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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夜之昴
作者：尼罗
内容简介
 林笙女士欲办大事，现亟需一名男子扮演丈夫，却在东奔西走寻觅佳夫之际，被个坏蛋缠了住。 她时间紧、压力大、丈夫没找到，还要忙里偷闲斗坏蛋，还被邻居误以为是两口子打架，闹得女士一个头有两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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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章 楔子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天津，海河沿岸某码头。
日暮时分，码头内外的人都日渐少了，一男一女并肩立在个不碍事的地方，一起痴痴的往那港口里看。
偶尔有路过的人见了他们，都感觉这二位是在双双的冒傻气，就算是乡巴佬没见过大轮船吧，也不至于这么看个没完啊。况且这两个人，男的穿长衫，女的穿旗袍，男的四十多岁挺端正，女的二十多岁挺美丽，瞧着也都不像是刚上城里来的。
岸上的人少了，水面也不像白天那么喧嚣，水上警察的小艇还在几艘轮船间逡巡，预备着要上船搜查违禁品。但另有两艘满载了木头货箱的铁灰色大轮船单停在一旁，水上警察并不靠近它们。铁灰色轮船的船体用白色油漆刷着工工整整的大号中英文，是“上海乘风轮船公司”的字样。
男的指了指远方那一抹铁灰色：“要是给咱们两艘那样的大船，来回运它半个月，就妥了。”
女的指了指近处一艘天蓝色大轮船：“这个更大。”
“乘风的更好。乘风是上海程静农的买卖，程静农虽是人在上海，但是跟天津官面上的人都熟，和这边的日本人关系也硬，从北到南这条航线，他的船永远不受查。别说运咱们那些药，他就算运一船妖怪也没人管。”
说到这里，二人一起喟叹了一声。男的又问：“那药怕不怕潮？”
女的仰头看看天色，今年北边雨水都多，阴雨连绵的日子已经持续了一个礼拜，现在的天空和轮船一个颜色，都是沉重的铁灰。
“当然怕。”她答：“那磺胺药粉就是用小纸包装着的，说是密封，可一个小纸包能有多密封？他那仓库还不好，地势低，外面一下雨，里面的地面就和泥。。”
二人想到这里，又是一叹。叹过了，男的说道：“回去吃饭吧，天天过来看轮船也不是个法儿，我们又没有神通，总不能把人家的轮船活活看成我们的。也不知道你嫂子晚上预备了什么，中午那顿疙瘩汤太稀了，喝得我这一下午直跑厕所。”
女的道：“提起这话，我现在就想再去一趟。”
“快去快回。这水边太冷，不要我们办法没想出来，先冻出了感冒。”
女的黯然答应一声，扭头往那位于犄角旮旯的、用破砖烂瓦搭起来的公共厕所里跑。而男的继续望着轮船垂涎，垂了一会儿，不见女的回来，偶然扭头一瞧，他大吃一惊，发现女的正在远处河边那里投河。
他吓得喊了一嗓子，同时撩起长衫就飞奔而去，也不管冷不冷了，连鞋带袜子的就踏入了水中，万幸女的走得也是迟迟疑疑比较慢，让他在浅滩与深坑之间一把薅住了对方的后衣领：“你这心怎么这么窄？撒泡尿的工夫就不想活了？找不着船就再想别的办法，这么点事至于让你寻死吗？”
手中那人回了头，面无人色、满脸泪痕，嘴唇哆嗦着，不知道是大寒还是大悲，想发声音都发不出。
男的一愣，他可不认识这位女士。
回头往岸上再一瞧，有人正从厕所那边往这里走。这么远看过去，岸上那人，和手里这位，起码身形是一模一样的，再论脸面，也有着六七分的相似。
手里这位这时终于哭出了声音：“这位先生，多谢你的好意，可是请你放开手，让我去了吧！”
男的这时也冻透了，发出声音来，也是直打颤：“这位——我也不知道你是少奶奶还是大小姐，你敢投河寻死，那必是遇了过不去的坎儿。我不拦你，但生死是大事，不差这一晚上。你暂且跟我上岸去，缓一缓，要是过了几天，你还是觉得死了好，那时候你再死，也算是死个清醒明白，对不对？”
他一边说，一边奋力将她拖了上去。岸上那人见了，也不顾水冷，快跑下来帮他搀扶了她。结果是三人很快一起抖成了一团。女的颤声说道：“这怎么办？她从头到脚都湿透了，这么个冻法，非生病不可。”
男的颤声答道：“你跑得快，赶紧上路去拦两辆洋车，咱们回家喝一碗热疙瘩汤驱驱寒就好了。”
女的当即飞跑，腿长，跑得确实是快，很快就叫来了两辆洋车。男的坐一辆，二女坐一辆，急急的回家喝疙瘩汤去了。

第1章 诚感天地
前文出场的那男的，一直名唤张白黎，以及那女的，现在名唤林笙，此时又站到了一间屋子里去。
这间屋子从时空上距离那一日寒冷的天津码头，已有半年之隔、千里之遥。
屋子本身位于一座古老洋楼的二层，洋楼的名字是丁生大厦，乃是光绪年间诞生的造物，此物屹立得很稳固，上下水道和电路也很通畅，只是有些不修边幅，外墙布满各色藤蔓植物，也没人张罗着清除。
这楼在建造伊始就是用来做写字楼的，如今内部房间也全被各行各业的公司租了去做办公室。天暖的时候窗户敞开，职员们从藤蔓之中不时的探头出来看看，瞧着也都像是盘踞在都市里的精怪。
张白黎租了二楼靠边的一间屋子，也成为了精怪中的一员。现在这屋子已经被他收拾利落，写字台办公椅一应俱全，金属制的文件柜靠墙站立，透过玻璃门，可见柜内放着一排排的硬壳文件簿。门后也有脸盆架子，架着大半盆净水，架子一旁是沉甸甸的铁皮暖水壶。
站在这绿意森森的办公室里，春风顺窗而入、再从门板下方的缝隙而出，穿堂风嗖嗖的，使得房内空气也很清新。但房内相对而立的这一男一女，半年如一日，很顽固的保持着愁容。
那女的——现在叫林笙——简直是欲哭无泪：“这话是怎么说的？那么大个人，还带半路丢了的？”
这男的——一直叫张白黎——一拍巴掌一摊手：“谁说不是呢！刚收到消息的时候，我也懵了。”
“那他到底是怎么个丢了？是身份暴露被抓去了？还是半路遇了什么危险了？还是迷路了？”
“那家伙是老特工，迷路是绝对不可能，也没听说他被抓了去。现在我们怕的是这种情况，他从沂蒙山出来，需要翻大山穿越敌人的封锁线，其中有段山路最怕下雨，可偏偏这些天它总下雨。那山没雨都要往下滑坡，有了雨就更别提。现在他是走着走着就没消息了，生死未卜。我倒真宁愿他是迷了路。但现在那边有人专门去找他，不用我们操心，我们还是解决眼下的问题。”
“这怎么解决？我们把宝全押在他身上了，就等他来和我结婚。现在他不来，难道我大变活人、变个丈夫出来？”
“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世上又不是只有他一个男人。”
“这话你说得很有道理，我对你说的那位老特工，是连见都没有见过，当然不会在他一棵树上吊死。可问题是就算我现在冲到大街上，随便抓回一个男人给我做丈夫，那从我把他抓回来再到逼他就范，这个时间也不够了。况且这可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事情，我哪能真去随便抓人回来给我做搭档？”
张白黎表面勉强镇定，其实一颗心也是急得乱蹦，时间确实是不够了。忽然拉开抽屉取出一面小镜，他举着镜子照了照：“你看我……假如我们一口咬定我们是忘年恋的话……我再去高级理发馆理理发刮刮脸，发蜡也打起来，那么……”
林笙断然判断：“气质不对。”
张白黎叹了口气：“的确，我一看就是个老家伙了。况且真林笙的丈夫是要比她小三岁的，虽然不知道程静农那边知不知道这个情况，但我们还是谨慎第一，争取把一切都做到尽善尽美。这样，”他一指她：“我说小——”
她当即打断了他的话：“林笙，现在我就是林笙，你别叫差了。”
张白黎连连点头，又将林笙二字反复默念了几遍，然后才继续说道：“林小姐，这样，你千万不要慌，现在最重要的是不能自乱阵脚。真林笙是携丈夫一起回国的，所以我们以林笙的身份去见程静农时，当然最好也有一位丈夫作陪。但如果实在实在是临时找不到人了，你就一个人去程家认亲，也未尝不可。”
“那人家问起我的丈夫呢？”
“就说半路死了。”
“这听着会不会稍嫌草率？”
“别急，这不是还没到让你一个人去撒谎的地步吗？还有几天的工夫，你别管，我去找。要不然让我小舅子从天津来一趟，坐津浦线快车的话可能也来得及。那人年纪合适，长得也行。”
“机灵吗？”
“一般。”
“和嫂子比呢？”
“不如你嫂子的十分之一。你嫂子是集她娘家的天地灵气于一身了，她们家就她聪明，她那几个弟弟都平平。”
“笨笨的可演不好这出戏啊。”
“我知道，我尽量不用他。还是那句话，这些事归我张罗，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别跟着我胡着急。记着去成衣店取你那些新衣裳，取的时候想着先试一试，尺寸不对了就改，不能感觉穿得进去就凑合着穿。那林笙虽然后来都闹得要跳河了，但人家原本也是娇生惯养的，你一看她那性子就知道她是个细致人，一定活得讲究。她既是讲究，那你就不能大马金刀的，你也得跟着她讲究。”
“现在我才是林笙，没有别的林笙。”
“我又忘了。”
*
*
林笙走出丁生大厦，在路边叫停一辆三轮车，坐上去直奔了霞飞路的成衣店。她在店内定制了好些套春夏衣衫，料子和手工都选顶好的，算是一位大主顾，伙计对她自然是格外的有耐心。她倒是很识货，能够摸出高级衣料那令人愉悦的手感；衣服一上身，她在穿衣镜前转上一个圈，也立刻瞧出了哪里太肥哪里太瘦。
伙计把要修改的地方全用别针别起来做了记号，陪笑夸她“小姐眼力好”，双方约定了过两天再来取那几件改好了的旗袍。尺寸正合适的几件春装，伙计用印着成衣店商标的大盒子装了，外面十字花的系了彩带，方便小姐拎着。林小姐摇曳生姿的出了店门，不能就这么回家，还得去珠宝店取预定了的一挂珍珠项链和一对钻石戒指。头发也得烫，不过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今晚烫肯定来不及，明天再说吧。
在珠宝店里，贵客的待遇更好了，有柔软的沙发椅、新鲜的热咖啡以及最新的外国杂志可以享用。新定制的珠宝存放在店后单独设立的金库里。她喝着咖啡等待伙计从金库取宝贝来，因为心事沉重，丈夫丢了，所以胃里堵得慌，一杯咖啡外加两块黄油饼干下了肚，似乎可以顶上一顿晚饭。而等她提着个紫红天鹅绒的小袋子走出珠宝店时，天已经彻底黑了。
小袋子里有棱有角，装的是芬芳精美的珠宝盒子。这两样首饰珠光宝气，再配上一身鲜艳衣装，足以扮出一位养尊处优的年轻小姐，也不用太时髦，因为据她所知，林家当年是避祸去了日本，虽然后来在日本他们活得挺安全，但始终还是免不了心惊胆战，加之在经济上是坐吃山空的局面，所以做父母的是深居简出，也不许女儿出风头。
她不肯带着这样值钱的首饰满街走，想要叫辆洋车，可现在正是下班的时候，大街上车水马龙，并没有闲着的空车。她不便干站着，只好沿着那热闹大街慢慢走。
街上常有西装革履的男子经过，一辆电车叮叮当当的开过去，她扭头一看，就见车内挤满了人，其中也有好些青壮年先生。她对着满街男士若有所思，一时想到张白黎向来有办法，心内稍微安定一点，一时想到张白黎的杀手锏无非就是他那个傻乎乎的小舅子，心内又是一阵火烧火燎。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东风半路转了南风，这不是要活活的急死谁？
急到这里，她忽然感觉周遭变得冷清黑暗了许多，抬头一看周围，她很错愕，心想自己真是想迷了心了，竟然不知不觉的走到了这里来。
这是一条又僻静、又清洁的小街，道路两侧高墙耸立，全是富贵人家的后院。而她近前这一道红砖墙是格外的高大结实，因为墙后便是程静农的公馆后花园。
在这之前，她和张白黎已经掩人耳目的围着这座公馆溜达了好些次。这里未来便是她的战场，她哪能连战场的环境都不摸清？结果可能是摸得太清了，印象深入脑海，所以一失神便自动的走了来。这种地方想来不会闹强盗，但终究还是太冷清太黑暗了，万一有巡捕看见一个女子在这独行，少不得要来盘问几句。而她作为一名大戏尚未开幕的女主角，还是不要提前在舞台旁闹出动静为好。
可她刚向后转身迈出了一大步，墙后忽然爆发出一串枪响，与此同时一道黑影翻过高墙，挟着疾风落到了她身旁。
她这半天没断了想男人，现在终于诚感天地，派遣一名男子从天而降。男子降落之后一把攥住她的胳膊，她惊骇的哈了一声，因为冷硬枪管抵上了她的侧腰，而她侧腰有痒痒肉。
然后男子低声开了口：“别吵，往前走，走到路口就放了你！”

第2章 九曲十八折
林笙被那男子推搡着向前走，一条胳膊又被他那铁钳似的手攥了个死紧。血腥气味在空中弥漫开来，男子微微有点喘，不知道他是疼得直喘，还是吓得直喘。
林笙疼是不疼，但论恐慌的程度，只怕她还要更胜于他。拥有林笙这个名字的人，乃是程静农十几年未见的世侄女，这世侄女新从东瀛远渡重洋回国、正预备着过些天就登门去和老世叔相见相认。如今登门的日子还没到，世侄女先趁夜溜到了老世叔的后院外，这若是让老世叔察觉了，成了什么事？她在东洋十几年，这是学会了做飞贼、要到老世叔家显显本事了？
更要命的是方才高墙后传出一串脆响，她怎么听都像是枪声，而这男人分明就是被乱枪崩出来的一名歹人。自己和这个歹人扭作一团，若是被程家的人发现了，那就更是百口莫辩。
为了几天后的登场，她和张白黎这半年耗了无数心力，经费也花销了许多。除去眼前的这些损失不提，程静农现在更是他们唯一的机会和道路，他们错失不得。
所以在高墙之后的追杀声逼近时，林笙为了尽快离开这是非之地，索性迈开大步：“快快快快快。”
她向前疾行，那男人攥着她的胳膊不放，被她拽得一步一踉跄。她见这歹人既拖自己的后腿、又抓着自己不放，急得干脆伸胳膊一揽他的腰，想要连扶带架的让他跟上自己。他没说什么，单是从鼻子里猛的呼出两道气流。
一阵风似的走过小街，他们前方豁然开朗，正是又回到了繁华大街。大街两侧除了路灯，还有无数的霓虹招牌，各自放着光明。林笙这时收回了那只搂腰的手，借着灯光，她抬手低头望去。
她搂他，搂了满掌的鲜血。
顺着自己的血手再向上看，她看到了一张惨白的脸。平心而论，这脸有点眉目如画的意思。
她心慌意乱到这般地步还能瞧出他的眉目如画来，可见此君当真是画意十足：很年轻很光滑的一张面孔，偏于瘦的一方面，长眉长眼直鼻梁，配着两片薄薄的樱唇，以东亚的审美观来看，这一副五官拿出去，真是做美男也行、做美女也行。
但他炯炯的眼神中没有一点美的成分，垂眼冷盯着她，他开了口，面貌年轻，声音低沉、可不年轻：“小姐，劳驾你陪我再走一段。”
街上人来人往，林笙不便总晾着这一手血，另一只手拎着昂贵的大包小裹，也没法子掏手帕。将血手在对方的黑衣服上蹭了蹭，她也认为此地不能久留，不怕别的，怕这位失血过多、咣当一声忽然倒地死了。莫说程公馆还在他们身后，兴许正有持枪的程家保镖往外追赶。就算没有程公馆，只要是在这么一条热闹大街上，只要是他死在她身边，闻讯而来的巡捕就必定不会轻易放了她，不把她调查个底朝天不算完。
“走哪儿去？”她移开目光，装着看那面包房的霓虹招牌，轻声又问：“你还能走。”
他不回答，迈步时依旧紧紧的抓着她，一是要用她打个掩护，二也是怕自己一松手，这娇滴滴的小姐会立刻尖叫着喊巡捕。
两人紧挨着走在大街暗处，看起来正是一对如胶似漆的男女在轧马路。走过一条大街，再过一条大街，她也看不出他那血流得怎么样了，反正他是一声不吭的一味走，从大街转入了小巷。
说是小巷，其实比小巷宽阔，可算是一条小马路。马路是新开辟出来的，因为地理位置不错，两边的地皮陆续卖出去后，便开始有人过来建造房屋，只是时间尚浅，房屋还是稀稀落落的样子。林笙走到这里，心中疑惑了一下，暗想他怎么走到了这里来？
因为那稀稀落落的房屋中有一幢小小的二层洋楼，是以她的名义新租下来的。“林笙”这个身份再落魄，家里曾经是有底子的，就算她在日本的生活维持不下去、不得不回国投奔程世叔了，只要手里不是一干二净，那么她也还是得穿得好、住得好。
她不敢多看那临时的自家，只想快点摆脱身边这人，又想人生还是随缘最好，自己今天下午可能是过于执着，满脑子想着要个男人，结果要到了这么一位血淋淋的亡命徒。
她又想如果走出这条小路了，这人还是没有要到家的意思，那么自己也不能陪他傻走个没完，谁知道他会不会在无人处将自己杀人灭口？
好人她见得多了，坏人她也见得多了。
哪知道就在这时，前方路旁的灌木丛里转出一人，这人手拎一把两尺多长的利刃——看清之后发现是把大剪刀——对着林笙一哈腰：“林小姐回来啦？我依着你的吩咐，刚把你家里的花园修理过了。”他抬手向旁一指，指的是一座黑黢黢的小洋楼、以及楼前一片平平整整的草地。草地周围有些花木，花木全被剃了平头，看着也是平平整整。
林笙登时是欲哭无泪：这人是她邻居的邻居家的园丁，干完主人家的活计后，他也会出门找些兼职。她白天确实是付了他酬金，请他今日闲时为自己修一修院内的植物。
“好，好。”她点点头：“多谢。”
园丁好奇的看了她身旁那道黑影一眼，然后闭了嘴，告辞离去。等他们在路口拐了弯，林笙就听身边这位问道：“那是你家？”
“不是，是我亲戚的家。我有时候过来替他们看一看院子，要不然院子一荒，铺好的草皮就毁了。”
“不用编得这么细。”
她实话实说：“你不信我也没有办法。”
“当然。”
“你到底要带我走到哪里去？
“走完这条街，再拐一个弯。”
“如果拐了弯还是没到，那我可要叫了。”
“我的枪正顶着你。”
“你要是杀了我，那你就更逃不掉了。”
“实在逃不掉，那就逃不掉。”
“这么洒脱？是不是背了一身人命债、想着自己真死了也不冤？”
“对，一身的人命债，所以不差你一个。”
“哦……那恕我多嘴再问一句啊。”
“你还挺客气。”
“作恶也是分行业的，你具体是干哪一行的？绑票？偷盗？杀人越货？”
“你可以当我是名屠夫。”
“杀手？”
“只要付我钱，人，动物，我什么都杀。”
“那你刚才是杀程静农去了？我没看错、那里是程公馆吧？”
“我不关心他是谁。”
说到这里，他忽然攥着她的手臂收住脚步，因为前方的十字路口灯火闪烁，大队巡捕集结在那里，远方还有警笛声响。
除了巡捕之外，看热闹的观众也不少，有人兴许是看得厌倦了，溜达着往外走。林笙瞅准了一位面善的老者，等他走近时问道：“老先生，请问那边是怎么了？那路还让走不让了？”
老者答道：“走是能走——听说那条街上发生了人命案，死了好几个，白天死的，现在刚被人发现了尸首，巡捕要调查死人那家的左邻右舍，这才把街头街尾给拦住了——但你走是能走。”
林笙道了谢。等老者走远了，她就听耳畔又有气流吹拂而过，热烘烘的：“我要到你家住一夜，明天再走。”
“那是我亲戚家——”
腰间随即被枪管顶得一痒又一痛，她听他的声音开始变得不耐烦：“少撒谎，向后转！”
大批巡捕就在前方，而且是荷枪实弹。林笙到了这时，反倒是更不敢闹出大动静来。只能忍气吞声做了个向后转，然后他们像一对比较不知羞耻的情侣一般，连体人似的一路走了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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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所租的这座小洋楼，完全是一座空壳子，若说内中值钱的东西，除了洋楼本身之外，就是院子里的草皮和一圈新栽的花草了，任何盗贼来了，都只能空着进来、空着出去。所以林笙敢放心大胆的敞着大门，任由邻家的邻家的园丁随时过来干活。
二人走到院门前，林笙一手拎着东西，一手被那人制了住。而那人一手抓着林笙的胳膊，一手握枪抵着她的腰。
“开门。”他说。
“大门没锁，可你这么抓着我我怎么推门？”
随即就听一声大响，他一脚将大门踹开了。她吓了一跳，咬牙切齿的怒道：“你轻一点！整条街都听见了！”
他侧身一脚将大门又踢了上：“你好像比我还怕见人。”
借着月光，他看着她，皮笑肉不笑：“很怪，是不是？”
不等她回答，他对着楼门一摆头：“继续。”
她走到楼门前，这回俯身放下了手里的包裹盒子，今天没带皮包，她从小口袋里曲曲折折的掏钥匙。他方才那一脚还是过于惊天动地了，外头都有人按了汽车喇叭，这个时候按喇叭，或许是一种警告。
钥匙插进锁孔，她拧开锁推开门。门内墙壁就有电灯开关，她伸手先开了灯，让灯光照亮了那一地机关埋伏似的家具零件，也照亮了她和他。
这也是一种手段。在黑暗中如同虫蛇一般肆意横行的人，往往到了亮处就会下意识的瑟缩。她也要用灯光照他一下，而且也要第一时间确定他的伤情。如果伤得不重，那么这人有枪，自己就还要和他斗智斗勇；如果已经是快要回光返照，那么她就得开始筹划如何处理尸首了。
可在灯光亮起的那一刹那，关闭的院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门外站着整整齐齐的一家人，一家人背后停着一辆大汽车。
来者竟是房东一家！

第3章 大恶人与大善人
林笙方才一摁开关，门内过道以及门外檐下悬着的几盏电灯，全亮了。崭崭新的大号电灯泡，夜里一亮、光芒万丈，她和他简直像是舞台上的人、直接站到了聚光灯下。
先进门说话的人是房东太太，房东一家不是一般的阔，在这条街上建造了三幢房屋，一幢空着，两幢租了，而负责房屋出租事宜的房东太太对林笙这位租客很满意：租金预付得很痛快，一切也都肯按照规章办事，该怎样就怎样，不像房东太太印象中的那些外地人、不懂规矩又爱胡搅蛮缠。而且林笙说她家里只有两个人，她从日本先来到上海，她先生暂时停留在北方老家处理些杂务，随后也会来到，除此之外，再无其它人口，尤其是他们没小孩子，这一点非常好，房东太太就没见过哪个小孩子能忍住不在白墙上乱写乱画。
此刻见了聚光灯下的两个人，房东太太一边寒暄，一边从皮包里拿出了一串小钥匙，是露台玻璃门以及几扇房门的暗锁钥匙，上回交房时忘记了给林笙，这回房东太太特地带来当面给她，同时也有要事要说——房东一家这就要往码头乘夜间出发的邮轮往美国去，探望在那边安家的姑奶奶，一来一回少说也是大几个月的工夫。在这期间，租客必然联系不到房东，若是房屋出了问题，可以看那包钥匙小纸条上的电话号码，打那个电话就可以。
林笙只觉手臂一松，这小子倒是识相，没有对她死抓到底，让她可以若无其事的走过去接钥匙。
而房东太太说完了正事，见这院子已被修整得有模有样，越发感觉自己是遇了好房客，又对着前方点点头，笑问林笙：“林先生到啦？”
林笙扭头也看了他一眼，他一身黑衣，倒是看不出身上有血。
“其实姓林的是我，我娘家姓林。他是——”她欲言又止的笑笑，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今天刚到的上海，我们下午出去逛了逛霞飞路。”又看了他一眼，她显出恨铁不成钢的惆怅和惭愧，含羞带笑的：“他比我年纪小一点，什么都不懂，见了人也不会讲话，闷葫芦似的。”
房东太太立刻做出猜测：这林小姐——不，林太太，应该是位家世不错的独生女儿，招赘了个无用的小丈夫，两口子一起吃太太的老本儿。但她无意评价人家的家务事，笑语了几句就要走，要走未走之际，左邻有人出门，正好认识房东一家，见了他们这个整整齐齐的势头，免不了要走来打个招呼，顺便往林笙家中望一望，再向这新搬来的一对小夫妇问候一声。偏巧此时，右舍的人也坐着洋车回了来，并且带着附近杀人案的大新闻。右舍向左邻与房东报告新闻之时，捎带手也把中间这一户夫妇当成了听众，说是“死了一片，满街都是巡捕”。
如此喧嚣一场之后，左邻右舍各自回家，房东一家也挤上汽车绝尘而去。林笙关了院门上了门闩，一边忙一边心想：“完了。”
完了，正经的丈夫还没找到，这个来历不明的亡命徒先在邻居面前亮了相。早知如此，在房东太太刚误会时自己就该否认。
她宁可让人误以为她是背着丈夫在上海轧姘头，反正她又没打算在这条街上立一座贞节牌坊。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风流和可疑是两个性质的词，她今天一个明天一个，弄些个没名没分的男子回家鬼混，那是她风流或下流；可她今天弄个男人说是丈夫，明天丈夫忽然又换了张新面孔，那就透着她可疑了。
而她现在又是绝对不可以可疑的。在计划完成之前，她必须得是绝对的清白。
“别慌。”她推了推大门，确定大门关严实了，这才转身走向楼门，边走边告诉自己：“情况很糟糕，慌也没有用。”
楼门前空荡荡，那人已经自作主张的先进去了，门口地上的礼物也没了。
她当即也进了门，这回她连楼门也反锁了上，以免再来不速之客。楼内的电灯也全亮了，她闻声走去客厅，正好看见他环顾四周，将那一串精美的大包小裹放到了腿旁的茶几上。
茶几是客厅内唯一的一件家具，蒙着厚厚一层灰尘。
他在客厅里兜了一圈，右手始终握着手枪。虽然他是一身黑衣，可背对着灯光时，能看见他右侧腰间湿漉漉的反光，是鲜血将衣服彻底浸透。而他的步伐牵扯着他的腰伤，疼痛顺着腰侧一路灼烧下去，让他显出了几分摇晃。
灯光把他的面貌照得纤毫毕现，他的脸膛清瘦，身材也是细高挑，黑眼珠非常大，影沉沉的看人，并且完全没有受苦忍痛的神情，仿佛那血是流在别人身上。
“你一个人住？”他问她。
她没回答，看他的黑瞳孔中纯粹只有凶光。
他和她的情况不一样，她现在是瞻前顾后，甚至怕他死；而他既然敢跑到程公馆里去杀人，便足以证明他不是一般的亡命徒。这样的人没有畏惧、没有底线，真急了眼，也可以不要命。
目光顺着他的脸滑向茶几，她忽然一皱眉：“哎哟，你怎么把它放到了这上面。我这东西是要拿去送人的，茶几脏得要命，盒子放在上面都要不得了……”
她便说边向茶几走，这茶几矮小，是四条短腿架着一面小桌板，结构一目了然，一个人即便是坐着，也看不出那桌板下方粘贴着一只手枪皮套，皮套里的手枪是提前打开保险、子弹上膛了的。
她牢牢骚骚的蹲下来，看样子是要检查那盒子底部，一只手同时伸到了茶几下方。可就在她抽出手枪要瞄准他的那一刹那，他忽然向前一晃，咕咚一下栽倒下去，右手的手枪随之摔出去了多远。
他没了武器，她多了武器，他当即挣扎要起，然而摇晃着站起了一半，他脱力似的又跪了下去。她起身用手枪指向了他的头，从这个居高临下的角度看过去，她才发现他一路出了许多许多的汗，满头短发都湿透了。
双手撑着地板，他跪成了四脚着地的走兽姿态。喘着粗气抬起头，他哑了嗓子说话：“早就看你不是一般的人。你是干什么的？”
“我的身份和你无关。”她看出他连双臂都在打颤，越发放了心，举枪绕过茶几走到了他跟前，她说：“现在我有一个要紧的问题，要先问你。”
他忽然翻了个白眼，但是看不出他是阴阳怪气、还是濒临昏迷，只听他的口齿都含糊起来：“问吧。”
“据你感觉，接下来你是会死，还是不会死？”
“死了怎么样？不死又怎么样？”
“外面全是巡捕，死了没地方扔。现在白天又热，尸首放在家里，一天就臭。”
他毫无笑容的笑了一声：“那你是怕我死了？”
“没错，我希望你能活到明天早上，趁着邻居们没起床，自己从后门走出去，从此一去不复返。”
“你的邻居已经以为我是你的丈夫。丈夫没了也没关系？”
“当然没关系，我就说你负心薄幸，和舞女私奔了。”
他看着她，看了一会儿。她迎着他的目光，镇定得八风不动。这沉默的对峙僵持了片刻，最后他发了问：“有没有刀伤药和绷带？”
“有。”
“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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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没有给他“拿来”，因为楼下客厅尚未安装窗帘，就算外面有院墙隔着，也还是不够隐秘。走过去先捡起他的手枪揣好了，她随即回来又摸了摸他的衣袖和裤管，确定了他身上没有再藏其它武器，然后才快步走出客厅，朝着后院跑去。
她一走，他便跌坐了下去。他的痛感不很敏锐，只感觉眼前一阵阵的发黑，一旦闭了眼睛，灵魂就要飘到什么地方去、再也下不来。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表示着他将要死。没死过，不清楚。
不想死是出于本能，可真死了似乎也无所谓。他看自己又像屠夫、又像屠夫刀下的牲畜和野兽。很困惑，说不清自己究竟是个什么，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一路活到了今天。
如果一个人总是糊里糊涂，那么迟早会丧失思考的能力。他感觉自己现在就已经想不明白什么了，杀人的时候就只记得自己要杀人，求生的时候又只记得自己要活着。
人活得像个什么，日子久了就会变成什么。
客厅外传来了那女人的声音：“你还能上楼吗？能上就自己上来吧。我们别在楼下待着，楼上卧室有窗帘。”
那声音越来越远，可见那女人是边说边往上走。他深吸了一口气，先是扶着茶几站起来想要走，可走了几步之后就又跌了下去。于是他由走改爬，爬出客厅爬上楼，在楼梯拐角停下来喘了几口气，回头看看，发现自己在那满是灰尘的地板上留下了一道血腥湿痕。
几口气喘过来，他继续往上，一口气爬上了二楼走廊。这时他已经疲惫虚弱到周身颤抖，抬起头向前看，他看见那女人站在阴暗狭窄的走廊里，双手托着一挂极长极粗的铁链，铁链一端垂下，吊着个带锁头的钢铁项圈。

第4章 东郭之狼
林笙认为即便是失血过多的屠夫，也还是不能轻视。为了双方都能活着看到明日太阳，她有必要在救人一命之前、先把这人拴起来。
铁链是后院原来就有的，后院还有个用木板钉成的小房子，专门用来养狗。养狗是前几年租界里的风潮，那几年常闹绑架案，真正有钱的人家不但养狼狗，还会预备手枪。而用来拴大狼狗的铁链子，自然会是相当的结实。
于是他趴在地上，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她走到自己面前蹲下来，掰开链子一端的铁项圈，先对着他的脖子比了比，然后咔嗒一声给他套了上，又把锁头上的小钥匙拧了拧、拔下来。
他无力反抗，只能拼命的仰起头来瞪她。可她无暇领略他的犀利眼神，忙着将锁链另一头拴上附近的房门把手，并且又掏出一把铁锁，将那端铁链的铁环扣住锁紧。这样一来，除非他夜里将房门把手硬拽下来了，或是将整扇门板都卸下来了，否则绝对没有脱逃之可能性。
她一边忙活一边说话：“得罪了，我也是没办法。”
他咬牙切齿：“还是这么客气啊？”
她坦诚阐述了自己的理念：“伸手不打笑脸人，讲礼貌总没坏处。”
随即她起身跑去斜前方的卧室，拎出了一只画着红十字的小白木箱，正是她前几天从路口药房里买来的家庭实用医药箱。放下医药箱，她回到卧室，卧室连着盥洗室，她从盥洗室里端出了一盆洁净的自来水，肩膀上又搭了一条新毛巾。
轻轻快快的跑回走廊，她放下水盆，毛巾没地方放，被她围在脖子上系了个活扣。
蹲在他的身旁，她低头打开医药箱：“这里有止血药粉和碘伏药水，棉球也绷带也全有。你先把衣服脱掉，我给你擦一擦伤口，消好毒了再上药包扎。”
在哗啷啷的铁链撞击声中，他慢慢的跪起来，身体斜靠着一边墙壁。他一共只穿了两层，两层全是黑的。解开扣子将这两层一起脱下，他那单薄衣服被鲜血浸得有了重量。一道鲜红伤口从他肋下一路斜着划到腰间，伤口血肉模糊的翻着，一部分还在渗血，一部分则是被血块糊了住。
从腰往下，他的右侧裤管也被鲜血染了半截。
“这是子弹蹭的？”她皱了眉头问他：“伤口这么深，是不是得缝针？”
他闭了眼睛，很困，想睡，也知道那是死亡伪装成了睡意，一睡也许就是不复醒。
“真懂行。”他的声音轻得像叹息：“是子弹。”
“别的地方还有伤吗？只是这一处？”
“对。”
她开始拧瓶盖取棉球：“坐稳了，忍住疼。”
棉球蘸了碘伏，蹭去了伤口一端的血渍，而他随之一抖，喉咙里压下了短促的一声“呃”。她怕这人疼得要闹，立刻手上加了速度：“挺住！我很快的，马上就完！”
她深知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暂且不管他的死活，三下五除二的先将伤口擦了出来。对着伤口的真面目愣了约有三秒钟，她随即把心一横，起身又跑回了卧室。
她那卧室里倒是什么都有，这回她捧出了个小铁盒，铁盒开了盖子，里面装的是缝衣针和几卷丝线。蹲下来做了个深呼吸，她仰起头对着灯光穿针引线，然后连针带线一起浸了浸碘伏药水，算是消毒。
冰凉手指轻轻摁上他滚烫发炎的皮肤，她匆匆说：“缝针我不擅长，肯定会让你疼几下子，但是不缝不行。”
话到这里，她决定下针。在危难之际，她是敢拿枪拿刀去杀敌的，可现在并非生死存亡的关头，让她就这么捏着钢针往活人肉里扎，她真是有点下不去手。
她老觉着自己这所谓的心慈手软，像是伪善。对于现实问题，“下不去手”四个字除了耽搁时间拖后腿之外，没有任何好作用。
既然知道这四个字没好作用，那也就不必留着它了。她又做了个深呼吸，呼浊气似的将那四个字呼了出去。针尖刺入肉里，她缝得很稳，他垂眼看看她的手，再抬眼看看她，忍得也很稳。
粗枝大叶的将伤口缝合了，她用小剪子剪断了线，然后给他轻轻撒一层止血药粉，再用一卷绷带将他由肋至腰全缠了住。而他始终保持着斜倚墙壁的姿态，神情渐渐变得像是旁观者。
她这边收拾好了小医药箱，将那装针线的铁盒也重新盖好。活儿被她干得很干净，只在地上多了一小堆染血的棉球和丝线。她将脖子上的毛巾解下来浸在水盆里，拧了拧递给他：“你自己擦一擦，上衣不要了，裤子也得换。我去给你找一身干净的过来。”
她还是那么利落，将医药箱和针线盒送回去，出来时手里已经多了一叠男装。这都是她提前为丈夫预备出来的，是崭新的一身衬衫长裤外加一双橡胶底帆布鞋，内衣袜子也全有，穿上便是一位现代青年。
她和张白黎都是心细的人，做一件事，总是这也想到那也想到，唯独就没想到做丈夫的会忽然不见了。
把帆布鞋垫在下面，她将衣服放好了，说道：“尺寸好像和你差不多，穿是肯定能穿。你把脏衣服脱下来，我把它拿到厨房里烧掉。”
他扶着墙壁慢慢跪起来，低了头开始解裤带。她想着要赶紧把这些血衣处理掉，所以直勾勾的看着他，静候着他脱裤子。
他看了她一眼，发现她没有要回避的意思。不回避就不回避，他总感觉“男女大防”之类的概念和自己没关系，他不很清楚自己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但他还是打算一层一层的脱，如果她认为他们之间男女有别，那么还有时间把头扭开。
然而两层裤腰全被鲜血浸透了，他沾了血的湿滑手指此刻也是迟钝无力，他打算的是先脱外裤，再脱内裤，可磕磕绊绊的将裤腰往下一扒，他直接向她展示了光溜溜的大半截。
她这才反应过来，抬手一捂眼睛：“哎哟，你怎么——”
她简直不知道怎么说他，说他是耍流氓？他那个状态不像；说他不知羞耻？好，就这么办。她后退一步转向一旁，开口对着墙壁质问：“你怎么这么不知羞耻啊？”
他感觉她这话来得莫名其妙，裤子是她让他脱的，他脱的时候也是她自己要盯着他看，以她那个直勾勾的看法，他就算一层一层的脱，脱到最后也还是这个一丝不挂的结果。他怎么就不知羞耻了？
另外，他也的确是不很清楚什么是羞耻，不大了解这个，好像也从没有过类似的情绪。
因为他既不懂她的意思、也不懂何为羞耻，况且还忙着忍痛换衣服，况且还一阵阵的要睡过去，所以他是一言未发。脱了裤子捞起毛巾，他把下半身的鲜血也擦了擦，然后将那洁净衣服一件件穿了上。
他先把衣裤套了上，彻底解决了羞耻问题。然后就累得动不得了。林笙回头看他，见他赤脚委顿在地，恢复了先前侧倚墙壁的坐姿，一侧肩膀扛着铁链，被铁链坠得向下塌去，裤子有点短，露出了一大截脚腕子。
一手拿着一双白袜子，一手拿着一双帆布鞋，他力不能支、动作停在了这里。林笙听他低头喃喃的说了句什么，便弯了腰问：“什么？”
“我要喝水。”
说到这里他闭了眼睛，仿佛对一切都很厌倦：“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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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感觉自己好像是睡了一会儿。
一只手把他硬推了醒，结果一醒过来，那渴意就像野火一样从四肢百骸烧进了他的口腔里。他开口还想说一声“渴”，但是唇边有了清凉触感，随即就是那个渐渐开始熟悉起来的女声：“喝吧，不烫，是我用温水冲的代乳粉。”
他不知道什么是代乳粉，只感觉自己是喝到了温凉清淡的牛奶。探头追着对方手中的大碗，他上气不接下气的一口喝干，唇边随即又端来一碗：“这还有呢。失血的人体内缺水，你多喝些。”
这回他喝得慢了些，能分得清自己那一口一口的吞咽。咽下最后一大口，他喘息了一会儿，感觉自己清醒了许多。抬眼望着面前这个手捧大碗的年轻女人，他先想：这个女人很有用。
心思一转，他又想：这个地方也安全。
手捧大碗的林笙审视着他的气色，也想：这人今夜应该是不会死了。
又想：此人绝非善类，神似寻觅东郭先生的豺狼。趁着目前只有两户人家见过他，明早赶紧请他滚蛋。

第5章 茫然的坏蛋
整座小楼里，只有这间卧室里有床有柜有人气，是林笙目前的安身之所。
在确定了面前这位死不了也逃不脱之后，她放了心。将楼上楼下的血痕擦干净了，她找来一床旧毯子给了他，然后自己回房关门，上床睡觉。睡得很不踏实，因为始终记着自己得起个绝早将他送走，又怕他半夜挣脱锁链、偷袭自己。
虽然在理智上，她知道自己是多虑了，但在合衣入睡前，她还是将手枪压在了枕头底下，又给自己上了个凌晨四点钟的闹钟，闹钟也被她放到了枕边。
断断续续的做了几个梦，她提前于闹钟醒来。轻轻关了闹铃，她下床拉开窗帘，发现天色还是黑的。走去盥洗室轻轻洗漱了，她撕撕扯扯的梳了梳头发，想着今天无论如何得去烫头发，再不烫就来不及了。
将身上这件旗袍的皱褶抹抹平，她将拖鞋换成了轻便的平底鞋，推门走进了走廊。走廊里彻夜亮着电灯，那人裹着毯子蜷缩在墙边，睡得倒是挺沉。她想把他叫起来，可弯腰连拍了他几下，都不见他清醒。隔着一层毯子，她倒是感受到了蓬蓬的热气。低头再细看他的脸，她就见他的面呈紫红，呼吸声很重，嘴唇却又是苍白的。
她的掌心落上了他的皮肤，皮肤滚烫。
四周响起了隐约的沙沙声，令她疑惑。她捂着他的额头，听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下雨了，那是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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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点钟，云低天暗，窗外雨线密集，是个水汪汪的世界。
透过窗子能看到外面街上有电话局的工人扛着梯子往远处走，说是这今年的第一场大雨浇得附近地面塌陷了一块，电线杆子倒了几根，倒是没有砸着人，但是牵连了许多的电线。电站的工人先是赶去修理了，现在电话局的工人也来了。
林笙住在这座空楼里，原本有个小电炉子，可以煮粥对付一餐。现在没了电，她只好到洋楼后身的厨房里，点炉子烧热水，冲两碗藕粉喝。
她还是对那家伙放心不下，不敢久留在厨房里烹饪。
用大托盘端了两大碗藕粉，她小心翼翼的上了二楼。二楼走廊一侧盘着一堆铁链，而卧室开着门，那家伙正裹着她的棉被、睡在她的床上发汗。
她走进卧室时，他背对着她蜷缩着，睡得大汗淋漓。
她早上已经给他吃了两粒退烧药，如今见他出了这许多汗，就知道一定是那药生了效。将托盘放到桌上，她搬来一把椅子，在窗前坐了下来，想想丈夫丢了，想想张白黎现在也无计可施，想想自家变成了亡命徒疗养院，想想今天可能又没了烫头的时间，而见程静农的日子已是近在眼前。
这样一想，愁绪是万千的。但她又总是能想得开，从不会愁出什么心病，总相信世间会有好事发生，纵然接二连三的全是坏事，坏事坏到极处也会转化向好，因为世间还有个法则，叫做“否极泰来”。
忽然一扭头，她察觉到了他的目光：“醒了？”
他不是很清醒，是又对着她愣了一会儿，才醒透了的。掀开棉被一角，他坐了起来。方才睡着的时候一点也不痛，他竟忘了自己有伤，如今挺身一起，才疼得他一皱眉。
床头矮柜上放着一只搪瓷杯，他见杯里有水，就端起来又喝了一气。放下杯子清了清喉咙，他开了口：“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她看着他，心想我干什么关你什么事？你保住你的小命早早滚蛋就是了，还大模大样的盘问起我来！
他见她沉默，继续说道：“你以夫妇的名义租了这座房子，但你根本没有丈夫，这里只住了你一个人。对不对？”
她想：本来是有的，问题是丢了。
“你不怕我，也不怕血。昨夜我虚弱成那个样子，你明明可以喊巡捕过来把我抓走，但你显然比我更心虚、比我更想保密。我可以确定我们原来没有见过面，那么你对我在顾忌什么？顾及你我是在程公馆后墙外相遇的？怕我被巡捕或者程家的人抓去了，会把在后墙外路过的你供出来？可我又不是受你支使去杀程静农的，你怕什么？还是说你和程静农之间有什么特殊的关系，让你都不敢让他知道有你这么个人存在？更不敢让他知道你曾经在他家后墙外走过一趟？”
她沉静的看着他，心里叮叮当当的敲了警铃，发现这家伙心地狡诈、竟然相当不傻。
她昨夜好像是小看他了！
“对我这么好奇？”她问：“但再怎么好奇，该讲的道理总要讲。论理，我对你有救命之恩，要问来历，也该是我先问你才对。”
“我昨晚已经告诉过你了，你还想问什么？”
“名字、年龄，家乡何处、师承何门、婚配与否，我全想问。”
他并不打算隐瞒自己的来历，因为自己的来历太无价值。
“我姓严，叫严轻。”
她用手指在空中比划：“清？”
“轻重的轻。”
她重新比划了个“轻”，心想这个字放到人名里，并无什么吉祥含义，可若说图的是赖名好养活呢，这个字又不够“赖”，大概是他的父母当时触景生情、随便起的。
这不是重要的问题，但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怎么是这个轻？”
“因为我生下来时很轻，只有三斤。”
“你乳名不会是叫三斤吧？”
“我没乳名。”
她换了问题：“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呀？”
他沉默了片刻，仿佛是答案古老，他须得专门回忆一番、方能回答：“他是个唱戏的。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他教我翻跟头，可能是想让我子承父业，也跟着他在下九流里混。”
“你说的是你父亲？”
“对。”
“但是你没有如他的意。”
“他抽大烟抽穷了，把我卖给了我师父。”说到这里，他好像觉得这事挺有趣，呵的笑了一声：“也不是我故意要改行。”
“你师父又是做什么的？”
“你看我还不知道？”
“那他现在在哪里？如果你不干这行了，他会拦着你吗？”
“他死了。”他依旧是笑微微的，好像还是感觉这一切都有趣：“昨晚在程公馆，我毙了他。”
“啊？你不是去杀程静农的吗？”
“程静农的保镖太多了，根本无法靠近。可是我昨晚又真的是很想杀点什么，就一枪打爆了他的头。”
“你恨你师父？”
他做了个思索的姿态，面部神情从愉悦渐渐转为了空茫。最后扭头望向她，他答道：“我不知道。”
她端详着他的脸，没有再追问。一分钟前她看他还是一匹狡诈豺狼，眼中一片深不可测的黑暗，简直没有人类的感情；一分钟后他却给了她一脸纯粹的天真和茫然，以至于她相信他也许是真不知道。
人心难测，难就难在这里，不但自己测不准别人，有时自己也测不准自己。
这时他显出了几分无知的少年相，她便重问了一遍：“你多大了？”
“十九、或者二十，不超过二十一。”
她猜出了他犯糊涂的原因：“是不是……你娘离开你也离开得早，所以你才会不清楚自己的年龄？”
“不是。”他干脆的一摇头：“我只是忘了，记不清楚了。”
“这还能忘？”
“这又不重要。”
“这还不重要？那我问你，你那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要紧大事、把你自己的年龄都从脑海里挤出去了？”
然后她就见他又认真的想了想，想过之后，他告诉她：“事情发生过，就被我忘了。我的脑子里没有什么，我想我可能是个笨蛋。”
说完这话，他又笑了一声，神情界于自嘲和逗她玩之间。
“你不是笨蛋，你是坏蛋。我也看出来了，你现在心里可能确实是没装着别的什么，现在你心里只装了一个我。我怀疑你正琢磨着怎样威胁利用我吧？”
他那一脸的空茫消失了，哑然失笑的反问：“怀疑？”
“我不该怀疑你吗？”
“我是说，这还需要怀疑吗？我受了伤，还在发烧，想要活下去，我就得有地方住、有药和饭吃。这些谁能给我？只有你。”
“嗯？”她搬着椅子向他一转：“什么意思？我听你口风不对，难道你是打算赖下不走了？”
“三四天。”
“什么三四天？”
“我的身体很好，休息个三四天，我就可以出门了。”他盯着她：“你放心，我会留你一条命。”
“恕我有几句话，实在是忍不住要讲。”
“讲。”
“好，得罪了，我看你是有点给脸不要脸。我昨夜本可以把你拆吧拆吧塞进炉子里烧掉，可我劳心费力的把你救活，早上发现你发烧了，对你也是连喂水带喂药，还搀你到了我的床上休息。你可好，对我非但没有感恩戴德，反而是恩将仇报，睁开两只眼睛就开始分析我的把柄，紧接着又讹诈上了我，最后还大吹其牛，说什么留我一命让我放心，我呸！野猫野狗都比你懂人情，你快别在这床上躺着了，起来去死吧！也别拿巡捕吓唬我，大不了我今天就搬家，就算你说你昨晚遇见过我这么个人，只要谁也找不到我，那你就等于是白说！”
“你慢点说，我没跟上。”
“我——”
“不过这么一说，你对我确实很好。”
“当然啦！你刚发现？”
“奇怪……”
“又怎么啦？”
他看她一眼，收回目光，但看他的表情，阴险狡诈的神气又散了，他重新变回了茫然模样，像是当真遇了什么不解之谜，让他越想越是奇怪，以至于会沉默起来、没了下文。

第6章 众目睽睽
林笙不和这个严轻谈了。
谈不下去，倒也不是因为和他话不投机或他深不可测。当然，不投机肯定是不投机的，但她听他说了那么几句之后，就感觉这人的脑海很浅，不存在什么深邃的思想海洋，就只有一片浅滩，滩上摆着有数的几样恶劣记忆和狠毒计划，因为少，所以条理分明、一目了然。一旦她的问题超出这片浅滩的范围，他就在不动声色中显出一点诧异和茫然来，诧异和茫然似乎全是真的。
所以她和他越谈越是没法谈，当下唯一的愿望就是将他掀出去，可雨一直下，下到这时也不过是从大雨转为了中雨。而他又已经发出宣言，号称自己要在这里赖个三四天。
她闹心、惆怅、叹息，对着雨景喝藕粉。家里一点菜都没有了，她初来乍到，原本一天三顿也都是凑合，再说阔少奶奶在没有仆人的情况下，凑合着过日子乃是更合理的行为，照说她应该是去住大饭店才对。但这边的房子这几天正要进家具，没人看管着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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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时分，雨停了，电力电话也都恢复了。她有心打电话给张白黎，请他分析分析自己这边的新情况，但丁生大楼那边的办公室无人接听。她这才想起来：张白黎如今扮演的是一家贸易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的代表，张代表应该是和天下所有公司代表一样，都要下班回家的。
那就算了。
晚餐还是喝藕粉，为了增加些营养，她往藕粉里加了代乳粉，稠嘟嘟的一大碗散发着奶腥气，从不好喝变成了怪恶心。她和严轻一人咽了一大碗，咽完之后怕打嗝返上奶腥，都紧闭着嘴，半晌没敢说话。
睡觉又成了个问题。严轻下午没有再发高烧，但是低烧一直没退，一场雨下得空气又湿又冷，以至于林笙不大敢让他睡地面，怕他一个没睡好，自己明天又要去抛尸。但整幢楼内只在她卧室里有一张床，多余的被褥也没有，除了床上那一套铺盖，就只剩了一条旧毯子。柜子里也是一件厚衣服都没有，全是为了春夏预备的薄衫子。
后来她一想：嗐！我和他那种人还讲究个什么劲？
“他那种人”是哪种人，她一时还说不好，只是感觉他那种人似人非人，界于人类和野兽之间。
这么一想，她就背对着严轻在床边合衣侧卧了，又把那条旧毯子盖了上。这是一张豪华之床，黄铜床柱亮锃锃的，还铺着美国来的席梦思床垫，一躺一忽悠。她有许多年没睡过席梦思了，不睡不想，睡上了也挺美。
单是这样闭着眼睛伸伸腰和腿，对她来讲就已经是一种休息。有的时候恍恍惚惚，仿佛也入了睡，但耳朵和神经依旧站着岗，譬如此刻，她一动不动的躺在暗中，忽然就睁开了双眼。
下一秒她翻身而起，掖在枕头下的右手向后一甩，将手中匕首扫向他的颈侧。而他在寒光扫来的一瞬间知道自己躲无可躲，索性向前单手卡住了她的脖子。她的气息一下子被他控制住，而刀锋也贴上了他的皮肤。
手没加劲，刀也没深入。二人坐在黑夜里，借着透过窗帘照入的月光，都见对方是双目炯炯。
“我要去撒尿。”
“下次提前说。”
二人僵持了片刻，他又重复了一遍：“我说我要去撒尿。”
“想先掐死我再尿吗？”
他这才反应过来，将手松开垂下，而她也缓缓收回了匕首。他挪下床走去盥洗室，而她盯着盥洗室关闭了的玻璃门，想到那里的小柜子里放着给丈夫预备的刮脸剃刀。她是把它都收好了，可谁知道严轻有没有本事把它翻出来？他这一天坐在床上东张西望，已经看见这屋子里有全套男人所需的生活用品。另外还有牙刷，牙刷柄也可以用来充当一种武器，对着眼睛鼻子耳朵戳一下子，谁也受不了。
盥洗室里传出哗哗水声，然后是轰隆一声、马桶冲水。他推门走出来，却又不急着躺回去，而是笔直的站在床边，歪着脑袋看她。
她对他已经从背对翻成了面对，以双方目前的战斗力，她倒是不怕他对她有什么邪念，不过他总这么端详着她，时间久了她也有点受不住。
最后是她先忍不住了：“看什么呢？”
“奇怪。”他低声说：“我怎么会和你睡到了一张床上去？我原来又不认识你。”
“谁说不是呢？这事确实透着奇怪，所以你明天就请离去吧。”
他忽然笑了一声，那股子奇怪劲儿还在心头没有散：“你像我的老婆。”
这话是前半截，后半截他没说，他想的是可自己又怎么会有老婆呢？他完全没有成家的念头，所以这一生绝不可能有妻。他也从不曾和一个女人这样同床躺着，一直躺着，从天黑躺到天亮。所以这事非常奇怪。
奇怪，也挺有趣，像是捡煤核的贫儿无意间闯进了游乐场，虽然他此生注定和那些光怪陆离的欢乐场面无缘，虽然他很快就会被看门人大声赶走，但是看看也好，也有点意思。
他和贫儿还不一样，贫儿需要快乐，但他不需要家。他纯粹只是看个热闹，尝个新鲜，事后都不会回味和留恋。
但因为他说话只说了半截，所以林笙听了就只感觉他轻则是要占自己的口舌便宜，重则是要耍流氓。而他这时上床躺下了，居然和她躺成了面对面。
方才二人交了一次手，现在林笙不敢再把后背给他，他知道她手中藏了刀，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夜里忽然宰了自己。
毕竟他握了她的把柄，而看她对刀枪的熟悉程度，手上想来也是有过几条人命的。
两人面对面的侧卧，后半夜冷，二人全都蜷缩着，好似两只头抵头的大虾，并且都不敢闭眼。月光倒是越发的清亮了，透过了一层浅蓝窗帘，将二人的面孔全照成了蓝幽幽。
良久之后，林笙问他：“还不闭眼睡觉？”
“怕你杀我。”
“我也一样。”
“我不会杀你。”他答：“杀你对我没有好处。”
她方才没断了思考，如今计划已有了八成眉目：“我有个想法，想对你讲一讲。”
“说。”
“明早你跟我走，我给你换一个养伤的地方。反正你不就是想要三四天的时间吗？你这三四天内的安危，我一定负责就是了。但你不要留在这里，这几天正是我布置房子的时候，人来人往的，他们见了你，一定又要以为你是我先生。”
“不是把我骗出去直接埋了？”
“你总是把事情想得那么简单。你走出去看看，这周围有哪个地方是可以随便埋人的？还别说这周围，这一片都是寸土寸金，每一块土地都有主。就算程静农要埋人、也得到城外挖坑去。”
“确实是这样。”
“你也在周围溜达过了？”
“是的，没找到地方。”
“对吧？”
这话说出去几秒种后，她忽然感觉不对劲：“嗯？什么意思？你找地方干什么？你要找什么地方？”
“西边那条街上有家货栈，是黑店。我们把货箱寄存到他们的货栈里，结果他们发现箱子里有枪，想要敲诈我们。师父本想昨晚干完活儿回去之后再处理尸首，但是……”他忍俊不禁似的，又笑了一下：“他没想到，我杀了他。”
“昨夜巡捕封街，是因为你们？”
“大概是吧。”
“你们杀了几个？”
“我不知道，我守着门，没有动手。”
“你为什么没动手？没必要？不忍心？”
“认真听我的话，我已经说过了。我需要守着门。”他忽然有些不耐烦：“那是一家货栈，随时会有人来，得有人守着门。”
他的脸在月光下显得异常紧绷光滑，分明的轮廓线条都被隐去了，他几乎变成了个柔润的少年相貌，可见他或许没有二十一，而是十九。
林笙盯着他，感觉自己已经看不出他的初始面目，只见一个扭曲残酷的灵魂。如果她是个替天行道的侠士，现在应该已经一剑斩了他了。但她不似侠士那般潇洒飘逸无牵无挂，她明天还得想法子先把这尊瘟神送走，再等家具行的伙计送家具过来。
“总之我不骗你。明天你跟我走，不要给我捣乱。”
他听了，对她的话还是不信，然而目前无计可施，他只能“选择”相信。
他还选择闭了眼睛，赌自己命够硬、闭着眼睛也能活过这一夜。
*
*
他闭了眼睛，又睁开眼睛，发现世界由黑转白，已经是新的一天。
林笙洗漱完毕，这时催促他也赶紧去擦一把脸。她夜里盘算好了，打算趁着现在天早人少，赶紧把他带出后门送去丁生大厦，让张白黎给他找个僻静地方安身。
他穿戴整齐，手里拎着个印着药店大酬宾广告的帆布拎袋，这袋子是她在附近药房买家庭实用医药箱时所得的赠品，袋子里装着几样药品和绷带。
虽是一步一痛，但他慢慢的也可以走。林笙一边搀扶着他往后门挪，一边抬腕看手表，现在是早上六点多钟，还没到街上人多的时候。再早一点人更少，可那时候天色还暗着，自己带着严轻摸黑跑去尚未开门的丁生大厦，旁人看着一定感觉可疑。
耳朵贴着后门听了听，她听外面一片寂静，连只鸟都没有，这才推开了门，扶着严轻向外迈出了一步。
然后她就见：
左邻的后门外，一个老妈子正坐着择菜，右舍的后门外，一名男仆正弯腰用小笤帚清理一只小洋炉子的炉膛。前方有三名女仆挎着菜篮结伴经过，一边走一边打量着林笙和严轻。又有一辆洋车缓缓而来，车上坐着个满脸油的太太，看精气神，应该是打了通宵的麻将牌。林笙看她很面熟，猜她一定也是住在这条街上，而那太太果然对着林笙一点头，含笑寒暄：“这么早就和先生出门去啦？”
林笙无言以对，只来得及往脸上调出一点笑意。而洋车夫很懈怠的拉着洋车缓缓走过他们面前，显露出了道路对面张口结舌的张白黎。

第7章 一出戏
张白黎穿着一身灰色长衫，手提一只黑色牛皮公文包，分头梳得利落，脸刮得也干净，看着是要多没毛病有多没毛病、要多没特色有多没特色，无需任何遮掩，他随便在这大都会的繁华街头中走一走，便是“万人如海一身藏”，藏得林笙和他那样熟，可他从对面两幢房子之间的过道中走过来时，林笙都完全没有注意到。
他显然是正好赶上了洋车太太那句话，所以有了几秒钟的张口结舌。但他随即调整表情，笑呵呵的也打了招呼：“林小姐，早上好啊。我还当我来得太早，要到府上门前等一等呢，没想到你今天也是起早，这正巧了。”
林笙当即也是微笑点头：“张经理，我昨天本打算给你打电话的，可这边下雨，说是下倒了两根电线杆，停了好一阵子的电，电话的线路也断了。”
张白黎往道路一端指了指：“是不是？那边路口地势低，现在还是个水潭呢，我走到那边被水拦了住，这才绕了个路，从这边穿了过来。这边倒是还好，路面已经干了。”
在左邻右舍不动声色的窥视之下，张白黎走到林笙面前，客客气气的对着严轻也点点头：“哟，这位是——”
林笙低声回答：“外子，刚到上海。”
张白黎方才对她喊的是林小姐，这时听她忽然有了个外子，便显出惊讶神情。左邻的老妈子和右舍的男仆也跟着动了动耳朵：已婚的太太在外面伪装未婚小姐，这事有点意思。
张白黎惊讶完毕，对严轻做了含糊的问候：“哦，是先生啊……”
严轻看着他，没回答，也没否认。
张白黎又转向林笙：“林小姐，昨天你这里电话不通，所以我今天才赶了个绝早过来，是有这么件事急着和你商量，你上回拿到我那里寄卖的那几颗珠子——”
此刻他扮演的是一位私下里替林笙出售体己首饰、贴补家用的商人，而林笙如今父母双亡、家道中落、丈夫又是一点也不成器、只会吃太太不会帮太太，所以她须得一面苦撑着架子，一面将自己私人的积蓄，一点一点填进家庭这个窟窿里，是个虚荣的、苦命的、糟心的贫穷阔太太。
这种款式的贫穷阔太太，在大宅门里并不少见。林笙对这一类人做过细致的分析与揣摩，所以一听张白黎公然提及自己的隐私之事，便连忙做个不笑强笑的苦涩面貌，后退一步说道：“张经理请进来坐坐，我们慢慢的谈。”
张白黎欣然迈步：“那就打扰了。对了，你这里的家具都到齐了吗？”
林笙一边答着“还没有”，一边轻轻推了严轻一下，连推带搀的把他也弄了回去，顺手将后门关了个严。
门是关上了，但是戏还要继续的演。张白黎进了那空空荡荡的客厅，然后重操旧题，又开始说珠子——有下家肯出价了，但是价格不高，不知道林太太肯不肯交易。要是不肯的话，那再等等也行，反正珠子确实是好珠子，总不至于卖不出去。
林笙站在客厅里，问道：“那么，对方是打算出价多少呢？”
张白黎正要回答，却又被她拦了住。她看了严轻一眼，然后对张白黎说到：“张经理，不恭敬得很，这里实在是不成个样子，请随我到厨房里去坐坐吧，那里总算还有两把椅子。”
随即她转向严轻：“我和张经理去说几句话。你别听也别问，我就直告诉你吧，这笔钱就算到了手，也是要抵家具行的账，你别想分去一个。”
她一边说话一边盯着严轻，怕他看出自己和张白黎的关系。而他显然也明白了她现在是在和他做戏，倒是还挺配合，尽管还是一言不发，但是点了点头，也没捣乱。
她连忙带着张白黎，往后方厨房里走去了。
厨房先是开着门，她张罗着要找热水给张白黎沏茶，张白黎当即表示不用不用不用。等她听着他真上楼去了，才轻轻关闭房门，同时听张白黎小声问自己：“我说小——林小姐，这人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林笙转过身，声音也是嘁嘁喳喳的轻：“我正打算为了这事去找你呢。这人哪里是我弄来的？是我好端端的在街上走路、结果被他赖上了！”
“啊？！”
林笙用小电炉子坐了一壶水，然后对张白黎讲述了自己和严轻的这一段孽缘。她言语利落，水还没开，她已经将来龙去脉讲了个透彻，最后说道：“我本来打算早早的把他送到你那里去，由你找个地方，让他藏个三四天。”
张白黎点点头，摸着下巴思索：“你们互相都认为自己握了对方的把柄。但除非是你主动去报官，或者他被巡捕抓了去，否则你俩这把柄就都没什么用。而且这把柄一旦真用上了，无论是你们谁先用，结果都是杀敌一千、自损一千。对不对？”
“对是对。可他是个不要命的亡命徒，和我们不一样。同样是损失一千，他也许一时冲动、死就死了，满不在乎。可我们的计划已经筹划了半年多，而且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和他相比，我们更输不起。”
张白黎听了这话，却是一笑：“别听亡命徒说狠话说得响，他们只是不把别人的性命当命，对于自己的命，还是很珍惜的。”
“是么？”
“当然。”
说到这里，张白黎抬手挠挠头，显出了烦恼的样子：“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这条街上到底有多少人看见了他？你一个年轻女子，独自一人租了这么大的一幢房子、搬来时也是独自一人，这就已经是很引人瞩目。这时候有人看见你家里忽然多了个男的，说是你的丈夫，那么消息很快就能传遍整条街。人言可畏，我有经验。”
“那就可能已经传遍整条街了。”
张白黎叹息一声：“这叫什么事。该来的不来，不该来的来得倒是痛快。”
林笙又问：“昨天你那边有没有什么进展？”
张白黎黯然摇头：“没有。”
水壶盖被水蒸气顶得哒哒响。林笙伸手断了电，将热水壶拎下来。张白黎也正想喝口热水，这时就起身要找杯子。林笙正把热水壶往灶台上放，忽听张白黎对着窗口颤声“啊呀”了一嗓子。她立刻抬头，结果也吓了个一哆嗦。
不知何时，严轻站到了窗口。
右手撑着窗框，左手扶着窗台，他用额头抵着玻璃窗子，同时翻着很大的黑眼珠，无声无息的直视了厨房内的两个人。见到房内二人全被自己吓了一跳，他隔着薄薄一层窗玻璃，做了个口型：“继续。”
他们方才光顾着留意门外动静，谁也没想到他会自己溜达到了后院。林笙尤其是很意外，因为他是有伤在身的人，正常走路都费劲，上楼下楼更是类似受刑。但是事已至此，只能接受现实。她走过去拔起插销拉开窗扇，问他：“你是不是原来也兼职做贼？怎么还带偷听的？！”
“我不管你们的闲事。”他答：“但是你们也不要对我耍花招。”
林笙不知道他是看出了什么、还是听到了什么，不过他现在显然是连张白黎也一并怀疑起来了。”
说到这里，他轻轻摇晃了一下，可见他即便是这样借力支撑着自己，也还是将要力不能支。
“我和张经理谈我自己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谁要对你耍花招了？你要闹就只来和我闹吧，别夹枪带棒的连累别人！”
她自己已经是在他面前露了马脚，现在她得极力为张白黎的身份保密。而且她见这窗扇一关就是严丝合缝，薄归薄，可应该也挺隔音，他未必就真能听去了什么。方才那话或许只是他诈她。
话音落下，她又对着他一挤眼睛，仿佛张白黎真是个不知情的外人，而在张白黎面前，她和他也真是一对夫妇。
她的计谋生了效，他果然把话打住了，但该说的还是得说完。他本想把她叫出来说话，可是刚刚向后退了一步，大腿就牵扯得右腰伤口一阵剧痛。
他一时不敢再动了，抬手对着林笙一招。林笙疑惑，下意识的从窗台探出身去，结果被他一把抓住了头发。她以为他是撕破脸皮、意图行凶，刚要反击，哪知他随即把嘴唇凑上了她的耳朵：“我改主意了，我不走。”
她当即扭头要看他，结果头皮被头发拽得好疼，于是一边抬手掰他的手指头一边问：“为什么？不是说好了吗？”
“我忽然又不想走了。”
她掰不开他那铁铸一般的手指，便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将他的短发也薅了住：“再住几天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丈夫了，我怎么办？”
他被她薅得歪了脑袋，从牙关中挤出字来：“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好，你不管我的死活，我也不管你的死活。”她那声音也不知道是从七窍中的哪一窍中溜出来的，不但低、而且细，比蚊鸣洪亮不了多少：“真打起来，你现在可不是我的对手。”
“那就试试。”
“等张经理走了，试试就试试！”
张经理这时赶了上来，试探着伸手要将二人分开：“嗳哟，年纪轻轻的小两口，不开心吵两句也就是了，何至于还要真动起手来？松手，我数一二三，你们一起松手，一、二、三——”
二人果真一起松了手。张白黎对严轻婆婆妈妈的说：“男子汉大丈夫，心胸要宽广，哪能和太太这样较劲呢？何况大家都是一家的亲人，往后日子还长着呢，还是要互敬互爱才是，就算谁把谁压过一头了，那其实也算不得光彩，对不对？你这位先生还年轻，年轻气盛，不晓得这家庭之道，有时候是要含糊一点、忍让一点的。”
随即他又劝林笙：“林小姐也是一样。恕我直言，你家先生还年轻着，就算有点孩子脾气，也是正常。往后长些岁数，自然就不一样了。”
说到这里，他又显出为难的样子：“我往后是继续称你为林小姐呢？还是改口叫做太太？”
林笙答道：“我和他未必还有以后，你还是依旧叫我林小姐吧！”神情不定的扭开脸理了理头发，她又道：“张经理，我这边的情况，方才已经对你说明了。交易的事情就请你多费心。”
“是，好，那我回去再和对方讲讲价格。对方若是肯松口，那我就立刻打电话告诉你。反正我们都是现钱交易，只要双方愿意，那么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便当得很。”
说着，他找到公文包拎起来，客客气气的告辞离去。林笙这回送他出了后门，趁着这回左邻右舍的仆人们都回去了，她小声道：“他起了疑心，不肯走了。”
“那——”
“不肯走就不肯走吧，我让他在楼上躲个三四天，应该也无妨。要不然闹起来更不好。”
“你多小心，安全第一。”
她点点头，高声对张经理道了别。

第8章 驱逐诸法
严轻出于直觉，临时改了主意。
他并没有从林笙和张白黎的眉来眼去间发现什么明确端倪，隔着那一层紧闭着的玻璃窗子，他也只看出了她和张白黎应该是很熟。
两个人若是熟到了这般地步，那么张白黎就不该对林笙的身份一无所知，他们在后门外的客气寒暄也不是那么的有必要。但这点疑惑只构成了他心中模模糊糊的一个小问号，他无意去做什么推理或者断案。
他向来是只要感觉不对劲、那么就是不对劲。
不对劲，就别做，他向来是这样的无序，这样的即兴。
林笙从后院回来了，他等着她找自己算总账，但林笙进门后先是往成衣店和家具行打了两个电话，然后告诉他：“我上午要去烫头发，下午还得接家具，没时间搭理你。你如果想要留在我这里养伤，就乖乖的给我躲到楼上去，不许你再露面。”
他表示同意，但在上楼之前，他又感觉有点好奇：“可是你的邻居已经看见我了。”
“我打算明天就对外宣布你带着我的钱和舞女私奔，明天晚上和后天白天再哭闹一天，估摸闹到大后天应该也就够了。”
严轻也不知道丈夫私奔这事算大算小，所以她怎么说，他就怎么信了。
*
*
林笙出门之后，连早饭都顾不得吃，就直奔了法租界“国色天香理发所”，拿上排行第四的号码牌，消费大洋十五元整，请理发所内纯正的法国理发师为自己施行波浪式烫发。理发师很对得起那十五元，将她摁在椅子上连剪带烫，天气越来越热了，又要头发短到耳垂、显得清凉；又要头发有型有款、显得摩登；更要紧的是得蓬松卷曲有度，即便洗完了不抹生发油，也不可以乱成一只毛头狮子。
理发耗时超出了她的预期。下午时分，她终于顶着个时髦之头出了理发所。她饿得发昏，但还是无暇用餐，慌慌的直奔了成衣店，将那几身改好的旗袍取了来。回家途中经过一家小小的馒头铺，她顾不得了自己这阔小姐的形象，下洋车进去买了三大屉热包子。伙计用报纸将热包子包成了三大包，拿细麻绳将其捆了个四平八稳，留个绳扣让她用手指勾着。
她惦记着下午家具行的伙计要往家里送家具，一手包子一手新衣跨上洋车，心急火燎的往家里赶。及至在家门口下了洋车，她暗叫不好，就见自家大门大敞四开，门外停着一辆大马车，车上的大小木板已被卸下去了一多半。
三步两步的走入楼内，她看见客厅里蹲着两名工人，正在组装沙发的木头架子。而楼梯旁站着严轻，他斜斜的依靠着楼梯扶手，是一家之主在监工的架势。
见她进来了，他向旁指了指：“我让他们把沙发放到那里。还有三个人上了楼，在弄立柜和橱柜。”
她向工人道了声辛苦，然后向他说道：“这活儿慢得很，别在楼下等着了。我买了包子，你上楼去吃。”
他转过身，慢慢的上了楼去。她紧跟着他，随时预备着扶他一把。但他的步伐挺稳，并没有走着走着倒仰下来。
楼上三名工人分成两拨，分头在两间空房内忙碌。她和他进了卧室，他说：“不是我不守信，是这些人在楼下一直敲大门，吵得半条街都能听见。放他们进来干活，他们还能安静些。”
他又说：“放心，我从今夜开始躲起来，应该不会耽误你明天说我和舞女私奔。”
话到此处，他试探着弯腰，在桌边的椅子上坐了下去：“包子给我。”
她将包子放到了他跟前：“还热着呢。”
他撕开最上层的报纸包，将一个包子捏起来整个塞进了嘴里，她还没看见他咽，他已经往嘴里续了第二个。
她从桌下拎出水壶，倒了一杯温吞水推给他。他端起来喝了一口，随即往嘴里填了第三个。
*
*
儿童拳头大的包子，她吃了五个，他不知道吃了多少个。
然后她出了卧室，指挥工人如何放置家具，又发现少了两个架子，于是打电话问家具行。家具行经过一番调查，发现那两个架子的材料已经提前送过来了，于是她又带着工人检查地上原有的家具零件。如此闹哄哄的忙到傍晚时分，工人乘坐马车撤退，留下满楼狼藉。家具倒是各归其位了，让这幢空楼饶是没什么人、但也有了几分家庭的气味。
她累得要死，但还不能坐下。打扫打扫身上的灰尘，她强撑精神走出门，路口的水潭经过一整天的阳光暴晒，已经蒸发见底。她踏着潭底淤泥走去最近的一家面包房，杂七杂八的买了些甜的咸的，一股脑儿的拎了走。
等她到家上楼时，她发现严轻竟是睡了。把那些甜的咸的放在桌上，她烧了一壶热水也放到桌下，然后挑了一只圆面包带到楼下，坐在新沙发上一边慢慢的吃，一边向窗外看夕阳。
这是她一天中的静谧时刻，这样的静坐也像是一种恬静的睡眠。她幼年的卧室里就曾挂着这样一幅暮色主题的油画，那画是名家手笔，不大的一幅画布，被名家涂了个霞光灿烂。如今那画早不知道流落到了哪里去，然而无妨，人不给她的天给她。人们只知道那一幅画布上的晚霞值钱，却不知道这美景本是可以免费欣赏，而且远远超出画布的尺寸，是幕天席地、无际无边。
并且不受时空限制，她在西伯利亚的冰湖边看得到，她在澳大利亚的沙漠中也看得到。这位名为自然的画师，就是有这样的豪迈，就是有这样的慷慨。
*
*
这天夜里，林笙睡在了新沙发上。
翌日上午，她先不急着闹，等家具行的工人再来一趟、将余下几样家具都组装完毕了，然后才走到院子里，清了清喉咙，又张了张嘴。
紧接着，她发现了想象与现实间的差距。
她想象中的自己，是开腔便能声泪俱下，三句两句就嚎得全世界都知道她丈夫跑了，可现实是左邻静悄悄的，好像是一家子早上出门走亲戚去了，右舍的大小姐招来了一群十几岁的同学，正在弹钢琴练习小合唱。院门外的小街上，不时有汽车按着喇叭缓缓驶过。收旧货的商贩吆喝着走过门口，忽然爆发了一阵狗吠，好像是哪里的野狗打起来了。
林笙左右看了看，又清了清喉咙，试着挤出了“叽”的一声，声音太小，她吸了口气，又发了一声，声音扩散出去，只如同大江大河中的一串小小涟漪，比右舍的小合唱是差远了。
“难道就这么干嚎？”她自己琢磨：“是不是过于丢人现眼了？”
她抽出手帕捂了脸，想要找个诗情画意些的嚎法，但是从鼻子里挤出了两声女高音之后，她发现这么着也还是不行。忽然察觉到了上方有视线射下，她回头向上望去，见二楼的窗子开了一格，严轻站在窗后，正从那一格中露出脸来，很疑惑的盯着她看。
她连忙用力的向上挥手绢，意思是让他关窗户继续躲。他把窗户关上了，但是人没走，影影绰绰的还是立在窗后。有他这么旁观着，她更嚎不出了。院里用水泥砌了个小小的花坛，她就在那花坛边沿上坐了一会儿，心想这可怎么办才好呢？
当天晚上，她和严轻共进晚餐，晚餐还是她从面包房买来的甜咸一堆，一人配着一杯热水吃。他吃着吃着，忽然问道：“为什么这么怕人知道你有丈夫？既然是想装小姐，当初租房子的时候说自己没结婚不就好了？”
“少琢磨我。”
“你是不是想去勾引程静农，弄他一笔钱？”
“这话从何说起？”
“你不敢让程静农知道你，说明你对他是做贼心虚。而且你一面穷得要卖首饰，一面又花大钱布置房子。本钱下得这么狠，你是要骗场大的？”
“你是这么想的？”
“猜得不对？”
她摇了摇头：“对不对的都和你无关，你还是把精力用来养伤吧。这里还有个夹了香肠的面包，你要不要？”
“要。”
她把那只面包给了他。而他拿着面包，又道：“你不如老老实实的给他做几个月的姘头，他不会亏待女人，你照样能大赚一笔。”
“不行，老实的事情不爱做，我就喜欢冒险。”
“你不是程静农的对手。”
“你认为程静农很厉害？那你怎么还有胆子去刺杀他？”
“我师父要我去。”
“好了好了，我这人冰清玉洁，打定了主意是要卖艺不卖身，宁可骗十人，绝不爱一个。你就别管我了。”
他点点头：“那你挺好。”
她感觉他这人说话堪称是东一句西一句，让她动辄就要困惑：“我什么？”
“我说你挺好。”
她心思一转，领会了：“那是。和你这个杀人的比起来，我这个骗人的当然是比较高尚。不说这个了，你伤口好些了没有？还疼不疼？”
他掀起衬衫，低头看了看：“没事，结痂了。”
紧接着，他又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听起来是极其的动人，让林笙简直以为自己听岔了。
他说：“我明天就走。”

第9章 无法之法
林笙这几天一直琢磨着送瘟神，只是送不出去。如今瘟神忽然主动提出要走，她先是一惊一喜，后是一疑一惑：“真的？你有地方可去？”
他咽了最后一口面包：“我没必要骗你。如果我一定不肯走，你又能拿我怎么样？”
她愉快的回答：“可不是嘛。”
*
*
林笙信了他八成。
她知道他不是好人，未敢全信，但是八成的希望也足以鼓舞她。心情一好，她看他也顺眼了些，且把那个药房免费赠送的帆布拎袋又找出来了，这回她除了往里放入几样药品之外，还把晚上吃剩的两只甜面包也塞了进去，外加一只灌满了凉开水的铁壳水壶。以便让他在路上也能补充体力，可以滚得更远。
他在一旁站着，这时说道：“把我的枪给我。”
“现在不给，明天你走的时候我再给。”
他点点头，表示同意。
这一夜，还是林笙睡楼下沙发，他睡楼上大床。
夜色由浅转深，又在午夜寂静中渐渐地由浓转淡。林笙侧卧着蜷缩在沙发上，一只手始终掖在充当枕头的靠垫底下。忽然睁了眼睛，她在一瞬间恢复清醒，看见了走向自己的严轻。
他单手提着那只帆布袋子，步伐还是很慢，小心翼翼的，所以她对他第一眼的印象是：他真的能走吗？
但他还是走到她面前来了。
她也没等他开口，径自坐起来，从靠垫底下掏出一把手枪递向他：“我说到做到，希望你也一样。”
他接过手枪掂了掂，然后把枪扔进了帆布袋子里：“后门是开着的吗？”
“是，我半夜出去开的。你出去的时候左右看看，左边那家的老妈子总是起得特别早，你可别让她撞见了。”
他一点头，转身要走，临走前却又回了头：“你叫什么名字？”
她答：“我的名字是假的。”
他听了，依然平静：“那好，林小姐，再会。”
“也不要再会。”
他笑了一下：“希望你能如愿。”
她不敢松懈，盯着他走出客厅。听他推开楼门出去了，她静等了等，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于是跳起来跑去厨房，又从后窗去望后门，正好看到后门的门扇一合，一道浅色人影在门缝间一闪而过。
“真走了？”此刻处于夜的尽头，天色还是清冷的深蓝，让她总有梦的感觉。朝着大腿掐了一把，她在疼痛中很快活的“嘶”了一声。
棘手的问题就这么解决了一个。她有了信心：如果瘟神可以这样轻易的送走，那么丈夫也一定能够及时找到！
*
*
厨房里有着现成的蜂窝煤和大铁锅，但她先前只在炉灶里点火烧过严轻的血衣。现在她人逢喜事精神爽，自己点火烧了一大锅水，关门闭户洗了个澡。沐浴之后换一身新衣，她更有精神了，端着大碗推门出去，从路边的小摊子上买了一碗热馄饨回去吃，吃到一半想起自己还没有向外扩散丈夫私奔的消息，不过不急，吃完再说。
吃过早饭，她往丁生大厦张白黎的办公室打去电话，张白黎那边还在给她找丈夫，仿佛是有了点眉目，无暇回复她，让她等他的信儿。她在家孜孜的等到天黑时分，张白黎来了，她一看他那愁眉苦脸的样子，就猜出是眉目化为了乌有。
他们又走去了厨房坐谈，张白黎这回带来了个令人绝望的消息：他的杀手锏，笨笨的小舅子，忽然生急病入了院，不知道是天花还是猩红热，应该不至于死，但若让他近期来上海客串丈夫、也是绝对的不可能了。
她没想到绝望来得如此突然，几乎结巴起来：“那就、就一个都、都没有了？”
张白黎念念有词的数了数：“再过四天就是你和程静农见面的日子了，四天。”
“实在不行，我就一个人去。”
张白黎愁得坐不住，在厨房里来回兜圈子：“实在不行的话，还真就得让你一个人去了。只是——”
话到这里，他一抬头，吓得一跳：“啊呀！怎么又是你？”
林笙一直是背对房门坐着，如今闻声回头，随即也是霍然而起：“你怎么又回来了？”
门口站着严轻，他单手撑着门框，依旧是衬衫长裤帆布鞋的打扮，肩头挂着那只帆布袋子。目光扫过林笙和张白黎，他答道：“惹了一点麻烦，只好回了来。”他向窗外指了指：“你们刚才听到枪声了吗？”
二人一起摇头，同时一起把心提到了嗓子眼。
这时他挎着他的单肩帆布袋走入厨房，围着她和张白黎转了一圈：“你们其实就是一伙的吧？”
张白黎盯着他，没言语。林笙则是试着问道：“你到底是惹了多大的麻烦？还动了枪？”
他靠着一副靠墙的长条案子站稳了，答道：“我有点东西落在了那家货栈里，想去拿回来。没想到那里还守着一队巡捕。”
张白黎听林笙讲过那货栈的故事，所以此刻和林笙一起变了脸色：“你和巡捕交了火？”
“没事。”他答：“我把他们甩得很干净，不会连累到你们。”
说着，他笑了一声，还是那种忍俊不禁似的笑法：“两个人就想打程静农的主意，你们是不是疯了？”
然后他对林笙招招手：“过来。”
林笙走了过去，此刻对他的心情相当复杂，首当其冲的念头是开窗户把他扔出去。
他摘下挂在左肩上的帆布袋子，她这才发现这袋子沉甸甸的坠着，已经不是凌晨那轻飘飘的模样。他把手伸进袋子里，掏出了一小块方砖似的东西，往她跟前的案子上一放：“给你点钱。”
她拿起那一小块砖，看那砖的长和宽都是钞票的规格，估不出来多少张，反正是紧紧厚厚的坚硬一摞，用牛皮纸包裹得见棱见角，捏也捏不动、摔也摔不动。
把砖放了下，她问：“干嘛给我钱？怕我撵你出去呀？”
他一摇头，把那帆布袋重新挎了上：“这些钱够你在这房子里舒舒服服的过几年了，就算程静农让你占了便宜，你也未必能赚到这么多。你收收心，正好也能让我在你这里多住几天。”
林笙方才看了那一包钞票，已经是很惊讶，如今听了他这一番解释，惊讶的程度又翻了一倍，以至于她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忍不住回头望向了张白黎。严轻见她像是在讨他的示下，于是也望向了张白黎。
如果张白黎出言作梗，他就毙了他。正好这回他也从货栈里翻出了他师父留在那里的一只手枪消音器，有了消音器，他就敢在这房子里开枪。
然而张白黎没给林笙回应，而是上下打量了严轻：“小兄弟，你的眼力好，你说我和林小姐是一伙的，我不否认。你的事情，我也听她讲了一遍。现在我问一句啊，你和程静农之间，是有什么仇吗？”
“没有，我不认识程静农。”
“哦，也就是说，你对他不是一见了就非杀不可。”
“对。”
“那是有人出钱，雇了你们去杀他？”
“是。”
“那你们也没杀成，雇主会不会找你的麻烦啊？”
“雇主雇的是我师父，不是我。”
“他没见过你？不认识你？”
“对。”
“那么程静农呢？你在程公馆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他家的人，比如那些保镖，他们看没看见你？认不认得你？”
“我蒙了脸。”
张白黎问道这里，扭头望向林笙，说道：“我忽然有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
林笙的目光瞟向严轻的方向：“你是说——”
“虽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可——”
“岂止是不同，简直是两极——”
“此乃无法之法——”
二人谈得有来有往，每句都只说一半，但是心有灵犀，互相都很明白。最后林笙把心一横，回到严轻面前：“我对你说实话，你听了要相信。我们这样冒险做事，当真不是为了骗钱。如果我们图的是钱，那么有你这些钱放在这里，我们立刻就可以分钱散伙了。现在你把你的钱收起来，我有句正经话，要认真的问你。”
“你问。”
“你愿不愿意做我的丈夫？”
他微微张了嘴，看着她，这一刻他脸上有迷离的傻相，显得他非常年轻，几乎是少年。但那傻相一闪而过，他抛开困惑、放弃思考，直接依着本心回答：“我不愿意。”
她意识到自己把话说愣了，连忙解释：“假的，不是真的，就是扮演，我们两个演两口子，最多扮演两三个月，短的话也可能只要一两个月。这样我有丈夫了，你也有地方养伤了。我还能给你一个安全合法的身份，你往后见了巡捕呀警察啊，也全不用怕。怎么样？”
他想了想：“为什么不找他？”他瞥了张白黎一眼：“你们不是一伙的吗？”
张白黎答道：“我的岁数不对，要不然我们也不犯这个愁了。”
“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
张白黎苦笑了一下：“别让我再花心思撒谎敷衍你了，就让它是个秘密吧。谁还没个秘密呢？你一定有你的，我们也有我的。”
张白黎这样坦白，倒是正符合他的心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肋下，他看浅色衬衫上已经透出了星星点点的血迹。他在逃跑时崩裂了伤口，现在鲜血已经突破了绷带的封锁。
抬起头望向林笙，他站直了腰：“我答应你。接下来该做什么，你告诉我，我会照办。只是别对我耍花招，我最讨厌被人戏弄。”
林笙看着他，也不知道这最后的难题算不算是得了解决。她不是那么的焦虑和彷徨了，但也不觉得是一块石头落了地。
他又说：“我要去处理一下伤口。”
她横挪一步，让路给他出去上楼。而他走到厨房门口，忽又停下来翻他的帆布袋子，竟然从中掏出了一枝极大的白色玉兰花。回身把玉兰花递出去，他说：“这个也给你。”
林笙迟疑了一下，伸手接了那花：“你从哪里折来的？好大的一朵。”
“在货栈的后院里。”他如实答：“我知道你一定不欢迎我回来，所以想要送你一点什么。”
他没有给人送礼的常识与经验，只知道那礼物应该是件好一点的东西，而他走在血腥气味缭绕不散的货栈后院里，在夜色中看见了那高大玉兰树上唯一的这一朵玉兰花，突然感觉它刚刚绽放，还很洁净、很完整。若是论好，它就很好。
于是他就伸手将它折下来，塞进了他的帆布袋子里。
现在那玉兰花经了一路的挤压碰撞，大部分花瓣都已折损，但乍一看上，依旧是新鲜洁白、夺人眼目。
林笙转身拿起那结结实实的钞票方砖，塞回了他的袋子里，紧接着后退一步，将那朵花举到胸前：“花我收了，钱我不要。我只希望我们合作顺利，等任务完成之后，我们都能好聚好散。”

第10章 混沌
等严轻当真走上二楼了，张白黎小声说道：“回来还知道带礼物，这不是也懂一点人情世故？这就行，懂一点点、装装样子也就够了。到时候你出面做你的事，让他多多的留在家里。反正你们也不要做恩爱夫妻，我们只是让人知道你家里有这么一位丈夫。”
林笙也将声音压到了最低：“可我总觉得他有一点——怎么说——好像是有一点缺乏人性。我一直摸不清他的思想，感觉他很——”
她艰难地措辞，张白黎替她补全：“神秘？”
她摇了摇头：“混沌。”
张白黎先前倒是从没听说过谁用这个词来形容人。将这个词琢磨了一番，他隐约明白了林笙的意思。有的人一看就是善良，有的人一看就是蠢笨，有的人一看就是老谋深算、无毒不丈夫。一般的人总是能被归到某一类里去的。但也有些异样的人，一阵聪明一阵糊涂的，还不算大智若愚那一流，确实让人摸不清他的底细。
琢磨完毕，他叹了一声：“还是那句话，我们没得选择，这是无法之法。好的是他也有一样好处，我看凭他的经历，还有他这行事的风格，他应该不至于为了利益、向程静农出卖我们。当然，他想卖也难，毕竟他对程静农不是做了别的手脚，他是直接冲入程公馆要杀人。”
林笙也不知道应不应该同意张白黎。和严轻相处得越久，她对这人越是哪方面都信不过，原因就是她看他实在是一团混沌。
“裤子。”她忽然说。
张白黎疑惑的看他，她解释道：“我们原来预备的那些男装，上衣他能凑合着穿，鞋子好像也行，但裤子都太短。”
“这钱不能省，明天赶紧叫裁缝过来给他量尺寸做裤子。另外，明天下午我带仆人过来，我给你预备了一个厨子、两个老妈子，你那门口不是还有个小门房吗？我再往里配一个看大门的老头。厨子和老妈子是我雇的，看大门那位是咱们自己的人，但你对他装不认识就行，平时也不必管他。”
“汽车呢？”
张白黎向着天花板指了指：“他会开汽车吗？”
“不知道。”
“想着问一问。他能开是最好，省得再请汽车夫。家里外人太多了，人多眼杂，也不方便。”
“我能开的呀。”
“别。你看谁家少奶奶是亲自开汽车的？”
“可也是。”
“就这么定了，明天上午，裁缝裤子，明天下午，我和仆人。你对着他还是要多加小心，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都别松懈。你说得没错，这人太混沌，咱们还都摸不清他的脉门。”
*
*
张白黎知道林笙是个心里有数的人，但还是忍不住对她嘱咐了又嘱咐，虽然不怕严轻忽然出卖了她，但他隐约还是担心，担心严轻那人没有道德底线，而林笙又是个顺顺溜溜有模有样的大姑娘。严轻是不拿人命当回事的，万一他对林笙忽然起了色心、或者忽然起了杀心，那……
张白黎思来想去的，不是一般的不放心，想自家太太若是在就好了，让她给林笙做个伴。可是一转念，又不行，他看自家太太也是一位珠圆玉润的美人，倒退十几年的话，比现在的林笙漂亮，现在也不次于林笙，况且身体不好，全是虚胖，这样娇滴滴的太太，焉能让她去保卫别人？
心事重重的，张白黎走了。林笙送他从前门出去，顺便和偶遇的邻居的邻居的太太谈了几句，谈话时带着一点淡淡的愁容，显示出她是个命途多舛、遇人不淑的少妇，又随口问了问当下一般住家老妈子的月钱价格，顺便透露了她的房屋已经修饰完毕，老妈子也托人找了，似乎是找贵了，不过明天先看看人吧，人若是干净利落，贵也认了。
和邻居的邻居的太太絮絮的谈了二十多分钟，她将自己这边需要释放的信息尽数释放了出去，让那位太太十分满意。该太太早就对这位新搬来的林小姐好奇了，只是苦于不得其门而入，不知道这么一位单身小姐为何会独自租下这么大的一所洋房，如今才明白了，原来小姐不是小姐，是年轻的太太，之前和先生在日本结的婚，前几个月才回了国。太太年轻，先生更年轻，简直还是个大孩子，回国之前就已经是一点正事不管，回国之后越发的游手好闲，家里又没有长辈做主，一切担子就全压在了妻子肩上。而那太太眼尖，感觉林笙好像有点要离婚的意思，因为一是在先生未到上海之时，她对外以林小姐自居，伪装单身女性；二是她对自家先生很回避，能不提就不提，提起来也没好话；况且他们也没小孩。
这些信息就足够那位太太回味和传播一番。而林笙做了这一番全面的广播之后，也在夜色中幽幽的回了家。
她径直上楼回了卧室。在哗啦啦的放水声中，她见盥洗室开着门，严轻赤膊站在白瓷水池前，身上已经换了洁净的绷带。水池里浸泡着染了血的衬衫，另有一团血渍麻花的绷带，揉成一团扔在了门口。他把鞋和袜子全脱了，光脚站在瓷砖地上，脚腕露出一大截，越发显得裤子实在是短。
扭头看了林笙一眼，他没话说，低头关了水龙头，开始洗衬衫。林笙说道：“裤子太短了，明天上午让裁缝过来给你量尺寸，添几条新裤子。我这儿还有两双新皮鞋，明天你也试试，看看合不合脚。衬衫呢？衬衫袖子短不短？”
他说：“有点短。”
她暗暗算了算账，就感觉这钱是滔滔的往外花，然而又不能省。
“那西装上衣的袖子可能也是短，单添裤子还不行，要做就得做整套全新的。”
他没理会。
她又问：“晚饭吃了吗？”
“没有。”
“明天厨子到了就好了，现在的话，就只有剩面包吃。”
“行。”
她下楼去了厨房，除了面包之外，还找到了一玻璃瓶汽水。她将汽水倒进了杯子里，然后把那瓶子冲洗洁净，装了大半瓶水。将严轻带回来的那一大朵玉兰花插进汽水瓶子里，她摸黑把它端去客厅茶几，让它夜里有清水、早晨有阳光，好好的再活些天。
端着食物回到二楼，她在他坐下吃面包时，也在床边坐下了：“从明天起，因为家里多了老妈子和厨子，所以我们也得谨言慎行，千万不能露出马脚。比如说，我再到楼下睡沙发就不合适了，我也得搬回到这间卧室里来。”
他垂眼看着面包，咬了一大口：“嗯。”
“那你就得打地铺了。”
他抬头看她。
“这不能算是我欺负你。”她拿出了循循善诱的劲头：“你看，这房子是我出钱租的吧？家具也是我出钱买的吧？你到这里来的时候，除了伤之外什么都没带，还是我救了你一命。那么现在家里只有一张大床，理应我睡。明天我再买一套被褥给你，天气越来越热，打地铺也不会冻着你的。”
他点点头，似是被她说服了。端起杯子将汽水一饮而尽，他轻轻呼了一口气：“还有什么事，你全说完吧。”
“太多了，说不完。”她答：“今天你先早点休息，我们明天慢慢来。”
站起来向他伸出一只手，她又道：“把枪给我。”
“还是不信我？”
她没回答，只对着他摇摇头。
他对着床头那只帆布袋子一扬下巴。她走过去一看，就见袋子里除了她给他预备的药包与水壶之外，还有四块沉重的钞票砖，砖于砖之间扔着一把手枪和一支铁管似的消音器。她始终没有看过钞票砖的真面目，但看尺寸，感觉应该是大面额的外国钱。
她感觉这场面挺滑稽，忍不住发笑：“你未免也太洒脱了，不怕别人顺着袋口往里看，看个一清二楚？”又说：“这袋子离开药房的时候，一定没想到自己会被人用来装军火和巨款。”
将那袋子整理好，她握着枪管垂下手，转过身告诉他：“分别的时候再还给你。”
“你不用怕。”他说：“我应该不会杀你。”
“我相信你应该不会杀我，可我怕你会忽然跑出去杀别人。”
他点点头：“也有道理。”

第11章 晚安
这日上午十点钟，裁缝登门给严轻量了尺寸。量尺寸时林笙一直站在一旁，怕的是裁缝碰了他的伤口。裁缝一对着他的腰伸皮尺，她就要立刻出手帮忙，拽着皮尺指指点点，“裤腰不要紧贴身”，“这个尺寸就正好”。
顾客自己都不细致，裁缝也就乐得敷衍一些。林笙又往手工费里多加了十块钱，让裁缝加急赶工，后天就将西装送来。
裁缝刚走，林笙又往附近一家理发馆里打去电话，叫来了一名理发匠，将严轻的短发又修了修，让他看着更精致些。
严轻有个好处，就是一张面孔生得紧绷光滑，加之脖子细下巴尖，整个人也是薄薄的，说起来正是一副风流体态，一看就非常缺乏实用性。而那位真正的、目前拐了妻子嫁妆不知所踪的林笙之夫，也正是这一款式的人类。那人但凡有一点可靠之处，真正的林笙去年也不至于要在天津投河寻死。
“林笙”二字代表的是一段来历和一个身份。那来历和身份原本是属于一个绝望孤独到了极致的女人，后来那女人死了一回又活过来，便要把这又似噩梦、又似累赘的来历与身份铲除抛弃，从此干脆利落的做个新人。
新人的名字叫做志英，好写好念得几乎嫌俗，但她喜欢，喜欢里面又有志向、又有英姿。
志英从此就做志英去了，将林笙二字赠予了她，因为她能凭着这个姓名，去做一桩大事。
*
*
将近中午的时候，张白黎领着一众仆人来了。
因当初出面租房的人是林笙，所以邻居们就将这一户房子称为了林宅，并且对张白黎也有了印象，知道林宅的太太入不敷出，私底下常托张白黎帮她出卖首饰。而这位张白黎经理对林宅常来常往，还总是热心帮忙，想来也是没少从林太太那里得好处。若是往歪里想，兴许林太太和张经理还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但本街居民都是高尚人士，全能强忍着不往歪里想。
张白黎领来的两位女仆虽然不甚年轻了，但一看就是精神利落人，厨子也是一派洁净相貌，看着可喜。看门的老头，姓刘，老而不朽，也足能胜任守门之职。张白黎私底下问严轻：“你问没问？他会开汽车不会？”
“上午问了，说是会。”
会就好办了。张白黎告辞离去，下午又来，这回开来了一辆八成新的福特小汽车，对外就说这是他们公司办事处用不上的汽车，他身为经理可以做主，就把它借给了林氏夫妇使用，大家都是好朋友嘛。
除了汽车之外，他还给了林笙一张上海市公安局签发的汽车驾驶执照，执照上不但写了严轻的名字，还贴了一张盖着印的小照片，照片上是个瘦瘦的白脸青年，长眉细眼的有稚气，如果硬说他是前两年没长开的严轻，或者硬说他是个肿眼泡没睡醒的严轻，似乎也不算是睁眼说瞎话。
张白黎问林笙：“也算像吧？”
林笙做了判断：“不太像，但够用。”
够用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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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搬来之后，度过了最纷乱的一天。
房子新，家具少，但是灰尘厚，所以两个老妈子还是手脚不停的洒扫了大半天，才将楼上楼下收拾出了清爽面目。厨子下午出门买菜，除了菜与米之外，还得买些锅碗瓢盆。守门的老刘也没闲着，领命出门去买现成的被褥。
林笙看他们全忙得脚打后脑勺，颇想上去帮把手，但一想起自己的太太身份，只好给自己另找了个活儿，上楼去对严轻开课训导，讲林笙原本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林笙的丈夫又应该是个什么样的男人。
“如果你记不清楚，那你就只做两点。”她坐在床边，直视了他的眼睛：“少说话、别管事。”
他答：“我本来也是这样。”
这时老刘扛着新铺盖回了来。林笙当即摆起太太的架子，让老刘将被褥搬运上楼。
然后林笙且不管它。等到夜深人静了，她才将被褥抱到地上展了开来。这时地面已经被老妈子擦拭干净，而且铺了一层地毯。严轻洗漱完毕，换了一身崭新但还是过小的衣裤，赤脚站在一旁看了看：“这和一床睡有什么区别？”
地铺就摆在大床一侧，是紧挨着的。林笙比划着告诉他：“平时我们是这样一上一下的睡，可一旦发生了意外的情况，比如有人夜里要闯进来了，你就把地铺往这床底下一推，再用垂下来的床单一挡，然后再往床上这么一躺，除非进来的人掀了床单去看床底，否则就绝不会发现我们是在分床睡。”
“这么费事。”他评价。
紧接着他又说道：“你这方面很像个良家妇女。”
“谢了，我别的方面也不像邪魔外道。”
二人说到这里，一个径直躺上地铺，一个走去盥洗室洗洗涮涮，忙碌一阵之后也关灯上了床。
房内静了片刻。林笙正是昏昏欲睡，忽听严轻说了话：“下一步是做什么？”
“距离下一步还有三天。三天之后我们去程公馆、见程静农。到时候你随着我，要对程静农喊世叔。”
“这是怎么论的？”
“我父亲林一虎年轻时和程静农是结拜兄弟，在上海滩也曾经大大的威风过。可惜他在北洋时代得罪了一位大人物，好像是当时的什么长江巡阅使，被那巡阅使逼得不能在国内立足，只好拖家带口跑去了日本避难，结果刚到日本就得了中风，瘫痪在床许多年，最后也没能活着回来。母亲的身体倒是一直康健，可是命运其实更苦，她不但要留在异国照料病榻上的丈夫，夫妻感情又很不好，结果是丈夫还活着，她先郁郁而终了。而我呢，他们想要儿子都想疯了，可偏偏就只有我这么一个独生女儿，所以那种失望可想而知。我没什么特点，他们对我也不大关心。我也确实是没出息，早早就急着嫁人，结果选了个比自己还小三岁的小白脸丈夫。丈夫比我还不成器，夫家又是空架子，没有钱，所以婚后两口子就是吃我一个人的老本，坐吃山空了这些年，马上就要吃光了。”
“这些年？你今年多大了？”
“你就当我是二十五，其实我是二十七。”
他很惊讶：“你已经这么老了？”
“二十七老什么老？你是活到三十就寿终正寝了吗？”
他确实是没想过自己能够活到三十。
林笙听他沉默了，继续说道：“我要是二十五的话，你比我小三岁，你就是二十二。记住了？二十二。”
“嗯。”
他又想起了一个要紧的问题：“我用不用学两句日本话？”
“不用。你是我好几年前回中国时，在北平认识的。你不是日本人，去日本也是为了和我结婚的缘故。因为你在日本住得不习惯，还把我打得小产了一次。”
她略微感觉“小产”二字有些不好启齿，说到这里时语音含糊了一下，但随即又感觉没必要。
“从那往后，我们一直没有孩子，这也是我的伤心事。”
“这故事是你编的吗？”
这问题让她来了兴致：“如果是我编的，你感觉编得如何？”
“很荒谬。”
“我知道什么样的故事你才会认为合理：巡阅使刚要追杀林一虎、就被林一虎一枪打死，林一虎刚瘫痪在床、就被他太太一枕头闷死，我刚一发现父母对我漠不关心、就卷了家产回国，我的父母刚发现我卷了家产回国、就追到船上把我一脚踢进海里。还有啊，我刚被丈夫痛打了一顿、当夜就一刀抹了他的脖子。你是不是认为这样的故事就不荒谬了？”
“难道不是吗？”
“嗐！不和你说了。就不提世上还有法律这回事吧，只说人本身。人是很复杂的感情动物，哪里是好了就爱、不好就杀那么简单？现在我说这话你一定还不信，可等你将来有了喜欢的人，你就知道我说得有道理了。”
严轻没反驳，因为自己缺乏这方面的人生经验，没有反驳的底气，而且怀疑也许她说得对。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他感觉她年纪比他大，知道的也比他多，所以对她颇有虚心，不肯胡乱的嘴硬。
斜上方传来了轻微的呼吸声音，那气息听着稳定悠长，想来她已是入了睡。他无声无息的坐起来看了她一眼，见她仰面朝天的躺着，两只手都撂在被子外面，没有像前几夜那样蜷缩成一团、一只手掖在枕头下面握枪。
小心躺回去，她既是不再提防他了，那么他也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一夜了。
等他躺好之后，床上的林笙将眼睛睁开一道缝，黑眼珠朝着地铺的方向一斜，瞥见了一道同样直条条仰卧着的黑影。
他像是放心大胆的睡了，那么她也不再跟着他熬了。全都睡吧！

第12章 真好
林笙这一觉睡得断断续续，看着像是对严轻放了心，其实还是不放心。
断断续续的睡到清晨，她起床用冷水洗漱，被冷水激了个精神焕发。宽敞大床到底是比那狭窄沙发强，她感觉自己昨夜算是享了福的。
从玻璃小罐里挖一点雪花膏抹在手心里，她一边搽脸一边往外走，见严轻也醒了，正蹲在地上叠被。
她连忙走过去：“你行吗？别又抻了伤口。”
他呼吸着空气中凉森森的脂粉香，就觉着这味道是芬芳中含了一丝温存的甜，从来没嗅到过，实在是太好闻。前两天她是浅浅桂花味的，可是没有这么香。可是扭头打量了他，他又见她还是旧貌，鹅蛋脸，弯眉毛，面颊被冷水洗得白里透红，没有什么成精作怪的痕迹。
她还忙着满脸搽，且搽且道：“被褥放着吧，我这就来收拾。你现在的第一要务就是养伤，第二要务是等会儿和我下楼去餐厅吃早饭时，一点受伤的样子都不能露出来。仆人全是从外面雇来的，在他们面前也不能露了马脚。”
他做了个深呼吸，手扶膝盖站了起来。慢吞吞的走去盥洗室，他用牙刷蘸了牙粉，一边刷牙一边抬头看水池一旁立着的架子，架子细高的固定在贴了白瓷片的墙壁上，自上至下摆满了盥洗室内常用不常用的一切物事，从牙粉到香皂、从花露水到润发油，应有尽有。他望向高度和她肩膀齐平的那一行，果然发现了一只矮矮胖胖的精致玻璃罐。
他低头漱干净了满口的牙膏沫子，然后擦了擦手，将那小罐拿过来拧开盖子，低头凑近嗅了嗅。
嗅过之后，他又看了看上头的商标，然后拧好盖子把它放回原位。等他洗过脸走出来，卧室内已经变了样子：首先那大床铺得平整、地面少了一副铺盖，这就让整间屋子显得宽敞利落了许多，其次那窗户也开了一大扇，阳光照射进来，晨风也吹拂进来，卷得纱帘飘飘荡荡。林笙正伏在窗台上向外看天，这时闻声向他回了头，偏巧那白纱帘子乘风而起，斜斜的将她那鲜艳面孔一蒙。她被这凑热闹的帘子闹得笑了，含笑垂眼将这一脉白纱拂了开，然后一抬眼，脸上还留着笑意：“天气特别好。”
她背后就是一整面大窗的蓝天、白云、碧树、艳阳。他也看出了天气好，但还是莫名其妙：“天气好这么高兴？”
“天气好，心情就好，当然高兴。”她答：“要不然还想怎么样？非得发了横财才能乐？”
他完全承认金钱的重要性，但他自己是发了横财也不会乐。
这时，她转身将窗扇关拢了一些：“其实我笑得出来，也是因为有了你。前些天我一直想要找你这样的一个人给我做搭子，可是死活找不到，这又不是去雇仆人，可以多出工钱找一个好的。现在这个问题算是初步解决了，虽然可担心的事情还有很多，但问题这东西嘛，解决一步算一步，总比停在原地干瞪眼强。”
他听到这里，下意识的皱了眉头。这点小事都能让她笑得出来，让他简直怀疑她有点傻。
*
*
林笙和严轻一同下楼去餐厅吃早饭。
她始终记得当初严轻一口一个包子的吃相，还想要趁机对他纠正一番，以便让他在餐桌上也能像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但她很快发现严轻那一天的狼吞虎咽完全是出于饥饿，不饿了的严轻以挺拔之姿坐在桌前，沉着脸垂着眼，用手指捏着汤匙有一搭没一搭的搅着面前一碗小馄饨，等小馄饨凉些了，才舀起一只吃下去，搅也罢吃也罢，全是无声无息。
因为有了厨子的操办，早餐有荤有素、有干有稀，还预备了饭后的咖啡，本是一顿美食。但林笙见了严轻这个食不甘味的模样，内心熊熊燃烧的食欲之火不由得熄灭了三成。
“不合胃口？”她小声问：“是身体不舒服？还是不爱吃这些？”
他抬了头，显然是被她问得很诧异，回了她一句反问：“我这不是在吃？”
“可我记得你原来吃干面包都能吃很多。”
“那时是我太饿，而且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赶我走，我自己又行动不便，根本不知道下一顿饭在哪里，所以能吃就想尽量多吃些。”
她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么回事。”她又是一笑：“看你忽然吃得那么秀气，吓了我一跳。”
他扫了她一眼，然后低头继续用汤匙从碗里挑小馄饨：“别这么大惊小怪。”
她当即回击：“别这么不知好歹。”
他不再言语，只将那枚小馄饨送入口中，然后闭了嘴咀嚼，心想自己方才一定是说话不慎、得罪了她。
他认定是自己得罪了她，直到残羹撤下、咖啡摆上、她笑盈盈的问他要不要糖时，他才发现她没记仇。
他也要糖，也要奶，两样都加了很多。她听他的，但不赞同：“你这样的喝法，咖啡的味道都没有啦。”
他本来对咖啡的味道也没兴趣。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他一舔上嘴唇的牛奶泡沫，然后又朝对面看了她一眼。
她端着一杯黑咖啡，正低头品味那滚热的香气，看着倒像个懂享受的人。察觉到他的注视，她以为他是有话要说，便睁圆眼睛一抬眉毛，做了个疑问的表情。
他摇了摇头。
她也喝了一小口咖啡，然后喟叹：“真好。”
他有点没听懂，不太确定她意指何处：“什么真好？”
她指指咖啡杯：“咖啡豆子烘得好，酸度苦度正合适，味道真好。”
他还以为她是在感慨当下情况、认为找到了自己扮演丈夫这事“真好”，没想到她夸的是咖啡豆子。
缓缓向后靠去，他端起杯子继续啜饮。食欲从清晨起就不强，现在说话的欲望也没有了。
*
*
早饭后，严轻按照林笙的指挥，走去客厅坐下来，翻了翻老妈子送来的最新早报。
他认识字，但是没有读报的习惯，对着满篇漆黑小字看得久了，会有缭乱眩晕之感。于是手捧报纸抬起头，他对着茶几上那瓶玉兰花出了神。那枝玉兰花得了清水的滋润之后，居然起死回生，花瓣鲜润的支棱着，想来还能绽放许久。
报纸读了半个小时，这一环节表演完毕，他起身随林笙去了楼旁的汽车房，坐进那辆小福特里看了看。林笙问他：“能开？”
他笃定的答：“能开。”
然后他回房，她出门。午饭是他自己吃，她下午才拎着大包小裹回了来，包裹里有他的新衬衫和内衣裤，还有一套运动衣和一双帆布鞋。原来预备的男装他也能穿，就是尺寸全小了至少一码，让他穿得非常勉强。现在他换上了那套合体的运动衣，整个人舒展开来，甚至显得更高了些。
林笙很满意的审视着他，认为他这模样相当不赖。非得是这般姿色的小丈夫，才能让自己甘心为他先是抛家弃父、后是赔光嫁妆。若是换了个南瓜般的丈夫过来，就算自己演技超群、能够当众对他表演情深义重，程静农一家看了也不会信，信了也要以为自己精神错乱。万一程静农出于对世侄女的关怀、再把她送入精神病院治疗一番，那就完了。
“真好。”她赞美道。
他这回有了经验，反问：“衣服吗？”
“我是说你。人靠衣裳马靠鞍，你把这新衣服一穿，气质立刻就不一样了。真好。”
他笑了一声，低头去脱运动衣：“你像个小孩子一样，看什么都好。”
“好意思说我是小孩子？我可比你大——”
话说到这里，她忽然想到还有几句要紧的话，自己竟然忘了告诉他。看看周围无人，她低声道：“当着外人，你得喊我一声姐姐。”
他将上衣脱了一半，衣服挂在了手臂上：“我们不是夫妇吗？”
“夫妇是不假，但我们就是这样互相称呼的。你喊我姐姐也行，单叫一个姐字也可以。你呢，你大名叫做李思成，我平时就唤你名字，思成。”
他点点头，记住了。
“你现在就叫我一声试试。”
他张了张嘴：“姐姐——。”
“嗳，思成。”
然后她吸了口凉气，小声说道：“感觉很肉麻呀。”
“是。”
“没办法，要挺住。兴许叫习惯了就不肉麻了。好在还有两天的时间，我们这两天勤练习着。”
“嗯。”
“思成，你再试一试衬衫。”
他点头，去找衬衫。她轻声催促：“你还没叫我呢。”
他背对着她拆那衬衫的包装纸：“我这就试，姐姐。”
*
*
做姐姐的眼力不错，自己估摸着去买回来的衬衫，思成穿了都很合适。
翌日和又翌日，裁缝来了两趟，将思成的西装革履也全送了来。思成本身也是自强之人，姐姐一时没留意，他用剪刀给自己的伤口拆了线，拆线之后他似乎是感觉一身轻松，还揣着假执照，开汽车载着他姐姐出门兜了一圈。
兜风回家后的第二天，天明气朗，前往程公馆的大日子到了。

第13章 程公馆
严轻一打方向盘，让这辆黑色福特小汽车在十字路口拐了弯。驶过前方这条道路，向右一转就是程公馆的大门了。
林笙坐在副驾驶座上，后排位子并排摆着三只礼盒，是她这世侄女和世叔分别十几年又重逢，给世叔一家三人带的礼物。
侄女境况不佳，但是礼物包得精美，连包装绳都是细丝线搭配好了颜色编织成的。心思用得尽了，才能显出她是礼轻情意重。礼物的内容也都经过她和张白黎的苦心思索：奉与程静农的，是一只石楠木烟斗；程静农的正房太太前几年过世了，所以程太太那一份可以省却；程静农还有老大不小的一儿、以及青春正茂的一女。她为程大少爷准备的是一套精美的康克令文具，为程二小姐准备的是一套日本香粉。
程二小姐身为上海滩的千金小姐，若论时髦程度，可以和巴黎伦敦纽约同步，什么顶尖的化妆品没见过？所以张白黎索性另辟蹊径，弄来了一套日本产日本售的高级香粉，粉的颜色有白有粉有红，质地细腻芬芳，用极其华丽的小珐琅罐子盛着，首先一瞧就令人喜爱，而且即便放到上海，也是少见的舶来品——此物实在是华而不实，日租界内的洋行都不卖它。张白黎还是设法从大连那边托人带过来的。
程公馆越来越近了。
筹划了尽半年，耗费人力物力无数，为的就是今天这一日的登场。林笙做了个深呼吸，说不紧张是假的。
扭头望向严轻，她还想嘱咐他几句，可他面不改色的直视着前方道路，像是比她镇定得多。
她感觉自己慌成这样，有点没资格啰嗦他，但最终还是没忍住：“进门之后你就跟着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的话干脆就不回答，反正李思成本来就是个任性的坏脾气，你就无礼一点，也不算有破绽。”
他再次一转方向盘，让汽车拐向了程公馆的大门：“你在抖？”
她接二连三的做深呼吸，又抬手摸了摸自己一丝不苟的卷发。将半截袖子下露出的一双光胳膊环在胸前，她顺着车窗向外望去，在看到程公馆那黑漆雕花的大铁门的一瞬间，她在心中告诉自己：“我是林笙。”
汽车稳稳的停了，门外有仆人跑来为她拉开车门，而她款款的探身下车，带着一点羞怯怯的微笑，不看人，只朝着仆人的方向微微一点头。而前方这时来了一名体面的中年男子，陪笑问道：“林小姐来了，我们老爷早就等着您呢，我这就带您过去。”
这时，严轻提着礼物走了过来。他和林笙的婚姻，不是私奔类似私奔，界于被承认与不被承认之间，任何一方到了对方家中，都有点没名没分的意思。那中年男子虽然猜测出了严轻的身份，但也不便热烈招呼，只能是含糊笑道：“先生也请这边来，老爷和二小姐就在前边大客厅里。”
林笙估摸着这男子大概是位管家之流，所以对他也很有礼：“辛苦你了。”
说完这话，她举目去瞻仰这程公馆，结果发现这程公馆的建筑，可是有点配不上程静农的身份。
程公馆所占的地皮不小，但并无西洋式的大草坪灌木丛，也无东亚式的园林花木，就是那么个大院子，一侧并排停了六七辆汽车，正前方则是一座三层大楼，这大楼呈倒过来的“凹”字形，半新不旧，也谈不上什么艺术风格，单是方方正正，看着倒是四平八稳，一大家子住在里面过日子是可以，租给哪个机关做衙门也可以，直接改成学校也可以。楼后当然还有个更宽敞的花园，但被大楼挡了个严密，园中风景就不得而知了。
程公馆既是有着如此一目了然的格局，林笙也就只能是跟着那貌似管家之人单刀直入的往那倒“凹”的中心凹陷处走，一路走得挺忙，一只眼睛要留意外界环境，另一只眼睛的视线还得牵着斜后方的严轻。直到目前为止，严轻的表现都还合格，就见他死气活样的沉着脸，像被全世界欠了债，看着确实是脾气和性格都不好。
正当此时，凹陷处敞开着的大门内，溜达出了一个小老头，林笙望见了他，心里认得他就是程静农，但是记得自己上一次亲眼见他时已是十几年前，领路的男子又未给她介绍，所以她迟迟疑疑的对他只是看、不说话。
这时，前方男子垂手停了，恭恭敬敬的唤道：“老爷，林小姐和姑爷到了。”
林笙听闻此言，嘴唇动了动，却还是没能发出声音来。眼睁睁的望着前方小老头，她像是又惊喜、又胆怯，又有百感交集的复杂心情，又有尘埃落定的踏实安宁。而小老头看着她，倒是亲切笑了：“笙笙，现在是大人了啊。”
她也开了口，但还是有点喃喃的，不是那一路精干利落、镇得住场面的巾帼英雄，只是寻常女流：“程叔叔。”
她方才就已经在暗中酝酿情绪，这时又偷偷憋了一口气，“程叔叔”三字甫一出口，她的眼圈已经按时泛红。向前迈了两步，她停在了小老头跟前，强忍眼泪又唤了一声：“程叔叔。”
她将眼泪往回忍了忍，这才能够把话说了下去：“这么多年没见了，您还是老样子……”她有了一点哭腔：“都没有变。”
她这话听着是有些心酸意味的，程静农越是不变，越衬托得她家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程静农打量着她，心里也不由得想起了她的父亲林一虎。
出于情义、伦理以及礼貌，他不便略过他的父亲、直接去想她的母亲。毕竟对外他一直都只说林一虎是他的好兄弟，没说过林一虎老婆是他的好姐妹。
什么时候和林一虎相识的？早记不得了，总之那时候他还是个半大孩子，家乡轮番的遭遇天灾人祸，实在是没有了任何活路，所以他孤身一人跑到上海滩，要给自己找一口饭吃。
林一虎是他那一帮小兄弟里的大哥，林一虎除了比他们个子更高、力气更大、脑子更灵之外，还有一点是他们谁也比不了的：他有老婆。
对林一虎回忆到了这里，他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想林一虎的老婆了。
她有个老夫子似的名字，娘家姓白，叫做白道训。他向来没听过女人起这种名字，不是好不好听的问题，根本就是怪。世上轻俏可爱的好字眼儿那么多，为什么非要叫这么个名字？可能因为她娘家父亲当真就是个古板老夫子的缘故。至于她身为镇上富户的女儿、为何会和家里长工林一虎私奔一事，也是神秘的，程静农听过两个版本的原因，第一个是说她和林一虎是一见钟情、春心萌动不可抑制，所以才闹了私奔。
林一虎年轻时穷归穷，但天生伟岸、确实是仪表堂堂。
另一个说法是白家给她定了一门极恶劣的娃娃亲，未婚夫是个痨病鬼，瘦得只剩了个人壳子，每日在家大咳大喘，专等着她一过门、就将无量的痨病细菌喷吐给她，她好的时候能伺候他，等她也被他传上痨病了，死了还能在阴间陪着他。想退亲则是不可能，因为白老夫子最讲道德，绝不会因为姑爷有病就做那悔婚的无德之事，女儿死了是她命运不济，无损他的人格，所以倒不要紧。
这两个版本，程静农都相信。
他直到现在还清清楚楚记得白道训的模样：粉馥馥的鹅蛋脸，乌油油的黑头发，柳叶眉、丹凤眼、琼瑶鼻、樱桃口，全然就是个画中美人，而且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老是那么气定神闲，双眼含着光，连那光都是静静的、定定的。
他那天上午见了白道训，当天下午就认了林一虎做大哥，这其中并无邪念，甚至也谈不上有什么思谋，只是出于本能，像向日葵的花盘要追逐太阳一样，他也认为自己不能再离开林家。
他亲娘死得早，在认识白道训之前，他一团蒙昧，对女人没概念、没印象。认识了白道训之后，他后来再见了哪个异性，都会不由自主的拿她和白道训相比，比来比去，全不如她。但令他神伤的并不是全世界女人都不如她，而是尽管她那样的好，林大哥发迹之后却是变了心肠、辜负了她。
现在世上已经没有白道训那个人了，白道训也只在人间留下了他面前这一点骨血。他审视着这点骨血，看这点骨血也还是不如白道训。面貌虽然是和她像，但少了她的精气神。
白道训是从小被规训到大的姑娘，一举手一投足都有着被严苛雕琢过的痕迹，但她的灵魂保留了天生的棱角，是正面菩萨、背面金刚。
她唯一的孩子处处都不如她，他替她遗憾，可又因为这毕竟还是她唯一的孩子，所以他对她也不能以平淡相待。他看她要哭，先是想要去拉她的手领着她走，可随即想起来她如今已是个二十多岁的妇人，不是当年那个未满九岁的小丫头，于是那手伸到半路拐了弯，他又习惯性的想要拍拍她的小脑瓜，但立刻发现那大脑瓜比自己还高了一寸，而且梳得波浪纹理分明，乌亮亮的施了生发油，谁上去拍一下都属于是故意的招人烦。停在半路拍拍她的胳膊呢？她从半截袖子下面露出一大截子雪白玉臂，他一拍就得拍到她的肉。而他虽然挺热爱异性们的玉臂，可林笙的身份和一般异性又不同，他认为自己触碰她的玉臂有点失了规矩和体统。就算林笙不介意，他自己还怪别扭的。
所以他那手在空中盘旋一圈，最后无处可栖，只得临时向前一指：“那是姑爷？”
林笙连忙回头对着严轻小小的一招手，又自以为掩人耳目的做了个口型：“叫人呀。”
严轻以着先前在家排练过的经验，上前两步，对着程静农一躬身，然后开始干巴巴的发言：“思成见过程世叔，给世叔您老人家问安了。”
程静农看着面前这位青年，强忍着没皱眉头。林一虎一生深恨自己没有儿子继承血脉，看这个女儿是虽有如无，偶尔和国内的程静农通信，他宁可海阔天空的闲谈，也懒怠提一提这个女儿。可饶是如此，程静农都知道她当初为了能和这个小子长相厮守，所闹出的波澜之大，不次于其母当年那场私奔。如今看来，她的眼光好像也类似其母——反正就是白道训的优点未见她继承，白道训的人生失误她是一样没落、全部重走一遍。
面前这小子的问题不是他将来有没有出息、或者以后打不打老婆。以程静农的眼光来看，这小子的问题在于：他根本就不像一位良家子弟！

第14章 大日子
程静农在看清严轻之后，一颗心微妙的翻了个跟头，但是人各有命，他这个做世叔的，当然不便、也不能、干涉世侄女那已然敲定了的婚姻。他只是暗中有些感慨，感慨命运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居然像某些疾病一样，也具有遗传性。
他见这侄女像只没嘴的葫芦，显见也寒暄不出什么漂亮话来，便直接领了这一对小夫妇往楼内大客厅里走。而客厅里的人这时听见外面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的传来，便起身一提裙摆，摇摇曳曳的出了来，笑道：“我来看看笙姐姐。”
林笙闻声望去，就见客厅内站着一位摩登女郎，女郎穿着一身白色洋装长裙，领口宽阔，卷曲长发松松散散的披在肩头，遮掩了裸露在外的白皙肌肤。她脖颈修长，昂着的却是一张下颏尖尖的“孩儿面”，面颊的皮肤薄而细腻，也是孩儿式的。这样素绢似的面孔上，生了两道斜飞的漆黑长眉，眉下是影沉沉的双眼皮大眼睛，脸偏于短，所以鼻子也短，上嘴唇翘起一枚唇珠，两侧嘴角则是随着脸蛋的走势微微下垂，看着好似一具大号的、傲慢的洋娃娃。
林笙一见便猜出了她的身份。程静农这女儿很会长，继承了程静农的浓眉大眼和面部轮廓，一瞧就是程家后代，但程静农生得瘦小，虽然他后来力争上游，但个子未能随着地位一起上涨，单看体积，如今也只是个“小”老头。而做女儿的舒展高挑，且融合了生母那边的美貌，所以看着又酷似程静农、又比程静农光彩夺目了十几倍。
果然，程静农对着林笙说道：“笙笙，这是阿妙。你大概是不记得她了，你一家去日本那年，她还是个要人抱的小娃娃。”
大号洋娃娃对着林笙伸出一只手：“程心妙，心灵的心，奇妙的妙。欢迎姐姐回上海来。”
她举止潇洒，行的是西洋式的握手礼。但林笙垂手扶了大腿，却是差一点回了她一个鞠躬礼，那腰都要弯未弯了，她才忽然反应过来，连忙也伸出手去，和程心妙轻轻的握了握。程心妙亲亲热热的挽了她往客厅里走，又笑道：“笙姐姐在日本住得太久，举止都有了些日本味。”
林笙见她是这样的亲切爽朗，也轻松了些，步伐也随之灵活起来：“我其实也顶怕自己在日本住得久了、会不知不觉的入乡随俗，所以一直管着自己，不学日本人那种点头哈腰的样子。但或许是耳濡目染的缘故，还是多少染了一点东洋习气。”
“不怕。”程心妙笑道：“上海这边全是西洋习气，东洋西洋一中和，就正好是中庸之道了。”
二人说到这里，已经走到了沙发跟前。程心妙正要请林笙和自己一同坐下，忽然留意到她身后一直跟着个西装青年。先前这青年一直低着头，且拎着一串礼盒，她又忙于和林笙寒暄，所以只当他是帮忙提礼物的汽车夫之类，如今见他一路跟了进来，可见不是。
“这位先生是——”她问林笙。
林笙原本已经显出了几分活泼，这时忽然又流露出了几分无奈模样：“哦，这是外子。”
紧接着她故技重施，回头对外子做口型：“叫人呀。”
她这外子挺好，听话的程度堪比小学生，太太让他行礼他就行礼，让他叫人他就叫人，叫完了人就静静的向旁一退，不哭不闹不耍赖的，要是再年轻个十五六岁，想来还能博得长辈们的夸奖。
林笙带着这么个外子出门做客，想来也是不容易，尴尬都浮到了脸上来，直等几人坐下来了，她才在时间的疗愈下、渐渐缓过了这一口气。
她先陪着程静农谈了谈父母后来在日本的境况。境况当然是不好，林一虎刚到日本就发作了脑中风，后遗症是行动不便，几乎就等于是瘫痪在床。而她母亲白道训又要照料这人高马大的暴躁病夫，又要在那异国重撑家庭门户，道路不识、言语不通，种种艰难，无法尽数。
她列举的都是具体的艰难，但程静农听着，知道白道训最深重的痛苦还不是上述那些，她最深重的痛苦，是她对林一虎已经失望透顶、没了感情。
林一虎豁出性命打天下，年纪轻轻就在上海滩威震一方，发迹之后他就轻狂起来。区区一个和他共患难的老婆焉配他的身份？他非得三妻四妾不可，况且这老婆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所以从传宗接代的角度出发，他也必须拥有三妻四妾、以求多子多福。
后来他狂出了格，居然招惹了当时的长江巡阅使。他固然有他的势力，但巡阅使手里攥着的是千军万马、长枪大炮。
巡阅使放出话来，非要把他抓住千刀万剐。而那个年头距离前清还不太远，人们对于凌迟一类的酷刑，还很有印象。
最后是林一虎将上海的基业全留给了程静农，自己远遁东瀛避祸，他的三妻四妾做鸟兽散，陪他登船的人，还是只有单手领着小女儿的白道训。
对于他这个人，白道训除了共患难，就是共患难。放到现在，摩登的夫妇过不下去了，还有离婚一条路。那个年头可没有这种说法，共患难成了白道训无法更改的命运。面对这样的命运，她美貌也无用，她聪明也无用，她坚毅果决也无用。
所以她无病却死得早。
程静农想白道训想得出了神，回过神时才发现林笙方才向自己奉上了一样见面礼，是只精致的烟斗，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应的，反正她现在已经进入下一话题，和自家女儿讨论起了胭脂水粉。
“若论西洋货，东京那边有的，上海这边都有，东京那边没有的，上海这边也有。我实在是挑不出什么新鲜有趣的，就选了这一样。”她含羞带笑的说话：“回国之后，我见好些人都嚷着抵制日货，所以又有点心虚，不知道你是否也是反感日货的。”
程心妙笑道：“我不在乎那东西是从哪国来的，凡是好的东西我都爱。”
“那就好。”林笙说道：“这我就放心了。”
程静农摆弄着手里的烟斗，发现白道训的女儿还不算是真正的没嘴葫芦，方才来时可能是太紧张，有些情怯，如今和阿妙聊得熟了，原来也挺善谈。
二人将日本粉和法国粉做了一番比较，这就说到了余下那只礼盒。这只礼盒自然是预备送给程家大少爷的，程心妙便问父亲：“大哥怎么还没到家？不是说了今天笙姐姐会来？”
程静农也有一点点不满，因为林笙乃是故人之女，那故人两口子对他都是意义非凡之人，双方又是离别了十几年才重逢，不看晚辈看长辈，程家的人也应该对林笙多客气些。况且林家现在穷了，林笙算是投奔过来的，他们越发的不能对穷亲戚摆谱。万一旁人知道他程家的人对林笙爱答不理，那对他程静农的名誉也是一种折损——都知道他程静农最初是踏着林一虎留给他的台阶，才能那么快的上了一层又一层。
“从早到晚不见他的影子，谁知道他成天都在乱忙些什么？”他招呼林笙：“笙笙，不等他了，我们到——”
程心妙笑道：“笙姐姐这么大了，您还叫人家的乳名？”
程静农说道：“她离开上海那年还是个小姑娘，我就一直当她还没长大。也是，十几年过去了，这都是结了婚做少奶奶的人了啊。”
林笙也是笑：“叔叔怎么叫我都好，我是不在乎。”
程静农接着方才的话继续说，招呼他们到二楼的起居室里坐。这间大客厅乃是他的正式会客之所，他原本也确实是拿林笙当了个远客对待，可双方越谈越是熟悉，半辈子的前尘旧事也随着林笙的到来、一点一点涌回了他的脑海。
这么一来，他眼中的林笙就从远客变成了近亲。近亲当然得享受近亲的待遇，他让这几个孩子都上楼去。程公馆这倒“凹”字形的中间一横，乃是个上下分层的世界。楼下一层对外开放，程静农办公是在这里，会客是在这里，甚至对不驯的手下动家法，也是在这里。这一层好似一个微缩的江湖，三教九流的人物全会出现。
二层就清静多了，是程静农私人的休息之所，三层住了三位姨太太，姨太太的活法好似古时闺秀，常年不下绣楼。之所以是三人，因为加个程静农正好能凑一桌麻将，两个则不够，四个又太多。
至于倒“凹”的东边一竖，是大少爷的领地，西边一竖，是二小姐的领地。程家三人各占了一道笔画，都活得挺宽敞。
整座程公馆都以实用为主，公馆一楼的那间大客厅也是威严有余、华丽不足，但是一上二楼，光景就变了。首先，他们脚下多了一层一寸来厚的波斯地毯，走起路来就有了别样的柔软感受；其次，各房全摆着精美的紫檀家具，电灯也都做成古色古香的琳琅式样，和紫檀家具正能相配。总而言之，处处都更华美了些，处处也都更舒适了些。
程静农走在前方，程心妙和林笙紧随其后，再往后是林笙那乖乖的小丈夫。几人进了一间起居室，这起居室的墙壁上贴了一层暖色印花壁纸，经了阳光一照，映得满室都是光明暖意，一望就令人愉快。
程心妙在门口招呼仆人送点心进来，然后轻车熟路的走到窗前，本意是要招呼林笙到这边来坐，可目光扫过窗外，她忽然说道：“大哥回来了。”
林笙这时已经走了过来，闻言向外一望，就见公馆大门左右敞开，一列三辆汽车缓缓驶入。为首一辆汽车先在楼前停了，楼内仆人跑出来打开后排车门，请出了一名高大的西装先生。而后方两辆汽车也接连停车开门，几名随从模样的男子下车小跑，簇拥着那位先生走入楼内。
程心妙扭头吩咐门口的仆人：“让大少爷直接上二楼吧，就说爸爸和我正在这儿和笙姐姐说话呢。”
说到这里，她想起来这里还有一位姐夫，但姐夫做客做得消极怠工，也不看人、也不说话，所以将其忽略不计也不算怠慢。

第15章 两场对话
钝钝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林笙停止谈话、望向门口，就见一人走了进来，正是程家的大少爷，程英德。
程英德应该是年长于她，但是大得不多，今年也还不到三十岁。和程心妙一样，他也有着程静农的眉眼与轮廓，但或许是因为他与程心妙异母的缘故，两人一方面都很像程静农，另一方面，又各有各的风格。程英德非常高大，鼻子和面孔都比程心妙长了一码，完全没有妹妹的西洋风娃娃相，看着威严傲慢，很有男子气概。
进门之后，他先向近处的父亲问了安。程静农问他：“大清早的就不见人，你这又是到了哪里去？”
他很肃然的回答：“我去了码头。”
程静农没问码头的事，只对林笙招了招手，说道：“这是你林伯伯的女儿，刚刚从日本到了上海。你大概是不认得她，那几年你和你的母亲住在老家，没在上海。”
程英德看了林笙一眼，答道：“有一年母亲带我来上海和您一起过年，我好像在林伯伯家里见过这位妹妹。”
程静农挺惊讶：“是么？”又问林笙：“那你对他有印象吗？”
林笙仔细看了看程英德，然后含笑摇头：“那时候我一定是太小，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
程静农有些感慨：“凭着我和你爹你娘的交情，我们两家的孩子应该亲如一家才对，没想到造化弄人，若不是今天在这里见了面，你们在大街上面对面的撞见了，互相都不会认识，全成了陌生人。”
感慨到了这里，他意犹未尽，还想再说几句，可门外有人轻声呼唤，说是租界工部局的华特总董来电，想和老爷通话。
工部局就等于是租界的小政府，领导这小政府的机关就是董事会，董事会的总董打来电话，程静农当然不能不接。而程静农刚刚出门，程心妙眨眨眼睛，忽然快步追了出去，林笙只听她对程静农隐约说了句华特如何如何，然而那声音就远不可闻了。
房内一时寂静下来，只有仆人进门送了茶点。程英德脱了西装外衣交给仆人，然后一指房间中央的皮质沙发：“林小姐请坐。”
林笙依言坐了，程英德见父亲和妹妹都是一去不复返，自己不能再走，便在侧面的单人小沙发上也坐了下来，又将一杯咖啡端到了林笙面前：“林小姐请自便，不要客气。”
林笙点头致意：“多谢。”
她随着程心妙，称呼他为“大哥”：“大哥今日是因为我来，所以才特地回家的么？若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太给你添麻烦了。”
程英德愣了愣：“我就住这。”
这回换了林笙困惑：“哦……我没看见嫂子，还以为你们是组织了小家庭、在外面自己住。”
“她去年过世了。”
程英德原本就没笑容，所以此刻提到亡妻时，也看不出他是否黯然。林笙自觉着说错了话，咕哝了一句“节哀”，然后便是无言以对。
程英德原本在码头装了满心的杂务，这时沉默了一阵子，才渐渐把心思从杂务转移到了待客。待客也讲究一个知己知彼，于是他又想起了有关这位林妹妹的几桩传闻——传闻很少，因为那位林伯伯生前和父亲通信时，很少提及这个女儿。
他只依稀知道这个女儿在日本似乎是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角色，她父亲深恨她不是个儿子，使他断子绝孙；她母亲也深恨她不是个儿子，使她夫妻情绝。她自己也一直是个温吞吞的平庸姑娘，直到十九岁那年忽然干了一票大的，独自潜回到中国，从北平拐了个中学生年纪的男孩当丈夫。
这回算她一鸣惊人，把她全家都震了个七荤八素。
但后来又听闻她遇人不淑，那中学男生是个全中国都罕见的坏种，不知道怎么被她沙里淘金似的淘去了日本。
程英德对于林笙其人，只有这么一些乱七八糟的零碎印象，但这些印象又和面前这个女人合不上。面前这个女人——他认为——看着还是挺正常的。
林笙低头摆弄着一只搅咖啡的小银匙，看那样子，显然也是有点僵得慌，正在绞尽脑汁的找话题，结果还真让她找着了：“方才我听叔叔讲，大哥现在是管着一家轮船公司？”
“是的。”
“公司的名字，是叫‘乘风’吧？”
“林小姐见过？”
“在日本见过两次，从日本坐船到天津时，在天津的那个什么港口里，又看见了好几艘刷着‘乘风’字样的大轮船。和我同路的人告诉我，说这乘风轮船公司是上海程家的生意。我当时听了这话，心里就想，上海程家我是认得的呀。”
程英德听她的语气里没有一点巴结的成分，甚至都不是“与有荣焉”，就只是老老实实的陈述。
借着这个题目，他对她也有了话：“从天津来上海，林小姐乘坐的也是我家的客轮吗？”
“没有，这回坐船可是坐够了，再也不想坐了。而且乘火车走津浦路更快。”
“你是刚到？”
“早就到了。”
“那怎么今天才来？”
她惊讶笑道：“我得先找房子安家呀！这可花了我不少的时间，我又想房子好，又想少花钱，这样的便宜哪里去找？”她忍不住一笑：“真是一顿好找，幸运的是最后总算找到了。”
“你可以住到这里来。”
“如果只是到上海玩几天，那我就不客气了。可我是要长住的，大哥想必知道我家的情形，家父当年到日本是无可奈何，他到日本时，并未打算在那久留，也不许我读日本的学校，所以我尽管在日本生活了这么多年，可就好像是在孤岛隐居一样，日本话我讲不好，日本的朋友我也没有，我在那里始终是个外国人，人家看我也透着防备。原来父亲在日本缠绵病榻，我得陪着他老人家，没法子自由行动。现在我无牵无挂，可以自己做主了，还留在那里做什么呢？”
程英德听她说了这么一大套，产生两个感想，一：此人言辞条理清晰，按理来说，应该不傻；二：她在这么一大套里提到了轮船、房子、父亲以及她自己，唯独没提她那位小丈夫。由此推测，这一对大妻小夫可能是已经掰了。
程英德也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到底算是正式结婚、还是临时姘居。反正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想掰都不难，现在离婚又不是什么离奇的事情。
想来也是造化弄人，她这么一位花枝般的少妇，竟是姻缘坎坷，先是所托非人，一番折腾之后，又成了孤家寡人。自己和她勉强可以算是同命相怜，也是婚姻不如心意，但自己前头那位太太是父亲做主给他定的，两家属于政治联姻，并不是他识人不明、自寻烦恼。而且该太太已经很识相的自行去世了，让他重获了自由之身。如此算来，自己的命运可比她强得多。
房间再次陷入寂静。程英德拉开茶几下方的小抽屉，将他父亲的雪茄取出一支。他闲着没事，想吸一支，可一转念，又感觉自己坐在这里一言不发兼烟雾滚滚，实在不是待客之道。
他对林笙没有什么反感，所以也不想令她对自己有什么误会。
“我带你来看看这幢房子吧。”他忽然说：“你在上海没有亲眷，往后可以常来做客，今天先各处认一认路。”
“那就麻烦大哥了。”
程英德放下雪茄站起身，起身的时候头颅、脖子、肩膀全不动，直挺挺的“巍然而起”，单论派头，比他老子大得多。
又因为他自始至终也没发现房间角落里还坐着个严轻，所以只对着林笙一点头，然后目不斜视的转身走了出去。林笙紧随其后，临出门前向严轻抛了个眼色，那意思是让他保持现状、乖乖待着。
*
*
程心妙想听听她父亲和华特总董如何交涉，可听来听去，她父亲这种中国老狐狸和华特那只英国老狐狸避重就轻，翻来覆去的大说车轱辘话，简直是隔着电话线用舌头在缠斗。程心妙听了片刻，不得要领，而程静农看她恨不得把耳朵伸到自己嘴边，实在碍事，就对她打了个手势，让她回去继续招待林笙。
程心妙正好也懒怠听了，便蹦蹦跳跳的回了二楼起居室，可进门之后就见室内空空，姐和哥全不见了。她当即要出门找，可目光随着身体一转，她发现姐夫还在，姐夫翘着二郎腿，窝在角落处的一把太师椅里，因为体态比较细长，所以看着有些蛇意。
可那就更透着奇怪了，哥和姐干什么去了？怎么会把姐夫一个人留在了这屋子里？
她对着这位小姐夫纳闷，同时就见小姐夫抬头也面对了自己，眼神非常奇异，又茫然、又冷静，好像一时不知道自己为何会身在此处，但是身在此处也无所谓。
也正因为对什么都是无所谓，所以他在看过她一眼之后，就重新低了头。
程心妙不大知道他的底细，但知道他和笙姐姐一部分骇人听闻的逸事，认为他基本等于一名候补的拆白党。对于这一类人，她不表现出太明显的鄙夷，已经是她看在林家全体的面子上、所给出的最多礼貌。
“笙姐姐呢？”她用轻快的语气问他。
这句话让他又抬了头：“你大哥带她出去看看各处。”
“哦？你怎么没去？”
他做诚实的回答：“你大哥没有叫我。”
这句话未免诚实得过了火，让程心妙哑然失笑：“会不会是你一直不出声，又是坐在这么个角落里，让他根本就没发现你？”
“我不知道。”
程心妙不知道这种语言风格是不是他独特的话术，但是没关系，反正他总骗不到她的头上来。
她认为这小子实在是没资格做自己的姐夫，所以对他的称呼就只有一个“你”。她问他：“你方才怎么一直不说话？”
这个问题让他垂下眼皮，思索了片刻。林笙不曾预料到会有人问他这种问题，所以没有提前给他答案。
“我的——”
他把“太太”二字咽了回去：“——姐姐，不许我说话。”
“笙姐姐吗？”程心妙感觉眼下这场对话又荒诞又滑稽，让她越发的想笑：“为什么？”
“因为她说我很讨人厌。”

第16章 兄妹姐弟
程心妙听了严轻的回答，微微一怔，随即认为自己正在遭遇一种崭新的战法。
正常人就算是老实不客气，也不至于坦诚到这般地步，可见这话一定是玩笑。林笙在的时候，他窝在角落里装哑巴，林笙一走，他就对主人家的小姐开起了玩笑，这还不算是他那登徒子的真面目暴露了吗？只是这真面目暴露得未免太早了些——还是他认为自己魅力逼人、甫一出手就能攻克任何女子？
可惜他今天算是踢到了铁板，她既不怕和男子开玩笑，也不会愚蠢到被这种手法拙劣的小流氓欺骗。反正现在闲来无事，她索性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了，当他是个用来消遣的小丑：“笙姐姐是逗你的。如果你当真讨人厌，那她当初又怎么会爱上你呢？”
对于严轻来讲，这又是一句没有标准答案的话。但他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反正他今天就是要扮演一个不得人心的角色，胡言乱语了也无妨，只是别把身份说漏就行。
“她已经后悔了。”他这样告诉程心妙。
程心妙差点冷笑出声：“那你呢？”
他不知道自己这句话说得更像是话里有话。一般的已婚先生在外面和女人吊膀子，向来都是从这“悔不当初”四字说起。程心妙看他年纪轻轻，以为他另有些新招法，没料到他还是个古典派，多说几句之后就又回到了这些老掉牙的陈词滥调。这可就没意思了，如果他接下来还是不能耍些新把戏出来，那她就没有兴趣再奉陪下去了。
这时严轻开了口：“我还没有。”
这句回答算是一个小转折，出乎了程心妙的预料，让她在沙发上继续坐了住：“哇，应该让笙姐姐过来听听你这句话，兴许她一时感动，就会对你回心转意了呢。”
严轻不知道这未婚小姐随便抓了个男人就开始大谈婚姻爱情的行为，是不是什么摩登的新潮流。先前他和程心妙所处的这个世界毫无交集，没见识过她的这一套。不过他知道上流社会的女人们往往会是格外的“文明”与“解放”，想和男人恋爱就恋爱，想和男人睡觉就睡觉。
乡下女人这么干会被绑去浸猪笼，风流只在上流社会是美谈。他这种人当然和“上流”二字无缘，程心妙这最后一句话，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应和，于是索性以沉默相对，让程心妙这句笑语孤零零的消散在了空气中。
在程心妙眼中，他是多说多错，越是把话讲得悦耳，越显得他是居心叵测的小流氓。但他也并没有因为闭口不言就显出正气来，程心妙只感觉他像是有些懵，但这突如其来的懵也很古怪，因为一个十几岁就敢跟着姐姐情人跑去异国的小子，不可能是个怕女人的。她还依稀听闻这小子是赤手空拳跟着笙姐姐走的，这些年一直是袖着双手吃她喝她。
“也难讲，”她转念又想：“也许全是笙姐姐主动愿意呢，是有那样的女人，肯为了个小白脸倾家荡产，甚至卖了自己去养男人。”
思至此，她格外仔细的又看了看他，发现他倒是也有吃女人一口的资本：瘦削，修长，衣服架子式的身量，皮光肉紧，骨相匀称，是俗称的底子好，上了年纪也不会走形。
他察觉到了她的注目，还是不明所以，所以抬头看了回去。先前他一直对女人不大留意，生理上需要她们，但心理上——他似乎根本就没什么“心理”可言，能被他放到心里反复掂量的人，通常都是他屠宰的对象。
他还是在躲到林笙家中之后，才生平第一次认真的看了一个异性。
起初也不是他想看她，而是他和她朝夕相处，她对他给了很多的照顾、发了很多的牢骚、也做了很多的防备，他实在无法对她视而不见。他还眼看着她今天换了身旗袍，明天烫了个头发，她用了一罐新的雪花膏，把整间屋子的空气都熏染得甜蜜芬芳、动人心魄。
她就这样在他空荡荡的脑海里，留下了一些画面、一些气味。
由着这些异性的画面和气味，他此刻便对前方的程心妙特别留意了一下，结果是他认为程二小姐的模样有点怪。
不丑，只是有点怪，或许是由于她和林笙的相貌属于截然不同的款式，而他在这之前已经看惯了林笙。她也有她的气味，他不动声色的嗅了嗅，是玫瑰花香。
他直直的看了程心妙一会儿，然后移开目光。
程心妙起初以为他是要向自己眉目传情，可随即就发现他那眼神不对。
他的眼神过于冷静，像是路过的野兽从远方驻足望来，隔着极长的距离看了看、嗅了嗅，然后无意吃她，继续向远方去。
*
*
林笙随着程英德顺着一层走廊慢慢走。
她一边留意着程公馆的格局和道路，一边有一搭没一搭似的和程英德闲聊。虽然她此刻不过是位戏中人，但她知道演戏也要有诚意，若想骗过别人，先要骗过自己。
自己现在是个什么身份、什么情形？自己现在就是这么个身份、这么个情形：望着两边的墙壁与房门，她显然有些摸不着头脑，因为楼下这一层不见半点奢华，有的房间开着房门，干脆就是一间空房，只摆着一套不当不正的桌椅，桌子上面倒是摆了不少的茶碗。
单看这一层的屋子，还不如一般的殷实人家，但程家有钱是世人皆知的，因此她这个破落户客人，又有点不敢深问，走过一半走廊后才终于忍不住了：“那几间屋子那样空着，是要单收拾出来、做别的用处吧？”
程英德答道：“老爷子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性格，你只当这一层是总商会的会长办公处就是了。”
林笙听得糊里糊涂，笑了：“我知道程叔叔当上了总商会会长，可何必要在家里办公呢？”她又回头看了一眼：“好在还不算吵闹。”
程英德回答：“今天算是少有的清静，平时不是这样。”
他腿长步大，一味昂然的自己走，林笙追不上他，走着走着就得小跑两步：“大哥也是这样在家办公吗？”
“我不这样。”程英德目视前方，将脚步放缓了些：“我喜欢把公务和私生活分开。”
说到这里，他们在走廊尽头拐了个弯。这个弯安装了两扇大门，大门左右敞开，无意阻挡任何人，更像是一种界线，而门后陡然变作豪华天地，脚下垫着满铺的波斯地毯，周围贴着印花的法国壁纸，头顶悬着珠络勾连的一长串英国水晶吊灯。
她迟疑着收了步伐，而他停在门槛外，向内伸手做了个“请”的手势：“从这开始，是我的住所。”
“哦……”她一边向内迈步，一边左右的看，看着看着笑了：“实不相瞒，这里才像是我想象中的程公馆。程叔叔这一点倒是很开通的，有些家庭的长辈，自己过得省，就也看不得小辈享受。”她紧接着又补道：“我知道程叔叔肯定不是省，他把他那边的屋子布置得简单些，江湖朋友来了，反倒更可以随便。”
程英德也一笑：“你这话，还真把老爷子的意思猜中了。”
前方有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下方有两名西装青年正在窃窃私语，忽见程英德带人走过来了，连忙一起后退几步，在墙角落里肃然站直：“大少爷好。”
程英德没理会，径直要带着林笙上二楼，走到半路时，他见林笙接连回头向下望，便问：“在看什么？”
“我说了大哥不要笑我没见识。”
“我笑你做什么，你说。”
“我是想那两个男仆躲在角落里，好像和人捉迷藏一样。若是不留意的话，非让他们吓一跳不可。”
“他们是保镖。”
“噢？不是说这租界里的治安还不错？怎么出门要带保镖不算，家里还要随时有人站岗？”
“租界里的治安是还可以，但我们家树大招风，前几天刚闹了一回刺客。”
“还有刺客？来杀人的？”
“对。
林笙听了个张口结舌，显然认为这像是小说里的传奇故事。程英德看出了她的惊骇，于是说道：“但是没事。来了两个刺客，全都死了。”
“死在这房子里了？”
“死在了后花园里。”
“这——”
她也做不出什么合适的点评，程英德以为她还是怕，安慰她道：“上海滩不知道有多少人视老爷子为眼中钉肉中刺，我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早已经习惯了。”
“这种事情哪能习惯？”她的声音低了些：“前几天，我刚搬进我租的那房子里时，附近有条街发生了凶杀案，那街离我还远着呢，我都吓得睡不安稳。何况你们这是直接闯进了家里来。”说到这里，她苦笑了一下：“换了是我，这就够我做两年噩梦的了。”
说到这里，她问程英德：“你真的不怕？”
程英德答道：“身为父亲的儿子，无论怕或不怕，这种风险都是我应当承受的。”
“大哥是好孩子，比我好。”
程英德扭头看她：“这话怎讲？”
“你方才那话说得很有担当，我想你在程叔叔跟前一定是一直都很听话。不像我，我十八九岁时疯得很，烦死了家庭，总是想要逃出去，想要独立。最远一次是自己乘船跑回了中国，钱花光了才又回了日本。”
她叹了口气，还是笑微微的：“想来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真像是梦一场。现在我自立门户过日子了，有时候反倒怀念过去被人管束的岁月。我发现啊，人在无忧无虑的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正是无忧无虑。我那时候被他们管得气死了，可当时的人生苦恼其实也就只有那点管、那点气。”
程英德问：“你现在有什么苦恼吗？有的话说出来，程家是可以帮助你的。”
他是好意，但这句话却是把她问得不好意思了，她连连的摇头：“没有，没有，我们的生活很简单，两个人衣食无忧，这就已经是很好了。”
“两个人？你有小孩子了？”
“没有，我是说我和外子。”
“尊夫也来上海了？”
“他就在二楼那间屋子里呀！”
“我怎么没看到？”
“可能是因为他坐到了角落里？”
程英德愣了一下，紧接着恢复了他一贯傲然的面目：“失礼了，没留意。”

第17章 两个视角
在程英德站在那道门槛前伸手做出“请”的姿势，请林笙随他走入他所居的东侧楼时，他同父异母的妹妹程心妙对着斜前方的长沙发一抬下颏，也给了严轻一个“请”字。
她请严轻坐到起居室中央的沙发上来，大方一点、不要客气。
严轻并不想动，他在角落里坐得挺舒服，况且腰间的伤虽然拆了线，但略一牵扯筋肉，还是会疼。疼是小问题，大问题是他须得忍着疼痛举止如常，不能让人瞧出他有任何异常。
林笙还不回来。
他记得临出发前她第一百次的嘱咐了他，让他做客要有做客的样子，如果做不到进退有礼，那么也可以古怪一点、也可以沉默一点，但是无论如何，不可以太出格。
于是对着程心妙那个不依不饶的邀请姿态，他站起来走过去，坐到了程心妙的斜对面。
他这样坐得近了，程心妙才发现他比远看时更高大些、也更结实些，不是细条条轻飘飘的那一路小白脸。虽然和她之间还隔着好一段距离，但她也能感受到他坐下时的分量。
有些分量，但没温度，也没气味。于是她亲自倒了一杯滚热芳香的咖啡，欠身推到了他面前：“请用，不要客气。”
他实在是没事做，而且也确实是有点渴，于是低头用小银夹子从珐琅糖罐里去夹方糖。他想自己是加三块还是四块呢？四块吧。
他忙着计算糖块，忘了向程心妙道谢。
程心妙看他接连往杯子里投了四块方糖，像是对糖和咖啡都很贪婪，可随即用小勺子缓缓搅着热咖啡，他又显出了一副食不甘味的冷淡姿态。
将咖啡搅得温了，他心不在焉的把杯子送到了嘴边。
程心妙盯着他，见他那女性化的薄嘴唇轻轻贴了玉白色的杯沿，唇部以着似动非动的小动作，浅浅啜饮了一小口。
杯子放回碟子，他向后靠去，虽然胳膊腿儿都各在其位，并没有做出四仰八叉的坐姿，但程心妙单从他这一靠，便瞧出了他隐藏着的没规没矩。
“你平时喜欢做什么？”她问：“读书？打球？看电影？”问到这里，她笑起来：“还是跳跳舞打打牌？”
他对着那大半杯甜咖啡回答：“我没有爱好。”
“骗人。”她笑：“我好像听谁说过，你和笙姐姐就是在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认识的。”
严轻不会随便附和一个他不确定的事实。短暂的思索过后，他答：“很久之前的事情，我不记得了。”
他以那样冷淡的语气，做这样凉薄的叙述。于他来讲是避重就轻的敷衍，但程心妙却感觉他言语微妙，话中仿佛是既有伤心、也有绝情。
*
*
程英德对林笙印象不错。
之所以印象不错，是因为他先前对她有偏激的想象，一度以为她是那种蠢而恶的浪荡妇人，为了养小白脸而不惜反叛家庭、离弃父母。若不是昨天程静农一再强调她是林伯父的独生女儿，那他今天或许都不会从百忙之中抽身回家、迎接这位远客。
结果当面一见，他先是发现林笙其人从头到脚都挺顺眼，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庸俗丑恶，再一相谈，他看她的言谈态度也是落落自然，并无矫揉造作的举止。
总之以他的标准来论，这位林小姐至少是个挺正常的人。而他对人类的要求也不高，“正常”就已经足够了。方才他推测林笙应该是已经和小白脸丈夫一别两宽。没了那么个面首似的下三滥丈夫，这让他看她更正常了些，没想到说来说去，合着她和那个小丈夫没离婚，而且那个小丈夫并非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就在父亲那边的起居室里。
他简直不能想象那得是个多不起眼的非人生物，才能让自己在起居室停留了那么久、都完全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人各有命，林小姐非要在正常生活里添加一些病态的成分，他也不便多做评价。他在英国人开办的学校里受过相当现代化的教育，思想非常文明，向来承认人类生而自由，包括拥有吃粪的自由。
二楼的走廊尽头是对开的两扇木门，木门上方是几何形状的镂空格子，镶嵌小块彩色玻璃。房内采光一定是非常的好，因为阳光透过玻璃、已经往地面投射了一片缤纷光影。
“这是我的书房。”他推开木门，请她进去：“如果你喜欢读书，可以随时过来挑几本带回去。我已经过了读书的时候，这些书白放在这里，也是浪费。”
林笙走进去，就见这宽阔书房里，果然是盛了满满的阳光。顶天立地两面墙的大书架里摆了满满的书籍，她随便从一侧开始看起，心想程英德大概是个细致的人，因为靠下一层的架子上，居然还保留着一排中学课本，想来是他当年用过的。
她不看别的，只弯了腰看那课本的书脊。抽出最初级的一册英文课本，她打开来翻了翻：“你用的也是这本书？”
他跟着低头看了看：“这是我中学一年级时的课本。”
“我原来也有过的。”她很高兴似的：“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家里还有家庭教师，是一位英国老小姐，我叫她密斯马丽。密斯玛丽就是按照这本书上的内容教我学英文，我们全家去日本之前，刚好是把这一本学完。”
“后来呢？”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她微微笑，有点无可奈何，也有点没心没肺：“到了日本不进学校，只在家里待着，原来学的那点知识，就慢慢的就全忘记了。好在那时候我已经把字认了个差不多，能读能写的，没有变个文盲。”
程英德听了这话，忽然怀疑她可能不但不傻、甚至还挺聪明，因为她能在小小年纪就把这英文第一册 学完。他读书不大行，这一排英文课本，没有哪一册是他真正学完了的，只不过是英国校董也卖上海程老板的面子，不肯让程老板之子留级就是了。
她将第一册 放回去，抽出了第二册，然后对程英德笑道：“那我今天就真借走一本，好不好？”
程英德对于自己的学生生活没有任何留恋：“全部拿走都可以，但是你拿它有什么用？”
“其实也没用，我又不求学。就是没事时看一看。这书只在上海有得卖，日本没有。我那些年一直对这第二册 很好奇，密斯玛丽说只要把第二册全部背下来，就能像她一样满口英国话了。”
程英德没敢搭茬，怕她询问自己这第二册 的功效。结果怕什么来什么，她立刻就问了他：“大哥当年背过这本书吗？当真是背了它就会说英国话了？”
“我没有背。”他缓缓转身，走向另一面墙的百科全书和杂志：“我有翻译员。”
*
*
这书房算是一处有趣的所在，也是这一趟参观的尽头。东楼三楼是程英德的卧室，不便请她上去坐谈；主楼三楼是程静农的卧室，且豢养着三位姨太太，也不便请她过去游览。至于西楼，西楼是程心妙的地盘，他完全没有要去的意思。
林笙做了个流连忘返的样子，其实心里非常惦记那边的严轻。这一趟走得太久了，她怕严轻在那里等得心焦；更怕他一个不慎、露了马脚。
沿着原路回了来，她进门便是一惊，万没想到严轻会和程心妙坐到了一起去。程心妙倒是潇洒大方，向着他们招手：“大哥，你做向导做完了？”
程英德随口答应一声，目光也射向了严轻。而因为无人为他们做介绍，程英德又是看而不语，所以严轻抬眼望着他，也没说话。
林笙走到沙发跟前，忽然有点怕：严轻终究是个年轻的男人，而程心妙又实在是一位光芒四射的女郎。严轻前二十年活得心如铁石，并不影响他在今日今时忽然对一颗明星一见钟情。再看他面前那大半杯咖啡，她越发的有些不祥预感：好家伙，不但坐过来、而且喝上了！
严轻这时也转动目光，歪了脑袋仰望向她。
她勉强一笑，也不知道他现在变没变心：“怎么坐到了这里来？”
问完她就后了悔，感觉自己问得不伦不类。
严轻则是根本不关心她问了什么，反正当着这些人的面，他们俩是一句真话都不能说。他只认为她回来了就好，她回来了，他就又可以退回角落里做龙套了。
看了她一眼之后，他收回目光站起身，一言不发的走回角落，重新坐回了那把太师椅。
看起来完全就是被林笙一句话震慑回去的。
程英德和程心妙各自惊讶，程英德见林笙用一句话就将他驱逐回了角落，显然是战斗的经验很丰富，足以证明这二人先前曾有过多么刀光剑影的历史，否则她也修练不出这一招制敌的本领。而程心妙则是感觉奇异：仿佛大坏蛋和可怜虫的身份倒转过来了，难讲究竟是小流氓控制了天真小姐供自己吸榨，还是女魔头控制了无辜青年给自己做禁脔。

第18章 平等论
程静农打完电话回了来，这回安安稳稳的坐下，他正式问了问林笙的近况，同时又瞟了严轻几眼。如果林笙的丈夫是个好样的小子，那么他不介意把他带到身边提携提携。做丈夫的有了前程，妻儿不也就都有了依靠了？
一个女婿半个儿，林大哥没儿子，这女婿不管他生前喜不喜欢，如今木已成舟，他程某人都得拿这小女婿当林大哥的半个儿子对待。可问题是他对这个小女婿，居然会有点“不敢用”。
他看这小子的眉眼很狠，不像寻常青年。
既然直觉已经向他拉了警铃，那他就不做勉强之事，横竖直接给钱也是一样，说出去还更好听。但林笙和她的亲娘一样要脸，一听程叔叔要给她钱，她先窘了个大红脸，摇着两手连说不要。为何不要？原因如下：
她家这些年虽是坐吃山空过来的，但如今将那边家产全部变卖了之后，因为到这边也没有置办产业，只是租房，所以手中还剩了些许余钱，眼前的生活总能对付。只不过她已是无父无母的了，她的思成为了婚姻一事、也早已和北边的家庭决裂。他们夫妇二人这一趟来上海，既是人生地不熟，又是六亲无靠，万幸这里还有一位程叔叔，让他们首先在精神上就得了安慰。
如今他们二人关起门来平凡度日，所耗甚少，还不需要程叔叔的资助。况且他们也都不是小孩子了，现在正是个练习自立自强的好时机，他们夫妇二人都愿意试一试。若是两人都不成器，实在是把日子过得不像话了，再来向程叔叔求援。
不管她这话是欲擒故纵还是硬撑面子，至少听着是体面的。像她这样自小在异国过着半禁闭式的生活、也没受过正式教育的女子，能够侃侃的说出这么一番体面话来，就算是她的根底不错。而她之所以根底不错，程静农想，自然是随了她的亲娘。
她亲娘是生得太早了，如果白道训是现在林笙这个年纪，在当下这个时代，程静农相信她用不着依附林一虎、自己便能做出一番事业。而林笙若是真有她娘的头脑与手段，那么他也不用去琢磨她那个小丈夫了，直接提携提携她就是。
白道训给程静农留下了极深的影响，就因为他曾见识过白道训那样的女人，才相信女人厉害起来，可以远胜男子。男人能做的，女人也能做。旁人见他一视同仁的栽培程英德和程心妙，都说他思想开明、知道男女平等。殊不知他的男女平等全是从白道训那里学来的。可学来了这样刻骨的男女平等，也没耽误他吐故纳新的换姨太太。他仿佛是开了一间小型的姨太太学校，女学生们一满二十就毕业离校、爱哪哪去。除非是格外貌美伶俐的，方可延期毕业一年。
他的男女平等论是：女人里头也有很了不起的，对于很了不起的女人，应当破格给予其男人待遇。
*
*
程静农推敲着林笙的言语，要从中咂摸出白道训遗留给她的痕迹。
程英德默然旁听着，越听越感觉林笙真是不傻，而把她和她的小丈夫放在一起，也真是越看越不般配。她那小丈夫虽然个子不小，但是面孔有点阴森森的女相，看久了简直是有点邪恶。
程心妙慢慢咀嚼着一口奶油虾仁，眼前情景则是她的佐餐材料。林笙此刻没特色，只看得出她正在专心致志的敷衍她爸爸，林笙的丈夫呢，在林笙回来之后就又变成了哑巴，此刻正在无声无息的用小汤匙喝汤，喝得有一搭没一搭，是边喝边想心事的样子，而且是以想心事为主，汤喝不喝的无所谓。程心妙心想和他一起吃饭大概是件倒胃口的事，因为他看上去根本就没食欲。
她又好奇起来：他会有什么心事呢？
*
*
因为各有各的忙碌，所以这一餐饭，吃得很不寂寞。
饭后众人又围坐了片刻，林笙认为自己实在是叨扰得够了，便起身携夫告辞，临走时也拿上了那本借来的英文课本第二册 。
双方互致了一番甜言美语过后，在和睦温馨之气氛中，林笙和丈夫驾车离去。程家三人回到楼上起居室内闲坐消食——本意是消食，但程静农刚一坐下就向程英德盘问起了乘风轮船公司那边的情形。程英德回答得很谨慎，食物同时在胃里凝结成团，好似压力化为了实体，沉甸甸的，坠得他透不过气。
其实他干得无功无过，乘风在他的经营之下正常运转，不至于被父亲挑出毛病来。但他又感觉无功其实已是一种过。尤其是还有个妹妹比着他。程心妙比他小了六岁，可在父亲跟前的那些“老人儿”面前，她长袖善舞，说话已经有了几分分量。颇有些人说二小姐有程会长的风格，言外之意就是说他没有。
而程会长是最讲男女平等的，女儿只要有本事，也能做他的继承人。
程静农对儿子问得够了，扭头又去对女儿谈华特总董：“他下午那个电话的意思，是要通过我操纵总商会嘛。真是岂有此理。”
程心妙显然是消化良好，现在还有余力大嚼水果硬糖：“您往后别直接和他对话，换我来和他谈。您和华特都是大人物，大人物一言九鼎，话的分量若是太重了，反倒是不敢轻易开口。非得有了我在中间做信使，你们才好斡旋。”
程静农吸着雪茄想了想，忽然想起了一件不甚相关的事情：“你还是应该学学英文，和洋人交涉也方便些。”
“您还是让大哥学去吧。”
程静农看了程英德一眼，有些遗憾，也有些纳闷：“英德看着这样文质彬彬，但是从小到大，读书一直不行。你也一样。我们家没有读书种子。”
然后，他又自言自语似的补了一句：“林笙的娘有学问，她们家原来是书香门第，秀才多如狗，举人满地走。”
程心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您这是夸人还是骂人呀？听着可是不像好话。”
程英德也认为父亲这话充满了热情的粗野，但他不是父亲的娇娇小姑娘，没有程心妙那样想笑就笑的勇气。
程静农也笑了：“真的，她家还出过一位翰林，不过那都是道光年间的事了。”
说到这里，他一皱眉：“你林伯父原来在信里，把这女儿骂得很不堪，可今天看她本人，也是个知书达理的，不是那种糊涂东西。既然不是糊涂东西，怎么弄了那么个丈夫？”
程心妙依旧是笑：“可能是她当初年少无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程静农用雪茄向她一指：“放到过去，未出阁的小姐讲这种话，够老妈妈训一夜的。”
程心妙洋洋得意的笑：“我是知道我的老daddy不会训我，才敢说的。”
程静农摆摆手：“去。”
*
*
在程家父女欢声笑语之时，林笙和严轻也到了家。
林笙在路上没有盘问严笙，怕影响他开汽车，况且说来话长，不是三言两语可以问透。
这回家里有了仆人照应，进门后便不是那冷冷清清的光景了，首先是有了现成的热水可以洗澡，如果他们要吃夜宵，厨子也能立刻为他们下两碗面。
他们不饿，径直上楼回房，排着队的沐浴更衣。林笙虽然只是出门做了一天的客，但到家之后就感觉累得发昏，好似卖了一个礼拜的苦力。可是累成这样也不敢彻底放松，至少在走出盥洗室前，她得先把睡袍穿好，还要在睡袍外面套一层上衣，上衣的扣子也得全系严密。
她关灯上床，翻身转向了下方的地铺：“哎。”
他背对着她侧卧：“嗯。”
“你累不累？”
“还好。”
“今天，程二小姐和你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
“没说什么你怎么坐到了她那里去？”
他翻身仰卧了：“她问我为什么一个人坐在屋子里，我说你和程大少爷一起出去了。他问我为什么不去，我说因为没有人叫上我。”
这是他回忆起来的第一个片段。
紧接着是第二个片段：“她让我坐过去喝咖啡，问我平时有什么爱好。我说没有。”
伸手轻轻抚摸了自己腰间的伤疤，他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应该就是这些。我想我没有说错什么。”
林笙伏到床边，低头看他：“我相信你不是大嘴巴的人，不是怕你乱讲话。我是——我担心的是——”
她想自己应该怎么说呢？总不能直说是担心他对程心妙一见钟情、被她策反。直说不行，那么应该怎么说呢？
她正忙于措辞，他的声音却是忽然从下方传来：“你不愿意让我认识那位程二小姐，是吗？”
答案可以是一个“是”，但听起来又有点不对味，内种原因挺复杂，不是简单一个“是”字可以概括。然而未等她开口，他已经直接给了她最终答复：“可以。”
他翻了回去，恢复了背对她的睡姿。而她望着他的背影，忽然想起了他那异于常人的冷淡和果决，连忙嘱咐道：“你也不要彻底不理人家，将来见了面，招呼还是要打一声的，讲礼貌嘛。”
“好。”
“还有，今天谢谢你。”
他欠身回头看了她：“不客气。”
然后他保持着回头看她的姿势：“还有别的话吗？请你一气讲完。”
“嗯……没了。”
他依旧看着她，有点不相信。而她看他好像被自己这个一句接一句的说法闹得挺烦，不由得有了一点歉意：“睡吧。”
她见他不动，就探身伸手，用食指轻轻一戳他的头，想将他戳倒在地：“真不说了，躺下睡吧。晚安。”
他躺了回去，闭了眼睛：“晚安。”

第19章 警戒心
严轻闭着眼睛似睡非睡，能听到林笙在房内轻轻的走动。盥洗室的门开了又关，她在里面窸窸窣窣的动作，将水龙头拧出很细的水流洗漱，将一切声音全都降到了最低，又有咯吱的一声响，是她踮脚打开了一扇换气的小窗。
他向来不晓得什么叫做男女有别，但从近两天起，他真感觉到了这“别”给他们带来的窘。他还好一点，她一到清晨或者夜晚就躲躲闪闪，偏偏天气一天热似一天，她又得将她那年轻少奶奶的形象保持到底，而少奶奶的睡袍不是真丝就是绸缎，全是轻薄柔软的料子，披在身上像是一脉流水，将那地势的高低起伏全流出来了。
他不愿意用眼睛去占女人的便宜，所以决定装睡，等她穿戴利落了再醒。
如此等了好一阵子，她出来了。甜香甜香的走过来蹲下去，对他小声的唤：“哎，醒了吗？”
他睁开眼睛，刚要回答我这就起，然而她指了指大床，继续对着他嘁嘁喳喳的说话：“要睡就到床上睡去吧，免得开门时让老妈子瞧见地铺。今天我们没什么事，你可以多休息休息。”
他躺着没动：“我休息？”
“有伤的人当然要多休息，昨天让你带伤出门，那是没办法。你上不上去？要么上去睡，要么现在起。”
他起身上了那张铺着席梦思床垫的大床，躺下的时候也觉得太舒服，以至于他忍不住喟叹了一声。林笙将那地铺卷起塞入立柜，然后弯腰抹平旗袍上的皱褶，忽然察觉到严轻正扭头注视着自己，就向他笑了一下：“这料子好麻烦人。刚才只蹲了一下，就压出了褶子来。”
然后她听他问道：“这就完了？”
她怔了怔，随即反应过来：“早着呢。你读没读过小说？”
“小时候看过唱本儿。”
“那一样。一本书也罢，一部戏也罢，没有开篇一句话就把故事讲完了的，总要起转承合一环扣一环，扣到最后才算完。你就把昨天当成一个故事的开篇第一页好了。”
“这故事里一直有我？”
“急着要走？”
“没有。”
“照理说来，李思成这个人物应该一直陪伴着我。不过你不一样，你算是临时客串，如果你演得不耐烦，我也会尽量设法让你中途退场。比如——”
“说我跟舞女私奔了？”
“好记性。说到舞女，你会跳舞不会？”
“不会。”
“等你把懒觉睡足了，我教你跳。我和李思成就是在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认识的。”
“还需要我跳舞给人看吗？”
“这叫有备无患。再说学也没有学到别人身上去，是你自己长本领嘛。”
他几乎没什么困意了，坐起来不想再睡：“寻欢作乐的把戏，也算是本领？”
林笙原本是在忙活她那旗袍上的两道褶子，听了他这句话，她停了动作正色答道：“寻欢作乐当然也是本领，而且还是很重要的本领。”
他看着她，实实在在是没听明白。
她继续说道：“未必只有花天酒地才叫欢乐。看见风景心情好，这是一种欢乐，听个笑话笑出声，也是一种欢乐。人活着有时候很苦的，苦到不得了的时候，若是有本领给自己找到一点欢乐来、能让自己笑一笑，兴许就能把那苦给克服过去了。否极泰来嘛，克服过去就好了，就又有一片新天地了。”
说完这话，她低头继续研究她的旗袍褶子，研究着研究着，忽的哑然失笑，对他说道：“我糊涂了，现在我可是一位阔太太，哪能自己对着衣裳较劲？”
她说着，从立柜里另取了一件旗袍走去盥洗室，片刻之后换了新装出来，开门唤了老妈子过来，让她将旧衣拿去熨平。
她的后方，是严轻下床走向了盥洗室。房内布景天衣无缝，他那穿着睡衣的先生形象也是无懈可击，当着老妈子的面，他可以坦然自如的活动。
*
*
林笙和严轻吃了早饭，然后二人无所事事，坐在客厅里翻翻报纸。这两口子显然都是肤浅之人，读报纸只读趣闻轶事以及电影和戏院的广告。太太想去看下午场的好莱坞电影，先生冷淡的不搭茬，太太看先生给她甩脸子，便也恼了。
客厅里静了下来。老妈子们见势不妙，来往也都屏声敛气。沉闷气氛维持到了午后，太太让先生开汽车送她出门，先生还是不合作，于是二人开吵——主要是太太在吵，先生有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气概，基本不出声。太太历数了先生的罪恶，又抱委屈：“人家看我比你大几岁，都以为我是使了什么手段笼络了你，还以为你是被我裹挟了的。其实呢？屁！你人面兽心，你欺骗未婚女子，你最不是人！”
随即说到房子：“我现在索性连个自己的家都没有了，我就知道你当初撺掇我卖了日本的房子回来，就是想让我把家产变成现钱，好让你有可乘之机，把我的钱哄了去！”
又说到汽车：“那汽车也不是你出钱买的，是我舍了面子去向人家张先生借来的。你作为这个家庭的一员，经济上不能帮助我，那么难道出一点力也不肯吗？我又不是坐了你的汽车出门，又没烧了你的汽油！”
老妈子们躲在厨房，和厨子一起听得津津有味，而且生出了不少的感慨。忽听“轰隆”一声大响，三人面面相觑：是不是打起来了？
事实上是没有打起来，大响源于先生愤怒的一摔门。片刻之后，太太挽着一只手袋独自下楼，让老妈子去路口给她叫辆洋车过来，她自己含泪出门去了。
*
*
林笙去了丁生大厦。
对外说起来，她是要请张先生为她的几样旧首饰找找主顾，而且她的小手袋里确实也装了一枚小小钻戒，她也确实是会把这枚钻戒留给张白黎，张白黎也将真去为她找找买家，还会认真的替她争一争高价，因为他的手续费会是按照售价的比例来收。
办公室关了门，钻戒摆在手边，林笙轻声向他讲了昨日在程公馆的见闻。
张白黎对林笙有底，只对严轻始终不敢放心。
严轻是他们的无法之法，他们互不了解、互不信任，合作基础只有“互相制约”四个字。而且严轻没经验——有诚意，没经验，也不行。
听了林笙的讲述，张白黎低声道：“好在李思成是那么个人。他若是个八面玲珑的性格，那严轻就真不行了。”
林笙迟疑了一下，说道：“我只后悔当时不该和程英德出去得那么久。我为了仔细看看程公馆的样子，故意走得慢了些。没想到回来时，他就和程心妙坐到一起去了。我看他不是爱和女子搭讪的人，可程心妙更是一位千金阔小姐。如果不是他搭讪她，那么难道是她主动请他过去说话？不应该呀！”
“他相貌还是不错的，可能程二小姐因此对他——不说有好感吧，至少是愿意对他客气客气？”
“可程二小姐长得也像电影明星似的呢。我有点怕他会对她一见钟情，毕竟他们两个坐得那么近。”
“嗐，哪来那么多一见钟情。你不要听了个我和你嫂子一见钟情的故事，就以为满大街都是一见钟情。”
“可他的年纪摆在那里，二十来岁的青年人，说冲动就会冲动，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况且他还那么的与众不同，如果你对他讲道德，他看杀人放火都是平常事，知道什么是道德？如果你吓唬他、说程家小姐惹不得，他连程家小姐的爹都杀过一次了，他哪里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反正我就是越想越后悔，往后我要么把他放在家里，要么把他带在身边，再也不放他一个人乱跑了。”
“本来人家也没乱跑。”
“往后我也不乱跑了。”
“镇定，别乱。我问问你，从程家回来之后，他的表现有什么异常吗？”
“没有。”
“你再想想？”
“昨夜离开程公馆后我就一直盯着他，当真没有。”
“那你就暂且放宽心。那小子确实危险，但我看他是野兽式的危险，而不是阴谋家式的危险。对于这一路的人，我们应该采取顺毛摩挲的战术，尽量和他和平共处。”
林笙听了张白黎这一席话，心中得了不少的安慰。
“也许真是我想多了。”她嘀咕：“其实他有点不干己事不开口的性格，平时他自己不说话，也绝不会对我旁敲侧击。可他越是这样，我越看不出他的所思所想，越不能安心。我也想对他顺毛摩挲，可他给我的感觉是他根本就没毛。”
“不会吧？”
“真的，我原来也没见过这样的人。特别光滑。”
“别急，日久见人心，这才几天？况且就算始终是见不着，那也没什么。夫妻两人过了一辈子，这相处得够久了吧？可还有“至亲至疏夫妻”这一句俗话呢。只要互相不伤害，不懂就不懂，不懂也可以。”
林笙听到这里，所得的安慰更多了些。
二人又小声密谈了几句，然后林笙起身告辞。张白黎送她到了门口，絮絮的说：“林小姐请放心，我总会尽快给你一句准话。”
林笙身为一名要靠着出卖首饰维持生活的伪阔太太，从张白黎这业余掮客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时，免不了要含羞带愧，支吾几声便匆匆离去了。这一层楼里的其他职员也知道这位张经理除了主业之外另有兼职，所以视为平常、并不好奇。
*
*
林笙将一肚皮心事甩到了张白黎那里，自己一身轻松的回了家。她的计划是早已盘算过多少次的了，已经算是很周密，现在唯一的变数就是严轻，而她想起严轻那个人，一时觉得他的人性已被磨灭，是不可救药的了，一时又觉得不然，因为他还很年轻，而且杀人赚钱是他师父教给他的，并非他是个什么天生的嗜血狂魔。
试想一个小孩子落在了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魔头手中，那还不是魔头怎么说他怎么听？难道他敢不听？
她一路浮想联翩，思绪天马行空，也想不出什么结论来。及至到了家，她进门唤了声“思成呀”，打算当着老妈子的面，再和他表演一场夫妻和解。
然而楼内无人回应，只有老妈子迎上来告诉她：“先生出门去了。”

第20章 一日不见
林笙一惊。
她问老妈子“知不知道先生出门是干什么去了”，老妈子摇头回答不知。她再问“先生出门时开没开汽车”，老妈子听她的问题直奔了汽车，以为太太还在对上午的争执耿耿于怀，便体贴的告诉她：“没有，先生也没自己开了汽车逛去，他是走着出门的。”
林笙一听这话，心里越发没了底。严轻或许会不告而别，但应该不会在离别时顺走她一辆汽车，所以他若是开了车出去的，她反倒不会胡思乱想。
可偏偏他是凭着两条腿溜达出去的。
于是她继续问老妈子：“他出去时穿的是什么？带没带什么东西？”
老妈子又会意了，立刻告诉她道：“穿的就是平常衣服，衬衫，连西装上衣都没要，一点也没打扮。也没带什么，只拎了只口袋。”
林笙听了上半句，一颗心都降到半路了，然而听到下半句，她那颗心又升回了先前的高度：“什么口袋？”
老妈子想了想：“就是个印了字的口袋，帆布口袋，带了两个提手。”
“口袋里有东西？”
老妈子略显惭愧：“嗳哟，那我还真没留意。”
惭愧之余，老妈子又认为太太有点小题大做。老太爷管姨太太也没有管得这么紧的，难道还不许人家白天出门散散步了？再说除非这一对不是正经两口子，否则无论哪一方也没有说跑就跑的道理，做太太的怕什么？再再说，太太上午骂先生不是骂得有荤有素一套接一套吗？什么拆白党吃软饭之类的话全喷出来了，既是那样的泼辣，怎么现在又慌了神？既是离不得那小爷们儿，那平时就该对他积些口德呀。
老妈子揣了一肚子的人生大道理，但是初来乍到，和这太太还不熟，不便倾囊相授。眼看太太哒哒哒的小跑上了二楼，她也抽空溜回厨房，抓紧时间向同僚们做了一番汇报。而在老妈子大嚼舌头的同时，林笙关闭卧室房门爬入床底，确认了严轻的手枪还在。
那手枪被她用胶布贴在了床板下，贴得相当结实。
对于严轻这一类人来讲，武器等于他们肢体的一部分。林笙在床底下翻身仰卧了，盯着那枪若有所思。
她想他也许真的只是随便出门、随便走走。等会儿就会回来了。
*
*
爱丽丝咖啡馆。
严轻坐在角落里，面前摆着一杯橘子汽水和一碟奶油蛋糕。旁边还有把空椅子，椅子里放着一只帆布口袋，口袋一面印着三行墨绿色文字，第一行是“威廉士大药房”，第二行是“家用良药、誉满杏林”，第三行文字细小，乃是威廉士大药房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他捏着一支小叉子，漫不经心的将奶油蛋糕一点一点挑着吃。
这里离他的“家”很近，方才他以那个“家”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走了走，将周围几条道路也认了认。
倒也没什么具体的目的，他只是想要把周围的环境摸透。
斜前方的位子坐了一对摩登男女，两人一人守着一杯咖啡开谈判，神情都很严肃。女的让男的给她一个明确的保证，保证他再也不和公司里的女打字员说话。男的皱眉、叹气、摇头，坚称自己和女打字员之间真的没有什么。女的说“没有什么就更不必说话了”，男的表示“你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干涉”，女的紧跟一句“我不要讲道理，我只要你的眼睛里只有我没有别人。”
二人谈判至此，转而去讲爱情的权利和义务，二位情种都是腹有诗书的知识分子，将这题目讲得十分抽象，以至于从这一段开始，严轻就听不懂了。
这一段不懂，上一段是懂的。
不但懂，而且熟，昨夜林笙对他说过一段类似的话。
虽然他和她之间不存在任何感情，纯粹只是合作的关系。但他向来活得和人两样，如今忽见有人受了和自己同样的约束，或者说，忽然发现自己受了和人同样的约束，就感觉挺新鲜、挺有趣、挺好笑。
将叉子往碟子一掷，他叫侍者过来结了账，然后拎起帆布袋子，不紧不慢的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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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四点多钟，林笙站在院子里望天。院门半开半掩，严轻走了进来。
林笙一眼叨住了他，就见他穿着衬衫长裤帆布鞋，衬衫下摆垂在长裤外面，帆布袋子挂在左肩，形象堪称是潦草兼浪漫。而他一边慢悠悠的进门向内走，一边缓缓抬眼注视了她。
攥着一包香烟的左手向后关拢院门，他一直面朝她看。而她这时对他又是完全的看不懂了，不懂到了甚至不能分辨他是否真正看见了自己。
几秒钟后，她确定了他那空茫麻木的眼神并不影响他的视力，因为他准确无误的走到了她面前，说道：“我从卧室橱柜的抽屉里拿了钱。”
她感觉他好像走了已有一百年：“怎么才回来？上哪儿去了？”
他低声道：“在这附近随便走走。”
她轻声说：“伤还没好，乱走什么？”
“没事。”
“那边街上是不是还有巡捕在找你呢？”
“巡捕没见过我的脸。”
“我回来之后见你不在家，一直在等你。”
“有事？”
她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怕他开溜，所以回答：“没事。”
他感觉她有点欲言又止的意思，所以盯着她的脸，疑惑的又看了看。
她被他盯得心虚，目光下移到了他的左手：“你还有烟瘾呀？”
他将那包香烟送到了她面前：“要吗？”
她见他误会了，连忙摇头：“我不要，你最好也别要。这不是什么好东西，吸多了伤肺。”
他笑了一声：“怕我活不到一百吗？”
她一时哑然。凭他的所作所为，祝愿他长命百岁等于是反人类。
他向楼内走去，她转身跟上他，和他一起上了二楼。他回到卧室，将帆布袋子和香烟全放到门旁的一只沙发椅里，那沙发椅是一对，中间夹着一只小圆桌。
他打开立柜，伸手往那柜子深处掏，掏出了一块钞票砖。转身走到另一把沙发椅前坐下来，他抬头说道：“我没有钱了，想用英镑向你换法币。”
“花小钱的话就不用换，我这里有，你自己拿。”
他从小圆桌那边的沙发椅里拎过帆布袋子，从袋子里取出了一把带鞘匕首。抽出匕首将那钞票砖的外层包装挑开一道口子，他从中抽出了几张钞票，林笙认得那钞票的面额是每张五英镑。
“上个月，一英镑能换法币十七块。”他将钞票递向林笙：“这是二十镑，你看着换，总价不能少于三百。”
林笙对他虽然始终是百般的看不透，但知道他绝不是那满嘴假客套的虚伪人。他既是把话说到这里了，那必是真的想要一些现钞傍身，而且不占她的便宜。
于是她立刻转身拉开橱柜抽屉，将里面的钱匣子打开来清点了一遍，随即回头说道：“现在零钱不算，整钱只有一百八。”
他起身走过去，俯身看了看钱匣子里的内容，然后将十元英镑往里一扔，从中拿起了一沓十元面额的法币。林笙见他转身要走，当即抬手一拽他的衣袖：“不行，那才一百，你太吃亏了。”
他将她的手扯了开：“这些够了。”
然后他走回沙发椅前，将钞票往帆布袋子里一扔，又从那袋子里掏出一卷胶布，撕下一条，粘好了那块钞票砖的外层包装纸。
胶布与匕首也被他扔回了帆布袋子，那一块钞票砖则是又被他塞回了立柜深处。
林笙旁观到此，关了抽屉起身问他：“那可是一笔巨款，你就这么往柜子里塞？”
“这屋子平时不来外人。”
“我不是外人？”
他不假思索的回答：“你不是。”
林笙怔了一下，但料想他不会有什么不正经的言外之意，所以继续往下和他掰扯：“防人之心不可无，别说楼下真有好几个外人，就算一个都没有，只有你我两个，你也不能把那么多钱这样随便乱放。你想想吧，万一我真是见钱眼开、带着你的钱逃之夭夭了，你怎么办？”
他不以为然的摇头：“你不敢。”
“可我如果就是敢了呢？”
“那我就杀了你。”
房内空气凝固了一瞬。
林笙下意识的想要把他这句回答归为过了火的玩笑，可是直视着他那张光滑紧绷的冷脸，她分明又知道这句话十有八九、不是玩笑。
一瞬间后，她却是抬手在鼻子前头一扇：“呸呸呸！真是嘴上没个把门的，逮着什么话都敢往外说，也不嫌忌讳！”说到这里，她搬了一只方凳踩上去，将立柜顶上的一只小皮箱拎下来，皮箱带着一只小锁头，锁眼里插着小钥匙。
“这箱子暂时归你，你愿意用它装什么就装什么，钥匙也是由你揣着。还有那把匕首——我收了你的枪，你就给自己添了把刀。这刀我不收了，可你千万别拿它耍着玩。你得谨记你现在的身份，你是谁？”
“李思成。”
“对，怕苦怕累、怕疼怕死、最近还有点怕太太的李思成。”

第21章 全是戏
一日过后，又是一日。
严轻虽然是个不管闲事的，但见林笙无所事事的只是在家中闲坐，那个张白黎也未再登门，便感觉仿佛他们之前那些阴谋诡计全都化为烟云，如今要收心要过太平日子了。
他不管闲事，可也不能这么糊里糊涂的活着，于是这夜在地铺上躺下之后，他问林笙：“你什么时候做下一步？”
林笙坐在床上，正摸着黑要把枕头往枕套里装：“下一步？”
“难道你去程家认个亲就算完了？”
林笙把装好的枕头拍了拍：“完当然是没完，可也急不得。明天我们还是这么过，后天再走第二步。”
“又去程公馆？”
“不去了不去了，我可是个要面子的穷亲戚，就算是对人家的好日子眼热得要死，也绝不好意思登门去打抽丰的，除非是真要穷死了。后天我们出去下馆子，你什么都不用管，我们吃饱了就回家。”
“你请程家的客？”
“你说的那是第三步，先不想那么远，把第二步走好了再说。”
*
*
一日过后，林笙果然如期迈出了第二步。
这第二步迈得很轻松，她和严轻开了汽车出门，在三条大街外的“里德番菜馆”里，和张白黎碰了面。三人是踩着中午饭点进门的，进门先问有没有雅座，这时到来，能有散座已算幸运，当然没有雅座。于是三人在大厅一角围着一张圆桌落座，各自拿了一份菜牌子推敲。
林笙先给自己点了一份烤鸡套餐，又对严轻说道：“你也来这个吧，这烤鸡是剔了骨头的，用刀叉吃着方便。”
未等严轻回答，她已经从他手中收走了菜牌子，然后告诉侍者：“两份烤鸡套餐。”
严轻没说话，一是他本来也无所谓吃什么，二是林笙对他讲过，她扮演的就是这么个角色：在别的方面也未见得愚蠢，可一谈爱情就发昏。虽然弟弟丈夫已经不怎么拿她当人，但她还是一边失望伤心，一边像个老姐姐似的对着丈夫东管西管——更显着她讨人厌。
张白黎也点了一份火腿套餐。等侍者收了菜牌子走了，林笙便开了腔，和张白黎谈起了天津事情，听着是张白黎有个妻弟在天津日租界的大洋商社做通译，由通译而经理，做到了很高的位置，也曾多次去过日本，还娶了一位日本太太，日本太太的娘家曾是林笙的邻居。林笙和张白黎就是通过这位妻弟，才拐着弯的相识了。
钱这东西是爱聚堆的，越是有钱人，赚钱越容易。张白黎提起妻弟那个发财的速度，不由得眼红心热、感慨万千：“那个吴连，我都知道，常年的陷在官司里，都说他那药厂马上得关门，我妻弟往他那里入股时，我还劝过他，说那吴连的生意做不长，入了股子就是静等赔钱。就算他那官司能打赢，凭吴连和日本人之间的那个别扭劲儿，他在天津也不能长久立足。可我妻弟念着牌桌上的情谊，还是往他那里投了一笔，结果怎么样？去年年末，分红分了好几万。”
三份套餐上了桌，林笙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热汤：“那家药厂现在还在打官司？”
“这我倒是不很清楚，不过他们闹官司是常事。吴连本人是个惹事精。”
林笙听着，露出神往之态，又笑：“我要是有吴连那样的牌友就好了，趁着手里还有点钱，也入一股子进去。”
这是一句没滋没味的废话，张白黎也只能笑笑：“林小姐不要悲观，你的财运在后头呢。”随即又感觉自己口误：“你看，我是叫惯了，总忘了应该称呼你为李太太。”
林笙幽怨的横了丈夫一眼，她那丈夫用细手指捏着一柄细餐叉，正扎了一片苍白的菜叶往薄唇里送，吃相简直是凄清。
“林小姐就林小姐吧。”她有气无力地回答：“你今天叫我李太太，兴许哪天我真的又变回林小姐了，你还得再改口，怪麻烦的。”
张白黎干笑：“何至于何至于。年轻小两口闹别扭是最常见不过的事情了，我和我家那位内子，这些年也是这样过来的嘛。不是有这么句俗话，说是‘不打不闹、不成夫妻’？”
林笙一抿嘴，皮笑肉不笑：“我们现在也不打不闹了。老了，闹不动了。”
“哈哈哈，你二位才多大。”
“我是说我自己老。”又横了丈夫一眼：“他当然还年轻得很，前程远大着呢。”
张白黎费了不少的口舌，才把林小姐从阴阳怪气的边缘拉扯回来。
林小姐一提起丈夫就来劲，她丈夫不理她，让她一个人唱独角戏，她就气得更来劲。后来还是张白黎动用了金钱的魅力，才让她暂时将丈夫放了下。张白黎本人如今虽是被天津总公司派来了上海，但天津的动静依然牵连着他。他答应替林小姐留意发财的机会——并非敷衍，这样的机会是真有。
但张白黎随即又疑惑起来，因为林小姐在上海也并非无依无靠，论关系，程静农不是她的世叔吗？有那般伟大的世叔放在眼前，林小姐何必还要这样挖空心思的自谋出路？
林小姐听了张先生的问题，半晌才答：“到了实在没办法的时候再说吧。”
一餐用毕，两方分离。回家的路上，严轻问她：“这就是你的第二步？”
她答：“非也，这只算是第二步刚抬起一只脚。”
他不再问了，倒要看看林笙这第二步究竟会是怎样的步态。结果是到了第二天，林笙去了一趟丁生大厦，上午去的，下午方回；第三天张白黎提着一只果篮登门回访。张林二人好像是全掉钱眼里了，坐下来就是大谈天津逸闻，谁谁赔本了，谁谁发财了，谈得满嘴流油。老妈子走入客厅端茶倒水，亲眼觑见那张经理趁人不备，将一张纸票子偷偷塞给了太太。这老妈子是个有见识的，一眼就认出那是一张支票。太太回头看了一眼，见先生还在楼上没下来，便小声对张经理道：“我那套镯子也请你费心了，要是还能卖出这个价钱来，我就一定大大的谢你。”
老妈子拿着空托盘退回厨房，这下子和同僚又有了谈资。
*
*
入夜时分。
林笙和严轻面对面的站在盥洗室里。林笙指指自己的脸：“来吧！”
严轻扬起了手。
她忽然补了一句：“也不要太狠，留个印子就成，可别把我打出个好歹来。”
严轻在她脸上掴了一掌。
她当即摆摆手：“不行，又太轻了。”
他斟酌着力气，扬手又拍了她第二掌，这回拍出了轻轻的一声响，但林笙扭头照照镜子，发现自己面颊上还是连个印子都没有。
“再狠一点。”她自己拍了自己一掌：“就这样，再来一下子。”
严轻第三次抬起了手。
她说不紧张是假的。面前这人可不是什么良家少男，他那可是一只杀过人放过货的手。
“真有这个必要吗？”严轻举着手问她：“你要是害怕就算了吧。”
她紧闭双眼：“一个嘴巴子有什么可怕的？不怕，你快打吧，再过会儿楼下的人就要睡觉了。”
话音落下，盥洗室内骤然爆发一声脆响，林笙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抽得嗷一嗓子，同时就觉眼花耳鸣、天旋地转，糊里糊涂的一头栽倒，额角又在墙上撞出一声闷响。 眼看严轻像是隐约变了脸色，而且俯身伸手要来搀扶自己，她连忙拼命摆手阻止，同时借着这股子疼劲儿大哭一声：“你打我！李思成你打我！”
边哭边扶墙站起来，她摇晃着端起一只洗脸盆往地上一砸，这回的动静可真是够大了，她示意严轻把那架子上的瓶瓶罐罐也摔几只，然而严轻没有动，只告诉她：“你流血了。”
她匆匆看了镜子一眼，见那血是顺着自己嘴角流下来的，但用舌头顶了顶牙齿，牙齿都还结实着，这就让她放了心。
“没关系。”她用口型告诉他：“是嘴巴里面磕破了，不碍事。”紧接着她自己抄起一只空雪花膏瓶子，往地上狠狠一砸，继续哭嚎：“打吧！砸吧！我也活够了。今天我和你拼命，我们一起死吧！”随即改为耳语：“你也骂我两句呀。”
严轻答道：“我不会。”
她无暇现场传授他骂街之法，只好亲力亲为、独挑大旗，一步窜回卧室，指着严轻继续嚎啕：“李思成！你好狡猾！你好狠毒！你用这样的冷淡折磨我，你是想杀人不用刀！”
这个时候，楼下老妈子听着楼上的动静有些凶险了，连忙放下手里的杂活，一起上楼劝解。厨子平时就住在楼后的仆人房，这时也闻声出了来，连院内的门房都开了门。而老妈子们上楼一见太太满脸血，也是大惊失色，再看先生，先生站在盥洗室门口，面无表情、倚门而立，看着状态不对，有种豁出去了似的冷静，好像真能杀人。
老妈子们以着热心肠和好体格，一阵风似的将太太卷去了楼下。这太太也不是盏省油的灯，都被男人打成这般模样了，还上气不接下气的哭诉丈夫的罪恶，吵得老妈子们频频回头，真怕她这个闹法把先生逼急了，再关起门来酿出血案。
为了防止血案，较为有力的厨子走到了楼梯口，一旦先生发疯冲下来，厨子多少能拦着点。而现在的年轻夫妻大概是不讲究什么“家丑不可外扬”的。挨了打挂了彩的太太坐在客厅里大嚎特嚎，从丈夫是个畜生哭起，一路哭到自己命途多舛、父母双亡、没有娘家撑腰，声声泪字字血，真可谓是锥人心腑、悲感天地。
先生不知何时走到楼梯转角处，向下轻飘飘的来了一句：“那就离婚。”
太太在客厅里大吼一声：“离婚就离婚！房子是我花钱租的，你现在就给我滚出去！”
先生一听，反向滚动，上楼去了。
*
*
这一场家庭内战，持续到了午夜时分方罢。
午夜时分，太太哭得昏头昏脑，老妈子们也困得哈欠连天。先生这时像个幽魂似的飘然而来，往起拽太太的胳膊，一拽拽不动，二拽拽不动，拽到第三下，太太自己起来了：“少跟我拉拉扯扯的。你不是只恨我不死吗？现在又来缠我做什么？”
严轻把台词记得很清楚，这时便答：“有话上去说，别当着人发疯。”
太太霍然而起：“我发疯？”随即萎靡：“对，我发疯。”
两人又嘀咕了几句，然后一个牵一个的走了。老妈子们见状，倒感觉自己这一晚上忙活得不值——竟然这么容易就和好了，亏她们方才还真心实意的替他们着急，原来都是外人瞎急。

第22章 月至
傍晚时分，严轻站在二楼窗前的晚霞光中，手指捏了一只棉球。
棉球蘸了粉膏，是粉馥馥的颜色。他用棉球轻轻按了按林笙额角的一块淤青。淤青约有指顶那么大，敷一层粉膏后再垂下刘海，勉强可以挡成个若隐若现。
这属于意外之伤，昨夜林笙原本只打算和严轻表演一场全武行，让家中旁人都能见证他们实实在在是一对怨侣，没想到自己还会因此挂彩。不过值此非常时刻，这既是意外伤害，也是意外收获，等会儿或许也有用处。
“好了。”严轻放下手：“你再看看。”
她对着镜子照了照，挺满意：“这回遮盖得好，比我那拍一层香粉的办法强。”然后她对严轻笑道：“我不是个要面子的人嘛，要真是个鼻青脸肿的样子，就不会好意思出门了。现在这个程度刚刚好。”
他把棉球丢在了化妆桌上：“以后这事别找我，我下手不知轻重。”
她看着他：“挨打的人是我，你怎么气愤愤的？我又没说你什么。”
他也看她：“我没有。”
他当真是没有怒意，也当真是认为下次如果再有这样的活儿，她最好是去找别人。这活儿他不会干，他昨夜只是稍微加了一点点力气，就抽出了她的满嘴血。
“反正你别往心里去。”她告诉他：“你这是在帮我的忙，我不会那么不知好歹。”
说到这里，她弯腰凑到镜子跟前，用手指理了理乌黑锃亮的发卷，又左右将自己端详了一番。挨了嘴巴子的那边脸好像是有点肿，但是没有指痕，看着不算明显。
起身转向严轻，她一点头：“我们出发！”
*
*
严轻自小学了一套规矩，规矩之一就是“不该问的不问”。
他现在的任务是为林笙扮演丈夫，以此换取一个安全的身份和庇护地。除了必要的问题，他尽量保持沉默。
如今跟着林笙下楼出了门，他以为她又是要去见张白黎，然后这二位边吃边喝、边做一本万利的白日梦，一旁的听众只有他一位，倒好像他们的目标不是程静农而是他一样。
但这回两人坐上汽车，她却是说道：“我们去马黛琳饭店。”
他一边发动汽车，一边心想：果然是吃。
她随即又道：“那里新开的跳舞厅很有名，我们看跳舞去。”
“刚打完就看跳舞去？”
“这你就不懂了。许多年轻夫妇都是这样，打完一架之后往往会更亲密些，因为男的想去哄了女的与他和好，女的也想让男的来哄自己与他和好。不管双方之前有多大的分歧，起码在这一点，他们暂时达成了共识。”
他确实是不懂。
“共识一达成，心情就愉快，那还不得出门乐一乐？所以我们两个就跑去马黛琳饭店看跳舞去啦。”她扭头问他：“很合理吧？”
他点点头：“合理。但是马黛琳饭店在哪里？”
她当即报上地址，让这辆小汽车轻轻巧巧的驶入大街，片刻之后便停到了一幢豪华建筑的大玻璃门前。对于寻欢作乐的时辰来讲，他们来得略早了些，好处是饭店门外汽车也少一些，停车容易。
二人下车走向大玻璃门，门旁早有侍者笑着向他们一鞠躬。林笙暗叫不好，想起自己忘了交待严轻准备小费——在这里，门童的殷勤可不是免费的，那一笑怎么着也得值一块钱。她的小皮包里倒是有一块钱，可先生正在一旁呢，哪有让太太付小费的道理？
她正想设法暗示严轻，可严轻这时已经目不斜视的走入大门，同时顺手一掏裤兜，掏出两块钱扔给了那侍者。
她连忙在侍者的道谢声中快步跟上了他。暗暗一扯他的衣袖，她引着他向旁一拐，旁边又是一道华丽大门，门口垂着紫红色的绸缎帷幔。左右两名侍者提前将帷幔分开，虽然前方还是一道走廊，但是以此为界，帷幔后头就是跳舞厅的范围了。
严轻微微俯身经过帷幔，自顾自的继续走。林笙抓了他的袖口往自己怀里一带，他扭头望过去时，林笙已经将他的胳膊挽了住。
“别躲。”林笙低声说：“我们现在可是恩爱夫妻。”
他恢复了向前看的姿态，那条手臂明显有点僵，连林笙都察觉到了。她认为他对自己一直很正经，又年轻，可能还未近过女色，自己这么贴着他搂着他，刺激得他不自在，但是低头看了看，她见自己和他也只不过是胳膊相挽而已，并没有贴得出格。
但她还是往一旁挪了挪，想要离他再远一点点。严轻不明就里，见她忽然横挪了一步，便也跟着向她靠了靠，她再横挪，他再靠。这回她不挪了，因为他们已经到达走廊尽头，一拐弯就是马黛琳饭店的大跳舞厅了。
这跳舞厅里上方有双排的水晶吊灯照耀，冰面一般光滑的跳舞地板反射了盏盏灯光，亮得好似满地星辰。舞池周围摆了许多桌椅，舞池后头立了屏风，屏风一侧露出了乐器的影子，另有一群俄国乐师在屏风后头搬椅子调座位，正是要准备奏响今晚第一支乐曲了。
马黛琳饭店的过人之处，就是建筑崭新华丽，大跳舞厅更是它论第二，没人敢称第一，所以新近成了个又奢华又时髦的所在，摩登男女们没有不愿意来开开眼界的。林笙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来得格外早些，能在厅内随意挑选位置。
在大跳舞厅偏后的地方，她和严轻守着一张小圆桌坐下来，向侍者点了两杯香槟。
严轻环顾四周，先是看这小圆桌极小，两人围坐正好，没有什么余地留给张白黎，而且乐器声音响亮，就算张白黎过来硬挤着坐下了，难道她和张白黎要扯着脖子喊他们那一套白日梦？
那未免过于丢人现眼了。
他可以保持沉默，但也不能太糊里糊涂。隔着那张小小的圆桌，他向林笙探了探身，低声问道：“真是来看跳舞的？”
林笙手扶着香槟杯子，低声答道：“你只管负责看跳舞，我还得干点别的。”
这时厅内陡然一暗，那明亮的吊灯熄灭了，埋伏在吊灯周围的彩色电灯则是一起放光，将这大跳舞厅照射成了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与此同时，靡靡的舞曲声音也从屏风后头传出来了。
洋装打扮的男女们一对对相拥着滑入舞池，男子们无非是西装革履，倒也罢了，女子们的舞衣却是各有风情，统一的特点是上露胳膊下露腿。严轻只看了一支舞，便发现周围已经坐满了人，唯独斜后方还有一处卡座空着。那么宽敞的一处卡座能够空到现在，想来是被客人提前预定了。
看过了第二支第三支舞，他端起手边那杯香槟看了看，见冰镇香槟已被人体温度制造的热浪烘成温吞吞，气泡也已经全散尽。
这样的香槟就不好喝了，他环顾四周，正要叫侍者再上一杯新的，可就在此刻，舞厅门口来了一群人，这群人有男有女，都是光鲜人物，众星捧月似的簇拥着一个男人。那男人是高大身材、衣冠楚楚，昂首挺胸的向前走，有目空一切的神情。
严轻认出他来，是程英德。而耳边也传来了林笙的低语：“别看他。”
他收回目光，转向前方：“我想再要一杯香槟。”
“可你那杯不是还没动？”
“我自己出钱。”
“不是钱的事……”她飞快的想了想：“等会儿，等会儿我给你买。”
侍者迎上前去，恭而敬之的将这一群贵客引入那处空着的卡座。林笙这边可以依稀听见他们那边的笑语，但笑语都是别人发出来的，程英德似乎是一直没出声。
又等了一支曲子的工夫，在那舞曲停歇的短暂空隙里，林笙忽然欠身向后，对着那斜后方的卡座抬手一招，唤了一声“waiter”。
此言一出，刚刚经过卡座的侍者立时驻足答应，而卡座内的程英德闻声抬头，也正和林笙打了照面。
厅内的彩色灯光旋转闪烁，谁对谁都不能一目了然。程英德看她像林笙，但是不能确定，她看他像程英德，然而也不能确定。于是二人就这么一起疑惑的对视了一会儿，最后是在音乐响起的一瞬间，她确定了他的身份，立刻起身向他打了招呼，可是声音早被激昂乐曲淹没，他只看见她欢欢喜喜的向自己做了个口型。
他没想到会在这种地方遇见她，可惜实在是听不清她说了什么。他是来玩的，不想和任何人做任何交际，下意识的想要随便把她敷衍过去，可她见了他好像很高兴似的，加之双方关系几乎等于亲戚，所以他又不愿意对她太冷淡。
起身对着她一点头，他回了她一句话，这句话莫说她，连他自己都没听清楚。她朝着他探了探身，看口型是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啊？”
他知道自己再答也是徒劳，非得逾越双方之间的距离、和她面谈不可。于是迈步走下卡座，他和侍者同时到达了她的面前，顺便发现了圆桌另一侧的她丈夫。她丈夫面朝舞池纹丝不动，已经是连最基本的礼貌都没有。
她先匆匆交待侍者再上一杯冰镇香槟，然后笑道：“大哥，好巧。我方才看着是你，可是这里太暗了，我就没敢立刻认你。”
程英德认为自己和她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她身上有股子亲切劲儿，让他联想起幼时和他要好的邻家小姑娘。其实他早连邻家小姑娘的模样都忘光了，只一直记得那时候自己无忧无虑，每天除了玩、还是玩。
威严的父亲远在上海，他在家乡是快乐的小霸王。
“你来跳舞？”他问。
“啊？”
他俯身凑到了她耳边：“你来跳舞？”
她这回听清楚了，笑着向他摇头：“不，我是来看热闹的，看别人跳舞。”
乐队演奏着一支欢快热烈的曲子，舞池里的人们随着节拍欢呼跺脚。程英德把她这句话听进了九成，但依然没明白她到底是不是来跳舞的。这么着实在是不行，一句话都没法说，他向她打了个手势，让她到自己那边去坐，自己那边距离舞池更远——能远几步也是好的。
而她确实像是没心眼儿，他请她过去，她就乐呵呵的随他走了。走到卡座前，她迟疑着停下来，因为卡座里已经坐了不少的人。
程英德又对着那些人打了个手势。
他们和他是众星捧月的关系，月亮一发话，星星们便成双结对的起身离开、跳舞去了。

第23章 正题与正义
卡座一时空了，林笙在程英德对面坐下来，没说话，只是又笑了笑，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
程英德忽然怀疑她对自己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方才她无非是随便嚷了几句客气话，只不过因为一个嚷得辛苦，一个听得艰难，无意义的客气话才显得珍贵起来，需要找个僻静地方、坐下来专门的说。
但他既是把人请过来了，现在也不便立刻再把人请回去。
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可以清楚看见她那小丈夫的背影，还能看见侍者用托盘端了一杯香槟，正轻快的穿过人群往这边走。
他问林笙：“要不要让他把香槟送过来？”
林笙先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摇头笑道：“不用。香槟是给他点的，不是我要喝。”
他又问：“这几天在忙什么？”
“啊……”她做了个思索的姿态，面孔还是笑微微：“忙是真的忙。可我不好意思说我忙的都是什么，我自己知道，全是无事忙。”
“那没什么，都是这样。”
“大哥这话也太谦虚了。你是做实业的人，除非是做甩手掌柜，彻底的撒了手不管，否则那么多的事情摆在那里，你想无事忙也办不到呀。我呢，就不然了。”
“我们两家和亲戚是一样的，若有难处，你可以告诉我。”
她听到这话，倒是认真起来：“要说难，现在倒也不能说难，毕竟生计总还是不成问题的，不愁吃穿还要说难，我未免就太不知足了。只是我和思成都还年轻着，总不能就这么待在家里坐吃山空呀，全吃光了怎么办呢？我又不懂什么经济，人家买买股票啊债券啊，都能赚钱，我就不成。”
她对着程英德无可奈何的笑：“我啊，是一点眼光都没有，买的几只股票全都只跌不涨。”
程英德心想你岂止是买股票的眼光不好。
没有只让她一个人自言自语的道理，他趁机接了话，对她讲了讲有关股票的学问。她向前探身，凝神听着，不时的点头。而他看她这样努力的听着、学着、活着，不由得对她有点同情，感觉她努力得简直有些笨，笨得又有些可怜。
他唯一的妹妹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精，他前头的太太是个清冷孤傲的小姐，他身边的女伴也全是活泼潇洒的花蝴蝶。他好像有很多年没有和林笙这一类凡人相处过了。
不知不觉间，音乐声又停了。林笙坐回原位，顺着他的话往下聊，忽然问道：“现在一英镑能换多少法币？”
他想了想，也不确定：“十七？应该不到十八。”
“年初还不是这个价吧？”
“那时好像是十六。”
“唉，那时有人劝我换些英镑，我没听。”
“这种外汇交易，情形瞬息万变，你不参与也好。”
可能是因为在股票市场已经有了失败的经历，所以她很听劝，立刻显出深以为然的样子。
新的乐曲又响起来了，这回是温柔轻松的调子。程英德忽然来了兴致，问她道：“我们也去跳支舞，好不好？”
她指了指自己，小声道：“可我没穿跳舞的裙子呀！鞋也不对。”
她穿的是一件九成新的旗袍，他低头再看桌下，见她足蹬一双普通的中跟皮鞋。放在舞场中，这一身装束是太朴素保守了些，但也不至于见不得人。
他对她审视完毕，然后单方面的替她做了决定。起身向她伸出一只手，他说：“我们自己跳着玩，穿什么没关系。”
她犹豫一下，站了起来，小声问他：“真的行呀？”
他听了这句问话，忽有梦回旧日之感——两个小孩子嘁嘁喳喳的商量着要一起去干点淘气冒险的事，胆小的问胆大的：真的行呀？
他抄起了她的手，这一刻旧日的气息太浓厚了，让他甚至不觉得他们之间有男女之别，单只是胆大的替胆小的做了主：“行。”
*
*
严轻难得有这样坐下来专心听音乐的机会，况且奏乐的还是上海滩顶级的乐队。
他听哪支曲子都挺悦耳，甚至想效仿舞池中的一对对伴侣、也和林笙跳一支舞，不过林笙说过她是来“看”跳舞的，所以他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自己都没当真。
结果念头刚刚闪过，他就见程英德拉着林笙的手，在舞池边翩然一转，转入那成双成对的人群里去了。
目光追逐了那两个人，他心想难道她的目标不是程静农、而是程静农的儿子？
*
*
乐曲声中，程英德发现林笙和自己配合得不错，双方都将节拍踏得很准。林笙看着不是那种十分开放的摩登女士，但跳起舞来也是落落大方，没有那种躲躲闪闪的小家子气——如果她表现得太害羞，那这舞他也不会再跳下去。
他向来不缺舞伴，如果这一个扭扭捏捏不愿配合，那他立刻换下一个就是。她还没有被他纠缠的资格。
利落的转了个大圈子之后，他对她说：“跳得不错。”
她略微有点喘：“还好？一年没跳过了，我还怕我会生疏。”
他这才记起她当年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敢一个人从日本跑到北平，野马也不过如此了。亏她一到北平就和个小拆白党一见钟情，很快就攫着那小子回了日本，否则凭她当初那股子疯劲儿，孤身在外多混些天，非失足堕落了不可。低头看着她，他正想再点评她一句，可是忽有一道明黄光束从她脸上闪过，透过她汗湿了的一缕刘海，他感觉自己好像看见了一块瘀伤。
黄光转瞬而逝，紧接着扫过来的是绿光紫光红光，一束束彩光要么轮番上阵、要么迷离旋转，让他始终无法看清她那额角到底是个什么颜色。揽着她腰的那只手微微抬了一下，他很好奇，可是直接撩了她的头发细看也不好。
况且在这样的灯光下，细看也还是看不清楚。
一曲终了，林笙随他走出舞池。马黛琳饭店的大跳舞厅什么都好，就是这乐曲的声量超出了她的想象。她心中存着一整篇的讲稿，这稿子一句接一句、一环扣一环，逻辑严密、首尾呼应，必能将程英德引入阵中，可问题是她委实有点吵不过俄国乐师们的西洋乐器，纵是胸有滔滔千言，也抵不过俄国人的一声圆号。
所以她得重返那一处较为僻静的卡座，尽管将谈话引上她的正题。
她是这么盘算的，孰料走到半路，程英德忽然说道：“这里太吵了。”
她看着他，心中叫道：“谁说不是呢！”
程英德继续说道：“这里二楼有一间咖啡馆，我们上去歇一歇。那里还安静些，这里简直让人坐不住。”
此言一出，正合林笙心意。时光易逝，她得抓住今晚的时间，把她的正题推给程英德。
她欣然应允，差一点就要跟着程英德直奔门口。可在她那步伐要迈未迈之际，她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已婚身份。
她庆幸自己想起得够及时——做太太的就算是有健忘症，也不至于在和别的男子跳了一支舞后，就将和自己同来的丈夫忘到了一旁。连忙朝着严轻那边招了招手，她对程英德笑道：“我叫上思成一起。”
程英德虽然认为思成几乎可以不算人，但林笙这行为是无可指摘的。正经女人应该像她这么办。
严轻走了过来，看看林笙，再看看程英德，还是一言不发。林笙轻轻拽了他的衣袖一下：“怎么啦？这是程家的大哥呀，不认得了？”
严轻这才对着程英德一点头。
程英德看了他这副死样子，索性不屑于计较他的无礼，也潦草的回了他一点头，同时听她还在垂死挣扎似的为那丈夫解释：“大哥别见怪，他是——他是有点孩子脾气，临出门时和我怄了点气，现在就到处甩脸子，你别理他就是了。”
程英德连这句话都不屑于接，径直向外走去。而他刚走出跳舞厅的大门，门外便有一名保镖跟了上来。他对那保镖也不理，直接走最近的楼梯上了二楼。
有楼下那大跳舞厅对比着，二楼的咖啡馆简直清静得好似另一个世界，没有衣香鬓影，更没有滔天声浪。枝型吊灯向下洒出稳而匀的明亮灯光，程英德找地方坐下来，这回终于是把林笙的面孔看清楚了。
他先不急于问，等侍者将三人的咖啡送上来了，他才抬手指了指林笙的额角：“受伤了？”
林笙愣了愣，随即抬手去摸，本意是要将刘海拂得松散一些，然而刘海全被汗水打湿、和着粉膏一起紧贴了额角皮肤，她一拂之下碰了伤处，疼得“嘶”了一声。
这下可好，无需开口，她直接用行动给了他答案。严轻扭头看她，心想自己原本将她那伤遮掩得很好，她若不是跑到舞池里大跳特跳，也不至于大汗淋漓的露馅。而她也下意识的看了严轻一眼，心想自己可没有为这处伤安排戏份，还是得先尽着正题来说。
“不要紧。”她忍痛拂了拂刘海：“在家不小心撞了一下，早没事了。”
然而程英德仔细端详着她，忽然又问：“你那边脸，是不是也肿了？”
她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没有吧？”
紧接着她问严轻：“你看我的脸肿了吗？”
严轻不清楚她的真实用意，于是回答：“我不知道。”
林笙出门时照过镜子，自我感觉还不错，可程英德如今明确指出她肿了半边脸，这让她又疑惑含糊起来，生怕是自己在家看得疏忽，自己当真已是半脸大半脸小。
程英德见她被自己问了个六神无主，而她那思成又冷淡得好似她的仇敌，心念一转，他有了猜测：“你们两个打起来了？”
他们两个是小家庭式的生活，家中也无刁恶长辈，那么除了这匹丈夫，还能有谁敢打太太？
程英德并非豪侠之士，但林笙毕竟是他父亲的世侄女，毕竟见了他会叫一声大哥，和他们程家不是全无干系的人。这么个人刚到上海，便被她那匹恶棍丈夫打了个头破脸肿，他能够视而不见、由着她被人打了白打吗？
他心里有气，说出一句：“岂有此理！”

第24章 她的题目
林笙非常的想要把自己的正题捧出来请诸位观瞧，然而天不遂人愿，打岔的事是接二连三。眼看程英德要为自己打抱不平了，她急得在桌子底下直搓手：“大哥，没有——不是——我的意思是我的伤没什么事，一点也不重，而且我和他之间是发生了一些误会，昨晚谈开了，也就互相都谅解了。”
说到这里，她又想程英德毕竟是一副正义心肠，而自己一味的维护丈夫，未免显得不知好歹，辜负了人家的美意，若是因此把他得罪了，那就更糟糕。所以她连忙做了补充：“大哥对我这样关心，真让我又是感激，又是感慨。我是家中的独女，从来不知道有兄弟姐妹作伴是什么滋味。如果我也有个兄长的话，想来他也会像程家大哥这样待我的吧。”
程英德没理她那一套，自顾自的追问：“你们上无老下无小，有什么了不得的矛盾，吵都不够，还要动手？”
林笙垂眼盯着面前的热咖啡，脑子里像藏了条蛟龙似的，翻江倒海的那么一转，把那不住往下沉的“正题”一下子翻了上来。
有灵感了！
垂头喟叹了一声，她放弃了方才慌乱的伪装和争辩，对着程家大哥苦笑了一下：“其实我也不懂他那个小心眼儿是怎么长的，竟然会怀疑我和老张有什么。”
“老张？”
她轻轻一拍自己的头：“抱歉，我说乱了。老张是我在天津认识的一位先生，他的妻弟在日本商社做事，是常在中国日本两头跑的，我也是通过他的妻弟才认识了他。这次回国之后，我是处处用钱，开销极大，几乎支持不住，好在我手里还有我娘留给我的一些首饰，所以就时常托那位张先生替我设法，把那些首饰卖了换钱，贴补家用。凑巧得很，等我来到上海安家时，那位张先生也被天津总公司派来了上海办事处。这对于我实在是一桩好事，这位张先生毕竟是个可靠的熟人，起码有他帮忙的话，我不必亲自抛头露脸的往当铺里跑。”
说到这里，她做了个深呼吸：“张先生都四十多奔五十了，我和他在天津的太太也很熟。就算我和他素日多见了几面，也无非是和他商量着如何赚些小钱罢了，难道还会产生什么桃色关系吗？若是这样想的话，真是把我侮辱了，也把人家张先生侮辱了。”
她停顿了一下：“家里的事总要有人负责，你不负责，那我来负责，可是不应该我负责了你又挑我的理——”
她眨着眼睛看向别处，不说了，好像别处多么好看似的。程英德知道这是一种掩饰眼泪的方法。她一边眨眼睛一边又做了个深呼吸，程英德也知道她是趁机又将一声哽咽强压了下去。
移动目光再看她那个丈夫，程英德发现这小子颇有一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耻气概。他显然无法否认他太太的陈述，飞醋是他吃的，人也是他打的，但是又如何？
他就是吃他太太打他太太了，谁又能把他怎么样？
程英德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用铅笔写生字，写得不好就用橡皮擦去。无论是多么凌乱丑陋的笔画，一擦就不存在了，整张纸就又变得洁白清净了。他现在就颇想用橡皮把面前这个下三滥小子彻彻底底的、从人世间擦除掉。
他不认为这是杀意，因为他想象的画面中只有秩序和整洁，绝对没有任何的暴力和血腥。
与此同时，严轻也直视了他。
和此地相比，严轻更喜欢楼下那间大跳舞厅。那里除了满满的人，还有满满的光影、满满的音乐。乐声震荡他的脑髓，让他感觉自己也将消融为一串旋律或者一抹炫彩，在温暖沉闷的黑暗中自由的游来荡去。
相形之下，这间咖啡馆就太明亮、太安静、太理性了。
他起初有点走神，只知道林笙又在长本大套的演讲，讲的什么却没留意。等他回过神了，旁边的林笙沉默下来，前方则是多了一双程英德的眼睛。
那是一双高高在上、拒他于千里之外的眼睛，同时又是目光如炬，隔着一千里地都看见了他是人渣、败类、垃圾。
厌恶之情无以言表，只能远远的给他一个眼神、请他自己体会。
如他所愿，严轻一时和他心有灵犀，将他的情绪体会了个完全彻底。这点嫌弃他遭得不冤枉，他知道论假身份，自己是个坏丈夫，论真身份，自己更是似人非人。
但这眼神真是令人不高兴，应该杀了他。
这个念头让他下意识的扫视了对方的上半身。这样的大个子，活着难处理，死了更难处理，但是处理不了他，可以处理自己，比如说让自己消失，留他在街头曝尸。
这样应当是可以的。
他盘算着面前这具尸首的重量，心中没想后果，也没有畏惧。他进入程公馆刺杀程静农时也曾是同样的麻木，那麻木从他的心脏向外扩散，扩散到骨骼、到肌肉、到面庞、到瞳孔。除了欲望之外，再没有什么能驱使得动这样麻木的一个生命了。
而程英德也察觉到了这一点：这卑劣小子的目光和神情中，倒是没有什么卑劣的成分。
此人的卑劣只存在于他的历史与行为中，而他本人已经无知无耻到了对此浑不在意的地步，仿佛他与他名下的那些恶行无关。
这时，林笙想来是把眼泪和哽咽全憋回去了，为了缓和僵冷的气氛，她不笑强笑，另起题目开了腔：“大哥，你是见多识广的，我有个问题，自己想不清楚，也找不到人可以请教，你来听听好吗？”
程英德答道：“你说。”
“我知道一个人，这人在天津和人合伙开了家药厂，生产的药品质量很好。可后来他和他那个合伙人闹掰了，一家药厂分成了两家，他得了天津那边的工厂，他的合伙人则是在青岛另建了新工厂，还和他打官司，把药品的商标也全赢了去。现在这人在天津打着原先的牌子继续开工生产，请问他制造出来的这些药品，算不算是假药呢？”
程英德想了想：“在法律上，当然是不行的。不过论品质，它又和一般的假药不同。”
“是啊，药是没有变的，只是那个牌子不归他用了。”
“那他换个牌子不就好了？”
“他好不容易把口碑做出来了，换了牌子人家就不认。”
“什么牌子这么值钱？”
“胃怡舒。”
“胃怡舒是他家的？”
“你在上海也听说过？”
“这是常见的胃药，家家药房里都有的卖。不过我倒确实是没有留意过它究竟是天津产还是青岛产。”
林笙点了点头，又是一副很受教的模样。回头看了看四周，她把声音压低了些：“老张，就是张先生，他有门路从天津联系到低价的胃怡舒，好像除了胃怡舒，那家药厂别的药也能仿造——是仿造，有药效的，不是用什么面粉颜料做的那种纯粹假货。”
程英德“嗯”了一声：“这个张先生，是打算改行去卖药了？”
“不是他，他胆子小，怕犯法。”
程英德饶有兴味的望着她，暂时将她那可憎的小丈夫抛去了脑后：“不是他，那是你？”
林笙吸进了一口气，像要藉着这口气向上生长一截子似的。
“我呀……”她讪讪的笑了，仿佛是羞惭于自己的异想天开，但又不甘心就这么退缩回去，所以最后把心一横，还是说了下去：“我是想做点生意。原来在日本，好像是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我娘也做过几年投资生意，赚了多少不知道，她没有告诉过我，可我如今还有那些首饰可以换钱维持生活，就是我娘那时攒下的资本。她能这么办，我也能这么办。正好我手里还有些钱，现在试一试，或许还有发财的机会，如果不试的话，这钱也留不住，不够他——我们花销一两年的。”
程英德感觉她这赚钱的畅想有点可怜：“这事不是你能做的。首先从天津到上海，各处的关节就都需要打通，否则那些药品连船都不能上。除非你像装行李一样装上一箱，自己把它提回来，如果铁路警察不检查的话，大概没事。但你为了一点小钱去吃那种辛苦，又不值得。”
此言一出，林笙想了想，很快就想成了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
程英德有心回家让父亲出面，直接按月资助她一笔生活费，也免得她这么绞尽脑汁的做发财梦。可未等他出言暗示她，她忽然一抬头，又来了精神：“大哥，你要不要和我合伙？你不是正管着一家轮船公司吗？药品又不是很大的东西，有一艘货轮就够我们运的了。”
程英德简直是听了个哭笑不得：“知道一艘船有多大吗？你有多少药能让我运？”
林笙正色回答：“明天我就去问老张。一旦问清楚了，马上告诉你。”
程英德念她昨晚刚挨了顿好打，下半生还有这么一位妙不可言的丈夫要养，实在是怪不容易，所以决定顺着她说：“好，我等你的消息。”

第25章 程氏兄妹
程英德夜里回到家，本想直接上楼休息，可是见他父亲刚打完了一整晚的小牌，此刻正神采奕奕的等着吃夜宵，而他妹妹陪着父亲说东说西，父女二人其乐融融的，便强打精神，也走过去坐了下来。
程静农和女儿谈的都是顶平常的闲话，也没个主题，想到哪里说到哪里。于是程英德也随口提起了今晚在马黛琳饭店遇到的林笙夫妇，而一提起林笙，他又想到了应该请父亲出面，按月贴补她几个钱。这对程家来讲完全不是为难的事，每月从程家领月钱的人太多了，程静农一直养着几个落魄了的老兄弟。
可他只把林笙的近况说了一半，程静农就了然的笑道：“那孩子说的人，是不是个贸易公司姓张的？最近刚从天津到上海来？”
程英德吃了一惊：“您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那姓张的很有点小门路，林家孩子和他关系不浅，简直是拿他当个半个管家使唤。当然，姓张的也没少从她那里揩油水。”
“您调查林小姐了？”
“虽然那孩子的模样没太变化，看着不应该是别人。但查当然还是要查一查。毕竟是这么多年没见了，总不能跑来个人说是我的侄女，我就老老实实的认她当侄女。”
“您查出什么结果了？”
“她不是什么大人物，查她的行动，倒是不大好查。尤其是她从日本到天津的那一段，几乎是无可查，只知道她在天津耽搁了好几个月，然后才到了上海。”
程心妙这时忽然说道：“我怀疑那几个月正是笙姐姐为情所困的时期，因为她和她那位丈夫不是同时到的上海，她先到了，她那位丈夫后到，也许那个时候他们差一点就离了婚。”
程英德听到这里，深感遗憾：“要离婚怎么又不离了？”
“因为钱？”程心妙思索：“笙姐姐不是说她手里还有些钱吗？可那个人是一无所有的，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能出去做事赚钱的人。”
程英德深以为然，他想那小畜生应该就是贪图她手中仅存的一点点小财产，所以才不情不愿的又跑来上海追上了她。扭头转向父亲，他问：“您还查出什么了？”
程静农沉吟了一下：“还有什么？也没什么了。她一个人还能做出什么大事来？”
“她今晚倒是雄心勃勃，说是想通过那个姓张的，做些药品生意，还问我愿不愿意加入。”
说这话时，他有些羞耻，感觉这话像是小孩子过家家。然而他父亲却是一派平淡：“让你入一股子？”
“不，”他越是说的细，越替林笙尴尬害羞：“她倒是没让我出钱，她想让我出一艘轮船运药。”
“那你自己斟酌着办。有多余的运力，就和她合作跑两趟，没有就算了，不要耽误公司的正经生意。”
程英德暗暗吃了一惊，但和他父亲一样，他也是一派平淡：“您连这桩药品生意也调查了吗？我还以为是她异想天开。”
程静农从女儿手里接过了一支雪茄：“不是异想天开，她说的那个开药厂的人叫吴连，在天津也是有一号的。吴家原来是在奉天，祖传的造药，前清搞洋务的时候，他家祖上就从海外买机器回来，在奉天开了一家很大的药厂。可惜后来日本人来了，吴家和日本人的关系不好，他那药厂开不下去，这才举家迁到了天津。到了天津还是开药厂。”
程心妙噗嗤一笑：“这人是有开药厂的瘾吗？”
程静农也笑了：“总之是又开了一家药厂，他的工人和机器都是从奉天过来的，起初经营得是很好，药品的品质也很好，但是这个人的时运不好，没几年就和合伙人打起了官司，还没打赢，把自己的牌子给丢了。有人说这里头有日本人的事，日本人给他的合伙人撑了腰，要不然这官司他未必输。”
程心妙道：“那说明他家开药厂的运气到头了，就该换一行试试呀。”
程静农吸了一口雪茄：“这人也算是改了行，从造真药的改成造假药的了。”
程心妙哑然失笑。
程静农继续道：“不过他那个合伙人是在青岛建厂，青岛胃怡舒的主要市场在华东，天津胃怡舒的市场是以华北为中心。两方的市场倒是不打架，吴连又把官面上下打点得很清楚，反正虽然是官司输了，但只要在天津没人来封他的工厂，他就硬着脑壳继续生产继续卖，销路还真不错，让他又发了几年的财。另外，我听说这人是真正的内行，不仅仅会造胃药，只要给他足够的原料，市面上常见的西药他也全能仿造出来。我好像听谁提过一次，说这个人似乎暗地里生产过一些阿司匹林，打的是德国拜耳的商标。当然这话不知真假。”
程英德听到这里，发现了问题：“这人既是无所不能，又怎么会被林小姐这种普通人搭上线？”
“他哪里是和林笙搭了线？他未必知道有林笙这么个人，最多也就是认识那个贸易公司姓张的。不过林家孩子若是能从你这里弄到一艘轮船，那么这条线应该也很好搭。吴连的药现在全被堵在天津了，那药不能流通，把他的现金压了住，一旦那些药被查出来，又是一项罪。”
“怎么会被堵在天津？”
“天津的警察厅长换了嘛。”程静农答：“一朝天子一朝臣，吴连的人脉作废了一大半。新厅长现在是还没有动他，一旦动了，他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是逃。所以他如今急得很，谁肯接收他的药，谁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程英德点了点头：“看来这项生意，也不是做不得。”
程静农随口说道：“做是能做，只是必要性不大。我们原来没做过药品生意，会买不会卖。况且做什么不是赚钱，何必费这个事。但话说回来，林家孩子这个劲头，倒是很像她的娘。你们林伯母就是这样的性格，不会像一般妇人那样只会躲在家里，她有锐气，什么都敢试一试。”
程英德答道：“说起林伯母，林小姐今天也提到了，说是到了日本之后，林伯母还做过一些投资生意，她如今手里的积蓄，还是那时林伯母赚得的。”
程静农脱口而出：“你看看。”
程心妙插嘴道：“笙姐姐只是对于爱情的眼光不好。”
程静农顿了顿，才对着前方虚空说道：“人生没有十全十美，这就是她的命吧。”
*
*
程家三口在睡前畅谈一番。等程静农上三楼休息去了，主楼二楼的起居室内就只剩下了程英德和程心妙。
屋子静得令人有些不安，但又没有哪一方好意思起身先走，好像谁先走就算是谁失态。虽然从近一年来开始，他们两个确实都是各怀鬼胎。
原来他对她不存芥蒂，是因为程静农一直是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唯一的，嫡出的，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个妹妹竟会变成自己的对手。
程心妙拥有着和程静农几乎一模一样的思维，甚至他们两个长得都是更相像。他们父女两个时常是说着说着就说出同一句话，然后笑起来，仿佛心心相印。而他没有和父亲心心相印的本事，他对父亲总得是加着小心“揣摩圣意”，说者累，听者或许也很累。
他知道父亲有不少手下都在感慨：二小姐活脱脱就是个小程老板。
又感慨：二小姐要是二少爷就好了。
偏偏他父亲又是个讲究“男女平等”的。传承血脉的唯一儿子诚可贵，可他拿命搏来的事业价更高。儿子是他老婆生的，他没为了儿子到鬼门关口闯荡过；但他为他的地盘拼过许多次命、流过许多次血。他上海滩程老板的权势与地位，才是他独造独生的真正骨血，等他衰朽老迈时，他得将他的骨血托付给真正可靠的后代。
长子当然是第一选择，但次女也可后来居上。横竖是男女平等，没有什么选择是不可能。
空间越发的静了，气氛尴尬得令人难熬。最后是程心妙先开了口，她将一条腿蜷在身下，侧身倚了沙发靠背看他：“大哥，笙姐夫真的打笙姐姐吗？”
“打。”
“那不像二姨母家一样？”
他们有个二姨母，也是受了二姨夫半辈子的气，二姨夫拿她的嫁妆纳妾。程英德回忆起二姨母，点点头：“像。”
“我真不能理解这种女人，我看她们简直是给女性丢脸。”
“这是个思想的问题，”他答：“她们没有受过你这样的教育，你懂的道理她们不懂。”
“笙姐姐比我也大不了几岁。”
“她到日本后就没正经上过学，况且日本的女人也都是对男人恭顺的，家庭和外部的影响加起来，免不了就把她这个人影响坏了。”
“幸好我不是这样的人。”她忽然又问：“大哥，看着这些不幸的例子，我都不想结婚了。知人知面不知心，万一得了个糟糕的丈夫，那还不如一辈子在家做老小姐。”
“如果你也嫁了林小姐那样的丈夫，我当然会出面去教训他，一直教训到他改邪归正为止。”
程心妙做了个思索的姿态，想着想着，撇了嘴一摇头：“算了，想想都烦。”
程英德没再多说，但认为程心妙近来常挂在嘴边的“不想结婚”，很有深意。
结了婚她就成了夫家的人，等于是她自动放弃了竞争资格。她当然不肯。而且她原本就不是那种向往着为人妻为人母的姑娘，程家内部又是不谈礼教，不结婚也不耽误她享受爱与欲。

第26章 希望是一
严轻认为自己猜出了林笙和张白黎这一套阴谋诡计的目的。
终极目标还是骗钱，只不过是手笔大得超乎寻常，是要布一个大阵法，骗一个大人物。敢在上海骗姓程的，行为类似于悬崖间走钢丝，所以这二位绝非等闲，要么是胆大到了没脑子的程度，要么是胸有成算、早有了退路。
这倒让他看林笙更亲切了些，感觉她是自己的同道中人，都见不得光，都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横死了。但林笙的活法又和他很不一样，林笙活得很“正常”，就好像还预备着要长命百岁似的。
夜里躺在地铺上，他听林笙的声音从上方传下来：“你今晚表现不错。”
紧接着又道：“你的表现一直不错。”
“我这个角色好演。”
“也不好演，坏人也有千百种样呢，得演对了款式才行。你这个款式就很对，又坏又怪的。”
她随即翻了个身：“人这东西真是复杂啊，单看程英德今天那副打抱不平的样子，真想不到他平时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可能他也不觉得自己是伤天害理，只当自己是托了老子的福，别人发不来的财，他能发。”
“他平时做了什么？”
“你当乘风轮船公司的货轮就只运货吗？”她向下探头看他：“你是装不知道吧？”
他想起来，忘了从哪里听说的了，乘风的货轮几乎垄断了从波斯到中国的烟土生意，波斯的鸦片一到上海，就会被程静农的的手下搬运上船，再从上海沿着海岸线继续北上。日本人在北方的势力越来越大了，而程静农和日本人有交情，有日本人向官面施压，乘风的货轮乘风破浪，航线永远畅通无阻。而既是走私来的烟土都运得，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是它运不得的了。
这是人人皆知的内幕，连他这行踪不定的外来者都知道。但在此之前，他并没有把走私烟土和“伤天害理”四个字联系到一起去。林笙这么一说，他才意识到在一般人的眼中，它是坏事。
他琢磨着乘风、程英德、以及伤天害理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时间走了神。而林笙听他忽然沉默，再一回想自己的所言所语，不由自悔失言，因为严轻拿杀人当买卖干，也是个“伤天害理”的人。当然如果他杀的全是坏人，铲奸除恶，那就又是另一说，不过——
不过，谁能说清他的历史？
他是杀过程静农不假，可那和正义二字没关系，他和他师父只是图钱。
林笙的思绪东飘一飘、西荡一荡，犹豫着要不要把话题往回拽一拽。她如今正和严轻合作着，合作乃是双方自愿的选择，自己犯不着在临睡觉前拿话惹他。
临睡觉前和要开饭时甩闲话刺激人，那是要遭天谴的。
然而没等她开口，他先问了话：“明天还出门吗？”
“我明天得去趟丁生大厦找老张，你不用去。”
“不去马黛琳？”
“不去马黛琳。我们可没有那些闲钱和闲情总往跳舞场里跑。昨天是我们吵完架又和好，所以才去消遣一回。”
他翻了个身，又不言语了。林笙侧身看着他的瘦削背影，见他将手臂向前搭在褥子上，肩头完全成了个锋利的锐角。看他的身体，他确实是个年轻的人，可看他的沉默，又像是很有些岁数了。
慢慢闭了眼睛，林笙也睡了。同室共眠了这些天后，她对他已经不再防备——单手握枪的睡法本来也不能长期为之，而且她和他是各取所需的关系，她看他现在对自己是不但没杀意、甚至也没敌意。
*
*
凌晨时分，林笙忽然睁了眼睛。
眼前被褥陷下一片阴影，阴影上方支出两截子瘦骨伶仃的小腿，脚踝完全是一层皮包裹了骨关节。两条手臂交叉着抱了膝盖，手腕子的腕骨清晰支起，手指细长如竹。
目光顺着枕畔这一副手脚往上走，她强忍着没有变色。而他见她醒了，开口说道：“给我一些钱。”
她坐了起来，心是惊的，但头脑还没醒透，下意识的将台词脱口而出：“你还对我要什么钱？我把我所有的都给你了。这个家——”
话说到此，她忽然明白过来：“你要钱？”
他向她点了点头。
“前几天不是刚给了你一百？你又不出门，要那么多钱做什么？”
严轻低头看着她，被她质问得很愕然：“你——”
“我知道那一百是你用英镑和我换的，你全花了也不是花我的钱。可你确实是没什么花钱的地方呀。”
他那钱是有地方花的，而且是很想花，可若是把心事一项项的罗列给她，又会让他有灵魂赤裸似的羞耻。再说她算哪根葱，什么时候轮到她来管他了？
上一个控制他的人已经被他打碎了脑袋，他不需要再来下一个。
她只糊里糊涂的问了他两句，就已经问出了他的羞耻和愤怒。他说：“你少废话。”
又说：“要么你给我换钱，要么我出去找别人换。你比较喜欢哪一样？”
林笙嗅到了他的烦躁气味，当即回答：“那你还是找我吧。”
他当即伸腿下床，窸窸窣窣的搬了凳子登高上远，将立柜顶上的小皮箱搬下来开锁取钱。林笙用胳膊肘支起上半身，悄声问他：“你不会是伤好得差不多了，想要拿钱出去——那什么吧？”
他停了手上的动作，抬头看她：“那什么是什么？”
“就是……吃喝嫖赌什么的。”
他在黑暗里笑了一声：“以我这个身份，出去吃喝嫖赌也很正常吧？”
“李思成当然是可以吃喝嫖赌的，可他吃喝嫖赌这一部分就不要你演了。实不相瞒，你一出门，我就心慌。”
“怕我一去不复返？”
“那只是其一，还怕你闯了别的祸。”
“我看着像是惹事生非的人？”
“你以为你只是惹是生非？你到底是把自己看得有多乖？”她坐了起来：“这样，我们做个折中。我可以给你换钱，多换些也无妨，但是不许你随便出门，如果要出的话，你提前告诉我，让我心里有数。行不行？”
他答：“行。”
“答得这么痛快，不是骗我吧？”
“不是。”
这句答得更痛快了，于是林笙狐疑的盯着他，可他那张脸冷硬光滑，发出笑声时都经常是没笑意，实在是让她看不出他的真假虚实。
*
*
上午时分，林笙来到了张白黎位于丁生大厦的办公室。
张白黎正等着她，一见她进门便问“怎么样”，她关严房门，走到写字台前坐下来：“你的情报完全准确，我昨晚在马黛琳等到了程英德，该讲的话也全对他讲了，最后他说他等我的消息。”
张白黎当即长出了一口气：“好，好，好，我们总算是打开了第一步。”紧接着他压低声音：“和那个严——思成一起去的？”
“当然。”
“他一直挺好的？肯听你的话？没出什么纰漏？”
林笙低头打开皮包，从中抽出一只薄信封：“他演李思成演得是没问题，只是这几天忽然闹着要钱。”
“啊？”
“不是伸手硬要。他自己有一些英镑钞票，要拿英镑和我换些法币，换多换少也不计较，要算经济账的话，其实是我占了他的便宜。可我越想这事越担心，他毕竟是个年轻小伙子，原来他好像很受他那个师父的压迫，现在师父没了，钱又有了，我怕他一时飘飘然，会无法无天。”
张白黎苦笑道：“他本来也是无法无天啊。”
“前些天他伤口疼，还是挺老实的。”
“那我们也不能为了让他老实就再给他一刀。我看啊，堵不如疏，他要钱就先给他钱，看看他到底是要钱做什么。万一他就是喜欢有钱的感觉，乐意坐在家里看着钱消遣呢？”
林笙想了想，随即大摇其头：“那应该不至于。他虽然年轻，但是看着有点无欲无求的意思。连跟我要钱的时候都是那么的冷淡。”
“嗐，你当无欲无求是美德？人生在世，没有没欲望的。一个人若是显着无欲无求了，那有三种可能性，一，他装的，二，他不想活了，三，他那欲求不在正道在邪道，邪得你见都没见过，听都没听过。”
“那他……”
“不是一就是三。”
“希望是一。”她把薄信封放到张白黎面前：“三十英镑。”
张白黎打开信封看了看，然后将个算盘放到自己面前，开始计算这三十英镑能换多少法币，一边算一边也说：“希望是一。”

第27章 不乖
林笙和张白黎在屋子里谈了两个小时，方才推门出来。这二位都是细致谨慎人，早制定好了的计划也会被他们反复的拿出来检查，之所以要这样没完没了的检查，也是因为张白黎之妻张太太不在这里。张太太心细如发之余、又兼目光如炬，头脑好似一架精密的机器。凡事只要能够通过她那机器的审查，基本就不会存在什么破绽。
但张太太不在跟前，他们就得自己查缺补漏了。
两小时后，林笙告辞离去。
从丁生大厦往家返时，她感受了又感受，无法确定自己身后是否跟着尾巴。无法确定也无妨，她对尾巴采取无为而治的态度，不管它是否存在，她只管过她的日子。譬如出了丁生大厦之后，她且不急着叫洋车，而是先往前走，走进一家洋行里，买了半磅咖啡豆子，提着装了咖啡豆子的小网兜继续向前，她又从一家面包房里买了一小盒奶油蛋糕。将这两样收获在手指头上挂稳了，她才站到路边，安然的拦下一辆三轮车，坐上去施施然的回了家。
到家之后，她家是咖啡煮起来、蛋糕摆起来，很有点自己犒劳自己的意味，原因当然是太太又弄了点钱回到家。太太一边上楼一边唤先生下来吃点心，唤着唤着两人关了门。林笙这回从小皮包里拿出了一只厚信封：“这是五百块。除非你是要走，否则有这些钱，足够你零花的了。”
他接了信封就往那只印着“家用良药、誉满杏林”的帆布袋子里扔。林笙说道：“你倒是打开来点点数目呀。”
他答：“不用。”
她故意说：“其实只给你装了四百，那一百我自己扣下了。”
他这回看了她一眼，然后尽义务似的哼声一笑。
“冷笑什么？”
“不是冷笑。”
“那你哼的一声？”
“你刚才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吗？”
她就是随口那么一逗，现在被他当成一个认真的玩笑，她反倒是怪尴尬的，仿佛当众讲了个无人领会的冷笑话，而唯一的听众出于同情、或者礼貌，硬是提起一口气，从鼻孔里哼出了一声捧场的笑。
“以后对他有话说话，再不胡扯了。”她暗下决心，做了结论：“他不懂。”
严轻在沙发椅上坐下，对她则是很宽容。
她显然是活得很有精神，而这类精神有余的人，往往废话也有余，总爱和人扯扯淡、逗一逗。她愿意逗就让她逗去好了，逗得再无聊一点他也能忍受，大不了不理她。
*
*
林笙观察着有了钱的严轻，就见他行动自如，那一道腰伤显然是已经好了个七七八八——这家伙倒是真够结实的，那一道伤口深得都需要缝针了，可也没见他如何大动干戈的休养，糊里糊涂的就好起来了。
身上无恙，手里有钱，并且怀揣着一肚皮无人知晓的蔫主意。对待这样的一位合作伙伴，林笙对他真是日益的拿捏不稳。不管他呢，怕他跑出去闯下什么弥天大祸，再把她的计划连累得夭折；管他呢，他又不是肯乖乖听话的人，他不受管。
林笙没工夫总陪着他坐在家里望天。享用过咖啡和蛋糕的第二天下午，她收拾停当，走到他面前说道：“我要出门见程英德去，开晚饭时要是还没回来，你就自己吃、别等我。”
严轻刚从后院溜达了一圈上楼，方才下楼去后院时，他看见她正在翻电话簿查找乘风轮船公司的号码，如今一听，想来是号码找到了，电话也打完了。
他答：“嗯。”
林笙已经收拾妥当，一手挽着一只银链子小皮包，一手拿着一支鞋拔子，她屈膝侧身低头下视，要将右脚的高跟鞋提上来，然而怎么穿都不顺利。严轻看她忙活得毫无成果，偏偏穿的又是一身紧俏旗袍，腰身下摆都窄窄的，让她是既蹲不下身、也抬不起脚。
于是他弯下腰，一手抓住了她的脚踝，一手将高跟鞋向上用力一托，让她的脚后跟终于归了位。
松开手直起身，严轻说道：“鞋太小。”
她有点不好意思了，低头跺了跺脚，笑道：“不是小，是太新。穿着走两天就好了。
说到这里，她灵机一动，又道：“我最希望你好好的待在家里，可你如果一定想要出门逛逛的话，那我想委派给你一件差事。”
“什么？”
“你顺路买些糖果回来。要贵的、好的，像奶糖呀，巧克力糖呀之类。我们自己吃一些，再留一些摆盘招待客人。我打算过几天请程家人来做做客。”
他点点头，答了个“好”字。
林笙匆匆出门，心里有些得意。堵不如疏，他如果在家中实在是坐不住，那么她就给他找些活儿干，把他的心神占住。她留意过了，附近没有大的糖果公司，想把她要的那些“贵的”“好的”糖果买回来，也够他满大街找半天的。
走到街口坐上洋车，她向车夫报上了乘风轮船公司的地址。车夫拉着她穿大街走小巷，她将小皮包举到额角挡着阳光，额角还有些疼，不过今天粉扑得匀，刘海也松散，让人看不出那一点淤青。乘风比她想得要远，坐汽车来更合适，不过她和她那丈夫是一对关系微妙的怨侣，涉及到钱的事情，凭她的心机与身份，她稍微避着点丈夫更合理。
她琢磨着自己和丈夫的关系，应该是：又要让他知道自己还有钱，又不能让他知道自己有多少钱。非得如此，才能吊得住那么个小吸血鬼丈夫。
她又想起了那个名字：志英。
小吸血鬼是真实存在的人物，在确定太太再无油水之后，已经不知所踪。而他那太太被冰冷河水激得大梦终醒，一个冷水澡洗得她死里逃生、成了新人。
真好，清醒了的那人是真有的，她是真醒了；糊涂着的这人是假扮的，是自己装的。
洋车这时停下来，她举目一望前方这幢高大建筑，看到了大门口那“乘风轮船公司”的金字招牌。
*
*
乘风轮船公司，据林笙这么打眼一看，比程公馆那大车店似的一楼豪华体面得多。程公馆楼下那间大客厅随时可以改装为聚义厅，但这家占据了三层楼的公司却是颇有文明和现代化的气息，不说别的，首先从戴着眼镜的职员到徘徊在门口的保镖，全都是西装革履的打扮，绝无貌似匪类的形象。
她向门口传达室报上了姓名，说自己是来见程英德总经理。很快就有一名文雅青年下楼接待了她，这青年自称是总经理的秘书，总经理现在正在忙，所以要请林小姐到会客室里稍候片刻。
林笙听了“林小姐”三个字，感觉有些奇异。对于她家的情形，程英德如今已是最清楚不过，怎么还会按照未婚的身份来称呼她？难道是他看她那丈夫太不堪，所以单方面给她离婚了？
随着那秘书进了一间摆了沙发茶几的屋子，她含笑道谢坐下来。那秘书恭而敬之的退出去，先是招呼听差过来上茶，后是低声支使了个什么人，让该人上楼提醒大少爷别忘了三点有客。那人说大少爷还在开会，秘书嘁嘁喳喳了几句，自己上楼去了。
林笙听着，心想对外，公司里的人称程英德是总经理；对内，程英德则是他们的大少爷。这称呼也有点意思，可见乘风完全是程家的家天下。只是不知道真正的大家长究竟依然是程静农，还是那权柄已经转移到了程英德手中。
这一点很重要，想要利用乘风的轮船，那么至少得知道谁在乘风当家做主。原本她和张白黎都以为主人只有程静农一个，没想到程静农已经放权给了儿子。
在会客室内坐了四十多分钟，她等得面前一杯咖啡都从滚烫变为温凉。百无聊赖的起身走到门口，她推门向外望去，真怀疑是那秘书忙昏了头，忘了向程英德报告自己的到来。可就在这时，前方楼梯上呼啦啦走下一群人，前方引路的正是那名秘书，秘书身后就是快步疾行的程英德。程英德依旧是被一群人簇拥着，迈下最后一级台阶时，他扭头看见了一旁走廊里的林笙。对着林笙一点头，他留了这么一句：“很快回来。”
未等林笙回答，他已经前呼后拥的出了大门。门外随即传来一阵汽车发动响，伴随着乒乒乓乓的车门开关声。
林笙转身回了会客室。站在窗前望着外面天色，她想今天怕是有得等了。
也不知道严轻有没有好好在家待着。

第28章 偶遇
严轻站在镜子前，正了正领带结，又抬手将短发向后捋了捋。那是当下正时髦的发型，两鬓与后脑勺都剃得极短，唯有顶发蓄长，随便打点发蜡梳一梳便是有型有款，但是它有股子风流的匪气，很挑人的脸面。
倒是很适合严轻这种一不老实、二不本分的长相。
将一卷钞票揣进裤兜里，他转身出门下楼。甫一步入满院阳光中时，他眩晕了一下，也说不出自己对那满天晴朗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久不见太阳，他会感觉憋闷；可阳光若是太明媚了，又让他感觉自己被强光照得纤毫毕现，一切特征都显现在了人前。
不够安全。
好在这已经是一天中最后的光明时刻。时间不算早了，天边转眼就会露出暮色。
独自走出院门，他没开汽车，因为上次去时已经得了经验，在马黛琳饭店门口停车不易。就算去得够早、有地方停，临走时想把汽车开出来也难。
他的目的地是马黛琳饭店的大跳舞厅，他一直记得那里有很好的音乐。上次偶然听到了，听得意犹未尽，所以今晚还要再去一次。
如果今晚听得还是意犹未尽，那就再去一百次。至于她，那个活得既忧心忡忡又兴致勃勃的女骗子，一定又要杞人忧天的怕他在外惹是生非。但她杞人忧天是她的事，与他无关，他不在乎。
与他有关的事情是买糖。他记得很清楚，要买好的贵的，要奶糖和巧克力糖。
他坐洋车去马黛琳饭店。与之同时，林笙也终于在会客室内坐到了头。
程英德不是故意晾着她，是真的忙。林笙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总之那秘书忽然出现引她上楼时，窗外天色已经由碧蓝转为了橙红，是晚霞的颜色从天边浸染上来了。
程英德的总经理办公室位于三楼，华丽宽阔，设有着整套的西洋式家具。林笙进门后环顾四周，没看见他，而那秘书彬彬有礼的又请她坐，告诉她道：“总经理马上就到。”
话音一落，程英德从门外走进来了。
他一边走一边脱了西装上衣，往那秘书怀里一扔，同时对着林笙点点头致意：“林小姐，久等了。”
林笙看见了他额头上的汗，笑着摇头：“没事没事，我本来也是个闲人，不怕等。下午我坐在会客室里，看外面人来人往，还挺新鲜的。”
程英德先对着靠墙的一排长沙发做了个请坐的手势，然后自己也走过去要坐。而在将坐未坐之时，他疲惫的喟叹了一声，高大身躯便随着这一叹、沉落了下去。
林笙在他斜前方的长沙发上坐了：“大哥看着很累。”
紧接着她显出了几分不好意思，含羞带愧的：“我今天来得不是时候了。”
他摇摇头：“无妨，我是天天如此，累也只是这一时累，等会儿就歇过来了。”
秘书这时挂好了他的西装上衣，又不声不响的送咖啡和香烟过来，然后悄悄的退了出去。林笙仔细看了看他的脸色，然后道：“我长话短说，也好早点让你清清静静的休息。”
程英德如今已经知道她那有关药品的奇思妙想不完全是做白日梦，加之确实是累，所以倒是挺有耐心，愿意一边听她说话，一边喝着热咖啡歇一歇。
回家不也是那么一回事吗？家里没太太没小孩，也没有红颜知己或者狐朋狗友，还不如留在公司里听林家妹妹说说闲话。
“也不用急。”他问她：“你对着那位张先生，打听清楚了？”
“昨天我就去见了他，这回问了个明明白白。”
她端起咖啡也喝了一口润润喉，紧接着摆开架势，认认真真的开讲，所讲内容和程静农调查出来的情形大同小异，话中也有个命途多舛、制药有瘾的吴连，也有吴连“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困境，也有吴连全被堵在了天津仓库里的大批药品。
因为对这情形已经提前有了了解，所以程英德听得很轻松。他唯一不了解的是那些药品的数量，而林笙也只从张先生那里问来了一个语焉不详的答案：“说是‘要多少、有多少’。”
又说：“老张讲那个吴厂长都要急死了，现在简直是给钱就卖。那药放在仓库里，就等于是他的一个定时炸弹，仓库一被查封，就能判他个重罪。他现在第一是想清空仓库，第二是想回笼些资金，不要一赔到底。”
程英德听到此处，还是有些漫不经心的态度：“看来，这不是一船两船的生意。只不过就算我们接手了那些药，又当如何消化呢？”
“你是担心没有销路吗？这倒确实是个大问题，不过老张说他有办法。”
“什么办法？”
林笙被他问住了，眼睛扑闪着笑意，同时抿着嘴，像是憋着个答案不好回答。于是他也给了她一个疑惑的眼神：“嗯？”
“我没听懂。”她笑了，有点脸红：“老张当时长篇大论，我听得有点乱、没跟上他的话，又没好意思追着他问。如果大哥认为这桩生意当真值得一做，那我索性把老张叫来，让他当面对你讲，好不好？”
他答道：“可以。”
她又是一笑，很愉快的样子。他留意到了，想了想，告诉她：“其实你无需为经济问题太费心思，程林两家和亲戚是一样的，你有难处，对我开口就是，不要有什么难为情，没有那种必要。”
“我知道程叔叔和你的好意。”她答：“大哥放心，我也不会硬充好汉。只是现在有机会试一试，那我就折腾折腾，万一能够赚一些呢。反正我是个闲人，不怕费时间，也不怕费力气。”
“当然，这也算是一项事业。”
她连忙摆手：“事业两个字我可不敢当。”随后她抬头看了看墙壁挂钟，站了起来：“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告诉大哥这些话，现在把要说的说尽了，我也该告辞了。”
程英德坐着没动：“吃了晚饭再走。”
“不不不，不麻烦大哥了，家里已经准备好了晚——”
“公司里有食堂和厨子，厨子的手艺还不错。我有时候在这里吃饭，感觉比一般的餐厅还强些。你今晚正好也尝一尝。”
他讲话时，常有毋需置疑的语气，如今那语气里加了沉重而疲惫的成分，更令人无法拒绝。林笙一直记着他是个单身的鳏夫，如果单独和他出去连吃带喝，当然是不大妥，可如果是在这样一间大公司的食堂里，赶着饭点一起吃顿晚饭，想来应该无妨。
程英德见她犹豫，似笑非笑的问了一句：“是在牵挂着尊夫吗？”
此言一出，她当即坐了下来：“大哥笑话我了。我方才是想，我在大哥这里也太不客气了一点。”
他垂下了清晰的双眼皮，倦容更重了些：“那没什么。”
*
*
俄国乐师奏起乐了。
严轻坐在大跳舞厅的角落里，手边小圆桌上摆着一杯甜腻的鸡尾酒。音乐庄严柔曼，大水一般有力的漫来，将他淹没、将他包含，将他的身心融化为一段旋律。
他原来偶尔听到一段小曲小调，也会从中品出一丝婉转悠扬的滋味，可那曲调常是出于简陋乐器，乐器不好，演奏者的技艺也不好，他与那游丝一般的单调声音擦肩而过，和它们向来只有一面之缘，从来不曾驻足倾听。
但是这里就不同了，这里的音乐恢弘，这里的他也自由。
他这屠夫一样的人生或许不会变化，他未来依旧是要做某人手里的刀或枪，但他至少可以自己挑选主顾。而在不想接活的时候，他可以在这动人心魄的音浪中暂坐下来，让自己的杂念全被席卷一空。
这就已经很好。
这首乐曲的旋律他有印象，他还记得自己方才听人说过，这支曲子有名目，叫做《蓝色多瑙河》。
而就在这一曲《蓝色多瑙河》中，程心妙携着舞伴走入大跳舞厅。她顾盼着要找朋友，可目光笼统的一扫，她一眼留意到了角落里的熟悉身影。
她认得他是李思成，她看见他孤零零的独坐一处，正将一支烟叼到嘴上。
然后他露出同样令她熟悉的茫然姿态，环顾四周，想来是要找火柴。

第29章 后果
严轻记得每张小圆桌上都放着一盒印着美女头像和一串洋文的火柴，他刚才走过来坐下时，还曾拿起自己桌上这盒看了看，但是现在火柴不知所踪。
他看过了桌面，然后叼着烟俯下身，伸手从桌子底下捡起了那盒火柴。
直起腰抬起头，他面前忽然“啪”的盛开了一朵小火苗。小火苗源于一只金属雕花的小打火机，顺着那捏着打火机的纤纤玉手再往上看，他看到了程心妙的尖下颏、孩儿脸、翘起的上唇珠、以及影沉沉的两只大眼睛。昏暗的彩色灯光流转不止，越发把她细白的皮肤照耀成纸，她的脸孔也成了一张又幼稚、又浓艳的面具。
沉重的睫毛垂下来，她居高临下的向他微微一笑：“小姐夫，你好呀。”
说到这里，她将手中的火苗向上又抬了抬，让那蓝焰燎过了香烟前端。
严轻向前凑了一下，把烟吸燃。
程心妙将打火机一关，扔给了一旁的男伴。严轻接受了她的火，可又几乎是完全的没反应——至少是没礼貌，连句道谢都未说。
但她也没有恼意。因为在程家人的眼中，笙姐姐挑选的这位佳婿简直是糟糕得不可救药，以至于让人对他不能再抱任何希望和要求。而程心妙一方面认为一个人若是坏到这般程度，也算是一种出奇；另一方面，她又实在是没有亲眼见识到他的恶劣。
他的坏无声无形，只存在于传说之中，真是坏出神秘性了。
她今晚是来玩的，本来的目的是跳舞，但如果临时出现了别的新奇玩意儿，那么她不介意改一改计划，反正玩什么都是玩。
以着宽宏的态度，她故意先向周围看了看，然后才问他道：“怎么不见笙姐姐？难道你是一个人来的？”
严轻的心思全在多瑙河上，几乎没有听清她的问话。抬头看了她一眼，他敷衍着点点头。
一旁的男伴提醒程心妙，说威廉来了。
威廉是名丰神俊朗的摩登公子，当真来了，只是比预定的时间迟了十分钟。如果他不迟那十分钟，程心妙就不会有闲暇发现严轻，威廉就会成为程心妙的新宠。但他确确实实是迟了十分钟，就在这十分钟的工夫里，程心妙已经对他失了兴趣。
将身边的男伴和刚进门的威廉全部视为了空气，她继续问严轻：“一个人来跳舞场有什么趣味呢？不如来和我们一起玩吧！我还可以介绍一位可爱的舞伴给你。”
她的话音落下，《蓝色多瑙河》也结束了。
严轻将大半截香烟取下来扔进鸡尾酒杯，然后起身低头扯了扯西装下摆。这是旋律悠扬的一晚，虽然后来程心妙的出现让这一晚美中不足，但是无妨，他以后可以再来。
而且论时间的话，他也该走了。
他答应了林笙，今天如果出门，就要买糖回家。而糖果公司一如《圣经》中记载的“万物皆有时”，万物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有时。糖果公司亦是同样的开门有时、关门有时。一旦过了时候，那就什么都买不到了。
林笙正在和程家建立关系，他不便在外拖她的后腿，所以对着陌生的程心妙，他记起了礼貌二字。而他的礼貌也只是让他在走之前说了一句“再会”。
程心妙下意识的一皱眉头——就算拿他当个非人的、极恶的存在来看待，他对她也实在是太冷淡、太无礼了。可未等她的情绪涌动，隔壁忽然爆发出了一声脆响。
那脆响太响了，一个小霹雳似的打断了乐曲的余韵。大跳舞厅内的人们随之惊呼出声，一名刚刚走上舞台盛装歌女也东张西望、乱了仪态。
程心妙顾不得挑理了，望着门口自言自语：“这是——”
她想说这一响像枪声，可马黛琳饭店位于租界，又怎么有人敢闹事开枪？
而就在她要说未说之际，枪声像连珠炮似的爆发了，并且是从远处向这边火速的扫过来了。
徘徊在舞池里的客人们瞬时乱了，屏风后的俄国乐师们也拎着乐器跑了出来。有那见识过兵荒马乱的人，这时已经听出了那声音是枪声，有那从未离开过锦绣丛中的人，则是愣在原地摸不清头脑。而愣着的人立刻就被慌了的人冲撞得跌倒翻滚，慌了的人一窝蜂冲出大跳舞厅，顺着幽暗走廊要往大门跑，可大门那边已经开了战。没人知道交战双方是什么人，只看见有穿着西装的人端了冲锋枪在胡乱扫射。
战火是从饭店另一侧的豪华餐厅里喷射出来的！
有人哭喊着嚷出内幕，说是那几间相连着的大餐厅都被一位下了野的中国将军包下了开寿宴，寿宴之中必是混入将军的仇敌了！
前路不通，而且在那灯光璀璨的地方，更容易给那些大开杀戒的人做靶子，所以人们哄哄的又要往回逃，一部分逃回了大跳舞厅，另一部分则是冲向了楼上。还有人奔向走廊尽头要跳窗，可马黛琳饭店一楼的窗户素来不是用来通风透光的，嵌着彩色玻璃的铸铁窗格紧紧关闭上着锁，没有钥匙便绝对推不开窗，而且铁窗格子一定是比人的骨头更硬。
大跳舞厅内，上方彩色灯光兀自闪烁着，下方的衣香鬓影则是乱成一团。程心妙身边那殷勤的男伴不可谓不忠诚，可未等他去搀扶程心妙，人潮已经将他席卷而出，让他在门口和威廉来了个头碰头。
程心妙本人也被冲撞得几乎跌倒。而严轻先是下意识的要走，走出一步停下来，他回头看着程心妙，意识到自己现在和她是有关系的，虽然自己扮演的是个坏人，可除非她今晚死在了这里，否则只要她活着出了去，自己的见死不救就一定要引发后果。而林笙的骗局大戏刚刚开幕，她最怕的应该就是这些“后果”。
而程心妙手扶桌沿稳住了自己，两只眼睛也紧紧瞪视着严轻，有求援的意思，也有审判的意思，倒要看看他会如何行动。
这时，严轻欠身一把攥住她的手腕，牵着她快步走向门口。
这时大跳舞厅的人们里出外进，已经混乱到了极点，程心妙上一步还是随波逐流，下一步就成了逆水行舟，不是被人拥着向前扑，就是被人推着向后倒，让她只能抬起另一只手，紧紧抓住了严轻牵着她的那条手臂。但她很快发现这样抓着也不够劲了，她须得合身搂住他的胳膊，才不至于被人潮把她和他冲散。
跌跌撞撞的和他走出大跳舞厅，她也听见了前方“大门不通”的哭喊。而交战双方显然已是杀红了眼，有人狂呼乱叫着往舞厅这边逃，有人便端了枪朝着舞厅这边追，追着追着停下来，他们索性直接举枪瞄准射击。这下子可了不得了，一排枪响过后，有子弹刮破壁纸蹭出火星，也有血花伴着哀嚎迸溅上天。
一滴血从天而降，落上了程心妙那嵌着层层蕾丝花边的洁白胸衣。她垂眼望见了那一点猩红，同时咬紧牙关咽下了一声惊呼。抬头望向严轻，她抖颤着发出气声：“这里不行，这里——”
她话未说完，严轻已经带着她转身向走廊深处跑去。停在走廊尽头的一扇窗前，他将那窗户推了推，立刻判断出此处不是生路。听得后方枪声越来越密，他拽着她拔腿跑向楼梯，一口气跑上了二楼。
然而二楼也已经乱了。
二楼的球房已经全关了门，里面的人知道外面情况不妙，死也不开。咖啡馆倒是开着门，但那门内没遮没掩的，显然不是藏身之所，侍者、调酒师以及一位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上来的歌女，都瑟瑟发抖的躲到了吧台后头。
程心妙紧紧贴着严轻，就感觉他的身体细、瘦、坚硬，仿佛是上等西装包裹着一副钢骨。
这样的躯体，介于精致与强韧之间，让她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因此生出一点安全感。她想趁着后方追兵未至，和他继续寻找一处更安全的庇护所。然而他进入咖啡馆后，却漫无目的似的游荡了一圈。
“这里不行的。”她急急的告诉他。
但她不知道他的目的是想要随便找个坑或者窝把她塞进去，然后自己跳楼也罢钻洞也罢，总之是先走一步。
他不能对她见死不救，但他也不能真找个地方躲起来坐等援兵——譬如巡捕军队之流。
因为他这李思成的身份也禁不住盘查与推敲。而李思成的内层是严轻，严轻更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名字。所以他最好还是先走一步，将来巡捕调查相关人等时纵然是查到他了，有林笙帮忙掩护着，想必也不会引发什么失控的后果。
后果后果，他现在最讨厌的，就是这个“后果”。
现在事件闹得这么大，就算他全身而退的回家去了，就算他没有把巡捕之流招上门来，林笙也必定不会饶了他。他当然是不怕她，但如果对她杀也不能杀打也不能打的话，那就只能是受着她的批评与埋怨，吵也吵不过她。
但程心妙说得也没有错，这间咖啡馆方方正正，没有任何掩人耳目的犄角旮旯，吧台也根本抵御不了流弹，此地确实是“不行”。
他还得另换地方。
拽着程心妙走向咖啡馆门口，他在经过吧台时伸出手，将台子上的一柄餐刀顺了走。

第30章 血色马黛琳
程心妙单手提了裙摆，极力想要跟上严轻的步伐，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不跟不行。严轻的手像铁钳一样紧箍着她的手腕，他的人也是义无反顾、只向前看。她怀疑自己若是一个失足，那么等来的不是搀扶，而是他不管不顾的拖拽。
他救她救得尽职尽责、冷酷无情。她简直怀疑他是否记得他还一手拽着自己这么个大活人。
气喘吁吁的跑到咖啡馆门口，她忽然随着他向旁一躲，让后背贴了门旁的墙壁。
咖啡厅那华丽的大玻璃门敞开着，来者从门前掠过，是一群上了点年纪的先生太太。这很糟糕，因为这一类年纪的人物往往不会是舞场内的客人，他们从一楼如此张皇的跑上来，而又没有狂呼乱叫的太失态，证明他们极有可能是将军寿宴中有身份的来宾。
而他们也许会把他们那些杀红了眼的仇家引上楼来。
敢在马黛琳饭店里大开杀戒的势力，必定已经是豁出命去、无所畏惧的了。没有什么人是他们不敢杀的了。
程心妙没把这个道理完全想清楚，但是模模糊糊的也感觉不对。被勒麻了的右腕忽然一松，她慌忙扭头，就见严轻独自走向门口，探身向外望了望，然后继续走了出去。她连忙向前迈上两步，用极轻又极急的气流用力做口型：“干什么去？危险呀！”
严轻走向最近处的楼梯口，他是想从那里看看楼下的动静。马黛琳饭店一共是三层，但是他最高就只来过二层这间咖啡馆，他不确定上方是否一定有生路。而杀人和抢地盘又不同，也许那些人在这一片杀过了，就会换个地方。饭店这么大，杀人者们可以换个楼层，也可以换个方向。
他们若是肯换个方向，那么严轻就打算回到一楼，撞开一扇窗户。
程心妙没有读心术，不知道他的计划。眼看他对自己的呼唤充耳不闻，她回头看看那空旷的咖啡馆，认为自己不可以独自留下来，便小步小步的要去追他。可就在这时，楼下的枪声忽然又爆发了，那声音近得就在他们脚下，而严轻这时忽然猫腰走了下去。她以为他要丢下自己，连忙快跑了两步：“你——”
后头的话卡在了喉咙里，她见他下到楼梯拐角处，竟是蹲下来，从那猩红地毯上捡起了一串钻石项链。
钻石项链丢在地毯上时，看着只是透明的一小撮碎玻璃，拎起来后才看出它是璀璨淡红的一串，淡红是血渍，还有更浓的血滴顺着鸡心形的钻石坠子往下坠落。
程心妙没想到他这时下楼竟是为了贪这么一点小便宜，心内一时简直是五味杂陈。忽有一粒子弹从他上方射入墙里，激出一蓬碎石与灰烟。他在子弹破空发出的锐响中向下一瑟缩，随即转身几大步跑上楼梯，一边跑一边将那串染了血的钻石项链揣入怀中。经过咖啡馆门口时，他重新一把拽起了程心妙，可是跑着跑着忽觉有人气喘吁吁的拉扯他：“傻瓜，你带错人了，我在这里！”
他闻声回头，看见了程心妙那失色的花容，扭头再看自己领着的那女孩子，他这才发现自己真是带错了。那女孩子和程心妙是相似的身量、相似的年纪，相似的白色长裙。他对她有一点点印象，她仿佛是在大跳舞厅里出现过，方才则是一直蹲在吧台后头，应该是个歌女。
他当即改抓了程心妙，继续向前跑。
而那歌女也知道吧台不是坚固堡垒，又听枪声越来越近，便藏不住，宁愿跟着这两个人奔逃求生。二楼走廊两边的房门全关了，他们急急的拐了个弯，同时一起听清了子弹追着他们射入地毯的闷声。慌忙再拐一个弯，歌女忽然爆发出了一声尖叫，因为地上横着个肥胖的血人，那人的大肚皮高高隆着，肚皮被子弹开了个血窟窿，人已是动不得了，但那鲜血仍然流得像泉涌一样。
程心妙也叫了一声，只不过是没有歌女的天生好嗓门，声音低一些。未等她从血人身上收回视线，严轻已经一步跨过那人的头，她也只能一步跳跃过那人宽厚的肩膀，高跟鞋的细鞋跟碾着那人手臂上的肥肉一晃，让她整个人也朝着严轻一歪，结果被严轻一把向外推了出去。
他喜欢爽利的走路，到了这危急关头，他尤其需要动作灵活，不能忍受有谁贴着他做累赘。
程心妙差一点就被他推了一跤，可他抓着她的手却又始终未松分毫。
骚乱与枪声确实是已经蔓延上二楼了，如影随形的追逐着他们。他们开始时不时的就能看到垂死伤者。他们都是通过其它楼梯逃上来的，逃上来之后就不行了，只能瘫在地上流血哀嚎。二楼都如此，一楼的情形更是不可想象。程心妙对严轻说：“上三楼，三楼全是客房，也许可以找一间躲进去，而且三楼还通着楼顶花园。”
严轻也想去三楼，但前方走廊极长，而枪声已经近得不容许他们走过这样一段直路了。扭头看了看两边，他带着程心妙钻入斜前方的一间盥洗室，而在他要锁门时，那歌女也抖抖索索的钻了进来，抬手指着外面哭道：“那里有个人……好像已经死了……”
严轻反锁了房门，反锁只是碰运气，因为对方如果执意要进来看看的话，那门锁抵不过一颗子弹。
随即他走到了盥洗室的窗户前向下望，楼下正是马黛琳饭店的正门，门前灯光全灭了，隔着一层窗户也能听见下方的混乱。各色汽车将饭店门前大街堵了个水泄不通，汽车喇叭声将远方传来的警笛声都盖了过去。而楼下有一道道火线在夜色中穿梭，那是交战双方在楼外也开了火。
严轻一度想要跳窗出去，可这么一看，起码这一侧的窗户是跳不得。但这里又绝对是留不得——他不想被陌生人枉杀，也不愿落入巡捕的视野里。似人非人、似有似无才是他最好的生存状态。
但二楼的窗户插销活动、是能开的。
他将窗户开了一扇，还是想跳，又不能跳。他若是一个人还灵活机动些，偏偏身边还带着个程心妙。更令他心烦意乱的是半途加入的那一位。真看出她是做歌女的了，自从见了那个血胖子之后，她的女高音就没停过，见一次血，拔一次高，警笛一样，仿佛生怕别人丢了他们的踪迹。
脚下忽然爆出一声巨响，歌女当即双手抱头、再一次歇斯底里的锐叫，程心妙也带着哭腔叫了一声，但她实力不足，在歌女那嘹亮嗓门的衬托下，只像是一声呻吟。
严轻不能再由着她这样叫下去了，她真的要把外面那些人招过来了。
再一次放开程心妙，他走到歌女面前。餐刀顺着袖管滑入他的手中，他盯着对方那白皙细嫩的咽喉，说道：“安静。”
歌女也想安静，但她的精神已经崩溃，仅存的理智只够让她紧咬牙关闭严嘴，可那细而高的尖声还是被她从鼻子里哼出了出来。
严轻的右手动了动，可他随即又想起了自己身后还有一位观众。严轻可以杀人，但李思成不可以。
李思成的问题是品行恶劣，但李思成不杀人。
于是他将右手重新垂了下去，要换个办法消除噪音。怎么消除？不知道？这小歌女像是疯了，叫得不死不休。抬手抓住了她的头发，他想将她的小脑瓜往墙上撞一撞，撞昏了也是个办法，但他知道自己手狠，万一一个不慎把她撞死了，那么看着就还像是自己主动杀了人。
与此同时，她还在颤颤的哀鸣，而那种尖细的声音最有穿透力，能穿入也能穿出，穿到走廊里那些持枪者的耳朵里。而对于这样进退两难的局面，严轻感觉自己也要崩溃了。
他的崩溃和歌女不同，他的崩溃是麻木与烦乱交织，是直觉代替了理性。
他对她发了最后通牒：“安静。”
然后他一手薅着头发将人拖到窗前，一手将另一扇窗户也推了开。俯身捞起歌女的两条腿，他直接把对方扔了出去。
关闭窗户，与世隔绝，盥洗室内果然静了下来。
严轻扭头望向程心妙，问道：“你也要叫吗？”
程心妙当即抬手捂嘴，一口气连摇了七八次头。
她如果也非叫不可，那么除非他在这里把她杀到死透，否则就无可奈何、只能忍受，甚至被她连累得也送了命。而她选择了不叫，这就说明她还算是通情达理，他的运气也不算太坏。一拍她的肩膀，他说：“很好。”
那手顺着手臂滑下，重新攥住了她的手腕。而她看着自己裸露在外的雪肩与玉臂——一道血痕长长的抹下来，是他的手受伤了。

第31章 逃离马黛琳
这盥洗室内没有逃生之路，但严轻在清除那噪音之源时，倒是受了些许启发。
他一直急于离开这座建筑，而只要窗户推得开，那么跳窗也不失为一个法子。当然，他跟前这个窗口是跳不得，因为楼下子弹纵横，他极有可能直接落到了某人的枪口前。
楼前枪战激烈、汽车堵塞，那么可以看看楼后。未必马黛琳饭店整个儿的全陷入了战火中。带着程心妙走到门旁，他和她背靠墙壁站住了。程心妙现在已经是连大气都不敢喘，压抑着呼吸扭头看他。他凝神倾听着门外的动静，神情很认真，认真得不带了一丝惊惧和惶恐，甚至干脆就是面不改色、单只是听。
忽然伸手一扭房门暗锁，他牵着她大步走了出去。她心中一惊，下意识的等着迎接枪林弹雨，但走廊不知何时恢复了寂静。
两侧房门依然全部紧闭着，她随着他向前大步走，不知为何，总感觉两旁门后搏动着心跳与喘息。而她和他正走在一片幽暗密林中，林中每一株植物都是险恶与杀戮的化身，惊惧的眼珠子在暗中对着他们骨碌碌转，而枪口是猛兽，在这错综复杂的长廊中逡巡，相遇了就是死。
她便是怀着这样的心情随他向前走去，走出不远后他们察觉到了猛兽的动静，一时间别无选择、只能就近走楼梯上了三楼。
三楼果然全是客房。
一些房门紧闭着，但也有几间开门的客房，敞开的门旁放着小推车，车上的藤筐里扔着大团床单，房内床上一片凌乱，地上还扔着水盆、倒着笤帚，是打扫卫生打扫到了一半的光景。程心妙拽了拽他的手臂：“我们可以躲到这里面去。”
他充耳不闻的继续向前走，为的是找那一扇方向合适的窗户，而这几间客房都不合适。可是走出几步之后，他忽然回头，从那藤筐里抄出一大团床单，往程心妙怀里一送：“拿着。”
程心妙不明所以的抱了这一大团床单，但是识相的不追问。而他走过一整条走廊，接连又拿了两次床单，最后进入拐角处的小杂物间。
小杂物间也有个窗户，窗户正对着饭店后身的一条小街，以及小街外的一片有着草坪、花木、长椅的街心花园。他进门之后照例是先锁门，然后推开窗户，从三楼的高度向下望了一眼。
马黛琳饭店是巍然的建筑，三层已经高得好似普通洋楼的四层。
他从程心妙怀中拽出床单，这床单是为双人床预备的，布质细密柔软，边沿缝了极结实的蕾丝花边。他撕扯了一下，撕扯不动，但是无妨，他手里还有一把餐刀。用餐刀将那花边硬挑了开，他展开双臂，开始大开大合的撕床单。
程心妙看到这里，隐约明白了，上前抓了床单一头帮着他撕：“我们要从窗户出去吗？”
他蹲下来用餐刀去挑另一段花边，低头答应了一声：“嗯。”
程心妙当即也想到了马黛琳饭店异乎寻常的高度，但她没有质疑他。
大团的床单很快变成了满地布条。他将这些布条首尾打结，连成了一条长绳。程心妙火速估算了一下它的长度，小声提醒他道：“好像还不够长呀，短了能有两三米呢。”
此言一出，她激出了他今晚以来、第一个有人味儿的反应。
他抬眼扫了她一下，像是嗔怪了她的傻话，但开口时依旧是冷淡的声音：“摔不死就行。”
这时下方忽然爆发出一声巨响，不知道是他们正下方的二楼又出了什么大乱子。程心妙霍然变色：“怎么像炸弹？”
他没理会，拖着床单一端走到窗口，低头向下又望了望，随即将那一端向外掷去。
她没说错，床单放到极致了，距离地面还有着一层楼的高度，但是他也没说错：这个高度，摔不死人。
他敲碎了一块玻璃，将这布绳的另一端绑了窗框。与此同时，程心妙已经弯腰脱了脚上的高跟皮鞋。这银皮鞋有着精巧的款式和细高的鞋跟，脚背上横搭着一道细绊，穿着它只适合在跳舞地板上踏着节拍移动旋转，多走一点路都勉强，飞檐走壁就更不可能。她使出狠劲，硬从腰间扯下了一条系成蝴蝶结的缎带，然后蹲在地上，她一边抬头紧盯着严轻，一边双手忙碌，用缎带两端分别系了两只银皮鞋的横绊。
严轻踏上窗台，对她说：“我先你后。”
不给她回答的时间，他双手拽着床单，滑了下去。
她将两端吊着高跟鞋的缎带往脖子上一搭，赤脚跑到窗前向下望，就见他已经落了地。站稳之后仰起头，他先是看着她，看了几秒钟后，他举起双臂，给了她一个承接的姿态。
街口那边真发生大爆炸了，巨响传来，火光照来，而他就在那巨响与火光中，纹丝不动的等待着她。
于是她抬脚踩上窗台。背对窗外抓住床单，她能感觉到夜风嗖嗖的刮过她汗湿了的后背与大腿，后背与大腿都是悬空着的，她唯一还能使得上劲的部位，便是抓着床单的双手、和踩着窗台的双脚。
深深的吸入一口气，她把心一横，双脚一蹬，整个人向外荡去。
白裙在冷风中呼啦啦的盛开又合拢，然后随着她失控的悠荡而迎风招展。她合身撞上饭店外墙，撞出了她一声尖叫，她随即想起自己要想下滑，可手指略微一松，整个人便立时坠落向下。她吓得又叫一声，慌忙要抓床单，但床单蹭过她的双手手心，她只抓到了满掌空空的火辣辣。
坠落的终点，是个坚硬的怀抱。
她是带着力道砸向他的，而他预料到她来者不善，所以也是带着力道回应了她。胸膛顶住了她的砸，手臂勒住了她的坠，他给了她一个恶狠狠的拯救。而她单手勾了他的脖子，惊魂未定，已经被他拖拽着又要继续跑了。
他们终于逃出了马黛琳饭店，但硝烟已经从饭店前方蔓延过来。爆炸声、哭喊声、警笛声交织在空中，听着都已经是很近，和狂呼乱叫着逃向对面草坪的行人们一样近，和将饭店外墙打得碎石四溅的流弹一样近。
所以他们还得继续逃。
严轻也想拽着程心妙往那片草木葱茏的绿地上跑，然而程心妙忽然一指前方路边，惊道：“我的汽车！”
那是一辆锃明瓦亮的红色汽车，奇异的是驾驶座那边的车门敞开着，汽车夫却是不知所踪。两人快步走过去，就见汽车还保持着发动状态，那汽车夫像是匆匆的临时下了车、再也没回来。
严轻放了她的手腕，用力一拍她的后背：“上车。”
他的力度体现了他的急迫。程心妙立刻绕过车头，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与此同时，他也坐到了方向盘后。程心妙随着惯性向后一仰，是他已经直接加速驶向了前方。
摘下脖子上那一段吊着两只高跟鞋的缎带，她一边看着前方情形，一边讲两只鞋子解下来穿了上。穿了鞋就比打赤脚强，她已经做好了和他赴汤蹈火的准备。
汽车开到路口，被一片大火阻了去路。严轻当即向后调转车头，程心妙一直留意着四周，这时就连忙大声告诉他：“那边也不行！那边在开枪！”
她的话音刚落，严轻猛的一打方向盘。惯性这回让她几乎在车内飞了起来，同时汽车已经冲上了道路一侧的草坪。她捂着撞痛了的头顶，就见花木枝条噼里啪啦的抽打着挡风玻璃，而他们的汽车就这样风驰电掣的冲破花木、穿越草坪、撞飞长椅，在半分钟内横冲整座街心花园，最后顺着一座小丘的山顶弧度直飞出去，四轮落地砸上了花园另一侧的大街。
程心妙被震了个七荤八素，可汽车尚未落稳便再次加速，和两辆满载了武装巡捕的警用卡车擦身而过。
程心妙抬手摁了心口——自己已经进入了巡捕活动的地界，自己安全了。
*
*
消息是先传到了程英德这里。
当时程英德正在办公室里摆了小小一桌精致筵席，没有酒，只是想招待林家妹妹吃一顿晚餐。林笙虽然没有什么高深的水平，但作为一个人类来讲，除了择偶的眼光不好之外，没什么别的问题。程英德看她挺顺眼，愿意和她坐下来多谈几句，况且现在看来，她所畅想的那条生财之道也不是胡扯，靠谱还是靠谱的，只剩细节还需推敲。如果当真干得，那就干着试试也无妨。
正好他也想给自己找些新领域的生意做一做。
接手乘风之后，他一直是沿着父亲给他铺的老路走，走得好了是他托他老子的福，走得不好，算他是扶不起的阿斗。反正他就是怎么样都不占理，他唯一的小妹妹则是冷眼旁观笑嘻嘻。
怀着一些不可告人的愁绪，他和林笙很平静的共进晚餐，并且达成共识，一致认为厨子是真的好，比一般馆子里的大师傅更好。
二人正吃得有滋有味，秘书匆匆进门，凑到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他听了，但是好像没听明白，疑惑的扭头看秘书：“二小姐没出来？”
“没有。”
“打得厉害？”
“说是动了枪炮。”
他放下筷子：“告诉老爷子了吗？”
“没有找到会长。”
他这时才像真明白过来了似的，先是起身让秘书给他拿外衣，然后告诉林笙：“马黛琳出了事，阿妙还在那里没出来，我要过去看看。”
林笙方才已经听了他们的片言只语，这时便也起了来，为了表示自己对程家是非常的热心肠，她走过去拿起了自己的小皮包：“那我们快走。若是汽车有位子的话，也请大哥带我一个。马黛琳是租界里的饭店，就算是火并也不该闹到动枪炮呀。这太奇怪了！”

第32章 大起大伏
程英德顾不得和林笙客套，她愿意跟着就随便她。
他大踏步的出门下楼，先前徘徊在走廊里的保镖们纷纷跟上，对他形成了一贯的簇拥之势。这时无论是他还是林笙，都以为自己不过是去马黛琳“接”程心妙回来——那里大概是乱成了一锅粥，所以需要家里去个稳妥的大人，将年轻爱玩的二小姐从乱中接回家去。
然而汽车越是逼近马黛琳饭店，程英德越是发现形势不对。“动了枪炮”四个字似乎并非夸张的形容，前方路口，即饭店坐落的方位，当真喷出了冲天的火光。一贯有序的大街也失了序，平时难得一见的豪华轿车们慌乱的横冲直撞，连程英德的汽车车尾都受了狠狠一击。
“怎么像是开战了一样？”他勉强坐稳了，暗暗的想。
就在这时，前方来了一名嚎啕大哭的少女，少女披着头发穿着长裙，半边身体全是血，一瘸一拐的向前挪动。他一惊，以为自己是看见了妹妹，定睛再瞧，面孔不对，原来不是。
盯着那血人似的少女，他像是受了某种吸引一般，随着她的艰难移动而缓缓扭头。忽然叫停了汽车，他推门下去拦了少女：“请问马黛琳饭店里怎么样了？”
少女哭道：“死人了死人了……”
“死的人很多？”
“他们乱开枪乱杀人……”少女颠三倒四的哭：“死人了死人了……”
程英德看着少女，忽然有一股奇异的电流顺着血管流淌全身，让他的神经末梢都闪烁了隐秘的蓝火花——乱开枪？乱杀人？乱？
既然是那么的乱，那么他唯一的妹妹，他家活泼美丽、野心勃勃的小阿妙，会不会也已经遭遇了不幸、沦为了某粒子弹下的一缕冤魂？
程静农的掌上明珠，当然不会轻易的被什么仇敌消灭，她享受着当下文明世界中最高级的医生与药品，平常的疾病也不能奈何了她。像她这样一位强盛无敌的千金小姐，能让她横死的，也只能是一场飞来横祸。
无缘由、无计划，甚至目标和她完全无关。非得是这样的安排，才能令她所有的防备全部失效，才能对她一击毙命。
而如果她死了，那么……
那么，他程英德，就将是他父亲别无选择的选择。
他父亲可以宣称男女平等，但绝对无法宣称生死也平等。
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回车门前，他弯腰坐了上来：“继续向前。”
副驾驶座的秘书回过了头：“大少爷，要不然还是停下来等一等吧，反正巡捕们已经开进去了。”
“不。”他像是忽然心力交瘁，声音轻得好似叹息：“我要亲自进去，看看阿妙。”
林笙悄悄瞥了他一眼，感觉他这话说得古怪，好像准知道程心妙一定还在那饭店里似的。
*
*
汽车只又开出了十几米远，就无论如何也开不动了。
大街变得好似修罗场，横在街中的不是瘫痪的车，就是哀叫的人。程英德让林笙留在车里，自己和两名保镖下车向内步行。好容易走到了马黛琳饭店楼下，他迎面看见了程心妙的汽车夫。那汽车夫的状态比那半身血的长裙少女好不了多少，也已经是吓得语无伦次，对着程英德哭：“二小姐不见了。”
程英德的心脏微妙的一动，神情则是严肃：“不见了？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的意思，没影了，找不着了。
原本今晚前来马黛琳饭店时，随行者除了程心妙的朋友之外，就只有汽车夫和一名保镖。程心妙携舞伴前往大跳舞厅时，汽车夫把汽车开去楼后要停，保镖则是独自坐在一楼大堂里待命。枪声响起来后，汽车夫眼看饭店门前情势不对，便把汽车留在僻静些的楼后，想要跑进饭店接应二小姐出来上车。可他一进饭店就被卷入了战火之中，他没找到二小姐，没找到保镖，只得到了一粒子弹，子弹正嵌在他上臂的肉里。
程英德还要继续问话，一名英国军官走过来向他打了招呼。双方交谈几句，那英国人既知晓他的身份，又问明了他的来意，便让他退到安全地带等候，他们会替他寻找程二小姐。
程英德也害怕饭店内还埋伏着走投无路的危险分子，所以很听劝。带着保镖和那汽车夫向外走去，他回到了自己的汽车跟前，想了想，就近进了一家洋行，借用电话往家中打去，问那接电话的仆人“二小姐到家了吗”。
此时距离二小姐到家还有十分钟，所以仆人给了他否定的回答。
*
*
汽车在路口停了住，前方就是程公馆那灯火辉煌的大门了。
严轻将双手搭在方向盘上，低头喘了几口粗气。程心妙扭头注视着他，直到现在对他依旧是看不透。瞧他喘息的姿态，他应该也是疲惫的，但他同时又依然是面不改色。
这时，他直起身转过脸，抬手向前指了一下：“那是你家。”
程心妙问他：“怎么停在了这里？你开不动了？”她单手要开车门：“我去叫人过来扶你进去休息。”
他说：“不用。”
然后他推开车门转身下车。第一只脚落地时，他踉跄了一下，但随即就扶着车门站稳了。程心妙见势不对，连忙欠身越过驾驶座，探身唤他：“你干什么去？”
他回头答：“回家。”
答完这两个字，他继续向前走去。程心妙慌忙对着他的背影喊道：“等等，我让人送你回去！”
他充耳不闻，径自前行。程心妙当即转身从自己这边下了汽车，结果“咕咚”一声跌坐了下去——今晚她穿着高跟鞋狂奔过，也在坚硬路面上打过赤脚，那时候都是既不知道疼也不知道累，没想到坐了一路汽车之后，她在家门口软了腿。摇摇晃晃的扶着车门站起来，她见他已是走出了很远，并且是始终没回头。
依靠着汽车，她定了定神，也走向了自家大门。门房里的老仆站在门口见了她的形象，大吃一惊：“哎哟，二小姐，您这是怎么了？”
她向老仆笑了笑：“没什么，今天大难不死，以后一定要享福了。”
这时，楼内仆人接到了程英德打回来的第二个电话，这回仆人告诉他：“二小姐回来了。”
*
*
程英德现在无暇去管林笙，她既是没有主张回家，他便将她从马黛琳饭店直接带回了程公馆。
他先到了家，看到活着的妹妹时，他一时间心潮澎湃，几乎有热泪盈眶。
血浓于水，自小和他相伴的妹妹今晚逃过了一劫，真好，令他想哭；自小相伴还敢和他争夺家业的妹妹居然从枪林弹雨中活着逃回了家，未来她还将继续的威胁他、压迫他，这更让他想哭。
一颗心沮丧的沉到了最低处，他失望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岂止是想哭？他简直是精神濒临崩溃，恨不得让时光倒流，他提前赶去马黛琳，亲自送她上路。
颓然坐到沙发上，他虚弱的点头：“还好，还好，我方才在马黛琳没有找到你，简直是——”
他做了个手势，表示那种心情无法言喻。林笙不便干看着，于是如实帮了他一句：“大哥吓得整个人都懵了，老想冲回饭店里去找你，但有个英国军官，几次三番的拦着他。”紧接着她望向程心妙，做了个百感交集似的赞许姿态：“阿妙妹妹不愧是程叔叔的女儿，真勇敢真厉害，能一个人从那道鬼门关里跑出来。”
程心妙从女仆手中接过一条热毛巾，擦脸之前先对林笙笑了笑：“不是我勇敢厉害，是我幸运，在大跳舞厅遇到了姐夫。要是没有姐夫救我出来，我现在早不知道是什么结果了，生死都是两说。”
程英德听得莫名其妙，林笙的第一感觉则是“不会吧？”
程心妙见这两位听众都是一脸疑惑，便解释道：“我说的这个人，就是笙姐姐的姐夫。枪声一响，大跳舞厅就乱了，人像潮水一样涌来涌去，我身边的朋友全被挤得不知下落，吓死我了。幸亏进门时遇见了姐夫，姐夫拽着我往楼上跑，才算是逃过了那些乱开枪的坏人。”
说到这里，她用热毛巾擦了把脸，然后指了指自己抹了一道道血渍的右胳膊：“姐夫好像受了伤，这血就是他蹭给我的。到家之后，我本想请他进来休息休息、包包伤口，可他不肯，就那么走了。笙姐姐，你回去之后想着看看他的手，我怀疑那伤就在他的手掌上。”
这回懵了的人变成林笙，她支吾着答应了一声，又问：“他是刚走？”
“是。”
她当即起身：“那我这就回家看看他去。”
程英德见妹妹实在是平安无事，而她硬要平安无事自己也没办法，于是强打精神站起来，要亲自送林笙回家，顺便当面谢一谢那匹救了妹妹一命的、天打雷劈挨千刀的、拆白党下三滥小流氓。
也是要借故躲一躲妹妹，他暂时无法忍受她的存在。
*
*
林笙心急如焚。
她简直无法想象严轻今晚到底露了多大的馅，恨不得一步迈回家中、向他当面问个清楚。坐在程英德的汽车里，她蹙了眉头望向窗外，好在现在她蹙眉头还是可以的，权当她是为夫担忧。
程英德经历了一场大希望和大失望，属于精神受了刺激的人，所以此刻也是心力交瘁、一言不发。
往常走惯的大街，今晚封锁了几条，汽车夫不得不接连调整了几次路线，兜大圈子开往林笙所居的雅克放路。
马黛琳饭店的余波并未殃及所有地方，起码他们经过的这一条大街，还是往昔的太平景象。时辰晚了，大街两旁的洋行公司已经络绎关门，招牌上的霓虹灯光也都闪闪烁烁的微弱下来、渐次熄灭。林笙望着街景，忽然挺身说道：“停车。”
汽车停了，她推开车门，就见路旁一家糖果公司敞开着玻璃门，门内电灯已经熄了一半，最后一名客人单手拎着一只用网兜装着的铁皮糖罐，正低了头往门外走。
她喊了一嗓子：“思成！”
严轻一定是忘了那“思成”就是他，充耳不闻似的继续走。她急了，跳下汽车追了上去：“思成，我叫你呢！”
他这才抬头望见了她。而她身后的汽车中又下来一人，他也认出了那是程英德。
林笙咬牙轻声的说：“你呀。”
身后就是程英德，她对他一句不能多怨，也就只能说出这两个字。而他一见了她，便又想起了那一连串的“后果”。
好在他对那些后果也不是全无对策。
程英德走过来时，就听见他干巴巴的告诉他太太：“我买了糖。”
听了这没头没脑的开篇第一句，他太太从鼻子里哼出了如泣如诉的一声。而他停在二人近前，向严轻说道：“事情我全听阿妙讲了，今晚真是多谢了你。没想到妹夫这样年轻，却有一副古道热肠。”
严轻不愿任何人再提自己今晚的善举，你不提我不提，兴许林笙还能忘得快些。如果程英德不是程英德，他会直接让他闭嘴，可程英德偏偏就是程家的大少爷，而他现在是李思成，他得对程家的人讲点礼貌。
所以看着程英德，他将“闭嘴”二字咽了下去。不说这两个字说什么？不知道，无话可说。
无话可说就不说了。他收回目光问林笙：“回家吗？”
林笙这时问道：“你受伤没有？”
“没有。”
“那就不用去医院，我们直接回家。”说着她回头对程英德点点头：“大哥，那我就劳驾你送我们一趟了。”
程英德审视着前方那位挨千刀的小王八蛋，同时答道：“当然。”

第33章 他的礼物
当着林笙的面，程英德还想对妹妹的救命恩公再多客气几句，然而那位恩公不管是论沉默还是论镇定，都有点过了头，看着不像是刚从生死场中逃出来的，更像是夜里梦游时溜达出来的。
汽车开到雅克放路，林笙怀着一肚皮隐忧，也忘了邀请程英德进门坐坐。强自淡定的进了门，她知道家里这两个老妈子的眼神和手脚一样伶俐，所以不肯在楼下逗留，直接就往楼上走去。
严轻随她进了卧室，将手里那只装着糖罐的网兜放到了沙发椅间的小圆桌上。
“奶糖和巧克力糖，”他没别的话讲，只能说糖：“一样一包，放到一起了。”
话音落下，无人回应。他回头看过来，见她将双臂环在胸前，正看着自己，粉脸蛋、弯眉毛、亮眼睛和红嘴唇全都失了柔软的活气，她显出了几分凶相。
“好。”片刻的对视过后，她终于开了腔：“怕什么来什么，越怕你乱走，你越要往马黛琳去，越怕你出纰漏，你越要跑到程心妙跟前逞英雄。这回好啦，他们全家都知道你是飞檐走壁神功盖世了。我之前把你贬得又怪又坏一文不值，现在你一下子就把我的话全推翻啦，你英雄救美、了不起啦！”
她气的是严轻把个李思成演得不像了李思成。而严轻从头听到尾，也听出了自己的理解——他记得林笙很反感自己和程心妙亲近，两人坐着说句话都不行，何况他今晚是带着她逃了个难。
但是对于这个后果，他也还是有着应对之术。把手伸进西装怀中掏了一会儿，他从内袋里掏了个东西攥住了，然后把拳头送到她面前：“给你。”
“什么？”
他不回答，只看着她。两人对视了片刻，她犟不过他，只得掌心向上伸了手，同时又问：“什么？”
他一松手，让一串钻石项链落入了她的掌中。兴许是她手小的缘故，钻石项链在她的手心上就是沉甸甸的一小堆，淡红透明，散发着隐约的血腥气。林笙是识货的，立刻就分辨出了这是货真价实的上等金刚钻，于是抬头向他瞪圆了眼睛：“哪里来的？”
“捡的。”
说完这话，他见她依然狐疑的瞪着自己，以为她是不信，害怕收了自己的贼赃要受连累，所以又向她保证了一遍：“不是抢的，是捡的。当时饭店里很乱，这东西掉到了地毯上，没人要，我就把它捡起来了。”
林笙收回手，小心翼翼的嗅了嗅它：“这是……血？”
他从她手中拿回项链，走去盥洗室拧开水龙头。林笙目瞪口呆的探头看他，就见他将项链放到流水下冲了冲，再用毛巾把它擦了擦，然后回来把项链重新递向她：“干净了，收着吧。”
林笙没接那条项链，而是连他的手也一起托了住：“这是怎么弄的伤？”
他的手掌横了一道口子，放到一般人身上够闹一场的，放到他身上则是什么都不算。这是他在饭店二楼推窗户时划出来的，因为当时也没感觉多疼，所以具体详情他自己都没留意，要答也只能回答：“忘了，没事。”
林笙收回手，转身去找药箱：“项链你自己留着吧，我不要。”
他想了想：“上次的玉兰花，你不是要了？”
“玉兰花能要，项链不能要。我不收你的重礼。”
“我白捡的，没有花钱。”
“什么糊涂话——反正我不要。”
她将医药箱拎到了小圆桌上，从中翻出了棉球和消毒药水。一手用棉球蘸了药水，一手握了他的手腕，她轻轻擦拭了他的伤口，再薄薄洒一层药粉，用绷带轻轻缠两圈。
他盯着她，忽然问道：“你不要这个，想要什么？”
“什么都不要。”
他越发仔细的看她面孔：“生气了？”
“对！”
“不合作了，想赶我走？”
她一边把绷带往医药箱里收，一边抬头直视了他：“对！”
“现在？”
“对！”
他低头看了看左手的绷带，然后转身走去打开立柜，从角落里翻出了那只帆布袋子。
踩着凳子取下柜顶皮箱，他将自己那几块钞票砖拿出来扔进袋子里，然后对林笙说：“把我的枪给我。”
林笙对他采取了个冷眼相看的姿态，感觉他好像是当真了。
她不回答，他等了一会儿，也没有再追问。从裤兜里掏出那串钻石项链，他把它放回了她手边的小圆桌上。
她冷声问道：“不是要走了吗？干嘛还要把它送我？这不是送了也白送？”
“就是为了你才捡的。”他答：“我要它没有用。”
“你那时候不是正忙着英雄救美吗？还有闲工夫为了我捡首饰？”
他看着她，忽然扑哧一声，无可奈何的低头笑了：“我都要走了，你还在吃醋。”
“吃醋？你说我吃醋？”
“我也不是特地去救程心妙，是你一直在勾搭程家，我才不好对她见死不救。否则她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是——你的意思是——你以为我在吃你和程心妙的醋？”
“不是吗？”
“嗳哟，”林笙的冷眼和冷脸一起走了形：“亏你好意思说。我为什么要为你吃醋？我看着像是爱上你了？”
“我没说你爱上我。但你只许我和你合作，不许我和别的女人说话，我救了程心妙你就生这么大的气，这和吃醋不就是一回事？”
“你这个人，你误会了！我哪是不许你和别的女人说话？我是怕你经验不足，会在程心妙那里露马脚。而且你和她年龄相仿，她又是个美人，我也怕你会对她昏了头。”
“这不还是吃醋？”
“真不是。”
二人至此，面面相觑了一会儿。最后严轻说道：“随便你。”
她把他的帆布袋子夺了过去：“你就信我一句吧，真不是。”
他低头看看自己空了的手：“哦。”
“我吃的盐比你吃的饭都多，我说不是就一定不是。”
他点点头：“嗯。”
“去洗澡吧，一身的枪药味儿。”
“不赶我走了？”
“走？哼，你想得美啊。从今往后你就按照大家闺秀的活法过日子。在我宣布你和舞女私奔之前，你给我乖乖坐在家里，大门不许出、二门不许迈！等楼下那两个老妈子睡了，我就去趟后院，把那条铁链子再弄回来。明早天一亮就把你拴上，看你还往哪里逃。”
她一边说一边忙，将医药箱放好，将帆布袋子里的钞票砖取出来摆回小皮箱，又找来一条手帕，将那钻石项链包好，也放到了皮箱一角。踩凳子将小皮箱放回立柜顶，她人在凳上、居高临下：“你的东西我不要，全给你收着，至少将来可以留着换钱。像你这样的人，手里有钱是好事，你平安，别人也平安。”
他听着她这句话，感觉她又像是嫌弃自己，又像是怕自己早死。钻石项链她不要，他也算是白捡了。其实在他蹲到楼梯拐角伸出手的那一瞬，他就察觉到了那拐角是个危险之地，但他还是忍不住要去捡这项链。
他当时是认定了她会喜欢这个东西，他一直以为女人都爱花与首饰。
而在他走去沐浴更衣后，林笙从凳子上下了来，看着盥洗室的房门，半晌没动。
对于严轻的所作所为，她心里常有说不出来的滋味。她看他也不是存心要给自己添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是这么一种活法，他的恶与善都带着动物性，她拿人的规矩去管束他，他不听、也不受。
*
*
林笙为严轻铺好了地铺，然后在入睡前，又轻声盘问了他三十多分钟。
盘问到了最后，她也承认严轻今晚唯一的错误就是去了马黛琳饭店，可他也不是提前得知马黛琳今晚要出事、特意赶去了凑热闹。
仰天打了个小哈欠，她问他：“听音乐？我不信，我看你就是跑去瞧人跳舞的。全上海的摩登女郎都汇聚在那里了，乐队一奏乐，满舞池都是光胳膊光大腿。”
等了片刻，她没有等来他的反驳，于是翻身转向了他的方向：“还真是去听音乐的呀？”
他答道：“人到处都有，音乐不是。”
他又问：“曲子是不是都有个名字？”
“照理说是。”
“我哼个调子，你听一听，认不认得。”
她欠身向下伸耳朵：“你来。”
他哼了一串旋律，调子竟然很准。她听得脑中灵光一闪，抬手拍了拍床：“我认得，这是那个——那个——就在嘴边来着，怎么想不起来——蓝色多瑙河！”
“看来没错。我在马黛琳也听人说是这个名字。”
“绝没有错。我小时候学着弹过这支曲子，可惜没有学完，现在也都忘记了。”
“你弹什么？”
“钢琴呀。”
“那你小时候，家里应该很有钱。”
“嗯，那时候是不错。”
“后来家道中落，所以做了骗子？”
“我不是骗——嗐，不和你犟，你说我是什么就是什么吧。不过家道中落是真的。”
“你难过吗？”
“我现在太忙，没时间为了十几年前的事难过。况且人活着是要往前看，不是往回看。我才二十多岁，就算我活到六十岁吧，前方还有一多半的人生呢。在这种情况下，你让我非得抓着过去的那一小小点人生惆怅，先不说那么活着难不难受，仅从利益的角度来看，也是很不合算。”
望着地上那条背对着自己的黑影，她犹豫了一下，试探着问道：“你还记得你小时候的事情吗？”
她又想了解他，又怕触了他的伤心事，然而他语气平常：“只记得一个翻跟头。”
然后他很突兀的笑了一声：“过去的事情都被我忘了。我这点像你，我也向前看。”

第34章 迹与心
清晨八点钟。
林笙蹲在地铺跟前，很为难的看着严轻。
严轻半睁着眼睛面朝她侧躺，是个大清早上半梦半醒的状态。他也知道林笙正在低头盯着自己，但出于对她的信任，他没有动，放任了自己继续半梦半醒。
林笙见了他这睡不醒的样子，倒是感觉挺心安。贪睡也算是“人欲”的一种，而他平日在任性妄为之余，又一直像是人欲淡薄，不说什么，不要什么，除非饿急了，否则吃饭也是个食不甘味的样子。
但他一旦表现出了有人味，她就更为难了。
清晨九点钟。
严轻靠着床尾坐着。他已经洗漱过，但是没换睡衣。林笙又蹲到了他面前，相当严肃的对他说话：“我知道我这么干是得罪你了，可我非这么干不可，要不然我一走出去就心慌，生怕回家一看，你又溜了。”
一边说，她一边从身后那盘成一堆的铁链子中牵出了那带着项圈的一端。
严笙静静的看着她，而她硬着头皮向他伸手，把那个项圈扣上了他的脖子。至于铁链的另一端，则是被她用小锁头锁到了严笙身旁的床腿上。这大床尾部的床腿位于卧室中央，而她已经估量过了铁链的长度，足够他坐上盥洗室的抽水马桶，也足够他走到靠墙那组沙发椅前。
“等会儿我去对老妈子说你在休息，不会有人上楼打扰你。我现在出发去丁生大厦，和老张说完正事就马上回来。回来我就放了你，然后我自己也不再出门了，我在家里守你几天，等马黛琳饭店的风头过了再说。”
说到这里，她歪着脑袋对他察言观色：“生气了？”
他一摇头，带得项圈上的小锁头哗啷一响：“没有。”
她知道自己这行为有点侮辱人，略微有点脾气的都得含恨，可是没办法，她真保不准这家伙会不会马上又跑出去，不但是她，她怀疑连他自己都同样是保不准。
“肯定是生气了。”她嘀咕，起身走到小圆桌前，将桌上的一只大托盘正了正，托盘里是一盘面包和一杯热咖啡，她往咖啡里加了很多的糖与奶。这是她方才悄悄给他端上来的早餐，心里又想着回来时应该再给他带点什么好玩意儿，以抚慰他被当狗拴的痛苦——带什么呢？真想不好，总不能给他带一支白俄乐队回来。
回头看了他一眼，她说：“我走了。”
他支起两个膝盖，双臂向前搭在双膝上：“再见。”
她叹了口气，出门去了。
*
*
林笙赶往丁生大厦，本打算找张白黎速战速决，哪知道她没得着上楼的机会，直接在大厦楼下和老张碰了面。老张本人也颇不孤单，是站在好大一群人中，而这一群人全是丁生大厦内各家公司的职员。
职员们都是斯文人士，早上全爱读读报纸，所以林笙一进人群，就听了满耳朵的时事新闻，新闻的主要内容为昨晚马黛琳饭店发生的大血案。而他们之所以大上午的站在楼下不得上楼，竟也和那场血案有关，说是有个杀人犯从马黛琳饭店逃走，一路逃入了这丁生大厦。巡捕们凌晨追来，如今将大厦前后门都封锁了，正在一层一层的做细致搜查。
张白黎一手拿着一份早报，一手拎着一只保温桶。当着人们的面，他先是热情的对林小姐问候寒暄，然后举目望向楼上，说道：“快了，丁生大厦就是这么几层，巡捕们从凌晨开始搜，就算嫌犯是只老鼠，巡捕也该把它掏出来了。林小姐也听说昨晚马黛琳饭店的事情了吧？”
“呃……听说了……一点点。”
“啊哟，真是吓死人，说是打得就和战场一样，都用了大炮了。”
林笙心想：“那倒没有。”
旁边一人插话：“确实，听说大炮是用大马车运进租界的。”
张白黎很诧异：“那不让人看见了？”
“是运青菜的大马车，大炮外面盖着小白菜，掩盖得好，看不出来。”
“浪费，”张白黎一提自己的保温桶：“我是只有白粥喝，恨不得找点小白菜炒炒吃呢。”
由着炒小白菜，张白黎和周围几人顺便谈了谈菜价与米价。这时楼内出来一大队巡捕，和楼外守门的巡捕会合，正是搜查结束了。
林笙急急的和张白黎上了二楼。进入办公室后，她不给张白黎出门打热水的时间，直接说道：“老张，我昨天和程英德又见了面，接下来就到你上场的时候了。”
张白黎当即招呼她坐下：“讲讲，昨天你和他怎么说的？”
林笙三言两语的讲完了，张白黎一边听一边点头。林笙又问：“天津那边还都正常吧？”
张白黎低声道：“吴连很急迫。他不确定那两个仓库是否已经被日本人盯了上，但他说他现在感觉很不好。你知道他们家，他家从他爷爷那辈起就和日本人对着干，从奉天干到天津，好好的大药厂干倒了两家，论对日斗争，他有祖传的经验。他说感觉不好，那必是出现了什么危机的苗头，只是那苗头太小，他自己都没看出来。”
“那我们得把速度再加快些。”
“是得加速。我们打日本人，吴连凭着国仇家恨，他是愿意冒险帮助我们的，但让他为了这事把命搭上，他还不肯。要是让日本人知道他替我们藏了那么一大批药，那……”
不用他把话说尽，林笙已经懂了他的意思。挽着小皮包站起身，她说：“那你做好准备，我争取让你们在两天内见面。”
张白黎看着她：“怎么急三火四的？这就要走了？”
“哪能不急，家里还拴着个人呢。”
张白黎吓了一跳：“你把谁给拴上了？”
“还能有谁？”
“你拴他干什么？”
这就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了，林笙坐下来，给张白黎讲述了一个详细版本的马黛琳饭店大血案。张白黎凝神听到最后，平心而论，他也有点后怕。
“但这也确实不能怪他。”张白黎说：“一个二十来岁的大小伙子，西装一穿，钞票一揣，跑跑舞场也是常情，又不是专门冲着血案去的。”
“所以我也不知道说他什么才好了。”林笙蹙起眉头：“本来打算狠狠数落他一通的，可是到家之后一看他那样子……”
说到这里，她压低了声音：“好像也知道自己理亏，在马黛琳逃命的时候看见地上掉了一串钻石项链，就捡起来带回家要送给我，我没要。”她用左手食指在右手掌心划了一道：“给我项链的时候，满手都是血，他自己却不在乎，好像不知道疼似的，看着也有点可怜。”
“那你看，闯了祸就知道自己理亏，知道自己理亏就要给你赔礼，论心不论迹的话，人家办的这事也不坏呀。当然论迹的话，我们不了解他的历史，不知道他手里有多少条人命，暂时没法判断他的好歹。”
林笙双手抓住腿上的小皮包，望着窗外叹了一声：“你这么一说，我心里怪难受的，更得马上回去放了他了。”
“快去快去。再说你那个链子用得太不好，那是拴狗的呀。你换副手铐也行呀。”
“没有嘛。”
“用绳子也成啊。”
“也没绳子，就只有几样彩线，缝补衣裳用的。”
“那你还是快回去吧。”
*
*
林笙虽然是存着“速战速决”之心出发的，但意外的因素太多，她先是在大厦楼下等了好一阵子，后是上楼说了又说，所以那时间还是在她不知不觉间流逝过去了。她人在丁生大厦，更不可能知道在这上午十点钟，她家有贵客光降，贵客就是程心妙。
程心妙今天换了一辆黑色汽车。平时她出门没有她哥哥那么大的排场，但今天黑色汽车后头也又跟了一车的保镖。她父亲昨天深夜才回到家，到家之后听闻了二女儿今晚的历险记，老头儿当场炸了毛。如今程家已经派人出去，要和巡捕一起调查那血案的主使者到底是何方神圣。
如果血案当真是冲着那位开寿宴的将军去的，倒也罢了，程静农怕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杀戮对象中也有自家女儿一个。毕竟他们程家树大招风，向来是特别的招人杀。
而他拢共就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死了哪个他都受不了。
汽车停在林宅门外，程心妙下车之后环顾四周，就见此地的环境还算凑合，而自己面前站着个特别像门房的老头子，开口一问，还真是这一家的门房。
看门的老仆很普通，她向内走去，看见这家的老妈子也很普通，四处倒是收拾得很洁净，不过可能也是没有多少家具的缘故。
老妈子们被她的气度震慑了住，嗫嚅着告诉她太太上午出门了，不在家。太太在不在家那无妨，她问老妈子：“你们先生呢？先生在不在家？”
“先生还在楼上休息。”
她提了长裙就上了楼，老妈子正不知道该不该拦，忽见她身后又来了几名西装青年，青年手里都拎着大包小裹，正是登门所携的礼物。虽然那礼物是送给这家主人的，但老妈子们见那包与裹都印着百货公司的商标，必是昂贵货色，便被好奇心驱使着，先接礼物看新鲜去了。
与此同时，躺在床上昏昏欲睡的严轻睁开眼睛，听见一串矫健有力的硬底皮鞋声正在逼近。一挺身赤脚下床站起来，他一边目视房门，一边抬手摸上了自己那紧锁着的项圈。
他想走去反锁房门，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第35章 怒否？
对于笙姐姐和小姐夫组成的这个家庭，程心妙实在是无法生出任何尊重之心，最多也就是对笙姐姐表面客气客气。
小姐夫则是另一码事。小姐夫昨夜救了她一命，但她对他的感情也仍然不是尊重。感激倒是有的，而超越了感激的情绪是好奇，好奇到她只捱过一夜，便忍不住要找上他的门来了。
二楼也有几间屋子，她随手推开一扇房门，门后是空房，就近再推开第二扇，这回她看见了这一家的主卧室。
卧室垂着一半白纱窗帘，光线有点暗，空气有点闷，大床上扔着一床毯子两只枕头，看着也有点乱。
房内没有人。
侧面墙上开了一扇白色的木框毛玻璃门，那门半掩着，一眼扫过去，就能看出那是一间盥洗室。
朝阴的小窗户往盥洗室内透入了黯淡冷光，室内静静地，显然也是没有人。
但程心妙没有即刻离开。她对小姐夫本人很好奇，对于小姐夫日常起居的屋子也好奇。缓步走入房内，她看了看小圆桌上摆着的满杯咖啡和完整面包，又走到床前，看了看那乱成一团的毯子。
忽然间，她踢出了嘡啷一声响，低头看时，她发现自己踢到的是一截铁链，铁链是从床底下伸出来的，露出来的一端就锁在床腿上。
一颗心登时往上一提，她感觉自己是撞见了某个了不得的大秘密，不过没关系，她是程二小姐，她可以不必怕！
于是她蹲下来，俯身将那曳地的床单向上一掀。
林家是真的洁净，连床底下都是一尘不染。仰卧着的严轻扭过头来，和程心妙打了个照面。要说尴尬也是尴尬的，不但拴着狗链，而且躲藏未遂，堪称是双重的失败。好在他素来也不是很讲面子，对于陌生的人，更是可以什么都不在乎。
二人对视了几秒钟，程心妙先开了口：“小姐夫，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他答：“没什么。”
“你怎么会躺在这里？”
他想说自己在休息，但是话到嘴边，又感觉太荒谬，不如不答。
程心妙见他怔怔的看人，伸手去摸那垂在他身边的铁链，又发现自己所见不虚，那铁链的另一端竟真是箍了他的脖子，顺着铁链再往上摸，她摸到了他那项圈上的小铁锁头。
“你出来！”她用力拉扯了他的项圈：“这是谁干的？你怎么能让别人这样对待你？”
他也认为自己没必要再躲。翻身爬出床底，他低头将那要打结的铁链理顺了，然后找拖鞋，没找到，只好赤脚走到那靠墙的小沙发椅前坐下了。
他认为坐在椅子上至少庄严些，比坐在床上强，而且不知为何，他一上那张床就犯困。
程心妙走到他面前，正色又问：“是谁往你脖子上拴了这个？”她脑筋一转，已经有了答案：“是笙姐姐吗？”
他知道自己和林笙是一对怨侣，但不知道怨侣是否会互相给对方拴狗链。扭头看见桌上的冷咖啡，他端起来喝了小小一口。
咖啡冷了，牛奶的腥气变得很重。他把杯子放回去，食欲全无。抬眼望向程心妙，他想到每次自己见了她后，林笙都要闹脾气。
是闹脾气，不是吃醋，因为她不爱他。爱不爱的倒是无所谓，反正他也不爱她，但他们目前正在合作，他犯不上总惹她生气。况且他本来也不想和程心妙多做联系。
对于这位程二小姐，他没有兴趣，没有目的，所以懒怠陪伴、懒怠取悦。
程心妙这时又逼问了一句：“你说呀，是不是笙姐姐？她为什么要这样对待你？你昨夜是死里逃生才回了家的，难道她对你不应该是多多的关心、多多的安慰吗？”
他向她抬起了缠着绷带的左手：“她给我包扎了伤口。”
“那这铁链又是怎么回事？”
“她想让我留在家里，别再出门。”
“岂有此理！钥匙在哪里？我给你打开。”
“她带走了。”
“那我去让人给你把锁撬开。”
“不用，她等会儿就回来。”
程心妙听了他那淡然的语气，不由得又仔细看了看他，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忍的。而他见她没有要走的意思，便问：“你有事？”
“当然。”程心妙反问：“昨天受了你那样的大恩，难道我今天不该早早的过来道谢吗？”
“不用谢，回去吧。”
“你不怕单凭着这一句话，就会把你昨晚的功劳全部抹杀吗？”
他向后靠去，抬起头看她：“我要那种功劳有什么用？”
“那要看你怎么用它。譬如你可以凭着它去向我爸爸邀功请赏。听说你已经和你的家庭断了关系，现在唯一的亲人就是笙姐姐，那么如果你有了自立的资本，就没有谁可以再用一条铁链束缚你了。”
“不需要。”他答：“我现在这样很好。”
她一时气急：“这样子还叫好，你是疯了吗？”
他点点头：“是。”
她发现自己简直无法和他正常的交流。自己来向他道谢，他“不需要”，自己替他义愤，他满不在乎，自己也是白义愤。他竟容许林笙这样对待他，更是没人格！
昨晚他还是那么一位冷静理智到了极点的英雄，结果今天就成了个被女人用狗链拴在卧室里的玩物囚徒。这算什么？到底是笙姐姐精神变态，还是他的脑子有毛病？
想起来了，据说他认识笙姐姐时还是个中学生的年纪，会不会是他已经受了笙姐姐的精神控制？他在传闻中是个吃女人的混蛋，可他那些混蛋行径会不会也是某种形式的反抗与自救？
怪不得那人模人样的笙姐姐偏偏抓着这个混蛋丈夫不放手呢，旁人都说她是爱他爱得昏了头，其实也许只是她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够这样受她摆布的男人。所以她宁可赔上嫁妆也要养他，他动手打她，她也受着。
昨晚她可是见识过他的力气，他若是真动武，十个笙姐姐也死了。他对她不是真打，她对他却是真拴。
她看着他，感觉自己是亲眼目睹了什么都市奇案中的主角。这样的“奇案”通常都是印刷在什么小报的猎奇新闻里，读了令人有污秽和恐怖之感。但她看他并不污秽、并不恐怖。
污秽恐怖的人不是他。他瘦削、坚硬、挺拔的坐在她面前，面目清晰冷淡，眼神沉静空茫，是迷途的野兽，被欺骗着，被折损着，空自强悍着。
他不欢迎她，也不领她的情，但也许是她来的时机不对，正赶上他在受女人的罚。既然如此，那她就先告辞，反正那笙姐姐正巴结着她大哥要做什么药品生意，他们两家是来日方长。
她要走了，在临走之前，她向他一挽右臂宽大下垂的喇叭袖，露出了一截纤细手腕：“认不认得这是怎么来的？”
她是“皓腕凝霜雪”，只是如霜似雪的腕子上印着四道紫红发黑的印迹。他看了，下意识的伸手出去，循着那痕迹，将她的手腕轻轻握了一下。
手指与痕迹全对上了，他收回手：“是要我道歉吗？”
“不。”她垂下手，向他一笑：“是夸你昨晚诚心救我、够卖力气。”
道了一声“再见”之后，她向门走去，迈步时她抬手一甩，让那柔软大袖拂过了他的头顶。察觉到他扭头望过来了，她微微一笑，偏偏走得不回头。
*
*
程心妙走后不久，林笙便到了家。
她到家时，先是听门房老刘说有贵客来过，及至进入楼内，又看见了客厅茶几上那垒得有棱有角的一座礼物山。不等老妈子来向她汇报，她几大步跑上二楼、冲入卧室。
“程心妙来过了？”她气喘吁吁的问他。
他还坐在沙发椅上，手里撕着一小块面包，对她点点头：“嗯。”
“看见你这样子了？”
他撕下一点点面包送进嘴里，吃纸似的咀嚼：“嗯。”
“我的天。”她慌忙从皮包里找出小钥匙，走到他面前给他那项圈开了锁。这回她可是害他大大的丢了脸，就算他不计较，她都要替他面红耳赤：“这事让我办的——她说什么没有？”
“她问我这链子是不是你给我拴的，我说是。她问为什么，我说是因为你不想让我出门。”
“那然后呢？”
“她说她来向我道谢，我说不用谢，然后，她就走了。”他看着她：“我知道你一见我和她在一起就会生气。那么今天呢，今天你也要生气吗？”
“我都让人瞧见你被狗链子拴了，哪还有脸对你生气啊。我也是没想到她会忽然跑来做客，她昨晚受了那么大的惊吓，我想她就算道谢也得先休息个一两天，而且来之前也总应该先给我们打个电话，哪料到她是个行动派，说来忽然就来了。”
她在一旁的沙发椅上坐下了，非常的后悔：“我真不该这么对你。”
又低声咕哝：“不知道她回去要怎么说我们了。唉，这事没办好，全怪我，不但让你丢了人，我这楚楚可怜的怨妇形象也被打破了。”
说着，她又心虚的看他：“真没生气呀？”
他平静回答：“真。”
她想起了张白黎今天对他的评语，忽然感觉自己对他有些不大好。他们之间虽是有着一个刀光剑影的开端，但从那往后便一直是和平共处，她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昨晚那事完全只是巧合，然而她早起就用那狗链子拴了他，还让他带着铁链见了位女客。
结果他直到现在，还是“真不生气”。
垂头想了一会儿，她对他说：“程心妙带来了好多礼物，我们一起下楼看看吧！全归你，我不要。”
他一笑：“你是在哄小孩子吗？不用，我说了，我真不生气。”
然后他指指床底：“我看见了我的手枪，我没动。”

第36章 厌世
林笙带着严轻下楼去看那些礼物。老妈子们在背地里撇着嘴笑，看这太太眼皮子浅，别人家的阔小姐赶在她不在家的时候登了门，指名专给先生送礼，放下礼物还上了楼，直接被先生招待进了卧室里去。情况都严峻到这般程度了，太太对着那一堆礼物还能傻乐，这也真是奇了怪，平时可没见她这么心宽呀！
二位老妈子加厨子做了一番密谈，凭借他们走千家过万户的超人见识，末了推测出了个骇人听闻的结论，此结论颇像是他们从桃色小报上扒下来的新闻：这户人家单凭太太经营家庭，大概是快要支撑不住，所以趁着有阔小姐看上了先生，这两口子打算顺水推舟、捞点外快。横竖有那先生卖太太的，那就也兴太太卖先生。这先生青春年少，顺溜挺拔得像根水葱似的，很有赚这笔外财的资格，正好人家小姐出落得好似一位西洋天仙，他一定也是乐得陪着人家玩玩。
*
*
老妈子和厨子在厨房进行三方会谈，谈得内容惊涛骇浪。而林笙手持剪刀坐在客厅，正在忙着拆礼物盒子。礼物以各色营养补剂为主，送给伤号倒是全很合宜，至于牌子和价格，林笙只识得其中几样，这几样就够她赞叹的了。
“你按照说明书上的用量，从今天起就开始吃它。”她告诉严轻：“这些全是好东西，比如这瓶补血剂，只在一家英国医院能买到，还要医生先开处方才行。你这么瘦，正好补补。”
然后她放下剪刀，将个绸缎包袱打了开。包袱包着个精致的红木长盒，她开了盒子一看：“嗳，你再来瞧瞧这个！”
他扭头看了一眼，看到了盒子里的一枚老参。这老参看着像位倔巴巴的老人家，体积和岁数都很不小，他饶是不懂这些，但也看出了它是值钱货。林笙把盒子盖好、包袱包好，把它放到了他面前：“这个你要好好收着，真正上等的人参，拿了钱都没处买。”
他说：“我不要。”
“干嘛不要？这都是你应得的。”
“我有饭吃就够了。”
这话听着像是在怄气，但她听他说话听得多了，已经对他不会误会，只因此格外留意的看了他一眼，看他心不在焉的面对着一茶几的花花绿绿，纯粹只是个作陪的态度。
忽然间，她发现了个好玩意儿，是个金属盒子里垫着蒙了黑丝绒的海绵衬里，衬里中嵌着一只亮灿灿的银色打火机。紧挨着这打火机盒子的，又是一只精美木匣，看那匣子上镶着的金属商标，是一匣子来自埃及的烟草。
她记得曾经见他买过一盒香烟回来，这时就将烟草匣子递向了他：“好东西你不爱，那这一匣子伤身费钱的坏东西呢？”
“什么？”
“烟草。”
他连接都没接，只说：“我是偶尔抽着玩，没有瘾。”
这时她才又亮出了打火机：“那么这个，你也是不要的吧？”
他终于移动目光正视过来。伸手从那黑丝绒衬里中抠出打火机，他将它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然后点了点头，把它放回了茶几上。林笙看出来，这就算是他“喜欢”的表示了。满桌子的好东西，他就只喜欢这么个打火机，喜欢了也不见他将它拿了把玩，单只是看一眼、点点头，然后就又把它放了下。
“你怎么什么都不喜欢？”她一边收拾面前这些盒子彩纸，一边轻声说话：“我看你呀，好像是有点厌世。”
他没听明白：“我怎么？”
“厌世，讨厌这个世界，什么都不爱。”
他背靠沙发想了想，随即答道：“也没有。”
“那你说你爱什么？钱？吃喝玩乐？有没有什么是你一想起来就要美滋滋的？”
“那也没有。”
林笙这时忽然想到了他的一个爱好：听音乐。
他这么个人居然会有如此高雅的嗜好。她可不信他的成长环境里会有什么艺术的空气去熏陶他，他喜欢音乐，或许只是出于遗传，他不是说他亲生父亲就是个唱戏的伶人吗？
但她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她想他一定不愿意再提起那种会卖了亲生儿子的父亲。他已经够厌世的了，自己对他要谈就谈点好事情吧！
严轻这时忽然问道：“你留它做什么？”
她一怔，这才发现自己正在将那印着淡雅花色的大幅包装纸一张一张的摊开、抹平、叠好。
这回她算是被他问住了：“留它做什么？也不做什么，就是看它又好看、又洁净。你是什么都不喜欢，我不一样，我喜欢的东西多。”
他对着茶几一抬下颏：“都给你。”
“营养补剂给你。”
他坐腻歪了，站起来说道：“我不要，你自己留着补吧。”
说这话时，他的心情不错，感觉她是很容易就高兴起来的人。他向来不在意别人高不高兴，但她现在和他是一家子，她这样的性格，让他感觉她是比较的好对付。
好对付，他就轻松，就能和她和平共处，就不会对她动杀心。
他不是聪明伶俐的人，一旦事态糟得不可收拾了，他就会手足无措心烦意乱，就会生出毁灭念头。
*
*
程心妙上午出门，离开林家之后又去见了一位新婚在即的老同学。她这老同学花容月貌、天真无邪，生与活都是在温暖甜蜜的锦绣丛中，先前只会做一位娇滴滴的大小姐，未来也只会做一位娇滴滴的少奶奶。
程心妙看她和人形宠物差不多，但把自己对她的鄙夷掩饰得很好，愿意为她的蜜月旅行出谋划策，因为她那未婚夫还算是个人，有资格进入她的交际圈。
她要有自己的人脉，自己的势力，不能总是伸手等着爸爸给，伸手这动作本身就让她落了下风。虽然做女儿的似乎不必和父亲争锋，但她将心比心，认为做父母的对于儿女，也一样是慕强嫌弱。
她始终不确定自己和大哥相比占有多少优势。大哥那人没有明显的弱点，但也没什么过人的优点，总之是活得一板一眼。她一直感觉他有点笨——不是说他思想愚昧，他就是脑子笨。
她父亲满口文明新词，大谈男女平等，想来也是看出了儿子笨，所以早早的造势，将来一旦定下女儿做继承人，也不至于惊着了手下人。
下午，她去参加了一场开办在侨民小学里的展览会，在那里见到租界工部局的总董事华特先生。华特总董前些天和程静农之间生了一点龃龉，经过对利益的重新分配，如今双方已经恢复了友好，所以程心妙和华特总董言谈甚欢。她和她哥哥一样，都不是读书种子，但她英文很能讲几句，讲得通写不通，算是英文世界的文盲。
展览会结束后，她乘车回家。汽车行驶到程公馆附近时，她又想起了昨夜的小姐夫。后来听大哥说，他和林笙在半路遇见了小姐夫，当时他正在糖果公司里买糖。
真是个怪人啊，在那种情形下，还有闲情去想糖吃？
她忍不住想象了一下他一边在夜色中踽踽独行一边一颗一颗吃糖的样子，想得走了神，又是忍不住一笑。
汽车这时在大门外停了，有人抢着上前为她开了车门：“二小姐，我回来了。”
她向外翩然一转，微微一笑：“阿孝？”
她是二十出头的美丽小姐，厉永孝是二十大几的英俊青年，男女有别，地位也有别，所以他纵然存了向她卑躬屈膝的心肠，却又不便真像奴才伺候主子似的，伸手搀她下车，只能是对着她躬身一笑：“我是中午刚到上海。”
程心妙下了来，手扶车门打量了他：“天津有事？”
“没事。”
“那你何必这样急着赶过来？回家休息休息吧，你出了这样一趟远门，我做主，给你放三天假。”
“多谢二小姐关怀，我不累。我是听说二小姐昨夜在马黛琳饭店遇了危险，所以才急着过来看看您。”
程心妙抬手指了指他：“你的消息好灵通。”
这是个“程静农式”的动作，程静农乃是一位老爷子，但她做这个老爷子风格的动作也不难看，甚至是别有一种洒脱和俏皮，又会令人感觉她特别有其父之风，比程英德更像程静农。
厉永孝正要回答，忽见她那右腕印着几道紫红痕迹，立刻一怔：“这是伤？”
她大大方方的一挽喇叭袖，对于这个从小在程公馆长大的阿孝，她不讲什么矜持和羞涩：“这就是我从马黛琳饭店带回来的纪念。看着很可怕是不是？但是没事，一点也不疼。”
她一甩袖子，向内走去：“你既然来了，那我就顺便问问你，天津那边的人事到底有没有变动？”
“没有。”他答：“之前的传闻都是谣言。”
“那就好。”她说道：“人和人之间也是讲缘分的。我们和高桥治一直合作得还算顺利，双方已经建立了交情，如果日本那边换来新人，未必有高桥治这样好说话。”
“是的。”厉永孝跟随着她：“二小姐说得有道理。”
程心妙挥挥手：“我暂时没别的事，给你放假了。”
“不，我还是留在这里待命吧，二小姐若是晚上出门，我也好随行。”
“随便你。”
厉永孝还想再问问马黛琳饭店的事，但是没得着机会，因为程心妙瞧见了程英德，便找她大哥说话去了。

第37章 父爱
程心妙对于程英德本人，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恶感。
他们是程公馆中唯二的孩子，虽然差着年龄，但一个是孩子的时候，另一个也是孩子，可以互相作伴。而程英德虽然不是聪明调皮、能玩会闹的“精彩”大哥，但也给过她许许多多的诚意、陪伴与耐心，她淘气闯祸的时候，他替她背过黑锅、也替她受过惩罚——不是意图巴结继母，也不是要伪装好人，只因为他是应该保护小妹的大哥，而小妹已经吓得要哭。
她对程英德讲感情，如果未来她做了程家的当家人，她也不会随便的将这大哥打发了，她总会对他负责到底。
此刻走进空荡荡的大客厅里，她在程英德跟前坐下了：“大哥，你这是刚回来、还是没出去？”
程英德答了个“刚回来”，然后抬头看了看她：“昨晚受了那么大的惊吓，今天还有精神往外跑？”
“睡一觉就好了。我又不是那种柔弱淑女，遇了点风吹草动就要吓病。”说到这里，她对着程英德一扬双眉：“大哥，你和笙姐姐的药品生意，进展得如何了？”
“没什么进展。”他答：“怎么想起了问这个？”
“也是偶然想起来的。因为我上午去了笙姐姐家，那位小姐夫昨晚救了我的命，我今天定下神了，应该亲自去道声谢嘛。”
“那倒是。林小姐和你谈她的生意了？”
“没有，笙姐姐不在家，我只看见了笙姐夫。”
“哦。”
她像是想起了个笑话——是别人的笑话，和她无关，所以她的语气中只有戏谑：“笙姐夫昨晚一定是偷偷去的马黛琳。昨晚他虽然做了一回英雄，但把他这偷偷潜入舞场的大罪也暴露了。”
“那不至于。”程英德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种人玩惯了，林小姐哪里管得了他？”
“真的。”她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笙姐姐用一条铁链把笙姐夫拴起来了。”她抬手比划给他看：“就是我们家拴泰格的那种链子，一头是个铁项圈，有小锁头，可以扣在狗脖子上。笙姐夫的脖子上就锁了那么个项圈，铁链另一端绑在了床腿上。”
泰格是程公馆内养的一条大狼狗。
程英德看妹妹说得憋不住笑，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胡扯。”
“真的！”程心妙正色说道：“我亲眼看见的，就在他家楼上的卧室里。”
“林小姐既然是不在，你又怎么会跑到人家楼上的卧室里去？”
“他家的老妈子告诉我，说是笙姐夫在休息。我还以为他是受伤不能起床，所以才上了二楼。我不就是为了慰问伤号才去他家的吗？如果登门之后放下礼物就走，连个谢字都不留，那成什么了。”
程英德皱眉道：“竟然用铁链子拴人，这也真是……”
“好夸张，是不是？”
程英德敷衍着点了点头，心里想的却是不知道林笙和她那位夫君昨夜又究竟闹到了何等地步，竟然逼得她做出这般疯狂之举。
她应该不是介意丈夫救人，就算她为了丈夫冒险而后怕，那双方也不至于闹到这般地步，毕竟他救的可是程二小姐，而程家现在就是她在上海唯一的靠山。这样大闹，想来其中是有别的隐情——这一家子要钱没什么钱，要人没什么人，就是隐情有的是。一个个全都活得那么难以启齿。
程心妙这时又笑道：“笙姐姐看着斯斯文文的，没想到也有这么疯狂的一面。原来我只知道她曾经很浪漫。现在看来，浪漫大概是要和疯狂结对出现的。”
程英德听她说林笙“疯狂”，感觉有些刺耳：“那个李思成，就乖乖的由着林小姐拴着他了？”
她从鼻子里哼出了高高的一声，表示惊讶与困惑：“我猜他至少是没有认真的反抗，要不然就凭他的力气，笙姐姐怎么能够制得住他？”
最后她做了总结陈词：“真是奇怪的一家人。”
他不再附和，换了话题：“阿孝回来了。”
“看见他了。”
程英德垂下眼皮：“他什么时候去的天津，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她用轻快的腔调，很坦荡的撒谎：“是爸爸派他去的吧？”
“我当是你。”
“那不是一样？”她笑着瞟了他一眼：“我又不会背着爸爸自作主张，爸爸若不点头，我也不会发话。”
兄妹二人谈到此处，都感觉气氛有点微妙，好的是楼门前传来动静，正是程静农从外面回来了。
*
*
程静农傍晚到家，正好可以和儿女共进晚餐。
对于女儿昨晚的历险记，他一直是心有余悸，所以今天也一直在关注着马黛琳饭店大血案的内情，结果是他当真带回来了不少内幕。譬如说，他就知道了那血案的主使人，竟然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
“论起来，这也算是一段血海深仇。”他吃了个八分饱，给自己点了一支雪茄，边吸边说：“说是摆寿宴的那位张将军，好些年前，大概还是在北洋那个时候，因为一点误会，把他部下的参谋长给活埋了，讲道理，这事是那个张将军不对，参谋长等于是冤死。那参谋长有个女儿，昨晚去杀张将军的那一群人，就是那女儿带着去的。”
他垂眼吹了吹雪茄头：“敢在租界里这样大开杀戒，可见那家的女儿真是铁了心，一定要让张血债血偿。”
程心妙惊叹：“我的天哪。”
程静农又道：“这是个孝女，一般的女孩子死了父亲，只有哭的份。可是这一位为报父仇，硬是筹划了十几年。这是把一生都押到这件事情上去了啊。”
他对着橙红色的雪茄头发感慨：“唉，小姑娘要是厉害起来呀，那是真厉害。”
程英德慢慢喝着饭后咖啡，有点坐立不安，但是一言不发也不好，于是问道：“那这孝女，被抓着了吗？”
“跑了。”程静农显然也是很诧异：“居然跑了。”
“那她的同党呢？”
“死了三个，余下的也跑了。”
程心妙“哇”了一声：“那总探长岂不是要疯了？”
程静农把雪茄送到嘴里：“那倒没有这么快，不过要是过了三天还没有凶手的影子，那么总探长这个位子可能就要不稳了。”
紧接着他想起了一件事：“这个礼拜天，记得叫林家那小两口过来吃顿便饭，我们也要向那个——叫什么来着——”
程心妙答道：“李思成。”
“对，向他再表一表谢意。”
程心妙幅度很大的一点头，表示自己完全赞同。而程静农又道：“阿孝回来了？”
“今天刚到。”
“很好，这些天让他跟着你，他总比别人要靠谱些。昨晚跟着你的人要是他，不要说是马黛琳，就是跑战场，我也能多放心些。再让阿孝给你换一个伶俐的汽车夫，原来的那小子是个什么混账，居然会在危险时候和小姐跑散。要他是做什么的？”
他为了女儿大骂汽车夫，当时另有一个在一楼大堂等待程心妙的保镖，在开战伊始就中枪倒地，反倒是因祸得福、逃过了老板的责难。
程心妙含笑旁听着，听这骂声中满满的全是父爱——父亲怕失去她，怕她死了。
程静农骂够了，又想起了请客道谢的事，对一对儿女说道：“你们记得去给他们下封请帖，正式一点。林家的阿笙现在比较难，你们在她面前不要拿大。”
程英德一直插不进话，这时终于有了机会：“我明天去送帖子。”

第38章 一种铺垫
严轻站在院子里，仰头看天。
天是阴天，但还没有要下雨的意思。他昨日在家乖乖坐了一天，现在很想出门走走，但林笙对他又是百般的放心不下，生怕他一出门，又要跑到什么牛黛琳或者驴黛琳去。
反正可怜的马黛琳是已经关了门，而且目前看来，大概也没有再开门的可能了。
一楼的窗子全开着，他能听见窗内林笙的动静。那女人对着他总是欢欢喜喜的，其实背地里已经心力交瘁。她一直在揣摩着程家的人，像是要把他们骗到哪条沟边推下去，但程家的人又不傻，自然不会老老实实的往沟边走，于是他看林笙就像是一手拎着铁锹，一手拖着地毯，埋头在程家人脚前铲平坎坷、铺好道路，一点一点的引着他们改变方向。这是个非常细致的活儿，而且结果难料，也许一阵风、一只蝴蝶、甚或是无缘由的心念一转……都会让程家人忽然驻足或转弯。而到了那时她也只能是干瞪眼，又不能原形毕露、拽了人家拖着走。
林笙从昨天下午开始，就不停的和张白黎通电话，如今她在客厅里手握话筒，严轻听她那谈话对象还是张白黎。她仿佛是托张白黎做什么事，那边做得有了结果，她在这边便是不住的道辛苦。
好容易将电话挂断了，她走到窗前，对着他的背影要说话。他察觉到了她的目光，便回头望了过去。偏在这时，那电话机铃声大作，她欲言又止的看了看他，随即快步走回去接电话。
“喂”过一声之后，她的语气陡然变得欢快和蔼：“是大哥啊？”
严轻转回前方，继续看天。
这回的通话很短暂。林笙的声音从后方窗内传出来：“程英德要来。”
他转身问她：“那我上楼去？”
她点点头。
他又问：“我出去走走？”
她双手合十向他一拜：“好兄弟，你还是上楼去吧。知道你在屋子里闷得慌，等会儿给你个好东西。”
“什么？”
“想知道呀？”她得了逞，笑嘻嘻的抬手向上一指：“回房等着，等我招待完了程英德，谜底自然揭晓！”
不等他回答，她一扭头扑回电话机前，抓起话筒要通号码。他一边向内走，一边听见她唤了声“张经理”，原来是又把电话打到张白黎那里去了。
上楼回了卧室，他枯坐片刻，听到楼外有了汽车喇叭声音，便走到窗前，向下望去。
院外街边停了两辆黑色汽车，前头一辆的副驾驶座上跳下来一人，回身打开后排车门。一个衣冠楚楚的高个子男人探身下来，正是程英德到了。
程英德下汽车时，林笙也迎了出去。程英德一边对着林笙点头寒暄，一边下意识的抬头向上看了一眼。这是他第一次正式登她的门，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一风格的房屋都很相似的缘故，他并未感觉这里很陌生，甚至尚未进门，他胸中已经有了这两层小楼的格局——楼下是日常起居之所，楼上是主人夫妇休息之所。二楼一面窗玻璃后影影绰绰的站着个人，阴天，外面亮、里面暗，他看不清那人的面貌，但一下子就猜出了那必是林笙养的那只活宝。
二楼窗后降下一层白雾，是白纱窗帘垂了下来。
林笙也随他回头看了看二楼，然后悄声说道：“别管他，大哥请里面坐。”
程英德对林笙向来保持着足够的客气与礼貌，但身临此情此景，他感觉客气和礼貌成了横亘在他和林笙之间的一堵墙——原本这堵墙不碍他们的事，如果他们互相都只是发出些干巴巴的声音、说些干巴巴的内容的话。
他们之间只要略有一点点的感情流动，都会被这堵墙挡了住。
所以当林笙说出“别管他”这三个字时，他因为确实是有点关心她，所以暂时拆了那墙，低声问道：“你们又吵了？”
“这次怪我。”她领着他往院内走：“我不许他一个人跑跳舞场，他不听，我昨早就趁着他睡觉，用链子把他拴了起来，结果阿妙妹妹过来瞧他，看见了。”
后头的话不必说，全在不言中。程英德问道：“他对你动手了没有？”
“这回没有。”她低声道：“我拿离婚吓唬他来着。”
程英德环顾了这小小院落，心想：何必是吓唬？嘴上说道：“房子收拾得不错。”
“我也觉得这里好。”她笑道：“难得的是房子很新。不知道房东肯不肯卖，肯卖的话就好了。”
他算是彻底的推了墙，把心里的话都问了出来：“你的钱够吗？”
她也不羞不恼，大大方方的有一说一：“现在肯定是不够的。不过不是还有个‘将来’嘛。”她笑了笑：“我算了算自己的年纪，二十五，和一般新从大学毕业的女生差不多，还年轻着呢。”
二人说到这里，已是进了客厅。程英德在沙发上坐下来，见茶几上摆着一只英国瓷的双层糖果盘，一层是巧克力糖，一层是奶糖，旁边托盘里放着一套素色茶杯，则是日本式的。而林笙进来之后又出了去，再回来时捧了一只素色小茶壶，正好和那茶杯是一套。
她亲手倒了两杯热茶，而程英德这时也说明了来意，又道：老爷子还让我给你们写一封帖子送来，那个我就没有预备。”
林笙听了，显然也是感觉怪好笑：“可别预备。我在这里是没有亲人的，程叔叔就等于是我唯一的长辈，他老人家叫我去吃饭，我愿意还来不及，还要专门给我下帖子？就算大哥不嫌麻烦，真把帖子拿来了，我也不好意思收。”
紧接着，她认真的问起了程心妙：“阿妙妹妹怎么样了？她昨天来的时候偏巧我出去了，也没能看见她。前晚她一定吓死了，谁能想到租界里还会发生那么可怕的事情。”
“她倒没什么。”程英德答道：“阿妙从小就是胆子大。思成呢？他后来怕没怕？”
“他看着倒是也没什么，”她停了停，一笑：“不过应该也是吓坏了，因为连和我打架的力气都没有了嘛。”
程英德暗想这女人真是没心没肺，那小流氓少打了她一顿，她好像还感觉挺有趣、挺好笑。
林笙正要继续说话，门外忽然有客来到。那客是扛着一只木箱进来的，一路走一路喊林小姐，林笙闻声起身，隔着窗子认出了来者：“哟，是张经理。”
程英德见她来了客人，意欲告辞，但那来客已经三步两步进了门：“林小姐，留声机我带过来了！”他气喘吁吁的将木箱子往地上一放：“正好也是顺路，我想——”
说到这里他直起腰，冷不防的看见了程英德。林笙站在一旁，先是说了声“好巧”，然后对张白黎笑道：“张经理，这位就是乘风轮船公司的程英德总经理。”
张白黎吃了一惊，口中发出“喔唷”一声。林笙又对着程英德一笑：“大哥，他就是我对你提过的张白黎张先生。我们差不多是同时从天津来到上海的，平时家里有了事情，我也都是找张先生替我设法。前天在公司里，我还说要让张先生当面对你讲讲天津药厂的事情呢，可接下来就是马黛琳饭店出事，我为了思成乱忙一气，也就没顾得上带张先生去见你。“
程英德点点头，打量了张白黎，见对方是四十上下的年纪，穿着一身哔叽长衫，是个斯文和气的模样——论斯文，他有点像个教书先生，论和气，又确实像个贸易公司的高等职员，但是看着没有富贵相，有点怯头怯脑的，去教书不会是大学者，去经商也不会发大财。
而张白黎平时尽管也是个伶俐人物，但是站在程大公子的面前，他那点经验和聪明就全拿不出手了。他强忍着没有露怯，嘴里说着“久仰久仰”，笑呵呵的走去要和程英德握手。程英德欠身和他握了握手：“张经理，常听林小姐提你，听说你在上海对她帮助很多。”
“不敢不敢。”张白黎收回手，笑得发窘：“那都是应该的，林小姐的娘家和我内弟媳的娘家是邻居，这个这个……也不算外人，况且不瞒程先生，我虽然在名义上是被总公司派来成立办事处的，其实这个办事处没有多少存在的必要，我如今是个闲人。林小姐有时候派些事情给我，也是给了我一些——一些经营副业的机会吧，我和林小姐是互相帮忙。”
林笙有口无心的跟着笑了一声，然后就眼巴巴的看看程英德，再看看张白黎。张白黎这时镇定了些，也去看林笙，同时试探着问：“程先生是不是对吴连的药有兴趣？”
林笙立刻去看程英德：“大哥，你忙不忙？若是没有急事的话，择日不如撞日，干脆今天就让张经理来讲一讲天津那边的情形吧。他讲得总比我更清楚些。”
程英德一点头：“可以。”
林笙再问张白黎：“张经理也有时间吧？”
张白黎被她问得苦笑了：“我的情况你还不知道？别的没有，时间有的是。你要是让我讲吴连的事，那我就更乐意讲。吴连的问题讲给别人没有用，非得讲给程先生，才有意义。”
程英德忽然被他扣了一顶高帽。而张白黎自己点点头，把方才的意思又重复了一遍：“真的，起码在上海，这事只能对程先生讲，讲给别人没有用。”

第39章 张的讲述
张白黎所讲的这个吴连，和程英德从父亲口中听来的那个吴连，差别不大。他父亲向来是明察秋毫的，极少犯错，由此可见张白黎——起码到目前为止——对他也是老实坦诚，并未拿他当个没有脑子只有钱的二世祖。
吴连一家子确实是从奉天迁去天津的，确实是受了日本人许多的迫害。张白黎对此一点也不避讳，直接说道：“吴连恨透那帮日本鬼子了，老是坐在家里骂，说是现在这队伍也不打日本人，要是打鬼子的话，他非送他儿子去从军不可。当着日本人的面，他也是这么说，有时候弄得那个场面就非常——唉——”
程英德淡淡的说道：“这位吴老板，说的倒是是爱国的话。”
“他爱国是不假，但——”张白黎不便批评同胞爱国，但也不赞成同胞那么明晃晃的得罪人，所以就又“唉——”了一声。
程英德这时又道：“只是办的事情不大爱国，造假药。”
张白黎听了这话，有点为难的一笑：“程先生，他那个药是这么回事，从法律上看，那当然是假药，比如他自己坐在天津的工厂里，竟悄没声息的产出了德国拜耳的阿司匹林，这放哪国都是犯法的。但谁若是闹了头疼脑热，把他那个药拿一粒来吃了，也有效果，比没药强，而且就算吃不好，肯定也吃不坏。吴连当年去英国留学，正经学过医药学呢。但是后来他命运坎坷，开药厂开得一直不顺利，日本人就像看上他了似的，追着给他捣乱。等着警察厅长一换人，”他一拍巴掌一摊手：“更完了。”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这才回归了正题：“他的工厂一直没停工，原料都摆在那里，停工的话，原料存不久，迟早是要扔，还不如搭一笔有限的水电人工费，索性把药造出来。但他的仓库已经被药撑得要爆炸了。造出来的药无处放，这是第一个问题；一旦警察厅对他翻了脸，要查封他的仓库，那又是第二个问题；药就是他的钱，药卖不出去他就没钱，他还欠着债呢，这是他的第三个问题。你说他急不急？他现在已经不争价格了，基本是给钱就卖。”
程英德还是那么漫不经心：“为什么非要走水路？不好换个方向吗？”
“原来他的方向可多了，往西去西北，往北去东北，他都能运，可现在是今非昔比了嘛。日本人要搞他，新上任的警察厅长也憋着要拿他开刀，现在他的药根本就别想出天津。所以我说这个生意，现在也只对程先生讲一讲有意义，因为程先生有能力把那些药品运出天津。对别人讲，药价再低、销路再好，没用。”
说到这里，他又喝了一口茶。林笙这时问道：“那他那个胃怡舒，也还是在卖吧？”
张白黎连忙将口中茶水咽了下去：“那是他的绝活，哪能不卖。其实我说句公道话，天津产的胃怡舒，论质量，真的是胜过了青岛产的胃怡舒。我自己就害胃病，两种药我全吃过。”
然后他转向程英德：“程先生，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你要是想再多了解些呢，我可以给吴连发封电报，让他亲自到上海来见见你，和程先生当面谈一谈。或者你派个人到天津去，亲眼看看他的仓库和工厂。”说到这里他笑了：“我觉得啊，吴连现在在天津是什么都不知道，他要是知道程先生正对着我问他的事，非乐得蹿起来不可。”
程英德也一笑：“何至于此。”又问：“张经理和那位吴先生很熟？”
“在天津的时候，常去他家打牌。”张白黎答道：“他一家子都是爱玩的人，又和我们公司的总经理有点亲戚关系，所以我们这一帮人，和他相处得都不错。但论阶级的话，我自然是低于他，说来说去我也只是个职员，这不，上头一句话，我就来了上海组建办事处，家里太太一身的病，我都顾不得她了。”
程英德本是在听张白黎说话，忽然一抬眼，他发现林笙正看着自己，看得直勾勾的，神情仿佛是很紧张。
于是他问她：“怎么了？有话说？”
她回了神，立刻有点不好意思：“没有，没有。”
否认完毕后，她又红着脸解释了一句：“我是在猜大哥的心思。”
“猜到了吗？”
她摇摇头，只是窘迫的笑。程英德心中明了，知道她想趁着这桩生意赚入一笔，自己的一点头或者一摇头，关系着她接下来的家庭生计。
张白黎这时忽然一拍大腿：“想起来了，我这里还有一份价格单。”对着林笙一点头：“原本是要带给林小姐的，林小姐这些天也总向我打听吴连那边的事。今天程先生也在，那更好了。林小姐拿了那份单子，最后也是要给程先生看，是不是？”
他一边说，一边拿起他半新不旧的公文包，从中抽出了一沓文件。他将这一沓文件放到了程英德面前：“上回林小姐问我吴连那些药的事，我就给吴连发了封电报，结果他马上就用航空邮件给我寄来了这个。他的药全在上面，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也都有。程先生可以看一看。对了，那个批发价格是原来的，现在还可以再往下压。”
程英德拿起文件，翻开一页扫了一眼：“就算我能把药运出天津，销路也是个问题。我对药品生意没有经验。”
张白黎笑了：“那容易，只要你能把药弄出来，别看吴连人在天津，他都能给你介绍好几条销路。你可以提前和他说好，就说如果这个药卖不出去，那就向他退货，还得让他承担运费。”
“他会同意吗？”
“我们把药比喻成一块刚出锅的山芋吧，你拿着它是既能吃也能卖，可吴连拿着它就只是烫手。现在他急需送出山芋换些钞票，所以他不能不同意。即便你拿着山芋无处卖，他也要使尽办法、替你找个买主。”
程英德把文件往茶几上一扔：“听你说到这里，我对吴连的行为倒是有些好奇，他将来打算怎么办？难道就一直这么忍着烫去煮山芋卖山芋吗？”
张白黎这回想了想，答道：“老吴的心思，我真摸不准。我总感觉他现在之所以还没改行，是他没想好往哪一行改。可能将来他会找个没有日本人的地方，重打旗鼓另开张？”
说到此处，张白黎摇了摇头：“不好讲啊。程先生和林小姐，你们都年轻，都有心劲儿。可像我这个年纪的人，活得顺遂倒也罢了，如果事事都不如意、总是功败垂成，心劲儿就散了。”
林笙笑道：“张经理肯定是有心劲儿的。”
“我还行。”张白黎也是笑：“我没发过大财，可也没有受过大穷，这日子让我缝缝补补的，总还能维持下去。要说遗憾，就是没个儿女，不过也罢，命里无时莫强求，我早想开了。家里能有个太太给我做老伴儿，也就行啦。”
*
*
张白黎谈了片刻，留下一份文件，然后告辞离去。
程英德没有长时间做客的闲工夫，也要走，林笙冷眼旁观，就见他走时带上了那一沓子文件。
走到门口时，他停下来看着张白黎放下的那只木箱：“这是什么？”
林笙答道：“留声机。”
紧接着她掀开箱盖看了看，抬头对着程英德一笑：“机器是二手的，但是看着很新。不错。”
程英德忽然感觉林笙已经穷得不可思议：“怎么买旧货？”
“犯不上买新的，我也没有多爱听它。无聊的时候有这么个东西能唱一唱，就足够了。”
程英德不置可否，继续出门坐上汽车。等汽车驶出雅克放路了，他心中还未放下那台二手留声机。他早知道林笙缺钱，但他身边成天哭穷的人也很多，连程心妙都时不时的哀叹钱不够用。
说这类话的人很多，但是真把旧留声机买回家的人，林笙还是第一个。
强行将那台二手留声机驱逐出脑海，他低头翻了翻手中这份文件，看了看夹在其中的价目单。那单子长篇大论，他刚看几行就看串了数字。将文件合上放到一旁，他知道这生意是有赚头的，而且赚头绝不会小。
唯一的问题是他没经验。因为他爸爸没卖过药，所以他也没卖过药。而他向来是踏着父亲的足迹走。
用自己的双脚走别人的步伐，当然走得不自在，深一脚浅一脚，踉踉跄跄。而别人瞧见了，还要说他是虎父犬子、走得不好，没他父亲那份大步流星、挥洒自如。
真是不讲道理。

第40章 东边日出西边雨
送走了张白黎和程英德后，林笙站在客厅里，将方才三人的谈话从头到尾回忆了一遍。
回忆到最后，她感觉张白黎把话说得很好，语气态度拿捏得都正合适，更让人喜悦的是程英德最后是带着那份文件走的。如果他对那份文件不屑一顾，那么她和张白黎表演得再卖力也是白忙活——人家就是不爱发这份财，难道她和张白黎还能逼他？
对于这项任务，他们一开始决定的就是要以利动人，那时他们还以为他们的对象是程静农。及至知道程静农已经把乘风轮船公司放权给程英德了，他们的计划也没有变。
相识之后，程英德和林笙颇谈得来，而且二人年龄相近，一个丧偶，一个有偶但还不如丧偶，但他们的计划还是没有变。
林笙并不打算向程英德飞个眼风或者留个暗示。她相信对于程英德来讲，一段上不得台面的桃色故事，一定抵不过结结实实、明明白白的现实利益。
“利”的魅力，亘古不变、世界通行。
把自己这点心事盘算清楚了，她走出客厅一转身，就见严轻不知何时站到了楼梯拐角处，正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
她没说话，只欢喜的对他连连招手，让他下来看好玩意儿。招了几下她忽然意识到周围有眼，连忙放下手左右看了看，万幸，老妈子们此刻都不在跟前，看不见她方才那撒欢似的连环招。
严轻走了下来，看着她。
她指了指客厅门内：“你把那只箱子搬到楼上去。”
严轻没说什么，走过去把那箱子抱起来，一路送上了楼。林笙跟在身后：“别去卧室，卧室里可没地方放它了。”
他依着她的指挥，将这箱子抱进了卧室隔壁的空屋。这屋子太空了，是字面意义上的“家徒四壁”，他将箱子靠墙放到了地板上：“什么东西？”
林笙俯身打开箱子，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搬出一台留声机。
这留声机附带一只喇叭花状的黄铜扬声器，在箱内和机身分开安放。林笙将这黄铜喇叭花和机身组装成一体了，然后从机器后头牵出电线，插进了墙壁上的电源插孔里。回头对着严轻笑了笑，她把手伸进箱子深处去掏，一掏又掏出了一叠唱片：“看看，这是什么？”
转身把唱片递到他的面前，她憋不住笑，心想这还哄不住你？
严轻接过唱片，唱片一共有五张，全套着半新不旧的硬纸封套，所以拿起来是厚厚的一大叠。封套上印着的全是英文花体字，他不认识，但是心中有预感，抬头问了她这么一句：“蓝色多瑙河是哪一张？”
她探头过来帮他挑，脸上的雪花膏味甜香甜香的。
第二张就是《蓝色多瑙河》，她将唱片从封套里抽出来，小心放到了留声机上。他盯着她那抬起唱针头的手指，不知为何有些紧张，而她的手指捏着唱针头一抬再一落，《蓝色多瑙河》就从那黄铜喇叭中流淌出来了。
她蹲在留声机旁，看他也蹲到了自己跟前。阳光斜斜的照射进来，将他那瞳孔照耀成了半透明的浅黄色，而他就用这样一双水晶琉璃似的瞳孔盯着那张唱片，痴痴的出了神。
一曲终了，空屋恢复了寂静。
他的灵魂回归了现世，但看他问话时的神情，仿佛还是有点恍惚：“这是给我的？”
林笙答道：“机器是我让老张跟人借的，将来还得还。唱片是我自己买的，你可以留着。”
他又问：“专门给我的？”
“当然，我又没这高雅的瘾。”
“你，专门，给我的？”
她看透了他，看他连受宠若惊时都是冷着脸，越是越发感觉自己这礼物选得好漂亮：“除了我，还能有别人吗？除了你，还能给别人吗？”
他看着她，忽然笑了一下。
她的本意是让他往后要听音乐就坐在家里听，免得出门又有惹是生非之危险，可是这次“投其所好”、投得太成功，以至于她一时间只剩得意、忘了本意。
二人笑模笑样的对着看了一会儿，各自沉浸在各自的情绪里。后来是林笙先醒过来，给他指机器后方的按钮：“它能给唱片自动翻面，你把这个钮一拨，它就没完没了的总是《蓝色多瑙河》了。”
他伸手将那按钮拨动了，然后将唱针头重新放回了唱片上。在重新漫开的乐曲声中，他说道：“我可以帮你一次忙，是免费的。”
“你能这么好好的活着，就算是帮了我的忙了。”
“这个不算。没你我也会好好活着。”
“好什么啊。你忘了你是干什么的了？”
他看着她，又是一笑：“让我改行啊？”
“你以为你不能改行吗？你还这么年轻。”
“那你看看，我能改哪行去。”
说这话时，他似笑非笑的，一看就是不正经、逗她玩。她不以为意，扶着膝盖站起来：“我现在没工夫给你看。你也别坏笑，你要是认认真真跟我讨主意，我就会认认真真的给你想个主意。千古艰辛惟一死，除了死亡这个问题之外，其它的问题，或迟或早，总有法子解决。”
他仰脸看她：“你怕死。”
“怕。”
“那你怎么不改行？我那一行不好，难道你这一行就好了？一旦你们的把戏闹穿，你以为你能不死？”
她笑了：“正因为我干的是这一行，我才舍不得死。我干得太来劲了，太喜欢了。一想到自己长大之后成为了这样一个人，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点了不起。将来如果真走到了不能不牺牲的那一步，那我也认。人固有一死，能死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那是我的福分。就好比那老人家活到一百岁、躺在床上一觉睡过去再没醒一样，是好死，是有福。”
他微微张了嘴，抬眼看她。
她问他：“怎么啦？我说怪话了吗？”
“不知道。”他合了嘴、摇摇头：“没听明白。”
“年少无知，不明白就不明白吧。”她转身往门口走：“下楼打电话去了。”
严轻没说话。等她关门出去了，他才收回目光，第一次对林笙起了兴趣。
先前他一直只以为她是个骗子，张白黎是她的同伙，二人不知中了什么邪，竟然打算去发程公馆的财。他对骗子那一行没兴趣，也知趣，不去打探人家的秘密，横竖过一阵子就是分道扬镳。
但他现在听她的话音，好像不是行骗那么简单。
如果不是纯粹的骗局，那么这事反倒说得通了。起码，是显得更合理了。
*
*
程公馆。
在二楼的起居室内，程英德手里捏着那份来自张白黎的价目单子，在他父亲面前坐了下来。
他下午自己看单子，看得满纸小黑数字都成了精，在他的视网膜上跳来跃去，闹得他头晕目眩。好在他有个得力的龚秘书，龚秘书拿直尺一行一行的比着数目，对他是连介绍带计算，总算是让他的头脑将这份单子消化了大半。
他心里有了数，气度就更沉稳，想要对父亲讲讲自己的想法，可是未等他开口，他妹妹嚼着口香糖进来了。一甩裙摆坐在对面沙发上，她将一条腿蜷着压在了身下，然后侧身大喇喇的往靠背上一倚。他看她这样子简直是坐没坐相，但他父亲不以为意，他父亲不需要女儿是淑女。
虽然父子独处的局面被打破了，但他该说的还是要说。程静农吸着雪茄静听，听到最后，还是个不置可否的态度：“你愿意试一试，那就试一试。横竖乘风现在是你做主。”
他这个儿子——从高度和气派而论，简直不能用“个”来量，应该用“尊”——他这尊儿子，已经三十来岁，实在是到了应该独当一面的年龄。他自己是十三岁就跑出来闯码头，三十岁时已经是出人头地、有了地盘与字号。
程心妙这时说道：“可乘风还有余力运药吗？”她转向程静农：“天津那边的高桥治还想让我们再多提供些劳工。”
程英德一皱眉头，但没说话。程静农点点头，随着烟雾吐出了“劳工”两个字，随即却是问道：“记得上回你说，高桥要提价？”
程心妙知道他问的是烟土：“我让阿孝做代表，去天津和他谈了这件事。我的意思是这样，日本人在北边虽然闹得凶，可华北终究还不是满洲国，上海更不是，他们还办不到一手遮天，这是事实。日本人在热河的烟土想要南下，程家不给路，它就南下不成，这也是事实。我们原来和日本人合作烟土生意，一直合作得友好顺利。谁要是把它搞得不友好不顺利了，谁就是程家和日方之间的罪魁祸首。”
程静农含笑喷出一口烟：“这样凶。”
“为什么不凶？高桥治不过是日本人派在天津的一个特务，没了他，还可以有矮桥治长桥治短桥治。”她抬手向父亲一指：“可上海的程老板只有一位。”
程静农还是微笑：“年少气盛。后来呢？”
“后来高桥治就和阿孝讨价还价嘛，后来敲定的是烟土不涨价格，但他希望我们能够多给他运送些劳工。我觉得这样也好，就答应了。”
程静农听着，不发表意见。程英德再次皱了眉头：“何必要在这一项上妥协？”
程心妙一摊双手：“这算是互惠互利吧？况且它也是生意的一项，高桥治按人头付钱，又不是白要。”
他听妹妹侃侃而谈，满口高桥长高桥短，俨然手眼通天、横贯南北，心里不由得泛起了一阵酸味：“我认为贩卖劳工这种生意，有失人道，本来就应该设法停止。”
程心妙笑了起来，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有失人道？”
他很讨厌她那个笑，那是个透着伶俐与讥讽的笑容，而他决定以庄重和严肃的态度来对抗她的笑容：“不是么？劳工是人，我们也是人。”
程心妙笑出了声音：“大哥呀，鹰是鸟，麻雀也是鸟。可鹰和麻雀能是一回事吗？鹰需要同情麻雀吗？”
程英德依旧是一本正经：“总而言之，连拐带骗的把那些穷人弄上船、送去满洲国的煤矿当苦力，这绝不是什么好事。美国现在都不让贩卖黑奴了。况且那些苦力的境遇，还远不如黑奴。”
程心妙转向程静农，双手合十：“哇！大哥好像有点革命家的天分。听说大学生里常爱出这样的人，幸好大哥没有读书的脑子，没进大学，否则现在可能已经离家出走了。”
程静农盯着雪茄头上缓缓升起的烟雾，看它像硝烟，于是继续只是含笑。
程英德正色说道：“彼此彼此，你在西洋女学混了那么多年，也未见得成个好学生。况且我这也只是就事论事，劳工这种生意，除了有违人道之外，还有其它的麻烦，譬如弄来的那些穷鬼，一个个脏得要命，许多还有传染病，动辄就要死在半路。运过他们的轮船，回来还得做一次消毒。否则水手也要染病。至于所得利润，还不如贩烟土。”
“不是利润的事。”程心妙说道：“这是我们和日本人之间的许多纽带之一。我们就要让他们在上海做任何事、都越不过程公馆。他们贩烟土要和程家合作，贩劳工运军火也要和程家合作，想在上海兴风作浪也要和程家合作，除了程家，没有第二人。”
程静农这时终于开了口：“阿妙的意思是对的，贩劳工，从经济利益上论，我们不是很稀罕，但可以算作是对日本人做人情。老大想要匀出一些运力去运药呢，我也不反对，可以一试。”
程心妙立刻说道：“可吴连是反日的！我们和吴连做生意，这是不是不大好？”
程英德当即抬头看了她，没想到妹妹在这里还埋伏着话。
然而程静农微微一笑：“吴是反日的，可我们也不是亲日的。如果和日本人交朋友就是亲日，那我还有英国朋友、美国朋友、法国朋友、高丽朋友、安南朋友，怎么算？难道说我是亲国联的？”
说到这里，他坐够了，站起来对着儿女一点头：“我们程家是江湖人物，四海之内、皆兄弟也。”
然后他悠悠的踱了出去。
程氏兄妹继续保持着对坐的姿态，但方才剑拔弩张的气氛忽然消散了些，仿佛是被他们的父亲带走了。
程英德低声说道：“爸爸的意思，是谁也别得罪？”
程心妙发现他确实是有点蠢，但是让她把那句“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话翻译一遍，她也不知道如何措辞才妥。
“爸爸是说——”她想了一下：“小喽啰才要选主子站队伍呢，爸爸是英雄豪杰，他要让别人都来他这里拜山门，而不是拿他当兵当枪使。我说明白了吗？”
“一般。”
“唉，他的意思我懂，可我也说不清楚。”
“那算了。”
“大哥，你卖什么我不管，不能耽误我和高桥治的生意！”
程英德站起来，也要走，心里说：“乘风是我的，你管得着吗？”

第41章 喜欢
这日傍晚，林笙携着一个衣冠楚楚的丈夫、和一盒精美昂贵的奶油蛋糕，应邀来到程公馆做客。
在这之前，她和程英德又见了一面，已经知道了程英德对那药品生意的态度。但这次见了程静农之后，她还是规规矩矩的坐到这位叔叔面前，将自己给程英德牵来的这笔生意讲述了一遍，那意思是程家大哥固然能说了算，但程家真正做主的人还是程世叔，所以不管这生意对于程家的产业来讲是如何的小，她也还是要过来请一请世叔的示下，另外也是劳烦世叔在百忙中帮自己把一把舵，因为她是要把手里仅有的一点财产投资进去的，兹事体大，她又欠缺经验，所以一时间还有些拿不准。
她来请教世叔时，态度是又诚恳、又认真、又自然，完全就是个学生的样子，但又和程静农那一对儿女不同。儿女对他有用意、有居心，要在他跟前争宠，要拉拢降服他，但林家这姑娘什么都没有，就只是巴巴的向他来讨主意。
以个旁观者的身份，他认为这生意可以做，当然事前要调查好，至少得确定那吴连的药厂和仓库不是个空壳子。
然后他随口又说：“你娘要是还在，就能给你做个军师。她那个人，头脑细密。”
她听了，笑了笑，然后却是摇摇头：“不会的。”
“怎么不会？她就只有你这一个女儿，不帮你帮谁去。”
她低下头，有些落寞：“要是不只我一个女儿，倒好了。”
她的声音更低了些：“后来她也怨我，恨我没个哥哥弟弟。我说这怨我什么事？心里也生气，就和她吵，后来又从家里跑出去，想的是宁可死在外头，让她连这一个女儿都失去，看她怎么样。”
说到这里，她很不好意思的苦笑了一下，不好意思是羞愧于自己当时的念头太幼稚，苦笑则是因为这一跑跑了个丈夫回来，在惩罚她母亲之前，先把自己惩罚了。
她说这一番话，本来目的是要和程静农套套近乎、叙叙旧，顺带着强调一下自己的来历与身份，却不料这一番旧日的家长里短爱恨情仇，正是说入了程静农的心坎里。多少年了，没谁和他谈过这些人这些事，许多从年轻时一同过来的老兄弟，也都已经把林家三口忘记了。
而在她和程静农在二楼的起居室里坐而论旧之时，严轻也走到了二楼朝阴的一处小露台上。这可不是他私自乱走，是林笙提前安排他这么做。她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去扮演程静农的好学生，这时候如果旁边坐着一个木僵僵的大小伙子，恐怕程老师会没有心情传道授业解惑。
人在露台上站住了，他无所事事，于是从裤兜里摸出了一盒烟。他没瘾，导致这烟盒好似聚宝盆一般，其中的香烟取之不竭，买回来这许多天了，烟盒都磨旧了，还剩着大半盒。
程心妙缓缓的向他走去，一边走，一边盯着他的背影。他对她越是冷淡与回避，她对他越是好奇，也不是不信世上真有坐怀不乱的正气男子，一定是有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问题在于他显然不应该是。
他察觉到有人逼近，于是回了头。
她在走廊中，他在走廊尽头的露台里，局面已经是谁也不能够躲开谁。但他又实在是不想和她说话，一是无话可说，二是又会招得林笙吃醋。当然，据她所说，那并不是吃醋，但他辨不出她那行为和吃醋有什么区别，不都是只许你和我好、不许你理别人？
对着她微微一点头，他转向前方，继续低头拿烟。等她走过来时，他已经抬手用打火机给自己点了火，而她站在他身旁，扭头望过去，就见他手里的打火机是熟悉样式——她那天到他家时，送给他的。
用着她给的东西，然而又不理她。
晚风轻轻拂动她的发梢，她转向前方，随他一起眺望花园：“怎么一个人走到了这里来？”
他盯着花园中的一点，那是一圈灌木围住来的一小块空地，空地上立着秋千架。他师父就是在那秋千架下脑袋开了花，但那一小片土地早没了鲜血与脑浆的痕迹，看着依旧是诗情画意的一架秋千，仿佛有人刚坐过似的，座椅微微摇晃着，也可能是他师父的鬼魂百无聊赖，正坐在上面消遣。
有那么一种说法，说是一个人横死之后，灵魂会留在横死之地不得自由。这传言若是真的，那么，他想，师父就很不幸，因为程公馆内有浓烈的刀兵气，容不得孤魂野鬼作祟。
真是一个绝妙的死地。
想到这里，他咬着烟卷，忍不住幸灾乐祸的一笑。
枪杀师父是无预谋的，完全只是一种冲动、一个灵感，然而伟大的作品往往就是出于冲动和灵感。
这时，他听见程心妙轻声问自己：“你在笑什么？”
他答：“我看这里风景很好。”
程心妙一撇嘴，不以为然：“这里的地方太小，只适合造些盆景，哪里谈得上风景。若想赏心悦目，还是应该找个好天气，开汽车到城外去郊游，或许能遇到些真正的好风光。”
烟草气味散入晚风，她做了个深呼吸，说道：“给我一支烟。”
他掏出那盒香烟，连着烟盒一起递向她，她接过去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将烟盒塞入他的西装口袋里：“还要你的火儿。”
他把打火机也给了她，她不接，只说：“劳驾。”
他摁出火苗送到她面前，她口中的香烟微微一颤，已经就着火焰点燃。一转身倚了露台栏杆，她一手取下香烟，扭头面对了他：“笙姐姐正在和我爸爸谈论药品生意的事，你怎么不去听一听？”
“没兴趣。”
“那你对什么有兴趣？”她低头吸了一口烟，然后继续说道：“我看你的身手很不错，是练过吗？”
“没有。”
“那就是天赋了？”
他望着那架秋千，望得发痴，无暇回答她的问话。
她如今也习惯了他的古怪与沉默。用食指戳了他的手臂一下，她想要唤回他的灵魂：“喂， 你想不想找样事情做？也好有些收入养家糊口、担起你身为丈夫的责任？”
他这回正视了她，嘴里发出了啼笑皆非的一声——也说不上是一声“哼”还是一声“嗤”，反正像是忍俊不禁喷出来的。
他确实是感觉这事挺有趣：林笙为了打入程家，租房子找丈夫的闹了一大套，堪称是带着张白黎一起绞尽脑汁，结果不过如此，而自己无所作为，却也从程心妙这里拿到了一张程公馆的入场券。
他的一声笑，原本是这个意思，但程心妙听着却是另一个味儿：“怎么，你怀疑我是在说大话？”
他摇摇头。
“或者你认为我是要雇你做我的保镖跟班？”
他终于又开了口：“我不做事。”
“不想赚钱？”
他牢记着自己这个身份应守的本分，坦然回答：“我太太会养我。”
“太太的钱也不是好花的。”她的语气中带了恶意：“脖子会受苦哦。”
他望着秋千吸了口烟，正是刀枪不入、油盐不进。
程心妙恨不得给他一拳：“而且呢，虽然你和笙姐姐的感情很深，不过长辈们一直告诉我，说是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自己有本领最好。你认为呢？”
他答：“等她跑了再说。”
“如果真到了那一天，我很好奇你会说什么。”
他以着李思成的身份想了想，结果是他如实回答：“我不知道。”
随即，他又说了一句无比诚实的真话：“我们不会有那一天。”
程心妙从方才开始，和他便是越聊越不投机，到了此刻，她几乎带了愠怒：“噢，这样吗？那你和笙姐姐还真是情比金坚呢！”
他听出了她的咄咄逼人，又不知道如何招架，只感觉此地不可久留。扔了手里的半截香烟，他转身想走。程心妙见了，越发的来气：“站住，没许你走！”
对于这句话，严轻有严轻的法子应对，但他现在是李思成，李思成应该怎么办？林笙也没料到他会遇到这般情形、没教过他。既是如此，那就怪不得他要自作主张了。
他答：“我太太不喜欢我和别人说话。”
程心妙几乎被他这老实不客气的一句话气笑了：“呵呵，你是这么听话的一个人吗？”
他告诉她：“我现在要靠她养。”
然后他步入走廊，径自去了。程心妙瞪着他的背影，感觉自己生平从未见过如此冷峻而又不要脸的男人。简直是天真淡泊、不知羞耻！
这种怪人，若真是个废物倒也罢了，偏偏他又不是！
她永远记得他在马黛琳是如何带着她一路杀伐决断、死里求生。可他似乎是宁愿由着自己明珠蒙尘、锦衣夜行。
他不知道自己有英姿。
程心妙吸了一口烟，然后垂眸看那烟卷。烟是平常烟，气味清淡，但因为是从他的烟盒中抽出来的，所以也显得与众不同。
前方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她望过去，不见李思成，只见她大哥的高大身影一闪，进了起居室。大哥是刚回来的，这一趟必定是钻进去和那位笙姐姐共商他们那桩贩假药的大计，顺带着在爸爸面前表演一番，显得他也是有头脑和思想的，并不是给父亲做跟屁虫都做不好的大号笨蛋。而他们那药品生意一旦敲定了，必定要占据乘风的运力。统共就是那么多艘轮船，哪怕只是匀出一艘运药，也会耽搁和日本人的交易。
而日本人，高桥治，现在最认她程心妙，已经拿她当了程静农的对外代表。大哥给她和日本人捣乱，讨厌，可恨！而这药品生意是笙姐姐给他牵来的，笙姐姐也讨厌、也可恨！
不对，笙姐姐是更讨厌、更可恨！
然后她就很自然的想到：笙姐姐要是死掉就好了。
人死是没什么不得了的，只要自己和爸爸活着，别人都可以死，死绝了也没关系。如果是为了她和爸爸的利益而死，那就更是死得其所。
装了满满一船的劳工出海，到了目的地只剩下半船活人，这事是有的，而且不稀奇。
和她朝夕相处的保镖死在马黛琳饭店大堂里了，这也是有的，不稀奇。
别人的生死都不稀奇，况且如果死的是笙姐姐，那么大哥的新生意会受阻，更妙的是可以看看笙姐夫接下去的反应——他会怎么样呢？是趁年轻另找个新太太？凭他的怪脾气，恐怕难；还是投到自己麾下？等到再有别的女人招徕他时，他就冷冷的拒绝，说：程小姐会养我。
想想还怪有趣的。
手中香烟燃到了头，她回身将它向下一抛，在烟头出手的一瞬间“啊呀”了一声，因为发现楼下不知何时来了厉永孝。
厉永孝及时的向后退了一步，没被烟头烫了脸。他向上问：“二小姐晚上出门吗？您订的新汽车到了，如果晚上出门，我来做汽车夫。”
程心妙对于新汽车没什么热情：“不出，晚上在家里吃饭。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厉永孝举起手，拎着的是一只由细铁丝串鲜花编成的花篮子：“我刚才在外面，看见有人卖这个的。二小姐还喜不喜欢这东西了？”
程心妙笑道：“喜欢，你把它送到西楼去，找个地方挂起来。”

第42章 很好
十多岁的程心妙读中学时，是二十出头的厉永孝每天开汽车接送她，那些年街头常有卖鲜花球的，小贩用细铁丝穿了晚香玉之类的芬芳花朵，编成花球花篮，花球居多，小的可以被摩登女郎系在身上，大的可以挂在家里散发香气。
程心妙喜欢这些玩意儿，见了就要买一只大的带回家。买花球时总是在放学路上，而她不是读书种子，在学校里坐得受罪，放学路上也往往是她最活泼的时候，是倦鸟出笼，要对着厉永孝快乐的拍翅膀。厉永孝的汽车里总散落着花瓣和点心渣子，那也全是快乐的遗迹。
所以她看阿孝是“自己人”，厉永孝对着她，也不全当她是主人或者小姐。在世俗所定的身份和名目之外，他对她还另有一份感情。
那感情怎么说？说不出。反正就是你快乐的跑出来，我快乐的迎上去。我们一起回家，回家路上，买一簇花。
走去了程心妙所居的西楼，他将那花篮挂在了客厅窗前。后退一步看了看，他上前又将那花篮正了正。
整座程公馆里，能随意在西楼内走动的男子，除了程静农和程英德，也就只剩了他厉永孝。程心妙不抗拒他，程静农对他也不提防。他知道二小姐已经很有成为程家继承人的可能——即便不是全部继承，也绝不会空着手离开程家。
所以对于婚姻问题，二小姐要么是干脆的不婚，要么是招婿入赘，总之是不会外嫁。
如果要嫁，那么她早到了年龄，就算程家没有女主人，做父亲的也会张罗着为她择婿，哪能全家上下一起对这问题视而不见、避而不谈？
厉永孝并没有奢望着能够成为程家的“婿”，但他想如果他就一直这样鞍前马后的为二小姐效劳，那么再过五年、再过十年，自己必然会成为二小姐身边独一无二的心腹。到了那时，只要二小姐身边没有能超越自己的男人，自己就算没有名分又有什么关系？
对着程心妙，他不争，也不是因为程心妙是程二小姐。他私下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最后结论是即便程心妙不是程静农的女儿，只是个普通姑娘，那么他对她也还是不争。
她简直是他看着长大的，看她进小学，进中学，她长大，他也长大。他对她只能是好，他和她争什么争？
挂好花篮，出了西楼，他见天色暗了，而主楼的餐厅里亮了吊灯，是程静农正在招待林家的小姐吃晚饭。
他又想起二小姐傍晚在二楼露台上和林小姐的先生说悄悄话，不知道说了什么，最后二小姐低头看见他时，面孔似乎还残留着怒色。
二小姐向来不对人耍小家子脾气，对待外人更是继承了她父亲的衣钵，喜怒不形于色。可对待那人是怎么了？
那位先生倒是和二小姐年龄相仿，摩登的程度也相仿，至于相貌，厉永孝回忆着，认为他好似一只男性的狐狸，有种邪相。
*
*
晚餐吃到了尾声，饭后甜点是林笙带来的奶油蛋糕，谈话内容则是海阔天空、不拘一格，从林笙为了那日程心妙所携来的昂贵礼物道谢开始，一路是信马由缰的往下聊。
程静农挺爱和孩子们闲聊，遗憾的是没有那许多闲工夫，蛋糕只吃了一口，便被事务绑架着出了门。程心妙大谈最新的好莱坞惊险动作片，说那里面有个美女角色，长得有点像笙姐姐。
她没说的是那美女最后被坏人掳去杀了。那真是大快人心的一幕，因为那美女非常蠢，遇险的时候就只会大喊大叫、吵死个人。现在她颇想把这个笙姐姐也杀了，因为她现在看着也挺蠢，为了一点卖药的小钱围着自家人团团乱转，愚蠢之余，又非常恶，用金钱控制他，用狗链子拴他，这是旁人看见了的，在旁人看不见的地方，不知道她对他还使了多少变态的手段。
想到这里，她挑起一叉子厚重的奶油送入口中，同时扫了“他”一眼，就见他以一种检查的姿态，垂眼将叉子扎入蛋糕里，检查了半天，叉起一点点送进嘴里，然后把叉子往蛋糕上一扎，不吃了。
蛋糕很美味，她吃饱了都还爱吃，然而勾不起他的食欲。可见他也不是故意的给她甩脸子，他是对世间万物都冷淡。
一定是被他女人摧残的，他十几岁就被她拐跑了！
她咂摸着奶油的滋味，心里越发的想把那个女人宰了。
这么想的时候她心里没什么负担，如果别人可以死，那么林笙当然也可以死。只是应该如何安排她的死呢？常规的方法当然是暗杀，明杀不行，她毕竟是林伯伯的女儿，而林伯伯当年对父亲有恩，自己不能败坏父亲的那有情有义的好形象。
暗杀也不容易，暗杀需要技术，而她手下似乎没有这一类的人才。阿孝倒是足够的心狠手辣，而且最听她的话，但他有没有消灭林笙于无痕的本领呢？不好说了。
一旦暗杀留了马脚，父亲又会不会怪罪于她呢？毕竟她这暗杀的动机和目的都有点上不得台面，而父亲虽然肯定不会让她给林笙偿命，但如果这行为显得自己愚蠢无聊了，那也不可以。
她最怕父亲对自己失望。父亲是她的偶像，父亲对她失望，等于神罚。
她筹划得出了神，等回过神时，发现餐桌上已经换了话题。程英德正在和林笙大谈天津。
“什么？”她没听懂，插嘴问道。
林笙笑道：“说的是想去天津看看药厂，看一眼总能更安心些。阿妙妹妹，你去不去？不是要你去看药厂，是要你去玩一趟，权当是旅行。”
程心妙转向程英德：“大哥去吗？”
程英德摇摇头，他信奉的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如无必要，他连上海都不会出。虽然他认为自己并无罪孽，但谁让他是程静农的儿子呢？敌人们若是始终杀不了老子，也许就要把枪口调转向儿子了。
“我大概没时间。”他答：“到时候让龚秘书去一趟。”
程心妙猜出了他的顾虑，心中暗笑。和做大哥的相比，做妹妹的确实是更有父风，信奉的是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是亡命徒的思想，但却又不是能够学来的，天生信就信，天生不信就不信。
她一听药厂二字就烦，但是没有把话说死，只答：“我现在还说不准。”然后一笑：“反正你们把出发的日子告诉我，我若是想去，立刻就去了。”
“还有火车票呢。”林笙提醒她：“从南京到天津的火车，买包厢票要提前想办法。所以你总得提前两天做决定才行，好给你定票。”
程英德笑了笑：“票不是问题，让龚秘书去弄。”
林笙笑着向后一靠：“嗳哟，我忘了这里是上海了，还当是刚到天津时，举目无亲，买火车票要去票房子排长队。好容易加钱买到一张包厢票，乐死了。”
程英德点点头，像是同情。而程心妙冷眼旁观，忽然发现他对笙姐夫一直是视而不见，目光向来是射到笙姐姐为止。
她只做不知，继续旁观，最后发现等笙姐姐夫妇告辞之时，大哥和笙姐夫之间依然是互相不理不睬，好像两人撕破过脸似的。
*
*
送客完毕了，程心妙和程英德并肩站在楼前台阶上看月亮。程心妙在夜风中做了个深呼吸，感觉很畅快。
“大哥，你怎么一直不搭理笙姐夫？”
“也谈不上不搭理，我是一直忙着谈看药厂的事。”
“你很讨厌他？”
“他在马黛琳救了你，我对他这种行为当然是很感激。但对于他的人格和其它行径，我实在是无法赞颂。”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笙姐姐和他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可见他们应该是同类同群，为什么你和笙姐姐很谈得来呢？”
“那就要问他们夫妇了，为什么如此不同的两个人，还能一直互相折磨到如今。”
程心妙忽然笑了出来：“我知道，我知道，因为笙姐姐是精神变态。”
程英德惊愕的看了她，她继续笑道：“笙姐夫对她那么坏，她还不肯和他离婚，说明她是受虐狂，受虐狂不就是一种精神变态吗？”
程英德看了她这连说带笑的样子，才确定了她是在开玩笑：“不然。也许她是受了旧式思想的毒害。日本的男尊女卑很严重，她又不像你，过着这种西洋化的生活，说爱就爱，不爱就不爱，想结婚就结，要离婚了就叫律师。也许她的脑子里，还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那一套。”
“大哥，论狂野我可比不了她。我十几岁时还在乖乖读中学呢，她可是已经离家出走、从日本走到中国来了。我十几岁时更不懂得什么是恋爱，但她已经给自己找了个小丈夫、还把他带到日本去了。”
“她当时想来也是不懂，要不然就不会找那么个货色了。”
程心妙将双臂环抱到胸前，感觉此刻气氛竟是很好：“大哥，你恋爱过吗？”
“没有。”
“你对嫂子就——”
他断然回答：“没有。订婚之前，我和她都没见过面。”
程心妙沉默了一会儿，说道：“其实嫂子很可怜，来人间这一场，还没有尝过恋爱的滋味，就离开了。”
他也叹了口气。
然而程心妙的语气陡然又欢快起来：“幸好我们还活着，我们还有大把的时间去恋爱、去游戏、去享乐。嗳，活着真好啊。能够投胎成为爸爸的小孩，生下来就有钱有势，更是好得不得了啊！”
程英德感觉她说话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不是讲恋爱么，怎么又扯到了投胎？

第43章 相照
这一日的下午，张白黎来见林笙。二人在楼下客厅内坐了，张白黎听楼上传来音乐声音，便抬手向上指了指：“这么爱听啊？”
林笙将茶几上的糖盘子推向了他：“可喜欢了。”
张白黎挑了块巧克力糖，剥开糖纸送入口中：“原来还是挺雅的一个人。你说没说要带他去天津的话？”
“还没有。昨晚刚和程英德定下来要去，程英德不去，派了他手下的一个秘书做代表。”
“好，好。”张白黎低声道：“事情进展到这一步，就有六七成的胜算了。”
林笙也向上指了指：“一定要带他去？让他留在家里不行吗？我觉得他和程家那些人待在一起的时候，说不能说、动不能动，也挺受罪的。”
“他应该去。”张白黎答道：“第一，你家就是夫妇二人，不像那上有老下有小的，而且二人都是闲人，而且你是一个女人，而程英德那边的代表是个男人——是男人吧？”
“是，姓龚，龚秘书。”
“你一个女人，和那边一个男人，俩人结伴去天津，留下个无所事事的丈夫在家，这不合常理。就算你们是一对爱吵架的怨偶吧，那也还是不合常理。你想想是不是？”
“也是，我和他又不是那种各玩各的、谁也不管谁的关系。”
“所以还是让他跟着你跑一趟。”
“不知道他肯不肯，当初说的可是让他坐在家里扮演丈夫。”
“我看他那人还是讲道理的，我们和他好好说一说。”
“你怎么看出他讲道理的？你都没见过他几回吧？”
“我听你说的，从你的话里，我就能听出他那人还行，不声不响不惹事——马黛琳那次他是碰了巧，不能赖他。”
“你说的话我也承认。他最近是不声不响不惹事，可他要真是兴风作浪起来，我可管不住他。”
“应该不会兴风作浪。”
“你好像还挺看得上他的，对他是怎么说怎么好。”
“那你说他哪里不好？”
林笙想了一番，最后是无言以答，只好另起题目：“那么吴连那边，就由你去通知。我也要再对程英德提一提你了。”
张白黎向她点点头。
*
*
林笙送张白黎出了大门，独自走回楼内，结果刚一进门，就瞧见了站在楼梯拐角处的严轻。
她正要向他招手说话，冷不防客厅里的电话机响了。她走进去接通电话，“喂”过一声之后，语气立刻变得温柔可亲起来，因为电话另一头的人是程英德。
程英德打电话过来，是问她定没定下前往天津的日期。她提了两个日子请他定夺，又含羞带笑的说道：“大哥若是不打这个电话过来，我今天就打算往公司去一趟了——不，不是我有事，是方才张经理到我这里来了一趟，是他有几句话，不敢直接去托你，所以来问问我。”
程英德对张白黎的印象不错，看他是个老实务实之人。老实，是指他讲话诚恳，有一说一，并不吹嘘渲染，务实，是指他在上海无所事事的情形下，能够自己主动出击、赚些外快。对于这些勤恳劳作而又赚不到多少钱的中年人，程英德偶尔会有点怜老惜贫之心，好像看见了个不太讨厌的乞丐。
于是林笙听见他在电话那头问道：“他有什么话？”
“他知道我近些天要去天津见吴连，感觉这桩生意极有可能成功，所以就活了心肠，他问我如果吴连的药真到上海了，能不能以优惠价分他一点消炎药粉之类的西药，他有个内弟在南边经商，能把这一类药运到香港去卖。”
程英德确实是怜悯了张经理：“那还不如让他在你那里入一股子。”
“他不敢。”林笙说话时带着笑意，显然也是感觉老张挺可笑：“他说啊……”她压低了声音，不让老妈子听见：“他说啊，吴连的药再怎么说，在法律上也算是假药，贩运和售卖假药是犯法的，他怕犯法。他太太身体不好，他若是蹲了大牢，他太太就完了，他也没法活了。”
“把假药往香港送，就不犯法了？”
“他从头到尾都不出面，只在幕后牵线搭桥，反正对方是他内弟，该给他的钱一定会给，不立字据也不会赖账。”
“这倒没什么不可以。”程英德答：“我卖给谁都是一样的卖，只要不要我赔钱，全给他也无妨。”
“张经理可没有那样的大志，他之所以只要药粉那一类，也是因为那东西包装小，带去哪里都容易些。大哥既然同意了，那我等会儿就打电话告诉他。”
紧接着她又想起一桩事：“啊哟，不行，我还是得去你那里一趟。张经理今天又给我送来了一份新的价目表，是他从吴连那里刚收来的航空邮件。我说我们并没有向他要新的资料呀，张经理说吴连自从听到大哥你对他的药品有兴趣之后，就一直很激动。”
程英德想象了一下激动的吴连，感觉有些滑稽，不由得在电话里笑了一声：“那好，你还是下午来，我们顺便吃晚饭。”
林笙没有推辞，现在正是她要和姓程的人套近乎的时候，何况程家那些轮船如今正归程英德管。
道谢一声挂断电话，她坐了下来。这种连说带笑的寒暄常让她感觉很消耗元气，好在如今安静下来了，她也可以暂时休息休息自己的笑脸了。
抬头看见严轻走了过来，她对他静静的只是看。他坐下来，在那糖盘子里挑挑拣拣了一回，最后选了一块奶糖。
“让我跟你去天津啊？”他忽然问。
“你听见了？”
他点点头。
“不是在听留声机吗？”
“偷听。”
林笙垂头望着自己的膝盖，声音极低的回答：“其实我们现在是一条战线的战友，不该瞒着你什么。但我和老张又都觉得，有些事情，或许是你不知道了比知道更好。不知道，无忧无虑的，过了这些天我们就各走各路，再过些天你就把我们忘了。毕竟——”
严轻简直不知道她在东拉西扯的说什么：“我可以去天津。”
她向他一抬眼，笑了。她总觉得他是个难对付的，但事实上，他其实又总是那么的好说话。怪不得张白黎说他“讲道理”。
她对他有感激，诚心诚意的说了一句：“谢谢你。”
他又问：“你们的真正目的，就是张经理想要的那点西药吧？”
紧接着他又补了四个字：“消炎药粉。”
林笙盯着他，一时哑然。
承认，她下意识的感觉不能，因为这是她和张白黎之间的至高机密，她不可以单方面的把它泄露出去；否认，又张不开嘴，因为他的面孔冷冷的、静静的、已有洞悉一切的笃定神情。
他对她一直是那样的“讲道理”，她没法子对他睁着眼睛说瞎话。
二人对视了片刻，最后，他缓缓的向她一眨眼睛。
她的睫毛也是慢慢的一扇。
他继续低语：“消炎药粉，西药，而且它的价值一定很高，高到值得你们大动干戈，会是什么？磺胺？对，应该是磺胺。磺胺是受管制的药品，不过走私磺胺的利润，也未必比走私烟土更高。除非是你们要把它卖给那些对它想买而买不得的人。当然不会是穷人，穷人不是买不得，而是买不起；军队？军队有途径，不用找你们；马匪？马匪不会大批的买什么消炎药。如果上述都不是，还能有谁？而且这条销路还是秘密，不能告诉程英德。”
她盯着他，心想这家伙不知道是哪条神经搭对了线，忽然变得聪明起来了。凭他这么一生二二生三的推理下去，马上万物都要被他推理出来了。
但他戛然而止，只看着她，点了点头：“哦，是这样。”
她鼓足勇气问：“是哪样？”
“是哪样都不关我的事。”他站了起来：“我只负责给你做丈夫，陪你去天津。”
然后他转身走出客厅，上楼去了。
林笙望着他的背影，此刻的感情不是惊悚或者恐慌，而是失望——不强烈，是淡淡的失落，淡淡的失望。
她原本也不敢招揽他这样的人做同志，可他在一层纸外戛然而止，她又像是一口气吸到一半、气息无端中断。
隔着薄薄一层纸，她和他终于还是没能彼此直面、肝胆相照。
“原来我和老张一样。”她闷闷的想：“其实我也挺看得上他。”

第44章 人心
林笙随着程英德在码头上走。现在这个季节，白昼是热的，但入夜之后还是会一刻冷过一刻。她在旗袍外面套了件轻飘飘的小开衫，瑟瑟的在风里走，好的是穿了一双平跟鞋子，步伐依旧是踏实矫健。
程英德和她深一脚浅一脚的并肩同行，起初一直作势要搀扶她，作着作着他放下了手，发现她走得比自己还要更平稳些。
他看她有点像自己中学时代的女校校花皇后。女校就在男中的隔壁，那个时候就已经不时兴娇滴滴的校花——娇滴滴的漂亮女生当然也是被推为美女的，但是“皇后”就还得符和时代潮流才行，于是他毕业那年，女中就将那皇后桂冠赠予了一名身材颀长的女孩子。那女孩子是女中的长跑健将，细胳膊长腿短头发，白脸明眸，眉毛头发都极黑，看起来洁净、结实、流线型。
他并不认为那女生是标准的美人，但又总记着她不能忘——五官已经记不清楚了，他不能忘的是她那股子劲儿，好像上天入地都能似的。结婚那天他看着自己细腰袅袅、弱柳扶风的新娘子，忽然又想起了她。
新娘子是只可以放在家里做少奶奶的，她则是能共他一起跋山涉海的。
虽然他是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等闲连上海都不会出。
此刻和林笙走到一片水泥台阶上站住了，他今晚是吃饱了没事干，一时兴起，带她来看乘风公司停泊在码头里的几艘货轮。货轮巨大，通体铁灰，现在是无货的空船，但也有工人在上面忙碌。
林笙起初没当回事，就算是载客的马车，晚上收工了也要饮饮马、扫扫车，何况是那样大的一艘轮船。
程英德本来是打算向她介绍一下这轮船的吨位和运力，可对着货船远眺了片刻，他的脸色缓缓变了：“那不是刚从天津回来的天禄号吗？怎么刚到就开始消毒了？”
后方的龚秘书上前一步，低声说道：“二小姐说这几批货赶得急，要天禄号在天明之前出发。”
林笙在一旁听着，听到这里是还是一头雾水，可就在这时，她忽见一支队伍顺着栈桥正往那轮船上走。饶是身边围着许多保镖，她还是吓了一跳，因为那是极长极细的一支队伍，毫无征兆的突然出现在了夜色中，并且无声。
“那不是货轮吗？”她问程英德：“怎么忽然来了这么多乘客？”
程英德紧闭了嘴，一时不语，而她随即又发现了新问题：那些乘客，似乎不是乘客。
乘着轮船出远门的乘客，不应该是那般鸠形鹄面、破衣烂衫的模样。更没有什么乘客会是被长绳一个个拴起、串成了长队行进。
更别提他们也全都没有行李了。
她听闻过这种勾当，但今夜是第一次亲眼见。铁灰巨轮好似漂浮在漆黑水面上的一道鬼门关，饶有耐心的将那些活人一个个吞噬入口。她猛的扭头望向了程英德，黑眼珠瞪圆了，嘴唇张了张，却又发不出声。
程英德也叹了口气。这不是他愿意看见的场面，而他方才一路走来，走得那么愉快，更不应该被此情此景败坏了情绪。
“很讨厌，是不是？”他问。
她的脑筋有点转不过来，花了一点时间才有了回答：“既然讨厌……”
她牢记着自己的身份，不会说出格的话，要劝也只能迂回的劝。她想说“既然讨厌，为什么不停止这样贩人的生意”，然而程英德自以为和她心有灵犀，已经提前作了回答：“我这是顾全大局。程家小一辈只有我和阿妙两个人，如果我们闹起内讧，难保别人不会趁虚而入，爸爸见了也要伤心。”
她闭了嘴，发现他讲的好像是另一件事。
他继续说道：“爸爸把轮船公司交给我来管理，可是我这公司里的所谓大客户，却又只和阿妙联系，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局面。我自己公司的轮船要运什么，我居然会不知道。对于爸爸来讲，这或许是一种让我和阿妙彼此牵制的法子？我不明白，我只知道这会伤害我们之间的兄妹感情。”
她把情绪和目光一起极力的往回收，收到最终脸上什么都没有，就只剩下一对天真惊愕的黑眼睛：“他们……会被送到哪里去呀？”
“满洲国。”
“满洲国要他们干什么呀？”
“挖矿。”
“挖矿……也不用买人啊。”她还在勉强的装着无知：“他们正常招工不就得了？”
“工人不够，死得太多。他们要的不是那边工厂里、那种定时上下班的工人，他们要的是奴隶。”
他一边说，一边指向远方，远方有一片灯火，是一家纺织厂的厂房。
“那他们一旦上了船，不就是往死路上去了？”
程英德点点头，但心思显然是不在这上面，对于林笙，他只是纯粹的介绍。
“那他们也太惨了。这么做……很赚钱？”
“也没有。”
“那为什么还要做下去呢？我觉得这样子……太残忍了。”
程英德认为自己找到了知音，当即回答：“我也是这样想。”
但林笙盯着他的脸，看他想的是程心妙的越权之举很讨厌，想的是程静农对他们兄妹的战术很昏聩，想的是这项生意不很赚钱很不体面……他的头脑围着那一艘大船想了一圈，唯独没有想到正在上船的那些同胞活人。
这时，败了兴致的程英德说道：“笙妹，我们走吧。”
不知何时，他对她的称呼从“林小姐”改为了笙妹，她也泰然接受了。迈步随他踏上来路，二人走了片刻，程英德忽然问道：“怎么一直不说话？”
她勉强一笑：“我看大哥好像心情很坏似的，就没敢贸然出声。”
“那看来是我涵养不好，情绪都挂在了脸上。”
“那也没有。”她低头一步一步的走：“我只是想着，我也没有话来劝解你。我是小家庭里长大的，没有兄弟姐妹，陪伴我的人没有，和我争抢怄气的人也没有。我只看出你的心情不好，但那到底是什么滋味，我是一无所知。”
他负手而行，低头看着脚下道路：“你还想来劝解我吗？”
她笑了一下：“有心无力，想想而已。”
“那我也心领了。”
他继续向前走：“这回赚到了钱了，有什么打算没有？”
“不想赚钱的事。”
“嗯？”
她含笑解释道：“这是我自己的一个小把戏。越是对待要紧的事情，我越是先存一个悲观的想法，想着一定不行、一定失败，结果往往是相反、反倒成功了。所以这回我也不想赚钱的事，什么都不想，心思一往赚钱两个字上飘，我就赶紧把它拽回来。”
程英德也一笑：“这次我来主持局面，不用你担负责任，你可以不必耍这个小把戏了。”
她往前走了几步路，扭头对他说：“我还是想把雅克放路那房子买下来。房东当初也提过想卖房的话，我约摸着只要价钱合适，他们不会不同意。”
紧接着她做了个停止的手势，笑道：“打住，这事太美，真的不敢再想了。”
程英德不置可否，心想就算把那房子买下来了，房子里养着那么个见不得人的丈夫，也算不得什么美事。
他当真是认为那小子见不得人——那种一句客套话不会讲、对着所有人甩脸子的丈夫，领到哪里都是丢人现眼，不如关到家里。
她不是用狗链子拴过他一回？拴着就对了。
他认为笙妹这个人挺好，谈不上完美，但是挺好，就像那年女中的校花皇后。这么挺好的一个人，年纪既轻，家中又无老小所累，若是将她身边那个下三滥丈夫剪除，那她简直就是一朵自由之花了。
他对她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完全是出于完美主义，想把那缠绕着自由之花的藤蔓拉扯开来、连根拔起、投入火堆、烧为灰烬。

第45章 夜谈会
林笙夜里回了家，没说什么，照常的洗漱更衣。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虽然他们的睡衣并未因此减得更薄，但就是感觉自己像汗涔涔的动物，一身的肉不是露着就是裹着，在热天气里散发出了更浓郁的肉体气味，不似天冷的时节，人是瑟缩的，气味也瑟缩。
林笙不知道严轻怎么想，反正她日益感觉睡前这段时光尴尬难熬。关了电灯还好些，电灯大亮的时候，她总感觉自己的视线无处安放。因为他们全是爱享受的太太先生，得穿真丝睡衣，而那真丝料子轻薄柔软得如风如水，一路流淌着垂下去，流得起起伏伏，将或柔润或陡峭的线条全强调了一遍。
别别扭扭的，她终于熬到了熄灯这一刻。在暗中无声的长出一口气，她仰面朝天的躺平了。
下方传来他的声音，他们白天互相不大理睬，一是要扮演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对怨偶，二是他本来也寡言，对人的态度向来是沉默冷淡，偶尔听了什么趣话、发一声笑，笑声也带着讥讽意味。
但在黑夜里，谁也看不清楚谁时，他像那底座松动的顽石一般，倒是活泛了些，至少看起来是眼里有她，对她不是完全的淡漠。譬如此刻，他主动的问了她：“怎么了？”
“嗯？”她睡不着，睁大了眼睛去看天花板：“什么怎么了？”
“今晚看你有心事，不高兴。”
这话让她挺意外，没想到他竟然还会留意自己的脸色，但随即又担了心：“明显吗？我今晚是甩着脸子回来的？”
“不明显。”
“那就好，我现在可不敢给程英德看脸色。”说到这里，她翻身面朝了他的方向：“我今晚和程英德去了码头，原本只是吃饱了没事干，想要找个地方散散步。结果到了码头之后，我看到了……”
她忖度了一下，最后选了这样一个字：“人。”
“什么样的人？”
“有不被别人当成人的人，也有不把自己当成人的人。”
他似懂非懂，扭头向上看她。
她继续说道：“我知道程静农和日本人有交易，他一直通过绑和骗的手段，送了劳工给日本人去做奴隶。可知道与看见，是两码事。知道的时候，我想的这行为实在是太罪恶，可等今晚亲眼看见了，我心里又有了新的感触，我几乎困惑了。我现在想的不是国仇家恨，我只想人——人害人，怎么会害得这样狠毒、这样决绝？”
他依旧是似懂非懂。
她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想这是环境的缘故。一个环境如果容许人害人，也容许人被害，人的兽性就要显出来了。”
这回他听明白了。
她继续说道：“好在人性虽然难改，但是环境能改，我们还有希望。”
严轻听她竟有一点要对全中国下手的意思，又想起了自己白天对她所做的种种推测，她当时没否认，他应该猜对了。
他问：“那个张白黎，也是你这样想？”
“老张读书多，想得比我深。我不像他那么爱读书，我读书是喜欢边读、边学着做、边琢磨。吾生有涯而知无涯，反正是一定学不穷尽，所以索性不着急，慢慢来，学一点懂一点，能学多少算多少。”她向床边挪了挪：“你听没听说过一句俗话，叫做‘慢慢来、比较快’？”
“没有。”
“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很吃惊呢，心想这是什么谬论？后来一琢磨，发现很有道理，按照这话一做事，越发感觉它讲得对。我就把它当成了我的人生信条之一。”
“你在教我？”
“没有教你，闲聊嘛，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了。再说我教你也有资格啊，我年纪比你大，是你的老姐姐。”
“没有那么老。”
“老点占便宜，可以对你倚老卖老。”
“女人不喜欢老。”
“我又没打算去找个男子恋爱或者相亲，不怕老。”她忽然想到了新话题，又往床边挪了挪：“你看，女子若是不要男子的话，就连老都不那么怕了。当然，衰老体弱是人人都不喜欢的，老到极致就死了么。但如果是脸上皮肉松了些、眼角皱纹多了些之类的‘小老’，就变得不可怕了。”
“但女人不能不要男人。”他答：“不是人人都像你。她们要靠着嫁人吃饭。”
“所以这也是个问题，环境问题。”她答：“要是环境容许女子也能自立谋生，那么其中的许多人不必非靠着婚姻吃饭，也许就能活得更轻松快乐些了。唉，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一些不平事。说是女人靠着婚姻吃饭，可如果真吃到也罢了，总算是没有枉担了虚名，可事实根本不是这样。我原来在一条弄堂里住过些天，那里有点像是北平的大杂院，里面的妇女们，年轻的去工厂做工，年老的在家接那种洗涮缝补的活儿，从凌晨忙到午夜，所赚的钱不但要用来养家，还时常要被丈夫抢去喝、赌、嫖。不给？不给就打。你说她们哪里是靠着婚姻吃饭呢？倒是她们一身的血都被婚姻榨去了。”
严轻说道：“谁让女人弱、男人强呢？”
“强？利用女人还打女人，这样的男人算强？”
“如果不是男强女弱，男人又怎么能一边利用女人、一边还打女人？”
“噢，我们说的不是一个意思。我说的强，是指处处都比别人更优秀。你说的强，是、是——”
她有点不会形容，但他替她说了话：“是像我这样。”
房内寂静了一瞬。
他太坦白，她反倒是听着有些不过意，还想替他把话锋往回拽一拽：“可我看你对我也挺讲道理的、并没有欺负过我啊。”
“因为你也很强。”
她回首往事，发现自己确实是在一开场就把他镇了住。张白黎总说他“讲道理”，也许讲道理只是表象，他有着更纯粹的兽性，不讲道理、只认强弱，而她从开始就压住了他，他便自然而然的服了她。
这也是极有可能的。
她沉沉的思索着自己和他的关系，一环扣一环的想，想着想着入了迷，又更深一步的入了梦。
忽然间，一只手将她从梦中拍了回来。她懵里懵懂的一睁眼，看见严轻在床边地上坐了起来，面孔距离自己只有咫尺。
现在她对他没什么警戒心了，半梦半醒的问：“怎么不睡？”
他反问：“你不是在和我说话？怎么自己睡了？”
她这才明白：他可能一直在等着自己的下文，然而自己说睡就睡，连声招呼都没对他打。
以着又困倦、又抱歉、又懵里懵懂的心情，她含糊答道：“不说了，怪困的。”然后为表抚慰，她伸手在他头上胡噜了一把：“睡吧，明天见。”
她这一胡噜也是毫无征兆，手掌都滑过他的短发了，他才反应过来、想要格挡躲避，可惜为时已晚，她的手已经垂落下去，她的呼吸也恢复深长。
忽然被人拂乱了头发，他几乎有些生气，可林笙的手垂在他近前，感觉是热烘烘的、软绵绵的，带着一点雪花膏的甜香气，似乎又不像其他人的手那样可厌可憎。
但他还是有点生气，更准确一点的讲，是烦躁，好像自己还是被骚扰了、被玷污了。
轻轻抓住了那只手，他试探着握了握，又探头凑上去嗅了嗅，最后整个人朝着那手挪了挪，他抓着那手放上自己的头顶，抚摩了一下。
这手确实是热烘烘的、软绵绵的，干净温暖，带着甜香。脑袋被这样一只手摸一下，应该不能算是受了玷污。
他心里舒服了些，怒气随之消散。将那只手放到床上，他躺下来，原谅了她。
与此同时，闭着眼睛的她也暗暗松了一口气。她不知道自己差一点就激怒了他，想的是往后对他还是要讲一讲男女大防、再不能胡噜他的脑袋了。
他抓了她的手嗅气味时，她真以为他是要亲她一口。真亲了她也只能暂时装睡，要不然怎么办？把他当流氓打一顿？她又怕把他打跑了。
他的伤早好了，又有钱，天涯海角都去得，现在还能耐着性子留下来陪她演戏，已经算是他有仁有义。
*
*
一夜过后，又是新的一日，新的一日，也有新的内容。
张白黎跑了一趟乘风公司，当面向程英德道了谢，道谢之余，又给程英德出谋划策，提了不少的建议，全是用来对付吴连的，可见他为了那点消炎药粉的利益，已经彻底拜倒在了程大少爷的西装裤下。
程英德则是和妹妹算起了账，想知道妹妹和日本人之间的交易往来，到底占去了乘风公司多少运力。结果一算之下，他发现乘风的总经理虽然是自己，但妹妹一直随意调用公司轮船，一问起来，她就搬出日本人做挡箭牌，仿佛她那些烟土和人口的生意事关外交似的。
程英德想再深究，她已经不耐烦再奉陪下去了，动辄就让他去问爸爸——天津的高桥治起初可是爸爸的朋友，要不然她认识高桥治是谁？如果大哥要和日本人一拍两散，那这话不必对她说，和爸爸商量就是了。大哥想要效仿慈禧太后对所有的外国朋友一起宣战，也随便他，反正她是无所谓的，她只听爸爸的话。
兄妹二人没能达成共识，但也依然保持着和气。只是程英德暗中很遗憾，遗憾妹妹那天没有在马黛琳被乱枪打死；程心妙则是比较的慈悲为怀，没想让他死，只盼着他忽然生个什么大病、残了或者傻了就好了。反正他本来也不聪明。
而在这两位各怀鬼胎之时，程英德接了个电话，是他那龚秘书打来的，说是已经订好了北上天津的火车票。程心妙伸着耳朵听见了片言只语，等程英德挂断电话之后，便问：“你们真的要去天津了呀？”
“当然，这还能有假吗？”
“都有谁去呢？”
“林笙一家，还有小龚。”
“都说笙姐姐和笙姐夫感情不好，可他们还不拆伴呢，去哪里都是一起。”
程英德没回答。
程心妙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将自己蜷曲的发梢在手指上缠绕：“大哥，你认为这个药品生意，真的能做成吗？”
“让龚秘书去看看就知道了。”
她抬头对着他一撇嘴：“如果吴连和药厂都没问题的话，那你发财带我一个，我私人也要入一股子，行不行？”
他微微一笑：“你原来不是嫌这生意挤了高桥治吗？”
“本来就是嘛！所以我才不能白白吃亏，必须要凑个热闹、从中赚它一笔。”
“行，只要你想，怎样都行。”
“龚秘书是你的代表，那么阿孝就是我的代表。不过阿孝不和你们一起出发，我还要留他做点事情。你们走你们的，阿孝迟两天再上火车往天津去。”
“有龚秘书一个还不够？”
“顺便再让阿孝去见一见高桥治。高桥治还嫌我们送过去的劳工太少呢，说是想让我们加多人数。这回让阿孝去告诉他吧，不减少就不错了，还加多？不加了。”
程英德不置可否。程心妙的人他管不了，她一定要派她的心腹去天津凑热闹，他无所谓、不干涉。

第46章 可爱
在《蓝色多瑙河》的旋律中，林笙蹲在一只敞开的皮箱前，施展整理术，将大小行李分门别类，大行李放着，小行李嵌着，互相交错，码得一丝空隙都不留。
将一双拖鞋贴边塞进去了，她拍拍手，问严轻：“你还有没有什么要带的？拿过来，我给你放。”
严轻在留声机前席地而坐，听闻此言，他对着留声机没回头，只向旁抬起一只手，手指尖挂着那只“誉满杏林”的帆布袋子。
她每次见那袋子，都有啼笑皆非之感：“带着它做什么？”
他手指轻轻一甩，将那袋子甩进了箱子里。袋子还有点分量，林笙打开袋子向内看了看，就见里面装着一把匕首和一卷钞票。匕首有鞘，倒也罢了，那钞票就只是松松的卷着，丢了一张都不知道。
她想了想，起身出去了一趟，回来时手里多了个小荷包。这荷包也是粗帆布制的，一面印着”怡然舒适、幸福安康”的红字，是她前天闹胃痛，到附近药房买了一小瓶胃怡舒。而那药房仿佛和某家布厂有合作似的，存了不知道多少大大小小的帆布口袋，一有大酬宾的活动，就把药品放进印着广告语的口袋里售卖。而这些口袋全是布质厚重、针脚细密，质量极好，好像比那药品本身更有价值。
林笙手头没有闲置的皮夹子，于是将那卷钞票重新卷了卷，塞进了那只小荷包里，再将荷包口的抽绳拽紧、系成了个蝴蝶结。
荷包和匕首放在帆布袋子的最底层，再将帆布袋子卷一卷，和拖鞋一起塞到皮箱一边。
“带归带，”她说：“但我希望它用不上，你别动那些大额的钞票，更别动刀子。零钱我有，一会儿给你几十块。”
“好。”
她心情不错，话也多了起来：“问你一句，不爱答可以不答。”
“问。”
“你都去过哪些地方？”
他盯着留声机的黄铜喇叭，一时没有回答，但也不是深思的模样，只像是被她问愣了。
她见他不说话，便自顾自的道：“我最北到过哈尔滨，最南到过江西，也算是走南闯北了吧。”
他这时说道：“我不记得了。”
她想起来，他说过他已经把童年的一切全忘怀。她始终不知道他是真的忘了，还是避而不谈，不过她决定信他，他说忘了，就是忘了。
“坏记性。”她开玩笑：“等不到冬天，你肯定连我是谁也忘了。”
他也一笑：“不知道。”
随即他问她：“你会记得我吗？”
她听这问题简直好笑：“到老都记得。”
他低低的“嗬”了一声，分明是认为她的言语太夸张，这么夸张的谎言鬼才信。她当即有些不服：“本来就是么！你一出现就是威胁我，紧接着又是让我着急、给我捣乱，单凭你这个出场，我也没法忘了你。”
“全是坏处。”
“开始的时候可不全是坏处？好处是你后来才一点一点显出来的。”
“既然有，怎么不提？”
“现在你的好处比坏处多，我总不能每天都这么蹲在你跟前夸你一顿吧，听着怪贫嘴的。放心，我记着呢，等到最后汇个总，狠狠夸你一大通，让你和我道别的时候，都乐得合不拢嘴。”
说着，她抬手顺着嘴角往耳根一划：“嘴咧这么大，像鳄鱼似的。”
他微笑着转向黄铜喇叭：“才不会。”
她将箱盖一合：“你看你现在就在笑，还没说你什么呢，你就笑起来了。如果给你几句好话，你说你会不会笑成鳄鱼？”
她一边说一边嘁哩喀喳的扣上了皮箱暗锁。起身拎着皮箱晃了晃，皮箱如同顽石，里头一点声响都没有，可见她这箱子确实是整理得扎实。
“明天就去天津喽。”她低声说，像是很放松的喟叹，但是谈不上多高兴，因为到了天津又是一关。吴连恨透了日本人，愿意去帮一切肯抗日救国的力量，但他终究是不“专业”，她怕他出纰漏，想帮忙又使不上劲，因为在这个故事里，她和吴连是互不相识的关系。
*
*
盘算着去天津的人，此刻也有程英德，也有程心妙。程英德虽然知道龚秘书是得力的干将，但对方毕竟是第一次代表自己出行，而这次药品生意已经惊动了父亲，所以又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这里的“成功”，不是说他非要把这桩生意做成，而是不管成与不成，都绝对不可以出乖露丑。如果吴连那边是有利可图的，那他就要当机立断、取利到手；如果吴连那边是谎话连篇的，那他也要当机立断、退步抽身。
暗地里，他知道龚秘书是机敏的，头脑比自己更灵，但他还是对着这青年人嘱咐了又嘱咐——还是那句话，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而程心妙没有兄长的紧张与严肃。坐在西楼的起居室里，她摆弄着一支香水百合。这花开得盛大，而她加小心擎着它，又看它美，又怕它将花粉沾染到自己的白色长裙上。
厉永孝走进来，起初是站着对她打招呼，后来看她面色和悦，看花看得双眸闪闪发光，便忖度了一下，在她斜前方的单人小沙发上坐下了：“我听说，二小姐是想让我再去天津一趟？”
“对。”
“是上次有事情没说完全、让高桥治对您有误会了？”
“不是，高桥治那边现在还没什么动静，不过我想很快他就会有反应了。大哥的药品生意一做起来，一定会占用原来运送烟土和劳工的货轮。”
厉永孝看着她，是个等候她指示的姿态，其实既是等候、也是欣赏。
他看她美得简直是邪门。
她继续仰脸看着那长长百合的花萼，卷曲长发中分着披散下来，显露出了她明净的额头、稚气的鼻子、以及翘着一枚唇珠的上嘴唇。
“所以我要赶在高桥治有反应之前，让你去把这边的局势对他说明一次。”她在花下将脸向他一转，下颏划出翩然的弧线，漆黑的两道长眉下，是她影沉沉的、微暗的两只大眼睛。她的身体是很健康的，但有时候眼皮的颜色会发暗，像是上过了舞台妆又没卸净，也像是有病态。
厉永孝盯着她问：“是对他敷衍安抚？还是完全如实说？”
“如实。”
“如果高桥治要求我们设法——”
“我没办法，他要办法，让他去想。”她将百合花往面前茶几上一掷，随即懒洋洋的向后靠去：“我下面这句话，你也如实的告诉他。做人做到爸爸这般伟大，程家就不只是程家人的程家了，凡是和程家有关系的，都沾程家的光。现在程家内部出了一点小问题，沾过光的人，当然也该出力，全指望我一个人算什么！”
“您是说让高桥治去对付那个吴连？”
“让高桥治看着办。”
“只怕他办不到。因为吴连在天津卫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如果能动，日本人早动了他，何必还要等到现在。”
“我不管，随他们的便。反正我和大哥说好了，药品生意要是能行，我也会入一股子。管它钱多钱少，赚点是点，我是不会陪着高桥治哀叫的。”
“是，我明白您的意思了。”
“还有一件事。”
“您吩咐。”
“我想让你给我杀一个人。”
厉永孝未动声色：“谁？”
“林笙。”
“是那个到家里来吃晚饭的林小姐？”
“对，你知道她的模样吧？”
“那晚我倒是见了她一面，下次见应该也认得出来。只是我想问问原因，是她冒犯了您吗？我看老爷子对她的态度还很亲切。”
“她当然不敢招惹我，只是我觉得她精神变态、很讨人厌，死了更好。”
厉永孝忽然想起那晚自己从后花园走到二楼露台下时，正有一道身影从二小姐身边离去，后来他得知那人就是林小姐的丈夫。那丈夫不成器，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厉永孝也看见了他的正脸，认为他确实是有吃软饭的资本，向来一直还都吃得很饱、很好，所以像个矜贵的名妓一样，绷着脸、垂着眼，自己把自己高高的抬举着，不肯轻易向人展露颜色。
“我斗胆猜测一次，”他小声的问：“您不会是……为了林小姐的先生吧？”
她没否认，甚至还思索了一下：“不全是。”
“那么这是谁的主意？您的还是他的？他是向您提了什么要求了吗？”他留意着程心妙的脸色，连忙补充道：“我不是要打探您的隐私，我是怕这其中有什么圈套。毕竟您的年纪还小。大事上，您很明白，可对于小事，您未必见识过那些小人的手段。”
程心妙笑了起来：“哦，你也听到李思成的坏名誉了吗？这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在他家里和太太打架，我们程公馆倒是全知道了。不过你放心，论年纪呢，他未必比我大，论手段呢，我还没有看到他有什么手段，就算他有手段，凭着他那种糟糕的性格，只怕也使不出——还没等他上手段呢，先把别人气跑了。”
她笑了，厉永孝也笑了：“那您和他是没什么了。”
她点点头，对着阿孝，她总是坦诚的：“我是不介意和异性交朋友的，可我和他之间实在是没什么关系，为什么呢？因为他虽然长得——”她抬手在脸上比划了一下：“嗯，诗情画意的，但是头脑很混沌，是条糊涂虫，而且没有谋生的本领，对他太太既是胡乱的蛮横，又是胡乱的依赖，有时候还有点怕她。其实他根本不必活得这么一团糟，他的身手不错，在危急的时候也够勇敢、够机灵。他带着我逃出马黛琳之后，我真想提供给他一份职业，可是他不要。你知道他是怎么回答我的？”
厉永孝当即做了个疑问的表情。
程心妙翻了个白眼：“他说，我太太会养我。”
“这……”
“问题是他太太根本没什么钱，有钱的话也就不用天天围着我大哥转了。”
厉永孝感觉一个男人能公然说出这种话来，也算是男人中的一朵奇葩。而他的二小姐这时说道：“所以我就很好奇，想知道如果没有太太养着他了，他会怎么样。”
厉永孝勉强笑道：“二小姐还是想把他收入麾下吧。”
“不一定。如果他一直给我脸色看的话，我也会请他滚蛋的。”
厉永孝含糊答应着，心想二小姐为了这样的缘由而要杀人，也可以算是一种奇葩了。不过她向来是任性的，厉永孝习惯了，觉得她任性也应该，她那不拿人命当回事的行为，也别有一番可爱的气概。
她哥哥也有这样的气概，只是不像她这样锋芒毕露、仿佛是比她更宅心仁厚些。倒是程老爷子比他们更有人情味。厉永孝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明明老爷子才是一路打打杀杀拼过来的，要说辣，应该是老姜更辣才对。
不过也可能只是老姜更含蓄些，辣在心里，不在嘴上。

第47章 以为
这日下午，林笙和严轻在火车站与龚秘书会了合。龚秘书在乘风显然是个有分量的人物，虽然在程英德跟前他只是个秘书，但代表着程英德走出来时，他身边也跟着两名随从，随从一个是小张、一个是小李，小张拎着行李箱，小李拎着公文包。相形之下，林笙这一家子倒是显得简朴了，先生提着箱子，太太挽着个提包。龚秘书见了，连忙上来要帮忙，林笙满口的“不用不用”。双方客客气气的推让了一番，最后是她的提包被小李接了去。
然后这一行人登上了火车的头等车厢，先从上海往南京浦口去，到了浦口再换车、走津浦线北上天津。
龚秘书知道自家大少爷挺看得上面前这位林小姐的——分明知道她有丈夫，提起她来还坚持称呼她为林小姐，龚秘书一颗慧心，认为在这称呼之中，可以察觉出大少爷的一点点小心思。
因此，他对林笙是相当的肯敷衍，在车厢内面对面的坐了，他笑呵呵的陪着她闲谈了一路，捎带手的给她递毛巾热茶、买零食汽水。
谈着谈着，林笙听到了个问题：“哦？原本不是只有我们这几个人吗？”
“厉永孝是二小姐的人，说是二小姐那边还有点事情要交给他办，所以他得迟个一两天才能出发，我们就不等他了。况且他去天津真是纯粹的‘看看’，不像我们，还有责任在身。”
林笙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
龚秘书又问：“您是知道的吧？二小姐也打算入一股子。”
“我听大哥说过了。”她笑起来：“没想到投入的资本越来越多，我们还把它做成大生意了。”
龚秘书陪着她一起笑，同时隐隐有些不安，因为林小姐那位丈夫靠窗坐着，一直是望着窗外一言不发，看着又像是在怄气、又像是在梦游，总之是情绪很坏的样子。而如此不安到他们在浦口换了车后，龚秘书渐渐麻木了，发现那人好像天生就是这货，并不是在专门的生气。
从浦口再出发，因为他们拿的是包厢票，包厢内既有卧铺可以躺平休息，关起门来又能得一点肃静，所以对于旅人来讲，可算是十分享福。龚秘书与小张小李住一间，林笙和严轻住隔壁另一间，一路除了吃就是睡，转眼间三天过去，这火车便将他们送到了天津。
到了天津之后，他们依旧是不必承受任何奔波之苦，刚一出火车站，就有程家的汽车等在外面。原来在这天津，也有一座程公馆。是几年前天津城内的一位大人物，受了程静农一些恩惠，本人又是要携家眷南下归乡，就将租界内的一所小楼赠送给了程静农。程家人没什么机会来住，但程静农派了两名仆人过去看房子，将那小楼维护得一直不错，一是表明他为大人物留着这房，大人物一旦将来回到天津，他愿意随时将房屋奉还，二是拿它当了个招待所，程家的人若是前往平津这边办事或小住，它便是一处舒适的落脚点，比饭店的房间更宽敞、也更隐秘。
这里看房子的仆人，都是半老不老的年纪，足够稳重，又不至于老眼昏花，能开开汽车，也能做做杂务。此刻一名仆人就驾驶汽车，将林笙两口子、龚秘书以及几箱子行李载去程公馆，小张小李二人挤不上车，则是坐了洋车跟在后头。
片刻之后，汽车将他们送入了程公馆的院门，林笙下车一看，发现这天津程公馆是座二层洋楼，前方庭院也算宽敞，花草树木全都修剪得有模有样，若从美的角度而论，比上海程公馆要高明不少。等到进入楼内再瞧，楼内窗明几净，家具是一色的西洋风，虽然风格是大约前十年流行过的，但搭配得当、不旧不破，看着依旧富有美感。
龚秘书请林笙和她那先生住了二楼的客房，自己则是和小张小李住到楼下，显着他恪守本分，牢记着林笙是大少爷的朋友，而自己是大少爷的手下。
见吴连是明天的事，今天已经过去了大半，接下来便是休息。林笙关了客房门，先是四处的看了看：“这屋子的格局和咱们家差不多嘛，也是卧室连着浴室。”
严轻把行李靠墙放了，也是环顾四周，发现这房间确实是风格亲切。甚至连那立柜橱柜的摆放方位都和家中一致，只是少了门旁那套发椅和小圆桌。
他走过去打开立柜，见柜子下层也垒着层层被褥，便伸手去摸。林笙见了，问道：“找什么呢？”
他没抬头：“找打地铺的东西。”
紧接着他发现那“层层”的被褥其实只是一床双人羽绒被压着一床双人毛毯。林笙扶着那浴室门框，则是有些迟疑：“那个……在别人家里，我们还是老老实实的一床睡、别打地铺了。万一被这里的人撞见，恐怕不好解释。”
他抬头看她。
因为这“一床睡”是她先提出来的，所以她还有点不好意思，因为他总是那么又冷淡又矜持，颇有一点不染色欲的孤高，她怕他会不乐意：“我们在家争吵惯了，就算被老妈子撞见你打地铺，也只当是我不许你上床。可是在这里……反正多加小心总是没错的……”
严轻依旧是看着她，看得她心里直打鼓。
如果面前换做别的男人，她打鼓是怕对方夜里会有越轨之举，但凭着严轻一贯的表现，她现在打鼓是怕他嫌弃她，或者是他怕她夜里有不轨之举。
“再说我的睡相你也知道，一不抡胳膊蹬腿，二不满床乱滚，睡下我就不动了，绝对不会挤了你。”
严轻这回答了一个字：“行。”
她这才放了心，走去浴室洗手洗脸，顺便看看有没有热水。洗着洗着她回过了味儿，心想这些年来据各界人士反应，我也算个挺好看的人，就说比他年纪大吧，可也还算是处于正茂的年华，怎么对于同床这件事，我还得巴结着他？难道在我和他的关系里，我混成了恶狼，他变成了娇花？
岂有此理，这不反了？
拿下毛巾擦了擦脸，她决定豁达一点，恶狼就恶狼，至少做狼总比当花更有主动权。转身出了浴室，她告诉他：“热水管子能放热水，毛巾全是新的。你也去洗洗吧。再问你个事，你到底来没来过天津？”
“一次。”
“那正好，晚上我带你出去逛逛，顺便你也认认路。李思成当年可是常在北平天津两地玩的，所以你也不能对这里一无所知。”
“好。”
“晚饭也在外面吃。”
严轻点点头，径自进入浴室洗漱。她听见那嵌着大块毛玻璃的门后哗啦啦好一阵水响，想来是他就着那浴缸洗了个澡。
“不讲究。”她想：“洗都洗了，倒也顺便换身干净衣服呀。洗完了再穿上原来那一身，不等于白洗？”
但她虽然对他的生活习惯不赞同，但他的习惯没碍着她，她也就无意干涉。
就在这时，毛玻璃后头出现了影影绰绰的一道肉色，正是里面严轻出浴，也发现原来的衣服——至少是内衣裤——已经不可再穿。但林笙尊重他人，他亦是独立自主，并无向任何人求援的意思，只在门后说：“我出来拿衣服，你不要看我。”
林笙当即转身面朝了窗户：“好了。”
浴室开了门，放出一波带着香皂气息的潮热水汽。严轻腰间围了一条浴巾，走出来后发现了新问题：“箱子钥匙在哪里？”
“你去翻我那只小皮包，皮包里面有个夹层，钥匙就在那里面。”
说完这话，她忽然后了悔，因为那皮包的夹层外还有一封信，那信是张白黎让她转交给张太太的，信上有些机密的话，不敢走邮路。她不是不信严轻，但平时谨慎出了惯性，她已经有点不习惯于“相信”，要说信，也就是信张白黎那两口子。
于是，她一边听着身后动静，一边缓缓的向后回了头。而就在她的视线刚刚扫到目标时，那目标腰间的浴巾松脱滑落，他捏着小钥匙俯身去捡，敏感神经同时就察觉到了侧面而来的目光。
他立刻扭头和林笙对视了。
“你——”
他第一反应是说“你不要看我”，可在那话出口之前，他又涌上了一波奇异感觉，就感觉被她这样看着，是好的；她肯这样看他，也是好的。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种好，却又形容不出，总之是心脏怦怦的跳，抓着浴巾一角的手指也握紧了一下，仿佛是想要握住点别的什么东西——温暖的、肉感的、甜香的、能够抚平他伤口的疼痛，而且不许他和别的女人说话。
可他向来是不怕疼的，也最讨厌受人管束的，到底是什么让他变得柔弱了？
他柔弱到了心脏跳、身体热、手发抖的程度，只能堪堪抓住那浴巾的一角。
林笙猛然和那么一道肉色打了照面，也愣了。他僵在那里，湿漉漉的眼睛带着水光看人，薄嘴唇微微张着，眼神茫然，简直像是要哭。
于是她立刻转向了前方：“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看你，我是怕你找不到钥匙。”
他的声音倒还一如既往：“找到了。”
这时候，她后知后觉的也红了脸，对着窗户玻璃回答：“那就好。”
身后从此没了声音，这显然也不对劲，她等了片刻，感觉此景可疑，于是再次悄悄回了头。却见他已经把浴巾重新围起来了，但是捏着钥匙不动，单是直挺挺的站着，对着衣架上挂着的小皮包发怔，也不知道他是出了神，还是在研究她那开着口的小皮包。
他此刻确实是头脑空荡，没有了思想，只剩了感觉——心脏怦怦跳的、柔弱的感觉。
她正想转回前方、清清喉咙催促他。哪知道他这时又转过脸发现了她。这回他围了遮羞布，她也就可以尽量大方些、不躲避。可她见他一脸梦游似的神情，却又不知道该不该催促他。
二人再次无言的对视了片刻。
严轻有点恍惚，不严重。见她很期待似的一直望着自己，他想她反正是都已经看过了，看过了再看就没什么大不了。于是转向了她，将浴巾一扯。
这回他在林笙眼中，可真是个赤条条无牵挂的样子了。林笙“啊呀”一声背对了他：“你怎么还故意这么干呀？”
严轻有点懵：“你不是想看我吗？”
林笙大惊，回头反驳：“谁要看你了？”
“你一直在偷看我，你现在还在看。”
“我偷看——我哪有偷看你？我看你都是正大光明有原因的看——你先把它围上——我第一回 看你是怕你找不到钥匙，第二回看你是听你半天不动，想要催你。我又不是女牛郎，你又不是男织女，我干嘛要偷看刚洗完澡的你？”
话音一落，她就见他骤然变了脸色。原本他那脸被热水汽蒸得红润润的，这时陡然化为苍白，甚至从那苍白里还透出了一抹铁青。一张面孔重新恢复了往昔那种紧绷冷淡的样子，他仿佛大梦初醒一般，茫然和懵懂全消失了，他再次目若寒星。
她说得有理有据，他不能不服。可在他开箱子找衣服时，他就感觉愤怒、失望、羞辱……种种感觉一起袭来，让他几乎想哭、想杀。
对于一切困扰他的事与物，他的第一反应都是杀。杀是抹除，抹除掉就没有了，就回复圆满、天下太平了。

第48章 如何是好
林笙想按照自古以来的规矩风俗，严轻对着自己光屁股，花容失色的一方都应该是自己，没想到在这间屋子里反过来了，自己还没挑他的理呢，他先甩了脸子。
论占理，是她占理，她知道严轻对自己也挺讲理，不过对于这个人，她依然还是不敢以常理度之。她知道，他对她讲理完全是他个人的一种选择，而不是她彻底拿捏住了他。他既然可以选择对她讲理，当然也随时可以选择对她不讲理。
所以她看他始终带着一点矛盾色彩，又感觉他格外危险，又感觉他格外可靠。
他弯腰翻箱子，动作又狠又乱，将箱子里翻了个乱七八糟，她在窗前那边看着，一言未发。终于找到内裤了，他扯下浴巾往地上一扔，自顾自的将内裤套上，然后再找汗衫与袜子。他坐在床边穿袜子时，一双手从一旁伸过来，将叠好的衬衫长裤放到了他身边。他双手捏着拉扯到半路的袜筒，目光顺着那衬衫长裤往上走，一路走到了站在床边的她的脸。
他总看她，总看她，日日夜夜的看她，看她看得已经看不出了她的美丑，只觉得她天生就是这样，并且将长存，不会再变出别的样子来。
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和她亲，现在心里只恨她，恨的是什么又说不出口，难道要他说他恨她只是因为她不想看他赤条条的模样？
他的心思和行李一样，全被他自己翻了乱七八糟。对着林笙，他有着千言万语的情绪，却又一声一字都发不出来，嘴白长了。
又恨她，又恨自己，她也杀不得，自己也杀不得。他对人世间的唯一战术竟然施展不出，逼得他只能是向她冷笑了一声。
林笙没摸清他的脉门，但是决定避其锋芒。现在是什么关头？她焉敢为了鸡毛蒜皮在这里和他翻脸？
“等会儿出门穿这一套。”她说：“皮鞋也换一换。干净身体配干净衣服，心情也清爽。”
他焕然一新的穿戴了，不理她。
她看了他那精神模样，忽然感觉自己灰头土脸，所以钻进浴室锁了门，她也沐浴更衣，换了一身葱绿的旗袍和矮跟白皮鞋。人在窗前猫了腰，她捧着毛巾细细擦头发，一边擦一边说：“你别急，我得把头发擦得干一点，才能抹生发油，不抹油的话，这烫过的头发干了之后就要蓬成一大团。”又道：“想想，晚上打算吃什么？我请客。”
窗户开了一扇，北国暮春的晚风吹进来，将一阵阵香气送到了他的鼻端。随着香气一起到来的，还有她一如既往的和悦声音。她比他豁达，他还别扭着，她却是“轻舟已过万重山”，过去了。
“什么都行。”他答。
“就知道你是这句话。”她用毛巾包着头发，侧过脸看他，又是好奇又是含笑：“你说你这人怎么不馋呢？我十几岁二十岁的时候，看什么都好吃，不好吃的也能干上两大碗。”
“他不许我馋。”
“谁？”
“我师父。”
“这就是个荒谬的要求。懂一点科学的人都知道，馋是人类本能，天生的，人类自己可没有资格、也没那个能力、让一个人不馋。至多也就是让人害馋的时候忍着点儿，不要对着别人的食物流口水就是了。”她直起腰，依旧歪着头，让晚风透过发丝：“他是怎么个‘不许’？你想吃点好东西的时候，他就骂你打你？”
他没有正面回答，隔了片刻才说：“我习惯了，这样也好。”
“不好。”她立刻答。
他看着她，听她继续说道：“如果是我自己天生的不喜欢，那可以；别人不许我喜欢，那不可以。”
“把你吊起来抽一顿马鞭子，你就可以了。”
她抬起头，用手指梳过蓬松卷发：“那就试试。”
然后她进了浴室，将生发油倒在手心里搓一搓，再用双手揉搓了发梢，整理出了几弯乌黑油亮的波浪卷儿。出来之后摘下皮包，她对着严轻招呼道：“走呀！”
严轻看她是个春意盎然、开朗明媚的模样，自己再拉长着脸好像也全是独角戏、没意义，便也暗暗的“暂释前嫌”，虽然心里依然不是味，但还是跟着她走了出去。
*
*
二人结伴下楼，在楼下遇见了龚秘书。龚秘书没有他们的好体格，几日夜的火车卧铺躺下来，躺得他身心俱疲。林笙邀请他出门共进晚餐，他既无力、又自觉，所以是笑眯眯的道谢推辞。
林笙和严轻不坐汽车，出门之后便是顺着大街向前信步而行。严轻走着走着，发现林笙分明是有目的，而那目的就是路边的一家书店。
她进入书店，一路浏览着向内走，最后停到了一架子言情小说跟前。手指划过书脊，她闲闲的抽出一本，翻一翻放回去，再抽出一本，严轻挡在她跟前，就见她这回出手如电，将一封信掖进了书中。
这本书也被她放回了原位。而值此日暮时分，书店马上就要关门，所以书店的店员拿着苕帚，也弯腰一路打扫过来了。
她对严轻说：“没有新鲜的，不买了，走吧。”
严轻随她走向门口，把书架后的位置留给了店员。
出门之后，他见林笙像是更轻松了些。望着前方道路，他说：“你刚才看我，其实是担心那封信？”
她思索了一会儿，方答：“其实要说担心，也谈不上担心。不过它毕竟是件要紧的东西，就算不是你，我自己开了皮包拿东西的 时候，也会格外多瞧它一眼，看它在不在，怕它掉出来。”
“你对我有戒心也是应该的。”他答：“毕竟你我之间，没有什么关系。”
“你这是扯淡的话。”她直接问他：“我们此刻既是能这样走在一起，就表明我们之间不但是有关系，而且关系还很好。”
他不知道她这话是真心还是假意，反正她也是个胆大包天的复杂人物，不能小视。他想听她再说几句，以便自己做出判断，可她接下来偏偏又不说了，一直沉默着走出了半条街，才一扯他的袖子，指着斜前方给他看：“我们就去那家咖啡馆吃晚饭吧，别看它叫个名字是咖啡馆，其实什么都卖，上菜也快。我去年在天津住的时候，就常来吃。”
她故意将自己的过往透露了那么一点点，表明自己对他确实是无防备。她也看出来了，这家伙现在正在闹别扭，闹别扭的原因大概是因为方才丢了面子，而且是自作多情式的丢面子，格外的现眼。人情练达、心胸开阔的人，现了眼也能自我排解，但他显然是没有这样的本领，他年纪轻、脾气怪，如今距离气急败坏仅有一步之遥。
她可不能让他把那一步迈出去。
带着他走去那家小馆子，她轻车熟路的进门，找了个角落位置坐下来，点了一客什锦炒饭，一碗三鲜汤，一碗黄鱼面，一碟清炒菜心，以及一盘糖醋排骨。等侍者拿着菜牌子走了，她问他：“你是吃炒饭、还是黄鱼面？”
“都行。”
“我让他们多拿一只空碗过来，你哪一样都尝尝，喜欢哪样就多吃哪样，好不好？”
严轻感觉她对于“吃”是过于关心了，有些无聊：“不用。”
但等饭、菜、面全上来之后，他吃着面前的炒饭，也并没有阻拦她往空碗里给他挑了两筷子面条、又夹了一大块黄鱼肉。那碗被她放到他面前，他端起来吃了一口鱼肉。
她看着他：“哪个好？”
她问得认真，他虽然对这行为不以为然，但也认真的答了：“面好。”
“那把这碗面给你，正好我还没有动过。”
“不用，炒饭我吃过了。”
“看你不像有病的样子，我不嫌你。”
说着，她欠身将两份主食换了位置。
他盯着她的脸：“怎么对我这么好？”
“我对你向来也不坏。”
“今天特别好。”
她坐了下来，被他逼问得有些无奈：“你说呢？我知道你感觉自己丢了脸，心里过不去、不舒服。我不敢说我是你的好朋友，但临时朋友总还算得上。那么作为你现在唯一的临时朋友，我对你态度好一点，给你吃得好一点，不是应该的吗？”
他从来没在女人面前出过那么大的丑，也从来没有哪个女人自称是他的朋友。低头挑起一筷子面条送进嘴里，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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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家小馆子吃饱喝足之后，两人肩并肩的往回走。路过那家书店时，她扭头看了一眼，见那书店关了玻璃门，门后贴着一张过了期的杂志海报。
这是暗号，表明那封信已经被送出去了。
她感觉这封信送得很顺，是个吉祥的征兆，可惜严轻方才闹了一顿别扭，否则的话就更顺了。
想到这里，她扭脸看了他一眼。他低头望着路，说：“别看我。”
“还别扭着呢？”
“我说你别看我。”
她没再言语，心想你黄鱼面吃了一大碗，饭后还喝了一杯又香又甜又浓的咖啡，此刻吹着晚饭散着步，竟依然别扭得起来，也真是犟种中的犟种。如果换成自己，别人付钱雇自己别扭、自己都别扭不了这么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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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之后，林笙和他背对背的躺上了床。她看他居然还在闹别扭，简直是啼笑皆非，并决定笑看风云、不和弟弟一般见识。
而他其实只是不知道对她如何是好。

第49章 人来人往
林笙和严轻一夜无话，而且双双于后半夜支撑不住、一起睡了过去。
林笙对自己的评价很准确，睡相确实是端正，但严轻不知何时翻身面向了她，细长身体蜷缩成了一团，只将脑袋探向她，用额头抵了她肩头，额头有汗，汗水浸透了她薄薄一层睡衣。
她先醒来，醒来之后扭头垂眼看着他头顶的发旋，看这个年轻的人，没有家乡父母，没有方向前途。人在混沌里，拨不开迷雾、看不清天地。
“你知不知道你是谁？”她在心里无声的问他。
这个问题，原来她也没有答案，但是活着活着，想着想着，她的答案有了。有了答案胸中就畅快、就明亮，就活是活得有滋味、活不成了要死、死也是慷慨就义。
所以她认为这个问题很重要，能答就一定得答。当初她找答案的时候，张白黎帮过她，张太太也帮过她。现在她不知道应不应该也帮一帮他——再等等吧。记得小时候听附近庙里的老和尚说过一句什么“佛法只度有缘人”，那她如今也是一样，她等着看他是否和她有缘。
他睡得很热，鬓角短发似乎都是湿的。她伸出食指轻轻一抹他的头皮，果然全是汗。轻轻转身下了床去，她拉开一半窗帘，将窗子推开半扇、放进凉爽的晨风，然后自去洗漱。
严轻睁开眼睛。风一进来，让他舒服了许多。
浴室被她占着，他起了床也无用，不如再躺一会儿。眯眼望着窗外晨光，他回忆着她醒来后对他那一阵定定的凝望。她那时在想什么呢？既然看的是他，那么想的应该也是他。是想他的好？还是想他的坏？
也许是好吧，他最后想，因为她最后用指肚轻轻划过了他鬓上的一层发茬，仿佛对他很好奇似的，仿佛对他很珍惜似的。
这时浴室开了门，林笙走出来，见他醒了，便小声说道：“我今天和龚秘书去见吴连，你呢，今天就是在这屋子里等着我，放心，不会让你久等，龚是主角，我是配角，我去亮个相就回来。”
他点点头，心里想着她刚说的那句“不会让你久等”。真不知道她这句话是从何说起，好像他离不得她似的。
她又道：“现在你也起床，我们一起下楼吃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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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下餐厅里，林笙和龚秘书海阔天空的聊了一通。
一如龚秘书对她夫妇二人的印象，林小姐是个好性格的女郎，对于万事万物都是往好里看，同时也没什么坚定的主张。她那先生，则是有点要放弃做人的意思，永远冷漠、永远生气。
龚秘书弃先生而取小姐，和林笙言谈甚欢。说到接下来几日的安排，林笙想起了个人：“那个叫什么的——厉永孝吗——是不是这两天就到了？”
“他？”龚秘书含笑回答：“他是二小姐的人，他的行动，我们说不准。”
林笙留意到，这似乎是他第二次强调厉永孝“是二小姐的人”。
大少爷和二小姐各有各的人马，而且是互相谁也管不到谁，可见程公馆内虽然有着程静农那样一位权威的大家长，但内部绝非铁板一块。
林笙没有深入了解过程静农那一套“男女平等继承论”，听过，但只以为那是他在说些赶时髦的漂亮话，显得他是开通文明的绅士。
于是喝了一口热茶，她好奇的问：“我看你们二小姐也是很管事的，她也像大哥一样，负责一家什么公司吗？”
“哦，二小姐不大管实业，主要是帮老爷子办些人情往来的事情。”
“啊，”她笑道：“那非得是个伶俐人儿，才能办好的。”
“是，”龚秘书继续含笑：“二小姐很厉害。”
林笙听他那“厉害”二字，也像是话里有话。
“我看大哥倒是不厉害。”她故意说：“大哥做事很精明，但是做人不厉害，特别的体恤人、好说话。”
龚秘书点点头：“是的，我们大少爷宅心仁厚。”
说到这里就不能再说了，再说就显得她别有居心了。于是她把话又兜了回来：“万一厉永孝到得太晚，我们在吴连那里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完了，那怎么办？”
“那也没有办法。”龚秘书老是那么彬彬有礼的，那个一团和气的劲儿和她简直有些像，有时候太镇定了，看着几乎有点气人：“他自己要迟到，我们又能怎么样呢？”
林笙显出了放心的样子，同时发现程家的大少爷和二小姐各成了各的体系，他们兄妹二人还能坐在一个家里，兄妹二人的手下则是已经互相不服。
一顿早饭聊下来，她长了不少的知识。
而那吴连早在他们从上海出发之前就得了电报通知，今日便早早的亲自打了电话问候，且派了汽车过来，接他们前往药厂见面。
于是林笙、龚秘书以及龚秘书带来的两名随从，便在饭后出门上车，与那传说中的吴连见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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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轻满以为自己要在这楼里坐上一天，孰料刚到下午两三点钟，汽车便先将林笙一个人送回来了。
她回来得高高兴兴，一高兴就想说话，而听众只有一个严轻。汗涔涔的上楼回了房，她擦了把脸，随即小声说道：“我回来得够早吧？我说工厂里的气味熏得我头晕，我又看不懂那些机器啊产品啊，所以就早一步回来了，留了龚在那里继续看。吴连还真行，说话说得滴水不漏，老张总说他脑子聪明，看来他是真的灵。”
严轻看她兴高采烈的，想起来的却是另一个问题：“进展顺利，什么时候能结束？”
“要看运货的速度。”她想了想：“这就取决于程英德了。我们着急也没有用。”
他从她身上收回目光，低声说道：“我没有急。”
林笙正要再说话，楼下却是忽然有了动静，是看房子的老仆在对谁高声的问候寒暄。林笙静听了几句，随即抬头轻声道：“厉永孝来了。”
他看着她，不大清楚谁是厉永孝。
她匆匆解释道：“他是程心妙的人。你要当心一点，他这一趟怕是有备而来。”
“冲你来的？”
“不一定，也可能是冲龚秘书，或者不是冲着人、是冲着这桩生意。总之我们都多加小心，他和程英德不是一派，别让他给我们捣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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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携夫下楼，向厉永孝打招呼。她在程公馆做客时，和厉永孝有过一面之缘，但是对他也没有深刻印象，此次依然可算是初见。而她寒暄她的，她那个夫保持着一如既往的恶劣形象，只在楼梯口站一站，无意理睬任何人。
她唤他为“厉先生”，他立刻显出惶恐，表示自己不敢当，请林小姐像二小姐一样，叫自己阿孝就好。但林小姐是礼貌之人，不听他的，还是称呼他为厉先生，又惊叹厉先生来得够早，原本以为还要再过两日才能见面，再遗憾厉先生要是再早到半日就好了，那样就可以和龚秘书一起去吴连那边做一次参观。她今天上午就去参观过了，可惜也看不大懂，工厂的环境又恶劣，她就提前回了来。
她说着，厉永孝听着，一边听一边昂首，望向了楼梯上方的严轻。他对林笙没什么兴趣，横竖她是将死之人，倒是更想仔细看看严轻，这二小姐的新宠。
然而没等他看清楚，严轻就已经转身上楼去了。
他收回目光，看严轻不耽误他回应林笙：“我其实是不去也无妨，让龚秘书去看就够了。我这一趟也不纯粹是为此而来，还要为二小姐再处理一些事务。既然今天已经错过了机会，那我干脆就先去办二小姐的事。”
“也对。”林笙说道：“办完一件是一件。只是你坐了那么久的火车，不累吗？”
“有卧铺可躺，还好。”
林笙顺着话头，将那火车卧铺点评一番，然后也上了楼去。回到卧室之后，她关了门，有些疑惑：“这厉永孝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来的？瞧着好像还挺忙，不像是存心要来捣乱的样子。你看呢？”
严轻说：“不知道。”
其实也不是完全不知道，只是他不知道如何说。
厉永孝方才看了他一眼，眼神非常的有力。他感觉到了那力量，但那力量隐而未发，让他无法回击。
林笙本是高兴着回来的，忽然见了厉永孝一面之后，她像受了什么刺激似的，一颗心无端的悬了起来。
她不愿这么一无所知的坐在房内悬心，低声嘀咕道：“等龚秘书回来了，我再问问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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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之后，龚秘书带着他的左膀右臂回来了。
他是凭着一身正气、强行挣扎着回来的，否则今夜非被吴连安排进窑子下榻不可。吴连对程英德是有求的，因此对程英德的秘书也是慷慨的，美酒佳人全预备妥了。可龚秘书有些不安，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单独代表程英德出面，他不知道吴连的这番盛情招待，自己是当享受还是不当享受。
留下享受，他不安；强行回来了，他又有点不舍。怀着这样矛盾的心情，他坐在客厅里，喝了一杯热茶醒酒。而那林小姐无忧无虑的进了来，告诉他道：“厉永孝下午到了，你看，时间只比我们晚了一夜一天。可他到了之后又说要出门办事，一去不复返。明天我们跟着吴连去看仓库，要不要带他一个呢？你知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龚秘书略一思索：“他肯定是跑到日租界去了。他到这边来见人，无非是见日本人。至于明天，也还是随他吧。”
林笙耸耸肩膀，表示无所谓。

第50章 计划
天津日租界，大东公司。
说是大东公司，其实是笼统的说法，具体的地址是大东公司后身的料亭“鹤之屋”。鹤之屋的少年舞妓们舞着舞着就舞到了厉永孝的怀里，厉永孝几乎可算是坐怀不乱，不是因为他情操高尚，是他对怀里的舞妓有些看不上。
大东公司的高桥治经理请他到这里来消遣，规格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招待，有了特别示好的意思，因为这一年来，一直是他代表着程心妙来和高桥联络。高桥挺了解程家的情形，知道二小姐的势力不比大少爷小，而厉永孝正是二小姐的头号心腹。
程二小姐似乎是不婚主义者，那么年轻的异性心腹也许在她那里还有别的用途，而在权力者跟前，枕头风向来有力。
厉永孝也察觉到了高桥治对自己的看法，那看法可算作是高桥治的一厢情愿，但厉永孝喜欢。能被外人视为二小姐身边的第一号，他心里舒服，也像是得了一点佐证——不知道是不是“关心则乱”的缘故，他竟不能确定自己在二小姐跟前的地位。有时候他也认为自己是独一无二，有时候却又拿不准，尤其是奉她的命令离开上海一走十几天、十几天中都见不到她时。
正事方才他已经在大东公司的办公室里说过了，但是说得还不透，正事的余韵，要留到酒过三巡之后再仔细回味。譬如此刻，他就听高桥治说道：“你说的那位林小姐，应该也算是程家的亲戚吧？”
“没有血缘关系。”
“论情分呢？”
“那可以算。”
高桥沉吟：“那就一定要把事情办得机密。”
“当然，否则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
高桥的沉吟转为苦笑，他是有名的中国通，通语言、通文化、甚至算是人情练达：“恕我直言，厉先生你应该劝阻二小姐，这行为未免过于轻率，因为不喜欢亲戚家的姐姐，就要把她除掉。这——”
厉永孝一笑：“我要是真把二小姐劝住了，最大的受害者岂不成了高桥先生你？”
高桥治向他一挑眉毛，做了个疑惑神情。
“高桥先生，”厉永孝笑道：“你对我装糊涂，那就见外了。”
“我没装糊涂，实在是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一点。”
“林小姐牵线搭桥，让我们大少爷和吴连合作起了药品生意。如果这生意成了，我们到哪里安排更多的货轮给大东？不要说更多，只怕现有的轮船都要减少。”
“这个，应该不至于吧？我们的合作，是在程老先生手里定下来的，大少爷就算要开辟新业务，应该也不会动旧生意吧？”
厉永孝笑而不语。喝了一口清酒之后，他又琢磨了一会儿，才似笑非笑的慢吞吞说：“大少爷要是不动旧生意，又怎么能显出乘风换了主人呢？”
高桥治拿起小酒壶，给他满了杯。
厉永孝又道：“大少爷和我们老爷子不一样。我们老爷子，我这里私底下说一句，年少时是上海滩的白相人，是一刀一枪打出来的天下，可我们大少爷，自小读的是英国学校，他在当今社会上，是要做绅士的。”
话说到这里，已经算是很明白。程静农的双手杀过人放过火、是黑的，而他的儿子从他的黑手中接过了金山银山，已经没有必要继续将手染黑。
程英德的洁净双手不贩毒、不贩人，贩药也只是过渡。他只是尚未找到又合法、又高尚、又财运滚滚的好生意。
“我们大少爷，非常的讲人道。”厉永孝对着高桥治微笑：“我们二小姐就不如他文明、不如他高尚。二小姐常说，自己是俗人。”
奴才敢替主人谦逊，可见他绝非普通奴才。而厉永孝说到这里，就不打算再深讲下去了，接下来轮到了高桥治做抉择，看他是选程家的哪一位——是选亲英美的、要和反日商人合作的程大少爷，还是选完全继承了程静农的思想和衣钵的程二小姐。
这时，高桥治说道：“我自认为是程二小姐在天津最好的朋友，现在程二小姐要我帮忙，我自然是当仁不让——”
“不，你是帮你自己的忙。”厉永孝在言语上锱铢必较，哪怕程心妙远在千里之外，他也不让她吃一点点的糊涂亏：“对我们二小姐来讲，这无非是个图痛快的事情，成也罢、不成也罢，其实无所谓。但对于你和大东公司来讲，有所谓。”
高桥治笑了出来，连连点头服软，同时暗想这个程二也是难缠的，如果换做程静农本人开口，一定不会把话说得这样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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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夜时分，厉永孝回了天津这座程公馆下榻。
他只带了一名随从，另外还有三名，在附近的饭店里开了房间。那三人应该是用不上，带着只是图个有备无患。他身边这一位、以及他自己、这一回应该也用不上，因为天津放着现成的高桥治，而大东公司经理的身份，不过是这个日本特务众多的伪装之一。
他之所以不大作准备、早早的就从上海赶了过来，也正是因为他和程心妙达成了共识：这次要让高桥治出一点力，让他把林笙“处理掉”。
凭着高桥治的本领，总不至于连个平常女人都杀不利落。一旦真是杀不利落了，真有人要追查了，凭着高桥治在天津的势力，也能把那追查的道路截断。而且她也不怕高桥治泄密——高桥治敢承认是他杀了程静农结拜兄弟的女儿？
如果他敢承认，程静农就敢找他算账，因为林笙是林一虎的女儿，而林一虎生前对他有恩，而他程静农是有情有义之人。
程静农是要靠着有情有义四个字行走江湖的，他得把那四个字立住！
到了那个时候，高桥治供出她也无用了。程静农再有情有义，也不会为了朋友的女儿、牺牲自己的女儿。而且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高桥治说什么都将是谎言，越是说得多，程静农越要对他追杀到底。
横竖在中国，像程静农这一流的人物是屈指可数，而高桥治那一类的特务，日本人手里还有很多。如果程静农一定要报复高桥治，那么为了大局，也许日本人不会保他到底。
程心妙把这其中的道理思索清楚了，厉永孝便立刻启程，为的是速战速决。此刻轻手轻脚的进入客房，他和衣躺下了，等着明日天亮、自己和那个龚秘书一起去见见吴连、走走过场。
然后他会设法拖住龚秘书一行人，等高桥治的人马解决了林笙之后，他们再酒足饭饱的回来，届时，他们将亲眼目睹一场血案。
而那血案的缘由，他也已经编好了。现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头，偶尔闹几个飞天大盗有什么稀奇？上海程公馆前些天都会被刺客直闯进去，何况天津这边一座长期空置的房屋？来几个亡命贼人真是太寻常了。亡命贼人本是来发小财的，不想空房子里除了楼下看房子的老仆之外，忽然住进来了一对珠光宝气的夫妇，那不杀不抢还等什么？
女的杀掉，男的打晕留一条命——这是程心妙的吩咐。
但厉永孝另有安排，厉永孝认为男的也该死，死因就是二小姐对他的好奇心。
回上海复命的时候，他会说是高桥治的部下出手太狠、失误了。
二小姐身边好吃的好玩的应有尽有，想来用不了几天，就会把那小子彻底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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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厉永孝先和龚秘书见了面。
他们各自都是主子跟前的红人，又因为他们主子之间的对立已经是暗潮汹涌，所以面对面的坐在餐桌前时，都感觉空气中有种微妙的尴尬。幸而林笙这时也下楼来了，厉永孝扭头看她，无论怎么看，都看她是个挺顺眼的女人，实在是挑不出哪里变态可憎。
这么一个“挺顺眼”的女人，却能招出二小姐那样刻骨到要杀人的仇恨，除了归因到她丈夫身上之外，厉永孝想不出别的原由。
她丈夫没下楼。
林笙微笑解释，说她那丈夫懒散惯了，昨天只起了一次早，今天就无论如何不肯再起，不肯起就由他去，不管他。
然后她向龚秘书问起今日的行程：“是要去看他们的仓库吧？”
龚秘书答道：“是的。”
“那应该快吧？”她揣测着说：“瞧一眼不就得了？”
“应该。”龚秘书说：“我们并非行家，能做的也只有瞧一眼。”
“那我还是早些回来。趁着没有事，我想在天津四处逛逛。”
龚秘书笑道：“林小姐对天津好像挺有感情。”
“是心境的缘故吧。”她答：“上一次来，是回国之后到这里暂时落脚。那时我们一切都不安定，想要去上海，又不知道到了上海前途如何，一直是惶惶然的。不像现在，现在我才有了点闲适的好心情。”
“是这样的。”龚秘书和她一句递一句的交谈，谈得挺顺：“在心里发焦的时候，真是什么乐趣都品尝不到。”
林笙并不只和龚秘书交谈，也顾及着一旁的厉永孝：“厉先生今天也跟我们一起去，是不是？”
厉永孝点点头：“是，我去看一眼，回头就能向二小姐交差了。”
“那今天一过，厉先生也可以到处玩玩。过两天再和我与龚秘书一起回上海。”说着她回头对龚秘书笑道：“我总觉得，人在年轻时代要尽量的快乐，年纪一大，就算还玩得动，许多热闹也凑不进去了。”
龚秘书笑着点头，表示同意。厉永孝也点头，回应的则是她那“过两天回上海”一句。如果计划顺利进行的话，他和龚秘书确实是得“过两天”才脱身，之前他们都要接受巡捕房的调查。

第51章 浪潮
上午十点多钟，林笙进入了吴连的仓库。
吴连对她可以以诚相待——吴连确实是只认识张白黎，确实是不认识她，而她今天也确实是第一次到吴连的仓库来。所以她一路走的磕磕绊绊、好奇的东张西望，也全是发自真心、不是伪装出来的反应。
大仓库一共有三座，其中两座是挨着的，另外还有将近一半的存货，被吴连藏到了一间废弃工厂的空旷厂房里。那厂房是半地下式的，先前用来存放重型机械，论空间，比这三座仓库加起来都大。由此可以推出，他手中的存货究竟有多么的多、他想要甩脱这些存货的心情又是有多么的急迫。
林笙在仓库里只看见了铺天盖地的胃怡舒，吴连让工人现场撬开了一只木箱，从中拿出一只硬纸盒给龚秘书看：“瞧瞧，这才是最正宗的胃怡舒。我做事最细致，连药盒都要造得尽善尽美，让人一看就知道它里头装的是好东西。”
然后他又感叹：“我现在办的这事，名誉上不好听，可论实质，伤天害理的并不是我。谁不知道胃怡舒是我搞出来的？全国有名！可结果怎么样？牌子硬是被人抢了去！我跟你讲，那家伙背后就是有日本人撑腰，是日本人撺掇他那么干的。要不然他敢跟我打官司？”
接下来，他大骂日本人十余分钟。龚秘书听得挺泰然，厉永孝不动声色，林笙搭讪着往远处溜达，因为吴连那嘴骂得太野，女士不宜倾听。
骂得尽兴了，吴连缓过一口气，又领着龚秘书等人往仓库深处走：“那边还有一些阿司匹林之类的西药，事先声明，那个不是我造的啊。有人说我连阿司匹林都造得出来，那是假话，我还没有那个本事，也没有那个机器。那个药是……”
后头的声音低了下去，吴连轻声告诉众人，说这仓库里还藏着一批走私来的西药，不多，但也不算很少。此药的来历十分曲折，他本不是做走私生意的人，也是偶然得了这么一批货，现在吴连愿将它连同胃怡舒一同低价卖掉。价格好说，给钱就卖。
龚秘书听了，恍然大悟，心想先前大少爷说这吴连的西药全是他自家仿造的，原来是受了外界谣言的影响。他就说嘛，这吴连要是凭着一家普通药厂就能干出德国拜耳的活来，那能耐也过于超凡了。
不过有谣言也合理，要是外界连吴连偷藏一批走私西药的秘闻都知晓了，那这外界对于吴连的了解未免太深，吴连的保密能力也未免太差。
“外界”中不知道哪一位偶然在吴连这里看到了些西药，然后以讹传讹的闹出些谣言，把吴连其人传得无所不能或者无恶不作，这才是世间常态。
林笙听了吴连这几句声明之后，也暗自松了一口气。
这几句声明是张白黎为吴连设计出来的台词，和他之前对程英德所传播的“吴连仿造阿司匹林”那一段谣言正好可以呼应。张白黎这么干，既是要先为吴连仓库里那些印着阿司匹林英文标志的西药箱子们吹吹风，让程英德知道吴连并非只卖胃怡舒一样，又能紧接着委托林笙去向程英德开口，请求程英德能把那点西药分出来批发给他、让他借光发个小财。
而以张吴二人之间那点半深半浅的小交情，张白黎对吴连知道些谣言就正对劲，知道了真相反而不合适。
张白黎的思想是细腻的，有时候细腻得让林笙简直认为他是在做无用功。不过他的无用功好似一种润滑油，确实是能让事件之齿轮运转得更为流畅、无声、自然。
*
*
将到中午的时候，林笙先走一步。
她走得合理，因为仓库的环境既恶劣，吴连的语言也挺恶劣，她在那里简直是有点站不住，况且她也不是主角。
坐上程家的汽车，她先回来了。上楼之后看见严轻，她疲惫的笑了笑。想要夸他这两天表现很好，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累得要命，竟连这么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想可能是因为吴连的表现也很好，让她将提了一路的一口气终于松了下来。
走到床边坐下来，她见严轻站在窗前望着自己，便是一笑：“天津的事，这就算是忙完了。”
他背光站着，问道：“然后？”
“然后就是用乘风的轮船，把这边的药，运到那边去。”
在乘风轮船公司的庇护下，在海量“胃怡舒”的掩护下，他们的磺胺总算能够以着吴氏假药的身份、离开天津地界了。
“再然后？”
“再然后，就是拿它治病救人。”
“人在哪里？”
林笙抬眼和他对视了，他向来不刺探她的秘密，但今天却是公然的追问了，这让她感觉很异常。
“哪里都有。”她最后答：“山岭里，森林里，村庄里，哪里都有。”
他这回没有再问。
他不问，她自己说，低低的说：“很多环境都很艰苦，他们什么都缺乏。一旦生病了、负伤了，明明用一点点好药就能把人救回来的，可是他们就是没有那一点点好药，就是只能硬扛。”
“但是你和张白黎弄到了药。”
她向他苦笑，小小声的说：“弄到了也没用。全砸手里了，运不出天津。”
“怪不得你打程家的主意。”
“怎么忽然问起这个了？”她换了话题，审视着他：“不是向来不管我的事吗？”
“我忽然想知道你到底是个什么人、你在做什么。”
“我还真是没想好，应不应该让你知道。”
“我不会泄密。”
“我知道你的嘴很严。我担心的是别的事情。”
他们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互相面对，嘁嘁喳喳的低语，像是在心照不宣的打哑谜。
“我有什么可用你担心的？”他问。
“我的事情，你先是参与了，后是知情了，我怕这回让你和我的关系太深。”
“那又怎么样？”
“怕你受连累。”她抬眼看他：“我的事情如果做不好，那是会掉脑袋的。”
“你看我怕死？”
“就算你不怕死，我也还是想让你好好活着。”
“好好活着？我这种人？”
“你哪种人？你才多大？你根本还没有自立自主的活过，就先给自己归了类了？”
他冷不丁的听了这么一句话，不由得有些懵，又感觉荒谬：“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人？”
她蜷起一条腿抱了膝盖，仰起脸说道：“那好，我问你，你喜欢吃什么？喜欢玩什么？喜欢穿什么？有什么人生理想？想做什么大事？是要个幸福的家庭？还是发一笔横财？还是当个大人物大英雄？这些都是人生在世的大问题，你答得上来吗？”
他答不上来，而她随即抬手一指耳朵上方：“你连你这里的头皮有一颗痣都不知道吧？我知道，我发现了。”
他当即抬手去摸那颗痣，动作和神情都有点愣头愣脑，是彻底被她问懵了。而她见了他那副莫名其妙的傻相，感觉是特别的好玩，忍不住笑了起来：“说你不懂你还不服，这回被你姐姐我问住了吧？”
他看了她那副得意的嘴脸，想反驳又无话可说，只得也“哼”的冷笑了一声，然后转身向外望，不理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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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的半日，林笙在这楼里上下转了转。这房子里没厨子，要吃什么都得让仆人出去买，所以到了傍晚时分，林笙还是和严轻自己出门去吃晚饭，省得劳动仆人跑一趟，买回来的未必可口、还得给仆人一两块跑腿的赏钱。
天黑时分，他们回了来。严轻虽然下午被她怼了个哑口无言，但他对她谈不上记仇，她又总是笑眯眯的待他，所以平心而论，他感觉自己和她还是很过得下去的。
龚秘书和厉永孝一行人还没回来，仆人上前告诉林笙：方才龚秘书打了电话来，说他们全被吴连招待去了家里打牌，今夜都要晚归。
林笙也猜到吴连会有这一招。吴连对张白黎这一方是真肯冒险帮忙，但与此同时，他也真想把自己那些存货清空。在他那里，利人利己向来是可以同时进行。
所以，为了确保交易顺利进行，他接下来必要大肆铺张，狠狠的将龚厉二位代表招待一番。正好他家的姨太太们都是善于吹拉弹唱的，在家里就能摆出歌舞升平的热闹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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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笙的精神头很足，今晚楼下没了那许多耳目，她心头一轻松，越发是睡不着，在床上躺得双目炯炯。若是放到上海家中，她必要没话找话的和他聊聊，可现在他就端端正正的躺在她身旁，她的动作略大一点都会触碰到他，这反倒让她不好意思再对他多说。
翻个身，再挪挪，她背对着他挪到了床边，轻声说道：“明天我想去老张家里看看，嫂子身体不好，老张在天津的时候老张能照顾她，现在我和老张全走了，就剩了她一个人。”
严轻不太关心别人的死活，张白黎的老婆更是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不过林笙如果需要他陪她去，那他就去。
然而林笙忖度了半天，又道：“算了，安全第一，还是不去了。”
他听了，有点失望，心想明天自己还要在这屋子里再坐一天？
和她一样，他也是睡不着，一只手搭在枕畔，他盯着自己的睡衣袖子发呆。丝绸睡衣印着繁复花样，袖口嵌着一圈黑边，他的手撂在眼前，瘦得好似除了骨骼就是筋脉，骨骼与筋脉上绷着一层皮。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瘦，或许应该多吃一点，可他现在这么吃也并不觉得饿。
忽然又想起了林笙白天说他的话。
眼前的手消失了，他陷入了恍惚中。她是对的，他似乎确实是对自己一无所知，甚至她对他都比他了解得更多，她还知道送他一台留声机、给他一张《蓝色多瑙河》。
想到了她，他翻身面对了她的背影，胸中涌出了浪潮一般的情绪。他不知道那情绪的名目与滋味，单只感觉那情绪对他风吹浪打，大风大浪全拍上了他的后背。
于是他欠身扑过去，一把抱住了她。
而她抬手向后抚上他的脸，一边对他做了个“摁”的动作，一边从口中发出了微不可闻的气声：“你也听见了？”
他一怔。
她僵着身体保持了侧卧姿态，轻声又道：“先别动，未必是冲我们来的。”
他俯身压着她，心中骤然恢复了风平浪静，双耳听见了门外隐约的脚步声音。
那声音非常的轻，高抬腿、轻落步，而且不只是一双脚，正在向他们这间卧室逼近。
二楼的屋子里，就只住了他们两个人。
这时，她那贴着他侧脸的热手猛的一抬：“我们起来。”

第52章 夜火
林笙赤脚下床，转身大步绕过床尾，在黑暗中停到了靠墙的行李箱旁。无声无息的将箱子放倒掀开，她一边回头望向房门，一边将手伸入箱子深处，拽出了那只卷成一卷的帆布袋子。将帆布袋子扔向严轻，她随即起身挪到浴室门口。抬手握住门把手，她一点一点的转动，将那扇嵌着毛玻璃的门慢慢推了开。
与此同时，严轻已经从帆布袋子里掏出了那把匕首。
门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林笙从浴室中出了来，手里有一道寒光随着她的动作一闪，是她没有武器，情急之下索性从浴室架子上取下了一柄剃刀。严轻往她的手中扫了一眼，心里知道那东西虽然叫名是刀，但它的刀刃太薄太弱，作为杀器，它是个一次性的用品，而且只能朝着皮薄肉软的部位招呼，扎不透什么，更砍不断什么。
他看不见她的眼睛，无法使眼色，于是他向她竖起一根手指，随即伸出手臂，用那根手指指向了床底。
他是要让她钻下去躲避。可她面朝着他，却是摇了摇头。
她固然不愿死，可他的命也是命。
走去靠门这一侧的角落里站住了，她算是躲在了暗处，如果入侵者闯过了门口严轻那一道防线，那么她还可以再做一次突袭。
这时，脚步声已经近得和他们只剩了一门之隔。弹簧锁里传出铁丝摩擦零件的撬锁声音，忽然“咯噔”一响，正是暗锁被破、房门开了一线。握着枪的一只手伸进来，枪口直接瞄准了前方大床，可未等那手后的头脑做出判断，那只手的掌根位置已经被严轻一把抓了住。
下一秒，那人被严轻拽得猛然向内栽去，而严轻一手抓了他的手，另一手的匕首刀刃已经切开了他那手腕的动脉。他尚未反应过来，先本能的发出了一声惨叫，同时手指一松，鲜血和手枪已经一起滑落到了严轻手中。严轻对着来人的眉心扣动扳机，而在枪响的一瞬间，他也看见了对方人多势众，自己只不过是抢占了最多一秒钟的先机！
这一秒钟不够他再开第二枪，只够他一脚将身前这具尸首向外踹去。脑浆迸裂的同伙果然让来者乱了一瞬，而就在这一瞬间，严轻已经将房门重新摔了上。
房门装了最新式的弹簧锁，但也保留着往昔的插销。等门外的人反应过来时，严轻已经将插销插了上。
然后他背靠墙壁、站回了门旁。
门外人多，门内人少，但门外的人刚刚给他送了一把手枪，这就让他和他们有了短暂对峙的实力。扭头再去看林笙，他还是想让她先走一步，孰料他这一望却是望了个空，反倒是脚腕子一暖，是她不知何时挪到了他跟前蹲了下。
他在低头看她之前就已经随了她的摆布。一只脚顺着她的力道抬起来，她是给他的赤脚套上了皮鞋。
她的动作又狠又快，三下五除二的，已经连鞋带都给他系紧。紧接着站起来，她接住了严轻塞进她手中的手枪，顺便向后一抬脚，垂手将方才趿拉上的矮跟皮鞋提了上。可是未等她站稳，窗外忽然荡下两团黑影直撞过来。只听“哗啦”一声大响，那纤细窗格和大片玻璃已然粉碎。
房内只有林笙有枪，林笙未等那两团黑影撞入，已经举枪迎了上去。两声枪响过后，一道黑影中弹，从窗台向后翻了下去，另一道黑影则是躲开子弹扑了进来。严轻见势不妙，正要上前去帮林笙，然而身旁骤然流弹穿梭，正是门外的袭击者对着房门开了乱枪。
他下意识的就地一滚，而在他滚入床底时，房门轰然倒下，外头的人已经冲了进来。而靠窗那边响起了林笙的一声呐喊——可她向来不失态、向来不呐喊。
一刹那间，他想她是死了，被人杀死了。
热血从他的胸膛爆发，一路涌上他的头脑。外界的声音忽然变得极远，嘤嘤嗡嗡的听不分明，而他坠入了离奇境界——恍恍惚惚的，失去了恐惧与慌乱，又异常的清醒，清醒的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他接下来要杀了外面那些碍事的人，好去看看她到底死了没。
抬手瞄准了床外那几双慌乱移动的脚，他连续几个点射，耗尽了枪中的子弹。
他像是聋了，一点不受枪声与惨叫的干扰，爬出床底的第一件事就是夺枪。房内地上倒了四个腿部中枪的黑衣人，都还喘着气，都还能反击。他就近抓起一人挡在身前，让那人替他挡了两粒子弹。那人自然是立刻死透了，而他接收了那人手中的枪，向外又是连扣两下扳机。
最后一枪开出去，他猛的抖了一下，有火流星穿透了他的右臂。他低头看，看见鲜血已经打湿了自己那条花里胡哨的睡衣袖子。
但是没关系，现在他是连疼都不疼。
地上的人还没死绝，但他想要为接下来的战斗多留几粒子弹。从地毯上拿起了林笙方才扔下来的剃刀，他抬手将散乱额发向后一捋，然后骑到了一名黑衣人的胸膛上。俯身一手压住那人的额头，他用剃刀一抹对方的咽喉。
然后他转身挪上了第二个人的身，那人本来也是濒死，他方才一枪打中了他的要害，他现在只剩了抽搐的力气。
第二刀抹过去了，他起身蹲到了第三人跟前，第三人已经死了，但他有他的谨慎，尽管他的右手已经开始不听使唤，但他还是给他补了刀。
可就在这时，第四人翻身爬起，拖着一条伤腿向外逃去。
走廊只亮着两盏昏黄壁灯，他没急着追，而是先摸索着缴了尸体的械。再摸，他那指尖有了光滑柔软的触感，是他摸到了林笙扔在床边的一条手帕。这手帕也有作用，他的牙齿和左手合作，用手帕勒住右上臂、打了个紧紧的结。
鲜血气息和手枪开火后留下的硝烟味道一起刺激着他，他一手拎着一支枪，走到窗边向下望。下面躺着一具尸体，不是她。她呢？她死到哪里去了？
然后他抬起头，看见程公馆大门外又来了一群人，依然是黑衣的人。
他扭头就走。趁着这一波援兵未到近前，他得赶紧下楼。
走到楼梯口，他向前开了一枪，这一枪打中了那先逃一步的黑衣人，先逃一步他也没能逃出多远，逃到楼梯口就再也逃不动了。
他下了楼，耳朵依旧是半聋的，一只眼睛始终是朦朦胧胧，但他很快发现那只眼睛是被鲜血糊了住，应该不是他自己的鲜血。
所以他就一边往下走，一边不住的抬起握枪的左手，要用手背蹭净双眼。
突然，他停下来，向上回了头。
楼梯口停了个喘吁吁的身影，正是林笙。
林笙一手拎着一把手枪，一手攥着拳头，告诉他：“那条路不通，外面又来了人了。”
他一开口，这才发现自己也在激烈的喘，喘得言语都成了嘶哑气流：“我知道，我是去找你。”
“我刚从那边楼梯跑上来，现在你也上来，我们另想办法。”
他转身向上走，走着走着脚边响起嘡啷一声，是他的右手终于握不住了枪。她闻声望去，然而一言不发，等他走到她跟前了，她找到他的右手攥了一下，然后又抬手用衣袖擦了擦他血淋淋的眉眼：“有我在，你没事。”
他依稀看见她的嘴唇动，隐约判断出了她的话，随即就忍不住一笑，笑世事竟会有这样的巧合，她对他说的话，他也正想对她说。
生死关头，他只对她笑了一下，她也只来得及看他一眼，然而那一眼对她来讲，却又值得记忆一万年——他的眼睛眯弯了，眼角弯下去，染了血的睫毛也沉下去，两边嘴角却翘上来，露出一排细白牙齿，是少年式的甜蜜傻笑，也是另一个好世界、另一个好人生里的严轻偶然探头过来、和她打了个一闪即逝的惊艳照面。
怀着这样的印象和记忆，她扯了他的衣袖转身跑往了卧室方向。楼下已经传来了新的动静，必定是黑衣人的援兵冲进来了，她急急的低声告诉他：“这座公馆都被那些人围了住，我们现在只能找个地方躲起来，见机行事。”
他还以为她有了逃生之策，没想到也是走投无路、只能到最危险的地方躲起来碰运气。但他一声不出，等她回到卧室搬动尸体，要躲到尸体后床底下时，他也还是一声不出。
他单手帮忙，先把她藏好了，然后单膝跪在床前，俯身问道：“知道他们是什么来头吗？”
她气咻咻的在黑暗中向他摇头：“不知道，但他们这一次对我们好像是不死不休。”
“那你不要死。”他对着她说：“你要好好的活下去。”
她听着不对：“什么意思？你快给我进来！我要好好活着，你也要好好活着！”
“我？”他始终是耳鸣，听她的话都只能听个断断续续，但连听带猜的，终究还是明白了。
他告诉她：“我没关系。”
然后他四脚着地的在床前爬、摸，用尸体挡了床底，翻出弹夹装填手枪。起身之后，他特地拖出一具尸体横在门口，让人看见卧室内是横尸的死地。而林笙瞪着眼睛趴在床底，握着手枪的右手用力太久、已是僵直。
他出去了。
出去了没有两秒钟，外面又传来了新的一声枪响。那枪像是对准她开的一样，打得她猛一哆嗦。
他说他死了没关系，其实这是抢了她的话。她既然立志要做这样的大事，便早做了为此掉脑袋的准备。为了这桩大事，她才是死了也没关系。
他算是哪根葱，不过是个从天而降的龙套。
哪里就轮到了他先死？他活都还没活明白，他死什么死？
不行，她想，不能这么干！

第53章 姐姐
严轻没有沿着方才的路线下楼，而是从走廊尽头的一条小楼梯下了去。林笙方才就是从这里上来的，他还能看到楼梯上印着的脚印。矮跟皮鞋的鞋底印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长圆的脚掌，另一部分是小小的鞋跟，让他联想起了她身上其余的那些小零碎，比如带着银链子的漆皮包，装雪花膏的小瓷罐，卷曲的波浪发，还有偶尔发生的、她与他的相视一笑。
他依然不认为自己对她有什么感情，他对她的爱，就像是他对《蓝色多瑙河》的爱。都是简单的，单方面的，不要回应的、她连知道都不必知道的、爱。
他还是恍惚，又清醒又恍惚。有人说过他这样的反应是好事，那恍惚会让他不至于在死亡来临之前、先被死亡吓死。
这话是谁说的来着？是不是他师父？不记得了。他师父又是谁来着？竟然也不记得了。抬手向后又捋了一下头发，头发垂下来乱糟糟的，捋整齐了会让他感觉清爽些。
迈下最后一级台阶，他来到了一楼的走廊尽头。夜里，楼内各处要么是黑着灯，要么是只亮着几盏壁灯照明，只有对着大门的吊灯是长亮。现在那灯光下有黑衣人走入，黑衣人们全蒙着面，步伐快的人已经冲向了楼梯要上楼。
躲在墙壁拐角后，他伸手举枪出来，第一枪先开向了那盏大吊灯。
枪声、玻璃破碎声、吊灯坠落时砸出的人类惨叫声几乎是在同时爆发，而他调转枪口，凭着记忆又开三枪，其中两枪打中了两个目标，那两个目标按照他的预想向前逃窜躲避，正好一步窜进了他的射击范围，而另一人出乎他的意料，一边后退一边朝着他这边开枪还击。他就地一滚向前滚出了几米远，同时抬手向前又开了几枪。
凭着他对惨叫声的判断，他这几枪至少是又打中了一个人。可他随即就被从天而降的一个人扑了倒。那人抱着他顺势翻滚了一圈，正好滚到了敞开着的大门口，借着大门外的月光与灯光，那人低头看着他，两只眼睛忽然瞪圆了。而他随即感觉到有枪口抵上了自己的大腿，那人对他是要伤、不是要杀。
但是对他来讲，受伤被擒和死亡又能有多大的区别？
恍惚让他的大脑停止了一切复杂思考，只剩下了本能的反应。拼尽全力抬头一撞，他用额头撞出了对方头上一声闷响。那人被他撞得晃了一下，扣动扳机的手指便慢了一瞬。而他正是借了这一瞬的生机，抓了对方的手向上一抬。枪声中一道火光飞出大门，是那颗子弹飞入了夜色。
这一抬不算漂亮，因为他用的是右手，而他的右手现在已经不太听使唤。所以在那同时，他也竭力抽出压在了身下的左手。
握枪的左手本是要来对付身上这人的，可他临时一抬手，打中了旁边一个正要瞄准他头顶心的黑衣人。而身上那人翻身滚落，第一反应却是一脚将他踹了开。
紧接着那人爬起来含糊的吆喝了一声，第一个转身冲了出去。楼内几人愣了愣，随即也转身跑出大门。
严轻弯着腰站起来，很困惑的向外看看，然后抓着楼梯扶手，向二楼走去。
对方那毫无预兆的撤离，让他怀疑他们是在楼内安装了定时炸弹。如果是这样，他当然也得走，不过在临走前，他得先把林笙从床底下掏出来。
抓着楼梯扶手上了楼，他扶着墙壁继续走。方才挨的那一脚真是险些踹断了他的肠子，他直到现在也还是直不起腰，要说疼也不是很疼，只感觉气息断了，须得费力的往里吸，再费力的往外呼。
回到卧室，他在门口被那具尸首绊了一跤，正好长条条的摔到了床前。向前爬着伏上另一具尸首的后背，他撩开曳地的床单，唤她：“哎。”
床底漆黑寂静，没有她。
他再一次的困惑了，探身进床底，伸手四处摸了摸，又唤她：“哎。”
他对她向来是没个称呼，她和他没关系，她的名字想来也是假的，他对她也没有许多话要说，所以没称呼也不碍事。不过他记得她教过他怎么叫她，她教他的话，他倒是还都记得。
艰难的退出来，他起身挪去浴室，推门向内看了看，再回头走去窗前，往外望一望。
找过了整层二楼之后，他再次下楼，走到半路脚下一滑，他一屁股跌坐下去、直接滚到了楼梯尽头。坐起来将湿手往睡裤上擦了擦，他知道自己是被满地鲜血滑了一跤。
起身扶墙继续搜寻，他怎么“哎”也得不到回应，于是换了称呼。推开一扇门，他哑着嗓子开了口：“姐姐。”
后方伸来一只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腕子。他下意识的转身一把卡住了对方的脖子，然后才在黑暗中依稀看清了她的轮廓。她喘得厉害，不像是从什么暗处跳出来的，更像是从千里之外跑回来的，头发蓬乱着，脖子湿漉漉的全是热汗，血管隔着一层皮肤，贴着他的手掌激烈搏动。
终于找到她了。
他抬起双手，捧了她同样汗津津的热脸。
这是他失而复得的她，而他喜欢她，就像喜欢《蓝色多瑙河》一样的喜欢她。低头把鼻尖贴上她的面颊，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吸入她的气味、雪花膏的气味、鲜血的气味。
再把嘴唇也贴上她的眼皮，他的脑海中全然没有亲吻的念头，眼中的黑暗则是越来越浓，浓到终于是全部看不见、知觉都失去。
好在林笙及时收紧手臂，抱住了昏迷过去的他。
*
*
严轻睁开眼睛，看见的是纯白色天花板。
他再扭过头，正好和林笙对视。
他是躺在了一张单人病床上，林笙先前则是坐在椅子上，弯腰埋头伏在了床边打瞌睡。而他刚一醒，她便察觉到了。
伸手轻轻一捂他的嘴，她俯身凑到了他耳边：“你听我说。”
他果然一动不动，听她对自己的耳孔送出温暖气流：“事情被我安排得差不多了，接下来你主要负责的是养伤，也可以装疯卖傻，就说夜里被吓坏了，什么都记不清楚了。”
她又说：“现在程公馆里全是巡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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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捕是林笙夜里招来的。
公馆内爆发出枪声时，左邻是一座空屋，右邻的主人们都出门了，只有仆人看家，仆人不明就里，而且也没听过枪声，不知道那脆响究竟是什么来历。邻居的邻居们也都听见了这边的动静，但是凑了巧，他们虽然是被那枪声震得一惊一惊，但是也都没想过要找巡捕。
这一带向来是治安良好，居民也都是人类社会中的娇花。他们和邻家那几个仆人一样，都无法把那声音和开枪联系到一起去，只听那声音怪，不知道是谁家怎么弄出来的，又太信任此地的巡捕，认为如果那声音吵个没完，巡逻的巡捕巡到这里时，自然会去干涉。
所以他们照常生活，该睡觉的睡觉，该熬夜的熬夜，直到最近一户人家的大门，被林笙硬敲了开。
严轻肯听林笙的，但林笙自有主张。在床底下躲了没有十秒钟，她便爬出来进了走廊。顺着排水管溜下二楼，她趁着那帮黑衣人正往楼里冲，找到空当翻墙逃了出去。出去之后直奔最近一户亮灯的人家，她敲开门后吓得大哭，只说自家来了强盗，强盗正在开枪杀人！快救命啊！快喊巡捕啊！”
那户宅子里住了一对晚睡的年轻夫妇，当即就抄起电话打去了巡捕房，又召集家中全体成员去厨房拿菜刀和擀面杖，要保卫家园以及这位太太。巡捕来得也够及时，这边电话刚放下，仆人拿着菜刀还没跑出来，远方已经遥遥的传来了警铃声响。而这警铃震醒了那位吓得颠三倒四的林小姐，林小姐忽然叫道：“我丈夫还在那里呢！”
这家人一个没留意，林小姐已经像风一样刮了出去，跑回家找她丈夫去了。结果是把那年轻小两口急了个够呛，要追她回来，又怕强盗有枪、不敢追出大门。好在警铃警笛越来越近，正是附近的巡捕得到消息，先骑着自行车赶过来了。而那林小姐倒也命大，跑回去时强盗已经撤退，她那丈夫被巡捕抬去医院，是生是死，这边的众邻居们暂时就不得而知了。至于那强盗的来历，未等天大亮，已经有了许多传言，有的说那强盗真是强盗，看那户人家总没人，就想进去发发财，没想到那家偏巧今日住了人，双方碰了上，强盗便要杀人灭口；又有的说那公馆是上海程静农的房产，这回的强盗不是强盗，是杀手，是见这房子来了程家的人，所以专门杀来寻仇的，哪知道住进来的人并不姓程，只不过是程家的亲戚而已。
外界如何议论，姑且不提，巡捕们封锁了现场，所知的情况自然是比邻居们更多。单看那些尸首，他们找不到能够证明尸首身份的东西，加之他们统一的全穿着黑衣，便可知他们必定是属于一个严密的组织。但既是一个组织，又有着先进的军火武器，必定实力不凡，又怎么会连那一对小夫妻都杀不成、还闹到了全军覆没的境地呢？
林小姐一看就是一位娇生惯养的小姐，她那位遍体鳞伤、人事不省的丈夫，看着也不像是能够以一敌十的高手。林小姐自称是和丈夫一起做了“殊死抵抗”，不过她吓得语无伦次，巡捕根据经验，也不敢太相信她的讲述。不信人，信现场？现场一片混乱，也查不出什么蛛丝马迹，加之那是程静农的房子，程静农是什么人，天津租界里的巡捕们也清楚得很。程家这一路，和“良民”二字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他们向来是不少杀人，也常被人杀。
而在吴公馆打了一夜牌的龚秘书一行人清晨回了来，也都惊了个面无人色。如今他们暂住进了一家外国饭店，龚秘书一边等待着巡捕们的调查结果，一边往上海发去电报、报告消息。
负责看房子的仆人们则是被巡捕当成强盗的内应逮了去。仆人们冤得哭天抢地——他们实在是和强盗没有半点关系，之所以夜里不在家，只不过是因为他们知道龚秘书和厉永孝都不回来，林笙和严轻又不是正经程家人、而且也已经上楼休息，所以他们趁机偷懒回了家。
他们常年在这里看房子，家眷也都在这边，想要回家，抬起脚走着就回去了。谁能想到只不过是回了一夜家的工夫，他们所照管的宅子就成了一座血流成河的凶宅？

第54章 搅乱一池春水
林笙让严轻再睡一会儿，又告诉他：“右胳膊中了枪，已经做手术取了子弹，医生说是没有伤到骨头。做手术时给你打了一针麻药，现在你感觉怎么样？疼没疼起来？”
他看着她，摇摇头。
她又轻声说：“闭眼睛，再睡睡。”
他答：“睡够了。”
林笙挺直身，从床旁桌上端来一只搪瓷杯子，杯子里是半杯凉开水，放着一只白铜勺子。她用勺子舀了一点水送到他唇边，他形状姣好的嘴唇如今变成了苍白干裂的模样，昨夜他失血过多，让他立刻有了病容。
一小勺水对他来讲太少了，一勺一勺的喝也太慢了。她一个没留意，他竟是直接坐了起来，从她手中夺过杯子，仰头几口喝光了水。林笙急得要推他又不敢推：“怎么起来了？你还有伤呢！”
一边说着这样的话，她一边想起了他初到自己身边的那几天，那时候他也是带着伤的，那伤也不轻，但那时候她就没想过他是不是会疼，只想着要和他划清界限、要把他赶出去。
他把杯子给了她，自己躺了下去：“小伤，没事。”
随即他扭头又去看她：“你呢？”
她笑着摇摇头——她那点碰出来蹭出来的浅浅皮肉伤，和他一比就全都不值一提了，她那才真是小伤。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她轻声问：“你当时是怎么想的？把我藏起来，自己冲下去？”
“没想什么。”
她的声音又低了些：“拼了命要救我呀？”
“不知道。”
她垂眼一笑：“我看就是。”
他也尽了力量去回忆昨夜情形，可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当真是记不清楚了。
他说他“没想什么”、他“不知道”，她不相信。她不信他，但他信她。
他答：“你说是，那就是。”
她抬眼看他，又是一笑，看他又是一目了然的一张白纸，又是无法言喻的一种怪物。可她对他又能说什么呢？只能是催促他闭上眼睛，趁着现在安静无事，再睡一觉。
他不困，但依言合了眼皮。半边身体，尤其是从右肩到右小臂，全都疼得像是被架在了火上慢烤。他耐心的忍受着，知道这一切都会过去，要么好起来，要么疼到死，总而言之，苦难不会持久，上天总会给他交待。
恍惚眩晕的感觉又来了，有人逼近到他眼前，用惊愕的目光看他，仿佛和他久别重逢、万没想到他会是他。可他在这人世间是没有亲朋故旧的，认识他的人，往往都是他杀戮的对象。是杀戮的对象，却又没有死，还能用惊愕的眼睛看见他，那就很不好。于是他的手中凭空多了一把匕首，他抬手一刀抹过去，然而刀锋划过空气，那双眼睛消失了。
他猛地醒过来，吓了林笙一跳。林笙问他：“做噩梦了？”
他缓缓转动黑眼珠，盯了她答：“我好像被人认出来了。”
“昨夜的黑衣人？”
“其中的一个。”他答：“好像。”
“他逃了？”
“逃了。”
“知不知道对方是因为什么缘由才会认识你的？你原来和你师父在天津做过什么案子吗？”
“杀过人。”
“什么人？”
“日本人。”
“日本什么人？”
“一个将军。”
林笙睁圆了眼睛：“你和你师父还干过这事？”
“只要有人付钱。”
只要有人付钱，他们谁都敢杀。他师父对着他读《圣经》：太阳照好人，也照恶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他的师父并非宗教徒，而是以神自居，又把自己所有欠乏人性的冷酷表现，都归为神性的一种。天地不仁，他也不仁。
他是他师父的得意高徒，差一点就能学成出师，可惜又始终是还差了一点火候，因为他在精神陷入高压时会有自保式的恍惚，面对痛苦场面时会有逃避式的失忆，他还能听出音乐旋律的美妙，还会看出那矮跟鞋印的可爱，还要把一个和他没什么关系的女人藏到床底，独自迎着枪与子弹杀出去。
如此细细数来，他岂止是差了一点火候？简直是差得太多。
然而无所谓，他不是个有思想的人，他头脑的底色是空茫。依然望着林笙，他说：“你随便出去做点什么，给我几分钟时间，我走。”
“走？”她看着他：“走什么？哪里去？”
“如果真有人认出了我，我会连累你。”
她皱起眉头，“呵”的笑了一声：“噢，我好好的一个丈夫凭空消失掉，我就不会被人怀疑了？”
话音落下，她忽然发现自己那一声笑非常的像他。
他问：“那你想让我怎么办？”
“认不认的现在还是两说，你也只不过是怀疑而已，兴许你怀疑错了呢。现在你就是好好养伤，巡捕过来问起昨夜的事，你就说你全忘了，如果怕露馅，那干脆一言不发，只说是吓坏了。反正那种情况根本就没法解释，谁家的普通夫妻俩能打倒那么多荷枪实弹的匪徒？解释不了，索性不解释，顺便把水搅浑。反正我也往里面留了个炸弹，要是留得好了，也够他们内讧一阵子的了。”
他摇摇头，意思是没听懂。
“不懂没关系，你等着瞧吧。”她抬手拨开他额上的一丝乱发：“我总觉得我们最近没惹下过什么杀身之祸，就算要杀，你和我也不值得这么大的场面。我们又不是程静农，或者程英德。”
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来：她不是程英德，但她和程英德有关系，正是因为她的活动，程英德才会派了代表过来。
这其中的线索，目前捋不清，能做的只有按兵不动、静观其变，甚至都不能发电报去向张白黎讨主意，越是到了微妙关头，她越得把她林笙的这个角色演得准确生动。
张白黎不在跟前，张太太虽然离得近，但也完全不敢联络，她抱起一只膝盖向后靠去，看自己身边如今就只剩了一个他。
有他也行的。
*
*
厉永孝坐在高桥治面前，本是要来兴师问罪的。
他让高桥治派人去解决掉林笙和她的丈夫，高桥治当时满口答应，事后从程公馆内的尸首数量而论，也可见高桥治对于此项任务的确是没有敷衍。那么问题就来了：高桥治派去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林笙他是亲眼见过若干面的，林笙那个小白脸丈夫看着也不像世外高人，而高桥派去的都是军方训练出的特务，这许多人杀那两个，怎么可能会是一个都没杀死？这让他回去又怎么向程心妙交待？
程心妙直接下令的对象是他，程心妙是让他去“处理”林笙，管他后来又把这任务外包给了谁，反正任务未完成，二小姐就一定要找他说话。
他感觉高桥治的人马能把事情办到这般稀烂的地步，简直是匪夷所思。然而他这边刚要对高桥治发难，高桥治那边先开了口：“林笙的丈夫，叫什么名字？做什么的？是哪里人？”
“他叫李思成，什么都不做，据说一直都是靠他老婆养着。我也不知道他是哪里人，大概是北平？我听人说他和他太太当年就是在北平认识的。”
他观察着高桥治的神情：“他有问题？”
“我的一名部下昨晚看见了他的脸，感觉他很眼熟。”
“眼熟……什么意思？”
“他很像我们正在抓捕的一名刺客。去年年初，古川大将在天津遇刺，他很像是刺客之一。”
厉永孝没言语，等他的下文。
高桥治沉吟了一下，继续说道：“昨夜程公馆楼内只有他们夫妇二人，而我派了两拨人去。第二拨是在外面看见第一拨迟迟不出来，才冲了进去支援，当然，我们现在知道，他们冲进去时，第一拨已经全军覆没。认出李思成的那家伙说，当时不是他们寻找李思成，而是李思成埋伏在一楼，主动向他们射击。而他们在发现李思成的相貌酷似那名刺客之后，因为无法判断楼内是否藏着一整个的刺客组织，所以才临时决定撤退，以免这第二批也全军覆没。”
厉永孝因为太震惊，以至于依然是无话可说。
高桥治此刻无意和他玩什么语言的游戏，一切都是实话实说：“无论我的人是否认错了他。事实摆在眼前，一个如你所说的——无所事事的年轻男人——会有可能在昨夜的剿杀中生还吗？何况他还不只是生还，他还进行了反杀。”
厉永孝从面前桌上的香烟筒子里抽出一支烟叼在嘴里，然后给自己点了火：“林笙呢？她有没有什么异常？”
“她也够厉害的，能够在昨夜那种情况下，翻墙逃出去喊巡捕。不过如果是有李思成那样的丈夫作掩护，一个身体健康的年轻女人，倒是也能办到那一点。不过有着那样丈夫的女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算她正常了吧？”
厉永孝深吸了一口烟，只觉自己的脑壳里也是烟雾缭绕。
他来天津的主要目的，乃是执行一场桃色的情杀，捎带手看看热闹，方便的话，再捣捣乱——仅此而已。
但事实是他和高桥联手制造了一起失败的、轰动了全天津的大血案，又发现了林笙好似不是简单平凡的林笙，李思成更是暗藏玄机、绝非众人印象中的李思成。
事情忽然复杂了！

第55章 连环扣
厉永孝从头开始思考。
那位林小姐携夫在程公馆初次亮相时，他不在场，没能目睹，但林笙的出身来历他后来是全打听明白了的——他自己打听了一些，程心妙告诉了他一些，所以他对林笙的了解，并不少于旁人。
林笙本人并无多少特别之处，不见有闪光点，同时也不讨人厌，反倒是她那个沉默寡言的丈夫更能勾出人的议论。林笙单坐在那里侃侃而谈时，看着是个颇有体面的少妇，但一和这位丈夫走在一起，二人看着就好似一段丑闻。至于这段丑闻当年是怎么发生的，则是无人说得清楚，但又都能讲个大概：林小姐那年离家出走，从日本走来了北平，在北平的跳舞场里遇见了当时还是中学生年纪的李思成。试想这一见钟情的两方，一方是中学生，另一方比中学生大三岁，能钟情出什么圆满结果？又因为林小姐实在是比这丈夫年长三岁，所以在舆论上她要吃些亏，即便这些年她是单方面的将丈夫养育成了人，可外界还是认为当年是她拐了她的小丈夫——眼光也不行，好不容易拐一回，也没挑个好的。
林笙好像就是这点事，说起来不大好听、但挺好笑，说是丑闻，但也不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所以也没谁拿她两口子当成坏人看待，老爷子对她还是格外的看得上。
厉永孝认为林笙——起码在身份上——应该问题不大。老爷子也不傻，总不会来个女人自称是林一虎的女儿、他就立刻相信。老爷子认为她是，那她应该确实就是。
但李思成呢？老爷子调查过李思成吗？
厉永孝认为未必。
如果换了他是程静农，侄女一样的故人之女投奔而来，那么只要侄女真是侄女，就没理由再去研究侄女那丈夫的真伪。
其实他原本也可以不去深究此事，任务失败就失败了，他本来也不是百战百胜。可他现在又是不管不行，因为二小姐对那个李思成怀着兴趣，而李思成没有死、迟早还要回到上海。
他绝对不能放任那么一颗定时炸弹接近二小姐。
好在他现在人就在天津，离北平相当近。李思成和林笙不是在北平相遇的吗？那他就从北平查起，先找一找李思成的家和亲人。
可未等他开始行动，龚秘书那边先行动了。
龚秘书从巡捕那里得了一些消息，他不等把这消息焐热，也没对厉永孝提一个字，直接将其整理成简洁电报、发给了上海的程英德。
这消息的内容和那些黑衣人的身份有关。留下来的那些尸首上没有任何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特征，他们的武器也全是军火贩子手中常见的货色，他们没有文身，没有特殊的疤痕，只从他们手指的硬茧上，可以判断他们是常年用枪的人。
可检查到最后一具尸首时，巡捕们找到了大线索。
线索是挂在脖子上的一枚护身符。护身符由棉布缝制而成，早被血浸成了黑色，但因为上面的文字是用丝线绣出来的，所以依然可以辨认出上面的“御守”二字。
巡捕们面面相觑，万没想到会从这些黑衣刺客身上，找出日本人的玩意儿。可这话就说不通了，谁不知道程静农和日本人的关系非同一般？日本人怎么会大规模的跑去他在天津的别庄里杀人？要说是程静农和日本人内讧了、闹翻了，可程静农本人又没来天津，日本人这么一闹岂不是打草惊蛇？抑或是故意要这么干、给程静农一个警告？
案子查到这个地步，就不是巡捕们能够查出结果的了。巡捕们立刻将发现往上报，让总捕头那一级别的大人物去找日方抗议和交涉，又有人暗地里透风给了龚秘书。
龚秘书生平第一次代表大少爷出远门，本来已经把公务办得相当周全漂亮，如果一切都这么顺利下去，那么大少爷未来极有可能将这爿生意交由他来负责。哪知道就在即将离开天津之际，程公馆里闹出了这么一场骇人听闻的血案。
他昨夜是到吴公馆打牌去了，如果他没去呢？抑或是如果他提前回了来，正和那帮刺客撞上了呢？
就算那帮刺客是打听准了昨夜那宅子里只有林笙和李思成两个人，就算刺客那一趟专门就是去杀那二位的，那也像是一场杀鸡儆猴。
龚秘书正顺着“杀鸡儆猴”这个方向往下琢磨，巡捕房那边就来了消息。龚秘书脑筋一转，从刺客的身份疑似日本人这一件事，瞬间想到自己刚代表大少爷接触了日本人的眼中钉——吴连。
龚秘书一方面感觉日本人这么干未免有点小题大做，另一方面，又认为自己非得这么推理、才能推得通。而无论真相如何，他都没有侦查的本领，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拟好电文、写清现状、发去上海。
而在他落笔之时，吴连那边派来了四名保镖，专门保护龚秘书一行人。龚秘书感觉颇温暖，一颗心也安定了许多，以至于有了闲情，想去医院探望林笙与李思成——他还不大清楚那两口子是怎么活下来的，只听说李思成当时是以一敌十、大杀四方，护了他太太周全。
由此可见，那林小姐爱他爱得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只是他没想到李思成居然还是一位武林高手，真是人不可貌相。
*
*
傍晚时分，林笙将前来探望他们的龚秘书送出了病房。
论身心的恢复，龚秘书不如林笙。他一直没有睡，甚至都没能歪在哪里小憩片刻，所以在和林笙谈话时，他一阵一阵的发昏，看着睡在床上无知无觉的严轻，他恨不得上去和这人挤着躺一会儿。
“只在中午醒了一回，然后就又睡了。”林笙忧心忡忡的说：“也不知道这算是昏迷了，还是睡得太沉。昨夜他受了很大的刺激。”她叹了口气：“那时候他一个人和那么多人拼命，就和疯了似的。”然后又是自嘲似的一苦笑：“原来他不单是对我脾气坏，对别人也一样，发起疯来真像是不要命的。”
“李先生真的是很厉害。”龚秘书诚心诚意的说。
林笙还是苦笑：“是吧？打架是把好手。”
然后她又“唉”了一声，显然是并不以此为傲。
接下来话题一转，她开始盘问龚秘书有没有什么新消息。龚秘书和她是一派的，当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结果她听到最后，也犯了嘀咕：“会不会是日本人嫌我们和吴连做生意呀？可就算要使阴招，那么做点手脚吓唬吓唬人就是了，哪还有真刀真枪往人家家里杀的？他们和程叔叔平日里这么好那么好的，结果现在刚有了一点点的不满意，就要杀程家的人了？”
紧接着她做出厌恶神情：“反正我在日本住了这些年后，第一就是不喜欢日本人，第二也不崇拜日本。有的人在日本住了几天后，就会学出那种点头哈腰的做派，我向来管束着自己，不许自己也染上那种气质。”
龚秘书陪笑附和了一声，也承认林笙算是中西结合的摩登派，确实不是那类东洋式的女人。
林笙又道：“这件事情，你告诉大哥了没有？”
“下午一得着消息，我就立刻给大少爷发去了加急电报。”
“对了，那个厉永孝，厉先生，你不是说他很认识一些日本人吗？他能不能也去查一查这件事？”
龚秘书摇摇头：“我不知道这个人跑到哪里去了，早上乱了一场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林笙显然是挺惊愕，但大概是知道话这东西不能乱说的缘故，她张了张嘴，没有做出点评，只讲：“这个时候了还乱跑？那我们不要指望他了，还是自力更生吧。你知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离开天津？”
“李先生现在能起床吗？”
“能起床的话，我和他就能离开天津了吗？”
“应该是的，当然也得看巡捕房那边的意思，毕竟你们是当事人。”
林笙低头望向病床上的丈夫，幽幽哀鸣：“嗳，你说这叫什么事情呢。”
但是等龚秘书一走，她关闭房门，脸上的哀怨一扫而空，再发出声音时，听着也不再是哀鸣。床上的严轻睁开眼睛，也不装睡了。
他望向林笙，轻声问道：“真的是日本人？”
林笙拉过椅子，坐到了他跟前：“不真。那是我做的手脚。”
昨夜逗留在那血流成河的卧室里时，她匆匆的从皮包深处翻出了一只小护身符。那原本是她的小道具之一，想要扮演一个在日本生活了许多年的角色，她自知演不出一个形神兼备的日本女人，所以索性以潇洒摩登自居，但完全没有一丝日本味儿也不真实，所以她往细节中添了一点异国元素，譬如家里的日本茶具，偶尔搽的日本香粉，以及偶尔随身携带的小护身符——带虽带着，可是因为不是真正的日本人，不真信日本的神灵，所以只将它往皮包里一扔，又图它的保佑，对它又不虔敬。
这小护身符本是她演戏所用的小道具，没想到昨夜忽然派上了用场。而她将它随便挂上一具尸首的脖子上时，也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是想要尽量的把情势搅乱。
她要往这些来历不明的黑衣人身上，涂抹几笔日本颜色。程家不是和日本人好吗？那就让这一对好朋友互相猜疑、互相对质去吧，一边对质着，一边追查着，大家一忙起来，就分不出那许多精神去关注严轻了。
否则严轻昨夜的表现，是她根本无法解释的。就算丈夫年轻力壮，就算丈夫脾气坏爱打架，那也没理由神勇到那般程度。尤其他还不是乱打一气、失手打死了人。别的不提，至少卧室里那几具尸首都是被他枪击之后、又利落抹了脖子。
这不是普通正常人能做出来的事情，哪怕是当时吓得神志错乱发了疯，也还是做不出。
她往尸首身上藏护身符时，有点出于本能的意思，并没有考虑得太细，如今冷静下来了，她忽然想：他们不会真是日本人吧？
严轻说那其中似乎有人认出了他——不能因为严轻原来在天津刺杀过日本将军，就说凡是在天津认出了他的人都是日本人。可——
紧接着她又想：厉永孝哪里去了？
厉永孝是程家的亲日派，现在闹出了这么大的事，日本人正担着那么大的嫌疑，他却是忽然消失了，连龚秘书都找他不到。
她将前后事情连成一串，事情之间没有什么因果关系，但是放在一起看着，总让她感觉冥冥之中有些令人不安的连结。
“有个薄弱环节。”她忽然低声说：“原来我们认为它没关系，没有管它。现在看来，是我们疏忽大意了。”
严轻看着她：“我？”
林笙发现他很聪明：“对。”
床头栏杆挂着个小本子，上面记着病患的病症与状况。她摘下本子撕了一页，用铅笔在上面刷刷点点写了两行字，然后将那纸撕下来揣进口袋里：“我去给你买点顺口的清粥小菜做晚餐，你现在继续昏迷。我要不了半小时就回来。”

第56章 他的药
林笙走出医院时，身后跟了一名巡捕。巡捕不敢让她一个人出去，她也同样是不敢。好在昨夜在来医院之前，她在巡捕的陪同下回程公馆换了身衣服，而且拿出了她的小皮包，让她看着还不太狼狈。
她的目的地很明确，和巡捕一人坐上一辆洋车，到程公馆附近的一家小馆子里买粥买菜，又给巡捕买了一盒香烟。巡捕原本对她就挺有耐心，如今接了她送来的香烟，那耐心又翻了倍，她路过一家书店想要进去看看，他便拎着食盒在外等她。
她也自觉，片刻之后，便拿着一本妇女杂志出了来，对着巡捕一笑：“老像还在噩梦里似的，回去没事翻翻它，省得总是忍不住去想那些可怕的事。”
巡捕安慰她：“没事没事，有我们在呢，谁也不敢再来。况且还有一说，叫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渡过这一关，往后就该走运了。”
“多谢您的吉言。”她惨笑：“原本我真是冲着走运来天津的，我和程家有点亲戚关系，他家在天津有生意，我就想过来跟着凑凑热闹，能入一股子、小赚一点，也是好的。没想到钱没见着、先见了血。巡捕先生，您悄悄的告诉我一句实话，巡捕房能抓着那些坏人吗？要是难的话，我就想着尽量早走，离开天津。要不然我先生昨夜打死了他们的人，我怕他们要来报复呀。”
“你别怕，反正现在你肯定是安全的。”
“还有一件事，我心里很不安。”她又问：“我先生打死了他们的人，会不会被判杀人罪呀？”
巡捕笑了：“那不能。是那些人跑到你们家里要杀你们，令先生还手把他们打死了，算他们活该，何况他们全带了枪，一看就是要行凶去的。不过啊，你这个男人也真是够厉害的，我活了半辈子，没见过这么能打的人。”
“他是急了眼了。”林笙小声回答，她现在对谁都是这么解释：“中午他醒了一会儿，我问他昨夜怕不怕，他傻乎乎的，竟然记不清楚昨夜发生了什么。我真怕他是受的刺激太大、头脑会受损。他还这么年轻……”
巡捕现在所了解到的事实，也是这小两口乃是程家的亲戚，都不姓程，然而刺客夜袭程公馆时，宅内当时就只有他们两个，他二人替程家人承担了一场杀戮，堪称是不幸的典范，简称就是倒了血霉。
*
*
待到回了医院，林笙正看到了两名巡捕从病房里走出来。
她慌忙走了过去，先以为自家先生的伤情出现了恶化，后来得知巡捕们是想进去对他做一番问询，这才放了心，只是有些不满，因为她先生受了很严重的惊吓与伤害，需要充分的休息与恢复。
巡捕们也承认是这么回事，她那先生一直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面无人色，也无人语，问他十句，九句他是没反应，对于剩下一句，他也只会摇头，是“不知道”的意思。
而他昨夜虽然杀人如麻，但终究还是一位受害者，巡捕们对他还是得温柔相待、不便逼问。
负责查案的两名巡捕撤了，负责安全的一名巡捕帮忙把食盒拎入病房，然后也出了去。林笙关门走过来，小声说道：“吃饭啦。”
严轻坐了起来，看她从食盒里往外端出大碗小碗，碗里有白粥，有荤素两样配菜，还有一盒子小馒头，一碗清淡的汤。这让他想起了和她刚认识的那两天，那两天他一直是喝藕粉。
他向来不想吃什么，可那两天真是感觉“嘴里淡出鸟来”，恨不得找点盐舔一舔。
大碗小碗全摆在了床头桌上，林笙也坐下来，把筷子递给他：“本来就受了伤，又饿了一天。”
他听了这话，不由得看了她一眼，没看出她哪里受伤，随后才意识到她说的是自己。
端碗喝了一口粥，他低声问：“薄弱环节有办法了？”
林笙现在对他已经不做隐瞒：“我现在是什么都做不了，只好给二姐递了信去，让她设法。二姐就是老张的太太，她在她娘家排行第二，好些人都叫她二姐，我就也跟着那么叫。”
“她能解决？”
“应该是差不多——不要看我，你吃你的。”
说完这话，她忽见他放下筷子，拿了个小馒头送向自己。她没反应过来，愣了愣，而他保持着伸手的姿态，也不说话。
愣过之后，她问：“干嘛？”
他答：“你也吃。”
她接过那只小馒头，心里很受震动。
昨夜他为了她拼命时，她的感觉都没有这样强烈，可若说那感觉是什么，又形容不出，就仿佛是看见一只危险嗜血的野兽，忽然通了一点人性。
她拿着馒头出了神，而他见她不吃，便又伸了手给她看：“擦过了，不算脏。”
她连忙将馒头咬了一口：“谁说你脏了？我是看你右手不方便，左手拿筷子拿得好别扭。下次出门想着给你买个勺子回来。”
“不用。”
二人尽力吃了个饱，然后她搀扶他出门去了趟卫生间。双手握着他那臂膀的时候，她只觉得他那身体瘦而硬，肌肉和骨骼似乎已是一体，外面覆着一层光滑的皮。
她又想起了昨夜他在昏迷前对她的那一次——那算什么呢？不像是一个吻，但又比一个吻更亲昵、更哀切。他那时好似一个盲目了的垂危生灵，嗅探着她的温度与气味，仿佛她就是他终极的归宿。
但这其实是说不通的，他和她相识日短，互相都只有最粗浅的了解，而且绝不可能建立天长地久的友情，这件任务一完，便要各走各路。
*
*
入夜之后，林笙向医院租来一副行军床，支在了病房里。
在巡捕的轮班保护下，她和严轻各自躺下。夜色中她侧耳倾听，想要从他的呼吸声中判断他此刻痛苦的程度。他像不知道疼似的，一整天一声苦都不叫，但是，她想，都是血肉之躯，又怎么可能不疼呢？
后半夜，她爬起来走到床边，问他要不要去叫值夜班的医生过来看看，给他打一针止痛药剂。他摸索着抓住了她的一只手，把那手拉到了口鼻前。炙热呼吸喷上她的手指，她立时心惊起来，感觉他仿佛立刻就要把嘴唇贴上自己的掌心。
心惊，又为难，因为如果他真把嘴唇贴上来，她或许会不忍心抽出手去。
但他终究还是没有让她为难，他就那样把她的手握紧了放到脸前，想要借她一点热度、一点气味。
他不需要止痛药，有这么一点亲切的热度和气味就足够了。这样的气氛已经算是过了份的温情，原本他是连这些都没有。他也不知道她对自己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但她对他终归还是好的——或者说，是最好的。
所以他不管她怎么想，他现在疼得半边身体都是火烧火燎，他只想抓住她的手。
手的这边只有他自己，手的那边则是一个有着她的人间世界。他产生了臆想和盲信，想这只手便是自己和那世界最后的联系，只要自己抓紧了这只手，就不会死，不会落到另一个世界里去。
然而不过片刻的时间，那只手还是决绝的逃了，把他抛弃了。
他虚空一抓，这回什么都没有抓到。左手攥成空拳落在脸前，他在迷茫中有些悲哀，但也认了命。
然而房内忽然又变得吵闹起来，是林笙刚刚跑出去找来了医生。严轻发烧发得很厉害，而她知道她的手治不了病，紧要关头还是得靠医生、靠药物。
*
*
严轻挨了一针，又昏昏沉沉的被扶起来吃了药。
凌晨时分，他沉沉睡着。林笙摸了摸他的额头，他已经退了烧。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候，林笙才放任心事上涌，让自己显现出了几分愁容。这一趟来天津，来了个枝节横生，要命的是不能确定这枝节最后会延伸到哪个方向。
“好事多磨。”她的惆怅不持久，很快又乐观起来：“刚开始的时候不是也丢了个丈夫吗？还被那家伙连绑架带威胁的闹了一回。可后来也没怎么样，还是按照计划去了程公馆，并没有真耽误了什么事。”
她又想：“自助者天助，发愁最无用。”
然后她就躺到行军床上，逼着自己打了个盹儿。天明之时，她被巡查病房的看护妇惊了醒，看护妇测量了严轻的体温，轻声告诉她：“彻底退烧了。”
等看护妇走后，严轻睁开了眼睛。林笙给他倒了杯水：“现在感觉怎么样？”
严轻感觉了一下，结果是没什么感觉：“我没事了。”
他一“没事”，林笙那心上仿佛是搬去了一块大石头，颇有舒筋活血、一身轻松之感，同时又生出了感慨：“还是得有好药。昨夜你烧得都烫手了，要是没有医生给你打针吃药，那就只能硬捱，谁知道会捱出个什么结果？”
他答：“那就要看运气了。”
她扶他坐起身，把水杯给了他，自己也坐到了床边椅子上，声音更轻了几分：“希望我们的努力能有结果，希望凡是可以活下来的人，都能尽量的活下来。”
他一边喝水一边盯着她，看她对自己讲话是越来越坦白了。
“共产党？”他忽然低声问，想要正式证实自己对她的猜测。
她看着他，没慌乱，甚至还一笑：“怕不怕？”
“怕什么？”
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帮我做事情，搞不好可是要掉脑袋的。”
他本来干的也是刀口舔血的营生，所以此刻胸中毫无波澜：“掉脑袋就掉脑袋。”
他从未想过要自己长命百岁。死到临头的时候虽然也晓得怕，但平时提起这个字，他向来只是麻木。

第57章 各自忙
龚秘书住在饭店里，在度过了坐立不安的第一天后，现在他已经镇定下来，静候大少爷那边发来指示。
生意的方面，他已经圆满完成任务，对于吴连其人，他的印象也不错。吴连的人马现在还在饭店前后逡巡着，不但给他充当免费的保镖，还一日三餐的为他送吃送喝。龚秘书当然不缺那点吃喝，但吴连的所作所为，实在是能暖人心。
相形之下，二小姐派来的那个厉永孝，则是干脆冷酷的消失。龚秘书没有证据，但可以确定他一定是跑去了日本人那里，要不然他还能往哪里去？
闲来无事，龚秘书对周围这些人做了种种的揣测——没有证据，想想而已，也不会对别人说，要说也是等着回了上海、对大少爷当面汇报。
另外，出于人情与礼貌，他也不时的往医院打去电话，询问李思成的伤情，又像吴连对待自己似的，也派了手下的一个小张过去，给林小姐送些水果点心，有跑腿之类的杂活，也帮忙跑一跑。
林小姐实在是个和气人儿，客客气气的招待小张，问他“上海那边来没来回信”，小张回答“还没呢”。她哭笑不得的叹气：“这算怎么一回事，现在想来还像是做了一场噩梦，又是害怕，又觉得不像是真事。”
小张连连点头，很有同感。
她又问龚秘书在饭店住得如何，问题由着龚秘书，拐到了厉永孝，然后她很快得知厉永孝还未露面。
“肯定是跑到日本人那里去了。”小张悄声说，他说的这些也是他从龚秘书那里听来的：“我们都怀疑这里头有他的事。您看，他不来也不出事，一出了事，他就跑了。”
“他不是你们二小姐的人吗？”林笙也悄声：“不看僧面看佛面，我和龚秘书毕竟是你们大少爷这边的，做妹妹的能找外人来杀哥哥的朋友和秘书？这一旦闹穿了，兄妹两个岂不是要撕破脸皮？程叔叔也不能允许呀！”
小张生于平凡人家，无法理解那些豪门恩怨，所以就只对着林笙笑。林笙将他带来的水果篮子拆开来，挑出些漂亮的果子用小网兜装了，让小张拎回去吃。
小张不肯，他是奉命来送礼物的，没有自己跟着吃礼物的道理。林笙告诉他“谁让你把它拎回去了？你在大街上随便逛逛，一边走一边就把它吃了。”
小张推不过她，只好拎着小网兜告辞，同时就觉得自己和这位林小姐谈得很对劲，林小姐和家里那位二小姐不一样，林小姐是亲切的凡人。如果龚秘书明天还派他来医院，他会很乐意。
小张一走，严轻便不必再装睡了。林笙剥了一只香蕉给他，认为这是甜蜜的稀罕玩意儿，正适合现在给他甜甜嘴巴。他接过去吃了，咀嚼时的神情像是在吃纸。
林笙看着他：“好不好吃？”
他把香蕉皮放到床旁桌上：“还行。”
“你知道在这儿香蕉是个什么价格？那么贵的香蕉就是个‘还行’？真是没品位。往后你再要吃水果，就给你买只大萝卜啃啃算了。”
他看她边说边找皮包，便问：“干什么去？”
“还人家饭馆的食盒，顺带着再逛逛书店。”她向他一挤眼睛，大声说道：“干坐着怪闷的，我再去买本画报回来翻翻。”
*
*
林笙将食盒还给了那家饭馆，然后在返回的路上进了那家书店。这回她身旁没有跟着巡捕，因为现在是光天化日的时辰，她走的又是安全的大路，巡捕们也熬得倦怠了，相信她是安全的，也就不再非跟着她不可。
书店里很清静，几排书架子摆得一目了然，偷书贼逃不过店员的眼睛，昂贵些的精装大部头则是陈列在柜台后。她看那架子上的平装杂志，一本一本的翻过去，可就在这时，忽然有一只手拍了她的肩膀。她回头，立刻是又惊又笑：“咦？志英妹妹？”
“志英妹妹”不止改了名字，也换了装束，穿一身利落的洋装，头发也蓬蓬松松的剪短了，看着比她去年投河时年轻了三四岁，仿佛人生画卷刚刚展开。
志英对她也是笑：“我看背影像是你，结果还真是你！你是什么时候回的天津？怎么也不告诉我们一声？”
“我本来以为只在天津住个两三天，这两三天还天天都忙得很，告诉了你们，也无暇和你们见见面说说话。再说我还以为你是陪二姐去了北平，不是说张经理去了上海之后，二姐打算去北平住些天、玩一玩吗？”
“二姐是有那个心，但是我不想去。”志英笑道：“我找了份职业，就在那边的恒通洋行里，做打字员。”
林笙表现得像是万没想到她会成为职业女性，相当惊讶的“哟”了一声。而职业女性这时便挽了她的胳膊，一定要她和自己回家去吃吃谈谈。于是这两个花枝般的年轻女郎，便说说笑笑的走出去了，走出去不远，二人叫了一辆三轮车，挤着坐了上去。
片刻之后，三轮车将这叽叽喳喳的二人送去了一座小四合院外。林笙和志英下车敲门，门内迎出来一位胖妇人，正是张太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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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太太生得白胖，白得皮肤透光，胖得两腮下坠，颇像是从年画上走下来的有福之人。
这不是她贪嘴导致，而是她少年时生过一种肾病，中药西药有名的药无名的药全吃了个遍，不知道是哪一味元素保住了她的性命，也不知道是哪一味元素让她吹气似的变成了个虚胖子。但年轻的张白黎当时对她一见钟情，就感觉我的天哪，这胖姑娘怎么长得这么好看？
但他瞧别的胖子也不觉得美，就只看太太光艳照人。张太太不能生育，他也觉得这事合理——太太长得既美、人又聪慧，老天爷也容不得这么完美的存在，必要给她添些不足。有些不足也好，他想太太有了这点缺憾，想来就能长命百岁了。
三人进院关门，直入堂屋。张太太无暇寒暄，直接对林笙说道：“昨晚收到了你的信，我感觉这事非同小可，所以直接让志英叫了你来。先说那个新找来的李思成——你们确定他是可以信任的吗？”
林笙答道：“原来不能，不过现在能了。”
张太太的特点是没废话，而且对于林笙的水平十分有数，只要她敢说，她就敢信。
“那我们现在要尽全力保他。保住了他也等于是保住了大家和整个计划。我立刻联络北平站，让志英过去帮助他们寻找李思成的家人。”随即她问志英：“你对他家的情形，了解多少？”
“不大了解。”志英回答时想起往事，不由得有些羞赧惭愧：“我那时候爱情至上，他比我更不靠谱，我……我还是去年回国之后，才和他家的人第一次见了面。他家里简直是……无法形容……他上头有三个哥哥，其中有一个是傻子，还有一个是抽大烟的，他爹娘的感情倒是还好，老夫妇两个每天只是对着喝酒，难得清醒，从来不管孩子们。他是家里的老幺，上有父母放纵，旁有那样的兄长做榜样，他自己的天性也不大好，所以……”
这话林笙也是第一次听：“怪不得李思成会那样对待你。”
“旧账不提了，反正他现在死活不明、不知所踪，我也已经变了个新人。别说我们未必有再相见的机会，就算再见面了，我对他也只当是不认识。”
张太太说道：“能知道地址、能认得出他们就足够了。志英下午就出发往北平去。”她转向林笙：“你不要乱，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
*
林笙在张宅逗留了一个时辰，末了拎着一包糖炒栗子、糖核桃、以及果仁之类的小吃出了来，还有一只牛皮纸袋，纸袋里装的是两件新衬衫，是张太太托林小姐带给上海的丈夫去的。
林笙自自然然的回了医院，这时她的情绪稍微安定了些，无论是不是她想多了，总之防患于未然总不会错。
她安定了，可距离她不远的龚秘书却是心潮激荡，完全是被厉永孝气的：厉永孝继毫无预兆的消失之后，又毫无预兆的忽然回了来。
龚秘书见了他这种事不关己的做派，忍不住拦了他阴阳怪气：“两天不见，我还当你已经先回上海去了。”
龚秘书有着典型的白面书生相，戴一副金丝眼镜，此刻他眼神很足，连镜片上都闪烁着锋利的光。厉永孝见他来者不善，倒是有点诧异：“这里有什么需要我的事情么？”
龚秘书用轻快的腔调回答：“也——没——有。”
现在龚秘书不是他的目标，他不愿——也犯不上——得罪程大少爷的心腹宠臣，所以他脾气很好的回了对方一个笑：“我想龚秘书对我是有点误会，以为我在这非常关头，自己躲了。其实我是有点事情，去了趟北平，这不是刚刚下火车回来？”
“哦——”龚秘书恍然大悟：“原来是误会啊！”
随即龚秘书又问：“北平是有什么要紧的事情等着你吗？你我虽然不姓程，但毕竟是奉了大少爷和二小姐的命令过来的，住也是住在程家的房子里。现在程家出了那么大的乱子，我们总不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吧？”
厉永孝没功夫陪他耍嘴皮子，只说：“现在时机还没到，我以后会给龚秘书一个解释的。请问上海那边，这两天有消息过来吗？”
“没有。”
厉永孝对他一点头，居然扭头又走了。

第58章 李思成家
厉永孝刚走，林笙从医院给龚秘书打来了电话，医院那边没事，不用龚秘书惦记着，她是来问问上海那边有没有什么消息过来，若是能早走，那就还是早些回家的好。但是不能也没关系，她那病房外面现在还是昼夜都有巡捕值班，安全一定是安全的。
龚秘书听了林笙这番言语，就感觉真是“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大少爷这边的人，哪怕是初来乍到的女流，都那么的有人味儿，而二小姐那边的人都是些什么东西？同样都是和日本人合作，大少爷那边是什么态度？再看二小姐这边，快和日本人好成一家子了。
所以对于那刺客尸首身上发现的日本证物，他决定对厉永孝那个亲日派一字不提。
林笙又问起了厉永孝，但也不是对厉永孝那人感兴趣，目的还是想回家：“厉先生有没有和二小姐联系过？他说没说什么时候回上海？”
“他那个人莫名其妙。”龚秘书在电话这边皱起眉头：“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方才看见他，他说他刚从北平回来。”
林笙的声音听起来很惊讶：“这个时候去北平？”
“所以说这个人莫名其妙，办的事情也是莫名其妙。我们不要管他，还是等大少爷那边的信吧。”
“真是，”那边的林小姐和他依旧是知音：“这个时候，聚在一起都怕得慌，他还专门往远了跑。或许是有什么非办不可的事情吧，但是这胆子也够大的了。我们和程家连亲戚都够不上，还会被那许多人袭击呢，他是二小姐手下做久了的人，却是不怕。”
龚秘书强忍住了一声冷笑：“大概他心里有底，知道那些刺客，是不会对他下手的吧。”
“那哪是能知道的事？人家刺客还提前给他下个帖子，告诉了他杀谁不杀谁吗？”
“这也难讲。”龚秘书还是将那一声冷笑发了出来。冷笑过后，他感觉自己有点失态，连忙清清喉咙，换了和蔼声音，将那边的林小姐安抚了几句，又问李思成的伤情。林小姐提起丈夫，倒是并不伤悲，因为丈夫没闹感染，只发了一回烧，可见是药好，丈夫的身体也好，只是精神很萎靡，是在那夜受了强烈的刺激。
龚秘书认为李思成平时也挺萎靡，但那夜肯定也真是受了刺激。于是放下电话之后，又派小张携带水果鲜花，再次前往医院慰问伤号。
小张刚走，龚秘书就接到了上海发来的急电，电文只有寥寥数字，是程英德让他们一行人先回上海，路上小心、安全第一。
龚秘书松了口气：终于可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
他挺高兴，并且料想林小姐也一定高兴，只是应该如何通知厉永孝呢？那厮方才又跑了个无影无踪，难道让他亲自上街找他去？还是扔了他不管、明天自行登车返沪？
龚秘书愤愤的琢磨着厉永孝，越想越烦，兴许是这怨念过于强烈的缘故，远在日租界的厉永孝无端打了两个大喷嚏。对面的高桥治想躲又没好意思躲，硬着头皮接下了他第一个雷似的喷嚏——第二个喷嚏来时，他终于来得及扭开头捂了嘴。
掏出手帕擦了擦鼻子，他平了平气息，然后接着方才的开场白，继续说道：“你们的情报网，还真是不得了。那么一个普通人物的普通家庭，你们想找就能找到。”
高桥治谦逊的微笑：“不敢当，看来，北平那边提供的情报，让你得到收获了？”
厉永孝点点头，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我的手下正在把李思成的家人带来天津。万幸，他没有一个大家庭。”
高桥吃了一惊：“这是什么意思？有必要这样大动干戈吗？”
厉永孝深吸了一口烟：“没办法，我非得这么干不可。”
高桥还是没听懂：“你是说，你找到了李思成的家人，但是你无法通过那些人，确定李思成的身份？”
厉永孝抬眼望向天花板，想起李家人，不由得要叹气——活了这么大，没见过那种款式的人家。
李家祖上显然也是阔过的，住着古老的三进大宅，宅内青砖墁地，地砖缝里长出半人多高的荒草，草中藏着野猫野狗的粪尿。宅子里的老主人是一对老夫妇，老夫妇挺有夫妻相，都是骨瘦如柴、酒气熏天，口中牙齿全然脱落。后来厉永孝听这家的老仆人说，老爷和太太之所以能保持如此相似的形象，主要是因为二人几十年来都只顾喝酒、不大吃饭，夫妻二人终日捏着酒盅昏沉度日，情投意合、真堪称是只羡鸳鸯不羡仙。要是没有老仆帮忙记着，他老两口简直不知道几个儿子都是哪年生的。现在这二人已经修炼到了酒仙的程度，只要有酒，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天塌地陷了都无妨。
父母即是如此，产下的孩儿们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厉永孝带着手下在这宅子里走来走去，除了张皇看着他们的老仆人，拦着他的主人是一个都没有。李家的大少爷一望可知是个傻子，坐在门槛上发呆，头发胡子长成了一体，热烘烘的包围着他的头颈。李家二少爷瘫在床上，纯然就是一具青灰色的活骷髅，两条胳膊扎吗啡，扎成了字面意义上的千疮百孔，另外还有一位三少爷，三少爷好赌，两个月前被债主找上门来，于是逃了，至今音信全无。
总而言之，现在李家最为正常的活物，就是两名老仆和一条老狗。远在李老爷还是李少爷的年代，那两名老仆就已经是老头子了，可知他们如今得有多么高寿。老仆之一已经聋瓷实了，另外一人大白天走路都得摸索着走，至于那狗，在李家兢兢业业的看了十五六年的大门，如今趴在荒草丛中，头都抬不起来，厉永孝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好几趟，一直以为院子当中晒的是一条破皮褥子，万没想到那还是条活狗。
厉永孝没有李思成的照片，只能凭着记忆，让人在纸上画了一幅李思成的肖像，画得倒也有七八成像。他想请这一家子——还能勉强听懂人话的——来认一认这幅肖像，看看画中人是不是他家的四少爷。结果如下：两位老仆根本看不清纸上线条，狗不会说人话，大少爷和二少爷好像还不如狗通人性。
至于老先生与老太太二人，不知道喝的是什么高浓度佳酿，一直没醒酒，无法沟通。
对于李思成，厉永孝跑了一趟北平，依旧是一无所知，但在亲眼见识了李家的画风之后，他感觉林笙那个丈夫，不像是这家的人。
于是他略微使了一点手段和小钱，就把还有些价值的李老爷和李太太搬运了走，对两名老仆，只说是他家四少爷在天津落了脚，要接他们过去看看。老仆听了，信以为真，对厉永孝说：“就是四少爷好。”
厉永孝问：“四少爷怎么好？”
老仆啰啰嗦嗦的说了半天，厉永孝听明白了：李思成自小长得精神，不疯不傻，还考上了中学，堪称是这一家的人中之龙，所以对于这一家子也是格外的嫌弃，小小年纪就跟着女人跑了。
由着相貌，他重新又看了看躲藏在长发长须中的李大少爷，和骷髅面目的李二少爷。他发现李思成和这两位兄长都不像，不过这两位兄长和一般人类也不大像。于是他继续找，这回在一间破屋子里，找到了一张全家福。连忙拿着照片送去那老仆面前，他让老仆挨个去认上面的人。老仆看不清照片上的人脸，但是摸着相框想起了全家福的年代。
“这个不全。”老仆说：“那时候四少爷已经走了。”
厉永孝收回相框细看，这回从中找到了失踪已久的三少爷。
三少爷看着比较正常，但和林笙那个丈夫也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调查至此，厉永孝已经可以确定医院里躺着的那个李思成，并非出于眼前这个李家。而他之所以劳神费力的要把李家二老搬出家门运来天津，为的是要给自己找个人证。如果可以的话，他恨不得把李宅连着地皮一起铲起来带走，那样才算是最有力的证据。
“那两个人人事不省，上不了火车，我给他们租了一辆汽车，如果路上顺利，今夜就能到天津。”说到这里，他喷云吐雾的笑了起来：“最迟到了明天，我就可以带着他们到医院去，请他们认一认那个李思成究竟是真是假了。”

第59章 证据
清晨时分，一辆汽车载着二位酒仙到达天津日租界。
李老爷和李老太太这时已经醒了酒，醒了酒的他们和犯了吗啡瘾的二儿子一样，浑身难受，瘫在汽车里抖作一团。厉永孝给他们一人喝了一杯威士忌，这才让他们镇定下来，开始东张西望的找小儿子。
此时还没到医院的探病时间，厉永孝去了医院也进不去病房，故而他以李思成的朋友自居，先招待那老两口子去吃早饭。这一对夫妇原本对“饭”这种东西无甚兴趣，但因有酒配着，所以也各喝了一碗热馄饨。热馄饨下肚之后，他们擦了把脸，兴许是食物带回了理智的缘故，他们越发茫然，甚至不大记得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天大亮时，他给饭店里的龚秘书打电话，然而那边接电话的茶房说龚先生一行人已经退房离去。他以为龚秘书是回了程公馆，扭头又去程公馆，然而那边大门紧闭，还是一副清冷凶宅的模样。
没有龚秘书做见证，他总觉得不够保险。但既然是一时找不到龚秘书，那他也只好赶赴医院，独自去戳穿这场骗局。
让手下搀扶了那糊里糊涂的老两口，他向看护妇问清楚了李思成先生所在的病房号，然后大踏步地往病房那一层走。隔着老远，他就见那间病房敞着门，一名杂工正在往外抱床单枕套之类，另一人则是在门口弯腰扫地。
他的心往下一沉，问那杂工：“住在这里的人呢？”
杂工答道：“出院了。”
“什么时候出的院？”
“也没多久。”杂工告诉他：“那家不是本地人，说是要赶大清早的火车回南边去，所以天刚亮的时候就走了。”
“这里的人不是伤得挺严重吗？他可以出院？”
“路是能走。”杂工说：“他腿没事。”
厉永孝一时哑然，心里想的不是李思成狡猾，而是龚秘书这个该死的，竟在这个紧要关头给他捣乱——甚至不是捣乱了，简直就是算计！
林笙这边“回南边”去了，龚秘书那边也退了房了，两方必定是一起悄悄的上了火车，只瞒着他一个人。回头看着那半人半鬼的李家二老，他出了会儿神，一颗心忽然一动。
“也许这样更好。”他忖度：“只是麻烦了些。”
*
*
在厉永孝四处奔走之时，严轻已经在包厢内的卧铺上躺了下来。
他的身体实在是好，一共只发了一次烧，用了药后也没再反复。床前放着一只大皮箱，是龚秘书用出差经费给林小姐新买的，她原来那只皮箱被血浸了，她虽然不是娇滴滴的胆小女子，但也不肯再用它。于是龚秘书昨天下午在接到了程英德的电报之后，就让人给林笙买了这么一只新皮箱，又打电话去医院，让前去探伤的小张带林小姐回趟程公馆，将她的细软之物挑出来、走时好带着。
林笙也没想到龚秘书是说走就走。
厉永孝的行动和动机都不明，她也不知道北平站和志英是否已经找到了李家人。可她不便表示反对，因为方才她还满口对小张说自家丈夫“没事了”，而且出于常情，她也应该做一只惊弓之鸟，恨不得立刻飞回安全的上海。
皮箱很大，行李又太少，溅了血的衣物都不要了，拎起来只觉得里面有限的几样物品在互相碰撞。林笙此刻蹲在地上打开箱子，将里面的东西理了理，忽然笑了：“那么多好衣服都要不成了，这个不值钱的却是命长。”
她将那只“誉满杏林”的帆布袋子拎给他看，那袋子当时不知道是被谁随手扔到了哪里去，反正依然是干干净净的，一个血点子都没有。袋子角落里还扔着个小荷包，荷包里的一卷钞票也是安然无恙。
他伸左手接了那袋子，把它放到肚子上，用手摸了摸，手指喜欢帆布那粗糙干燥的触感。而林笙靠着床边蹲着，将这一趟旅行又复习了一遍——吴连那边没出任何纰漏，已经和龚秘书处成了朋友，今早也是他派汽车把龚秘书送到火车站的。
她自己也没得说，本来她的任务也简单，就是跟着跑一趟。
她该做的她全做了，而在那场突发情况里，严轻的反应也没问题。不让他反击，难道两人双双的等死？
思来想去了一大圈，她最后强压下了不安的心灵。有句话叫“自助者天助”，还有句话叫“尽人事、听天命”，这两句话，她都信奉。
*
*
火车走多久，严轻就睡多久，甚至连饭都不大吃。
火车行进时的隆隆声仿佛有着催眠作用，他此生还从未这样安宁又漫长的睡过。林笙带着从天津书店里买来的几本杂志，在窗前阳光下不声不响的翻看。
他对她的心思再怎么摸不清，但至少知道她不会害他。对他来讲，这就够了。
睡意朦胧中，他有时能感觉到她在轻手轻脚的给自己换药。头两次面对伤口时，她会发出“噫”的声音，很受惊吓似的，到了下火车那一天，她已经变得欢喜起来，因为伤口愈合得很明显，她每看一次，心里都能轻松一会儿。
他不明白她到底是为什么而乐。是为了他的好转呢？还是因为他那结了血痂的伤口不会再吓唬她了呢？
*
*
火车开到南京浦口，下了火车再渡江上车，这一行人辗转着回了上海。
林笙不是程英德的部下，没必要先去向他复命，所以携着丈夫和新皮箱直接回了雅克放路家中。而龚秘书洗漱更衣之后，去乘风公司见了程英德。对着大少爷，他做了一番极其细致的汇报，先讲外界客观的事实，再讲自己主观的揣测。
程英德坐在他那面积辽阔的写字台后，默然听到了最后。龚秘书对他察言观色，见他没有提问的意思，便说：“如果背后的主使者当真是日本势力，为的是警告我们和吴连保持距离，那么大少爷认为，药品生意还要不要推进下去呢？”
程英德终于有了反应，他冷笑了一声：“背后的主使者，恐怕不只是一个日本势力吧。”
这话，龚秘书没敢接。
毕竟大少爷和程心妙还是亲兄妹，他们就算动刀动枪了也都是程家的家务事，轮不到他一个小小秘书置喙。
“林小姐回家去了？”他又问。
“是。”
“那个李思成，有那么能打？”
“这确实是很令人惊讶。但我想李先生固然是身手不凡，但其中也有运气的成分。他提前设法把林小姐送了出去，林小姐临危不乱，及时喊来了巡捕，吓跑了余下的刺客。据说巡捕赶到时，李先生已经失血过多、奄奄一息。回来的路上，我看李先生的精神状态也很不好。林小姐说他受了很大的刺激，甚至出现了失忆的症状。”
程英德听到这里，没再追问李思成的情况。他看那个人可能是有精神病，疯起来会悍不畏死，不疯的时候也是不通人情。所以他既可以舍命救他老婆，也可以打去他老婆的半条命。
他伸手从桌角的香烟筒子抽出一支烟，龚秘书连忙掏出打火机，绕过写字台给他点了火。他吸了一口烟，垂眼盯着那一点橙红火光，开了口：“生意继续推进。”
龚秘书当即回答：“是。”
然后他又发出迟疑的声音：“可是日本人那边……”
程英德轻声说道：“总觉得这很反常，为了区区一个吴连，日本人怎么敢到程家的地界杀人放火？”
龚秘书以为他是在质疑自己的揣测，连忙要把话转圜过来：“大少爷考虑得是。其实那些人是不是日本人，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单凭一个护身符，也无法证明他们就是日本人派来的杀手。”
然而程英德根本无心欣赏他的语言艺术，自顾自的继续说道：“日本人应该不敢对程家人下这样的狠手，除非他们背后还站着另一拨程家人。”
他都把话说到这般地步了，龚秘书再装傻，就显得不是他的心腹了。
“那二小姐的目的是什么呢？”龚秘书把声音放到极轻，试探着问：“难道是要警告您？可她后来不也是也不反对这项生意了吗？她还说要入一股子，还派了厉永孝——”
他顿了顿：“厉永孝就是为此才追着我们去天津的？”
程英德默默的吸烟，没回答。
龚秘书瞄着他的脸色：“您会直接去和二小姐交涉吗？这个事情……您没证据啊。”
“是的，”程英德点点头：“没证据。”
然后他起身，将小半截香烟狠狠摁熄在烟灰缸里，抬头说道：“所以我们先做我们的生意。将来有了证据再说。”

第60章 有夫之妇
严轻在留声机前席地而坐，一张一张的听那唱片。
这是他们到家的第二天。林笙上午去了丁生大厦，当然是有着非常合理的名义，张太太不是托她给丈夫带了两件新衬衫？
女主人一出门，二层楼就寂静了下来，老妈子们做完了活，照例是要栖息到厨房里去，她们都是训练有素的女仆，谈笑得很克制，声音不会扩散开来。于是严轻独自坐在如水的乐声中，一时间有错觉，觉得天地间只有自己一个人。心很舒服，身也舒服。
右臂的枪伤没有让他特别痛苦过，但那一夜险是真的险。他失血过多，一进医院就先输了两大瓶血。若是没有那两大瓶血，他大概就会一昏不醒、入睡似的死去了。
但是他也没有后怕的情绪。他对人命没敬畏，自己要活着，也只像是出于本能、求生欲未泯。
窗外传来了门房老刘的问候声，是林笙回来了。她回来就回来，他没有动。天下太平的时候他不大想她，好像心里根本也不放她。他只在生死关头能感觉到她的存在，并且觉得她好，愿她长存。
隔了一会儿，门外响起了沙沙的脚步声，随即房门开了，是林笙觅着音乐走了进来。
他回了头，见她还穿着出门时的衣裳，只把皮鞋换了拖鞋。背过手关掩了房门，她看着严轻，欲言又止似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来，同时露出了个苦笑，那苦笑有点龇牙咧嘴，像吃了什么酸东西似的。
他彻底转向了她，猜她是有话要对自己说。
果然，她走过来蹲下了：“我刚才去见了老张。”
他知道她是去见老张。
她继续说，带着又是苦闷又是啼笑皆非的表情：“那个——”
他盯着她，忽然怀疑她是在张白黎那里吃错了什么东西。
她倒是也没巴望他能捧场，只是自己心乱，所以把话说了个吞吞吐吐：“那个——有点糟糕。老张这两天从北平那边接了一封密信，说是李思成的父母被人带走了。”
“你们晚了一步？”
她点点头：“更糟糕的是我想起了一件事，李家父母被带走的当天，龚秘书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说厉永孝从北平回来了。”
严轻看她的五官有点要抽筋的意思，就伸手捧了她的脸。双手拇指用力蹭过她的眼下皮肤，他是想要把她脸上的愁容抹平。她连忙将他的两只手向外一格，低低的吆喝：“嘿！怎么还摸上瘾了？男女有别你忘啦？”
他的双手落下去：“忘了。”
她看他的右胳膊：“弄没弄疼你？”
他摇摇头，问道：“厉永孝人在哪里？”
“反正是还没回上海。”
“你让张白黎去盯着火车站的动静，别错过了他。”
“老张已经派人去盯了。”她做了个深呼吸，依然是有点惊魂不定的样子：“目前只能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随机应变、见机行事了。”
严轻感觉她挺有学问，说话都是四个字四个字的。
她轻轻拍了他左臂一下：“你看我。”
“我不是一直在看你？”
“不是，我是要你好好的看着我。”
“就是在好好的看着你。”
“你看我有没有什么怪样子？我上午从老张那里听来消息的时候，一颗心真是翻了个大跟头，我下午还要去乘风见程英德呢，怕自己把心事挂到了脸上。”
“你有点愁眉苦脸。”
“愁眉苦脸倒没什么，我在天津受了那么一场罪，愁点也正常。既然没问题，那我下午就这么过去。你还是好好的待在家里养伤，我回来时去唱片行给你买张新唱片回来，你等着我。”
他点点头：“好。”
*
*
下午，林笙见了程英德。
他们的相见虽是出于人情礼貌，但双方也各有目的，目的就是观察对方。林笙要看看程英德与吴连合作的心意是否还坚定，程英德则只是想看看她。
龚秘书说了她不少的好话——没有明着夸她，但在他的讲述中，她总是那么的通情达理、勇敢大方，以至于他听着听着，忽然发现自己忘了她的相貌和品性，想不起来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如今她在他面前坐下来，没说什么话，先笑了笑，那个笑很有意思，又像是惊魂甫定，又像是无可奈何的诉苦。有点委屈，但也很认命、很接受、没牢骚。
他将一杯热茶推到她面前，说道：“这一趟出门，让你受苦了。”
她摸了摸那茶杯，想了想，结果又是一笑：“没事。不都说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吗？兴许接下来我就要走运了呢。再说我和思成也没怎么样，我是什么事都没有，思成那伤也好得快。”
她越是轻描淡写，他对她越是刮目相看。可他又是越看她脾气好性格好，越怕自己看错了人、越要不动声色。
“思成是练家子吗？”他端起茶杯，小小的抿了一口：“上回在马黛琳，他也露了一手。”
“哪练过。”她答：“他要是能下那练功夫的苦功，做别的事情也早做出成绩了。他就是会打架，从小就打，人又爱冲动，一急了眼就失去理智、命都能豁出去。”
“倒是看不出来。”
“看得出来我早吓跑了，哪能——”
她把后头的话咽了下去，因为她丈夫武德充沛，不分敌我，急眼了也会对她施以重击。但那前半段话听着也够没心没肺的了，所以她不但闭了嘴，而且还有点讪讪的。
程英德把嘴唇抿成了一条线，感觉她真好笑，但是不便真的笑，须得忍着。忍了几秒钟，他感觉那股子笑意落下去了，才开口说道：“你方才说的那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很同意。起码，我可以让你走一走财运，发点小财。”
林笙登时抬头直视了他：“大哥……没改主意？”
“我改什么主意？”
“龚秘书没对你讲吗？我们在天津私底下谈论着，都怀疑是日本人在震慑我们，因为我们和吴连——”
程英德打断了她的话：“你认为我会怕日本人吗？”
她又有点讪讪的了：“我……说真的，我不知道。上海现在当然还不是日本人说了算，可他们在华北的势力真的很大。我听张经理说那边的衙门里，全请了日本人做顾问，大事都是顾问说了算，正职虽是中国人，但中国人全是幌子。”
程英德微微一笑：“那我就让你知道知道。”
她的眼睛里有了光：“真的？这生意真的还能做？”
“你不信我？”
她笑了，这是从她进门以来，第一次露出了真心实意的笑，她给了他结结实实的两个字：“我信！”
“不和我谈谈条件？”
“不用谈了吧？”
“你现在又是太信我了。”
“在这方面，我也没什么可不信的。这事的实质，就是你和别人做生意，中间带了我一个。我没有什么奉献，根本也是多我一个不多、少我一个不少，所以我没想过、也没资格去争什么。管它多少呢，赚一点就比坐吃山空强。”
说到这里，她见程英德一直看着自己，便又笑道：“我没出息，得过且过。大哥是要强的人，没见过我这样不争气的吧？”
“这样很好。”程英德说道：“女人应该恬淡一点，不要学得那样利欲熏心。”
林笙扭头看看房门，房门虚掩着，外面有人探头探脑，正是龚秘书。她站了起来：“大哥，我不打扰你了。”
“留下吃晚饭。”程英德向她做了个下压的手势，然后自己也站了起来：“我出去一趟，很快回来。”
林笙笑着摇头：“哪能次次来都要留下吃饭？大哥别麻烦了，我这就回去。下午出来时，我答应了思成回去要给他买点东西，这回他救我有功，我不敢怠慢他。”
程英德这才想起来：她是有夫之妇。
平日他和她谈起那个李思成，都只像是在谈起一颗炸弹或者一个赘疣，今天她忽然流露出了对李思成的感情，让他猛地难受了一下，几乎有点犯恶心。
“好。”他勉强维持着平静态度：“去吧。”

第61章 迫近
林笙现在的感觉，是喜忧参半。
喜，是他们的计划正在如愿进展；忧，则是这计划横生枝节，而他们目前还不清楚那枝节到底生长到了什么地步。
她没有对严轻发牢骚，但严轻在翻看她从唱片行买回来的两张新唱片时，忽然抬头瞟了她一眼。
他没问什么，继续摆弄唱片，但她总觉得他那一眼洞悉了自己的内心，正是因为洞悉了，所以才没有必要发问。
坐在楼下客厅里，她给张白黎打去电话，两人细细的商议如何借着药品生意发一笔小财，这话是不必避人的，于是老妈子和厨子在厨房里又有了谈资，静等着看这家太太如何赚钱进来。
入夜之后，严轻躺在他的地铺上，听林笙在床上辗转反侧。而林笙刚翻身背对了他，忽听他那边有动静，便闻声回头，结果正赶上他坐起身伏上床沿，她一回头便和他打了个很近的照面。
“吓我一跳。”她悄声说：“你怎么起来了？哪里疼？”
“我看看你。”
“啊？”她动作极微的缩了一下：“你这话说得我心里发毛，没事你看我做什么？”
“你和张白黎打了那么久的电话，商量出办法了吗？”
“你说北平李家那事？我们今晚商量的不是那事，那事目前也没办法。要不然我怎么愁得睡不着觉？”
他躺了回去：“那你继续愁吧。”
“这就完了？”
“还想怎么样？”
“我还当你有了什么主意。”
“没有。”
她感觉他那冷淡腔调怪可气的，于是一个翻身滚了回去。如此躺了片刻，她也坐了起来：“怎么就是睡不着呢？”
地上传来回答：“因为你今天早睡了一个小时。”
她吃了一惊，下床去看钟表，发现自己今日心思烦乱，看错了时间，果然是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关灯上床。
“你怎么不告诉我？”她问他。
他没回答，原因是他挺乐意这样和她躺在黑暗里，并不介意早躺一会儿。
*
*
林笙这边睡得困难，而在另一边，灯火通明的程公馆内，程家两辈人又坐到了程静农在二楼的那间起居室里。
程静农通过自己的途径，已经知道了天津程宅的血案，还知道了那血案现场留下了日本杀手的蛛丝马迹，但日本一方坚决否认此事与他们有关。而程静农决定一字不提、装聋作哑，把这场乱子丢给老大自己解决。
他这儿子还算稳重，向来不大闯祸，他倒想看看儿子对于一场复杂烂摊子的手段和态度。若是换了女儿收场，他就不看了，不用看，女儿的灵魂和他几乎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他单凭想象也猜得出她会如何作为。女儿就是年纪太小，偶尔有点轻狂，偶尔有点幼稚，但那没办法，她没领教过生活的苦涩与鞭笞，是没崩过刃的一把快刀。
“应该安慰安慰林家那孩子。”他只挑闲话来讲：“跟着你的人跑一趟天津，本是奔着发财去的，结果财没到手，差点先把小命搭上。”
程英德答道：“我今天下午见了她一面，也安抚了她几句。”
“说是这回又是她家那个——名字又忘了——打跑了那些刺客？”
“也没有打跑，”他垂下睫毛，只放出一些余光，扫荡着妹妹的脸色：“不过是带着林家妹妹逃生了而已。”
“好么。”程静农感叹：“我看那小子也不全是一无是处，起码身手是真不错。”
程心妙笑道：“穷了可以去给人当保镖。”
程静农摇摇头：“当保镖也是伺候人的活儿，得有眼色，得能受气。那小子一看就不是个服管的，顶多是当个打手。”
程心妙还是笑：“让他当打手，得等笙姐姐和他离了婚才行，否则有太太养着，他犯不上出门受累。”
程静农一下子又想起了林笙的娘，于是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这都是命。”
然后他就不想再谈了，起身上了三楼去找姨太太们打牌。何以解忧、唯有打牌。
他走了，程英德也无意再留。抬眼望向妹妹，他用轻松和蔼的声音说道：“虽然天津之行出了个小插曲，但是我们该见的见了，该办的办了，也算是不虚此行。上次你说你也想要入一股子，现在如果没改主意的话，就该预备拿钱了。”
程心妙回了他一个甜蜜的微笑，答非所问：“大哥对这桩生意好热心。”
他也一笑，心情有些悲凉，不知道自己和妹妹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一步：“阿孝还没有回来？”
程心妙含笑回答：“快了。”
程英德咂摸着她那个笑，感觉她是笑里藏刀：“你听没听说，那夜杀到天津公馆里的刺客，好像全是日本人？”
不等她回答，他又补了一句，这一句也是笑着出来的：“我这话是废话了，你的消息那么灵通，当然知道。”
“日本人如果当真那么痛恨那个吴连，吴连应该活不到今天。日本人为了个吴连对我们程家动刀动枪，更是荒谬。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大哥应该能看清楚，又不是让你考试做题，脑筋怎么转也转不动。”
“我的脑筋是顽固些，不像你那样古灵精怪。”程英德起了身：“此事如果与日本人无关也就罢了，如果和日本人有关，还请你去向天津那边打声招呼，让他们收敛一点，不要给我们捣乱。”
“何必让我说，大哥直接和那边通话不就得了？不是更直接利落？”
“让爸爸亲自和他们通话更直接、更利落。”他居高临下的对她一笑：“他们也配？”
不等程心妙再答，他转身走了出去。程心妙盯着他的背影，一边盯，一边欠身将一条腿盘到了身下，换了个更舒服、更自在的姿势。
“他急了。”她心想。
现在她只等着厉永孝回来，阿孝在上火车前给她发过一封电报，说是他为了将功补过，给她带回了一个和李思成有关的、极大的秘密。
她是拭目以待。倒要看看对方这回能立下多大的功劳，竟能弥补他连个普通女人都杀不掉的大过。
至于李思成，她现在想起那个人，几乎是要感觉他神秘强大到有点迷人了。
*
*
翌日深夜，厉永孝在上海下了火车。
过了半个小时，刚从外面回家的程心妙接到消息，手下告诉她“阿孝到上海了”。她听了，点点头，原本也不困，正好等他。
又过了一个小时，厉永孝来到了程公馆的西楼。他轻车熟路的进了楼，可在见了程心妙之后，却又有点吃惊：“二小姐还没睡？”
“既然怕我睡，那你还来什么？”
厉永孝笑了：“刚回上海，总觉得应该先来二小姐这里告诉一声，可现在太晚了，我在来的路上，已经做好了白跑一趟的准备。”
“白跑一趟就太便宜你了。”程心妙话虽这样说，但是并无真恼意：“那么一点小小的事，被你办成这么个大大的乱子，连爸爸都惊动了。幸好没有牵连到我身上，否则你置我于何地？”
厉永孝苦笑了一下：“二小姐，这次错自然是我错，是我办事不力。可我也是有委屈。为了把事情办妥，高桥治派出了十二分的人力，全是受过训的好手，照理说来，不要讲是杀一个女人，就是杀一群匪徒都够了。事前我都怕我这是大题小做、杀鸡用了牛刀。但高桥治这么做也有向您示好的意思，我也就没有阻拦。”
程心妙噗嗤一笑：“没想到李思成是只老虎。”
厉永孝不会因为她的一笑而懈怠，继续紧绷了神经说话：“二小姐，这事就透着蹊跷。您想凭李思成的出身来历，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本事？高桥治也认为这很不合理。甚至——”他压低了声音：“高桥治派出去的特务中，有一个人还认为李思成长得很像当初刺杀古川大将的一名刺客。但这是没有证据的事情，那个特务自己也不能肯定。”
程心妙点点头：“所以？”
“所以，我就通过高桥治的情报网，在北平找到了李思成的家。结果据我观察，现在我们见到的这个李思成，好像不是真正的李思成。”
程心妙指指斜前方的单人小沙发：“你坐下说。”
*
*
后半夜，程心妙坐着汽车，和厉永孝出门去了。
程公馆是不讲宵禁的，程静农认为自己养不出一个夜里出趟门就会遇险或失贞的女儿，如果真是那样愚弱的女儿，那就一文不值、唯一的价值只能是拿去联姻，但他也不是非和谁家联姻不可，所以那样的女儿死了也没什么可惜。
他对儿女经常是撒手不管，让他们在自己打下的地盘上摸索着活，活得精彩，他就欢喜疼爱；活得笨拙，他就嫌弃蔑视。
而程心妙怀着极大的兴趣，在厉永孝的家中看见了李家老夫妇。
一见之下，她先抬手捂了鼻子。这二位老者的酒瘾已经深重如毒瘾，半日不喝就要浑身发抖、死去活来。如今二人各自攥着一只酒瓶，无事时就来一口，喝得微醺，看着反而挺清醒，静静的散发着酒气与臭气。
转动着浑浊眼珠望着程心妙和厉永孝，他们再清醒也还是浑浑噩噩：“劳驾，小姑娘，请问我们家老四在哪儿呢？”
程心妙问道：“你们家老四，叫什么名字？”
“思成。李思成。”
“你们上次见面，是在什么时候？”
他们醉得脑髓都朽了，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是去年。去年老四带着他的日本媳妇回了家，在家只打了个转就又走了，从那便是一去不复返。
程心妙又问了几句，虽然这二人昏头昏脑，问不出什么线索来，但她也看得出他们实在不可能是“笙姐夫”的父母——从身材、到五官、到神情和轮廓……总之是没有一丝一毫的相似之处。
“他们说的老四，不会是他们收养的孩子吧？”她悄悄问厉永孝。
厉永孝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也求证过了，当即否认。
二人从老夫妇面前走开。厉永孝家中也有一间小客厅，她进去坐了，十分纳闷：“如果笙姐夫不是真的李思成，那么笙姐姐呢？”
她抬眼看厉永孝：“总不会连她也是假的吧？”
厉永孝无法回答。

第62章 坐谈
厉永孝想知道等到天亮之后，二小姐会如何向老爷子汇报此事。
不能够如实说，因为这故事有着一个不可见人的开端。但如果不讲这个开端，那就无法引出下文。
程心妙沉吟着不语，忽见面前多了一杯咖啡，顺着那端着咖啡杯子的手向上望去，她看见了厉永孝那张疲惫的脸。厉永孝始终是对她微笑：“是我自己煮的，干净。”
她这才想起厉永孝和自己不一样，他在火车上熬了好几天，今夜下火车后又是一夜没睡。
他对她向来是不讲条件，也不诉苦。日久见人心，据她对他所见，他对她好，并不只因为她是程二小姐。如果只是出于巴结心的话，那么假面具总有移位的瞬间，而他们几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也一定会有那么几刹那、会察觉出他的私心与不忠诚。
但是一次都没有。
接过咖啡杯，她直视了厉永孝的眼睛，她对他说什么都是见外，对视一眼便可心心相印。
“我不累。”他收回手，对她真的是能读心：“我刚才也喝了一杯，现在很清醒。我们的时间不算宽裕，还是尽早定下主意，看看怎么对老爷子说明这件事。我现在倒不是很怕那个假李思成，毕竟他不大露面，要提防的反而是那个林笙。就算她的身份是真的，她带着个假丈夫在身边，这行为也实在是诡异。”
她想了想，也感觉此事拖不得。
“那干脆就不要开头了。”她说道：“到时候你什么都不必讲，就说你是奉了我的命令去调查了李思成。我调查李思成是因为我对他感兴趣。”
“这似乎不妥，您对个有妇之夫感兴趣……”
她打断了他的话：“我没关系。”
厉永孝想了想，点点头：“是的，您没关系。”
她感觉他这话像是有点别的意味，但是没有细思量。她的思想是庞杂的，无暇琢磨一个手下人的爱恨情仇。
将咖啡喝了两大口，她放下杯子站起来：“我回去再想想怎么说，你好好休息，等我的电话。”
“我送您。”
她一甩袖子，意思是不用，然后转身大步走了出去。厉永孝追出去送她上了汽车，等那汽车开远了，才独自回了客厅。
在她坐过的地方坐下了，他向前欠身，端起了她喝过的咖啡杯。她夜里出门时没有化妆，杯沿没有口红痕迹。他低头用嘴唇碰了碰那依旧滚烫的杯子，这也像是一个炙热的吻。
他忽然感觉有些受罪。
*
*
天光微明时，程心妙躺进了被窝里。
阿孝不是胡说八道的糊涂人，她相信他的调查。
如果她当众戳穿了假李思成的身份，那么受影响最大的人是谁？她暗暗的想：其实是林笙。
李思成对外本来就是个“不做人”的恶劣形象，平日又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挺神秘，就算调查出他是个妖怪，也不会令人太惊讶。但林笙就不一样了，她动辄就像个乖宝宝似的跑过来，对着所有人笑脸相迎，满口甜言蜜语。
这么正常的人，忽然被人发现私底下很不正常，那就好玩了。而林笙的人设一旦坍塌，那么不管那男人到底真是个靠女人养活的小白脸，还是个别有用心的大魔头，反正他俩极有可能要掰。
不能赚钱的、真相又暴露了的“太太”，他要了还有什么用？
这么一想，倒是很好。没了林笙做掩护，他就躲无可躲，正好让她将他擒来研究个透。至于这一番研究会不会毁了他，那她无所谓。他那样的人，破损了也许会更动人。
她微笑着闭了眼睛，就这么定了！
*
*
在程心妙沉沉睡去之时，雅克放路的二层楼上，林笙醒了。
她一直就没睡沉，虽也闭了眼睛，但天光一亮，她就自动的醒了过来。醒来之后她径直下床走去窗前，将窗帘拨开一线向外望，然后一颗心就是一沉。
门房老刘将一柄大笤帚靠在了大门旁，笤帚上搭了一件蓝布褂子。那是一个暗号，意思是厉永孝已经回到上海，并且她和张白黎所做的最最悲观的预想，成真了。
她放下窗帘转回身，又是吓了一跳——严轻无声无息的也坐起来了。
“你怎么醒了？”她若无其事的向他一笑：“今天不用你起早，你好生歇着吧。”随即又走到他跟前去：“我不睡了，你上床吧。地铺也不用你管，我来收。”
在她笑之前的那一刹那，严轻已经瞥见了她的愁容。她原本像个无所畏惧、无忧无虑的人，但近些天她时常会独自发愁。方才那一瞬间的愁容尤其触目，平日她看着还只不过是有心事而已。
脑筋一转，他猜着问：“厉永孝回来了？”
她暗暗纳罕，没想到他眼睛这样毒：“不用你跟着操心，我们一定有办法。”
他感觉这话有些刺耳：他是好意关心他，但她对他还是防备着的，“我们”里面，没有他的份。不过无所谓，他不在乎。
然而她立刻又补了一句：“我说这话不是防你，我防你做什么。只不过这问题原本就是应该由我和老张解决的，让你跟着操心也是白操心。”
说到这里，她单膝跪上床，将枕头摆了摆，薄毯子也重新铺了铺，并且一笑：“唉声叹气又不是什么美事。要是美事的话，我就带你一个了。”
对着他拍拍枕头，她做了个召唤的手势，然后走去盥洗室洗漱。他起身挪到了床上躺下，床上全是她的温度和气味。他想她倒是不嫌弃自己，连贴身的被窝都可以借给自己躺一躺。
他闭上眼睛，睡了一会儿，再醒来时，已经是上午。
卧室寂静无人，他下床走到窗前，正看见两个老妈子结伴往外走，一个拎着菜篮子，一个拎着米袋子，想是要去买菜买米。而他转身正要动，忽听隔壁有嘤嘤嗡嗡的人声。
这房子的墙壁没有多厚，隔壁的人声这样微弱，必定是说话人尽力压低了嗓音。
但他也听出了其中之一是张白黎。
*
*
张白黎刚到不久。
两个老妈子方才一直在楼下做家务，他不敢在客厅谈论，于是找了个借口上了楼来，进了那放置留声机的空屋子。在屋子里席地而坐了，他轻声告诉林笙，说是厉永孝昨夜已经回了上海，果然是带了一对老夫妇，老夫妇已经被他安顿进了他自己的家中。
更要命的是昨日深夜，程二小姐也去了他的家，良久之后才出了来。
林笙听到这里，喃喃说道：“老张，你说程二现在扮演的是个什么角色？厉永孝是她的心腹，这一点是无疑的了。只不过我不确定厉永孝找到李老夫妇这事，究竟是有程二的授意？还是他在天津误打误撞、偶然发现了的？”
张白黎思索片刻，说道：“这事我们现在没什么实际的线索，只能是从人性上做一个推测。试想如果你是厉永孝，你奉命到天津凑个发财的小热闹，和你的同僚在外面快乐的玩了一个晚上，早上忽听家里闹了刺客，杀了个血流成河，你会怎么样？”
“吓一跳呗。”她答：“跟龚秘书似的。”
“想到自己逃过一劫，你大概又是后怕、又是庆幸，想到那帮刺客竟然敢对程公馆下手，以你的身份，你又会愤怒，认为对方是太岁头上动土，对不对？”
“对。”
“然后你会怎么样？”
“我毕竟不姓程，所以要是我的话，就算愤怒，我也得先请程家人的示下，毕竟刺客是冲着程家字号来的，又不是冲着我个人来的。我要做的是先保住自己的小命。”
紧接着她补充道：“还是和龚秘书一样。”
张白黎点了点头：“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但我们从人之常情来推断，通常都是如此。但这个厉永孝就表现得有点反常了。你看他这个举动，他对李思成的敌意，比他对刺客的敌意还大。杀手杀到程公馆了，他不怕，不肯和同伴躲到饭店里，反而还跑了一趟北平，去找了李思成的父母。就好像他都没把那刺客放在心里。”
“那他要么是心里有底，知道刺客肯定不会对他下手，要么是他太急切了，冒死也要去找李家的人——不，应该是冒死也要调查李思成的底细。”
张白黎朝着卧室方向摆了下头：“你说他在那夜，怀疑有个刺客认出了他。那么要怀疑他也应该是刺客怀疑，厉永孝就算对他有疑惑，至于疑惑到那般地步吗？”
“厉永孝和那些刺客有关系？”
张白黎做了个思索的姿态。
林笙自语似的继续说道：“那些刺客武器精良，训练有素，全配着枪，现在想来，可不像是当地的混混。不是混混，荷枪实弹，而又和厉永孝有关系——日本人？”
张白黎道：“这样推，比较推得通。”
“那么昨夜程二已经去了厉家，现在就是程心妙、厉永孝、日本人串成了一个圈，要围攻他？”她也对着卧室那侧的墙壁一抬下巴：“他的身份立不住了，那我们——”
“这事瞒不了他。我们叫他过来，商量商量一旦这事闹穿了，应该怎么说。”
林笙听了，十分为难：“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说得好……他平时像个哑巴似的……”
“你就总是看不上他。我看他那个人脑子是清楚的，脑子不清楚早死了，还能全须全尾的活到现在？”
林笙答应着站起来，原本她只想让他在这场大戏中演一个安全的龙套，现在看来是不能够了。起身走去卧室，她推门进了去：“思成——”
卧室空荡，床上扔着一条毯子，并无她的思成。

第63章 太懂事
程静农坐在二楼的起居室里，面前小桌上摆着一份简单午餐。
他和他的儿女一样，无事的时候也是晚起，把下午当上午，也是因为刚起床没食欲，所以午餐等于早餐，精神不振的时候，只简单的凑合几口。
这几口他都懒怠吃，宁愿先翻翻报纸。他的消息向来比新闻记者更灵通，浏览报纸只是为了查缺补漏。目光扫过大字标题，他看得索然无味，这时房门一开，程心妙来了。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开口问的却不是她：“老大还没醒？”
女儿回答：“大哥早出门去了，去公司。”
走到他面前坐下来，她又道：“现在大哥天天起早。”
程静农盯着报纸，没说什么，也无话可说。这个老大不是懒蛋，做人做事都算勤谨，可也没见他做出什么成绩来。程静农一点也不知道老大这类人算好算坏，不了解，看不懂，倒是和女儿更加心贴心，也正是因为和女儿互相懂得，所以有许多的事都不必问。
将报纸翻过一版，他扫了午餐一眼，还是没胃口：“有事就说。等会儿我要出门。”
“是要紧大事吗？”
“不算大事，和华特随便谈谈。”
她点了点头：“那好，万一耽搁了去不成，也没关系。”
“说你的事。”
“爸爸，我似乎是在天津那件案子里，发现了个案中案。”
程静农把报纸收拢一折，抬眼望向了她：“嗯？”
“我总觉得李思成的本领，和他的出身太不匹配。”
程静农一闭眼睛：“嗯。”
“我就让高桥治帮忙查了查——”
程静农睁了眼睛，微微一笑：“你现在连高桥治都指挥得动了？”
“谈不上指挥，互相帮忙罢了。我要不是程二小姐，他也不会听我的指挥——您别打岔，听我往下说，我就通过高桥治的情报网，让阿孝去查了查李思成的家庭。”
程静农看着女儿，已经猜出了她的新发现，但是闭了嘴，静等她来说。
“阿孝发现，李家的人根本不认识笙姐姐家里这个李思成。”
程静农“噢？”了一声。
程心妙见父亲来了兴趣，自己也更有了精神：“也就是说，笙姐姐原来确实有个丈夫名叫李思成，家在北平，也确实是在十几岁就跟着笙姐姐去了日本。但笙姐姐这次回来所带的丈夫，不是那个李思成，是另外一个男子，这个男子冒用了李思成的名字和身份。可笙姐姐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她这样的儿媳妇，和李家肯定是没什么联系的了，她如果不主动露面，李家想找都找不到她。林家也没有什么长辈，无人管得了她，她愿意换丈夫，尽管大大方方的换好了，这么遮掩着是给谁看？不合理嘛。”
程静农点点头。
“还有一种可能性，爸爸，那就是这个笙姐姐，也不是真的笙姐姐了。”
说到这里，她笑起来：“我的想象力是不是过于丰富了？”
“不但丰富，而且惊悚。”程静农说道：“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毕竟是那么多年不见了，总不能她怎么说，我就怎么信。不过当初据我调查，她从入境到来沪，一路走来的路线都很清晰，连入境记录都是有的，照理来讲，不该有问题，除非她是从日本就开始伪装了林笙。但李思成那方面，我确实是疏漏了，我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查她的丈夫，只知道林大哥留下的这女孩子也是遇人不淑，婚姻不大好。”
程心妙的耳朵尖：“怎么是‘也’遇人不淑？您还看谁遇人不淑了？”
程静农面不改色的敷衍：“那太多了，我是没见过几对美满夫妻，远的不提，只说老大那两口子，不就是一对例子？”
“其实我一直认为嫂子挺好的，大哥对她有点太那什么了。”
“唉。”
“看您还有闲心点评当下的婚姻问题，可见我这案中案的发现，不是很要紧的了？”
“确实不很要紧。”程静农端起面前小碗，低头喝了口汤：“无论真假善恶，对方都还没有把我们怎么样，我们做什么都来得及。”
“那您是打算——”
“你有没有证据？”
“我让阿孝带回了真李思成的父母。”
程静农正低头要喝汤，这时就抬眼看了女儿一下，那是很赞许的一眼。
第二口汤咽下去，他放下小碗，不喝了：“晚上请林家孩子过来吃个便饭。他们在天津受了那么大的惊吓，我们也该请一次客、给他们压压惊。”
对于女儿的话，他有六成的相信。之所以还有四成的不信，是他知道人无完人，都有出纰漏闹笑话的时候，而且林笙和老大正商量着做什么药品生意，老二看着分明是有点眼红。老二随他，不择手段，他也有点怕老二是一时发狠、要往老大那边泼脏水。
要不然她派厉永孝过去凑什么热闹？那厉永孝分明刚从天津回来没几天。
*
*
程心妙亲自把电话打去了雅克放路，盛情邀请笙姐姐和笙姐夫晚上到家里来吃饭。
在电话里，她听她那笙姐姐还矫揉造作的满口推辞，但她是放不得她的，她和她那丈夫必须来赴宴，胆敢不来的话，热情好客的程二小姐就会亲自出马，用汽车来把他们接过去。
而那做贼心虚的笙姐姐听了这话，只好就范，虚伪的笑道：“好，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其实本来我们也该去看望看望叔叔的，从天津回来之后，我还没有去给他老人家问过安呢。”
等到挂断电话，程心妙满意的点了点头，又将电话打给厉永孝，做了一番安排。而林笙这边放下话筒，则是心急如焚。
因为她那丈夫忽然不见了。
真的是“忽然”，一点征兆和动静都没有，只有门房老刘见他出了去，但老刘没收到阻止他出门的命令，所以也没当回事。至于他是走去了何方，老刘不知道。
“肯定是听见了我们的谈话。”她对张白黎说：“可他走什么呢？我们说的是我们的事，谁也没批评过他。”
“这事发生之后，他说没说过要走的话？”
“在天津的医院里说过一次。”
张白黎皱了眉头：“唉哟，他不会是以为他一走，我们就不用费心给他掩饰身份了吧？”
“我当时跟他说了，他走没用。”林笙回忆往事，也变了脸色：“我就只说了一句，他会不会是没当回事？或者是忘了？”
“有可能啊！”
“我真是搞不明白这家伙，要说他好，他杀人不眨眼，要说他坏，他有时候懂事懂得都怪可怜。那一夜他要是想逃，凭他的本领他早逃了，他为了救我才没走、才受的伤，现在伤还没好利索，他又怕连累我，自己走了，可——”
想到这里，她忽然跑回卧室，先踩着凳子取下了立柜顶上的小皮箱，皮箱有锁，钥匙不在她手里，但她捧着皮箱掂了掂，回头告诉张白黎：“他没带他的钱。”
把小皮箱放回去，她跳下来又去钻床底。在床底下仰面朝天的躺了，她没找到那支被她用胶布固定在床板下面的手枪。
慌忙爬出来，她告诉张白黎：“他带了他的枪。”
“他不会是要去杀人吧？”
“他那个样子能杀谁去？自己还带着伤呢！老张，我们得赶紧把他找回来，他有时候天不怕地不怕，自己作死自己不知道！”
张白黎连连点头：“我这就派人去找，你镇定，不要慌。记着晚上还要去程家赴宴，不要人家严轻那边没出事，你这边先坍了台！”
林笙也是连连点头，二人对着点了一气，张白黎走了。林笙单手摁着心口，就感觉一颗心脏正在手中怦怦的跳。
*
*
日暮时分，夜幕初降，程公馆大门外的电灯亮起来了。
林笙在大门外下了洋车，孰料程英德也在这个时候回来了。两辆汽车络绎停下，守门的保镖跑过去打开领头汽车的后排车门，让大少爷扶着车门下了来。
程英德在公司里也知道了今晚林笙会到家里来吃晚饭，但一下车就见了她，还是感觉巧得很，再看她是孤身一人，便问：“又吵架了？”
林笙勉强一笑：“也不算吵……拌了几句嘴而已，没吵起来。”
程英德厌倦了她们那好一阵歹一阵的婚姻关系，也已经不屑于再点评她那烂摊子似的小家庭，领着她径自向内走。她走着走着，忽然说道：“又忘了把那本英文课本带过来了。”
“看够了？”
“看完了。”她笑了笑：“其实早看完了，拿眼睛看是很快的，要是像老师说的那样把它背下来，那就慢了。但我已经没了那种肯下苦功的心劲儿。小时候爱读书，是以为自己好好读书了，将来就能留洋，能做一番大事，至少也是出出风头。现在真长大了，自己骗不了自己了，心劲儿也就散了。”
“你还年轻得很。如果是求学的人，现在也就是大学毕业不久的年纪。”
她一笑：“人不老，但是思想入了辙，走不出新路了。”
“现在不是正在走？”
她扭了头望他：“大哥是说天津的生意吗？”
“货轮已经往天津去了。”
她“呀”了一声，随即意识到了自己的失声，不好意思的抬手掩了口，但那惊喜是掩不住的，全从眼角眉梢流露出来了。程英德扫了她一眼，心里也很愉快。
他也是很久都没能给身边的人带来欢乐了——他说的是身边的“人”，龚秘书之流不算人。
他太太生前不爱他，他父亲对他总像是不满意，他妹妹正在算计他，他根本无法引出他们的笑容，唯独林家这个妹妹没心眼，没本事，没出息，肯领他的情，能因为他的一个举动、而憋不住的要笑。

第64章 群像
林笙表面欢畅，实则心似油煎。
张白黎撒出上海这边的人马去找严轻，找了一天还是一无所获。她一点也不知道那人是求生去了，还是作死去了。和他朝夕相处了这么久，她这才发现自己对他还是一无所知，能确定的只有一点：他是肯为了她豁出命的。
心似油煎，可是不能耽误脸上的喜笑颜开，因为那运药货轮已经驶向天津，她马上就能随之发笔小财，身为一名正缺钱的当家太太，她没法不乐。而对着她威震一方而又一团和气的程叔叔，她更得喜悦，谁见了这样伟大的、可做靠山的阔叔叔而能不欢笑呢？
及至见了阿妙妹妹，她更要笑了，她是一无所知的、只盼着发小财的笙姐姐，而阿妙妹妹是整座程公馆中、和她年龄最相仿的同性朋友，她对她当然是会格外的亲。
林笙感觉自己都快要笑哭了。
程静农对于她，则是态度不改，依旧只当她是故人之女——他欣赏自己的女儿，但再怎么欣赏，也没到女儿说什么他就信什么的程度。
程心妙对她也还是欢声笑语，因为看她已经是将死之人，而对于将死之人，程心妙往往会慈悲为怀、不计较了。拉着她的手，程心妙一边带着她往里走，一边笑问：“咦？笙姐姐来了，笙姐夫怎么没跟着？”
林笙答道：“别管他，往后就当没他那个人，不认识他。”
程静农哑然失笑：“好，这是又闹上了？”
林笙说道：“往后程叔叔再叫我来吃饭，我就一个人来，不带那个野人。”
程静农道：“要是放到过去，家里有长辈镇压着，你们不敢这样闹，想必倒是能少吵几架。”
程心妙不赞同：“表面上虽然是吵得少了，可气愤全被憋在了心里，和平也是假和平。就因为这一点，我是赞同小家庭的。”说着，她撒娇似的摇撼林笙的手：“笙姐姐，姐夫那边的父母，没有要求姐夫接他们到上海来吗？”
林笙摇摇头：“他那个家庭……反正我是不管他家的事。”
说到这里，一行人已经上了二楼。程英德先去东楼更衣，程心妙则是和林笙继续谈论现代家庭的问题，程静农心不在焉的吸雪茄，同时静等开饭。
片刻之后，这几人从起居室转移去了楼下餐厅，程英德换了一身舒适些的衬衫长裤，也走了来。众人落座之后，程心妙抬头看了看墙上挂钟，又道：“笙姐姐，我看你还是打个电话，把姐夫也叫过来吧。”
林笙看她神情不对，硬着头皮回答：“我不理他。他在天津救了我一命，功劳大了，脾气也跟着翻了好几倍，我叫他来他也不会来。况且他要是来了，我就坐不住了。”
程心妙诡谲一笑：“笙姐姐，你让他来，我保证他来了之后，不但不会再对你生气，反而还会感激你。”
程英德微微一皱眉：“阿妙，你怎么这样干涉别人的家务事？”
程心妙没理他，只对林笙说话：“真的，笙姐姐，我替你做个人情给他，他别的情可以不在乎，这个情他不能不领。”
林笙显出了好奇的样子：“什么人情？”
“姐夫的父母来上海投奔他，半路被我家的人遇见了。如今那老伯伯和老伯母正往这边来，姐夫听了这个消息，还能不来见他的爹娘吗？”
林笙张圆了嘴巴：“啊？”
程英德也是一怔，不知道妹妹这是闹的哪一出。程静农则是淡淡一笑：“多管闲事。给人家少奶奶搬了一对公公婆婆过去，还以为自己是在做好事。”
程心妙拐着弯的“嗯哼”了一声，摇了摇手里的小银匙：“非也。我说过，我也是赞成小家庭的，不过笙姐姐的情况又不一样。笙姐姐虽然总和姐夫吵架，但笙姐姐显然没有离开姐夫的打算，倒是姐夫一直不安宁。这个时候，有了公公婆婆过来，姐夫就不会闹得那么肆无忌惮了。”
程英德听到这里，忍无可忍：“谬论。”
“才不是谬论！”程心妙反驳：“笙姐姐是宁愿要假和平的。”她随即问林笙：“我说的对不对？”
林笙刚刚悄然做了个深呼吸，以保证自己能够面不改色，说出话来，声音也不打颤：“这真是个大消息，之前没听思成提过这事呀！他和他那家庭的关系十分紧张，瞧着也不像是能接了公公婆婆过来的样子。难不成是他北平家中出了什么事？”又说道：“来了我也不怕，我只恪守我的本分，客客气气的对待他们。他们父母儿子之间的事，我也不管。这要是还能挑出我的毛病来，我也没法子了。”
紧接着，她问程心妙：“是怎么遇见的？这里的人怎么会认得他们？实不相瞒，让我冷不丁的见了他家的人，恐怕我都要认不出。实在是太不熟了。”
程心妙笑道：“不过是半路偶遇，聊着聊着才发现互相之间有关系。”然后她对着门口的女仆一点头：“去给雅克放路打电话，让李先生不要和太太耍脾气了，快过来吧。要不然父母千里迢迢投奔了来，只有少奶奶一个人在这里迎接着，岂不是显着儿子太不孝顺？”
那女仆是每日在西楼伺候她的，这时心领神会，立刻就答应一声，走了开去。林笙独坐在餐桌旁，目光向前一扫，只见程静农一派淡然的吃喝，程英德蹙着眉毛，看着是很不耐烦，程心妙则是笑眯眯、很得意。
原来是这么一出鸿门宴。她想。严轻的缺席减少了这场宴席的戏剧性，如果那老两位真来了，或许自己还可以凭着方才那“不熟”二字，抵挡一阵。反正双方的历史就是去年刚回国时匆匆见过一面，今年互相认不出了，也不算太稀奇。
是的，就这么办。幸亏严轻不在，在了反倒难办。林笙暗暗又做了个深呼吸，紧张得咽喉那里像是堵住了，她拼命用力咽下了一口热汤。
程英德扭头看她：“怎么了？反胃？”
她连忙摇头：“是烫着了，这汤看着没热汽，没想到喝进嘴里这样烫。我吃点凉的。”
她一边说，一边将一碟果子冻放到自己面前，用小银匙挖着吃了一点。这时门口回来了女仆，女仆说道：“二小姐，电话打过了，李先生说他等会儿就到。”
林笙含着一点果子冻，一颗心在腔子里翻了个跟头。
她以为自己是听错了，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先下意识的接了这么一句：“他还好意思来呀？”
女仆规规矩矩的答了个“来”字，坐实了她方才并未产生产错觉。然而那又怎么可能？在自己离开的这一段时间里，他回来了？
她怀了满腔的惊惶与疑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管好自己的神情，千万别提前漏了蛛丝马迹。一勺一勺将那果子冻吃了，她忽听程静农问了自己一句话，话中似乎带着天津二字，然而问的是什么，她没听见。
于是她噙着一点果子冻，做了个含笑思索的姿态，程英德随口答道：“笙妹倒是还好，有那胆子小的人，也许会吓出病来。”
她连忙接道：“我的胆子还行。”
程静农说道：“随你的娘。”随即他补了一句：“你爹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
她依然不知道这话是从何说起，但非常流畅的接道：“要是怕点什么，反倒好了，能够多谨慎、少闯祸。”
程静农对儿子说：“她讲话不像小孩子，像个有点阅历的人。”
程英德一笑，林笙也笑：“本来也不是小孩子啦，我都二十大几了。”
程静农掐指算了算：“是了，你比老大要小个三四岁。我说一句没顾忌的话，如果不是你爸爸带着你一家去了日本，那么我和林大哥，是一定要给你们两个定亲的。”
此言确实是不大妥当，起码程英德是感觉有些尴尬。忍不住扭头看了林笙一眼，他想自己比她那个丈夫强得多，她也比自己那个死了的太太顺眼得多。如果自己和她凑成一对，大概能把日子过得下去。如果续弦的话，找她也不是不行，他不嫌弃她嫁过人，当然前提是她那丈夫死了。
离婚不要想，她要是个肯离婚的，早离了。
林笙低着头，他看不见她的反应，以为她也是被爸爸这段话说得尴尬了。
程静农这时已经吃了个七八分饱。养生，吃个七八分饱就够了。他从仆人那里接过热毛巾擦了擦嘴和手，看了女儿一眼。他都吃饱了坐倦了，女儿给他预备的好戏怎么还没开演。
程心妙一眼一眼的扫那墙上挂钟，心里也急起来，按照计划，厉永孝现在也应该带着那两个老东西出场了。
这时门口走来一名仆人，仆人说道：“李先生到了。”
程静农慢悠悠的一抬头，程英德微不可察的一皱眉，程心妙咬着叉子尖望过去，林笙垂眼盯着空空的果子冻碟，心中咯噔一声。
餐厅外面传来了脚步声音，李先生真到了。

第65章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严轻缓步走入餐厅，他没忘了林笙当初教他的礼数，先向程静农做了问候。程静农饶有兴味的望着他，含笑点头：“好，过来坐。”
他径自走到林笙身旁坐了下来，照例是不再理睬任何人，包括他老婆。
餐桌成了个失衡的局面：程静农独自坐在首席，右手边坐着程心妙，左手边坐着程英德，程英德身旁是林笙。原本这么坐着也没什么，但严轻一来，这一边的人就显得太多了。
当着家人的面，程英德扭头望向严轻，原本打算向他打个招呼，但见对方对自己是一眼不看，他便收了那份讲礼貌的闲心。而程心妙先是回头让仆人再上一份餐具，然后转向前方，打算看一看那位神秘的笙姐夫。
然而很意外的，也很令人兴奋的，她发现他竟然也正注视着自己。
他坐在灯光下，看上去是特别的新鲜与洁净，皮肤粉白、透着光泽，像是刚被狠狠洗过。可他的皮肉这样鲜活，他的眼睛却是黑的、死的，他自己没有生机，被他看着的也是死人。
这样古怪的一张脸，配着一身崭新的米白西装与一条花如毒蛇的领带，居然配得也很和谐，看着是险而艳。
但程心妙不怕，她随了她的父亲，她父亲是过了四十岁才知道怕，她离四十岁还远着，她不知道什么叫做怕。
“姐夫真是的。”迎着他的目光，她开了口：“不打电话还不肯来呢，和笙姐姐怄气，连我们的面子都不给了。”
“我去了医院。”他忽然回答。
这让林笙又是一惊，因为他在外向来是装聋作哑，从来不多发一语，更不会当众和人交谈。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她对着碟子问道：“去医院做什么？”
“药用光了。”他说：“我去买药。”
林笙抬头想了想：“可不是，家里的药还是从天津医院带回来的那一点呢。”然后她将声音压低了些：“刚才阿妙妹妹说，她那边有人看见了我们——你的——爸爸妈妈来上海了，要到我们家里去住。”
他没理她。
林笙又问程心妙：“阿妙妹妹，他们什么时候到呀？”
程心妙再次抬头看钟：“应该快了。”
仆人将一副餐具摆到了严轻面前。林笙讪讪的给他夹了两筷子菜，这晚餐是中西结合的，仆人又给他端上了一盘牛排。
他拿起刀叉，将牛排精准切割成了小方块，用叉子一块块的将肉送入口中。林笙看他进食的速度，感觉他像是非常的饿，尽管他吃得面无表情，像是急于完成什么枯燥任务。
咽下最后一块肉，他放下刀叉，忽然又道：“厉永孝也在医院。”
程心妙登时望向了他：“阿孝？”
“他出了车祸。”他看着她，声音冷而干燥：“我做的。”
程家父子一起对他行了注目礼，林笙更是宛如听了一个雷，一边忍受震撼还要一边继续演戏：“啊？我的祖宗，你又干什么了？”
“我去医院，走到半路，那个厉永孝开着汽车追上来，说我是别的什么人，还说我别想逃，让我上车跟他走。我说他认错人了，他不听，还想对我动手。我就上车和他们打了一架。”
他再次望向程心妙：“你知道我很会打架。”
此言一出，空气静了一瞬。程英德先是不明所以，随即做了猜测：妹妹经了天津一役之后还未罢休，还要对着自己这一方死缠烂打；程静农轻轻咬着雪茄，知道女儿这回没把事情办好——且不提她调查来的结果是真是假，这事她是整个的就没安排周全，所以在提交证据的时候没了证据，还把一个阿孝赔了上。至于李思成，程静农还没有把这小子看透，说不准他到底是深藏不露、还是有拳脚、没头脑。
反正看他今晚的言行，他又像是理直气壮，又像是肆无忌惮，也不做解释，也不讲自己的理，三言两语就将情况和盘托出，说完就完了。
这时，程心妙忽然笑了：“我当然知道你的本领，我想你也应该知道，我一直很欣赏你。”
他哼的笑了一声，完全就是冷笑。
冷笑过后，他向后靠过去，恢复了一贯的沉默。
一旁的林笙现在是摆什么表情都不合适，恨不得直接拿笔在自己脸上写一个“懵”字。除她之外，余下三个姓程的也是各有心思，程英德非常严肃，程心妙似笑非笑，程静农则是不动声色。幸好到了饭后咖啡的时间，仆人进进出出的撤残羹端咖啡，让这些人一起有了事做。
程静农问起李思成在天津所受的伤，林笙替丈夫做了回答，说是万幸那子弹没打着骨头，再厉害也只是皮肉伤。程英德抿了一口苦而烫的黑咖啡：“听说刺客和日本人有关，也不知道这消息准不准。”
林笙答道：“我在天津也听巡捕提过一次，可是后来就没了下文，也不知道是巡捕们查错了呢，还是他们也惹不起日本人、只能放下不谈。我们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该追问谁，糊里糊涂的就回来了。”
程英德慢慢喝着咖啡：“我们在天津，可不能算是‘人生地不熟’。”他看了妹妹一眼：“熟，还是很熟的。”
“英国佬可不是肯吃亏的。”程心妙轻轻巧巧的往咖啡杯里投了一块方糖：“如果真是日本人到了英租界去杀人，就算杀的不是英国人，你说他们的探长会不会抗议？”
说着，她又望向了严轻：“姐夫，那一夜你有没有看见哪个刺客像日本人的？”
严轻用小银匙缓缓搅拌着热咖啡，咖啡里加了大量的糖与奶，他没回答。林笙说道：“那哪里看得出来。不要说那些人都是蒙着面的，就算把脸露出来，都是亚洲的黄种人，不说话的话，谁能看出哪个是中国人、哪个是日本人？”
程心妙没理会她的话，只盯着严轻，见严轻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留下了上嘴唇一圈牛奶泡沫。
察觉到了她的注视，他抓起餐巾，在嘴唇上用力擦了一下。
*
*
一边喝咖啡，这些人一边又谈了一阵闲话。说是闲话，是因为他们没谈出任何具体的结果，可又都像是话里有话，互相的敲打。
咖啡喝足了，林笙透露出了要告辞的意思，可在临走之时，她意意思思的又问了一句：“那个……我家的公公婆婆其实是没到上海吧……”、
她一脸疑惑的对程心妙说话：“阿妙妹妹，我知道那位厉永孝先生是你的手下，他看着也是一个很精明强干的人，今夜他拦我家思成，这其中……让我怎么说呢，我想这里头一定是出了什么误会，可能你也……我怎么说呢……你们一家对我都是那么的照顾，如果真有误会影响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想还是尽快把误会解开为好，要不然我这一头雾水的……”她目光游离，为难的都不知道看谁才好：“我心里也是很不安。”
程心妙拉住了她的手，和她一面向外走，一面说道：“笙姐姐，你别不安，等我回头去问阿孝。阿孝说他遇见了姐夫的父母，要顺路带他们过来，至于是真遇见还是假遇见，其实我也不清楚。姐夫方才既然是和阿孝打了一架，可见阿孝这话说得大有问题。他的问题你们不用管，我自会去问他，不许他再胡言乱语的给我们捣乱。”
这话说得也是敷衍至极，但林笙好像也无暇挑剔什么，程心妙怎么说，她就怎么听，看她的神情，可知她确实是听了个云里雾里。程英德看在眼里，心里想起了一句话：打狗也要看主人。
不能说林笙是他的狗，但林笙当真是他这一派的。妹妹这样胡说八道的戏耍她，说得她一愣一愣，这让程英德仿佛受了牵连、也被耍了。
下意识的走到林笙身边，他想要护一护她。
林笙这时回了头，让程叔叔快回房去，千万不要送出来，否则自己会折福。等程静农上楼去了，她才继续向外走。不知道是怎么走的，她不知不觉的和程英德并肩而行，就听程英德低声道：“你这几天多加小心，安全第一。”
她当即答应了，紧接着小声问：“会有什么事吗？”
“小心总没有错。”
她猛然发现程心妙和严轻在前方走到了一起。
*
*
程心妙在夜风中轻声问：“其实你真的不是李思成，对不对？”
严轻正在掏汽车钥匙：“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她扭头看着他的侧影：“我也可以替你保密。”
他从怀里找出了钥匙：“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也许我并不是你的敌人呢。”
他这回是干脆的一言不发，直接走出公馆大门，去找自家那辆半新不旧的福特小汽车。

第66章 面孔
等林笙这对夫妇上车走后，程英德和程心妙往回踱步。程英德道：“你今晚是不是预备了一场好戏，但是因为阿孝的缘故，没能开演？”
他妹妹“啊呀”了一声：“对啊，我把阿孝忘了。我要派人去看看他，不要出大事才好。”
说着，她转身就往西楼那边去了。程英德继续走，一路走回楼内，见了他那坐在楼下大客厅里吸雪茄的父亲。
他克制了自己的情绪，尽量显得云淡风轻，走过去在父亲的斜前方坐了下来：“爸爸，阿妙这是在捣什么鬼？”
“哦，”程静农比他还淡：“你看她是捣鬼？我看她更像是被别人捣了鬼。还是年纪小，有点风吹草动就稳不住神。”
程静农只说到这里。而程英德对待父亲向来是不敢放肆，他问得清楚，父亲却是答非所问，那就证明父亲无意给他一个明白的答案。
那他就不问了。
她要捣鬼就随她捣去，他要做他自己的事业去了，不能被她牵着鼻子走。
*
*
福特小汽车驶上大街、穿入夜色。
林笙先是东张西望的不言语，等到确定后方没有尾巴跟着之后，才望向了身旁的严轻：“这是怎么回事？你都干了什么？白天走的时候怎么不和我打声招呼？我这一天找你找不着，急得我真是心脏都要爆炸了！”
她本不是辞藻夸张的人，“心脏爆炸”描述的乃是她的真实感受，但严轻听着感觉就很新鲜，并且完全领会了她的焦急程度。
但他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他白天无声无息走出去时，只是觉得她的问题他能解决，能解决就去解决好了，解决好了再告诉她。
她知道他是寡言的人，他不回答，她就再问一遍：“你到底都干什么了？”
看来不说话不行了，他望着前方道路回答：“我去找了厉永孝。”
然后他又说了几句，她才听出原来他找的不是厉永孝那个人，他找的是厉永孝自己的家。
这让她很惊讶：“你是怎么找到的？”
“我有办法。”
他没有故乡，在任何地方都是异乡客，但跟着他师父活了十几年，他也学了许多的江湖经验，起码他记得初到上海时，他师父联系过谁、又见过谁。
太平市井下藏着一个刀光剑影的江湖，江湖下还藏了一个更见不得人的隐秘世界。那个隐秘世界，外界的人等闲接触不到，但他知道通往那世界的暗道。
他只花了一点小钱，就立刻问到了厉永孝的住址。其实那住址根本连一点小钱都不值，因为厉永孝在市面上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多少双眼睛盯着他，他的衣食住行都不算秘密。
他在厉宅附近蛰伏了一整天，一整天都在盯着那房子的前门后院。
“后来我发现他家门口还藏着别人。”他说：“他们也发现了我。”
她看着他：“不会是……老张的人吧？”
“就是张白黎的人。”
“再后来呢？”
“再后来，天黑了，厉永孝开汽车出门要去程公馆，半路被我拦下。李思成的父母在汽车里，被张白黎的人带走了。”
凡事经他一说，都轻描淡写得不成了事。林笙可以断定事情绝不是他讲得那样简单。
而他继续又道：“我回家之后接了电话，就换身衣服赶过来了。”
林笙听到这里，决定回头去问张白黎，张白黎一定比他讲得更周全详细。但还有一个问题，是问谁都不行、只能问他自己的。
她开了口：“你为什么又要冒险帮我？”
他答：“没有原因。”
“你……”她试探着看他，虽然胸中是磊落的，但这话问出口时，面孔还是有点发烧：“是不是……有点……爱上我了？”
他扭头瞥了她一眼，很意外，紧接着又转向前方看路：“没有。”
“那你知不知道‘爱’是什么感觉？”
他想了想：“不知道。”随即笑了一声：“怕我爱上你？”
“是怕你伤心。”她回答，说的全是真心与实意：“你这样闷声不响的性子，最容易把心事憋在心里想不开，那种滋味我没尝过，但我知道那一定很难受。”
汽车向前飞驰，一阵寂静过后，她又道：“我希望你好。”
他觉得她像是忧心忡忡，于是就想安慰她。
他这样安慰她：“你放心，我真没爱上你。”
她却是笑了起来：“我这话也就是对你说说，要是让别人听见了，非得笑死不可。又不是什么仙女下凡，还总怕自己被别人看了上，还要叨叨叨的劝人家，‘你可千万不要爱上我啊’，‘可别为了我太伤心呀’！脸皮太厚了。”
“不怕我也笑话你？”
“你不会。”
“为什么我就不会？”
她沉吟了一下。
嚼舌头笑话人也是人类天性的一部分，而他不会这么干，不是因为他品行高洁，而是因为他好像欠缺这一部分人性。但这实话不大好听，所以她不打算实话实说。
“人对人总是有个了解、有个感觉的嘛。凭我对你的感觉，我认为你不会。”
说这话时，汽车已经驶入了雅克放路。而林笙刚在院内下车，老妈子之一就上前说道：“太太，张经理来啦，可能是有点什么要紧的事，一直在客厅里等着您呢。”
林笙和严轻对视一眼，随即快步走入楼内。张白黎本是坐在客厅里，见他们二人进来了，立刻起身迎上去，可第一句话没有说给林笙，而是握住了严轻的一只手，百感交集似的“嗐”了一声。
严轻不习惯和人亲近，尤其是陌生人。如今冷不丁的被张白黎抓了住，他很诧异的看了对方一眼，随即强行把手抽出，结果立刻又被张白黎抓了袖子。张白黎抓着这个人，对林笙感慨：“这小子……这家伙……真是……怎么说呢……嗳呀……”
林笙也很诧异。回头看老妈子不在近前，她连忙问道：“老张，你这是干嘛？”
老张答道：“我跟你说，我现在真是有点喜欢这小家伙了。”
严轻用力将胳膊抽了出来：“我不喜欢你，放手！”
林笙也伸手去拦：“你别碰他的右胳膊，人家伤还没好呢！”
*
*
程心妙在维多利亚医院见到了厉永孝。
厉永孝是精明强悍的人，自小混江湖，向来不吃亏。她以为他至多是在车祸中撞了个头破血流而已，没想到等她走入病房时，她看见了个双目赤红、面色惨白的阿孝。他躺在病床上，半边身体都是斑斑血迹，右侧衣袖则是干脆齐肩被剪了去，右胳膊搭在床边，从手背到胳膊肘全用绷带密密缠了。
方才医生给他注射了麻醉剂，虽然没到全身麻醉的程度，但也让他有些恍惚失神。扭头看着缓缓走来的程心妙，他还记得自己把任务搞砸了，而这是他近两年来第一回 在她面前失败。
他不只是懊恼，他还恐慌。她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他知道她的心肠。
然而她没有翻脸不认人，停在床边俯下身，她轻轻的唤了一声：“阿孝？”
他的嘴唇动了动：“对不起。”
门外的程家保镖伸手关了房门，她一转身坐到了床边，低头问道：“怎么回事？”
厉永孝说了话，说话时总觉得舌头不是自己的舌头，嘴唇不是自己的嘴唇，甚至头脑也失了控，只有情绪还是自己的。
“李思成不是李思成。”他用嘶哑的声音告诉她：“我们没猜错。”
*
*
厉永孝不知道李思成是什么时候开始盯上自己的，反正他傍晚带着李家老夫妇上车前往程公馆时，还是天下太平、全无异样。
汽车开到半路，在个天色将黑的时刻，在个偏僻的路口，忽然撞上了人。不是汽车夫疏忽大意，是那人忽然就从暗中栽了出来，他坐在副驾驶座，正好看见了，当时以为是对方喝醉了走不稳当，后来才想到那人应该是被人猛推出来的。
汽车夫下意识的踩了刹车，见那人倒在地上还不起，便骂骂咧咧的下车去看，意思是要把这挡路的拖到一旁去。
厄运就是从这一刻开始降临的。
他当时并未多想，因为汽车后排除了李家老夫妇之外，左右靠着车门还有带枪的保镖护卫，前方的他和汽车夫也都有着好身手，他们又不是在荒山野岭中赶路，以他们的身份，在这座大都市里，只有他杀别人的份，没有别人杀他的可能。
然而就在这时，路边暗处又走出一个人，那人大踏步的绕过车头走向驾驶座，在经过蹲在地上要拖人的汽车夫时，他对着汽车夫的脑袋就是一枪。
枪声只是尖锐的一响，因为枪管上装了消音器。
厉永孝在头脑反应过来之前，已经先从怀里拔出手枪，可就在他拔枪的同时，来者已经探身进了汽车，将枪管抵上了他的额头。
借着路灯与车灯的光芒，他看清了对方的脸。那张脸令他狂喜又绝望，狂喜，是因为终于证明了他所猜非虚，绝望，是因为那张脸是如此的光滑、紧绷、平静，没有一点人性的柔软，没有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

第67章 杀手
厉永孝当时僵了住，只能唤出三个字：“李思成。”
然后他看见李思成转动冰冷的眼珠，望向了后排四人。李家老夫妇呆呆的坐着，不知道是醉得还是吓得，两名保镖则是瞪着他，然而厉永孝正被他用枪指着头，他们也不敢妄动。
厉永孝定了定神，又说了话：“李思成，我不知道你这么干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有事好商量，我们一切都可以谈。我们二小姐——”
他手中一滑，随即两声枪响打断了他的言语。一泼热血斜喷过来，崩了他们半脸的血点子。
是李思成忽然用左手夺了他的手枪，并且在一瞬间单手打开手枪保险将子弹上膛，对着那两名保镖连扣了两下扳机。两名保镖在子弹的冲击力下各自向后一仰，一个是眉心直接开了个洞，另一个则是颈侧动脉中弹。两个人都连一声哀嚎也没能发出，眉心中弹的直接不动了，颈侧喷血的则是歪向车门，大睁了眼睛抽搐不止。
他们都是朝夕跟随厉永孝的小兄弟，厉永孝一眼看清了他们两个人的血腥死状。收回目光再向前看，他看见李思成右半边脸上的血滴正在往下淌，其中一滴顺着额头流下来，被他的睫毛挡了住，他要被那滴血迷了眼睛了，于是厉永孝就见他做鬼脸似的，对着自己用力一眨右眼。可那一眨也还是摆脱不掉那沉重的一滴血，于是他把左手的手枪向后一扔，腾出手来抓起厉永孝敞开的一侧西装衣襟，埋头下去用力擦了把脸。
厉永孝垂眼盯着他，他的手很稳，抵着他额头的枪口一直是纹丝不动，不给他一丝反击的机会。
等他再抬起头，厉永孝直视了他的眼睛，逼着自己在死前释然：“该杀我了吧？”
血还是流进了他的眼睛里，让他又挤了挤右眼。这让厉永孝怀疑他有没有听到自己的话，仿佛是自己在忙着迎接死亡，他却在忙着清理他的眼睛。
这回的清理大概很有效，他终于给了他回应：“我只想过几天太平日子，不要给我捣乱。好不好？”
厉永孝连忙抓住了他这句话：“你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是真正的李思成对不对？那林笙呢？林笙也不是真的林笙？你们到程家有什么目的？你知道我是二小姐的人，只要你们不伤害二小姐，我们什么都好说。我们也不想管闲事。”
“只有我是假的。我也没有目的，只想过几天太平日子。”他看着厉永孝的眼睛：“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哦，哦。”厉永孝想了起来：“好，好，当然好。”
“天津的事情，不要再有。好不好？”
“好，好，当然好。”
话一出口，厉永孝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不确定是不是失言，因为李思成好像已经无所不知。
身后车窗传来两声敲击，他不能回头，但知道那敲击一定是发给李思成的暗号。果然，李思成缓缓收回了手枪。
他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是在屏着呼吸，而且已经憋得忍无可忍。他颤颤的呼吸了一次，就见李思成从腰间抽出了一柄匕首。
他眼看着李思成将匕首从左手交到右手，那短暂的几秒钟内，他只顾着喘息，居然没有察觉到危机与杀气。
几秒钟后，用右手攥稳了匕首的李思成，伸左手抓起了他的右腕，一刀挑断了他的手筋。
在他骤然爆发的惨叫声中，后排车门开了，有人拖下尸首，拽出那吓傻了的李家老夫妇，飞速的遁入了黑暗中。
李思成牵起他的领带擦了擦刀尖，收好匕首后摸了把脸，发现脸上还是有血，于是他再次俯下身，用厉永孝的西装前襟将右半边脑袋狠狠擦了一遍，擦过之后还扭头照了照车内后视镜，确定自己面孔并无血迹之后，才后退着下了车。
在这期间，他又是自顾自的忙，对哀嚎不止的厉永孝是一眼没看，走的时候，也是同样。
“医生给我缝了针。”躺在病床的厉永孝告诉程心妙：“医生说，如果运气好，就不会落残疾。”
程心妙说道：“不用想那些有的没的。有我在，残疾了也饿不死你。”
他凝视着她，她既是肯说，他就敢相信。
他又道：“是我办事不力，我大意了。”
她咬住了下嘴唇，蹙眉低头斜过目光，盯着墙角一点出了神。他看出她是在思考，她在动脑子的时候会没有表情，浓眉大眼显得木木的，鼻子和嘴唇则还是孩童的线条，在他眼中，美得蛮横。
“也不是你大意……”她忽然喃喃说道：“他手下还有别人？”
“有。”
“那么那个林笙……”
厉永孝说道：“二小姐，我有个感觉，感觉……他和那个林笙，好像不是一路人。”
“为什么？”
“我也没什么证据，只是感觉而已。他说他只想过太平日子，让我们别给他捣乱。如果单看李思成的行为，他一直是不声不响，也不大露面，确实是个要隐居的样子，可林笙显然和他不一样。”
程心妙点点头，也承认那夫妻二人差异太大，而她先前一直以为林笙这么上蹿下跳的折腾，就是为了弄钱养活她那无为而治的丈夫。
“要么林笙也是假的。”她说：“要么林笙是真的，但被这个假李思成控制了住。据爸爸调查，林笙好像是没什么问题，那么……”
她转向厉永孝：“他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连天津的事情都知道？是他在日本人那边有人脉？还是在我们家里有眼线？他又究竟知道了多少？是知道我们的目标其实是林笙？还是只知道主使者是我们？”
厉永孝摇摇头。
“他妈的，”她平日不说脏话，今天低低的骂了一句：“打猎打来了一只妖怪。”
厉永孝问道：“这件事情，您打算怎么对老爷子说？”
“说？”她压低声音反问：“我怎么说？直接说笙姐夫是个大魔头？爸爸也得信呀！我说李思成的父母被笙姐夫抢走了，阿孝的保镖也全被他杀了，但他特意留了阿孝一条活命回来给我们通风报信外加做人证，你听着它合理吗？”
厉永孝承认它不合理，如果一车人都死了，算是对方杀人灭口，还好说点；如果自己是死里逃生，算是对方杀人灭口未遂，也说得通；可自己就只是被人挑断了右手手筋，人家对他完全没有要杀的意思。
他的活命，反倒成了他的破绽。
程心妙起身在病床前来回踱了两圈，一颗心在胸中跳得激烈。笙姐夫——不，假的，他才不是她的什么姐夫——李思成——不，不对，李思成也不是他的真姓名——那就只说是“他”吧，这个“他”，今夜终于露出了真面目，正式的和她开始对峙了。
她可以立刻戳穿他的真面目，不管有没有证据，不管能否说服众人。甚至她可以再设一场鸿门宴请他过来，然后派出十人百人包围住他，把他擒下。横竖就算她真让人把他乱枪打死了，想来也不会有谁敢来让她以命偿命。
但是那有风险，因为他显然是非常的不好杀，一旦杀不死，那么凭他的狠，自己余生便是后患无穷。
况且也未必一定没人敢来杀她偿命，阿孝说了，“他手下还有别人”。
而且那样的发展也非常无趣，比起消灭这个谜团，她更想抽丝剥茧的将这个谜团解开，看一看他隐秘的内核。
横竖现在其实是他有求于她，他要的是太平生活，求的是她不要给他捣乱。她是失败了，但她依旧是主动方。
“你安心的养伤。”她停下来，告诉厉永孝：“接下来只要我们不动，他应该也不会动，你暂时是安全的，我也会多加小心。爸爸那边，我会去说。”
厉永孝望着她，心想她要走了。
*
*
在程心妙离开医院之时，张白黎站起来，也要从林笙这里告辞了。
林笙方才在汽车里没有向严轻追问详情，是因为她知道他是寡言到了一定的地步，不腾出时间对他细细敲打、就休想得知事情全貌。没想到家里等着个张白黎，而张白黎正是一位伶牙俐齿的知情人。
张白黎的部下确实是在厉宅附近遇见的严轻，严轻不认识他们，他们中的一位却是是因为张白黎的关系、远远的见过他一眼。也正是多亏了这一眼的相识，双方只是短暂的互相猜忌了一下，并没有真打起来。
张白黎的人虽然盯着厉宅，但其实并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行动，只打算审时度势、随机应变。而严轻则是自始至终都是计划明确：他只要消灭人证。
张白黎这边的人想得太多，严轻又是想得太少，双方一交流，做了个中和。也正是因为做了中和，酒仙似的李家老夫妇才捡了活命、被张白黎的人护送着遁去了远方。
至于饶厉永孝不死，则是因为彻底的杀人灭口反而太露行迹，而程静农若是来了兴趣、认真追查下去，必定会查个结果出来。不如留个主谋做活口，对自己是一种掩饰，对对方是一种警告，兴许效果更好。
张白黎没在场，但是全知情，所以才会不住口的夸赞严轻。在最初，他和林笙对严轻的印象都不好，都看他是个冷血的屠夫，有着这样的印象打底，严轻略微表现出一点人情味，他都会感觉此君良心未泯，还有希望。
从双方合作到如今，严轻活得安安静静，他们怎么说，他就怎么听，从来不给他们多添半点麻烦。这就已经够令人感动的了，没想到在天津，他又豁出性命的救了林笙。
等到回了上海，他知道了他们的忧患，又不声不响的出门要帮他们的忙。那忙都是要他冒险拼命才能帮的，岂是容易事情？而当他和张白黎的人会面之后，他又是那么的讲理、那么的听劝。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又是那么的一往无前。
走到院子里，张白黎悄声问林笙：“你俩朝夕相处的，他对你有没有那种意思？”
“看上我啊？”林笙摇头：“我也这么想过，还当面问了他，他说没有。”
“那你这些天对他怎么样？”
“应该算是……也挺好吧。”
“他对你这么够意思，难道是想报答你对他的好？”
“可能。”
张白黎听到这里，对严轻越发生出了一些复杂感情。他没儿女，而论年纪，严轻足以给他当儿子。他要是早婚早育的话，林笙给他做女儿也足够了。
但他最终还是没说出什么来，只对林笙摆摆手：“走了。你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我估摸着，接下来应该能够清静几天。”
“明天带你去乘风。你得再向程英德表一表谢意。”
“好，明天我给你打电话。”随即他后退一步，提高了声音：“林小姐不送，别客气，有事情我们电话联系。我那件事也劳你费心了。”
林小姐笑道：“张经理太客气了，慢走，等我把这门前的电灯打开。那边事情一有了眉目，我就立刻打电话告诉你。”

第68章 小人物
程心妙回家之后，正赶上程静农要出门。他有个老兄弟上个月得了急病，这两天看着要不行，他打算过去瞧瞧。这倒不是个赶时间的急事，所以他还有余暇看着女儿微笑。
程心妙不打算对父亲将心事倾囊相诉，因为既不想在父亲面前显得无能，也不想劳驾父亲出手对付李思成——怕李思成不是父亲的对手，而她对他余情未了，还想要亲自摧毁他、降服他，把他拆成零落。
于是她只耸了耸肩膀：“是阿孝没把事情搞清楚。”
程静农从仆人手中接过雪茄，用雪茄指了指她：“傻瓜，谁说什么都信。”
她将双臂环抱到胸前，微微躬身向前探头。这个姿势和她的长发长裙完全不搭配，是程静农在极放松时才会有的模样，此刻她就以着这个姿势问道：“我是傻瓜，您怎么办？”
程静农把雪茄送进嘴里，笑着往外走：“我认命啰。”
她扭头盯着父亲的背影，心里对他只有全然的爱、与崇拜。
以后不会再做傻瓜了，她想，傻瓜不配拥有这样伟大的父亲。
程静农走出楼门，汽车已经开到了他面前。他弯腰钻进汽车里，坐稳之后抬起头，告诉副驾驶座上的亲信：“这几天去盯一盯林家那个李思成。”
亲信回过头：“您说的是林小姐她先生？”
“对，就是那小子。”
亲信答应一声，与此同时，外面保镖关闭车门，汽车便就此发动、驶出程公馆去了。
*
*
夜色深沉到了极致，是将要到凌晨的时候了。
林笙刚刚躺了下来，送走张白黎之后，她又查看了严轻右臂的枪伤，伤口没有崩裂，结着一块黑红扭曲的血痂。她问他“疼不疼”，他摇摇头，摇过了又说：“左手开枪不准。”
不准，所以对那后排座位的两名保镖开枪时，一个打中了头，另一个则是打到了脖子上，崩了他满眼的血。而既然是知道左手不准，所以真干活时还得上右手，哪怕右胳膊带着伤，一动就疼。
她又收拾了他先前换下来的黑西装，西装的肩膀袖子全溅了血，只是一打眼看不出。将血衣藏好了，她洗漱上床，在黑暗中说道：“谢谢你。”
“不用。”
这两个字让他说得生硬冷淡，于是她就想他分明也是有感情的，可他表面又像是结了一层冰封的壳，那感情不但流淌不出，而且好像每生出一些温暖的心意，都会很快被那低温冻结。她愿意帮他融化那层冰壳，可是无从下手。
翻身滚到床边，她垂下一只手，轻轻触碰了他的头，见他没有躲，她便摸了摸他的头顶短发：“睡吧。”
他抬手捂住了她的手背：“你的手很热。”
“我从小就是这样。”她笑了笑：“借点热力给你吧。”
他捂着她的手，停了一会儿，然后放下手，说道：“不用。”
她缩回手，在黯淡光线中凝视他的后脑勺，看他不可捉摸，是一团雾，是一个谜。
忽然间，他又说道：“天津的事情，是厉永孝做的。”
她登时一惊：“什么？”
他用三言两语讲述了自己在汽车内对厉永孝的刺探。林笙听后，如坠一团凶险的雾中：“这么说来，厉是程心妙的人，程心妙又和天津的日本势力很熟，那么……是程心妙要杀我们？
“她知道我们是谁了？”
“不应该呀，除了你功夫太高之外，我们没有别的破绽啊。”
说到这里，她怕他多心，连忙又道：“没关系，我们还是走一步看一步，现在她没戳破这层窗户纸，我们也就权当不知道。”
*
*
翌日下午，林笙和张白黎一起前往了乘风轮船公司。张白黎对着程英德，有些谄媚，也有些怯，想要以着批发价分些体积小、易运输的西药。他和程英德之间可是没什么交情，程英德没有任何义务给他这种优惠，所以他含羞带笑的，一边说话一边不好意思。程英德看了他的窘迫样子，再次生出了一点怜老惜贫的心，又看着林笙的面子，这一次便正式的答应下来。
反正程英德如今做这一桩生意，试水的成分居多，倒还不是特别在意利润。而这位张经理终究也是个场面上的人，程英德看得出他心中对自己已是千恩万谢，但还保持了基本的尊严，看着还有几分人样。
可见是人以群分，他看林笙也是很有“人样”。
不是衣冠楚楚跻身上流就能自动获得人样的，程英德看很多人都不像个人，更像虫豸、鼠类、阴沟的臭虫，或者更像毒蛇、猛兽、噬人的魔君。
有张白黎在，他没有挽留林笙吃晚饭。但是到了第二天，他打电话过来，把林笙又叫了过去。
林笙这回带去了他的英文课本，那课本四角被她压平，规规整整的装进了一只牛皮纸文件袋里。他见了，感觉很好笑，又感觉很奇异，仿佛时光倒流，他们成了一对男女同学：“怎么还真还？我用不着这个东西了。”
“留着作纪念也好，又不是家里房子小、放不下。”
程英德心想读书上学那种辛苦的事情，有什么可纪念的。但他不便自曝其短，所以就没再多说。
林笙在靠墙的沙发上坐下了，笑问：“大哥叫我过来，是不是有什么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的事？”
“事情倒是与我无关。”他坐在写字台后，伸手从香烟筒子里抽出一支烟，但想了想，又放了回去：“阿妙和你家那个李思成，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这话我不方便直接问阿妙，我问问你吧。”
林笙蹙起眉毛，似笑非笑的：“大哥也留意到了？我……唉，我真不愿意细想。”
“你想到什么了？”
“我想，应该是有了点什么事，可到底是什么事，我不知道。”
“你自己的丈夫，你不知道？”
“你说这话是笑话我了。”她答：“问他什么他都是爱答不理，难道让我去撬他的嘴？我要是有那个本事，也就不受他的气了。”
说到这里，她显露出了困惑神情：“可我又觉得不能。阿妙可是一位像金枝玉叶一样的未婚小姐，而思成他……别的不提，只说他那个性格，就很够人受的了。”
程英德忽然问道：“那你当初又是怎么想的？”
“我啊，”她笑了笑：“别管我了，我是个糊涂人，不可救药，没办法。”
程英德眼中的林笙夫妇，和程心妙眼中的林笙夫妇，完全就是两拨人。他既是不清楚程心妙对这两口子的种种调查与猜疑，自然也就不明白前晚李思成和妹妹之间那番剑拔弩张的对话因何而来。现在听了林笙的猜想，他忽然想李思成固然是一无是处，但对于妹妹来讲，他曾在马黛琳饭店救过她的小命。在妹妹眼中，那个货兴许也带着几分英雄色彩。
但妹妹这种“非人”，和李思成那种“非人”，显然还不是一个物种，爱既是爱不到一起去，那么就只能是由爱生恨了。
所以他们在昨天的晚餐桌上，会发生那么一段暗流汹涌的对话。
想到这里，程英德暗中点点头，认为自己想得不错。
但他忽然又好奇起来：“你不嫉妒吗？”
林笙知道经了前夜一役，严轻的身份迟早是要瞒不住，而程英德目前对自己这一方显然是怀有好意的，所以她脑筋一转，开始做起铺垫。
她的铺垫言简意赅，只有三个字：“不嫉妒。”
“怎么会。”他似笑非笑的审视着他：“我看你对他还是很有感情的。”
“没有感情的话，这样的日子就一点也忍受不下去了。想把生活维持下去，就非得有感情不可。”
她微微垂头，对着地面低语：“我有我的苦衷，我也习惯了这样的苦衷，但旁人是不能理解的，大哥也别问啦。”
然后抬起头，她将烦恼抛开，换了话题笑问：“大哥今天还留不留我吃饭了？不留我现在可就要告辞了，趁着天色还早，我逛百货公司去。”
“要买什么？”
“随便买点什么，高兴一下。大哥今天当面应允了张经理，我知道这也是给了我的面子，要不然平白无故，干嘛让他白占那么大的便宜？可大哥这么一办，我当真是脸上长了许多光彩。平时总是我求人办事，现在也有人求我的时候了。”
程英德含笑点头，心想：“小人物。”
不过他幼时和母亲住在家乡时，父亲尚未发达，他也曾是个小人物，现在回想起自己在小人物时代的喜怒哀乐，他常觉得是特别的有滋味，而那滋味上又笼罩了一层淡淡的哀伤，因为时光不能倒流，那一切都已是可望不可即。
“我今天不留你。”他说：“你想怎样就怎样去吧，我们改天再见。”
她点头答应，然后高高兴兴的走了。
程英德看她只要不提那个李思成，就会显出无忧无虑的快乐样子。她又像是胸无大志，又像是不甘平庸。她奔的都是小目标，安一处小家，赚一点小钱，像只小鸟一样衔来细枝，一点一点的给自己筑一个巢。
他挺喜欢她这个人生态度，但他不可以效仿。他是一提笔就得书写出恢弘篇章，写出写不出都必须得写，而不能只是画一簇兰草、写一段小诗。

第69章 偶见
厉永孝坐在病床上，问那看护妇：“我的手会残废吗？”
这是一家外国医院，但看护妇都是中国姑娘。看护妇们知道了他的身份，对他都是避之唯恐不及，而他眼前这位许是步伐迟缓了些，没避开，这几天只能天天过来检查他的情况。
出乎看护妇的意料，这位帮派大哥居然始终沉静，即没有大闹医院，也没有对着看护妇耍流氓，于是姑娘对他渐渐改观，他如今问了，她也就敢答：“好好养着就没事。过去说手脚筋断了就要残废，那是因为医学不够发达的缘故。医生已经给你做了手术，该缝的全缝了，你要做的就是耐心养伤，让那筋肉慢慢长好。”
厉永孝认为看护妇也算是半个医生，脸上便显出了几分安心。
看护妇也瞧出了他的安心，感觉他像个很听话的小孩，便是忍不住一笑。他留意到了她的笑，连忙紧张的又问：“你不是在骗我吧？”
“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哪能欺骗病人？”看护妇答：“若是不能好，我一定打包票说能好，到时候你不得找我来算账吗？”
厉永孝笑了一下：“那倒不会，我哪能去找一个小姑娘的麻烦。”
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抬头望了望窗口。程心妙每天都会派人给他送来一瓶鲜花。能有花也很好，他有时候怀疑在她心里，除了老爷子和大少爷之外，就只有自己这么一个男子。
当然，现在又多了一个李思成——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姑且还算他是李思成好了。
现在他有点后悔招惹了那个人，如果他在天津对程心妙的命令只是敷衍了事的话，如果在暗杀失败之后他就乖乖回上海的话，那么李思成就还只是李思成而已。李思成躲在那个林笙的背后悄悄活着，其实没碍他的事，二小姐对他最多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热也只会热一阵子而已。
目光重新落回自己那缠着绷带打了石膏的右小臂，他又想如果自己落了残疾，那么前途将会如何？不能想，不敢想。
旁边想起了看护妇温柔的声音：“别担心啦，只要你好好养着，就会好起来的。”
他说：“谢谢。”
看护妇好奇的偷眼看他，看的时候，有点脸红。他没留意，心里所想的除了自己，就是程心妙。程心妙来了一次之后就没再来过，这让他有些不安，他怕是自己办事不力、在她那里失了宠；也怕在自己卧床养伤的这些天里，她已经又和那个李思成联系了上。
旁人看他是心狠手辣的混混，好像只知道打打杀杀。其实他心思细腻，是敏感的人，静下来的时候会自己吓唬自己。心事重重的又躺了两天，他终于把程心妙盼来了。
程心妙纯粹是来“看”他的，看他伤势恢复得如何，没别的事。他对她说了两句感激的话，然后犹犹豫豫的问道：“您这几天，又见过李思成了吗？”
“没有。”她摇摇头：“那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非我到他家里去，否则见不到他。”
他又问：“您说这事，要不要对老爷子和大少爷也讲一讲呢？”
“不讲。”她还是摇头：“对爸爸说话，是要有证据的，不能想到哪里说哪里。都知道你是我的人，如果我让你出面作证李思成不是李思成，这人证未免也太无力了，和我自己红口白牙的说有什么区别？”她的声音低了些，嘀咕着：“我可不能给爸爸留下个胡言乱语的坏印象。”
厉永孝懂她的意思，她和大少爷的竞争日益激烈了，这让她没法再在程静农面前做那有口无心、没遮没掩的小女儿。程英德是拼了命的不犯错，她也一样要把万事都办得滴水不漏。
这时她继续说道：“大哥那里，我暂时也不想管。我告诉他林笙一家有问题，他也不会领我的情，索性让他继续和他们好着。等将来哪天真相大白了，我们再去看看他的表情，一定很好笑。正好，我看自从不上学读书之后，大家都渐渐忘记他其实是个笨蛋了。”
她是振振有词，但厉永孝怀疑她是自己给自己找借口，她只不过是不想让这场游戏太早结束罢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程心妙起身离去，留下了一屋子清冽的香水香。这半个小时里，她毫不介意的坐在病床边，小女孩嚼舌头似的对着厉永孝嘀嘀咕咕，给了他很大很大的安慰。
他知道她对别人不会这样嘀嘀咕咕。
只是有一点：她也完全没有流露出要给他报仇的意思，他在她这里是奉命去行事，结果白挨了一刀。
又想起件事：他得打电话派手下小兄弟，给那夜死了的几个家伙家中送些抚恤金去。
*
*
程心妙没有体会到厉永孝那百转千回的心思，她也确实是完全没有要给阿孝报仇的念头。她重视厉永孝，视他为第一心腹，但是没有想到他也是个人，他也知道疼。
她只想着李思成竟敢公然的反击自己，证明自己已经把他逼急了。
对手急而她没急，这很好。她在离开医院后突发奇想，决定去笙姐姐家中做一次客，一是看看李思成的反应，二是看看笙姐姐的反应。笙姐姐真是沉得住气，和个假丈夫过得还挺来劲，想来是假的比真的强。
这么想着，她让汽车调头开往雅克放路。可是车子开到半途，她忽然叫停，推开车门跳了下去，喊道：“李思成！”
她看见李思成正推开一家咖啡馆的玻璃门往外走，听到她的呼唤，他闻声望来，神情没有任何变化。
她对他算是纡尊降贵了，唤过一声之后怕他跑了，还亲自往他那边走去，他停在门口看着她越走越近、直到近前，然而还是一言不发。
她看看他的身后，笑道：“好兴致，自己一个人出来坐咖啡馆。”
他不回答。
他的沉默没什么原因，甚至都不是怕自己言多有失，纯粹只是无话可说。
若是放到先前，程心妙也会感觉这场面僵得令人尴尬，但如今她对他换了眼光，感觉也变了。他们暗地里已经是兵戎相见的关系，有着这样的关系在前，他的态度再恶劣些也正常，反而显出了他是个直肠子，不耍口蜜腹剑的那一套。
她又道：“赶得早不如赶得巧，我本来也想到府上做客的，没想到半路遇见了你，正好，省着我继续往前走了。”
他终于开了口：“找我有事？”
“我觉得我们应该谈一谈。大家都很忙，如果可以把话说开、别再互相猜忌的话，岂不是可以省些力气去做正事？”
“我没关系，”他答：“我没什么事情可做。”
她一时竟不知道他这是直肠子式的实话实说，还是他的头脑已经滴水不漏、连一丝话柄都不给她留。
他究竟是“有事做”还是“无事做”，对于程心妙来讲，区别极大。若是后者，那说明她对他的调查意义不大，不管他是哪路世外高人，反正他对程家没兴趣、没目的。
若是前者的话，那就不能轻易的放过他了，至少对他要做的事，她得查到“知己知彼”的程度。
又或者这句话只是一句威胁，表明他有奉陪到底的能力。
“既然是没什么事情可做，”她向他微微一笑：“那就不要站在这里，我们进去坐吧。”
他不大愿意——刚在里面坐了半天，刚要走出来见见天日，结果又要回去，这真是非常的腻歪人。但如果不在这里坐，就会把她招到家里去，而家里今天本是个喜气洋洋的景象，林笙见了她，一定会立刻喜下眉梢。
于是他给出了她今天第一个表情：他皱了一下眉头，随即转身推门，带着她回了咖啡馆。
*
*
如今正是晚餐时间，然而因为这咖啡馆里并不出售像样的饭菜，所以此刻客人并不多，程心妙可以随心所欲的挑选雅座。她进了一间最僻静的，和他隔着小桌相对落座。侍者跟着送上了菜单，程心妙接过菜单，看上面也没什么值得一喝的，就说道：“两杯咖啡。”问对面的人：“好么？”
严轻刚喝了一大杯咖啡，不愿再喝，这时就摇摇头，伸手从她手中拿过菜单看了看，说道：“一杯橘子水。”
然而侍者说橘子水没有了，上午制的果汁已经全部售光，下午的果汁还未制好。
他把菜单还给侍者：“那要一杯牛奶。”
这个倒是有。
侍者夹着菜单退下，临走前放下了雅座门口的细竹门帘。程心妙好奇的左右看了看，这家咖啡馆不大，并非什么豪华的所在，她平时难得会来这种地方。
保镖还在门外汽车里，她不许他们跟上来，要不然一帘之隔站着些虎视眈眈的大汉，实在是扫人谈话的兴致。反正她不像她大哥那样、总是活得小心翼翼。
她爸爸当年一无所有跑到上海滩讨生活时，身边可没有保镖这种东西。她要学她爸爸的样子，不要那样胆小如鼠娇滴滴。

第70章 突变
竹帘一动，侍者用托盘送上了咖啡和牛奶。牛奶只是一杯，热咖啡配着糖罐子奶罐子糖夹子银勺子，则是热热闹闹的摆了一小片。程心妙这时也将这里看遍了，等侍者退下之后，便用小夹子夹了一块方糖，投入了咖啡杯。
捏着小银匙缓缓搅动着热咖啡，她望向了对面的严轻：“你的伤，好得怎么样了？”
他点了点头。
“虽然今天是我主动找上了你，但我想你也一定有问题想要问我吧？”
他摇了摇头。
他不问，但她想说的还是要说：“从你在马黛琳饭店救了我一次之后，我心里对你就很感激，可你总是拒我于千里之外，我又实在是很想多了解你一些，这才去探查了你的家庭。”
他看着她，还是没反应。
“结果一查之下，发现你竟然不是真正的李思成。你说我是不是该起疑心？”
“这和你无关。”
“怎么可能无关？你的太太是林笙，是可以在程公馆登堂入室的笙姐姐。我若是可以坐视她将一个可疑人物随便带到我家里来，那我也不姓程了。”
严轻不大能理解她，因为他实在是很少去程公馆，去了也只是坐着，多一步路都不走，多一句话都不说。
程心妙继续说道：“你告诉阿孝，说你要过几天太平日子，让我们别给你捣乱。这没问题，只要你对我们没有图谋，我完全可以办得到。可我要先知道一件事：你到底是什么来头？你现在想过太平日子了，那么原来你的日子想来是很不太平的了？我的情况你全知道，但我对你还是一无所知，这太不公平了。”
“我不是在和你讨价还价。”他终于又开了口：“我只是告诉你，要这样做。”
“那我若是不同意呢？我若是把这件事捅到爸爸面前、让他知道所谓的笙姐姐和笙姐夫全是假货呢？我知道你很厉害，但是在上海，你是不是已经厉害到可以不怕程家了？”
严轻沉默片刻，说道：“她是真的，我是假的。我有苦衷。”
她审视着他，但他一贯是没表情，让她从他的脸上也看不出什么来，他那张脸上既无真心诚意、也无虚情假意。
“笙姐姐肯接纳你？”
“她敢不接纳我？”
“可我看她对你还挺有情意的。”
他没回答，心中则是愉快了一下子。他已经感觉她对自己很不错，如果别人看来也是如此，那就证明他感觉得很准，她对他确实是好。
程心妙忽然想起了林笙之父那郁闷的后半生经历：“喂，你不会是像林伯父一样，也是闯了什么天大的祸，所以才要冒别人丈夫的名字，躲起来找太平吧？”
他看了她一眼，她迎着他的目光，感觉自己终于是说中了一点事实，不由得有了几分笑意：“但我对此无法想象，你还这么年轻，好像都还没有去闯大祸的机会呢。”
他端起面前这杯牛奶，喝了一口：“问完了没有？”
然后他站了起来，分明是要自顾自的先走。程心妙见他要溜，登时想拦，可他忽然抬手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程心妙一怔，先是莫名其妙，随即也察觉到了异样：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周遭变得这样安静了？
好像就在不久之前，她还能听到外面大厅里有侍者来回走动、开门关门，她还不得不压低了声音说话，唯恐被外界窃听了去。
就在这时，竹帘被人从外面用枪管挑了起来。
无论是站着的严轻，还是坐着的程心妙，都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因为外面不止一条枪，有挑帘子的，也有瞄准了他们的，枪管很长，全安装了消音器。
枪后的人也全没有蒙面，大大方方的看着他们。
“不许出声。”来者之一用平静的声音说话：“谁出声就毙了谁。”
程心妙和她的保镖只隔了一间大厅的距离，可偏偏她选了一处最僻静的雅座，她没有自信单凭一嗓子就能喊来保镖，但可以相信的是，保镖再快也不会比对方的子弹更快。
“你们会不会是找错了人？”她小声的问：“你们知道我是谁？”
“程二小姐。”来者之一还是那么的平静：“请放心，没有错。”
程心妙没有乱了方寸，她相信自己生来是要做一番大事业的，否则老天爷就没必要让她投胎成为程静农的女儿。既然是做大事的人，就没理由这么早的在小事上死掉。
“绑票？”她又问。
那人答道：“对，怕是要委屈程二小姐几天了。”
随即他向一旁使了眼色，立刻就有人从他身旁挤过去，拿了手铐将程心妙的双手锁到了身后。程心妙没有反抗，只说：“花钱买命是理所当然，只要你们别漫天要价就好。”
她一边说一边扫了严轻一眼，她看出了严轻此刻是真正的手无寸铁，他只穿了衬衫长裤，裤兜瘪瘪的，腰身薄薄的，连个厚一点的皮夹子都藏不住。所以他一点也不反抗，由着对方将他的双手也铐了住。
“慢。”她不挣扎，只低声说话：“你们就算绑票，也得找个能往我家里送信的人吧？他不姓程，不是我家的人，程家犯不上花大钱赎外人，他自己又是个穷光蛋，所以你们绑他没用，不如放了他，也好有人到我家里去通风报信。”
那人也知道这雅座里只有程心妙一人姓程，她面前那小子大概只是她的男伴之一，属于不值钱的货色。留着没有用，杀了太残忍，按理说是可以放，但是现在不行。
现在他们得先立刻离开此地，等离咖啡馆前门那一车程家保镖足够远了，再说放人的事。
*
*
这一行人押着程心妙和严轻出了雅座，这一排雅座原本是条长过道，和大厅之间开了一扇门，店主用竹帘和屏风将这过道巧妙分隔成了一间间雅座，通往大厅的门也扩大成了一座雅致的月亮门，让这小馆子既有热闹处、也有安静处。如今大厅那里还是没有顾客，而程心妙走出来时，才看见店内的两名侍者一起站在月亮门旁，不知道他们是受了多大的威胁，此刻二人盯着地面，头也不敢抬，单是瑟瑟的发抖。
顺着过道往后走，他们由过道走入后厨，后厨的厨子高举双手朝墙站着，旁边大概是个给他打下手的学徒，那学徒和厨子并肩站着，也举着双手，一只手还拎着一口袋豆子。
后方忽然轰的一响，程心妙下意识的回了头，见是严轻被脚下的几袋咖啡豆绊了一下，殿后的绑匪立刻又将他拎了起来。
她有点失望，还以为他会出其不意的大杀四方、再次救了自己。
厨房连着后门，后门小而破，直通陋巷。程心妙现在只求自保，他们朝哪个方向推她，她就往哪里走。然而一只大手忽然托着一叠湿布捂住了她的口鼻，她在一阵异味中挣扎出声，以为对方是要将自己闷死，可是拼命呼吸了几次之后，她又感觉对方的手下留着余地。
那人一手捂着她的口鼻，一手摁着她的后脑勺，双方以这种姿态僵持了足有两三分钟。程心妙渐渐头晕起来，这时才猜到或许是布上的液体有问题，这东西想来就是传说中的迷药了。
她想到了，也晕倒了。
*
*
程心妙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
朦朦胧胧的睁开眼睛时，她曾经恍惚了一瞬，那一瞬间她以为自己是身在家里的卧室中，可一动之下，身下冷硬的床板就立刻让她回忆起了现实。
她有些慌，但那慌也只是来了一瞬。
一瞬过后，她坐起身环顾四周，见自己是被囚禁在了一间空屋里，屋内空气阴冷、墙壁斑驳，她伸腿下床揉着手腕，不知道手铐是何时解开的，大概是有一阵子了，因为她那一对“皓腕”上就只剩了一道浅浅的红印。
围着她躺过的那张破木板床，她在房内兜了一圈，虽然对于穷苦世界不甚了解，但也看出这屋子有些年久失修的意思，但不算陋室，因为墙壁是水泥白灰的，她抬手摸了摸，白灰因为潮湿，已经是大片的脱落了，但墙壁本身还保持着坚固。
老房子，但还不算很老，窗户被宽木板牢牢钉住了，她顺着木板缝隙向外看，发现外面夜色茫茫，但是个晴朗的夜，月光很足，而自己所猜不错，这间屋子位于二楼。
乡间不会有二层高的洋灰楼房，她略微放了点心——这起码证明她还在城内，或者是在城边，没有距离父亲太远。
她顺着缝隙继续向外望，认为远方那一片黑压压的颜色，乃是树林的阴影。
“我是不是来过这一带？”她思索着自己的过往，往年在风和日丽的季节，她也会和朋友们一起开汽车到郊外游玩野餐，似乎也曾在大片的树林中漫步过。
她又想：“他呢？”
这回她和他完全只是偶遇，他几次三番的对她爱答不理，全是她硬着头皮非留了他不走，所以这回的绑架，猜疑谁都猜疑不到他的头上去。他这一次真是受了她的连累，但她却有存了一点好奇心，想看他在这样不利的境地中，是否还能再做一回救美的英雄。
若是还能的话，那她就真的服了他了。

第71章 奇异的绑匪
严轻没有什么迷信思想，但也感觉挺邪门，只要他在外单独遇到程心妙，就要出事。
马黛琳那样一家开在租界里的大饭店，居然也会爆发那么惨烈的枪战血案；大街旁那样恬静的一家咖啡馆里，居然也能有绑匪潜入。说来全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只要他和程心妙碰在一起，不可能的事情就全可能了。
此刻他是被绑在了一把木椅子上，有人刚给他的眼睛蒙了黑布条。他来时也中了迷药的招，但他及时的屏住呼吸，将那吸入的药量减少到了最低，让他比程心妙早醒了一小会儿。
这里的人都是不遮不挡的陌生面孔。既是不怕暴露面目，便证明了他们要么是留有了充足的后手、有全身而退的自信，要么是已将自己置于死地，豁出去了。
“小子，”他听见有人蹲在自己的腿旁说话：“我们这就送你去程公馆，记住你的任务，你要是没把信送到，或者是送迟了，程二小姐的小命可就没了。”
那人一边说话，一边解开了他腿上捆着的绳索。解的同时也不时的抬头看他，因为这小子镇定得古怪，一言不发的任人摆布，不过也许是迷药的作用。
绳索是顺着腿一路缠上去的，如今要解也方便，那人将绳索从他身上一圈一圈的摘下来：“听见没有？”
严轻答道：“听见了。”
这回他是被这群绑匪当做了信使使唤，虽然也算是“出事”，但他只能算是受了虚惊。接下来只要将勒索信送去程公馆，也就再没了他的事。
在绑匪这边，确实是没了他的事。可在程静农那边，就不一定了。他肯定知道他女儿正在调查自己。调查的结果，是前些天厉永孝刚进了医院，今天她又遭了绑架。
这让程静农不怀疑他、怀疑谁去？
“麻烦。”他想。
然后他被人拎了起来，那人找来一段麻绳，草草反绑了他的双手，把他推搡出了这间屋子。他听见前方有人走来，而自己身边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大爷，您回来了？”
前方传来的步伐声音很稳，来者的声音低沉和悦，也很稳：“听说你们今天成功了。”
“今天也是碰巧，”那人笑呵呵的说：“我们都没想到会这么顺。”
那人又问：“这是一起带回来的？让他去送信？”
“是。抓那丫头的时候，这位正陪着她喝咖啡呢。”那人一拍严轻胸前的衬衫口袋，口袋里装着一封信，且用别针将那信和口袋别在了一起：“就算这小子说不清楚，这封信也能替他说。”
“好，速战速决，趁着程家那边还没知觉，先把信送过去。”
一只手一搡严轻的肩头，他顺着力道迈了步。前方的人挪开一步让了路，同时就见这蒙了眼睛的信使侧过脸来，仿佛在透过黑布盯着自己。
又走来两人，三名大汉押着严轻穿过一扇大门。风掠过皮肤，他知道自己是走了出来。
然后一只手一摁他的后脑勺，把他推进了汽车里。
*
*
程心妙有些头痛，嘴里也发苦，但当房门开时，她面对着走进来的男人，并没有做出“花容失色”的反应。
她想自己是程静农的女儿，死到临头了也得站着死，不能给父亲丢人。
来者看着倒不是凶神恶煞的嘴脸，甚至称得上是相貌端然，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穿着卡其色的哔叽长裤和白衬衫，看起来简直像一些工厂里留洋归来的工程师，学问是有的，挽起袖子也能和工人一起干活。
随手虚掩了门，他对程心妙唤道：“程二小姐，是吧？”
他的声音也柔和，使他听上去更像是一位理性的斯文人士。
程心妙最怕对方是那一路奸杀掳掠的真土匪，对待那种野蛮人，既不能晓之以理、也不能动之以情，让她的人类智慧完全没法施展。所以听了对方的问候后，她心中稍微安定了一点点。
“我是。”她不否认：“你是你们的头目？”
“头目？”他像是将这两个字品味了一下，然后微微一笑：“是的。”
“你们绑架我，目的是钱？还是别的什么？”
“你好像并不怕？”
“怕当然还是怕。”她也淡淡一笑：“可我要是只顾着大哭大闹的害怕，你接下来这番话，又该对谁说呢？”
“你还是有胆量。”
她站久了会头晕，所以若无其事的后退一步，坐到了那张木板床的床边：“不敢当。不过如果你们只是要钱的话，我当真会少怕许多。前几年租界里不是常闹绑架案吗？破财免灾，不算稀奇。”
然后她好奇似的对着对方歪了歪头：“我看见你们的脸了，所以建议你们拿了钱后就立刻消失，不要再回上海。当然，你们也别想杀我灭口，我爸爸吃个哑巴亏，生气一阵子也就罢了，可你若是杀了他的女儿，那他对你们一定会追杀到底、不死不休。”
他笑了，问道：“程静农很喜欢你，是么？”
“不是喜不喜欢的事。”她答：“不喜欢也是要这么办，否则他面子上下不来。你应该能明白，对于他们那样的人来讲，面子比天大。”
紧接着，她上下打量了对方：“你看着可真不像个绑票的。”
“是的，”他答：“我的确是不专业。”
这一句话拉响了她心中的警铃——她希望对方是专业的绑匪，希望对方绑了她只是图钱。这么体面的一个人半路出家去绑程二小姐的票，这太异常、太不祥。
但她依旧不动声色：“那你做什么比较专业？”
“我做维修工人比较专业，比如修一修机器、连一连电线，”他思索着回答：“之类的。”
“那你一定读书读得不错，听说要学那些本领，是要考进专门学校里学习才行的。”
“我也不敢当，凑合而已。”
程心妙盯着他，忽然换了试探的语气：“我得罪过你吗？”
他摇摇头。
她又问：“那是我爸爸得罪过你？”
他答：“你的父亲，杀了我的父亲。”
程心妙信他的话，她父亲杀过不知多少个人的父亲。
“那，你绑架我不是为了钱，而是要报仇？你要杀了我？”
他审视着她，忽然问了这么一句话：“如果你和你父亲之间只能选一个活下去，你希望是谁？”
程心妙登时哑然，片刻之后才答：“父亲。”
他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举枪瞄准了她的眉心：“也可以，那就按你说的办，你去死，换你父亲活着。”
程心妙不大会用枪，但她清楚的看见他将食指勾上了扳机，食指关节微微泛白，他当真是在用力！
“不！”她抬起双手摆了一下，声音尖锐起来：“不——”
然而枪声还是响了，响在楼下，伴随着此起彼伏的惨叫声。门口那人登时扭头向外望去，望了一眼过后，他后退出去猛地关了房门，而程心妙发现那门甚至都没有锁。
“这是怎么回事？”她站起来，身体有些发抖：“是家里人来救我了吗？”
快步走到门前，她推开房门，向外只露出了一只眼睛——在马黛琳饭店一役中，她学会了提防流弹。
这是一幢阔大的老洋房，二楼的走廊长而黑，两边的房门全紧闭着，那人跑得不知所踪，楼下的枪声则是还在继续。她不知道自己是应该趁此机会冒险逃生，还是留在原地等待救援。忽听远处传来了凌乱沉重的脚步声响，她连忙后退关门，可那门是只能从外面挂个锁头来锁上的，她自己锁不成门。回头看见了那张木板床，她慌忙跑过去，想用行军床将门抵住，一边推床她一边四处的看，想要找到关闭房内电灯的开关，可是找不到，越急越找不到！
就在这时，房门被人一脚踹开了。
她惊骇的望出去，就见一人站在门口，右胳膊肘抬起来支上门框，左手卡在腰间，抬起来的右手拎着一把手枪，枪口滴着血，指尖滴着血，一身单薄的衬衫猩红斑驳、也全是血。
仿佛是累极了，他将自己那样撑在门口，胸膛与肩膀全都随着喘息起伏。抬手将散乱头发向后一捋，他低声开了口：“出来。”
她应声起身，如风一般的跑到了他面前，未曾开言，先欠身向前拥抱了他——消瘦的、纤细的、坚硬的、他。
又是他！还得是他！果然是他！
“李思成，”她紧紧的抱着他，又叫了一次他的名字，即便知道那名字一定是假的：“李思成！”
严轻用力将她从自己身前撕扯了下去，然后抓住她的手腕：“他们马上回来，我们快走！”
程心妙没听懂他的话，但死心塌地的随他奔跑向前。现在她是无所畏惧的了，有李思成在，刀山火海她也敢闯。

第72章 月色
严轻带着程心妙跑下楼去，一路竟然没有遇到阻挡，仿佛这楼里的活人全都忽然失踪了。程心妙半路被一具尸首绊了一下，是抓着她腕子的那只手硬把她拎了住。而她踉跄着追上了他的步伐，和他一口气冲出了一楼大门。
门外停着一辆汽车，他先拉开车门把她向副驾驶座上一推，然后自己绕过车头坐上了驾驶座。程心妙提醒他：“没有汽车钥匙，我们没法开。”随即向外望去，她发现一楼窗内虽然只亮着极其微弱的一点黄光，但依稀也能看到正有人影活动。
“他们还有人！”她急得扭头告诉他：“他们好像正在往外跑。”
随即她看见他不知何时从方向盘下拽出了两段电线，正试着要将电线两端相触。她明白了他的意思，慌忙再往外看：“有人出来了！”
话音未落，汽车轰然发动，简直是一个箭步蹿向了前方，程心妙顺着惯性向后一仰。慌忙稳住了自己的身体，她再次回头：“快快快，他们——”
严轻瞥了后视镜一眼，抬手抓住她的头发，狠狠向下一摁。
她低了头，他也俯了身，枪声中子弹贴着车顶飞过去，他不看路，凭着直觉踩下油门。程心妙侧过脸向窗外扫了一眼，看见了遮天蔽月的枝叶，是他们这辆汽车撞入那一大片树林里去了。再向相反方向投出目光，她看见他扶着方向盘的左手，他还在操控着汽车的方向。
她决定相信他。
信心刚一生出来，车头就狠狠怼上了半截老树桩。二人双双向前冲去，严轻是合身撞上了方向盘，而程心妙原本是要纵身飞起撞碎挡风玻璃的，可严轻那只手抓了她的长发硬是不放，让她没有合身扑上碎玻璃、撞成满脸花。
一声巨响过后，树林重新陷入岑寂。
程心妙感觉自己的头皮将要被撕扯下来，痛得那泪花简直像是一瞬间从眼中喷出来的。但看着那裂纹如同蛛网的挡风玻璃，她在疼痛中惊魂不定，心想自己差一点就毁了容。
刹那的庆幸过后，她转过脸去看他。他的脖子和肩膀嵌在方向盘和车门的夹角里，双目紧闭，姿态扭曲，唯有右手还紧抓着她一大绺长发。
“别，”她慌了神，伸手去试他的鼻息，同时心中只剩了一个字在反复：“别别别别别……”
她和他的故事还没开始，她不能容许他就这样草率的下场。如果他这样死了她对他就会永生难忘，往后就很难再爱任何一个男人。
手指伸到他的鼻端，他忽然睁开了眼睛：“干什么？”
她要哭似的呼出了一口气：“你没死，太好了！”
他那抓着长发的右手松开来落下去，整个人还嵌在那个夹角里。失魂落魄的怔了怔，他慢慢的坐直身体，将左手抬到眼前，手指张开又握紧。
他方才是被那冲击力撞得懵了，现在才算是回过了神。弯腰从脚旁捡起那把手枪，他向前望了望。今晚的月色真是好，在这样的密林里，还可以透过那蒙着蛛网一样的挡风玻璃，看见那走了型的、还在呼哧呼哧呻吟的车头。
他推开车门，摇晃着下了去，回头向后望。后方黑沉沉的，不见追兵，一阵夜风吹过，他嗅到了淡淡的汽油味。
程心妙这时也捂着脑袋下了来，自动的走到了他身边：“接下来怎么办？”
“走。”他转身迈了步：“汽车油箱破了，随时可能爆炸。”
程心妙慌忙跟上了他：“我的天。”
紧追慢赶的跑了几小步，她又被脚下的树根绊了一跤。严轻停下来，转身拽起了她，然后采取老办法，又抓住了她的一只手腕。
一口气走出了老远之后，汽车并没有爆炸，但严轻依然不敢松懈。程心妙渐渐习惯了他的速度，也不再那么上气不接下气。
“我们要往哪里走呢？”她问。
他抬手向前指了指。
“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她又问。
“没逃，是他们要送我回去，给你家里送信。”
“那你怎么又回来了？”
“回来救你。”
她一时语塞，停了停才问：“为什么一定要救我？”
“因为你总是找我的麻烦。”他终于回头看了她一眼：“你和我在一起，如果你被绑架了我没事，那就不只是你，恐怕你全家都要找我的麻烦。”
“而你只想过太平日子！”
他转向前方：“对。”
“不怕陪我一起死了？”
他一味的走，不回答。但这答案对她来讲很要紧，于是她又问了一遍：“不怕陪我一起死了？”
他只好如实回答：“我没想过。”
她连走带跑，一边气咻咻的喘，一边睁圆了大眼睛看他：“生死都没想，只想要救我？”
“对。”
“你又不爱我，干嘛这样待我？”
“我已经回答过了。”
“ 不怕死怕麻烦？我才不信。”
“随便你。”
她不再说话了，要节省力气跟上他的速度。他的手一直死死攥着她的左腕，没轻没重的，攥得她血液都不流通，整只左手都没了知觉。
但她没有出声提醒他，他这样的攥法，简直是个要和她生死相系的劲头，而她挺享受他这个劲头。
*
*
程心妙不知道自己和他跑了多久，总之最后眼前豁然开朗，竟是已经跑出了这片树林。
这回她可真是完全不认得道路了，只见前方荒芜，生长了许多蒿草，远处似乎还有农田。转过头望向他，她问：“怎么办？”
他抬头望向夜空，她也跟着看：“今晚的月色真美啊。”
这时他根据星辰方位确定了方向，说道：“前边应该有路。”
二人继续向前走，这一片地方真是荒凉，野草长到了齐腰高，好的是一路没有遇到蛇，也没到蚊虫肆虐的季节。他拉扯着她，渐渐感觉她有了点东倒西歪的意思，他以为这位程二小姐是累极了，可回头看时，她的眼睛在夜色中依旧是亮闪闪。
“走不动了？”他问。
她答道：“走得动，就是鞋子不行。”
说着，她抬起一只脚，脚上穿得本是一双白缎子绣花鞋面的高跟鞋，那鞋昂贵在了精巧的绣工上，不会比一只布袜更结实，而程心妙已经穿着它在野树林子里奔走了小半夜。方才她只是感觉脚疼，如今借着月色一照，她才发现自己的脚趾头早已突破鞋头的封锁，鞋面也成了破破烂烂的几条布带，松松垮垮的将鞋底吊在她的脚上。
她自己都惊讶得“哟”了一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一路都没觉察出异样。
他这时松开了手：“你走不成了。”
她的心往上一提：“什么意思？我能走，人家打赤脚都能走长路呢，我也是人，我也能行。”
他转身背对着她，手扶膝盖弯了腰，说道：“上来”。同时心想你这样的脚要是打赤脚走回城里去，只怕连骨头都要走出来了。
她这才知道他不是要抛弃她。
俯身趴上了他的后背，她感觉到他的肩膀是宽的，然而脊梁是窄的，几乎是一种纤细荏弱的身形。他背过双手拢起她的大腿在两侧，直起腰继续向前走，步伐也有一点晃，因为他也累。
伸手松松环了他的脖子，她轻声说：“谢谢你。”
他照例是不说话。对于不要紧的语言，他向来是没回应。
“我只不过是想知道你到底是谁。”她又说。
手指轻轻抚摸了他汗湿的鬓角，她继续道：“你知道吗？当我知道你不是真正的李思成时，心里真是高兴极了。你在马黛琳救过我，是我的英雄，我不高兴你同时也是别人的丈夫。”
她歪过头，枕他的肩膀：“我可以为你保守秘密。为什么不保守呢？我已经相信了你对我当真是没有坏心。可是我要你给我一句实话，林笙到底是真是假？你放心，无论她是真是假，也无非是从我大哥那里占点便宜罢了，和我又没有关系，即便是冲着你的面子，我也不会多管闲事。”
他答：“她是真的。”
“那你为什么会和她——”她抬起了头：“你取代了李思成，真做了她的丈夫？”
“和你有什么关系。”
“你是想自己说？还是逼我去调查？反正我手下可不是只有一个阿孝。”
“不如先说说你为什么要派人到天津杀我。”
她重新枕了他的肩膀：“才不是呢！那件事和我根本没关系。不过阿孝去北平找李思成的父母，的确是我指使的。我对你好奇嘛！感觉你又神秘、又危险，绝对不能放着不管。”
她放轻了声音，慢慢的说：“其实，这是我对你的心呀。”
这最后一句话，他没听懂。这句话之前的那一段辩白，他也不大相信。前方的荒草渐渐稀疏，显出了一道人走马踏出来的小径，再往远眺，远方地平线那里也隐隐有了光，是黎明将至了。
脖子上环着的手臂紧了紧，耳边又传来了她的声音：“天津的事情，当真和我没关系。我知道有风言风语，说那事和日本人有关系，正好我又负责代表父亲去联络那边的日本朋友。可我又为什么要杀你呢？你是我的的救命恩人呀！”
她的气息在他耳边咈咈的吹：“其实直到现在，我也还是感觉你又危险、又神秘。你到底是个什么人呢？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呢？这些天我常会想起这些问题，可是又没有答案。”
她探头去看他的侧影：“现在我知道你对我是没有恶意的了，那么你知道我对你的心意了吗？”
他答：“我不懂。”
“我说我爱你，这回你懂不懂？”
他站了住：“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
他困惑的望着远方：“是因为我救了你吗？”
他问得这样稚拙，反倒让她一时不知应该如何回答。答“是”是不准确的，可若说“不是”就更不准确，她对他的第一次动心，正是源于马黛琳饭店中的那一场大逃亡。
夜风掠地而来，卷起了她血迹斑斑的裙摆，掀起了他血迹斑斑的衬衫一角。他们站在这微凉的风中，一时沉默下来。
最后，她答：“我也说不清楚。爱情不讲道理，说得清楚就不是爱情了。”
他还是不懂。

第73章 回家
沿着荒芜小路又走出了二里地，他们开始遇到了起早进城的行人。人人见了他们都是大惊失色，对他们又是要关切、又是要躲避。而程心妙虽然缺乏和这些贫民们打交道的经验，但她无师自通，并不自报家门，只说自己昨天和朋友一起出城郊游，结果回来时遇了强盗，他们逃了一夜才逃到这里，现在身上还有些钱，只想雇辆车回城去，车价不论，反正他们两个全都吓坏了，现在只想回家。
她负责说，严轻负责沉默。两人血迹斑斑的站在一起，看着凄惨可怜——至少，也是没有什么威胁性，而且肯付大价钱，所以很快就有赶着马车的车夫接了这单生意，愿意用马车把他们两个送去城内。
*
*
城外的马车进不了租界，但程心妙不肯下车走回家里去，不是累得脚疼，是她不能让外界看见程二小姐的狼狈相，她丢不起这个人，她父亲更是如此。
对于他们这样的“人物”，最要紧的是绝不可以坍台，只要站得住，架子就不能倒。如果程二小姐这副半死不活的德行流传出去，程静农的威信就会遭受当头一棒。所以她支使那马车夫就近找了一家洋行，进去花钱往程公馆打去电话报了地址，让家里派汽车过来。
而在等待汽车的时候，她蜷缩在那脏兮兮的马车厢里，看着面前的他。这车厢谈不上板壁，完全就是几根杆子支起来挑了个布篷，可以挡一挡外界的视线，所以这一路她都没有对他多说什么，怕一层布外的马车夫听了去。
如今她知道家人即将到来，心情轻松了些，小声开了口：“今天你一定要和我一起回家去。”
他也是抱膝而坐，一路上把头埋进膝盖里，看起来是很小的一团。
“好。”他垂头答。
她没有再说什么感谢的话，伸手去握他的手腕，他的腕子很细，主要是骨头细，加之皮肉薄。她结结实实的将它攥了住，然后低头去看自己的左腕，这一夜，他又在她的左腕留下了几道紫红指印。现在是紫红的，过一天就会成为紫青，要过好一阵子才能消退，是比较持久的留念，她喜欢。
忽然一种冲动涌上心头，她开口说道：“不管你究竟是什么人，别跟着她了，跟着我吧！”
他微微抬了头，目光依旧是射向下方的：“嗯？”
“别跟着林笙了，跟着我吧！”
看他僵着不动，她的手上加了力气：“她只不过是个普通的女人，你在她身边能得到什么呢？你至多是拿她给你打个掩护，让人以为你是她不争气的丈夫。可我就不一样了，你知道我的，我有更多的钱，更多的势力，无论你原来是惹了什么麻烦，还是闯过什么大祸，我都可以帮你。在我这里你不用在隐姓埋名、以别人的身份活下去，你可以堂堂正正的恢复本来面目，做你自己！”
他摇摇头：“不了。”
“为什么？”她闪过一个念头：“你对林笙有感情？”
“我这样活着就很好。”他扯开了她的手：“你只当不认识我。”
她逼问他：“你是不是对林笙有感情？你爱上她了？”
他不假思索的回答：“没有。”
她狐疑的审视着他，听不出这话是真是假，但也无暇再追问了，因为程家的汽车已经急天火炮的猛冲过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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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心妙和严轻在咖啡馆内神秘失踪，程公馆内已经闹翻了天。
林笙被叫去了程公馆，不算软禁，但程静农随便找了个借口，也不许她回去，毕竟那小子是她男人，如果程心妙是那小子掳走的，那么她也逃不了干系。咖啡馆的全体侍应生以及茶房、掌柜、厨子、厨子的学徒也全被控制了住。这些人一个个倒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惜也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那帮绑匪是从后厨走出来的，走入前方大厅时先亮手枪吓住了他们，哪个敢出声，就给哪个一枪。
一把手枪震住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们全被吓成了哑巴，一动都不敢动。有个距离大门近些的侍者曾经试图向玻璃门外的程家保镖使眼色，但那几个保镖正背对着他闲谈抽烟，接受不到他的暗号。
端着手枪的绑匪躲在暗处，也是一声不出。所以他们甚至不知道那些绑匪是什么时候撤干净的，直过了好一阵子，有几名大学生模样的青年推门走进来，大声的找座位要点餐，他们才意识到那些绑匪已经完全不见了。而当他们跑入厨房时，见厨子和学徒还在面壁站着，一个个瑟瑟发抖，都吓懵了。
再然后，他们跑出去向那几个保镖们报信，面对着那帮惊慌失措的保镖，他们才知道那失踪了的姑娘，竟然就是程静农家的二小姐。
他们立刻又被吓死了一回。
与他们不同，林笙听闻丈夫似乎是和程二小姐一起被人绑去了，先是诧异这二人怎么又会凑去了一堆，后是显出了张口结舌的样子：“他们两个……他们两个是不是……阿妙那晚好像很敌视他似的，他还打伤了阿妙手下那个厉先生，两人关系既然是那么的不好，怎么又……”
程静农问她：“思成平时都做些什么，你不清楚？”
她红头胀脸的，再开口时就带了哭腔：“他什么都不做呀。他是——家里的大事小情全是我一人，有他就和没他是一样的，他向来也不做事情呀！”
程英德不动声色的关注着这一边，怕父亲为难林笙。他神色沉重，一颗心则是跳得激烈。如果刺客可以冲进自家公馆里杀人，当然也可以有绑匪连妹妹带那小子一起绑走。树大招风，这是程家儿女必须承担的风险，不稀奇。
他只希望这回那些绑匪可以做得专业一点，不要再让妹妹活着跑回来。
然而他刚想到这一点，就有门房跌跌撞撞的先冲进来，大嚷着“二小姐回来啦！”
林笙尖锐的“噢”了一声，是受了刺激的狂乱反应；程静农下意识的向前迈了一步，仿佛是要一步迈到院子里去；程英德则是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旁人看着，以为他这口气是松出来的——实际上也差不多，呼出了这口长气之后，他简直不想再吸，失望得恨不能索性咽气、死了算了。
这时，程家的汽车停在了楼门近前。后排两边车门开了，这边下来了一瘸一拐的程心妙，那边下来了一摇一晃的李思成。
程静农快步迎了出去，程英德紧随其后。林笙跟着走到了大门外，却又止步。程英德扭头看了她一眼，轻声问道：“你还好吗？”
她答非所问：“怎么可能呢？我不明白。”
程英德说了句“什么？”，随即懂了她的意思。
她那样一个丈夫，怎么可能会和程二小姐有一腿呢？她不明白。
*
*
程心妙见了父亲，先是张开双臂扑到父亲怀中，用力的抱了抱他——活着回来了，回到这个繁华美丽的好世界里来了！
然后她扶着父亲站稳了，不哭不闹，开篇便说：“爸爸，快给我拿纸笔来，那个地址我说不上来，我只能画给你看。现在立刻派人过去，也许还能查到那群绑匪的蛛丝马迹。”
程静农连声答应，她回头看了严轻一眼，又道：“这回是我连累了他，也又是他救了我。不过你们不用谢他，我自己来谢。”
程静农对着严轻点头致意：“身上的伤要不要紧？”又吩咐程英德：“快去打电话叫医生来。”
严轻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干涸了的血点子，然后抬起头，看见了人群中的林笙。而林笙这时走到他面前，上下打量着他，小声的问：“你……没事吧？”
他答：“没事，回家吧。”
此言一出，程心妙猛然回了头：“不行！等经了医生检查，确定没事了你再走！”
林笙也道：“再等等吧，有医生看看也好，你瞧你这一身血。”
又看了丈夫一眼，她不再说话了。旁人看了她这尴尬为难的样子，都很谅解；严轻以为她是故意做了这个样子给程家人看，所以也是不置可否。结果是她孤零零的僵在了人前，还是程英德唤了她一声，让她快和妹夫一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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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心妙进门之后，无暇更衣，先跪在一楼大客厅的茶几前，在纸上画起了那群绑匪盘踞的方位。她是在都市里长大的姑娘，不是很能分得清东南西北，画着画着就抬起头：“姐夫呢？”她用笔尖敲敲纸面：“你来帮我看看，出了那片树林之后，我们是不是往这边走的？”
严轻走过去，低头看着：“反了。”
她立刻涂涂抹抹，程静农也过来跟着看，看着看着就叫来了心腹手下。片刻之后，手下拿着那张简易地图快步出去，与此同时，医生也来了。

第74章 面包的滋味
医生先给程心妙做了检查，发现她除了手臂和脖子有几处细树枝留下的刮蹭伤之外，就是双脚被磨破了若干处，除此之外，并无其它内伤。
而在程心妙更衣涂药之时，那医生想去看看严轻的情况，严轻却是拒绝。林笙在一旁嗫嚅“看看也好，放心些”，旁边的人也帮腔，他则是照例一言不发，拿她的人和话都当空气。
程静农这时问道：“思成，你给我讲一讲，昨天到底是怎么回事？”
严轻思索了一会儿，就在众人以为他连程静农也不要搭理之时，他说了话：“二小姐在咖啡馆门前遇见我，说要和我谈谈。在里面谈了没有几句，就有人举着枪进来，把我和她绑架了。”
他是如实的讲述，一直讲到了他作为信使、半夜被那些人蒙了眼睛用汽车往程公馆送。
“我想，还是带着她一起回去比较好。”他干巴巴的说。
程静农很惊讶：“他们都把你送出来了、可你为阿妙、又杀了回去？”
他答：“我不想再受误会，那太麻烦。”
当时他的武器，是他在走出咖啡馆厨房时，以一个踉跄作为伪装、从自来水池边拿到的一把餐叉。他将那柄餐叉藏得很好，并且在回城的汽车上，很有耐心的用它磨断了反绑着他双手的麻绳。
绑匪一直只以为他是阔小姐的小白脸，对他从来未做多余的防备，当时汽车里除了汽车夫之外，只有两个人随行。杀那三个人没太费事，只是后排座位的场面很糟糕，全是血，前方倒是还干净些，因为那汽车夫见势不妙，弃车要逃，结果被他一枪毙在了外头。
他得到了一辆汽车，几把手枪，以及对于路线的一些记忆。沿着原路折返，他杀了回去。绑匪的人数不算少，可他似乎是在大开杀戒之时触了他们的某种忌讳，以至于他刚开始连续开火，那些人就一窝蜂的退去了一楼后方，束手束脚的只是防守，最终让他可以和程心妙全身而退。
至于那些人到底是谁，他不知道。他看见了他们的脸，但那些脸也没特色，显示不出他们的身份和来历。
事情就是如此，因为一切都是那么的如实，所以他也不怕程静农盘问，无论对方怎么问，他都照实答，不必有犹豫，也不怕有破绽，抵得住程静农那目光如炬的审视。
程静农问到最后，回头找到一旁的林笙，笑了：“思成是从哪里学来了这么大的本事？”
林笙魂不守舍的，但还保持着礼貌：“您说这算本事？”她勉强笑了笑，停顿了一下，梦游似的又道：“我倒是感觉这太吓人了……这、这应该怎么算呢？这回和天津那次的情况差不多，应该也不能算他是杀人犯吧？”
严轻认为她的一言一行都有含义，都是一种表演。对于这种表演，他照例是漠然处之。
而林笙断断续续的，又说道：“你、你和阿妙妹妹……你们……”
说到这里，她很突兀的闭了嘴，说不下去了。
程英德旁观至此，决定出面为她解围：“我看笙妹先不要追问了，思成应该也累得很，还是让他休息休息为好。”
林笙直着眼睛，没回答。严轻站了起来：“我想回家。”
*
*
程静农让自家汽车送了林笙和严轻回雅克放路。
二人一路无言，等到天明时分到了家了，严轻的样子先把老妈子们吓了一跳。林笙也不出言遮掩，径直和他上了楼去。等到二人进了卧室，严轻转向了她：“你是不是又要怨我和程心妙见面了？”
“怎么能怨你？又不是你主动去找她。”
他有点意外：“原来不是见了我和她在一起就生气？”
“那是原来，原来我还不够了解你。”
房门一关，她忽然从木雕泥塑变回了活人模样。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他，她急急的问：“事情真像你在程家说的那样吗？”
“真。”
“那你自己有没有受伤？”
“真没有。”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手上有些皮肉伤：“这不算。”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她说：“这一夜我为你急死了！好好的一个人，说不见就不见了，我正想着要找你，程那边又派汽车把我接了去，说你是和程二一起失踪的。我一听，心里乱七八糟的想了一大串，更慌了。”
“慌什么？”他忽然想起了当初她给他安排的人生道路：“怕我和别人私奔？”
“什么呀！我是怕你太为我着想、要把程心妙也解决掉。”
他笑了一下，要走去盥洗室沐浴，同时又想起了另一件事。停在盥洗室门口，他回头道：“程心妙说她爱我。”
林笙以为自己听错了：“嗯？”
“程心妙说她爱我。”
林笙瞪着他，微微张了嘴。
她原来曾对程英德提过这个意思，但那都只是台词的一环，她自己从未认真的考虑过这事的可能性。
“为什么呀？”她问。
“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她紧盯着他：“那你呢？你爱不爱她？”
“不爱。”
“不爱？”她故意的说：“她那么美，又那么阔……”
他检查内心，没从中找到什么特别的情绪，所以摇了摇头：“不爱。我连你都不爱，何况是她。”
她想说“怎么又扯到了我”，但是没有机会，他已经进盥洗室关了门，并且哗哗的放起了洗澡水。
她后退几步，坐到了门旁的沙发椅上，心里有非常复杂难言的滋味，好似一瓶开了瓶盖的汽水，咕嘟咕嘟涌上许多疑问的小气泡。
静静听着盥洗室内的动静，她等了一会儿，忽然又觉得自己这样枯坐着很傻，所以起身下楼，让老妈子预备早饭。
在楼下又呆站了一会儿，她终于把自己的心情梳理出了一点眉目。
总的来说，心情应该算是不坏，因为他的那一句“我连你都不爱”。
好像她是他的某种人生标准似的，而且还是至高的那一档。
*
*
严轻在沐浴更衣之后，才发现自己累得要死。
他需要睡一觉，睡觉前先吃点东西。可下楼坐在餐桌前，他还是感觉自己将要从椅子上滑倒下去。早餐还没端上来，他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有人抽烟可以解乏，他试了试，感觉无效。破了几处皮肉的右手手指夹着香烟搭在桌上，他向前扫了一眼，看见林笙正望着自己。
“看什么？”
林笙笑了笑：“看你呢。”
他吸了一口烟：“好看？”
“必是好看。”她答：“要不然人家程二小姐怎么会看上你呢？”
他的目光直射向她：“在笑话我？”
“逗你呢！”
他把那半截烟摁熄在了手旁的烟灰缸里：“你怎么忽然高兴起来了？”
“你说她既是爱你，那么在天津怎么又——”
“她说那不是她干的。”
她听他这话有回护程心妙的意思，可他随即又道：“这话你不要信。”
林笙越说越有了兴趣：“她的话你都不信？”
“为什么要信别人的话？”他冷淡的回答：“别人和我没有关系。”
“那我的话呢？我的话你信不信？”
“不信。”
老妈子这时送了面包牛奶上来，一边送一边偷眼瞄着先生和太太。等老妈子出去了，林笙将一杯热牛奶送到了他面前：“昨晚都说好了和你庆祝一下的，没想到怎么等你也不回来，正急着，程家的汽车又来了。”
他想起了她昨天对自己说的半截话。昨天她确实是欢欢喜喜，他问她乐的是什么，她又保密，说要先买些酒菜回来，晚上再告诉他。
于是他问：“庆祝什么？”
她压低了声音：“运药的货轮，昨天到上海了。老张今天就派汽车去码头仓库装他那一份西药。”说到这里，她很坏的一笑：“我们总算是没白忙活一场。”
“那我应该恭喜你。”
“是我们共同的胜利。”
说着，她观察着他的神情，可是没从他脸上找到任何喜色。
“你不高兴吗？”她小声问。
他喝了半杯牛奶，反问：“打算让我什么时候走？”
她恍然：“你……是急着走，还是不急呢？”
“我无所谓。”
“那……按现在的运输速度，再有一个多月就差不多了。可……你要是没什么地方要去的话，那么……”
他将余下半杯牛奶一饮而尽，放下杯子：“让我跟你？”
他随即摇摇头：“我不跟。我想过些自在日子。”
林笙红了脸，有点讪讪的：“也好，你还没有自在的活过呢，正好手里还有钱，往后别做那些冒险的事情了，就过些舒服日子、享享清福也好。”
“你要和我一起享清福吗？”
“我？”她笑了：“你知道我不爱这个，我有别的事情要做。”
“随便你。”
隔了一会儿，他咬着面包，忽然说道：“你如果真是个骗子就好了。”
“诶？”
“我可以养你，你不用再去骗。”
她撕了面包边送进嘴里咀嚼，同时咂摸着他这句话的含义，感觉这话像刚出炉的烤面包似的，越咀嚼越有甜味。但是不可以再追问他这话的含义了，因为她知道，他一定只会用冰冷的语言、给她否定的答案。

第75章 同喜
在一顿早餐落入腹内之后，林笙有了闲心和闲情，小声说道：“你可是已经救了程心妙两回了。”
他看着她，以为她又要吃她不承认的醋。
她继续说：“凭着这一点，只要她稍有一点点人情味，暂时应该都不好意思再找你的麻烦了吧？就算她看你是个妖怪，是不是也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不知道。”
“我们的运气还不算坏。”她快乐起来：“虽说是险象环生，但最后又总是能化险为夷。”她一指他：“要感谢你。”
“不必。”他答：“麻烦也是我引起来的。”
“话不是那样讲。”她起身要上楼：“当初要不是我请了你来演我的丈夫，这麻烦你想引都没机会。”
“话也不是那样讲。”他道：“当初要不是我挟持了你救我，你也不会挑我和你合作。”
“唉，旧事就别提了，反正造化弄人，谁也不是故意。”
*
*
林笙和严轻这边谈得感慨，而在程公馆，程心妙披散着潮湿芬芳的长发，坐在沙发里，慢慢的喝着一杯橘子水。
她已经沐浴更衣过了，双脚被轻轻包扎好，由一双极柔软的拖鞋呵护着。
橘子水很甜，给她补充了许多能量，而她的精神又是极度亢奋、无法入眠，所以可以坐下来对着父亲和大哥长篇大论。但这长篇大论里不是很有李思成的戏份，她忽然有点羞于当众提他，仿佛他是她私人专属的什么独占品，不可轻易拿出来示人。
所以她只讲那帮绑匪：“我完全看不出他们的来历。而且起初感觉他们明明是人多势众的，可后来思成杀回来的时候，他们忽然变得——”她思索了一下：“反正我们下楼时没有遇到太多阻碍，好像他们忽然想起了什么事，就纷纷撤退了。”
程英德问：“难道是被那个李思成吓得？”
“那应该还不至于。”她隐约感觉兄长脸上的凝重神情有些古怪。妹妹遭了一场绑架，哥哥的面孔凝重些也正常，但程心妙总感觉他不只是凝重，他简直就是不高兴。她父亲的脸也很严肃，可对比之下，父亲和哥哥给她的感觉就是完全不一样。
“我们等消息。”程静农面沉似水，但对着女儿时，他又极力的想要露出一点笑意。
他看女儿昨夜受了很大的惊吓与委屈，但虎父无犬女，上一秒刚从龙潭虎穴逃回家里，下一秒就能若无其事的侃侃而谈，真是个有胸襟、有胆气的小姑娘！
“要不要去休息？”他又问女儿。
程心妙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爸爸，我的大脑像机器一样轰轰的转，现在根本躺不下啊。我也和你一起等，倒要看看是谁胆大包天，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紧接着她转向程英德，关切说道：“大哥去睡一会儿吧，你的脸色看着很憔悴。”
程英德并不是怕熬夜，打击到他的是妹妹又活着回了来。抬手用力搓了把脸，他想自己是得打了个盹儿，那一船西药——从法律上讲，应该算是假药，但是那么说着太难听——已经到了。毕竟是第一船的货，他下午还是应该过去亲眼看看。
而他一个盹儿打到中午醒过来，就听说绑匪的老巢已经被端了。老巢是个空巢，里面早没了人，只留下了地面许多血迹，还有许多火药的粉末。粉末主要集中在一楼靠后的几大间空房里，根据经验判断，这些人想必是要在这里制造炸弹，或者是已经制造出来了。
这个消息令人恐慌，因为这表明不但是我在明敌在暗、而且那敌人还是来势汹汹、不死不休。
“你要学学你哥哥了。”程静农忧心忡忡的说：“无事不要乱跑，非出门不可的话，就多带些人，片刻都不要疏忽。”
程心妙盘腿坐在沙发上，裙摆像百合花瓣一样扑散开来，她依旧是亢奋，双目炯炯有神。对着父亲一笑，她忽然说道：“嗳，如果李思成是我们家的人就好了。有他一个，抵得过十个。而且我觉得他好像和我有缘，他已经救我两次啦。”
“不是说他来历不明有古怪吗？”
“都说了是我轻信阿孝、误会了他嘛。”
“又看他是好人了？”
“好不好的不知道，反正他救我的时候，真是冒着生命危险的。”
“那他有没有对你邀功请赏？”
“完全没有。他那个人倒是在哪里都一样，全是那副对人爱答不理的德行。”
程静农似笑非笑的沉默片刻，说道：“阿妙，这人的问题很大，但我也明白你的意思，他有秘密归有秘密，但他对你没有恶意，所以你愿意放他一马、把这件事情暂且含糊过去，对不对？”
“其实，要说神秘，我看还是能和这么个神秘人结婚过日子的笙姐姐更神秘。那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丈夫，一般的女人敢和他一起生活吗？”
程静农听到这里，却是笑了：“你当你林伯伯是什么善男信女吗？你林伯母不是照样和他过了一辈子？”
程心妙这才想起来：林伯伯当年正是一个亡命徒，正是因为他够狠，所以才能在上海滩杀出一片天地，最后那片天地成了自己父亲发迹的基础。
她看那个林笙总是笑眯眯的做个柔弱样子，又是出了名的能受气，竟然忘了她的出身来历。
这让她一时无语。
她认为“不正常”的林笙，忽然被证明也不是那么的不正常，这让她和她大哥一样，都像是受了某种打击。眼中的光芒渐渐熄灭，她捂嘴打了个大哈欠，开始感觉浑身疼，两只脚尤其痛得要命。挽起袖子看看左腕，左腕的指印像文身，她喜欢。
“我要睡了。”她无精打采的说：“我要安心的睡个好觉，睡到天黑。”
*
*
在程心妙沮丧入眠之时，林笙和程英德已经从码头回了乘风轮船公司。
货轮是中等的吨位，但一趟运来的药品数量也已经很不少。一如张白黎所预测的那样，吴连对于程英德这位大救星，简直就是感激涕零。销路是不愁的，吴连人在天津、通过电报，直接就为他联系好了下一步的买主。程英德与其说是贩药，不如说是出租他程家的特权，只有他家的轮船，能把吴连那些将要撑爆仓库的存货运出天津。
林笙出资虽然很有限，但按照这个利润，也能赚入一笔可观的收获。她一路都是欢天喜地，而程英德虽然不差这一点钱，但也觉得这钱与众不同，是自己设法赚回来的。仿佛受了她那喜气的传染，他也变得愉快起来，妹妹不死一事也被他抛去了脑后。
回到公司里，他坐下来想算一算吴连全部药品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但拿起笔后愣了愣，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绝对算不清楚这笔账。
不动声色的将笔投回笔筒，他对林笙说：“明早就有买主过来卸货，张白黎如果想要分些西药，让他今天就往码头去吧。我对码头那边发过话了，他爱装什么装什么，反正价格都差不多。”
“张经理现在可能已经往码头去了。”林笙笑道：“他特别急，比我们还急。”
“他很拮据？”
“有点。”她点点头：“倒也不是说他特别的穷，平常百姓都是这样子的，钱总像是不够花。”她笑问他：“你不知道这种滋味吧？”
程英德确实是不大懂，他的物欲也不强，他向来只受精神折磨。
“我是不大懂。”他看着她：“但恕我直言，你也有自寻烦恼之嫌。”
“我有吗？”她疑惑的问，同时还是笑呵呵的：“我觉得我已经算是够心宽的了呀。”
“你的家庭，就是你烦恼的来源。”
她“哦”了一声，明白了，显出了几分尴尬：“那……我也算是认命了吧。我对他是……我不管他怎么样，我只尽我自己的责任。这辈子我把责任尽够了，下辈子就不会再和这些人纠缠了。”
说到这里，她淡然一笑：“我就当这都是我上辈子欠的债，这辈子要还清。这么一想，心就平了。”
他垂下眼皮：“年纪轻轻，讲这种消极迷信的话。”
“那大哥给我出个主意？”
“离婚。”
他是话赶话才说出了这两个字，说完之后有点后悔，感觉自己冒失。但林笙并没有大惊小怪：“离婚办不到的，他又不傻。”
“怕他不肯么？”
“那他肯定是不肯呀！”她又笑起来，是开玩笑的意思：“他上哪儿还能找我这么好的太太去？”
“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有的是。”
“得，”她摆摆手：“他发起疯来特别吓人，杀人放火都做得出来，我犯不上连累人家律师。再说他近来也蛮老实，我也没必要去招惹他。”
随即她岔开话题：“大哥，我请你吃晚饭，权当是庆祝。昨晚人心惶惶的，庆祝不得，改到今天也不晚，是不是？”
程英德看她对自己露出了一点巴结相，心里有点不好受，别别扭扭的答应了。
*
*
晚上八点多钟，林笙回了家。
她到家之后，先往丁生大厦打去了电话。张白黎接了电话，她大大方方的问：“张经理，还在办公室呀？我猜你今天要加班。怎么样？在码头那边还顺利吗？”
听筒那边传来了张白黎的声音：“顺利顺利，我亲手把药箱子搬上汽车的。一共二十小箱，满满登登装了一汽车，我那内弟今夜到上海，明天就带了货往南去。下回不能再开这小汽车了，今天回去的时候差点关不上车门。”
“这回张经理也要发财了。”林笙清晰的说道：“恭喜。”
张白黎顿了顿，然后笑了：“辛苦你了，大家同喜！”

第76章 灵魂
一夜过后，张白黎提着一个极丰盛华美的果篮来访，也不避人，一见林笙便是满口道谢。端茶递水的两个老妈子只略听了几耳朵，就知道这户人家的太太这些天没白折腾，不但自己真发了财，还让这位张经理也跟着落了许多好处。简而言之，这户人家像是要兴旺起来了。
老妈子对此深感满意。因为这户人家挺好伺候，太太就和一般的太太差不多，并不是特别的刺儿头；先生看起来虽然是相当的不好惹，但先生像猫头鹰一样，向来只盘踞在二楼高处，等闲不肯下楼，也不出声，对于家事，更是从不干涉。他也就是偶尔对太太练一练拳脚，但自从太太张罗着要赚钱后，他也不练了。
张白黎和林笙在客厅内坐定了，两人先是欢声笑语，聊了几句场面话，张白黎一边说一边打量着林笙，就感觉林笙说不出是哪里变了模样，仿佛一夜之间见了老似的。
他和林笙认识了小十年，看她和自己的大侄女差不多，眼瞧着她从个小姑娘成长到了今天，她一变化，他立刻就有了知觉，偏偏她还欢声笑语的，看着并没有愁苦情绪。
他立刻联想起了那小子。朝着楼上飞了个眼色，他小声问：“他还好吗？没惹事吧？”
“不是他惹事。”她悄声答：“是事情自己来找他。”
“又怎么了？”
“就是前晚的事，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当时差点没急死我。”
言简意赅的，她讲述了严轻那一夜的历险记。张白黎听了个目瞪口呆，末了点了点头：“虽然这回又是化险为夷，可我看夜长梦多，还是得速战速决。你能不能设法让程英德再加一艘货轮运药？”
“我尽力。”
“你没再埋怨他吧？”
“这种情况下我要是还埋怨他，那我也太不讲理了。”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对北平李家做安排了吗？”
“问得正好，我也是刚接的消息。”
张白黎向她讲述了李思成一家如今的情况：那酒仙一般的老夫妇，在那一夜被人带走之后、已经送去远方做了安置，老两口子只要有酒，似乎住到月亮上都无所谓。而在那夜之前，北平站的人虽是慢了厉永孝一步，但慢得碰了巧，正赶上了李家那失踪已久的赌徒三少爷、被债主子扔死狗似的扔到了李宅大门前。
李三少爷相当惨，被债主子砍去了一只手。北平站的人将剩下的李家全体——包括重伤的三少爷和高寿老狗——一起带了走，对外自称是李家的亲戚，对于这家的惨相实在看不下去了，所以要接了他们过去重新做人。
现在李宅已经被一把大锁锁了院门，成为死寂的空宅，北平站的人自会送他们到安全地方去，对于李家的人，他们是能救的救，救不了的也要对他们负责到底，该养活就养活着，有个送佛送到西的意思。而李三少爷失去了一只手之后，赌性消退了大半，人性回归了许多，居然能够扛着伤痛帮忙照顾两个哥哥，再过些日子，他们那一家子就能再团聚了。
至此，李思成的来历问题，是彻底被解决了。现在唯一怕的是真李思成出现，但如果对方没有身份证明的话，张白黎这边硬要指真为假，真李思成恐怕也没辙，所以此事问题不大。
“对于这一点，你们可以放心了。别人尽可以怀疑你们，但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张白黎说。
“还是放心不了。”林笙道：“又有了个新问题。”
“什么？”
“程二看上他了。”
张白黎的脑筋转了一圈，明白过来：“那他呢？”
“心如铁石。”
“这也难怪人家爱他，他接二连三的英雄救美，小伙子长得又俊，最最要命的一点是——你知不知道是什么？”
她有点知道，但是回答：“不知道。”
“就是你说的那个‘心如铁石’。他要是乐颠颠的也去爱她，那倒好了，用不了几天那大小姐就得腻歪他。可他偏偏心如铁石，这么一来，那魅力就翻了倍了。”
“那他平时也不搭理我，我怎么就就就就没动心呢？”
“你怎么还结巴了？”
“没事。”
“反正还是那句话，速战速决。这回的任务，我们执行过程中变数太多，虽然没出乱子，但是情况总体还是有点失控。”
“知道了。”
“我上楼瞧他一眼。”
“你看他干嘛呀？”
“实不相瞒，我还挺爱看他的，我就觉着那小子有点意思。”
“懂了。他也不搭理你，所以你也看上他了。”
张白黎抬手指指楼上：“你别说，确实有些魅力。”
*
*
林笙和张白黎上了二楼。在悠扬的音乐声中，他们在留声机前和严轻见了面。
张白黎未曾开言，先仔细看了看他，然后才蹲到他面前，将李家的近况讲述了一遍，最后说道：“身份方面，你暂时可以放心了。无论任何人对你再提出任何质疑，你都不必怕，一口咬定你是李思成就够了。”
严轻席地而坐，点点头。
张白黎又道：“我代表我和林笙，也再次谢谢你。你跟着我们，一没赚着钱，二没享着福，倒是出生入死了好几回。因为我们，你受苦了。”
严轻从他脸上收回目光，面朝了留声机：“不客气。”
张白黎又蹲了一会儿，心里老觉着面前这年轻人值得一研究，可人家对他冷若冰霜，他又有点不好意思强行和他攀谈。林笙拉了他一把：“老张你起来吧，他没想让咱们领他的情。”
张白黎起来了：“他不想是他的事，可我们——”
“我心里有数。”
张白黎只好告辞。林笙把他送出门去了，然后回了来。严轻对她也是一眼都不多看，但她习以为常了，心里知道他就是这样的性子，眼睛不看人，可心里却是装着人。
“老张对人有兴趣。”她和他闲谈：“看见了好的人，他就喜欢，总想和人家搭个话。”
严轻从来没想过在别人眼中，自己会是好人。
她抱着膝盖靠墙坐了，是在他的斜前方，声音很小的说话：“老张昨晚运走了二十箱磺胺，箱子不大，可二十箱的总量也不少了。那个东西，一点点就能救一条人命。接下来还有更多，好家伙，比金子还贵重的的救命药，硬是在天津被压了小一年，去年年末的时候，我我和老张都要愁死了，也不知道那东西容不容易变质，当时那个仓库也不好，还被水淹过一回。”
她问他：“我发愁的那个时候，你呢？你在干什么呢？”
她等着他答“忘了”，然而这回他却是没忘：“出水痘，躺了半个月。”
“这么大了才出水痘？”
“嗯。”
她探头仔细的看他：“养得挺好，脸上一个麻子也没落。”然后她侧过脸，一撩鬓发：“我是耳朵下面留了个小小的坑，过了这么多年也没长平，看来一辈子都是这样了。”
他看清楚了她耳朵下面那颗小麻子，忽然问道：“你是多大出的水痘？”
“八岁吧。”
“你那时候，怕没怕？”
“那怕什么，水痘还不都是人人都要出一回？我记得我当时连着躺了三四天，除了发烧没有别的，也不疼不痒。全家一起围着我转，等我稍微好了一点后，还给我买了许多好吃的好玩的。”她笑了：“待遇挺高。”
他不置可否，抬手换了一张唱片，等新唱片转起来时，才道：“你家里人对你很好。”
“是。我小时候的日子，过得很不错。家里人疼爱我，吃穿也宽裕，十来岁的时候才渐渐不大行了，后来就是越来越不行，好像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成了个穷困潦倒的孤女。”
“那时候，你难过吗？”
“那还用问，谁到了那个时候会不难过？不过我是这么想的，我想既然我曾经有过那么幸福的生活，这就证明在这个世界上，‘幸福’这个东西，是确实存在的。既然这个东西确实存在，那么就可以去追寻，就有追寻到的可能，就有希望再度幸福。”
“看来我是没希望了。”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点冷淡的讥笑：“我没过过什么好日子。”
“那我愿意拿我的经历和思想，给你做参考。我们都是人，都活在这个世界上，如今又都坐在这间屋子里、做着同样的事业。你我相差不大，所以我相信的，你也可以试着信一信。”
她微微一笑：“信一信又不要你出什么本钱，就算信到半路不信了，你也不吃亏。横竖都是没损失，干嘛不试一试？”
他不想和她再讨论下去了，他的头脑在平静时总是不大运转，他认为一个人在什么都不想的时候，会更舒服些。
但她的字字句句都是在刺激他去思考、去想象、去展望。这让他感觉有些恐慌，仿佛剧变即将来临，而他并不知道将会变好还是变坏。
他的头脑想退缩，可他的身体向前四脚着地，爬到了她身旁，和她并肩坐下伸长了腿。阳光照耀着他们的双脚，暖洋洋的。她散发着一点雪花膏的甜香，那气味也让他感觉温存。
他忽然向她靠过去。他高，但是向下挪一挪后，也能勉强歪头枕上她的肩膀。她单肩扛着他，没说什么“男女有别”的话，只感觉他此时灵魂柔弱，需要找个肩膀停靠栖息。
他并不是总有灵魂，所以她很珍惜当下的时刻。

第77章 二人心
程心妙坐着轮椅，由女仆从西楼推来找爸爸。
此刻正是下午时分，程静农这边的地盘挺热闹，尤其是一楼的几间屋子里，围了好几群人在高谈阔论，似乎是两个帮派闹了很大的分歧，已是势同水火，所以要请程老板过来发句话，调停调停。这些人没找到程老板，但程心妙在他们眼中活脱脱就是个小程老板，所以围着她唠叨了好半天，其中有那德高望重些的“人物”，知道她前些天遭受了一次绑架，所以又对她做了一番恭敬诚挚的慰问。
程心妙对于他们的慰问颇有回避之意，因为绑匪始终是没有落网，这让她感觉有点灰头土脸，好像吃了个哑巴亏似的。但是当着人面，她不露声色，只说：“我才多大的年纪，让我调停，我可没有资格。我去找爸爸，这个话还是要让他老人家发才有效果。”
她一边说，一边做手势，指挥旁边的人去打电话找程静农，同时竖着耳朵，发现在场众人中尽管是七嘴八舌，可没有一张嘴是提过程英德的。
她认为这至少说明了一点：在这些老家伙的眼中，每天忙于做“正经生意”、大讲体面与人道的程大少爷，已然是“非我族类”了。
一圈电话打出去，有人找到了程静农的行踪，接下来就是坐等程老板回来主持大局。程心妙让女仆将自己推去了后花园见见天日，她家没有风雅之人，大家都没有享受风景的好耐心，她今天偶然来了这花树之中，仰起头望望蓝天丽日，感觉还挺新鲜。
要是能和李思成一起坐在这里吹吹风，那会是什么感觉呢？她忽然想。
想象不出那种情景，他也不像是那种富有闲情逸致的人。
抬手用手背挡了眼前阳光，她微微的眯了眼睛，发现自己竟然忘了他的模样。不是失忆，是越要清晰的想他眉目、越是印象模糊、想不起。
“去看看他吧。”她自己和自己商量，反正现在闲着也是闲着，而且他对她有救命之恩，她去看他也是理直气壮。
可就在这时，她的眼前微微一暗，正是斜前方有人走了过来。
那人来得无声无息，把她吓了一跳：“阿孝？”
厉永孝高高的站在她跟前，右小臂连着右手全打了石膏，用绷带吊在胸前，乍一看像是骨折了的治法。程心妙惊诧的打量他：“你是什么时候出的医院？你好了吗？”
厉永孝答道：“能治的全治了，医生说接下来就是好好养着这只手，再过一个月回去复诊就是。”
说到这里，他看了程心妙一眼：“二小姐担心我？”
“当然！”她不假思索的回答：“你有时候有点爱逞强，我怕你是自作主张、提前出院。”
他笑了：“多谢二小姐关心。”
“我们就不要说那种生分的话了……”程心妙审视着他：“我忽然想到，你冷不丁的跑过来，是不是在医院里听说了我被绑架的消息？”
他老实回答：“我在医院里，刚得了消息时急得要命。回来后听说二小姐没大碍，才放了心。”
她低头拍了拍膝盖：“穿着缎面鞋子逃命，逃到半路就只剩了个鞋底，磨破了脚上几块皮。除此之外，什么事都没有。”
“又是李思成救了您？”
她沉默片刻，对着厉永孝招招手，又回头让女仆离开。等女仆走得够远了，她才低声道：“暂时不要管他了。他已经连着救了我两回，于情于理，我都不能再去刺探他的秘密。况且我们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大的本事，真把他逼急了，于我们也不利。”
厉永孝一躬身：“是。我全听二小姐的吩咐。”
她轻轻一挥手：“我现在用不着你，你回家休息去。”
“我还是跟着您吧。”他不肯走：“我只不过是这只手不能用，别的事情还全能做。近来跟着您的那些小子都有点糊里糊涂，接二连三的出纰漏，我不放心他们。”
她想了想：“也好，你愿意跟着我，那就跟着吧！我身边的那些家伙，一个个的比大哥还笨，我不发话，他们就只会傻站着。”
厉永孝回头看了看：“二小姐，您别这么说。”
程心妙浑不在意：“周围又没别人，再说他本来就是笨。他那第一船假药已经运回来卖出去了，我听人家说，他根本就没赚多少钱。哼！我现在且不管他，等他真碍了日本人的事了，我再和高桥治一起教他做人。林笙为了一点点蝇头小利，对他巴结得不知道怎么样才好，都说她是天天往乘风那里跑，钻进大哥的办公室就不出来。下流，恶心！等大哥完蛋了，看她还往哪里钻！”
厉永孝没想到自己住了一阵子医院之后，二小姐对林笙的评价骤然下滑到了如此之低，而他先前也从未见二小姐对谁这么恶狠狠的大骂过——她一直是嚣张与涵养兼具，又像是骄傲到不把别人放进眼里，又像是宽容到不和别人一般计较。
她这样性情大变，他知道这一定是因为那个男人。
那男人铁了心的要躲到林笙身后度日，死活不肯前来追随二小姐，于是林笙就成了二小姐的眼中钉。
程心妙这时拍了拍轮椅扶手：“不坐了，再晒就要晒出雀斑了。阿孝你去让人把汽车开到大门前，我要出门。”
“是，您想去哪里？”
“去雅克放路。”
“林笙的家？”
“不是看林笙，是去探望我的恩公。”
厉永孝没有阻拦，一是自知拦不住，二是自认没资格。另外，趁着这一趟出门人多势众，他也想再仔细的看一看那个人。
*
*
程心妙忍痛穿鞋，步行出门上了汽车。
坐轮椅当然是刚舒服些，但她思来想去，总感觉轮椅上的自己有老弱妇孺之态，而她既不肯显得老弱，更不愿意让人将自己归于妇孺一流。
妇孺是弱者，她不是弱者，她是强大到可以做程家继承人的存在。咬牙坐进了汽车里，她对着副驾驶座上的厉永孝笑道：“真看出你我是一派的了。你手疼，我脚疼。”
厉永孝也笑。一般的未婚小姐哪能对男子这么说话？尤其这男子的身份还类似于她家的下人。可她也不是什么冒冒失失的性格，能够这样豁达的和他开玩笑，大概只因为他是阿孝。
尽管心里正装着那个来历不明的家伙，但她和阿孝依旧是亲近的，他们的交情扎扎实实，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攒出来的。不激烈，不轰动，但是细水长流，够他们流个半辈子、或者一辈子。
*
*
林笙对着程心妙，主要的战术就是装傻。
不过纯傻也不行，她还得给自己留有余地，一旦又有惊变、严轻的身份被提前揭穿了，她得能够把自己干干净净的摘出来。等天津那边运出最后一点磺胺了，她再把脸一抹、溜之大吉。
所以她装傻装得很有技巧，又要显得懵里懵懂，又要看着怀揣难言之隐，还得透出一种有苦说不出的憋屈相，还得露出一人扛下所有的忍耐操劳相。正好，严轻失踪那一夜把她折磨得够呛，一夜之间老了两岁，这突如其来的一点“老”，反倒是成了她最好的乔装工具。
程心妙手头没证据，不便、也不急于戳穿她那丈夫的假身份。对着林笙，她笑嘻嘻的，还是满口的“笙姐姐”，笑容浅浅冷冷的浮在表面，好似浮冰。和笙姐姐寒暄几句之后，她不管这女人怎么想，直接提出要见姐夫。林笙拦在她面前，说道：“他这两天情绪不大好，一直不肯下楼。阿妙妹妹如果只是来探望他的话，那就不必客气，不见他也无妨。我们两家这样的关系，他见你遇了危险，救你还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你不要放在心上，自己快快养好身体就是了。”
程心妙听了她这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心中回应：“滚你的吧！为我拼命的人又不是你，你有什么资格替他赶我？”
她现在一听林笙出声就烦，烦得脚丫子都顾不上疼了。横挪一步绕开林笙，她咬牙切齿的上了楼去，一边走一边大声的打了个招呼：“李思成，我来看你啦！”
林笙当即追了上去：“阿妙妹妹，慢点走，你脚上不是有伤？”
她头也不回的回答：“有伤也不能耽误我来看我的救命恩人呀！”
林笙紧随其后，展露了一点小小的锋芒——她毕竟是林一虎的女儿，毕竟是敢在十八九岁就孤身从日本跑回中国的，对谁都是一味的懦弱，也不合乎她的性格。
“救命恩人？”她用和悦的声音发问：“阿妙妹妹的立场转变得倒是很快，我看前一阵子你和他之间好像还有些误会似的，这一下子他又成了你的救命恩人了。”
“误会是有，救命之恩也是有。”程心妙懒怠看她，所以依然是头也不回：“我并不是不知好歹的人，谁对我好，我自然也就对谁好。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就好比大哥肯领着你去做药品生意发财，你不也就成天的总往乘风公司里跑吗？”
此言一出，她身后那匹笙姐姐立时哑巴了。
她心中暗笑，而就在这时，二楼开了一扇门，她心心念念的李思成走出来，给了她两道紧皱的眉头。

第78章 一种宣战
严轻站在走廊里，问程心妙：“你来干什么？”
程心妙单手扶墙，不是脚疼得不堪忍受——她直到现在也还是顾不上疼，但身体下意识的要给双脚减轻些压力。
“问得好傻。”她盯着他：“当然是来看你。”
“我没什么可看的。”
她哼笑了一声：“我看你可是好看得要命。”她抬左脚用鞋尖踢开了裙摆：“喏，在家我都已经坐上轮椅了，可是为了看你，我穿着这样让人受罪的硬底子皮鞋，硬是从家门口走到汽车上，又从汽车旁走到了你面前。”
“没必要，回去吧。”
她忽然任性起来：“不！”
对着外人，她又要活泼开朗有人缘，又得少年老成有父风，从来没有这样稚拙的任性过。但在他面前是可以任性的，他对她没有任何期许和图谋，一辈子不见面也不会想起她。
她又知道他对自己是彻底的无情，又相信如果再次坠入龙潭虎穴、那么能够拯救的自己的人还会是他。
他问她：“那你想怎么样？”
“我是你的客人，我要你招待我。”留意到他抬头要望向林笙，她抢着又道：“我是为你而来的，我要你亲自来陪我。”
“否则？”
“否则我就给你捣乱！”
他又那么噗嗤一笑，那个笑容界于忍俊不禁和装腔作势之间：“那我当初不该救你，让你去死好了。”
她一歪头、一扬眉：“后悔了？晚了。”
他沉默片刻，仿佛对她也是有点无计可施，末了挥挥手，他低声说道：“回家去吧。”
这话说完，他顿了顿，又补了两个字：“滚蛋。”
她活了二十余年，生平第一次听见有人让她“滚蛋”，她登时怔了住，她后方的林笙也插了嘴：“思成，你怎么能这样对阿妙妹妹说话？”紧接着一双手过来拉扯了她：“阿妙妹妹，他就是这么不会说人话，你千万别和他一般计较。我们下楼去坐，别搭理他——”
程心妙横了她一眼，同时用力一甩、甩开了她的手：“笙姐姐你不要管闲事。我是谢他还是恨他，都是我和他的事，旁人干涉不着！”
这笙姐姐果然不是吃素的，她都变了脸色了，这女人还敢在一旁嘤嘤嗡嗡：“我怎么能算是旁人呢……那是我的丈夫……”
她猛的回了头：“他是什么人你心里有数！现在先让我和他把话说完。”
她怀着敌意瞪了林笙，但林笙对她并未针锋相对，若看林笙的面孔，那神情也以烦恼和无奈居多。
一眼将这匹讨人厌的笙姐姐瞪得后退了几步，她重新转向前方：“怎么样？你改主意了吗？”
严轻困惑的看着她，同时站没站相。她单手扶着墙，他也用一侧肩膀抵了墙壁：“你想让我怎么招待你？”
“连这也要我来教你？”
“我没有经验。”
她一耸肩膀：“那好吧，我也不叨扰你太多。现在不早不晚，我要你陪我出去另找一家咖啡馆，把上次没有喝完的咖啡喝完。”
严轻被她闹了个一头雾水外加不耐烦，又不便一脚把她踢下楼去。如今她给了他现成的招待方案，倒是省了他许多思量。扭头推门进了卧室，她听见他在房内转了一圈，然后就看他出了来，脚上的拖鞋换成了帆布鞋，一边走一边还低头将一卷钞票塞进了裤兜里，裤兜被垂下的衬衫下摆遮了大半，衬衫的第一粒纽扣也没有系。
没有西装革履，衬衫外面甚至连件马甲都没套，她还从来没和这么潦草的先生约会过，可兴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他穿得这么凑合，她看他却是清水出芙蓉，像刚进大学的男生。
他从她跟前走过去，径自要下楼，下楼前问林笙：“要我回来买什么吗？”
林笙对着他连摇了好几次头。
她既是什么都不要，那他就直接下了去。程心妙转身跟上他，二人一前一后的出了楼门。林笙僵立在楼梯半途，是遭受了五雷轰顶的样子。而程心妙刚才在二楼高谈阔论，楼下的两名老妈子早听了个满耳朵，这时就惊讶得互相使眼色，那一对男女都走了，她们也还是没敢往太太跟前凑。
她们原本还以为这家的太太赚到了钱，日子要幸福起来了呢。没想到这一家的枝节是接二连三的生，钱是来了，外头的野女人也来了，野女人就是那位盛气凌人的阔小姐，三言两语便把太太镇压了住。
这一家的日子真过得像大戏一样，老妈子看得心潮澎湃，不给工钱都舍不得走。
而林笙站在楼梯上，整个人确实是有点乱了方寸，万没想到严轻这家伙居然如此招人爱，能引得人家千金小姐杀上门来。
她和张白黎当初千算万算，也没算到今天这一出。
以她林笙的来历和性格，应该如何面对这个难题？是忍着？还是要闹？她想起了上一任林笙——志英——的样子，志英的天性要比她软弱些，所以一时精神崩溃了，干得出跳河那种事。可她所扮演的这个林笙，比志英那个林笙要更强硬，所以到了这个时候，她也得做些比跳河更激烈的反应。
可怎么样才能算是“更激烈”呢？
嚎啕大哭可算一种激烈；气定神闲、不以为然也像是一种坚强；还可以跑去程家哭诉着讨公道，那也可以算做一种反击。
她还得为严轻身份暴露那一天留后手。现在表现得对他太痴情也不行。
脑筋飞速开转，她琢磨得后背靠墙，又想合着干革命还得辅修一门心理学，要不然揣摩不清人心，容易出篓子。学海无涯，诚不我欺，不过现在没这个求学的闲工夫，回头再说，还是先想想林笙此刻应该怎样办才妥当。
她靠墙思索了二十来分钟，渐渐想出了眉目。
没办法的时候，她光顾着想办法，如今办法有了，她心中得闲，又犯起了嘀咕。
严轻有股子刀枪不入、魂不守舍的劲儿，让她对他一直是拿捏不住。平时拿捏不住也就算了，但她现在忽然有点担忧，怕他抵抗不住程心妙的猛攻。她无论如何拿捏不住的，程心妙拿捏得住。
他刚宰了他师父就遇上了她，换言之，他刚得了自由、刚获得新生、就来到了她身边，来了之后就没再离开过，她觉得——起码到目前为止——他是她的人。
*
*
厉永孝站在汽车前，垂眼看看自己的右手，再抬头看看前方的庭院。他原本以为自己会有机会再和那人会一会面，但他后来发现除非自己陪着二小姐一起进门做客，否则就绝无见面的机会。那人的活法，说他像旧式的闺秀都不合适，他更像一位新坐月子的产妇，不但不见外人，甚至是在自己家里也难得露面。
他算是白来一趟。
可是漫无目的的胡思乱想了一阵子之后，他意外的看见二小姐和那小子居然并肩出了来。二小姐走路有点跛，但她的发梢和裙摆一起随风轻舞，笑意含在她的眼中、噙在她的嘴角。
他忽然怀疑二小姐这回是动了真感情。原来她对男朋友的态度就只是玩，像小小的孩子找伙伴，所以他看着连嫉妒都不嫉妒。
严轻也看见了院门外的厉永孝，厉永孝用绷带将右手吊在了胸前，阳光照耀下，那绷带是特别的白，看着很刺目。但他对此并无特别的感触，如果那夜厉永孝死在他手里了，如今让他看着对方的白骨，他也不会格外感慨。
厉永孝也察觉到了他那冷寂的情绪。
当着程心妙的面，厉永孝向他点头致意。他在车门前停下来，专门的扭头看了厉永孝一眼。看过之后，他在程心妙的召唤下，弯腰上了汽车。厉永孝用左手为他关了车门，然后转身也坐回了副驾驶座。顺着车窗望出去，他没看见林笙出门相送，这也是罕有的事情，他记得那女人向来礼数周到，对待龚秘书和自己都是笑眯眯。
他又有点好奇，猜想那女人还能活多久？这个假李思成对那女人又有着怎么样的感情？在天津，正是因为有这个所谓的李思成，她才没死。这回如果二小姐执意要取她性命，那么李思成又当如何？
想到这里，他的右手手指抽搐了一下。不知道这样的抽搐是否正常，医生也没能给他一个结论。

第79章 涌泉相报
在一家饭店楼下的西餐厅里，程心妙和严轻相对落座。
这西餐厅的咖啡、奶油蛋糕和冰淇淋都很有名，而且大门斜对面就是巡捕房，近在咫尺的巡捕和停留在大门口的保镖，保证了二小姐这回绝对不会再无声无息的被什么歹人绑了去。二小姐自己也格外留意，没再往那僻静的雅座里钻，而是大大方方的坐在了大厅靠窗的位子上。
她自己要了一杯咖啡，又直接为严轻点了一杯牛奶，一是因为上次严轻喝的就是这个，结果只喝下一口就被人绑了去；二是她也感觉他这个人太冷，应该喝点热的、甜的。
严轻没意见，他本就不是为吃喝而来的。
“你又救了我一次，爸爸很感激你。他想亲自过去看望你来着，但是被我强行拦住了。他要派人过来慰问你，我也没有允许。”
隔着小圆桌，她轻声的问他：“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严轻摇摇头。
“我知道你的性格。你拼了性命救我，并不是图着要我报恩。如果我爸爸到你家里去了，你还要额外的费力气去敷衍他。你不会因此得着什么安慰，反而会格外的不自在。我想得对不对？”
他点点头。
“对于你我的关系，林笙有没有说什么？”
他自己是怎么样都好，唯独不愿牵扯到林笙。那女人做大事正做到紧要关头，他不想给她添乱。在此之前他已经给她添了几次了，虽然她一直说那些乱子都是自己找上门来的，不怨他。
于是他避开林笙不谈，只答：“你我没有关系。”
“这话你可以说，我不能说。”她浅浅一笑：“你可是我的恩公呀。”
“恩公不就是用来杀的？”他看着她：“要不然滴水之恩，还得涌泉相报。不如一了百了。”
“这是你的人生哲学？”
“哲学……”他琢磨着这两个字，笑了一声：“你看我是懂这种学问的人吗？”
“我看不出来。”她一挑眉毛：“你又不肯给我一个了解你的机会。你不给我机会，我只好自己找机会去查，结果查着查着，我们差点成了仇家。我看你是来历不明很可疑，你呢，也把天津那口大黑锅全扣到了我的头上。你瞧，我们这场误会，结得多冤枉啊。”
咖啡和牛奶一起来了。二人谈话暂时中止，等侍者退下了，严轻才道：“你今天来，是想找我讲和？”
“我对你早已经是单方面的讲和了。但我知道，你对我还是有些不谅解。”
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一层讥笑：“我也可以谅解，只要你能把我想要的给我。”
“你想要过太平日子。”
“对。”
她垂下浓浓的睫毛，用小银匙轻轻搅动热咖啡：“可你当真知道你需要的是什么吗？‘自己想要’和‘真正需要’，经常是两码事。”
然而他的头脑空荡封闭，自成一个顽固的体系：“错了也无所谓，和你没关系。”
“如果我不爱你，那就和我没关系。”她坦然的反驳：“可我已经爱上了你，我就不能不关心你。”
“你想怎么关心我？”他似笑非笑的，对于当下的情景，他确实是有看戏的心态：“就是这样缠着我？和我耍嘴皮子？”
换了旁人这样说话，程心妙早已羞愤到让他死无葬身之地，但她对严轻没脾气，严轻从来没给过她好脸色，她习惯了。他若是忽然对她谄媚起来，那才叫见了鬼。
“我要你和林笙脱离关系，到我身边来。”
“让我和你结婚？”
“你也配？”
“做你的情夫？”
她一歪头，红嘴唇抿出了一个甜蜜的微笑：“我可是个纯洁的女孩子，最多也就是找几个男朋友谈谈天、跳跳舞，还不需要情夫那种东西。或许等我再长几岁年纪，会有那种需要？”她翻着大眼睛做思索状，是电影屏幕上西洋女主角常有的姿态，又很熟练的一耸肩膀：“不清楚，等我长大之后再看吧。”
“做你的保镖？”
“那又有点委屈你了。”她笑出了一排白牙齿：“实话实说了吧，我就是想要你在我身边，我要你保护我，也要你陪伴我。当然，这一切都是有报酬的，我不会虚耗你的大好年华。”
“那还不如继续给林笙当丈夫，更清闲、更安全。”
“也更没前途，更无聊。除非——”
她拖长了声音，因为接下来的话，是她连说都不愿意说出口的：“除非，你已经爱上了林笙，你舍不得离开她。”
“她是我太太，我爱她很正常。”
她忽然用小银匙用力一敲桌子：“你还装？我在掏心掏肺的对你说了这么多心里话，你怎么可以还用这些虚伪的假话来敷衍我？”
“顺着你说，才是假话。”
“你认为你对我也很真诚了？”
“我没有兴趣骗你。我想要过太平日子，林笙能给我太平日子，这就足够了。”
她点点头：“好，我明白了，你看她很不错。可我好奇的是，她又为什么会心甘情愿的养活着你——不许再对我抵赖，我知道你不是真正的李思成！”
严轻看出来了，程心妙的眼中藏着一股“劲儿”，这股“劲儿”让她今天一定要从他这里得到些什么，承诺也行，谎言也行，哪怕是撕破脸成了仇也行，反正她不愿再和他打哑谜。
既然如此，那他不介意给她留下点什么，好比一个杀手想从龙潭虎穴中脱身，也时常得留下点什么，譬如留下一地鲜血、一条胳膊、或者半条命等等。
他给她留下的是谎言，他撒谎撒得很自然，因为心中没有是非观，甚至也没有仔细区分过虚构与现实之间的差别，心内心外全是一片混沌，真话假话全可以说得理直气壮。
“我救过她的命。”他答：“也是偶然的事，和我救你一样。她原来的丈夫，李思成，打她，被我撞见了。”
程心妙紧盯着他：“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
“我那时候不认识他们，是那晚他们打扰到了我。他们太吵了。”
“所以？”
“所以我就杀了李思成。李思成死了，没人再打林笙，林笙就也不再叫了。”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牛奶：“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程心妙的声音更轻了些：“后来呢？”
“后来，我处理掉了李思成的尸体。林笙很感激我，让我以李思成的名义活在她身边。反正她那时候刚回中国不久，没有什么人认识她。她说我是谁，我就可以是谁。从那以后，我过我的太平日子，她也不再挨打挨骂。”
“可到了上海之后，你们不是也经常吵闹？还是说那都是你们做的戏？”
他直视了她的眼睛：“她渐渐忘了我给她带来了多大的解脱，对我有些厌倦了。但我好不容易找到这样一个合适的女人做我的庇护所，又怎么能够轻易的放了她？”
他笑了：“真遗憾啊，她既不像你这么知恩图报，也不像你这样爱我。如果她有你这些美德，我就不必隔三差五的请她吃苦头了。不过也好，权当是帮她缅怀亡夫。”
程心妙张了张嘴，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个冷酷邪恶的真正“坏人”。他对他和林笙之间那几句轻描淡写的讲述，她至多只肯信三成。那个李思成或许真是个不堪之人，李思成和林笙的婚姻也真可能是鸡飞狗跳，但面前这个人绝不会是“偶然”介入那一对怨侣的关系。
他也许早就盯上了那一对刚刚回国、举目无亲、也无人相识的小夫妻，早就看出了那做丈夫的不得人心，早就看出了那做妻子的孤立无助。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鸠占鹊巢，而等林笙恍然大悟时，已经为时已晚，再想脱身，等着她的就是“苦头”。
除了那些苦头，他一定还有好些手段来钳制她，比如一些可以用来证明林笙也曾参与“谋杀亲夫”的证据。
她忽然问：“凭你的能耐，能连姓名字号都放弃，死乞白赖的躲在女人背后过太平日子，是不是因为你之前闯了什么塌天大祸？”
他端起杯子，很舒服的向后一靠，一边喝牛奶，一边对她缓缓一眨眼睛，是无言的肯定。
“可以说说吗？也许我能帮你。”
“不可以。”
“能对林笙说，不能对我说？是因为我不是那种懦弱的女人，你知道你没办法利用我？”
“对我来讲，你确实是没有什么利用的价值，就算能用，用后也不好处理。不过你猜错了，我对林笙也没有说。”
“你还没有完全信任她？”
“我只是懒怠说废话。我要一个安身的地方，她把这样的地方给了我，这就够了，还说什么？你也一样，你死在我身边会给我找麻烦，所以我才要救你。你别再骚扰我，就算是报恩了。”
程心妙把头一扭：“不听。”随即她又转向前方直视了他：“我想要什么，就要有什么。救命之恩不能不报。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我要报恩，你敢不要？！”
然后她站了起来：“明天中午到公馆来见我。我会等你。”

第80章 激将法
厉永孝站在汽车旁抽烟，忽见程心妙出来了，便连忙将烟掐灭、打开车门。程心妙是独自走出来的，表情有点奇异，说不上是心满意足还是气急败坏，可称作是半笑半恼。
她向来是心灵和眼眸都明快的姑娘，在她脸上，这么复杂的神情还真是挺少见。厉永孝没多问，一边手扶车门等着她坐入车内，一边回头望向了西餐厅的大玻璃窗。玻璃窗内站了个人影，是李思成——姑且还算他是姓李名思成——李思成对着窗户，正面朝着他们这边，可惜玻璃反光，厉永孝看不清他的神情。
他没有和二小姐一起走，甚至都没有送一送客，可见这二位至少是谈得不圆满。这让厉永孝得了一点安慰，转身也坐上了副驾驶座。
这一辆汽车发动了，后头还有一车保镖，跟着这一辆缓缓驶上大街。这时，严轻也踱了出来。
这里离雅克放路不远，他一路溜达着回了家。进门后，家里静悄悄的，不见太太的身影，老妈子们也都躲去了厨房。
他径自上二楼，在卧室里找到了林笙。林笙早从窗户瞧见了他，这时迎上来先关了房门，同时小声说：“你不是跟着阔小姐出门去了吗？我在这里装生气呢。怎么样？她对你说什么了？有没有为难你？”
“没有为难我。”他答：“她还是那么的爱我。”
说完这话，他盯着她的反应。她的神情僵了一下，也确实是不知道应该作何反应。哈哈大笑？平心而论，实在笑不出；忧心忡忡？也不好，到底是怎么个不好，她还来不及细想，只是感觉那个反应不够体面。
“那——”她也不知道自己是要“那”个什么出来，拖了个长音之后才想出下文：“你呢？”
他看着她。
她等了一会儿，等得有点紧张，换了个问法再问一遍：“她还是爱你，那你又是怎么对她说的？”
“你认为我会说什么？”
“你啊，应该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来。”
说到这里，她忽然发现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给过自己一句正面回答，不由得心虚起来：“你不会是……也动了心了吧？”
“我如果动了心，你怎么办？”
“别啊，”她连忙低声的说：“你再咬牙扛一扛那个诱惑。我这边刚见了一点点小成绩，现在你要是投奔敌营了，谁知道又要搞出什么闹剧来。计划非得彻底失控不可。”
“只想着这些？没想过我还可以把你们全卖了？”
“我也还记着你那一夜是从谁家的后墙翻出来的呢！”
“我没关系。”他微笑：“程心妙爱我，我越是不爱她，她越是爱我。我让她保护我，她就可以保护我。”
“你——”
她刚要发急，忽然意识到他已经在话里给了她答案：“你不爱她？”
“但我可以利欲熏心，出卖爱情。”
林笙仰脸看着他，看着他，看着看着心里就有了底，忍不住又气又笑：“你那爱情多少钱一斤？报个价，我收了。不许你把它拿出去往外卖！”
“倒也不傻。”他说：“我刚才还以为骗住了你。”
他走出了汗，说完这话就走去盥洗室，拧了毛巾擦脸。林笙转身追上了他：“我也只是被你骗了一下下。不过话说回来，那毕竟是程二小姐啊！家世和财富就不说了，首先长得就是个美人，被那样的美人看得上，哪个青年会不发昏？”
“我就没有发昏。”
林笙没吃没喝，可就像喝了冰水似的，有种透心凉的清爽：“对呀，你怎么就没发昏呢？”
他用力擦了把脸：“我宁愿对你发昏。”
“嗳呀，说什么呢。”
他将毛巾洗了洗，拧干挂到毛巾架子上：“我看你比她更好一点。我对你都没有发昏，对她当然更不会。”
“不许拿你姐姐开玩笑。”
他一怔：“我姐姐？”紧接着反应过来：“哦，你。”
转身走出盥洗室，他不再谈论这个题目。林笙靠墙站着看他，心中很愉快。而严轻在门旁的沙发椅坐下后，向她招了招手。
她没动：“有话你就说。”
“我刚对程心妙撒了个谎。我承认了我不是李思成。”
“嗯？”
“我说真的李思成被我杀了。”
“啊？！”
严轻又说了三言两语，林笙把这前因后果全听清楚了，一颗蹦到嗓子眼的心脏才又缓缓落下。把严轻这套谎言来回考量了几遍，她发现他这谎撒得倒也不赖，不算是很合情理，但是放在他这个神秘人身上，听着竟也挺合适，是他能做得出的行为，而且在这个故事里，她还是足够的无奈、无知与无辜。
“不错。”她轻声道：“也只能是这么说了。至少算是给了她一个交待。要不然她还得继续的调查你。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她要是天天总琢磨着你，那也够人受的。”
“她还让我明天去她家里见她。”不等林笙说话，他继续道：“我会过去看一看，否则怕她还会再找过来。我去见她的时候，你不要吃醋。”
林笙想说自己那不是吃醋，但是话到嘴边，又觉得这样较真没意思。
况且也可能真是有那么一点点吃醋。
*
*
翌日。
程英德中午约摸着父亲起床下楼了，便过去和父亲谈了谈乘风公司的近况。谈过之后他要出门，正好看见他那妹妹站在院子里，像要吸取日精月华似的仰头看太阳，并且还美滋滋的做了个深呼吸。
兄妹相视，程心妙给了他一个快乐的甜笑：“大哥，早上好呀！”
他指了指腕上手表：“早？快到下午了。怎么站在这里？又不怕晒出雀斑了？”
“在等朋友，一会儿出去兜风。”
他看她的甜笑是假的，自己的温情也是假的。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兄妹之间的最后一点真情也被消磨尽了。她等的朋友向来都是男朋友，她和男朋友们这样的终日鬼混，居然也没耽误了她去做父亲的对外总代表。程英德挺羡慕她的好精力，他感觉乘风像个吸人精气的妖怪，每天都在张着巨口等他，中午把个神采奕奕的他吸进去，傍晚把个疲惫不堪的他吐出来。
继续向前走去，他看见自己的汽车正停在大门外，车门开着，门旁站着龚秘书。龚秘书遥遥的向他一鞠躬，他也一点头，可紧接着就看见有个人从门旁转了出来。
他的脚步没停，所以是一边认出了对方是李思成，一边走到了李思成面前。下意识的向旁看去，他没找到林笙。而那个李思成的脚步居然也没停，竟是看了他一眼之后，便和他擦肩而过了。
他停下来回过头，就见妹妹对着这边招手：“姐夫！思成！”
他心中一动，感觉这称呼是相当的不对劲，忽然想起了林笙先前那些吞吞吐吐的猜测，他明白了。
他这个毫无眼光自甘下贱的妹妹，真和李思成有了一腿！
出于道德，出于他对林笙的友谊，他认为自己应该表示出一点义愤，但坐进汽车之后，他检讨内心，发现自己除了一点点轻松愉快之外，实在是愤不起来。林笙和那个小拆白党如胶似漆的话，他看着反而是感觉辣眼睛。
汽车一溜烟开去公司，他走进办公室，人还没坐下来，就吩咐龚秘书道：“打电话给林小姐，让她下午或者傍晚过来一趟，第二船药今晚会到，我们可以一起到码头去看看，顺便吃个晚饭。”
等龚秘书领命而去了，他坐下来，感觉这样也挺好：自己是个鳏夫，妹妹是个未婚女子，林笙和李思成各玩各的，四个人重新匹配、各找个的伴儿。
总而言之，也挺好。
*
*
傍晚时分，程英德如愿见到了林笙。
二人到了码头，在那栈桥附近的道路上慢慢走。程英德问林笙：“思成今天一整天都在阿妙那里，你知道吗？”
林笙早有对策，举目做眺望远方状，同时口中发出疲惫的轻声：“大哥，我什么都知道，但是我们不要提他们了好不好？”然后她再坚强豁达的微微一笑：“让我做个贪财的俗人吧。人是长了腿的，要走要留我管不住；但钱没有长腿，只要我不把它往外推，那它就总是在我身边。”
“你能这样想，很对。”
“要是早几年能这样想，就好了。”
“现在也不迟。”他道：“你这不是一行动起来，立刻就有成绩了吗？”
“这不是我的成绩，全是托了大哥的福。”她停在岸边，望着水面：“大哥，我懂得很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如果说的是蠢话，你也不要见怪。”
“你说，没有关系。”
“我这几天一直在想，吴连那边有的是药，这边的销路也不成问题，那么大哥你能不能多派几艘货轮过去呢？这样不是效率更高、获利更快吗？”
程英德苦笑了一下：“现在的问题，就是没有多余的货轮。”
林笙疑惑道：“可我在天津的码头边总能看见乘风的轮船，那么多的轮船……”她随即想起来：“我忘记了，那些船是给日本人送劳工的。”
她说到这里就不说了，若无其事的转移话题。程英德沉着脸往远看，心里则是翻腾起了许多新仇旧恨。
“我会设法再调出一两艘轮船来给我们。”他忽然说。
“可是日本人——”
“日本人和我有什么关系。”
说了这一句强硬的话后，他顿了顿，又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算日本人当真不满意了，也找不到我头上来。我们暂且忙我们的，不要管他们。”

第81章 谈情
程心妙下午出门兜风，晚上去饭店赴宴会，饭店的名字叫做“波利尼西亚”，内部用真假的大叶子植物装饰出热带风情，天花板上除了华丽吊灯之外，还牵扯着五颜六色的万国旗，真有一点全世界大联欢的狂热气氛。
宴会的主人是她的中学女同学，也和她一样是阔绰豪华的千金小姐。这女同学新婚不久，这一次是和丈夫联袂登场，所邀请来的客人也都是摩登俊秀的金童玉女们，而众人唯一的目的就是吃喝玩乐。
对于程心妙来讲，这不过是日常的消遣，如果她愿意，很可以这样夜夜笙歌的过下去。但她今晚并不是纯粹为了寻欢作乐而来，她是想让身边这个男人开开眼界，多看一看外面这个纸醉金迷的好世界，不要总是藏在那么一所小房子里，过什么莫名其妙的“太平日子”。
严轻果然是开了眼界。
他对于这个“好世界”，并非完全陌生。这个“好世界”里通行的言谈举止，他也全部掌握。在自由时代到来之前，他曾经受过这方面的教导与训练，知道在这种地方应当怎样说话、怎样走路、怎样呼唤侍者、怎样递出小费。
而当初受训的目的，为的是让他能混进这样一个大场面里，杀掉一个大人物。
他依稀记得那是一次很成功的暗杀。
在这样的场合里，他要么是个杀气四溢的鬼魅，暗中瞄准了某个人的头颅，要么是个麻木不仁的戏子，扮演他的那一份角色。唯独今晚是个例外，今晚他没有任何任务，就只是许多宾客中的一员，就只是个普通平凡的赴宴者。如果一定要说他哪里不凡，那也就是不凡在了他的女伴上——他的女伴、程二小姐，光芒四射、艳压群芳。
可他的心里没有程心妙，只有他自己，他发现自己此刻特别的像人。
他觉得很新鲜，又有点不自在，那种滋味说不出，不过也挺好。他决定把这感受保留在心中，回家去对林笙说说。
他看林笙是可信的人，林笙比他年长几岁，是姐姐，这又使他对她的“信”格外增添了几分。
他所困惑的，她也许明了。
*
*
夜里九点多钟，严轻对程心妙说：“该走了。”
说这话时，宴席刚刚结束，舞会即将开始。程心妙虽是一直将他带在身边，但他一直缄默，她也没有当众对他没话找话。如今是他主动开了口，她才和他走到一旁的清静处，问道：“很无聊吗？”
他看着人群回答：“很热闹。”
“那你喜不喜欢这样的热闹？”
“不知道。”
“你还没有那样糊涂吧？自己喜不喜欢什么，自己会不知道？”
“我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喜欢。”
程心妙笑了：“傻瓜，不管你知不知道，反正我已经知道了。你就是喜欢。喜欢的话，我们就把这样的生活过下去好啦。可以快乐为什么不快乐呢？”
他想她当然是有资本去随心所欲的，可自己是一不留神就会丢命。况且——还有个更重要的“况且”——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快乐世界里，如果没有程心妙的引领，他就不过是个笨拙孤独的外来者。
而他是宁愿空茫迷惘的自由游荡，也不愿意再回到那种受人支配的旧时光里去。
这时，程心妙转身走到靠墙的小桌前，从桌上的香烟筒子里抽出两支烟，自己叼上一支，回身将另一支直送到了他的嘴边。
他轻轻咬住了那支烟，而她用手指背顺势蹭过了他的嘴唇。他是亦男亦女的俊美脸模，但终究还是青年男子，早上刮过的下巴，在夜里重新生出胡茬，看不大出，但摸得出。而她像是第一次意识到他的性别一样，心中忽然一动，单手托了他一侧面颊，她用拇指轻轻抚过他的皮肤。
他垂眼盯着她，眼睛很亮。
她微微一笑，用另一只手取下口中的烟：“想什么呢？怎么这样看着我？”
他掏出打火机，给自己点了烟：“我在想我今晚可以睡了你。”
她一愣，先是下意识的涌上满心羞愤，随即稳住了神，抬手一拍他的面颊：“这种话也敢说出口，你好大的胆子。”
“你问我想什么，我想的就是这个。”
“你也只能想想罢了。”
“没错。”
她勉强一笑：“不敢？”
“是。”他深吸一口烟，转向了人群：“为了这种事情惹麻烦，很犯不上。”
“你这句话就足够给你惹麻烦的了。”她和他并排站了，也望向前方：“你已经冒犯了我。”
“彼此彼此。”
“我们的情况可不是‘彼此彼此’。是的，我向你出过手，你也回击了我。但我还给了你我的爱，而你没有还我同等的感情。”随即她补充道：“救命之恩不算，你又不是因为爱我才救我。”
他扭头看了她：“这么爱我？”
她没回答。他对她冷冷淡淡时，她并不羞于将个“爱”字挂在嘴边，但他如今忽然直接问了，她反倒本能的不愿回答，想要再留一点矜持。
而他微微向她俯身，看着她的眼睛说话：“那就和我结婚吧，结了婚，我们就一生一世在一起，你活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他逗趣似的一歪头，嗤的笑了，见她不答，便催促似的又发出一声“嗯？”。
程心妙也一笑：“那你和林笙的关系怎么办？”
“可以离婚。”
“如果她不肯呢？”
他还是那么笑吟吟的看她，同时低声说道：“那就让她去死。”
“谁来动手？”
“当然是你。”
“为什么是我？”
“因为是你爱我，你追求我，你要得到我。”他又往低里俯了俯身，把脸探到了她近前：“这么喜欢我，要不要再摸一摸？”
她皱起了眉毛：“你这个玩笑，开得有点下流。”
他直起了腰：“难道我看起来还有上流的时候吗？”
“你救我的时候。”
“我看你是吓昏了头了。”他重新转向前方：“我救你的时候，做的也不过就是逃命和杀人这两件事。可一个擅长逃命和杀人的人，又怎么可能上流？”
她想想，笑了：“或许是我在头脑中美化了你，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许你笑话我。毕竟，不管你到底是个上流的人还是下流的人，反正在你救我的那一刻，你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美女爱英雄，天经地义。你现在把自己说得一无是处，我知道你只是想摆脱我。也许你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想要摆脱我的男子，但我也不认为你是高风亮节，你不是不爱女色不受利诱，你是忌惮我的父亲，你也知道我不会受人摆布。在我这里，你很被动，对不对？”
他点了点头：“对。”
“真可惜，我们无缘。”
他看了看手里的半截烟：“既然是无缘，以后就不要再见了。”
“我送你回去。”
他没反对。
*
*
夜色深沉，程心妙的汽车缓缓驶入雅克放路，而在这汽车将停未停之时，对面也有车灯逼近。
程心妙额外带着一车的保镖，无所畏惧，坦然的推开车门下了去。结果对面来车也停了，车门开处，也探出了两张熟悉面孔，正是程英德和林笙。
程心妙来送严轻，程英德来送林笙，兄妹和夫妻同时打了照面，做夫妻的心里没有什么芥蒂，反倒是做兄妹的各自犯了嘀咕。林笙对程心妙点头问候了一声，又向程英德道了别，也没请这两人进去坐坐，径自便先进了门。严轻跟着她往里走，照例是一言不发。
程家兄妹留在门外，互相鄙夷的同时，又都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好意思，好像他们兄妹要把人家夫妻俩分而食之似的。
可若是单论事实的话，他们和那夫妻俩的关系又都还算清白，没有羞愧的必要。
程英德问妹妹：“坐我的汽车回家去？”
她拒绝：“我还要回去接着玩呢，密斯安妮今晚在波利尼西亚大请客，我走的时候，舞会刚刚开始。”
“可你不是把舞伴送回来了吗？”
“舞伴有的是。大哥去不去？密斯安妮还想给你做媒呢，她有个未婚的表姐，只比她大三个月。”
程英德没接她的话茬，只说：“我累了。你若是不和我同路，那我就先回家休息了。”
兄妹谈到这里，很友好的分道扬镳、各上各车。

第82章 喜爱
程英德到家之后，和父亲谈了几句闲话，对于妹妹今日的行为，他是一字不提。
他静等着妹妹和那个李思成闹出丑闻来。对于程家来讲，桃色新闻倒是没什么，他期盼的是一场大乱。不都说“奸近杀”么？正好李思成还是个极其善于打杀的，他若是和妹妹闹掰了，想必是可以轻易取走妹妹的狗命。
凌晨时分，程心妙也到了家。今夜的舞会没意思，主要是她自己心不在焉。她一直在想着那个人，尽管知道自己想也是白想。那是个不讲爱情的人，对他谈情约等于是对牛弹琴。
她躺在被窝里，手指轻轻合拢握拳，还记着他那下巴的触感。他的面孔看起来很冷，摸起来却暖热。忽然间，她又爱起他来，想要抱抱他纤瘦紧绷的身体，想要贴贴他暖热的脸。想要知道他从何而来向何而去，想要知道他到底是谁。
不是要永远爱他，她没有那么长的长情，更不会是要和他结婚，他不配。她只想暂时的和他亲密，暂时的将他爱够。
爱够了，她就心满意足了，就可以从他身上收回那一缕柔情，继续无牵无挂的快活了。
长发披散了满枕，她辗转反侧，是个被娇惯坏了的大孩子，凡是想要的，都必要得到，否则就梦绕魂牵，显出个一往情深的样子来。
*
*
林笙躺在黑暗里，听严轻说话。
听到最后，她开了口：“我有点惭愧。”
“我讲的是我和程心妙的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原来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看见你和程心妙在一起，就总担心你会爱上她、出卖我。其实你比我想得坚定多了，如果换了我是你，我都未必把持得住。”
停了一下，她又道：“毕竟她那么美。就算没结果，也是一场美梦。平白无故的得个美梦做做，也不错。”
“你再说我就要动心了。”
“那我不信。你要是能那么容易动心，现在就不会还继续在这屋子里打地铺了。”
“你这话是在夸我，还是损我？”
“夸你。”
“你也认为我好？”
她的声音从黑暗中传出来，结结实实的很笃定：“好。”
“那你喜不喜欢我？”
片刻的沉默过后，他等来了她的回答：“等我把这摊子事全办完了，再告诉你。”
他坐了起来，扭头看她：“我要你现在就讲。”
“事先声明，我可没存那浪漫的心，我的喜欢和程心妙的喜欢，不是一回事。她那喜欢后头跟着的是恋爱，我的喜欢就只是看一个人好，就只是喜欢而已。”
“我知道。”
“那我对你是挺喜欢。”
他越聊越是好奇：“你喜欢哪一点？”
她用胳膊肘支起身，特意思索了一会儿，然后答道：“说不清楚，就只是感觉你这人还不错。你要实在是很想让我说个一二三出来，那我明天问问老张去吧。”
“怎么又扯上了他？”
“他对你分析得比较透彻，一夸能夸好些条。这点我不如他。”
他躺了下去：“那就不必了，我对老张的意见没兴趣。”
说完这话，他意犹未尽的埋怨她：“你怎么糊里糊涂的？”
她也躺了下去，很舒服的蜷缩起来闭了眼睛：“我老啦，脑子跟不上了。”
“你才多大？”
“反正是你姐姐。”她埋头打了个小哈欠：“睡吧，明天不知道又会有什么操心的事。这几个月真是熬死我了，我感觉我都有点见老。”
“你自找的。”
“唉，谁说不是呢。”
“我说了我可以养活你。”
“那不合适，我又不是你的真太太。咱们这不是演戏嘛。”
“假的也可以养。”
“那多冤呐，花钱费力养个假太太。”
“无所谓，我有钱。”
她张嘴又来一个哈欠：“话是这么说，可万一过两年我年老色衰了，你又不肯尊老敬老，再把我撵出来可怎么办？睡吧睡吧，你那好意我心领了。”
“你现在也——”
不等他说完，她翻了个身，并且故意打了个小呼噜。
他仰面朝天枕着双手：“你——”
又是呼噜一声。
他朝大床斜了目光：“变成猪了？”
“是的。”
他再次坐起来，转身靠向床沿，伸长手臂抡出去，一巴掌打上了她的后背，打得挺狠，隔着睡衣都抽出了“啪”的一声。她吓了一跳，回头怒视：“干什么？！”
他不回答，躺了回去。而她咕哝了两句，也没翻身过来找他报仇。
他恢复了枕着双手的姿态，心情无端的好了起来。
他感觉自己在她面前可以活得很任性。他对别人向来是一出手就是下死手，唯独对她可以只是随便的打一下，打一下，惹惹她，看看她生没生气。
而她向来不生他的气。
*
*
一夜过后，张白黎来了。
天气晴暖，他换了一身簇新的长衫，皮鞋擦得锃亮，脸上刮得亮堂堂的，一看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这副喜色，既是要做出来给人看的，也是发自他的内心。又有一批磺胺昨夜经他的手离开了上海。一批药箱，看着不多，一辆汽车就装得下，但那箱中装的纯是磺胺，从中随便抽出薄薄的一小袋，就能救回一条人命。
“快起来是真的快。”张白黎小声的说：“当初这些东西陷在天津出不来的时候，我都想实在不行的话，就干脆用人把它一点一点的往外带。”
林笙笑叹：“那样更难。”
“是啊，到处都是关卡，一旦有人出了纰漏、被查出来了，敌人顺藤摸瓜的往上查，谁知道会查到哪一步？带这东西比贩大烟还危险。除非是带得少，一人身上只揣几小包，贴身放着，那样的话，凭我们的人手数量，约摸着赶我五十大寿之前能运完。”
“以现在这个运力，再有一两个月就足够了。程英德也许还会再加一艘货轮进来，那样的话还能更快。”
“他肯加船？”
“我稍微的撺掇了他一下。不过这话也不好说得太明显，他肯不肯听，我也不能确定。过几天如果他那边没动静，我就再催一次试试。”
她和张白黎谈话时，严轻一直坐在一旁。话音落下，她扭头望向他，但话依旧还是对着张白黎说：“我总怕再不速战速决，就会闹出别的乱子。”
张白黎立刻提起了心：“又有新隐患了？”
“还不能算是隐患，只是程二现在对他追得很紧。”
张白黎说道：“做特工工作，偶尔是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又感叹一声：“我们原来找小严合作的时候，说的是让他坐在家里装装样子就行，没想到后来是一个龙潭接一个虎穴，让人家接二连三的舍命闯关，日子过得比我们还危险。现在又要让他抵御那样甜蜜的攻势，不是我说，程二小姐的求爱，力量比炸弹更大，换了别的小伙子，哪里抵御得住？也就是小严。”
说到这里，他欠身拍了拍严轻的肩膀：“你啊，是真的行！”
严轻一言不发。他对张白黎没感情，张白黎的赞美在他这里也就一分不值。
张白黎继续说道：“林笙，小严——不对不对，我应该叫你李先生，我们这一场戏，最多再演两个月就落幕，落幕之后我们拔腿就跑，到时候小严也跟我们一起跑，放心，不是要抓了你不放，是要先带你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当然，我也希望小严能够跟着我们走一走、看一看。”
他单独转向林笙：“小严这孩子有个特点，跟什么人学什么样。凭他的头脑和能力，他要是跟个好人，将来能做大事。你信不信？”
林笙没回答，含笑望向严轻，片刻之后才答：“我信没有用，得他自己信才行。”
张白黎问严轻：“那你信不信啊？”
严轻摇摇头：“我不信。”
“嘁！”张白黎有些失望：“我看人的眼光很准的，他还不信！”

第83章 深仇
张白黎畅谈一番，告辞离去。而在接下来的一天里，林笙和严轻都是无所事事，家里家外全是风平浪静。严轻终于又回到了林笙起初向他承诺过的生活中——什么都不必管，只要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扮演丈夫即可。
他在楼上听音乐，林笙在楼下算账，并且额外拨了一笔菜钱给厨子，让厨子从今天开始，每顿饭都加个菜。老妈子和门房老刘做事勤谨，也都得了一点赏钱。于是全家上下都是欢欢喜喜，真看出太太是赚到钱了。兴许这里头也有先生出的一份力，先生不也是公然的勾搭上了一位阔小姐吗？
不管主人那钱到底是怎么来的，反正钱总是好东西。这一家子这一天过得好、吃得好，第二天依然如是，第三天仍然如是。
到了第四天，林笙领着张白黎去了一趟乘风公司，张白黎见到了程英德，一味的只是千恩万谢，说自己托程大少爷的福，这钱赚得容易极了，简直好似白捡一样。码头上轮船公司的工人也从来不为难他，货轮一进港口，他就开辆小汽车去装西药，挑那小箱子往车里搬，有时候那里的工人还帮他搬。他开起汽车直接把药送到他内弟里那边去，一点事也不费。
他很实诚，连细节都要向程英德报告一遍，然后便是感谢了又感谢。程英德感觉张白黎爱财爱得有点夸张，但是一转念，他又想：大概这就是普通人。
他不想变成这样视小钱如性命的普通人，可如果在继承人的竞争中失败的话，他余生也就只能做个普通人——应该会比张白黎的日子更好些，但也难讲，他在家只会做大少爷，出了门也只会直接从总经理做起。真把他放到张白黎那样困窘的境地里，他可拉不下脸来四处去道谢。
他甚至也没有林笙那样一团招人喜爱的顺眼劲儿，说不出她口中那样温温存存的好听话儿。
这么一想，他忽然感觉很难受，仿佛是有巨石从天而降，压住了他的灵魂和心脏。他有点窒息，好的是心里有底、知道自己没有心脏病。
他前天去医院检查过了，医生是这样告诉他的。
等张白黎道谢完毕了，他随口敷衍几句，告诉林笙：“我决定再加一艘货轮。吴连那边也是这个意思，他的存货实在是太多了。”
林笙眼睛一亮：“有船了？”
他轻描淡写的回答：“努努力，总会有办法。”
林笙对张白黎笑道：“张经理，你真的是要走财运了。”
“全得感谢程先生，还有你林小姐。嘿呀，我这上海是来对了！在这儿忙活一个月，能赚出过去两年的钱。”
唠唠叨叨的又说了一车好话之后，张白黎起身告辞，他一走，办公室内立刻静了下来。
林笙忽然有点讪讪的，抬头看了看墙上挂钟，她也起了来：“今天全是张经理托我带他过来向你表一表谢意，现在任务完成，他走了，我也回家去，不打扰大哥办公了。”
程英德坐着没动，抬头看她：“他走他的，你急什么？回家有事？”
“没事。”她笑了笑：“这几天算是清闲透了，从早到晚的休息。”
“他没去找阿妙？”
林笙怔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几天他也没出门。我想好了，不管他们。我只顾我自己，好好的保重身体，好好的多攒些钱。万一哪天真散伙了，我也有我的活路。”
她也正视了程英德：“大哥你也别管闲事，随他们去。”
“好。”程英德点点头：“那些乌烟瘴气的丑事，不管也好，落个清净。”
林笙见了他的态度，暗暗放下了心。现在她和张白黎最怕的就是“横生枝节”四个字，所以顶好是大家谁也别管谁，顺着先前的惯性、闷头活下去就是了。
＊
＊
接下来，是风平浪静的小半个月。
程英德和林笙相处得依旧是那么的投缘，如果要续弦的话，那么林笙会是他的第一选择，虽然他还没对她吐露过半个“爱”字。
程心妙也冷静了许多，无论严轻是什么态度，她对他都以友相待，偶尔会给他打个电话闲聊几句，也时不时的会派人过去给他送一篮子昂贵的水果。有一次二人通话时，她一时沉默，严轻也是无话可说，二人便是白白占着线路。她从听筒中能听到隐约的乐曲声音，其中夹杂了微弱的一声“啪”，似乎是他正在电话旁摆弄着打火机。
于是她也给自己点了一支烟：“这几天的天气都很好，我们明天出去散散步吧！”
严轻没有出门的意愿，便放下话筒，将电话挂断了。这对他来讲是自然而然的动作，但程心妙那边听见“咔”的一声响，便是愣了愣。但也不便生气，因为这就是他能干出来的事情，他若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那她对他早就不爱了。
手指夹着那支细长香烟，她信步走出房间，在西楼内无目的的漫游。晃晃荡荡的踱到楼下客厅时，她忽然看见了厉永孝。
西楼是她的地盘，所以厉永孝敢于坐在这楼下客厅的沙发上。她见他姿态僵硬的垂着头，许久都是一动不动，便疑惑的走了过去：“阿孝？”
不等厉永孝回答，她将蜷曲的鬓发往耳后一掖，俯身细看他那撂在大腿上的右手：“石膏拆掉了？你的伤好了？”
厉永孝慢慢抬起头，显露出了满头满脸的汗珠子：“二小姐……”
程心妙见他状况有异，登时收敛了自己那轻松悠然的神情，伸手从长裙口袋里掏出手帕：“你擦擦汗，有话慢慢说。有我在这里，你什么都不用怕。”
他抬起手接手帕，动作竟然是颤巍巍，开口回答时，声音也是断断续续：“二小姐，我的手、我的手……”
他抬起右手，向她笨拙的张合手指，脸上显露出了神经质的微笑：“我的手……没有养好，有点不听使唤了。”
他对着程心妙向来是笑脸相迎的，到了如今这心乱如麻的地步，他出于惯性似的，继续笑着向她报告，报告自己这落下了残疾的噩耗。
这时，程心妙一把抓起了他的右手：“阿孝，你握我的手，拼命的握！”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结结实实的和她握手，手指缠着手指，掌心贴着掌心——有生以来，第一次。
可他拼命去握也握不紧她。
她感受不到他的力度，于是先是抬眼看他，还以为是他不听话，看过了之后垂下睫毛，她再去看他颤抖的手。
然后她用了力，将他的手攥了住：“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又怎么说？”
“就是今天上午。”他昏昏沉沉的，仿佛是坠入了噩梦中，同时依旧在笑：“上午，我去医院拆石膏，我算着日子差不多了，所以就去拆石膏……”他语无伦次：“天气这么热，打着石膏真是难受，所以我就想早一点去把它弄掉……我这些天一直很小心，我以为我不会有事……”
程心妙打断了他的话：“医生怎么说？”
“医生说，这种情况也正常，原本也不能保证……”他恍惚着，记不清楚医生的原话：“不能保证右手功能完全恢复……好像是这么说的……”
“那还有别的办法吗？”
他摇摇头。
程心妙从他左手手中抢回手帕，用力一擦他那汗津津的额头：“你在傻笑什么？不许笑！”
厉永孝仰头看着她，眼圈红了。他还这么的年轻，怎么可以落下右手的残废？他往后还怎么使刀弄枪？他还怎么为他的二小姐打天下？
他又没有龚秘书那一类人的学问，可以坐在屋子里靠耍笔杆子来找前途。
程心妙一时间也乱了方寸。厉永孝坐在她身前，看着一如既往，可她抓着他的手，清楚察觉到了他那只手的无力。
如果那一夜他这只右手是被李思成生生砍掉了，那么他所受的损毁一目了然，她会清楚知道阿孝少了一只手，成了残废。可现在她一时感觉厉永孝受了极大的伤害，一时又感觉他以后会好起来的——他看起来不还是很完整的一个人吗？不是该在的零件还全都在吗？
厉永孝说道：“二小姐，往后我可怎么再为您效力呢？”
她答：“你别怕，别怕，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你是我的人，就算你什么都不能做了，只要有我在，你也照样可以好好的活下去。”
她没经过什么大灾难，人生是一路繁花似锦，亲娘过世时也全是旁人来关怀她，她实在是不懂得怎么样去安慰一个伤心人。而一贯无所畏惧不择手段的阿孝忽然变成了个颠三倒四的红眼睛，这也让她感觉很不安。忽然意识到自己还拉着他的右手，她又用力攥了攥他的手指，仿佛可以将自己的勇气与热力传递给他。
勇气与热力这两样她有的是，如果是“自己人”需要的话，可以要多少给多少。
“没事的，我去替你打听好医生，管他什么西医中医，大不了就全都试一试。即便真没有效果，我说了，有我在，不要怕。”
她一时情急，彻底忘记了语言艺术，直接告诉他：“我是不会不要你的。”
厉永孝点点头，轻声答道：“我知道。二小姐是有情有义的人，对待我们向来很好。”
程心妙很想给他点什么，让他暂时轻松一点、快活一点。给他什么呢？她思索了半分钟，忽然放开他的右手，转身跑上二楼。厉永孝回头望着她的背影，就听她的脚步声咚咚响，是直奔了楼上卧室的方向。
片刻之后，她喘息着跑了回来，将一张支票递给了他：“你拿它去求医问药，花光了就来找我要。从现在起我给你放假，你想怎么休息就怎么休息，等你感觉好些了，你再回来。”
平心而论，她是好意，然而她的语言对他来讲，宛如晴天霹雳。
他看那支票好似遣散费，她对他的这番安排，也像是一场委婉又慷慨的驱逐。
万幸，程心妙这时继续说道：“你也要开始练习使用左手了。如果右手治不好，往后你就变个左撇子。阿四也是左撇子，做什么都是用左手，不也是心灵手巧？”
阿四是新近跟着她的汽车夫，也是个手脚伶俐的小伙子。厉永孝听她拿自己和阿四比较，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点。
但他最想听的那句话，她始终是连想都没有想到。
她没提李思成一个字，她完全没有要给他报仇的念头。

第84章 蛰伏
厉永孝带着那张支票，回家“休息”去了。
这个家，是他四年前购置的，由房屋和家具组合而成。其实他是个东奔西走混世界的人，这些年来不是在江湖混，就是在程家混，四方都有他的的容身之处，他不是那么的需要这个家。
不过是因为那时候日子越来越好了，手里攒下了几个钱，所以要把自小别人有而自己没有的，一样一样的全买回来，算是填补自己这二三十年人生的亏空。
他没老婆没孩子，这个家能给他的，一间旅馆客房也全能给他。而且以后来他的眼光去看，这房子其实很一般，只能算是个住所，绝不能给他增添分毫的面子。
但是无妨，他这家伙前途无量，程二小姐能走多远，他就能跟着她走多远。志存高远，房子差一点又有什么大不了？横竖更好的还在后头呢。孰知未来的他会不会也拥有一座雕梁画栋厉公馆？
反正看他那时的势头，有是一定会有的，不能确定的只是那厉公馆里会不会住进二小姐去。
他坐在沙发上，一边想着他的前途势头厉公馆，一边挪了挪屁股。这沙发是当年从家具行里买回来的打折货，看着很不错，一坐下就觉出了不自在，弹簧布置得不匀，一受力就会响起“咯噔”一声。买回来时还没发现它是这样的不好，是从他有资格在程心妙的客厅里坐下之后，有了对比，才知道自家这沙发完全只是样子货。
一如自己的荣华富贵，也都只是样子货。
他低下头，看自己的右手。右手完整，乍一看也没什么异样，只从衬衫袖口扫出了一道鲜红疤痕的末端，证明伤口已经彻底愈合，连血痂都脱落干净了。
可当他试着攥起拳头时，五根手指却是迟迟疑疑，是他的神经受损，手指使不上了力气。
这样的手，翻书还可以，写字就要难；喝汤还可以，夹菜就要难。活着还可以，活得好就要难。
大腿旁放着一把手枪，他想用右手把它拎起来，可是手掌覆在冷硬钢铁上，他徒劳的收紧手指往上抬，结果是手抬起来了，枪还在原地。
他再将右手向前伸，从茶几上拿起一支烟叼到嘴上，然后用左手拿打火机给自己点了火。深吸一口呼出烟雾，他的嘴唇有些颤抖，隔着烟雾仰头看那天花板的四角，他真是没看上这幢房子，这水泥盒子绝不可以就是他人生的终点。
有人小跑着进了来，进门前先敲了敲门板：“厉哥，我回来了。”
回来的青年是他的忠实手下，先前奉了他的命令出门打探消息。他回过神，抬头望过去：“金生，五叔怎么说？”
所谓“五叔”者，是程静农身边的一位老跟班。程静农换姨太太换得勤，但对于男性的手下很长情，只要对方不死不病不背叛，那就可以一直跟着他，他走到多高，手下跟到多高。
厉永孝敢对程心妙死心塌地，原因之一，也是程心妙“有父风”。
金生脸红红的，可见他跑得很卖力：“五叔说林笙是老板早就调查过了的，怎么调查都是没有任何问题。起初老板看林笙没问题，就放了心，根本没留意过李思成那个人。后来因为二小姐那些事，老板对李思成也起了疑，但老板对李思成也没查出个什么结果来。”
“老板也没结果？”
金生笃定回答：“一点也没有。这个李思成天天就是藏在家里，不露面，也从来不见外人。他家偶尔有个什么张经理过去做客，但那个张经理是找林笙去的，和李思成没关系。我还听说，那个姓张的和林笙合起来入了股子，正在和大少爷一起做什么胃药生意。”
厉永孝点点头：“那个生意我知道。可那么个异常的人，居然活得那么不异常，难道老板就这么算了？”
“五叔说老板也挺纳闷的，但确实是做不了什么。凭李思成那样的活法，如果非说他有什么不轨的行为，简直就等于是给他栽赃了。但老板对他也始终是没全放下，一直派人盯着他们家呢。”
厉永孝忽然问道：“二小姐呢？”
“二小姐……近来每天主要是玩。”
金生瞄着他的脸色，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二小姐这些天也不是和李思成玩，她是和她原来那些朋友们在一起，也就是偶尔给李思成打个电话。”
厉永孝笑了一下，抬眼看他：“金生，你说我是不是有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金生和他亲近，这时很认真的想了想，要给他一个诚恳的答案：“厉哥，我觉得，要说是两家正式结亲过日子，那你对二小姐是高攀了，可二小姐没有要和谁结婚的意思，不结婚的话，那就不用管门当户对的事。要是不管门当户对的话，那我看你对二小姐就不算高攀。”
厉永孝低下头，再一次将右手覆上那支手枪。这回他使出了拼命的力气合拢五指，终于将那沉重的枪抓了起来——抓到半路，手枪脱手而落，砸到了他的大腿上。
他的右手也随即落下了。重新望向金生，他问：“现在呢？”
金生知道他那手受了伤，但看他先前打着石膏吊着胳膊，神色如常，所以万没想到这伤会有如此严重的后遗症。
厉永孝这时又问了一遍：“现在呢？”
金生的嘴唇动了动，这一次他无法再给出诚恳的回答了。二小姐对于男朋友的要求再低，也不至于找个手有残疾的男子。她要男朋友是陪她吃喝玩乐的，男朋友首先得是个年轻健康的美男子。
于是金生开动脑筋，还是想要没话找话的说几句，让厉永孝心中舒服一点。
“厉哥，对了，我还有件事忘了说。五叔说，老板如今最关心的不是林笙和李思成，而是上回绑架二小姐的那帮劫匪。这一年多老板身边一直不太平，先是闹刺客，后是闹绑票，要是老这么着闹下去，那程公馆岂不成笑话了？听五叔的意思，老板打算对这帮绑匪追查到底，到时候杀一儆百。”
厉永孝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劫匪有线索了？”
金生压低了声音：“据说，好像是和秦家有关系。”
“哪个秦家？”紧接着他想起来：“总商会上一任会长秦季祥家？可他家不是死绝了吗？”
“秦老头还有个干儿子活着，当年秦家完蛋了之后，那个干儿子放出过话，要让老板血债血偿。可后来那人就不见了，老板也没把这话往心上放。”
“秦老头当年是怎么得罪的老板来着？是不是因为他和老板抢总会长？”
金生比厉永孝的年纪小，但金生的叔叔也是跟着程静农打天下的，在厉永孝还忙着早晚开汽车接送程心妙上下学时，金生无所事事的跟着他叔叔乱晃，耳闻目睹，已经知晓了许多旧事——不一定准确，但真是足够多。
“好像就是因为选总会长的事。秦老头那时候嚣张得很，为了把老板挤下去，说要把老板和日本人做生意的事情捅出来。那时候正闹着抵制日货呢，要是真让秦老头那么干了，老板的名誉还能保住？尤其老板和日本人做的还不是平常生意，又是贩烟又是贩人的，哪一样说出来都是不得了。老板一急眼，就对他动了杀心。
“就是为了这事？”
“不止。秦老头和老板早就有仇。一山不容二虎么。”
厉永孝点点头。他当然非常关注程心妙的安危，但对于那一群疑似姓秦的绑匪们，他暂时插不上手。况且这回有程静农出面，也轮不上他跟着凑热闹。
程静农身边的老家伙们，没能给他什么有用的信息。反正就是人人都知道李思成可疑，人人又都抓不到李思成的把柄，转而去研究林笙呢，林笙的各个方面又都经得起推敲。林笙是林一虎的独生女儿，这层身份也成了她的一道护身符。
林笙和程大少爷走得很近，程二小姐对李思成情有独钟，于是这一对可疑夫妇就活得更安稳了。
厉永孝用左手抓了右手揉搓，满心全是大悲与大恨。悲是给自己的，恨是给李思成的。
他肯为程家赴汤蹈火，但程家现在没有任何人愿意为他打抱不平。想要报仇雪恨，那就只能他自己来。
自己来就自己来，正好现在他是理直气壮的在“休息”，他有充足的时间来蛰伏、来观察。
“金生，”他下意识的抬右手向他招了招，招手的动作他倒是还能做：“我有件跑腿的差事要给你，你得快去快回。”
金生立刻走了过去：“厉哥你说。”
“我要你去趟北平，找到这么一家人，仔细的查一查这家的情况。先前我去查过一次，不过那时候我太匆忙，查得不细。”
金生不假思索的点头：“是，晚上有火车，我晚上就走——查谁家啊？”
“李思成家。”

第85章 单枪匹马
金生连夜坐上火车，往北平去了。
他这一路走得顺畅，如期到了北平，也按照地址，如愿找到了李宅。厉永孝在上海还有些不放心，因为上回去北平没带金生，金生这是头一回往李宅去。乐观的想，他能顺利找到李宅；悲观的想，他可能会一下火车就找不着北。
然而没办法。比金生更有经验的、和他一起从北平将李老夫妇运回来的忠诚弟兄们，在那一夜都被李思成杀了。
万幸，金生比他想得有出息，早早的就发回了电报：他自己目前是平安无事，唯一的问题是李宅虽有、但宅门紧锁、早没了人。
他也向左邻右舍打听了一圈，邻居们证实了这户人家确实姓李，也确实是满门奇葩，但这一族奇葩不知何时忽然一起消失了，天气这么热还没有臭气，可知他们不是死在了屋子里，那么想来就是搬了家。也有人证实，说这一户人家好像是跟着个亲戚走了，因为他家有个赌鬼三少爷，这回输得很大，他们举家远遁，也是为了躲债。
至于遁到了哪里去，那就无人知晓了。李宅的生灵全都是人不人鬼不鬼，邻居们对他们家有点忌讳，平时不大敢往他家窥视。
那么他们又是在什么时候搬走的呢？
金生问得挺细致，邻居们闲来无事，也愿意开动脑筋为他回忆，最后是扳着手指头数出了个日期给他。他将这日期也写在电报文中、一并发给了厉永孝。
厉永孝对那个日期有印象：他前脚刚带着李老夫妇往天津去，后脚李家其余人等就跟着亲戚“搬家”了。
他的动作足够快，但他疏忽大意了，他当时以为自己有了李老夫妇就足够，以为李家余下的老弱病残都毫无用处，离开时竟是走得头也不回、连一个眼线都没留下。
现在整个李家就只剩下了一座空宅，李思成的出身永远成了一个谜。
厉永孝捏着电报坐在家里，眼前浮现了一张溅了半脸血的面孔，心中想：“他好快。”
越是调查他，越不知道他是谁，只能暂且拿“李思成”三个字充当他的代号。但其实他到底是谁，对于厉永孝来讲也不很重要，厉永孝只是想要报仇雪恨。
于私，是报仇雪恨，是铲除情敌；于公，则是要证明他依旧是过去那个阿孝，一只废手挡不住他的精明强悍。谁都探不清楚的谜团，他能探清楚！
程老爷子和程二小姐还是可以放心大胆的赐他前途，而这所容他“休息”的粗陋房屋，也绝不会是他人生的归宿！
于公于私，他都绝饶不了李思成。但是这事急不得，人一着急、就爱出错，而他已经禁不住再出错。
他也不打算再去找程心妙商量了，程心妙已经被李思成迷了魂，况且无论李思成多么可疑，他对程心妙的两次救命之恩是无疑的。凭着李思成对她的蛊惑与恩情，厉永孝知道二小姐现在和自己不是一条心了。
好在这几年他代表二小姐四处的见人做客，他也已经有了自己的人脉和力量。趁着现在“休息”，他正好可以悄悄的筹划与行动。
至少有一方力量，应该是愿意帮助他的。
*
*
厉永孝让金生前往天津待命。
然后他出了家门，没带随从，想要试着自己开汽车。起初他单凭左手操纵方向盘，总感觉手和头脑之间隔了一段距离，常常是脑子反应过来了，手却慢了一步。他将右手也搭上方向盘跟着使劲，情况稍微好了些，右手像是大脑派出来的一支督战队，催促着左手快快行动。
汽车慢悠悠的开进日租界，停在了一爿烟草店前。厉永孝下车进门，和柜台后的伙计打了个照面。那日本伙计是个身姿笔直的青年，厉永孝一直认为这家伙未免太笔直了，军人气质遮都遮不住，实在是不适宜跑到烟草店里做特务工作。不过这是人家日本人的事，他不便提意见。
对着日本伙计一点头，他自自然然的问：“有没有北方来的关东烟？”
伙计的演技糟糕透了，硬头硬脑的对着厉永孝，仿佛随时预备着立正敬礼：“先生，刚从天津来了一批货。您要不要看一看？”
他答：“我看一看。”
伙计当即转身让路：“请进，烟叶的箱子还没有拆封，都在库房里。”
柜台后的墙壁上开了一扇门，门没关，只垂了一道布帘。厉永孝绕过柜台，那伙计为他挑起门帘。他微微俯身进了去，就见帘后是个账房似的小房间，摆着桌椅和一张单人床铺，这小账房内还有另一道门，那门便是要通往店后库房的了。
厉永孝试探着往里走，这个地方他早就知道，但来还是第一次来。这是高桥治设在上海的一个紧急联络处，而在此之前，他和高桥治的关系无非是生意往来，没有机会、和必要、往这么个小铺子里钻。
烟草的甜味扑面而来，他走进库房，只见一个半老头子正蹲在地上整理一堆焦黄的烟叶，抬头见他来了，半老头子站起来，开口便是熟极的中国北方官话，只是厉永孝辨不出那到底是哪一省的方言，不知道这老家伙先前所在的地方，究竟是河南河北、还是山东山西。
他无暇寒暄，直接说道：“我有话要问天津的高桥先生。”
老头子找出纸笔，送到了外面的账房桌上：“劳驾你写下来。”
说完这话他又多看了厉永孝一眼，结果竟然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个文盲。瞧他的衣着形象，他很体面，不该是个大字不识的；但他又一望便是这上海滩上的“白相人”，这就让老头子对他的文化水平又有了怀疑。
厉永孝不管他，径自在桌前坐下来，提笔开始写字。左手执笔，字写得很不好，但是会写，他自己都说不准自己是什么时候学来的这点文化，或许就是在陪伴程心妙上下学的那几年里，他天天都能摸到她的书本，所以不知不觉的受了熏陶。
而他今天之所以走到这里来，为的是他记得在天津的时候，高桥治曾经提过这么一句话：他很像我们正在抓捕的一名刺客。
“很像”而已，不能确定，而且他随即就将调查李思成的差事揽了过去，李老夫妇也被他全带来了上海，高桥那边对于此事是否还在追查，他也没再过问。
他并不关心“他”到底是刺客还是妖怪，他要的只是让他消失。可现在那家伙不但不肯消失，还登堂入室的装起了人，那他就只能是去借日本人的刀、来杀这该死的人了。
*
*
厉永孝此生还没写过这么长的文章。
对于聪明有力的持刀者，若想要借刀杀人，就需要向对方表达出足够的坦诚。这个道理，厉永孝很明白。
所以他“说来话长”，从自己回到上海那一天开始讲起，用尽量简洁的语言，一直讲到他的手下金生这几天如何在北平李宅撞了个空。李思成先是一面负伤登上火车，一面派人搬空了北平李宅；后是亲自出手当街劫走了李老夫妇，足以证明他不是单枪匹马的恶徒，他的背后，必定有大势力。
如果这个大势力足以支撑他对程家的人下手——他厉永孝正是一位“程家的人”，而且还是程二小姐的心腹，是程家门内有头有脸的新秀——那么他当初在天津有胆暗杀日本大将，也就是情有可原之事了。
更糟糕的是他对程二小姐有过两次救命之恩，这让他在程家有了特别的地位。程家的绝大部分人，包括程静农，虽然也都看他有异，可出于明哲保身的本能，他们又都不打算对他深究。
因此在上海，他厉永孝是孤立无援，只能请高桥先生出手相助。
如果他所猜得全不错，那么这个李思成便极可能是一股神秘的反日力量。他既然连日本大将都敢杀，那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做的？对于这样的毒瘤，他相信高桥先生一定不能坐视。
他下午进入这家小烟草店，临出门时已是傍晚，账房桌上摆着一沓信纸，纸上那字写得状若癫狂。他的左手累到发抖，其间也曾换过右手来写，但右手写出来的字，并不比左手高明许多。
烟草店内有秘密的军用电台，这封长信的内容很快就会转为电码，在午夜之前传播向北、最后被天津日租界大东公司的电台捕获，再由电报员在天亮之前译成文字、送到高桥的早餐桌上。
*
*
离开日租界，厉永孝回了家。
他对高桥治要说的话，已经在纸上写清楚了。还有些和高桥治无关的隐忧，他存在心里、无处可诉。
他想李思成那么个人，为什么会甘心和林笙这么个人混在一起？
他看林笙倒是没什么疑点，也相信程静农的力量，程静农都没查出她的问题，可见她应该真是没问题。那么这就更让人犯嘀咕了：李思成终日藏在林笙身后，到底意欲何为？
当然不会是隐居蛰伏、退出江湖，这家伙动辄大开杀戒，没有这样的隐居者。
看不透他，那就回头再看林笙。林笙那个女人正忙着和大少爷合伙发财，除了发财之外没见她再忙别的。
是了，他想，林笙没什么出众的本领，但她和程家的所有人都说得上话，据说她现在一个礼拜能和大少爷见个三四面。如果二小姐不是受了李思成的蛊惑，那么她在二小姐面前也可以充一充来自远方的大姐姐。在老板面前就更不必提了，她算是他的侄女。
所以在初到上海时，李思成也只有通过这样一个林笙，才有机会公然的进入程公馆大门。
他对二小姐的冷淡也可能是一种欲擒故纵。如果是真冷淡的话，他又何必对她舍命相救？
想到这里，厉永孝庆幸起来，庆幸自己如今还只是“休息”而已，下面这些小兄弟依旧肯唤他一声厉哥，他还调得动他们。
他现在就要调动一切人马，将林笙和李思成死死盯住。这回他不再是奉命行事了，这回是他单枪匹马、自作主张。
他倒要看看李思成要对程家做什么。

第86章 悚然
厉永孝这回非常的小心。
他又思考了一阵，最后没有大动干戈，只挑选了几名最伶俐最可靠的心腹去办事。程心妙给他的支票派上了用场，他的心腹们已经很讲忠诚了，他又用金钱封锁了他们的嘴，算是给自己上了一份双保险。
这回的行动，他甚至对程心妙都不会吐露分毫。程心妙都放下了，他还执着的要去研究李思成，这等于是不识时务。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他是瞒着程心妙、私自联络了天津的高桥治。
这算是他越级行事，也会犯程心妙的忌讳。
*
*
厉永孝忙着报私仇，程静农忙着抓绑匪，程英德忙着调船运药，程心妙忙着代表父亲去和英租界的华特董事办交涉。英国佬很狡猾，总想占她父亲一点便宜，相形之下，她感觉还是日本朋友们更好一些，他们很承认程老板在上海滩的地位，交涉时如果她不让步，他们就会知难而退。日本朋友的问题是野心太大，这一点就又不如英美的朋友们厚道了。
程心妙不大思考国家前途之类的大题目，从她生下来起，这国内便是洋人横行，西洋人东洋人都是洋人，都比她的同胞们更高贵。而她受了父亲的熏陶，追求的是“五湖四海皆兄弟也”，她要无论东西哪边的洋人抢了中国去，都照样有她的好日子过。
现在她的日子就很不错，美中不足是感情空虚。她察觉到了自己的任性，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不得到就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就空虚。
近来她又成长了一些，知道任性不是好事，得改。
她是要做小程静农的，素来不肯以千金小姐自居。好像修剪小树枝杈一样，对于自己的小性子和小脾气，她向来不留情，来一样剪一样。父亲是怎么做人的，她便也要怎么做。
她很想念李思成，想去看他一眼，但是管住了自己，硬是不去。她不知道李思成这些天有没有想过自己——就算没感情，但毕竟自己是他认识的人，他总不至于彻底将自己忘怀吧？
她猜不出。
*
*
这些天，严轻还真是把程心妙忘了。
问题并非出在程心妙身上，出在他这里。不止是对新认识的程心妙，他连他师父的面孔都记不清楚了。
这是一种有选择的健忘症，事关生存的常识与本领他铭记于心，除此之外的前尘旧事，他则是一样不留。
卧室墙壁上新贴了一张月份牌，他站在墙壁前，盯着月份牌数日子。林笙和张白黎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那些磺胺总有运光的时候，而他计算着，自己在这屋子里大概也住不了多久了。
他师父的遗产够他花些年的，他不必再卖命维生，到时候或许可以找个地方隐居。抬头环顾了四周，最后他的目光落到了立柜顶上。那里摆着一只小皮箱，小皮箱已经可以装下他所需的家当，他所需的家当就是一套换洗衣服，以及一沓唱片。
唱片是她给他的，他要留着，没事的时候听一听，挺好。
门外传来了轻快的脚步声，房门一开，林笙探头进来，也不说话，只是笑嘻嘻，一边笑一边将一张唱片递向了他，唱片封套上印着美女头像。
“你听听这个。”她是刚从外面回来，热得脸红红：“书店里新到的唱片，你看上面的明星你认不认得？我是不认识，好久没看电影了。”
他接过唱片，看了看上面的美女头：“不认识。”
“我们都是土老帽。”她笑起来：“哪天买本电影画报瞧一瞧吧，也涨涨见识。”
他见她要转身，忍不住问了一句：“还要走？”
她答：“我再去趟丁生大厦。”
他感觉她是忙傻了：“那你不直接去，还回来干什么？”
结果她也挺惊讶：“回来送唱片呀。这唱片就是在路口书店里买的，送回来也不多走许多路。带着它往丁生大厦去，万一半路把它折了怎么办？这东西这么娇贵。”
他愣了愣：“你可以回来时再买。”
她也愣了愣：“我是一看见新唱片的海报就想起了你，然后别的……就没想。”
说到这里，她抬腕看看手表，急匆匆的扭头走了。他低头看着唱片上的美人照片，意识到她是偶然发现了这张新唱片，她由着新唱片想到了自己，再为了自己而买下新唱片送回家。
她不是忙傻了，她是即便一个人走在外面街上有事去办、半路上也会忽然间的想起他。
他认为在这世上，能想起自己的人不多，这不多的人里，又有十分之九都是想抓他或者杀他。林笙是独一无二的，她甚至也不像程心妙是爱上了他，她就只是和他好。
*
*
严轻走去隔壁空屋，坐在留声机前听新唱片。
新唱片难听极了，是一个薄薄的女声，尖声细气的唱什么哥哥妹妹，唱得上气不接下气，接上了也是气若游丝。严轻靠墙坐着，冷着脸听，听着听着，忽然笑了一声。
转身取下唱片珍重收好，他等着林笙回来、放给她听。一首歌能难听到这般地步，她听了也得笑。
可惜林笙迟迟不归，他知道她是药品生意做得顺遂，这会儿一定是在和张白黎展望未来、越展望越得意。
＊
＊
天色将黑未黑的时候，林笙回来了。
她从张白黎那里带回了一瓶红葡萄酒。满载药品的货轮正在上海和天津之间马力全开的往返穿梭，从天津以极低价格购入的药品运到上海，再以较低的价格售出。程英德这钱赚得容易，以至于他因此增长了些许自信心，怀疑自己若是放开手脚，单凭个人之力也能开辟一条财路出来。终日守着父亲的老规矩经营公司，是自己懦弱和保守了。
而吴连那边也很满意，他一边清空仓库存货，一边收获些许现款——管它多少呢，反正总比没有强。
这算是他冒大险为张白黎保管磺胺的报酬。其实没报酬他也愿意帮。对于抗日这件事情，他只是还舍不得卖命，除此之外，多大的力气都肯出。
张白黎定期去码头装药，他提前贿赂了码头上的几位管事人，人家知道他和程大少爷有关系，也知道他没有大卡车、只有小汽车、所以特别偏爱那些小箱的西药。卸货的时候如果他没到，管事的甚至会让工人将那小号货箱单独搬到一旁，等着张经理过来运走。
生意的几方面人马，都处于窃喜的状态，张白黎乐得不知怎样才好，于是翻出办公室里收藏的一瓶好酒，让林笙拿回去和严轻喝，反正这酒和葡萄汁似的，不会醉人。
“那小子有功。”他对林笙说：“照理讲，他绝不会是盏省油的灯，可他偏偏谨小慎微，一点毛病都不犯。我估摸着，他还是心里有数，懂得大是大非，知道我们办的是要紧大事，所以处处配合，绝不撒野捣乱。”
“意志也坚定。”林笙道：“程心妙爱他爱得都把话挑明了，他一点也不动心。这要是换了旁人，能抵抗得住？”
张白黎一想，越发感觉严轻满身美德，是一块堕入泥中的璞玉。他想再给严轻点什么，但是打开柜子翻了翻，他这回只翻出了半包饼干，实在拿不出手。林笙站在一旁，看他像个给孙子找糖吃的老太太一样，有点啼笑皆非，又怕他找个没完，最后真把那半包饼干送给自己，于是赶紧告辞。
到家之后直接上楼，她一手向旁乍着，一手拿了那瓶酒给他看：“老张给的，我们今晚喝了它。”
严轻打量着她那乍着手的姿态，没说话。她察觉到了，连忙解释：“厨子下午告了假，家里没晚饭，我回来时就买了几样卤菜，漏了一手的卤汁。其实应该打些正经老酒来喝的，和这红葡萄酒有点不搭配，不过先凑合一顿吧。等——等——”
她拖着长音，有些迟疑：“等将来离开这里了，我们可以睡个安生觉了，那时候我再去买些好酒好菜，醉它一场。”
见严轻依旧面无表情的看着自己，她回忆了自己这一句话，随即满口解释：“不是不是，我不是说我要和你睡安生觉，当然还是各睡各的……”
严轻方才看她，是听她话中有深意，好像是事成之后也没想要和自己立刻分道扬镳。这让他有些惊异，所以对她看得不错眼珠。孰料紧接着又听到了她那一串“各睡各的”，这让他不禁一皱眉，感觉她有点无聊。
何必还要专门解释睡觉问题？怎么睡不是睡，难道她还怕他非礼她？
林笙瞄着他，也有点心虚，她看他是有点孤芳自赏式的冷淡，有时候还挺挑剔和矫情。若是让他误以为自己对他有意，他极有可能甩脸子给她看。
二人各怀鬼胎、互相窥视了片刻，后来还是林笙先开了口——她想转移话题，轻松气氛：“你喜不喜欢吃卤猪耳朵？”
严轻从来不和人谈吃谈喝，认为这话题上不得台面，加之他还沉浸在“未来”、“分道扬镳”、“各睡各的”等等词语构成的迷魂阵中不能自拔，所以冷不丁的听了这一句，他就感觉她说话说得天上一句地上一句，简直是在扯淡。
而他没有兴趣理会任何人的扯淡。
因为严轻像是铁了心的要做哑巴，林笙也不好逼他说话，故而索性向他凑近一步，用胳膊肘杵了他一下子：“走哇！”
他跟着她下楼去了餐厅。厨子告了假，林笙索性也给老妈子放了一天工。整座小楼静悄悄的，严轻坐在桌前，用高脚杯喝了一杯红葡萄酒，又吃了一两丝卤菜，也没尝出来吃的是什么。桌上确实摆了一大盘切成了细丝的卤猪耳朵，林笙一筷子接一筷子的吃，他从猪耳朵上面收回目光，心想她爱吃这个。
林笙问他：“你怎么不吃啊？这些不合胃口？”
他张嘴刚要回答，可是后背汗毛不知怎的忽然一竖，端着酒杯望向餐厅门口，他没察觉出什么异样来，但依然是毛骨悚然。
抬手对林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端着酒杯、站了起来。

第87章 青山
严轻向着门口迈了一步，出于本能，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劲。方才楼上仿佛是有了什么动静，很短暂的一下，是“啪嗒”还是“噗嗵”？声音不大，他甚至不能确定那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然而就在这时，林笙无声无息的绕到了他跟前。
将他手中的酒杯端走放到了铺着厚桌布的桌子上，她回头对他使了个眼色，随即大声说道：“这也不吃那也不吃，你到底还想让我怎么伺候你？明知道厨子今天告了假，你还这样为难我，难道我是你的老妈子？”
她一边说，一边向门外指了指。他会了意，轻轻迈步走出门外，林笙弯腰脱了自己的高跟凉皮鞋，同时怒气勃勃的又道：“我不说你，你甩脸色给我看，我说了你，你又装哑巴。你是想怄死我吗？我还有哪里对不起你？我是对得起你的呀！”
隔了几秒钟，她又开口，这回声音低了些：“好，你静坐，我也静坐，我们都不要吃了，就这样坐着吧，坐到夜里去！”
随即她无声无息的跟了出去。赤足踏上走廊地板，她又和严轻对视了一眼。严轻一指自己、再一指楼梯；她也一指自己，再一指客厅，随即用手比划了个手枪的形状。
二人互相点点头，严轻小心翼翼的走向楼梯。在他和林笙之中，他已经是人尽皆知的功夫高手，所以在来者不明的时候，他打前锋更合适。他无论是把人打伤了还是打死了，林笙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对外求援。
他的皮鞋底子软一些，力道控制好了，可以走得一点声音都没有。可在走到楼梯转弯处时，他看着自己投在地上的影子，停住了。
这个影子他看得到，如果楼上真有人的话，那个人只要是站在楼梯口，就也看得到。
一瞬间的停顿过后，他转身就要往楼下跑，然而上方有人清了清喉咙，他闻声仰头，看见楼梯上方站着一人，那人向下伸手握枪，枪口已经瞄准了他的头。
他举起双手，向下退了一步，而楼上那人手撑栏杆飞身而下，稳稳落到了他面前，其间枪口一直没有转移方向，始终对着他，而且手指一直勾着扳机，除非是立时暴毙了，否则就算死也能拉了他做垫背。
严轻举着双手，后退一步，又退一步。借着楼下的灯光，他看清了对方的面貌。他认为自己不认识这个人，但来者却是向他一点头，用柔和的调子说道：“我们又见面了。”
严轻再退一步，发现这人的声音很耳熟。
“你是谁？”
来者向下迈出一级台阶：“不记得我了？哦，想起来了，你那一夜蒙着眼睛，没有看见我的样子。”
他的身份呼之欲出，严轻闭了眼睛：“那一夜？”
“没错，那一夜我小看了你。我千防万防，可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劲敌不在程公馆，正在我眼前。”
严轻猛的睁开眼睛，同时继续后退：“你是绑架程心妙的人。”
那人随着他往下走，渐渐在灯光中露出了全貌，饶是糊着半脸血，也还能看出他是个相貌端正的男子。
“耳力不错，听出来了。”
“你来找我报仇？”
“你误会了，我的仇人不是你。”
严轻这时向后退下最后一级台阶，回到了一楼走廊里：“那你找我干什么？”
“我只是很好奇，”对方的手枪一直稳稳的瞄准着他：“你师父为什么会死在程公馆，是你出卖了他吗？”
严轻看着他，心有惊雷爆开，但神情依旧麻木冷淡：“我听不懂你的话。”
“听不懂没关系，心里明白就够了。不过话说回来，你师父没干完活就死了，从我这里收的酬金是不是应该退还给我？”
话音落下，他的动作忽然一滞，是另有一支枪管顶上了他的后脑勺。
林笙站在他的身后，用拇指摁下了手枪击锤：“谈钱伤感情，我建议你换个话题。”
与此同时，严轻骤然出手攥住对方手腕，瞬间将那把手枪夺了下来。
形势陡转，原本占据上风的来者忽然落到了两把手枪之间。但他也没有大惊失色，回头向后望去，他问：“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她一皱眉头：“啊？”
“我还认得你，你不认得我了。”
“少套近乎，你是谁呀？”
“我真认得你。”他正色说道：“前年在天津——我是秦会长的干儿子——你那时候还梳着两条辫子，曾经给我带过路——想起来了没有？”
林笙见他的神情真诚，不似作伪。而在她疑惑时，他又记起了一件事：“我那时问你叫什么名字，你不肯告诉我，你们那里有个半大的男孩子，他开玩笑喊你大鸭梨，你还追着他打了他一下，骂他是臭萝卜——想起来了没有？”
林笙的脸色变了。
臭萝卜这个外号，来源于那男孩子有一次吃多了萝卜炖肉，撑得整夜打嗝放屁，清早一开他那房门，差点把人熏了个跟头。这段历史成了他的短处，她那时候常和他见面斗嘴，他拿她的名字逗趣，她就攻击他是臭萝卜。
直到他后来死在了战场上。
“秦会长”三个字她也有印象，忘了他具体是什么时候过世的了，反正他在程静农那里都有资格做前辈，以至于程静农第一次和他竞争会长时会落败。林笙对秦会长了解不多，只知道他最后被卷进了一场有关证券市场的丑闻里，自身又患着重病，人生最后以自杀落幕。他死后不久，他的家人也离开上海、从此不知所踪。赫赫扬扬的秦家势力，在短时间内便烟消云散、不留痕迹。
一边回忆，她一边仔细的审视对方，看着看着，她慢慢放下了手枪：“你的名字是不是秦青山？”
“终于认出来了？”
如果单是看脸，那么她不会记起这个人，但他的脸加上他的声音，就让他有了特色。她想起两年前自己在天津，确实是见过一位远方来客，远方来客是个整洁利落的男人，介于青年和中年之间，看着非常顺眼，一开口又是非常温柔。她那一阵子成天和正在变声的臭萝卜拌嘴，臭萝卜的嗓门变得和破锣差不多，所以她给远方来客领路时，颇有“如听仙乐耳暂明”之感，印象极深。
如今她也是凭着自己的耳朵才认出了他。
目光越过这人，她望向了严轻：“我们带他上楼，别让他在楼下留痕迹，明早厨子和老妈子还要回来上工。”
严轻放下了手枪：“你还认识绑票的？”
“他原来不是干这行的人。”林笙匆匆扫了那人一眼：“他所说的那位秦会长，曾经帮助过我们。”
*
*
林笙让看门的老刘守好大门，然后回餐厅穿上鞋子，和严轻将秦青山带上了楼。她问秦青山：“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来的？你知道我在上海？”
秦青山走起路来有点踉跄，但神色如常，气息也稳：“我原本没想过你会在这里，我是先认出了他，追查他的时候顺便发现了你。”
林笙又问：“你不止认得他，你还认得他师父吧？”
“岂止是认得。我雇了他师父去杀程静农，酬金也提前付了，结果钱全打了水漂。真不知道是我运气太差，还是他师父徒有虚名。”
说到这里，他扭头望向严轻：“不过看你那夜的身手，你的师父应该也是名副其实才对，他怎么就折在了程静农家里？”
严轻也看着他：“因为你的眼光不好，他的眼光也不好。”
秦青山和他对视了片刻：“我不大明白你的意思。”
林笙推开身旁的一扇房门：“不明白没关系，你有问题可以问我。”
他随她进了那间空屋：“我的问题太多了，不过在提问之前，我先讲讲我的情况，也算是我对你坦诚相待。程静农现在已经查出了我的身份，我是死里逃生逃过来的。之所以会逃到这里来，也是那一夜我后知后觉，发现这位高手似曾相识。”
“可那一夜程心妙就是他救走的，你不怕他把你绑起来送去程公馆？”
“他应该也怕我把他的真实身份说出去。”
“他可以对你杀人灭口。”
“我还没失败到光杆司令的地步。我知道的，我藏在别处的弟兄们也知道。他至多是只能杀我一个人，无法灭全部口。”
“所以？”
“一个不得见光的杀手，忽然有了个体面的太太，有了个可以见人的正经身份和名字，这就证明他的真实身份需要掩饰，他有秘密，他要保密。虽然我查了几天，只查到了他的住址，还不知晓他的秘密，但我想凭我目前所掌握的情报，挟制他也已经足够。”
“你就没想过他也许和程家是一派的？他只是对着程家以外的人要保密？”
“就算他不可信，那么还有你。你能和他凑成一家，就证明了他不可能和程家那群汉奸是一派。”
林笙顿了顿，问道：“你想威胁他做什么？”
“很简单，收留我。”他又看了严轻一眼：“程静农正在四处搜捕我，对我是不死不休，而我现在想要离开上海已经太迟、走不成了。”
“如果我们肯收留你，你要住多久？”
“不会太久。我有事情还未做完，我也赶时间。”
“你要做什么？”
“给秦家报仇。”
“秦家？”
“对，秦家八口。”
“难道秦家的人全——全出事了？”
“程静农对秦家斩草除根，只遗漏了我这个干儿子。我虽是干爹收养的孤儿，可秦家上下都拿我当他们的亲人对待，所以我现在没法独活。为了让程静农死，我先是花钱雇了人去杀他，失败；我又设法绑架了他的女儿，想要诱他出来，结果托这位李先生的福，再次失败。”
说到这里，他笑了起来：“不过无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他问林笙：“我这个名字，是不是起得很好？”

第88章 血债
林笙无暇去点评别人的名字。端来一盆清水和一条毛巾，她说：“你先擦擦头上的血。我这里有刀伤药，马上拿来给你，需要哪样你自己挑。”
秦青山看了看这间空屋子，然后却是伸手抓住了严轻的胳膊。
严轻的肩膀动了一下，是差一点就一胳膊将他抡了开，只因为及时想起来他和林笙之间有交情，才蓄势未发、管住了自己那条手臂。
秦青山扶着严轻，背靠墙壁慢慢的坐了下去。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他说：“头上是小伤，不用管。”
林笙惊道：“头破血流成这样了还叫小伤？你别逞强——”
严轻这时插了句话：“这里是闹市，死了没地方埋。”
秦青山听闻此言，一时愕然，片刻之后才答：“好吧，我争取不死。可我头上的伤真是小伤，大伤是在腿上。”
林笙低头看他的腿，见他穿了条卡其色的长裤，裤子挺洁净，不见血迹渗透，但是很臃肿，好像里头穿了好几层。于是她匆匆出门，从卧室里拎来了那只医药箱。
将医药箱往地上一放，她蹲下去开箱子：“你脱裤子，我看一看。”
秦青山说道：“有药就行。你出去吧，我自己来。”
她有些无奈：“你都快把我们连累到沟里去了，现在又想起害臊来了？快脱！趁着现在天黑，我赶紧把你收拾利落，然后想想办法、把你弄走。”
“你想把我弄到哪里去？”
“你放心，总不会把你绑到程公馆去。秦会长是好人，你和秦会长是一家，所以我也一定会尽力保护你。”说到这里她停下手，抬头看他：“你就放心的脱吧。”
秦青山瞟了严轻一眼，其实他顾忌的是这一位。严轻始终以一种莫测高深的目光审视着他，让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块待宰的肉。但总让林笙等着也不是事，他一横心，重新站起来，低头解开腰间的牛皮腰带，然后抓着裤腰、往下一退。
卡其色的长裤里面还是一层布裤，将布裤也脱到膝盖，他露出了贴身短裤和两条大腿，其中的左腿从大腿根到膝盖，竟然是裹了一大片薄薄的雨布。雨布被医用胶带紧紧贴上了皮肤，而他弯腰撕开胶带，打开雨布，这才露出了雨布下面血肉模糊的绷带。
淡淡的腐臭气息弥漫开来，隔着绷带都能看出他的伤口已经化脓。
“我的天！”林笙惊呼一声：“你伤成了这样怎么还满不在乎？你不疼吗？”
“我傍晚打了一针杜冷丁。”他答：“用得上的药我全用了，现在倒是不觉得很疼。我只怕血会渗出来，所以用雨布包了一层。”
林笙听得一咧嘴：“用雨布包，亏你想得出来下得去手。伤口感染是要死人的！”
他一笑：“就是拖着这么一条腿，我还从你家的后院爬上了二楼，翻窗户进了来。”
林笙找出剪刀，用蘸了酒精的棉球擦拭剪刀的刀刃：“你是跑到我家里来了，可你其他的那些弟兄呢？”
“各自找地方藏了，还有的已经离开上海，去搬援兵。”
“你还有援兵？”
“难道你以为我是凭着一腔孤勇在报仇？”他的目光追着她的剪子尖，顾不得为了露肉而难为情了，现在让他尴尬的是那伤口散发出的臭气，尤其这间屋子是如此的整洁，她握着剪刀的双手也是白皙洁净，连剪刀都是银光灿烂。
他算是玷污了她和她的环境。
林笙没留意他的情绪，治伤救人就是要豁得出去、下得狠手。剪子尖挑起绷带一端，她试探着动了手：“疼不疼？”
“真不疼。”他额头冒汗，但语气还算轻松：“我是做好了要爬你家二楼的准备，提前用足了镇痛药。”
“什么时候开始盯上我家的？”
“就从这位贤弟在我那里大杀四方开始。”
林笙听了这话，心里稍微有点不乐意：“你不绑架他，他也不认识你是谁，杀也杀不到你那里去。”
“这个道理我懂，所以尽管他搅乱了我的计划，还杀了我几名手下，但我不能怪他。你们也不要怪我，连累了他的是程心妙。他身为你的丈夫，却和程二小姐在外面坐咖啡馆，当时我还以为他是程二的小男朋友。”
林笙凝神剪他的绷带：“不是。”
秦青山做了个思索的姿态，他对她有许多问题想问，但他也懂得她那边的规矩，他得尊重她的秘密。
想了片刻，他这样开了口：“我现在应该怎么称呼你？”
林笙朝着严轻的方向偏了偏脸：“他姓李，李思成。我姓林，叫林笙。所以你叫我林小姐也行，叫我李太太也行。”
他迟疑了一下，又问：“这回打算在上海住多久？”
林笙也是一犹豫：“不一定，几个月吧。”
他追查严轻的时候，也顺便摸清了林笙的行踪。她真实的身份来历他全知道，这样一个人忽然改名换姓、安家落户，有模有样的过起了日子，而且还攀上了程静农的高枝，这就让他猜到了她所做的一切都有目的。现在他知道得更多了一点：她所执行的是短期的任务，不是长期的潜伏。
他又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结的婚？”
她答：“不记得了。”
这种事情没有不记得的，而凭他们之间的交情，还不足以让她对他有正话反说的好兴致。
既然这话不是负气之语，那么便证明她和那个李思成之间的婚姻也是假象。
她好像在程静农那里是个什么侄女，平日总往程大少爷的轮船公司里跑，她这个丈夫也肯为了程静农的女儿赴汤蹈火，两口子简直是一起奋不顾身的扑上了程家。垂眼盯着自己的腿伤，他低声说：“这一次，我们应该可以算是同志了。”
林笙也是对着他的伤口说话：“不用从这一次开始算，秦会长早就帮过我们很多忙了。他想要救国，我们也想要救国，大家早就是同志。”
说到这里，她抬起了头：“你真的不疼呀？”
秦青山摇摇头。
林笙暗暗的有点纳罕，秦青山看着并不像是那种铜皮铁骨的好汉，她没想到他会这样的坚忍。她也不信他是真的“不疼”，她原来照顾过伤员，知道镇痛药的药效是有限的。
可在她对他模糊的记忆中，他只是一位斯文伶俐的摩登先生，绝不是这样一位亡命的勇士。
她没有直接问他这两年的经历，而是说：“给我讲讲秦会长的事情吧，秦会长过世的时候，我是在山里，那里新闻不畅通，我什么都不知道。”
他抬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没想到现在还有人愿意听我讲他老人家的事。我一直以为世上除了我之外，再也没有人记得秦家这些人。就连我手下的兄弟们，在我这里也只是奉命行事而已。他们不是对秦家还有感情，他们只是忠于我。”
“我愿意听，你讲。”林笙手上不停：“我边听边记，以后讲给别人听。如果我将来有儿女后代，我也会讲给我的儿女后代。”
秦青山对着她的双手眨了眨眼睛，说道：“他老人家出事的时候，我是在北平。他当时有一笔钱是存在了北平一家钱庄里，那家钱庄当时情况不好，说是要倒，所以我当时就留在了北平等消息，想要把那笔钱弄出来。”
他咽了一口气，想要镇定一下：“那时候干爹是第二次和程静农竞争会长。第一次竞争时，干爹赢了他，这第二次，他也有连任的资格和威望，这就让程静农对他动了杀心。因为干爹是主张抗日的，所以日本人也看干爹是眼中钉，想要支持程静农上台。”
他又停顿了一下，脸上显出艰难神色：“后来……程静农和当时的证券公司老板串通了做手脚，先让干爹赔掉了大半家产，又通过日本人栽赃陷害干爹，造了他走私日货假充国货的伪证，最后绑了他的太太和小儿子，逼着他自杀，说是只要他死，他的名誉和财产就能保住，他的家眷就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干爹走投无路，只有一死。现在想来，他那时候支使我去北平取钱，也许就是他已经存了死志，只想让妻儿老小还能衣食无忧的活下去。而我……我当时也没有多想，他让我去，我便去了。干爹一生闯过了多少大风大浪，我总以为他是无所不能、永远有办法。”
林笙轻声的问：“后来呢？”
“后来的事情，都是我从北平回来后听人说的。我在北平收到了干爹的死讯，急着回来，可那时候我们在北边和日本人开了仗，铁路断了，我回不来。而程静农说要送秦家老小离开上海、回家乡去。秦家当时老的老、小的小，人心惶惶，除了哭就是怕，以为是程静农容不得秦家留在上海，便乖乖的收拾了行李要走。再后来，一夜之间，这户人家就没了。”
“你毕竟是没有亲眼见证，能够确定秦家的人当真是全……全遇难了吗？”
他惨笑了一下：“在这个地方，我有我的势力和眼线。”
短暂的停顿过后，他忽然说道：“是活埋。”
林笙停了手，抬头看他。
“我连动手的人都查清楚了，是程家一个名叫厉永孝的人，现在他跟着程二小姐做事。当初就是他把秦家八口拉去城外，从老奶奶到小弟弟，全活埋了。我想收敛他们的尸骨，可我怎么找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但是没关系，找不到秦家的死人，我可以去找程家的活人。”
林笙继续干活，展开了一卷洁白绷带：“没错，血债就该血偿。”

第89章 证明
血债血偿不容易，即便秦青山手里依旧有人有钱。
他只是秦会长的义子，家里人看他是大少爷，外头人看他是秦会长的心腹，秦家树倒猢狲散，而树倒之前和树倒之后的这一段日子里，这位心腹又是不知所踪，以至于许多人——包括程静农——都以为他是见势不妙，先一步逃了。
那些人小看了他，而这小看也救了他的命。没人对他斩尽杀绝，他悄悄保住了他的钱与人。
说到这里，他向着严轻的方向指了指：“就是为了报仇，我去年才找上了他师父。你和他这么熟，应该认识他师父吧？”
林笙不回答，转而问道：“去年？”
她的意思是他去年找的严轻那师父，怎么这对师徒今年才对程静农动手？这相隔的时间未免也太长了点。可秦青山随即说道：“我雇他师父到天津为我杀一个人，日本人。”
林笙脑筋一转，抬头停手：“不会是个什么大将吧？”
“没错，古川一郎，是程静农的挚友，正是有他配合，程静农才有机会把走私日货的帽子扣到我干爹头上。明明程静农和日本人才是一家，可顶着国贼汉奸的骂名离世的人，却是我干爹。所以杀不了程静农我就先杀他，反正古川和程静农，谁死了都是好事。”
“他师父杀古川杀得漂亮，今年你就又雇了他去杀程静农？”
“可惜，今年他师父失败了。”他扭头向上看了严轻一眼，然后对林笙说道：“记得我今年去见他师父时，是他给我开的大门。我当时墨镜帽子围巾全戴着，他不认得我。而我和他只有一面之缘，把程心妙绑回来时，我也没有认出他。还是后来看了他那个杀人放火的利落手法，实在是很有他师父的风格，我才想起了他是谁。”
“然后就是程静农在后面追你，你在后面追他。”
“差不多。不过程静农追我是要我死，我追他则是出于好奇。而且他们师徒收了我一笔巨款，现在程静农还活着，他师父却死了，那么这笔账又该怎么算？”
林笙终于为他包扎好了伤口，其间一直提防着他会疼得惨叫，哪知道他谈笑风生的，好像没有痛感。此刻听了这话，她下意识的问道：“那钱你当初是给了谁？”
“他师父。”
“那不结了？要算账你得找他师父算。就算他师父死了，从来也只听说父债子偿的，没听说过师父欠了账，要让徒弟还。你看他那个可怜样子，他自己还被那位师父逼着卖命呢。”
秦青山登时又扭了一次头：“他这样子可怜吗？”
“你之所以看他不可怜，不过是因为他命大没死罢了。就好比我看你，你若是没有腿上的伤，我看你这白白净净养尊处优的样子，也会感觉你活得怪不错。其实呢，你是背着血海深仇呢。”
她抬起头：“思成，把你的干净衣服拿一身过来给他穿。”
严轻迈步出门去了，林笙依旧蹲着，从水盆里捞了毛巾拧干擦手。秦青山注视着严轻的背影，感觉这小子挺奇异。他和林笙谈了这么久，话题里也有他和他的师父，可他始终是一派漠然，仿佛听的全是旁人故事，和他完全无关。
林笙将那医药箱收拾了一番，抬腕看了看手表，她小声说道：“等会儿你换好衣服，就在这屋子里睡一会儿。天亮之后楼下会有老妈子过来打扫，但她们一般不会上楼，我也会让思成留在这里陪着你，你可以放心。我明天白天出门去找我们的人，设法把你转移到个安全地方去，不是我不愿收留你，是我有我的任务要做，经不得半点闪失。一旦程家的人追你追到我这里了，不但大家都有危险，我们的任务也会前功尽弃。希望你能体谅我。”
“这要是还不能体谅的话，我岂不是成了个糊涂人？”他露出苦笑：“我知道我这样跑过来寻求庇护，行径类似无赖。可我也是无可奈何，所以也要请你体谅。”
“如果现在坐在这里的人不是你，那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体谅的。可你虽然不是我们的人，但秦会长和我们是一条心，凭着秦会长的那些作为，我们也一定会帮你。但事先声明，我们的力量只够帮你一个，再多就不行了。”
“也只有我一个人是程静农的目标，所以我才独自跑到了你这里。只有这么办，才能暂时保住我手下那些人，否则就是被程家一网打尽。”
“我把你送走后，你还有办法联络你的人吗？”
“有。”
林笙说了个“好”字。房门开了，严轻托着一叠衣物回来，弯腰将其放到了秦青山面前。
林笙拎着医药箱站起来：“我和他已经把话说清楚了，你把他的手枪还给他吧。”
严轻从腰间拔出手枪，把它放到了那叠衣物上。顺手端起那盆水，他和林笙转身出了门。
*
*
林笙下楼进入客厅，要将自己那把手枪藏回原位。当初在客厅里藏手枪时，她是瞒着严轻的，但是如今她不瞒了。
“我们没法留他。”她嘁嘁喳喳的说话：“现在正是紧要关头，半点差池不能出，我们得好好的把这出戏演到底。等天一亮我就给老张打电话，让老张把他弄走藏一藏。”
把手枪藏好了，她琢磨琢磨，有感而发：“你发现没有？现实生活的戏剧性，比你我演的这出戏还更精彩呢，有些巧合太巧了，简直比我们演的更假。比如我正想找个男人和我扮夫妻，结果你就从墙上跳下来落到了我身边；我要让你扮演一个摆设一样的丈夫，你却对程心妙演了两场英雄救美；救美就救美吧，哪知道又招来了你的一位老主顾；招来就招来吧，谁料到老主顾居然和我也有过几面之缘，纵然不算老友，也算故人。嗐！希望将来别再有新情节了，情节一转折，我这心里就要突突好一阵子。”
话音落下，她对严轻笑了一下。严轻倚在门口：“你还笑得出来？”
“我不是说了要把他交给老张嘛。既是有办法，那我就犯不着急着哭。唉，葡萄酒没喝完，猪耳朵也还剩了大半盘。看来人还是不能得意得太早，下次还是等我们彻底成功了之后，再跑到千里之外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庆祝吧。”
她向上指一指：“你先去睡，我还要把他换下来的那些脏衣服处理掉。他可真是个莽夫，好像以为伤口不疼就没事，还用雨布捂着伤口，要是再没人管他，他能自己把自己搞死。那条腿要是再烂一烂，恐怕都得截肢。”
他听不出她对秦青山是批评、是心疼、或是埋怨。他只知道秦青山的伤口确实是化脓到了骇人的地步，而且散发着浓浊的臭气，但她并不嫌弃，为他清洁伤口时一点迟疑都没有。
在这之前，他还以为她只对自己是特别的好。
她再次开口：“不过话说回来了，秦青山盯了我们这么多天，你我怎么全都没有一点知觉？是你我太大意了，还是他过于训练有素？”
他听她把话都“说回来了”，结果说的还是那个秦青山，心里便是一阵厌烦。眼见她正面对着自己等答案，他决定只给她一记白眼作为答复。
他的面孔清瘦寡淡，鼻子和嘴都不动，只有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快把白眼翻到了天上去。林笙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咄咄逼人的白眼，几乎愣住。等他转身往楼上走去时，她才后知后觉，小跑着追了上去：“你怎么忽然生气了？我不是说你大意，我说的是我。弟弟？弟弟？还不理我？说翻脸就翻脸，你是狗脾气？”
严轻气的是东，林笙哄的是西，二人鸡同鸭讲、各讲各的。现在林笙心里对他已经没有任何隔阂，因此对他也就没了脾气。她越是没脾气，严轻越是有脾气，倒要看看她对他能包容到何种程度——如果是独一无二的程度，那么他才原谅她。
*
*
晨光微明，厉永孝躺在他那架不大舒服的打折沙发上，沙发下地面上放着威士忌酒瓶，瓶中的酒只剩了一瓶底。
他现在的失眠很严重，想要入睡，要么吃药，要么喝酒。他不爱吃药，对那东西有忌讳，仿佛夜夜吃那东西入睡，会坐实了他是个老弱病残。
喝酒还显得他豪迈健康些，还是先前那个意气风发的阿孝。
经过了一夜，酒劲已经消散了许多，他似睡非睡的躺着，懒怠回房正式去睡。
有人从外面匆匆的跑进来，他睁开眼睛，眼睛适应了黑暗的环境，不开灯他也认得对方是自己的手下。
“嗯？”他问。
“厉哥。”对方带着凌晨时分的淡淡寒意，在沙发前俯下身来报告：“昨夜李思成家有动静，有个人在天黑之后翻墙进了他家后院，爬排水管子上了二楼，钻窗户进了去，进去之后再没出来。”
厉永孝慢慢坐了起来。
他已经派人盯了李思成和林笙好几天，可始终是没有半点收获，天津的高桥治也没有给他回信，两方夹击，已经让他有些灰心。
此刻的新消息是给他的一针兴奋剂。人人都知道李思成有问题，可谁也没有证据来证明他的问题是什么。
现在，他来证明。

第90章 寄居者
上午时分，林笙出门往丁生大厦去找张白黎。
她先前一直全身心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完全以着林笙的身份来生活，自认为是耳聪目明兼天衣无缝，万没想到她和严轻早被秦青山盯了梢，并且是让人家盯了个透彻。
秦青山还不是精通跟踪与侦查的专业人士呢，秦青山受着程静农的追捕、还是自身难保呢！
在如此恶劣的情形下，秦青山还能把她和严轻调查了个底朝天，这让她不禁自省，怀疑自己最近有点乐观过头。做地下工作最忌的就是大意与轻敌，而她近来捷报频传，确实是大意了，也确实是感觉胜利就在眼前、活得不那么谨慎了。
所以这回出门时，她格外留意了周遭环境，一颗心重新提到了喉咙口，再也不敢大模大样的扬着脑袋、一门心思的只是往前走了。
及至到了丁生大厦二楼，她又受了一记重创。
大厦内的工友交给她一封信，说是张经理今早过来、让自己把它转交给林小姐。林笙打开来一读，竟是张白黎临时得知一批西药南下时被卡在了一道关口中，所以他前去处理这个问题，要离开上海几日。但是这个问题不大，在下一批西药抵达上海之前，他必定能够赶回来，所以还请林小姐费心，千万替自己留意着药品到港的日期，万一自己那时还没赶回上海，就请林小姐说句话，劳烦乘风公司的管事人，将自己预定的那一份药品单留出来、等他去取。
这封信给林笙的打击不小——为了安全起见，在上海，她只和张白黎单线联系，张白黎不在的话，她就无法调动张白黎那边的人马。好处则是张白黎那边的人对她也知之甚少，若是有谁被捕受刑了，招供也供不到她那里去。
可是没了张白黎出马，她又该怎么处置那位秦先生呢？
房子说是二层楼，可拢共也就是那么几间屋子。楼下白天活动着两个老妈子，楼后厨房还有厨子常驻。在这样的环境里再藏一个伤号？不说别的，只要秦青山在楼上忍不住打个大喷嚏，立刻就有暴露行踪的可能。
怀着一颗突突乱跳的心脏，她打道回府。
形势陡转，危机感让她那警惕的程度又翻了倍。乘着洋车回家时，她端然而坐，眼观鼻鼻观心，两只耳朵在卷发里竖着，捕捉着空气中每一丝动静。
“千万别出岔子。”她在心里嘀咕：“再撑一个月就差不多完工了，老天爷行行好，再给我风平浪静的一个月好不好？”
*
*
林笙到家之后，直接上了二楼找严轻。
二人在卧室里关了门，林笙小声说道：“有点糟糕，老张临时出了远门，我现在联系不上他，那人算是砸在我们手里了。”
严轻着眼于实际的问题，无暇陪她感叹：“那你是想留下他，还是想甩开他？”
“谁想留他？这里不是那种大房子大院，来了多少人都能藏。我又不好为了他，无缘无故的辞了那俩老妈子。”
“那我今夜让他消失就是了。”
林笙一怔：“你——你想干什么？”
“你舍不得他？”
“你别乱来啊，我还真舍不得他。虽说我和他没什么交情，可就看秦会长的所作所为，我们如今对他也得尽量的帮。”
“那你帮吧。”
她仰头端详了他的脸：“你这是又生气了……还是没生气？现在你可别闹脾气啊，我还有事情要拜托你呢。”
“说。”
“我要你过去陪着他，他要是不小心发出了什么动静，你就为他遮掩遮掩，总之是要让人认为楼上只有你一个男人，没有第二个。”
见严轻一皱眉毛，像要拒绝，她伸手一抓他的腕子：“你听我说，我们这么做，既是保护他，也是保护我们自己。就算不提往日的情谊，只说眼下，万一他真被程静农抓了去，谁敢保证他一定是好汉、能为我们把秘密保守到底？贪生怕死是人的天性，万一死到临头时他怕了，你说他有没有可能把我们供出去换活路？”
“你既然对他不放心，那——”
“别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防人之心虽不可无，害人之心也不能有。方才那些担忧都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不能因为我怕他会出卖我们，就提前把他除掉呀。我们冒着这样大的危险从天津往外运磺胺，目的就是救人。千里之外的那些人我们都能救，眼前这个反倒不管了？那我们的胆子，比那临阵倒戈的叛徒还要小了。”
“你是怎么说怎么有理。”
“你认为我有理，那你就听我的话。”
严轻扭开了脸：“和我讲道理没有用。”
她的心一沉。
可他随即又道：“你没理我也听。”
她一时默然，忘了自己还在抓着他的手腕。回想起二人相识以来他的所作所为，她答道：“我知道，你和我好。”
他下意识的抽出了手腕：“我没有。”
“你听我说。如果你不是和我好，你又怎么会这样陪着我劳心费力呢？我们当初只说定了要你扮演我的丈夫，可没说还要让你为我冒险和操心啊！我早看出来了，你依然是不大理解我的主义和宗旨，不大懂我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但即便是这样，你还是对我言听计从，哪怕是危险的事情也照做不误。这就已经证明了你和我好。我不清楚你在长大的这些年里都经历了什么，可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好，绝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感情和水一样，要流动才有生机，否则就是一潭死水。我们来人间一趟，干嘛要活成一潭死水？我们活它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不好吗？”
“我觉得我现在这样挺不错。”
“随你犟去，我不理你。现在我们赶紧布置一下隔壁的房间，让秦青山藏进去。”
“隔壁是我听唱片的屋子。”
“就是这样才好，万一他大白天的咳嗽放屁了，还能用留声机盖一盖他的声音。”
“我的留声机不是用来干那个的。”
“留声机说它不介意。”
*
*
在林笙的指挥下，也在严轻的搀扶下，秦青山无声无息的挪到了卧室隔壁。
无论他昨晚给自己用了什么灵丹妙药，现在药效也都已经退去了。他的面颊和嘴唇全呈惨白，而且发起了低烧，但是神情和态度都很好，和严轻正好处于两个极端。
现在天气热，林笙只给他拿来了一个坐垫和一床毯子，垫子除了垫屁股之外，折叠起来还可以充当枕头。
“楼上楼下之间可没有门拦着，谁想上来都能上来。这楼板也薄，不大隔音——”
秦青山连连点头，用气声回答：“我会安静。”
“白天我出门的时候，会让思成到这里陪着你。他也能为你打打掩护。”
秦青山对着严轻一点头：“有劳了。”
严轻没理他。
“我的上级现在不在上海，我没有援手。等他过几天回来了，我再让他派人把你接到更安全的地方去。你别担心，我们会对你负责到底。”
秦青山笑道：“也许不用你们负责到底，我的人再过几天，应该也会来接应我。”
严轻忽然开口：“为什么还要再过几天？”
“他们要先找地方安置一批炸药。”他转向严轻，还是笑微微的：“你以为那夜为什么你一杀回来、我们就放弃程心妙、立刻撤退了？就是因为我在楼下藏了三间屋子的炸药，而你小子一进门就是乱开枪，我怕你一枪打到炸药包上，直接把那一块地皮都轰上天。一旦真爆炸了，别说你和程二，我们想逃都只怕是来不及。”
他再转向林笙：“我本打算用程二小姐把程静农诱出来，炸药也全是为了程静农预备的。哪知道那天我们时运不济，绑回来了这么一条好汉。”
林笙听得一惊：“你有炸药？你打算把它藏到哪里去？”
“已经找到妥当地方了。我的人把炸药分了批，正一批一批的往那里运。程家的人追我追得太紧，我之所以负着伤还要离开他们，也是想要吸引火力，好给他们留点时间出来。”
“噢，”林笙哭笑不得，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生气：“为了给你的人留时间运炸药，你就把火力吸引到我家里来了？”
秦青山收了笑容，正色说道：“抱歉。我知道我这么做，很自私，也缺德。可看在我干爹为你们出过力的面子上，请你原谅我一回。”
林笙摆摆手：“什么都别说了，我无奈，你也一样是无奈。好在凭我的经验来看，除非是死了，否则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坷。接下来我们这么办：我照常过我的日子，你好好养你的伤，思成负责在楼上照顾你。大家都好好的，行不行？”
秦青山看看她，又扭头看看严轻：“谢谢你们。”

第91章 蜘蛛
厉永孝现在甚至有些感激程心妙赐予自己的这一段“休息”了，否则他围着二小姐终日忙碌，不会有这样漫长的闲暇，让他坐在家中，细细的观察与谋划。
他好似一只蜘蛛成了精，吐出的丝线不只是缠绕着李思成和林笙，而是延伸向了四面八方，包括程公馆内部。
譬如，他现在就知道程静农对李思成已经没有了什么兴趣，这人当然是有秘密、不简单，但他怎么看都对程家完全无害，那么以程静农的见识和心胸，就不会像个好奇孩子似的，揪着他研究个没完。
现在程静农是将全部精力都给了那一群绑匪。绑匪的身份已经查清楚了，果然是秦家的余孽。厉永孝对于秦氏余孽也不陌生，手下向他打小报告时，他想起来：“秦老头的干儿子，是不是那个叫什么秦青山的？”
“没错，就是这个名字。秦老头做总会长的时候，那个秦青山也威风过好一阵子。”
他点点头，越回忆越清楚了，甚至还记起了秦家那一群老小就是死在了自己手里——这么说其实不准确，自己和秦家没仇，不过是奉命行事，其实奉命行事本来也轮不上他，当时是程静农身边干这活儿的人不在，他才自告奋勇的站了出来。
抓秦青山是老板的任务，而只要秦青山别再打二小姐的主意，那么这人的死活和他也就没什么关系。
“老板要是铁了心的想抓谁，那就不会失手。”他随口对手下说道：“这秦青山也是傻，一个干爹，又不是亲爹，死就死了，他还要为个死人把自己的命也搭上么。”
手下陪着他聊：“这回怕是真要搭上了。那天老板的人差一点点就抓到了他，虽然最后还是让他逃了，可是老板手下那个神枪手，叫什么来着，一枪打中了他。虽说当时是没打死吧，但他带着伤还能跑到哪里去？恐怕是支撑不过这几天了。出上海是根本不可能，老板对各处关卡全打了招呼，无论是租界内还是租界外，这个秦青山都是寸步难行。”
厉永孝感觉老板那边的人把事情办得有些笨：“他既是负了伤跑不远，那干脆就把他失踪的那一片地方围起来，慢慢搜就是了。
“搜了，没找着。雅克放路在租界里，街边全是体面人家，他们总不能闯到人家家里去找人。”
厉永孝睁大了眼睛：“你说哪条路？”
“雅克放路。”手下想起来：“李思成不就是住在那里吗？”
厉永孝原本是懒洋洋的歪在沙发上，这时一挺身坐了起来：“秦青山负伤失踪这事，发生在哪天？”
“这个……就是前两天吧。”
“你出去问清楚，然后马上过来告诉我。”
他这手下类似那个跑去了天津的金生，是常年混迹在程公馆的，约等于他放在程家的耳目。如今这人领命而走，不出两个小时就回了来。
“厉哥，问明白了，事是发生在前天下午。开枪不是在雅克放路开的，那地方大白天的不好开枪，他们是在附近的一条小街上堵住了秦青山。当时秦青山那边的人也不少，开了三辆汽车，秦青山殿后，先对我们开了火，让那两辆汽车趁机逃了。陪着秦青山殿后的有好几个人，一打就散，反正最后是全都没了影子。开枪的那条小街两边全是破房子，能搜的全搜了，但离那条街不远就是雅克放路，雅克放路实在是没法搜，巡捕房也帮不上忙，除非是让总探长下令，但谁知道秦青山现在到底还在不在那一带呢？为了这种没准的事去劳动总探长，又怕是大题小做。”
厉永孝没有听他后面这半段的议论，只记住了“前天下午”四个字。
前天夜里，他派去跟踪李思成的手下，曾经见过一道黑影顺着排水管子、爬上了李家的二层楼。
然后那道黑影便消失无踪，第二天那户人家里也没走出过陌生的面孔来。
*
*
厉永孝再次回忆起了秦青山。
他只依稀记得一个全盛时代的秦青山，那人有点难描难画的意思，不是说他美得无法言喻，他的相貌和气质都是过于“正”了，以至于缺乏特色，要说这人哪里不好，好像也就是有人嫌他总有股子礼贤下士的劲儿，和善背后藏着高傲，可算作是一种虚伪。
厉永孝那时还年少，和他没交集，也没见识过他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虚伪。反正现在的秦青山，已经沦为了一个不能以真面目示人的亡命徒。
正像那个李思成。
就这样，厉永孝冷不丁的发现了秦青山和李思成的共同点。
“如果真是他的话，那他找李思成干什么？李思成除了杀人之外也没别的本事，难不成是……”
厉永孝想得出了神。李思成可以很轻易的接触到程家所有人，如果秦青山能搬动他这尊煞神出手，那么简直可以一下子灭了程家满门。
当然，这么干的后果很严重。但亡命徒是连自己的性命都可以忽视的，简直可以归于精神不正常人士。这种人真发了疯，还管什么后果不后果？
李思成那一夜杀回绑匪窝里、一身血的将二小姐救回家时，他事先想后果了吗？
想到这里，厉永孝的心脏跳得激烈起来。垂眼望向自己的右手，他试着攥了攥拳头，拳头很松，打不疼人，但是无妨，他不和疯子硬碰硬。
“我们这些人不知道李思成的真面目，但秦青山或许知道。”他又想。
一旁的电话机忽然铃声大作，震得他一哆嗦。他起身走去接了电话，听筒里传来的却是个陌生声音，指名要找厉永孝先生。
那声音是日租界一家烟草店的伙计，伙计说厉先生所定的那一盒子顶级烟草已经到货了，有时间请去取货。
厉永孝连连答应下来，然后立刻叫来汽车，出门前往日租界。
距离他给高桥治发去密电，已经过去了好些日子。高桥治那边一直没有动静，而他忙着盯李思成和林笙的梢，也已经没了耐心再去等待对方的回应。
*
*
在日租界那爿小烟草店的后方库房里，厉永孝坐下来，打开了一封信。
高桥治回复给他的并非电报，而是专门派人从北到南、给他送来了鼓鼓囊囊的一封信。信封里除了装着信笺之外，还有一幅肖像画，画上的人用黑布蒙面，只露出了眉眼与一半额头。高桥治手下有个特务，曾说李思成那张脸似曾相识、酷似一名刺客。于是高桥治花了许多的时间，费了不少的力气，找了好几名画师，根据那特务的回忆来画了刺客肖像。
特务的语言很不精准，甚至对那刺客的记忆也不清晰，所以每个画家画出来的面孔都不一样。为了尽量得到一张准确的面貌，几名画师和那特务反复核对，这最后的成品，几乎是他们联合创作出来的。
而厉永孝在库房的电灯下长久凝视着那幅画像，看画中人的眉眼真像李思成。
放下这幅画，他再一次展开了那沓信笺。方才他已经读过了一遍，现在他凝神再读第二遍，要把高桥的言外之意一并咂摸出来。
咂摸完毕之后，他把那封信交给库房门口的伙计，眼看着那日本伙计将信凑上油灯、烧成灰烬。那幅画像则是被他折了几折揣进怀里。起身对着伙计点点头，他告辞离去。
从信中内容来看，高桥治似乎对他的成绩有些失望，于是决定亲自出手，倒要查查这个李思成是何方神圣。古川大将去年死于天津，那么高桥治就从天津开始查。

第92章 回来
离开烟草店后，厉永孝去了程公馆。
自从程心妙送出支票让他回家“休息”之后，他就乖乖的留在家里，再没有见过她的面。
不能说是怄气，他不过是她的手下人，奴才一流的东西，没有对主人怄气的资格，可又确实是有怄气的成分。
若是到了生死关头，她牺牲了他去求生，那他不会介意，真到了非得为她而死的地步，他也不是不能死；可在这太平岁月里，他看不得她去巴结别的男人。
何况那男人还是他的仇人。那男人欠他一只右手。
坐在家里的时候他怄气，可一旦走到大太阳下，他就忍不住调转方向，让汽车把他载去了程公馆——希望自己扑个空，害怕自己一见了她，又要百感交集。
结果他刚一进程公馆的大门，楼上窗后就传来了程心妙的声音，她那声音也没有喜，也没有恼，也不像是隔了很久才和他相见，平常的就像往昔无数次见面时那样，毫无感情的大喊“阿孝，阿孝”。
他闻声抬头，就见她站在二楼一扇敞开的窗内，外面阳光明媚，她身后的房屋却阴暗。穿着一袭白色长裙，她的长发中分披下，两道长眉仿佛直接插进了头发里，眼眶空落落的凹陷下去，她的大眼睛落在了阴影里。她大概也知道自己气色不大好，所以涂了口红，但那口红没有给她增添多少血色，只让她看着像是上了浓妆。
抬起左手向她招了招，他迈步走入西楼，等他进入客厅时，她也下楼走过来了，见了他便道：“你瘦了好多。”
厉永孝下意识的抬手摸脸：“是么……二小姐好像也瘦了。”
她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嗯。”
他坐到了她斜前方的单人小沙发上：“身体不舒服？”
“也不是生病。”她对他倒是不敷衍，他关切的问，她也认真的答：“全是天热加糟心闹的。”
“出什么糟心的事了？”
她朝着东楼的方向一抬下颏。厉永孝会意：“老爷子又交给他新生意了？”
“没有。他连乘风那几艘轮船都调度不清楚呢，还敢给他别的？爸爸又不傻。”说到这里，她咬咬牙，也不想当着外人的面骂自家大哥，但将一口银牙咬了又咬，她还是感觉太不解恨，一挺身站了起来，在厉永孝面前来回的走：“他能这样给我捣乱，完全就是凭他是个男人！他若不是哥哥是个姐姐，爸爸早把她嫁出去了！爸爸也是的，这样的儿子还有什么栽培的必要？我看他就是想用大哥来制衡我，怕我早早的替他管了家，他会说了不算。真是的，对亲生女儿还搞这套把戏！”
厉永孝听出来了：还是程英德惹了她。
“这些天我没来，大少爷到底是干什么了？”
她停在他面前：“我也是前天刚得的消息。原来他背着所有人自作主张，又调用了三艘货轮去运他那些破药！害得高桥治直接发急电给我，说是他那边的烟土全积压在了码头、我们那边没有轮船过去接他的货，预计送去的劳工也全不见踪影。”
说到这里，她又烦躁起来：“就算我们程家厉害，可日本人也不是吃素的。现在我们和他们是互相成就的关系，我敬他一尺，他敬我一丈。可我要是言而无信，说合作而不合作，把他们晾在码头那里傻等，你信不信他们很快就会翻脸、去寻找新的伙伴、新的代理人？”
厉永孝站了起来，下意识的想要安抚她。但她一转身走了开，以厉永孝和沙发为中心，又兜起了圈子：“日本人对我们程家有忌惮，可即便是在上海，他们也未必就一定不是我们的对手。当年爸爸和那个什么秦老头子斗的时候，最后不还是靠了日本人的帮助？爸爸总说五湖四海皆兄弟也，现在他把他的日本兄弟交给了我，我若是把他们全得罪跑了，那还让我怎么去面对爸爸？”
厉永孝见缝插针的说了一句：“大少爷是爱国的，对日本人有看法。”
“他爱个屁！”程心妙越走越快：“他其实并不是对日本人有看法，他是对我有看法！他就是想标新立异，想要显得他能做出新事业！他的新事业就是和个傻婆子合伙卖假药！”
她狠狠一跺脚：“简直是自甘下流！爸爸还在那里装聋作哑，大概是还以为他真能做出点什么成绩呢！”
厉永孝连忙走到她跟前去：“你骂归骂，别扯到老爷子身上去。”
她也知道自己失了言，双手紧紧攥着裙摆，她颤巍巍的深吸一口气、再呼出来。
“我知道。”她的声音低落下去：“这话我也不会对着别人讲。”
“老爷子现在也是忙，我听说他一直是在追查那天绑了您的绑匪。绑匪是当年秦家的人。”
“秦家的人不是已经死绝了？”
“有个干儿子还没死。”
程心妙对于秦家的复仇记没兴趣。
树大招风，她认为自己招人绑招人杀乃是理所当然之事，谁让她是程静农的女儿？这是她为了程二小姐这个身份、应付的代价。
连着做了几个深呼吸，她不看厉永孝，单是恶狠狠的对他发牢骚。偌大的客厅忽然缩小成了汽车车厢，时光也向前倒流了好几年，汽车里只有充当汽车夫兼保镖的他，和提着书包逃出校门的她。真不爱读书，上学是受罪，可这牢骚她能向谁发去？她只有阿孝这一个最好的听众。于是她说着，他听着，车内装满了鸡毛蒜皮的小烦恼，那烦恼全是多年之后可以微笑回忆的那种。
于是厉永孝望着她，出了神。
她也怕隔墙有耳，所以很听劝，不再提她那父亲，但是话锋一转，她又迁怒到了她大哥身边那个“傻婆子”身上。
要是没有林笙撺掇，她大哥那个榆木脑袋，想破头也想不到会去贩什么药。
在得知李思成和林笙是假夫妻之后，她原本已经单方面的饶恕了林笙。
在这一方面，她像她的父亲，承认人是要有隐私的，也容许人保留一点无害的秘密。所以她可以对着林笙的黑历史睁一眼闭一眼，况且保林笙也就等于是保李思成。他要过他的“太平日子”，她便成全他。
“都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现在看来，这话不假。”她说：“林笙那个蠢女人加上大哥这个傻男人，居然也能给我捣这么大的乱。”她骤然抬眼看向厉永孝：“我总觉得大哥对林笙有意思。大嫂死了这么久，他既不张罗着续弦，也不见他在外找女朋友，唯一和他来往密切的女人，就是那个林笙。这两个又傻又坏的东西如果凑成了一对，那好了，我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厉永孝笑了，听她说话有孩子气，气狠狠的调子也很可爱。
“二小姐，稍安勿躁——”
“少说漂亮话了，好像你多有涵养似的。”
厉永孝简直笑得要忍不住，这是他这些天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笑。现在他面前的程心妙最多不会超过十六岁，而他永远爱那个从中学校园里抡着书包跑出来的二小姐。
“二小姐，我的意思是，老爷子现在对您和大少爷是无为而治，一是他忙着追查秦家的人，二是，我猜，这也许是个考验，看看您和大少爷，哪一方更占上风。所以您还得釜底抽薪，把这个问题彻底解决了才行，非得这样，才能对日本人和老爷子交差。”
“你还真有点学问，一句话用了两个成语。”
“凑巧了，我只会这两个。”
“要想釜底抽薪，就只能是停了那桩药品生意。可现在乘风是大哥的，我说了不算。我直接让大哥收手，大哥肯听才叫见了鬼。”
“那这生意本身，有什么问题吗？”
“你看大哥那个劲头，就知道肯定是没什么问题。反正他的目的就是赚钱嘛，只要钱能赚到，那还能有什么问题？”
厉永孝沉默了片刻，忽然一摇头：“二小姐，问题这东西，没有可以造。”
“我造什么？”她盯着厉永孝：“我去警察厅告发我大哥贩卖假药？还是让记者在报纸上写文章揭露他，说就因为他忙着卖假药，耽误了我用轮船给日本人运烟土和劳工？”
“不是不是，您消消气。”她一怒，原本就翘的上嘴唇翘得越发高了，是红嘟嘟的小嘴巴，让他又想看、又想笑：“这生意共有两端，大少爷这里是终点，我们动不了，但是起点那边不是还有个吴连吗？我们可以让高桥治去扳倒吴连。原本吴连在那边也是日本人的眼中钉，就算我们不说话，日本人迟早也饶不了他。”
程心妙愣了愣，随即深深的一点头：“对哦，正好高桥治上次办事办得虎头蛇尾，这回也应该让他再出一次力气。阿孝，你现在休息好了没有？”
他连忙回答：“我早没事了。”
程心妙一把抓起他的左手，他说“错了”，她这才又去拉了他的右手。衬衫袖口随着他的动作缩上去，露出了腕子上一道鲜红的疤痕。
他试着去握她的手：“其实也没什么，我练一练左手，照样能做事。”
他握不紧她，而她紧紧攥了他的手指，垂下长睫毛，过了半晌，才终于说出了这么一句：”他是狠毒之人。”
厉永孝知道她说的“他”是谁。把心中泛起的一阵怨恨与愤怒压下去，他低声说：“所以，您对他还是要小心。”
她松开了他的手。
“如果没事了，那你就回来，代表我去和高桥治联系，让他把他该办的事情办好，不要只会张嘴对我抗议。”
厉永孝点了点头：“好，我回来。”

第93章 新发现
林笙独自走在街上，一手挽着小皮包，一手拎着一只印着“威廉士大药房”字样的帆布口袋，口袋里装着两贴专治筋骨酸痛的橡皮膏药，一小瓶花露水，一盒专治消化不良的山楂丸。上述这些都是掩体，掩体下是几大卷绷带。家里的药品还够用，但秦青山那个伤实在是太费绷带了，剩下的那一卷绷带不够他再换一次药的。
她悉心照料着他，比当初照顾严轻还仔细，生怕他伤情恶化、臭在楼上，气味这东西可是无法遮掩的。另外还有点不便出口的小心思，就是怕他死在自己家里。这话听着有点欠缺爱心，但她确实是怕。
严轻刚来到她面前时，整个人非常的“吓人”，但也没像秦青山这么让她操心。如今也全亏了严轻帮她的忙——当初误打误撞，她为严轻打造了一个二楼隐士的形象，而且是狂暴冷酷的隐士，震慑得闲杂人等根本不敢无故上楼，让二楼成为了一处禁区。
有了禁区护体，秦青山唯一要做的就是别出声。只要他足够安静，那么简直可以在二楼躲到天荒地老。正好严轻沉默起来也如同木雕泥塑一般，可以从早到晚陪伴着他。
“陪伴”二字也是客气话，其实是镇守。她相信秦青山不是兴风作浪的妖兽，但他和她的立场不大一致，她求的是运药，他求的是报仇，所以无论再怎么相信他的品格，她对他也还是不得不防。
好在一切都有期限，张白黎再过几天就该回来了。
威廉士大药房还是那么的乐于向顾客赠送帆布袋子，她买了没几块钱的药，结果又得了老大的一个，那点药只盖住了袋子底。而她也不打算就这么回家去，因为再往前走几步还有一家书店，书店里的书是乏善可陈，可是总有最新的唱片，值得一逛。
走到书店门口，她看了看立在店门外的看板，看板上贴着几张新海报，她对海报内容不感兴趣，纯粹只是看它设计得美。
“我也有点艺术品味。”她自己琢磨：“毕竟当年学过音乐和绘画，受过一点熏陶。不过他爱听音乐这事一定是天生的。”
她又想起严轻那一双修长瘦削的手，想他要是投胎到了正经人家——不，单是正经人家还不够，还得再阔一点——也许会去学习弹琴。如果他那亲爹当初没有把他卖掉，那他现在也可能是个潦倒的琴师。
极有可能是潦倒的，他那个臭脾气，在名利场中哪里混得开？本领高也没有用。
对着那几张海报，林笙浮想联翩。严轻混不开，但她倒是有自信能在那个世界里混下去。她是圆滑的人，该对付就对付，该凑合就凑合，走到哪一步都能想得开。
推开玻璃门进了书店，她在唱片架子前慢慢的看。书店不大，但门是大玻璃门，窗是大玻璃窗，店主硬是用街景和阳光制造出了一间轩敞明亮的店铺。
她全神贯注的找新唱片，结果发现没有新货。忽见身边几名顾客都走去了大玻璃窗前，她好奇的也回头望去，同时就听外面响起一阵哭嚎叫骂。等她凑过去时，连店内的伙计都探头挤上来了。
窗外的大街对面，一对中年夫妻正在吵打，两口子吵架照理不至于这么好看，但这对夫妻势均力敌，太太是熊罴一样的身材，兼口齿伶俐，丈夫是八哥一样的巧嘴，兼身手矫健，两人都气昏了，吵的全是陈芝麻烂谷子，偶尔还涉及床笫之事，语言又都刁钻恶毒，以至于书店内众人听着听着，就感觉这二位妙语如珠，简直是颇具才华。
林笙也听得憋不住想笑。挤出人群推门出去，她没想亲临现场，只想隔着大街看得真切些。结果一看之下，她恨了一声——从她这个角度望过去，视线正被街边一辆汽车挡了住，还不如在书店里瞧得清楚。
她又踮脚又俯身，总逃不过那万恶汽车的一挡。最后瞪了那汽车一眼，她不看了，沿着大街向前走，一边走一边感觉自己格调不高，还不如严轻那小子。
走到大街尽头，她看了看街口的一家水果店，果子都有伤，她没看上，于是继续上路，要兜个大圈子回家，顺便检阅沿途的店铺，显得她是一位善于经营生活的太太。
这回在街边，她停在了一个水果摊前。这回她仔细挑了些桃子梨子之类。小贩拿了秤称重量，她在一旁站着看那秤星，阳光晃眼，她看不清楚，于是抬手挡在眼前，仰了脸要看看太阳的方向，自己好躲躲这刺目阳光。
目光划过前方，她忽然发现前方街口停了一辆汽车，而那汽车她偏偏认识。
汽车半新不旧，毫无特色。她之所以认得，是因为它方才碍了她的视线、让她错过了一场好热闹。她没有专门的留意，但她记住了它的车牌号。
仰头的动作没有停，遮光的手则是将双眼遮得更严了些，以便她可以在暗中直视那辆汽车。汽车的挡风玻璃有些反光，依稀只能看见驾驶座上坐着个男子。林笙看到这里，眼角余光扫过身边的小贩。放下手从小皮包里拿出钱包，她付了钱，让小贩将那些果子放进自己的帆布袋子里。
拎着那只沉甸甸的袋子，她很费力的往家里走，拐了个弯后，她停在一棵树后东张西望，那姿态原本是很可疑的，仿佛是发觉了什么，但她随即就对着路过的一辆三轮车招了手，然后咬牙切齿的提起那一袋子水果，踉跄着坐上了车。
上车之后她将袋子放到双脚之间，看那肩膀的起落，应该是松了口气，并且有了闲心，掏出一只小圆镜左照右照，用手指肚蹭去了鼻洼的一点油汗，又举了小皮包到头上挡阳光。
街上的光景很正常，她这个搔首弄姿又热又累的少妇也很正常，唯一的一点不正常被她看在眼里、存进心里。
无论是用眼睛看，还是用小圆镜充当后视镜向后望，她都会不时发现那辆汽车的影子。那汽车走走停停，始终不离她的身后。
她不动声色，到家之后将水果交给老妈子去洗，自己提着帆布口袋上楼去，一边走一边和颜悦色的大声问：“有好桃子，你吃不吃桃子呀？”
楼上没动静，她那小丈夫向来是不大爱搭理他。她先回了卧室，将绷带和几样药品收好，然后走去隔壁：“我去书店看了一圈，没有新唱片。过两天我再去看看。”
隔壁的留声机低低放着乐曲，秦青山靠墙侧躺着，严轻坐在屋角，亏得空中还有音波震荡，否则简直空气都要凝固。
抬手扶墙坐起来，秦青山对着林笙一笑，轻声说道：“我吃桃子。”
林笙也轻声说话：“等下我就把果盘端上来。你还疼得厉害吗？”
“疼倒没关系。”他答：“别再化脓就好。”
“应该不会恶化。我看从昨天起，伤口就不那么红肿得可怕了。”
“但愿如此。”
“别的呢？还有什么不好的感觉吗？”
“寂寞算不算？”
“不是留了他陪你？”
“他不理我。”
“他是怕你们声音太大、会被楼下的人听见。你等着，我去拿桃子。”
她转身走了。严轻已经坐得很腻歪，这时便也起了来。拉开房门走出去，他打算回卧室清静清静，可没想到林笙来去如风，已经端着个水淋淋的大果盘上了来。
迎面走到他面前，她停下来挡了他的路，低头从果盘里挑出一只完美通红的尖嘴桃子，拿起来给了他。
他不爱吃这些零七八碎的东西，但他也看出了它是整盘桃子中的第一美。
“辛苦你了。”她用无声的口型对他说。
他也感觉自己挺辛苦，先前和她在一个屋子里大眼瞪小眼时，他也没觉得辛苦，但这两天他和秦青山共处一室，即便他对对方是一眼不看，但还是感觉时光难捱、特别腻歪。
但他也没法埋怨她，秦青山又不是她请回来的。
于是接过桃子，他对她撇了撇嘴，然后扭头进了卧室。
*
*
一夜过后，林笙收拾利落，又出了门。
出门是假，趁机观察身后动静才是真。她先去了一趟丁生大厦找张经理，张经理还没回上海，于是她又去了乘风轮船公司。程英德今天很忙，没有留她吃晚饭，她早早的出来又去了那家有着大门大窗的书店，在里面挑了许久，最后夹着一本妇女画报出了来。
然后她还是不肯回家，一会儿拐到这里买水果，一会儿转到那边买点心，还在洋行的广告橱窗外驻足良久，垂涎三尺的看那木头模特身上披着的华服。直到把能逛的地方全逛遍了，她才踩着高跟鞋，悠悠的直接踱回了雅克放路，兴致倒是很好，刚到门口就喊门房老刘来接那一网兜水果，说这些玩意儿可真是累死她了。
进门之后，她更衣洗脸，她连吃带喝，她谈天说地——尽管丈夫不理她。
如此闹到夜深人静了，躺在卧室大床上，她才翻身滚到床边，低声说道：“情况不大对，我被人跟踪了。”

第94章 送神难
林笙回忆了自己这些天的所作所为，不认为自己出过什么纰漏。
她扮演林笙扮演得十分入戏，换了真林笙过来，也会是这样的生活、说话、做事。她也就是夜间会和严轻说两句悄悄话，但那时她总是可以确定隔墙无耳的。
严轻也没有问题——他的问题已经暴露了一堆，但凭着他对程家只有恩没有仇，凭着他深居简出不见外人，所以程家人对他似乎也是无可奈何、不再纠缠了。
两人都没问题，只有隔壁屋子里躲了一枚定时炸弹。
“会不会是程静农的人？”她把声音压到极低，怕严轻听不见，所以从床边探下头去，恨不得对他耳语：“秦招来的。”
严轻缓缓呼吸着。眼前一片黑暗，黑暗中探来个热烘烘的人头，人头活生生、热烘烘、散发着一点雪花膏的甜香。嘴唇抿了一下，他忽然很想抓着那头，把嘴唇狠狠碾过她暖热的面颊，碾过之后再随便挑个地方，吮她一口。
“否则我也实在想不出别人来。”她还在嘁嘁喳喳，喷出的热气也是甜香的：“程心妙现在对你也不那么死缠烂打了，我更不用说，我和程英德是友好相处，谁也没得罪过谁。”
她说到这里，忽觉一条手臂环了自己的脖子——先是一条，又来一条，仰面朝天的严轻抬手搂了她，然后向上欠身抬头，和她面颊相贴。
她先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一手抓着床头栏杆稳住身体，她用另一只手托了他的后脑勺，这既是一种呵护，也是一种控制，以温柔的姿态，阻止他进一步的冲动。
又像是相依、又像是僵持。片刻之后，严轻松开手臂，将她的手也推了开。
向下躺回去，他不知道自己对她究竟是有欲望，还是怀了别的情绪。
他的欲望不多，一旦有了、也不克制。但是此刻向上望着她那模糊的影子，他无意进一步行动，单只是想这样望着她，尽管夜是这样的黑，看也看不清。
她也没羞没恼，只向后缩了缩。
她不敢说自己已经看透了他，但她有时看他确实简单得有动物性——是毒虫猛兽之类的动物，不耍人类手段、也够安身立命。
“不管是不是这么回事，趁着那些人还没闯到我们家里来，我们得尽快把他送走。”她不提严轻方才的举动，若无其事的继续往下说：“老张也可恨，早不走晚不走，偏偏这个时候走。”
一翻身也躺了下去，她的声音在黑暗中轻轻响起：“我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不能杀，别说人家那一家子都是好人，对我们曾经帮过大忙，就算我们和他是萍水相逢，也不能一嫌麻烦就杀人。你师父教你的那些玩意儿都不对，你不要听。你听我的。”
“你比他强？”
“我肯定比他强。就说这相处之道吧，他和你相处了那么多年，结果让你一枪打死了，我和你相处才这么几天，结果你刚才差点钻到我怀里来，这不就证明了人分高低吗？再说你那师父无非是个杀手罢了，思想境界也必是追不上我。”
“吹牛。”
“日久见人心，不信你等着瞧。”
他心里又翻腾了一下——有时候她会冷不丁的冒出一句涉及“未来”的话语，譬如方才的日久见人心，让他不时疑惑，不知道在她所畅想的未来中，是否也有他一个。
“唉，睡吧。”她翻身背对了他：“愁死个人。”
*
*
林笙愁绪满怀，睡眠都碎成了一段一段。糊里糊涂的睁眼见天亮，她起身洗漱，凑到镜子前仔细的照。
“眼圈都黑了。”她自言自语：“再这么熬下去，我这姐姐就当不成了，恐怕下回就得冒充他的阿姨。”
严轻听她嘀嘀咕咕，以为她是在对自己低语，便从地铺上站起来，走到了盥洗室门口。她穿着睡袍站在镜子前，虽然不怕他，也信他不是色狼，但被他这么直勾勾盯着，还是有点不安：“你——”
话没说完，窗外响起了门房老刘的呼唤。
老刘扯着苍老的喉咙喊太太，可又说不清楚喊太太到底是什么事。林笙推窗答应一声，然后换了身厚些的睡袍下了楼去，一问之下，才知道是来了个送晨报的半大孩子。
老刘素日是管收报纸的，准确记得自家没订过这份晨报。半大孩子一口咬定这家订过，自己特地跑过来就是为了送报纸的，订完了又说不要，这算什么意思。老刘听得一头雾水，只好向太太求援。而那半大孩子见了林笙，目光灼灼的说道：“你是林小姐吗？”
她感觉这小子的眼神不对：“是我呀。可——”
那孩子不等她把话说完，直接将一份报纸送到了她面前：“这份晨报很好看的，什么新闻都有。你订了又反悔，那我就白送你一份，你读了就会喜欢了。”
说完这话，他挎着报纸口袋，扭头跑了。
林笙捏着那份卷成了一卷的晨报，和老刘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一边往回走，一边唠叨给楼下打扫卫生的老妈子听：“现在已经是这样推销报纸了？以后怕不是要强买强卖？”然后且上楼且高声问：“思成啊，是不是你跟人家订了晨报？”
她那思成照例还是不理她。但她不以为忤。
老妈子怀疑是这些天太太赚到了钱的缘故，钱能养人，所以太太对着冷若冰霜的丈夫也能心平气和、冷若冰霜的丈夫也不请她领教拳脚了。
林笙边说边上楼，一上了二楼就低头展开了那份报纸。
报纸里夹着一封信。她打开信扫了一眼，紧接着回头看了看，然后直奔了秦青山藏身的那间屋子。
推门、进门、再关门。然后她才蹲到了秦青山面前：“有个男孩子借着送报纸，给你送来了一封信。”
秦青山睡眼朦胧的窝在墙角里，怀里搂着一个枕头。做贼似的藏了这许多天，他现在见人的第一反应是沉默，等头脑彻底清醒过来了，他也没有贸然出声，只将那信接过去，火速的看了一遍。
他素来总是和气的，如今却是难得的严肃了，抬头问她：“这信你看过了没有？”
“没有。”她答：“我一看开头是要交给你的，就没再看。”
“那你比我晚高兴了两分钟。”他将信递向了她：“我的人已经找好地方安顿下来，我可以走了。”
她做了个惊讶神情。信上只有简单的三言两语，她扫过几眼便读完了内容。但是出乎他的意料，她并没有显出愉快来。
“你这一走，对我倒是很有好处。可看现在的形势，只怕我家这个门，你很难出得去。”
秦青山的表情僵了一下：“什么意思？”
林笙连忙摆手：“你别误会，我是说，我发现近来有人在跟踪我。”
“是谁？”
“完全不知道，就怕是程静农。”
“如果是程静农的话，那就是我连累你们了。”
“别说那话。胆小怕事我也不干这个了。你走是要走，你走了，对你对我都有好处，但是不能就这么傻乎乎的往外走。你别急，我想想办法，最好是能够人不知鬼不觉的让你混出我家去。”
秦青山看着她，相信她会有主意。
*
*
林笙一边苦思冥想，一边照常出门逛大街，越逛她看得越清楚——自己身后，当真是跟了一条尾巴。
及至拎着大包小裹回了家，老妈子之一上来向她报告：“太太，刚才张经理打了电话过来找您呢。”
她一愣：“哪个张经理？”
“就是常来做客的那个张经理。”
林笙当即将大包小裹全给了老妈子，三步两步的走去客厅，将电话打去了丁生大厦张白黎的办公室。
电话一通，那边果然传来了张白黎的声音：“林小姐，抱歉抱歉，我走得太突然，也没给你留个信。我是内弟那边出了些事，非得我过去处理不可，现在问题都解决了，我也就赶快车回来了，中午刚到的上海。怎么样？你那里这些天还好吗？新的一批药到没到？”
“药还没到——你今天都在办公室里？”
张白黎笑道：“我是打算在办公室里坐到天黑。反正家眷也不在这里，我在哪儿坐不是坐着？”
“那我过去一趟好了。”林笙极力做出闲闲的语气：“原来我不是托你替我卖几样首饰吗？现在我想既是不急着用钱，索性还是不要卖啦。我等会儿过去把它取回来。”
张白黎笑呵呵的连声答应，即便这条电话线遭人窃听了，他的言语和腔调也绝不会被人听出任何异样来。

第95章 趁乱
林笙拎起小皮包，赶往丁生大厦去了。
她一走，严轻就不得不履行职责，走去隔壁一边听留声机，一边看守秦青山。秦青山和他朝夕相处，但是双方的对话一共不会超过十句，时日一久，秦青山也习惯了，虽然对他的脾性一无所知，但承认他有狩猎的天赋——太能蛰伏了，给他挖个坑，他能在里头淡然的蹲一个月。
然而秦青山不知道是不是他也听说了自己要走的消息，一张唱片放完，他居然主动开了口：“林笙原来是什么样子的人？”
“她……”秦青山仔细回忆了一下：“没有现在时髦，看着像个朴素女学生，梳着辫子。”
“别的呢？”
“脾气好，性子好，心眼也好。”
“还有吗？”
“做事周全利落。”
严轻摆弄着手里一张唱片封套，心想这人真是记忆力惊人，许久之前见过几次面而已，居然如今还全记着。
秦青山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你和她应该不是一路的人，怎么会凑到一起来？”
他没回答。
秦青山等了一会儿，又问：“你是真跟了她们？还是拿钱办事、临时合作？”
他低垂着眼皮，“嘘”了一声。
秦青山暂时闭嘴。对于这小子，他心里存着一千一万个问号，可这小子拒他于千里之外，而他现在是寄人篱下、又不好抓着这家伙硬问。又想起了自己提前付他师父的那笔巨额酬金——程静农的性命，当然是相当的昂贵。
可问题是程静农现在依旧威风八面的活着，那笔巨款就这样白白的下落不明了。面前这个李思成极有可能是知情人，不过也难讲，他们那一路的师徒，师父看徒弟就和看一把刀一把枪差不多，未必会有什么师徒之情，师父发了财，不一定就有徒弟的份。
“你师父去杀程静农时，你也去了吗？”
出乎他的意料，严轻居然痛快的给了他答复，对着他一点头。
“听说你师父是中枪死的？”
严轻又是一点头。
“没想到你师父会死在程公馆，程静农身边还真是有高手啊。”
严轻第三次点头。点完了头就站起来，开门出去了。而等他再回来时，身边跟了刚进门的林笙。林笙走得面红耳赤，额角的黑发都被汗水黏在了脸旁，漆黑的一笔一笔，像是画出来的。
“有主意了！”她小声告诉秦青山：“后天晚上让你走，现在你得设法把这个消息传给你的手下。”
秦青山坐正了身体：“后天晚上能走？”
“能，过程是要麻烦一点，但是应该没问题。”
“你这人是真靠谱。”
“不是我靠谱，我要是有本事，早把你送出去了，还用等到今天？这么说吧，我打算后天晚上在家小请一次客，请他个热热闹闹乱哄哄，等客散时，你就趁乱跟着他们一起出去上汽车。到时就算门口还有程家派来的人，就算那些人凑上来看了，我们前门后门一起开车走人，也能让他们看个眼花缭乱、跟不上趟。”
秦青山不再说那感谢的话，他直接要来纸笔，写下一张字条。林笙依着他的吩咐，找机会把字条交给了门房老刘。而翌日凌晨，早起开门的老刘一边从个半大男孩子手里接过最新的晨报，一边将字条塞给了那男孩子。
*
*
请客的日子到了。
厨子起大早去买新鲜的肉和菜回来，太太有钱之后很大方，酒菜是自家预备一些，再从外面馆子叫一桌宴席，酒要三星白兰地，也有葡萄酒，老妈子还前往左邻右舍借了些碗碟盘子以及椅子回来，因为家里人口少，没有那许多餐具来供客人使用，好在餐桌够大，足够客人们团团围坐下来。但是到了下午，林笙还是让老妈子去邻居家借了一张折叠方桌回来，预备着饭后打牌用。
她做一样像一样，现在要当张罗请客的太太，那就一门心思的张罗。到了傍晚时分，她家的先生也换了西装革履，从二楼下凡至一楼。院门楼门全开了，在天色要黑未黑之际，一辆漂亮汽车缓缓停在了宅子大门外，车门开处，是张白黎下了来。
林笙站在门口，先是笑着呼唤“张经理”，又问他这新汽车是从哪儿弄来的。张白黎提着个华丽的点心礼盒，答曰此车是他从汽车行租来的。林笙见了点心礼盒，当场嗔怪张经理太多礼、又破费。又提出要把自家汽车还给张经理，本来那汽车就是办事处的财产。张经理当即表态，说是“不要不要”，林笙道“那怎么好意思”，张经理道“小意思小意思，要说帮忙，是林小姐对我帮得更多”。林小姐再问“令内弟不是也说要来？”，张经理再答“他是从码头那边直接来的，应该也快到了”。
这两个人谈笑风生，且说且走。果然刚进楼不久，应邀前来赴宴的张氏内弟也到了。雅克放路一到晚间，道路两边就停满了小汽车，内弟之车挤不进来，于是停到了宅子后门。林小姐与张经理联袂前去迎接内弟，内弟是豪迈男子，身边还带着个朋友，下车见了林小姐就是大说大笑，说笑到了半路，忽然发现预备好的见面礼忘了带了，豪迈内弟登时臊了个大红脸，要回去取礼物，林小姐坚决不允许，于是内弟、内弟之友、张经理三人加上林小姐胡乱撕扯了一气，内弟坚持要出门上车取礼物，半路被张经理拽了回来，但是内弟之友成功钻入汽车。汽车发动去取礼物，轰轰的也不知道是要到哪里去取。总之过一阵子那汽车回来了，内弟之友和汽车夫一起下了来，怀里抱着个挺大的礼品盒子，盒子上还贴着百货公司的商标，一瞧就是临时买回来的。
总而言之，这宅子的前门后门一直不消停，不是这个进来就是那个出去。一楼的窗子开着，向外播撒欢声笑语。老妈子穿梭似的来回端菜——这户人家是第一回 请客，老妈子事先未经演练，全都有点手忙脚乱，同时就听主客大谈生意经，讲的都是发横财的故事，一派穷人乍富的狂欢模样。至于客人都有谁，那她们也分不清，反正全是西装先生，长衫打扮的只有一位张经理。张经理的腕子上多了一块金表，也阔气了。
酒过三巡，那张折叠小方桌支起来，太太和几位客人坐下来，开始打麻将。这家的先生则是依旧冰冷，独坐在客厅里抽烟。这时出了个小插曲——门房老刘摔了一跤，把脚崴了，如今坐在地上起不来。
太太是慈悲的，立刻就掏了二十块钱给身边的老妈子，让她带老刘去附近的医院瞧一瞧，老妈子接了钱，很为难，因为她和老刘男女有别，虽然老刘已是相当的老。
还是张经理善解人意，说道：“她扶不动那个老刘吧？”
太太一想，也是，正好他们已经吃饱喝足，不用厨子再忙，可以让厨子给她帮一把手，两个人总能把老刘搬运去医院了。
于是老妈子和厨子架着老刘摸黑出门去，余下的一个老妈子则是坐在厨房里烧开水，预备着沏茶。哪知道水还没沸，牌局先散了，因为那位内弟先生没有整晚娱乐的闲暇，他离了这里就得直奔码头——做运输生意的，人得随着货走，货到了就得立刻接到手，不能想玩到几点就玩到几点。
内弟要走，张经理便也要走，可前门一辆车，后门一辆车，这二人还不能一起走。内弟的朋友不想再去码头了，想回家，回家的话可以搭张经理的顺风车，内弟愿意半路转弯送朋友一趟，张经理也热情，愿意搭载朋友走一程，免得还要占用内弟宝贵的时间。
这点子事，又让这些人嘈嘈了半天，前门后户开开关关。但最后这些人还是把自己调度妥当了，夜色之中，就见那大同小异的西装人影各自上车，车开之后原地还留了一个，定睛一看，原来是这家的先生。这家先生死气活样的往门口一站，不知情的人真瞧不出他这是在送客。
院门一关，这户人家也渐渐静下来了。
*
*
张白黎租来的那辆汽车，先是开到了丁生大厦楼下。
张白黎下了汽车，扶着车门先打了个饱嗝，然后低头对着车内的人寒暄告辞。
他进大厦去了。汽车继续前行，这回开到了一处弄堂口。车门再开，那位内弟之友也下了来，施施然的踱入了弄堂内。
汽车再开，这回一鼓作气开进了城边一座大院落里，这院子的大门上挂了电灯招牌，写着“锦程汽车行”五个大字，这大院落就等于是汽车行的停车场，只要不下雨变天，汽车夜里就是停在这里。
汽车夫停了汽车，下车时完全不回头，权当车内没人。而一路上一直俯身趴在后排座位上的秦青山这时缓缓坐起，扭头望向了窗外。一边望，他一边将身上的西装拽了拽。
左大腿有些疼，因为上车时他还是急了，步子迈得太大，牵扯到了伤口。虽然他被林笙打扮得和宾客们大同小异，虽然林家门前那盏路灯坏掉了、路面格外黑暗，但他现在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所以还是免不了会心慌意乱。
好在“慌”这种情绪是不能持久的，他慌到半路就不慌了。
一名穿着粗布马甲的青年晃着钥匙走过来，看着好似负责夜班的汽车夫。青年开车门坐上来，对着后视镜中的他，按照秦家的旧规矩，唤道：“大爷，您还好吗？”
“我没事，你们找好地方了？”
“找好了，那些东西也都安放好了。”
说完这话，青年发动汽车，驶向城外。

第96章 雷声隐隐
厉永孝坐在汽车里，通过挡风玻璃紧盯前方汽车的尾灯。那辆汽车里坐的也全是他的人，他们这些天的跟踪总算不是白费功夫。但即便是不白费，这功夫也实在是下得太大了，如果让他再来第二次，他未必还有这样多的闲暇与闲人。
所以这一回他亲自出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左手握着右手手腕，他的脚动了一下，鞋跟踢到了座位下的枪管。他们身上有手枪，座位下还藏了长枪，甚至还有一挺冲锋枪。反正下手狠辣一点也没关系，他能做到“死要见尸”，就已经胜过了老板身边的那些得力干将。毕竟那帮干将们是死的活的都没能弄到手。
天边雷声隐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变了天。但是夜色深浓，也看不出天空是乌云密布。
*
*
汽车停在了一座二层楼前。
此地位于城郊，那二层楼盖得粗糙，秦青山好像依稀听谁说过，说这一片地方先前曾是什么军营，后来军没了，留下的地皮房屋几经转手，转来转去，不但没有起色，最后反倒转成了一片无人问津的荒地危楼。
这样的地方素日清冷无人，但在名义上又是有主的，所以附近的农人们也不会贸然过来，正是一个安全的藏身之所。秦青山和那汽车夫一起下了汽车，汽车夫小声说道：“那些炸药，全被我们搬上二楼了。放到二楼能更安全些。”
话音刚落，远方天空横过了一道闪电。秦青山看这地势低洼，一旦下了大雨，雨水真有倒灌入楼的可能性，便很赞同的点了点头。
又一道闪电划过楼顶天空，秦青山忽然看见楼门口的荒草地上站了个人。他身边的汽车夫也发现了，当即从怀里拔出手枪指了对方：“谁？”
隔着挺远的一段距离，那人抬手招了招：“我。”
紧接着他想起了自己目前的名字：“李思成。”
秦青山没听清他的声音，但是从身形上认出了他。当即扶着那汽车夫向前快步走去，他问：“你怎么——”
他简直不知道从何问起——你怎么来了？你怎么来得这么快？你来找我有事？你是飞过来的？
严轻也不给他时间啰嗦，直接说道：“我来给你送信。你们往这边来的时候，好像是又被盯上了。这里已经不安全，你们最好马上搬家。”
“你能确定吗？搬家不是容易的。”
“不能确定。”他答：“我只是来送信，你也可以不搬。”
然后他要走，秦青山一把抓住了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林笙发现问题了？”
严轻点点头。
*
*
问题确实是林笙发现的。
家里这些客人从前后门离去之后，她站到二楼窗前往门外的街上看，原本是下意识的想要目送张白黎那辆汽车远去。那辆汽车小心避让着停在道路两边的汽车，缓缓驶向前方街口，一切都是安静有序，一如先前的许多个夜晚。
夜里想在这条街上搞跟踪，不是容易的事情。首先那汽车就没地方停，纵然停下了，整条街的汽车一个挨一个的排了队，也休想轻易的开出去。实在想要盯林笙这边的梢，那就只能埋伏在街口，但宅子门前这条宽阔些的雅克放路有两个街口，宅子后头那条狭窄些的小街也有两个街口，街口乱纷纷的，无论是盯人还是盯车都够费劲。
白天还好些，白天街上人来车往，河流一样，偶尔驶来一辆汽车停一停，看着也不稀奇，汽车想走，随时也可以掉头就走。
林笙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想着终于把秦青山送走了，心里很觉轻松。可就在这时，她看见暗中忽然窜出了一辆自行车，一人扶着车把站起来奋力蹬了两下，让自行车加速度冲向了张白黎那辆汽车。
林笙“哎呀”一声，无需再做什么调查和推理，敏锐直觉已经让她的心翻了个跟头。回头向后一望，她看见了站在门口的严轻。
她来不及解释前因后果，只问：“我们现在还能不能把老张那辆汽车追回来了？”
严轻答：“不能。”
“秦临走前给了我一个地址，我现在到那个地址等着他去。老张的汽车要兜圈子送人，我直接去的话，也许可以比他领先一步。”
“我去。”严轻说道：“我比你快。”
林笙略一犹豫，随即答道：“注意安全。”
“想要安全的话，我就不去了。”
“秦要是被人抓住了，我怕他们会顺着秦查到我们。”
“看来我还是得去。”
“你见机行事，感觉危险就马上撤回来。我现在是需要你帮我的忙，但我不需要你为我卖命。你安全第一、帮忙第二。”
他答：“你没付我钱，我当然不会为你卖命。”
这是句让林笙笑不出来的笑话，因为看他先前的所作所为，他对她分明是不讲钱的。
*
*
三言两语间，严轻讲述了林笙的发现。
他对这个秦青山实在是没有半毛钱的兴趣，话音一落就又想走。可就在他扭头要迈步时，上方二楼的窗口探出了一个脑袋，那脑袋压抑着声音呼喊：“那边好像有汽车来了！”
楼下三人立时一起东张西望，四周黑茫茫的，并没有车灯出现，但夜风送来了一阵阵车声，确实是有汽车正在往这边驶来。
而且不是一辆。
秦青山一手扶着汽车夫，一手抓住了严轻：“先进去躲躲，你现在恐怕走不成了。”
严轻不以为然，正要甩脱他，可就在这时，夜空中传来了一声枪响，有流弹朝他们飞了过来。
秦青山下意识的一躲，同时就感觉手臂一紧，正是严轻反手抓住了他，也不管他站不站得住，直接拖着他跑向了楼门。
*
*
楼内也是一片黑暗，只在楼梯口点了一支蜡烛。在这黑暗中窸窸窣窣的活动着许多人影，原本这些人影各居其位，如今那声枪响和一头撞进来的三人打破了楼内的秩序。秦青山尚未站稳，先喊了声“关大门”，而他的手下显然是训练有素，他一发话，就已经有一人冲出来将两扇破败楼门关闭起来，另一人则是搬来腿粗的木杠，从里面将那破门顶了住。楼上有人跑下来唤了声“大爷”，秦青山无暇寒暄，劈面先问：“枪还在吗？”
那人回答：“全在，什么都在。”
秦青山急急的扭头看了严轻一眼，随即伸手从那人腰间一摸，抽出一把手枪给了严轻：“兄弟，对不住，我连累你了。枪你拿着，一旦打起来，你赶紧想法子跑。”
严轻接了枪，同时一直盯着秦青山。秦青山这时又道：“放心，我不认得你和林笙，到死也不认得。”
这句话才是说进了严轻的心里。这些天他奉命陪伴秦青山，本来看这人是非常的腻歪兼碍眼的，可因为他这句话说得好，所以严轻对他稍微的有了那么一点点改观。
他问秦青山：“楼后还有没有路？”
那人替秦青山回答：“楼后也来了三辆汽车，这是要把我们包围。”
严轻扭头看秦青山：“那你就只能杀出去了。”
秦青山答道：“要说硬拼，我还真有点胜算。我的人不少，军火更是有的是！”

第97章 烈烈
厉永孝想：时候到了。
他在暗中已经窥视了太久，这窥视是有风险的，因为他的目标全都是狡猾猎物，随时可能忽然消失无踪。
所以他没有太多的时间用来等待，无论时机是否成熟，他都必须要在今晚行动了。对于秦青山，他是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最好是生擒，因为他是从李思成那房子里混出来的，厉永孝需要他来做一个人证，证明李思成是个该死的危险分子。
李思成曾经那样残酷的蔑视与伤害他，他要让这小子为之付出代价。
*
*
汽车错落停下，将这座鬼楼似的二层建筑包围了住。厉永孝一马当先的下了汽车，带人走到了一楼门前。
大门紧闭，但是无妨，冲锋枪的枪口瞄准门板，毫无预兆的就开了火。
厉永孝很了解这一类老房子的结构，相信这大门再怎么厚重也只不过是木制而已，绝挡不住如此猛烈的射击。如果门后睡着值班的保镖，那么保镖在闻声而起的一刹那，也必定会被子弹扫成两截。
枪口指得偏低，为的是尽量的留活口，特别是希望秦青山活着，别人倒是无所谓。
火光激射、木屑纷飞，厉永孝一马当先，踹开破门冲了进去。这次他把能带的人全带来了，除了外面的围兵，他身后还有一大票人马。他不打无准备之仗，早就对手下们作了指示。如今这些人蜂拥而入，摸着黑冲向了四面八方，唯一的任务就是抢占这座房子。楼下走廊里很快响起了枪声，而厉永孝在手下的掩护下左右观望了一阵，末了抬头望向了前方那通往二楼的楼梯。
楼下的反抗不算特别激烈，他怀疑秦青山和他的人马全是盘踞在了二楼。
于是他招呼手下直奔了楼梯，可上楼刚上到一半，他前方一人的头顶爆开了一朵血花，身体直挺挺的向后砸向了他。他侧身一躲，同时举手向上连开了几枪。随即紧贴楼梯扶手站住了，他大声吼道：“秦青山，别他妈的找死了！我们程老板说了，只要你放下枪投降，就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
回应他的，是一粒钻入楼梯板里的子弹。
弹孔和他之间只隔了一级台阶，不是对方枪法不好，是射击者只能躲藏在二楼的楼梯口处向下开枪，射程扩大到了极致，距离厉永孝也还是有着那一阶的距离。
楼梯口一定不止有一个人，因为下方只要有人一露头，便会立刻招来一粒子弹。厉永孝让人端了冲锋枪过来，竖起枪管开了火，然而还是不行，枪口喷出的火舌扫不到二楼的枪手。
楼上楼下一时形成了僵持之势，然而没关系，厉永孝回头对着手下嘀咕了一句。那名手下领命跑出去，在几秒钟之内传达了他的命令，楼外众人当即摩拳擦掌，开始设法往楼上爬。
二楼的几扇窗户打开了，房里有人向外开枪，有人探身向外抡了斧子，一斧子将个爬上窗台的来犯者砍了下去——来犯者惨叫着松了手，而楼下一人开枪打中了这刀斧手的脖子，他也一头栽了下去。
而在两扇紧闭着的窗户背后，严轻靠墙站了，一心二用，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盯着秦青山。
秦青山坐在角落里，头上披着一件上衣，用上衣遮掩了膝前一盏马灯的光芒。借着那点灯光，他双手十指飞快扭绞着一股股电线，电线裹着鲜艳彩皮，各有各的颜色。
他有点哆嗦，忽然抬手用力在裤子上蹭了一把手汗，他做了个深呼吸，口中说了一句：“抱歉，连累你了。”
严轻抬手一枪，让子弹穿透了窗玻璃、以及玻璃外头刚刚露出来的一个脑袋。他先前几次听秦青山提过什么炸药，听过就算了，没往心里去，以为那只是他用来杀程静农的一样武器，可从如今他的行为来看，这人竟然像是爆破方面的人才，很会摆弄炸药。
炸药在他手里似乎是能派上大用场的，所以他的手下东躲西藏时也要带着这些危险品，落脚的地点也只能是荒凉地方的大房子。
但无论秦青山是哪方面的人才，四面八方的围攻都是越来越激烈。来者是厉永孝，他已经认出了对方的声音，而厉永孝一旦发现他和秦青山混在一起，那完了。
他想不管秦青山，独自杀出一条血路逃之夭夭，但秦青山一旦被厉永孝抓去，自己和林笙就算是又被别人握了把柄。
对于秦青山的话，他是一会儿信、一会儿又觉得不能信。
为了安全，这秦青山他还不能不管，可让他拖着个伤了一条腿的秦青山突破这样炮火连天的包围圈，那也是不可能。
于是他说道：“我再给你一分钟。”
秦青山双手紧忙活，无暇回头：“嗯？”
他从四周枪声判断着敌人的攻势：“一分钟之后如果还接不好你那个玩意儿，我就把你杀人灭口。”
秦青山把一根细电线送进嘴里咬住了，用力一晃脑袋，咬下电线外层的一圈胶皮，露出了里面的金属丝：“够了。”
严轻一边倾听着楼内楼外的动静，一边开始在心中倒计时。
然而他刚数了十个数，房内便响起了滴滴答答的钟表声音。秦青山长出了一口气，低头熄灭了膝前的马灯。
在黑暗中站了起来，他告诉严轻：“再挡五分钟。”
“怎么这么久？”
“不能白炸一回，我有我的主意，接下来你听我的。”
严轻听他居然敢说“你听我的”，登时就从鼻孔里呼出了两道凉气。但现在不是互相鄙视的时候，在感情上，他挺烦他，但在行动上，他决定和他保持一致。
“你说。”
秦青山用三言两语讲清了自己的计划，严轻听着，感觉他还不算是太异想天开，便问：“你的人也知道你的计划吗？”
“说一句话他们就懂。我们事先做了好几套计划，也想过可能会被程家人堵在藏身的房子里。什么情况用什么计划，我们早就商量过。”
“那走。”
秦青山和严轻出了门，送秦青山过来的那名汽车夫正守在门口，秦青山和他低语了两句，汽车夫立刻转身跑向走廊另一端，去向其余人等传达命令。而秦青山一瘸一拐的挪到楼梯口，正好听见厉永孝在楼下大喊“缴枪不杀”。
在安全地方站了，他大吼一声：“想谈判就先停火！”
厉永孝终于等到了他的回应，立刻抬手做了个手势，让手下暂停射击：“秦青山，你总算肯回应我了。”
秦青山一边给楼梯口的两名枪手使眼色，一边答道：“程静农知道你在外面对我许大愿，说我是‘缴枪不杀’吗？”
厉永孝高声回答：“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老板其实也不想对你斩尽杀绝。”
“不是斩尽杀绝，那你是在干什么？”不等厉永孝回答，他又对着二楼走廊吼了一声：“别让他们爬窗户上来，上来一个杀一个！”
厉永孝喊道：“如果你愿意谈判，那我当然也可以停战！”
“先停再谈！要不然大家就拼了，反正我这条命是干爹给的，还给他也是应当！”
厉永孝冷笑一声：“程老板都没想要你的命，你倒是先急着去死？”
楼上静了片刻，随即又响起了秦青山的声音：“程静农怎么可能不想我死？秦家八口全被他害了，难道我会是例外？”
“你只不过是个干儿子，怎么能算是秦家的人？”
内外上下的枪声渐歇，是有人来回的穿梭，把厉永孝的意思传达了出去。如果楼内可以通过“和谈”把秦青山弄下来，那就不用楼外的兄弟拼了性命往上爬了。
厉永孝听楼上不回答，便将声音提高了些：“秦青山，现在是我强你弱，我人多、你人少，强攻我也攻得上去，我犯不上说假话骗你。对于秦家那八条人命，老板后来也说过一些后悔的话，那时候两家实在是杀红了眼，要不然老板也不至于要对秦家斩草除根。现在事情早都过去了，你如果到老板面前说几句软话，我可以拿人头担保，一定保你安全。”
在他说话的同时，七八名手下无声无息的聚了过来。一边劝降、一边进攻、他对秦青山是双管齐下，图的还是“速战速决”四个字。
秦青山这时反问道：“我凭什么相信你的话？你拿什么保证我的安全？”
“我没什么凭证。但你如果相信我，你起码此刻能活，你要是信我信对了，将来也能活。可你要是不信我，那今夜就是你的死期！”
隔了片刻，楼上传下回答：“我想想。”
厉永孝答道：“我给你一分钟。”
上方不再言语。
*
*
在厉永孝所给他的一分钟里，秦青山蹑手蹑脚的从楼梯口附近离开，走向了走廊尽头。
尽头的黑屋子开着门，房内站着一屋子人。楼下的兄弟定然是全死了，他如今在上海，就只剩了眼前这一屋子人，一眼扫过去，还有九个。接下来他们就要从前方那扇窗户里突围出去，突围之后还能活几个，那就不知道了。
另有一道黑影子站在窗旁，挺拔的、细高的，是严轻。
满屋子的兄弟都在等着他下命令，他却是先对着严轻出了轻声：“一分钟——只剩半分钟了。”
严轻已经从周围人的口中知晓了他们的计划内容。此刻他直接向秦青山做了个手势，然后背靠墙壁，向着窗户伸出手去，拨开了窗户插销。
秦青山走上前去，将一支手枪递向了他：“再来一把？”
他像是一具上了发条的机器，不思索、也没感情。接过手枪往腰间一插，他轻声说出两个字：“开始。”
然后他一把拽开了一扇窗户，在楼下众人尚未反应过来时，一个大个子青年纵身从二楼跳了下来，落地之后尚未起身，便已经抬手开了枪。
短暂的停火立刻宣告结束，二楼一个接一个的往下跳人，楼下也开始对着这些人开了枪。楼内的厉永孝听得外面声音不对，当即仰头吼道：“秦青山，你想好了没有？”
不等秦青山回答，他向上胡乱开了几枪。见楼上没了反应，他当即拔脚向上跑去。
二楼走廊里已经看不见人，两边房间有的开门有的关门，他带着人踹开了几扇门，随即觅着枪声跑去了走廊尽头那间屋子。气喘吁吁的奔到窗前，他向下一望，就见外面已经乱得敌我不分，但此刻乌云之间射下月光，借着一抹月光，他认出了秦青山。
秦青山，还有一道他永远也忘不了的身影，严轻。
秦青山被严轻架着，东倒西歪的向前冲，分明是想要穿过楼后一片荒地，逃去和荒地相接的一片农田里去。他立刻对着秦青山的背影开了一枪，楼下也有人和他一样发现了秦青山的踪影，一阵乱枪打出去，秦青山被严轻拽着猛一拐弯，临时转了方向。
楼下的傻子们还在追杀秦青山手下的虾兵蟹将，而且枪声盖过了厉永孝的吼声。他急死了，脚踩窗台也要往外跳——一只脚已经踏上窗台了，另一只脚也已经离了地了。
然后他最终不是跳出来的。
五颜六色的电线串连了各处的炸药，于定好的这一刻里一起爆炸。轰然巨响声中，他被一股灼热气浪击向了空中。

第98章 宛如戏
厉永孝是狠狠的“拍”在了地面上。
他没有感觉出疼，只觉着自己是被一道狂暴的热浪狠抽了一下，震得他五脏六腑翻江倒海。
然后他就在这剧震之中失去了意识。
*
*
后半夜，林笙直挺挺的躺在床上，双目睁得炯炯。窗户开了一扇，还没到盛夏，但是已经能够听到窗外夏虫那断断续续的鸣声。
空气很闷，是要下大雨的天气，然而大雨憋在空中，始终没下。
忽然间，楼下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响动。
她一翻身跳下床，跑到窗前向下望，结果看见了个土猴似的狼狈严轻。抬手将乱发往耳后一捋，她欠身向下伸出一只手，严轻一手抓着排水管借力，踩着一楼窗台向上攀去。而她一把抓紧了他的手，不由分说的把他拼命向上拉。
她有力气，咬牙切齿的使劲，能拔萝卜似的硬把他“拔”上来。他翻过窗子落地之后，靠墙坐下，呼呼的喘粗气。她快手快脚的关了窗子，然后走去盥洗室拧了一把毛巾回来，不用他动手，她直接托了毛巾给他擦了把脸。
“一路跑回来的。”他的气息渐平，终于可以说出话来：“去的时候还坐了一段洋车，回来什么都没有，一口气跑了回来。”
她将一杯水送到他手中：“慢慢喝一口，别呛着。”
他喝了一口水：“口信送到了，送得不迟，比厉永孝早了能有……”他想了想：“两分钟？”
“啊？那你们不还是被他堵了住？”
他摇摇头：“没事。”
又喘息了一会儿，他终于平静下来，向她讲述了秦青山原来是位爆破奇才，怪不得他的手下总带着许多炸药东躲西藏。秦青山在极短的时间内，用一些乱七八糟的电线，将那一整座破房子制造成了个烈火陷阱。而厉永孝和厉永孝的手下们，正好就一头扎进了那陷阱中。
如果上回他能通过绑架程心妙、把程静农诱到这样一个陷阱里去，那就算程静农穿了铜盔铁甲、身边又有大批精兵强将，也照样会被直接火化。
说到这里，他忽然将一条腿一蜷：“你总摸我干什么？”
林笙对他是什么规矩礼仪全不讲了，顺着他的脚踝往上摸，摸完这条腿摸那条腿，怕的是他又受了伤。他有时候像不知道疼似的，受了伤不吭声。
“你有没有事？”她摸完了腿再摸他的手。
“我只是累。”
他不再躲了，为了让她省些力气，他索性合身向前一扑，伏进了她的怀中。这回轮到了她向后一闪：“干嘛？”
他的动作僵了一下，随即向后靠回墙壁，心里想的是她不要自己。
“秦也没事，和他的人跑了。这回炸药全炸了，他们没了负担，应该是跑得容易。”
紧接着他又补了一句：“没跑成的就是死了，不会给我们泄密。”
一只手伸过来，又来摸他的头。他在黑暗中看着她，简直困惑了：“你又在干什么？给你你不要，不给你又动手。”
“嗯？你给我什么了？”
“我给你我。”
“你说什么呢？我没听明白。”
他再次向她俯身过去：“我把我给你。”
她恍然大悟，登时心脏柔软了一下，同时又是哭笑不得：“你是小孩子呀？讲这种傻话。”
他抬起头：“那你到底是要不要？”
“要啊，没说不要。”
“要的话你就抱着我。”
“我抱你算什么事呢。大男大女的。再说我也没那个闲工夫。我问你，厉永孝死没死？”
“不清楚。”
“那就算他没死。他看没看见你？”
“不知道。”
“总之你们是没有正面相见？”
“没有。”
“好，那我们就当他没死并且看见了你。天快亮了，我们现在就得开始准备对策。你放心，我有主意，你听我说——你坐好，听我说。”
他侧过脸枕着她的肩膀，就不坐好。从来没这样依偎过谁，她是第一个。他总觉得自己在她面前失态也没关系，她不会在意的。
*
*
下午一点多钟，程心妙刚刚吃过早餐，忽然得到消息，说阿孝那边出事了。
消息到来时，她刚从餐厅回到西楼。她大哥害了不严重的热伤风，今天没有出门去公司，正在东楼房内躺着。她有点想出门逛逛，可是害怕程英德趁此机会去向父亲进谗言，所以又不肯立刻就走。
欲走还留，她觉得有些心神不定，那滋味挺难受。而正在她难受之际，她的汽车夫阿四走到了客厅外，用又轻又急的声音唤了声“二小姐”。
隔着一道水晶帘，她用鼻子哼出了一声，算是回应。
阿四说道：“二小姐，厉哥来了。”
“来就来嘛。”
“是被人用担架从医院抬过来的。说是他昏迷了好久，方才刚醒，醒过来就急着要见老爷子，说是找到秦青山了。”
对于程心妙，“担架”和“昏迷”是比秦青山刺耳百倍的词语。她霍然而起：“阿孝怎么样了？”
“不知道，我只远远看了他一眼，见他从脖子往下全缠了纱布。”
程心妙快步走出：“带我去看他！”
阿四在前方小跑带路，火速把她带去了程静农那边的一楼大客厅里。大客厅中阳光明媚，她进门后先扫出一眼，见她那一脸病容的大哥果然是和父亲站在一起，自己方才的担忧并无道理。
下一秒，她看见了客厅中央停着的一张病床——不是担架，是病床，四只床脚带着小轮子，可以让人推了它走。床上趴着厉永孝，厉永孝身上搭了薄薄一层白床单，露出来的上半身果然密密裹着纱布，纱布缠成汗衫形状，只让他露出了两条手臂。
厉永孝少年时本是程静农的小跟班，后来跟了程心妙做汽车夫，从那之后，他在名义上便成了二小姐的人。但程静农早看出了他是个可造之材，平日里尽管对他不大理睬，但心里知道他是个好的。如今见了他这模样，程静农嘴上不说，心中扼腕，因为已经知道了厉永孝所受的是烧伤，烧伤这东西和刀伤不一样，也许现在看着没大碍，但过几天就会闹起感染、一命呜呼。
程心妙跑到了病床前：“阿孝！”
厉永孝回过头，刚在医院里注射了足量的吗啡，他此刻并不觉得疼，两只眼睛也很亮：“二小姐，这回我是亲眼看见了！”
程心妙问道：“你看见什么了？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你是怎么搞的？你干什么了？”
她一问就问出了一记连珠炮，但厉永孝已经无暇回答。他不疼、不痒，周身没有任何感觉，但一颗心仿佛始终是悬在了半空中，自己都能感觉自己的脑筋在飞速运转——即便什么都不想，那脑筋依旧在转，天旋地转，让他濒临疯狂或昏迷。所以趁着现在理智尚存，他得赶紧把话说完，再晚一点李思成和秦青山就要跑了！
“李思成！”他自顾自的说，声音打着颤：“快去抓住他，他和秦青山在一起，他们是一伙的。我亲眼看见了！”
程心妙不动声色，但是心中一沉。要说李思成和秦青山是一伙，逻辑上不通，为了把她从秦青山手中救出来，李思成冒了多大的险，别人不知道她知道。
她想成全李思成的太平日子，她已经不想再探查他的秘密。她想和他相安无事。
“别急。”她说：“你慢慢说，你在哪里看见了秦青山和李思成？”
“地址我说不清楚。”他狂乱的实话实说：“是在城外的一座破房子里，秦青山在李思成家躲了好些天，昨夜是李思成送他出了城！他们都是一伙的，林笙，李思成，秦青山，是一伙的！”
程心妙回头去看程静农，程静农面色如常，说的话和她类似：“阿孝你不要急，你一句一句讲，你到底是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么落到这个地步。”随即他吩咐门口的手下：“去雅克放路，把林笙和她那男人带过来。”
这句话才是厉永孝的定心丸，他怕的就是李思成逃之夭夭——李思成是他的一生之敌，至于秦青山，死活已经无所谓，至于林笙，他更是不在意。
与此同时，旁边的程英德眼皮一撩，感觉厉永孝和程心妙似乎是在演一出乱七八糟的荒诞戏，而此戏意有所指。
毕竟，都知道林笙现在和他合伙做了点小生意。针对林笙，就等于是间接的针对了他。
但他暂且不语，倒要听听厉永孝能编出一段什么戏词来。

第99章 语无伦次
厉永孝感觉自己的嘴有点不听使唤，心里想的是这个意思，可说出来的却是那样一句话。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药物的作用，也或许源于夜里那一场濒临死亡的刺激。但他知道自己的机会不多，所以说着说着就停下来镇定一下，要尽量把经过讲得清楚明白。
程静农静静听着，不置可否；程英德也很安静，不知道他的真话能占几成，程心妙则是听得暗暗叫苦——她和李思成之间的关系，刚刚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结果这平衡现在又要崩溃了。
就在这时，林笙到了。
*
*
林笙一脸懵懂的走到大客厅门口，先被客厅中央的厉永孝吓得“诶哟”了一声，然后向着程家人致以问候。
“听说叔叔是有急事叫我过来……”她对着程静农察言观色：“叔叔叫我过来是有什么事呀？”
程静农看了看她身后：“思成呢？”
“思成没在家，上午就出去了。”
“去哪里了？”
“不知道。平时也不见他出门，今天不知道是怎么的，不声不响的就溜达出去了。”她想了想：“大概就是个逛吧。他也没有正事做。”
“你确定他没有正事做么？”
林笙忍不住一笑：“别的或许难讲，但这一点我是太能确定了。别说我，身边凡是认识我们的人，也都能帮我确定。”
程静农没有笑，反而是叹了口气：“阿笙，事到如今，你还护着他做什么？凭我和你父亲的关系，你就和我的女儿是一样的。无论你做了什么，我对你都只有保护的份，否则我死后无颜见你的父亲。可你若是一味的犟到底，那你既是对不起我这份苦心，我也无法护你周全了。”
他这话说得模棱两可，林笙果然听了个一头雾水，但脸色也变了：“叔叔，您忽然说这话，难道是思成惹祸了？还是我惹祸了？”她茫茫然的望向了程英德：“我、我也没干什么呀。不是我，难道又是思成？”说着她转向了程心妙，这回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
目光再次转回到程英德那边，程英德向她微微的一摇头，但她疑疑惑惑的，也没看出他这一摇头是什么意思。
程静农是有耐心的，愿意再用话慢慢的试探林笙，让她自己露出真面目。可厉永孝这时骤然说了话：“别再装模作样了，林小姐。有装傻的时间，不如先解释一下为什么秦青山会爬排水管爬到你家里去。”
林笙大吃一惊：“谁？谁到我家？”不等厉永孝回答，她将脸色一正：“我不知道你说的秦青山是谁，但我家除了我、思成还有一个厨子、一个门房、两个老妈子之外，再没有别人来住。你们无缘无故的就说有什么姓秦的爬到我家里来，我听着只感觉荒谬和可笑。试想那么热闹的一条街，左邻右舍都挨着，忽有一个人爬排水管爬到了我家里，这可能吗？他爬到我家里又要做什么？况且你说爬他就爬了？证据呢？栽赃也得有个赃吧？”
说到这里，她涨红了脸：“虽然在程家面前，我最多只能算是个穷亲戚，可你们平心而论，我从来上海到如今，我占了你们很多便宜吗？我是和府上大少爷合作了一点生意，大少爷并不是稀罕这点小利，肯和我合作一定也是有提携我的情分在，我很感激，但我也并不是厚着脸皮白吃白喝了谁。大少爷，程英德先生，请你说句公道话，难道赚钱你不是赚大头吗？”
她越说越激动，声音也变尖了：“我扪心自问，实实在在没有攀你们高枝、揩你们油水的举动。你们若还是感觉不满意的话，我连合作也可以终止，从此只当谁也不认识谁。你家大可不必这样没事就拿我们家消遣一顿，昨天说我们来历不明，今天又说我们收留了什么爬水管子的贼。我们家就算做贼也偷不到府上来！”
紧接着，她狠狠瞪了程心妙一眼：“你也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什么算盘。他对我再没有感情，我供养了他这么久，他也不能坐视着我受人欺负！姑奶奶十九岁就敢一个人从日本往中国跑，我想怎么样便怎么样，我好汉做事好汉当！你若真想拿我当软柿子捏，那可是你看走了眼！”
她紧紧攥着手里的皮包带子，一番话说得堪称是既铿锵有力、又语无伦次，听着正是一个厉害人被气糊涂了。
程心妙冷不防的被她卷了一顿，一时间竟是无话可答。而程英德回首往昔，也实在是没挑出林笙有什么错处——当然，她那个丈夫是死不足惜的。
林笙顿了顿，想起了厉永孝最后一句话，答道：“你让我解释，我没法解释，没影的事情我解释什么？还有那秦青山到底是谁呀？”
厉永孝盯着她，第一次发现她好像也是个劲敌，他没有力量和她吵架，他得对她一击即中、速战速决。
“你不能解释，那就让李思成来解释吧！”
他话音刚落，林笙那边立刻就接了住：“好！找思成，马上找。是你们找还是我去找？可我事先声明一句，我这样积极的答应去找思成过来，不是因为我心虚，更不是我怕了谁。是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不能让人不明不白的往我头上泼脏水！”
程静农抬手做了个安抚的手势：“阿笙，稍安勿躁——”
不等他说完，林笙又开了口：“叔叔，我方才那话并不是冲您来的，冲的是谁，谁自己心里清楚。我自己就不必说了，我每天的所作所为，不要特意调查，大哥差不多都知道。至于思成，我说句不妥当的话，他简直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若不是家里还挂着个月份牌，那他简直会不知今夕是何夕。这一点，阿妙妹妹应该也是有感触的。”
程英德听她对自己的称呼变回了“大哥”二字，心里舒服了些。程心妙则是继续一言不发——不和这女人吵，和这女人吵等于是自降身份。
厉永孝打起精神，不能让林笙一人把理全占了：“我不能证明李思成原来是什么样的人，但他这回千真万确是和秦青山搅到了一起去。我看就算李思成本人没什么想法，但他既然和秦青山有关系，他又肯对秦青山出手相助，那么就难保他不会向秦青山提供机会，让秦青山能够潜入程公馆杀人放火！”他挣扎着转向程静农：“老板，您还记得那回公馆里闹刺客吗？刺客能来第一次，当然也能来第二次！”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阵眩晕，呼吸也急促起来，耳边轰轰的响，依稀听见程心妙在大声喊医生。
他又焦急又伤心，他用了半条命去向程家效忠，可程家的人直到现在对他还都是半信半疑。一只手抓住了他垂下去的右手，是二小姐——也只有二小姐，还肯站在他这一边，还知道顾念他的死活。
*
*
下午时分，程公馆本是人来人往的，但今日不同往时，程静农一声令下，让整座公馆都静了下来。
林笙找个地方坐下了，攥着皮包带子的手有点哆嗦。程静农坐到了她身旁，想要安慰她两句，又没法下手——她要是个小女孩，他还可以拍拍她的头顶。
还是林笙先开了口：“叔叔，对不住，我刚才太冲动了，又吵又闹的，真不像话。”
程静农说道：“这不怪你。本来这样把你叫过来质问，也是我家的人冒失了。”
“问也不怕问。”她低头搓着皮包带子：“您对我有了疑惑，不问清楚，难道憋着？憋得久了，没问题也成有问题了。还是我的态度不好。”说到这里，她叹了口气：“您不知道，虽然我只是小门小户小家业，可单是为了维持住这点小小家业，我也闹了一肚皮的心事。我有好些烦恼，要说也没法对人说，只能自己熬着，有时候将要熬不住了，心里就委屈，就想发脾气。”
说到这里，她抬眼向前看。程公馆设有一位家庭医生，姓冯，这冯医生如今正在给厉永孝注射针剂。厉永孝昏昏沉沉的趴着，旁边站着程心妙。
看过一眼之后，她收回目光，同时听程静农说道：“你如果有什么困难，尤其是经济上的，可以说出来。”
她摇摇头，勉强一笑：“经济上现在没有困难，我跟大哥发了一笔小财呢。我的苦难啊……”她沉吟了一下，最后又是一摇头：“其实也没什么，不值一提。”
然后她抬头向那大窗户看：“不知道那些人找思成，找得怎么样了。”
程静农起身走出客厅，叫来人问了问。他方才一共派出了两拨人马，一批直奔雅克放路找人，另一批则是比较无目的，就在林笙那宅子附近寻觅。
第一批在林笙那家里扑了个空，但他们本来也没希冀着能把李思成堵在家里。李思成虽然不在，但这家的其余人等还在，他们对那几位“其余人等”使了点钱，想要打探些内幕出来。
老妈子、厨子以及门房全都喜滋滋的收了钱，之所以收钱收得这样痛快，是因为他们心中无负担，认为这户人家的太太和先生都没有做什么诡秘之事，自己照着原样实话实说即可。
太太是好的，起码是没什么坏，要是再大方点就更好了。先生是怪的，不过不是讨人厌的怪，他每天躲在二楼听留声机，无事时也不支使人，堪称是虽有如无。要是各家的先生全都这样，那可好极了。太太除了当家，就是忙着弄钱——人家可是正经人，弄钱也是通过做什么生意弄钱，也绝对没有什么相好的男子，常来的只有一位张经理，张经理一身正气，见了太太只谈钱，从不曾和太太眉来眼去过，而且岁数也不对，而且看着有点穷酸气，太太要找相好的也不会那么一位中年先生。说他中年都是把他说年轻了，张经理距离老头只有一步之遥。
那么，花了钱的来者问道：“前几天，这家有没有什么古怪？”
众人回忆了一番，最后一致认为没有。
“家里没来客人？”
“没有。”
“会不会是躲在楼上，你们没看见？”
“那就不知道了。”仆人们答：“反正是没听见声音，我们平时也不上二楼。先生不乐意见人，成天只在二楼听留声机。”
有目的的这一批人，在林笙家中一无所获，而那无目的的一批人，却是在附近一条街上的书店里，很偶然的找到了林笙之父李思成。当时此君正在柜台前，付钱买一张唱片。

第100章 你是谁
林笙这个丈夫乍一见到程家的人时，对程家人的态度是视而不见。及至对方邀请他去程公馆一叙了，他一边掏钱付账，一边直接回答“不去”。
不去自然是不行的，他们一边好言好语，一边围住了他，又提起了林笙，说令太太也正在程公馆等着他。他看看周遭情形，顺便把伙计找来的零钱揣进裤兜里。等伙计将那包着精美封套的唱片装进一只扁扁的纸文件袋里了，他才夹着纸袋随这些人走出书店，这时他的脸色是相当的不好看——当然，起初他也不是和颜悦色。
单凭他的脸色，看着就不是善类。
出了书店直接坐上汽车，他这一路倒是没有多问，单是沉着脸向窗外看。及至到了程公馆了，他夹着他的唱片进了那间大客厅，脸色还是相当的坏，眼神阴狠狠的。进门之后，他只向程静农问候了一声，然后目光扫过前方场面，扫得很流畅，只在看到厉永孝时，那目光才稍微停了一下，同时皱了皱眉头。
但他也还是沉默。
他沉默，程静农也不便多说，因为他看起来实在是不好惹，有六亲不认的气质，自己一旦把他惹恼了，再被他冷着脸呵斥几句，到那时自己是翻脸还是不翻脸？翻脸，他是林笙的丈夫，而女儿的恩公，而且除了不讲礼貌之外也没大错；不翻脸，自己则是颜面尽失。
所以他扭头告诉林笙：“你对思成讲讲吧，我也不会对谁偏听偏信，大家都拿证据说话。”
林笙点点头，然后抬头面对了丈夫的方向：“你认不认识秦青山是谁？”
严轻一摇头。
“这个厉永孝说，有个名叫秦青山的人，有一天夜里爬水管子跑到了我们家里，他还和你是一伙的。直到现在也没人告诉我这秦青山到底是谁，好像是个会杀人放火的大盗，你和这大盗联了手，也不知道联手是要干什么，厉永孝没说。可能是帮着他杀人放火吧。现在他们都怀疑你是坏人，所以把你逮了过来，要问问你有没有这回事。你也不要等着别人来问了，直接自己说吧！”
严轻又皱了一下眉头：“你神经病吗。”
随即他望向厉永孝：“你没完了？”
视线移到程心妙那里，他又道：“你的人你自己管好，我没兴趣介入你们的爱情纠纷。”
此言一出，程心妙整个人微妙的“挺”了一下：“不是——”
她只说出了两个字，厉永孝就抢着开了口：“你不要败坏二小姐的名声！我昨夜亲眼看见你带着秦青山逃跑！”
面对这样的指控，严轻一脸的不耐烦，同时一言不发。这轻蔑的态度落到厉永孝眼中，真是比什么反驳都要让他崩溃——李思成健全着，他残废了；李思成衣冠楚楚的站着，他裸身缠满绷带、半死不活的趴着。他啼血一般揭露了李思成的所有罪行，但李思成依旧可以傲慢的站在人前，将自我辩解的机会随意丢弃。
如果今天让他全身而退，那么未来也许不会再有揭露他的机会。厉永孝真急了：“你不但和秦青山是同伙，你还是个反日分子！是你刺杀了古川大将！”
此言一出，林笙的心翻了个跟头。抬手一捂嘴，她没遮没拦的做了个惊讶表情。这表情不是伪装，是她当真惊骇至极，只不过哪怕是到了绝望关头，她也不会太乱方寸。抬眼去看严轻，她夜里和他没估计到厉永孝会抛出这么一句话来，她和他没有提前制定出对策。
严轻没什么反应，只是看着厉永孝。一旁的程心妙睁大了眼睛，而沙发上的程静农一挑眉毛，站在沙发后的程英德则是一撇嘴，认为就凭李思成那个德行，应该还没有去做反日分子的思想境界。李思成这样的货色，懂什么国家大义？当个马匪还差不多。
厉永孝继续大嚷：“吴连一定是你支使你老婆介绍给大少爷的！吴连自己就是个反日分子！”
此言一出，程英德眉毛一竖，心想你好大的胆子，居然还说到我头上来了！
下方的林笙则是慌了神，将方才捂嘴的那只手乱摆一气：“不不不不，没有没有！他不认得吴连，吴连是我介绍的。吴连是和日本人有仇，日本人在奉天抢过他的药厂，不过他也就是嘴上骂骂日本鬼子，他并没有真做什么呀！他也不是见了日本人就骂，他分人的，他在天津还有日本朋友呢。”
她乱糟糟的作了说明，而程静农这时开了口：“阿孝，你说这话，有证据吗？”
“您可以去问天津的高桥治。这是高桥治调查出来的！”
严轻这时向前走了几步，走到了程心妙跟前：“你还在调查我。一个上海不够你闹，你还调查到了天津去。”他抬手，用唱片一敲她的额头，又嗤笑了一声：“我不是你的救命恩人吗？”
“我没有！”程心妙变了脸：“这可真是莫名其妙了，我从来就没有下过这种命令。”她低头问厉永孝：“阿孝，我有让你做过这件事情吗？我没有！”
厉永孝挣扎着回头说道：“您是没有下令，是我自己怀疑。”
沙发后头的程英德很响的冷笑了一声。程心妙立时抬头问道：“你笑什么？”
程英德按捺着火气，端然而立，俯视厅内众生：“阿妙，你何必还要费这些口舌，他们一个是你的奴才，一个是人家的丈夫，全都不是良人，不值得你为他们这样激动。”
程心妙怒目圆睁：“噢哟，大哥，我现在忙的是辨出是非，和你的想法可是不一样。看不出你这么大年纪了，还有满脑子三角恋爱的念头，是不是到了该续弦的时候了？”
“你——”
“风凉话还是少说两句吧，说多了脑子会变笨。”
不理程英德，她转向严轻：“我没有及时发现阿孝在调查你，这是我不好，我向你道歉。但不是我做的事，我也不能背黑锅。现在我知道了，我不会让阿孝再继续找你的麻烦。你是我的救命恩人，这一点我永远记得。”
“你应该也记得，我只想过几天太平日子。如果你一定不许我太平，那我没办法，你我就都不要过了。”
“我没有，你信不信我真的没有？”
“我不信你。你信不信我？”
程心妙抬头盯着他，好些天没看到他了，如今再见面，她还是感觉他很迷人。
“我信你。”
他忍俊不禁似的噗嗤一笑，像是听了什么笑话。用唱片又向下一敲厉永孝的后脑勺，他低声说：“傻瓜。”
厉永孝的头脑又混乱起来，怒火让他想要起身下床，可上方忽然响起程心妙的厉声：“阿孝！命不要了？！你给我趴下！”
他的动作停了住，因为一只热手狠狠压住了他一条腿。程心妙一边摁着厉永孝，一边直视着严轻。
“阿孝，你还有没有别的证据能证明他和秦青山有关系？有的话拿出来，没有就闭嘴。”
厉永孝说道：“和我一起的弟兄们，他们昨夜也都是人证。”
“那个不算。”程心妙斩钉截铁的回答：“他们当然全听你的话。”
厉永孝扭头看她，看得眼睛将要流出血来。这客厅里的人对他都是半信半疑，好像他是在用自己的生命污蔑着李思成，唯独二小姐给他的感觉不同。
他感觉她对他似乎是信的。她不信只是她不愿意信，因为李思成对她有恩，因为她对李思成有情。
他看李思成就像一个病灶、一个脓疮。为了不要疼、为了维持现状，二小姐选择对其视而不见，哪怕它迟早是要恶化成为一场大病。
屏着的一口气呼出来，他伏了下去，决定遂了她的心意。
短暂的寂静过后，程静农发了话：“乱糟糟，一锅粥。阿妙先让找间屋子让阿孝过去休息，冯医生也去，烧伤是随时可能有危险的，总要过了这几天才能放心。”
然后他向后回头：“老大，你去派汽车送思成回去。”
程英德答了一声“是”，知道妹妹导演的这一场闹剧算是失败了。
林笙闻声站起来，也要走，程静农却是说道：“阿笙你坐，我还有话要问你。”
林笙“哦”了一声，坐下了。和方才相比，她现在镇定了许多。程静农想她大概是控制力很强，所以不会长久的失态。这一点她还是不如她的母亲，程静农记得白道训就从不曾走过样，永远都是同样的姿态与气度。
等程英德和李思成走出客厅之后，他等了片刻，等到那两个人确实是走远了，这才起身在林笙对面坐了下来。
“阿笙啊，”他的面容冷下来，一道道皱纹忽然变得十分清晰，像是刀刻出来的：“你说实话，李思成到底是什么人？”

第101章 再会，世叔
林笙对着她的程叔叔，低头用双手抓着膝盖上的小皮包，半晌没有说出话来。程静农也不催促，耐心等着。
老一套肯定是行不通了。她琢磨着，因为那天严轻对着程心妙，已经给他们的婚姻编造出了一个离奇的开端。虽然不知道程心妙有没有将个这个新消息及时的报告给父亲，但她决定就当程心妙已经打过了小报告。
很突兀的，她笑了一下，是很勉强和惶恐的笑容。笑过之后她开了口：“这让我怎么说呢，我不想骗您，谎话说得多了，总有一天要露馅的，拖得日子越久，真相大白那天越丢人。况且您对我一直很好——方才那些话是我的气话，您，还有大哥，对我都很照顾，我心里是知道的。”
说到这里，她做了个深呼吸，眼圈有些红，但还是勉强的发笑：“怎么说呢？我可以发誓我对您没有丝毫的坏心眼，可我这话一说出来，你就一定要拿我当个坏人了。”
她又吸气、叹气，是要借着这样的深呼吸把眼泪憋回去。程静农见她的意志分明是软化了，连忙把语气调整得柔和了些：“你实话实说，好也罢，坏也罢，我都原谅。就算你是闯了大祸躲过来的，有程叔叔在，也照样护得住你。”
“事情过去了，现在倒也没什么了。”她抬手，弹去眼角一颗泪滴：“思成他……他其实不是思成，但他现在顶了思成的身份，我就当他是思成。那个真的李思成——就是我原来的丈夫——已经死了。”
程静农第一次听见这话：“怎么回事？”
“还是刚回中国的时候，我和那个死鬼当时回北平见他的父母，李家……我都没法形容，好像他们全家的人都不正常，死鬼也很嫌弃他家里的人，见了一面，双方都不痛快，我和他就临时在外面找了个地方落脚。那时候是短租了一个月的房子，那房子是个小四合院，我们住正房，厢房住的就是现在这个……这个思成。”
她嘀咕道：“我直到现在也还是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
“你继续说，后来呢？”
“我和那个死鬼总是吵架，先是吵，后是打。我真的是遇人不淑，那个死鬼对我简直就是残酷。后来，有一天夜里，那死鬼喝醉了酒，找我的茬，追着我打，现在这个思成就冲出来，我也没看清楚他是怎么动的手，反正一下子就把那死鬼弄死了。我当时吓傻了，以为我也得死，没想到他没杀我，只说让我帮他把尸首搬到后院去。我不敢不听，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起初我是吓傻了的，后来我渐渐的清醒过来，忽然意识到我这是得了重生了，以后再也没有人气我、骂我、打我了。我一下子就又感激了这个思成，觉得那死鬼死得好，这个邻居真是拯救了我。我一方面是实话实说，另一方面也想哄着他别杀我，就说，你这样救了我，我很感激你，我要报答你。我不是有钱的人，但我可以给你些钱，你别嫌少。可是他说他不要钱。”
讲到这里，她抬头望向了程静农，声音压得很低：“他说他想隐姓埋名的过几天太平日子，而我正好是个无亲无靠的女人，所以他想顶替李思成，以我丈夫的身份活下去。我当时吓了一跳，我说我不会在北平久住的，我接下来要去天津逛逛，然后还要去上海投奔亲戚。到时候人家看见我的丈夫换了个人，会发现问题的。可我不知道是我和死鬼吵架时说漏了嘴，还是怎么样，他竟然知道国内的这些人都没见过李思成，只要我别出卖他，就不会有人知道他是假的。那我当然是不敢出卖他的。
“然后，我们就这么过了下去。我也说不上我是后悔还是不后悔，后悔还是不后悔，其实也由不得我。他是杀人不眨眼的人，难道我还有本事甩脱他吗？我只能处处都往宽里想，比如他对我也就是吃一口，这比原来那个死鬼强，那个死鬼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如果他还活着，我现在已经不知道穷到什么境地去了。还有，您看他那个样子也看得出，他是很冷淡的人，只要我不打扰他，他就不大会理睬我。真拿他当个丈夫看的话，他不合格，可和那些恶劣男人相比，他又还不算很坏。我也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我也不敢去想那么久远的事情，我只求他能总这么悄悄活着，别去惹什么是非，也不要伤害我，就够了。我不太在乎养着他，他让我脱离了那死鬼的魔掌，这就算是我对他的回报吧。”
程静农点点头：“原来是这样。”
林笙继续说道：“这就是我说不出口的实话，这怎么说呢？听着就好像我谋杀了亲夫似的，可事实又绝对不是那个样子。今天不说不行了，我向您做了坦白，心上也算是去了一块大石头。您若是看我是个坏人，那我也不争辩，往后我不再来就是。只要看在我爸爸的面子上，您别去报官就好。另外，厉永孝说他是什么反日分子，这一点我是不相信的。首先，在我和他认识的这段时间里，别说反日了，他根本就是活得与世隔绝，什么都不干；其次，反日分子是不是和过去的革命党是一回事？但您看他那个样子，有一点革命的气息吗？他简直就像是冷血动物一样的。要说他心里装着国家啊民族啊，那我是不信。我自己私心分析着，他可能是闯过什么大祸，惹了不能惹的仇家，或者是什么退隐了的江湖人物，或者是家里出身不一般，不能让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总而言之吧，厉永孝说他什么都行，说他真认识那个秦什么我都信，但说他反日，我没法信。我再说句冒昧的话，厉永孝总是抓着思成不放，应该是因为阿妙对思成有了感情——对了，厉永孝还说思成对程家是居心叵测呢，如果真是居心叵测，他会不顾程二小姐的青睐、对她不理不睬吗？”
程静农想起了之前某一次家宴上的小插曲：他这女儿先是诡秘的表示李思成不是李思成，结果和李思成在宴席上唇枪舌战了几句之后，回头就改了口，说什么“是阿孝没搞清楚”。
是就是是，非就是非，阿妙能够那样轻率的改口，可见她当时和李思成——姑且还叫他是李思成吧——是个博弈的关系。而且不是严肃的博弈，可能还有点打情骂俏的意思，所以是一会儿恼、一会儿好。
如果李思成对阿妙别有用意，那么就不该惹她着恼，当然爱情战场上也有欲擒故纵这一招，但他未免纵得太过火了。他给她的就只有两次舍命相救，除此之外，据程静农明里暗里的观察，他和自家女儿简直好似两个陌路人。
脑筋转了一圈，他忽然笑了笑：“那么，阿孝那回带来上海的老两口，真是李家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了？”
林笙摇了摇头：“这件事我不清楚。我当时都不知道和他起冲突的人，究竟是厉永孝还是阿妙妹妹。”
“你也没有问？”
“我不问。我连他姓甚名谁都没问。问了两次，他不说，我就再也不问了。这人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离开我。我想好了，他留下就留下，离开就离开，我不怕。只要我自己手里抓得住钱，只要他别一时发疯杀了我，我就什么都不怕。”
她望向程静农：“我这家庭的情况，说起来简直是骇人听闻。谁听了都要用异样的眼光看我。我先前之所以瞒着您，也是怕这一点。现在瞒不住了，我也没法子，只能认命。但我有一点可以打包票，现在我的这个男人，再坏也坏不到您这里来。他也不是故意找机会要接近程家，因为我和他合作的时候，我还没有决定要来上海。而且您也看见了，他无论到了哪里，也没有主动接近过任何人。他要想接近，不用通过我，阿妙妹妹一个人就能把他领进程公馆了。我说这话也不是批评阿妙妹妹，我名义上和他是夫妻，可实质上，我没有独占他的资格。”
说到这里，她将皮包带子捋了捋：“我心里也乱，不知道我有没有把话说明白，叔叔如果有话想问，就问。还有，我往大哥那里投了点钱，算是入股。您要是介意的话，我也可以把那笔钱抽出来，横竖是小钱，不会耽误大哥的生意。”
她站起来，将皮包挎到了臂弯。灰着脸浅浅一鞠躬，她对着地面说：“程世叔，我告辞了，往后您多保重身体。”
程静农“嗐”了一声：“胡闹，你走什么走！”

第102章 问题所在
程静农早看出李思成有问题，只不过是没想到这问题的具体内容。对着林笙，他是一边听、一边看，林笙有时候说得流畅，有时候吞吞吐吐，神情也是时常变幻。可见她这说谎的功力还未达上层境界，心虚的时候嘴也会虚。
程静农对她不能全信，半信半疑，但将她这一番言语和现实对照起来，又可知她在大方向上没有胡说。反正不管那个假李思成是何方神圣，林笙这个人肯定是真的——他在暗地里做过详细的调查，连林笙的出入境记录都查过了，一切全都对得上。
只要林笙还是真的，那他就不能随便把这孩子撵出去，一是对不起白道训，二是说出去也不好听，好像他对他那林大哥不讲情义似的，他又不好把林笙的秘密公之于众。
她那秘密是她含着眼泪无奈说出来的，于情于理，他都应该为她保密，况且说了也未必有人信，她这日子过得确实是骇人听闻。
“坐下来。”他向她做了个手势：“我说了，你现在就和我的孩子一样，这里也等于是你的娘家。你遇到了难题，当然应该过来告诉我，我也一定帮你解决。”
林笙垂头坐下来了：“我也没什么难题，只要像厉永孝那样的人别再来找我们的麻烦，我们的生活就算是很安逸了。房子也有得住，钱也有得花，一边花一边还在赚，我已经很知足了。”
“既然你和这个李思成，不过是搭伙过日子的关系，又不是真正的结发夫妻，那你干脆和他脱离关系就是了。他若不肯，我可以出面。”
“程叔叔，您不懂我的心。我和他之间，虽然是萍水相逢，谈不上什么感情，但我一直认为他对我是有恩的。原来那个死鬼真的是——那就是个无赖，能活活的折磨死我。正因为他杀了那个无赖，我才能够活到今天，所以我想着，只要他不走，我就绝对不会赶他走，我宁愿养着他，给他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住处，他不愿意见人，就可以躲起来不见。我自己猜测着，他年纪轻轻，却会选择这样的活法，一定是先前惹了个什么了不得的大乱子，或者是受了某种很大的刺激。”
程静农忽然问道：“不怕你们偶尔发生口角，他一怒之下对你行凶？”
“他怎么做是他的事，我只要我对得起他。就算他哪天真对我翻了脸，我也认了。我活了二十多年，总是活得一错再错，我习惯了。”
然后她站了起来：“程叔叔，我还是走吧。能说的我全说了，您若是也有什么话要对我讲，也请您别顾忌我的面子，直说就好。从来上海到现在，您对我的照顾太多了，还有大哥也很好，没有大哥，我现在还在闹穷呢。谢谢你们。”
她一鞠躬，转身向外走去，虽然言语从容了许多，但看着还是有点臊眉耷眼的，算是讪讪离场。程静农也站了起来：“这事就算过去了，你不要放在心上，这里依然是你的家，以后该来还是要来。”
她停在客厅门口，转身对程静农点了点头，又道了声谢。客厅外站着程英德，程静农见了，便指挥儿子：“去叫汽车送你阿笙妹妹回家。”
程英德答应一声，陪着林笙走了出去。两人出了楼门之后，林笙还是讪讪的：“大哥，我刚才和叔叔所说的话，你……你也听到了吧？”
程英德略微有点窘，仿佛是窃听被人抓了住，想说自己只听到了三两句，又觉得像是嘴硬。犹疑之下，他一时间就没回答。
程公馆的大院子里是一直都有汽车待命的，林笙就近走到一辆汽车跟前，回头又道：“我就不反复的啰嗦啦，总之我对大哥，也是同样感谢得很。如果大哥对我的所作所为有芥蒂，也请千万不要顾虑什么，要我撤股的话，我是随时都可以的。”
程英德为她打开了后排车门：“撤股的话不必再提，我倒是建议你考虑一下如何撤出你那个所谓的家。”
林笙张了张嘴，没说出什么，弯腰钻进了汽车里。程英德给她关了车门，然后并不目送，径直转身回了楼内。
他想找父亲谈谈林笙的事，但在大客厅里扑了个空。
*
*
程心妙在一楼角落里，给厉永孝找了一间僻静的屋子。冯医生刚刚检查了他的状况，程静农走过来时，他正站在门口，忧心忡忡的对程心妙说话，大意是还得把厉永孝送回医院里去，别看他趴在床上不流血不昏厥，仿佛没有大碍，其实他在昨夜的爆炸中，整个后背都被灼伤，即便受了及时的处置，伤情也随时可能恶化，一旦恶化，便有无力回天的可能性。而医院总归是要比普通地方更洁净些，一旦需要抢救，医生与药品也都近在眼前。
程心妙听得频频点头，可是忽见父亲走了过来，她便不听了，冯医生也住了口。程心妙走上前去：“爸爸，您和林——阿笙姐姐谈完了？”
程静农点点头。
“她说什么了没有？”
“说了许多。”
“阿孝对她和李思成的指控，她也全承认了？”
“全承认我就不让她走了。这些等会儿再说，阿孝现在怎么样了？”
“您要问他话？”程心妙目前还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阿孝可以活下去，将来继续做自己的忠诚部下和左膀右臂；也让李思成可以继续隐居下去，将来等自己腾出手来，再慢慢和他演一场罗曼蒂克的戏。
程静农直接推了房门：“我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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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静农让冯医生搬来一把椅子，自己在厉永孝的病床前坐了下来。厉永孝抬头望向他，在这清冷屋子里静了片刻之后，他感觉自己镇定了许多，头脑也不像方才那样乱哄哄的了。
程静农挺和气的开了口：“阿孝，你把你方才那些话，仔仔细细的再讲一遍。”
厉永孝登时来了精神，他认为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而老板肯给自己这个机会，必定是也发现了林笙和李思成不对劲。
他得抓住这个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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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永孝这回讲得果然是很仔细。
他把前因后果一点不落，从他奉命去天津杀林笙讲起，一直讲到了昨天夜里的追踪与爆炸。有些话，事关程心妙的隐私，本不该讲的，但他顾不得了。他不敢再打半点马虎眼，生怕自己讲得不够透彻、不能直击老板的灵魂。
程心妙虽是靠墙站着，但是听得“如坐针毡”。程静农听到她为了强占李思成、支使厉永孝在天津谋杀林笙那一段时，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神情像是看了什么可笑的奇观。让她格外难熬，好像劈面挨了个大嘴巴。
然而厉永孝不顾她的死活，气喘吁吁的还在说。她心里一直认为厉永孝好，今天是生平第一次想扑过去掐死他。
仿佛是过了一个世纪，厉永孝终于闭了嘴。
他这一回的讲述中并无太多新事，只是细节讲得周全，不像先前那回气急败坏、前言不搭后语的只是吵。程静农耐心的从头听到尾，然后起身说道：“我知道了。”
他推开门，又对冯医生说：“去找汽车送他回医院。”
回头看见厉永孝还在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他道：“你先好好养伤，别糊里糊涂的丢了小命。”
冯医生和程公馆的两名仆人合力，进来将那病床推了出去。厉永孝趴在床上，知道自己已经是做尽了也说尽了，接下来能干的，就只有养伤，一如老板所说，别糊里糊涂的丢了小命。
而程静农这时也对女儿一招手：“我们上楼去坐，这屋子阴得很。”
程心妙双手抓着裙摆，乖乖的跟着父亲上了二楼，进了那间舒适的起居室里。
进门之后，她对着父亲察言观色：“我杀阿笙姐姐只是一时冲动，现在早没那个念头了。您是不是觉得我太任性妄为、生我的气了？”
“那个倒也罢了。”他答：“不过你确实是任性妄为，不计后果。你也不想一想，那孩子是你林伯父唯一的一点骨血，投奔到我这里来，我对她照顾还照顾不够呢，哪有无缘无故杀她的道理？真要是把她杀了，你能保证绝对不露风声出去？一旦这事被外人知道了，对着阴间，我对不起你林伯父和林伯母，对着阳间，我这样做事，也无颜去见那些和我打了半辈子天下的老兄弟们。平时我看你并不是那种容易昏头的傻姑娘，怎么这回为了个男人，连你父亲的名誉都不顾了？”
程心妙咕嘟着嘴：“我错了。”

第103章 往事如雷
程静农并不在一个问题上纠结，说清楚了就进入下一议题。
他将林笙方才所说的一切简单复述了一遍。程心妙没敢说自己早已知道这番内情，一边听一边尽职的做出种种反应。而程静农说完之后，又道：“我说阿孝怎么忽然给李思成戴上了那么大的一顶帽子，原来是他是有高桥治那边的情报做底气。”他在沙发上坐下来，伸手从茶几下的小抽屉里拿雪茄盒子：“你既然看那小子很好，为什么还要联合高桥治，对他下这种死手？如果古川大将刺杀案里真有他一个，那时候你可保不住他，日本人是一定要让他偿命的。”
程心妙也走过来坐下了，垂眼看着她父亲慢条斯理的点燃雪茄，同时答道：“这都是阿孝自作主张，我可没让他去向高桥治要什么刺客画像。”
“你没发话，他就私自通过日本军队的秘密电台、给高桥治发电报了？”
“对啊。”
程静农一手拿着一支雪茄，一手捏着一支长杆火柴，很惊愕的抬头望向女儿：“这是他该做的事情吗？他是你的人还是日本的人？他能为了私人的事直接找高桥治，怎么，他是高桥治留在上海的眼线？他和高桥治有私交了？”
程心妙这时才回过味来，一时无言以对，只恍然大悟似的“噢——”了一声。
“阿妙，我知道你很信任阿孝，阿孝从小就到了我们家里，一直兢兢业业，人也机灵，其实我对他也很看好，如果不是看他好，我也不会把他派给你。可人是会变的，还有一句话，叫做知人知面不知心。他再怎么忠心耿耿，你也不可以把所有事务都全权交给他。况且你又不是老人家，精力不济，不得不依仗手下人，你小小的年纪，怎么就学会偷懒了？我在你这个年纪时，真是只恨自己管得不够多不够宽——权力啊，我的孩子，我年少时没有权力，只能凭着一条命去打生打死，你比我的命运好，刚刚长大成人，我就把这么大的权利拱手送到了你面前，结果你却不珍惜？”
程心妙面红耳赤，几乎惶恐：“我错了。”
“你和你大哥，要是能合成一个人就好了。他太死板，你太跳脱，他那个榆木脑袋，给他划一条路他能走到死，你又是太不听话、肆意妄为。”
程心妙快被父亲说出了眼泪：“我年纪还小嘛！今天您教导了我，从明天起我就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不听话归不听话，可我记性好。你告诉我的好话，我一生一世都记得！”
她带了哭腔，声音尖锐，一直传到了门外程英德的耳朵里。程英德本是来找父亲的，并不知道她也在，可今天就好像是他的“窃听之日”一样，他走到哪里，哪里的门后就有人痛陈心事，不用他费半点事，那声音会自动的往他耳朵里钻。
回忆着父亲对自己的评语，他转身下楼去，心想妹妹有个优势，就是会对着父亲撒娇撒痴，甜言蜜语也是张口就来。而他这个榆木脑袋就不会这一手。对着父亲那张严肃的老脸，他想哄也哄不出口，挨骂就只能干听着。
他又想：“林笙现在到家了吧。”
而在他身后，隔着一层门，程静农点燃雪茄之后，感觉意犹未尽，把话又说了回去：“阿孝不懂事也就算了，高桥治难道也不懂事？他怎么敢直接和我们家的人合谋算计我们家的人？”
这话说得绕了，程心妙疑惑的抬头看他。他当即做了解释：“只要我不发话，那么阿孝和阿笙就都是我们家的人，李思成是阿笙的丈夫，管他是真是假，反正在名义上，他也是我们家的人。我们自己家的家务事，闹破天了和他又有什么关系？我没有对他说话，他怎么可以私自插手？”
他抬头看女儿：“我非常讨厌这种事情。要是往后大家都学阿孝，那好了，我这个家成高桥治的驻沪办事处了。高桥治有事也不必请示我们了，只怕到时候我们家都成了他的了。”
“那不至于。”程心妙含泪笑了：“您也太夸张了。”
程静农终于点燃了手中的雪茄，他抬头刚要反驳女儿，门外传来了声音：“老爷，有电话找您，来电话的人说他姓秦，他和您许久没联系了，但是您认得他。”
程静农现在一听“秦”字就有点头疼，但这不是个古怪姓氏，他免不了要认识些许姓秦的朋友。
他没起身，只伸长胳膊，将一侧小桌上的电话听筒抄起来，“喂”了一声。
听筒里传出了个陌生的声音，问的是“程老板吗？”，得到肯定回答后，那声音说道：“我是秦青山。”
程静农登时坐直了身体。程心妙听不见话筒声音，可见她父亲勃然变色，便也挺起了腰，目不转睛的看着、听着。
*
*
片刻之后，程静农挂断了电话。
程心妙没有听出前因后果来，这时便是疑惑的盯着父亲。而程静农转向女儿，开口说道：“真是见了鬼了，他居然向我要秦家的人。”
“谁？”
“他说他是秦青山。”
“秦家的人……他是要重新安葬秦家的人吗？”
“不。”程静农一摇头：“他要的是活人。”
此言一出，程心妙也愣了。
*
*
程静农其实无法确定对面那人到底是不是秦青山——这个年头，人也可以是假的，他正好是刚见识过。但秦青山这种身份，似乎是没什么冒充的必要。
秦青山是来找他谈判的，更准确一点讲，是介于谈判和恳求之间。秦青山恳求他放了秦家八口，或者说出他们的下落，让他自己寻找，而他的回报是从此隐姓埋名，再也不与程氏为敌。
程静农当时听了个莫名其妙：秦青山既是有命活到今天、还有胆量来找自己寻仇，那就证明他还是有点势力。既是有点势力，又怎么会连秦家满门的下场都不知道？
他因此对对方有了一瞬间的怀疑。而他今天心境烦乱，也无意陪着任何人打哑谜，直接就答：“秦家的人，已经死绝了。”
可听筒中却是响起了一声冷笑：“程老板，你这个谎可是扯得没意思。我若不是有了确凿的证据，今天也不会给你打这个电话。”
程静农听到这里，心中一动：“你既然是有证据，不妨讲来听听。”
“满洲国。”
“我不懂你的意思。”
“还要我继续讲下去吗？”
“继续。”
“那好，我再给你两个名字，厉永孝，高桥治，这回够不够？”
程静农没想到这两人的名字会在这件事情上联袂出现，脑海中出现了不妙的预感：“我还是没有听懂你的证据。如果你一定要向我要人，那我只能告诉你，秦家的人早在三年前就已经全死了，死绝了。你想找他们的骨殖，可以自己去挖，这个我倒是不会阻拦。”
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秦青山再说话时，语气中多了几分迟疑：“你是真不知道？”
程静农一头雾水、四平八稳：“我连你干爹本人都不放在眼里，何况区区一个你？小子，想让我对你装傻，你还没这个资格。”
那边又是沉默，足足隔了十几秒钟，才又问道：“你……是不是有人瞒着你？”
不等程静农回答，他继续说道：“我不管你程家的家务事，我只要干爹一家人的下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肯给我这个下落，我即刻离开上海，自己去找；你若不给，那我们就开打，横竖我的命是干爹给的，还给干爹也是应当。”
说到这里，秦青山挂断了电话。
程静农放好听筒之后，没有立刻回过神来。将秦青山那一席话又回忆了一遍，他才后知后觉似的，明白过来了。
程心妙一脸疑色，他也是同样：“阿妙，你还记不记得秦家那一家子，最后是谁来处理的？”
程心妙思索良久：“是不是阿孝？好像是阿孝。”
程静农这些年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江湖，除掉的宿敌太多了，已经忘了众多敌人们都是死在何地何时。将雪茄送到嘴里深吸了一口，他问：“阿孝那时候不是已经跟着你了？”
“那时候他刚刚跟我，主要还是对您更殷勤呢。我那时候刚学着接手做点小事，他也时常闲着，还是在您这里跑得更多。”
“在我这里跑得更多？他在我这里都干什么了？我那时候还有差事给他吗？”
“好像也没什么正经差事，反正那时候我有事就吩咐他，我没事，他就在您这边晃来晃去。”
程静农隐隐想起了一些旧事：“那时候你是不是已经开始和高桥治联络了？”
“对，劳工生意我也开始经手了，您那时候还让我多学几门外国话呢。”
“你经手，是不是就等于阿孝也经手？”
“当然，我总不能亲自跑到码头盯着那些人吧？具体事务是阿孝的——这几年都是这样，凡是我不必亲自负责的粗活，全都归阿孝。”
说到这里，她笑了一下，两只眼睛机警的看着父亲：“怎么啦？阿孝又出毛病了？”
程静农连着吸了几口雪茄，口鼻之间浓烟滚滚：“阿孝好像是把秦家八口当劳工卖掉了。秦青山不知道是从哪里打听来了这个消息，在电话里和我谈判，说是只要我把那八口放出来，秦家和程家的恩怨就一笔勾销，他从此远走他乡、再不回来。”
隔着烟雾扫了女儿一眼，他又道：“不过这话也可能是秦青山挑拨离间，我们不能轻信。秦青山对我是战是和，我是不在乎的，要杀我的人多了，他还排不上队。但我不能容忍手下人对我阳奉阴违、背着我搞这么大的动作。”
他站了起来：“我要查个清楚。”

第104章 阴差阳错
林笙到家之后，先来见她的人不是严轻，而是家里的老妈子之一。这老妈子走过来对她嘁嘁喳喳，说是家里刚才来了陌生的人，问东问西问了一大堆，全是太太怎么样、先生怎么样之类的话。她们全都如实答了，太太是好太太，先生也从不挑剔。那些人听了这些话，也没说什么，就那么走了。
至于那些人给她们的开口费，老妈子怕太太收回去，所以没提。
林笙也对着老妈子嘁嚓了几句，这其中的因果关系说来话长，就不说了，她只说已经“没事”，然后从小皮包中数了几张钞票出来，让她晚上出去多买几样小菜回来，余下的钱就请他们自己分了吧。
等老妈子拿着钱走了，她要上楼，可严轻已经走到了楼梯口：“刚才张经理来了电话。”
林笙“哦”了一声，转身进了客厅，把电话打去丁生大厦张白黎的办公室。张白黎那边接了电话，开口便是欢声笑语：“林小姐，你不提醒我我也记得，今晚码头有两艘货轮一起到。我已经联系好了一辆小卡车，一船的货，那小汽车还能凑合着用，两船可就实在是装不下啦。我往后就用这辆卡车来运货。”
林笙也笑道：“你记得就好，我生怕你忘了，早上给你打电话，想要提醒你来着，可话到嘴边一打岔，又没提。听说昨夜你忙得很，从我这里出去之后又赶了个局，赢钱没有？”
“赢了赢了，好悬啊，凌晨的时候才翻过本来，差一点就是个输。算是个险胜吧！”
说到这里，二人寒暄几句便挂断电话。林笙上了二楼，直入卧室。严轻在门旁的沙发椅上坐着：“怎么样？”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大口：“还好还好，程静农对我的话能信几分，我说不准，但他至少也是半信半疑，因为他后来是挺和气的派汽车送了我回来。凭现在轮船运货的速度，他对我能有半信就够了，等这‘半信’耗尽的时候，我们的任务也应该完成了。”
严轻点点头。而林笙向他一笑：“你今天的表现也很好。我简直是搞不懂，你这家伙成天冷着脸，好似木雕泥塑，连个生动的表情都不肯做，可偏偏又仿佛是演技过人，所言所行看着都是那么的合理，让人觉得很可信。有的人不会撒谎，一撒谎脸上就露痕迹，你不是，你自然。”
严轻看着她：“这是夸奖吗？”
“你要是平凡人，这话不算夸奖，可是以你现在的身份和行为，你就非得有这个本事不可，这话就是夸奖。”
说到这里，她压低了声音：“刚才老张在电话里说，他找着秦青山了。”
这也是他们“对策”的一部分。而夜里打电话不方便，所以传递消息的责任交给了门房老刘。老刘有途径去找张白黎，而张白黎看过了林笙写给他的字条之后，就立刻带人去了城外。
城外那座破败的二层楼老房子，被炸药炸得只剩了一层，断壁残垣上挂着断肢残躯，但因为此地太偏僻，被农田环绕，所以还没有乡民报官。
而赶在凌晨之前，张白黎在农田深处找到了秦青山。秦青山没有再受新伤，左大腿的旧伤就已经拖得他再跑不动。他身边还剩五个人，五个人也都还有武器。
秦青山和张白黎有一面之缘，这一面之缘就足以让他信任了这个“老张”。张白黎看着像个不得意的教书先生，但其实是正经跑过战场、打过游击的人。他顶着枪林弹雨都能把秦青山弄走，何况这里有的只是一片碧绿农田，田里只有些鸣虫和青蛙活动。
天色将亮之时，秦青山一行六人进入了一处弄堂深处的宅子。这宅子破旧阔大，主人是个祖上阔过的老太太。老太太守寡多年，独生的儿子十四岁就跑出去闹了革命，老太太起初以为儿子是想要做官，立刻就表态要花钱给儿子买个官当，可后来发现自己理解错误，她这儿子不是奔着做官出去的。
总而言之，老太太怕儿子有个三长两短，不住的劝他回家，谁知苦劝无果，最后把自己也劝了进去，成了她儿子的同志。她这所大宅子里莫说藏六个人，六个人翻两倍，也照样住得下。
凌晨时分，秦青山安顿下来，吃了一顿早饭，然后和张白黎秘密的商议了许久。现在让他再找程静农报仇，他是没有那个力量了，但他的身份特殊，正好可以搅乱一池春水、给程静农布一座迷魂阵。
下午，他按照上午商议的内容，离开这座老宅，另在一户空置许久的人家里，往程公馆打去了电话。打完电话他即刻离去，怕程静农通过电话局，一路查到这里来。
到此为止，一切还都在按照林笙夜里和严轻制定的“对策”发展。
对于这个“对策”，严轻自知不曾出谋划策，其实作主张的完全只是林笙一人。直直的看着她，他心想她很聪明——聪明，而且心胸宽宏阔大，对待什么烦恼都能一笑了之，他扛不住的风浪，她扛得住。
林笙发现他直勾勾的盯着自己，便问：“看什么呢？我有什么疏漏的地方？”
“没有。”他答：“我是在想，你比我强。”
“不敢当。从你我相遇那天开始到现在，我们所做的这些事情，你我全有功劳，没了哪个都不行。”
她一口气将水喝干，忧虑归忧虑，但也有几分豪气：“接下来就看程公馆那边的戏要怎么演了。我们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撑过这个月就算赢！”
*
*
程公馆现在还是风平浪静。
程静农虽然被秦青山那个电话勾出了满腔疑惑，但他还是按照计划下午出门，把应办的几件公务处理清楚，入夜时分才回了家。
程心妙怀着满腹心事，半天没有出门，但她也没有去给厉永孝通风报信。不是责备厉永孝放着太平日子不过、非要找李思成的麻烦——她真喜欢李思成，可只要厉永孝当真忠诚于她，那么她就绝不会把恋爱放到情义上头。
但如果厉永孝当真背着程家、自行其是的话，那他就不是她的阿孝了，如果他该死，那她就得让他死了。
是是非非，现在还不能定。所以见父亲在楼前下了汽车，她立刻迎了上去：“爸爸，您怎么才回来呀？我一直等着您呢，天都黑了。”
程静农问道：“等我做什么？”
“去医院看阿孝呀。”
当着身边众人，程静农恍然大悟：“是了，阿孝也是可怜，伤成那个样子，身边也没个亲人照顾，我闲着也是闲着，应该过去看看他。”
他转身坐回了汽车，程心妙也立刻钻进车内，挨着他坐了下。等汽车发动，她知道车内的汽车夫和保镖都是父亲的心腹，这才大胆说道：“爸爸，如果阿孝真犯了错，您打算怎么处置他？”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一阵寂静过后，程静农问道：“舍不得啦？”
程心妙看着前方汽车夫的后脑勺，摇摇头：“不会。”
隔了一会儿，她忽然说：“秦青山说这种话，肯定是想要借刀杀人。秦家八口是阿孝埋的，而他狗急跳墙，找不到您，他就对别人下手，能害一个是一个。”
程静农依然平静：“是的。”
程心妙不再多说。距离医院越近，她越感觉心惊。她非常的想做个和事佬，但她又是一个字都不能再多说。
她牢牢记着自己是“有父风”的程二小姐，如果她父亲是狠毒无情六亲不认的，那么她就也一定要狠毒无情六亲不认。
差一点都不可以。
这时，汽车缓缓停下，正是路途禁不住走，医院已经到了。
*
*
在三楼上的一间高级病房里，程心妙随着父亲，看到了趴在床上的厉永孝。
吗啡针早已失了效力，那东西又不能无限制的使用。厉永孝受尽了皮肉伤痛的折磨，一直不能沉睡，煎熬得他神昏力竭，只能半闭着眼睛微微的喘。忽见程氏父女来了，他受宠若惊，强挣扎着要欠身：“老板，二小姐，你们怎么来了？”
程心妙想用眼神给阿孝打个暗号，让他心里有个准备，然而程静农这时已经开了口：“阿孝啊阿孝！”
他上楼时还是神色如常，这时忽然换了痛心疾首的激烈语气，听得程心妙都是一惊。他抬手指了指厉永孝，怒道：“你贪小便宜，我不怪你，你是穷小子出身，自然容易见钱眼开；你为了一点小便宜、背着我胆大妄为，我也不怪你，你要是没有这份胆量，也没有机会到我手下做事。可你为什么偏要在这件事情上发昏？你不知道我和秦家结的是血海深仇吗？瞒着我把秦家的活口全留下来，你是什么意思？”
厉永孝用胳膊肘支起上半身，魂飞魄散的望着程静农。程心妙看他瞠目结舌，认为他一定是被父亲吓了住，不过他是机灵的，一定会很快反应过来，做出一番得体的应对。
可无论是病房里的她，还是十几里地外的林笙、严轻、张白黎、秦青山，都没猜到厉永孝竟是真的心中有鬼。
心中有鬼的厉永孝一听到程静农那番话，就有了祸到临头的惊惧。他的第一反应是否认，可又害怕老板已经掌握了确实的证据，第二反应是反问“您从哪里听来的这些话”，然而也还是不敢——他怎么敢反问程静农呢？
于是，他张开嘴，颤声答道：“老板，我错了，当时是我怎么也凑不齐足额的劳工，又想八个人也能凑成一批顶数，横竖活埋了是死，卖出去他们活不了多久、也一样是死，所以就一时糊涂，欺瞒了您和二小姐。”
此言一出，程静农和程心妙全愣了。
程静农方才做那怒目的样子，本是要“诈”厉永孝一下子，如果厉永孝或痛哭流涕或指天发誓的否认，那么这事就算了。可他没想到厉永孝居然一下子就全盘承认下来。
他对秦家下的是斩草除根、灭绝满门的命令，为的就是永绝后患，不要让秦家的子孙后代，伤他程家的子孙后代。可没想到对于这样一道严肃的命令，年轻的厉永孝竟敢阳奉阴违。
还不是放了一个两个，是八个全卖了、全没杀！
“你——”他真动了气，咬牙质问：“你怎么就知道他们一定会死呢？”
厉永孝面如白纸，口舌哆嗦：“老板，他们会死的，一定会死的，送过去的人不是都死了吗？否则高桥治那边也不会接二连三的催我们给他运人过去。我这么干没别的用意，只是想把劳工生意做好，您可以去查。如果您查出了我当初是故意要给您留后患，是故意的要害您，那您毙了我，我没怨言。”
程静农瞪着他，脸色渐渐恢复了平静。
“我信你。”他说：“私自勾结高桥治的胆子，你有；但是故意害我的胆子，你目前还没有。”
厉永孝怔怔的看着他，感觉到了新一轮的恐惧——他什么时候又“私自勾结高桥治”了？他原来接触高桥治是为了替二小姐做事，近期接触高桥治则是为了调查李思成。没有一桩是为了他自己的私利，这罪名是怎么来的？
他惶惑着、怔忪着，脑筋还没有转过这个弯来。出于本能，他抬头望向了程心妙：“二小姐，您帮我说句话，帮我向老板解释解释。是我一时糊涂昏了头，可我发誓我真的没有二心……”
程心妙恨不得一眼把他瞪成哑巴，心说爸爸正在气头上呢，你这个傻子怎么还忙着争辩？你先闭嘴好不好？
然后她小声说道：“爸爸，您息息怒吧。要罚他也不急在这一时，等他的伤好些了再说嘛。”
程静农答道：“我看他也是昏了头了。”
然后他向外走去，程心妙向厉永孝丢了个眼色，意思是让他先别慌，此事还有缓，紧接着也转身跟上了父亲。

第105章 昏头
厉永孝下床走出一步，随即瘫坐在了地上。起初他头脑中是一片混乱，似乎满脑子都是念头，其实又是什么都没有想。
乱了一阵子之后，他慢慢静了下来，思想也开始有了条理。
那都是三年前的旧事了，知情人除了自己之外，还有三个，其中两个在大街上打架打死了，一个回了乡下老家奉养老母、再也没回来。
那又是谁向老板告了密？
一颗心忽然翻了个跟头，他出了满头满脸的冷汗：也可能根本没有谁去向老板告密，老板只不过是听了一点风言风语，故意的“诈”自己一下子。可自己心虚气短，一见老板发怒，竟是不打自招，该说不该说的全吐了个干净。
自己说多了，起初就不该提什么高桥治，后来更不该傻乎乎的担下罪名。其实他哪里有什么坏心？他无非是那时年轻——他年轻，二小姐也年轻，两个人刚从老板手中接受了一爿事业，所以二小姐要强，他比二小姐更要强。日本人欲壑难填的要劳工，而他凑不足数目，只好四处的搜罗那能送上货轮的活人。数目凑齐了，他就交差了，他能交差了，成绩算在二小姐头上，二小姐就也可以扬眉吐气了。
所以三年前他没存什么坏心眼，三年后他也没勾结什么高桥治，他冤死了！
他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就抽自己的愚蠢与多嘴。可右手软绵绵的没力气，他不知道这只手还能不能抽得动嘴巴。咬牙忍痛爬了起来，他想自己不能坐以待毙，自己这就去找二小姐，二小姐在老板那里是有地位的，她说话，老板会听。
*
*
厉永孝不顾伤情，强行出了医院。他知道老板清理门户时会有多么的雷厉风行，所以他一分钟都不敢再等。而现在尽管已经是夜里，但程公馆向来是爱过夜生活的，现在他去找二小姐，时间应该是正合适。
离开之前他还特地的洗头刮脸，想要给二小姐一个好点的印象。他知道二小姐讨厌脏丑的东西、和人。
而在他强挣扎着回到程公馆时，程心妙正陪伴着父亲吃宵夜。行为不端的是厉永孝，不是她，可因为厉永孝是她的人，所以她也感觉脸上无光，也不敢随便的离开——不是怕父亲挑理，是怕大哥趁虚而入，溜到父亲面前说她坏话。
那榆木脑袋虽然做人做事都是毫无建树，但程心妙越来越感觉他像某种安静阴险的存在，仿佛蛇，自知和她正面战斗没有胜算，所以蜷缩在乘风轮船公司的深邃缝隙里，等待着咬她一口的机会。
原来倒也没这么像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像起来的？哦，是从林笙到来之后。林笙给他介绍了那笔药品生意之后，他渐渐开始觉得自己也能做点什么了，就不甘心继续当他乖乖的榆木脑袋了。
有人无声的走了进来，停在程静农身旁，没说话，只溜了程心妙一眼。程心妙不动声色的任他溜着。他是程静农的随从，名字叫阿才。
程静农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酒：“说吧。”
阿才低声说道：“老板，林小姐那里今天没有异常，也没人出门，只在刚才来了一位客人，就是常去她家的那个张经理。张经理开汽车到了她家大门外，没进去，林小姐走到门口和他说了几句话，那人拎了两只篮子送给林小姐，然后就开汽车走了。”
“篮子里是什么？”
“香蕉。”
程心妙慢慢咀嚼着，没想到父亲对林笙的监视不但始终没停，而且如此细致。
程静农不置可否，让阿才出去了，然后解释似的，抬头说道：“李思成没对我们做过什么，还救过你两次命，我不便对他动手。但我确实是不放心他，只能是时常盯一盯。如果他确实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不做什么，那么就算他身怀绝技、来历神秘，也没关系。”
程心妙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接话。
程静农又道：“你要玩找别人玩，不要想李思成。我有眼力的，那人一看就是个危险分子。”
程心妙点点头：“嗯。”
程静农吃了个七分饱，不吃了，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我一直认为我们的人，尤其是阿孝，肯定是没问题的，有问题的是李思成，阿笙我也不敢担保。我还想早一点把问题找出来，尽量体面的把它解决掉。没想到查来查去，人家那边没怎么样，我倒是先查出了阿孝的毛病。”
他又道：“别的小便宜，手下人占就占了，只要他领你的情就好。心胸宽广嘛，不拘小节嘛。但是绝对不能养出阳奉阴违的家贼来。”
程心妙也擦了擦嘴：“爸爸，您真的认为阿孝是坏人吗？”
“你怎么想？”
“我觉得他是把事情做坏了，但他的心肠没有那么糟糕。他只是不够精通人情世故、没有把握好和高桥治交往的分寸而已，还谈不上要和谁勾结。再说日本人就算勾结我们家里的人，也犯不上找阿孝，阿孝那点势力算什么呢？”
程静农答道：“听出来了，你这是要为阿孝说话。可阿孝若是问题小，李思成的问题就大了。除非阿孝疯了，白天说的都是疯话。”
“阿孝也许真的就是乱咬，秦青山是我们家的敌人，李思成是他自己的仇人，他就把这两个捏到了一起去。您不知道，李思成下手狠极了，他废了阿孝的右手。”
程静农笑了笑：“你到底是向着哪个？”
“我不会为了偏爱李思成，就坐视阿孝枉死；也不会因为阿孝原来是个好的，就对他无条件的相信。”
程静农思索了一番：“如果说阿孝对李思成纯粹全是诬陷，那他不该诬陷得这样拙劣，明明一点证据都没有，硬着头皮非说李思成和秦青山是一伙，如果说阿孝没有诬陷李思成，那李思成的行为又说不通——一边冒死救你、一边冒死害我，这叫什么道理？说他是要借着救你来接近我？更不对了，我看他对于全人类都是拒于千里之外。不要说他接近我，就算是我想主动去接近他，都不能够。”
说到这里，他皱起了眉头：“非常蹊跷。”
可就当这时，阿才又来到了餐厅门口：“老板，二小姐，厉永孝回来了，想见二小姐。”
程静农抬头望了房门：“他说的？”
阿才在门外回答：“他悄悄说的，没想惊动您，是我在楼下听见了。”
其实还有内情：亲耳听见的人不是阿才，是徘徊未眠的程英德，但程英德把这事转告给了阿才。
程静农转向女儿：“找你说情来了，你怎么办？”
程心妙恨不得一脚把阿孝踹回医院里去——她不是让他老老实实先躲在医院里养伤兼避风头了吗？他猴急什么？爸爸现在的情绪刚好了些，在理智上也将要饶了他了，他可好，迎着枪口又堵了上来！怎么着？他这么急三火四的，难道还想逼着爸爸原谅他不成？
说他不懂人情世故，他还真糊涂上了！
“我不见。”她答，故意把话说给爸爸听：“正好让他怕上几天，吃吃苦头。”
阿才领命而去。程静农则是告诉女儿：“阿孝的生意，你先接手。年轻的时候，多亲手做做事，不要懒散。”
程心妙点点头，答应了，但是不能白答应：“爸爸，有个问题。现在轮船公司归大哥管，大哥总是给我捣乱。”
“你说船的事？”
“您知道呀？”
“你自己去找他解决。我正好看看你们两个哪个更厉害些。照理说是你的性格厉害一点，不过老大近来闷声不响的不闲着，好像也有了点长进。”
程心妙撇了撇嘴：“那我们兄妹自相残杀了，您可别着急。”
程静农摆摆手：“那还谈不到。”
他只把话说到这个地步，后头的话不便出口：继承人只能有一个，你们自相残杀是早晚的事。如果能在残杀之前分出来高低胜负，弱者识相自行退出竞争，兴许还能避免那场残杀。
程心妙也不再谈这个话题了，这个时候程英德还没登场，想来是因为热伤风而早睡了，今夜应该不会再来进谗言。她想起身去偷偷瞧厉永孝一眼，至少是给他句话，让他赶紧撤退。于是慢悠悠的站起来，她临走时又问了一句：“那秦青山那边，您打算怎么办呢？”
“没办法。他要打，那就打。”
*
*
午夜时分，程公馆灯火通明，林笙这边也不黯淡。
她在此地唯一的忘年交，张经理，晚上去了码头运药，直接将一卡车的药箱子运到了内弟那里，内弟有朋友刚从南方过来，携带了许多水果，于是内弟赠送与他两篮子非常新鲜的大香蕉。这算是个稀罕物，快乐的张经理不肯独享，扭头就将其送与了林笙。
香蕉篮子里藏有密信，细细讲述了张白黎和秦青山在白天的作为。林笙读过信后，嗤的一笑，万没想到张白黎和秦青山会往程公馆打去那样一个电话。这电话是否能发生什么作用，目前还没有人知道，她只是觉得这一招挺出奇。

第106章 知音
林笙挑了几只最完美的香蕉，带到了楼上去。
她没睡，严轻也没睡。她把香蕉放到沙发椅之间的小圆桌上：“尝尝吧，老张刚才送来的。水果铺子里都没有这样好的，那铺子里卖的香蕉，不大，还都放得发黑。”
严轻嗅到香蕉的甜香气，立刻感觉很好，然后便是下意识的想要拒绝。
要拒绝，是因为他总认为欲望是不好的，是有危险性的，无欲则刚，可他同时又是个纵欲的人，想要怎么样、便要怎么样。 他也不知道无欲和纵欲这两者平时是怎么在自己身上和平共处的，反正今天这两者忽然起了个小冲突，让他看着香蕉，居然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林笙没有留意到他的迟疑，又把张白黎和秦青山一起谋划出来的小计策对他讲了一遍，讲完之后还是觉得挺好笑：“这是怎么想出来的？真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我猜大概是没什么效果，程静农又不傻，哪能因为仇人的没凭没据的一句话，就开始清理门户了呢？”
严轻答非所问：“香蕉是很好。”
“我把最好的挑给你了。”
“为什么？”
“因为你吃得少。你要是像毛驴似的吃什么都一吃一大捆，我就不这么细致的对待你了。不是我说，你有时候有点矫情。”
“矫情，怎么办？”
“不用管。矫情就矫情呗，又不是大毛病。”
*
*
谈过了香蕉之后，林笙和严轻一夜无话。
到了翌日，世界看着又恢复成了个风平浪静的模样。下午时分，程英德从公司里打来电话，把林笙叫了过去。
这一叫正中林笙的下怀，她立刻拎起一篮香蕉，前往了乘风轮船公司。现在那公司里的人都已经认得了她，她一到，就有龚秘书先笑呵呵的走出来迎接，以便引她上楼：“大少爷正等着您呢。”
林笙将香蕉篮子给了龚秘书，然后一路走去了程英德那间豪奢的大办公室。
程英德本是坐在写字台后，这时对着她点头一笑。等龚秘书关门离去了，他才起身，亲自过来给她倒茶：“请坐，昨天回家之后怎么样？那个人有没有为难你？”
林笙坐了下来：“没有。我对他也全讲了实话，我说程叔叔已经知道你是什么人了，但是人家没有要管闲事的意思，你也不用担心。你愿意这样安静的生活下去，那就生活下去，你如果想走，家里有多少钱我告诉你，你可以带走一大半，给我留点做眼下两个月的生活费就行。他听了，也没说什么，就这么照常的把日子过下来了。”
程英德听他没走，略觉失望，不过从实际的情况来看，林笙确实是和他一样了。他是鳏夫，她是寡妇。
林笙这时问道：“昨天我走之后，公馆里……还好吗？程叔叔有没有再说我什么？”
“没有。”
她叹了一口气：“我的心里始终是不安。我对府上全体，实在是没有一分一毫的坏意思。可我自己知道有什么用呢？人言可畏，那个阿孝在公馆里，我看也是很有势力的人，如果他不停的说我和——和我家里那个人——不好，渐渐说得多了，程叔叔也一定是要受影响的。”
“不会。”程英德几乎是要笑起来了：“这一点你尽可以完全放心。”
她惊讶的看他：“为什么？”
“这个厉永孝私底下勾结日本人，被老爷子发现了。”
林笙迟疑着看他：“可程叔叔不是本来就和日本人有往来吗？”
“厉永孝不过是个底下人，底下人私自跑出去和日本人称兄道弟，那不就成了犯上？如果父亲的手下全学了厉永孝，那么日本人往后就不必再找父亲了，直接对这帮底下人发号施令就是了。”
“那后来呢？厉永孝挨骂了？”
“本来也只是骂一顿就可以了结的事，可那厉永孝昏了头，居然当着老爷子的面来找阿妙，让阿妙替他说情。这未免太目中无人了，老爷子一生气，就把他关起来了。”
“嗳？他不是还受着伤吗？”
“没错，伤得还不轻。可是他自己作死，非要从医院里跑出来找阿妙，如今落到这步田地，也只能算他是自作自受。”
他本是坐到了她的对面，这时欠身伸手，忽然拍了拍她的手臂：“放心，现在优势在我们这边。”
林笙有点不自在，心想这怎么还动上手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茶，她问：“大哥叫我过来，是有别的事情吗？”
“也没什么。不过昨天天津那边给我发来一封电报，吴连发的，说是他那边的仓库又被日本人盯了上，正巧他那边也联络到了几艘货轮，所以想要以我的名头做保护伞，把仓库里的药一鼓作气全部运出天津。仓库一清空，当然也就不怕搜查了。”
“那他忽然运来这么多药，我们的销路够大吗？”
“那个倒是不成问题。”
林笙思索起来，显出了苦恼的样子：“这吴连也是的，何必非要和日本人闹个没完呢？他一个人和日本人斗，斗破天了也不能把日本人赶出天津，而日本人在华北的势力那么大，给他找麻烦倒是容易得很。他的仓库是用不成了，那他的工厂呢？”
“工厂说是暂时还没问题。”
“那他的仓库用不成了，将来怎么办呢？总不能直接从工厂里往外运货吧？”
“他说他要在法租界的码头另找地方，这个难不住他。”程英德微微一笑：“说来也怪。我都没有见过他，可不知为何，就仿佛对他很了解一样，总感觉他是个爽快暴躁的人。”
林笙也笑了：“是挺暴躁，成天和日本人斗气。”
程英德听了这话，却是正了正脸色：“这人的历史，我是知道的，不过这回你是错怪了他。不是他不顾大局招惹日本人，这回是日本人主动去找他的麻烦。知道为什么吗？”
林笙摇摇头。
“阿妙嘛。”程英德向后靠去，脸上露出了一抹嫌恶的冷笑：“我把货轮全用来运药，耽误了她和日本人之间的那些龌龊生意。她急了，所以让天津那边的日本势力来给吴连捣乱，吴连完了，我们的生意不就也完了？”
“这……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什么都不用说。她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人说她像老爷子，老爷子是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所以她也联络八国，不论香臭好坏，都要交际。可现在时代早变了，程家的身份地位也全变了。旧法子哪能适合新世界？”
停了停，他又道：“有些事情，老爷子年轻时做了，是他威风霸道，可同样的事情现在再做，就是上不得台面。这个道理，我懂，老爷子懂一半，阿妙一点不懂。反正我是不赞同亲日的，以我们当下的地位，立场很重要。地位越高，立场越重要，因为一旦站错了位置，摔下来会格外狠。”
林笙听到这里，含笑说道：“大哥说的这些，我也只是懂一半。我赞同大哥的话，不过我不像大哥那样有深刻的思想，我只是因着我个人的生活经历，有些感触。先前在日本的时候，那报纸上常写日本在中国怎么怎么横行，怎么怎么胜利，我读不懂日文，可看上面的那些汉字，也能把意思猜个大概。看过之后，我会脸上发烧，心里很不舒服，就想着中国若是强大些就好了。所以大哥说的这番话，很合我的心意。我这样想，也不是说我见了个日本人就要恶狠狠的对待人家，我对人家也是正常的态度，可是看到有些同胞一见了日本人就谄媚摇尾的嘴脸，我就觉得丑恶，实在是看不下去。”
“没错。”程英德听她说话很顺耳：“我也是如此。”
既然双方都是如此，便又一团和气的谈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林笙起身要走，临走时说道：“我带来了一篮子香蕉，那篮子有点不干净，我没好意思拎进来，交给龚秘书了。”
“你何必破费——”
“不是我。”她笑着摆手：“是张经理。张经理的内弟不是成天的往南边跑吗？他内弟带了两篮子香蕉给他，他又送到我家里来，让我自己留一篮子，再给你送一篮子。他心里对你感激得很，说是这辈子没发过这么容易的财，全是托了程大少爷的福。他也总想买些礼物送来表表谢意，不过我拦住了他。我想他的谢礼，你未必能入眼，还要费心思招待他，怪麻烦的。”
程英德也笑了笑，认为林笙考虑得很对，他确实是没兴趣接见张白黎那么个半老头子。

第107章 人生道理
林笙到家一进门，就嗅到了满室香蕉的气味。香蕉这东西不能久存，她已经将一篮子香蕉放进了两个大果盘里，她往客厅内看了看，果盘还摆在茶几上，不过一个已经空了，另一个也只剩了三四只香蕉。
她莫名其妙，又相信自家的仆人们不会偷吃，于是上楼去看。楼上的香蕉气味更浓，而严轻擦着脸从盥洗室内走出来，她就见他涨红了脸，嘴唇更红。
严轻说道：“香蕉吃多了，反胃，刚刚吐了一次，现在好了。”
林笙感觉这不像是他能干出来的事：“你——这么喜欢吃香蕉？”
“现在不喜欢了。”他答。
“那是吃多了的缘故。”她说：“你不该一次吃那么多的。一次少吃点，吃一辈子都不会腻。”
他回身将毛巾送回盥洗室，同时答道：“腻了好。”
“腻了还好？”
“腻了就不会再想了。”
林笙好像明白了他的用意，但是不能苟同：“干嘛不想呀！喜欢吃香蕉是好事，往后万一你有了很烦恼的时候，愁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了，你就去买些香蕉回来，一个人坐下慢慢吃，吃了之后一高兴，原本愁十分，这回就剩下五分了。喝酒抽烟也是同样的道理，不过吃香蕉总比喝酒抽烟好得多。要说不好，就是香蕉太贵。”
“吃个香蕉你也能说出一套大道理来。”
“反正就是让你学着给自己找乐。有乐总比有苦强，乐一会儿是一会儿。”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走、花我的钱？”
“那么着就又不乐了。”林笙摆摆手：“你不要替我想当然，乐也分个大乐和小乐，大乐是用来充实人生意义的，小乐是用来对付烦恼的。另外，你倒是也多给我留些呀！我也爱吃。”
严轻没话讲。
“只顾着自己吃，都吃吐了也没想起我来。没良心的小子。”
严轻往外走：“我去给你买一篮回来。”
“用不着，剩下的也够我吃了。你回来坐下，我有大新闻要告诉你。”
严轻回头看着她，但是人不回来，还保持着要走的姿态。她只好一把将他拽回来摁在了沙发椅上，顺手再将房门关严。
“这新闻说起来，也算是阴差阳错。”她也坐了下来，压低声音说道：“厉永孝不知道是发什么昏，自己把自己扳倒了。”
她把从程英德那里听来的故事，照原样讲给了严轻。讲到最后，她忽然严肃起来：“现在我们的任务，已经进行到了最后阶段。我有几句话要对你说，你别讨价还价，直接记到心里去，权当我是你的大姐姐，你不服也要听。”
严轻道：“你说。”
“厉永孝虽然暂时是完蛋了，但这并不能证明我们就安全了。他完蛋，既是他自己作死，也是我们运气好，老张那边误打误撞、正好揭露了厉永孝的秘密，而不是有证据证明了他诬陷我们。换言之，他的完蛋和我们的清白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程静农现在如何看待我们，还是一个问号。我这边当然是会加倍的小心谨慎，可是，你记住，一旦哪天我出事了，你只要给老张报个信就好，然后你带上你的东西，不要救我，自己快走。”
他没有动容，冷淡的问：“为什么不让我救你？”
“你这个人，不在乎别人的死活，也不在乎自己的死活。我一旦出事就是大事，到时候你单枪匹马的来救我，只怕救我不成、还会把你自己也搭进去。”
“搭进去也是我自己的命，关你什么事。”
“我就猜到你会是这个态度，所以今天才要提前嘱咐你。我说句那什么的话，我死是为了我的信仰和宗旨，我死得其所，你呢？你又是为了什么？”
他笑了一声，感觉她这问题问得很蠢：“当然是为了你。”
她看着他，心中像是受了一击，有力道直透胸膛。在说这番话前，她就隐约猜到了他的答复，可猜到和听到终究还是不一样。
但是勉强镇定了脸色，她还要把自己的话继续说下去：“如果你是想真心为了我好，那就应该听我的话。我这么讲是有原因的，我让你逃，不是我多么情深义重，也不是我怕连累了你，正相反，是我怕你连累我。你没瞧出来吗？我做人比你灵活多了，见人能说人话，见鬼能说鬼话。你呢？你能吗？你成天耷拉着脸，连个假笑都做不好。就算我被程静农识破了、扣下了，我也有法子和他周旋，拖延时间肯定是没问题的，真要是找准了机会，我自己都能走出来。”
严轻看着她，分明是不以为然。
于是她接着说：“我这人刚柔并济，可你就会跟人硬碰硬。可在上海滩，你再硬能硬得过程静农？你想让我一边在龙潭虎穴里忙着自救，一边还要惦记着外面的你吗？万一我还活着，你先死了，你说你死得冤不冤？你要是死了，我又怎么办？我就得永远记着你这个人，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心像被刺扎。”
“那很好。”他突兀的一笑，是真心实意的认为很好。
“还扯淡？听我说！就算凭着我自己逃不掉，论救人，老张也比你有经验。别看老张那个样子，他原来正儿八经的劫过法场呢！你先找个地方好好活下去，等我出来找你。”
“找我干什么？”
“看你一眼。就算要分开，不是也得道声别？而且还有些人生格言要赠送与你。”
“还是吃香蕉找乐子那一套？”
“不止。这道理我琢磨出了不少，一直无人可以传授，正好你年少无知，很适合聆听我的教诲。”
他“嘁”的冷笑一声，扭开了脸。
一只手伸过来，拍了拍他的手背：“说好了，你要记住我的话。”
他点点头：“记住了。”
*
*
七天之后，张白黎来见林笙，告诉她说：“秦青山走了，往南京去了。”
林笙一直觉得秦青山这一趟损失惨重，可仔细一问，才得知他在南京还有人马，损失固然是损失了，但对他来讲，还不至于伤了元气。可见他确实是个不凡之才，这样潜心筹划着报仇，也没耽误他积蓄实力。
“他是做些军火生意。”张白黎偷偷说道：“是个神通广大的人。”
“怪不得他能弄来那么多炸药。”
“他临走时，托我给你和小严带个口信，说是谢谢你们。他本来想亲笔写封信给你的，被我拦住了。我想以他的身份，最好是一点痕迹都不要留。”
“没错。”
“程公馆最近有情况吗？”
“没有。”林笙已经告诉了他厉永孝的“完蛋”一事，但除此之外，程公馆这些天一点动静都没有了，也不知道那厉永孝到底是“完蛋”到了什么程度。
*
*
厉永孝趴在木板床上，直勾勾的瞪着房门口。
这里不是他的家，不是他凭着狠与毒赚到手的那栋平平无奇的洋房。门外的人也不是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小兄弟们了。
他的人已经死伤殆尽，现在是一些陌生面孔看守着他——老板派来的陌生面孔。
屋子里流动着一股子杀气，这股子杀气从大爆炸那一夜就开始纠缠尾随了他，昼夜不散。
那一夜，那纵横着刀光剑影、硝烟烈火、最终让他功亏一篑、万劫不复的一夜。
那一夜过后，他先是怕，怕自己会死；后是急，怕让敌人逃脱；接着是慌，因为他无缘无故的落了下风，最后又归于怕——因为对着老板，他说错了话。
他反省过，承认自己这次是太狂妄了，是太急于建功立业、铲除异己了。其实留着那个李思成也没什么关系，李思成和秦青山纵是暗藏了毒手，毒手也是对着老板，而这些年想杀老板的人多了，又有哪一个是真成功了的？二小姐也不可能永远的爱李思成，甚至也许只要再等一个月两个月，她就腻了，就会把他踹开了。
对于李思成的来历，也是可以不必深究的。一切灾难都是由他对他的“深究”而起，可在现实生活中，他原本和他没有交集，他是可以选择不认识他的！
犯的错误太多了，而其中的错中之错，就是他没能看透老板在医院的虚张声势，竟然不打自招。
他多清白啊！他多委屈啊！他又是多么的欲哭无泪啊！
他犯了老板最大的忌讳，可现在想再去向老板剖白心迹？晚了。
老板像曹操，宁让他负天下人，不让天下人负他。论狠毒决绝，厉永孝想自己到老也未必是那老家伙的对手。
二小姐恐怕也是指望不上——他想她应该不会也信了他罪该万死，可她此刻别无选择、只能是站到老板那边。
毕竟老板是她的父亲，而且不是一般的父亲，是个出手便能将女儿捧上巅峰的伟大爸爸。
他又想起了若干年前的往事，想起了自己开汽车送二小姐上学，二小姐痛恨上学，于是他把汽车开得很慢很慢，车开得慢，路就会变得远。
他们还商议着要把学校炸掉，炸掉了学校，至少可以早些放暑假。
他还想起了自己曾经满城的跑书店买书，多奇怪啊，他这样的人居然会往书店那种地方钻，因为二小姐学习学得不耐烦，把课本撕了好几本，又不好意思再到学校去要，所以他便八方奔走，给她去找新的课本。
他对她是有感情的，即便她变成了普通人家的姑娘，不是程家的二小姐，他对她也是一样的有感情。
可是，很遗憾，他现在自身难保，没有资格再和任何人讲感情了。
门外忽然传来了脚步声音，让他立刻抬起了头——那应该就是他正在等待的救星，救星来了！
房门开了，门外站着的依旧是陌生面孔，但不是完全的陌生。在日租界的烟草店里，他们打过照面。
他没办法，他只能投奔日本人去了。

第108章 清理门户
程心妙坐在西楼客厅里，随手翻着一本电影画报。眼睛盯着书页上的好莱坞明星，她心中想的是另一些现实事情。
不知道高桥治那边行动得如何了，反正自从阿孝出事之后，她那位大哥就是日渐嚣张，而她那父亲对他们兄妹又是个养蛊的态度。
她手里攥着一些乱七八糟而又四通八达的人脉，外界都看她是她父亲的总代表，但她那大哥实打实的拥有着一家轮船公司，从这一点上看，她是落了下风。
她不便去找大哥吵闹，那样的做法太不上等。她决定再等等高桥治那边的消息。
正在她出神之际，她父亲忽然从外面走了进来。她连忙站起来：“爸爸，有话叫我过去说就是了，您怎么自己来了？”
程静农答道：“哦，大姑娘的闺房，不许老父亲进门啦？”
程心妙听他这话说得温柔，感觉他的情绪似乎不错。然而他随即就又说了这么一句：“我来告诉你一句，阿孝逃了。”
她一怔，睁大了眼睛看父亲，第一反应是父亲也许会猜疑是自己救走了阿孝；第二反应是阿孝竟然背叛自己、离开了程家。
“您不是找地方把他关起来了吗？他还受着伤呢，这样也能逃？”
“有人从外面闯进去救了他，好像是日本人。”程静农说到这里，语气倒是很洒脱：“他逃了也好，要不然除掉他？多少有点下不去手。留着呢，又总怕他是日本人安插到我们家里的一颗定时炸弹。至少也是个窃听器。”
程心妙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程静农又道：“其实那个李思成，也是个定时炸弹，而且是个无主的炸弹。”
程心妙竖起了耳朵，想要听听他对李思成有什么新的点评。但是李思成这些天闭门不出，像个蘑菇似的长在他家不见天日的二楼，导致程静农对他无话可说。
从大玻璃窗望出去，能看见三辆汽车缓缓驶入，为首一辆汽车停下来开了门，程英德下了来，神采奕奕的进了东楼，片刻之后出了来，脚下像踩了弹簧一样，又兴致勃勃的上了汽车。
程心妙和程静农全都一言不发的向外望着，整个程公馆，顶数大少爷活得最有气派，大少爷不必说话，往那一站就像个伟人。如今隔了一段距离看过去，程静农越发感觉这儿子气度不凡，但榆木脑袋也是真的。
或许榆木脑袋更适合守江山。
他一想到这里，忽然意识到自己还是偏爱女儿，这和男女平等之类的大题目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偏爱她，完全只是因为她像他。
老大不像他，老大看不起他的出身，老大是决心要脱胎换骨、做上流文明人的。
想到这里，程静农回头望向女儿，忽然感觉天高地阔、风雨飘摇，自己只能和女儿相依为命。
*
*
程英德昨天定了今天下午和林笙有约，所以直奔公司而去。
林笙每次和他见面，谈的无非都是生意经——起码起初是要谈的，谈着谈着或许就换了方向，信马由缰的，不知道会谈到哪里去。反正他们不谈大事、不发宏论，说来说去都是些没出息的话，说得阳光像蜜、缓缓流淌过安逸的空气。
反正程英德是这样感觉的。
今天林笙是带着一样小礼物来的，礼物是条花色雅致的领带。他知道她为了赚钱的事，对自己总是怀有感激。
这样的感激，怀有着比表达出更好。但他也很愿意接受这条领带，这样的小礼物，也让他感觉温存。
他长得很高大，样貌很威严，但他其实是喜欢小情小调小玩意儿。连人生伴侣，他也希望她是邻家的小玩伴。
对着邻家的小玩伴，他可以暂时放下威严的架子，直接好奇的将那领带盒子打了开：“不错。”
“有你这话就好。”她含笑说：“我也是在百货公司看见的，店员说这是个新款式呢！”
他走到墙上镜前，直接解下旧领带、系上新领带：“新款式，没有给他也买一条？”
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没有，他不讲究这个，只要有就行，款式无所谓。”
他给自己打出了一个饱满的领带结，然后从镜中望着她：“最近小心些，我刚才回家，听说阿孝跑了。”
他的消息也灵通，只不过是不声不响，让人以为他是被蒙在鼓里。
“跑了？跑到哪里去了？”
他对着镜中的她摇摇头：“要是知道跑去了哪里，那不就证明他跑失败了？在上海的地界上，哪里能够保得住他？总之你小心些就是。”
她显出了一点慌乱的样子：“哦……”
他又道：“其实他的仇人是李思成，和你没什么关系。如果你能和他早些一刀两断，厉永孝报仇也报不到你的头上去。”
他在镜前向后翩然一转：“我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要和他住在一起。”
林笙黯然答道：“大哥有什么不知道的。”
“你如果当真肯和他一刀两断，当然是有办法的。现在你已经把实情都说出来了，没有什么把柄在他手中，你还顾虑什么？如果说念着他为你除去了个眼中钉，那么这些日子你对他也很不坏，大不了你再给他些钱，还不够么？况且他对你也算不得好，我记得前两个月，他不是还打过你一次？”
林笙垂着头，站起来：“大哥，我先走了。”
他向前迈了一步：“如果需要钱的话，你告诉我，我来负责。”
林笙没再看他，转身慢慢走了，留给他一个心事沉重的背影。其实她是不敢反驳他，怕把他得罪了。
*
*
天气忽然就炎热了。
这天傍晚，程心妙从父亲那里得了个新闻——她父亲告诉她：“有阿孝的消息了。”
她盛装打扮了，本是预备着要出门参加晚宴，这时便立刻站了住，望着她父亲等下文。
程静农的神情是似笑非笑：“我早说过阿孝很机灵、有出息，现在看来，他很对得起我这句评价。唯一的问题是他出息得太早了点，如果能再等上个五年七年，那简直可以直接掀了程家的台，由他自己坐庄。”
程心妙明白过来：“他真的投奔日本人去了？”
“他已经进了虹口的日军司令部。”
说到这里，他冷笑了一下：“日本人不会不懂什么叫做‘清理门户’，阿孝是我的人，我对阿孝杀也罢剐也罢，都是我自家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他们来插手了？”
程心妙一听到“清理门户”四个字，就知道爸爸这回是要对阿孝下死手了。阿孝也是的，一错再错，爸爸对他要杀早杀了，既是只关不杀，那就证明程家对他还有感情，他慌里慌张的逃什么？真是个傻子！
程心妙不想让厉永孝死，可是如果爸爸对他一定要杀，她也不能为了他和父亲做对，毕竟，阿孝就只是个阿孝。
“那您打算怎么办呢？”她问道：“阿孝现在已经公开站到日本人那边去了。”
程静农答道：“明天我就去向日本人要人，正好也试一试他在那边的地位，看看日本人肯不肯为了一个厉永孝得罪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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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静农雷厉风行，第二天就派了手下去日军司令部要人。他很坦白，直说厉永孝有忤逆犯上之举，他要押回厉永孝“清理门户”。日本人也很坦白，说此地确实是曾来了一位厉永孝君，但此君已于昨日中午乘车北上，现在应该已经进山东了。
程静农一听这话就全明白了：日本人这一次是不惜得罪自己、也要死保厉永孝了。
这不是因为厉永孝本人还有多大的用处，而是日本人要将厉永孝做成一面旗帜，让人亲眼看清楚日本人如今在上海滩的力量——在太阳旗的庇护下，你是可以去挑战程静农的，即便挑战失败了，也照样可以活下去，也不会像先前的秦季祥一家一样被灭满门。
这就有点可怕了。
所以，程静农一边对着日军司令部连交涉带抗议，一边暗中派出人马，开始追杀厉永孝。
不必和日本势力翻脸，但是厉永孝必须死。日本人不是想要他活给人看吗？那程静农就偏要让人看看他是怎么死的。
可是程静农在上海找了一圈，竟连厉永孝的一根毛都没有寻觅到，倒是北边的眼线传来了消息——原来日本人没有撒谎，厉永孝还真是“北上”到天津去了。
天津不是程静农的地盘，但他在上海盘踞得久了，正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天津卫里的大混混们，全都十分给他面子。所以厉永孝北上不是问题，该杀还是要杀。
*
*
程静农是如此的杀气四溢，以至于厉永孝好像对他拥有心灵感应似的，自从到了天津，就再没有走出过大门。
陪着他的，是一直滞留在天津的小兄弟金生。
直到现在，他也还是感觉自己太冤，莫名其妙的就成了程家的叛徒，他甚至依然不很恨程静农，因为整个事件好似一场噩梦、或者闹剧，他和老板全都陷入了梦里，或者成为了剧中人。而这场梦或剧的幕后操纵者，正坐在远处看着热闹。
不恨老板，但也决不能坐以待毙，他要反击，不把老板打服了，老板就不会坐下来静听他的申辩。
况且——他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这一身不干不净的装束。药与血渗透了缠身的绷带，染污了身上单薄的衬衫。
这是一笔血债的明证，而他素来不是个能吃哑巴亏的，血债一定要用血偿。
这时，高桥治来了。

第109章 相见欢
厉永孝不知道高桥治是真的很忙，还是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反正从他到达天津之后，这还是高桥治第一次露面。
不过进门见了面之后，高桥还是一如既往的和悦，用熟极而流的中文开了口：“厉先生，到了几天了？听说你受了重伤？这里的人有没有给你找医生？”
他一问一串，厉永孝也只好一答一串：“前天到的……是受了点伤……医生也来过了。”
高桥治先请他坐，然后自己也坐下了：“我们多久没见过面了？”不等厉永孝回答，他继续说道：“平时我也没什么机会去上海，那边的情况我是全不了解。你给我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会和程老板闹翻？在我的印象中，你差不多就等于是他的养子了嘛。”
厉永孝，因为自认为真是冤枉透了，故而决定对高桥治实话实说。
这一番实话实说，耗费了他四十多分钟的时间，他从程家来了李思成这个人开始讲起，讲了程二小姐对李思成的感情，讲了李思成对自己的残酷警告，讲了秦青山的报复，讲了那一夜让自己全军覆没的爆炸与血战，又讲了他在医院里的失策、他在被囚的日子里所打探到的所有内情。
他尽量的不许自己带出感情，因为单是摆开事实，便足以证明他的无辜。
讲到最后，他对高桥治说：“我真是不明白老板——当年那事我是做得不妥，可我厉永孝是什么人，我这些年对他和二小姐是多么的忠诚，他不应该不知道。就算他真不知道，那他还可以去调查，查查我到底有没有背叛过他，我除了卖给你们几个人之外，干没干过别的事，何至于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先对我翻了脸，反倒是放了李思成那小子不管？他不但是不管李思成，甚至我看他对秦青山都不在乎了，就专门要对我赶尽杀绝！”
高桥治笑了：“你还叫他老板。”
他怔了怔，也勉强一笑：“习惯了，一时改不过来。”
“我看你对程老板，还是有感情的。”
“我对程家是有感情。”他说：“但是感情归感情，命归命，我只不过是想活下去，这应该不算是错吧？”
“蝼蚁尚有偷生之心，何况于人？”高桥摇摇头：“不算错。”
厉永孝这时望向了高桥治：“高桥先生，谢谢你。我在上海联系你的时候，本来只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你真肯派人救我。这……这是会得罪老板的啊。”
“不要客气，虽然我们平时一北一南，难得见面，但是合作一直十分愉快。我常想，如果你能负责更大的事业，那我们的合作将会更加的全面和深入。当然，这只是一个想法，毕竟你和程老板，哈哈，是情同父子。”
“情同父子？这四个字我从来都不敢当。”
“现在是不敢当了，不过当初——”
厉永孝没有闲情去追忆往昔，直接把话绕了回来：“当初的事情就不必提了，我是程家养大的，在我心里，程公馆就等于是我的家，老板就等于是我的父亲。可自从那个林笙来了之后，一切全变了。”
他方才一直恨的是李思成，如今忽然提出了个林笙，这让高桥治愣了一下，想起了林笙和李思成的关系，又想看来这女人挺能活，原来现在还没死。毕竟程二小姐一旦把谁看成了眼中钉，那人的命运可就堪忧了。
他又琢磨着，这林笙对于李思成，可能就好比厉永孝对于程心妙，都是个代表的身份。
忽然察觉到厉永孝正在注视着自己，他连忙回过神来，想起了自己的来意：“对于李思成的身份，我这边的调查，还没有新的进展，因为大部分的人力都被吴连占去了。”
厉永孝还记得程心妙的烦恼：“吴连现在还在天津？”
高桥治苦笑了一声：“吴连不是好对付的。他的力量比我们估计得更大。如果这个人好对付，我们会任由他这些年在天津卫对我们大放厥词吗？”
“你们既然知道吴连不好对付，就不应该再去为难二小姐。”
“对付吴连是我们的责任，可是轮船越来越少，这实在是你们二小姐的责任。”
“天地良心，这和二小姐没有任何关系，全是大少爷捣的鬼。乘风轮船公司被大少爷攥在手里，大少爷对于轮船生意现在是说一不二。老板如果不发话的话，难道让二小姐撕破脸皮、正式去和她的亲大哥去抢轮船？想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只能从这边的吴连身上下手。”
高桥治微微一笑：“你的心，还是在程二小姐那一边。”
“二小姐对我总还是——”
他说不出合适的下文来，语气顿了顿，才答道：“如果是二小姐当家，我不会落到这步田地。”
高桥向他做了个安抚的手势：“你不要激动，这对你的伤情没有好处。也请你放心，我会一边继续处理那个吴连，一边继续调查李思成。要知道，我对程老板还是很有善意的，如果这个李思成真是个危险的人物，我也好及时的提醒程老板和程二小姐，顺便洗刷你的冤屈。”
“洗刷不掉的，你们越是帮助我，老板越是要杀我。”厉永孝惨笑了一下，可是想了想，他又说道：“不过，你们要是真能揭露李思成的真面目，要是能证明那一夜我是为了老板去抓秦青山，我自己这一身伤、我兄弟那些命也都是为保护老板付出的代价，兴许老板也能回心转意，知道谁是好的、谁是坏的。”
他告诉高桥治：“我不是个怕人骂的。可老板这样误会我，我心里真的是受不了。”
高桥治点点头，似乎是很同情他：“好的，好的，事情交给我，你不要急，要耐下心来等待。”
“我知道，我能等，可我不想像个缩头乌龟似的傻等，我得干点什么。”
高桥治含笑看他：“你想干什么？”
“我至少得让老板知道他杀不了我，我已经活着到了天津了。”
“这不等于是挑衅？你不怕有危险？况且我猜程老板一定已经知道了，他的消息向来也灵通，有时候比我们更灵通。”
“你不懂他。”厉永孝冷下了脸：“他欺软怕硬，我越是藏着不敢见人，他越要对我赶尽杀绝；我公开露了面，他反倒会对我存几分忌惮。只是不知道我这么干，会不会影响你和程家的关系。”
“你不是怕影响关系。”高桥治笑了：“你是怕让程二小姐为难吧？”
厉永孝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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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着后背的伤痛，厉永孝和高桥治密谈了两个多小时。等到高桥治离去时，冷汗已经打湿了他的衬衫，他整个人都在发抖。
好在日本医生按时来了，给他打了一针吗啡止痛，让他重新安定了下来。
他应该趴下养伤，可他趴不住，更愿意在地上踱来踱去。这屋子太寂静了，静得让他感觉自己已经被全世界抛弃。他希望高桥治能够常来，让他相信自己还没有彻底出局，牌桌上还有他的位置，他还能为这一场复杂的博弈出一份力。
但是高桥治不来，几天过去了，始终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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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太古码头。
码头附近商行林立，在一家有着上百名脚夫的脚行里，或站或坐的围了几个中年男子，其中一人打扮得西装革履、十分气派，旁人唤他一声“吴老板”，正是高桥治恨不得咬他一口的吴连。
脚行不是吴连的产业，能在码头开脚行的人，非得是不得了的大混混才行。吴连没那个本事，他只会和大混混们交交朋友打打牌，成不了出生入死的兄弟，但是可以做一团和气的好朋友。
一脚踩在青砖铺的地面上，一脚踩着个破木凳子，吴连俯身将一只胳膊肘架上膝盖，另一只手夹着一根炮台烟，喷云吐雾的说话：“下一段你就写，写什么呢，想起来了，你就说水上警察们现在对我往死里骚扰，后头全是那帮日本人撺掇的。据我观察，这天津卫，我怕是要待不住。所以赶在出事之前，我得把这仓库清空。仓库的那些个药，出了天津卫就是钱，可要是慢了一步、出不去，那就成了我的罪证，够我喝一壶的。”
他这边说，那边桌旁坐着个老天拔地的账房先生，这老先生显然是有点学问，吴连出口千言，他手握一支旧毛笔，字斟句酌的只写下了四五行，言语既文雅，又把意思说得很明白。
最后吴连把话说尽了，拿起信笺读了一遍，很满意。掏出乱糟糟的一卷钞票往桌子上一扔，他道了谢，随即将那信笺递给了身边一人：“你现在就出发，路上一秒钟也别耽搁，直接把它送到程英德手里去！”
那人答应一声，果然是一秒钟也没耽误，扭头就跑了出去。吴连给自己续了一支烟，然后溜达着出了脚行，到了码头。
一名大伙计遥遥的见了他，当即跑了过来，苦着脸说道：“老板，这活儿实在是干不完啊！全仓库的伙计，加上脚行的苦力，还有那些个工人，都连着三天没睡觉了。”
一辆汽车这时缓缓开到了吴连身边，吴连转身拉开后排车门，车内坐着他新纳的小姨太太。从小姨太太手中接过一只挺大的皮箱，他将皮箱递给了那大伙计：“知道你们辛苦了，可是他妈的没办法，谁让日本鬼子丧天良呢。你跟他们说，吴老板这儿有赏，一人二十，剩下的给你们，你们自己分。”
大伙计“诶哟”一声，连忙接了那沉甸甸的一皮箱钞票：“谢谢老板。”
“还剩几船没装？”
“现在只剩欧亚轮船公司的一艘货轮还没装满，乘风那几艘大船昨天晚上就都出发了。”
“嚯！很好，比我想得更快！”
大伙计抬手挠挠头，试探着问道：“老板，您这会怎么忽然这么急？平时用乘风的轮船就足够了，这会您又额外租了三艘，是不是……”
大伙计只说到了这里。
吴连望着前方，这回压低了声音：“警察厅的朋友给我透了一点风声，我怕是又要出事。放心，出事也出不到你们头上去。欧亚的轮船一走，你们就带着钱回老家避避风头。有事的话，就去找我二舅。”
大伙计点头答应，神色如常。他对吴连是从奉天一路跟到了天津，是吴连身边的“老人儿”。吴连原本就是胆大包天的性格，在奉天又被日本人气得像是受了刺激，从胆大包天变成了无法无天，导致大伙计在“出事”这方面上，堪称是经验丰富。

第110章 迷魂阵
打发走了大伙计之后，吴连环顾四周，叹了口气，又点了点头。
然后弯腰钻进汽车里，他在小姨太太身边坐下，抓住佳人的柔荑握了握，对着前方汽车夫下令：“回家。”
下午时分，他到了家，和太太、二姨太太、三个儿女、岳父岳母、以及他二舅一家共进晚餐。
翌日凌晨，吴连一家全体成员——他在前头领路，大太太盯着仆人和行李，二姨太太盯着三个儿女，小姨太太为吴连提着一只公文包——排队登上了一艘荷兰籍邮轮。
当日下午五点钟，大队军警忽然涌入吴连的工厂和三座仓库中，进行了一场大搜查，然而除了在工厂查封了一些钢铁机器之外，军警们就只在仓库里抓到了一些懵懂的工人，再一细问，原来这些工人也不是真正工人，属于此地的脚行。而他们之所以会滞留在仓库里，是因为他们这些天看见仓库乱纷纷，认为有漏可捡，所以挨到现在吴家的伙计全都不知所踪之后，便呼朋引伴的跑了过来，打算趁乱捡捡便宜，没有大便宜，能捡些破纸头木片子也好。
军警们抓走了这些脚夫，然后对着大垃圾堆似的仓库内部，一时间也是无计可施。捉贼捉赃，单凭着眼前这么一座大垃圾堆，可没法定吴连的罪，无论是说他制造假药，还是说他走私药品，全说不通。毕竟这仓库已经连着几天没锁大门，所有人在这里都是进出自如，而且大垃圾堆里的垃圾也没有写着“吴记”，无论从中查出了什么，意义都不是很大。
更糟糕的是吴连一家已然消失无踪，他们想使一手屈打成招，都找不到那可打的对象。实在要找就只能找吴连那住在法租界的二舅，但该二舅也是神通广大的人物，说起法语来和法国人是一个味儿，属于资深假洋鬼子。如果他们敢去打二舅，二舅必定会搬出法国人来闹事。
况且二舅有自己的事业和人生，向来没掺和过吴连的制药大业。这一点乃是有目共睹，所以警察厅的长官们端着一口大黑锅，比来比去，终于还是没敢往二舅头上扣。
警察厅的厅长没了主意和法子，于是决定撤出人马，让日本人亲自来研究研究吴连留下的这爿产业。
于是在这一夜，高桥治在稽查处处长的陪同下，进了吴连的仓库。
仓库先前连轴转着热闹了许久，如今已经变得一片空旷，只是地面散落着无数箱子纸片，原本这些东西是堆在一起的，经了军警的践踏之后，如今已经从立体成为平面、乱糟糟的铺了满地。
高桥治看着这番景象，心想中国人还是和自己并非一条心，虽然也肯听话，但对自己终归还是敷衍。首先看这仓库的乱相，便可知先前的搜查都是乱翻，就算有证据，也被摧毁成没证据了。
对着此情此景，他没法乐观，也做好了白跑一趟的心理准备。不过，他又想，亲自过来看看也好，看看这个吴连到底卖的都是什么药。
知己知彼总是有好处的。
踢开一沓子“胃怡舒”的广告画，他忽然发现广告画的背面还印着今年的月份牌。弯腰捡起一张仔细看了看，他发现那月份牌印得居然很精美，他看了都觉得好，可以拿回去贴到墙壁上。
整整一座仓库，不知道扔了多少这样的广告画，高桥治看得几乎有些心痛。同时也承认，吴连如果有个太平环境、让他能把药厂消消停停的开下去，那他一定成为个相当不错的实业家。
出门拐弯，他走进了附近的第二座仓库。
第二座仓库没有“胃怡舒”那精致得令人叹息的月份牌广告画了。可在半只破木箱子下面，他弯下腰，捡起了半截木板条，看见上面刷着“拜耳”的英文。
“拜耳……”他无意识的自语，心想这事闹大了是可以打国际官司的。吴连这人简直是有些疯狂，居然连拜耳这样的牌子都敢仿造。
低头向前走出几步，他寻觅着更多的线索，忽然又一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一只扁扁的小纸袋。这个东西他可是很认识，是美国产的磺胺。
“这个也能造。”他平淡的想，对于吴连造假的能力和胆量已经是见怪不怪。但是这个造起来应该简单得多，起码它的包装很简单，弄些彩纸，印几个洋文，裁一裁粘一粘就行。
将纸袋翻来覆去的看了看，他撕开封口，从中倒出了一小包药粉。
从中又可看见吴连的严谨了，高桥治想，他竟然连装药粉的小纸包都做了密封，比一般真药的包装还好，想撕开都不容易，甚至小纸包本身还有一层内衬、是可以防水的。
不好撕，但也还是撕开了。他将里面的药粉倒在手心里，心想这是面粉、还是淀粉、还是石粉？
他低头看了，忽然转身快步走到门外路灯下面，借着明亮灯光，他又看了看。
随即合拢手指，他转过身大声说道：“快！把这里的磺胺全找出来！还有其它的药，分门别类，全整理好！”
紧接着他一把抓住了门口的稽查处长：“发通缉令去抓吴连，如果抓不到他本人，就抓他的家眷！还有船，拦下和他有关的船！即便是乘风的船也一样拦！”
稽查处长被他吼愣了，站着不动，于是他急得狠推了对方一下：“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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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治又去探望了厉永孝。
见了厉永孝之后，他吃了一惊，发现眼前这个厉永孝，竟然在短时间内瘦得脱了相。
他不再是意气风发的青年人了，凸显出一脸的骨头，深眼窝里陷着两只大眼珠子。高桥简直以为他是忽然害了某种绝症，问过几句之后才放下心，得知他目前离死还远。
然而对于厉永孝来讲，这些天他活得已经是生不如死。为了缓解那一后背血痂带来的痛苦，他任由日本医生无限制的给自己用药，所以他很快染上了一天三针的吗啡瘾。
他很知道这瘾头意味着什么。跟着程心妙，他手里总有大批烟土出入，但他从来是一丁点都不碰，因为他看自己是前途无量的年轻人，有天大地大的长路等待着自己走过去，所以自己绝对不可以是个大烟鬼，自己必须活得干净利落，必须是要好上加好。
什么都知道，所以绝对不沾染。可现在由不得他了，他简直在眼看着自己变污秽、变腐坏。
胸腔里沸腾着黑色的血，他的态度反倒是异样的平静，甚至可以像个没事人似的，对自己那病态的消瘦绝口不提。
而高桥治既然认为他没事，便进入了自己的正题：“事情非常蹊跷，我居然在吴连的仓库里，发现了一些磺胺。”
厉永孝心想这有什么稀奇的。那人的仓库里存放的不就是各种各样的药吗？
高桥治补充：“是真正的磺胺，美国货。”
厉永孝这才打起了精神，他仿佛听谁说过，讲磺胺这东西是什么管制品，一般人不许买卖。而且就算不是管制品，这东西也是非常少见、而且价比黄金、极其昂贵。
一个人手里攥了少量磺胺，不算什么。可如果像吴连这样的身份，成仓库的偷偷储存磺胺，那问题就大了。
“他从哪里弄来的磺胺？”厉永孝问：“他有这样的门路？”
高桥治且不回答，另起了新问题：“你在程家，听程英德提过磺胺生意之类的话吗？”
“从来没有。”
又回忆了一下，厉永孝道：“我和大少爷那边的交往很少，乘风内部的情况，我不了解。不过据我所知，大少爷那边主要是大批的向外运胃怡舒，好像也有阿司匹林，但是别的……”
他摇摇头：“我实在是不知道。”
“那你知不知道程英德是把那些药卖给了谁？”
“不清楚，只知道卖家也是吴连给大少爷联系的。正因为大少爷只要负责运输就可以，这钱赚得容易，所以大少爷当初才会接下这笔生意。”
“吴连跑了。”
厉永孝立时望向高桥治：“跑了？”
“全家一起，金蝉脱壳，跑了个干干净净，连根毛都没有留。”
“那你干脆直接去问程大少爷好了。事关重大，直接问他也不算冒犯。我看大少爷也是怕事的人，你只要吓一吓他，他自然就会老实。如果他一定不肯说，那么你去找程老板，程老板是知道利害关系的，他也不会愿意让大少爷糊里糊涂的经手了那么一批来历不明的磺胺。还有一个知情人，就是林笙——不对，应该说是李思成，这笔生意就是他老婆介绍给大少爷的！”
“你说得都有道理。”高桥治沉吟着回答：“但我现在还不想去打草惊蛇。阻断这场磺胺交易，不是我最终的目的，而且我们已经迟了。我想要知道的，是这批磺胺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又是去了哪里。”
他望向厉永孝：“我只知道去年年初，共产党的游击队曾经弄到过两批磺胺，可没等我们出手，那两批磺胺就先后离奇消失了。这并不是应有尽有的东西，吴连的磺胺总不会是从天而降，它必定该有个来历。而且我已经调查过了，近几年吴连都没有从外界购买过磺胺。想买，他也买不来这许多。”
厉永孝道：“如果这批磺胺，就是你说的那批磺胺，那么……”
“我怀疑有共产党混进了程家，所以才说我不能直接去找程大少爷、以免打草惊蛇。”
厉永孝提高了声音：“那一定就是李思成了！”
“为什么不会是林笙？”
“李思成是主犯，林笙是从犯！”
他还想说，想说“大少爷应该不会是”，可话到嘴边他又忍了住。二小姐虽然已经和他天各一方，但他依旧在远方回护着她。
从二小姐的前程而论，大少爷虽然极有可能不是，但同时他也可以是。

第111章 内斗
厉永孝给高桥治出了主意：“吴连既是已经逃了，那么想要查清这事，你就只能从大少爷那里下手。如果你怕直接去问大少爷会打草惊蛇的话，那么还有一个更好的人选，二小姐。你……你知道二小姐现在和大少爷的关系吧？”
“略知一二。”高桥治决定做一个有保留的回答，以免显得自己是四处窥视秘密的人：“他们是竞争的关系嘛。”
“现在大少爷是二小姐的竞争对手，而你则是二小姐的合作伙伴。我想在这件事上，二小姐应该和你是站在同一立场的。”
高桥治点点头：“是这样，是这样。”
随即他对厉永孝一笑：“我会尽快去和程二小姐联络。需不需要让我为你给程二小姐带几句口信？”
厉永孝迟疑着摇了摇头，可紧接着又抬了头：“替我向她报声平安吧，告诉她，阿孝没变心。”
高桥治把这话记下了，同时越发认为自己救厉永孝救得值得。原本程心妙是他和程静农之间的润滑剂，现在厉永孝似乎可以也成为他和程心妙之间的润滑剂。其实有利益捆绑着，他们之间的关系即便生涩些，也不会断裂，但如果可以圆滑温润的相处，那自然会是更好。
毕竟人是感情动物，他希望程家的人对自己这一方有好感。
＊
＊
程心妙收到了高桥治发来的秘密电报。
这封电报的内容好似一枚钢针，将她的头脑刺了一下。高桥治将吴连那人从天津逼走了，这很好，对她来讲，计划进展到这一步就已经算是圆满成功，高桥治后来在仓库里的新发现，则是她万没想到、也不知如何是好的。
高桥治的电报是通过日租界那边的特务送过来的，这样的密电来得不但足够秘密，而且也是非常的快，加之高桥治在天津未做任何声张，所以程心妙知道自己是占据先机的，她那大哥现在可能还在轮船公司一无所知的发昏。
她现在越来越讨厌程英德，亟需程英德犯些大错，让父亲一见了他就头痛。可若是把他和“通共”二字联系起来，她又犹豫，担心自己这么干，会不会下手太狠了些？又会不会连累到父亲以及整个程家？
她知道自己目前正在谋划着一场自相残杀，而这样的内讧最容易让一个兴旺家族败落。她尽管很年轻，可这样的事情，从她懂事以来，也已经见识过了好几桩。
她所做的一切，最终的目的都是成为程家的当家人，而不是分些财产远走高飞，所以她自知一定要克制，铲除异己的时候一定要只是铲除异己，千万别用力过猛，把家族根基也一并铲了。
思索这一切时，她是正站在西楼客厅的窗前。对面的东楼本是一片沉寂，后来忽然有人穿过院子进入楼内，片刻之后，那人出了来，手里多了一只文件袋，原来他进入东楼是为了取物。
她认得那人是程英德身边的龚秘书。龚秘书年轻有为、做事总是那么妥帖，所以一人兼任了程英德的左膀兼右臂，有资格代表程英德去天津见吴连，程英德的居所，他也是可以随便的出入。她先前身边也有这样一个得力干将，阿孝，但阿孝现在已经投到了高桥治的麾下。
蝼蚁尚有偷生之心，何况一个受了委屈的大活人。她不怪阿孝。
“还是先打听着试试。”她暗自忖度：“机会难得，如果可以把‘通共’二字只放到大哥一人头上，那么就放一放也无妨。到时候爸爸见大哥惹了这么大个祸，必定不会轻饶了他。”
她又进一步的想道：“如果把那罪名也蔓延到爸爸身上，让爸爸焦头烂额一下子，到时候我再让高桥出面打打圆场，让爸爸虚惊一场，岂不是更显得我能力挽狂澜？”
思至此，她忍不住微微一笑。
可惜这笑容未能持久，三天之后她就皱起眉头、笑不出来了。
因为对于那持续了近两个月的药品交易，她竟然是什么内幕都没能打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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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程英德的头脑，程心妙直到现在也无法下结论，不知道他究竟不是读书的材料、所以上学会上得人仰马翻呢，还是说他当真只是个纯粹的笨蛋。反正单看表面是看不出来什么，程英德长得高大、威严、气派，平日沉着脸行走如风，身后跟着同样精神利落的保镖们，前呼后拥的，众星捧月的，非常适合做程公馆的招牌。
程静农点评他是“榆木脑袋”，她也不知道这四个字算是什么程度的评价。
据她所知，程英德现在依旧是看不懂账本。字他肯定是认得不少的，但仿佛是记忆力不大好，看了后面忘了前面，而且不擅计算，对于账本，他当真就只是用了两只眼睛去“看”而已。
这样的一副人才，关门过日子都困难，何况是要他经营那么大的一家轮船公司？不过程英德也有办法，他不会管事，但会管人，先把人管住了，再把事情全派给人。他自己只要像尊镇宅的造像一般，傲然的坐在办公室里即可。
而在那些忠心效力的“人”中，龚秘书的地位是天字第一号。换言之，他就好比程英德从外面给自己找来的聪明大脑，他为程英德记忆、思考、计算、筹划，程英德知道了的，他也知道，程英德疏忽了的，他会留意。
负着天字第一号的责任，但是尚未享受到天字第一号的待遇。程心妙了解到龚秘书有着一大家子人等他养，一大家子人现在还乌泱乌泱挤在一所破败的老房子里。和她的阿孝相比，龚秘书好可怜。
阿孝很早就有了房子和汽车。
她又想起了那个人，李思成。
如果李思成是她的人，那么事情会简单得多。李思成也许会出门就将龚秘书全家都抓回来，让龚秘书不敢不和自己合作。
可惜李思成不是她的人。她和他同处一座城，却总也不相见。她不知道他在心中对着自己，是否真如表面上那样冷酷无情——救人是要冒险的啊，是要拼命的啊！他为她冒险、为她拼命，然而对她无情？
这说不通、没道理。
没道理就不想了。她自己也知道自己不会永远去想那个人，现在放不下，不过是因为自己年轻多情，过几年就会好，再过几年也许还会像父亲那样，在顶楼养几个可爱的美男子，一旦看得腻了、不可爱了，就“新陈代谢”，就只看新人笑、不理旧人哭。
人间豪杰的爱情，就应该是这样洒脱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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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心妙环顾四周，没有找到能够取代厉永孝的人，唯有汽车夫阿四有点阿孝的风格，机灵且强悍。
她决定提拔提拔阿四，而阿四显然也是从她派下来的新差事中嗅到了出人头地的气味，立时双目炯炯，精神百倍的就领命出发了。出发时他怀揣着一张支票，支票上写着令人心跳的金额。但阿四毫不心动。
他不贪眼前利，贪的是远大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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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四第一次做头目，但依然是自己开汽车，跟着他的手下反倒是大模大样的坐在了后头。阿四觉得这样更好，他开汽车开得熟极而流，有点人车合一的意思，换了别人来开，他总感觉不能得心应手的指挥。
汽车停在街口暗处，能够看见斜前方乘风轮船公司的大楼，大楼被电灯点缀着，招牌也是金黄色的电灯招牌，看着很辉煌。现在楼外停着汽车围着人，他等了一会儿，看见那些人忽然四散开来各自上车，原来都是保镖。而楼门内走出了程英德和一个女人，那女人阿四认得，是林小姐。两人说说笑笑的上了汽车，于是阿四又想起了一些流言蜚语，说大少爷看上林笙这个有夫之妇了。
看上有夫之妇已经够糟，林笙和程家又类似亲戚的关系，那更是糟上加糟。大少爷成了一只大啃窝边草的兔子。
楼前的汽车载着欢声笑语走了。短暂的冷清过后，阿四的目标出现——龚秘书。
龚秘书低着头，塌着肩膀往外走，看样子是挺累，手里还拎着一只大公文包，那公文包一看就是沉甸甸，坠得他一条胳膊长、一条胳膊短。
停在楼前抬手一捋偏分的短发，他抬腕看看手表，然后抬手叫下了一辆三轮车。
阿四不能在公司门口公然的拦人，于是饶有耐心的等待，等那载着龚秘书的三轮车跑出一段距离了，才驱车跟上。
*
*
龚秘书疲惫的回了家，结果一进家门就感觉要眩晕。
他的家昼夜都是一个样子，病糊涂的了祖父瘫在床上又拉又尿，一声接一声的怪叫，他母亲为了躲避臭气，在距离祖父最远的一间屋子里摆开牌局，居然也总能找到足量的牌搭子。他父亲窝在某个阴暗角落里吸鸦片烟，龚秘书已经许久没有给他烟钱了，也不知道他那烟土都是从哪里弄来的，可能再过几天就又有债主子砸门讨债了。
除此之外，就是孩子，他的侄子，他的侄女，他父亲弄回来的私生子，他母亲从娘家带回来的孤儿外甥，这些孩子们拿着挨打挨骂当饭吃，但是玩耍的天性未泯，所以就像一大群老鼠一样嘁嘁喳喳的轰然跑到东、又轰然跑到西，将一切能吃的东西塞进嘴里，互相打起来全下死手。
龚秘书面对着此情此景，恨不得扭头再回公司去。他喜欢乘风轮船公司那堂皇高大的建筑，喜欢楼内那一尘不染的地面，喜欢办公室里阔大的写字台、冰冷的文件柜、锃亮的电话机，喜欢那里早上有免费的热咖啡和烤面包、晚上有洁净雅致的免费晚餐，晚餐装在饭盒里，由工友一份份的送到办公室里，饭盒比他家里所有的餐具都干净一万倍。
他还喜欢看见程英德，他这辈子是成不了程英德了，可是看着程英德穿着华丽的西装，坐着豪奢的汽车，在众人簇拥下目不斜视的走出去或者走进来，也觉得像是窥见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纵然进不去，看看也好。
他很累，而且还有公事需要熬夜处理。可站在家门口，他心中一阵后悔，想自己真是累糊涂了，这样的家庭怎么能让自己得到休息？处理公事更是不可能，那些老鼠一样的孩子伸着脏爪子，见什么翻什么，他哪能把重要的文件放在这样的家中？
他实在是累，所以又想今晚大概是不能熬夜了，公事也得留着明早再说了。但文件是绝不可以放在家里的，压在枕头下也不保险，他父母常会偷翻他的衣服口袋和公文包，试图找些钱出来。
强打精神叹了口气，他转身离去，并未留意到有一辆汽车正远远跟着自己。
而汽车里的阿四直视前方，就见龚秘书进了一家银行。
后方有人说道：“存钱去了？”
阿四猜测：“是不是他们今天发薪水？”
这话说完不久，龚秘书晃晃荡荡的出了来，而那银行也随即熄灯关门，到了休息的时间。
汽车跟着龚秘书往回走，道路越来越昏暗，行人越来越稀少。阿四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第112章 失误
午夜，程心妙从外面回来。今晚有她一位女同学的订婚宴，宴席并不奢华，女同学和未婚夫也只做寻常打扮。她这同学在学校里时就朴实大方，后来有了男朋友，双方也是自由恋爱，所以各自都是一身轻松，不必肩负家族的期望。
程心妙看这位女同学很新鲜，不是自己这个世界里的人，有时候觉得她活得太穷酸，错过了许多精彩的享受，有时候又感觉她活得宁静简洁、烦恼很少，令人也有点羡慕。
她也感觉订婚宴是件挺好玩的事，可惜订婚后头跟着结婚，而她不想结婚，只能连订婚的乐趣也一并牺牲了。
就是以着这样浮想联翩的姿态，她刚在西楼坐下，就看见阿四小跑进来。
阿四这几天一直在外跟踪龚秘书，如今忽然回了来，她便饶有兴味的问道：“支票送出去了？”
阿四显得有些张皇失措：“回二小姐的话，支票没送出去，龚秘书不肯要。我好话说尽、劝他收下，可他那人不识抬举，居然说我如果一定纠缠了他不放，他就把这张支票送到大少爷那里去，让大少爷替他把支票推给您。”
程心妙坐了下来：“这么忠诚的人呀？看不出来，大哥笼络人心倒是一把好手。既然他敬酒不吃，那就只好请他吃罚酒了。”
阿四悄悄的抬眼看她：“二小姐，就是这个罚酒，吃出岔头了。”
程心妙原本是一心二用，一边说话一边垂眼审视着自己鞋尖上的那朵珠花，听到这里，她也抬了头：“怎么？”
阿四的脸上出现了哭相：“二小姐，天地良心，我真没想到那人的命会那么脆，我实实在在是没下狠手啊！”
这话是真话。
阿四在银行附近停车拦下了龚秘书，起初是好说好商量的态度，但龚秘书在得知了他们的来意之后，立刻就显出了不屑一顾的姿态，巨额支票送到他眼前，他撩了一眼上面的数目，依然不屑，拔脚就要走。
这是阿四第一次独当一面的出来办事，如果灰头土脸的回了去，也许在二小姐那里就只能退回到汽车夫的位子，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所以一见龚秘书要走，他也急了。
趁着四周无人，他生拉硬拽的将龚秘书弄上了汽车，然后一路疾驰到了个僻静之处。利诱的阶段结束了，他决定开始对龚秘书进行威逼。龚秘书显然也有些怕了，可骨头依然还是硬，因为他是大少爷身边的“天字第一号”，厉永孝在时他都不惧，何况现在他面前站着的不过是个小小阿四。
他的骨头也不能不硬，一旦今晚软了，明天他就没法再去见大少爷了。况且就算他硬扛到底，二小姐还能怎么样？还敢杀了他不成？
阿四确实是不敢杀他的，阿四只敢虚张声势的吓唬吓唬他，譬如大呼小叫的推他一把。
一把推下去，他踉跄着跌倒在地，太阳穴撞上了地面竖起的一块尖石。哼都没哼一声，他便不动了，又过了几秒钟，很浓的血从他脑袋下面漫了开来。
程心妙问阿四：“你是说他死了？”
阿四战战兢兢的点头：“是……是真没气了。”
程心妙瞠目结舌的看着阿四，感觉自己简直是见了鬼。她当然知道人的能力有高低上下之分，可她没想到阿四和厉永孝之间的差距竟会如此之大。
阿孝不是完人，也常会犯错，可这么令人哭笑不得的错，阿孝没犯过。
哭笑不得，同时又令人非常的为难。龚秘书可不是什么不重要的阿猫阿狗，阿四糊里糊涂的把龚秘书弄死了，回头谁、如何、去向程英德交待？她那大哥近来卖药赚了点小钱，正是得意得很，天天带着有夫之妇东奔西走吃吃喝喝。要是知道她背后偷偷去利诱龚秘书、利诱不成还误杀了龚秘书——好，他还不得以此为机会、活吞了她？
她先不骂阿四，问道：“你抓龚秘书的时候，周围有人瞧见了吗？”
阿四当即笃定的摇头：“那没有。”
“绝对没有？”
“绝对没有。有人的话我也不敢把他往汽车里拽。”
“龚秘书现在在哪里？”
“在码头边的一间小房子里。小毛和阿旺正在那边看守尸体。”
程心妙想了想，站起来：“我亲自去一趟。”
*
*
程心妙并不是有看死人的瘾，只不过阿四把事情办得很不顺利，所以她心里毛毛的，不敢再把事情全撒手交给别人。
她坐着汽车到达码头时，已是后半夜。跟着阿四深一脚浅一脚的走了好一段路，最后她进了一间棚子似的破屋子，屋子门口站着两个人，正是瑟瑟发抖的小毛和阿旺。
这两个人不敢进门，因为龚秘书流了满地的血。
程心妙不在乎，从阿四手里接过一盏马灯，她一提裙摆进了屋子。屋子地上侧身歪着一道黑影，她俯身用灯光照了细看，认出那人确实是龚秘书。
向后退一步，她发现自己差一点就踩了满脚的血。
“搜过他的身了吗？”她问。
一旁的阿四愣了愣：“还没有。”
然后不等程心妙下令，阿四忍着恐惧，蹲下去伸手往龚秘书怀里摸，摸出了胸前暗袋里的一只小皮夹，皮夹里只有十几块钱，还摸出了裤兜里的一条手帕以及一串钥匙。除此之外，也就剩了腕子上的一块手表，没有其它的值钱东西了。
龚秘书的身上没有藏着什么秘密。程心妙让阿四把东西给他放了回去，只拿了那一串钥匙细看，因为上头串了一枚很精致的小钥匙，上面印着“成业银行”的字样。
将钥匙收起来，她小心翼翼的避开鲜血后退出去。夜色黑得正浓，码头边的夜风也不清新，远方水面亮着灯火，是夜间也有航船靠岸。
“处理掉吧。”她叹了口气，感觉自己是没吃着鱼，只惹了一身腥。
“那我送您回公馆，这边的事让阿旺他们做。”
“不要，我信不过你们了。”
夜黑，空气闷，蚊子也多，但程心妙依然坚守在原地，直等远方水面上传来“咕咚”一声，是那具绑了石头的尸体被阿旺掀入水中了，她才无精打采的转身走回了汽车跟前。
她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恐惧也谈不上，只是觉得烦——区区一件小事也能被身边人办成这样，真是烦死了。
*
*
龚秘书一夜未归，家中无人在意。反正前两天他刚把这个月的薪水交回来，够这一大家子人活一阵子的了。
全世界第一个认真寻找他的人是程英德。上午，一位经理进了程英德的办公室，说是有份文件要请大少爷签字，照说昨天就该签好了，但是今天他还没有收到那份文件。
程英德记得昨天自己签了一沓子文件，可和那经理交谈了几句之后，那经理的感受不得而知，反正他自己是一头雾水，而且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签字，如果签了字，那文件又是跑到哪里去了。
不假思索的，他立刻就派人去叫龚秘书，一叫之下，他吃了一惊，发现龚秘书此刻居然不在公司。
这可真是稀奇透了，因为龚秘书向来兢兢业业，迟到早退之事是从未有过，无缘无故的旷工就更不可能。更要紧的是程英德没了龚秘书之后，忽然发现自己对公司一无所知，既不知道自己已经做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还没做什么，陷入了彻底的茫然之中。
他立刻派出人去，开始满世界的找龚秘书。结果龚秘书没露面，他倒是迎来了一位意外之客。
这位远客是奉吴连的命令而来，给程英德送了一封信。
“当时是事出紧急，我们吴老板从警察厅那边得到消息时，已经是晚了，好的是药已经全上了船，他没牵挂，所以当天关闭工厂遣散工人，他自己也带着全家马上离开了天津。若依着我们老板的意思，那真是一千一万个不愿意。我们老板总说，和程大少爷这样的人做生意，真是太痛快了。可日本人一定抓着我们老板不放，我们老板双拳难敌四手，只能是放弃了这好好的生意。这封信没敢走邮路，怕半路被日本人劫去，老板让我亲手把它送到您面前来，权当是他当面向您道歉了。”
程英德听闻此言，又仿佛是挨了一个霹雳。抽出信来读了一遍，他见信上写了些咬文嚼字的话语，大概是吴连说日本人对自己是必杀之而后快，所以自己不得不离开是非之地，云云。
放下信再琢磨琢磨，他的脑筋转过来了：药品生意，忽然间的，就做到头了！
为什么会做到头？因为日本人已经对吴连下了狠手，吴连想要保命就得离开天津。日本人对吴连是早也不动、晚也不动，偏在自己和吴连的生意做得蒸蒸日上时出了手，这是什么意思？
他一下子就想起了妹妹。
他也没法不把日本人的异动视为程心妙的新一轮反击。
而他当然不能坐以待毙，他也得行动起来。
可是若想行动起来，那就少不得龚秘书。于是拿钱将信使打发了之后，他继续派人找龚秘书。他在办公室里等着，等得直生气，想着等龚秘书回来之后，自己必要找个什么东西抽他一顿！
傍晚时分，龚秘书终于有了音信。
几个野孩子弄了条破船在江里捞鱼，把龚秘书捞出来了。

第113章 差之毫厘
龚秘书的死因，警察局那边很快就给了结论。龚秘书被捞上来时，还没有被泡得太变模样，太阳穴上的孔洞赫然在目。而他之所以会被捞鱼的孩子捞上来，也是因为把他和石头绑在一起的麻绳被什么凶恶之鱼啃断了，那鱼啃断麻绳之后，还啃去了龚秘书手指上的几块肉。
龚秘书一定是被害无疑的了，可对于嫌疑人的身份，可就难于调查。因为龚秘书沉江的那一带本就是个混乱地带，每年会有多少无名氏沉在那片水域中喂鱼，也始终是个未知数。
龚秘书大学毕业之后就进了乘风，进入乘风不久就来到了程英德身边做秘书。他的人生历史是这样的清白，当然无法相信他会有什么生死仇敌。他自己那个乌烟瘴气的家里最近也没出大乱子，他父亲在外欠的都是小债，就算是父债子偿，也不至于闹出人命。
若是盗贼谋财呢？也不至于。龚秘书虽然薪水不低，但看着还没有阔人的气质。大盗抢劫也抢不到他这斯文青年的头上去。
总而言之，龚秘书死得蹊跷，死得冤枉。程英德后知后觉的想起了龚秘书的种种好处，独自坐在办公室里，他也不确定自己这时的情绪是不是悲伤，只感觉越想龚秘书那个人越不是滋味，忽然掏出手帕来，他用力按了按眼角，又想龚秘书跟着自己也没如何的风光和享受过，唯一的一次出差是去天津见吴连，结果那一回他还和死亡擦肩而过、受了极大的惊吓。
由着天津之旅，他顺便想起了厉永孝。那时候自己的龚秘书在，妹妹的厉永孝也在。现在厉永孝那人跑了，而自己的龚秘书也……
想到这里，他擤了擤鼻涕，毫无预兆的，生出了一个奇异的念头：妹妹因为失去了厉永孝，所以把自己的龚秘书也消灭了。
此念一生，他自己都觉得荒谬。又不是两个小孩子互相耍坏心眼，我的玩具丢了，所以看不得你还有的玩、要把你的玩具也扔掉。
可是，他的脑海中又出现了一个“可是”——可是，妹妹现在对自己确实是不服不忿，而且已经将那坏心眼付诸行动，让日本人将吴连追杀出了天津，让自己的药品生意被迫终止。
他又想：“先除去千里之外的吴连，再除去近在咫尺的小龚，那么最后会不会就要轮到我自己？”
他知道他那妹妹平时可以是慷慨的，可以是大度的，但真急了眼就“无毒不丈夫”。
手段若不狠到了一定的程度，又怎么能显出她“有父风”？
门外有人通报，说是林小姐来了。他连忙清了清喉咙，说了声“进来”。抬头望着门口，他看见林笙走了进来。
林笙脸上带了一点忧色，且不说话，等房门关严了，才走过来问道：“大哥，我听说龚秘书出了事？”
面对着她，他忽然觉出了心力交瘁：“你知道了？”
“说是吴连也跑了？”
“这个你也听说了？”他笑了一下：“你的消息还挺灵通。”
“龚秘书的噩耗，是我刚刚在楼下听人提起的。吴连的事我知道得早一点，是从张经理那里听来的。”
“对了，”他点点头：“我忘了那个张经理和吴连是早认识的。”
房门一关，给他与世隔绝的错觉。她对他无所图、无所求、不抱任何希冀，这让他松出一口气，感到了一种奇异的轻松。
“这个生意，就这么做到了头。”他看着她：“别发愁，生财之路还多得很。”
她摇摇头：“吴连那事，我是一点愁也没有。我只入了那么一点股子，结果这两个月是源源不断的分钱，这便宜占得已经够足了，哪里还能贪得无厌？吴连那人也是个精明的，就算他跑到天涯海角去，也轮不到我这样的平凡人为他发愁。我现在心里过不去的，是龚秘书的事。虽然我和他认识的日子很浅，可每次来这里，总能瞧见他，他又总是那样一团和气、笑脸待人。这样好的一个年轻人，竟然会落得那样一个惨死的结局，我真是——就像听了个噩梦似的。”
她随即问：“警察查着凶手了吗？”
程英德一听她讲述龚秘书的好处，心里又狠狠的难过了一下子。掩饰似的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他用力清清喉咙：“他们能查出个什么来。我自己查。谁不知道小龚是我身边的人，打狗还要看主人，何况他直接要了小龚的命。”
林笙看着他：“大哥知道是谁了？”
“现在我还不好说。你等着看吧！”
＊
＊
林笙回了家，一进门就抄起电话打去了丁生大厦，和张白黎谈了一阵子吴连，又讲了自己今日在程英德那里的见闻，一边说一边嗟叹。
这嗟叹是诚心实意的，她的言语也是可以公开的。她和张经理谈论“发财发到了头”，更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但这“到头”的时间，比他们预计的日子要提前了一个多礼拜。好在欧亚公司那一艘货轮上的药全是用来打马虎眼的，只有倒数第二艘货轮上还放着最后几箱磺胺。
按照吴连的设想，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如果日本人想要拦截南下的轮船，那么倒数第二艘若是跑得足够快，而欧亚的轮船又是慢悠悠的足够醒目，也许欧亚这艘船就可以把日本人诱惑过去，给最后那几箱磺胺留出时间与生机。
倒数第二艘货轮，预计是六天后抵达上海。所以据张白黎估算，最多最多再有十天的时间，最后一批磺胺就可以彻底离开上海地界。一旦到了那时，他们这回的任务，就算是圆满完成了。
挂断电话之后，林笙抬起头，看见了站在前方的严轻。
严轻问她：“十天？”
楼下人多耳杂，她有话不便明说，只能笑道：“虽然只发了两个月的财，不过已经算是运气很好。到时候我们也出去散散心。听说现在流行去莫干山避暑呢。”
他看着她：“嗯。”
她站起来：“你跟我走，我们也去。”
他不置可否，转身走了出去。
要跟她走吗？不知道，不过还有十天时间，他可以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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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英德自从开始独当一面的做事起，身边就总有人指导着、辅助着，是被人连搀带架的向前推着走。
但是这回，他决定自力更生、谁也不靠。
和程心妙一样，他也看出父亲的意思了。父亲是在拿他们兄妹两个当蛊养，择其强者而扶之。
所以他现在无法去向父亲求援或者告状。他若能凭着一己之力把妹妹打败，兴许还能让父亲赞他一声好。
他先派人去调查了龚秘书遇害前一晚的生活轨迹，结果查来查去，只查到了龚秘书进了家门又离去，直奔了离家不远的成业银行。银行的人也证实了此事，不过龚秘书离开银行之后又干了什么，那就无人知晓了。
至于龚秘书去银行是所为何事，职员答曰：龚先生往保险柜里存了一沓文件。
成业银行一直都有出租保险柜的业务，价格不高，但是名副其实、当真保险。程英德亲自去了银行，想看看龚秘书到底存的是什么，却被那职员一口拒绝：“我们可是要遵守职业规矩的。以龚先生名义租下来的保险柜，非得是龚先生本人拿着钥匙过来，我们才能让他自己去开。不要说您，有人直接拿着龚先生的保险柜钥匙来了，因为他不能证明他和龚先生的关系，我们都没有让他去开柜。”
此言一出，程英德愣了住：“有人直接拿着他的钥匙过来要开柜？那人是谁？他的家里人？”
职员摇摇头：“他并没有做自我介绍，听说只有龚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才有资格开柜之后，他就离开了。”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也没什么特点，就是个年轻人，穿得不坏，人挺白净。”
这话说了和没说一样。但程英德站在银行内堂里思索了片刻，忽然问：“你是说，法定继承人？”
“对，一般呢，比如说龚先生有太太，那么太太是算的，有儿女，儿女也可以，要么父母来也好些。”
“你说的那个年轻人，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上午。”职员抬头看看墙上钟表：“就是刚才。”
程英德扭头就向外跑去，像炮弹一样直接轰进了汽车里。汽车夫从未见大少爷这么失态过，吓了一跳，而程英德立刻下了命令：“去小龚家里！你认不认得路？”
汽车夫不知道龚宅住址，匆匆下车跑回银行，他借用电话打回公司，问了一圈之后知道了地址，才发动汽车直奔龚宅。
以程英德的排场，去哪里都带着两汽车的保镖。但这回他的车队驶出半条街后忽然停下来，汽车夫打开车窗向后嚷了几句，殿后那辆汽车便缓缓掉头、驶回了成业银行门口。
然后那车静静停下，再无动静了。

第114章 阿四
汽车驶过两条大街，然后颇艰难的挤进了一条弄堂里。待到汽车停稳当了，保镖跳下汽车，为程英德打开了后排车门。
程英德欠身下来，先是环顾四周，后是望向了前方那两扇半开半合的肮脏院门。目光透过院门，他能看见院内的凌乱情形。
龚秘书素日总是穿戴得整齐利落，一派斯文气度，言谈举止也总是有礼有节，让旁人都看他是清洁理性之人。所以无论是程英德本人，还是与他同行的随从们，都没想到龚秘书的家竟是这样。
房屋本身还不能算是多么恶劣，问题是太脏太乱。程英德也不是生下来就在洋楼公馆里做程大少爷，他幼时也曾和母亲居住乡间，乡间的房屋那样古老，梁木都腐朽，可他家也从来没出现过这般光景。
把个宅子住成这般面貌，这不是宅子的问题，这是人的问题。
推门迈步进了院子，他的动静引出了一群沉默的小孩子，孩子看着都差不多大，让他纳闷，不知道是龚家的哪一位或者哪几位女杰，竟一鼓作气生了这么多。
孩子们见了人，全都不知道问候行礼。随即又出来了一位双目红肿的妇人，妇人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缎子旗袍，头发是烫而未梳，看着好似鸟窝，窝里还藏着一枚褪了色的发卡。在屋后传出的苍老怪叫声中，程英德问出了这妇人的身份，原来她就是龚秘书的娘。
他在来的路上临时凑了一沓子钞票，没有信封可用，于是直接把钱送给了那妇人，权当是公司出于人道与同情，加之龚秘书生前工作优秀，所以送于龚家的抚恤金。
家中唯一有出息的儿子死了，龚太太原本是悲痛欲绝，对着程英德，又怯得很。可如今手里忽然多了结结实实的一卷钞票，且是白来的，她登时露了笑容，露出一枚金牙和簇拥着金牙的黄牙。
程英德移开目光，越发感觉龚秘书好可怜。但他现在无暇抒情，眼见这一家除了龚太太之外好像再无正常人，便对她问道：“公司还有些文件和钥匙留在龚秘书这里，现在需要取走。”
龚太太紧紧的攥着钱，挺惊讶：“贵公司刚才不是派人过来取过了吗？”
程英德一愣。
龚太太看出了他的诧异，于是进一步的解释：“外子刚刚和你们的人往什么银行去，说是我那可怜的儿子，把公司的什么东西锁进了以他自己名义租的保险柜里。保险柜还能租？这我是不大懂了，总之现在人没了，想要再开柜子的话，就得让家里人出面作证，银行才肯给他们开。”
说到这里，龚太太强调：“你们公司里的人可说了，只要保险柜里和公司有关的东西，如果有钞票呀首饰呀，那都是要交给我们的。”
此言一出，程英德扭头就走，走得很快，但还不是太慌乱，因为他在银行门口提前留了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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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英德的汽车返回成业银行门口时，银行门口正在上演一场全武行。
他素日活得谨慎，所带的保镖都是百里挑一的真高手，高手几年如一日，像马似的跟着他到处走，除了走没别的活儿，直到今天才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这群人先前一直是不声不响的守在银行门口，目光如炬的盯着前方出入银行之人，若是对方面貌和善、孤独一人，那就罢了，若是对方看着来者不善，他们便打起精神死盯，生怕看走了眼。
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自己想看走眼也不容易。
一辆汽车嘎吱一声刹在了银行门口，紧接着车门开了，一名青年先跳下来。程英德的保镖们对于青年有些印象，认出了他就是程二小姐的汽车夫，阿四。
阿四先下车，紧随其后的是个油渍麻花的丑恶老者，老者后头还有阿四的跟班。这一群人进了成业银行，片刻之后出了来、要上车，但这边的保镖们已经如狼似虎的冲出来，他们这车便是无论如何也上不成了。
程英德及时赶来，一声令下，又派人镇住了门内的银行职员，让他们不要大惊小怪的找警察。银行职员战战兢兢的望着门外，就见外面是个以多胜少的战况，多的一方如同狂风一般，将少的一方席卷上车。不出片刻的工夫，门前空地就恢复了平静，只留下一辆空汽车，因为连车内的汽车夫都被薅下去抓走了。
和汽车作伴的，还有一个满脸茫然的老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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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四跪在地上，双手被反绑到了身后。身边还有几人陪着他挨绑下跪，是程心妙决心“抬举”之后，派给他的跟班。
他们身处于一间空旷仓库里，这仓库位于码头附近，乃是乘风轮船公司的产业。阿四认为自己在成业银行门外闹得动静不小，也许再过不久，自己被大少爷绑走的消息就会传到二小姐耳中。而自己肩负着二小姐派下来的秘密任务，二小姐不看僧面看佛面，不会不管自己的死活。
程英德坐在他们的正前方，正低头翻着一摞硬壳子账本。旁边立着一人，手里还捧着一摞文件。那是阿四从成业银行所得的收获，他还没来得及打开来扫一眼，就全被程英德那边的人抢夺了去。账本的内容他如今是看不见了，他只能极力去观察程英德的神情。
或许是受了二小姐的熏陶，他心中对这位大少爷也存了几分轻蔑情绪。今天是他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面对着程英德，他忽然发现大少爷喜怒不形于色、竟也是气势迫人之人。
而程英德长久的垂眼盯着腿上账簿，之所以会面色始终如平湖，是因为他实在也是无法做出什么反应。
他几乎是一页都没看懂。
东西确实是龚秘书的东西，他常见龚秘书夹着这一款的账簿向自己做汇报。龚秘书为人缜密敬业，账目上哪怕是有了蚂蚁腿那么细的变动，他也要规规矩矩的记上一笔。这就导致这账复杂如迷魂阵，而龚秘书活着的时候，程英德有了问题，只要叫龚秘书过来问一声就能得着答案，后来甚至连问都不问，直接将问题抛给龚秘书，龚秘书最后给他一个结果即可。
程英德原本就和文字与数字有仇，离开学校之后立刻与它们一刀两断，接手乘风之后又得了龚秘书这个宝贝。懒日子过惯了，他现在对着满纸意义不明的账目，看得几乎作呕。
将硬壳簿子“啪”的一合，他将这一摞账本交给了身边随从。随从手中那一沓文件他也已经浏览过了，依然是看了个一头雾水。
抬眼望向了前方地上的阿四，他开了口：“我对小龚是有感情的，所以你说，我是不是应该让你给他偿命？”
他不确定龚秘书是不是阿四害死的，不过龚秘书的钥匙是在阿四手里，阿四的嫌疑就是最大。
当然，阿四一定也是奉命行事，他知道。
阿四的嘴唇哆嗦着：“大少爷饶命，我……我也是失手……”
程英德叹了口气：“那你就将功补过吧？”
“我？好，我补，我补。大少爷让我怎么补？”
“说说阿妙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您说二小姐？这和二小姐没关系，是我和龚秘书有点私仇，我、我就和他打了一架，不小心打死了他……”
这谎言实在是太拙劣了，不但程英德听不下去，连阿四自己都要编不下去。而程英德站起身，一边系上西装纽扣，一边扭过脸对着身边人一点头：“死了也无妨。”
然后他转身走向仓库大门。三名保镖紧随其后，在他迈出门槛之后，将仓库大门缓缓关闭。
他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送进嘴里。旁边立刻有打火机的小火苗凑过来，他低头吸燃了烟，然后在两扇大门后爆发出的惨叫声中，呼出了一口浅淡烟雾。
然后他轻声说道：“腥风血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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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吸了两支烟，程英德咳嗽一声，向后转身。
保镖将大门推了开，仓库那样空旷宽敞，都有隐约的血腥气扑面而来。程英德走进去，就见阿四被人踩在地上，垂死肉虫一样一边扭动一边哭叫。
他停下来：“什么？”
这回仔细听了听，他才听出了阿四的语言，阿四哭的是“我说”“我全都说”。
他走到一把椅子前，像方才那样坐了下来。盯着阿四那血肉模糊、没了指甲的十根指头，他不动感情的想：“真不人道。”
“说吧。”他开了口：“不要等我问，你自己来讲。”
阿四在十指钻心的剧痛中，哭泣着开了口：“日本人说那些药里有磺胺，二小姐就是为了查磺胺，才派我找上了龚秘书。我和龚秘书没私仇，我也是奉命行事。”
程英德微微一皱眉：“磺胺？”
“对，对。”阿四疼的面目扭曲：“是磺胺！真磺胺！就是天津那个高桥治告诉二小姐的，说乘风的轮船从天津运走了好多磺胺。”
程英德看着阿四，同时脑海中乱成一锅粥。
吴连运来的西药里有磺胺？他怎么完全没印象？吴连手里不是只有一些走私来的阿司匹林吗？是了，除了阿司匹林也还有些别的，很普通的药粉药片什么的，可他实在是不记得还有磺胺！
程英德保持着坐姿不变，咽了口唾沫。

第115章 不速之客
程英德回到公司，关上了办公室的门。
办公室内并不寂寞，大写字台、茶几、沙发上铺满了纸张，他的亲信们有的站着，有的坐着，有的蹲着，全在全神贯注的研究着手中的文件、账目以及货单。
他们现在已经可以确定了：乘风确实是没有从吴连那里接收过任何带有“磺胺”字样的药品——中文英文的字样全是绝对的没有。
程英德不怀疑阿四那话的真实性，但是对着满室狼藉，他不由得要怀疑日本人——就是那个高桥治——的侦查能力。
也许出错的是高桥治，是高桥治误导了阿妙。如果真是如此，那自己这边自然是找翻天了也无用。
他想下令让众人收拾场面、各自休息去。可就在这时，被他抓来帮忙的英文翻译忽然疑惑道：“阿司匹林这种东西，吴连是存了两个牌子的吗？”
程英德抬头看他：“什么意思？”
翻译走过来，给他看手里的一张货单：“这上面记录了两种阿司匹林，您看，前面这种写的是阿司匹林A，想来和后面这个阿司匹林是不同的吧。所以我想，难道这是运出来了两种牌子的阿司匹林？”
程英德被他问住了。
那翻译也知道他从来不是事必躬亲的人，未必知晓这些细节，于是回头又去和同僚商议研究。程英德莫测高深的板着脸，茫茫然的旁听着，一阵一阵的简直不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什么。
但是很快，他们经过对照和讨论，得出了结果：无论这是不是两种阿司匹林，反正至少在包装上一定是很容易分辨的。因为据记录显示，这种阿司匹林A每次都会随船到沪，每次到的数量都不多，而且每次都会被个姓张的尽数运走。
程英德此刻虽是心思烦乱，但总不会连张白黎都忘记。而他原本完全不认识张白黎这个人，张白黎是通过林笙找上他的。
他原本也完全不认识吴连那个人，吴连也主要由是张白黎介绍给他的。
换言之，通过了乘风公司的轮船，张白黎日积月累，从吴连那里得到了大量的、先前根本无法离开天津的“阿司匹林A”。
而现在日本人将一项“私运磺胺”的罪名，全压在了乘风轮船公司的头上。
程英德面对着满屋子的忠诚部下，缓缓出了一身冷汗。
从胸前口袋里摸出怀表看了看时间，此刻距离他从阿四口中拷打出“磺胺”二字，已经过去了一夜半天。阿四失踪了这么久，妹妹是不是也该有所察觉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自己是先去找张白黎算账？还是先向妹妹迎战？
哪一方的杀气更浓？更急于置他于死地？
他得分出轻重缓急。
还有一个林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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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心妙确实意识到了阿四似乎是“好久不见”，不过她现在无暇去关注这个不甚得力的手下。
因为程公馆忽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高桥治。
这高桥治来之前也没打声招呼，毫无预兆的就登了门，这本身就是一种欠缺礼仪的行为。程静农当时正在华特总董的府中打桥牌，家中只有程心妙一位主人。程心妙只好一边派人去给父亲报信，一边出面接待了高桥治。
对于高桥治其人，程心妙的感觉是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她和高桥治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络，互相都很好意思去麻烦对方；陌生，则是因为替她去向高桥治说话的人总是厉永孝，她和高桥治之间隔着上千里和一个人。甚至这还是她和高桥治的第一次见面。
暂且将阿四抛开，她将高桥治请进了西楼客厅。高桥好奇又惊讶的看她，早知道程二小姐很年轻，可百闻不如一见，见了面才发现她简直就是个足以做他晚辈的摩登女孩子，而且有种异样的美，是那种让人一见便要一惊的美法。
程心妙也打量着高桥治，心里想的则是“人不可貌相”，此君平凡到了一定的程度，无论掉进东亚哪国的人堆里都找不着。
她是现代青年，不讲那些陈词滥调，等仆人送过了茶点之后，便以着开朗快乐的态度，笑道：“刚听仆人说从天津来了一位高桥先生，我简直以为是自己听错了。高桥先生怎么不提前给我发封电报？我会直接去火车站迎接你的。”
她既是采取了这种款式的寒暄风格，那么高桥治便也省略了冗长的客气话：“就是怕惊动了府上诸位，所以才没有事先声明的。”
程心妙笑出了一口雪白牙齿：“正因为没有事先声明，所以你现在才扑了个空。家父今天早早就出了门去办事情，现在能够接待你的人，只剩下我一个啦！”随即她把声音稍微压低了一点点：“是租界工部局的什么事情，似乎麻烦得很，早就该去办了，他老人家也是爱偷懒，一天拖一天，拖到了今天实在是拖不得、这才去了。我已经派人去找他回来，如果一时间找不到人，也请高桥先生谅解吧！”
“当然，当然。”高桥治连连点头：“其实这一番请求谅解的话，应该由我先说才对。程老板和二小姐一定都已经知道了，厉永孝先生如今是在我那里。程老板对厉永孝是要清理门户的，我却收留庇护了他，这实在是冒犯了程老板的权威，如果程老板当我这种行为是挑衅，我也是无法反驳和辩解的。”
程心妙笑了：“那么高桥先生到底是不是存心要挑衅呢？”
“怎么会。”高桥治摆了摆手：“程老板是我最珍贵的好朋友。厉永孝虽然和我一直以来也是沟通得很愉快，可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为了厉永孝去得罪程老板。除非我是疯了。”
程心妙也是一笑：“高桥先生讲话有理有据，肯定没疯。”
高桥治陪了个笑，且笑且点头：“我不敢存有挑衅之心，可为什么还要对厉永孝出手相救呢？这其中自然也是有个道理。而且从实际的目的而论，我是为了程老板和二小姐好、才冒险这样做的。”
程心妙发现高桥治说话有些绕，不过问题不大，还能听懂。
“是么？”她显出了有兴趣的样子，倒要看看高桥治有什么高见：“请高桥先生讲一讲你的道理好吗？”
高桥治答道：“当然，这也正是我的来意之一。据我看来，程老板对厉永孝是有些误会的，而厉永孝出于畏惧之心，对程老板的所思所想，也做下了错误的判断。”
“比如？”
“比如，厉永孝对于那个秦氏一家的处置，虽然是极度的玩忽职守，但他当时只是存了一点投机取巧之心，也并没有从中得到任何私人的好处。对于这样的错误，我想，只要惩罚他一次就够了。他到了天津之后，回忆起自己当年的行为，也是悔恨无及，十分的痛苦。”
程心妙对此不置可否，其实她是和高桥治想到了一起去，只不过不便背叛父亲、赞同高桥就是了。
高桥治又道：“厉永孝先生，对于程老板和二小姐，实在是极度忠诚的。他的右手受了重伤，落了残疾，这对他是很大的打击，但在那种情形下，他还振作精神，不住的与我联络，想要查明李思成的身份。这并非是因为李思成废了他的右手，而是他始终担忧李思成会对二小姐不利。但是这一点，后来似乎也成了他的罪名之一。二小姐，我是很为他遗憾的。”
程心妙的神情很好，和悦温柔的，带着一点笑意，但依旧是不置可否。
阿孝很好，有后来的阿四那些人对比着，她越发发现阿孝什么都好，哪怕残废了一只手，也远远胜过其余人等。可她有她的立场要站，程静农一天不对阿孝松口原谅，她就保持一天的沉默。
阿孝会理解她的，阿孝对她总是什么都理解、什么都包容、永远都忠诚。
高桥治也不要她的附和，自顾自的继续感慨：“厉永孝当时饱受伤痛的折磨，精神也是有些错乱，所以在极度的恐慌之中逃去了这边租界、又辗转着到了天津。我在天津，也听说程老板对厉永孝还是不能原谅，所以为了安全，把他暂时藏了起来。俗话讲得好，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并不是我插手府上的家务事，而是我作为一个旁观者，也作为厉永孝和二小姐的朋友，实在是不忍心看着错误发生，所以才很不识相的、也很无礼的介入其中。”
程心妙听到这里，微微的笑了笑：“高桥先生是我们的好朋友，对我们不会有恶意，这一点我是始终相信的。也正是因此，你我之间向来是心无芥蒂、互相帮助。”
“帮助二小姐，是我身为朋友，应有的义务，而且正是源于这次的帮助，也让我在无意中得了一个惊人的发现。这一点，我要感谢二小姐。”
程心妙没听出他这是正话还是反话：“惊人的发现？你是说那些磺胺？”
“对，这也是我这一次秘密前来上海的原因。”
程心妙的眉毛挑了挑：“你总不会是要亲自来调查家兄吧？”
“我也相信大少爷的清白，只是这批磺胺来历不凡，我非得把它的去向弄清楚不可。”
“高桥先生，你到底要说什么？起初我看你还是很坦白的，怎么说着说着就像是要打哑谜？我不喜欢这样云里雾里的谈话方式，很浪费时间和感情，不如开诚布公、效率更高。”
高桥治严肃了脸色，压低声音说道：“那批磺胺，来自于冀北一处秘密的抗日根据地。我们不确定它进入天津的时间，但在一度发现它的存在之后，它就离奇消失了。直到这一次，我在吴连的仓库里找到了些许残余。而吴连的最后一船药品也已经被我们追上扣下，在我到达上海时，我们正在对那艘货轮进行大搜查。现在，我想对乘风最近运输过药品的轮船进行检查，此事事关程家的名誉，我想二小姐和程老板，应该也是不会反对的吧。”
程心妙当即说道：“如果事关的只是名誉的话，那就不必搜查了。我们程家人全是中国人，凭你们日本人在北边的所作所为，‘抗日’二字只会提高我们的名望。你拿这样的话来威胁我，我是不在意的。”
高桥治有些尴尬：“那个……”
程心妙这时将话锋一转：“但我们也无意和共产党扯上关系，毕竟我们不是政客，不愿意趟政治的浑水。所以为了表明我们与政治无涉，我可以配合你们。只是这船许不许你们上去看，那还要看家父和家兄的意思，我在这里就不能向你打什么包票啦！”
高桥连连点头：“好好好，这样就很好。”

第116章 头头是道
程静农因为对日本人庇护厉永孝的行为有些怀恨，所以在英国人的府邸中将桥牌打个不休，故意晾着高桥治，横竖家里还有女儿可以替他抵挡。程心妙也知道父亲的意思，所以虽然她派出去寻觅父亲的人马全是一去不复返，但她也不急。
直等高桥治告辞离去了，她才站起身来，直接往华特总董的公馆打去电话，把父亲叫了回来。
程静农到家之时，还是意态悠然，认为高桥治如此匆忙的跑到自己家来，必定是自知理亏，想来斡旋。然而他女儿立刻就向他抛去了一枚重磅炸弹。
他被炸弹崩得立刻瞪了眼：“高桥治说老大帮共产党运磺胺？”
从女儿的讲述中，他所领会的意思就是这样。程心妙观察着父亲的反应，想要极力把大哥描述成一个祸事篓子。而她父亲站在沙发后，单手扶着沙发靠背，果然是个僵住了的样子。
很好，她想，大哥越是糟糕，接下来才能越发显出程家只有自己才能力挽狂澜。
哪知道她父亲僵了片刻之后，重新复苏，却是冒出了这么一句话：“日本人先是救走阿孝，后是说你大哥勾结共产党，这是要敲打我们程家么？”
程心妙怔了怔：“您这么认为？”
“老大要有勾结共产党的胆量，我也算是没有白养他一场。”他冷哼一声，真情流露，这回终于是没能藏住他对程英德的失望。他自己对共产党是没有任何兴趣，对于共产党的主义和宗旨，他听了，也不以为然。但现在给共产党运磺胺乃是个会掉脑袋的险差，程英德要是敢铤而走险的干这个，那么至少证明他不是个平地卧的角色。
可他对老大冷眼旁观了这许多年，老大的表现已经让他灰了心。程英德但凡再多一点锐气，他也不至于文明进步到这般田地、几年如一日的叫嚷“男女平等”。
“老大最多是让人当了枪使，”他说：“这一点，日本人应该也看得出来。看得出来还跑到我这里讲这种话，意思很明白么！”
程心妙听到这里，恨不得让时光倒流，把方才那句话收回来换个说法。然而未等她开口，程静农又发了话：“老大呢？把老大找回来，让他自己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程心妙立刻朝着门口使了个眼色，让外面侍立着的手下去找程英德，同时答复父亲：“我看您都不用问，如果您相信大哥是被人当了枪使，那么这使枪的人还能有谁？当然就是这笔生意的介绍人啰！”
“你说林笙？”
“只能是她。”
程静农看了她一眼：“我看啊，她也是个让人当枪使的。我的眼光向来强，她那个模样和气质，实在不像是哪路间谍特工之流。如果说可疑，那还是那个李思成最可疑。”
程心妙一听，差点昏过去：“李思成连门都不出，对我们什么都没做，您怎么又看他可疑了？真要是可疑的人，肯定会尽量显得平凡随和呀，谁会活成他那个样子，好像生怕别人当他是好人似的。”
可程静农越是回忆李思成的眼神，越感觉那人杀气凛凛、暗藏玄机。先前，正如女儿所说，李思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尽管明知道他神秘，可想挑他的毛病都挑不出，只好任由他坐在家里神秘去。可现在情形有变，他那神秘的杀气和玄机好像忽然都有了解释。
“话不是那样讲。”他答：“有的人不擅长伪装，所以索性使一招欲擒故纵，反倒是更能迷惑人。”
程心妙皱眉看他：“噢，反正怎么讲李思成都是坏人，林笙就是好人，对不对？天哪！我们家的男人怎么都那么喜欢她？”
程静农的脑筋转了一圈，然后才明白过来，立刻变脸呵斥了女儿一声。
他对林笙谈不上多么喜欢，就算喜欢也绝非男女之情，尤其因为她是白道训的女儿，这让他在明白过来之后，感觉尤其的不适。
程心妙挨了一声骂，将上嘴唇翘得更高了些，暂时也不言语了。
客厅内静了下来。
片刻过后，程静农抬头往窗外看：“都跑到哪里找老大去了？没有先往公司里给他打个电话吗？”
程心妙怔了怔，忽然意识到自己方才用一个眼神派出去了五六个人，五六个人一窝蜂的往外跑，好像还真没有谁先给乘风轮船公司打去了电话。
明明闯祸的是大哥，结果如今在父亲面前犯蠢的人反倒成了她。她感觉今天也真是见了鬼。三步两步的跑到电话机前，她决定亲自来打这个电话。
但是她打电话也没有用，接电话的人告诉她，说是大少爷方才刚刚离开了公司。
离开公司去了哪里？
不知道。
＊
＊
林笙下了汽车，抬头去看面前这幢洋楼。
把她从家中接到这里来的人，自称是奉了程英德的命令，而在这之前，她也确实是接到了程英德的电话。程英德把话说得匆匆，只讲有事要和她面谈，到底是什么事，她还没来得及问，他已经挂断了电话。
放下话筒之后，她低头站着，心中仿佛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现在正是一个“最后关头”，她真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小老鼠，缩到极暗极暗的角落里去，静等着黑夜过去、黎明到来。
可那也只是个虚幻的希望而已。最后一批磺胺是张白黎在今天中午才从码头拉走的，现在一定还没有离开上海地界。所以她现在无论如何都要稳住，千万得把林笙这个角色的戏份演到底。
每批磺胺都不是可以轻易运走的，其间涉及着许多人物与关卡，其中有的人像吴连，有的人像秦青山，说起来或许也还不算是他们的同志，但是敢于伸出援手，而在这些人伸出手的那一瞬间，就也都成了局内人。
所以无论如何不能出差池。她把神稳住、稳到最后，就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
回头看见了走到楼梯口的严轻，她说道：“我出去一趟，去程家大哥那里谈些事情。”
严轻感觉这个时间有点不寻常，她向来是下午去乘风，傍晚吃过了饭回来。但今天显然是迟了些，窗外已经射进了晚霞的光芒。
“这么晚？”他问。
“可不是。”她神情自若的回答：“说是有点什么急事要问我。既然是有事，那我就过去瞧瞧。程家大哥可是慢待不得的，兴许过一阵子他那里又有发财的机会了呢。”
说到这里，她将小皮包收拾了，又对着楼下墙壁上的小圆镜照了照，将一枚发卡别上头发，别上之后左右端详了一下，最后她扭头对严轻一笑：“臭美得没效果，没显出好看来。”
严轻也知道现在是紧要关头，于是问了一句：“用不用我陪你去？”
“不用。”她随口说：“你把你自己照顾好，我就谢天谢地了。”
窗外这时传来了汽车喇叭声，她回头望出去，正看见程英德常坐的那辆汽车缓缓停到了大门外。风景是一如往昔的，汽车也是一如往昔的，这让她安然了些。对着严轻挥了挥手，她推门走出去了，走到院子里，她想起来一件事，回头对着老妈子大声嘱咐：“晚饭只煮先生一个人的饭，我就不回来吃了。”
然后她坐上汽车，被拉来了这么一个陌生的地方。
她觉出了不妙，于是一手将小皮包的细带子往胳膊上绕，同时露出满脸狐疑：“你们大少爷是在这里等我？不是在公司办公室？”
汽车夫从车窗里探出头：“是的，林小姐。”
她和程大少爷虽然颇有交情，但她始终是个有正气的妇人，不会因为对方是程大少爷兼鳏夫，就满不在乎的往人家的私宅里走。单手整理着小皮包的带子，她就是不肯向内迈步。
这时院门开了，有人走出来，是程英德身边一位常见的保镖，他向内做了个“请”的手势：“林小姐请进，我们大少爷正在等您。”
这回她不好不进了。向前迈出步子，她还是一脸的不安，而且还有明显的惭愧与害羞，仿佛是要走进去和鳏夫约会似的。

第117章 幽处
林笙试试探探的走入楼内，发现楼内楼外风格一致，原本都应该是很华美的布置过，但是因为久久不得人气的滋养，所以楼外显得荒凉，楼内也显得阴冷。孤男寡女忽然跑到了这里相会，这实在是透着奇怪。尤其程英德先前对她一直是以礼相待，好归好，但从来没有逾矩之处。
“难道是早就看上了我，看到如今忍不住了？”她暗自忖度。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很不好办。她又得想法子全身而退，又不能和他撕破脸皮。
这时，旁边的房门一开，程英德走了出来，原来那门后是个小客厅。林笙正担忧着他会忽然化身为色狼，可打过了照面之后，她就见他面色暗沉，眼睛陷在青晕里，是个非常疲惫憔悴的模样。
“大哥？”她吃了一惊：“你怎么变成了这个模样？是病了吗？”
程英德看着她，摇摇头：“没病。”
“那你这个脸色——”
他打断了她的话：“是心病。”
“还是因为龚秘书的事情吗？你是不是得着什么不好的新消息了？”
程英德对她是怎么看怎么好，所以一想到她这些天的所作所为，就感觉透寒彻骨：“吴连的药都运干净了，没想到我还能把你叫过来。”
他答非所问，林笙对着他端详了一番，显出了察言观色的小心姿态：“大哥，你是从别人那里听了我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还是我之前说了哪句话，不好听，让你记在心里放不下？如果是这样的话，请你明白的说出来。”
程英德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有和林笙这样剑拔弩张的一天：“是我今天说得不明白，还是你先对我打了两个月的哑谜？”
林笙听到这里，感觉程英德不是打算化身为色狼，是有了别的事情要东窗事发。可是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别的事情？
她昼夜提防着这一天的到来，希望着它不要来，可它终归还是来了，也好，让她放下了提着的一口气，转而精神抖擞，进入了新的战斗状态。
“就是你今天说得不明白！”她皱了眉头：“我不知道我这两个月打了什么哑谜。你知道，你来告诉我。”
程英德抓住她的手臂，一把将她拽进了身后那间小客厅，关起门后才怒道：“你利用我！你要害死我！”
这句话一下子说中了她的心事，她的气焰明显低落了些：“你是说吴连那件事吗？”
他很意外：“好，你承认得很痛快。”
她低了头，脸上也有了苦恼神色：“其实我一听吴连出了事、生意做不下去后，我就想到了这一点。乘风是靠着轮船赚钱的，你先前费了好大的事，调动轮船专门去运吴连的药，可这吴连说跑就跑，不但药品生意是做不成了，还耽误了你在别的方面发财。吴连再有苦衷，从商业的角度来看，这也算是不负责任，也就是这个买卖没法签订正式的合同，否则他都是犯了法的。我当时给你介绍吴连，把这生意夸得天花乱坠，结果我是舒舒服服的坐在家里赚了一大票，出力操心受损失这些事情却是都扔给了你。你要是因为这个怨我，那我没得说。”
程英德愣了愣：“我说的不是这个。”
她也愣了：“那还有什么别的？”
“你还要继续装傻？”他猛然压低声音，咬牙切齿的问：“你说，你是不是在利用我走私磺胺？”
“磺——”她一时张口结舌，但是声音也低了：“你这是什么意思？吴连那些药在法律上都是非法的，胃怡舒的牌子有问题，西药也都来历不明，这你早就都知道。现在生意都做完了，你才问我是不是在利用你走私磺胺？”
“磺胺和别的药品不一样！”
“我认识字，我有常识，我知道磺胺和一般的西药不一样。可我根本连货单都没有见过，我哪里知道吴连卖的都是什么药？这些不应该是你最先知道的吗？如果你早看见了货单上面有磺胺，你直说你不肯要，难道吴连还会对你强买强卖？”
“货单上没有！”
“你真是把我说糊涂了！货单上没有磺胺，但是你在船上偶然发现了那东西？还是你把磺胺当成别的药卖掉了？这是很要紧的事情吗？再说就算真有了什么磺胺，又怎么样？你不是程家大少爷吗？你们程家连军火烟土活人都敢卖，不敢卖磺胺？”
林笙一边和他针锋相对，一边——据程英德目测——好像也是一头雾水。所以说完这些话后，她紧跟着又问了一句：“是不是有人对你说了什么？还是有人要拿那些磺胺做文章、找你的麻烦？如果你说是我存了什么坏心、利用你去走私磺胺，那我不能承认；如果你是因为走私磺胺一事受了攻击，那么我虽无能，但也愿意陪你一起面对。”
程英德叹了口气。
“你倒是说呀！”
“那磺胺是日本人的。”
“什么？”
“我说那磺胺是日本人的！不知道吴连通过什么手段弄到了那批磺胺，通过乘风的货轮把它全运出了天津，而那些磺胺又全被你那个张经理当做阿司匹林低价买了走。现在日本人找磺胺，先是通过吴连锁定了我，后是通过阿妙暗中调查我，龚秘书就是为此而死的！”
林笙听到这里，露出了张口结舌的表情：“你……你的意思是，那磺胺是吴连从日本人那里……偷来的？”
“谁知道他是怎么弄来的！”
林笙也很纳闷，感觉程英德的思维方式挺奇异，不明白他是如何想到了这一步来。不过他肯往这个方向猜测，也可以。
程英德又道：“我不知道日本人现在是怎么看待我的，如果也把我打入反日分子那一列去，我可是有点冤。我只是不愿意和日本人为伍，反日倒还谈不上。”
“在现在这种情形下，中国人反日有什么稀奇。反正我对日本是没什么感情，我随时可以反。”
“幼稚！我还嫌日本人对阿妙支持得不够多吗？”
“程家的事和日本人有什么关系？程叔叔那么厉害，日本人还敢插手到你们家里去？”
程英德烦躁的一转身，感觉自己深谋远虑，和林笙说不明白。可转过去之后一想，还不行，话还没问清楚，于是他又转了回来。结果林笙忽然一拍手：“不对！吴连是张经理联络的，药也是张经理拿走的。你质问我有什么用？张经理呢？”
程英德看着她，眨了眨眼睛，同时哑口无言。
这一阵子他殚精竭虑，根据有限的事实，进行无限的想象，累得脑子里轰轰作响，除了怀疑林笙就是防备妹妹，竟然把张经理其人给忘了。
林笙这时又道：“大哥，你把张经理先找来。有什么话，我们三方当面对质。否则我们各说各话，终归是说不明白。不过你讲吴连偷了日本人的磺胺，这一点我还是有点信的。虽然我和他不熟，但我总觉得，这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
程英德没空搭理她，也认为应该先去找张白黎。可在他发号施令之前，林笙又拦住了他：“大哥，你不要那样兴师动众的派人去找，如果张经理心中有鬼，见了这个气势就要偷偷跑掉了。你等等，这里的电话能不能用？能的话我先往丁生大厦打个电话，找个借口叫他出来，就说——算了算了，说什么由你来决定，要不然我怕你又要怀疑我是给张经理打暗号。”
“就说我要向他问问吴连的事。那边的电话是通的。”
林笙走过去拿下电话机的话筒，当着程英德的面，口齿清楚的要通了号码。那边传来了一声熟悉的“喂”，林笙对程英德招了招手，意思是让他过来一起听，同时问道：“请问是和胜贸易的张经理吗？”
程英德走到她跟前，俯身将耳朵凑向了她，与此同时，那熟悉的声音陡然变了音质和腔调：“我是这里的工友，张经理今天没来。”
林笙又问：“那他昨天到办公室了吗？”
“昨天来了，今天没来，办公室的门也没有锁，我送了两次热水过来，门都是这样半开着。”
林笙哦哦的答应了几声，同时扭脸望向了程英德。程英德伸手接过话筒放下，将电话挂断了。
林笙估算着从此地到丁生大厦的距离。张白黎的办公室，对外挂名是“和生贸易”，她的语音是标准的，所以他一旦听到了“和胜贸易”四个字，就会知道一定是她那边有了变故。
中午被人载离码头的磺胺，一路快马加鞭的离开上海，即便尚未离开，想要寻觅它的踪迹，也要耗费一些时间。捉拿张白黎显然是要比捉拿磺胺容易得多，所以她心事重重的看着程英德，想要没话找话的拖延拖延，不必久，凭张白黎的本事，哪怕多给他十分钟，便已足够他融入人海。
“说是今天没来。”她说道：“会不会是去码头了，今天还有没有船到？”
“有。”程英德答：“清晨到的。”
“那我猜他一定是在码头。反正他在办公室也是无事做，有船到的话他当然是会跑到码头等船。我们一起走，去码头看看吧！”
程英德看着林笙，忽然想到值此非常时刻，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把她留下了。无论她是否离婚，无论她对自己有没有情，都没关系了。
“不。”他答：“你留在这里，不要出去。我这是为了你好，龚秘书已经死了，我不希望你也出事。”
林笙隐隐觉出了不妙：“嗐！我和龚秘书不一样。如果龚秘书知道一百，那我至多只知道一。就算日本人来了，他们抓我也没用处呀。再说天都黑了，我总留在这里也不是事。家里人还等着我呢。”
“你家里的人，不就是只有一个李思成？”程英德说：“不要管他，他和你没关系。”

第118章 相助而已
林笙不用盯着程英德细看，也觉出了他语气中带了一股子邪劲，而且这邪劲是突如其来的，方才他还是一派正气，还在就事论事的对她猜忌和逼问。
目光扫过周遭环境，她估量着自己若是“翻脸”，有多少胜算能够突出重围、杀回家去。估量的结果很不乐观，程英德向来是谨慎得过分，楼内楼外全都活动着他的保镖。
值此非常时刻，他的心腹干将龚秘书刚刚横死不久，他的小心程度，自然还要比平时增加几倍。
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她想保镖实在是太多了，如果没有这许多保镖，她或许还能够制服得住程英德。又瞟了程英德一眼，其实她现在也制得住他。
找个什么利器把他逼住，要他下令让保镖让路、放自己走，也不是太难的事情。只不过现在的时机还不合适，如果程英德是在明天天亮之后把她叫了来，那她的顾忌还能少些。起码那时候磺胺肯定已经是远走高飞了。
“有没有关系，也是搭伴生活了这么久。”她不甘心，还想再犟一犟：“我既然是被卷进了这场无妄之灾里，那么极有可能会连累他，就算不能为他做什么，我现在有地方可躲了，也应该让他自己设法避避风头。再说我真回了家也没什么，你忘了？思成的身手好得很。谁敢像对付龚秘书那样对付我，我可是不必怕的。”
程英德听到这里，忽然一阵烦躁：“思成？”
他冷哼一声：“李思成已经死了。你忘记了？”
林笙听到这里，终于变了脸色——早就想变了，一直没敢变，现在好了，现在不变反倒是不正常了。
“怎么忽然想起了这话？”她直问到了他脸上去：“他的身份我清楚得很，不劳你来提醒我。我当初对着你们实话实说，所求的也是理解与原谅，不是递了刀子给你，让你冷不防的刺我一下。”
“我不是要刺你，我是保护你。”他不耐烦的一挥手：“如果你真是个不知情的，和我一样都是受了张白黎那些人的蒙骗，那你现在就什么都不要管，乖乖的待在这里就是。等我把事情查清楚了，自然会还你还有我自己的清白。你现在这样胡闹不止，只让我又要怀疑你和吴连他们是一伙的，因为现在吴连跑了，所以你也吵着要走！”
“我哪里是要走？！”她也急了：“我是要回我自己的家呀！你要是不相信我，你派人在我家里盯着我好了。可我平白无故的留在这里过夜，算什么事情？你不讲名誉我还讲呢！”
“你和那个亡命徒不是也过了这么多夜吗？”
“名义上他是我丈夫，你呢？”
“只要你愿意，我也可以是。”
林笙瞪着他，瞪了一会儿，回过神来，“嗤”的冷笑了一声：“不敢当，也没那个兴趣。”
“你不想成为程公馆的大少奶奶？你愿意一生都要为了几个小钱挣扎奔波？还要养着一个来路不明的亡命徒男人？”
林笙鼻子出气，像是气到无可奈何，反倒忽然镇定了：“我习惯了。多少年都是这样的活法，我习惯了。你要是怨我把张白黎介绍给你、把你害了，那我没得辩解，要打要杀悉听尊便，但是别的闲话请不要讲，尤其是请不要说什么‘做了少奶奶就如何如何享福、不做少奶奶就如何如何悲惨’之类的闲话。我活得很有精神，很有力量，我不悲惨。挣扎就挣扎，奔波就奔波，你让我乖乖坐在家里坐一辈子，我还会早早的憋闷死呢！”
程英德对她点点头：“你这种思想，有点像阿妙。”
然后，他自言自语似的感慨道：“我说我为什么会对你一见如故，原来是你像我的至亲。不过你比她温和良善得多，而她太毒辣决绝了。”
说到这里，不等林笙回答，他转身向外走去，留下了这样一句：“我亲自去找张白黎。你不要妄想。”
林笙快步去追他的背影，结果被一名门口保镖伸手拦了住。
她眼睁睁的看他离去，忽然回身又跑去电话机前，然而这回她打电话时，发现电话线断了，听筒里一片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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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笙坐在沙发上，抬手摸了摸头发。
她回忆自己方才的表现，感觉起码在大体上，还是没有把自己这个角色演得走样。而程英德虽然正沿着一个奇异的方向推测着，但他追捕张白黎的行为依旧还是非常危险。
比张白黎更令她焦心的，是她那个在雅克放路的家。那个家里藏着不能见光的枪支子弹，以及一个不很知晓现状的严轻。而严轻和枪支子弹之间的界线也不很分明。
她怕会有人到自己家里搜查，真到了那时候，严轻会比枪支子弹更有危险性。枪支子弹是死物，只要不被人找到的话，就绝不会自己主动跳出来；可严轻的反应是难以预料的。
自己冷不丁的一去不复返，家里又来了人搜查，严轻会不会单枪匹马的要跑出去找自己救自己？难说啊，他好似不懂什么是危险和死亡，向来是不把别人的命当命，也不把自己的命当命。
不懂，可以教，只是她和他相识日浅，又总是心事重重的忙碌着，她还没有腾出闲工夫去教。她只记得自己曾经嘱咐过他，说自己一旦遇了险，他就要快跑，谁都不要管。
可谁知道他肯不肯听呢？
她心中有火燃烧，烧得五内俱焚。但她知道自己得忍着、得稳住。
自己是干这一行的专业人士，得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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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英德前往丁生大厦时，程静农也正在家中纳闷，没想到老大也有深藏不露的一面，别的不说，这份藏匿的本事就不一般。程心妙派出去的人马到目前为止，居然硬是连老大的踪迹都没有摸到一点。
他有点怕是日本人对老大下了手，但转念一想，又认为不可能，日本人还“不至于”。
不过也难说。
他不怕日本人，起码在上海、在目前，他是不怕，以后怕不怕，要看日本人有没有本事真从北边打过来。至于“反日”二字，也不是他的忌讳，如果能得到足够多的好处，他也可以反日——没有什么是不能反对的，也没有什么是不能拥护的，他立场灵活，一切以利益为准，当然，也要把事情办得漂亮些，不能让人骂他是唯利是图的小人。
反正“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兄弟这种东西，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
可他现在没得着什么利益，老大也只通过药品生意赚了些小钱，让程家为了那么点小钱和日本人闹翻，他可不能愿意，况且这里头还有共产党的事。
所以这个问题不能放着不管，一定要尽快解决。老大既是不知所踪了，那么就得另找新的知情人。这时他听女儿说了话：“爸爸，我们把笙姐姐叫过来吧！”
他点了头，又道：“和和气气的去叫她，找个借口，不要打草惊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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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公馆的汽车开到雅克放路，车内的人进门之后先是找林小姐，结果得知自己晚了一步，林小姐刚出门去了。出门去哪里了？门房老头子不知道，但是院子里站着个老妈子，老妈子听他们自我介绍是程公馆来的，就不很确定的回答：“好像是到贵府大少爷那边去了。”
来人也知道大少爷现在神龙见首不见尾，立刻来了兴致：“林小姐去哪里见了大少爷？”
老妈子不知道，不过根据经验，她猜测道：“可能是那个轮船公司吧？”
这一听就不是正确答案。但是来人不甘心就这么空手撤退，于是又问：“你们先生也是一起去的吗？”
“那没有。”老妈子摇了头：“先生是一直在家里的。”
“那麻烦你通报一声，我们想和先生见见面。”
老妈子转身进入楼内，没敢上楼，站在楼梯下仰头喊先生，几嗓子把先生喊得露了面。而还未等她细说，那几个人已经不请自入。
严轻站在楼梯拐角处，只扫了那些人一眼，就嗅到了凶险气味。同时他确定了这些人确实是来自程公馆，因为其中有两张面孔，他看着眼熟，先前一定是见过。
他知道林笙对程家人所说的每一句话，哪怕是闲话，都是专门思考过的，那话一环扣一环，把她的身份扣了个无懈可击。他没下过她这份苦工，所以沉默是金，免得言多必失。
于是他只说道：“林笙不在家。”
楼下为首一人笑了笑：“太太不在家，我们接了先生回去也是一样的。”
一边说，他一边略微掀了掀西装下摆，露出了腰间的手枪皮套。站在前方的老妈子看不见，但居高临下的严轻肯定看得清楚。出门时程老板和二小姐吩咐他的都是不要打草惊蛇，但现在林小姐已经和大少爷一起不见了踪影，如果再不把眼前这个“先生”抓回去，那么可以预见，这位先生恐怕也会马上脚底抹油。
而严轻看着他，半晌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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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轻知道就是在今天中午，张白黎已经接走了最后一批磺胺。如无意外的话，那批磺胺在明天之前就可以离开上海，进入安全圈内。磺胺一安全，也就到了张白黎和林笙撤退的时候。
这个时间比他们预想的要早两天，所以林笙下午一直是又欢喜又紧张，感觉自己正站在圆满撤退的边缘。
但在最后关头，她还是被程英德的人带走了。而看楼下那几人的情形，仿佛程公馆和程英德忽然分了家，程英德的所作所为，程公馆那边显然是不知情。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不知道。但程英德显然是比程静农更好对付。如果林笙当真只是被程英德抓了去，那么严轻是不很怕的。就算今天她走不成，明天后天也一定能逃出去。
所以，还是让她和程英德纠缠去吧，可千万别让她落到了程静农的手里。怎么样才能让程静农暂时失去对她的兴趣？也不难，他可以暂时替她吸引程公馆的火力。反正他也是众人眼中的神秘人，再多神秘几天也无妨。
他可没打算替林笙卖命，只是觉得这个忙他能帮。走下楼时他的胸中还是一片空荡荡，没什么情绪，也没有犹豫。
能帮就帮一帮。她对他一直是挺好，他看她也感觉挺顺眼。
要不然她一旦有了个三长两短，他还得费事去救，更麻烦。

第119章 成全
先生一走，两个老妈子商量了一下，便将刚摆上餐桌的晚餐又端回厨房，和厨子偷着分吃了一些，又提防着太太或者先生会忽然回来，所以还留了几盘完整菜肴，预备着夜间也能端出来做夜宵。
等这几人吃饱喝足出来时，老妈子之一忽然瞧见了门房老刘从楼上往下走，不由得吃了一大惊：“哟，你怎么上去了？”话音落下，老妈子心中更惊，因为发现这老刘有做贼的心意，居然胳膊上还挎着个小包袱。
这老刘是个老头子，比不得老妈子洁净利落，平日也只管看守大门和收拾院子，从来不随便往楼里进。如今被老妈子堵在了楼梯上，他却是并不慌张：“我不上来不行呀，太太不回来，先生也走了。”
老妈子没听懂，再问几句，才明白了。老刘说他前天就向太太告了假，今晚要赶夜里的长途汽车，回乡下嫁女儿去。太太当时赏了他二十块钱，今天上午又告诉他，说是收拾出了几件衣裳，都是没上过身的新货，她嫌不时髦了，包起来让他拿回家乡去，送人也行，自家留着改改再穿也行。他当时在楼下院子里剪草，没来得及进去取，而现在他马上要走，想要取了，偏偏主人们又都不在了家。
老妈子不记得太太提过这话，但也感觉老刘不会做贼，他既是这样说了，她便姑且一信，横竖家里还有其他的人证，就算老刘真偷了什么去，也有人能证明她的清白。
“那你找着了吗？”
“哪里能找啊。”老刘答：“屋子门都关着，我总不能往里闯，走廊上也不见包袱，所以上了楼我就又下来了。”
老妈子知道先生的怪癖，也不好上楼帮他找，只好笑老刘没福，又向老刘道了几声喜。老刘是木讷老实的性格，也说不出什么漂亮话来，将大门钥匙交给了老妈子，他便匆匆的离去了。
一边走，他一边将包袱挎了上。包袱很沉重，旧衣服里包裹着林笙藏在家中的手枪与子弹。
趁着方才楼下无人，他把他能找到的武器全找出来带走了。一旦有人跑来搜家，也不至于随随便便就搜出一堆军火。
＊
＊
程静农万没想到自己派人出去找了一圈，素日那平庸死板的儿子没找到，一贯坦白真诚的林笙也没找到，肯乖乖听话、让他一找就能找来的人，反倒是那个神秘如鬼魅的李思成。
所以当严轻走进来时，他一时间感觉此情此景有些荒谬，而且他根本也没想找这个人。程心妙整晚都陪伴着父亲不曾离开，原本是打算等林笙到了，便将各色罪名匀匀的泼她一身，尤其是要把她和抗日游击队联系到一起去——“抗日”二字归她，“识人不明、引火烧身”八个字归程英德，“临危不惧、力挽狂澜”八个字单归她自己。
然而来的是他。
她每次见他，都感觉像是已经好久不见、如隔三秋。他一瞧就是临时从家里走出来的，或许干脆就是临时从楼上卧室里下来的。天热，他做衬衫长裤的打扮，衬衫下摆垂在外面，穿着帆布鞋，头发剃得很短，两鬓透出青色头皮，看着稚嫩洁净，像是大学男生。
腰间带枪的程家手下迟疑了一下，平日里他为二小姐办事办得更多，但今天他审时度势，决定还是先去向老板汇报。
这汇报是一阵轻不可闻的耳语，表示自己之所以会带了这人过来，是因为林小姐不在家，据说是不久前被大少爷接去了。
程静农心中一动，抬头问严轻：“英德今天到你那里去了？”
严轻回答：“我不知道。”
“你不是在你家里？”
“我不管家务事。”
他面色阴森，林笙不在身边，他算是将礼貌彻底抛弃。程静农在近十年里还没被人这么甩过脸子。程心妙旁观至此，既怕父亲翻脸，又怕他翻脸，而且这两个人谈得很不相投，一个问得没头没脑，一个则是只以冷言和冷眼相对。
起身走到父亲跟前，她轻轻一扯父亲的衣袖。程静农起身和她走出客厅。在僻静处，程心妙小声埋怨：“爸爸，您不该直接惊动李思成的。”
程静农答道：“是那几个家伙自作主张，我的意思是不管李思成究竟是什么身份，我都尽量装糊涂，最好是可以不动干戈，和平的把你大哥从这场闹剧里摘出去。我犯不上为了共产党去得罪日本人，可也犯不上为了日本人去抓共产党。尤其这边还是同胞，一旦事情闹大了，对我也是好说不好听，有损我们程家的名望。可恨的是你那个傻大哥，也不向我把事情交代清楚，居然闹起了失踪，自己失踪不算，还把那个林笙也带了上！”
“大哥对笙姐姐有好感的。”
“看出来了。”
“不会是他们两个私奔了吧？一看闯了祸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大哥干脆带着他这意中人溜之大吉。要不然笙姐姐是有夫之妇，除非离婚，否则大哥和她再怎么好，都是名不正言不顺，如果一定要在一起的话，就算天下太平，他们可能也得闹一回私奔。”
程静农摇摇头，认为程英德毕竟是自己的骨血，就算蠢也不会蠢到这般地步。但根据他的人生经验，世间之事往往出人意料，他越是感觉此事不可能，此事越有可能真发生。
抬手对着门口急速招了招，他招来了一个中年男子，是他的心腹，名叫阿才。他吩咐阿才：“多叫些人，去找大少爷，同时放出我的话，就说问题不大，已经解决，让大少爷不要怕，赶紧回家。”
阿才答应一声，转身快步走去。程心妙问道：“那您对李思成，是放还是留？”
“不能放。”程静农斩钉截铁的回答：“阿笙就算有问题，也一定是受了他的指使。他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今天既是把他弄来了，那就把他关起来留着。这场麻烦若能和平解决，他要去哪里，我送他过去，也算是我私底下卖共产党一个人情；若是日本人对我们不依不饶，那我们就把他送给日本人。我儿子替游击队运磺胺纯属被骗，不知者不罪，我事后也把主使者抓过来送给他们处置了，难道这样的赔礼还堵不住日本人的嘴？”
程心妙沉默了几秒钟，低声道：“您还想把他送给日本人吗？他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做人要洒脱，思想上的负担一毛钱也不值，你要全部丢弃掉！”
程心妙隔了一会儿，才点点头。
程静农看着她：“这种话我是不会对你大哥说的，他和我不是一条心，听了还要以为我是坏人。但我现在要对你讲，我相信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程心妙又点了点头：“我明白。”
但她随即抬头说道：“爸爸，那您把李思成交给我吧。无论他是什么人，我将来可能都未必还有机会见他了。”
“哦，你不会也学你大哥、带了个人就跑得没影吧？”
“我要是那么干，您算白养我了。”
程静农也确实是不愿意和严轻共处，他总担心那小子会忽然冲上来捅自己一刀。
＊
＊
客厅里暂时只剩下了程心妙和严轻两个人。
程心妙对严轻说：“请坐。”
严轻就近在一架单人沙发上坐下了，程心妙也在他的斜对面坐下了。
“夜深了，我不好再请你喝茶或者咖啡，我们换果汁和牛奶好不好？”她问。
严轻道：“你还打算让我夜里好好的睡一觉？”
她知道他没别的意思，但这话让她总感觉有点令人脸红。别的男朋友偶尔对她开些隐晦的、带点颜色的笑话，她听了只感觉无聊，但他不一样，他看起来像是个没有情欲的人。
没有情欲，然而强大，对她分明是无情，然而又肯对她舍命相救。她看他是个难描难画的存在，想起他这个人的时候，时常感觉他是被圣光笼罩着的，或者没有具体的肉体，或者肉体等同于炙热钢铁。
“我也不想这样待你。”她答：“可你知不知道林笙和我大哥做了什么？不，应该换种说法，你知不知道林笙利用我大哥做了什么？”
他答：“我不知道。”
这四个字让他说得没有丝毫情意，一听就是敷衍与欺骗——是了，这也是让她对他捉摸不透的地方，他有原则、没是非，说谎时有理所当然的态度，对方爱信不信，他无所谓，也绝不羞愧。
“我是宁愿要你什么都不知道的。”她答：“如果你是局外人，那么就能全身而退。至于林笙，她知道了也无妨，反正现在她和我大哥在一起了，我大哥为了她，敢和爸爸捉迷藏。不过我想他藏不了多久，大概不会超过明天早晨。”
严轻听了，发现自己估计得不错，只要自己表现得莫测高深，就能为林笙分去一半的火力。
那就分一分好了。
于是他忽然笑了一下：“那就快去把她抓回来送给日本人吧，算是你对我的报答。”
此言一出，程心妙脸色登时一变。
“真的是你？”
他盯着她：“你不是要我做局外人吗？我成全你。”

第120章 漩涡
严轻是这样的态度，让程心妙一时间不知道对他怎么说、怎么做。严轻不在的时候，她可以随便的推想，说这个有问题，说那个不对劲，把祸水全泼向林笙。可当她见到严轻之后，她发现父亲是对的，如果磺胺事件中一定要有个幕后操盘者的话，那这个人就只能是严轻。林笙最多就是个被他控制得乖乖乱转的小喽啰。
否则的话，他的存在就毫无意义。
林笙可以出面和人交际，可以借着亲戚的身份去巴结她大哥，骗她大哥把磺胺混在胃药里运出天津，他拿她有用；可反过来，他又能为林笙做什么？如果林笙才是那个说了算的人，那她在身边安排这么一个连楼都不肯下的、除了招人注目就是惹人怀疑的丈夫有什么用？
又不是从小在一起的结发夫妻，非在一起不可。她父亲已经给她细细讲过了这人的身份来历，如果林笙所说都是真的，那么这人就等于是主动的找上了她的门，杀了她的丈夫，抢了她丈夫的身份，然后千里迢迢的跑来上海，通过她和程家有了交集。
坏人，她对他下了评语。
然后她扪心自问：“我是真的很爱他吗？”
爱是爱的，但那爱的来历难讲，也许是爱他当初对自己英雄救美时的英姿，也许只是爱他不爱自己的样子。这爱真是让人难受，把简单的问题祸乱得这样复杂，原本她只要把面前这个罪魁祸首往高桥治手里一交即可，磺胺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让高桥治自己对他去审好了。而她再把那缩头乌龟一般的大哥掏出来领回家，不就如愿的“力挽狂澜”了吗？
可她偏偏就做不到，她还是想要保下他——又要保下他，又得能把高桥治对付回天津去。
良久之后，她开了口：“我要你在这里多住些天，你可以说我是要囚禁你，没关系，反正我自己知道我这样做，全是为了保护你。”
严轻不动声色，但是心里对这句话是满意的。程家人若是忙着研究自己，大概就不会太把林笙当回事了。而那家伙像只老鼠一样，有个空隙就够她钻出去的。
程心妙继续说道：“帮共产党往外运磺胺，此事可大可小，全看日本人会不会揪着这件事做文章，所以我这边总要给他们一点交代。接下来这些天你没事做，可以祈祷一下，祈祷我尽快抓住林笙。如果林笙在我手里，我就把她送给高桥治。至于高桥治能从她嘴里拷打出什么情报来，那是高桥治的事，和我们就无关了。”
严轻的睫毛尖端颤了一下。
事情的走向稍微的有点偏，程心妙虽然信了他，但完全没有耗费时间去拷问他的意思，而是要一边扣住他，一边再去找林笙给他做替死鬼。
他的算盘落了空，第一反应是效仿秦青山，也把程心妙绑架了去——起码绑架的第一步他能做到，这客厅里此刻只有他们两个，最近的保镖也在门外，足够他起身一手掐住她的细脖子了。茶几上还摆着几色美丽瓷器，摔碎了拿一片，就可以临时当刀子。
但秦青山对程心妙是有备而绑，但他没有。甚至他带着她都无处去，目的也模糊，难道只说是要求程家人不许再去找林笙？说完了就带着程心妙在这里耗着？那他怎么知道程家人到底是不是真把林笙放过去了？
程心妙观察着他的脸色，并不知道自己的话刺激到了他。
“李思成，抱歉我不知道你的真姓名，只能继续用这三个字来称呼你。从现在起，你要记住，林笙才是这场阴谋的主谋，你就只是她无能的丈夫，你对她所做的一切都一无所知。今天你会被我们抓到程公馆来，完全是你受了她的连累。而因为我们不信任你，所以在林笙落网之前，我们都要把你囚禁起来。”
她盯着他的眼睛：“事情就是这样的，以后无论是哪方面的人问过来，我们都要这样回答。你不是总说想要过太平日子吗？把你先前的人生经历全部舍弃掉，从此在我这里做一个新人，太平日子就来了。”
严轻很突兀的笑了一声，像是冷不丁的听了个什么笑话，头脑还没来得及分析，嘴巴已经喷出了笑声。程心妙狐疑的看他，却不知道他这个笑来得单纯，他只是单纯的感觉造化弄人。林笙当初对他的要求就是要他扮演一个无能无知的丈夫，而程心妙今天也是同样。
笑过之后，又是一叹。他想自己要是能够未卜先知就好了，那么他会在傍晚时分和林笙一起离开。
他忽然又想：我也可以不管她的死活。
程心妙这时站了起来：“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在为了谁叹气，不过我只当你是无可奈何的同意了。”她朝着门口喊了一声：“来人。”
有人进来，程心妙又对着严轻一点头：“我委屈了你也是为你好。”
＊
＊
程家是有地牢的。
不是地下室，是建筑房屋之时就特意设计出来的地牢，门禁森严，隔火隔音，有曲折的通风口，有极其通畅的下水道，甚至有一间屋子里还专门设了一只大铁炉，火力威猛，什么都能烧，包括尸首。
地牢上方就是人来人往的一楼，程公馆的人气太旺了，而且全是亡命徒的凶恶之气，所以除了心虚体弱的人之外，没谁畏惧脚下的地牢。
程心妙来过地牢，对于地牢里的一切，她起初也怕，但是留意观察着父亲的反应，她很快就意识到“怕”是可耻的，“怕”就是懦弱无能，就是女性化，就是没出息，就是只能用来嫁人联姻生孩子。
所以她很快就把“怕”的情绪扼杀掉了，现在面对着血迹斑斑的地牢墙壁，她唯一的感觉是嫌弃——就像在码头见了那一串串将被贩卖的可怜虫一样，好脏，好讨厌，好嫌弃。
地牢曾经热闹过一阵，但是随着程静农的地位日益稳固，现在已经变成了个冷清之所。程心妙走入其中的一间牢房，就见天花板上吊下一只灯泡，空气冷森森的，带着一股子潮湿的霉味。墙上和地面浸染着一大片一大片的深颜色，不知道是陈年血迹，还是纯粹的肮脏。她用手帕堵了鼻子，在其余情绪上涌之前，先做出了一个厌恶的姿态。
不怕，她在心中告诉自己：一点也不怕。
房间的一角，顶天立地的焊了铁栅栏，围出了个鸟笼子似的牢中牢。另一角摆了一套桌椅。牢中牢一旁的墙壁上探出铁环铁钩，既可以挂刑具，也可以充当刑架绑人。
严轻站在一旁，甚至连环顾四周的举动都没有，单只像意兴阑珊似的，在五支手枪的环伺下站着。
“多余的话我不说了。”程心妙道：“我的苦心，你全知道。在这里你也会是绝对的安全，这里很通风，电灯永远亮着，有一日三餐，也有有人陪伴着你。而且我不会让你在这里住得太久，这里虽然安全，但是住得久了会让人精神错乱。”她对着他一笑：“你已经够不开朗了。”
严轻几乎就是没有听清楚她的话。
他正在往自我怀疑的漩涡里深陷。他是要来替林笙顶罪的，然而程心妙越是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越要替他遮掩。他怀疑自己这一步棋走错了，可是又没有了悔棋的机会。而这地牢——他怕地牢。
这牢房若是修建在地上的，哪怕也是不见天日，他都能忍。但一想到这里是地面之下，他就感到了一阵一阵的窒息。
忽然间的，他走到了角落里席地而坐，抱着膝盖埋下了头。程心妙见状一怔，她从未见他做过这样示弱的姿态。可这姿态来得太突然了，在这之前他一直是沉默着没表情。
“我走了。”她说：“我不会远离你，你放心。”
严轻没反应。
*
*
程心妙上楼之后，找到父亲又谈了几句。
她对父亲复述了严轻的那一席话，程静农听到最后，说了两个字：“也好。”
“也好？”
“我不管主谋到底是谁，是阿笙，是李思成，还是别的什么阿猫阿狗，都无所谓，只要能够弄到一个就好。等高桥治再来纠缠，我就把我手里的这个给他，至于这个究竟是大家伙还是小虾米，让日本人自己去审，与我无关。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快把老大找回来。毕竟那磺胺到底是卖去了哪里，老大就算糊涂，他手底下还有能办事的人，总能问个眉目出来，我们把这个眉目也一并交给日本人，也就算是我们表足了歉意和诚意。可老大一去不复返——”
他忽然一皱眉头：“你说，会不会是日本人已经对老大下了手？”
程心妙当即否认：“不至于吧。”
程静农眉头紧锁，他原本也是认为“不至于”，但现在他不像女儿那样笃定了。
“找。”他对着门口的手下说：“继续给我找，一定要在天亮前把他找回来！”

第121章 两处闲愁
程英德尚未回家，高桥治先到了程公馆。
这是他第二次登门，程静农对他还是不接见。
从地位而论，程静农是应该和那位古川大将谈笑风生的，高桥治的身份还是低了些，平素和他打交道的，也全是程静农的晚辈们。而且，虽然这回确实是程家理亏，但高桥治终究还是个来找麻烦的角色，所以程静农一方面，不肯得罪日本人；另一方面，也要在高桥治面前把架子绷住，表示自己和日本人是平等合作的关系，甚至日本人在上海还得看他几分眼色，而他绝非日本人的走狗。
他既是不露面，那么只好继续由女儿替他顶上。程心妙几乎是彻夜未眠，此刻面孔白、眼圈黑，看着很有几分阴森森的病态美。
因为各方面的调查都没有任何进展，所以程心妙和高桥治也就只是短暂的交谈了片刻，然后那高桥治便告辞离去。
等高桥治走后，程心妙回到会客室，忽然侧身往沙发上一躺，心想大哥和林笙不会真的是私奔了吧？大哥那么蠢，发现自己闯祸之后六神无主，真有可能选择最傻的一条路，一言不发的逃之夭夭，捎带着再带上他的红颜知己，兴许还能逃出一路罗曼蒂克的故事呢。可林笙跟着他一失踪，这岂不是要害死思成？
她不太担心李思成是不是共产党，是也没关系，只要他从此肯和先前的一切一刀两断、从此只做她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她对他始终是不怕，或许是因为他救过她两次。
她想象不出他对自己下死手的样子。他是在生死关头都要抓着她一起逃命的，她永远记得自己原本是“皓腕凝霜雪”，被他攥出了惊心动魄的一道道紫青瘀痕，过了很久很久，痕迹才消退干净。
痕迹彻底消退的时候，她很遗憾，她认为那痕迹是比什么手镯都更昂贵的装饰，黄金珠玉比不过它，祖母绿金刚钻也比不过它。
半睡半醒的在沙发上歪了一会儿，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能懒散，还有极严峻的现实问题需要面对。一挺身站起来，她快步去找了父亲。
因为大儿子一直没音信，所以程静农也只是在二楼和衣而卧，没有心思去和姨太太好睡。程心妙一进门，他就睁了眼睛。而程心妙也来不及再扮演乖巧女儿了，开口便道：“爸爸，高桥走了，这回倒是没有逼问我们什么，想来也是知道解决问题需要时间。我也对他讲了我们的意思，我们当然是不会与他们为敌的，即便有了为敌的行为，也全是受人哄骗和蒙蔽，我们也是受害者。我还问了他那边有没有大哥的消息，他说没有，我想这话可能是真的，这毕竟是在上海，我们的耳目应该比他们更灵通。”
程静农边听边点头。
程心妙又道：“然后，高桥又和我讲了讲阿孝。”
程静农给自己点了一支烟，还是点头。
“他为阿孝说情，说阿孝在天津很挂念着我们。当时他出走，是他被那伤折磨得昏了头，总以为您看他罪大恶极、会要他的命。走后不久他就后了悔，可是没脸、也没胆再回来见您和我。另外，阿孝也挺委屈的，他早就认为李思成有问题，是我念着那人对我有恩，而且平时他不声不响的也不讨厌，所以就不许阿孝再管他。”
“你是说，阿孝那天所说的话，全是真的？”
程心妙看着父亲，没出声。
“李思成真和秦青山是一伙的？”
“高桥治说，阿孝在天津，对他也是这样讲的。这话大概是真，可这里又有个矛盾。如果李思成和秦青山是一伙的，那么秦青山绑架我时，李思成又何必还要来救我呢？他当时对秦青山的手下们一点都没有留情，真的是开了枪就要杀人呢！”
“因为那时候那个什么磺胺还没有运完！”
程心妙沉默片刻，反驳道：“可我和那桩生意又没关系，被他们利用的人是大哥。”
“可你被秦青山绑架的时候是和李思成在一起。你如果有了三长两短，难道我会放了李思成不闻不问？如果我当时发现了李思成对我们有威胁，凭着他和林笙的关系，我还能容许老大继续和林笙做生意吗？”
“那他那时候干脆别让秦青山绑架我不就得了？”
“那就不知道他们之间是出什么岔子了。也许只是事先没有沟通清楚、闹了误会。否则同样是打，阿孝带了那么多人去围攻秦青山都没落到便宜，自己还被炸得丢了半条命，怎么李思成就能单枪匹马的杀进去救你出来？就算他比阿孝厉害，那是不是也厉害得过了分？”
程心妙低下头，脸上滚烫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满脸发烧。
程静农站了起来，斩钉截铁的道：“不必说了，秦青山和李思成是一伙的，李思成若是共产党，那么秦青山至少也是个亲共分子。日本人要抓李思成的话，让他们顺便把秦青山也解决了吧！至于林笙，就算她是被人唆使，那也是不干净！好在我还没有把她往家里招揽，否则还不得把我自己也搭进去？”
程心妙没接他这句话，小声说道：“高桥治替阿孝说情，阿孝还是想再回来。”
程静农哼了一声：“阿孝这次回来，和原来可就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
“这回他是日本人送回来的——我要杀他，但日本人把他保下来了，现在他身后有日本人撑腰了！他回来了我怎么对待他？拿他当高桥治派过来的钦差大臣还是怎么样？”
“那么不让他回来？”
“不，让他回来，还让他继续跟着你，你也好继续盯着他。而且他办事还是可以的，让他给你打下手，要不然你一个人管乘风也管不过来。你大哥也是全靠乘风原来那些老家伙捧他起来的，要不然你以为他能自己管好乘风？你过去之后，对于那些元老们也要尊重，他们是真懂行、真能干的，不要看人家恭恭敬敬的喊你一声二小姐，你就真以为自己高过了他们。”
程心妙愣了愣：“爸爸，您说您要把乘风也给我？”
“我还没死，怎么叫做给你？可我一共就只有你和老大两个孩子，老大管理乘风，管得让日本人从天津跑过来找上了门，再由着他蠢下去，怕不是要把我们全家都拖下水！你，你也好不到哪里去，对那个李思成昏头昏脑的，一点没有大丈夫气概。但我原谅你年纪小，二十出头的人，免不了有这么一段发昏的日子，再过三年你要还是这样，那我就彻底灰心了。”
“不会不会不会！”仿佛有一道光明之剑从天而降直刺了她的头顶心，她胸中赫然一片明亮。李思成对她是真救假救也变得不那么要紧了，甚至李思成本人的死活——她希望他活着——但如果是非死不可的话，那就死吧。
她是身负重任、要做大事的人，恕她不能再为小情小爱而伤神了！
大眼睛看着父亲，她也说不上自己是怎么回事，只是忍不住想笑。现在哪里是笑的时候？可她笑得连牙齿都露了出来，忍不住就是忍不住。
程静农心想自己对这个女儿还是用情更深，要不然怎么一看她傻笑，自己就也跟着要笑？不过女儿乐成这个样子，证明了她很识货，她知道自己所赠予她的一切、都有着多么大的价值。
这小家伙，是他的知音啊！
不像老大，他当初把乘风交给老大时，老大就只是古古板板的说了声“谢谢爸爸”，又干巴巴的表了表决心，神色凝重，很有压力似的，好像程静农给他一家轮船公司管理、还给他添负担了。
笑能驱邪。程静农笑着回头一想，忽然发现眼下这困境其实也没什么了不起。
“高桥治还说了什么？”他问。
“要我们帮他们找磺胺。”
程静农哼了一声：“我连我儿子都找不到了，还磺胺。”
“那我们要不要管？”
“管，找。能找到是最好，找不到也没办法。不过主要还是得找老大。你大哥从小都是规规矩矩的孩子，这样的孩子长大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忽然发一场疯。要疯让他在别的事情上疯，别让他去作死。”
“我有个问题。您现在还打算继续保护那个林笙吗？”
“她我就不管了。如果她真丢了小命，对外就说她是那个什么，那个词是怎么说的来着？对了，地下党，就说她是共产党的地下党，故意接近了我要利用我，结果事发被日本人杀了。我们可以负责她的后事，显着我们还念你林伯父和我们的旧情，对林家的孩子不计前嫌。”
*
*
对于程英德的下落，程公馆这边是找破了头，也还是找不到大少爷的踪影。众人都感觉是开了眼，没想到大少爷还有这一手本领，也有知道内情的人，怀疑他是被日本人抓了去。否则不能解释他为何会凭空忽然消失。
而程英德则是并没有给谁露一手的意思，他在找不到张白黎之后，就回到了林笙面前。而他回来之后不久，他派出去的几名手下也回来了。
和手下交谈了几句之后，他进入客厅。林笙本是正委顿在沙发里，眼睛半睁半闭着，他一进门，她便醒了，站起身来看她。
他抬手做了个下压的手势：“坐。”
林笙坐了，他在一旁也坐了。
客厅内的电灯忽然熄灭了，有人匆匆跑来，小声说是电线出了点故障，马上就能修好。程英德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等手下退出去了，他在黑暗中望着暗蓝色的窗外，忽然说道：“我不是阿妙那样的伶俐人，从小就不聪明，读书读得苦死了，见了人也像木头一样，不会像阿妙那样说说笑笑、招人喜爱。他们都说父亲和我在一起，是虎父犬子。我不如阿妙，阿妙虽然是女孩子，但是她有爸爸的风格。”
林笙不知道他这番话是从何而起。
他继续说：“但我的运气还不算太坏，虽然人不聪明，可是遇见的坏人不多。我身边的这些人，对我也都很忠诚，比如小龚。”
林笙听他说到了“坏人”和“忠诚”这些词，怀疑他是要拿话来敲打自己。
他依旧望着窗外：“我知道，你骗了我。”
扭头望向她，他轻声道：“你是知情的，所以你从刚到程公馆时就开始接近我。我只是有一点好奇，我们聊天聊得那样投缘，是因为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提前经过设计的吗？你知道我喜欢听什么？”
“知情我是真的不知情。”林笙低头答道：“要说我聊天会故意顺着你聊，那是有的。我想跟着你发点财嘛，有求于人的时候，当然要态度柔软些，这是人之常情。可若说设计，那没有，也办不到。我是两个月前刚认识你的，就算我想要投你所好，我也没有了解你的时间。”
说到这里，她微微笑了一下，笑容一闪即逝：“你这话说得也真是的——我不过是和和气气的同你讲话罢了，哪里就好听到了那种程度？平时我看别人对你也都恭敬得很，并没有谁专门堵着你说话，你怎么倒好像受了多少年恶气似的？”
他也笑了一下，觉得她这话说得有点风趣。
“不承认就不承认吧。”他答：“那或许是我们当真投缘。我很喜欢听你讲些家长里短，你说鸡毛蒜皮的小事也都很有意思。虽然有时候听你提起那个李思成，也会替你生气。不过后来知道李思成不是你真正的丈夫之后，心里又舒服了些。”
林笙答道：“你家里都是做大事的人，你大概是听那些大题目听得厌倦了，所以愿意听我这样的小人物，讲些小事情。”
“那样的事情都敢做，你还说你是小人物？我看你的胆子绝不比阿妙小。”他指了指她：“你啊，女亡命徒。”
“你既然认定了我不无辜，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坐着和我闲聊？不怕越是和我相处得久，越要受我连累？”
程英德沉默下来。
林笙等不到他的回答，忍不住扭头看了过去。
他仿佛是在出神，她的目光让他回过了神：“我家里人正在找我，也在找你。找我找不到，找你也找不到，他们只找到了李思成。李思成已经被他们带走了。”

第122章 失眠
说完这句话后，程英德望着林笙，要看她的反应。
她果然是一惊：“把他带走了？”随即叹了口气：“这个人本是要躲在我身后、拿我当个掩护的，结果我没掩护他多久，他反倒是因为我、受了这样大的连累。”
“难道他不是你的——”那个词对他来讲很陌生，需要想一下才能说得出来：“同志？”
林笙回了他一个无可奈何的苦笑：“我不说了，说了你也全不信。我现在只想找到张经理，问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张经理看着也是本本分分的人啊，我在天津也见过他的太太，太太也是和气的人，他怎么会和这样的事情有关联？”
他听她还在顽抗、要把自己往清白里说。但他不会再受她的蛊惑了——张白黎是主谋，李思成来历不明，只有她是白莲花？
他是不精明，但也没有傻到这般地步。”
林笙又道：“你家里人在找你，你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陪你。”
“你看我都是女亡命徒了，还陪什么？把我交出去就是了。”
“把你交出去，当然可以一了百了。但是我不想。”他又望向了前方：“我做什么都做不好，经营轮船公司，总算是经营得无功无过，结果好日子没过多久，你又来了。”
林笙无语。
“平心而论，你是配不上我的。你十九岁就离家出走，跑出来找男人，找到的又是个小流氓。后来你办的那些事情，和谋杀亲夫也差不多。看你现在的所作所为，你也不会是什么贤良淑德的女人。”
林笙看了他一眼，想了想，决定还是别回答。
“我只是喜欢坐下来和你说说话，或者不说话，只是坐坐也好。”
林笙暗想自己和严轻还挺有魅力，分别被程家兄妹爱上了。
严轻被程家人抓去了，她很着急，因为他不是灵活的人，她怕他不能够油滑的逃走。好在他实在是个功夫高手，硬拼的话也有胜算。想过了严轻再想自己，她想程英德分明是认定自己先前骗了他了，可为什么不采取下一步行动、而只是坐在这里对着自己抒情呢？
平时也没看出他是这样多情的人啊！
“大哥，”她忍不住开了口：“你想怎么处置我呢？”
“我已经想好了。”他答：“你先留在这里，我会设法带你一起离开上海。”
“你不回家了？你不是说你家里人正在找你？”
“我一想到回家之后会看到什么，就觉得恶心。”
回家之后会看到什么？会看到他父亲痛心疾首的老脸，还有她妹妹得意洋洋的鬼脸。他的至亲也是他的仇人，一见他摔了跤就要上蹿下跳、喧嚷聒噪。
一直以来他都能扛得住——连他爸爸给他娶了个陌路人似的少奶奶他都扛住了，他还有什么是扛不住的？可兴许是扛得太久的缘故，他现在感觉非常疲惫，疲惫得只想一走了之，冷着那老脸和鬼脸，让它们失去观众、僵在家里。
林笙听了程英德的回答，心想自己若是肯留在这里，以后和程英德一起走，应该也能离开上海。不过程英德到底有没有能从程静农和日本人眼皮底下溜出上海的本事呢？这一点，她就没把握了。
还有一点：她等不起。
她怕严轻那家伙从程家人手中逃出来后，会不顾死活的满世界找自己，找着找着再把自己陷进坑里去。她先出去之后再找他就容易多了，张白黎四处都有眼线，找人是专业的。
又向窗外扫了一眼，窗外总有人影活动着，全是程英德的保镖。这也让她心慌，人这么多，谁知道会不会有谁已经暗地里向程公馆通风报信了？也许下一刻就有人冲过来，把自己和程英德一起抓去了。
这时，程英德站起来：“你上楼休息去吧，楼上有床，可以睡觉。放心，这里还算安全，家里人不知道我还有这么一处小公馆。”
她起了身：“那你呢？”
“我还要等等外面的消息。”然后他对着门口保镖说道：“带林小姐上楼休息。”
林笙走出去上了楼，本想着看看楼上光景，看看有没有能逃的通道。然而保镖并不给她乱逛的机会，直接把她押进了一间貌似卧室的屋子里去。房门安装的是暗锁，被保镖从外面用钥匙反锁了，若有钥匙的话，从房门内侧的锁眼也能开，但问题是没有钥匙。
窗户安装了插销，倒不是密封的，可惜楼下就是站着的保镖，而且仿佛他们还会交接班似的，总有那么三两个人原地晃荡，她若是跳窗而出的话，唯一的落地点就是那强壮保镖的宽广胸怀。
但是无妨，她还有招。
*
*
林笙在这屋子里躺了一天。
她认为自己还是躺着装睡比较好，省得还要面对程英德。程英德忽然变得有点神经质，让她有些不安，好在他骨子里还是有点君子气，纵然五内如焚，也只是坐在她身旁叨叨叨的低语一场，而且绝无污言秽语。
这大概就是程静农看不上他的原因之一，她琢磨着，如果换做是程静农，一定饶不了自己。
晚上，房门开了，保镖进门送了饭来，饭很简单，只是饼干和热茶。她问：“大少爷呢？”
保镖答：“大少爷出门去了。”
“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保镖说到这里，便转身走了出去，重新反锁了房门。这回她把那暗锁的款式看得清楚，心里越发有了底。
*
*
厉永孝接到了高桥治从上海发来的电报。
高桥治所发的并非寻常的邮政电报，而是直接联系到了天津日租界海光寺的日军司令部。路线不寻常，速度自然也不寻常，当天晚些时候，人在天津的厉永孝，便接到了译好的电文。
将那电文反复读了几遍，他伏在床上，闭了眼睛。
他想自己终于是“沉冤昭雪”。
是高桥治为他在程家父女面前伸了冤，他们现在终于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了。
高桥治甚至连李思成这枚眼中钉都替他拔去了！
他厉永孝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人，高桥先生的恩情，他已经刻在心里了，迟早有报答他的时候。现在他得立刻回上海。二小姐知道了李思成是人面兽心，现在也许正是伤心孤单的时候，自己得抓住这个机会。万一回去得晚了，她身边来了新的宠臣，那自己就又要落到人后去了。
他的后背还是疼痛，但是已经不耽误衣服的穿脱，也能下地行走。先给自己扎了一针吗啡提神，然后他洗漱更衣，想要去赶最近的一班火车。然而他刚收拾完毕，门口到了一辆汽车，汽车里出来了个日本军官。
日本军官会讲中国话，说是今夜有军用飞机飞往上海，正好可以带厉永孝同行。
厉永孝听了这话，恨不得立刻搂住这日本军官亲一大口。
他爱死这些日本人了！
*
*
午夜时分，厉永孝到达上海，和高桥治见了面。
他对高桥治感恩戴德，足足谢了对方几大车的好话。高桥治当然知道自己对他恩同再造，但是没工夫和他扯闲篇，直接进入了正题：“程二小姐欢迎你回到她身边，继续做她的助手。”
“她……她说起我的时候，是个什么态度？”
“我看她的样子，像是有点后悔。”
“她说她后悔了？”
“那倒没有。”
厉永孝听了，对程心妙依然是谅解。说句老气横秋的话：二小姐简直就是他看着长大的，她长，他也长，她十几岁时谋算着要炸学校的认真模样，就在他的眼前，他一闭眼便看得见。
炸学校这么大的事，跟谁都没说，就只跟他一个人商量，可见那时候她真是跟他好过的，后来不那么好了，也不能怨她，是他人大心大，忙着打天下去，没那个闲心继续陪她护她，两人成天的不见面，怎么可能不生分？
再后来，二十多岁的大姑娘，冷不丁的遇上了那么一位专会英雄救美的高手，又焉能不昏了头？
所以，这笔账无论怎么算，她都是情有可原。太无情的是老板，老板这几年呼风唤雨惯了，把人不当人看，看谁有了一点污点，就要潦草的把人一笔抹杀，也不想想那人先前是怎么为他鞍前马后效劳的，是怎么为了他程家卖命的。
“我什么时候能去见她？”他问高桥治。
高桥治答道：“如果你很着急的话，可以天亮之后就去。”
“她上午还在睡觉。”
“没有关系，这几天她应该会失眠。”
厉永孝笑了一下：“我也是一样的在失眠。”
“好，那我们就上午过去。”高桥治告诉他：“我们一起谈一谈，谈谈等你回到了程家之后，我们应当如何继续合作。”

第123章 恒心
厉永孝在高桥治这里打了个盹儿。
醒来之后，他洗脸梳头，还从行李中翻出了一柄剃刀，想要再刮一刮脸，尽量体面的去见程心妙。然而高桥治告诉他：“程二小姐马上就到，你先去吃点东西吧，不要饿着肚子见人。”
厉永孝吃了一惊，随手收了剃刀：“二小姐来……是来见我吗？”
“当然。”高桥治回答：“我已经登门拜访过她两次了，她应该没有再见我的兴致。”
说到这里，他又做了一句解释：“而且，因为那批磺胺的缘故，我现在就像她的债主一样。”
“老板呢？全由二小姐负责？老板不管？”
高桥治摇摇头：“程静农不见我。”
厉永孝听到这里，也不知道老板是故意的想要历练二小姐，还是此事确实难办，所以老板索性遁了。
老板无情起来，是可以六亲不认的。
就在这时，程心妙到了。
*
*
程心妙在得知厉永孝很快就会搭乘军用飞机回到上海后，便决定亲自过来见他。
不好让他直接回程公馆去，好像他占了什么理、“衣锦荣归”似的。况且他如果直接到了程公馆，那么父亲怎么办？直接见他？未免有些灰头土脸；为了他而躲出去？好说不好听，更显得他心里有愧、连个手下小子都无颜去见。
所以思来想去，还是程心妙先跑来一趟为妙。
进门见了厉永孝后，她不说话，对他单只是上下的看。
厉永孝不是个怕看的，可也禁不住她这样直勾勾的目光，想给她一个笑，面孔却又是僵硬的，笑不出来。
最后，他低声说了一句：“二小姐，我回来了。”
程心妙问道：“你生病了？”
“没有。”他答：“我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那你怎么瘦成了这个样子？”她向他迈了一步：“你看你啊，快要变成一个痨病鬼啦！”
厉永孝知道自己憔悴，可是听到了“痨病鬼”三个字，心里还是苦涩难言，同时又是自惭形秽：“很丑，是不是？”
程心妙又问：“你到底生没生病？生了病就要去医院，别把小病拖成大病。”
“我真没病。”他轻声回答，又对着她一笑：“我是被我的伤，还有你们，折磨成这个样子的。”
程心妙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愧疚，目光依旧坚定明亮：“现在真相出来了，你当初说的都是真话。所以我昨天拜托了高桥先生，请他立刻把你接回来。”
“你们现在肯相信我了？”
“当初也没人说你撒谎。爸爸到底是为了什么对你生气，你自己清楚。”
“那又为什么要叫我回来？我原来还只是私底下和高桥先生联络，现在可是干脆过了明路了。若论罪过，我现在岂不是罪过更大？”
程心妙一把抓住了他的右腕：“所以现在我给你一个将功补过的机会，我们回家再说。”
他回头望向高桥治，高桥治向他做了个告别的手势。而程心妙也对着高桥治说道：“高桥先生，多谢你了。请你放心，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
然后她就这么将厉永孝牵出了大门，牵上了汽车。
上车之后，她看向了厉永孝的右手，那右手软绵绵的，她握了他一下，他松松的回握过来，握得轻飘飘。
如果放在先前，他会立刻向她保证自己不是废人，虽然右手用不得了，但是还有左手，还有头脑——他不是还有本事凭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秦青山的老巢吗？
但他现在不说那话了，他故意的告诉程心妙：“打打杀杀的差事，我怕是不行了。上一次我被秦青山打得多惨。”
程心妙收回了手：“那就不要再做打杀的差事。回头换身西装，衬衫领子雪雪白的烫一烫，跟我去乘风轮船公司做职员吧。”
说到这里，她面朝前方笑了：“也不必再开汽车了，往后天天起早赶电车去上班，月末我给你发薪水。做好了还会给你升职加薪，再给你配个会用英文打字机的女秘书。”
厉永孝惊讶的看着她。
她扭过脸对着他：“你还要长些学问才好，记得码头那里有个什么工人夜校，你也过去听一听吧。我记得我那楼里也还有几本破课本，到时候你也拿去，好好的学习学习，免得让你签名字都签成一团糟。”
厉永孝听得似懂非懂，好像懂了，又感觉不可能：“乘风——你要去管乘风了？”
“高桥治没对你说吗？”
“说什么？”
“林笙给大哥介绍生意，结果大哥傻乎乎的往外运了一大批磺胺。这事你总知道吧？”
“我知道。”
“大哥闯了这么大的祸，现在吓得逃之夭夭没了影子，临逃的时候还拐走了那个林笙，这事你也知道吧？”
“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们查出罪魁祸首是李思成。”
“不一定，也可能是林笙。”
“我听说你们把李思成抓走了——”
“都说了不一定！我们当时是想去抓林笙，可林笙那时候已经逃了，她家只剩了李思成，那当然就只能是抓李思成啰！”
厉永孝发现高桥治对程家的监视不够严密，高桥治只窥视到了程家人抓走了李思成，但是二小姐对李思成的态度，高桥治并不知道。至于老板是怎么想的，高桥治显然就更不知道了。
他顺着程心妙说：“照理来讲，也是林笙嫌疑最大。这真是人不可貌相。”
“她那模样看着就很虚伪，每天笑嘻嘻的，有什么事那么好笑要她笑个不停？神经病。”
厉永孝除了附和，不敢多说，等程心妙闭嘴了，他才道：“大少爷犯了错，又没担当，自顾自的跑掉，所以老板就把乘风交给了您？”
“对。”
“那……”他也笑了：“恕我直言，这事对于大少爷和程公馆，都是一种打击，但对于您，是一次成就。老天爷要趁这个机会，成就您呢。”
“可惜不能庆祝。”她撇撇嘴：“只能放在心里高兴了。还得继续去找什么磺胺和共产党。反正我尽力而为吧。”
“找不到的话，高桥治也不会再对您做什么文章吧？”
“这个问题应该问你，你和高桥治现在可是关系不浅了。”
“二小姐，您应该知道。我对您的心是到死也不会变的，高桥治救了我，我感激他，很感激很感激，可就算是这样的感激，我在您跟前，依旧是阿孝。”
程心妙扭头嘘他：“少说肉麻话，谁要你表忠心。我告诉你吧，如果实在找不到，那就只能把李思成给他。”
“二小姐舍得？”
“原本是不舍得的。但是现在有了乘风，我感觉我的心被快乐装得满满的，没有李思成也无所谓了。嗐，算啦，大不了让他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就是了！要不然我也不可能和他相伴终生。”
“为什么不可能？”
“他会老的！老了就不迷人啦！”
“那我也残废了一只右手。”
“和你有什么关系？你不残废的时候是阿孝，残废了也是阿孝，你十八那年是阿孝，老到八十了也是阿孝！”
“这话说得好。”他笑道：“我没有白回来。”
“这还用说？你不知道我心里是怎么想你的吗？”
“真的不知道。”他答：“所以总是怕，怕我哪里做得不好，或是哪里别人做得比我好，您就讨厌我了。”
“你可真是够傻的。”
“现在我知道了。”他答：“我放心了。”
汽车一路疾驰，驶入了程公馆的大门。程心妙带着厉永孝刚下了来，就听到了一个大消息。
他们终于找到了大少爷的藏身之处，没想到大少爷在城内还布置了这么一座小公馆，真是够隐秘的。记得大少爷前两年有一阵子闹离婚，都说他是在外面金屋藏娇、又养了个女人，但当时的大少奶奶四处寻找阿娇，始终没找到。现在想来，所谓的神秘金屋会不会就是这处宅子？
程心妙听了这个消息，很受鼓舞：“大哥现在在哪里？林笙还和他在一起吗？”
答案令她沮丧：“没找到大少爷和林小姐，我们赶过去的时候，那公馆里已经没人了。”
“人呢？”
回应她的是一阵摇头，没人知道。
这时程静农从楼内快步走出。厉永孝没想到自己会如此突然的和老板见面，还没来得及调整好面部表情，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也不必调整了，因为老板步伐匆匆，只在经过他和程心妙时一点头：“我亲自去看看，老大真是成精了！”

第124章 成精
程静农赶去了程英德的“金屋”，路上一颗心毛毛的。程英德这回的表现出人意料，虽然，从客观上看，他是不住的给程家添乱，行为简直是毫无逻辑和道理；但程静农没想到他还有着这么一股子战斗力。在此之前，他只以为这儿子是个徒有其表的榆木脑袋。
养儿如羊不如养儿如狼，他宁可儿子是匹狼，饿了敢咬自己的肉。
他又纳闷，心想这老大到底是跑到哪里去了呢？这孩子突然从羊变成了狼，不会是因为有林笙在他身边、给他出谋划策吧？
*
*
程英德并不知道自己在父亲心中变成了狼，他也没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般地步。
此事要从几个小时之前说起，但故事开始的时候他并无知觉，还在楼下沙发上打瞌睡——他自己以为是打瞌睡，因为心事沉重，睡不着觉，但实际是睡得很死。
而在他沉沉入睡之时，楼上的林笙悄悄起身，先伸手拿起了床头柜上的瓷盘子。这盘子先前是用来装饼干的，旁边还摆着一只盛过热茶的瓷杯子。杯子因为造型的缘故，逃过一劫，那盘子则是被她用床单毯子厚厚的裹了，然后对着墙壁狠狠一砸。
她把力气用得很巧，一声闷响过后，盘子很有章法的碎了。她从碎片中挑起一条狭长些的，撕了床单将一端缠了又缠，这就成了她的一把刀。这刀子一磕就碎，干什么都不合适，只是别碰人肉，一旦抵上咽喉，就是要命的利器。
将小皮包里的零钱取出些贴身揣了，她握着那瓷片子走到门前，先是侧耳听了听动静，在确定了门外无人之后，她一抬手，从头上摘下了一枚金属发卡。
发卡捅进锁眼，她凝神感受着每次转动时所受的阻碍，忽然眉头一动，她感觉自己找到那个关窍了。
手指捏着发卡缓慢用力的一转一挑，“咯噔”一声，门锁开了。她的动作一滞，姑且不动，先要看看这一声“咯噔”有没有惊动了谁。
没有惊动了谁，门外还是一样的静。
她打算出去下楼，擒贼先擒王，先找到程英德。程英德的个子大，但是从小到大娇生惯养，没什么力气，她打算用手里的瓷片子吓唬吓唬他，就算他不能把自己一口气送出多远，那么至少也要让他喝退保镖，让自己能够离开这一处小牢笼。
她一边盘算着，一边也告诫着自己，手下千万要有准，别误伤了程英德。程英德不是罪大恶极的人，对她尤其是不坏。双方若能和平分手，那当然还是以和为贵。
然而就在她预备推门之时，身后的窗子被人敲响了。
她一抖，回头望去，就见窗户上贴了一张人脸。现在窗外比窗内亮，她对那张面孔又是刻骨的熟，一眼就认出了对方：“老张？”
张白黎蹲在窄窄的窗台上，摇摇欲坠，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保持的平衡。他对着林笙做了个手势，林笙会意，连忙转身走过去拔起插销，开了窗户：“你是怎么进来的？楼下有保镖。”
张白黎悄声道：“有是有，就是大部分都睡着了。”
林笙探身向下望，看见晚上还徘徊在楼下的三名保镖，现在全被人捂嘴摁在了地上。
“我是走窗户还是走门？”她直接问张白黎。
张白黎让她和自己一起走窗户，反正二楼的高度难不住他们。回头向下看准了地面，张白黎先跳下去了，然后转身让开来，他对着林笙做了个手势。林笙穿的是一双平跟鞋，美中不足的是鞋底有点硬。抬脚踩上窗台，她正要跳，结果这回身后又来了情况。
门开了，有人摸黑走了进来，是很高很大的一个影子：“笙妹——”
这话来得迟了一秒钟，他笙妹已经从窗口跳下去了。
程英德睡糊涂了，方才是做了个极悲伤的噩梦，眼睛还没睁便已感觉痛苦难当，便直接梦游似的上了楼，感觉自己必须立刻去从笙妹那里汲取一些安慰与柔情。如今见笙妹一头栽向窗外，鞋还甩飞一只，他心里一急，几大步跑过去一跃，也下去了。
在跃起来的那一瞬间，他才意识到这是二楼。
*
*
张白黎差一点就被程英德砸扁了。
他直觉很灵，刚一感觉不妙，就立刻扯着半空中的林笙向后一躲，程英德“咚”的一声落了地，随即又有一只平底鞋从天而降，砸在了他的头上。他愣头愣脑的拿下鞋子看了看，然后递向林笙。林笙蹲着伸手接了鞋，一边往脚上穿，一边问他：“你没事吧？”
程英德站起来，回头向上看了看，在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跺了跺脚，然后回答：“没事。”
目光再扫向张白黎和张白黎身旁站着的五六张陌生面孔，他问：“什么意思？”
林笙小声答道：“老张来救我了。”
程英德冷哼一声：“昨早还在对着我装无辜呢，亏得我有眼力，早就看出你不是个老实的！”
林笙无言以对。
这时楼内涌出了一群彪形西装大汉，都是闻声冲出来的。原来因为程英德怕死，所以这些人常年跟随着他，从早晨跟到深夜，从年初跟到岁尾，而程英德和程心妙相比，伶俐不足、厚道有余，对于自己的保护者们，更是大气。所以保镖们对他的感情很深，只可惜诸君对他用情虽深，但在智慧的方面，水准也和他齐平，他愁得睡不着觉，保镖们和他有难同当，也陪着他熬，熬到最后他扛不住了，他们也扛不住了。最终的结果就是一睡俱睡，共同坠入了黑甜梦乡。
两拨人马成了对峙之势，而张白黎见这些人睡眼惺忪，而程英德本人的态度也不是那种恨恶至极的样子，便开了口：“程大——”
“你还有脸说话！你们把我害得好惨！”
张白黎连连点头：“是是是，这一点确实是我不对，你消消气。可现在事已至此，我今夜来，是非要带林笙走不可的。这一次走，我们是不得已，但我们念着你的情，将来若有重逢之日，我们再细谈今日之事，如何？”
“走？”
张白黎身旁的人这时举起手枪，而程英德的保镖们未做防备，只有两人腰间还带着手枪皮套，他们正要拔枪，张白黎这边的人已经低低的呵斥出声：“别动！”
“劳驾，”张白黎道：“程大少爷，我们也不愿意伤害你，请你行个方便吧。”
“方便？”程英德咬牙切齿：“你们倒是方便了，可我呢？我被你利用着运了磺胺，那是闯了多么大的祸，天津那个高桥治都因为这个杀到我家里去了，害得我有家都不敢回。我本想抓到林笙和你问个清楚，有了法子再回家里交差，结果你又脚底抹油，林笙也装傻装得像真的一样，你们联合起来继续骗我。我无可奈何，只好准备带林笙远走高飞，哪知道在我等船票的时候，你又跑到这里救她来了！行个方便？说得轻巧，你们方便了，我又当如何是好？我现在回家，那我如何解释我这些天的行踪？我不回家，我上哪里去？现在全世界都在找我！”
“要不你一个人坐船先走呢？”
“我一个人远走高飞？我有毛病吗？”
“你身后不是还有这么多好汉吗？”
“我带一群男人远走高飞，我有毛病吗？”
“嘘，你小点声，稍安勿躁。那依你的意思，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要是知道还用问你？”
林笙这时凑到张白黎耳边嘀咕了几句，张白黎轻轻“哎呀”了一声，紧接着对程英德说道：“那你听听这个办法，你今夜也跟我走，对外就说我把你绑架了。然后我和程静——令尊谈谈条件，把你放回去，这样我们得了安全，你对家里也能有个合理的解释，就是说你不是故意的不回家，是被我们扣住了，回不成。到时候我再把你打扮得惨一点，那毕竟是你亲爹，看见儿子受了这么大的罪，要骂也骂不出口了，对不对？你要是怕日本人说你帮我们的话，这回也不用怕了，因为我们都绑架你了嘛，你肯定不会是我们的人了。”
“胡说！我是爱国的，我怕什么日本人！我是顾忌家庭的压力！”
“是的，没错，那你认为我这个办法如何呢？”
程英德想了想，其实心里很乱，并没能做出有效的思考，但他貌似雕像一般，胡思乱想时显着也很端凝，最后得出结论来，那结论听着也总像是很正确、很有力。
“好吧。”他说：“我再信你们最后一回。”
二十分钟之后，这宅子空了。
八小时后，程静农从大门走进来，四处的看了看，一无所得，只找到了一大堆柠檬奶油夹心饼干。这东西倒是老大小时候很爱吃的。
他的手下从外面跑回来报告道：“这房子先前一直空着，这几天有人看见里面有人出入，还以为是房东派人回来收拾房子的，也有人以为是这房子有了买家，买家来看房子。反正一直是没什么大的声音，而且也不知道那人都是什么时候走的。”
程静农心想：“真成精了。”

第125章 舍得
在程静农研究“金屋”之时，程英德刚刚吃完了一大碗小馄饨。在此之前他愁得无心饮食，又是防备着自家人，又是防备着日本人，一颗心脏总像是堵在喉咙口，只在恍惚中吃了一些饼干之类。倒是跟着张白黎走后，他放松了下来——他都跟着共产党跑了，还有什么可怕的？闯祸闯到这般程度，也就算是闯到头了。
跟着他一起过来的有八个人，这八位人送外号八大金刚，八大金刚的胃口比他更好些，除了馄饨之外，还各吃了许多烧饼。张白黎倒不是舍不得食物，只是感觉诧异，蹲在他跟前问他：“是不是你们在那楼里不敢出门，所以饿了好几天？”
“不，是吃不下。”
“吃不下？”
“在那种情况下，谁还有心情吃饭？”
张白黎笑了笑：“我就有。要是那么着就吃不下饭的话，我早饿死了。”
程英德感觉这张白黎就知道吃，想来是个贪馋而狡诈的人物，先前也顶数他会装傻，让他一度还挺怜悯这个贫穷的张经理。然而这时林笙也进来了，手里也捏着一个烧饼，急急的问：“老张，你怎么把话说到一半就走了？后来呢？他怎么样了？”
张白黎向她招了招手：“我来看看程大少爷，因为接下来的事情，我们不能瞒他。我们对他说了不少假话，虽然是不得已，但即便是不得已，瞒人也得有个限度，不能哄他哄个没完，要不然就真是把他当傻瓜了。”
程英德所在的是一间他生平第一次进的破屋子，他安坐用膳的坐具，也是一截奇形怪状的木头疙瘩，仿佛是一块经过修砍的老树根。为了和他视线齐平，张白黎是蹲着的，林笙也从门口拎起一只小马扎，走过来坐到了他对面，又问：“大哥，你吃烧饼不吃？”
程英德问她：“你还肯叫我大哥？”
林笙笑了笑，把烧饼向他递。那是很完美的一个金黄色小烧饼，上面芝麻饱满分明，看着比八大金刚吞下的那些都更香甜。程英德将它接了下来，虽然是完全不饿，并不想吃。
张白黎这时说道：“程大少爷——算了，我还是叫你一声程先生吧，这个叫法是能叫一辈子的。将来再见了你，省得我还要改口。”
“随便。”
“程先生，我们一起出来的时候，不是说要拿你当个人质吗？”
“嗯，对。”
“在能够保证你安全的前提下，我们确实是要拿你当人质去换个人——前提是能够保证你的安全，我不是真要拿你当人质使唤。”
“你没有必要保证两遍，如果你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的话。另外，你想拿我去威胁谁？事先声明，我虽然和家人之间有些芥蒂，但你若是利用我去害我父亲，那我是决不能允许的。”
张白黎一边说着“不是不是”，一边回过味来，心想这话说的，难道害他妹妹他就能同意了？
“和令尊没关系，和令妹也没关系。”
程英德听了，心中一阵失望，以至于不知不觉的咬了一口烧饼。
“那和谁有关系？”
“我们想拿你去换小严。”
“谁？”
“就是李思成。”
张白黎看了林笙一眼，继续对着程英德说话：“这也是我这几天陆陆续续查到的情报。她那天被你叫走之后，你们家很快也派人去了雅克放路，没有找到她，就把家里的小严抓了去。小严的本事你是知道的，照理说，他要是不愿意的话，当时那个情况，没人能逼着他走。那时候他要是不乖乖的跟着人走、自己跑了，倒也好了，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反抗，他是怕给我们惹麻烦。唉。”
“要叹气请到别处叹。”
林笙刚也叹了口气。程英德看了她一眼：“没说你。”
张白黎继续说道：“小严到了你家之后，就再没了动静，现在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我估摸着应该还活着，因为在这一场磺胺案里，除了小严之外，我们这些人，他们是一个也没找到。要是小严有个三长两短，这案子就成了死案了。就算令尊无所谓，日本人还不会愿意。”
程英德低声道：“而且阿妙也很喜欢他。”
然后他扫了林笙一眼，发现自从张白黎提到“小严”之后，她就侧过脸，直勾勾的盯着张白黎，好像“小严”会从他嘴里蹦出来似的。
“那么，我让你们拿我去换回你们的小严，你们又该怎么报答我呢？”
“这不是各取所需嘛。”张白黎笑道：“刚才你不是说你不敢回家，我们这么一绑一放，你把你犯的错全推到我们头上，不就结了？”
“然后，”他望向了林笙：“把那个小严换回来，你就和他远走高飞、继续厮混在一起，对不对？”
林笙当即否认：“我和他可绝对不是厮混，他那个人是特别的——”
张白黎替她描述：“高风亮节。”
“那倒也没有。但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我想可以算作是很深的友谊。为什么会这么深，我不知道，我也没有对他如何的好过，只是平常的相待，但他就像是从来都没有被人这样善待过一样，一下子就同我要好起来了。所以、所以……”
“你们拿我换他出来之后，你要答应我，不许再和他厮混。”
“真的没厮——”她看着他的脸色，临时改口：“行，我答应你。”
“又在骗我吧？”
“没有。”
“我不信。”
林笙为难的看着他，听他又道：“但我还是帮你。”
张白黎连忙说道：“谢谢谢谢。”
“不客气。我帮忙是为了她，和你关系不大。”
*
*
在发现了那间空荡“金屋”的第二天，程静农又收到了自家老大的新消息。
新消息是一封用染血领带包裹的信，程静农饶是不大关注儿子素日的穿着，也认出了那领带是程英德所爱的严肃风格。信上内容很简单，只说程大少爷正在他们的手里，而他们要用程大少爷去换程公馆里的李思成。
“他们”未做自我介绍，但程公馆的人们立刻就猜出了“他们”的身份。而大少爷这离奇的出走也终于有了合理的解释——不是畏罪躲起来了，不是和有夫之妇私奔了，跟日本人也没关系，原来是被共产党绑去了。
这么简单，人们自己都诧异，怎么事先都没想到？
而程静农在得知儿子没有成精之后，失落得半晌没能说出话来。
儿子虽然没有成精，但因为儿女数量较少，所以程静农也不能由他去死，该救还是得救。而且他还存了一点私心：女儿太像他了，没有个儿子制约着她一点，他怕女儿将来势力大了，会把自己压过去。
而他除非是老到动不得了，否则是不会甘心在家做清闲老太爷的。
他是这样想，而他女儿则是那样想。
乘风轮船公司，在程静农名下的合法产业中，资本是最雄厚的。所以程英德可以以实业家自诩，满口的“高尚”和“爱国”。而她，虽然她手里抓的全是他父亲的命脉，可她的所作所为中又有多少是能见光的？
大部分都见不得光！
外界提起程英德，能够讲讲他的商业版图、夸夸他的实力庞大。可提起她又能说什么？说她怎么怎么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说她是个多么多么勤奋精明的烟土贩子？抑或是讲一讲她是如何搜罗了那许多贫穷同胞卖去伪满洲国？他们单是在船上就会死掉三成？
这么一想，她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直响。
今天能把乘风给她，万一将来哪天她也犯了错，那么父亲就还能再把它还给大哥。尤其这一次看来，还是父亲误会了大哥，原来大哥是被绑架了的，大哥这些天不是在逃避、而是在受苦。
这个时候，她不禁要想：“阿孝回来了，真好。”
阿四不知道哪里去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大概是得了和那龚秘书相同的下场。如此说来，大哥也是足够阴狠。
不过阿四本身是不要紧的，在发现阿四抵不过阿孝一根手指头之后，她就认为这小子的命没有价值了。
把厉永孝叫到自己跟前，她说：“不能让他活着回来。”
厉永孝已经知道了程英德的现状，但是没想到她对此的反应会这么激烈，毕竟这么多年来，在他们兄妹之间的竞争中，她总是比较占上风。
她在他面前踱来踱去，显出了烦躁的样子：“我实在是无法忍受他了！”
厉永孝观察着她的脸色：“二小姐打算怎么办？”
“我怎么打算没有用，我说了又不算！”
“老板怎么想的？”
“当然是要换！”
“这也是人之常情。只不过老板有没有考虑过，高桥治那边会怎么想？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大少爷先是帮着共产党运磺胺，后是老板把抓到了手的共党分子拿去放了，换大少爷平安。这个——如果硬说老板是和共产党串通了，故意想要以此做障眼法放了那个李思成，好像也说得通。”
程心妙停下来，看了他一眼：“有话直说，阿孝。”
“我说完了。”
“爸爸根本就看不上高桥治，谁管他会怎么想。你以为高桥治是那个——那个被杀了的什么来着——”
“古川大将？”
“对！高桥治不过是个特务机关的小头目！”
“二小姐是不是有主意了？”
“我没主意，要有也是傻主意。”
“二小姐说说看。”
“没什么可说的，无非是让你提前派几个人过去埋伏着，等到他们交换人质的时候，就让那些人冲出来闹乱场面，让他死于乱枪。”
“您决定了？”
“决定了。”
“亲大哥，不后悔？”
“不后悔。”
“那李思成呢？”
程心妙沉默许久，才答：“看他的运气，能活就活，该死就死。”
“二小姐对他还是不舍得。”
“我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够舍得啦！”

第126章 胜算
程心妙单手提了一侧裙摆，一步一步的看着台阶往下走。天气越热，越显得地下世界阴冷。好在最近程公馆内天下太平，程静农已经许久没有清理门户，所以这地牢里除了一些霉味之外，没有腐臭与血腥。
程心妙记得自己小时候一直认为地牢是个很臭的地方，现在倒是感觉还能忍受。
很臭的时候，正是她父亲发迹的时候，她想如果人当真有灵魂的话，这地牢内应该也徘徊着些许幽灵。
不过她不怕。这里的幽灵都是死在她父亲手里的，都是他们家的手下败将。
做人要狠。杀气凛凛、鬼神都惧。
不怕鬼，但是现在她开始有点怕他了。
原来不怕他，是因为总记得他救过她两回。不过后来她又听父亲分析了他和秦青山的关系，就怀疑那后一次相救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如果后一次是，那么前一次就可能也是。
是不是的，她又不能钻进他心里看，所以这就是再无对证之事了，但她宁愿答案是“是”。
要不然就总像是还有一根丝线从他那里延伸出来、萦绕着她。当有闲情逸致的时候，她寻觅逗弄着那根丝线，觉得有点意思；可没有闲情逸致时，那丝线就好似一根头发，在脸旁飘飘拂拂的惹人刺挠，而且又是自己的头发，揪掉了还怪疼。
地牢分成几间牢房，原本都是空着的，现在只有一间关了李思成。牢房铁门下方开了孔洞，可以让人送饭进去。她太知道他的厉害了，所以索性不让人开门，只蹲下来，对着那孔洞说道：“是我。”
孔洞内有灯光射出，但是没有声音。她俯身歪了头细看，只看到了一条半伸的腿。那腿裹着不干不净的裤管，裤管下方露出了很清晰的踝骨，腿与脚都有着年轻清瘦的线条。
“我有好消息要对你讲。”她继续说道：“林笙绑架了我大哥，她要用我大哥来交换你，爸爸同意了。”
那脚一动没动。
“但是当真放了你的话，我又怕没法子向日本人交差。所以我和爸爸商量了个折中的办法。我们对外不会说交换人质的话，只说要把你交给日本人带去北边。到了交换人质的时候，也就是明夜，我们就会押你去码头，那时日本人在，你们的人也会在，我们会故意制造机会，让你们的人能够演一出劫法场。当然，到时候你们那边的人也要布置出个局面，让我们可以在同时接大哥回来。总而言之，我们要共同编排一出戏，既要保证你和大哥的平安，又要让日本人相信这一切全是意外。至于你，到时候一定会有一场大混战，你就自己多留意、多小心吧。我也……只能做到这里了。”
牢房内还是毫无动静。
她知道他身上有些“非人”的特性，到了这个关头，也能沉默到底。
扭头看看走廊两边，在确定无人之后，她将个小东西扔了进去，小东西落在地上，发出“当”的一声。
与此同时，厉永孝也在对高桥治说话。
他这番话的内容，此刻除了面前的高桥治之外，只有程心妙已经提前知道，那是他和她共同商议出来的。
厉永孝说：“我们为了换回大少爷，不得已才答应了这个交换条件，所以到时一定会有一场战斗，请你们事先做好准备。不过，我们想，这对您其实是很有利的，李思成这回变成了一只鱼饵，凭着一个他，只要您的准备足够充分，那么到时简直是可以凭着一只饵，钓来满池的大鱼啊！那么，您的功劳，可就立大了。”
高桥治显露出了一脸惊讶：“府上大少爷，竟然会被他们绑架了去，可见程家和他们确实不是一派。大少爷一定是在发现了真相之后，去找他们理论，结果被他们翻脸绑了去。嗯，一定是这样的。有人借此攻击程老板，说他对我们日本人有敌意，这全是一派胡言，我是不能相信的。”
厉永孝连连陪笑：“您是明白人。”
离开高桥治的在上海的住所之后，厉永孝坐进汽车，在回去的路上沉思了许久。
夜晚，混战，这两个词凑在一起，让他感觉自己又有了除去李思成的机会。
而且怎么想都应该是很容易。
但在汽车将要到达程公馆时，他把他的杀念压了下去。
先前几次对李思成动杀意，结果都很不好，仿佛那个念头会给他带来反噬。所以这回的机会越是诱人，他越要忍住。
他不杀他，他让日本人把他带走，等着让日本人把他慢慢的、一点一点的、零割碎剐的杀。
他下车进门时，没能立即去向程心妙汇报结果，因为程心妙正在程静农的书房里说话。
她告诉父亲：“我已经把话对李思成说了。我说明夜带他去交换大哥回来，但日本人到时一定会去捣乱，不过我们是站在他那一边的，会让他设法逃走。”
“他怎么说？”
“什么都没说。”
“你对高桥是怎么说的？”
“我让高桥多做准备，等着钓大鱼。”
程静农点点头：“很好，我给那边回信也是这样说的，说是我这里有日本人的眼线，这事瞒不过去，让他们小心到时日本人会横插一杠。”
程心妙咂摸着这一段谈话，发现自己和父亲所说内容听起来几乎是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话兜着圈子反复的说，有点傻，也有点奇异，像是一场言语的迷魂阵，甚至让她自己也糊涂了：“那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总得偏向一方吧？”
“我们谁也不帮，只要你大哥活着回来。”
程心妙的笑容有点僵，心想父亲终究还是放下家里这个长男。
但程静农随即又道：“本来我们家里人口就少，若是再死一个，看着更不兴旺了。再说我程某人的儿子，竟然会这么年轻就丢了命，说起来也是打我的脸，扫我的志气！‘气’这个东西是很重要的，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气’？”
“有点知道，但是说不明白。”
“我也一样。”
*
*
程心妙和程静农谈话谈得各怀心事，而他们那心事的主人公，此刻倒是大脑放空，有点无忧无虑的意思。
程英德还是坐在那截树桩上，旁观林笙和张白黎拌嘴。
“我不能不去。”她说：“他是谁招来的？是我。我对他大包大揽的，说好了是让他扮演我的丈夫，一点危险都没有，一点劳累都不受，结果可好，这两个月他跟我过得是惊心动魄，身上的新伤都添了好几道。所以这回我得去。将心比心，如果把我和他调换个位置，他连等都不会等，直接就豁出性命去救我了！”
“我也知道小严不容易，所以我如今是能走也不走，先把他救出来再说。可你也知道了，到时候不是双方静悄悄的把人一换就算完，连程静农都提醒我们那里可能会有日本人埋伏了，你说到时还不是要多凶险有多凶险？你跟着去，万一出了岔子，我不是还得去救你？”
“我什么时候出过岔子！再说这里又不是日本人的地盘，高桥治还能把军队调到码头去吗？他们有埋伏，我们的人也不少呀！”
“不行。我告诉你，只有两种情况我会让你去，一是咱们人特别多，手里攥着胜算，那你要去就去，我护得住你；二是咱们人特别少，你不上不行，我没办法。现在的情况是两边都不占，你跟着凑什么热闹？还是你信不过我？你应该知道，我对小严一直是很欣赏的，不过小严不大欣赏我。”
程英德忽然说道：“我这里还有八个人。”
张白黎连忙说道：“别别别，你那八个人先藏着，暂时别露面。我们绑你一个，还说得过去，我们连你带八大金刚一起绑了，听着就略微有点不现实。我们先用你换了小严回来，然后再编个谎儿，让那八个陆陆续续的回去，也别都回去，挑几个先回老家避避风头。好在他们八个，我看，和你都是一条心，不至于把你出卖了。”
然后他扭过头，继续对林笙说话：“你是有用的人，但你的用处不在动刀动枪这事上，你要把你的用处发挥在对的地方，让你的用处起更大的作用。譬如这一回，那么多磺胺压在天津一动不能动，结果全凭着你，和我，把它弄出来了。你说——”
程英德道：“主要是我。你们把我害到这步田地。”
张白黎对他拱了拱手：“程先生，你是读过书的人，一看就不一般，所以大道理我就不讲了，我只说，我替我那些靠着这些药、从死里逃了生的战友们谢谢你。”
“我没读过什么书，另外不用谢。”
“恕我说句那什么的话，程先生，你和你们家的人，不一样。”
程英德心想如果老子是混混，儿子也是混混，岂不是成了毫无长进的家族？老子是大白相人，儿子长大了成为绅士，这才是发展之理。怎么父亲偏偏就不懂？
这时林笙又出了声：“老张，你说一千道一万，我也还是得去。其实我……我是这么想的，虽然你也厉害，他也厉害，论拳脚都比我强，可这回形势实在是太复杂了，哪一方的力量我们都摸不准，哪一方的话我们都不敢信。我怕，我怕他不能……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张白黎听到这里，不说话了。
她磕磕绊绊的又道：“他还那么年轻，从来也没过过什么好日子，要是到时真的是不顺利，没能把他带出来，那我想我至少得和他再见一面，他心里对我……应该不是爱情，怎么说呢……我总觉得他和我很亲，万一真是那什么了……我要再看他一眼，也让他再看我一眼，让他知道我没忘了他自己跑，他记着我，我也记着他呢。”
张白黎叹了口气：“我懂，我怎么不懂？可这是一场大冒险，我自己都没胜算，所以我才……”
他的话没说完，因为有人走到了半掩的房门外，笑着问道：“如果再加上我，你看还有没有胜算？”

第127章 急变
张白黎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一抖。但他随即就发现来者不是陌生人。走过去开了门，他很惊讶：“秦青山？你什么时候来的？你怎么来的？”
“我的伤好了，我还有我的事情没做完，当然是要回来。”
张白黎还要问，秦青山又说了：“放心，我到这里来的时候，已经加了小心了，身后绝对没有尾巴跟着。”
然后他后退一步，又看了看此地房屋的外貌。这个地址是上次张白黎送他离开上海时留给他的，有了这个地址，起码秦青山想要找他，就总能够找得到。而这房屋看着好似一处这城市中所有贫民窟的缩影，就只是一片破破烂烂的、一间挨一间的房屋。屋子全是窟窿，屋子周围则是迷宫般的肮脏弄堂，人在这里正是藏也好藏、逃也好逃。
“你这个地方很不错。”他点评道：“可惜我不能效仿。”
他爱摆弄炸药，而那东西放在人多的地方太危险。
张白黎把他拉进来——不是怕他被人瞧见，这屋子周围也都藏着他的人。只是要接着方才的话题多问问他：“你在门口听见什么了？”
“听见你们好像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林小姐要去，但是你不让。”
“你说让我加上你？”
“对。”他答：“你对我有恩，我现在有余力了，应该报你的恩。”说着，他向林笙点头致意，随即目光一扫，发现了另一侧坐着的程英德。
盯着程英德，他面孔神情闪烁了一下：“这个人是不是……程静农的儿子？”
程英德已经盯了他好一阵子：“你就是那个秦青山？”
“对。”
张白黎见状，一拽秦青山出了去。走到程英德听不见的地方，他对秦青山讲述了这些天发生的变故、程英德如今的人质身份、以及明晚将会在码头发生的种种可能。
“我知道你恨程静农，但是他这个儿子，你先不要动，我们讲个冤有头债有主，好不好？另外就是我们还要靠他去救小严，小严就是林笙那个丈夫，前一阵子他化名李思成，上回他也救了你的。”
“李思成我当然知道，没他我早死了。如果你们是要救他的话，那我不能为了报私仇而捣乱。”
张白黎听了，就感觉这个世界很好，因为自己遇到的人都是这么通情达理。
秦青山又道：“方才我说要帮忙，这话也是真的。这一趟回来，我手下带了二十多个人，军火炸药也全有。该怎么做，你告诉我就行。”
张白黎思索了一阵，最后点头：“好，你肯加入的话，我们的形势就变了。现在你来，我们好好的制定个计划。”他随即压低声音：“你暂且忽略了程英德那个人吧，我看他和他父亲还是很不一样。”
秦青山点点头。
*
*
窄小的破屋子里，张白黎、林笙、秦青山围着一张小方桌开了会。程英德起初是旁听，听着听着也走了过来，因为码头是他所熟悉的地方，他提得出建议。
他不清楚自己这算不算是吃里扒外，感觉不能算。所有人都凝神听着他的话，一边听一边频频点头，显然是都认为他说得精彩。这让他自己也挺惊讶，没想到自己还有“精彩”的一天。
平时他的话不多，怕自己言多有失，被人瞧出他的笨来。
这个会开了许久，他说了无数的话，说得自己都发昏，夜间上床倒下就睡了。到了翌日傍晚，他先是去对他的八大金刚训了话，告诉他们接下来如何藏在这里等消息，如何一个接一个的露面，露面见人之后又该怎么解释这些天的去向。
安排好了八大金刚，他回到林笙这边。这时天色已经暗了，林笙换了一身利落的暗色衣服，正在往身上藏各色的武器。抬头看见了他，她没说话，只笑了一下。
他感觉这个林笙很陌生：“你很早就认识他们了？这些本领都是什么时候学的？”
他还当林笙是林伯父的女儿。
林笙没解释，又是一笑。
张白黎这时也进了来，程英德望过去，还是感觉他太像一位落魄文人，不能想象他能去做那刀口舔血的冒险事情。张白黎察觉到了他的目光，也抬头给了他一个笑：“我还是保定陆军学校毕业的呢，论枪法，我可能比她还强点。”
他略觉尴尬，好像腹诽他人、不慎诽出了声音一样。
林笙这时抬腕看了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老张，秦青山那边准备好了吗？”
“他早好了。”
“那我们走？”
“走。”
林笙走过来，抓住了程英德一只手腕，低声说道：“到了码头之后，我们就按照计划行事。你也不要怕，不管外面怎么打，你只管躲在那里自己保护自己。”
“你也多加小心。”
“放心，我可小心了。生死关头谁敢冒失？那不是拿命开玩笑嘛。我可从来不开这玩笑，我还想活到一百呢。”
*
*
程公馆。
厉永孝万没想到程心妙也要跟着去码头，他几乎急了眼，找了一万多个理由要拦住她，然而她不听。
她说：“这回我一定要亲眼看。”
看什么？这话不好说出口，她总不能说她这回要亲眼看着程英德死。阿孝在之前的几次行动中全失败了，她相信阿孝的忠诚，但不再相信阿孝的运气。
厉永孝小声问：“老爷子同意你去了吗？”
“我一定要去，他当然就只能同意。甚至我觉得他还挺欣赏我这要求，你想，爸爸如果是在我这个年纪，在这么重要的一个夜晚，他会贪生怕死的躲在家里吗？他当然也会去。”
厉永孝一听这话，就知道她是铁了心、再劝也没有用了。
墙壁上的挂钟当当当的敲了几下，她看看时间，起身说道：“走吧。”
厉永孝陪着她出门下楼。但是因为他们各有任务，所以不能同坐一辆汽车。
楼前已经停了几辆汽车，其中一辆坐满了人。程心妙走过去弯下腰，看见了后排座位上的严轻。
严轻在地牢里过了几日夜，面孔闷成了惨白色，但他在回到地面之前洗漱过了，所以现在看着还是旧貌。两名保镖夹着他，保镖手里都握着枪，枪口抵着他的腰。而他向外扫出一眼，目光分明扫过了她，可对她又是漠然到了视而不见的程度。
她不在意，只这样盯着他，在心中向他道了别。
她希望他能活下去，但是死了也就死了。
转身继续走，她上了最后一辆汽车。上车之后她扭头看见父亲走出来，便隔着车窗，向他挥了挥手，同时做了“拜拜”的口型。
程静农点点头，没有再去嘱咐她什么。他身边跟着个老家伙，老家伙对他忠心耿耿，正劝他不要让二小姐去码头，毕竟还是危险。但程静农认为没关系，对于今夜码头的形势，他自认为很有数，女儿去一趟应该不会有多大的危险，但获利会不小，将来提起来，都得说老大是阿妙救回来的，老大回来见自己把乘风给了阿妙，也不会有脸再争再闹。
老大往后除了被用来偶尔牵制一下阿妙之外，应该再不会有别的用处了。他老实一点，其实是给他自己找活路。对于老实的大哥，阿妙会好好护他一生，但大哥要是成了她的对手，那程静农也保不准女儿会作何反应了。
反正阿妙“有父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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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公馆的汽车队伍，提前抵达了码头。
码头自然是大的，双方定好的见面地点，位于乘风轮船公司所占地盘的一角。厉永孝先下了汽车，发现此地活动着不少便装短衣的夜班工人，这本是没什么稀奇，但那些工人的动作都那么整齐划一，仔细一瞧就能瞧出他们的军人身份。
这是高桥治的人。高桥治自己也乔装打扮了，混在人群中。遥遥的向厉永孝一点头，他们根据服装的不同，各自找地方隐藏了起来。
这时，严轻也被人押下了汽车。
他的情绪很平静，虽然知道林笙会用程英德来换自己，但又有些恍惚，不能相信，因为总感觉自己的性命不值得让任何人如此兴师动众。夜风吹拂过他的皮肤，他垂手站着，袖口里藏着一柄薄薄的小刀子，那是程心妙那一天偷偷扔给他的。
身边围着一圈程家的人，总有几只手枪紧紧的瞄着他。
厉永孝在前方来回的踱步，心里也有些焦虑，不知道今晚会是如何收场。现在这码头上聚集了三方势力，而这三方之间，互相全都不能信任。
就在这时，有人跑过来低声说：“他们到了。”
*
*
张白黎这一行人，其实也已经到了一会儿了。但是他们在码头外围就分散开来，秦青山和他们的手下们扛着炸药箱子，最先消失在了码头暗处。与其说他们是来战斗的，不如说他们是张白黎的后手，能不用就不用，真到了非用不可的时候，那怕是就要出现翻天覆地的惨烈局面。
把后手先撒出去，然后林笙和张白黎继续行进。张白黎的人马看起来十分平凡，全像大街上的普通市民，然而训练有素，不用张白黎下令，自己就知道走什么路线，如何的利用掩体避人耳目。
林笙现在单负责一个程英德。程英德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很怕，码头道路纵横，有些道路是人铺出来的，有些道路是人踩出来的，林笙停下来正要辨认方向，却见前方的张白黎忽然做了个手势，她当即抬手一挡，把程英德挡到了自己身后。
然后按照张白黎的指挥，他们轻手轻脚的退到路旁，爬起了一座木箱子山——全是大木箱子，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货物，总之是一层垒一层，垒成了路旁的一座小山。此山涉及了两家公司的经济纠纷，以至于在这里堆了半个多月了，一直无人接收。
此山距离人质交换地点有些距离，而且山顶够高，上去之后可以看出很远。按照事先的计划，林笙打算先和程英德趴在“山顶”观望一番，让张白黎去见程家人。如果交涉顺利，张白黎那边打个手势，这边“山”上就能清楚看见、做出反应。
可他们刚刚爬了一层，上方就响起了一个声音：“谁？”
谁也没想到这木箱子山中居然藏着人，林笙刚要抬头看，然而空中已经爆发了一声枪响，血点子随即崩了她一脸，一个人大头冲下的从她身边栽了下去，和他一起摔下来的， 还有他脱手而出的一把枪。
开枪的人是张白黎身后的一个青年，照理说现在不是他开枪的时候，人质还没交换，一方先动了枪，怎么说都不合适。但如果他不及时的拔枪射击，他们应该就没有人质可以拿去交换、而且还要搭上林笙的一条命了。
那青年眼神好，在那声“谁”响起的一瞬间，就已经看见上方有人拔枪对准了林笙和程英德——这两人是紧挨着的，一枪可以打穿他们两个！
只是他们没有想到这一枪的后果。
这一枪好似打中了马蜂窝，木箱子山的缝隙间纷纷爬出了人，全都举了手枪要还击。林笙不假思索，拽着程英德向下一扑，随即抱着他滚入一旁暗处。
一场枪战就这么毫无预兆的爆发了！

第128章 大乱
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死亡时，人会忘记先前所受的所有训练和伪装，用自己的母语发出呼救与哀号。于是林笙和程英德就都知道那木箱子山上伏兵们的身份了。
他们都是日本人。
程英德愣了住，事前他虽然帮着林笙和张白黎做了种种规划，提防着各种突发情况，可他心里始终是不大相信突发情况当真会有，他认为他们不过是谨慎多疑。
然而码头上当真埋伏了日本人，而且是见了他就直接拔枪的日本人。他被林笙压在身下，忽然意识到自己在这场人质交换中，不是受保护的对象，而是被杀戮的对象。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为什么？程家的人呢？父亲呢？到底是谁要来杀自己？
他瞬间陷入了巨大的恐慌之中，抬手紧紧抱住了林笙。现在也就只有她还在真心实意的陪伴着他、保护着他，只有她还是真实可信的！
林笙也慌了神，但是慌得有限。用力挣开了程英德双臂，她一边抹去脸上的血，一边跪起身左右看了看，同时急急的说话：“情况不对劲，你现在不要露面，你——你——”
她忽然四脚着地的向前爬去：“跟我来，你就藏到这里头去。”
程英德翻身趴在地上，也像她一样四脚着地，被她引到了一个墙角里。这是一座被拆除殆尽的房子残垣，如今就只剩了两面砖墙夹着的一角。她让程英德抱膝蜷到角落里，紧接着就近拖来几只木箱子挡了余下两侧，一边挡一边说：“你别怕，就在这里藏着，等我叫你出来你再出来，我要是没能回来叫你，你就等，等到外面一点动静都没有了，等到天大亮了，你再出来，记住没有？！”
程英德从箱子缝隙中伸出手要抓她：“你也躲进来！”
她把他那只手塞了回去：“我不能躲。”
然后她猫着腰向远跑去，一边跑一边就听枪声此起彼伏。原来大乱到来之前是没有征兆的，忽然间就乱成一锅粥了！
*
*
张白黎这边打成了枪林弹雨，而再深入的往里走去，里面也已经是战火纷飞。
这边的战火，是由严轻一手点燃的。
他原本就对所谓的人质交换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所以在远处枪响骤然爆发之际，他就直接选择了最悲观的做法——无论林笙到底有没有来，他都不要再等她了。
袖中的刀子滑落至掌心，他在众人闻声远望的一刹那，一刀划向了跟前最近的一个人。
在右手刀刃切入对方咽喉的同时，他也用左手夺过了对方的手枪。
周围这些人一路都在防备着他，所以这把手枪的保险是开着的，子弹也是上了膛的，抢过来直接就能用。
以一敌多，他落着下风，只能凭着速度扳回局面。一边开枪一边向后跑去，他无处可藏，情急之下就近钻进了汽车里。
他先前就是坐着这辆汽车过来的。
他坐的是副驾驶座，驾驶座上还有汽车夫。他关了车门向下俯身，而汽车夫慢了一拍，前方厉永孝已经带人开着枪冲过来，子弹将挡风玻璃扫了个粉碎，也将汽车夫打得向后一纵，脑浆迸裂。
而严轻这时抬手抓住方向盘，同时挤着伸过脚去胡乱一踩。垫着那汽车夫的皮鞋，他也不知道自己踩的是什么，反正那汽车轰然一声向后倒去，直直的撞向了后方。
后方是程心妙的汽车。
他早做了防备，没有在那巨大的冲击之中受伤，但后方汽车被他撞得向后滑行，发动机盖都变了形，噗噗的向外冒出白烟。车门立时开了，程心妙在保镖的包围中下了来，眼下的场面也让她没了主意。高桥治那边在捣什么鬼？怎么一切都还没开始，他就急不可待的开枪了？现在四处都是一片乱，她大哥呢？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还让她怎么趁乱去杀？
就在这时，前方那辆汽车又倒退着撞过来了，她在众人簇拥下慌忙向旁一躲，大喊了一声“阿孝”，可在远远近近的硝烟火光中，阿孝也不见了。
前方那辆汽车这时下来了一个人。而那人不惧她身边的保镖，竟是公然的走到了她面前，向她伸出了一只手。
她看着他，呼吸急促。一旁的保镖忽然倒了，原来此刻空中正有流弹在飞，站着的活人，随时可能中弹而死。
这时，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以她最熟悉的姿态与力道。
随即转过身，他拉着她就向一旁跑去。而她连问都没问，居然就这么跟着他迈了步子。
保镖自身难保，阿孝不见踪影。生死关头，还得是他！
*
*
其实严轻也没有方向，他只是凭着本能，往自认为安全的地方狂奔。
如果林笙没来，那么日本人和程静农是一派的，这仗打不起来，如今既是在短时间内打成一个混沌世界了，可见林笙一定是来了。但他现在没办法去找她，更没办法告诉她自己已经趁乱跑出来了，她可以立刻撤退回去了。
什么都办不到，真是很糟糕。
他一边平静的想着“很糟糕”，一边带着程心妙冲上了一座栈桥。
他跑得实在是够快，选择的路线也刁钻，竟然真把那枪声甩到了身后。程心妙在后方喘息着问：“思成，我们是要上船吗？”
这句话提醒了他，他举目望去，就见正前方停着一艘轮船，船体呈铁灰色，船身刷着白色的“乘风”字样。如果他真要上船的话，那么这艘船就是他唯一的选择。而他忽然想起这样的大轮船上都有救生艇，救生艇放下去，能让他顺着水路远遁。
于是他加快速度，一鼓作气冲上了前方轮船。
程心妙被他牵扯着跑，心里有话要对他说，可是喘得厉害，说不出整句子。
船舱各处窗口都是漆黑的，或许原本船上有人，但现在岸上打得乌烟瘴气，但凡还有点自保本能的人，都要各找地方躲藏起来。所以以严轻和程心妙的眼光来看，这船就等于是一艘空船。
程心妙实在是跑不动了：“思成，我们进舱吧……轮船里的小屋子很多，我们藏到深处，别人找不到我们的……”
严轻停下来，扭头向左右看。她一扯他的手：“舱门是在那个方向。”
他果然转身朝了那个方向走去。
她勉强跟上他，心中百感交集，说不动了也要说：“我们不要分开了好不好？我会好好对待你的，你把你过去的身份和责任全忘了吧，到我身边做一个崭新的人。好不好？”
严轻目不斜视的往舱内走，心里说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舱门推开来，他没有立刻进入，而是探头进去，大喊出声：“我要借你们的喇叭一用，用完就走，不杀无辜的人。”
程心妙一惊：“你用那个做什么？我们不是要悄悄躲起来吗？”
船舱内是一片黑暗寂静。严轻不理会她的疑问，向内迈了一步。
舱内陈设简单，林缄在墙壁上摸索了半天，才摸到了一处电机开关，开关却又只连着上方一只昏暗的小灯泡。他先找到了船长室，推开门看了看，然后退出来，又检查了船长室左右的几间屋子。
从船尾走到船头，最后，他带着程心妙，进了船头的一间办公室里。
办公室内的大木桌上摆着一只大话筒，话筒架在铁架子上，末端垂下一根电线，电线直通向外，连着舱外一只扩音器——它类似一只超大号的号角，船员们全都叫它大喇叭。
它是一件先进的洋玩意儿，一般的大船可没有，若问先进在何处？它是用电的。它一连上电，人在舱室里对着话筒说话，外头的大喇叭便能将声音放大成山呼海啸。
走到木桌跟前，他一手攥着程心妙的腕子，一手摆弄着桌上的话筒，又顺着话筒尾巴上的电线找到了一处电源开关。程心妙越看越不对：“你到底是要干什么？难道你想要对谁喊话？”
“不是我，是你。”他猛然发力，把她拽到了桌前：“我要你对岸上的人喊，就说李思成已经跑了。”
“什么意思？”她随即反应过来：“你是要给你的人通风报信？让他们撤退？”
“对。”他对着话筒一偏头，手指已经搭上了话筒开关：“来吧。”
程心妙在窗外射入的闪烁火光中看他：“我……我还以为你是又一次的要救我。”
他看着她。
她拼命看他的眼睛，想要找出一丝情意的痕迹，然而没有。心里猛的涌上一股子大悲与大怒，她道：“我不说！要说你自己说！”
他垂眼，“啪嗒”一声摁下了话筒开关，舱外的大喇叭立时发出了刺耳的电流声音。
然后他从腰间抽出刀子，将刀尖抵上了她左眼的眼皮：“来吧。”
程心妙哆嗦了一下。她知道他下得去手。
缓缓低下头去，她开了口，喉咙发紧，声音嘶哑：“李思成……”
这三个字一出口，她被自己的巨声吓了一跳。一只手敲了敲她的肩膀，是李思成在催促她继续说下去。
“李思成……已经逃走了。”
下一秒，严轻骤然关了开关。
他一手取下话筒，一手动作幅度极大的一扯电线，将插头从插座上拽了下来。紧接着将话筒往地上狠狠一摔，他先是把外面的钢铁壳子摔得凹了一角，然后捡起话筒再往桌沿上狠狠一磕，这话筒是个精巧物件，受了第二次撞击之后，整个都变了形。
把话筒连着电线远远一扔，他转过身，面对了程心妙。
程心妙向后退了一步，但依然保持着昂头看他的姿态。她想自己这回可能是要死在他手里了，如果非死不可的话，那么至少死得要有些腔调，不能死成一堆哭哭啼啼的烂泥。
然而严轻扭头就走了。

第129章 夜色将尽
严轻快步走上甲板。
方才的广播虽然是给林笙他们通了风报了信，可也暴露了他的方位。很快就会有人杀过来了，他得赶紧扬帆入海去。
然而就在这时，暗处伸出一只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袖子。他瞬间拔刀望去，借着一闪而过的火光，他看清了眼前的林笙。
“你？”他问。
林笙喘着粗气看他，一时说不出话。她方才是误打误撞的冲到了栈桥上，然后就听见了前方船上传出的广播。
再然后，她几乎是在一刹那间便狂奔到了船上。而就在她压抑着呼吸寻找舱门之时，严轻自己走出来了。
终于看到了活着的严轻。
她是直到亲眼见了他，才知道自己这些天一直很想他。张开双臂一把抱住了他，抱住了他还不够，她攥了拳头，往他后背用力的捶了一拳。
他微微俯身由她抱着，感觉她像是很高兴，于是歪歪头，用自己的面颊，贴了贴她滚烫的脸。
这样的一包一贴，就已经胜过了千言万语。林笙随即拉起他：“跟我走。”
“岸上还能走？”
“我保护你，能走。”
她快跑起来，他追上了她，忽然有个问题，一定要问：“你是不是爱我？”
她听清楚了他的问题，因为太意外，因为来不及思索，所以只能实话实说：“不知道爱不爱，只是见了你就高兴。”
他大声告诉她：“我也一样。”
她抓紧了他的手：“我们先快逃，回头再细说！”
前方忽然爆发出了一声巨响，火光腾起，冲击波竟将栈桥接着岸边的木板都掀上了天，而这声巨响只是个开头，接二连三的爆炸将码头一带炸成了火海，热浪铺天盖地而来，林笙下意识的转身想要推开严轻，而严轻搂着她向后一滚，用自己的胸膛护住了她的头脸。她也张开双手捂他的后背，想用手背替他抵挡火焰。
可是来的只有一波接一波的热空气，火舌隔着残破栈桥向他们舔了几舔，尚未燃烧过来，便已熄灭。
二人一翻身站起来，并肩向前望去，就见在一连串的大爆炸过后，岸边奇异的静了下来。
*
*
在船上广播响起之时，张白黎正好遇上了秦青山。
听了广播之后，张白黎立刻伸手往腰间去摸信号枪。秦青山则是有些茫然，问他：“怎么办？”
张白黎答道：“你来炸开一条路，大家一起撤！”
在火光和硝烟中，张白黎显出了他的真面目，真面目是个极度理智的军人。他今夜拼死战斗，为的是救严轻，严轻既然已经自寻活路了，那他还战斗什么？当然应该立即撤退、保存力量。
秦青山还有些犹豫：“我们就这么走？”
“一边撤退一边留意着林笙，她和我们跑散了，见了她就带她一起走。”
秦青山点点头，跑开了。
张白黎即刻开始向外突围，而就在三分钟后，码头上开始了一连串的大爆炸。
单是开枪杀人，显不出秦青山的本领，他和他的人一到码头就失了踪，为的就是布置机关炸药，等着制造这天翻地覆的最后一刻。
*
*
码头上的人，有死了的，有跑了的，有正搜寻着、正射击着、结果忽然被炸上了天的。
也有缩在角落里逃过一劫的，比如程英德。程英德依旧缩在断壁残垣的犄角里，林笙给他找的这处庇护所真好，大爆炸的气浪与火光都没有波及到他，他只是被那巨响震得一时失聪。
他抱着头，听不见、看不见、也不敢动，仿佛也变成了一座孤独的废墟。
不过他绝非码头上唯一孤独的存在，厉永孝跌跌撞撞的跑向栈桥，也是一位孤家寡人。
他也说不上自己的手下们都去了何方，起初他只是因为要躲避流弹而匍匐在地了一会儿，等他爬起来就发现一切都乱了，人在乱跑，子弹乱飞，二小姐和李思成全不见了，而二小姐的汽车还在冒着白烟，炙热的发动机盖上倒伏着一名保镖。
他又想高桥治呢？高桥治安排下的层层伏兵，在经历了枪战和爆炸之后，现在好像已经没有几个活口了。
他现在耳朵里轰隆隆的响，一双眼睛受了火焰光芒的刺激，看什么也都是一片黑茫茫。但他心里有劲：二小姐的声音是从船上传来的，二小姐还活着！
他得赶紧把二小姐救回来。她的理想、她的心气，他全知道。她的人生刚刚开始，他哪能让她为了那么个微不足道的人物、如此无意义的送了小命？她要真是这么糊里糊涂的死了，他首先就没法对自己交待。
栈桥确实是挨了炸，但是损毁得不严重，表面走人的木板是七零八落了，下方的钢筋铁条还未变形，只要再找些板子铺上去，能让人落脚就行。他用力的眨眼睛、揉眼睛，眼前还是一阵阵的发黑，既然如此，就先不管眼睛了，他弯腰从地上去捡可用的材料，什么大些的石块，断裂的铁皮，乃至于木板条子和半块红砖，只要是面积够大，都被他架到了栈桥的筋骨上。
他心急如焚，偏偏右手又是个不听使唤的废物摆设，而若无双手配合着搬运，略微重些的材料便移动不得。
他豁出去了，埋着头一趟一趟的翻找搬运，竟也将那栈桥向前铺出去了一截子，铺着铺着，他忽然有所察觉、猛一抬头。
前方，也就是离他一米多远的地方，有个人静静的蹲着看他，不知道已经看了多久。
他的视野依旧模糊着，可他猜出了对方是谁，他嗅出了对方身上的毒辣气味。
是李思成！他心目中的天字第一号大坏人！
*
*
严轻盯了厉永孝好一会儿了。
岸上又是火又是烟的，起初他也没认出这个人影是谁，所以睁大眼睛是看了又看。而厉永孝一味的埋头苦干，则是根本没留意到他。
在大爆炸发生之后，林笙和严轻火速的算了一笔账，严轻先前打算乘船逃走，那是无法之法，毕竟水面不比地面，地面上道路千万条，只要他够机灵，总有他的藏匿之处，水面上却是无处可藏的，一旦被敌人堵了住，便是走投无路。
所以，虽然栈桥被炸毁了一截，但若来得及的话，还是通过栈桥、从地上跑最妥当。
二人当即开始分工协作，正好眼前就有一捆木板，林笙直接跑过去将那木板扛过来，而严轻蹲下去，开始往那栈桥的钢筋铁骨上铺设，也无需铺得多稳，只要能够让人隔段距离有个落脚之地、可以跳跃着回到岸上即可。
就在这时，他发现对面来了个人，和自己志同道合，也在铺路。
他起初也看不清那人是敌是友，故而静静的等待着，直到那人抬起头，露出了厉永孝的脸。
一秒钟都没浪费，他拔出手枪就向前扣动了扳机。然而厉永孝的动作更快——厉永孝在见了他的第一眼时，就在极度的惊恐之中，转身一头扎进了水里。
他跳江跳得太利索，反倒让严轻一愣，幸而他也是个利索人，调转枪口对着水面又连开了几枪。此地临近岸边，水并不深，但厉永孝在水下一点动静都没有，也不知道他是潜水逃了，还是已经中枪下沉。林笙这时提着一只极长的木头条凳跑了过来：“怎么了？”
“没事，是厉永孝。”
林笙望向水面：“逃了还是死了？”
“不知道，多加点小心。”
林笙放下条凳，望向前方：“那是他铺的路？”
“是。”
“真是人才，一只手比我们四只手都快。”
严轻也站了起来：“他材料多，我们没东西。”
她估量了前方那不到两米的距离：“我们直接就这么一大步迈过去，行不行？”
严轻答道：“我先试试。”
说完他退了几步，预备一个助跑跳跃过去，然而他刚刚跑出一步，林笙飞身而起，将他扑了个仰面朝天。与此同时，一粒子弹从她上方飞过。
他以为是厉永孝没有死，从水中伸手向他打冷枪，可枪声即刻密集起来，全部都是来自岸上。
林笙抱着他打了几个滚儿，和他一起爬梯子回了船上。躲在船舱一侧，他们探头向外望去，就见岸上的烟尘消退了些，一群人抬了四架机关枪，一字排开瞄准了轮船，而更多的人在栈桥前兵分两路，从中走出了一道灰色的身影。
是程静农。
程静农穿着一身笔挺的灰色长衫，还是往昔的装束和气度。站在江边负手而立，他阴沉沉的望着前方巨大货轮，知道自己的继承人就在那艘船上。
今晚本不用他亲自来，但他忽然收到线报，说是有人看见秦青山也奔了码头去，才忽然嗅出了一丝不妙的气味。
秦青山对程家是不死不休的仇恨，今夜说起来是交换人质的场合，他跑过去做什么？
他也不知道自己来得是否还及时，反正他一秒钟都没敢耽搁，可到了码头一看，就只看到了这么一副劫后余生的场景。亏得废墟里爬起了一个人，是他程家的一名汽车夫，汽车夫已经成了个血人，然而还活着，还能向老板讲述今夜码头上的这一场混战，以及二小姐在货轮上发出来的广播。
程静农这才知道，二女儿是被李思成挟上了一艘大船，和岸上的战火保持了距离。
道路覆满了断砖碎石，汽车已然无法通行，于是程静农跳下汽车，向着栈桥方向疾行。此刻站在岸边，他认出了那退到了黑暗中的两个人。
阿妙现在是被那两个人挟持着？
他真的急了。急了的程静农撩起长衫下摆往腰间一掖，带着几个保镖就上了栈桥。他在那栈桥上大步流星的走，步伐比小伙子更矫健。走着走着，他忽然将脚步一收，发现自己真是急昏了头，居然就敢这么直通通的往前走。这时船上那两个人若是一枪打过来，自己不就当场就交代在这里了？
他立刻停下来，大声喊道：“阿笙，思成，我们谈个条件，你们放了阿妙，我给你半个小时乘船逃命！”
林笙和严轻躲在船舱后，不敢露头，也不信程静农的条件。不过这话提醒了严轻，严轻想到程心妙被自己丢在了船舱里，自己现在去把她拎出来，可以当成一块挡箭牌。
于是他轻声告诉林笙：“你等着，我去找人。”
林笙一把抓住了他：“慢着。”
她探着头，能用一只眼睛看见栈桥那边的情形。那边的情形又起了变化，程静农刚喊完话，脚旁忽然“哗啦”一响，桥旁水面伸出了个水淋淋的脑袋，正是程心妙。
程心妙当然不会坐在船舱里等着命运摆布，在发现栈桥已经被严轻和林笙占据之后，她就鼓足勇气、从轮船另一侧跳了下去。
她在海滨度假时专门学习过游泳，取得了非常平平的成绩，达到了落水之后勉强不沉的程度。以着这样的本领，竟能一口气游到这里来，她都不知道自己一共喝了多少水。而程静农猛然看见女儿从水里出了来，一时大喜，弯了腰就要去拽她上来：“阿妙！”
程心妙哭了一声，抓着父亲的手要借力，可一借之下，她父亲却是木偶一般，被她拽得一头栽了下去。
与此同时，他的颈侧爆开一团血雾，染红了他花白的鬓发。
栈桥上的保镖，和水中的程心妙一起愣了一下。
下一秒，程心妙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只叫了半声就被父亲的尸体压入了水中。而保镖们纷纷伸手去抓老板上来，但那栈桥是方才由厉永孝潦草铺好的，这时人多乱踩，木板纷纷滑落，保镖们也接二连三的落了水。岸上的机枪手见状，六神无主，也不敢贸然射击。结果就在这个空当里，枪声由远及近，就又横扫过来了！
而趴在一座仓库房顶的秦青山收回一杆狙击枪，踩梯子下了来，背靠墙壁长出了一口气。
他原本已经要撤出码头了，原本就又要再一次的短暂消失了，可没想到就在他要走未走之际，程静农来了。
复仇的机会，难得的时候是千难万难，容易起来却又是如此的唾手可得。他掉过头跑回来，踩着梯子爬上了一座仓库的平顶，把枪架起来，然后就从瞄准镜中看清那栈桥上的程静农了。
手指扣动扳机，他在一瞬间里，办完了他这一生的大事。
以他这一枪为暗号，和他重返的兄弟们，也在各处又一次的开火了。
*
*
程心妙憋着一口气，扑腾的力气越来越小，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支撑不住了。
她看见了栈桥上的“家里人”们。原本是有人拖了父亲的尸首往岸上跑，也有人蹲下来要把她拉上来。可似乎是有枪口专门瞄着栈桥这边，试图救她上来的家里人，也中弹落水了。
她不敢再靠近栈桥，岸上的人也一边还击一边躲避，躲着躲着便躲成了个四散奔逃的局面。而在短暂的一阵兵荒马乱之后，她似乎是忽然被全世界遗忘了，像她这样重要的一位程二小姐，全世界竟然就任由她在水中挣扎沉浮了。
忽然间一抬头，她又看见了李思成。
他站在这破烂栈桥的残端，离她还有着相当一段距离。朝着岸上望了望，他在转身之际，看见了她。
但她没有向他呼救。
他弯下腰，从地上拎起了一只很长的木头条凳。把凳子凌空用力扔向了她。
然后他扭头走回甲板，对林笙说道：“岸上不知道是谁和谁在打，我们还是坐救生艇走吧。”
林笙答：“好，我们快走！”
然后她没再去看水面，急急的去找救生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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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黑水面上，程心妙抱着那只木头条凳，等着水波将自己推上岸。
她满脸是泪，知道父亲是死了，但又存了希冀，希望只是重伤、不至于死。忽然低头把脸埋进水里，她痛恨哭哭啼啼的自己，如果父亲当真已死，那她往后都再也没有哭泣的资格了。
她让江水把自己的泪水洗去了。

第130章 新征途
十天之后。
这是个很静谧的江南小城，因为紧邻着大都会，所以也很有几分摩登气息，城郊新建的几处新村里，有着好山好水，更是招来了不少隐居的艺术家们。艺术家们住在此地，采菊东篱下亦可，乘电车进城游逛百货公司电影院亦可，真是便利至极。
只是无论住在何处，衣食住行都是要钱的，所以艺术家们尽管一茬一茬的来，可真有实力长期隐居于此的，还是少数，通常是自命不凡的青年们过来混上一阵，将钱花尽，便灰溜溜的回家去了。
艺术家们，天然的有权力古怪一点，所以这座院子里刚搬来的漂亮夫妻，就有了合理的理由，可以将大门终日的紧锁了。
在这房子里住下之后，严轻和林笙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各自回房，足足的睡了一天一夜。
再醒来时，二人都睡得面目浮肿，神情也呆呆的。洗漱过后坐在了堂屋的客厅里，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感觉当下的日子像梦——从相识到现在，没度过这么心静的日子。
“老张还在上海，说是会把你的钱和东西取回来。”她忽然说：“等老张把东西带过来了，你……你有什么打算？”
他看着地面，摇摇头。
林笙从他脸上收回目光：“要不然……”
没想到偏巧他这时也开了口：“要不然……”
两人异口同声，不由得一愣，随即又是一起一笑，笑过之后互相看看，不知为何，有点羞羞的、讪讪的。
短暂的沉默过后，林笙再次开口：“要不然，你就跟我走，我们一起……一起做些了不起的大事去！”
他答：“也行。”
又是一阵沉默。
这回是他先说了话：“你还记不记得那一夜，我在船上问你的话？”
“哪一句？你问了我不少呢。”
“就是你爱没爱我的那句。”
“哦，想起来了。”
“你想没想好？”
“你呢？”
“我还是不知道。”
“我也说不上自己对你是什么感觉……要不然，就还是再相处着看看？反正你也不走了，咱们以后还是在一起？”
“也行。”
她笑了，他也笑了，笑得嘴角翘起来，双目弯成两条线，竟是个非常甜蜜天真的笑脸。
“现在你能告诉我你的真名字了吗？”他又问。
她有些忸怩：“行是行，不过我那名字有点怪，你听了不要笑啊。”
“你说，不笑。”
“和老张的名字有点像。”
“你说，不笑。”
“我姓易，容易的易。”她用食指在空中一笔一划的写给他看：“名字叫做——叫做易知黎。知道的知，黎明的黎，不是吃的那个一只梨。”
他用手指在掌心上写了一遍，感觉这名字也没什么可笑。
“挺好的。”他答：“听着是天将亮的时候。”
“知道了你也用不上，平时你还不是要叫我一声姐姐？”
然后她站起来：“我们出去走走，买些晚餐回来。这是陌生地方，没有人认识我们，我们可以慢慢的逛一逛、吹吹风。”
*
*
两个月后。
林笙听到外面有人敲门，便跑出去开了院门。门外站着二人，一个是张白黎，另一个是秦青山。
她知道张白黎这几天会来，没想到张白黎还带上了秦青山。不过这也不稀奇，秦青山自从在码头一枪毙了程静农之后，人生篇章就仿佛是翻到了新的一页。在林笙和严轻隐居的这一阵子里，他几乎成了张白黎的新搭档。他俩站在一起看着还挺相称，张白黎穿着一身青色哔叽夹袍，秦青山穿着一身藏蓝斜纹布西装，张白黎像个中学教员，秦青山像个公司职员，总而言之，都是文明社会里的文明人物，巡警若是抓捕疑犯，纵是查遍一条街的人，也绝不会查到他俩的头上去。
双方相视而笑，林笙立刻请了他们进来。张白黎等她把院门关了，便大声说道：“小严，出来呀，我给你送钱来了。”
严轻从西厢房走出来，朝着二位来客点点头，算是问候。张白黎一边将个小皮箱递向严轻，一边左右看了看，就见东厢房开着门，里面也是布置得整齐，可见东西两间都住着人，又可见这一对男女的关系也挺古怪，既是不拆伴、又是各过各。
林笙招呼他们到堂屋去坐，而严轻和她过了两个月的太平日子之后，像是受了些熏陶一般，性情也变得柔细了些，主动拎来了一壶热茶，给他们倒了两杯。
林笙也坐下来了，问道：“上海现在怎么样了？”
在两个月前那一场码头大混战里，撤退了的张白黎因为发觉秦青山临时又跑回了码头，便也跟了回去。结果在混战尾声，他发现了江面船上的严轻和林笙。将这二人弄回岸上，他自己留在上海善后，派人将他们送出上海、安顿在了这艺术新村里。
“从哪里说起呢？”张白黎喝了一口热茶：“想到哪里说哪里吧。你知道吗？那个高桥治，就是当年在天津总给我们捣乱的那个，死了。”
林笙问道：“怎么死的？”
“怎么死的，那是不知道了，因为他就死在那一夜的码头上。说是被炸死的？要真是炸死的，那就还是老秦的功劳。”他指指秦青山：“爆破奇才，天生的，没学过，自己研究就能研究得什么都会。”
林笙深以为然，也认为秦青山一定是个心灵手巧的人。
张白黎继续回忆新鲜事：“程静农死了之后，程家现在也完了。那个谁，程英德，和他妹妹在抢乘风轮船公司。我听说程静农死之前发过话，要让程心妙管乘风，但乘风之前一直是归程英德管的，程英德不肯放权。现在双方怕是要开打，开打的话就不知道谁能赢了。你们对这事感兴趣吗？感兴趣的话，等我回上海了，我再替你们打听打听。”
严轻和林笙一起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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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白黎和秦青山在这里，吃了一顿午饭。
饭后，秦青山溜达到了院子里看花看草，留出屋子给了张白黎。自从码头那一夜的合作之后，他现在和张白黎已经成了一路的伙伴。
扭头往房门内望了一眼，房门半掩着，张白黎正在对着那二人说话。他自动的往远走了一点，负责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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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白黎看着面前二人，低声说道：“有新任务了。”
林笙隐居了两个月，自己都觉得自己住得够了：“好呀，这回我是姓甚名谁、什么身份？”
“你那名字我记不住，我记到纸上了，等会儿拿给你看。不过还是得找个男的给你做搭档——”
林笙看了严轻一眼：“这不是现成的？”
张白黎就知道严轻是个“现成的”，如今一听林笙也这么说，就笑了，一边笑一边从衣兜里拿出纸条，低声长篇大论起来。
他在房内说了三个多小时。当天傍晚，和秦青山告辞离去。而到了翌日清晨，这座小院开了大门，门内的漂亮夫妇，和村中一切得意或不得意的艺术家一样，提着行李箱，坐上黄包车，离开了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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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年一月，伪满洲国。
哈尔滨，大东亚俱乐部。
系着黑领结的西装侍者站在玻璃门内，隔着霜花向外张望。
大东亚俱乐部乃是一处豪华所在，尤其深得日本高级军官们的钟爱，无论寒暑昼夜，此地永远歌舞升平，但是偶尔也有例外，比如今天，今天的俱乐部便是停止了对外营业，因为关东军的鹤田大将要在这里招待一位贵宾。
贵宾来自青岛，是位白俄将军的养子兼心腹助手。而鹤田大将之所以要如此隆重的招待对方，乃是因为那白俄将军虽是在十月革命之后流亡到中国的，但他在中国一度混得风生水起，和许多北洋老将都极有交情。关东军如今需要将那些失了势的北洋旧人们争取到满洲国来，白俄将军若是肯帮忙的话，正是一位极佳的说客。
俱乐部门外响起了汽车喇叭声音，门内的几名侍者立刻分列红毯左右，做好了迎宾的准备，
外面的门童打开了俱乐部的大玻璃门，一辆锃明瓦亮的黑色汽车缓缓停下，车门开处，下来了一对摩登男女。男子不过二十出头，头戴油光锃亮的海獭皮帽子，身穿黑色厚呢子长大衣，足蹬及膝长筒大马靴，貂皮领子紧紧围着，托出了一张细皮嫩肉的白脸，人确实是漂亮人，但是面无表情的昂着头，不给人眼神，只用鼻孔看人，瞧着真是冷傲得没了边。
下车之后，他向旁一伸胳膊肘，让旁边那位同样时髦的女子挽住了他。女子也是洋装打扮，肩膀腰身全都穿得紧趁利落，脖子上围着一条蓬蓬松松的大红色围巾，衬的面孔白里透红，然而神情类似身旁男子，一副把谁都不放在眼里的无情样子，看着也是够不招人爱的。
鹤田大将的副官从俱乐部内快步走了出来，停在这对夫妇跟前，开口说出了一句中国话：“请问，您是来自青岛的库拉奇科夫斯基先生吗？”
那对夫妇虽然是眼高于顶，对谁都傲，但显然是互相很欣赏，下车之后不搭理别人，先扭头对视了一眼，然后女的重新冷了脸，男的重新拿鼻孔看人：“是的，”他拿腔作调的回答：“我代表库拉奇科夫斯基将军，来见你们的鹤田大将。”
副官立刻侧身伸手：“请，将军正在二楼贵宾室内等着您和夫人。”
男的对着女的一点头，女的对着男的一扬眉，然后二人挽着胳膊，并肩踏上红毯，走入了俱乐部的大门。
新征途，开始了。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