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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作者：艾米、黄颜
内容简介
 《山楂树之恋》是一本空前绝后的中国式爱情范本，最早发表于境外文学网站文学城。在本书中，《山楂树之恋》告别史上最干净的爱情故事，从老三的独白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入手解读《山楂树之恋》一书背后的故事。作者艾米亦感动于国内热烈的山楂树现象，为读者讲述了更多的关于山楂树的故事。同时，对于国内关于山楂树的误读，艾米也提笔给予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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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
　　本来觉得老三是不用解读的，因为老三不是老康，老康是个闷嘴葫芦，闷得大家猜不透，老黄出来多几句嘴，还可以一解众MM心头之恨。但老三敢于表达，善于表达，早就把MM们迷晕了，哪里还用老黄这样的半闷嘴葫芦来三门弄斧？
　　不过艾米开了金口，老黄不敢违旨，尤其是这段时间，本该老黄操刀的那些反评，都由唐妹妹跟艾妹妹代劳了，老黄正勿自惭愧得紧，何不借此机会，一献忠心，二表谢意，三讨MM们喜欢呢？那就让老黄摇动三寸不烂之舌，解读一下众MM心中的偶像人物——老三。
　　不过老黄有言在先，老黄的暖壶，是爱拴根线的；老黄的揣摩，是时时会揣偏的。如果老黄把老三解读成了“黄三”或者“黄老三”之类的，还请众MM手下留情，板子不要打得太重。
　　先来摆个大谱，说说老三的身世。
　　老三的出身可谓复杂：老爹，革干；老妈，诗人；爷爷，农民；姥爷，资本（家）。一个家庭里，就杂七杂八地有这么多阶级，你叫老三他怎么能整出个坚定的阶级立场来？少不得在几个阶级之间和稀泥，打圆场，既爱苦大仇深的老爹，又爱知书识礼的老妈。幸好农民爷爷早已去世，资本姥爷已被“划清”（界线），不然的话，他的阶级阵线会更加浆糊。
　　不过这就比较好解释他为什么会为叛徒朱佳静和甫志高说话了，也比较好解释他为什么不在乎静秋的出身了。什么出身不出身的，在他眼里，没有出身，只有人心，出身什么的，都是外界强加的，不能用来评价一个人。
　　老三的父母在文革中都受到过冲击，老爹挨过批斗，下过监狱，忽而人上人，忽而狗下狗，政治上起起伏伏，人际上分分合合，一会是车水马龙，一会是门可落雀。老三也便因此得出一个结论：莫以政治际遇论父母。革命干部也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也好，标签可红可黑，帽子可戴可取，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但他总归是你老爹，本质并没变化。
　　老三的母亲是个美丽而诗情画意的女人，她的美丽遗传在老三身上，成就了他的皮肤白皙，五官端正，唇红齿白，线条流畅。她的诗情画意浸润了她的孩子，于是我们有幸看到一个做人如做诗的老三。
　　老三的母亲早年投身革命阵营，坚决跟自己的资本家父亲划清了界线。投身不是投机，那时的进步青年是虔诚地热爱党热爱革命的。但血浓于水，几十年的父女之情不可能一刀斩断，私下里，老三的母亲是不是也时常因思念家人而郁郁寡欢呢？故事里没有讲到，老三留给静秋的那几本日记里也没有写到，但我们可以想象得出，细心的老三一定是经常耳闻目睹母亲的这种思念的。当老三看见静秋对自己的父亲想见不敢见时，他痛惜的也许不光是静秋，还有他那时常被阶级立场和人伦亲情交替折磨的母亲。
　　大家都说静秋倔，但老三的母亲倔起来绝对不输静秋。她嫁了高干，但她倔着不沾丈夫的光，不去做什么官，发什么财，只倔在群艺馆做点自己爱做的事。
　　但她倔在群艺馆也没能使她免于受丈夫的牵连，不管她沾不沾丈夫的光，丈夫倒霉都有她的份。她是个洁身自好，高傲不群的女人，而文革正是俗人小人恶人报复洁身自好高傲不群者的大好时光。平时就看不惯你，只是碍着你丈夫的面子，不敢把你怎么样。这下好了，你丈夫倒台了，我们可以整你了，把你也拉到泥坑里来，看你还高傲不高傲。
　　于是这个倔强的女人被人批斗谩骂，她高傲的头被人提起按下，她洁净的身体被人上下其手。但她照倔不误，她反抗，她回击，她每天洗很久的澡，想洗掉那些外人强加于她的肮脏。
　　直接的肉体伤害没能击垮她，丈夫不忠的传言却把她推上了死亡之路。她连死法都是那么诗意：一条长长的白围巾，结束了一个质本洁、命不洁的生命，留下一串长长的死而后憾。
　　老三是怎么样熬过那些惨痛的时光的，我们不敢去想象。但我们不难推测，这个有着骑士精神的年轻人，对女性怀有崇高的景仰和深深的怜惜。父亲被隔离审查的日子，是他跟他弟弟奋起保卫他们的母亲不受伤害，兄弟俩跟那些中伤他们母亲的人打架动刀子，小心翼翼封闭有关父亲的传闻，但最后终因力量有限而功亏一篑。
　　从母亲身上，老三深刻理解了爱情在女性——尤其是诗情画意的女性——生命中的地位。一个不能在丈夫那里找到共同语言的女人，只能靠书籍来填补感情上的空白；一个身心被污辱都没有想到死的女人，在得知丈夫的不忠之后，就毅然决然地赴死了，没有半点犹豫和彷徨，也没有半点商量余地。
　　也许就是在那一刻，老三立下了一个心愿：我一定要让我爱的女人知道我的爱，我要走进她的心，了解她喜欢我用什么方式来爱她，我要让她相信我的爱，不让她有一分钟的怀疑，只要能让她永远相信我的爱，相信我爱的永远，我什么都愿意做。
　　老三的母亲有很多藏书，大多是外国文学，那些闪耀着人文主义光芒的书籍，从根本上奠定了老三人文主义的基调：热爱人类，珍惜生命，尊重女性，同情弱小。这不是无产阶级的特征，也不是文革的特征，而是人文主义的特征。
　　老三为什么会自愿到勘探队工作，故事里没有多写，说他是逃避政治联姻，只是从他前任女朋友的绝交信中得来的。我们只知道他是自愿放弃大城市的工作，到勘探队去锻炼的。也许这里面有逃避政治联姻的因素，但那时他父亲已经官复原职，他其实没必要维持那段无爱的“恋情”了。很可能是因为丹娘动了真情，不愿分手，而老三也拿不下情面伤害她，或者怕她因此做出什么激烈的事来，于是以逃避的方式冷却这段恋情。
　　可见老三也倔得可以。为了挽救父亲的政治前途和生命，他可以牺牲自己的自由意志，同意政治联姻。但显然他的心仍然倔在那里，不爱就是不爱，挂名的可以，结婚的不行。
　　不管他究竟为何选择去勘探队，我们都可以断言，如果老三事前就知道他在西村坪会遇到静秋，同时也知道他去勘探队会得白血病，如果要他做个选择，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勘探队。这一点在故事里已经有过不止一次的表述，他在自己的日记里也以诗歌和散文的形式一再表达了这一点：“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他的日记除了记录他跟静秋的每次相会，他对静秋的担心和思念，他对今后的憧憬之外，其它都是在感谢命运之神冥冥之中指点他，让他在生命的每一个关头，都一步一步选择了走向西村坪的道路。他也感谢命运之神把一个静秋带到这人世，带到他面前。他希望静秋代代相传，让更多的男人像他一样幸福。
　　他把那个跟静秋首次相遇的日子称为他“真正的生日”，他为那一天而生，他在那一天重生，从那一天起，他就生活在幸福之中，每一分，每一秒。
　　在那个日子到来前很久，他就听说了“教改小组”要来的事，因为这事即便是在见多识广的西村坪，也是头一遭。从前只有记者来采访过，村里的先进事迹也只上过地方报纸，但被写进教材里，让娃娃们人手一册地拿着诵读，还有可能传遍全省全国，传至千秋万代，西村坪还没受过这等礼遇。
　　这不是一般的知识青年下农村，那些被称为“知识青年”的，并不是来农村干知识的事的，刚好相反，是来乾没知识的事的。而这一次，来的是真正的“知识青年”，是来干知识的事的。也许说“文学青年”更恰当，因为那个知识，不是任何别的知识，而是有关写作的知识。或者说“文学天才青年”更恰当，因为还都是高中生，就能编教材了，那能不天才？
　　这对浑身长满了文学细胞，时不时就会横溢出一些“文妥妥”的老三来说，不啻一个飞来横喜。老三平日里，接触的都是“家属不在身边”，因而黄腔黄调的男勘探工，或者是纯朴但不够文学的农村女孩，他纵有满腹经纶，浑身诗书，也没人可以逮住侃侃文学。这下好了，总算有几个“共同语言”要到这山沟沟里来了，老三的“文妥妥”可以派上用场了。
　　不知道我们的老三是否在那时就预感到了命运在对他微笑，我们只知道静秋到来的那天，即使大妈没让静秋去叫三哥来吃饭，我们的老三也会主动找上门去的，因为他很想看看这些城里来的“文学天才青年”究竟有几个脑袋几个手。他有没有企盼一个“女文学天才青年”，我们就不知道了，以老黄的小人之心，度老三的君子之腹，老三怕也是做过这个梦的，但很可能挥挥手，很阿Q地把梦境驱散了，免得到时候大失所望。
　　当他还在等待去大妈家的适当时机时，一个探子前来报喜：静姑姑驾到!
　　听了欢欢口齿不清的报告，我们的老三估计已经有点“缴动”了：是个“女文学天才青年”!老三有没有整理一下本来就很到位的洁白衬衣领，有没有对着镜子搔首弄姿一番，有没有把心儿弄得砰砰乱跳，我们就不知道了，我们只知道他抱着欢欢走出工棚，看到了一个令他心口发痛的妙龄少女。
　　不好意思，这个“心口发痛”并非老黄原创，而是照抄照搬老三日记。老实交代，老黄不太理解这个“心口发痛”。不是说老黄不理解老三为什么在日记里这样描绘，也不是说老黄不相信老三的心口发了痛。老黄完全相信，可以用自己的心口做证，咱们的心口也不是没痛过。老黄说的“不理解”，是说不理解为什么心口会发痛。明明是件大喜事，明明是开心之极，似乎应该心儿发痒才是。但心就是那么不合作，它不发痒，却发痛，不是心绞痛式的痛，而是一种弥漫性的，隐隐的痛，仿佛是在预兆着，从此以后，这颗心就没有安生日子过了。
　　当静秋在那里为自己简陋的衣服、破旧的鞋袜自惭形秽时，我们的老三却在那里享受着视觉大餐。其实静秋（还有所有女孩）完全不必为自己的破衣烂衫自卑，因为老三们的眼睛此时是看不见衣衫的，穿得再好也是白穿。我们的老三只看见“挺直的鼻梁，小巧而丰润的嘴，上唇比下唇薄，鼻梁下有两道不太明显的楞起，眼睛微凹，额头丰满，五官的比例和搭配找不出一点毛病来”。
　　一句话，这是老三最心仪的“古希腊式美女”。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2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2）
　　老黄知道大家都想知道知道这“古希腊美女”到底是个十马样，不过老黄晚生了几年，远生了几米，无缘得见古希腊美女。毛主席哼哼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既然老黄没去古希腊调查，也就没有发言权了，在此略过“古希腊美女”不表。
　　（怎么样？毛主席的大棍子多吧？随便一根就能救自己于重围之中）
　　听说文革期间曾有过一个时期，人们日常交谈时都必须先引用毛主席语录，而且要引用得切合实际。下面是老黄听来的一个有关文革的“红段子”，说的是一个人到商店去买东西，跟售货员进行了如下对话：
　　——客人：毛主席教导我们，“为人民服务”。我要买根针。
　　——售货员：毛主席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要买什么样的针？
　　——客人：毛主席教导我们，“你们要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我要买根绣花针。
　　——售货员：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我们不卖绣花针。
　　——客人：毛主席教导我们，“歧视农民，便是歧视革命”。你刚刚卖给前面那个人了，为什么不卖给我。
　　——售货员：毛主席教导我们，“情况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要使自己的思想适应新的情况，就得学习”。刚才那个人买的是缝衣针。
　　……
　　那时的情况有没有这么夸张，老黄不知道，但足以说明断章取意地引用毛主席语录在那时是很风行的，（断章取意地引用名言格言在（中国的）哪个时代不风行?）
　　老三跟静秋的酸辣情话，也不时穿插着毛主席语录和当时的流行语。老三的那句名言“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就是文革中的一条流行语。
　　有人以为静秋的“谁叫你拿毛主席的大棍子打我的？毛主席的大棍子多得很，对付任何情况都能找到一根”是作者加进去的“艾米腔”，其实不然，只是静秋的想法。“打棍子”“戴帽子”是当时的两大术语，意为不摆事实，不讲道理，直接就给人加罪名。
　　但看得出来，艾米对“文革”那一套是很熟悉的，《山楂树之恋》把那个时代写得活龙活现，叫人看不出是出自一个生于77年底的小姑娘之手，这是艾家人的功劳。
　　艾米的奶奶当年是背诵毛主席语录的积极分子，虽识字不多，但记忆力过人，能背诵“红宝书”里面的每条语录，被居委会树为标兵，经常被邀现场表演，表演的方式就是听众任选一条语录，只开个头，奶奶就能不喘气地给他背到尾，还能翻山越岭把下面紧接的几条背出来，经常是背得掌声雷动，encore不断。
　　此等殊荣，奶奶终身难忘，时常拿出来摩挲回味。
　　后来背语录的风气过时了，奶奶英雌无用武之地了，十分落寞，只好强拉艾米做小观众，把艾米佩服得栽倒在地。奶奶见孺女可教，便扔了唐诗宋词，以毛主席语录代之。艾米从小博闻强记，听说学龄前就能背诵百十来条了。
　　艾米的父母，相识、相爱、相许于“文革”年代，但一个是“红五类”子女，一个是“黑五类”子女，爱得十分艰辛。艾米从小就是个“包打听”，最爱打听父母的事，而她父母一向“弱爱”她，女儿问，父母就答，所以艾米从父母那里听到不少有关那个年代的故事。
　　艾米的父亲，对“文革”十年期间的中国文学做过专门研究和讲座，艾米自然瞟学了不少。艾米出国后，曾用了两学期时间，修读《中国“文革”十年史》《“文革”十年文学史》，撰写的学期论文很受任课教师赏识，列为该课必读文章。这些在写《山楂树之恋》时全都派上了用场。
　　（老黄的命运恩赐先说到这里，现在接着说老三的命运恩赐。）
　　话说我们的老三彼时正处于“首遇妙人的惊喜”之中，脑子即便不呈浆糊状，也呈胶水状。老黄这样说，是有凭有据的。“凭”是老黄的亲身体验，“据”是静秋的侧面描述。
　　虽然静秋能把“心里那双眼睛”和“脑子里那双眼睛”所看到的东西一点不漏地记住，但老三就没这个本事，彼时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说过什么，做过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记得一个“心口发痛”。
　　老三的浆糊至少被静秋拿出来敲打过一次：当老三对静秋夸口说他对她一见钟情的时候，静秋考了他一下，问他记得不记得她那天穿的什么衣服。
　　可怜我们的老三，每次赶考都是洋洋洒洒，挥笔而就，整个一“文曲星”下凡，但这次是真栽了，搜索枯肠也想不起静秋那天穿的什么衣服了，眼看心爱的女孩嘴巴就要撅起来了，我们的老三急中生智，诡辩道：“被你的漂亮照花了眼睛，哪里还有心思看你穿的什么？”
　　肉麻自然肉麻，但彼时静秋已是“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了，遂笑逐颜开，放了老三一马。
　　我们的老三糊归糊，做人的基本技巧还是没糊掉的，还知道跟静秋拉拉家常，也知道心疼静秋，一把接过那个鼻涕拉糊的欢欢，抱在手里，像抱着个宝似的，因为那家伙是静姑姑刚刚抱过的。以老三那时的思维状态，别说只是一个鼻涕拉糊的欢欢，就算是个冒烟的炸药包，只要是静秋抱过的，老三也一定会梦幻般地抱在手里，舍不得放开，把那导火索燃烧的嘶嘶声当作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
　　但老三这一梦幻，就把他首遇妙人的许多情节都梦幻掉了，搞得老黄无从写起，只知道他像一个梦游的人，惯性使他做着彼时彼地彼场合应该做的事，但他的心已经“脱离了肉体的枷锁，穿过嘈杂的人群，静静地向着她的心跋涉”。他的眼睛“像被加了锁，锁在她的方向，钥匙已然丢失”。
　　在大妈堂屋里昏暗的灯光下，隔着整个堂屋，和堂屋里坐着的人，老三注视着坐在角落的静秋，她的“大半个侧面”对着他，“三分之一的脸被暗影遮住”。
　　也许这个角度的静秋呈现出她的最美，也许这个角度是老三第一次有机会以业余画家的眼光审视她的美时所取的角度，总而言之，这个角度给老三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他的审美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笔，它让老三看见了一个“眼睛微凹，鼻梁挺拔，轮廓分明，沉静端庄的少女侧影，象一尊古希腊美女雕塑”。
　　学过几天绘画的老三，深知角度与光线的重要性。他在医院为静秋作画时，选择的就是她的侧卧位。那幅画，老三在失明前就毁掉了，老黄无缘得见。问静秋，也只说“画得挺像的，就是有点显胖”。
　　老黄是个画盲，但印象中以古希腊神话为题材的绘画的确有不少是侧卧位的裸体女性，或许是因为侧卧最能体现女性躯体的曲线吧？而那些画中的美女，的确不是瘦骨嶙峋的病态美人。如果按照现代审美观来看，那些美女至少得上三五个减肥班才能跟“美女”二字打个擦边球。
　　不知道坐在大妈堂屋里的老三有没有想象一下静秋裸体侧卧的画面，彼时的人不象今时的人这么大胆，即时是在内心也没这么大胆，那不仅是个没有言论自由的年代，也是一个没有思想自由的年代，我们只知道老三于彼时彼地就立下一个誓愿：我要画她的像。
　　想画静秋像的还不止老三一个，静秋的学校里就有一个教体育的老师，时常要为静秋画像，不过彼时的静秋对自己的外貌缺乏最基本的信心，都坚决推辞了。你可别认为老黄昏了头，拉出一个体育老师来作画。这个体育老师可不是一般的体育老师，原本是学绘画的，但在那个颠颠倒倒的年代，不知为何被安排教了体育。这个体育老师在“文革”期间经常被人请去画毛主席像，而在那个年代，能画毛主席像的人，一定是很了不得的，因为那可是伟大领袖的像啊，画得稍有走样就可以被打成“反革命”，下到狱里，判你个死刑。
　　可见静秋的美是经过了专家考核的，《山楂树之恋》里没有正面描写静秋的美，是因为艾米认为有些美是无法诉诸笔端的，还不如为读者留出足够的空间，让他们各显神通，施展自己的想象力。
　　事实证明，艾米这一写法非常成功，咱们读者心里，谁没有一个生动形象的老三静秋？咱们的想象力是如此丰富，又如此逼真，以至于无论多少影视候选人推荐出来，都会有人反对。
　　《山楂树之恋》是从静秋的角度来叙述的，而静秋并不知道自己的美，只知道自己的丑。艾米的叙事方式，是静秋知道的就写，静秋不知道的就不乱猜。这种写法客观中立，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容易造成悬念，给人很强的真实感，但这对那些习惯于“无所不知”式叙述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个考验。
　　中国文学史上的小说，以“无所不知”式叙述居多，所谓“无所不知”式，就是叙述者无所不知，无处不在，飘飞于故事之上，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同时知道故事里每一个人物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这种写法，读起来比较容易，因为不用去揣摩人物的思想，作者都帮忙解释过了。但读者读到的，并不是生活本身，而是作者对生活的阐释。
　　在真实的生活中，我们都只能经历自己的生活，而无法同时经历别人的生活，我们只能从别人的言谈举止当中来认识那些人。但说出来的不一定就是事实，看见的不一定就是真相，同一个人可以有多张脸孔，同一件事可以有多种解释。要真正认识一个人、一件事、一个真理是很难的，我们不得不揣摩，推理，思考，判断，然后再拿到生活中去检验，可能最终都无法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故事里的静秋是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美的，她对自己的外貌非常不自信，如果彼时的静秋知道老三在从侧面审她的美，一定会羞愧难当，即便把脖子扭断，也要换个角度，因为静秋的侧面是经常被人审为不美的，主要是因为她的头从侧面看“前突后绷”（“绷”=“突出”），不是当时流行的扁平状。
　　当时的女孩认为“前突后绷”的头不好看，说突出的额头象“洋鬼子”，而突出的后脑勺梳出来的辫子不能垂直于脑后，往往会溜到前面去，甚至说后脑突出的那块是"反骨"。静秋虽然生了个“前突后绷”的头，但她酷爱长发，小时候没长发，常常把妈妈剪下的辫子绑在脑后过把瘾，进了中学就一直留长辫，虽然两根辫子的确爱溜到前面去，但总好过没有。
　　静秋哪里知道，这个让她惭愧之极的头型正好符合老三由“古希腊美女”熏陶出的审美观，她头型的弧线，弧得令他心旷神怡，他“从来没想到中国女孩能有古希腊美女的头型”。
　　从此以后，老三的眼睛就像生了根，总是“盯”着静秋。他从二队回来，对小别重逢的静秋是“一直盯著她看，盯得她心里发毛”；他给静秋放毛线的时候，是“放著放著就走神了，只盯著她看，忘了放线”；跟静秋的第一次江边约会，他恳求静秋“先别扎辫子，就这样披著，让我看一看——”；他在护士寝室里看见了静秋的裸体，气喘吁吁地说：“你——真美，发育得——真好，你这样斜躺在那里，象那些希腊神话里的女神一样。为什么你不喜欢——这里大？这样——高高的才——美呀。”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3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3）
　　老三现存的日记，都是他认识静秋以后写的。通常日记只是写给自己看的，但老三生病之后的那部分日记，明显有特定读者。也许他担心自己给静秋的爱，不足以温暖她的一生，便想用日记来补足；也许他担心他的家人会不顾他的临终嘱托，擅自将他的日记交给静秋，于是他做足防护措施；也许他已经接受了命运的安排，知道“写得再多也不能减轻病痛”，于是他很少写他的病状，从不写他的痛苦，更不写对死亡的恐惧。
　　他写过同病房的病友，但大多数是写静秋的生活，从小写到老，其中写得最多的，就是做了妈妈的静秋，而老三为他的静秋选择的摇篮曲，就是“妈妈教我的歌”。
　　这当然不是那首曾在中国大陆红极一时的“妈妈教我一首歌”，那首歌里的母亲教给孩子的歌是“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那首歌，以及那首歌里的歌，都随着时代的变迁而被冷落了，至少是不再当成摇篮曲唱起（有没有被当成摇篮曲唱过我不知道），但这首“妈妈教我的歌”却穿越时空，一代一代传下来。
　　老三的妈妈曾对他唱“妈妈教我的歌”，静秋的妈妈曾对她唱“妈妈教我的歌”，他们两人曾在一起唱“妈妈教我的歌”，也对里面那个突然升高又降低的音符开过玩笑。
　　当知道自己时日无多，永远不可能跟静秋一起为自己的孩子唱这首歌时，老三只能靠想象来弥补此生最大的遗憾。于是老三为他的静秋描绘了这样一幅画面：有一天，他的静秋也做了妈妈，有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小静秋，花团锦簇般地静躺在摇篮里，他的静秋“因为生产，更加圆润丰满”，脸上是“圣母般的静谧与安祥”，她守在摇篮边，对她的女儿轻声唱“妈妈教我的歌”……
　　于是想起的确曾见静秋对女儿唱这首歌，也像艾米一样，把里面那个高起又降下的地方特别突出一下。记得那时静秋的女儿比我家儿子现在的年纪要大，似乎已能欣赏妈妈的幽默，每听到这里就格格笑，叫妈妈“再唱，再唱”，于是妈妈不厌其烦地唱，女儿兴致不减地笑。
　　那时不明白，为什么静秋唱这首歌的时候，欢笑之余，总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哀伤，只以为是歌词要求的表现，因歌词大意是：
　　当我幼年的时候，
　　母亲教我一首歌，
　　在她慈爱的眼睛里，
　　晶莹的泪光在闪烁。
　　如今我教我的孩子们，
　　唱这首难忘的歌，
　　禁不住辛酸的泪水，
　　在我憔悴的脸上流淌
　　现在似乎明白了（很可能是自以为明白），再看《山楂树之恋》，便有“蓦然回首”的感觉，其实整个故事，包括书里书外的部分，就是一首“母亲教我的歌”。
　　《山楂树之恋》里写了三个母亲：静秋的母亲，老三的母亲，还有那个文革期间被打成“叛徒”的朱佳静。三个母亲都不是书里的主角，但都是故事的主角，是生活的主角。
　　这三个母亲，都是知识分子，都极富文采，不是诗人就是中文老师，或者既是诗人又是中文老师。她们都有点倔，都有点傲，都有点卓而不群，都在文革期间受到过“冲击”。
　　当然最大的特点就是她们都是母亲，都爱儿如命。
　　如果我们按革命程度来排列这三位母亲，那位朱佳静老师当然首屈一指，“听说是跟《红岩》中的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共过事的”。那时的青年人，厌恶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很多都投身革命洪流，参加地下党，试图推翻国民党政府，建立一个不腐败的新中国。
　　但那位朱佳静老师运气不佳，还没等到推翻国民党政府，就被捕了，在生死考验面前，她选择了生，变了节，写了“悔过书”，表示不再参加地下党的活动，于是被释放了。这是她后来在文革中惨遭批斗的原因，但她在文革中再也不肯写“悔过书”了，不仅不写，也不认错，一直高昂着头，不肯低下，因为她不后悔自己的变节，因为她的变节保全了她孩子的生命。
　　朱佳静老师可说是既不幸又大幸，不幸的当然是命运把她抛到了一个两难境地，她不得不在自己的革命信仰与母爱之间做个选择；大幸的是她不用出卖同志就保全了孩子的生命，这样就不至于让她背上良心的重负。假若她那时不得不出卖同志才能换来生之可能，那么一边是同志的性命，一边是孩子的性命，两者不可得兼，她该怎么选择？
　　于是想到一个似不相关的故事，就是近来很被热议的张爱玲短篇小说《色戒》，李安拍的电影没看过，只看过小说，据说是根据真实历史事件写的，故事很简单：爱国女青年王佳芝奉命接近汉奸易先生，以便谋杀他，但当她几乎大功告成的时候，她看到正为她买戒指的易先生脸上有种“悲哀”的神色，意识到他是真的喜欢她的，而那些抗日同志只不过是利用她。于是她改了主意，把暗杀的计划暴露给易先生，放了他一条生路。
　　有人认为这是一部抗日小说，但我们知道，张爱玲是不会为写抗日而写抗日的，她更多的是写人。她也写重大历史事件，但那些事件只是她故事的背景，是人物的活动场所，所以她的《倾城之恋》，写“倾城”是虚，写“之恋”是实。《色戒》也一样，写抗日是虚，写爱情是实。一个抗日女青年，被命运抛到一个政治与爱情不能两全的关头，对于小说家来说，这是一个很有戏剧性很有写头的题材，但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个悲剧，无论当事人怎样选择，都是一个悲剧。
　　也许只是巧合，但我们从《英国病人》（EnglishPatient）中也看到同样的主题，那个疯狂坠入爱河的男主角，为了拯救恋人的生命，不惜跟德国纳粹合作，这跟我们这位王佳芝小姐为了爱情放汉奸一条生路可谓异曲同工。而且最后的结局也大同小异，王佳芝小姐被汉奸们抓住杀害了，而《英国病人》的男主角功亏一篑，他的恋人没能等到被拯救的那一刻，先行离世了。
　　无意从道德或者正义的角度来评价这两位跟人民公敌合作的故事人物，提到这两个例子，只是想说一个人只能乞求上苍，不要让自己碰上这样的两难问题，碰上了，就没有一个皆大欢喜的解决办法，很可能无论怎样做，最终都是错。
　　朱佳静老师一定对她的孩子讲过自己变节的原因，因为她最小的那个孩子曾经反驳那些骂她妈妈“叛徒”的人，说“我妈不叛变，就没有我”。于是又招来铺天盖地的大字报和漫画，画着他妈妈从狗洞爬出，乞求保住自己的狗命。
　　一首母亲教给孩子有关母爱的歌被时代唱变了调。
　　从革命的程度来讲，老三的母亲应该排名第二，因为她虽然没亲自参加地下党，但她也算亲自参加革命了的，因为她“亲自带领护厂队到处去搜她那资本家父亲暗藏的财产，亲眼看着别人拷问她的父亲，她不同情他，她觉得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革命”。
　　请不要责备那时的人愚蠢，没经历过那个时代，无法体会那时人们信仰之单纯与坚定。
　　虽然老三猜测他母亲“可能为了改变自己的政治面貌，就嫁给了我爸爸。”但也许他母亲嫁他父亲的初衷，是因为真的爱上了他父亲，因为她是那样向往革命，向往进步，她爱上一个代表革命和进步的老三父亲是很自然的事，尤其是如果老三的父亲既不老又不丑，很可以算得上风度翩翩的话。
　　但是后来的生活经历可能不仅使她对爱情的理想幻灭，也使她对革命的理想幻灭了。她跟自己的资本家父亲划清界线，是想消除人剥削人的制度的；她投身革命，是想建立一个不腐败的国家的；她跟老三的父亲结婚，是以为共同的理想会使他们的爱情浪漫永恒的。
　　但是她看到得到的，可能正好相反。
　　因为丈夫的关系，她身居高层，能看见更多平民百姓看不到的上层的腐败、愚昧与专制。一个她曾经奉为革命与进步化身的丈夫，可能也不能摆脱政治场上必然存在的派系斗争与媚上，她内心的苦闷，可能并不仅限于丈夫的不解风情，也许更多的是由于对革命和爱情双重的幻灭，所以她认为自己是“质本洁，命不洁”，本来是一心向往革命，要为建立一个新的社会而献身的，但最终却发现所谓革命不过是不同派别间的权力之争。
　　对于我们这些无缘得知真相的平民百姓来说，党内的政治斗争都是化做“两条路线的斗争”推介给我们的，我们只看见某些反革命分子企图篡党夺权，把新中国拉回到黑暗的旧社会，让人民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我们出于朴素的无产阶级感情，痛恨那些反革命分子。但对于老三父亲这样的人来说，每一次党内政治斗争都是一次权力之争，他得决定站在谁的一边，站对了，就有可能加官进爵；站错了，则有可能人头落地。
　　也许老三的母亲身不由己地被卷进了这些权力之争，因为她丈夫的生死，也就是她的生死，是她一家的生死。她在担心丈夫生命安全的同时，也看清了她向往的革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也许她从很早起，就幻灭了，后悔了，所以她只蜷缩在群艺馆，不愿跟上层们有什么瓜葛。
　　她是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的，老三的日记里没有谈到，因为他托弟弟转交静秋的，只是跟静秋有关的日记，是他认识静秋之后记的日记。但我们从老三的思想境界和为人处世可以看出，老三受母亲的影响远远超出受父亲的影响，也许是因为父亲忙于公务，无暇顾及子女教育，也许是因为父亲的活法不符合老三的价值观，因而更愿意像母亲那样生活。
　　虽然老三在谈话中和日记里都没有详述他那段“政治联姻”，但我们可以猜测，那主要是他父亲的意思，要么发生在他母亲去世之后，要么就是老三跟丹娘并非毫无感情，因为他母亲是一个追求真爱的女人，怎么会忍心让儿子去承受一桩无爱婚姻呢？至少我们知道老三跟丹娘“牵过手”，照相时也还算亲密，因为他们的肩膀重叠了，致使长芳剪开他们的时候，不得不牺牲了老三的部分肩膀。
　　老三为什么跟丹娘分手，我们不知道，从他的谈话中，我们可以听出是因为不喜欢“政治联姻”。但按我们外人快刀斩（别人）乱麻的思维方式，这个好像说不过去，不喜欢政治联姻，一开始就不同意这门亲事；既然同意了，就说明还是有感情基础的,就不完全算政治联姻。
　　当然感情的事不是乱麻，快刀也拿它无法，估计老三开始并不讨厌丹娘，加上父亲的前程,于是同意了这门亲事，并且准备好好跟丹娘爱下去的。但也许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丹娘在爱情上也比他老练成熟，而老三象大多数男性一样，更喜欢青涩懵懂，情窦初开（未开）的女孩.最重要的是,丹娘的父母即使不比老三的父亲官阶更高，级别也绝对不比他父亲低，不然不能影响他父亲的前程,甚至掌握他父亲的生死大权。
　　按老三的个性，高攀一定是件使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的事，爱情中搀杂其它因素也便不叫爱情了。这使他特别理解静秋的不愿高攀，因为他在这一点上，就是一个静秋，除了性别不同，其它什么都一样。为了家人,可以牺牲自己，但如果牺牲的是爱情，损失就太惨重了，能逃自然要逃。
　　如此看来，他更多的是他母亲的儿子。
　　老三的母亲最后选择了死，但我不想说她的母爱不如朱佳静老师深厚，我宁愿相信那是因为她的孩子们已经长大了，她可以放心地去了。从她最初的幻灭到她最后谢世，其间一定有几十年的时间，这几十年，她一定是靠着深厚的母爱才得已熬过来的。
　　她的死，无疑极大地震憾了老三，我们可以从他后来对待静秋的态度上看出来，他总是那么小心翼翼，担心静秋误会，害怕静秋不知道他爱她，或者不相信他爱她，为了让她相信，他什么都愿意做，包括等她一辈子。我们相信老三说得出就做得到，如果他没在二十六岁就去世，他就会痴痴地等，只要静秋让他等，只要他的等不会使她不开心，只为了让静秋相信世界上是有永恒的爱情的，只为了静秋不会像他母亲那样，因为对爱情幻灭就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们可以说，老三的母亲倾其身心，教会了老三一首歌——一首爱的歌。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4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4）
　　如果老三知道多年以后，静秋真的生下了一个小静秋，不知他会不会欣喜若狂？
　　老黄用这个“欣喜若狂”，主要是想学学老三的“文妥妥”。不过三十年前的“文妥妥”，现今就成了酸溜溜。时下流行以讽刺与幽默来表达真情实感，所以老三的那些情话，如果由老黄对艾米说出来，她肯定要劈头打断了，喝令道：“别开玩笑了，说点正经的吧。”
　　好，就说点正经的。话说老黄当年写《初为文父》的时候，有位名叫“老毛”的网友跟贴说：“我的天，如果艾米真的怀孕了，老黄会不会神经错乱？:）”
　　瞧，这就是“正经”，不搞花拳绣腿，不来华丽辞藻，言简意赅，直接揭示事物本质，神经错乱就是神经错乱，还“欣喜若狂”个什么？那“狂”不就是神经错乱吗？“若狂”与“真狂”，相信也没几个能分得清。不是有这么一个说法吗：神经错乱的人，从来不觉得自己神经错乱；觉得自己神经错乱的人，其实神经并没有错乱。
　　上面这段话，近乎绕口令，能把不错乱的人也绕错乱。但老黄得知艾米怀孕的消息时，神经比上面这段绕口令还绕口令，绕口到不敢相信的地步，绕口到怀疑自己想孩子想疯了的地步。
　　人同此心，情同此理，老三如果知道静秋生了一个小静秋，而且是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的时代和国度里，他肯定要神经错乱了。天!这真是运气来了门板都档不住啊!他曾经看着他的静秋在他离开十多年之后仍孓然一身，没有丈夫，没有情人，也没有男朋友，而他却不能在人世间陪伴她，那时他的心一定是碎成了片。
　　所以老黄坚信，当静秋终于结了婚，生下了一个小静秋的时候，老三的碎片之心，又完整地串在一起了，他一定是喜极而泣（连老黄这么死要面子的人都偷偷摸摸地泣了一把，老三他那么酸的人，还能不泣它几把？），他写诗庆贺，他三叩九拜，感谢命运老儿让他的“静秋代代相传”美梦成真。
　　弹指一挥间，小静秋已经长成了十六岁的少女，亭亭玉立，纯美聪颖。十六岁——确切的说，是十六岁多——正是她妈妈三十多年前首遇老三的年纪。看着天真未凿、少不更事、体重不足45公斤的小静秋，真叫人难以相信，《山楂树之恋》里那个下河挑沙、上房修屋的静秋，当时就是我们的小静秋这么个年纪。
　　艾米曾好奇地问静秋：“听说美国学生很小就开始约会，你女儿有没有约会？你让不让她约会？”
　　静秋这个曾经做过杂志社“知心姐姐”栏目主持人的恋爱婚姻子女教育专家，听到这个问题，也显得很茫然：“我真的不知道应不应该让她约会，让她约会吧，怕影响了她学习；不让她约会吧，怕限制了她的自由，让她的同学朋友把她当异类。”
　　艾米安慰说：“别太担心你女儿，反正美国这边也不在乎那张膜——”
　　静秋说：“其实也不是那张膜的问题，而是怕她感情上受到伤害。我知道我的女儿，是个很重情的人，因为搬家跟女伴分开，都会难过很久，更何况爱情上的挫折？”然后又自嘲说，“也许我的思想老旧了，可能只有我们华人父母才担这些心——”
　　这个说法老黄可不同意，天下父母一条心，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伤害，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感情上的。老黄自认不算老旧，夫龄不长，父龄也不长，但自从有了孩子，哪怕还才是个小水泡，老黄也一直摩拳擦掌来着，准备跟屁虫一般地跟着孩子，随时准备打退那些胆敢伤害她/他的家伙。
　　也不光是华人父母这样，其实美国人也一样。美国人的确不在乎那张膜，但美国的“少女妈妈”仍然是个令人头疼的社会问题。美国人由于信仰等原因，一般是不主张流产的。女中学生不慎怀孕，“肇事者”往往逃之夭夭，只剩下年轻的妈妈一个人面对难题，要么生下来送人，要么自己带大，但结果往往是影响了学习，耽误了前程，对后面的爱情也造成困难。
　　好些个美国电视连续剧里都有这样的情节，孩子小小年纪就开始约会，老爸老妈都担心得要命，不能硬性阻拦，就找借口监督，隔十五分钟打个电话呀，冒着寒风坐车里守候呀，化了妆尾随孩子身后呀，借修水管的名义跑去看看关在卧室里的孩子在干什么呀，等等等等，应有尽有。
　　可怜天下父母心!
　　艾米感叹说：“只有做了妈妈，才能体会自己妈妈的一片苦心——”
　　静秋笑说：“你现在还早呢，哪里能真正体会妈妈的一片苦心？我以前也觉得我很能体会我母亲的一片苦心，其实现在才知道那也许能算理解，但绝对不是体会，‘体会’是要用‘体’去‘会’的——”
　　于是想到静秋的母亲，于是讲到静秋的母亲。
　　静秋的母亲是《山楂树之恋》里三位母亲中革命色彩最淡，但人性色彩最浓的一位母亲。她没有亲自参加地下党，但她的父亲参加过，因为战乱跟组织失去了联系，解放后被当成“历史反革命”抓了起来，关入大牢。她的父亲为了女儿的前途，曾提出解除父女关系，组织也出面施加压力，但她没有同意。后来她父亲因病死于牢中，“历史反革命”的帽子牢牢地戴在了她头上。
　　文革刚开始，她的丈夫又遭到了厄运，被戴上“地主分子”的帽子，遣送回原籍管制劳动，他也主动提出离婚，以免影响了孩子。那时静秋的母亲还天真地认为党的政策是真的“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的，所以来征求孩子们的意见。孩子们都不赞成离婚，于是她没跟丈夫离婚。这在当时可说是凤毛麟角，即使是那位坚韧乐观的朱佳静老师，也在丈夫被打成“右派”之后跟丈夫离了婚。
　　静秋的母亲在文革中受到的“冲击”，故事里已有描写，此处不再赘述，只想说在那个“人妖颠倒”的年代，保持人伦亲情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的。静秋一家没跟父亲划清界线，于是都受到了影响。哥哥静新高中没能读成，早早地下了农村，刚好下在一个收成不好的地方，吃饭都成问题，还要遭农民殴打，虽然提琴拉得极好，但就是不能进文工团，因为政审通不过。连他的爱情都受到了影响，成分不好就招不了工，人招不回城来，女朋友的父母就不同意这门婚事。
　　静秋受到的影响，在故事里已经写到了一些，她参加乒乓球比赛，本来能得名次的，但教练命令她让给队友，理由就是怕今后市里培训的时候，会因为成分问题把她刷下来。故事之外，我们从她的《静秋答网友》里得知她77年的高考，就是因为父亲的问题而落选，从此失去读本科的权利，她后来是直接读的研究生。
　　做了父母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自己受苦不算什么，最令父母痛苦的是他们的孩子在受苦，而他们无能为力帮助自己的孩子。静秋的母亲自己挨批斗，虽然自尊心受到极大打击，但为了孩子，也就忍过来了。但当她看到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己或者丈夫的原因遭受种种打击，人生之路走得这么艰难，她心中的痛苦一定是象山一样重压，象刀一样刺痛。
　　静秋的母亲一向是爱儿如命的，为了孩子的幸福她什么都愿意做，什么都能牺牲。她为了儿子，精心招待亚民，诚心爱亚民，全力支持他们的爱情；她为了静秋不下农村，提前退了休，然后拖着羸弱的身体，到很远的地方去打零工，糊纸盒，贴补家用，让静秋不必那么为家庭操劳。
　　有的人把静秋的母亲当成一个封建家长来看待，认为是她在干涉静秋和老三的自由恋爱，说她对老三的那些分析“令人心寒”。说这种话的人，如果不是还没做母亲，那就是缺乏最一般的判断力，因为静秋的母亲对待女儿跟老三恋爱的态度和处理方法，是聪明智慧、充满人情味的，她的那些分析，都是普遍真理，至今都没失效。
　　试想，如果有哪个小子，敢当着老黄女儿的面割他自己的手，恐怕老黄还不只说他“狂热”，就断他一个“神经错乱”也不为过，当然这并不妨碍老黄在需要的时候会为了艾米割自己的手。
　　“一失足成千古恨”是静秋从母亲那里听来的，那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智慧的结晶。经历过文革的人都知道，在那时的中国，要把一个人搞臭，最容易的办法就是说她/他有作风问题。从政治上搞臭一个人很难，因为政治这东西，就是今天东，明天西的，今天把他搞臭了，明天可能又变香了。
　　只有在生活作风上做文章，才能彻底搞臭一个人。老三的父亲遭遇了这种战术，他自己搞没搞臭我们不知道，但他的妻子成了这种“搞臭”战术的牺牲品。静秋的父亲也遭遇了这种战术，被指有种种作风问题。静秋的母亲为了孩子活了下来，但她对这种“搞臭”战术的威力，太深有体会了。男人尚且可以轻易被搞臭，更何况女人？如果一个女人被指有作风问题，那可以说不光今生会抬不起头来，死了都会遗臭万年。
　　即便不是文革那个年代，哪个母亲又不担心自己的女儿呢？中国几千年来，就爱拿那块膜说事，即便是到了号称开放的今天，不还有男人因妻子不是处女而大做文章的吗？不然怎么会有“处女膜修补术”的市场？
　　早恋，在那个时代就等于“作风不正派”，就等于犯罪，就可以抓住不放，把你搞倒搞臭。《山楂树之恋》里写到了很多发生在静秋身边的事例，因未婚先孕身败名裂的，因私自流产丢掉生命的，应有尽有。
　　如果没有静秋母亲的“预防针”和关键时刻的“掌舵”，静秋跟老三的爱情之舟恐怕早就颠覆了。
　　还在他们爱情的初始阶段，老三就在走山路的那个晚上，完成了牵手——拥抱——接吻的三级跳，这吻还不是一般的吻，而是法式湿吻，深度扫吻。老黄这里不想分析老三吻术的高低，也不想揣摩他吻技的来源，只想说至少我们可以看出老三推进之快，完全可以用“神速”来描述。当年《山楂树之恋》在文学城现场直播的时候，很多网友看到这里，都大声疾呼：“老三太不应该了!静秋还是未成年少女!”
　　好在静秋脑子里的那根弦被弹响了，妈妈说过的呀，一失足成千古恨，她阻拦了，反抗了，表现了自己的不合作，事后还发了威风，不给老三好脸色看，疏远他，冷落他，防范他。于是老三惶恐了，意识到自己的高干子弟作派已经近乎纨绔公子作风了，自己一厢情愿的热烈伤害了心爱的女孩；于是他明白了，在这种事情上必须尊重女孩的感受和意愿；于是他变得小心翼翼，察言观色，想方设法弄明白“上级”的旨意。
　　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那时静秋没有阻拦，而是热烈地配合了，也许老三那天晚上就在山上“把事办了”。那么接下去会是什么状况呢？
　　往好处想，这并没影响老三对静秋的感情，反而更浓烈了，于是两人更加频繁地“办事”，以那时的避孕措施和技术来看，干柴烈火的老三很可能会忘乎所以，弄出人命来。在那个没有男女双方单位证明就不能做流产的年代，这两人只有身败名裂一条路，于是静秋成了“破鞋”，老三成了“强xx少女犯”，大家今天看到的，就不是《山楂树之恋》，而是《青红》了。
　　如果往坏处想，老三如此轻易地得到了静秋，也便觉得静秋并不是他心目中的女神了，女神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既然静秋可以侵犯，已经被侵犯，那还算个什么女神？即便不是“作风不正派”的破鞋，也是没头脑的傻妞。再往下，她可能真的成了他的“绿豆汤”，只在他蜗居那个小山村的时候有点用处，等他到了更广阔的天地，自然会发现更多更好的选择，爱上更有头脑更值得他爱的女孩。
　　可以说正是静秋的抗拒，以及后来的担惊受怕，还有因此而起的疏远老三，才让老三清醒了，不光认识到自己做法的不检点，也认识到静秋的人格力量，这不是一个随随便便就能拥吻的轻浮女孩，更不是一个以青春美貌换取金钱地位的势利女孩，这是一个只能用真情打动的女孩，是一个可景仰不可亵玩的女孩。
　　可以说那次走山路，是老三爱情史上的分水岭，在那之前的老三，还没完全脱掉干部子弟为所欲为的作风，静秋只是他“遇到过的最出色的女孩”，他还可以遇到更多的女孩，里面说不定会有更出色的。走山路之后的老三，才渐渐发展成我们最后见到的伟大情人。应该说老三能成为我们今天在书里看见的老三，能超越情欲地爱一个人，他跟静秋的爱情能健康发展，静秋的母亲功不可没。不然的话，只能是一部老三版的《青红》。
　　静秋母亲跟老三的唯一一次见面，是故事里最诙谐幽默的一段，我们看到老三诚惶诚恐，正襟危坐，汗如雨下。母亲是侃侃而谈，循循善诱，而老三则是唯唯诺诺，结结巴巴，再加上静秋的隔壁偷听，妹妹的掩嘴偷笑，把一个毛脚女婿初次拜见丈母娘的兴奋激动与尴尬描写得维妙维肖。
　　静秋的母亲有识人的慧眼，一眼就能看出老三不是个坏人，是真心喜欢静秋的，但她同时也看到老三跟静秋的爱情道路是曲折的，需要克服的困难是巨大的，她对老三的家庭、家庭影响、老三性格等所做的分析，由于老三的早逝而无法证明其真伪，但每条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最后她用“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鼓励安慰“文妥妥”的老三，可说是恰到好处，既表明了她对他的信任与欣赏，又让他的等待充满了诗意。
　　当然，等我们知道老三其时已经没剩下多少生命的时候，我们不由自主地感到遗憾，遗憾他和静秋没能在他有生之年多相聚一些，但我们不应该忘记，谁也没有先知先觉的特异功能，就连老三自己在宣誓等一年零一个月的时候，也没想到自己已经无法实现这一诺言了。
　　老三去世后的这三十年，静秋是怎么度过的，只有她自己知道，因为她是不会轻易让自己的悲伤流露在脸上，让她身边的人担心的。但静秋的母亲，眼看着女儿三十多了还没有恋爱结婚的迹象，当然明白个中原因。老人很体贴，从来不催促静秋婚恋，总是说：“爱情可遇不可求，一切听其自然，听从你的心。”
　　当静秋怀孕时，丈夫还没调到身边来，静秋的母亲刚送走了因中风瘫痪在床四五年的老伴，她马上来到静秋所在的城市，跟静秋住在一起，精心照料静秋。孕期的静秋嘴特别馋，常常是看着电视里的人在吃什么，就马上想吃什么了，静秋的妈妈总是不辞劳苦地去买，去做，去满足女儿哪怕是最古怪的的要求。
　　小静秋出生的时候，是姥姥在医院照料。回到家，更是姥姥一手包办，带孩子，洗尿布，做饭洗衣，忙得脚不点地。姥姥一直把小静秋带到了五岁多，才移民来到加拿大，为静秋的妹妹带孩子。
　　那时去静秋家，经常能在楼下的空地上看到这老少三代静秋，妈妈和姥姥坐在花坛周围的石头凳子上，小静秋在空地上欢快地跑来跑去。
　　那时还不知道老三的故事，看到这一幕，只在心里感叹造物主的伟大，怎么可以把人造得那么像!如果那时就知道老三的故事，老黄一定会不由自主地仰望天空，看能不能窥见老三正在什么地方深情地看着这安祥平和的三代静秋。
　　静秋跟她母亲相象的，还不只面貌，她的自力自尊自强，她在爱情上全无物质利益考虑的高尚品位，她对爱情的慎重、真诚、深远和执着，都源自她的母亲。
　　想当年，她父母自由恋爱，倾慕于彼此的才华和对爱情的同样追求，她母亲为了跟自己所爱的人结婚，一直等到近三十岁，这在那个女孩十几岁就做母亲的年代，该是多么不容易啊。那时她身边不乏革命干部与翩翩书生的追求，但她不为所动，对爱情忠贞到连床都不让别的男人坐一下的地步，并为此在文革中受到那些人的打击报复。
　　文革结束之后，远在单位给她丈夫平反之前，也远在中央决定为所有“地富反坏右”取帽之前，静秋的母亲只身前往丈夫被管制劳动的地方，深入到贫下中农生产队长们家里，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以她的智慧和深情打动了那些人，提前取掉了她丈夫头上的“地主”帽子。
　　那个取帽过程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可说是超级搞笑：在一个大屋子里，贫下中农坐在一边，地富反坏坐在另一边，中间隔着一点距离，静秋的父母当然是分坐在两边。会议开始，生产队长把地富反坏们一个个提站起来，让大家评价这家伙改造好了没有，改造好了的，队长就喝令一声：“好了，你可以坐到人民那边去了!”，于是那家伙感激涕零（是真正的涕零啊!）地将屁股小心翼翼地放到人民那一边。
　　静秋的父亲就这样坐到了人民一边，而且很快就跟随妻子回到城里，回到家人身边，过上了幸福生活。
　　他中风之后，瘫痪在床，一躺就是好几年，是静秋的妈妈几年如一日，精心照料丈夫，不仅没让丈夫患过瘫痪病人很难避免的褥疮，还把丈夫养得白白胖胖。
　　如今，《山楂树之恋》里提到的几个少女都已经做了母亲，她们像她们的母亲一样，爱儿如命，只不过她们的运气，都比她们的母亲要好，可以放心大胆地宠儿爱儿，把一首母爱之歌自由地、不走样地唱给自己的孩子，再由她们的孩子唱给孩子的孩子，一代一代，生生不息，永远唱响。
　　《山楂树之恋》——母亲教我们的歌!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5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5）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有人以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巧合只存在于书中，而现实生活中没有巧合。实际上，这句话只是说书里往往有巧合，至于现实生活中有没有巧合，这句话并没提到。
　　这里的“书”，指的是“说书人”说的那个”书”，而不是“文如其人”里的那个“文”。从前的人，对“书”与“文”是区别对待的。“书”是比较下里巴人的东西，可以拿到茶肆酒楼里去说给人听；而“文”则是比较阳春白雪的东西，需潜心研读，方得其精髓。
　　用现在的观点来看，所谓“书”，就是故事性的作品，相当于小说；而文，则是非故事性的作品，相当于散文。散文大多借景抒情，托物言志，所以有“文如其人”的说法，因为“文”就是“人”用来抒发胸怀的作品，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胸怀，写出来就是什么样的“文”。
　　但有人把“文如其人”理解为一个人写出来的任何文字，都应该如其人，包括写小说，这就不对了。其实没有谁说过“书如其人”，因为“书”是以叙事为目的的，不一定是叙自己的事，也可以是叙别人的事，而且多半不只叙一个人的事，而是叙很多人的事，如果要“如其人”，那也只能是如故事里的人，叙谁的时候就如谁的人，但不可能都如作者的人。
　　“无巧不成书”说明了一个规律，一个普遍现象，那就是没有巧合就不成其为故事。我们常听人说某某人“没故事”，或者某某人“有故事”，这个所谓“有故事”或者“没故事”，就是某某人的生活中有没有与常人不同的经历。如果有，那就是有故事；如果没有，那就是没故事。而这个“与常人不同的经历”，往往就是由误会与巧合构成的。
　　我把误会与巧合连在一起说，是因为误会与巧合常常是密不可分、互为因果的。巧合有时是因为误会产生的，巧合又可以导致新的误会。有了这些误会与巧合，小说就波澜起伏，就具有戏剧性，就有看头。戏剧就更是如此了，无论是悲剧还是喜剧，都离不开误会与巧合。
　　喜剧就不用说了，基本就是由误会与巧合构成的，小到开门时让门外偷听的人跌了进来，大到错把岳母当成老婆，都是误会与巧合。如果我们每天开门都可以发现偷听的人，或者我们每个人都错把岳母当老婆了，那就不叫巧合，而叫普遍现象了，也就没“看头”了。
　　悲剧也离不开误会与巧合，如果奥塞罗不误会妻子，就没有《奥塞罗》这个悲剧；如果朱丽叶早醒来几分钟，罗密欧就不会自杀；或者说如果罗密欧在那次宴会上如愿遇见了他的前心上人，而不是碰巧遇见了朱丽叶，这个故事就不存在了。
　　误会与巧合构成故事的高xdx潮，促进故事的发展，是使故事具有“可读性”的重要因素。会写故事的人，都很注意巧妙运用误会与巧合。所谓“巧妙运用”，是指这些误会与巧合必须是有生活基础的，不然就会适得其反，让我们觉得故事很假。
　　《山楂树之恋》写的是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故事，艾米不用刻意设计误会与巧合，但她决定写不写一个故事的时候，都是经过了精心考虑的。她选择写的故事，都是有一定误会与巧合的，不然就没有“可读性”。网上连载不像写书出版，一本书不管有没有可读性，都是一锤子买卖，读者买了书，没可读性也不能退回，而网络连载如果没有可读性，马上就没读者了，所以网络连载最好每集都有一点东西勾着读者，这样才能使人跟着看下去。
　　《山楂树之恋》符合艾米的这些要求，所以她写了这个故事。在网上连载期间，的确是每集都勾着人读下去，那时因为没人知道故事的走向和结局，也不知道老三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只从艾米写的其它故事里知道静秋现在没跟老三在一起，所以读者看完每集都有疑问，对老三的评价时好时坏，对故事发展有多种猜测，讨论很热烈，迫切需要看下去，简直等不到第二天。
　　但《山楂树之恋》在国内出版时，那个既不懂书籍广告原理又不懂读者心理的策划人把整个故事以完全没有想象力的方式和语言写了一个简介，使读者提前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并知道了老三的为人（“一个极重情谊的人”），破坏了读者本来可以享受到的阅读情趣。他在这样摧残了《山楂树之恋》后，居然以“业内人士”的口气说，这个故事“毫无悬念”，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经过他这样愚昧残暴的刀斧手砍杀之后，还到哪里去找悬念？
　　可以说国内读者之所以仍然一经开读便手不释卷，是因为故事里描写的爱情吸引了她们，也因为艾米的叙述干净透明，充满魔力，不仅不会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作者身上来，还可以起到倒换时空的作用，让读者沉入故事，跟随静秋走进三十年前那个遥远的小山村，去认识老三，了解老三，迷上老三。不管是一向就爱看爱情故事的读者，还是老早就不相信爱情的读者，都有一个共同感受，那就是看完后久久不能从故事里走出来。
　　但构成故事发展的重要因素——误会与巧合——却因策划人拙劣的简介被破坏了，以至有的读者无法理解这些误会，于是无法理解静秋这个角色，也便无法理解老三的爱情。毫无疑问，这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读者对这个故事的全面欣赏。可以说，由于策划人的拙劣，读者花一本书的钱，只买到了半本书，看八个小时的屏幕，只得到四个小时的享受。
　　《山楂树之恋》的故事是由前后两大误会构成并推动的，这两大误会，又是由一些巧合造成的，而这些巧合，则是由更小的误会与巧合造成的。正确理解这两个误会的成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静秋，理解老三，理解他们的爱情，理解这个故事。
　　第一个误会，是静秋误以为老三有未婚妻。这个误会是由很多巧合构成的，首先是叶老师来学织男式毛裤开口的时候，因为想让静秋当个长期织毛衣顾问，提议静秋在西村坪落户，并提名老三为静秋男朋友候选人。
　　由于这个提议，余敏爆出老三有未婚妻这个新闻。
　　说它是巧合，是因为如果叶老师那天不来学织毛裤，就不会提到老三，也因为那天刚好老三在开会，没到大妈家来，如果他来了，要么叶老师就不会提到这事，要么老三就挺身而出，把“未婚妻”现场解释掉了。
　　但事情就是这么巧，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却来了，于是静秋听见了让她心碎的消息：老三在家里有未婚妻。静秋并不是个轻信的女孩，她在最初的惊讶和心痛过去之后，就进行了一系列调查与思考。
　　有人觉得静秋爱胡思乱想，其实如果我们仔细看看静秋的那些心理活动，就会发现她的思维是很有逻辑的，她在她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信息资源，调动她所有的知识，尽可能地全面考虑问题。由于条件的限制，她并不能每次都做出正确的判断，但她做的判断，都是处在她的情况下的人所能做的最符合逻辑的判断。
　　静秋调查思考的结果，是老三的确有未婚妻，因为很多事实都证明了这一点，比如以前放在玻璃板下的老三和未婚妻的照片不见了。外人当中，只有老三进过静秋和长芳住的那间房，而“内人”根本没必要拿走老三的照片。估计读者看书看到这里也不会猜到是长芳拿走了老三的照片，因为这就是长芳的卧室，她有什么必要拿走老三的照片呢？
　　除此之外，老三在走山路那天自己承认牵过别的女孩的手，老三还讲了那个青年的故事，余敏在叶老师走后，又专门找到静秋，介绍了更多有关老三和未婚妻的细节。这一切都导致静秋得出结论：老三的确有未婚妻。
　　如果你认为你比静秋高明，即使得到这些信息也不会认为老三有未婚妻，那你就真的太多疑了，因为那样就表明你既不相信老三，又不相信余敏，既不相信事实，也不相信逻辑。
　　有人说，静秋干嘛不直接去问老三有没有未婚妻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那个年代不是我们现在这个年代。现在是“爱了就要说出来，不爱也能乱说爱”的年代，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虎有妻，偏向虎身依”的年代；而静秋老三那个年代则是凡带有“爱情”两个字的书都要被查封的年代，是把相爱说成“建立了深厚的革命友谊”的年代，静秋那时还只是个高中生，那样的年龄离法定的谈情说爱年龄还远得很，做梦都不该想“爱情”两个字，更不要说打上门去，问人家到底有没有未婚妻了。
　　即便是现在这个年代，我们也认为目击者的意见比当事人的表白更可信，事实比语言更有力。如果余敏说老三有未婚妻，而余敏又是诚实可靠的人，完全没有撒谎诬陷老三的动机，加上还有照片为依据，有老三自己的供词为依据，静秋有什么理由不相信老三有未婚妻呢？如果相信，又有什么必要去问老三呢？如果老三是个不诚实的人，问他也不会承认；如果老三当她面承认，那又有什么必要去受这个羞辱呢？
　　很奇怪的是，只有读者指责静秋不去问老三，却没有读者指责老三不来对静秋讲明白。
　　老三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把自己有过未婚妻的事坦白讲出来呢？他明明知道大妈家的人都知道他有未婚妻（还不是“有过”），他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早点对静秋澄清呢？
　　某些读者指责静秋却不指责老三，我觉得有两种原因，一种就是老三已经去世了，对去世了的人，我们是比较宽容的，有什么意见也不会说出来；另一种原因就是指责静秋的多为“求偶派”女读者，这类读者的特点就是爱把书中才貌双全的男性角色想象为自己的情人，所以对这个男性角色爱慕的女性角色，就比较苛刻，因为看故事变成了情场角逐，对情敌必然是痛恨有加。
　　那么老三究竟为什么没有尽早澄清这个“未婚妻”的误会呢？，我们先看看他在山上是怎样对静秋讲述他跟未婚妻的故事的：
　　“他讲了一个没题目的故事，大意是说有一个青年，为了挽救他父亲的事业和前程，答应娶他父亲上司的女儿为妻，但他心里是不愿意的，这事情就一直拖著。后来他遇到了一个他自己喜欢的姑娘，他想娶那个姑娘为妻，但那个姑娘知道了他跟另一个姑娘有过婚约，就不信任他，躲了起来。”
　　在我接着写下去之前，想先问问各位的意见：老三讲的这段话，究竟是说他跟未婚妻
　　分手了还是没分手？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6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6）
　　为分析起来方便，这里再把老三对静秋讲述他跟未婚妻那段转抄在这里：
　　“他讲了一个没题目的故事，大意是说有一个青年，为了挽救他父亲的事业和前程，答应娶他父亲上司的女儿为妻，但他心里是不愿意的，这事情就一直拖著。后来他遇到了一个他自己喜欢的姑娘，他想娶那个姑娘为妻，但那个姑娘知道了他跟另一个姑娘有过婚约，就不信任他，躲了起来。”
　　有人说老三跟未婚妻“肯定分手了”，因为他说了“有过婚约”；有人说“应该是没分手”，因为他说了“这事情就一直拖着”；还有人从后面的故事找出依据，说一定是分手了，因为老三说过“我们两年前就分手了”；也有人根据老三迟迟没把丹娘的信给静秋看推断出老三那时还没跟未婚妻分手，但正在积极争取分手，所以他一旦拿到丹娘的信，就马上给静秋看了。
　　我只是想让大家谈谈对这段话的看法，而仅从这段话,是很难判断出老三跟未婚妻究竟分手没有的.老三在前半段说“这事情就一直拖着”，听上去直到他对静秋讲这事的时候，他跟未婚妻还没断。但后半段他说“跟另一个姑娘有过婚约”，听上去他跟未婚妻已经断了，至少是没婚约了，不然就不叫“有过”婚约。
　　老三这段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在后面会回答，现在让我们都像当时的静秋一样，先蒙在鼓里，只凭已经掌握的信息作出判断。
　　静秋在山上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把它跟她自己联系起来，因为老三说那个姑娘“躲了起来”，而她没躲，所以她认为老三说的“遇到了一个自己喜欢的姑娘”，是指的别人，而不是她。但后来老三说那青年自杀了，于是她认为这个故事是老三编的。静秋这样想，并不是因为她看见老三还活在眼前，而是因为男人为爱自杀在当时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只能是编的。
　　可能还不止是在当时，男人为爱自杀在中国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的文学作品中为爱自杀的女性很多，但为爱自杀的男性很少，可以说几乎没有。可能还不止是自杀，把爱情当很大一回事的男性形象都很少，因为中国文化一向是不把女人当回事的，为个女人自杀？那还叫什么男人？为一个女人辗转反侧都只能发生在把这个女人搞到手之前，一旦搞到手了，就可以丢在一边不管了。
　　关于这一点，有位网友已经在写一篇文章，我就不抢头功说太多了。总而言之，就是静秋没把那段话跟自己或者老三联系起来。
　　这段话会留存在静秋脑海里，是因为后来老三果然冒出一个未婚妻来了，于是她意识到那个故事并不全是老三编的，而是老三在讲自己的故事。她一遍遍回想老三说过的话，试图弄明白老三究竟有没有未婚妻。但老三的话说得很模糊，似乎跟未婚妻已经断了，又似乎没断。那么比较合理的推论当然是没断，如果已经断了，老三就会干脆地说断了，既然说得模棱两可的，那就是没断。再加上余敏从旁证明老三有未婚妻，那就是一票半对半票，结论当然是没断了。
　　如果老三知道静秋冷落他的原因，问题就简单了，他可以找静秋谈谈，澄清这个误会。但他却迟迟没有猜出静秋冷落他的真正原因，因为在他那边也有一个误会，就是误以为静秋喜欢上长林了，所以才会冷落他。
　　有些读者又要砸我了：你以为老三跟你一样傻?那个长林算个什么角色？怎么能跟老三比？难道静秋瞎了眼，会不爱我们才貌双全的老三，而要去爱又矮又没文化的长林？你不是说老三知静秋的吗，怎么连这点都看不出？
　　对这样的读者，我实在是很怕，因为她们已经把老三偶像化了，神化了。她们爱老三，是因为她们觉得老三完美，她们容不得老三有一点缺点，或者说容不得老三有一点跟她们理想不同的地方。这其实不是真爱老三，或者说爱的不是真正的老三，而是爱她们心目中理想化了的老三。
　　但老三的确是误以为静秋在爱长林，大家如果回头去看故事，就会发现老三一直在吃着长林的醋。为什么呢？答案仍然很简单，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那个年代的成分论。在我们看来，长林除了纯朴心好，差不多就没优点，但老三也很纯朴心好，所以长林一分都得不到，老三在各方面大获全胜。但这是我们的观点，在老三那个年代，长林其实有比老三更优越的条件：他出身好，是贫农后代，是毛主席说过的“最革命”的阶级，无论哪一派上台，只要还是共产党的天下，长林就是党最亲的人。而老三是干部子弟，在那个翻烧饼的年代，说不定哪天他爹就被翻到下面挨烤去了，站错了队，跟错了人，被赶下台去，扔进大狱，老三也就从“虎子”变成了“兔崽子”。
　　二是那个年代的审美观。虽然静秋的无产阶级审美观已经在第一次见到老三的时候就彻底改变了，但老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生得小资产阶级，长得小资产阶级，这在今天当然又可以加分，但当时流行的审美观是不以他那样的小资产阶级为美的。我们知道老三象年轻时的达式常,而年轻时的达式常是不符合那个年代的审美观的,所以只能演一个贪图享受的后进青年,那个电影里的正面人物是杨在葆演的。“白面书生”形象一直到很久之后都被称为“奶油小生”,直到近些年港台影视充斥大陆市场,人们才开始改变对白面书生的看法.
　　不仅如此，那个年代是以“口拙”代表心灵美的，人们标榜自己的口头禅就是“我是个大老粗，不会说话”，不会说话就代表诚实,代表正直,而会说话，爱说话，往往就是轻浮不老实的代名词。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三无论是外在还是内在，都没有长林美。（写到这里，看到这里，我们唯有苦笑。）
　　第三个原因，当然是那个直到现在也没过时的经典：“情人眼里出情敌，爱入膏肓不自信”。只有那些不知天高地厚、极度自恋、且爱在表皮层的人，才会觉得自己“天下无情敌”，你一定在爱我，因为你只可能爱上我，不可能爱上别人。等到真的爱入膏肓了，自信心便一落千丈，所有异性都有情敌嫌疑，所有情敌都是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你有一万个理由爱上谁谁谁，但没有一个理由爱上我。
　　不用说，有人看到这里又要把那个“相爱的人应该互相信任”的理论搬出来砸我了。但我这里说的并不是那种捅破了窗户纸，并且已经建立了恋爱关系，甚至结了婚的人。我说的是两个仍处在互相揣摩阶段的男女青年。
　　老三虽然在山上拥抱过静秋了，但那是事前没经过静秋同意，事后没得到静秋认可的冲动行为，在老三看来，那已经被静秋枪毙了,所以那不仅不能算捅破窗户纸，简直就是在窗户上挡了一床棉絮，把原有的一点亮光全遮没了。老三肯定在心里大失其悔，以至于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连静秋招呼他到军大衣下来躲躲，他都要观察一下，看静秋是不是在考验他。
　　因为爱得深而不自信，跟不信任对方是两码事。不信任对方的人，怀疑的是对方的人品，而不是自己的条件；发现假想敌的时候，是对情敌穷追猛打，而不是偷偷自惭形秽；以为对方有外遇的时候，是打击报复对方，而不是为对方欣喜。
　　因为爱入膏肓而不自信的人，看问题往往是站在对方立场反对自己的：瞧人家长林出身多好啊，如果静秋嫁了他，不是省了成分的烦恼了吗？长林又这么老实，不比我这个口水佬招人喜欢吗？还有啊，大妈一家都对静秋这么好，静秋嫁到大妈家，岂不是享不尽的福？
　　这并不是说老三认定了静秋就是这么实际的人，也不是说他自己就信奉这个理论，只能说他爱得太深，一心都替静秋着想，一切以静秋的意志为转移，不管静秋怎么想，在他看来都有道理，他都赞成，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更要执行，因为不理解不说明领导的政策不对，只说明自己能力有限，跟领导还有段距离，更要无条件的执行。即便静秋不爱他，他也会赞成，虽然赞成前难免垂死挣扎一下，赞成后难免心如刀割，但总归都是赞成的，因为那是静秋的决定，肯定是对的，怪谁呢？只怪我不值得她爱。
　　如果有人砸我，说我这么想是因为我太傻了，那我没什么可反驳的，因为我的确是很傻。大家跟读《十年忽悠》的时候，都觉得我早该看出艾米的心思了，但我就是看不出，我只看见她走马灯一样地换男朋友。虽然她也的确到加拿大去找我了，但她也明白告诉我她是去她亲戚家时路过我那里的，而且她还明白告诉我Yoshi叫她去日本见公公婆婆。
　　这并不是说我不相信她的品质，我非常相信她的品质，我相信她只会跟她所爱的人在一起，而她无论爱谁都是有道理的,她走马灯里的那些人，个个都是我眼中的好男人，都值得她爱，都比我强，都是“外国骗”，没有一个我这样的“国产骗”。我也不认为她想办个美国身份有什么不好，或者找个比我有钱的有什么不对，只要是她做的决定，我全都赞成，因为我相信她的眼光，她不喜欢我而喜欢别的男人,是很英明的决定，我为能跟她的意见不谋而合感到光荣。
　　其实艾米也一样不自信，虽然在我和广大读者看来，她简直没有一点理由不自信，德智体任何一个单方面都足以让很多男人爱得昏头昏脑，更别说德智体三方面她占全了，就算同时有四个丈夫也当之无愧，一个爱她的德，一个爱她的智，一个爱她的貌，一个爱她的全部。但她就是不自信，觉得我有一千个理由爱别的女人，而没有一个理由爱她，我跟她在一起，要么就是被她哭怕了，要么就是看在她父亲是我导师的份上，要么就是饥不择食，要么就是兽性大发，总而言之，就是不可能是因为爱。
　　虽然我们现在结了婚，但在爱情上仍然是不自信的。我们对婚姻都很有信心，但那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自己绝对值得对方爱一辈子，而是我们知道对方都是讲信用讲仁慈的人。即使她不爱我了，她也不好意思把我甩了，因为她不忍心看我打一辈子光棍，特别是已经有了孩子，她就算遇到一个她更爱的人了，她也会为了孩子跟我守在一起。但我怎么会让她做这么大的牺牲呢？所以我告诉她，如果你遇到你更爱的人了，你就放心地跟他去，我不会为难你，也不会跟你抢孩子，只希望你让我住在你家车库里，我好离你跟孩子近一点，但离你跟你丈夫远一点。
　　艾米当然是倒打一耙：“你是不是遇到更好的了？那我讲清楚了啊，我可不会住你家车库的，我要我自己的卧室，孩子的卧室，而且坚决不跟你和你老婆住一层楼——-”
　　如此说来，我们的生活里一直有两个家伙在那里徘徊，一个是比我更好的男人，一个是比艾米更好的女人。但这两个家伙都有自己的地盘，且足不出户，互不干扰，四个人相安无事。比我更好的男人只住在我的想象之中，比艾米更好的女人只住在她的想象之中。我暗中跟这个比我更好的男人竞争，艾米明里跟那个比她更好的女人较劲。
　　我觉得这种不自信没什么不好的，婚姻容易成为爱情的坟墓，主要就是因为夫妻双方把婚姻当成爱情的保险箱了，觉得只要结了婚，爱情就自然而然地受到保护了，你就天经地义该爱我，你不爱我就是你品质有问题，我就可以把你拉上道德法庭，法官就可以判你，你就得乖乖地按时付我爱情。但婚姻保护的只是婚姻，而不是爱情。在爱情上保持居安思危的心态，可以防止爱情被埋进坟墓。
　　也许老三从天分上讲没我这么傻，但爱情是可以把人变傻的，爱得越深，表现越傻。我看老三在故事里就傻得可以，我们大家都知道静秋不可能爱长林,但他还在那里吃飞醋,分别前那点宝贵时光，他还在问静秋“你答应大妈（做她儿媳）了？”
　　可以说这场误会完全是两个爱傻了的男女在自己吓自己，如果你也曾爱过，你看到这些，会发出会心的一笑.当然你已经预先知道了结局，所以你会因为他们还在抛洒那宝贵的时光心焦，希望他们赶快利用这点时间相爱，但这就是相爱啊!捅破窗户纸前的那段时光，不也是爱情的一部分吗？可能只有那些被人介绍的男女，才没经过这个阶段，但那不正好是大家不喜欢被介绍人撮合的原因吗？
　　同样是误会对方，但有的读者只看见静秋的误会，看不见老三的误会,并因此认为静秋“多疑”。我不明白这个“多疑”的结论是怎样得出来的，依据的是什么事实。整个故事就只有两大误会，也只有这两大误会使静秋认为老三不爱她，就算两次都算得上怀疑，那也就是“两疑”，怎么就叫“多疑”了呢？更何况这两次误会都是有老三自己的话支持的，如果你连老三自己说的话都不相信，那应该是你多疑，而不是静秋多疑了。
　　在我继续写下去之前，请大家说说自己的看法：老三为什么不尽早把丹娘那封信拿给静秋看呢？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7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7）
　　丹娘的信，对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来说，即使不算转世灵丹，也算得上是个扫雷器，至少能扫除客观上的障碍：证明老三没有未婚妻。如果考虑到是丹娘在信中明确提出分手的，而老三只不过是“故意回避她，在外面漂泊”，并没有明确抛弃丹娘，那么如果要理解为丹娘不愿意跟老三到艰苦地方来生活，于是另谋高枝，也没什么不可以，所以即使老三把信拿给静秋看，也不算在炫耀，他被丹娘抛弃了，有什么好炫耀的？
　　那么老三为什么不尽快把信拿给静秋看呢？即便静秋没冷落老三，老三也应该及早拿出来，因为他明知自己对大妈家的人撒过谎，说他有未婚妻，而且还有“罪证”落在大妈家人手中，难道他不怕大妈他们为了撮合长林跟静秋，就把他有未婚妻的事捅给静秋？
　　老三这么聪明的人，当然知道防患于未然的道理。预防在前，一切都好办；等到造成了误会再来挽回，事情就麻烦多了，但他仍然没把那个扫雷器一般的绝交信在第一时间就拿给静秋看，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并没那封信。
　　保不住有人要断喝一声：大胆黄颜，居然敢诬蔑我们老三脚踏两只船？拉下去，痛打!
　　且慢，我什么时候说过老三脚踏两只船了？我只说他没那封信，但没信不等于脚踏两只船。老三的确在两年前就跟丹娘分手了，所谓“分手”，顾名思义，就是两人的手分开了，也就是说，他从两年前起，就再没牵过丹娘的手了。而对这门婚事，他从一开始就“心里是不愿意的”，所以说，一旦手分开了，他就从身心两方面都跟丹娘分开了，不管从哪个意义上来讲，都算得上分手。
　　但是那个婚约并不是他说解除就能解除的，婚约是双方父母提议，经他和丹娘同意的，他和丹娘虽算不上青梅竹马，但也从小认识，并不是完全没感情，不然也不会“牵手”了。他们父母之间的关系更是盘根错节，牵一发而动全身。总而言之，细节就不多说了，概要就是老三单方面无力解除这个婚约，于是他采取了冷处理的办法，知道丹娘比他大，拖不起，迟早会另择高枝。
　　对老三的这一做法，大家可以见仁见智，但如果我们设身处地想想，怕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于是老三选择了一个丹娘绝对不愿意跟来的地方：勘探队。丹娘果然不负老三所望，没有跟来，而且果然等不下去，另择高枝了。不过丹娘并没特地为自己的另择高枝写封信来，对丹娘来说，即便老三没有明确说分手，但他这样躲在外面，也令她极没面子了，断没有写封信描绘自己的没面子，让那个“负心汉”捏在手里做炫耀资本的道理。
　　而彼时对老三来说，也不认为这样一封信能起什么作用，因为一封信不能洗刷他爱情史上的污点。
　　“污点”这个词，并不是我的发明，也不是我栽在老三头上的，而是他自己的界定。其实他跟未婚妻也就牵过几把手，打过几个kiss，按现在的观点，只能算小儿科，没有“实质性”的东西。但他却背着很重的思想包袱，并由此认为自己在这方面“配不上”静秋，这在现代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当时，却是很正常的思维。
　　在那个年代，谈过不止一次恋爱是令人不齿的。那时人们思想上的清规戒律之多，令现代人无法想象。现在你谈恋爱次数越多，越说明你选择范围广，说明你魅力无穷，说明你“酷”，不把爱情当回事。如果你现在想找出一对年轻夫妇，双方都只谈过一次恋爱，恐怕是很难的了。但在那个年代，“谈了一个又一个”就比现在的“睡了一个又一个”还令人羞愧。听说现在国内连“睡了一个又一个”都不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了，那就没什么能够用来打比方了。
　　在老三的年代，“从一而终”似乎已经上升到恋爱关系上去了，不光是结婚只能有一次，恋爱也最好一次搞定，否则就有“作风不好”，“轻浮”之嫌。别的人我不敢说，至少我的父母就是彼此的初恋，艾米的父母也是，可能很多人的父母都是，一生中就谈过这么一次恋爱。我们从《十年忽悠》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描写：
　　艾米问妈妈：“爸爸在你之前，有没有——过——女朋友？”
　　“谁知道？他说没有，我也不去打听。以前提倡晚婚晚育，青年人太早谈恋爱，就会被认为是不正派的。再说，那时的人，思想也不象现在这样开放，一个人谈几次恋爱，就会被认为品质不好，所以有过女朋友的可能性小一些，即使有过，也不一定有过——性关系。我那时候就从来没想过再谈第二次恋爱，行不行，就是你爸爸了，成败在此一举。”
　　“我很羡慕你们那个时候，”艾米说，“多么单纯！不象现在这么复杂，这么——难弄。”
　　“单纯有单纯的坏处，复杂有复杂的坏处。那个时代谈恋爱，有很多到后来发现不合适，但迫于社会压力，不敢分手，凑凑合合结婚的也很多。像你们现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分分合合太随便，也——有很多不顺心的地方。爱情有时候就是个运气问题，碰巧就爱错了人，那——就免不了痛苦。”
　　《致命的温柔》里提到过的那个路伟，结婚前曾谈过几个女朋友，都没成功，最后他那做厂长的父亲威胁他说：“你谈朋友就谈定，不要这么换来换去，这像什么样子？你叫我在厂子里怎么做人？我告诉你了，要是你再换一个，我就跟你断绝父子关系!”
　　于是孝顺儿子路伟就敲定了那一个，其结果是不到两年就分居离婚。
　　路伟的父亲说那话的时候，路伟已经二十八九岁了，也就是八十年代中后期了，离老三静秋相爱的日子已经十年左右了，人们仍然这么忌讳谈多次恋爱，那么老三把有过未婚妻看成是“污点”就不足为奇了。
　　既然是个“污点”，照理说老三应该竭力隐藏，不会弄得人尽皆知了。但什么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个“污点”有的时候又可以算个“亮点”，至少可以用作“挡箭牌”，比如用来拒绝长芬的爱情的时候。
　　老三“万万没想到会在西村坪认识一个静秋的”，如果想到了，打死他也不会用未婚妻来做挡箭牌。为了静秋，他是连做叛徒的决心都有的，又何惧在别的女人面前做个无情之人？
　　但谁又长了“后眼睛”，谁又有先知先觉的功能呢？人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根据当时所能掌握的信息做最符合逻辑的决定。为了不伤害长芬，他向大妈她们亮出了自己有未婚妻这一事实，为了支持自己的这一说法，他还把一张跟未婚妻的合照亮了出来，自己为自己提供了一个“罪证”。
　　他的那张“定婚照”肯定是在静秋到来之前就被长芳从玻璃板下拿出来了，因为静秋刚到大妈家，就看过那张玻璃板下的照片，如果那时老三的“定婚照”还在那里，静秋肯定有印象，但静秋对老三的定婚照一点印象都没有，说明她来之前那张“定婚照”就已经不在那里了。
　　但老三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只知道他有一张“定婚照”落在大妈一家手里，迟早会被大妈家的人拿出来给静秋看，作为他有未婚妻的证据，以便把静秋和长林撮拢。于是他采取主动，在那次走山路的时候就把这事拿出来试探静秋，看看她对这事有何反应。
　　但他没敢直截了当地说出来，怕把事情彻底搞糟了。他这个文学青年选择了自己最拿手的方式：讲故事。而他讲故事的手法，采用的是当时很流行的“革命的现实主义与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方式。
　　所谓“革命的现实主义与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就是事实与想象想结合。这是当时“文艺为政治服务”的创作思想所要求的，无论什么形式的文学艺术，都应该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艺术而艺术”，已经被当成资产阶级的一套打倒了。所以当时的写作，时兴“主题先行”，先确定一个主题，一个中心思想，作品要歌颂什么，赞美什么，反对什么，批判什么，再围绕这个主题去选材，如果从现实生活中选到材了，那最好，那就是“革命的现实主义”；如果现实生活中没有这样的素材，那就编一个，美其名曰“革命的浪漫主义”。
　　老三跟静秋的第一次见面，就提到了“诗意”,即他后来定义的“革命的浪漫主义”，说明他对当时的文艺理论是很了解的，是个当之无愧的文学青年。他对“山楂花是烈士献血染红的”这一说法，就是用“诗意”来解释的，也就是说，在写作中是允许适当的虚构的。当然，虚构是不是能将自然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虚构出来，不在此贴探讨范围之内。
　　老三在山上讲那个故事，当然不是为政治服务，但他讲故事的方式，是既有事实，又有想象的。事实部分就是他为了父亲的前程，曾答应娶父亲上司的女儿为妻，但他心里不愿意，一直躲避这件事，他后来遇到了一位他喜欢的姑娘，想娶她为妻。其它的故事情节，比如那个姑娘躲了起来，还有那个青年因找不到姑娘，自杀身亡，就是他发挥革命的浪漫主义想象出来的了。
　　他那段话里的“一直拖着”和“有过婚约”形成了矛盾，主要是因为汉语动词没有严格的时态表达法，即使是对将来的想象，用的仍然是同样的时态副词“过”。他的那个“有过婚约”的“有”，如果用英语来表达，大概应该是将来完成时，即从将来某个时间来看，是已经完成了的事，但在说话当时，还没有完成。
　　既然说话当时婚约还存在，老三心里自然很虚，他在那个故事里说静秋知道他跟别的姑娘有过婚约就“躲了起来”，是希望静秋反驳他一下的，比如说“如果是我，就不会躲起来，那个青年不是已经跟未婚妻分手了吗？”
　　他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知道静秋会对他有过未婚妻不高兴。如果静秋要追问事实经过，他也准备如实相告。即便静秋骂他几句，打他几掌，他都能承受，而且都已经想好应对措施了。
　　但静秋的答案出乎他意料之外：“我想，如果那个青年可以对一个姑娘出尔反尔，他也会对别的姑娘出尔反尔的，所以——，如果我是那个他后来遇到的姑娘，我——肯定也会躲起来——”
　　这个答案不啻晴天霹雳，一棍子把那青年打死了，不管分手不分手，都无济于事，都是个不值得信任的人。他晕过之后，马上引经据典，用罗密欧的例子来证明对一个姑娘出尔反尔，并不等于就会对另一个姑娘出尔反尔。
　　但静秋有更晴天的霹雳在等着他：“他没有对朱丽叶出尔反尔，是因为他很快——就死了。”
　　老三马上表白，说那个青年因为找不到心爱的姑娘而自杀了。他的用意，是在表明他爱情之深，哪知静秋却说他是“编的”。静秋的逻辑是：哪里有男人为爱情自杀的？肯定是编的。
　　但在老三听来，就成了：你这种人还会为爱情自杀？肯定是编的。
　　所以山上的那一试探，在老三看来是全军覆没，他把“污点”暴露给了静秋，但静秋彻底把他否定了。他没有怪静秋，他只恨自己当初那“一失足”，做梦都在为自己平反昭雪，原来所谓未婚妻只是一个梦，他并没跟谁定过婚。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戴罪立功，用实际行动向静秋证明他虽然对一个姑娘出尔反尔了，但他不会对她也出尔反尔。
　　静秋离开了西村坪，老三堕入了“无边的黑暗之中”，他的“心随她而去”了，只有他的“躯壳还在履行日常义务”。他仍然经常往大妈家跑，只为了朝拜一下他“爱的圣地”。但他“听不见别人在说什么，看不见别人在做什么”，他只看见从前“温馨的一幕幕”在他眼前闪过。他时常跑到那棵山楂树下去，想看看山楂花开了没有。
　　“花开了，她就会来了……”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8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8）
　　爱情小说的特点，就是重点写追求过程。对男女双方彼此爱慕且无外界干涉的人来说，那就是捅破窗户纸之前的那段时光；如果是一方爱慕，另一方暂时不爱慕，或者双方爱慕，但因为外界因素暂时不能顺顺利利爱慕的男女来说，则是指排除内在外在障碍之前的那段时光。一句话，就是“搞定”之前的那段时光。
　　从前的爱情小说，都是要历经千辛万苦，追求过程才告结束。等到追求过程结束了，故事也就结束了，剩下的就是“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现在的爱情故事，仍然是写追求过程，只不过“搞定”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定义。以往的追求过程，性的出现比较晚，等到出现的时候，差不多婚姻也就随之而至，就算“搞定”了。现在的爱情故事，性的出现比较早，但有了性不等于就“搞定”了，大概要等到结婚了才算“搞定”了。
　　当然,这个“搞定”是从故事角度来说的,而不是指生活当中爱情也有“搞定”的时候.
　　所以说无论是什么年代的爱情故事，真正吸引人的，值得一写的，都是“搞定”之前的那个阶段。之所以“搞定”后的爱情没什么人写，并不是说“搞定”后的爱情就不如“搞定”前的爱情美好，而是因为“搞定”后的爱情就没多少误会与巧合，也就没有了故事性，写出来就没什么人看了。
　　如果生活里没有大的误会与巧合，一个人的生活就比较平静，就没故事，常常会有“白活了一辈子”的感觉；但如果生活中有巨大的误会与巧合，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又难免让人痛苦难受。所以两全的办法是选择一种没什么大喜大悲的生活，但不时看看小说，看看故事，看看电影，在一个安全的距离里体验一下大喜大悲。
　　生性浪漫的人，是宁可受苦受难也不愿过平淡无奇的生活的。老三逃避跟丹娘的恋爱，就是因为那段感情一开始就“搞定”了，虽然不是那么正儿八经的父母之命，但因为有了父母在那里拿主意，老三与丹娘之间就没有了那个追求的阶段，从一开始就知道彼此是为了什么样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的，一切都是已知数，都是常数，没有变量，没有未知数，也就没有了猜测，没有了担心，没有了揣摩，没有了试探，当然就没有“魂牵梦萦”。
　　应该说老三和丹娘之间也不是完全没有未知数，但他们之间唯一未被开垦的领域，就是彼此的身体，于是他们有了牵手，拥抱，接吻，当这一切也很快由未知变成有知之后，剩下的就只有“乏味”。
　　一段“乏味”的爱情，对一个文学青年来说，是最不人道的东西，也是最值得反叛的东西。一个不那么文学的青年可能会满足于跟丹娘的婚事：高官的女儿，性格成熟，工作舒适，有一定文化，长相符合彼时流行的审美观。
　　但对一个文学青年来说，这些恰好是致命的弱点，缺乏吸引力。
　　高官的女儿，与之联姻就使老三有“高攀”的感觉，丹娘的父亲是他父亲的上司兼恩人，他是为了父亲的前程才同意这门亲事的，那这桩婚姻对老三来说差不多就等于卖身。
　　性格成熟，就意味着稳重，稳重就可以预测，能预测就没有惊喜。性格成熟还意味着经历丰富，经历丰富就失却了天真活泼，不天真活泼就没有小女孩的青涩懵懂。性格成熟还意味着缺乏冒险精神，而爱情离了冒险，与“乏味”就相去无几了。
　　于是文学青年老三感叹道：“命运啊，为什么对我这样残酷？让我还没体会到魂牵梦萦的爱情就要踏进坟墓？”
　　他为逃避“乏味”的感情生活跑到勘探队来，但很快就发现自己离魂牵梦萦的爱情理想更远了，那里连一个能跟丹娘打个平手的人都没有，队友里没女的，全都是男的，西村坪的女子勤劳朴实，但不懂文学，不懂音乐，都不能使他魂牵梦萦。
　　可以想象，认识静秋之前的老三，在西村坪的日子有多么乏味，唯一的慰藉就是看书拉手风琴写生。但书也是可以看完的，总共就那些，看完了就没有了。其实他很多书都是早就看过了，但在乏味的日子里他回头去一遍遍地看，不仅看，还抄，抄录那些他喜欢的句子和段落，他有很多“摘抄本”，专摘欧美文学里的精彩片段。
　　他的队友中没有什么文学青年，连爱看他那些书的人都很少，他们不喜欢那些“长罗罗”的外国名字，或者就是不喜欢看书，所以老三没人能与之谈谈文学。他在琴棋书画几方面唯有棋还能找到几个对手，其它的都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没有听众，没有对话人，更没有知音。
　　但老三从他母亲身上吸取了教训，知道一个人必须“跟群众打成一片”，不能太我行我素，把自己孤立于一个文学的高架子上。“群众关系不好”在当时是很大的一个缺点，随时有被“群众”痛恨并打倒的可能。所以老三跟队友们相处得很好，一起打牌，据说牌还打得挺好的，估计也开开带色的玩笑，搞野外的嘛，家属又不在跟前，难免会那样。
　　但这些都不能填补他精神上感情上的空虚，他渴望有一个文学知音，能在一起谈谈那些世界文库的瑰宝，他更渴望遇见一个符合他的审美观的美少女，让他经历一段铭心刻骨的爱情。他那时还没敢奢望文才与美貌能合二为一，他知道遇到这两者中任何一者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那是文革年代，而文革年代的特点就是不读书，那又是在中国，自然不可能遇到大把的“古希腊式美少女”。
　　他拉手风琴，每天拉很长时间，练各种曲子，因为他没什么别的事可干。他多半会背着手风琴到小树林里去拉，因为大多数队友都不爱听，嫌吵。他常常坐在山坡上，拉他的手风琴，幻想着有位“穿白衣裙的美丽姑娘躲在树林里”听他拉琴，被他的琴声诱惑，从树林里“飘然而出，双双堕入情网”。
　　他有时到外面去写生，但多半是“躺在春日阳光照耀的草地上，幻想魂牵梦萦的爱情”。
　　在他读过的小说中，他最喜欢“约翰-克里斯朵夫”这本书，约翰是个充满人文主义精神的天才音乐家，对老三影响很大。他尤其喜欢约翰的初恋故事，约翰的初恋对象是一位二十岁新寡女人，名叫萨皮纳，很美丽，“玲珑的小鼻子，下端微微的向上翘著；鼻尖和上嘴唇中间另有一条小小的曲线。嘴巴张开著一点，上嘴唇往上吊起，有笑意，也有倦意。下嘴唇太厚了一些……”
　　大家可能发现老三对静秋外貌的描写与这段非常相象，除了把带贬义的“下嘴唇太厚了一点”改为“上唇比下唇薄”以外，其它都差不多。
　　萨皮纳是个很有个性特色的女人，她的特色就是在物质世界里很慵懒，在精神世界里却很勤奋。她经常沉醉在自己的思绪里，以至于行为举止都是漫不经心拖拖拉拉的。她起床后梳妆打扮得花很长时间，一个发夹便可以插上十几分钟，但并不是因为她对自己的容貌很关心，而是她的思想在别的地方。她不爱做家务，宁可花钱顾个小时工来打扫屋子。
　　不用说，当地那些勤劳勇敢、用手多过用脑的“模范女人”是很看不惯萨皮纳的，总爱在人前人后说她的坏话。但约翰偏偏就喜欢这个不合群的女人，真是应了那句话：
　　“文学作品中有两类女人：指责人的和被人指责的。文学作品中的男主角，爱上的都是被人指责的女人，而不是指责人的女人。”
　　约翰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萨皮纳，经常偷偷看她，她花多少时间打扮，他就花多少时间看她。
　　他们慢慢地有了一些接触与了解，彼此相爱，但没完全捅破那层窗户纸。有一次他们跟别的人一同出去乘船游河，晚上在旅馆过夜的时候，刚好约翰跟萨皮纳的房间是紧挨着的，中间有一个门，可以从萨皮纳那边锁上。这使年轻的约翰想入非非，他“隔著墙低声叫她，跟她说了许多温柔而热情的话”，他起来去推那个门，发现刚才还锁着的门现在打开了!
　　书里接着写道：“情欲把他困住了，浑身哆嗦，一动也不能动。盼望了几个月的，从来没有领略过的欢乐，如今摆在眼前，什么阻碍都没有了，可是他反而怕起来。这个性情暴烈的，被爱情控制的少年，对著一朝实现的欲望突然感到惊怖，厌恶。他觉得那些欲望可耻,为他想要去做的行为害臊。他爱得太厉害了，甚至不敢享受他的所爱，倒反害怕了，竟想不顾一切的躲避快乐。爱情，爱情，难道只有把所爱的人糟蹋了才能得到爱情吗？……”
　　这在那些“本能派”看来，无疑又是“禁欲”，是“变态”，但这是很多真正堕入情网的青年男子都曾有过的复杂感情，因为他们是把心爱的女性当女神来看待的，对她有一种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敬畏。
　　当约翰终于鼓足勇气准备推开门的时候，他发现萨皮纳从她那边把门拴上了。
　　后来，约翰因为要到外地去举行演奏会，离开家乡两三个星期。当他返回故乡的时候，他发现萨皮纳已经患流行性感冒去世了。约翰痛不欲生，但最终还是活了下来，继续他的天才音乐家生涯。
　　老三很爱这段悲情的初恋故事，不仅看过多遍，还一笔不苟地抄在他的“摘录本”上。
　　当这样一个渴求着“魂牵梦萦”爱情的老三在西村坪遇见静秋之后，他的世界“一下子明亮起来”，他的“生活从此有了意义”，他被她的美貌震慑得“心口发痛”，她在文学上的灵性使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遇见了一个在文学上跟他有共同语言的“古希腊式美少女”，文才与美貌“奇迹般地结合在一个人身上”，于是他感慨：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很久以来，老三都在渴望着“魂牵梦萦”的爱情，渴望着为爱情“而受苦，而受伤，而献身，而疯狂”，但当他真的开始“魂牵梦萦”的时候，他又渴求一切都简单化明朗化，祈求智慧女神赐给他智慧，让他能够“一直看进她的心”，知道她究竟爱不爱他；他也祈求“爱情女神派她那长翅膀的小爱神”，向他心爱的姑娘心上“射一支金箭”，让她爱上他。
　　静秋在西村坪的那段日子，老三都是在“魂不守舍”的状态下度过的，越是害怕时间飞逝，时间就越是飞逝飞逝。而当那个分别的日子不可挽回地来临的时候，老三却不知为什么得罪了女神，女神不理他了，也不要他送她。他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天条，但他不敢质问女神的决定，只想“跑到旷野里，对着黑呼呼的山林大声呼叫：请你告诉我!请你告诉我!”
　　静秋刚离开的那段日子，老三还只呆在西村坪魂牵梦萦着，他的大胆泼辣、跟踪追击、无所不在、天降神兵的战略战术，那时还没发展起来，一是因为他还在误会着他的误会，以为静秋爱上了长林，二是因为他还在指望静秋会来看山楂花（至少会来看长林吧？）。到底静秋来了西村坪，就会发生什么转折，他并不知道，他只想见到她，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和目的，就是想见到她。
　　老三羡慕一切可以跟静秋在一起的人和事，她的家人，她的同学，路上的行人，隔壁的邻居，她身上穿的衣服，她脚下踩过的泥土，一切的一切，只要是能跟静秋呆在一起的，哪怕就那么几分钟，哪怕静秋根本没觉察他们的存在，在老三看来，都比他幸福，因为他们能跟静秋在一起。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9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9）
　　有人说《山楂树之恋》是“知青文学”，但我们知道，老三和静秋都不是“知青”——如果“知青”就是指到乡下去插队落户的城里青年的话。老三并不是下农村下到西村坪去的，静秋也不是下农村下到西村坪去的，他们两人都没插过队。
　　《山楂树之恋》描写的是两个文学青年的爱情，如果我们再把文学青年分成散文家和诗人，那么老三更多的是个诗人。他在那段时间里，日记写得并不多，也可能是他没把那时所有的日记都交给他弟弟，总而言之，从他留下的日记跟诗歌的比例来看，他更倾向于写诗。
　　这也难怪，日记日记，就是日日记，记日日。对生活丰富多彩的人来说，日记也许是一个很好的文学形式，照实写来，就可以反应生活的五彩缤纷。不过事情往往是这样：如果生活丰富多采，就没时间记日记了；等到提笔写日记的时候，往往是现实生活不那么丰富多彩的时候。
　　对恋爱中的人来说，不管实际生活本身有没有发生什么值得记录的大事，内心生活都是可以波澜起伏、精彩纷呈的。恋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可以拿来揣摩半天，研究半天，从中分析出各种象征意义。一个象征意义被推翻了，又分析出另一个。个个象征意义都摆出来了，又拿不定主意究竟该选哪一个。
　　还有自然界的象征意义，太阳月亮，高山大川，树木花鸟，风霜雪雨，一切都可以从中看出爱情的象征和意义来。爱情，对一个充满浪漫情怀的人来说，就是一根魔杖，点到之处，可以让一不是一，二不是二，事事带上奇幻的色彩。如果你看任何事物都还能“一是一，二是二”，那就还没掉进爱情的旋涡里。
　　人说初恋是一首诗，那是爱情第一次叩响一个人的心灵之门，是一个人第一次堕入情网，没有前兆，没有经验，没有准备，没有计划，可能从来没想过自己应该怎样去爱，或者这是不是爱，或者该不该爱这个人，或者为什么爱这个人，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你毫无准备，什么都还没来得及想，就陷进去了。
　　陷进去的特征就是你的生活突然有了一个中心，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是围绕着这中心在转，跟这个中心相关的一切，哪怕是最细小最无关紧要的东西，都变得价值连城。
　　当静秋在那里因为某个男生也叫“建新”便对他另眼相待的时候，老三也在这里被一切带有“静”“秋”“K市”“八中”之类的人或事震动着。他像所有堕入情网的文学青年一样，忽而攀上希望的高峰，忽而坠下失望的谷底，但无论是巅峰还是谷底，都令他灵感迸发，诗情横溢，一首又一首热烈而缠绵的情诗，从他笔下奔涌而出。
　　老三比静秋多一点个人空间，虽然跟队友合住一间寝室，连写字桌都是共用的，但他有个小箱子，可以上锁的，那里锁着他的秘密。他上班的时候，“脑子里总是萦绕着一些诗句”，不上班的时候，他爱跑到野外去写诗，树林里，小河边，总之就是不爱在寝室里写，因为别人看见会取笑他，吵吵闹闹的也妨碍他的思路。
　　老三似乎不怎么写中国的旧体诗，尽管他抄录了很多，但写得很少。他写的一些诗，可以叫做“自由诗”，没有旧体诗那样严格的平仄要求，但基本押韵，比如他送钢笔静秋时信手写下的那首小诗。
　　但老三最喜欢的诗体是十四行诗，算是英诗中的旧体诗，对音步（foot）和韵脚（rhyme）都有很严格的要求。英国体的十四行诗，全诗共十四行，采用的韵脚常常是A-B-A-B，C-D-C-D，E-F-E-F，G-G。
　　这样的韵脚，在那些习惯于一韵到底的人眼里，无疑是不那么“押韵”的。所谓“一韵到底”，就是诗的第一句“起韵”，然后逢双数行“押韵”，一直押到诗歌结束。像十四行诗这样每四行就转个韵的，有些人就会觉得不押韵，或者不够押韵。这也是后来当静秋把老三的诗给几位作家看过之后，那几位作家认为不够资格发表的原因之一，很可能只是那几个人自己不熟悉十四行诗而已。
　　现在写十四行诗的人当然是少而又少了，今天中国的诗人们写的是什么诗，我不知道，就不在这里妄谈了，只想说老三受欧美文学影响较深，比如掌管他的命运的，就不是我嘴里的“命运老儿”，而是“命运女神”；司掌他的智慧的，也不是我们中国人的智慧女神（谁？），而是西方的智慧女神雅典娜；赐予他爱情的不是“月下老儿”，而是“爱神”；把恋人连接起来的，也不是一根“红线”，而是“长翅膀的小爱神”手里的金箭。
　　老三最欣赏的十四行诗人是英国女诗人勃郎宁夫人，这可能是受了他母亲的影响，因为他母亲最欣赏这位英国女诗人，差不多是当偶像来崇拜的，不光因为勃郎宁夫人的才气，也因为女诗人那动人的爱情故事。
　　勃郎宁夫人的闺名叫巴莱特，很小就展示出诗歌才华，据说十岁就开始为家人写生日颂词，十三岁开始正式创作，但不幸于十五岁时骑马摔伤脊椎，从此卧床不起，唯一的精神支柱便是文学。
　　巴莱特小姐早在13岁时，其父便出版了她的作品，20岁时又出版她的第二部诗集。后来她结识了英国著名诗人华兹华斯等，进入文人诗人圈，在当时的英国诗界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她描写童工苦难生活的短诗《孩子们的哭声》曾促使国会通过反奴役儿童议案。
　　爱神并没忘记囿于病床的巴莱特小姐，她的诗才吸引了一位小她六岁的英俊才子，也是一位诗人，虽没有巴莱特小姐名气大，但也相当不错，巴莱特小姐对他早有耳闻，也很欣赏。这位男诗人就是罗伯特-勃朗宁，他的第一封情书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飞到了巴莱特小姐手中：“……我喜欢你的诗篇——而我，也同时喜欢上了你……”
　　男诗人爱上了女诗人，女诗人欣赏男诗人，于是两人开始了书信来往，谈创作，谈人生，谈宗教，谈哲学，写信看信成了两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女诗人在信中坦诚相告：“每天晚上八点钟，家家户户都在吃饭，这时，我总是悄然一人，四周静寂无声，在千里之外，我就听到你书信的脚步声了……”
　　男诗人一直恳求见女诗人一面，但女诗人担心年轻的男诗人爱的只是自己的诗，而不是她这个人，她不愿意让他看见她卧病在床的样子，宁愿两人的交往停留在笔端，保持住这份美好。
　　但男诗人一再请求见面，女诗人豁出去了：是啊，也许应该让他看见我的真实面目，这样才能令他望而却步。女诗人终于应允了男诗人的请求，他们交往五个月后一个风和日丽的暮春之日，年轻英俊的男诗人叩响了女诗人紧闭了二十多年的房门。
　　女诗人本以为这次见面会吓退男诗人的，哪知男诗人在会面后的第三天，便向女诗人提出了求婚，女诗人陷入了矛盾与痛苦之中：自己已经39岁了，又高位截瘫，连起码的生活都难以自理，而男诗人才33岁，风度翩翩，正值人生的黄金时代，怎么会爱上我？也许只是同情，但我不需要同情。也许他是真爱我的，但爱情怎能经得起日常生活的风吹雨打？
　　经过了一番痛苦的思考，女诗人提起笔来，回绝了男诗人，并请他以后别再说这样“不知轻重的”话，否则，她只好连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斩断了。
　　男诗人看到拒绝信，慌了，生怕女诗人那刚刚开启的大门又对他关上。他恳求女诗人不要斩断他们之间的友谊，并谎称自己只是“一时的冲动，说了些过头话”，请求女诗人原谅，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于是两位诗人继续交往，这场风波过后，两人更加亲密，书信来往更加频繁，直到两个人终于生活在一起，他们的书信从来没有间断过。
　　从春天到夏天，男诗人不断地从自己的花园采撷最艳丽的玫瑰送给女诗人。女诗人的房间每天都布满了鲜花，飘溢着玫瑰的花香。这些花，带着男诗人的爱慕，为女诗人带去生机。渐渐地，女诗人一向关得紧紧的门窗打开了，她让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吹进自己的闺房，与此同时，她那扇封闭了39年的心灵之门也随之开启。
　　在爱情的滋润下，女诗人的健康飞速好转，萎缩多年的身体开始复苏。到了第二年年初，瘫痪了24年的女诗人，第一次自己走下了楼梯！爱情创造了医学史上的奇迹!
　　当男诗人第三次向女诗人求婚时，女诗人终于答应了，但她父亲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于是她从家里逃出来，跟男诗人举行了婚礼，双双私奔到意大利定居。
　　婚后的一天，女诗人将一卷厚厚的诗稿塞进丈夫的衣袋，要他看一遍，并说要是他不喜欢，就把它撕掉好了。勃郎宁先生还没有读到一半，便跳起身来激动地飞奔上楼，对妻子嚷道：“这是自莎士比亚以来最出色的十四行诗！”他托付朋友将这部诗集印刷发行，这就是著名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共44首，是女诗人写给丈夫的情诗，现已成为世界文库的瑰宝。
　　他们的婚姻幸福地持续了十五年。十五年后的一个晚上，两位诗人正在商量消夏的计划，忽然，女诗人感到一阵疲倦，就像往常一样依偎在男诗人的胸前睡去了。谁知，这一睡就再也没有醒来，她婴儿般地躺在丈夫的怀抱里安然辞世……
　　老三的母亲熟知勃郎宁夫妇的爱情故事，她少女时代的玫瑰色梦想，就是有一个如勃郎宁夫妇般的爱情与婚姻，诗词唱和，相知相爱。但她的梦想没能实现，不管是从诗歌创作方面，还是从爱情婚姻方面，都没能实现。
　　老三的母亲很有才气，尤其有诗才，但她的才气得不到施展，当时的政治条件不允许她像勃郎宁夫人那样自由创作，她必须应命而写，而她接到的创作任务，多半是写些“快板书”“三句半”之类称不上诗的东西。今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她就被吩咐写一个歌颂爱国卫生运动的快板书；明天改大炼钢铁了，她又被吩咐写一篇歌颂大练钢铁的三句半。
　　她的诗才只能用在写这些“应景”的东西上，令她非常苦恼。她有时也偷偷写点自己想写的东西，但都不敢保存，更不敢拿去发表。老三是她唯一的读者和知音，母子俩经常在一起说点诗歌方面的事，勃郎宁夫妇的爱情故事，老三最初便是从他母亲那里听来的。
　　老三很羡慕勃郎宁夫妇的爱情，那种“心灵的相知，才华的辉映，冲破世俗观念的勇敢，令瘫痪病人康复的神奇”，都是他心向往之的，这才叫爱情!
　　老三看过静秋写的诗，虽然只是一些经得起老师检查的“革命诗歌”，但诗里使用的赋比兴、排比对仗、遣词造句等，都表现出静秋在诗歌方面的灵性与天才，显示出静秋“有一双诗意的眼睛”，能捕捉到生活里的美。
　　老三在走山路那次就把勃郎宁夫妇的爱情故事讲给静秋听了，而静秋像他一样对勃郎宁夫妇的爱情婚姻非常羡慕加钦佩。
　　老三憧憬着与静秋做一对“中国的勃郎宁夫妇”，尽管他知道他们俩写的诗“将无处发表”。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0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0）
　　恕我孤陋寡闻，我个人认为中国文学史上还找不出一个可以跟勃郎宁夫妇的爱情媲美的范例，哪位找到了的请告诉我一下。
　　当然，才子爱上才女的故事，我们中国文学里还是有的，比如汉朝的卓文君与司马相如。
　　传说司马相如是个才子，赋写得极好，但仕途上并不十分得意。有一次，他到临邛一个大富豪卓王孙家吃酒席，卓王孙有位离婚女儿，名叫文君，早就听说过司马相如的文才，见他来自家吃酒，便躲在屏风后偷看他。相如也早已听说过文君的才华与美貌，今日发现屏风后隐约有一白衣女子身影，知是文君，便弹了一曲《凤求凰》，表达他的爱慕之情。
　　就这么一曲《凤求凰》，就让文君听懂了相如的意思，因为门不当，户不对，不能指望父母同意，便携手私奔。后来他们双双回到家乡，在卓王孙鼻子底下开了家酒店，相如打杂，文君卖酒。这在当时是很丢卓王孙面子的事，卓王孙看不下去了，给了女儿一大笔钱，让他们别干这丢人现眼的差事了，于是司马相如与文君过上了舒适的生活。
　　到这里为止，似乎还能跟勃郎宁夫妇的故事拼比一下，但再往下，这个故事就开始变味了。民间有多种传说，其一是司马相如后来得到皇帝恩宠，抖起来了，便宿娼纳妾，不再搭理卓文君，于是文君写下《白头吟》，以示诀别：
　　皑如山上雪，蛟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止，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徒徒。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据说文君的这一诗篇，成为后世责骂负心郎的经典。
　　另一传说是司马相如尚未纳妾，只是准备纳妾，文君得知，写下这首《白头吟》，感动了夫君，于是司马相如打消纳妾念头，与文君回归故里，安居乐业。
　　还有一种传说是这样的，说司马相如被皇帝诏进宫里，他在那里一呆五年，移情别恋，想抛弃文君，又不好意思直说，便写了这样一封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
　　文君是何等聪明的女子!马上悟出丈夫这封信的意思：众多数字里独独没有“亿”，说明丈夫对她已经没“意”了，不再“忆”起。她回了一封信，也用上了这些数字：
　　“一别之后，两地相思，说的是三四月，却谁知是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书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般怨，千般念，万般无奈把郎怨。
　　万语千言道不尽，百无聊赖十凭栏。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中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烧香秉烛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榴花如火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黄，我欲对镜心意乱，三月桃花随流水，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为男。”
　　据说司马相如看了这封信，折服于文君的才智，于是回归故里，安居乐业。
　　这几种说法，我更倾向于相信第一种，一个得志便猖狂的男人，爱情已然逝去，仅凭一首诗是唤不回的，即便唤醒了负心郎的良知，也不一定是唤回了他的爱情。司马相如与文君只凭一面之交就结下姻缘，其间缺乏互相了解，也缺乏时间的考验，日后的变心非常可能。
　　一句话：仅仅爱才是不够的，仅仅爱貌更不够。勃郎宁夫妇的爱情是经过了天长日久的考验的，里面不仅有对对方才华的欣赏，也有对对方人品的欣赏，那样的爱情，才经得起时间流逝与地位变迁的考验。
　　卓文君的故事，发生在很久以前的汉朝，看来那时女性的地位比后来很多时候都高，至少女子可以离婚，而且离婚也没成为一个“污点”，女子的才华也能得到男性欣赏。再往后，中国文化对女性的鉴赏已经越来越弃才重貌，弃才重德，有才不仅不再是个优点，简直就成了缺点。“女子无才便是德”，发展到后来，在有些人心目中就变成了“女子有才便无德”。
　　女子的才，对很多中国男人来说，不是一个吸引他们的地方，而是一种威胁。据说现在有人把女博士称为“灭绝师太”，认为她们既然读到了博士，肯定是又丑又古板的，大多找不到丈夫。其实这只是一些人编出来安慰自己的蠢话，我见过很多女博士，没有一个是又丑又古板的，已婚的大多都是事业家庭两全，未婚的身边都不乏追求者。
　　《山楂树之恋》女主角静秋是女博士，书的作者艾米是女博士，跟艾米一起写《致命的温柔》的其他三人都是女博士，艾米写的故事里的女主角全都是已经获得学位或者正在攻读学位的女博士，她在文学城结识的那些知傻，大多是女博士女硕士。这些女博士女硕士们文学素养高，内心世界丰富，对爱情与婚姻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既能脚踏实地过好柴米油盐的生活，又不乏精神生活里的诗情画意，她们真正懂得欣赏勃郎宁夫妇式的爱情，所以懂得欣赏老三与静秋的爱情。
　　老三憧憬的是勃郎宁夫妇式的爱情生活，但他的这个憧憬，在遇到静秋之前，只是一个美丽的幻想。他在跟丹娘恋爱期间，也写过一些小诗给她，但没有得到赏识，丹娘也没有回诗给他，还觉得他这人有点“怪”。他也曾跟她讨论文学名著，但没找到什么共同语言。他很沮丧，怀疑自己“生错了地方,生错了时代”。
　　突然之间，他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静秋，“她的美貌胜过勃郎宁夫人，她的才智不输勃郎宁夫人”，他对爱情的憧憬一下子现实起来，于是他再三再四地感谢命运女神：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当他误以为静秋爱上了长林的时候，他很难受，但并没因此放弃他的爱，世界文学史上多的是爱而不得仍然继续爱的故事，可以说就是因为爱而不得还继续爱才能称为爱，才伟大，才是诗人的爱，才能激发文学青年的创作热情。象勃郎宁夫妇这样，相爱、结婚并共度一生的，并不是写在书里的“故事”，而是真实生活。故事里的爱，以爱而不得居多。
　　《少年维特之烦恼》写少年维特爱上了一位叫绿蒂的姑娘，但绿蒂已经有了未婚夫，维特在经历了事业爱情的双重失意之后，用绿蒂丈夫的手枪自杀。死前留下一封遗书，情真意切，惨不忍读，感动了后世千千万万读者。
　　约翰-克里斯朵夫对萨皮纳的爱，可说是另一种爱而不得，虽然两人心意上是相通的，但疾病夺取了萨皮纳的生命，使两人阴阳相隔。
　　《牛邙》也是老三非常推崇的一本书，而里面牛邙跟琼玛的爱情，也是爱而不得式的悲剧。
　　还有很多，不胜枚举。文学史上这些伟大的情人，对老三的影响很深。
　　爱而不得，对于一个恋人来说，是件非常苦恼的事，但对于一个诗人来说，又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对爱人的渴望与思念，最能刺激诗人的创作热情了，老三在见不到静秋、也不知道静秋究竟爱不爱他的日子里，写了很多的诗，他的思念，他的渴慕，他的向往，他的憧憬，他都用诗歌的形式来表现。
　　他为静秋的十七岁生日写了十七首十四行诗，每一首代表她生命中的一年。他计划从那以后，他每年都为静秋写一首十四行诗，每年都在她生日那天献上，一直写到他告别人世的那天为止。
　　他在做这个计划的时候，还不知道他的生命会这样短暂，如果知道，他一定会把这个计划改成每年多写几首。他以为他会岁岁年年这样写下去，一直到几十年后，这些生日诗会积成厚厚一堆，然后发表出来，让世人知道他们的爱情故事。
　　当他得知自己生了白血病的时候，他知道时日无多，不能实现自己的计划，在静秋的每个生日为她写一首十四行诗了，便赶着写了很多首——此是后话。
　　且说静秋走后，老三魂牵梦萦地过着爱而不得的诗人生活，他每天都往大妈家跑，希望能侥幸碰上静秋，即便不是周末，他也不放过，唯恐静秋因什么事会突然到西村坪来。
　　他旁敲侧击地向大妈他们打听静秋什么时候会到西村坪来，但大妈家的人都不知道。大妈说：“书也写完了，毛衣也织完了，那丫头一时半会怕不会来了吧？”
　　但老三不信，她怎么会不来呢？她不是说了要来看山楂花的吗？她不是该来看长林吗？他厚着脸皮向大妈打听静秋跟长林的事，大妈说：“人家是城里丫头，哪能作那个指望？我们提提，她同意就同意，不同意也就算了。”
　　“那她到底同意没同意呢？”
　　大妈也说不清楚，抱怨说：“她说她还小，要等到二十五岁才考虑。二十五岁，那不还得上十年？我们长林哪里等得起？”
　　老三极力赞同：“是等不起，是等不起，再等上十年，长林都三十多快四十的人了——”
　　“不要说我长林等不起，哪个男人都等不起，等十年，娃娃都上得学了!”
　　老三欣喜若狂，哪个男人都等不起，那最好，让他们的娃娃满地爬去吧，我要等着我的静秋，我等得起。
　　当山楂花儿开了的时候，老三跑得更勤了，只差天天守在大妈家了。余敏笑他：“老三，我已经答应你了，秋丫头如果来了，我就叫人告诉你，你还不放心？”
　　老三面红耳赤，声明说：“我不是为这事来的……”
　　山楂花儿开了一段时间了，但静秋始终没来。老三等不及了，决定摘了花送到K市去。他向长芳打听，长芳说：“我记不得路了，只记得她家住的屋好小，一起风到处落黑灰。”
　　他向长林打听，长林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说：“她家比我家还穷，什么都没有。”
　　老三心如刀割，真想展翅飞到静秋家，把自己所有的钱都给她，但他知道静秋不会要他的钱，也不会收他的东西。他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帮静秋，只恨那些把静秋的父亲赶到乡下去的人，恨那些把静秋的哥哥发配到农村的人，恨那些给静秋的妈妈那么低的工资的人。
　　他恨!恨那些让他的静秋过这么苦的日子的人!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1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1）
　　在欧美文学史上，女性形像曾被推崇到一个很高的地位，一个被崇拜被仰慕的地位，女性被当成光明、美好、善良、正义、智慧、慈爱等象征，但在中国文学史上，女性形像就从来没有过这么高的地位。
　　也许在实际生活中，中国的女性曾被推到一个“能顶半边天”的高度，但那也只是与男性平起平坐而已，还没有到被崇拜的地步。当今中国的女性是否真的跟男性达到了平起平坐的程度，我不知道，就留给搞社会学的人去研究吧。
　　但在中国文学中，真的“能顶半边天”的女性形像很难找到，因为“妇女能顶半边天”是解放后才提出的口号，而解放后至文革结束这几十年间的中国文学，即使不算空白，至少也找不出多少塑造了独特“文学形像”的作品。“文艺为政治服务”的方针政策注定只能产生一些应景的作品，塑造的也是公式化概念化的人物，不能深入人心。
　　欧美文学中常把女性当成finersex，fine这个词，作为形容词来用时，在中文里可以有很多对等词，所以finersex很难用一个词或词组来翻译，大意是相对男性来说，女性更纯美，更精细，更少杂质，更敏感，更娇嫩，更富于同情心，等等，等等。
　　这个观念，在欧美文学中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从很早的希腊罗马神话中我们就能看出端倪。希腊罗马神话里的神们，凡是男神，掌管的都是那些下力的、卖命的、跑腿的行当，也就是经济基础方面的东西，不那么FINE的东西，比如战神，农神，海神，锻造神等。而女神掌管的则是更靠近精神方面的领域，是那些更FINE的东西，比如爱与美之女神，智慧女神，幸运女神等。
　　往后的文艺复兴时期，其文学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对女性的讴歌，对爱情的讴歌，对人性的讴歌。莎士比亚塑造了一系列美丽聪慧敢爱敢恨的女性形像，比如《威尼斯商人》里的鲍西娅，其聪慧程度大大高于剧中所有男角，是该剧的灵魂人物。
　　但丁的《神曲》里，有一个女性形像，即圣女彼阿特丽丝，这个人物形像的原型是但丁年轻时一见钟情且一生倾慕的一位女性，名字就叫彼阿特丽丝，他为她写下了一系列抒情诗篇。但不幸的是彼阿特丽丝却与别人结了婚，不久去世。但丁为此悲伤万分，写了很多悼亡诗，把彼阿特丽丝看作是上帝派来拯救他灵魂的天使。他把为彼阿特丽丝写的诗收集在一起，用散文说明每首诗的写作原因，将整个集子取名为《新生》。
　　《神曲》分《地狱》《炼狱》《天堂》三部分，传说中地狱是生前作恶多端的人去的地方，天堂当然是好人死后去的地方，而中间的炼狱则有点像劳教场所，犯了轻罪的人死后在那里劳动改造，改造得好，就可以去天堂，改造得不好，恐怕就得在炼狱永远呆下去了。
　　《神曲》描绘但丁在大诗人维吉尔的带领下游历地狱与炼狱，然后在彼阿特丽丝的带领下游历天堂的过程。但丁把他平生痛恨的人都发配到地狱里去受苦，即便是他最崇拜的大诗人维吉尔，也只配带领他游历地狱和炼狱两界，而真正能指引他走向光明进入天堂的是彼阿特丽丝，所以女性形像在但丁笔下是象征光明、美好、正义等一系列finer的东西的。
　　把一位深深爱慕但不可能得到的女性当成拯救自己灵魂的天使来崇拜，来仰慕，是欧美很多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这位女性可能是别人的妻子，或与自己地位悬殊的女性（比如国王的女儿），或者被囚禁在什么地方需要搭救的女性，总之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那一类，而这个男性忠心耿耿地（很有可能是默默无闻地）爱慕她，保护她，拯救她，倾其身心，无怨无悔。
　　曾经在欧美风靡一时的骑士文学，就经常会出现这样一位供骑士顶礼膜拜的女性，而那位勇敢的骑士，怀着对这位女性的满腔爱慕，为她而战，为她而死，很可能终生都未能一亲芳泽，更不要说与她结婚生子了，但骑士绝不后悔，即便是为了这位女性倒在疆场，骑士也会含笑而死。
　　这种对女性无怨无悔不求回报的爱慕，崇拜，保护，拯救，成了所谓“骑士风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说骑士精神有八大要素，即殷勤（或译成“谦虚”）（humility），荣誉感（honor），牺牲精神（sacrifice），英勇（valor），怜悯（compassion），灵性（spirituality），诚实（honesty），正义（justice）。
　　骑士宣言：
　　Iwillbekindtotheweak.
　　Iwillbebraveandagainstthestrong.
　　Iwillfighttheallwhodowrong.
　　Iwillfightforthosewhocannotfight.
　　Iwillhelpthosewhocallmeforhelp.
　　Iwillharmnowoman.
　　Iwillhelpmybrotherknight.
　　Iwillbetruetomyfriends.
　　Iwillbefaithfulinlove.
　　（摘自百度百科）
　　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骑士制度，所以也没有骑士文学。中国文化所推崇的“君子”，在某些方面具有骑士精神，比如诚实正义等等。但君子的特点是洁身自好，而不是惩恶扬善，是精心内修，而不是冲锋陷阵。至于君子对女性对爱情的态度应该如何，似乎并没有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为中国传统文化是不把女人与爱情当回事的。
　　中国传统文学有“诗言志，词言情”的说法，所以在当时写诗的比写词的地位高，写诗比写词光彩。有些诗人是既写诗又写词，有志要述就写诗，有请要抒就写词。但后人生怕把诗人们的形像降低了，分析起来，总要从言情的作品中分析出“志”来，说那是诗人借美人迟暮来抒发自己政治上的不得意，似乎纯粹写情就是一件丢人的事一样。
　　这种视写情为丢人的观念从几部著名古典小说中也能看出来，《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那是很少写情的。《聊斋志异》写情，但不敢理直气壮地写，只能鬼鬼祟祟地写，算我吃多了没事干，无聊时写来混时间的。《红楼梦》写了情，并借贾宝玉之口，将女孩儿推崇到“水做的”高度，但也就只到那个地步了，而贾宝玉对女性的推崇，并没妨碍他同时畅饮几瓢水。像《红楼梦》这样的书，在当时是被当成“淫书”的，贾宝玉这样不求功名，只顾谈情说爱的男儿，在小说里自然没有得到好下场。
　　中国文学中很少有专注于爱的男性形像，“围着一个女人转”，这大概是传统的中国男人最不齿的事了。男人从小就被鼓励去谋求“功名”，去“干事业”，争取“青史留名”。婚姻对他们来说，只是为了解决生理需要和传宗接代，可能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因为生理需要可以找妓女或者丫环来解决。
　　传统中国文学中的爱情故事大多来源于戏剧或民间传说，所描写的爱情不外乎这么几类：
　　1.风流才子与青楼女子的爱情
　　这类故事很少有善终的，往往是风流才子青楼寻欢，爱上了某位才貌双绝的青楼女子，两人情浓意浓，女方铁了心爱这位才子，不惜重金赎身，守身如玉，携带家财，要嫁这位风流才子。但这才子或碍于社会习俗的压力，或移情别恋，自是不能迎娶一个青楼女子，于是故事以青楼女子自毁告终。这个自毁可能是自杀，也可能是重回青楼，破罐子破摔。
　　2.富（皇）家女下嫁穷才子的爱情
　　这样的婚姻多少有一点追求的过程，有时是富（皇）家女子倒追穷才子，有时是穷才子偷追富（皇）家女。这样的婚姻结局好不好，就看你用什么标准来衡量了。如果按现在的标准来衡量，似乎也没几个好结局，但如果按当时的标准来衡量，有的还可以称得上“幸福”。
　　比如大家熟悉的王宝钏，出身显赫，但爱上了落魄的书生薛平贵（一说猎户薛平贵），几经波折，终于成亲，但薛平贵被派去驻守边疆，跟外来侵略者打仗打出了感情，被外来侵略者招去做了女婿。
　　可怜王宝钏独守寒窑十八年，终于守得云开日出，守到老公薛平贵带着个外族小三回家来了。按当时的政策，男人是可以娶几个老婆的，所以薛平贵不算违法乱纪，反倒被树成“糟糠之妻不下堂”的先进人物。王宝钏喜孜孜迎进老公和小三，还高风亮节地跟小三不分大小，均为二点五，从此两人齐心协力伺奉薛平贵，过着和谐的家庭生活。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也是富家女爱上穷才子的故事，不同的是，婚事不顺利，穷才子郁郁寡欢而死，富家女毅然决然同赴黄泉，与所爱之人化做蝴蝶，生死相依。
　　五四时期，中国大量引进西方文学，受其影响，出现了一批倡导人性，追求自由，反封建反包办婚姻的爱情故事。但因为当时连男女平等都没达到，自然谈不上崇拜女性。
　　女性地位比较高的爱情故事，在武打小说中倒能窥见一斑。有人把武打小说称为中国的“骑士文学”，还是有一定的道理的。武打小说描写的，往往是一个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小社会，即“江湖”。在这个所谓江湖上，女性享有比实际生活中更多的平等权力，比如江湖上的女侠们可以跟男侠一样配刀带剑，四处游历，可以不遵循“女大当嫁”的社会法则，可以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以跟男侠自由约会，等等，等等。
　　如果你要去查史书，看看哪个朝代的女子享有这些自由，恐怕会无功而返。
　　金庸的武打小说除了各种奇异的功夫之外，很多的笔墨都用在描写武林人物的爱恨情仇上，刻划了一大串江湖情圣情侣情人情痴，这对传统中国小说来说，是一大进步，至少是“侠骨”与“柔肠”并举，而不是把“侠骨”与“柔肠”对立起来。但因为武打小说描写的是一个不存在的社会，人物形像很难具有现实意义。
　　网友“书林漫步”把老三称为“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骑士形像”，他说的这个“中国文学史”，不是指某本由国内文人编撰的“中国文学史”，而是指“有史以来用中国文字写成的作品”。
　　国内编写“中国文学史”的人，很少有纯粹从文学的角度来选编的，不是遵循当局的意旨，选择那些“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作品，就是怀着“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的野心胡编乱选，只求哗众取宠，一鸣惊人。还有的受自身水平的影响，或被条条框框所束缚，或碍于熟人朋友的面子，选作品时只注重作者的名气，题材的“重大”，技巧的离奇，语言的怪异。这样的“中国文学史”，除了供学中国文学的人背诵考试之外，并无多大用处。
　　能被称为“文学形像”的小说人物，是那些广为流传，得到了读者认可，获得了永久生命的人物形像，往往有他独特的一面，有他丰富的内涵，不是一个词就能概括的，常常需要整个故事整本小说来说明。要了解一个“文学形像”的真正含义，最好的办法是去读原著。
　　“哈姆雷特”是一个文学形像，提到“哈姆雷特”，知道这个文学形像的人会联想到很多很多，tobeornottobe，复仇，忧柔寡断，坠水的奥菲丽雅，叔嫂通婚，篡位，等等，等等，决非一个形容词可以概括。而“哈姆雷特”一旦成为文学形像，它自身便具有了形容词的功能，我们可以说“这个人是个哈姆雷特”，这一句就胜过写一篇论文来描述这个人。
　　老三无怨无悔地爱静秋，只要是为了静秋，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常人非做不可的事他可以不做。所有这一切，对于受欧美文学熏陶的老三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爱情就是这个样子的。但由于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过这样的文学形像，老三就像一个天外来人，震憾了众多读者，相信的人认为他真实得完美，不相信的人认为他完美得不真实。
　　但不管你认为真实还是不真实，老三作为一个独特的文学形像，已经被读者接受了，成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具有骑士精神骑士风度的男情人形像。以后中国文学里的男情人们，还有生活中的男情人们，不可避免地要被拿来跟老三比，像老三，不像老三，比得上老三，比不上老三，这一点比得上老三，那一点比不上老三。老三也会变成一个形容词，跟他类似的人将会被冠之以他的名字：八十年代的老三，九十年代的老三，穿军装的老三，坐轮椅的老三，等等，等等。
　　如果你看了《山楂树之恋》，便记住了老三这个人物形像，你应该为自己的慧眼骄傲。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2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2）
　　第十一集“命运恩赐”贴出来后，网友“随便说说”跟贴说：“影响老三的应该不仅仅是欧美的文化，起码决定静秋的还有很多中国传统的品德和精神”。
　　我这个系列，本来是谈老三何以成为老三，而且主要是从爱情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的。我认为他们的爱法是受欧美文学影响的，本没打算谈“中国传统的品德和精神”，但既然有人认为“中国传统的品德和精神”影响了老三和静秋，而且由此引发了一场争论，我还是就这个话题罗嗦几句。
　　“随便说说”既没有给“中国传统的品德与精神”下个定义，又没有举例说明老三或静秋是怎样受“中国传统的品德和精神”影响的，所以我无从知道她所说的“中国传统的品德和精神”究竟是指什么。另一位网友“探讨一下”也参与了争论，虽然艾米一再请她给“中国传统的品德和精神”下个定义，她始终没有下出一个定义来。艾米也没有下定义，因为论点不是她提出来的，她没有责任为提出论点的一方下定义。
　　既然我准备就这个问题罗嗦，我只好来下个定义了。
　　说到“传统”，我们脑子里可能会涌现出很多的词儿来，“传统文化”，“传统文论”，“传统文学”，“传统乐器”，“传统节日”，“红军传统”，“老八路传统”，“革命传统”等等，等等。
　　凭感觉，我们知道“传统”应该是有点年头了的东西，昨天才出现的新事物不能叫“传统”；我们也知道称得上“中国传统”的东西，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有点“知名度”，涵盖范围应该比较广，如果就我老黄家代代相传的那点破事，那就不能算“中国传统”，顶多算个“老黄家的传统”。如果只是某一城市某一乡村代代沿袭的东西，也不能叫“中国传统”，只能是那一城市那一乡村的传统。
　　一个比较普遍的看法是，在汉语里，如果“传统”二字前面不加“革命”“红军”之类的修饰语，后面又跟着“文化”，“道德”，“品德”，“精神”等词的话，那个“传统”往往指的是“五四”运动之前的“传统”，因为中国几千年传来传去的那些东西，在五四运动期间被恨恨地PK了一把，那时很流行的一个口号就是”打倒孔家店!”，而这个“孔家店”，不是指老孔家开的杂货铺子，而是指以孔子为始祖的儒家思想体系，尤其指不合人性的封建礼教。
　　如果“随便说说”只提到“中国传统的品德”，那说起来要简单很多，但她又提到“精神”，事情就复杂了，不得不把中国传统精神的老底子挖出来亮亮。
　　中国传统精神深受儒道释三家的影响，“儒”即儒家，“道”即道家，也有称“道教”的，但很多人认为“道家”“道教”是两回事；“释”即佛教，也有称“佛家”的，据说佛教跟道家结合生成了“禅”。儒家的代表人物是孔子孟子，道家的代表人物是老子庄子，佛家的代表人物是释迦牟尼。这并不是说中国传统精神就只受这三家影响，而是说这三家影响最大。
　　佛教是一种宗教，而宗教的特点之一就是重来生，轻今世。这辈子你吃什么穿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行善积德，以便死后能过好日子。佛教不同于一些西方宗教的一点就是它的“轮回”观念，人死了，不是像某些西方宗教说的那样，要么进天堂，要么下地狱，即便是进了炼狱，也会按表现把你分到天堂或地狱里去。但佛教不同，它为人们描绘的死后前途多种多样，叫你目不暇接。人死了，可以变牛变马，可以变猪变狗，可以变花变草，可以投胎到富人家里，也可以托生到穷人家里。
　　所以有人称佛教是“出世学说”，出世学说一般是不怎么具体规划今生的道德细则的，也不关心社会地位，高低尊卑等世俗的东西，今生根本都不重要嘛，还关心那么多干啥？佛教对人们在今世的行为准则很简单，无非就是行善积德之类。
　　道家学说也被有些人称为“出世学说”，有的为了将它区别于同为“出世学说”的佛教，又称它为“忘世学说”。道家学说不像儒家学说那样重视今世功名，但道家学说也不是“重来生，轻今世”，而是主张回归自然，效法自然。
　　《道德经》据传为道家的始祖老子所作，后人对这个“道”和“德”有多种不同理解法，但大家都认为《道德经》讲的是如何治国与如何治身，“治国”就是治理国家，“治身”就是加强个人品德修养。
　　老子对治国的基本精神就是“无为而治”，但这个“无为”，并不是啥事也不干，成天混日子，而是说不要人为地干些违反自然规律的事，要顺其自然，像那种在没有湖的地方挖一个大湖，在没有山的地方堆一座大山，道家肯定是不赞成的，因为那违法了自然界的“道”。
　　老子在若干年前提出的治国指导思想，在今天看来仍然很有实际意义，比如他说：“不尚贤，使民不争。”
　　老子提倡的不“尚贤”，就是叫统治者不要推崇表彰所谓“贤人”，这样人们就不会去争着做“贤人”，因为贤人不贤人的，都是以统治者的利益标准来衡量的，符合统治者利益需求的，统治者就当做“贤人”，给他们加官晋爵，让他们名利双收。“尚贤”的结果，就是使人们在权力的诱惑下假装做“贤人”，讨好统治者。一个社会，应该崇尚“法治”而不是崇尚“人治”，法律高于一切。只有在法制社会，人们才会不争名、不争利、脚踏实地，做真正的贤人。
　　对于个人品德修养，老子的观念跟他的治国思想是一致的，那就是“与世无争”。而这个“与世无争”，也并非指啥事也不干，而是不要干那些违背自然规律的事，也不要贪图世俗的功名利禄。老子以水为例，来说明什么是好的品德：“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
　　水不会与其它事物争地盘，而是呆在其它事物不喜欢的地方。水帮助万物生长，却不与万物争名夺利，所以水的品性接近于“道”。对自然界来说，“道”就是自然规律；对人来说，“道”就是正确的为人之道。
　　儒家不同于前两家，儒家是“入世学说”，重点在今生今世，而不在来世；对于今世来说，又重点在人的社会，而不在自然界。如果说佛教和道家学说都含有朴素的平等思想的话，儒家学说则是公开宣扬并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用网友“执樽者”的话说，就是有一套尊卑系统，有一套谁该服从谁的规矩。对君主和臣民来说，那就是臣民服从君主；对长辈与晚辈来说，那就是晚辈服从长辈；对男人和女人来说，那就是女人服从男人。
　　由于儒家学说尊重现存的等级制度，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维护统治者利益，历来受到统治者推崇，虽然有“三起三落”的遭遇，但总的来说，大多数时间都是处于“独尊儒术”的地位的。
　　儒道释三家有个共同特点，就是不怎么相信语言，不喜欢对一些核心概念下定义，认为有些东西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所以仰仗于“悟”，“心领神会”等。
　　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佛祖拈花，迦叶微笑”，说的是有一天，在灵山会上，有人将一枝金色菠萝花献给佛，请佛说法。可是佛祖一言不发，只拈着菠萝花给大家看。与会者都莫明其妙，不知佛祖是何用意，只有佛的大弟子摩诃迦叶尊者领悟了佛祖的含义，微笑了一把。于是，佛祖将花交给迦叶，并把自己多年修得的心经传给了迦叶，当然传的方式也不是使用语言，而是“以心印心之法”传的。
　　这在我们佛门外的人看来，就危险得很，就凭这一笑，佛祖就把那些宝贵的东西全交出去了？如果迦叶当时是在做百日梦，梦见天上掉馅饼了，并因此一笑呢？
　　当然对佛祖来说，不存在这样的危险，因为佛祖一定是花了长期的功夫观察自己的弟子，并早就对弟子的德智体有了全面的了解的。再说，佛祖传授心得的方法也是不用语言的，所以如果迦叶那一笑是误打误撞，他后面就无法理解佛祖的心得。
　　老子的《道德经》一开头是这么两句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两句话，困惑了后人几千年，各种解释猜测都有。
　　一个比较常见的解释是：“可以言说的道，不是恒常之道；可以定义的名，不是恒常之名。”给人的感觉就是最深刻的道理是不可言说的，能言说就可以被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言说；一个事物最本质的性质是不可定义的，能定义就能被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定义。
　　著名汉学家WALEY取上面这种解释，将这句翻译成：
　　TheWaythatcanbetoldofisnotanunvaryingway;
　　Thenamesthatcanbenamedarenotunvaryingnames.
　　有人据此得出结论：老子很不相信word，因为word不等于它所指的事物，我们所说的“太阳”，这个词并不等于天上的太阳那个实物。这还是实际的东西，如果是一个抽象概念，那就更麻烦了，有时人们说话时用了这个word，但实际所指却是另一个物；有时几个人用了不同的word，但指的都是同一个物；还有时几个人用了同一个word，结果却指的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几个物。
　　儒家学说也不怎么探讨语言、概念与事物之间的关系，常常是suppose别人都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别人对某个词的理解都跟自己一样，或者管你的理解一样不一样，我就这样说了，你懂不懂是你的事。
　　孔子的《论语》里有这么一句话“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他老人家就这么说了，既不定义女子是指谁，也不定义小人是指谁，他的弟子在记录他的高谈阔论时也不做个解释，就那么一记，又搞得后人争论不休。
　　有人说这表明孔子对女性的歧视，说女人跟小人一样，最难伺候，跟他们亲近吧，他们就不尊重你，跟他们疏远吧，他们又怨恨你。有人说孔子不是这个意思，“女子”是指那些舞女，还有人说“女子”是指某人的老婆。但不管“女子”是指谁，既然孔子没有指明是在说舞女或者某人的老婆，那理解为泛指所有女子也没错。
　　还有人把这个“与”解释为“给予”，于是把这句话理解为“如果把女儿嫁给小人，那就麻烦了，跟他们亲近吧，他们就不尊重你，跟他们疏远吧，他们又怨恨你”。这些人还用孔子的私生活做例子，说他不可能歧视女性，因为他在外游学多年，只有家中一妻，而没有纳妾。但我们知道这不能说明什么，孔子不纳妾，也可以用来证明他觉得“女子难养”。家里有一个老婆就“难养”了，干脆躲出去游学，你还叫我再纳一个“女子”，岂不是更“难养”？不纳!
　　不管孔子本人说这句话时，是个什么意思，几千年来的popular理解就是女子跟小人一样讨厌，近不得，远不得，这无疑成了男尊女卑传统的思想基础，孔子作为儒家学说的奠基人，又是这句话的始作俑者，这口黑锅背定是该他背的了。谁叫他不把话说清楚的呢？不相信word的人，往往受到WORD的惩罚。
　　以儒道释三家学说为基础的中国传统精神，不可避免地带有很大的模糊性，并因此产生歧义，引起误解。这给搞这方面研究的人提供了一个饭碗，使他们总有事可做，但给我们这些不想搞这方面研究的人带来极大麻烦，因为随时可能被卷入争论，耗时耗力，最后发现是老祖宗们自己没说清楚。
　　人们受中国传统精神的影响，常常是儒道释三家精神的组合，有的只信一家，有的信两家，三家混成的人也不少：年轻时积极求功名，争取在社会的阶梯上往上爬爬；求不到功名了，就转信与世无争；等到人老了，或者受了重大打击，连与世无争都不能安慰自己了，就诵经念佛，忘却今生的苦恼，一心期待来生。
　　儒道释三家对男女之间的爱情都没有费心论述过，更不用说把女性当作光明、美好、善良、正义、智慧、慈爱等象征了。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封建礼教对女性是极端歧视的，提倡的是“三从四德”，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如果丈夫死了，又还没儿子的话，那妻子最好是殉夫，至少不能改嫁。就算还没过门，只要许给人家了，订婚了，女子也应该守寡，俗称“望门寡”。
　　我认为老三和静秋的爱法没有受“中国传统精神”的影响，我就不在这里“证无”了，如果你不同意，请你“证有”，你只要拿出一个例子来证明老三和静秋的爱法受了中国传统精神影响就行了。
　　“精神”说了，下篇说“品德”。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3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3）
　　上集说了“中国传统的精神”，现在我们来说说“中国传统的品德”。
　　我个人觉得“中国传统的品德”这个说法不妥，因为“品德”多指个人的品行和德性，比如我们经常听说“这个人品德不好”或者“那个人品德良好”，但很少听说“中国的品德很好”或者“中国的品德不好”的。
　　也许网友“随便说说”指的是“中国传统美德”，我个人认为这种说法仍然不妥，因为美德就是美好的品德，所以还是指个人的品行和德性，不过是好的品行和德性而已。
　　我们的确听到有人说“中国传统美德”，但他们实际上指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即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严格说来，民族也不是某个具体的人，也不能具备某种品行或德性，所谓“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指中华民族的大多数个人都具备的、而且是世世代代中国人中的大多数都具备的品行和德性，不然就不能代表“中华民族”，也不能叫做“传统”。
　　这样一说就麻烦了，“大多数人”？多少人算“大多数”？如果真的讲究起来，总得要个百分之八九十才算“大多数”吧？但谁做过这种统计呢？一代一代都统计过？估计谁也没做过，就那么随口一说的。
　　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当我们想描绘一个人的品德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很多可说的东西；当我们要总结两个人共同的品德时，可说的就少了很多。甲有的，乙不一定有；乙有的，甲不一定有。如果扩展到三个人，四个人，共同的品德就越来越少了。
　　所以有人说“两个个人之间的差别大于两个民族之间的差别”，我很赞成这种说法,因为要找到一个民族的共同特点，就得不断抽象，把那些具体的东西层层抽掉，才能找到共同的东西。比如对于一个美国人，你可以说出他很多的特点，亚裔，黄种人，女性，学生，等等，但对于整个美国民族来说，你不能说美国民族都是亚裔，都是黄种人，都是女性，都是学生。这些具体的因素都得抽象掉，不然就不能囊括整个美国民族，到最后大概可以说“美国人是地球人”，那么对于中国人也一样，中国人也是地球人，所以中美两个民族的差异远远小于张三和李四之间的差异。
　　但我们的确经常听到两个民族之间的比较，比如说美国人爱冒险，中国人则比较安分守己，或者说美国人自信，中国人谦虚，等等。其实这都是一种“脸谱”，英语叫做stereotype，在这里指对某个民族或某类人公式化模式化的描写。
　　所谓“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其实也是一种公式化模式化的脸谱，谁也不知道历代中国人究竟有多少具备那种美德，加之经过层层抽象，大多没有什么具体意义。我们听得最多的就是“勤劳勇敢”这四个字。“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曾经是（仍然是？）个耳熟能详家喻户晓的词儿，提到“中华民族的美德”，大家莫不想到“勤劳勇敢”上去。但仔细想想，却真不知道在说什么，属于“说了等于没说”一类的词。说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就像说中华民族“四肢健全”一样，没有什么实际的表彰意义或者区别意义。
　　什么叫“勤劳”？起早贪黑、面朝黄土背朝天、人拉肩扛就叫“勤劳”？机械化生产就不叫“勤劳”？用手洗碗、用手洗衣、以步当车就叫“勤劳”？用洗碗机洗碗、洗衣机洗衣、骑自行车、开汽车就不叫“勤劳”？可见不同的年代对“勤劳”有不同的概念，很难传而统之。
　　联系到静秋，她受苦受累打零工，并不是因为她爱打零工，而是被生活所迫，如果不打零工她家就能生活下去，她就不会去打零工，这算不算勤劳？如果被生活所迫去挣钱养家是勤劳，哪个民族不勤劳？
　　什么叫“勇敢”？是一个人上山打老虎叫勇敢，还是半夜起来到坟地走一圈叫勇敢？静秋半夜走到山楂树附近会吓得毛骨悚然，那么她算不算勇敢？也许当我们谈到中华民族的勇敢时，大多指的是在战场上不怕死，但静秋从来没机会上战场，所以也无从测试她勇敢还是不勇敢。
　　可能有人要说，“美德”指的是“礼义仁智信”那样的品质，但那是“中国传统的道德”，也就是中国传统认为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如果“中国传统的品德”是指“中国传统的道德”，那就比前两种解释复杂了。
　　我们总听说“道德”“道德”，究竟什么是道德？有人说道德是法律的延伸，有人说道德是统治者制定的、用来约束人民的行为准则，有人说道德是人民自己约定俗成的辨别好与坏的法则。这些说法都有道理，道德就是一种行为规范，具有以下四种特性：
　　1.规范性：告诉人们什么是好的行为，什么是不好的行为
　　2.渗透性：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不是仅限于某一个行业，某一个地区
　　3.稳定性：一种道德观念形成之后，可能上百年、上千年不改变
　　4.自律性：也就是前面说过的“法律的延伸”。遵守法律，是强制性的，违反法律就会有执法机构来干涉处理，但道德是靠每个人自己遵守的，如有违反，可能会受到批评谴责，即所谓“拉上道德法庭”，也可能被罚款，但没达到判刑的地步。
　　道德按其规范的区域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但中国传统道德一般是把这三类混在一起谈的。
　　所谓“中国传统道德观念”，一般是指以儒家学说为基础的道德观念，因为千百年来儒术都是受到统治者推崇的，所以道德往往是统治者根据自己的需要，“活学活用”儒家学说的结果。有人把以儒家学说为基础的中国传统道德概括为五个字：“礼义仁智信”，有的概括为八个字：“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历代统治者加减删改，但大致就是这些内容。
　　据说孙中山提倡“八德”，即“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而蒋介石在上世纪三十年代提倡“新生活运动”，将“礼义廉耻”定为“国之四维”，与孙中山的“八德”并称“四维八德”，并为礼义廉耻下了个定义：
　　“礼是规规矩矩的态度，义是正正当当的行为，廉是清清楚楚的辨别，耻是切切实实的觉悟”
　　在抗日战争时期再度改为“礼是严严整整的纪律，义是慷慷慨慨的牺牲，廉是实实在在的节约，耻是轰轰烈烈的奋斗”
　　看来老蒋为了凑足四个字，把句子弄得“四平八稳”，不得不委屈一下中国文字，把通常不做四字重复的词语也弄成四字重复词语了，什么“慷慷慨慨”，完全是凑字数。而且他下的定义等于没下，什么样的“规矩”？为谁“牺牲”？都没回答。至于把“耻”解释为“轰轰烈烈的奋斗”，也实在叫人怀疑老蒋的中文水平。
　　国民党统治大陆期间，四大家族带头贪污腐化，各级官员无不跟风自肥，不仅使国民党失去民心，失去政权，也让它提倡的八德四维跟着遭了殃，经常用作反讽。据说有人送给国民党一位显要人物的挽联就是这么两句：
　　上联：忠孝仁爱礼义廉
　　下联：一二三四五六七
　　含义是：无耻，忘八。
　　中国传统道德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问青红皂白，不管对错是非，一切由地位和尊卑关系来决定，基本都可以加个“盲”或“愚”在前面修饰。忠是愚忠，是不问君主对还是不对的，只要你是臣民，你就得忠于君主，不然就不是好臣民。孝是愚孝，不问父母对还是不对的，你都得服从，不服从就是不孝。
　　解放之后，就很少有人谈“传统道德”了，这个很好理解，按照两个凡是的理论，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既然国民党是鼓吹传统道德的，共产党当然没有理由继承过来，跟着鼓吹，代之而起的是“共产主义道德”。共产主义道德的最基本特征是“集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由于“集体”和“人民”一向是两个很模糊的概念，所以这个道德法则基本属于“解释权在中央”那一类。
　　根据列宁的定义，共产主义道德分三个阶段，在夺取政权的阶段只表现在先进阶级即无产阶级身上，夺取政权之后，则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道德，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则成为全体人民的道德。
　　静秋是所谓“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一代，即共产党“夺取政权之后”的阶段，应该是“共产主义道德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从她出生起，就没有谁提倡过“中国传统的道德”，只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到了文革初期，更是盛行“破四旧，立四新”，五四时期没破完的，文革接着破，庙宇被砸了，古迹被毁坏了，封资修的一套被踩在脚下了，只要沾个“传统”的边的，都朝不保夕，时刻面临被打倒的危险。传统戏剧被批判了，传统手艺被束之高阁了，传统节日似乎还没停掉，但庆祝方法改变了，舞龙灯舞狮子划龙船都被“破”掉了，谁还敢提“中国传统的道德”几个字？
　　当然有人要说，在静秋的年代，“中国传统的道德”是被批倒了，但是她的父母呢？总还是受了“中国传统的道德”的影响的吧？难道他们没有影响静秋？
　　静秋的父母都出生于上世纪的二十年代，那个年代受五四运动影响，是有点趋向于“全盘西化”的，国门大开，外国的东西引进来，中国的留学生走出去。那时很热门的两个词就是“德先生”和“赛先生”，也就是“民主”与“科学”。从文学方面来讲，则是大量引进外国文学，大肆鼓吹外国文学，大力模仿外国文学，你随便数一下，就会发现那些有名的文人们，如鲁迅，巴金，老舍，徐志摩，郁达夫，钱钟书等，都留过洋，都是深受外国文学文化影响的人。
　　静秋的父母都是在解放前读书上学的，静秋的父亲毕业于相当有名的一个艺术学院，学的是西洋乐器提琴与钢琴，兼学西洋绘画，懂几国外语，深受欧美人文主义影响，因厌恶国民党政府的腐败无能，向往民主自由，而投奔到当时的解放区，希望像聂耳、冼星海等进步音乐家一样，用音乐为革命服务，救国救民。
　　静秋的外祖父早年投身革命，具有相当开明的婚姻观和子女教育观，所以静秋的母亲摆脱了旧时女子的悲惨命运，能够出来读书，当上老师，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新女性。
　　静秋父母的恋爱婚姻都是相当反传统的，他们是师生，而静秋的父亲在乡下老家还有两个包办的媳妇。静秋的父亲“经过了千辛万苦才把乡下的两个媳妇离掉了，跟她妈妈结了婚。妈妈等了他很久，等到快三十了才结婚，这在那个年代，可以说已经快到做婆婆的年纪了。”
　　静秋父母婚后的爱恋方式也是反传统的：
　　“她爸爸和妈妈一直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她爸爸隔一两个星期就回来一次，即便是经常回来，他跟她妈妈还要写信。文革当中她妈妈在八中被批斗的时候，写信的事还被拿出来批判过，说她父母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静秋的奶奶代表的则是所谓传统婚恋观：
　　“她奶奶是那种老思想，总觉得是她妈妈把她爸爸的魂勾走了，才搞得她爸爸跟两个乡下媳妇离婚的……。在她奶奶心目当中，只有原配才是合理合法的夫妻，离婚再娶的都是不正当的。所以她奶奶最见不得儿子跟媳妇缠绵……”
　　可以说，在爱情方面，静秋深受父母的影响和熏陶。她父母言传身教的，并不是中国传统的婚恋观，而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是“小资产阶级情调”，也就是欧美文学中描绘歌颂的那一套。
　　静秋本人阅读过的欧美文学作品,《山楂树之恋》已经有很多描述，比如老三借给静秋的第一本书是《约翰-克里斯朵夫》，静秋试图从对老三的迷恋里拔脚出来时，想到的榜样是《简爱》，他们在山上谈到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有人大概出于爱国的原因，非常希望能从老三静秋的爱情之中找到一些中国传统的影响，但遗憾的是，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也许你想从任何中国人的动人爱情之中找到中国传统的影响都是不可能的，中国文学作品中凡是追求男女平等自由恋爱的故事，都是反传统的，因为中国传统要么不谈爱情，要么反爱情，鼓吹的是男尊女卑，包办婚姻，从一而终，门当户对那一套，除非你对“传统”下一个新的定义。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4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4）
　　前面我说到老三和静秋的爱情观是受欧美文学熏陶的，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似乎我这样说就是崇洋媚外，就是不爱国，咱们好不容易发掘出老三这么一个“中国情圣”，你又把功劳都算到外国人账上去了，这像什么话？即便不完全归功于中国文学，至少也要跟欧美文学平分一杯羹吧？
　　其实我不过是在说一个事实，不是关于"中国情圣"的事实,而是关于老三和静秋这两个普通人的事实。这个事实就是在他们的爱情启蒙阶段，他们只能读到为数不多的爱情小说，听到为数不多的爱情故事，而这些小说和故事中，真正对他们爱情观的形成起了熏陶作用的，是更加为数不多的几本书几个故事，碰巧都是欧美的。
　　老三看过的欧美文学作品很多，对他影响较大的都在前面谈过了，这里不再赘述。静秋家里曾经有一些世界名著，她母亲也尽力保存了一段时间，但随着文革向纵深发展，形势变得越来越严峻，那些书都逐渐被销毁了，有的书是先撕掉封面和简介，让人看不出是什么书；有的书是套上《毛泽东选集》的塑料封套，鱼目混珠一段时间，但最终都没保存下来。
　　静秋的哥哥也很爱看书，曾借回来不少书，都是地下流传的，借回来只能看几天，限时要还，所以静秋都是趁哥哥不在家的时候匆忙一阅。她那时看书专拣有“她”的地方看，因为没“她”就没爱情故事。
　　她看过的欧美文学包括《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简爱》《牛虻》《少年维特之烦恼》《茶花女》《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拜伦诗集》《普希金诗集》《当代英雄》《战争与和平》等。为节省篇幅，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有人看到我说老三和静秋受欧美文学熏陶，就追问他们到底看了多少欧美文学作品，仿佛只有躺在书堆里才能算得上熏陶一样。其实我用“熏陶”这个词，主要是因为老三的母亲和静秋的父母都读过很多欧美文学作品，深受其影响，特别是在爱情观方面，都是持所谓小资产阶级“爱情至上”观的，都比较重视那些“不能当饭吃”的精神层面的享受。他们不仅给孩子们讲欧美文学中的那些故事，他们本身对待爱情的态度也对孩子起到了熏陶作用。
　　至于说读多少本书才算“熏陶”，似乎没有一定之规，应该是因人而异的。有的人读了成堆的文学作品，也未必就受到了熏陶；有人读了几本文学作品，但每本都影响极深，那也应该叫受了熏陶；有的人被一本书改变了自己的爱情观，或者影响了一生，这种情况也不罕见。当然，如果你一定要说“直接读的叫影响，间接的叫熏陶”，我也没有意见，但无论如何熏陶跟数量并不一定成正比。
　　我们从《山楂树之恋》的故事里可以看出《简爱》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等对静秋的影响，不仅因为她提到过这两本书，还因为她从中学到了有关爱情的知识，她用简爱告诫自己别爱罗切斯特的典故来告诫自己别爱老三，她从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故事中得出罗密欧没有对朱丽叶出尔反尔是因为死亡赶在了他前面。从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一个知道自己一旦爱上就会舍生忘死的小女孩，是如何利用有限的文学知识来迫使自己淡化爱情的。
　　静秋对成医生的爱，也反映出欧美文学对她的影响。她从成医生身上看到的，其实是一个老三，是一个豆瓣没变黑的老三。她虽然为成医生写诗，但她并没想过拆散成医生跟江老师的婚姻，对她来说，爱一个人可以纯粹是思想感情方面的东西，用不着结为夫妇，甚至不用在一起，得不到还爱，见不到还爱，那才是真正的爱情。
　　这种“不需要在一起,得不到还爱，见不到还爱”的爱情观，我们可以从《牛虻》和《少年维特之烦恼》等书中找到影子，这些书里都有一个虽没跟所爱的人结合但把爱情永远留存在心里的人物。对静秋这类崇尚精神生活而且不知道爱情跟性的关系的小女孩来说，那种爱可能比白头到老的爱更震憾人心，更令人向往，因为它远离了尘世，超越了时空。
　　对老三和静秋来说，爱一个人就是想方设法给她/他带来幸福，如果为她“扔铅球”能减轻她经期不适，那就为她“扔铅球”；如果陪他一起去死能使他幸福，那就陪他去死；如果跟她见面会给她带来麻烦，那就躲着不见；如果以死殉情不是他所希望的，那就好好活下去。
　　当他们为了对方的幸福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们自己也是幸福的，因为对他们来说，被人爱，是一种幸福；爱人，也是一种幸福；既爱人又被人爱、且自己所爱之人就是爱自己的人，那就是绝顶的幸福了。如果客观实际允许他们在一起，能公开手拉手在大街上走，那自然是幸福的，但如果客观情况不允许，如果他们只能背地里见面，甚至不见面，但只要两人在相爱，那仍然是幸福的。
　　持老三和静秋式爱情观的人，生离不能阻挡爱情，死别也不能终止爱情。爱情与生命同长，甚至长过生命，因为当一个人生命终结，爱情仍以其它方式存在。老三把自己的日记和诗歌留给静秋，让她在他死后仍然能感受到他的爱；静秋三十年后带着女儿去探望老三，是要让老三知道:生命在继续，爱情在继续。
　　《山楂树之恋》里写道：“在静秋看来，如果他不知道她在爱他，他还照样爱她，那就是真爱了”。静秋这个观点，一般男人恐怕很难理解，也许根本猜不透。无论是在老三之前，还是在老三之后，她对所有追求者都采取拒绝态度，而那些追求者大多一拒就逃，从此再无音信。这在她看来就证明他们并不爱她，如果真爱她的话，怎么会一拒就逃呢？
　　估计那些追求者也有自己的道理，既然你不答应跟我谈恋爱，我为什么还要与你周旋呢？与其浪费那个时间，再丢几次脸，还不如趁早去找别的女人。
　　老三爱上静秋追求静秋的时候，也未必知道静秋心里的这个想法。但他对爱情的理解恰好符合静秋对爱情的定义，那就是爱了就爱了，爱不是搞到手前的铺垫，而是毕生的事业。如果是对方主观上不爱他，那他就用自己的爱去打动她，说服她，争取让她爱上他；如果是客观上不允许两人相亲相爱，那他就远远地爱她，遥遥地爱她；如果他的爱只能给她带来痛苦和危害，那他就悄悄地躲开，让她无忧无虑地生活。
　　老三静秋的爱情观，我们可以从欧美文学中找到影子，但从他们看过的中国文学中却找不到。
　　中国文学到老三逝世的一九七六年为止，纯粹写爱情的小说很少，写老三静秋喜欢的那种爱情的几乎没有。到那时为止，最爱情的大概要算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了。《梁祝》的故事是以民间文艺的形式存在的，我们只知道祝英台女扮男装出去读书，认识了同窗梁山伯，堕入情网。但梁山伯这个傻小子一直都没看出个眉目来，直到两人毕业，马上就要离校了，祝英台才在相送途中经过种种暗示加明示揭露了自己的真面目，双方定情，后面的情节就主要是争取婚姻自主以及失败后一方病死一方殉情的故事了。
　　五四至一九四九年这段时期的中国文学，因为受欧美文学影响，出现了一些含有爱情描写的小说，像巴金的《家》《春》《秋》等，但那时的爱情都以反封建、反旧礼教、反包办婚姻为主，男女尚在争取婚姻自主的阶段，浪漫的自由恋爱还比较奢侈。
　　这并不是说中国人的生活中没有老三静秋式的爱情，而是中国的文学作品从来不肯写这类爱情，女性人物可以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大家会为她掬一把同情之泪，唏嘘不已。但如果一个男性人物也为爱而生为爱而死，那他就要受到嘲笑了。祝英台为爱殉情，大家非常欣赏赞美，但如果反过来，祝英台病死，梁山伯殉情，那就未必能得到读者同情了：“为一个女人自杀!胸无大志!哪里像个男人？难道天涯各处都没芳草了？”
　　中国文学里没有老三静秋喜欢的那类爱情，除了中国文化对女性的轻视以外，文人对不朽的追求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中国历代文人都是非常追求“不朽”的，这个传统直到现在也没有消失，那些自认在搞文学创作的人，可以不为钱写作，但一定要为“流传”写作，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进入文学史，进文学史的目的当然是为了流芳百世。
　　据说中国人是不怕死的，但中国人害怕死后没人记得。要想死后不被这个世界忘记，只有两个方法，一个是生儿育女，让自己活在子孙万代的记忆里；另一个方法就是让自己活在历史里，所谓“留取丹心照汗青”。汗青是什么？就是史书，即历史。“留取丹心照汗青”就是争取让历史记录下自己的光辉业绩。这个丹心，可不是对某个女人的一片爱心，因为爱一个女人是不会被写进中国历史的，除非国家的存亡系于这个女人一身。
　　武人可以靠征战疆场来建功立业。攻城略地，扩大版图，忠君报国，战死沙场，自然会被写进历史，虽然很可能只是史书上的一个数字，比如某战役多少多少人战死，但毕竟是进入历史了，而且事前谁也不知道谁会成为数字，谁会留下名字。也许人人都是奔名字而去的，但最终只变成了一个数字。
　　文人要不朽，只能靠作品的不朽，因为无论谁的肉身都无法“不朽”，只能是“速朽”。要想作品不朽，当然得往大事上靠,所以中国文人一向信奉“文以载道”的创作原则，而这个“道”还不是个人的生存之道或爱情之道，而是那些伟大崇高光芒四射的“道”，最少得跟民族、国家、历史之类扯上关系才行。
　　可以说，直到一九七六年为止，中国文学的客观实际就是如此，要写就写重大题材，爱情只能是调味品。作家这样写，批评家这样分析，读者这样期待。如果你光写爱情，尤其是如果你写一个“把女人当回事”“围着女人转”的男人的爱情，那你就别想什么不朽了，连发表的可能性都没有，即便发表也会被批评家评得一文不值，说你写得“单薄”，“庸俗”等等，而读者读了你的作品就会大失所望：这写的什么玩意啊？什么都没有，全都是爱情!
　　像《山楂树之恋》这样以男女爱情为主线的作品，不要说在那时，即便是到了今天，那些具有超强“不朽”意识的文人仍然会批评其“庸俗”，鄙视地称它为“言情小说”，说它没有《梁祝》那种反封建的高度，没像《罗密欧与朱丽叶》那样揭露家族世仇给青年人带来的危害，没有抨击文革的打砸抢，等等。即使赞美它，这些人也要扯到一些重大问题上去，似乎不如此就不能显示作品的重大意义，也就不能显示出评者的深谋远虑。
　　我很怀疑生活中人们对爱情的不屑态度是受了文学作品的影响，搞得很多人——尤其是男人——把爱情与事业对立起来，仿佛只要不把爱情当回事，事业就必定成功，只要把爱情当回事了，事业就必然落空。
　　但爱情与事业是两个可以互相兼容的概念，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也不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套用艾米的分析路子，爱情和事业这两个变量，最少可以有四种不同组合：
　　1.爱情成功，事业成功
　　2.爱情成功，事业不成功
　　3.爱情不成功，事业成功
　　4.爱情不成功，事业不成功
　　如果考虑到爱情和事业都不止“成功”“不成功”两种可能，还可以有“比较成功”“相当成功”等可能，两者的组合方式就更多了。在现实生活中，也许爱情事业双丰收的例子不多，但不把爱情当回事、最后爱情事业双落空的却大有人在。
　　不屑于爱情、只把爱情当调味品的中国文学，在文革期间也没幸免于难，统统被列为禁书。
　　为什么文革期间要把凡是沾点爱情边的作品都打成禁书？这个问题恐怕只有那些发禁令的人才能回答得上来。如果说是怕爱情描写把青少年带坏了，似乎有点牵强附会，因为文革以前的作品即便是写到爱情，也绝对不是现在这个写法，那些爱情描写大多在写到离床三尺远的地方就打住了，按美国标准，也就是个PG13的级别，让我们现在的读者来看，肯定觉得“不过瘾”。
　　所以我的猜测是：禁爱情描写，实际上是禁人性描写，因为男女之间的爱情，说到底，只是人性最基本的要求。但文革讲的是阶级性，“亲不亲，阶级分”，“太阳最红，毛主席最亲”。人性是资产阶级的那一套，“爱情至上”是小资产阶级那一套，无产阶级就要来个反其道而行之，把人性打入禁区，把爱情打入禁区，让阶级性成为人们生活的主宰。
　　文革期间出版的小说屈指可数，大多是“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的工具，人物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大全式英雄，一心工作，执行毛主席革命路线，而没有个人的七情六欲。
　　那时的创作原则现在听来简直叫人一头雾水，目瞪口呆，比如反面人物不能成为作品的主要人物，正面人物不能有缺点，关于中间人物能不能成为作品的主要人物，还有过激烈的争论，最后的结论是：可以是可以，但要着重写中间人物由坏向好的转变过程，不能把转变前的“坏”写得太多，转变要写得合情合理，不能太突兀。
　　那时的文学作品，连人物的姓氏都有不成文的“潜规则”，正面人物通常姓高、姓郑、姓方、姓洪，而反面人物大多姓白、姓刁、姓胡、姓钱。崇尚红色，于是姓黄的只能是坏东西,《白毛女》里的反面人物就叫黄世仁。北上抗日，于是“南”成了对立面，《红色娘子军》里的反面人物就叫“南霸天”。
　　长相方面，正面人物需长得身材魁梧，满面红光，而反面人物如果不长得尖嘴猴腮猥琐不堪如刁德一，那就长得肥头大耳脑满肠肥如胡传魁。年轻时代的达式常，因为长得白面书生，就只能演一个落后青年，而长得比较武装的杨在葆，才能演进步青年。
　　老三和静秋就是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长大的。文革开始的时候，静秋读小学二年级，到她七五年高中毕业，她的整个学生时代基本都是在文革中度过的。她在那期间读过的中国文学作品非常有限，其中有关爱情的描写就更是少得可怜了。
　　静秋那时读过《林海雪原》，但只记住了这样一个情节：小护士白茹爱慕年轻英俊的上司少剑波，但不敢表达，有一次她发现少剑波的日记里面写了一首关于她的小诗，泄露了上司对她的爱慕之情。静秋只记住那首诗中的第一句：“万马军中一小丫”。书里有白茹挑逗少剑波，拿着他的日记本，当他面念出这首小诗，而少剑波围着火炉追白茹的情节。
　　静秋还读过《苦菜花》，只记住了其中与爱情有关的片段，有两处：一处是一个叫德强的青年，爱上了一个叫杏莉的女孩。静秋只记得德强瘦瘦的，爱把双手插在裤袋里，好像还爱用口哨吹歌曲。书里对这对恋人的爱情几乎没有什么描写，只知道后来杏莉死了，因为她发现了她父亲在用电台向敌人发报，被她父亲（不是亲生父亲，杏莉是她母亲跟一个长工的私生子）杀死。
　　另一处是德强姐姐娟子的婚礼，那真是个革命婚礼，除了红色，不带其它任何“色”，唯一引人遐想的是婚礼结束，来宾散去，一对新人的情话声“如潺潺小溪流淌”。不用说，这样的描写更加强化了静秋关于“结婚就是举行婚礼”的认识，而婚礼也不过就是讲讲情话而已。
　　静秋还看过《战火中的青春》，那些战争场面她都没记住，只记住了里面有个现代花木兰，叫高山，女扮男装参军作战，爱上了一位叫雷震林的战友，但因为她不想暴露自己的女性身份，只能将满腔情愫埋在心底。后来高山在战争中受伤，动了手术住院，雷姓战友前来探望，看见了熟睡的她“如雾中远山似的少女乳胸的轮廓”，于是真相大白。
　　在静秋看来，这个“乳胸轮廓”的作用也就是让雷姓战友知道了高山的女性身份，至于这个“轮廓”令雷姓战友生理上起了什么反应，书里没写，静秋自然也想象不出。
　　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思想意识领域，如果无产阶级不去占领，资产阶级就会去占领。用这一理论分析老三和静秋爱情观的形成，我们可以说，在老三静秋成长的年代，无产阶级忘了用震撼人心的文艺作品去占领爱情小说这个领域，于是老三和静秋的爱情世界就欧美文学占领了。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5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5）
　　有人问《山楂树之恋》，是不是“伤痕文学”，有人直接就把《山楂树之恋》划进了“伤痕文学”。那么《山楂树之恋》到底是不是“伤痕文学”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可能得给“伤痕文学”下个定义先。
　　如果你认为只要是描写文革时期发生的故事的都叫“伤痕文学”，那么《山楂树之恋》无疑是“伤痕文学”，因为它所描写的故事发生在文革时期。如果你认为描写“伤痕”的文学就是“伤痕文学”，那么《山楂树之恋》也可以看成是“伤痕文学”，因为它也描写了某种伤痕——-由生离死别造成的爱的伤痕。
　　但作为中国文学一个流派的“伤痕文学”，显然是不能这么简单划分的。王安忆最近出版的《启蒙时代》，写的是文革初期的故事，但似乎没人认为那是“伤痕文学”，说明并非所有描写文革的文学都是“伤痕文学”；余华的《活着》，全家人死得只剩下一个，毫无疑问是伤痕累累，但似乎也没被当成“伤痕文学”，说明并不是只要是描写伤痕的文学就成为“伤痕文学”。这两部小说，都是既有文革又有伤痕，说明即便是“文革”“伤痕”兼备，也不一定就是“伤痕文学”。
　　当然有人要说：《山楂树之恋》是不是“伤痕文学”那么重要吗？无论我们说它是伤痕文学，还是不是伤痕文学，都不会改变它的本来面目。不是有名人说过吗？那被称为“玫瑰”的，难道你换个名字它就不再芬芳了？
　　此话不假，但只说明改变名称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并不表明改变名称也不会改变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比如你看到一朵花，你起先认为那是一朵菊花，但经过你进一步观察，发现那不是菊花，而是一朵玫瑰花。那么，那朵花的名称由“菊花”变成“玫瑰花”，虽然没改变那朵花的性质，但却表明你对那朵花的认识有了改变。
　　名称——概念——事物，是个一环套一环的关系，一个名称表达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对应一类事物。从事物到概念再到名称，是个不断抽象的过程。反过来，从名称到概念再到事物，是一个不断具体化的过程。平时人们交流，一般是使用名称，如果每个人对同一名称的概念相同，交流就没什么困难，也不会出现误解。但如果交流双方对同一名称却有着不同的概念，交流就会受到影响，艾园的唇枪舌战大多因此而起。
　　消除误解、平息争论的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把具体事物拿出来给人看，比如当有人为一朵花究竟是玫瑰还是菊花而争论时，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那朵花找来，双方都亲眼看一下，基本就能确定究竟是玫瑰还是菊花。当然有可能两个人看见了实物仍然是各执一词，那就只好请专家来仲裁了。
　　但有些事物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抽象的事物，这种“拿实物出来看”的办法就行不通，那时就得借助于概念，搬定义出来看。这个“定义”可能是约定俗成的定义，权威辞典上的定义，法律上的定义，或者争论双方一致同意的定义等。
　　对具体的事物和有了约定俗成定义的事物，在判定“是不是”的时候，是不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能你说是，他说不是。比如你不能指着太阳说那是月亮，你那样就叫概念不清。但在表达“喜欢不喜欢”之类的看法时，你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你可以说“我不喜欢太阳”或者“我喜欢月亮”，那都没问题。
　　人们并不是对每个事物都有统一的定义的，有些东西是非常个人化的东西，不可能有统一的定义，权威辞典下了定义也没用，大家仍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比如“爱情”，不同的人就可以有不同的定义，有人觉得爱情就是男女交媾，没交媾就是没有爱情，不懂交媾就是不懂爱情；有人觉得爱情就是生死相随，一个死去另一个没跟着死去那就不是爱情；还有的人认为爱情就是为爱人的逝去流泪，没流泪就是没爱情，流泪多就是爱得深，如果泪流成河，那就是爱到了极致。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讨论一下《山楂树之恋》究竟是不是“伤痕文学”，虽然这个讨论不能改变这个故事本身，也不能改变艾米已经写出来的文字，但可以帮助我们弄清“伤痕文学”这个概念，就能更好地把握故事，理解人物。
　　摘引比较有名的“维基百科”的定义：
　　“伤痕文学泛指中国在1980年代开始一种文学创作思想（潮流），是中国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最先出现的一种文学现象。主要是表现“文化大革命”给人们带来的精神物质上的巨大伤害以及对国家民族前途的反思，是一个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文学现象，在当时中国社会有广泛影响。
　　正面评价：伤痕文学使当代文学重新回到“人学”的正常轨道；它摆脱了“假、大、空”，使文学重新回到真实的艺术世界；它一反空洞说教的文艺观而强调了感情在文艺创作中的重要作用；它用真实感人的艺术人物与“三突出”模式的脸谱化人物作出强烈比照。
　　负面评价：伤痕文学作品也有明显的不足。当年许多作品有的因情节离奇、有的因片面渲染鲜血淋淋而引起过争议和非议。”
　　文中提到的“三突出”指的是：1.在所有人物中突出正面人物；2.在正面人物中突出英雄人物；3.在英雄人物中突出主要英雄人物
　　维基百科的这个定义提到了伤痕文学是“1980年代开始”，但没说什么时候结束，给人感觉是80年到某年间的作品，但它自己举的例子却大多是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作品，77年的《班主任》，78年的《伤痕》，79年的《将军吟》，等等，不知道是不是把“年代”和“世纪”的表达法搞混了，比如“二十世纪”其实是以“19——”开头的，而“20——”开头的已经叫做“二十一世纪”了，于是这位同学就把77,78,79等叫做“1980年代”。
　　上述定义里有几个关键词：“精神内伤”，“人学”，“感情”。这后两个关键词点明了“伤痕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划时代作用，但不能用来界定“伤痕文学”，因为按照这后两个标准，文革后任何时代的文学都有很多可以划入“伤痕文学”，因为它们都是回归“人学”并“强调了感情在文艺创作中的重要作用”。
　　所以真正的关键词是这个“精神内伤”，而且是“文革造成的精神内伤”。那么究竟什么是精神内伤呢？我们可以借助刘心武的《班主任》和卢新华的《伤痕》来弄个明白。
　　刘心武的《班主任》是“伤痕文学”的开山之作，可惜它用了一个非常不适合做文学流派名称的“班主任”来做题目，使它失去了一个用来命名文学流派的机会。想象一下，如果我们将那类文学称为“班主任文学”，那该是多么地误导读者。由此可见，凡是想以新的流派创始人身份流芳文学史的人，在确定题目时不得不格外小心，稍有疏忽，一个名垂文学史的机会就失之交臂了。
　　《班主任》是个短篇，故事很简单，写一个刚从拘留所放出来的坏孩子宋宝琦被分到了张老师班上，故事就围绕如何教育这个孩子展开。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故事里的几个人物显然是很脸谱化的，张老师是个循循善诱的好老师，肩负着“救救孩子”的重任。宋宝琦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不好好读书，跟流氓团伙的人混在一起，身上脸上都有些因打架闹事留下的“伤痕”。但他无意中干了一件很“文学”的事，从学校的废书库里偷出了一些文学瑰宝，如《牛虻》《战争与和平》之类。不过由于他没什么文化，很多字都不认识，他把"牛虻"读成“牛亡”，把“辛稼轩词选”读成“新嫁车的词儿”等等。
　　团支书谢惠敏代表着另一类人，她是个根正苗红的孩子，政治上很要求进步，但才华平平，长得高却没有打篮球的天分，团组织生活只知道读报纸，对宋宝琦这个人还有他偷出来的那些书，谢惠敏是用“阶级斗争”的眼光来看待的，《牛虻》自然当成“黄书”，要坚决收缴销毁。她对张老师教育宋宝琦的方法很不以为然，形成张老师的对立面，俨然两条路线的斗争。
　　故事里还有另一个女孩叫石红，因为经常跟父母一起学习马列原著和中国文学世界文学的瑰宝，头脑比较清醒，大概是作者塑造的一个理想学生形像。
　　《班主任》的功劳在于成功地塑造了这几类学生，让人们清楚地看到文革对孩子造成的影响。至于怎么样教育宋宝琦和谢惠敏这样的学生，还没写到，但张老师下了一个决心：
　　“他决定，要争取在教师会上发言，阐述自己的想法：现在，我们不仅要加强课堂教学，使孩子们掌握好课本和课堂上的科学文化知识，获得德、智、体全面发展；不仅要继续带领他们学工，学农，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而且，还要引导他们注目于更广阔的世界，使他们对人类全部文明成果产生兴趣，具有更高的分析能力，从而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更强有力的接班人……”
　　不怪刘心武抱怨他的《班主任》遮盖了他后来在文学上的所有建树，这样的作品，让他自己在三十年后回头去看，恐怕都是惨不忍睹。但这是他的成名作，而且是一个文学派别的开山之作，必然会成为“刘心武”的代名词，也必然会被写进中国文学史，让世世代代的中国读者瞻仰。后人提到刘心武，只知他写过《班主任》，而不知道他还写过别的更好的东西。对一个作者来说，那真是一个可怕的前景。
　　卢新华的《伤痕》也是一个短篇，故事很简单，写一个叫晓华的女孩，妈妈被打成叛徒，她便认为妈妈是坏人，与妈妈划清了界线，提前毕业上山下乡了。从那之后她拒绝跟妈妈来往，妈妈寄来的东西和信件一律退回。
　　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她自以为与叛徒妈妈划清了界线，站在革命人民一边之后，她的男朋友在调往县宣传部工作时却被迫与她划清界限，不然就不能去干那项革命工作。晓华主动与男朋友小苏断绝了关系，成全了男朋友。
　　在跟妈妈决裂了八、九年后，晓华收到妈妈一封信，说组织上已经给她平反了，但她的身体被摧残得厉害，活不久了，希望女儿能回去见上一面。晓华赶到妈妈身边，但妈妈已经去世了。
　　“伤痕文学”的这两个经典之作，毫无疑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什么叫“精神内伤”的绝好注解。所谓“精神内伤”，实际上就是我们经常听说的“心灵扭曲”，或者叫做“被洗了脑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班主任》里的谢惠敏比宋宝琦扭曲得更厉害，而且更带有文革的特征。宋宝琦一类不好好读书的混混，哪个时代都有，但谢惠敏这样“阶级斗争是个纲，纲举目张”类型的学生，可能是典型的文革产物。
　　《伤痕》里的晓华，很明显也是被洗了脑了，阶级性跃居首位，人性亲情退居N线，因为妈妈是叛徒，是阶级敌人，就跟妈妈断绝母女关系，八、九年不跟妈妈通音信。这在当今看来自然是叫人无法理解，但在文革年代却很平常，平常到做的人心安理得，甚至为自己的大义灭亲感到自豪和骄傲。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伤痕文学”是描写被文革扭曲的心灵的，尤其是扭曲的心灵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伤害。“伤痕文学”的作者在文革刚刚结束的70年代末，就敢于触及这个还没完全解禁的禁区，其勇气令人佩服，那些敢于将这两个短篇发表的杂志社编辑和报刊编辑，不仅有勇气，也有先见之明，合该写进文学史里去。
　　如果大家把《班主任》和《伤痕》找出来看看，会发现两篇小说的语言都非常“党八股”，完全是那时的所谓“帮腔帮调”，也就是文革期间常用的那种写法。
　　两篇小说都按当时的要求加了一个光明的尾巴，《班主任》的最后一句话是：
　　“这时，春风送来沁鼻的花香，满天的星星都在眨眼欢笑，仿佛对张老师那美好的想法给予著肯定与鼓励……”
　　而《伤痕》结尾则是：
　　“于是，她猛地一把拉了小苏的胳膊，下了石阶，朝著灯火通明的南京路大步走去……”
　　于是我们发现了“伤痕文学”的另一个特点：当作者力图揭露文革对故事人物心灵的扭曲的时候，他们的文字却相当生动地揭露了文革对文学创作的扭曲。
　　所以我个人的看法是"伤痕文学"至少具备两大特点：
　　1、描写文革对人物心灵的扭曲，尤其是这种扭曲对人对己造成的伤害
　　2、写作上反映出文革对文学创作的扭曲：比如光明的尾巴，人物性格的单一化，人物形像的平面化，语言的公式化、模式化、套话、空话等。
　　下一集的写作我想请大家都来参与，请你回头看一下《山楂树之恋》，看看故事里哪些人物的心灵被文革扭曲了，哪些人物没有，无论是扭曲还是没扭曲，都请从故事里找出事实来分析说明。至于作者的创作思想和作品的语言，如果你有兴趣也请一并或专题讨论。我将把大家的留言汇编起来，同时加入我自己的看法，成就下一集,版权归所有参与者共同拥有。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 第16节
　　认识你，是命运对我的恩赐（16）
　　这一集是很多网友联合研究的成果，版权归参与者所有，但为了行文方便，标题里仍然只用了我一个人的名字，请各位作者海涵。
　　在上一集里我对“伤痕文学”下了一个定义，即“伤痕文学”至少具备两大特点：
　　1、描写文革对人物心灵的扭曲，尤其是这种扭曲对人对己造成的伤害
　　2、写作上反映出文革对文学创作的扭曲：比如光明的尾巴，人物性格的单一化，人物形像的平面化，语言的公式化、模式化、套话、空话等。
　　这个定义是参照“伤痕文学”代表作《班主任》和《伤痕》而下的。参与答题的网友一致认为《山楂树之恋》不存在第二个“扭曲”，因为它没有《班主任》和《伤痕》那样硬生生加上去的“光明的尾巴”，它的人物性格是多样化的，人物形像是生动逼真的，语言没有公式化、模式化、套话、空话等。
　　可以说，从语言风格的角度来说，“伤痕文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基本结束了。在那之后的中国文学里，光明的尾巴，“帮八股”（或曰党八股）式的套话空话等，已经不再盛行。
　　所谓不再盛行，并不是说到了那个时候就没人写那样的文章了，扭曲的语言是很难一下就被扭回来的，扭曲的思维更难一下就被扭回来，而扭曲的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扭曲的思维。即使到了现在，也还有人在用文革的方式思维，表现在语言上，就是文革式的语言。比如前不久在“山楂树之恋吧”就有人写了篇批判艾米的文章，其中有这样的字句：“有德无才，不会对社会造成损害；无德有才，那就会知识越多越反动。”
　　说这话的人认为她说的跟文革当中流行的口号是不一样的，因为她是加了前提的：“无德有才”。殊不知，这正是文革当中的说法。文革当中提出这个口号的人，当然不会傻得连个前提都不要。但“德”不像“法”，法律是（supposed）一视同仁的，而对于什么是“德”，定义权往往掌握在统治者手里。在文革时代（only？），那就是党嘴里一句话，党说你有德你就有德，党说你没德你就没德，拥护党就是有德，反对党就是无德。于是乎，这个“无德有才”的前提就被架空了，只剩下“知识越多越反动”。
　　在文革结束三十年后的今天，还能看到这样的文章，实在令人毛骨悚然。文革当中，这种把“德”与“才”对立起来的思维方式，不知道伤害毁灭了多少有才华的人。那时的口号是“又红又专”，但典型思维却是“卫星上天，红旗必然落地”。三十年前的静秋，就因为成绩比较好，经常有人说她“走白专道路”。三十年后的艾米，就因为写了一本书，出了一点名，就被人莫名其妙地戴上“有才无德”的帽子，可见文革阴魂不散啊!
　　沿用文革式思维，用文革式语言写作的大有人在，比如我上面所举的那个例子，就是典型的文革式思维和语言，但这样的写作，充其量也只能在网上贴贴，要想发表在正式刊物上，基本是没有可能的，更不用说进入文学史了。
　　艾米的父亲曾经说过：能被写进文学史的作品分两类，一类是有绝对价值的作品，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有人会读，这样的作品因了文学史而流传，而文学史也因了这样的作品而流传。另一类是有相对价值的作品，也就是说，只是因为它出现在一个特定的时代特定的地方，才具有了文学史上的价值，如果放在另一个时代另一个地方，那样的作品就可能没人读。
　　《班主任》和《伤痕》属于第二类作品，在当时那种环境下，它们起了“划时代”的作用。但我们现在来读它们，会觉得“惨不忍睹”。网友WORLDLING说：“艾米的山楂树比刘心武的班主任写得好得太多太多太多了！班主任读得我起了好几身的鸡皮疙瘩：P”
　　这不是在贬低刘心武，刘心武的写作水平是不能用“班主任”来衡量的，他后来写出的书，每本都比《班主任》高明。但在文革刚刚结束的1977年，他只能写出《班主任》那样的东西，一是他刚刚从文革中走出来，语言风格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文革语言的影响。二是他在那样的时代不得不使用那时的语言，不然就不可能发表。
　　据说卢新华的《伤痕》里最开始曾有“车窗外一片漆黑”这样的句子，这本来只是交待一下女主人公坐车回家乡的时间，但编辑担心会被人分析成影射我们的社会是黑暗的，所以要求作者改成“车窗外灯火通明”。
　　《伤痕》发表后一年左右，中国文坛还围绕能不能描写阴暗面整出一场“歌德”与“缺德”的争论。1979年，《河北文艺》6月号发表了署名李剑的文章：《“歌德”与“缺德”》，文中说：
　　“我们的文学，是无产阶级文学，它的党性原则和阶级特色仍然存在。鼓吹文学艺术没有阶级性和党性的人，只应到历史垃圾堆上的修正主义大师们的腐尸中充当虫蛆。既然文学艺术的党性原则和阶级性没有消失，那么，就存在为哪个阶级歌德的问题。毛主席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有著无产阶级感情的人当然要歌颂毛主席的丰功伟绩。有些人不愿这样做，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们也不强求他非这样做不可，阶级感情不一样嘛！向阳的花木展开娉婷的容姿献给金色的太阳，而善于在阴湿的血污中闻腥的动物则只能诅咒红日。那种不‘歌德’的人，倒是有点‘缺德’。”
　　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来看这样的文字，仍然有不寒而栗的感觉，想想《班主任》和《伤痕》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下发表的作品，两位作者无疑是勇敢的作者，发表这两篇作品的编辑无疑是勇敢的编辑，而敢于刊载这两篇小说的刊物无疑是勇敢的刊物。
　　艾米的《山楂树之恋》写成于三十年后的2006年，最早是在网上连载的，既没有党的监视，也没有编辑的干预，所以她写得比较自由。她尽可能地保持了人物语言方面的文革风味，但她的叙述语言，跟文革语言是完全没有相似性的，所以从语言的角度来讲，《山楂树之恋》绝对不是“伤痕文学”。
　　那么《山楂树之恋》的人物——尤其是主要人物——是否心灵被扭曲了呢？
　　有读者提议在谈论人物心灵是否被“扭曲”之前，得给“扭曲的心灵”下个定义。网友艾友友下了一个很好的定义：
　　“有人在文革里造反，是为了谋求个人利益，还有的人是真诚相信自己是在保卫毛主席的;有人揭发自己的家人，跟自己家人划清界限，是为了保全自己，或者往上爬，还有的人揭发家人是真诚地认为那是为了家人好;有人批判某些书&#039;黄&#039;，是为了显得自己革命，捞取政治资本，但私下里他们就喜欢看那些&#039;黄&#039;的部分，还有些人是真心认为那些书&#039;黄&#039;的，看了会觉得恶心。所以我觉得&#039;心灵扭曲&#039;就是那些从内心认同文革那些变态理论的人。”
　　很多网友在认真阅读原文的基础上得出了“主要人物心灵没有扭曲”的结论，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到文学城艾园或百度艾园《命运恩赐（15）》下面查看那些评论，我这里就不大段摘抄了。
　　文革的“变态理论”究竟是些什么理论呢？让我们再回到刘心武的《班主任》和卢新华的《伤痕》去找答案。《班主任》里面的谢惠敏，出身工人家庭，是当时的“红五类”，她是虔诚地相信阶级斗争观念的，她的价值观审美观都是标准的文革式，一看到《牛虻》这样的书，就认为是“黄”书，就要展开大批判，不批就心里难受。《伤痕》里的晓华，也是虔诚地相信阶级斗争观念的，哪怕是自己的母亲，一旦被打成了阶级敌人，做女儿的就与其划清界线，连母女关系都不承认、更不保持了。
　　所以文革造成的“心灵扭曲”，其最大特点就是用阶级的观念看待一切事物，用阶级性代替人性，用阶级立场代替真理，具体来说，就是信奉两个“凡是”：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既然“我们”是指无产阶级，那么“敌人”当然就是有产阶级了，凡是有产阶级拥护的事，我们都要反对，于是有了“越穷越光荣”的价值观，有了“黑红脸膛”的审美观，有了“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亲情观，有了“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德才观，有了“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观。
　　可以这样说，凡是发自内心地信奉这些观念的人，他们的心灵就是被扭曲了的。由于这些观点的盛行，有很多人虽然不信奉，但也不敢公开反对，不然就可能招致杀身之祸。那些人的行为可能被扭曲，但心灵并没有被扭曲。敢怒不敢言，是文革时期人民生活的一大特点；言不由衷，是文革时期人们不得不采取的生活方式。
　　用静秋的话来说，就是有两双眼睛，一双眼睛是心灵的眼睛，代表的是内心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另一双眼睛是脑子里的眼睛，代表的是“官方”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两双眼睛就一定得配上两个嘴巴，一个嘴巴说的是心里话，另一个嘴巴说的是“官方”允许说的话。
　　那时能说心里话的范围一定是很小很小的，因为亲情已经被阶级观念所代替，阶级斗争的弦从早到晚都绷得紧紧的，朋友之间互相揭发、亲人之间互相揭发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有时是出于公报私仇，比如有个妻子就是因为跟丈夫吵了几句嘴，就跑去揭发了丈夫曾经用带有毛主席头像的报纸包咸鱼的事实，于是将这个丈夫送进了监狱。还有的是虔诚地相信自己的亲人做了反党反人民的事，活该揭发出来送进监狱的。那时有亲自将子女的“反动”日记交出去，将子女送上刑场的父母，也有将自己父母的“反动”言行汇报给领导，将父母抛进监狱的子女。
　　文革是一个人人自危的年代，说真话的代价往往是惨重的，连中小学生写作文都面临着这样一个难题：说真话，还是说假话。说真话，作文可能不及格；说假话，良心上又过不去。据说那时的父母最怕与孩子探讨“说真话还是说假话”的问题，叫子女说假话吧，怕子女变成了撒谎的坏人；叫子女说真话吧，又怕招来杀身之祸。
　　《山楂树之恋》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这个问题：说真话，还是说假话？
　　静秋看到张村长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这教材真的要靠“编”了，因为张村长不符合当时对正面人物尤其是英雄人物的描写。这个问题还没解决，又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山楂花是不是烈士鲜血染红的？她的心里当然知道山楂花不可能是烈士鲜血染红的，但村长是这么说的，她该怎样写呢？
　　老三跟静秋的第一次见面，两个人就探讨了“说真话，还是说假话”的问题。当静秋说她不会拉手风琴的时候，老三说：““谦虚使人进步，你这么谦虚，进步肯定很快。但撒谎不是好孩子，你肯定会拉。”
　　一语道破天机!“官方”的说法是“谦虚使人进步”，但严格地说，谦虚往往是否认事实，言不由衷，相当于撒谎。我们的文化鼓励谦虚，注重礼仪，爱向世界夸耀“中华民族是谦虚的民族”“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片面强调谦虚和礼仪，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鼓励说假话，鼓励玩虚的，明明是个事实，心里也是那样认为的，但却不能那样说出来，说出来就是不谦虚，不谦虚就会脱离“群众”，而脱离“群众”的可怕只有在文革中脱离过“群众”的人才知道。
　　“群众”是不用谦虚的，因为“群众”就是那些不秀于林的树木，不出头的鸟，一旦“秀于林”了，一旦出头了，就不再是“群众”了，就变成了“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白专典型”。“群众”的特点，就是大家“般般高”，没有特殊的面目，没有独特的个性，没有自己的观点,没有显著的成就，没有值得骄傲的资本，于是也就免去了谦虚的麻烦，使他们有大把时间，可以集中精力，端好了枪，盯住那些“出头鸟”，见一个，打一个，见两个，打一双。
　　老三在“说真话还是说假话”这个问题上，是很有一些智慧的。关于山楂花是不是烈士鲜血染红的，老三有实事求是的看法：“从科学的角度讲，那是不可能的，应该原来就是红的。”
　　但当静秋担心编教材需要撒谎的时候，老三安慰她：“你不用撒谎，你是那样听来的，就那样写，是不是真的，就不是你的问题了。”
　　静秋自己不想撒谎，但她也不想说村民撒了谎，于是老三搬出了那个“诗意”的理论，为静秋解了围：“不是撒谎，而是有诗意。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但每个人感受到的世界是不同的，用诗人的眼光去看世界，就会看见一个不同的世界——”
　　初次见面，老三就从不同层面探讨了“说真话还是说假话”的问题，他的智慧表现在他早在三十年前就认识到了“谦虚”与“撒谎”的关联，认识到了不同的层面对“真话”的要求是不同的，科学的真实与文学艺术的真实是两个既相关相似又相区别的概念。
　　科学的真实就是客观事实，就是客观规律，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科技文章的作者必须服从真理，实事求是，某棵山楂树的花本来就是红的，就不能虚假地论证花是烈士鲜血染红的。但文学艺术的真实就比科学真实复杂，文学艺术描绘的往往是作者心目中的世界，想象中的，梦中的，乌托邦的，魔幻现实主义的，WHATEVER。怎样对待科学真实与文学艺术真实，那就是读者自己的事了。
　　在那个不得不备有两双眼睛两张嘴的年代，静秋对老三有种先知先觉的信任，一开始就把自己担心的“说真话还是说假话”的问题端到了老三面前，而老三也没辜负静秋的信任，他坦率真诚机智地回答了静秋的问题。他在“说真话还是说假话”上的智慧，使静秋获益匪浅，打开了她的一个心结，不然的话，编教材将变成一桩苦差事，使得她每天都必须为写了假话而内疚，或者为写了真话而担心。
　　老三在静秋面前的真诚，使得戒备森严的静秋在他面前逐渐敞开了心扉。但老三并不是一个只说真话的人，他也说假话，老三的真话与假话,造就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山楂树之恋》。
　　也许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在真话与假话的圈子里打转，说不说真话，对谁说真话，如何说真话，什么是真话，怎样证实一个人说的是不是真话，如何对待说真话的人，如何对待说假话的人，等等等等，都是我们每个人时时刻刻必须面对的问题。所以说，《山楂树之恋》不属于中国文学史上昙花一现式的“伤痕文学”，它探讨的是亘古不变的话题：爱情，人性，真话与假话

关于《山楂树之恋》 1、爱得大气，写得大气
　　《山楂树之恋》——爱得大气，写得大气
　　文峰
　　老夫并非山楂迷，也非山楂粉（刚学来的，怪有意思的两个词），只是偶然闯入山楂林的一个路人，前几天在新浪首页看到老巢的《艾米，爱情与爱情是有天壤之别的》，便去他博里看了，顺便也看了艾米跟在老巢贴子后的评论《评老巢的琵琶三弄》，小姑娘幽默风趣，眼尖嘴利，把老夫看出了兴趣，于是找出引起争论的《山楂树之恋》，也找到小姑娘在湾区的大本营，把小姑娘写的东西兜底看了一遍。
　　虽然对《山楂树之恋》的评论有如汗牛充栋，老夫还是想说两句，人老话多，请大家担待则个。
　　老夫对这部小说的总体感觉是：爱得大气，写得也大气。老夫说的“大气”，就是将个人利益置之度外、将生死置之度外、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宏大气势。爱得大气，就是爱得无我，不计回报；写得大气，就是写得忘我，不计名利。
　　老三爱得大气，已经有很多人评论过了，老夫就不画蛇添足了，重点就是在他的爱情天平上放的都是他爱的人，而不是他自己，也不是一人一半。只要能让静秋幸福，他什么都可以做，他也什么都可以不做——如果她不喜欢他那样做的话，如果那样做会给她的生活带来麻烦的话。看不到这一点，就错过了老三爱情最壮丽的篇章，虽然其它篇章也很美丽，但这一点是老三爱情的精华，也是这个故事不同于其它爱情故事的地方，切不可错过。
　　静秋是个女孩，又生活在那样一个视爱情为禁忌的年代，她有很多犹豫和慌张，有很多猜测和反复，这是非常正常的。但她的爱情观非常大气，她说她的一切都是她自己不能控制的，她没权选择职业，没权选择专业，没权决定写什么不写什么，甚至没权决定说什么不说什么，但是有一件事是她可以决定的，那就是她的爱情，所以她一定要按自己的意志来支配爱情。她可以为了感恩去爱一个人，可以为了救人去爱一个人，但她不会为了改变自己的政治经济地位就去爱一个人，她宁可去抢银行。
　　这就是大气!在那个年代，“出身”和“政治面貌”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即便不是生死攸关，也是决定命运的重要因素。但当房东大娘说到跟她儿子结婚可以改变静秋的政治面貌，还可以改变孩子出身的时候，应该说对于静秋这样一个吃尽了出身不好苦头的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是她坚决而礼貌地拒绝了，心也不曾动一下。当她认为老三给她钱是一种施舍的时候，她坚决而且不客气地拒绝了，她宁可去做零工，累死，摔死，也不要人家的施舍。“流血流汗不流泪”，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在那样严酷的环境下，说得出这样的话，也做得到这一步，静秋的大气令老夫折服。
　　当静秋听说老三得了绝症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惊慌失措、流泪叹息的女孩，而是一个运筹帷幄的大将。她先考虑家人的生活：哥哥招工回城了，妈妈病也好了，他们即便没有她，也能很好地生活下去了（至少经济上），所以她可以毫无牵挂地跟老三去了。然后她做最坏的思想准备，假设老三只能活三个月了，她对那三个月的安排，中心全都是老三。她想到死的时候，没有悲伤叹息，没有怨天尤人，只要跟老三在一起，就是幸福。等到她跟老三医院相会的时候，她镇定从容，一心只想让老三在有生之年过得幸福，不留遗憾。一个担心了一辈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静秋，在护士的寝室里向老三敞开自己，宁静得有如一尊女神。
　　这本书从头到尾，我们都没有看到静秋流一滴泪，没有听见她叫一声苦，她安慰为她做零工担心的妈妈和老三，她照顾她的妹妹，她关心她的父亲，她把顶职留城的指标让给她哥哥，她愿跟老三共同赴死。我们看到的，不是一个传统爱情故事里柔弱得让人见怜的女孩子，而是一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巾帼英雄——奋战在一个没有硝烟的为生存打拼的战场上。
　　一个爱得大气的故事，并不能保证写出来就一定大气。如果是一个平庸的作者，就看不到故事的大气，就写不出故事的大气。这个故事由艾米来写，可说是中国文学史上一大幸事。老夫看了一些作家为这本书写的评，也顺便看了一些他们的作品，老夫可以很肯定地说，如果这个故事交由他们来写，绝对不可能写出这个故事的大气，因为他们或被世俗的名利纠缠，或被膨胀的自我包裹，或小鸡肚肠，或文采平平，或这几项兼而有之。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就是不大气。
　　从写作技巧来说，所谓大气表现在用心来写作，而不是用笔来写作。写作上用心不用笔，就是不受条条框框的约束，不为名利写作，不卖弄技巧，只用最自然最贴近故事的方式来写，前提是作者自身的大气。老夫看了艾米写的其它一些东西，感觉艾米的大气并非是由《山楂树之恋》造就出来的，而是她一贯的风格。她的《十年忽悠》写成于《山楂树之恋》之前，但同样大气，勇敢洒脱的追求，穿越时空的等候，心心相印的爱恋，无怨无悔的选择，早已融会贯通于故事之中。
　　有文学博士头衔的艾米，对文学理论即使不说横流倒背，也一定是非常熟悉的。在当前文坛各种“主义”泛滥的大环境之下，很少有人能抵挡得住拉个名声响亮的“主义”当虎皮的诱惑。但是艾米没有“为主义而主义”，“为手法而手法”，她用她最本色的写法，创立了她自己的“艾米主义”（这是老夫的话）：她只写生活中发生过的真实故事，她只从一个故事人物的视角来写，她尽力摈弃主观色彩，把自己彻底从故事里写出去，留给读者的是故事本身。整个《山楂树之恋》，你看不到一丝一毫某时髦“主义”的痕迹，也没有文学博士们通常难以摆脱的“学院气”。
　　看了《山楂树之恋》的人，有的说艾米的文字质朴，有《诗经》之美；有的说艾米的文字有灵性，能把人物写活；还有的说艾米的文字缺乏文采，不够优美。老夫赞同前两种说法，但不赞同后一种。搞写作的人都知道，把文字写得华丽容易，把文字写得贴切很难。所谓“贴切”，就是该华丽则华丽，该平淡则平淡。不份场合的华丽，跟不分场合的平淡一样，都说明缺乏驾驭文字的功力。
　　如果你把艾米当成一个初出茅庐的女孩，正在文字的海洋里学游泳，可能你会觉得她的文字不够华丽，或者觉得她误打误撞，写出的质朴文字跟《山楂树之恋》这个故事正好吻合。但如果你知道艾米是个文学博士，而且是个离80后很近的70年代末出生的姑娘，是个情场上大胆追求、用主动出击赢得了她的梦想爱情的现代女孩，你会惊异于她能用如此贴近《山楂树之恋》的文字来讲述一个她出生之前就发生了的故事，把静秋的心理刻划得那样传神。从静秋老三那个年代走过来的读者，都被她栩栩如生的叙述带回他们那个年代，而没有听黄毛丫头讲述父母辈故事的感觉。做到这一点，没有高超的文字驾驭能力是不可能的。
　　不受“主义”的影响，不受华丽文字的诱惑，不卖弄技巧，是艾米写作大气的重要标志，而她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她境界上的大气：将个人名利地位置之度外。
　　有人说艾米“写畅销书就写畅销书，压根就没想过写成文学”，这句话只对了一半。老夫相信艾米“压根就没想过写成文学”，但她也没想过写成畅销书，所以她不象时下一些作家一样，写那些耸人听闻的东西,提高销量,或者一心想着用几个时髦的“主义”，卖弄几个时髦的“技巧”，目的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文学功底，将自己写进文学史里去。艾米写《山楂树之恋》，是贴在网上的，没有“版权所有，不得转载”的字样，谁喜欢，谁拿去看。即便出书了，她也没为了书的销量就把故事从网上撤下来。即便《山楂树之恋》出名了，走红了，她也没跑到台前来亮相。老夫喜欢这份洒脱，超越了物质利益和文学名气，这就是大气。
　　但“没想过写成文学”不等于写出来的东西就不是文学，写出了文学，不等于就一定不畅销。“文学”和“畅销”是两个兼容的概念，不应该对立起来,文学可以畅销，文学也可以不畅销，畅销的可能是文学，畅销的也可能不是文学。
　　《山楂树之恋》无论畅销不畅销，都绝对是文学。文学即人学，是关于人的学问，而《山楂树之恋》描写的正是超越时空的人性。“主义”可以销声，“流派”可以匿迹，唯人性主题永存。

关于《山楂树之恋》 2、《山楂树之恋》为何诞生文学城
　　《山楂树之恋》为何诞生文学城
　　张心吾
　　《山楂树之恋》写的是一个发生于文革后期的爱情故事，跟“洋插队”毫无关系，但却诞生于海外，首发于海外第一大中文网站“文学城”，分四十七集，每日一集于该网站的“海外原创”及作者博客连载，跟读者如云，且如滚雪球一般，点击日增，至最后几天，场场爆满，跟贴铺天盖地，大有将文学城变形为“老三灵堂”的趋势（某同期作者语）。
　　《山楂树之恋》海外走红，惊动了国内出版商，将该书在国内出版。《山楂树之恋》回到国内后，同样引起轰动，感动了无数人。读者不仅自己读，还推荐给亲戚朋友同事同学读，且纷纷上网写读后感，仅新浪博客与有关《山楂树之恋》的贴子就有八千多篇，且每日递增。
　　读者当中，有“伫立寒风中的街头”读完该书的，有“从不临屏读书，却坐在电脑前八个小时”读完该书的，有“已经多年不读长篇小说，但一口气读完”该书的，有“本来出于好奇，但一发不可收拾”读完该书的，有读完该书后“感觉天灵盖有碎裂声音”的，有读完该书后“于空无一人的家里放声大哭”的，有“读完已经几个星期了，仍不能走出山楂树”的，也有“每天都要上网来，搜寻有关老三和静秋的只言片语”的。
　　可以这样说，也许有很多书比《山楂树之恋》“震憾”的范围更广，但要论“震憾”的深度和持久度，至今还无一书能望其项背。
　　《山楂树之恋》走红海内外，国内有些人——尤其是文人——无法理解：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我也能写，早知写这样的故事能这么轰动，那我早就写了。
　　问题是你不可能早写，写了也不可能引起轰动。
　　《山楂树之恋》这样纯中国主题的小说，会诞生于海外文学城，再由海外回归中国，从网络走向出版，是偶然也是必然。偶然是因为故事原型与作者刚好在海外，必然是因为互联网的诞生——尤其是博客的诞生——使其有了发表的可能，而海外文学城聚集了一批被作者称为“知傻”——即知音——的读者，造就了它的震憾。
　　当今国内文坛是没谁会有兴趣写这样的题材的，写了也没人愿意出版。国内文坛和媒体的大腕小腕们只盯着两件事：一、赚钱；二、成名。文人想赚钱，就得写畅销书；出版社要赚钱，就得出畅销书。要畅销，就得是抓人眼球的题材：性，还不是一般的性，而是乱伦的滥交的怪诞的性；钱，还不是一般的钱，是黑钱血钱不义之钱。如果不写这些，那就写鬼啊怪啊神啊幻啊，总而言之，与老掉牙的爱情故事无关。
　　想成名的文人日子过得是很惨的，这类文人的人生目标是流芳千古，想写出能进入文学史的东西，但苦于找不到突破口，所有的题材都被人写过了，所有的流派都被人创立了，所有的主义都被人提出了，到哪里去创新？这类文人的特点之一就是绝对不承认自己没才气，一旦连自己都知道自己没才气了，那就只有两条路好走：一、自杀；二、改行。
　　据说《山楂树之恋》的作者原本是学文学专业的，但她很聪明地同时学了一个统计专业，以此谋生，看来她及时地认识到了一个真理：在当今社会，如果一个人以写作为谋生手段，是不可能写出伟大的东西来。
　　写作曾经是可以作为谋生手段的，至少鲁迅曾以写作谋生，但在文学日渐边缘化的当今中国，如果还要以写作谋生，的确很难写出伟大的作品来。稿费与作者的工作量不成正比，物价倒是日渐上涨，家里等着稿费装修房屋，儿子的绘画班小提琴班书法班跆拳道班的学费还没着落，作者如果不改行，不走歪门邪道赚钱，那就只好自杀。
　　《山楂树之恋》的作者不用为谋生而写作，也便不在乎版税不版税，即使卖掉八十万册，版税所得也无非就是作者一年的工资。相信那些不靠写作谋生的人大多能做到不在乎版税，有人自己花钱出版自己作品就说明了这一点。
　　但不在乎版税不等于不在乎畅销，因为畅销还不仅仅意味着金钱，畅销也意味着知名度。即时是在互联网上免费写作，追求知名度的作者仍是不少，而这样的作者也不可能写出《山楂树之恋》这样的作品来，因为这种纯爱情题材明明是不可能吸引众多眼球的。互联网上点击最高的，往往是名人八卦，热门话题，这个只要看看国内各大网站的博客点击排行就知端倪。
　　本人是国内搞网站的，所以对名人八卦，热门话题并无反感，据说《山楂树之恋》的作者艾米也有与本人观点相同的说法，即生命是一种体验，人的一生只能体验自己的生活，而无法体验别人的生活，但人们天长日久地体验着自己的生活，难免觉得枯燥无味，转而想体验体验别人——尤其是名人——的生活，看看名人八卦可以满足这种心理。有人把爱看名人八卦批评为“偷窥心理”，有点言过其实，这只是人们对自己不可能有的经历的一种好奇而已。
　　名人八卦容易吸引眼球，但《山楂树之恋》并非名人八卦，而是以纯真爱情为题材的作品，可以说作者博客里的所有作品都是以纯真爱情为题材的，没有一篇名人八卦，也不涉及热门话题。但作者在文学城是排名第一的写手，这在国内网站几乎是不可能的，新浪，搜狐等国内网站的博客排名，居首的往往是名人博客，要不就是以写名人八卦为主的博客。
　　这跟文学城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写手排名原则有关，据说文学城写手排名是以发贴数点击数与评论数为参数的,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文学城的聪明之处。注重发贴数，可以推动博主们多写博文；注重点击数自不待言，是为了推动博主们写出吸引众人眼球的文章，为文学城增加流量，提高知名度；注重评论数，就是注重读者反馈，即所谓“深读”。有些文章是靠耸人听闻的题目来吸引人的，点击可以很高，但大多数读者点进去有上当的感觉，不会在此长留，更不会留言（除了骂人）。所以注重发贴数、点击数和评论数，是比较公平的排名法。
　　文学城是被国内屏蔽的网站之一，国内大多数读者无法登录文学城，即使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也是速度奇慢，很少有人能忍受。在这种情况下，《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的博客自2005年建博以来，能有高达600多万的点击，反映出海外华人的阅读倾向。在翻阅了作者博客的众多跟贴之后，本人不得不承认那里聚集的是一批高层次的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对文学的认识，对人性的了解，都高于国内普通读者，也高于国内许多戴着“作家”“诗人”桂冠的文人。正是这样一批读者，使《山楂树之恋》走红海外成为可能。
　　在互联网上写作的作者，其写作目的按写作对象来分，大致有三：1）为所有人写作，什么主题吸引眼球就写什么，点击越多越快乐；2）为自己写作，只是找个地方倾吐一下不能与人言说的内心，没人发现最好；3）为特定读者写作，即《山楂树之恋》作者总结的“码字为知傻”。
　　不为进入文学史写作，对于《山楂树之恋》作者这样的人来说，恐怕比不为畅销写作更难。文学专业的博士，当然比一般人更通晓文学史，更明白不能进入文学史的作品就等于短命的作品，身后很少被人提起。有些艰深晦涩的作品之所以在作者身后还一再被人提起，是因为它有幸进入了文学史。进入文学史，就意味着作品被肯定，就有不朽的可能，而文人的“不朽”感，是驱动他们写作的动力。
　　在这一点上，《山楂树之恋》的作者很洒脱，她写的几部作品，基本都是同一题材的。作为文学专业毕业的博士，作者当然知道作家们最怕的就是被人批评为主题重复，题材重复，她自己在几部作品的序言和后记中也有所提及。但她很认真地写这些来自于她自己和她朋友的真实故事，动机很单纯：既然她的“知傻”们爱看这类故事，她就不厌其烦地写。
　　事实上，一个作者如果真想写出伟大的作品来，其实应该专攻某一类题材，某一类主题，而不必每次都挣扎着“突破自己”，去挖掘新主题，探讨新手法，使用新题材，因为再伟大的作家，一生也不可能写出多部不同主题不同题材的伟大作品来。文学全才，百年难出一个，在当今这个人人都可于互联网发表作品的年代就更是百年难遇。紧扣自己最熟悉最得意的主题和题材，反复挖掘，反复探讨，或许有望写出伟大的作品。如果今天写武打，明天写言情，昨天现实主义，明天后现代主义，必然流于表面，流于浅薄，写不出自己独特的风格来。
　　海外文学城聚集了一批优秀的读者，优秀的读者成就了优秀的作者，而优秀的作者造就了《山楂树之恋》。

关于《山楂树之恋》 3、心的破译
　　心的破译——谈艾米的爱情推理小说
　　李柯
　　艾米写的一系列小说，都是爱情小说，似乎应该与推理小说风马牛不相及，推理小说往往是描写破案过程的，似乎跟爱情小说不相关，但艾米把这两者巧妙地结合在一起，开创了她独特的小说体裁：爱情推理小说。
　　艾米在《十年忽悠》里曾透露她很喜欢推理小说，尤其推崇阿茄莎-克里斯蒂，即塑造了大侦探波洛形像的英国女作家，著名影片《尼罗河上的惨案》与《东方快车谋杀案》等，就是根据阿茄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改编的。
　　艾米在《十年忽悠》第22集里对阿氏推理小说做了这样一个总结：
　　“阿的小说都是运用逻辑推理破案的。通常的情况是，谋杀案发生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比如火车上，游轮上，凶手不可能逃离现场，只能是火车上或者游轮上的某个人。小说的高妙之处就是所有的线索从一开始就都呈现在读者面前，但读者就是推不出罪犯是谁。推不出的原因，一是因为作者同时给了很多虚假的线索，误导读者，另一个原因就是犯罪的动机往往很隐秘，读者不知道，或者罪犯有非常过硬的不在现场的证据。”
　　这是一个相当精辟的总结，反观艾米的几部小说，我们可以看到故事的结构和安排颇有阿氏推理小说之风，虽然推理的目的不是为了找出凶手，而是为了查明一个主角究竟爱不爱另一个主角。如果说阿氏推理小说主要描写“破案”过程的话，那么艾米的爱情推理小说则主要描写“破译”过程——心的破译。
　　下面我们就以《山楂树之恋》为例，来看看艾米爱情推理小说的特点。
　　正如阿氏推理小说那样，《山楂树之恋》的故事是从侦探的角度来展开的，读者随侦探的脚步走进故事，随着侦探的眼睛去收集线索，借着侦探的大脑对这些线索进行分析，因此作品中只描写侦探的心理活动——确切地说，是侦探的推理过程——不涉及其它人的心理活动，尤其不涉及“罪犯”的心理活动。
　　《山楂树之恋》里的侦探不是别人，就是女主角静秋，但她不是被人请去破案的，而是不知不觉中被卷入了破案过程，这在阿氏推理小说中很常见，侦探波洛经常是在旅游途中被卷进一桩谋杀案，于是旅游终止，探案开始。
　　故事一开始，大侦探静秋登场，进入（未来的）“案发地点”西村坪。紧接着，本案主要人物老三登场，与侦探进行了近距离交流，作者布下了一些很明显的线索：老三跟静秋初次见面时融洽的谈话，他随后经常跑到大妈家来，他借书给静秋看，帮她写村史，在陪她走山路时还吻了她，等等。静秋探案至此，我们有理由得出结论：
　　老三爱上了静秋。
　　但如果故事就这样一直发展下去，就没什么可推理了。阿氏推理小说的特点就是充满了对“阶段性结论”的推翻与重建：“发现线索——>推理——>得出结论——>发现新线索——>推理——>推翻旧结论——>再推理——>推出新结论——>发现更新的线索——>推翻旧结论——>……”
　　这是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每一次发现新线索，都会推翻旧结论，得出新结论，使我们更接近最后的答案，当然其间也会有反复，可能会倒退，但总的趋势是逐渐接近真理，接近破案。
　　《山楂树之恋》也是遵循这样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发展方式来进行的。当我们以为老三必定无疑爱静秋的时候，作者笔锋突然一转，侦探静秋发现了新的线索：
　　老三在家里有未婚妻。
　　于是侦探静秋进行了一系列思考与推理，如果我们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静秋的心理活动不同于一般青涩少女的心理活动，她的思维是极具逻辑性的，有很强的推理能力，她推理的特点有三：
　　1．尽可能多地搜集和利用信息，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
　　2．做最坏的思想准备
　　3．运用逻辑推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浅入深
　　虽然由于知识的欠缺，信息的不足，社会的禁锢，感情的干扰，她的推理难免出现偏差，但总的来说，都是在当时当地根据已知信息所能做出的最合逻辑的推理。
　　对于老三有未婚妻一说，静秋收集的新线索包括：老三跟未婚妻照过像，还送给了大妈家一张；他跟他未婚妻的家庭很门当户对，而跟静秋家很不门当户对；余敏的亲身经历可以算是旁证，证明干部子弟跟平民女子的爱情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加上她手中早已掌握的老线索，比如老三自己承认跟别的女性牵过手，他讲的那个为了父亲政治前途与人订婚的青年的故事等等，都令我们跟随静秋得出一个新的结论：
　　老三不爱静秋，只是玩玩。
　　但“案犯”并没有睡大觉，仍然在一次又一次地顽强表现自己，于是我们看到了老三托长芳送钱来，托长林送核桃来，他还自己跳进冰冷的河水把钱送给静秋买球衣打比赛。当老三带着丹娘的信在静秋面前洗刷自己的时候，“案件”再一次达到了“阶段性破案”，新的结论出来了：
　　老三是爱静秋的。
　　这个结论保持了一段时间，我们看到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一个方向：老三和静秋相爱了，他们的爱情稳步发展，虽然有外界的压力，必须保持在地下状态，但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矛盾。
　　但“案件”很快又进入另一个螺旋式上升，反方向的线索一个个冒头：老三没音信了，静秋闯到西村坪他的老窝去调查，听说了他调往二队并在那里有“绿豆汤”的消息，于是我们得出另一个阶段性结论：
　　老三不爱静秋了。
　　等我们跟着静秋在医院偶遇老三的时候，我们终于明白他不是有了“绿豆汤”，而是生病了。经过了医院的那两天一夜，我们以为案件已经调查完了，可以得出最后的结论了：
　　老三是爱静秋的。
　　但作者笔锋又一转，老三留下一封绝交信，跑回A省伺奉父亲去了。
　　于是静秋进一步调查，我们可以发现，静秋的调查步骤跟侦探破案毫无二致：找所有相关人员调查：长芳是知情人，二队是老三的工作地点，县医院应该有老三的病情记录，静秋到这些地方一一调查了，这些目击者都提供了证词，证明老三没得白血病，而是早就搞好调动，现在理所当然地回A省享福去了。
　　最强有力的证人应该是老三自己，最强有力的证词是他留下的那封信。根据对老三人品的了解，我们知道老三不是个撒谎的人，所以他这次应该也没撒谎。再加上这么多旁证，静秋得出结论：
　　老三得手之后失踪了。
　　整个“案件”的揭晓是突如其来、令人猝不及防的，犹如阿氏推理小说的最后揭谜。当我们基本上像静秋一样打好了主意，决定从今以后每年暑假寒假都要利用起来，到A省B市去调查老三下落的时候，老三的弟弟突然出现，通知静秋到医院见哥哥最后一面，原来“案犯”一直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
　　这部爱情推理小说与阿氏推理小说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对阿氏推理小说来说推理结束意味着案件水落石出，皆大欢喜，而《山楂树之恋》的推理结束却把一个残酷的事实推到我们面前：老三对静秋的爱被证实了，但他们俩却天人永隔。
　　于是留下无尽的遗憾：如果静秋能早点推出正确答案，如果老三的弟弟干脆不把破案线索交给静秋，如果……如果……
　　悲剧的魅力就在于给读者一个深深的遗憾，使读者缠绕在改变历史的情结之中，希望用几个“如果”来改写故事，改写命运。
　　推理结束，读者仍然放不下“案件”，也许这就是艾米的爱情推理小说不同于阿氏推理小说的地方。

关于《山楂树之恋》 4、读艾米的严重后果
　　读艾米的严重后果
　　任书林
　　见网上《山楂树之恋》鼓噪得厉害，心下不悦，一向见不得这种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声势，但见那粮秣车队比兵马阵势还威威赫赫，一路风尘仆仆，旌旗飘飘，所到之处，百姓遭殃。唯有好事者心中暗喜，早早占了高处，引颈眺望，只待一场恶战，不曾想，守候多时，仍只见炊烟袅袅，人欢马叫，到末了，只观得，一堆堆，造饭的灰烬,骡马的屎尿。
　　是以，决计寻它几处破绽，唱它一个反调，拍它一群粉丝，轰散它一夥吹鼓手。
　　擒贼先勤王，先荡《山楂树》，金戈铁马，驰入文阵，冲锋陷阵，未遇抵挡，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喜笑怒骂，皆成战役，不一日，便将书中一众人物系数擒拿。
　　再战，荡《十年忽悠》，直捣贼兵总帐，将男女主角擒获于温柔乡中。
　　三战，荡《不懂说将来》，扫荡中餐馆，打击黑社会，直把男主赶进监狱，方才罢休。
　　三战三捷，心下得意，不过如此，不过尔尔，极简单的文字，极简单的故事，识得几个中国字的人都写得出来。
　　得意一日，兴奋二日，醇酒美妇庆贺三日，关门闭户，谢绝来访，挥毫写战果，却感笔端生涩，无从下手。
　　说题材不新吧，古今中外找不出与之雷同的故事，说构思不巧吧，自始至终找不出可改进的地方，说详略不当吧，从头到尾找不出可删节的情节，说文字不美吧，如云高手如海名句里找不出更贴切的字句。
　　还有那些人物，真个是手到擒来，擒来就落户，落户就生根，老三他走得不甘心，俺这里送得也不甘心，静秋她活得不容易，俺这里忘得也不容易，艾米她古灵精怪，搅得俺寝食不安，成钢他遍体鳞伤，气得俺两眼冒火，Benny他说话结巴，学得俺语无伦次，海伦她不懂将来，俺只好守在过去。
　　看书流眼泪，替故人担忧，俺不流泪，俺不替故人担忧，俺只挂念着几个战友——
　　不知那老三的骨灰究竟还能不能找到？
　　静秋的女儿如果是老三的该有多好!
　　艾米和成钢儿子都有了还没办婚礼不怕父母心焦？
　　掐指算来Benny他也该假释出狱了……
　　出了鬼了！俺一个正宗兵法家，怎地成了艾家军的鼓乐手？连这“出了鬼了”都象是出自艾米之口。
　　稍停毋躁，焚香沐手，恭读正宗兵书，待成竹在胸，尚方宝剑在握，再来理会。
　　《平凡的世界》，多年前的名役，战况空前，战果辉煌，感动过，感想过，愤笔疾书过，经典段落抄过，至今还有人拿出来镇压山楂树。
　　但今日踏进这平凡的世界，怎么这么看不下去呢？突然想起《十年忽悠》里成钢的忽悠：你怕别人不知道这项链价值二千元？那你就写个标签，上书“此项链价值二千元。”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是这书里忒多“二千元”标签了!
　　刚写了雪中街景，马上就总结一句：“唉，城市在这样的日子里完全丧失了生气，变得没有一点可爱之处了。”
　　难道是怕俺们看了那景色描写，得不出这结论么？
　　“告密者就是离他座位不远的跛女子侯玉英。这是一位爱关心别人私事的女同学。生理的缺陷似乎带来某种心理的缺陷：在生活中她最关注的是别人的缺点，好像要竭力证明这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不完整的你们的腿比我好，但另外的地方也许并不如我！”
　　这个标签怎么读着象是插在死囚背上的生死牌呢？这侯姓女子跟作者是什么世仇？需得作者亲自披挂上阵，占据有利地形，要把一个半残疾整成一个全残疾？
　　“他喉咙里堵塞著哽咽，情绪象狂乱的哈姆雷特一样……原谅他吧！想想我们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许都有过类似他这样的经历。这是人生的一个火山活跃期，熔岩突奔，炽流横溢，在每一个感情的缝隙中，随时都可能__地冒烟和喷火！”
　　幽灵，一个作者的幽灵，徘徊在字里行间，这里解释几句，那里评价几句，看得俺只想轰他出去，你留给俺们自己理解，中不？
　　也不怪作者，几十年前的战役了，就是那个战术，就是那个打法。想当初，俺也是那些读者中的一员，俺也没觉得这些标签有甚不好，俺觉得作者高明着呢，懂得贼多。
　　都是艾米惹的祸，刚看艾米的文字，也没觉得艾米写得多好，但看过了艾米，再来看别人的文字就高低看不入眼，看见堆砌的辞藻就恶心，看见长得拐弯的句子就生气，看见插标签的人物就不理，看见满纸的人生大道理就怀疑，看见作者的幽灵就掩鼻，看见创作的故事就没兴趣。
　　各位高人,您就不能象艾米那样，用诙谐幽默的语言给俺们讲个真实的故事？

关于《山楂树之恋》 5、伪叛逆遭遇真叛逆
　　伪叛逆遭遇真叛逆
　　——评以春树为代表的“叛逆”者们
　　唐小琳
　　（知道这些所谓“XX后”“XX主义”作家诗人们爱争个风，吃个醋啥的，先解释一下，我把春树提出来做你们的代表，丝毫没有说你们不够“伪”的意思，只是春树多少还做了一点称得上“叛逆”的事：中学就把学给辍了，当自由写作人去了。其它几位，连这点“叛逆”都没有，又想当作家当诗人，又舍不得自己那点“中产阶级”生活，白天“挨踢”，晚上“做诗”，想把人间的好处都占遍了，那能写得出“叛逆”的东西来？）
　　最近围绕《山楂树之恋》的炒作正由“正炒”进入“反炒”阶段，一个自称“《山楂树之恋》官方网站”的博客纠集了一组“反炒”的贴子，美其名曰“争议”。有趣的是，这几篇文章的作者，都是所谓“XX后”“XX主义”作家诗人，都摆出一幅“叛逆者”的姿态，痛骂《山楂树之恋》，猛批那些为这本书感动的人，而且骂与批的方式都那么一致，全都是三句话不离本行，拿“性”说事，批评“《山楂树之恋》宣扬禁欲主义”，“是最变态的爱情”。
　　下面我就把这伙人放在一起，集体评一把，从明天起，我会把这几个拧出来，一个一个地评，也算表达我对“作家”“诗人”的一点敬意，不然的话，除了春树的贴子下有不少人骂她以为，其它几个“作家”“诗人”的门前几可落雀，那不是让人家的“自我炒作”落了空？
　　既然这几位都是言必称“禁欲主义”，我们就从这个词说开去。
　　什么是“禁欲主义”？几位争先恐后地用这词，但请问你们搞清楚什么是“禁欲主义”了没有？一个男人有那么一次硬了而没纳入女人的体内发泄就叫“禁欲”？还“主义”？看看咱这几位，不是“写情欲多过禁欲”的风流大叔，就是“有了快感就找人干”的“前卫女性”，难道竟然不知道性交是可以有多种形式的？还是学得了克林顿的精髓，认为“X交不算性交”？
　　看看维氏辞典对“禁欲主义”（asceticism）的定义：
　　“practicingstrictself-denialasameasureofpersonalandespeciallyspiritualdiscipline.”
　　再看百度百科对“禁欲主义”的定义：
　　“禁欲主义（asceticism）是要求人们严酷节制肉体欲望的一种道德理论。它源于古代人忍受现世生活困苦的宗教教义和苦行仪式，公元前6世纪后，通过东西方的宗教教义和道德哲学的概括逐渐形成为一种理论。它认为，人的肉体欲望是低贱的、自私的、有害的，是罪恶之源，因而强调节制肉体欲望和享乐，甚至要求弃绝一切欲望，如此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完善。西方中世纪的基督教，东方的佛教，特别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宋明理学的道德说教，将禁欲主义推向极端，使禁欲主义成为一种宗教式的生活方式。”
　　几位尽可以到别处找更权威的定义，但我敢肯定，没有哪种权威会把老三的行为定义为“禁欲主义”。
　　《山楂树之恋》的故事的确是发生在一个“禁欲”的年代，还不仅是“禁欲”，连“情”也给禁了。文革时期所有跟“爱情”有点关系的书籍都被以种种理由列为禁书，连《苦菜花》《林海雪原》这样根本没“性”的革命书籍，都因为含蓄地写了那么一点“爱情”而被打成了“禁书”。那时经“官方”许可出版的阅读物就是《金光大道》《艳阳天》等寥寥几本。
　　后来由于“计划生育”的需要，政府愚昧地认为推迟婚龄可以少生一代人，于是不顾人的生理特点，大力倡导“晚婚晚育”。虽然婚姻法上的结婚年龄是男二十三，女二十一，但实施的“土政策”是将男女领结婚证的年龄推迟到男二十八，女二十七，不到这个年龄，单位就不给你开证明信，你就领不到结婚证，而婚前同居是要被严惩的，未婚先孕是要使人身败名裂的，不仅会失去工作，甚至有可能被扔进监狱。
　　虽然那个时代是禁欲的，但不等于那个时代的人民都是禁欲的，人们的欲望不会因为遭禁就不产生了，人们对爱情的向往也不会因为书里不写就不产生了。
　　静秋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走进文化大革命的，她没有机会了解文革以外的东西，只能象当时的大多数人一样，以“党和毛主席”的意志为准，虔诚地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脱离了资产阶级趣味的人”。
　　老三是在高中阶段才走进文化革命的，再加上他母亲收藏的文学名著，他在爱情方面的知识远比静秋丰富得多，也比其它很多人丰富得多，他知道爱情不是洪水猛兽，不是丑事，而是被世界文学讴歌、被历代青年男女追求的美好事物。他没有象禁欲主义者那样认为“人的肉体欲望是低贱的、自私的、有害的”，他也没有“强调节制肉体欲望和享乐，甚至要求弃绝一切欲望”，正好相反，他把肉体的欲望视为爱情的一种表现，他碰着想着自己所爱的人的时候，他就会有生理上的反应，而他认为“那不脏”。
　　老三最初的表现是热情奔放的，第一次跟静秋拉手，他就急迫地发展到了拥抱接吻的地步。但他的热情吓坏了不谙情事的静秋，他开始反省自己，想弄清静秋究竟是厌恶他的接触，还是担心外界的舆论。他放慢脚步，按她能接受的方式来表达他的爱，因为他熟悉那个年代，他知道静秋的胆小怕事是有原因的。他的心里，一定多了很多痛惜，而他的行动，变得更温和更柔情。
　　老三不仅以自己的行动叛逆了当时的“禁欲主义”，也用他的温情与激情启蒙深受“无产阶级”思想禁锢的静秋，使静秋从灵到肉都体会到爱情的美好，激情的美好。
　　当老三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世的时候，他的心里一定是希望完成自己的所有心愿，跟静秋一起飞翔一次的。但他不仅是个情者，也是一个智者，虽然一起飞一次可以满足他今生的愿望，使他们的爱情不留遗憾，但他知道静秋还要在这个禁欲主义的时代生活下去；虽然他自己绝对不会以一张处女膜来判断一个女孩值得不值得爱，但他知道那时的中国（包括今后很长一段时间）还是很重视那张膜的；如果不慎有了孩子，静秋的处境会非常尴尬。如果他能活在这个世上，他会张开双臂保护他心爱的女孩，但既然他已经知道自己讲不久于人世，他绝对不会让他心爱的女孩去独自承受世间的风霜刀剑，所以他没有带静秋一起飞。
　　如果老三和静秋当时都是不久于人世，我相信他们两人一定会利用有生之年，尽情地飞翔，一直比翼双飞到另一个世界，那个禁欲主义时代将不能奈何他们；如果老三和静秋都能长命百岁，我相信他们两人一定会利用一切机会，快乐而谨慎地飞翔，因为未婚怀孕仍然是个可以致人死命的灾难；但当老三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将离去的时候，以他的深情无私和智慧，他绝对不会带静秋一起飞。
　　他虽然没带静秋一起飞，但并不等于他禁锢了他的欲望，他不过是没以传统的方式来“飞”而已，他们把自己坦露给了对方，让对方在自己身上了解了男人和女人，他们用爱抚和亲吻让彼此领会了性爱的欢乐，他还在她怀里幸福地飞翔了几次。
　　他们是那个禁欲年代的叛逆者，两个不到“男二十八，女二十七”的青年大胆地追求了性爱的快乐，而又没给静秋留下可以招致杀身之祸的隐患，所以说老三的爱，深情，真挚，智慧，非常人所能比拟，更不是那些将“性爱”狭隘地理解为男女生殖器交合的人所能比拟的。
　　我们这几位“作家”“诗人”是很沾沾自喜于自己的“个性”和“前卫”的，以为自己就是“禁欲主义”的叛逆者，以为不管不顾的满足自己的性欲望就是“张扬自我”，信口开河地称老三是一个“奇怪的男人”，批《山楂树之恋》的主题是“禁欲主义”，其实这正好反映出这些人的无知与狂妄。
　　老三才是真正的“叛逆者”，他在那个视爱情为洪水猛兽的年代勇敢而真诚地爱他心爱的女孩，他在那个“老子革命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年代爱上静秋这个“五类份子”的女儿，他在那个认为“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欣赏静秋的才华并预见她“天生我才必有用”，他保存传播那些被视为“禁书”的世界名著，他抨击那些位居要职的共产党领导人，这一切，都表现出他是那个禁忌年代的叛逆者。
　　而我们这些“作家”“诗人”呢？也许你们反对禁欲主义，但你们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叛逆者，因为那个禁欲主义的年代早已过去了，被否定了，被踩在地上不能动弹了。你们在三十年后的今天，站在一个绝对安全的距离之内反对一下那个年代，有什么稀奇的？如果你们处在老三的年代，你们敢吗？
　　料你们也不敢，因为你们不具备那样的胆识，那才是“前卫”，是受着一个时代的教育与熏陶，却能预见另一个时代的“识”；是身体力行，在“禁欲主义”笼罩的大地上追求灵肉一致爱情的“胆”。而你们呢？相对于你们自己所处的时代，你们不仅不是“叛逆者”，甚至连独立思考者都算不上。你们叛逆你们的时代了吗？你们预见下一个时代了吗？
　　Absolutelynot!
　　你们的时代是一个性泛滥的时代，而你们不过是跟着泛滥了一把而已。当众多的女性都脱光了拍所谓“写真”的年代，你也脱了，还不是第一个，而是Ｎ多名之后的一个，那也算“叛逆”？当众多的人都在用下半身写“情欲”的时候，你也写了，还不是第一个，而是Ｎ多名之后的一个，那就是“叛逆”？
　　依我看，这不仅不叫“叛逆”，简直就是“从众”“媚俗”。人家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干什么上镜，你就干什么；干什么能出名，你就干什么。就连这次评《山楂树之恋》也一样，当这本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时候，你们出来了，跟在后面评论了几句，虽然竭尽全力想别具一格，想“语不惊人死不休”，但也只能是拾人牙慧，炒与被炒而已。
　　“伪叛逆”遭遇“真叛逆”，孰伪孰真，孰优孰劣，昭然若揭。象老三这样真正的叛逆者，三十年后，仍然在感动着众多的读者；而你们这样的伪叛逆者，经过炒作，也许可以引起轰动，但象老三这样引起读者感动？Noway!

关于《山楂树之恋》 6、评陈岚的《不开花》
　　评陈岚的《不开花》
　　唐小琳
　　我今天要评的是陈岚大姐的《警惕不开花的山楂树》（以下简称《不开花》）。我称她为大姐，跟她的年龄无关，只是因为她经常在博客里充当“知心姐姐”，指点网友如何生活。
　　陈大姐的博客比我前天评过的周瑟瑟的博客要受欢迎得多，一篇文章的点击就敌得过周瑟瑟一个月（一年？）的点击。当然我这样说，周瑟瑟看见就要不高兴了，肯定要说自己是作家诗人，写的是文学，是为“小众”写作的，而陈大姐写的根本算不上文学，最多算个“爱情婚姻热线”，受到一群婆婆妈妈欢迎也不算什么。
　　没办法，文人相轻嘛。
　　为什么文人会相轻呢？原因肯定很多，但最基本的一个原因就是“同行生嫉”，看到别人码出来的字要比自己码出来的字更受欢迎，心里就难免酸溜溜的，就要不服气地“轻”别人一把。“轻”的方法有三种：１）直接“轻”那码字的；２）间接“轻”那看字的；３）实在不解恨的话，就将那码字的看字的一并“轻”了。
　　我们陈大姐既为文人，自然也没能超脱这个套套，一开篇就酸上了：“最近，读书圈子里有股暗流，大家逢上就问：你读了《山楂树之恋》没有?”“走到哪，都听到牛人在牛烘烘地夸这本书”。
　　于是陈大姐的醋坛子打翻了，虽然《山楂树之恋》的作者是个“非文人”，而且没有做“文人”的计划，所以直到今天都没有露过面，但陈大姐也把艾米当“文人”来“轻”一把：“严格来说，作为一本小说，它简直缺乏最基本的叙事技巧。”
　　不知道陈大姐知道不知道什么是“基本的叙事技巧”？既然陈大姐被人称为“作家”，想必还是“作”了一些东西的，不然也混不上这个“家”的称呼。那么陈大姐“作”的时候，一定是很注意技巧的。但艾米的英美文学博士论文导师正好是个最讲究“大音希声”的家伙，她父亲也是一直主张“文贵自然”，写东西要“不落斧凿之迹”的，你想她怎么可能写得让陈大姐你都能看出技巧来呢？
　　读者读《山楂树之恋》，就如走进了“文革”后期的西村坪一样，她们如影随形地跟着静秋，用静秋的眼睛去看那段生活，用静秋的耳朵去听那段生活，用静秋的心去揣摩老三，去爱老三，去怀念老三。在读者的阅读过程中，作者艾米是透明的，读者不会听见一个“知心姐姐”在那里指手划脚地教人怎样阅读，怎样生活，怎样做人，但读者从自己心底产生的共鸣中收获了更多。有人看完故事好几天了，还沉浸在故事里不能自拔，有人甚至梦见了老三……
　　那么我们的陈大姐有没有写出过这么感人的东西呢？轰动有过，但感动？还没听说。当然陈大姐绝对不会承认艾米在写作上比她高明，对于陈大姐这样把知名度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唯恐大家不认识自己、恨不得把自己的“艳照”贴得满世界都是的人来说，那真是比叫她死还难受。你写得有人共鸣，而我写得没人共鸣？那只能是你的读者有问题，于是陈大姐毫不客气地拿读者开刀，讽刺说“这样一本书忽然间的大流行起来”，是因为“典型的小爆发户心态，才吃了两天老米饭，就打著饱嗝到处跟人说：哎，还是糠皮里的维生素丰富。”
　　其实陈大姐完全不用这么酸溜溜的，你也不是没风光过，也许大家还记得，前段时间新浪网上曾对一篇题为《面对强xx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的文章进行过热烈的讨论，文章作者坚决反对女性面对强xx危险时冒死反抗，并认为“如果嘲笑能够让人警醒，那么嘲笑吧！这种嘲笑至少代表一种文明的进步，总比听到赞美让人安慰，听到赞美这个少女贞洁的话，我会毛骨悚然的。”
　　那篇文章的作者就是我们的陈大姐。在这一点上，艾米就显然是个非文人了，因为她没有因你的风光就生嫉妒，就来“轻”你，正相反，她看见你的贴子受到大家重视的时候，她为你骄傲，为你喝彩，因为她写的一个故事在你之前也引起过同样的争论。那个故事的女主角被一个男人威胁，说如果不就范就要向她丈夫告发她把小孩接来美国后就跟丈夫离婚的打算，女主角怕她丈夫拿孩子做人质，于是准备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屈从于那个男人。
　　网友对此分成两派，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整场讨论中，艾米一直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站在女主角一边的，尽管那个男人没有用暴力来逼迫女主角就范，但仍然是一种强xx，因为强xx并不仅仅指使用暴力，也包括用受害人的切身利益做筹码来胁迫受害人就范。
　　这样说来，陈小姐跟我们的艾米应该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但事实证明她们在这个问题上只是貌似，实质上并不相同，不同就不同在陈小姐在这个问题上只是一棵不开花的树，喊得挺响亮的，但到了具体问题上，到了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陈大姐就站到自己理论的反面去了。
　　为什么很多中国女性遭遇强暴的时候，宁可丢命，也不失身？是她们不爱生命吗？当然不是，而是迫于社会的压力，是文化的熏陶。她们知道一旦失身，她们的遭遇会比丢命更糟糕。丢命也就是那一瞬间的事，咬咬牙就过去了，但失身的耻辱，会跟着你一辈子，跟着你全家人一辈子，你的丈夫会嫌你脏，你的爱人会离开你。最重要的是，人们的唾沫会淹死你，因为人们的唾沫不是吐向那个强暴你的人的，而是吐向你的。
　　拿弱者开刀解恨，向强者摇尾乞怜，这是中国文化的劣根性。一个“人言可畏”，不知道害死了多少无辜的女性，最可畏的是女人也跟女人过不去，只要灾难还没降临到自己头上，就可以为了标榜自己而对其它女人下重拳。
　　其实面对强xx，反抗还是不反抗，是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决定的，有时反抗一下，使一点花招，就能脱身，当然要反抗、要使花招；另一些时候，反抗只会招来杀身之祸，当然要以保全生命为主；可能更多的时候，当事者人无法判断反抗究竟有没有成功的可能，那最好是选择不正面反抗。但无论反抗不反抗，我们都应该看到，遭遇强xx不是受害者的过错，该受到谴责的不是受害者，而是那个强xx犯。
　　“面对强xx，以生命为重”，这并不是陈小姐的首创，美国早就有类似口号，艾米也早于陈小姐在几个网站提出过她“面对强xx，珍惜生命，酌情处理，能逃则逃，能斗则斗，没把握的时候就不要作无畏的反抗”的看法，而且以她严谨有力的论述说说服了很多网友。
　　陈大姐能在网上提出这个观点，不论是不是她自己首创，应该说还是很勇敢的行动，问题是陈大姐勇敢的目的是什么，动机是什么，如果目的不正，动机不纯，遇到实际案例就很可能会自己打自己的嘴巴。
　　早有人指出：“我们不排除陈大姐有想要在这个浮躁喧嚣的互联网时代作秀吸引眼球的嫌疑。”如果那时还没什么证据证实这一点的话，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让我们见识一下陈大姐的高论究竟能不能在她自己身上开花结果了。
　　陈大姐看了《山楂树之恋》，评论说：“唯一看不下去的地方在于性心理报告报告得很不充分……，没有真刀实枪的部分，太多的隐晦，太多的掩盖，太多的纯情。”“要说是给时代的压抑树镜子，明显它的社会记录不够真实，不够全面，浓墨重彩地描写自己对性的抗拒、排斥和一无所知倒是充满喜悦和自负的。反复至少三个章节里，是在写自己纯洁得象一张白纸……”
　　陈大姐看了一本《山楂树之恋》，唯一揪出来批判的就是故事的两位主人公，她批静秋的无知，批老三的禁欲，但陈大姐有没有想过静秋对性的一无所知是谁造成的？“文革”是一个凡是有爱情描写的书籍都被打成禁书的年代，在那个“谈性色变”，“谈爱色变”，连未婚同居都有可能受行政处罚,连未婚先孕都可能送命的年代，静秋怎么可能像你一样知道那么多的“真刀真枪”呢？老三又怎么可能象你一样毫无顾忌地发泄性欲呢？所以静秋对性的无知和惧怕，正是对那个时代的控诉；老三选择不跟静秋一起飞，也是对那个时代的控诉。
　　新浪网曾对陈大姐那个关于强xx的观点进行过民意测验，结果有47%的人认为女性的贞操高于女性的生命，其中99%是男性，这是在三十年后的今天，那么请想想三十年前会是什么情况。老三知道静秋生活在这样一个男权社会里，所以他克制自己，以免给静秋今后的生活带来灾难，这正好说明他对那个时代、以及那个时代以后的时代，都有着深刻了解和高度预见。如果你认为他们的爱情不完美不人性，那你应该谴责那个使他们的爱情不能完美、不能人性的社会和时代。
　　但陈大姐显然不敢把她的尖酸刻薄用在批评那个时代上，于是她的重拳就落在了两个受害者身上。请问陈大姐这样不遗余力地痛骂静秋和老三，跟那些对着强xx受害者吐唾沫的人有什么两样？
　　中国女性面对强xx宁死不受辱，是社会强迫她们那样做的，社会的宣传教育达到了那样一个深度，可以使她们认为那是出自她们自己的意愿。静秋对爱情的无知和害怕也是社会强迫她那样做的，社会的宣传和教育达到了那样一个深度，使她无时无刻不在担心因为过早追求爱情被社会打上耻辱的烙印。
　　《山楂树之恋》就是对那个时代的深刻揭露，是通过一对年轻人的爱情经历，控诉那个时代对心灵的扭曲，对人性的践踏。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读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像在读他们自己的青春，那些渐被遗忘的恐怖记忆又鲜活于他们的眼前，所以王蒙希望再不要有静秋和老三这样的悲剧。没经过那个年代的人，也从艾米生动逼真的描述中认识了那个年代，体会到生活在那个年代的可怕与可悲，庆幸自己没生在那个年代，也希望那个年代永远不要重来。
　　陈大姐可能没经历过那个时代，也不屑从故事中去了解那个时代，所以她会象皇帝的女儿听说有人没饭吃饿死了的时候问：“为什么他们不吃燕窝粥呢？”但那皇帝的女儿只是不了解事实，至少还有一份同情心，问题还算提得天真。陈大姐这个“皇帝的女儿”，生活在一个随时随地可以“真刀真枪”性交的时代，对文革那个“情与欲”被“革命友谊”代替、“人性”被“阶级性”代替的年代一无所知，但她的责问里没有同情，只有无知和尖刻。
　　无知并不可怕，只要愿意学习，就能变无知为有知。如果陈大姐静下心来读《山楂树之恋》，会对那个扭曲人性的时代有所了解，对你今天扮演的“知心姐姐”角色也会大有裨益。可惜的是，陈大姐被醋海淹没，该看的也看不见了，该体会的也体会不到了，只想把《山楂树之恋》一棍子打死，出出那口被人抢了知名度的恶气。
　　陈大姐没经过文革，但她的做法倒是跟文革的做法一脉相承，想判一个人罪的时候，根本不用费心去列举他的罪证，就是戴上一个帽子，乱棍打死了事。可见这不是什么文革首创，而是某些国人本身的劣根性，凡是自己不理解的东西一律贬斥，凡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一律打倒，社会太强大，我奈何它不得，那我就挑几个弱者开刀，标榜自己进步的同时，顺便也公报私仇，将自己讨厌的人至于死地。
　　这就是为什么文革会在中国发生，且开展得那么蓬勃的原因。说到底，文革就是一个从上到下打着“革命”旗号，剪除异己的大动乱，国家领袖是如此，各级干部是如此，下面很多群众也是如此。很多人在文革开始之前，就对那些比自己混得好的人心有不满，只是找不到机会下手而已。一旦有了文革这个机会，互相残杀不会受到法律制裁了，便纷纷跳将出来，打着革命旗号，剪除异己。
　　不知道陈大姐如果活在文革时期，会是个什么表现？这个问题我不知道答案，我只知道陈大姐绝对没有超越时代的智慧和勇气，反而有因嫉生恨，打着大旗剪除异己的劣根性。如果现在有一位女性因为反抗强xx而遭杀身之祸，陈大姐不会痛骂那个导致这一悲剧的强大社会力量，反而会指责受害人：“我早就叫你别反抗了，你不听，偏要反抗，死了活该!”
　　这就是“伪知心姐姐”的经典模式，拿你的遭遇说事，不是出于对你的关爱（陈大姐已经说了她不相信爱情，“生活只是一个幻觉”），而是出于谋求知名度的考虑，所以她选择的是那些能提高她知名度的话题，使用的是那种能提高她知名度的技巧，与其说她是在为网友排忧解难，还不如说是在借网友的不幸遭遇打响自己的知名度，所以她对那些向她倾诉、寻求她帮助的人，回答很简单：“你为他牺牲了一切，他却不要你了？活该!谁叫你为爱牺牲的？”
　　看上去，陈大姐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实际上这反映出的是陈大姐的思维方式和炒作手段，说什么有助于提高她的知名度，她就说什么；怎么样说有助于提高她的知名度，她就怎么样说。她只活在“瞬间的真实”，而这个“真实”就是吸引眼球，那时呼吁“面对强xx犯，冒死反抗是人类的耻辱!”能吸引眼球，她就那样呼吁；现在批判《山楂树之恋》能吸引眼球，她就积极批判，至于她的理论与实践之间有没有联系，她前后"瞬间"之间有没有矛盾，全都不在乎。
　　我也借用一下陈大姐的口号：警惕这棵不开花的“知心姐姐树”，别让你的隐私、你的不幸遭遇成为她哗众取宠、提高知名度的资本。

关于《山楂树之恋》 7、评春树的《变态》
　　评春树的《变态》
　　唐小琳
　　我把春树的《最干净的就是最变态的》（以下简称《变态》）放到最后来评，但又让她来做这几个所谓叛逆者的“头”，是因为她的头不象另外两个那么浆糊，或者说她的心胸不象另外两个那么狭小。如果说我对周瑟瑟是厌恶，对陈岚是鄙视，那么我对春树则是同情。
　　至少春树能看到“史上最干净的中国式爱情”是“媒体策划的宣传语”。她认为《山楂树之恋》里没性“并不值得惊讶，因为即便没有亲身经历过，我也理解这是那个特殊时代所造成的特殊结果——-”她的质问是针对媒体的：“但是，凭什么说没有‘性’的爱情就是‘史上最干净的爱情’？”
　　小说里有没有“性”，我已经在前几篇评论里谈过了，这里只简单提一句：“性”是个很宽泛的概念，“性”不仅仅是“性交”，“性交”也不非得是男女生殖器交合不可。我不知道这些个一天到晚都在谈“性”的人为什么到现在还对“性”有着这么古老而狭隘的定义，我只能说，我为他们感到悲哀。有人说这些人穷得只剩下“性”，我要说，这些人穷得什么也没剩下。
　　即便是按这个“性开放”时代的标准，《山楂树之恋》也不是没有性，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故事，就是一部由性蒙昧、到性启蒙、再到性升华的故事，心灵的悸动，青春的萌动，生理的冲动，身体的互动，应有尽有。不错，老三最终没有穿透那层膜，但他这样做只是因为了让静秋在那个“谈性色变”，“晚婚晚育”的年代生活容易一些，那是他爱她的一种表现，跟“禁欲”无关，跟“洁癖”无关，可以说是对那些只看重那层膜的人的一种讽刺和嘲弄。
　　虽然春树这个号称热爱朋克的“前卫”女生跟周瑟瑟一样对“性”有这么幼稚而狭隘的理解，但她比周瑟瑟们高明得多，所以她的矛头是指向媒体的：“一句媒体策划的宣传语，暴露出来的却是隐藏其后的某些人的心态与嘴脸对人性的压抑与扭曲，居然可以被用来赞美了！”
　　媒体在策划这个口号的时候，对“干净”究竟是如何定义的，我不得而知。但“干净”本身可以有多种解释：可以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没有被金钱和地位污染；可以指老三的爱很无私，不求回报；也可以指老三最终没有破坏静秋的处女膜。
　　媒体选择“干净”做宣传口号，当然是有他们的用意的，只有那些能挑起论争的口号才能吸引更多的眼球。不可否认，很多读者的确是看了这个宣传口号，觉得好奇，才把《山楂树之恋》找来看的。但看过之后，大多数读者对“干净”有了自己的解释，可能是以上三种中的某一种，也可能是把三种解释结合起来理解的：静秋跟老三的爱情没有受金钱和地位的污染，老三爱得很无私，而老三最终没有穿透静秋那层膜，正是他爱得无私的一种表现，所以说他们的爱情是“干净”的。至于是不是“史上最”，读者就没兴趣讨论了，因为谁都知道这只是媒体宣传的一种手段，大家早已见怪不怪了。
　　如果说周、陈二人连媒体宣传口号和作品本身都分不开的话，那他们的脑袋也就太“意识泥坑”了。但这两个号称“作家”的人，应该有这点起码的阅读能力吧？所以就只剩下两种可能了：
　　１）跟媒体合谋，联手炒作，既炒《山楂树之恋》，也炒他们自己，或者说炒《山楂树之恋》是手段，炒他们自己才是目的。
　　２）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性者见性，淫者见淫，看见“干净”就想到“性”，看见《山楂树之恋》的“知名度”超过了自己的“知名度”，心里就不快，于是跳出来大骂《山楂树之恋》，被媒体发现，视若至宝，大肆宣传，以求引起争论。
　　我认为周瑟瑟是１），而陈岚是２），因为陈岚在贴出她的评论之后，就没再为这事操劳了，而周瑟瑟则上窜下跳，东剪西贴，把有关《山楂树之恋》的文章和图片贴在他的博客里，又把评他的跟贴拉出水面，转为正贴，还不经当事人许可，擅自张贴女网友的照片。所谓《山楂树之恋》“官方”博客则专门为他办了醒目链接，还派人到他博客去报告我的身份，而我的身份只由飞星在电邮里告诉过负责出版《山楂树之恋》的“共和联动”图书公司。
　　媒体出于扩大影响的需要（或者就是因为脑子浆糊？），把50后跟80后对立起来，把“性”跟“爱”对立起来，编造出一个“50后崇尚无性的爱，80后沉溺无爱的性”的神话。我们这位头脑一直还算清醒的春树小姐终于一头跌进“代沟”里去，轻狂地对50后60后问出一句：“你们丫有过青春吗？”然后喊出一句“最干净的就是最变态的”，被媒体一把抢上接住，斩头去尾，断章取意，端去爆炒了。
　　于是就有了“春树不屑纯洁爱情”，“春树的贴子引爆50后80后之争”的轰动新闻，实际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引爆”，在新浪所谓“50后80后之争”的网页上发言的人，无论是50后还是80后，几乎是清一色的认为《山楂树之恋》“美”，“很喜欢这样的爱情”“被深深感动了”。
　　其实谁都知道，没有爱的性和没有性的爱都是不完美的。无论是静秋还是春树，都有一个残酷的青春，都是时代的受害者。静秋在她的青春时代被禁锢得死死的，谈爱色变，谈性色变，人性被扭曲；春树在她的青春时代里被人泡在金钱和本能里，只能谈性，不能谈爱，谁相信爱情谁就要被嘲笑，同样是人性被扭曲。静秋幸运地有老三做伴，体会了一段短暂而永恒的爱情。我希望春树也能有她的“老三”，让她相信这世界上有爱，让她体会有爱的性才是最美好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爱的能力，也有被爱的需求，虽然每个人对“爱”的定义可能不同。这些年，“一切向钱看”大行其道，“上人越多越光荣”暗中流行，追求真爱被视为“变态”，无爱滥交被当成“时髦”，使我们很多人羞于承认自己仍然相信爱情。我们不敢爱，不敢谈爱，怕别人笑话，怕得不到回报，怕自己落伍。《山楂树之恋》的出现，使我们心里潜藏的那份对爱情的渴望复苏了，众多读者对《山楂树之恋》的喜爱，使我们不再为相信爱情而害羞，因为有那么多人都被真爱感动了，而且勇敢地出来承认自己的感动，诉说自己的感动。
　　当你因为相信爱情而被别人认为“变态”的时候，当你自己都因为自己仍然相信爱情而觉得自己傻的时候，突然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多相信爱情的人，那种感觉无异于“高山流水遇知音”。这就是《山楂树之恋》为什么受到这么多人欢迎的原因，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喜欢《山楂树之恋》的原因，媒体的宣传口号只能暴露出口号策划人的无知或别有用心。
　　借用黄颜（《山楂树之恋》作者艾米的丈夫）的话鼓励各位仍然相信爱情的人：
　　“被人爱，是一种幸福；爱人，也是一种幸福，也许是更大的幸福。人生在世，最完美的莫过于既被人爱、也爱人、而且自己爱的人恰好就是爱自己的人、又而且这份爱能历久不衰。但世界上的事，很少是完美的，正因为不完美，人才有希望有追求有喜怒哀乐，生命才多姿多彩。
　　真心爱过，就是幸福。真爱无愧，真爱无悔。”

关于《山楂树之恋》 8、本能派与人性派之争
　　本能派与人性派之争
　　艾米
　　前不久，新浪读书频道推出了一个“50后与80后之争”，并把争论的起因“归功于”《山楂树之恋》，说这场争论是《山楂树之恋》“引爆”的。
　　新浪以这样一段话开头：“‘50后’感慨纯真年代的逝去，他们在书里找寻著他们曾经拥有的美好爱情与青春回忆，而‘80后’却对老一辈的爱情观颇为不屑，他们质疑他们诘问他们不以为然，他们认为最干净的就是最变态的”。
　　现在的媒体，都讲究一个“震憾”，不震憾就不能吸引眼球，就不能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把自己的口号炸进读者的耳朵里去，所以媒体的宣传口号动不动就冠之以“史上最”，“中国式”，“50后”，“80后”等，读者的耳朵被炸聋了，媒体的信誉也被炸飞了，炸出了这样一句流行语：“新浪说的你也相信？”
　　如果新浪的目的是为了“引爆”一场两代人之间的争论，那无疑是失败的，读者在该网页写下的四百多条留言，绝大多数是读了《山楂树之恋》后的感想，剩下的少部分指责新浪吊读者胃口，故意不把《山楂树之恋》贴完，还有的是热心推荐演员的。
　　新浪期待的争论没有发生，原因很简单：根本就没有什么“50后”“80后”之争。
　　曾经有人说过：“两个民族的差别往往小于同一民族中两个个体的差别。”
　　也许这话听起来有点象个悖论，但仔细想想，则完全属实。一个民族是由很多很多个体组成的，这些人千差万别，要想用一两个词概括一个民族，就得不断抽象，把所有个体性的东西都抽象掉，最后只剩下那个民族中每个个体都具有的共性，否则你就不能用那个词来形容那个民族。
　　对于一代人来说，也是如此，我们不能说50后都是女人，因为50后里也有男人；我们也不能说50后都是工人，因为50后里还有农民和其它行业的人。抽象到最后，我们大概只能说50后都是五十年代出生的人，而80后都是八十年代出生的人。那么这两代人除了出生年代不同之外，在其它方面并没什么不同。50后里有男有女，80后里也有男有女；50后里有各行各业的人，80后里也有各行各业的人；50后里有性滥交的人，80后里也有性滥交的人；50后里有看《山楂树之恋》看得流泪的人，80后里也有看《山楂树之恋》看得流泪的人。
　　把50后与80后对立起来，把性与爱对立起来，反映出这场“争论”的策划人思维上的混乱，逻辑上的谬误，统计数据上的失实，可以说是一个拙劣的策划，不仅以失败而告终，也损坏了新浪在读者心目中的形像，就像一位网友说的那样，新浪是SOOOOOOOOOOLOW!
　　如果说围绕《山楂树之恋》的确有一场争论的话，那应该是两类人之间的争论，而不是两代人之间的争论；如果一定要用个什么“沟”的话，应该是“类沟”而不是“代沟”；如果一定要给这两类人命个名的话，则应该是“本能派”和“人性派”。
　　先说“本能派”，其代表人物是自称“早出生了二十年的80后”的周瑟瑟。他写的一系列批《山楂树之恋》的文章，从思维方式到文字表达都杂乱无章，惨不忍睹，只是一大堆诸如“禁欲主义”，“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毒草”，“文化流氓”，“封建主义”等既陈旧又互相矛盾的帽子。但他提供了一个小故事，倒是很形像地为“本能派”画了一个像：
　　周瑟瑟说：“我在青春年少时做过一次短暂的情爱田野调查，听过这样一则颇让人震惊的故事。说的是上世纪70年代，一个男人从火车站出来，他向一个陌生女人使了一个眼色，那个女人就跟在他身后，一直走到郊外一片野地里，男女在野地里脱下裤子迫不急待地疯狂做爱。故事的神奇之处在于他们做完爱，男人向一边走了，女人也向另一边走了，没有说一句话。讲故事的人自称是这个男人的同村伙伴，他是小学老师，故事绝对的真实可信。他反复强调的是，男人与女人从火车站出来，一言不发，女人就跟在他身后，一直到野地，开始脱裤子做爱，做完爱提上裤子走人，自始自终男女双方均无一句话语沟通，他们都不是哑巴，也没有失语症，完全凭男女双方的眼神交流就完成了一次性爱。”
　　这就是周瑟瑟标榜的充满人性的“性爱”，而《山楂树之恋》里的老三则被他称为“一个奇怪的男人在标榜自己不与恋人做爱”“所以我万分讨厌老三这个没有性的男人，他不配做男人，他不配做静秋的男人，他的死在今天看来是罪有应得”。
　　另一个称得上“本能派”的是女作家陈岚，她指责《山楂树之恋》里没有“真刀真枪”的性，是“阉割了性的爱情”，呼吁大家“警惕不开花的山楂树”。她也提供了一个很形像的小掌故来表明她所推崇的“真刀真枪”的性是什么样的：
　　“古往今来，在礼教森严的古代，因为男女大防的缘故，少男少女甚少得见，于是，偶尔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托付终身，迫不及待地就做下那事，古代白话小说《醋葫芦》里写得甚好，借媒婆之口道：哪一家黄花闺房的马桶里不曾淹过死孩子！有甚要紧！”
　　显而易见，在“本能派”的字典里，所谓“人性”其实指的是“本能”，在他们看来，人有性冲动，就应该发泄，有没有感情基础不重要，认识不认识不重要，只要能发泄就行，如果做出了新生命，扔在马桶里淹死就是了，有甚要紧？
　　这是人性吗？这是对人性的亵渎。
　　什么是人性？顾名思义，人性就是人之作为人的性质，是人区别于其它生物的特性，其特点是对人或动物的关爱、同情或关心（markedbycompassion,sympathy,orconsiderationforhumansoranimals，参见韦氏辞典）。
　　人跟动物在性方面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人可以支配控制性欲，而动物只能受性欲支配控制。大多数动物都有所谓发情期，动物在发情期内，受本能的驱动，可以不管时间和地点地交配。而一旦过了发情期，即便有异性在身边出没，它也会无动于衷，视若无睹。
　　而人则不同，人没有发情期，人一年四季都可以有性欲，人的性欲不光是生理的反应，也有心理的作用，是受大脑控制的。人看到那些能刺激性欲的画面，听到那些能刺激性欲的声音，甚至通过联想，都有可能产生性欲。同样，人也可以克制自己的性欲，不至于做出伤害他人、妨碍治安、违反法律的事来。
　　人之所以成为人，成为万物之灵，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不断超越自身的结果。如果人类有史以来一直是让本能牵着鼻子走的话，人就不成其为人了。
　　人的本能总是受到社会的制约的，也许除了原始社会之外，人的性欲在哪个社会都是受到社会控制的，社会对人的性欲的控制，是通过宗教、法律、道德和文学艺术等来完成的。在宣扬禁欲主义的年代，人的性欲被看成是“肮脏的，邪恶的”，宗教这样宣扬，文学艺术这样描写，道德这样要求，法律这样维护，于是人不得不克制性欲，追求所谓宗教意义上的升华。我们可以说，那样的社会是反人性的，因为它对于人类没有“关爱、同情或关心”，压抑了人的正常性欲，扭曲了人性。
　　一个禁欲时代的结束，往往跟随着一个纵欲时期的到来，即所谓矫枉过正。文革是个禁欲的年代，人们不仅不能谈“性”，甚至也不能谈“爱”，青年男女被逼着晚婚晚育，往往要晚到二十七、八岁才能从单位开到证明去领取结婚证。文革是一个公开反对人性的年代，“人性”被批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自由、博爱、平等”被当成“资产阶级温情脉脉的面纱”而被扯下来，踩在脚下，代之而起的是“对待敌人要象严冬般残酷无情”的“阶级性”。
　　很明显，“敌人”这个词甚至不考虑对手品质上的好坏，只要是跟自己敌对的人，就是“敌人”，我们就可以“严冬般”残酷地对待他，这就很好解释为什么文化革命当中打死了那么多人了，有什么不得了的？他是党的敌人，我们就要残酷地对待他，打死活该。
　　文革结束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到来了，人们可以谈“人性”了，国家强调要“以人为本”了。但是究竟什么是“人性”，却被那些一知半解的人误解了，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歪曲了，于是出现了周瑟瑟之类的“本能派”，把这个“人”理解为他个人，把“人性”理解为他个人的本能，以为只有无节制地满足个人的本能才是人性的表现，否则就是“禁欲主义”，就是“封建主义”。
　　《山楂树之恋》里的老三，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性派”，是文革那个人性被扭曲的时代里一抹人性之光，他对人类充满了关爱、同情和关心，他的爱情里没有地位高低的考虑，没有物质贫富的考虑。他爱静秋，就倾其身心地爱，无私无畏地爱，无怨无悔地爱，不求回报地爱。他的考虑和计划里，都是他爱的人，是她的身体，她的心情，她的前途，她的未来。
　　“本能派”给老三和《山楂树之恋》戴上“宣扬禁欲主义”“封建主义”的帽子，他们的所谓证据只有一个，就是老三为了他所爱的人，没有夺取那张膜。
　　如果说老三是封建主义的代表，那他刚好应该夺取那张膜，不让别的男人“得益”，因为“封建”的特点就是夺取和占有。如果静秋为了今后嫁人方便，在老三生命的最后关头都不肯让老三穿透那层膜，那我们可以说她是受了封建主义贞操观的毒害，但静秋勇敢地叫老三把想做的该做的都做了，不然“你会死不暝目，我也会死不暝目”。
　　老三没有夺取那张膜，正是老三人性美的表现，因为在他的字典里，“爱”就是让所爱的人幸福，“人性”就是对他人的关爱、同情和关心，他不会受制于生理本能，而让静秋独自去面对那个充满封建主义贞洁观余毒而又加上了“革命”禁欲主义的社会，他也不会不负责任地做出一个新生命，然后放在马桶里淹死。他是超越于本能之上的，即使在他情欲最高涨的时候，他的大脑里仍然充满了对他人的关爱，这是那些把“本能”当“人性”的人既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
　　性爱之所以美好，是因为它既有性，又有爱。性与爱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水乳交融的。没有性的性爱是不完美的，没有爱的性爱也是不完美的，或者说缺少任何一方，都不成其为“性爱”。真正相爱的人，追求的是既有性又有爱的性爱，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性爱。没有爱的性只是本能的发泄，而没有性的爱，如果只是某种外在条件暂不具备的结果，比如夫妻分居，妻子怀孕，丈夫伤残，居住环境狭小，认识时间不长等，是不应该影响相爱的双方的。
　　作为社会，应该为它的人民创造条件，使他们从精神上物质上都有条件享受完整的性爱；作为个人，应该将性爱建立在超越了金钱和地位的平等基础之上。那种只考虑个人的本能，既不考虑对方的感受，又不考虑道德和法律，甚至不考虑另一个生命的做法，其实正好是反人性的，因为“人性”的人，不是个人的“人”，而是人类的“人”，既包括你自己，也包括他人。
　　“人性派”与“本能派”的争论，说到底，就是一个活法的争论，跟出生于哪个年代无关，跟是否名人无关。50后里有“本能派”和“人性派”，80后里也有“本能派”和“人性派”；名人里有“本能派”和“人性派”，非名人里也有“本能派”和“人性派”。
　　我的活法很简单，就是相信爱情、追求爱情、付出爱情的活法，我也只写那些相信爱情、追求爱情、付出爱情的人的故事。这个“爱情”，不仅包括男女之爱，也包括父母儿女之爱，朋友之爱，一句话，就是人性，是对人类的关爱、同情与关心。
　　我一向主张“不干涉他人活法”，“本能派”写什么，怎么写，有多少人追随，出了多少本书，都是他们的事，我不关心，也不会干涉。但我也一向反对别人来干涉我的活法，所以不管你是“诗人”还是“作家”，是“名人”还是“非名人”，只要你试图干涉我的活法，TRASH我的活法，我一定会坚决反击。
　　禁欲是对人性的扭曲，纵欲也是对人性的扭曲，人性的特点是超欲。用《几个人的平凡事》里陈大龄的话来说，“超越了情欲的爱，不是不要情欲，而是‘超’想要，‘越’来越想要，但如果因为种种原因要不到的话，也不会影响爱情。”

关于《山楂树之恋》 9、谈爱的缺憾美
　　评老巢《爱情需要纯洁而适时的死亡》，兼谈爱的缺憾美
　　艾米
　　先说几句题外话，感谢巢诗人在他的“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读《山楂树之恋》”一文中承认《山楂树之恋》有打动他的地方，“甚至差点流泪”。我已经说过了，凡是被这个故事感动的人，都是我的朋友，我的同类，不论她／他是名人还是非名人。
　　当然，做我的同类未必就是令巢诗人振奋的事情，我不过是说明一下我的态度，因为我在网上码字，既不在乎流行，也不在乎流传，也就是说，既不在乎畅销不畅销，也不在乎能不能码进文学史里去（如果不幸竟畅了销或者被拉进文学史里去了，那不是我的过错，但我也能承受，毕竟“艾米”只是一个网上ID，随时可以换掉）。我码的都是自己或者网友的故事，目的是为了寻找同类，想看看在这个世界上能遇到多少跟我类似的人。
　　所以我在这里只是跟巢诗人探讨一下“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这个伪命题。在写作上，我是个“草根”，但巢诗人应该算得上个“树根”，所以沾巢诗人的光，我想把我们之间的讨论称为“半个学术之争”。既然是“学术之争”，哪怕只是“半个”，也应该是六亲不认的，也就是“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那种六亲不认。所以我说话的时候，眼睛里只有半个学术，没有巢诗人的名气地位，请巢诗人不要觉得被冒犯了。
　　巢诗人大概不知道我码字的动机，所以有兴趣“从专业角度”来评价《山楂树之恋》，而且用了一系列听上去很“专业”的词语，比如“审美取向”，“陈旧的现实主义”，“却乏更深刻的人性挖掘”，“削弱了自身的悲剧色彩”等等。
　　（顺便说一句，“却乏”似应为“缺乏”，大概是巢诗人键字如飞的时候弄出来的别字，但巢诗人把故事里男女主角的名字都弄错了，“静秋”搞成“秋静”，“老三”搞成“张三”，就不是“键字如飞”可以解释掉的了，只能说巢诗人治学不严谨，用个“浮躁”来形容也不为过。）
　　坦率地说，我比较怀疑巢诗人到底知道不知道这几个“专业”词的意思。最近因《山楂树之恋》在国内出版，我有幸／兴（趣）读到了国内一些诗人作家的评论文字，发现了一个有趣的规律，就是某些诗人作家很爱甩“大词”，也就是那些比较“专业”的词，但他们对这些词的定义并不是很清楚，只是凭着一种“感觉”在用（沙克语），所以往往是乱用，被人拿出权威定义来对质，就不吭声了，但也不接受教训，转而去甩别的“大词”。
　　由于篇幅有限，我就不在这里为巢诗人的这几个“大词”一个一个找定义了，只想谈谈巢诗人的这个伪命题：“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但我相信大家看完这篇，就知道巢诗人究竟知道那些“大词”里的几个了。
　　所谓“命题”（proposition），用我们草根的话来说，就是提出一个正确的观点，那么“伪命题”就是提出一个错误的观点。比如我们说“雪是白的”，这就是一个命题，这个命题可以用汉语来表示，也可以用英语来表示（snowiswhite）。用什么语言表示不重要，重要的是被表达的那个观点是正确的。再比如“地球是四方形的”就是一个伪命题，你用多大的词提出这个观点都是伪命题，因为科学已经证明地球不是四方形的。
　　要判断一个命题是真是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命题中的词语有个清楚明确的定义，不然的话，就可能为一个命题的真伪吵来吵去，最终什么结果也没吵出来。比如最近关于“干净”的争论，提出《山楂树之恋》描写的是“史上最干净的爱情”的人没有给“干净”下个定义，说“最干净的就是最变态”的人也没给“干净”下个定义，都是根据自己对“干净”的理解在那里自说自话，不可能争出个结果来。
　　巢诗人在提出“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这个伪命题的时候，也没有对其中涉及到的关键词做任何定义，但巢诗人在文章里提到“适时而纯洁的死亡”一说来自诗人荷尔德林，这等于是间接地下了一个定义。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荷尔德林又是怎样定义这个“适时而纯洁的死亡”的。
　　荷尔德林（Holderlin，Friedrich，1770～1843），是一位德国诗人，学过神学，当过家庭教师，爱过别人的妻子。1798年后，荷尔德林因情场失意，身心交瘁，处于精神分裂状态。1807年起精神完全错乱，生活不能自理，直至1843年去世。荷尔德林写过《自由颂》《人类颂》《为祖国而死》等诗篇，主题多为讴歌自由、和谐、友谊、大自然、人道主义思想和对祖国的爱。
　　网上就有荷尔德林的诗歌，而且有原文（德文），但我并没有从中发现“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这几个字。我的德文有限，有兴趣且懂德语的读者可以帮我找找。我估计巢诗人把“适时而纯洁的死亡”一说归功于荷尔德林是受了燎原的影响。
　　燎原在《诗人昌耀最后的日子》一文中说：“（诗人昌耀）远在写于1993年的《一天》中，就有这样一行突兀的诗句：‘厌恨老境的诗人请以自裁守住蓬勃英年。’这其中表达的意思，与19世纪德国诗人荷尔德林在诗剧《恩培多克勒》中演绎的观念竟完全一致，这就是‘适时而纯洁的死亡’亦即庄严地自杀。‘适时死亡’的根本意义在于死亡的不可回避：生命的光华和创造力因为岁月的折磨而枯老衰败，自杀则赶在这枯老衰败之前，使生命永远保持在英气勃勃的那一区段。这无疑是人类那些视生命光华和创造力为至高原则的人，才持有的生命观。而著名的青年诗人海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此而奔赴死亡的。”
　　诗人昌耀是跳楼自杀的，诗人海子是卧轨自杀的，燎原称这两人的自杀是“适时而纯洁的死亡”，并说这一观念与荷尔德林在诗剧《恩培多克勒》中演绎的观念完全一致，说明燎原也没说“适时而纯洁的死亡”是荷而德林原话，而是诗剧里“演绎”的观念，或者说是燎原总结出来的观念。
　　由此可见，巢诗人说“用荷尔德林的话说：他，死得‘适时而纯洁’”是没什么根据的，因为荷尔德林并没有这样说。可能巢诗人根本就没有读过荷尔德林《恩培多克勒》的原剧，大概也没有读过汉语的译本，甚至没有仔细读过燎原的这两篇诗人评传，说明他的治学不严谨，不仅仅是个打错字、搞错人物名字的问题，基本就是一种治学原则。
　　（通过译文来研究外国诗，本来就是一件危险的事，因为“诗因翻译而失落”，大家只要读一读《静夜思》的英文译文，就知道翻译可以把多少诗搞失落了。而不读原文，也不读译文，甚至连详细点的介绍都不读，就堂而皇之地谈论外国名诗，是某几个诗人的共同特点，谈但丁的没有读过／懂但丁，谈荷尔德林的没有读过／懂荷尔德林。以这样浮躁的态度、肤浅的知识来搞诗歌创作，也许只丢他们自己的人，但还要出来评论他人的作品，就真的应了那句话：一知半解，却自以为是，且好为人师。）
　　那么荷尔德林的诗剧《恩培多克勒》究竟有没有“演绎”“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这一观念呢？还是让我们来看看这个诗剧究竟在讲什么。
　　恩培多克勒是公元五世纪的希腊哲学家，他认为万物皆由水、土、火、气四者构成，再加上“爱”与“憎”，将这四者结合或者分开，就构成了我们的世界。据说他是最后一个用韵文写作的哲学家，他的生平也富于神话色彩，关于他的死，就有不下四种说法，往往带有讽刺意味。比如他声称他曾是一条鱼，便有人给他编出一个在水里淹死的结局；他说他能跟神灵交流，便有人给他编出一个因失去言语（word）功能而跳进埃特纳火山自尽的结局。
　　在荷尔德林的诗剧《恩培多克勒之死》（DerToddesEmpedokles）里，恩培多克勒是跳进埃特纳火山自尽的。荷尔德林很推崇古希腊悲剧，翻译过索福克勒斯的《奥狄浦斯王》和《安提戈涅》。他写的《恩培多克勒之死》，符合最严格意义上的“悲剧”定义，即写人物运势上的（突然）由好变坏，这个变化往往是由于人物自身的悲剧性过失造成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这样的才算悲剧（tragedy），那种被命运铁拳击中的只能叫misadventure，大概相当于我们俗话所说的“运气不好”。
　　恩培多克勒的悲剧性过失就是他的傲慢，表现在他对神的质疑，对他人的不尊重，最终落得丧失言语（word），跳进火山自焚的下场。有人把他的死看成是“弃旧图新”，比喻新事物的到来必须以彻底毁灭旧事物为代价，有的人认为他的死是诗人失去创作激情和能力之后的必然结果，还有的人认为他的死是为了证明自己长生不死的神性。不管各家各派怎么理解，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自动赴死的。他的死可以说“适时”，但“纯洁”所指为何，我就不太清楚了，可能是“使之纯洁”的意思，也就是说恩培多克勒的自杀“赎”了他的悲剧性过失。
　　荷尔德林笔下的恩培多克勒是自动赴死的，燎原用“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评论过的两位诗人也是自动赴死的，说明“适时而纯洁的死亡”指的是自杀，是用自动赴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用“适时而纯洁的死亡”来形容《山楂树之恋》里的老三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老三并没有自动赴死，他“不怕死”，但也“不想死”，是疾病夺取了他的生命。
　　老巢的伪命题不适用于老三，那么是不是就适用于其它人呢？显然也不适用。我不知道巢诗人的爱情生活是怎样的，究竟是因为某一方“适时而纯洁的死亡”所以还保持着爱情，还是因为双方都健在因此爱情已经没了，至少用我自己做例子，我不认为我或者黄颜应该死掉一个才能保持我们的爱情，我也不认为我们之间的爱情因为我们两个人都健在就消失掉了。
　　不错，我们已经结了婚，住在一个屋檐下，朝夕相处，同床共枕，不会每次见到彼此都心儿砰砰乱跳了，但如果你就此断定我们的爱情已经不存在了，那是不正确的，因为爱情并不仅仅是心儿砰砰乱跳。在人生的不同阶段，爱情的表现形式可以是不同的。有人说过，到了白发苍苍的老年，如果夫妻两人还能互相搀扶着上医院，那就是爱情。
　　当然有人要说，那哪是爱情？那是亲情。但这不都是个定义问题吗？一百个人可以对爱情下一百五十个定义，把爱情的定义弄那么窄，当然就很难找到爱情了。
　　巢诗人没有定义他这个伪命题中的“爱情”究竟是什么，不过我们可以从他伪命题的后半部分推测出来，那就是必须用自杀来保鲜的一种感情。如果这也叫爱情，那我们可以说，这种“爱情”不仅脆弱娇嫩，也很病态，相信世界上没有多少人会这样定义爱情，更没有多少人会实践这一定义。
　　当然，巢诗人可以说他的伪命题不是针对生活本身，而是是针对文学创作来说的，也就是说，他的意思是“如果想写出感人的爱情故事，就必须让恋爱中的某一方死掉”。
　　不容置疑，爱与死曾经是文学创作中的一个重要主题，为爱殉情曾有过进步意义，比如《罗密欧与朱丽叶》，揭露了封建家族世仇的残酷和危害，《梁山伯与祝英台》抨击了门当户对婚姻观的落后。但时至今日，为爱赴死已经没有任何进步意义了，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提出“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这种伪命题，正应了巢诗人自己的评语：陈旧。
　　巢诗人试图用静秋的话来证明自己伪命题的正确，静秋在回答网友“你是怎样度过这些年”的问题时说：“我总是安慰我自己，我跟老三不能长久地生活在一起，也许是件好事，这样我们就不会磕磕碰碰，为柴米油盐的事呕气吵架，他在我心目中就永远是美好的，我在他心目中也永远是美好的，我永远也不用担心他会变心了。”
　　巢诗人注意到了静秋这段话，说明还是做了一点功课的，因为这不是《山楂树之恋》原文中的，而是静秋答网友时说的。但巢诗人的功课做得很浅表，只看到了话语的相似，没看到他跟静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审美主体，反映的是完全不同的审美能力和审美观念。
　　所谓“审美”，用我们草根的话来说，就是判断一个事物美不美，就是欣赏美。美的事物是客观存在的，但审美却是一个主观过程。一个人认为一个事物美不美，不光跟这个事物本身有关，也跟这个人的审美观和审美能力有关，而后两者更重要，即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也就是“这个世界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对于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故事而言，静秋是三十年前直接遭受命运铁拳打击的人，而巢诗人只是三十年后的一个读者，这是当事人和旁观者的区别，是本质的区别。静秋在失去老三之后，用“也许是件好事”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是一种高层次的审美，即从不幸的遭遇中提取正面的因素，鼓励自己乐观地对待生活。她欣赏到的美，是爱的缺憾美。谁也不希望自己的爱情有缺憾，但世界上的事，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静秋来说，事实就是老三因病去世了，她的爱情不可避免的有了一个无法弥补的缺憾。
　　面对这样一个缺憾，是怨天尤人，从此消沉，甚至赴死，还是为了老三、为了家人、为了一切爱她的人、也为了一切她爱的人活下去，这可以鉴别一个人审美能力的高低和审美情趣的雅俗。从缺憾的爱中看到它的美，并用这种美来创造更多的爱和美，这是最高层次的审美。静秋这些年的生活经历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她不光勇敢地活了下来，还实现了老三对她的期望，在学业上事业上都取得了一定成功，并在三十年后让老三活在了这么多人心中。
　　相反，巢诗人这个旁观者却得出“只有主动赴死才能保持爱情”的结论，即便不是幸灾乐祸，恶意贬低他人真挚的感情，也反映出他的审美观是颓废的、病态的，《山楂树之恋》不能给他带来“审美取向”上的惊喜也就不奇怪了，因为两者的审美取向根本就是背道而驰的——《山楂树之恋》是往活里审，而巢诗人则是往死里审。
　　死亡对于爱情从来都不是“适时”的，谁也不希望自己所爱的人死掉，真正的爱情也不需要死亡来保鲜，我们这些活着并爱着的人，个个都在证明这一点。但爱情也不惧怕死亡，因为死亡不能让爱情终结，只能使爱情凝固，升华为爱的缺憾美，《山楂树之恋》还有许多类似的故事，都证明了这一点。
　　巢诗人关于“爱情，要求适时而纯洁的死亡”的说法，可以哗众，可以取宠，可以误导一部分读者，甚至可以迷惑他自己，但从实质上来讲，终究只能是个伪命题。

关于《山楂树之恋》 10、评《我们总是神话爱情》
　　评《为什么我们总是神话爱情》
　　艾米
　　先说明一下，《为什么我们总是神话爱情》的作者叫“离”，据说这位"悬疑小说家"，因为是单名，又是一个具有一定词义的“离”字，行起文来很不方便，所以下面用“离作家”称之。
　　很坦率地说，离作家这篇文章基本属于《山楂树之恋》里教静秋语文的罗老师不屑一阅的那种作文，也就是是叫静秋代劳的那种。如果一定要他批阅，他的评语肯定是：“错别字较少（按一分为二的观点，总得先说说优点不是？），但概念不清，思维混乱。”
　　听说罗老师最恨这种文章了。错别字多不怕，改改错别字就行了；语句不通顺没什么，把句子疏通就行了。但这种概念不清、思维混乱的文章，你叫他怎么改？改你的思维方式？改你的大脑？最终只有五个字对付：“打回去，重写!”
　　当然我不是离作家的语文老师，所以不能叫离作家重写，我也不是离作家的读者，完全可以不看这篇文章，但因为离作家在这篇文章里批了《山楂树之恋》，我就不得不说两句了。我是绝对不会率先批别人写的东西的，但如果谁批到我头上来了，我多半都会给个反评，来而不往非礼也。我反评起来，是只认文，不认人的，管你是作家还是诗人，你说错了话，我就给你一一指出来。所以如果我说得直白了些，让离作家面子上挂不住，还请离作家多多包涵。
　　先举几个例子，让我们看看离作家究竟是如何“概念不清，思维混乱”的：
　　１、在同一个句子里混乱：
　　离作家说：“人们往往习惯于试图定义那些无法定义的事物，反而却使这事物本身变得更加不准确，更加虚幻，甚至变成了另一个。”
　　——前半句说有些事物是“无法定义”的，后半句说定义会使这事物“变成了另一个”，这就是自相矛盾。既然能知道这个事物变成了另一个，就说明能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如果不知道区别，就不知道它变成了另一个。
　　知道区别就能定义，定义就是“界定”，而“界定”就是划个界，让我们知道谁是谁，什么是什么，所以这句话就等于“无法定义的事物是可以定义的”。
　　这个前后矛盾我们可以解释为离作家把句子写太长了，写到后面，忘了前面，所以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那么短句子是不是好一点呢？也不尽然，下面就来看个短的：
　　离作家说：“纯真的爱就是真爱吗？”
　　——你说这叫个什么问题？你自己说了是“纯真的爱”，你又问是不是“真爱”，而你这一反问，其答案就是“不是”。“纯真”“纯真”，顾名思义，那就是既“纯”且“真”，如果不是真爱，你就干脆把那个“真”从“纯真”里拿掉，不然的话，这句话就相当于“既纯又真的爱不是真爱”。
　　就这么八、九个字的一个短句子，就可以前后矛盾，自己把自己问哑，也算登峰造极了，建议大家以后把这类自相矛盾的句子称为“离氏句”。
　　２、在前后段落里混乱：
　　离作家说：“有人发出感叹，认为我们的时代普遍缺乏真爱，认为那样的爱情只可能发生在那样一个单纯的年代。但没有人发觉，这样的逻辑建立在一个值得怀疑的基础之上……”
　　——也就是说，认为“那样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样一个单纯的年代”是错误的，因为这样的逻辑是“建立在值得怀疑的基础之上”的。
　　但稍过片刻，离作家又说：“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是那个年代的文化背景下的必然……”
　　——也就是说，爱情是受所在年代的文化背景制约的，“那个年代的文化背景”只存在于那个年代，所以老三和静秋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个年代。
　　那么请问离作家，“那样的爱情只能发生在那样一个单纯的年代”，这种说法到底是对还是不对？离作家一会说不对，一会又说对，真把人搞糊涂了。
　　３、论点与论据之间互相矛盾
　　离作家这篇文章的论点是：“人们总是神话爱情，而《山楂树之恋》又一次地神话了爱情”。
　　既然论点是人们神话爱情，那么在论述过程当中，就该选择一些人们神话爱情的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论点。但离作家举的一些例子，都不是“神话”爱情的例子，而是“神话”的反面——“人化”。
　　先说说什么叫“神话”。“神话”本来是个名词，简单地说，就是有关“神”的“话”，也就是有关“神”的故事（mythology），这个“神”是“神祗”的意思，就是英语里的gods,deity。跟“神”相对的是“人”，或曰“凡人”。人跟神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是会死的（mortal），而神不会死（immortal）。
　　如果要把“神话”用成动词，就应该是“神化”，也就是“使之（成为）神”的意思。但离作家在这里显然是把“神话”当动词用的。现在我们就照离作家的用法，把“神话”当动词用，那么“神话爱情”的意思就是“使爱情（成为）神”，也就是“使爱情达到神的高度，成为凡人不可企及”的意思。
　　很明显，离作家举的例子刚好是“神话爱情”的反面，因为全都是世间存在的、凡人可以做到的东西，比如“责任”，“牺牲”，“道德准则”，“悲伤之美”等等，这些都不是在把爱情提到“神”的高度，而是把爱情降到“人”的高度。如果离作家说人们把爱情“人化”了、“世俗化”了，那还差不多，但是用这些例子来证明人们总在“神话”爱情，就刚好成了反证，把离作家自己的论点驳倒了。
　　离作家还举了《山楂树之恋》做例子，说《山楂树之恋》把爱情“神话”了。但是看过《山楂树之恋》的人都知道，这个故事里写的爱情都是最柴米油盐的东西，从老三帮静秋清被单开始，到他帮静秋打工，送她胶鞋，再到他送静秋去医院看脚，都是非常生活化的东西，是“神”们不会做也不用做，只有“人”们才会做的事。大家被这个故事感动，从中看到爱情之美，是因为老三“做人如做诗”，也因为大家有一双诗意的眼睛。即便是最柴米油盐的事情，被老三充满爱情地一做，就成了一首首爱情小诗，再被大家充满诗意地一看，就顿时变得诗情画意起来。
　　显而易见，“我们”并没有神话爱情，《山楂树之恋》也没有神话爱情，是离作家自己在神话爱情。
　　离作家一开始就以高于凡人的姿态，否定了“我们”对爱情的种种理解。别看离作家很亲民地说“为何我们总是神话爱情”，离作家这个“我们”实际上是“你们”，因为离作家自己显然是不包括在里面的，离作家是高于“我们”凡人的，飘飞在一个“我们”凡人够不着的高度，俯瞰着世上芸芸众生的“我们”，指点说：诺，你以为你知道什么是爱情？错!你说的那些个“责任”，“牺牲”，“悲伤之美”等等等等，都不是爱情。
　　离作家就像一个爱林至尊，仿佛自己不仅有盖世爱功，手里还有爱林秘笈。但离作家的爱林秘笈是什么呢？扭捏扭捏了好一阵，离作家才闪烁其辞地说：“而爱情本身，作为一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其内涵实际上从来没有变过。”
　　不知道离作家说的这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是不是象其它几个作家一样，指的是性冲动？可能是，因为在离作家否定掉的东西当中，唯独没有性冲动，说明离作家也是一个“本能派”，那几个作家把本能当人性，离作家则把本能当爱情。
　　既然离作家说过爱情是不可定义的，那又何苦要给爱情下个“一种自然的、自发的情感”的定义呢？离作家说爱情的“内涵”一直没变过，那就等于是说爱情可以定义，而且离作家知道这个定义，不光知道定义，还知道它定义的历史（“一直没变过”）。
　　看来离作家也爱甩几个大词，不过离作家比那几个作家技高一筹，那几个只甩甩写作和文学评论方面的大词,离作家就不同了，直接就甩文化哲学方面的大词。高深得紧!
　　内涵是什么？是概念的一部分，任何概念都包括内涵和外延两部分，内涵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外延反映概念适用的范围。比如“马”这个概念，它的内涵回答“什么是马”的问题，它的外延包括各种各样的马：白马，黑马，大马，小马，死马，活马，等等等等，都是马。如果我们否定了一个概念所有的外延，也就否定了这个概念的内涵，也就否定了这个概念本身。比如说，如果我们说各种颜色的马都不是马，那“马”这个概念就没意义了。
　　离作家神话爱情的方式就是肯定“爱情”的内涵，但否定“爱情”的外延，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离作家说爱情是一种“自发的，自然的”感情，似乎是承认世界上是有爱情的，但离作家又把爱情的种种表现形式全都否定了，说那都不是爱情，实际上也就是彻底否定了爱情。试想，如果我爱你，但我不愿为你付出，不愿对你负责，不愿对你忠诚，不为你而感动，不为你牺牲自身利益，什么都不肯为你做，那还怎么称得上爱情呢？
　　所以离作家神话爱情的方式就是把爱情提到一个脚不沾地的高度，让大家只能仰望，无法企及，最后离作家说得更干脆：“爱情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
　　也许对于离作家来说，爱情的确不存在，但这不等于爱情对于别人来说也不存在。谁也没有权力把自己对爱情的定义强加在别人头上，社会不能，作家也不能，因为爱情是个很个人化的概念，不可能弄出一个人人接受的定义来，一百个人对于爱情可以有一百五十种定义，谁也不能说自己的定义就比别人的定义更正确。
　　每个人都按自己的定义寻找爱情，也按自己的定义去付出爱情。遇到一个跟自己爱情定义相同的人了，就有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感觉，就有可能爱上。就像静秋和老三一样，都是对爱执着的人，都相信爱情跟出身地位无关，都是爱对方胜过爱自己，也就是说，活法一样，爱法一样，灵魂是一个版本的。这样的两个人相遇了，爱上了，便此生无憾。
　　一类人追求一类爱，一类爱感动一类人。也许有的人不为任何一类爱情所感动，但没有哪类爱情能感动所有的人。《山楂树之恋》不能感动离作家，是很正常的事，因为原本就是两类人。但离作家因为自己不被感动，就要鄙薄老三和静秋的爱，并扩大到鄙薄那些为他们的爱所感动的人，还扩大到鄙薄那些关注爱的表现形式的“我们”，就不光是神话爱情，连自己也神话了。
　　爱情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定义爱情的权利，每个人都有按自己的定义去爱的权利，谁也没有权利鄙薄别人的爱法，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那就没资格谈爱情。
　　也许离作家应该反思一下：为何我总是神话我自己？

关于《山楂树之恋》 11、读者新门派：乏味帮
　　《山楂树之恋》读者新门派：乏味帮
　　唐小琳
　　话说山楂年间，读者江湖帮派林立——
　　这“乏味帮”可谓门徒众多，皆因该帮入帮手续简单，制度松散，无严格帮规，无统一帮主，进出自由，来去随意，遂信者众。
　　凡有意加入“乏味帮”者，毋须填表申请，亦毋须绍介人，网上自能“裆漏”到“乏味帮入帮自测题”，先以红笔勾出选择，再对照标准答案自我检验即可。
　　自测题：“（甲对乙说）冤家，你可想死我了!”
　　问：你如何理解以上这句话？
　　选择（只可选一项）：
　　答案A：亲爱的，我太想念你了。
　　答案B：甲跟乙是仇人。
　　答案C：乙害死了甲。
　　答案D：BC皆对。
　　选A的人，乏味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选B的人，先天乏味，接纳入帮!
　　选C的人，后天乏味，接纳入帮!
　　选D的人，先天后天皆乏味，接纳入帮，赠“乏味VIP”勋章一块!
　　“乏味帮”目前尚无统一帮主，只有一精神领袖，乃共和联动图书有限公司之华秋华某人是也。且说这华某人既为“恶俗帮”帮主，又如何做得“乏味帮”精神领袖呢？说来简单，“恶俗帮”与“乏味帮”三百年前乃同门弟子，后网络兴起，“恶俗帮”上网“秀”乏味，人称“恶俗帮”。
　　华某人被封精神领袖，皆因其对《山楂树之恋》有超乏味解说：
　　老三：“噢，想起来了，我刚才那个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后来那个青年疯了一样到处找那个女孩，可是老是找不到，他没法忍受没有她的生活，就————自杀了。”
　　华秋：“而老三，逼迫之下，是预备了要自杀的。”
　　不过华某人已遭遇一员女将之强力挑战，精神领袖地位岌岌可危。这位后起乏味之秀乃“绿豆汤帮”掌门人，即百度“山楂树之恋吧”名骚一时的“千年一叹一回眸”：
　　老三：“静秋，静秋，你这样折磨我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很高兴？如果是，那我就没什么话说了，只要你高兴就好。但是如果你——-你自己心里也很——-难受，那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呢？”
　　千年一叹一回眸：“静秋从精神上折磨老三。”
　　真乃“巾果不让虚眉，男女皆可乏味”!
　　“乏味帮”自建帮以来，以追杀“诗意派”“浪漫派”为己任，帮中弟子清一色使用“乏味散”为武器。这“乏味散”乃无色透明之散状物，多存放于“乏味帮”弟子脑中，经脑积水化解，成雾状物，由施放人口中喷出，随需随喷，十分了得。

关于《山楂树之恋》 12、读者新门派：求偶派
　　《山楂树之恋》读者新门派：求偶派
　　山楂精神
　　说新也算不上新，这一门派早已存在，出版单位做的广告宣传，有一句就是针对“求偶派”的——“所有的男人都想娶静秋，所有的女人都想嫁老三”。
　　凡是被这一句吸引来看书的，凡是看完了故事想嫁老三的，就是“求偶派”，看完了故事说声“我不想嫁老三，因为他死的早”，或者“我不想娶静秋，她是博士，又那么多坏脾气”，或者“男人是不是想娶静秋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女人都想嫁老三”的，都是“求偶派”，因为他们看书总要联系到求偶上来，自觉不自觉的，看书就是寻找值得嫁值得娶的人，找到了就拿来当自己生活中配偶的模式。
　　“求偶派”没什么不好的，如果只是给自己找个配偶的模式，也没谁管得着你，找老三这样的人当模式，说明品位还不低。但是因为把老三当成了自己求偶的模式，就要因此来批判静秋，以此证明自己在爱情上比静秋高明，更值得老三这样的人爱，那就有点过份了。山楂树之恋，是老三静秋的爱情故事，你怎么骂静秋，也不能使老三爱上你，徒然显得你心胸狭窄，有嫉妒之嫌。
　　“求偶派”想着以老三为模子去寻找自己的爱，肯定是会以失望告终的，因为她们没有看到老三的爱情是由静秋激发的，老三并不是对所有女人都能这样爱的，对他不爱的人，他逃避得很坚决。
　　凡是只看见老三的好，但看不见静秋的好的人，都不可能得到老三这样的人的爱。即便你身边就有老三，你也不会知道，因为你没有给他动力表现他的爱。如果没有静秋，老三就只是那个悔婚的老三，为了父亲的前途答应了跟丹娘的婚事，然后又以进勘探队的方式逃避婚事。如果你遇到老三，你最好的结果就是做个丹娘，最坏的结果就是你一往情深地爱他，眼巴巴地想嫁他，但只能眼看他全心全意地爱别的女孩而无视你的存在.
　　“求偶派”当心了,如果你现在就尝到了老三爱静秋给你带来的痛苦，并因此要攻击静秋来平息你心中的怒火，那等到你真的发现你爱的男人正在全心全意爱另一个女人的时候，你恐怕会做出更可怕的事来。
　　你光知道老三的好，是没有用的，只能使你的恋爱更困难，因为你所遇见的人，将没有一个比得上老三的，一方面是因为老三这样的人不多，另外也因为你没有让男人像老三爱静秋那样爱你的品质。老三之所以成为老三，一方面是他自身的素质，另一方面是因为静秋的出现。你想得到老三的爱，先要知道他喜欢什么，知道的最好方式就是去理解静秋，去发现她的可爱之处和可贵品质。
　　我就不在这里帮你总结静秋值得老三爱的地方了，只告诉你一点，静秋是不会像你这样批评别的女人的。有哪个男人会因为一个女人为难另一个女人就爱上她？不吓跑就算胆大的了。
　　你去看看静秋所有的故事和发言，看她有没有苛责别的女性，肯定没有，都是这些"求偶派"在那里批评静秋不爱老三，爱得不够，应该终生思念，什么什么的。她们以为这样说,会使老三这样的男人爱上她们,但只能适得其反.你自己闭上眼睛，想想自己说这些话的时候，在一个男人眼里是什么形像，就很明白为什么你不可能遇到老三这样的男人了。
　　山楂树的故事，只是要告诉你,爱一个人也是一种幸福，或许是更大的幸福。只有理解这一点，你的生活才会幸福，因为爱一个人的主动权掌握在你手里，如果你因为爱一个人而幸福，那你就有了幸福的主动权。如果你看了这个故事，只是爱慕老三，认为静秋不配老三的爱，只有你才知道怎么爱老三，静等着一个男人像老三爱静秋那样爱你，那你收获的只能是失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