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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我们在一起
作者：乐小米(纪伟娜)
内容简介
 本书由花火工作室全力打造，人气妖精乐小米加盟倾情策划，24位花火三年来最受欢迎作者全新华丽中篇，带给你最畅快淋漓的感动。本书在制作上独具匠心。每篇文章都附有作者最拉风的个人介绍，最真诚的写作后记，还有《花火》众小编对作者进行的最八卦最无厘头的访谈，关于初恋，关于写作，关于生活中的林林总总，首度全面登场。每个故事，都是一场盛大的记忆。每个回忆，都是燃烧未尽的花火。如同我们的青春，每一段都是一场未央的荼蘼花事，如同我们的生命，每一个都是一场绚烂烟火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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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自己生活，与时间作伴
　　南方
　　文/沈熹微
　　“我第一次恋爱在那里，不知她现在怎么样，我家门前的湖边，这时谁还在流连，时间过得飞快，转眼这些已成回忆，每天都有新的问题，不知何时又会再忆起，南方。”
　　很久以后，叶雅歌生活在一片被叫做南方的土地上，这个日光充沛天空蔚蓝的城市像当年他们想象的那样，温暖，湿润。夏天的每一个清晨，都会有潮湿的风夹杂着海藻的气息在高楼间穿梭，窗外不时有海鸟鸣叫着掠过，每当它们翅膀扑腾的瞬间，阴影就像往事一样覆盖了她的脸，于是恍惚中仿佛又听到小灯在唱，那首曾经属于他们的《南方》。
　　｛叶雅歌的梦境｝
　　黑暗中，一丝细微的光引领着她在幽深的隧道中前行。
　　脚下是冰冷湍急的河，她涉水而过。
　　河水寒冷入骨，甚或还能感觉到泥石在裤腿间滑过带来生涩的刺痛。风夹杂着腥臊复杂的味道扑面而来，水流在猛然间加大了气势，冲撞得她险些站立不稳。伸手去摸索着周围的墙壁，妄图找到一个着力点，然而手到之处，竟都是潮湿冰凉的苔藓。她站在光滑与冰冷的绝望之中，听见从身后的隧道深处传来阵阵风哭的声音，却又极像是母亲病时的低泣，可是恐惧和寒冷势不可挡地侵袭了她，迅速攻占了这片陌生的领地，她甚至来不及悲伤。
　　这黑洞像一所失修多年的坟墓，仿佛收留着无数孤魂野鬼，他们在永夜里哀哀恸哭，唤着离人。若不是那丝细微的光，恐怕疲倦也袭击得她想要就此沉睡。然而叶雅歌知道，自己已经是独自一人，于是，只能顺着那稀薄的光，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然后，她又看见那张脸，苍白地出现在光的尽头，看不清他的样子，她心里却无比坚定。
　　他在黑暗的远处向她伸出手，轻轻地说，来，雅歌，让我们一起去南方。
　　｛虚无的无深黑的黑｝
　　这一年的夏天，光线成灰。
　　所有的记忆都重叠成一片模糊的声音，挥之不去。
　　年迈的奶奶总是在厨房里用菜刀来回反复地刮着一条鱼，叶雅歌能想象老太太顶着一头银丝般的头发一丝不苟地站在凹凸不平的水泥地上，刮动鱼鳞像指甲盖那样被密密地顺次逆向翻起，剥落；父亲在掏钥匙的前一分钟她就能准确地辨别出他的脚步，然后门锁被转动，他沉沉地走进来，母亲走后的这些年，他连脚步都是寂寞的。
　　在所有被虚无和恐惧叠加的深黑色里，叶雅歌还听得到一个人的声音。那应该是一个残疾人，他的步子是缓慢的，特别的，是木质的拐杖敲击地面所发出的笃笃声，然后带动脚步摩擦地面发出的拖沓声响，每一次只要这声音从街的尽头出现，她就能够准确地听到，然后把他辨认出来。而每一次，这声音经过窗口的时候，都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好一会儿，然后再若无其事地远去。叶雅歌在想，也许是一个练习走路的残疾人，走累了，中途歇息。
　　车棚传来熟悉的声音，是自行车锁被啪地锁上，是张泽如来了。叶雅歌心里紧了一下，然后拍拍坐皱了的布裙子，摸索着走到客厅里的沙发上坐下，一脸平静地微笑着等他，她的脸看上就像一张森冷的面具，眼神是空洞的。
　　那是实验室爆炸后的第三个月。
　　叶雅歌失明的第三个月。
　　她终于不再有歇斯底里地尖叫，也不再一阵一阵地痛哭，她在那些声音中沉溺，家里却突然就变得很安静了。安静的一家人常常就在这诡异而紧张的气氛中等着每个周末叫张泽如的男孩过来吃晚饭。三代人的饭桌上有些莫名的空洞，父亲照例要说起工作上那些无聊的琐事，奶奶则唠叨着菜市场又遇见了多年不见的三姑六婆，更多的时候，是张泽如告诉叶雅歌学校里发生的那些事情，比如上周航空公司过来选拔的时候周琳星被一眼相中之类的事情，他一边说，奶奶和父亲便在一边做一些毫无意义笨拙的应和，嗯嗯啊啊，是的是的。
　　听得出来他们大部分时候都是没话找话，有的时候大家会因为某个话题而忽然都笑起来，叶雅歌也跟着笑，只是笑过之后，觉得心里特别空。她很清楚地知道，他们是怕自己寂寞难过，于是在不停地换着方法取悦着，喧哗着。于是咬着汤里让人反胃的鱼眼珠，对着这三个小心翼翼的人，叶雅歌总是很努力地想让自己显得快乐。
　　泽如，夏天已经到了吧？
　　叶雅歌坐在小房间里，闭着眼睛对男孩说话。
　　虽然睁开眼也是一样的黑暗，但是闭合的姿态却能让她更觉得从容。张泽如走过来轻轻地坐在叶雅歌身边，拉起她的手去摸他的胳膊，他说，嗯，我已经换上了短袖。女孩的手指刚刚接触到男子潮湿而温热的皮肤，他手臂的线条是明晰而硬朗的，她小心地又将手缩了回去，仰头试图对他微笑，用以掩饰自己内心对陌生的不适和排斥，是这样的，叶雅歌承认自己有一点尴尬。
　　黑暗中她看不见张泽如的表情，只听见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
　　雅歌，过完这个夏天，你就21岁了，真快。
　　呵呵，你是不是提醒我又老了？
　　是我们一起变老了。
　　……
　　张泽如无限温柔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在黑暗中像张网密不透风地朝她兜头蒙过来。叶雅歌还是努力地微笑着，推他去客厅倒杯水，当然，其实她并不口渴。只是每每他说到这个话题的时候，就难免有些难堪的感觉，如鲠在喉。叶雅歌想，是不是这一生，真的就要在如此日复一日的黑暗中，在这样温暖却空洞的情谊中，在一片自欺欺人的和乐融融里一点点耗尽，她的心里很茫然，而这茫茫然间，渐渐就生出许多如果来。
　　叶雅歌总是在想：
　　如果那天，不是孟小灯忽然失约，她就不会临时拉了张泽如来一起做那个该死的实验；
　　如果不是实验室的意外事故，她应该都还在大学里为自己的未来做最后的拼搏；
　　如果在最后关头张泽如选择的是独自逃生，那么也许自己会死得干脆一了百了；
　　如果在这漫长的黑暗之中陪伴的人是小灯，也许也就不那么寂寥可怖了。
　　在这样想的过程中，叶雅歌有时候甚至会偷偷庆幸孟小灯的失约，因为这样他就和危险擦肩而过。可更多的时候她是很难过，三个月以来孟小灯的杳无音讯，周琳星的避而不见，他们和光一起突然消失在她的世界里，这消息对她来说，比黑暗还让人绝望窒息。
　　漫长而寂静的三个月，只有张泽如，还是张泽如，每个周末像履行义务般地过来陪着叶雅歌说那些可有可无的话，像个兢兢业业弥补过失的小丈夫，甚至荒唐地想要在毕业以后和她结婚，自说自话地要对她以后的人生负责。他说，雅歌，我只有这样一个机会，请你给我。
　　张泽如，你何必呢？
　　叶雅歌对着虚空兀自叹了一口气。
　　雅歌，是我甘愿。就算，你并不喜欢我。张泽如有些激动的声音陡然在前面不足半米的地方响起，叶雅歌被惊了一大跳，方才想起自己胡思乱想的时间里不知道他已经在这里站了多久，或者，他根本从来就没出去过。叶雅歌皱了皱眉，突然就有些恼。她是极不喜欢这样突然而然被人近距离观察着的感觉，置身黑暗中的人，总是不安，总是忐忑。
　　张泽如，我累了。叶雅歌声音冷冷的，她无法控制自己的不适。
　　那，我先走。男孩亦只好轻声道别。
　　外面传来门锁卡嚓一声扣拢的声响，叶雅歌长舒了一口气，她悲哀地想着，自己其实已经几乎不记得张泽如的模样。记忆中只有混乱中他拉着她不放的手是温暖的，熟悉的，还有慌张中她的指甲曾经那样深地，噬进他的肉。
　　这是一个突然被光抛弃的女孩，姿态多么防备，就好像被上了发条般无法松懈下来。除了在听到那个残疾人笃笃行来的拐杖声的时候，她无时无刻不在伪装着自己的心慌和恐惧。而现在，似乎也只有那木质拐杖敲击地面的声音能够使她稍微平静一些，因为每一次，他仿佛总是为她停顿，在她的窗前。
　　那时候，叶雅歌总是会莫名其妙地想起孟小灯说要带她走的样子。
　　就好像无数次在凄绝的梦里，他伸出的手，指向南方。
　　｛我是不是见过你｝
　　所有对于南方的期待，都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冬天开始。
　　所有关于南方的想象，都只是耳麦里的一首歌曲。
　　那是三年前的秋天，大二学生为大一的新生举行的那场迎新表演，当那个叫孟小灯的男孩在台上捧着话筒唱《南方》的时候，叶雅歌正在出神地想着一些过去的事情，过去的人。周琳星拉着叶雅歌的袖子使劲摇晃，小鸭子，不行不行，我快死了。她才抬起头，就那么远远地望过去，聚光灯下男孩嘴角的笑意是慵懒而漫不经心的，可是当他的眼神像AK47的枪火一样迅猛而激烈地扫过来，只需百分之一秒的时间，下面所有的女生都千疮百孔。
　　一见钟情是一个剽悍的词，真的。叶雅歌想，她也情愿在那一刻死去。
　　可是周琳星说，完了完了，我爱上了孟小灯。
　　所以叶雅歌便沉默了，很沉默。
　　跟着周琳星去后台找那个叫孟小灯的男孩时，叶雅歌的心情很奇怪地有一些微妙。她知道，周琳星的字典里从来没有矜持和担忧，从小到大，她都是这样张扬的女生，走到哪里，都像一个发光的小星球，漂亮得不可一世，骄傲得一塌糊涂，偏偏家境又好，于是便没有什么得不到，也没有什么舍不得。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叶雅歌觉得周琳星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她隐隐地希望那个唱着《南方》的男孩，应该和别人有一些不同。
　　后台一片兵荒马乱，穿越了一叠一叠的人群，叶雅歌总觉得是自己先看到孟小灯。但是晚了，周琳星整个人已经欢快地跑过去，奔跑中她的泡泡裙子一起一伏地像浪花一样扑腾，叶雅歌曾经偷偷地羡慕过她拥有这条好看的裙子，可是那一刻她忽然觉得那泡泡的裙裾飘起来的形状像一堆撕不开的破棉絮，怎么看都觉得丑。叶雅歌垂首看看自己更平淡无奇的棉布裙子，闷闷地想，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嫉妒心作祟。
　　其实她和周琳星很要好，好到从来就没有想到要喜欢上同样一个男孩。
　　可能是所向披靡的周琳星从来没把自己当成对手吧，叶雅歌想。爱情真让人心态扭曲。
　　她刻意地放慢了脚步，看着周琳星朝着孟小灯跑过去，他正埋头专心地擦拭着手里的吉他，周琳星也不说话，直到那蓝色的泡泡裙在他面前像海水一样平息了，他才懒洋洋地抬起头看她，一抹不经意的笑容在眼里飘荡起来，没有等周琳星先开口，孟小灯就先笑了，我是不是见过你。
　　简单的七个字，周琳星自然是接得顺理成章，可叶雅歌却忽然就黯然了下去。她原本期待孟小灯会与别的男生有什么不同，可是连搭讪美女的方式都是同样的卑劣。那个夜晚，叶雅歌就像个影子那样跟在周琳星的身后，看着她在大二的那群男生中间如鱼得水般地穿梭来去，他们和她聊音乐，聊摇滚，聊那些乱七八糟的话题哪怕言不及义，叶雅歌看着周琳星明媚的笑容和一张一合的嘴唇，她第一次觉得自己很妒忌，而要命的是这妒忌又让觉得自己很卑微，很不是角色。
　　没有一个人在意叶雅歌的存在，对于女生来说，被忽视比鄙薄更让人不堪一击。而这种被放弃的感觉对于单亲的叶雅歌而言又别有更深的体会。她一直冷眼旁观着他们的热闹，直到晚会结束时才有谁终于没话找话似地问了周琳星，那是你朋友吧，叫什么名字。周琳星亲昵地拉过叶雅歌的手，娇滴滴地笑着向他们介绍，我最好的朋友叶雅歌，我们都叫她小鸭子。
　　哦，小鸭子……那人恍然大悟般地重复着。
　　叶雅歌正暗地里咬牙切齿，然后就听到了孟小灯暴笑的声音。
　　｛寒冷就像生离死别｝
　　小鸭子？你真的是小鸭子？
　　孟小灯捂着嘴很夸张地狂笑着，几乎要迸出眼泪来。
　　叶雅歌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在此之前，她从来没有想到“小鸭子”这个昵称会像现在那样让自己像个小丑如此难堪。这原本是属于她的一个回忆，一个秘密，除了周琳星，没有人知道。可是如今却成了一个拿来哗众取宠的笑柄，在孟小灯暴笑出声的那一刻，她终于忍无可忍地夺门而出，委屈和失望的眼泪稀里糊涂地落了一脸，这个瞬间，仿佛只有记忆里的温暖，能够在她受尽冷落的深夜里和她作伴。
　　是的，她就是小鸭子。这是母亲在叶雅歌小时候叫她的名字。
　　而他也说，她是怕冷的小鸭子，爱哭的小鸭子。
　　母亲和他，就是叶雅歌的记忆和秘密。认识他的那个夜晚，叶雅歌刚刚17岁，她第一次在无法入睡的夜里长时间地呆在某个聊天室，不停地试图用麻木的手指向网络那边的陌生人絮叨着房间的空洞和心里的寒意，可是倾诉无法带来切肤的温暖，更不可能拥有像一双母亲的手为她掖好被子的疼惜。那些毫无意义的ID只顾着用彩色字体互相调侃成年人的暧昧游戏，没有人理会她。
　　天色微明的时候才终于有人敲她的窗口，他说，小鸭子，我给你唱首歌吧。
　　他还说，希望这首《南方》能让你觉得温暖一些。
　　叶雅歌第一次听见《南方》，就是男孩的声音透过语音模糊地传过来，他那边没有摄像头，只有耳机里断断续续的歌声像是在哽咽。她一脸无辜地对着镜头，听不清歌词，甚至也捉不住旋律，可是在这个前所未有的深夜，她却忍不住为这首陌生的曲子而哭了起来。男孩被她狂哭的样子吓坏了，不停地追问原由，于是叶雅歌怀揣着满心怯然的忧伤，向这个为她唱歌的陌生人讲了生命中第一次离别。
　　那是母亲离开她的第一个夜晚。叶雅歌说她记得前一天母亲的脖子上还戴着那条她亲手织的颜色鲜艳的红色围巾，虽然她努力朝自己微笑的脸却那样苍白，嘴唇薄得像纸，母亲说，小鸭子，你知道世界上有一种不会飞的天使吗。现在你的天使已经老了，翅膀累了，要停下来休息，小鸭子不要哭，因为小鸭子以后也会变成天使。
　　叶雅歌知道，这是三毛写在《守望的天使》里的故事，她隐隐地感觉，母亲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只是，她没想到那么快。就在第二天，她放学后照例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医院来，可是站在冷寂寂的走廊上，她懵懂地看到的是母亲的脸被一张洁白而巨大的床单覆盖，红色围巾的流苏从床单的一角露出来，站在床边流泪的父亲，仿佛一夜之间就白了头。一阵大风从走廊的尽头吹过来，冬天便在那一瞬间呼啸而至，后来的每场寒流都是如此，像生离死别那般让叶雅歌觉得恐慌。
　　唱歌的男孩说，小鸭子，你别哭，网络不好，你一哭这画面就更扭曲。
　　他还说，小鸭子，以后，我们一起去南方吧。
　　就是慌乱的一夜里聊天室里最平常最短促的交集，像两个气泡在空中相遇然后又被风吹着彼此背离，叶雅歌对男孩始终一无所知，她只知道他会唱歌，如果说有承诺，也就是这一句——我们一起去南方。可是南方到底是哪里呢，叶雅歌独自蹲在空旷的操场中央，抱着双臂像抱着回忆，她曾经那样地期待着真的有一个人能够将她带走，去传说中有海风呼啸和日光充沛的温暖城市，可是一年过去了，她依然留在这里，在这个深北以北的小城，依然只能怀抱着这么一段似是而非的记忆，像一小簇微弱的火焰，不足以取暖，却悄然地灼痛了少年的心。
　　叶雅歌哭得很专注很用心，孟小灯是什么时候从后面跟过来的她不知道，当《南方》的吉他声在身后轻轻响起的时候，她满脸泪痕地仓皇回头，发现那个眼神里有枪火的男孩子就站在离她不到一米的地方，他的脸仿佛抹去了漫不经心的面具，伸手抬起她的下巴皱着眉头仔细地端详着她，然后才笑，别哭了，小鸭子，这样看上去真的好扭曲。
　　孟小灯说，小鸭子，我刚才问是不是见过你，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呢？聊天室那晚，你忘了？
　　原来真的有奇迹，为她唱歌的人竟然真的是他。而那句话，也是在问她。
　　叶雅歌抽了抽鼻子，对着她的奇迹，特狼狈地笑了。
　　｛你是我的日光倾城｝
　　2002年的那个冬天，叶雅歌终于不再觉得寒冷。偶尔在学校里和孟小灯相遇的时候，他还是会戏谑地叫她小鸭子，然后伸出手来捏捏她被冻得发红的鼻头，在冬天惨淡的阳光下笑得很张扬很放肆。那一刻，叶雅歌仰头看着他的脸，他的影子轻轻地重叠在她的身上，她忽然就发现，孟小灯温暖的笑容对她来说，真的足以颠覆掉整个城里肃杀的风声。
　　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宿舍里的姑娘们纷纷谈起了各自似是而非的小恋爱，漂亮骄傲的周琳星依然像个公主那样穿梭在很多男孩子中间，她渐渐就不再提起孟小灯和那场让她死来死去的表演，仿佛对任何人的热情照例都是来得快也去得快。一个叫张泽如的男生每天都会托周琳星给叶雅歌带一盒250毫升的纯牛奶，她随手地带回来，叶雅歌便由得它们随便地堆在那里，当那些牛奶堆满了整个储物柜的时候，周琳星终于忍不住对叶雅歌说，张泽如天天都在图书馆等你，他坚持了那么久，真的挺不错的。
　　叶雅歌去了图书馆，那是她第一次仔细看张泽如的样子，只是觉得陌生和遥远。
　　她不想把气氛搞得太尴尬，于是使劲幽默地说，张同学，我有喜欢的人了，听说不是你。
　　叶雅歌虽然是笑笑的，可是眼睛里的冷漠防备却让张泽如没有机会开口再说什么，但他竟然也不意外，只是扁嘴自嘲地笑了笑，然后用特洒脱的姿势递了一张单子给叶雅歌，上面居然印着的是孟小灯周末去各个酒吧跑场子唱歌的时间和地点。他说，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他，就算是我为你的幸福添砖加瓦做点贡献吧。他又说，叶雅歌，你太苍白了，女孩子应该要多喝牛奶，才会健康漂亮起来。
　　第一次去给孟小灯捧场时，胆怯的叶雅歌硬要拉着周琳星，而好事的周琳星又故意拽上张泽如，几个人风风火火地从这里跑到那里，每当孟小灯在台上卖力表演，他们三个便在台下制造气氛，插科打诨，最后表演结束，四个人勾肩搭背地去夜宵摊子上吃小火锅的时候，好像已经开始成了很好的朋友。
　　有人告诉叶雅歌，你知不知道，在大家心里你们是多要好的两对。
　　两对。是指叶雅歌和张泽如。周琳星和孟小灯。
　　叶雅歌有些失望，她知道即便是在传闻里，自己平淡怯怜的样子也无法和阳光般的孟小灯靠在一起，尽管他们曾经有过一个那样隐约的夜晚，他说要带他走，到温暖的南方去。这一段四个人的青春插曲，也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ABCD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关系。叶雅歌只是很喜欢孟小灯在台上唱歌的时候专注的样子，更喜欢他偷偷向坐在角落里的他们眨眼的表情，灯光如注般从头顶照亮他的那一瞬间，她会有一种错觉，觉得孟小灯眼睛里所有的花火都只是在为她绽放。
　　很久以后周琳星问过叶雅歌，如果没有孟小灯，你会喜欢张泽如么。
　　她不知道，已经发生的事便没有假设的机会重新来过。
　　比如死亡，比如离别，比如爱情。
　　｛各自甘愿的事情｝
　　四个人的关系这样热络了好一阵以后，周琳星和张泽如渐渐开始其他的忙碌，间或也委婉地劝说过叶雅歌是不是该放弃掉自己的固执，像周琳星说的，玩音乐的男孩子都像风，孟小灯终究是她捕捉不住的。可是叶雅歌心里想，她不是在捕风，也不是在盲目地等，她只是在做自己觉得甘愿的事情。
　　而能够甘愿地去爱，又是多么的难得。
　　后来，陪着孟小灯孜孜不倦赶场子的人，只剩下叶雅歌一个人。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叶雅歌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每个周末的黄昏死气白赖地坐在孟小灯的单车后面，忠心耿耿地抱着他的吉他，像个小跟班一样跟着他马不停蹄地从城市的这边跑到那边，奔波、赶场。有时候孟小灯会吹着口哨和叶雅歌有一搭无一搭地说着闲话，有时候他只是哼歌不理她。好几次她都在走神的懵懂中连人带琴地从后座摔了下去，明明疼得龇牙裂嘴却还死死地抱着吉他冲孟小灯直笑，看着他的眉头间皱起无奈而又明明疼惜的表情，叶雅歌确定，这是她想要的幸福。
　　她记得那些还未经重修的蜿蜒曲折的小路像数条脉络一样贯穿着整个古旧的城区，一排排樟树依旧挺拔地沿着街边有限的空间肆意地向四周扩展，春天明媚的日光常常就那样透过刚刚发芽的樟树枝从很多光年外洒落进来，斑驳的树影之间有很多个飞扬的少年匆匆掠过他们的身边，叶雅歌靠在孟小灯的身后，穿过了一整个春夏秋冬，她好像能够听见彼此脉络里哗哗流动的血液，突突的都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叶雅歌一直在等着他再说一次，小鸭子，让我带你去南方。
　　可是他没有说，于是她也只能这样莽撞地跟随着自己的心，和自己的爱情。
　　清明节那天，叫孟小灯陪自己去乡下给母亲上坟的时候，叶雅歌心里其实是有预谋的，她想给母亲看看这个给了她温暖的男孩子，尤其是在她上路的那个夜晚。一路上叶雅歌都有些心不在焉，孟小灯和她说话，她一概回答得乱七八糟没有头绪，然后孟小灯便和她开了一个很不合时宜的玩笑，叶雅歌生气了。
　　他说，小鸭子，你在想什么呢，是不是没把张泽如带回来给你妈看，后悔了。
　　两秒钟以后叶雅歌才反应过来，她很没好气，孟小灯，你的头是不是被电梯门夹过？
　　说完这句话，叶雅歌便冲在前面，她不知道孟小灯是在有意装傻还是无心试探，她觉得自己一直以来像个傻瓜一样坚持，风雨无阻地跟着他东跑西跑，甚至稀里糊涂地听他在别人面前和自己称兄道弟，现在更好，一句话就把她推给别的男生，让自己撇得干干净净，这个会在夜里唱歌安慰她的孟小灯，这个神经大条得气死人的孟小灯，居然还完全搞不清状况地在后面大声嚷嚷，他真是她叶雅歌的命中克星。
　　两个人一直没有说话，孟小灯在叶雅歌母亲的坟上弯腰拔去了一棵又一棵的野草，纸钱烧得旺旺的，午后的阳光开始有些灼人。叶雅歌跪在那里双手合十拜下去，突然之间就没有遮拦地哭了起来，他看到她在那里面朝黄土背朝天，伤心得两只小肩膀一耸一耸的样子，于是走过去从后面扶住她叹了口气，他说，小鸭子，真的别哭了，你不知道，你一哭就特难看，你一哭我就特心疼……你……到底要我怎样呢。
　　叶雅歌转身将眼泪抹在孟小灯的衣服上，她用手肘打着他的胸口说，死小子，你装啊，你再继续装啊。孟小灯疼得哇啦啦地直叫，一副缴械投降的样子，他说，小鸭子，我是怕你妈不会喜欢一个玩音乐的男生，因为都说我注定要飘来飘去，很没有安全感。
　　谁准许你飘来飘去了，我不管，你说过的，要带我去南方。叶雅歌蛮不讲理地揪着孟小灯的领子，她终于破涕为笑。男孩温暖的手，就那样轻轻地从两边抱过来，好像环绕着一整个安全的世界，然后那首久违的《南方》，像亲吻一样甜美地停在了她的耳边。
　　｛离开是一场单程旅行｝
　　实验室爆炸的第五个月，孟小灯消失的第五个月，叶雅歌抵达了自己的21岁。
　　她终于要去南方了，只是，是和张泽如一起。
　　张泽如在得到毕业证以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告诉叶雅歌，他已经联系好了深圳的一家医院，他要带她去温暖的南方，还要让她看见向往已久的蓝天和海水。晚餐桌子上，父亲和奶奶都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他们很郑重地把叶雅歌拜托给张泽如，就好像郑重地嫁掉一个清白美好的女子。听得出来大家都有些兴奋，叶雅歌只是笑笑，最后笑得连脸都觉得抽痛起来，于是她起身回房间，去等那个让她安定的拐杖声。
　　孟小灯，你的单车呢，你的吉他呢。
　　孟小灯，在没有你的南方，我是不是只能这样想念了。
　　叶雅歌不知道自己在窗前站了多久，她竭力让自己不要哭，因为孟小灯说过，她哭的样子很难看，会让他心疼。可是面对这场也许没有返程离开，是不是就能够顺利地抵达幸福，她完全没有把握。叶雅歌在无措中等了好久，那个残疾人的拐杖声才从街的尽头笃定而坚持地走了过来，它们像心跳一样有节奏地击打着她的耳膜，渐行渐近，渐行渐止，终于让她慌张的心慢慢平复下来。
　　近了，很近了。叶雅歌似乎可以听到那个人的呼吸声，像一条弦越绷越紧。她站在洞开的窗口撑着窗台身子朝外两眼空茫地努力看着外面，当然，她什么都看不见。黑暗中却有温暖向她的脸靠过来，是一只手，像叹息一样，轻轻地擦过她的眼。叶雅歌仓皇地抓住那人的手，慌乱中一道小而坚硬的痂好像砾石一样硌疼了她的记忆。
　　谁？谁？是不是小灯？叶雅歌终于喊了出声，惊得家人跌跌撞撞地跑进来，以为她出事。她挣扎着想抓紧，那人却用力地抽回手，迅速地离开了她的窗前，黑暗中传来凌乱的拐杖声，他终于又渐行渐远了。
　　把父亲和奶奶关在门外，叶雅歌像疯了一样抓着张泽如的手来来回回地摸索，她绝望地说，不是你，不是你，实验室爆炸那天，我明明抓伤了那个人的手，还流了好多血……张泽如死一样地沉默了，一种不祥的预感像钳子一样紧紧地夹住叶雅歌的心，有一股力量好像就要从身体中爆发出来，她觉得自己在渐渐逼近事实的另一个真相，她又想起了几个月以来反复的那个梦境，她在黑暗的隧道中艰难地前行，是的，是小灯的脸，站在路尽头，像光一样远远地指引。
　　雅歌，是的，是小灯不让我告诉你。张泽如终于开口。
　　真相揭开那一秒钟，所有的防备都土崩瓦解。
　　｛伤事｝
　　把时间的指针往回拨一点，再拨一点，就到了五个月前。
　　那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课题，实验室的陈设简陋，房子又旧了，老师再三嘱咐叶雅歌不能自己一个人进行。决定去做实验的前一天突然降温，风奇大无比，天色阴沉得像是有奇怪的预感，她约了孟小灯第二天下午在实验室门口碰面，左等右等，等来的却是实习回来好久不见的张泽如，叶雅歌看了看时间，有点无可奈何地将他不由分说地拽了就走，张泽如一脸高兴地被她拖拖拽拽跟在后面，暗自感激昨天周琳星告诉他今天会在这里和她“巧遇”。
　　帮叶雅歌拿着一堆试管的时候，大风吹得玻璃嘭嘭响，实验室里的光线有些莫名其妙的沉重黯然，张泽如小心翼翼转弯抹角地问了一些叶雅歌的近况，大约是有些疑惑，想打听她和孟小灯之间的进展如何，她答得心不在焉，于是渐渐的他像是放松了下来，不知是故意在找话题，还是无意地说了一句，今天真冷啊，难怪刚才经过操场的时候，看到周琳星和孟小灯抱在一起。说完故作幽默地缩着脖子感叹了一下，嘿，真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
　　叶雅歌只听到脑子里轰的一声，手中的酒精灯便应声而下。张泽如慌乱地丢掉试管过来拉她，然后那一堆玻璃器皿、煤气小炉、化学用品便噼里啪啦地像鞭炮一样爆裂开来，一阵昏天暗地的爆炸之后，叶雅歌记得实验室的门像是被风嘣地一声踹开，然后便是有人使劲地拉着她的胳膊往外面拽，黑暗中她听不清也看不见，只听到房梁被火烧灼出的嗞嗞的声音，她听到有什么东西轰地一声砸了下来，她恐慌地抓着那个人的手，指甲深深地噬进他的肉，然后就是血肉模糊的气息在她的鼻子旁边弥漫开。
　　醒来的时候，叶雅歌发现自己看不见了，然后所有人都说，是张泽如救了她。
　　父亲办理了离校手续，她再没有去过学校，再也没有见过小灯。
　　张泽如说，出事的时候，踹开门的不是风，而是孟小灯。他说爆炸的那一刻，他自己真的全慌了，看到门洞开着就只顾往外冲。可是孟小灯却不顾一切地闯进来，想要抱着被炸得半昏迷的叶雅歌离开。可是大风不停地吹着，火势已经蔓延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早已朽掉的房梁发出危险的声音，张泽如赶紧跑去教学楼叫人来帮忙，回来的时候，叶雅歌和孟小灯已经倒在外面的空地上不省人事了。
　　叶雅歌被炸伤了眼，失明。
　　孟小灯被房梁打断了一条腿，截了。
　　那天的失约，是周琳星约孟小灯出来，故意拥抱纠缠他，让张泽如看见。她其实从来不曾放下过最初的那一瞬间心里的惊动，只不过也是在做自己甘愿的事情，以自己的方式爱一个无法拥有的男孩。她知道叶雅歌约孟小灯一起去做实验的事情，担心他会遭遇危险，能够做的事情也仅仅是拖延。
　　孟小灯说，不要怪周琳星的自私，要怪只能怪他赶来得太迟。他叮嘱所有的人不要告诉叶雅歌事实的真相，不要告诉她，他每天都拄着拐杖来她的窗口，看一看她安静的样子。对于这个心爱的女孩，他已经无能为力了，于是只能远远地看一眼，就仿佛当时她在台下听他唱歌那般专注认真的神情，便已经足够。
　　张泽如说完的时候，叶雅歌已经哭累了，她知道，孟小灯不会再回来。
　　张泽如又说，雅歌，我只有这样一个机会，请你，让我带你走。
　　走吧，走吧，去南方。叶雅歌想，如果没有爱，至少有温暖也是好的。更何况，在这样一段四个人的关系里，她一直是被蒙在鼓里，却是最幸福最不自知的那一个。母亲说得对，小鸭子总有一天也会变成天使，只是她知道，这只怕冷的小鸭子，这个哭起来会让他怜惜得缴械投降的女孩，再也无法跟着她的爱人，去那个他们憧憬中温暖的南方。
　　我们爱着，却只能做各自甘愿的事情。这样在不爱的时候，也就不会有怨言。
　　是的，她曾经被那样地深爱，可他用两只手臂环绕出来的她的幸福，却终究和他无关了。

2、海洋与辛巴达的船
　　文/水阡墨
　　水阡墨个人网站
　　安明桃：公主殿下很不公主。
　　这样不咸不淡的天气有些暧昧。有风，烤肉的油烟味随着风飘过来。烧烤摊的小马扎很矮，布条脏得看不出什么颜色。安明桃的白色休闲衣很容易就蹭出了灰色的印子，随行的几个同学朝着正在忙活的女孩喊：烤肉公主，来三十串羊肉，多放辣椒。
　　这就好啦！女孩的声音既干脆又欢快。安明桃不自觉的抬眼看她，扎着卡通围裙的女孩一手拿着蒲扇，一手捂着脸，肉在火上滋滋地冒着浓烟，仿佛要将她隐藏起来。
　　在大热天吃烧烤的人并不多，所以摊子的生意并不是很好。安明桃早就听朋友说九班有个烤肉公主，声音特脆，跟小黄瓜似的。在一起打球的秦唐宋是烤肉公主的粉丝，总是积极的为她的生意拉客人。熟悉的人都会调侃他，你爱上她了吧。他眯起眼睛笑着说，烤肉公主很可爱呢，不承认也不否认。
　　烤肉公主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油烟味，夹杂着少女特有的清香。虽然是并不明亮的灯光下，安明桃依然发现少女微微翘起的食指，有些别扭又僵硬的姿态。
　　秦唐宋和其他人跟烤肉公主看起来十分熟悉。摊位上没其他的客人，烤肉公主坐在一边托着腮看几个男生辣得鼻涕眼泪直流。
　　“公主殿下，你爸今天怎么没来？”
　　“他啊，反正没什么客人，打麻将去了。”烤肉公主的小手捶着小腿。她的眼神一直游移在秦唐宋身上。秦唐宋推推他的肩膀说，快吃啊，公主殿下亲手烤的。烤肉公主立刻就笑了，她冲秦唐宋做了个可爱的鬼脸跑去收拾炭火。
　　那天晚上安明桃喝了两瓶啤酒，男生们划着海带拳，他总是输。他的酒量并不好，喝到最后跑到路边去呕吐。烤肉公主倒了温水给他漱口，她的脸上没有任何嫌弃的表情，还帮他轻轻地拍着背。
　　“谢谢你啊，烤肉公主。”安明桃说。
　　“我叫天天，叶天天。他们老没正形了，哪是什么烤肉公主。我只是忙的时候会过来帮忙。”叶天天将纸巾递给他：“你是安明桃吧？我在学校的公告栏的见过你的照片。”
　　“是啊，我是安明桃。”安明桃有些不好意思，“校报总喜欢登些无聊的东西。”
　　“你那么帅，女孩子都喜欢看啊，怎么会无聊呢。”
　　安明桃没有听到叶天天后来的话，因为他已经大胆地牵起她的手。叶天天吓了一跳，手想要抽回来却被捏得紧紧的。安明桃将创可贴仔细地粘在她的食指上。她一定是烤肉的时候不小心烫到，所以一直翘着。她的手异常的软，柔若无骨。
　　“我拉小提琴经常会弄伤手指。不过烤肉的危险系数更大。”
　　这一幕落在其他人的眼里格外暧昧。朋友们吹着口哨，用酒瓶敲着桌子喊：安明桃，好样的！安明桃，你泡妞有一套啊！秦唐宋也在敲桌子，嘴巴里含糊不清地附和着。
　　烤肉公主伸出受伤的手指，对着起哄的男生，眉宇之间都是公主的威严：“给我住口！马上！”
　　叶天天：我没有哭，谢谢。
　　记忆好像突然塌陷进了无边的黑暗里。
　　那样的小巷子里，爬满青苔和杂草的墙壁，潮湿仿佛蜘蛛一样蔓延在空气里。叶天天的透明雨伞上都是水珠，再轻微的呼吸都可能让自己发芽。秦唐宋和女孩互相揽着腰。像无数对情侣一样，这样缠绵的雨只是他们浪漫的背景。
　　女孩的头发，女孩的眼睛，女孩的嘴唇，女孩的蓝布裙子，女孩的松糕鞋。
　　秦唐宋抵着她的额头，如面对一头清纯害羞的小鹿。
　　叶天天无数次想问他，你为什么叫秦唐宋呢。你的名字将我喜欢的三个朝代全部占尽了。但这并不是我喜欢你的原因。你的脸上有唐诗宋词的优雅，但这也不是我喜欢你的原因。喜欢一个人真的没有那么多原因。你还没长高的时候，你还没能在球场上耍帅，你是被别人耍，却一副乐呵呵的样子。你还发育不良的时候，你的肋骨在背心上如此的清晰，你的头发泛着灰土土的黄。
　　秦唐宋，三年前你说喜欢我的时候，我们都是尘埃。
　　当你是玫瑰花的时候，我依然是尘埃。
　　我错了，你并不是尘埃。你只是不小心落入尘埃的一粒细小的种子，我恰好做了种子发芽开花的温床。如此而已。
　　叶天天很想跑过去虚伪的对那女孩说，这个男人，公主我赐给你了！或者她也可以跑过去大哭大闹如泼妇一般和女孩子扭打在一起。再或者，她极其忧伤的问他，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叶天天的心像被针扎了一下，柠檬水泛滥出来，让她忍不住的酸楚。她沿着原路返回，就像按了倒退的键，装作什么都没看到。
　　安明桃在学校附近的电话亭给音乐老师打电话。他不经意地一回头就看到表情落魄的烤肉公主。女孩脸上的悲伤如泉水一样清澈。他匆匆的挂了电话朝她招手喊：“烤肉公主！”
　　安明桃的眼睛很漂亮，像两颗美丽的黑葡萄。他的牙齿很整齐，很细碎，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秀气。叶天天两步三步的跳过来，没心没肺的笑：“呀，安明桃大帅哥，你怎么在这里呀？”
　　“我正要去音乐老师那里上课。”安明桃的眼神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其实他刚叫出她的名字就后悔了。两个并不是多熟悉的人，见了面要说什么呢。无非是你去哪里，晚上还上课吗之类。还好烤肉公主看起来很愉快。
　　“你不用上自习啊？真好。”叶天天的眼底暗了一下，“我今天不想上自习。”
　　“模拟考试就在下星期啊，你复习好了吗？”
　　“没有，我什么都不会。大概是小差号漫天飞。”叶天天的脚尖踢着电话亭的门。她的头越埋越低，终于彻底的藏在阴暗处。雨点啪嗒啪嗒地打着头顶的树叶，四周仿佛突然安静下来。细小的抽泣声传进安明桃的耳朵里。
　　“烤肉公主……你……”
　　叶天天的抽泣声隐忍而悲伤，她执意地躲在暗处，怕是被人看到了这张不甘心的脸。安明桃就这样安静地陪她久久地站着。身边有人来来去去。只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仿佛过去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雨点越砸越大。安明桃捡起地上的伞撑起来，他握住她冰凉的右手。
　　他没有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恰好也不想说。这样的默契让寒冷的夏天注入了温暖的空气。
　　“以后请不要我叫烤肉公主了。谢谢。”叶天天抬起头大声的说，“你一定会送我回家的吧，大帅哥安明桃。”
　　“只要你不哭。我不会哄女孩子的。”
　　“我没有哭，谢谢。”叶天天三步两步跳到路灯下晃着碎米一样的牙齿。虽然眼眶还是红的，脸上却真的明亮起来。
　　安明桃：天天，你真是个傻瓜
　　秦唐宋在球场上很不专心，安明桃的攻势让他有点招架不住。操场上看帅哥的女孩子们都有些寂寞，安静地像一群布娃娃。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花痴，没有精彩的进球，她们是不会尖叫的。朋友们扫兴地将他按在地上好一顿修理，纷纷叫着，秦唐宋，你没带脑子来吧。
　　秦唐宋索性收拾起了衣服喊：“谁去天天那里，我请客！”
　　“你他爷爷的就是想见烤肉公主吧！”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安明桃不自在地收拾着东西。叶天天那晚哭泣的样子他记得很清楚。她那么委屈，无助地像一只红眼睛的兔子。她的手冰凉而柔软，温润如玉。她跟他说，你知道吗，烤肉公主是秦唐宋给我的称呼，而现在，我不要了。
　　冰雪聪明如安明桃知道她的过往都是因为秦唐宋。
　　“你们去吧，我晚上约了老师去练小提琴。”安明桃总觉得别扭，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什么都不是。
　　“安明桃，你不给哥们面子是吧？”秦唐宋并不打算放他回去，“你那个小提琴老师是个很正点的妞，你那么急着去泡么？”
　　安明桃很讨厌他的这种口气，好像天下所有的男孩都会见了漂亮女生流口水。他的小提琴老师是个二十二岁的大三女生，还有些小女生有的孩子气。他无奈地叹口气说：“你舌头怎么不烂掉啊，去就去，反正你请客。”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跑到小吃街。叶天天正坐在小板凳上将肉穿到铁签子上，简陋的风扇在她的背后呼啦啦地吹着。她抬起头往口哨声的方向看去，秦唐宋和安明桃走在最前面。她很想笑，可是嘴角抽了抽，还是有些不自然。
　　她热络地冲安明桃打招呼：“大帅哥安明桃，你今天不用练小提琴吗？”
　　“哇——”
　　“哇——安明桃，你对烤肉公主出手了吗？
　　“安明桃，怎么说有艺术气息的人都讨女孩子喜欢呢？我们烤肉公主眼光多高的美女呐——”
　　叶天天冲他们吐吐舌头做个可爱的鬼脸，不承认也不否认。她清晰地看到秦唐宋的脸色有点臭，还有几分恼怒。关于秦唐宋的事情，天天都记得很清楚。他从不告诉别人天天是他的女朋友，他说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他叫她烤肉公主，他说，这个称号是我取的，你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公主。
　　当她看到秦唐宋亲吻别的女生时，她突然明白这一切都没有意义，只是他脚踏两只船的理由。
　　安明桃的手在天天眼前晃两下，她回过神来才发现肉已经烤焦，瘦瘦的裹在铁签子上。就像她面目全非的恋情。
　　“怎么办，我很喜欢他。”天天瘪了瘪嘴，她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虽然他瞒着我和别的女生在一起，可是他并没有提出分手。或者，他还是喜欢我的，他对别的女生只是新鲜而已。”
　　“天天，你自己知道该怎么办。”安明桃压低声音。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破坏别人的感情的小偷。明明是那么和谐的气氛因为他的渗入而变得诡异起来。叶天天眨着无辜的眼睛，样子非常的可爱。而那个平时喜欢拈花惹草的秦唐宋怎么配的上她。
　　“可是，我不想跟他分手，我也不甘心。我哪里不如那个女生。我除了家境不好穿得寒酸一些，或者成绩差一些。其他的……我有什么不好。”叶天天紧咬着双唇。
　　“天天，你真是个傻瓜。”安明桃直觉地想去握住她冰冷的右手。面前突兀地横亘了一个人。他眯起眼睛笑地很自然：“安明桃，你小子还是去泡你的家教小妞去吧，烤肉公主可是有喜欢的人了。”叶天天的手颤抖了一下什么都没说。
　　安明桃的心里突然有了淡淡的失望。
　　秦唐宋：只有跟她在一起，我才能感觉是在谈恋爱。
　　事情就好像每天马不停蹄奔跑的时间，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可是永远也回不到过去。秦唐宋周末约了天天去KTV唱歌。她多么希望是两个人的约会，一进门却见了一屋子陌生的男女。这是秦唐宋好朋友的生日会，他大方的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叶天天。
　　天天承认自己有点受宠若惊，但是，她的脑海了瞬间闪过另一个女孩子的脸。她有没有得到这样的殊荣。秦唐宋在她的小脸上亲两下说，天天，你发呆的样子真可爱。秦唐宋的眼睛是细长的桃花眼，有着说不尽的风流和深情。像天天这种心智停滞在十二岁的少女是没办法理解的。那天下午的蛋糕到处乱飞，都是些自来熟的人，不如天天慢热。
　　天天的身上沾满了粘乎乎的奶油，有些傻眼地看着同样狼狈的秦唐宋。
　　他却也不在意地笑起来。他说，KTV的楼上就是酒店，我去开间房洗个澡。我们这个样子，怎么回家啊。
　　天天穿着酒店的睡袍躺在床上，酒店的服务生已经拿衣服去送洗。洗手间传来哗哗的水声，她躺在床上盯着头顶的桔黄色的灯差点流下眼泪。她希望这是两个人的约会。她本以为他会告诉自己他和那个女孩没什么。只是他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他笑起来还是那么好看坦然，一如明镜。
　　窗外的天气有些灰暗。
　　高低起伏的楼层烟溢在淡灰色的雾气里。
　　秦唐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卫生间里出来，天天听到声音回过头，秦唐宋的头发上还滴着水，滴在天天的脖子里，冰凉的温度让她顿时清醒。她惊讶地发现秦唐宋的手已经开始撕扯她的睡袍。
　　“秦唐宋……”
　　“嗯？”
　　“你带她开过房吗？”
　　秦唐宋的笑容僵硬在唇角：“你在说什么啊？”
　　“秦唐宋，别跟我装傻。我们认识三年了啊。”
　　“她？”秦唐宋揉揉太阳穴倒在另一边：“天天，你什么都好，就是太传统了。她是个很热情的女生，只有跟她在一起，我才能感觉到是在谈恋爱。”
　　酒店的门突然疯狂的响起来。天天听见安明桃的声音。他喊，天天，你在不在！你快回答我！她快乐地打开门看到安明桃满是汗水的脸。天天扬起脸露出可爱的小白牙，她说：“安明桃大帅哥，你来晚啦，我已经把他搞定啦！”
　　这是一个蠢到不能再蠢的秘密。那根本不是什么好朋友的生日会。那是秦唐宋的计划，让其他人把蛋糕投在两个人身上，然后他就能够顺其自然的带着她去开房。只是，他太高估的秘密的本身。这个世界上有嘴的地方就没有秘密。
　　这就是人言可畏的地方。
　　这次天天是彻底的心死了，她陪他演了一下午的戏，这真是一个完美的回击。
　　她坐在电车上，安明桃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睡着了。青灰色的天空上偶尔飘过几只飞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叶天天：对不起，我也不想这么样。
　　安明桃不上课的时候就陪着天天守着烤肉摊。在男生的世界里，他已经是个背叛者，一个抢了自己兄弟女朋友的垃圾。其实他和她简单得就像白纸一样，还有很多风景可以去涂抹。
　　夏天的客人比较少，他们经常坐在路边背后呼啦呼啦地吹着风扇。安明桃索性穿灰色的衣服，即使抹上了油渍也不那么明显。路口的小超市里有一种两毛钱的冰棍。他们一人一支，冰块流入嗓子的时候，安明桃的耳朵会微微地泛起粉红色。
　　安明桃再长大一些肯定是和能迷死人的男人。她黑葡萄一样的眼睛，脸颊上细嫩的绒毛，让他看起来像一颗还没成熟的青色桃子。
　　“毕业后，你会呆在这个城市里吗？”天天想起来未来总是会迷茫，她被冰冷得龇牙咧嘴，“我爸说了，如果我考不上大学，他就把这个烤肉摊子转交给我。”
　　“应该不会吧。”安明桃顿了顿说，“我也不知道。”
　　“我想上大学。我讨厌身上总是有烟火的味道。我有时候会想，这都是梦，我是真的公主。等我醒来以后就去挥金如土，哈哈——”叶天天毫无形象的大笑，惹的路过的人纷纷侧目看她。她年轻得厉害。只是除了年轻，她什么也没有。
　　安明桃的短信息滴滴答答的响起来。他说：“天天，你快拿你一套衣服跟我回家。”
　　叶天天并没有多光彩照人的衣服，大多都是牛仔和衬衫，虽然洗得发白，却也很干净。安明桃的小提琴老师狼狈地躲在他的卧室里，身上穿着安明桃的大衬衫，露出修长洁白的双腿。她只有二十二岁，比他们大三岁。安明桃在卫生间里修水龙头，天天与她面对面坐着，她说：“谁知道水龙头会突然喷水啊，真不好意思，安安还麻烦你拿衣服过来。你是安安的同学吧？”
　　“恩，是的，我们比较聊的来。”天天比较反感她口中的安安二字。这两个字几乎残忍的在两个人之间划了一条清晰的分界线。她亲热的叫他安安。而天天只会叫她安明桃。依照女性天生的直觉，这个小提琴姐姐绝对不止是安明桃的小提琴老师那么简单。一个家教竟然信任到将家里的钥匙给她配了一把。
　　小提琴老师身上穿着天天的牛仔裤和衬衫。她滴着水的华丽的纯白蕾丝裙子就挂在阳台上，阳光明晃晃。天天有些难过的坐在一边。安明桃叫了修理工上来，等水龙头修好天已经黑透了。天天走的时候看见小提琴老师异常亲昵地靠在安明桃肩膀上。
　　“安明桃，你好好上课吧——我走了——”
　　“我送你。”安明桃不顾小提琴老师看手表的姿势，径自拉着天天下楼，一到灯光触及不到的地方天天就甩开了他。万年青如墨色的海洋一样涌过来将他们包围，他们的脚步声惊扰了不少夏虫不安逃窜。天天听见心里的旧伤口又张牙舞爪的裂开。
　　“天天，你这是干嘛呀。”安明桃不懂得。
　　“你是要侮辱我吗？我的破牛仔裤和衬衣怎么能给那种只穿蕾丝的大小姐？我的头发上和身上只有油烟的味道。你没发现吗？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你可怜我被秦唐宋耍，我很感激。我真的很感激。”天天的声音低下来，“对不起，我也不想这么样。如果我也像她那样有美丽的资本。那么在她喊你安安的时候，我就会告诉她，你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很讨厌我，因为你喜欢安明桃！”
　　安明桃修长的身影在路灯下晃了晃。他看到天天的悲伤无限的蔓延在墨色的万年青的枝叶中。像毛孔在小口小口的呼吸。她的自卑无处不在，让他忽然感到排山倒海的心疼起来。
　　他走上前去想握住她的右手。
　　安明桃伸出手，有滚烫的液体落在他的手背上，一滴两滴。天天将右手藏在身后，转身向来时的路跑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走的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即使不公平。即使很残忍。就像秦唐宋给天天的伤害。就像安明桃不懂的伤害。
　　安明桃：你不理我，我感觉世界都是黑白的。
　　安安，她是不是你的女朋友啊？
　　不是。
　　你哪来的这样的穷酸朋友，衣服上有一股烟火味，好像从菜市场里带出来的。
　　小提琴老师脸上的嫌恶让安明桃的心狠狠的揪了一下。他好像忽然明白天天为什么那么激动。女孩天生就有一种直觉，不用任何的话，只是一个细小的动作或眼神都能触及到她柔软又敏感的内心。天天的衣服被他装进一个漂亮的针织手袋里。九班的班主任在拖课，安明桃倚在门口，梧桐树叶将光线过滤成浅暗的花边落在楼道里。
　　这样一个夏天，什么时候才是尽头啊。
　　安明桃黑葡萄一样漂亮的眉眼里涌进了大片大片的伤感。他如此的慌乱，又局促不安。他将道歉的语句组织起来又否定。女孩是烤肉公主，她有公主的威严，骨子里却只有烤肉的卑微。他要怎么说呢？安明桃无助地垂下肩膀。
　　天天一出门就看到安明桃沮丧的蹲在门口。九班有女生推搡着走走停停，捂着嘴笑得极其暧昧。她们小声的说，是桃子殿下啊，他怎么蹲在这里。桃子殿下。亏她们想得出来。天天本来想着再也不见他，也许这样就不会想起小提琴老师有些许嘲弄的眼神。但是看到安明桃的脸，所有温暖的记忆争先恐后的涌进脑海里。
　　那个为她粘创可贴的男生。那个送她回家的男生。那个为了她背叛兄弟的男生。那个陪她守烤肉摊的男生。那个温暖她右手的男生。
　　天天叹口气蹲下来，托着下巴说：“安明桃大帅哥，你知不知道别人都在看你啊，这样蹲着多丢人？”
　　“天天。”安明桃并没有抬起头，“你还是理我吧。你不理我，我感觉世界都是黑白的。我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爱你。可是，当小绿跟我说你穷酸时，我恨不得杀死我自己。天天，我不想看见你哭，可是我一闭上眼睛就是你流泪的样子。”
　　天天不记得自己怎么和安明桃走出学校，走进幽静的巷子里。她也不记得是怎么开始的，只记得安明桃异常柔软的嘴唇，安明桃修长的手指与她的手指缠绕在一起。他拥抱着她久久没有放开，她扬着头看着橘红色的灰暗天空。
　　“有烤肉的味道吧？”天天说，“我从没敢和秦唐宋拥抱过，我怕他闻到。”
　　“你的脖子里有清甜的香味。”
　　“真的？”
　　“恩。”
　　那个夏天以极其美好的姿势开始的时候，安明桃闻到了爱情的味道，十分美味的清甜。他真想把这根小黄瓜种在最美的蔬菜园里，亲眼看她长大。等繁华都淡尽时，她还在尽头等他。
　　小绿：我在乎的是我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有。
　　模拟考试随着瓢泼大雨而至。叶家的烤肉摊被叶爸爸收回了家，他做了凉皮拿出来卖，烤肉公主变成了凉皮公主。凉皮公主在模拟考试时有一半时间在望着窗外雨帘发呆。老天爷哭得那么肝肠寸断，满数的绿色被洗刷成浓郁的深绿色。教室里有雨水的味道，大朵的灰色在蔓延。
　　凉皮公主在空白的纸上写，桃子殿下，你要去哪里？
　　几个清秀的字排列在一起，如一群忧郁的鸽子展翅欲飞。她的眼眶湿润起来，爬在课桌上不敢抬头。这是最后一次模拟考试，再过几天就是填写志愿表的时候。天天想起自己几个小时前和安明桃的对话。
　　安明桃大帅哥，你真的要留在本地吗？
　　是啊。
　　可是本地的艺术学院没有一个名牌。
　　一定要念名牌大学的人都太没自信了，我不学他们。
　　可是……
　　你还是放弃抛弃我另寻新欢的想法吧。没有可是。没有可是。
　　这个夏天真是烦人的湿啊。天天的试卷上积起了小小水洼，她的心里已经大雨滂沱。天天没有考完就回家守凉皮摊子。她的脸上挂满了水，叶爸爸说，你怎么淋成这个样子啊，幸好你回来了，你陈叔叔还等着我去搓麻将呢。
　　他没有问，天天你今天不是模拟考试吗？他根本也不知道天天在考试。他只知道女儿是个笨蛋，考不上大学就会来接手他的小吃摊，那么，他就有足够悠闲的时间去搓麻将。
　　天天坐在庞大的遮阳伞下，小吃街荒凉得让人麻木。这就是她以后释放青春的地方，她的未来，她的地狱。
　　远处有两个女生顶着雨伞跑过来。她们跑进大雨伞下说，老板，来两碗凉皮。天天回头就看到小提琴老师那张有些惊讶的脸。
　　“小绿老师，你好啊。”天天微笑着打招呼。
　　“你和安安是一级的吧？你们今天不是模拟考试吗？”小绿打量着天天身上的卡通的围裙说，“你怎么会在这里卖凉皮啊？”
　　“我考了一半跑回来了，我爸的摊子没人照顾。”天天说，“凉皮我请客。”
　　小绿本来已经很不甘心的放弃。因为安明桃跟她说，他向天天表白了，她在他的心里像根可爱的小黄瓜。小绿看到天天将黄瓜放在案板上切成细细的丝，被酱油和醋染成深咖啡色，似乎有勇气重新回到了她的身上。她知道安明桃要考她的学院是因为想留在有叶天天的城市。她也知道安明桃心心念念的是北京的某所大学。她的心里本来有一点小小的自私，能天天看到他也是好的吧。只是，当她看到天天系着围裙切黄瓜的样子，一切都变得遥远而模糊起来。
　　“老师很想让安安去北京念大学你知道吧？”
　　“其实我很嫉妒你。我不在乎在他的世界里，我会不会停留一辈子，我在乎的是我连出场的机会都没有。你已经那么华丽的出场过，你应该知足。”
　　这场雨真是大的烦人呐。
　　桃子殿下，你要去哪里？没有天天的地方，没有大雨的地方，回忆也许很美，可是正在飞走对不对？安明桃，没有你，我也会快乐的。
　　安明桃：天天，我爱你。
　　安明桃在最后填取志愿时填了北京的某所大学。他没有第二志愿。他说如果考不上，他就去酒店里端盘子。他的面色冷漠而坚硬，虽然他足够优秀，可是一年在全国只录取二十八个人的学府，不是只有优秀就可以考入的。
　　秦唐宋扒着他的肩膀说：“哥们，你疯了吧，犯得着跟自己过不去吗？”
　　安明桃扬手就是一拳，那张刚刚亲吻过天天的嘴唇里流出了血丝。在学校前面的小巷子里，秦唐宋格外潇洒的将手臂撑在天天的头上方。他的嘴唇吻下去，她仰起脸被他亲的理所当然。她从来都没有对安明桃说过爱这个字。遇见秦唐宋的时候，她也会很自然的把他们握着的手放开。
　　安明桃听见血液里冰冻的声音。
　　他的表情好像突然被按下了暂停键。不哭，不笑，不愤怒，不悲伤。安明桃走出坐了三年的教室时，有个女孩子跑过来从背后抱住他说，安明桃，我爱你。说完，背着书包哭着跑掉。那是班上一个异常羞涩的女生，坐在窗边波澜不惊的三年。教室里有稀稀拉拉的抽气声，也有女孩子压抑的哭声。
　　安明桃，我爱你。
　　安明桃的心像被针扎到，他像疯了似的跑起来。他找到天天的时候，天天正在学校后面烧掉一些没用的作业本。女生们总喜欢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方式来为自己的一段旅程做告别。火光前她的脸那么悲伤，像要滴出水来。
　　他从背后抱住她，天天挣扎了两下，小声的抽泣起来。
　　她听见他说，天天，我爱你。
　　叶天天：桃子殿下，你去的地方，是天堂还是地狱？
　　秦唐宋和天天将烤肉架搬到遮阳伞下面。雪越下越大，几个男生在搭起的临时棚子里喊，冷啊，真他奶奶的冷啊，烤肉公主，你想饿死我们啊。秦唐宋拿馒头砸过去，你们几个给我闭嘴！
　　天天只有在这时候才会觉得不寂寞。
　　听说安明桃考上了那个难考的要命的学院。听说他放寒假回来了。听说他拒绝了很多女孩的追求。听说他喜欢一个叫小黄瓜的女生。听说他最爱的一首曲子叫海洋与辛巴达的船。听说那是他送给女朋友的第一个童话乐章。
　　关于他的一切，她只有听说。
　　关于半年前，她和秦唐宋在巷子里的那个亲吻。全是她的一场很不上道的阴谋。她有一瞬间是希望阴谋失败，安明桃跑过来大声对她说，你们不要演戏了，你们嘴唇都没有碰到，已经穿帮了。只是，他很配合的悲伤了，他第一次跟她说我爱你，他什么端倪都没看出来，她难过完又高兴，像个标准的矛盾体。
　　天天只顾着发呆，忘记了手边的炭火，她的食指微微的翘着，如他第一次见她时那样。
　　安明桃和他的爱心创可贴。
　　她很想问问他，桃子殿下，没有我的地方，是天堂还是地狱？她很想告诉他，桃子殿下，我也爱你。可是他在天堂还是地狱，还是来找她的路上。那是一条永远也没有尽头的路吧。所以他总是也无法到达。
　　“安明桃，你小子怎么才来啊！”秦唐宋的声音在雪夜里突兀的响起。烤肉公主受伤的手指又很公主很威严地伸出去：“秦唐宋，给我闭嘴，马上！”
　　可是她很快的就凶不出来了。她真的看见了冻得鼻子红得像胡萝卜的安明桃。他穿着白色的羽绒服，他的眼睛黑得那么迷人。
　　海洋与辛巴达的船。
　　一千零一夜的第一乐章请给善良的姑娘奏起。请给烤肉公主奏起。

3、今朝有酒今朝醉 黄粱一梦
　　文/阿祖
　　【容颜】
　　又是一个黄昏，夕阳无限好。影子被拉得细长细长的，我低下头去，夕阳的余辉洒在身上，残留了温暖。手抚上脸颊，即使没有镜子，我还是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苍老。尽管我的眼角依旧平展，可终究是有些东西在心里滋生了。很多时候我回自己的房间，看着堆积满屋的诗书，就能听到内心深处的声响，那些声响是骨头破碎或者说是信念破碎带来的。这使我无比迅疾地苍老下去，不知道是谁说的，一日三秋，说的真是好。
　　今天是放榜的日子，刚刚去看过了榜单，仔仔细细，一字不漏。于是我更加清醒地意识到第六次的进京赶考依旧是徒劳无功。
　　回到租住的客栈，我一直站在院子里，夕阳在挣扎着落下去或是挣扎着不落下去。我低头审视着自己的掌纹，纷乱一片。所有的希冀慢慢衍化成绝望，疼痛的感觉一直蔓延，过了今夜我就要回岭南去了，却不是衣锦还乡。
　　转身回屋，我把带来的书聚集到一起，小心翼翼的，一把火点燃。
　　这是我最后一次来京城了，六次赶考没能带给我荣华富贵，只换来耻辱。我想像着回家乡后被人嘲笑的生活，内心更加愤恨。只有这样的一把火才能使我稍微有些安宁，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都去见鬼吧。
　　店小二过来送水，看到盆子里燃烧过后剩余的灰烬，微微摇着头出去了。对我来说，他怜悯的神色像是一把刀，狠狠地扎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脆生生的疼，却怎么也流不出泪。我叫住刚要离开的他，吩咐送一壶酒来。
　　可就在他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镜子里自己的脸，只是短短的时间，那些胡子已经如野草一样疯长了。于是忍不住笑了，书生失意，杜康解忧，多么滑稽的画面。
　　街上传来锣鼓声，声声入耳，隔壁的书生在哭泣，也是声声入耳。陌上谁家年少，此情此景，自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酒在桌上，却没有喝的心思了。人生最怕的就是对比，他人的喧嚣叫我的绝望深刻到了极致。收拾好包袱，唤店小二进来结算了银两，拎了酒，我想尽快地离开京城，不管身在何处，总算可以不必闻听这些得意人的飞扬跋扈了。
　　我知道，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的少年再也不会是我了。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我沿着路一直往南行，夕阳最后一点余辉已经被夜幕吞噬，路越行越偏僻，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荒山。风声迅疾而凄厉，我裹了裹身上的单衣，却还是觉得清冷，干脆找个干净的地方歇下来喝酒。虫鸣声和远处野兽的吼叫声交织着传来，酒香已经洋溢在空气里，我从包袱里找出上路前要的花生米，捡了干净的青石坐下。
　　月明星稀，天高地厚。
　　一个人喝酒总是容易醉的，何况本就是愁肠百结。一坛酒才下去一半我的头已经晕了。挣扎着想起身，脚步已经不听使唤了，好容易站起来走两步，却还是听到野兽的嘶吼声，那么近。我急忙转身，不远处一只老虎正伏在地上冲我咆哮，我心一慌，腿已经有些软了，冷汗流了一身，酒当场醒了一大半。正犹豫着如何是好，老虎已经纵身扑了上来，我闭上眼睛，心想终于解脱了，不用再回岭南低眉顺目地生活在别人的指点和耻笑声中了。
　　一阵芳香拂过鼻孔，我等了很久，预想中的疼痛和死亡却没有来临，忍不住睁开眼，却看见白衣的少女站在面前对我微笑。四下打望，却不见老虎的踪迹。
　　我揉揉眼睛，不可置信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女，她却笑得更甜了，两个酒窝浅浅挂在脸上，眼角眉梢，俱是风情。她说我叫牡丹，公子又是何故深夜流连荒山呢？
　　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分不清刚刚见到的猛虎是现实还是梦境。牡丹一直在笑着看我，这使我想起自己疯长的胡子，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狼狈和颓废。这样的遇见似乎有些不合时宜，时间和地点都不对，可是牡丹的微笑是那么甜蜜，我甚至能闻到她身上芬香的气息，这使我轻易地就忘记了那些失意。我躬身为礼，我叫慕容白，不是什么公子，你可以叫我慕容。
　　牡丹伸手拉起我的手，荒山野岭，野兽众多，慕容公子要是不介意的话，不如跟我回家躲过今夜的风霜，明天再离去如何？
　　这样美好的女子，这样盛情的相邀，即使我觉得有些唐突，却还是没能狠下心来拒绝。
　　牡丹的家并不远，她牵着我的手一路前行，手心温暖。我跟在她身后，觉察到整条路都弥漫了芳香，那些香气浓而不烈，沁人心脾。
　　牡丹住在一个很小的村落里，远远看去，灯火通明。她牵着我小心翼翼地行走，很快就到了她居住的屋子。我坐在精致的桃木椅上，牡丹端过沏好的茶放在我手心，面色凝重地嘱咐我，慕容公子请一定记得，等下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出门。请你一定要记得。
　　我看着牡丹推门出去，心里恍然若失。
　　外面很快传来噪杂的喧哗声，夜色里的灯火更加炫目了。我想出去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想起牡丹郑重其事的叮嘱，又踌躇不前。但终究还是抵挡不了好奇心，把窗子拉开细小的缝隙，伏在窗台上看出去，不远处的空地上聚集了男女老少众多的人，他们围绕着中央木头支起的架子在低声诵念着什么。
　　木架上，面目慈祥的老妇人盘腿静坐。我很容易就在人群中看见牡丹，她白色的衣裙在辉煌的灯火下格外引人注目。她闭着眼睛，表情虔诚。
　　我想再把窗子开大一些，好聆听他们到底在诵念什么。却在这个时候看见那些聚集的人群头上都开出了好看的花朵，芍药海棠，形形色色，五彩缤纷。忍不住再次揉揉眼睛，我怀疑这一切都是幻觉，酒醉后的幻觉。可是牡丹头上的花朵正在怒放，白色的花瓣，粉丝的蕊，在夜色里盛开出的牡丹花散发了浓郁的香气，远远地传来，那么逼真和传神。
　　我忍不住推门出去，想看得更真切一些，脚步还未迈出，就看见聚集的人群都停了下来，四下张望，在寻找什么。我想起牡丹的叮嘱，连忙关好门窗，打消了去观望的念头。
　　牡丹回来的时候表情严峻，看着我一直在叹息，她说，慕容公子，我本想留你多住几日的，可你却忘了我的嘱托，现在整个村子都怀疑有人闯入了这里，若是被他们发现的话，你会没命的。
　　我像个做错事情的孩子一样低着头。
　　牡丹说，看来，我只好先送你离开了。
　　【荒寺】
　　天亮后我的酒才真正醒了，抬眼望去，依旧是在荒山里。昨夜的种种仔细回想起来，似幻似真。可空的酒坛和包袱还散落在身旁，我开始耻笑自己的异想天开。
　　以为遇见倾国倾城，谁知却是一枕黄粱。
　　沿着崎岖的小路一直走，我想知道翻过这座山会有什么，会不会是另一座山？
　　太阳高高的挂在头顶，中午的炎热和夜晚的寒冷如此格格不入。前面有座荒废的寺庙，我想正好可以过去歇息一下。我需要仔细整理回家的路线，免得一直流连荒山，痴心妄想。
　　推门进去，我没有想到这样破旧的寺庙还有香火，大殿上，面容沉静的僧人正在诵经，见我进来，双手合十。我从口袋里掏出些碎银放进募捐箱里，在佛像前毕恭毕敬地跪拜。却悲哀地发现，到了现在，我所能剩下的，唯有信仰。
　　僧人过来再次双手合十，小僧法号指引，敢问施主可是由后山来此？
　　后山？我有些迷糊。
　　指引伸手指着我刚刚走过的路说，就是那个方向。
　　我点点头。他若有所思地低语，难怪施主身上满是花香，一定是在荒山留宿了吧？
　　一经指引提醒我才发现，自己身上真的沾染了牡丹的香气，难怪这一路上觉得天高云淡，那些昨日折磨了我许久的悲伤再也没有出现。我低下头来闻自己的衣襟，眼前又浮现出牡丹优雅恬淡的微笑，原来那些发生过的，并不是梦境，不由痴痴的笑了。
　　指引从厢房端了杯水出来，山中天气变幻无常，施主喝了这杯水不妨早些动身赶路，你沿着庙前的小路一直走，两个时辰的光景就可出山了。
　　指引一说我倒还真觉得口渴了，端过水一饮而尽，道谢后匆匆忙忙转身出门。我想我可以回去寻找牡丹，我迫不及待地想再见到她。
　　大概是心情过于兴奋了，我是奔跑着回到原处的。凭借着记忆搜寻昨夜走过的路，内心忐忑，也只有京考放榜的那天，我才有过这样的激动和不安。
　　我确信路并没有走错，可眼前却没有什么村庄，倒是有一片很大的花园，里面盛开了形形色色的花。这样的花开得有些诡异，我从来未见过桃花可以和牡丹芍药海棠在同一个季节绽放。百花的香气交织在一起，醇美如酒。我缓步走过去，想靠近最边上的那棵牡丹，可百花什么时候都在眼前，我却怎么奔走都到达不了。我想我一定是中了迷香，才会有这样唯美的幻觉。
　　数次徒劳无功过后我终于放弃，转身回了荒寺。指引再看到我有些惊讶，施主不是要出山去么，为何又回来了？
　　我平静自己的心情，给他讲我昨夜的遭遇和刚刚的发现。指引的面色越来越凝重，他看着我的眼睛表情严肃，施主可知道我为何给自己取法号叫指引么？
　　我摇头，等待他给我答案。
　　是为了给误入这座荒山的人指引一条出山的路径。施主既然已知道如何下山，又何苦自寻烦恼呢？
　　我坚定地摇头，说，我本来一直怀疑遭遇种种只是黄粱一梦。可是现在，那些残留在衣服上的花香使我确信那些事情真实存在，我一定要找到答案。
　　指引一脸无奈，我可以告诉施主，你看到的那些不是花，是妖。
　　妖？
　　确切的说是花妖。我在后山贴了告示，说山上有猛虎出没，禁止夜里上山的。施主大概行色过于匆忙没能留意吧。那些花妖修炼还不够，只能在夜里出没。我在前山寄居，后山帖告示就是为了不想有行人夜里入山，送了性命。指引说到这里看了下天色，才继续说下去，今天已经晚了，施主不如在此借宿一晚，明天再下山去吧。
　　【虎】
　　吃过指引送来的斋饭，我还是无法静下心来。厢房有些简陋，躺下去都能透过屋顶看到天空中的星光，角落里布满了蜘蛛网，腐朽的尘土气息弥漫了整个屋子。我有些烦躁地起身，推门出去，北风正急。
　　放眼望去，整个寺庙没有灯火。我有些好奇指引去了哪里，前行几步，却透过柴房的窗子发现里面囤积了大量的肉。我不知道在这样一个荒芜的寺庙遇见这样一个沉静的僧人并且听他给我讲了这样离奇的一个关于花和妖的故事是幸还是不幸。可这些肉使我对他说过的话产生了怀疑，酒肉穿肠过的僧人，不论说佛还是说妖，都是没有说服力的。
　　我放轻脚步，转回大殿，想溜出去回白天到过的地方，若指引的话是真的，我一定能在那里见到牡丹，否则，我大可以回来骂他是佛门败类。
　　刚走了几步，却突然发现指引站在身前，他看着我，脸上带了洞悉一切的笑容。他问，施主深夜外出，若我没有猜错的话，是想去见花妖吧？
　　我冷笑，是不是妖不是你说了我便会相信的。你告诉我，若你真是得道高僧的话，为什么会在寺庙里藏了大量的肉，我险些被你蛊惑，原来只是个贪嘴的小和尚罢了。
　　指引伸手拉着我的衣袖带我往外走，施主若是不相信的话，何不出来看个究竟？
　　我也想知道僧人葫芦里卖的到底是什么药，跟着他的脚步，指引带我去柴房捧了很大一块肉出来，最后来到大殿前。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心砰砰直跳，十几只老虎安静地匍匐在门口，看见指引，都站起身来，口里发出兴奋的低吼声。指引从僧衣里掏出锋利的短刀，把肉分成一块一块的抛给它们吃。虎鸣声夹杂着风声传入耳朵，使这个黑夜显得毛骨悚然。
　　指引双手合十对我说，施主可曾听说过佛祖以身饲虎的故事？可惜我还是没有那样的勇气，只好每隔两天下山一次去买些肉回来了。
　　我有些纳闷，大师养这么多猛虎做什么？
　　指引长声叹息说，还不是为了防止有人夜间上山，百花之中，海棠最凶，她最喜欢残杀误入此山的男女来增加自己的功力。可惜我又不能昭告天下说荒山有花妖，除了亲身经历过的，谁不以为我是在妖言惑众呢？
　　可是猛虎吃人和花妖杀人，结局有什么不一样吗？我想起昨夜的猛虎，不由对指引心生怨愤，大声质问。
　　指引低下头不敢看我，有因必有果，都怪我当年一念之差，才会有今天的妖孽肆意妄为。他轻声叹息，我还是看见他眼角缓缓流下的泪。我想他一定和我一样被一些东西噬咬着心里最柔软的角落，我知道他的悲伤，同样的心情，昨日我也在经历。
　　指引还在叹息，他说，可惜啊，可惜我看不穿这大好的红尘，心有留恋，不能舍生取义。
　　我伸手拍拍指引的肩膀，却不知道如何安慰。倒是指引率先回过神来，施主既然已经知道事情的原委，不如及早回房休息吧，明天一早好下山。
　　我摇着头说，无论如何，我还是要去看看白天的花园的。
　　指引轻轻笑了，早就预料到的样子。施主一定还在牵挂昨夜的牡丹妖，要知道情之一物，穿肠蚀骨，你又何必前去送了大好的性命呢？
　　我想不到会从一个和尚口中听到对爱情最贴切的描述，我想，他一定有一个深刻而悲伤的故事。我忍不住有点喜欢眼前的这个和尚了。
　　可不管如何，我主意已定。连续的六次进京赶考早给我的生活写下了结尾，即使我能回岭南去又能怎么样呢？
　　生既无欢，死亦何憾。
　　【交易】
　　我又看见昨夜的村庄，幸运的是，牡丹的住处在村庄的最边缘，这使我并没有费太大的力气就站在了她面前。
　　牡丹看见我有些惊讶，她迅速把我拉到屋子里，关好门窗，说话的声音带着急切，这使我觉得满足，我在那样的急切里听出了她对我的关心，多美好的事情啊。
　　她问，慕容，你又过来做什么？或许是那样的关怀来的有些迫切，她第一次在慕容后面没加上公子两个字。我轻笑着看她，内心欢喜。
　　慕容，你知不知道整个村子里的人都在找你，你白天来过这里已经被海棠发现，天刚黑的时候她就派芍药和桃花出去找你。我一直怕你被她们给带回来，可芍药说你寄宿在荒寺，我才放下心。海棠是绝对不敢去指引那里的。可是你怎么会来这里？要是被任何人发现的话，你会没命的。
　　我忍不住伸手把牡丹拥入怀里。大概这样的举动有些唐突，她的话再也说不下去了，无措地望着我。我把她紧紧抱住，凑到她耳朵边上低声说，牡丹，你知道么，我一直想再见到你。
　　我看见牡丹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朵根上，便放肆地去亲吻她的嘴唇。牡丹没有拒绝，时光在这一刻静止下来，我多想就这样拥抱着，直到天荒地老。
　　可门却在这一刻被推开，牡丹挣开我的怀抱，转过头去。我们同时看到进来的慈祥老人，我记得昨天晚上是她一直端坐在高高的平台上。牡丹的表情一下子惊慌起来，怯怯的喊了声族长。我看见老妇人头上的发髻别了朵娇艳的海棠，想起指引说过的话，百花之中，海棠最凶。
　　海棠冷哼一声，牡丹的身子轻微地颤抖，我觉察到她内心的恐慌，有些不忍，伸手牵过她细小的手掌。她的手心冰凉，这使我有些心疼。
　　牡丹张了张嘴，可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海棠已经一巴掌扇在她脸上，嘴里怒骂，小贱人，见了男人就忘记我给你们定下的规矩了是么？
　　我看见牡丹嘴角流下的鲜血，横身挡在她身前，对面目慈祥的海棠怒目相视。海棠挥了挥手，吩咐说，把这个男人带到我房里去，今晚用来练功。有两个少女从门外进来，伸手想架起我，却被牡丹推开了。她跪在海棠面前苦苦哀求，族长，你放过他好不好？我答应你一定给你重新找个活人过来，求你放过他。
　　海棠扬手又是一巴掌，小贱人，你去哪里给我找人来代替？指引那个该死的和尚在前山盖了寺庙又在后山贴了告示，此山已经少有人烟了，若放过他，我用什么来练功？
　　少女架起我的胳膊准备带我出去，我看着海棠，放声大笑起来。
　　海棠挥手示意她们放开我，问，年轻人，你笑什么？
　　我平静了一下心情，缓缓地说，不如我们来谈个交易如何？
　　交易？海棠冷笑，你不会也是想找个人来代替你吧？我劝你不要做梦了，吃到嘴边的肉换做是你你会吐出来吗？
　　那指引呢？我轻轻笑着，想必你也知道我寄住在指引的荒寺里，若你放我回去，我帮你杀了他又如何？
　　我看见海棠凶恶的表情渐渐缓和下来，伸手搀起牡丹。她的身体还在颤抖，忍不住有些自责，是我给她带来了这样巨大的恐慌。
　　好。海棠一口应允，明天这个时候你带指引的人头来，否则，我保证会将牡丹一寸一寸地撕烂。她狡黠地笑着，你也不想看到心爱的人惨死吧。说完这句话海棠就转身离去了，可这个屋子的花香再放肆地弥漫还是填补不了我心里的阴影，牡丹紧紧地抱着我，她也觉察到了我的无助。
　　【指引的故事】
　　再回到荒寺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指引站立在大殿门口等我。寺庙门口排满了老虎的尸体，在清晨的时光里，说不出的诡异。
　　我一步一步走上前，指引闻到了我身上洋溢的花香，忍不住笑了。他说，慕容，想不到你回来得这么快？他不再叫我施主，因为昨夜我离开的时候他说，或许我们可以做朋友。
　　我闭上眼睛，在这样弥漫了血腥的空气里回味着牡丹身上的芳香，从来不知道爱上一个人是如此轻易的事情。我想，那些芬芳一定是迷香，迷了心，失了魂，从此对一个人日夜牵挂，朝思暮想，时刻不得遗忘。
　　指引抛过来一壶酒，不如喝一口吧，就当是为了你的牡丹，我的红莲。
　　我打开盖子喝了一大口，眼泪都被辣出来了。可还是忍不住问，和尚不是不杀生吗？你为何辛辛苦苦饲养着这些猛虎，却在一朝又赶尽杀绝呢？
　　指引在我身边坐下，拿过我的酒壶灌了一大口。和尚还不喝酒呢，我此刻不是也喝了么？他说话的语气有些悲凉，他说，有些恩怨已经延续了过于长久，是该结束的时候了。这座山和这寺庙，也不必再荒芜下去了。慕容，你此去可是遇见了海棠？
　　我点头，正是依照大师吩咐的应答才免去杀身之祸。
　　那么你有没有看见红莲呢？
　　我搜寻记忆，却没有莲花的香气。指引再喝口酒，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红莲啊红莲，我们已经一百六十年未曾相见了。于是我再一次看到指引流泪，那些泪滴落在他面前的土地上。
　　一壶酒下肚，指引的话明显多了起来，他说慕容，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指指耳朵，表示在聆听。
　　其实，你昨夜去的地方是我的花园。那一年我进京赶考，榜上无名，伤心到了极致，觉得无颜面对家乡父老，正好路过这座山，发现了这个寺庙。那时候寺庙还没有现在这样颓败，可的确是荒废了的，我就寄住下来。可是我始终还年轻，对很多东西都抱有渴望，怎么也安分不下来，于是下山采集了百花的种子，开辟了花园。为了能使百花在同一个季节开放，我依照自己在古书上看到的方法，每日割破自己的手掌，用鲜血浇灌花朵的根部。那些花终于在春天的时候一起绽开。我想就这样日夜与花为伴，倒也逍遥。
　　百花之中我最爱的就是红莲，她在夕阳下是最妖艳的。我每天都用很多的时间陪伴着红莲，没有人和我说话，我就把所有的心事说给红莲听。你知道每天对着一朵花说话是多寂寞的事情么？
　　可是有一天夜里，我去看红莲的时候发现她已经幻化成人形。她与我说话，陪我下棋读书。指引说到这里语气一下子温柔起来，所以我就爱上了她，爱上了一朵花。
　　后来呢？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后面的故事。
　　后来，红莲不忍心骗我，告诉我百花都已成妖，尤其是海棠，每夜都出去吸食路人的精血。我仔细留意，果然在荒山里发现只剩下骨架的尸体。于是打算把那些花连根拔起，可海棠却在此刻现身威胁我说，若我敢损害任何一朵花，她就会把红莲以最残忍的方法给处死。
　　所以你就退缩了是吗？
　　是的，指引无限懊恼地说，我搬出了花园来了荒寺，却发现再也回不去了，海棠把那片花园隐藏了起来，我只能远远看着，却怎么也到达不了。于是就在荒寺剃了头发，一心向佛，想为自己犯下的错赎罪。
　　我想起昨日的遭遇，点头应是。那些花妖只能在夜里现身，所以那个村庄也只能在黑夜里才会被找到。
　　指引的眼神有些炽热，他说，所以我们要在夜里去铲除花妖。我想了很久，始终不明白海棠为何惧怕我，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她当初根本可以杀了我的。直到昨天晚上我才突然明白，那些花是我以鲜血培养出来的，解铃还须系铃人，想必我身上的血也正是他们所害怕的。
　　慕容，你可愿意跟我一起赌一把？趁那些妖还未修炼成气候，不能离开花园。这是我赎罪的机会。指引有些动容，他的眼泪大滴大滴落下，他说，这样的思念是如此的寂寞。情之一毒，穿肠蚀骨。
　　【红】
　　天黑的时候我再次来到牡丹的门前，敲门，推门而出的却是海棠。她目不转睛的看着我手里的包袱，年轻人，你带来了指引的人头吗？
　　我解下包袱放在地上，缓缓打开。里面是指引的人头还有一个很大的坛子。我说，人头和骨灰都在这里了，你叫牡丹出来吧，我要再见她一面。另外，我还要见见红莲，指引有话让我带给她。
　　海棠放声狂笑，红莲早在一百六十年前就被我杀死了，想不到指引还对她念念不忘。你也见不到牡丹了，既然指引都已经死了，你觉得我还会放过你吗？海棠残酷地微笑着，你将会被我吸食精血变成粼粼白骨，而牡丹，在你离开的时候就已经被处死了。你觉得我会容忍一个背叛我的人留在这世上吗？百花丛中，顺我者生，逆我着亡。
　　强忍着内心的疼痛，我端坐在地上，狠狠的看着海棠。若目光能杀人的话，我可以保证眼前的花妖至少被我杀死一百次。
　　海棠一招手，芍药率先冲过来。我伸手扯开自己的衣服裸露出胸膛，是触目惊心的红，那是指引的鲜血。芍药刚刚触碰到我的皮肤，却惨叫着萎缩下去，我看着她的身体瞬间蒸发，留在地上的是枯萎的花瓣。
　　海棠惊慌地看着我，年轻人，你身上怎么会有指引的血？
　　我冷冷笑着，花妖，想不到吧？
　　海棠身子一直在后退，年轻人，你可以离开了，我保证永生都不和你为敌。要知道在夜里你永远都追不到我的，等你身上的血迹干了的时候，我取你性命易如反掌。
　　是么？我轻轻笑着，伸手拍开面前的坛子，里面满满的，都是鲜血。若我离开的话恐怕再也回不了这里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么？我又何必浪费力气去追你呢？天总会亮的。
　　我看着海棠暴跳如雷，看着其余的花妖簌簌发抖，内心却没有丝毫的欢喜。
　　我想起昨天夜里牡丹温柔的身体，她黑夜里流着泪的脸，她的一再劝说。她说，慕容，天亮后就离开这座山吧，回家乡去，永远都不要再回来。我终于明白在黎明前牡丹为什么一再的哭泣，她看到了红莲的结局，那是她即将步入的轮回。她最后的拥抱勒得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那么热烈。原来她一直没有告诉我，那是诀别。
　　天很快就亮了，张牙舞爪的花妖恢复本身，我仔细寻找每一个角落，没有牡丹和红莲的影子。我把坛子里的鲜血淋到每一朵花瓣上，那些原本妖艳盛开的花瞬间全都枯萎。红红的太阳爬上山顶，整个世界是触目惊心的红。
　　我想起指引用刀割破手臂任鲜血流到坛子里时脸上寂寞的表情，还有他挥刀割下自己头颅时的欢笑。我和他一样，中了花的迷香。不同的是，他死了，我活着。并将继承他的寂寞。
　　情之一物，穿肠蚀骨。

4、如果你有2003年的硬币，请交给我
　　文/独木舟
　　楔子
　　善予，你不在身边的这些年，我偶尔会在鼎沸的人群和喧闹的人声中想起你，不知道为什么，每当我处身于热闹喧哗的地方时总觉得自己格格不入。
　　我有这种感觉时，便会自然而然的想起你当初用宽大的手掌揉乱我的头发，你清亮的目光凝视我，你说，亦晚，你应该试着把过去忘掉，接纳新的生活，新的朋友，新的人生。
　　我一直听你的话，昂首阔步努力撑着自己势单力薄的骄傲在布满陷阱和谎言的人世行走，我渐渐看到了温暖和光明，我渐渐开始相信春暖花开花好月圆这样充满美好的词语，我不再抗拒善意的陌生人带来的感情或者恩泽。
　　可是当我逐渐成长为我以为你想要的样子时，我才后知后觉的惊醒，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其实我早已经失去了你，以及你的气息。
　　我是唐亦晚，你是苏善予，我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永远都不会分离，可是，永远都不能在一起。
　　十月的阳光依然温暖旖旎，我却有莫名的心绪不宁，身上背着终年不肯放下的灰白色帆布包，动一下，里面有哗啦哗啦的声响。周睿晨好奇的问，亦晚，你的背包里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这么重，又这么响，打开来看看啊。
　　彼时，他正带我去临安路一间新开的陶吧玩，我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让他很不爽，站在大街上像个孩子一样耍赖，喂喂喂，唐亦晚，你又不是华语一姐，能不能不要每天都这么大牌啊，你对我笑一下会死呀。
　　我回头看着他，明明是逆着光的他周身却有一股清新闪亮的气质，非常的朝气蓬勃，像是深山里的宝石，灿烂的光芒叫人不惜翻山越岭去寻觅，引得人心着迷。
　　我静静的看了他几分钟，不得不承认他真是一个好看的男孩子，这么出众的容颜和气质，显赫优渥的家世，还有很多女生的追捧和爱慕都叫他养成了自以为是的习惯。偏偏遇上我这么个不懂得怜香惜玉的白痴，硬是激发了他潜在的征服欲。
　　以上这些话都是他自己说的。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没有事故圆滑也没有重重心机，眉梢一扬，在很多人心里就是风暴一场，他说，唐亦晚，我就是喜欢你不喜欢我，你越不理我我就越是喜欢你，你说，我这样的心态叫什么呀。
　　我沉默半天，然后笑意盈盈的走到他面前，他用受宠若惊的表情等待着我给他一个答案，我缓缓吐出一句话，你这样的心态嘛，叫犯贱。
　　他的笑容僵持在脸上有那么一会儿，我真以为他会生气，或者甩走离去什么的，心里也生出那么一点点的悔意来。可是当我转身准备先行离开的时候，他的声音传到我的耳朵里来，唐亦晚，你怎么说都没关系，我只是知道我真的喜欢你，你不接受我也是你的事，你阻止不了我。
　　然后，他说了一句很久以前我说过的话，我喜欢你，与你无关。
　　周睿晨，让我重又明白了一件事。爱是不放弃，爱是不忘记，有些时候，爱情也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默默的跟在他身后进了那间陶吧，看他用整个下午的时间和所有的心思为我做了一个奇形怪状的花瓶，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我有一点点小小的感动，可是我还是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东西呀，难看死了。
　　他朝我笑，露出整齐而干净的牙齿，花瓶呀，世间仅此一个，你要好好收藏，以后每天我都会送你漂亮的花，你全都给我插起来。
　　我无可奈何的看着他，是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真的有那么一种人，好看到他的任何要求你都拒绝不了。离开的时候他的钱包里掉出来一枚硬币，咕噜咕噜滚了几圈之后停在了我的脚边，我捡起来看了看硬币的背面，赫然刻着2003，我抬起头对他说，这枚硬币可不可以给我？
　　他笑嘻嘻的看着我，一块钱而已，你想要的我什么都给你。我淡淡的说，那么以后你见到2003年的硬币就都帮我收着吧，我只要这年的。
　　转身的时候随身的背包撞到门，里面的东西哗啦哗啦，很响。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周睿晨那句“以后我天天给你送最漂亮的花”竟然不是戏言，他居然真的每天早上给我送来尚带着露水的花朵站在公寓门口等着我下来拿。我是昼伏夜出的夜间动物，有时会深夜一个人穿着黑色的帆布鞋喝一罐旺仔牛奶在雾深露重的大街上逛来逛去，夜晚的城市很宁静，这让我觉得很安全。
　　那样的夜晚适合用来回忆，过去，或者，某人。
　　第一天早上我还在睡梦里的时候手机就开始狂响，是周睿晨自己设置的他一个人的专署铃声，也是我手机里唯一一首吵闹的歌，《最佳男朋友》。每当他的电话打来时，我就有一种想要横刀向天啸的冲动。前一个晚上我一个人坐在天台上吹了一晚上的风，本来想睡个懒觉的梦想被那串“越多女生喜欢我，靠近我肩头，越能证明你拥有，最佳男朋友”的歌声毁掉了。
　　我穿着睡衣拖着拖鞋带着同归于尽的心情怒气冲冲的冲到楼下质问他，你要怎么样。他瞠目结舌的看着我，唐亦晚，女生要有仪态，千万不要让自己男朋友以外的人看到你穿睡衣的样子……我不耐烦的打断他，你说吧，你究竟想怎么样。
　　我的话音刚落，一束金色的太阳花就送到了我的眼前，上一秒还沉浸在郁闷情绪中的我立刻清醒了过来，难以置信的看着面前的花和他，有那么一瞬间，我承认我简直想拥抱他。
　　他好象看穿了我的感动，很不要脸的把怀抱张开，来吧，唐亦晚小姐，今天本公子吃点亏，让你抱一下好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是闪躲的，带着一点点的羞涩，可是语气那么装腔做势好象历经千山万水的样子，我想了想，踮起脚去抱了抱他。
　　当我从他怀抱里抽身的时候，他急忙转过身去，我不解的拉着他问怎么了，他拼了命的躲着我，最后甩开我的手大步大步的跑掉了。我捧着他送来的那束灿烂的太阳花，看着渐渐升起的太阳，心里不知为何有一些近似于甜蜜的情绪。
　　我看着他跑了很远忽然又折回身来，气喘吁吁满脸通红的对我说，记得要插在我做的那个花瓶里啊。
　　花瓶我放在阳台上，在水里丢了几片阿司匹林，再小心翼翼的把花插了进去。我做这些事的时候脑海里突然浮现出另外一个画面，很早的时候，我坐在阳光充沛的台阶上对一个人微笑，他端着画板为我画像，眼角眉梢没有一点不明朗的情绪，可是就是能够让我久久难以平复心情。
　　不知为何，我在这样一个本该心里盈满欢喜的清晨，想起那个人的容颜，就忍不住掉下泪来。
　　苏善予，从我很小的时候起你就教我，应当做独立坚强的人。我是从你那里获知，要做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于是这么久以来，我都在努力，我能力低微，虽然不成功，但我可以问心无愧。可是世上原来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叫人光是想想都难过，一想起，就哭泣。
　　气温突然下降的那个夜晚我接到睿晨的电话，外面风声雨声雷声轰鸣，他的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焦急，唐亦晚，你怕不怕啊？有没有厚衣服穿啊，要把窗户都关好，门也要关好啊，记得把电源都拔掉啊。我握着电话哧哧笑，小孩子，还用你说，我自己能照顾自己。
　　即使是隔着电话，我还是感觉到他的担忧和无奈，他小心翼翼的问，要不要我过来陪你？
　　窗外，忽然，一道闪电，雷声大作。我看到阳台上那只花瓶和被吹打得不成形的太阳花，来不及挂掉电话，我径直走去阳台，在一片风雨飘摇里把它捧回房间。我低声问它，如果没有人救你你怎么办，如果我不来接你你怎么办？
　　我是在问自己吗，没有人救我，是继续沉寂在簌簌发抖的隆冬还是自己去寻一条通往春暖的路途。没有人来接我，我只能自己慢慢的探索着摸索着走下去，无论前面是万丈深渊还是欢喜团圆。
　　花朵已经失去了往日的芳泽，我一片一片的扯下来，口中念念有词，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最后一片是双数，他不爱我。
　　眼眶红了，我仰起头来努力不让眼泪掉下来。一室黑暗，有不知源自何处的风，盘旋鼓噪，一如当年。这是何苦呢，很早很早以前，我就知道这个答案了，我比谁都更清晰的明了一切，在年少的时候，我用全部真心对待的人，并不在意日后的我，日后我的得与失，我的生与死。
　　后来的我与他全然无关。
　　我一个人坐在黑暗的房间里轻轻唱一首歌，很早以前，王菲唱过的《色戒》。
　　不要以为你只有他安慰，不要以为眼角眉梢只是种点缀。他不是脸色明媚，谁会想入非非，不要以为青春一定枯萎，不要以为他的头发开不出蔷薇。你只要心中有鬼,他就一直甜美。如果你爱他笑容和你相随,胸膛把你包围。他容颜都烧毁，你有没有所谓。如果不再管他像谁，那所谓有情人的眼泪，又有何珍贵。你只要心中有鬼，他就一直甜美。如果你爱他笑容和你相随，胸膛把你包围。他容颜都烧毁，你有没有所谓。如果不再管他像谁，那所谓有情人的眼泪。又有什么可贵，眼角眉梢不是一场误会。
　　眼角眉梢不是一场误会。
　　忽然，门外传来敲门声，我被吓了一跳。电光火石，我知道是谁了。打开门，看到一身湿透的睿晨，他看到我的下一个瞬间不由分说的把我拉进怀抱，我头一次知道，原来他的力气那么大，好象要把我揉碎了嵌进身体里去。
　　我用力的推他，他丝毫不动，揽住我的头说，唐亦晚，我喜欢你。
　　所有的声音都停止了，连风雨声都似乎静默了，我们在黑暗的门口以一个奇怪的拥抱姿势驻足，他把整个面孔埋进我的发丛，声音低沉，亦晚，我不知道你曾经经历过什么，从我第一次看到你开始，你光着脚一个人坐在操场上，当时是黄昏，你在唱一首歌，我特意绕过去隐约听到两句词，是一首粤语歌，后来我在网上查到它的名字叫《似是故人来》，我听到第30次的时候就决定了，我要跟你在一起。
　　你给我的感觉总是在抗拒什么，你似乎还没有懂得爱就厌倦了爱，我觉得我有义务让你了解爱情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我一直安静的听着他缓慢的诉说，我想起那天黄昏，夕阳芬芳，明月如霜，一个穿黑色衬衣眉目俊朗的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去，当时我唱的那句歌词是，离别以前，未知相对当日那么好。
　　我没有想到，就是那一句，就有了日后这些纠结，只此一眼，终身相遇。
　　我伸出手去抱着他，睿晨，其实我是个妖孽，专门化身美少女来骗你这样的纯情小男生的。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你说错了两件事，第一，你实在不是美少女，第二，我也不是纯情小男生。我一巴掌拍在他背后，谁允许你否定我的美貌的，找死啊。
　　是谁先笑了，笑着笑着，我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睿晨，除了唐亦晚之外我还有个名字，那是一段历史，我曾经叫做苏善晴。
　　善予，我究竟要用怎样的叙述方式和口气向一个陌生的男孩子说起你呢，关于你的种种，我都狠心的逼迫自己去遗忘。想起与忘记是这样生生对立的词组，可偏偏我总是用它们来造一个句子，关于你，我真是从来都不需要想起，因为永远都不会忘记。
　　我没有忘记，也不可能忘记，不知道到了永生长眠时，我独自踏上奈何桥能不能心甘情愿的接过那碗梦婆汤，干脆利落的将你从记忆里摈除。
　　这个世间人们无论遇到什么苦难的事都把它推给时间，我也满满领悟了这个道理。时间是无敌的，爱恨情仇，前生后世，无论多么刻骨铭心在时间的面前都是回首时的淡尘轻烟，何况你只是我漫长素白青春里的一道注定要静默的伤。
　　我在等着时间过去，它会如同岁月坟头的荒草将一切往事掩埋，我相信它总有一天会带走我心心念念的你。
　　可是，是哪一个哭着叫着你的名字醒来的夜里，我才猝然懂得，不是时间不肯带你走，而是时间在我的世界里，停滞了。
　　曾经无数个时候，白天或者夜晚，身边有人还是没人，我都会不由自主的陷入对你的想念和追忆，那些年的流光溢彩，你牵着我在路上踢着石子走，不懂得回头看看，也不懂得想想未来，你对着我笑一笑，看一看彼此紧握的手就以为完成了所有的天长和地久。
　　我的钱包最里层有一张照片，这些年来无论我走到哪里都没有弄丢过他。你抱着我，笑容像是融化的冰川清凉无伤，眼睛里藏有一些似是而非的怅惘，我笑得没心没肺，你说那是你喜欢的样子。可是隔着时间的河流我仔细的探究你当时的眼神，你是在担心什么，你是在为什么烦恼。
　　你是否很早很早以前，就预计了我们这场离别。
　　我始终记得你最后对我说的那句话，你说，亦晚，你是不得不离开，我是不得不留下，我们是不得不分开。你说完这句话时候的表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是的，我相信即使我渡过了忘川也无法忘记你当时的表情，那么悲伤，那么无奈，可是却又那么义无返顾。
　　后来我去到了很多城市，只要我想起你当时的表情我就会蹲下身来不管不顾的嚎啕大哭，即使在车辆川流不息的大街上，只要脑海里闪过你那个样子，我就能立即声嘶力竭的哭出来。
　　我的脖子里挂着一枚硬币，那是你留给我的最后一样东西，你说，亦晚，我是害怕你成长到有毅然了段历史的决心，我内心也有需要恪守的原则，如果什么时候你觉得是最后的道别了，你就拿来给我吧。
　　善予，我在等待那么一个时刻，可以不动声色的将这枚硬币还给你。
　　睿晨倒了两杯酒，我们顺势坐在地上一边吃冰箱里剩下的奶酪，一边喝着红酒，看上去很小资。他深呼吸，说，要是我妈知道我这样吃东西，会杀了我的。
　　我轻声笑，你妈妈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呢？他想都不想，脱口而出，我妈妈很漂亮，真的很漂亮，而且很有气质啊，也很温柔，会做很好吃的菜，也会弹钢琴，在我心里我妈妈是完美的。我把头侧过去靠在他的肩膀上，他的身体似乎有那么一瞬间的僵硬，然后很快恢复了正常，我暗自觉得好笑，还说自己不是纯情小男生，紧张成这样。
　　我笑着说，看到你就知道你妈妈一定是美女。他眨眨眼睛，带着于有荣焉的骄傲，那么你呢，亦晚，你妈妈是个怎样的美女呢？
　　我的笑容渐渐淡下去，眼睛里闪过不被人察觉的黯然，她吗？红颜美人多薄命，莫怨东风当自嗟。
　　从小我就知道我有一个美丽的妈妈，我从儿时起就感受到来自别的女孩子羡慕的眼光。她身上总是有一种很好闻的香味，长大之后我才知道那是爱慕她的人从巴黎带回来的香水味。她总是穿着很高的高跟鞋，脖子终年露在外面如骄傲的长颈鹿，即使是在白雪皑皑的冬季你也看不到一个臃肿的她。
　　所有人都说，她真是美女。可是我记得奶奶时常对着她的背影叹气，美成这样，必定是祸啊。
　　那时我并不懂得红颜祸水这一说，可是我本能的抗拒她，我不喜欢她。很奇怪，所有的伙伴都跟我说我妈妈很漂亮时我只觉得厌烦，她是美的，我是丑的，她是精致的，我是粗糙的。我们看上去那么不协调，根本看不出我们的血管里有同样的血液。
　　她也不喜欢我，有时她看着我的眼神就像看一个陌生的小孩，高兴时会带我去买东西吃，想要把我打扮成女王身边的小公主，可是总未能如愿。我自小就是不识抬举的丫头，我讨厌纷繁复杂的蕾丝裙子，我讨厌将头发编成一束束的辫子，我讨厌每个周末被逼着去舞蹈室跟着一大群漂亮的小姑娘压腿下腰。
　　我选择反抗她，在我稍微长大一点的时候，由于跷课太多被老师告状之后，她狠狠的抽了我一个耳光。那天父亲也在家，很意外，因为生意的原因他经常在外面奔忙，我是多么珍惜能见到父亲的每一次机会，可是那一次，她居然当着父亲的面将我置于那样的屈辱中。
　　我完全崩溃了，在空旷的客厅里我像疯了一样把所有能摔的能砸的东西都破坏掉了，我记得那些破碎的声音和满地的残缺，也记得所有人惊愕的眼神，我嚎啕大哭，将心里多年来堆积的委屈和怨怼一次性的宣泄出来，我说，你真的当是我你的孩子吗，还是你的傀儡呢，你有什么资格参与我的人生呢，你是嫌弃我给你丢人吗。从小到大，每件事都是你做主，你有没有问过我想不想，我要不要，我承不承受得了，你是个自私的女人，你的青春凭什么要我来延续。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那么多的怨言，我的话语像一支支回不了头的利箭，带着凛冽的恨意直直的插入她的心脏，她一句话也不说，呆呆的看着我，她的身体颤抖得像深秋的落叶，是从那时候起，我知道，我们之间那种由于我的妥协而维持的平和瓦解了，她会更讨厌我了。
　　父亲走过来，声音里有一些困惑和怜悯，他说，亦晚，不要这样跟妈妈说话，妈妈总是为你好。
　　多年后我都记得那个夜晚，我和我的母亲在一片废墟之中望着彼此哭泣，那样动人的眼泪，却是来自愤怒和失望。
　　奶奶辞世的消息传来时，我正和睿晨在影院看电影，黑暗之中我感觉到我的血液都凝固了，手机“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紧接着，我的眼泪也大颗大颗砸下来。
　　仿佛整个人都灰飞烟灭了，像一尊水晶从很高的地方跌落下来，哗啦碎了一地，那种惊心的疼痛，依稀听到海浪的声音，一波一波的袭来。我甚至连手机都没来得及捡就冲出影院，睿晨紧紧的勾住我的腰，我哭得不省人事，在周围无数的侧目里，悲痛的哀号。
　　当天下午的火车，睿晨送我上车，我依然背着我那只灰白色的帆布包。快要上车前他突然拉住我说，亦晚，不晓得为什么我突然有种感觉即将要失去你，答应我，无论任何要平安的回来。
　　我望着他，忽然笑了，善予，那一刻我竟然又想起了你。我下定决心，将灰白色帆布包从身上取下来交给他，睿晨，如果我此番能从往事的阴影里彻底走出来，那么我将心安理得的接受你每天早晨送来我公寓的那捧花，如果我不肯回来，那你就可以去寻找别的女孩子，或者开始新的感情。
　　我离开的这段时间，请你为我好好守护这个破旧的背包。
　　我曾像一只负荷沉重的蜗牛死死的守着这个背包，它是我从最爱的人那里偷来的，它装满了我的回忆和记挂，但是现在我想孑然回归，如果我真的可以放下那些记忆了，我就会来到你的身边。
　　你所要做的，是给我时间，耐心等待。
　　车窗外是疾驰而过的风景，阳光落在我的发间，我打开钱包又看到我们的照片，我的笑容满面。善予，我有多久没有绽放过这样的笑容了呢。
　　时间要倒退很多年吧。
　　我曾经以为是我先发现爸爸跟那个女人的，在人潮涌动的街头我看到爸爸怀里的那个女人，笑靥似花。我有一种被人从脑袋上敲了一棒的感觉，五月的晴空突然电闪雷鸣。回到家里我仍然无法平静的呼吸，原来这才是他不肯归家的原因。我望着墙上妈妈的照片，原来美丽不是爱情的法宝，没有什么是所向披靡的。
　　正当我不知如何开口向妈妈启齿时，她先跟我说了，只有三句话。我和你爸爸离婚了。我明天搬走。你跟谁？
　　好比问我，砍你的左手好还是右手好。
　　随便砍掉哪只我都是残缺的，那么索性让他们选吧，最后我被母亲带走。是一个晴朗的午后，我跟在母亲身后走进了一间小小的庭院，迎面而来的少年，有一张清淡的容颜。背着一只灰白色的帆步包，声音是温和的，阿姨，爸爸在里面，你自己进去吧。
　　是的，善予，那是我第一次见你，在非典结束后的2003年夏天，我的生命因为那一年而不朽。你伸手接过我的行李，揉了揉我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说，我爸爸很爱你妈妈，我相信我们会好好的在一起生活。
　　其实关于你的事我是有耳闻的，桀骜不驯的你是无数个中学的传奇，尽管你俯下身体的时候我不小心看见你背上那些触目惊心的伤痕，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妈妈让我叫你哥哥，我沉默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喊出口。暗地里你挑起眉毛笑，亦晚，我也不想被你叫哥哥。
　　我们是相爱的吗？在你爸爸和我妈妈出去度假之后的那个春节，我们两个人在家里一边看春晚一边吃泡面，你忽然扳过我的面孔来，安静的看着我，你说，现在开始倒计时，五，四，三，二，一，新年快乐。我正要开口对你说这句话时，你吻了我。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吻，后来外面放起了烟火，我跑去在围墙上用粉笔写了一句话。2003年的第一秒，我很爱身边这个人。
　　善予，我很想知道，那行字还在吗？
　　在奶奶的葬礼上我又见到了父亲和那个女人，时间给了他们一张麻木的面孔，她已经是他登堂入室的妻子，膝下还有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儿。我像一个外人似的给奶奶献了花，强忍着眼泪没有掉下来，我在心里默默的说，我已经长大了，您可以放心我。
　　周围都是一些陌生的人，或许是父亲这几年的生意越做越大吧，阿谀逢承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我能够明白他的生活。觥筹交错，言语厮杀，处心积虑，承上启下，内忧外患，很多事，我都明白，明白也就够了。那不是我向往的世界，我不必投身其中。
　　我离开墓地时父亲叫住我，眼睛里有很多复杂的情绪，刚要开口我便打断他，爸爸，我很好，非常好，不需要为我担心，我已经是成年人，自己的生活可以自己负责，你有你的家庭和责任，不需要顾及我。
　　这番话堵得他哑口无言，然后，微笑，转身。这一切不过是形式，我深知血脉相连是无法割舍的。可是他有了他的家庭，我成为了外人，这些年的经历和际遇让我成为了一个处世周全的人，什么时候做什么事什么时候说什么话，都有自己的分寸。
　　是转身的时候吧，看到那双眸子，所有的伪装顷刻间土崩瓦解，我的指甲掐进掌心里，开口的时候感觉嗓子里落满了灰尘，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叫出这个名字，善予。话音一落就不能抑制的涌出眼泪来，隔了这么长的时光河流，这么多兜转翻覆，为什么当你再次站在我面前时我还是未能炉火纯青，我知道我哭的那个姿势，好象整个人都要散架了一般。
　　你走过来把我的头摁在胸口，你说，亦晚，不要难过，死亡是每个人的结局，不要难过。
　　你不可能不明白，奶奶去世对于我当然是重大的打击，而你，却是我最惨痛最伤心的回忆。
　　当妈妈宣布将我的名字改成苏善晴的时候我们手中的筷子同时掉了下来，我捧着饭碗错愕的看着喜气洋洋的妈妈，你沉吟一会儿，声音轻而狠的说，我不接受，我不要她做我妹妹。妈妈还没有反应过来，你一把拉住我的手铿锵的说，亦晚，将来应该是我的妻子。
　　飓风闪电呼啸而过，我记得他的掌心，也记得他掌心的温度。
　　我被送回了爸爸那边，妈妈不再允许我见你，她说，难道你打算毁掉自己吗，你的将来怎么可以指望那样一个小混混担负？我第一次哭着哀求她，我的未来自己担负。可是没有用，我被关了起来，没多久父亲告诉我，他们要把我送去英国的姑母那里。
　　在机场的时候，我终于见到善予，他对我说了那句话，我们是不得不分开。他说，你妈妈说得对，你的未来不能由我这样的人担负，亦晚，这条路太艰难，我不连累你。
　　飞机划过天空的轰鸣在我心脏上留下了锈迹斑斑的口子，我在三万英尺的高中哭到手脚都抽筋，我生命里的第一次爱情居然就是这样被摧毁。后来在英国，每天都会有眼泪铺天盖地灌进心底，喉咙被思念哽住，几乎不能呼吸，我强迫自己去忘记这个人，忘记关于他的一点一滴，忘记那些带着露水的清晨，那些温暖的午后，那些美丽的黄昏。
　　我们本该最固执的年纪，是谁缺少了坚持爱情的勇气？
　　很久之后我收到他写给我的一封信，纯白的纸张，黑色的炭素墨水。彼时，我妈妈与他爸爸已经分开了，他在信中说，阿姨那么美丽的女人是一只蝴蝶，不断的从一朵花迁移到另一朵花，但是我想她自己觉得很快乐。
　　亦晚，你可以恨我，但是阿姨说的没有错，你有不可限量的美好前途。我是自小无可救药的社会渣滓。你该有更高更远的天空，而我，已注定要留守凝滞的这方水域，靠着父辈积累的荫蔽，日复一日，麻木不仁的活下去。倘使有爱，我怎么可以要你为了我而甘心折断羽翼，坠落原地。
　　亦晚，我不指望你能懂得，但是我希望你能原谅。最爱的人，我要留在最远的地方。
　　那封信里夹着一枚硬币，此后很多年，我都带在身边，直到我从英国回来，直到母亲再嫁，直到父亲另娶，生命如何颠覆，它始终都在。
　　依然是当初的庭院，你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草，你耐心的跟我讲解她们的用途，我的眼睛里蓄满液体。时光没有在你身上留下痕迹，你还是当初那个锐气逼人的少年。
　　我慢慢的了解了这几年你的生活，父亲因为贪污而锒铛入狱，从此你要承受起生活全部的重担。我在你家里听着这些事心脏有剧烈的绞痛，在我颠沛流离的这些日子，原来你比我更难过。
　　善予，我们可以将拆散我们的东西称为命运吗，命运，它竟然这样不肯善待你。
　　那天晚上你给我做了很多菜，我的眼睛干了又湿，湿了又干。我们喝了一点酒，我承认我意图不轨的想把你灌醉，我想把我最好的东西给你。可是你把我抱到床上时只是亲了一下我的额头，你说，亦晚，最好的年华要给最好的人，我们已经错过了。
　　我们只能在对方的记忆里鲜亮的存活。
　　你关上门出去的时候我把头埋进枕头里，眼泪那么多，泪湿整张床。再没有什么是生死不变的约定了，世界那么大，曾经只有我和你，仰望过夜空天际迷蒙的星光。在我再见到你的时候，时间又开始流动，让我感激你，让我憎恨你，让我忘记你。
　　我们会如同被风吹散的云絮，永远不再交集。
　　次日清晨，我推开你的卧室，看到你纯真如孩童的睡姿，你的眉头蹙起，好象在梦中都有甩不开的负担。我看你，在黑暗中哭了很久，然后我从脖子上取下那枚硬币放在你的床头。善予，给不了彼此幸福的人是终身都不必再见的人。
　　曾经我们没有坚持，如今我们放生彼此。
　　生命中没有那么多如果，我就不说如果当年没有遇见你，我也不说如果当年你留我，我更不说如果你愿意，我们现在可以在一起。我知道，这残酷的青春和凛冽的爱情已经不在我们能承担的范畴之内，这一次，我先走。
　　你曾经教过我一首诗，里面有一句话我每次想起都觉得难过。
　　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的天灾人祸，那么多的绝症分别，那么多的阴差阳错，那么多的天人永隔。很多时候没有厮守到最后只是欠缺了一点缘分。我知道过不了很久，你的身边一定会有很好很好的女孩子，这样我才能安心的将你放弃。
　　我不能祈祷你立刻富贵，也不能祈祷你万事如意，我唯一可以祈祷的，是你平安。
　　我独自上了火车，在没有跟善予告别的情况下，在没有通知睿晨的情况下。整个车厢都是麻木而疲倦的面孔，长长的旅途让人们看不出悲喜，我混迹在其中，亦可以短暂忘记自己的悲伤。
　　可是当我下车的时候，我看见了睿晨，他背着我的灰白色帆步包，傻呼呼的捧着那个奇形怪状的花瓶，里面还有一束明艳的太阳花。没有多久的时间吧，这个每次见到我都忐忑不安的男孩子，那么镇定的对我说，我在你睡觉的时候打了电话给你，是苏善予接的，他告诉我你今天到，他叫我好好照顾你。
　　天天天蓝，我的眼睛在出汗。
　　睿晨继续说，你的过去，我无缘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在送别来往的车站，我在他温暖如春的怀抱里泣不成声。善予，我们终于还是这样分离。
　　在收到来自睿晨的一束玫瑰时，我打开了那个灰白色的包，里面是满满一包的硬币，全都是2003年制造。这些年来，我孜孜不倦的收集着2003年的硬币，就是为了将那个年份烙在生命里永不忘记。
　　睿晨说，以前只送你太阳花是希望你扎根土壤努力向着太阳生长，现在我就是你的太阳啦，哈哈。我喜欢他天真的笑脸，也喜欢那些芬芳的玫瑰。此后，我的人生中就算没有了你，我也还是要坚定的向幸福走下去。我去拉他的手，睿晨，陪我去一下邮局。
　　我把积攒了这么多年的硬币全部寄给你，当我填下你的地址时心里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善予，无论这一生在何时，在何地，我们都要幸福啊。
　　我把硬币还给你，我把爱情给别人，我终于心甘情愿的向你告别，现在，时间到了。

5、叶李李的笑傲江湖
　　文/桂圆八宝
　　一拜师的过程总是惊人的相似
　　那是二零零四秋天的最后一个早晨，叶李李把脚搬到头顶上，一只脚独立，一只手像晾衣架一样持平。
　　日光用了一小时才照到庭院正中央，所以叶李李就把这个姿式保持了一小时三分零六秒。这个时间里有三只苍蝇，一只半死地蜜蜂，还有一个漂亮的男生从她面前大摇大摆地走过。
　　苍蝇和蜜蜂当然没有引起叶李李的任何反应，但那个漂亮的男生还是让她略微歪了一下头。
　　叶李李家里开武馆，耳濡目染，熟读各派武侠小说。
　　在金庸大师的笔下，第一个出场的男生肯定会是男主角，但第一个出场的女生肯定不是女主角，所以，虽然那个男生帅得让人眼花缭乱，叶李李歪了一下头以后，却还是坚持着金鸡独立的姿式。
　　男生走过去以后又慢慢地退回来，对眼前这个奇形怪状的女生表示了一万分的好奇，他用手在叶李李腿上敲了两下，终于确定这个姿式的含金量是百分之百，绝无做假的嫌疑，于是试探着叫了一声：“叶李李？”
　　“耶？”叶李李吓了一大跳。
　　女主角的名字一定要经过跋山涉水的辛苦才能问出来。被人一见面就叫出名号的家伙，除了路人甲，就是第一百零八个龙套。
　　叶李李长了一张平常到让人沮丧的大众脸，总是在别人的故事里充当女配角，接近高xdx潮的时候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这一次她紧紧地闭上嘴，眼不旁观目不斜视，只为了给自己的故事争取一点点波折。
　　“我认识你。”男孩子继续不够传奇的情节。
　　“我不认识你。”叶李李抬着腿把脸扭到一边去。
　　“我是白云飞呀。”
　　男一号的长相，男一号的名字。
　　叶李李用了十分钟才想起这个家伙的本来面目：“小胖子？”
　　“是我是我。”白云飞笑得阳光灿烂。
　　叶李李有些茫然地回忆着金大师的小说，哪本书里会这么写，女主角碰到一见倾心的男孩子，却发现他是十年前被大家拼命欺负的邻居小胖子。
　　即便此时改演偶像剧，七十二变大翻身的人，不也应该是叶李李而不是白云飞吗？
　　“你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叶李李觉得自己的台词被剥夺，没好气地歪过了头：“你没资格说别人。”
　　白云飞笑了两声，低下头去，乌黑的头发从额头垂落下来，用标准男一号的姿态无比幽怨地说：“我……我是有苦衷的。”
　　叶李李向往传奇的心怦然而动，在她看来，能有苦衷的十七岁男生，除了国恨家仇，就一定是胸怀大志了。
　　一个小时以后，日光照在了庭院正中央，叶李李早上的功课终于结束，像被追赶的兔子一样蹿到了爹爹的房门前，蹲下，俯爬，听到里面的人在小声争吵。
　　“你这个情况，还是去健身房比较好，我们这里是武馆啊。”
　　“大叔，看在以前我们邻居的份上请收下我。”
　　“这跟邻居不邻居没有关系。”
　　“可是我想学武术啊。”
　　“你的体质太差了，根本跟不上进度，我总不能为你一个人单独开一个班吧？”爹爹被他缠得心浮气躁，这在叶李李看来是多么令人感动的一幕啊。
　　几乎每个故事里都有这样的情节，肩负重任的少年为了学艺长跪在地上，打雷了，下雨了，下雪了，各种道具层出不穷，好能衬托出少年的决心和坚韧。
　　叶李李是个嘴硬心软的家伙，可舍不得自己的男主角吃这么多的苦，她从墙角处跳出来，拦住了被她吓了一大跳的老爹：“你躲这里干嘛？”
　　“我来教他！”
　　“都几点了还不去上课。”
　　“老爹把他给我吧。”
　　“咦咦？”没有交集的对话终于引起了叶爹爹的注意，回头看了一眼容貌秀美的男孩子，再看一眼自己处处都不惊人的女儿，粗糙的心忽然有那么一点开窍，“这样子啊……”
　　“好不好嘛……”
　　“唉……”叶爹爹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他也是金大侠的忠实拥护者，当他发现这段情节超像〈笑傲江湖〉里林平之拜师那一幕的时候，已经点了点，答应了女儿的要求，彻底地把叶李李变成岳灵珊了。
　　二当然还应该有大师兄
　　只不过，叶李李才不会承认白云飞是她的师弟。
　　“你比我大三个月零八天，要叫我师妹。”
　　“可以吗？”白云飞被叶爹爹蹂躏了好几天，任何一个给他点好脸色都会让他受宠若惊。
　　“我说可以就可以。”叶李李当然有她的小算盘，不管怎么说师弟跟师姐……都有那么一点点小别扭。小说里哪个女生不是亲亲热热地叫着哥哥，只有岳灵珊那么笨，把心上人叫成小师弟，所以死掉都不冤枉。
　　这一年白云飞是十七岁，学武已经太晚了，身体僵硬得像秋天出产的厚皮核桃，叶李李踩着他的腿往下压：“下去，下去！”
　　引发了一连串惨绝人寰的叫声。
　　“是谁叫得这么销魂哪？”推开练功房门的人一脸笑，个子高高的，眼晴弯弯的，“李李你又欺负人。”
　　又在汉语里的意思是再一次。因为有前科，所以才会有“又”或者“再”，叶李李虽然不服气，但嚣张的气焰在这高挑的男孩子面前却奇迹般的低靡下去：“哪里有。”
　　高个子走到他们面前，轻而易举地抱开了叶李李，拎起了白云飞：“新来的？”
　　“哎？”
　　“常春，叫我大师兄就好。”
　　白云飞迟疑地握住了男孩子的手，发现他指尖温暖，笑容可掬，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大师兄。”
　　“师弟乖。”常春摸摸他的头。
　　叶李李心里泛起一阵酸痛，明明人是她向爹爹求来的，功夫也是她在辛辛苦苦地教，凭什么这位大师兄一露面白云飞就被降服了呢？叶李李没好气地甩开大师兄的手，踩着坚硬的步子，砰砰砰砰一连串响，直到外面狠狠关上了门。
　　“生……生气了。”虽然白云飞完全不明白少女的心，可是察颜观色的基本功还是有的。
　　“不用管她，她总是这样。”
　　“真的不用管吗？”白去飞下意识地往外张望，却被大师兄揽住了脖子。
　　“李李的教法太粗暴，你坚持不了多久，还是学点比较容易的吧。”
　　“没关系，我可以坚持。”
　　“呵呵，欲速则不达没有听过吗？”
　　大师兄并不像令狐冲，是个温柔开朗又体贴的好人，白云飞跟他练功进步神速又没吃多少苦头，从他嘴里知道叶李李，因为独生女儿未免太任性，家里开武馆又太粗暴，个子不够高，脸庞不漂亮，人又不温柔。
　　休息的时候，白云飞在练功房的角落里发现了一根濒临倒塌的柱子，大师兄漫不经心似的说：“啊，应该送去修了，这屋里的柱子都快让李李劈断了。”
　　只能做扎马步运动的白云飞忍不住微微地打了个冷战。
　　三抢师弟如同抢包子
　　一连几天白云飞跟常春泡在一起，根本不让叶李李接近，她忍无可忍，终于在吃饭的时候坐到了这位笑眉笑眼的大师兄身边：“喂，想要徒弟自己去找啊，干嘛抢我的。”
　　常春面前摆着高高一层包子，几个师弟伸过手来抢，被他手中筷子巧妙地四两拨掉千斤，就乖乖地落到了旁边去：“我只喜欢送上门来的。”
　　“不要脸，我早就跟我爸说你狼子野心。”
　　“是啊……”常春有些怅然的想，令狐冲好像也是被这样误会的，为什么每个大师兄都背负着同样的命运，“我贪图你们家武馆，还有你的美色。”
　　叶李李冷得全身直发颤，常春十岁拜师，从十一到十八岁跟她一起学武术，因为天份奇高，得过全国全省的无数大奖，当然当然，这并不是重点，叶李李其实最想说的是——常春家里其实很有钱。
　　就是我们常常在言情小说里看到的那种，完美无缺的大少爷，要他来贪图叶家的武馆，那跟查尔斯王子爱的其实是布什一样荒谬。
　　叶李李长长地嘘了口气，装出无比豁达的样子拍了拍大师兄的肩膀：“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就直说吧。”
　　按照叶李李的经验，一般这个时候男孩子会急不可待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封情书，托她交给她的同桌同学或者同宿舍的宿友，可是她等得稀饭都凉了，常春却还是若无其事的咬着面前的包子。
　　二十五个变成了十五个，十五个又变成了五个。
　　幸好常春家里有很多钱，每次的学员费和伙食费都比别人交得多，要不然小小一个武馆哪里能养得起他。
　　叶李李胡思乱想了一大堆，突然眼光又转回原处，发现大师兄已经拎起了饭盆去装下一锅包子，她猛地伸出手，准确无误地抓住了他的衣袖：“喂喂，我在问你话。”
　　“我已经说了啊。”
　　“什么呀？”叶李李一头雾水，还想接着问下去。
　　然而大师兄已经甩脱了她的手，凌波微步往前冲，轻盈而飘逸地蹿到了打饭窗口，抢到了另一批新出锅的包子。
　　四玩具也是有思想的
　　叶李李和大师兄的交锋以完败告终，虽然恨得咬牙切齿，但却对这家伙一点办法都没有，叶李李跟大师兄打交道已经有七年，每次都是死得很惨或者败得很丢脸。
　　久而久之，叶李李对完美无缺的大师兄产生了畏惧的心理，只要他想要的，她就别想从他手里抢过来。
　　叶李李越想越生气，举手，立斩，面前厚厚的木板喀嚓一声断成了两半。
　　不远处正在压腿的白云飞吓得一哆嗦。大师兄当然没有漏过这个表情，笑弯了漂亮的眼晴说：“我们的师妹越来越勇猛了。”
　　“是啊是啊。”白云飞随声附合。
　　大师兄是那么随和的人，反而让他说不出口，他其实是在很久以前就认识叶李李的。早得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那个时候他只有七八岁，江湖人送外号小胖子。在大杂院里充当被玩弄的角色。因为肉多腿短心思迟钝被人欺负到哇哇大哭的地步，只有叶李李会站出来，挡在他面前，大声喊着：“不许欺负人！”
　　有整整一个夏天白云飞一直跟在叶李李身后，讷讷地想问她为什么要护着他。可是每次张开嘴，却都问不出口。
　　最后的最后，叶李李举家搬迁，白云飞终于鼓起了勇气，追到他们家门口问出了早就想问的话，为此他后悔了整整十年。
　　你知道，每一个开口问为什么的人，其实心里早就有再标准不过的答案。
　　希望对方按照那个答案一字不差地回答：“因为我喜欢你呀。”
　　可是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往往让人泪流满面，叶李李满不在乎地看着他说：“因为你很像我的嘟嘟啊。”
　　“嘟嘟是什么东西？”白云飞幼小的心灵闪过了不祥的预感。
　　叶李李从混乱的家俱中找到一个笼子，里面装着雪白的两只荷兰猪，那个时候养宠物还并不是那么流行，奇形怪状的老鼠样动物把白云飞彻底吓到了：“我？”
　　再指指那个笼子里的东西：“它？”
　　叶李李拼命点头。
　　忽然间她看到白云飞脸上的眼泪，呈宽面条状直往下淌，而后转过身，放慢了的动作，一步一步往外跑去。
　　从那以后的十年里，顶着男一号名字的白云飞决心要做一个帅哥而不是宠物，他节食运动吃减肥药，曾经创造了短短一个月里瘦下去二十斤的纪录。
　　当然当然，所有的事情有起因必在其结果，我们可爱的荷兰猪先生，因为节食过度和发育期用药，变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病美人。
　　所以，“有苦衷”这句话并不是说说而已，当叶李李趁着常春不注意，抓住白云飞的手就往外跑的时候，这几天来的超支强体力运动已经让他眼冒金星两腿发软。
　　叶李李的脚步停在了场馆对面的旗杆下，仰着头瞪着漂亮的男孩子：“你怎么可以背叛我呢，要不是我为你说好话，我爸才不会收下你，要知道，我才是你的师傅才对！”
　　白云飞挺想反驳她，明明是她自己要当师妹的，可是却头晕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叶李李以为男孩子是因为心虚，有些得意地勾住了他的脖子：“当然啦，如果你肯老老实实的承认错误的话，我也不是不能原谅你。”
　　白云飞只觉得眼前的人一个变成了两个，两个变成了三个，摇晃了两下，听到叶李李喊着“喂喂，你怎么不说话的声音”，一头就扎在了地板上。
　　一般小说的情节里，都是女生娇弱无比地倒在了地上，男孩子轻而易举地抱起了她，我们把这种双手托起的方式叫做公主抱。
　　可惜叶李李虽然只有一百五十八公分七十八斤的渺小体积，却强壮到了地球在她面前毁灭都不会晕倒的地步，做为一个从不肯娇弱的女生，上天只好安排一个娇弱的男生晕倒在了她面前，叶李李脑子里什么都没有想，双手拖起男生的腰，用传说中的公主抱姿式飞速蹿过了练功场地。
　　所有人目瞪呆地看着眼前的情形：“那……那是小师妹吧……”
　　“除了她……那种蛮力……还能有谁……”
　　“太……太可怕了……”
　　“大师兄……”人们回头去看常春，一向笑弯了眉眼的男孩子意外的没露出任何笑意，“你确定？你喜欢的人是……”
　　话没说完，常春转过头走进了场馆里。
　　随后就传来柱子断裂的声音。
　　这世上总有一种心意上万个人都明白都知道，可唯独最重要的那个人永远都不能够理解。
　　“公主抱啊……”常春的手划过墙边，喀嚓一声巨响，唯一苟延残喘的柱子也断掉了。
　　五那些说不出口的苦衷啊
　　场馆里的学员受伤是经常事，因为血糖偏低晕倒白云飞却是头一个。没有执照的半吊子医生给男孩子打了一针葡萄糖，就跑去看足球了。
　　只有叶李李守在床边看着白云飞，直到两个小时之后，他慢慢转醒，李李才被叶爹爹叫出到屋外去。
　　“我早说过，他这种情形不能练武，出事了吧？”
　　“不就是晕倒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叶李李除了打架之外的另一种绝技，是明明成了死鸭子也要嘴硬。
　　“对，晕倒没什么大不了，死人才叫大事。”叶爹爹怒气冲冲地蹿出三步远，又老不甘心地回过头来瞪着叶李李的背影，“重色轻爹的臭丫头！”
　　叶李李当然不会听到叶爹爹的抱怨，回到床前的座位上。白云飞忍不住向她伸出手：“谢谢你……给你添麻烦了……”
　　“哪里哪里……”叶李李厚颜无耻地别过了脸去。当然她不会告诉他，其实她是醉翁，心意决不在教他两招功夫而已。
　　白云飞又有一种冲动想问问她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
　　但幼年的阴影告诉白云飞，对一个人毫无保留的好，除了喜欢之外，还有其他的许多理由……比如说……
　　肉嘟嘟的脸长得超像荷兰猪。
　　白云飞忍了又忍，终于把要冲出口的询问憋了回去。
　　“医生说你低血糖啊，要好好补下身体，你想吃什么？”叶李李站在门口向他微笑，传说病痛中的人感情会分外丰富，果然白云飞欲语泪先流。
　　“包子。”
　　“哦……好……”叶李李如果细心一点就会发现，身边的两个男孩子都对包子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执着，可惜她心思太粗糙，永远不会想到喜欢一个人，会把对方喜欢穿的吃的看的戴的都变成自己喜欢的。
　　叶李李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其实正是白菜猪肉馅的大包子。
　　六世上的一切都是为了包子
　　已经晚上九点多钟食堂关门了，外面的店面也纷纷落锁，叶李李为了包子摸进了常春的房间里。大师兄跟了叶爹爹十来年，待遇到底跟别人不一样，武馆不但有他的宿舍，还有他专用的场馆。
　　叶李李不无嫉妒地摸着那些高档的装备，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幸福，照在头上的月亮比别人圆，连床垫都比别人软。
　　刚打开冰箱看到包子白白胖胖的身影，忽然门喀嚓一声响，包子的主人回来了。
　　叶李李下意识地蹿到了冰箱背后，像爬行生物一样把自己蜷起来。
　　常春走向冰箱，打开柜门，拿了一瓶水。
　　叶李李全身僵硬，她可不想被这个精明过头的大师兄从冰箱后面揪出来，而罪名是为了白云飞偷包子，光听一听都会让人笑得全身颤抖。
　　叶李李眼睁睁地看着常春走到门前，刚松了一口气，想把僵的手脚舒展一下，那家伙却莫名奇妙地又折了回来，看着冰箱若有所思。
　　要不是叶李李跟他一起长大，深知这位师兄财多貌美眼高于顶，她会以为他的心上人其实是一台冰箱。
　　常春拧开矿泉水的瓶盖，微微一笑，自言自语似的说：“这个地方很适合捉迷藏。”
　　叶李李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发现自己，既不揭穿，也不离开，大有在冰箱跟前打地铺的嫌疑，叶李李一忍再忍，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跟他拼命了，忽然听到这位师兄声音轻软地说：“要热一热再吃，不然会闹肚子。”
　　然后以他特有的轻盈的步伐，毫无声息地从门缝间飘了出去。
　　叶李李呆呆地站了许久，再迟钝的人到这个时候也有一线明朗，在武术比赛中我们把这种情形叫做放水，也就是说——大师兄他明明发现了啊。
　　为什么……为什么……不把她从冰箱后面揪出来，大声地嘲笑呢？
　　叶李李把包子揣在怀里偷蹿出去的时候才突然想起来，大师兄他和她或者那些师弟都不一样，他是绝不会嘲笑她的，温柔体贴细心聪明，完美到让人觉得假的地步，所以才从最亲近变成了最疏远，从最喜欢变成了看见就厌恶……
　　男生和女生之间的感情，并不仅仅有爱慕和崇拜，在叶爹爹没完没了的夸奖声中，叶李李是多么嫉妒处处都能做到最好的大师兄啊。
　　七人生何处不相逢
　　十点钟白云飞终于等到了叶李李和……包子。
　　女孩子蹿进房间的样子显得很狼狈，好像采花大盗没得手反而被人痛扁一顿，头发上面挂着各种型号的蜘蛛丝，衣服也蹭得东一块西一块的灰尘。
　　白云飞下巴掉到床底下：“你……你去哪儿了？”
　　叶李李抽搐地笑：“原始森林。”
　　而且，而且，还碰见了可怕的泰山叔叔呢。
　　虽然包子很让白云飞感动，可是叶李李跟微波炉奋斗了二十分钟也没能打开它，可怜的病人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干脆煎一下吧。”
　　叶李李看着男孩子打开燃气炉，放水倒油一气呵成，动作之优美让她瞠目结舌：“你……”
　　“要吃吗？”白云飞站在锅台前，举着雪白的包子诱惑她。
　　叶李李下意识地就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虽然外表像女生，可内心住了一只大猩猩的叶李李，跟顶着大侠的名字，可手指一戳就会倒下的白云飞，围着水煎包吃得满嘴流油。
　　武侠小说里当然不会有这一幕，大侠们太忙了，除了复仇学艺打抱不平还得随时随地摆出最帅的pose供人们瞻仰，生活却不一样，琐碎的零乱的残缺的也会是最温暖的。
　　“沾到了。”白云飞在百忙之中抬起头，指了指叶李李的脸。
　　“这里？”女孩子不得要领地四处乱摸。
　　“脸啊，你摸哪里？”白云飞没好气，扯了一块纸，抬起叶李李的脸就蹭上去。
　　“痛啊痛，你想谋杀亲师？”
　　并不白晢的皮肤大力蹭了两下也变得通红，在灯前月下，包子堆里，具有出乎意料的吸引力，白云飞头脑一热：“你……”
　　“什么？”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憋了近十年的问题，终于……还是问出来了。
　　叶李李眼神游弋，距离这么近，男孩子清秀而干净的脸孔很容易让热血沸腾，是扑倒他还是回答他呢？
　　这可真是个难题。
　　“为什么……为什么不说话……”白云飞有点绝望，要知道，经过了十年之后，他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只有54公斤，无论如何也不会再像荷兰猪了。
　　可是……
　　总有一些宠物苗条又可爱，白云飞可不想再被冠上它们的名字。
　　叶李李没有说话，靠近他，再靠近，近得不能再近的时候，白云飞听到了啾的一声轻响。
　　那好像是……好像是撅起嘴来碰到了脸的声音。
　　我们一般把那种动作叫做……
　　对了，白云飞突然想起来，亲吻……
　　可是叶李李不等他彻底的明白，已经站起身来，像兔子一样迅速地蹿出了房间去。
　　只留下可怜的荷兰猪王子一手举着纸巾，一手拿着包子，嘴张得史无前例的大，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前方。然后，一股青烟从脑后袅袅如仙地冒了出来，因为太兴奋自燃身亡了。
　　八并没有什么因为所以
　　虽然公主差强人意，但不管怎么说，十来年的诅咒终于解除了，荷兰猪变成了王子。这些天来白云飞一直保持着轻而飘然的状态，马步扎得东倒西歪。
　　叶爹爹叫他到房间里，拿出一叠钱来，这情形眼熟的让人想起烂得不能再烂的电视剧，不过叶爹爹不是亿万富豪，所说出来的台词也就差了十万八千里：“这是学费，退给你吧。”
　　“咦咦？”白云飞瞪大了眼晴。
　　“我不能再看你晕倒第二回了。我们这是武馆，可不是疗养院。”
　　白云飞挣扎反抗，却还是拧不过叶爹爹的心思，只好扛起行李，在夕阳将落的黄昏，慢慢地走出叶家大门。
　　叶李李追着他到了门口：“喂，你真就这么走了？”
　　“你爸他嫌弃我。”
　　叶李李跺了一下脚：“我去找他说。”
　　“李李。”白云飞叫住了她。
　　“干嘛？”掌心一热，被塞进了一样东西。叶李李刚想打开来看，却被白云飞压住了手指，轻轻一握。
　　“回到屋里再看。”
　　叶李李看着他一步步走远，风萧萧兮易水寒，眼眶一红，眼泪几乎掉下来。转过头去直冲后院，接过叶爹爹的房间的时候，听到他的抱怨声：“从小就不听话，让人乱操心。”
　　叶李李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她自小没了妈，自己一个人长起来还不算劳苦功高吗？凭什么在背后说她不听话！
　　刚想推开门，却听另外一个人懒洋洋的声音：“分开他们就好了，李李那个脾气，没几天热情的。”
　　叶李李头顶上冒出十方火焰，就知道是这家伙在背后捣鬼。她埋伏在门口，等着那个高挑的身影迈过门槛，要往外走的时候，猛地扑上去霹雳旋风腿！
　　那人往旁边一闪，她一脚踢空，跌了一溜跟头出去。
　　你看，就是这样子，不管她做什么都在他的掌心里，挣不脱跳不出，有他在，就不会有她的惊喜。只要有他在，骄傲，成功，就一样一样的离她远去。
　　“常春！你是讨厌鬼！我讨厌你我讨厌你！”
　　从来都是微笑着的大师兄露出了悲哀的神色，他一直以为，他做到最好，就能让女孩子放心大胆地靠着他入睡，可是，细细想起来的话，那已经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啊……她不再是哭着要糖的小女孩，越靠近，反而逼得她越远走。越爱护，反而让她越厌恶。
　　俗话是最骗人的东西，明明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什么他种下去的辛辛苦苦的呵护，得到的却是她的指责和恶语相向呢？
　　“我是为你好，那家伙没什么地方配得上你。”
　　“是我喜欢他啊……”叶李李瞪大了眼晴，“是我……不是你，也不是我爸……凭什么你们都要对他指手画脚？”
　　因为……
　　因为……
　　常春转过了身去，从来都没有什么因为所以，明明是他先爱上了她，那么那么小的时候，背着她，抱着她，把最好的全部都给她，但却并不是因为这样，所以……她就乖乖地投靠了他……
　　“拜托你不要再跟我爸乱说话了。”叶李李从他身边走过，并没有看到他脸上的表情。
　　常春多希望她能后悔，就像《笑傲江湖》里的小师妹，和林平之是一对再怨恨不过的怨偶，可是不忍心……即便是想一想，都觉得不忍心……
　　他看惯了她张牙舞爪的笑脸，一步一步走得再远，也不想她会流泪。
　　如果有可能，他宁愿是那天早晨早一步到了院子里，拦住了叶李李从墙后跳出来，可是这么多年来常春已经比谁都明白，不是白云飞，也会是其他的什么人，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像青蛙王子的另一版诅咒一样，他已经注定了不能再靠近小师妹。
　　九原来你就在这里
　　叶李李气冲冲地回到房间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常春越来越喜欢对她的事横加干扰，如果说她一点不明白大师兄的心思那是瞎话，可是身边有这样一个人，比你高一大截，美一大截，聪明一大截，处处都比你好一大截，除了偶像就是仇敌。
　　叶李李宁愿把大师兄当偶像，那种要摆在画里，写在书里，刻在碑里被铭记的人，而叶李李不过是个吃饭都会漏嘴巴的俗人。
　　掌心里因为激动泛起了汗意，才发现白云飞塞给她的纸团已经快变成糨糊了。
　　叶李李小心翼翼地把它打开来，上面赫然写着诺大的九位数电话号码，而家庭地址怎么看都在最南端，这个以武术闻名于全国的小城里，找一家武馆学艺没必要从城南一直蹿到城北吧？
　　好多事情在脑海里一闪而过，比如那个被小伙伴们追着跑的小胖子，因为家里要搬走而跑到门口来小声地问：“你为什么……为什么要护着我？”
　　再比如年仅七岁的叶李李举起自己心爱的荷兰猪：“因为你和它好像……”
　　记忆就像是夏天里铺在床上的席子，只有躺上去才能慢慢感觉到那一条纹路的复苏。
　　原来是这样的呀。原来，从七岁到十七岁，只有她在往前走，而他，却把时间留在了原处。
　　叶李李拿起电话，拨通，等着恶俗的两只蝴蝶的音乐响过之后，那边有人轻轻地“喂”了一声。
　　就是这种感觉，笃定的，只要拨电话就有人接。
　　只要说“CanI”，就会有人说“Yes”。
　　“站在那里，不要动！”
　　“咦咦？”白云飞摸不清她的意思。
　　“我去找你！”
　　没等他回答叶李李就放下了电话，一溜烟似地蹿出了门。她有这个自信，只要沿着那个方向找下去，那个人就一定会等在那里，不会东张西望，不会胡言乱语。就像小时候她说他像荷兰猪，只有她的吻才能揭开诅咒一样，直到她找到他之前，他就一定会心无旁骛地一直一直站在那里。

6、又见张爱玲 迷迭香
　　文/画上眉儿
　　佟振保低眉顺目地站在胡氏洋行的门口，时不时对进进出出的人点点头。他的手中拎了一个英吉利出产的黑色公文包，肘弯处搭着自己的西服上衣。梳得齐整的头发，每每可以在拉开又闭合的玻璃门上闪现出来，振保心中为着得到这场面试的机会而雀跃。
　　他是完美无缺的候选人。
　　英伦留学回来的高才生，会讲流利的洋文。对洋行的项目了若指掌，何况还有着这样谦和的外貌。
　　胡氏洋行的老板是个做事中国化十足的人。看看振保，觉得条件不错，模样也精神，履历上的洋文他不懂，叫人翻译了来，据说是呱呱叫的。可这还不够。他将振保的来历家底一一打听清楚：比如出生中产家庭，有些不痛不痒的亲戚；或是交什么类型的朋友，都有着什么嗜好……
　　振保一一回答着，耐性极好。
　　胡老爷点了点头，表情仍然是淡淡的精明。“只是这月资……”
　　振保急忙道：“全凭您裁度便是。”垂下眼来，又觉得方才表现太过迅速，像着急谋求这个职位似的。
　　胡老爷敲了敲桌子，站了起来：“明日会给你消息。”
　　振保和胡老爷握了握手，转身离开。
　　天渐渐黯淡了下来。
　　振保换了件不常穿的长衫，戴了顶宽檐阔帽出门。
　　为着是去看一个女孩子。
　　他在路上买了些姜花，香气馥郁。皮鞋在青石板上踏出清脆的响声。
　　像是一颗心，在不缓不慢踏着主人的思量和打算。
　　在那扇熟识的门前，他轻轻敲了两下，随即一盏昏黄的灯，伴随着“吱呀”的开门声，从门缝里透了出来。
　　“是振保么……”一个苍老的声音问。“你许久都不曾来了。”
　　“是我。我来看看阿香，她还好吗？”恭敬地站在门口，他轻轻地问。
　　老妇人让开了一个位置允许他进来。振保走进里间，温柔的声音像夏日半开的荷，他低低地唤着：“阿香……”
　　临空荡过来一个恍惚的眼神，把他积蓄了许久的温柔击碎。那个叫阿香的女孩漠然地转过脸来，眼睛里仍是陌生的防备。只是她怀中的一条雪纳瑞，低声呜咽地抬起了头，嗅嗅振保的气味，然后对他做出一个友好的表情。它与振保，毕竟也是老相识了。
　　“哎，她仍旧是不认得你。”老妇人长叹一口气。
　　“那又有什么关系？”振保这样说着，将手中的花递与老妇人，脱下帽子，似乎打算小坐一会。
　　阿香仿佛被他吓着一般，抱着膝盖嘤嘤哭泣起来。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眸，氤氲泪水之后变得像梦一样迷离。振保只好举手求饶：“好好好，我马上走，只希望你，喜欢那些花儿……”
　　老妇人捧着一只精致的水晶玻璃瓶来，里面盛满洁白的姜花，差点与打算走的振保撞个正着。“就走？”她看见振保手上重新捏了帽子打算戴上。
　　振保点点头，略略迟疑了一会，将几张钞票递到妇人的手中：“林妈，过一阵子我可能不方便过来了。这里有些钱，不多，但……”
　　老妇人摆摆手：“你也不宽裕。”硬是将钞票塞进振保的手里。
　　“我寻了份差事，怕是半年内会忙起来，替我照顾好阿香。”他压低帽檐，轻轻嘱咐了一声，便踏着月色步履匆忙地离开了。
　　老妇人叹了口气，重新转回屋子里去。
　　百乐门里人声嘈杂。复杂的气息随着拥挤的人群而漂移。振保第一次来这种地方，扯松了领带，一脸尴尬。可是不来又不行。胡老爷的独子胡兰成，是百乐门名声响亮的公子，每一夜都要在这里跳上几支舞，喝上几杯酒才肯走。被他扯来这种地方，总得让他敬了兴才可以回去。
　　“玛丽呢？”胡兰成随便拦了一个酒保问道。
　　“在后台换衣服。”酒保还来不及敬礼，已然有另外的客人捉住他追问其他小姐的下落。
　　胡公子讪笑着看了看振保。“要不要来杯酒？”
　　振保苦笑着没有拒绝。
　　胡公子口中的玛丽，此刻正坐在后台化妆。
　　金大班正教训一个新来的舞小姐。
　　“哭什么哭，被客人摸一下就哭，生意不要做了！”她一个巴掌拍在那个年轻的舞小姐脸上，毫不容情。金大班叫做金兆丽，是百乐门的领班，黄浦滩头，卖她面子的公子哥和商贾大亨不知道有多少，靠她吃饭的舞娘更是不计其数。
　　玛丽头也不回头，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声音做背景。
　　有哪一个小姐，是甘心情愿抛头露面拿自己的身体做本钱出来卖笑的呢？虽然只是陪同那群男人们跳个舞……
　　她闭了闭眼，勾着眉毛的手抖了一下，眉尖意外地花了。
　　她擦掉刻意挑高的弯眉毛，露出原本清秀的眉型，似乎有些怔忪自己的模样。
　　她记得那时候自己在鬓间别了一朵玫瑰花站在金大班的面前，一袭白衣如雪的青涩模样。
　　“给她换件红衣裳再带来见我！”金大班这样吩咐。
　　于是那副楚楚可怜的少女姿态完全不见。
　　洁白的衣裙褪至地板，旋身而至的是一袭像玫瑰一样媚骨的红裙。镜中映出她精眸中的两簇火，仿佛一点就能着。鬓边的那朵玫瑰更添妩媚，两靥绯红，让她就像一朵夜里幽然怒放的红玫瑰。
　　从女孩变为女人，似乎只要一只口红和一双高跟鞋而已。
　　金大班并没有问她的名字，只是满意地点点头说：“今后你就叫玫瑰玛丽吧。”
　　佟振保也说不上为什么，当百乐门名声鹊起的交际花玛丽站到他和兰成面前，面庞拢着一抹冷艳的笑意的时候，他杯中的酒，会那么好端端地，晃了一下。
　　迷离的灯光下，人的面孔似乎都模糊了起来，振保记忆犹新地能够想起那个时候，他手中红酒的颜色，与玛丽的衣裙颜色相仿——暗红的旋涡中，那种颜色愈发红润醉人——他仰头喝下杯中红酒，见到兰成怀中的玛丽，裙摆也转成了一朵旋涡状的花儿，纷繁复杂。
　　舞池中的玛丽，是有着一张极美极艳的出色脸孔的。迷一样的双瞳能够倒映出男人的影子，自己的影子和男人的影子重叠在一起，幻化成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无数暧昧、原始的情感与欲望，都在一双翦瞳中，浮生若梦。
　　在她的裙摆之下，不知转晕过多少像兰成这样有钱人家的阔少爷。她的裙摆宽大，配合腰身的旋转左右摇摆，一波向右，一波向左，平静的舞池中，总会因为她的裙摆而翻腾起千层波浪。那些像兰成一样的阔少爷们，便被舞池中的波浪逐渐淹没。一捧一捧鲜艳的玫瑰，摆在酒吧间的一个角落里，堆到腐烂也没有旁人去理睬。玛丽喜欢玫瑰，只是喜欢轻轻在花束上把鼻翼稍稍展一展，她嗅着花香，然后把花瓣揉在脚下。纷扬的花瓣落在身后，她有些神经质地笑一笑，然后把身后的男人，迷得神魂颠倒。
　　玛丽若是舞得累了，总会坐下来，问酒保要一杯Bloodmary，然后一边喝一边回过头来，用细长的眼睛盯着振保看。“你在偷看我？”她扬起红艳艳的唇问振保，嘴边漾起一抹古怪的笑意。
　　振保挑挑眉，不置可否。“你和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长得很像。”
　　“你和胡家的少爷，是什么关系？”玛丽并不深究那个女孩子的问题，只是好奇这个。
　　还未等振保回答，兰成的声音已然响了起来。
　　“玛丽！你在这里！”兰成似乎是有些不悦，他看见玛丽撇开自己，却和振保聊开了，脸上媚意十足，分明是带着什么企图。“这是振保，替我父亲打理生意的。”
　　“哦……”玛丽放下酒杯，从高脚椅上跳了下来。那个“哦”字说得半酥半媚，她的睫毛轻轻地放下，再从另外一个角度抬起。振保已经感觉到这双眼睛在自己身上流转的深意。
　　他面无表情地从椅背上拿起自己的外套，默默地退了出去。
　　兰成的眼睛，却丝毫不曾往他的背影上瞧。
　　振保一夜未眠。这种莫名的情绪围绕着他整个夜晚。就仿佛全身心都被百乐门的烟雾和歌舞包围，可是他又非常清楚地意识到，这些表象并不是缠绕他的因素，最根本的原因，还是玛丽的那一张脸，那张和阿香一模一样的脸。
　　他辗转地翻了个身，黑暗中似乎有一个声音在他耳边怂恿道：“去，去看她！”振保不知道这个声音从哪里来，或者说他不愿意承认自己有那么强烈探究的心声。与其这样彻夜不眠，不如去寻个究竟吧。他披上风衣，决意出门。
　　振保黑色的风衣飘扬在暗夜的上海。十里洋场的喧闹带着浮躁与奢靡的气息，让他有些反胃。那些公子少爷们的玩乐，虚假的笑容里浮现的肉欲和贪婪，还有那些建立在金钱上的爱情，他坐在百乐门的舞台之下，冷眼旁观着这一切，这个虚伪的上海滩，什么时候才能让他停止心中的那个强烈的恨意？他又想起了那双和玛丽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睛，还有比她更加清纯的笑靥，心下一沉，脚步变得有些匆忙了起来。
　　寂静的夜中偶尔传来一声声犬吠。振保一边匆匆赶路一边在心里编排着即将见到林妈时要说的来访理由。
　　门敲得不紧不慢，可振保的心里却急于知道答案。
　　沉寂了许久之后，终于见到了一点亮光自黑暗处蔓延。振保仿佛盼见了救命稻草一般，踏上前。
　　林妈开了门，见是振保，脸上露出迷茫的询问。“这么晚了……你这是？”
　　“突然想来见见阿香。”振保跨进门，又探了半个身子出去，冲林妈点点头：“看她一眼就走。”说着不等林妈回答，便径直打开阿香的房门。
　　“呜……”黑暗中雪纳瑞轻轻地警醒了起来嗅到来人的气味，这才又静静地伏了下去。
　　屋内并没有点灯，振保藉着月光看见阿香着一袭白色的丝制睡衣，正睡得香甜。长长的睫毛妥帖地伏在眉弯之下，连闭合的眼睑都显得纯洁无瑕，仿佛月光下圣洁的精灵。
　　她毕竟和玛丽是不同的。
　　振保松了口气，从屋内退了出来，轻轻带上房门，冲着赶来的林妈抱歉地笑了笑。
　　大厅里的姜花尚算新鲜，发出淡淡宜人的香气。振保突然自嘲地笑了起来，捻上一朵洁白的姜花，放在手心。然后同林妈告了别，踏着晨曦而去了。
　　06
　　兰成每每约了振保再去百乐门，往往会被胡老爷喝住。或是横插一事，要找振保帮忙打理洋行的事宜；或是唤兰成责问他近期的挥霍用度；实在禁不住他们要出门，胡老爷只能拉下脸来，冲兰成吐了口唾沫道：“好生别带坏了振保，我眼下就他一个可以信得过的人！你要跟他多请教些洋文，别老惦记着那些舞娘的模样！看看人家和你一般大小，早已老练成事，你除了能败坏我胡家的脸面，还懂什么？懂什么！”
　　兰成嬉皮笑脸，只含混着答应了事。
　　还是去百乐门。
　　他吩咐家中的小厮订好了一大束玫瑰，别上自己的名牌，送到玛丽小姐处。
　　有时候还会别出心裁地写上一两句话。比如“比玫瑰更美的花儿”或者是“爱你的心堪比玫瑰”等。
　　可是自从胡公子有一次偶然经过后台的垃圾箱，在里面探了个头扔烟蒂，却发现自己送的名牌被扔在一束新鲜的玫瑰之上。那些还算干净的字体变得别样扭曲起来。
　　问了别家的公子，人家暗地嘲笑他的句子实在太过俗艳——总要写得文艺些才好吧？
　　于是他只好去求振保，苦着一张脸，捏着空白的卡片，将它递到振保跟前。
　　伏案工作的振保无奈地抬头看他一眼，眉头挤成了小山川。他替兰成写：“你在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的时候，一切是你。”
　　那几行字落下，兰成道了谢，欢天喜地去了。振保埋下头去继续对付那些只有他看得懂的数字，那些汇票，那些密密麻麻象征财富和地位的条款，双眸中隐忍的仇恨叫他不得不将这些一一消化。只是偶尔乏了的时候，他站起身掏出衣兜内一把干枯的姜花，才会惆怅地叹一口气。因为他并不知道，写下方才那句话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玛丽，还是阿香。
　　仍然是百乐门。
　　蓬嚓嚓的舞曲奏响了起来。兰成却寻不找玛丽。
　　金大班说最近不知道为什么，送花的公子哥儿欲发多了，还凑了些愈发酸腐的句子。她斜乜着眼睛瞧着兰成道：“有那个闲钱，不如请我吃杯老酒。”
　　兰成表面上答应着，心中却暗自咒骂。要知道那些句子都是他的心血，何况被金大班缠上，不掉点油水是别指望脱身的。他用眼睛示意振保帮自己去寻找玛丽来救场。
　　振保只得端了酒杯转去后台。
　　那里有一扇半掩的门，只能看见一个红色的裙角。
　　振保向前走了两步，又退了回来。他害怕见到玛丽，却又情不自禁拿她和阿香比。若是阿香的记忆可以恢复，她也会这般明媚姣妍吧……
　　想着想着，脚步又不由自主地向前挪了许多。
　　玛丽着一袭红裙气势汹汹地冲了出来，将怀中的许多玫瑰抛至门外。
　　一见他来，突然拉了振保进门，然后双手背在身后，抵住门锁，抬头望向前面的这个男人。
　　男人们觉得她就是一个解不开的迷，可是玛丽又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倒更像是一个解不开的迷。他让她困惑，让她不安，甚至是挑眉的动作，都让她感觉到心在怦怦直跳。她不曾听过他说一句赞美的话，可是她知道，他的眼神里，总有一些什么是男人们共通的——那便是爱慕。
　　“佟振保，”她念着他的名字，“你就这么讨厌我，不想和我说一句话么？”看着他急于离开的模样，她有些恼怒：“门外有多少男人等着我和他们说话，你为什么要对我如此冷漠，摆出一副君子的嘴脸高高在上？”她扬起脸，有些咄咄逼人地盯着振保。
　　振保在一刹那间以为自己看见了阿香。是的，是的，那个时候的阿香，同样是如此，带着一股刁蛮率性的脾气，站在葡萄架下，扬起脸来看着他。也是这般凶狠中带着些许娇嗔，怒气中带着一丝埋怨，恨意里透着几抹欢喜。他恍惚了一下，摇了摇头。
　　“那你可是讨厌我？”她嘴一努，“我爱你，你不许讨厌我！”她的语气里带着蛮横霸道的意味，让振保从恍惚中回过神来。
　　这个女人说她爱他！振保眯缝着眼，狠狠地盯着她问：“你爱我？有多爱？肯为我付出一切，倾尽所有么？”
　　玛丽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我不同意！”胡老爷的怒吼声似一记雷霆，横扫了整座宅院。他拄着拐杖作势要举起，眼看一记爆栗就要敲到兰成的身上。
　　振保赶忙上前拉住胡老爷的手劝道：“您消消气，别为这件事儿气坏了身子！”
　　兰成瑟缩在沙发旁边跪着，大气也不敢喘。眼睛盯着地板上被胡老爷揉作一团的报纸，上面的头版头条用最大的黑体字写着：“胡氏洋行少东胡兰成欲迎娶当红舞女！”旁边还配了一副胡兰成穿着条纹西装和三截头皮鞋，搂着玛丽跳贴面舞的照片。
　　“振保，你问问他，打他出生以后丢了我胡家多少面子！十年前才十八岁就嚷着要学车，撞死了一家三口不说，亏得我花费了极大的气力保全他！这还不够！如今不学无术也就罢了，混迹声色场所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想娶个舞娘来侮辱我胡氏宗门，我告诉你，做梦！”胡老爷的拐杖跺在地板上咚咚作响。“除非我死，否则你若是再敢生出这个念头，我就和你断绝父子关系！”胡老爷破口大骂，一口唾沫吐在了兰成的脸上。
　　振保将胡老爷安顿在沙发上坐好，递上一杯宁神定气的参茶。看胡老爷喝完，这才开口说道：“老爷，少爷只是一时冲动，兴许过了这阵子，他也就把这念头给忘了。”说着，振保使了个颜色给兰成。
　　兰成想起昨日振保出的主意。
　　振保说：“老爷一向宠爱你，若是你坚持己见，娶玛丽小姐的事情尽管难，也不是办不到的事。”
　　想到这里，兰成跪在地上向前挪动了几步，挺直了上身道：“我喜欢玛丽，也是真心想娶她。父亲要是不同意，我就跪在这里不起来！”
　　胡老爷气喘未定，被兰成一番抢白，青筋暴现，他手指哆嗦了两下，指着兰成的鼻尖：“你、你……”还来不及说下面的话，喉头一甜，喷出一口鲜血，双眼翻白，晕死了过去。
　　兰成被这一变故吓得害怕起来，扑上胡老爷的膝头就开始痛哭不止，任他叫唤了多少句“爹爹”，胡老爷仍然不曾醒过来。
　　振保趁乱，拿了那杯参茶放进早已准备好的口袋里，放去不气眼的角落。他抹了几滴眼泪之后拍了拍兰成的肩，沉痛地说道：“老爷子他似乎是去了……”
　　整个胡府沉浸在白色的悲痛中未过多久，兰成已然以一副当家做主的模样自居了。他一心一意张罗着迎娶白乐门的当红舞娘玫瑰玛丽小姐，把洋行的生意统统交给振保打理。
　　“你还有什么亲人么？要不要请他们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席间，兰成兴冲冲地问玛丽。他们在胡家的大厅里用早餐，闪亮的银器盘子盛放着美味可口的食物，桌子正中点燃了一只蜡烛。旁边围着一圈心型的玫瑰花。
　　玛丽抿了一口牛奶，风情万种地摇了摇头：“只有一个照料我起居的奶妈，我的父母在十年前就去世了。”
　　兰成并没有将这个答案放在心上，只是搂紧了玛丽的肩问：“今时今日，我依然想不明白，追求你的富家公子那么多，为什么偏偏选了我？”
　　玛丽轻轻地笑了一声，眼睛看向别处：“不是所有的决定都存在相应的理由。”
　　“那么你是爱我的了？”兰成依依不舍地追问。
　　玛丽看着从餐厅门前经过的振保，漫不经心地回答他：“是的。”
　　振保的身形在远处站定，他下意识地掏了掏口袋，大概是因为换了身西服，如今连那一把干枯的姜花都没有了。可是这一切还没有结束。他拎起了公文包出门去，胡氏洋行改弦更张的日子，想必不久了。
　　那几日街头小报贩们口中吆喝的新闻，总是关于交际花玛丽嫁入富豪之家，气死了胡家老爷的消息。
　　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本不新鲜；新鲜的是“雀”占“鸠”巢！
　　振保冷冷地看着报纸上的大幅文字，旁边挂着的是玛丽娇俏的笑容。那张无忧无虑的面孔，原本应该是属于阿香的！他捏紧了拳头，看着一脸倦意的兰成从房间里趿拉着拖鞋，无精打采地出来。
　　“振保，这么早！我不是吩咐过你，生意上的事情都交给你打理好了！没什么大事的话，不用这么早来跟我汇报。现在爹又不在了……”他打了一个哈欠。
　　“是这样。”振保又恢复了他恭敬的姿态，他指着报纸上的玛丽对兰成说：“最近珠宝行进了一批新货，太太曾经吩咐过我，要第一时间通知她。我是来接太太去选首饰的。如果少爷，哦不，是老爷，您也有兴趣，方便的话可以一起来。我已经备好了车。”
　　兰成挥了挥手，瞄了一眼墙上的西洋挂钟，才八点半的工夫，珠宝行还没开张呢！“行了行了，我知道了。等玛丽醒来我陪她一起去。”
　　“不用了，你再睡一会吧。”玛丽已经打扮地光彩照人站在卧室门口，她朝兰成的脸上亲了一记，甜甜地笑了一下。“不过是挑选首饰，都是些女人家的事情，你就在家好好休息吧！我一会便来！”
　　振保发现自己的心里隐隐有了一丝阴霾，不过他仍然将职业的微笑保持到最后，恭敬地等着这位新上任的胡太太坐上了车，才轻轻地坐在了她的旁边，发动了汽车。
　　兰成不知道的是，为什么玛丽去选购珠宝，居然选了一天一夜都不曾回来；为什么突然间，房子的契约、生意上的债主、银行的理赔、工厂的合同，全都一下子堆到自己的面前来。他们气势汹汹地追着他要钱，兰成慌了手脚，吩咐管家找振保来商量。管家却告诉他，振保带着胡家所有的财产，连着新上任的胡太太，不见了踪迹。
　　“阿香、阿香……”振保对着空无一人的屋子喃喃自语。“我帮你报了仇了……报了仇了。”
　　十年前，胡家那位刚刚成年的少爷在街道上，用刚刚学会的开车技术横冲直撞。那一撞，便毁去了阿香父母的生命……她被母亲搂在怀里，吓得只剩下哭泣。振保将她从街上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刻意地将那一场悲剧忘记了。她只会用一双惶恐的眼睛望着这个世界，哆嗦着嘴唇，柔弱得让人怜惜。从那一刻起，振保发誓要为她复仇。
　　玛丽不动声色地盯着振保。“阿香是谁？你又为什么带我来这里？”她抬头看看泛黄的墙壁和简陋的房间，背影有些瑟缩。
　　“阿香是我最爱的人。”振保简短地回答了她。“她和你，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是么？于是你便找了我这个替身，替她报复胡家？你明知道我爱你，对你提出的任何要求都不会抗拒。你让我嫁给胡兰成，气死他的父亲，然后将胡家的财产都一分不拉地带走……你可曾想过我的感受？”玛丽眼中噙着泪水。
　　振保一阵沉默。
　　玛丽轻轻地笑了。她将卷曲的头发用剪刀一股脑儿剪去，面上的妆容也用清水拭尽，露出一张毫无风尘之气的脸。
　　“振保，你好好看看，我到底是谁！”
　　振保惊愕地脱口而出：“阿香！”
　　阿香，是那个在他眼里，只会抱着雪纳瑞，躲在过去美好的记忆中，永远不愿意醒来面对现实的女孩啊……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转眼间，她居然就成为百乐门中，最红最艳的交际花？那轻浅的笑靥，挑逗的风情，是经历了无数男人的鉴赏才换来的么？振保突然觉得面前站立的这个人，他是那么地陌生。他无力地摇了摇头：“不，你不是……”
　　“我当然是！”她分辩着，将一张脸凑近他，“你好好看看我，自从我的父母出事以来，你便一头扎进复仇的火焰之中不可自拔。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照顾过我！
　　你出去留洋的那几年，你的父母将我和林妈从佟家赶出去，我们孤苦无依，无奈只能以卖笑过活。
　　我本以为只要你回来，便可以让我享受爱情的温暖。可是不能够，连这一点点奢望也化成了灰烬。你几个月也不来，一心只记挂着复仇。往事已矣，我要的是现在的幸福，不是去缅怀过去的痛苦！振保，你总以为为我报了仇，我便会从迷茫的失忆中醒来。可是我一直都是装给你看的呵，我想让你疼我，爱我，呵护我，不要离开我。
　　我们同在一个城市，可是却像相隔了重洋万里，你的心那么僵硬，连一个爱你的女人都可以作为筹码在手中利诱……”她眼中的泪水终于奔涌而下，“我要的不是现在这个结局，我只要原来那个可以让我撒娇的振保啊……”
　　她颤抖的身体被振保拥在怀中，振保无所适从地闭上了眼睛：原来他们都变成了彼此眼中的陌生人。原本熟悉的那个人，被时间挤压了灵魂，抽干了精神，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皮囊，仍然残存在世间。
　　阿香在那个凉雾弥漫的清晨里走了。
　　南下的火车，简单的行装。她没有向他告别。更或者，她觉得振保对她恍惚的爱，还不若兰成来得投入。
　　让一个女人选择离开的理由有很多。但是归根到底，是因为她们的心真的死了。
　　振保看着镜中的自己，两鬓已生出华发。他问了管家时间，已经不早了，十点钟他还约了一个年轻人面试。他吃罢早饭，坐上本兹牌的小汽车。司机走的还是几十年如一日的那条路，经过百乐门的时候，那里早已建了其他的高楼，只剩下百乐门三个惨淡的大字还在那里，似乎要给过去的日子做一个纪念。
　　胡氏洋行早已改名成佟氏洋行，附近的黄包车夫也换了一茬又一茬，可是他依然孑然一身，混迹在十里洋场中，对付着形形色色的人们。
　　有个年轻的后生，面孔谦和地立在洋行门口，手中拎了一只黑色的公文包，将同色系的西装上衣搭在臂弯上。
　　“就是那个人？”振保问了问一旁的管家。
　　“是的。据说是从日本留学回来，能力是不错的，样貌也清俊。”管家恭谨地回答他。
　　振保想起许多年前那一场面试，他处心积虑地在挤进胡氏洋行的那副画面又浮现在心头。自己和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几乎毫无分别。他挥了挥手告诉管家：“打发他到别处去吧，佟氏洋行请不起这样有野心的年轻人！”
　　随即他踏下了车。
　　办公室里散发出新鲜的姜花的芬芳。偌大的空间里，就只有他一个人。连笔尖沙沙的声音都能听见，愈发衬得这办公室里寂静如空谷。
　　偶尔有一辆电车叮叮叮地驶过，振保抬起头看看窗户。窗玻璃折射出他孤寂的影子，那么清晰的可以触摸到的孤寂。振保心里面想，辞退了那个年轻人，他又会有什么样的新生呢？
　　也许自己真的老了。
　　也许世界上没有那样的后悔药吃。
　　也许得到一件东西，就注定要失去更重要的。
　　他抚摸着两鬓的花白头发，无奈地叹了口气。

7、河川沿着心之所向
　　文/纪小纯
　　半山腰，少女长久地坐在茜草铺就的花坪上，俯瞰脚下的城镇。阳光碎晶般散落在葱郁树枝上，随着风的涌动，光泽流转。高低错落的建筑上端，长川河将整个市区横亘成两半，在清早尚带着氤氲迷离的空气中微波粼粼。
　　有河流，有爬满透通式围墙的蔷薇花，有天际边翼被晨曦染成金黄的云朵……
　　被风吹翻的裙摆打在脚踝上发出噼啪触碰的声响。
　　那个瞬间，仿佛心底的一切纷繁都不复存在了。
　　什么，都。
　　渊阳在明英面前蹲下身去，再度摸了摸她柔软轻薄的短发，说，明英乖，在家和姥姥等我回来。
　　她稚嫩脸庞上扬起清甜的笑，点头，很轻很细小的声音，哥哥再见。
　　渊阳的眼睛突然就酸涩无比。他沉默地抓过脚边的书包，提上鞋跟拉开门。
　　日光成片，从拉开的罅缝间倾数照耀进来，一时晃得人睁不开眼。渊阳踏开步子，没有回头，黄漆木门在他身后缓慢而沉闷地关上。
　　脚下是警示白线的整洁街道。十字路口边的早报摊变成了福记快餐城。副食商铺的位置也被林立的银行大厦代替……四周人潮熙攘，景象繁华，举目却皆是陌生。
　　从某一线神经末端倏然明晰起来的，是湖鱼被泛流到深海中的不真实感，提醒着自己——
　　真的，是在西昌了。
　　尽管昨晚向姥姥打听了上学途经的几个标志物，因为猜疑和走过了头，等赶到码头时，已经是在出门的二十分钟后。
　　渊阳在窗口买了船票，轮渡很快起锚启程。他靠在船舱铁板上，双手插在裤袋里，远眺长川河水天延绵处仿佛无穷无尽的边际。
　　顺便，也看见了那个晕船的女生。
　　她背着一只粉红kitty书包，一个人霸占了大半面护栏，倾着上身剧烈地呕吐。大抵是吐得虚脱，十几秒后转过身来虚弱地滑坐在地。
　　周围的人窃窃私语，有热心的大婶递过去一瓶矿泉水。渊阳下意识摸出口袋里姥姥准备的乘晕宁片，犹豫片刻。
　　“喂，把这个喝了吧。”
　　拧开瓶盖的女生仰起涨红的脸看向对面的少年，又看向摊在他掌心的白色药瓶。
　　微怔了下，她低头接过。
　　“……谢谢。”
　　单向轮渡不过五分钟的行程。上了岸，渊阳铭记着“左手向第二个站牌对面的路口再前走一百米”，没费什么周折就到了师院附中。
　　斜切成积木顶的大理石门柱上漆刻着显目的蓝字校名。路边绿茵花树，白漆栏杆，不断有学生从身旁嬉闹而过，掠起清凉的风。渊阳踏上台阶，顿了稍顷，松开拉住背包前带的右手。
　　在学工处递上相关材料及介绍信，结果教导主任对自己“要照顾家里的病人不能上晚自习”的请求也没有预想的拒绝。转学手续顺利办好，他躬身礼貌答谢。
　　就是离高考也不过三个月而已，这个时候还有复读生转来，尤其还是王子样的有型帅哥，文科二班的女生们惊喜万分。渊阳在靠窗最末排坐下，已经有人格开挡道的众人蹿过来，自来熟地搭过胳膊，“呀！太好啦，总算来了个同胞。”又调转头朝中央某个方位喊：“喂！公主苏，咱们班男生现在荣升到两位数了！呐呐，愿者服输，乖乖地过来给我系鞋带～”
　　对方索性一屁股坐在渊阳课桌边沿大剌剌地甩着腿，接着便有同学不满地喊，“什么啊？上次打赌你不是自己先毁约了吗？”
　　“啊啊，那个不算啦！”
　　“低素质，没事别扯上公主苏……”
　　十几道目光一致鄙夷地瞟过来，断续迭起的议论声像是不规则的曲线，在白纸上涂鸦成更密集的黑色图案。
　　一团哄乱。
　　倒是卷入口水事件的中心人物，被称为公主苏的女生，见怪不怪地翻开英语单词表，偏头看了一眼季渊阳。
　　慕然放大的瞳仁里映出的白皙清秀的侧脸面容，此时正挂着倔强疏离的表情，仿佛隔着万里海域，看不出百尺深下究竟是珊瑚美景还是暗涌回潮。苏贞贞一时呆怔，直到被“喂喂到底服不服输”的喊叫催促，才将视线重新移回书本上。
　　她微微垂下眼睑。
　　那个人……和早晨朝她伸出手去的少年，感觉判若两人呢。
　　喧闹总算以早读铃声的开场结束。似是习惯了被苏贞贞无视的“低素质”哗啦拉开前桌的椅子，又想起什么，抢在几秒的空隙回头：“啊，差点忘记介绍了，我是张存远，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向我开口哦～！”
　　男生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目光灼暖，短碎发梢仿佛正蒸腾着一缕一缕的透明热气，耀眼的红。
　　渊阳抽出新课本，淡淡点头，“季渊阳。谢谢。”
　　从窗棂看过去的春色。
　　鲜脆的，新嫩的，绿意无疆。棉城的春天也是这个样子。渊阳想起明英还在咿呀学语的时候，安染经常拿着从花树上摘来的海棠热忱地插在他家水瓶里，即使过不了几天会焉掉，依然乐此不彼地摘了一回又一回。
　　迁移是不是就如同当初那些被迫脱离的花朵一样，过去的存在会渐渐变得渺茫而不知所踪。
　　所有原本可以触摸的风，看见的白屋顶，沐浴过的阳光，以及只在彼此间盛放的笑靥，如今更没有可以具象的理由。
　　那个“过去的我”和“过去的你”，究竟去到了哪里？
　　“下面这一段……请这位新同学来朗读。”
　　张存远察觉到身后毫无动静，赶在老师重复之前，向后撞了一下课桌。
　　渊阳茫然地站起身来，眼光扫过前桌，看见男生将课本竖得笔直，笔端定在某一点附近，立刻会意过来。
　　流畅念出，“Thefaxhasgreatlychangedofficework……”
　　上午最后一节下课铃响，渊阳收拾了书包出门，在走道上系松掉的鞋带时，一双擦肩而过的淑女鞋突然折回，在他面前停住。
　　渊阳起身，看着眼前似曾相识的面孔，思绪仿佛一时找不到边际。直到齐整刘海的女生开口：“早晨真的很感谢。”又补上一句：“昨天在姑姑家过的夜，从来没坐过轮渡，真没想到自己会晕船。”适才想起是这么一回事。
　　也只是略微点头，偏开一步绕过去。
　　苏贞贞迟疑微秒，小跑几步跟上他。“哎，一起吃中饭吧！”等到看清渊阳空空的手心，她怔了怔，“你不去吗？”
　　“嗯，我还有点事，今天不去了。”
　　“……这样。”
　　原本平行的速度随着她的突然顿住变成了物理学上的单向前进。渊阳只觉得右旁一空，隔了三四米，他停下，转过身来。
　　或许是因为再找不到话题接下去，又或许是因为自己的冷淡态度，女生握着饭盒有些尴尬地站在原地。渊阳轻呼一口气，回头继续迈开步子。
　　“忘记说了，早晨的事……不用客气。”
　　空气里似乎还回响着他消失在拐角前一秒，从前方传来的声音。苏贞贞静立在长廊上，周身轮廓被笼罩成一圈模糊的光影。
　　张存远就在这时从教室里狂奔了出来。他的脚步震得地面咚咚作响，大嗓门聒噪得堪比八十年代的矿石喇叭——“喂——公主苏——公主苏你等等，我又有一个新的赌法了——”
　　跑得迅疾，男生摆动的胳膊挂着风车般动荡的书包，在到达目的地前一米急急刹住。
　　“嘿，我跟你说哦……”
　　苏贞贞安静地沿着走道行走，张存远眉飞色舞的说词却统统没有听进去，脑子里反复纠缠浮现的，是她在渡船栏边抬头初见的季渊阳，温柔的表情。
　　整个下午以马不停蹄的面试告终。渊阳坐在轮渡的座椅上，借着夕阳的晖光在刚熟悉的地图上画圈，组合。
　　要时间和地域差同时允许，只有下午放学后在雪堡冷饮店的服务生，以及晚上八点在Sansiro酒吧两小时的钢琴演奏。Sansiro位于姥姥家附近，刚好避免了错过末班轮渡的可能。
　　差不多了。关上地图，渊阳和两家经理再次确定了工作内容和时间，挂断手机。
　　目光很随意地对上了早晨苏贞贞趴着晕船的地方。
　　那个女生……明明是自小就习惯了养尊处优的优秀模样，身上却有种说不出来的单纯特质，像是轻易就能看穿别人的心。想起她致谢时唇型微张的清透的脸，渊阳的神情在红橙霞光的天色下滞凝起来。
　　和安染，有某种程度的相似呢。
　　大概再跌宕曲折的人生终究还是要回到循规蹈矩的生活模式里去。
　　比如渊阳渐渐习惯在轮渡上来回奔波的日子。
　　学校和雪堡冷饮店，姥姥家和Sansiro酒吧，如同天秤的两端，而他便是中间的支点，不断移动来获得周遭貌似的安稳。
　　偶尔在家，渊阳会推着明英去院子里晒太阳。也有累的时候，因为睡眠不足在早读时不经意睡着，然而第一节课前十秒，张存远总会把书丢到他脑门上准时将他吵醒。
　　他迷糊揉着脑袋时常常听见苏贞贞喊“起立”的声音，如同雨滴微澜的午后天空，干净而清凉。
　　“总不见他笑。”“不太合群。”“整天都戴着黑色护腕装酷。”“是个对什么都不热衷的人吧。”“可惜长那么好看耶，性格要能沿袭张存远的一半就好了。”课间听女生们私下谈起关于季渊阳的种种，苏贞贞转头盯住男生转着笔做题的认真模样，若有所思地发起了呆。
　　领到第一个月的薪水时，渊阳留出生活费所需，剩下的通通装在一个牛皮信封里。
　　像是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所有的风景飞速倒退，远离，一帧帧永不回头的模样。长途巴士驶出城市，穿过村庄、田野和树林。起初还能看见的长川河随着车向的不断转变，在建筑的遮挡下，渐渐的看不见了。
　　渊阳心底一片安静。他靠在柔软垫背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半梦半醒间，听见一个纯净的像是从云端穿行的声音，“呐，渊阳，西昌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西昌么。
　　是个贸易港口，比这里要繁华得多。
　　是吗？说起来，渊阳你姥姥家在那里吧？什么时候带我去啊！
　　为什么想去？那里除了物质什么都没有。
　　可是，只要渊阳在……什么都会有的吧。
　　……
　　什么都会有的吧。
　　仿佛落在雪谷中的声音在重叠回荡中淡出，候鸟呼啦伸展开洁白如斯的羽翼，扑扑地溅起芦苇草尖。渊阳睁开眼时，一辆摩托车正从车窗外超然而过，引擎轰隆。
　　高速公路两旁的合欢树婆娑生姿，或白或红的绒球花朵在树叶间浮云般漂移，旖旎的环城道后，巴士驶入原朴风情的市区。
　　赭黄色百叶窗的矮层建筑，灰白色柱廊的骑楼，沿着住宅街巷随处可见的木栅花墙……这便是他生活了十几年的棉城。
　　渊阳在一幢白色屋顶的房前下车，压低了头上的棒球帽。
　　这儿还是从前的老样子。连大樟树上高低不一的身高刻痕也没有任何改变的迹象。凝视住门铃按钮，那个恍惚间，渊阳似乎看见了七岁的自己。
　　背着还在襁褓里的明英，朝着对面拿奶瓶嘻嘻哈哈跑动的小女生喊，“喂，不要闹了啦！”
　　“追到我就还给你的，渊阳来呀来呀～！”小女生兴致勃勃连蹦带跳，一个趔趄，重心不稳扑倒在地。
　　飞出去碎裂的玻璃晶体上摊流出乳白液体，蔓延到脚边。然后是被巨大震响吓到的明英，摔疼的她，两种截然不同声线的哭声在那个夏日清晨齐整地萦绕在他耳畔。
　　再跳转，已然是穿上初中制服的年纪，出门上学时常常撞见女生在石阶上胡乱系好蝴蝶鞋带，再笑意盎然地转过身来——
　　“啊，渊阳，一起上学吧？”
　　……
　　自身侧开过去的货车司机猛按住喇叭，直长粗暴的声响让渊阳顿时回过神来。他静默一下，伸出手去。
　　“咳……咳咳……”
　　隐约听见房门那端的咳嗽声，男生整个身体剧烈一震，手指也像是触电般缩了回来。
　　犹豫几秒，渊阳从背包里掏出那叠信封，弯下腰轻轻塞入门底的隙缝里。
　　对不起。
　　从心底某一隅轻轻扬起的叹息。因为不能承受之重，就是转身后，全身四肢倏然浮现的无力感甚至让他没有勇气回一回头。
　　夜幕时分，灯火阑珊，返程巴士到西昌车站再转搭一班公汽回家已近十点。渊阳进了门，黑黢黢的空间只隐约辨认得出沙发的轮廓。
　　明英和姥姥都睡了吧。他摸黑将脱下的鞋轻轻摆放到鞋架上，然后回房拿出换洗衣物，关上洗手间的彩花窗门。冰凉的水珠从喷头散开，水声滤去了窗外街道的机车人声，在男生脸上汇成清冽的溪流，不断地、不断地流淌滑过。
　　渊阳洗完澡擦着头发走出来，才发现客厅的灯已被点亮。姥姥站在客厅中央，问，“回来了？”他便点头“嗯”一声。
　　“去看了他们吗？”
　　“去了。爸妈……也去看过了。”
　　边说边擦肩而过的男生陡然感觉有什么东西落下，传来温暖的热度。姥姥的手搭在他肩膀上，目光慈爱，仿佛洞悉一切世事的神态，“别担心，一切都会好的。”
　　渊阳静静站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明英已经睡着了。很晚了，你也去休息吧。”
　　他目视着姥姥颤巍巍走向房门的背影，低下头去。轻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带着透过倾盆雨幕的融融潮湿感，“……是。”
　　在朝西的房门口，男生伸出手，“啪”的关掉了明亮得只剩苍白的，白炽灯。
　　模拟考后的周末班会轮到高三拍毕业照。别班同学大多气氛沉闷伤感，只有文二班异军突起闹腾得厉害，摄影师完全懵掉状地看着一个红毛小子猴子似的指手划脚。
　　“曹格你太矮了，上去一排啦！”“付宛丹，你的身材很占镜头，还是去最边的位置比较好。”“王少军，你能不能不要笑得那么傻冒啊？”
　　被点到名的同学无一不义愤填膺地跳下来追着他踢打。起哄的，幸灾乐祸的，劝架的，黑压压乱成一锅粥。苏贞贞想要扒开人群挤进去阻止，然而实况过于混乱，三番两次被推搡得倒退连连。她低头盯住鞋尖被踩出的印迹，眉心紧皱，手指渐渐蜷缩成拳，越来越钝重的气息从胸腔里几欲爆发出来。
　　然而身后突然响起的一道声音，淡漠的，像是一把不钝不锈的刀，恰到好处地将大家七嘴八舌的嘈杂切断。
　　“喂，你们……”
　　渊阳站在几近空荡的长椅上，面无表情地开口，“快点行不行？不要耽误时间。”
　　空气顿时陷入窒息般的沉寂。
　　班导和各科老师已经陆续到场，同学们这才各自归位，张存远一副“得救了”的谢天谢地状。苏贞贞隔排张望过去，男生的额头、发线、眉梢，在倾照下来的漫漫绚光里忽然变得有些遥不可及。
　　摄影师终于记起自己的正职，举起镜头，“OK，大家注意看这里，我数三下然后一起喊茄子，明白没？开始了啊！一，二……”
　　女生的右手交叠握在左手上，抿起唇角。
　　季渊阳……果然是个很温柔的人呢。
　　随着快门利落定格，那一声嚓喀，仿佛就算是高中同窗的唯一见证了。
　　苏贞贞是在那天放学等公车时无意瞥见一闪而过的季渊阳的。七号电车始终不见踪影，她索性追了上去，又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于是保持着十米左右的距离跟在他身后。
　　透过男生的纯白衬衫依然可以看见明晰的削薄肩骨，那么瘦，就连休闲裤上的自然褶皱都有种让人心疼的脆弱。她一直目视着他进了冷饮店，站在门口犹豫住。
　　进去还是不进去，成了比古文言还要困扰的一道难题。
　　思考再三，女生挪到玻璃橱窗前朝里张望，浅银色的U型吧台前，换上服务生制服的渊阳不停地将调好的奶茶或冰点搁置在面前的餐盘里。
　　疑惑在脸上不断扩大，一只胳膊突然从身后伸过来将她揽了个正着，“咦？这不是公主苏吗？”下一秒，张存远标志性的黄橙条T恤在苏贞贞面前醒目地靠近。
　　和他一起的还有几个同班同学，看样子是小团体活动，苏贞贞撇掉搭在她脖子上的手，张存远像只竖长的橙子立在她面前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我……没做什么啊。”她不自在地拉紧肩上的书包，“我回家了。”说着目不斜视踏开步子越过。
　　“怎么回事？今天怪怪的……”男生还嘟哝着，苏贞贞听见有女生提议——“别管她啦！对了，这家冷饮店看上去还不错，我们进去喝杯奶茶吧？”心里于是陡然一紧。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脑袋里仿佛有火山熔岩似的热流直直往上窜，苏贞贞就那样迅疾地转过身来，冲着那几个正要推开店门的身影大喊：“不准去！”
　　女生吓得浑身一震，惊诧莫名的样子，半晌才开口：“又不要你请客，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苏贞贞顿在原地。脸上是同样惊诧的表情。
　　对啊，这和她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她会感同身受，会觉得那个样子的季渊阳不愿意被任何人看到？
　　张存远看着逆光中苏贞贞接近栗色的头发上闪烁着朦胧的光晕，少有地沉静了片刻。她倔强地咬住下唇，十指交握，忽然听见响起的打圆场的声音：“好啦好啦，我们都回去吧！”
　　“可是……”被张存远推着走远的女生心有不甘地抗议，却在对视上男生严肃起来的眼神后立刻噤了声。
　　“抱歉哈，下次请你们吃必胜客。”他拍着同伴的肩膀最后回头望了一眼，眼底有黯然稍纵即逝。
　　苏贞贞默默地往回走。上公车。窗外行人们高矮不一的斜长阴影在地面交织成繁复的几何形状，投射进来的夕阳余晖在她脸上不断地游移变换。
　　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像自己。自小在父母的苛刻要求下，成为现在聪慧理智有优异资本的公主苏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事。可是，如此轻易就忘记了思考的失态举动，是因为他的存在么？
　　她怔住良久。
　　今晚Sansiro酒吧比往常多了些新客，渊阳的手指在黑白键上不停跳跃着划出轨迹，琴声如积雪初融后的山泉倾泻。快要下班时，一位侍应生递过来一杯山地鸡尾酒，说：“有人请你的。”
　　见他望过去，靠窗角落一个挽发髻的优雅女子举起手上的高脚杯，冲他嫣然一笑。
　　“她说她注意你很久了，想知道你有没有兴趣去这里发展。”
　　淡香的黑底烫银名片，耀眼地标示着皇冠假日大酒店董事的字印。无端端想起苏贞贞，男生黑潭般的瞳眸更深了一层，他接过名片，“鸡尾酒就不用了，替我谢谢她。”
　　回家吃饭，收拾碗筷，照顾明英上床休息，在阳台晾晒洗干净的衣服，渊阳打理好一切，疲惫地躺到床上。
　　几天前，自己是以怎样一种心情，拿着不染尘埃的白菊花在铅灰石墓前跪坐下去的？
　　不知道还能支撑多久。他翻过身，狠狠地将头埋进枕头下，觉得前所未有的脆弱与不堪重负。
　　爸，妈，我真的，很想你们。
　　视界没有光。
　　整个空间都在颠覆，撕心裂肺的疼痛真实地冲撞着大脑，似乎还能听见温热甜腥的液体一寸一寸从耳边干涸蒸发的声音。
　　如影随形的呻吟仿佛是死神从黑洞传来的召唤，声声都在喊：渊阳，渊阳，渊阳。
　　渊阳冷汗涔涔地惊醒，抓紧被子的手心潮湿一片，惶恐从扑通跃动的心脏顺着四肢蔓延开来，直至面前的家具书柜在视网膜上渐渐成型，才明白自己又做噩梦了。
　　他重新倒下去，翻了个身。从上衣口袋滑出一张薄如蝉翼的纸笺，抵到肌肤上，有些微的疼痛。渊阳伸手摸出来。
　　万籁俱静的夜里，月光皎洁如雪，空气里只听得见呼吸轻缓起伏。几分钟后，男生猛然坐起，下了床。
　　拉开纱窗门，他站在阳台上，对着手里闪烁的荧光屏快速按下了一串号码。钢琴曲的彩铃声过后，那端传来一个清婉的女声。
　　他握着手机的手指在暗夜里用力地抓紧。
　　“喂……”
　　蝉群在日渐炎热起来的夏季树丛间不知疲倦地鸣响，悬在头顶的利剑封杀了校园里一切有可能滋生的暧昧萌芽。没有花边。没有八卦。苏贞贞做题做得眼花时会静静望向窗外的光和影，想，生命或许从来都是一场幻觉。
　　那之后她就没在冷饮店见过季渊阳。
　　当然也没好意思过问。
　　高考的考场安排下来，苏贞贞被分到关堤小学。最后一堂班会结束，她收拾好所有的书本，在教室后门撞见张存远。他还是惯常笑得光灿无邪的样子，“要不要赌一把？哎，就赌高考咱们谁成绩比较高。”
　　苏贞贞径直走过去，“我对这种结果已经一目了然的赌局没兴趣。”
　　“瞧不起人啊你～”男生作势狠戳了几下她的脑门，又喊：“喂！可别发挥失常哦，不然我们文二班的面子就丢惨了！”
　　看见背对着他的女生傲然地挥了挥右手，张存远靠在墙沿上，唇角弯起的微笑渐渐隐去。
　　加油啊，一起上A大吧。公主苏。
　　渊阳很凑巧地被分到本班，不用再提前东奔西跑地确定考位。几个月前在日历上重重标划着五角星印的两天，终于到了。
　　第一天顺利考完的晚上，苏贞贞在房间里听到门铃响，父母的一番谈话声后，门锁转动，一个熟悉的身影笑眯眯地探进，“贞贞，听说你发挥得还不错？明天继续加油！对了，来看姑姑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
　　华丽丝带包装的礼品盒里，静静躺着一条粉红色的洋装公主裙。
　　就知道会这样。苏贞贞毫无惊喜的表情，“不能换别的吗？”
　　“这可是刚上市的限量新款呢！”姑姑揉揉她的长发，惋惜惆怅的口吻，“只有你现在这样美好的年纪才能拥有的东西，为什么要等到失之交臂后再去后悔呢？”
　　看见女生一脸挫败地收起礼物说“我知道了”，她眉眼弯弯，笑若春花。
　　写字台上的厚叠书本露出照片的一角，她随手拾起，“这是你们班的毕业照？”
　　“嗯。”
　　“……原来这孩子和你是同学。”
　　“啊？”
　　“这个……”她的手指钦点般指着接近边缘某张淡然的脸，“季渊阳。”
　　从断续的叙述句中拼凑出的少年的另一面。
　　弹一手好钢琴。会彬彬有礼地微笑。除了抽烟从不乱花一分钱，有近乎过度的节俭。而不变的是他仿佛与生俱来的疏离感，还有即使换上钢琴师专用西服，手腕上也始终不会取下的黑色护腕。
　　他心底，也许装着什么很重的东西。一个人，或者是……
　　银白的月光薄纱般轻柔地洒在脸颊上。苏贞贞翻了个身，耳畔边周而复始地响起那句话——为什么要等到失之交臂后再去后悔呢。
　　西昌河港再次被日光普照。
　　渊阳拉开前院铁门，朝轻轻摆手的明英笑了笑，无限温柔的样子，“今天不打工，考完会直接回来。我走了。”
　　他的身影隐没在人群里，很快就辨不清了，明英将一旁的菜篮提起来抱在怀中，“姥姥，我们去买好吃的。”姥姥便整理着她的衣领应答，“好，明英乖，先把鞋穿上。”
　　她耐心地将鞋带从孔眼穿成长斜叉状，套进明英的双脚。蹲得太久，猛然起身时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响，心脏像是突然跳停，喧嚣的耳鸣瞬即排山倒海地充斥过来。
　　明英看见姥姥仿佛石像般直直倒下去，一动不动，眼神由最初的疑惑变成惊惶。
　　被人掐住声带般的巨大恐惧，让她的尖叫声听起来支离破碎。
　　一如当初。
　　苏贞贞按照姑姑记忆里的西门城路找到贴有“福至康宁”对联的门前时，少有地紧张起来。辗转了一夜下的决定就是发神经地跑来看他一眼吗？
　　只是看一眼。看完了就走。不然的话好像怎么也无法安下心来做任何事。不算什么过分的要求吧。她扬起手，敲了敲门。
　　“你好，请问季渊阳是住这里吗？”
　　原本虚掩的门就这样被她无意推开。
　　那个轮椅上的小女孩张望过来的瞳仁脆弱得令人窒息，仿佛是漆黑的凝露做的，一碰即碎。苏贞贞看地上毫无动弹的老太太，瞬时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第一反应是掏出手机拨打急救中心，可还是慌了神，在告知详细地址时声音都带着极力控制的哭腔。然后她俯下身去，试探老人浅得似有若无的鼻息。
　　“不用怕，救护车马上就来了。”
　　甚至对着小女孩这样说的时候，声音明显的中气不足。苏贞贞握住她冰冷的手心，焦急地等待。
　　平时短到只够听一首歌，或者看两三页小说的五分钟，在那个不算宽敞的前院里仿佛世纪开荒般漫长。
　　不知道过了多久，呜呜的红白车终于在门口停住。
　　然后白大褂护士抬着滚轮担架鱼贯而下。
　　直至将老太太平稳地送进车厢，苏贞贞还怔在原地没有动，一位男医生凶巴巴地吼，“还不快上来？！”她才下意识“哦”一声，刚走开一步，手臂被一道阻力拉住。
　　小女孩不说话，睁着双雾气弥漫的大眼睛看着她，苏贞贞立刻会意过来，“你也要去是吗？”
　　她推着轮椅迅速跑到车厢尾，在护士的帮助下一同将明英抬进了救护车。一路上感觉到她不住地颤抖，苏贞贞心疼地将她揽进怀里。明明是快到盛夏的季节，空气却压抑而冰冷。
　　闭上眼都能描绘出来的熟悉街景从窗外正模糊闪过。
　　考试……要挂了吧。
　　硬币塞进入币口的哐当声。自动贩卖机的透明塑胶板上倒映出女生的影子，清浅的，浮在琳琅物什的镜像外层。
　　十五分钟前按照姑姑给的号码和刚从考场出来的渊阳通了电话。她听见他的呼吸骤然变得钝重，甚至能想象得到他在街道上无措而竭力奔跑的样子。
　　她拿着两罐红茶往回走。
　　远远的，看见明英的手臂奋力地偏向一侧，似乎想捡起什么东西，还没来得及出声，小女孩移过重心的身体失去平衡，倾斜着重重倒地。
　　苏贞贞心下一沉，赶过去想要搬开压在明英身上的轮椅，冷不防被人从身后用力推倒在地。饮料罐在地面敲撞出金属特有的冷冽脆响，她撑起上身回头，一个人影已经小心翼翼地抱起明英。
　　明英的手环上渊阳的脖子，那么紧，好像生怕他会永远消失一样。他轻拍她，脸上因为跑动泛起的红潮还未褪去，又意识到什么，转过身来。
　　从窗缝透进阳光的通道，背光站立的男生身后却仿佛笼罩着一层稠雾般的暗影。苏贞贞定定地看他浅薄的唇线微启，有什么音节即将顺着唇齿脱口而出。
　　急诊室的警示灯就在这时倏然一灭。
　　门被打开，两人同时一怔，齐整地调头望去。
　　主刀医生平静地摘下口罩和手术帽。他的额角挂着汗，也许是见多了生死无常，表情看不出任何可以预见的悲喜。
　　渊阳突然觉得很害怕。好像上个轮回刚刚经历过同样一场浩劫，而深埋的那一簇黑暗如今在心底又开始海藻般疯长。他的视界低低地掠过脚边的灰白大理石板，浑身颤栗。
　　刚刚他听到了什么？突发性脑溢血。溢血过深。抢救无效……死亡？
　　这不是真的。一定不是真的。渊阳连连后退，背脊砰然抵到通体冰凉的墙，宛如濒临绝境的小兽。
　　苏贞贞捂住嘴，看见男生像失去灵魂的躯壳滑坐在地，蜷缩着抱紧了怀里始终不吭一声的明英。
　　埋在衣料间发出死死压抑的哭声，肩头剧烈地抽搐，悲恸窜入骨髓。
　　哪里都在疼。
　　她的眼睛突然潮湿得像要下雨。
　　苏贞贞安静地在渊阳身边站了很久。她第一次听见明英说话，童音嫩澈：“哥哥，我想回家。”然后她看见渊阳极缓极缓地抬头，声音已然嘶哑，嗯，我们回家。
　　我想回我们原来的家。
　　嗯，回我们原来的家。
　　他扶正轮椅，将明英轻抱上去，又捡起她掉落的圈着红丝线的周岁银手镯。他推着她进手术间看姥姥最后一眼。男生凉薄的气息在最靠近女生的那一瞬停住，渊阳深深地低下头——“谢谢。对不起。”
　　之后，脚步移开，远离。
　　苏贞贞踢到脚边的红茶罐，突然想起有个词叫繁花似锦。
　　繁华过后的夏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从高高的枝桠落下，融进泥土里，消失殆尽。纵使来年春夏枝头重又层叠似锦，却再也不可能找到原来那朵。过去了，就回不来，只此一次。
　　如同脆弱易逝的生命。
　　文二班有两人同时缺席高考的消息无异于师院附中建校以来最具爆炸性的新闻。
　　填报志愿当天，张存远在临时排开课桌的教室里揪住正热烈讨论的某同学，“说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就说是公主苏考文科综合的早上遇到中风倒地的老太太，她好心送人家去医院，结果考试时间给耽误了。”
　　“也太不凑巧了！”
　　“就是啊，所以下午的英语都没去考也能理解……”
　　“为什么季渊阳最后一门也没考呢？”
　　“那就不知道了……喂，张存远，你抓着我很痛哎！”那同学意识过来，挣脱开他。
　　“这次对公主苏打击应该很大吧。”“肯定是了，一直都是那么骄傲的人。”“要是我说不定连跳楼的心都有了。”“啊呸，少说不吉利的话。”“哎，难道她要复读吗？”“难说。”……
　　耳朵里灌满了其他人的纷乱议论，张存远掏了手机拨打那个铭记于心的号码，意料之中的关机。他回头看空空如也的后门，只有温热的风轻浅地从脸颊边拂过。
　　那个……笨蛋。
　　处理完姥姥的后事，渊阳给从前的导师打了个电话。
　　他的背脊在靡暗的光线里挺直，“对不起，原本打算考免费生……姥姥去世了，现在明英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电话那端在短促的沉寂后问，“那么，考虑去那里吗？”
　　“嗯。只是……”
　　“我有空会过去看望他们的。”尾音渐隐，听上去像是海面泡沫的无声叹息。
　　雨水密密匝匝顺着玻璃淌下来，在车窗上留下蜿蜒的水痕。
　　苏贞贞再一次地偷跑出家。
　　因为高考事件弄得街坊邻居人人知晓，尽管她救人的初衷值得褒扬，但还是被多少挂不住面子的父母整天关在屋子里。甚至还赌气地说了不参加复读不考大学这样“大逆不道”的话。
　　去西饼屋打包了一份点心，她打车到渊阳的住所。雨水顺着撑开的花伞边缘落下又溅起，在地面蓄积起深浅不一的水洼，映照出的面容被前仆后继的雨点打碎，重合，再打碎。
　　渊阳只是在开门时有略微的惊讶，倒是明英对她的到来显得很欢喜。苏贞贞脱了鞋，盯着地板上的男士拖鞋迟疑了下，看男生已经背过去的身影，狡黠一笑。
　　脚趾在宽大的鞋面里松展还余出大半空间，苏贞贞进了客厅，好奇地打量四周，九十年代平常人家的房子，家具铺设虽然简朴，但应有尽有。
　　将还热烘烘的点心递给展颜微笑的明英，目光瞟到在厨房忙碌的渊阳，她跟了进去。
　　他拿着一只苹果移到洗手池前，拧开开关，哗哗的水流声里问：“找我有什么事？”
　　“其实也没什么。”苏贞贞顿一顿，又唤，“哎，季渊阳。”
　　“嗯？”
　　“那个……我们一起吧。”像是终于做了某种决定般，女生脸上漾着憧憬，“一起复读，一起考大学……”
　　“你在说梦话吧。”男生倏然打断了她，别过头去洗手里黄红不接的苹果，“我就要走了。”
　　“走？”
　　“去关台。”他回身在案桌上拿过水果刀，利落地将苹果切成八等分，听见苏贞贞怔然后一连串的问句：“为什么？为什么要走？西昌不好吗？还是姑姑没有给你加薪……”
　　“不是这回事。”
　　为什么要走，是因为在西昌觉得自己是不靠谱的边缘人。
　　独立在人群之外。
　　没有归属感的根基。
　　但是棉城就是了吗？
　　渊阳也不知道。西昌不是他的终点站，在棉城的所有点滴又已成为他不能触碰的伤口，所以去哪里都一样吧。关台，或者别的什么地方。
　　反正自始自终，他都是被遗弃的那个。
　　“从前学校的老师介绍我去关台的儿童福利院，在那里，明英也会得到更专业的照料。”
　　这么解释的话，她应该能懂吧。
　　“你根本不欠我什么，不用对我这么好。相反的，苏贞贞，你该好好珍惜你现在拥有的一切。”渊阳从来没有再对别人一口气说过这么多话，“别再对我报什么期望。我……”
　　“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胸口里突然有那么多的难过涌上来。她伶仃的身体像是寒冬落单的候鸟，一个大浪就可以将之湮没。低下头长久没有出声的女生，最后鼻音浓融地问：“可是我要怎么办呢？”
　　那我要怎么办呢。
　　苏贞贞被一双温暖的臂膀拉进怀里时，感觉到他微凉的唇掠过自己的额头，像天使的羽毛一样轻柔。然后他松开她。
　　“对不起，我所能给你的，只有这些了。”
　　长川河堤岸边被洗刷得白茫一片的街道上空，是漫过头顶的嫩透树叶，和倾盆而下的旺盛雨水。渊阳带了简单行李，抱着明英上了长途汽车。
　　她一直看着车门啪啦关上。然后车缓缓开动。然后从集装箱那么大，开始变成衣柜那么大，海报那么大……
　　“喂，那人是不是疯了？”
　　听到车厢里乘客的议论，渊阳从后视窗看过去。
　　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在雨中踏着积水奋力奔跑。
　　苏贞贞任由大雨冲淋浇灌下来。她的头发透湿地服贴在脸上，眼睛疼涩得快要睁不开，却是倔强的不愿放弃的模样。
　　然而彼此间距离的落差还是越来越远。
　　仿佛是枯井逢春的声音，从泉眼里渐渐上涌的晶莹剔透的液体，一半是满溢忧伤的冰凉，一半是炼狱火烧的滚烫，自男生清秀帅逸的脸上，就要无声地滑落。
　　渊阳拉高衣领，低头快速拭去。
　　视线重新变得澄明。
　　公主苏，有时候我们必须学会承受生命所赐予的寂寞和沉重。
　　终有一天，你会懂得。
　　发着高烧打了几天吊瓶，苏贞贞很快康复。
　　她听从了父母的安排，预备复读。
　　张存远拿着A大的录取通知书，吵嚷嚷着和她立个明年再同校的赌约。庆功宴结束的时候，她没有回家，独自一个人搭车去了棉城，渊阳的母校。
　　七月流火的校园，漫长的暑假才刚刚伊始。地上散落着画了寥寥几笔函数图的稿纸，被撕掉的准考证单，或者是拆了口踩上鞋印灰的信封。
　　黄昏的篮球场上，有几个男生酣畅淋漓地拍球，投篮，打半场。苏贞贞朝一旁帮忙照看衣物的女生打听。
　　“渊阳？哦～你说的是上一届因为那件事退学的季渊阳吗？”
　　“那件事？”
　　“是啊，据说是去年暑假结束要开学的前几天，他们家和邻居家去小福山上露营，他爸爸喝了点酒，结果驾车回来路上翻了车，冲到旁边的深水沟里……”
　　“……七个人哎，就他和他妹妹活下来了，他邻居，唔，也就是他青梅竹马的女朋友，叫安染的，一家三口都没能幸免于难……”
　　“……当时受到的刺激过大，他还曾经割腕自杀，不过幸好被及时抢救回来……”
　　“……因为是意外事故，他又未成年，法院判了三十几万元的赔偿金给她爷爷奶奶……父债子还嘛……”
　　“……说起来很让人惋惜，总之他家的房子财产什么的，都被法院收回拍卖抵押赔偿了，现在也没人知道他在哪。”
　　说话的同学倏然听到重物落地时的闷响，回过头来，诧异地盯住面前呆怔的少女。
　　苏贞贞弯下腰去捡，手指却不知怎么抖得厉害，低垂的视野就像被滂沱雨水顷刻淋漓覆盖。
　　原来是这样。
　　“喂，你没事吧？”女生慌张地蹲下来关切地问她。
　　原来近乎过度的节俭是因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原来总是带着黑色护腕是要遮住那道不堪回首的伤口。原来对所有人的疏离是因为自身的毫无幸福感。将所有的温柔刻意封存，不爱你，就可以在离开的时候不受伤害。
　　灼热的泪顺着脸颊，持续不断地滴到手臂上，纯白的棉布裙摆上，在地面绽出忧伤的透明花朵。
　　原来她在你心里，是这样不可磨灭的存在。
　　我什么都不是。
　　如同银丝带的长川河，在望不见尽头的北向，有座叫做关台的都市。
　　那里住着一个天使样的温柔少年。
　　苏贞贞想起那些仿佛已经是年久岁月里发生过的事，沉淀在记忆的留影机里。
　　晕船药瓶。男生温柔的唇角。三年二班的铁栏窗。赌约。张存远。毕业照。淑女公主裙。明英。棉城。安染。下雨天里奔跑。最后的拥抱和亲吻。
　　想起自己在高考放假前一天，用小刀在红木课桌右上角一字一字用心地刻：有些话从来都不说。有些话不说再没机会说。还有些话，一辈子只能对你说。
　　我是真的爱你，季渊阳。
　　只是此刻它们在哪个角落被蒙上了细细的灰尘。
　　你不会看见。

8、花香香的江湖实录
　　文/七日霜飞
　　我叫花香香，江湖上人称香香姐。
　　杜小侠呢，是我的跟班的，他时常有问题要问的，就比如对于名号，他一直不理解，那为什么还有些人叫我花姐呢？
　　哦。杜小侠你不懂，那是江湖上的人给面子。
　　哦，那香香姐你到底做过什么侠义之事呢？
　　嗯，相传呐，我是一个盖世无双的女侠。
　　比如，我偷过皇帝老儿的夜壶，骑过亲王府公子的宝马，上过知府千金的闺床，总之打我出道至今三个月的时间里，我已经被各路兄台塑造成了无所不能、声名远赫的女侠。
　　当然，这一切也只有胡捕头不知道。
　　胡捕头，是我老爸最好的兄弟，以罗嗦和有手段而享誉捕头界。
　　到底有多罗嗦呢，就拿他审我为例子。
　　他人坐在白虎凳上，手持皮鞭，他说花香香你可知罪？
　　我白眼一翻，知什么罪啊，世伯？
　　就这么两字，胡捕头就怒了，他皮鞭向我远远一挥，说过多少次，不要在公众场合叫我世伯，你不叫我世伯，怎么会有人知道我是你世伯呢，别人要不知道我是你世伯自然也不会有人说我徇私舞弊，我不会徇私舞弊我就依然是我朝作风良好的捕头，是你德高望重的世伯，可如果你在公众场合叫了我世伯，人们就都知道我是你世伯……（以下省略两万字）
　　那么接下来，再来讨教一下，我世伯他是如何的审案有手段吧，花姐我依然是例子。
　　在他追问了我三百遍你可曾知罪后，我决定招供。
　　是，世伯，我招了。
　　好，花香香，不愧是我的好侄女，先捡最严重的说！
　　是，世伯，对于我这些年做的事，我实在汗颜，无颜以对江东父老，就从秦朝说起，那秦始皇是我杀的，焚书坑儒是我干的，阿房宫是我烧的，兵马俑也是我雕的，连虞姬肚子里的孩子都是我的……
　　胡捕头一通奋笔疾书后，满意的合上了卷宗，说来人啊，放了吧放了吧，再不放老夫都要变成是她生出来的了……
　　左右两旁衙役把我扭曲着拖出大堂，扔在马路上，拍拍衣裳，咱还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花姐不是？
　　这地位，谁动摇得了呀！
　　杜小侠千里迢迢从大漠找到我的那一天，是我宴请江湖英雄的日子。
　　我老爸去世的时候，留下良田美宅无数，供我死命挥霍到下辈子都无忧，于是每月十五，我便会宴请各种英雄豪杰。
　　杜小侠他出现在春风楼的时候，我正捧着大碗给大家讲述，我是如何从皇宫内院揣着龙夜壶，在雾霭蒙蒙的御花园里练习草上飞……
　　台上台下楼里楼外一片掌声与鲜花，我正笑得东倒西歪，就忽听耳边扑通一声，他说女侠，请收我为徒！
　　这一声吼，震得我一个没站稳，从几人高的板凳上哐当摔下来，说时迟，那时快，我当即一个鲤鱼过龙门，那是跃身而起啊，拍拍衣服整整领口，咱还是赫赫有名的花姐不是？
　　我拉过一条长椅，一腿踩上去，我说小子，啥事？
　　他说本人名叫，杜小侠，漠北人氏，处女座，O型血，上升星座为白羊……
　　嗯嗯。我一边点头一边剔牙，说正事说正事，有事说事……
　　哦，好！小的四岁就成了孤儿，一家数百口一夜之间被中原这皇帝老儿要了性命……
　　嘘……嘘……我那小祖宗呀，你要是声音再大点，那酒楼前的便衣可就冲进来了！我慌忙上去捂着他的嘴！
　　结果这小厮把头一甩，大吼：我不管！我既然来了中原，就没有想活着命，为了我全家那数百口人命，我要那狗皇帝血债血偿……
　　话说到这儿时，酒楼里的人就已经开始四下逃命了，而我宴请的这些八方英雄们，也推倒了桌子碰翻了碗，说花姐，今个儿先失陪，家里老婆等着擦玻璃呢……
　　各种理由的呼喊声，全部停止在楼梯口这一队身穿黑衣的兵将面前，众人瞪着惊恐的双眼，活生生地看着那位领军人物。
　　黑色缠青纹大袍，金色腰带，头上一顶仿欧式风格的官帽，把这个领军人物的皮肤衬得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
　　作为女侠，我从来都知道应尽的义务。我扶着桌子直起身来，我说爷！您这么闯进我的私人宴席……
　　这领军人物双目一横，宝刀直逼我胸口，于是我话锋一转，您这么闯进我私人的宴席，必然是饿了吧，快坐快坐，安顿大家伙都坐下随便吃点吧……
　　那领军人物却依然不为所动，看他年龄不过二十出头，怎么就这么有定力呢？那好吧，好坏我花姐除了是这城里赫赫有名的女侠，也还算是倾国淹城的美人胚子，于是我放开尺度，大胆突破，将裙子向上一掀，雪白的小腿露出一大截，我说官爷，行个方便吧？
　　小腿一出，所有人都笑喷了，先前紧张的气氛荡然无存，还是杜小侠比较仗义，他说花姐，您这玉腿上的毛，比官爷胡子都重，你快刮刮吧……
　　我一脚将杜小侠踢开，然后双手一插腰，我说您哪位，报上名来，我乃倾国淹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玉面小菊花花香香是也！
　　那官爷收起宝刀，看着愣是强忍了半炷香的笑，忍得鼻血都迸出来了，才一边抹着鼻子一边说，我乃本城新来捕头叶南飞……
　　他话音没落，我就慌了，啥啥啥？你说啥？那我世伯胡捕头呢？
　　告老还乡了！
　　那，那他走的时候，没有什么话是特别叮嘱你的吗？没有什么人让你特别留意吗？没有什么女孩子让你关心照顾的吗？
　　叶南飞轻轻摇摇头，说现在以非法集会逮捕你们，你们有权发言，但你们每说的一句话都会成为法庭呈堂证供……
　　我裙摆一飞，脸一横，我说好！你个青头小子，律师来之前，我是什么都不会说的！
　　所谓律师，不过就是本城的两大状师。
　　可能说出来你们也是很明白，这么大的城为什么就两个状师呢，因为其它的，都被这两个在堂上活活气死去了，而仅留下的这两个，也因为彼此无数次的恶斗，而元气大大不足，其中有一个已经提出了卖断工龄，提前退休。
　　而现在全城独领风骚的，就只有金无牙状师了，按说以我跟他的交情，这一场官司，是稳操胜券的，可糟糕的是，这金大状偏偏是叶南飞他干爸爸！
　　金大状派人送来百花枣糕，送来桂花酒，他在字条上写着，香香丫头，来生老夫再来当你的专职状师！
　　这话在此情此景听起来，多少有些英雄相惜的味道。
　　我正感叹，就见狱卒开了门，把一个人扔了进来，然后杜小侠，这下如了你愿，你就老实点，别再割腕了！
　　我低下头去看杜小侠，只见他左手腕上被自己咬得青一块紫一块，他说花姐，再苦再累我都不怕，我只是想与你同入一室，就算死，也要一起！
　　我呸我呸！我打死你这个死孩子，谁说花姐要死的？这只是新官上任三把火之一，想惩治一下地方的恶势力，我懂我懂，只是走个形势。不出明早，咱们就能回家睡大觉了！
　　真的吗？真的吗？杜小侠双眼迸发出希望的火花，花姐！他一下子扑倒在我怀里，他的头磨擦着我的胸部，他说花姐，我真怕我再也出不去啊！我们杜家不能断了后呀！
　　被杜小侠一说，我也突然难过起来，我轻轻推出杜小侠，抹掉他的眼泪，我说是啊，我堂堂花姐也还是黄花之身，我还没有嫁，我还没有生，我甚至还没有为心爱的男人做一顿早餐……
　　说着说着，就听到狱里一片鬼哭狼嚎的痛哭声。
　　我的脑海里，突然就迸发了一个念头，我说杜小侠，我们越狱吧！
　　杜小侠认真地看了我三秒钟，然后扑哧一笑，说别逗了，这牢里的设备都是世界一流的，连外面的狗都是德国进口，咱们怎么越得出去啊！
　　我将脸侧到他耳边，我说打洞啊！这个监狱我从六岁就常常进来住，地形地况我都太了解了！我一把扯过杜小侠的手，我说听我安排。只要咱们能出去，我就帮你杀狗皇帝去！
　　杜小侠的脸在我最后一句话里燃烧起了春光，他说好，花姐，小人这一条贱命，就听你指挥了！
　　于是我开始一本正经地给杜小侠讲起了越狱计划：我们所住的这一间，是A监区34号。在我们的左边，是33号，右边，是……
　　是35号。聪明的杜小侠都学会了抢答，我摸摸他的头，我说对，没有错。
　　然后在我们的正后方，是监狱警犬的窝，这将是一个突破口。今天晚饭的时候，你不要吃，你把你的饭留下来给狗吃……
　　可是，花姐，为什么是我？
　　那个，因为我要保存体力，还有很多事需要我做。
　　哦，好吧。然后呢？
　　然后再你的那份饭里，倒入桂花酒，狗吃了自然就醉了，我们就可以逃出去了……
　　哇，花姐你好聪明，好，那接下来，我们做什么？
　　接下来，我等着开饭，你去挖洞。
　　事实证明，杜小侠如果不来中原找我，在漠北他可以做一个非常有名气的打洞手。
　　从下午到晚上开饭，两个时辰不到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可以看到狗儿们的尾巴了。
　　我说杜小侠你加把劲，再挖一点，可以把饭扔过去就行了！
　　于是又过去了半个时辰，我一边打着饱嗝一边看着已经喝醉了的狗儿们，我们俩一起动手，把整面墙都挖空了。
　　终于，在天亮鸡叫的时候，我们看到了大牢外的天空，那一刻我第一次有了行走江湖的感觉，我们小心翼翼地从狗窝里钻出来，然后迎上了一脸惺忪睡意的狱卒，他拿着一张表对我们直打哈欠，说动作也太慢了，等你们等得我都困了，你们把这张表填了，就可以回家了……
　　我的胸口突然就有一股鲜血涌上来，我捂着胸口填完那份表格，故意无视杜小侠的疑惑的眼神。
　　大牢门口，叶南飞帅气地穿着一身便装，头发高束，他说嗨，美女，一起去吃早点吧！
　　那一脸灿烂的笑容在那日的清晨里，突然就让我的心扑扑乱跳。
　　我把东西推在杜小侠身上，我说你先回家，我去约个会先……
　　任凭杜小侠在身后如何狂吼乱叫，我都已经听不到了。我只能看到在我面前的那个袍子迎风飞舞，眼睛里都是温存的捕头。
　　叶南飞。
　　我小口地喝粥，小口的吃馒头，然后把盘子里豆沙馅的都推到叶南飞面前，我说人家吃不下了，你吃吧。
　　他猛地怔一下，然后恢复笑容，他说好啊。
　　我说一会是要逛街吗？人家想回家换个衣服，洗个脸。
　　他继续发愣，然后点头，哦，好。
　　那么，人家先走了，街头馒头铺那里，你记得等人家哦。
　　不等叶南飞回话，我就一阵小跑冲回了家里，我那小心肝呀，都已经蹦出了极限，快要不能承受了。
　　杜小侠坐在台阶上等我，他说花姐，你让谁打了，你怎么脸那么红？
　　我含笑不语，踩着小碎步就进了屋。
　　杜小侠不放心，就一直跟在我身后，他说花姐，关于我家的仇，还报不报啊？
　　仇啊？再说啊，现在天下太平，百姓一片和乐，咱们先缓缓嘛……
　　花姐！杜小侠一气之下，冲进了我的房间，我正换衣服换得开心，结果他就那么直直地站在我面前，他的小脸在那瞬间由白变红，又变青，他说花姐，那你说的算话吧。然后盯着我的后背一通猛看，他说花姐，你的背上有纹身啊……话说到这，那脸就红得不能看了，于是也不继续问了，一转身，扎回偏厅里，死都没再出来过。
　　我捂着胸口的手，也一阵冰冰，说的也是，正常男人看到我这背面的纹身，有几个不惊讶的，这杜小侠还真算是沉得住气呢。
　　于是我扔下几两银子，我说杜小侠你自己吃饭，我出去忙正事，便一摇一晃出了府门。
　　等我去了街头馒头铺，却没有看叶南飞，只看到那门柱上留着一纸便条：京城有急事，我回朝赴命，你请保重。
　　回朝赴命？哇，莫非我的叶南飞哥哥只是挂职这里，而本职位是京城某位大将军。哇哇哇，那不得了呀！我怎么能放过这样的机会呢！
　　于是我又一次冲回家，把房契地契全总交到老管家手上，我说帮我卖了卖了，全卖了，连里屋那个傻小伙子也给我一并卖了，换成银票来京城找我！
　　于是牵了马就策鞭追赶叶南飞，那杜小侠也不知道怎么晓得消息，也跌跌撞撞地骑个马跟在我身后，他说花姐，我在京城有朋友，你带上我行个方便啊……
　　那还顾得上这些，我只知道，我在这江湖上摸爬打滚半辈子了，是应找个归宿把自己安置了。
　　而前面策马扬鞭，黄尘飞扬中的那个叶南飞哥哥，不正好就是传说中的如意郎君吗？
　　于是就这么你追我赶，我刚进了关，他出了城，我刚住了店，他上了路，阴差阳错，一直等我看到了京城大红色的城墙时，才终于望见了他的马屁股。
　　我的叶南飞哥哥，他英姿勃发地站在城门边，一群与他穿戴相同的将士自他面前齐齐跪下去，那阵势引得前后左右数千百姓围观。
　　没有任何理由的，我萌发了一种来自于女人天性中的自豪感，我顾不上后面还在喘大气的杜小侠，一拍马屁股，朝着城门直冲过去。
　　越往城门靠越觉得这阵势有点不对劲，开始只看到城门这部分迎礼将士最多几十人罢了，可是再走才发现那城门口浩浩荡荡的队伍起码有上万人，而且在那万人之中，有一座金黄色的轿子刚刚停稳，轿身周边画龙带凤镶金配银，好不气派。
　　可这气氛真就不对劲，我放慢速度，缓缓地凑近叶南飞，正要拍他肩膀给他一个惊喜的时候，他突然从马上一跃而下，扑通一声跪到那轿前，额头死磕在地板上，他说吾皇恕罪，小公主在返朝之时，患了寒疾，臣未能带公主还朝……
　　叶南飞刚说到这里，后面的话就被他身边的一个侍卫抢了去，争夺着说公主患病，是他照顾不周……
　　那金黄色的轿子里，传出一阵不悦的咳嗽声，然后是一阵低沉的男音，那人说，那公主现在何方啊？
　　叶南飞的脑袋又一次梆梆磕地板上，声音小到我都快听不到，他说，公主已仙逝途中……
　　话讲到这里，我就完全听不明白了，叶南飞同志他在排戏吗？还是他加入了什么帮派，怎么都说些听不懂的话，身为一代女侠的我，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两个堂堂男子汉跪于大庭之上，于是一抱马头，翻身跃于叶南飞和那侍卫中间，说轿子里那位兄弟，你为何不能以真面目示人，莫非你毁容了不成？
　　叶南飞听到我声音，猛地一抬头，不禁吓出了一脸的汗，他说花香香，你搞什么？你还不快跪下！于是说话间，就一拉一扯地开始猛地倒放我，就在我们俩对打的时候，旁边那侍卫突然对着我狂叫一声，公主！公主你自己找回来了？
　　这句话一落地，我愣了，叶南飞愣了，连轿子里那人也愣了！
　　轿子的锦帘被扯飞，一个满身金光闪闪的人自轿中夺步而去，十米远的距离里，他却一步又一步地走了那么那么地久。
　　他终于站到了我的面前，双手缓缓握住我的手，他说儿啊，父皇对不起你，若不是当时战乱，定不会将你丢弃于山野之中，父皇真是不得已呀……话没说完，两行清泪洒下。
　　我被这一幕深深的感动了，我这个人最见不得人家哭，于是我也非常投入的奔向他的怀里，我说不要哭，不要哭，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此景此幕一出现，全城百姓欢呼雀跃，卖鸡的不要鸡的，卖风筝的都全数放飞了，连小孩儿都改全部白送了。
　　我的眼泪包裹着这长者的眼泪簌簌落的瞬间，我看到叶南飞那一张微笑着却比哭还难看的脸。他嘴巴不自知的动啊动，可我却看懂了那动作里的意思，他说苍天啊，这可怎么办啊？
　　我的嘴巴也动啊动，我依在老年人的怀里，我边哭边喊，这是谁的爹认错了人啊，怎么哭得比死了儿子的还让人伤心啊……
　　只有那个侍卫欣慰地笑了，他用力的拥抱叶南飞，说将军啊，就这么着吧，领了赏咱就告老还乡吧……
　　于是在我离开小城的第二十天后，我成了整个京城，乃至整个国家的焦点新闻人物。
　　皇帝失散十七年的女儿重返皇城。
　　赐名号曰：香香公主。
　　而一直在身后紧扯着我裤带的杜小侠，也在满头雾水中被封为：小杜侍卫。所掌权限甚至比公公还要大，入得了前殿，进得了后宫，从此成为我香香公主之贴身带刀侍卫！
　　公主殿里，我跟杜小侠正猫着腰研究桌上这一把御赐宝刀，杜小侠小心翼翼地摸摸刀鞘，他说花姐，什么叫做带刀侍卫？
　　我非常正经的想了一想，然后回答，就是带着刀的侍卫。
　　哦，那可是花姐，男孩子家家带着刀子多危险啊，我以前怕被别人砍，现在会不会不小心被自己砍伤？
　　我依然非常正经的想了一想，我说有这个可能，所以还是让叶南飞哥哥给你做把木头的吧。
　　杜小侠听了我的话，就皱起了眉头，他说可是花姐，木刀怎么能杀了狗皇帝为我全家报仇呢……
　　杜小侠的话还没说完，我也还甚至来不及上去捂他的嘴，就只见门口横着飞进一人来，眨眼的功夫刀锋就在杜小侠的后背上落下来……
　　我晃晃脑袋，原来这来者是叶南飞，我轻叹一口气，我说你吓得人家小心肝咚咚乱跳涣，我当那皇帝跟了鬼，听到谁说到立马就能现身灭口呢！
　　叶南飞可能举刀的POSE摆得有点久，于是也活动活动肩膀，说以后在宫里，不要乱说，这里边到处都是耳目。
　　杜小侠在这时突然就哭了，他说花姐，你看看我背后是不是见血了，我怎么觉得凉嗖嗖的呢？杜小侠边说边转身，他一转身不要紧，我跟叶南飞看着他的背一下子愣了。
　　我一把扯住杜小侠的胳膊，我说你真猛，你是加入过什么黑帮吧，你这背后乌七麻黑画得跟鬼符似的这是什么啊？
　　杜小侠一听我问这个，便瞬间忘了凉嗖嗖的事，他无比得意地说，这啊是国家宝藏呢！传说世代皇帝为了怕后代亡国，都会去这个神灵之地埋一些宝藏，以备不时之需的。这，就是宝藏地图。
　　啊！我跟叶南飞同时惊呼！那这地图怎么会在你背上？
　　因为！杜小侠忽然满脸仇恨的回过身来，痛心疾首的表述，因为我是前朝三太子的后代，这个狗皇帝当年为了争太子之位，不惜施计将我父亲流放至漠北，但却唯一疏忽，就是那些宝藏的地图，皇爷爷只告诉了我父亲，他后来又派人追到漠北杀我全家，却依然没有得到地图，他永远不会想到，真正的活地图就在他的皇宫禁院里！
　　哗。对于杜小侠的这番激情演讲我只能表示莫大的崇拜，我一直以为他只合适当跟屁虫，却不想这小子身世背景此等莫测。于是在这一夜里，我的脑子里形成了一个计划，我将叶南飞拉到里屋，我用唇语跟他沟通：干掉杜小侠，撕了他的皮，我们去寻宝！
　　叶南飞的眼神里有恐慌有惊叹，但更多的还是恐慌，他说花香香我一直以为你纯洁美丽又无暇，你怎么能干出这种事，皇宫里死个人你当是小事吗？
　　于是他一脸正义地将我拉在杜小侠面前，他说我们直接把他皮撕了，再将他火化，这样就不会有痕迹了……
　　我的眼神里有恐慌有惊叹，但更多的还是恐慌，我说叶南飞，我一直以为你磊落英俊又侠义，却没有想到你残暴起来简直不是人……
　　在我们说话间，杜小侠已经踩了桌子企图从窗上逃跑，一边跑一边猛喊，花姐背后也有图，你撕她的皮撕她的啊……叶南飞两手扯着他腿，我则上去捂了他的嘴，语气严肃又有力，不要玩了，你穿好你的衣服，保好你的小命吧。见过贪生怕死的，没见过这么拿命当命的。
　　我跟叶南飞除了鄙视他，没有任何语言。
　　当晚，叶南飞传授了杜小侠一招江湖中早已失传中自焚术，他郑重其事的对杜小侠说，如果有朝一日你被皇帝捉住了，为了保住地图，你就可以使这一招。
　　你与此图，将会顷刻化为灰烬。
　　叶南飞转过身来看着我，香香，你也一样，这是作为侠客，留存名节的最后一招。
　　我不知道叶南飞教的这招自焚术，我这辈子用不用得着，也不知道这种法术是先焚脸，还是先焚身子。你说要是先焚脸这得多吓人啊，一个没脸的人提着身子满街乱跑，边跑边燃烧……
　　哇，想想都吓人。
　　说点正事吧。其实杜小侠十几年前逃跑的消息，我的皇帝爸爸是一直知道的。而我的叶南飞哥哥，他此行南下的任务便是找回失散的公主，还有，就是寻找杜小侠的下落。
　　可叶南飞他怎么会把杜小侠交给我的皇帝爸爸呢。叶南飞祖辈曾受前朝三太子恩情，不论如何，他都会保杜小侠个周全。
　　反正全世界知道这事的不过我们三人，所以基本上到皇帝死，杜小侠都性命无危。
　　那可是我呢？自从我当了这个莫明其妙的公主，叶南飞他就什么都没叮嘱过我，什么对白啊信物啊胎记啊，我一样都没有。
　　于是每每面对皇帝爸爸的时候，我就混。
　　他说儿啊，你这几年受了苦了，你有什么心愿啊？
　　啊，那个，把我许配给叶南飞哥哥吧。
　　啊？女儿家的怎么可以这么直接呢？
　　啊，那就逼他娶了我吧。
　　啊，作为君臣这样不太好吗？
　　哦，那我就偷偷先给他睡了，生米煮成熟饭，不就都妥了？
　　啊，女儿啊，你怎么继承了父皇全部的优点啊。
　　于是那一次之后，每一次遇见皇帝爸爸，不论是花园还是大殿或是书房或是后宫，我总是不论人群寡众，气氛时局，大声地吼一句，什么时候把我许配给叶南飞哥哥啊？
　　久而久之，叶南飞见我就躲，能躲就躲，能藏就藏。
　　于是我实在憋不住，就逼皇帝爸爸下旨一封，立即赐婚。
　　旨一颁下，将军叶南飞提着官帽直接就跪在大殿上了，他说圣上请收回旨意，臣不能遵命！
　　一直躲在朝殿后堂的我，终于没听皇帝爸爸的话，操起一个板凳就冲出来了，我说叶南飞，你就那么不喜欢我是不是，我这些追随，这些真心，连死猪都能感动活了，你凭什么，你凭什么拒绝我！说着说着，我竟然有些想哭，想想看，生来这么大，为了男人哭，我可是头一回。那种心痛感觉，是死了爹妈时都不曾有的，我越哭越无力，泪流啊流，慢慢就蹲在了大殿上，我说叶南飞啊，你怎么就这么狠心啊，我花香香哪里不好啊？
　　叶南飞的眼睛也有点红，我猜他也想到我这一路上的痴情与美好，我猜他也终于软了心，他扶起哭得花容失色的我，他说公主，在下有言之隐，在下是朝廷的人，哪一天生哪一天死，也许相老一生也许血战沙场，在下不能连累公主呀……
　　叶南飞的话的确感人，一番话，殿下十六个将军哭倒了一半，一人一大把的心酸泪呀。
　　我抹干眼泪，细细看叶南飞的脸，我说将军，香香等你。于是双脸绯红地拿着板凳就又跑回去了。
　　大殿上悲伤的气氛难以控制，皇帝爸爸收回了旨意，群臣退朝。
　　叶南飞却依然跪在殿前，那目光里，仿佛也星星点点满是泪光，过了许久，他才用袖子一抹站起身来，可就在转身那一瞬间，他看到了躲在屏风后的我。
　　是我错觉，还是那天的阳光太过刺眼，我看到将军叶南飞然后对着屏风后的我，深深一拜。
　　只这一拜，我的心，我那男儿一般刚烈的心，就生生的，碎了。
　　我不甘。
　　多少天来，只要想到叶南飞转身时那一个表情，那一拜，我就会觉得他的难处，我未必不能体谅啊。
　　在月黑风高的一个晚上，我决定夜会叶南飞，将事情说明白。
　　我把杜小侠装扮成我的模样，对着镜子坐了一晚上，而我飞檐走壁地去了隔壁的将军府。
　　叶南飞房间的灯亮着，里边人影绰绰，似乎是一男一女亲亲我我，霎那间我的心口有些狠堵，难道是我会错意？叶南飞他拒绝我，是因为他金屋藏了娇？
　　我承认，我一冲动起来简直就不是人，我站在当院里，猛喊，叶南飞你个没良心的，你忘记了我们的约定吗？你忘记我们曾经许下的诺言吗？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
　　那窗户里两个相依相偎的人影猛地分开，忽地一下，烛火灭了，叶南飞一个剑步冲出房门，他说花香香，你吼什么！
　　我说哼，你这个始乱终弃的小人，你终究还是负了我，从中原到京城，我好好的大侠不做，随你来京城，为你当公主，我连杜小侠背上的宝藏我都假装不动心，我不是都为了你吗？你这个没良心的……
　　我越说越来劲，我这一肚子的寡妇怨气，恨不得把一辈子的事都抖落出来，如此慷慨言辞的我，又如何看得到叶南飞他快要眨巴到抽筋的眼睛，又怎么会看得到，暗暗的屋子里，那个身影其实是那么的熟悉……
　　当我觉得叶南飞脸色不对劲的时候，他已经转身沉沉地跪下身去了，我定睛一看，站在叶南飞身后那个胖胖的中年男子，不是皇帝爸爸，还能是谁！
　　条件反射般的，我结巴着问了一句，父，父父皇，晚晚上好啊。
　　老皇帝显然愤怒地已经站不稳身子了，他一个硕大无比的耳光落在叶南飞脸上，他说你骗朕，你胆敢做这么多事情来蒙惑于朕？
　　我终于明白了这事态有多严重，可那一瞬间，骨子里来自大侠的灵感告诉我，现在认罪，不如跑路来得实在，皇帝爸爸微服访将军府，必定人马不多，跑还是来得及的！
　　于是我一撂裤腿，正要飞走的时候，叶南飞一下子跑到我面前，他双臂一挡，他说圣上，香香是无辜的，所有一切不过是罪臣一手策划，请放她走！
　　我已经提起的真气，就无端端地化为乌有了，我的眼睛里只能看到叶南飞他宽宽的肩，他伟岸的身子这么横在我与老皇帝的面前，鼻子莫名地就酸起来，酸得睁不开眼，酸得透不过气。
　　而在黑暗中，叶南飞的手指却始终做让我逃跑的手势，他在皇帝大怒着呼喊将士时，对我回头大喊，快跑！
　　我提起真心，跃至屋檐上时，无数的刀枪已经冲向叶南飞胸口，老皇帝冲着我一声大吼，就算你跑了，叶南飞跟杜小侠也一样是死！
　　我最后深深看一眼叶南飞，他眼中那种坚定是我不曾见过的，他对着我沉沉闭上双眼，嘴间停留下的唇形是在说，别再回来。
　　一整夜里，我都在郊外的一个破庙里走来走去。
　　我想不出任何办法，我一想到杜小侠和叶南飞要因我而死，我就恨不得自己先做了结。
　　快要天亮的时候，庙里匆匆跑进来一个人，仔细一看，是那日城门口跟叶南飞一起的那个侍卫，他气喘吁吁地捉着我肩，他说公主，原来你在这里呀，这，这是将军给你的字条……
　　啊啊啊，他竟然还想到送字条给我，我急忙打开，一看不要紧，我差点把自己的嘴巴咬下来！
　　叶南飞他，竟然为了保住三太子之子杜小侠，他决定今日在刑场之上暗器杀死皇帝，或者与其同归于尽。他在信上写，香香，届时场面一乱，带着杜小侠走！他说香香，我将是我们的最后一步棋。
　　我的脑海里就突然出现叶南飞他在大火里依然站得挺拔，依然无比风流的模样，仿佛耶稣。只是这样，眼泪就又掉下来。
　　我送走侍卫，一个人在庙去里发呆，叶南飞怎么能是你呢，你正值风华，你前途大好，你天下无双，你英雄盖世，那个死去的人，怎么能是你呢？
　　过往的一切都重新如书卷般铺在眼前，那个街市上发丝高束，青衣白襦的少年郎；那个大漠里马驰千里，英姿勃发的将军；那个大殿上通红双目、向我深深一拜的叶南飞……
　　我怎么，能让你这么死去呢。
　　刑场上，皇帝亲监行刑，围观百姓们纷纷议论着这个刚刚立功的将军，这么快就判了死。
　　时间一点点临近，我自人群中慢慢走进去，在行刑官杀字木牌落地那一霎那，我大喊了一声，刀下留人。
　　所有的人目光都看过来，我却只看着十米外的叶南天。
　　他的头发依然一丝不苟，面容依然安祥，他看着我，先是一笑，接着突然不安起来。他不解与担忧的目光里，我慢慢走向皇帝，我说你要找的三太子后代，并不是杜小侠，他那样的人怎么会是太子后人，而他身上的地图也只是为了吸引你注意的一个假象。你不用再找前朝老臣研究那图的真实性了。
　　我一步步走上刑台，皇帝很小的时候见过那图，应该有印象吧？比起杜小侠身上那个，我这张是不是更相像呢？
　　众目睽睽下，我解开衣带，整个后背裸露在外面，那上面看似一只白龙的纹身，而虎的眼睛部分却就是财宝藏匿之地！
　　老皇帝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几个大步冲到刑台，在离我不到两米处，我将衣服披上，我说放了叶南天，他只是被我利用，他并不知道实情！
　　老皇帝此刻除了宝图已经什么都看不到了，他挥着手让人松开叶南飞，然后问我，三太子的后人，莫不是你？
　　不是。我只是三太子管家的孩子，那场灾祸时父亲带着全家逃了出来，在中原过了几年好日子，而这图，就是当年三太子一笔一笔刻在我身上的……我一边说，一边就已经展开双手提握真气。
　　叶南飞，我终于用你所教的那一招，将自己焚烧，不同的是，我将用肉身与皇帝同归于尽。三太子待我一家好比再生父母，原本我以为这一生都无法报答此恩，而如今，老天有眼香香终以性命为报！
　　掌心真气运行起来的那一瞬间，我听到叶南飞大声喊不的声音，也看到他眼角急速掉下来的泪水……
　　只是叶南飞，肉身焚烧起的那一刻，到底是焚掉人的眼，还是人的心呢？
　　我会先忘掉你的脸，还是先忘掉那些曾经爱你的每一个瞬间，每一个黄昏日落？
　　那些所有被焚烧起的灰尘，他们会不会帮你记得，我的容颜，和我也曾那么那么傻的跟随，与爱。
　　皇帝没有死。
　　杜小侠没有死。
　　叶南飞没有死。
　　我，也没有死。
　　叶南飞在我运功的那一瞬间，指间甩出的那一排银针，险些毁了老皇帝的双眼。
　　趁着混乱，叶南飞拉起我，逃离了刑场。而杜小侠，也被叶南飞手下的侍卫在后来偷偷释放。
　　叶南飞带我出关，我们一起回到从前的小镇，他穿起青衣，我亦装回女儿家打扮。
　　一盆炼铁烙水，就可以轻易洗掉了身后背负了十几年的宝图。叶南飞一点点帮我擦拭，然后紧紧相扣的，是我们的十指。
　　其实什么都没有变。
　　打出生就一直熟悉着的小镇，一吹口哨就站满整条街的小弟，成天追打在身后的老少衙役。
　　还有那个风流倜傥的叶南飞，他还是站在镇前的大桥上，一身青浅布衣，头发高束，双手插腰冲我喊，嗨，美女，一起去吃早点吧！
　　那一脸的笑容在往后每一日的清晨里，都还让我的心那样，扑扑乱跳。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