雪的贴近，连忙将她推离，简单说了声“对不起”，就往刚才聚会的地点走。
　　“程铮！”孟雪在他身后叫住了他，他疑惑地回头，不料正迎上她扬过来的一巴掌，程铮反应及时地在她的手落下之前一把拦住，愕然道：“你是不是喝多了？”
　　然后他看见了孟雪的眼泪。他和孟雪一起长大，她在他心中一直是个假小子形象，这时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哭泣。
　　孟雪流泪抬起头道：“这一巴掌，就当是把我这么多年对你的感情全部还给你。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不能这么伤害我，你明明知道从小我就爱你，却把我当作你们两人感情游戏的道具，这样很残忍！”
　　程铮松开拦住她的手，觉得无比混乱，“也许你是对的，如果这巴掌打下来能让你比较好受，那你就动手吧。”
　　孟雪擦干泪冷笑道：“可是现在我又不想动手了，因为我发现其实你比我更可怜。你不就是想用我来激苏韵锦嘛，可惜呀，人家根本不在乎。这么多年了，你苦苦爱着的是一个你自己也不清楚她爱不爱你的人，你以为你得到了她，其实根本就没有！”
　　他颓然地用手捂住脸，好像这样就可以听不到她的话，半晌，他对宋鸣说了一句：“不好意思，麻烦你照顾她。”然后转身离开。
　　回到家已经很晚，灯还亮着，韵锦还在，这多少让他有些安心。她没有换下外出的衣服，平静地看着电视，见他回来，眼睛从电视屏幕上离开。
　　“回来了。”她随手放下遥控，如同以往无数次的等候。
　　“你……不是有话要跟我说？”程铮把手□裤袋里。
　　韵锦扬起脸打量他，“我只想说，程铮，你真的很幼稚。”
　　程铮坐在沙发上，把脸埋在膝上，“我是很幼稚，我天真的以为这样可以刺激到你，以为你会为我吃醋，为我生气，这样才能证明其实你很在乎我。”
　　韵锦脸上看不出情绪。
　　程铮长舒一口气，“这么多年了，你终究还是不爱我，所以才可以这样平静。”他一直不敢想不敢面对的一件事，如今亲口说了出来，竟有了种心如死灰的释然。
　　“我们分手吧，韵锦。”

第三十一章
　　我们分手吧，韵锦……
　　韵锦从梦中惊醒过来，偌大的房间里只剩她一个人，梦里那个声音似乎在空荡荡的房间里回旋。她翻身起来，看了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清晨五点，于是也就没有了睡意，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水，徐徐坐在梳妆台前。
　　二十七岁的女人该是什么样子？就像一朵蔷薇，开到极盛的那一刻，每一片花瓣都舒展到极致，下一刻就是凋落。韵锦用手轻抚自己的面庞，三年多了，准确来的说是41个月，她有多久没有想起过那个人，那个声音。她拉开抽屉，找出那只剩一个的海兰宝耳环，握在手里，冰凉地，带点刺痛。他给她带上耳环的时候说过的话尤在耳边，可是她终究弄丢了另一只，她和程铮，彼此弄丢了对方。
　　程铮，程铮……曾经身体发肤般亲密的一个人，原来也会在人海里断了音讯。她已经不怎么记得那晚分离的细节，人的记忆也会保护自己，只知道走出了他的公寓，从此两人就没有再见过面。一个城市能有多大，足以把两个人淹没？老天可以让两个有情人在天涯海角重逢，却在四年的漫长光阴里未曾安排同在一个城市的他们相遇，想必是惩罚他们爱得不够深。
　　怎样才算爱得深？分手后的最初两个月，他的影子无所不在，她总是在每个街口，每次转身都恍惚看到熟悉的身影，每个夜晚，美梦和噩梦里都有他存在。只是渐渐地，也就淡了，时间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能抚平一切，将心里好的或是坏的痕迹一刀刀刮去，只留下个面目模糊的疤痕，后来的她越来越少想起关于他的一切，最后连梦也梦不到了。也许程铮说得对，她是个寡情的人，这样应该比较值得庆幸，因为痛楚也会少得多。可有一次郁华却有意无意地对她说：“从医学上来说，痛觉的丧失其实是一种病态，而且相当危险，因为一个人如果不知道什么是痛，那么她就不知道自己伤得多深。”
　　有时候很羡慕电视剧里的主人翁，感情里受了伤，潇洒决然地一走了之，浪迹天涯，多年后再重回故地，已是别有一番天地。可她不是电视里的女主角，在现实中浪迹天涯也是需要本钱的，大多数人平凡如她，受了挫，泥里水里滚一把，在原地里爬起来，抹把脸，拖着一条腿还得往前走。既然没死，就必须好好生活，她要吃饭、要供房、要养家，没有在悲伤中沉沦的资格。那几年，公司里渐渐也有人知道了市场部的苏韵锦，看似柔柔弱弱的女子，平时话很少，与己无关的事情从不肯多说半句，可是事情交到她手上，不管是谁都可以全然地放下心，因为她总会完成得妥妥贴贴。同样一个案子，你给她半个月，她能做得精精细细，但你给她半天，她拼了命也能按时完成，粗粗一看倒也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酒桌上，总有恶劣的客户喜欢故意捉弄这样楚楚可怜的年轻女子，一个啤酒杯的烈酒摆在她面前，只等她撒娇投降，她倒也从不张狂，只是站起来静静将酒喝到一滴不剩，再醉也咬牙撑到回家，吐到天翻地覆也不会有人看见。很少这样的女子，平静纤弱的外表下藏着一股倔强的狠劲。凭着做事的专注和这股狠劲，这三、四年来她的职位一路攀升，从市场部企划科的小职员到专项负责人、企划部副科长、市场部经理助理、市场部副主任、市场部主任，在公司中层稳居一席之地，虽然年轻，又是个未婚女子，但没有人可以怀疑她的成绩和努力。25岁那年，她终于在这房价昂贵的城市里按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27岁有了自己的一辆丰田。叔叔早已经离开了那个服装厂，靠着韵锦给的一笔款项，在县城里跟人合资开了个小饭店，起早贪黑的辛苦一些，倒也足够度日，与妈妈一起，生活尚算稳定；妹妹考上大学，也是韵锦鼎立支援。所有的一切都如她所愿，平凡的小人物挣扎着走到这一天，多少应该知足，苏韵锦不是贪婪的人，她很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只是心里缺了一块，自己却没发现，只知道她在最快乐的时候心中也有寂寥，午夜醒来空落落地。她再也完整不了。
　　次日早上回到公司上班，案头桌上有足够多的工作，让她没有余力去做于事无补的感叹。上班时间过了三十多分钟，她们部门新来的资料员陆路才屁股着火一样冲进市场部的大办公室，正好碰上出来给自己倒水的韵锦。韵锦看了她一眼，没有出声，陆路自己感到一阵心虚，忙弯腰低头迅速走到自己的位置坐好。
　　韵锦回到自己的办公室，透过玻璃落地窗看着陆路，青春飞扬的女孩子，大学刚毕业一年不到，想必是晚上玩过了头或者早上贪睡，这已经是本月第二次迟到。韵锦不是一个严苛的上司，她很少训斥和干涉下属，大多数时候她都保持沉默，可谁勤勉谁摸鱼谁是谁非她都看在眼里，记在在心里，奖惩方面自有她的决断，不过对于陆路这个精灵古怪的新新人类，她下意识地给予了多几分的宽容，只要大的方面没捅什么娄子，偶尔的小失误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她羡慕陆路这样无所顾忌的青春，她也有过这样的年纪，可当时的苏韵锦是什么样子的？敏感、晦涩、孤僻，她也不明白当初的自己何以会如此别扭，就连那样一场爱情也没能改变她的自卑，所以她失去了它。
　　是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无谓的感叹就越来越多？韵锦用指尖揉了揉太阳穴，也许是那个久违了的梦让她变得易感，她收拾情绪，集中精力，埋首工作中。下午刚下班不久，刚挂断她的主管上司销售总监徐致衡的电话，陆路敲了敲她办公室的门，就探了个头进来，兴高采烈地说：“领导，我们部门的同事今晚约好一起去搞‘活动’，派我来请你，一起吧。”“不了，你们玩得开心点。”韵锦笑笑，又低下了头。过了一会，发现有些不对劲，抬眼一看，才发现陆路一脸严肃地站在她的办公桌前，韵锦不由觉得有点好笑。“还有事？”陆路义正词严地问：“苏姐，你今晚要加班？……有约会？……身体不舒服？……都没有的话为什么要一个人待着，你知不知道寂寞的女人的大敌，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
　　“停！”韵锦打断她不伦不类的论调，“告诉我地点吧。”她假装看不到陆路对外边等候的同事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也许她真的需要适度的放松。
　　“在‘左岸’，我们二楼吃饭，三楼唱K，四楼泡吧……等我，苏姐，我坐你的车。”陆路颠颠地追了出去，没有发现韵锦迟疑了一下的步伐。
　　左岸，其实韵锦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这些年来，她渐渐地也不像跟程铮在一起时那么与世隔绝，下了班之后也会偶尔也会跟几个老同学、朋友流连于这城市各大娱乐场所。左岸是这一两年来比较新锐的一间综合性的娱乐会所，设计颇有格调，价位中高，比较迎合白领新贵一族的喜好，最重要的是，它是章粤名下的产业。
　　跟程铮分手后，韵锦和章粤基本上也没有了联系，但沈居安还是她的朋友。韵锦很清楚，居安这样的人，爱上他很容易受伤，但保持着适度的距离与他交往，他会是最完美不过的一个知己。长久以来，居安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起过关于程铮分手后的只字片语，韵锦也很少过问他和章粤的分分合合。
　　吃过饭，一帮人在K厅吼了一阵，韵锦虽然主张下班后可以随和一些，但当着下属，毕竟不便玩得太忘形，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扮演观众的角色，偏偏陆路不放过她，非把她拽到四楼的PUB，说要跟她一起High一把。小丫头才喝了几杯酒，脸就涨得绯红，一双眼睛却比上班的任何时间都要亮，在PUB扎堆的红男绿女中雷达般搜索帅哥的影子，还一惊一咋地摇晃着韵锦，“苏姐，快看，那边有个极品！”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去，群魔乱舞地，哪里分辨得出“极品”还是“废品”，便不甚感兴趣地说道：“不会又是你的‘F4’之类的吧？”
　　陆路想必再看过去时自己也找不到人在哪了，懊恼地说：“真的是帅哥，有型又有气质，怎么不见了？”韵锦暗暗好笑，隔着那么远的距离，她居然还可以发现对方很有“气质”。
　　陆路察觉她的意兴阑珊，不服气道：“苏姐，你才27岁，就对帅哥不感兴趣了，这样是很可怕的，女人不能没有爱情的滋润，你看你，眼圈乌青的，绝对是阴阳失调。”“胡说八道，我昨晚上没有睡好。”韵锦笑骂道。陆路笑嘻嘻地说：“没有睡好，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人？”话说出口，她眼尖地发现韵锦的表情忽然僵了一下，她本是无心的一句话，因为韵锦平日待她一向亲厚才敢这么肆无忌惮，这时才想起自己的上司并不喜欢跟人谈论自己的私事，不禁自悔失言，偷偷吐了吐舌头，灰溜溜地想转移话题。
　　更让她意外的是韵锦沉默了一会，居然点了点头：“没错。”
　　陆路愣了一下，顿时感觉到自己可能挖到了什么猛料，忙揪住韵锦的衣袖，八卦地追问道：“苏姐，你想起了什么人，告诉我嘛。”
　　“以前的男朋友。”韵锦淡淡地说。
　　陆路更为兴奋，“原来你以前有过男朋友呀，我就说嘛，像苏姐你这么漂亮怎么可能没有恋爱的经历。以前的男朋友的意思是不是你们已经分手了？为什么分手，你那么好，一定是因为对方不好，所以你才离开他对不对？”
　　“不，他没有什么不好，相反，他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男孩――至少在我心中是这样。我想，再也没有人能像他一样爱我，是我没有福分，所以才错失了他。”韵锦也惊讶于自己居然会对一个丫头片子说这番话，也许是昨晚将她从梦里惊起的那一幕勾起了埋藏许久的记忆，让她变得脆弱，需要找个听众。
　　“那你一定很想念他吧。”陆路专注地听着，还不忘同情地问道。
　　韵锦摇头，“其实这些年来，我很少想起他。这个城市也并不算大，可我从来没有遇见过他。”
　　“他也在G市？”陆路睁大了眼睛。“苏姐，假如你跟以前男朋友重遇，你会做什么？会流泪吗？还是会装做不在乎地跟他打招呼？”
　　“如果我跟他重遇，我惟一的心愿是――我希望他不幸福，至少不要过得比我幸福。是不是很恶毒？”韵锦晃了晃杯中的酒。
　　陆路哪里听过这些，呆呆的问：“为什么？”
　　韵锦垂下眼脸：“因为我还没有放下。很多的时候，我都恨他……可是更多的时候，我爱他。”

第三十二章
　　“苏姐，我不懂。如果你放不下一个人，为什么不回去找他？不管怎么断了音讯，两个相爱过的人，又在同一个城市里，一定找回对方。”陆路不解地问道。
　　韵锦说：“前一两年的时候，不愿意去找他，因为忘不了当初的伤害，心想就算两个人重新在一起又怎么样，从来就没有人逼我们分开，是我们自己不知道怎么去爱对方。我跟他分手，不是误会，也不是巧合，迟早的事情罢了。后来，渐渐想通了一些事，但已经不敢去找他，害怕他身边已经有了别人，害怕他离开了我却找到了幸福。曾经亲密得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的人，在我的视线里，却在我的生活之外，连想像都足够寒心，还不如不见，至少可以自欺欺人。习惯了，没有他也照样可以过得很好，我也会有自己的生活。”
　　“可是，我总认为相爱的人是应该排除万难在一起的。”没有恋爱过的年轻女孩固执地说。
　　“也许是的。我是个反面教材，不该影响你对爱情的憧憬。”韵锦自嘲地说。
　　两人正说着，原本在三楼唱K的同事小莫拨开人群走了过来：“苏经理，原来您在这里，让我好找，有人找您。”
　　韵锦有些困惑，尾随着小莫而来的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年轻女子。
　　“请问你们哪位是苏小姐。”那年轻女子走上前来，对着韵锦和陆路两人问道。近看之下她的年龄应该已经在三十开外，但是妆容精致，服饰考究，声音带着软糯的口音。
　　“我是，请问您是……”话还没说完，陆路搁在吧台上的半杯杰克丹尼就全部洒在她的脸上。陆路惊叫一声，旁边各自寻欢的客人纷纷看了过来。
　　韵锦轻轻拭去泼到眼睛边上的酒，看着那只拿着酒杯的涂着红色丹蔻的手，其实心中已经将对方的身份和来意猜到了八九分。
　　“我先生姓徐，你可以叫我徐太太，幸会，苏小姐。”那女子说话的口气温文尔雅，如同闲话家常。
　　一旁的陆路和小莫这才有些反应过来，忙给韵锦递上纸巾。韵锦接过，徐徐擦拭着头发和脸上的酒液，整个人慢慢地从刚才的突发事件中缓过来。这一幕多么熟悉，她曾经泼在程铮脸上的一杯冷水，现在报应到她自己身上。
　　“徐太太打招呼的方式果然独树一帜。”
　　那个自称徐太太的女子抿嘴笑着打量韵锦，语气却刻薄，“长得不错，倒也不像下三滥的女人，徐致衡的眼光有进步。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你们这些大陆的女人稍有几分姿色的都巴望着做二奶。”
　　韵锦脸上的酒已经擦干，她拨开湿透了粘在额前的一缕头发，也笑着回答道：“我也一直很困惑，为什么你们宝岛的女人年纪稍微大了一点就只能做弃妇。”
　　“过分！”徐太太再也撑不住笑脸，一双漂亮的玉手用力煽了过来。
　　韵锦一把抓住，语调变冷：“徐太太，本来我理亏在先，你泼的那杯酒也认了。不过很抱歉，当众挨你耳光这种事情我还是不太容易接受。如果我是你，我不会那么做，因为你会发现这巴掌打下来，虽然出了这口气，但你的处境会更糟。”
　　徐太太无力地放下手，咬牙道：“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比老公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更糟。”
　　“你有气，应该去找徐致衡发泄，跟他一刀两断，因为出轨的人是他！如果你想赢回你老公，就应该多花点时间了解他在想什么，而不是整整一年对他不闻不问，就算不是我，也会是别人。”
　　“我不知道别人，我只知道有你，苏韵锦，离开他！”
　　一个女人到了最绝望无助的时候，所有的疲态老态是再精致的妆容也掩盖不了的。
　　韵锦的心不由地一紧，她早想过这一天，结束这段错误的关系是迟早的事，只是没有想到要以这种方式，但又有什么区别？也该到了说再见的时候。“我答应你，如果他愿意离开，我绝不缠着他。”
　　徐太太怔了怔，她打算打一场硬仗，却想到对方那么快偃旗息鼓，她本来就不是个泼辣的女人，“好，你最好记住说过的话。”在眼泪掉下之前她甩手而去。
　　“唉，你这个女人，撒完泼就想走，哪这么便宜。”陆路不服气，还想叫住她。
　　韵锦一把拉住陆路，说道：“她毕竟是徐总的太太，得罪她对你没好处。走吧，还嫌观众不够多吗？”
　　她带着陆路，假装看不见周围看好戏的人，匆匆离开。
　　直到上了车，陆路尤问她：“苏姐，那个女人这样诬蔑你，难道就这么算了？”
　　“她没有诬蔑我。我应该庆幸她泼到我脸上的不是硫酸。”韵锦手打着方向盘，好像在说别人的事。
　　陆路愣了，过了一阵才消化了她的话，“你的意思是说，你跟徐总的事情是真的？”
　　韵锦沉默。陆路心下这才明白，她进公司差不多一年，关于销售总监徐致衡和市场部经理苏韵锦的流言她不是没有听到过，但在公司里，徐总和苏姐两人做事一向公事公办，也从未在众人面前流露出任何异样的亲密。她不能够相信，那么成熟而有魅力的徐总和她一向崇敬的上司竟会是这样见不得人的关系。
　　“可是，苏姐，你明明说你心里还放不下以前那个人。你也爱徐总吗？”她觉得心里的爱情童话正在分崩离析。
　　“我放不下以前那个人并不意味着我还要跟他在一起。至于徐致衡，我曾经很需要他，他也正好需要我，就这么简单。”韵锦面无表情。
　　“可是……”
　　“没有可是，别问了，知道太多对你并没有好处，你家到了，上去小心点。”韵锦把车停下，让陆路下了车，便调转车头往自己的住所去。
　　不知道是不是她多心，从左岸出来开始，她就感觉到一辆陌生牌号的银灰色VOLVO一直尾随她车后，直到她从陆路家的路口拐出来，那辆车仍然不远不近地跟着她，韵锦试着加快车速，却始终摆脱不了。好不容易将车开回了她所在的小区，过了门卫值班岗，从后视镜里已经找不见那辆车的踪影，她的不安才逐渐消散，不由怀疑是自己太疑神疑鬼。
　　从停车场走向电梯口的一段路虽然不远，灯光也明亮，可是她一个人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地下停车场回响，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她暗自加快了步伐。
　　就在快到电梯口的时候，一个黑影从一侧暗处闪了出了，一把拦住她，原本心慌意乱的她吓得惊叫一声。
　　“韵锦，你怎么了？”听到熟悉的声音，她这才回过神来，长吁了口气。“致衡，你在这干嘛，你吓到我了。”
　　徐致衡站在停车场的电梯口前，说道：“我等了你很久，你手机是不是没电了？她去找你了？”
　　“没错。”韵锦将手袋打开，看了看手机。
　　“对不起，韵锦，她跟我吵了一架，我也不知道她去哪里得来你们部门的电话，打过去后有人说你们去了左岸，还给了你部门的人的电话号码。她有没有伤害你？”徐致衡爱惜地拨了拨她的头发。
　　韵锦淡淡地拿下他的手：“她伤害不了我。致衡，是我们伤害了她。”
　　徐致衡轮廓分明的面容上有困扰的痕迹，他说：“韵锦，别用这种神情对我。你记得我说过，只要你开口，我会离开她。”
　　“不需要这样。我们有过彼此需要，彼此吸引的时候，我很感激你陪我走过这一段，你给我的慰籍和快乐，我都记得。现在你太太过来了，她还是很爱你的，你没有必要为我放弃你的婚姻。”
　　“可是你有没有问过我爱谁？”很难想像一向冷静决断徐致衡露出这样矛盾的神情。
　　“不是说好了吗，我们好聚好散。”韵锦柔声说。
　　“如果我说不呢？”他仿佛恢复了商场上手腕强硬的本色。
　　“我只能说很遗憾，必要的时候我不介意交辞呈。”
　　徐致衡定定看她良久，然后抚额苦笑投降：“你赢了，果然是我喜欢的那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苏韵锦，放心，这点风度我还有，不过我还是很失望，你到底不爱我。”
　　韵锦脸色忽然一变。
　　“……你终究还是不爱我，所以才能这样平静……我们分手吧，韵锦……”三年多了，她努力不去想去的那段往事仿佛再次重现，那个声音缠绕着她，苦苦不肯放过。“……你终究还是不爱我……”――你凭什么说我不爱你，凭什么？韵锦仿佛又再听到自己心里流泪的声音。
　　“韵锦？”
　　她像被他的声音忽然拉回到现实中来，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他是徐致衡，不是那个人。没有谁可以再让她那样心碎。
　　“对不起，我今晚上喝多了一点。回去吧，她在家里等你。”
　　“你确定你的选择？”徐致衡尤抱最后一线希望。
　　韵锦的微笑柔和而坚定。
　　他叹了口气，向她张开手：“那下次再见面我们就是纯粹的同事关系，就当成一次告别吧。”
　　韵锦投进他的怀抱，紧紧拥住这个给过她无数帮助和温暖的男人，不是没有心酸。“致衡，相信我，其实你也并不爱我，只不过相互吸引，我们仍会是工作上的最好的伴侣。”她很清楚自己的心，有些错误，她犯一次已经足够。

第三十三章
　　浴室里水雾氤氲，韵锦湿淋淋地走到镜子前，用手抹去雾气，她很久没有这样看过□的自己，没有任何遮掩和防备的苏韵锦，原来还是个脆弱的女人。她的手沿着脖子一路往下，停留在平坦的小腹。
　　陆路最后下车前看她的眼神她记得很清楚，她不奇怪陆路这样的爱情完美主义者会对她那么失望，事实上，就连多年的朋友莫郁华也曾经对她的选择持不赞同的态度。内心骄傲的苏韵锦，把尊严看得比什么还重要的苏韵锦，竟然成为了别人婚姻中的第三者，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讽刺的事情了。
　　但是如果时光倒流，她还会不会做出那样的选择？也许她还是会那样。离开程铮的最初一段时间，她试过不眠不休地把手机攥在手心，不管两个人在一起怎么痛苦，她潜意识里都有一个莫名的坚持，他会来找她，一定会的，就像从前无数次的争吵过后，他总会把她找回来，到时她会亲口告诉他那一句来不及说出口的话。
　　可是他没有。
　　当她松开手将他送给她的手机沉入珠江的那一刻起，她终于清醒，她和程铮真的分开了，他对她死了心，不会再跟她有任何联系。她不是没有想过，两个人在继续在一起迟早会窒息，可他真正放手，如将她的血肉之躯生生斩开，那种痛何止是撕心裂肺可以形容。
　　他说她不爱他，他竟然说她不爱他！
　　接下来就是那不堪回首的噩梦一样的三个多月，她绝望地躺在病床上，连最不堪的念头也有过。半夜醒过来，喉咙火燎一般的干痛，她按亮呼叫灯，值夜的护士开了小差，她只得自己挣扎着去拿床头的一杯水，第一次够不着，第二次咬牙把身子探出一些，第三次的时候刀口迸裂，她终于够着了哪杯水，如甘霖般从喉咙灌进去，就连伤口的疼痛也暂时感觉不到。
　　那时候，郁华去了上海，做一件她一辈子最大的傻事；居安追随章粤去了法国；她没有想到后果那么严重，起初连妈妈也没敢告诉。一个人举目无亲地在医院里，同事那边却带来了公司即将人事大调整的消息。她预感到自己什么将失去，索性什么都不害怕了。
　　这时徐总独自来看她，她受宠若惊，虽然他是当初慧眼将她招聘进公司的人，但作为公司高层领导，亲自来看她这样一个名不经传的小职员，的确是意外而又意外的事。他给她打点好医院的事情，在公司人事大动荡的关口为她保留了一席之地，下班后偶尔来看看她。韵锦不是傻瓜，从他的眼神里她渐渐看懂了一些东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异样地缄默。后来妈妈还是知道了她的病，立刻从老家赶了过来，不见了程铮，却遇到了徐致衡，妈妈十分意外，但也没说什么，当然，韵锦并没有告诉她，徐致衡在台湾结过婚，后来被总部调到大陆任职，妻子不愿意跟过来，两人便渐成了分居状态。
　　出院后，想起过去，恍如隔世，她知道有些东西她是永远失去了。坦白地说，徐致衡没有逼过她，一切是她自己的决定。在生和死的边缘走了一轮，才发现原本她的那些坚持和可怜的自尊是多么可笑，人到了绝境，一无所有的时候，自尊不值一钱。她没有权力清高，因为她还得活下去，而且要活的更好，她已经失去了爱，不能再失去继续寻找幸福的能力。徐致衡是恰恰出现在这个时候的一个人，他在深渊边缘拉了一把，是她溺毙前的一根稻草，她没有别的什么可以还给他的了。
　　于是就这么成为了别人眼中的第三者。抛开别的不谈，其实她和徐致衡之间谈不上交易，他成熟、英俊、事业有成、知情识趣，最重要的是有着成熟男人的宽容和豁达，如果更早一点遇到，她会爱上他。他在她眼里不是一个功成名就的已婚男子，而是一个身在异乡的寂寞的人。她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她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女人，接近四年的时间，冷暖自知，所以更多的时候他们相互慰籍，相互取暖，彼此需要。
　　除了在医院时，韵锦没有接受徐致衡任何形式上的赠予，她需要钱，但不是以这种方式。在公事上她没有因为和徐致衡的暧昧关系而觉得有所倚持，不想要要名不正言不顺的成绩，所以必须更加努力，毫不懈怠；徐致衡也是个有原则的人，很少将私人感情带到工作中去，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她几年来事业的顺利，其中都有他的功劳。有些事情是很现实的，如果没有他，她不可能在医院躺了三个月后，面临公司的人事大洗牌，还能保住她的位置；不可能在病愈后重新得到那个她住院前曾经拒绝了的培训机会；她的企划方案做得再好，作为一个没有资历的年轻人，如果没有上司的肯定很难付诸实际；人事考核和升迁的关键时候，面临同等条件的竞争者，他没有理由选择另一个人，而不是她。这些她都很清楚，能做的，只有咬了牙做得更好，向所有的人证明她配得到现在的一切，她还是成功的，这些年来，公司里关于她和徐致衡的流言不是没有，但是明里暗里，没有一个人敢说，她苏韵锦坐在今天这个位置上名不副实。
　　早在他太太找到她之前，韵锦已经预感到她和徐致衡的关系快要走到了尽头，他不说，但她知道他开始矛盾了。他和太太毕竟是爱过的，大学时的校友，婚后也感情甚笃，只不过是距离让他们疏远。徐致衡放不下韵锦，这很正常，他们给过对方最现实的温暖，但韵锦明白，自己必须有个决断。说她忘恩负义也好，过河拆桥也罢，她和徐致衡不过是路人，风大雨大，天黑路滑的时候结伴走上一段，雨停了，天亮了，必然要分道扬镳。不爱也有不爱的好处，分开了，尽管遗憾，但也仅仅是遗憾而已。
　　从此回到公司上班，她和徐致衡只是上下级，多少过往就此埋藏。刚开始多少会有点尴尬，好在徐致衡很有气度，私交不在了，公事上对她的欣赏依旧不减，只是市场部在6楼，销售总监办公室在11楼，除了例行开会和请示汇报，两人见面的机会也渐渐少了。
　　倒是陆路，自从那晚撞上了徐致衡太太那单事，得知了韵锦和徐致衡之间的关系后，连续几天愁眉不展。韵锦着实看不惯她的杞人忧天，便在某天下班前把她叫进办公室。
　　“最近怎么回事？”韵锦在座位上看着她。
　　哪知她扭捏了一阵，说道：“我现在才知道背负了那么大的秘密，却又不可以说出来，是多么难受的一件事情。”
　　韵锦哭笑不得，“我认为你把我要的资料拿错了两次是更值得难受的事情。”
　　就此对她郑重警告，责令她把精神集中在工作上不提。
　　中秋过后不久就是韵锦二十八岁生日，生日那天妈妈给她打了电话，无非是叹息她老大不小了，感情确没个着落，而老家隔壁谁家的女儿，跟她同龄，儿子已经上幼儿园之类的话。妈妈这几年身体越来越不好，各种毛病不断，韵锦凡是都尽量顺着她，这次也一样，于是在电话里郑重承诺，遇到了好的对象绝对不会错过。也是陆路有心，在她的发起下，市场部的同事一起给韵锦送了一大束夸张的玫瑰。没有女人会拒绝玫瑰，下班后，韵锦把花搁在副驾驶座，闻着车里淡淡的花香，也就不觉得年纪又长了一岁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前几天郁华就约好了晚上跟她吃饭，庆祝她的生日，于是下班后，韵锦开车回家换衣服。开到她家楼下的时候，她再次看到了那辆眼熟的VOLVO。其实早在一个星期前，韵锦已经在地下车库里见过这辆车，当时她吃了一惊，细看车牌号果然就是那晚跟着她的那辆无疑，当即找到了负责车库的保卫，却被告知这辆车的车主也是她们这个小区的业主。韵锦觉得有些不对劲，但也可以解释为正是因为车主住她们这个小区，所以那晚才巧合地出现了她以为对方跟踪她的误会。
　　这次快要经过那辆车旁的时候，韵锦放慢了车速，摇下车窗，她想，巧合的话或许可以看到车主的庐山真面目，但显然车里没人。小区里物业有规定，私家车不允许在非停车场的公共过道上久停，莫名强烈的好奇心让她也将车靠边。结果没有让她失望，没到两分钟，一对男女相拥从电梯间走了出来。
　　如果换一番心境，韵锦会觉得眼前这对男女一起构成了一副很悦目的画面，男的高挑英挺，女的小鸟依人，两人显见情意缱绻。这一刻，黄昏时分，韵锦坐在车中，天色一点一点地暗淡下去，这黑暗吞噬天地，吞噬她，铺天盖地，将一切揉成灰烬，只余眼前一对璧人，他们相对而笑，眼里没有旁人。
　　不是没有想过终有一天会狭路相逢，她以为自己可以一笑泯恩仇，再不堪，也能装作平静的走开，原来竟不可能。她本能地想一踩油门走开，可是身上每一寸血肉都不属于她，硬生生坐在车里，看着他和她上车、离开。
　　两辆车迎面而过，他没有看她。

第三十四章
　　韵锦一动不动，从后视镜里看着他的车扬长而去，自己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只觉得手脚俱是冰凉，一种苦涩夹杂着酸楚的滋味从胃里涌了上来，她赶紧推开车门，趔趄地冲到一旁，单手扶着棵观景用的棕榈树，俯下身不住地干呕。巡逻的保卫走了过来，认出是她，关切地问了句：“苏小姐，你没事吧？“韵锦感激地朝他摆摆手，重新回到车上，这才发现自己残妆下的一张脸，苍白得鬼似的，额际手心冷汗津津。当下衣服也顾不上换，调转车头就往约好的地点去。
　　她抵达餐厅时，郁华已经先到了，看着她寒着张脸，失魂落魄地前来，不觉大感意外。韵锦坐下来，默默地喝了大半杯水，才把刚才那一幕徐徐向郁华说起。
　　半晌，郁华才答腔道：“你说程铮这样做究竟是什么意思，不可能是巧合吧。”
　　韵锦茫然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不管他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巧合，他居然搬到跟我同一栋住宅楼，还跟着……这太可怕了。”
　　郁华叹了口气，“都过了那么长时间，大家既然各自有了各自的活法，他这样又是何必？”
　　“郁华，你说，他会不会是心里记恨，故意找了个人来气我？”韵锦带着点希翼地看着好友，似乎期盼着从对方嘴里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郁华迟疑了一下，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狠心说道：“其实，我一直没有告诉你，程铮他确实是有女朋友的，我也是听周……说来着，也就是这两年的事，据说长得挺小巧玲珑的，跟他一个学校一个系出来的，好像比我们晚了几届，听你刚才的形容，我看八成就是她。”
　　韵锦低头专注地听着，良久，抬头一笑，眼里最后那一点星火也熄灭，“是吗？”
　　郁华看她这个样子，又有些不忍，“韵锦，你是个明白人，应该比我清楚，你们已经分开四年了，现在这种情况是难免的，又何必放不下，把自己逼得那么狼狈？”
　　“你说得对，我比谁都清楚，凭什么要他为我守身如玉？他有了别人，我不是没有想到过，可是眼不见也就罢了，为什么要跑到我的面前。曾经只爱我的人，爱上了别人。”她低声笑笑，无限凄婉，“郁华，我是不是很可笑，今天之前，我也开始觉得自己的确过得很好，就算再见他，至少也可以装作一笑了之，原来都是笑话，他们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这四年里不管我得到了什么，都不值得一提。无论他是什么目的，想必都成功了。”
　　“也不知道你们两个上辈子谁欠了谁的。”郁华摇头，“那你总得有个打算，我看程铮搬到跟你住在一栋楼，不仅仅是气气你那么简单。”
　　“他都带着如花美眷过来了，我还能有什么打算，无非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要不要搬到我那里住一阵？”郁华说。毕业后她分在医科大附属医院，在单位有套住房。
　　韵锦摇头，“你现在这种情形，我搬过去哪里方便。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今天看见这一幕也好，难受过一阵，索性彻底死了心，连最后一点想像也省了。你说得对，不管他想怎么样，四年了，大家各有各的生活，我不欠他的。”
　　“真的没有问题？”郁华还记得她刚来时丢了魂的样子。
　　“放心，我又不是当年那个遇到事只会憋在心里偷偷哭的傻瓜。”
　　谈话见，服务员已将郁华事前点好的菜端了上来。郁华举杯祝她生日快乐，韵锦碰杯后一饮而尽，“二十八岁，整整十年了。发生了那么多事，不承认自己渐渐老了都不行。”
　　郁华失笑，“对了，不知道你听说了没有，孟雪生了，得了个男孩。”
　　“是吗？”韵锦也感到一丝喜悦，两年前，孟雪嫁给了高中同班同学宋鸣，跟着老公也调到了G市。说来也怪，她在程铮身上执著了那么多年，回头醒悟过来，反而觅到了自己真正的良人。她结婚的时候托人给我韵锦一张请帖，不过韵锦只托郁华带了红包去，自己没有出席婚礼，事后孟雪给她打了电话，问她是不是还怨恨自己导致她和程铮分手。韵锦向孟雪解释，其实她和程铮的决裂完全与人无尤，孟雪那件事情不过是个导火索，就算没有那个晚上，分手也是早晚的事。她从来没有记恨过孟雪，之所以没有出席婚礼，是因为……她当时没有勇气遇见程铮。大家的心结解开了，彼此都感到释然，一路走来的老同学能有几个？孟雪婚后，她们之间关系反而比读书时好上许多，虽说不上很知心的朋友，但毕竟那份情谊是在的。
　　“真好。倒是羡慕她，有一个爱自己的老公，一个孩子，一个女人，毕竟这样才算完整。”郁华艳羡地说，话出口之后顿觉失言，不禁看了韵锦一眼，见她没什么表情，才暗自放心。
　　韵锦点点头，“是呀，这也是种福分。我妈现在倒是催得频繁，比我还要急上十倍。”
　　“你妈着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确实也该考虑这个问题了，以前有徐致衡倒也罢了，现在总算分开了，你应该再谈一场正正当当的恋爱。”
　　“我说会考虑倒也不是敷衍老妈的话，真的有好的，你以为我不想把握？”韵锦笑道。
　　郁华也笑，“我们医院倒是有几个未婚的男医生，怎么样，有兴趣的话我不介意忍痛介绍给你。”
　　“有什么可忍痛的，好的东西大家不妨共享。不过说好了，上次你带出来那个手术刀杀手型的不予考虑。”
　　“哪里，绝对让你满意……”
　　跟郁华分手，各自上车后，韵锦的笑容才慢慢褪去，定了定神，往家里开去。
　　停车的时候，他的车已经泊在那里。看见他的车，韵锦有种异样的感觉，人总说“物是人非”，现在的他，车也换了，身边的人也换了，他不再是她的那个程铮。想到这里，韵锦赶紧警告自己，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极有可能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必须控制自己，以不变应万变，不能让他看见自己的心伤。
　　上楼的时候电梯正好下行到一楼，门打开，里面的人走了出来，两人迎面遇上，俱是一愣。
　　究竟是他先反应过来，似是一脸的惊讶，仿若真真是多年后初见，“韵锦！你怎么会在这里？”
　　韵锦直直地看着他，心里冷笑一声，脸上却配合地挂上个意外的笑容：“我住在这里……你呢？”
　　“这么巧，我上个星期刚搬过来。真是意外，我们居然会成邻居，你说世界上的事是不是很奇妙。”他脸上有她熟悉的似笑非笑，可她觉得眼前这个人是这样遥远。
　　“是呀，真意外。”她顺着他的话说。
　　“你好吗？怎么一个人，不跟你朋友一起？”他两只手都插在裤袋里，貌似闲适，语气隐隐带着恰到好处的试探。
　　“刚一起吃过饭，‘他’今天没空。”韵锦含糊其辞。
　　“哦……”他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很久不见了，你这些年还好吧？”
　　韵锦微笑：“托福，还算不错。”
　　“那就好，所以我说，人对与幸福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程铮似是不经意地说。
　　“也是，人往往经历过不幸福，才知道什么是幸福；就像遇见过错的人，才会知道谁是对的人……抱歉，我想你是不是有急事要出去，或许我们可以改天再聊。”韵锦不软不硬地说道，假装没看到程铮有些莫测的表情。她急于结束这荒谬的一场对话，两个人各怀心事的虚假表情，连若无其事都装得那么牵强，再加上莫名其妙的对话，再继续说下去她都不知道怎么维持这可笑的表象。
　　“当然没问题，大家住得那么近，以后的时间还长着呢。”他勾勾唇角，露出一个笑容。
　　韵锦微微欠身，绕过他走进电梯：“那好，我们改日见。”
　　她盼望电梯门快点关上，好卸去这笑容。门即将合拢的那一刹，他忽然伸进一只手，强行将电梯门打开，韵锦吃了一惊，不由微微退后一步。
　　程铮却不动声色地看着她，笑道：“我想我们至少还应该互留电话吧，大家……一场，现在又是邻居。告诉我号码，我打过去个你。”他尽量说地再自然不过，语气却不容拒绝。
　　韵锦淡淡看了他一会，开口报出一串数字，程铮记在手机里，然后回拨过去，如愿地听到她手袋里传出的铃声，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你也记住我的电话，说不定会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也不一定。”
　　韵锦笑笑，不置可否。
　　“再见”程铮笑着转身，如果是初识，韵锦会觉得这个笑容相当迷人，但现在她只觉得如鲠在喉。
　　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感到巨大的疲惫感袭来，如果日后也要这样相对，那太辛苦了，不如趁早把一切撕破，反倒好过。
　　她抬手按住电梯，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程铮！”
　　他停住脚步，没有回过头来，以一个沉默的背影面对她。
　　“别玩了，四年了，你还是学不会撒谎。不觉得刚才我们那样很好笑吗？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她的声音种他不熟悉的疏离。
　　他背对她缓缓说道：“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想干什么，之所以会搬进这里，是因为我女朋友喜欢这里的社区环境，没别的意思。没错，昨天我是看见你了，不过既然她在，我们以前的关系又不好解释，所以我没有立刻打招呼，就这么简单。苏韵锦，我们不一定要做朋友，但以前的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你大可不必对我那么戒备。”
　　“但愿如你所说，祝我们睦邻友善。晚安。”
　　电梯在上升，苏韵锦的心在往下坠。

第三十五章
　　韵锦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找不到一个能够入睡的姿势，也许她应该换一张更适合安眠的床－－也许她更需要一双可以依靠的臂膀。可是那双臂膀可遇不可求，终究是换张床更现实一些。
　　没想到有这一天，他跟他同住在一栋楼内，电梯口相逢，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虽然他已不是她的程铮，可毕竟四年来第一次离她那么近。他变了，即使眉目疏朗一如从前，但冲动率直的阳光少年，已成了冷淡沉郁的盛年男子，只有一些习惯性的小动作和表情还能依稀找到当年的影子。
　　他就在呎尺。她身上的无数个细胞都苏醒过来，叫嚣着，思念他、渴望他！她为自己感到羞耻，居然这么不堪，完全经不起他任何的撩拨，是太寂寞的缘故，还是，单单只为了他？
　　他没有说实话，说谎的时候，他从来就不敢看着她。明明已经这么多年不闻不问，何苦再来招惹她？韵锦一时猜不透程铮想怎么样，更猜不透自己究竟想怎么样，于是只得走一步，看一步。
　　接下来的日子，韵锦都尽量避免与他正面相遇。虽说是邻居，其实不算门对门，她在12楼，而他住18楼，有心避开，真正碰上的机会也不多。他的作息时间还算有规律，有时候，她已经回到家里，到了那个时间，听到楼下的车轮声，都下意识地透过窗帘往下望，他偶尔会跟上次那个女孩在一起，但更多时候是一个人。也有几次避无可避的在公共场所撞见，他也是有礼貌地打招呼，其中有一回，韵锦下班得晚了，在停车场遇见他跟女朋友一起，他还煞有其事地为两人介绍，当然，提起韵锦时，避重就轻地只说是高中时候的同学。
　　他既然表现出这样一番姿态，韵锦若一径戒备疏远，反显得过于刻意，于是也顺势而为，假装他只个疏于联系的不熟朋友，只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也不用担心被他伤害。
　　清晨，韵锦像往常无数个上班的日子一样，从停车场倒车出来，看见程铮站在楼下的车道旁，对她做了个手势。韵锦停下车，摇下车窗问他：“早，有事？”
　　“你公司不是在天河那边吗，我正好过去有点事，车坏了，放不方便送我一程？”程铮说道。
　　韵锦打量着他，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实性。
　　“算了，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到门口拦车。”他见她不语，倒也不勉强。
　　“没事，上车吧。”韵锦也不想自己显得那么没有风度。
　　程铮打开车门坐到她身边，她闻到了熟悉的须后水的淡香。“你们设计院什么时候迁到天河一带了？”她问道。
　　程铮看了她一眼，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这几年你真的没想过要知道我的消息。我已经离开设计院两年了，现在出来跟子翼合伙，自己找点工程来做。正好有个工地在你们这边，今天过来看看。”
　　韵锦并不感觉到奇怪，只要有钱人家，只要资金充足，做什么不行？她想起自己公司所在的写字楼附近的确有几个大的楼盘正在施工，也没打断继续问下去。
　　“你吃过早餐没有？现在离上班的时间还早，要不要一起？”程铮建议道。
　　“哦，不用了，我在家吃过了。我习惯早一点到公司去。”
　　“那算了。”程铮耸了耸肩，“我还记得以前你总是匆匆忙忙地赶在迟到前到达公司。”
　　韵锦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况，漫不经心地说道：“那是因为当时我需要做两个人的早餐，帮你打点出门前的事情，还要等你的车。”
　　程铮笑了，“看来，你还是离开我之后过得比较好。”
　　“你不也一样吗。”
　　程铮看着窗外不停向后流逝的建筑物，许久，才说道：“韵锦，你真的变了。”
　　他看不到，韵锦握方向盘的手骤然收紧，语气却依旧淡淡的：“那么长时间了，谁能不变，人总要向前看。”
　　“你说得对，变了也好。以前的苏韵锦是个笨蛋。谁能想像过去那个把自尊和骄傲看得比什么还重要的人，现在竟然会聪明到傍上自己上司，事业一路攀升不说，对方的正牌夫人找上门来，也能轻轻松松地打发掉。”
　　前面一辆面包车急速飞驶过来，韵锦用力打了一下方向盘，车内的两人都不由得剧烈地倾斜了一下身子。
　　她果然没有猜错，那天晚上他也在“左岸”。
　　“我想这不关你的事。”她压制自己的情绪，不打算解释。
　　“其实也不是完全跟我没有关系，至少我想知道，你所谓的原则和骄傲是不是只适用在我身上？”他笑容可掬地说道。
　　韵锦做出思索的表情，“你要这么想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程铮看着窗外笑出声来，说道：“原来如此，谢谢你回答了一个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他见韵锦抿唇不语，伸手按开了车上的音响，“大家聊聊而已，何必把气氛弄僵。”
　　徐徐的音乐声立刻流淌了出来，充满了整个车子，也弥盖了刚才的僵局，一个压抑着的男声唱着：
　　“带着你的天空，进入我的眼睛，
　　我呼吸你的呼吸，但我不住在那里。
　　有没有人像我们，相爱，然后成为灰烬。
　　如果你愿意，
　　当生活迎面而来，不停席卷着我们，
　　只能等待这雨滴，落在茫茫的尘土上方
　　……如果你愿意，让我在你名字里栖息……”
　　两人一路沉默。
　　快到韵锦公司的时候，程铮指着前面的路口说道：“在那里停吧，我走过去就可以了。”
　　韵锦依言停车。
　　程铮走出车外，俯下身对着车窗说道：“谢谢你送我。”
　　“不客气，顺路而已。”她亦客气，然后发动车子离开。
　　程铮依旧习惯性地将两手插在裤袋里，默默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视线里，然后掉头，拦住一辆计程车。
　　中午吃饭时间，韵锦通常会在写字楼下的茶餐厅解决午餐。在这个时间段，就餐的人多是附近的上班族，其中又以韵锦她们公司的职员最多，所以陆路通常把那个茶餐厅成为“公司饭堂”。下班后，韵锦下楼就餐，后面跟着跟屁虫一样的陆路。“饭堂”的服务生认得她们，对熟客自是殷勤，忙将她们引到预留的四人桌上，韵锦按照老习惯点了餐，倒是陆路，将餐牌翻来翻去，也点不出个所以然。韵锦也不着急，别喝水边耐心等她。好不容易等到她点了份XO酱炒河粉，将餐牌递还给服务生。这时，她忽然发出一声惊叫，吓得韵锦一口水差点呛住。
　　陆路神秘兮兮地扯了扯韵锦的衣袖，凑过身来，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道：“苏姐，快看，是他，就是他……”
　　“那个他？”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过去。
　　“就是那个极品呀，上次在左岸跟你说那个！”
　　韵锦愣了一下。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啧啧，我跟他真有缘分……喂喂，他看过来了！”
　　韵锦不理会她的大呼小叫。果然是阴魂不散，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
　　程铮走到她们身边，粲然一笑，“我就说有可能遇到你。工地就在附近，上午处理不完的事情只有下午接着做，中午干脆过来这边吃饭。我可以坐下来吧？”
　　“可以的，可以的。”陆路点头得好像小鸡啄米一样。
　　韵锦却说：“不好意思，等下还有两个同事过来。”
　　他也不以为忤，笑着说：“没关系，改天请你吃饭。”
　　“好呀。”韵锦顺口答道。
　　看见程铮做到餐厅的另一角，陆路跺了跺脚，懊恼道：“苏姐，为什么不让他坐过来，你认识他对不对，他是谁？”
　　“我怕你秀色可餐，只顾着看人，连午饭都吃不下了。”
　　“这有什么，东西天天都可以吃，帅哥不是天天都可以见到的。你还没说他是谁呢！”
　　“高中同学。”韵锦说。
　　“苏姐！你居然有这么极品的高中同学，还不占为己有？要是我，早把他蹂躏了。”
　　“胡说，他有女朋友的。”韵锦漠然道。
　　陆路满不在乎，“女朋友又怎么样，帅哥人人得而欣赏之。”
　　韵锦狐疑地看了程铮一眼，“有没有这么夸张？”
　　他今天穿一件蓝色V领毛衫，黑色麻质休闲长裤，这也是他一贯穿着的风格，简单却及其重视质感和舒适程度，身上惟一的饰物是脖子上一条银白色的细链，坠子藏在衣服里，也不知道是什么。他以前从来不肯带任何饰物，韵锦恍惚地想，也许是现在的女朋友送给他的也不一定。她一向知道程铮长得不错，但他的气质偏向硬朗阳刚，头发短短的，肤色偏黑，脸上的轮廓又深，眉目桀骜，跟时下流行的“花样美少年”的标准相去甚远，很难理解陆路这样迷恋“F4”的女孩会对他那么推崇。
　　“苏姐，相信我，我的眼光绝对是一流的，你同学这种类型，是兼顾男孩的清新和男人的性感，气质绝对一流。”
　　韵锦听了她的话不由感到一阵恶寒，什么叫做气质，一个袜子都不会洗的生活白痴也能有气质？
　　陆路见她颇不以为然，又问了他的名字，然后死缠烂打地要韵锦给她介绍。
　　“改天好吗？”韵锦敷衍她。
　　“不好，苏姐，我求你了，我就这么个小小心愿，苏姐……”
　　韵锦本就又几分心烦意乱，被她吵得又确是无奈，索性匆匆吃完，将她拉到程铮桌前。
　　看到她二人走过来，程铮也颇为意外，韵锦略带尴尬地指了指陆路：“这是我部门里的小女孩，陆路……陆路，这就是我高中同学程铮。”程铮高高挑起眉，表情古怪地看着韵锦。韵锦避开他的眼睛。
　　陆路雀跃的伸出一只手，大大方方地说道：“你好，帅哥，认识你太高兴了。”韵锦汗了一把，或许这才是新新人类的作风。
　　程铮把视线从韵锦身上移开，也站了起来，回握陆路的手，“我也一样。”
　　陆路更加得寸进尺，说道：“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玩。那天我在左岸见过你，可是你没看见我。”
　　程铮忽然笑了，表情莫测，他想了想，“好呀，不如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我今晚有空，请你们吃饭怎么样？韵锦，一起吧，我们‘很久’没有在一起吃饭了。”
　　“当然没问题，苏姐今晚也有空，我们一言为定。”陆路喜出望外，仿佛不想给他反悔的机会，立刻答应，然后再一脸哀求地看着韵锦。“苏姐……你明明有空对不对……”
　　程铮也在看着她，她懂得他眼神的含义，他在挑衅她：苏韵锦，你敢吗？
　　韵锦默然，她有什么可怕的？她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了，还有什么会比她和他现在这种情况更糟？“我无所谓。”
　　陆路大喜，在场似乎有另一个人同样高兴。“你们六点下班对吧……还是左岸好吗，就当给章粤捧捧场。我们七点半在那里见，韵锦你有我电话，不见不散。”他说。

第三十六章
　　七点半，左岸。
　　韵锦和陆路到的时候，程铮已经依约前来，他换了件灰白相间的丝质条纹衬衫，黑色粗花呢西裤，简约而考究，显得整个人更加英挺清贵。三人坐下点了菜，便开始漫无目的地说话。韵锦开始有些庆幸陆路在场，因为大多数时候只听见她一个人唧唧咕咕的说话，然后自己逗得自己大笑，程铮有时会答腔几句，而韵锦基本上微笑或沈默，气氛也不至于太沉闷。
　　菜刚上来不久，程铮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神色古怪，“不好意思两位，我女朋友过来的话，你们介不介意？”
　　“不介意，欢迎还来不及。”陆路一听，好像更精神焕发，斗志昂然。韵锦不语。
　　于是程铮又拿着电话走开，说了几句，大概十多分钟之后，他亲自下楼一趟，把女朋友接了上来。
　　郑晓彤，程铮的现任女友。其实韵锦并不是第一次见她，之前在小区里碰见过几回，也打过招呼。倒是陆路，在见到她本人后，原先积攒的昂扬斗志自动地偃旗息鼓，顿感几分无趣。
　　其实郑晓彤长得相当清丽，身材娇小玲珑，巴掌大的脸上有一双很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只是若仔细看时就会发现，那双眼睛里少了点灵动，给人感觉有几分木衲，整个人怯怯的，倒也别有种天真动人之处，只是很难相信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竟然会毕业于那所举国知名的重点大学。
　　程铮介绍过之后，陆路跟郑晓彤也瞎扯了几句，很快就觉得没有什么意思。郑晓彤并不笨，只是说话反应都稍慢了半拍，所以经常露出很迷茫的表情。程铮对她还算体贴，见陆路很快对与她谈话表现出意兴阑珊的模样，便细细地跟郑晓彤聊起一天里做的事情。
　　陆路低头摆弄了一下手机，很快韵锦感觉到自己放在身后的手袋里震动了一下，她怕立刻掏出手机太过于明显，等了一会，才找了个机会看了看短信，果然是陆路这家伙发过来的，上面只有四个字：明珠暗投。
　　韵锦当然明白她的意思，于是警告地看了她一眼，陆路马上低下头。其实韵锦何尝不看得真切，但处在她的位置上，无论如何，明里暗里都不便对郑晓彤做出任何评价，她已经一再告诫自己，郑晓彤是程铮现在的女朋友，是他的选择，其他的，与她无关，也无话可说，于是便任凭程铮两人低声细语，自己眼观鼻鼻观心地默默吃东西。
　　陆路百无聊赖，用筷子夹了两大只自己点的白灼基围虾，一只放在自己碗里，一只放在韵锦碗里，“苏姐，吃这个。”
　　韵锦心思不在这上面，也正想找点事情做做，见她夹过来，就用桌上的湿毛巾擦了手，开始剥那虾壳。刚动手，就听见程铮忽然说了一声：“她不吃那个东西。”
　　陆路意识到他是朝自己说话，有些不明所以，程铮却不再理会她，转向韵锦，“你前几次吃这个全身都过敏，你忘记了？”
　　韵锦没有抬头，手僵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专心跟女朋友说话的程铮会忽然把话题转到自己身上。她轻轻说了声：“没事，现在不会有那种反应了。”然后继续自己手上的动作。
　　谁知程铮探身一手夺过她剥到一半的虾，扔到自己的盘子旁边，便擦手边说：“都说叫你别吃这个，你这人干嘛老跟自己过不去。”语气里竟有点火大的意味。
　　陆路微张着嘴，困惑地扫视这意料之外的一幕，然后打个哈哈道：“不愧是高中同学哦，嘿嘿，就连这个都还记得。苏姐，那个不能吃就吃鱼，今天的鱼蒸得很不错。”
　　韵锦朝她笑笑，这才感到没有那么尴尬。郑晓彤也带着微微的茫然看着男友。程铮可能自觉有些失态，轻咳一声，低头对郑晓彤说：“你喜欢吃什么，夹不到的话就告诉我。”
　　偏偏陆路多嘴，她怪叫一声：“帅哥，你这样不对哦，高中同学吃虾过敏你都记得，女朋友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吃你的东西，就你最多话！”韵锦想打断她的话却已来不及。
　　程铮神态自若：“那是因为你苏姐以前过敏的糗态让我印象太深了，对吧，韵锦？”
　　韵锦匆匆一笑，她怎么会听不懂他的暗示。两个人在一起的那几年，有时她出去吃饭，每次吃到虾，回到家，身上都会长满红疙瘩，又痛又痒，这种时候，吃了扑敏药后，就会裸着背，让程铮给她轻轻地挠，他不敢太用力，总怕抓伤了她，挠着挠着，两个人最后都会缠在一起……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不该再这样若有若无地勾起从前，自己也更不该忆起当初的旖旎。
　　陆路嘟囔了一句：“这不是没吃下去嘛，脸干嘛那么红，用手接触都会过敏？”
　　“对了，程铮，你天河那边的工地进展怎么样了。”韵锦感到自己必须岔开话题。
　　郑晓彤张了张口，一脸困惑：“程铮，你几时有工地在天河，这几天不是都说在二沙岛那边吗？”
　　“朋友的楼盘施工过程中出了点问题，我去帮看看。”程铮说。
　　这边陆路沉默了一会，又开始不甘寂寞了，她八卦地向郑晓彤问道：“哎，那个晓彤呀，我跟你年纪应该没差多少吧，怎么我就没有你那么好彩，教教我吧，怎么才能找到一个帅哥男朋友。”
　　郑晓彤哪里想到她会当着程铮的面大言不惭地问她这个问题，红了脸，看了程铮一眼，程铮没有反应，她才喏喏地说：“也没有怎么样呀，程铮他是我爸爸的学生，我爸爸很喜欢他……”
　　“你爸爸喜欢他？又不是你爸爸做他女朋友。”陆路撇了撇嘴。
　　“不是的，我也……不过那时他是有女朋友的，后来我大四了，爸爸让我到程铮这边的设计院来实习，我就过来了。那时他刚跟她女朋友分手，很伤心很伤心，我就陪着他，他让我教他下围棋，然后，我也没想到……”
　　“不用说了，我明白了。”陆路将手一挥，对韵锦说：“我说吧，我缺少的不过是一个机会罢了，这种千载难逢的事怎么我就遇不上。说来也怪，就有这种女人，放着这个帅哥男朋友，听起来又挺爱她的样子，这样居然都舍得放手，是吧，苏姐。”
　　韵锦淡淡地说：“说不定是帅哥跟她不适合呢？而且有些时候爱并不足以让两个人幸福。当然，我不是说程铮和她女朋友。”
　　“那倒未必，”程铮笑着，像是对陆路说道：“其实，最可怕的是当你掏心掏肺地对一个人，最后才发现对方根本不爱你，那才是真正的不幸福。”
　　“嗯，这个话题越来越深刻了，我喜欢！不过能不能再小小地问一句，那个‘对方’是何方神圣，我想说，我很景仰她。”陆路点头说道。
　　程铮冷笑不语。郑晓彤皱眉想了想，然后才说：“好像是也是他高中同学。”她说出来后，又看了看程铮。
　　“咦……”陆路拍案而起，“我知道了，苏姐……”
　　韵锦一惊。哪知陆路继续说道：“你一定也认识对不对。”
　　“嗯。不过不是很熟。”韵锦含糊地一笔带过。
　　陆路哪里肯放过，还想追问，包厢的门打开了，只听见服务员毕恭毕敬地叫了声“章小姐”，章粤走了进来。
　　“程铮，你这家伙，来了也不说一声，服务员不说我都……”章粤人还没有进来，抱怨声已经传来。她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见韵锦，还有……走进来后当场愣在那里，然后茫然地看着坐在这三个女人中间的程铮，饶是她再机灵，也想不出这究竟是条怎么样的关系链。
　　“章粤，嘿嘿。“陆路这家伙好像去到哪都有熟人。
　　章粤毕竟见惯大场面，生生压下愕然，然后看了看门外面，迟疑地说道：“陆路，你怎么会在这里，你知不知道他也在？”
　　陆路脸上风云变色。
　　章粤看看情形不是很对，一个程铮已经够麻烦，加上他的新欢旧友，何况还有陆路。她如何肯趟这浑水，扔下一句：“大家吃得开心点，我还有点事，程铮，回头我给你电话。”就马上识趣地撤离这个是非之地。
　　章粤走得太快，服务员还没来得及关上厢门，几个西装革履的从厢门前走过，其中一个三十出头的斯文男子有意无意地朝厢内扫了一眼，在座的人谁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只见陆路迅速消失在凳子上。直到那几个人走开，服务员重新关上厢门，陆路才从桌子地下钻出来，惊魂未定。她才不管其他几个人想什么，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打开一条缝看了看，确定人已经走了，这才飞快地回来收拾东西，“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了，你们慢慢聊……这个虾如果没有人吃的话，我可不可以打包？”程铮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她已经将虾迅速席卷装袋，“再联络。”她打开门就往外溜。
　　“等等，陆路，我送你。”韵锦苦于找不到理由离开，现在如何肯放过几回，跟程铮和郑晓彤简单告别，立刻追了出去。
　　直到两人坐在车上，各自都怀着心事，就连一向聒噪的陆路也没了言语，韵锦了解她，看她刚才的表情是真的慌了。
　　“你认识陆笙？”韵锦问她，虽然只是刚才匆匆一眼，她还是认出了那名看进来的男子的身份，泰华集团的负责人，章粤母亲，也就是程铮舅妈的堂弟。
　　陆路少有的缄默，过了很久，才雪白着一张脸说：“他是我叔叔。”
　　韵锦讶然，但无意探人隐私，将她送到住处，叮嘱她上楼小心，便打算返回，她倒车的时候，已经下了车的陆路忽然对着她说：“苏姐，程铮就是你放不下那个人，对不对。”
　　韵锦没有说话，一踩油门离开。

第三十七章
　　苏韵锦，不要再想，不要想陆路，不要想郑晓彤，更不要想程铮，想得明白或者想不明白，结果都不会让你好受一点。韵锦在这样的念头中挣扎着睡去。
　　半梦的边缘，手机响起，她接起来的时候顺便看了看时间，指针已经过了十二点。
　　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他这么轻易罢休，那他就不是程铮。
　　“韵锦，不好意思，你睡了没有。”他说。
　　“没有，怎么了？”
　　“我忽然想起今天早上不小心把一个资料袋忘在你的车上了，我现在就急着要，能不能麻烦你拿给我？”他说得理直气壮。
　　韵锦叹了口气：“是不是一个黄色的纸袋，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把它放在小区的保卫室，你想要的话可以直接去取。”
　　他果然长时间地沉默。
　　“没什么事，那我先挂了，谢谢今天你请的那顿饭。”韵锦尽量客气地说道。
　　他不买账，“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
　　“程铮，我们现在这样再见面还有什么意义？”
　　“我不管，你下来，我有话跟你说。”
　　“该说的我们早就已经说到了尽头……”
　　“下来，苏韵锦！”
　　“你到底想要跟我说什么……你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不会下去的，如果没什么事我先挂了。”
　　“你挂了试试看！”
　　韵锦合上了手机，然后取出电池，躺回床上，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陆路没有来上班，打了个电话给韵锦，只说是感冒了。韵锦确定她并无大碍之后，也由了她去，她如果是陆笙的侄女，这份工作对于她来说也并没有这么重要，韵锦只是担心，看见她遇到陆笙那如同见鬼一般的害怕表情，只怕其中另有隐情。可世界那么大，有几个人心里没有一段不能示人的过去？
　　她在办公室给郁华打个电话。郁华今天正好轮休。
　　“上次你不是说你们医院还有几个‘优秀’的未婚男医生吗？有空的话是不是可以给我介绍一下。”
　　郁华昨晚上是夜班，声音明显有刚清醒的沙哑：“你想清楚了？”
　　“你不是常说，想要忘记，只有重新开始。我必须彻底忘记，越快越好。”
　　郁华一向是实干型的人，一个半个月不到，便为韵锦安排了一次正式地见面，虽然事情仓促，可对方居然条件也相当优越，三十出头，五官端正，业务精湛，难得的是相当风趣幽默。即使是原本没有抱多大期望的韵锦，也不得不承认吴医生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对象。
　　吴医生年届三十至今单身，一方面早年耽于学业，一方面条件不差的人眼光自然也不低，苏韵锦跟他年龄相当，相貌气质俱无可挑剔，事业方面也完全可以跟他匹配，最重要的是性格沉静娴雅，虽然偶尔低头敛眉瞬间，眼里藏着过往，可到了这个年龄，谁又是一张白纸？吴医生学医多年，对这种事情看得很淡，他要的不过是一个相濡以沫的伴侣，这点跟韵锦不谋而合。两人见面后，也单独出去吃过几次饭，彼此感觉都很好。人在年轻的时候追求激情狂爱，最后发现，男女之间也不过如此，无非寂寞的时候想要个人陪，累的时候有人给你端杯水，就像韵锦和吴医生，说不上多爱，可如果淡淡相处下去，谁又能说那不是感情？
　　跟吴医生关系慢慢向前发展的那一个月里，韵锦很少见到程铮，就连他的车，也许久不在停车场见到，有一两次遇见，他淡漠得如同路人。
　　12月24日，西方传统佳节的圣诞平安夜。这些年来，中国过洋节的气氛也越来越浓郁，其实不需要深究圣诞节后的宗教意义，现代人需要节日，需要有这样的日子让他们理直气壮地相聚、开怀、欢庆，恋爱中的人更需要。
　　这一天也恰是韵锦和吴医生相识一个月的纪念日，两人在约在一起共进愉快的晚餐，两人各自聊起工作生活上的趣事，许多观点不谋而合，相谈甚欢。饭后，又一起到影院看了场电影，圣诞是影家必争的档期，铺天盖地都是“黄金甲”，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伤城》。影片很流畅，爱情、悬疑、凶杀交织在一起，九十分钟的时间很快过去，两人一起走出剧院，这一晚也不算虚度。
　　吴医生笑道：“很少见你看什么那么认真。”
　　韵锦说：“我没有料到这样的一个结局。”
　　“料不到梁朝伟会死？”
　　“不是，我料不到他会那么爱对方。”
　　影片的最后，徐静蕾的眼神让韵锦莫名地战栗，“你没爱过我……”片里那个叫金淑珍的她最后看着丈夫说，不是责问，而是心如死灰地陈述。
　　梁朝伟饰演的丈夫回报她的是射向自己眉心的一颗子弹。
　　韵锦在风中微微一抖。
　　“谁心里没有一座伤城。”吴医生淡淡地说，“韵锦，你很冷？”他解下自己的薄呢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她今天没有开车，他用他的凌志送她回家，影院到她家的一段路途，可以看见这城市的夜晚到处张灯结彩，一派狂欢气象。
　　他将车开到她家楼下，下车送她。韵锦脱下他的外套，递回他手里，今晚她穿得不少，可她觉得冷，很少像现在这样，觉得需要个人依靠。
　　“再见，今晚我很开心。”她笑着跟他道别，转身向楼里走，每一步，她都觉得心里的虚空在蚕食她。留住我，别让我一个人。
　　“韵锦……”他叫住她。
　　她转身，有一种要流泪的冲动。他几步走上前来，用手抓住她的手，“我也一样，跟你在一起很舒服……夜凉了，你上去吧，小心着凉。”
　　他的吻落在她额上。这是他第一次吻她，他的唇有一种柔软的冰凉，他跟她一样，本质都是个凉薄的人。
　　韵锦告别他的怀抱，继续往前走，他毕竟给不了她温暖。
　　“是不是很遗憾，他没有留住你？”
　　“是，你猜对了。”她不做任何思考。
　　“他就适合你？”程铮倚在电梯门边笑笑，“只怕他也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你不过是想要一个男人罢了，那个蜻蜓点水的吻怎么能慰籍你？何苦要装清高，不肯对他说出来呢？”
　　韵锦笑了起来，“难得你了解我。”
　　他走到她身边，轻轻圈住她的腰，用唇在她耳边说：“如果你只是想要个男人的话，我倒是可以将就。”
　　韵锦提不起力气来对他生气，在他怀里抿嘴笑笑：“今晚这么有空，不用陪女朋友？”
　　“这个你不用担心，第三者你也不是没有做过。”他的话已经在她唇边，然后用力拥吻她，用他独有的热度烫得她发疼。
　　韵锦喘息着将唇微微离开他，“可是如果我宁可做第三者，也不愿意吃回头草呢？程铮，我们已经分手了。”
　　程铮将手抚上她的脸，半真半假地说：“如果我说我后悔了呢？”
　　“可是我没有。”韵锦一字一句地说，她将他的手慢慢拿开离开，心上某个地方也在寸寸冷却。
　　韵锦转过身去不看他，胸口却因急速的喘息而起伏。
　　“韵锦，你教我，怎样才可以爱上另一个人，而且是一次又一次。”程铮在她身后无限哀伤，“真的，教教我吧，怎么样才可以像你一样绝情。”
　　韵锦背对他说，轻轻说道：“我教你，其实很简单，所有的爱都可以生生掐掉，只要你足够绝望。”
　　“绝望？四年了，我以为我一定可以忘得了你，我告诉自己，是我不要你的，没有你，我再也不用猜测你究竟爱不爱我，不用小心翼翼地生怕失去。我不去找你，不去联系你，不想听到关于你的任何事情，直到在左岸遇见你。我想过无数种重逢的情景，唯独没有想到是这样……苏韵锦，我恨死你，我更恨我自己一边鄙视你，一边忘不了你！你不配跟我提绝望，你试过豁出去爱一个人结果什么都得不到吗，你试过在最无望的时候还想要等的感觉吗……”
　　“可你也没试过生生失去身体里血肉的感觉！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等，我想等你回来后告诉你，我们好好过吧，因为我怀孕了……刚知道有了孩子的时候，我很怕，但是，慢慢地，越想越开心，因为他是你的，是你和我的。可是我等来了什么，我等到你说分手，你说我不爱你！”
　　程铮如泥塑一般站在原地，“孩子？”他的话如同梦呓。
　　“是呀，我不爱你，可我偏要那么贱，明明已经分手了，明明知道这种情况下生下他是全世界最蠢的事，还是舍不得不要他。郁华说我疯了，徐致衡也说我疯了，我就是疯了，我放弃渴望了很久的培训机会，不管孩子的爸爸要不要我，我就是要生下那个我不爱的人的孩子。可是老天都要罚我，两个月的时候，我痛到休克，被送进医院，才知道是宫外孕，他还是个胚胎的时候就死在我肚子里，医生把它取了出来，我再也不能有孩子了。”

第三十八章
　　“……我再也不能有孩子了。”韵锦说。
　　她身后一片寂然。
　　为什么要说出来？她已经做好准备，让这段往事烂在心里，若干年以后跟随她一同腐朽。他永远没有必要知道这段过去的存在，没有必要知道她曾经在黑暗冰冷的海水里，看着那点光渐渐熄灭。她的孩子，她跟他的孩子，才在她的腹中存活了几十天，尽管它还是一个没有成型的胚胎，尽管它错误地着床在她的输卵管内，并导致了她腹腔的大流血，但它毕竟是她和他在这个世界上惟一不可分开的骨肉联系。它跟它父母的感情一样，来了，也错了。
　　可是现在，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她说了出来。她还是那个努力让表面平静，可又轻易被程铮激怒的苏韵锦。他说过，她不爱他。这么多年了，她还是不能从这句话中释然。韵锦没法预期程铮的反应，但她知道这必定可以伤到他，并且，一击即中。这是她心里的毒。
　　陆路说得对，将一个秘密埋在心里是多么难受的事情。现在她终于没有秘密了，心里那个空洞无限放大。
　　程铮还是没有说话，良久，韵锦听到了类似于呜咽的声音，她回过头，看到程铮蹲坐在地上，把脸深埋在膝头，像个孩子一样地哭泣。
　　他从没有在她面前哭过。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他踢球时候伤到了腿，胫骨裂了，真疼啊，韵锦半夜醒来，看到他扭曲着一张脸，上面全是冷汗。她就对他说：“程铮，实在疼的话就哭吧，哭出来会好受点。”他却嘴硬地说道：“我又不是女人，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以那么丢脸。”所以，就连亲口说出分手两个字，看着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流泪。
　　程铮并不喜欢孩子，很多时候，他自己都像个大男孩，像他这样年纪的人，还很难真切体会到父爱的感觉。可是，在韵锦说出那番话的时候，眼泪是从他心里涌了出来的，没有什么可以抑制，如果说当初的分手和四年的等待的感觉是绝望的话，现在他心中只有悲恸。
　　韵锦走到他两步之外，停住了脚步。低下头，第一次，以这种角度看着脆弱如婴儿的程铮，她反倒没有流泪的欲望。多么奇妙，在看着他痛时，她心中的伤在减轻，原来不只快乐需要分享，痛也需要。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担，因为其中有一半亦属于他。
　　再度相遇，他的不依不饶为的是什么，其实她心里清楚，他装作疏离也好，恶言相对也好，其实他都爱她。程铮在她面前从来就是透明的，一喜一悲都清晰可见。她之所以选择了回避，是因为在这四年里，她渐渐发现一个事实，程铮固然不成熟，然而她的自卑怯懦和把自己藏起来的习惯，何尝不是两人分离的最大原因。她和程铮这样两个人，其实都不会怎么去爱对方，或许他们在最初各自遇上了别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他们偏偏在一起，彼此性格中的阴暗面都被对方催化得表露无疑。她害怕重蹈覆辙。
　　期间有相熟的邻居陆续步入或走出电梯间，看到这原本不相干的一对男女如此诡异的一幕，纷纷疑惑走开。韵锦看到程铮哭累了，将脸埋在手掌心，不肯抬头，她往前走了一步，犹豫了一下，还是按开了上行的电梯。
　　程铮感觉到她的脚步离开，在她身后站了以来，满脸泪痕说道：“苏韵锦，你什么都不说，你为什么不说！你这个自私的女人，凭什么只能是我去找你，而你就不可以来找我，四年了，我一直还在这里，可是你在哪里？”
　　电梯缓缓闭拢，也隔断了韵锦的表情。
　　从那天起，程铮消失在她的视线里，他大概是搬出了这个小区。韵锦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奇怪的是，没有了他，她和吴医生的关系反而淡了下来。期间，吴医生给她打过两次电话约她，她两次找了理由推脱，慢慢的，也就疏于联系了。郁华说得对，现在的男女之间，也就那么回事，大家都很忙，谁也没有时间在一段情感上耗费太多的精力，感情也有成本，如果成本太高，收益又不确定，这样划不来的事情谁会去做呢，都说烈女怕缠男，可锲而不舍，越挫越勇的“缠男”到底在哪？还好现在的女人也习惯了，谁没了谁不能活？
　　周子翼离婚了――四年前，他在上海，有一次深夜喝高了，开着车在公路上蛇行，然后撞到隔离墩上，不但他心爱的保时捷撞成了一坨废铜烂铁，自己也基本上成了个破败的玩偶。送到医院特护病房后，他那有钱的老爸老妈给他找了最好的医生和特护，给他最贵的药和治疗，但却只来看了他两次。他的未婚妻倒是常从国外给他打越洋电话，但是这并不能让他的状况改变分毫。
　　旧时的同学也都去医院看了他，唯独郁华没有去。她在他住院的第六天，丢下手边实习的工作，跟导师交待了一声，也不管得不得到同意，就只身飞往上海，在周子翼病床前衣不解带地伺候，周子翼当时觉得不好意思，可不能否认，在那种情况下，他需要她。
　　在上海的时候，郁华得知了韵锦的事，打电话过去给她，韵锦在电话里也无法理解。周子翼是什么人，连她都忘不了高三那年，他拒绝郁华的表情是多么让人难堪，就算旧事不提，可充其量他也就是个不怎么联络的高中同学，他事业爱情双丰收，多么风光得意，一朝有难，凭什么一个被他当初视若洪水猛兽的人，要为他这样。
　　她替郁华不值，女人有时就是那么傻。
　　就这样，郁华伺候了周子翼两个月，直到他可以下地行走。她的专业知识和任劳任怨对于那时的他而言不啻是天降救星，他如此依赖她，半夜醒来病床边不见了她，都要心急如焚；不是她端来的饭菜，都没有吃的欲望。
　　可他的伤终于好的，他出院的那一天，来接他的父母、朋友、下属将病房挤的水泄不通，他都不知道郁华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当晚，他给郁华打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莫郁华何等聪明，但她知道周子翼更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他说的“风力来火里去”就是他给她的价码。但是她不需要这个，所以她在电话里明确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她让他释然，更让自己释然。
　　他病愈的半年后，她收到了他的结婚喜帖。美丽的未婚新娘终于游学归来，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以现在郁华对韵锦说：“离婚？他结婚跟我没有关系，离婚又与我何干？”
　　农历九月十九，观音诞。
　　岭南人信佛者众，这一日，各大寺庙善男信女如织。
　　郑晓彤不是岭南人，但她也信佛，每年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斋戒沐浴，到寺内上香。所以她一早来到了六榕寺，进香完毕后，又在僧人处给长明灯添了香油钱。
　　走过观音阁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些在佛前虔诚跪拜祈求的，都是可怜人，如果现实得遂人愿，谁愿意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的神佛里。她从小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愿望也不多，但她觉得自己比大多数人都幸福。
　　在如此密织的人群和烟雾缭绕里，要辩认出一个人并不容易，可她偏偏认出了苏韵锦，也许因为大多数人俯身跪拜，而苏韵锦是站着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这样并不敏感的人，特别容易在人群中辩认出少数几个让她留意的身影。于是她什么都没想，就走了过去。
　　郑晓彤站在苏韵锦的身后不远处，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她，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苏韵锦并没有留意到她。
　　苏韵锦的背影很薄，腰却立得很直。从斜后方看过去，她有白皙深秀的侧脸和弧度优美的脖子，这就是程铮从少年时期一直爱着的人。郑晓彤反应不快，想法也单纯简单，但她不是个笨人，那天的饭局，苏韵锦跟着陆路匆匆离开后，程铮开始神不守舍，像他跟她在一起的大多数时候一样。他把她送回家后，她坐在摇椅上摇了很久，忽然明白，他找到了他要等的那个人。
　　是难过，还是意外？当时她的心中一片茫然，可能她的感情永远慢了半拍。就像程铮当时忽然跟她说：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她的反应是瞠目结舌。她喜欢程铮，不是仅仅因为她爸爸对他的青睐，可能本质单纯的人都很容易被彼此吸引，程铮笑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天也亮了，后来他开始很少笑容，他说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她的天也跟着灰了。在程铮最痛苦的时候，是她陪在他身边，他说想学围棋，于是她教他，他很聪明，掌握得很快，很快她由让他5子，变成败在他手下，他赢的时候，对着棋盘，表情里是她不了解的悲伤。原来他在等一个自己都相信等不到的人，而她不介意陪在他身边，填补他心中的缺口，只要他重新笑起来。
　　两个人在一起，也有情不自禁的时候，有一次深夜在他的寓所里，他在清风上下棋，她俯身站在他身后，呼吸喷在他脖子上，他猛然回过头来，当时灯光昏暗，他用做梦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程铮按倒在身边的沙发上，她的心好像要跳出胸膛，任她多笨也清楚发生了什么，可她愿意承受这陌生的激情，任他的嘴和手在她身上游走。在衣衫褪尽的时候她听到程铮呢喃了一声“晕……”她吓了一条，忙问：“你哪里晕？”
　　程铮好像如遭霜打地抖了一下，全身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他用一种完全陌生的眼神看着她，完全不见了刚才的激情难耐。他看了她许久，然后又闭上眼睛再次疯狂地去吻她，吻着吻着，最后全身无力地从她身上翻了下来，看着天花板，无助地说：“为什么不行？”
　　晓彤其实很想告诉他，她不在乎身体的爱欲，她只是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她忘了自己当时究竟说了没有，他的神情，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然后她看到，有一颗奇异的石头坠子，用一条细细的银色链子穿着，在他□的胸口发出幽蓝的光。
　　后来他们再也没有过这样亲密的身体接触。
　　程铮跟她在一起，话不多，可是待她很好，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对苏韵锦那样的恶言恶语，也许，他的某一面，只为她存在。
　　她就这样看着苏韵锦，身边上香的人已经走了几拨，可苏韵锦还站在那里。晓彤见她拈着一注香，知道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香燃尽，才隐隐约约听到她说：“……是我背弃了我的誓言，如果有报应，就惩罚我吧。”

第三十九章
　　韵锦将香插入香炉，转身就看见了呆呆看着她的郑晓彤，不禁有几分诧异，“……嗨，你也来进香……一个人？”
　　晓彤点点头，可怎么也想不起应该跟她说什么。
　　韵锦朝她笑笑，似乎打算就此结束这段偶遇，也走到一旁捐灯油钱。晓彤迟疑地，也跟了上去，虽然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可以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感觉到郑晓彤依然跟在自己身后，韵锦有些意外地看着她：“有事吗？”她跟郑晓彤其实不熟，除却程铮这层关系，她们连点头之交都称不上。
　　“你……也点了长明灯？是许愿吗？”郑晓彤望着韵锦说道。
　　韵锦笑笑，没有回答。
　　“为谁点的呢？”其实这个问题有些唐突，但郑晓彤自己没有感觉到，她只是想知道，所以就问了。
　　“为一个亲人，死去的亲人。”韵锦索性认真转过身来，想看看她到底想对自己说什么。
　　“哦……”她好像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答案，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韵锦不禁重新审视对面这个怯怯的女孩子，原来她也是明白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不好意思，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要先走了。”她无意与郑晓彤有任何交集。
　　“等等。”郑晓彤着急地扯住韵锦的衣袖，“能不能告诉我，程铮在哪里？”
　　她问她程铮在哪里？韵锦疑惑了，“你是她女朋友，却问我他在哪里？”
　　“我以为你会知道。”
　　“抱歉。”
　　这真是一场奇怪的对话。
　　韵锦再次打算离开的时候，郑晓彤在她身后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是我陪着他走过最伤心的时候。”
　　可韵锦懂了，她回望郑晓彤无邪如天使的眼睛。天使也有欲望，也有放不开的人。
　　“陪着他的过程中，你快乐吗？”韵锦问。
　　“是的。”她诚实地点头。
　　“你陪他度过伤心，这个过程中你收获了快乐，这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吗。”
　　郑晓彤一时没明白她的话，她只是坚持地看着韵锦，“可是，你让他伤心。”
　　韵锦紧紧地抿唇，“我想有一点你应该明白，你和我，原本没有任何联系，除开程铮这层关系，我们是陌生人。他和你之间是你们的事，就像我和他的事情，也完全跟你没有关系……再见。”她将郑晓彤扯住自己衣服的手拿下，快步走开，不去看郑晓彤困惑的眼神。
　　“……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
　　韵锦将车开到回程的一半，忽然急转弯调转车头，以尽可能快的车速重新回到六榕寺。
　　重回寺里的时候，郑晓彤已经不在。可是韵锦的心思不在她身上，她几乎是跑着来到观音阁前，许愿的人还是这么络绎不绝，可她站在那里，却好像回到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空荡荡的寺院里，她、程铮还有沈居安曾经也是在这个地点，跪在佛前许下心愿。
　　没错，就是这里。香案上还摆着不少功德簿，她一本一本地往前翻，哪里还见八年前的旧物。正好有僧人走过，韵锦上前去，向他打听，年轻的僧人摇了摇头。韵锦急了，双手合什，塞了不少香火钱，僧人才走回后院，十来分钟后，一个年老一些的和尚捧着厚厚一叠薄子走了出来。
　　韵锦接过，顾不上年久陈旧的功德簿上布满灰尘，迅速找到八年前，然后细细地往前翻。终于，她找到了自己的笔迹，上面只有四个字：平淡生活。而在她的愿望后面，是一个流畅清癯字迹，这就是她要找的东西。
　　那个字迹只写着简单的两个字：韵锦。
　　韵锦合上了功德簿，慢慢直起腰来，寺内传来似近而远的罄钟声，她看着永远带着悲悯的观世音，闭上了眼睛。
　　次日上班，陆路鬼鬼祟祟地摸进韵锦办公室，悄悄递给她一样东西，韵锦打开来，却是辞呈。她将辞呈放在桌上，看着带着副墨镜的陆路，这孩子，就不能有点正常人能够接受的行为模式。
　　“总有个理由吧？”韵锦看着她。
　　“哈哈，说出来怕吓到你，本人从小立志要周游世界，看遍各国帅哥，不瞒你说，我从六岁开始攒钱，直到上个月发薪水，终于攒够了我的启动资金，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陆路发出夸张的笑声。
　　韵锦看着她，“就算要周游世界看帅哥，也不用时刻带墨镜吧？”
　　“这你就不懂了，这是什么？这是最新一期时尚杂志上力推的……干嘛……”
　　韵锦无心听她的喋喋不休，探身上前，在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摘下她的墨镜，陆路想用手去遮，但已经来不及。
　　墨镜下，陆路的眼角是明显的青肿伤痕。
　　“怎么搞的？”韵锦愕然。
　　“嘿嘿，这么丢脸的事情还是被你发现了，昨晚洗澡摔的。”陆路笑道。
　　韵锦不顾她的抵抗，轻轻拉下她的高领毛衣，倒吸了口气，然后迅速放下办公室的百叶窗，将陆路拉到角落，拽住陆路手臂的时候，听到了她忍痛的嘶声。这时陆路不再反抗，任凭韵锦卷起她的贴身毛衣。饶是韵锦早有心里准备，看见眼前这一幕，还是惊得呼吸都顿住。陆路年轻而皎洁的躯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和瘀痕，有些是很陈旧的疤痕，但更多是新伤，从那些伤痕看来，无一不是人为的抓伤、齿印和重挫之下的淤血，那些伤痕甚至从她的胸口延伸到内衣下的皮肤。可怖的伤衬着花一般娇嫩的皮肤，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这也是摔伤？……是谁？！告诉我，陆路。”看着她眼前这个她一直当作妹妹的人，韵锦的心都在抽痛。
　　陆路轻轻拉下衣服：“别问，苏姐，求你了。”她终于不再笑了。
　　韵锦收回手，“这样你还不肯说？到底是谁这么变态……难道……是陆笙？”她忽然想起那天在左岸看到陆笙时，陆路惊怕的眼神。
　　从陆路瑟缩了一下的神情里，她知道自己猜对了。韵锦想起了偶尔在社交场合和传媒中见到的陆笙，那样斯文尔雅的一个男人，想不到竟会是这样禽兽一般。
　　“他还是不是人？走，跟我来。”韵锦把墨镜架回陆路脸上，拉着她就往外走。
　　“去哪里？”陆路挣扎着。
　　“去医院，去报案。”韵锦并不是个容易激动的人，可她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塞住似地发疼。
　　陆路终于挣脱了她，“没用的，苏姐。你别管我了，我的伤口已经处理过了，至于他，他伤得不比我轻。如果你为我好的话，就装作不知道行吗？”
　　韵锦看着她，这就是陆路，她一直以为最快乐的陆路？
　　陆路走了。韵锦有些失神地坐在办公室里，不久，电话铃声想起，她忽然一个激灵，不是公司的电话。
　　韵锦接通手机，对方只讲了不到三分钟，可韵锦知道，她的惩罚来了。

第四十章
　　韵锦跑了一趟人事部，再到徐致衡那里办了手续。四年前的病假过后，她再也没有请过任何公休、年假，所以徐致衡很爽快地给了她十五天。就在她离开他的办公室前，他问了一句：“韵锦，没事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可以说。”
　　韵锦扶住门把强笑：“谢谢你给我的假期。”
　　连夜坐飞机赶回家乡的省城已是夜晚，韵锦下机后立即赶往省医院。在病房前，她看到了仿佛一夜间衰老的叔叔。
　　“韵锦，你回来了……”年过五十的男人呜呜地哭了起来。
　　“怎么样了？”她几乎辩认不出自己的声音。
　　“医生说这次复发，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其它脏器，晚期，化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她早该猜到了，这几年，妈妈的身体一直反复无常，韵锦经常劝她到医院复查，可妈妈说，她不敢到医院去，生怕没有被病压垮却被病吓垮，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多活一天都是开心的。也许，妈妈早在心里已经知道自己的状况。
　　韵锦推门进去，她的手跟金属的门把一样地凉。
　　谁能告诉她，其实她走错了病房。眼前这个披散着花白头发，形容枯槁女人是谁，是她曾经那么娟秀的妈妈？韵锦坐到床边，咬住颤抖的唇不让自己哭泣。
　　“妈妈……”她禁不住轻轻唤了一声，可是又怕惊醒了睡着的人。
　　妈妈极缓慢地睁开眼，看见她，混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随即又变成了哀伤。
　　“韵锦……你来了……正好，刚才我梦见了你爸爸，他在怪我，是我答应过他一生只陪在他一个人身边的，韵锦……他在怪我……”
　　韵锦想握住妈妈的手，却发现上面插着输液的针管，她颤声说：“爸爸不会怪你，不会的……医生，医生……”妈妈的脸因疼痛而扭曲，韵锦连忙对着门外喊到，叔叔和医生一起冲了进来，然后家属都被关在门外。
　　应该没用去多长的时间，可韵锦和叔叔坐在门外，无言等候，如同一个世纪。
　　医生走出来的时候，韵锦几步跑上前去：“医生，我妈妈怎么样。”
　　“病人的情况很不乐观，我建议你们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
　　“救她。请求你，不管用什么方法，救救她。”韵锦哽咽着哀求。
　　“你放心，对待任何一个病人我们医院都会尽力去挽救。”医生面无表情地说着公式化的语句，韵锦看着医生走远，颓然跌坐在椅子上。是呀，对于每个病人家属来说，病床上那个是他们的至亲，是他们的挚爱，可对于医生而言，只是见怪不怪的一副残破的身体。
　　“叔叔，你回去休息一下，这里有我。”韵锦用手擦了把脸，努力平复下来，叔叔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她不能垮下，她必须挺住，这样才能照顾好妈妈。
　　接下来的几天，是噩梦般的生活。妈妈住的是三人间的病房，医院病床紧张，三张床都睡满了人，陪护的家属只得在病房外的长凳上过夜，后来韵锦给医生塞了几个红包，才让护士在妈妈的床边架了张简易的行军床，这样，轮夜的叔叔和韵锦才有了一个栖身的地方。
　　病房里住着其他病人，而且基本上都是重症，隔壁床的是肝癌晚期，晚上疼起来，彻夜呻吟。妈妈的睡眠变得极浅，有一点声响就很容易醒来，晚上无法入睡，白天更是人来人往，好好睡觉都成了奢侈，精神益发地差下去。这还不是最遭，靠窗的那个病人已是弥留，终于在一天晚上咽了气，妈妈在半睡半醒见听到病人家属尖利的嚎哭声，然后眼睁睁看着有人将蒙着白布的尸体抬了出去，她的手紧张地抓住韵锦，指节发白，指甲直抠近韵锦皮肉里。第二天又有新的重病患者填补了那个空床位。
　　韵锦于是再度哀求医生，她愿意付更高昂床位费，只求让妈妈能住进单间的病房，为此红包不知塞了多少次，等来的都是一句：没办法。眼看妈妈身体一天天垮下去，糊涂的时候多过了清醒的时候，整天说着胡话，吃进去的东西片刻又吐了出来，连护士都开始摇头。
　　韵锦日夜守在妈妈床前，只恨自己没用，眼看都要死了心，主任医生忽然告诉她，医院刚有一个患者出院，腾出了一间单人病房，正好可以给她们。韵锦欣喜若狂，当日就跟叔叔一起，配合护士将妈妈换到了另一边。
　　虽说换病房并不能让妈妈的病有所改善，但是不可否认，至少清净了许多。韵锦回来后的第九日，妈妈在新的病房里，精神忽然好了一些，神志也特别清醒，不再像前几日喊着胡话，连眼睛都清明也许多。她怜惜地看着削瘦的女儿，很艰难才说出几个字：“韵锦，你就是太倔……”韵锦的泪立刻就涌了上来，拼了命忍住，不停地点头。妈妈闭上眼睛，用微乎其微的声音说道：“想开了，什么都好了。我看见了你爸爸，他要来接我……在下面，有你爸爸在等我，在上面，有你叔叔在为我哭，我还有什么不满足……”
　　当晚，凌晨五点，妈妈在病床上咽下最后一口气，韵锦感觉着妈妈的手变冷，然后叔叔将她拉离妈妈身边。她站在医院长廊上，看着护工把覆着白色床单的妈妈推远，想追过去，可是脚却灌了铅一般。她扶着长椅的边缘缓缓蹲下，听着推着的轮子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终于再也听不见……
　　她也不知道自己保持这个姿势有多久，天渐渐亮了，期间有人走过来跟她说话，可究竟说了什么，她听不见也想不起来，她只想一个人蜷在这里，一直这样。
　　直到有双手按住了她的肩膀，她没有回头，那双手的主人却不像其他人一样等待片刻后离开，而是也蹲下了身来，将蜷成一团的她整个抱在怀里。她记得这个怀抱。她任由身后这个的身体支撑着自己的重量，然后听见他说：“韵锦，你哭吧。”
　　四年了，她没有哭过，就连在医院里，医生亲口告诉她，孩子没有了，以后也不会再有的时候，她也没有哭；照顾妈妈的日日夜夜，无论多难，她也忍住了泪水。她为什么要坚强，为什么要独立，她只要一个期盼的肩膀供她痛哭一场。
　　她艰难的转头，将脸埋在他的肩颈处，先是无声地抽泣，然后痛哭失声：“我再也没有妈妈了，没有爸爸，也没有孩子，什么都没有，这就是老天对我的惩罚。”

第四十一章
　　韵锦举步维艰地行走在看不到边际的沙漠中心，烈日灼得她好像下一秒就要成为灰烬，口很渴，头很痛，她几乎不想再往前，宁愿变成沙砾里的一颗仙人掌。可是前方隐约有什么在召唤她，她只得一直走，不停走，然后逐渐干涸……
　　“程铮……给我水……”在梦里她无意识地呓出这句话之后才悠悠转醒，意识恢复到一半她就开始苦笑，牵动干裂的嘴唇，一阵刺痛。她是糊涂了，早已不是当初两人耳鬓厮磨的日子，哪里还有身边嘀咕着给她倒水的那个人？只是这句话脱口而出那么自然，自然得让她误以为睁开眼他还躺在身边。
　　就在她撑住晕沉沉的头想要爬起来找水的时候，一个冰凉的玻璃杯毫不温柔地塞到她手里。
　　“你倒是太后，睡一觉起来就知道奴役人。”这样欠扁的话除了他，不会出自另一个人的嘴里。
　　韵锦整整地看了他几秒，意识如慢镜头般在脑海里回放。是了，在医院里，她和叔叔刚送走了妈妈。护工推走妈妈以后，她就一直蹲在那里，感觉着天一点点变亮，然后他来了，他说：“哭吧，韵锦。”她居然就这样在他怀里哭到无力再哭为止，失去至亲的黯然也再度回到心间。
　　站在床边的那个人被她直勾勾地看着，不禁感到有些不自在，“你脑子烧坏了，看……看着我干……干嘛。”
　　韵锦无心嘲笑他突如其来的结巴，环视房间四周：“这是哪里？”
　　“我家。”他答得再自然不过。
　　“你哪个家？”韵锦微微皱了皱眉。
　　程铮看了一下天花板，“我又不是被收养的小孩，我只有一个爸妈，一个家。”
　　韵锦的反应是立刻翻身下床，不顾自己一阵无力感。
　　“我家又没有鬼，你吓成这样干嘛。”程铮没好气地按住她。
　　韵锦叹了口气，“我得去医院，我妈妈刚过世，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要去办……对了……我叔叔呢？”
　　“都睡了一天了才想起你妈妈的事，要是真等着你的话，那也耽误了。你就放心吧，你叔叔在医院已经把手续结清了，至于你妈妈……按照你叔叔的意思，是先在省城的火葬场火化，后面的事一起回你们家的县城再操办。”不知道是不是考虑到她丧母的心情，他后面的几句话口气放柔和了许多。
　　韵锦低下头，原来她都睡了那么久。一觉醒来，妈妈就真的跟她永远天人相隔了。“叔叔现在在哪里？”她问。
　　“先回去了，你一直发着高烧，在医院躺了半天，我见你没什么事了，但一直迷迷糊糊地，就先把你送回我家休息。”
　　韵锦用手捋了捋头发：“哦，这样呀，那谢谢了，我看我还是先回去，你爸爸妈妈回来看见也不好。”
　　程铮语气顿时尖锐起来：“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我爸妈你又不是没有见过，他们会吃了你不成？”他见韵锦不语，执意起身找鞋，才无可奈何地补了一句，“反正他们也不在家。”
　　“可我还是得尽快赶回去，叔叔已经很累了。”韵锦尽量不让程铮误会她的意思。
　　“那你也得吃过饭再走，我送你回去。”他的语气不容反驳。
　　韵锦也不跟他拗，从床上爬了起来，肚子确实有些饿了，没有必要跟身体较劲。起来的过程中她留意看了一下整个房间，认识他那么久，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一看就知道是男性的居住空间，陈设并不繁复，但处处可见设计时的匠心，收拾得也很干净。其实程铮是个挺简单的人，只要居住舒适整洁，其余的要求都不是很高，所以在他们当初那个蜗居里，两人也是有过幸福的时光的。
　　程铮把药递给她，她默默地就着刚才那杯水吞下，跟着他走出房间。餐厅里已经摆有饭菜和碗筷，程铮先坐下去，强调道：“先跟你说啊，陈阿姨回老家了，饭菜是楼下叫的外卖，你就将就着吃吧。”
　　韵锦对吃的不像他挑剔，听见后也只是微微地点了一下头，坐到他对面，拿起了碗筷。记忆中两人上次单独这样面对面地吃饭的记忆遥远得如同前生，韵锦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嘴里，觉得莫名地苦涩，她强咽了下去，觉得不对，又再吃了一口，确定不是自己的情绪影响味觉。她想说点什么，终究没有说话，再把筷子伸向另一盘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嚼了几下，很快地给自己盛了碗汤，刚喝了一口，这次她没有忍住，只得叹了口气，放下餐具，看着程铮，这家伙居然什么也没动，用一种古怪的表情专注看着她。
　　“程铮，你去哪里定的外卖？”
　　“楼下四川人开的‘蜀地人家’，还可以吧？”他答得飞快，显见早预料到她有此一问。
　　“你得罪过他们的老板或大厨？”
　　“我又没病。干嘛，不好吃吗？”
　　“很难吃。”韵锦难得这么直接，她看着程铮自己吃了一口，然后低声咒骂了一句。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就是‘蜀地人家’的大厨？”韵锦好像若无其事一样地说道。
　　程铮的脸立刻变得通红，飞快地放下筷子，再夺下她手里的碗，匆匆说道：“难吃就算了，我下楼再去买。”说完逃也似地跑回房间拿钥匙。
　　韵锦看着他仓皇的背影，低低地说了一句，“程铮，你这是何苦？”
　　他的背影僵在那里，“这是我的事。”
　　韵锦也站了起来，其实，我只是想说我……很高兴。”
　　程铮慢慢地转过身，“那个……其实是怪菜谱，我发誓我绝对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去操作的……”
　　“厨房还有材料吗，还是我去做吧。”
　　韵锦在厨房里忙碌，程铮倚在门框上看着她，一言不发。旧时的记忆一点点地回来。
　　韵锦将鸡蛋打进锅里，感觉到有一双手无声无息地缠绕在她腰上，然后是他的呼吸，热热地在她身后。
　　“放手，程铮。”
　　“不可能。”
　　韵锦不语。好像他们认识以来就不断地在重复这样一句话：程铮，放开－－我不放。可是他真正放开她，她比什么都疼。
　　“不管你用什么理由，我不会再放开。”他的声音在她肩上传出，闷闷地。
　　“但是你再不放手的话，鸡蛋就糊了。”

第四十二章
　　韵锦说：“你再不放手，鸡蛋就要煎糊了，你不饿吗？”
　　“当然饿，但是我想吃的不是鸡蛋。”他的唇跟他的低语一样，暧昧地在她的耳边游移。
　　“别这样。”她微微偏开头去。
　　程铮困惑地喃道：“为什么不能这样，你还是不要我吗。”
　　韵锦熄了火，放下手中的平底锅，转过脸面对着他，“如果我说我不想，是骗你的，我不是圣女。真的，程铮，如果你要的是一次激情，我可以给你，但是如果□可以解决我们两人的问题，那就不会有今天。”
　　“我不是嫖客，会随便找个女人解决。我这样，是因为这个女人是你，我以为你懂。”程铮皱眉。
　　韵锦笑笑，“别忘了，四年了，我们都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人。最起码的，你忘了郑晓彤？”
　　程铮沉默，就在韵锦决定放弃这场交谈的时候，他开口说道：“韵锦，我也是个人，也会有等累了的一天，一度我几乎以为，这辈子再也不能抱着你了。晓彤……她给过我很多安慰。”
　　“所以，你就更不应该像现在这样，是不是？”
　　“可能你不会相信有晓彤这样的女孩，很多人会觉得她傻，没错，她很单纯，但是是真正的善良。那天是她找到我，告诉我在六榕寺见到你，我才知道她其实很清楚你是谁，可她让我来找你。想不到吧，苏韵锦，像你这样一个自私、别扭、冷血、固执的人，怎么可能相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跟你相比，她就像天使。”成功地看到韵锦露出黯然的神色，程铮自嘲地笑了笑，“可我偏偏没有办法爱上天使。”
　　韵锦低头不语。
　　程铮用手抬起她的脸，“别对我说内疚那一套，感情从来没有公平，我承认辜负她，可继续跟她在一起也是种辜负，我讨厌婆婆妈妈地拖着。如果势必要对不起一个人，那我只能对不起她，因为另一个人我绝对不可以放手。你说，我们是不是一样自私？”
　　韵锦挥下他放在她脸上的手，程铮用这只手置于她的腰后，把她的身体用力按向自己，“你还要说什么，想折腾我到什么时候？”
　　“别这样。”韵锦吃力地跟他拉开一点距离。
　　“要我放开也可以，除非你亲口说，你不爱我，说呀，苏韵锦，你看着我说，你不爱我……”
　　韵锦刚张口，就被他霸道地堵住嘴。程铮的激情一触即发，连扯带拉地解开她的衣扣，然后再是自己的。当他上身□在她面前时，她一眼就看到了那跟链子上的吊坠，海兰宝柔和的光芒灼痛了她，“原来它在你这里。”
　　程铮抓着她的手，贴在坠子上，也贴在他的胸口，“你说过不会丢下它，你说过的！”韵锦把坠子握在手里，闭上眼，流泪。
　　两人纠缠着，从厨房到卧室，契合的那一刹那，彼此都叹息。程铮的动作，似要把她嵌进灵魂里，他差点以为这一幕永远只能在梦里，看到她微微疼痛的表情，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压抑都有了补偿。冲刺的时候，他喘息着，俯身看着身下的她，每一次撞击，都伴随他的苦苦追问：“说你爱我，或是不爱我，说啊，你说啊，我要你亲口说……”他脖子上的链坠垂了下来，跟随他的动作激烈地晃动，韵锦在激情中辗转，在他追问得越来越急切的时候，挺起身，用嘴轻轻含住垂在她眼前的坠子，程铮呻吟一声，在她体内爆发，快乐攀到顶峰的时候，他叹息：“其实你爱我……”
　　激情过后，两人静静相拥，直到汗水慢慢消散，韵锦才说：“程铮，你睡了吗？我们能不能说说话。”
　　程铮含糊地“嗯”了一声。
　　两个人，相识了十一年，朝夕相处了近三年，他们分享过男女之间所有最亲密的第一次，可是竟然从来没有认真地静下来交谈，从来没有问过对方最想要的是什么。
　　“孩子两个月的时候，它忽然让我疼痛，其实在失血休克之前，我已经开始害怕我有可能失去它。它是当时我在这个世界上跟你最后的牵连，我不能没有它，只要它平安，我愿意用一切来换……可是终究没有留得住。手术的过程里出了点小问题，后来医生告诉我，以后我都不能再有孩子了。我躺在病床上，惟一的感觉就是恨你，因为我不知道应该怪谁，我必须找一种更强烈的感觉来代替绝望。所以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等你了，我要忘了你。可是，当我重新见到你，我开始忘了我的誓言，你看，惩罚来了，我身边重要的人，一个都留不住。”
　　程铮支起头，看着她：“简直笨蛋！如果是我让你违背了誓言，那也是惩罚我，你说身边的人一个也留不住，除非是我也死翘了。”
　　韵锦失笑，“还是胡说八道。程铮，我是个特别糟糕的人，我总以为自己知道自己要什么，其实到头来总发现自己错了。”
　　“没有人说过错了不能再回头，韵锦，我们从头来过。”
　　“从头来过？”韵锦有些失神，“四年前我们曾经那么爱对方，结果呢？何况是现在……”
　　“可是那时你从来没有给过我爱的安全感。从我第一次看到你，我一直在追，你一直在逃。我太紧张，你又太敏感，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你好。”他翻过身，看着她，“我很笨，我的爱需要一个保证。”
　　韵锦用手抚着他脖子上的坠子：“你这样不值得，我甚至不是个完整的女人。”
　　程铮故意上下打量她，“哪里不完整，我觉得该有的都有啊。”看见韵锦不笑，他意识到这个笑话不好笑，这才道：“如果注定没有孩子，那就让我们相依为命。”
　　他贪婪埋首她的胸前，“就当我是你的孩子，只爱我，小妈妈……”
　　程铮在精力耗尽后沉沉睡去，直到感觉有双手捏住他的脸，才呼痛醒来，他直觉地以为是韵锦，翻身想要揽住她，嘴里嘟囔着：“再掐我咬你了。”
　　手空落在床单上，然后耳朵一阵疼，他听到一个酷似老妈的声音在说；“你这死孩子，毫不容易回来一趟，大白天的做什么白日梦，还敢咬你老妈？”
　　程铮迅速弹了起来，看到章晋茵横眉竖眼拧着他的耳朵立在床前，身边那里还有韵锦。他吓的霍地一声拨开老妈的手，拉起被子遮住全身□的自己，胀红着脸窘道：“那有这样子不敲门就进来的？”
　　章晋茵嗤笑，“门都快拆下来了你都不知道，啧啧，还遮，你身上我哪里没看过。你说，大白天的你一个人在家脱光衣服睡觉干嘛？”
　　程铮这才放下了一点心，看来老妈是没有看见韵锦，他倒是无所谓，要是她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尴尬成怎样。
　　“我热，脱衣服你都管？”他无所顾及了，就开始耍横。
　　章晋茵撇嘴走了出去，“大冬天的，热也不用光屁股睡吧。”
　　程铮边穿衣服边看时间，他睡了大概三个小时，她会去了哪里？回家的话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系衣扣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低头，陪伴了他四年的海蓝宝耳环不见了踪影。

第四十三章（完结）
　　韵锦回到老家，妈妈的后事办得还算顺利，她们家亲友不多，可是人既然去了，风不风光又有什么区别。
　　叔叔说，韵锦的身体不好，让她好好休息，别的事让他去操持，他说得对，她真的累了。
　　出殡的前一天，她想起有些事情需要跟叔叔商量，叔叔在厨房里打电话，韵锦穿着居家的拖鞋，走到厨房门口，他也没有察觉。
　　叔叔是个淳朴直爽的人，通常他在客厅讲电话，韵锦在客厅可以听到八成，现在他压低声音，躲在角落里，韵锦不得不感觉到奇怪。
　　“……对，基本上都筹备齐全了……哪里，还是要谢谢你……医院……多亏了你……她很好……她不知道……那孩子就是倔……”
　　韵锦悄悄地退回了自己的房间。她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这么多年了，她好像总是处在需要他援助的角色里，他帮她，却又不敢让她知道。
　　她给自己倒了杯茶，抿了一口，淡淡的苦涩夹着甘甜。她不会告诉程铮，其实那天在医院里，她曾经无意中见过他匆匆从肿瘤病房走过，然后当天下午，主任医生就带来了可以搬进单间病房的消息，他装作若无其事，她也不去提起。
　　原来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是这样的感觉。她曾经以为自己可以不需要任何人，但是现在才明白，一个女人，撑得越久就越是疲惫，何必为了无谓的骄傲去舍弃她应得的关怀。他不是在施舍她，他是在爱她，在有些人面前她不需要坚强。
　　她终于可以释然。
　　晚上，叔叔把她叫到客厅里，妈妈在时，他们继父女之间虽然客气，但始终都隔着层膜。
　　叔叔把一个小匣子推到她面前，说道：“韵锦，我知道你心里从来没有把我当作父亲，但我一直希望你是我女儿，现在你妈妈不在了，这是她生前留下的一些遗物，理应交给你保管，你爸爸在时的那套学校的房改房，你妈妈也一直没舍得卖，前些年，她把那套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它是你的，就当作你爸爸妈妈留给你的一点念想吧。”
　　韵锦沉默地将匣子打开，里面是一些房契样的纸页，妈妈日常带的一对耳环，两张存折，里面钱也不多，总共几千块，最多的是旧相片，有爸爸在世时的合影，还有她从小到大的照片，那些照片大多已发黄，被摩挲得有了毛边，这些已经是妈妈的全部。
　　韵锦没有哭，她用手抚过那些旧照片，好像上面还有妈妈手心的温度。
　　“您知道吗，以前我怨过您，明知道妈妈后来跟您在一起是对的选择，可是我还是忘不了爸爸，我怨您分走了原本只属于我和爸爸的爱，也开始故意冷落妈妈……我不是个好的女儿，可能也没有办法真正叫你一声爸爸，但是有一句话还是得说：这些年，多亏了有您。妈妈在不在，您都是我的亲人。”
　　韵锦说完，年过半百的男人在她面前流泪了。
　　妈妈的后事办完后，韵锦去了趟乡下老家，这也是爸爸插队时和妈妈相遇相爱的地方，韵锦走过这里每一寸的土地，都似乎可以想像爸爸和妈妈也曾在这里经过。他们终于在天上团聚了。
　　乡里还有她母系一边的亲戚。韵锦这次住在堂舅家，虽说是远亲，可包括堂舅妈在内的一家都对她相当热情，也没有忌讳她有孝在身。韵锦住了几天，每天睡一个懒觉，堂叔从地里回来之后，就跟她在棋盘上过几招，印象中，她二十八年来都没有过这样悠闲惬意的日子。
　　假期的最后一天，她搬了张躺椅在晒谷场上，冬天里的阳光晒得人周身舒泰，一本在从广东打工回来的堂表妹床上找见的言情小说看到一半，一丝倦意就爬了上来。韵锦把小说盖在小腹上，懒洋洋地闭上了眼睛。小说里，有钱的男主永远有个刻薄的母亲，推了一张支票到怀孕的女主角面前，说：“你不就是为了这个吗？钱给你，放过我儿子。”
　　那天她从程铮身边起来，收拾好自己和狼藉的卧室、厨房，刚走出门口不远，就遇上了归来的章晋茵，跟小说里完全一样，章晋茵将她请到自己的车上“闲聊”了几句。
　　她第一句话便说：“韵锦，我曾经以为你会是我的儿媳……”
　　其实在整个谈话过程中，韵锦都沉默，章晋茵也并不咄咄逼人，良好的教养让她在一些话题上点到即止，充分顾及到了韵锦的感受。可韵锦知道，她和徐致衡的一段往事，还有她的不孕，对方完全知情，这毫不奇怪，一个圈子能有多大，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章晋茵是这样强势的一个人。
　　“我只是个平凡的母亲，希望你谅解。”章晋茵叹息。
　　韵锦只笑，“您没有什么需要我谅解的，因为这些都是事实，我明白您的意思。”她甚至心里感激章晋茵没有给她钱，否则她会更加难堪。
　　“其实我并不是逼你离开程铮，我生的儿子我知道，他是个傻孩子，认定的东西重来就不回头。可是韵锦，就算我们可以不介意这四年里你的事情，不介意有没有孩子，但你也看到了，你们在一起过，可是并没有让对方幸福。我希望我儿子过得好，所以，我只问你，你能保证给他幸福吗？”
　　韵锦沉吟，然后抬起头来：“我不能。”
　　就在韵锦在阳光下几乎要睡去的时候，有人将她放在腹上的小说拿了起来。怪腔怪调地读着书名：“……《恶少的甜心》……啧啧，苏韵锦，叫我说你什么好，你跑到这里，就为了钻研这种健康营养的读物？”
　　韵锦也不奇怪他怎么会找到这里，伸手抢回自己的书，继续闭眼假寐。程铮恶劣地用手拍打她的脸，“还装，快说，你跑到这个鬼地方来干嘛？”
　　韵锦撩开他的手：“那你又来干嘛？”
　　“我……我来要回我的东西，把项链还给我！”他理直气壮地说道。
　　“可是，那明明是你送给我的耳环。”韵锦提醒他。
　　“我不管！”理亏了就开始耍赖一样是他的风格，“你睡了我就走是什么意思，嫖个鸭子还要给钱呢！”
　　韵锦从躺椅上坐起来：“那你要多少钱，你的服务也不值多少钱吧。”
　　程铮咬牙，“反正你得给我一个交待。”
　　韵锦看了他一会，然后一声不吭地走回晒谷场后面的堂屋，出来的时候手里抱着副围棋。她将棋盘就地铺在晒谷场上，然后说道：“程铮，有些事情让我们用这个来决定吧。”
　　程铮用一种“你疯了”的眼神看着她，发现她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然后就跟她打了个商量，“不如我们换种方式，比如说赛跑？……我总有权选择吧。”
　　“你可以选择玩，或者不玩。”韵锦很平静地说。
　　程铮犹豫了一会，好像在内心挣扎，“好，我执黑。”既然躲不过，那就不要吃亏。
　　“随便。开始吧。”韵锦就地坐下。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不肯学棋，哪怕围棋是他大学母校的传统项目，几年不见，倒是让韵锦大感意外。程铮的棋路跟他为人的作风一样，大开大阖，攻城掠池，相当凌厉，韵锦相对就沉稳许多，并不是一时可以分得清上下的局势。黑65的时候，黑已占优，看着韵锦眉头微皱，程铮心里暗喜，她哪里知道自己这几年在清风浸淫，棋大有精进，所以在白67的一刺之下，他不慌不忙，黑73的一断，连韵锦都露出激赏的神色。胜券在握，程铮努力控制住自己得意的神情，这个女人，还想用这招来欺负他，看她输了之后还有什么话说。
　　韵锦想了一会，接下来的74、76先手冲断，中央的白棋顿时增厚，而黑棋显露出四处断点，场面急转直下，程铮额角冒汗，越急越挽不回颓势，韵锦白94的时候，白棋的优势已不可动摇，就连程铮也明白，只要白96落下，黑棋大片都将不活。所以在韵锦拿起第96子的时候，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刚才的不算，我有一步走错了。”
　　韵锦轻轻笑道：“程铮，举手无回大丈夫。”
　　“我不做大丈夫，重新来过。”事已至此，他决定赖皮到底。
　　韵锦哪里管他，另一只手把他的手拿开，白子稳稳当当地落了下去。“你输了。”
　　程铮用手将棋牌用力扫乱，狠狠道：“输了又怎么样，开玩笑，我的幸福怎么可以靠这一盘棋来决定？”
　　“愿赌服输。我说了，有些事情要靠这盘棋来决定，你没有拒绝，所以，从今以后，家务主要还是由你来做，因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能我要重新找工作。”
　　程铮傻傻地看着她，她说什么？是他听错了吗？
　　良久，韵锦才听到一个怪怪的声音回答她：“我会学！”
　　顺着他的手，靠在他怀抱里的那一刻，韵锦想起了自己那天对章晋茵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幸福谁也没办法保证，但我可以对您说的是，如果程铮不幸福，我会比您的心更疼。”
　　然后她听见程铮慢慢说道：“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苏韵锦，我终于还是找回了你。”
　　程铮也不知道自己拥着她究竟有多久，不远处传来的孩子的笑声，他看过去，几个一身泥巴的半大孩子看着他们，一边刮脸一边笑，农村的孩子，难免对这样的场面感到新奇。
　　“那个……韵锦，我们可不可以现起来，我的脚有点麻。”他还保持着下棋的盘坐姿势。韵锦站了起来，再拉了他一把，“走，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在韵锦另一个堂舅家的门前，程铮看到了多年不见的阿太，阿太九十多岁多了，样子跟当年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眼睛彻底地看不见了，坐在堂屋前的小凳子上摸索着择菜。程铮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当他冒充韵锦男朋友参加她妈妈的婚礼时，就曾应承阿太，如果他们以后结了婚，一定会亲口告诉老人，想到这里，他无声地握紧了韵锦的手。
　　韵锦拉着他在阿太膝边蹲下。
　　“阿太，我是韵锦，我跟程铮一起来看您了。”
　　阿太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张开无牙的嘴笑道：“韵锦，你来了，好像前段时间你妈妈还来过呢。”
　　“阿太，我是程铮，您还记得我吗？就是打日本人那个？”程铮手伏在阿太膝上，殷殷问道。
　　阿太抬头想了很久，“打日本的，哦……你是我们家韵锦的小男朋友来着。”
　　“对，对。”程铮也不管阿太看不看地见，拼命点头。
　　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番外
　　我记得好像是谁说过，“绝对不要在洗手间里说同事的闲话”，据说这是著名的社会生存定律第七条，我深以为然。但显然有人并不这么认为。
　　“……看你，嘴唇涂得那么夸张，被主任抓到你就惨了。”
　　“怕什么，主任那有时间注意这些，女人嘛，连装扮的权力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说，就有人不喜欢这个。”
　　“嘻嘻，我知道你说谁，是不是莫……”
　　两个年轻的护士嬉笑了一阵，其中一个又说：“你说，像莫医生这样的女人，到底有没有谈过恋爱？”
　　“谁知道，反正我是没法想像，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她手术刀一样的表情。”
　　“我看呀，说不定她以前受过男人的伤害，所以……”
　　“哈哈，不过你声音小一点，别被人听见。”
　　“怕什么，今天又不是她轮班。”
　　我静静立在封闭的洗手间里。揣测别人的隐秘并从中获得乐趣，是许多人生活的快乐源泉之一，我很荣幸取悦了她们。在她们没有离开之前，我打开洗手间的门走了出来，洗手的时候，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解释一下，所以我对拿着口红的手悬在半空的那个小护士说：“不好意思，我今天顶王医生的班。”
　　仔细擦干手上的每一点湿意，我才绕过两个呆住了的小护士，走出洗手间，至于她们会在反应过来之后怎么腹诽我，这都无所谓。
　　她们说的也不全然是错。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三结束后那个最后的夜晚，昏暗僻静的KTV过道，包厢里鬼哭神嚎的歌声只剩了个远远的回响，它盖不过我的心跳声。
　　从没有想到，在这个夜晚，我会在上洗手间回来的路上跟他迎面撞上。他面色赤红，急冲冲地往目的地跑，显然喝了不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知道，这是老天给我最后的一个机会，我不想带着秘密和遗憾告别。
　　“周子翼！”我叫住了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才疑惑地回头，眼光绕过我，四处搜索唤他的人。
　　我对自己说，莫郁华，从一数到七，就不要再紧张。
　　我感觉自己的脚在慢慢地走向他，一个声音说：“能不能占用你一点点时间，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说：“我喜欢你，三年了，一直都喜欢。”
　　其实，我从没有期待过他回应一声：“我也是”，也完全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用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说：“不会吧……你饶了我吧”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防备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坚固。所以直至很多年以后，我仍坚信，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于最美丽的嘴。
　　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循。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像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暇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积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更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小孩。高中三年，从来都是他父亲的助理出席家长会；听说他家四百平米的豪宅里，长年只住着他和保姆，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呼朋引伴到家里，闹得不亦乐乎。高二那一年，我曾经听人说过，他来校约见校长大人的父亲的爱车被人毁坏得面目全非，此事沸沸扬扬了一阵，但最终也因为没有揪到肇事者而不了了之。可是，在此之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眼看见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是他站在一辆貌似名贵的小车旁，用花圃边捡来的石块发疯一般地砸碎了小车的每一块玻璃。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地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少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上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惟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陆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地风声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地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地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半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就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别走……”他说。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后来，他自然是回了上海。这次聚会改善了我和他的关系，他会给我打来电话，有时只是闲聊，有时会跟我说起事业和感情上的不顺心。陈洁洁，他的未婚妻，也是周子翼嘴里提到最多的名字。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竟然可以让浪子一般的周子翼那么长时间一直爱着她。她放心地留他在国内，自己一个人在欧洲游学，我不敢说他守身如玉，但至少在心里，他对她忠贞。我想，除了美丽，她必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
　　我的日子在越来越繁重的实习中一天天过去，学医也有学医的好，它让我忘了我已经二十五岁，身边却从没有男性的伴侣。
　　大学刚步入第七年，我刚跟着医院带我的医生做完一个简单的阑尾手术，就接到了孟雪的电话，周子翼在上海出车祸，整个人剩了半条命，现在躺在医院高危病房里，生死未卜。她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飞去上海看看他，我拒绝了。我去上海，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家庭环境足以给他最好的医疗，只要他不死，他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他死了……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为自己的想法而心寒。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的师兄吴医生走过我身边，他惊讶地看着我：“小莫，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胡乱地摸了一把脸上的湿痕，原来我真的流泪了。“没事，我眼睛有点发炎。”我说。
　　吴医生笑笑，没有追问，“也许你需要到洗手间处理一下你‘发炎’的眼睛。”
　　接下来几天，我照常上班，照常休息，不去打听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他究竟怎么样，只是到了梦里，总是只见一片血红。第六天，孟雪给我打来电话，她在那头叹息道：“还好命大，人是救过来了，但也够呛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差点□肺里，脾脏破裂，割去了三分之一，左鼻骨折，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唉，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衷，人都成那样了，他爸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只陪了他两天就各自忙去了，女朋友更好，光是一天一个电话，人却说准备面临考试，没回来过，他家请了三个高级护理人员三班倒地照顾他，可再好的护工毕竟比不过家里人，看着他的样子，也挺可怜的。”
　　我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在我的决定出来之前，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然后我给吴医生打了个电话，向他请了个长假。他在电话那头沉吟，“小莫，你要知道，这次实习对于你们毕业生来说相当关键，这甚至关系到最终你是否能得到最后签约的名额，你平时表现一向优异，院里对你是很有意向的，你这次请长假……总之，你要想清楚。”
　　“师兄，我很清楚。”
　　当天下午，我带上实习期间的所有补贴飞到了上海，直奔医院，在病房里看到裹着层层白布的周子翼时，我完全不能将他和那个风流倜傥的人联系起来。我立在他的身边，随手放下行李，当时他还虚弱得不能说话，看到我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留下，没入脸上缠着的纱布里。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护工做好了协调，她们的工作照旧，但一些贴身的照顾和专业性强的细节可以交给我来做，她工作量得到减轻，工资照领，自然乐得轻松，至于医院那边，我只说我是他的朋友，可是我想，大多数医护人员都把我看成了他的女友，当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谁会相信一个普通朋友会这样衣不解带地照顾一个卧床的病人。所以，一段时间后，当值班医生打趣他，“小伙子运气不错，车撞成那个样子人还能捡回条命，还有个专业的医生女朋友这么照顾你”的时候，我们都没有撇清。
　　他的身体素质原本就很好，所以伤口恢复起来速度也很快，20多天后，他已经可以在床上半坐起来，脸上身上的纱布也拆了不少，只是手脚都还打着石膏，生活仍然不能自理。他清醒后，给他擦身的时候，每次擦到下半身，他的脸就会涨得通红，全身不自然地绷紧，对于我而言，不管男女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对于我而言，都只是一个器官而已，所以我通常对他说，“你完全没有必要在一个医生面前感到异样，我见过比你大的，也见过比你小的，你完全可以放心，它一点也不特别。”只是在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再次习以为常地为他清洁时，发现某个部位居然有了异样的反应，当时我承认我的尴尬不输于他，只得轻咳一声：“看来你真的恢复得不错。”
　　两个多月的朝夕相伴，我几乎就要以为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们，我住在他VIP病房的陪护床上。每晚我会陪他天南地北地聊几句，然后各自躺在相隔五米的床上道晚安：他嫌弃护理的工人手太重，一般都不愿意要她们贴身照顾；就连饭菜不经过我的手，也不肯老实地吃；甚至有一次我在医院里四处走走，回来得晚一点，还没进病房，就听见他找不到人，对护理人员大发脾气。我真的几乎要以为我对他而言是重要的，直到他病愈出院的那一天，我到医院食堂打过早餐回来，就再也挤不进他的病房，他的父母、亲友、公司的下属将病房堵得水泄不通，很远之外，都可以闻到鲜花的气息。
　　我在医院的另一边，独自将两份早餐吃完，当胃很充实，人就不容易悲伤。我结束一切走回病房的时候，人已经散去，多么可悲，我甚至还在内心深处渴望着他能像八点档的男主角，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一个人留下来，说：“我还在这里。”
　　他当然已经离去。人就是这样，明明知道不可能，可仍然会有期望。
　　留在病房里的是一个自称是他父亲助理的中年男子，他很客气地代表周子翼和他的家人表达了对我的谢意，看得出他是个老于事故的人，所以当他说：“我们都很明白莫小姐是出于好朋友的情义来照顾周先生，但是耽误了你这么多时间，如果你不能收下这个的话，就未免不当周先生是朋友了”然后把那个牛皮纸的资料袋递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好像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于是我接过，放在手中掂了掂，周家果然财大气粗，这笔前足以请到国内任何一个最好的护理人员。我将信封拆开，从里面认真地数出二十张粉红色的钞票，然后把其余的交还给他。“麻烦回去告诉你们周先生，谢谢他给我回去的机票钱。”
　　飞回G市，我回到医院销假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韵锦。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跟白色的床单没有什么分别。看到我，她很久才说出一句话：“郁华，孩子没有了。医生说我永远不会再有孩子。”
　　我坐在她的床沿，抓住她的手，跟我的手一同覆于我的眼睛上，泪水从她的指缝间渗了出来。她是这样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女人，原来也会做这样的蠢事。女人是不是一生中总要傻过这一回，然后心才会慢慢变得坚硬，她是这样，我也一样。
　　在韵锦病床前，我接到了周子翼的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我静静听他说完，然后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
　　挂上电话，我对韵锦说：“他到底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听见了吧，他说为了感激我，愿意风里来火里去，这就是他给我的价码……可是他有什么错，他没有要求过我为他做什么，去上海，我是为了我的心，不是施恩。”
　　眼泪干了，我就释然了。
　　回到医院以后，我受到了院领导和学校的警告处分，好在我往日表现一贯勤勉，总算没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半年后，我收到了周子翼的新婚喜帖，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新郎周子翼，新娘陈洁洁谨于××年×月×日举行婚礼，敬备薄酒酌，恭候莫郁华小姐光临。
　　她终于回来了，王子和公主总是在一起的，这样也好，有情人终成眷属。
　　婚礼的前一天，韵锦问我：“郁华，你会不会去。”
　　我说：“去，为什么不去，既然红包总要出手，那我至少要看个明明白白。”
　　“那也好，你去的话就给我把红包捎去吧，那天我公司有事情，就不去了。”
　　我答应了。因为我知道她不去的理由，她不愿意遇到那个人。
　　婚礼的当日，我并没有盛装打扮，因为我知道，永远不要跟幸福的新娘比美，何况我从来不是美女。我把红包放在伴娘的托盘上的时候，认真地对眼前的一对璧人说：“祝你们白头到老。”我看着周子翼，一直看到他眼睛深处，他避开我的眼神。然后我放上韵锦的那一份，说：“这是韵锦的，她让我代她恭喜你俩。”英挺的伴郎眼睛迅速地暗淡了下去。
　　我想起了韵锦惨白的一张脸，爱情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不会因为一个人失去就让另一个人得到，它只会让所有的人都心碎。
　　我走出洗手间，忘了那两个可怜的小护士，回到我的诊室，坐我对面的小张医生见我回来，马上起身说了一句：“莫医生，你顶住，轮到我去解决一下。”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所以医院的“生意”永远是那么好。
　　我埋头看上一位病人的病例，对着外面说了一声：“下一个。”很快就有人坐到我的斜对面。我抬起头，等待我的病人开口。
　　他说：“医生，我这里很痛。”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我认真地说道：“如果是胸口疼的话，我建议你先到内科。”
　　“如果流血了呢？”
　　“那我可以开给你创可贴。”我假装看不见他装作西子捧心的恶搞表情。
　　我的病人沉默了一会，终于收起了嬉皮笑脸，“郁华，我离婚了。”
　　这并不是个新鲜热辣的消息。我说：“如果是这样，你可以看精神科，或者到心理咨询中心。”
　　“郁华，我们可不可以换种方式说话。”他说。
　　“现在你花了号费坐在这里，我们只能这么说话。如果你没有别的话要说，那么下一个。”
　　晚上我给韵锦打电话，她因为妈妈病故回家返来后，我一直没有见过她，电话那头，她说她辞职了。然后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韵锦，你在跟谁讲电话。”她掩了听筒，不知说了句什么，过了一会才对我说：“我们继续。”
　　我当下了然：“辞职也是为了他吗？”
　　韵锦说：“也可以这么说，既然我决定了要重新在一起，自然要给他个交待，他可以说不在乎，但是我没有办法再继续在徐致衡手下工作，这会让我觉得很别扭。”
　　“你真的确定可以重新开始吗？难道就不害怕重蹈覆辙。”我不是泼她冷水，只是她和程铮这几年的分分合合我看在眼里，如果相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们当初就不会分开。
　　“我什么都不确定，两个人在一起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解决，我现在才开始明白，爱情这不能太较真，只能说彼此宽容。”
　　也许她是对的。
　　韵锦接着说：“还有好笑的事情呢，我前天半夜醒过来，听到房间里不断有人翻箱倒柜的细索声，吓了一大跳，开了灯，才发现是他。我问他，半夜三更地找什么，他说在找我们两人的户籍证明。”
　　我笑问，“他不会是向你求婚吧？”
　　韵锦也笑道：“我也这么问他，他只是对我说‘苏韵锦，一个男人二十八岁是花一样的年纪，可以女人到了这个年纪都开残了，所以我们得结婚’。”
　　“这的确的程铮的风格。”
　　“郁华，你相信吗，有时候爱情真的需要一点盲目和冲动，所以当时我只回答他：不知道民政局多少点钟开门。说来没有人相信，民政局八点钟上班，我和他这两个傻瓜七点钟已经等在门口，好不容易等到办事人员就位，才知道原来那天只办理离婚。”
　　我忍俊不住笑出声来，然后我对她说：“韵锦，我有没有说过我嫉妒你。”
　　是的，不管有过多少的苦，只要她愿意转身，总有那个人在等她。然而等待我的那个人在哪里。
　　周子翼跟程铮成为生意上的伙伴后，工作的重心慢慢地移到了G市，反正也离了婚，在上海也了无牵挂。大半年后的一天，我已经上床休息，却接到了醉醺醺的他打来的电话，背景是沸腾喧天的音乐声，他说：“我喝多了点，你能不能来接我？”我知道这个时候我应该严厉地拒绝他，可是末了，我还是问了他地点，然后重新穿戴出门，将喝的七荤八素的他运回家。
　　凡事有过第一回就会有第二回，我成了他的救火队。渐渐的，有时他自己结束应酬，也会开车到我住的地方坐上一坐，他说是因为喜欢我泡的茶。
　　周子翼喜欢碧螺春，我却不爱那样的“吓煞人香”，反倒是六安瓜片更合我心意，每次他来，我总是给他泡好茶，然后再自己喝自己的瓜片。他通常喝过茶就走，除非喝得烂醉，很少留过夜，偶尔，我的客房里也常会有他遗留下来的东西。
　　韵锦问我：“你们这样算什么？”
　　我没有回答。我知道他依恋在我身边的温暖，这也许是他有钱的双亲和美丽清高的前妻都没有给过他的。后来我也慢慢知悉了他离婚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她不满他应酬太多，他责怪她没有把家庭看得太重。美丽骄傲的人都一样，容易挥霍他们的任性，他和她都是如此。原本小小分歧越变越大，最后大家都感觉疲惫，只得各走各的路。
　　每次送走了他，我都会独自一个人在原处坐上很久，直到茶都凉透。韵锦说得对，她说：“周子翼不过你利用你的感情，心安理得、毫无负担地享受被爱的感觉。”可是有些时候，有些人就是选择清醒地沉溺。
　　有时他也会说：“郁华，你也不小了，别再拖下去，找个好男人吧。”是的，我已经不小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还有多少时间可以蹉跎？在我的乡下老家，一个二十五岁的未婚姑娘已经是父母心头的一块心病，到了我这个年龄，简直是可视为怪胎，曾经以我为荣的父母如今最怕的就是乡亲们提起我的婚事，他们急过，催促过，责怪过，也死拉活拽地撮合过，慢慢地也就死了心，由得我去了，就当没有我这个女儿，也省了操心。
　　我三十岁生日那一天，周子翼为我庆生，他说：“郁华，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家人？”我沉默不语，他是个现实而残忍的人，明明比谁都清楚，我要并不是这句话。
　　彼时韵锦和程铮早已结了婚，两个倔强的人难免还是磕磕碰碰，但是失去过的人总是更会懂得珍惜，正如韵锦所说，爱情需要一点的模糊和妥协。遗憾的是，这样一对男女，居然没有孩子，这一两年来，他们不是没有尝试过各种方式，结果总是失望，韵锦不说，但我感受得到她的压力，程铮这样的家庭，他又是独子，正是应了那句话：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也许这就是年少轻狂的代价。
　　我生日过后的第二个月，周子翼正式邀我单独吃晚饭。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那里，认识这么多年，他少有的几次早到。
　　我坐下来，发现他莫名的严肃紧张，于是索性先不点单，直接对他说：“如果有话，你可以直说。”
　　他犹豫了很久，还是抬头看着我。
　　“……洁洁她回来了，我发现我还是爱她，所以……我打算复婚。”
　　刚从天寒地冻的户外步入室内，我的眼镜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我摘下眼镜，用布细细的擦拭，就在他因为等待一个回答而变得焦虑的时候，我只说了一声：“哦。”
　　从始到终，我只是个局外人，除了知情之外，没有别的权力。
　　在我离开之前，我对他说：“我祝你们幸福。”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是真心的，我希望他幸福，然后我们相忘于江湖。
　　下午我照常值班，手头的病人还是那么多。走过手术室的时候，我听到一个病人家属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哭。在医院的时间长了，就容易见惯生死。每天每夜，有人死于车祸、有人死于斗殴、有人死于肿瘤、有人死于病毒，可是……从来没有人死于悲伤。
　　晚上韵锦陪我喝酒，各自都有些醉意的时候，她低声咒骂：“周子翼这个王八蛋。”
　　认识这么多么多年，我从来没有听过苏韵锦骂人，不禁莞尔。世界上哪一条法律规定过你爱着一个人，而他必须爱你？是的，没有。所以我说：“他没有错，只是不爱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