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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情有时差
作者：我的读书小马甲
内容简介
 因为爱情有时差，所以才会存在那么多的迟到、误会和不平等。 本书由16个情感故事组成，记录了暗恋、初恋、热恋、分手四个不同的情感时区。让我们回到青春懵懂的少年时代，想起单纯的小美好，也重新回味爱情中经历的甜蜜、挫折、误会和遗憾。 回溯过往，用局外人的角度再看待当初，会让我们变得更理智、更成熟、更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若爱，请深爱。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的天生一对，不过是相爱的两个人为了能在一起，拼命找到相同的频率。不爱了，也请体面。一段感悟走到终点，从不是一人的过错。与其纠缠、怨恨、伤害别人，不如做个体面的大人放过别人，也放过自己。 愿每个走进爱情里的人，都能遇见同时区的那个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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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因为爱你，所以愿意
我喜欢你，所以我愿意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阳光带走阴霾，微风轻拂面庞，哪怕对方并不知道，但这就是你的全部。
——引言
深夜，接到王大路打来的电话：“下个月，我结婚。”
我故意逗他，“新娘是谁呀？”
他嘿嘿傻笑，“来了不就知道了，记得随份子。”
说完就挂了电话，我咬牙切齿，恨不得冲过去掐死他。
躺在床上，月光透过窗帘跑进来，从地上爬到床上。我靠着床头，想起当年的美好时光。
在那个美好而纯真的学生时代，我还不满二十岁。那一年，满怀憧憬、志向远大的青年有很多，王大路算一个。
在一般人看来，王大路和其他男生没什么区别，一起上课，一起出操，一起对着漂亮女生吹口哨。
但王大路和别人又都不一样，痴情到自打遇到夏夏之后，他的眼里心里，便都只有她。除此之外，他和别人最不同的，还有那句被他一直挂在嘴边的话：“后街阿胡子见。”
嗯，那就从后街阿胡子大排档开始说吧。
王大路长相老成，属于典型的长着急了的那种，且他常以“路哥”自居。为了能够在群众中脱颖而出，他常常使出必杀技——请吃饭。
从学校三食堂二十块一份的烤鱼到人均上百元的多伦多自助餐，在我们每个星期吃一次酸菜鱼都觉得奢侈的时代，王大路请一顿高级自助餐那是家常便饭的事。
当然，王大路还是因此交了一些朋友的，比如说我。
有些人只是匆匆一现，有些人陪着他一起走街串巷，然后醉倒他乡。
王大路不是一个爱学习的人，这一点我们大家都知道，但是他从来不翘课，这一点全学院的老师也都知道。哪怕是网吧通宵一整夜，下线关机以后也会冲回宿舍拿了书，然后飞奔去教室上课。
王大路一学期的出勤率在男生中是最高的，学期结束时，他的挂科率却居高不下。大家都替他惋惜，可他却显得很坦然。他有一句人生格言：“就算是一事无成，也要做一样像一样。”但显然，他的“像”仅限于表面。
所以当他合上课本，就立即变成了后街大排档一哥，拉着我们到后街喝酒撸串。深夜十一点，王大路在宿舍楼里大喊：“撸串，撸串。”他的话，喊饿了好多人。
四楼有大汉听得火起，站在阳台上叫骂。结果王大路对着楼上大汉叫道：“后街阿胡子见。”
我们所有人都以为，这将会是一场腥风血雨，然而，那大汉冲下楼后，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后街，却坐下来和王大路喝到了一起。撸串拼酒，一箱哈尔滨啤酒起步。
那一晚，王大路最终喝倒了大汉，也因此一战成名，一时间成了后街上的风云人物。
因为他的缘故，以后的几年，我们只去阿胡子大排档。我们一群人撑起整个阿胡子家的生意。
有一次深夜十二点半，王大路接到电话。电话里说“十分钟后，后街阿胡子见”。
王大路和我挂了电话，大步流星地向后街夜宵摊杀将过去。
那是夏夏请我们喝酒。
自打上一次和男朋友分手之后，夏夏已经单身很久了。这件事，我和王大路都知道。但我那时不知道的是，王大路这小子，竟然打着以“关心朋友”的名义，心里却对夏夏有着不可言说的情愫。
夏夏说，以后她再也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了。还是我们两个兄弟好，随叫随到。然后便开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豪爽劲儿，就连我这个大老爷们儿都自叹不如。
我突然想起两个多月前的事情，那时候的夏夏也是这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但她的眼里却流着泪。
我们经常会听到很多人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单身时茫然，恋爱也同样彷徨。
事实上，所谓不相信爱情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未感受过爱的滋味，却已听过无数个悲伤的结局；另一种是为爱遍体鳞伤，哀莫大于心死。
夏夏属于后者，她失恋过两次。
夏夏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一句话：世界都沉默了。
有时候，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总是悄无声息的。那时候，夏夏总是和我们一起，网吧、后街大排档。一到周五，王大路立马呼朋唤友，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人，齐刷刷地到后街阿胡子大排档。大排档环境差、老板脾气还不好，但是我们依旧兴高采烈、依旧十分喜爱。
阿胡子老板是个大胡子，每次上菜前，胡子一捋，抿上一口，咸淡便知。大排档里，常常都是熟客，哪一桌清淡点，哪一桌重口些，老板心里清楚。
每晚都有来自这座城市里的各路人马，他们出身不同，职业不同，身价不同，但大家却在这里纵情高歌，挥泪洒酒，哭干骂尽后，拖着累了一天的身体回家睡觉。没有人会把情绪长久地放在脸上，大家都会在第二天太阳升起前，将所有的糟心事儿都留在前一天晚上的酒桌上。
夏夏也一样。
那天，王大路点了很多菜，地锅鸡、护心肉、酱肉丝、酸菜鱼，全是硬菜，硬得大饱口福，硬得直呼过瘾。夏夏一个劲儿地吃，半只烤鸡抱着啃，那种豪迈的感觉，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我终于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要不你哭出来吧。”
夏夏说：“哭什么哭？这么多好吃的摆在眼前，我哪有空哭啊？”
我说：“你这样，我跟王大路都很担心啊。”
夏夏说：“担什么心？你们安心啦，我不会哭的，我要吃到撑，把肚子吃到滚圆，这样，所有的委屈就会全都撑出来。你们也吃啊，别光看着我啊。”
我跟王大路松了口气，刚开始准备举杯庆祝。可我的酒还没倒满，夏夏突然“哇”的一声哭了。
王大路放下杯子说：“就你这样，还想骗我们？”
没错，夏夏失恋了，初恋嘛！初来乍到，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可能多失恋几次就好了。
王大路说：“哭什么哭？来，吃个鸡腿补补。”说完，就见他抡着光膀子站上酒桌，对着后街整条街，振臂一呼：“那个买生蚝的，别看了，就是你。嘿，还有那个胖子，别一个人喝闷酒了。今天，大家随便吃，随便喝。不管你们吃多少，喝多少，账目全都算在我们头上。”
我当时差点就尿裤子了，这么多人，全算我们头上，割肾也不够啊。
那时候，我属于偶有余粮，所以能吃上一顿大排档，都会觉得相当满足。眼下这么多菜，不吃多可惜啊！所以我也顾不上心疼，只一心想着能吃多少吃多少。最后我们都喝多了，至于当晚的账有没有结，没有人去考证。但是那天晚上以后，王大路的人生，注定要重新开始规划。
因为，自打王大路碰上了夏夏，就变成了牛皮糖，想撵他都撵不走了。
后来，夏夏又恋爱了。
我们一起吃饭，还在后街阿胡子。这一次，不是十个人，也不是三个人，是四个人。多了夏夏男朋友。听说是国际商贸系的，和我们同届。上菜之前，我和王大路商量好，一定要考验考验他。
那一天，王大路拼死一样喝酒，我们三个男生喝了三瓶白酒，两箱啤酒。王大路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边喝酒边捏夏夏的脸。夏夏男朋友就那么看着他，却在一旁大口大口喝酒，就是不说话。
然后，夏夏就又失恋了。这次夏夏的恋爱周期很短，真的很短，只有五天。
夏夏哭着跑过来，扬言要和王大路绝交。
自那以后，王大路自知玩得有些过分，便痛下狠心，以后就这么办。
夏夏哭着要他赔她一个男朋友，王大路拍着胸口说，“包在哥身上。”
没有酒的日子，尚且可以，没有夏夏的日子，连彩虹都没有了色彩。那段时间夏夏和我们的联系就少了。王大路就像是霜打了的茄子，垂头丧气，连吃饭都没有力气。
单身的人久了，就会以为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可以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背包去旅行。这样的日子多么诗意啊。是啊，一个人熬过漫无边际的黑夜，一个人背包走过一望无际的荒野，一个人穿过满是人潮的城市。这份孤独又是多么磨人啊。看来，单身也不好啊！
所以，在第二次失恋之后的第二个月，夏夏终于主动给王大路打了电话，而王大路也终于满血复活。
毕业以后，王大路拒绝了家里的支援，毅然选择自己打拼，他和我在城中村租了一间毛坯房，除了一张床，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们到二手市场买了冰箱、衣橱，还有一个写字台。写字台被拿来当作饭桌和凳子。吃过饭后的那段时间，王大路常常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对着窗户外不远处的一处新楼盘望，一望就是好久。
我在里面住了半年，后来我离开以后，就王大路一个人住了。我走的前一天晚上，王大路早早下班，买了菜和酒。简陋的屋子里，两个刚毕业的愣头小伙儿在把酒言欢，畅想未来。
我问：“大路，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王大路说：“我想去地产公司试试。”
我说：“挺好的。”
王大路说：“谁知道呢？”
我问：“大路，你怎么不谈对象啊？”
王大路说：“我不急！”
我说：“夏夏就挺不错，你觉得咋样？”
王大路第一次害羞得像个孩子，眼神躲躲闪闪。那个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直到这一刻，我才终于知道王大路竟然对夏夏“图谋不轨”。
我不再追问，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聊了很少的天。我知道，王大路不再是那个懵懂的愣头青大男孩了，他成熟了。
有天深夜，王大路接到夏夏电话，一边哭，一边说：“我家浴霸坏了，我去你那里，行吗？”
王大路毫不犹豫地在电话这头答应，“你来吧。”声音里却隐隐透着只有他能够感觉到的激动。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和王大路总是丢三落四，补办饭卡的钱，可以交上两个月房租。饭卡丢了，找夏夏，然后到食堂随便点，挑贵的点。水卡丢了，找夏夏，然后钻进浴室随便洗，唱着歌洗。后来才知道，夏夏也没钱，我们为此愧疚了很久。所以，当夏夏找到王大路的时候，王大路什么都会答应的。
夏夏去了王大路那里，一进门就哭着说：“王大路，我饿了。”
王大路接过行李，说：“走，带你吃饭去。”
夏夏说：“好。”
王大路问：“你脸色怎么那么差？”
夏夏走着走着突然就哭了，一边走一边哭。
王大路拉住夏夏说：“想哭就哭吧，哭完了再吃饭。”
夏夏哭得更厉害了。
王大路问：“怎么了？”
夏夏说：“我想吃蛋炒饭。”
王大路说：“那就别哭了，现在去吃饭，吃完回来，洗个澡，明天什么都好了。”
就算夏夏什么都不说，王大路也全都知道。王大路在心里骂那个狠心甩了夏夏的男人，说他没眼光。但同时却又隐隐有点感激他的不懂珍惜，给了自己这个机会。
吃饭回来之后，夏夏问：“晚上怎么睡？”
王大路说：“躺着睡。”
王大路是个好人，一夜醒来，什么都没有发生，世界和平。
夏夏爱吃，王大路就去买。夏夏喜欢吃什么，王大路就给买什么。在王大路这里住的两个月，夏夏长胖了十斤。
我对王大路说，“你太丧心病狂了，夏夏找不到对象，你能负责吗？”
王大路却笑得眯起了眼睛说：“时刻准备着。”
夏夏长胖了，失恋的阴霾也渐渐烟消云散。有一次夏夏喝多了，拉着王大路不肯放手。
失恋的人之所以难过，是因为情话听多了，恶心。最后只能自己喝点酒，大醉一场，把该吐的都吐出来，然后睡一觉就好了。可是失恋的人啊，为什么一定要喝那么多酒，流那么多泪，伤那么多心呢？
夏夏抱着枕头，一个翻身，连人带枕头滚下了床，嘴里还说着，“我没醉，我没醉。”
王大路说，“你知道为什么你每次不开心，我都要喝很多酒吗？因为酒很奇怪啊，特别辣，辣得人口干舌燥。每次我都对酒说，你别再辣我啦，我怕我戒不掉你啊。你看，戒不掉了吧。”
夏夏突然哭了。
王大路说：“怎么了？”
夏夏说：“我想吃蛋炒饭。”
王大路真的去了地产公司，每天要跑遍大半个城市，有时候也不见得能有一个意向客户。
三个月后，王大路来看我，我们扎进人群，全世界都是美女。面对着花花世界，街上的妹子或热辣、或甜美，我们走在中间，任凭心花怒放成海。
一天下来，精疲力竭，我和王大路醉倒在街头。
王大路醉意朦胧中，自言自语道：“世间这么多美女，为什么我的心里却只有夏夏一个人呢？”
春节后，王大路依旧一个人住在城中村。
有一次，夏夏拎着两只仓鼠过来。说自己要出趟远门儿，非要将自己的这双“儿女”交给王大路来养，一来算是给他找个伴儿，二来放在别人那里她也不放心。
可王大路不干了，他一大老爷们儿，哪养过宠物？这么娇惯的东西，他要是一不小心给养死了，夏夏还不得让他提头来见？所以硬着头皮就打算拒绝。结果夏夏却非要将这东西塞给他。
王大路隐约想到了什么，他看着夏夏说：“你还是把它们拿走吧，万一它们情到浓时，生了一窝崽怎么办？要不我带它们去结扎吧。”
夏夏都被气笑了，说：“你敢！你就不能挣钱养它们啊。”
王大路问：“你要走多久？”
夏夏说：“还不确定。”
“什么意思？”他的心有点慌，答案呼之欲出，但他却不敢相信。
“傻瓜。”夏夏看着他说，“我突然想起来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那时候真好，整天屁颠屁颠地跟在你后面，网吧、后街大排档。我失恋了，可以趴在桌上随便喝醉，因为你不会丢下我不管，我可以在你身上随便捶打，因为你不会跟我生气。可是，那一次你好奇怪，那是你唯一一次在我面前喝醉。”
有些人，有些事，一旦触碰，就再也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你不知道夜间的花开了，这很正常；你不知道山间的泉走了，这很正常；你不知道麦田里的人笑了，这很正常；所以你不知道我喜欢你，这也很正常。
夏夏问：“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女朋友？”
王大路说：“认识一个新女生好麻烦，要给她讲自己的过去，要给她讲要多喝热水，要给她讲我的朋友和家人，要给她讲所有她没参与过的关于我的一切。”
夏夏说：“可是，爱情本来就是这样啊。”
王大路说：“可是，我的一切你都清楚啊。”
夏夏说：“赶紧找个对象吧。”
王大路说：“那……那……那要是我喜欢你呢？”
夏夏说：“那……让我哭一会儿。”
王大路说：“别哭了，我带你去吃饭吧。”
夏夏说：“吃毛啊？我快赶不上车了。”
王大路说：“别走了吧。”
夏夏说：“傻瓜，不走你养我啊？”
王大路说：“外加一窝小仓鼠。”
夏夏突然号啕大哭。
王大路说：“走吧，给鼠儿子们换个大房子。”
王大路终于没有食言，他亲自为夏夏找了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那肩膀就是王大路。
后来，夏夏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又加了一句话：世界很沉默，命运很幽默，一个宇宙换一个你，我要好好珍惜。
人这辈子，会经历许多许多事，开心的，沮丧的，懊悔的，愤怒的。这些经历的总和叫作生活，它是一种状态，你选择了何种生活方式，生活也会反馈给你同等的境遇。她是你的选择，你一定会修成正果的。
2017年10月10日，我参加大路的婚礼，新娘是夏夏。
王大路看着夏夏的时候认真而幸福，也许当年考大学都没有这么认真过，也许在阿胡子撸串都没这么幸福过。
礼单上堆满了红包，我的红包格外显眼。
酒席宴上，大路很开心，每一位亲朋他都挨个敬酒，且杯杯豪饮。
大伙就开始起哄：“快给我们说说，怎么追到的新娘子啊？”
大路便坐了下来，说：“这么隐私的问题，怎么能随随便便告诉你们呢？大家吃好喝好啊！”
大家哈哈大笑，举杯庆祝。
有人冲上凳子，扯着嗓子喊：“亲爱的同学们，都他娘的站起来，让我们一起干了这杯酒。今天，王大路同学结婚，我们真是高兴啊。今儿个，大家敞开了吃啊，酒菜管够啊。”
我喝了很多，渐渐地，桌下的酒仿佛不再是酒，我仿佛看见了那个星光正好的夜晚，我们坐在后街阿胡子大排档，撸串、喝酒、大声欢笑。
2017年11月10日，王大路和夏夏在后街阿胡子请了我们吃饭，人不多，刚好一桌。
那天我们放肆大喝，把手机全部都关机丢到包里，让我们暂时和外面的世界告别，我们什么都不想，只想喝光所有的酒。我们边喝边唱，边唱边跳，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笑容，大声唱着《喜欢你》。
那晚分开的时候，王大路送我们，一路上我看见他一直牵着夏夏的手，一秒都没松开。
后来，我在王大路的微博里看到这样一句话：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阳光带走阴霾，微风轻拂面庞，哪怕对方并不知道，但这就是你的全部。
你把你的全部都交给了对方，那就是真爱啊！
是啊！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这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该结婚了，趁早结。
婚姻是生命中有趣的一次旅行。比任何一次行走都要有趣，爱情的套路千万个，法门却只有一个，四个字：细水长流。
林夏，我会陪你一起找他
爱情的模样有千万种，有人愿意每天对你说一万遍“我爱你”，但也有人不管山长水远，路遥马亡，都愿随你流浪，给你肩膀。
——引言
新年，林夏挤在上海外滩观看灯光表演的时候，偷偷在心里许了个愿望：“老天保佑，今年一定要让我找到他，一定一定要找到他啊。”
林夏在找一个人，找了很久很久。久到偶尔深夜醒来，她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遇到过这个人。久到只要认识林夏的人都知道，她在找一个人。但那人究竟是谁？除了林夏，大概也只有大头一个人知道了。
从外滩回出租屋的路上，林夏再一次抬头问大头：“我真的能找到他吗？”
大头微笑着冲她点头，这话他真是听过不下百次了！从一开始的同情，到后来的不耐烦，再到现在对此习以为常，甚至还能若无其事地鼓励她坚持下去，鬼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大头跟林夏是在公司认识的，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刚刚入职的菜鸟，而林夏是公司建筑设计组的组长，也是他的顶头上司，标准的白骨精，工作狂。在她手下工作，可让大头吃了不少苦。
而让他俩真正熟识的起因，还是一场意外。那天大头回到家才发现自己忘带了钥匙，无奈的他只能赶紧掉头打车回公司。
原本以为公司肯定关门了，但没想到居然没关，只是里头黑漆漆的一片，还怪瘆人的。大头拿了钥匙刚刚准备走人，突然听到茶水间里传来一阵阵的哭泣声，曾经看过的恐怖片儿突然从大脑里闪过，差点没把他给吓尿了。
本来大头是准备掉头就跑的，但是又耐不住好奇啊，就大着胆子朝茶水间走去，越接近哭声就越明显，隐约能听出是女声。他正准备推开门一探究竟的时候，门突然从里面被打开了！
伴随着一声惨叫，大头一屁股摔在地上。而女鬼就站在茶水间门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那个女鬼就是林夏。
那天以后，大头像是发现了一件不为人知的秘密一样，开始不自觉地关注林夏。这大概就是人的本性使然吧，对于神秘的事情总是充满了好奇心。反正不管他想不想，总是能有意无意地从其他人那里听到些关于林夏的消息。
而关于林夏一直在找一个人的事情，也是在那个时候大头偶然从同事的口中得知的。午休的时候，大家伙趁着老板不在聊起八卦，不知怎么就提起了林夏。公司里的前辈们都说那是个怪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项目组的组长，但公司却是换了一家又一家。
“换公司？你们怎么知道的？”
“嘿，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们这圈子就那么大点儿。上海但凡有点实力的公司，她几乎换了个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一个在公司待了三年的老人不屑地说道。
“这么牛？”大头忍不住插话道。
“谁知道呢，说不定……人家背后有人呢，嘿嘿。”前辈们都不约而同地露出心照不宣的微笑。
看着他们的笑容，大头觉得有点恶心。不知道为什么，潜意识里他相信那个女人不是他们说的那种人。刚要开口反驳就听到有人说：“但我好像听说，她不停换公司是为了找人啊？”
“找什么人，我看是找男人吧，哈哈……”
“你们够了哈，一群大老爷们儿讲人八卦无不无聊啊，再说了你们这样说有啥依据啊，一天就会吵吵，怪不得到现在还在给人打下手呢。”大头是个北方的汉子，一急起来就往外冒北方话。
听他这么说，其他几个人不乐意了，不怀好意地看着他，“哎呦喂，这儿还有人不乐意了，你小子不会是……”
“你们说完了没有？”林夏的出现打断了一群人的对话，说她坏话的人都没好意思抬头看她，可她就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自顾自地走回办公室。一时间众人都作鸟兽散。
大头也觉得尴尬，不过想想自己也没说什么也就当这事儿过去了。不过自那以后，林夏像是跟他干上了。所有棘手的案子统统往大头手里扔，搞得大家伙都嘲笑他，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人家给嫌弃了。
只有大头自己知道，每次自己深夜加班的时候，总会看到林夏办公室的灯还亮着。偶尔当自己为了新的设计方案抓耳挠腮的时候，她就会出来提示他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这个部分又该怎么画。空闲的时候，还会拉着大头一起去实地考察，了解建筑区域的地形。
一开始大头觉得挺没面子的，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到了后来几乎是他们一起完成的那些案子。大头在这个过程里成长飞快，也开始打心眼儿里佩服这个在男人堆里打拼的强悍女人。
合作了那么久，两个人也渐渐变成了朋友，但大头第一次真正了解林夏，却是在她决定离职以后。
那天大头去给林夏交报告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她没来得及关上的电脑里，那一封新的辞职信。
忍了很久，大头还是没控制住，在下班后跑进林夏的办公室。对于突然到来的闯入者，林夏并没有过多的表示，只是用带着探询的眼光看着他。而大头一个一米八的壮汉，就这样在林夏的目光中败下阵来。
悄悄在心底骂了句“没出息”，大头才支支吾吾地问道：“那啥，我看到你要辞职啊。啊，不，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电脑的。嗯，也不是偷看了，是……”
或许是大头扭捏的样子太可笑，林夏忍不住笑出声来。直到把大头笑毛了，才回答道：“是呀，有什么问题吗？”
“呃……没啥。就是……就是……也没啥，就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辞职。”
林夏犹豫了一下才开口，但也答非所问，只是说：“走吧，我带你去喝酒，算是提前为我送行了。”
在酒桌上，林夏第一次主动提起了她在找一个人，找一个消失了很久的人。关于这个人，她并不愿意多说，只是解释了她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找工作，辞职，再找工作，再辞职。她坚信，只要自己认识的人越多，去过的地方越多，总有一天，她一定会遇见跟那个人有关系的人。
看着这样的林夏，大头突然开始有点心疼。他想起了刚刚来公司的时候，他在茶水间遇到的那个深夜哭泣的女人。他第一次觉得林夏或许并不如众人眼中看到的那么强大，她也不过是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家伙。所以在送林夏回家的路上，他突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那啥，要不以后我陪你一起找吧！”
听到这句话，林夏突然开始爆笑，笑着笑着却笑出了眼泪。第一次有人毫无理由地相信她，也是第一次，有人毫无理由地愿意陪着她。
那天晚上，林夏哭了很久，把大头吓坏了。
林夏问他，“你说的是真的吗？不许骗我。”
大头一遍遍地发誓说：“我一定说到做到，不然就不是个男人！”
林夏这才笑了。
当然，大头也真的做到了。他退掉了自己的房子，搬到林夏的隔壁，平时下班休息的时候，就和林夏窝在出租屋里制定找人的计划，或者是陪着她满上海地找人。
说来可笑，他除了知道林夏要找的人，是个叫“徐洋”的上海男人以外，其他一无所知。茫茫人海，到处都是两条腿的男人，就这样毫无目标地要到哪里找去？甚至有的时候大头都开始怀疑，这个人到底还健不健在，又或者说存不存在，自己是不是有病啊，才会跟着林夏一起疯？但想过之后，又开始心甘情愿地陪着她，大街小巷地乱跑。
后来他也开始不断辞职，陪着林夏一次又一次地搬家。所有认识大头的人都觉得他疯了，放弃高薪的工作，跟着一个疯女人，一次又一次地重头来过。
这一切的结束，是在林夏最后一次辞职之后，她再也找不到能够接受她的公司。没有哪家大企业会一直容忍一个不断跳槽的员工，不管她的能力有多强，口碑却是一降再降。
关于自己被封杀的事，让林夏困扰了很久。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她已经付不起自己的房租。她把这些年所有的积蓄全部用来找人了，失去工作的她，根本无力养活自己。最初，林夏先找了几份临时工，后来干脆找了家小公司，从最底层开始做起。
放弃所有，再从小做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天多到看不完的材料，处理不完的杂事，陪客户喝酒都要喝到吐，还要抽出时间来找人。大头劝了她很多次，却都没有效果，林夏有时候真是固执得可怕。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几个月后，她终于成功地因为过劳而晕倒，被人送进了医院。
那是大头几年来唯一次对林夏发火，他把医院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大吼着告诉她：“林夏，你就是个疯子，你要找的那个人根本不存在，就是他曾经出现过，现在也肯定死了！你醒醒吧，不要再找了，你找不到的，放弃吧！我求你了。”
林夏尖叫着捂上耳朵不肯听，一边哭一边说：“你骗人，我不信，我知道他还活着，我不许你咒他！你滚，你是个骗子，你滚！”
“你让我滚？为了一个你找了这么多年都无影无踪的人，你居然让我滚？林夏，这些年我对你到底算什么？我他妈陪着你疯了这么多年，我到底算什么啊！”这个十几年不曾流过眼泪的北方汉子红着眼眶，眼底全是不可置信。
病房里的空气就像突然凝固了一样，没人再说话。他们就这样无声地对峙着，彼此都不愿意低头。最后大头受不了了，摔门而出。林夏一个人看着空荡荡的病房，放声大哭。
她也不想的，她也不想这样子的。可是那个人，是她的命啊！是她存在的意义啊！如果否定掉那个人的存在，就是否定掉她至今存在和付出的所有努力，没有那个人，林夏也就不复存在了呀。她该怎么办，她也没有办法啊。她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大头说“对不起”。
病房的大吵过后，大头和林夏彻底陷入了冷战。这次大头是在心里发了毒誓，绝对不会再管那个没良心的傻女人。而林夏，其实她不是不知道大头对她的感情，可是在找到那个人之前，她什么都给不起他。与其再这样无休无止地把大头拖入深渊，不如就这样散了吧。
两个人抱着各自的想法，小半年没再联系。但林夏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回家都会发现，家里的卫生已经被打扫干净，饮水机里从来没缺过水，甚至连房租都有人付过了。她有很多次想跑过去质问大头，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却一次又一次地在他家门口驻足不前，“果然，林夏你就是个胆小鬼！”她无奈地在自己心里嘲笑着自己。
他们再一次说话，是在林夏三十三岁的前夕。那天她提前下班回家，走到门口发现自家居然没有关门。原本以为进了贼，但推开门才发现，大头正在检查客厅的灯泡。
“咳咳，那啥，我就是闲来无事过来串门的哈！你……要是没事儿我先走了哈，你休息吧！”被林夏当场抓包的大头有点尴尬，觉得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都被人家喊滚了，还这样死皮赖脸地缠着人家还真是犯贱。
“那个，大头你等等。”
“啊，咋啦？”
“我……”林夏一瞬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喊他。看着大头期盼地看着她的眼神，欲言又止。最后也只能说：“没什么，那个，你走吧。”
“哦”没有听到想听的话，大头有点儿失望。慢吞吞地收拾好工具，半天才离开。
看着被关上的门，林夏突然有点儿想哭。转过身，刚想回卧室。突然门“嘭”的一声巨响，有人像一阵旋风一样冲了进来：“林夏，咱俩不要闹了吧，你都不知道我这段时间过得多憋屈！”
林夏有些呆滞地站在原地，看着眼前这个手舞足蹈的男人，“叽里呱啦”的都搞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只知道有什么温暖的东西从心底溢出，流经四肢百骸，一下子觉得整个人都恢复生气了。
和好以后，大头直接理所当然地接过了林夏家所有的家务，逼着林夏辞掉了之前那份苛刻的工作。理由是：“哥们儿现在升职啦，一个你嘛，我还是能养得起的。允许你在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前，都赖在我这儿白吃白住。”
一开始，林夏还是有些不愿意。还是大头说反正她到哪里重头来过不都一样嘛，干脆做他手下的临时工，跟着他干算了。工资不高，但也不会太花时间，刚刚好能让她空出时间来找人。权衡了好久，林夏才勉强答应了，却一再保证不会麻烦他太久。
“放心吧，你也麻烦不了我多久。你这么厉害，我相信你一定能很快找到工作的，别忘了，你可还是我半个师父呢！”大头笑嘻嘻地回应。
林夏三十三岁生日那天，吃完饭，大头喝多了，硬是要拉着她去黄浦江边散步。喝得醉醺醺的家伙，一路都在说些胡话。忽然，他拽着林夏停住：“林夏，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老子从那次看你在茶水间哭就喜欢上你了。你到底在找谁老子不管，但你能不能对自己好一点儿啊，你不心疼你自己，老子心疼啊！”
面对大头突如其来的告白，林夏并没有太过意外。她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坏女人，明明知道大头为她做了这么多，也知道他喜欢她。有多少次她都想劝大头离开她，她知道大头值得更好的女人，但……她放不下，也不敢放手啊！如果说，那个人是林夏存在的意义，那大头，就是让她坚持走下去的救命稻草。除了这两个人，她的生命中再也找不到原意对她好的人了。
“大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林夏看着大头身后的东方明珠，一点点陷入了回忆。
林夏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五岁的时候就没有了母亲，只能和自己的酒鬼父亲相依为命。她的爷爷奶奶做了一辈子的农民，骨子里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从来都不喜欢她，嫌弃她是个赔钱货。
在她的母亲跟人跑了以后，连唯一应该对她好的父亲都把所有的恨意转嫁到她的身上。每次喝多了酒就往死里打她，还常常不给吃的。从小到大，她从这些所谓的家人嘴巴里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扫把星，你怎么不跟那个臭不要脸的丧门星一起滚蛋。我家的粮食就是喂了狗也不给你，饿死你个赔钱货。”如果不是邻居看不过去，经常趁大人不在送吃的给她，或许她早就死了。
就这样长到了十岁，所有的孩子都在上学的年纪，只有林夏一个人还在地里跟奶奶一起收玉米，种地。每次看到其他孩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她的眼里都充满了羡慕。不是因为多爱念书，只是羡慕他们可以活得那么无忧无虑，而不是像她一样，睁开眼就像个畜生一样，不停地被使唤。
而这样的人生，直到遇见了那个人才开始有了起色。
第一次见到徐洋的时候，林夏才十四岁，背着一只快有她半人高的背篓，里面装的满满的全是玉米。那个时候的徐洋，是来这个穷山村支教的大学生，或许是看林夏太可怜，他主动跟林夏搭话，说帮她把玉米背回家。在小林夏眼里，徐洋就像是天上的神仙一样，穿着干净的衣服和那些很有钱很有钱的人才能穿得起的皮鞋，冲她笑的温柔又和煦。对于他说帮忙的话，林夏鬼使神差地应下了，带着徐洋走了很长的路回家。
一路上，徐洋问了她很多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不去上学？为什么要背这么重的东西？你家没有拖车吗……”林夏一个都回答不上来。直到走到家门口，她才回答了徐洋唯一一个问题，她告诉他，她叫林夏。
徐洋笑眯眯地夸这是个好名字，林夏小心翼翼地扬起嘴角，腼腆地笑了。这是她第一次听到有人夸她，即使夸的只是个名字。但她还来不及告诉他这个名字是她母亲给她起的，父亲就回来了，一脸戒备地看着徐洋，把林夏拖回了家。
原本林夏以为他们的交集就到此为止了，但没想到徐洋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林夏的处境。竟然主动找上门来，说愿意给他家一笔钱，只要他们能同意林夏去念书，而且林夏念书的所有费用都由他来承担。林夏爸爸原本还想拒绝，只是她奶奶见钱眼开，强逼着他答应下来。
躲在门后面听着他们谈话的林夏，自五岁以后，再一次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她整个人都傻了，连他们什么时候谈完的都不知道。她只记得那个十几年没给过她好脸色的奶奶，笑眯眯地看着她，就像看家里那一堆能卖钱的粮食。她只记得徐洋站在她面前，告诉她：“以后要好好念书，一定要考上大学，从这里走出去，好好生活。”
从那以后，那句话就印在了林夏的心里。她发誓，她一定要从这个穷山村里走出去，再也不要过那样的人生。她比所有人都要努力刻苦，在徐洋支教的两年里，想尽一切办法跟他学习所有知识。庆幸的是，林夏是个聪明的姑娘。尽管她只在五岁以前跟着母亲学习过一些基础的汉字，但还是能努力跟上大家的进度。
后来徐洋支教结束，临走的时候，他嘱咐林夏千万不要忘记答应过他的事情。林夏告诉他，她一定不会忘记的！等她考上大学，等她有能力离开的时候，她一定会去找他。
“拉钩钩，做不到的是小狗。”徐洋笑得一如当初第一次见面时一样，温柔又和煦。林夏红着眼伸出小拇指，跟他约定。她在心里发誓，总有一天她一定会去找他的，一定会！
“所以，这就是你这几年拼命在找那个人的原因吗？”大头低着头问。
“嗯！如果没有徐洋，就没有今天的林夏。”林夏想起那些年痛苦的记忆，忍不住再次哽咽：“你能想象吗，那个曾经饿到跟狗抢食物的小女孩，凭什么走到今天啊，凭什么？所以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们拉过钩钩的。”
“不要哭了。”大头走过去，将林夏抱进怀里。“不要哭了，你一定会找到他的，我发誓，一定会的。”
过了许久，等林夏心情平复了，大头才又问道：“那，徐洋走后你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吗？为什么你现在都没有任何一点关于他的线索呢？”
“不是的，在他走后的很多年里，我们都一直保持着联系，是他一直出资供我念完高中，我也如愿考上大学离开。可是，当我终于考到他的城市，再去找他曾经留下的住址的时候，我却发现他们搬家了。我不知道他们究竟去了哪里，而他的邻居告诉我，他们全家来了上海。”
“所以，你也来了上海。”大头把话接了过去。他发现他还是太小看这个女人了，一个人要有多强大，才能从那样的困境里走出来，又要有多傻，才能守着一个承诺，找一个人一找就是快二十年。可这就是他的姑娘啊！他想要一辈子守护的傻姑娘！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与其这样漫无目的地搜索，不如让你自己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他来找你呢？我相信，如果他能看到你，他一定能认出你来的！”
“真的吗？但我真的可以吗？站在最高的地方？”林夏眼里又重新燃起了新的希望。
“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而且我也会一直陪着你的，我的小姑娘。最后一句，大头没有说出来，但他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
三年后，当林夏如愿捧回设计大奖，站在这个行业的最高点的时候，大头也离开了原本的地方，创业成立了自己的建筑设计公司，并成功签下了林夏这颗设计界重新升起的星星。也一直践行着自己的承诺，不管经历多糟糕的境地，都一直陪在林夏身边，不离不弃。
2017年新年的外滩，大头原本是打算跟林夏求婚的，可是无数次触碰到戒指盒的手，却始终没有伸出来。听到林夏再一次问当初那个问题时，他想，还是再等等吧！反正她就在这里，还能跑不成。
或许是老天看他们活得那么努力，终于肯大发慈悲实现林夏的新年愿望。正月初四的早晨，林夏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徐洋的女儿。她告诉林夏，她是在整理父亲旧物的时候看到汇款单，才知道多年以前父亲曾经资助过一个小姑娘，还有一封没来得及寄出的信。她花了很久的时间才确定，林夏就是那个她父亲曾经资助过的人。她打电话不是为了要回报，只是想把那封信给她。
就如所有人想的那样，徐洋已经不在人世了。十多年前，林夏考上大学的那一年。一次车祸夺去了他和妻子的生命，他唯一的女儿跟着亲戚搬到了上海。所有人都不知道，有一个小姑娘，跋山涉水，辗转流浪，为了一个承诺，苦苦找寻了徐洋这么多年。
多年后的今天，林夏跪在徐洋的墓前，这次，她终于可以亲口告诉他：“嘿，我来找你了。我没有失信，也没有骗你。我考上了大学，离开了那个鬼地方，完成了我答应过你的事情。我有好好的生活，没有让你失望，你看到了吗？我，那个叫做林夏的小姑娘，终于找到你了。”
大头就站在林夏身后，看着她一遍又一遍地询问，哭泣。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转向墓碑上的那张照片。
“果然和林夏说的一样，是个笑得很温柔的人呢。感谢你曾经在她的人生里出现过，将她带离深渊。至于以后，她的未来就交给我负责守护吧！我会记得照顾好她。”
从墓地回来，大头就发现林夏变得怪怪的。总是时不时就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每次问她在看什么，她又说没什么，但过后又骂他是个笨蛋！搞得大头莫名其妙，有一次还直接问她是不是生病了。她回过头恶狠狠地回他：“你才有病！”对此，大头也是很无奈了。
又过了很久，林夏干脆不理大头了，反倒时不时叹气发呆。甚至有次竟然在公司开大会的时候走神儿了。大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每天绞尽脑汁地想办法逗林夏开心。最后大头没办法了，硬要拖着她去看心理医生。“林夏，你不要这样，没了徐洋，你还有我啊，我们去看医生好不好？”
“你在搞什么鬼啊！我没病。”林夏一脸疑惑地看着他。
“没病，不可能。不是抑郁症，你怎么这么不对劲啊！”大头摇摇头，一脸的不相信。
“你！哈！”林夏被他搞得哭笑不得，这个笨蛋！“我没病，但是我说，你……你这个家伙，到底什么时候才打算跟我求婚啊！”
“啊？你说啥玩意儿？”大头觉得他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刚刚林夏说的是啥来着？
“笨蛋！”林夏生气地拎包要走。
幸好大头这回反应够快，“求！求！马上就求，这可是你说的哈，你……你……你等着，我……拿……拿戒指去，你不许跑哈！”
林夏看着大头匆匆忙忙地跑到隔壁，一不小心头撞在了架子上，还嘿嘿地傻笑，不由得湿了眼眶。她啊，终于等到了啊！她终于肯相信那句曾经看过的话，“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出现，给她温暖，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免她无枝可依，让她原谅过往一切的伤害，只记得珍惜每一天与他同在的时光。”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吧，它会给人带来伤害，但也拥有治愈所有伤痕的能力。我爱你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无数个陪伴在身边的日日夜夜累积成的证明。大头用时间证明了他对林夏许的每一个承诺，不离不弃或许才是爱最好的诠释。
再见，再见老夏
在画本里看过太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我都不曾真正为之感动。直到真正的爱情在我眼前上演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的名字，叫细水长流。
——引言
2015年4月1日上午十点，老天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我的爷爷夏海，被确诊患了阿兹海默症。医生说，在接下来的任何时刻，他的病情都有可能恶化，我们这些对他来说最至亲的人，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一点被逐出他的世界。
终有一天，他看着他的孙子夏雨，会像看陌生人一样。
我心存侥幸，觉得身为东北扛把子的老夏，无论如何也不会就这么被疾病打败。要知道，我们家老夏可是经历过抗日战争这种大世面的爷们儿。
然而，我错了。当奶奶慌张地跑到我面前和我说“仔仔，爷爷不认识我是谁了”的那一刻，我不知所措。
我和奶奶说：“爷爷肯定是太累了，我们等他睡一觉，一觉起来他就什么都记得了。他那么爱你，就怕我对你不好，怎么会忘了你。”
可是，老夏睡了好几觉，也没认出过我们。
奶奶说要陪他一起睡觉，他拒绝，说男女授受不亲；奶奶给他换衣服，他把门反锁了，说不穿衣服的样子不能给人瞎看。他这个东北爷们儿，生病了反倒更难搞了。
我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摇头说：“不知道。”
我喂他吃饭，他和我说谢谢；我扶他，他也和我说谢谢。我这个自打出生就被老夏的阴影笼罩着的五好青年，被他忘得一干二净，还不争气地被他给搞得眼红了。这个磨人的老头子，真是让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说：“老夏，你这样会失去你帅气的孙子的。”
他问我：“你是谁？”
我说：“我是你孙子夏雨啊，你看，和你一样帅。”
他却说：“没下雨啊，天晴着呢。”
我哑口无言，他的回答似乎也没什么毛病。不过，我这名儿是他给我起的。
我指了指旁边的奶奶：“你知道她是谁吗？”
他说：“不知道。”
我说：“她叫雪华，是你的老伴儿，你最爱的就是她。”
他说：“不知道。”
病情恶化了的老夏，说的最多的就是不知道，我念紧箍咒似的给他重复我是谁、奶奶是谁，可其实，我并没有一定要他记得这些。我只是，不想他每天面对的世界都是陌生的。我想让他知道，很多人都爱着他。
我爱老夏，但不可否认，老夏是我挥之不去的童年阴影。
人家都说，隔辈亲最亲，我和老夏却是相爱相杀，打我记事起，他就是我记忆里打我次数最多的那个人。
老夏是个军人，就爱给人制定些无聊的条条框框。比如，吃饭的时候双手必须放在桌子上，大人讲话小孩子绝不能插嘴，电视遥控器只有大人可以碰……可以说，我的童年是被老夏摧残过来的，他用他的威严压制了我二十多年，我也和他誓死抵抗了很多年，就在我终于习惯了他的约束的时候，他却突然撒手不管了，这个老头子真是一点都不招人喜欢。
不过，你一定想不到，我家老夏还天生自带霸道总裁的属性，并且还是出场自带背景音效的那一款。
据不可靠消息称，老夏年轻的时候曾一次交往了14个女朋友，并且各个都爱他爱得要死要活的。我看着皮肤已经松弛了的老夏，一脸的难以置信，我甚至一度怀疑那个年代的男女比例是不是失调得过于严重。但是，老夏同志的理由，让我瞬间佩服的五体投地。他说，那些姑娘是看上了他的钱和他帅气的样貌。
我不信他的辩驳，但我也不想反驳他，毕竟，我觉得我也蛮帅的。可能这点儿帅气就是恰恰遗传了老夏的优良基因？
你以为老夏的撩妹模式已成过去式了对不对？其实不然。年逾八十的夏同志仍然宝刀不老，娴熟的撩妹手法堪称教科书经典款，我都有幸见识了那么几次。
第一次。我的奶奶雪华大美女和他说自己要出门和朋友打牌，老夏听后，眉头一皱，发现事情似乎并不简单，随后将下巴微微上扬四十五度，确定角度分毫不差后，眼神一定，语出惊人：“你要是出去了就不要回来了。”
不过，雪华同志也是见惯了众多套路的人，老夏的小儿科对她不起任何作用，她理都没理就出门了，留下风中凌乱的我和眼睛瞪得老大的老夏。
“爷，你的段位还不够哦！”
“你去叫她回来。”
“谁？”
“你。”
“你就给她留一片自由天空任她翱翔吧。”
“她不能走，我要吃饭的。”
我忍不住抬头看了眼表，也才下午三点，吃哪门子饭啊？难不成他一个上世纪的人还要喝下午茶？
第二次。老夏午觉起来发现他的雪华不在，走路的辅助器都不要了，直接健步如飞地来我卧室问我：“你奶奶呢？”
我说：“她去买菜了。”
老夏说：“带我去找她。”
我说：“你别去了，奶奶快回来了。”
老夏依然坚持：“带我去找她。”
我说：“太阳太毒了，你出去会中暑的，别去了，奶奶会骂我的。”
老夏生气了：“你不去我自己去。”
在他老人家的坚持下，我被迫带着他菜市场一日游，看他累得气喘吁吁的样子，我能做的只有扶着他。
在距离菜市场还有一百米的时候，雪华同志刚好提着菜出来，见到累得满头大汗的老夏，气得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可是，她越是骂得凶，老夏就笑得越憨，待雪华终于骂完的时候，老夏拉起她的手，说：“我觉得你想让别人看到你的老伴儿来接你，所以我就来了。”
老夏的一句话，让一旁的我愣了好半天。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他为什么能够在娶了奶奶之后，一夜之间从一个花花公子变成了一个不烟、不酒、不嫖、不赌的四好丈夫。原来，所有的自我改变，全都是因为爱情。原来，爱情是这个样子的，不一定非要轰轰烈烈，但却在细水长流里美好得不像话。
第三次。老夏选择主动出击。
他在奶奶收碗筷的时候，凑上去说：“我昨天梦见你了。”
雪华同志依然见怪不怪，问他：“你梦见我做什么？”
老夏说：“我梦见没有你我就不能活了。”
不知道奶奶听到他的话是什么感受，我只觉得我一时间如遭雷劈，他这个上世纪的人怎么可以在我这个单身狗面前这么肆无忌惮地撒狗粮呢？
不过，我佩服死了老夏这股子有什么说什么的劲儿。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总是会有诸多的不幸与遗憾，你不能改变命运，但你可以选择原地等待，或是，勇敢面对。
比如老夏，尽管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的记忆正在被时间给吞噬着，尽管他比谁都明白，他随时都有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但他总会在自己还没有完全忘记的时候，用尽力气地爱想爱的人，记住想记住的事。
他说，他活着是为了奶奶。
所以，他让自己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刻不离地缠着他的雪华；所以，他会在被奶奶骂的时候笑得那么开心；所以，他会为了奶奶尽力让自己活得更久一点。
尽管，终还是有一天，他看着对面的雪华，看上好半天，也记不起她是谁。
老夏的病，虽然我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它还是恶化得毫无征兆。
就在前一天，他还和我们念叨着最想念家乡的炖菜的味道，可第二天，他就在床上睡了整整二十三个小时。醒来时，他看着雪华，眼里没有了当初的信任和依赖，他叫不上她的名字，甚至不知道他自己是谁。
我说：“爷，你是夏海，她是刘雪华，你俩是天生的一对儿。”
老夏看着我，思量了半天，我以为他是想起什么了，可他却说：“好听。”
奶奶像对小时候的我一样，宠溺地一口一口给老夏喂着饭，从头到尾都是笑着。待老夏吃完一碗饭，她替他拿手帕擦擦嘴，说：“不记得就不记得，反正我都赖你六十多年了，你还想赖不成？”
我说：“奶奶呦，你不怕我爷去找他那14个女朋友啊？”
奶奶笑：“他舍不得，我给他生了五个娃娃呢。”
每次提到生了五个孩子这事儿，雪华同志都特别骄傲。她觉得，这是她这辈子为老夏做过的最了不得的事儿，当然，老夏也这么觉得。
只是，现在的老夏并不知道她给他生了五个孩子，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他已经被病魔摧残得瘦了一大圈，他的记忆系统也彻底地紊乱了，紧接着生活机能也在逐渐退化。即使是刚吃过饭，一看见盛着饭的碗他就会觉得那是他的，他会吃着饭就忘记了吞咽，走着路突然停下来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和我说着话突然问我是谁。
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太多，我却没有勇气一一枚举。
然而，从小和老夏斗争到底的我尚且觉得自己在这儿是强颜欢笑，奶奶陪老夏走过了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的春秋冬夏，看着他从一个健壮的男人，变成这样一个谁人都不识的老小孩，她会不难过吗？可是，我在她的眼底除了幸福，竟然什么都没看出来。
也许，这就是老伴儿的真正含义吧，年轻时一起努力，老来就互相陪伴，相依相守，不管命运怎样发展，只要隔天醒来有人能和你一起扛就够了。哪怕过程中有争吵、有互相看不对眼，但是终究，那个人到你埋了黄土都忍不住牵肠挂肚。幸福，也大抵如此。
雪华同志不是个多浪漫的人，起码我没见她和老夏说过什么情话，但是自从老夏病了以后，她总是叫我们每天都和老夏拥抱一下。刚开始，我觉得两个男人抱来抱去的很奇怪，可如今，我才知道拥抱老夏的那个瞬间可幸福了，因为老夏开始抗拒我抱他。哪怕有那么一两次我连蒙带骗地抱了他，可他大多时候都是嫌弃死我了的。
我说：“咱爷俩这交情都不让抱啊？”
老夏回：“不让。”
我趁他不备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却撇着嘴说：“现在的小孩子怎么这么不晓得矜持。”
我和奶奶抱怨，奶奶笑着把我推到厨房，说：“我做了他爱吃的东北菜，你端去给他吃，保证他认你这个亲孙子。”
是的，厨艺达人刘雪华同志为了老夏亲自下厨做了好几道东北菜，味道香得我口水都要给馋出来了。一直没有什么胃口的老夏吃了整整一碗饭，饭后连打了好几个饱嗝。
老夏说：“好吃。”
我说：“那能给我个拥抱吗？”
老夏：“不认识你，不能抱。”
说好的亲孙子呢？
因为工作的事儿，我离开了家几天，晚上和家里通电话的时候，我听奶奶说，老夏这几天，每天都得睡将近二十个小时，身体已经乏得没了力气，走路得靠辅助器了。
离开家两天，我无时无刻不记挂着老夏。我生怕他突然哪个瞬间想起了我，而我又恰好不在。他都说了，他爱奶奶多过爱我，我得自己争取宠爱不是。
但是显然，老夏没说谎，他确实很爱奶奶。
在他生活机能不断退化的时候，他在那一天的午后，无意间脱口而出了一声“雪华”，这个他有好几个月都没喊出口的名字。
因为他这一声，奶奶高兴地冲到他旁边抱着他连连喊“乖乖”，一直都未曾落泪的、坚强的雪华，因为老夏低低的一声呼唤，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奶奶抱着他，没问他怎么了，一遍又一遍地说：“好乖，好乖，你记起我的名字了是不是？我就说嘛，叫了一辈子了，哪能说忘就忘。”
这一年的剧变，使得被记起来变成了一件无比奢侈的事情。我不知道奶奶内心到底独自承受了多少哀伤，也不知道爷爷每天睁开眼睛面对的是怎样一个世界，我只觉得心疼，为什么天意那么爱作弄人，明明，他们相守的时间已经不会很长，却为什么偏偏要写上这么一出并不算精彩的戏码来作为结局？
去年的这个时候，老夏还会有说有笑地和雪华发脾气，会和她手牵手去公园找雪华最爱的三姑六婆聊天。
不过是短短的四百天，老夏却变得只能闭着眼睛坐在椅子上，安安静静的，不吵也不闹，仿佛一尊雕像。
这天是他八十五岁的生日，这么值得开心的日子，奶奶却发了好大的脾气。她哭着骂他一辈子为了这个家连一块钱都舍不得花；骂他只知道拼命，最后给自己落了一身的毛病；骂他不声不响地一个人受了那么多的苦。
奶奶骂得好凶，可是老夏却还是安安静静地坐着，他已经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我明明记得，老夏说他最怕奶奶哭了，奶奶一哭，他就恨不得抽自己的嘴巴，他总觉得是他不好才惹奶奶不开心。
现在好了，他终于成功地惹到了雪华同志，自己却罢演了。
泄了气，奶奶走到老夏的身后，温柔地托起他的头，静静地站了一个下午。我看着她站得腿酸，想替她，她怎么都不肯放手。太阳的余晖洒在他俩的身上，好像把奶奶对爷爷一生的执着都给包裹住了。我想，那一刻，老夏也一定想起了和我们一样的回忆吧，尽管他闭着眼，可我知道，他的眼皮藏不住他六十多年的爱。
那天，我听到奶奶对老夏说：“你很棒，一直都很棒。你只是累了，我知道。”
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就此停滞，这样老夏和雪华就能以他们的方式永远幸福下去了。
可是，天意往往不爱遂人的愿。三天后，老夏病情越发严重，甚至连呼吸都得以强制的方式才能进行。
我不愿意承认，我的老夏，我爱的爷爷，就这样要和我挥手告别了。
我好想叫醒他，告诉他我叫夏雨，我好爱好爱他，我想请他走的时候一定要记起我，记起我是除了雪华以外他最爱的人。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终了了，老夏也没搞清夏雨不是下雨。
爷爷曾说，他活着是为了奶奶。
奶奶也说过，如果没有了爷爷，她就要远走，开始过自己的生活。
这是让很多看多了美满爱情故事的我们不懂的地方，两个人不应该长长久久地厮守，在一个人的时候久久怀念肝肠寸断吗？好像不是，奶奶和爷爷的世界里，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不在一起要让对方安心地幸福。
原来，两个人能久久地生活在一起，并不全然是因为爱情，而是在他身上，能找到懂得知足的自己。
原来，生活，可以是为了彼此才存在。
平生不晚
老舍先生说：人，即使活到七八十岁，有母亲在，多少还可以有点孩子气。失去了慈母，就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但是却失去了根。有母亲，是幸福的。只要有母亲在，你就有最后的包容和依靠。
但其实，凡是血缘至亲，都尤其珍贵。平生不晚，且行且珍惜。
——引言
陈东，一个身高180厘米，体重也180斤的横截面相当宽广的重量级人物。自他出生以来的28年里，除了头5年勉强体验了一把瘦子的快感，打第6年起，肥肉就成了和他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原本还算英挺的五官也愣是给撑出了憨态可掬的感觉。
用同事的话说，陈东就是吃激素长大的。
当然，能有如此标志性的身体，得归功于陈东的老爸陈景林。陈景林是个三星级餐厅的高级厨师，一辈子最大的乐趣就是做菜。在他40岁以前，最享受的事情是做菜给客人吃，40岁以后，陈东出生了，妻子又不幸离世，让他着了魔似的热衷上了给陈东做菜，一盘一盘的大菜换着花样地来，一点不怕把他这儿子给吃出毛病了。
儿时，老陈的大厨设定让陈东出尽了风头，每天都会有一两个同学央求着去他家蹭饭，陈东表面上装腔作势：“不行，你们得排队。”实际上，心里美死了。尽管肥肉蹭蹭地涨，眼睛被肉挤得越来越小，但陈东觉着，身上的每一寸肉都是老陈对他浓浓的爱。
上了高中以后，学校有了宿舍和食堂，陈东觉着新奇，没和老陈报备就自个儿交了伙食费。没想到，老陈却和他发了好大的脾气。
当时的老陈，已经是有了白头发的老头了，对着陈东吹胡子瞪眼：“学校的饭不干净你知不知道？那些做饭的都不正规，能和我做得比吗？万一影响到你身体的发育怎么办？你必须回家吃，没得商量！”
陈东没胡子，但是会瞪眼，“家里太远，我就要去学校吃。”
老陈二话不说拽着他就走，而陈东当时已经是个体重170斤的大胖子了，难以想象只有120斤的老陈是怎么拽走他的。当然，陈东才不会关注这个，他只知道老陈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不给他留面子。
那天，老陈做了他最爱吃的糖醋里脊，但是他一筷子都没动。陈东觉着，中年危机的男人简直不可理喻。但陈东没想到的是，这还只是开始。
在他和朋友去KTV玩的时候，老陈总能在轮到他点歌的时候一通电话把他给叫回家；在他想去烧烤摊吃烧烤的时候，老陈也总可以提前感知并且有效制止。陈东和老陈斗智斗勇了三年，却总也逃不出这个已经快奔六十的老头子的掌控，每每他内心刚燃起一缕叛逆的小火苗，都会被老陈给灭的丁点儿火星都不剩。到后来，他提议组局子出去玩儿，朋友都不乐意了，一句“你爸叫你回家吃饭呢”就把他给回绝了。
大概也是从那一刻起，陈东对老陈产生了强烈的抵触心理，不管是对他的人，还是他花样百出的饭菜。
陈东和老陈的关系发展到剑拔弩张的地步，是在他高考后报志愿的时候。
陈东一直和人说，老陈是个自私的老头子，但他没想到老陈会自私到干涉他的未来。他一直都想去南方城市读书，为了圆这个心愿，他甚至第一次尝试着和老陈心平气和地交谈。他觉得自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的可感人了，结果老陈一个“不行”就把他的希望给碎得稀烂。
老陈说：“你去太远没人照顾你，在附近读还能时常回家，你也还能回家吃饭。”
陈东气得摔门而出。打他记事起，老陈就用近乎讨好的态度每天给他做饭，逼他吃饭，最后直接拿着这张感情牌来约束他的人生。尽管老陈洗脑似的和他说自己年纪大了，唯一可以依靠、可以爱的只有他了，可是陈东搞不懂，他都把他喂成200多斤的大胖子了，为什么还不能放过他？
当然，老陈再怎么拗，也到底只是个普通的父亲，他再如何满腔的爱意，可儿女的生命也大都是不依顺着父母所设下的轨道一直前进的。尽管老人难免会伤心，但是这似乎是每一个父母必尝的一道百味菜。
所以，陈东成功地战胜了老陈，拖着行李朝着他梦想的方向一往无前地走，老陈就在后面气喘吁吁地跟，看着那个被他放在手里呵护了十八年的小子渐行渐远的背影，有些慌张，又有些骄傲。
你瞧，他长得多高啊，比老陈高了整整一个头呢。他那一身壮实的肉，应该没人敢欺负他吧？老陈好骄傲，这是被他养出来的、健壮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
老陈只想着陈东身高体胖没人敢招惹，却不想还有“英雄难过美人关”这一说。陈东在大学的第一学期喜欢上了同系的学姐，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告白了，学姐却看着他宽厚的身子欲言又止，也就是这欲言又止的轻轻一瞥，让陈东下定决心要甩掉一身的肥肉。
然而，长肉容易甩肉难啊，打小被老陈养出了一身好吃懒做习惯的陈东会去坚持做运动吗？显然不会。他会去为了减肥而一顿少吃一个鸡腿吗？显然也不会。就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象征性地减了小半年的肥，掉了十斤肉，却又涨回了四斤，折合下来和没减没什么区别。
但也就是这区区六斤肉，让半年没见着儿子的老陈吓了一跳，他看了陈东好一番，推断出是他给的伙食费不够，委屈了他的宝贝儿子，怀着一颗愧疚的心给陈东十全大补了一个多月，硬生生给补回来了十斤肉。
再后来，陈东一给老陈打电话，老陈第一句话就是“钱不够了吗？你等一下哈，我马上给你打。”
一句话，让陈东如鲠在喉，其实，他只是突然有点想家。
或许是长大了，又或许是学校食堂的饭实在摧残陈东的胃，他突然明白了“父母在，不远游”这句话。尽管他并不知道，老陈曾经怕他没钱花饿着肚子，跑到离家好远的银行给他打钱；他也不知道，老陈因为想他，怕他总是报喜不报忧，几天几夜地睡不着。
不过自那以后，陈东和父亲的争吵便少了很多。
直到，陈东毕业后回A城。
陈东刚回家的时候，老陈托关系给他找了一份没什么技术含量的稳定工作，工资不高，但是绝对舒服不累人。但是，陈东干了一年多，就不声不响地把工作给辞了，在辞职之前，他已经想好了下一步计划，他要创业。
创业这事儿，陈东不是空穴来风，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早有筹谋，甚至连人手都找好了，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契机让他继续往下走，直到他在荣华街看到那间尚未完工的样板房，他有种预感，他大展拳脚的时候来了。
但是，让他大展拳脚的前提是，他得有钱，显然，陈东没有。但是，老陈是有的，他在厨房干了一辈子，又做了多年的主厨，存款是可观的。所以，陈东做了这辈子最瞧不起自己的一个决定——啃老。
那天，是陈东的生日，老陈做了满满一桌子菜，陈东却食不知味。他早早打好了腹稿，却如何也张不开嘴，直到老陈的一句话，让他脑仁儿一疼。
老陈说：“我打算把餐厅的活儿给辞了。”
陈东一震，要是老陈一辞职，就没有了收入来源，也就意味着他想要钱就难了，所以他急了，“不是还能干两年吗？”
老陈说：“累了，想歇歇。你看你工作也稳定了，就差结婚生孩子了，我也就没什么可愁的了。”
他这么一说，陈东更慌了，直接和盘托出：“我把工作辞了。”
老陈一顿，“干得不顺手吗？”
陈东一不做，二不休，“我想自己单干，工作地点我都选好了。”
老陈低头吃饭，沉默了好一会儿，“这事儿你得好好考虑考虑，工作不满意可以换，可要是自己干就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你现在还小，担不起风险。”
陈东胸脯一挺，“您放心，我要干就一定干出名堂来，我在学校可一直都是A+，那实力是杠杠的，您连您儿子还不放心？”
老陈直戳要害，“你有钱吗？”
陈东一萎，他心虚，脸都给憋红了，憋了半天，支支吾吾地把琢磨了好几天的话给说了个囫囵，“我……没钱，但是我有想法，后续的事情我都给计划好了，保证万无一失，所以……您能给我借点钱吗？”
老陈眼神一暗，“你要多少？”
陈东抿了抿嘴，“初步计划需要三十万元。”
老陈不吭声了，过了好半天才又抬头看了他一眼，可却欲言又止，只是说：“吃饭吧。”
这下，换陈东急了，“您到底借不借？我会还给您的，我保证，一年之内给你连本带利地捞回来。”
老陈不看他，说：“我没那么多钱。”
陈东脑袋嗡嗡作响，理智直接下线，“您都累了一辈子了连三十万元都没有？怎么可能呢？我还是您亲儿子吗？一句话，你给不给？”
老陈被面前已经红了眼的儿子震住了，他不知道如今的自己是该难过还是失望，思忖了好半天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最后，他说：“我想想办法。”
老陈答应了，可陈东却一点也不高兴，他羞愧得不敢抬头看这个和他相依为命的父亲，他谴责自己不是人，却又逼着自己要到那笔钱。那一刻，他前所未有的如此憎恨自己这个不可一世的初生牛犊。
不出一星期，老陈就把存折交到了陈东手上，整整三十万元，分毫不差。陈东接过存折，草草地扫了一眼上面的数字，便把它放在口袋里再没敢拿出来。
吃饭的时候，陈东专就着眼前的菜夹，眼看着眼前的盘子都给他夹空了，他直接光吃米饭。不知道是他心情太压抑还是味蕾出了问题，他竟然感觉，菜做咸了，这种低级错误，老陈怎么会犯？
但是，陈东猛地一抬头，恰巧撞上了老陈缠了纱布的手指，初步推断，应该是做菜切到了手。若说做菜做咸了是老陈绝对不会犯的错误，切到手就更是不可能了，这天的老陈让陈东心慌得要命。
不用多想也知道是他的锅，但是，他无计可施。
陈东这次也是真的信了，他可能真的把老陈给掏空了，因为老陈果真没有辞职，依旧每天奔波在餐厅和家里。
以前看朱自清的《背影》，始终都不明白父亲帮他去买橘子那个场景为何可以感动成千上万的人，可是如今，陈东似乎懂了。在他看见老陈挺着渐渐不再挺拔的腰在厨房忙前忙后的时候，一时间百感交夹，这个在他面前每天都会上演的场景，竟然让他忍不住红了眼。
除此以外，陈东还注意到，老陈在做菜的时候，竟然会忘掉一些步骤。这种情况，他撞见了四次。
一次是偶然，那四次是什么？这太异常了，陈东直觉这种异常和他无关，心却越发慌得厉害。
第二天，老陈出门倒垃圾，手机放在沙发上响了好一会儿，陈东凑过去一看，是餐厅的老板打来的，就顺手接了。
那头的老板没等陈东发话，直接开始了正题，他说：“老陈啊，你明天就别来了吧。也不是我绝情，你现在这个状况，再干下去我的餐厅也得倒闭了。你那个病还是早点治比较好，万一给耽误了我也负不起这个责任啊！”
陈东听得一头雾水：“病？我爸得什么病了？”
老板一听是陈东，松了口气，“你还不知道吗？你爸前两天体检，查出是得了那个什么海默症，反正就和老年痴呆差不多。你赶紧带他去治治吧，他这么大把年纪了，再在外面操劳也不好。”
陈东直挺挺地站着，只觉得如遭雷劈，一向身体强健的老陈，竟然得了病？而他作为他唯一的依靠，竟然什么都不知道，还跟个洪水猛兽似的逼他拿钱去追求所谓的梦想？
陈东这厢发着愣，竟然连老陈已经回来了都没有发觉。
老陈看他发愣，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别傻愣着了，今天想吃什么？瞅你现在瘦的。”
陈东回他一个笑脸，殊不知比哭还难看，“爸，我的体重可是你的两倍哦，是您太瘦啦，要不今天我给您做？”
老陈诧异，“我竟然不知道我儿子还会做菜？”
陈东拿出条围裙系上，“不会啊，所以得您教我，从今往后，我就是您陈大厨的独门弟子啦。”
老陈说：“行，那今天教你做一道大菜——西红柿炒鸡蛋。”
陈东说：“您可别逗了，您儿子这么好的基因，起点得高，我要做竹笋炒肉。”
这应该是长大以后有史以来第一次，陈东和父亲如此欢欢喜喜地相处，可是这仅有的欢欢喜喜，也是建立在陈东强颜欢笑的基础上。陈东拿着锅铲，看着老陈时不时地拍着脑门回忆做菜的步骤，嘴上打趣地说“老爸你不行啊”，面上却笑得难看死了。
那天，陈东和老陈说：“爸，以后无论遇到什么事儿，你还有儿子，儿子和你一起扛。”
老陈笑：“你才多大点，就给我扛？”
陈东以为，老陈该和他说自己的病了，可是陈东等了好几天，老陈也没和他说，陈东知道，这个头发白了一半的瘦弱男人，要给陈东扛起一片天。可是老陈不知道，在不知不觉中，他的儿子已经长大了。
好在，来日方长。
后来，陈东陪老陈看电视，恰巧放到中央台做的关于老年痴呆症的公益广告，广告里正放着父亲不认识自己的儿子，把饺子放进衣兜里说要带给儿子吃的画面。陈东偷偷地用余光瞟了老陈好几眼，老陈照旧神色无异。
可是末了，老陈却哼了一声，说：“这病哪那么严重，为了广告效果而已。要是我，我是怎么也忘不掉我儿子的。”
以前，他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人，即使活到七八十岁，有母亲在，多少还可以有点孩子气。失去了慈母，就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但是却失去了根。有母亲，是幸福的。只要有母亲在，你就有最后的包容和依靠。
而老陈，于陈东而言父亲更是母亲。陈东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他唯一的依靠看着他却像看着陌生人，那该是多么的悲哀和无奈。
陈东直愣愣地看着父亲，他的瞳孔已经染上了一层浑浊的棕色，看不大清楚他此刻的心情。他说：“爸，我只有你了。”
老陈没把他的话当回事，“现在是，以后可保不齐，这媳妇儿一进门，你爸我就要被你嫌弃死了。”
陈东眼眶泛红，一把搂住了老陈，他说：“爸，明天我们去医院看看吧，我不能没有你。”
老陈愕然：“你……知道了？”
陈东长舒一口气：“是，我知道了，不过我相信，一定会好的。毕竟，我要想继续做个二百斤的男子汉还得靠您的厨艺啊。”
不知是不是错觉，陈东感觉有温热的液体落在肩上，滚烫滚烫的。
是父亲哭了吗？
不，一定是他的错觉吧，老陈顶天立地怎么会哭？
第二天，陈东接到了哥们儿打来的电话，说样板房已经谈好了，就等他交钱了。说起来，这个样板房他们几个人跑了好几天了，谈下来真的不容易。可如今，陈东却犹豫了，他看了看放在抽屉里的存折，好半天都没有回话，搞得对方以为信号出了问题。
陈东放下存折，抿了下嘴，说：“我没凑够钱，所以，这房子咱再缓缓吧，来日方长不是？”
挂了电话，陈东出了卧室，看见老陈在客厅看菜谱，他扯开了嗓子喊：“陈大厨，明天还给您的宝贝儿子做饭吗？”
老陈回：“不做了。”
陈东说：“我这是失宠了？”
老陈回：“你做，我打下手。”
陈东又道：“那以后呢？”
老陈回：“以后也这样。”
陈东长舒了一口气，扯扯嘴角一副很满足的样子，眼眶却不自觉地红了。
就在几个小时前，他偷偷地问了医生老陈的病情，医生说并不乐观，他觉得医生在虚张声势，毕竟老陈还生龙活虎的。可是一进门，却再次发生了他打出生以来都没见过的事——老陈把鸡蛋炒煳了。
不过，不乐观又怎样呢？生活始终都是律动的，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猛的曲折里。他陈东该感谢老天，让他有这样一个伟大的父亲，让他在避风港里躲了二十多年，他该知足的。
哪怕，所谓知足，也不过是无计可施。但是，平生不晚，他还有得是时间去争取一切。

第二章 心有一片海，你是海上风
想要许你一世美满
上帝啊，如果你能听见我，那我可不可以求求你，让我带走那个姑娘吧，让我可以免她悲苦，给她温暖。我想爱她，我想她平安美满。
——引言
2013年的时候，阿坤听人连说带比画地明白了一件事：阿荷嫁人了，嫁给了个五十岁的老头子。
阿坤是个哑巴，不会说话，听到这个消息后急得抓墙砸脑袋，痛哭了一大场后赤脚光手地跑了四五十公里，他跟在轿子后面咿咿呀呀地叫着。
迎亲的人当他是个傻子，丢了两个喜钱哄他走，他不依，扑喊着要接近阿荷的花轿，轿门还没碰到，就被那群人毒打了一顿。
他还是不依，伸着手，抓啊，抓啊。什么都没抓到。
这个世界真的有太多让人无法直面的苦难了。
就好像阿坤，如果……如果他不是哑巴，那他是不是可以开口说：“轿子里的是我爱的人啊。”
也好像阿荷，如果，如果阿荷不是聋哑，那她是不是就可以知道阿坤在身后，就可以飞奔着跑向阿坤。
可是，生而为人，从来没有哪个人能过得顺风顺水，阿荷尤甚。
阿荷自幼就生长在一条落败的街里，继父是母亲的第四任丈夫，母亲在这一带泼辣蛮横，臭名远扬，可因替继父生了个儿子，竟也活得风生水起。
母亲待阿荷不好，年幼的时候阿荷生了一场重病，母亲怕花钱，拖拖拉拉了大半年才去给阿荷看医生，治了许久才算是捡了阿荷的一条命，可阿荷也就此失去了说话的机会。
这一年，阿荷八岁，她再也听不见这个世界的恶意了，也再也讲不出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热爱了，她所有要说的都将化作沉默。
如果你懂我。
我希望你懂我。
那我，哪怕沉默，你也知道要来心疼我。
倘若阿荷是个失智的姑娘还好，可偏偏阿荷又是顶聪明的，总爱找别家读书的小孩学文识字，一来二去，阿荷就想要上学。
阿荷给母亲比画学校，比画别家小孩的书本，母亲不依，抄起擀面杖就去别人家里对教阿荷识字的小孩破口大骂：“安生上你老子的狗屎学，莫再找我家阿荷，不然丢你书包到南岗。”
南岗是个乱葬岗，老人爱吓不听话的小孩，说那里有挖人眼睛的妖怪。
母亲站在别人家门口一家一家地骂过去，等她骂完，再也没有小朋友愿意跟那个不会说话的姐姐玩了。阿荷再也推不开他们的家门了，也不会再有人拿着她的手，不管她听到与否，兴高采烈地对她说：“姐姐，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会心疼这个姑娘了，再也不会有人记得这个可爱的姑娘为了和大家交朋友，在隆冬腊月里挨家挨户地在每户人家门口堆一个胖乎乎的雪娃娃，又像是讨好一样，大清早地挨家挨户地指着雪娃娃求夸奖。
再也不会有这个姑娘了。
阿荷不依她母亲，她太想读书认字了。如若不是失去了听力和声音，她也是坐在学堂里的那一个，也是和旁人分享知识的那一个。
她去求继父，继父让她找她母亲：“钱都在你妈那，找你妈，找你妈。”
她求母亲，可母亲点着她脑袋，骂她“死花钱的”。
这个家似乎所有人都觉着，阿荷是个哑巴，哑巴去上什么学，老老实实地在家待几年，最后找个人嫁了算了。
阿荷到底还是倔强，三伏天里顶着太阳去河里捉鱼，去荒地里挖野菜，甚至摸黑来到坟地，只为了多捉几只药用的虫子，去跋山涉水地找那种名贵的稀罕物。
一个夏天，她从白胖到黑瘦，身上受了大大小小的伤，但也确实积攒了一笔不算少的费用。终于，她能够得偿所愿，可以去学校了，可以去聋哑学校读书识字了。
阿荷的母亲，这个干瘦泼辣的女人，一路抱怨不止地把阿荷送到了学校，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她不爱阿荷。
读书后，阿荷每个月从学校回家一次。这时候的她是极高兴的，兴奋地把新学的生字教给邻居家不满一岁的小孩子，俩人“咿咿呀呀”的，让人看了想笑又想哭。
这一年，阿荷十六岁，学着别人六岁就会的知识。
阿荷极喜爱去学校，最初她还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到后来她才发现想去一个地方的原因不是因为爱着这个地方，而是因为这个地方有那么一个人让自己爱着。
十六七岁的年纪啊，美得就像一树一树灿烂又热烈的花，让人想恋爱、想私奔，去哪都好的那种私奔。
我们因为遇见一个人，开始觉得这个世界美好得不像话，苦难是铺垫，辛苦是铺垫，困难是铺垫，通通的都是铺垫。只有你啊，是结局，是甜蜜蜜。
阿坤，是阿荷的甜蜜蜜。
俩人都不能说话，但有很多东西说出来反而就没有深意了，不过路边的街灯，校园的水杉，被风吹过的窗帘，被阳光亲吻过的屋顶，甚至就连门卫爷爷的大黄都知道，阿坤阿荷相爱得不得了。
阿坤不语，但他却搞来了两块心形的树皮，一块刻了荷，一块描了坤。
那个姑娘啊，你看好这两块树皮，他们同我们一样啊，说不出、讲不清。可你要知道，我将她赠给你的意义是：有一天，哪怕我们的脸枯老如它，我也会疼你。好多话我们都无法用言语表达，可我们有拥抱、有接吻，我当你是沉默的光，我当你是无声的热，奔涌着浸进血液里的是你啊，是我想拥有的终生啊。
阿荷沉默，可她却将阿坤赠予的树皮紧紧地揣进了怀里。
对面的人啊，你一直都是知道的，我什么都说不出来的，可你一定要相信，今天是你，明天是你，生生是你，世世是你，爱人是你，丈夫是你，余生，都是你。
倘若日子一成不变，一直这样温柔地度过春夏秋冬，那阿荷大抵也已经嫁给阿坤了，或许两个人还会有个孩子。
可时光，总不会如此轻松地对待一个人。
继父去世了。
继父的突然去世让这个本就穷困的家更加得穷困了。母亲二话不说就把阿荷从学校领了回来，整日地把阿荷关在屋子里。
阿荷开始和母亲争吵，她不能说话只能咆哮般地嘶喊却无济于事，后来只能用摔东西的法子来控诉，却屡屡招来毒打。
阿荷充满了愤怒，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呜呜哇哇”的没人听到她的难过，没人听到她的思念，她好想阿坤，好想好想，好想和他一起走。
是的，一起走吧，流浪也好，讨饭也好，你在就好了，真的，只要你在，我什么都不怕的，天涯海角，我只想跟着你。
阿荷离家出走了。她一路跋涉终于回到了学校里，她拥抱阿坤，求阿坤带自己走，哪里都好，求求你。
阿坤抱着阿荷不肯撒手。好好好，都依你都依你。你别怕，以后我来疼你。
可是哪有那么简单的私奔，哪有说走就能够走掉的疯狂，阿荷的母亲最终还是找到了他们。
那个女人啊，踹阿荷打阿坤，骂阿荷小浪蹄子，小小年纪就跟男人胡搞，不要脸，跟那个短命的爹一样，还让阿荷干脆找她爹去吧。
阿荷最终还是没能走掉，她被母亲绑回了家里，窗户、门，都被锁得死死的。
终于有一天，阿荷学乖了，几经沉默后在一个晴朗的日子里被放了出来。此时恰是小学生放学的时刻，叽叽喳喳的，活蹦乱跳的，好几次阿荷都看得落泪。
此时，阿荷十八岁，不能上课，不能见阿坤，或许，是再也见不到阿坤了。
嘿，你有没有在人海中和某个人走散？你会不会害怕就这样弄丢了他？
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人告诉我说，人流中走丢了不要乱跑，站在原地，大人一定会来接你的。
那，阿坤，你什么时候来接阿荷？
农村有个习惯，提前好多年就替儿子盖好新房，可自从阿荷的继父去世后，家里的经济来源就断了，现在别说新房了，就是砖瓦他们家也没办法搞出来。
阿荷的母亲咬咬牙，终于还是在一个漆黑的夜里，一步步地踏进了别人家的门，那人是有名的泼皮无赖，打了一辈子光棍。
她在那里待了一夜，阿荷一夜未合眼。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母亲住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少，阿荷的心就像蛀了一个洞，慢慢、慢慢溃烂。
后来，家里就张罗着盖房子的事情了，一大群人“呼啦”一下就把老房子推倒了，尘埃迷住了阿荷的眼睛。疼，想哭。
房子盖好的时候，弟弟说不想上学了。
母亲不说话，阿荷不能说话。
不上学对他们家来说就意味着要成家，结婚不比盖房子，里里外外花的都是钱。阿荷的母亲两宿没睡好觉，直到第三天才算洗了把脸，又拐到了街尾。
这次和上次不同，母亲回来的时候给阿荷带了身新衣服，她给阿荷寻了门亲事，远在千里。
阿荷不肯穿，哭着嚷着往墙角躲，她知道，为弟弟的奉献，终于轮到自己了。
可这世间，哪有由得了阿荷的事情，阿荷的命运又有哪一刻是她自己掌握的，就连阿坤送她的树皮都难以逃过母亲，一把火，被烧得干干净净。
阿荷哀求母亲不要这样，却不曾想母亲竟跪下来求她帮帮弟弟。
于血缘来说，这二人一个是生养她的母亲，一个是血浓于水的弟弟，阿荷纵有千百个不愿意，也只能含着泪答应。
有的时候，生命血缘是个很玄乎的东西，有些人她明明就不爱你，可偏偏她一难过你就心痛，你就好想抱抱她，告诉她，“好好好，我都答应你”。
就比如阿荷，她明明可以有选择的，明明可以不这样的，可偏偏，跪在她面前的是她的妈妈，十月怀胎，她又能怎么办？
2013年，有个哑女不远千里嫁了个老头，轿外锣鼓喧天，好不热闹，轿内死气沉沉，心如死灰。
也是2013年，有一个傻小子追着花轿跑了四五十公里，最后被送亲的人打得皮开肉绽。
同样还是2013年，有一个哑女在嫁给一个老头的第三天，离奇失踪，娘家人索赔十万元。
是了，这个哑女是阿荷，她没有失踪，她是被母亲接回家来了。
骗婚。
母亲带着她骗了一场又一场，短短几个月，阿荷结了好几次婚，每一次都精疲力竭，生不如死。
阿荷有时候也想，就这样吧，就这样一死百了吧，痛苦的岁月太长了，她快看不到天亮了；就这样吧，真的太难过了，真的坚持不下去了，可当她看到母亲发愁的面容时，就什么都做不了了。她把买来自杀的老鼠药扔掉，捂着头痛哭了一场。
明天醒来，她还是那个不会说话的小姑娘。
小半年过去了，阿荷的母亲终于攒够了儿子的成家钱，她再也不需要阿荷去骗婚了，再也不需要去求阿荷可怜可怜自己了。
那，谁来可怜阿荷？
安定下来的阿荷变得更加沉默，她常常卧在床边，两只眼空洞地往窗外看，有时候，突然会流下大把大把的泪水，她从来都想不起来擦干这些水花。有时候，她还会从这些水花里看见阿坤。
阿坤，阿坤。
每次在泪光中见他，阿荷都好想抱抱他，可阿荷知道这是假的，她不敢抱他，怕自己轻轻地一抱他就跑了。
后来有一天，阿荷忍不住了，抱一下吧，就偷偷地抱一下，她真的太想他了，却不承想，这次她抱住的是一个温热的肉体，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是那个活生生的阿坤。
阿坤擦干阿荷的泪水，亲了亲她的脑袋。
小朋友，我来接你了。
阿坤要娶阿荷，马不停蹄地娶她。
阿荷的母亲说：“行，娶她可以，我要八十万元，没有八十万元，你以后别进我们家门。”
八十万元，对农村的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算得上一个天文数字，可阿坤就是打心眼里要娶阿荷，当场就拍桌让家里人准备钱。
感谢上帝怜悯，让阿坤凑够了这八十万元，让他带走了阿荷这个小姑娘。
阿荷后来问他，知道自己嫁过人吗？
阿坤回答她，“知道，可你现在嫁的是我。”
是的，你嫁的是我，不用再害怕了，不用再害怕没有三两天就被人接回家，然后又紧锣密鼓地嫁给下一个人了。这次是我，我可以在人海把你搂紧，我可以给你一个家了。
阿坤绝口不提他曾追过阿荷花轿的事，他知道，这是阿荷的一个伤疤，小姑娘的日子过得够难过的了，哪还能再让她想起过去的悲苦？是的了，我的阿荷，你乖，以后我来照顾你。
在嫁给阿坤的第二个年头，阿荷怀孕了。
她最初只是给阿坤指了指橘子，又指了指自己的嘴巴，阿坤当她馋橘子，就剥好放进她嘴里，却不成想阿荷一口都吃不进去，连早上吃过的饭也一起吐了出来。
这是个什么病？阿坤吓坏了，抱起阿荷就要去医院，幸好跟他妈妈打了个照面，问清楚情况后，摸了摸阿荷的肚子，无声地说着：“宝宝，乖乖。”
阿荷怀孕了，最高兴的是阿坤，每天他都要亲亲阿荷的肚子，要跟自己的小宝宝打招呼。
好不容易等到预产期，阿坤比阿荷都紧张，在产房外面来回走动。
半晌过去，孩子总算是出生了，是个小姑娘。阿坤来不及抱抱心爱的孩子，第一时间就去亲吻了阿荷。
“谢谢你，谢谢你带给我的天使。”
阿荷和阿坤的孩子一切正常，在她奶奶的教育下，几个月的时候就会喊爸爸妈妈了，虽然阿荷听不到，可是他们都能看得到。
有时候，很多奇迹都在讲述着苦尽甘来这个道理，谁都不敢想象阿荷的前半生，谁也无法预料阿荷的后半辈子，但正是因为这些“无法预料”，才真真切切地让阿荷是阿荷。
所有苦难都是包裹着珍珠的沙砾，碾过这些苦难，阿荷才得以盛开。同样，碾过这些苦难，阿坤才得以娶了阿荷。
阿坤替孩子上户口的时候，顺带把阿荷的名字改了，改成美满，从夫姓，许美满。
他跟所有问他原因的人比画：你莫要问我为何要唤她这个名字，为何非要执着地改她名换她姓。你哪知道，这个姑娘顶着“阿荷”这二字过了多少年的困难；你哪知道，我心爱的姑娘，因为“阿荷”这二字承受了多少苦痛。我多庆幸我战胜了她母亲，也无比庆幸我战胜了自己，我娶了这姑娘，这是最好的事了，从此世间再无阿荷，只有我的妻，许美满。
从此世间再无阿荷，只有许美满。
而他们的日子，也再无动荡与眼泪，三口之家的寻常幸福，终于被他们获得。
会有那么一个人的，会有那么一个人穿过层层人海来到你面前，会替你抚去伤痕，会替你摆平苦难，会紧紧地抓着你，会对你说，“你是我的妻，我的美满”。在这之前，你要等，你要爱着自己。你要告诉他，你会站在原地，你在等他。
即便时光飞逝，爱你依旧如初
合适的爱情是愈合伤口的良药，它会沿着神经轨道，关闭令人痛苦而又难以忘怀的记忆，也会释放令人安稳的气息，触摸到被深藏，却最真实的内心。面对他，你不用再故作坚强；面对他，你愿意宽容世界。
——引言
“报告领导，厨房已打扫完毕，请做下一步指示！”超哥一个左转立正，外加标准敬礼。胖乎乎的脸上堆满了喜感的笑和肉，还有几颗挂在下巴的汗珠。
倩倩没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来，胖子，吃颗花生米再干活，看你累的！”倩倩跳下沙发，踩着一只拖鞋，单腿跳着要去给超哥塞酱香花生。
33岁的倩倩休假在家备孕中，超哥包揽了里里外外的大小事。如果说，女人是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皇后，一辈子的操劳。那倩倩遇上超哥，便成了一天的公主，一辈子的皇后。
超哥比倩倩大六岁，身高比倩倩要高了25厘米，倩倩158厘米，超哥183厘米。
所以说，不论从生理还是心理上，超哥都忍不住想把倩倩宠成孩子。
这是他们搬到新家的第三天，两人租住了六年的三环房，终于在二环内买了自己的房子。按超哥的话来说，他做梦都没想到，曾经外债两百万元的自己，能买上房子，还能娶上媳妇。
从18岁，到28岁都坚持不婚主义的倩倩，也没想到自己竟会步入婚姻接受男人，也收获了幸福。
六年前，超哥创业失败，和朋友合伙投资户外广告，借了几百万元的高利贷，朋友却人间蒸发不翼而飞了。超哥面对着几百万元的负债，只骂了句：“真不是个东西！”
那朋友是超哥从玩弹珠时代就认识的伙伴，一起打游戏开黑，一起撸串，一起吹牛。二十多年的交情了，这说变就变。最打击人的不是难以翻身的债务，而是被践踏的感情。
很长的一段时间，超哥都萎靡不振。超哥不懂，为什么那个亲如兄弟的人就这样走了？生意上的失败可以再来，但是情感上的打击是一辈子的。这世界就是这样，谁付出的多，谁受的伤就多，若不是超哥真看重这份感情，也不会如此痛心。
最黑暗的时期，他想过要报复世界，“如果有人和我一样痛苦，那我可能就不这么痛苦了”。倩倩，便是超哥想要下手的一号对象。
那年，也是相亲网站最流行的一年，超哥注册了N个相亲网站的账号，想要“劫财顺便劫个色”。
“负二代”这是超哥自嘲取的会员名。也正是因为自嘲的趣味，品位独特的倩倩，愿者上钩了。
“嘿，你为啥叫负二代啊？是负了几个亿啊！”这么快就有陌生异性Q自己了，超哥有点诧异，毕竟是半小时前才注册上线的。“这不会是托吧？”超哥胆战心惊地策划着一场“欺骗活动”。
“差不多十个亿。”超哥没打草稿，发出消息就觉察出这牛吹大了。
“来，我借你一个亿。”两个无聊的人，在这毫无论调地开始了第一波接触。
一个创业失败，情感受挫；一个创业起步，感情空白。
那时候的倩倩刚注册公司，运营良好。倩倩就是个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工作的女强人，独立、自信又美丽。
这世上有两种人会迷上网络。一种是超哥这种现实中失败，寻找出口和解脱的；另一种是倩倩这样的，现实中成功了，但是心里有太多缺憾的。
两个人毫无保留地倾吐，她寄托情感，他排解情绪。
“倩倩，能借我十万元吗？”第二波接触，超哥就问了这么个有被拉黑风险的问题。
“那，等见了面再说。”倩倩却没开玩笑。
对超哥，倩倩有种难以抗拒的信任感，她也说不清缘由。隔着屏幕的好感，通常是最危险的，因为你不知道哪一天你的好感强烈升温，对方就消失了。
半个月后，两个人就约着见面了。第一次见面约在咖啡馆，两个人谈天说地，就是没提到十万元的话题。
倩倩比照片上美，超哥比想象中胖。
超哥瞬间改变策略，“劫色第一，劫财第二”。
之后，超哥开始沉浸在对倩倩的美好幻想中，超哥是那种你看了他一眼，他连孩子名字都想好的“自恋狂”。面对比自己小六岁的倩倩，超哥毫无抵抗力。倩倩就是那种会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女人，娇小，却不娇嗲。
超哥想要保护这个娇小，却有独立魅力的女人。
自小和母亲生活的超哥，是家里唯一的男人。从被母亲辛苦地拉扯大，到支撑起这个家，他成为母亲最大的依靠。超哥肩负了太大的责任，也正因如此，超哥全身散发着令人信赖的光芒。
“呵呵，说什么报复世界，我不过是想换个地方走一遭。”超哥嘲笑自己报复世界的幼稚想法，让一个本性善良的人去学坏就像让一个恶人从良一样难。
和倩倩的深入接触中，超哥也越来越不会伪装，本就不是个恶人，有了爱，就越来越接近自己。
先立业后成家的超哥，对倩倩一见如故，更一见倾心。
如果事业成功，超哥会毫不犹豫地追求。
可是如今……
倩倩说，她的预感告诉自己，这个男人肯定不坏。见面之后，更加笃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身上安全又踏实的气息，让人想要靠近。
这种气息，让倩倩想要卸下防备。这么多年，习惯了扮演女强人的倩倩，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敢正视这份孤独，任凭委屈和无力感从心底一点点蔓延。
女强人，只有夜晚是属于自己的，只有在黑夜里才是自由的。黑夜是静默的，它静静地感受着倩倩的愁绪，待夜光散尽，太阳一点点升起，这份自由便消失了。
她是成功的比同龄人要早，年轻，又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倩倩承受和付出的也比普通人要多得多。
倩倩承担了太多，又坚强了太久。越是故作坚强，越让人心疼。
此时的倩倩，想得到一份完整又长久的爱，想得到来自超哥，那踏实的爱。
“如果我有一个正常的家庭，就能做一个普通的孩子了。”倩倩羡慕每一个普通人，普通也就是安稳，就不必去承担同龄人所不必承担的压力和痛苦。当我们在父母的庇护下不知压力地成长时，倩倩只能靠着自己从贫穷里爬出来，活下去。
在倩倩十岁的时候，母亲被同村人带进传销组织后就失踪了，留下上小学的倩倩和一个酒鬼父亲。这个男人，是倩倩唯一的依靠。而父亲却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对一个没有能力挣钱，又好赌的人来说，这个十岁的孩子，并不能唤醒他的上进心，反而成了最烫手的包袱。
随后，父亲便扔下倩倩，独自逍遥去了。
倩倩被村里的老先生收留，也因此没有失去接受知识的机会。老先生是村里唯一一所小学的校长，自外地被流放到乡下，便一辈子没有离开。
老先生终身未婚，无儿无女。直至终老，也饱含赤子之心。
他，是倩倩黑暗童年里的一道光，一道微弱但温暖的光。
没有伞的孩子，更要努力奔跑。倩倩知道，这辈子注定只能靠自己了。
从学习到工作，倩倩都拼命去闯，没有情感牵绊的人，才会朝着一个目标，无所顾忌地去闯荡。
倩倩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她要成功，她要离开别人的施舍，要过得更好。
越是成长，越是孤独，拥有的越来越多，也会越怀念所失去的东西。到后来，你可能不那么恨了，可也释怀不了。父亲的不告而别，成为倩倩心里挥之不去的阴影。“血浓于水”的亲情都淡薄至此，这世上哪里还会有真正的情感？倩倩不敢相信任何人，男人尤甚。她恨男人，又渴求男人的爱。她要男人爱自己，又强制告诉自己不能去爱。
爱了才会受伤害，因为她爱父亲，父亲的离开，才会让她痛苦地记恨。倘若她像父亲一样寡情，这二十多年，会比现在要快乐百倍。
相似的人会相互吸引，互补的人才能共处。倩倩和超哥，都是缺乏爱，渴求爱，又害怕爱的。
见面后的一周里，两人没再联系。
超哥停留在对倩倩的美好幻想中，因为太美好，所以不敢去追求。谁会和一个“负二代”在一起呢？两百万元的债，足以扼杀一段刚刚萌生的爱情了。三十多岁的超哥觉得自己没有爱的能力，她自信优秀，而自己负债累累。在一段感情里，超哥不想在经济上当弱者，女人是用来宠爱的，需要用甜言和礼物一起宠爱。
缺乏安全感的倩倩心乱如麻，一个任何时候都会自我防护的人，哪怕是透进了一丝危险气息，都会焦躁不安。倩倩怕控制不住自己，爱是会受伤害的，倩倩理智地控制着自己。
一周又一周，两人还是没有任何联系。
谁都不敢迈出第一步，然后，只有越走越远。
“我这刚周转过来，有十万块，你还需要吗？”在深夜，倩倩刚发出这条莫名其妙的消息，就想要撤回。
呵呵，借给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十万块，是不是太荒唐了？倩倩狠狠地锤了自己的脑袋。此时距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深夜里，倩倩终于忍不住主动找了超哥。再过几小时，天就要亮了，倩倩冲动的勇气也会随着夜色隐藏。
天亮了，超哥还是没有出现。
那个人像是消失了，倩倩不知道超哥有没有看见这条消息，不知道他是不是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超哥成了一个谜，倩倩不知道为什么一个人会突然闯进自己的生活，又莫名其妙地消失。
成人世界的爱情太狡黠了，在没开始之前就想要全身而退。
想护我周全，又想你奋不顾身。
超哥确实在这座城市消失了。考了船长证的超哥，去了广东，随着西部印度洋航线的船队，终日出海。面对广阔浩瀚的海洋，有什么是不可以化解的呢？超哥想在海洋里找一个答案。
海洋所附有的包容力量，使超哥忘记过去，从头再来。
纵使被朋友欺骗，也不会去怀疑人性。超哥相信人性本善，每一次背信弃义肯定都是迫不得已的。半年过去了，超哥已经淡然了。放下了愤怒，放下了怨恨，却放不下心动。
年轻时的心动，像五彩斑斓的热气球，痴男怨女把心动放飞，旋转、上升，心动随爱情升温。三十岁后的心动，却总被人压制、隐藏。
超哥怎么可能不心动呢？从那次见面后，超哥就忘不了倩倩。她的发、她的声音、她坚定又倔强的眼神，还有她独有的强烈又温婉的女子气息。
超哥又怎能放肆自己心动呢？心动不是可以在天空中放飞、升腾的热气球。它是生活在阴暗面的一粒种子，明明已经冲破泥土生长发芽，却害怕阳光，害怕被关注。
倩倩美丽、年轻、成功，而自己负债百万元，无家无业。面对这么优秀的倩倩，超哥想爱而不敢爱。
这爱，必须是克制。
克制，逃避，然后去改变，再追求。
“在我有能力去爱的时候，希望你还在。”
这无非是一场冒险，爱是需要告白和陪伴的，谁会在原地等你回来？
“超哥，有你的电话，印度洋边防站打来的。”阿亮从船舱上来，找到了倚在甲板栏边的超哥。
此时，他们刚刚经过澳大利亚湾，入海口沉积物被水下峡谷切割成宽广的冲积扇，超哥朝海里丢了一个玻璃瓶。不知道这承载心动的玻璃瓶会漂得越来越远，还是会被沉积的泥沙埋葬。
回到船舱，超哥拨通了边防站的电话。
“您好，我是孙尚超。”
“您好，这边有您的一封信，来自中国上海。我们帮您保存，请您尽快取回。”
并不觉得太惊喜，自从出海以来，这种信件已经收到几十封了，他期待的人却还是没有出现。
超哥离开舱室，继续在甲板上等待。
距离印度洋边防站还有一百多千米，按平均速度算的话，至少还需要两天两夜的时间。
超哥深吸了一口气。
“希望是你。这第98份期待。”超哥在Facebook上发了一条消息，定位索科特拉岛。这是他第23次经过这个地方，一个浪漫又美丽的岛屿。
半年前，他和倩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听倩倩说起过这个岛屿。她在梦里来过这儿。
在两天两夜的等待里，超哥对倩倩的想念越来越深。从清晨的海面起雾的那一刻起，到海航灯熄灭的那一刻止，对倩倩的想念占满了超哥的思绪。
越是思念，就越是愧疚。越是愧疚，也越是思恋。
半年前的不告而别，绝非超哥本意。他看见了倩倩的消息，在愧疚和内心的纠缠中，超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需要还是不需要，这都不重要了。那时候，超哥已经离开上海到了广东。
断绝牵连才能护你周全。两百万元的债务和黑借贷的威胁，超哥必须独自承担。
超哥很多次想主动联系，又怕一发而不可收拾。
“我的现状配不上她。”这是超哥奋发图强的动力，也是超哥选择逃避的借口。
经过40多个小时后，终于到达边防站。在着陆的那一刻，超哥的心突然颤抖了下。
这次出行历经了28天，近一个月的海上航行，让着陆产生一种奇妙又踏实的感觉。超哥想着那封来自上海的信，离这信件越来越近，期待被一下子点燃。
万一是她呢？
超哥的手一直在抖，内心也跟着起伏波动。这次，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封信似乎承载了沉重的意义。它饱含的深情与温度，让它在这个国度显得太特别。
当超哥打开信封的时候，眼睛一下子亮了，又湿润了。
“你去了我的梦，为什么没有带上我？”这特别的信件里只有一句话。
信封里只有一张明信片，明信片背后的图片，正是索科特拉岛屿在晚霞中熠熠生辉的样子。那是超哥在半个月前经过这里拍下的照片。岛屿、晚霞、海鸥，定格在思念里。他把这张图放在Facebook的个人首页上，希望倩倩能看见。
明信片的右下角，署名：倩（等你回来）。
这第98份期待，终于是她。超哥惊喜万分，这必定是她！
三天后，超哥便启程回国。
在海上漂泊了半年，超哥以为可以平复心动，没想到心动却越来越强烈。如果不是收到了倩倩的明信片，超哥永远也说服不了自己。
“就在这海上一直漂着吧，努力生活、赚钱、还债。”超哥规划的未来里，不敢有倩倩。
在机场的人群里，两个人的目光时隔半年又一次碰见。灼热、珍惜、忍不住想要拥抱。
倩倩一把抱住超哥，把头埋进超哥的胸前，深深感受这渴望的安全感。这突然闯进生活的男人，出现，消失，又再次出现了。倩倩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自超哥消失后，她想了很多很多，如果自己早一点跟着心走，去联系他，去找他，超哥也不会消失这么久了。这个时候，倩倩再也不想去压制自己的感情了，这压制真的是太痛苦了。
超哥瘦了，留了胡子，皮肤也因终日出海变得黝黑而粗糙。倩倩剪了短发，却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要脆弱了。
“我喜欢胖一点的你。”
“有你在，就不会瘦下去了。”超哥轻轻吻了倩倩的额头，在闭上眼睛轻吻的那一刻，超哥完全拥有倩倩，倩倩也完全属于超哥。
这场包含太多期待而胜算几乎为零的冒险，就此结束。谁都不会去提当年相互疏远，又不告而别的事情。
我不必说，而你会懂。因为相似，所以相互理解。超哥和倩倩，都是渴望爱又害怕爱的人啊！
倩倩卸下了防备，超哥也放下了顾虑。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更重要了。
命运这次没有为难他们。如果上帝是个女孩，可能也在偷偷地抹眼泪吧。
再也没有犹豫，再也没有顾忌，两个人在第二天便回到老家登记结婚。
没有办酒席，没有昭告天下。
“那就旅行结婚吧！”
“就去索科特拉岛吧！”
那个出现在倩倩梦里的浪漫岛屿，那个深深刻在超哥思念里的美丽岛屿。
婚后的第二天，两个人就出发了。海洋、岛屿在远方等着这段恋人，超哥早就把对倩倩的爱和想念告诉了遥远国度的山与水，他所经过的每一片海域、每一座岛屿，都被这深情打动。
如果你是男人，你肯定会说，“喜欢啊，去追不就得了。”
如果你是女人，你又肯定会说，“心动啊，接受不就得了。”
但是倩倩和超哥都过了冲动的年龄了，每一次爱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彼此。如果我爱你，你不自由了；如果我爱你，你变得不像你了，那这份爱，为什么要开始？
其实，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超哥就表白了。可事后又后悔自己的冲动了。
那时候的倩倩，当作什么都没听见，也什么都没表现。
相遇，失去，又重逢。这被两个人压制的爱情，没有被时间搁浅，反而在时间的考验里，越来越成熟。经过深思熟虑的爱情，或许缺了点因冲动带给人的热度，却多了份细水长流的踏实感。
牵到了你的手，就一定不会再放开了。
我要和你一起，在时间里漫步，到老。
“超哥，我们在一起多久了？倩倩突然问起超哥这个问题。
“六个月吧。”超哥一本正经地说道。
“嗯？六个月？你是干活干傻了吧？”倩倩诧异，两个人在一起明明已经六年多了。
超哥一脸坏笑，他把拖把杵在胸前，宠溺地看着倩倩。
“和你在一起，时间像在飞逝。再多六年、十二年，还是觉得心动如初。”
超哥的情话一波又一波，倩倩一不小心“扑哧”一声又笑了。和超哥在一起，任何时候都会有甜蜜炮弹来袭，突然得防不胜防。情话是说给心动的人听的，倩倩对于超哥，是永不会枯竭的灵感。
两个一半才是整首歌
抬头看一眼星空，回头温一段旧梦。
所有零星的片段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故事里有你，也有我。
——引言
毕业后我被分配去北京的一家公司实习，那时候我才知道一个人漂泊在外、举目无亲是什么感觉。不过，好在我结识了几个好朋友，让我觉得生活有时候并不是那么悲观，人必须得往前看。
刚子是我在北京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他是我的上司，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人，说话腔调里总是带着“我是爷儿”的那份霸道。这是每一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虽然说话霸道，但人却不霸道，工作上很好相处。
他从不会因为自己的职位高就会对你指手画脚，总是会尽量顾及每一个人的感受，这让我改变了“老板一向尖酸刻薄”的看法。他是最像“哥们儿”的老板。
他对员工的好不在于每个月发了多少奖金，而是让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让每一个怀揣梦想的人都扬起长帆起航，而不是一个人孤独地划着桨。
他请我吃饭，我从来没有掏钱的机会。他常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是：“你又不是老板，能有什么钱？我来付！”
他真是霸道啊！不过我真喜欢他的霸道啊！
刚子有钱，但不挥霍，他是个平民老板。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酒吧一条街，人来人往的很热闹。那些看似豪华的高档餐厅他嗤之以鼻，他说没有人味儿，在那种地方吃饭就像是举行某种仪式，一点儿也放不开。
有时候下班时，我们商量着去哪里吃饭能提升档次。刚子说，“档次有个屁用，吃饭的时候如坐针毡，疼不疼？”
然后我们就被他领着去吃老北京火锅了，吃完火锅流一身的臭汗，洗个澡后又被他领到酒吧。我说你真是标新立异啊，他说反正一个人习惯了，无所谓，开心最好。
但实际上，他过得并不开心，他每次去酒吧喝酒总是醉着出来。
我每天都坐地铁四号线，从安河桥北坐到新街口。等地铁的时候最是无聊，无聊的时候总能找到打发的乐子。时间一长，我发现在安河桥北站永远都有一个弹吉他的小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大大的很有神。
听她唱歌是种享受，绝对值得你花上十几分钟细细品味。
她的嗓音清澈甜美，空旷的调子能把你拉回呼伦贝尔大草原、雅鲁藏布江、云南大理、成都的小酒馆……能让你不安的灵魂跟着调子慢慢出窍，这便是她的功力。
唱歌的时候，她总是习惯把头低着，然后轻轻地拨弄着琴弦。听得入迷了，也有人当场点歌的，然后往她的吉他盒子里扔个几十块钱，就算是酬劳。
一个人，一把吉他，一首歌。唱自己喜欢的音乐，用歌声和别人分享自己的故事，这是属于她的幸福。
我喜欢听她唱《北京，北京》，她和原唱的风格完全不同。没有歇斯底里的呼喊和躁动的电音，简单的伴奏，静静的哼唱，一点儿也不华丽。孤零零的几个调子，听了反倒更容易让人生出浓烈的渴望，透过寂静看到的繁华往往更加绚丽多彩。
听了不下几十遍，下一次再听还是会陶醉其中，常常能找到不同于以往的感觉。
我成了她的歌迷。有时候从她旁边经过，总会有意无意地跟着哼几句。刚开始出于礼貌，她总是抬头对我笑笑，说：“你也喜欢唱歌啊？”
我点点头，说：“喜欢，但唱不好。”
她冲我眨眨眼睛，然后低头继续吟唱。
后来我和她渐渐混熟了，我经常跑过去搅她的场子。她唱许巍的《像风一样自由》，唱到一半要换气，我接着后面唱一句周杰伦的《东风破》，哼着哼着就把她带到沟里去了。
她叫小玉，偶尔会抱着吉他来地铁站唱两首，但最近不常来了。
她说现在时间越来越不够用，生活限制了她的自由。衣食住行像四根绳索，紧紧地勒住了小玉的脖子，每向前迈一步，呼吸就变得异常艰难。她说不挣钱就活不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物质都无法满足，谈理想就像是在水里憋气，坚持得越久越是难受。
不过，小玉天生嗓音条件好，很快就被一家酒吧老板看上了。她做梦都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虽然酒吧不大，但有人听她唱歌她就知足了。
酒吧规定，每天从下午六点唱到晚上九点，不算客人给的小费，另给三百块钱工资。
签合同那天，小玉给我打了不下十个电话。因为这件事情，公司里的同事鄙视了我好几回。
晚上她请我吃饭，她第一次喝酒。我开玩笑说：“现在麻烦大了。”
她说：“麻烦什么？”
我说：“以前听你唱歌都是免费的，现在要想听你唱歌，还得跑到酒吧里点瓶威士忌。”
她乐呵呵地说：“阳子哥，只要你能来，这瓶威士忌算我的。”
我点点头，说有空一定过去捧场。
酒吧里的小玉渐渐褪去青涩的面孔。她的嗓音依旧清脆动人，只是眼神里添了几分成熟的味道，那是被生活压榨出来的俗气，但刻进风花雪月里的俗，却是最能打动人心。
私底下小玉经常和我开玩笑，说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已经很难得了，没曾想一直坚持着，还能顺带着挣点钱，真是无法想象。
我说，上帝是公平的。每个人所忍受的苦和获得的甜是成正比的，付出肯定会有收获的。
她点点头。
在酒吧里唱歌，小玉认识了不少的朋友。她也遇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刚子。刚子是小玉的忠实粉丝。
以前刚子去酒吧总是喝醉，但现在好像变了，他再没有醉过。他的目光不在酒上了。
刚子是老报馆酒吧的常客，老报馆酒吧相比于一般的酒吧而言显得不那么燥，是个喝酒聊天的好去处。
小玉还没去酒吧驻唱的时候，酒吧的气氛还没那么活跃，每个人都沉在自己的世界里。小玉就像是一股醒酒的风，总是能让人晕晕乎乎的时候感受到一股清凉。
刚子第一次听小玉唱歌就被她深深迷住了，说实话我也迷，但没有他迷的那么有兴致。
以前他去酒吧的时候总会把我们也顺带捎上，但渐渐地他变得神出鬼没。
他早早地来到酒吧，点上一瓶百利甜，跑到最靠近舞台中央的位置。有时候也喝点老青岛和黑啤，然后等着六点开场，一直听到散场为止，从不中途离开。
他喜欢小玉，不敢明说，只好用小费来婉转地表达。这一点有些不符合老北京爷们儿的风度。就这事，我笑了他大半年，刚子居然也有不敢做的事。
直到表演结束的时候，小玉去后台卸妆，然后背着吉他往回走，刚子就偷偷摸摸地尾随。
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差点没把小玉吓个半死。
她给我打电话，说自己被人跟踪了，让我赶紧过去救她。
我说：“你别急，先稳住，等我先拿根棍子。”
等我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一个黑影和小玉在聊着什么。我不知道那是刚子，我第一反应是，小玉遇到流氓了吗？
我拿着棍子大声嚷嚷了几句，来个虚张声势，其实心里怕得要命。
刚子扭过头盯着我手里的棍子，脸都吓白了，原来他比我还害怕。
他躲到小玉的后面，结结巴巴地解释：“哥，你千万要冷静啊，我不是什么坏人。”
我这才看清那人是刚子。
我目瞪口呆，这还是我认识的刚子吗？回到公司和同事们聊起这事，大家都惊呆了。
我开玩笑说，“老哥，那天晚上要不是我拦着你，你差点就犯罪了知道吗？”
刚子安之若素，道：“喜欢的就要义无反顾地追下去，喜欢要让她先知道才行！”
这是他长久以来奉行的“快炒”理论，他说遇不到喜欢的就算了，遇上了就得猛火急攻，一举拿下！
我说酒吧里的女生也不少，你怎么就单单看上小玉了？他只回了我一句，小玉看着真实。事实证明，刚子还是有眼光的。
刚子仍然每天守在酒吧里，悄无声息地向小玉表达着自己的心意，结果每次都搞砸。
他想让小玉感受到自己的烂漫，于是提前定制了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小玉，I LOVE YOU！”
小玉唱歌的时候，他就站起来，把牌子举得高高的，一边喊一边舞动着牌子，结果他的声音比小玉的吉他声还高，整个酒吧的听众都愤怒地盯着他。酒吧老板拿喝过的芝华士浇他的脑袋，他抖着脖子往外跑，边跑边骂：“狗屁的酒吧，老子下次再也不来了。”
第二天，他忍不住又去了。
这一次他安安静静地听完了所有的歌，等大家散场的时候，他悄悄把藏在座位底下的玫瑰花拿出来，然后去化妆间找小玉。
结果他心急火燎，一不小心冲到女更衣室里去了。七八个姑娘吓得惊慌失措，一边捂着胸口，一边拿着撑衣竿戳刚子的头，骂他是“臭流氓”！
玫瑰花被打落了一地，踩了个稀巴烂。小玉刚从化妆间出来，被这一幕惊呆了。刚子捂着头蹲在地上，被吓懵了，一句话也不敢说。
后来事情闹到酒吧老板那儿，刚子说都是误会，酒吧老板有意想讹刚子一笔，故意说他是性骚扰，想要他赔偿女演员的精神损失费。刚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后来多亏小玉从中周旋，刚子才全身而退。
刚子说：“小玉，谢谢你，玫瑰花我下次再给你买。”
小玉无奈地摇头。
为了能和小玉有的聊，他特意买了把吉他。他自己不会弹，但装模作样总是会的。一开始，他去报了个吉他的学习班，后来他发现自己怎么也学不会，学了一个月，只会弹《小星星》。
刚子甚至把他那首弹的支离破碎的《小星星》搬到了公司，我们集体调侃他，他也不生气。我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真的可怕。
有一次，酒吧散场的时候，他背着自己的吉他找小玉，他对小玉说自己也想学，但总是弹不好，能不能教教他。
小玉说：“你能学得会吗？”
刚子笑眯眯地说：“能。”
可到真正学的时候，刚子笨得要死，比在吉他班的时候还要笨，五根手指不知所措，紧张得直哆嗦。最后连《小星星》也不会弹了。
不过刚子是个极有耐心的人，尤其是在追求小玉的时候。他大概是意识到自己之前似乎太过激进了，送花和表白对小玉来说似乎没什么感染力。于是他改变了自己的策略，他又开始贯彻他的“慢炖”理论。他说求爱就像是炖排骨，得用小火慢慢煨着，时不时加点水别炖干了就行，最后时机成熟了就一锅端。
这段话总让我觉得很有心计。我甚至在想，刚子是不是对小玉图谋不轨？但后来想想，刚子没错，因为绝大多数的人，只有对自己爱的人才会鬼迷心窍。“死缠烂打”被刚子玩到了极致。他经常趁双休的时候跑到小玉家里，一去就拎好几个塑料袋子，里面全是从菜市场买的菜。他的嘴很甜，每次都把小玉的奶奶哄得很开心。
小玉说：“这是我奶奶，干嘛让你叫那么欢？”
刚子皮皮地说：“迟早也是我的奶奶！”
小玉的脸有点红，道：“没见过像你这样耍无赖的！”
刚子吐吐舌头：“我就无赖了，我就赖着你！”
小玉懒得理他，他就自己钻到厨房去了。刚子经常借故学吉他，到了饭点的时候就赖在小玉家里不走，然后“蹭吃蹭喝”。这一次他打算亲自下厨，感谢小玉的关照。
奶奶掩着嘴，神秘兮兮地问小玉，进去的小伙子是不是她对象，小玉摇头说不是。奶奶嘴上没说话，眼睛却笑弯了。
刚子跑到厨房里忙活了好一阵子，最后呛得一鼻子灰出来，总共做了五个菜，四个阵亡，最后一个菜是盐水焖豆角，味道还凑合。
他端着盘子冲小玉傻笑，就像是个非洲原土著，就差把厨房点着了。
小玉看着刚子忍俊不禁，她摇摇头：“你是来捣乱的吗？”
刚子嬉皮笑脸地说：“是不怎么好看，但味道不错的，就是没你做的好吃！”
刚子没做过饭，这是他第一次。他花了五天时间在网上找视频，又花了一个礼拜的时间练习。那段时间刚子经常请我们去他家玩，说是搞什么Party，我们很兴奋，结果后来才知道，所谓的Party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焦煳煳的饭菜，我们心灰意冷。他说这是他最近新研制的大餐，尝到就是赚到，我们尝了一口，确定那不是人吃的，于是我们决定逃离。最后，他用尝一次给一百块的丰厚报酬顺利地收买了我们。
但刚子天生不是做饭的料，捯饬了好久，依旧停留在“能吃”的水平。
小玉嚼着盐水焖豆角，说：“真难吃。”
刚子指着桌子上的半堆豆壳，说：“难吃你都吃一盘了！”
小玉狡辩说：“我只是不想浪费而已！”
刚子喜欢摄影，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拍点什么，这就是他一直跟我们说的，“人的精力不能全为了工作，有时候也得陶冶陶冶情操。”摄影是他认为记录生活最好的方式，公司里挂满了他拍的风景照片。
他每天忙得乐此不疲，最重要的是他找到了一个免费的模特。
他把小玉的相片整理好放在精装的相册里，每到她过生日的时候，他就抽一张送给小玉。
有一天，小玉突然对刚子说：“这照片上怎么老是我一个人啊，看着孤零零的，要是再多一个人就好了。”
刚子这回突然脑子短路了似的，说：“要不你找个朋友我再帮你拍几张合照？”
小玉说：“他们最近都忙得很，要不咱们拍一张怎么样？”
刚子在生意场上脑子转得很快，在感情上往往比别人慢半拍，这下总算听明白了。
他兴冲冲地拿着相机，两人去了附近的公园玩起了自拍。那是小玉第一次靠在刚子的肩膀上，也是刚子第一次拉小玉的手。
刚子乐呵呵地说：“喏，小玉你看，现在照片上是两个人了。”
小玉点点头，说：“嗯，洗出来记得给我一张。”
后来，刚子干脆开了一个影楼，工作之余也有时间琢磨自己的爱好了。
刚子不会说太多的甜言蜜语，也不会做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他就不是那种风风火火的人，适合过日子吧。软磨硬泡是他的本事，小玉就这样一点一点地被感动着，即便有些棱角也被刚子磨平了。
有一天，刚子突然对小玉说：“别去酒吧了，我赚钱养你！”
小玉摇头：“唱歌是我的梦想。”
刚子说：“那就唱吧，反正我也爱听。”
小玉是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少有的能把梦想坚持到底的人。即便活得不易，也要把“梦想”两个字描摹得字正腔圆。
刚子则是在背后默默支持她的人。
刚子说一切都听小玉的，她想唱就一直陪她唱下去。他说哪怕全世界都没人听她唱歌了，自己永远都是她的听众。
我也学着老北京的腔调，说：“刚子，你这是铁杆儿粉啊！”
他幸福得要死，说：“低调低调。”
2012年9月21日晚上8点36分左右，我接到小玉的电话。
电话那头，小玉在哭，说刚子出事了，让我去酒吧一趟。去到酒吧，看到刚子倒在地上，周围全是血。小玉脸色惨白，蹲在角落里，嘴唇哆哆嗦嗦的。地上好多碎酒瓶子，小玉的吉他被摔成两截。
我说：“别愣着，快叫救护车啊！”
赶到医院已经是九点多了。我和小玉守在急诊大厅，她急得都快哭了。我安慰她，说刚子命大，肯定能挨得过去。最后，刚子的头皮被缝了十几针，因为失血过多，差点就过去了。
我问小玉怎么回事。
她说：“晚上有几个小青年闹事，非让我陪他们喝酒，我不愿意，他们就对我动手动脚的。刚子急了，拿起酒瓶子砸了他们的脑袋，后来刚子就被他们几个给打了……”
我看着躺在病床上的刚子，脑海里浮现当时的场景，不禁惊出一身冷汗。不过谢天谢地，刚子总算捡回一条命。缝了十多针，想想都肉疼。
我一直在想，刚子那么胆小，以前我拿根擀面杖都能把他吓到半死，他哪来的勇气啊？
刚子躺了一个多月才恢复，遗憾的是，因为头部受伤留下了诸多后遗症，一到下雨天，他的半边脑袋就疼得厉害。左耳的听小骨碎了，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听力。
事后我问刚子，“你当时打人的时候不怕吗？”
他说：“不知道怎么回事，脑子一热就不知道怕了。”他还开玩笑，说现在就是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了。
小玉说对不起刚子，于是她辞掉了酒吧的工作，那把摔断的吉他被她收在盒子里，说以后再也不会弹了。
国庆节前夕，小玉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和刚子结婚了。
我说：“这是好事啊，整天东奔西跑的，有了家就有了奔头，一切都会好的。”
拍婚纱照那天，刚子开心得要死，西服扣子都扣错了。
他握着小玉的手，说：“拍了这么多照片，这大概是我们拍的最美的一张合影了。”
小玉拽着刚子的领带，说：“婚纱照都拍了，你可不许反悔了哦。”
刚子很爷们儿地说：“傻子才反悔呢。”
结婚那天，刚子突然从后台抱来一把吉他，那把吉他他已经好久没碰了。刚子并不是一点没学会，想起之前学吉他的日子他总想笑，自己为什么那么笨呢。
也许刚子天生就五音不全，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弹过一首完整的曲子。然而，当婚礼现场的伴奏响起的时候，刚子的手指突然变得灵活起来，原来他不止会弹《小星星》，还会弹《知心爱人》。
调子很慢，慢得像一个说书人，却从没有什么调子能让我如此感动。刚子不喜欢弹吉他，不喜欢进厨房，但小玉喜欢，他就喜欢。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小玉，说：“小玉，对不起，我太笨了，学了几个月却只会弹一半！”
小玉眨着眼睛，眼睛红红地说：“没事儿，剩下的一半我弹给你听。你的一半加上我的一半才是完整的。”
刚子弹的那半首曲子是我听过最五音不全，但也最让人动容的。
2014年的时候，我也结婚了。婚纱照是刚子帮我拍的，全程免费。
那一年他和小玉生了个女儿。
刚子拿出相册，乐呵呵地说：“你看，现在照片上又多了一个人。”
我说：“是哦，小家伙长得真漂亮啊。”
他说：“那是，和她妈妈一样漂亮。以后我每年都要给我女儿照相，等她18岁的时候，送给她做礼物，那多美好啊。”
他家里有一个柜子，里面摆满了相册，相册上写着日期。
我说：“这么多照片，花了不少时间吧？”
他笑笑，说：“我答应过小玉，每年生日都送她一套相片。记录美好的东西，花再多的时间都值得！”
我点点头，道：“做一个好爸爸和一个好丈夫也够你吹一辈子牛了！”
他笑，小玉也跟着笑。
我从那里深受启发，于是决定也要记录点什么。每天收集一点点感动就好，最可贵的是一直坚持做下去。
小玉和刚子结婚后，听她唱歌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我始终记得在安河桥北站，有一个弹吉他的姑娘，细细长长的眉毛，鼻子很挺，眼睛很有神。
10月26日是小玉的生日，晚上她叫我一起去吃晚饭。
我想着给小玉挑件礼物，但又不知道买什么，去商场逛了半天，却什么也没买着。
后来瞎逛，无意间路过一家乐器店，突然瞟到了挂在墙上的吉他，于是会心一笑，心里顿时有了底。
我把吉他送给小玉的时候，小玉开心得不得了。但她说已经好久没弹了，很多和弦都记不得了，怕是想弹也弹不出当时的味道了。
说起这些话，着实有些感伤。
刚子看了看小玉，说：“收下吧，吉他就是你的命根子，我知道你舍不得，有机会我陪你去安河桥北，你弹我听！”
我笑了。
不论在哪里，有多远，仍然有人想到你，这种幸福真是无以言表。对于小玉来说，有个人愿意陪在她身边，愿意为了她而冒险，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的呢？
一段不会迷路的旅行
小时候出门，妈妈总给我写上一张有家庭地址的卡片，耳提面命地告诉我不能迷路。
而今，那个住在我家旁边的胖姑娘走了。我能做的，也就是让她别迷路。我在这儿，你的家也在这儿。
“嘿，迷路的大耳朵！收听我，不迷路。”
——引言
我的人生里，有无数次曾感觉到自己找到商机，即将飞黄腾达。这种错觉来自我的老铁——泡芙。这个住在我家隔壁的胖姑娘，三分钟换一个爱好，然后迅速地跑到我家来告诉我。
五岁的时候，我用家里的棉被，给她裹了她妈妈刚买回来的冰棍。棉被是从我家的箱子里搬出来的，冰棍是她一个暑假的份额。这厮嚷嚷着让我学巷口老爷爷，卖完拿钱给她买花头绳戴。结果没了冰棍，脏了棉被的时候，我的合伙人泡芙第一个跑到了我妈面前痛哭。花头绳最后成了我屁股蛋上的红印。
小学的时候，我将《水浒传》的故事背下来去学校讲给同学听，一个故事两毛钱，能吃一个棒棒冰。这主意还是泡芙出的，她说电视剧里说书先生们都是这样的，极其有文采。她昧着良心说：“阿泽你比说书先生厉害多了！”
但是说书先生们都有惊堂木和茶水，我从家里把老妈的首饰盒偷出来，还给自己沏了一大杯老爸的龙井。挺苦的，我的故事没讲到一半，一个两毛钱都没有赚到的时候，就被班主任逮住了。
初中的时候，她想去和班长告白，但一手狗爬字不好意思写情书。就拍我马屁说：“阿泽啊阿泽，代写情书一定很赚钱，以后你娶老婆生娃娃要好多钱的，你没钱就只能娶我了。”
我不想娶泡芙，泡芙太胖了，从小欺负我到现在。我立刻开张了我的第一笔生意。泡芙给班长的爱称是仔仔，其实在我眼里周渝民甩出班长十个五道口的距离。我就使坏改写成了崽崽，那个奶白的小子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屁孩儿。
对不起，人是不能使坏的。我数学课开副业写情书的时候被老师抓住了，崽崽在他们眼里是我暗恋的某位女孩，班主任让我大声朗读并贴在了教室后门。整整三年，进门就是我的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
负责执行贴这个任务的，是那位仔仔。他后来偷偷和我说，他以为我暗恋他，因为后来泡芙这厮跑去和他说，崽崽是你啊。后半截最重要的事实“情书是泡芙想写给仔仔的”也被无耻篡改。
泡芙请我吃了一支可爱多冰淇淋来安慰我。
大人们经常教训小孩子说要长记性，所以对着长长的账本，我狐疑地看着泡芙推来的蛋糕，有点悲痛。
实在不是我，但凡泡芙命格里有半点当我财神的迹象，若干年前我就该成为马云一类的大佬，何至于沦落在学生一线，被即将兵临城下的高考压得喘不过气。而且，我妈和我说，“你离泡芙远一点，不要打扰人家学习。”
我妈的原话是这样的：“泡芙家里你也知道，你邹阿姨只有这一个指望了。从小你带着泡芙捣乱就算了，这个节骨眼可别给人家闹。”
我们那片儿都知道，泡芙的爸爸是活在一盘旧旧的磁带里的。他爸爸当年是从北京分配来我们这儿的。大好年华的小伙子，被看中在广播站上班。邹阿姨，也就是泡芙的妈妈，给广播站送饭送久了，终于获得了给这位播音员一辈子包吃包住的机会。
听说泡芙还没出生的时候，打好远好远的北京寄了一封信来，短短地写着：“望吾夫早归，家里已一切安排妥当。”小伙子的家在北京，是另一个三口之家，还给他找好了一份比在我们这个小县城里要优渥得多的活计。
他在一个谁都没想到的日子里走了。
五月五日，泡芙出生的那一天，没有爸爸在门口等着，没有爸爸握住她的小脚丫亲吻，也没有一家三口的相视一笑。邹阿姨出产房以后昏睡了很久，起来面对小丈夫离家而走的事实时，脸色没有什么大变化。最可怕的是，小伙子另成家的消息传开，邹阿姨作为一个后来者，尽管不知情，但还是被打上了耻辱柱，抱着泡芙回到了那间小房子里。
泡芙和我说，她也有爸爸，她爸爸声音可好听了，是那种豌豆黄的甜！我小时候总喜欢笑话她，小县城里的丫头片子，去哪知道豌豆黄好吃？可后来我也听到了邹阿姨和我妈的聊天，“她爸爸后来匿名寄了盒豌豆黄来，扔在家里过了期，泡芙贪吃，把一整盒变味的吃光了。”
变味，过期，倒也是泡芙爸爸该有的描述。他只给这个家留下来了泡芙，和他在广播站广播的一盘磁带。我小时候贪玩，还把那盘磁带里面的条儿抽出来，将我和泡芙一圈一圈地绑在了里面。邹阿姨下班回家，看着一地的黑色带子痛哭，而我和泡芙在里面傻笑。
我记事以后对这件事是极其抱歉的，所以对泡芙几乎言听计从。有时想一想，她爸爸那盘磁带像是我的一个坎儿，不仅仅在那个下午缠住了我们，更是把泡芙这个沉重的负担缠在了我的背后，压得我面对泡芙的请求几乎无力拒绝。
这次泡芙的请求是，让我帮她充值某个语音直播软件的虚拟币，她想给一个主播送礼物。她没有网银，邹阿姨管她比她缠着我更可怕，几乎是密不透风。她爱美以后想少吃一点减个肥都会被骂，更别说和我们一样上网购物。
我实在没想到她会陷到网络直播里去。
刚开始的时候，放学路上她给我递了一只耳机，狡黠地笑：“阿泽你听。”里面是主播的声音：“欢迎新进来的小耳朵们，关注订阅走一波，收听主播不迷路！”
我不为所动，被做作的男声和肉麻的台词恶心得不行。大概男女生欣赏东西的角度不同，我对这个主播实在不感冒。后来泡芙在草稿本上一遍又一遍地写黄豆豆，这个ID就是她在听的那位“关注主播不迷路”。这些主播名字好记，听众走马观花，但上心的居然是泡芙这个胖丫头。
我不止一次在泡芙的校服袖子里看见钻出来的耳机，她偷偷摸摸地拿着袖子堵上了耳朵，还以为没有人识破她的小心思。可能真的除了我这个小天才外没有人窥探到，老师们每日忙于授课，谁会管她这种小心机，就算看见了可能也装糊涂罢了。
结果，泡芙考试考得一塌糊涂。邹阿姨为此很生气。
泡芙哭着跑来找我，说邹阿姨骂她鬼迷心窍，连学习都不学了。最重的一句是，“你比你的那个死人爹还像我的讨债鬼。”
泡芙说：“是她喜欢我爸爸的啊，我爸爸是北京人。黄豆豆也不是鬼东西，他可好了，可关心我了。”
那副嘴脸简直让我觉得，小时候那盒过期的豌豆黄让泡芙吃坏了脑子。或者说，泡芙和“黄豆”有不解之缘，栽倒在豌豆黄以后，又栽倒在名叫“黄豆豆”的电台主播手上。
后来邹阿姨看了泡芙的手机，跑过来逼问我，泡芙最近是不是被这个电台给迷昏头了。我闪烁其词，还是被老江湖看穿了。不是我不讲义气，是眼下高三，我也为泡芙担心。她是偷偷想考去北京的，毕竟是我毁了她爸爸唯一的东西，我也总把她考到北京当成了我的任务。但是这丫头被黄豆豆搞成这样子，别说北京，西京也没戏。
我给邹阿姨下了一个软件，又给她登录到了黄豆豆的语言直播间，邹阿姨听了几句就关了，“这不是闲的嘛，一个大小伙子啥也不干每天光使嘴。”邹阿姨一脸的看不惯。
可是吧，搁二十年前，小姑娘的邹阿姨不也被每天光在广播站使嘴的某大小伙子迷了眼嘛。我心里暗想，这大概是大小邹都不自知的事情了。
泡芙省了一个月的午饭钱，把四两米饭省成了一两，一荤一素省成了一份土豆丝。没过一个礼拜，我哭着和她说，“求求你好好吃饭，我赞助你”。
不是我心疼她，是她省下的三两米饭和一份肉菜是从我的碗里拿走的。我本来就面临着身高从178cm跨到180cm的大坎儿，再这样被欺负下去，我觉得我甚至可能会退回170cm的麻瓜世界。
100块钱，我考察过，可能也就给黄豆豆的直播间一个“壁咚”的特效吧。那泡芙也就顶多沉寂在黄豆豆一堆粉丝里，没啥好兴奋的，等她过了劲头就好了。
但是我高估了黄豆豆主播的粉丝数量，泡芙潜伏已久，第一次露面就刷了一个大特效出来，这让新人主播黄豆豆非常惊喜。他给予了泡芙最大的善意与关注，一丝一丝地缠住了她。
虽然后面泡芙没再刷礼物，但是黄豆豆的直播间里人不多，泡芙又经常在线，黄豆豆忽悠着她加了他的粉丝群，两个人还连过麦。
泡芙喜滋滋地说，黄豆豆是她认识的最好的男生。黄豆豆鼓励她考去北京找他。
没错，该死的黄豆豆也是北京人，这得是多大仇？
后来，更大的冲突终于爆发了，而我也不幸地被卷入了进去。那天，邹阿姨喊我去她们家帮忙，这个“忙”是让我给她和黄豆豆连线。我不敢不帮，只能祈祷此时的泡芙能在写作业，写作业的时候就别听了啊！我战战兢兢地问：“阿姨，拨通以后好多人都可以听见的，你要说什么啊？”
邹阿姨一脸的高冷，回应我说，就是聊聊罢了。
哦，我假装相信了。
可邹阿姨怎么会是省油的灯？我在旁边有些尴尬地捂起耳朵。说实话，虽然曾有过播音员小丈夫，但邹阿姨的普通话实在令人难以恭维。带着些乡音，和为了假装有气势的提高音调，让那头的黄豆豆和这头的我都虎躯一震。
“好啦，这个小耳朵也连好了，有什么想和大家分享的吗？”
“我是泡芙的妈妈，小伙子，我今天是来和你聊聊的。”
这种偶像剧式的对白，被这个中年妇女说出口的时候，那头的黄豆豆突然静音，关掉了背景音乐后问到：“您是不是搞错了，我这边是直播间，感觉您弄错了。”
邹阿姨粗声粗气地反驳，让他不要装糊涂，不好好学习每天骗人，坑害了她学习极好的女儿。我正被这样的话窘迫地要缩进沙发里时，一记踹门声把我吓得一跳。
客厅那头是一张圆圆的、红彤彤的脸。那张脸自我记事起，几乎是比镜子里的我还要熟悉的面容。我曾见过她无数种表情，或哭或笑，或悲或喜，却唯独没见过这样的表情。
是生气吗？我不敢去看，我怕我会羞愧至死。我总觉得，那段隐形的黑色磁带把我缠得更紧了。
泡芙跑到了我们面前，异常愤怒地将邹阿姨手中的手机丢进了沙发里面。这个胖姑娘软弱到就连发火，也时刻记得不要损坏东西这个习惯。我将手机放到一边想帮忙缓和一下局面，却被这对母女拦在了火圈外。
邹阿姨宛若愤怒的母鸡一样张开翅膀，怒火似乎就在背后燃烧着。她大声地呵斥泡芙，最后的爆炸点是：“你和你爸一样乱搞！”
泡芙的脸都白了，我叫她泡芙是因为她又胖又白，圆嘟嘟得像塞满了奶油一样。但是此刻的白更让我觉得像刷漆一样。她像个刚出生的孩子一样号啕大哭：“是我想出生的吗？是你瞎了眼看上了我爸，做别人的小三！”
邹阿姨举着的手，最终还是落到了泡芙脸上。
我抱着体型比我还胖的泡芙，拼命地往外拖。我能感受到她的鼻涕、眼泪全都蹭在了我的外套上，但我也没顾得上嫌弃，直接把她拉到了我家里。我从来没想过，在泡芙心里她是个小三的孩子。
她突然抬头问我，“为什么出生的人是我啊？”
她说想不通活着的意义，我也一时语塞。
人生在世，需要背负的东西太多，我也无法去评说什么才是有意义的。可能深究“意义”这件事情，本身就没有意义。
可我还没来得及告诉泡芙，就已经出事了。
也是经历了许多事后我才真正意识到，一件事从发生到我彻底反应过来，当中存在着不可预计的时差。当时无所谓地告别，认为“不过如此”的看法，会在某日传来绵长的一击。人全面的“知情”来得太缓慢了，等过了很久，才会清楚其中的分量。而这个“懂得”的过程，没准要用尽一生。
那天晚上我们谁也没有想起来那个手机，还有那个没挂断的连线。
第二天我起床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头条新闻，“某主播直播间，母女为爱反目，竟是小三家庭”。
所有的时下热点都聚集在这个标题里，足以吸睛，若我不是熟知的人，可能也会早早点进去参与讨论吧。我不敢看，更不敢去看下面那些从陌生人嘴里吐出来的字眼。
我没想过，黄豆豆居然会把那段连线单截出来，然后上传到了自己的电台里，他靠着这些火遍了平台。我那天下午想去骂他，结果直播间里居然塞满了来看热闹的人。没有人关心那个女孩子和她妈妈后来怎么样了，都是想来看看什么样的主播会这么有魅力，竟然一老一少两母女都爱上了他。
黄豆豆还是那句让我几乎作呕的对白：“欢迎小耳朵们进来直播间，关注收听主播不迷路。”
可能后来会有很多人关注他吧，但是那个最开始的泡芙已经迷路了，她找不到她自己，我也找不到她。
临近高考的五月里，没来由的冷。
泡芙在新闻以后就跑了。她给我发短信说，她去北京了，不是找黄豆豆，不是找爸爸，是想吃一盒新鲜的豌豆黄。
她说，我从来没吃过新鲜的，可能我的人生一直都是过期吧，出生前我爸妈的感情过期，出生后我和你的玩笑也是过期，让你吃了不少亏，后来喜欢一个主播，还是因为他和我爸的声音好像啊。但是他不是我爸，我的寄托也是过期的。
我几乎要哭出来了，半天不知道该怎么回她。等我翻来覆去斟酌好以后，这张电话卡也早已经被折断，扔在了某个汽车站的垃圾桶里了。
藏起来，实在是太容易的事情了，特别是在这个离开网络以后谁也联系不上谁的年代。你无法判断如果你丢了电话、QQ以外，还能怎么找到其他失散的朋友。
邹阿姨报了警，找我要了下落，去汽车站、火车站蹲了两三天，到处问人有没有见到一个长头发、白白的胖姑娘，可是毫无收获。她念叨了两天，我再也没见过她。
我妈告诉我，邹阿姨辞职了，也跑去了北京。她觉得泡芙除了北京是再不会跑到其他地方的，高考和不知去向的女儿比起来，她还是觉得找回女儿更重要。她和我妈交代：“房子你先帮我看着，实在不行我就打电话给你卖房子找她。太难找了。”
我知道泡芙迷路了，而邹阿姨选择上路找她。
我在那个语音平台做了直播，每天啥也不干，没有才艺表演，就是日常念叨，“迷路的小耳朵关注主播不迷路啊，胖耳朵也快点回家”。
他们的号码我也没有打通，我的直播间也没啥人气。随着即将到来的高考，我的手机也交给了父母，全力冲刺接下来的第一次挑战。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执念，我想考去北京，给那个胖姑娘买好吃的、新鲜的豌豆黄，然后告诉她，“咱俩中间绝没有过期一说”。
看过一种说法，“生老病死，苦的程度是降序排列的。”如今到了我的头上，苦的顺序都随着泡芙的离去一起降下来。高考后我如愿考到了北京，几本已经不重要了，我是去那个城市找人的，找胖姑娘。
好多人，真的是走着走着就散了。可能聚不起来，可能我得认命，但是我还是想试试看，也许水里捞不出来什么明月，我也只是照了沟渠，但这大概就是江心里独钓老翁的命运。
也许大多数的走散都是这样，没有像故事里“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惨烈。无非就是曾经要好的如同我和泡芙，如今不在同一个环境了。大家在各自的篇章里“无法聚头”。
所幸的是，在我收拾行囊的时候，泡芙居然回来了。她清瘦了很多，和邹阿姨一起进来我们家门的时候，我几乎目瞪口呆。
“我回来啦，我找到特别好吃的豌豆黄了，给你带了半块！还想吃的话等我明年考完啊！”她还是“蹭蹭蹭”地跑了过来。
“你还记得回家的路啊？”我半惊半喜。
“因为收听你了，大耳朵回家了！”泡芙笑着，把她手机递给我。那上面是一个很久没有开播的，甚至粉丝少得可怜的主播页面，是我的。
若干年前泡芙的爸爸用声音来到了他们家，又走了。这次，声音帮我找回来了泡芙，我不会走。
她是我永不过期的泡芙，我不会让她吃到过期的豌豆黄。

第三章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
这次换我来当你的女娲
孩提时的一次次玩笑，竟然延续到了长大，那是不想醒的梦。
我被你用不一样的借口保护了很久。这次，换我来保护你。
——引言
我第一次知道女娲的时候，和很多人都不一样。大多数人都是从神话故事里听到女娲捏人补天的传说，可我不是。甚至到我升入小学那天，我还演讲了这样一篇被我们班主任“科普”了整个教学生涯的大作——《我的好朋友，女娲》。
“我的好朋友，是女娲。她从小和我一起长大，我们就像一家人一样。虽然她经常和我抢糖吃，但是她也答应我，等她恢复力气以后就帮我捏一个孙悟空出来和我玩。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直到今天，我回忆起来都无比的尴尬。
你不要觉得是我傻，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度过那样的童年岁月，站在讲台上演讲的时候就会比我更大声、更自豪、更傻……
我出生在某个医院的大院里，我妈、我爸、我爷爷、我奶奶、我姥姥、我姥爷，我们家还健在的所有亲人，都是这个医院的老员工。这直接导致了我出生到现在，身边的玩伴约等于零。我奶奶为了照顾我而提前退休，她不许我迈出大院。大院里住下我们一大家子人刚刚好。至于隔壁嘛，一间是我姥姥在住，另一间我从没见到开过门。
我的生活真的是特别无聊，我奶奶不会哄孩子，她一个当了一辈子外科大夫的人，充其量也就是抱着我和她一起看医学书。
她这样逗我，“乖孙子哟，你看看，这叫什么呀，这叫搭桥手术……”
她说这话的时候，我可能也就刚刚满月。
就在我以为我会被这么熏陶着，长大的时候，隔壁的大门突然被打开了。我站在板凳上使劲地往那边看，想知道是不是空屋子闹鬼了，却突然被一团泥巴砸中！
那是一团我几乎可以闻出来从哪抓的泥，混合着雨水和草的新鲜种子。那一刻，我做出的第一反应就是闭上眼睛，所幸还没有进到眼睛里。然后我就开始号啕大哭，跟个没吃奶的小姑娘一样。
果然，我听到了这样一声嘲笑，“又不是个小姑娘，哭得这么来劲啊？”
然后，我的耳边传来了我奶奶的声音和一个陌生的中年男人道歉的声音，我像个没事人一样使劲地闭着眼，心里在猜那个骂我的小姑娘到底是谁。这附近是我的地盘，没道理突然来了一个同龄人，我却不知情啊？
事实证明，小孩子果然都是天真的。我本以为自己闭了眼睛，泥巴就不会弄进眼睛里，所以只顾着肆无忌惮地哭，也不去弄干净脸。结果到了医院以后吃了不少的苦头，不仅被消毒水一遍一遍地冲洗眼睛，还被强制性地绑上了白色的护眼绷带。
缠好眼睛以后，我姥姥这样和我说：“皮猴子哟，还是落到了姥姥手上。你奶奶怎么看的你啊，不行以后待在姥姥办公室吧！”
我奶奶在背后冷哼一声。她俩在医院从小争到大，无论是评职称还是评先进，个人抢完还抢科室，就算因为我爸妈结婚成了亲家以后也没有改善多少，并且在我出生以后愈演愈烈。
我姥姥和我奶奶都想办退休来照看我，但是那年退休的名额只有一个。两位老太太拿出了竞选“先进个人”的力气，轮番去院长那里递申请。最后，我奶奶靠着外科新人储备充足和年龄比我姥姥大一岁而获胜。这让我姥姥很是郁闷了一段时间。
我也跟着受罪。奶粉是两个牌子，水果是两个篮子，就连不喜欢吃的钙片都是不一样的。姥姥和奶奶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买的才是最适合我的。
可直到现在，我都没觉得两者在本质上有什么差别。
你们肯定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是两碗差不多的面，还要去分析到底谁的比较劲道，哪个营养元素比较齐全。因此，我从小便练出了好口才，每次不仅平息了两人的战争，还能得到双份的零花钱。
可这一切，都在我的眼睛被感染以后变了。
那天我回到家，用仅剩的一只眼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女孩坐在我的沙发上，吃着我每天只能吃一支的不二家棒棒糖，而她的旁边已经堆起了一小堆糖纸。那得是我一周的糖吧！
还没等我肉疼，她已经被大人拉了起来。一个面善的叔叔不住地向我道歉，还低头摸了摸我的脑袋，“阿远，还疼吗？”他温和地告诉我，女孩是他的女儿，他刚刚被调到这个医院，分到了我们家旁边的院子。他还拽着女孩说，“芊芊，快给阿远道歉！”
那个叫“芊芊”的女孩，像个大人一样用鼻子对着我哼道：“胆小鬼，小偷，我打中你，你还卖委屈，看不起你！”那眼光仿佛要穿透我的纱布，冷冷地宣告我不是个男子汉。
男人拍打她的后背以示惩戒，还不住地向我道歉。走之前，我听到那个男人叫我奶奶“老师”。
他是我奶奶的学生，调来医院也多半是因为我奶奶的退休和积极引荐，所以对女儿闯的祸感到无比愧疚。当然，这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初我心里对芊芊十分恐惧，哪里拿得出来小恩人的气势。
再遇见芊芊的时候，是我没钱买糖葫芦吃，眼巴巴地望着别院的小朋友吃，口水几乎都要流一脸了。因为调皮捣蛋，家里没人给我钱，就连平时待我不薄的卖冰糖葫芦的老头也被交代了不能赊欠给我。那时，芊芊像个大英雄一样喊住了我，“你给我过来！”
看见她，我想掉头就跑，但芊芊比我跑得更快。她虽是喊着让我过去，但她的步子却是朝着我大步走了过来。
很快，她扯住了我衣服，在手里牢牢地揪出了一个小团子，“胆小鬼，你跑什么啊，我又不吃你！”
听到这话的我抖得更厉害了。那会儿纱布还在眼睛上面缠着，眨一眨眼还能感受到上药的疼痛，我不可能忘掉面前的这位女土匪对我做过的事。
可我还没感到眼睛上那种黏糊糊的怪异感，就有一个圆圆的东西碰到了我的嘴。我小心翼翼地眯着眼睛去看，透过纱布，我惊喜地看见了那抹朝思暮想的红色——糖葫芦！
我高兴地想伸手去接，但是忌惮着眼前的人是个女土匪一样的存在，手硬生生地卡在了半路，不敢再有什么动作。
芊芊又笑了出声，“别怕，这是给你吃的。”
然后她望着我，指了指地上的泥巴，“听说你现在害怕这玩意啊？”这话是没错的。自从眼睛因为它被缠了重重的纱布后，每次换药我都疼得要命，连带着我对这些随处可见的土也害怕起来。
别说泥巴了，就连家里的橡皮泥也被我哭闹着扔了出去。我奶奶拿我没办法，想尽招数要帮我解开这个心结。
年幼的芊芊是有办法的，那个办法效果好得出奇。
她给过我糖葫芦以后，就那么青天白日地撒谎道：“这糖葫芦可是我用泥巴变来的，不过这泥巴不能吃，只能我变完糖葫芦以后给你才能吃。那你害怕糖葫芦吗？”
我老实地摇头，我最喜欢糖葫芦了。可是我又不是个傻子，或者说我一开始并没有那么傻。我嘴里塞满了好吃的糖渣子，反问芊芊：“你怎么会用泥土变东西？我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过这种事情，你骗人！”
芊芊大声反驳我：“你没见过的东西多了去了！你不知道，别人肯定知道。你嘴里还吃着我变的东西呢，小心我再把它变成泥巴糊你！”她故作着龇牙咧嘴的恶毒样子恐吓我。
我纠结地看着卖糖葫芦的老爷爷和恶霸芊芊，憋屈地说：“那我要回去问奶奶，我奶奶要是不知道，你就是骗人！”
可谁知道，我奶奶也是个会撒谎的。
她听完我的陈述以后，肯定地告诉我，“没错，是有这样的故事的，你知道女娲吗？”
我点点头，女娲的故事我从书里看到过，插画上是一个很漂亮的年轻女人，长头发、长裙子，是小时候我认为最好看的人。书里讲了她炼石补天的故事，我的女神女娲是个长得好看的大英雄。
奶奶随后又告诉了我一个女娲捏土造人的故事，女娲捏出小泥人后吹一口气，泥人就会变成真的人！她还会捏小猪、小羊给人类作伴，也都是泥巴捏出来的。
我奶奶可能本来是想告诉我“泥土变东西”的把戏是有典故的。但是她没想到，我已经曲解成了另一种意思——芊芊会捏土做糖葫芦约等于芊芊是女娲。
我几乎要哭出声了，女娲在插画书上那么漂亮，为什么偏偏成了芊芊这个长得恶毒的女土匪呢？那可能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本产品包装只做参考，具体效果详见实物”这句话的真诚性。
可我很快意识到，芊芊如果会这个神奇的魔法，那我以后就可以有数不清的糖葫芦吃了，省下来零用钱买飞机模型！不对！有了芊芊，她给我捏一个不就好了吗？哪里有土，哪里都会是我新的玩具！
就这样，芊芊成了我的老大，我任劳任怨地跟在她后面。我的愿望基本上都可以实现，糖葫芦是一求一个准，玩具什么的需要看概率。她从来不让我看她的做法，只是把成品拿给我。
大概是不想泄露自己的身世吧，我颇有智慧地想。
我还记得当时我跑去隔壁问她，你是女娲吗？你可以给我捏好吃的吗？那个时候的她愣了挺久，然后点点头告诉我不许往外说，不然她就会失去法力，再也不能给我变戏法了。
只是当我要求越来越多的时候，她又告诉我，法力是有限的，并不是随时都可以拿出来用。我要学会节省她的法力，才能够得到最喜欢的东西。
从此，我有了飞机、坦克、机器人，还有了好吃的零食。可我忘记了芊芊没有，她没有和我一起吃过零食，变出来的东西也是只有我一个人的。对了，幼儿园的其他小女孩都有好看的芭比娃娃，她们坐在那里给娃娃梳头发、换衣服，一起玩家家酒的时候，我才想到芊芊这个女土匪好像并没有芭比娃娃。
她总和我一起玩打枪战这些男生的游戏。
这些猜想与疑问一直到了小学时，被老师无情戳破。她刚刚毕业，容不得自己学生的世界观错误，喊我到她办公室认真地宣传无神论。她知道我听不懂，就简单粗暴地重复着：“这个世界上没有神仙，没有女娲，你是在想象。”
可我没觉得我在想象。
芊芊是真实存在的，我们从幼儿园一起长大，她当了我三年的老大，也给我变了三年的法术，这些都是真实发生在我身上的。我想要说明白这个事情，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也倔强地重复着：“是真的，我的朋友真的是女娲。”
最后，我是被老师送回家的。她和我奶奶在书房里聊了很久，出来时叹了口气，俯身摸摸我的头，“老师错了，可能老师不知道，也许真的有女娲。”
我奶奶在老师走了以后问过我，你现在害怕芊芊和泥巴吗？
我使劲摇头，答案是显然的，你的老大每天免费给你变喜欢的东西出来玩，傻子才会害怕呢！我大声地说：“我最喜欢芊芊了！”
其实我心里也在暗想，这个老师真没有文化，连这些都不知道。虽然我比她小，但是我比她懂得多。只是我怕她说出去，这样芊芊就没有法力了。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我把老师堵在了门口，哀求她千万不要和别人说这个秘密，“你说出来的话，我朋友就没有法力了。”我几乎是带着哭腔在哀求她，她也真的和我勾小手指答应了我。
我没发现老师知道的话，也算是别人的行列，为什么芊芊仍然可以给我变出来东西。
升初中时，芊芊没能法力成真。我和她分别去了一中和二中，唯一不一样的是，她是自己考进去的重点中学，而我是靠奶奶爷爷一大家子塞进的二中。他们无力把成绩一塌糊涂的我塞进重点初中。
就这样，我从一个被护了六年小学的狗腿子沦落成了无人看管的小三毛。小学六年，芊芊作为老大实在是不容易，我尿裤子都要喊她一声“芊芊救救我”。巴望她可以变条裤子给我。她总能变出来我喜欢的那条旧裤子，还有软软的果汁糖。作业的话她不会变，她说一定要好好学习才能变。
但是我还是没能进去一中。
我还记得我跑去问她能不能把我变进一中的时候，她默默地摇摇头，从地上的新泥里挖起一团，包在她粉色的小手绢里说，就算不给我变东西，我也要记住她的好。
她那天的脸和眼睛都有点红红的，她说：“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我们的秘密啊！我们一定要上同一个高中，我才能继续给你变！”
所以，我握着那团手绢开始独自上学了。小学我和芊芊是远近闻名的“臭味相投”，此刻我落了单，从前许多和别的小朋友结下的小疙瘩都变成了大雪球，几乎要把我砸垮。
其中最严重的就是小奥，一个因为嘲笑我尿裤子，被我哭着找来的芊芊一路领到了厕所，对他进行了一番教育，还犀利地说他一个连鼻涕都擦不干净的人不要嘲笑同学。
他太记仇了，一直宣扬我是个狗腿子、胆小鬼，现在还是个走后门的坏家伙。前面我都不认，因为我没觉得跟着芊芊是狗腿子的行为，可进学校的事我隐隐约约知道些，爷爷奶奶做的事情我从书房门缝里听到了。
我没法反驳后面，被小奥抓住了把柄，他很高兴。自那以后，我终于变成了一个独行侠。
第一个发现不对劲的人，是芊芊。说来奇怪，一中二中南辕北辙，车站都不一样，一个向北一个向南，真正的同城异地。可她就是看见我自己下了公交车，旁边一样校服的孩子没有一个和我招手。
她追上来问我，新学校还习惯吗？我冷着脸，并不想让自己显得很没出息，“都挺好的，小爷在哪儿不是个大哥风范！”可芊芊直接问我，有没有新的朋友，会不会忘了她。
天地良心，如今芊芊算是我唯一的朋友了！我几乎都要抹眼泪了，只好快步往前走，想把这个看起来在新学校过得极其滋润的女娲丢在身后。她会不会给别人变法术，对别人好，替别人报仇呢？我有些生气，却不好意思去问她，只能把她关在门外。
可芊芊不是一个门板就能管得住的人，不到一个礼拜，小奥突然带着自己的篮球队找我玩了！我被接纳进了这个奇怪的集体。
小奥忸怩着说：“对不起啊，是我误会你了。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打篮球，听说你打的不错。”
我沉浸在被接纳的喜悦里，显然忘记了小奥漏洞百出的接纳感言里的“听说”源自哪里。
当然是听芊芊说的了，这个是我很久以后才琢磨出来的。也只有她才陪我打过篮球，戏称我当她小弟简直浪费，NBA需要我。
我也才知道，芊芊默默地找到了罪恶的源头小奥，又一次默默地替我解决了问题。我一直是个孩子，活在她一个女生的背后。
高中的时候，我终于争气地和芊芊一起进了重点，没有后门，也没有法力。也许任何一个孩子都会心存一个特殊的秘密，而芊芊与女娲，就是我那时候的小秘密。丢人的是，直到高中我也仍然相信着这个。
时间仿佛像打了催化剂，转眼我们俩都长大了。那团被我握了初中三年的粉色手绢，和它里面裹着的泥土一起被我放到了储物柜里。我又有了女娲小姐的庇佑，自然要把这团圣物收起来安放好。在我心里，能考进重点高中，一定是因为泥土变成了录取书，而非芊芊每天跑来看着我写作业的那些奔波。
我还是打心眼里觉得芊芊是我的福星，什么东西都会给我，也会一直和我走下去，直到男生们的告白出现。我们俩第一次陷在了尴尬里走不出去，又或者在长长的岁月里，别人都觉得我们是早恋大军里的一员大将了。
芊芊红着脸坐在我的后座，奇怪地放柔了语气，像当初她递给我糖葫芦一样，“那就先拜托你了，帮我打发走他们。”
我下意识地反驳，“我凭什么帮你？”随后就被芊芊拧了耳朵，只能求饶。
她说：“你得帮着我。咱俩一块，我帮了你多少忙，现在这点小忙你都不帮，还是不是人？”我无意识地嘟囔，“不都是法力吗？”芊芊尴尬地转到了我没有良心的话题。她已经很久没提到法力和泥巴这些事了。我有些慌张，抓住她的手不断逼问，“你可别坑我，你用那么轻松的法力让我卖劳力，我要奖励。”
她勉强地笑着，“当然，当然轻松啦，你想要什么奖励？”
我要的是一款刚出的篮球鞋，我想穿着它去比赛，可担心芊芊不会捏。奶奶是不会给我那么多钱去买篮球鞋的。
芊芊踮起脚拍着我的脑袋，让我放心，说她什么都会，什么都会帮我的。
而我也真的得到了那双价值上千的篮球鞋，芊芊给我的时候除了没有购物小票外，其他的一切几乎都一模一样。我欣喜若狂地抱着芊芊，偷偷在她耳边告诉她，“你真的是最棒的女娲。”
她在我的怀里变得有些僵硬，原本因为旁边同学对这个“拥抱”的口哨声和起哄声柔软下来的女孩儿气也消失殆尽。
可能因为眼花，我看见她眼里的泪花了。
她用力地把我推开，然后瞪着我，再也没有小时候拿起泥巴砸我的那股子土匪劲。她大声地说：“你是真的傻还是给我装傻，你早就知道我压根不会变！”
她就是一个普通姑娘，刚开始受爸爸的拜托，又看我可怜，递了我一串自己的糖葫芦，忍着口水看我吃完，还哄我是泥巴做的。再后来，我奶奶发现这竟然真的哄住了我，上门拜托她一定不要戳破。他们都以为随着时间的过去，这只会变成孩提时的一个玩笑话，变成永远的过去式。
芊芊从那个时候开始，包里备着我的裤子，拿着我的零食，甚至为了满足我越来越大的胃口，拿着自己该去买芭比娃娃的钱，买了飞机模型陪我一块飞。
她就这样陪了我这么久。久到我都习以为常，久到她以为我和她是心意相通的。可我对芊芊是什么感觉呢？
我不知道，起码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我仓皇地看着芊芊，不知道怎么组织语言，直到她转身逃跑。
她实在是一个很有骨气的女孩，以为我在婉拒她，直接对我闭门不见，每天上学放学也是自己走。马尾绑得高高的，只给我留一个后脑勺。
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从小到大我实在不是我们之间的推动者，我还没有弄清楚自己的内心，比她还要逃避。
整整半个学期，我们都没有讲过话。
直到有天她的座位空了，刚开始是半天，然后是一天，一个礼拜……她再来的时候剪成了短发，脸的轮廓更清瘦了。直觉告诉我她可能出了什么事情，我第一次厚着脸皮站到她对面，喏喏地问：“怎么了吗？有事情吗？”
芊芊回以我更冷漠的表情，“和你有什么关系？”可我就是觉得和我有关系，我甚至脱口而出：“这么久了，我都和你有关系，现在你和我就没有关系了？”
绕口的文字游戏让她快速地理干净了，可她还是没告诉我到底为什么。我们俩终于可以一起回家了，可到家的时候，她突然别扭了，让我先进去大院，她随后再去。芊芊支支吾吾地说：“我想起来了，我还没有买菜，我要去打包点盒饭回家吃。”
芊芊的爸爸工作忙，中午是顾不上炒菜做饭的，只有轮休时才能给我们做点好吃的解馋。平时的中午，她爸爸会订好电饭煲的时间，叫她去熟悉的家常菜小炒店里打包几个菜回家，吃剩下的放冰箱，就是芊芊爸爸下班以后的晚饭了。他们俩过得极其不讲究。我没见过她妈妈，没听过她讲妈妈的事情，也自然很有眼力劲儿的没有去打听。现在刚刚和好，芊芊又想丢下我去独自行动，我当然是不答应的，直接让她去我家里吃饭。
就在我们俩拉拉扯扯之时，大院门口突然冲上来一个化着浓妆的女人，旁边跟着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小孩子。她们绕过我，拽住了芊芊，“你就是芊芊吧，妈妈想死你了，你快来，见见弟弟，这是……这是你叔叔。”
那女人用手指不断地点着那个男人，似乎是想让芊芊认人，芊芊抗拒地扭着，却也没有把自己细小的胳膊抽出来。我帮她一起抽，芊芊扭头快哭出来了，“你进去，你赶紧进去，别看我了。”我被她推走，背着书包手足无措。
那会儿我的姥姥已经退休了，姥姥和奶奶在退休以后关系神奇地变好了，经常一起坐在院子里聊天。我要进院子的时候，才依稀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
芊芊的爸爸和妈妈是在大学里就好上了的，但是她爸爸读医，学习的时间较长，所以很多医学生还没毕业就结婚了。意料之外的，她出现了，她妈妈因为她做了退学的决定。两个预备医生显然是不想让孩子白白地流掉，所以选择了一人读书，一人放弃。
她妈妈当时也是个英雄，就是不说孩子的爸爸是谁，保全了她爸爸接着读书的机会。可芊芊一出生，两个年轻人的矛盾就点燃了，谁都是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一下子进到了柴米油盐的生活里，还加了嗷嗷待哺的小婴儿，她妈妈要求爸爸也承担责任，她爸则直接说：“你生个女儿，我还要赚钱养你们。读书压力很大了，你能不能省省心？”
她妈真的给他爸爸省心了，直接跑了，还是和当时供销社卖奶粉的小伙子。她爸幡然醒悟，自此独自拉扯着芊芊长大，他一直想找回前妻，也就是没扯证的芊芊妈妈。可这么多年了，没找到的人突然冒出来，而且狮子大张口。当年镜花水月的大学生妈妈，如今被生活摧残成了中年妇女，为了给小儿子治病，上她爸这儿要钱来了。
她爸难以招架，就把她送回了老家。可她妈妈显然没有放弃，最近还带上一家三口一起来堵她了。
这事情难以评价到底谁错谁对，上一辈的感情乱成了一团线，可谁也不该把芊芊扯进去。我姥姥叹了口气，“可怜的孩子。”
我听完立即往门口跑去，拉芊芊回来，顺手带上的门把姥姥的唠叨也关在了背后。
这一次，我要为芊芊做点事情。
她妈妈问我：“你是谁？不要管我们家的事情。”
芊芊也有些紧张地瞪着我，捏起她的拳头，这是在暗示我赶紧老实点回家。可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没发现当年矮她半头的小男生，现在已经比她高得多了。
“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在她妈妈愤怒的目光下，我牵着芊芊往前走。她没放开。
这次，换我来当你的女娲。
记在小本本上的爱情
常有人说，你要温柔，你要大方，遇见事情的时候要学会不要介怀。我用了很久，终于在一个人的身上学会了这些外人喜欢的品质。
但是我一直在等那样一个人，让我小气，让我吃醋，也让我抓狂。他不会说你好坏啊，而是会把我抱住，边摸着我的头，边轻叹一句：“真是拿你没办法。”
还好我等到了，所以把你记在我的小本本上，再也不让你跑掉。
嘿，终北，你是酿苦果的人，也是熬蜜糖的人。
——引言
又登上微博的时候，久久长叹了一口气。果然还是没涨半个粉丝啊！自从开了这个名为“你的小本本”的吐槽向微博以后，她每天最巴望的事情莫过于多一条评论、多条转发、多个粉丝了。
说起来也好玩，作为使用微博的元老级用户，久久几乎是看着现在的大V一个个发展壮大起来的，有些微博博主的粉丝数量几乎可以赶超人气明星了，随便接一条广告就能收钱到手软。特别是在她特别关注里面的“你”，这个博主文笔好、思路新，以P的一手好表情包火了起来，后期有了更多种类的内容后，粉丝人数直接破千万。
听说，他的一条广告得排着队往上送。她也就只有眼馋的份儿，毕竟人家收钱也是有收钱的本事，微博内容就是可以牛到被转成千上万，别的不说，就连她自己也是这些转发里的一员大将啊！但是很快，一个舍友这样勾引了她——
“久啊，你可别说了，我要笑死了，你真该去当个吐槽博主了，我第一个粉你哈哈哈哈……”
作为一个新时代的大学生，被挖掘到了价值，被伯乐赏识，怎么能让她失望呢！久久攥紧拳头，冲到电脑前又开了一个微博账号。还不忘扭头冲着舍友笑，“有你的，等姐火了带你海底捞走十圈！”
在熟人眼里，久久风风火火，什么事情都是三分钟的热度，也是一个痴迷网络的女孩，流行词汇众多，常常让听众一头雾水。这样的姑娘，被舍友一句随口的夸奖煽动着去开微博实践，恐怕也不是多么离谱的事情了。在他们看来，这货高高兴兴地准备半天，就该差不多到头了。
吃播最火热的时候，久久外借学校摄影社的机器，让舍友帮自己录。第一期就是吃学校食堂的过桥米线，她打包了两份回来，对着摄像头吃得格外开心。最后看成品的时候觉着不丑，给视频加了个速就直接放到了网络上。隔了一天去看，就一条评论，观看量连个位数都没突破。
就连那条唯一的评论也是说“up主声音太大了，好像猪啊”。
气得她当即赌咒发誓：一定要吃成百万主播，然后把这个评论的家伙揪出来给粉丝“鞭尸”。为此，她买了一张好看的桌子放在宿舍，美其名曰：“吃播不能寒掺，环境当然得好看了。”
结果桌子回来了，她却迷上了狼人杀。每天组队开局不亦乐乎，那张漂亮的桌子也就是放个外卖盒，搭个脚丫子才用得上。
还不单单只有这一条证据，她的每个朋友都能说上来几条。
考英语四级前手机单词软件、计时软件全部下载到位，口口声声说“我一定能坚持住”。结果不出几分钟就又能听到一声醒目的微博刷新提醒；逛街买衣服的时候觉得S码体面，打死不买M码，说会回来减肥，结果不到晚饭时间就开始大声询问：“今天的外卖小分队在哪里！”专业课考试前觉得囊中羞涩，想拿奖学金，平时点到老师印象分都到位了，她自己倒在考试的前一夜熬夜看剧到考试前十分钟，进考场就睡到补考……
就连追男神，都是这样。
久久就读的专业是法学，一个会有“第二次高考”的专业。老师大一的时候就和他们念叨：“要是想我不管你们来不来上课，就和你们的师哥学学。和人家一样大二拿了证，我就不管你们了！”
这位师哥，就是久久的男神终北。一个过了司法考试，每天睡到日上三竿不上课，也不会被老师扣分的学霸。她刚开始注意终北的时候其实很简单，在男少女多比例严重失调的法学系食堂里，这样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已经是非常显眼了，更何况终北自称靠脸吃饭，就连食堂大妈都会多给他一勺糖醋排骨，久久怎么会不注意到他？
可学霸就是学霸，除了吃饭、上课、考试以外，久久压根捕捉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跟着男神上了几天课、吃了几天食堂，本以为总会在男神面前混个脸熟。于是乐呵呵地买了杯奶茶放到桌角，缓缓地坐在了男神的对面，“师哥，好巧哦。刚好多买了一杯，送你啦。”
“我不喝这种糖精。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一句硬邦邦的回答直接砸到了久久的头上，旁边几个女生甚至笑了出声。自此，久久便把终北打进了坏蛋坑，没事就骂他一句臭石头。
可谁也没想到这次久久动了真格儿。
最开始，她几乎逮遍了全宿舍的姑娘，一个一个地逼问过去。问题无外乎三个：
“吾友日思吾微博乎？”
“好笑乎，可转发乎？”
“可有事交由吾吐槽乎？”
久久发的是吐槽那位经常炫耀终北的教授：皮下的某位老师，非常以一位厉害的师哥为荣，甚至说过“如果你们有人能和他一样，不来上课我都给你们满分”！还有哪位老师会这么激励自己的学生？反正皮下自己想了想，和师哥比起来，还不如让我每周按时去上课然后在下面玩手机吧……
发出去以后，久久自己掏钱买了头条，轰轰烈烈地开始了自己的微博运营计划。头条没啥稀奇，也就是在一些用户面前凑个眼熟，她在思考以后想到了另一个办法——去大V的评论下刷存在感，“来我微博看看吧，都是生活吐槽，欢迎投稿，帮你排解压力。”
就这样，她轰轰烈烈地刷了一个多礼拜，其间被不少人私信骂她蹭热度，也有不少人真的投了稿。算得上好坏参半，没有被以前那样无人问津，久久的心境更活泛了。
靠着日常吐槽和热情回复每一条评论，她的粉丝也算险险突破了两千人，到了一个可以开通金色V认证的水平。这对久久来说无异于强心针，觉得自己距离人生巅峰、一炮而红又近了一步。
可这个时候，偏偏面临法学系堪称难度系数最高的期末考试。其难度不仅可以媲美大三的司法考试，更需要学生们细致地去跟进自己的案子，劳心劳神，百般折磨。久久的运气也是不好，偏偏摊上了今年被学生们避如蛇蝎的孤寡老人——张大妈。
张大妈是抗美援朝那一代老兵里为数不多的巾帼英雄，本该是被小一辈尊重的，却因为其暴躁的脾气成了学生期末作业的老大难。听说当年过江时恰逢冬季，湖面上的冰像北极纪录片里一样漂在你的眼前，向这群年轻的姑娘和小伙子们提出挑衅。张大妈当年是医疗队里出了名的小美女，面对这条冰河脸色都吓白了。可是江对岸，是等待他们救援的伤兵，身边是保护他们前往目的地的警卫连战士，身后是时不时地进行袭击的敌人。
“就算是没命，也得救条命回来才能死。”这是张大妈上战场前她父亲告诫她的。她是女兵里第一个跳下冰河的人。刚进水里时，已经不是一个“冷”字能形容的了，那种浑身刺痛的感觉，她一辈子都忘不了。她本是一个娇气的南方姑娘，在此之前甚至从没见过雪花儿，没想到第一次与冬天碰面就与冰块来了个亲密接触。
身上仿佛被冰针一阵一阵扎着地疼，她是学医的，自然知道有痛感是件好事，总比不知道疼休克过去要好得多。她不动声色地把手伸下水里，将随身携带的针真的扎了进去。尖锐的刺痛让她有了安全感——她的腿还在。她几乎是被警卫连战士扯着走的，一步一步走得异常缓慢。她扭头看去，岸上还站着自己的医疗队女战友，大多数还是害怕得不敢下来。
“都给我下来！我们就是死，也得死在手术室！死在去的路上！不是成小鸡仔一样被河还有敌人圈起来！”她在水里一遍又一遍地吼，试图将战友们呼唤下来。
这段故事被随军记者记录了下来，虽然只是“某女战士”的故事，但这一片几乎都知道，这是张大妈的故事。过江之后，因为在冷水里泡得太久，张大妈失去了生育功能，甚至再也没来过月事。她被冻坏了，衰老得极快。不是没有人心疼她，有个在医疗队时就爱慕她的医生追随她来到了温暖的南方，温顺地侍候她。很多人都告诉医生，她生不了你的孩子，你们在一起是没有结果的。
可医生这样说，“我们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结果。”
张大妈的脾气被好脾气医生惯得越发不好，她生不了孩子，早年也被人嘲弄过，所以一直见不得小孩子，自己也是一副小孩子脾性，甚至闹出过和楼下小孩儿抢糖吃的荒唐事。医生做的就是给她无条件地擦屁股。她抢赢了的时候，他就买包糖去给楼下的小孩道歉，回家还要夸张大妈厉害；她抢输了的时候，他道歉之余回家还会从兜里不经意地掉出来两颗糖，故意地去和张大妈抢，又故意输给她，讨个开心。
亦夫亦友，医生就这么温柔地陪伴张大妈过了许多年，直到几年以前他去世了。都是一起吃苦过来的，他纵然是个男人，身体也不会好到什么地步，更何况侍候人更是一件劳心的事情。
他走得十分不安心。两人一直无所出，亲戚朋友也都没了来往，他一直自信可以活得更久一点的。
“对不起，没比你晚一点走。”他哭得很揪心，他不知道自己走了以后张大妈该怎么过活，走的时候手死攥着她的手，眉头是舒不开的结。
张大妈遭了这个重大打击后，变得喜怒无常。起初医生的徒弟们看不过师娘这么凄惨，更何况师父平时待他们也都是当作亲生孩子看的，他们愿意轮着照顾张大妈，伺候她百年。但是哪有那么容易呢，小孩子面对陌生人尚且要有所反抗，更何况是被当成小孩许多年的“老小孩”张大妈。她不哭，就是扔东西，随地大小便，用一口难懂的方言变着法骂。
她骂走了一波又一波医生的徒弟，骂走了社区上门送温暖的义工，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孤寡老人。她一直都没有死，拿着补贴和养老金出门买菜，回来胡乱地做一口饭吃，就这样她还是活着，没什么大毛病地活着。
她和法学院扯上关系还是因为有个侄子想用她的房子贷款，骗她签了名。社区老主任可怜她，但是也掏不出钱去请律师打官司。眼看那侄子请好了律师，就等房子到手把张大妈扫地出门，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老主任想起了自己当法学院教授的闺女。就这样，法学院帮张大妈打赢了官司，也注意到了这位让人尊敬的巾帼英雄。
从此，期末实习里多了这样一项：与张大妈一起去相关机构改资料领津贴。案子什么的还好办，陪老人这件事是真的不好办。当久久看见自己的作业栏上写着去张大妈那儿实习的时候，眼泪都要飙出来了。
可要是没好好做的话，说不定就会被老师扣学分，辛辛苦苦背下来的法学条例都过了，怎么能因为这些扣了分呢？咬咬牙，久久出发了。
那是一幢有些破旧的居民楼，看得出来年头有些久，楼下坐着不少歇凉的老人，还有些玩耍的孩子，是一个典型的养老型小区。楼下老太太看着久久一个陌生人，转身问了问旁边的人今天几号，然后心照不宣地笑着招呼：“丫头啊，老张住401！”
敲响了门后，很久没有人应声，按理说张大妈不像会出去活动的人，久久耳朵贴门一听，屋内传来恶俗偶像剧配音的声音，证明着家里有人。
久久担心她出了什么事情，更紧促地拍着门，“张奶奶，奶奶您在吗？我是法学院的学生，奶奶！”
等了几分钟后，连回复都没有。久久更着急了，想一脚踢开那扇木门，她的脑子里正脑补着张大妈无力地倒在地上、自己见义勇为拿到嘉奖的画面时，门突然被打开了。
让人惊讶的是，开门的是终北。
“不好意思，刚刚在厨房帮张奶奶做饭，没听到声音。奶奶在看电视，也没听见。”一句解释让人挑不出错来，久久有火也无处释放，只好局促地问终北，为什么他会在这。
“我是去年拿到这个实习的倒霉蛋。我是本地人，放假没事时就来给老太太做口吃的。你别站门口了，进来吃点吧。”终北像对待学妹一样热情，一副好好学长的样子，似乎并不记得这个曾经火热追过他的学妹。
进门后果然看到一个老太太坐在餐桌前，一直瞪着久久，直到她被终北安置在老太太的对面后，才有些不满地开口：“现在的小姑娘都是进门就张嘴吃饭的？”
一个坏脾气的老太太果然一张嘴就是刺儿。
久久赶紧站起来，“张奶奶好，我是法学院的学生，我叫久久，请多多关照！”久久实诚地鞠了一躬，差点栽倒在这一桌的饭菜上，幸亏终北拉了她一把，笑嘻嘻地和张老太太说：“奶奶啊，您就别装了，这孩子真以为您吃人呢。赶紧吃饭，赶紧吃饭，今天这个排骨我可给您糖醋了，下回不能吃这么甜啦！”
张大妈摇头晃脑，“丫头不好，小子好。”
久久的脸红通通的，吃了口菜发现是终北夹给她的，脸更红了。
张大妈果然是个不好相处的人，第二天陪她去办证明的时候死活不出门，一定要吃饭，还不要外卖。久久不会做饭，急得头上都冒汗。她本来装作去厨房做饭时点了份外卖，然后拆了包装端上桌，可谁知道本来一直看电视的老太太居然一眼就识破了，端起盘子就往墙上砸。久久的钱包本就不宽裕，这下不只砸了盘子，连墙纸都脏了，清理费用八成也揽到了自己身上。她越想越肉疼，几乎要给这位老太太跪下了。
“我不是故意骗您，我真不会做饭，就算做我也不敢给您吃啊，外卖肯定比我做的好吃，对不起，对不起。”她一遍遍地解释着，老太太却油盐不进，瞪了她一眼，“小骗子。”
小骗子没办法了，蹲在地上收拾了半天，墙上实在不会清理，就打算打电话叫清洁工过来。久久心里一直觉得，就算实习砸了，也不能给老太太家弄成脏乱差啊，不然教授非得给她留级不可。她越想越惨，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放在了沙发上。这个时候沙发上端坐着张大妈，久久不敢去拿，只能悄悄地爬到电话旁边准备拨号。
可现代人的脑子里除了自己的号码还能记住谁的，更别说一个八竿子都打不着的清洁工，正在久久不知所措时，忽然瞥见了用塑料胶布粘好的一个号码。这时，老太太突然号啕大哭起来，久久更加的手足无措，想了想这个号码肯定是熟人，就咬牙拨了过去。
“喂？”
电话那头居然是终北！听到久久有些尴尬的解释以后他立刻表示会赶过来，还礼貌地请久久帮忙给老太太倒点水，找点零食吃，零食放在了柜子里。久久愣了一下，都说终北师哥是个油盐不进的家伙，自己以前也被他的冷漠盖过章，可是如今他作为一个早就完成实习作业的学长，还能做到经常来看这个老太太，并对这个家格外熟悉，看起来也并不是没有人情味。
久久翻出了一包甜点心，有些害怕地靠近沙发，挤出了一个笑脸，半搂着张大妈，像哄孩子一样拍着她，喃喃道：“奶奶吃点吧，很甜的。”
张大妈居然出人意料地顺从，一边哭唧唧地说“太甜了医生不让多吃”，一边嘴里使劲嚼着说“很好吃”。
久久给这老小孩逗笑了。老太太自己眼角的泪珠也笑了回去。
终北赶到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异常温馨的一幕。他认识这个小学妹，自然也记得去年那一步步的热情，可是后来她就突然消失了。人本来就是这样，一阵一阵的，他这样想。可今年却意外地在张大妈这里碰见了这个姑娘，没想到她这么温柔可爱。他和久久一起带着张大妈办妥了手续，一起把她家的墙粉刷干净，甚至一起回了学校交报告。临走时，久久的包里装了半袋张大妈塞的点心。老太太不舍却故作大方的表情在她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最后终北告诉久久，有不会的题目案子可以问他，然后笑嘻嘻地说，“搞不好你明年也会和我一样经常去看奶奶的。”
久久结束了自己一个多礼拜的实习，迎来了寒假。她才猛地意识到，自己的微博好久没有更新了。作为一个小V，粉丝可能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久久登上微博一看，下巴差点掉了下来——涨了整整五万的粉丝啊！五万二了！她被这突然的走红炸蒙了脑子，细细地浏览记录后才发现自己一周前的吐槽被“你”这个大V转发了！
那篇吐槽，是久久刚去张奶奶家的第一天写的，她说，感觉张奶奶也是一个老年少女饭，口味和她一样，都对帅师哥极其得好。
“你”转发里这样写道：那帅师哥告诉你，帅师哥眼里只有你一个少女粉。
天哪，这条转发下面有无数粉丝追问“你”，真的是当事人吗？还有人看完了久久的微博，把她吐槽师哥的部分贴出来，“你”这样回复：是嘛，这么能说，下次当我面不要哭鼻子了啊。
“你”原来就是终北。
久久翻遍了评论，内心忐忑。终北说的是什么意思？是照顾同校师妹，顺便带着她火一把，还是真的承认了喜欢她？可终北在两个人分别的时候也没有透出丝毫喜欢她的意思啊！久久愤愤不平，在她看来，终北对她还没有对张大妈的一半好。
当时两个人一起涂墙，本来她是想找一个油漆匠上门的，不贵还省心。结果终北瞪了她一眼，向张大妈的方向努努嘴，意思很明显——再来个陌生人又得折腾老太太。无法，只能买好调料自己涂。结果白色油漆特别容易蹭到身上，久久本来就不擅长这种细致活，当天还因为要见终北，极其别扭地穿着一身修身的黑色短裙，很害怕蹭到白油漆，也不敢蹲着。她红脸问终北：“师哥给我用下你的外套吧？”
结果终北给了她一条张大妈的枕巾来当围裙。
久久当时的嘴角都在抽搐，好不容易涂完她的部分，刚打算起身去沙发瘫一会儿，就突然被一只手拉到了地上。
终北指指墙，“久久，你看看你涂的，都快成土疙瘩了。把凸出来的铲掉，然后重新上色吧，不然这块颜色很奇怪。”
久久表示自己实在不会，已经尽力了。内心却在期待终北能握着她的手一起做，教她怎么铲。可终北却轻笑一声，拿起铲子把土疙瘩全都铲平了，“我给你铲好了，你顺着涂就可以了。女孩子手巧一点好吗？”她没见过比终北更不懂撩妹的男生了，久久当时心里飞过了一阵黑乌鸦。
此时，那群黑乌鸦又窜上了心头，她扪心自问：你怎么知道，终北不是随口一说呢？他要是喜欢你，怎么可能那样对你呢？
久久的朋友说过，“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不会撩人的人，你觉得你自己不会，那可能只是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王小波，一个讽刺文学玩得那么好的人，遇见李银河以后，不是照样说出了那么多的情话吗？
她有些踌躇。在微博里发了这样一条动态：我的小本本上，你愿意和我一起写满吗？
很快，一条关注提醒闪了出来。
“你”转发并评论：小本本你好，我愿意，所以开学见吧。
久久惊得连键盘都要甩出去了，终北这个屡屡被她diss说全世界最不会撩妹的家伙，竟然也是全世界最会撩久久的家伙。
终北给她发了条私信：下次一起去看张大妈吧。
阿南寄给丸子的预言牌
在这个偶尔让我觉得冷冰冰的世界里，能坚持活下去、维持生命体温的，不是名人说的大道理，也不是书本上学来的死知识，而是你温暖而笃定的一句话——“我是你的预言家。”
——引言
幼时读书，读到封神榜里姜子牙大师知天算命，来去之间颇有仙人之姿。那时候的我，张着还含着大白兔奶糖的缺牙的嘴，暗暗地想：若我是姜大师的转世，那可真的太好了，比我吃十袋奶糖还要甜呢。
我坚信自己与身边咧着嘴到处讨糖吃、撒尿捏泥巴、掀小女生裙子恶作剧的坏小子们不是一个群体里的。我一定是某位神仙的转世，有所预感。
第一次发现我自己有这样的神秘力量，是我打碎了我们家花瓶的时候。当时我被吓坏了，要知道，一个花瓶多贵啊，平时我妈买菜连几毛钱都算得很清楚，就连我买包糖剩的零钱都要上交啊！我预感我要吃不了兜着走，脑子里立刻蹦出来这样的画面——我的手流了一地的鲜血，我奄奄一息地跪倒在碎瓷片旁边，哭着和我妈说：“妈，我头昏，不小心撞碎了花瓶。我想捡起来，可是我……”
话没说完我妈就捂住了我的嘴，“不许你责怪自己，我不许，你一定要好起来！”
我肯定会好起来啊，只要不吃竹板炒屁股肉我怎么都能满血复活了。
但当我打算拿瓷片割破手的时候，却发现不太好实施。我就问自己能不能只跪不割啊，答案是肯定的。最后我跪在地上等我妈回的家，虽然说完我预想的台词以后她并没有和我一起表演，但最后还是原谅了我。那天晚上，摔碎了花瓶的我居然还吃到了一颗糖！
我可真是个神算啊！
可是神算也有不能说的秘密，我发现我只能算出来我自己的未来。什么考试考不好啦，老师要叫家长啦，我奶奶要给我包红包啦……小伙伴们被我唬得都跑来找我占卜，我却啥也说不出来。
最忠实的是我的迷妹丸子，小时候她被其他男生恶作剧，本仙人挺身而出救了她。此后，她便一直跟在我的屁股后面。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只是对着那几个男生说“我算出来了，你们再欺负她的话，她爸爸会来打你们”。
那几个男生被吓跑了。丸子信以为真，以为我真的能未卜先知。
有天，她跑来问我：“阿南阿南，我今天要去参加钢琴考级，你说我能过吗？”
我看着她那张鼻涕都没擦干净的脸，内心一片空白。别人不知道我还能不知道吗？丸子每天下了钢琴课回来，唯一和钢琴接触的时间就是把娃娃摆上去，让娃娃走路，一边走还一边“嗷呜”地配音。
不客气地讲，这样的要是考级过了，我考试怎么可能会倒数？
但是丸子的老师好贵的，每次就来一小时，板着一张脸，好像苍蝇站上去都立不住脚一样。听丸子说，那是她爸爸的同学，名字前面还加着音乐学院副教授的称谓。
她曾傻傻地问我：“音乐学院副教授是名字吗？他的名字好长啊。”
我象征性地安慰丸子，告诉她一定可以的。
可我哪知道，那厮听到我的保证后回家高高兴兴地吃了两根冰棒，结果下午考级的时候闹了肚子。考官没同意她去厕所的请求，她竟拉在了裤子上。考官当场黑脸，表示下次考级也不会轻易让丸子考过去。
丸子爸妈的生气可想而知，把她关在家里整整一个月。小伙伴们都说，“这个丸子羞羞，这么大了还不会上厕所。”可我知道，丸子好歹解放了，不能考级的钢琴在她父母看来还不如玩脚趾。
所以，就算我的预感差得这么多，却间接地让丸子躲过了最怕的钢琴。自此，她对我更加得爱戴、崇拜了。就算只有一颗糖，也要分给我半颗，尽管很多时候是不会落魄到只有一颗糖的。
她爸爸把她送去学书法了，书法老师是一个好看的大姐姐，身上有浓浓的香味，可是又不像我妈化妆台上那瓶呛人的香水味。丸子说那是墨的味道，可香了！
我问她你这是喜欢书法了吗？她不置可否：“不喜欢也不行啊，我爸单位有书法展，他让我去参加。而且慧姐还给我买糖，不要白不要。”在这方面，丸子的智商是唯一在线的时间了。慧姐确实比前一个钢琴老师要好多了，她是丸子爸爸单位的秘书，每天抽空教丸子写字也算是工作内容。
她有多好呢？就连对我这个臭小子邻居也很温柔，不会赶我离开书房，还拿自己的手机给我玩俄罗斯方块，并从桌子上抓一把各色各样的糖给我。不是大白兔，是看起来很高级、很贵的巧克力。
那次的书法展上，兴许是冲着慧姐说的“丸子写得不错”，给她爸爸争了光。她爸爸和她妈妈终于发现了丸子的“才华”所在，便让慧姐经常来教她。
知道这个“噩耗”之后，丸子的脸比墨还黑。
因为书法的缘故，她算在她爸妈那里有了免死金牌，也买到了她人生中第一盒桌游——狼人杀。
我最开始接触这个游戏，的确是从丸子那盒崭新的狼人杀牌开始的。
大院里凑一凑，能有十个人，一把九人局里，三张民牌，三张狼人牌，一张预言家，一张女巫，一张猎人，还有一个法官是我们轮着当。说实话，按我未卜先知的自我定位来说，我更想拿到预言家的牌，带领我的好人队伍赢得胜利。
可我老抽到民牌。
在我眼里，民牌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牌了，大多数时都做了炮灰。这让自命不凡的我怎么甘心呢？
又一次，我拿到了民牌，丸子是一张狼牌。他的队友想杀掉我，结果丸子不乐意了，急得当场喊道：“二胖、大虎你俩干啥！不能杀阿南！你们再杀阿南我就不带你们玩了！”
这下，所有人都知道了，丸子、二胖、大虎三个小铁狼。
其他两个小伙伴被气得当场退出，走前甩下一句，“丸子你就光和阿南玩吧，你这个鼻涕虫！”
十个人顿时只剩下了八个人，我正在头痛怎么办的时候，丸子突然号啕大哭。大虎的弟弟拽她的辫子，气鼓鼓的模样，脸蛋儿都要滴血了。如果说丸子是我的迷妹，那二虎对大虎的追随简直是我们大院家长的夸奖典范。兄友弟恭，可能就是他们俩的代名词了。
小时候我不敢和大虎打架，因为二虎会站在旁边哭。把我妈闹出来的话，不管我打赢还是打输了，都得吃上一顿竹板炒肉。
看着自己的哥哥被丸子排挤出了游戏，二虎当然气不过了。拽着丸子的辫子死不撒手，丸子扭头咬了二虎的胳膊。我赶紧分开了这两个“小狗崽”，结果二虎还迁怒于我，觉得是我逼走了大虎，哼着鼻子扬长而去。
这下好了，七个人了，配置实在简单的可怜，高兴的是我连着几把都是预言家。意外的是，丸子居然也每把都是女巫。
几局下来，就没有人愿意和我们一起玩了。你们想想看，一共六张牌，怎么可能把把都是我当预言家，丸子当女巫呢？大家都是想拿神牌的，没有人愿意一直当坏蛋或者普通人。
有个小女孩生气地大叫：“丸子你骗人！我看见你把好牌藏起来了！你和阿南骗人！”
经此一闹，大家都离开了，最后只剩下我和丸子。
在我看来，丸子把我在同龄人里的威信全都败坏了。我变成了一个玩游戏只想当主角、不尊重游戏，还耍赖的家伙。不对，是两个，我和丸子。
不到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和她就这样一起成了众人眼里的小骗子。两个人是没法玩的，我心里虽然生气，但也知道丸子是为了我，因为我小声说过“好想玩预言家呀”。
她把我想要的，就这么傻乎乎地直接给了我。什么民牌、狼牌，她都视而不见，因为我是她认下来的预言家。
我的心里被暖得黏糊糊的，像是口袋里被体温暖化的巧克力。撕开锡纸的那一刻，虽然没有想象的好看，但尝一口却会发现，比规整的时候要甜得多。
我语气软了下来，“那今天就玩到这里吧，我先回家了，明天见。”
丸子突然抬起头，“阿南我们俩玩啊！”
这是我玩过的人数最少的狼人杀了，只有两个人。丸子把预言家牌和女巫牌留了出来，这把连一张狼人牌都没有。我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怎么玩。随后她乐呵呵地说，这样你就不会被坏蛋刀了，我可以一直救你！
后面还有一句，我没有听清。很久以后，我才从她的嘴里得知当时那句少女的轻叹——“只有女巫牌是女孩子诶，我想和你凑一对。”
其实我们都长大了，只是彼此不知道而已。
我还是打着系鞋带的名目蹲在她家附近，一遍又一遍地拆、系鞋带，来回地绑上蝴蝶结又松开。每天我都怕被她发现其实我不是永远起这么晚的。
人类是很肤浅的动物，青春充满了自卑和遐想，现实生活没有观众，你不能指望你爱的人从你别扭的语言中读懂你的内心。
为什么会突然觉得应该保护她呢？
很久以后，我不断地反问自己，却突然发现，也许是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再是与周围人截然不同的“神仙转世”，也许是我利用小时候的小聪明不断地得到了丸子的善意。在那个单纯的如同白纸的年纪里，她的生命布满了我幼稚的涂鸦。但包括我在内的大多数人对于这种馈赠无知无觉，无所顾忌地挥霍，就像从来没拥有过一样。
大一的时候，我被大一届的学姐迷住了，她辩论时那副激情昂扬的模样是我从未见过的可爱，连带着我对辩论都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那个时候我也傻乎乎的，并没有想过和学姐告白。在我的潜意识里，学姐这样天神般的存在岂是我能染指得了的。我开始加入辩论社，在我因为浅薄的发言丢了人以后，就每天筹谋着下次活动的发言，想要惊艳住她。
在那段时间里，为了准备下一次活动，我请遍了同学帮我出题，酬劳是每人一支小雪人、一瓶可乐，几乎掏空了我当月的饭钱。可我请了那么多人，却忘记了其实我大可以直接去请学姐。
拿到题目以后，我上网查找了大部分内容，然后拿着一堆没整理的东西去给丸子。高中的时候丸子语文非常好，她是古板的语文老师张老头最喜欢的学生，还被他推荐去参加了全市的作文比赛。小时候甩鼻涕的丸子突然变成了甩奖状的优等生，而我的心里竟然并不觉得奇怪，仿佛丸子本来就是这样。丸子会帮我整理出来一张稿子，我就拿着它去上台比赛，赛后经常被学姐夸一句：“今天&#215;&#215;观点不错啊，和我想的差不多！”
能经常得到学姐的夸奖还多亏了丸子，我一高兴就会带她去吃麦当劳，可她爸不让她吃快餐，她也特听话，搞得像我拉着她投敌一样悲壮。那天，在她的半推半就下，我点了全家桶和巧克力味的圣代，丸子把自己吃成了一颗肉丸的模样，眼睛也笑地眯成了一条缝，“阿南真是大好人！请我吃饭的你最帅了！”
我被奉承吹捧得几乎找不到北，但下一秒我就跌回了现实——钱包里就剩下了四块三。这个月才刚刚开头啊！不对，这个月另说，此时在付款台我没钱怎么办？我刚打算觍着脸和丸子借，视野里便出现了400块钱。那是我一个月的伙食钱。
拿着钱的是丸子的手，我抬头，果然看见了那张我熟悉的脸。
她一副了然的神色，机灵地说：“姑奶奶和你学会预言啦，算出来你没钱。省着点用啊，不然我算你下个月不但还不了钱，还会被阿姨打！”
当时的我敲着她的头，半开玩笑地说：“那以后就靠您老人家给我算命了。小时候给你算太多已经不灵了，本仙的灵气都给你用光了。”
可我没想到，丸子没算到接下来的事情。和我不一样的是，我预感自己要发生的事情无比准确，但丸子是预感我，她预感到我会没钱，预感我会挂科，然后给我借钱给我补习……我的预感处处都在坑丸子，而她却是为我坑了自己。
自从我半助力她从钢琴改学书法以后，那个给我们巧克力吃的慧姐，一直教到了现在。一次偶然，慧姐看见丸子缠着我玩两人局的狼人杀，观战时不禁摇头，“连狼牌都没有，玩得很无聊啊。”
我不知道慧姐当时说这句话时是什么心境，是否觉得丸子拿着女巫牌却不用药太浪费了，所以给她的身上来了一刀。
谁也没想到，丸子爸爸和慧姐在一起那么久了。他们是从书法展的时候开始的，甚至就在与丸子一墙之隔的地方耳鬓厮磨，日渐恩爱。丸子的妈妈经常出差在外，唯一在家的她没有识破这一层奇怪的关系。
她之所以发现，是因为肚子疼提前回了家，她到家的时候是四点，却看见了一双本应该在七点才出现的高跟鞋倒在客厅的地板上。她默默地站在房门口，等着里面逐渐安静下来。
她后来和我说，在那一个小时里她想了很久，甚至那一刻她头发上还绑着慧姐送给她的头绳，嘴里吃着慧姐买的巧克力。或者那是慧姐用她爸爸的钱，一步一步把她诱拐的证据。
最让人心寒的是，慧姐出来以后没有管肩膀上还没整理好的肩带，一脸理所当然地指挥她，“你今天翘课了吗？志生在里面洗澡，我们提前上课吧，下课我再洗。”
丸子忍无可忍地推了她一把，大吼着“小三不要脸”之类的话。她的词语库实在贫瘠，连骂人都不知道该骂什么，平时被我欺负都回不上话，更何况是老谋深算的慧姐。甚至在她爆发以后，慧姐柔美地抚弄着头发，示意丸子和她去书房说话。这中间志生，也就是丸子的爸爸始终没有出来。没人知道他是怕面对崩溃的女儿，还是真的因为水声没有听见。
丸子没有详细地和我说她们的谈话内容，只是说了慧姐告诉她人总要有点现实感。
“白莲花。”慧姐这样称呼她。
我暴怒地想立刻去找那个女人算账，可丸子拽着我，死死地。
“陪我玩把狼人杀吧。”披散的头发让她整个人看起来脆弱无比，好似书中写的水仙花，稍用力就会捏破一般。突然之间，我想到了一个办法。
两个人的狼人杀，根本没有什么规则了。我早就做好了打算，要么陪她，要么不玩。
我拿着预言家的牌，在第一轮的晚上翻开了她的牌，是一张狼人。
天亮了。
“我的底牌是预言家，丸子同学，你是我的女朋友牌。”
丸子抬头看我，慢慢地把自己的牌翻过来，“阿南，我，我不是。你不要觉得我是卖惨让你可怜我……”
我轻轻摇头，握住了她翻牌的手，“在我们的游戏里，狼人是预言家的女朋友牌，它从来不舍得杀我，我也不舍得去查她。”
女巫也好，狼人也好，我都愿为你预言。
此后一生你还是挂鼻涕的小女孩，我还是神棍小男生。
芒果千层都是你
我有个“兄弟”叫芒果，我认识她很多年了。我蹭她的芒果吃也好多年了。我原以为她在我心里一直是我的兄弟，直到她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不见……后来有一天，我吃到了一道甜品，叫芒果千层，但是没有千层，也不是最纯粹的芒果。
也许芒果千层里没有千层的原因，就是因为在等着芒果去填充，去布满，去一层一层地丰富起来。
我想吃的芒果千层里，都是你，是很多很多和你的记忆。
——引言
我从小就讨厌我的名字，一个极其奇怪的名字，徐子衿。我爸是个搞文学的青年，当年见到我出生，老徐家三代单传的独苗降世，据传他高高兴兴地抱着诗经古典进了书房，留下还需要换尿布的我，让我在那饿得都想啃尿布。等到我妈恢复精力从娘家回来的时候，他也从书房出来了。
“我这几天给咱儿子起了个好名字！”
所以，我就有了这个谐音叫“纸巾”的好名字。小时候这俩字不仅难写，而且难读。小朋友们掉牙的时候，门牙缺缝透风，发不准z这种音，喊我时都说：“徐纸巾你过来！”让我觉得下一秒就要被按到谁的鼻子里给他擦鼻涕了。
最难过的是，我是个南方人，我们老师说话的口音里，我也是“徐纸巾”。于是我致力于给自己寻找外号。那会儿有个小童星叫“小葡萄”，眼睛和葡萄一样圆滚滚的可爱，我拍拍脑子，决定找个自己喜欢吃的水果，最好也可以代表我的那种，朗朗上口，代替“徐纸巾”。那天我妈单位发了一箱芒果，名字好听，长得也好看，我一口气吃了四五个，打算去学校推广我的新外号。
可更难过的事情来了，那天我们班来了一个转学生。她背着个黄色书包，手里提了一大包芒果，露出自己的白牙，笑着说：“大家好，我叫吴晓芒，我们家有一大片芒果树，所以我爸给我起名叫吴晓芒。你们以后可以叫我芒果，我请大家吃芒果！”
这个女生，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长得黑不溜秋，邋里邋遢，竟然还占有了我刚刚想好的外号。
也许是因为我的脑子实在不聪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能想出来新的外号，我还是叫徐纸巾，一个班上有叫芒果的同学的徐纸巾。那个芒果，真的被班上的同学们流传起来了，大家都说，这可真是个甜滋滋的名字。那个甜滋滋的人，本来该是我的，现在是那个吴晓芒的了。我很有意见。
这一点就体现在了我的小心眼上。我是班里的纪律委员，别人都叫吴晓芒“芒果”的时候，我会认真地说：“报告老师，吴晓芒同学今天违纪。”一板一眼地针对她。刚开始芒果不知道我的心思，还以为真的是自己太捣乱，捏着笔拒绝同桌下课去跳皮筋的邀请，但还是被我记上了——吴晓芒同学自习课玩笔。
这样过了一个多礼拜，芒果几乎天天都有骂要挨，老师们这个时候都恨铁不成钢：“吴晓芒，你能不能斯文一点，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总是胡乱打闹，还不如班上的男同学老实。你应该和咱们班的徐子衿同学学习一下。”
芒果高高兴兴地跑回来：“老师让我和徐子衿一块学习，长得漂亮吗？咱们做好朋友吧？”她以为我这个纪律委员叫徐纸巾，而那个文绉绉的徐子衿是某位可爱的小女生。我的脸在她背后拉得更黑了，直接把她的纪律分扣得干干净净。
我同桌特别奇怪，她问我：“你为啥老扣芒果的分儿啊？”
“她不是个好同学，作为一个女孩子，上课还总是捣乱，一点都不矜持，我不喜欢她。”我当然不可能告诉她，我嫉妒芒果的名字，我讨厌纸巾。说这话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会被流传开来。芒果的人缘显然很好，有个同学告诉我，芒果有个高年级哥哥，是初三年级的杠把子，我这是在公然挑衅她。那个同学一脸忧心忡忡：“徐子衿你小心点，不要被打了。”我登时呆若木鸡，我会被打吗？
那天回家的路上，我捏了一路二十块钱的纸币。那是我上初中之后一周的零用，可以用来放学路上吃零食买汽水。我战战兢兢地自我安慰，听说杠把子们可以用钱请，如果芒果哥哥来打我，我就把二十块钱给他，让他放过我。或者……让他认我当弟弟！
但是没有来，二十块钱被我捏了一个礼拜也没有人来打我，我在周日买了一盒冰激凌加一包爆米花，花掉了那些钱。等到周一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跑去问芒果：“你打算什么时候来打我啊？”
芒果张大了嘴，眼睛和皮肤一样黑：“我为什么要打你啊，纸巾。”她的乡音最重，“纸巾”两个字读得我几乎都要忘记自己的真实名字。我把同学们的风言风语说了出来，末了故作高傲地说：“其实我也不怕你，打小报告的就是我，你打我我也不怕！”我心里暗暗想，实在不行，我接着告诉老师你要打我。
她笑得把刚刚喝进去的水喷了出来，拍着我的脑袋说：“纸巾我咋没发现你这么搞笑呢！”
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被歧视，但是这股气又发不出来，只能和她气鼓鼓地对视，绝不能输了气势。我学着我爸经常在家对我妈说的那句话，摇头晃脑地说，“大丈夫不吃眼前亏兮，我不与你一般见识兮。”谁知，惹得芒果哈哈大笑。
那天她请我吃了好吃的芒果，还再三地说：“是我上课玩了，你做得对。我以后改，只是还需要你监督，但是咱俩可以关系再好一点吗？我虽然是女生，但是我想和你做朋友。你放心，我保证，我肯定不会打你的。”她补充说，她每天会给朋友吃芒果。
我太没出息了，我妈单位不会天天发芒果，而我爱上了吃芒果。最后，我咬着牙点头答应了她。我爸肯定还说过“大丈夫能屈能伸”的，我是大丈夫，我可以的！
从此以后，芒果还真的每天给我带一个芒果吃，甜滋滋的。因为吃她的嘴软，我的笔尖子也跟着软了，在记名字的时候动了几下还是不好意思写下“吴晓芒”三个大字。我包庇了她。直到班主任临时抽查，发现她竟然趴在桌子上睡觉，而我当天却一笔都没有提到这件事，我因此被班主任撤了职。
芒果对我既愧疚，又感激。她带我回她家，信誓旦旦地说：“纸巾你可真够意思，以后咱俩就是哥们儿了，你认好这条路，以后想吃芒果就来我家拿。”
她家，是我们本地最大的水果超市，这也是我那天才知道的。她带着我像带着小弟一样进了超市，豪迈地说：“想吃啥随便拿。”
我塞进了口袋里两个大芒果，和她偷跑了出去。她笑得喘不上来气：“你别怕，这是我家的，你吃的都是我的，说一声就行！”
那一刻，芒果在我的眼里简直光芒万丈，我真心实意地被她收买了，拉着芒果的胳膊说：“你也是我的好朋友。”
可这话还没有说完，一旁的收费处有保安拦住了我们，微笑着让我们去收银台结账。我一下子呆了，看向一旁的芒果，眼里写满了不可思议。
芒果挥挥手，让保安过去：“是我啊，我带朋友来随便吃一点，你记我爸账上就行。”
话还没说完，后面就来了一个大腹便便的老板模样的男人，保安立刻站直问好，而我旁边的芒果则一下子缩了起来，很不愿意面对的样子。
“带朋友来玩啊，你们随便吃啊。告诉你妈妈我今天晚上不回去吃饭了，有点事，别等我，你们都先睡吧。”那男人拍拍芒果的脑袋，然后带着旁边乌泱泱的人扬长而去。直到他迈出了门，芒果才放松下来，僵硬的脸也柔和了下来，拉着我出了门，说要送我回家。
我一脸嫌弃地说：“你不会真的觉得我和女孩子一样需要人送吧？”关键是，竟然还需要一个女孩子送？怎么说我也是男生啊！
芒果随脚踢开了路上的石子，故作深沉道：“大人的关心你这个小孩子不懂，以后你就会爱上我的温暖气质。”
刚初中一年级，芒果这厮已经熟练地运用撩人技巧，这是我到现在都佩服的一点。可当时我只是觉得，“装，接着装！”
我忍不住好奇地问她：“你怎么那么怕你爸爸啊？”
这个问题显然是极其不合时宜的，可我毕竟是个小孩子，还不会看脸色。又或者，我也只是对芒果才会毫无顾忌地提问与调侃。我不理解芒果刚刚的僵硬，因为在我看来，“爸爸”是一个有趣的称呼和存在。
我爸在我们家，基本就是这个样子的。有点憨，有点傻，对我妈和我几乎是言听计从。我妈总说，我和我爸的心智年龄是一样的。我爸是我最早的铁哥们儿，所以我无法理解当下芒果的僵硬，也不知道自己的话可能会伤害到她。
但是芒果还是回答了我，没有含糊其词，而是非常认真与详细。正是因为她的回答，我才更加觉得她是个赤诚的人，对我更是。
“我爸老不回家，我和他不熟的。我感觉他不爱我和我妈，所以我才……”站在我面前的这个整天傻笑的、风一样的女子，此刻却结结巴巴地说不出完整的句子。然后看着我，认真地说：“只有你，只有你见过我爸，我真的把你当好朋友。”
我以为这是让我保密的意思，可芒果却摇摇头。她其实就是想告诉我，那时的我已经是她默认的、走进她生活的好朋友了。
我们俩就这样越来越熟悉。
有次，我和我妈去他们家的水果超市买水果，员工不收我的钱，他们以为我是老板千金的“小男朋友”。我妈差点和我发火，她拒绝了给我们打五折的福利，黑着脸让收银员按原价收款，然后拉着我出了门。在公交车上她压低声音问我：“你到底在人家这里不问自取了多少东西，我们都被当成占便宜的小人了！”
忘了说，虽然我们家只有我爸热爱文学，但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他拐带着我和我妈，偶尔冒出来一些文绉绉的词出来。
我妈是个会计，当即就算出来我们的水果免单以及五折的话，得承受多大的商店亏损。她铁青着脸，认为除了我经常“蹭吃蹭喝混了个脸熟”这个可能性以外，实在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让一个小收银员有勇气开口就免单水果花篮，还敢提出五折折扣。
她还真的说对了。在过去的那段时间里，我和芒果的感情越来越好，我进他们家超市拿东西，甚至自然得像从我们家冰箱拿东西一样。我当然不敢说，我妈那样一个不愿意欠人情的人，一定会说我的。我故作懵懂地说：“可能是芒果和他们交代过我是她的好朋友吧！”
我以为我能蒙混过关，可后来我再出门上学的时候，我妈却给我准备了两个饭盒。
“以后有两个饭盒的时候，你掏给芒果吃一个，就当给你朋友尝尝妈妈的手艺。”那是我妈在暗暗地替我还人情。她总和我说，朋友不能只是一方给予一方接受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给予，你必须同等付出，才能在这段关系里挺直腰板。
托我妈盒饭的福，芒果深受感动，特别是在听说是我妈亲手做的以后。她妈妈身体不好，不经常下厨，家里的菜都是阿姨做的。中午来学校吃饭的时候，阿姨早上赶不及做盒饭给她，她就拿着钱去外面买着吃，菜色单一得无话可说——永远的西红柿鸡蛋盖饭。她和我说，她妈妈拿芒果做咕噜肉特别好吃：“虽然别人家都用菠萝做咕噜肉，但是我妈说我喜欢吃芒果，那就改一下，可好吃了。”
她妈妈身体好的时候，也会告诉她为什么起名吴晓芒——吴爸爸是靠芒果发家的。芒果偶尔向我吹嘘，如果以后我想发大财，那就得多和她套好关系，她说她是我的福星。
我让我妈试着做了芒果口味的咕噜肉，这让她大为受用。没有带她份的时候也会蹭过来问：“咱妈今天有做好吃的吗？我这碗里还是老例子，您受累再给添点色儿成吗？”说完诚恳地掏出一包纸巾放到桌子上，“送纸巾同学一包小卖部最贵的纸巾来报答你。”
这激怒了我，我逼着她把纸巾撕成条贴到她脸上扮丑，而她却油腔滑调地说：“这样一来，你就在我的脸上了！”
我们俩关系好，全班，哦不，认识我们的人全都知道。他们甚至说我徐子衿白白净净的，正好可以“嫁给”吴晓芒这个看起来有点黑壮的女生。甚至还有人在私下里说我们两个人早恋。不过也有眼睛雪亮的人直接就否认了，“他们俩一看就是哥们儿，哪是早恋？除非两人眼睛都瞎了”。
芒果眼睛瞎没瞎的我不知道，可我知道，我肯定是没瞎的。芒果就是我的好朋友、好哥们儿，之所以跟着她混，除了我们两个人志同道合外，还因为可以免费吃到好吃的芒果，还能一起玩笑、一起闹。
初三的时候，突然有一天，芒果一脸贼兮兮地凑到我的身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哼”了一声，早已看穿她黑色面皮下隐藏着的小九九，“说吧，什么事儿？”
原来，芒果竟然看上了我们班的班草。我对她这个样子，一脸的深恶痛绝。这已经是她第几次和我说看上班草的？
要说别看芒果长得挺像男生，黑壮黑壮的，但她还真有一个普通女生都有的花痴的心。对长得好看的男生，就是没有抵抗力。从初一开始，我们一共调了几次班，每一次她都会被班草吸引，主动拿着一袋子芒果去吸引每一个班草，然后无一例外地被拒绝。
她悲痛地说：“也许这些男孩子都太小了，不懂我的优秀。”然后笑嘻嘻地说，“可能那些班草都喜欢像你这样白白净净的。”
之后又总会话锋一转，说还是我最有眼光，当初竟然一下子就被她收买了。每当这时，我都想仰天长叹，我的一世英名啊，竟然就栽在了她的芒果上！
不过芒果说得没错，没有哪个男生不喜欢长得白白净净的女孩。而我也的确越来越白净，虽然我不是女孩。现在的我真的和纸巾有一拼，这个外号也更加准确。而芒果没有越来越黄或者青，她则是义无反顾地黑了下去，还斗胆永远走在我旁边。
我劝她：“咱黑就不要和我一块走，更显黑。”
她故作不在乎：“咱靠内涵打怪升级，不用和你一样靠脸吃饭，小白脸儿纸巾。”白吃了几年芒果的著名小白脸徐子衿只能沉默。
就这样嘻嘻哈哈，我们迎来了初中毕业，我俩居然误打误撞进了一个高中。可不走运的是，她在我楼上，中间隔着两层楼的距离。她把我送进班里，说这样同学们会以为她是我的女朋友，以后就没人敢惦记我了，可以避免我早恋。我反击她，“那她们是真的眼瞎，因为你看起来更像一个黑色菲佣，只能让我看起来像个小少爷。”
我们俩几乎每天都黏在一起，不过，身边的人都知道，我和她之间绝对是靠着一个又一个芒果搭建起来的哥们儿情谊。
其实到后来，我也没有每天都蹭芒果家的水果，芒果也开始经常去我们家，我爸妈说她是个好孩子，脾气好性格好，总让我向她学习。还说我毕竟是个男孩子，别总和别人一样欺负芒果，在学校里要多多照顾她。其实，我真的很想和我爸妈反驳，要说在学校，还真不一定是谁照顾谁呢。就芒果那身高，在女生堆里绝对鹤立鸡群，一览众山小。就连我站在她的面前，也丝毫没有感觉到一个男孩子该有的优势。
不过，说到照顾，其实高二那年，芒果确实曾在一群男生手中救下过我。
起因是我不给我同桌抄答案，他和我争吵起来，然后还告诉了自己球队的兄弟，他们一帮人要围追堵截我，让我服软。那个领头的家伙，挑衅地看着我：“咿，你就是徐子衿啊，名字娘们唧唧的，人也小白脸啊。兄弟们，他会不会是个女的啊？”后面爆发了一阵哄笑。虽然我长得白净，但是也确实不是人。当即把书包摔到了对面的脸上，打斗一触即发。
我闭上眼睛，心里盘算着待会儿是先护头还是先保护心脏，忽听见这样几声吼叫：“你们干什么呢！主任快来了！”
莫名其妙地，就这样子，我青春期里不多的热血沸腾时刻就地熄灭。
喊话的人当然是芒果。
她本来就黑的脸变得更黑了，拽着我回家的路上一言不发。她看见我被堵就在想该怎么捞我出来，后来眼看我要被打，急中生智编了个“主任来了”，没想到居然骗过了那群傻不拉几的大块头。她阴森森地怒瞪着我：“你还敢笑？你怕不怕要是我提前走了，你就要进医院了？徐纸巾，看把你能的，竟然还敢学人家打架！”
我被她说得一愣一愣的，虽有心反驳几句，但最后还是忍住了。那是第一次看到芒果对我发火，奇怪的是我心里却暖暖的。
看啊，我也是有好哥们儿的。被人保护的感觉，真的很奇妙。
没来由的，我对拽着我的芒果突然说了句：“以后你被人欺负了，我保护你。”
“不用。”芒果甩开拽着我的手，停下步子站在原地回头看着我，“徐纸巾，你是不是觉得和人打架很帅？”我没说话，因为我看出了芒果眼中的愤怒，所以只好乖乖地摇了摇头，“我保证以后都不和人打架了。”
就在我以为芒果还会再对我说教什么的时候，她却突然笑了起来，“等我以后继承了我爸的水果店，我要把它开成连锁的。我要做大老板，手下养很多员工和保镖。我还会让很多人去保护你，再也不让人欺负你。然后还卖果汁，让你随便喝。”
对于芒果的前半句话，我自动选择忽略，只顾着吞着口水补充，“还要卖水果沙冰，给我放好多好多的水果。”
她哈哈大笑，说一定亲自给我做，第一张贵宾黑卡就是我的，还要让我做她的总财务，替她收钱。我想了想我妈每天那么多的账本，虽说有计算器，但是脑子里转的一点不比草稿纸上计算时轻松多少。我毅然地拒绝了她，我更愿意做一个总试吃师，所有水果进货时我都品尝一下，比收钱可要美多了。
可我们还没能等到芒果继承水果超市，并将它发展成连锁店，就先等来了另一个坏消息。
高三那年，芒果突然和我说，她觉得心有点慌，我以为她是担心不久之后的高考，还笑着说她考不考得好又怕什么，反正他们家有那么大的家业，等着她去继承呢。芒果也笑。
然而那天放学，我们俩破天荒地没有一起回家。因为芒果丢下了我，在下午的时候，就请假回家了。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没有出现。直到我因为担心找去了她家的水果店，却发现那里已经一片狼藉，根本不是记忆中的模样。我的心顿时就慌了，仿佛即将失去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我久久都没有回过神来，直到旁边有一个大叔拍了拍我，我才下意识地拉住他，向他询问了原因。
“唉，好好的一个店就这么没了，什么家产都没了。这人啊，都是命。”
原来芒果爸爸和他的秘书有婚外情，秘书温柔可人却暗藏诡计。她怎么会甘愿做人情妇呢，大好年华却嫁给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也不是最佳的选择。所以，她想了一出更毒的计谋，远比让芒果爸爸离婚更可怕。她让芒果的爸爸一点一点地把财产挪到她的账户下面，然后更改了超市所有人的姓名，还骗他爸爸说，这样以后离婚，芒果的爸爸就可以不用分给芒果和她妈妈一半财产了。
事成后，她一脚踢开了这个无情的男人，以主人的姿态入主超市，将芒果爸爸拒之门外。芒果爸爸当天还坐在街上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和过路人说这件事。对此，我恶心至极，他想用最恶毒的方式将芒果和她妈妈踢开却偷鸡不成蚀把米，如今还好意思和别人宣泄自己的愤怒与悲伤，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我很担心芒果。那个陪伴了我多年的女孩，那个说要以后保护我的女孩，如今该多无助、多难过。又有谁能够站在她的身后，拍着她的肩膀说“别怕，我保护你”呢？
我找去了芒果的家，然而那里也空无一人，还是住在隔壁的老奶奶告诉我说，芒果家的房子已经卖了，所幸她妈妈有一处老房子是嫁妆，虽然比不得以前，但好歹也有个安身之处，现如今一家人应该住进去了。
我按着地址打车去了那个有点偏僻的城中村。
还没进去小巷子的时候，我就看见了芒果。她坐在一个椅子上扇扇子，旁边支着一个水果摊，上面比不得水果超市那般琳琅满目，只是摆了些最便宜的水果，大大地写着“清仓甩卖”四个大字。
看着她，我的鼻子有点发酸，还未等我叫她，她却更早地招呼了我，“纸巾你咋来了，快过来坐！”
芒果变得更黑了，我有点难过，想伸手摸摸她的头，却发现她看着我的双眼里满是血丝，伸出去的手不禁猛然僵住了。那一瞬间，我强忍着的泪水终于冲了出来。
“傻丫头……”千言万语最后却只化作了这一句哽咽。我明明有那么多想要说的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芒果却没有哭，而是将旁边放着的毛巾递给我，“来，擦擦，都多大个小伙子了，竟然还哭鼻子，真丢脸。”
我没接毛巾，用手背擦了擦脸之后就站在她的面前，半天也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听到一声轻叹，是芒果。
“你也看到了，以后……我怕是没办法保护你了……”她说着，拿起一个芒果递给我，“想要做成连锁店，好像有点困难了，不过……你吃，这个还是给你吃得起的。”
这一次，我没有接芒果给我的芒果。
那一天，我们两个就那样静静地待了很长时间，谁也没有多说一句话。直到我准备离开的时候，芒果拉着我的手臂，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却只是将那个芒果塞到了我的怀里，拍了拍我的肩膀，“高考之前别来了，你也知道的，就算我去考，也考不出什么好样子。但你不同，你得好好考，知道吗？我还指望着以后你来罩着我呢。”
夕阳下的芒果，脸上被镀了一层金色的光芒，竟然真的和芒果有些相像，不再是黑黑的，而是金灿灿的，很是好看。
我点了点头，收下了她递给我的芒果，转身离开。
既然答应了芒果，带着她的嘱托，我自然是要努力学习，积极备考的。所以，在高考之前的那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再去找芒果。爸妈看到我这么努力学习，甚是欣慰。但只有我自己心里清楚，我的心不静，一个又黑又壮的影子一直在我的心里来回地冲撞着，撞得我阵阵心痛，撞得我根本没有办法忽视。
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实在太过煎熬。
总算熬到了最后一科考试结束，离开考场，我第一时间就朝着芒果摆摊的那个城中村跑了去，然而却没有看到芒果和她的水果摊。
我问旁边卖雪糕的老爷爷知不知道那个卖水果的丫头去了哪里。老爷爷告诉我芒果前两天把摊子转让了，好像带着她妈妈去北京治病了。
芒果做主，把房子也卖了，心无旁骛地带她妈妈去看病，想留住她妈妈。她爸爸对她们母女的愧疚让他同意了这一切，于是一家三口踏上了北上的列车。而那时候，我也许正坐在高考的考场上。
我深感受骗，为什么芒果不等我回来呢？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家，却从我妈那得知芒果前几天送来了一个水果篮子，还拜托她高考完再告诉我，而我妈也果然被账本塞满了脑子，忘记了。
我将果篮拿出来，里面塞了张纸条，芒果歪歪扭扭地写着，“如果我从北京回来，就还去摆摊卖水果，给你VIP。”
她还说，走得实在突然，她也很舍不得我，所以来的时候从我书桌上顺了一张我的照片，还放了一张自己的照片。她以前不爱拍照，所以没有最近的，想留给我做念想也只能给我小学时候的她了。只不过，照片上的女孩儿头发短短的，看起来更像一个黑不溜秋的男孩子。
“不过这样也好，你永远记住比较白的我吧。”
那张纸条被她写得满满的，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字很不好认，因为上面被我的眼泪给打湿了。旁边拆开的果篮里放满了芒果。
直到这一刻，我才意识到，原来芒果不只是我以为的芒果。她早已经不单单是我最好的铁哥们儿了，她还是我心里最最特别的存在。
或许，瞎的那个真的是我。
本来我想报考北京的大学，然后去找芒果，可凭着我的成绩，想要考上北京的好大学实在难如登天，所以在爸妈的强硬态度下，我只好妥协，想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选择一所距离北京比较近、我又能考上的大学。
从那以后，每次放假回家，我都会去那个巷子口。直到旁边卖冰棍的老爷爷都不来了，直到我大学毕业……我都没有等到芒果回来。
后来，我有了很多朋友，可是我的钱包里一直放着一张黑不溜秋的小孩儿照片。身边的人都以为那是小学的我，还调侃我以前那么黑，问我是怎么变白的……他们都不知道芒果，不知道我的过去。
我每天都会吃芒果，大学住宿不方便买水果，我就点外卖。学校附近开了一家甜品店，招牌上大大地写着“百分百芒果”，我被勾引着走了进去，看见了芒果千层。我欢喜地点了单，看到成品后却隐隐有点失望了。
那道甜品里，芒果的果肉并不多，奶油甚至盖过了水果，吃起来有些甜腻，没有我习惯的清爽。我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如果芒果现在出现，是不是也会像芒果千层这道甜品一样，被生活的奶油压得喘不过气？她会不会也很想我，只是找不到我了？
芒果千层里没有千层，我错过的那个叫芒果的女孩儿也不是真的芒果。这莫名其妙的联系让我变成了一个喜欢吃芒果千层的男孩儿。我的朋友们又开始调侃我，“徐子衿喜欢吃甜的，和小女孩一样”。
他们读我的名字时，是清清楚楚的徐子衿，不是带着南方口音的“纸巾”，也不是芒果刻意叫的“纸巾”。
偶尔还会有小女生追我，她们从我的朋友那里打听到这些，红着脸把装着芒果千层的甜品递给我，对此，我也只能和她们说谢谢。
有个女生和我说，“徐子衿我觉得芒果千层很合适你啊，和你一样好看，也一样甜滋滋的”。
我听到的时候懵了一下，掏出照片想了想，还是觉得更像芒果千层的分明是芒果这丫头。唯一不对的，是她比较黑。
我一直在找芒果。毕业之后，我留在了北京，也是为了能够找她。
我还是很喜欢吃芒果，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到附近的水果摊去买几个吃。今天，是我刚搬到新家的第一天。我到楼下水果店买芒果的时候，突然被人敲了一下后脑勺。我有些不开心，刚准备和敲我后脑勺的人理论一番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响在了耳边。
“徐纸巾，好久不见！”
是她！
我忙转过身，看着皮肤依然黝黑，却笑得很温暖的女孩儿时，我也笑了。这是我自高考以后，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笑得那么开心。那个在我心里横冲直撞了好久的影子，终于冲破了牢笼，渐渐地和面前的女孩重叠在一起。我顾不得水果店里的人来人往，上前一把抱住了她，“好久不见。”
芒果愣了一下，然后也回抱了我，“纸巾，我说过，以后会开连锁店，然后雇很多员工……”
“嗯。”我点头。
“雇很多员工，然后去保护你……”
“嗯。”依然没有松手。
“我还会卖果汁，然后给你喝……”
“嗯。我还要水果沙冰，放好多好多水果的那种……”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那你还愿意让我保护你吗？”芒果带着点小心翼翼，她说，“你……女朋友……”
“我愿意，”不等她说完，我就抢着接过话，我笑着说，“我女朋友也一定愿意。”
感觉到芒果身体僵了一下，我松开紧紧抱着芒果的双手，看着她脸上僵住的表情，笑得分外开心，“难道你不愿意吗？我的女朋友。”

第四章 到此流年各天涯
十七岁的喜欢很绵长
所幸我们都足够理性，如此才得以友情长存，才得以隔着人海拥抱与问好。
你好，十七岁的许怀一，我是十七岁的顾憧。
——引言
这世间有些人，他和她本可以有些故事，却又不甘愿存在于那些听过即罢的野话里。于是，他们之间没有故事。有的只是一碗老酒，在深夜里，“咕咕”地沸腾着。
许怀一要结婚了，顾憧没收到请柬。
两个人，到底什么时候生分到连个祝福都不送了呢？顾憧不知道。
他和许怀一认识十年。这十年，如若放在旁人身上，怕是早就结婚生子了；可放在顾憧和许怀一身上，从亲密无间到形同陌路也不过就这几年。
他们，一个想说的有千千万万，另一个却只听了三三两两。
顾憧觉得自己对许怀一好的那几年都喂狗了。这死丫头，怎么要结婚了都不通知他一声呢？怎么就这么坏呢？蔫坏蔫坏的。
气不过的顾憧问他妈：“妈，怀一要结婚了，你知道吗？”
“知道，知道。”他妈一手拿着鞋垫，一手拿着针线，头也不抬地说：“我这不就在给怀一绣结婚要穿的鞋垫吗？怎么，你还要抢亲啊？”
顾憧有点难过，“妈，怀一她没通知我。”
这一次，顾憧是真的伤心了，尽管他口头上表现得不痛不痒，可心里到底还是有点儿憋屈的。
顾憧和许怀一要好的时候，她来他们家做客。许怀一那个小姑娘长得水灵、嘴又甜，哄得顾憧妈妈心花怒放，直拉着许怀一的手不放，非要留着她做儿媳妇儿。
顾妈妈说了，只要她嫁到自己家里来，以后这个家就全让怀一当家做主，没顾憧说话的份儿。但凡顾憧有点反抗的意思，就不要再进这个家门了。
许怀一那个缺心眼的小姑娘，捂着嘴笑得花枝乱颤，“好好好，还要打断他的腿，不能让他到处损坏我们的名声，哈哈。”
顾憧假装生气地拉着许怀一就要丢出自家的门，可又被自己的妈妈给抢了回来，“顾憧，一边去，别耽误我们娘儿俩说正事。”
许怀一得意地冲顾憧做了个丑极了的鬼脸。可那一瞬间，顾憧却觉得她真可爱，那种让人忍不住想去揉她头发的可爱。
那么，顾憧爱过许怀一吗？这个问题，许怀一说不明白，顾憧也说不明白。可以说，这算是一道世纪难题，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但是，又没有人规定每个问题都得有答案。
读书的时候，顾憧和许怀一这两个人都算不上传统意义上的好学生，但也算不上什么坏学生。他们俩充其量只能叫“不作为”，说不好听点就是无所事事，存在感极低。
在那些个小日子里，两个人总是有数不尽的浮生半日闲，靠挖苦讽刺彼此的学习成绩取乐，也靠着对方是自己唯一的饭友取暖。
这种平静是什么时候打破的呢？许怀一怕是一辈子也不愿意记起，可偏偏顾憧替她记得清清楚楚。
许怀一的班主任，是个年过半百的缠人老头，别人刚擦好的书桌，他能一屁股坐得严严实实。这小老头个子不高，脾气不小，班里的孩子基本上都被他收拾得服服帖帖的。可偏偏许怀一也是个硬脾气，总是跟他针尖对麦芒。
人都说，相由心生，这个老头是个顶有脾气的人，见自己几次三番的管理都起不了作用，就开始想办法刁难许怀一。见小姑娘上课有点打瞌睡的意思，马上书一摔，背着手大步跨到怀一桌前，揪着她的耳朵，把她给揪到了讲台上。
“谁让你上课睡觉的，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老师？我教了这么多年的书，就没见过像你这么不求上进的学生！”老头指着怀一破口大骂，声音高亢嘹亮，骂到激动时还要奋力地拍讲桌以泄内心怒火，仿佛那桌子就是许怀一，又仿佛那是许怀一的嘴，拍一拍，软话和歉意就给拍出来了。
只可惜，老头那油腻腻的手，再怎么拍，也就抖出来点粉笔灰烘托下气氛，呛得怀一想得个后天性哮喘，来鞭挞鞭挞他。然而，许怀一到底不是那种娇滴滴的命，吸了一桌子的粉笔灰也依然像个吸尘器似的，一点不良反应都没有。
怀一是个硬骨头，根本不懂得只要低头认个错，这事儿就能大事化了的道理，只是一个劲儿地梗着脖子和老头对着喊：“我没睡！”
“没睡？你再给我说一遍你没睡！”见她敢顶嘴，老头更生气。
“没睡没睡，我没睡。我昨儿睡得早，今儿我不困，我没睡！”
台下的学生觉得许怀一真逗，上课睡个觉还能扯出个今儿昨儿的，不由得哄堂大笑。
老头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便摆摆手，阴阳怪气地道：“你给我回座位去。”
怀一看看老头，侧过身就往讲台下走，可还没走到座位，就又被老头给叫住了。
“你还真回去啊，上课睡觉很厉害是不是，现在都敢在罚站期间自动归位了？许怀一，你干脆别坐你的位子了，去坐我办公室的位子吧，我看我也管不了你了。”
“不是，老师，你什么意思啊？”许怀一站在过道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老头学她说话：“你什么意思啊？”
“这不是你让我回去的吗？”许怀一觉得自己要发火了，但还是努力地克制下来了。
老头冷哼一声：“我让你干嘛你就干嘛，我让你抢劫放火你去吗？”
“不去！”许怀一坐到座位上，“我也不会回到讲台上的。”
老头当天就把她家长请到了学校。
那是许怀一最难受的一天。一米五的小老头对着她一米八几的父亲吐沫横飞，那个老头绞尽脑汁地搜刮着那些恶毒的词语，来抹黑这个十七岁的姑娘。
从那以后，许怀一突然来了个大转变，顾憧觉得太魔幻了，不敢相信她还是那个每天晚自习都偷偷溜到自己班里拉着自己一起买零食的小姑娘。嘲笑了几番，他才得知她和他们老师的“恩怨纠葛”。
当时年少，睚眦必报。顾憧觉得许怀一从高一就跟着自己一起玩了，怎么说也算得上自己的小兄弟。小兄弟被人欺负了，岂能坐视不管，那太不是人了。当晚，他就扎了老头的自行车车胎。
事后，顾憧觉得自己就是电影里的超级英雄，重情重义除暴安良的，老开心了。他觍着一脸“快夸夸我”的表情去跟许怀一邀功，却不想自己倒被许怀一的三言两语给拐跑了，完全忘了自己是来邀功的事。直到多年以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确实是干了一件虽然不怎么惊天动地、也不怎么光彩，但却倍儿爷们儿的事。
许怀一说：“顾憧啊，我们上同一个大学吧。”
按理说，顾憧听到这话本该哈哈大笑的，毕竟那时候的他们，成绩差的别说上同一个大学了，连能不能上大学都是个问题。可为什么顾憧在听到许怀一的话之后，其他的话都说不出来，就只会说个“好”呢？
嘿，你有没有跟某个人约定过去同一所学校？约定着一起在未来完全未知的人生里一起携手前行？你们后来在同一个学校了吗？你们的人生可如当初梦想的那么美好？你一定很怀念那段岁月吧，那一整个高三里的兵荒马乱，你们是同一个战壕上的小步兵，虽然并不起眼，可是你我都知道，在那个并肩作战的岁月里，你们是彼此最大的心理依靠。
所以，顾憧怎么也忘不掉那个忙得觉都没得睡的日子，也忘不掉那个时候总会把他放进人生规划里的、可爱的许怀一。
说到这儿，我们不得不提一嘴那件许怀一和顾憧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那会儿，许怀一还不是那个把学习当成人生头等大事的“好学生”，她有着浓厚的艺术追求，甚至拉着顾憧一起加入了学校的海报社团，带着自己的一腔热血彻底地开始了不务正业。
那时，许怀一满怀憧憬地交了自己的第一版海报，本以为会和社长伯牙子期惺惺相惜，却不料海报被直接扔进了垃圾桶。
许怀一觉得，大抵是自己水平不够。
几经修炼，许怀一交上了她的第二幅大作，但是又被社长退回来了。怀一憋屈了，她惊世骇俗的创作缪斯呢？
怀一决定，她要静下心来找一下自己的缪斯，谁知缪斯没找到，倒是听到了一个八卦。原来社长那个长相很学霸的女人，竟然觊觎顾憧这青瓜蛋子多时，她的多次被拒都是因为顾憧这个蓝颜祸水。
怀一气啊，可又觉得自己的才情不能就这么被玷污了。直到她在校园一角看到自己的海报上面却署名顾憧时，别说才情，面子都不要了，当着众人的面撕下海报，单枪匹马风风火火地杀到社里。
也怪顾憧倒霉，站的地方太显眼，怀一找都不用找，抬起脚就往他身上踹，“去死吧！”
顾憧不清不楚地被怀一揍了一顿，直到怀一转身走，他都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可是，他听到有人骂怀一，也不管事情的原委了，和那几个人理论起来。第二天，得知真相的顾憧杀了个回马枪，退了那个破社团，找许怀一负荆请罪去了。事情处理得干净利落，比他扎爆张老头轮胎的英雄事迹还爷们儿。
事后，许怀一和顾憧说：“原来你还是个爷们儿啊，会招蜂引蝶不说，这暴脾气引得我的少女心怦怦跳不停。”
顾憧抬手想像以前一样，揉一揉她黑亮的头发，可是竟然无从下手。都说，好朋友之间最忌逾矩，不然下一秒可能就会变成陌生人，顾憧竟然因为这个荒唐的理由放下了自己的手。他不知道这就是喜欢，可是他知道许怀一是他拼了命也想保护的小老虎。
形容许怀一是个小老虎，估计是顾憧这个文盲活这么多年用词最准确的一次了。因为，顾憧这辈子似乎注定了只能被许怀一抓得遍体鳞伤，却无论如何也收服不了她这个小泼妇。
当然，顾憧这辈子都没有过这样的先见之明。在和许怀一多年的持久战上，他乐此不疲地做着他的事后诸葛亮，直到他们分道扬镳，直到许怀一瞒着他嫁人。
而这，要追溯到高考过后的那段时光。
高考一结束，顾憧还没来得及和许怀一见上一面，就被顾妈妈匆匆发配去了上海找他的老姑。他跟许怀一打电话说：“你知道不，我听说今年分数线特别低，咱们俩肯定能去一个学校。二十二日晚上十二点出成绩，咱们俩一块查，你等着我给你打电话，我们商量一下去哪个学校。”
顾憧信心满满，总以为人生就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不断高升。艰难困苦？那只是传闻中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不幸遭遇罢了。
二十二日那天晚上十二点，顾憧给许怀一打了很多个电话，可是，许怀一一个都没接。
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其实，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许怀一没有考好而已。所以，顾憧的电话怀一一个都没接，后来实在嫌烦，就把手机给关了。
那天晚上，许怀一哭到累得睡着，而顾憧握着手机睡着了，耳边只剩下“嘟嘟嘟”的忙音。
第二天，许怀一开了机，看到顾憧发来的短信：怎么不接电话，我也没考好，别难过。
你看，这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种人，怎么她什么都不说，他就统统都知道。可也正是这种理解，让怀一有些不知所措，她败了，怎么承受得起这么重的关怀？明明连她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失败。
许怀一终究也没和顾憧一起商量去哪个学校，她爸爸替她找了一个中外合资的学校，国内读两年，国外读两年。
或许，一切真的都是天命。她和顾憧，真的没有太多的命中注定。
当顾憧从上海回来的时候，许怀一已经到大学校园里了。似乎，只需要一个暑假，短短的三个月，许怀一和顾憧过往的所有交情就这样变成了往昔回忆。顾憧深切地感受到，他和许怀一生分了。
顾憧有时候也问自己，为什么当初不早点回来？有时候又笑自己，回来了又有什么用，替她收拾行李？送她到车站？这太可怕了，他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骂许怀一忘恩负义。
后来，许怀一常常跟顾憧发信息，“我们学校可漂亮了，你来了，我带你吃香的、喝辣的，带你飞。”
顾憧也给许怀一打电话，“小样，后悔不？我们学校男的帅、女的美，不然你现在回去复读一年，明年来给我当小学妹吧。”
那时的他们还是那么的和谐友好，可没想到不过几个月的光景，他和许怀一竟然会沦落到不再联系的境地。
可能，人生便是如此吧。漫长的一生中，谁没经历过几次错过，没有几件憾事。
书上有云：“我同你一路走，一路走，当走过某个岔路时你告诉我说‘人生是不一样的，一同走过的是机缘，就此别过的也是机缘。能巧合地和你一起面对过风霜雨雪，就真的很感激了’。”
顾憧把这段话背了下来，他觉得自己和许怀一一同走过的是机缘。虽然他总控制不住地骂许怀一那个叛徒，可是听到她要结婚，他还是厚着脸皮地跟着妈妈一块去了她的婚礼。
那天，顾憧给许怀一包了个大红包，他甚至幻想着用这个红包砸醒许怀一这个倒霉孩子。可是他顾憧穷啊，他所谓的一掷千金也不过是别人眼里的九牛一毛，放礼堆里，许怀一可能拿着放大镜也找不着。
许怀一穿婚纱真好看啊！
在她身披白纱出来的那一瞬间，顾憧好想冲上去把她造型好的头发揉成记忆里毛茸茸的样子。可想归想，顾憧却是真的，他看着台上那对新人幸福恩爱的样子，笑得比谁都开心。
就是台上的那个女孩啊，顾憧十二岁就认识她了，他们在最可能发生故事的那几年没有发生故事，所以他和她永远都不可能有故事。
只是，二十七岁的许怀一啊，你眼前同样二十七岁的顾憧多么希望他还是那个十七岁的毛头小子啊。
如果可以，十七岁的顾憧一定要和你说一声：“怀一啊，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啊！怀一啊，你永远都不能不理你的顾憧啊，你要和他走完一辈子的，不能中途弃权的呀。”
如果可以，那这篇故事是否能换个结局，又或者直接连主角也换了，不要是他和许怀一的故事就好了。
只可惜，这世上怎么也不会有如果。
所以，顾憧只能远远地看着许怀一，默默地说一声：“好运，永远的许怀一，我的小姑娘。”
沉默的爱
如果相遇在更早的时间，也许如今的结果便不是结果。
然而，这世上终究没有如果。
——引言
“人，究竟有几种面目？”问这话的时候，他正蹲在地上用抹布擦地。油污水渍，很快就将抹布弄脏。他将抹布放回盆里加上洗洁精用力地搓了两下，然后抬头看沙发上悠哉地边敲键盘，边吃零食的年轻女子。
“谁知道几种，反正不是一种。”她答得理所当然，脸皮比城墙还厚。
他气得咬牙切齿——这小丫头反应倒挺快，一下子就能听出他话中另含的意思。
沙发上坐的那位美女名叫昔昔，两人认识一年时间，比邻而居。如今的关系比朋友更近一点，比恋人又少一点，比亲人总觉得多一点说不出的微妙感。
一年前，那一场春雨过于急骤，将上山来踏青的人困住。他在那棵白梨树下遇见昔昔，弱不禁风的花瓣被无情的暴雨摧残下来，落了一地，昔昔站在树下，落汤鸡一般无处躲避。
他住在山上，一个人。昔昔在他家换了衣裳，喝杯热茶。
雨没有停的意思。
闲来无聊，他去书房找本书给她看。昔昔看见电脑前亦如的相框，欣喜地拿起来看。
“我是亦如的粉丝。”她这样说。
将作家视为偶像，昔昔对于文学方面想必有些见解，于是在雨水敲击瓦楞的悦耳声音中，两人聊了起来。从中国文学到西方文学，从古典文学到近代小说，他没有想到，昔昔竟然和他聊得来。她看的书不算多，然而每一本喜欢的作品她都有自己的见解，不是人云亦云。
聊得投机，不知不觉天色已晚。雨其实早已停了，但没有人注意到。
这里交通不太便利，虽然他有车，可黑天下山还是不太安全。两人达成了共识——在这里住一晚。
那一夜是深沉的，关了灯之后伸手不见五指。昔昔坐在窗前，脸向着漆黑无边的夜，低低的，似乎在喃喃自语。
他们说，你的寂寞是为了等待某人。
那又怎么样？
……心中有爱，人会寂寞吗？
……
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
这是一本言情小说中的内容。女子痴恋男子多年，男子单恋着永远得不到也放不下的其他人，女子自知不如他心中的人，不敢告白却也放不下，索性在男子住所附近买下一块土地，种下了满园的向日葵，陪他看着日升日落一同老去。
男人一直到最后都不知道那份苦涩的单恋。女子每日看着向日葵，一句话在心里反复了多年，终究未说出口——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
典型的小女儿言情，一个纠结到死，谁也没有得到幸福的故事。他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推荐，好奇点开看了，然后就被那种比他还纠结的自苦伤到了，后悔至今，连作者名字都没敢记。
昔昔没有看书，只是静静地，仿佛在对自己说话。她在背书，他知道。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她那段话、看着她落寞背影的时候，他总觉得她那段话是说给他听的。
他在等人。十年了，还在等。
虽然那人说了期限，可是她一拖再拖，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个期限究竟有没有尽头。十年，他等得无怨无悔，可是，确实有些倦了。
昔昔的出现正是时候。
第二日，昔昔抱着相机，他当向导带她重新仔细游览了这座山。直到傍晚，还有几处不错的风景还没有走过，于是昔昔便住下，相约下一天。
如此，小坐变小住。昔昔租了他的房子，一住便是一年。
他在寂寞岁月里找到了一个愿陪他一同寂寞的朋友。昔昔也找到一个能让她安心创作的净地。
昔昔是自由撰稿人。
“好累。”她吃饱喝足却没敲出多少字，看着已经打扫完的他，忍不住抱怨。
“你别想玩，快点写。”他看出昔昔的企图，吓唬她，“敢拖稿小心编辑软禁你”。
此话果然奏效，昔昔一直飘向窗外的目光立刻收回，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无奈地长吟一声，抱起电脑继续码字，然后继续删除。
“你就不能帮我理顺下思路？人要懂得怜香惜玉。”她一边漫不经心地敲键盘，一边贼心不死地骚扰他，“我身体不好，你得善解人意。身体状况不好，精神状态怎么能好？精神状态不好，你让我怎么写出好的作品？”
她借口多多，一旁的他却纹丝不动，丝毫没被她的聒噪影响到。不过听到她厚脸皮的话，还是有种想要教训她的冲动。
“昨天看流星雨……不对，今天凌晨两点半拖我起来看流星雨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身体不好？”
这小丫头，总是爱找借口。
昔昔被堵了回去，一时语塞。
今天凌晨两点半，昔昔用力地砸他的房门。门刚一打开，一件外套就落在了他的头上，他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拖着跨过了门槛。
昔昔说那个时间有流星雨。两个人坐在树上眼巴巴地等了好久，等得花都谢了，流星连个影都没有。最后困得两人相互靠着睡着了，一觉醒来正好看到零落的流星划过天际——足足迟了一小时。
他一直没有早睡的习惯，等到一点半好不容易有了一点睡意，刚躺下来就被她吵醒。他们为了那场所谓的流星雨，熬了一夜不敢睡。等到最后一颗流星消失，天已经亮了。
今天早上一块睡懒觉，昔昔还好睡得比较足，他就惨了，被电话铃声给轰炸醒，是编辑在催稿。被吵醒已经够令他火大了，更让他抓狂的是，催稿的是昔昔的编辑。
那位编辑与昔昔打交道不止一回，足够了解这个女子。她睡觉的时候手机不开，电话线不接，所有门窗封上，整个人像是陷入一场冬眠，没睡够谁也别想找到她。作为这座山上少有的住户，昔昔唯一的邻居，也是唯一能把她从床上喊起来的人，他无法避免地承担起替编辑催稿的重任。
倒垃圾回来，想问昔昔中午吃什么，却看见电脑在一边放着，而她则歪在沙发上，以极别扭的姿势，闭着眼打起了盹。不该一时心软答应她在客厅写作，房间里有人睡觉，她怎么可能安心写？
他没打扰她。昔昔的睡眠一向不好，这会儿醒了，哪怕只是换个姿势继续睡，她也可能再也睡不着。他去房间里拿了条毯子给昔昔盖上，悄悄地拿过她的电脑去书房。虽然嘴上说不管她，但眼看着交稿日期临近，他还是无法看着她熬夜抓狂。
昔昔从“玉女”到“魔女”的转变着实让他大跌眼镜，现在想想，这丫头三位数的智商不像是她吹牛。她先是用不太地道的厨艺成功虏获他家狗狗阿呆的胃，每天雷打不动地带阿呆散步，陪它游戏，一天三顿全是阿呆爱吃的。没几天阿呆就归昔昔名下了，几天见不到狗影是常有的事。她还总鼓动阿呆偷家里的东西，常常他做了东西，阿呆叼起来去昔昔屋子吃了。还总是将他的袜子拖鞋偷到昔昔家藏起来，以至于他常常单脚跳着去拜托昔昔帮忙。
开始的几次，昔昔看他的目光有点防狼的戒备。长这么大第一次被人那样误会，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昔昔从“玉女”转变到“魔女”的另一个表现：改变他的生活习惯，包括他一直以来的规划。她看上了一块他想用来种玫瑰花的空地，整理出来种上了向日葵。向日葵多好啊，多温暖。她不顾他的阻止，强行让那一片黄色丰富了寂寞的山。还总是不分时间、不分天气，只根据心情的好坏拉着他去赏向日葵，哪怕晚霞满天或者刮风下雨。他多年来散步的固定地点就这样被她强行改变了。
昔昔从“玉女”转变到“魔女”的第三个表现：每天早上六点准时在他门口唱歌。不把他叫醒，绝不罢休。昔昔的歌喉，真让人不敢恭维，尤其她还总唱红歌和山歌，那么长的调，他不想醒都难。他的作息时间逐渐正常，也终于过上了人的生活。
昔昔从“玉女”转变到“魔女”的第四个表现：野心勃勃到反客为主。她非常喜欢向日葵，到向日葵盛开时，她每日穿梭于园中流连忘返，找各种角度拍照，阿呆和他都没能幸免，被她硬拖着成为她相机下的主角。好吧，这一点他忍了。连同她把向日葵的照片变成别墅的装扮，他都勉强接受了。
可……
“把别墅的名字改成向日葵怎样？”她目光炯炯地看着他。
可恶！这丫头，想造反不成？把他这个主人放到哪里去了？昔昔几乎都要让人做牌匾了，但看他的目光一时半会儿妥协不了，只好暂时作罢。可是嘴上仍把挂着其他名字牌匾的别墅唤成向日葵。
昔昔是向日葵的主人，他也勉强算是。阿呆是葵花子一号，她的宠物龟为二号……他那个清净典雅的家彻底变了样。
他不得不怀疑自己的眼光。
那篇只写了一半的小说，剩下那部分终究由他代替填写完成。发过去，编辑看过了，有些怀疑，“虽然是昔昔的风格，但比以前写的好，不会是有人代笔吧。”
昔昔站在他身后，调皮地笑着，不客气地回了一句，“代笔又怎样？你还敢不付我稿费？”
昔昔与编辑认识许久，已可以自在地开玩笑。编辑看着电脑这边的两人，“哦”了一声，意味深长的表情。
认识他们的人都说他对昔昔好，像哥哥对妹妹，像男朋友对女朋友。昔昔每每听到这些话都不辩解，只是看着他笑。他便接过那些人的话，也笑，“是啊，她是我失散多年的妹妹。”
然后昔昔便笑，也跟着开起了玩笑。
他没有妹妹，昔昔也没有哥哥。
他不是无原则宠爱昔昔才帮她做这些，只是昔昔在生活中太不会规划，太不会照顾自己，他无法放心，更狠不下心。
外出旅行的第七天，早上起床刚开手机就接到昔昔的短信，是早发来的，一连十几条。内容只有一个：救命，我在房间。
他以为昔昔出了什么事，慌忙赶过去。才到昔昔房门口，一个人提着餐盒过来和他打招呼。昔昔的门近在咫尺，他终究没走过去。拦在门口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家杂志社与昔昔一同写稿的朋友。他们参加笔会，昔昔没去，与他漫无边际的旅行，谁想碰了个正着。他们那些人虽然不常见面，但是平日里交情不错。
那家杂志社创刊没几年，昔昔是第一批投稿者，由一只菜鸟成长为拥有固定收入的撰稿人，这家杂志社功不可没。
“好想看见咱们几个人的名字排在一起。”有人提议。
“没戏，”编辑泼冷水，“半年前答应过我一篇稿子，现在一个字也没看见。她这个月能交稿，我把名字倒过来写。”
昔昔是拖稿大王，众人皆知。不催绝对不交，催了也不一定交。她还同时给另外一家杂志社投稿，一个五千字，一个八千字，加在一起一万多字。可她给这家杂志按时交了稿，另一家杂志十有八九出问题。一来二去大家都习惯了，于是“乌龟妹妹”的名号理所当然地落在她头上。
“为了咱们的心愿，努力吧。”有人出了馊主意。紧接着昔昔就很悲摧地被人软禁了。
听完整个故事，接过昔昔朋友分给他的早餐，他非常没义气地转身走了。昔昔被拦在门口，可怜巴巴地望着他，那种情形像极了电视剧中的某个场景。
“乌龟妹，好好写。”临走前，他很欠扁地留下一句话，身后传来昔昔恐怖的喊声。
离开宾馆很久，他还是控制不住笑。因为一个人一直笑个不停，总招来异样的眼神——他被当成神经病了。想将这个乐事与大家分享，他发了条微博，他的粉丝很多，他不会独自享乐。连着几天，他都被这件事带来的好心情笼罩着，似乎有些得意忘形。
昔昔抱着笔记本电脑在房间里独自奋战，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将稿子写好改好，才被那些损友放出来呼吸新鲜空气。她缓过神来还没来得及逐个报仇，那些人已作鸟兽状散去。
于是一腔怒气便发到他身上，自昔昔重获自由，他的耳根子就没清静过，昔昔的碎碎念神功不是吹的，白天听她嗡嗡叫，晚上就连睡觉也总觉得耳边有人说话，出现幻听了。紧接着他的荷包狠狠地出了一回血。这小丫头，宰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因为他不讲义气在先，只能生生受着，连一句委屈都不敢说。
女人，果然不能惹。
那次出游，他结识了昔昔的朋友和那家杂志社的编辑，他们跟竹筒倒豆子一样说了昔昔早期投稿的一些趣事，有些是昔昔曾跟他提过的，还有一些因为太糗，她一直不好意思说。这回他全都知道了。
像是终于抓住了魔女的小辫子，他得意无比，言谈之中不免显露出来。昔昔无法阻止那些人说，也无法阻止他听，于是愤愤的，差点咬碎自己的牙。
或许是那件事伤到昔昔的自尊，自旅行回来，她便把自己关到书房里，孤身对着电脑奋战，饭不正常吃，觉也是很晚也不睡。两人的轮值打扫，她干脆打电话叫小时工。他们住的地方是山上，有些偏远，哪有小时工千里迢迢来这打扫，还不够车费的呢。他只好担负起小时工的责任，一边打理家务，一边关注着昔昔的动向。
结果那个月，昔昔不但按时交了稿，就连下个月的稿子也写好了存在编辑那。惊得编辑立刻打电话给他，询问昔昔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才会如此。
他还没观察出昔昔有什么异常，昔昔就在他没准备的时候，给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清晨一脸倦容的昔昔从书房出来到冰箱处倒牛奶，他站在门口看着昔昔缓慢而安静的动作。她把杯子放到嘴边，顺手关上冰箱门，然后转身侧过头看他的方向，目光没有焦点……
“昔昔，你怎么了？”他感觉到异常，开口询问，然而话音未落，昔昔的杯子已经抢在身体之前落地，洒了一地毯的乳白。紧接着，昔昔的身体像慢镜头一样从冰箱旁悄然倒地。
他的心瞬间停止跳动。
贫血，熬夜，再加上身体上先天性的不足，住了两天院，做了一系列检查之后她“嘻嘻哈哈”着又回到了家。
“你看，都是你气的吧。”怕他责备，昔昔干脆先发制人，打着哈哈想这样搪塞过去。他无言，安静地为她熬鸡汤，昔昔没听到他的数落，心里反而不安，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的反应。
“真是不明白你，一万多字。至于熬一个月吗？你每天晚上那么晚睡都干什么了？不会跟网友通宵聊天了吧？”他终于像平常一样欺负她，昔昔很调皮地笑了笑。
昔昔的身体状况比他想象的要差，虽然此刻看着没什么大事，不太影响生活，可是放任下去，总有一天会无法收拾。
她早就知道了吧！所以作为一个职业写手，她才会放弃灵感最好的晚上，选择白天艰难地织着她的梦，她必须保证睡眠来养身体；因为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她才会放弃城市里便捷的生活方式，选择千里迢迢地来人烟稀少的山上居住。因为她不能有太大压力，而她是个随心所欲便能长寿，束手束脚便连活着都不能的人；因为知道自己身体状况的不乐观，所以她才会偶尔用那种飘忽哀伤的语气说话，因为对未来，她根本没有把握。
他把鸡汤端给她，然后去书房找一本食疗养生的书籍。关于昔昔的身体，吃药只能让身体更糟而已，如今唯一有效的方子就是在生活中注意。从现在开始，他得改变昔昔的生活习惯了，就像昔昔调整他的作息一样。
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亦如会突然出现，就像他没想到昔昔会成为他生活中的习惯一样。他的所有计划都被打乱了。
握着电话，他好半天回不过来神。昔昔站在他不远处，先是夸张地催着他出门，可他一言不发，他的表情让她终于明白了什么。
她脸上的所有表情瞬间凝固。
他们本来要去云南看当地的民族特色。昔昔那么聪明，瞬间便全都明白了。
“我有朋友要来。”他只说这一句。
昔昔点点头没问什么，转身回自己房间收拾东西。来这里一年，她置备了太多东西，每次出门都无法空手而归。他看着她手忙脚乱地整理，拿了这个又舍不下那个。可是行李箱太小，车也太小，她不能把所有喜欢的都带走。
“扔了吧。”昔昔将东西从箱子里扯出来放到床上，淡淡的悲戚，对他这样说。那些被她放弃的东西，从一只玩具绒熊到价值上万元的翡翠手链，有的是她自己买的，有的是他送的，还有一些是被她压榨抢来的。
她统统不要了，只带走了来时穿的一件衣服和笔记本电脑。有关于他的，她齐齐割断了。
他从没有说过自己在等人，可昔昔一直都知道。
昔昔搬走了，干净得好像从未来过。房间里空得厉害，他的心像被人剜了一刀，不知道是痛还是什么。阿呆看着他，用询问的表情，它不了解发生了什么。昔昔走得太仓促，甚至还来不及向它道别。
比起约定，亦如提前来了，她提着行李箱站在他面前，每一句话都是一句重锤，生生将他对昔昔的记挂钉入生命深处，再也没有拿出来的机会。
她说：“我来履行我们的约定了。我辞职了，跟出版公司的合约也提前解除了。”
曾经，他等她时，她说，“我要给你一份完整的爱。现在的我属于创作，属于和我有一样梦想的孩子们，此刻我能给你的那么少，可我是真的爱你。”
她在大城市生活十几年，有不错的工作，不错的人脉，有一年多似一年支持她的粉丝，那个城市，俨然已定格了她的人生，她放不下。而他是生活在城市边缘的人。
“一生一代一双人。”为这句话，他抛开了一切的不可能等她，无怨无悔。寂寞如他们，或许一生只为了那一次感动活着。
一年、两年……十年，他看着亦如在人前越来越风光，笑得越来越幸福，离他越来越远。有时候他在想，他的等待是不是会拖住她走向幸福的脚步？或许她的幸福早已不是他，只是她没有发现。
他把等待变成了一种习惯，已不再奢求结果，那条有昔昔名字出现的微博，是他委婉地了断，不想再用感情拖着她，放过她，也放过他自己。以后的岁月，以朋友的身份看着她幸福，足矣。
然而，亦如并不认可，没人知道过去的几个月沉默的她做了怎样的思想挣扎，只有如今的结果残忍地摆在面前——她抛却一切来找他，孤注一掷地把所有幸福压在他身上。
关于昔昔，关于他游离过的那颗心，她只字不提。甚至，没问过他真实的想法。
如果说神一般完美的亦如是夜空仅此一轮的明月，昔昔便是开在尘埃里不显眼的一朵小花。一个皎洁，一个芳香；一个梦幻，一个深刻。然而两个性情截然相反的女子，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忍不说。
他忽然有些慌乱。
亦如以女主人的身份住了进来，并且像居住多年一样很快就适应过来，她砍了向日葵园，腾出地方种了她最喜欢的玫瑰花，娇艳艳的红如她一样美丽。她每天领着阿呆散步，改变了它的生活习惯，包括吃东西的口味。她换了所有家具，甚至改变了装修风格……一点一滴，完全变了模样。
她什么都没说，可是她把该做的都做了——这是十年前互许终身时构思的家的模样，十年后终成现实。
因为昔昔的离开而空下来的家重新被填满，满到再也装不下任何。
婚讯在亦如住进来后不久便对外发布。他们两个都是文学圈的名人，朋友圈子广，所以尽管很努力地想要低调，还是引起很大动静。他们是在众人的祝福和羡慕下结为夫妻的。这是他等待十年最好的结果，他应该幸福。
再也不见昔昔，所有关于她的消息只是每月定期看有她文章的杂志。没有他的催促，昔昔这个拖稿大王竟然一次也没落下。只是文字中带着点哀伤，似乎心被剜了一刀，说不出是痛还是什么。
与亦如旅行，在那个宾馆，竟然又遇到编辑——昔昔熟识的编辑。
曾经，不知道他心中装着其他人的编辑开玩笑说，“我看你和昔昔挺配的，郎未娶女未嫁，你愿意疼她，她愿意为你千里迢迢地住到深山。你愿意帮她代笔写稿，她也愿意让你碰她未完成的作品。这世界，在她这个年纪还有谁能放弃一切甘愿寂寞？”
那一段话，他没告诉昔昔。编辑想必也是没说的。
编辑说的没错，除了昔昔，没有人愿意陪他住进深山与寂寞为伴。亦如嫁给他，两人却有大部分时间旅行在外面，云南、杭州，中国、外国，他们像两只比翼鸟，不知疲惫地飞向世界各地。有好多地方，他们各自去过了，一起再去一次。亦如说每个地方待一段时间，等全世界都走遍了，再重头走一回。因为有些感觉，时间久了还需要重温。这样走走停停就过了一辈子。
一辈子，她说一辈子。爱的定义在他们这里不再狭隘，不是占有，不是要求，分别相互等待的那段岁月，他们对彼此的忠贞也是一辈子的一部分。
编辑说，昔昔不只是撰稿人，她还是作家。她出过几本书，有点名气，只是人过于低调。
编辑要把书给他，他没接也没看，可他知道那是什么书，他一开始就该知道的。
书里，她是怯懦的单恋者，一辈子都没能说出心里的那句话。现实中的她终于走出了那一步，却还是没得到最后的结果。是他配不上她的感情，他知道。
晚上，他难得睡得早，梦里出现了许久不见的昔昔，她站在凋零的向日葵园里，在他看得见的距离，却那么远。他想要走到她身边去，她却摇着头，神色是他看不懂的。他想要告诉她，自分别后，他有很多话要说，说山上山下寻找她的阿呆，说那个空下来的屋子，说那片被玫瑰取代的金黄色，说……
一年，她留下了那么多。如今，却只剩下回忆。
如果不是阿呆魂不守舍地终日趴在空屋子的门口，他会以为昔昔的出现不过是个梦。
一个他灵魂深处的梦。
隐约有断断续续的哭泣声，他以为是遥远的昔昔，可那个身影却由模糊渐渐变得清晰起来，越来越像枕边的人。
她为什么要哭呢？一切不是按照她的预期发展吗？她还有什么伤心的事，哭得这么伤心。
他想问亦如，想听亦如的答案，可是他张不了口，因为那声音那么近，近到像从他耳边传来，也像从他心里传来。他的脸颊湿了，不知道是亦如的眼泪还是他的，或者根本就没有眼泪，只是他的错觉，是他的梦。
他想到了那天夜里，昔昔喃喃着的那段话：
他们说，你的寂寞是为了等待某人。
那又怎么样？
……心中有爱，人会寂寞吗？
……
我……陪你一起等，好不好？
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
有些话昔昔一直在说，在他不经意的时候。可是，他不能懂。
两个女子，他终究都辜负了。
我和你拥抱了撒哈拉
我不爱吃糖，那种甜兮兮的东西实在不是一个大男人该吃的。
可是突然间，十六颗糖，伴着十六次敲门，一起敲响了我的世界。
有人笑着问我，给你吃糖好吗？
好啊，谢谢你。
——引言
住进这个小区大概已经三个月了，我有些呆滞地划拉着手机屏幕，瞥见此刻已经是下午一点。该吃饭了，这个念头第一时间跳了出来。
环顾四周，这是个不大的两居室。按理说在市区租房子不是笔小花销，特别是独居一整个房子，像我这种刚刚毕业的穷学生哪敢想。原因有些尴尬，我是靠吃软饭住进来的。房子里没什么别的吃的，因为我已经几天没下楼了，有的只是我妈昨天来看我的时候买的几个梨子。
她说，你稍微吃一点水果，梨子下火。
呵，在很多人眼里我现在是该下火了。
高中开始我就在追我女朋友，很卖力地追。她喜欢五月天，我一个跑调的家伙居然能用每天半夜上网的那点时间，学会了《温柔》这首歌的吉他谱，抱着吉他在元宵晚会上一句一句唱给她。不知是舞台的灯光太好看，还是周围的起哄太诱人，我唱完以后对着话筒大喊：“方轻雅同学，我愿意许给你一辈子的温柔！”
那位方同学，第二天在我的桌兜里放进了一盒半温的牛奶。
那是我喝了整整七年的牛奶。我和小方在一块七年，她每天早上都要带给我一盒，甚至我们辗转到了现在的城市后，她也要从家里重重地背一行李箱的量给我。她说，现在什么都变得很快啊，但是你一喝牛奶的时候，那副蠢兮兮的样子就还是我的小傻瓜。
说这话的时候她笑嘻嘻的，嘴角那颗小痣也仿佛会说话一样。我很喜欢亲她的时候顺便亲一下那颗痣。
大一那会儿在学校门口的一个算命摊子上，戴着墨镜的大爷说，“姑娘你这颗痣位置不对啊，是薄情的位置。”随后掏出一张传单招揽我们说，“来来来，大爷这里点痣五十块钱一颗，包你长情永远。”
小方和我当时笑得不行，对大爷的话嗤之以鼻，不过是个江湖骗子想骗生意罢了。小方抱着我，在回去的路上不断地问我，“要是我真的是个薄情的家伙，我们小傻子可怎么办呀？”我当时用着开玩笑的口气告诉她，“那你的小傻子就要生病了，要你亲亲才能好起来。”
如果真有时光机，那现在的我八成是想回到那时候的，给那个家伙一拳头。因为他真的生病了，没有小方的吻，也好不起来。
临近毕业的时候，我和小方是不同的专业，但我们俩都在考虑考研还是找工作的问题。我是家里的独生子，爸妈对我格外放纵。我手拿offer，问小方她作何打算。我想，如果小方想考研，我就早一点去找工作，拿工资养她。大学四年，小方其实从来没张口和我要过很贵的东西，我偷偷买来送她之后，她也会在其他地方补回来。她特别喜欢说，“其实这些东西我都不是很缺，攒着钱为我们以后打算，未来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
在她的口里，我们的未来很长。
小方是想考研的，她还劝我和她一起考，她对校园生活的眷恋极深。在她看来，社会如同大染缸，我要是先一步离开她，那我的心也会离开她。她第一次和我闹脾气，和我冷战，然后又给我吃甜枣，撒着娇说：“你不要舍不得这个offer嘛，考完研以后我们的机会多着呢，说不定还可以在一家公司。”
我同意了。
一夜之间，我从一个毕业季的佼佼者，重新掉进了排队考研的大军里，每天抱着专业书跑到图书馆占座备考。
身边没人理解我，照我舍友的话说，“想考研的家伙大二就开始准备了，想找工作的这会儿已经夜夜笙歌打算上班了。你这个家伙还真和人不一样，嗨到现在去准备考。”
我当时扭头一笑，“为了爱情呗，这东西可真要了人命。”
一切都好说，公司不是非我不可，除了我，后面还有百八十号实习生排着队等着。考研也不是没我不行，考研大军每年浩浩荡荡，学校档次越高竞争越残酷。但是我非小方不可，她从没和我提过什么要求，唯独这个时候她想和我一起再多几年忙里偷闲的校园时光，我没办法不答应她。
我告诉家里，我要准备考研了，然后把拿到offer的事情瞒了下来。在我妈眼里，也许我是个不争气的家伙——临到毕业季发现找不到工作，开始慌开始急，借着考研的名头歇脚。那个时候宿舍已经空了大半。人人都有了自己的方向，我们同船四载，也终于分别，开始各自踏上新的征程。
小方也是在那个时候突然说，“你搬出来和我住吧？”
她们宿舍关系不太好，这个时候她的心情容不得半点影响。也是第一次我发现小方家里条件不错，她竟然说搬就搬，在市里位置很不错的小区里租下来一套两人居。没给我一点想歪的可能，一人一间，我陪她备考。这段时间很尴尬，突然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非常多的摩擦开始暴露，小方的控制欲越发强，我下楼买包烟，她都会觉得我在逃避学习。
她简直像极了我讨厌的高中班主任。
我们俩吵过架，每次都以她被气哭收场，她嘴里常念叨的台词是：“我只想我们多一些未来，你怎么能这么自私呢？你还是人吗，竟然冲我发火。”这句话让我无数次怀疑我到底是不是人，居然冲这样为我们考虑的小方发火。
就这样，日子在吵吵闹闹中终于到了考研的时候。结果格外戏剧化，我和小方一个考上了非常好的学校，一个落榜。也是在那时我才知道，我和小方报的根本不是一个学校。
她报的是千里之外的另一个城市。
我落榜了自不必说，小方面对我的时候没有一丝愧疚。
她说，“那天和你吵完架我很累，刚好阿南给我打电话安慰我，我想了想，阿南他们学校很不错，我就报了。反正你肯定也会落榜，我要是没录到他们学校咱们还能一块。”她没说的是，她录到了我们要怎么办。
我残存着一丝希望：“你等我找一下，我看看那边有没有合适的公司。现在应该也有招人。”现实的变动太快了，前几个小时还在聊以后家里窗帘要格子还是条纹样式的人，现在就要去千里之外。我没有时间去为自己的考研失败难过，也没力气去责骂她为什么欺骗我，只抱着最后一点希望，去找和她离得最近的那块地方。
小方摇摇头，“你别费劲了，这段日子咱们应该都看明白了。有人只适合谈恋爱，不适合过日子。”
后面的东西就像电视断线一样，“嗡嗡嗡”地噪声持续在我的耳边。有她行李箱“咕噜咕噜”离开的声音，有她高跟鞋的摩擦声。
她似乎是说了一句话，“这房子我租了一年多，你接着住吧。钱嘛，就当我补给你的生日礼物吧。”
一个月以后是我的二十二岁生日，她就连离开，都要割我一块血肉带走。
刚开始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我妈在打给我的电话里，偶尔还会问我，“好好对待小方这姑娘，你们年轻人现在结婚晚，但是家里定一定没关系吧？”她低声下气地请我带小方回去和他们见见，她心里也替这个没考上研的儿子忧心。
我妈觉得，我要是早点定下来和小方的事情，可能小方就算考上研究生也不会甩下我自己一路狂奔。老一辈人眼里的羁绊就来的这么简单，可能家里吃一顿饭，彼此多一声称呼，就有了牵扯，就多了那么几分不忍。
可小方根本没有给我这个羁绊，我们之间只有我有那么多的不忍。
住在这个房子里，我无时无刻不在“犯贱”。看见洗脸台，我担心小方娇小的个子是否不适合研究生住的地方，有没有人帮她垫一个凳子；看着电视机，我害怕小方又一个人看剧看到睡着没有人抱她去睡觉；看着洗衣机，我还能想起来那个连颜色分类都弄不好的家伙，是不是又会把舍友的衣服染色，并因此而闹矛盾……
我忘记了我们没有住一起之前，小方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她自己安然无恙地过了这么多年，只是短暂地居住在我的生命里，我却把她当作嗷嗷待哺的婴儿，实在幼稚。
小方走得很绝情，冰箱里那种熟悉的牛奶她一盒也没有给我留下。刚开始，我会下楼买菜烧饭，后来一个人的饭桌实在冷清，况且没有人爱洗锅洗碗，我就开始叫外卖，餐盒堆得浩浩荡荡。对门的妈妈出来敲过我的门不止一次，她指责我应该注重楼道卫生，不能把外卖盒子没有规矩地放在门口，而且每周大扫除我也没有参加。那会儿我心里对她、对一切女性都十分厌恶。
我满脑袋就一个词语形容她——家庭主妇。
我越来越不爱吃饭，经常性地拉上窗帘，房间里也不开灯，整个人就窝在沙发上，一窝就是一天。我自己是学心理专业的，那会儿怀疑自己得了抑郁症，但也仅仅是怀疑。有天强打精神去见了心理医生，得到了白纸黑字的确认。医生在开药后再三问我，身边有没有人陪。我胡乱地点头。
他告诉我，每周去一次，然后还特意留下我的号码。那是个很负责的医生，经常打电话问我的状态，他知道我也是半个同行以后更不放心，说我在接受之后，心里会承受更大的负担。他对我的好意让我有些承受不住。
但是我瘦得太快了，根本来不及演戏，就被视频对面的我妈发现了。我应付她说是因为工作太忙了。
然而，一日在我接受治疗后回家，对门的妈妈却过来敲门，给了我一袋梨子，她说我妈来过了。因为没有钥匙就坐在门口，然后又托她转告我要好好保重。我妈甚至不敢留下过夜，在她眼里，我和女友同居，若现在就有了未来婆婆入住儿媳租的房子这一说，我会不好做人。
我越想越难过。
可这个时候突然又有人来敲门，我以为还是邻居，虽然讨厌她每天让我大扫除时的那副嘴脸，但碍于她刚刚帮了我，我还是勉强地给她打开了房门。没想到门口却是一个个子不高的小女孩。
她看着我笑得很甜，“哥哥我是微微，我今天可以和琪琪一起玩吗？我有给琪琪带好吃的糖果哦！”
琪琪是对门的小姑娘，我虽然没见过，但也从邻居的口中听到过。
我怕女性，但小女孩还不足为惧。
我挤出来一个笑：“琪琪住在隔壁，你敲错门啦。”
“哎呀，我忘记啦。对不起哥哥，这个糖给你吃，很好吃的，是牛奶糖哦！”
她伸出小手，掌心是颗小小的糖。
我有些犹豫，也不知道我在犹豫什么，到底该不该接下来。她热情地晃晃手心示意我赶紧拿走。
“谢谢你啊。”我拿了糖以后，她就开心地继续去敲邻居的门。就算关了门，我也能听见她开心的声音，“阿姨好，我是微微，今天我可以和琪琪一起玩吗？”
那个暑假里，她大概敲错了16次门。因为门口的罐子里放了十六颗糖。我一颗也没有吃过。
她每一次都很开心地敲门，带着小孩子特有的节奏。没有邻居让我大扫除的催促，没有外卖的应付，带着温度，带着一点点期待。她真心实意地想邀请门里的“琪琪”出来。
中间有过很糟糕的情况，我的体重跌成了120斤，瘦成了一把骨头。我还是照常吃饭，照常瘫在沙发上吃药睡觉，但是越吃越不好，直到医生很严肃地要我下次一定要带家里人来。我才知道我的情况又严重了。
回去的路上，我给小方打了个电话，那头是“嘟嘟嘟”的声音，小方没有拉黑我，可也没有接起。
那天微微又敲门，我没有给她开。过了三四分钟，敲门声还是没停。我心里升起一阵无名火，从来没有这么蠢的孩子，十六次了还能敲错。501和502的区别居然都分不清。我几乎有些生气地开了门，可看见她笑脸的那一刻，我心里还是熄了火。
我耐心地说：“微微你又敲错门啦，琪琪住在对面。”
她却摇头说没有。然后抬头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哥哥我要开学了，要坐很久的飞机去爸爸家里读书啦，寒假才能回来看你。你身体有没有好一点啊？”
她问得很自然，自然的就像我的亲妹妹一样。
看我一直不说话，她伸出了手，“今天给你带了五颗糖！我出门就有五毛钱的零花钱啦！”
我这才知道，五毛钱五颗牛奶糖，是这个小姑娘出门的所有。“今天全都给我了啊？”我不由笑出了声。她却很认真地掰手指：“平时出门有五颗糖，一颗给你吃，我和琪琪一人两颗，嘿嘿。”她有点腼腆，第一次和我说敲门之外的话题。
我又后知后觉地问她：“你怎么知道哥哥身体不好的？”
她眨巴眨巴眼睛说，阿姨告诉她的。
是那个催我大扫除的邻居阿姨，拜托自己家孩子的朋友，可以的话，来敲我的门，给我吃颗糖，和我说句话，让我笑一笑。我一下子呆住了，印象里那张张口闭口都是在指责我的脸孔，一下子有了这么多隐含意义的时候，往往十分让人冲击。
这个时候她突然拉了拉我，打算离开。我赶紧让她等一等。第一直觉就是想找个什么东西去回馈给这个孩子。但是我太久没出门了，除了药和烟、外卖盒子，根本没有拿得出手的东西。一个大男人独居也没零食，只有我妈很久前放在门口的梨子。我有些尴尬，幸好梨子都没有变黑。我只好在五个梨子里面挑了又挑，找了个形状最好看的给她。
当时我是极不好意思的，一方面是因为礼物实在拿不出手，另一方面我手里还捏着她给的五颗糖，我担心她看见门口柜子上的罐子里装着其他的十六颗糖会难过。当我递过去梨子的时候，她很开心地接过去，大声地告诉我，“好漂亮的梨子，谢谢哥哥！”我更不好意思了，简直像被扒光了扔到大街上，两份礼物心意差别这么大，实在惭愧。
突然，我瞥见她整齐的娃娃头上别着的水晶发卡，一下子恍然大悟般地冲回了卧室。如果我没记错，里面有个盒子，放满了我给小方买的发卡。小方走的时候一个都没有带走，这些日子，我把它们封存在盒子里再也没有看过。我兴冲冲地把盒子递给她让她自己挑。里面的每一枚发卡都是我精心挑选过的，那一刻，终于有了可以匹配心意的礼物，让我有些小骄傲。
“哥哥送你这个，都很漂亮，你挑自己喜欢的拿，随便拿。”
“我不要，我有很多的！”
“我不能白吃你的糖果啊。”我的态度有些坚决，把盒子推得离她更近一些，半蹲下去和她平视，很真诚地晃了晃盒子。
她还是很认真地拒绝我：“哥哥，糖很便宜的，一毛钱一颗……”
“可那是哥哥吃过的最好吃的糖。”
我真心实意地告诉她，尽管我清楚那十六颗糖一颗不少地放在罐子里发呆。当着她的面，我从兜里掏出来她刚刚给的糖果，撕开包装吞进去了一颗。
很浓的牛奶味道，还带着不能忽视的糖精，是小孩子吃的东西，我向来不爱吃甜食，但此刻却觉得口中的甜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是有温度的甜，像极了喝过七年的牛奶的甜。
看她不断拒绝，我只好半跪到地上，用和她一样高的高度说：“那你选一个好不好？哥哥这下有小半年吃不到你的糖也见不到你了，很难过。你拿一个走，就当给哥哥留个纪念。这个发卡还是要让你戴起来，才有意义啊。”
她犹豫地拿了一个最普通的带蝴蝶结的发卡，那是我送给小方的第一个发卡。当时还带着一些被她吐槽的直男审美，给女孩子买东西，永远以粉色蝴蝶结为主。
小方用了很久的时间，才把我调教好，就连导购都说“你女朋友是很有福气的人啊”。然后她不要我了。
微微拿走了盒子里几乎可以说是最不好看的发卡。她似乎是在告诉七年前那个傻乎乎的家伙，“你看，还是有人喜欢的，这个粉色蝴蝶结，微微就很喜欢。”
我没话找话地问她，“你还要去对面找琪琪玩吗？这下你没有糖给她吃了，要不你也给她拿一个发卡吧？”
她摇摇头：“不了，哥哥我这就回家了。”
“你家远不远？”
“不远，就在隔壁小区。”她捏着发卡和我说，“哥哥你真的喜欢吃这个糖果的话，就去楼下左拐的食杂店里买！他们家柜台上有个很大的玻璃罐子，里面全部都是这个糖！”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朝她挥手说再见。
她抱住了我，踮着脚用手拍我的脑袋：“哥哥拜拜，快点好起来哦，痛痛飞走！”她用母亲抚摸孩子一样的节奏拍着我，轻轻地念着，似乎在念某种神奇的咒语，带着令人痊愈的魔力。
说完她就小跑着离开了，我红着眼坐在地上没有缓过来。
坐了很久后，我起身洗了把脸，刮了胡子，穿戴整齐后准备下楼去买糖。
以后每每心情糟糕的时候，我都会建议自己去吃一颗牛奶糖。
也许生活并不如想象中的如意，但是那也没什么。难过的时候，看一眼手心，还有一颗糖，还有一群人，他们在告诉你，没关系。
书上有太多的道理告诉我们，爱有多么宝贵，爱让我们的生命有多么美好……可没人告诉我们，没有爱情以后呢？或许假如我们遇不到爱情呢？难道人生就不能有其他温暖吗？
吃着牛奶糖的时候，我会摇头，会告诉你，生活永远会是那颗最甜的牛奶糖，别急，吃下去，也许糖衣不够甜，但是内含着的东西足够你开心地走下去。
像我现在一样。
后来，爱情安然无恙
年轻的时候，总觉得爱一个人就要天荒地老。那个时候多好啊，总觉得一生很长，我可以陪你看尽细水长流。后来呢？后来才渐渐明白，所有的惊天动地原来都会偃旗息鼓。
嗯，是了，但我还是希望在我们老的时候，你想起来我，能够记着的是我对你好的那几年。
我们爱过，还不算太差劲。
——引言
2016年的冬天，我和柏舟一时兴起驱车去A城看瀑布。零下十摄氏度的低温，车里即使开着空调也犹如冰箱里的冷藏室，冻得人嘴角发青。可即使这样，两个大男人还是兴奋得不得了，柏舟更是跟个没见过世面的傻子一样，看着百度上的介绍激动得嗷嗷直叫。
我一度怀疑，他是被她养的那只肥猫给咬坏了脑神经。
听人说，A城的瀑布到了冬天会结一层一层的冰，比起汛期的飞流直下还要神奇得多。
说我俩发神经也好，抽风也好，我只觉得能做点儿别人不会做的事儿简直爽翻了。只可惜，旁边坐着的是柏舟这个不怎么解风情的大老爷们儿。
其实，我和柏舟以前也来过A城。在我们快毕业的时候，宿舍里几个人一起斥巨资搞了个A城三日游，同行的还有柏舟的女朋友——阿柠。当时是夏天，游客很多，放眼望去全是乌泱泱的人影，别说赏瀑布，就是想过去和瀑布合张影都得拿出挤地铁的劲儿来。
也是那天，柏舟向阿柠求婚了。在大家都准备分道扬镳的时候，他给他们多年的爱情长跑画上了句号。
我们几个亲友团使了命的干嚎：“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阿柠倒是没有很意外，她大概早就猜到了今天会有这一出，“我一个青春无敌美少女，能这么便宜你这个青瓜蛋子？”
本也就是句调笑的话，柏舟那小子却木讷得不行，一点都不晓得要适时地采用强攻战略，搂过来亲两口不就大功告成了吗？他倒好，脸红的跟个大姑娘似的，干等着对面给响声。
“那你说怎么办？”
“服了你啦，答应你还不成吗？”阿柠气急，却也是相当了解柏舟的性子，要等他说出多浪漫的话，下辈子都没戏。
他俩的感情史，是我们几个朋友眼睁睁地看过来的。用瘦猴的话说，他俩就是天“作”之合，他俩的完美结合是为了让更多少男少女免遭摧残。
男生宿舍2号楼的人也都知道，柏舟是打心眼里爱阿柠的，有多爱呢？爱到冒着被我们拉黑的风险，在和我们一帮朋友联机团战的时候，因为阿柠的一通电话关了电脑就走。这是多深厚的爱啊，起码我认为，他这种境界常人难以企及。当然，这种境界离不开他无人能敌的厚脸皮。
按故事的正常走向来，柏舟现在都该是孩子他爹了。但是谁都没想到，如今的他，以一个单身汉的身份和我这个资深单身人士合租一套房子，并且在大冬天的时候，一起发神经地到结了冰的瀑布前激动地瞎嚎嚎。
是的，柏舟到底也没能和阿柠走完他们的第五年。
面前的这道瀑布，即使是结了冰，也盖不住铺天盖地袭来的回忆。当然，深受其害的不止我一个，还有我身旁的另一个当事人。他在，我又怎么好意思说难过？
然而，不管是处在热恋期，还是失恋期的柏舟，说到底也还是那个203宿舍人人都想一巴掌拍死的怪物，除了开口没一句人话外，还有让人羡慕的记性。这不，故地重游，他却跟个失忆的大傻子似的，笑得后槽牙都露出来了。
但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画面，他一个身高一米八的大男人，裹着件土灰色的厚羽绒服，鼻尖给冻得通红通红的，却没有表现出一点不自在的样子，只拿着相机一通狂拍。然而，镜头里却只有风景，没有人。
后来一起去洗相片的时候，我问他：“怎么不合张影呢？多好看啊。”
他笑：“你不觉得人太帅了，会让别人忽略了风景的美吗？”
我恨死了他这欠揍的德行，却也希望他能活得粗糙一点。直到后来，翻朋友圈的时候，看到柏舟的一条动态，我才意识到他是个合格的骗子。
他发了一组《春光乍泄》的剧照，意外的没有配文字。
图片中，黎耀辉独自站在瀑布前，自言自语。他说：“当我站在瀑布前，觉得非常的难过。我总觉得，应该是两个人站在这里。”
突然间，似乎一切都了然了。
只是，何宝荣在黎耀辉心里住了一辈子啊。
柏舟是个地道的文艺男青年，算得上我们理工科百年难遇的一朵奇葩。他张口闭口都离不开诗词歌赋，我们却只想拿一叠演算纸堵住他的嘴。
然而，谁说文艺男青年就没有春天？柏舟就是那个有能耐拿火星文等级长诗抱得美人归的奇迹。他在加入诗词社团的第二周，就成了备受妹子追捧的诗词界新星。
阿柠，就是他名声远播后被吸引来的第二批女粉丝之一。
为什么我独独记住了阿柠呢？不是因为她出挑的长相，也不是因为她后来做了柏舟的女朋友，而是因为她……厨艺绝佳。后来，我们叫她神厨小才女。
没错，这位可爱的阿柠姑娘完美地掌握了田螺姑娘在众多男性心中地位崇高的精髓，在对柏舟这个才子表露出钦慕之心的第二天，便拎着早餐来203宿舍报道了，且人人有份、种类齐全。搞得我们几个受宠若惊，一不小心就给吃撑了。
她为什么来送早餐我没搞懂，但我知道柏舟认识她。
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吧，阿柠每天都来。
2009年10月26日，柏舟在社交软件上发了条动态：谁能说，这不是爱情。不然，怎么这个世界就你懂我；而我竟然也只愿意被你懂，换作他人，统统不可。
柏舟恋爱了，在我成功成了203室游戏高手的空当。
恋爱对象是阿柠，这倒没让我们多意外。在我看来，这是203全舍人的福音。但是，阿柠再来，却没有了早餐。我试图让她回忆起曾经的自己有多勤劳、可爱又美好，柏舟却“刷刷”两记眼刀过来，差点没把我从窗户扔出去。
之后的一段时间，柏舟每天都早出晚归的忙约会，我们一宿舍人打个牌也因为人数问题只能斗地主。偶尔约他一起出去，还得提前一到两天预约。
我一直以为柏舟会和阿柠一起，是因为这妹子温柔贤惠厨艺好，可我万万没想到，阿柠竟然也是个“文化人”。用柏舟的话说，他和阿柠一起的时候，灵魂都是欢呼的，他们总有聊不完的话，给他们一个石凳，他们就能从围墙野坯谈到红瓦朱梁，从风花雪月谈到人生哲学。
他说，他们是一样的人。他还说，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和你刚见面，两人就互相吸引，莫名觉得是一个整体。
我被他的说辞唬得一愣一愣的，以至于我一度以为，他和阿柠的关系是柏拉图境界的灵魂伴侣了，一切物质上的东西都是对他们爱情的亵渎，直到他找我借钱。
谈恋爱的花销，让柏舟在月中就花光了家里打来的生活费。阿柠和他说想要CPB新出的眼影盘，那应该是柏舟第一次意识到爱情其实是需要钱来滋养的。
不过，他后来找了份给初中生补课的活儿，成功地度过了经济危机，感情生活依旧甜甜蜜蜜。我笑他别用他的酸腐气祸害了祖国的花朵，却还是不免萌生出了一丝小小的羡慕。在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谁都有过想把自己卖给爱情的小叛逆。
当然，爱情这俩字儿，若是搁在别人身上，可以说是一部罗曼蒂克史了。可要是搁柏舟身上，那绝对是一出人间惨剧。
在他和阿柠确定关系的第二周，智商就自动降为了零。也不知道他是受了什么刺激，竟然突发奇想地连夜赶制了一份《恋爱甜蜜指数保鲜手册》。他和阿柠各持一份，以祸害众多单身人士为终极目标。
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当我吃饱喝足回到宿舍，打开门的那一刹那，我直接想用意念把柏舟送入太平洋。
男生宿舍嘛，本就不怎么整洁，柏舟倒好，直接把宿舍当成了快递接收站。
据他所言，他们的守则第十八条规定，阿柠的快递一律要把接收人写成他的名字，以预防某些图谋不轨且姿色不错的快递小哥对她有任何非分之想。
我打趣他：“你也不怕人家小哥对你有意思？”内心却是恨死了这个王八羔子，他谈恋爱，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来当观众。
忘了说，才女阿柠还有一个小爱好，就是购物，尤其是……网购。
这也导致了一向和蔼可亲的宿管阿姨，看到我们宿舍的人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直到有一天她终于忍不住问：“你们几个最近在回收垃圾吗？”
大学四年，我谈了三次恋爱，最后都掰了。时间稍长一点的，腻歪了差不多一年，但也有相处了半个多月就再见的。也不是没动过要天长地久的贼心，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走着走着就散了。
柏舟和阿柠也闹过几次分手。
第一次，是因为柏舟答应提前给阿柠占座位，却误了点；第二次，是因为柏舟把阿柠的粉底盒撒了，还不知大祸将至，死不认错；第三次，是因为柏舟自己作妖，提了分手……
诸如此类的小打小闹，多得我十根手指都数不过来。
不过，他俩的分手每次都跟闹着玩儿似的，基本流程我都给摸清了。无非就是双方或者其中一方甩脸子冷战两天，第三天的时候，柏舟就像被情圣附体了似的，突然意识到他爱阿柠爱得要死要活，于是不管谁对谁错，都屁颠屁颠地跑去认错。经过三顾茅庐、负荆请罪、一条龙的上门服务以后，他俩就又腻腻歪歪地出来祸害群众了。
曾听人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下来的时候都只有一半，为了找到另一半而在人世间行走。有的人很幸运，很快就找到了；而有的人却要找一辈子。
显然，柏舟就是那个人生赢家，他把一场爱情经营得那么好。我嫉妒死了他的好运气，尤其是在临近毕业的那会儿，分手成了初入社会前老天送来的大礼。在现实面前，爱情似乎一文不值。
所以，柏舟和阿柠求婚的那天，我们都兴奋坏了。虽然曾经的无数个日夜，我每天都在烧香祷告他俩快分手，不要再祸害我的大好生活了，可毕竟见惯了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的悲情戏码，还能有他们俩告诉我们过去的四年并不是虚幻的梦境，真好。当然，关键的原因还是在被他俩祸害的这四年里，我终于意识到“他俩分手，世界毁灭”这一真理。
我总还是希望世界和平的。
哪怕那天以后，宿舍四个人里，两个人回了老家，忙着找工作或者考公务员，我和柏舟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因为工作的原因，见面的机会少之又少。但是，谁说青春就注定要面临散场呢？
再见柏舟，是离校几个月之后了。他终于不再是那一副文艺男青年的打扮了，看得我顺眼多了。
我说：“什么时候结婚啊？”
他说：“快了，到时候你得来。”
我知道，他这是好事将近了。我份子钱都早早准备好了，只等着喝他的喜酒呢。可是，直到又过了小半年，我都没有收到那小子送来的请柬。我十分生气，合着他是不想请我？亏我还怕他嫌我的钱少，包了个大红包。
所以，在破天荒地接到柏舟的电话的时候，我破口大骂，谁知他直接给我来了个晴天霹雳。他说，他没结婚。
我和他约在一个小酒馆见，看见他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他现在连“人模狗样”都称不上了，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颓废劲儿。
我问他：“你们的婚礼不都提上日程了吗？怎么就……”
柏舟说：“她父母要我在这儿买套房子。”
我叹气，“这两年房价涨的，把你卖了也就能买一个厕所吧。”
“把我爸妈养老钱搭上，能凑个首付，我本来想着咬咬牙买下来，大不了以后累点儿苦点儿。可她说，她不想过那种没有盼头的生活。”
“我一直觉得，你和她能走一辈子的。”
“小时候，看着满天的星星，当流星飞过的时候，却总是来不及许愿。长大了，遇见了自己喜欢的人，却还是来不及。我爱她，可我给不了她要的生活，这么多年了，我只是想要她过得好啊，可是，她一个小小的要求我都要费好大的劲儿才办得到。”
果然，人生啊，就像是一出戏，总是会有许多的意外出现。握在手里的风筝，也会突然断了线！
和我见面后的第二天，柏舟就搬离了原来的出租屋，和我合住。一大清早的，我就被他硬拖起来帮忙搬行李。准确地说，应该是我搬行李，他……搬猫。
在搬来之前，柏舟没和我说过他还养了一只猫，而且是只又肥又大的青春期叛逆美短，外形很丑。丑也就算了，它还有双格外诡异的眼睛，随意一瞪就是寒光四射，我伸手摸了它一下，被挠了三道爪痕。
要是知道他要带这么个玩意儿，我死也不会对他这个妖孽燃起那么一丢丢的同情心，说要收留他。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猫，我觉得他活该露宿街头。
我问他：“你们文青还爱养这玩意儿？”
柏舟说：“它是阿柠养的。”
“你们俩还藕断丝连呢？留这么大个玩意儿当信物，佩服佩服。不过我事先声明啊，你们俩要做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楼下各种酒店请自行选择，不许染指我的寝宫。”
柏舟抬腿踹了我一脚，“猫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给她买的，因为她说想养。现在分开了，她说不好意思要我的东西，这猫就被她给还回来了。你再说那些有的没的，我踹死你。”
晚上的时候，柏舟还在收拾东西。我躺在沙发上刷朋友圈，无意翻到了阿柠，她发了好多张婚纱照，新郎我不认识，但我觉得没有柏舟好看。为了证实我的观点，我把照片放大了好几倍，细细观察了下那男人的五官。最后，我得出结论：他连牙都没有柏舟好看。
我知道，柏舟是知道阿柠要结婚的。既然他什么都没说，我就权当什么都不知道。
可是阿柠会突然私信我，这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看到她的对话框突然弹出时，我打了一个冷战，觉得她应该是找我替她宰了柏舟的。谁知她问我：“他，还好吗？”
“你不该问我，你该问他。”
“我怕我见到他就忍不住了，我是下了好大的决心才和他说分手的。”
我有些激动，“那你给他留个猫干什么？让他永远对你念念不忘？我一直觉得你和别的姑娘不一样，没想到在钱的面前谁的嘴脸都一样。”
阿柠说：“他这人不会照顾自己，为了省劲儿就不按点吃饭，有个猫让他不得不去弄吃的也挺好。”
“你既然还爱他，为什么要放弃？”
阿柠沉默了，过了很久她才回我，“我永远爱他，但是，爱不等于婚姻。我妈半年前突然脑溢血，现在还躺在医院，我不是一定要房子，但我要钱。我不能连累他，他家不容易。他很快就会忘了我的，他记性不好。”
我一时哑然，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柏舟对阿柠付出的太多，可其实我错了，爱情面前从来没有谁付出得更多，只有谁爱得更深。这场爱情里，他俩都陷得很深，而生活最不需要这些。
他们能以这种方式将彼此藏进心里的一个角落，其实也挺好。还记得看过的一部电影，名字叫《苏州河》，影片开头女主角美美和男主角有一段很经典的对话：
“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像马达那样找我吗？”
“会。”
“会一直找我吗？”
“会。”
“你撒谎，像这样的事情，只有爱情故事里才会有。”
是啊，那些个所谓的轰轰烈烈的爱情，哪一个真的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反之，如果柏舟和阿柠真的结婚了，这就不会成为一个故事了。
不久以后，大龄文艺男青年柏舟再出江湖，开启了他的相亲之旅。相亲对象下到青春靓丽女学生，上到奔三的职场干练女强人。他说：“我要是今年五一前再找不到结婚对象，就街边随便拉个领证去。”
听他这般戏语，有时候我也会想，万一这家伙真的走出来了呢？生活像个圈，也许我们绕不回去开始，但我觉得早晚会绕出来一个你还算喜欢的结局。
也许你会觉得生活负了你，但其实它正在默默地保护着你，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