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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中医吃瓜日常[九零]
作者：苍久零
内容简介
 沈妙接替了爷爷的衣钵，成了杏林世家里唯一的女继承人 没想到开堂坐诊的第一天，就被隔壁村的陈婆子带人来砸了场 陈婆子：你们这帮庸医，咒我儿子不能生，还说我儿子命不长，那你说我这白胖的大孙子打哪来的？！ 沈妙不急不忙地拿出之前的诊书：你儿子是天阉，这孙子哪来的，你问问你新儿媳妇就知道了 陈婆子：天？阉！ 吃瓜群众：哦？吼！ 九十年代，西方的医疗科技快速发展，却并不代表传统的中医走向没落 听说清河村有名沈氏神医，什么病都能治，可几十平的小医馆里成天都是鸡飞狗跳的 上午给家里即将添丁的小夫妻看诊 沈妙：男方要节制一点，女方都怀孕了，每天晚上都七八次的对孩子不好。 孕妇默默转过头：好啊，出差小半个月，你是跟谁每天七八次！ 沈妙：？？？ 下午给扭伤的小姑娘正骨 沈妙：少吃点腰子和烤串，瞧瞧你，憋了一身的火气，肥肉也尽量少吃，饮食最好清淡一点。 家长不可思议：咱家都一个多星期没钱买肉了，又是腰子又是烤串，你从哪来的钱？ 沈妙：？？？ 晚上给身体虚弱的老大爷把脉 沈妙：G裂，精气不足，肾亏大娘，我大爷他每天都在干什么？ 大娘一脸疑惑：白天种地，晚上到隔壁大学生小刘家去学几个钟头的知识，其他啥也没干。 沈妙：你确定？ 沈妙的爷爷一直嘱咐她，行医一定要秉持助人为乐的原则 后来沈妙发现，助人、为乐，是完全不冲突的两件事 阅读指南：不是医科生，写文图一乐，有些不专业的地方请各位嘴下留情 男主年上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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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让你看病，没让你吃瓜……
“刘大哥讲话理太偏，谁说女子享清闲？男子打仗到边关，女子纺织在家园……”
用了好几年的收音机“滋滋啦啦”地响着噪音，围坐在院子里的人却不在意，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常香玉大师那一首铿锵有力的戏曲上，年长的姑婶们还能跟着唱上两句。
今年的盛夏似乎要比往年燥热得多，这还没到晌午，一个个就热得出了汗。
谁家那还在穿开裆裤的小子也没比谁凉快，院子里扬起的灰全都粘在了他的屁股上，门头上那块“悬壶济世”的老旧牌匾，也似乎被晒得多了几条干裂的印子。
沈万山是十里八乡为数不多的老中医，他家的门堂经常要接待来看病的村民，院子里的中药味也是连年不散。
入了夏之后，天干物燥容易吃坏东西，来找他把脉开药的人就更多了。
两年前，乡里集资扩建了卫生所，用的是最先进的西药，还聘了两名医科大学的大学生。不过村民们还是更愿意来沈家让老爷子给把把脉，因为除了表面的伤病之外，他还能发现一些还没发作的病灶。
“下一位。”
听到一个稍显柔弱的女人声音从堂里传出来，姑婶们手里的蒲扇几乎是同时顿了一下。
这些年常听沈万山念叨自己年龄大了，想退下来享享清福，还说要让自己的孙女继承他的衣钵，众人都当他是说笑。
七十岁哪里大了？正是能拼能干的好时候！
沈万山一向注重养生，七十岁的年龄看起来跟六十出头差不多，前些天还见他抄起扫帚撵着偷吃药的老黄狗追出二里地，跑得比村里的小伙都快。
老吗？别瞎说好吧，他的精神头年年都这么好，哪里老了？
所以乡亲们怎么也没想到，他会真的退下来。
攥着手里那张手写的号码纸，罗英子有些犹豫，直到她身旁的罗婶子摆出一副“来都来了”的表情，这才一齐掀开了外堂的门帘。
比起外面，屋里倒是凉快不少，头顶的吊扇吱扭扭地转个不停，吹出来的风甚至还有些凉。
那张老榆木的桌子摆在堂中几十年，贴墙放着的中药柜更是历史悠久，碾槽、药杵、舂筒，听说都是沈太公那辈传下来的。
放眼看去，整间房都散发着悠久的历史气息，唯有坐在桌子前穿着宽大白汗衫、深蓝大裤衩的妙龄少女，显得与这里尤为格格不入。
“英子姐，你咋来了？”
见到来人是村里熟悉的好姐姐，沈妙下意识想凑过去，像平常那样挽着她的手说两句家常话，“婶子也来啦，快坐快坐。”
结果还没起身，一旁那根一米长的戒尺就落在了她的手臂上。
啪！
“让你来坐诊看病，谁让你拉家常了。”躺在摇椅上听戏的沈万山都不用坐直，只是稍稍侧目就足够严肃了。
“办正事。”
沈妙“哦”了一声后，快速搓了搓泛红的手臂，重新坐好。
这才刚开诊不到一小时，她就挨了七八下了，还好从小挨打挨得多，早就打皮实了，没一会的功夫红肿就散去了大半。
端坐在椅子上，沈妙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道：“英子姐，你是哪里不舒服吗？”
“我那事儿这次特别疼，而且还有小的黑血块，我……”虽然同是女人，又是经常来往的好姐妹，可提起身体上的不适，罗英子还是会有些难为情。
沈妙把脉枕放在她跟前，“来，我帮你把把脉。”
把手指搭在她手腕上，跳动的脉搏对普通人来说或许是一本看不懂的无字书，但对于沈妙来说更像是一副连环画，把罗英子过去一段时间的经历一条条、一件件地全部叙述了出来。
“最近没少吃冰棍吧。”
“就一根，还是上周吃的。”
“嗯？你确定？”
“好吧，三根，前天也吃了一根。”
“还是橘子味，村东头小卖部的那家。”
听到她说得这么详细，一旁的罗婶子惊讶地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的娘哎，这都能给号出来啊？”
“我猜的，英子姐就爱吃橘子味的冰棍。”沈妙淡淡地解释道。
罗婶子：……
继续感受着脉搏，沈妙又倏地皱起了眉：“又跟赵老孬拌嘴吵架了？”
“对，谁让他说我嫁不出去，那天晚上我把他好一通骂！”
“这事儿你咋不喊上我啊？我去帮……”
啪！
话还没说完，戒尺又落在了和刚才相同的位置上。
“嘶……”
这次可比刚才疼多了，疼得她身体都不禁颤了一下。
从摇椅上坐起来，沈万山将手里的戒尺举得高高的，作
势还要在她手掌心再来一下：“看病就看病，你说人家私事干啥？可显着你了。”
不得不说，沈妙在学医上的天赋极佳。
或许是儿子晚婚晚育生下了聪明妮，也可能是祖宗担心儿子不学医断了祖传的手艺，从沈妙刚能记事起，就表现出了极高的中医天赋。
三岁时能分辨出不同的药材，五岁开始学习望闻问切，七岁已经可以自己配一副药方，到了十岁更是可以闭着眼准确找到全身的穴位。
唯独就一点不好，就是好奇心太重，这可不是身为医者该有的素养。
“错了错了，我不说了。”沈妙揉了揉手臂，赶紧向爷爷认错。
拿起一旁的圆珠笔和切好的纸，沈妙一边写着几样药材，一边学着沈万山平常老态龙钟的语气说道：“咳咳，你这是肝郁气滞为本，寒凝血瘀为标，形成‘气滞寒凝，瘀阻冲任’之症状，按照这服药吃两天就好了。”
将写好的药方递给爷爷，沈妙又补充道：“当然，目前的症状不严重，不吃药也可以，多喝红糖水，多休息、少生气也能有所缓解。”
沈万山满意地点点头，只瞧了一眼就把药方放回到桌子上。
是药三分毒，并不是所有的大病小痛都必须要开药，应该给病人提供更多适合她的选择。
“咱抓药不？”罗英子向一旁的母亲问道。
“抓，”罗婶子一边说一边从布袋里摸出几张钱，抽出一张一块的纸币放在药单上，“也没几个钱，早点吃药身子好得快，省得瞎折腾。”
沈家的医馆开了这么多年，从来不是为了赚钱，价钱低到让乡亲们觉得他们是在贴钱给人看病。
比起去乡里的卫生所开点头孢、抗生素，动辄花个十来块，一两块就能把病治好的中药又有什么理由不吃呢？
沈妙起身走向那两排中药柜，即使不用对照单子也能准确地打开抽屉，然后从里面抓出一把药材放在桌子上的那摞牛皮纸上。
干草三钱、生姜三钱、去心麦冬四钱……
这是沈妙从小帮忙抓药训练出来的，不需要用那杆铜秤，她只需要将药材拿在手里稍微掂量一番，就是分毫不差地份量。
“姓沈的呢？！”
砰！砰砰！
放着川芎的盒子在高处，沈妙刚要踮起脚尖去拿，就被外面那一声刺耳的叫嚷和打砸声吓了一跳。
院子里来了三四个粗犷的大汉，或是抄着锄头、或是扛着铁锨，模样凶极了，几个人刚进门就把用来挡门的小木桌给踢倒了。
走在前头的是个抱着孩子的中年女人，表情斗鸡似的，好像是谁欠了她万八千来讨债的。
隔着门帘，沈妙看不清她的脸，反正肯定不是清河村的人。
站在院子中央，扫了一圈房檐下坐着那一排来看病的人，女人的声音不禁又高了个八度：“姓沈的老东西呢？给我滚出来！”
嚯，来找茬的？
听到那女人的怒气十足的叫喊，还有凶神恶煞的男人们，沈妙有些怯，可沈万山倒是不慌不忙地从摇椅上站起身，放下手里的戒尺后，双手背在身后从容地从堂里走了出来。
他行医五十年，向来是行得端、坐得正，不多收人家一分钱，更没有诊错一次病，所以自然是没什么可怕的。
外面的日头更毒了，从屋里出来时沈万山不禁眯了眯眼，用手遮着阳，疑惑地打量了她一番：“找我有啥事？”
“啥事？你坑了我家的钱，还问我啥事？！”女人一开口，又有不少唾沫星子飞了出来。
说来也怪，她的叫骂声十分刺耳，怀里的孩子倒是睡得香甜。
想来是每天都要听到这样聒噪的声音，所以习惯了吧。
一提到“坑”这个字，沈万山一下子就急了：“我啥时候坑你家钱了？可不敢瞎胡说。”
“嫩是哪个村的？俺咋没见过嫩？”
“沈叔一家都是老实人，你凭啥这么说？”
“就是，别以为仗着嫩人多就有理了，现在可是法治社会，凡事都讲证据！”
院子里有不少人都是清河村本村的，一大半都是沈万山看着长大，被沈万山治过病的，怎么可能冷眼瞧着他被人泼脏水，纷纷开口替他抱不平。
“咦咦咦，他是你们亲爹亲祖宗？这么帮着他说话？”
面对众人的质疑，女人丝毫不带怵的，将怀里的孩子又抱高了几分：“证据？俺孙子就是证据，证明他沈万山就是个坑蒙拐骗，胡球缺人的老鳖孙！”
瞧女人越走越近、越骂越凶，沈妙担心她会对爷爷动手，赶紧挡在了前面，“婶儿，你说清楚，你家孙子干我们家啥事？我爷爷咋就成骗你家钱了？”
“你问你爷，他是不是说过俺孩不能生？还给他开了一堆中药让他天天喝！”
哦，原来是儿子不孕症。
可是不对啊？爷爷真要是治好了她儿子的不孕症，那可是好事一桩。
让她抱上了白胖的大孙子，应该上门好好感谢才对，咋还恩将仇报说他骗钱呢？

第2章 天？阉？
沈万山治过的不孕症太多了，光看个还没满岁的孩子，实在猜不出孩子他爹姓甚名谁，于是便又问道：“你孩叫啥名？啥时候来我这儿看的，记得不？”
“姓陈，陈富贵，去年年初来的。”
沈万山拍了拍沈妙的肩膀，吩咐她道：“去内屋里把去年的病历找出来。”
沈家给人看病，药方向来是一式两份，同时还会简单地记录下病历和脉案，用于给后辈传授经验。
这是从老一辈就传下来的规矩，所以不止是能找到去年的病历，岁数比沈妙还要大的病历都能找出好几本。
沈妙点头应了一声，随即回到屋里，将去年的那几摞厚厚的病历从柜子里抱了出来。
每天来沈家看病的人都不少，一个月就能记满一册半指厚的簿子。
陈富贵，年初。
根据那女人说的话，沈妙将头四个月的病历单独拿出来，一页一页地对照着上面记录的人名。
这可不是样轻松事儿。
沈万山医术了得，文化水平却不高，病历上的字大多写得歪歪扭扭，不会写的字还会用符号代替，不同的符号又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圆圈是第一声、三角是第二声、方块是第三声、叉叉是第四声。
富贵这两个字沈万山多半不会写，所以会用两个叉叉代替。
当沈妙在屋里翻找着病历的时候，抱着孩子的陈婆子嘴巴也没闲着，一个劲儿地跟院子里等着看病的乡亲们倒苦水，试图把人情和道理全都拉到自己这边。
“俺孩没啥文化，只能去城里打工赚点辛苦钱，你们说说，去城里给人家搬砖、铲水泥能赚几个钱？”
“想着都是乡里乡亲的，回来看病多少能省个钱，结果他可倒好，说俺孩不能生，开了乱七八糟一堆药，让俺孩天天喝，每个礼拜光药钱都得花好几块。”
“过完年俺孩又出去打工，没时间熬药喝药，结果嘞？哎！一下就生了个大孙子！”
虽说院子里坐着的姑婶们比不得青天大老爷，可耳根子也是历经过几十年的磨练，没那么容易被她说动，更何况她说得这些，也没听出有什么不妥。
“有病了开药吃药，吃完药病自然就好了。”
“对啊，要不是吃了沈叔的药，说不定嫩孩还好不了呢。”
见她们没明白自己的意思，陈婆子又继续道：“啥呀，有病的就不是俺孩，是他媳妇的肚子有毛病，进门五年蛋都不下一个！”
“那你这孙……喔~”
听陈婆子这么一说，众人脸上顿然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所以是陈富贵的媳妇不能生，陈富贵去城里打工的时候，和别的女人生了个孩子……
原本院子里的气氛还剑拔弩张的，一听到这些事，一双双搭在身前的手都下意识想伸进口袋里摸一把瓜子，听她把细节也交代个清楚。
“那他带着孩子回家，你儿媳妇能愿意？”
“当然不愿意啊，早两个月就扯离婚证了。”提起自己的前儿媳妇，陈婆子的脸上满是厌恶，“自己生不出来前两天还好意思回俺家来搬缝纫机，说是她的嫁妆必须得搬走，呸！”
陈婆子声情并茂地把当天的事描述了一遍，女方家是怎么上门跟他们拉
扯，拉扯不过又嚷嚷着陈富贵身体有病耽误了她好几年，闹得邻居们都来看他家笑话。
也正是出了这档子事，陈婆子才跑来清河村找上门要个说法。
“不是你给她瞎胡说俺孩生不出来，她能闹这么一出？你咋不说她是个不下蛋的鸡啊！”转过头看向沈万山，陈婆子的音调又提高了几分。
“我知道，嫩和徐凤是一个村的，所以向着她，给俺孩泼脏水，你承认不承认！”
虽然忘了具体的情况，但沈万山还是替自己解释道：“不可能，我跟嫩孩无冤无仇，我没事冤枉他干啥？没算是一个村的，在这事儿上我也没必要缺人啊。”
“你再等会，等找到当时的病历，把事情弄清楚再说也不迟。”
沈妙在屋里找了二十多分钟，终于找到了那张写着“陈叉叉”的病历。
“爷，我找到了！”
不怪她找了这么久，是陈婆子记错了时间。
陈富贵来看病的时间不是去年年初，而是前年年底，去年年初也来了一次，不过是陈富贵陪着她前儿媳妇徐凤来看的，所以只写了她的名字。
病历在柜子里放了一年多，边缘都有些泛黄，深蓝的笔迹也有些褪色。
上面的符号圈圈叉叉地写了一堆，沈妙只认得最上面的那个“天”字，还有下面几个熟悉的药材名。
等等，这不是用来治疗男不育症的啊？
沈妙将病历单子交到爷爷手上，沈万山对照着病历看了几个来回，勉强将那段模糊的记忆拼凑了起来。
“哦……我想起来了，陈富贵，”沈万山将手里的病历掸了掸，淡淡地说道，“你儿子是天阉。”
“天什么？”
陈婆子不懂这些医学术语，但猜到那不是什么好词，“你再说一遍，啥意思？”
沈万山将病历拿到她面前，一字一句地指着自己写的圈圈和叉叉，解释道：“天阉，就是生不出孩子。”
随后，他又把徐凤的病历拿来对照，“你看，你儿媳妇是正常的，就是有点女人病，这些药都是治她的女人病的。”
“放你娘的屁！”
陈婆子怀里的孩子睡了许久，这会终于有了动静，听到奶奶的叫骂声，“哇哇哇”地跟着哭个不停。
陈婆子一边轻拍孩子的后背哄着，一边寻求着那排“青天大老爷”们的支持，“大家伙儿都瞧瞧，我抱得是啥？俺孩要是生不出来，我抱得是你祖宗啊？你就是个庸医！”
陈婆子朝身后的那些男人们使了个眼色，他们当即心领神会地点点头，然后挥舞着锄头和铁锹，敲打着院子里的药材架子。
沈妙：“别砸了！话还没说清楚呢，别砸啊！！！”
那些药都是沈妙上山摘的，每一棵都是她的心血，可不能被这群莽汉给毁了。
一个箭步上前，沈妙将沈万山手里的病历单子拿过来，指着上面的诊断高声强调道：“你儿子没功能，你媳妇没问题，这孩子又是城里那个女人生下来的，你怎么能保证这是你的亲孙子？又有什么证据说我们是误诊！”
去你……
陈婆子的话都到嘴边了，却又被沈妙那坚定的目光给挡了回去。
沈妙的话把她给问住了。
是啊，她怎么能确定这孩子就是自己的亲孙子呢？
这孩子是从城里带回来的，可不是她亲自看着从那女人的肚子里出来的，所以她并没有十成十的把握。
不止是她，当那些打砸的大汉们嗅到了有瓜的气息后，也不禁停止了手上的动作，静等着事态的发展。
见陈婆子沉默，沈万山不禁叹了一口气。
原本病人的病情是不该透露的，不过既然事情都闹到这个份儿上了，只能把事情说清楚。
“天阉，又叫五不男，指的是天、漏、犍、怯、变。天是指发育畸形；漏是指把不住精|关；犍就是古代常说的太监；怯是硬不起来；变就是咱们说的不男不女、阴阳人。”
“你儿子陈富贵是漏，就是把不住，但又不止是把不住，是他那里头啊，没东西。”
沈万山一边说一边捏着右手的五指，试图用形象的方式跟她解释，“不止是女人得有东西，男人也得有东西，母鸡下得蛋为啥孵不出小鸡？就是里面没东西，你儿子就是缺了那样东西。”
“那这能治得好吗？”看热闹的婶子小声嘀咕了一句。
“治不好，”沈万山耿直地向她解释，“天阉注定一辈子无儿无女，不管中医西医都治不好。”
另一个婶子跟着撇撇嘴：“那你还给人家开药，不怪人家上门来找你。”
“天地良心，我开这药可不是治他的天阉，是治他的脏病。”
沈万山急了，连忙把病历拿给她们看，也不管她们能不能看得懂自己写的字：“看清楚，这上面的药跟天阉没关系，土茯苓、金银花、大黄……这些都是排毒，用来治脏病的。”
脏……病？
她们好像又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眼神里的情绪也变得更加意味深长。
孩子从哪来的还没弄清楚呢，又冒出来了脏病？
啧啧啧，这传说中的陈富贵到底还有什么惊喜是她们不知道的？
“放你娘的，娘的……”
陈婆子有些站不稳了，那个“屁”字半天都没能放出来。
还好有身后的男人及时扶着，这才没踉跄地摔在地上。
“你们说话可要过脑子，现在可讲法，要是造谣，你们全家都得拉去蹲监狱！”男人试图替陈婆子挽回些颜面，不过说话的底气明显比她刚才差了一大截。
“你们还知道讲法啊？”
看着地上那些被糟蹋的草药，沈妙严重怀疑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纯粹是强撑着面子不肯承认事实罢了。
沈妙：“要是觉得我们骗人，就把陈富贵拉来对质，实在不行就去大医院检查，真要是我们误诊了，所有费用都由我们出。可要真是陈富贵的问题……那你们今天来闹事，也得给个说法。”
沈妙这边说完了，院子里那些迫不及待想要吃瓜的眼睛，齐刷刷地落在了陈婆子身上，等着她的回答，那藏不住的情绪都在催促着她把人叫来对质。
陈富贵真要来了，不管是谁对谁错，都绝对会是一出好戏！
最好是把他前妻一家子也找来，还有他从城里带回来的媳妇，唱戏的人……哦不，是当事人，当事人越多才能把事情掰扯清楚嘛。
看着陈婆子抱在孩子身上的手不像来时那么紧了，除了急切地证明爷爷的清白之外，沈妙也想分一口瓜来吃。
她是真想见见，这传说中的天阉之人到底是什么样啊？

第3章 有什么是我不能听的
比陈富贵来得更早的，是沈家人和清河村的村民。
听说有人来砸自家老爹的场子，村长沈山生带着人就从地里赶回来了，儿媳王冬梅也领着村里一众能言善战的妇女加入到这场战斗。
管她陈婆子是哪座村的话事人，进了清河村，就得把头给低下来。
“你是清平村，陈有才家的？”
沈山生认出了陈婆子，瞧着院子里这一地的狼藉，眉头又紧皱了几分：“俺爹到底哪点对不住你？这青天白日的，非得带着人来砸场子？”
王冬梅还以为是哪来的无赖，一看是打着几个邻里弯认识的熟人，也及时收住了快要叫骂出来的怒气，“她婶儿，都是乡里乡亲的，有啥事不能好好说啊。”
瞧着乌泱泱从院外涌进来的一伙人，陈婆子嘴唇微翕，半天说不出一个囫囵字儿。
她不仅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被主人家逮了个正着。
沈万山虽是一介不富不贵的土医生，但他儿子沈山生可是清河村的村长，听说现任乡长一直很看重他，弄不好再过几年乡长退了休，他的位置就姓沈了。
儿媳妇王冬梅看着和善，却也不是个任人揉捏的软柿子，连任了整整二十年的三八红旗手，在市里妇联都是能说得上话的。
环顾着这群来为老爷子出头的面孔，陈婆子的腿脚更软了。
若是没看到沈妙找出的病历，她倒是能继续无赖地嚷着沈万山是骗钱的庸医，可现在……儿子是天阉又有脏病的事儿，让她怎么开这个口啊！
“爹，陈婆子说爷爷是断错了病。”
陈婆子开不了口，沈妙替她
说。
不仅要说，还要大大方方、一五一十地说：“爷爷去年给他儿子开了治脏病的药，她非说爷爷是骗他家的钱。还说爷爷污蔑他儿子不能生，是身体里没有那玩意儿的天阉，说爷爷偏袒同村的人，她儿媳妇进门几年都生不出，城里来的倒是给她带回个大胖孙子，你说这不稀罕了嘛。”
二十出头的沈妙人如其名，是个瞧着就水灵灵的妙人儿，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骨碌更是活泼又机灵。
可这一张小嘴儿却跟淬了毒似的，字字不带脏，但字字要人命。
听着是在风轻云淡地叙说着刚才发生的事，其实字里行间都是在讽刺陈婆子是个缺心眼。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她是狗咬吕洞宾，不识爷爷的好人心。
沈妙这话一出，那些看热闹的人纷纷掩嘴偷笑，生怕自己的声音扰了这凝重的气氛。
这不明摆着嘛，儿子生不出又有脏病，当娘的还把儿子带回来的绿帽子当成了宝……
不得不说，这后浪就是比前浪强，她们这些人开口多半是屎尿屁，哪能想到这么骂人不带脏字的话啊。
“是这样啊……”
沈山生听懂是听懂了，却没品出这其中的八卦，于是耿直地建议道：“这事儿简单，把你这儿子媳妇都给叫来，看看她是咋说不就行了嘛，要是她不说，那咱就去市里的医院叫大医生给查查。”
“好，好！”
陈婆子是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性子，今天她还非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把事情弄清楚不可：“我这就给富贵打电话，把他们俩全都叫来！”
就算是她搞错了，沈万山开的药并不是治儿子的不育症，是给儿子治脏病，他也一定是误诊了，因为她怀里抱着的就是她们老陈家的血脉，一定是，一定是！
她的儿子就是身体脏了，脑子可干净得很呢！
趁着陈婆子去村头打电话的功夫，有好事的人把她的前儿媳妇徐凤也给叫来了，想着毕竟是两口子之间的事，徐凤多少也能当个人证。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传说中的陈富贵终于骑着车把她的新媳妇给带来了。
看到院子里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不少人，陈富贵都愣了，他本以为陈婆子说今天来找沈万山算账是气话，没想到真的带上亲戚来砸场子了。
远远打量着陈富贵和他新媳妇的外貌，沈妙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
嗯，确实挺“富贵”的，要是手里没赚点钱，怎么能娶得上这么漂亮的新老婆？
个子比他高，长得比他齐整，这么一朵娇媚的玫瑰花之所以插在牛粪上，肯定是被他的“富贵”给征服了。
“娘，你咋还真来了？”
“姓沈的说你生不出来，还说你有脏病，到底咋回事？！”
“我，我去年确实身体不太舒服，可吃了药都好了啊。”
“那说你是天什么阉，说你生不出，你咋没跟我说！”
“那这绝对是断错了，我咋会生不出啊？娘，孙子您都抱上了，我生不生得出，你还不知道？”
“瞧瞧！瞧瞧！我儿子生得出来！”
有儿子来给自己撑腰，陈婆子的腰板再次挺得笔直，声音也比刚才高了一个八度：“姓沈的，这下我可没冤枉你们吧，说说，这事儿准备咋办？”
“娘，这事儿就算了吧。”
陈富贵扯着她的袖子，想让她息事宁人，“沈叔他给我开的药确实管用，这不孕不育的事他估摸着也是不擅长，谁还没犯错的时候啊？”
沈万山摆摆手，拒绝了他调停的好意：“小陈，不用你说情。”
随后，他双手往身后一背，铿锵有力地撂下了一句话：“要交代是吧，走！上医院，做检查！”
他对自己的医术十分有信心，他不敢保证自己能诊出所有的疑难杂症，可但凡是能写在病历上的字，那绝对是他可以肯定的。
陈富贵，他就是五不男，是天阉。
他没错！
老爷子都发话了，沈山生自然是站在自己亲爹这边，“好，那咱一齐去，把能做的检查都做一遍，绝对得把事情弄清楚，决不冤了谁。”
“等着，我这就上家里去拿钱，”王冬梅也跟着帮腔道。
“不过咱得提前说好，如果俺爹的诊断没错，花了多少钱都得你们掏。”
陈婆子：“好！掏就掏！”
都要收拾准备出发去医院了，一直抱着孩子的陈家媳妇忽然开了口。
“别，别去了……”
“为啥不去？”陈富贵不解道。
怯怯地往后退了几步，陈家媳妇扫视着周围那些为了她怀里孩子，气得脸红脖子粗的人们，小声地嘟囔道：“小顺，他，他不是你的孩子。”
“啥？”陈富贵怔了片刻，随后不可思议地歪着头朝她走近了几步，“你刚才说啥？”
“小顺不是你的孩子。”
当陈家媳妇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对陈家母子俩而言，无疑是一颗重磅的蘑菇弹将他们所有的底气都抹杀的一干二净。
而对一旁的吃瓜群众而言，这颗悬在半空的西瓜终于落地了，瓜皮碎裂的瞬间，丰盈的果汁、鲜爽的口感……嗯，总算是不负众望，没让大家白白空等一场！
陈家的这位新媳妇是城里的“楼凤”，陈富贵是她之前接待过的客人之一。
她也不知道肚子里的孩子是谁，所以便试着广撒网看看有谁愿意当那条鱼，很明显，陈富贵上钩了。
在她告诉自己怀孕的同时，陈富贵也有那么一瞬间的怀疑，但见女人当时说得信誓旦旦，算算时间，他确实每天都有光顾她的生意，又想着沈万山开给他的药或许不仅能治脏病，还也能治他的不育症，便认下了她肚子里的孩子。
可既然是天阉，老天爷又怎么会反悔呢？
于是就……
“好啊你！你个马蚤娘儿们！老子平日待你不薄，你竟然给老子戴这么大一顶绿帽子！看老子今天不打死你！”
“姓陈的你活该生不出孩子！报应，这就是报应！你个畜生，生了也得是个烂屁|眼的货！”
“我的命咋就这么苦，生出这么个不争气的混小子啊！哎呦我的老天爷哎，你还叫我咋活啊？干脆一个雷劈死我算了！”
真相水落石出的同时，整个院子都乱成了一锅粥。
陈富贵把现老婆按在地上一顿打，前老婆趁机也冲他发泄着这些年的苦闷，担心闹出人命，围观的男人们都赶忙上去拉架，只留陈婆子独自瘫坐在地上痛哭，顺带抱着她那没血缘且同样嗷嗷大哭的大孙子。
女人被陈富贵打得不轻，夏天本就穿得单薄，浑身上下都是抓伤、蹭破的血道道，徐凤在打他的时候没站稳，不小心也把脚给崴了。
陈富贵受的伤最重，不知道是她们俩谁踢了他一脚，疼得他蜷缩在地上直打滚。
不过没关系，反正他留着也没用，又毒又没枪子儿，踢坏了拉倒。
“好了！都给我住手！”
最后，还是沈山生一声严厉的呵斥，才叫停了这一场闹剧。
看着院子里扬起的灰尘，还有受伤的几人，他皱着眉把几人给分开，“有什么事都回到自家再说，在我们院子里闹算怎么回事？这儿是医馆，不是戏台子！”
“啊……啊……我的命，命咋就这么苦，苦啊……”
沈山生这么一发话，没人再敢造次胡闹，只剩止不住哭声的陈婆子和她怀里的孩子，哇哇地流着眼泪。
“妙妙，”为了减轻院子里的火药味，沈万山朝沈妙使了个眼色，“把她们俩带去屋里擦点药。”
“哎。”
沈妙应了一声，带着陈富贵的两任老婆进了堂里。
拿来一瓶酒精和一瓶跌打酒，沈妙用棉球轻轻擦拭着女人在不停流血的手臂，同时把跌打酒交给徐凤让她自己处理。
虽然崴伤了脚，但能出一口气，对徐凤来说也是值当的：“报应，这就是陈富贵的报应！他陈家就该断子绝孙！”
看得出来，徐凤是真的恨陈富贵，所以哪怕离了婚，再次看到他也会勾起她心里的那口气。
沈妙尽力克制着心里的好奇，可不停抽噎的女人却又用一句话勾起了她的兴趣。
“确实，他陈富贵就是个腌臜禽兽！”
看着被打的浑身是伤的女人，徐凤的眼神里有对她职业的嫌弃
，却并没有什么恨意。
即使是她破坏了自己的婚姻，可话说回来，也是她间接地帮自己脱离了苦海。
用跌打酒按摩着脚踝，徐凤试探地问了一句：“他是不是也……那样对你了？”
四目相对，目光碰撞的那一刻，女人似乎明白了她的意思。
“你是说……”
“嗯。”
女人点点头：“对，一开始我以为他是憋得太久了，没想到我当时怀了孕他也……生完孩子后更是……”
或许是觉得沈妙才二十出头还没结婚，年龄还小的她不该了解这些话题，所以女人说得很隐晦。
徐凤不住地点头附和，“可不是，这王八蛋就是改不了贱毛病。明知道自己不行还非得来，除了弄我一身恶心的口水，还能干啥？”
听着她们俩心有灵犀的加密通话，沈妙像是一只掉进瓜田里却又找不到瓜的猹，急得团团转，好几次都差点忍不住开口。
我的好姐姐，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瓜大胆放出来听听呗~

第4章 你的爷=一片瓜田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这下可好，陈婆子带着人在沈家的医馆又吵又闹的，弄得整个清河村都知道陈家的儿子得了脏病，头上还戴着一顶绿帽子的事儿了。
不过，这场闹剧最大的受害者并不是陈富贵，而是院子里来看病的乡亲们。
白白等了大半天没瞧上病，倒是被这接二连三的瓜给喂饱了。临走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是一副又愁又拧的复杂表情。
愁的是，万一明天看病，她们又来捣乱了咋办？
拧的是，可要是她们不来了，这顶绿帽子将来该何去何从，他们可就不知道了。
唉，真是怕她们再来，又怕她们不来……
不止是围观的吃瓜群众好奇，沈妙也想知道这瓜的后续会有什么发展。
“爷，陈富贵找那啥的事儿你早就知道了啊？”将院子里晒的药材都收回来后，沈妙好奇地对沈万山问道。
翻看着沈妙今天开的几张药单和病历，沈万山只淡声地“嗯”了一声。
沈妙撇撇嘴，“这么大的事儿，也没见你提过。”
沈万山皱着眉瞧她一眼，还没开口，别在身后的戒尺就先一步扬了起来：“你这妮儿真是该打。”
还好沈妙躲得快，才没被戒尺给打到。
“咱是给人家看病的，你管人家的家事呢？”
沈妙解释道：“可徐凤姐是好人啊，要是你早跟她说，她不就能早点离婚嘛。”
合上手里的病历簿，沈万山只是翻了个白眼：“你个黄花大闺女，懂个屁。”
又是这句话，每次沈万山不想她多打听就用这句话噎她，好像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儿，非得等她结了婚才能知道似的。
沈妙也不再多问，而是回去继续收拾着院子里的草药，等到把药材全都收进屋里，又把各个房间的窗户都关好，这才给大门挂了锁和沈万山一起回家。
沈家的医馆用的是家里祖传的那两间老房子，早几年前，他们一家就全部搬进村里刚盖的新平房，不过，两处离得不远，走几分钟就到了。
沈万山和沈妙回到家时，王冬梅正在摆碗筷，桌子上是一碟丝瓜炒肉、一碟番茄炒鸡蛋还有一碗拍黄瓜，打开锅盖时，一股浓郁的米香瞬间在院子里蔓延开来。
“回来的正好，吃饭吧。”
自从进了八月份，白天就燥热得很，不过等入了夜后温度还是会降下来。
把屋里的电视挪到门口，坐在院子里一边看一边吃，可比吹着风扇要舒服得多。
“老陈家那事是咋处理的？”饭桌上，王冬梅给沈山生夹了一筷子菜，随口问道。
沈山生叹了一口气，“离呗，还能咋办。”
身为村长，上午陈家来闹场的事是他帮忙调停的，也是他下午带着陈婆子一群人回了家。
听他说，陈婆子一回家就央着村长给开证明，把家里关于她和孩子的东西全部丢了出去，还给那女人的娘家打电话说了要离婚的事。
但那女人的娘家听语气也不是个善茬，在电话里就吵吵起来了，估摸着以后还有后续的事要闹。
恶有恶报，这也是陈富贵自己的报应。
“哦对，”沈山生从口袋里拿出两张十块钱，交给了沈万山，“爹，这是陈家赔的药材钱，陈婆子给了二十，你看够不？不够我赶明再去要。”
沈万山没接钱，只是自顾自地吮了下筷子，然后又夹了两片丝瓜低声念叨一句：“别家的箩筐卖多少钱能记得，自家的药价就记不得。”
他还在埋怨当初儿子没有跟自己学医。
虽说他如今当上了村长前途坦荡，也带着村民过上了更好的日子，可他险些让这祖传的医术失传，还好后来生了个天赋极佳的闺女，这才让老爷子勉强原谅了他。
见他的手还悬着，沈万山便说道：“交给妙妙吧，以后咱家医馆的大事小情她说了算，她等过完年就二十四了，也该学着担起事儿了。”
“哎！”
沈妙喜滋滋地应了一声，把钱收进了自己的口袋。
院子里晒的药材大部分都是她上山摘的，不要钱，就算卖给城里的中药馆也就值个十块左右。
得亏陈婆子不知药价，这多出来的十块钱，就当做今天受了她陈家窝囊气的精神损失费吧。
给沈妙的碗里夹一块肉，王冬梅的脸上闪过几分不易觉察的情绪：“妙妙，你可想好了，真要开一辈子的医馆？”
“想好了，”就着肉和菜汁往嘴里扒拉两口米饭，沈妙不假思索地回道，“老话不是说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开医馆挺好的。”
给爹妈各夹了一筷子肉和菜，沈妙又说：“而且我就不是上学那块材料，能高中毕业就不错了，您就是再让我复读我也考不上大学。”
最后也给身边的爷爷舀了一勺鸡蛋和肉，“现在时代不一样了，除了读书之外行医也是一条出路，我就想像我爷这样有一身治病救人的好本事。”要是能偶尔听点八卦就更好了~
当然，沈妙并没有说出后半句话，怕被骂。
沈万山很满意孙女的回答，虽然嘴上没说，却不住地点头。
行医之人就该有这样的觉悟，以治病救人、救死扶伤为己任，要是她的好奇心能少点那就更好了。
铛铛。
“老沈，老沈在家不？”
正吃着，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串敲门声。
声音有点耳熟。
沈妙起身去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浓的肉香，“是妙妙啊，你们吃饭了没？”
“徐叔好，”沈妙让开了身子，邀请男人进院，“刚吃上，坐下一起吃点啊。”
男人是徐凤的父亲徐国宝。
他的手里端着一碗冬瓜炖排骨，冬瓜没看到多少，汤也不够半碗，满满的全是手指长短的小排骨，都快要漫出来了。
徐国宝：“今天家里的排骨炖得多了，天热放不住，想着给你们加个菜。”
看到来的是徐国宝，王冬梅和沈山生也起身热情地招待他。
“快坐快坐。”
“哎呀，炖多了多吃两顿就行，特意跑一趟多麻烦呀。要不添个碗一起吃点吧？”
他们两家平时几乎没什么来往，只是在村里见面时会打个招呼。虽然猜到这碗排骨可能是和陈婆子今天来闹事有关，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缘故。
沈万山知道。
沈万山吃饭快，沈妙他们碗里还有大半碗米呢，他就已经吃完了。
徐国宝：“不用忙了，我在家里刚吃完，给你们送来我就准备回去了。”
见徐国宝准备走，沈万山拿来一张椅子放在自己旁边，一边抖着烟丝一边跟他说道：“不急着回去，过来坐会，咱爷俩也聊聊天。”
徐国宝明白了他的意思，便没有拒绝，走过来坐在了他的旁边。
一开始，他们聊的是沈万山那一辈的往事，回忆老一辈的峥嵘岁月，等聊得差不多之后，沈万山才将话题转移到孩子们的身上。
“叔，当初小凤的事，还得谢谢您。”
摩挲着手里的水杯，徐国宝叹了一口气：“要不是您，小凤就真被那鳖孙给害了。”
“过去的事就别提了，”这一声谢，沈万山自认是承担不起，“主要我也是外人，有些私事我不好拿到明面上说，所以……”
徐国宝：“
是是是，我们都懂，您当时能提醒小凤，已经帮她够多的了。”
行医之人是最忌讳泄露病人隐私的，尤其是这方面的病，更不好随便告诉别人，这叫医德。
去年，陈富贵陪着徐凤来找沈万山，看她是不是也染上了自己的脏病，他这才旁敲侧击地暗示她，她的病和陈富贵不一样，她是碰了不干净的东西发炎，而陈富贵的病则是通过“那儿事”传染的。
还好徐凤听懂了他的暗示，不仅及时做好措施没有被传染，也想到了要离婚的退路。
徐凤是个聪明人，她知道这事传出去会影响到沈万山，所以直到离婚，她都没跟任何人透露一句，就连和陈婆子撕破脸时，也只是说陈富贵生不出孩子而已。
如果不是今天陈婆子非要问出个究竟，怕是没人会知道陈富贵的事。
陈婆子今天闹这么一出，算是自己揭了自己儿子的短。
“陈富贵这孬孙真不是个东西，明知道自己不是个男的，还非得作闹‘那儿事’，给小凤身上咬的啊，留了好几个疤。”提起陈富贵，徐国宝不禁又骂他一句。
可能天阉之人就是这样吧，无能只好狂怒。
“而且听小凤说，那孬孙结婚前就不规矩。”徐国宝又说。
沈万山点点头：“确实，清平村、咱村、清爻村、岔河村都有。”
正在吃饭的三口人同时停顿了一下。
嗯？这男的还有瓜？
等等……您又是怎么知道的？
徐国宝继续说道：“他还不止是咬人哩，还拧！还掐！”
幽幽地吐出一口烟圈，沈万山跟着点点头，并没有表现出丝毫惊讶，“还会拿擀面杖和笤帚把儿，哎呀，不堪说得很。”
“你说，他咋会被教育成这样啊？”
“上梁不正下梁歪，”沈万山将熄灭的烟丝倒了出来，蜘蛛吐丝般地说着自己早就知道的秘事，“小时候跟他爹妈学的，学得还不少哩。”
短短几句话的内容，把沈妙他们三口人震惊了一次又一次。
倒不是陈富贵的行为有多腌臜，而是老爷子这无所不知的回答和风轻云淡的态度……想不到啊，陈富贵的那些事情他竟然早就知道！
难怪今天陈家人撕扯起来时，他一直是一副不冷不热的表情，哪怕徐凤骂他是只“只会趴在人身上瞎拱的毛毛虫”都没反应，原来大家苦苦等待的瓜全都是他吃剩下的！
我的姨，我的爷，我的大脑变拖鞋。
爷爷啊！你是怎么能做到知道这么多的惊天大瓜，却能忍着不说的？
不能跟外人说也就算了，就连跟朝夕相处的自家人也憋得这么严实，一个字都不说啊！

第5章 被鬼上身了！
接连好几天，十里八乡都在议论着陈家的那一摊子事。
不仅陈富贵的瓜越扒越多，那位给他戴绿帽的新媳妇也是劣迹斑斑，稍微一打听，竟然有不少男的都认识她，至于是怎么认识的……
而且，他们两口子离婚没有想着那么简单，新媳妇的娘家虽说是吃着商品粮的城里人，可也是一窝泼皮无赖：当爹的滥赌，当娘的酗酒，两个哥哥也是蹲过监狱的二流子。
他们才不管她给谁戴了绿帽子，只知道离婚就得分钱，不分个几百块决不罢休。
“啊……这也太过分了吧？！”
听着周婶子说着这出戏的后续，沈妙一边按摩着她腰上的痛处，一边惊叹道：“那陈婆子能愿意？”
周婶子也是清平村的人，住得离陈家不远，算是掌握一手瓜源的知情人。
周婶子前些天干活伤了腰，在家卧床休息，所以每天陈家发出点什么摔锅砸盆的动静，她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前两天听见陈家好像有动手的声响，她硬是从床上爬起来趴墙角去听，结果不小心一摔……腰上的伤就更重了。
“当然不愿意了，嘶！轻点轻点……”
周婶子疼得龇牙咧嘴，扯起衣裳时，还不忘跟沈妙分享自己的亲眼所见，“陈婆子不给钱，那家人就硬把孩子塞给她，说是孩子出点什么好歹就上法院告她故意杀人，让她一家都蹲大牢。”
这真是张嘴嚼了个苍蝇，是死是活都恶心。
这么大的一顶“绿帽”陈婆子怎么可能愿意抱？可家里又没人会哄孩子，她又不得不硬着头皮，忙前忙后地伺候孩子的吃喝拉撒。
才过去了小半个月而已，陈婆子眼瞅着老了好几岁，头上的白发也添了许多。
“你这是腰肌劳损，气滞血瘀加上外伤，得好好养一段时间了。”
确定了周婶子疼痛的部位，又给她切了脉，沈妙一边说着一边在病历单上记录着，“内服外敷的药都给你开一点吧？地龙散配上温经通络膏，能好得快一点。”
“好，你看着弄吧，只要能治好就行。”
沈妙：“一共五块钱，我去给你抓药。”
“哎。”
从口袋里摸出放钱的红布包，周婶子慢悠悠从里面拿出几张一块的，随口问道：“你爷爷呢？怎么没见他陪你在医馆呆着？”
站在药柜子前调配着她的药，沈妙回说：“去别村出诊去了。”
以往沈万山只会在医馆病人不多的时候外出诊病，毕竟不是所有病人都能走这么远的路来清河村看病，为了能救治更多的人，沈万山尽己所能地走得远些。
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的江湖郎中一样，挎着一只小医箱，里面装着一些常用药，日出而行、日落而归，每天都会带回几张开的病历和药单，同时第二天将开好的药再带去。
幸好沈万山出诊去了，否则她像现在这么跟周婶子吃瓜，肯定又要挨戒尺的。
“你爷的身体真好，我上回见他时还能上树摘药哩，一点都不像是七十多的。”揉着腰疼的部位，周婶子不禁感叹道，“善有善报，你爷他攒了这么多福报，往后有的是享福的日子呢。”
“好，承您的吉言啦！”
今天下了雨，没什么来看病的人。
想着没有人在排队，周婶子的腰又疼得不轻，沈妙便拿出了针灸包，主动提出道：“您要是不急着回去的话，我再给您灸几针，能缓解不少。”
“好啊！谢谢你啊！”
趴在内堂里那张简易的木板床上，沈妙在一旁点起一盏酒精灯，一只手摸着她身上的穴位，另一只手熟练地将消过毒的银针刺下去。
沈妙从小就学针灸，每个穴位都记得滚瓜烂熟。
见她哼着歌扎针的轻松模样，周婶子还以为她是在拿自己练手，可当刺中的穴位正是自己疼痛的地方，酸酸麻麻的感觉在逐渐缓解时，她才相信沈妙确实有两把刷子在身上。
周婶子坐在木板床上，看到墙角放着一只落了灰的人体模型，脑海里又倏地闪出了另一个八卦。
“说起陈富贵，跟他一起去城里打工的徐志成命可就苦多了。”
嗯？是瓜味儿？
下完针正要灭灯的时候，沈妙拿灯帽的手不由得顿了一下，“谁？”
“徐志成，比你大个六七岁，他娘原来是你们村的，后来嫁到岔河村了，他姥爷和他姥姥之前当过村长，他家太公是西北的，当初是逃难来了咱这地界儿。”
沈妙装作听懂地“哦”了一声。
她哪里是想知道徐志成的家谱，也不想他是谁，她想知道的是瓜，是瓜。
瞧周婶子这叹气的遗憾模样，直觉告诉她，这个徐志成身上肯定有大瓜！
沈妙稍稍停顿几秒后，才继续问道：“徐志成他咋了？”
即使内堂里没别人，周婶子还是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几分音量，“被鬼上身啦！”
沈妙：？？？
听周婶子说，几年前附近这些村里的年轻人去城里打工，徐志成和陈富贵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徐志成和陈富贵可不一样，他是个顶老实的人，赚的钱全都寄给了家里的媳妇。
他媳妇王穗花也是个好女人，徐志成不在家，她就一个人撑起养家的重担，又要侍奉卧病的公婆，又要耕种家里的地，一个人当两个人使。
前年公婆去世，她也是尽心操办，人人都说她不是亲女儿、胜似亲女儿。
夫妻俩恩爱非常，即使王穗花一直没孩子，徐志成也没做过什么不规矩的事。
见周婶子半天都没说到正题
上，沈妙忍不住追问道：“那咋会被鬼上身呢？到底咋回事啊？”
“还能是为啥？在工地上碰到鬼了！”
周婶子不该去种地，应该去村口支个摊说书的，瞧她那声情并茂的架势，还有脸上丰富的表情，不去赚这份钱真是可惜了。
具体情况周婶子也不甚清楚，毕竟是岔河村的，她也是同人闲聊时听说的。
和陈富贵盖楼房不同，徐志成接的是盖学校的活儿，豫市某大学要在东边扩建，他便和几十名附近村子的人一起组成了一个施工队。
听说学校都盖在坟地或是乱葬岗上，因为学校里的学生阳气重能压得住，不过在建成竣工之前，可就是阴气最重的地方了，再加上是在偏远的城郊……
“那天晚上说是徐志成在盖了一半的楼里巡夜，然后被鬼从楼上推了下去，还好有人听到他出事来救，这才捡回一条命，可惜还是断了一只脚。”
沈妙是不信神啊鬼啊这些事的。
瞧周婶子那手舞足蹈的架势吓人得很，可沈妙听起来却觉得像是徐志成自己低血糖，一时头晕才从楼上栽了下去。
毕竟要是真有鬼的话，直接把他拉下来做垫背不就好了，又何必还饶他一条命呢？
“这还不算完，”周婶子稍稍偏过身，继续给她绘声绘色地描述，“自从徐志成回来后就被鬼上身了，每天晚上都会学鬼叫，据说好多人都听到过，可吓人了！”
沈妙听说过学猫叫、学狗叫，学鬼叫……等等，鬼是怎么叫的？
“妙妙？出来帮我接下药箱。”
聊得正起劲，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了爷爷的声音。
想来是出诊结束回来了。
“哎，马上，在堂里给人扎针呢。”
沈妙将周婶子身上的银针依次取下，同时赶紧收起了自己的好奇心，生怕被爷爷知道她和病患谈论别人的八卦。
“沈叔回来啦，”穿好衣服从内堂出来，周婶子揉了揉腰，顺手将沈妙给她包的药揣进了箩筐里，“妙妙给我治得也差不多，那啥，家里还有点事，我就先回去了。”
沈万山掸着衣服上的水珠，回道：“好，那你可得慢点，小心地上路滑。”
“中。”
沈妙给沈万山拿来一条干毛巾，帮他擦着身上的水。接过药箱时，只觉得这箱子似乎比平常要重了许多。
“这几天雨也不带停的，算了，不出去跑了。”看着自己踩了一脚的泥，沈万山低声埋怨了一句。
沈妙跟着说道，“确实，等天气好点再出去吧，雨天路滑，您这么出去跑，我们也不放心。”
放下手里的毛巾，抬头时，沈万山挑了下花白的眉峰：“赶明你替我去，我留下坐诊。”
沈妙：？？？
“这，这下大雨的，我能去哪啊？”
“南边的那个岔河村，”沈万山一边编着袖子一边淡声道，“一共就两家儿人，你把他们的药熬好了每天送去，再帮他们推拿一两个小时就行。”
还好，岔河村离得不远，也就区区十里地而已，走过去就全当锻炼身体了。
沈妙：“行，都哪两家？”
“一家是二街十五户，李屠夫他家的老太太，老太太常年不下地，腿上的肉都枯雏（萎缩）了。”
“一家是三街十一户，王穗花她男人，她男人断了腿还没恢复过来，得好好养着呢。”
等等，谁？王穗花她男人？
是徐志成？！

第6章 一针扎在“鬼”脚上
“王穗花她男人是不是叫徐志成？”
沈万山反问道：“咋？你认识？”
“没没没，”沈妙可不敢说自己是从周婶子那听说的，于是赶忙解释道，“他娘原来不是咱村的嘛，后来才嫁到岔河村的，他姥姥姥爷之前还是咱村的村长呢，忘了？”
还好周婶子说了徐志成他娘家的事，这才让她给糊弄了过去。
端起桌子上的搪瓷杯喝一口早上泡得茶，沈万山幽幽地叹了一声：“唉，年龄大了，哪能记住这么多事儿。”
下雨天天气潮，沈万山这一路回来箱子外面蒙了一层薄薄的水，于是沈妙便将药箱打开，把里面的物什都拿出来，免得捂了太久的潮气会发霉。
难怪箱子这么沉呢，里面除了一些药之外还有一只蓄电池和乱糟糟的一团线。
蓄电池是用来针灸用的，比起普通的针灸，通上电的银针治疗效果更出色，尤其是治一些陈年沉疴，微微的电流可以更好地刺激麻痹的穴位。
这是沈万山十来年前应邀去外地接诊，和几个当地大夫一起治病时相互交流学来的。
当时科技落后，他们只能用电池来通电，如今听说城里的中医院都有专业的电针仪了，不仅能够控制电流强弱，还能同时连接好多根针。
不过电针仪太贵了，沈万山可不舍得花那个钱，所以这么多年他一直都还是用可以充电的蓄电池来代替，便宜又省钱。
理着那一团铜线，沈妙试探地问道：“李奶奶瘫了好些年了，给她施电针能行吗？”
“不是给她用的，是给徐志成用的。”
说着，沈万山忽然又想到了什么，于是走过来拿出了箱子里记录病历的小本子，翻到画着“△&#215;成”的那一页，思索片刻后改了几味药的用量，同时又再后面添了几样。
虽然在写字时沈万山用的多半是圈圈、三角、方块和叉叉，不过从小跟着他学医的沈妙，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是哪些药材。
何首乌藤、龙骨、灵芝……这都是些用来安神养心的药材。
原本这副“天王补心丹”就是用来治疗心阴不足、失眠多梦的，加入了这几味药后，效果会更加明显。
沈万山：“明天你就按照这个单子给他抓。”
“好。”
接过小本子，沈妙又瞧了一眼上面沈万山给出的诊断和分析：入夜后难以入眠，睡觉时经常被噩梦惊醒，气血不足、多思多忧、阴虚血少……
“爷，我记得电针不是治失眠的吧。”沈妙问道。
“是给他治脚的，”沈万山解释道，“他的脚断了，养了小半年也没啥起色，时不时还会疼，得用电针给他调调。”
因为明天要沈妙替自己出诊，为了她能更充分地了解病人的情况，沈万山便回到案前坐下，对她说道：“来，我再跟你交代点别的事。”
别的……事？
“哎！”
沈妙应了一声，赶忙拉来一张椅子到他旁边。
难得啊，爷爷终于要抖搂一点他吃到的瓜了！
可当她兴致勃勃地侧耳倾听时，才发现是自己想得太多了……
沈万山：“灸三阳交的时候把电开得高一点，复溜穴要最早下针，但是要最晚通电，时间不能太久，一点一点的，你得时刻注意着点。阳陵泉和承山要先用手指按摩一会，然后再下针……”
他交代的，全是电针灸时的“事”。
也对，依照爷爷这守口如瓶的性子，是不会谈论别人家的事的。
沈万山既然没说，沈妙自然不会多问，只是仔细记录着下针时的细节，不过她的好奇心同样没闲着，一直琢磨着一件很奇怪的事。
徐志成的脚断后养了小半年，按理说应该已经恢复了，又怎么会疼呢？
还有他每天晚上都难以入睡的症状……总不能真的是在“学鬼叫”吧。
“都记住没？”
“记住了，”沈妙把记好的细节重新给他复述了一遍，“第一针先下复溜穴，然后……”
针灸的手法对沈妙来说没什么难度，让沈万山担心的是要给针通电的电流和时间。
平时用到电针灸治病的次数很少，沈妙虽然也亲自上手过几次，但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一旁帮忙，再加上这次电针灸的穴位比较多，所以他不免要多嘱咐几句。
反反复复交代了许多遍，沈万山还是不放心，于是说道，“算了，明天还是咱俩一块去吧，等你能上手了再说。”
沈妙：……
她怎么觉得爷爷并不是在担心自己的医术，担心自己手指下错了针，而是害怕自己把持不住医德，会探出耳朵打听八卦呢？
*
第二天早上，过了八点，外面的天还是阴沉沉的。
连续下了几天的雨，温度都降低不少，出门要披上件外套才行。
清河村距离豫市还算近的，比起十年前一下雨就坑坑洼洼的
土路，村里已经率先铺上了混合着碎石子的水泥路。
不像其他村子，虽然同样在时代的推动下铺上了水泥路，可没有被大型的机器反复碾压过，早就断成了一块块的石板，三不五时地再用水泥修复一下如同一件反复打补丁的旧衣裳。
雨天路滑，担心他们走路不安全，沈山生把家里的三轮车给腾了出来，这样也能省下不少力。
沈妙在前面蹬车，沈万山在后面撑伞，一路上听他聊着这些年各个村子的变化，约摸着半个多小时的功夫就来到了岔河村。
李屠夫要去豫市的早市上卖猪肉，媳妇照顾老太太也要忙活一早上，于是他们就先去了徐志成家。
“小王在家不？”
听到是沈万山那中气十足的声音，院里一前一后地传出了两声回应。
“哎。”
“来了来了。”
开门的是个年龄看着三十出头的女人，她的手里握着一支炒菜勺，院子里满是浓浓的米汤香气，撒上一把青菜再卧里一个鸡蛋就是他们今天的早饭。
“这就是妙妙吧？常听沈叔提起你，呀，长得真齐整啊！”
沈妙脸上的小酒窝满是害羞，也主动向她道了一声“嫂子好”。
“吃了没？我再炒个菜，一块吃点？”
“吃过了，不用忙活，”沈万山摆摆手，一边说一边往屋里走，“志成起来了没？身子咋样了。”
听到沈万山在关心自己，躺在屋里床上的男人也急着坐直了些：“好多了，已经好多了。”
说来，徐志成这一家也是可怜。
双方父母都已过了世，好不容易进城打工想过几天好日子，结果把脚给摔断了，非但没给家里带回来点钱，还把这些年攒的积蓄给花了个七七八八。
徐志成这晚上睡不着，腿还疼的毛病不好治，虽然村里一直有人介绍他们去找沈万山，但过去的小半年他们也不曾敲过沈家医馆的门。
因为没钱。
他们已经把亲戚都借遍了，现在身上还背着债，实在是看不起病了，所以只能忍着。
沈万山出诊时听说了他家的事，不仅主动上门替他诊治，还免了他们的药钱。
毕竟这点药才花几个钱？要是能治好他的病，撑起他的一个家，也算是值得了。
沈妙背着药箱一起走进了屋子，陈旧的摆设和那股酸朽的让她想起了小时候，都已经是家家户户都奔着好日子去的一九九六年了，他们家却像是被定格在了被抛弃的七十年代一样。
“这是你志成哥，这是你妹子，小名叫妙妙。”沈万山给他们相互介绍道，“以后就让她来给你做康复吧。”
沈妙：“志成哥好。”
“哎，好，好好。”男人也客气地对她点点头。
徐志成长得浓眉大眼、长相憨厚，一看就是个老实人。
可惜，麻绳总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
沈万山也不耽误功夫说什么客套话了，随意地坐在床边，顺手搭在了他左手的寸关尺处，一边感受他的脉搏，一边问道：“昨天吃完药睡得咋样？”
徐志成点点头：“前半夜挺好，后半夜还是会醒，不过腿好多了，没之前那么痛了。”
“嗯，今天给你添了几味药，熬完吃着再试试，”换了一边手，沈万山又问，“除了晚上，平常白天腿疼的次数还多不？”
“少了点，现在一天大概就有个六七次。”
听着他们的交谈，徐志成好像不止是失眠，而是经常做噩梦才会惊醒，在醒之后腿便会开始疼。
这好像不止是生理上的病，还有心理上的病。
沈万山点点头，对一旁的沈妙说道，“开始给他灸吧。”
沈妙：“好。”
打开针灸包，点上消毒的酒精灯，又将电线和蓄电池都提前链接好，随后，沈妙不急不缓地抽出一根针，消毒一番后刺入了指尖按压的复溜穴上。
“嘶，疼……”
针刚刺下去，徐志成就忍不住颤了一下。
“疼是正常的，别动，一会就好了。”
“不是腿，”徐志成疼得直起身，“是脚，脚疼。”
脚？
看着他右边小腿下面空荡荡的部位，沈妙愣了一下：脚不是已经没了吗？哪里疼？
“疼，好疼！不行不行，真的好疼！”
他不像是装的，才一会的功夫，额头就疼得出了冷汗，手臂上的汗毛也纷纷立了起来，还好一旁的王穗花和沈万山及时按住他，才没让他挣扎。
“别动。”
见他越来越疼，沈万山随手抽出一根针，走过去对准了他不存在的右脚干净利落地刺了下去。
“嗯。”
沈万山手里的针分明是刺在空气上，徐志成的身体却似乎感知到了那根针的力道，跟着抖了一下。
这离奇的一幕把沈妙给看傻了。
爷爷这是……一针扎在了鬼的脚上？！

第7章 孔哥，你的手放在哪里？
沈万山的手指来回捻搓着银针，就像是真的刺在皮肉上一般，将针尖慢慢推进了半寸。
而且，他并不是随便刺的一针，看位置是在右脚的第一跖趾关节处，正好是可以缓解脚痛的太白穴位置。
“好点了吗？”
看着沈万山手里的银针左右转动，徐志成耸起的肩膀稍稍放松了些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那股从虚无之中涌出的疼痛还真的舒缓了许多：“好，好多了。”
那一刻，沈妙的大脑真的宕机了。
爷爷的医术高超，她曾亲眼见过爷爷治好许多罕见的疑难杂症，可这凭空针灸止痛的本事……说真的，她还是第一次见。
而这一针，也让沈妙相信了周婶子的话：徐志成真的被鬼附身了！
否则他这并不存在的脚，怎么会有疼的感觉呢？
灸了一会后，沈万山又对照着他的左脚大小，找到了相应的太溪穴和昆仑穴。不过这次他没有针灸，而是用手指在那两处空气上反复揉捏。
“放轻松，别紧张，一会就好了……”
这句话不知是在安慰徐志成，还是安抚附身在他身上的鬼。
看着沈万山专注按摩的专注侧脸，那一刻，沈妙对爷爷的真实身份产生了怀疑。
爷爷不会就是电影里那些会抓鬼、抓妖、抓僵尸的道长吧……
在沈万山这一番推拿下，约摸着几分钟的功夫之后，徐志成脚上那股突如其来的疼痛感便彻底消失了。
“愣着干啥？继续施针。”见沈妙站在一旁呆若木鸡，沈万山起身后随口催了她一句。
“哦哦。”
沈妙回了回神，随后又抽出了几根银针，依次扎在了他小腿的穴位上。
过去的几个月里，刚才那番情景曾经发生了很多次。王穗花手里特意备了一条毛巾，瞧那破烂又毛糙的表面，想来是经常被撕咬。
“叔，志成他这脚每晚都疼，真的没别的办法了吗？”
“没办法，只能靠他自己挺过来。”
“吃药也不行吗？”
“没用，这就不是个病，既然不是病，吃药能有啥用？”
“治是没得治，但能稍微缓缓。上次我教你按摩的几个穴位，你没事常给他按按，等过些天天气好了，试着让他下床走走，多晒晒太阳或许能恢复得快点。”
“哎，谢谢叔。”
不是病、治不好、多晒太阳……听他们话里话外那意思，看来徐志成的身体里是真的有个鬼啊。
沈妙将针都施好后，便拿出了电线和蓄电池，准备通电灸一灸各个穴位。
把电线连接好，沈妙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扭头问道：“爷，你刚才给志成哥的脚上扎了一针，要不要也电一下？”
沈万山：？？？
听到沈妙问出这句话，他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你个二百五，你志成哥右脚都没了，通上电能治个球啊？！”
说完，又抬手在她的脑门上弹了一记脑瓜崩。
这一下可不比戒尺打得轻。
捂着自己被弹出一片红的脑门，沈妙委屈地“哦”了一声。
呜呜呜，凭什么！他能给“鬼”针灸止疼，自己就不能给“鬼”做个电疗了？
只许爷爷治鬼，不许孙女电脚是吧！
从徐志成家出来时是上午十一点，这都过去快一个小时了，沈妙额头上的那块红还是没褪下去，远远一
看，跟观音旁边点了红痣的散财童女似的。
见沈妙只顾着蹬车，一句话不说，沈万山试着打开她的话匣子，问道：“还疼不？”
“疼。”
脑门不疼，但心疼。
“活该。”沈万山不轻不重地回了她两个字。
沈妙：？？？
“明知道他右脚没了，还说通电给他灸，你这不是犯傻呢么？”
沈妙不服地加重了蹬车的力度：“那你不也拿针给他灸了。”
“我是在给他治心，你是给他治个啥？”沈万山的语气看似是严厉的教训，却是在实打实地同她讲道理，“你这啥都治不了，不是在那闹笑话呢。”
徐志成的痛不在于身，在于心。
用老祖宗常说的那一套来解释，就是徐志成身体虽然是缺了一只脚，但是灵魂的那一部分还没消散，所以在没有□□承载的情况下，他就会感觉到疼痛。
这痛是不存在的，是心理上的痛，所以需要给他的心上来一“针”。
就像是看到别人不小心被拉链夹了肉，看到别人咬到舌头自己也会疼一样，让他看到自己不存在的那只脚被针灸，也能一定程度地缓解他心理上的疼痛。
而他小腿的酸痛和刺痛，则是因为他在截肢后，身体里经络的连续性被破坏，气血无法正常流通，不通则痛的缘故，所以才要用电针灸来治疗。
两种痛的原因不同，自然要用不同的方式来治疗。
听完沈万山的解释，沈妙这才醍醐灌顶般地点点头：“哦~所以志成哥他不是被鬼附身？单纯是断了脚之后，心里堵着想不开？”
“哼，鬼附身？”沈万山轻哼一声，慢悠悠地拿出水壶喝着水，“我就知你是听他们村的谁又瞎球胡说了。”
糟糕，被发现了……
想着徐志成以后也算是她的病人，沈万山也就不再隐瞒了，于是便把他所知道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了她。
徐志成坠楼不是被鬼推的，是被吓的。
具体是被什么吓到的，他也记不清楚了，因为摔下楼后磕到了头，医生说是脑震荡，所以那段记忆十分模糊，只记得是听到一个惨叫的声音，然后他便在逃跑时不小心掉下了楼。
也正是怎么都想不起看到了什么，所以他便经常做噩梦，而且每次从梦中惊醒时右脚都会疼。
这是心病，心病还须心药医，等他哪天能想起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就好了。
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沈妙又问：“爷，那你说这世上有鬼没？”
“有啊，”沈万山回答得很肯定，“这世上有的是不怀好意、装神弄鬼的‘小鬼’，等你以后多治几个病人，什么样稀奇的‘小鬼’都能见得到。”
听沈万山这么一说，沈妙瞬间更感兴趣了。
虽说“生意兴隆”这四个字不适合开医馆的，可她是真的想多见几个能把瓜送上门的“小鬼”啊！
*
连续下了几天的雨后，终于迎来了明媚的日头。
偶尔有一阵风吹在身上，不冷不燥，温度刚刚好。
马上快入秋了，正是要农忙的时候，所以来医馆看病的人并不多。趁着晌午有空，沈妙便骑着车去给岔河村的徐志成和李奶奶做康复推拿。
徐志成家向来是没什么人来探望的，今天门口却停了一辆很招摇的摩托车。
“嫂子，我来给志成哥送药了。”
院门没关，沈妙进来时，正好碰上了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的王穗花。
“快进来吧，你志成哥的领导也在屋里呢。”
领导？
跟着王穗花进屋时，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呛鼻的烟草味。
坐在徐志成旁边的男人正翘起二郎腿，嘴角叼着半根燃着的烟，吊儿郎当地跟他聊着天。
见王穗花身后跟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男人的眼光快速地在她身上打量了一番：“这是……”
“这是来给我治病的妹子，叫妙妙。妙妙，这是我工地的领导，叫……”
“叫哥，孔哥。”男人站起身把手在衣服上蹭了蹭，主动向沈妙伸出了手。
沈妙虽然第一印象对他不怎么好，但还是握住他的手，同他打了个招呼，“孔哥好。”
男人名叫孔祥明，说是领导，其实就是工地上的包工头，看他模样差不多四十出头，虽然身形不胖不瘦，一米七五的个子也不算低，但却像是刚从油缸里捞出一般腻得很。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是沈妙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孔祥明不是什么好人
孔祥明是身为工地代表来慰问徐志成的，不仅带了水果还有鸡蛋和一些补品。
“既然要给志成看病的话，我就不打扰了，先走了啊。”孔祥明随手把烟头丢在地上，碾灭后说道。
“别啊，孔哥，你难得来一次，中午留下吃个饭吧。”徐志成主动挽留道。
王穗花一边编起袖子，一边跟着说道：“是啊，家里今天要炖只鸡，一起留下吃点吧。”
孔祥明也不跟他们客气了，“行吧，那先让妹子留下给志成瞧病，我跟你去厨房，给你打打下手。”
“成。”
沈妙先是询问了一下他这两天的休息情况，然后又给他诊了脉。
经过这段时间的调养，他的身体确实恢复了许多，听他说“脚痛”的情况也有所缓解，只是还是会做噩梦，就算是白天睡午觉也偶尔会惊醒。
拿出针包准备给徐志成做针灸的时候，沈妙在药箱里找了半天没找到打火机，于是徐志成说可以去厨房借个火。
“嫂子，我来用下打火机。”
沈妙来到厨房时，王穗花和孔祥明正在一起处理着刚抓住的那只老母鸡。
他们俩分明是在给老母鸡拔毛，可是沈妙却看到，孔祥明的手搭在了王穗花的手上……

第8章 穗花，你也不想你的男人………
孔祥明的手撤得很快，看到沈妙的那一刻，手就立刻缩了回去。
不过还是被沈妙看到了。
直觉告诉沈妙，方才叠在一起的手，绝对不是无意地触碰。
王穗花似乎也意识到被她看到了，用围裙擦手的时候，动作明显有些紧张：“火机啊，我给你拿。”
“我包里有打火机，要不我去给她拿吧。”说着，孔祥明也跟着朝厨房门口走了过来。
“不用麻烦，厨房里就有。”
一个往碗柜走，一个朝门口来；一个往里，一个往外……
好啊！这俩人一定是有什么事！
沈妙吃过的瓜不少，所以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讶，而是如他们所愿，继续装作什么都没看到的模样，笑着从王穗花手里接过了那只打火机。
“还需要别的啥不？”王穗花的眼神有些飘忽不定，似乎是在催促着她离开。
“也没啥了，”沈妙也没再逗留，“那你们忙，我回屋了。”
不知怎地，在沈妙接过打火机的时候，总觉得像捧着一碗毒药。端给自己的是“潘金莲”，下毒的人是“西门庆”，而屋里躺着的则是可怜的“武大郎”。
不出沈妙所料，她这边才刚进屋，厨房那边的门就跟着被掩上了。
门开着的时候两人都敢这么乱来，门这么一关，不得更加龙缠凤绕，碰撞出一汪缠绵淋漓的潮热湿雨了？
沈妙真想揭穿他们的无耻行径，可惜，她刚才不过是匆匆一瞥，算不上什么铁证如山。
再等等，既然他们生出了偷吃的心，就一定会再想办法张嘴，等一会她非得亲自把他们揭穿不可！
徐志成是老实人不错，可再老实的人，也不能被他们这么骑着脸欺负啊？！
见针灸时沈妙时不时地抬头看向窗外，徐志成不由问道：“是有啥事不？要不你先去忙吧，我最近好多了，赖好灸两针就行。”
“啊，我没事啊，”沈妙笑笑，赶忙把注意力给拉了回来，“害！就是早上没吃饭，刚才见嫂子在切肉，有点馋了。”
徐志成跟着坐直了一些，“那一会多吃点，你嫂子做饭香得很哩！”
提起王穗花时，徐志成的脸上堆满了幸福和得意，好像只要有她在身边，哪怕吃再多的苦、受再多的累，心里也会是甜的。
“志成哥，你和我嫂子是咋认识的？”沈妙好奇地问道。
徐志成长得不算英俊，家庭情况也比较差，除了老实之外并没有太明显的优点，跟书里的“武大郎”如出一辙。
而王穗花呢，她只是穿得有些土、晒得有
些黑，常年干活的手也有些粗糙，可若是好好捯饬一番，不说有多么闭月羞花，但也是够得上“漂亮”二字的。
有男人瞧上她，并不算稀奇。
回想起过去的事，徐志成不禁长叹了一口气：“俺俩认识得早，初中那会是同班同学，不过一直到她高中毕业才走到一起。”
如果说徐志成这辈子有什么甜蜜的记忆，这段学生时期的恋爱就是其中之一。
他们的爱情平平无奇，就是王穗花在一众男生中看上了他的勤劳能干、老实淳朴而已，然后不顾家里反对嫁给他这么个穷小子。
婚后的生活虽然平淡又贫苦，但只要两人能相互扶持，就是胜蜜糖甜，日子再苦也能有盼头。
瞧徐志成回忆往昔时止不住上扬的嘴角，沈妙只能在心里暗自唏嘘：可惜啊，这都是他一厢情愿地想象罢了……
今天的阳光不错，照进屋子里的时候暖洋洋的。徐志成昨天晚上没睡好，让阳光这么一晒，针灸后程穗又给他按摩了好一会，眼皮不由变得有些重。
“稍微睡会吧，”见他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沈妙温声道，“爷爷说你缺乏休息，多睡觉可以养神，对你身体恢复也有好处。”
看看时间，差不多过去了一个小时。
这时候要是去厨房，应该能抓到一些证据。
沈妙一边说一边捋起了袖子，“我正好去厨房给嫂子帮帮忙，一会饭做好了再来叫你。”
徐志成没有拒绝，将小毯子盖在腿上后，回了一声“好”。
从屋里出来后，沈妙踮起脚尖快步朝着厨房走近，既担心自己走得太慢，又害怕自己的脚步声太大会引起屋里那一双“贱鸳鸯”的警惕。
厨房的门关了很久，十几分钟前还能听到切菜剁肉的声响，这会就只有丝丝缕缕的肉香夹杂着米香，时不时地从门窗的缝隙里飘出来。
正当沈妙伸手准备推门时，忽然听到了一句略带警告意味的话。
“嗯？你也不想你男人被讨债的人打死吧。”
这句话直接让沈妙收回了手，同事也让王穗花放弃了阻挡的念头。
在这漫长的一个小时里，她推开了孔祥明无数次的明示和暗示，眼看孔祥明准备霸王硬上弓，她想要骂出口的“臭流氓”却被他严厉的警告给压了回去。
站在王穗花身后的孔祥明如同附在人身上的恶鬼，上下其手地侵扰着。
为了让王穗花彻底放开压住上衣的手，他又在她耳畔吹了一阵带有烟臭味的风，低声耳语道：“乖，只要你肯从了我，这笔钱我就借给你们，什么时候还都可以。”
“真，真的？”
王穗花的声音有些颤抖。
她需要这笔钱，徐志成也需要这笔钱。
尽管她恨不得把灶上的锅一股脑扣在他头上，但为了钱，她只能强忍着恶心试图让自己能咽下这份屈辱。
“真的，”孔祥明的动作更大了，“不骗你。”
厨房里放着碗筷的橱柜传出一阵叮铃咣当的声响。
是王穗花为了徐志成而选择妥协的声音……
那一刻，沈妙的脑子倏地“嗡”了一下。
他们根本不是什么潘金莲和西门庆，是她误会了。
王穗花没有变，她和徐志成所说的一样，是一心一意和他过日子的好女人。如果不是为了徐志成，她是绝对不会咽下这口窝囊气的！
意识到是自己误会了王穗花，沈妙连忙后退几步，刻意提高了声音对厨房里的两人说道：“嫂子，孔哥，饭做好了吗？我来给你帮帮忙吧！”
王穗花是个好女人，她不该被人看到不堪的一面，也不能被孔祥明这样的人渣欺负。
应该还来得及吧？
“快好了，再等十分钟就差不多了。”
为了给他们收拾的时间，沈妙故作不小心地跌了一跤，在外面磨蹭了好一会，直到确认王穗花的声音变得平和了才走近推开厨房的门。
王穗花身前的围裙和衣服上多了几道褶皱，不过幸好还好好地穿在身上。
一旁的孔祥明装作在水池边洗菜，可脸上还没褪去的潮红，那处微微的隆起，却没能藏起他方才的龌龊行径。
两次都被沈妙打断，孔祥明的脸色难看极了。
洗洗手后，当他的目光从沈妙身上经过时，明显多了几分怒意。
“那个，我刚想起来工地上还有事儿，中午就不留下吃了。”孔祥明一边说一边走出厨房门，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犯罪现场。
这次，王穗花没有挽留他，只是用手背蹭了下鼻子，“好。”
回屋拿着包夹在胳膊下面，临走时，他又点了王穗花一句，“等明天，明天晚上我把钱给你们送来，行吧？”
王穗花心里有千万个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点头，“行……”
不止是王穗花，沈妙也听懂了他话里的暗示。
孔祥明没想放过王穗花，明天晚上他还会来。
随着一串摩托车“轰轰轰”的发动机声响快速从门外驶离，王穗花紧张的肩膀终于放松了下来，强撑着的那口气也随之松懈。
厨房里只剩下她们两人，沈妙虽然什么都没说，但目光相碰的一瞬间，王穗花还是知晓了她刚才在门外的那一声叫喊，是在帮自己解围的好意。
“妙妙，我，我……”
崩溃的情绪犹如洪水，“哗”地一下从她的眼眶中涌了出来。
那一刻，她没有想着向沈妙大声宣泄出心里的委屈，而是努力捂着嘴去克制，生怕会被屋里的徐志成听到什么端倪。
顺手关上门，沈妙一把抱住了王穗花，轻轻拍着她的后背。
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王穗花，不过比起安慰，或许一个沉默的肩膀才是她更需要的。
王穗花不敢哭得太久，因为她眼睛要是肿的话徐志成会担心的，所以她只将溢出的情绪抹平就立刻收住了眼泪。
他们是穷人，穷人不能把时间浪费在哭上。
“嫂子，你们欠了很多钱吗？”等王穗花的情绪稍微缓和一些后，沈妙轻声问道。
王穗花点点头，“家里原本就没存下什么钱，当初为了给志成治病，大大小小一共借了有五千多。”
沈妙又问：“志成哥是在工地受的伤，这可是工伤，工地没给赔钱吗？”
“没，”提起工地，王穗花不禁又叹了一口气，“别说赔钱了，志成他们过去几个月的工钱都没能发下来一分。”
“为啥？”
“说是被鬼偷走了。”

第9章 哪个骑啊？你说清楚点……
鬼？
不会这么多人都相信这套说辞吧！
很明显，王穗花是不信的：“鬼就算要钱也得要纸钱才对，把人的钱拿走了它也花不出去，你说，它费这个功夫干啥？”
她是不信，但不是不信世界上有鬼，而是不信鬼会把人的钱给偷走。
王穗花当时没在工地，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她也是听徐志成和孔祥明他们说的。
说是假如徐志成那晚没被鬼吓到的话，第二天正好是发工钱的日子，结果当晚工友们着急忙慌地把他送去医院，回来后，就发现放在财务室里的钱不见了。
而在徐志成摔伤的位置，则发现了几张沾着血的百元大钞。
徐志成是工地上出了名的老实，绝对不会偷工友们的血汗钱，工地上的其他宿舍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
唯一的解释，就是徐志成巡夜时真的撞见了鬼，然后鬼出于报复就把他们的钱给收走了。
否则徐志成怎么会丢掉那段记忆，却还记得鬼的惨叫声呢？
将近十万块啊，就这么被“鬼”给偷走了，又是在工地上丢的。没有人相信这套说辞，报了警，警察也只觉得是他们之中有人监守自盗，最后调查一圈无果，事情便这么不了了之了。
白白干了几个月最后一分钱没拿到，工友们的怨气都发泄在了徐志成身上。
毕竟要不是他冲撞了鬼，就不会发生这档子事。
尽管他也是无辜的受害者，但总要有人来背这个锅，这个人只能是他。
没有工资、没有赔偿，还有那么多治病欠下的外债……他们真的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了。
“嫂子，那你真的打算……”
“我知道这样对不住志成，可要是
不从了他，志成就只能死了。”提起徐志成，王穗花好不容易按捺的眼泪又从眼角流出了几滴。
即使是面对孔祥明这样屈辱的要求，她第一反应也不是要捍卫自己的清白，而是保住丈夫的命，和这么支离破碎的家。
看到王穗花手背上的一条条皱纹，沈妙内心的愧疚感让她抬不起头来。
尤其是想到刚才自己把她类比成不知廉耻、红杏出墙的潘金莲，更是恨不得把腰弯成一百八十度来请求她的原谅。
“五千块啊，他真能借你这么多？”
沈妙不相信孔祥明的话，她觉得这只是孔祥明用来哄骗的说辞而已。
这种事，她听村里的姑婶姨奶们说得太多了！
一开始给你画个大饼，但当你真的吃了下去，接下来的事可就任由他拿捏了。
“万一他不认账咋办？万一他要了一次再要第二次咋办？万一他说要把这事嚷嚷出去，逼着你杀人放火的，你又该咋办？”
握住王穗花的手，沈妙语重心长地提醒她道：“嫂子，这事儿本来就不光彩，真要上了这王八蛋的当，咱能上哪去讨公道啊！”
“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了，下个礼拜又得还钱，这次别说三百了，就连三十块我们都拿不出来。”
沈万山来给徐志成治病已经免去诊金和药钱，他们开的是医馆、不是银行，爷爷再三叮嘱她行医最忌同情心泛滥，拿自家的钱去贴补别家的窟窿，所以沈妙不能做主去借这个钱。
眼下看来，只有孔祥明能救他们的急了。
不过，也并非只有王穗花出卖自己才能换到这救命的钱。
看着灶上“咕嘟咕嘟”冒泡的鸡汤，沈妙眼珠一转就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嫂子，你信我不？”
王穗花点点头。
沈妙用手帮她把脸上泪痕擦干净，狡黠的眼睛透漏着几分笑意道：“我下午回去给你带点东西来，到时候我教你怎么用！”
*
第二天上午，给上门的人看完病后闲来无事，沈万山便和沈妙一起调配着各类的止疼药膏。
来他们医馆看病的，多是附近村子里常年与田地打交道的庄稼人，而且几乎大部分都是要看四肢疼痛的毛病。
要他们长时间卧床休息不太可能，只能用膏药贴来暂时缓解，所以时常要准备不同的止疼膏药，一锅又一锅地熬着，一忙就是一整天。
院子里的收音机正放着沈万山最爱的《穆桂英挂帅》，那几只中药罐里的药材看似黑乎乎的没差别，实际上每一股蒸腾出的白雾都是不同的气味。
沈妙负责看守着罐子里的药，趁沈万山回屋里抓药的功夫，她又用木勺捞了一下罐子里那一坨乌漆嘛黑的药材。
七叶莲、三七、蚂蟥、生草乌、当归……这只罐子里熬得是罗浮山风湿膏，即使有的药材已经炖得烂糊，沈妙还是能认出全部的种类。
而她这么做贼般地小心翼翼，则是在寻找药方上没有的那几味药材。
沈家的膏药用的并不全是药典上的配方，有时候沈万山会稍稍调整，增加几味“秘方”，有时候是两面针、有时候益母草，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适合统一的药方，所以他会调配出更温和的方子。
沈万山还没开始教她调配新的膏药方，不过强烈的好奇心已经让她没有在沈万山的指导下，找出七八个改良后的止疼膏配方了。
这褐色的东西有点像是……
“妙妙！”
沈妙凑近看得出神，被沈万山这么一吓，差点把鼻子给按在那一坨药上。
“啊？咋了？”沈妙急忙把头抬起来回道。
站在门口，沈万山的脸色很不好：“你给我进来！”
沈妙放下手里的木勺，听话地进了屋。
沈万山将存放药材的槽盒整个抽了出来，重重地磕在了桌子上，“说吧，这少了的洋金花你用在哪了？”
沈妙：？？？
洋金花是晒干的白色曼陀罗花瓣，多用在止疼止咳、风湿麻痹和外用麻醉。因为药性带毒的缘故，沈万山在平常使用时，习惯用其他药效差不多的来代替，所以用得很少。
沈妙只是拿了那么三四朵而已，对于这半满的槽盒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
少了这么一丢丢都能被发现吗？！
“啊？没有啊，”沈妙随手用那根称药材的秤砣扒拉了两下，试图用装傻来蒙混过关，“我没有用过，这不是一直都这么多嘛。”
啪！
话音刚落，那根戒尺就重重地敲在了她的头上。
“还狡辩！真当我老眼昏花？原本这里有一百三十七朵，现在只一百三十三朵，明明就少了四朵！”沈万山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语气不容置疑。
沈妙：……
见沈妙不说话，沈万山又抽出了另外两个槽盒，里面装着的分别是曼陀罗的叶子和根。表面看起来和平常没什么区别，但沈万山却能发现里面的份量比平常减少了几分。
“你说实话，这少了的东西你拿去干嘛了？”
沈妙不敢再撒谎了。
爷爷看似老迈，实际上洞察力可比鹰还要锐利，要是被他识破只会再挨一戒尺。
不过沈妙也没有老实向他坦白，而是选择沉默。
“妙妙，这东西有毒，可不是随便可以拿来玩的，真要是给人毒出个好歹，闹出人命，你这一辈子可就毁了！”
“我没有。”
沈妙咬死不说用途，只是解释道，“爷，我知道轻重，也没有拿来害人。”
“那你干什么用了？”沈万山再次追问道。
沈妙不说话，依旧用沉默来回答。
见她死犟着不肯坦白，沈万山又一次高高举起了手里的戒尺，可这次，却没有打在她的身上，而是重重地丢在了旁边的桌子上，“好，不说话，那你从今天开始就别吃饭了，一口都不许吃！”
“不吃就不吃。”
不就是不吃饭吗？少吃一两顿没什么了不起的，权当是辟谷了。
但是，现实总比理想要骨感得多。
到了晚上，饿得头晕眼花的沈妙在看到桌子上的红烧肉和蒜薹炒鸡蛋时，悔恨的眼泪还是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香……好香……
瞧自己的亲闺女饿得两眼发亮，一杯又一杯地喝水填肚子，王冬梅和沈山生心疼坏了。
他们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要是老爷子不松口，他们谁都不能给她递一口馍。
没办法，他们只好往她的水杯里倒一点白糖和醋，靠着这酸甜的味道来帮她垫垫肚子。
一整天没吃东西，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沈妙感觉手脚都是轻飘飘的，连呼吸都觉得累。
沈万山没让她给医患看病，而是让她把昨天熬好的膏药给涂在纱布上匀好。
肚子空空如也，又晒了一上午的太阳，忙到中午十二点准备回家时，沈妙感觉脑子都不变得清醒了，只想倒在床上做一个能吃到山珍海味的美梦。
“你听说没？昨天有人把村里的猪给骑了。”
“骑猪？多大的人了，不怕烂□□啊。”
听着迎面走来的婶子一边扛着锄头一边聊着八卦，沈妙迷糊的视线倏地变得清楚了许多，无力的耳朵也跟着竖了起来。
有瓜吃？！
婶子拍了一下旁人的手臂，提示道：“哎呀，不是那个骑，是那个骑。”
啊？哪个骑？

第10章 画面不忍直视，声音更让……
想要吃瓜的好奇心催使着沈妙提起精神。
饭可以不吃，瓜不能不听！
可还不等她听婶子们继续说下去，眼前倏地一黑，整个人就“咣当”一下栽倒在了地上……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了家里的床上。
桌子上的风扇正呼呼地吹着凉风，平时没什么滋味的米汤此刻变得格外香，就连齁咸的小腌菜也堪比人间珍馐。
“醒了？”
沈万山正在按摩着她手臂上的几个穴位，见她睁开眼，这才把手给收了回来。
沈万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脾气，虽然嘴上要给沈妙一点教训，可她毕竟是自己的孙女，是他从小亲自拉扯大的心肝宝贝疙瘩蛋，怎么可能忍心给她饿出个好歹。
他明面上说着不许吃饭，可又没不许她偷偷吃？
他昨晚一
直没怎么从屋里出来，今儿上午也不怎么露面，就是为了给她偷吃不被自己发现的机会，偏偏她还真是“听话”，恨不得用裤腰带勒住脖子，一口都不吃。
见她晕倒后苍白的小脸儿，沈万山一时不知该夸她耿直，还是骂她缺心眼。
人饿得太久会伤胃，其次四肢也可能会痉挛，不过沈万山在她睡着时不停地按摩着几个大穴，所以沈妙醒来后并没有觉得太难受，只是有些头晕而已。
“我……是不是晕倒了。”
撑着床慢慢坐起来，在闻到米汤的味道时，沈妙不禁咽了咽口水。
她只记得自己当时想放慢脚步听瓜，结果一回头，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嗯，”端起床头的白瓷碗，沈万山用勺子将面上那层凝固的膜搅进了汤里，“说出去都没人信，这都啥年代了，咱村还真有人能饿晕在路上，晕的还是村长家的妮儿。”
沈妙：……
我的错，是我给咱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理想拖后腿了。
沈万山舀起小半勺的汤递到沈妙嘴边，小小的一口，没有多少米粒，全是浓白的水儿，怕是连刚满岁的孩子张口都不够塞牙缝的。
“饿得太久了不能吃太急，一口一口，慢慢吃。”
沈妙“嗯”了一声，还是像小时候那样，乖乖地张开嘴巴让他来喂。
昨天还怒发冲冠的沈万山，此时又变回了慈祥的爷爷，甚至言语和动作比平时还要和蔼几分。
在沈万山的眼里，对待沈家的继承人和自己的孙女是不一样的，他会因为沈家继承人私自用药而愤怒，但对自己饿晕的孙女，他的眼里就只有心疼。
“那些曼陀罗你是拿给王穗花了吧。”
“咳咳！”
沈妙那口米汤还没来得及咽下去，就被他吓得咳了出来，“您，咳咳！您怎么知道？！”
沈万山撇撇嘴，用勺子刮着她嘴角的米粒，轻描淡写地说：“岔河村的笑话都在咱们村传一上午了，王穗花他们两口子也被拉去警察局了，我还能猜不出来？”
“警，警察局……？”
听到他们被抓走，沈妙的心里不禁“咯噔”了一下。
事情怎么会闹得这么严重？
她给王穗花那些东西是让她用来骗孔祥明的，曼陀罗的叶子燃烧可以用来麻醉，而晒干的花瓣也有致幻的作用，配合来使用可以做到类似于编织梦境的作用。
沈妙一开始想的是，让王穗花给孔祥明用曼陀罗麻醉，等到他醒来之后就可以说已经完事了，这样既可以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又能借到钱，他也别想以此来威胁她。
为了降低叶子和花瓣的毒性，沈妙特地用酒精和水浸泡过几次，难不成孔祥明的体质过于脆弱，所以……
“那人是死了吗……”沈妙小心翼翼地问道。
“死？”沈万山皱了皱眉，“听说是没死，不过以后死不死就不知道了，毕竟猪那么脏，谁也不知道有没有染上啥病。”
不知道是不是晕倒了太久，脑子有点迟钝，沈万山说得每个字她都能听懂，但拼在一起却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沈妙：“等等，什么猪？什么病？”
见她一无所知地看着自己，沈万山又给她喂一勺米汤，连带着她晕倒前错过的瓜也一起递到了嘴边：“天天在村里听这听那，那男人骑猪的事儿你竟然没听说？就昨儿晚上，徐志成的那个领导把岔河村的猪给骑了。”
沈妙：？？？
原来孔祥明就是婶子们口中那个骑猪的人啊。
沈万山是今天听沈山生打电话时听说的。
不得不说，电话真是个好东西，不仅拉近了村子之间的距离，也更好地传递着八卦。
没人知道孔祥明为什么会出现在岔河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和村里的猪搅和在了一起，听说村民之所以发现了他在骑猪，是因为他叫得声音太大了。
当然受了惊的母猪挣扎的声音也不小，两条短粗的小胖腿都快蹬断了都没用，还是没能逃脱他的魔爪。
岔河村的村民一开始以为是谁来村里偷猪，又是拿锄头、又是扛铁锨，等赶到现场看到孔祥明趴在母猪的身上顾涌（拱动）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
孔祥明像是喝醉了酒一样，嘻嘻哈哈地搂着母猪的腰发泄着他的手语，上半身的衣服穿得好好的，下半身则是光溜溜的，吓得围观群众赶忙捂住了孩子和老人们的眼。
“你的扔子可真大，怎么样，嗯？喜欢吗？”
孔祥明的意识是模糊的，可说话却很利索，不堪入耳的荤话说得一套一套的。
“哼哼！哎哎哎！”
母猪被捏得疼了，又试着往后蹬了两下。
它越挣扎，孔祥明就越是兴奋，光是身体顾涌（拱动）还不够，还抬手在它肥嘟嘟的屁股蛋儿上拍了好几下，“我跟你男人谁厉害，嗯？”
“哎！哎哎！”
“啊啊！啊啊啊！”
听母猪叫得声音越来越大，孔祥明忍不住跟着叫出了声。
那一刻，不止是他和母猪不忍直视，这声音也同样让人尴尬……
说实话，他们当时是能第一时间把他从母猪身上拉起来的，不过这画面实在是在炸裂了，刺耳的声音更是震穿了他们的耳膜，以至于他们全部石化在原地围观，直到母猪都快流出绝望的泪水，他们才把孔祥明从母猪身上拖开。
现场除了最大的受害者：母猪之外，还有母猪那群尚未长大的小猪崽儿们，以及同样被这奇景刺痛到眼睛的王穗花。
村民们问王穗花发生了什么时，王穗花也表示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一开始孔祥明抽了根烟表示有点困，结果休息了一会就像是喝醉酒一样开始犯浑。
而村民问她孔祥明为什么半夜会出现在村里时，她则用借钱还账给搪塞了过去。
不过，沈万山可没这么好糊弄。
村民们以为是孔祥明是吸了du才会发癫，但根据村民们的描述，沈万山则觉得这更像是中了曼陀罗的毒，出现了幻觉后才会出现的事。
于是他第一时间就猜到了是沈妙搞得鬼。
“那男人肯定不是冲着猪去的，说吧，到底怎么回事？”把昨晚的瓜喂得差不多后，沈万山这才夹起半根小咸菜给她换了换嘴里的味道。
既然沈万山猜到了是自己，沈妙便不再隐瞒，把自己所知道的事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他。
“……事情就是这样，我也是看嫂子可怜，不想她被欺负才想帮她一把。”
本以为沈万山听了之后又要敲自己一记脑瓜崩了，没想到，他只是轻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你这不是帮她，是在害她。你有没有想过，万一份量不对，万一他被毒死了怎么办？那你们可就都成杀人犯了。”
“不会的，”沈妙咀嚼着嘴里的咸菜，表情好不得意，“份量我下得很低，顶多就是多睡几个小时而已，死不了人的~”
沈万山瞪了她一眼，用手指推了一下她的脑门：“这次是让你歪打正着了。你啊，年龄还小，等你再坐几年诊就知道有些忙我们是不能帮的。”
“是是是，不帮了，下次绝对不帮了。”沈妙答应得挺快，但却没他的话听进去。
擦了擦嘴角，沈妙又问：“那孔祥明被抓去警察局是被怀疑吸du？”
将吃完的碗放在一旁，沈万山用毛巾擦了擦手，“应该不是，去警察局是徐志成要求的。”
“志成哥当时也在？”沈妙疑惑地皱了下眉，“不对啊，他是什么时候去的，不是说只有嫂子在吗？”
“这我哪知道，我又没问这么多。”
沈万山可没有她这么多的好奇心，不是他该知道的绝不多问一句，这些事也是他在沈山生打电话时无意间听到的，所以并不知道具体细节。
他只知道孔祥明骑了猪，徐志成两口子和他一起被拉去了警察局。
按理说这件事他也会烂在肚子里的，要不是猜到和沈妙有关，也不会说出来给她听。
“啊……”
吃瓜吃到一半的感觉很难受，就像是被一口气哽在了嗓子眼一样，不上不下。
他们到底为什么会去警察局？沈妙可太想知道了，分明才刚被一碗米汤喂饱，可闲不下来的嘴巴还是忍不住想吃点什么。
唉！要是能有目击证人来告诉她更多的细节就好了。

第11章 都偷人了，还不离婚？……
沈妙中午喝了一碗米汤，缓了一晌的功
夫，又吃了一点瘦肉和青菜，虚弱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沈万山看出了她的心思不在医馆，于是拿了几样药材后，主动让她去岔河村跑一趟腿。
“真的？我真的能去？”一听说要去岔河村，沈妙的眼睛都在放光。
沈万山撇撇嘴，“嗯，早去早回，别耽误太长时间了。”
沈万山可太了解自己这个孙女了，都说“隔辈传、隔辈传”，她这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还真是随了自己。
小时候教她研究药方，她能顶着日头在院子里两三个小时不抬头，非要自己研究清楚是怎么回事不可。可惜，她这股钻研劲儿不止是用在了学医上，别人的家长里短她也同样好奇。
要是不打听清楚徐志成他家的事儿，天晓得她又会整出什么幺蛾子，他可不想诊病的时候看她拉着其他村的姑婶姨奶们拉家常。
左右徐志成一家也是可怜，既然沈妙帮过他们，索性就让她看看自己帮忙后的结果吧，也算了了她一桩心事。
有了爷爷的许可，沈妙蹬着自行车的两条腿都要比平常有力，平常要骑半个小时的路程，今儿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妙妙来了啊。”
“哎。”
“姑娘长大了，知道心疼爷爷，帮他跑腿了。”
“应该的，应该的。”
下午四五点左右，一天的暑气正在渐渐消散。
各家里能干的人都还在田里忙活着，只有老一辈的爷奶们带着还在穿开裆裤的孙小们，坐在村口的那棵老槐树下，享受着悠闲的时光。
有的在下象棋、有的在剥花生，多是沈妙见着陌生的面孔，不过他们却认得她是清河村沈家医馆的妮儿，所以她推车经过时会主动同她打招呼。
正事要紧，沈妙没急着一头扎在村头和长辈们拉家常，而是先把该送的药材送到了各家。
一共五家，除了李屠夫家里没人之外，其他几家都拿到了沈万山给开的药。
不过想想也正常，李屠夫家的猪和村里的猪养在一起，说不定昨晚孔祥明侵犯的就是他家的猪，身为受害人之一，他没准也去了警察局要为自家的母猪讨回公道。
“姨，我来给李奶送药，她家咋没人啊？”迎面碰见邻居家的阿姨拎着布袋正要出门，沈妙便向她问道。
李屠夫去为母猪喊冤理所应当，不过李奶奶瘫痪在床多年，总不能她也不在家吧。
瞧了眼沈妙手里那一包牛皮纸包着的药，女人回道：“老李中午带李婶儿去城里复查了，估摸着快回来了，你要不急的话就坐村口等会他们吧。”
“中。”
将车子停在村口，沈妙拎着药找了处地方坐下，偶尔撞上几束向自己投来的目光，不免有些局促和紧张。
从小跟在沈万山身边学医接诊，沈妙就不是个怕生的性子，跟清河村的每个人都能说上几句话。
不过这里是岔河村，坐着的又都是年龄和爷爷差不多的长辈，她总不能跟不认识的人拉家常。
所以在等李屠夫一家回来之前，她只好暂时融入孩子们的圈子，和那几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妮儿和穿着开裆裤的小孩儿玩抓石子的游戏。
沈妙刚坐下约摸着二十来分钟左右，就有人带着一位婶子匆匆忙忙地找了过来。
“你就是沈万山，沈叔的孙女吧？”走到沈妙跟前，女人试探地问道。
“对。”沈妙点点头。
沈妙瞧着女人有些眼熟，应该是曾经在医馆见过，却不记得她姓甚名谁了。
确定她是沈妙后，女人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闺女啊，能帮俺瞧个病不？”
“当然能，”见女人模样着急，沈妙连忙起身反问道，“你是哪不舒服？”
“不是我。”
女人面露难色，欲言又止了好一会，才压低了声音，说：“是……是俺家的猪。”
沈妙：？？？
跟着女人来到她家，沈妙见到了那只趴在院子角落的母猪。
母猪将那只笤帚咬得稀烂，脑袋瓜就这么埋在碎屑中间，听到院子里有脚步声，吓得它又发出了几声哼叫，硕大的身躯止不住地瑟瑟发抖。
这就是昨晚被孔祥明侵犯的母猪。
不是李屠夫家的，是这位婶子家的，而这位婶子是村里二队队长的媳妇。
事情已经快过去一天了，母猪还没从昨晚的惊吓中缓过神来。
听婶子说，母猪从今早开始就不下奶了，在猪圈里转了一圈又一圈，糠不吃、水不喝，见到人，尤其是男人就“哇哇”地发出惨叫，她也是没办法了，才把它暂时接回自己的院子，这才稍微好了点。
“它还有六只崽儿要喂，崽儿们都饿一天了，要是它一直不下奶，就都得饿死了。”婶子用勺子搅着那一桶特意给它熬的红薯叶玉米糁，愁得直皱眉。
唉，这也不能怪母猪。
它也没想到自己都当娘了，还会大半夜的被一只雄性两脚兽给拉出来侵犯。
这是心病。
还好医理是相通的，有些治疗“惊则气乱”的方子在动物身上也适用，沈妙也见过爷爷曾经给牛啊、猪啊这些动物治病，所以便试着靠近为母猪诊断。
“哎啊！哎啊！”
听到有脚步声靠近，母猪不禁又往墙角缩了缩。
沈妙的布袋里还有一些上次用剩下的曼陀罗粉末，用手指捻了捻后，试着将这味道掸向了它的鼻子附近。
曼陀罗的叶子粉末是极好用的镇定剂，不一会的功夫，母猪激动的情绪就逐渐稳定了下来，沈妙也能靠近观察它的情况。
这次出来她没有带药箱，只能找婶子接来一把蒲扇，用扇子把替母猪按摩着百会穴、心俞穴和耳尖穴这几个可以凝神定惊的穴位，同时哼着哄孩子的儿歌，让它的心理也能跟着放松。
等药劲儿差不多过去后，母猪也不再挣扎了，而是像个孩子一样乖乖侧躺着露出肚子，让她随意地给自己两排疼痛的“奶龙头”按摩。
时不时眨巴着眼睛，积蓄着的恐惧和惊恐也在一点点的消失。
“一会跟我回去再抓副药？”揉了揉它外软内硬的奶龙头，沈妙淡声对一旁的婶子说道，“它现在情绪是好点了，但里面还是堵着没疏通，把药熬好拌进玉米糁里喝完就能缓过来了。”
哺乳期最忌情绪波动，人和动物都一样。
“晚会中不？等你叔从市里回来了，我再跟你去拿药，猪在家养着得有人看着才行。”看了看时间，婶子给沈妙端来一碗水回道。
沈妙：“行，不急。”
拿来一只扫帚打扫着院子里的狼藉，婶子不由得抱怨了一句：“都怪徐家那两口子，要不是他们闹了一晚上，也不会折腾出这么多事。”
徐家的两口子，徐志成？
沈妙没搭茬说下去，而是换了个话题说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们家也不容易。”
“确实，徐志成也是命苦得很，爹妈死得早，腿摔断了不说，还摊上这么个媳妇，啧啧。”
沈妙皱了下眉，“啥意思？”
“你还不知道吧，”院子里虽然没别人，但婶子还是刻意压低了几分声音，“昨天晚上徐志成他媳妇偷人叫发现啦！”
沈妙：？？？
“不对吧，”沈妙试着替王穗花解释道，“我怎么听说她只是借钱？那人骑的是猪啊。”
婶子撇撇嘴，一副“你知道的都是皮毛”的表情，随后慢吞吞地说道：“借钱？谁大半夜来借钱啊，要真是借钱在家里说不成？非得黑灯瞎火跑到外头？听她瞎胡吹吧，她就是想偷汉子，结果那汉子吸了du脑子不清醒，才闹出这档子事。”
听婶子那信誓旦旦的语气，不止是她，说不定昨晚的目击者都是和她一样的想法。
可是知道内情的沈妙，此时却不能跟她说实话。
沈妙：“他们不是去市里的警察局了嘛，等警察调查清楚就知道了。”
“你不懂，这就不是一码事。警察调查的是公家的事儿，要和王穗花离婚的事儿警察才不管呢。”
“啥？离婚？！”
沈妙下意识提高了八度的声音，把刚缓过来的母猪吓得小腿又一颤。
“是啊，”婶子回道，“徐志成
今儿中午从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要跟王穗花去民政局办离婚，你叔去城里就是帮着给送证去了。”

第12章 弄死我！
离婚？这咋能离婚呢？！
就算昨天晚上王穗花和孔祥明在一起，也什么都没发生啊，徐志成最了解王穗花的为人，他难道还会不相信她不成？
况且真要离婚，自己也就成罪人了，毕竟这法子也有沈妙参与其中。
不行！这个婚绝对不能离！
约摸着快七点的时候，二队的队长终于推着自行车回来了，瞧他一脸疲态的模样，想来今天下午在市里折腾出了不少事。
他既然回来了，那王穗花和徐志成应该也回来了。
简单同男人寒暄几句后，沈妙便带着婶子回去拿药了，她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实则心里一直惦记着徐志成他们的事，婶子前脚刚走，她后脚就又蹬着三轮车奔向了岔河村。
“志成哥？嫂子？”
村里的路灯昏暗，两扇紧闭着的门似乎要比平日更加清冷，贴在门上那个破旧的“福”字也褪去了最后的一点红色。
听到外面是沈妙的声音，从厨房走来的那个脚步声略显沉重。
“来了啊。”
王穗花知道沈妙会来，只是没想到她会来得这么急。
用围裙擦擦手上的水，王穗花干巴巴地扯了下唇角，招待着她进来：“快进来坐，我正要冲鸡蛋花呢，天气热，你也喝一碗败败火吧。”
王穗花没有提昨晚的事，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忙里忙外，照顾着身体还没恢复的徐志成，只是她眼角眉梢的憔悴，还有字里行间的疲惫却没办法把今天这乌糟的一堆事给抹去。
跟着王穗花来到屋里时，徐志成正靠坐在床头发呆，旁边的收音机里播放着今天的新闻，他摩挲着手里那一册小红本，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志成？妙妙来了。”王穗花温声提醒他道。
“嗯？”徐志成回过神后，挪了挪身坐得更直了些，“妙妙啊，咋这么晚来了？”
和王穗花一样，在看到沈妙时，他的脸上也下意识地露出几分笑意，只是不善伪装的他笑容比王穗花的还要苦涩。
王穗花没有在屋里多呆，甚至眼神都没有和徐志成接触，她好像很怕跟徐志成说话，给沈妙拉来一张椅子后就急忙走了出去。
情况有些不对劲。
难不成他们真的已经离婚了？
沈妙将那一包药放在柜子上，为难地低下头，主动向他道歉道：“志成哥，昨晚的事我都听说了……对不起，都是我不好，乱给嫂子出主意，这跟她没关系的，你可千万别怪她。”
“我没怪她，也没怪你。我知道，你这么做也是出于好心。”
徐志成一边说一边从枕头下拿出一张存折，郑重地交到了她手里：“妹子，你嫂子现在跟你关系最亲，你一会能不能帮我劝劝你嫂子，让她跟我离婚。”
翻开那张存折，之前记录的基本都是几十块几百块的数额，直到今天出现最新的那一笔，是整整四千三百块的存入记录！
四千三百块！看得沈妙不禁愣了一下。
“哥，你哪来这么多的钱！”
是孔祥明赔的和解费？不对不对，他和王穗花什么都没发生，不至于赔这么多。
“我的工钱，”徐志成淡然一笑，“欠了几个月的工钱，一毛钱不差，全都补齐了。”
这是徐志成凭自己给找回来的。
他抓到了偷工友们血汗钱的“鬼”，没错，正是带着他们赚钱的包工头孔祥明。
说起来这也是一个巧合，一个上天眷顾的巧合。
为了让徐志成睡得舒服，沈万山开给他的安神药有不少镇定的药物，有点像是强效的安眠药，不仅可以快速入眠，还能延长睡眠的时间。
他们家离村里的猪圈不远，即使他睡得很沉，孔祥明侵犯母猪的动静还是此起彼伏地传到了他的耳边。
一声接着一声，这熟悉又陌生的惨叫和喘息不停刺激着他的耳膜，当他猛然从睡梦中惊醒时，那段被“鬼”吓丢的记忆也跟着被找了回来。
徐志成记起了那天晚上在工地上“撞鬼”的事。
那晚他照例巡夜时，在楼上听到了女人哭泣的声音，不是受到委屈时的那种娇哭，而是大喊大叫把情绪发泄出来的大哭。
一开始徐志成以为是撞见了鬼，于是就往上靠近了些，直到听见另一个男人的喘息声，还有如波浪般碰撞的声响，他才意识到自己不是撞鬼，而是有人在尝欢。
“弄死我，用力，弄死我！”
“叫出来，快，声音大点！”
工地上没什么女人，除了负责做饭的老赵媳妇之外，就只有管钱的会计是女人。
听这声音，应该是会计，而那个努力耕耘想要当她“爹”的人，正是孔祥明。
虽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勾搭在了一起，不过为了不打扰他们的好事，徐志成还是识趣地离开了，结果就是在离开的时候脚下一个不小心，便从楼上摔了下去。
因为摔到了头，徐志成忘了自己是怎么摔下的楼，结果被孔祥明一来二去地引导之后，就成了他是在巡夜的时候碰到了鬼，被鬼给推了下去。
直到昨晚，他再次听到孔祥明卖力的喘息声，才想起了自己碰到的并不是什么鬼，而是孔祥明同工地会计欢爱缠绵的现场。
既然没有鬼，那工友们的血汗钱自然和鬼没关系，是人在捣鬼，而这个捣鬼的人，显而易见就是包工头孔祥明和管钱的会计。
经过警察一天的调查，事情确如他所料，是孔祥明和会计合伙吞了这笔钱。
一开始他们只是想扣个千八百的，结果听到徐志成坠楼，醒来后又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就一不做二不休地把钱全部昧下，转头说是被鬼偷走的。
两人狼狈为奸、一唱一和，表面在工地上他们又没有任何来往，自然没有人会怀疑是他们动的手脚。
如今有了徐志成的证词，经过一上午的调查后，找到方向的警察很快就追回了这笔钱。不仅第一时间把两个犯罪嫌疑人抓捕起来，也把工友们的血汗钱都发了下去。
而徐志成其实在受伤后工地也是发了赔偿款的，同样是被孔祥明给扣下了，只是孔祥明见他老实，又想故技重施地用这笔钱从他家搜刮点好处，这才把目光盯在了王穗花身上。
赔偿款加上工钱有一万多，还完债后剩下的还有四千块，不说以后能过得多富，起码不用再过苦哈哈的日子了。
看着存折上的数字，沈妙不解道：“既然都拿到钱了，还离啥婚啊？”
徐志成沉重地叹了一口气，“我不想再拖累她了，如果不是为了我，她……”
徐志成老实，但不傻。
人人都说他命苦，其实他心里清楚得很，这个家最苦的人不是自己，而是他的媳妇王穗花。
如果不是嫁给自己，她不用一直忙里忙外地过苦日子；
如果不是嫁给自己，她也不用从早到晚地照顾一家子人；
如果不是嫁给自己，她更不用靠出卖身体来换活命钱……
他曾经说过要让王穗花过上好日子，结果非但没让她享一天福，还为他受了这么大的委屈……
所以他想跟王穗花离婚，想让她拿上这笔钱离开自己，去过几天松快的日子，不要再留下来跟他这个半残废继续吃苦了。
“我今天说了几遍了，不离不离不离，你为什么就非得赶我走！”
王穗花一整天都在克制着情绪。白天当着外人的面，她不好发作，但是此时此刻当她再次听到“离婚”两个字时，彻底忍不住了，猛地推开门闯了进来。
“徐志成，我告诉你，你当初既然娶我进了这个门，就得跟我过一辈子！”
王穗花一把将存折夺过去，丢回到他的怀里，“我不觉得日子苦那就不算苦，多少坎儿咱都一起走过来了，我说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你咋就不信啊！”
“我不想拖累你，我这脚……”
“脚咋了？又不是以后都站不起来了？！”王穗花打断了他的话，“少了一只脚，但咱还有一双手，这青天白日的，还能把自己饿死了不成？”
王穗花越说越激动，从前她照顾着徐志成的情绪，一直不想在他面前表露，眼下既然要把事情说开，索性把心里憋着的
那些话都一股脑说出来。
她努力地顶起了半边天，但也需要徐志成站起来顶起另外的一半，才算是一个真正的家，不管少了谁，这个家都不算是完整。
“徐志成，我今天再跟你说最后一遍，你要是，要是……”
话说到一半，王穗花的眼前倏地一阵晕眩，不等徐志成他们反应过来，就“咚”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穗花！”
“嫂子！”
一定是因为气急攻心，一口气没喘上来所以晕倒了。
沈妙赶忙起身将王穗花从地上扶到自己怀里，同时把手放在她左手的寸关尺处感受她的脉搏。
轻按时搏动有力，跳动如珠子在玉盘上滚动，往来流利，触感圆滑有力……
是滑脉！

第13章 现在还离婚不？
见沈妙的神情不对，徐志成连忙问道：“她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沈妙没有回答，只是努力地将王穗花从地上扶起来，然后扶着她的头小心翼翼在床上躺好。
一般女性要是把到了滑脉，基本可以判断是怀孕，但也有可能是贫血或者消化功能出现了问题。
毕竟他们的日子过得清贫，王穗花又整天为了操持这个家忙里忙外，所以除了怀孕之外，也是有患上胃病晕倒的可能性。
不确定，再看看。
于是沈妙又看了看她的舌苔、眼白，经过一番仔细检查后，这才能彻底放下了悬在嗓子眼的那一口气：“嫂子她怀孕了。”
“你说她怀，怀孕了？”
徐志成嘴角微微抽搐，一时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怀孕，这么说……他们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结婚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孩子，徐志成和王穗花早就不抱希望了。之前也去城里做过检查，大夫说他们身体健康，所以他们只当是上天注定，自己这辈子没有子女缘。
如今媳妇的肚子突然传来了喜讯……
“你没诊错吧？穗花她，她真的怀孕了？！”
沈妙点点头，“真的，看脉象应该快两个月了。嫂子她气血不足，怀孕的时候又一直缺乏营养，所以才会晕倒。”
确认媳妇是真的怀了孕，徐志成的嘴角不住地上扬，眼眶里也在不断积蓄着湿润。
分明在十几分钟前，他还决绝地想要把王穗花从身边赶走，此时此刻，一双无措的双手却只想将她护在怀里，替她挡住窗缝吹进来的风。
王穗花刚才是一时气血上头，过了大概几分钟就缓过来了。
当她睁开眼睛想要继续和徐志成争论，一睁眼，看到的却是他激动到热泪盈眶的表情时，涌到嗓子眼的那句话，反倒不知该怎么说出口了。
“这是咋了？”
王穗花扶着床慢慢坐起来，揉了揉还有些浑噩的头，“我就是中午没吃饭肚子有点晕，好好的，你咋还哭上了？”
伸手替他揩去眼角的泪，王穗花收起了方才与他说话时的强硬，四目相对，她还是像平常那样温柔。
“嫂子，恭喜啊，你怀孕啦！”一旁的沈妙迫不及待地告诉她这个喜讯。
“啥？我怀……”王穗花不可思议地捂着自己的小腹，“怀孕了？！”
地里有农活、家里有家务，她整日都忙得不可开交，再加上来的时候不会太疼，所以她不会特意去掐那几天日子。
不过经沈妙这么一说，再算算时间，还有为了安抚徐志成而未眠的那几个深夜……
“志成，你听到了吗？我怀孕了，我们，我们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看向身旁的徐志成，王穗花不敢相信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在笑，而且还笑得这么开心。
原来，生活并不全是苦涩的味道，还是可以尝到希望的甜头。
“听到了听到了，我要当爹了！你要当娘了！”
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共享着这份上天眷顾的喜悦。
想到刚才徐志成说的那些伤人的话，王穗花又把他推开，故作嗔怒的模样向他问道：“不是要跟我离婚吗？嗯？还离不？”
“不离了不离了，”又哭又笑的徐志成揩了一把鼻涕，傻乎乎地笑着，把她搂得更紧了，“说啥也不离了。”
拿起床上的那张存折，王穗花又帮他把眼泪擦干净，温声道：“志成，当初你答应了对我好，可不是把钱给我就是对我好了，你得照顾我一辈子，得一块把咱俩的日子给过好了，知道不？”
徐志成点头如捣蒜，一个劲儿应着她的话，“知道知道，你等我，我一定会站起来，照顾好你们娘儿俩！”
把存折塞回到徐志成的口袋里，一直撑起这个家的王穗花，头一次将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好，那以后我和咱小可就指着你当家儿了。”
*
孔祥明半夜骑猪的事儿在各个村里飘了小半个月。
毕竟被他私吞钱的农民工都来自豫市附近的村子，所以但凡是跟他干过工程的人，都能在闲聊时，再多抖出一点他做的腌臜事。
不止是村子，市里的电视台也吃上了这口“瓜”。
为了宣扬抵制封建迷信，他们特意就着孔祥明的事开了几天的专栏报道，那段时间，徐志成身为在场的唯一目击证人，每天都有记者上门采访。
没了梦魇的困扰，徐志成的睡眠质量提高不少，幻肢痛的次数也在下降，在沈万山帮他装上假肢后，这两天走起路来看着已经和正常人差不多了。
苦尽甘来，一切似乎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着。
“嫂子，你怎么来了？”
那天坐诊的时候，沈妙在看到进门的人是王穗花时，眼前不由得闪过一丝惊喜。
医馆最近的病患比较多，算算日子差不多快一个礼拜没见了，沈妙正准备这两天找个机会去给她送药呢，没想到她今天自己就来了。
上次见王穗花时，她身上那件蓝白色的大汗衫还打着补丁，今天她已经穿上了干净的新衣裳，而且有徐志成帮着一起分担家里的农活，她的气色也好了不少。
担心一旁爷爷手里的戒尺随时落下，沈妙不敢急着同她闲聊，而是像对待其他病人那样，主动把椅子拉近了些，“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
王穗花心里明了地点点头，回答说：“我最近经常犯恶心，啥都吃不下，就想着来开点药缓缓。”
沈妙简单地给她搭了脉，然后建议道：“我瞧着你气色挺好的，放心吧，怀孕害喜是正常现象，不用刻意吃药缓解。”
不过她还是翻开一页，在药方单上写下了一些药材，“这样吧，我给你拿点陈皮和山楂片，犯恶心的时候可以拿来泡水喝。平时你没事的话也可以多按按足三里，就是小腿的这个位置，也能舒服一点。”
“中。”
接过药方后，王穗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只小布包，问道：“多少钱？”
“给一毛就中，”说着，沈妙又将徐志成之前的病历找了出来，“对了，志成哥最近睡得咋样？还用再给他拿点药不？”
“不用了，他最近睡得可好，脚也三四天没疼过了。”
在布包里翻了一会后，王穗花拿出一张浅灰色的票子放在了桌子上。
沈妙好久没看到这么大的面额了，在看到票面上的四个人头像和那个“100”的数字时，眼睛都不由得睁大了两分。
“嫂子，这么大的钱，俺这儿找不开啊。”
“不用找，”王穗花缓声解释说，“恁之前帮志成这么多，又是给药、又是针灸都没要过一分钱，现在俺的日子过得轻快不少，也该给补上。”
“补啥补，不行不行！”
沈万山拿起那张票子硬是要塞回给她，“你要给个十来块我就不说啥了，这一百块俺可不能收，听叔话，快点拿回去。”
“叔，恁就收下吧，就当是我和志成的一点心意。”
“不收不收，哎呀，赶紧收回去，你再不接以后我可不敢上你家门了！”
沈万山就是这么个脾气，宁愿少收一块，也绝对不多收一毛。
他当初帮徐志成是出于医家本分，没想过要收他多少钱，所以哪怕他讨回了自己的工钱还拿到了一大笔的赔偿款，也跟自己没关系，更不需要什么回报。
见沈万山这边是一堵铜墙铁壁，王穗花又看向了一旁的沈妙，没想到沈妙躲得更远，两只手往身后
一背，更不给她一点见缝塞钱的机会。
沈妙比不得爷爷有这么高的觉悟，她的热心除了有一片“仁心”之外，更多的还是想要吃瓜的“好奇心”。
能满足自己吃瓜的好奇心就够了，至于报酬什么的……
咳咳，一百块实在是太多，要是二十块钱，她没准就真的收下了。
打了半天的太极拳，王穗花最后还是不情愿地收回了一百块，重新给了一张十块钱，原本里面还夹着一张五块的和一张两块的，结果还是被沈万山给发现后退了回去。
王穗花拿着药离开后，沈妙又继续往下面叫号：“十九号，十九号可以进来了。”
等了快一分钟没人回答，想着“十九号”可能是等得太久提前回家了，她便准备叫“二十号”进来，结果门外却传来了一个小男孩嫩生生的声音。
“妙妙姐，十九号的大肚子阿姨吓得尿裤子啦！”

第14章 能后天，啊不，明天生不……
尿裤子？
掀开竹帘出来时，外面排起的队已经聚集成了一团，而围在中间的女人手里还紧紧地攥着那张写着“19”的白纸，靠在墙边不知所措。
刚才那个叫嚷着“尿裤子”的小男孩，则被他的家长拉到一旁，狠狠地在他屁股蛋儿上拍了好几个巴掌。
“呀！这是要生了，快送去卫生所吧！”
“这羊水都破了，哪还来得及啊？”
“先别动她，羊水流完可就麻烦了。”
周围的人各自出着主意，却没人敢上手去帮，只能尽量稳定她的情绪，同时把周围无关的目光给驱赶开。
同为女人，她们都知道生孩子的痛苦，可也仅仅是亲身经历过罢了，真要让她们帮忙，她们也像是无头苍蝇般不知道该怎么办。
还好，还好她这是在医馆。
“让一下，都让一下！”
快步走到女人身边，沈妙一边快速检查着女人的情况，一边问道：“这位大嫂，你怀孕多久了？之前有什么不舒服的症状吗？”
女人似乎还没从要分娩的惊慌中回过神，只是木讷地摇摇头，“没，没有，怀了有九个月了，九个月零，零八天。”
九个月零八天，二百七十八天。
女人的裤子已经被羊水湿透，从脉象来看，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情况，所以她应该是到了预产期后自然的生产。
就像周围那些姑婶们说的，现在再送卫生所怕是来不及了，只能把她抬到屋里在医馆里生。
“爷，这儿有个大嫂要生了，您快出来看一下。”
说着，沈妙又拿出手帕替她擦拭着额头豆大的汗珠，温声安慰她道：“别怕，我们医馆的条件虽然比不上卫生所，但我爷之前接生过不少孩子，肯定不会有问题的。”
女人尽管害怕，但还是握住她的手，无比信任地点了点头。
“进来几个人，帮我把床腾一下。”
“哎！我来了！”
“谁认得俺家门？快去把冬梅给叫来，让她来搭把手。”
“我去吧，我知道在哪。”
“热水，妙妙，先把热水给烧上。”
“我来烧吧，烧两锅够不够？”
生孩子是一场硬仗，光是孩子他娘一个人的力量远远不够。随着屋里接连不断地传出沈万山的声音，院子里所有的人也陆续跟着忙活了起来。
上到五六十的姑婶、下到十来岁的小姑娘，全都加入到了这场“接生战役”之中。
而那些与战役无关的男人和孩子们，也自觉地退到了院子外面，又是接水、又是跑腿，就连崴了脚的大叔，为了多叫几个有接生经验的人，也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跑去各家叫人。
管她是哪个村的、管她是谁家的人，眼下让她们母子平安才是最重要的。
“咋回事？俺儿媳妇要生了？”
过了大半晌，陪着孕妇来医馆的中年女人才姗姗来迟地赶回来。
她手里紧紧攥着一包从小卖部买来的梅子条，进院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了个大马趴。
“这好好的，咋说生就生啊？”中年女人说话时声音微微颤抖，往前走几步，朝着竹帘里面观望，怀里抱着梅子条的牛皮纸都被她攥出了好几道裂口。
沈妙正巧从屋里出来去接开水，见她想要进屋，连忙阻拦道：“她已经到预产期了，随时都有可能生产。您别担心，嫂子她没事的。”
“我的乖孙，我的乖孙……”
她是女人的婆婆，跟着女人一起来把平安脉的。
几十分钟前，女人说天热，嘴里苦得很想吃点酸的，没成想她这才刚去给她买梅子条，不过是耽误了一会，她肚子里的孩子就有了反应。
唉，是自己买得晚了……
沈妙的安慰并不能让她宽心，站在门口反复地踱步，中年女人的眉头越皱越紧，最后又拉住了沈妙的手问道：“大夫，能让她拖到后天生不？明天也中，起码得过了今天晚上啊。”
沈妙：？？？
行医以来，她听到过很多无理的要求，但这个要求，绝对是最无理的，没有之一。
她也是女人，她也生过孩子，她怎么会不知道生孩子无异于在阎王爷跟前转上一圈，不想着赶快跑就算了，谁会想着跟阎王爷拉家常啊。
嫌自己命长？
沈妙推开了她的手，表情也陡然变得严肃起来：“婶儿，生孩子可不是开玩笑的，哪能拖那么久？这命还要不要了？！”
“我知道，我都知道，”沈妙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听进去，自顾自地解释说，“大夫交代过，得这个月初九以后生才会是个小，要不就还得是个妞。”
“生男生女早就定了，哪是换个日子就能改的？”
这样无稽的说法，早十来年清河村都没人再信了，没想到今天还能听到。
眼瞅着她越说越离谱，沈妙实在是不想再跟她纠缠，于是连忙端着热水走回到了屋里，“您就好好在外面等着吧，等会孩子出生了我再来叫你。”
回到内堂时，王冬梅正在给她喂一些参汤，另外一位有接生经验的大娘则在用手指检查着她的开指情况。
女人之前生过孩子，有过生产的经验会比头胎要容易许多，不过分娩时的疼痛却丝毫不会减轻。
“啊……啊！！”
很快，女人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宫缩。
她的两只手死死地攥住身下的那条白床单，颤抖的指甲恨不得在上面抠出几个洞来。靠在枕头上大口地喘着粗气，每一次呼吸里都夹带着快要被撕裂的痛楚。
豆大的汗珠一滴接着一滴的顺着脸颊落下，她只要一恢复一点气力，就会赶忙抬起头催促：“生，生出来吗？是男孩，男孩吗……”
她快承受不住这股疼痛了，好像如果孩子再不出来，她就会死掉一样。
“别急，生孩子得慢慢来，”王冬梅扶着她躺好，“别紧张，没事的，多喝点参汤提提力气。”
看着女人为了生孩子拼尽性命的模样，一旁的沈妙不由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虽然她目睹过很多次女人生产的场面，但每一次看到她们努力想把孩子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心里最柔软的那一处都会跟着疼一下，软弱的眼泪也会试图挣脱理智逃出来。
当女人不容易，当母亲更不容易……
就在沈妙清洗着那几条毛巾时，负责接生的大娘忽然站起身从内堂走出到外堂，来到沈万山身边，神色紧张道：“叔，我……”
见女人的婆婆就在一帘之隔的外面等着，大娘又压低了几分声音，“我摸着她肚子里的孩子位置不对，好像是脚冲着外头。”
听到她的话，沈万山端着搪瓷杯的手不由得顿了一下。
尽管是治病救人的医生，但因为男女有别，一般沈万山都是在外面指导着接生的婆子，只有碰上特殊情况他才会亲自进入产房帮忙。
接生过的人都知道，脚朝外的情况是胎位不正，有极大的概率会发生难产，不止孩子不容易出来，就连孕妇说不定也会有生命危险。
五十年代之前要是碰到这种情况，几乎不是折了孩子、就是损了娘。近几十年的医疗技术提高很多，市里的医院都可以进行剖腹产，但是在贫穷的农村，这依旧是一道选择题。
“赶紧叫人送去市里的医院吧，要不怕是生不出来啊。”
“别急，”放下手里的杯子，沈万山风云不惊地站起身从桌上拿起一双新的手套，“现在送去医院也来不及了，我先进去看看再说。”
脉是沈妙刚才诊的，接生是大娘负责的，在刚才大家扶孕妇进来时，沈万山要回避没有亲自替她检查，所以到现在他才第一次跟孕妇接触。
来到孕妇身边，沈万山将手放在她隆起的肚子上，靠着指尖来感受着孩子的位置，又低头把手伸进去感受一下宫口开指的情况。
“还好，还来得及。”沈万山松了一口气，对沈妙吩咐道，“把香油拿来。”
沈妙：“好。”
幸好接生婆子靠经验发现胎位不正，孩子的脚也只是冲着外面，不是伸到了外面，趁着现在她还没开始分娩，及时调整还是来得及的。
将孕妇的肚皮和手上分别涂了一层香油，沈万山先是在女人的肚子侧面轻轻按摩了一番，随后趁她放松之际，双手突然一换劲儿，肚子里的轮廓也像是面团一样跟着那股力道，上下掉了个个儿。
那一幕直接把接生婆子给看呆了。
她早听说沈万山有一门专治“胎位不正”的手艺，原来这手艺竟然是真的“手”艺！
不止是接生婆，感觉到肚子里的孩子转了个圈，女人也一时间忘记了要喊疼，等到她瞧见自己肚子隆起的形状好像和刚才不太一样，这才疼得“啊”地一声喊出来。
接生婆再次低头看向那处，刚才还没看到的孩子的头，此刻果然就这么水灵灵地倒转了过来！
“好了好了，开到十指了！”
“用力！呼……吸！呼……吸！”
“啊！啊……我不，不行了，真的不行了……”
“再来一次，使劲儿！”
“使劲儿！我已经看到孩子的头了，再使把劲儿！”
“啊！啊啊！！！”
……
听着里面分娩时此起彼伏的叫喊，外面的人心也跟着揪了起来。
直到两个小时后，从屋里传出一串响亮的婴儿啼哭声，紧张的气氛才被众人的欢笑和庆祝声所冲淡。
“生了！生了！”

第15章 你这肚子真不争气！
在众人齐心协力的帮助下，下午四点半，女人终于生了，生的是个女孩。
抱在怀里约摸着七斤左右，粉嘟嘟、胖乎乎的，很漂亮也很健康。
“哇啊……哇啊……”
母女连心，在王冬梅和沈妙给孩子清理身子时，孩子一直哭个不停，等到把她包好放到女人身边时，哭声这才逐渐减弱。
再使出最后一口劲儿把孩子生出来后，女人累坏了，连孩子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就迷迷糊糊地就昏了过去。
直到耳边传来孩子的哭声，这才再次强迫自己睁开眼。
“是个小，小吗？”女人看向身旁襁褓里肉嘟嘟的小脸儿，气若游丝地问道。
“是个妮儿，”王冬梅替她擦着头上的汗，“长得跟你可像，漂亮得很。”
听到是女儿的那一刻，女人脸上的情绪倏地僵了一下，眼神里的喜悦也顿然消失得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是愿望落空后的失望。
她并没有像刚才那样想着抱一抱自己的孩子，而是将头侧到了一旁，无力地呼出一口气。
沈妙和王冬梅对视了一眼，只是默默将盖在她身上的毯子掖了掖。
虽说现在“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喊得响亮，可在农村，生下一个能传宗接代的男孩依旧是各个家庭的愿望，尤其是现在计划生育抓得正紧，第一胎是男孩的要求就更高了。
看女人失望的表情，想来这应该不是她的第一个女儿。
“哇啊……哇啊……”
“哇啊……哇啊……”
没有妈妈的怀抱来温暖，孩子的哭声愈发虚弱了。
小小的她还察觉不到妈妈对自己的失望，只是无力地扭着脖子哭喊，试图吸引母亲的注意力。
可既然是母亲，又怎么会真的嫌弃自己的孩子呢？
再次转过身，女人的眼角无意间掉落了一滴泪，随后她便收起了方才的情绪，小心翼翼地将孩子抱在了自己怀里，轻声哄道：“乖，娘在呢，不哭了不哭了。”
她们说得没错，女儿确实很像自己，这粉嘟嘟的小脸儿真是越瞧越喜欢。
“是个小是个妮儿？是个小是个妮儿？”
女人的婆婆急坏了，站在门口一个劲儿地朝里面问询道。
一同帮忙的村民们虽是没开口，却也好奇地跟在她后面，等着内堂里传来喜讯。
沈妙：“是个妮儿，七斤多一点，白白胖胖，长得可齐整！”
沈妙努力夸赞着女孩，可那中年女人在听到是“妮儿”的时候，脸就已经垮了下来，不管后面说了什么话，她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妮儿好啊，都说妮儿是小棉袄，长大贴心得很。”
“中，中中中，母女平安都中。”
“老姐姐，先给你道个喜了，恭喜恭喜啊！”
跟着折腾了大半天，在听说母女平安时，所有人都不禁松了一口气。
说起来，这也是大家一起帮着接生的小妮儿，所以屋里传出的每一声婴儿啼哭声，在他们听来都是一声声真挚的感谢。
听着周围人的道喜，中年女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
不到黄河心不死，光是听沈妙说来不够，她非得亲自进来掀开孩子的襁褓看了一眼，直到亲眼看到孩子是个女孩，才彻底变了脸。
“你说说你，再憋一天都不中？”
中年女人一改上午来时跑前跑后的关切模样，冷言冷语地埋怨她道：“马大夫是不是交代过，必须得过了初九才能生，你看看，给俺孙儿的小mer都弄没了吧。”
刚刚生产完，女人实在是没有力气开口说话了，只能任凭她数落自己，用刀子一般的眼神不停在她身上划拉。
“婶儿，不是这么个说法，这孩子也不是想憋就憋得住的。”身为村妇联的主任，王冬梅主动走上前，替她挡住了中年女人的怒意，“现在时代不一样了，生男生女都一样。”
中年女人更没把王冬梅放在眼里，往一旁迈开一步后，继续发泄着过去这几个月憋在心里的怨气。
“为了让你生个小，你说说俺家为你付出了多少？吃，吃不敢马虎，喝，喝也得仔细，你这肚子咋就镇不争气啊！”
“别了就不说了，光为了你这一胎，俺家费了多少事？又是迁坟、又是拆院，前前后后花了多少钱！王琴呐，就一天，就这一天你都憋不住？你是不是故意给俺家找事！”
别说是女人，沈妙这个外人听着就觉得窒息。
为了让她生个儿子竟然又挖祖坟、又拆院子……有这钱干嘛非得浪费在封建迷信上，花在她儿子身上，好好给他调一调不比什么都强？
听她絮叨了好久，沈万山也听不下去了，杯子里的菊花茶都压不住他心口的那股怒气。
虽说这是别人家的家事，婆婆媳妇怎么吵都跟他无关，可这是在他的医馆，他的地盘，他总得照顾好自己的病人才是。
“别说憋一天，就算你再让她憋个三年六月，她生下来的也不会是个哪吒。”
放下手里的茶杯，沈万山斜了她一眼，冷冷地道，“你以为小mer是一天就能长出来的？还马大夫说的，这马大夫是谁你给他叫来，就说是女娲要找他学手艺，看看咋能掐日子保证生出来的是个小。”
听着沈万山数落着那中年女人，沈妙都惊呆了。
没想到，爷爷的嘴皮子这么利索，嘚啵嘚啵地损起人来真是劲劲儿的！
沈妙之前还一直好奇呢，好奇自己的爹妈性子都很平和，自己这淬了毒的小嘴儿是随了谁，敢情是爷爷遗传给自己的。
见中年女人气得脸色青一块红一块的，沈万山也没再继续损她，而是话锋一转，重新换了个语气说道：“既然是个妮儿，那谁都没法儿，你要实在想抱孙儿，那就回去让嫩小再努努力，说不定下一胎就抱上了。”
“是啊，妮儿挺好的，平常带着也省事。”为了安抚她，王冬梅又接着说道，“好好培养，长大说不定也能有本事哩，瞧瞧俺妮儿，现在多有出息，一点都不比村里的男孩差！”
听她突然
提起自己，沈妙不由得愣了一下。
扭头看向王冬梅时，从她的眼神里，沈妙只感觉到了无比的温暖和安全感。
是啊，她虽然从小调皮、不爱学习、上房揭瓦、追猪打狗……但她一直都是王冬梅眼里的骄傲，即使她是没办法“传宗接代”的女儿，爹妈和爷爷也是把她当心肝宝贝蛋儿似的疼。
所以啊，女孩和男孩真的是一样的，全看家里要怎么养。
见中年女人不说话，沈万山又说：“中了，让她在屋里好好休息会吧，你回家给她找身衣服，再弄辆三轮车，看看晚会咋给她娘儿俩带回去。”
中年女人还是没作声，只是把手里的那包梅子条往桌子上一磕，便匆匆地转身走了。
女人离开的背影散发着森森的怨气，就连阳光都没能暖化，当她消失在院门口时，沈妙不禁小声嘀咕了一句：“爷，你说她不会不回来了吧？”
沈妙平常在村里吃瓜吃了不少，总觉得她这背影有几分眼熟。
坚定的步伐、失落的情绪……可不就跟姑婶姨奶们口中，那些抛妻弃子的渣男一个样嘛？无非是换了个性别，换了个身份而已。
沈万山低头给屋里的女人开了一些温补的药，不以为然道：“不会，她们娘儿俩又不是个物件，哪能说扔就扔啊。”
就算她再不喜欢自己的孙女，那也是一条人命，人命是不能随意抛弃的。
可是事实证明，沈万山还是高估了她的人品道德……
沈妙他们从下午四点一直等到晚上八点，都不见女人来接人，眼瞅着时间越来越晚，他才意识到女人可能真的像沈妙料想的那样，是个没人性的“渣女”。
医馆是家里盖了几十年的老房子，平时用来接诊还好，并没有留可以睡人的床铺，要是她婆婆再不来接她，她总不能在这张简陋的木床上过夜吧。
可是家属不在身边，沈妙他们又不好轻易让产妇移动，万一伤着哪到时候可就说不清了。
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真是叫人头疼。
没办法，既然女人迟迟不来接，沈妙只好把女人叫醒，向她询问家里的情况，看看能不能找她男人或者别的亲属来接。
“嫂子，你家是哪的？要不我去你家跑一趟，看看能不能喊个人来接你？”
女人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于是叹了一口气，“没用，我男人去城里干活了不在家，家里又是我婆子说了算，她不松口，谁都不能来接我。”
刚刚生完孩子，女人的情绪原本就不稳定，意识到自己要被抛弃，眼泪止不住地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听到了妈妈的委屈，刚睡着没一会的孩子也跟着张大嘴巴哭了起来。
“妹子，能让我在这儿住几天不？等我好点了就回去，”将孩子抱在怀里哄着，女人的字里行间都夹杂着苦涩的味道，“放心，这钱我肯定补上，我就算卖血也肯定不欠你们一分钱。”
“不急不急，钱的事先不急。”
沈妙看着外面黑透的天，解释说：“主要是俺这医馆没法住人，门窗都漏风，晚上住这儿容易着凉。你现在还在坐月子，可得小心点，不能落下啥毛病。”
“没事，能有个住得地儿就中。”看着怀里的孩子，女人将襁褓稍稍拉起了一些。
沈妙怎么可能真的让她住在这儿，既然她肯定婆婆不会来接自己，跟沈万山请示过后，还是决定一会找人来把她抬去家里过夜，等到明天再去她家看看是个什么情况。
不过为了避免事后扯皮，还是要先让她签一份免责书才行。
正当沈妙在外堂措词着写免责书时，院子里忽然传来了几声敲门声。
“铛铛！铛铛！”

第16章 招娣、盼娣、来娣、迎娣……
沈妙可以肯定，敲门的人一定不是女人的婆婆。
敲门的声音很轻，像是很怕吵到里面的人一样，完全不像是她婆婆那张扬跋扈的性格。
第一次敲门时沈妙没太听清，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直到过了一会后，伴随着敲门声的还有一声略显稚嫩的问询，她这才起身赶去开门。
铛铛……
“请问，有人在吗？”
“来了来了。”
听声音应该是个年龄不大的小姑娘。
沈妙开门时，门口站着的是两个麻杆般瘦弱的女孩：一个看着十四五，怀里抱着一条深色的薄毯子，另一个看着比她小两岁，拎着的布兜里装着一套衣裳和几块干净的布料子。
如果没猜错，她们俩应该就是女人的两个女儿。
“姐，王琴在这儿不？俺俩是她妞，来接她和妹妹回家。”
年龄大的那个小姑娘梳着一头很干练的短发，眼睛里有一股很坚强的英气，她说话时很有礼貌，虽然瘦弱但腰板挺得笔直，不像是温室里娇养着长大的花朵，更像是开在寒苦之地依旧盛放的小野菊。
不卑不亢、不怯不弱，不像是还没成年的女孩子。
“正在屋里休息呢。”
沈妙招呼着她俩进来，见她们额头蒙着一层薄汗，身后空空如也便问道：“你们等会咋带嫩妈回去？没骑个三轮车啥的？”
另一个年龄比较小的女孩愣了一下，弱弱地问：“要骑三轮才能带俺妈回去吗？”
“嫩妈现在没法下地，还不能见风，肯定得有个车拉着。”沈妙解释道。
两个女孩自己都还小呢，自然不懂得这些，她们以为只要来接她回去就好，所以只给她带了一身衣裳和挡风的毛毯。
哦，还不止，布料下面还藏着一只热乎乎的煮鸡蛋，用来给她补身子的。
“那我去找人家借一辆。”
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将布兜交到姐姐手上，说话的功夫，就转过身准备出去借车。
“去吧，”临走时，短发女孩特地嘱咐道，“借的时候跟人家客气点，嘴巴甜一点，记得叫人。”
“哎。”
王琴的命好，虽是摊上了个重男轻女的婆婆，却有两个聪明能干的女儿。
瞧着她们为母亲忙前忙后的架势，不比村里那些十来岁只知道打架，出了事还让家长来擦屁股的混小子懂事多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花看错了，当女孩的妹妹跑出院子时，沈妙似乎看到有几个黑影跟着一同闪了过去……
跟着沈妙来到内堂，在看到来接自己的是女儿时，女人的脸上闪过了一丝意外却又欣慰的表情。
“招娣，你咋来了？”
短发女孩快步来到女人身边，瞧着她神情疲惫的模样，主动从她怀里接过了刚出生的妹妹，“妈，你快躺好歇着，盼娣去借三轮车了，等会咱就一起回家。”
这个叫招娣的女孩很会哄孩子，左手托在下面、右手抱着襁褓，嘴里一边哼着几个音符，身子一边上下轻轻摇晃，一看就是经常带孩子的熟手。
“□□回去说啥没？”
“没，回去就是哭，一直在屋里不出来。”
“是她让嫩们来接我的？”
“不是……”
和自己那重男轻女的奶奶不同，招娣很稀罕自己的这个小妹妹，小心翼翼将她放在床上，随后从布兜里拿出新的红布料给她换上，还熟练地往里面垫了一块厚实的尿布。
“妙妙。”
外堂的沈万山朝她招招手，小声嘱咐道：“回去看看饭做好没，做好了盛点带来。”
王琴一天没怎么吃东西，只下午喝了一碗沈妙给沏的鸡蛋花和一些补身子的药。
当娘的肚子里没食，哪里会有奶？更何况一会回家说不定还要折腾一路呢，自然要多吃点东西垫一垫。
虽说有油有盐的食物现在不适合吃，但将就两口总比饿肚子要强。
“中。”
沈妙心里清楚，爷爷这不止是为王琴的身体考虑，也是不想自己继续听别人家的八卦了。
沈万山阅人无数，白天瞧王琴她婆子那语调就知道家里肯定有不少事，真要让沈妙留下来听，怕是等她听完后，孩子都能下地打酱油了。
晚饭点已经过去了，回家的路上，各个院子里都能听到电视或是收音机的声音，偶尔还有几声狗吠，空气中的饭香味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快要走到家时，沈妙迎面看到了徐国宝正蹬着三轮车朝这边骑来，车上还坐着……
一、二、三、四个小女孩！
其他几个
沈妙没见过，但是年龄看着最大的那个，不正是跟着招娣来的妹妹，盼娣吗？！
看到沈妙，徐国宝拉着把慢慢放慢车速停了下来，“正好你来了，刚才这小妮儿叫车轮给刮了一下，你快给看看有事没？”
除了盼娣之外，其他几个女孩看着都还小，瞧她们那大差不差的五官，一看就知道是亲姐妹。
原来刚才沈妙没有看错，盼娣离开院子时身后真的有她的妹妹们在跟着。
不怪她和招娣瞒着，这些年计划生育抓得紧。市里查得严，家家户户都只许生一个孩子，附近的农村倒是宽松一点，却也只能生两个，但凡超生就得罚款。
一个罚一万，两个罚两万五，三个那就得五万了。
都是靠着种地吃饭的庄稼人，就算王琴的男人去市里打工，怕是也交不起这么多的罚款，所以想来她的这三个妹妹都是黑户，为了不被人发现举报，这才选择瞒着。
眼看现在是瞒不住了，盼娣只好低下头，乖乖地向沈妙介绍着自己的几个妹妹：“姐，这是俺三妹来娣，四妹迎娣，五妹有娣……”
几个小萝卜头依次从三轮车上下来，向沈妙道一声“姐姐好”。
瞧着她们由高到低站成一排，沈妙愣了愣神，一时不知该怎么表达内心的情绪。
五个女孩，算上今天刚出生的就是六个女孩，这加一起得是多低的概率啊……
听徐叔说，刚才到他家借车的是盼娣，瞧着她听话又懂事，便把三轮借给了她，结果没过多久就听到外面传来了女娃的哭声。
出去一看，才发现小女孩从一个变成了四个。
受伤的是四妹迎娣，因为路上有个小坎骑不过去，盼娣就下车和来娣、有娣在后面推，结果迎娣没扶稳车把，就从座上掉下来被车轮蹭了一下。
还好没伤到，隔着裤子小腿蹭红了一片，只是刚才怕极了所以才吓得哇哇大哭，这会儿早就不疼了。
和徐国宝简单聊了几句后，沈妙便把她们几个姐妹一同带回了医馆。
灯光下，几个小女孩都是瘦瘦小小的，身上的衣服也都打着大大小小的补丁，应该是大姐的一套衣服小以后，轮流让给妹妹们穿。
年龄最大的是招娣，今年十六了，盼娣也刚过十二岁的生日，来娣和迎娣一个十岁、一个八岁，最小的是有娣还差两个月才到五岁。
家里的人一多就容易乱，可她们家却不是这样。
不止是招娣和盼娣，来娣、迎娣、有娣也是个顶个的懂事。
来到内堂的母亲身边，一个帮母亲把脏衣服收起来，一个跟大姐一起哄着小妹，另外两个则在外面往三轮车里铺着毯子，收拾着准备接妈妈回家。
或许是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使得她们每个人都很谨小慎微，说话时声音很小怕吵到沈万山，走路时会抬起脚，不让鞋子蹭到地面发出“刺啦啦”的声音。
就连在照顾刚出生的妹妹时也不敢笑得太大声，会下意识地捂住嘴巴，只露出一双弯成月牙般的眼睛。
她们每个人都很懂事，懂事得让人心疼。
“先不用收她们钱了。”收起今天的药方单，沈万山低声嘱咐沈妙道。
家里养五个孩子不容易，几个孩子们来时身上想来也不会带什么钱，与其等会开口要钱会让她们感到窘迫，不如等以后再说。
沈妙看着外面的那辆三轮车，心里不太放心，“我听盼娣说她们家是岔河村四队的，大晚上的离得这么远，她们回去会不会不安全啊。”
“嗯？”沈万山睨了她一眼，“这才多大一会，她家是哪村哪队的你都打听出来了？”
沈妙：？？？
爷，这不是重点好吧！
“那你是咋想的？”
沈妙继续说道：“要不让她们先住咱家？二楼的那几间空房能住人，等明天给她城里干活的男人打个电话再叫接走。”
“听说她男人是个小包工头，估摸着在家也能说上话。我瞧她婆子不是个善茬，没个当爹的撑腰，今儿黑她们要回去肯定没好果子吃。”
“嗯，中，”沈万山一边点头一边揶揄她道，“你这怪能啊，人家爹在市里当包工头的事儿都知道了。”
沈妙：！！！
哎呀！这根本就不是重点啊！
商量好后，沈妙便进屋想着跟王琴商量一下，看她愿不愿意带着孩子暂时留下一晚。
见沈妙和沈万山这般好心地为自己着想，王琴的眼泪又止不住了，即使坐在床上也不停地弯腰向她道谢：“谢谢妹子，谢谢叔，真是谢谢，谢谢你们了！”
摸去脸上的泪，女人继续道：“其实我也知道，要是她爹不在家我今天是进不去这个门的，就是妞们来拉着我回去，俺娘儿几个也得在外头过夜。”
“恁婆子都这么狠心吗？”沈妙不禁叹了一句。
“唉……”
女人点点头，似乎有一肚子的委屈要说。
扭头看向外堂的方向，沈妙真想给沈万山使个眼色证明自己的清白：
爷，你看，不是我爱打听，是她自己要跟我说的嗷。

第17章 救救，救救她…………
同是姓王，同是住在岔河村，王琴和王穗花的命运却全然不同。
其实，王琴的婆婆李桂花早年也不是这样的，王琴又能干、又会打理家事，进门第一年就怀上了孕，所以她简直是把王琴当亲闺女照顾着。
直到她生下了大女儿招娣，日子才逐渐开始发生了变化。
村里计划生育抓得没有那么严，头一胎是女孩也没关系，只要第二胎能是个儿子，凑在一起正好凑成一个“好”字。
几年后，王琴又怀孕了。
为了确定她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李桂花狠狠心，花了大价钱带她去市里做B超，医生也明确告知她是男孩，结果九个月后，盼娣便在李桂花的盼望下呱呱落地了……
这下不止是李桂花，王琴的公公周民也开始急了。
两个生育名额是用完了，可周家还没个可以传宗接代的小，这可咋办？
于是商量一番后，两口子决定搏一搏，把盖新房的钱省下来给儿子交超生的罚款。只要王琴的第三胎能是个男孩，那这钱交得就值！
终于，王琴的肚子又大了起来。
这次谁见了她的肚子都说会是个儿子，她也比前两次更爱吃酸，不成想等来娣出生时竟还是个不带把儿的妮儿。
不是男孩，李桂花和周民自然不肯交这笔罚款，于是，没办法挂户口的来娣便成了黑户，到了年纪也不能上学，只能在家里帮着母亲和姐姐做家务。
周家一脉单传了好几代，可不能在他们这代绝了后。
为了能让王琴生下个男孩，李桂花近乎快要疯魔了。找看风水的来说房子的布局不好，她立刻叫人来拆；说家里的祖坟不旺子孙，周民第二天就跟祖宗烧香请求迁坟……
甚至连院子里栽种了几十年的槐花树也给掘了，就因为带了“花”字，花代表着女儿，对王琴生儿子不吉利。
可惜，他们的盲目迷信并没有效果，后面出生的迎娣和有娣依旧是两个女孩。
直到这次，李桂花经人介绍认识了六里河村的一位神医，神医说王琴这次怀孕，只要能在初九以后生就保准是个儿子，没想到今天来带她到别的医馆把平安脉，竟然就直接生了……
王琴每生下一个女儿，李桂花的脸色就变得冰冷几分，当公公的周民嘴上虽是不说，但也没个好脸色，在家里都只把她们娘儿几个当透明的。
早些年王琴的丈夫周强还在家时，多少还能帮她们挡一挡爹妈的冷言冷语，如今周强为了多赚钱去城里打工，她们就真的是奴颜婢膝地看人脸色过日子了。
所以，不是招娣盼娣她们生来就听话懂事，而是从小看着爷爷奶奶的脸色长大，让她们不得不学会察言观色地生活。
王琴一边说一边流着泪，年龄最小的有娣坐在她身旁，虽然跟着红了眼眶却没有落泪，而是用袖子不停地替她揩去快要滴下的眼泪，迎娣也没有说话，只是把剥的蛋壳收了起来，留着回去给家里的菜施肥。
这些话在王琴心里憋了许多年，平时没机会说出口，眼下一股脑地倒了出来，心里倒是好受了不少。
“对不起啊，妹子，”王琴勉强挤出一丝难看的笑，“耽误你听我抱怨了这么多。”
沈妙摇摇头，“不碍
事，没啥可对不起的。”
沈妙既然帮不上她什么忙，听她抱怨抱怨，能让她感到松快一些也是好的。
时间不早了，等招娣和盼娣都拾掇好后，沈妙便和她的女儿们把王琴扶到了三轮车上，然后骑着车把她们带回了家。
几十分钟前，沈万山先回到家说了今天王琴和几个孩子要在家里留宿，于是王冬梅和沈山生及早就把二楼的房间收拾了出来。
沈家的新院子盖得有好几年了，是一幢两层的混凝土自建房：一楼是厨房、客厅以及沈妙和沈万山的卧室，二楼则是王冬梅和沈山生的卧室，以及几个空着用来装杂物和药材的房间。
早些年乡下情况不太少，沈万山也曾救治过一些无家可归的病患，所以二楼的房间里有几张简易的床板，只要铺上床褥就能睡人。
“妹子，等会让你哥背你上楼，还没出月子，可别下地受了凉。”
沈妙拉着三轮车进门时，正在择菜准备多炒两个菜的王冬梅赶忙从厨房出来，招呼着沈山生把她从三轮车上背了下来。
“来了来了。”
沈山生刚把房间收拾好，快步从楼上下来后，捋起袖子就将王琴从三轮车上背到了屋里。
沈山生和王冬梅两口子虽然不学医，但也是和沈万山一样，有着一副菩萨心肠。
对待沈万山的每一个病人，他们都会尽心地照顾，不仅把屋子的窗户封得严实了些，想着王琴的女儿们可能没吃饭，又特意蒸了一锅米。
帮着把王琴安置好后，沈妙来到厨房帮着王冬梅一起择菜。
“明天一早给他男人打个电话，应该晚上就能接她们回家了。”
“没事，多住两天也没啥，”抬头看了下二楼亮着灯的窗户，王冬梅不禁叹了一口气，“唉，也是个苦命人。”
王冬梅不知道她们家的事，不过从她婆婆的态度和她的五个女儿，也能猜到个大概。
传宗接代在农村向来是女人最大的任务。
生不出来要跪着生活，生女不生男的腰板也挺不起来，只有生下个带把儿的儿子，才会被婆家真的当成一个“人”来看待。
身为妇女主任，王冬梅深知女人的不易，自然懂得她的苦楚。
“对了，”沈妙忽然想到了什么，又问道，“你们生我的时候，俺爷有啥不高兴没？”
农村向来重男轻女，代入到自家，母亲王冬梅在自己小时候，应该也过过看人脸色的苦日子。
不过在她的记忆里，从自己记事起，爷爷就对自己疼爱有加，完全不像王琴的婆婆那般重男轻女。
王冬梅笑笑，“不高兴？我生你的那个晚上恁爷快高兴疯了！”
沈家只有沈山生这一个后人，要说沈万山不想抱孙子肯定是假的，毕竟这祖传了上百年的医术可不能失传了。
可自打他们结婚后，王冬梅的肚子就一直没有动静，眼瞅着两人年龄越来越大，沈万山急得像是无头苍蝇般团团转，偏就是没有一点办法。
儿子健康、儿媳妇也健康，人事没什么可尽的了，只能听天由命。
还好，夫妻俩努力了许多年后，王冬梅终于在二十八岁那年怀孕了。
沈家有了后代，沈万山还哪顾得上管什么男女？连夜给家里的祖宗轮番磕了一遍头，沈妙出生后更是喜极而泣，两个晚上没睡得着觉。
要说遗憾嘛，沈万山心里还是有一点的，毕竟儿子沈山生不学医，生了个孙女估摸着也很难继承这祖传的医术。
可当沈妙满月时抓周抓到的是药锤，一岁时又能凭着气味分辨几样药材时，沈万山才意识到自己这孙女可能是祖宗保佑的天生学医圣体。
谁说女子不如男？这句话，沈万山可太深有体会了。
哪怕沈山生和王冬梅现在再生个大胖小子，沈万山都不可能像疼沈妙这么疼他。
*
第二天一早，沈山生去了村头的小卖部按着王琴给的号码往市里打了一通电话。
当天下午，她男人周强就急匆匆地从市里赶回来接她和孩子。
周强看着也是个老实的男人，听说昨天是沈妙和沈万山帮着接生，又收留了自己的孩子们，“扑通”一下就跪在了地上向他们表示感激。
他回来得匆忙，身上没装多少钱，但还是坚决把兜里的十来块全部塞到了沈万山手里，当做自己的一番心意。
“放心，我回去就跟俺爹妈说清楚，绝对不让俺妞们再过苦日子了！”周强抱着襁褓里刚出生的女儿，信誓旦旦地向他们保证道。
周强看着不孬，她们在家吃苦的事，他多半是不知情的。有他给王琴撑腰，想来应该能给她们母女在这个家争取出一亩三分地的。
看天色有些阴沉，沈万山也没再多挽留他们，“中，那快回去吧，回去跟恁爹妈好好说说。”
“好。”
周强走后一个小时，天上果然下起了大雨。
马上快入秋了，这瓢泼的大雨一下，温度很快就降了下来。
天气一冷人就容易犯困，再加上昨天忙着给王琴接生，晚上又没睡好，所以不到晚上十点沈妙就上床睡觉了。
“铛铛，铛铛……”
沈妙正做着去市里游玩的美梦呢，却在梦里听到了一串敲门声。
“铛铛，铛铛……”
等等，这好像不是梦？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除了敲门声外，她还听到了一个焦急的女声：“沈爷爷，妙妙姐，救命啊！救救俺妹！”
看了眼表上的时间：3：18。
缓了缓神后，沈妙连忙披了件衣裳起床去开门。
打开门时，沈妙看到了一个浑身是泥的女孩，眼泪哭得跟核桃一样，身上也有好几处伤口正涔涔地往外流着血。
“招娣？”沈妙赶紧把自己的衣裳披在她身上，“这大晚上你怎么了？”
“妙妙姐！”
周招娣猛地跪在了地上，抓着她的裤腿央求道：“救救俺妹吧，俺妹，俺妹她……”

第18章 我嘞个老天爷哎！
听到外面的哭声,沈万山和沈山生也接连打开了屋里的灯。
夜深雨凉，周招娣既没拿把雨伞也没披个雨衣，摸着黑一路从岔河村跑来,不知道在路上摔了多少跤，可即便摔得手臂和小腿都流了血,她都不敢停下。
因为只要再慢一会,她刚出生不久的妹妹说不定就没命了。
扶着周招娣进屋，沈妙给她倒了一杯热水，一边匆忙地收拾着药箱一边问道：“下午走前儿不还好好的？到底是咋回事？”
吹了一路的冷风冷雨，喉咙忽然被热水这么一激,呛得她咳了好几声。沈万山顺手拿来几片参片让她含在嘴里，这才逐渐驱散了身上的寒意。
王冬梅也帮着拿来一条干毛巾,把她湿漉漉的头发擦干净，“妮儿啊，不慌，有啥事咱慢慢说。”
周招娣知道他们都是好人,看着周围这一双双关切的目光,她膝盖一软,又“扑通”一下跪在了地上。
“俺妹，俺妹她快饿死了……”
听她说,下午周强带着她们回家后，当即就和自己爹妈吵了一架。
虽说他们养育了自己长大,可这六个女儿也是他的亲骨肉，哪怕她们没办法传宗接代也是自己给了她们生命,自然是有责任、有义务把她们抚养长大的。
见儿子不仅把王琴带回来，还强硬地为六个丫头片子出头，李桂花和周民一气之下把他们全都赶了出去。当时外面已经下起了雨,还好邻居收留这才没让她们都跟着淋雨。
快到晚上时，王琴怀里的小女儿饿了，“哇哇”地哭个不停，等她想要给喂奶时，才发现自己干瘪得连一滴奶水都挤不出来。
开始以为只是自己肚子饿了，可吃完邻居给煮的两碗肉丝面后，身子还没有反应，而且不止是没有奶，甚至还在隐隐地刺痛，她才意识到不对劲。
可孩子哪里能等？没办法，周强只要熬了一些米汤又去别家借了些奶粉，想着让女儿对付一顿。
结果孩子刚吃两口就全部吐了出来，后面再想喂就一滴也挤不进去了。
为了能让小女儿吃口奶，周强冒着雨在村里问了一圈，看看能不能借一
口奶吃，但村子里今年的几个新生儿都长大了，当娘的们也都断了奶，实在是帮不上忙，于是又给他支招说村里有牛，可以试试看煮点牛奶。
不成想还是和之前一样，一喝就吐。
眼看着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弱，周强立马带着她们去了卫生所。经过一番检查后，卫生所也是束手无策，说孩子是乳糖不耐受，奶粉和牛奶都不能喝，只能喝人、乳。
而王琴之所以没奶，是因为精神压力太大，说不定缓上一段时间就能恢复。
可是王琴能等，孩子怎么等得了？等到把王琴她们送回邻居家后，周强便冒雨骑车去了别的村子，看看能不能给孩子借一口奶喝。
看着儿子忙前忙后地折腾了一个晚上，身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李桂花和周民不仅没有一句关心，还隔着一堵墙冷言冷语地嘲讽着王琴。
说是老天爷都看不惯她不争气的肚子，说是祖宗显灵要把老六给带走，还说她是命该如此，就该老老实实地认命，不要再瞎折腾。
这哪里是婆婆？简直比阎王爷身边的小鬼还要嘴毒，弄得那些邻居都快听不下去了。
可这毕竟是周家的家事，邻居们也不好插嘴，只能把自家房门关得严实一些，免得这些乌糟话飘进王琴耳朵里让她吃心。
父亲没有回来，母亲还在哭泣，妹妹们年龄又还小，刚出生的老六的哭声也越来越小……周招娣的拳头紧了紧，想到是沈妙和沈万山为母亲接生，一定有办法救自己的小妹，于是便摸黑冒着雨再次跑来了清河村。
听周招娣哭诉着这一摊事，王冬梅心疼得替她擦了擦眼角的眼泪，跟着叹了一口气：“中午那会我瞧着恁妈的奶就不多，唉！咋会弄成这样……”
同样是在吃瓜，沈妙却不敢耽误时间，在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在一心二用地往药箱里搜罗着要用的物什：
奶下不来是因为受惊后经络不通，所以针灸包得带上，嘶……艾条也带几根吧，艾草温经用在产妇身上更合适一点，哦对，一会还得再去医馆拿点帮助下奶的药材，王不留行、木通、漏芦……都得抓上一点。
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后，沈妙一手拿伞一手握着手电筒，便准备跟周招娣回去了。
临走时，沈万山嘱咐道：“路上小心点。”
沈妙：“哎，知道了。”
“姐，我帮你拿吧。”周招娣主动把几斤重的药箱抱在了怀里。
于她而言，沈妙就像是下凡救苦救难的神仙，身为凡夫俗子的她帮不上忙，只能多出一点力气，让她这一路走得轻松些。
沈妙没有拒绝，她知道这样能让周招娣减轻一点心里的负担，她不是娇滴滴的女孩，而是和男孩一样可以撑起家里重担的“顶梁柱”，所以只好将雨伞往她那边偏移一点，让她少受一点风雨。
有手电筒在黑暗中引路，她们回去的这一路要快了很多。
“娘！妙妙姐来了！妙妙姐来救小妹了！”
沈妙跟着周招娣赶回来时，周强已经提前回来陪在王琴的身边了。
他走时带的那只水壶，回来后还是空的。
外面下着大雨，又是在深夜，平常周强不怎么和其他村子的人来往，即使去了最近的西韩村也不知道该找谁去借奶，所以他折腾了几个小时也还是一无所获。
不过，他并没有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挨饿。
“唔……唔……”
有了食物，孩子的哭声小了很多。虽然她吃的并不是母乳，但是这殷红的味道却能暂时填饱她的饥饿。
“你这是……”
见到女儿带来了沈妙，周强下意识吮着自己的小拇指，尽量不让她看到那瘆人的颜色，“听人说闹饥荒的时候都用血来喂孩子，我就想着试试看。”
身为父亲，他总不能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饿死啊，于是他想到了用血来代替的法子。
或许这不是个长久的法子吧，但起码现在孩子不哭了，他从阎王爷的手里暂时拽回了小女儿的一条命。
人血是不能喂孩子的，毕竟大人的血液里可能会有病菌，很可能会让孩子感染上疾病，不过沈妙并没有开口打击他的一片慈父之心，因为她知道，他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沈妙快步走上前，仔细检查着孩子的情况。
还好，她饿得时间不算太久，不过还是需要尽早喝上乳汁，否则身体一定会受到影响。
随后她又替王琴检查了一番，确实和来时猜测的一样，摸着不是空下去的干瘪，而是有气血不通、经络不通而聚集的硬块。
这种情况即便当即通了乳，短时间内她的乳汁也不能用来喂孩子，起码要缓上一段时间才行，可是孩子却等不了这么久，估摸着再过两三个小时，她就又该吃奶了。
牛奶没办法吃，母乳又没有，米汤和面汤也吃不下……
等等？！
正在沈妙发愁着孩子下一顿该吃什么时，脑海里突然闪过了一个胆大的想法。
爷爷曾经说过，人除了牛奶可以吃之外，一些家畜的奶也是可以用来代替母乳的，就比如大西北会用羊奶来喂孩子，还有骆驼奶的营养价值也不低，所以……
“你们等我一下！我想到可以给孩子喂什么了。”
话音刚落，沈妙便拿起了桌子上的空水壶，撑着伞急匆匆地跑出了院子。
沈妙记得岔河村二队的队长家有只母猪，就是前段时间大半夜被孔祥明给欺负的那只。
算算时间，它还在哺乳期，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找它借一点奶应该能暂时应一下急。
大半夜敲人家的门不礼貌，不过听沈妙说了周家的事，二队队长她媳妇还是抓起件衣服就陪着她去了村里的猪圈。
“二花最近的奶多得很哩，不愁吃。”
打着灯照向角落的母猪，女人温声唤了一声它的名字。
因为要带娃，这只叫二花的母猪和崽崽们住上了单猪间。二花很亲人也很通人性，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时，慢吞吞从地上站起身走了过去。
哼哼，哼哼……
有几只崽崽已经开始学着吃猪食了，不像之前要靠母乳来获取营养。
站起身时，瞧一眼它那两排左右摇晃的双排扣，有些奶龙头正控制不住地往外滴着奶。
猪和牛不一样，猪的奶没办法在身体里储存，所以有奶的话很快就会流出来。
都说家里养的狗最通人性，其实猪也能人亲得很。看到来人是沈妙，二花主动抬起头用鼻子蹭了蹭她伸来的手心。
“二花乖，人家家里碰上了点急事，找你借点奶哈。”抚摸着二花的脑袋瓜，沈妙随手从旁边的篮筐里抓了几根菜叶子递到它的嘴边。
弯下腰将手伸向它的双排扣，当沈妙冰凉的手碰到它的奶龙头时，二花的身子倏地激灵了一下，不过它并没有慌忙逃窜，还是乖乖地站着。
这是沈妙第一次自己动手挤动物的奶。
她之前见过村里的人挤牛奶，不过挤猪奶似乎有点不太一样，不是用手拽着往下一薅就能挤出来，而是要轻轻捏着头头，把通道给打开才会让里面储存不多的奶缓缓地流出来。
挤奶的速度很慢，每个奶龙头都轮流试一试，没一会，沈妙的脸就红了……
不知怎地，她总有种自己在耍流氓的感觉，二花还没想着反抗呢，沈妙倒不敢与它直视了，正在挤奶的手也有些微微发抖。
忙活了快十分钟，终于挤出小半瓶的奶。
凑近闻一闻味道，臭倒是不臭，就是有点腥、也有点冲。不像牛奶，即使是没有熬煮过的生牛奶也有一股浓郁的天然奶香，闻着就知道很好喝。
不过没办法，眼下只有猪奶能试试看了。
带着挤好的猪奶赶回去，沈妙连忙生上火准备把奶隔水煮一煮，毕竟猪生活的环境肮脏，奶龙头又经常摩擦地面，指不定会沾上什么病菌，所以要加热消毒一番才能给没有抵抗力的孩子食用。
看着浓白色的奶，周强疑惑地皱了下眉：
“这奶闻着……咋怪怪的？”
“这是猪奶，”沈妙没有瞒他，一边用勺子搅和着碗里的奶一边解释道，“猪奶的营养价值不比牛奶低，熬熟了吃下去也能对付一段时间。”
周强叹了一口气，帮着沈妙把奶瓶用开水烫了烫，“中，只要能吃下去，啥奶都中。”
让孩子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管它是什么奶呢？
把猪奶煮好后又晾了一会，等到温度差不多后，这才让周强拿回去给孩子喂喂看。
“丫头乖，咱张嘴吃奶了。”
和大多数当爹的不同，周强不仅抱孩子的手法熟练，给孩子喂奶的手法也自有一套。
也对，毕竟他可是有五个闺女呢，每隔几年都要帮着带孩子，自然要比其他当爹的更加娴熟。
“嗯……嗯……”
孩子睡得很轻，或许是肚子空着，所以周强只哄了两声她就不高兴地扭动着身子，然后咂巴着嘴巴，稍稍抬起头期待着哺喂。
小心翼翼地将奶瓶递到她的嘴边，周强用手指按着咬嘴，控制着流出的奶水。
刚吃第一口的时候，她似乎并不喜欢这不属于母亲的味道，可很快，饿极的她就张大了小嘴儿紧紧贴在了奶嘴上。
嘬嘬，嘬嘬……
她吃了，她真的吃了！
孩子真的是饿坏了，平常刚出生的新生儿喝奶量大概只有一捧，约摸着三四十毫升左右，这才一会的功夫，她就“咕咚咕咚”地喝了小半瓶。
吃饱后，她很快就睡着了。
没有哭闹、没有什么不良反应，乖乖地抿着小嘴巴，感受着父亲怀里的温度。
还好，总算是能吃点东西了。
折腾了一个晚上，外面的雨终于停了，东边的天色也翻出了淡淡的肚白。看着孩子安静地睡着，王琴这才跟着松了一口气，脸上分明挂着高兴的笑，眼泪却止不住地从眼眶里流出来。
坐月子最应该休息，可她这两天睡觉的时间加起来也没十个小时。
让周强去外面把催奶的药炖上，沈妙则在屋里活动着手，准备给王琴按摩和艾灸，帮着她疏散身体里淤堵着的经络。
按摩也是有讲究的，毕竟产妇体弱容易受凉，所以一定要提前把手搓热才能下手。
跟着折腾了一晚上，她的几个孩子都窝在床上的一角睡着了。
因为是借宿在邻居家，十几平的房间里只放着一张床，招娣抱着有娣缩在床脚，迎娣靠在来娣的怀里，五个姐妹披着同一条毯子，像极了长在墙根的一排小蘑菇头。
几个姐妹的脸上看不出丝毫的苦涩，似乎寄宿在邻居家要比跟自己的亲爷爷亲奶奶住在一起还要幸福，哪怕是寄人篱下，可只要爹娘陪在身边就好。
在按摩时，沈妙真想问问她以后的打算，可是爷爷那句“闲事莫理、闲话莫说”的教诲却时刻在她的耳边回荡，反复地把她想要说的话给按了回去。
不过根据她的推测，一般来说，胳膊是拧不过大腿的。
既然周强和王琴能接连生下六个女儿，那这次说不定也只是一次短暂的争吵，等争吵结束后，他们还是会跟爹妈乖乖低头，然后继续为了生儿子而努力，王琴还是要继续当他们周家的生育机器。
唉，多半是一口烂瓜。
按摩一番后，沈妙又打开药箱准备东西给她艾灸，转过身时，她才注意到盼娣是醒着的，一双小手正学着自己刚才按摩前的准备一样，反复地摩挲着。
“你怎么不睡呀？”沈妙温声道。
盼娣摇摇头，“还不困呢。”
说话时，她的眼睛又看向了沈妙手里的艾草条，虽然她很好奇那是什么东西，却没有问出口。
她知道家里没有什么钱，找人来看病又是要花钱的，所以她就想偷偷跟着沈妙学一学怎么给妈妈按摩，这样就可以给家里省下一点钱了。
沈妙看出了她的孝心，于是笑着朝她招招手，示意她过来自己身边。一边用点燃的艾条灸着身上的穴位，一边再次按摩着方才揉过的部位。
“平常你可以帮恁妈按按这些地方，要是腰酸的话，这里也可以经常按，还有这里，小腿外面，按按也对身体恢复有帮助。”
盼娣学得认真，需要按摩的部位她怕自己漏了哪个记不住，就会在自己身上按压一番，然后用指甲在皮肤上按出一个十字痕当作标记。
不过她的脑子很聪明，沈妙只重复了两次她就记得差不多了。
艾灸完之后，交代周强的中药也正好熬完端进来了。那一碗苦涩的药可要比她的生活甜多了，所以王琴很快就喝了个干净。
忙了大半个晚上总算是雨过天晴，又跟他们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后，沈妙便准备走了。
临走时，周强要给她塞十块钱，被沈妙强硬地拒绝了，“别别别，这太多了，昨天给的钱就够了。”
被爹妈赶出来后，他们的手头一定很紧，昨天来之前爷爷特地交代过不能收钱，沈妙都记着呢。
“麻烦你大晚上跑一趟，这钱你一定得收！”周强坚持道。
沈妙把手往后一背，不给他塞到自己手里的机会，“不收不收，你再塞我下次可就不来了。”
周强拗不过她，只好把钱交给招娣收了起来，想着沈妙忙活了一夜，昨天给孩子接的牛奶还没有喝，于是便给她热了热，全当是给她补补营养了。
喝了碗牛奶又简单聊了几句后，沈妙这才背起药箱离开。
回去的路上，她见路边的地里的马生菜长得正好，于是捋起裤腿下去拽了几把嫩苗想着回家吃。
马生菜好啊，补肾益气、排毒养肝，烫熟后浇上点蒜汁和醋，凉着吃最好了！
放下药箱准备将摘的马生菜收进去，刚一打开，她就看到了针灸包旁边的那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
这不是周强刚才塞给自己的那张吗？！
懂了，一定是刚才拉自己喝牛奶的时候，让招娣偷偷塞进药箱里的。
害，怪不得周强没跟自己推让几个来回呢，原来用的是迂回战术。
继续在药箱里腾着地方，沈妙又在药箱里的脉枕下面看到了一张浅灰色的票子。
一百块？我嘞个老天爷，天降横财？！
可她才高兴了没多久，就意识到了不对劲：这张一百块肯定不可能是爷爷放进来的，也不像是爹的私房钱……等等，这不会是上次王穗花来时塞进来的吧？
你你你，你们岔河村的人怎么这么擅长偷偷塞钱！让人一点准备都没有啊！！！
*
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沈妙往岔河村跑得次数更频繁了，累是累了点，不过每天都能吃上周家的瓜也算是值得了。
一天没抱上孙子，周家那老两口就一天安生不下来。
周民这个当爹的倒还好，天天就只有李桂花在作妖。
大前天在别人面前冤枉王琴，说她在家住得这些年偷偷昧了不少钱，逼得王琴又是翻行李、又是脱衣服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
那天又说王琴是天降灾星，自从进门后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差，又是周强一股脑地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用一句“是儿子没出息，赚不住大钱”堵上了李桂花的嘴；
还有上次……
“你说一天天闹这么些事，她到底是图啥呀。”
中午吃饭时，听着周家的这摊子乌糟事，沈山生不禁疑惑道。
“想让他俩离婚呗。”
沈妙和王冬梅几乎是异口同声。
女人最懂女人，李桂花天天把家里折腾个天翻地覆，就是为了能让周强跟王琴离婚。
当娘的永远站在自己孩子这边，李桂花当然不觉得问题是出在周强身上，所以就想着换个新的儿媳妇。
漂不漂亮不重要，年纪轻有福相、屁股大好生养才是关键。
王琴眼瞅着再过几年就四十了，在她身上耽误了十来年，李桂花早就对她失望透顶，可是又
不想离婚后分她什么东西，于是就想到了往她身上泼脏水，好让她净身出户的法子。
大家都是女人，偏偏女人最知道怎么为难女人。
往沈妙碗里夹了一筷子菜，王冬梅又问：“那周强咋想的？”
“还好周强护着她，打死也不离婚，”沈妙扒拉着碗里的米饭，担心去解手的爷爷听到他们在聊八卦，刻意压低了几分声音，“昨天岔河村的村长、队长也都上门警告她别胡闹了，估摸着这事儿应该能过去。”
“那你下午还要去他家？”沈山生又道。
沈妙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是啊，王琴一直不来奶，总得给她治好啊。”
沈妙的医治是有效果的，可惜效果不大。
按摩、艾灸，再加上通ru的中药，这些都是治疗常用的下奶法子，甚至连猪蹄炖黑豆这样的食疗都用上了，可偏偏王琴的奶水少得可怜，每天能挤出半瓶都算好了。
而且前天开始不止是胸疼，还多了腰酸的毛病。
这都是月子没做好的缘故。
也难怪，李桂花天天变着法地在家折腾，别说是正在奶孩子的王琴，换做是普通人也是要被气得犯头疼病的，王琴还能挤出几滴奶来已经算极限了。
没有心药能医治她的心病，那沈妙就只好看看能不能从外力来提供帮助了。
王琴的女儿们也懂事，每天都会去猪圈找二花借奶给妹妹喝，二花的哺乳期还没过，想来还能支持一段时间。
吃完饭后，沈妙想着先睡个午觉养养精神，结果刚躺下，就听到外面有人在敲门。
“铛铛铛！”
“沈妙妹子？沈妙妹子在家不？”
是周强的声音。
沈妙以为是王琴的身体又出了什么情况，所以不敢耽误，赶忙起身去开门，见周强一路骑着自行车来满头大汗的模样，不由得紧张道：“怎么了？是嫂子又出什么事了吗？”
周强大口地喘着粗气，哼哧了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出一句话来：“是俺妈，俺妈她，她晕，晕倒了！”
李桂花？！
又等他缓了好一会，这才听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仔仔细细地说了一遍。
连续闹了这么多天，自从昨天村长亲自上门让李桂花把王琴他们给接回去后，李桂花就开始绝食了。
村子里虽然不让她胡闹扰了别家的清净，可她有的是办法，从昨天下午到现在，她一粒米都没有吃、一滴水都没有喝，就在一个小时前，她出来晒太阳时“咣当”一声就摔在了地上。
“这不吃不喝的，估计是低血糖，吃点东西就好了。”沈妙不以为然道。
“不不不，”周强继续解释道，“不是低血糖，我娘她还抽筋、发抖、说胡话，像是得了羊羔疯。”
羊羔疯？癫痫？那情况可就严重了。
李桂花这人再刻薄，却是一条人命，即使是天降的报应，身为医者也不能见死不救。
沈妙不敢耽误，赶紧背起药箱坐上了他的后座，随他回了家。
来到周家时，周强的几个女儿正在院子里站着，她们不敢进屋去看奶奶，又做不到像什么都没事都没发生，只好在院子里焦急地守着。
李桂花不心疼孙女，孙女们的心里却有她。
跟着周强来到里屋时，当爹的周民正在试着给李桂花喂水，一勺子水在她的唇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可就是一滴都灌不进去。
看到周强回来，周民放下碗勺，上来就甩了他一巴掌：“看给恁娘气的！你是对得起你媳妇和妞儿了，那你对得起恁娘吗？！”
那一巴掌打得很重，只几秒的功夫，沈妙就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个清楚的五指印。
“强啊，强……我了小，我了小啊……”
躺在床上的李桂花突然抬起了右手，像是做了噩梦一样，对着面前的空气胡乱地抓了一番。
此时此刻，她全然没了那股嚣张跋扈的气势，更像是个普通的母亲，不在乎别人、不在乎自己，只一心惦记着儿子的终身大事。
见李桂花犯起了癔症，周民的眼眶也有些红，回到床上将她举起的手给收了回来，“看看吧，看看恁娘，做着梦心里都想住你。你啊，可真是个孬孙！”
“娘！”
被周民这么一说，周强“扑通”一下就跪在了李桂花的床前，眼泪像决堤一般涌了出来。
那一刻，他的愧疚感一定到达了顶峰。
身为外人，沈妙并没有感觉到什么血浓于水的母子情深，相反的，她心里的着急甚至还减少了大半。
羊羔疯？不是吧……这怎么看起来更像是在演戏呢？
晕倒、抽搐这些症状都对，可是这胡话说得未免也有点太口齿清楚了吧。
直觉告诉沈妙，李桂花是在演戏。
取下药箱走到李桂花的床边，沈妙搭上了左手的脉，温声安慰他们父子道：“别慌，我先把把脉，看是咋回事。”
这一把脉不要紧，当沈妙的手指放在她的手腕上时，顿时就有了答案。
不沉不浮、搏动有力，这并不像是重病的脉象，倒是因为气性太大有几分上火。随后她又看了看她的舌苔、瞳孔、气息，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想没有错。
李桂花她就是在装病！
至于原因……还能是为什么呢？硬的既然不能再来了，就只能试试靠“苦肉计”来博取同情了，没准周强就真的屈服于她的演技，跟王琴离婚了。
而且看周民的架势，估计李桂花表演的这一出戏，事先并没有告诉他。
唔，那既然要演戏的话，就贯彻到底咯。
“唉……”
沈妙叹了一口气，扭头看向了一旁的周民和周强：“婶子这是气火攻心，又断食断水引发的气虚脾弱、肝郁气滞之症，同时又因为气冲大脑，伤到了神智，可不是个好兆头。”
听沈妙这么一说，父子俩的脸色顿然又难看了几分。
“那咋办？”
“该怎么治？会，会……”
“别急别急，”沈妙安慰道，“这病症在心不在身，对身体没什么损伤，所以吃药是没有用的，但是会影响到脑子，就比如像之前的晕倒和刚才的说胡话。”
“小！我的小啊……”
沈妙这边正说着呢，李桂花的戏瘾就又犯了，“蹭”地一下把手抬了起来，口齿也比刚才更清晰了几分。
呵，还真是个老戏骨啊，说你有病你还真的喘上了？
既然这样，那咱可真的要有病治病了。
沈妙一边把李桂花的手扶下去，一边打开药箱从里面拿出了针灸包和酒精，“虽说这病用药是治不好的，不过用针灸或许能缓解缓解，但具体能不能完全恢复，可就要看婶子自己的意志力了。”
李桂花没想到沈妙会使出针灸这一招，即使闭上着眼，身侧的手还是不由得哆嗦了一下。
打开针灸包，沈妙看向了一旁的周家父子：“叔，哥，要治吗？”
两人异口同声：“治！必须治！”

第19章 这是啥骚起味？
包里的针长短不一,沈妙特地从中抽出最长的那根：0.3、三寸长，一般会用在肌肉组织较厚的部位。
其实医馆里还有一包更长、更粗的，只是平常很少用到罢了,否则一定要让李桂花尝尝什么叫做“痛不欲生”。
一听到沈妙要给自己针灸，李桂花吓得又开始“说胡话”了,两只手来回在面前抓来抓去,嘴里也在念叨着对儿子的关心：“小啊，我了小，你慢点走，等等娘哎……”
这哪里是癔症？分明就是想逃避治疗！
沈妙给他们使了个眼神,“你们按好她，千万别让她乱动,要不这针一走可就麻烦了。”
“中！”
说着，周民就爬上了床，和周强一起双管齐下地按住了李桂花的身体两侧，同时还主动帮沈妙捋起了她的衣袖。
沈妙三指捏着针,快速地在火焰上燎了一下,等到温度降下来后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在了她虎口处的合谷穴。
嘶！
不等李桂花叫出声,周民和周强的心脏就跟着颤了一下。
疼！看着就疼！
当然，光是刺下去还不够,沈妙还来回捻动着针，好让针能够完全嵌入她的皮肉。
不是说自己被王琴气得头疼吗？合谷穴专治头疼,这一针下去总能缓解大半了吧。
针灸和按压的疼痛还不一样，按压的疼痛是局部的、扩散的,就像是石头落入水潭泛起的涟漪，从皮肤到肌肉都是疼的；而针灸更多是酸疼，尤其是身体存在病灶,不仅有刺入的疼痛，还有又酸又麻的胀痛，再加上沈妙还左右搓捻……
痒、酸、疼、麻，多重感觉交叉在一起别提有多难受了。
“哎呦，我的老天爷哎？！”
李桂花叫喊的声音都在颤抖，一个弹身想要从床上坐起来，却被父子俩联合按住，无法挣扎。
当她睁开眼的一刹那，她是想要坦白自己在装病的，可是目光在与沈妙碰撞的一瞬间，又收起了自己的念头。
她不能起来，起码不能现在起来，否则之前做的一切就都功亏一篑啦！
起，起码得再装一会，就像沈妙刚才说的“要靠自己的意志力”醒过来，才能凸显自己病得有多么严重，才会让儿子把王琴给赶走。
只喊了一声，李桂花就又闭上了眼，当沈妙把针拔出来时身体便软绵绵地再次躺了下去。
“这是咋回事？”周民不解地问道。
这还用问吗？肯定是想继续装下去呗。
不过这也是沈妙心里一嘀咕，表面上她还是没有戳穿李桂花的戏：“针灸是有点效果的，只是刺激还不太够，得再多灸几个穴位才行。”
说着，沈妙就又重新换了一根针，在她腿上最疼的穴位之间寻找着。
光是针灸怕是还不够，得再按压几个穴位，左右开弓才能疼得她措手不及。
“啊啊！啊啊啊！！！”
当沈妙蜷起食指，用凸起的指关节按在她的足三里上时，疼得李桂花一下子睁开了眼，紧接着，随着银针又精准地刺入了她的太冲穴，一直忍着的冷汗也跟着从额头上流了出来。
她的这一声叫唤传到了门外，传到了院子外，把外面的孙女们和过路的人都吓得一激灵。
实在是太吓人了，这到底是在治病还是在受刑啊？！
可即便是这样，李桂花还是不肯从戏里走出来，身上的蓝布衫都被汗湿了，硬是要装下去，疼完之后该闭眼闭眼，愣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为了装病她真的很能豁得出去，用心虽好，但还是不建议各位当妈的模仿。
能忍，真的太能忍了，这么能忍的人，以后做什么都会成功的。
“还有最后一针，来，轻点把她扶起来”沈妙长舒了一口气，朝父子俩摆摆手示意道。
还是那根最长的银针，不过这次她并没有用普通的方式刺入，也不是在最疼痛的穴位，而是用刺透法对准她的手臂穿了下去。
从手臂的上面进入、从手臂的下面刺出，就像是一根线轻松地穿越了一面画布一样。
疼？倒是没那么疼，但是却充满了视觉冲击力，尤其是沈妙还捏着那根针上下抽动了一番，看着简直比刚才任何的一次针灸都要疼，周强更是下意识把自己的右手也背在了身后。
因为感觉并不是那么地疼，所以李桂花偷偷睁开了眼，想要看一看沈妙在搞什么把戏，直到她看见沈妙用针把自己的手臂刺穿，皮肉都在她的拉扯之间抖动……她有点后悔睁开眼了。
肉倒不是很疼，但是心却是一抽一抽的。
这这这，原来针灸是可以把手给刺穿的吗？那自己这手以后会不会就这么废了啊！
“嗯，应该差不多了，”缓缓将银针拔出来，沈妙淡淡地道，“让婶子躺下休息会，估摸着过一会就能醒过来了，不过脑子可能还是不太清醒。”
戏演了，教训给过，台阶也安排好了，接下来就等着李桂花借坡下驴就行。
可如果她还想要继续躺下去，那就别怪沈妙坦白她是在装病了。
“哦对。”
扶着李桂花躺下后，周民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连忙跑去厨房拿来一只看着神神秘秘的玻璃瓶：“上次她去马大夫那求的药还剩了点，喝点说不定有用。”
玻璃瓶是平常装酱油的瓶子，瓶口不仅盖了盖子还绷着一层塑料布，好像很怕里面的药液蒸发一样。
而里面所谓的药，颜色是一种浅褐色偏透明的液体，依稀还能看到一点零星的熬药碎渣。
“叔，这药可不敢随便喝。”沈妙提醒道。
周民毫不在意，一边拿来一只碗一边回道：“不会，这药灵得很，啥病都能治，喝不坏人的，天天喝对身体还有好处哩。”
什么药啊，竟然这么神奇？
将这所谓的药倒在碗里后，沈妙大致闻了闻味道，虽然看不出里面具体放了什么，但她还是能闻出几种常见的药材味。
艾叶、甘草、金银花、蒲公英……
等等？这味道怎么有点骚？像是在厕所放时间久了的味道。
沈妙扇了扇风，皱着眉说：“叔，你这药别是放过期了吧，味儿闻着不对啊。”
周民：“没过期，就是这个味儿，有味才有效果。”
看着他端着那碗药，沈妙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偏偏说不上来原因。
因为在她的记忆里，大部分中药熬完之后都是深色、偏浑浊的液体，有些甚至还比较粘稠，像这样清澈颜色浅的药几乎很少见，尤其这味道。
唔，说得冒昧一点，这有点不像是用药材熬的，倒像是从厕所舀出来后兑了水冲的……
不过该说不说，这所谓的药还真的有用，刚喝没几口李桂花就醒过来了。
估计是听到了沈妙刚才说的话，所以醒来后她还表现得混混沌沌、目光涣散，好像什么事都不记得的样子。
抬头看看身前的周民，又咂了咂嘴里的滋味，表情看不出什么情绪。
这一出戏李桂花演得时间有点长了，所以醒来后，她并没有再继续大吵大闹，而是重新躺回到床上装出可怜无助的模样。
既然李桂花选择醒过来，肯定少不了对周强的一通耳提面命，想着自己是个外人，继续留下来可能不合适，便从屋里退了出来，来到王琴他们的卧室帮她通乳。
王琴一直没足够的奶水主要是心理憋闷，其次才是年龄大了的缘故，要是心情能舒畅的话，孩子也是能吃得饱的。
不过可惜啊，碰上李桂花这么个婆婆，估摸着这心情是好不起来了……
后来，连续好几天周强都没有再登门，沈妙猜测他们可能是发现了那天自己给李桂花针灸是捉弄她，生气之下才不再找自己给王琴通乳。
沈妙虽然惦记着王琴的身子，可既然周强不来找，她又不好主动上门去问，只得暂时把他家的瓜先放下缓一缓。
直到那天沈妙去徐志成家给他送义肢，在路上碰到了去村头小卖部买醋的招娣，才知道这些天他们家里的情况。
“俺爷弄的那药真是神了，俺妈就喝了半碗，当天就有奶了。”拎着醋瓶子跟沈妙一道往家的方向走，周招娣不由得感叹道。
沈妙问：“那药是装在一只玻璃瓶里的？”
“对，”周招娣回答说，“从六里河的马大夫那买来的。”
听周招娣说这药原本是李桂花存着给未来大孙子喝的，那天，周强见李桂花喝了这神药后立刻醒来，便想着讨一点去给王琴试试。
这事儿自然是瞒着李桂花的，同时还是周强找他爹求了几求，老爷子看在孩子可怜的份儿上，才勉强分出一小杯给他。
没想到这竟然真的是“神药”，王琴喝完的当天晚上奶水就多了起来。
后来，周强就按照从他爹那打听来的地址，亲自去到六里河村，找到了那位姓马的神医，重新求来了一瓶“神药”，每天一杯地这么给王琴喝着，她的奶水便逐渐恢复了正常。
“那药味道难闻得很，一股尿骚味。”周招娣也闻出了那神药的怪味，说道。
听周招娣说得那么神乎其神，沈妙的第一直觉不是
相信，而是觉得不可思议：“这神药真的有这么神吗？”
看病讲究对症下药，这位所谓的马神医都没给王琴把过脉，更不知道她的病灶，怎么能这么随意用药？万一吃坏了身体可怎么办。
听她这么一说，沈妙才想起来，之前给李桂花说“过了初九生男孩”的人好像就是这位马神医。
不对，不能叫他神医，应该叫他神骗。
他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不知道，但一定不是什么好药！
跟着周招娣去了一趟她家，李桂花和周民都下地干活了，只有周民守在王琴身边给她忙活着中午饭。
“爹，沈姐姐来啦。”
见到沈妙来，正在择菜的周强有些意外，连忙用围裙擦了擦手从厨房出来，“吃饭了不？米马上蒸好，正好留下吃个饭。”
王琴正在屋里睡着，前几天被李桂花折腾得不轻，也只有白天李桂花他们不在家了才能睡个好觉，盼娣和几个妹妹在外屋做着家务，即使爷爷奶奶不喜欢她们，还是会把他们换下的衣服收拾打理干净。
闲聊几句后，沈妙试着提起了那瓶“神药”，“周大哥，听招娣说，你给嫂子买了一瓶马大夫弄的药？”
“是……”提起这位马大夫，周强的表情有些为难，“妹子你听我说，不是我们不相信你的医术，只是马大夫更擅长这方面，我们才想着试试看。”
“没事没事。”
听他这么一解释，沈妙反倒还松了一口气，起码不是因为自己上次捉弄了李桂花而生自己的气。
术业有专攻，生了不同的病去找更专业的大夫是理所应当的事，沈妙不会因为他去找别的大夫生气。
不过前提是，他找的得真的是大夫才行。
沈妙：“周大哥，那药还有不？能不能给我倒一点，我想带回去给俺爷看一下。”
沈妙学医的时间短，暂时说不出这药有什么所以然，像马大夫这样的老妖精，怕是只有爷爷这样道行深厚的老江湖才能够看得透。
周强没有拒绝，回到屋里拿出了一只玻璃瓶，比起上次看到的药，这次的颜色好像更深了一点，打开后的味道也更加浓郁。
和上次闻到的味道大致相似，里面还是放了一些常用的温补型草药，只是更多了一种气味。
不止是骚，夹杂在一众中药材里的是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不像是药材的气味，更像是什么化学东西调和出来的，而且是又香又臭、半香半臭、似香似臭的奇怪味道。
“这药买回来几天了？”沈妙问道。
“大前天买的。”
“没过期吧？”沈妙又问。
“不会，”周强找来一只塑料袋往里面给她倒了一点点，“马大夫说这药能放半年，只要不常晒太阳，就不会有啥问题。”
太像了，这颜色太像了！被蓝色的塑料袋这么一兜，就像是从厕所里……
算了，还是不要说了，正做着饭呢，真要说出来反倒弄得大家没胃口了。
想着过一会李桂花他们就回来了，沈妙就没有留下吃饭，又随便聊了几句之后便带着那一小袋“神药”离开了。
从周家出来后，沈妙去了徐志成家。
和上个月的情况不同，自从徐志成揭露孔祥明的恶行，家里多了人来探访之后，原本冷寞的院子也多了一些生气。
王穗花正在做午饭，院子里，徐志成也在拄着拐杖练习行走。
进门后，沈妙第一时间把布兜里抱着的木脚拿了出来：“徐大哥，这是爷爷给你做的假肢，试试看合适不？”
这是沈万山亲手做的，虽说没有木匠那般精湛的手艺，不过却设计了一个可以前后活动的关节，类似于人体的脚踝，这样会更符合行走时的习惯。
“哎，好！”
套上假肢后，徐志成迫不及待地拄着拐站了起来。
他恢复得很好，虽然不太熟练，但已经能一点一点地走几步路了。
“穗花！穗花！你看，你快看！”
“看到啦看到啦，你小心点，慢点走。”
“这假肢做得好啊，再让我练几个月，等咱们孩子出生，我估摸着都能跑了。”
“别急，地上不平，可别摔着了。”
“你等会，还是我去扶着你吧。”
“别，我这走得不老稳，万一撞着你可就不好了。”
看着他们夫妻俩恩爱非常的模样，沈妙感觉杯子里的水都是甜的。
徐志成命好，碰到了王穗花这样的好妻子；王琴的命也好，周强待她也不错。
来厨房帮着王穗花择菜，沈妙想起来布兜里的那一小袋药，于是随口问道：“对了嫂子，你听说过六里河村有个神医吗？”
“你说姓马的？”
沈妙有些惊讶，“你知道啊。”
“之前听说过，”用勺子搅动着大锅里的汤，王穗花不急不缓地说，“志成刚回来的时候，俺娘家姨跟我提过，说六里河村有个姓马的神人，治病可有一手。”
“那恁去过吗？”
王穗花摇摇头，“太贵了，听说他那一瓶药就得十来块钱，喝不起。”
确实，当初徐志成回来后没有钱，就这么一直在家里养着，要不是爷爷免了给他治病的钱，怕是到现在也不能接受到治疗。
听王穗花说，这马神医是这几年才有名气的，早些年他也不过是个普通种地的。具体发生了什么她也不清楚，只知道后来他就成了村里有名的神医，不仅给子女在城里买了新房，还买了一辆时髦的小汽车。
“那咋之前没听说过啊。”沈妙疑惑道。
“六里河离恁村远着哩，而且他那药也不常有，经常十天半个月都买不到，所以要不是有钱的话基本都不去找他。”
对于这个马神医，沈妙是越来越好奇了。
别人行医光是学习都要学上好几年，但他却只用几年不仅造出了“神医”的气势，还赚得盆满钵满……
他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啊？
*
回到家后，沈妙把塑料布里包着的那点药倒了出来。
不知道是不是被塑料给污染了，这药的颜色看着更奇怪了，如果说之前只是像厕所里的水，那现在几乎是和厕所里的水一模一样了。
“啥玩意？一股骚起味儿？！”闻着那股味道，沈万山一边皱眉一边扇风道。
沈妙不想脏了自家的碗，所以把这一点药倒在了竹子片上。
沈妙将竹子片凑近了些，问：“爷，您见多识广，能闻出来这是啥不？”
“滚滚滚，拿远点！这不就是粪水嘛。”
沈万山看都不看，连忙躲远了些，还抄起了那根戒尺警告她不要再靠近自己。
沈妙：“不是粪水！您再仔细瞧瞧？”
沈万山狐疑地将竹片接过来，快速在鼻子前滑过，一时间，许多个药材名同时在脑海里闪过。
嗯，不是粪水，不对，应该说不是简单的粪水。
艾草、白术、当归、白芍、金银花……全是些常见又不太值钱的草药。
等等？怎么还有八角和花椒的味道？
这带有一股奇异香味的东西又是什么？闻着可不像是草药。
沈万山越闻眉头皱得越紧，距离也凑得越来越近，他实在是闻不出最后一味药到底是什么，给他逼得差点张开嘴亲自尝尝是什么味道。
琢磨了快十分钟后，沈万山放弃了：“说吧，这是啥？”
“六里河那位马大夫的神药。”
沈万山皱了下眉：“啥马大夫，你是说马闷蛋儿？”
“马……闷蛋？”沈妙一愣。
沈妙只知道这位神医姓马，从爷爷口中她才听全了他的名字。
闷蛋……
唔，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这名字怎么听都不像是个神医的名字，倒像是村里的老孬、鳖孩一样，是给不学无术二流子起的诨名。
“真名叫马秋冬，跟恁爹是同学，小时候不好说话，都叫他闷蛋儿。”沈万山解释道。
果然，她早该知道的
，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夫，这十里八村没有什么八卦是爷爷不知道的！
听爷爷说，马秋冬因为是生在那年的十一月份，所以他爹就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
他们往上查两三代都是种田的，不懂医、更没啥文化，直到马秋冬这一辈开始读书才好了点，不过马秋冬的脑子笨，初中没毕业就回家继续种地了，不像沈山生好歹读出个高中文凭。
沈万山和马秋冬他爹虽是不熟，却也算是点头之交，沈山生和马秋冬上学那会，每年开家长会都能见过几回面，后来他不上学，村子离得又远就没怎么联系过了，只记得他娶的媳妇是八里庄姓王的，结婚那年还去喝了一杯酒。
“他现在是神医了，您知道不？人人都说他治得好。”
沈万山不以为然：“嗯，听说了。咋，万一人家后天开窍了呢？学医啥时候都不算晚。”
沈万山没沈妙那么重的好奇心，只是听别人提起过他几次，说他医术高、治得好。
没问他师从何处，不问他医学哪家，因为在沈万山看来，只要他能治得好村民的病，能在村民之中有口皆碑就够了，没必要探听人家到底是怎么从的医。
沈妙撇撇嘴，把竹片里的药又在他面前晃了一趟，“真要开窍，他能开出这样的药？”
“这是治啥的？”沈万山反问道。
沈妙学着电视机里那些小品演员那般抑扬顿挫的口吻，说：“啥病都能治，装病的周婶子喝了它立马就醒，王琴喝了它当天有奶。不管你得了啥病，就没有这药治不好的症~”
“这么神？多少钱一碗？”
沈妙：“十来块一瓶，别瞧这药卖得贵，有钱你还不一定能买得到，得等到天时地利才能让马神医熬出这么一点点。”
见沈妙不好好说话，沈万山手里的戒尺“啪”地一下就落在了她的小腿上。
没有一点点防备，连一句提醒都没有，就这么冷冰冰地用眼神警告她。
“嘶！”
沈妙揉着自己火辣辣的小腿肚，赶紧恢复正常语气：“爷，你都不纳闷吗？这里头啥治病的药都没，是咋能治病的？还卖得这么贵。”
要不是沈妙今天主动说，沈万山还真不知道马秋冬给人治病的法子就是这“神药”。
若他真是后天开了窍，跟着哪位大夫学到了医术自然是好，可打着“包治百病”的噱头卖药，可不就是坑蒙拐骗嘛？！
见沈万山不说话，沈妙又说：“爷，要不咱上门打听打听看看是咋回事？万一他真是骗人，咱也好及时拆穿他，免得让他继续骗钱。”
“你操心这事儿干啥，”回过神后，沈万山脸色微嗔，“别人咋样那是别人家的事，咱管好自己，治好自己的病人就行，哪能跑去砸别人的场子？”
“也不算是砸场子嘛，咱这是实话实话。”
沈万山继续反驳，“啥实话？你咋知道你说的话人家想听？说了别管就别管，不能掺和别人家的事。”话锋一转，沈万山又换了种凌厉的目光看向她，“你这妮儿，我看你是想跑去瞧人家的笑话吧！”
沈妙：？？？
天地良心，她是真的为了病人考虑啊！当然，也有那么一丢丢的原因是想把瓜吃得清楚啦~
眼瞅着沈万山的戒尺又要朝自己打过来，沈妙急忙躲开：“好好好！我不问了，不去了，中了吧！”
见她退缩，沈万山这才缓缓站起身准备回屋，余光瞧了眼竹片上的“药”，想都没想就泼到了地上，顺带把竹片也丢进垃圾桶。
管它到底是真药假药，他都不可能尝一口，因为这味道实在是太怪了！
*
沈妙明面上答应得挺好，说是不会再掺和马秋冬卖高价神药的事儿，实际上，她每天都在寻找着机会去六里河村亲自探个究竟。
清河村在豫市正东，六里河村则在豫市正南，将近二十几里的距离呢，哪怕骑着自行车来回一趟少说也得半天，所以她得找个爷爷去外头出诊的时候再去。
说来也巧，几天后爷爷就又准备出诊去了，一大早就蹬着心爱的三轮车慢悠悠地朝着北边出发。
等沈万山走后没多久，沈妙也赶紧到医馆挂了块牌子，然后回家换身轻便的衣裳，拿上家里的自行车钥匙跟着出门了。
为了能够深入了解“敌情”，她还特意把自己弄得憔悴了一点，装成病人的模样。
光是听人说有什么用？让他亲自给自己搭了脉才能知道他有几斤几两！
来到六里河村时已经是晌午了，日头正是毒辣的时候，可挂着马家招牌的门外不仅坐了不少的人，还陆续不断地有人继续来排队。
估计也是觉得外头的温度太热，不少人都用板凳、扇子或者砖块来占个位置，所以排除老老实实排队的人之外，起码还有近两倍的人在荫凉处等着。
用来占位置的东西不止有扇子和板凳，为了更显眼一点不被人插队，有的人也会把自行车也靠在墙边。
等等。
嘶……这前面的那一辆三轮车，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第20章 神仙水？粪水？
像是自家早上爷爷骑走的那一辆。
沈妙正想上前去确认一下,结果就看到一个更熟悉的身影，慢吞吞地从村里旱厕的方向走了过来。
爷爷！就是爷爷！
好啊！之前还让自己不要管闲事，结果自己悄默声地就跑来了是吧？！
大！骗！子！
两手背在身后,沈万山一改平日里精神奕奕的模样，稍微佝偻着身子,走路时下盘也有些不稳,时不时地摇晃下瘦削的身子，似是一阵大风就能把他刮跑。
病了？绝不可能。
早上起床时他还在院子里打了两圈太极，骑三轮出门时，把村道里遛弯的大鹅吓了一跳,还下车同它搏斗了几个回合，七十岁的身体比不少三四十的男人还要健壮,所以不可能是病了。
啧啧，这演技，和李桂花有得一拼。
沈妙都怀疑他们老一辈的是不是都进修过演技，怎么都能把装病演得这么自然？
快走到三轮车前时,沈万山脚下故作踉跄,眼看就要摔倒了,还好被周围的几个人及时扶住，这才没有栽在地上。
“叔,你某事吧？”
“咋就你自己来了？家里人呢？”
“快快快，快坐这儿歇歇,喝水不？我回家去给你端一碗。”
都是一群实诚的热心肠，看到头发花白的老人差点摔倒,自然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又是用衣裳给他遮阳，又是用蒲扇给他扇风,各个都在为着他的身体考虑。
长吁了几口大气后，沈万山稍稍坐直几分，干巴巴地挤出一丝笑：“某事，我就是有点累，年龄大了多走两步就上不来气，咳咳……”
一旁的大妈用袖子帮他擦着汗，说道：“我瞧着你这脸色不对啊，恁家是哪了？我还是叫人来接你吧。”
沈万山：“真某事，我就是心口有点不得劲儿，一会让马大夫看看，再喝点药就好了。”
一听他是来看病的，前面的几个人纷纷让开了自己的位置，主动把他的三轮车往前挪了几个位置。
来找马秋冬的，大多数都是为了跟风买些“神药”回家存着，真正生病的人其实并不多，毕竟这么长的队伍排到自己说不定都要下午了，与其在这儿浪费时间，倒不如去卫生所。
所以在瞧见沈万山是真的身体不舒服时，便都会把自己的位置让出来。
老人家的身体重要，既然是药，自然是要留给最需要它的人。
领着沈万山往前挪了十来个位置，眼瞅着就快直接走进马大夫家门口了，不成想竟碰到了同村的人。
“沈叔？你咋来了？！”
说话的是清河村一队的，沈万山记得她爹是姓王，她嫁的是三队陈荣家的二儿子，生了一个孩、一个妞，却一时想不起她叫啥名字。
没办法，村里人太多了，两千多口人哪能记得
过来他们的名字，所以平常就只用姓来称呼。
沈万山瞧着她眼熟，“你是……”
“俺爹是王保国，我是他家三妞，王秋菊。”女人主动介绍着自己，瞧他脸色不太好，又问道，“叔，你这是咋了？燕儿黑（昨天晚上）见你不还好好的？”
完了，要穿帮……
“恁是一个村的？”那位好心的大妈问道。
“是啊，”王秋菊回道，“沈叔是俺村有名的大夫，往上查好几代都是行医的。对了叔，早几天不还好好的，你这是哪儿不得劲？”
大夫？还是祖上就开始行医的大夫？
那自己给自己治不就行了？搁得住特意这么远地跑一趟？
不对劲，很不对劲。
听王秋菊这么一说，刚才还忙着把沈万山往屋里搀的人，顿时有了想把手给收回来的念头。
眼瞅着自己的这出“苦肉计”要被识破，沈万山都准备把弯下的腰板挺起来，道歉的话也已经涌到嗓子眼了，却被身后那一声叫喊给挡了回去。
“爷！”
是沈妙。
推着自行车快步赶过来，她本想学着沈万山刚才那样，故作心焦地踉跄一下，可毕竟不是经验丰富的老戏骨，把握不好演戏的力道，“扑通”一下摔了个大马趴。
沈妙：……
不行，戏不能停。
着急忙慌地从地上爬起来，沈妙赶到他身前时，一脸的心急如焚：“你，你咋偷摸跑来了？不是说了嘛，咱去城里的大医院看，咱家就是砸锅卖铁，也肯定得把你这怪病给治好！”
什么叫亲祖孙？什么叫实力派？
就是像他们这样，在目光相触的一瞬间，能瞬间明白彼此的心意，并且按照对方抛出的艮节继续演下去。
一把推开沈妙的手，沈万山拧着的眉心更加苦涩，“一去医院就得几千几万地花，咱家哪有这么多钱。”
“那也不能来这儿啊，哪有啥‘神药’，都是缺人的！”
就这么一言一语、一来一回的功夫，沈妙和沈万山爷孙俩就塑造出了一处感天动地的亲情大戏：爷爷患了诊不出的怪病，一家人为了他甘愿砸锅卖铁，唉，真是天可怜见啊！
眼看他们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下一秒就要抱在一起哭出来了，身旁的大妈连忙安慰道：“恁爷来这儿是来对了，马神医可不是缺人的，他的药真能治好恁爷的怪病。”
“是啊，俺小之前晚上总犯癔症，咋治都治不好，一喝马神医的药，立马就好了。”不止是她，之前喝过“神药”的病患家属也跟着帮腔。
“放心坐这儿等着吧，真要是喝了没用，那到时候再去医院也不迟。”
有沈妙的帮助，总算是把这出戏给演圆满了，原本他们是在中间靠后的位置，这下直接到了最前排，只需要再等两三个人就能轮到他们。
并排靠坐在一起，沈万山这才抽出空来，小声地责怪她一句：“你咋来了，不是不让你来。”
“你不也是缺我，”沈妙撇撇嘴，“还说呢，要我不来，你不就穿帮了？”
沈万山瞧着她没说话，下意识想抽出戒尺教训她一下，才发现腰间空空如也。
沈万山当然没有什么病，之所以来这么一出，是想要插个队早点见到那所谓的“神药”是什么做的而已。
他可没那么多的时间去浪费在排队上，也不想更多的病患再受欺骗，所以必须早点戳穿马秋冬的神药谎言。
他不相信有什么神药，他确定马秋冬是在缺人，所以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要找到证据。
至于为什么不让沈妙来……她的好奇心太重了，天晓得会不会忘了正事，又跑去听张家长李家短的八卦。
不过有些时候，她这好奇心也是有点用的，就比如在排队等待的时候，她跟周围的人打听到了制作这“神药”的原料。
“神仙水？啥叫神仙水？”
前头的那位大娘煞有其事地解释道：“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无根之水。”
沈妙：“无根之水不就是雨嘛，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这可不是普通的雨水，是蓝色的，变成了冰的水。”
大娘本就是六里河村的人，听她说，这“神仙水”是早几年马秋冬在田里发现的。
当时正值盛夏，早起去田里干活的时候却见到有几块蓝色的冰，冰带有一股难以描述的味道，乍一闻是香气，仔细闻又有点臭。
村里老一辈的人说，这是“天冰”，是能够延年益寿、包治百病的“神仙水”。马秋冬试着将融化后的水分给了在场目睹的村民，没想到村民喝完后都说身体好了不少，干活也更有劲儿了，于是便坐实了这是“神仙水”的身份。
本以为天降“神仙水”是意外，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后，地里又出现了几块。
他们又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赏赐给马秋冬的，他想着自己不能暴殄天物便顺势开起了药馆，卖起了这“神仙水”。
神仙水不常有，全靠机缘，不过每一次有“神仙水”掉落，都能让马秋冬赚不少的钱。
一开始他还只是单纯贩卖融化的“神仙水”，后来实在是觉得这味道难闻，便自己加了些药材一起熬煮，好让这“神药”能更容易下咽一点。
“你们来得巧，前天正好又掉了几块神仙水，要不今天你们可就白来了。”
“是啊是啊，真巧。”沈妙表现憨笑着答应，心里却不这么想。
什么天冰、神仙水，她还就不信了，这世界上还真的有包治百病的东西。
排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等前面的病患拿着装有神药的玻璃瓶离开后，终于轮到他们了。
两人进门时，迎面就看到了摆在外堂正中的那一尊财神像，香案上供奉着新鲜的蔬果，香炉下压着的，是病患们给上贡的钱票。
虽然打着医馆的旗号治病，可是放眼这个外堂，除了墙角放着一只一米高的药盒架子之外，再没有其他和中医相关的东西了。
马秋冬端坐在椅子上，闭着眼拨弄起手里的那串菩提子，穿着件白大褂，下巴上蓄了一撮一寸的小胡子，长不像是大夫，倒像是个神棍，而他的媳妇则在旁边帮忙，收钱和配药的工作都是她一个人做。
“沈叔？您咋来了？”
见到来人是沈万山，马秋冬连忙起身去迎，“您这是哪不舒服？”
到底当年同沈山生有几分学生情谊，对待其他病患时的傲慢态度，在见到沈万山时当即就收了起来，扶他的动作也是十分尊敬。
既然都演戏了，自然是要演到底的。
慢慢坐下后，沈万山继续装着一副身体不适的模样，长吁短叹道：“年龄大，身子不中了，晚上睡觉总是浑身抽抽，记性也不好了，有时候菜拿到手里都会忘了要干啥。”
为了突出自己的这病“怪”，沈万山把许多疑难杂症的病状都糅合在了一起，说话时偶尔还会刻意地停顿两下，嘴角也跟着往上抽抽，模样真的不能再真了。
听沈万山叙述身子的不适时，马秋冬一脸愁容，手上拨珠子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唉，咋会得个这病了……”
等到沈万山说完后，马秋冬先将手搭在他的手背上，叹了口气表示遗憾，随后又加快了拨弄珠子的动作：“不过您放心，咱这药好得很，回去喝两瓶保准你药到病除，一点毛病都没有！”
“两瓶？”
“是啊，”马秋冬解释道，“你这病难治得很，一瓶药肯定不够使，两瓶说不定都不够哩。”
没有把脉、没有细诊，就这么光凭沈万山的自述就定下了他的恶疾难医。
抬手捻搓着自己并不多的小胡子，马秋冬这才回到位置上，拿着笔洋洋洒洒地在药单上胡乱写了几个字：“您放心，咱都是一事儿的，肯定不缺你，我再给你加几味药材，吃完好得更快！”
他嘴上说得情真意切，可沈妙瞧着他那张脸时，总有种
想一巴掌拍死他的冲动。
跟着爷爷行医久，见得人多了，她稍微也能分辨一些面相。
马秋冬长得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尤其是他笑着说话时的模样，眼角眉梢都透漏着精明算计的心思，看得人浑身不舒服，好像自己在他眼里，就是一只待宰的羔羊。
“我算算啊，”放下手里的笔，他拿起开好的药单自言自语道，“二二得四，四加上二七一十四是十九，再加上三五一十八……”
“叔，叔，三五是一十五，不是一十八。”沈妙小声提醒道。
马秋冬讪讪地挠挠头笑道，“哦对，是十五，记错了记错了。”
说完，他便把算完的药单恭敬地拿到了沈万山面前：
艾叶：5钱
干草：8钱
黑豆：3钱
八角：1颗
姜片：1两
……
沈妙凑上前和沈万山一起扫了一眼，药材的种类不少，一共有十来种，不过并没有看出这服药有什么治疗效果，药与药之间的搭配也看不出什么名堂。
不符合中医开药君臣佐使的原则，也不符合相须相反、相宜相伴、相生相克的原则，完全就是随便把几味药材给搅和到了一起。
看到下面时，两人不由得同时睁大了眼。
七十六？！
这么一点药材竟然要七十六？
七十六能买一拖拉机的艾叶和生姜了，他是怎么敢写下这么冒昧的数字的啊！
“叔，这药钱是不是太贵了点……”沈妙努力克制着想要骂他的冲动，让表情看起来正常一点，“刚才不还说咱是一事儿的嘛？”
“害，这就不懂了吧。”
马秋冬一边说一边指着最下面的“神仙水”，解释道：“神仙水用得量多啊，别人我一瓶就放一两，咱这我一瓶直接放二两，能不贵嘛。”
一瓶放一两的话卖15，就算是加到二两也才30，两瓶就是60。
这可是要76哎，还贵了16块……
沈妙算是看出来了，他这不是不会算数，是太会算数了。表面上说着都是自己人、一家人，实际上就可着自己人来坑啊！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回他，只得看向坐着的爷爷，不停地使眼色求他说两句话。
她今天出门可没带多少钱，左右俩兜加起来就五块，哪里付得起这么多的药钱？
哦不，不对，是她就算有钱也不可能付这笔钱的，除非她是冤大头！
慢悠悠地将那张药单放在一旁，沈万山不急不缓道：“听说你这神仙水是天上神仙给的，玄乎得很，能让俺看看不？”
沈万山是装病，不是真病。
他今天来找马秋冬可不是为了当冤大头买药的，是要弄清楚这所谓的“神仙水”到底是什么来头，所以目的自然是一睹这“神仙水”的真面目。
“这……”
沈万山的语气又放低了几分长辈的姿态：“你也知道，俺家学医学了也有好几代了，还没见过这么稀罕的东西，也想开开眼、见见世面。”
见沈万山这么客气，马秋冬也不好再继续拒绝，于是点头答应：“中，那我领恁去看看。”
之前有“神仙水”掉落时，他都会用稻草包着，或是放在水缸里减缓融化得速度。如今家里靠着“神仙水”好起来了，便买了一台冰箱用来存放偶尔掉落的“神仙水”。
带他们来到厨房，马秋冬打开了冰箱的冷冻室。
不知道是担心他们看清楚，还是怕浪费家里的电，冷冻室只打开了一半，沈妙和沈万山只能看到它一半的面目。
那是一块形状不规则的冰，表面上覆盖了一层凝结的白霜，而它的本体则是呈淡蓝色的。
淡蓝色的冰，这是他们第一次见。最大的那块差不多跟菠萝一般大，其他的都是和苹果差不多大小的小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没有添加药材，冰箱在打开时并没有闻到什么难闻的气味，只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是不属于中药材的香味。
虽然看得不仔细，但已经可以确定，这并不是什么“神药”，应该是掺杂了什么化学药物调配出来的东西，至于为什么会从天而降，目前还不清楚。
“能拿出来叫我仔细瞧瞧不？”沈万山问道。
“不老中……”这次，马秋冬选择了婉拒，“这神仙水化得可快，放手里没一会就成水了。”
既然马秋冬拒绝，沈万山也不好再坚持，只好重新和他回到了外堂。
跟马秋冬说明了自己带来的钱不够，买不了他的药，马秋冬没强求，还说可以先把药熬好了带回去，等有钱了再送来也不迟。
沈万山没有接受他的好意，而是把聊天话题又转移到了药上。
“我瞧着这几味药好像也治不了啥病啊。”
“多少有点效果的，主要还是得靠神仙水。”
“神仙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吗？都说这几年空气不好，会不会不太干净啊。”
“咋会嘛，您刚才不也看见了？干净得很呢。”
“那会不会有人的体质不适合喝这药，喝完不得劲啥的。”
“不会，我都卖了好几年了，也没有喝出过啥毛病，放心吧，这神仙水不会有啥事的。”
聊着聊着，眼看沈万山没有要买的意思，马秋冬脸上的表情也逐渐变得应付起来，不像刚来时那么热情，而且话里话外都有点不耐烦的意思。
可以理解，毕竟他属于是商人，不是大夫。
大夫会一心想把病人治好，所以病人问什么都会回答，而商人只想赚钱，只要赚不到钱就不会再浪费自己的口水。
沈万山看出了他赶客的意思，所以也没再多留，等沈妙去上了个厕所后便一齐离开了。
骑着三轮车回去的路上，沈万山问道：“你瞧出那神仙水有啥门道没？”
“没，就是觉着不像是普通的冰，但又不像是啥正经药材。”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沈万山有些遗憾，“要是能拿到一点就行了，仔细琢磨琢磨说不定能看出来点啥。”
回头看看身后的路，确定已经离开六里河村有一段距离后，沈妙这才停下车来，神秘兮兮地从布兜里拿出了一个小布包。
走了这么十几分钟，小布包已经被里面的东西打湿了，除了弥漫着一股香味之外，其中又多了几分熟悉的粪臭味。
“您看~”
一层层地播开布包，当沈妙将里面那一块“神仙水”拿出来时，沈万山一下就愣住了。
“你，你这是哪来的？！”
沈妙不好意思地缩了缩脖子：“那个……刚才上厕所的时候‘顺’来的。”
不止是爷爷，她也想弄清楚这神仙水到底是什么做的，可是她实在是没钱买，只能……
猛地把车刹住后，沈万山一下就从车上跳了下来，脱下自己的鞋就要揍她，“你这鳖孙！谁让你偷人家东西了？我从小就是这么教你的？！”
可以不买，但绝对不能偷，就算怀疑这东西的成分也不能有歪念头，这是做人的底线。
沈妙一边护着布包里的神仙水，一边试图解释道：“我也给钱了，我把兜里的五块钱都搁厨房的碗底下了，说起来也算是我买的嘛。”
爷爷从小教她的做人规矩，她当然是会遵守的。
虽然知道这东西不值这个价，但她还是留下了钱，只是没有那么多而已。
“弄清楚以后，要是真的那么值钱，等回去再给补上嘛。”
沈万山是生气，不过沈妙说得也有几分道理。
没告诉人家确实是她的过错，可也是给了一点钱的。而且话说回来，他其实也是想研究清楚这神仙水的成分，所以那股火刚提起来就很快被她的解释给压下去了。
看向沈妙手里正在融化的神仙水，沈万山这才将鞋重新丢在地上穿好。
唔，她说得没错，要是真的值钱，到时候再补上也不迟。
而现在嘛……还是赶在神仙水完全融化之前快点回家吧。
*
每年秋收双抢都是村里最忙的时候。
早些年没有天气预报，村民全靠老一辈留下的
经验推测未来几天的天气，如今家家户户不是有电视机、就是有收音机，最近几天瞧着倒是艳阳高照，一看天气预报说大后天要下雨，这两天纷纷都跑去下地干活了。
沈山生当着村长、王冬梅是妇女主任，沈万山和沈妙又经营的医馆，家里实在是没人能耕地，所以家里的两亩地都租给村里其他人了，不过在最忙的这段时间，他们夫妻俩也会下地帮忙。
从白天忙到傍晚，扛着锄头回家时，沈万山一直在跟王冬梅商量着要买一台冰箱。
“我前几天去市里，那个谁跟我说他们商场买冰箱有员工折扣，一台下来才850，比平常便宜了二三百，要不咱家也买一台？”
“平常放点饭菜，到了夏天还能冻点冰棍拿出来吃，多好。”
拉着锄头的另一头，王冬梅在听到“冰棍”两个字时，燥热的喉咙不禁滚了滚，不过理智还是让她选择了拒绝：“这马上入秋了，买回来也是放着，还是等过完了年再说吧。”
提起冰箱，王冬梅这才想起来中午的饭菜，“对了，中午的剩菜你放屋里没，今儿天热可别放臭了。”
“呀！某！”
爹和闺女中午都没回来吃饭，几乎剩下了一大半的饭菜，王冬梅走前特意交代他要收到阴凉的地方，现在看来，估计是要被晒坏了。
唉，可惜了那几两肉……
推开家门时，果然迎面扑来了一股臭味，可却不是食物腐败后的酸臭味，而是一股骚冲骚冲的厕所味。
“家里的厕所堵了？”
见沈万山和沈妙围坐在院子的那张长桌旁，王冬梅一边拿起墙上的帽子扇着这股味道，一边迎“臭”而上地往屋里走。
可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才发现这味道是从桌子上散发出来的。
看着放在碗里的那碗水，王冬梅的眉头又拧紧了几分：“这是啥啊？”
这臭味不单单是厕所的味道，其中还掺和着一股奇怪的香味。更奇怪的是，离得远时闻到的是臭味，离得近时其中的香味却变得更加明显了。
“马秋冬卖得‘神药’。”沈万山撇撇嘴，不屑地哼了一声。
王冬梅又往碗里瞟了一眼，“神药？这不就是厕所里头的水嘛。”
瞧瞧，同样是这最熟悉的厕所味儿，王冬梅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肮脏的厕所水，怎么那些花了大价钱的人会看不出来呢？
沈万山和沈妙从六里河村回来时已经过了中午，下午三四点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布兜里又捂得很，所以被布包着的“神仙水”融化了大半。
被“神仙水”浸湿的衣服被太阳这么一晒，味道更浓郁了，简直和厕所里的粪水一模一样。
尤其是当沈妙将剩下的“神仙水”放在碗里，等到融化得差不多里在里面看到了一丁点的褐色物质……
呵，在马秋冬家时，他还说这是掉在地上后沾到的泥巴，可哪有泥巴会在冰块里面的。
屎，绝对是屎！
这还有什么可研究的？这所谓的“神仙水”一定是“屎水”，没跑了！
如果真的是天上神仙的赏赐，里面怎么会有这种乌糟的东西？
虽然他们一下午都没弄清楚“屎水”为什么会变成冰，为什么变成冰的“屎水”会从天而降，但可以确定的是，这屎水绝对不可能有治病的功效，不把人喝得肚疼窜稀已经算他们肠胃好了。
把今天发生的事跟沈山生和王冬梅说了一遍后，他们俩也坐了下来，束手无策地看着碗里的内容物陷入了沉思。
“老马知道这是粪水吗？”
“估摸着是不知道，要不他敢当‘神仙水’来卖？”
“那要不明天去跟他说实话吧，叫他别卖了。”
“万一他要不信，说咱是缺他了咋办？”
“要我说还得是去警察局，真要是卖粪水，那他就是诈骗了。”
“别别别，都是乡里乡亲的，私底下让他退钱就行，没必要把事情闹得太难看。”
沈万山是主张大事化小的，据他的分析，马秋冬当初在捡到这块“粪水”是也不知道它的什么，被人一说是“神仙水”就相信了。
后来他又独自藏在家里不给人看，只在做成药的时候拿一些放进锅里，那些人没有亲眼见过，全靠听说，自然也不会知道里面混了一些没有完全分解的脏东西。
他这些年靠着贩卖“神仙水”是赚了不少，可如果他肯把赚来的钱都退回去，也是可以被原谅一次的。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应该给他一次知错就改的机会。
不过沈妙可没有沈万山那么心软，她是主张报警的。
来买药的客人没见过，难道马秋冬本人还没见过冰块融化后的脏东西吗？她今天拿的这么一小块里就有一丁丁点，天晓得冰箱里那一大块里会不会有更明显的。
所以她觉得马秋冬是明知故犯，故意打着“神仙水”的噱头去赚乡亲们的钱，这种利益熏心的人，就算是给他机会他也不可能会珍惜。
时间不早了，王冬梅提议先吃饭，等吃完饭后再商量这件事，结果刚起身准备把这散发着臭味的碗放到院子的角落，就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
砰砰砰！
敲门的声音很响，隔着门都能感受到对方的怒意。
砰砰砰！！
力道又增加了几分。
“沈山生？老沈！赶紧给我开门！”
是马秋冬的声音。
而且听着外面繁乱的脚步声，应该还不止一个人，依稀还能听到手里那些家伙事儿相互碰撞的声响。
沈万山看了一眼沈妙，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就说不能偷东西，瞧瞧，人家这大晚上的跑来算账了吧！
沈山生还不知道这“粪水”是女儿偷来的，于是便径直地走去开门，看到门外排排站着六七个一米八几的男人时，他还有些纳闷：“老马？怎么上门还带了这么多人，咋了这是？”
“咋了？”
马秋冬白了他一眼后，直接走进院子。都不用特意让人寻找，光是循着这空气中特殊的味道就看到了王冬梅端着的“罪证”。
指着那小半碗的“神仙水”，马秋冬冷哼一声，声音瞬间拔高了一个八度：“你家闺女偷了我的药，你还好意思说咋了？”
“偷？”
听到这个字，沈山生和王冬梅的目光同时戳向了沈妙。
沈妙自知是逃不过的，于是从沈万山的身后怯怯地往外挪着步子，说话的声音也不敢有底气：“我，我这也不是全偷，我往厨房的碗下面放了钱，应该能买下这么一小块吧……”
“一小块？总共就十二三斤，你一下子偷了一半，还说只偷了一小块？”
双手插在腰间，马秋冬斗鸡似的瞪着她，“还说塞了钱，哪有钱？我怎么没见？！”
“确实是一小块啊，”沈妙将王冬梅手里的碗拿过来，递到他面前，“叔，你看清楚，虽然我们回来的路上化了快一半，但剩下来的就只有个碗底，连三两都没有啊。”
“妙妙，你到底偷了多少？”沈山生再次问道。
沈妙肯定地回答说：“真的就一小块，俺爷也看见了，用布包着的一小块，咋可能有那么重。”
沈万山慢步走上前，即使理亏，却也相信自家的孙女没有说谎：“小马啊，我证明，妙妙当时就只拿了这么一块，不到巴掌大，真没你说得那么多。”
“咋证明？”马秋冬不依不饶道，“俺家就是丢了那么多，今天来看过‘神仙水’的就恁爷俩，不是她还有谁？”
“我……”
沈妙本想解释，可正要开口时，脑子却倏地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了。
敲诈，他们这是想来敲诈！
“咱都是自己人，有话好好说，”沈山生并不清楚这“粪水”的价格，于是轻描淡写地提出要赔偿，“偷你的东西是俺家不对，这样，你说个数吧，这钱俺赔了。”
“五百。”
马秋冬脱口而出。
“啥？”王冬梅的音调都变了，“你说多少？”
低头看着碗里半浑浊的液体，她怎么都想不到这东西竟然这么贵，啊不
，是这么点脏东西他怎么好意思卖这么贵！
“五百，一分都不能少。”马秋冬双手往身前一搭，不依不饶道。
这下，沈万山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看他的眼神里除了愤怒之外，更多的是失望。
好歹是种了几代庄稼的，他爹也是老实人，小时候的他瞧着也是个实心眼，怎么现在会变得这么市侩了？
看向身旁的沈妙，四目相对之际，他的立场也发生了改变。
沈妙一开始说得没错，对待这样的人，绝对不能够心慈手软，是该报警，让警察来主持公道。
啪！
沈万山正要开口说报警时，面前忽然爆出一声巨响……

第21章 啧啧，看来他们喝得还不……
是院子角落放着的那只旧花盆,被马秋冬带来的人一铁锨敲成了碎片。
“咱们这不是好好商量吗？上来就砸东西算咋回事？”
念着小时候一起读过书的情谊，再加上是自家女儿偷拿了他的东西理亏，所以沈山生说话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
结果这一铁锨敲下去,算是把他的好脾气彻底给敲碎了。
“好好商量？那也得能好好商量啊。”马秋冬的音调拔高了几分，“说了五百块,上来就说只给二百,你们这是好好商量的态度吗？！”
王冬梅解释说：“我们没说只给二百，这不是在问你嘛，看看给二百行不行，要是觉得少我们还可以补的啊。”
“补？我看你们可没想补。”
“你们就是想赖账,偷了东西不赔，一家子见不得光的腌臜货！”
“叔,还跟他们说啥啊，不给钱就砸！”
马秋冬带来的人瞧着是身形健硕，可肩膀上顶着的却都是些猪脑子，智商比他还不如。
这才刚开始商量,就急吼吼地动手砸东西,好歹现在也是文明社会,他们整的这一出跟村里的混混土匪二流子还有什么区别？
不用等马秋冬说话，身后的男人们就自觉地抄起锄头砸向了院子的那张饭桌。
嘭！
用了六七年的饭桌本就不结实,被这么一砸瞬间成了两半。
存水的水缸、挂在绳子上晾晒的药材、厨房里的碗筷，有几个人还直接冲进屋砸毁了电视,一时间，院子里各处都是噼里啪啦的声响。
这是来讨要说法的？呵,分明就是鬼子进村来扫荡来了！
听到沈家传出这叮叮咣咣的打砸声，周围的邻居还以为是来了强盗，纷纷从家里拿了家伙事儿赶来帮忙。
放眼整个清河村,谁没有让沈万山治过病？谁家有事没有让沈山生帮过忙？还有王冬梅，更是为妇女们撑起了一片天，所以在村民看来，沈家出事就是自己家出事。
不一会的功夫，沈家的院门外就聚集起了一批人，并且每个人都不是空着手来的，年龄最小的孩子手里都气势汹汹地攥着一根木头宝剑。
“咋咋咋？你这是弄啥嘞？”
“恁是哪个村了？来找事了是不？”
“上来就砸东西，真当俺村某王法了是吧！”
清河村的人声音凶，可进门时谁都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厉声质问着他们的行径。
“弄啥？这话恁应该问问恁的村长爹，还有村长他妞！”
马秋冬正愁事情闹得不够大呢，见清河村能抗能打的人都聚集在了门口，马秋冬立马踮起脚尖冲着众人叫骂道：“他们是贼！一家子都是偷了东西不赔的贼！”
“俺妞就拿了恁一块冰，也给你放过钱了，你上来就要五百，你这才是敲诈！”王冬梅也不觑他，强硬地回怼道。
说着，她就把那一碗粪水给端过来给大家伙瞧。
“看看，都过来看看，这么一碗厕所水要俺赔五百！这不是敲诈这是啥？”
不知道是不是院子里的气氛太过剑拔弩张，使得温度升高了几分，当王冬梅把碗端过来时，那股臭味似乎比刚才还要呛鼻。
骚得很，白天晒得太久还有一股臭味，夹杂在香味中显得格外怪异。
马秋冬：“啥厕所水，这是先天斗姥紫光金尊摩利攴天大圣圆明道姥天尊给俺的神仙水！”
不得不说，马秋冬连简单的九九乘法表都背不全，却能背得出这么长的一串神仙名……真是难为他了。
“你去到处问问，我这药救了多少人！多少人有钱都买不到这药！”马秋冬轻蔑地瞥了她一眼，“只有像你这样不识货的人才会当成是厕所水。”
在场的有人曾经买过马秋冬的“神药”，他们没见过原料，只记得味道闻着怪怪的，今天亲眼目睹之后，觉得自己是被骗了，又不想相信自己是被骗了。
“就因为恁妞把药给偷走了，今天我少治了多少人你知不知道？！”
说起这事，马秋冬更有的可说了，“哦对，还有恁家老爷子，白天为了来插队还装病，知不知道又有多少人被恁给耽误了！”
马秋冬说得义正言辞、大义凛然，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万山和沈妙。
都是一个村的，他们不敢相信沈家的爷孙俩会做出这样的事。
偷别人的东西？平常碰到家庭困难的病患，可是直接把药免费送出去的；装病插队？沈万山向来庄重自持，也不像是……
这到底是为啥啊？！
马秋冬自以为站在了道德的最高点，说起话来也是不依不饶，当他注意到村民们瞧他们一家的眼神多了些不可置信和些许鄙夷之后，唇角不由得露出一抹得意的笑。
“既然这样，报警吧。”沈万山语气平淡道，“叫警察来处理这事儿。”
沈万山对马秋冬算是彻底失望了，他们这行径已经没办法用简单的“无耻”两个字来形容。
既然他想闹大，那就让警察来好好地评评理。
“要是警察让俺赔钱，该赔多少俺绝对一分不少赔给你。但是你把俺家给砸了，该买该换的东西恁也别想逃。”
“中！”
马秋冬答应得干脆，好像百分之百地确定警察和真理都会站在自己这边，“走，打电话叫警察来，我还是头一次见偷了东西还这么兴（厉害）的人了。”
一说报警，沈山生和王冬梅立刻走在了最前面。
还“神药”？他们还不信了，警察会看不出来他是在用“粪水”缺人！
*
清河村离市里最近的警察局也就十来里的路，电话一打，约摸着几十分钟的功夫就来了六七个警察，把沈妙、沈万山和马秋冬带来的人都带走了。
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主要是看这“神仙水”的价值几何。
如果真的是值钱货，沈妙的偷窃行为可是要在派出所蹲上十天以上的，可如果真的厕所接出来的粪水，不仅沈妙无事，还得追究马秋冬卖假药骗人非法牟利的官司。
那一晚，他们都是在派出所过夜的。
做完笔录后，还要把所谓的“神仙水”拿去研究所，所以第二天上午他也是在派出所度过的。
这还是沈妙第一次进派出所，即使确信自己是无罪的，可在听到警察走路时腰间手铐碰撞时发出的声响，还是不免害怕。
坐在沈妙身边的沈万山从始至终气定神闲，到底是经历过几十年风浪的过来人，他时而闭目养神、时而活动筋骨，并不觉得在派出所呆着有什么拘束。
等到快中午的时候，王冬梅和沈山生才带着饭菜来探望他们。
“我刚才问了值班的人，说是可能得明天才能放人了。”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打开饭盒的盖子，才过了一夜的时间而已，她的脸上仿佛就多了几条皱纹。
听着王冬梅叹气，沈山生恶狠狠地戳了沈妙一眼，“
瞧你干得好事，捅了这么大的篓子。”
“你不用搁这说她。”
沈万山开口替沈妙挡下了她老子的怒气，他也是当老子的，辈份在上面压着，就没有沈山生说话的余地，“我倒觉得妙妙这事儿干得好，要是真查出来点啥，咱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都说医者仁心，可昨天沈万山算是体会到仁心太多的下场了。
就该强硬起来跟马秋冬碰到底，揭穿他的假面，否则他还真以为自己有本事了。
“等研究院那边的结果吧，快得话说不定明天一早就能回去了，慢的话可能得多等几天。”
正说着，就看到有警察拎着一兜盒饭从外面回来，朝关着马秋冬他们的房间走去。
那盒饭是从饭店里买的，又是刚出锅的米饭，从他们外面经过时能闻到很浓郁的饭菜香。不像沈山生和王冬梅带来的饭，骑车来的这一路虽说天气热没放凉，但早没了刚出锅的香味，菜色也是一般。
“给给给，拿两根！”
“不抽不抽，俺这上着班了不能收恁的东西。”
“这咋算是收东西啊？恁帮忙给俺买饭，抽两根烟是应该的，又不是钱。”
“那我拿一根就中，谢谢叔。”
“这烟好啊，味儿真正！”
“可不，俺村那谁从南方出差回来给带的，香得很。”
到底是生意人，马秋冬走到哪都能跟人聊得来。
这才在派出所呆了一晚上，就和负责看守的几个警察处上了，还说多亏了他们的照顾，要等到出去后请他们吃个饭呢。
隔壁的聊天声和欢笑声不绝于耳，偶尔还有几丝烟味飘过来，他们不像是来配合调查，倒像是来旅游的。
“有啥事记得给村里打个电话，我和恁爹就来了。”
“中。”
探望的时间差不多快结束了，沈山生和王冬梅准备走的时候，忽然有另外几个警察手里拿着报告，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走了进来。
“马秋冬？马秋冬在不？”
听到外面有人叫自己，马秋冬急忙应声道：“哎，在这儿，里面这个屋！”
他不像是在回答警察，更像是在跟隔壁的沈妙和沈万山显摆，那股得意劲儿，隔着墙都能听得清楚，生怕别人不知道要放他似的。
来人行色匆匆，脸色也冷如冰块，瞧着可不像是什么好事。
果然，走到隔壁后没两分钟的功夫，就听到了马秋冬激烈的反抗声。
“去哪啊？不是要放我回家？”
“你涉嫌贩卖假药，现在需要详细地调查，请跟我们走一趟。”
“假药？啥假药？我这药治好了多少人你去打听打听！凭啥说我这是假药？”
“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了，你这里面并没有任何能够治病的功能。”
“报告？啥报告！你不用跟我说这么多，我就是没犯法！”
“犯不犯法的，你说得不算，老实跟我们走一趟接受调查吧。”
“我不去！恁这是冤枉人！我不去！”
很快，马秋冬就被带了出来，而跟他一起来的那些高大的壮汉也一同被押着带走。
因为他们昨天是一同来的，除了寻衅滋事之外，还要再深入调查他们对“假药”的事了解多少。
求仁得仁，这可多亏了马秋冬昨天做笔录时，声情并茂地一番叙述。
昨天晚上刚来警察局，马秋冬就不停强调着“先天斗姥紫光金尊摩利攴天大圣圆明道姥天尊”赏赐他的“神仙水”有多值钱。
说是无价之宝、说是比太岁还珍贵、说是哪哪哪的富商掏一万块他都不肯卖……听他把这“神仙水”吹得这么金贵，警察们自然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对待。
不仅把案件的重要级提高了三等，还上报给了更高级别的地方分局。
可就在几个小时前，他们拿到研究所结果时，他们这一腔想要破案的冲动却被浇了个透心凉。
“看清楚了，大肠杆菌、粪大肠菌、尿胆素原、粪臭素……这些都是屎里面才有的东西，一点跟药有关系的物质都没检测出来，你还说这不是屎？！”
为了让激烈反抗的马秋冬能配合，为首的那名警察恨不得把检测报告怼到他的脸上，“等会去局里你最好老实交代，或许还能宽大处理，要是还像现在这么拒不配合，那我们就只能从严法办了。”
既然检测出这“神仙水”并不名贵，沈妙偷窃的罪名自然不成立，不过事情可并没有结束。
盗窃天价的名贵药品是大案，非法贩卖假药也是大案，而且罪名还比偷窃更加严重。
毕竟据马秋冬自己口述，他可是靠贩卖这“神仙水”救治了起码几千人，哪怕每人只收一块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更何况还有好这一口重的人会多次回购……
不知道其他喝过这药的人会作何反应，起码跟马秋冬一起来的这几个人，当听到这“神仙水”就是粪水时，纷纷反胃作呕，有的还真把隔夜饭给吐出来了。
啧啧，看来他们应该都是喝过这“神药”的。
离开派出所后，马秋冬他们被拉上警车带走了，听留下来的警察说如果真的定下他贩卖假药、非法牟利的罪，不仅要没收非法所得，怕是还得蹲上几年的大牢呢。
沈妙和沈万山一边唏嘘着马秋冬自作自受，一边慢悠悠地从铁门里走了出来。还以为今天还得在这四方的屋里再呆一晚上呢，没想到这会儿就能跟着爹妈平安回家了。
离开派出所之前，在沈山生跟着警察做登记、办手续的时候，王冬梅再次对沈妙嘱咐道：“你呀，以后可千万管这种闲事，这次是没事，难保下次不会有事。”
在她看来，马秋冬有今天的下场是他多行不义，可也是沈妙太好操心才会沾上这麻烦事。
要不是她闲着没事儿瞎打听，也不会卷进来。
老天爷长着眼呢，迟早哪天会收了马秋冬的，用不着沈妙操心。
见沈妙不应声，王冬梅有用手指戳了下她的脑门，“听见没？闲事莫理、闲言莫说……”
“闲话莫听，”沈妙接着说出了后面的半句话，同时拱了拱鼻子道，“知道了，以后不会啦……”
平常沈万山最常跟她强调这几句话，今天在王冬梅告诫她时，他倒是什么都没说。
他虽然也不喜欢管别人家的闲事，但他的医德却不允许他在目睹糟践中医的行为后，视若无睹。
所以这次，他并不怪沈妙。
从派出所出来准备回家，倏地有两三个蹲在树下的人朝他们这边跑了过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你们是昨天‘神仙水’被盗的当事人吗？”
“我们不是当事人，是受害人。”沈山生不悦地皱了下眉。
“对不起对不起……”
开口的是个年龄看着三十出头的女人，她的手里拿着纸笔，跟在她旁边的两个男人也拎着一只黑色的双肩包，看模样，应该是什么报纸或者电视台的记者。
沈妙正猜测着他们几人的身份，女人就主动从口袋里拿出了自己的记者证，“别紧张，我们是市电视台的记者，我们只是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真相，请问能采访你们一下吗？”
“马秋冬刚才不是被抓走了吗？你……”
啪！
沈妙刚抬起手想给他们指下警车驶离的方向，王冬梅的巴掌就落在了她的手臂上。
“刚才交代过你什么，忘了？！”王冬梅瞪了她一眼，厉声警告道。
揉了揉自己的手臂，沈妙怏怏地低下了头，把后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扭头时，王冬梅冷冷地替沈妙回道：“这些你们还是问警察吧，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市里的记者们一个个精得很，嗅闻八卦的鼻子比沈妙灵敏多了，警察那边还什么都没透漏呢，他们就闻到了爆、炸性新闻的味道。
他们也知道警察在调查清楚前，是不能随便跟媒体说具体细节的，可是为了能够抓住头版的头条，这才在警局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跟事件的相关人员打听一些消息。
可惜有王冬梅拦着，要不沈妙这嘴一秃噜说不定就说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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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沈妙本想着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后面调查的事交给警察来办就好，
可偏偏马秋冬的媳妇罗凤来也是个难缠的。
听说沈妙和沈万山被放了出来，自家男人还留在警察局，第二天一早就又带着人来砸场子了。
估摸着是怕像马秋冬一样被抓走，所以罗凤来并没有让人动手，而是叫了村里的一群老娘儿们来堵沈家的医馆。
最胖的那个拉个墩儿坐在大门正中间，稍微瘦一点的那个靠在门上，其余的则跟着罗凤来一起坐在村道上嗑瓜子，吐出来的瓜子皮全都喷在了医馆的门前。
正是农忙的时候，村子里没什么人，碰巧也没人来医馆看病，沈万山便没太在意，随她们在门口坐着也懒得理。
她们以为这样的“冷暴力”能逼得沈万山他们主动求饶，殊不知这么熬下去，受苦的人只有自己。
眼看着日头越来越毒，屋里的沈万山扇了扇手里的扇子，对沈妙说道：“跟她们说让她们回去吧，留在这没用，要等就去市里的警察局门口等。”
“中。”
沈妙正要出去，沈万山又补充了一句，“先别跟他们说检测报告的事，等警察调查完之后自然就跟她们说了。”
警察能证明他们是无辜的就够了，后面的事轮不上他们多余插嘴。
事情还没结束就还是会有转机的，不能急着下结论，万一报告拿错了呢？万一检测出了什么问题呢？所以啊，不管是好人坏人都由警察来当就行了，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没必要掺和。
沈妙点点头，好心地端了一壶水出来好给她们解解渴，然后再劝她们回去。
“婶儿啊，恁还是回去吧，等调查完警察自然就送他回来了，恁别说坐门口了，就算住到俺家也没用啊。”
意识到自己忘了拿杯子，准备回屋去拿的时候，罗凤来忽然叫嚷道：“那凭啥恁先回来？今儿必须得给俺个说法，要不这事不算完。”
沈妙刚答应过沈万山不说的，只好暗示道：“马叔他是卖假药被抓了，俺回来的时候他被送去别的警察局了，至……”
“呸！”
沈妙话还没说完，就被罗凤来一口啐了回去，“啥假药？凭啥说他卖假药？恁都是胡球说了！”
“咋不是假药，警察把那水都拿走化验，证明了不是药，跟俺有啥关系？又不是俺说的。”
“那谁知道你有没有往俺那‘神仙水’里放别的东西？”罗凤来胡搅蛮缠地怼了一句。
说着，她有用一种鄙夷又嫌弃的眼神上下扫了沈妙一番，“哦~我知道了，肯定是恁见不得俺好，故意往水里加东西冤枉俺！”
沈妙：？？？
不是，她有病吧？谁吃饱了撑的冤枉他们啊！
分明是他们想赚这笔不义之财，被外人无意中发现了好吧。
这不是冤枉，是报应。
沈妙正想骂回去，她旁边的那个婶子就跟着帮腔道：“这妮儿一看就不是啥好人。”
“就是就是，”那个最胖的婶子接着说，“都是开医馆了，她会不嫉妒恁家？这种人啊，迟早得遭报应！”
沈妙撇撇嘴，轻踢着脚下的那块小石头，淡淡地道：“确实，马叔已经遭过报应了，下个遭报应的估计就轮到你了。”
“你说啥？！”
天干物燥，再加上罗凤来本就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是有这么多老姊妹陪着劝着才没有发火的，所以沈妙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讽刺，直接把她按着的火给烧了起来。
“别气别气。”
“消消气，咱可不能动手。”
还好其他的婶子们还算理智，及时拉住了罗凤来，这才没把事情闹大。
婶子们一边劝一边拿出一只保温瓶，倒了一杯浅褐色的液体递到她手里，“别急，气坏了自己可不值当，咱今天就在这儿等着，必须得等个说法出来。”
“放心，咱都陪着你，看谁熬得过谁！”
沈妙都不用看，光是闻着这奇怪的味儿，就知道那保温瓶里装的是熬煮过又加了其他药材的粪水。
光是自己喝还不够，罗凤来还给自己的老姊妹们分了点。
“喝点，我里面放了点菊花，败火的。”
“不用不用，这药贵得很，我还是不喝了。”
“白客气，都喝点，好好补补，咱还得跟他熬到底呢！”
沈妙一开始还想着提醒她们呢……呵，确实不该对她们有什么同情心，毕竟能和马秋冬睡在一个被窝里的，能是什么好人呢？
所以现在啊，还是让她们多喝点吧。
眼看时间不早了，想着爹妈都还在地里干活，沈妙就想着先回家做饭去。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家时，远远就看到几个警察朝医馆这边走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昨天在警察局门口碰到的记者。
看到警察来，罗凤来她们跟苍蝇一般乌泱泱地挤了上去。
“警察同志警察同志，老马啥时候能放回来？”
“我跟你说啊，老马他是冤枉的，就是这一家姓沈的使坏！你们可得明察啊！”
“是啊，都是姓沈的嫁祸，你们是抓错人了呀。”
警察可没心思听她们诉苦，高高举起了手里的纸笔，示意她们退开，“我们来是有正事，请你们先让一下，不要妨碍我们办公。”
“好，好好，我们让。”
“您先忙，先忙。”
等她们都退离后，警察这才在她们之中扫视了一圈，问道：“你们谁是马秋冬的妻子？”
“我。”
罗凤来举起手，往前迈了一步，“怎么了？警察同志。”
“那些粪水的样本还有吗？”警察开门见山地向她询问道，“刚才去了趟你们家，你儿子说马秋冬把煮好的粪水都藏起来了，你知道藏在哪吗？”
罗凤来听得一头雾水，“粉水？啥是粉水？”
“粪，大粪的粪，不是粉笔的粉。”
靠在墙上，沈妙双手交叉叠在身前，慢条斯理地重复着警察刚才的话，“粪水，就是你刚才喝的水，就是你放了菊花熬的水，警察同志问你知道不知道他把剩下的藏哪了。”

第22章 你到底有几个男人？……
“粪,粪水？”
罗凤来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脑子被这两个字炸成了一片空白。
低头看一眼保温瓶里飘着的那两朵雏菊，胃里更是一阵翻江倒海。
不止是她,嗓子眼浅的婶子在听到“粪”字的时候，已经跑到树下开始吐了,嗓子眼深的婶子则在弯着腰一个劲儿地抠嗓子,刚喝下的没有吐出来，倒是把眼泪挤出了几滴。
瞧她们一个个扶墙作呕的动作，几位警察同志纷纷皱眉，可又不敢直接掩住口鼻表露出嫌弃,只得下意识远离了她们几步。
“你们真不知道吗？马秋冬贩卖的不是什么‘神仙水’，是经过处理的粪水。”
“呕！”
警察话音刚落,罗凤来终于也跟着吐了出来，浅褐色伴着药味的粪水再加上早上还没消化的捞面条……啧啧，那味道真是不忍直闻。
经过昨天一天的详细调查，警察基本可以排除马秋冬“自产自销”的可能性,这样一来他的罪名就能减轻一点,不过还需要调查出这些粪水的具体来源,才能最后定罪。
而想要判断来源，就要看还没熬成药的粪水里有没有其他的物质。
前天沈妙带去的那么一小碗已经用完了,只好让警察去马秋冬家寻找，马秋冬的儿子说这些都是爹妈在管,自己不清楚粪水存放的位置，这才又从六里河村跑来清河村找罗凤来。
吐了一轮又一轮,把胃里的酸水都吐干净后，罗凤来这才一脸生无可恋地瘫坐在了地上，闻着空气中这股难闻的气味,她又作呕了几次，可什么都吐不出来了。
听到外面这“呕呕哇哇”的动静，沈万山也从院子走出来，当即被一股刺鼻的臭味给挡了回去，沈妙也不急着回家做饭了，赶紧扶着爷爷一同回屋，一同等待着事情的后续发展。
“爷，你说这粪水真能治病吗？为啥没人戳穿他？”
拿出两颗沉重的铁铃铛放在手里打转，沈万山慢悠悠地
叹道：“粪水肯定是治不了身上的病，但能治他们心里的病。”
前天去六里河村排队的时候，沈万山就发现了，真正跑来看病的人不多，大多都是想买一瓶回去当“延年益寿”的保健品来喝的，或者纯粹是凑热闹，也不喝，就在家屯着，等到真的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再喝。
十五块一瓶，有时候还会加价，普通村民哪里喝得起？只有那些有钱的人才会来买，而且还得是有钱并且有点迷信的人会买，因为不是所有人都会新“神仙水”的噱头。
大多数人在得病后，第一时间只会跑卫生所或是市里的医院，只有迷信的人才会想着靠“神仙水”来治病。
在中医的领域里，只要治好了心病，也会对身体产生助益，就像是徐志成那样，自从他的心病根除之后，他的幻肢几乎就没怎么痛过。
所以，马秋冬熬煮的粪水实际上是治好了他们的心病。
或许也有治不好的病人吧，但谁会想承认自己花大价钱买来的神药会没用呢？再加上外面关于神药的效果吹得天花乱坠，自然会当作是自己的问题，吃下这哑巴亏。
“那王琴不来奶的病……”
“你傻啊，”沈万山冲她翻了个白眼，“你天天又是药补、又是给她按摩都是白做的？就是效果起得慢了点，你真以为是这粪水给她催的奶啊。”
也对，自己那几天可是天天往周家跑呢，差点还真被这粪水抹杀了自己的功劳。
祖孙俩正在屋里聊着呢，和警察一起来的那几个记者慢步走进了医馆，礼貌地同他们打招呼道：“沈大夫，请问我们可以进来吗？”
“是有什么事？”
掀开门帘时，沈妙认出了他们，正是昨天守在派出所外面的女记者和她的两个小跟班。
今天他们不是空着手来的，个子高的男人肩上扛着摄像机，身材胖的男人手里拎着包，而走在前面的女人则拿着一只话筒，三人的态度看着很是和善。
女人又往前迈出一小步，“我们是想采访你们一下，关于‘天降粪水’这件事的一些细节。”
沈妙谨记着王冬梅的吩咐，于是回答她说：“不好意思，有什么疑问你们还是去问警察吧，你们不是一起来的嘛。”
昨天在派出所门口差点说漏嘴是她大意，回来后，沈妙仔细琢磨了一番，才反应过来这件事确实不能随随便便跟记者们说。
被带去警察局接受调查是什么光彩的事嘛？
更何况还是因为“偷粪水”被带去调查的，虽然最后的结果是，粪水不值钱自己被放出来了，但她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医馆大夫偷窃粪水究竟为哪般》的新闻里。
回屋后，沈妙赶紧关上了门，“你们走吧，别问我们了，我们什么都不知道。”
记者都有直觉和敏锐的洞察力，直觉告诉女记者，沈妙肯定知道不少的内幕。
既然她想从沈妙这里了解更多真相，当然要坦白自己的真实目的：“是这样的，我们是要做一个普及科学的专题栏目，这次主要是想搜集一些素材。”
“近些年市里一直在弘扬科学、抵制迷信，我们觉得这个把粪水当成神仙水的新闻就很有代表性，可以让观众通过了解事情的全貌，更加走近科学。”
“而且马秋冬贩卖粪水不也是打着中医的旗号嘛，这也是划清封建迷信和传统中医的一次好机会。”
听女记者洋洋洒洒地说了许多，沈妙有点心软了。
她有些话说得没错，等到马秋冬贩卖假药的新闻传出去，肯定会影响很多人对中医的印象。
要是能通过这个啥啥栏目撇清中医和迷信的关系，或许也是件好事？
沈妙看向沈万山，用眼神询问着他的意见。
沈万山手上摆弄铁铃铛的速度逐渐变慢，看得出来，他也有些心动了。
不过他知道的细节并不多，不管是在排队时跟其他人八卦，还是跟喝过粪水的人闲聊都是沈妙做的，再加上他不是个好事的性子，所以他只说了一句“你看着办”就起身回内堂休息了。
你看着办=我同意了。
于是等沈万山回屋后，沈妙便再次打开了关着的房门：“那行，先说好，只聊关于这粪水的事，其他的咱们一概不聊。”
女记者点头如捣蒜，答应得爽快，“好！”
坐下后，他们向沈妙做了一个简单的自我介绍：女人名叫蒋小珍，是电视台奔赴一线现场的记者，另外两人是她的同事，一个叫张扬、一个叫徐峰。
听她们说，原本警察在调查案件的时候是不会告知给媒体的，不过这次为了做好《科学与我》这个科普专栏，这才允许电视台一同跟随记录素材。
今天是案件调查的第二天，警察知道的情况并不多，所以他们不止会采访沈妙，之后还会询问更多的知情人，只是直觉告诉蒋小珍，沈妙一定知道更多的真相，因此采访她的优先级最高。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没错，沈妙确实是个“百事通”，好多信息是连警察都还没调查出来的。
“发现这粪水的地点在哪？”
“田里，大部分都是在马秋冬他家田里发现的。”
“那他们怎么就能确定这粪水能吃呢？不害怕吃坏肚子吗？”
“老一辈的迷信，说这是无根之水，干净着呢。”
“马秋冬是通过什么方法来怎么贩卖这粪水的？这粪水化开后还是有味道的。”
“就是随便加几味中药，这样就能掩盖臭味。”
从粪水的来源讲到马秋冬这一路的发家史，别看沈妙是个局外人，可她把从各路听来的片段拼凑在一起后，还真的是个无比完整的故事呢。
把自己知道的事全部告诉蒋小珍后，沈妙又压低了声音，说：“要是你们知道这粪水是怎么变成冰的，记得也告诉我一下。”
蒋小珍心领神会地点点头，“放心，有什么最新消息一定第一时间告诉你。”
外面的警察还在和罗凤来谈话，想来估摸着还得过一会才会离开，左右等着也是等着，于是沈妙主动提出给他们都把把脉，“市里头的中医应该不多，坐下让我瞧瞧看？毕竟咱们村里学医的，可不都是马秋冬那种缺人的。”
“好啊。”蒋小珍欣然同意。
将手搭在她的手腕处，沈妙感受了几秒钟后，说：“昨天晚上睡前你吃生冷的东西了，是不是还喝凉水了？嗯，压力太大，睡眠质量也不好，昨晚做噩梦了吧，今天早上出门也没吃饭……”
短短几句话，震惊了蒋小珍一次又一次，第一次尝试中医，着实把她给震撼到了。
“天呐！你怎么知道？”摸着被沈妙把过脉的部位，蒋小珍一脸地崇拜，“中医竟然真的这么厉害啊！”
从小在市里长大，他们基本都是去街道诊所或是医院，关于中医的印象仅仅是闻着很难闻的药材味，还有电视剧里的江湖游医，从来不知道中医原来这么神奇。
被蒋小珍这么一夸，沈妙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板，不过脸上却保持着从容，“害，把脉是比较基础的，人的嘴巴可能会撒谎，但脉象不会。”
“我也试试，让我也试试！”一旁的张扬也迫不及待把手臂伸了过来。
再次把手指搭上去，过了一会，沈妙又慢声道：“你的身体还行，就是肝火和胃火有点旺，你多久没上大号了？”
张扬难为情地说：“三天。”
“哦？”
“七天。”张扬又改了口。
沈妙：“嗯？”
眼看实在瞒不下去了，他只好老老实实地坦白：“好吧，十天……没办法，一直拉不出来。”
徐峰：“我的妈，张扬，你是貔貅啊？只吃不拉的。”
蒋小珍：“你肚子不涨吗？”
见他说了实话，沈妙这才继续说下去，“拉不出来就吃点润肠的食物嘛，用手抠也不是个事，肠道都被你抠破发炎了。”
徐峰：？？？
蒋小珍：？？？
张扬：！！！
那一刻，那他真想
给沈妙跪下求她别说了，而蒋小珍和徐峰瞥了眼他那粗糙的手指头后，也默默地退远了一点。
他指甲缝里的脏东西，不会是那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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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一档名叫《科学与我》的专题节目在豫省电视台上线了。
每天晚上八点半，在都市新闻报道结束后开始播放，第一期节目的名字正是马秋冬贩卖粪水的事件，节目的名字起得也好听——天降奇“冰”。
毫无疑问，这档节目最大的受众就是豫市附近的各个乡村，因为他们都是买过“神药”的人，要不是马秋冬被抓起来了，马氏医馆的招牌被警察没收，他们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每天晚上几乎都准时蹲守在电视机前，等着节目的开始。
“那神仙水到底是个啥？”罗英子刚把手腕放在脉枕上，就迫不及待地向沈妙问道。
这期事件一共被剪辑出了十二期，每期半个小时，昨天才播到了第四期，刚开始将马秋冬靠着“神仙水”发家的经过，估计还要再等个七八天才能解密。
虽然他们不知道后续发生了什么，但沈妙知道啊，所以身为好姐妹的罗英子趁着这几天地里的活儿不忙，赶忙排了个号来医馆听八卦。
还好今天爷爷出诊去了，沈妙这才敢跟她聊这事儿，不过想着外面还有很多排队的病患，于是说话时刻意压低了音量：“飞机上厕所里漏出来的水。”
蒋小珍答应过她，有后续一定第一时间跟她说，所以当搜集完素材后便来到了清河村，一是给她看摄像机拍到的画面，二是来帮张扬拿调理脾胃的药……
经过几天的调查，终于弄清楚了这“神仙水”的来源：是飞机的排污管泄露，飞过六里河村上空时，粪水便正好掉在了田里。
飞机上的排泄物在储存时以防发酵，所以会加入一些化学物质帮助微生物和细菌的分解。飞机在高空飞行的过程中，气温过低使得泄露的排泄物液体凝固在了机身，又在即将降落时温度升高，这才从飞机外壳脱落掉下来。
所以这粪水之所以没有它该有的颜色是由于经过了化学处理，而那奇怪的香味正是化学药品的味道。
听沈妙这么一说，罗英子一脸吃惊地捂住了嘴：“我的老天爷，那些买药的人岂不是都吃了屎啊……”
“谁说不是呢。”沈妙撇撇嘴。
“那姓马的得被判几年啊？”
“五年，不止赚得钱要被没收，还得变卖家产赔人家钱，”沈妙起身去药架子上拿了几片止疼膏给她，“婶子上次来拿的止疼膏估计用完了，你一会正好给拿回去。”
马秋冬这算是罪有应得，他家日子原本过得紧巴，好不容易过上了几天好日子，眼下出了这事算是把他一家都打回原形了。
前两天还听六里河村来瞧病的人说呢，说是好些人堵在他家门口嚷嚷着赔钱，马秋冬还在警察局里蹲着呢，只有罗凤来和他的儿子应付。
文明点的只是让他们把坑自己的钱赔了，不文明的直接开始摔瓢砸碗甚至大打出手。
还好，还好马家先把上次来家里闹事的钱赔了，否则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能要回来。
接过沈妙拿来的止疼膏，罗英子从口袋里拿出两张一块钱放在桌子上，起身时看到外面院子里排起的长龙，不禁感叹道：“排队的人真多啊，感觉咋还有市里头来的？”
沈妙跟着往外瞥了眼，“可不，最近来排队的都是市里的。”
这可多亏了蒋小珍给自己做宣传。
马秋冬当时卖药打着的是中医的旗号，纯粹是在给中医抹黑，为了节目播出后大众不被误导，在第一期的节目最后放了一段真实的问医过程。
没有画面，只有声音，是沈妙上次给人看病时张扬录下来的。
节目里旨在强调中医的神奇，拿中医的诊疗过程和马秋冬的作对比，证明中医并不是封建迷信，但还是有一些村民听出了是沈妙的声音。
就这么一传十、十传百，短短两三天的功夫，更多的村民都知道清河村的沈氏医馆了，再加上有些在城里打工的人原本就知道沈氏医馆，于是沈氏的名气也在豫市里传播起来了。
这几天来看病的，哦不，不全是看病的，因为许多都是慕名而来的，哪怕身体暂时没有什么不舒服，也想通过中医把脉来看看有什么潜在的毛病，有什么需要保养的。
毕竟如今老百姓的日子一天天好起来了，比起不舒服的时候再治病，更想着防患于未然。
这几天沈妙开了好多滋补养身的药方，有些身体没病却非要买点什么的，沈妙就卖他们一张爷爷之前写的食疗单子让他们回去照着做，价钱也便宜，五分一张、童叟无欺。
送走罗英子后，沈妙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同时叫着后面的号：“四十九号，四十九号可以进来了。”
“来了来了。”
四十九号是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瞧模样应该是三四十五，脸上画着一个不算太精致的妆容，一看就是市里头来的。
女人自然地坐在了椅子上，将挎包放在腿上：“小大夫，你瞧着真年轻，可真是年少有为啊！”
女人的声音很好听，软软的，配上几句夸奖听得人心里好舒服。
沈妙腼腆地笑笑，将病历往后翻了一页：“姐姐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我瞧着你气色挺好的，不像是生病的样子。”
“确实。”
女人甜甜一笑，扭头时见陪自己来的男人还站在外面，连忙招手示意他进来，“别傻站着了，快进来坐着。”
比起穿着斑点红裙的女人，同行的男人穿得就差了很多，两个站在一起完全不像是两口子，完全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尤其是年龄……似乎比女人小了很多，估摸着只比自己大了几岁。
不过男人身材高大，长得也算英俊，所以也勉强算是相互匹配吧。
甜蜜地挽着男人的手臂，女人继续说道：“是这样的，我一直没有个孩子，平时什么补药啊检查啊都做过，什么问题都没有，就想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沈妙点点头，示意她将手放在脉枕上。
几秒钟后，沈妙疑惑地皱了下眉：“姐，你那事是不是没准时来啊？”
“晚了七八天，不过也正常，我的日子一直不太准。”
又仔细摸了一会，确定是滑脉后，沈妙笑着回她说：“姐，你这不是晚了，是有啦！”
摸着自己的肚子，女人一脸地不可置信，“真，真的？我真的怀了？！”
沈妙点点头，“不到两个月，不过胎像挺稳的，是怀上了，没错。”
“为民你听到了吗？我怀孕了！真的怀上了！”女人激动地将头搭在男人的肩膀上，和他分享着自己的喜悦。
可是男人却兴致缺缺，只是干巴巴地扯了扯唇角，“好，真好。”
沈妙平常吃瓜无数，从男人的态度来看，他完全没有当了父亲的喜悦，相反的，这个喜讯对他来说更像是一座大山，压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了。
看得出来，他为了不让女人扫兴，一直在努力地做着心理建设，搂着她的肩膀轻轻在她眉心吻了一下，比起刚才，语气变得更温柔了些，“我们有自己的孩子了。”
直觉告诉沈妙，这男的的反应很不对劲。
怀孕对一个家庭来说是喜事，怎么可能只有当妈的高兴，当爹的皱眉呢？
不过沈妙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她只是个医生，病患和病患家属的情绪与她无关，所以她只是尽她医者的本分，嘱咐了女人一些注意事项，又按照女人的要求给她开了一些安胎的药便作罢了。
“孩子，我要有自己的孩子啦~”
女人真的很高兴，离开时脚步仿佛踩在云朵上一般轻飘飘的，倒是男人的步伐变得更沉重了，替女人拎着包走在后面，肩上宛如扛着一座千斤重的担子……
巧的是，就在几天后，沈妙再次碰到了这个女人。
那是礼拜天的早上，沈妙还没到医馆开门呢，门口就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等着了。瞧他们精神奕奕的模样，多半又是来花钱买安心的。
收拾停当后，沈妙坐在位置上开始叫号：“一号，一号可以进来了。”
“来了来了！”
那是个中气十足的男人声音，几秒钟后就看到一个手臂下夹着皮包的男人兴冲冲地掀开了帘子，“我们是一号。”
男人手里攥着好几张褶皱程度不一的纸条，看样子，他是把前面那些人的号码都给买了下来。
见坐诊的沈妙不过二十出头，他也没有那么紧张了，而且还笑着夸赞她道：“呦，大夫瞧着年龄不大啊，啧啧，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女呀！”
这语气、这夸奖……怎么感觉莫名有点耳熟？
见同行的人迟迟不进来，男人又折回去扶她，“快点吧，好不容易抢到的号，还磨蹭什么呢？”
“都说这村的大夫厉害，让她给咱瞧瞧到底是咋回事，到底是因为啥生不出孩子，也别平时吃这吃那的瞎耽误功夫了。”
说着话的功夫，女人就这么被男人给搂了进来。
在看到女人的那一刻，沈妙的眼珠子都差点飞出来。
什么情况？她前几天不是刚跟她男人来看过吗？
等等，如果前几天的那个人是她的老公，那今天这个搂着她的男人又是谁？！

第23章 好烦，又要开始演戏了……
四目相对,女人紧张地理了理耳边的碎发。
她似乎很害怕沈妙会表现出认识自己的样子，所以目光相触的瞬间，就慌忙挪向了别处,装出第一次来的模样，打量着房间里的布局。
“呃,二位请,请坐。”沈妙定了定神，招待着两人坐下。
身为医生，她有责任保护病患的隐私，所以配合着她的态度装出是第一次见面。
镇定、稳住,一定不能露出任何破绽。
双手合十自然地搭在病历簿上，沈妙微笑着向男人询问道：“请问你们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
“我俩不能生。”
没有一点点防备,男人就这么水灵灵地把这句话给说了出来，意识到可能存在歧义，反应了一会后才继续补充道：“是这样，我们俩结婚也有十来年了,一直没个孩子,检查也做了、补药也吃了,一点效果都没有，就想来让你给看看,我们身体是哪里有毛病。”
比起昨天那个英俊但穿着土气的男人，今天这位直言直语,直接把“土大款”三个字印在脸上的男人才更像是女人的正牌丈夫。
都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两人不管是做派还是言语都十分相似，只是今天的女人要比昨天收敛得多，像鹌鹑一样拘谨的举止,跟昨天的那个男人一样。
“好，那我先给你们看看脉象吧。”沈妙将脉枕拿出来，下意识放在了靠近女人的地方。
“中。”
男人应了一声后，主动把椅子往前挪了挪，将脉枕拿来后顺势把手搭了上去，“先给我看看，我媳妇怯生，让她先坐这儿缓缓。”
既然这样，沈妙也不好拒绝，只得先给他切脉。
乍一摸，男人的脉象还挺正常的，就是肾有点虚，应该是平常那啥过度的原因。胃火旺、心火旺、肝气虚……补药是没少吃，就是没补对地方，补得太杂，所以伤到了肝。
从脉象是看不出不孕不育症的，得做个身体方面的检查。
“身体上瞧着没什么大事，具体为啥怀不上可能得做个身体方面的检查，”沈妙一边在病历簿上记录着男人的脉象，一边说道，“我爷晌午出门了，估摸着一会能回来，要不你再等等？等他回来了给你检查检查。”
“中，不急，”男人大咧咧地将手收了回去，“俺们今儿一天都有时间，啥时候做检查都行。”
大金链子、大金表；鳄鱼皮鞋、小皮包，男人的这一身装扮那叫一个阔气，即使身材因为年龄大了走样发福，头发也有些要秃的迹象，但有这么多金钱地加持，还是能吸引一些目光的。
说罢，男人就挪到了旁边，殷勤地把脉枕放在了女人的手腕下面，“该给俺媳妇瞧了，劳驾。”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等做好心理建设后，沈妙才把手指搭在了她的寸关尺处。
正因为她知道脉象的结果，所以她才会这么地紧张。
女人是怀孕的脉象没错，但该怎么告诉男人这个喜讯，才能看起来比较正常呢？
就像是过年包饺子一样，要怎么演戏，才能表现得很自然，不让爹妈发现自己提前偷看到哪些饺子里有硬币？这可是很考验演技的。
这几天接待的病人太多，沈妙已经记不得那天跟她的对话了，只能努力强迫自己把这段记忆删除，然后重新来过。
“你多久没来那事了？”沈妙问道。
不止是沈妙紧张，女人更是紧张到手臂的肌肉都时刻保持着紧绷地状态。
女人抿抿唇：“这个月晚了有七八天吧。”
见女人接住了自己的戏，沈妙这才放心地露出了几分笑意，像上次那样为她庆祝：“姐，你这不是晚了，是怀上啦！”
“真的？你说的是真的？！”
可惜，今天的情况和那天的情况并不完全相同，本该由女人说的台词，被男人抢先一步给问出了口：“大夫，你没诊错，我媳妇真的是怀孕了？”
他俩绝对是亲两口子！
瞧男人那喜不自胜的模样，简直和女人那天的表情一模一样。
沈妙：“真的，不到两个月，但是胎像很稳，是怀上了，没错。”
“桂芳，你听到了吗？你怀孕了！”紧紧握住女人的手，男人激动地眼角都含着星点的湿润，“我们终于要有自己的孩子了！”
几天前的画面，今天再一次在屋里上演了一遍。
一个兴奋到差点痛哭流涕，一个面色微苦应付着陪笑，只是演戏的人调换了性别，身份也有所不同。
沈妙在一旁看得都有点恍惚，还以为自己穿越到几天前了。
听到媳妇怀孕的喜讯后，男人阔气地打开皮包从里面抽出了一张百元大钞拍在了桌子上，“大夫，麻烦你多给我媳妇开点安胎的药，什么人参啊、虫草啊，啥药贵就用啥，一定得让我媳妇和肚子里的孩子补好营养。”
嗯，这句话在几天前，女人也说过。
“现在还不能吃太多大补的东西，就跟平常一样，稍微多补充一点营养就行。”说完，沈妙便拿起笔在病历上写着和上次一样的安胎药方。
“对了。”
男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走出去朝守在院子外面的司机喊了一声：“小陈，把那包东西给我拿过来。”
不到两分钟的功夫，男人的司机就将一只黑色的塑料袋拿了进来。
司机的脚步有几分犹豫，但架不住男人的催促，还是咬咬牙硬着头皮把东西拿了进来。
在看到司机的那张脸时，沈妙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老天爷，他不正是几天前陪女人来的那个男人吗？！
小陈，为民……
所以这个叫陈为民的男人并不是女人的丈夫，而是男人的司机？
难怪女人前几天那么高兴，陈为民的脸上那么难看，假如男人真的有不孕症，那么女人肚子里的孩子就是……
沈妙不敢再往下猜了，而是急忙喝了几口水，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好奇心。
男人头上的这顶绿帽子太亮了，身为一名有医德的大夫，她可千万不能被这绿油油的光芒给闪瞎了眼。
“咋成塑料袋了？”
“牛皮纸沾了水，我就换了个袋子。”
“里面的药没少吧。”
“没，都在这儿了。”
“行了，你回去吧。”
将塑料袋里的东西拿到沈妙面前，男
人从里面掏了一把药材出来，“我前天见我媳妇好像在喝这些药，你帮忙给瞧瞧，看看对肚子里的孩子有影响不？”
沈妙大致扫了一眼，呃……这正是她几天前开给女人的安胎药。
沈妙：……
好烦，又要继续演戏了。
“没事儿，这就是些补气血的药，”沈妙闻了下药材的味道，放回去后，默默把刚开好的安胎药方里换了几味不同的药材，“她平常喝点对身体也挺好的。”
听沈妙这么一说，男人可算把悬着的心放了回去，但是女人心里的火却“蹭”地一下烧了起来。
“你是从哪找到我的药的？谁允许你翻我东西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错我的错，”担心女人动气伤到孩子，男人连连认错，“我这不是前天回家闻到有药味就找了找嘛，我也是为了你的身体着想。”
女人背过身去没有理他，不知道是担心被他翻出更多的细节，还是真的生了气。
瞧男人半蹲在地上的模样，似是想要下跪认错，只是有外人在不方便，所以只是蹲着，“我错了，我的错，原谅我这一次成不？”
说着，他就把皮包里的钱包拿出来，把里面厚厚一沓一百块全部塞到了她手里，“拿去花，买包、买衣裳、买化妆品，好了好了，不生气了哈。”
这是沈妙第一次见到这么厚的钱！
得有一万块了吧？怎么感觉他这么掏出来的时候，像是掏一沓一分钱的那么不在意呢？
下意识抚了抚自己的小腹，女人也不再与他生气了，准备将钱收起来的时候，她下意识地看了眼桌子对面的沈妙，又说：“你钱都给我了，一会做检查的钱咋付？”
沈妙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们这收费便宜，这一百块钱还花不完哩。”
女人没搭茬，只是默默从那一沓钱里又抽出了十几张放在桌子上，然后温声向她道了一声谢：“谢谢大夫，谢谢你带给我们两口子这好消息。”
“不，不用了吧……”
“用的用的，”既然老婆做了主，男人便也把钱往前推了推，“一点小钱而已，你就收下吧！”
看着这桌子上的一千多块钱，沈妙不禁咽了咽口水。
分明是人见人爱的钱票，可怎么总觉得有点烫手呢？
她知道，这钱其实并不是为了女人怀孕的喜讯，而是自己配合她演戏的演出费，同样，也是让自己闭嘴，不能将真话告知男人的封口费……
既然怀了孕，自然就不用再给男人做检查了，于是他们夫妻俩就这么欢欢喜喜地回家了。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晚上沈妙准备关门回家时，女人却又折返了回来。
那辆黑色的小轿车停在村路上很显眼，四个八的车牌号更是凸显她的富人身份。
从车上下来，这次女人没有让司机陪着自己一起，而是独自一人来屋里面对沈妙。
“沈大夫，今天的事，谢谢你。”
没有了第一次见面时的眉开眼笑，也不似白天诊脉时的紧张局促，此时此刻的女人不再是依靠在男人肩膀上乞求疼爱的贵妇人，三分客套七分凌厉的气场，要比她的丈夫更像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商场能人。
沈妙干巴巴地扯着唇角，“不用谢，应该的。”
外面已经没有来看病的病人了，她这个时候来一定是有话要说。
害，她就知道自己没有发财的命，这一千多块钱哪是这么容易就拿到手的？
于是不等女人开口，沈妙就主动打开了钱匣子，把白天她给自己的十几张百元大钞拿出来放在了桌子上，“这是你多给的诊金，一分没动，都在这儿了。”
女人笑着摇摇头，“给出的钱，我是不会再拿回来的。”
把钱重新推回去，女人扭头看了一眼守在院子外面的男人，意味深长道：“沈大夫，我知道你是聪明人，你应该能知道我来找你是为了什么。”
说着，女人再次打开了自己的手提包，从里面又拿出一叠钞票，叠放在了那一千多块钱上。
沈妙：？？？
沈妙看不清那一沓钞票有多少张，但肯定比十张加起来要厚得多。
原来这就是有钱人吗？百元大钞在他们的眼里真的是不值钱啊……
将目光从钞票上收回，沈妙定了定神后，努力让声音变得平静，回答说：“其实你不用这样。”
“哦？”
女人再次把手伸进包里，“嫌少吗？”话音刚落，又掏出一沓钞票放了上去，“这样够了吗？”
沈妙：？？？
是自己的表述有问题吗？女人怎么会觉得她这句话是嫌钱少的意思？
这么厚的一沓钱加起来，少说得有小一万了吧……
在与女人对视的那一瞬间，沈妙的脑海中倏地闪过了一个很坏的念头：咳咳，假如自己再说点似是而非的话，那她是不是还会往上加钱啊？
这万元户会不会当得有点太容易了？！
不过在最后，理智还是战胜了她想要滋生的贪念，因为从小她接受的教育就是“拿己所得、不图彼财”。
属于自己的，她一定会要，不属于自己的，她也不会贪图。
爷爷也常说，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既然选择当大夫就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病人，不能用诊金的多少来衡量人命的价值，更没有先医后医、不医挑医的事。
“我是说真的，”沈妙踩着心里对这笔钱的渴望，硬是把这一摞钱都推了回去，“你真不用这样，不需要用钱来堵我的嘴。”
哪怕沈妙的态度已经足够诚恳，但女人的眼神里却仍然保留着怀疑。
或许是在商场上打拼得太久了吧，让她很难相信任何人，更难相信会有人会拒绝金钱的诱惑。
拉来一张椅子坐下，女人随手将包放在桌子上，习惯性地翘起了二郎腿，或许是意识到这样可能会挤压到肚子里的孩子吧，又赶紧将翘起的腿放了下来。
女人今天没有化妆，只涂了淡淡的一层唇膏，看得出来，她真的很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平安降生。
“妹子，我跟你说实话，这个孩子对我来说很重要，我必须要把他生下来。”
比起刚才居高临下的态度，此时的女人变得柔软了很多。
她可以是温婉的，可以是强硬的，也可以是狠辣的，但只有此时此刻这个临近四十，正在走向人生下坡路的皮囊才是她最真实的自己。
“嗯，我懂。”沈妙点点头，表示理解。
其实她白天就猜测过，估计是男人一直想要孩子，于是给女人下了最后通牒，如果生不出孩子就离婚，所以女人才会想到借种生子和家里的司机……
只是有些细节她还没推敲明白，就是男人对她的态度挺好的，应该不像是会逼她离婚的性格，而且既然去医院做了检查也没问题，那她怎么就这么确信肚子里的孩子是司机的呢？
女人笑笑，“不，你不懂。”
女人将扣在桌子上的杯子拿起来，用茶壶里的水简单涮了涮后，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其实，这不是我怀的第一个孩子，第七？第八？我也快记不清了。”
沈妙：？？？
哦吼，有瓜吃？！
女人名叫吴桂芳，她的丈夫，就是今天陪她来的那个男人叫钱万里。两人二十岁就在一起了，今年是他们一起走过的第十八个年头。
年轻时家里穷，他们又都是个不甘心过苦日子的性子，于是便携手打拼赚钱。
他们第一个孩子是在南方打工的时候掉的，当时她才二十一岁，没有经验的她为了多赚一点钱，和钱万里一起当力工，结果在搬重物的时候不小心摔掉了，那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怀孕了。
吴桂芳：“当时年纪轻，只顾着赚钱了，就没太在意，孩子嘛，想什么时候生都可以。”
后来赶上了时代的风口，两人赚到一点钱后便开始了创业，创业的过程是艰难的，也是辛苦的，经常要没日没夜地赶工程，还要为了一个单子在各地奔波。
当时吴桂芳也怀过几次孕，也曾跟钱万里商量着要把孩子生下来，不过钱万里每次都会
以公司太忙，没有精力去照顾孩子而拒绝。
就这样，为了能让孩子出生时有更优渥的环境，吴桂芳也选择了流产，送走了一个又一个的孩子……
如今他们的日子好起来了，生意也稳定，不用再为了区区几万块的单子奔波，可孩子却再没来找过他们。
为了能生孩子，他们去全国不少大医院都看过。
吴桂芳担心是自己流产的次数太多上了身子，可是医生告诉她，她还是有生育的能力；钱万里怀疑是自己得了什么病，经过几次检查后，也并没有问题。
“可能是报应吧，所以我们一直没有个孩子。”喝完杯子里的最后一口水后，吴桂芳的故事也就讲完了。
站起身，她漫步走到门口，透过门帘的缝隙看向了坐在车里等待的陈为民，眼神里看不出有什么真挚地爱情，只有对一副漂亮皮囊的欣赏。
在她眼里，陈为民也不过是一个被她利用的工具罢了。
两个人为了今天一路打拼十八年，早就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个共同体，不管是出于利益，还是钱万里对她的愧疚，两人都不可能离婚，于是她只好从别处想想办法。
听完吴桂芳的故事，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
不算是同情，也不能说是鄙夷，虽然说吴桂芳这么红杏出墙不算道德，但钱万里之前让她打胎那么多次，损了那么多的阴德，同样不是什么好人。
所以在这段三人关系之中，最可怜的或许就是这个司机陈为民了。
白天既要为老板当牛做马，晚上又要在老板娘的床铺上努力耕耘……唉，真是可怜。
“不知道我怎么说你才能相信，但我确实不会乱说，”沈妙再次向她保证道，“我只会告诉病患我诊脉知道的事实，至于是谁的孩子、来看病的人是谁陪着，不是我该操心的事。”
沈妙的好奇心是大了点，但也是有医德的，不会随便讲病人的闲话。
更何况她现在也不能说吴桂芳的孩子百分之百是陈为民的，自然不会淌这趟浑水。
见沈妙再三保证，吴桂芳这才勉强信了她几分。
“行吧，那我就先走了，等过段时间安胎药吃完了我再来找你开点，沈大夫。”
放下手里的杯子，吴桂芳再次恢复到之前那个高高在上的姿态，好像刚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时间不早了，送走吴桂芳后沈妙也准备回家了。可等她们从院子里出来时，发现车子的灯还开着，可是一直守在车里的陈为民却不知了去向。
把医馆的门关上后，沈妙看了看村路的两头，问道：“他去哪了？”
“应该是找小卖部去打电话了吧。”吴桂芳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不以为然道，“嗯，七点了，是他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的时间。”
家里？
什么意思？这个陈为民也是有家的人？！
沈妙：“呃，他，家，唔……”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这件事，这突如其来的信息有点重，她还需要一点时间来理一理。
“怎么？你是没想到他已经结婚了？”吴桂芳笑着拉开了车门，随手将包丢在了后排，“我当初也是看上了他那几个孩子都生得漂亮，否则也不能找他。”
几个？孩子？
正在消化着刚才那条信息的沈妙，这下大脑是彻底宕机了……
老天爷，敢情这个陈为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难怪他前几天陪吴桂芳来时会是那样的态度，原来他也知道自己对不起自己老婆啊！

第24章 呵，算你是个男人
入了夜后,温度降了不少。
吴桂芳不想站在冷风里等太久，又不想独自摸黑去村子里找人，只好拜托沈妙回家的时候顺路帮忙,要是见到陈为民的话，让他打完电话后快点回来。
而她则坐靠在车里,听着广播里悠扬的音乐声放松心情。
清河村里只有两家小卖部装了电话,一部在村西头、一部在村南头。村西头小敏家的小卖部离得最近，想来陈为民应该是去那里了。
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沈妙找到小卖部时，果然远远就看到了陈为民靠在墙边打电话的背影,负责看店的小敏则在扒拉着碗里的面条，时不时瞥一眼电话上的时间。
“来了,要买点啥？”
怕打扰在打电话的陈为民，沈妙刻意压低了几分声音，从兜里掏出两分钱递给她，“拿根老冰棍吧。”
靠在墙上,陈为民佝偻的背影瞧着有些疲惫,背对着小卖部外挂着的灯泡,他就像是一只阴沟里的老鼠，下意识躲避着头顶的光亮。
“王奶奶今天做了什么饭呀？”
“嗯,大宝真懂事，一定要看好小宝,让他吃饱肚子，听见了不？”
“恁妈回去了没？啊……中吧,行，我啊？我今天回去的晚，别等我了。”
“在家锁好门,谁叫门都别开，听见没？睡觉之前把电关好，天冷了，盖好被子。”
晚上很安静，所以隔着好几米也能依稀听到电话里稚嫩的声音。
好像是个小女孩？年龄听起来不大，但却很懂事。
听陈为民打电话说得这几句话，沈妙猜测他的孩子们应该是住在城里的某个类似于“大杂院”的地方，自己当司机，老婆也在外面打工赚钱，所以年龄还小的他们会到院子里的爷爷奶奶家吃饭。
陈为民很疲惫，但在打电话时却充满了父亲的关爱，即使他不住地揉捏着眼角，语气依然是平和又温柔。
瞧他这副疼爱子女的模样，或许在家里会是个好父亲吧，但一定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否则也不会背着自己的老婆跟雇主的老婆纠缠在一起，更不会把自己的种……
唉，算了算了，反正又不是自家的事儿，管他呢？
吃着手里的冰棍，离开时，沈妙拍了拍他的肩膀，指着医馆的方向示意。
陈为民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又简单地嘱咐了孩子们几句后便挂断了电话。
“她有点累了，让你快点回去。”等他挂断电话后，沈妙才淡淡地同他说了一句。
陈为民点点头，从兜里摸出一块多放在了电话桌上：“好。”
他的模样有些心虚，就像是被当场抓包的小偷一样，他的目光闪烁，躲避着沈妙的视线，似乎是很害怕在她的眼神里看到鄙夷和瞧不起的情绪。
呵，他也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不光彩。
沈妙没和他多说什么，话说完后就吃着冰棍朝家的方向走了，而陈为民也在付完钱后，收拾好情绪，快步赶回到了吴桂芳的身边……
兜里揣着吴桂芳给的几千块，沈妙走起路来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她一直没敢数到底有多少钱，反正肯定是一笔大数字，顶得上他们开医馆好几年赚得了。
不是自己该得的钱，沈妙不想收，可吴桂芳又没有要拿回去的意思，她只好想着先揣回家放好，免得在医馆的钱匣子里放着不安全。
回到家时，院子的门正敞开着，好些人都在自家门口围聚着，有的磕着一把瓜子，有的捧起碗筷就着一瓣儿蒜吸溜着碗里的面条。
院子里不知道是谁在坐着，只听到了那人委屈又凄凉的哭喊声，还有撒泼打滚耍无赖的动静。
见到沈妙回来，在院外看热闹的婶子连忙上前迎她，“我的妮儿啊，你可算回来了！你上哪去了？去店儿里也没找见你人。”
“我上西头买了个根冰棍，”在婶子的搀扶下，沈妙跟着往家里走，“咋了这是？”
“恁家碰上医闹啦！”
走进院子时，院子里一共有七八个人，可即使是有人挡着，沈妙的目光也能精准地落在了这出大
戏的主角身上。
是李桂花和周民这两口子。
周民还算讲理，没有做出什么丢脸的事，只是拿着一根燃了一半的手卷烟和其他几个男人站在旁边唉声叹气，而李桂花则盘腿坐在地上，身子一边前后摇晃，嘴里一边发出“呜呜呜”的哭喊声。
当然，只是有声音而已，并没有看到她掉什么眼泪。
“这是弄啥了？”
听见沈妙的声音，李桂花连忙从地上站了起来，走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的袖子，王冬梅和几个婶子担心她对沈妙动手，也赶紧走过来准备拦她。
“俺小了？你把俺小藏哪去了？！”李桂花眼神怨毒地问道。
沈妙一脸懵逼地将她推开：“你没事儿吧，恁小去哪了，我咋会知道？”
“肯定是恁把他藏起来了！说！你把他们藏哪了！！”
沈妙懒得跟她撕扯，于是扭头向王冬梅询问道：“妈，这是咋回事？”
王冬梅叹了一口气：“周强带着王琴她们娘儿几个跑了。”
沈妙：？？？
跑了？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啊，这有什么可哭的？
李桂花和周民原本是想去医馆砸场的，见医馆锁了门才找到了沈家，一进门就嚷嚷着要他们把儿子给还回来，把沈山生和王冬梅都给惊到了。
后来听周民一说，才知道周强他们是离家出走了。
原来就在几天前，王琴的身子又开始不舒服了，经常会头晕，手脚也冰凉偶尔使不上力，于是周强就说带她来医馆住几天，调养调养。
大前天一早出门时，招娣和盼娣主动说要跟着照顾，周强也没拒绝，就把她们娘儿仨都带走了，前天又说招娣和盼娣忙不过来，于是把迎娣、来娣、有娣一同给接走了。
李桂花正愁家里的这些丫头片子太多，烦得她上火呢，巴不得一下子全都送走，所以她就一直没操心，每天做饭还能少放几勺米。
直到今天，他们走了三四天后，李桂花和周民才意识到事情不太对劲。
王琴和丫头们不信儿也就算了，怎么儿子也不回来吃饭了？
等到收拾屋子时，他们才发现柜子里的衣服少了一大半，一些生活用品也都不见了，这个时候他们才意识到不对劲，等今天来找人时，果然扑了个空……
没有音信，也没留下只字片语，他们又能去哪找呢？所以就跑来沈家闹，非让他们把自己儿子还回来，倒是没提一句儿媳妇和孙女们。
“你们这黑心的医馆！把俺小藏哪去了！把俺小还给俺啊……”李桂花哭喊了半天，终于勉强从眼角挤出了几滴眼泪。
要是不清楚他们家发生的这事儿，光是听她这么悲恸的哭喊，还真会让人以为是沈家把周强他们给藏起来了。
可是沈家也冤枉啊，这没凭没据的，总不能就因为周强的一句话，他们就要把责任扣在自己头上吧。
“她婶儿啊，你现在哭也没用啊，人不在我们家，你再闹我们也变不出人来。”
“还是去别的地界找找吧，俺是真没见到恁家人，这整个村的人都能作证。”
“这时间不早了，快回家吧，说不定过两天他们就回来了。”
任凭周围的人怎么劝，李桂花硬是站不起来，两条腿就跟得了软骨病一样使不上力气，好不容易帮着把她扯起来，还没迈开步子呢，又坐在了地上。
“小啊，我了小啊……你就这么不要恁娘了啊……你咋这么狠心啊……”
刚才是哭沈家藏了她的儿子，这会儿又改哭儿子不孝顺，哭自己命苦，生了个有了媳妇忘了娘的白眼狼。
明明只是带着老婆孩子跑了而已，可李桂花这嚎啕大哭的架势，却像是死了儿子一样，吵得人耳根子都是疼的。
“哎呀！你别哭啦！”
沈妙实在是忍不住了，提高音调冲着她喊了一句：“恁小带着媳妇和孩儿跑了是好事儿，不跑难道留下来看着她们受罪吗？！”
“妙妙！”
王冬梅拉了一下沈妙的袖子，示意她不要再火上浇油。
沈妙偏不，因为今天要是不把这股火烧尽，以后还有的要闹。
反正沈妙是局外人，跟他们周家扯不上半点关系，所以说起话来也就不需要留什么情面了：“你光说恁小丢下恁俩跑了，你咋不说你想把恁小的孩送人呢？招娣才多大，你都想着把她送出去嫁人，有你这么当奶奶的没？”
沈妙这话一出，院里院外的气氛倏地停顿了一下。
哦吼？手里这蒜的味道咋感觉不对劲儿呢？
“逼王琴跟恁小离婚的事儿先不说，还有那迎娣跟有娣，想背着恁小把她俩卖了的事，也都是你也做过的吧？”
此时此刻，沈妙可没把李桂花当成长辈。当初听他们村人说这些事儿的时候，她就瞧不上，现在跑来自家撒泼，又何必再给她什么脸面？
“冤枉王琴跟别的男人有来往；带着有娣去赶集，偷偷把她扔了；小时候来娣生病了不给她看，还跟邻居说病死了正好，你就说吧，这桩桩件件哪件事不是你干的？”
听沈妙这么一说，刚才扶着李桂花的几个婶子纷纷撤了手。
虽说家里一连生了六个丫头是挺让人惋惜的，可李桂花这个当奶奶的也实在是太孬孙了点！
好歹也是自己的亲孙女，咋能说扔就扔呢？还给自己儿媳妇泼脏水……都是女人，这事儿做得未免太绝了。
李桂花自知理亏，哭喊的音调顿然减少了大半。
那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好几次都想骂出口，可如果不是这么多人管她家的闲事，她也闹不起来，所以只得强迫自己把这句话咽下去。
最后见李桂花脸色实在是太难看，王冬梅才勉强扯了一下沈妙的袖子：“好了好了，别说了。”再说李桂花可就真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了。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沈妙这一张小嘴儿还真是随了沈老爷子年轻时的模样，嘚啵嘚啵跟淬了毒似的，当局者疼、旁听者爽。
沈妙：“不说让你多体谅王琴，代入到你自己身上，假如恁婆子还在把恁小悄默声给扔了，还冤枉你跟别的男人有来往，你心里是啥滋味？周强哥偷偷带着她们走，没跟恁吵一架算他脾气好，恁可该回家烧高香吧！”
李桂花眼瞅着自己说不过沈妙，于是看向一旁沉默的周民，“姓周的，你倒是说句话啊！强子是恁小不是？”
周民还是不说话，只是狠狠地抽了一口手里的烟。
一是因为好男不跟女斗，他不想跟沈妙这个小辈一般计较；二是因为沈妙骂得句句在理，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可以反驳。
将抽完的烟屁股丢在地上碾灭，周民拍了拍衣角上的烟灰，走过去将李桂花从地上拉了起来，“算了，走吧。”
“走？小还没找着，走哪去啊走？！”
周民难得提高音调，把她那句反驳给压了下去，“小也不在这儿，你赖在人家家他就能回来了？”说着，他又帮着拍了拍她裤子上的土，“走吧走吧，白搁这丢人了，小真要走咱谁都某法。”
“你，你……！”
沈妙知道他们家不少事，不管是听村里的人说，还是前段时间来家里治病时周强和王琴的埋怨，家里那点拿不上台面的腌臜事不说全部知道，但也肯定听说了个七七八八。
为了保住最后一点脸面，周民只好强拉硬拽地把李桂花给带走，天晓得万一真的把沈妙给惹急了，她会不会爆出自家更大的瓜来。
来时风风火火、气势汹汹的李桂花，在离开时简直犹如丧家之犬，尽管嘴上在强硬地叫嚣着，但脸面早就被碾得粉碎了，而且还多胀了一肚子的气。
忙活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这不像是来找儿子，倒是跑来自取其辱了。
等他们走后，沈万山一本正经地向沈妙
问道：“他们儿子离家出走的事，你知道不？”
沈妙挠挠头：“应该……不知道吧。”
沈万山：？？？
上次去周家时，沈妙听招娣提了一句，说是那天晚上睡觉时听到爹妈商量着把她们带到城里去住，当时她也没太在意，想着不过是周强安慰王琴的话而已。
毕竟要是真的为她们娘儿几个好的话，早就会把她们接走了，也不至于拖到现在。
没想到，周强这次竟然是来真的，果然把她们母女几个全都带走了。
搬走了好啊，这样一来，她们就不用再受那恶婆婆的气了。
不错不错，算他周强是个敢作敢当的好男人！
*
过了差不多半个月，沈妙正在医馆坐诊时，村西头的小敏托人来喊她，说是有人打电话找，沈妙没多想，就跟着小敏去了。
这两年村里有不少人搬去了城里，有些能干的还在城里买了房把爹妈接过去享福。
城里的医疗条件要比村里好得多，不过他们还是更相信沈万山的医术，所以当老毛病犯的时候，依然会给村里打个电话，让沈万山帮忙写个药方抓来吃，或是托他下次进城带些止疼膏药。
不止是村里的人，有些城里想来沈氏医馆治病的，也会提前打个电话约号。
但是今天给沈妙打电话的，既不是清河村的人，也不是城里人，而是……
“喂，请问是哪位？”
“喂，是我。”
电话那头的人一开口，沈妙就听出来了是周强。
倒不是他的声音多么有辨识度，而是因为她从电话中听到了他身边有招娣、盼娣和有娣的声音。
“爹，我能和沈姐姐说句话不？”
“我也说，让我也说一句。”
“喂喂喂？沈姐姐，你能听见俺说话不？”
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家，几个小姑娘的声音听着像风铃一般清脆，字里行间都带有自由和无拘的畅快。
“哎，能听到。”
周强把电话拿低了些，让她们能够听到沈妙的声音。
“沈姐姐，我们搬来市里啦，和俺爹住在一起。”
“是呀是呀，我们现在过得可得劲儿了，每天都能吃到肉啦~”
“俺六妹起过名字了，叫家宝，好听不？”
几个小姑娘你一言我一语地冲电话说着这段时间的喜讯，她们在村里过了太久的苦日子，所以如今不管是大事小情，对她们来说都是很好很好的消息。
“好了好了，我跟沈姐姐聊点正事，盼娣啊，你先带妹妹们玩去。”
“中。”
重新把听筒拿到耳边，周强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道歉：“对不起啊，妹子……当初我们走之前，找了个去你们医馆调养的借口，俺爹妈肯定上你家找麻烦了吧。”
“没事儿，就来了一次，没找到人就走了，也没咋闹。”沈妙淡淡地道，同时又问，“对了，你们现在在市里住得咋样？”
“挺好的。”
他们一下子超生了六个，被抓到肯定是要罚款的，而且不是一笔小数目。
之前把她们留在村里是想着村里查得没那么严，又有爹妈帮着照顾，可自打出了这档子事之后，他只能冒着风险把老婆孩子都接到身边了，哪怕危险，但起码能让她们不用再看人的脸色过日子。
电话费每分钟挺贵的，简单寒暄了几句后，沈妙便主动问道：“打电话是有啥事吗？”
“你嫂子她身体不得劲，想问问你能不能给开点药。”
自从生下他家老六后，王琴就一直在折腾，再加上她年龄大了，所以落下了经常头疼，而且头一疼起来手脚就会跟着发抖的病根。
周强带她上医院检查过，可是医生给开的药太贵了，并且治标不治本，吃药的时候不疼，一断药就又会疼，这时候他想起了沈妙的医术，便想着能不能靠中医帮着调理。
“药不能乱开，我得看看她到底是啥情况才行。”沈妙顿了顿，问道，“你啥时候带嫂子来一趟，我给她搭个脉瞧瞧？”
“啊……这样啊……”周强有些为难，“妹子，你看这样行不？我给你个地址，你来市里一趟，来回的车费我给你报销，诊金和药费我按双倍给。”
周强现在是一个小包工头，工地上每天都有事等着他处理，虽说来去一趟顶多折腾一天，但他之前已经请过一个多月的假回家了，实在是不好意思再请假了，只好麻烦沈妙跑一趟。
沈妙想了想后，答应道：“也行，我过两天正好去市里再进点药，可以顺路去一趟。”
“真是麻烦你了啊，来了一定要在家里吃顿饭，恁嫂子一直说要谢谢你呢。”
“害，不用客气！”
让小敏拿来纸和笔，沈妙按照他说的记下了一个地址：红旗街与政七路交叉口，南果村1-16号，6楼12户。
是市里的一处城中村。
虽说是村，但城中村和他们这些城边村可不一样。
这些年听说豫市要推动城市化发展，改造市内的城中村，所以等到他们一拆迁，肯定各个都是有钱的主，不像城边村的人，只能靠种地过日子。
唉，真是同村不同命，羡慕啊……
到了礼拜三，趁着今天医馆里没什么人，沈妙便独自骑着装满药材的三轮车去了豫市。
医馆的收入来源大头来自于看病，小头则是靠卖自己和爷爷亲手晒干的这些药材，以及一些药膏贴，卖掉医馆多余的、再买点医馆需要的，这么一来一回每次都能赚个十来块。
等忙完正事后，沈妙按照周强给的地址来到了市里的南果村。
南果村像是“井”字一样，被四条马路隔在了正中间。
为了能够容纳更多的人，村里的楼房建得明显要比周围那些家属院更加密集，楼层也都在七层以上，走进村子后，并不算宽阔的水泥路上，人流也比外面的马路多了不少。
问了两遍路，沈妙终于找到了地址上那处1-16号的楼牌。
村子里的路修得比较窄，大多是骑着自行车或是三轮车的人，偶尔能看到拉着水果或是蔬菜的木板车在走动叫卖。
但是在1-16号的楼外却停着一辆豪华的黑色小轿车，而那辆小轿车的车牌有着最标准的炸、弹号：豫AQ8888
是钱万里的车？！

第25章 还敢带到家里来？……
不止是沈妙,但凡是从附近路过的人，都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停在楼门口的轿车。
透过窗户可以看到里面铺着真皮的坐垫，后排还放着几只名牌的购物袋,一阵风吹过，还能闻到从车里隐隐飘出来的香水味……嗯,它的拥有者一定是个很有气质的女人。
这年头能买得起桑塔纳的人都很少,更何况这还是辆奔驰？
尤其是在看到四个8的车牌时，眼神里羡慕的情绪随即收敛了起来。
车贵，车牌更贵，能开得起这样豪车的人家,不是他们这等平民能够直视的。
可是，这辆车为什么会停在这？条件简陋又鱼龙混杂的城中村？
看着购物袋里还没拆开包装的母婴用品,沈妙更加确定了来人正是吴桂芳，此时此刻，她应该正在这幢加盖到八楼的筒子楼里。
她为什么会来这儿？
“三个字！”
“我说过‘三个字’了，你抓我就不算了。”
“他走了,我在三楼呢,快来摸我一下！”
“你是猪！你是猪！”
“你说晚了,我都抓到你了！该你了，该你当鬼啦！”
……
城中村的筒子楼和市里头规划的楼有点不太一样,不是一层两户、四户的长方形构造，而是真的像“筒子”一样的圆形构造。
这样一来,同样的面积就可以分割出更多的房间，容纳更多的家庭,而“筒子”正中那一片透光的空地，则为住在楼里的孩子和老人提供了一片休闲娱乐的场地。
楼里住着的孩子不少，还没
上学烦恼的他们正在玩着名叫“三个字”的游戏,每一层都会时不时传出叽叽喳喳的欢笑声。
今天的天气不错，坐在楼下的老人有的在听收音机，有的围在一起下棋，各有各的乐趣。虽然钢筋混凝土把一个个家给隔开来了，但这里温馨的氛围和城边村里是一样的。
沈妙进来时听到了来娣和迎娣的声音，一抬头，就看到当“鬼”的来娣故意给迎娣放水，放着跑不快的妹妹不抓，而是去抓往楼上跑的小男孩。
“来娣？迎娣？”
听到楼下传来沈妙的声音，迎娣的小脑瓜“蹭”地一下就从栏杆里伸了出来，兴奋地朝她招招手：“沈姐姐！”
“不玩啦不玩啦，先暂停，我得带沈姐姐回家找俺妈。”
“谁是沈姐姐？”
“说了你也不认识，我沈姐姐可厉害了，还上过电视呢！”
上次见来娣和迎娣时，她们还穿的是姐姐们往年的旧衣裳，今天她们从楼上跑下来时已经换上了属于自己的新衣裳了。
看这针脚应该是王琴自己买布给孩子们做的，不过做得很好看，款式一点不比市场里卖得差。
许久没见，来娣和迎娣似乎长高了一点，小脸儿上也有肉了，笑起来时小酒窝里满是甜滋滋的蜜。
带着沈妙往楼上走时，来娣紧紧地牵着沈妙的手，嘴里一直念叨着自己在市里见了多少新奇的事物，模样好不快乐，沈妙则一边听她说，一边环顾着这里的环境。
筒子楼的每一层都建得一样：十间三十平米的四方形房间，两个公共卫生间，至于做饭和晾晒衣服则都在走廊或是在窗户外面搭个竹竿。
城中村里住的大多数城边村进城打工的人，从外面的视角来看，这里聚集着乱七八糟的人十分不安全，但只有住在这里的村民才知道，这是他们在城里唯一可以抱团取暖的地方。
来到她们家时，招娣正在屋里择菜，盼娣则在给小妹换尿不湿，听到门外传来“沈姐姐来啦”的叫喊声，有娣也赶紧帮忙收拾着屋子。
“沈姐姐！”
进门时，有娣热情地跑过来给了她一个热情的拥抱。
虽然她们和沈妙不过是大夫和医患家属的关系，但是在她们眼里，沈妙就是自己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好姐姐。
三十平的房间里放着两张上下铺，是女孩们睡觉的地方，而王琴和周强那张一米八的床则在靠窗的一侧，中间用堆放着衣服的柜子隔开。
墙角放着一张可以折叠的圆桌，平时只有吃饭的时候会打开，不过打开后屋里的空间就显得更加逼仄了。
这里是比不上家里那么宽敞，没有院子、没有空间，甚至阳光都只有下午才能照进来，但她们生活在这里却很开心。
沈妙听招娣说，王琴知道她今天中午要来吃饭，所以刚才特地去买菜了，一会就回来。
等王琴回来的这段时间里，沈妙则给她们最小的妹妹家宝做了个简单地检查。
还好，虽然王琴是大龄产妇，孩子的先天发育可能会比同龄的孩子差一点，不过他们还是将她照顾得很好，不算白白胖胖，却也健健康康。
“迎娣！迎娣！”
门外，一个小姑娘欢喜的叫喊声正在朝这边靠近，还有小皮鞋踩在地上时“啪啪啪”的响声。
一路从楼下跑上来，女孩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一只手扶着门喘气，另一只手则紧紧攥着一只系有蝴蝶结的塑料袋。
“安安，你咋来了？”
那名叫安安的女孩主动走到迎娣的床边，把塑料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哗啦啦……
是巧克力？
和一分钱一枚的“金币巧克力”不一样，塑料袋里的每一颗巧克力都是用写着英文的糖纸包起来的，透过半透明的纸可以看到可可脂最纯正的深褐色。
“哇！”
看到那堆成小山的巧克力，女孩们同时发出一声惊叹：“好多巧克力啊！！！”
她们没有主动去拿，只是稍稍凑近些嗅着巧克力散发出来的香气。
“你们快拿着吃呀，”安安主动抓起一把往姐姐们的手里塞，“我家里还有好多呢，快吃快吃！”
女孩们以前在村里吃过最多的就是麦芽糖，巧克力？她们只见村里的其他孩子吃过。
迎娣剥开一颗试探着放进嘴里，入口是苦涩的，可是很快就有一股很浓的香味在嘴巴里蔓延开来，轻轻把外壳咬碎，里面还有甜甜的奶油夹心呢！
“嗯！好吃！”捏着糖纸，迎娣满脸惊喜地冲着安安眨了眨眼。
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糖！
看到她家来了一位陌生的大姐姐，安安也很大方地往沈妙手里塞了一颗，“姐姐你也吃啊~”
“谢谢。”
这个叫安安的小女孩年龄和迎娣差不多大，大大的眼睛、粉扑扑的脸蛋，模样漂亮极了，身上的衣服是名牌kappa的，脚下的小皮鞋看不出是什么牌子，但看着就很贵。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像她这样精致得如同瓷娃娃一般的小女孩会住在这里。
看着手里那枚巧克力的包装，从里到外都找不到一个汉字，大多都是英文再往下还有两排龙飞凤舞的不知道哪个国家的文字，想来是从国外带回来的。
“这是沈姐姐，之前上过电视的，可厉害了。”往沈妙身边贴近了些，迎娣主动向自己的好朋友介绍道。
女孩往嘴里也塞了一颗巧克力，鼓着腮帮子向沈妙道了声好：“姐姐好~我叫陈安，有耳朵的那个陈，平安的那个安。”
沈妙点点头：“你好啊，安安。”
提起上过电视，陈安还有个好消息要跟周家的各位姐姐们分享，“对了，我家今天就要装电视了，一会都来我家看电视呀~”
“电视？你家要买电视？！”来娣惊讶道。
“那以后是不是就能上恁家看小木偶了？”
“真的假的，俺爸说电视机可贵了。”
“真的呀，”一屁股坐在床上，陈安前后晃着脚，“工人叔叔正在家里装呢，不信的话一会恁跟我回家看看就知道了。”
正说着，门外就传来了催她回家的声音。
“安安？你跑哪去了？”
快步跑到门外，陈安趴在栏杆冲楼下回了一句，“我在迎娣家玩，一会就回去啦。”
“快点回来准备吃饭了，下午再去玩。”
陈安不太情愿但还是拖长音地“哦”了一声。
唔，这个声音怎么听着有点耳熟？
虽然说得是本地的方言，但是……
沈妙跟着从屋里出来，往楼下看去的时候，果然对上了那一张有两面之缘的面孔。
陈为民！是陈为民！
原来陈安是陈为民的女儿？！
是啊，陈安的眼睛那么漂亮，又是姓陈，况且钱万里的车都停在楼下了，陈为民自然也该出现在这里才对……
四目相对的瞬间，陈为民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错愕和惊讶，他似乎没想到沈妙会出现在这里。
然而，当沈妙看到他的手臂上挂着一件女式的风衣外套时，同样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
真是个贱男人啊，在外面风花雪月陪老板娘也就算了，竟然还把人带到家里来！
他到底有没有考虑过孩子的感受？！
“害，不急，让安安在朋友家再多玩会嘛。”
正说着，一道巧克力色的香甜身影也来到了走廊，用手替他拉了拉衣角，动作好不暧昧，“反正电视还得再装一会，让她回来也是要等着。”
吴桂芳的指尖轻轻从陈为民的脖颈旁划过，或许是因为被沈妙看着，又或许是担心被孩子们看到，所以他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下意识地将她的手拿开了。
顺着他方才的方向往上看，吴桂芳也看到了沈妙。
“沈妹妹？好巧啊，你怎么也在这儿？”
吴桂芳的话里话外没有一点羞耻感，好像自己原本就住在这里一样，瞧她眼神里的那抹惊喜，好像很期待着和沈妙的重逢。
倒是沈妙有些尴尬了，“我，呃，我来给人看个诊。”
“看完了吗？”朝沈妙招了招手，吴桂芳的态度很是热情，“好久没见，正想着啥时候再去找你看看呢，下来说会话啊。”
两人在隔空说话时，陈为民如芒在背，他很想从这个场合逃离，却又无处可逃，当吴桂芳邀请她下来时，更是吓得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知道自己带人回家的行为有多么不光彩，所以不想被沈妙用异样的眼神看待。
“我，呃，还……”
沈妙正想找理由拒绝，吴桂芳就又开口打断了她的话，“算了，我直接上去吧。”
“不用不用，你现在身子不方便，我下去就行。”
吴桂芳那一身贵气逼人，沈妙不想影响到周家的女孩子们，所以只好主动从楼上下去同她说两句话。
只盼着出去买菜的王琴能早点回来，这样她就有理由抽身了。
来到三楼时，这里的卫生情况明显要比楼上差得多，地上已经被常年堆积的油污染成了黑色，许多房间的门也都是破破烂烂的。
这层楼的住户不固定，经常是住几个月就走，只有几个年迈的老人和合租当宿舍的工人们常住。
能出来租房子住的都是没什么钱的人，闲暇之余，多是靠着收音机里的广播打发时间，像陈为民这样在出租房里安电视机的，还是头一回见。
跟着陈安一起来到陈为民家，可以看得出来，他家的条件明显要比周强和王琴更加拮据。
房间里只放了两张床和一张桌子，其他什么家具都没有，甚至门口连个用来做菜的煤气罐都没有，只有架子上放着的几只掉了瓷的搪瓷碗。
很难想象，这里是他们住了大半年的地方。
但是今天，他们的“家”迎来了改变。
一名工人正在安装接收信号的天线，还有两个人在拼装给孩子用的学习桌和学习椅，全新的衣柜、十几套崭新的衣服还有几袋子零食……原本空荡荡的屋子被填进了不少东西。
陈为民不止一个孩子，另一个小男孩正在屋里安静地坐着，一边含着嘴里那颗巧克力，一边等着工人安装好天线，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打开电视机屏幕了。
“陈平平，快出来跟沈姐姐问好，”陈安走到小男孩身边，把他从屋里带了出来，“迎娣说这个姐姐上过电视，可厉害啦！”
小男孩长得也好看，换上漂亮的新衣服后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般，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黑得发亮。
来到沈妙身边，小男孩礼貌地道了一声好，也从兜里摸出了一颗巧克力递给她，“吃巧克力嘛？可好吃了。”
陈平和陈安是一对双胞胎，兄妹俩都继承了陈为民的颜值，哥哥腼腆、妹妹活泼，真是越看越讨人喜欢。
看样子，吴桂芳也很喜欢他们，所以今天才会给他们家里送来这么多的好东西。
不过沈妙觉得，或许也有吴桂芳肚子里孩子的缘故，这台送给孩子们的电视机就是给陈为民日夜耕耘的奖励。
“安安乖，先跟哥哥去玩，我跟你沈姐姐说点事。”吴桂芳一脸宠溺地揉了揉她额前的碎发，语气很是温柔。
陈安懂事点点头，“嗯啊。”
这对兄妹对待吴桂芳很有礼貌，大概是因为她今天送了自己这么多礼物吧，在仰起头看她时，眼睛里堆满了亮晶晶的小星星。
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他们只知道这个阿姨很好，却不知道她的出现会伤害到自己的妈妈。
“妹妹啊，你上次给我开的药喝完确实好，每天睡得都很香。”
吴桂芳拉起沈妙的手走到一旁，像是跟自家亲姐妹一般自然地说起了话，“就是这两天每天都想吐，而且闻不得一点腥味和肉味，稍微吃两口东西就吃不下了，你帮我看看是咋回事呗？”
沈妙有些无所适从。
她们今天这才是见的第三面而已，还没熟到这个地步吧……
唔，难怪他们两口子赚得盆满钵满的，这么吃得开，怕是在生意场上，所有人都是他们的兄弟姐妹吧。
沈妙简单给她把了个脉，安慰她说：“胎儿的情况挺好的，你这是正常的妊娠反应，饮食注意清淡，多吃水果蔬菜会好一点。”
听沈妙这么说，吴桂芳悬着的心勉强放下了一半，将手收回去后，她又问：“妹啊，你说我之前流产那么多次，年龄也这么大了，这个孩子，我……”
“你的身体很健康，不用太担心。平时注意营养、注意休息，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那就好。”
摸着自己还未隆起的小腹，吴桂芳不禁又扭头看了眼屋里的陈平和陈安，“要是生下的孩子能像平平安安这么活泼健康就好了。”
沈妙：？？？
沈妙一时分不清她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跟自己说话。
余光看向陈为民，他就像是一个透明人一样，手臂搭在栏杆上，静静地看着楼下大门的方向，不知道是不是在担心孩子们的妈妈会回来。
不管他是怎么想的，沈妙是不希望孩子们的妈妈回来，免得撞见这一幕后情绪崩溃，最后上演什么原配打小三、丈夫护原配、孩子们坐在地上哭的烂俗戏码。
“一会一起吃个饭吧，听说中医有好多保健按摩的手法，正好你教我几个，完事了我再让为民开车送你回去。”再次挽起沈妙的手，吴桂芳又发出了吃饭的邀约。
“不了不了，还是你们吃吧。”沈妙连连拒绝，“楼上的王姐还没回来呢，我得给她看看，而且中午答应了跟她一起吃饭的。”
吴桂芳可惜地叹了口气：“那好吧，等下次我去找你了咱们再吃。”
说完，她又走到门口，温声对屋里的陈平和陈安问道：“平平安安，阿姨带你们出去吃好不好？中午想吃什么？”
“出去吃？真的吗？”
“好耶！谢谢阿姨！吴阿姨真好！”
一听说可以出去吃饭，陈平和陈安的眼睛都在发光。
“不用了吧，我一会买点回来给他们吃就行。”陈为民拉住了吴桂芳的手臂，连忙替孩子们拒绝。
吴桂芳推开他的手，不容他反对，“我请孩子们吃饭，又不让你掏钱，你这么急干嘛。”
陈为民对钱很敏感，当吴桂芳说出这个字的时候，他的自尊在不经意之间被刺痛了一下。
“阿姨，我们真的可以出去吃吗？”陈平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向她问道，“坐在饭店里的那种。”
“当然啦~”
吴桂芳用手刮了一下他的小鼻子，“而且想吃什么都可以，想吃多少都没问题。”
“吴阿姨你真好！”
“哇哦！谢谢吴阿姨！”
兄妹俩一左一右地贴在吴桂芳身边，紧紧抱住了她的腰，而吴桂芳也将孩子们搂在怀里，在他们的脑门上轮流留下了一个香香的吻。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他们的身份好像发生了调换：陈为民就好像是那狠心的后爹一样，不仅苛待孩子还生了一副黑心肠，而吴桂芳则是那亲生的母亲，疼爱着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和女儿……
约摸着又过了几分钟，终于看到王琴买菜回来了。
沈妙总算有理由可以离开了，于是赶忙下楼帮王琴拎着满满登登的两只菜篮子：“呀，嫂子，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菜啊！”
“害，不多不多，还是麻烦你了啊，跑这么一趟。”
一起上楼时，王琴瞥了一眼陈为民的家门口，在看到吴桂芳时立马把目光收了回去。
“沈妹妹，下次咱俩一定得吃个饭呀~”
沈妙硬着头皮挤出一丝笑意：“哎，好……”
见到沈妙和吴桂芳相互认识，王琴有些意外。
她一开始没说什么，等到上楼后才小声问道：“你们认识？”
“嗯，”沈妙点点头，“她之前来医馆看过病。”
过了一会，沈妙也后知后觉地试探道：“你也知道……她？”
王琴也“嗯”了一声。
进屋后，王琴把肉和菜拿给了招娣，然后洗洗手准备做饭。
她那欲言又止的模样似是有话要说，只是孩子们都在，不太好意思开口，直到沈妙出来说要帮忙，这才找到了机会跟她说：“陈家这俩孩子也是可怜得很，摊上这么一对爹妈。
”
“是啊，”沈妙刚搭腔叹了一句，突然意识到不对劲，于是改口道，“当爹的办事确实不地道，当妈的是咋了？”
王琴愣了一下：“啊？你不知道？”

第26章 你妈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低头择着手里的那一簇平菇,王琴脸上的情绪有些复杂，光从她的表情看不出她要表达的意思。
但是直觉告诉沈妙，一定有更劲爆的瓜可以吃。
沈妙没有急着接话,而是帮她把筐里的肉用水冲了冲，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害,算了,不说了。”
王琴干活的速度很快，三下五除二地就把平菇给择好了，“人家家里的事，咱外人也不好掺和,知道了还不如不知道呢，免得气到自己,你说是吧？”
沈妙：……
吃到瓜把自己气到是不值当，可吃不到把自己急得上蹿下跳同样是难受得很啊！
可既然王琴不想说，她自然不好再问下去，只得顺着她的话说道：“是啊,咱顾好自己家就行了,别人家的闲事能不管就不管。”
站在外人的角度来看,王琴这么不操闲心、不谈八卦的做法是对的；但是站在沈妙的角度，她是真的想知道后面没说完的半句话是什么。
就算不聊开聊深,光是听两句也好啊。
陈为民他媳妇怎么了？两个孩子怎么就可怜了？
快到中午十二点的时候，周强回来了。
周强摘掉安全帽、换掉身上那件脏兮兮的衣裳,接过了做饭的活儿，这时候沈妙才有功夫给王琴看病,顺便听她说说家里这段时间的变化。
王琴的病是月子没做好，气血不足、缺乏营养导致的，只要能好好休息,再辅以一些温补的药就能慢慢恢复。
但是根据他们现在的情况，让她卧床休息怕是不太可能了，恐怕想完全复原要花更长的时间。
没办法，既然他们选择带着孩子出来生活，就要做好撑起这个家的准备。
周强的工资跟大多农民工比起来算高了，一天能有五十块，比一些坐办公室的文员还要高，但同时，他们家每天的开销也是一笔巨款。
六个孩子的吃喝拉撒，最小的家宝也正是最花钱的年纪，还有房租、水电……他的工资刚刚能维持这个家的运转，为了让他能够轻松一点，王琴也找了一个在附近饭店洗碗的工作。
虽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一家人能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
沈妙跟周强他们商量了一下，以后她每星期来市里买卖药材的时候，会给王琴带够七天的药，这样多少也能帮他们省下一点钱。
吃完饭后，周强和王琴送沈妙离开时，再次看到了吴桂芳和陈为民他们。
他们应该也是刚吃完饭回来，吴桂芳的左手拉着陈平、右手拉着陈安，模样好不幸福，而陈为民则拎着打包的剩菜默默地跟在后面。
“阿姨，我下次可以再吃一次炸鸡吗？”
“当然可以呀，有机会的话，阿姨再带你去吃。”
“好耶~！”
他们是从另一边的楼梯上楼的，没有看到在这边楼梯下去的沈妙和周强他们。
但是除了沈妙之外，楼里还有不少吃完饭出来消食的人都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站在栏杆前睨了眼三楼的方向，几乎每一束目光都是嫌弃和鄙夷。
原来住在这里的人都知道陈为民的事。
他们和沈妙一样，都认为带别的女人跟自己的孩子接触是不知廉耻、不害臊的。
只是沈妙好奇的是，他们是不是也听说过陈为民他老婆的事……
*
自从入了秋之后，时间就过得飞快，一眨眼的功夫七天就这么过去了。
沈妙按照和王琴他们的约定，去市里买卖药材的时候，顺路把她调养身子的药给送了过去，只是来到她家时，她却并没有在家。
“今天饭店检查，俺妈中午不回来吃饭了。”
坐在门口给土豆削皮，招娣的动作很是熟练，虽然她也不过十来岁，但已经可以独自照顾好自己的妹妹们了。
周家的这几个女孩各个懂事，爹妈不在家时，她们也没有只顾着和筒子楼里的小伙伴们玩，而是帮着姐姐一起打理家务：
盼娣和迎娣哄着刚吃奶睡觉的小妹，有娣负责打扫家里的卫生，来娣则跟招娣一起洗菜择菜。
今天爹妈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中午回不来，所以只好她们自己给自己做饭吃。
都是吃着苦长大的姑娘们，她们都能照顾得好自己。
蒸米容易得很，把米洗好倒进电饭锅，插上电后把按钮按下去等着跳起来就好。
就是这炒菜……
从前在村里住的时候，她们用惯了烧柴火的灶台，虽说每天都见爹妈用燃气灶炒菜，但还是不太熟悉这煤气罐。
啪！
招娣正在研究怎么用这煤气罐呢，一回头就看到来娣打碎了一颗鸡蛋。
招娣赶忙拿来一只碗，把蛋清和蛋黄弄到碗里，生怕浪费了一点。
这可是花钱买的，浪费就可惜了。
“姐，对不起……”来娣小声地道歉道，“我就是想摇摇鸡蛋，看里面的黄散了没。”
招娣没有怪她，而是拿着抹布擦了一下她的手，“不碍事。”
昨天王琴买菜一共给她们留了五个鸡蛋，让她们可以在蒸米的时候放进锅里蒸着吃。
现在有一颗蒸不了了，只能炒着吃，但也得让她弄明白怎么用这煤气罐才行。
“还是我来吧。”
沈妙主动捋起袖子，从招娣手里拿过了那只打火机，“你把土豆再切得细一点吧，太粗了不容易炒熟。”
煤气危险，她们一个个的年龄都还小，万一出点什么意外可就不好了。
“中！谢谢姐！”
瞧她切了不少的土豆，水池里的青菜也有不少，沈妙不禁问道：“这菜会不会有点多了？你们五个吃不完吧。”
“还得给俺妈送呢，”招娣一边说一边从橱柜里拿出一只饭盒，里面已经提前放了一点小咸菜，“俺妈中午加班肯定没吃饭，一会盛一碗给她送去。”
当妈的心疼女儿，女儿也心疼自己的妈，真好。
正是中午吃饭的点儿，筒子楼里的每一层都散发着不同的饭香味，不用去看，光是闻着飘上来的味道就能知道做了哪些菜：酸味很重的酸辣白菜，呛鼻的辣椒炒肉，嗯？还有腊肉的味道，拌着米饭的滋味香得很嘞！
沈妙的厨艺一般般，芹菜炒鸡蛋、炒土豆丝、蘑菇炒小咸菜，都是很家常的菜色，可是偏偏就有那么两双小眼睛，一直在偷偷盯着这几盘不那么可口的菜。
刷锅时，瞧见藏在楼梯口的那两人时，沈妙试探地叫了他们一声：“平平安安？”
意识到自己被发现了，陈平和陈安这才难为情地趿拉着步子朝这边走来。
“都中午了，你们快回家吃饭吧，等吃完饭再来玩。”
陈平没说话，只是看着身旁的妹妹，陈安双手背在身后，脸上泛起了两团羞赧的红晕，小声道：“刘伯伯没在家……”
沈妙没理解他们的意思。
刘伯伯没在家，跟他们中午吃不吃饭有什么关系？
正在盛饭的招娣见平平安安来了，主动招呼他们道：“来俺家吃吧，沈姐姐炒得菜可香啦！”
“是啊是啊，”迎娣也从屋里出来，对自己的好姐妹邀请道，“恁俩快点回家拿碗来，再慢点锅里可就没饭啦。”
她们好像习惯了邀请陈平和陈安来自家吃饭，屋里的妹妹们听到陈平和陈安，还会自觉地挤一挤，好给他们让出点位置。
听到迎娣的声音，陈安也不再紧张了，而是快步跑到她家屋门口，邀请她们说：“要不来俺家吃吧？俺爸俺妈都不在家，咱可以一块看电视一块吃饭。”
看电视？！
这三个字对孩子们的诱惑力太大了。
一时间，妹妹们的目光都看向了家里的大姐，而招娣也下意识看向了沈妙，想听听她的意见。
“那就去吧，”沈妙没有拦着她们，“端着菜和饭，下楼的时候慢一点别洒了。”
“好耶！”
下楼时，沈妙随口向
招娣问了一嘴，“他妈呢？中午不回来给他们做饭吗？”
招娣解释说：“孙阿姨上班忙，很少会回来，陈叔叔也是只有晚上才回家，所以平平安安一般都是在别人家吃。”
难怪上次去陈为民家时，只在门口看到了碗筷并没有厨具，当爹的白天奔波、当妈的又不回家，家里确实没有生活做饭的需要。
听招娣说，每天早上陈为民出门前都会找楼里的邻居帮忙，即使他说要给饭钱，但有时候也要求上一圈，才会有人愿意给他们兄妹做口饭。
周家搬来的时间不长，不过迎娣和陈安的年纪相仿，平时玩得也最好，因此陈安他们来楼上蹭饭的次数最多，周强和王琴也会多知道他们家的一些事。
每每看到陈平和陈安，王琴不免想起自己女儿们曾经过的苦日子，所以哪怕再瞧不上他们爹妈，也会给他们多做一口饭。
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是孙悟空哎！好厉害！”
“看我七十二变，我变变变！”
“有娣，你声音小点，我都听不到电视机的声音啦。”
围坐在桌子前，一边吃着饭一边看着电视里播放的《大闹天宫》，孩子们笑得别提有多开心了，好像只要有电视机和不停播放的节目，他们就不需要大人们的陪伴了。
吴桂芳上周才给他们家里才换了新家具，至今还是一股崭新的味道，不像平常家庭那样，买回家几天就会很快褪去原本那股特殊的木头味。
衣柜的门是敞开的，里面都是陈平和陈安的新衣裳，床上的被子随意地堆在里头，几张纸上是他们上午画了一半的涂鸦，地上还有一些没扫干净的瓜子皮。
这个房间好像只有他们兄妹俩住一样，除了木头沙发上搭着两件陈为民的外套，完全看不出有大人留下的痕迹，更找不到一点关于他们母亲的蛛丝马迹。
与其说这是家，倒不如说是一个用来豢养“宠物”的笼子，只需要偶尔给他们提供一些食物和生活必需品而已，并不需要住进来。
虽然城中村里有很多情况像陈平和陈安这样的孩子，但他们被父母“抛弃”地更加明显。
还好，还好他们有像招娣、迎娣这样的小伙伴，否则真不敢想象他们这样被笼养的生活该多么无趣，长大后会不会因此变得孤僻。
嗒嗒，嗒嗒……
细跟高跟鞋的声音从楼下传来，与那些穿着时髦的摩登女郎不同，门外的脚步声更加着急慌张，不像是阔太贵妇那般轻松自在。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来到三楼后，脚步声径直走向了孩子们在看电视嬉笑的房间。
“平平？安安？”
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听到那温柔的声音叫着自己的名字，陈平和陈安的眼睛都跟着亮了，“蹭”地一下就从床边跳了下来。
“妈妈？”
“是妈妈回来了。”
两人光着脚一前一后地跑到门口去开门，在看到门外的人真是妈妈后，激动地搂住了她的腰，用他们的脑袋瓜不停磨蹭着妈妈身上的味道。
和城中村的粗鄙和破烂不同，站在门口的女人完全就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烫了一头蓬松的卷发，脖子上和手上是圆润华贵的珍珠首饰，身上那一套中式旗袍一看就是老师傅手工定做的，不仅衬得她身段婀娜，更添了几分成熟女人的风韵。
沈妙一直觉得陈家的双胞胎是继承了父亲的英俊，直到今天亲眼看见她，才意识到他们的基因完全是继承了母亲。
她很漂亮，真的很漂亮，有点像是电视剧里的女演员，不过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女主角，而是白璧微瑕的女二号。
女人虽然长得漂亮，穿着打扮也很时髦，但是她的双手看着有些粗糙，皮肤也不像从小娇养着的富小姐那么光滑细腻，一看就是曾经经常干农活，只是近年才开始保养的。
“你们看，我没缺你们吧，我妈妈可漂亮啦~”
周家搬来得晚，这是孩子们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妈妈。
陈安一脸骄傲地拉着女人的手，向迎娣炫耀着，“我妈妈做饭也可好吃了，下次你来我家，我让妈妈给你们做。”
女人将手里提着的两只塑料袋放在桌上，微笑又友善地同每一个孩子打招呼，“你们好啊，谢谢你们平时来陪平平安安玩。”
看到笼子，哦不，家里添了新家具，孩子们也穿上了漂亮的新衣服，还有柜子上放着的彩色电视还播放着动画片，女人眼神里的情绪倏地顿了一下。
不过她并没有询问这些东西的来源，而是若无其事地解开了塑料袋，把里面的塑料饭盒依次拿了出来。
“妈妈今天跟领导在家附近吃饭，就给你们带了一点饭店里的菜，快尝尝吧。”
比起碗里没有油水的家常素菜，当饭盒被依次打开时，里面装着的菜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
红烧肉、酱板鸭、清炒野山菌……甚至还有两只比巴掌还要大的螃蟹耶！
“哇！”
孩子们原本吃米饭都快要吃饱了，可当看到这丰盛的菜时，瞬间就又开始流口水了。
这一看就是从豪华大饭店买来的。
这么精致的菜，她们平时别说是吃了，就连味道都没闻过，只有从饭店外经过时会通过包厢的透明玻璃看到。
周家的姊妹们很懂事，她们知道这位阿姨带来的饭菜不是给自己的，所以只是羡慕地睁大了眼睛看着，手里的筷子还是老老实实扒拉着碗里切得乱糟糟的土豆丝。
“给你~”
陈平把螃蟹的大爪子掰掉一支，主动放在了沈妙的碗里，“沈姐姐最大，要吃最大的钳子。”
这碗里的蟹钳让沈妙有些受宠若惊。
陈平一向腼腆，想不到他的心里竟然惦记着自己。
不只是陈平，陈安也用勺子给自己的好姐妹们分着那一盒红烧肉。
你一块，她一块，直到最后才连肉带汤地倒进自己的碗里。
都说吃人家嘴短，看着碗里的蟹钳，刚才还猜测着女人做什么工作会赚这么多钱的沈妙，立刻停住了脑海里乱想的念头。
看到孩子们把菜都分完后，女人欣慰地笑笑，不住地抚摸着平平和安安的脖子和小脸儿，许久不见自己的孩子，她很想好好地亲亲抱抱他们，像其他母亲那样搂着他们睡一个午觉，可……
“平平安安乖，那妈妈就先走了。”
女人进门不到十分钟，连坐都没坐一下就要走。
“啊……”
听到妈妈要走，陈平和陈安仰起头，依依不舍地拖长音道。
不过他们似乎习惯了妈妈这样，知道挽留没有用，也知道妈妈离开是为了赚更多的钱，所以只好乖乖地跟妈妈说再见。
“妈妈再见……”兄妹俩异口同声道。
“再见。”
低下头，在他们的额前一人吻了一下后，女人这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那一道破烂的房门就像是一层结界，迈进来是母亲，迈出去便又是光鲜亮丽的摩登女郎。
嗒嗒嗒，嗒嗒嗒……
红色高跟鞋的声音越来越远，最后彻底在筒子楼里消失，而两个孩子的失落也很快被美味带来的喜悦覆盖，抬头继续看着电视机里的《大闹天宫》，好像妈妈不曾来过一样。
只有周家的姊妹们，还在羡慕着他们那漂亮的妈妈。
“你妈妈的衣服真好看。”
“我妈妈长得也好看~”
“你妈妈身上都是香香的哎。”
“今天这个还不香呢，上次回来的时候可香啦！”
“你妈妈是当大明星的吗？我看电视机里的明星头发就是卷卷的。”
“是吧，我也觉得我妈妈是大明星~”
第一次见到他们的妈妈，孩子们对她的时尚和
美貌充满了好奇和崇拜，电视机里的动画片似乎没那么有意思了，聊天的每个问题都是关于他们的妈妈。
不过，陈平和陈安也不是所有问题都能回答得上来，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做得是什么工作。
听他们说，他们刚搬来市里的时候，妈妈是在大公司打扫卫生的，后来干得很好就升职了，因为工作很忙所以没办法在家住，只能偶尔回来跟他们见一面。
大明星不就是这样嘛，经常要在电视里呆着，没有办法回家。
至于他们的爸爸陈为民，似乎也并不在意她的工作，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地照顾着他们。
哦不，其实他也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因为照顾他们的是他们自己，还有住在筒子楼里的那些好邻居。
女人的菜送得有点晚了，再加上买了有七八样那么多，所以吃完后还剩下了一大半。
正好今天陈为民晚上回来晚，等放在家里的新冰箱后，晚上还能再吃一顿。
头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周家的姊妹们也不舍得全吃干净，而是一人在碗里留了一点，等着回去放到王琴的饭盒里让她也尝尝。
半块红烧肉、一块鸭脖子、还有两块排骨，原本只有素菜和咸菜的饭盒顿然变得丰盛起来。
“恁妈在哪个饭店上班？我跟你一块去吧。”沈妙不放心招娣自己去，于是主动提出送她一起去，顺道就回家了。
招娣高兴地点头答应，于是叮嘱妹妹们要照顾好小妹后，便拉着沈妙的手一起出门了。
王琴工作的地方不算远，出了南果村后往南走两条大马路就到了。
那是一家叫明珠大饭店的豪华酒楼，已经过了饭点，门前的停车场里只稀稀拉拉地停了几辆车。在进门时，沈妙不由得看向了停在停车场正中的那辆车。
豫AQ6666
嘶……这车牌好眼熟啊？
感觉跟钱万里的Q8888很像。
不止是车牌，车的款式也是一样的，就是颜色是深灰色的。
这不会也是钱万里的车吧。
驾驶座的位置是空的，只有副驾驶上有人在翻找着什么东西，走去后门的路上，沈妙不由得放慢脚步想看看那人是谁，直到那人拿着大哥大从车里出来后，沈妙和招娣同时惊讶地瞪大了眼。
“姐姐姐！她，她不是……”
“平平和安安的妈妈吗？！”

第27章 你老婆是我老婆；我老公……
是她没错,那身旗袍、那双高跟鞋……绝对是平平安安的妈妈没错！
她并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两束灼热的目光在盯着自己，从车里出来后，她又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对着化妆镜补满了唇上的颜色，这才无奈地转身离开。
小轿车、大哥大,这是多少人奋斗大半辈子都积累不到的财富,但女人的脸上却看不出有丝毫的愉快和自在，倒更像是被关押着的犯人，哪怕尽力挤出几丝笑意，眼角眉梢也尽是疲惫。
“陈阿姨好有钱啊……”看着女人离开时婀娜的背影,招娣不由得感叹道。
回了回神后，她又产生了几分好奇,“可是既然陈阿姨这么有钱，为什么不把平平安安接走去住大房子呢？”
这可问住沈妙了。
沈妙也不清楚她是怎么想的，分明自己赚了这么多钱，俨然从农民阶级跨越到了小资阶级,怎么就不能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享福呢？
在明珠大饭店吃一顿饭,得顶得上他们平常一个月的伙食费了吧。
根据她以往吃瓜的经验,只会有两种可能：一是她得意忘本，觉得丈夫和孩子给自己丢人不想跟他们有来往；二是这钱不是她的,她不过是表面风光而已，就像是商店里摆在收银台上的招财猫,招财但无财。
小孩子的好奇心重，在碰巧碰到另一颗好奇心时,两两加乘，双方都会同时增大胆量。
她们没有急着去给王琴送饭，而是手拉着手和女人一样从大门走了进去。
很少有人会独自来饭店吃饭,沈妙猜测，王琴一定是跟什么人一起来饭店吃的，所以她想看看，和王琴在一起的人是何方神圣。
再过几分钟就到下午两点了，按理说，过了两点饭店就会暂时休息打扫，等过了五点之后，再重新开门迎接晚餐点的客人。
只是今天是周末，饭店里有不少趁着空闲时间喝酒应酬的客人，在一楼大堂剩余那几桌客人离开之前，这里的服务员都要随时待命。
女人进门时，有两三个服务员在前面带路，可等到沈妙和招娣进来时，则变成了两三个服务员阻拦，所以她们并没有办法像女人一样走进内部的大堂。
“我们是来找王琴的，她在这儿当清洁工。”沈妙解释道，“第一次来不知道该咋走。”
服务生：“找人从后门进，前门不让走。”
趁着沈妙在和服务生解释的时候，招娣稍稍往一旁挪了几步，踮起脚尖看向了屏风后的大堂，因为没有什么食客，她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抹显眼的明媚。
“姐！你看！你快看！”
顺着招娣手指的方向，沈妙看到女人坐在了靠窗的一张圆桌前，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彩菜色，同样的菜，装在精致的陶瓷盘中就是要比一次性盒子更加高档。
而在圆桌的另一边坐着一个男人，一个身材发福、满脸横肉的丑男人。
不对，不能说是丑男人，应该说是想要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因为他的眼神里满是对女人的贪图和垂涎！
招娣不认识那男人是谁，只觉得他是个很坏很坏的人，不该和陈阿姨坐在一起。
但是沈妙却跟他有过一面之缘，以至于在认出男人的身份时，整个人都愣住了，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钱万里？！
坐在女人对面的男人是钱万里！吴桂芳的丈夫，钱万里！！！
女人原本坐在钱万里的对面，但当女人坐下后，钱万里却又站起身坐在了女人旁边的位置，光是坐着还不够，他的两只手甚至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
一只拉着她的手，疼惜地摩挲着，另一只手则缠在她的腰间，手指……
沈妙看不下去了，跟服务员道了一声抱歉后，赶忙拉着招娣离开跑去了后门。刚才的视觉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以至于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哪怕找到了还在后厨刷盘子的王琴，都没能反应过来。
“你们咋来了？”
“想着你中午没吃饭，给你送点。”
“红烧肉？哪来的？”
“安安她妈今天回来了，给他们带的。”
“你见着她妈了？”
“嗯……她现在还在饭店前头，跟个男的一块吃饭。”
虽说孩子们的友谊和当家长的无关，但王琴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陈平和陈安的爹妈有什么接触，因为她怕自己的孩子接收到什么不太好的影响。
她们就是普普通通的村里人，不像城里人花样式玩得那么多，所以她得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们。
见沈妙的神情有异，王琴也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于是说道：“见到他们妈了吧？”
“嗯，”沈妙点点头，“可她咋会跟姓钱的在一块？他可是吴……”
招娣还小，沈妙也不想她小小年纪就吃到这么一口噎人的瓜，于是及时收住了后面的话。
王琴开始还很惊讶沈妙怎么会认识钱万里，后来一想吴桂芳曾经去找她看过病，便理顺了这段逻辑。
王琴原本是不想跟沈妙说别人家的是非，不过既然沈妙已经知道了，她也只好把自己听说过的事都告诉她，免得以后见到这一家人后会再被吓到。
陈为民的媳妇，也就是陈平陈安的妈，名叫马素华。王琴他们才搬来南果村不久，一开始只听说过有一户扒着有钱人吸血的寄生虫，后来才知道邻居们说的就是他们俩。
陈为民和马素华刚带
着孩子搬来时，穷得只有一只装着衣服的行李包，听他们的口音不像是豫省的，像是从南边哪个省跑来的。
没人知道他们家里的事，只知道他们很穷，很穷很穷，穷到在交完房租后都没有钱吃饭了，是陈为民连夜去找了个临时工干，第二天才买来一些饭，而且只有一些馒头和咸菜，因为这些很便宜，多买一些就能吃得久一点。
都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陈平和陈安年龄小但却很懂事，爹妈白天出去打工的时候，他们会安静地在家里呆着，偶尔和楼里的孩子们一起玩，但从来不会跑出筒子楼让大人们担心。
后来，陈为民找到了一份给公司老总当司机的工作，又引荐马素华去公司里当了保洁工，从那之后他们的生活才算是逐渐好起来了。
其实不能算是好起来，应该说是“飞”起来了。
陈为民刚给老总开车没多久，有一天，邻居们看到他带了个中年女人回来看孩子，那人正是吴桂芳，而他们来的那天，陈平和陈安则在邻居家里看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视。
人人都知道陈为民干了什么事，也知道他和吴桂芳不正当的关系。当时他们都很心疼马素华，心疼她是这段关系中的受害者，直到那天有人在街上碰见马素华也挽着一个胖男人，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们两口子都不是什么好人。
从那之后，邻居们就不再管他们的腌臜事了，只知道陈为民每天要“耕作”到晚上才回来，而马素华为了“工作”基本不回家，就算回来也只是匆匆坐一会陪陪孩子而已。
“唉……”
故事讲得差不多后，王琴手里的饭盒也空了，盖上盖子，她不禁叹了一口气：“长得也都是排场人，咋净好做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事？现在孩子们还小不懂事，长大了叫他们咋办？”
当爹的给老总夫人当男小三，当妈的给老总当女小三……明明是两家人，非得过成一个被窝里睡的关系，他们有脸做，旁人都没眼看。
而他们这么做确实也让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了，所以说，他们这两口子可不就是寄生虫吗？而且是只寄生在一户人家里吸血的寄生虫。
沈妙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是不停地喝水。
是啊，有手有脚的两个人，干什么不行？非要靠这样的方式赚钱……确实，受伤害的就只有孩子。
见时间不早，沈妙也该回家了。
说来也真是巧，沈妙刚要送招娣回去，前脚离开明珠大饭店，后脚那辆豫AQ6666的车牌就跟着从后面出来了。
开车的人戴着墨镜，眼里只有前面的路，可坐在副驾驶上的人却看到了人行道上的沈妙和招娣。
电光火石之间，她们的目光快速地碰撞了那么一下，沈妙却在那一瞬间中感受到了她的郁闷和无可奈何。
可是当钱万里的小三不是她自愿的吗？又有钱花，又有衣服穿，还有好东西吃，甚至还有更豪华的大房子可以住，一切都是如她所愿，她又有什么不开心的呢？
回到南果村时，沈妙远远就看到几个大人正急匆匆地拉着三轮车往外跑，在前面开路的则是周家的那几个女儿。
“让一让！都让一让！”
沈妙和招娣以为是家宝出了什么事，赶忙快步跑上前，可跑到三轮车旁时才发现，躺在上面的是陈平和陈安。
一个小时前兄妹俩还好好的，此时他们却无力地躺在床上，浑身满是呕吐物，陈平的身上还起了密密麻麻的小疹子。
看到沈妙，陈安难受地捂着肚子，她不想哭，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哗哗哗”往外流。
“姐姐，我疼，我好疼……我想要妈妈，要妈妈……”
看到陈安这般可怜，沈妙不由得想到了马素华那光鲜亮丽的模样。
她这个妈当得跟甩手掌柜似的，也不知道她要是知道自己的女儿这样难受，会是什么样的心境。
“别怕别怕，有姐姐在，你妈妈，你妈妈她一会就来了。”
沈妙一边安抚着她的情绪，一边替她做着简单的检查，杂乱的脉象、泛白的舌苔，还要肚子的疼痛……是中毒的症状。
沈妙下意识把下毒的人和马素华联系起来，因为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心狠的坏女人为了过上更好的日子，不惜杀害自己的孩子……
不过理智还是提醒着沈妙，他们的中毒和马素华无关，因为刚才的饭菜她和周家的女儿们也吃了，真要有毒，大家肯定都有反应。
“平平安安他们刚才吃过什么别的东西吗？”沈妙向一旁的盼娣问道。
盼娣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们一直在楼下玩，然后李爷爷回来的时候把买的柿子分给我们吃了。”
“啊？那你吃了吗？”招娣担心妹妹们也中了毒，急忙检查着来娣和迎娣的手臂，“肚子疼不疼？身上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
来娣把柿子从口袋里掏出来，“爷爷就给了我们两个，我们等着大姐你回来一起吃呢。”
妹妹们惦记着大姐，没有馋嘴地尝尝酸甜的柿子，这才躲过一劫。
确定只是食物中毒，沈妙稍稍松了一口气，解释说：“柿子没问题，是不能和螃蟹一起吃。”
螃蟹是寒凉之物，碰到柿子就会产生反应，造成腹痛、呕吐的中毒症状。
住在筒子楼里的人家庭条件大多不太好，平时别说是吃螃蟹了，见都很少见到，自然不会知道螃蟹和柿子不能一起吃的禁忌。
再加上陈平身上一下子起了红疹，都会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所以着急忙慌地就找了辆三轮车拉着孩子们就往医院跑。
不过沈妙也替陈平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疹子是因为过敏，不是什么怪病，多半也是因为吃了柿子的缘故。
了解情况后，沈妙便陪着一起去了医院。
虽然沈妙也算是半个大夫，但是像这样食物中毒的疾病，还是西医的效果更好一点，催吐、洗胃、打点滴，基本上很快就能缓过来。
要是用中医的法子治也不是不行，只是她没有带东西来，而且治起来可能要耽误一些时间。
送去医院的急诊后，约摸着半个小时的功夫两个孩子的情况就稳定了下来，医生们说只要把这几瓶药打完后就能回去。
当然，治病的速度是快，要花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沈妙今天来市里卖药一共有赚了十来块，付账单的时候直接贴进去了一半。
真贵啊……要是她带上药箱来，顶多两三块就搞定了。
拿着付费单，沈妙肉疼了好久，不过她可不打算当这个大方的好心人，而是想着让他们的父母来付这笔钱。
父母给孩子治病天经地义，更何况他们也该知道孩子生病住院的事。
沈妙问了一圈送他们来的大人，都说不知道他们爹妈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上哪能找到人。说得难听一点，假如陈为民和马素华没良心一点，真的想抛弃他们，大家就算是再好心也没什么办法。
最后，沈妙灵机一动，想到了给钱万里的公司打电话的方法。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方丈。既然陈为民是钱万里的司机，那公司里的人应该都知道他，联系到公司里的人，他们自然就能帮忙找到陈为民。
于是沈妙先打听到了钱万里公司的电话，给公司的前台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女人也很热心，听说陈为民的孩子出事住院后，赶忙说会想办法联系。
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看到那辆挂着豫AQ8888的车牌驶进了医院的停车场，随后就看到陈为民着
急忙慌地从驾驶座上下来，疯一样地跑进了住院楼，而和他一起的吴桂芳也是神情紧张，加快了同行的脚步。
沈妙把孩子们的情况大致地说了一下，虽然陈为民就这么明晃晃地把吴桂芳带来了，但她还是隐瞒了关于马素华的事，把平平安安食物中毒略过，细说平平对柿子中毒的事。
可是没想到，吴桂芳会主动追问：“食物中毒？好好的，是吃了什么中毒？医生说了吗？”
“螃蟹，”坐在走廊长椅上的迎娣脱口而出，“医生叔叔说是螃蟹和柿子一起吃才食物中毒的。”
“螃蟹？”陈为民皱了下眉。
来娣跟着说道：“是呀，今天陈阿姨回来了，给平平安安带了好多好吃的呢，有螃蟹、有烤鸭，还有……”
童言无忌，孩子们哪里懂得大人世界里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只是老师地陈述着今天发生的事。
陈为民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的事吗？知道自己的老婆当上别人小三的事吗？
应该知道吧，毕竟马素华基本不回家，有什么工作会需要住在外面呢；当然，也有可能不知道，没有哪个男人会愿意戴绿帽子，更何况，这绿帽子还是自己的顶头老板的。
沈妙不确定，所以只能留意着陈为民的一举一动，靠他的反应来猜测。
“柿子也是她买的吗？”吴桂芳又问道。
“不是，”迎娣摇摇头，实话实说，“是李爷爷给的。”
吴桂芳舒了一口气，将手搭在陈为民的肩膀上，温声道：“你别怪她，她也只是想让孩子们吃得好点，意外而已。”
真是奇怪，这句安慰本该是茶香四溢的一句话，可是从吴桂芳的口中说出来，却是真情实感地在为马素华说话。
同为女人，又即将成为母亲，她相信马素华不是故意想伤害自己孩子的人，这只是个意外。
陈为民没说话，而是推开了房间的门，关心着自己还很虚弱的一双儿女。
“好点了没？”
“嗯啊，肚子已经不疼了。”
“是爸爸不好，是爸爸没有陪着你们。”
“爸爸没事，医生叔叔说，我的疹子很快就消下去了，不会留疤的。”
“爸爸，妈妈今天带了好多好吃的回来，我们给你留了烤鸭、红烧肉，还有大螃蟹呢。”
……
透过门上的窗户看到他们一家父慈子孝的画面，吴桂芳下意识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唇角也勾起了一抹宽慰的笑。
假如自己的孩子长大要能像他们这么懂事就好了。
回过神来，吴桂芳主动提陈为民表达了感谢，“谢谢你啊，沈妹妹。”
“没事儿，都是应该的。”
说着，吴桂芳就像之前那样从包里拿出几张百元大钞，像花一块钱那样塞进了沈妙手里，“医药费我帮他出了，真是麻烦你了，费劲巴拉地这么跑一趟。”
沈妙本想着要回自己垫付的钱就好，没想到一下子又拿了几百块……
沈妙心里有点喜欢吴桂芳了，这么大方又有气质的富婆姐姐，别说是男人了，就连她都难以拒绝了。
简单又聊了几句后，沈妙便准备带着周家的姑娘们走了，“时间不早了，我得送她们回家，然后赶紧回去了。”
今天折腾的时间实在是有点久了，一眨眼都已经下午五点了。
要是再耽误一会，怕是真的要摸黑骑车回家了。
“别呀，一会我让为民开车送你回去，”吴桂芳拉着她的手臂道，“这么晚了，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回去多不安全？等他这边忙完了，让他送你。”
“会不会太麻烦了。”
“不会，这是他应该的。”
打吊瓶估计还得两个小时，市里到村里一来一回顶多就一个小时，来得及。
很快，陈为民也从屋里出来了。他眼神里的情绪还很波动，但是在人前的动作却保持着拘谨：“谢谢你啊，沈妹妹。”
“我去给平平安安买点零食，时间不早了，我一会开车送你回去。”说完，他又看向了一旁的吴桂芳，“芳姐，我……”
“你去吧，我留在医院帮你看着。”不用他主动开口，吴桂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
沈妙越来越看不懂他们的关系了。
吴桂芳不只是在利用他吗？何必对他这么好呢？又陪他来医院，又要帮他陪孩子，完全不像是金|主该有的做派，倒像是关系很亲近的亲人。
陈为民点点头，随即转身下楼去了小卖部。
过一会就该走了，想着他们平时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于是沈妙便带着周家的女儿来到病房里，想着让他们相互说一声再见。
傍晚的风有点凉，担心平平安安吹到风会着凉，她便走到窗边想把窗户给关上。
病房在三楼，一低头就能看到距离病房楼不远的小卖部，陈为民刚给平平安安挑选着零食，这会正要去医院食堂打饭。
而这个时候，一辆深灰色的奔驰车急匆匆地驶进了医院的停车场，车牌正是沈妙中午在明珠大饭店看到的那一串数字：
豫AQ6666

第28章 你们四个把日子过好，比……
“需要我陪你上去吗？”开车的男人拉住女人的手,温声关心道。
抬头看向病房楼，女人此时没有心思去应付身边的男人，于是把手缩了回来,“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他,应该在上面。”
他，指的是陈为民。
不管他知不知道自己和钱万里的关系，今天这样的场合，她想,他应该都不希望见到别的男人出现在自己孩子的病房里。
钱万里理解地点点头，“那你去吧,我在车里等你。”
“等一下。”
下车时，钱万里又叫住了她，随即从车的后排拿来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放你包里,一会好去交医药费。”
不知道她的孩子们生了什么病,所以在来的路上,他临时取了一万块钱，应该是够用的。
这笔钱对她来说太重要了,看着身旁这个对自己这么好的男人，马素华不由得给了他一个拥抱,并在他的耳边轻声道了声谢，“谢谢……”
钱万里并不是为了让她投怀送抱,只是轻拍着她的后背，说：“好了，快去吧。”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远在几十米外的病房里，沈妙全程看到了他们在车上你侬我侬、卿卿我我的画面。
虽然不清楚他们在叽里咕噜地说些什么，但沈妙知道，身为一个母亲，在儿女中毒住院的时候还在跟“情夫”谈情说爱的行为是极其过分的！
要来看孩子们就快点，在车上和男人磨蹭个半天是怎么回事？
不止是沈妙，从食堂里出来的陈为民也注意到了那辆熟悉的小轿车，和小轿车上坐着的两人。
左手拎着热腾腾的饭菜，右手拎着一袋零食，从食堂回病房楼的路上是要路过停车场的，不过只有几十米的一段路程而已，陈为民却没有回来，而是定定地站在那一片绿植后面。
他看到了，看到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领导厮混在一起。
但是他并没有沈妙想象中，像一个热血方刚的男人被戴绿帽时那般愤怒，相反的，他更像是一个窥见别人私隐的小偷，不敢被主人家发现，只好继续躲在暗处。
那一刻，沈妙明白了。
陈为民心里一定是知道的，他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那见不得光的事。
可是，他为什么不敢上去给自己的孩子讨个说法？是因为他和吴桂芳的事同样心虚？还是担心钱万里的权位？又或是怕撕破脸之后赚不到更多的钱？
“在看什么呢？”
见沈妙一直站在窗户前，吴桂芳也跟着走了过来。
“哦，没，没什么。”
沈妙想把神游的思绪跟玻璃窗一同拉回来，可已经来不及了。
顺着沈妙的目光，吴桂芳看到了自家的另一辆车。她并不意外，而是淡淡地说：“嗯，想着她应该也要来。”
公司前台知道平平安安去医院的消息，第一时间肯定是要联系钱万里，然后再由钱万里通知吴桂芳，让吴桂芳转告给她当
司机的陈为民。
既然钱万里都知道了，自然也会告诉身边的马素华，身为亲妈，听到孩子出了事肯定是要来跑一趟的。
吴桂芳这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沈妙更惊讶了，正在疯狂运作的大脑，因为一时无法处理过多的信息，瞬间宕机了……
吴桂芳她，知道马素华和钱万里的事？
而且看她的态度，她应该是接受了自己老公和自己司机老婆乱搞的事。等等……
“你们……”
沈妙克制着心头的讶异，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正常一点。
“很奇怪是吧，”吴桂芳不觉得她的问题冒犯到了自己，反而替她把后半句话说了出来，“为什么明明是两家人，却相互都要装作不知情地吃着一口锅里的饭。”
打开手提包，吴桂芳下意识地想拿一根香烟解解乏，这才想到自己已经怀孕了，包里的烟早被她换成了更加养生的陈皮糖。
于是她一边剥出一颗放进嘴里，一边如蜘蛛吐丝般地解答着沈妙心头的疑惑。
“陈为民家里欠了钱，三十万？五十万？总之是一个他们还不起的数字。”
陈为民不是生来就这么穷的，他和马素华原本是南方某省一对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夫妻俩，靠着自己的努力勉强在市里站稳了脚跟。
男的开大车、女的卖菜，生活条件比不少家庭都要好，可偏偏他们摊上了一对不靠谱的爹娘。
老两口种了一辈子的地，被接来城里后眼看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便以为儿子儿媳以后肯定能赚更多的钱，闲在家无事的他们不知不觉染上了坏习惯。
赌，简简单单的一个字，能让多少家庭支离破碎。
一开始陈为民他爹玩得很小，顶多是几毛几块的麻将，后来被人做了局，在外面玩了一晚上，回家后直接带了十几张盖有他手印的欠条，大大小小加起来一共几十万。
几十万，在这个万元户都不算多的年代，对所有的家庭来说都是一笔不可能偿还的天文数字。
当天，老爷子就自鲨了，老婆子也因为接受不了突发心脏病去世。
几十万的债务就这么落在了他们两口子的身上。
卖掉了房子、卖掉了村里的地，他们东拼西凑也凑不齐这么多的钱，可收债的人说他们要是不还钱的话，就要把他们的儿女给抓走卖掉，他们只好连夜带着平平安安背井离乡地来到了豫市。
可债务只要一天不还清，就是一把悬在头顶的剑，于是他们必须想办法赚钱。
他们的命不好，摊上了一双不靠谱的爹妈；他们的命也算好，生了一副俊帅、漂亮的脸蛋儿。
于是，在陈为民给钱万里当司机的时候，吴桂芳看上了他的样貌和踏实能干，背地里给了他一份“高薪”的工作。
而当钱万里无意在公司碰到年轻貌美的马素华时，同样提出了交换的条件，为她解决家里的难言之隐。
所以他们这是各取所需，或许这几段关系都见不得光，但他们都能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
钱万里得到了面子和快乐，带着漂亮的女秘书出门，不管是心理和身体都能得到极大程度的满足；
吴桂芳得到了孩子，这块困扰她多年的心病，终于被陈为民所解决；
陈为民和马素华得到了钱，并且保住了他们这即将支离破碎的家……
听完吴桂芳的解释，沈妙大致明白了他们之间这种相互满足、相互给予的关系。
就像吴桂芳说的那样，只要不刻意把这层窗户纸捅破，哪怕彼此心里都清楚，日子也能相安无事地过下去。
沈妙不太能理解他们这样的关系，但还是选择尊重。
嗯，只要他们四个能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见马素华从车上下来，吴桂芳也拎着包准备离开了，“走啊，咱们也带姑娘们去吃点东西吧，一会再回来。”
沈妙知道，吴桂芳这是刻意地回避马素华，避免见面时太尴尬。
“行。”
与此同时，或许是因为躲在树后的那双目光太灼热了，以至于马素华在去病房楼的路上，一扭头就看到了身后的陈为民。
四目相对，陈为民不再逃避，而是装作无事发生一样笑着朝她走来。
“你来了。”
“嗯。”
“平平安安没事，就是吃错东西了，医生说打完针就能好。”
“那就行。”
他们相互都知道彼此为了赚钱而付出了什么，可即使是这样，在见面时还是不免有些尴尬，尤其是看到马素华这一身新买的手工旗袍，正是他前几天帮钱万里跑腿从裁缝店拿回来的。
一条在她身上，一条在吴桂芳的衣柜里。
见面的气氛有些尴尬，分明是曾经携手共进的夫妻，此时此刻，他们一前一后地往病房走时，却像是久别重逢的前任关系。
上楼时，马素华打开包，将那只装着钱的信封交给他，“算上这些，这个月的应该够了吧。”
“这个可以放到下个月，”陈为民捏了捏信封的厚度，笑着回她说，“这个月的我已经给过了。”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马素华试着往他的身边靠了靠，“快了是吗？”
陈为民没有躲开，而是腾出手来搂住了她的肩膀，还像以前那样温柔地回答说：“是啊，快了。”
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们时刻都在为赚钱而伪装着自己，只有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他们才能一点点恢复到夫妻的状态。
快了，只要再努努力就能把欠的钱还清了。
等到把钱还清，他们就不用再过这样像寄生虫一样，见不得光的日子了。
来到病房之前，陈为民还在担心她们会碰到，还好……估计是刚才在楼上看到了，所以及时离开了吧。
“妈妈！”
“呜呜呜！妈妈你终于来了……”
“平平乖，不哭不哭了~”
不管平时的生活怎么样，此时此刻，一门之隔的病房里面就只有他们一家人，只有幸福融洽、和和美美的一家四口。
*
陈为民他们四个人的关系太复杂了，沈妙第二天跟沈万山说的时候都在反复地感慨。
“爷，你说真的有人会为了钱，能接受自己的男人和别的女人在一起？”
用药杵反复捻着钵里的药材，沈万山撇撇嘴回道：“你一个黄毛丫头，没事琢磨这些男人女人的事干啥？”
“好奇嘛。”
她从小见过太多为了点鸡毛蒜皮而吵架的夫妻了，别说是让别人怀自己的孩子，就连多看别人几眼，当媳妇的都要气得大打出手，更别说是这样两夫妻同时给别人当小三了。
等以后还完钱了，他们还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过下去吗？
“都是为了孩子，有啥不能过的。”伸手捻了捻药末，沈万山不紧不慢地说道，“咱们住得离市里近还好点，你要是再往山沟沟里去，就知道有多少户人家是五六个人一起搭伙过日子了。”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沈万山是深有体会，尤其是西南那边更加偏远的山区。
沈万山小时候跟着他爹出省游医过十来年，这种两两交叉的夫妻关系并不少见，不过他们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生下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山区里头穷得很，多少男人都娶不到媳妇，就算是娶到媳妇了，也不会想着女孩将来不愁嫁，而是盼着能添个带把延续香火的男丁。
谁家的婆娘能生儿子，那就是香饽饽，花十来斤粮食借老婆来自己家生孩子是常有的事，有的甚至一家四五个儿子共用着一个老婆，生下了孩子就一起养着，反正是自家的血脉，不必分得那么清楚。
将药末倒出来后，沈万山又抓了一把药放进药钵里开始研磨：“你呀，别把他们想得那么好，你看到的日子未必是人家真实的日子。”
沈妙看到的是一对苦夫妻为了孩子，被迫寄生于一对有钱人身边的画面，但沈万山听完她的描述，脑海里浮现的却是四张丑陋的人性面孔。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从陈为民为了钱给吴桂芳当姘头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他不是个好人。
“这世上被逼到穷巷的人多了，咋没见
所有人都去偷去抢去杀人放火的？”沈万山轻哼了一声，随后自问自答道，“因为他们有节操，这种不要脸的事他们做不出，陈为民既然做，那他就是个不要脸的人。”
“还有那个马素华，给谁当二奶不行，非得找自己老公的主人家。你也说她长得漂亮了，你难道就敢说她没想过借生孩子转正？把吴桂芳给踢下去，自己当大太太？”
到底是见过世面的老江湖，看待事情的角度就是比她要深刻。
沈妙觉得他们可怜，沈万山则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没有底线、没有脸面，就是他们可恨的地方。
将磨好的药粉依次分成几份，沈妙不禁又问：“那他们以后还完钱了，是不是就该离婚了？”
“离不了，”沈万山直截了当地回她道，“破锅配烂碗、臭锣搭坏鼓，俩人般配得很，肯定离不了。”
不止是陈为民和马素华，就算以后钱万里知道吴桂芳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知道自己头顶戴了一顶绿帽子他多半也不会发作。
因为这大半年都没能让马素华怀孕，过去十来年吴桂芳的肚子也一直没有动静，他大概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所以，他是不会自己把“亲爹”这个名号和绿帽子一起从自己头上拿掉的。
看似复杂的关系被沈万山这么一捋，竟然是全员恶人。
稍微恶得不明显的就只有肯跟沈妙坦白的那个吴桂芳了，起码她坏得坦荡、烂得明白，不像其他人总要为自己的出轨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还好，还好沈妙没有圣母心泛滥，掺和太多他们之间的事，否则指定要给自己惹一身的骚。
“所以啊，别人家的事少问、少管，咱光给人治病就行了，懂了不？”
“哦……”
沈妙低下头应了一声，老老实实地将分好的药末给放好。
时间不早了，估摸着爹妈他们也快从地里回来了，沈妙便收拾着院子里的药材准备回家做饭。
“妙妙，你市里的朋友打电话找你。”
刚端着箩筐进屋，沈妙就听到院外的小敏在叫自己。
市里的朋友？王琴？还是吴桂芳？可是她们顶多都算是自己的病患，算不上朋友吧……
沈妙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准备去接电话，临走时，被沈万山怨怼地戳了一眼，他嘴上虽是没说什么，但沈妙还是听到了他在心里暗骂自己和病人走得太近的事。
千叮咛万嘱咐不能和病人做朋友的，瞧瞧，没事就该打电话找你了吧？
顶着沈万山的目光出了门，沈妙感觉后背都是凉的。跟着小敏来到小卖部，在接电话的时候沈妙刻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冰冷一点，就像爷爷叮嘱的那样，和病患们保持适当的距离。
“喂，哪位？”
“是我，听出来了吗？”
不是王琴，也不是吴桂芳，而是蒋小珍，之前来找她采访的，省电视台的那位女记者。
“刚才小卖部老板问我是谁，我说是你的朋友，这样说可以吗？”蒋小珍的语气有几分谨慎，似是在求得她的同意。
见电话那头的人不是自己的病患，沈妙的语气顿时软了下来，“当然可以啦。”
她可是省电视台的记者哎，能跟她当朋友当然好啦。
而且沈妙还借了她不少光呢，上次也多亏了她，自己才吃上了一口香喷喷、水灵灵的瓜，而且还当上了一手的发瓜人，村里人每每来找她打听“天降神冰”的事，她都得意地不行。
“打电话是哪里不舒服要来看病吗？”
蒋小珍本想绕个弯子的，可实在没什么闲话可说，只好开门见山地说：“其实，我是有事想请你帮忙……”
上一次的“天降神冰”的新闻爆了，连续半个月的热度都居高不下，于是电视台决定将《科学与我》这档节目继续进行下去，多拍一些看似离奇实际可以用科学解释的事。
身为节目的参与者，蒋小珍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接到了不少投稿，最后经过讨论确定了下一期的主题：发疯的天才。
这是几天前从省人民医院递过来的案子。
发疯的是一个二十多岁正在读书的男人，听他的家人说，他打小就聪明，是他们巷子里学习最好的孩子，小学开始就是年级第一，努力奋斗了十年后，大学更是考到了海市数一数二的高校。
可自从他上了大学后，就得了一种怪病，经常会在晚上发作，发作起来的症状就是发疯然后胡言乱语，像是失去理智一样打砸东西，而要想医治的话，只能靠平时经常吃人参来抑制。
人参可是很贵的，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不是什么家庭都能负担得起。
为了治好儿子这怪病，他的父母便带着儿子去医院检查，可是几套里里外外的检验和检测都没查出是什么问题，只好请电视台来帮忙，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蒋小珍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沈妙，毕竟她的医术自己是见识过的，要是她能治好男人的怪病，那新一期的节目题材也就有了。
“……所以我想请你来看看，这男人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说完了事情的经过，蒋小珍郑重地向她发出了邀请。
“我们会给你结采访的素材费的，要是治好的话，诊金什么的他父母也一定不会少给。”
“好啊，”沈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等话说出口了，才意识到还有一关要过，“不过我得回去跟爷爷商量一下。”
这听起来是件好事，要是真能治好男人的疯病，能借着上电视的机会给医馆做不小的宣传呢，不过毕竟家里是爷爷说了算，所以沈妙还是要回去询问他的意见。
“可以呀，”蒋小珍回答说，“要是沈爷爷也能一起参加节目就太好了！”
挂断电话后，沈妙飞快地跑回家跟沈万山说了这个消息。
“中啊，咱啥时候去？”
一听说要去给人治病，沈万山一口就答应了，而且看起来还对这个发疯的男人十分感兴趣。
当了几十年的大夫，沈万山救治过不少的疑难杂症，越是难医治的病，越能激发他的兴趣，就像是学校里最拔尖的尖子生一样，普通的习题做起来乏味无趣，只有刁钻的难题才能让他生出想要战胜的欲望。
“真要去吗？”沈万山答应后，沈妙反而有点不放心了，“她说那男的疯起来会摔东西打人，万一不小心打住你……”
“哦？”
沈万山一手抚着自己的长须，同时慢慢地举起了另一只手。
霎时间，只听“啪”地一声，被三根指头夹住的那根木棍就断成了两截，断成了，两截……
“妙妙啊，你可太小瞧恁爷了，恁爷可不是那娇滴滴的糟老头，他真要疯起来，我可有的是力气和手段！”

第29章 鸡窝里飞出个金凤凰……
几天后,沈妙和沈万山应邀来到了省电视台的办公楼。
这是他们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
看着周围的摄像机和镜头，还有那些只在电视机里见过的面孔，一想到自己过不了多久也会跟他们同框出现,沈妙在兴奋之余，心里更多的还是紧张。
为了上电视的时候好看点,沈妙特意换了一套新衣裳,平时不爱打扮的她，今天也在头上别了一枚浅色的发卡。
倒是沈万山来时还穿着自己那朴素的蓝布衫，烟袋锅随意地往腰间一塞，一点都不像是来电视台拍节目的。
知道他们要上电视了,昨天沈山生可是特地带他去市里兜了一圈，说要给他好好捯饬捯饬,给沈家多年的“老招牌”刷点金漆，看着也更体面。
可父子俩转了一天后，老爷子就只买了半斤的烟丝和一点时鲜水果，自己一身新衣服
都懒得试,倒是给自己用了多年的烟袋锅换了个新的嘴儿。
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
沈万山才不在意这些虚头巴脑的假把式,真正有本事的人，就算是衣衫褴褛也难掩才华,所以他懒得在面子工程上耽误功夫。
水洗到快掉色的墨蓝色外衣，穿得透薄的长裤,还有那双踩了四五年的老布鞋……
沈万山这一身穿得随意，可他本人的精神头却极好,挺拔的腰板、沉稳的下盘，尽管已年过七旬，但仍旧是面色红润,一副气血很足的模样，比这里办公楼不少年轻人的气色都要好。
因为蒋小珍被叫去开会了，所以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他们先来到了休息室暂时休息，听带他们的男人说，一会还有别的大师会来，要等到所有人员全部到齐才会开始。
来到休息室时，这里已经有人提前到了，正在一边看着今天的报纸一边等着其他人。
那是一个年龄约摸四十出头的中年男人。
男人穿得十分板正，胸前的口袋里别着一支笔，一看就是位满腹诗书的知识分子。
见来了人，男人主动起身握住了沈万山的手，自我介绍道：“您好您好，我是梁，单名一个旭，在豫市第八人民医院的精神外科任职。”
沈万山点点头，不卑不亢地同他打着招呼：“沈万山，清河村沈氏医馆的第八代传人。”
第八人民医院，精神外科？
嗯，很合理，中西医结合起来诊断+治疗，效果应该会很好。
沈万山第一次接触精神科，所以在等待的时候听他说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和病例，也了解了一些在治疗精神病时的方法。
精神和身体看似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其实在治疗起来的方式也是很相似的，都是通过镇定精神的方法让身体安静下来，只是用的药剂有所不同而已。
正当两人聊得兴起时，又有人推开了休息室的大门。
是一位膀大腰圆的大娘，估摸也是为了上镜做准备吧，她穿了一身的红，腰间还别着一只布兜口袋，口袋里装的应该是像小石子一样的东西，走起路时里面会有“哗哗哗”的声响。
女人瞧着应该有五十多了，头发剃成了方便打理的板寸，脸上却化了一个粗糙的妆，或许是她也不习惯这样的打扮吧，左边唇角的口红有些花了自己都没意识到。
“各位来得早啊，不好意思，路上车胎漏了，到得有点晚。”
女人名叫张荣，不仅性格像男人一样爽朗，名字乍一听也跟男人一样，大大咧咧的做派有点像是村头那些热心好事的姑婶姨奶，给人一种很好相处的感觉。
听说她自己说，她是豫市西边远门村的“神婆”。
没错，是她自己对自己的形容就是神婆。她说她年轻的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从那之后就有了能见到“鬼”并且跟“鬼魂”沟通的能力。
中医+西医，现在又来了一位可以和“鬼魂”沟通的神婆……这治得是不是有点太全面？
张荣对自己“神婆”的身份很是自豪，聊天时说了自己不少通灵的经历，帮助不少人解除被鬼纠缠的事迹。
她说得神乎其神，抑扬顿挫的语气跟说书似的，就差直接给他们亲自表演一段自己驱鬼的过程了，可是梁旭却是兴致缺缺，应了几声后便低头继续看着他的报纸。
看样子，他是个唯物主义者，是不相信她那套鬼神之说的，所以哪怕她说得再天花乱坠，他也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说实话，沈妙也不信。
她也见过不少神婆，又是会看风水、又是会看病，实际上全都是坑蒙拐骗的那一套，可奇怪的是，沈万山却听她说得认真，时不时还会跟着应和几句。
“这么邪门啊？”
“那可不，他爷就是放不下、不想死，所以想拉他当替身哩！”
“那最后你是咋给他治好的？”
“用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瞧，就是这。”
说着，张荣解下了腰间的布兜，从里面抓出了一把各色的豆子：红豆、黑豆、绿豆，还掺杂了几颗花生仁……这就是她说的“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
沈万山一脸惊讶地打量着这些“煤灰”，说：“能给我一点不？我回头放家里避避邪。”
见沈万山这么捧场，张荣的模样好不得意，于是捏了一小撮放在他的掌心，然后交代他道：“给，你回去放在床头，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保准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敢再招惹你了。”
“哎，好。”
聊得时间长了，张荣都有些口渴了，于是找到工作人员去外面接了杯水喝。
等她走远后，沈妙这才敢凑到沈万山旁边问他：“爷，你真信她能跟鬼说话？”
“不信啊。”沈万山回答得干脆。
“那你还找她要什么太上老君的煤灰？”
沈万山摩挲着手里的豆子，嘲讽地哼笑了一声，“逗个乐呗，反正坐这儿闲着也没事，听她吹会牛X，总比揭穿后跟她吵架了强。”
这也是沈万山总结出的人生经验之一。
他最瞧不上的就是这种借由神鬼之说来缺人的骗子，换做是他年轻的时候，他一定会把他们骗人的方式一一拆穿，然后宣扬个十七八里地，让所有人都警惕她的骗术。
现在不一样了，他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演戏，就像是看一个小丑在奋力地表演一样。
因为他知道，假的永远也真不了，就算不用自己出手，迟早有一天他们也会被揭穿，与其自己浪费精力和人争执一番，不如省省力气多看会戏。
眼看它高楼起，眼看它宾客齐，眼看它高楼塌……也别有一番趣味。
当初马秋冬卖“神药”就是这样，若不是对方欺人太甚，他也不会由着事情闹大。
话说回来，有个“神婆”同行也挺好，这样才能跟真正能治病的中医和西医有所对比。
本以为参加节目的就他们几人，等到蒋小珍开完会来到休息室时，才知道原来还有一位高人要同行。
这位高人来得最晚，是一位年龄看着三十出头的男人，瞧他穿着一身蓝色的道袍，头发也留长盘起，想来应该是道家修炼的人士。
男人的话很少，只说了自己名叫王云峰，在豫省的一处深山道观修行就结束了他的自我介绍。
虽然他同在场的人说话时还算客气，但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傲气，用鼻孔看人的态度好像在对所有人说“你们都是一群菜鸟”一样，让沈妙觉得很不舒服。
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各个年龄段都有了；
学医的、学道的、学仙的，各个领域的也集齐了。
说是去给人治病，但沈妙总觉得这么浩浩荡荡的架势是要去集体做法降魔，那个发疯的男人要不是个什么妖魔精怪、齐天大圣，都对不起他们发动了这么多的人。
在出发之前，沈妙这才听蒋小珍说，除了自己和梁旭之外，其他人都是男人的父母拜托她寻找的。
为了治好儿子的病，他们什么方法都用过了，这也是实在无计可施，才想着找些旁门左道的能人，看看他们能不能有治疗疯病的锦囊妙计。
唉，也是，要是吃药能有用，谁会愿意相信跳大神呢？
在去男人家的路上，蒋小珍又重新跟大家叙说了一遍他的情况：男人名叫宋晨，今年二十二岁，三年前患上了偶尔发疯的病，只有经常吃人参才能稳定病情，减少发病。
“……所以今天请大家来，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宋家父母，看看宋晨到底是生了什么病。”
“交给我们，你就放心
吧！”
蒋小珍话音刚落，张荣就接上她的话，信心满满道。
蒋小珍：“那就辛苦各位了。”
“这病真是闻所未闻，听着确实邪得很。”沈万山低声嘀咕了一句。
沈妙这还是头一次见他犯难。
之前虽然也碰到过什么疑难杂症，但他多少能摸到一些头绪、理出一些线索，今天这个病……唔，目前还真不太好说啊。
*
省电视台的大巴车在城市中一拐又一拐，终于停在了一处家属院的门口。
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妻翘首等待了许久，在看到印有电视台的大车朝这边驶来，脸上焦急的情绪才稍稍放松些许。
“各位老师好，麻烦了，真是麻烦各位了！”
“这一路辛苦了，不好意思，给各位添麻烦了。”
“你好你好，不用这么客气。”
夫妻俩很有礼貌，在看到车上接连下来了几位老师后，不住地弯腰向他们鞠躬表示感谢。
他们没有准备什么昂贵的礼物，只提了一兜新鲜的橘子和几袋豆奶，下车时恭敬地将自己这一片微不足道的心意递到大家手里。
这是豫市棉花厂的家属院，能住在这里的都是厂里的员工。
市棉花厂可是国企，能在厂里工作的人工资都不低，光看家属院里面停着的那几辆小轿车就能看出来，棉花厂员工们的生活质量应该是高于市平均线的。
可是来迎接他们的这一对夫妻却是衣衫褴褛，脸色也十分憔悴。沈妙比他们的儿子年龄还大两岁，按理说，他们和沈妙爹妈的年龄应该没差多少，可头上却已遍布白发。
男人叫何新军，女人叫王娟，得了疯病的是他们的儿子，何胜伟。
他们是棉花厂的老员工，原本再过两年等着儿子大学毕业，他们就打算退休享享清福了，可如今为了给儿子治病，不仅白天要在工厂工作，晚上回家后还要接点零碎的杂活儿。
跟着他们来到家里时，何胜伟还没回来，听说是去书店里看书了。
这间六十平的房子是厂里分给他们的，因为这两年连续不断地给儿子买人参治病，家里的家具基本都卖掉，只剩下一些破旧的桌椅，和一台外壳碎掉了一半的收音机。
何胜伟的疯病应该没少发作，家里到处都有被摔砸的痕迹，桌子上那一处凹下去的坑看着还很新，估摸着是这几天刚留下的。
听他们说，何胜伟读大学之前还好好的，是读了大学后才开始发病的，发作起来就是大喊大叫乱摔东西如同一只疯牛。
这时候，要么得用绳子绑着，靠意志力硬挺着疯劲儿过去；要么就得及时吃人参，才能恢复平静。
“人参？大概是什么样的？多少年份的？剂量一次多少？”沈万山问道。
“必须得是超过二十年的，”何新军回答说，“剂量……发病的时候得吃一口，平常吃多少都不一定，反正他感觉不舒服了就得吃。”
二十年啊……
听到这个年份的时候沈万山都不由得惊了一下。
人参的年份越大，里面人参皂苷的含量就越高。一般十年左右的人参仅能起到日常保健的作用了，要想调理身体和治病，确实需要二十年以上的人参。
不过沈万山倒不是惊讶于此，而是他把二十年的人参当成水果，时不时就要吃上一点……这么大补元气的药，吃完不得天天流鼻血啊？
沈妙和沈万山对视了一眼，同样感叹道：“二十年的人参一克在药房得卖十块左右，一根下来少说也得几百块了……”
“是啊，”王娟跟着叹了一口气，“药房卖得贵，有时候还买不到……唉，头开始一个月也就吃两三根，我们多少还负担得起，现在一个月要吃十来根，我们家真的是负担不起了。”
当父母的，谁会希望把自己孩子的伤口揭给全天下的人看？
他们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总不能让孩子一辈子被这么个怪病给拖累了吧。
“那他这个病是怎么造成的，你们知道吗？”蒋小珍拿着话筒继续问道。
“都怪我们……”
提起儿子的病，王娟的眼眶瞬间就湿润了，一开口，眼泪便跟着落了下来：“是我们给小伟定的要求太高了，总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将来出人头地，怎么也没想到……”
听王娟说，他们从小就对儿子有很高的期望，再加上儿子确实要比同龄人聪明许多，他们就更加期望儿子能够成为飞出鸡窝里的金凤凰了。
因为儿子是在学校发病的，他们也不知道具体原因，只是常听儿子自己经常念叨学得头疼，心里憋得慌，所以便猜测可能是压力太大造成的。
简单了解一番情况后，蒋小珍将话筒递给了一旁的张荣，问：“张老师，根据您的经验，您觉得何胜伟的病因是什么呢？”
当镜头转过来时，张荣不禁坐直了几分，临说话前还特地清了清嗓子，“不急，让我先算一算。”
说着，她就解开了腰间的布兜，从里面抓出了一把豆子放在手心晃了晃，然后洒在了桌子上。
哗啦啦……
豆子洒在桌子上，如同漆黑夜空中的点点星辰，用手在上面无规律地随便摸了摸后，张荣不禁摸了一把自己的短发，随后叹了一口气：“嗯，我就感觉是碰上了什么脏东西，果然没错。”
沈妙好奇地看了一眼，并没有看出什么门道来。
张荣让了让位置，拉着王娟来到身边，“你看，黑豆基本都聚集在这里，说明了阴气重，正因为阴气重所以才需要阳气最足的人参来补，否则早就被鬼给夺舍了！”
“天呐，这么严重啊？！”
天呐，她真的信啊！
心急则智缓，王娟就是太担心儿子的情况了，所以张荣说什么她都信。
什么阴气重啊？她一口气抓了这么多的黑豆，就算想不让它们聚集在一起也难，要是刚才多抓一点红豆，估摸着就该说是阳气重了吧。
王娟：“张老师，那有什么破解的方法吗？”
手指继续摸着桌子上的豆豆们，为了证明自己真的有神通，张荣继续问道：“我先问几个问题，你看看你家孩子能不能对得上。”
“行。”
“你家孩子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吧，发烧起码两三天那种。”
“对，小学一年级那会，淋了雨烧了正好两天！”
“你家孩子平时的人际比较……嗯，让我想想怎么来形容，大概就是那种不是人人都喜欢的吧。”
“差不多，小伟有点内向，不怎么爱和人交流。”
“他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有去世的没？”
“老一辈的都不在了，他小时候姥姥姥爷就没了，十来岁的时候奶奶和爷爷也……”
张荣的每一个猜测都在王娟这儿得到了印证，好像把他们儿子过去的这二十来年都看了个清楚。
何新军虽然没说话，但他眼神里崇拜和惊讶的情绪是遮掩不住的，说到最后，就差直接给她跪下磕个头，求她救救自己的儿子了。
或许这就是当局者迷吧，他们夫妻俩被问得一愣一愣的，一旁的沈妙和沈万山表面上没有说什么，可每每对视的时候，都会意味深长地抬一下唇角。
算出来的？这不是她一句一句给问出来的吗？
从头到尾这个张荣用的都是“是不是、有没有、对不对”这样的疑问句，等到王娟说出后面的情况她才会补出下半句，就算说得不对，她也能找到理由找补。
就比如“他是不是谈过女朋友”？在王娟回答说“应该没有”的时候，她会说“单相思的喜欢其实也算，应该是有的”这样的话。
所以经过她这么一番“问答式”的调查，沈妙更加确信她是个江湖骗子了，只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身为父母，当局者迷，才一直被她带着走。
听完她的初步诊断后，身为记者的蒋小珍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而
是把话筒和镜头又交给了话最少的王云峰道长。
“菜根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凡是有因必有果，检点自己的言行，才能避免灾祸。”王云峰没有看镜头，而是闭上眼，用极轻柔的语气念叨着这样一句话。
他没有解释，不过王娟和何新军大概猜到了他要表达的意思：应该是孩子如今生病，都是自己种下的恶因，是因为当父母的错，孩子才有了这样的灾祸……
应该……是这样吧？
王娟揩去眼角的泪，点头向他认错：“是是是，是我们的问题，我们知道错了。”
“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王云峰没有听她说下去，打断了她的话后，自顾自地又念了一句话，“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比起装神弄鬼的张荣，这位王云峰道长确实更有深度一点，开口就是引经据典的高深大道理，可是听他说了半天，大家也没明白他具体要表达什么意思。
只是大概猜到了是“因”和“果”之间的关系罢了。
见众人一脸懵地看着自己，王云峰这才稍稍抬起几分眼睑，说道：“他这是遭受了果报，是因为自身阴德有损，才会致使神智有所混沌。”
沈妙：……
一开始听他说了那么多大道理，还以为他真的会是什么得道高人，结果他这句话一出，沈妙瞬间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得，又是个骗子。

第30章 瞧瞧，遭报应了吧
可同样是骗子,他们的话术却并不完全一样。
张荣把何胜伟发病的原因归咎于“鬼”，是因为有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他，才会让他时而变得疯癫。
但王云峰是把原因扣在了何胜伟的头上,是他自己“遭了报应”。
“人的气运都是一定的，何胜伟的八字太轻,承受不住这么多的才气,所以才会出现反噬。”
“就像是你想用纸去装黄金，自然会被撑破个洞。”
“你们家照不到文曲星的光，他的成就越高，就得付出越多的代价,这才能保证这个这个这个……的平衡。”
比起张荣的说辞，王云峰的这番“因果论”乍一听确实要更靠谱一点。
不过骗子就是骗子,只要仔细推敲一番就会意识到他完全是在瞎胡扯。
要是每个人的才华都是一定的，那就不会有那么多从深山里走出来的状元了，每个人也都不用努力学习了，因为学得太多就会遭报应,就得跟何胜伟一样吃人参。
蒋小珍和刚才一样,既没有表示出赞同,也没有反对，还是重复着刚才问过的问题：“王道长,那您觉得小何的这个病应该怎么治？能治得好吗？”
“治是能治得好，不过……”
说着,他又再次闭上了眼睛，恢复到刚才那样老龟入定的架势,“要修身养性，放弃那些功名利禄，否则这病迟早还会再犯。”
沈妙：……
张荣顶多是想要骗点钱,王云峰可好，干脆要直接毁了人家。
何胜伟寒窗苦读十多年，现在要让人家放弃学业在家修身养性……这跟让古代好不容易登基的皇帝脱下龙袍去当乞丐有什么区别？
沈万山听得有点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尤其是当看到王娟和何新军两人被王云峰唬得满脸绝望，刚止住的眼泪又“唰唰唰”地流个不停时，真想开口骂他一句“考恁娘来个笔”！
可是这么多人在，又有摄像机拍着，他也不好太没素质，只能默默地拿出自己腰间的烟袋锅从屋里走了出去。
他的耳根子浅，听不了太多浑话，要不容易骂娘……
听两个骗子叨叨了大半晌，蒋小珍终于把话筒和镜头挪到在一旁保持着沉默的两人，见沈万山的座椅是空着的，沈妙便小声地跟她解释了一句，说是屋里太闷爷爷出去透气了。
不过就算爷爷不回来，沈妙一个人也能应对得过来。
“梁医生，根据目前何家父母提供的情况来看，您觉得小何的这个病是怎么回事呢？”
“现在还不好说，”梁旭扶了扶眼镜，回答得很干脆，“我得亲自见一见小何才行。”
沈妙跟着点点头，“对，得见一下小何本人才好给出判断。”
医生和骗子不同，三言两语就能编出个像模像样的故事，医生给出的诊断书上，每一个字都得是有理有据的，必须要符合病患的情况。
何胜伟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还没见到，总不能光凭何家父母的一面之词就急着下定论。
他们说儿子疯了就是真疯了？他们说儿子一天要吃一根人参就真的是这样吗？其中有没有夸张和隐瞒的成分，目前谁都不知道，所以必须要见到本人。
即使沈妙心里大致有了几分猜想，在见到何胜伟之前也不能说出口。
正好，何新军和王娟被那两个骗子吓唬得够呛，这会也能稍微定定神，把破碎的情绪重新收拾一下。
在何胜伟回来之前，蒋小珍又跟何新军聊了一些更多生活上的细节，摄像机也在屋里拍摄了几段镜头，为后续的剪辑提供更多的素材。
从何家父母的字里行间，沈妙能够感觉出来何胜伟曾经是个很懂事的孩子，从小就很独立有自己的主见，虽然身边的朋友不是很多，但每个人对他的评价都很高。
这么一个优秀的孩子突然“疯”了，也难怪当爹妈的会难以接受。
“你们是谁？”
正聊着，敞开的门外传来了一个男孩的声音。
他的声音很警觉，如同在巷子里游荡的流浪猫忽然见到了人，在弓起背的同时，也不忘亮出自己的爪子。
目光在屋里的人之间打转了一圈，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你们在我家干什么？”
他就是何胜伟。
唔，和想象中的有点不太一样……
刚才听何家父母的描述，何胜伟应该是一个高高大大、样貌平平看着有点书生气的普通人才对，但是眼前的这个何胜伟，不仅不普通甚至可以说是有点帅气。
不是男女审美的那种帅气，而是经过包装、打扮的那种帅气，就像是同样是一颗水果糖，放在集会上可能平平无奇，但是放在商场的橱窗里会显得极其美味一样。
何胜伟，就像是被拿到橱窗里的水果糖。
他的气质完全不符合这个家的贫穷，并且这种气质不像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带来的，而是他身上那件牛仔套装，和脚下回力牌的小白鞋所赋予的。
当目光短暂触碰的那一刻，沈妙似乎看到了一抹负面的情绪：是厌恶？是抵触？她也形容不出来，这种情绪不止是对他们这些外人，还有对他自己的父母。
“别怕别怕，他们是来帮忙的。”
见到儿子回来，王娟连忙起身走过去安抚道：“他们是电视台的记者还有医生们，都是来给你治病的。”
很明显，何胜伟并不知道父母让人来给自己治病的事。
进门后随手将包丢在椅子上，他无视了家里其他人的存在，自顾自地将王娟拉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问道：“我的药买回来了吗？”
“还，还没……”王娟紧张地搓了搓衣角，扭过头看向其他人，似乎是在向他们寻求帮助，“先让大夫们给看看吧，说不定能治好呢？要是治好的话，今天……”
咚！
王娟的话还没说完，何胜伟的拳头就落在了一旁的桌面上。
这样的情况王娟经历过不止一次，但每一次发生，她都会被吓到，不敢相信从前那个乖巧懂事的儿子会变成眼前这个跟自己大呼小叫的“疯子”。
“妈，你知不知道我忍得有多难受？！去医院医生都说治不好了，你还找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来干什么？！”
何胜伟的音调越来越高，嗓门也越来越大，好像下一秒他的拳头就会落在自己亲妈的身上一样。
“小伙子，你别这么跟你妈说话，你妈也是为你好。”张荣走上前，试着帮王娟开口道，“要是俺们真能把你的病治好，恁家的负担也能小点不是？”
“治治治！咋治！你告诉我咋治！”
很明
显，何胜伟并不领她的情。那颗看似美味的糖就在这么短短的几分钟之内，变成了一颗杀伤力极高，随时都会爆开的炸、单。
“治了多少次了！是不是都没用？嗯？”
咚！咚！
何胜伟一边大骂，一边又冲着桌面捶了两下，“这么耽误功夫有个屁用，最后难受的不还是我吗？恁到底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啊！啊啊啊！”
这，这是已经开始发疯了吗？
沈妙有点被何胜伟的反应给吓到了，他的面目太狰狞，手掌也被他捶得发红，好像下一秒他就会调转枪头，把屋里的每个人都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可是站在她旁边的沈万山却没什么反应，目光里除了冷漠之外再无其他的情绪。
唔，有点像小时候不想读书，想跑出去玩时躺在地上撒泼，爷爷看自己时的眼神。
就静静看着自己“发疯”，等作闹完了，再抽出自己的鞋底好好地教训一顿。
“小伟啊，你别急，我和恁妈也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
“啊！啊啊啊！”
不知道是真的失去了理智，还是不想再听何新军说话，何胜伟又开始了更高分贝地叫喊。
张荣：“疯了疯了，这孩子又被小鬼给制住了！”
张荣这不叫唤还行，这句话一出，何胜伟身体里的“邪气”就跟听到什么指令一样，瞬间霸占了他的身体，也不管周围的人谁是谁对着就是一通地张牙舞爪。
“滚啊！都滚！都给我滚出去！”
意识到儿子又疯了，何新军也顾不得难受了，赶忙一下扑在了何胜伟的身上，防止他会伤到周围的人：“绳子，快点拿绳子来！”
看到儿子犯病，王娟的眼泪也再次涌了出来，可她也不敢耽误时间，赶忙跑去厨房把一指粗的麻绳给拿了过来。
“别绑我！滚！都给我滚！不许拍！把你的破玩意扔了！”
看到负责摄像的人一直拿摄像机对着自己，何胜伟更疯了，一边挣扎着要从桌子上起来，一边用力朝他踢着腿，想把他的机器给踢下来。
眼看着何新军一个人即将压制不住他，一旁的梁旭和另外一名摄像师也赶忙上前帮忙。
又是绑手、又是钳胳膊，折腾了好半天才勉强将他制服。
最后，当何胜伟被放回到他卧室的床上时，如同一只刚从锅里捞出来的粽子：未免他发疯伤到别人或自己，他的手脚都被牢牢地绑死了，同时嘴里也用一块布堵住，以防他咬到自己的舌头。
可即便是这样，他还是没办法安静下来，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每一个人，泛红的眼白几乎快要渗出血了。
看着何胜伟的手腕被绳子勒得通红，腿上还有刚才挣扎时不小心磕到的淤青，王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跑进卫生间后关起门来独自嚎啕大哭。
“儿啊！我的儿啊！你咋会成这样啊……你让恁妈以后咋，咋过啊……”
听着王娟无助的哭声，沈妙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呼吸时鼻子一酸，眼眶也跟着湿润了。
砰砰……
等屋里乱七八糟的气氛稍微平静下来后，有人敲响了何家的门。
“王姐在家不？”
是住在同一栋楼里的邻居，住在六楼的，和王娟都是一线三车间的工人。
何新军用毛巾擦了一把脸，开门时勉强挤出一丝笑脸，“她有点不太舒服，找她有啥事吗？”
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交给他，说：“我听俺娘家姐说，这个医生治疯病治得可好，有空恁联系联系试试，看看能不能给小伟的病治好。”
“中，”何新军将纸条收下，感激地冲她点点头，“谢谢刘姐，谢谢……”
为了让何胜伟能快点冷静下来，何新军暂时将蒋小珍他们从家里带了出来。
而在等待着的空档，蒋小珍也采访了几位与何家相熟的邻居，通过他们的角度，对何胜伟有了更多的了解。
某位邻居大妈：“小伟啊，小伟这孩子聪明得很，打小就听话，从来没让他爹妈操过一分钟的心，谁见了都得夸他一句话。”
某位高龄爷爷：“小伟可是俺院的状元呐，哪一年期末考试都是他考得最好，唉，他咋会落个这病啊……”
某位小学生：“伟哥对俺们可好了，原来经常带着俺去玩，从海市上学回来还给俺带那的糖哩~”
家属院里，上到八十岁的老太，下到六七岁的小孩，不管是谁对何胜伟都是赞不绝口。他就是棉花厂家属院孩子们的标杆，是一众长辈们的骄傲，当然，这都是在他得疯病之前……
看到曾经懂事听话的孩子成了这样，任谁都不禁感到惋惜，所以都想方设法地去打听有什么治疯病的法子，不管是真是假，只要是有一丝希望，都会主动告诉何新军夫妻俩，让他们赶紧去试一试。
在外面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屋里的声音终于减弱了许多。
“一会让我先去跟他聊聊吧，”跟着何新军上楼时，梁旭主动抽出了衣服口袋里的钢笔，又从外裤的口袋掏出一只小册子，“我想多了解观察一些小何的症状。”
沈妙偷偷瞥了一眼册子里内容，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动得笔，上面已经写了几个字了，不过都是英文。
P？H？
她也没完全看清写得是什么，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不等何新军开口，张荣就不耐烦地咂了下嘴，“啧，现在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再观察想要弄明白是咋回事也没用，关键是得治。”
说完，她就又解下了腰间的布兜，信心满满地对何新军说：“老弟啊，具体是什么情况我现在也知道了，还是让我来吧，我有信心，肯定能把咱孩子给治好！”
她这包票说得太肯定了，一旁的沈万山听了眼睛都不禁睁大了几分：这骗子的胆子真大。
“中，谢谢张师傅！谢谢，真是谢谢了！！”
走到家门口时，还没进门，张荣就正式开始了她的表演。
“太上老君驾到，妖魔鬼怪速速闪开！”
哗啦啦！
她先是冲着屋里大喊一声，随后便抓起一把豆子用力地丢进屋里。
各色的豆子在撞到墙后四处分散，本就狼藉的地面顿时变得更乱糟糟了。
随后，张荣的嘴里一边念叨着什么一边朝着何胜伟的卧室走去，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地上的豆子上，同时手指也对着空气比划起各种动作。
负责摄像的人跟在她后面很是认真，生怕漏拍了她的任何一个动作，真要是有用的话，后期剪出来就是正面素材，要是没用的话，也能竖起个反面典型。
“滚！滚啊！”
看到他们回来后，好不容易安静下来的何胜伟又开始发疯了。
“都给我滚！我不想看见你们！啊啊啊！不想看见你们！！”
比起刚才，何胜伟疯得更厉害了。守在一旁的王娟实在是撑不住了，于是抹了一把泪，准备出去，“他爸，我还是去给小买人参吧，要是治不好就别治了，疯了也比丢了命强啊……”
不止一次地亲眼看着儿子在面前发疯，自己却没有半点办法，哪个母亲能够接受？
所以她选择了妥协，选择了认输。
治不好就不治，哪怕砸锅卖铁，她也愿意养他一辈子！
“别急。”
张荣拦了她一把，同时又从布兜里抓出一把豆子：“他需要的不是人参，是小鬼在闹他，喂他吃一把太上老君的煤灰就好了。”
太上老君的煤灰是万能的，能驱邪、能治病，还能赶小鬼……
害，怪不得当年孙大圣非得钻他的炼丹炉呢，原来是眼馋他的煤灰啊！
张荣继续念着嘴里的咒语，然后走到何胜伟的跟前，猛地把豆子砸在了他的身上。
“赶紧滚，赶紧滚，妖魔鬼怪赶紧滚……”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一把接着一
把，先是砸他的肚子，然后又砸他的腿，连他的后背也砸了一遍……豆子看着不大，可这一把的份量砸在身上也是很疼的，更何况是她这么近距离地砸。
瞧她那架势，根本不像是在给何胜伟治病，倒像是把他当成个可以随意发泄的出气筒。
最后，她又抓出一把豆子念了一段很长的咒语，随后示意王娟帮忙掰开他的嘴，好把这“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的煤灰”喂给他身体里的“小鬼”吃。
何胜伟原本只是单纯地发疯，被张荣这么用豆子砸打了一番后，眼神里明显多了些怨毒的意味，呼吸声也更加地粗重。
就在张荣走过来想把豆子喂进他嘴里时，何胜伟瞅准机会猛地弓起身，挣开了王娟的束缚，一口咬在了她的手腕上。
“哎呦！我的老天爷哎~！”
张荣没想到疯癫的何胜伟会张嘴咬人，手一松，那一把豆子就这么“哗啦啦”地全洒在了地上。
何胜伟这一口可是奔着出血去的，完全没有留一点余地，就这么一下子，涔涔的血珠瞬间就顺着她的手滴到了地上。
还好王娟发现后及时帮忙把她的手拔了出来，否则何胜伟再用用力，手腕上的这块肉就真的要被咬掉了。
看着手腕那一圈牙印，张荣吓得连连退后，小腿肚子都在不停地发抖。
见张荣的手见了血，何新军也赶忙跑去拿来了一条毛巾帮她包着，也顾不得什么消不消毒了，只想着快点把血给止住。
“老天爷哎，我了个老天爷哎……”
坐在椅子上，张荣的额头疼得直冒汗，看样子她是真的被何胜伟吓到了，没想到他身体里的“鬼”竟然会这么难对付。
“恁家小身体里的鬼道行有点高啊，我这，我这……”张荣咽了咽口水。
她没再说下去，估摸着也是不想这么明白地认怂吧。
毕竟距离她刚才信誓旦旦地保证才过去不到半小时，被何胜伟咬了一口后就说自己治不了，未免有点太快了。
看着被血洇透的毛巾，沈万山只是沉默地撇撇嘴，没有说话。
他早就料想到今天会有好戏上演，没想到会是这样的一出好戏，听她那颤抖地哀嚎声，差点没能忍住笑出声来。
“我刚才就说过，治不好的，必须要彻底放下尘俗，修身养性才能补回来。”
同样没忍住的还有这位王云峰道长，不过他嘲笑的方式是用最不屑的语气，说着最风凉的话，“你这是想强行干预别人的因果，看看，遭报应了吧。”
张荣：……
原本张荣就疼得喘不过来气，被他这么一说，脸一下更黑了，要不是在场有这么多人看着，她非得站起来呼他一个血巴掌不可。
王娟：“先别治了先别治了，快去买点人参吧，先让小恢复过来再说。”
不知道是不是沾了血，屋里的何胜伟更疯了。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事，王娟只好让何新军出去买点人参，先稳住儿子的情况。
“不用去买，我带的有。”
沈万山一边说一边摸着口袋，“听说他病得重，今儿出门我特地往兜里装了一点参。”
沈妙：？？？
什么时候装的，她怎么不知道？
何新军回答说：“不中，普通的参片不管用，得是超过二十年的参才行。”
“我这就是超过二十年的参啊，”说着，沈万山就掏出了一只小布包，“这可是长了超过一百年的老参，俺爹那一辈传下来的，我一直没舍得用。”
沈妙更懵了。
家里有参片是不假，二十年的参片也有一丢丢，可啥时候有超过百年的老参了？！

第31章 这事儿有反转！大！反！……
“超过百年的老参吗？”
“那岂不是都修成人形了？”
二十年生的人参效力已经很强了,百年的人参更是不在话下。
大家之前谁都没有见过这种长了超过一百年的人参，只是平常听人提过一两句，所以当沈万山将布包拿出来时,周围的人全都挤了过来，想要一睹这“百年人参”的真面目。
沈妙也想看一眼,看看家里什么时候有的这么贵的参了,结果上凑上前，就被沈万山给瞪了回去，“这么多人呢，你在这儿挤啥挤？”
“我……”
“我啥我？上一边去,天天在家守住还没看够啊，还凑这热闹？”
沈妙：？？？
我啥时候在家守着百年的人参看了？！
沈妙刚要开口为自己分辨几句,沈万山的眉头微微一皱，瞬间就把她要说的话给压了回去。
好歹是亲爷孙，又是跟在爷爷身边学了二十来年的医，有时候两人之间无需多言,只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的用意。
在一众的目光和摄像机镜头之下,沈万山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那一层层包着的小布包。
只见里面装着的是几根短短的参须,还有几片干燥的参片，不知道是不是被布包压到的缘故,参片和参须都是断的，但是因为和身子只隔了一层布,经过体温的加热，能闻到一股很浓郁的清香。
那是独属于人参的香味,细闻还能从中品到一丝丝的苦味。
“这么是……碎的？”
看着他的手心里只有一点人参的边角料，张荣问道。
沈万山不急不缓地解释说：“人参被摘下来后不妥善保存的话就会变质失效，把它制成这样的参片可以保存得久一点。”
扛着摄像机的人将镜头推近,给了参片一个近景特写。
“药店的人也这么说，”张新军跟着说道，“不过我们一般还是买整个的，毕竟晒干的参片里面或许会掺了假，所以……”
意识到自己的话可能有些冒昧，张新军连忙补充道，“不不不，您别误会，我没有怀疑您的意思，我是说……”
“没事没事，”沈万山没有在意，而是爽快地摆摆手，“我这绝对是在地里正经长了超过一百年的人参，不信的话，咱们这儿有这么多能人呢，让大家伙都看看，少一年，我直接把医馆赔给你。”
沈妙：……
在听到沈万山打包票的那一刻，沈妙差点给他跪了。
爷，咱不是说好来治病救人的吗？你怎么也开始在这儿招摇撞骗了啊！
随后沈万山果然捧着那几根碎人参片给大家看。
梁旭大概扫了一眼，并没有仔细地拿起来看，“我不太懂这些中药材，还是给其他老师们看看吧。”
“我来看一下？”
王云峰轻轻拿起一根须子，有模有样地从鼻子前快速划过，细品着参须的味道，随后又用手指轻轻地捻搓了一番，“是百年的没错，应该是一百一十三年或者一百一十四年的。”
随后他恭敬地把参须放回去，向沈万山求证道：“不知道我说得对否？”
“具体的不知道，但是应该是一百一十年出头的。”说着，沈万山一脸崇敬地冲他竖起一根大拇指，“真不愧是修道的大师，王云峰道长真是高人呐！”
“哪里哪里。”
王云峰抚着自己的须，模样好不得意。
等张荣手上的疼痛缓过来一会后，她也跟着凑热闹鉴定起了他手里的参片。
“嗯，不愧是超过一百年的人参，都已经被摘下这么久了，我还能感受到它的灵气，”比起王云峰，张荣的表情更加夸张，“别看只有这么一小撮，就着一点的药效都比普通的整颗人参强得不止一星半点呢！”
瞧她这么给自己捧场，沈万山笑着从其中折下了约摸着指甲盖一半的一截，客气地交给她，说：“您刚才被咬得这一下可不轻，快含一点补补气血吧。”
“好，好好好！多谢沈大夫了！”
接过那一小截人参的时候，张荣的眼睛都在冒光，小心地放在舌头底下含着，约摸着一两分钟的
功夫，刚才还疼得浑身发抖呢，不仅恢复了过来，精神头也比今天来时更好了。
“这绝对是百年人参！劲儿就是大，补得我都快遭不住了！”
一旁的沈妙看她那夸张的表情，不由得暗自感叹道：张荣不愧是靠着洒“太上老君炼丹炉煤灰”来骗人的，这演技就是比一般人的高。
有这演技，天天在村里头骗人多屈才啊，应该去电视台拍电视剧、拍电影，多少能捧几座奖杯回来给家里争光。
瞧他们一个个那故作惊叹的模样，要不是沈妙早就知道真相，还真会被他们的这一番做派给唬过去。
什么百年人参，就是普通的参片冒充的！别说一百年了，连十年都没有，估摸着是刚有药效就从地里被拔出来做成片儿了！
沈万山知道年份不同的人参在大小和形状会有差别，所以特意在布包里就把它捻碎了，这样就没那么轻易被人识破。
不过，他显然是高估了这帮骗子的实力，别说他们没有看出真假了，甚至连人参里面掺了那么一星半点的党参都没看出来。
又是一百一十三年，又是灵气充足，呸！这还不是骗子吗？！
将参片放在桌子上，沈万山意味深长地叹了一口气：“怎么样，这下可以相信了吧？用我这参，绝对比去药房里买来的参管用。”
“谢谢沈大夫，这参得多少钱？我，我们一定一分钱不少地给您。”
“先不急着谈钱，”沈万山继续说，“先让小何吃了，把他的情况稳定下来再说。”
说完，他又将参拿起来交给了沈妙，“快去烧锅水熬一碗参汤出来。”
“不用不用。”
王娟跟着说道，“一般小伟都是直接吃，不用特意熬水。”
沈万山：“那不一样，这是百年的参，火可比二十年的参大得多了，必须得熬水才好喝下去。”
沈万山一边说一边站起身，余光瞧了一眼何胜伟房间的方向，说话的声音稍稍提高了些许，“信我吧，你家小伟这病我碰到过，情况跟当初那个小差不多，不过当时用的不是人参，按我说得去熬水，肯定不会有问题。”
“那中。”
随后沈妙便跟着王娟去了厨房，用那口黑色的砂锅开始熬煮参汤。
沈妙明白爷爷的意思。
他拿来的毕竟不是真的百年人参，真要入口的话，还是能尝出味道的不同，可要是用水熬煮，把里面的有效成分全部融到水里，再熬成浓浓的一小碗，或许就可以瞒天过海了。
只是沈妙不理解的是，何胜伟之前吃得都是二十年生的人参，爷爷带来的这些“宝宝参”就算煮出来口感和味道没有差别，但没有作用该怎么办？
那最后他们不就也成了缺人的骗子了嘛……
不过既然爷爷走这步棋，那就一定有他的道理，不管了，眼下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按照爷爷的要求炖药了。
沈万山带来的人参不多，先是用三碗水熬成了一碗水，然后又用小火把一碗浓缩成半碗。
或许是里面加了党参的缘故，熬出来后的颜色要比正常的参汤颜色深一点，人参味也更加浓郁，乍一看还真像是老人参熬出来的。
端着这一碗汤来到何胜伟的房间，王娟轻声唤着儿子的名字：“小啊，起来喝药了，喝完身子就舒服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半个多小时，不管是谁都会被耗尽力气，看到跟着王娟进来的还有摄像机，何胜伟刚平静了片刻的精神再次紧绷起来，恶狠狠地盯着站在门口的众人。
为了不再让他受惊，他们只好暂时退开，等着王娟把参汤给他喂下去。
还好，虽然何胜伟咬伤了张荣，但是并没有伤害自己的母亲。一勺接着一勺，王娟总算是把药给他喂了下去。
当王娟端着空碗出来时，沈妙紧张坏了，就怕这几年生的参片不起作用，没能压制住他的疯病不算什么，万一疯得更厉害了可怎么办啊？
可将这参片带来的沈万山却悠闲得很，一边讲着这百年人参的来历，一边讲着曾经和他那位情况相似的病患的故事：
“七八年前，有个来看病的小孩，跟恁家小伟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必须得一直吃羊肉，一顿不吃就不得劲，浑身抽搐口吐白沫跟羊羔疯差不多。”
“还有个小是光说胡话，才七八岁啊，正是上学的年纪啊，啧啧，只能天天在家呆住，当爹妈的一点招都没有。”
“我小时候村里那个小妮儿才可惜哩，是不敢干重活，稍微累住一点就抽抽，唉！”
沈万山说的这几个故事，沈妙全都知道。
大部分说得没错，可是真实的情况却和他说得有点出入：
第一个那个要吃羊肉的小孩是装的，就是嘴馋了想吃肉，又不知道该怎么跟家里开口，被爷爷灌了几副苦掉牙的中药就老实了；
第二个那个说胡话的小孩也是装的，纯粹是不想上学罢了，后来爷爷诊断完之后跟他爹妈一说，药都不用开了，直接一顿“鞋底炖肉”、“皮带炒屁股蛋儿”就给治好了；
第三个如今沈妙见了面是要叫她一声姑姑的，这位姑姑的抽抽当然也是假的，不过是娇气的公主病罢了，可架不住她命好，找了个疼她的男人，随时没治好她的娇气，但也不耽误她正常过日子……
爷爷说的这三个故事里的人，一开始都是“疯了”、“病了”，闹到最后才发现其实是他们装病罢了。
所以，爷爷的意思是……
“那俺小这病还有的治吗？”何新军急切地问道。
沈万山摆摆手，“没得治，咱外人帮不上一点帮，只能看他自己了。”
没人能叫得醒装睡的人，也没人能治得好装出来的病。
说了这么多故事，他就是想表达这个意思。
“醒了，小伟醒了！”外面正聊着，屋里倏地传来了王娟欢喜的叫喊声。
众人蜂拥到卧室门口时，王娟正在替他解着绑在身上的绳子，而何胜伟的眼神里也没有了刚才那样熊熊燃烧的敌意。
他的表情有些呆滞，像是刚从一场噩梦中苏醒，缓缓地从床上坐起来，双目无神地扫视着站在门口的几人。
“妈，我，我是不是又发疯了？”看着王娟有些凌乱的头发，何胜伟自责地问道。
“没事儿，”王娟擦了一把鼻涕，勉强挤出一丝笑意，“能缓过来就行，是妈不好，没给你买人参，要不你也不会犯病。”
拉着母亲的手，何胜伟说是在向她道歉，可沈妙却丝毫没看出他有什么歉意。
或许是看人演戏看得多了，是真情实感还是虚情假意，沈妙多少能分辨出一些。
何胜伟呢？口口声声说着对不起，可眼神里还是漠漠然的情绪，唇角既没有愧疚也看不出抱歉，除了那一声道歉有那么一丢丢的颤音之外，完全感觉不到他的情绪。
呵，这演技还比不上刚才跳大神的张荣呢。
瞧他清醒的这么迅速，沈妙可以断定他是在装病了。
不是说要吃二十年生的人参才有用吗？爷爷带来的参片可都是几年生的，其中还混了点党参，怎么喝完参汤就清醒过来了？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根本分辨不出人参的年份，完全是刚才听到爷爷说这是百年的人参，才会信以为真。
至于他为什么会分辨不出来，那当然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吃过，而那些人参……
“小伟，你现在感觉还好吗？”梁旭走到前面来，温声地对他说道。
何胜伟点点头，有些不安地抿了下唇。
“那我们可以聊聊吗？”为了让他放松，梁旭尽量表现得很随和，同时拉来了一张椅子坐下，“聊什么都行，别担心，这不是治病的什么过程，我只是想多了解你一点，你的生活、你的学习、你的朋友。”
梁旭
的态度很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是给人治病的医生，尤其是说话时唇角含着的微微善意，就像是邻家很暖心的大哥哥。
“我姓梁，你可以叫我梁医生。”
“梁医生好……”
“听说你大学学的是土木工程？”
“对。”
“这专业好啊，我们那个年代学土木的特别吃香，我当年差点就报了土木工程。”
“还好吧。”
“今年大四了吧？学业课程多吗？”
“不多了，都在为毕业实习做准备。”
“嗯，那毕业后你是准备回来，还是留在海市？海市的发展前途好像挺不错。”
“想留在海市，然后等工作稳定下来再把我爸妈接过去。”
不愧是专业的心理医生，从他坐下的那一刻开始，手里的笔就时不时地在本子上做笔记，为了不让何胜伟紧张，他还会时不时地把自己做的笔记拿给他看。
没有什么专业名词，也没有什么疾病的代号，只有一副简笔画，画的是何胜伟的侧脸。
不过沈妙有注意到，有几笔他刻意加重的笔墨。
应该是在不被何胜伟发现的情况下，在图画里做着标记，这样一来，就既能了解何胜伟的情况，也不会引起他的警惕心。
真是妙啊~！
聊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梁旭的画终于完成了，关于何胜伟的病情他也有了大概的结论。
“呀！”
从一开始的有所防备，到后面的越聊越投机，何胜伟正准备下床倒杯水喝时，鼻血却顺着他的鼻孔流了出来。
“快快快，快点拿纸！”
王娟赶忙让何新军把纸拿来，撕下一点后扶着儿子的头，帮他堵住不停往外流的血。
“之前吃人参出现过流鼻血的症状吗？”沈万山随口问道。
“没有，”王娟替他回答道，不过想了想后又问，“你在学校吃的时候流鼻血吗？”
何胜伟摇摇头，“没，一次都没流过。”
“可能是百年人参的劲儿太大了吧，他平常吃的都是二十年生的，”张荣跟着猜测道，“更何况还浓缩成了那么小小的一碗，肯定是要流鼻血的。”
沈妙不以为然地撇撇嘴。
应该说他根本就没吃过人参才对，所以哪怕喝点普通的参汤都会流鼻血。
不敢想象，要是真的让他生吃一整根的二十年生的人参，他不会直接吐出血来。
沈万山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又问，“那你是怎么发现，你在发疯之前得靠吃人参才能好的呢？”
“是我同学说的，他说我这可能是需要补气，就让我试试人参，然后我试完发现确实有用，而且人参的味道会让我感觉心里很安稳，所以我就开始，嗯……”
“那为什么非得是二十年生的呢？”沈万山紧接着又抛出一个问题。
“我也不知道，”何胜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是觉得那个味道很有用。”
在沈万山同他说话时，梁旭看着手里的简笔画，用笔在上面圈了几下，然后抬起头与沈万山对视了一眼。
或许都是学医的缘故吧，只一个眼神的接触，两人就明白了彼此心中所想。
“你们先出去一下吧，”沈万山搓了搓手，然后捋起了袖子，“我来给小伟做个身体检查，你们在这儿可能不太方便。”
“我留下帮你吧。”何新军主动请缨道。
他是怕儿子万一再发起疯来会伤到他，毕竟沈万山的年龄大了，要是真的有个好歹……
“不用，”沈万山笑着拒绝了他，“放心吧，人参的劲儿大着呢，小伟不会有事的。”
这可是“百年人参”，平常二十年生的人参都能起效果，要是这都制不住他的病，那才出了逼邪呢。
梁旭：“那我等等你？等你断完了咱俩合计合计再说。”
沈万山点点头，“好。”
从卧室出来后，梁旭什么话都没说，同时把手里的笔记也给合上了。他很守承诺，说了要等着沈万山一起给出诊断，就一定会等他。
隔着一道门，再加上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小，所以在外面听不清他们聊了什么，差不多等了十分钟左右，沈万山这才和何胜伟一起出来。
这时候沈万山也没有跟众人说明他的病因，而是把梁旭也拉到了屋里，又过了两分钟才开门出来。
“他的怪病是邪气冲到大脑所致，巧的是，我这百年人参起了效果，我刚才给他检查的时候发现他头部的‘邪气’已经都通过鼻血排出来了。”
这是沈万山给出的诊断。
“没错，我刚才也是有一点问题存疑，所以跟沈老师沟通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梁旭点点头，赞同着他的诊断，“虽然病因暂时不清楚，但确实是治好了。”
“真的吗？”王娟一脸惊喜地走到何胜伟身边，“小啊，你感觉咋样了？有没有觉得哪不一样？”
何胜伟十分勉强地扯着唇角，同时揉了揉额头，回道：“我，我觉得好多了，感觉气顺多了，脑子也清醒了不少。”
沈妙：？？？
什么情况？他不是装病的吗？怎么会……
“还得是百年人参有奇效啊！”
“是啊，要是早知道百年人参能直接把病治好，就用不上花这么多钱了。”
“百年人参的修为高，应该是替他补上了亏空，所以病就好了，刚才的鼻血就是他彻底恢复的征兆。”
“能治好就行，能治好就行。”
本来还以为会有什么重大收获，没想到这么稀里糊涂地就用一根“百年人参”把何胜伟的病给治好了？
“沈老先生，那请问他的这病因是什么？您能跟我们说说吗？”蒋小珍拿着话筒再次向沈万山问道。
沈万山摆摆手，拒绝了她的询问：“哎呀，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歪打正着地给治好了。要我说啊，恁今天这节目就别拍了吧？换一家再看看。”
今天拍了不少的素材，要是剪出来肯定能够两期节目的，可是这结尾……
“你们说呢？”沈万山又对何家的夫妻俩说道。
既然这么快就把儿子的病给治好，自然就没什么再拍下去的必要了。
何新军：“谢谢你啊，蒋记者，要不……就这样吧？”
王娟：“是啊，我们这……嗯……还是谢谢你帮我们找到这么多厉害的老师，真的谢谢啊。”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来拍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蒋小珍心里自然是不舒服的，可事实如此，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他们来录节目也是希望帮到何胜伟，如今何胜伟的病能这么轻松就痊愈，也算是好事一桩。
所以尽管她于公有些失望，但于私还是为他高兴的，于是在接受了他们的谢意后，便带着大家离开了。
别说是蒋小珍，沈妙也不理解为什么爷爷不直接当面戳穿何胜伟的谎言，告诉大家他是在装病。
“爷，他是不是装的？”
“你白管。”
“你为啥不说啊？”
“你白问。”
“到底你跟那个何胜伟说啥了？跟我透个底呗？”
“哎呀，你咋话恁多了？”
回家的路上，任凭沈妙怎么问，沈万山都一个字不肯说。
可他越是不说，沈妙就越是好奇他们在屋里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爷爷向来最不待见骗子了，这次怎么就肯帮着何胜伟隐瞒呢？
直到几天后，她再次接到蒋小珍打来的一通电话……
“喂，妙妙，你还记得前几天采访的那个不吃人参的何胜伟不？”
“嗯，咋了？”
“我昨天感冒去药店买药碰见他妈了！”
“啊？他不是都已经好了？他妈还去药店干啥？”
“我跟你说，这个事儿有反转！大！反！转！”

第32章 你去坐小孩那桌
听蒋小珍的意思,三两句话应该是说不清楚，趁着今天她
休息，索性让她来清河村找自己一趟,听她说瓜的同时，顺道再给她开点治感冒的药。
蒋小珍一口答应了下来,挂断电话后立马骑着自行车准备出门。
虽说蒋小珍和沈妙认识的时间不久,可经过这两次的事件后，也算是建立了一段友谊。
所以在听说何胜伟家的事后，蒋小珍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沈妙，因为她知道,沈妙一定会想听这段八卦。
“何胜伟又‘病’了，病得比上次还要严重。”
来到沈妙家的医馆后,蒋小珍迫不及待地先用一句话概括了她所知道的情况。
沈妙一脸诧异，“咋可能？他根本就没病，咋可能会病得比上次还严重？”
自从上次结束拍摄，沈妙就没有再向爷爷问过何胜伟的事。
她知道,爷爷既然选择沉默就一定有他这么做的理由,反正事情已经告一段落,她可以确定何胜伟没病就够了。
可是爷爷上次不是跟他父母说“治好”了吗？怎么会……
想着爷爷这会应该正在家看电视，沈妙决定带蒋小珍去一趟。爷爷平常是不爱理会别人家的事的,不过要是知道自己治好的病人又犯了病，或许他会有所改观。
“你说啥？”
果然,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万山的脸上“唰”地一下就阴了下来,“你再说一遍，他真的又犯病了？”
“真的。”蒋小珍点头如捣蒜地向他保证道，“我燕儿个碰到他妈,他妈亲口这么跟我说的。”
说来事情就是这么巧，蒋小珍去药店买药的时候，偏偏就碰到了急着买人参的王娟。
自从那天从何家离开后，她们就没有再联系过，这次见面时，蒋小珍客气地同王娟打了个招呼，可王娟的态度却有些逃避，似乎很不想碰到她。
聊了一番后才知道，王娟这么做是何胜伟的意思。
“俺小说恁上次找来的都是骗子，根本没治好他的病，带来的人参也是假的，里面不知道放了啥东西，头两天还好，后来身子就变得更难受了，现在一天不吃人参都不中。”
时间拉回到几天前，当蒋小珍和沈万山他们还没离开时，一家人都在为他们治好自己儿子的病感恩戴德。
可第二天一早，何胜伟就又发病了，而且病得比之前更严重，等到缓过劲儿来后，他才气若游丝地跟爹妈说明了昨天的情况：
他说，他一早就看出来这些人是骗子，他们就是想来骗钱的；
他说，电视台的记者也不是真的想帮他们，只是把自己当成马戏团里的猴子，靠拍他发疯去博人眼球；
他说，他昨天压根就没好，只是不想要爹妈担心，不想让他们继续被骗子欺骗，所以才装出痊愈的模样……
见儿子发疯时浑身发抖的模样比之前更严重，王娟和何新军这才不得不相信他的话。可他们不过是平民老百姓而已，又怎么能跟电视台和骗子们斗法呢？
就像是受了伤的兔子找到狼，说是它咬伤了自己，狼可不会讲道理地解释，只会再在它身上咬一口……到时候吃亏的还是他们，所以他们便听从儿子的建议吃下这个哑巴亏。
“放他娘的猪驴屁！”
还没听完蒋小珍的话，沈万山就忍不住痛骂了一声。
气愤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沈万山指着豫市的方向叫嚷道：“你让那个鳖孙来跟老子对质！还说俺是骗子？倒反天罡了真是！”
“他……应该是来不了。”蒋小珍面露难色。
“不来？中，那咱再去他家一趟，叫上上次的那个梁大夫，咱坐一块把话说清楚，到底是才是骗子！”
沈万山可以接受别人说自己医术不精，可以被人骂自己无能，但绝对不能被人把“骗子”两个字扣在自己头上。
他这辈子的原则就是要么不治，治了就给人治好，绝对不会随意糊弄了事。
好一个何胜伟，他这是故意砸自己招牌是不？！
见沈万山气得面色通红，蒋小珍和沈妙担心他把自己气出个好歹，赶忙站起来帮着他顺气，“爷，别气别气，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当。”
“是啊，沈爷爷，咱先缓缓，咱自己的身子最要紧。”
“妮儿啊，”拉住蒋小珍的手，沈万山努力试着平复自己的呼吸，“走，你带我咱走一趟，今天必须把这话给说清楚不中。”
“咱去了也没用，那个何胜伟已经回海市上学去了。”
何胜伟这次回来的时间不长，虽说大四的时间比较宽裕，但是他还要抓紧时间找实习工作，所以今天就走了。
王娟昨天去买人参就是方便他带着走的，这会想来他已经坐上火车了吧。
好啊，好一招金蝉脱壳！
他是料定自己只要离开豫市，事情的真相就死无对证了。
和沈妙一起扶着沈万山重新坐下，蒋小珍连忙给他倒了一杯水，沈妙担心爷爷气坏身子，也跑回屋里去拿他的速效救心丸。
等沈万山的情绪稍稍平复了些许，蒋小珍这才试探着问道：“沈爷爷，那天到底是怎么个情况？何胜伟真的没生病吗？”
将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沈万山勉强将心头的火压了下去，“这鳖孙根本就没病，啥发疯要吃人参都是装的！”
沈万山这一辈子阅人无数，从那天看见何胜伟的第一眼，他就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个人没有病，起码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疯了？
呵，疯子发起疯来应该是语无伦次的，哪像他这么每句话都说得这么清楚？
还有他那眼神，也和正常的“疯子”完全不一样，疯子的眼神是混沌的、看不清的，绝对不像是他那样，能精准又稳稳地落在每个人身上。
尤其是当他喝完参汤很快就醒过来后，他就更加确定何胜伟是在装疯了。
还是那句话，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既然知道何胜伟是在装病，沈万山也明白不管节目组怎么拍，这些骗子怎么糊弄，只要何胜伟不愿意清醒过来，那就没人能拿他怎么办。
当然，沈万山当时是想着直接跟蒋小珍说他是在装病，毕竟除了自己之外，梁旭的诊断也算是能够证明证据。
啥啥表演型人格？啥啥心理障碍？还有啥啥啥症？
沈万山也记不清楚梁旭说得那些专业术语，但是两人在私下交流时，梁旭确实说过他心智正常，即使确实有些心理疾病，也和疯癫无关。
不过事情难就难在张荣和王云峰说他有病。
两个人说他没病是装疯，两个人说他确实有病，让何家的两口子该听谁的呢？
于是沈万山便想着给何胜伟一个台阶下，看他愿不愿意主动停止自己的把戏。
那天他们在屋里聊了很多，沈万山没有问他原因，只是说他的父母供养他二十多年不容易，没必要用这样的方式从他们的手里要钱。
他也没有问何胜伟要钱是用来干嘛，只说适可而止，如果他还要装下去，那他一定会和梁旭戳穿他的谎言。
当时何胜伟答应得挺好，口口声声说明白了，出来时一家人感激涕零的画面也演得不错，可谁能想到他会是这样的人呢？不仅倒打一耙，还把沈万山的宽容污蔑成了他也是骗钱的一份子？
要说起来，王娟和何新军也是愚蠢，竟然真的信了儿子的话，把电视台的记者也当成了帮凶……
蠢啊，真是蠢，这么蠢的两口子，难怪会被儿子骗！
把事情的经过拼凑在一起后，蒋小珍大概明白了是个什么情况：
何胜伟一开始就是在装病，为了不想通过电视台报道出去把事情闹大，他选择假装痊愈，等到大家离开后，他又突然变脸不仅冤枉来的人全是骗子，也说记者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只可惜，现在何胜伟已经回海市了，上次她也跟台里的领
导说了重新换个题材，所以没办法跟他当面对质，把事情掰扯清楚……目前来看，这件事就只能这么不了了之。
“不中，这事不能这么算了，要是传出去，俺沈家的招牌不都叫他给抹黑了？”
沈万山又问，“这鳖孙啥时候从海市回来？我必须上门戳穿他不中！”
蒋小珍为难地叹了口气，回答说：“估摸着还得两三个月吧，等到过年的时候他应该会回来。”
过年？这才刚到十月中啊，还要再等这么长的时间！
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万山闭上眼一边抚着自己的心口，一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好好好，他等！他一定要等到这个孬孙回来，亲手撕扯开他的谎！
*
自从那天知道何胜伟说自己是骗子后，沈万山就一直闷闷不乐的。
他嘴上虽然不说，但沈妙和沈山生都能看得出他一直惦记着这件事。
害，也难怪，老爷子清清白白一辈子，难得动了恻隐之心想着帮何胜伟隐瞒，结果反倒被他泼了一盆脏水。
沈万山想来看重沈家的口碑，即使这事儿没从何胜伟口中传出去，他心里也膈应。
“妙妙？”
那天晚上，吃完饭后见沈万山又耷拉着脸回屋独自听收音机，沈山生便朝沈妙招了招手，示意她过来有话要说。
从口袋里摸出一只红包，沈山生交到了她的手上，“清平村恁那个姓赵的哥，明儿在村里办事儿，你带住恁爷去一趟吧。”
“多见见人，说不定心里会舒服点。”
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把盘子里剩下一点的菜都拨到自己碗里，未免浪费，即使她都快吃撑了，还是继续往嘴里夹菜，“我和恁爹明天得去市里开会，去不了，你和恁爷就代表咱家去一趟。”
“清平村？姓赵的哥？”
沈妙仔细想了想，勉强从老旧的记忆里搜寻到一张模糊的脸，“哦~是赵泉哥吧！”
赵泉比沈妙大了两岁，俩人之前在同一个初中念书，不过赵泉的成绩好，考去了市里的高中，后来俩人就没怎么再联系了。
上学那会，赵泉经常受伤，在同一个学校里，沈妙时常给他带些跌打酒和膏药，一来二去的，他们的关系也就这么熟络了起来。
至于他为什么会受伤……唉，说起来也是他家里的一桩丑事。
赵泉他爹年轻的时候有本事，赚了不少的钱，可是嫌弃他娘丑又不聪明，就经常呆在外面不回家，听说还在城里找了个小三儿。
过了几年后，好像是生意做得不顺，每次回家都拿他们娘儿俩撒气，尤其是喝醉酒后，打得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再后来赵泉他爹丢下他们进了城，后面他家的事沈妙就不知道了。
赵泉和他娘日子过得苦，还好赵泉有本事，毕业后在市里找了份好工作，听说他媳妇也是个能干的，想来以后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赵泉他娘还惦记着从前沈妙给他们家的那些药，所以前天去市里买东西时特意拐了一趟清河村，给沈山生送了一张红请柬。
既然人家念着这段往事，自然要给个面子去喝一杯喜酒，红包里塞的十块钱，就当是他们家的一点心意了。
好久没有去喝喜酒了，沈妙上一次去酒席还是五月份呢，清河村离得不远，正好休息一天带爷爷出去好好放松一下。
“俺爷够呛会去。”沈妙晃了晃手里的红包，无奈地撇撇嘴。
“那可不一定，”沈山生嚼着嘴里那颗花生米，“你跟恁爷说，恁市里的那个秦奶奶也会去，他肯定就去了。”
“亲奶奶？”
“秦，”王冬梅用筷子在半空比划着，“秦楚燕韩的那个秦。”
秦奶奶？市里的秦奶奶？
关于亲奶奶的记忆实在是太过久远了，好像是在自己小的时候来医馆看过病吧？然后还给自己带了市里头的糖？至于别的事，她就记不得了。
“这个秦奶奶是谁啊？”沈妙好奇地问道。
沈山生：“恁爷的一个妹妹。”
“啊？俺爷不是独生嘛？哪来的妹妹啊？”
沈山生虽然没有卖关子，直截了当地告诉了她，不过却没打算跟她说得太细，“哎呀，不用问那么多了，那时候你才多大点啊，说再多你也不认识，反正你就知道他俩好长时间没见都中了。”
爷爷的人缘很好，附近几个村子里大多数人他都认识，不过关系特别好的却不多。尤其是爷爷年龄大了，许多跟他同龄的好友早些年都……
要是这位秦奶奶真的和爷爷关系很好，那让他们见面的话，或许还真能让他心情好起来呢。
沈妙拿着红包来到沈万山屋里时，沈万山正听着那一出《精忠报国》的戏叹气。
听着收音机里那角儿铿锵的唱腔，他心里一定想着：要是可以的话，他也要杀到海市去，揪着何胜伟那鳖孙的领子，跟他撕扯一番不可。
不过在看到沈妙后，他还是匆忙收起了脸上的情绪，同时把收音机的声音调小了一点。
“咋来我屋了？”沈万山不想被她看出心里不高兴，于是佯装着不耐烦地唠叨了一句，“今天的病历都整理好了？让你看得书都看完了？”
沈妙：……
她是来给爷爷送好消息让他高兴的，爷爷倒好，非要说这么扫兴的话题。
“明儿咱去清平村吃整桌吧？俺那个赵泉哥结……”
“不去。”
沈妙刚把红包掏出来，还没把话说完呢，沈万山就兴致缺缺地拒绝道：“你跟恁爹去吧，让我搁家歇歇。”
“真不去？”
沈妙又晃了晃手里的红包，用轻飘飘的语气说：“俺爸说，俺那个姓秦的奶奶也会去，就是住在市里的那个奶奶。”
沈万山没说话，看着手中收音机的眼神也是怏怏的，可在听到“秦”这个字的时候，还是被沈妙捕捉到了那一抹一闪而过的欣喜。
“她去就她去呗，跟我有啥关系。”沈万山继续嘴硬道。
沈妙：“俺爸说恁都十来年没见了，她可是恁妹妹呢，你就不想见见？”
“啥鳖孙妹妹啊。”
沈万山慢悠悠地床上坐起来，从沈妙手里拿过了那只红包，本想着解释一番，可话到嘴边后还是咽下去了。
看一眼红包里塞的钱，沈万山没说话，而是扶着床慢慢站了起来，走到了衣柜前：“吃整桌……那我得看看我明天穿啥衣服去。”
这么说，他是答应了？
沈妙笑着帮他挑了一件深蓝色的外套，“这件吧，看着精神点，里面再搭个白布衫。”
沈万山点点头，很满意沈妙给他挑的衣服，不过将衣服放在椅背上后，他又回到了衣柜前，继续在最上面那一格的帽子里挑选着。
光是穿一身好看的衣服还不够，还得挑一顶帽子……
啧啧，这位秦奶奶到底是谁啊？竟然能让爷爷这么重视。
妹妹？呵，沈妙才不会相信呢！
*
清平村离得不算远，往东北差不多十来里地就到了，骑三轮车的话也就一个小时左右。
开席的时间一般定在中午的十二点，关系不是特别近的亲戚不需要去帮忙，只需要在快开席之前交个红包，然后找个位置坐着等开饭就行。
所以沈妙想着九点半左右出门，时间正好，可沈万山一直在家催她，最后还不到九点他们就骑着三轮车出门了。
沈万山今天收拾得很立正，早起时洗了洗头，又让沈山生帮着修了修胡子，衣服也是王冬梅帮着熨过的，再戴上一顶干净的帽子，别着一杆烟袋锅……
不知道的，还以
为他是要去当新郎官呢。
一路上，沈妙都没有提起那位“秦奶奶”，因为她知道，就算自己问了他也不会说，弄不好还会拎起烟袋锅敲自己的头。
反正一会吃席的话，附近几个村的人都在，到时候听听姑婶姨奶们聊聊八卦，说不定就知道秦奶奶到底是何方神圣了。
如今日子一天天地好起来了，好多人都兴去市里的饭店摆酒席，可沈妙倒觉得还是在村子里结婚更热闹，又是放炮、又是闹洞房的游戏，可比只能在宴会厅干坐着有趣极了。
赵泉结婚摆了一共二十桌，男女老少的都是附近几个村子里有来往的人。
沈妙只跟少数几个人相熟，其他大多数人都只是见过叫不上名，可只要来打个招呼，聊上几句后就会发现多少能和自己沾上点关系。
这个是王冬梅的初中同学妹妹的夫家的小姨子，那位是沈山生年轻时好朋友的邻居的弟弟的闺女，还有那个得叫一声奶奶的，是她家邻居的娘家姐姐的婆子……
总之大家都是豫市附近村里的，所以都是亲戚。
沈万山在附近村里名望很高，来到后不少人都拉着他说话，在他跟各个村的人之间应酬时，沈妙则负责去前面交红包。
“清河村的，沈万山，万千的万，高山的山，两位。”
“多大了？”
负责记账的人看了沈妙一眼，随口问道。
“二十三，虚岁二十四。”
“嫁人了没？”
“没。”
写完最后的金额后，男人朝靠近屋门口和靠近院门口的桌子分别指了一下，“等会恁爷坐一桌，你坐十九桌。”
村里办事男女都是分开坐的，同时也会按照辈分、年纪亲疏关系再详细地排一下。
一桌不用说，自然是最重要的，不过十九桌……
“十九桌？那不是小孩坐的？”沈妙向他确认道，“我跟小孩坐一桌？”
男人愣了一下，“你没结婚，可不就是小孩嘛。”
沈妙：……
按理说，他这么说确实也没什么错，可看着桌子旁边坐着的那几个十来岁的小孩……她这个“小孩”的年纪会不会有点太大了？
走向十九号桌的时候，沈妙又朝着爷爷要坐的一号桌看了一眼，因为时间还早，大家都还没入席，都在凉快的地方吸烟聊天，十个人的座位只坐了两三个人。
有一个穿着深灰色外套的奶奶格外显眼，或许和这里大多数的人都不认识，她没有和人闲聊，只是安静地坐在那喝着杯子里的水，时不时同身边路过的人打个招呼。
直觉告诉沈妙，她就是那位来自豫市的秦奶奶。

第33章 儿子打爹？打得好！
秦奶奶一看就是从市里来的,身上散发出来的一股气质明显与旁人不同，倒不是说她有多优雅高贵，而是她待人时的礼仪、说话时的语气,要比其他的奶奶们更温婉一点。
秦奶奶看着年龄好像比爷爷小得多，一头短发大多都还是黑色的,眼角的皱纹也不甚明显,模样像是六十岁左右。
似是沈妙盯着她时间太久了，意识到有人在看着自己，秦奶奶也扭头看向了沈妙。
四目相对，秦奶奶没有认出她是谁,但还是客气地颔首示意，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里充满了长辈对晚辈的善意。
倒是沈妙,有种偷看被抓包的感觉，于是紧张地冲她抿了抿嘴。
“妙妙？是妙妙不？”
沈妙正要喝一口水缓缓呢，一位胸前别着大红花的大姨慌里慌张地走到她旁边，“呀,这么多年没见,妙妙变漂亮了呀。”
“王姨？恭喜恭喜啊~”
即使多年没见,沈妙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她就是今天新郎官赵泉的母亲，王春草。
都说喜气养人,这句话一点都不错。
记得小时候见王姨时，她总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如同拴在家里经常挨揍的看门狗，见到人会下意识地低下头,不敢多说一句话，每次见她都是穿着长袖长裤，用来掩盖身上被她丈夫赵军打的淤青红肿。
如今赵军离开家后,他们娘儿俩日子可算是好起来了。没有了那些伤痕，王春草脸上的笑意透着几份沁人的红润，好像身型也圆润了不少。
“好几年没见，您又变漂亮了！”沈妙站起身，拉着她的手热络地同她打招呼道。
“哎呦，哪啊，你这小嘴儿还是那么甜！”被她这么一夸，王春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几分，“我这都四五十的人了，哪有啥漂不漂亮的，不老成丑八怪都中。”
寒暄了几句后，王春草这才压低了声音说明来意，“妙妙啊，能进来帮看个病不？那个谁的手被扭了一下，你帮看看要紧不。”
王春草本来是想去找沈万山的，不过见他在同人说话就不太好意思过去，毕竟不是啥体面的事，这大喜的日子她也不想闹得太多人知道。
正好今天沈妙跟着来了，便想着让她帮忙瞧一眼，要是不严重的话，就搁不住拉走跑一趟。
“中。”
沈妙答应得爽快。
反正她坐着也没事干，同桌的都是小孩跟她没什么话题，倒不如跟她走一趟。
“那个谁是谁呀？”跟在王春草的后面，沈妙随口问道。
“恁哥他爹。”
王春草没想着瞒她，可是又不想承认他的身份，所以只叫了他这个名义上的称呼。
按血缘，赵军是赵泉的亲爹不错，但是按情按理，他都不能算是这个家的人。
沈妙：？？？
赵军不是跟着小三儿跑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
赵军没住在他们家新盖的楼，跟着王春草出来后往南走，来到了他们家之前住的老院子。
村里盖房不是随便盖的，拆房也不是随便能拆的，都是按照人头的平方来算，每个人有多少平方可以住，觉得不够住可以用钱买，觉得房子老也可以盖新房，但是要用旧的面积去抵。
赵军当年给家里买过不少平方，王春草和赵泉盖了新房子搬走后，这老房子的面积正好就是他当初买的加上自己分的面积，大虽大，却是破破烂烂的，家里也就只住了他一个人。
跟着王春草进屋时，屋里有两个姨姨辈的，和两个年龄稍大的大伯在。
赵军正侧躺在床边“哎呦哎呦”地叫个不停，地上那一地被摔碎的玻璃和撕碎的“喜”字，也还没来得及收拾。
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想当年见赵军时，那叫一个意气风发，一副标准的暴发户做派。挺着个啤酒肚，梳着个大背头，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赚了钱似的。
此刻的赵军却消瘦了许多，佝偻着背，身上的衣服也看着挺旧的，完全看不出是当年那位叱咤风云、打妻虐子的风云人物。
“白叫了，叫叫叫，恁小结婚的好日子，晦不晦气？！”
从前被欺压的王春草，此刻成了说话最有份量的人，随意地踢一脚地上的碎玻璃碴，好像他要是不听话的话，下一秒她就会抓起一把塞进他嘴里。
即使都病在床上了，赵军的嘴也是死硬死硬的，“呸！我可没生过他这样的白眼狼！”
“够了啊，”一旁的大伯冷冷地说了他一句，“赶紧让人家看看伤得咋样，不重就歇着，重了就送去卫生所，非得在这吵吵吵，闹大了不嫌丢人呐？”
这位应该是他们老赵家的长辈，虽然是向着赵军的，不过字里行间也都是对他的嫌弃和鄙夷。
见气氛稍微好一点了，沈妙这才走到赵军的床前，仔细地替他检查着手臂。
“有点脱臼，”沈妙轻轻摸着他凸起的骨头，“不像是摔的，是被谁扭的吗？”
“恁赵泉哥打的。”王春草淡淡地道。
沈妙：？？？
几年前，赵军带走了家里的所有钱跟着小三跑了，谁都找不到他。
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不容易啊，谁都替王春草感到可惜。
还好有邻居们帮衬，再加上赵泉自己也有出息，总算是挺过来了，这些年不仅盖上了新房子，还娶了个如花似玉的新媳妇。
眼瞅着家里的日子越来越好，偏偏这时候赵军回来了……
事情发生在大半年前。
赵军病了，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也就是常说的冠心病。
是他在
出门的时候晕倒后，被好心的路人送去了医院，在医院的ICU住了好几天才脱离了危险，赵军刚能睁眼说话时，一开始他让医院联系的是他的小三儿，结果发现小三儿竟然带着他的钱人间蒸发了，没办法，这才让人来清平村找王春草。
赵军的年龄大了，早就没了年轻时赚钱的本事，近些年全靠存折里的存款过日子，他一直盘算着将来能去南方卷土重来所以房子也没有买一套，如今钱被小三卷走后，就只剩下一条烂命了。
当年两人没有领离婚证，所以还是夫妻关系，王春草心善，念着好歹夫妻一场，家里的房子也有他的面积，所以不仅把他从医院给捡了回来，还允许他继续住在老院里。
要是他老老实实不作闹，日子倒可以相安无事地过下去，偏偏他自己要作死。
今天是赵泉的大喜日子，赵泉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参加，因为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个父亲，家里的长辈也表示同意，毕竟他这事儿实在放不得台面，所以想着结束后单独带着新娘来给他敬一杯酒就够了。
偏偏他不同意，从昨天晚上就在闹，说自己是新郎官他爹，凭什么不能上座？说自己好歹养了他十几年，凭什么不能吃一口热饭？
然后今天早上父子俩吵起架时，赵军一气之下就扇了赵泉一巴掌，还想抄起棍子打他。
赵泉今年二十五六了，可不再是当年那个没有还手能力的孩子，于是反过来把他按在地上暴打一顿，还把他的胳膊给拧脱臼了……
该啊，真是活该！
虽说儿子打爹会被天打雷劈，但要是老天爷有眼，知道赵军是这样的父亲，也会对赵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咯吱~！
为了给当年的赵泉哥出一口气，沈妙趁着赵军分心之际，猛地帮他把错位的骨头给掰正了。
“啊！”
赵军疼得大声地喊了出来，估摸着是不小心扯到了身上别处的伤，狰狞的表情看着很是痛苦。
同屋的长辈们个个脸色嫌弃地皱着眉，不想被他的鬼哭狼嚎脏了耳朵。
“好了，没什么大事，就是伤到了筋膜，静养两天就行。”起身后，沈妙同样无视了赵军，而是扭头对王春草说道。
“中，谢谢啊！”
“害，小事儿，不用谢~”
说着，王春草就招呼着沈妙和屋里的其他人一起离开，“走吧，快开席了，今儿找了厨子水平可不错，都尝尝咋样。”
靠在枕头上揉着自己刚复位的手，赵军朝着门口的方向张望了一眼，却不敢再闹着去儿子的婚宴了。
如今赵家是赵泉当家，他这位抛妻弃子的爹，也该尝尝寄人篱下是个什么滋味了……
沈妙跟着王春草他们回来时，已经开始上第一个热菜了。
四个凉菜、八个热菜，一咸一甜两个汤，最后再上一份缀着红枣的大馍，附近几个村子办喜事差不多都是同样的配置。
大人们的席面上没怎么动，上来的菜都只是简单夹了两筷子，都知道鸡鱼这样重头菜在后面，所以这会儿都在相互聊天。
坐着小孩的两桌吃得最快，他们只顾着埋头干饭，那一盘刚端上来的皮肚已经只剩下几根青红椒了。
坐下后，沈妙看了眼一号桌的方向。
那是今天的主桌，只有新郎新娘家辈分最高的人以及父母们能坐。
王春草回来前，沈万山和那位秦奶奶看着也是挨着坐的，可中间却空了小半米的位置，一直等到王春草回来入座后，他俩才挪着凳子坐得近了些。
沈妙料得不错，秦奶奶和爷爷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兄妹关系。
虽说爷爷比秦奶奶大了十来岁，可坐在一起时，倒像是一对相处许久的饮食男女。
秦奶奶还像来时那般安静，她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地听着身旁人聊着儿孙们的事。
而爷爷则会更主动一点，会在她听不懂时介绍着说话人的身份，和她家是什么关系，也会给她的碗里夹一些她爱吃的菜。
看着爷爷对秦奶奶这么好，沈妙看得有些出神：
沈妙的奶奶在她还没出生前就去世了，家里也没有一张奶奶的照片，关于奶奶的一切她都是从爷爷的口中听说的。
所以在看着他和秦奶奶坐在一起时，脑子会不自觉地将她代入到自己奶奶的身份。
可是，她并不是自己的奶奶。
“你是……冬梅的闺女，妙妙吧？”
正看着，身旁倏地有个女人伸过来了一只杯子。
“对。”
沈妙端起自己的杯子与她碰了一下，只是一时没有认出她是谁，“请问您是？”
“恁妈她娘家三姐他男人的小妹的邻居她嫂，”女人笑得像是一朵花似的，从自己桌上夹了好些她没吃到的凉菜到她的盘子里，“忘了？你满月的时候我抱过你的，你还冲着我笑呢~”
“啊……”
难怪沈妙想不起来呢，这段记忆确实有点久远了……
“大大好。”
“啥大大啊，你得按恁妈那边叫，管我叫姨。”
“哦哦，姨~姨好~”
听女人说，她是住在北关村的姓陈，叫陈秀兰。
北关村和南关村一样，都是在豫市里头的城中村，她和王冬梅年轻时打过几次照面，又曾经来沈家的医馆看过病，所以四舍五入也是和她认识了几十年了。
陈秀兰瞧着家庭情况应该很好，金镯子、金戒指、金耳环一个不落，说话时没有一点长辈的架子，身边还哄着一个别家的两三岁的小娃娃，一看就是个实诚的热心肠。
沈妙正愁跟小孩们坐一桌无聊呢，没想到陈秀兰也是个爱吃瓜的性子，聊了几句后，两人很快就熟了起来。
沈妙原本不怎么认识今天到场的人，可跟陈秀兰这么边吃边聊，没一会儿就把各家的情况摸了个清楚。
那桌那位剃了光头的是姚家的，沈妙得叫一声姑姑的，年轻时被男人骗得不轻，于是便把自己的头发给剃了，性格也随之大变，至今没有找婆家；
三桌那个穿得很破烂的男的，姓张，别看瞧着年龄大，按照辈分他还得过来叫沈妙一声姨呢，早年家里那个富啊，可惜后来生了个败家子沾了不该沾的东西，把家里的财产全败完了。
还有她坐得这一桌，看似是小孩桌，其实也有一位她的长辈，就是坐她对面的，小名叫明明的，他可是李家老爷子的老来子，要不是老爷子年龄大了不爱动弹，今天就亲自陪着他来了……
左一口瓜、右一口菜，今天可算是把沈妙给吃爽了。
谁能想到呢，原来家家户户都有点不为人知的大瓜啊！
沈妙和陈秀兰聊得投缘，陈秀兰瞧沈妙也是满眼的喜欢，于是主动邀请她到自己家去玩。
“下个月十五俺村有会，热闹得很，到时候喊住恁妈，咱两家儿去玩啊？”
庙会分春会和秋会，春会一般从过完年开始，秋会一般在快入冬前开始，每一个村子赶会的时间都各有不同，是按照农历的日子定的。
上个月东边这几个村子的集会才结束，想不到轮到市里的城中村就要下个月了。
“中啊！”
沈妙答应得干脆。
沈妙最喜欢吃庙会上卖的一种糕点，她叫不出是什么名字，只知道它表皮涂了一层蛋液，撒上芝麻烤出来是酥酥的，内馅儿是软软的板栗或者紫薯，一口咬下去直掉渣，仔细嚼还能吃出瓜子和花生碎。
嗯~香得很嘞！
这糕点只有庙会上有，每次她都会上两斤，然后省着吃上一个多星期。
这次去正好再买点，顺便见识见识城中村的庙会和他们这些城边村的有什么不同。
聊着聊着，桌子上终于开始上咸甜汤了。
舀了一碗米酒汤圆，沈妙索
性拉着凳子坐到了陈秀兰的旁边，“对了，姨，你认识俺爷旁边的那个姓秦的奶奶不？”
顺着沈妙示意的方向看去，陈秀兰一边嚼着嘴里的蛋花一边点点头，“咋不认识，之前还给恁村住过呢。”
又看了沈妙一眼，陈秀兰这才反应过来她问这句话的意思。
“你这儿妮儿还怪会打马虎眼了，你是想问她和恁爷的关系咋样吧~”
沈妙“嘿嘿”地笑了两声，往陈秀兰的身边又凑了凑，“那你跟我说说呗？”
从小跟在爷爷身边长大，沈妙常听的都是些爷爷在行医上的故事，好像爷爷的一辈子都在跟药材打交道，没有一点自己的生活，爹妈也很少提起爷爷年轻时的事。
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她当然要听听看关于爷爷的八卦啦。
把碗里的蛋花汤喝完，陈秀兰拿起两片梨子递到嘴边，慢悠悠地讲起了她知道的往事：“那是三四十年前的事儿了，我当时也还小……”
听陈秀兰说，秦奶奶名叫秦荷，是从小在豫市长大的城市里的姑娘。
一九五八年，正赶上上山下乡，原本她是要下放去外省的农村，是家里托了关系、花了钱才把她送来了距离豫市最近的清河村。
身为知青的秦荷来到清河村后，就住在他们沈家，村子里的人都说沈万山是“牛郎碰上了七仙女”，白捡了个送上门的媳妇。
因为那一年的沈万山已经三十多岁了，只顾着跟沈妙的太爷爷学医，再加上家里的情况不好，所以一直没娶上媳妇。
当时瞧着秦荷天天给沈万山送饭，沈万山也会给她补磨破的衣服，人人都觉得俩人情投意合一定能成，可没想到最后会是悲剧收场……
现实不是神话，穷苦的牛郎是娶不到九天仙女的。
秦荷来村里不到三年，他家就又托关系想办法一步步把她重新调回了城里，沈万山从一开始就知道两家的悬殊，一个乡下的土郎中是娶不起城里的大小姐的，所以在知道两人的未来无望后，便毅然决然地亲自送她回城，斩断了这段关系。
“啊……那俺爷肯定可不舍得她吧。”
听陈秀兰说完，沈妙的心里莫名有些酸。不是为了爷爷和秦奶奶那段可惜的过往，而是自己的奶奶。
按照自己吃瓜的经验，接下来的发展，应该就是爷爷在失去人生中的光亮后，为了家里的香火能够延续，在后来的某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生下了一个孩子，然后继续过着了无趣味的一生。
所以，爷爷这辈子最爱的人，是秦奶奶，并不是自己的亲奶奶……
可是陈秀兰却拍着她的肩膀，打断了她的幻想：“傻妞，这有啥不舍得的，你是没见恁奶去的那一年，那才叫真的不舍得哩。”
“啊？”听她这么一说，沈妙又来了兴致，“快快快，再给我说说，俺爷跟俺奶又是咋回事！”
陈秀兰微微一笑，故意卖了个关子，“下回吧，等恁娘儿俩来俺村赶会了，我再好好跟你说说~”
沈妙：！！！
哇，哪有吃瓜吃一半的嘛。
我的好姨姨啊，你就快点告诉我吧！！！
*
吃完赵泉家的喜酒后，沈万山的心情果然好转了很多，笼罩在心头的阴霾总算消失了。
准确来说，是阴霾转移了，转移到了沈妙的头上，换成她在为每天时间过得太慢而着急，因为她太想听陈姨说爷爷和奶奶的瓜了。
虽然自己的亲爹妈应该也听爷爷提过一点，从他们口中或许也能问出点什么，但肯定不会有陈秀兰这么爱吃瓜的人知道得多！
就这么等啊等啊，终于让沈妙盼到了农历十一月十五这一天。
多少年没联系过了，王冬梅都快忘了这段不怎么熟络的关系了，可是既然沈妙答应了她自然是要赴约的。
那天，沈妙和王冬梅起了个大早，两人一起骑着车去了市里。去人家家总不能空着手去，于是便拐到了最近的农贸市场，想着买些新鲜的水果和干果。
市里的农贸市场早上人很多，除了市场里面固定的门面和商贩，外面也有不少从村里来摆摊卖菜的三轮车。
买了三斤苹果和两斤橘子，王冬梅还想再买点瓜子和花生，带着沈妙往前走时，远远就看到去干果区的那条道上挤满了人。
“哎呀呀！我的菜啊，赔我的菜啊！”
“明知道脑子有病还带出来干嘛？你是咋当妈的？”
“飞咯飞咯~坐飞机咯~”
“对不起，真是对不起……”
附近的人都在围着看热闹，不像买卖菜时讨价还价那般喧吵，并且默契地让出一个正圆的空间，生怕扰了中间那些人的发挥。
王冬梅是不爱凑热闹的，本想绕个路走，可她刚转身，就发现自己那一生爱吃瓜的闺女已经快挤到前排去了。
“让让，让让，麻烦让一下，谢谢……”
沈妙手里拎着的水果成了她开道的武器，没一会地功夫就挤到了最里面。
可当她抬起头，看到那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像孩子一样傻乎乎地哇哇乱叫时，整个人如同被雷击中一般完全愣在了原地。
何，何胜伟？！

第34章 他，真的疯了
“飞咯~坐飞机飞咯~”
眼前的这个男人手里攥着两片白菜的叶子,嘴上喊着是坐飞机，却是学着鸟的样子上下扑扇，而围观群众给他让出的这片空地就是他的飞机场,一圈又一圈地绕着飞个不停。
何胜伟，他是何胜伟没错。
尽管沈妙只见过他一次,但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可是,才过了短短一个多月，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比起上次在他家见面时，何胜伟瘦了很多，乱糟糟的头发也没了优等大学生该有的意气风发,他身上的衣服还是上次见到时穿得那件，不过多了好几处补丁,用来固定裤子的腰带也变成了一根简易的粗麻绳。
沈妙可以确定，他这次真的是疯了。
沈妙之前一直很好奇，爷爷是怎么一眼就能分辨出是装疯卖傻，还是真的失了心智,直到今天看见何胜伟这副模样,才发现原来真和假的差别竟然这么大。
就像是装着水的木桶,看似都沉甸甸的，但实际上滚动的声音会有很大不同。
此时此刻的何胜伟,眼睛是飘忽的，是“看不到”人的,他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而上次在他家见到他时,他的眼睛是有神的，即使发疯，他的目光也会定定地落在某个人的身上。
除此之外,他的肢体好像也是不受自己控制的，他的手在抖、脚在颤，有点像是小孩子穿着大人的衣服，很难把布料完全撑起来，顾及到这边的同时，另一边又会耷拉下去。
豫市真小，竟然能在这里碰到他，可……
不知道是不是感觉到了沈妙眼神里灼热的情绪，正在“飞”的何胜伟忽然调转头，朝沈妙跑了过来。
“姐姐，你要跟我一起坐飞机吗？我可以开飞机带你呀~？”
四目相对，何胜伟的眼睛里装满了和孩童一样的天真，他好像忘了沈妙是谁，只把她当成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姐姐，说话的语气也像个小孩子。
“我，呃，这……”
沈妙还没把话说完，何胜伟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说：“来呀来呀~我们家的飞机可大了，我带你飞上天呀~！”
都说疯子的力气大，这话一点都不假。
别看何胜伟的语气像个小孩子，可他到底是个成年人，这么猛地一下，就把沈妙从人堆里拽了出来。
还好沈妙下盘够稳，手里还有几袋水果的重量压着，要不早被他拽得摔个趔趄了。
那边的王娟的何新军正在跟人家赔礼道歉，看到儿子又要闯祸，赶忙跑过来把两人给拉开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
习惯性的道歉让王娟的腰一直是弯着的，知道抬起头时，才惊觉跟前的人是曾经想要帮助他们的沈妙。
是抱歉？是羞愧？是自责？那一瞬间，沈妙同时在她的瞳孔里看到了好多种情绪，可到最后全部融化在了一抹黑暗里。
王娟老了很多，鬓角的碎发完全变成了白色，分明她的年龄和自己的亲妈没差几岁，身形却像是七十多岁的老妪般沧桑，双手的皮肤也比王冬梅这样的庄稼人还要粗糙。
这一个多月以来，在他们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好了好了，别看热闹了！”
“该买菜的买菜，该卖菜的卖菜，忙完都快各自回家！”
没一会，别着红袖头的农贸市场管理员就一前
一后地来了，手里拿着个扩音喇叭，驱赶着堵在路上看热闹的人。
他们好像认识何新军这一家。
看到地上那一摊狼藉和嘻嘻哈哈的疯儿子，不用想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第几次了？老何，我问问你，这是第几次了？”
男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不敢声音太大，生怕吓到何胜伟，只能尽力克制着语气，“这道也不是你们一家的，你们再这么弄，还让不让别人家过了？”
“对不起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俺小他，他……”比起王娟，何新军弯着的腰比她还要低，嘴上一个劲儿地道歉，惭愧的汗珠也顺着他的脸往地上掉。
男人摆摆手，随意地踢开了挡路的那几片烂菜叶，“最后一次，真是最后一次，要是哪天再闹个这事儿，我也帮不了你了。”
农贸市场里的店面是要租金的，但管理员也不是不通人情，平时任凭外面的人来小道里摆摊，只要是不影响别人，他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但是碰上何新军这一家，他就算是把两只眼睛都闭上，这懊糟的声音也能直钻进他的耳朵眼儿。
他都数不清自己放了他们家多少马了，自从他们来摆摊后，几乎每天都要闹这么一出，可就算如此，他还是强迫着自己要“通情达理”。
因为他们家摊上这么个儿子后已经算走上末路，都是苦命的人，他也不想再让他们家的冬天过得更冷了。
管理员走后，王娟和何新军赶忙收拾着地上的狼藉，或许是那股疯劲儿过去了，刚才还要坐飞机的何胜伟这会已经安静了下来，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蹲在墙角，静静看着爹妈为他的失智买单。
又是亏本的一天。
收拾完的烂菜叶王娟没有扔掉，而是用袋子兜了起来，卖是卖不出去了，但洗洗干净再切掉踩坏的地方，剩下的还能自己吃。
跟着他们一家从市场出来，等到何胜伟的情况稍微稳定一点后，她试着掐一下他的脉象，又给他做了一个初步的检查。
肝肾不足，气血运行不畅，脉搏沉静而细，指尖像是拂过一片很涩的滑片，又像是按在一条老朽的竹子上，沉下水后许久才会回弹上来。
随后她又看了看何胜伟的舌苔以及眼白……
她之前没有接触过这一类“癫狂”的病患，只觉得他哪哪都和正常人的有区别，知道他的大脑受了损，却说不出病因，也不知道该怎么去治。
怕是得爷爷亲自来看一看，才能给他们解释清楚情况吧。
“姑娘啊，我知道你是好心，谢谢你啊，”抹去眼角的泪，王娟用抹布帮何胜伟掸去身上的脏东西，“不用治了，好些个医生都说他治不好了，就这样吧……”
前些天沈万山心情一直不好，王冬梅多少知道是因为这个叫何胜伟的人。
能把老爷子气得成天闷闷不乐，她一直以为这个何胜伟是个头脑精明、满腹心机的人，可亲眼看到时，这个眼神清澈只知道傻笑的少年却让她感到意外。
“咋会成这样？”王冬梅不禁问道。
何新军叹了一口气，“报应，都是报应……”
一个多月前，何胜伟刚回学校没几天就说人参不够吃了。
说是找工作的压力太大，说是还有什么论文要写，让何新军他们再多给他寄一点钱，帮他撑过在学校最后的这两个月，还说只要能找到工作，他就能用自己的工资买人参，不需要家里寄钱了。
可这次要寄多少钱过去呢？
五千，整整五千！
可王娟和何新军他们俩每个月的工资才不过三百多，更何况之前给他买人参就已经把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哪里还能再找出五千块来？
没办法，为了让儿子能够挺过这段时间，他只能借钱。
听说了他们家儿子的事，棉花厂当然是表示支持的，好歹是棉花厂员工的孩子，又是厂里培养出的第一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于是当天厂里就组织捐款。
五千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筹够了，还多出了一千多块。于是第三天一早，何新军就立刻把钱给他汇了过去。
想着何胜伟独自一人在外地举目无亲，万一发起病来需要人照顾，厂里给了他们五百块还放了他们一个月的假，让他们可以去海市照顾儿子。
可没想到意外却在这时候发生了：
——
九十年代的华国不管是经济还是国力都在迅速发展，海市也借着时代的东风，成为了东海之畔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海市白天最繁华的是当属南城街，这里拥有着全市最大的百货商店，还有最热闹的商业街，城市中最多的目光都聚焦于此。
等到入了夜，另外一条黄江路则靠着霓虹装点的美食，吸引着许多老饕，觥筹交错之间、纸醉金迷之处，不知道又有多少的合同敲定在这一盘盘珍馐美味之中。
香满园，黄河路上最豪华的饭店，只要进了那扇的旋转门，就会来到一个新的世界。
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个人都是“老总”，每个人都会得到服务员的盛情招待，整整三本五十页的彩印菜单，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
什么澳龙、帝王蟹、东星斑都是小儿科，只要你想吃，他们甚至能从后厨端来一盘火焰大王蛇！
像这样高档的饭店，一般接待的都是商务接待或是富家豪门的宴请，不过在十月的最后一天，他们却接待了一桌还没毕业的大学生。
不是一楼大厅的那种散台，而是二楼低消两千块一桌的高档包厢。
“何老板，以后发财可别忘了我们这些老同学们啊。”
“不会不会，哪里的话。”
“要是我找不到好工作，就去豫市投奔你，你可得在棉花厂给我安排个好工作。”
“害，你这么有本事，还需要来找我吗？”
“欸？你还真别说，咱胜伟可是棉花厂的皇太子，老刘啊，你要是去了豫市的棉花厂，胜伟不得给你安排个经理的位置坐坐？”
“你们可别消遣我了，快喝酒吧，你这杯酒我可盯着看快半天了啊。”
接连几杯白酒下肚，快速上头的酒劲儿让何胜伟的脑子有些迷糊。
比起刚上大学时连喝啤酒都会吐，此时能忍受白酒的灼热刺喉已经是他极大的进步了。
夹了两口菜后，何胜伟找了个上厕所的借口从包间跑了出来。
“老总好。”
从包间出来时，正巧碰到两个刚送完菜的服务员。
穿着紧身的中式旗袍，服务员用娇滴滴的声音向他问了一声好，不过他却没有在意她们说了些什么，只是扶着墙快步跑去了洗手间。
难受，很难受……
双手撑在洗手台上，快速地用凉水给发烫的脸降温，过了好半天，他才把那股想要吐的反胃感给压下去。
不能吐，这酒可是三百块一瓶的五粮液，身上的衬衫也是二百块一件的高档货，哪怕刚才用来压酒的凉菜，也都是五十块一盘。
所以，他不能吐，因为这些都是用他爹妈的血汗钱换来的……
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何胜伟挤出了一个极难看的笑，他的嘴角分明是在上扬，眼里的情绪却很苦涩，比他小时候吃得中药还要苦。
于是他用手指蘸着水，帮镜子里的自己把眼睛里的情绪抹掉，可这样的自己看起来更难看了。
今晚，他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成为了在场人人都追捧的人，成了每个人都羡慕的“何总”。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一路走来有多么地艰难。
三年前，当他背着行囊从豫市来到海市时，他对未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向往，也想象着自己能够凭借恒心和
毅力，在这片更广阔的天地有所作为。
等到住进了学校寝室，才逐渐发现这里和他想象得不太一样。
不是所有人都要拼命努力才能考出高分，不是所有人都要把时间都花在学习上，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除了书本之外，一个朋友都没有。
年级里的第一次联谊，何胜伟碰到了那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孩。这一次，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做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何胜伟，胜利的胜，伟大的伟。”
女孩对何胜伟的单纯呆傻并不反感，于是也大方地向他做了自我介绍。
同样是城市出身，可出生在海市的女孩背景要比他更为出色，父亲经商、母亲是工程师，一家子都是很有素质涵养的高级知识分子。
轮到何胜伟时，在面对女孩优越的条件，他第一次产生了自卑的心理。
他没有细说自己父母的工作，只说他们都在市里的国有棉花厂上班，不曾想，这一次模糊的自我介绍却让他在第二天成为了“棉花厂的大少爷”。
不知道是谁传的，反正不是那个女生。
何胜伟入学后不怎么跟人交际，也甚少参加集体活动，大家自然对他的背景十分好奇，于是这么一传十、十传百，他就成了国营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一开始何胜伟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觉得身边的人对自己格外热情，不仅上课会主动给他让座，去食堂打饭也会帮他打一份，后来当何胜伟被人叫“少爷”的时候，才发现是闹了个乌龙。
学校里不乏有钱人，可像他这样家里有钱、长得又帅、学习又好的男生可是凤毛麟角，于是不管男女都会想要和他亲近。
这是何胜伟从小到大第一次被人追捧，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受人欢迎、成为焦点是这种感觉。
为了能够一直成为“万人迷”，何胜伟决定将计就计，继续扮演棉花厂厂长的儿子。
可既然是国营棉花厂的大少爷，何胜伟就不能再过之前那种寒酸的日子，名牌衣服、名牌鞋，文具也要是从百货公司买的牌子货。
在他精心的包装下，曾经那个一块钱掰成两半花，一个月六十块钱生活费就足够的小镇做题家，就这么摇身一变，成了不需要努力，读书不过是丰富自己生活的阔少。
当然，这样的变身魔法是有时间限制的，金钱就是限制。
他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钱来维持自己的光鲜亮丽，需要慷慨地请客、随意地做东来保持他的体面。
他不能也不敢告诉父母真相，思来想去决定用装病来骗钱。
大病父母回来，小病花钱，最好是生一种慢性病，不仅去医院查不出来，并且不容易被识破的突发性疾病——疯了。
对，疯了！
疯子是治不好的，无论花多少钱都是打水漂，几番考虑和犹豫后，何胜伟决定用装疯来找父母骗钱，而用来治疗他发疯的特效药就是人参。
人参好出手，就像是明码标价的黄金，不用担心折价的问题，尤其是上了年份的人参，有时候甚至还能多卖出几十块钱。
何胜伟就这么装着装着，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三年，每个月上千块的开销一点点透支着家里的存款，直到今年，一向省吃俭用的父母终于被他“吸干”了，再也榨不出一点价值。
于是父母便向电视台求助，希望能够借助社会的力量帮帮自己的儿子。
后面便有了何胜伟从图书馆回家，撞见记者和几位大师的这档子事儿。
像他这样还没步入社会的野狐禅，顶多是骗骗疼爱他的父母，在碰到沈万山这种“千年狐狸”，他那点不入流的小把戏根本不值一提。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沈万山竟然给了他体面，并没有当面戳穿他。
那一刻，何胜伟有反思、有后悔，面对沈万山给他的台阶，他是真的想要脱下自己伪装了三年的画皮，用真面目示人，也是真的想要让自己的“病”痊愈。
可……
最后一次，他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只要请了这顿散伙饭，大家都各自出校去找实习工作，他就不再装了，只要让他唱完这最后一出大戏，他就彻底谢幕，做回他真实的自己。
所以为了演好这唱戏，他不得不再向父母要一笔巨款，而在他拿到汇款的那一天也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一份好的实习工作，赚更多的钱弥补这三年对父母的亏欠。
调整好情绪后，何胜伟终于对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了一抹满意的笑。
快了，快了，过完今晚，他就可以做自己了……
回到包厢，何胜伟继续和班里的同学喝酒吃菜，勾肩搭背地聊着过去的友谊，畅想着未来美好的明天，直到包厢的门从外面被推开。
“小伟？你，你？！”
“爸……妈……”
是王娟和何新军，他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他没想到他们会亲自来海市，没想到他们会去学校，更没想到他们会拎着大包小裹的行李出现在海市最豪华的饭店包厢门口。
一边是穿着光鲜亮丽的阔少，一边是两个衣服上还打着补丁的乡巴佬。
他们竟然是一家人？不会吧……
“何少，他们是谁啊？”
“你爸不是棉花厂的厂长吗？他们这……”
“到底怎么回事，你们不会真的是一家人吧。”
一时间，所有人眼里的情绪都从尊敬、崇拜变成了鄙夷、嫌弃，放下手里的酒杯，他们看何胜伟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异类，一只看似光鲜亮丽实际是满身脏污，生活在阴沟里的老鼠。
那一刻，何胜伟没有被识破谎言后的愧疚，而是歇斯底里地发泄。
“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来这儿干嘛！”
谁能想到，撞见儿子的谎言并不是最崩溃的，更崩溃的是他们向来以为乖巧的儿子竟然是个骗子，骗走自己的血汗钱去宴请那些同学，却从未想过给他们买过一杯白水。
什么治病？什么人参？全都是一场谎言。
“小伟，我们就是这么教你做人的？这就是你学了二十年的道理？”
“何s……胜伟，所以你是骗我们的是吗？你根本不是什么棉花厂的大少爷？”
“你这也太过分了吧！”
“就是就是，亏我们还把你当朋友，你就这么骗我们！”
……
这是何胜伟人生中的至暗时刻，曾经他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是父母心中的骄傲，是邻居口中的标杆，是朋友脑海中最慷慨的阔少。
但这一刻，他失去了一切，所有的脸面都被撕扯成碎片，最后一点尊严也没骂进了尘埃。
他的情绪不断积累压缩，如同一颗升温的蘑菇弹，直到酒精开始发挥作用，成为点燃那颗蘑菇弹的导火索……
一朵巨大的蘑菇云在他的意识海中绽开，所有的记忆和理智都随着他的自尊和面子一起烟消云散了。
“我是！我是！我是棉花厂的少爷！我不认识他们！”
“他们不是我爸妈，不是爸妈，我是少爷，我真的是少爷啊！！！”
何胜伟，他真的疯了。

第35章 两个好哥哥
“唉,这孩子还是太虚荣了。”
听完沈妙讲的故事，陈秀兰一边给她们娘儿俩沏着菊花茶，一边惋惜道,“为了自己的面子，把一家人都搭进去了,何必呢？”
何胜伟的事后劲儿太大了,以至于到现在，沈妙的脑海里都还是他方才在市场里发疯时的模样。
他这次是真的治不好了。
听王娟说那天在饭店他刚嘶喊几声，就一口气没缓上来晕过去了，等醒来后就是现在这一副痴痴呆呆,谁也不认识的模样。
带他去医院的检查结果是，酒精和情绪刺激到了大脑,导致大脑皮层受损，从而影响到了记忆，以后都只能时而疯狂、时而癫傻，这么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了。
这事儿成了棉花厂家属院里的丑闻,自家孩子骗了这么多钱,王娟和何新军没脸再干下去了,于是两人引咎辞职也搬出了家属
院，带着已经疯癫的儿子靠摆摊生活……
“好了,不说他们了。”
陈秀兰把洗好的水果端来，主动转移话题道：“这会儿摊儿还没都摆全,等会吧，稍微等一会咱再去。”
“中。”
沈妙和王冬梅到她家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周末原本人就多，又赶上庙会，村里到处都是来凑热闹的人,中间的那条主路早就堵得水泄不通了，可谁能想到这才刚刚开始。
不得不说，陈秀兰的性格是真的过于开朗了，四十来年加起来一共和王冬梅没见过两面，却能聊得像是来往多年的知心老友，总能找到聊不到头的话题。
“你还记得恁那个姐不？她去年都抱上外孙啦！”
“王霞吗？这么快，她妞不是前两年才结婚？”
“这还快呀，你之前高中那个同学记得不？我忘了叫啥了，嘴特别大的那个。”
“嘴特别大……嘶，啥丹，叫啥丹来着，我也记不清了。”
“她今年才四十六吧，都抱上二孙了！”
“咦~这才快呢，对了，她是嫁到哪了？”
开始王冬梅还有些拘谨，没过多久就跟陈秀兰聊得不亦乐乎了。
她们俩坐在客厅里聊着闲话家常，沈妙则借用了陈秀兰家的座机给爷爷打了个电话。
沈妙的肚子浅得很，藏不住瓜，要是不早点把何胜伟家的时告诉爷爷，她这一天怕是都会坐立不安。
和自己一样，沈万山在听说了何胜伟的事情后觉得解气之余，更多的还是唏嘘不已。
眼看他苦学二十年考进了海市的名牌大学，父母折腾大半辈子供养他，最后却落得个因为疯癫而被迫退学的下场……
何胜伟确实是可恨之人，不过可恨之人也的确有可怜之处。
“妈！我回来了！”
还没走到家门口呢，楼道里就传来一个爽朗的叫喊声，几秒钟之后，就听到了他“咚咚咚”敲门的动静。
“说曹操曹操到，俺家这土匪真快可回来了。”陈秀兰掸了掸衣服上的瓜子皮屑，起身走去开门。
“妈，想……”男人刚进门就要往陈秀兰的怀里扑，看到沙发上坐着人，这才赶紧收住动作，连带那句没说出口的话也给咽了回去。
“家里来客人啦？”男人礼貌地冲着沙发上的王冬梅躬了躬身，大方地同她打招呼道，“阿姨好！”
胡噜着男人的头发，陈秀兰替他补充道：“这是恁清河村的那个姨，姓王。”
“王阿姨好！”
母子俩的性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同样的大眼睛、同样大大咧咧的行事风格，再加上那一张抹了蜜的小嘴儿，真是一对讨人喜欢的活宝。
男人名叫姚恒，是陈秀兰唯一的儿子，和沈妙同年马上也快二十四了，不过月份却要比沈妙大了三个月。
王冬梅常说沈妙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总是透着几分孩子气，今天见了姚恒才发现，原来比沈妙还幼稚的成年人大有人在。
姚恒一看就是从小泡在蜜罐里长大的，眼睛里干净得没有半点杂质，说话也是直来直往，会毫不掩饰地夸赞王冬梅的气质，也会提醒沈妙的嘴唇有点干，需要喝点水润润。
“好了，别跟个窜天猴样的乱蹦了，坐好，”陈秀兰拉着他坐在自己旁边，伸手替他理着额前的碎发，“看你这几根狗毛剪的，难看死了。”
“哎呀！啥狗毛啊，这叫刘海，学校里时髦着呢。”姚恒撇了下嘴，重新把刘海给梳好。
姚恒就在豫市的大学读书，明年就毕业了，因为学校离家近，所以每到周末都会回家。
兴许是一直读书，没怎么在社会上飘荡过，白白净净的一张小脸儿满是书卷气，有那么点《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感觉。
“俺爸了？”
“还没回来，”陈秀兰看了看墙上的时间，“时间不早了，要不咱去饭店吃个饭吧？吃完饭咱再去会上好好转转。”
“别别别，去饭店吃太破费了，俺娘儿俩都准备坐坐就回去了。”
“回去弄啥？这还没开始逛呢，”陈秀兰下意识要挽留她，可拉的却是沈妙的手，“难得来市里一趟，等下午玩够了再回去呗。”
“不想出去吃，那我一会去买点菜，咱搁家做着吃也中。”
陈秀兰的盛情难却，王冬梅和沈妙只好答应。
想着四个人一齐去买菜没必要，陈秀兰就让姚恒带着沈妙先去庙会上逛逛，自己和王冬梅去买菜，等到饭菜都做好后再回来吃饭。
姚恒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就算陈秀兰不主动提，他也没打算和沈妙在家干坐着等。
陈秀兰说话的这会功夫，姚恒已经开始往兜里塞零花钱，准备带沈妙出门了。
“庙会人多，去看看恁辉哥忙不忙吧，不忙让他带住恁逛。”临出门前，陈秀兰特意交代他道。
“中，知道了。”
跟在姚恒身后下楼，沈妙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错觉，脚步也不由得轻快起来。
就像是村里的大哥哥领着她们这群妹妹们去赶庙会，哥哥会用零花钱买各色的粘牙糖和一吹就响的玻璃鼓，而妹妹们则会乖乖拎着哥哥买来的玩意儿，寸步不移地当着小跟屁虫。
“恁村有庙会不？”
“有啊，人也是可多。”
“恁那也有套圈？摸奖？”
“当然了，俺那还有搭台子唱大戏的，还有会耍猴的。”
“可以啊，还以为城边村太远，啥都没有呢。”
“那你可想错了，就是因为偏，地方大，玩得才多呢！”
从两人认识到现在才不过半个小时，沈妙发现姚恒竟然是一个比陈秀兰还要有趣的开心果。
他和陈秀兰一样，话匣子一打开就闭不上了，听他“嘚啵嘚啵”地说个不停，向来自认为话多的沈妙此刻竟觉得自己有些内向了。
好久没碰到这么有意思的人了，跟他聊着天，感觉自己的心情都跟着变好了。
快到村里的主街时，人流逐渐拥挤了起来。
“跟紧我，前面人可多。”
“往前走吧，我跟着呢。”
沈妙努力地让自己保持和他有一米的距离，可稍微脚迈得慢了一步，旁边就会有人把她给挤开。
眼看着沈妙和自己的距离被拉得越来越远，姚恒索性转过身，一把抓住她的手臂将她拉到了自己身前，“你往前走，我在后面跟着你。”
姚恒的个子不算高，只有一米七五左右，穿上带着跟的球鞋也就比沈妙高出一点点，可当他护着自己一点点往前走时，沈妙却觉得他的身型仿佛变得高大了许多。
姚恒的身上有股淡淡的洗衣粉味道，是柠檬味的，被晒过之后还有阳光留下的余温，暖暖的，闻着很舒服。
扑通扑通……
唔，这种感觉好奇怪，分明他只比自己大了两个月而已，沈妙却不由得想要仰视他。
尤其是他用手护在自己身体两侧，以防别人会在混乱中碰到自己时，更是忍不住想要像鹌鹑一样缩进他的怀里。
“妙妙？”
因为离得很近，他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更低沉了几分，很有磁性。
“嗯？”沈妙稍稍偏过头看向他，“怎么了？”
姚恒：“我给你变个魔术吧。”
“魔术？”
话音刚落，姚恒就抬起手放在她的头上，然后快速地胡噜着，说：“你看你看，下大雪咯~”
沈妙：……
看着自己肩膀上散落的头皮屑，那一刻，沈妙感觉自己从社会的一定程度上来说，大概是死了，死得不多，微死而已。
不过既然自己都要“死”了，趁着人多攮他一刀应该也不过分吧！
穿过主街一直往南走，姚恒带她来到了一家门脸挺大的商店。
“侯哥，我回来了！”
瞧了一眼坐在收银台前看店的临时工，姚恒跟来到自家店一样，随手抓起一包架子上的巧克力拆开，只从中拿了一颗，剩下的都塞进了沈妙的怀里。
沈妙：？？？
别说你认识猴哥，就算你认识玉帝也不能到人家店里这样吧？
等等，这包巧克力的钱……
“好，你先坐，我在仓库理货，等会就出去。”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商店尽头的门后面传出一个十分稳重的声音。
“中。”
听到“侯哥”的回答后，姚恒更加肆无忌惮了。
虽说马上快入冬了，可这两天天气热，尤其是快中午这会儿，温度都在二十度以上，从架子上挑了一瓶荔枝味的汽水打开，仰起头“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然后把起子也递给了沈妙。
“挑一瓶喝吧，别客气，把这儿当自己家就行。”
沈妙不怯生，可说到底她并不认识这位“侯哥”，所以做不到像他这么从容地从货架上拿东西，“不了不了，刚才喝水喝得有点多，这会不渴。”
姚恒看出了沈妙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没有勉强她。
“对了。”
话音刚落，他就从食品区跑到了日用品区，再次折返回来后，见沈妙两只手里都有东西，便将那一根小东西塞到了沈妙的口袋。
“是什么？”沈妙没看清，只瞥见是圆柱形的。
“唇膏，”姚恒继续喝着手里的那瓶荔枝汽水，“你不是大夫嘛，得经常跟人说话，冬天嘴唇容易干，没事多抹点唇膏嘴巴就不起皮了。”
想不到他还挺细心的……
低头瞥见口袋里露出来的粉色一截，不得不说，沈妙真的有被他感动到。
“草莓味的，很适合你。”
抿了抿唇，沈妙暗暗庆幸刚才没有表露出想攮他的念头，刚要开口跟他说声谢谢，没想到姚恒又补了一句，“你嘴巴大，记得要涂得稍微厚一点。”
沈妙：……
后悔早了，应该早点攮的……
在外面等了几分钟后，终于见到了这位“侯哥”。
是个模样看着三十多岁的精壮男人，兴许是在仓库里干活太累，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热淋淋的汗打湿了背心的边缘，依稀能看到下面古铜色的皮肤。
他的身材很好，一米八四的身高看着很是挺拔，腹部的肌肉轮廓若隐若现，任凭是谁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忍不住多停留几秒，而他的样貌则不算特别出众，五官端正，没有特别亮眼，也没有什么缺陷，普普通通而已。
“你小子真是土匪啊，一回来就上我这搜刮来了。”
从姚恒身边经过拿起衣服时，侯哥像逗小孩子一样揉着他的头发，“谁给你剪得毛？真丑。”
“你懂屁，”姚恒不高兴地推开他的手，重新把头发整理好，“这叫刘海，很时髦好吧。”
见姚恒身边还跟这个女孩，侯哥一边穿衣服一边向他问道：“这位是……”
“俺那个清河村姨家的妞，得叫妹妹的。”
两人明明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关系，从姚恒口中说出来，倒像是他亲妹妹一样。
不等沈妙做一番自我介绍，姚恒又主动跟她介绍了这位侯哥，“这是侯文涛，你跟着我叫哥就行。”
侯文涛的妈和姚恒的妈是好姐妹，他妈比陈秀兰大了十几岁，因此侯文涛也比姚恒大了十几岁。
侯文涛的妈几年前去世了，不过两家却没有断了来往。
侯文涛家是开商店的，姚恒他爸是在两省跑运输的，有时候会带些南方时兴的玩意儿来卖，所以两家不仅是私下，生意上也有交集。
妈妈们有交情，他们又是从小一起长大，所以他们的关系就像是亲兄弟一样。
“呀！只顾着出来赶会，忘了把书给你带来了！”
看到侯文涛在本子上登记着入仓库的货单，姚恒这才想起来忘了给他带书。
侯文涛小时候没好好读书，长大后才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所以在姚恒上大学后，会时常让他帮忙从图书馆借书学习。
“没事，”放下圆珠笔后，侯文涛拿起一旁的外套穿上，“先带妹妹去玩吧，晚上等我没事去恁家拿就行。”
临出门前，他也跑到了超市的日用品区拿来一只发卡递给了沈妙，“给，今天风大，别上头发就吹不乱了。”
“谢谢侯哥~”沈妙收下了他的好意，回以一个甜甜的笑。
好巧，他送的也是粉色的草莓哎。
三人一同出门时，姚恒在左、侯文涛在右，如同童话故事里的骑士一般保护着中间的小公主，事实上，沈妙也确实享受了像公主一般被捧在手心里的待遇。
“吃撒子不吃？给你买点吧。”
“买一点点吧，多了吃不完。”
“套圈玩不玩？我瞧着那个兔子怪好看的。”
“中啊，那来十个圈试试吧。”
“这小玩意做得怪好，买几个放家里吧。”
“好，买一个就行了。”
从主街的东头一直走到西头，沈妙的嘴巴就没停过，吃了好多小贩现做的特色小吃，每样一口，吃不完的就给两个哥哥吃。
手里的东西也是越来越多，拿不下的也是两个哥哥帮她拎。
从头玩到尾的这一路，沈妙一分钱都没掏，全是姚恒和侯文涛买单。准确来说，应该都是侯文涛买单，因为姚恒的手里拎了太多的东西，腾不出手掏兜拿钱。
有他们陪着自己玩，沈妙真的有种回到了小时候的感觉。
她曾经一直幻想过自己能有个哥哥或者姐姐，如今，当两个哥哥左右架着她去看台子上唱得大戏时，她感觉自己的幻想好像成真了……
这是沈妙今年玩得最开心的一天，开心到让她忘了早上还在为何胜伟的事遗憾，甚至晚上回家的路上和王冬梅聊天的话题也是这两个哥哥。
今天去豫市玩得这一趟，沈妙可谓是满载而归。
好多从庙会上买的小玩意儿，唇膏，零食，还有自己爱吃的那个酥点，哦对，还有套圈时套中的一只小白兔，车篮子装得满满当当的，后面的座儿上也夹了一小瓮陈秀兰自家腌的糖蒜。
坐在院子里收拾着给小白兔编得笼子，沈妙把今天的好心情都写在脸上了。
“恁今儿跟去何家没？”从医馆回来时，沈万山问道。
“没，在路边聊了聊就走了，”沈妙随口回答说，“他们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所以我就没追问太多，既然他们知道当初误会了咱就够了。”
碰到何胜伟的事，沈妙目前就只跟沈万山说了，本来也想跟蒋小珍八卦一下的，可仔细想想，这毕竟是人家的痛处，拿到明面上说不太好便作罢了。
见沈妙的脚边多了一只兔子，沈万山又问：“这兔子哪来的？”
“俺姚恒哥套的，他家没地方养就送我了。”提起这个刚认识的哥哥，沈妙好不得意。
“姚恒？”
收拾好从屋里出来准备做饭，王冬梅替她回道：“陈秀兰家的小，跟妙妙一般大。”
提起陈秀兰，沈万山一时想不起来是谁，说起她曾经来吃过沈妙的百日宴，才勉强有点印象。
前几天沈妙就说要去北关村赶会，原来说的就是她家啊。
系上围裙，王冬梅好奇地问道：“妙妙，恁今天在会上玩得咋样啊？”
“挺好的啊，”沈妙自顾自地编着竹筐，“姚恒除了嘴巴贱了一点人没啥别的毛病，还有侯哥，话少，但是人可好。”
见沈妙对姚恒的评价不错，王冬梅跟着笑了笑，“那就中，我瞧着那小也不错，又有学历、又有模样，北关村离咱这儿也不远，信（嫁）到他们那也挺好。”
沈妙：？？？
“啊？信谁啊？”
“姚恒啊。”
沈妙更懵了：“谁要信他？”
王冬梅也没反应过来：“不是你吗？”
“谁跟你说我要信他啊。”
王冬梅反问道：“你不想信，今儿非拉着我去人家家干啥？”
沈妙：……
谁说去人家家就是想嫁啦，她是想去吃瓜的啊！

第36章 你拿我当婆媳，我想当你……
见沈妙吞吞吐吐了半天没说出个所以
然,王冬梅又问：“你真不喜欢他？”
“喜欢啊，但不是你想的那种喜欢。”
沈妙很喜欢和姚恒玩，不是男女之间那种喜欢,而是哥哥和妹妹的那种喜欢。
倒不是姚恒没长在她的审美上，而是他给自己的那种感觉,很温暖、很细心偶尔还会毒舌两句活跃一下气氛,让她有种被当成小孩子哄的幸福感。
而且她能感觉到，姚恒也并不喜欢自己，单纯的他眼神里装满了纯粹又明媚的阳光，甚至比她更加不清楚,男女之间的爱意是种什么样的情绪。
“为啥喜欢就非得在一块，当兄妹不好吗？”用手指磨蹭着身旁那只小白兔的软毛,沈妙总会不由得想起他今天胡噜自己脑瓜时的动作。
他一定也是把自己当成妹妹看待的。
“是吗？”王冬梅撇撇嘴，一边掰着豆角一边说道，“我看陈秀兰挺想让你当儿媳妇的。”
沈妙神经大条，只顾着跟姚恒出去吃喝玩乐了。
可同样身为母亲,王冬梅却一眼就看穿了陈秀兰的心思。
或许是觉得沈妙和年轻的自己很相似,也可能是听说了沈妙跟着沈老爷子行医的事迹,陈秀兰很喜欢沈妙。
今天在她家聊天时，她的眼神里满是对沈妙的喜欢,就像是婆婆挑中了自己心仪的儿媳妇，尤其是让姚恒带她出去玩时,见两人熟络得这么快没有丝毫的生疏，更是老怀欣慰。
说是邀请沈妙和王冬梅去逛庙会,可这换个说法，不就是两家人带着孩子彼此相看嘛。
王冬梅起初还以为是沈妙自己长大了，想着操心自己的终身大事了,没想到她是一门心思只顾着玩，完全没明白陈秀兰的用意。
沈妙：“啊，那咋办啊？！”
“咋办？下次找个机会跟人家说清楚呗。”王冬梅淡淡然地回道。
可话说完后，她的手倏地顿了一下，随后又改口重新说：“要不……先跟人家多相处相处、了解了解？谁也不是见了一面就喜欢上的，说不定相处一俩月，你就改主意了。”
不止是陈秀兰瞧上了沈妙，王冬梅也觉得姚恒是个靠得住的小伙儿。
她看人的眼光向来不错，她有预感，像姚恒这样家庭条件好、长得又俊的大学生，身边肯定有不少小姑娘都对他动心呢。
而且话又说回来，沈妙这过完年就二十四了，村里像她这样大的姑娘早都嫁人，家里的孩子都不知道生了几个了，如今跟着老爷子学成了医术，也该盘算盘算自己下半辈子的大事。
“改主意？我看够呛。”
坐在一旁的沈万山一直没说话，直到王冬梅说完这句话，才慢悠悠地擦燃一根火柴点上自己的烟袋锅，“这跟熬药是一个道理，它要是药，熬的时间越长就越浓，但它要是块木头，那再咋熬也治不了病。”
难得听到爷爷能说出关于“爱”的这么有哲理的话。
印象里的爷爷是很少表露自己感情的，即使是对待自家人，也从来没有特别柔软的时刻，有事就老老实实说事，没事就别故作矫情。
沈妙记得小时候向爷爷撒娇，尽管他最后都会满足自己，但态度却总是淡淡的，哪怕是最温柔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也是冷冰冰的。
但是今天，当爷爷说出这句话时，字里行间却有着万千难以表露出的感慨。
缓缓吐出一口烟圈，沈万山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扶着把手从椅子上站起身，他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后，随后便慢吞吞地走回了屋里。
看着爷爷的背影，沈妙又想起了今天没有从陈秀兰那吃到的瓜。
轻手轻脚地走到王冬梅身边，沈妙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嘀咕道：“妈，你知道俺爷跟俺奶的事儿不？”
“不知道，”把择好的菜放进水池里冲洗，水流的声音也很好地盖过了她的说话声，“我嫁给恁爹的时候恁奶已经走了好多年了，从来都没听恁爷提过。”
“那俺爹知道不？”
“他更不知道了，他那时候才多大？估计这么些年，连恁奶长啥样都忘了吧。”
亲爹不知道，亲妈不了解，亲爷爷又不愿意提……看来只有哪天从陈秀兰口中，才能听到这段尘封超过快四十年的往事了……
没过几天，陈秀兰就又打电话邀沈妙去家里玩了。
这次她找的理由是托人从南方买了几匹布料，可惜颜色太艳了她穿不了，给家里的亲戚们分完之后还剩下一匹，眼看着离过年没几个月了，正好让她拿回家做衣服穿。
担心沈妙会拒绝，她又说自己的腰疼得很，想买点沈家的止疼膏药。
沈妙反应再迟钝，上次经王冬梅提醒后，也明白了陈秀兰的意思，她多半又是想给自己和姚恒制造相处的机会呢。
所以她便想着顺水推舟，趁这次去她家跟她把话说清楚，自己只把姚恒当哥哥，没想着结婚的那档子事。
沈妙来到北关村的那天刚好又是一个周末，刚好也是上午，如果时间掐算得不错的话，应该再过一个多小时姚恒就该回来了。
简单同陈秀兰聊了几句家常后，沈妙便将自己把姚恒当成哥哥的想法说了出来。
陈秀兰并表现出意外，她说的话和王冬梅一样，都是说给个机会多了解了解彼此，要是能走到一起最好，实在不合适也没什么可遗憾的。
说完，她便从衣柜里拿出了那匹新布在她身上比划一番，然后用皮尺给她量尺寸，说是等送去裁缝店做好了再让她拿走。
得，看来下次还得再跑一次……
为了自己能够常来和姚恒碰面，她这主意可真是一个接着一个啊。
在她给自己量尺寸时，沈妙不禁问道：“姨，外面的好姑娘多得很，姚恒哥又有那么多同学，你咋不试着让他多相相别人？”
“跟她们不熟，不像咱，都是知根知底的关系。”
沈妙：……
唔，其实也没有那么“知根知底”吧。
陈秀兰没有什么太大的虚荣心，不想让儿子找个城市里的姑娘，她更希望姚恒能够找个村里踏实本分的姑娘，结了婚以后能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行。
“咱之前也没咋见过，你咋会知道我踏实呢？”
“恁爹信（娶）了恁妈，几十年没吵过架拌过嘴，可不就是踏踏实实地在过日子嘛？还有恁爷跟恁奶，过去日子多苦啊，俩人不也是相互拉扯着走了那么多年？”
听陈秀兰这么一解释，沈妙更好奇了：“俺爹俺妈都不咋知道俺奶的事，你是知道的？”
陈秀兰让沈妙转了过来，在用皮尺给她量袖子时，得意地撇了撇嘴：“小时候听俺妈说的。”
因为事情实在是太过久远，再加上是他们更老一辈人的事，所以知道的人并不多。但只要是生活在三十多年前的豫市周边的村里人，都会知道沈万山和蒋素琴的事。
蒋素琴，就是沈妙的奶奶。
三十多年前，就在秦荷回豫市后没两年，豫省有好几个市都闹了灾，饿死的人不少，活下来的人也多有疾病，当时为了能够活命，不少人都在往豫市跑。
豫市接纳不了那么多的人，没办法进城的他们便在附近的村子暂时落脚。
当时，沈万山和沈妙的太爷爷每天都在各个村子之间跑，给生了病的难民治病，也是那个时候，他认识了蒋家庄的蒋素琴。
蒋素琴是蒋家庄村长的独生女，因为位置距离城市最近，当时难民涌进他们村子时，惹出
不少乱子。
她虽为女儿身却能抄起家伙带着村民维护着村子里的安定，也是她让自己亲爹跟附近的各个村子商量，将难民分开安置，并且管理着他们的行为以防再发生什么意外。
一个负责给难民治病，一个负责管理难民，他们就这么挑起了救灾的大梁，同时搭上了线，然后一丝一缕地将线拧成了绳，拉着彼此走到了一起。
他们的婚姻在外人看来是复杂的：蒋素琴离过婚，那个年代的女人离婚可是件大事，不过碰巧沈万山的年龄也三十多了，所以这么看来，两人大抵是凑活着搭伙过日子罢了。
但他们想错了。
结婚后，蒋素琴将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让沈万山可以专心行医，沈万山虽然赚得不多，可他们的小日子过得却是有声有色，忙忙碌碌之中溢着人人都看得出的幸福。
直到蒋素琴在生沈山生的时候难产大出血，身为大夫的沈万山当时是从阎王爷手中扯回了她一条命，但最后……
蒋素琴去世的那天，沈万山在一旁守了她两天一夜，任凭儿子怎么哭他都不理会，从那之后，沈万山便将全部的精力投入到了中医里，同时把最柔软的情绪和蒋素琴埋在了一起。
他们的感情或许听起来没有那么感天动地，可是在那个搭伙过日子、凑合讨生活的年代，沈万山对蒋素琴的情谊便显得尤为可贵。
陈秀兰正是因为小时候听过这些老故事，所以也想嫁给幸福，只可惜……没关系！就算自己这辈子没戏了，只要儿子将来能找到个好女人，两人能彼此相爱地过一生就行。
在赵泉的婚礼上，陈秀兰意外地见到了沈万山，脑海里一下子就想到了沈家还有个闺女，正巧听说她还没有嫁人……
当爷爷的深情，当爹的又老实，那她的品行自然差不到哪去！
于是她便想着撮合沈妙和自己的儿子，争取让儿子得到自己一直以来所企盼的美满婚姻。
“感情嘛，就是一点点相处出来的，跟恁爷恁奶一样，”把最后几个量好的数字记在小本子上，陈秀兰继续道，“他们当初也是不咋熟，就是靠着这么一天天的接触，哎~最后就走到一块了。”
在听到爷爷和奶奶的故事之前，沈妙多少还是觉得“日久生情”这四个字是有说法的，可在听完之后，便更加确定并坚信了爷爷关于“药材和木头”的那番话：
它要是药，熬的时间越长就越浓，但它要是块木头，那再咋熬也治不了病！
爷爷当初应该是喜欢秦奶奶的，不过正是知道自己和她不是一路人，俩人不合适，所以才会在送她离开时那么决绝；
而对于奶奶，爷爷更多的是爱。
他爱奶奶，哪怕奶奶曾经离过婚，他也一样爱得死去活来，所以在奶奶离开时，他才会那么痛苦，迟迟缓不过来。
所以沈妙觉得，爷爷跟奶奶不是什么日久生情，而是一眼就认定了彼此，所以他们这一剂药放在锅里才会炖得越来越浓。
“嘶……”
陈秀兰准备把柜子下面的鞋盒抽出来，结果一弯腰，一阵酸疼让她迟迟缓不过劲儿来。
“是闪住腰了吧？”沈妙赶紧扶着她到床边坐下，“慢点，来来来，等缓一会我给你按按。”
“不是不是。”
陈秀兰把手指放在后腰的位置上用力按了两下，疼并舒服着。
“是这里面疼，最近这一段也不知道是变天还是咋了，酸疼。”
陈秀兰平常不干活，按理说不会是因为腰肌劳损。
于是沈妙便给她做了个简单地诊断。
“是这儿疼？”
“下面，下面一点。”
“这儿？”
“对对对！就是这里面。”
确定了疼的地方后，沈妙又给她搭了个脉，同时让她伸出舌头检查着她的舌苔。
舌苔淡白、眼下有些乌青、眼白浑浊……而且她还把到了弱脉，弱脉在按压的时候会感到无力，缺乏跳动的力度，一般会在肾气不足的情况下把到。
唔，再结合她的腰疼。
如果她判断没错的话，陈秀兰应该是由于那啥过度导致的肾气不足，因为年龄比较大了，再加上虚耗过多，所以症状会相对明显。
当然，腰疼也有一点扭伤的原因在，应该是姿势不对，所以……嗯……
病因是知道了，可这该让沈妙怎么说得出口？
姨，你以后别跟姨夫造小孩造得那么频繁？
就算已经绝经了，也不能这么肆无忌惮地放纵自己？
即使要放纵，也得找个好一点的姿势？注意身体？
呃，这话多少有点说不出口。
摸了摸鼻子，在脑海里构思了好半天，沈妙才想到一个让彼此不那么尴尬的台阶：“姨，你这是肾不太好，可能是累住了吧，赶明我回去给你开点药，你吃完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别再累着自己就行了。”
瞥见沈妙脸颊上的红，陈秀兰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讪讪地点了点头，“中，那我躺着养几天。”
越和陈秀兰熟悉，沈妙越觉得她“可爱”。
虽然她比自己大了几十岁，是个应该叫她姨姨的长辈，但她的性格和心理，还跟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一般单纯。
或许是因为从小生活得太好，嫁得也很好，她没有吃过太多生活上的苦，因此在跟她聊天时能听到很多她的美好幻想，尽管不切实际却让她十分向往。
尤其是她对自己是真心地好，聊起八卦时的观点，两人的观点也出奇的一致，更让沈妙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陈秀兰是想跟她当婆媳，但沈妙……想跟她当姐妹！
到了中午差不多十二点左右，姚恒回来了。
“欸？妙妙来了？”
姚恒看着心情好像不太好，但在看到沈妙时，眼神里却快速地略过了一丝欣喜。
像是写作业写太久的小孩子，扭头时看到窗台上趴着一只小憩的猫咪，再有什么疲惫感也会瞬间一扫而光。
“今天洗头了没？”
沈妙：……
好吧，他的一张毒嘴巴还是一如既往地欠打。
“洗啦！”沈妙甩了甩头，蓬松的头发里是洗发水淡淡的香味，“昨天晚上洗的，干净着呢。”
放下包，姚恒正准备换鞋时，忽然听到几声叫喊从楼下传来。
“姚恒学长，你就答应她吧~”
“学长，姗姗真的很喜欢你呀~”
陈秀兰家住在六楼，依旧能听清楚那几个女声在叫喊什么。
“谁啊？”
沈妙和陈秀兰异口同声。
姚恒皱着眉，不悦道：“学校里的几个女的，烦死了，跟了我一路。”
懂了，他这是惹上桃花债~
那几个女生不知道姚恒家在几楼，便只好在楼下帮自己的姐妹告白。
要说起来，这些女孩子也是真的很有勇气，丝毫不顾及别人的眼光，当然啦，也是现在时代不同了，要是回到几十年前爸妈那个年代，她们可就要被当成“女流氓”逮走了。
偷偷从窗户往下看一眼，一共有三个女孩，因为住得太高，看不清她们的脸，但瞧着都是白白净净的，梳起的马尾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一直在叫姚恒名字的是两个女孩，而喜欢姚恒的主角则只是守在楼下，眺望着楼上的许多扇窗，希望姚恒能够下来见她一面。
“恒哥，你挺有福气啊，这么多女孩喜欢你呢。”转头看向姚恒，沈妙故意揶揄他道。
“福气？”姚恒白了她一眼，“这福气给你要不要？”
“姚恒学长~你就答应姗姗吧！”
“姗姗喜欢你好久啦！真的好久好久啦！”
姚恒被她们的声音吵得有点头疼，陈秀兰也跟他说，让他下楼跟那几个女孩子说清楚，大中午的，别让楼里住着的住户跟着看笑话。
重新穿上鞋准备下楼，姚恒出门前，忽然想到了什么。
“帮哥个忙？”转过身，姚恒对沈妙说道。
“行~！”
看在姚恒对自己很好的份儿上，沈妙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要说“挑拨离间”、“棒打鸳鸯”这事儿沈妙多少还算是擅长，等会只要她出马，不愁赶不走她们。
跟着姚恒一起下楼，沈妙见到了那几个跟他同校的女生。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一点没错，三个女生瞧着很是文气，一看就是肚子里有墨水的知识分子，再配上一张张白皙的面孔……戏本子里的祝英台，大抵就像是她们这样吧。
看到姚恒从楼里下来，那两个替姐妹
告白的女生主动迎上前，可在看到他旁边的沈妙时，却倏地收起了脸上的笑意。
不止是她们，那个心仪姚恒的女孩子，在于沈妙对视的一瞬间，也能从她的眼神里看到一丝失望和落寞。
“学长，你终于下来了，姗姗等了你好久了。”
“这位妹妹是……？”
沈妙只比姚恒小了三个月，按理说她们的年龄都比自己要小，不过沈妙长得比较显小，穿得也……土，所以自然会被当成妹妹。
不过她们说得没错，自己就是姚恒的妹妹啊。
沈妙都想好了，她一会准备扮演一个刁蛮任性的小妹，然后跟她们说自己的哥哥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要再来纠缠他。
结果还没来得及开口，姚恒就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她不是什么妹妹，她是我喜欢的人。”
两个女生：？？？
女主角：？？？
沈妙：？？？
哥，你啥意思，不通知我一声就擅自演上了？
沈妙试着想把手抽出来，结果发现被他攥得紧紧的。
沈妙：……
这入戏的速度是不是有点快了？
要不说她和姚恒能这么快处成兄妹呢，快速地与他对视了一眼，沈妙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想要劝退一段爱情，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另外一段爱情让对方知难而退，就算是假的也没关系。
收起了眼神里的惊讶，时刻保持演员素养的沈妙立刻进入到了角色里，顺势挽起了姚恒的手臂：“对，没错，姚恒哥哥也是我喜欢的人。”

第37章 三个人？一点也不挤，刚……
看着他们两人依偎在一起的甜蜜模样,那个喜欢姚恒的女生脸上写满了挫败。
她不理解，自己到底比沈妙差在哪。
论样貌，她不敢说自己毛若天仙,可起码也算得上是漂亮；论身材，她可是她们系里啦啦操的队长；论衣品和审美,她更是比眼前的沈妙高处不少……
姚恒凭什么会看上她,而不是自己？！
沈妙感受到了“姗姗”眼神里的敌意，可她非但没有退缩，反而还十分亲昵地把头靠在了姚恒的肩膀上。
要放在平常，沈妙是最不忍心看到漂亮妹妹伤心了,有漂亮妹妹去跟人告白，她帮忙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用演戏来刺激她？
没办法，谁让她和姚恒的关系更亲近呢，身为妹妹，自然要帮他这个忙。
“她是咱们学校的吗？”
“怎么之前没见过？”
姗姗的两位好姐妹替她问出了心里的疑惑。
姚恒不急不缓地说道：“妙妙她已经不上学了。”
一听沈妙不上学,两个女生眼里的情绪又变得复杂了几分。
“她是大夫,家里世代都是中医,”将手从沈妙怀里抽出来，又搂在她的肩上,姚恒的语气更加温暖了，“就算不读大学,她在我心里也是最出色的。”
扑通扑通……
好奇怪，当沈妙看着姚恒瞳孔里自己的倒影时,又有了上次那种很奇怪的感觉。
不过这次消失得很快，因为沈妙知道他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现在这么说只是在演戏,真要像上次那样聊天，保不准又要怎么毒舌自己呢。
“怎么之前没听你提起过她？”那女生继续狐疑地问道。
这次，换作沈妙接上了她的话：“单纯谈个恋爱而已，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没必要搞得全天下都知道吧。”
将头又往姚恒怀里凑了凑，她又弱弱地反问道：“姐姐，你不是说喜欢恒哥吗？难道在追他之前，都没了解过他有没有心上人吗？”
为了帮姚恒，沈妙被迫出演了自己最讨厌的性格，这时候要是有水淋到她身上，那收集起来可就是一壶飘香四溢的龙井了！
果然，率先闻到这股茶香的姚恒第一个表示有被“熏”到，即使知道自己在演戏，也略带嫌弃地拉开了和沈妙之间的距离。
沈妙：？？？
干嘛！想过河还要嫌桥旧吗？
眼神在沈妙和姚恒之间转了数十个来回，那个叫“姗姗”的女孩终于慢步走上前，试探着对他开了口：“学长，我不知道你已经有……，我只是想约你晚上一起看个电影。”
说话时，姗姗完全无视了沈妙的存在。
说是邀请他看电影，不过在沈妙听来，这更像是最后一搏的深情告白，借着看电影来探听姚恒有没有再选择自己的可能性。
沈妙瞥了一眼她伸过来的两张电影票，一红一绿，代表着单数和双数的座位。
泰什么尼？什么……
沈妙还没看清上面手写的电影名，姚恒就决绝地把她的邀请给推了回去，“不用了，我难道回一趟家，今天说好了要带妙妙出去玩，你还是再约别人吧。”
为了不让姗姗再对自己抱什么幻想，在搂着沈妙转身上楼时，他又停下脚步，补充了一句：“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不希望有人来打扰我和妙妙之间的关系，谢谢你，拜托了。”
姚恒拒绝姗姗的话听着是无情了点，不过却让沈妙对他刮目相看。
对嘛，这才是斩断一段桃花最好的处理方式，不要给对方留有任何的幻想。
不像某些渣男，欲拒还迎、婆婆妈妈，又想当表子又要立牌坊。
快走到四楼的时候，姚恒这才松开了搂在沈妙肩膀上的手，蹑手蹑脚地走近楼道的窗户旁悄咪咪往下看，果然看到了姗姗扑在她姐妹怀里痛哭流涕的画面。
而那两个女生也在一边轻声哄着她，一边带着她离开。
“喂，我瞧那姗姗长得挺漂亮的，你真不喜欢人家？”沈妙戳了一下他的手肘，小声问道。
“不喜欢，”姚恒回答得干脆，“谁说长得漂亮就得喜欢人家了。”
姚恒的桃花旺得很，今天来的这个姗姗算是他一众追求者里最主动的，平常在学校的时候，他每天不知道要收到多少封情书，在路上被搭讪多少次。
可是他一个都不喜欢，无关外貌，就是单纯地不喜欢。
见沈妙问了这个问题，姚恒又把话头拽回到了她身上，“当然，我也没有恋丑癖，丑得我也不喜欢，就比如你。”
沈妙：？？？
“去死啊！你才丑！”
沈妙抬腿就要踢他。
姚恒这人果然是忘恩负义，刚才还佯装跟自己恩爱呢，这会又拿自己开涮！
“早知道不帮你了，让那个女生在楼下缠你一整天！”
“逗你呢逗你呢，”姚恒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像哄小孩子一般哄她道，“咱们妙妙一点都不丑，长得有鼻子有眼的，比那吃人的老猫猴漂亮多了~”
沈妙：……
她到底在期盼什么？她怎么能幻想姚恒的狗嘴里能吐出象牙！
怎么办，好想把他溺死在尿盆里啊！！！
“不过说真的，妙妙，我不喜欢你。”开完玩笑后，姚恒这才借着这比较愉快的气氛说出了实话。
他当然知道陈秀兰邀沈妙来家里玩的目的。
第一次见面他就知道是相亲了，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沈妙并没有感觉被冒犯，随意地耸耸肩：“无所谓啊，反正我也不喜欢你。”
姚恒有些意外：“那你……？”
“没办法，你妈找借口让我来的，”沈妙走近了些，顺势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而且我觉得你这个人贱是贱了点，不过跟你玩得还挺开心，所以就来了。”
整天在医馆给人看病也是无趣，偶尔来市里转转，跟他一起玩也挺好的。
最重要的是，可以随便跟陈秀兰这位“好姐姐”聊八卦，还不会被爷爷教训，简直不要太快乐了好吗？！
趁着这个机会把话给说开后，两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想着要是这次相亲不成，陈秀兰还会给自己再找别的女生，姚恒索性跟沈妙商量继续以“相处”地名义接触着，只要她想，随时都可以来找他玩，这样既能让陈秀兰放心，也可以替他挡挡那些桃花。
“那你为啥不想找个对象早点结婚？”沈妙问道。
“没喜欢的。”
姚恒一句话就堵住了她后面要问的问题。
现在可不是从前父母和媒人一介绍就能结婚的年代了，如今崇尚自由恋爱，最讲究相互喜欢、彼此接纳。
靠在栏杆上，沈妙又问：“那你干脆跟恁妈说清楚嘛，没喜欢的，她再怎么急也没用。”
姚恒的唇角往下又耷拉了几分，并没有正面地回答她，“你个小姑娘家，懂啥？”
既然话说开了，楼下的那三个女生也都走了，沈妙便和姚恒继续上楼回家了。
“对了，刚才她要请你看啥电影？泰啥啥的，是啥片？”
“泰坦尼克号，”姚恒反问，“你没听说过？”
沈妙摇摇头。
城里的电影票挺贵的，再加上不怎么往市里来，所以沈妙一般只在放戏的人来村里时，才会和大家伙一起坐在村头看露天电影。
《地道战》、《小兵张嘎》、《少林寺》……一般露天电影播放的都是这些，泰什么尼克号？一听就是国外的片子，她自然是没看过的。
“是爱情片，讲俩人在船上谈恋爱的。”姚恒的概括能力很强，一句话就解释完了。
想着下午在家也没什么事，姚恒便主动提出要带她去看电影，“想看吗？我请你去看？”
“想啊！”话刚说出口，沈妙就有点后悔了，“可是票很贵吧，算了算了，还是不去了。”
“不用咱花钱，有侯哥呢。”
姚恒继续解释说：“侯哥认识电影院里头的人，要是场里没坐满的话，可以安排咱进去。”
姚恒说，他经常跟着侯文涛去蹭电影看，让她不用担心，沈妙这才答应一起去。
也好，两个人去看爱情片确实有点太奇怪了，三个人一起去挺好的。
而且沈妙对侯文涛的印象也很好，多一个大哥陪着，何乐而不为呢？
*
和姚恒一样，侯文涛也很疼爱沈妙这个活泼开朗的小妹。
去看电影之前，还特意让店员带她在自己的商店里拿些爱吃的零食。
“吃爆米花不？”
“吃~”
“奶油味的、巧克力味的还是原味的？”
“奶油味的吧。”
店里有一台摇爆米花的锅，是侯文涛自己亲手做的。
和那种老式的爆米花锅不同，他的爆米花锅是用普通的铝锅改的，所以不需要将锅口封闭，然后等到锅里的压力上来后一脚踢开压力阀。
小火慢点，然后不停地搅拌锅盖上的把手，就能听到锅里那玉米粒爆开时“噼噼啪啪”的声响，甜甜的暖香味能顺着风飘出好远。
“油快用完了，”打开油壶看了一眼后，侯文涛说道，“我去仓库里再倒点。”
姚恒：“那我跟你一块去。”
蹲坐在店员的旁边，沈妙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等着爆米花出锅，一双眼睛只顾着看爆米花锅上的把手了，完全没在意他们俩。
“我能试试吗？”
“可以啊，”店员将位置让了出来，教她怎么搅动把手，“保持一个方向转，对，慢慢的，很好……”
噼噼啪啪！
几分钟的功夫，沈妙就崩好了一锅热乎乎、甜滋滋的奶油味爆米花。
每一颗云朵状的玉米粒都均匀地裹满了奶油，抓起几颗放进嘴里，味道可比那种高压锅崩出来的好吃多啦！
简单地把锅里清洗一番后，沈妙想试试做点巧克力味的，不过这次她没有放玉米粒，而是改换成了大米。
唔，虽然平时吃的崩米花都是原味的，但创新一下的话，味道应该也会更不错吧……
在店员的指导下，沈妙的牛皮纸袋里混合了三四种口味的爆米花，每样一点，颜色各不相同。
等从爆米花锅前站起来时，沈妙才意识到姚恒和侯文涛好像去了很久。
“侯哥？恒哥？你们找到油了吗？”吃着手里的爆米花，沈妙朝仓库的方向走去。
“嗯，找到了。”
快走到门口时，两人这才一前一后地走了出来。
摇了摇手里的油壶，侯文涛下意识用手臂蹭了一下嘴，“放得有点靠里了，找半天才找到。”随后又说：“爆米花做好了？还有啥想吃的没，再拿点。”
“够了够了，”沈妙摇摇头，举起手里两只装得满满登登的袋子，“已经很多啦，拿太多吃不完。”
姚恒用手理了下额前有些凌乱的刘海，说：“那咱们走吧，去晚了电影可就开场了。”
“好。”
离开前，姚恒从沈妙身边经过，去前台拿外套的时候，沈妙忽然发现了一丝异样。
“等一下，你的脖子是咋了？”沈妙指着姚恒脖子上的那一片红道。
伸手帮他把领子往下拉了一点，那一片红从他的下巴直接蔓延到了他的左侧锁骨，像是抓痒时留下的红肿，不过这肿块却是分开的、成片的，好像七八只蚊子叮咬的蚊子包。
“疼吗？”
“不疼，就是有点痒。”
姚恒抿了抿唇，这时候沈妙才发现他的嘴唇好像也有一点红。
“你这是过敏了。”简单检查一番后，沈妙说道，“不严重，抹点过敏药就行。”
奇怪，去仓库一趟，怎么会过敏呢？
稍微又靠近了一点，沈妙在他身上闻到了一丢丢芒果的酸甜味。
沈妙怀疑地看着他，问道：“嗯？你刚才吃芒果了？”
“没啊，”姚恒又用手背蹭了一下嘴，本就红的嘴唇又肿了两分，“可能是刚才喝的果汁里有芒果，我没注意吧。”
“啊，那要不去医院看看吧？万一……”
“不用不用，我就抿了一小口，不碍事。”姚恒连忙紧张地拒绝道，为了转移沈妙的注意力，他生硬地把话茬拽回到了沈妙手里的那袋爆米花上，“咦~这爆米花咋是这颜色？你是把米花扔了，把炭装袋里了？”
“哪有！就是巧克力放得有点多嘛！”
事实证明，不管做什么东西都切忌灵机一动，做得好也就罢了，但做毁的几率更大……
“好了，咱快走吧，要不真来不及了。”
侯文涛稍稍弯下身，主动从沈妙的手里拿过了那两包零食。
可就在他开口说话时，沈妙也从他的口中闻到了一股芒果味，是比姚恒脖子上更浓郁的味道……
周末，电影院里的人很多。
和去村里放露天电影的电影队不同，市里电影院播放的片子都是近两年上映的新片，而是都是彩色电影。
今天一共有四部电影上映，一部是大陆的电影叫《活着》，另外两部是港台的《食神》和《古惑仔》，最后一部就是他们今天要看的《泰坦尼克号》。
来看电影的大多是小年轻，这两年港风正火爆，所以绝大多数是冲着港台的电影来的，年龄稍大一点的则喜欢现实向题材的《活着》，最后选择看《泰坦尼克号》的人就比较少了。
一是因为语言不通，只看字幕太累；二是因为电影时间太久，整整三个小时，很少有人愿意坐这么长时间，放映的时间一长，票价自然也比其他高出了一截。
这样一来，侯文涛不需要怎么费功夫就弄来了三张电影票。
连号的，中间靠后，很好的观影位。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一段时间，侯文涛去和电影院的朋友聊天去了，姚恒也说去买几瓶汽水等会喝，剩下沈妙一个人拎着零食找了个不那么挤的地方站着，等待着电影的开场。
嘶？
好像有什么东西碰了自己一下？
沈妙扭过头时，正巧有个男人从自己身边经过，她便没太在意。
唔，应该是自己的错觉吧。
继续看着海报上关于电影的简介，没过一会，她又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碰自己的腿。
因为她穿着棉裤，所以感觉不太明显，只觉得……
“你在干什么！”
沈妙还没反应，就被身后
一声义正言辞的训斥吓了一跳。
转过身，只见一只手被高举起来，并牢牢地攥住了手腕。被攥着的那只手羞怯地蜷着指头，另外那只钳住他的手则紧紧地保持着严厉的动作，不容他挣脱。
“有手有脚干点什么不好，偷人家小姑娘的东西？！”
一时间，周围立刻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沈妙的方向。
说话的是个身高近一米九的男人，他穿的外套很休闲，可腰板却挺得笔直，字正腔圆的言辞更是极具威慑力，让人不由得想起学校里严厉的教导主任。
不过男人要比教导主任年轻得多，顶多只比自己大了几岁。
相反，在他高大身形的衬托下，那个一米七出头的男人则显得獐头鼠目，低下头时，恨不得用头上的一顶帽子挡住自己全部的脸。
“同志，快看看自己有没有丢了什么东西？”男人对沈妙说道。
“哦哦，好。”
沈妙放下手里的零食后，赶紧摸了摸自己的口袋。
还好，兜里的九块一毛六分钱没丢，车钥匙也还在。
方才是她大意了，忘了自己是在鱼龙混杂的市里，在外面不像是在村里，不仅要防着被骗，也要提防被偷。
沈妙松了一口气，向男人鞠躬道谢道：“什么没有丢，真是谢谢你啊。”
“那就好。”
听什么这么说，男人这才松开了小偷的手，同时又警告他说：“下不为例，再被我抓到可就要带你在警察局蹲几天了！”
“知，知道了……”
小偷对沈妙小声道了一声对不起，将帽檐压低后，赶紧夹着尾巴跑出了电影院。
抬头看着男人的脸，沈妙发现他不止举止正派，就连长相都是透着一股正气凛然的端正，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
“同志别紧张，我是警察。”
比起刚才，男人的语气稍稍缓和了几分，不过沈妙还是有种被审问的感觉，“一个人来看电影吗？”
难怪声音这么有威慑力。
虽然他没有穿警服，但光凭这铿锵有力的语气就足以证明他的身份。
沈妙下意识把头垂低了一些，“跟我哥来了，他们去买东西了，我在这儿等。”
“在公共场合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小心扒手。”
沈妙不敢看他的眼，分明自己是受害者，可她总有种犯错后被教导主任抓包的错觉：“嗯嗯，我知道了，谢谢啊……”
小偷走后，电影院的大厅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简单叮嘱她两句后，男人便离开了。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十分钟时，姚恒和侯文涛又一前一后地回来了。
沈妙把刚才的事说给了他们听，他们都表示自责，自责没有一个人留下来陪在她身边，不过还好，碰到了正义的警察同志，这才没有丢东西。
电影开场了。
进入放映厅时，里面只坐了一半的人，来到电影票上的位置后，姚恒和侯文涛还想上次去逛庙会一样，一左一右地坐在了她两边。
一个人怀里放着零食，一个人手里端着汽水，沈妙则像是小公主一样随意地享受着他们的投喂。
这是沈妙第一次在市里看电影，也是她第一次看外国片。
实话实说，这确实是一部很好看的电影。
她从来没想到，原来男女之间的爱情也可以这么地震撼！
一开始的一个小时还没觉得有什么好看的，看到中间才发现男女主角的爱情是那么短暂而甜蜜，到后半段的时候，更是跟着女主角一起哭出了声。
“呜呜，呜呜……”
沈妙也不想哭的，可眼泪偏偏控制不住地往外流，想用纸去擦，可眼泪却是越擦越多。
从男主角死后哭到片尾曲，沈妙哭得眼睛都有点疼了，仰起头像靠在椅背上缓一缓，却被搭在上面的手给硌了一下。
嘶……
沈妙只压了一下，放在椅背上的手就立刻撤走了。
可她却觉得有点怪怪的，因为她的脖子感觉到的不是一只手，而是两只，并且那两只手……好像还是紧紧握在一起的状态。

第38章 她打，他捶，俩人插翅难……
沈妙的注意力一直在电影情节里,完全没有意识到有哪里不对劲，倒是有一只手在松开时顺势揉了揉她的头。
“好了，别哭了。”
姚恒把她的那瓶汽水递给她,“你又不评奖，人家女主角哭得都没你这么起劲儿。”
“哼,你连个对象都没有,就算说了你也不懂。”沈妙戳了他一眼，接过汽水后赌气地猛喝了一大口。
在沈妙说出“对象”两个字时，姚恒并没有反驳，只是他的目光下意识地穿过她看向了侯文涛,紧接着又像是碰到了什么灼热的东西，急忙挪到了别处。
从来没谈过恋爱的沈妙,此时还不明白姚恒为什么躲避，更没看出他眼神里的情绪代表着什么。
过了好大一会，她才逐渐反应过来，不怀好意地坏笑道：“哦~我懂了~”
“你懂什么了？”
那一刻,姚恒害怕极了,更加回避着她的目光。
是啊,沈妙她那么聪明，怎么会看不出来呢？更何况刚在他们在背地里的动作,都被她发现了，还有在仓库时、在等电影开场之前……
唉,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终究是被她给看出来了。
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他红得发胀的脸,沈妙毫不犹豫地刺破了他的秘密：“什么不想谈恋爱啊，其实你也很想找个对象对不对？还说我爱哭呢，刚才看电影你是不是也偷偷抹泪来着？”
姚恒：……
好吧,看来还是自己高估了沈妙的洞察力。
在很多方面，她确实很聪明没错，但是在感情方面，她简直就是个白痴，半点蛛丝马迹都看不出来啊！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捧着两兜零食吃了三个小时，沈妙早就吃饱了，本想着看完电影后直接回家的，但他们还是非要带她去吃饭不可。
等到吃完晚饭，时间都快到九点了。
入了冬后，天黑得本来就早，再加上马路上的行人不多，就显得更加清冷了。
侯文涛还要去店里理货、算账，所以把他们送到楼下就走了。
“我送你回去吧。”见沈妙在给那辆大二八开锁，姚恒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家。
沈妙：“不用了，村外的路灯关得早，你这一来一回的不安全。”
“没事儿，”姚恒把她手里的锁拿过来后，又把车给锁上了，“俺家有辆摩托车，我骑摩托车送你快，来回顶多几十分钟。”
说完，他就让沈妙在楼下等着，自己上楼拿钥匙去了。
姚恒这一趟上楼去了好久，沈妙在楼下等了快十分钟都没见他下来。
抬头看了好几眼楼道的窗户，见靠近六楼的那一层一直是黑的，于是沈妙便上楼准备去找他。
咚！
还没走到五楼，就听到从楼上传来的一声闷响。
他们住的楼是一层两户，声音从哪家传出的都有可能，但直觉告诉沈妙，这声不太好的动静是从姚恒家出来的。
再往上走了半层，沈妙看到了坐在台阶上的姚恒。
从家里传出的动静让他不敢进门，只能像小时候那样捂起耳朵躲在家门口，期盼着里面那场暴风雨能够早点结束。
此时此刻的姚恒，没有了平日里的阳光开朗，就像是一只雨夜里被抛弃的小狗，蜷缩在寒冷街道的一隅瑟瑟发抖。
“嗯……你……呢？！”
“我……这么……离！”
墙壁的隔音很好，沈妙只能勉强听到断断续续的几个字。
是姚恒他爸回来了，听起来，好像是在和陈秀兰吵架。
不，不对，不止是吵架，好像他们之间还动了手。
咚！
又是一声响，是什么重物砸在墙上的声
音。紧接着，女人抓狂的音调就压过了男人歇斯底里的气势，占据了这场冲突的高位。
这不是单方面的家暴，而是一次势均力敌的互殴，一次东风压倒西风、西风盖过东风的博弈，正因为实力相当，所以难以决定输赢，分不出胜负高低。
稍稍抬起头，姚恒在看到沈妙时，比起失望和难受，他瞳孔里更多的是想要闪躲。
家丑不可外扬，他也不想让沈妙看到这一幕，可此时此刻，他无处可逃……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屋里的声音此起彼伏，她一个外人听得都不舒服，更别说是姚恒了，于是她主动上前拉着他的手臂，想把他从家门口带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从楼上下来后，姚恒仰起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似是想把心里的负面情绪全都倾吐出来。
他们没有走得太远，而是买了两瓶热牛奶后找了处安静的地方坐下。
寒风吹得比刚才更冷了，让姚恒不禁打了个寒颤随后扯起了衣领。
“现在你应该知道，我妈为什么想我早点结婚了吧。”
姚恒的语气平淡，两只手捧着温热的玻璃瓶，脸上的笑容微微苦涩。
姚恒平日里元气满满、活力四射，并不是因为真的快乐，不过是不希望被人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不想被人同情罢了。
但是此刻，在沈妙撞破他家的情况后，他还是决定向她坦白。
他从小就是人人羡慕的孩子，父亲疼、母亲爱，家境优渥、无忧无虑，可没有人知道，他们家其实就是个充满硝烟的战场，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一场惊天动地的冲突。
姚恒的父母很爱他，可唯独就是不爱彼此，就像是两个被迫生活在一起的仇人一样，怎么看彼此都不顺眼，两句话不投机就要跟对方动手。
他们倒是打得爽了，被夹在其中的姚恒却要透不过气来了。
一边是把自己捧在手里的父亲，从小就满足他所有的要求，在他小时候生病时，会守在床边一整夜寸步不离。
一边是把自己含在口中的母亲，将她所有的爱和关心都倾注在了自己身上，在他成长之路的每一步，她都不曾缺席。
帮谁？劝谁？
手心手背都是肉，让姚恒根本就做不出决定。
小时候他不懂事，觉得一定是一方做错了才会惹得另外一方生气，所以他会主动拉架，会跪在父母中间求他们能够停手，希望能够解决矛盾，以后好好地过日子。
可后来姚恒发现，这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他们只是单纯的性格不合。
有时候可能他爸随口嘀咕一句菜炒得咸了，他妈就会气得拍桌子；有时候可能他妈抱怨一句家里的地砖铺得不平，他爸就会觉得她意有所指，然后暴跳如雷。
总之，他们其实谁都没有错，真要有错那就是结婚生下了自己，然后被迫和彼此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相互折磨。
姚恒累了，实在不想再看他们吵架了，所以宁愿在门口坐着等，也不想再进去做无谓的劝架。
“既然这样，那他们……”
沈妙本想问“他们为什么不离婚”，可下一秒她就自己想出了原因。
不离婚还能为了什么，当时是为了姚恒。
即使如今离婚不再是什么丢脸的事，但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还是影响很大的，好多家庭不都是为了孩子才一直将就着过下去的吗？
姚恒喝了一口快凉了的牛奶，低头苦笑道：“所以我妈想让我早点谈恋爱结婚，因为她说，只要我成了家她的任务就完成了，就可以解放了。呵，真不知道是谁给她布置的任务。”
不过现在比起他小的时候好多了，如今他爸会跟着公司一起跑车，经常不在家，见面少了家里的火药味自然也就变淡了。
“但是你妈也是真的关心你，”沈妙今天刚和陈秀兰聊过，所以便替陈秀兰向他解释道，“虽然急是急了点，但她希望你能过得比她幸福，不要像她一样结了婚一地鸡毛。”
品着嘴里的那一口牛奶，沈妙原本还想要劝他想开一点了，可话到了嘴边，倏地感觉有点不太对劲。
今天她给陈秀兰把脉做检查的时候，她应该像是经常被“滋润”的才对，他爸要是跟他妈感情不好的话，为什么会做那些事呢？话又说回来，假如他爸经常不在家，又会是……
哦不，不会是这样的吧……
见沈妙出神地盯着地面，脸色也有了些许变化，姚恒疑惑地抬起手在她面前晃晃：“在想什么呢？”
沈妙尴尬地摇头道：“没，没什么。”
她好像明白了，明白到底为什么他们夫妻俩的关系会这么不好，可是即使是猜到了原因，沈妙也不敢把心里的猜想直接告诉他：
哥啊，有没有一种可能，是你妈给你爸戴了绿帽子，一个不服、一个不忿，所以他们才会经常互殴呢？

第39章 干啥啥不行，添乱第一名……
那天之后,沈妙有将近小半个月没有去姚恒家，说要给她送的药也是托沈山生进城时顺路给捎去的。
原因无他，主要是怕她尴尬。
姚恒说,每次他们大打出手身上都会挂彩，青了鼻子、红了眼睛是常有的事,这几年好多了,兴许是年龄大了，惜命，早些年他小时候，经常头破血流地一起去医院。
既然听说了陈秀兰的苦,就不必再拿到明面上了，索性就当做不知道这事儿。
陈秀兰性格和自己一样,都是个要强的人，想来她也不愿意让沈妙知道自己这一摊子事。
不过就算见不到面，陈秀兰也没断了和沈妙的联系，在家只要是闲了就给沈妙打个电话聊聊家常,经常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
说说东家长,谈谈西家短,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
“对了，下礼拜三你有事某？”方才和沈妙聊得太投机了,快要挂电话的时候，才想起儿子交代自己的事,“小恒让你去他学校找他玩，说是学校有个啥活动。”
再过一个多月就过年了,听说前段时间姚恒又是期末考试、又要写什么论文，连周末都不怎么回家。既然现在约自己去学校玩，想来是应该忙完了吧。
“中啊,那我到时候去找他玩。”
许久没见姚恒，还真有点怪想他的，想扯一扯他那张十分欠揍的嘴巴。
陈秀兰：“那到时候让文涛骑摩托接你去吧，怪远的，也省得你自己蹬自行车了。”
“好~”
侯文涛一起去，沈妙一点都不意外，因为他们的关系可是比亲兄弟都要好的。
现在总流行说什么“代沟”，说不同的年龄之间有“代沟”，可沈妙却瞧着他们俩好得很，十来岁的年龄差完全不能成为拉开他们距离的“沟”。
沈妙跟陈秀兰在电话里定好了，让侯文涛礼拜三早上九点来接自己，结果礼拜三早上还没到八点半，侯文涛的摩托车就停在了沈妙的家门口。
沈妙才刚进洗手间刷牙，见侯文涛提前半个多小时到了，赶忙加快了洗漱的速度。
认识这么久，他们早就处成兄妹了，所以在来到沈妙家后侯文涛也一点不拘谨，在等她的时候，主动同院子里正在打太极的沈万山打起了招呼。
“爷，我瞧您这太极拳打得好啊，下盘怪稳的。”
“嗯？行家啊，你也练过？”
“不不不，我哪算啥行家，就是偶尔练几招，动作都做得不标准呢。”
“那跟着我打两圈，我帮你看看？”
“中阿，那我站你后头，你带着我。”
“好，那咱从头开始。”
看着侯文涛跟着爷爷在院子里打太极，沈妙的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了一抹笑意。
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是那种很
沉稳的性子，可随着她了解姚恒越多，越能在他身上看到姚恒的一些特点。
按理说，姚恒是他从小陪着长大的，姚恒应该会受到侯文涛的影响才对，可他们偏偏是反过来的。
可能是姚恒这颗“小太阳”太明媚了吧，以至于捧着他的人手心都会留有他的温度。
“侯哥，我收拾好了，咱走吧。”沈妙挎上包后，快步从屋里跑了出来。
包里有她昨天煎得几张饼，还有一盒小菜，这样中午饿了随时都能拿出来吃，再下面是给陈秀兰开的一些滋阴养身的药，其中加了几味补血的成分，尤其对女人好。
还有最最下面的那只小包包，里面装着她亲手做的几只香囊。
一只红色的，两只蓝色的。红的那只给陈秀兰，另外两只蓝的给姚恒和侯文涛。
每次去市里找他们，都是他们在像对待小公主一样照顾自己，沈妙自然也希望给他们带一些礼物，太贵的礼物她买不起，便做了几个代表自己心意的香囊。
香囊里装得是一些安神驱邪的草药，时不时拿出来闻一闻可以帮助放松精神。
坐上摩托车时，沈妙见侯文涛上衣的口袋鼓鼓囊囊的，便问道：“侯哥，你兜里装得啥？要不放我包里吧，要不路上该掉了。”
“行。”
说着，侯文涛就从口袋里摸出两只包着塑封包装的娃娃。
这是侯文涛上次进货时让姚恒他爸从南方带的，是机器猫的造型，肚子上的口袋是可以按下去的，按下去的时候机器猫的眼睛就会切换到不同的眼神。
“给你和小恒的，你俩一人一个。”
沈妙隔着塑封包装按着娃娃上的按钮，看着机器猫的眼神从微笑变成花心，又从花心变成坏笑，不禁笑出了声，“谢谢侯哥~”
两只娃娃的颜色有点不一样，所以沈妙没有打开，等着拿到学校后让姚恒先挑。
这样的塑料娃娃，应该是小孩子会喜欢的玩具吧，看来侯文涛的眼里，是把他们都当成小孩子了~
姚恒的学校在豫市的北边，算是豫省之内最顶尖的大学了。
骑着摩托开了快一个小时，这才看到了豫市大学的大门。
今天是学校的开放日，看门口摆放的几副海报，应该是想在大学生放假之前宣扬一波安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
在学校开办安全活动的同时，也允许学校里的学生带着亲属朋友在校园内观光浏览，这样也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安全防范知识。
姚恒身为优秀学生干部，又是成绩优秀的尖子生，要在安全宣传大会上进行演讲。
宣传会就快开始了，来到大礼堂听讲的人不少，大家都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寻找着座位。
姚恒提前跟学弟们打好了招呼，所以沈妙和侯文涛来时，直接坐在了中间靠前的位置。
礼堂上放了一张长桌，坐着今天应邀参加的各位嘉宾。
坐在上面的校领导正在翻看着一会要用到的稿子，比起需要提前打草稿的领导，那些受邀宣传安全教育的医生、警察和消防队员，则在准备着一会要用到的各种道具。
“侯哥~妙妙~”
后台的方向，穿着板正的姚恒掂起脚尖，卖力地挥着手里的演讲稿跟他们打招呼。
“恒哥~！”
沈妙也从座位上站起来，朝姚恒也招了招手。
大会快要开始了，台上的人都各自忙着自己手头上的事，却有一双眼睛，在沈妙同姚恒嬉笑着相互致意的时候，看向了台下的方向。
那人的位置和姚恒在同一条线上，只要沈妙的目光稍稍往左移动一点，就能看到他的警徽和放在桌子上的警帽。
事实上，沈妙也确实在第一时间注意到了他。
他？他！他是那天在电影院抓小偷的那个警察？！
男人穿了一身深藏蓝色的警服，站在长桌靠近中间的位置，刚才他正弯着腰跟几名志愿者谈论正事，可当他直起身子时，高大宽厚的身型立马就引来了沈妙的目光。
果然，比起寻常的外套，还是这身板正的警服更符合他的气质。
让人一眼看过去，就确信他绝对是一个“好人”，而且不敢生出半点不好的念头，因为会被他如鹰般锐利的眼神立刻发现。
沈妙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沈妙，并且认出了她。
微微抬了下唇角，勉强算是打了个招呼。
不知怎地，将手放下后的沈妙莫名有些紧张，有种在学校外面犯了错被教导主任救下后，又好死不死地在学校里迎面碰到他一样。
嘶，后背有点凉……
差不多十分钟后，安全宣讲会正式开始了。
一开始是学生的开场介绍，然后就是姚恒有关安全主题的演讲，以及学校领导对假期安全的强调。
都是一些很干巴巴的话，听起来挺枯燥的，没多大一会的功夫沈妙就有些昏昏欲睡了，一直等到消防员和医生陆续端着“道具”上台，沉闷的气氛才逐渐活跃了起来。
消防员向大家示范了如何使用灭火器，还有家里不小心着火时的应对方法；医生则用担架上的假人，演示着如果受伤后该怎么包扎，和溺水后的抢救方式。
他们用很生动的方法，把这些安全知识传授了出来，听起来确实要比学校老师“假大空”的倡导要有趣。
“……接下来，有请骆嘉麟副局长来为我们演示一些基础的防身术。”
随着主持人一番简单的介绍，男人这才沉稳地从座位上站起了身。
副局长？骆嘉麟？这应该就是他的名字。
消防员讲解灭火，医生演示急救，刚才关于家庭安全和外出安全，另一位警察同志已经简单讲解过了，不过为了保持宣讲的趣味性，所以也安排了有关的示范。
“各位同学们好。”
离开桌子走向台上空旷的地方，骆嘉麟一边说一边解开了外套的扣子，同时，负责配合他的志愿者也在手臂和身上固定好了护具。
“下面我来教几个大家平常可能会用到的防身技巧。当然了，学归学，不过我还是希望大家以后都没有机会用到。”
说话时，他挽起了衬衫的袖子，一时间，沈妙好像听到了许多小声的“哇”，还有倒吸气的动静。
不止是那些女学生春心萌动，有那么一瞬间，沈妙的瞳孔也跟着放大了些许。
骆嘉麟的身材很好，一米九的高个子配上一身薄肌，简直就像是一个行走的衣架子，而且他长得也是正气凛然，稍显成熟的五官，是属于那种越看越有味道的类型。
尤其是当他握紧拳头时，手臂上微微浮起的血管，还有衬衫下若隐若现的肌肉轮廓……简直就是“阳刚”这两个字幻化成的人。
“我们先想象一下这样的场合：在人多的地方，有人想趁乱从你的口袋里偷钱。”
“这时候你应该怎么办？”
沈妙：？？？
点我呢？是不是点我？！
一说偷钱，沈妙立刻就想到了那天在电影院发生的事。
同样的，骆嘉麟在举出这个例子的时候，扫视的目光也下意识地略过了沈妙一眼。
“首先，我们在不确定对方是否携带凶器的情况下，绝对不能硬碰硬；其次，应该拉开和对方的距离……”
骆嘉麟先是告诉大家最好的应对策略，随后就开始了在逼不得已情况下的示范：“……假如对方想要攻击你，手里有东西的话可以把东西朝他丢过去，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这样。”
“啊！！”
与他一起演示的人做好了准备，但很明显没有做足准备，还没等骆嘉麟说完话，他的膝盖就被踢了一脚。
不止是志愿者，台下的观众大多也没看清楚。这一脚踢得飞快，像是在拍电影一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就落在了他的膝盖处。
有护具保护着并不算很疼，但他还是差点一个踉跄摔在地上。
“抱歉抱歉，我以为你准备好了。”骆嘉麟及时拉住了他，同时向他道歉道。
“没没没，我的问题。”
等到和他搭档的志愿者准备好后，骆嘉麟便往下继续讲解。
先是遇到小偷，然后是遇到歹徒，最后是遇到色狼……总之，骆嘉麟把遇到所有坏人的情况都做了一遍防身示范，仿佛在学生们出了学校之后就会掉进狼窟，会有各种各样的坏人对他们虎视眈眈。
从踢膝盖到掰指头，从插眼珠到过肩摔，骆嘉麟把比较实用的二十四招防身术都示范了一遍。
不知道别人学得怎么样，不过沈妙倒是学到了不少，尤其是那招过肩摔，确实够实用，真要是碰到身高悬殊的坏人一定用得上！
临近中午十二点，安全宣讲会终于结束了。
从大礼堂出来后，三人在后面的教学楼碰了面。
下午音乐系那边还有文艺汇演，所以姚恒说中午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等看完文艺汇演再一起回家。
沈妙是第一次来大学，高大的教学楼、宽阔的操场，这里的一切都让她感到很新奇。
想着这会儿食堂的人正多，姚恒就带她先在学校里逛逛，错开时间再去吃饭，还好沈妙来时带了煎饼和小菜，可以在逛校园的时候暂时垫垫肚子。
光吃煎饼有点干，于是侯文涛便让他们先逛着，自己去找个超市买点水。
“我今天演讲得怎么样？”
“凑合吧，除了有点做作，别的都挺好。”
“那不叫做作，那叫抑扬顿挫，演讲都是要这样的。”
“切~哪有眼睛和眉毛都跟着顿挫的？你那就是做作。”
和姚恒认识得久了，沈妙的这一张小嘴也变辣了不少，从前只会被他怼，现在也知道要怼回去了。
姚恒说不过她，就整小学生抢东西那一出，把沈妙放在一旁的包抢了过来，“你这包里装了什么啊？鼓鼓囊囊的。”
“给恁妈的药啊，还有……哎，你轻点，包有点不结实。”
姚恒幼稚得很，见连在包上的带子很长，便像玩大摆锤一样甩着沈妙的包。
啪！
还没等沈妙把话说完，包带便在甩到最高处的那一秒倏地断开了。
包，连带着包里的东西，像天女散花一样在半空中分开，过了几秒钟又像雨点一样“啪啪啪”地落在了地上和旁边的草地上。
“哎呀，都跟你说过不结实了。”沈妙抬起手在姚恒的肩膀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
“我也没想到这么不结实……”看了眼手里的包带，姚恒尴尬地抿了抿唇，“对不起，下午回去了我再给你买个新的。”
沈妙也没跟他计较，还好药材包得结实，掉出来的时候没有散开，几只香囊沾上的灰拍拍也就干净了。
“不用，反正也该扔了，坏了就坏了吧。”
把掉在地上的东西都捡起来，检查一番后，沈妙发现少了一样。
“有啥摔坏了？”
“没，”沈妙继续翻找着，又看附近的地上有没有，“侯哥给咱买的机器猫玩具少了一个。”
原本包里的塑封包装是两个的，现在只剩下一个了。
不用想，肯定是刚才甩出去的时候不知道掉到哪了。
刚才药包是掉在草地上了，循着草地的方向看去，沈妙果然找到了另外一只玩具。
阳光照在塑封的包装上反射着明亮的光，此时此刻，那只机器猫玩具正静静地躺在冰面上，巧的是，机器猫那张微笑的脸正好对着他们的方向。
还好湖面结了冰，要是真的掉进水里怕是早就飘走拿不回来了。
“你要干嘛？”
见姚恒朝冰面伸出了脚，沈妙赶紧拉他回来。
姚恒：“没事儿，这冰厚得很，我去把它拿回来。”
今年温度低，月初学校里的湖就开始结冰了，刚才他用脚踩上去试了试，冰面没有开裂，人在上面走应该不成问题。
玩具掉得不远，距离湖边有大概四五米远，折腾人来帮忙太麻烦，自己走过去就能捡回来了。
看姚恒又想伸脚下去，沈妙再次拉住他，“算了算了，还是我去吧。”
女孩子体重轻，踩在冰面上的压力没那么大，更安全一点。
“没事，我……”
“哎呀！听我的！”沈妙坚持道。
说完，她便提着裤腿轻轻地踩在了冰面上。
冰面比她想象中要结实，踩在上面很稳，于是她滑着步子朝那玩具靠近了一点，等到距离差不多后便用手里的树枝把它往自己这边拨动。
“快了快了，再过来一点。”
眼瞅着岸边的姚恒快用树枝碰到玩具了，结果沈妙在转身时稍稍弯了下腰，当她的重心朝着左脚压过来时，脚下的冰面瞬间破了个洞。
啪！
扑通……
当沈妙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她慌忙地想要把脚从冰水里抽出来，可另外一只脚也快速陷进了冰窟窿里。
紧接着便是一股刺骨的寒意从脚蔓延到小腿，然后是全身……
“妙妙！”
学校的人工湖只有两米多深，但对于只有一米七出头的沈妙来说还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冬天，接近零度的水瞬间穿过她的棉袄刺痛着她的皮肉。
还好沈妙反应够快，用两只手臂及时扒住了冰面，这才没有完全掉下去。
看到沈妙落水，吓得姚恒脸色都变了，也不管什么三七二十一，丢掉刚捞上来的玩具就朝着沈妙跑了过来。
紧接着下一秒，原本结冰的湖面就又多出了一个冰窟窿……
“妙，妙妙！”
说是来救自己的，可姚恒沉得速度比自己还要快，并且看样子，他好像并不会游泳，只会用双手不停在冰面上扑腾。
“妙，救，救命？！救命啊！”
姚恒的大脑反应速度明显没有跟上他的下意识。
等到他开始呛水，开始被刺骨的温度麻痹手脚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并不会水。
“你别乱动！别动！”
“救……救救……！”
沈妙倒是会游泳，但这水的温度实在是太凉了，再加上她也没有做热身，生怕动作太大会让手脚抽筋。
她现在是自身难保，只能靠声音让姚恒冷静下来。
扑通！扑通！
手臂在水面上溅起了一朵又一朵的水花，被吓到的姚恒根本听不到沈妙的引导声，只能胡乱地蹬着腿，试图从水里抓到什么可以依靠的东西。
靠又靠不近，帮又帮不了……此时此刻，沈妙的身体是冰冷的，脑瓜子却是恼火的，恨不得抄起一块冰把胡乱扑腾的姚恒给敲晕。
眼看着姚恒的体力消耗速度过快，扑腾起来的水花越来越小，也没力气喊叫了，沈妙只好仰起头大叫着求救：
“救命！救命啊！有人落水了！谁来救救我们啊！”
冬天的湖水实在是刺骨，再加上姚恒在挣扎的时候消耗了太多力气，还没等到人赶来，他就逐渐开始沉底。
沈妙：……
你个鳖孙可真是个缺心眼！真是的，明知道自己不会游泳还下来添什么乱？！

第40章 请你别这样
“小恒！”
还好侯文涛离开不远,买水回来的路上听到沈妙的呼救声，赶忙加快脚步冲了过来。
一个箭步冲到人工湖旁，看到姚恒已经沉下去时,水面冒起了“咕嘟咕嘟”的泡泡，他也顾不得脱衣服、脱鞋了,丢掉手里的水瓶后一个猛子就扎了下去。
扑通！
侯文涛跳进湖里时溅起了一个巨大的水花,用力地拽着姚恒的衣服将他从水里托举起来，如同一只粗犷的巨人捞着一只孱弱的小兽。
被冰冷的湖水冻得时间有点长，又急得呛了几口水，
姚恒已经失去了意识。仰头靠在侯文涛的肩膀上,脸上的红润也被冻得惨白。
听到有人落水，越来越多的人也从各处跑过来帮忙。
“来人帮忙啊！有人落水了！”
“救生圈！快找救生圈！”
“校医室呢？赶紧去校医室叫校医！”
没一会的功夫,湖边就聚集了几十号人，能帮忙的人急着脱衣服下水，帮不上忙的人则在到处喊人找东西。
很快，在四五个人的帮助下,姚恒和侯文涛终于被捞上了岸,只剩下沈妙还独自困在更靠里的冰面下。
姚恒是刚踩在冰面上就掉下去了,距离岸边不过一两米的距离，而沈妙是走出几米后才掉下去的。
同样是冰窟窿,沈妙周围还有一圈的冰没有碎，冻结的湖面宛如一个“回”字,就这么把沈妙留在了中间的小“口”中。
沈妙被困的位置不太好营救。
现在看来，冰面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结实,要想走过去救她的话，大概率也会像她那样不小心掉下去，所以最好还是把她身前的冰给碎开,或者是用绳子套在她身上，把她从冰窟窿里拽出来。
“绳子？找根长点的绳子！”
“先用拖把把冰砸碎，快去拿个拖把来。”
“没用，用铁锨，铁锨砸得快！”
“铁锨呢？去找找清洁工用的铁锨放在哪了。”
还好沈妙会游泳，尽管浸在水里的下半身冷得快要失去知觉，但还是靠着撑在冰面上的手，让身子不继续沉下去。
沈妙很冷静，她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保持镇定才能减少身体热量的损耗，才能够坚持到岸上的众人来救自己。
等等，只要再等一会，等到冰面被敲碎，自己就能获救了。
看着众人在岸上为营救自己而着急，沈妙的脑海里倏地浮现出了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的画面：
当泰坦尼克号沉没后，杰克和萝丝就是这么在冰冷的海水里等待救援的。
可惜，她不是娇贵的萝丝，刚才和自己一起掉下水的人也不是杰克。
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呼~~
出神地扫视着岸边那些敲击着冰块的人，沈妙的耳边跟着响起了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曲，不知是再次被电影里的情节感动，还是被众人感动，她的鼻子莫名有点酸……
“让开！让一下！”
忽然间，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人群中走到了前面来。
看到大家在用拖把敲打着冰面，半天也只是碎了一点点后，他没有丝毫犹豫，脱掉身上的外套后，随手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便跳进了水里。
“别害怕，稳住！”
骆嘉麟的声音犹如一道划过长空的火焰，径直地刺入到这层寒冷之中。
听着他中气十足的声音，连带着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也稍稍加快了流速。
咚！咚！
抄起手里的石头一下下地敲打在冻结的冰面上，即使不能每一下都把冰敲得粉碎，也能留下一片逐渐迸裂的白纹。
当骆嘉麟在向自己靠近时，沈妙脑海里的画面又产生了变化。
此时，她不再是泡在海水里的杰克，他也不是柔弱不能自理的杰克。他们也不是在浪漫的爱情片里，而是热血的爱国片。
骆嘉麟就是那英勇无畏的董存瑞，而自己则是他付出一切乃至生命也要靠近的“碉堡”……
唔，虽然这样的画面有点过于“红”，但谁让他的声音那么板正，朝自己靠近时的表情又那么坚决呢？
要不是知道他是来救自己的，单看他那坚定的表情，沈妙真害怕他会把自己当成“碉堡”给一下干掉。
一下，两下，三下……
白纹逐渐蔓延到了一起，随着又是一记猛烈的砸击，冰面碎裂后瞬间激起了一片水花。
丢掉手里的石块，紧接着下一秒，骆嘉麟就稳稳地拉住了沈妙的手腕，随后他又像演示过肩摔那般稍稍一用力……沈妙便水灵灵地被拽了过去。
不过和示范过肩摔不同的是，沈妙没有撞在他的后背，而是一头栽进了他的怀里。
刺骨的湖水并没有让他的体温降低，隔着那件衬衫触碰时，沈妙甚至能感觉到他依旧温热的体温。
或许担心沈妙在水中泡得太久消耗太多体力，骆嘉麟用双手稳稳地扣在她的腰上，努力将她从水中托举起来，尽量让她离开水面。
“慢点，慢一点。”
“好好好，我拉住她了，你松手吧。”
很快，在岸边众人的合力帮助下，沈妙也被从水里救了出来。
“要不要紧啊？”
“怎么样？身上有没有哪里受伤？”
“热水热水，对，来先喝一口热水暖暖！”
就在几名女学生在为沈妙披上衣服的同时，几米之外的空地上，也传来了几声吐呛的声音。
姚恒被从水里捞起来时已经昏迷了，在大家忙着救沈妙时，在等着校医赶来之前，在今天安全宣讲会上的几名医生正在对他进行急救。
只是因为湖边的场面太过混乱，所以盖过了医生们口中“一二三四五，呼吸；一二三四五，呼吸”的心肺复苏术的抢救声。
“咳咳！咳！咳咳！”
还好，姚恒呛水的时间不长，经过医生们的一番抢救，总算帮他把卡在气管里的水都吐了出来。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刚刚“死”过一次的姚恒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失神的目光扫视着在场围观的人，他只觉得自己大脑一片空白，最后的记忆便是自己掉进水里被湖水淹没的那一刻。
“小恒，小恒你好点没？”
将姚恒护在怀里，侯文涛紧张地用手在他眼前摇晃，确认他是醒着的，“看看我，能看到我是谁吗？”
“哥，侯哥……”
随着呼吸声逐渐平复，姚恒的意识也跟着变得清醒起来。
冷，好冷。
他的手脚都是疼得很，刚才被医生抢救时猛力按压的胸口更是疼得要命，准确的说，他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没有一点是好的。
“没事没事，已经没事了。”将姚恒护在怀里，侯文涛的眼里满是心疼。
侯文涛把自己披着的衣服也盖在了他的身上，同时不停地搓着他的手哈气，给他取暖。
看姚恒难受，侯文涛也不忍心责备他太狠，只能尽力克制着自己的语气：“你和妙妙是怎么回事？好好的怎么会掉进水里？！”
侯文涛这么一提，姚恒才想起那只还没拆封的塑料娃娃。
急忙想要起身去寻找，结果刚坐起来，他就在站满了人的草坪上看到了那只反着光的塑封袋。
那只微笑着的机器猫，此时此刻正在一群人之中被忽视着。
“它。”指着机器猫的方向，姚恒怯怯地回答说，“我不小心给丢湖里了。”
“你是傻子吗？！”侯文涛一个没忍住，厉声训斥他道，“为了个玩具，你连命都不要了啊！”
抬起头定定地望了他半天，开口时，姚恒的眼眶倏地一下就湿润了，“因为是你送的。”
因为是侯文涛送的，所以他必须要找回来，更何况还是差点被自己给弄丢的。
从小到大，侯文涛送自己的东西他都珍而重之地收着，这次也是。
看着
姚恒那委屈的模样，侯文涛的心口似是被狠狠地揪了一下，随后紧紧地将他抱在怀里，庆幸着自己没有失去他，也在感激着老天爷送给了自己这一颗难得的真心……
“喂，喂？你怎么样了？”
十几米外，医生也在为沈妙检查着身体情况。
“啊？你说什么？”
“你有哪里不舒服吗？”医生再次问道。
“没，没有啊。”
下意识地把盖在身上的毯子捂得严实一些，沈妙又扭过头看向了侯文涛和姚恒的方向。
她确实没什么事，就是被冻得有点冷了而已。
可她的反应却让医生很不放心，于是又换了个女医生向她问道：“你是不是扭到脖子了？还是脖子很疼？”
沈妙：“也没有啊。”
“那你为什么头一直是歪着的？”
歪着？
沈妙：……
女医生这么一提醒，沈妙才意识到自己的注意力一直在那边的姚恒和侯文涛身上。
其实也不能怪她不积极配合医生的检查，因为她也是刚刚才发现，自己之前一直守在一个巨大的瓜田旁并且还浑然不知：
姚恒和侯文涛，他们俩之间有情况！！！
认识他们这么久，自己竟然今天才发现！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为什么除了自己之外，周围都没什么人去吃他们俩的瓜呢？
自己只是落水弄湿了衣服而已，那边的情况，可是浓情蜜意地两个男人正在迸发着火花哎？！
*
“恒哥，你是不是跟侯哥他……”
沈妙这肚子里向来是憋不住事的。
在学校里的时候不敢问，跟着他回到家后，她第一时间就把心中的疑问给说了出来。
坐在被窝里的姚恒，前一秒还困得睁不开眼，下一秒眼珠子就瞪得跟铜铃一样。慌忙地坐起身看向门外，生怕她的话会被厨房里的母亲听到。
不用开口回答，单凭他的反应，沈妙就猜到答案了。
沈妙起身去关门，说话的音量也减小了几分：“放心，我不会告诉陈姨的，我就是问问而已。”
慢慢扶着床坐好，姚恒分明没有发烧，脸上却泛起了两片红晕。
此时的他，有点像是怀春的少女，娇滴滴、羞怯怯的，不敢将自己的爱意摊在明面上。
眼看瞒不过沈妙，姚恒只好点头“嗯”了一声。
他喜欢侯文涛，从小就喜欢他，哪怕他们之间有着将近十岁的差距，他也喜欢他。
姚恒算是侯文涛带着长大的。
小时候侯文涛的妈妈和他的妈妈关系好，所以时常带着侯文涛来家里，那时候姚恒就很粘着这个高高壮壮，话不对但却很照顾自己的哥哥。
后来稍微长大一点后，这种粘人就变成了喜欢，看到他和别的女生聊天会不高兴，看到他跟别的女生相亲会吃醋，那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是喜欢上他了。
直到他高中毕业考上那年，侯文涛再次相亲失败，姚恒便鼓起勇气向他告白，并且主动献出了自己的初吻……从那天之后，他们便算是在一起了。
姚恒没那么贪心，他只希望能跟侯文涛这样当一辈子的“兄弟”，他不结婚、自己不结婚，等到老了就当两个没人要的老光棍。
可是姚恒毕竟不像侯文涛没人管，他还有陈秀兰，有个希望他能够早早结婚，这样自己就能够离婚的母亲。
一边是这辈子唯一爱的人，一边是这辈子最爱自己的妈妈……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还好，还好碰到的是沈妙，有她能帮自己打马虎眼，起码能糊弄一段时间。
“放心吧，我是不会告诉你妈的。”沈妙向他保证道。
姚恒和侯文涛对自己都很好，况且今天才刚刚见证过他们“誓死不渝”的爱情，她又怎么忍心棒打鸳鸯？
姚恒勾了勾唇角，抬手揉着她的头，“我就知道，还是妙妙最好了。”
“这还用你说？我也知道我很好，”沈妙推开了他的手，“好了，快睡吧，侯哥说晚点还要来家里看你呢。”
沈妙的身体素质好，这么冷的天，落水上来后跟没事人一样，倒是姚恒被呛了水后身子一下子就虚了，沈妙给他把了脉后确定是受冻着凉。
不过还好，等陈秀兰把姜汤熬好后喝完睡一觉，发发汗就能恢复了。
没过多久，陈秀兰就捧着一碗姜汤快步走了进来，“来，小，喝碗姜汤，喝完了再睡。”
听说了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可把陈秀兰给吓得不轻，她也在感叹，幸好今天是侯文涛陪着一起去了，要不还指不定要出点啥意外呢。
当然，沈妙并没有说姚恒落水的真正原因，只说他是不小心掉下去的。
“妙妙，你没事吧？要不你也喝一碗吧。”
沈妙的衣服湿透了，所以换得是姚恒宿舍里的衣服。姚恒的个子高、身板宽，他的衣服套在沈妙身上大了不少，长了一截的袖子都在手腕处堆成了一坨。
沈妙摆摆手，“不用不用，我挺好的，没有一点事儿。”
说完，她又看向客厅阳台处的洗衣机，问：“姨，我的衣服甩干了没？我换完衣服也该回去了。”
“你那衣服不能直接甩，指不定湖里沾了点啥脏东西呢，得重新洗一下。”抬头看了眼挂表上的时间，陈秀兰又说，“走，趁着时间还早，咱去服装市场再去买几套。”
“不不不，不用了，我……”
“哎呀，你就听我的吧！”
拉着沈妙的手，陈秀兰不容她拒绝，“今儿都怪姚恒拖累了你，要不你能掉水里啊？走吧走吧，就让姨给你买两身衣服，全当给俺小赔罪了！”
盛情难却，沈妙只好跟着她一起去服装市场买衣服，正好让姚恒在家里休息会，这样等一会侯文涛来的时候，还能给他俩腾出个二人世界。
要说还得是跟陈秀兰投缘，跟着她出门，两人手挽着手跟亲姐俩似的。
一路上，陈秀兰又跟沈妙说了不少八卦，在提到侯文涛时，不禁多聊了几句。
“可惜他妈不在了，要不咱姐儿仨肯定聊得好，说不定还能经常凑到一块打麻将呢。”
听陈秀兰说，侯文涛的母亲是她刚嫁来北关村时认识的。
侯文涛命苦，出生不久父亲就没了，由他母亲王芬芳一个人拉扯着长大。
当年陈秀兰刚嫁来时，王芬芳还是他们家的邻居，陈秀兰和姚恒他爸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闹得整栋楼都鸡犬不宁的，也只有王芬芳明白她心里的苦，时常来家里劝她。
毕竟嫁都嫁了，除了咬着牙继续过下去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陈秀兰的丈夫做运输生意发了财，他们盖起了自家的小楼，可两人并没有断了来往，王芬芳还是经常带着姚恒来陪她解闷，有时候王芬芳上班忙，侯文涛也会自己来。
直到几年前，王芬芳得了病去世，她们这段姐妹情才画上了句号。
不知道是不是太过思念王芬芳，在提到她时，陈秀兰的脸色很不好，只有在提到侯文涛很争气，自己撑起了家这才有几分欣慰。
“那侯哥一直没结婚，你不替他妈操心吗？”沈妙好奇地问道。
按理说，陈秀兰和王芬芳的关系那么好，不仅当了十几年的好姐妹，侯文涛也是她看着长大的，身为他的“姨”多少也会替他操心婚事的才对。
听到一家女装店前，陈秀兰随意地看了眼门口摆出来的衣服，淡淡地说：“主要是没合适的，他的眼光高，挑得很。”说着，她就把那件衣服拿了下来，对老板问道：“老板，这件儿衣服咋卖的？”
“四十。”
“四十？！太贵了吧，二十，我再拿一件。”
“二十太少了，卖不了卖不了。”
“那二十五，哎呀，我又不是只买这一件儿，拿两件你给我便宜便宜呗。”
“你先看吧，看看要哪两件，价钱好说。”
“中，那俺俩好好挑挑！”
沈妙本来还想多问点侯文涛的情况呢，可见她在跟老板娘聊衣服，便只好停止了这个话题。
这一下午
，陈秀兰带着沈妙可没少买。
一开始说是只买两件，结果从上衣到裤子还有鞋，一下子买了三四套，而且不止给沈妙买了，还给姚恒和自己也买了几件。
最后直到俩人手里一点缝儿都没了，这才从服装市场里出来。
出来后，陈秀兰先给沈妙打了辆车让她拿着衣服回家，然后说自己还有点别的东西要买，就独自去了别的地方。
回到家时，姚恒已经睡醒了，正窝在沙发上看电视。
见只有沈妙一个人回来，忍不住喜滋滋地从被窝里跳了出来。
陈秀兰有事出去了？那就意味着起码要好几个小时不回来，这样一来就能让侯哥过来陪自己了。
屁颠屁颠地跑到座机前，姚恒熟练地按了一串号码。
“恒哥，你叫侯哥来不会是……”沈妙欲言又止地蜷起了手指。
咚！
姚恒没正面回答她，而是抬手在她的脑门上敲了一记脑瓜崩，“胡思乱想什么呢？我和侯哥可不是那种人。”
姚恒是真的喜欢侯哥，不是单纯□□上的那种。
他和侯文涛之间顶多就是亲亲抱抱，最多也就是摸一摸，从来没有真的迈过那一步，一方面是因为姚恒不敢，另一方面也是侯文涛心疼他，怕他疼。
所以姚恒只是想让侯文涛来陪陪自己，能像小时候那样窝在他的怀里看电视，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喂？侯哥呢？让他接一下电话。”
“啊……那好吧，嗯嗯，我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见姚恒有点失望，沈妙便问道：“他不愿意来？”
“他没在店里。”
沈妙：“可能是在家，毕竟他的衣服也湿透了，肯定要换一套衣服。你给他家打个电话不就行了？”
“也是，可是他家没有装座机，只有店里有，”想了想后，姚恒又对沈妙说道，“妙妙，你帮我跑一趟吧，你就跟他说我有点发烧，哦不，不对，你就说我烧得很严重都开始说胡话了，让他赶紧来看看我。”
沈妙：……
原来不止是女人，男人也会在喜欢的人面前装柔弱啊。
既然姚恒都求出口了，沈妙也不好拒绝，只好按照他给的地址帮着跑了一趟。
还好都在一个村里离得不远，过两条小街就到侯文涛他家了。
老房子的隔音并不是很好，来到他家门口，沈妙还没敲门就先听到了里面传出的说话声。
“你别这样。”
嗯，侯文涛确实在家。
“哪样？我哪样了？”
等等……陈秀兰怎么也在他家，她不是说有事吗？

第41章 情人变成了儿媳夫
沈妙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把头轻轻贴在了侯文涛家的门上，仔细听着里面的动静。
“你现在烦我了，是吧？”
“见到我就浑身难受了,是吧？”
“侯文涛，这才过去多长时间？你忘了你当初是咋跟我说的了？”
陈秀兰的质问声句句铿锵,字字掷地有声,越来越高的音调和愈发强势的气场压得侯文涛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见侯文涛坐在沙发心烦地点燃一根烟，陈秀兰感觉自己曾经抱有的希望，此刻就成了那些烟丝，被他无情的橘光燃成了一缕青烟,一口气吹过去便消失得干干净净。
侯文涛有好多年没抽烟了。
回想起十八年前，侯文涛刚过完十五岁生日的那个月,是陈秀兰抓到了他跟着村里那几个二流子躲在巷子里学抽烟，也是陈秀兰从他的口袋里搜出了几页不堪入目的“毒草”。
在陪他回家的路上，陈秀兰用一根火柴把半包香烟和那几页纸烧了个干净，并且向他保证不会告诉王芬芳,侯文涛这才将心稳稳地放回到肚子里。
“你还年轻,要把力气用在正地方,少沾染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陈秀兰和王芬芳是姐妹，自然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即使自己只比他大了十岁，她也会努力地去学着当一位长辈。
也正是那天之后,侯文涛对陈秀兰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这位自己要叫“陈姨”的大姐姐，似乎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般泼辣,她对自己很好，很上心，而且她对待自己的好,是和母亲不一样的好。
是喜欢？是爱吗？
侯文涛当时还年轻，说不出来这是什么感情，他只知道，看到陈姨时会心跳加速，在那无数的夜晚里，他的梦里总会出现陈姨的背影，而且每次醒来后裤子都是湿的。
直到那一年，他的母亲王芬芳去世……
侯文涛的家里没有什么亲戚，从送丧到下葬，全程都是陈秀兰在帮着操劳。
看着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送走自己的母亲，侯文涛终于鼓起勇气，第一次那么胆大地将她抱在怀里。
“陈姨，我喜欢你。”
“你疯了？你在说什么东西？！”
“我说真的，我喜欢你，我想照顾你一辈子。”
“你发烧烧糊涂了吧？我是你姨，你这么做是不对的！”
“我没发烧，我不想叫你姨，我想叫你……”
“闭嘴闭嘴！你不许说！文涛乖，你，你现在的脑子不清楚，等过几个月，过几个月你冷静下来就好了。”
侯文涛没有放弃，他借着每天去帮忙照顾姚恒的由头，对陈秀兰开始了猛烈的攻势。
他要让她知道，自己并不是说说而已，他是真的想要照顾她。
而就是在这段期间，陈秀兰也逐渐发觉侯文涛变得有点不同了。
侯文涛长得很快，不再是小时候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他长得很高，身材也不再是瘦瘦小小的，宽厚的肩膀已经能扛得起生活的重担，而且身上还……还散发着一股男人特有的荷尔蒙气息。
比起那个常年和自己斗架的丈夫，侯文涛简直就是她黑暗生活中的一道光，让她重新又燃起了希望，直到那天她再次和丈夫大打出手。
“陈姨，我们在一起吧，让我照顾你和小恒。”
陈秀兰第一次选择靠在侯文涛的肩膀上。
感受着他的体温，陈秀兰坚硬的心终于开始松动。
“可是我比你大，我们……”
“年龄不是问题，况且才十岁而已。”
“可是，可是我和他……”
“我等你，等到你和他离婚，我们就在一起。”
“那小恒……”
“放心，我会把小恒当成自己的亲儿子来照顾，我们会过得很好。”
被无趣的生活磋磨成碎片的柴火，在这一晚，感受到了火焰的炽热。
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爱人和被爱的滋味，即使她知道柴火迟早会被烧成一团焦炭，明亮的火焰迟早会转移到别处，她还是选择放纵自己，认真体会这段火热的爱恋。
如今一眨眼，距离侯文涛说“爱你”的那天已然过去了十八年。
哦，不对，是十八年一个月零十五天。
陈秀兰记得很清楚，因为正是他的这句承诺给了她继续生活下去，继续和姚恒他爸搏斗的勇气。
如今，姚恒已然和沈妙相处上了，看到两人关系融洽的模样，她相信，他们一定可以得到自己一直企盼的幸福，到那时候她便可以欣然离开姚家，和侯文涛在一起。
可是……
当今天听沈妙说他们在学校落了水，可把陈秀兰吓坏了，一方面是担心儿子有个好歹，另一方面是害怕侯文涛有个万一。
于是在安排好儿子和沈妙后，她赶忙来到了侯文涛家。
她买了补身体的鸡汤，买了驱寒的感冒药，还按照他的尺寸买了几套新的衣服。
她以为自己的到来，能成为温暖他的一束光，但是当开门的那一瞬间，两人目光相触的那一刻，陈秀兰只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失望。
“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和小恒落水了，我来看看你。”
陈秀兰得有半个月没来侯文涛家了。
这不是马上快到年下了嘛，她要忙着准备过年的东西，
忙着帮丈夫算他公司的账，还有儿子和沈妙的事，她也盘算着过年要不要给他们报个旅游团，趁机增进一下他们的感情。
于是进门后，陈秀兰就赶紧帮他收拾床铺、家具，还有挂在阳台上晾着，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衣服。
“文涛……”
解开侯文涛领口的第一颗扣子，陈秀兰轻咬他的耳朵道。
她想他了，很想很想他，即使他们已经偷偷在一起十多年，她的感情还是一如当年那么炙热。
尤其是每次看到儿子和沈妙打情骂俏的模样，总会勾起这些年和侯文涛的某些回忆。
只可惜，她身边的人已然不再是当年那个不懂爱情的少年了。
侯文涛冷冷地推开了她的手：“别，我今天有点累了。”
“没关系啊，”陈秀兰靠在他的肩上，“我可以给你按摩，妙妙教了我几个窍门，来，躺好，我给你按按。”
“不用了。”
侯文涛的态度依旧冷淡，为了躲开她的痴缠，他索性站起了身。
整理着衣服上的褶皱，他把她这几个月的思念和一腔真心都掸走了。
“你怎么了？”陈秀兰问道。
“没事儿，就是有点累，想睡觉，”揉了揉眼角，侯文涛顺手关上了客厅的电视，“小恒还在家等你，要不你早点回去？”
累，又是累，每次都是累。
当初一天四五次的时候怎么不说累？当初不吃饭也要弄的时候怎么不说累？
上次见面还好好的，怎么这次就说累了？
陈秀兰不想听，直接走上前去扯他的衣服，就像是上次那样。什么累不累的，只要能站得起来就不会累！
男人啊，都是表里不一的，嘴上说不要，真要坐下去的时候他还是老老实实地踏实肯干。
可当陈秀兰真的伸手去扯腰带时，这次，侯文涛却推开了她。
“你别这样！”
瘫坐在地上，陈秀兰也被他的态度惹毛了，“哪样？嗯？我哪样了！”
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准确的。
其实陈秀兰早几年就感觉到侯文涛看自己的眼神有了变化，不再是如十几年前那般热烈，更多的是疲惫和应付。
不过陈秀兰没有太在意，因为他的身边并没有别的女人，这么多年他确实遵守承诺没有结婚，即使是街里街坊地安排相亲他也是消极面对。
所以，她一直试着告诉自己，他确实是“累”了。
每次只要他肯把公粮交给自己，不管是自愿还是不自愿，都无所谓的。
可是今天，她不想再骗自己了。
“既然今天闹到这，不如直接把话说明白吧，”陈秀兰从地上站起来，眼神冰冷地看着他道：“侯文涛，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
“没有。”侯文涛回答得干脆。
“那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重重地呼出一口气，陈秀兰继续道：“这两年你到底是咋了？每次见面都说累，就算是来我家找我也是说不上几句话就走。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烦我了？想跟我断了？”
陈秀兰的话让他心烦意乱，他答应过某人不吸烟的，陈秀兰也讨厌烟味，但此时此刻，他只能靠入口的尼古丁来驱散心头的烦闷。
见侯文涛不说话，陈秀兰又提高音调道：“说啊？！你是不是想跟我断了！”
“是！”
侯文涛丢掉了手里的烟头，终于狠心把心头的真实想法给说了出来。
“陈姨，咱俩断了吧，以后……”
“凭啥？”陈秀兰冷笑了一声，手指不由得收紧，“当初你答应过我，说要照顾我，说以后要娶我，凭啥现在说要断了？！”
为了能听清楚里面的对话声，沈妙恨不得把头给埋进去。
可偏偏这个时候，一位买菜回来的奶奶扶着栏杆一步步地走上来了。
奶奶的听力不太好了，听到的声音很模糊，她也懒得去听别人家的闲事，知道是有家庭在吵架就行了，可一抬头，她却在那户吵架的门口站着。
半边身子贴在门上，不敲门也不走，看着不像是个好人。
四目相对，沈妙尴尬极了，那位奶奶并没有走，就这么静静地拎着一兜菜站在楼道的拐角处看着她，等待着她下一步的动作。
走？还是不走？总之一定得等出个结果。
没办法，奶奶的年龄虽然大，但眼神依旧灼热，被她这么盯了好一会，沈妙只好乖乖低下头离开。
这时候她没办法进去，进去了只会让场面变得更尴尬，尤其是自己刚刚吃到这么大一个瓜，很容易失去表情管理。
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知道了他们的秘密……
可是在回去的路上，当沈妙的思绪重新理好之后，又有一个新的问题让她很困扰：姚恒怎么办？
听着方才侯文涛对陈秀兰说话的语气，虽然不知道他们过去如何，但他是想要断了和她的来往的。
可假如他在离开陈秀兰后，和姚恒走在了一起，那陈秀兰还是会知道的呀。
自己的情人变成了儿媳夫？陈秀兰一定会崩溃的。
同样的，要是姚恒知道侯文涛和自己的亲妈……以他的心理承受能力，怕是也得崩溃吧。
回去的路上，沈妙的步伐越来越慢。
她好像理解了姚恒既不能帮父亲出头，也不能为母亲说话的感觉。
姚恒对自己很好，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亲妹妹，她自然不想让他难受；可另一边的陈秀兰同样把自己捧在手心疼着，告诉她也会对她造成伤害。
手心手背都是肉，能怎么办呢？
耗着，对，耗着！
就像姚恒这样装傻充愣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随他们的关系怎么发展都和自己无关。
可是另一个问题来了：分明知道个惊天大瓜却不能跟人分享，她真的好难受啊！！！
回到姚恒家时，正好碰到有两名工人从屋里出来，他们的肩上扛着拆卸好的衣柜，同时另外几名工人则在屋里拼装着新的衣柜。
“你的柜子要不今儿一齐换了？”
“不用，我的柜子挺好的，不用换。”
“还是换换吧，你以后买的衣服越来越多，这柜子太小了装不下。”
“那换吧。”
“你看看你想要啥样的？过来挑挑，我一会打电话让人也送来。”
“都行。”
屋里，姚恒正坐在沙发上随意地换着台，而他的父亲姚远则点了一支烟，一边同他聊天一边监督着工人们干活。
姚远不常回家，就算是要回家也没有任何的征兆。
今天他让工人来换的是他们卧室里的衣柜，上次和陈秀兰打架时在门上打了个洞，于是他便让人来重新换一个。
当然，他可没有那么好心，他只换了自己的那一半，装着陈秀兰衣服的另外半边柜子还挂着划痕和擦不掉的污渍。
此时此刻，姚恒的心思完全不在电视上，而是门口。
虽说姚远并不反对侯文涛来找他，可姚恒很怕沈妙带着侯文涛来时，那坏坏的表情，也害怕沈妙会咋咋呼呼的，不小心露出什么马脚。
直到他看到沈妙是一个人回来，这才把心放回到了肚子里。
“叔叔好，我叫沈妙，是姚恒哥的朋友。”进门时，沈妙礼貌地向姚远自我介绍道。
将烟叼在嘴角，姚远也客气地握住了她的手：“你好你好，之前听他妈说过你，啧啧，长得真俊哎！”
“谢谢叔~”
沈妙对姚远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和自己想象得不同，他不是那种看着很凶的人，两三句话不合就会急头白脸地跟你动手。做生意的人嘛，说起话来都很有“范儿”，但看得出来，他跟姚恒一样，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陈秀兰的脾气好，姚远的脾气也不差，真不知道这样的两个人是怎么过得水火不容的。
看着姚远对沈妙挺客气的，侯文涛也没有跟着来，姚恒悬着的心这才放回到肚子里。
不过在拉着沈妙坐下后，姚恒还是不禁小声地问道：“侯哥怎么没来？”
“他没在家。”沈妙撒谎道。
姚恒没有怀疑，“那估计是出去吃饭了吧，幸好幸好……”
姚远和陈秀兰对待侯文涛的态度不一样，姚恒小的时候，姚远希望侯文涛能来家里照顾他，可是现在姚恒长大了，姚远便不想他像个跟屁虫一样，天天跟在他身后叫“侯哥”。
姚恒二十多了，也该长大了。
所以尽管姚远不会明着把反对说出口，但还是会三不五时地跟他暗示。
今天他落水的事没有告诉姚远，一是不想他担心，二也是因为如此。
滴滴滴！滴滴滴！
这时候，放在茶几上的那部大哥大响了起来。
正在整理自己衣服的姚远只好走出来，拿起大哥大到外面去接，同时对姚恒吩咐道：“小恒，帮我把衣服整整。”
“中。”
说完，姚恒便把遥控器塞到了沈妙手里，自己起身去了卧室。
姚远不常在家住，为了眼不见心不烦，陈秀兰把有关他的东西全都塞进了衣柜了，不止是衣服，还有他的毛巾、枕头之类的，两米五高两米长的衣柜塞的是满满登登。
之前每次打架虽然也会牵连到衣柜，不过好在衣柜结实耐造，一直扛了下来，这次要不是衣柜门破了个大洞，压不住里面的东西了，姚远也不会想要换。
这次他特地换了个大衣柜，可以装很多东西，随她陈秀兰怎么塞，都能装得下。
差不多十分钟左右，姚恒忽然脸色苍白地从屋里走出来，睁大了眼睛看着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沈妙。
扭头只瞧了他一眼，沈妙就意识到有瓜吃。
“咋了？”
“妙妙，我问你个事儿，”姚恒坐近了一些，在沈妙耳边小声道，“你在村里见过狐狸或者貂这种动物没？”
沈妙摇摇头，“没有，俺村又没那么偏，哪来的狐狸和貂啊。”
虽说清河村不像北关村这样的城中村富裕，却也没有到远在深山里的那一步。
再加上豫省原本就地处平原，没有那么多深山老林，豫市附近又都是村子和耕地，所以像狐狸和貂这样的东西基本是见不到的，顶多偶尔会有几只黄鼠狼在田里出没。
“咋了？”沈妙又问。
姚恒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又继续问：“那你说，要是杀一只狐狸或者貂的话，应该不犯法吧……”
“不一定，”沈妙撇撇嘴，也不能确定，“咱这儿应该是犯法吧？我记得俺村之前贴了有宣传页，上面有好几种动物都不能抓、不能打，要是被举报可是要去派出所蹲好几天的。”
见他脸色惨白，沈妙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再次问道：“到底是咋回事？你说清楚中不中？”
扭过头看一眼还在外面打电话的姚远，姚恒压低了几分声音，“我怀疑俺爸他走私狐狸皮和貂皮！”
沈妙：？？？
姚恒刚才在给他爸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有个没锁住的箱子，他好奇里面装的是什么就打开看了一眼，结果在看到那几条毛茸茸的尾巴后瞬间就被吓住了。
姚远经常跟着公司的人跑运输，借着运输的由头走私一点动物皮毛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让姚恒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亲爸胆子会这么大，竟然做这种违法的事！
“你确定？你看清楚了？”沈妙向他确认道，“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真要是走私被发现了肯定是要坐牢的。”
见沈妙不相信，姚恒直接把她给拉了起来。
姚远在打电话一直没有注意这边的情况，他索性把她给带到卧室，顺便把门给关上了。
“不信你自己看。”
说着，姚恒就把那只皮箱子给打开了。
里面不止是狐狸，还有貂，甚至还有狗！
在看到的那一瞬间，沈妙也被吓得赶紧闭上了眼。
太……那啥了吧！
再次睁开眼睛，沈妙壮着胆子又看了眼箱子里动物皮毛，可等她看清之后，却发现这箱子里的东西好像也并没有那么可怖。
箱子里有狐狸、貂、狗，但奇怪的是，这些动物并不是全须全尾的整皮，而是只有一截尾巴。
如果是走私动物皮的话，起码得走私整皮才能卖得出钱吧，只有尾巴……怎么卖？
伸手摸了摸这些尾巴，手感也不像是真的动物毛，更像是后期人为制作的。
“你搞错了，这不是狐狸的尾巴，”说着，沈妙就把那根狐狸尾巴给拿了起来，“你摸摸看，是假的。”
就在她拿起来的时候，发现在尾巴根的链接处还坠着一个东西。
是一个水滴形状的金属球，整条尾巴就这么粘在了上面，而在这些尾巴的下面，还有很多带着铁刺的皮项圈和一根黑色的皮鞭……
两人好奇地轮番把里面的东西都看了一遍，越看越摸不着头脑。
“这都是干啥用的啊？”
“不知道，看着好奇怪。”
“你没见你爸在家用过？”
“没啊，我也是第一次见。”

第42章 信我啊！我是想谢你，不……
晚上,沈妙从豫市回来后，又打着灯对照本子上的花样式做起了香囊。
推开沈妙的房门，王冬梅顺手将一张押金条子放在了桌子上：“对了,上次恁陈姨让我给她做了十斤的腊肠，那边说快晾好了,过几天你要去她家了记得送去。”
沈妙捏着针的指头一滑,差点扎到自己的手，“还是你去送吧，我，我,嗯……”
见沈妙吞吞吐吐地说不出原因，王冬梅便问道：“咋回事？和姚恒吵架了？”
“不是,”沈妙摇摇头，继续将刺在香囊上的那根针拔了出来，“跟他没关系。”
沈妙也不知道该怎么跟王冬梅开口，毕竟他们家的事儿太炸裂了。
当妈的跟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好上了,然后这个男人还喜欢上了她的儿子？
他们家的关系实在太乱了,沈妙既不能跟姚恒说,也没办法跟陈秀兰坦白。
所以她都想好了，以防自己在某一方面前露馅,她最近都不要跟他们家的任何人接触了，短期之内也不会再去他们家,反正快过年了，只要说过年家里忙,总能推脱的掉。
“那你这香囊又是做给谁的？”王冬梅睨了眼她手里的香囊，又问。
对着灯将香囊上缝了一半的“平安”两个字举起来，沈妙悠长地呼出一口气,平淡地回答说：“一个警察。”
骆嘉麟。
沈妙是在今天的安全宣讲会上记住他的名字的。
知恩图报，是沈家一向的家训。
上一次在电影院，是他帮自己抓住了小偷，今天在人工湖落水，也是他帮着把自己给救起来的。
一共见了他两次，两次他都帮了自己，沈妙自然是要回报的。
今天上午在学校时，他一再强调人没事就行，沈妙也跟他说了很多个感谢，但回来后她还是觉得应该送些什么东西表达自己的心意才行。
于是沈妙先去村头找人做了个锦旗，又手写了一封感谢信，思来想去感觉份量还是太轻，便想再亲手做一个香囊。
虽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可好歹也是自己的一番心意，又不会违反警察的纪律，想来他应该会收下吧。
仔细想想今天他将自己从湖里救出时的神态，紧张、关切、严肃……如同神话故事里一位向凡人伸出援手的神祇，让人在感到敬重的同时，也能体会到他的善意。
他真是个好人，那一张“国泰民安”的面孔，看着就让人很有安全感。
不是“丑得放心”的那种安全感，是“帅得板正”的安全感。
像他这样又正义又帅气，长相和身材又拔尖儿的好男人，这世上怕是不多咯~
第三天早上，沈妙将做好的锦旗拿回家后，便骑车去了豫市。
上次在大学的宣讲会上，骆嘉麟并没有透露自己是哪个分局的，主持人在介绍他时也只说他是副局长的身份。
可沈妙是谁啊？那天在跟着学校里的女学生去换衣服时，左听一耳朵，右问一嘴，轻轻松松就打听出来了关于他的消息。
骆嘉麟，今年三十二岁，是豫市黄河区分局的副局长，而在升任副局长之前是在刑侦大队工作，破了不少大案要案。
他曾经也是豫市大学毕业的，所以说起来豫市大学的学生们都要叫他一声学长。
沈妙骑车去黄河区分局的路上车胎不小心爆了，趁着把车送去补胎的这会功夫，她没有直接去分局找骆嘉麟，而是走进了附近的城中村。
姚恒之前跟她
说过，放眼整个豫市，只有墨寨里面的有一家小笼包最好吃，汁多肉鲜、皮薄味香，谁家做得都比不上，叫什么“马记包子铺”的，还说有机会一定会带她来吃。
墨寨距离黄河区分局不远，趁着今天有机会，正好来尝尝。
沈妙来到这家马记包子铺时，门口早已排起了长龙，店里店外一共只有十来张桌子，可为了能尝一口他家刚出笼的美味，每一张桌子前都拼了七八个人。
排了差不多四十多分钟，沈妙终于买到了两笼包子。
一笼鲜肉马蹄、一笼鸡汁素三鲜，刚出锅的时候热气腾腾，闻着就知道味道一定不错！
“让一下让一下，谢谢~”
沈妙在靠近巷子拐角处跟人拼了张桌，桌子上堆了七八笼包子，每一笼前面都放着一碟倒有陈醋和辣椒油的蘸碟。
坐下后，沈妙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只小笼包递到嘴边。
“吸溜~”
刚咬破皮，一口热乎乎的汤汁就迫不及待地涌进了嘴里。
嗯！鲜！
原来小笼包的味道并不是一样的，汤汁也不都是肉剁碎后的肥油。
鲜肉配上细碎的马蹄，嚼起来能感觉到脆脆的口感，再配上鲜甜的肉汁，蘸一点酸酸辣辣的料汁……啊！人间美味！
“妹妹，咱俩相互换一个尝尝？”沈妙正吃着，同桌的男人夹起了自己屉子里的一只小笼包道，“我用这个牛肉香菇的跟你换，成不？”
“行啊。”沈妙答应得干脆。
店里的包子味道有十来种，一次肯定吃不完，来尝鲜的人不少，可又不能每一种都来一屉，所以在拼桌的时候，有些比较外向的人便会试着和同桌的人交换一两个尝尝味儿。
正好她还想尝尝别的味道的，既然他主动提出交换，那她就不客气了。
“听你这口音不像是这附近的，你是哪的？”沈妙刚把包子夹过来，男人就又嬉皮笑脸地问道。
“嗯，清河村的。”
沈妙有点后悔答应跟他换包子吃了。
一开始她是想着，人不可貌相，长得丑的人也可以有一颗善良的心。
现在她认为，人的样貌还是可以区分出善恶的。
就比如身边这个长得獐头鼠目、贼眉鼠眼，一张嘴就能看到他满嘴泛黄大歪牙的男人，瞧他看自己时那不怀好意的眼神，沈妙就知道他的肚子里没憋什么好屁。
“清河村？那离得不近呐，”男人又拉着椅子往她这边凑了凑，“来市里玩？”
沈妙没回他，而是把椅子往远离他的方向拉了拉。
拼桌的人大抵看出了是怎么回事，但都不想管闲事，所以都埋头吃着自己的包子，全当作没看到。
“要不我陪陪你？墨寨我熟得很，去哪去我都能给你带路！”
“不用了，我是去警察局找人。”
“警察局我也有熟人啊，你找谁？我直接叫他出来见你就中，不用麻烦你跑一趟。”
沈妙不想再跟他搭话了，只是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包子，想着赶紧吃完赶紧走，从他屉里夹出来的那一个从头到尾都没动，就怕自己会沾上不干净的东西。
终于，沈妙抢在男人之前先吃完了两笼包子，于是赶紧把屉子还回去后拿着包走了。
回去的路上，沈妙越想越气，心口越来越堵。
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刚才要被躲？害得自己都没好好品尝小笼包的滋味。
刚才就应该把小笼包糊在他的脸上，给他涨涨教训！让他知道就算耍流氓现在的罪名没那么严重，但也是要挨打的。
唉！可惜刚才没发挥好，要是再来一次机会……
走在路上，沈妙隐隐觉得有人在后面跟着自己。
虽然路上的人很多，每个人都着急上班或者忙自己的事，但直觉告诉沈妙，确实有一双不怀好意的眼神在尾随自己，而且正在一点点朝自己靠近。
一定是那个长相猥琐的臭男人！
好啊，口头犯贱还不够，还要上赶着来纠缠？！
沈妙正愁没给他一个教训呢，现在好了，既然他上赶着来送死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逐渐放慢脚步，沈妙的脑海里快速闪过了上次在安全教育宣讲会上，骆嘉麟教导的防身术：
假如有人尾随的话，要保持镇静，如果这时候他伸手搭在肩膀上的话，首先应该把另外一侧的脚向后迈一小步，然后抓住他的手腕，同时身体的重心向下转移，用后背抵住他的手臂以及肋骨，最后像把大米扛上肩那样猛地往前使力……
一定要稳住心态，一定要使出全力，一定是往前不是往上……
不断地重复着骆嘉麟的教导和注意事项，最后，沈妙索性停下脚步，开始在脑海里预演过肩摔的全部步骤。
半分钟后，果然有一只手搭在了沈妙的肩膀上。
猛地睁开眼睛，早早做好准备的沈妙一把就抓住了那人的手腕，然后像刚才脑海里练习地那样，攥紧、侧身、弯腰、用劲儿……！
咚！
男人身体在半空划过一道弧线，最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发出了一声沉重的闷响。
短短的几秒钟里，沈妙的身上汇聚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
是诧异、是惊恐、是崇拜、是意外……每个人眼神里的情绪都各有不同。
因为，一个瘦小的女人把一个高大的男人摔倒的画面实在是太震撼了，震撼到他们都不禁跟着吸了一口气。
爽！太爽了！
当沈妙听到男人落地的那一声响，方才心里所有的郁闷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可当她直起身看清男人的脸时，好不容易生出的那点骄傲，瞬间就变成了惊讶和愧疚，连带着自己的腿肚子都被吓软了……
我嘞个老天爷哎，刚才跟踪自己的不是流氓吗？怎，怎么会是骆嘉麟啊！
*
“你，你真的还好吗？”
坐在办公桌的另一边，沈妙小心翼翼地问道。
身前的包里装着一面锦旗、一封自己手写了五百字的感谢信，还有一只绣有“平安如意”字样的香囊，可看着坐下时，依然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骆嘉麟，她却怎么都拿不出手了。
尴尬，太尴尬了！
谁能想到，报答两次帮了自己的人的方式，不是道谢、不是送礼，而是在他跟自己打招呼的时候，二话不说给了他一个过肩摔呢？
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沈妙到现在都还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虽然但是，这件事也不能全怪自己嘛……
谁让他不先开口叫人，而是伸手搭在人家的肩膀上呢？所以，他多少也要负上一丢丢的责任吧。
“没事。”
骆嘉麟来回活动着脖子，在猛地转过头时，又听到了他脊椎发出了“咯吱”的一声响。
“再缓一会就好了。”
呃，可是这都缓了快半个小时了……
将包放在一旁，沈妙主动捋起了袖子对他说：“要不还是我来给你看看吧。”
骆嘉麟没说话，只是一脸狐疑地看着她，经过刚才在大街上被她拽着使出一招过肩摔后，他有点不相信眼前的这个小姑娘了。
看看？她不会一用力把自己的脖子给扭断吧……
“谢谢，不用了不用了，”端起杯子喝一
口还发烫的热水，骆嘉麟问道，“还是直接说正事吧，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沈妙端正了几分坐姿，将手搭在膝盖上，盯着他的眼睛语气诚恳地说：“是这样的，骆警官，我是专程来向你表达谢意的，谢谢你上次在电影院帮了我，还有前天在豫市大学的人工湖里把我捞了上来。”
信我，我真的是来表示感谢，不是要谋害你的！
“啊……”骆嘉麟本想要点点头，却只能扶着脖子，“没关系，帮助老百姓是我们警察的责任和义务，不用特地来跑一趟。”
“要的要的！”
沈妙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了锦旗和感谢信，恭敬地放在了桌子上，说：“您真的帮了我很大的忙，我知道你们人民警察不能收礼，但这些请您一定要接受！”
瞧沈妙郑重其事向自己道谢的模样，骆嘉麟不禁勾了勾唇角。
“你不是豫大的学生吧。”
“对……”沈妙将头低下几分，下意识抿了下唇。
难道自己看着真的很像没上过学的文……
“高二？还是高三？”
沈妙还没来得及惭愧，骆嘉麟那后半段的话，直接把她快要沉进低谷的情绪瞬间拉到了高空。
他的意思是自己长得很显小？
沈妙试图用手背压着疯狂上扬的唇角，并解释说：“我高中毕业了，只是没考大学而已。”
骆嘉麟点点头，打开了信封里夹着的那两页信纸。
嗯，人看着像高中生，字嘛，看着像初中没毕业。
沈妙的字写得并不好看，却也不是丑得张牙舞爪，能看得出她每一个字都是用心写了的，只是横竖撇捺都还保留着老师上课教的停顿，所以看着稚气未脱。
还有“感谢您，敬爱的警察同志，我叫沈妙，是XXXXX”这样的开场白……一般只有初中和小学生会用在信的开头。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在看到自己的名字没有被写错，骆嘉麟有些惊讶。
沈妙：“问了几个学校里的学长，学长告诉我的。”
骆嘉麟将信从头到尾通读了一遍，没有草草地应对她的这篇心意，随后微笑着对她说道：“好的，沈妙同志，你的心意我收下了，不过这锦旗你还是拿走吧。”
“别呀，都是我的心意，你就一起收下吧，”沈妙扫了眼墙壁上那一片满满的红黄相间，指着一处空白道，“正好这空了个位置，挂在这儿刚刚好~”
看着沈妙一边说话一边对着墙比划的模样，骆嘉麟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像是在看一个活泼又机敏的小白兔。
他想要点头答应，回一声“好”，可脖子却又猛地疼了一下。
“要不还是让我给你看看吧，”这次不等他拒绝，沈妙就站起身走到了他旁边，“你别怕，我从小跟着我爷学医，推拿正骨什么的，我最擅长了。”
“你……”
话音刚落，沈妙的手就像抓狗崽子那样稳稳地落在了他的后脖颈上。
别看沈妙长得小，这看病的手法可老练着呢，一手扶着他的下巴，另一只手摸着他的脊梁骨，很快就摸出了病灶的原因：“是扯着手臂的筋了，摔倒的时候脖子也有点扭着。”
骆嘉麟：……
右手被沈妙微微抬起，脖子也被沈妙扶着，余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此时此刻，骆嘉麟感觉自己成了过年案板是待宰的公鸡，她只要轻轻一拽，就能把自己的膀子给扯下来。
“那我要去趟医院吗？”
“不用~这点小伤我给你掰两下就好了。”
嘎吱~嘎嘣~！
在沈妙的一通推拿下，他的脖子接连发出了两声响，虽然脖颈处的筋猛地抽疼了一下，可当沈妙将手放开后，刚才一活动脖子就疼的症状立马就消失了。
“嘶……你这确实有两把刷子啊。”揉着脖子，骆嘉麟不由感叹道。
“还好还好。”
沈妙得意一笑，这样的夸奖她听过太多了。
趁着这个机会，沈妙便把早上发生的事跟他说了，说明自己不是对他有意见，而是以为流氓要来骚扰自己。
骆嘉麟也点点头表示理解，“我早上去墨寨办点事，看你的包没拉好想过去提醒你一下，结果……该说不说，你的力气可真不小啊，都能把我给放倒了。”
“哪里哪里，主要是您上次在宣讲会上教得好。”
为了再好好感谢他，沈妙又主动提出给他把把脉：“骆警官，你们这工作这么忙，肯定很操劳吧，要不我来给你搭个脉看看？”
这次，他依旧是没来得及拒绝，就被沈妙拉住了手。
跟自己的手腕比起来，沈妙的手指很小很细，轻轻按在脉搏上时，像是被小猫踩上去一样。
摸了摸他的脉，又看了看他的眼白和舌苔，沈妙清了清嗓子，老气横秋道：“最近睡得很少吧，睡眠质量也不好。”
“对，最近工作比较忙，每天睡四五个小时就要起来。”
“吃得也不是很好，吃肉吃少了，经常啃馒头和咸菜？”
“嗯，没时间吃饭就对付两口。”
“昨天是不是摔了一跤？应该还磕到膝盖了。”
“这，这也能看得出来？！”
骆嘉麟的表情更震惊了，眼里充满了对她医术的崇拜，同时迫不及待地继续问道：“还有吗？还能看出什么？”
“还有啊……”沈妙微微皱了下眉，“咳咳，就算在忙，也得偶尔宣泄宣泄，憋得太久对身体不好，很容易上火。这两天是不是遗那什么了？”
骆嘉麟：……
被沈妙这么一问，一抹涨红瞬间从他的脸颊冲到了他的耳朵根。
他问得不是这个意思啊喂？！
身为医者，沈妙却没有害羞，只是默默地说着脉象告诉她的事实：“嗯，一个月两三次？量应该还不少吧。”
骆嘉麟：！！！
求求你了，不要再说啦！！！
噔噔噔……
幸好，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拯救了即将他。
“报告。”
“进。”
推开门，是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员，手里还拿着一份文件：“骆局，老太太说您把文件忘在家里，特地来给您送文件了。”
“哦，好，”接过那份文件，骆嘉麟又说，“我妈她走了吗？”
“还在楼下。”
“行。”
说完，他看向了一旁的沈妙，起身时理了理衣服的褶皱，说：“今天谢谢你啊，你的心意我收下了，时间不早了，正好我要下楼，那我送送你吧。”
“不用送不用送，我自己走就行。”
虽然沈妙谢拒了他的好意，但骆嘉麟还是陪着她一起下了楼。
途径警员的办公区时，沈妙无意间在一众淡蓝制服之中，看到了一个很有气质的老妇人。
没看到脸，可是这个身形看着十分眼熟，此时正在同几名女警员站着聊天。
“妈。”
骆嘉麟叫了那老妇人一声。
当老妇人转过头时，沈妙惊得眼珠子差点飞出来。
“文件在家你给我打个电话就行，怎么还特地跑一趟？”
“我在家也没事，就当出来遛遛弯了。”
看到骆嘉麟走近时，老妇人替他整理衣服的动作，沈妙不可置信地感叹着世界竟然这么小。
帮过自己两次忙的骆嘉麟，竟然是爷爷的“初恋”秦荷秦奶奶的儿子！

第43章 全家捅
太小了,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
回到家后，沈妙迫不及待地把这件事告诉了沈万山和爸妈，可他们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
秦家世代书香,家里的孩子各个出息，能培养出一个公职人员并不是什么“祖坟冒青烟”的事,倒是认为沈妙有点反应过度了。
他们平常不爱吃瓜,自然不懂得沈妙这么惊讶的原因。
这种感觉，就像是去小卖部买了一包辣条，结果中了一瓶汽水，打开汽水盖子后他又中了一兜零食。
尽管都不是什么值钱的大奖,可这一连串的几率加在一起未免也太低了！
豫市有几千万人，自己偏偏碰到了和秦奶奶有关系的人,他还帮了自己两次……这概率难道不令人惊讶嘛？！
眼瞅着家里是没人能跟自己聊这个瓜了，陈秀兰嘛，沈妙暂时也不想和她联系，于是沈妙便把电话打到了蒋小珍那。
她也是个爱吃瓜的性子,一定能够明白自己的心情。
“你这个瓜不算啥,”听完沈妙的瓜,蒋小珍淡淡地回道，“我跟你说个瓜,机率比你这个还
要低！”
“啥？快说快说~”沈妙火急火燎地催促她道。
蒋小珍没有直说，而是故意卖了个关子,“报道还没出来呢，明天晚上吧,到时候你打开电视看新闻的时候就知道了。”
距离新年越来越近了，沈妙忙得很，身为记者的蒋小珍也没闲着。
听她说,她最近一直在跟一个大的独家，直到前天晚上才结束，而且她还保证，这次剪出来的新闻，一定能成为年前声量最大、讨论度最高的热点。
她不直说，沈妙也把自己知晓的关于那段“陈姚侯三角恋”的瓜藏着，“行，让我明天晚上先尝尝咸淡，等到后天我也跟你说个惊天大瓜。”
原本打电话是要分享瓜，把彼此的快乐加倍的，结果这么一聊，快乐没提高多少，倒是把彼此的期待值给拉高了。
她们甚至还下了赌注，要是谁的瓜不够劲爆就要请对方吃饭。
时间终于来到了约定的那天。
晚上七点半，新闻联播刚结束沈妙就把电视调到了豫省电视台，等待着省内的新闻播报。
噔，噔噔……
噔噔，噔噔……
院子外好像有人在敲门？
“谁啊？”
关掉水龙头，王冬梅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走去开门。
“姚恒？这大晚上的，你咋来了？”
“就你一个人？从恁家到俺村这么远，你自己摸黑来的？”
见姚恒的鼻子被北风吹得通红，王冬梅赶紧把他带进了屋里。
沈家的一家人都在，屋里还有残留的饭香味。
老爷子和沈山生正并排坐在木头沙发上，用毯子盖在腿上取暖，沈妙则在用烧火钳翻着在煤球炉烤着的红薯，等着一会看新闻的时候吃。
“恒哥？这么晚，你咋来了？”
姚恒的到来让沈妙很意外。
距离上次他们见面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沈妙想过他可能会主动联系自己，没想到他会这么一声不响地跑到自己家来。
半个月没见，姚恒瘦了不少，肩膀都快撑不起身上的那件羽绒服了。
他的精神不太好，好像很久都没有休息了，脚上的那双鞋沾满了泥，裤腿附近也被弄得很脏，看样子他是一路从市里走过来的。
“咋回事？出啥事了？”沈妙搓了搓他冰冷的手，温声询问道。
“妙妙……”
姚恒没回答，只是像个委屈的孩子一样紧紧将沈妙抱在了怀里。
看到一只不认识的“猪”在嗅闻自家从小养大的“白菜”，沈万山和沈山生同时紧张了一下，一个没忍住差点冲过去把他给赶走，可理智却让他俩暂时按住了攥起的拳头。
他应该是不想说吧。
沈妙没有强求他，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替他驱赶着冬夜的寒意，等到他的情绪稍微暖和一点后，沈妙这才拉着他坐下，“走了这么远肯定渴了吧，我去给你倒杯热水。”
王冬梅跟着说道，“小？饿不饿？家里还有点饭，我去给你热热吧？”
“不用了姨，”姚恒十分勉强地挤出一丝难看的苦笑，“我吃过了。”
王冬梅向沈万山他们介绍了姚恒的身份，刚才还保持警惕的父子俩，随后逐渐放下了对他的敌意。
坐在一个单独的小板凳上，姚恒就这么捧着那一杯热水，时不时小啜一口，一直没有说话。
他不想说话，也不想干别的事，这么坐着就好，感受一下沈妙家里融洽的气氛对他来说就够了。
他不说，沈妙便不多问，只是把烤好的红薯剥了皮后分给他一半。
沈妙猜测，应该又是陈秀兰和姚远在家吵架了，所以他才会跑来自己这儿寻求一丝家庭的温暖。
“……下面为大家播报一档社会新闻：”
“今年，我市在‘扫黄打非’行动中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一共捣毁脉印窝点十处，扣押脉印人员近一百名，不过也有一些人踩着法律的红线，进行着见不得光的交易，不过他们的交易方式有些特殊，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具体来看……”
镜头一转，从演播室转移到了摄像机拍摄的画面。
画面里的记者正是蒋小珍，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深色制服，是她对警察的一段采访。
蒋小珍说的爆炸性新闻，就是这次全省的“扫黄打非”行动。
与以往不同，这次行动不仅仅是豫市市区内，而是全省范围的。
因为一九九七年是个特殊的年份，所以一切都要从严对待。
第一个画面是偷偷拍摄的，内容是蒋小珍冒充应征女，借着去脉印场所应聘的理由趁机打探行情的素材。
随着背景音的讲解介绍，很快又切到了一通电话录音：
“我也不想这样，可如果我不举报，我的家庭就毁了啊……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家吧！”
录音经过特殊技术变了音，但还是能够听出是一个女人对着记者哭诉的声音。
这是女人向电视台举报的录音，在听完她的哭诉后，沈万山和沈山生都不由得感叹道：
“黄赌毒，自古以来都是害人的家伙。”
“是啊，碰都不能碰，碰上这一辈子就完了。”
听着他们俩鄙夷的讨论声，姚恒的脸色变得更差了，放下手里的水杯，似乎这里的气氛也变得让他难以呼吸。
他想要离开这儿。
经过前面的铺垫，终于来到了这次新闻的重头戏：抓捕。
有记者和警察提前的踩点摸查，再加上犯罪者家属打到电视台的举报，他们很快对市区内已知的窝点进行捣毁。
镜头拍摄的画面便是记者跟着警察行动的过程。
“不许动！都蹲到墙角！”
“什么都不许拿！再说一遍！不许动！”
警察严厉的声音粉碎了那些龌龊勾当，扫清了被玷污的风气。
镜头快速地从蹲在墙角的人闪过，尽管为了维护他们的隐私给打了马赛克，可他的尊严和脸面，早在他们掏钱做那儿事的一刻就彻底粉碎了。
蒋小珍：“……经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原来这样的脉印场所提供的项目，并非只有简单的青色交易，还有更多匪夷所思，令人瞠目结舌的星行为。”
随着蒋小珍的介绍，镜头来到了某处窝点里一个特殊的房间。
房间里的颜色十分暧昧，开了灯后是玫红色的光。
墙上放着一排皮质的道具，桌子上还有绳子、鞭子以及……
等等？！
当镜头快速扫过时，沈妙不由得直起了身子，同时睁大了眼睛盯着屏幕。
嘶，这些东西好眼熟啊，怎么感觉……
直到看见那些狐狸尾巴和狗尾巴时，沈妙惊得差点被嘴里那口烤红薯给噎死。
天呐！姚恒他爸那只箱子里的东西，和屋里的这些道具是一样的！
所以说，姚远的那些东西也是青色的一种，只是换了一种方式？
沈妙自认为吃过不少瓜，但还是不由得感到震惊，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些也可以取乐。
接下来是蒋小珍对窝点老板的采访，为了弄清楚这些东西到底是怎么用的，沈妙怀着好奇的心情把音量又调高了几分。
很快，一直如芒在背的姚恒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妙妙，我走了。”
见姚恒起身要走，沈妙赶紧阻拦：“这么晚了，你打算咋回去？村里不比市里，冬天入了夜气温可就到零下了，还是留下来住一晚吧，俺家有空屋子。”
“不用不用，我还……”
“不行，大晚上的外面可不安全，”王冬梅也跟着阻拦道，“你来俺家恁妈知道不？要不我给恁妈打个电话给她说一声。”
一听王冬梅要给陈秀兰打电话，姚恒更慌了：“真不用了姨，不用麻烦了。”
“我了老天爷哎！你个杀千刀的，你，你……”
就在这时候，电视里倏地冒出一个女人哭闹的声音。
听着好耳熟啊？
王冬梅和沈妙同时扭头看向电视机屏幕，果然在记者的镜头里看到了陈秀兰。
前面发生了什么她们错过了，但此时此刻，记者的镜头正跟随陈秀兰，见证着她被“黄”所破坏的家庭。
和之前拍摄的脉印窝点不同，这处窝点蹲在地上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而在这些男人之中，不仅有她名义上的老公，还有另一个她爱的人。
当警察将他们从屋里带出来时，他们正并排蹲在一起，那根显眼的狐狸尾巴也在姚远的身后插着，没来得及拔出来。
那一刻，王冬梅和沈妙同时
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沈妙似乎也明白了姚恒急着想要逃走的原因……
*
“喂？请问是电视台吗？我要举报！”
“妈！”
陈秀兰这边刚拨通电视台的举报热线，姚恒就赶忙冲过来挂断，“你这是干啥？咱都是一家人，你……”
“谁跟他是一家人！”
陈秀兰不想听到“家”这个字，尤其是当她听到儿子替伤害自己的求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你到底是跟谁一事的？他把我打成这样，你就一点都不帮我是吧？！”
陈秀兰越说越哽咽，比起身上的伤，此时此刻她只觉得心口更疼。
他们夫妻俩动手打架的时候，儿子不想着出来阻拦，现在自己受了伤要让他爸付出相应的代价，他却不乐意了……呵，这就是自己养出来的好儿子吗？
“妈，你咋说这话？谁说我不帮你了，”姚恒把电话放回到原处，“可再咋着，也别把事情闹大吧，这要是上电视，俺爸这脸还要不要了？”
陈秀兰轻哼了一声，冷冷地反问道：“恁爹的脸，和恁娘的命，你要哪个？”
姚恒没说话，但他实际上已经做出了选择：他要陈秀兰的命……
几天前，陈秀兰和姚远又打了一架。
起因是姚远晚上在外面喝了酒，回家后，不小心把陈秀兰过年要送的礼给摔了，结果几句话之后就又打了起来。
喝了酒的姚远力气大，几乎是对陈秀兰下了死手。
陈秀兰本想着快过年了，有什么不愉快都等过完年再说，可他偏偏给这个家找不自在，于是她决定跟姓姚的鱼死网破，把他给举报了。
姚远去瞟的事儿，陈秀兰早就知道了。
男人嘛，哪里会管得住自己的下半身？
人人都说，越有本事越会赚钱的男人，就越需要那儿事的满足，像姚远这样能做到一个公司小老板的男人，更不可能像“和尚”一样素着过一辈子。
陈秀兰第一次发现是刚生下姚恒不久。
当时姚远隔三差五就往浴池跑，陈秀兰偷偷跟在外面盯梢过，虽然没亲自抓个正着，但看到有些莺莺燕燕的出没，她也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后来姚远又换了地方，经常去另一处城中村的筒子楼，陈秀兰又在他的柜子里看到了那些腌臜的玩具，便更加确定他出轨的事实了。
不过她并不在乎，毕竟在生下姚恒之后他们就没有星生活了，就算他怎么去外面瞟都影响不到自己，只要每个月老老实实往家里送钱，她都可以装作不知道。
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她和侯文涛的事……她自知自己做得也不光彩，所以更没有资格去干涉他了。
但这次，陈秀兰是真的受不了了，她必须要让姚远付出代价！
自己打不过他，但警察总不能管不住他吧。
什么脸面不脸面的都不重要，这次必须要让他蹲几天看守所，好好给他长长记性！
生意上的事儿不方便闹得太大，要是公司被查封对她也没好处，于是陈秀兰便想趁着最近“扫黄打非”的力度，把姚远给送进去。
看着陈秀兰又开始洇血的嘴角，姚恒不说话了，默默地把电话又放了下来。
马上就快过年了，或许让警察把他抓走也没什么不好的。
过年万一他又喝高了，又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又把陈秀兰打成重伤……
瞟的罪名应该并不重，在里面关个十几二十天的就出来了，正好可以让他们安安生生地过一个年。
一番纠结之后，姚恒还是默许了母亲打电话举报的行为。
光是举报还不够，想要姚远蹲看守所，就得让警察抓个正着。
于是陈秀兰主动联系上了电视台的记者，表面上说希望他们帮着把自己男人带回家，实际上是想警察出手时，能够保证抓到姚远本人。
就在腊月二十二，小年的前一天，这次行动终于要收网了。
跟在记者后面，陈秀兰做好了演戏的准备，她要借着这次机会让所有人都知道姚远的丑事，就算毁了这个家，她也要让姚远名誉扫地，一辈子抬不起头。
直到，直到她看见和姚远一同被带出来的人不是什么小姐，而是侯文涛……
“你，你俩，我，你们……”
那一刻，陈秀兰的大脑一片空白，同时也失去了表情管理的能力。
她分明是想哭，想要大声喊叫，可当目光在他们之间转了几个来回后，她抽动的唇角只挤出了一丝苦笑。
一个是自己名存实亡的丈夫，一个是和自己搅和了十多年的情人……
他，他们俩怎么会搞在一起？
陈秀兰可以接受丈夫去瞟，也可以接受侯文涛厌了自己，爱上别的女人，但绝对不能容忍的是，他们两个会有什么见不得光的联系！
陈秀兰的目的达到了，侯文涛被警察抓走了，可她也亲手扯掉了这个家的遮羞布，让这两段见不得光的关系彻底暴露在了镜头之下。
“你喜欢男的？你竟然是变|态？！”
“你咋能，咋……你，你……！”
陈秀兰是没有主动揭穿自己和侯文涛的私情，她只是在指责侯文涛这下流的行径，可周围人可不是瞎子，一双双眼睛可都是雪亮的。
她的注意力不在自己在丈夫身上，反而一直盯着侯文涛，并且这语气、这神情……她和侯文涛之间，一定也有见不得光的关系！
而在这件事中，最大的受害者便是姚恒，这个憧憬着爱情的单纯少年。
侯文涛是他这辈子唯一喜欢的人，也是他最爱的人。
谁能想到，他从小叫着“哥哥”，从小当成偶像的男人，竟然和自己的爸妈都有不正当的关系。
他甚至都不敢想象，自己在和侯文涛接吻时，他的嘴唇……
呕！
后来的几天，姚恒听陈秀兰向自己坦白了过去十几年的事。
他知道了侯文涛小时候来自己家时，把自己哄睡着之后，和自己的妈妈在客厅里翻云覆雨的事；知道了他初中考试得了全班第一，去他的商店里找他庆祝时，他的妈妈正光着身子躲在仓库里；知道了……
姚恒的世界观有些崩塌，他开始怀疑，侯文涛对自己说的那些甜言蜜语，是不是在骗自己？是不是也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玩物之一？
当然，姚恒并没有把自己和侯文涛之间的事告诉陈秀兰，他不想再刺激她了，也想放过自己。
今天，他去了警察局找到了亲爸姚远，也从他口中听了他和侯文涛的事：
姚远是同|性|恋，从结婚前就是，所以哪怕陈秀兰再好，他也不可能跟她过到一起去，至于为什么要结婚、彼此相互折磨，也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维护人前的面子罢了。
至于他和侯文涛……
意外，单纯是意外，他并不知道侯文涛和陈秀兰的事，不存在为了报复陈秀兰而跟侯文涛怎么样。
他一开始只是掏钱买乐子，是在无意中在选人的时候看到了侯文涛。
那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当时侯文涛的商店快支持不下去了，只能靠出卖身体来赚钱。
女人的钱赚得太少，是别人介绍，说男人的钱更多，他这才迈出了第一步。
也是在一次次出卖身体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自己比起女人更喜欢男人，以及在发泄时加入的那些乐趣和玩具，更能激起他的兴趣和愉悦点。
人前是老板的姚远，也甘愿成为侯文涛跟前的一条“狗”。
他们这样的关系同样保持了好多年，一
开始单纯是为了金钱往来，直到后来，则完全成了双方相互发泄情绪的啪友关系。
而姚远之所以表现得不希望侯文涛跟姚恒往来，一是因为怕儿子看穿他们之间的关系，二是方便更好地隐藏。
也是在这个时候，姚恒知道了几年前某个大年夜的事：
“过年好啊！”
“过年好过年好。”
“今天留下跟我们一起过年吧。”
“是啊是啊，侯哥，反正你回去也没什么事。”
“行。”
大年三十，当陈秀兰和姚远在厨房忙着做饭时，卧室里，姚恒第一次勾住侯文涛的脖子给出了自己的吻，也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侯文涛对自己的热情。
吃完饭后，姚远外出去探望了公司里留守的兄弟们，就在姚恒昏昏欲睡之际，一墙之隔的卧室里，侯文涛则紧紧地将陈秀兰抱在怀里。
临近十二点，姚远打电话让侯文涛来接他回家一起跨年。
就在楼下，小轿车的后排，姚远也在一边咬着他的袜子，一边当着一只长有尾巴的“狗”……

第44章 什么样的人会抛弃儿女？……
姚恒在家里待不下去了。
尽管陈秀兰想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继续过着自己枯燥乏味的生活，但姚恒做不到。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意味着他每天都要和陈秀兰在家里,从前放假他习惯性地往侯文涛的店里跑，跟着他搬货,跟着他出去玩。
现在一看到陈秀兰的脸,他就会想起他们之间的那些事，还有自己跟侯文涛……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感觉自己要窒息了，这才从家里跑出来。
姚恒不知道沈妙家在哪,只是一路走一路打听才找到。本以为自己躲得够远就不会听到那些心烦的事，不成想会这么巧,他再次在电视的新闻里听到了这些事。
沈妙没有放姚恒离开，而是把他带到家里的空房，仔细地帮他把床铺好。
“你呀，现在什么都别想,哪也不许去,就在我家好好地睡一觉。”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也不敢告诉他自己早就知道陈秀兰和侯文涛的事，只能继续站在旁观者的身份,靠帮他转移注意力来缓解心头的郁闷。
在这一团乱糟糟的关系里，姚恒是最无辜的,所以沈妙不想他再受伤害了。
姚恒站在一旁，出神地看着沈妙收拾床铺,过了好一会才向她问道：“妙妙，你说侯哥他喜欢过我吗？还是只把我当成一个……玩具？”
喜欢，当然喜欢！
这句话,沈妙差点脱口而出。
在知道侯文涛跟他爸妈那么复杂关系之前，沈妙可以确定，侯文涛是喜欢姚恒的。
因为当时姚恒在溺水时，沈妙亲眼见到过侯文涛心急如焚的表情，虽然她没有谈过恋爱，但是那紧张的神情，分明就是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有的表现。
只是在知道这么重磅的几个瓜后……沈妙也说不准了。
“别想那么多了，好好睡一觉，”沈妙转移话题道，“你现在脑子还不清醒，等过两天冷静下来就好了。”
拉着沈妙的手，姚恒的眼角微微湿润：“妙妙，我好疼，我的心真的好疼……”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好轻拍着他的背，帮他把这些天憋着的情绪发泄出来。
看他哭得这么伤心，沈妙对爱情的恐惧更多了。
本以为爱情是件很美好的事，但现在来看，也是充满着变数和意外的。不仅要提防对方出轨，还要提防对方出轨的对象是自己的家里人……
安置好姚恒后，沈妙给陈秀兰打了个电话。
她假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说之前答应过姚恒，等他放寒假带他来村里玩一段时间，希望他这次可以在自己家里多呆几天。
陈秀兰当然知道这是沈妙说的“场面话”，不过她并没有戳穿，而是顺着她的话答应了下来。
陈秀兰一直盼望姚恒和沈妙能够开花结果，这勉强也算是个机会吧。
后来的几天，沈妙每天都会带着姚恒去医馆，让他像学徒一样给自己帮忙打下手，累是累了点，却是转移注意力的好办法。
头两天他还怏怏不乐地不肯说话，时常望着地上的落叶伤春悲秋，感慨自己可悲的爱情，后来同村里的姑婶姨奶们熟络起来后，他的心情也好转了起来。
“明天就是除夕了，你打算让他啥时候走？”中午吃饭的时候，沈万山低声对沈妙问道。
倒不是他要赶姚恒走，而是因为快过年了，换做是平常，他就算在家里住上十天半个月也没关系，不过是多一只碗、添一双筷子的事。
但过年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他爸已经被抓起来了，他要是还不回去跟他妈一起过年……怕是传出去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沈妙明白他的意思，一边戳着碗里的米饭一边点点头：“下午吧，下午我问问他，看他咋说。”
抬头看了眼时间，眼瞅着快十二点半了，王冬梅和沈万山都还没回来，沈妙便说道：“俺爸俺妈估计又不回来吃了，我一会去给他们送饭，下午晚一会去馆里。”
“中。”
快过年的这几天，医馆这边的事情越来越少了，倒是村委会那边离过年越近，事情就越多。
去市里打工的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好多都是来盖章的，用来办明年留在市里的暂住证，也有一些是来开证明的，各有各的用途。
村里来办事的人也不少，不过大多都是让沈山生帮着写春联的，或者让他帮写个找工作的介绍信。
这两天，王冬梅和沈山生中午都忙得没法回家吃饭。
没办法，在其位谋其政，既然身为村长和妇联的主任，他们自然要为村民们办好事，好让大家能安安生生地过一个年。
沈妙来村委会送饭时，村里几个年轻的村干部正在从车上往屋里搬着米面油，另外两人则按照村里的名单统计着要发放的数量。
屋里，三四个村民正排着队等办事，其中一人的手里还端了半碗没吃完的捞面条，满屋都是那股带有蒜味的卤子香。
“你这办不了啊，必须得有身份证。”
“我身份证往到市里了，等我过完年去市里拿回来给你种不？”
“不中，这一步一步都有规定，乱了规定可不行。这样吧，我先给你开个条应付几天，你赶紧抽个时间回去拿身份证。”
“中，谢谢啊。”
每年临过年这两天，村委会就有办不完的事，基本两三天就要用掉一支笔，沈山生写得手指头都快冒烟了，但为了大家能过个好年，他还是想办法为大家把问题给处理好。
在旁边等了半个多小时，来办事的人终于都走了，沈妙这才有机会把饭菜放在他面前。
“俺妈呢？”
“跟人去市里办事了，下午回来。”沈山生大口往嘴里拨了一口米饭，“恁爷和姚恒呢？”
翻看着桌子上那几个册子，沈妙淡淡地回道：“在家睡午觉。”
见有几张盖着村里章的红头文件，沈妙又小声地问：“又有人进去了？”
沈山生皱了下眉，低声地“嗯”了一声。
今年是一九九七年，对祖国来说也是无比重要的一年。
整改规肃的进程说是过完年才开始，但实际上从一九九六年的年底就逐渐拉起了序幕，不止是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只要是与违法乱纪有关的行为都在严打。
有些人在市里闯了祸，以为躲回到村子里就能逃过一劫，殊不知天网恢恢，躲得哪里都不可能逃脱法律的惩罚。
单是这几天，就已经有好几个人被抓走了，或是故意伤人、或是偷窃强盗，这些盖了章的红头文件就是村里配合的留证。
“黄河区分局？”
看到中间露出的章，沈妙不由得惊讶道。
“怎么了？”
沈妙摇摇
头，“没事儿。”
只是觉得有点巧而已。
等沈山生碗里的饭快要吃完的时候，村里的孙阿姨急三火四地从外面跑了过来，“老沈？老沈在不？”
沈山生也来不及吃下最后那两口菜了，擦了一下嘴就站起身，走向了门口，说：“咋了嫂子？出啥事了？”
孙阿姨一脸为难地把跟在身后的孩子给拉了出来。
“呀，又抱上孙子了？乖乖，长这么大了呀。”沈山生惊讶道。
孙阿姨戳了他一眼，“不是俺家的，在村里看见的，不着是谁家的。”
那是个小男孩，瞧着大概三四岁左右，穿得不算多富贵却也算干净，一双大眼睛长得很漂亮。
沈山生弯下腰，仔细看了看这个小男孩，跟着说道：“看着有点眼生啊。”
沈山生当了这么多年村长，村里的两千多口人不说全部认识，可也多少有些印象，尤其是这样半大的小不点，正是经常在村头村尾玩闹的年纪，按理说更应该是常见才对。
但眼前的这个孩子……
“恁爸叫啥啊？”
孩子有点怕生，拉着孙阿姨的裤腿向后躲了躲。
“那你知道恁妈的名字不？恁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呢？”
孩子依旧不说话，小嘴巴闭得紧紧的。
蹲在小男孩跟前，沈妙笑盈盈地他说道：“乖，你的裤子脏了，来让姐姐给你拍拍好不？”
感觉到沈妙的善意后，小男孩这才稍稍放下警惕，朝她这边挪了挪脚步。
趁着给他清理裤腿的功夫，沈妙摸了摸他的口袋，并没有找到什么字条或者其他，同时给他简单搭了下脉，看了下舌苔和脸色，确认他没有什么明显的疾病，最后才抬起头，朝沈山生使了个眼色。
这个孩子可能是谁家的儿女在市里生的，带回来过年的，但也可能是被故意遗弃到村子里的，而且……后者的几率更大。
沈山生叹了一口气：“那先把他留在这儿吧，等下午忙完，我叫人领住他到各家问问，看能找到他爹妈不。”
孙阿姨：“中。”
看着小男孩长得乖巧，性子也安静，即使害怕也不哭不闹，只是老老实实地站在那攥着手，沈妙不由得生出几分怜悯。
“爸，你说咋会有人把自己的孩子给扔了呢？”拉着小男孩到一旁坐下，起身去给小男孩倒水的时候，沈妙小声地问道。
“这种情况，要么是孩子有病，身体哪不得劲，治不起了；要么是家里太穷，生得太多养不起。”
停顿片刻，沈山生也跟着喝了一口水，“要么……这孩子就不是亲生的，偷的？买的？反正见不得光，正赶上现在查得严，不敢再养了，才悄默声给扔了。”
听沈山生这么一提醒，沈妙立马想到了周强和王琴一家。
明天就要过年了，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打算的。
回家之前，沈妙去小敏家的小卖部，给周强他们在南关村的筒子楼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人是王琴。
听她说，他们过年不准备回家了，只让周强托人往家里寄了一百块，当做他们身为儿子和儿媳的一点心意。
过年工地上离不开人，周强留下看场子有额外的补助，王琴所在的明珠大饭店过年也忙得很，除了三倍工资之外每天还有额外十块钱的加班费。
他们都在很努力的赚钱，一是为了托人解决孩子们的户口问题，二是给孩子们攒学费。
最大的招娣年龄不小了，从前跟着爷奶在村里耽误了好几年，再去上学有点晚了，她自己也盘算着过完年后找个小时工干着，多少能给家里贴补一点。
不过盼娣和来娣的年龄正好，周强和王琴商量一番决定让她俩先上学，等到他们攒够了钱，再把有娣、迎娣和家宝的户口挂到亲戚家的名下。
他们或许没办法给孩子们提供最好的生活，但却竭尽所能地撑起了家里的一片天……
回家后，沈妙和姚恒把医馆也打扫了一遍。
毕竟是过年嘛，不能只顾着家里干净，经营了几十年的“饭碗”也得里里外外地清理一番。
还好有姚恒这个大男人帮忙，好多活儿都由他来干，要是真只有沈妙自己，怕是干到大年初二也忙不完了。
过了三九之后，温度越冷，天黑得越早，六点左右就能看到天上挂着的星星和月亮了。
沈妙和姚恒精疲力尽地从医馆回家时，沈山生正和中午的那个小男孩围坐在煤火炉前取暖。
“来，把橘子烤烤，烤热吃的时候就不冻嘴了。”沈山生一边说一边把他揣在口袋里的橘子拿出来，放在了煤火炉侧面的槽里。
一旁的沈万山将手里烤好的红薯掰开，橘红色的瓤烤出了糖蜜，闻着香得很。
吹了吹冒着的热气，他分给了那男孩一半，“给，吃吧。”
男孩没有伸手去接，只是定定地看着他手里的红薯。等到沈山生替他拿来后，才害羞地抿着嘴捧在手里。
“谢，谢……”
男孩的声音嫩生生的，听着可爱极了。向沈山生道了一声谢后，他没有急着吃红薯，而是用两只手举起到他的嘴边，示意让他先吃。
“你吃吧，我不饿。”
男孩没吭声，只是把手又举高了两分。
直到沈山生低头象征性地咬下一小口，他才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这才过了一下午，男孩就和自己老爹这么亲近了？
沈妙记得中午自己刚走那会，小男孩还很害怕呢，跟他说话都不敢应声，仿佛小鸡崽碰到了大老鹰，别说开口了，呼吸都小心翼翼的。
而现在呢？小男孩就像找到了靠山一样紧紧地贴在沈山生身边，只要沈山生跟他说话，他粉扑扑的小脸儿上就堆着笑。
“爸，下午找得咋样？”
沈山生摇摇头。
“没找到吗？”
沈山生站起身，去给男孩拿糖块的时候，顺便把沈妙拉到了一旁，小声说：“不是咱村的，也不是谁带回来的，我估摸着应该是被他爹妈故意扔咱这儿了。”
沈山生下午带他在村里找了一圈，挨家挨户地问了一遍，可是并没有人见过他。
一直找到三街的时候，才碰上几个人，说是晌午那会看到有个瞧着眼生的女人和他在一起，当时也没多想，现在看来，应该就是丢弃他的人。
“难道这男孩有啥病？”沈妙疑惑道。
一般在农村，被丢弃的大部分都是女孩，毕竟都靠着男孩传宗接代的，即使是超生也是家里的宝贝疙瘩蛋，咋可能会说丢就丢？
而且这男孩看起来穿着干净，即使被扔在村里也不哭不闹，性格稳定得很，不像是被拐带的，所以沈妙能想到的可能性就只有患病了。
“刚才让恁爷看过了，健康得很，身体一点事儿都没有，”长叹了一口气，沈山生说道，“唉，先让他在咱家呆一晚上吧，明天把他送去市里的派出所，让警察帮他找爹妈吧。”
专业的事情就得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既然他是被抛弃的，这事儿就只有警察能管了。
端着瓜子和糖块来到外堂时，姚恒正在逗男孩玩。
“可以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吗？”
“蛋蛋……”
“蛋蛋呀，你的名字真好听哎。”
“……”
“蛋蛋，你知道你们家在哪吗？”
“……”
“那你知道你爸爸妈妈叫什么吗？”
“军儿……凤儿……”
男孩还小，问不出太多有用的信息，他还不知道自己被爸妈抛弃了，只以为他们是在跟自己玩儿，不过他并不害怕他们会找不到自己，因为在爸爸妈妈找到自己之前，有沈伯伯会保护他~
等到快要吃饭的时候，王冬梅也回来了。
今天去市里这一趟可把她折腾得够呛，说是丢了份资料要重新统计，她和另外几个主任来回跑来跑去地整理资料，这才赶在过年前给工作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家里来了个小孩子，王冬梅在吃饭的时候不免格外地关注他一些，担心他用不好家里的勺子便想自己来喂他，但沈山生却主动把给蛋蛋的餐具都拿了过来。
“你专心吃饭吧，我来喂。”
按理说，女人照顾孩子会仔细点，但沈妙却瞧着自己的亲爸，似乎要比亲妈更懂得怎么照顾孩子。
“啊~”
“啊……”
“蛋蛋真棒，咱再吃一口肉肉吧？”
“好~”
“不急哈，等把肉肉弄碎了咱再吃。”
“嗯嗯……”
用小勺舀一点拌着肉汤的米饭，喂到嘴边的时候还会用碗在下面接着，等到蛋蛋吃到嘴里的时候，用勺子刮一刮嘴角的汤，再用围在脖子的毛巾擦擦……
一套动作下来，简直比经常带孩子的月嫂还要熟练。
“想不到俺爸还怪会带孩子呢。”沈妙笑着调侃道。
“可不，”王冬梅往沈山生半天没动的碗里夹了块肉，“你小时候都是恁爹带大的，也就只有给你喂奶的时候我能抱上一会。”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沈妙有点模糊，只记得自己记事起就跟在爷爷身边开始学医了。
不过听王冬梅说，在她记事之前，还是沈山生这个当爹的照看的时间更久。
当年，王冬梅和沈山生一直盼望着能有孩子，所以当沈妙刚来到王冬梅的肚子，沈山生就开始为迎接她做准备。
跟着东头的婶婶学抱孩子，随着南头的姑姑学着拍奶嗝，那几个月里，他几乎把村里半大的孩子全都抱着练手了一遍，以至于沈妙出生后没有半点的手忙脚乱。
虽说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可他这照顾孩子的手艺并没有半点生疏。
看着蛋蛋在抬头望着沈山生时，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装满了星星，姚恒也不免有些羡慕……
“明天上午我就回家了。”吃完饭后，姚恒和沈妙在洗碗时语气平淡地说道。
明天是大年三十，这几天他在沈妙家呆着冷静了许多，也想通了一些事。
即使陈秀兰和侯文涛之间有一些不堪的事，可她到底是自己的母亲，是跟自己关系最亲的人。今年过年，父亲已经不在家了，要他也不回去，那这个家才真的是要散了。
“挺好的，”沈妙没有再提起旧事，只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你不是爱吃俺妈炸的莲夹嘛，我等会多给你装点，回去跟恁妈一块吃。”
“好。”
顿了顿，姚恒又说：“明天你能陪我去趟警察不？我想去看看侯哥，问他点事。”
沈妙明白他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无需多问，“好，那正好明天送蛋蛋去派出所的时候，让俺爸送咱去。”
噔噔……
又有人来敲门。
这几天，每天晚上都有人来家里，都是赶在过年前办事，沈妙都习惯了。于是叫了一声在屋里看电视的沈山生后，便擦了擦手准备去开门。
可今天来敲门的却不是村民，而是几名穿着深蓝色制服的警察。
“警察同志，这么晚了请问是有什么事吗？”看着他们肩上的警徽，沈妙莫名有些紧张。
“这是沈山生家吗？”
“嗯。”
“沈山生在家吗？”
说话的功夫，沈山生已经走了过来，“我就是，警察同志，找我有事吗？”
为首的警察对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随后两人便走上前掏出手铐，拷在了沈山生的手腕上。
“？？？这是啥意思？”
警察：“有人举报，说你抛弃自己的亲生女儿、拒绝抚养，涉嫌遗弃罪，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沈妙：？？？
我什么时候被遗弃了？！

第45章 买“种”生子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沈山生被警察带走的事就在村子里传开了。
“听说了没？好像是村长在外头有个孩子？！”
“啊？多大了？男孩女孩啊？”
“不知道，但好像是给养死了,所以警察才来抓人哩！”
“瞎胡说！一看你就不着是咋回事，警察可没说死了,只说是他不肯养。”
“乖乖哩……看不出来啊,老沈这么老实的人，外面能有个孩子？”
“是咱村的不？还是哪个村的？之前咋没听说啊。”
村子里等着看热闹的人不少，大过年的正愁在家没事干呢，突然爆出来这么一个惊天大瓜,可把她们给兴奋坏了。
你传小半句，我传一耳朵,就这么靠着昨天晚上警察的三言两语，拼凑出了一个听着就很劲爆的版本：
在沈山生年轻的时候，因为王冬梅一直生不出孩子，他急得很,就在外面找了个女人,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可偏偏小时候没照顾好,儿子死了，王冬梅的肚子里也有了动静,沈山生便就此人间蒸发，抛弃了她们母女俩。
否则他怎么会对王冬梅这般好？怎么会对沈妙这么上心？
就是因为出了轨愧疚！因为照顾过孩子！才会把自己一腔的关心都倾注到沈妙身上。
至于为什么今年那女人才报警抓沈山生……
那她乐意呗,反正这事儿她占理，她想什么时候报警就什么时候报警,还用特地挑个黄道吉日吗？
不过即使是凑热闹、听八卦，大部分人都还是信得过沈山生的人品。
同在一个村生活了这么多年，老一辈是看着沈山生长大的,小一辈是沈山生照看着长大的，同辈的又和他抬头不见低头见，还能不了解他？
“肯定是弄错了，老沈就不是会干出这事儿的人。”
“他要真在外面有孩子，别人不说，他爹不先把他的皮扒了？”
“就是说啊，真要有孩子，咋不早几年闹？非得等到现在？就是想给他家找不自在呢。”
“肯定是老沈得罪住谁了，谁才搞出这么个事恶心他。”
“嗯，我想着也是。”
坐在村头的那群人正聊着，在见到王冬梅骑车回来时，不管他们信不信得过沈山生的人品，都纷纷闭上了嘴，生怕被王冬梅听到。
“冬梅啊，”平常和沈家关系近的邻居主动迎上去，小声地问道，“咋样，警察局那边咋说的？”
王冬梅没说话，余光看向那群等着吃腐肉充饥的秃鹫们，她只是摇摇头，然后快步推着车进了村子。
“瞧瞧，多半是没啥好消息啊。”
刚才还噤声的一群人里，不知道是谁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唉，这事儿闹的。”
“老沈要真的坐了牢，他俩多半得为了这个野种离婚。”
……
听到院门被推开的声音，沈妙和沈万山急忙从屋里出来。
“妈，咋样了？俺爸咋样了？”
“警察那边咋说的？”
王冬梅把车子停在角落，叹了一口气道，“跑了好几趟，根本就没见到人。”
昨天沈山生被抓走得仓促，根本不给全家人询问来龙去脉的机会，只说了遗弃罪是涉及刑事案件，在调查清楚之前不能泄露太多的案件细节。
沈山生被抓走后，全家人一夜都没合眼。天刚蒙蒙亮，王冬梅就独自骑车去了豫市，想着去派出所看看，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说打听出细节吧，起码得问问报案人是谁，被遗弃的人又是谁。
可大过年的，派出所里只有几个值班的新人，他们也不清楚情况，只说沈山生被调到桐花分局去了。
等王冬梅跑去桐花分局后，又被挡在了门外，说是调查时间还没超过四十八小时，目前还不允许家属探望。
于是王冬梅又去了市里的妇联，想着既然是遗弃了的孩子，妇联应该最近会有登记，再不济也能找到人打听点情况。
可这大过年的，妇联里更是一个人都没，只有个负责看门的大爷。
最后，王冬梅前前后后、反反复复地折腾了好几圈，眼看着半点消息都没有，她也只好暂时回家来等消息。
“要不我打电话找俺妈问问？俺妈也认识一两个警察，说不定能问出来。”姚恒
提议道。
王冬梅喝着杯子里的热水，眼睑之下的情绪已然变得灰暗，“没用，这事儿是刑事案件，起码大小得是个官才有可能问出来。”
刑事案件，当她亲口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更差了。
将手搭在王冬梅的肩上，沈妙欲言又止地问：“妈，俺爸他……”
沈妙心里很害怕，所以不敢问出口。
她不是害怕沈山生犯了法要被抓去坐牢，而是害怕王冬梅会……
“恁爸就不是那号人，”不等沈妙说出后面半句话，王冬梅就坚定地说，“警察肯定是抓错了，百分之一百！我跟恁爸生活多少年了，他是啥人我不会知道？”
王冬梅相信沈山生，哪怕警察的手铐昨晚已经拷在了他的手腕上，她也选择相信他。
管它外面的风言风语怎么传呢，她只知道跟自己朝夕相处，睡在一个被窝里的男人是个老实人，不会犯什么罪，更不可能会犯遗弃罪。
“我就是担心恁爸他这身体，万一警察审他，给他用点啥刑，他，他……”
“哎呀，你这就是电视看太多了，”沈万山摆摆手，“现在啥都讲法，山生啥事都没干，警察凭啥对他用刑？要是真的用了，那警察才是犯法哩。”
和王冬梅一样，沈万山也相信沈山生是清白的。
清者自清，他不怕沈山生被警察带走调查，只是目前半点消息都不知道，只能在家这么干坐着，这种悬而不决的过程让人心焦得很。
“爷，我想到个人。”
警察，警察……
当这个职业不停地在脑海里打转时，沈妙忽然跟一个名字联系到了一起：骆嘉麟。
对，骆嘉麟！
“我记得秦奶奶她儿子是警察，还是黄河区分局的副局长，”一想到这条路可能走得通，沈妙的语速也不由得变快了，“不说让他帮忙把俺爸捞出来，起码能问问是咋回事。”
之前沈妙提起秦荷的儿子是警察时，谁都没放在心上，如今被她这么一提，众人这才看到了一丝希望。
沈万山几十年没主动和秦荷联系，都是偶尔去谁家吃整桌的时候，能和她见上一面。他原本是不想麻烦她的，可事到如今，他也只好抓住这唯一的机会请她帮帮忙了。
沈万山先是给赵泉家打电话询问秦家的电话，赵泉说他妈回娘家送东西了没在家，又给他的另一位姨打了一通电话，不成想那一位姨的号码本子找不到了，又跑去了她们共同好友家问……
就这么七拐八绕地折腾了快一个小时，这才问到了秦荷家的电话。
嘟嘟……嘟嘟……
等着对面接电话时，不知道是一夜没睡身体太累，还是心里比较紧张，沈万山的手有些微微发抖，直到对面传来秦荷的声音，他才赶紧用另外一只手稳住话筒。
“喂？”
“喂，是我。”
“万山哥？”不需要做自我介绍，秦荷就听出了他的声音，“新年好，新年好啊~要是我没记错的吧，这是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吧？”
“是啊……”
沈万山抬手抹了一把额头，本想着铺垫两句再说正事，可他实在不知道能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只好单刀直入地说：“荷啊，我这次给你打电话，主要是有点事儿想请恁小帮个忙。”
“嗯，你说？”
“是这样，俺小昨天被市里的警察给抓走了，说他犯了啥遗弃罪，具体情况警察也没说。今儿俺儿媳妇去市里问了一圈也没找到人，现在俺是两眼一抹黑，啥情况都不知道。妙妙上次说恁小好像在警察局工作，我就想着能不能帮忙问问？”
“别的也不好再麻烦，就是问问他现在情况咋样，案子进行到哪一步的都中了。”
听着沈万山心急火燎地说了许多，秦荷只是偶尔地“嗯”两声，等到他把话说完，这才回道：“警察局的事我不太懂，小麟今儿一早就去警察局办事了……要不这样吧，你先来俺家等等？等他晚上回来了你亲自问他，我怕我这笨嘴拙舌的也问不清楚，省的耽误事了。”
昨天警察来时说沈山生的案子很严重，沈万山还以为秦荷会拒绝，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干脆。
“中，谢谢，真是谢谢啊！”
既然她肯帮忙，那就是有希望。
沈万山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后，继续问道：“那麻烦你说下地址吧，我这就过去。”
拿着纸和笔，沈妙快速地帮忙记下了秦荷说的地址。
“那我回去收拾收拾，这就过去。”
“不急，路上慢点。”
“中。”
*
秦荷给的地址，是位于桐花区的粮食厅家属院。
她年轻时在市里的粮食厅工作，单位给她分了这么一处房子。当然，身为豫市土生土长的城市姑娘，她父母给她留的也有两套大房子，不过她都租出去了。
因为这里离警察局的家属院更近，住得离骆嘉麟近一些，母子俩也能时常见面。
王冬梅跑了一上午，再加上昨天夜里一直没睡，所以就让她在家里好好休息，由沈妙陪着沈万山来了。
按照地址来到了粮食厅家属院，找到三号楼一单元，又扶着楼梯走上三楼，简单缓了一口气沈万山便按响了墙上的门铃。
叮咚~
看着门两侧贴着的对联，沈万山的心情有些复杂。
担忧、紧张、急切、心焦……
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主动来市里找她，更没想到是为了孩子们的事，并且要烦请她帮忙。
沈万山这辈子没求过人，第一次开口的对象就是过往的旧人，心里难免有些尴尬。
“来了来了。”
开门的是个年龄四十出头的中年女人，她的手里正拿着一只沾有汤汁的大马勺，看模样应该是家里负责照顾秦荷的保姆。
“你是？”
“我，沈万山，秦老同志让我来的。”
“哦哦，是您啊，快进来吧。”
招呼着沈万山他们进来，保姆一边从鞋柜拿出两双拖鞋一边说道：“你们先坐，我去叫她。”
秦家瞧着不算大，约摸着一百平左右的面积，但家里的摆设和装潢却透漏着一股难掩的贵气。
真皮的沙发、水晶的吊灯，还有那一台五十多寸的彩色大电视……在这个家里能铺上地板砖都算小康的年代，秦荷的家里铺得竟然是实心的柚木地板，让人踩在上面都得小心翼翼的。
客厅靠西的墙边搭了一个香台，上面放有一只相框，还有刚摆上不久的新鲜水果和三根清香。
瞧着黑白照片上的男人面含笑意，约摸着五十出头的年纪，应该就是秦荷已故多年的丈夫。
很快，秦荷从屋里出来了。
“沈大哥来了啊，快坐快坐！”
和上次在赵泉的婚宴和警察局见到时一样，秦荷的举手投足之间还是那么地有气质，步履款款地向客厅走来，脸上是自然又礼貌的浅笑，像极了电视剧里仪态万千的白娘子。
招呼着保姆沏来一壶热茶，秦荷主动给他倒了一杯：“山生的事大概是什么情况，你再详细跟我说说，我也好看看该怎么帮他。”
真正要好的情分大概就是像他们这样：即使几十年来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有事需要帮忙时，对方也会全力以赴。不需要那么多客套的铺垫，也不需要无谓地忆往昔。
沈万山小抿了一口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完完整整地说了一遍，还没等他说完，刚下班的骆嘉麟就推开了家里的门。
“沈妙？”
看到家里来了客人，骆嘉麟正要上前同长辈打招呼，可他的目光却忍不住地看向了一旁的沈妙。
“你们认识？”秦荷有些惊讶。
沈妙尴尬地捧着茶杯喝了一口，小声解释道：“骆同志他之前帮过我两次……我那个，嗯，也跟他闹过出一点误会……”
现在沈山生的事情最要紧，所以并没有聊太多关于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事，简单寒暄几句后，便把话题又拉回
到了正事上。
沈万山一次性说了太多的话，声音有点哑，便让沈妙来向他转述着昨晚的事。
再一次听完事情的经过后，秦荷帮着他们跟骆嘉麟说道：“小麟，我相信你沈叔的为人，也相信山生他不是这样的人。你看看能不能跟同事或者谁问问，这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骆嘉麟没有推辞，而是肯定地点点头，一口答应了下来，“好，那我给桐花分局那边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因为只是了解情况，所以事情办起来并不麻烦，只需要给负责这起案件的负责人打几个电话就行。
“……嗯，嗯，好，我知道了，麻烦你了，谢谢。”
打了快二十分钟的电话，骆嘉麟大致清楚了案件的内容，随后便跟他们讲了沈山生被抓走的原因：
报警的是豫市下属棉县的一个女人，名叫杨菊花。
杨菊花今年三十三岁，是棉县下沙村的一个普通农民，根据她在警局里做的笔录，她主动交代了这个被“遗弃”的孩子，其实是她从别人处买来的。
九年前，杨菊花和丈夫王勇一直生不出个孩子，因此她在家里的处境过得很不好。这时候碰到了来棉县出差的沈山生，瞧着沈山生一身正气、样貌也端正，便动了歪主意。
她不是想离婚，而是想从他身上“买”一个孩子。
这是许多村子都会有的一种黑买卖：有些夫妇多年生不出孩子，不想离婚，又不想别人介入到这段关系，他们便会从别人手里买一些“种子”，种到自己的肚子里，这样生下后就成了夫妇俩的孩子。
卖种子的人叫“麦穗”，手里的资源叫“种子”，只要钱给到位，什么样的“种子”都能买得到。
成绩优异的大学生、样貌端正的村官，要是觉得省内的种子质量不行，他们还能跑到东北三省、西北两自治区找来更出色的种子，当然，这就要付更多的钱来保证种子是活着的了。
这是许多落后的村子里知而不宣的事。
谁不想自家能有个大学生呢？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得端正呢？
可家里的祖坟不冒烟，自己长得歪瓜裂枣，又怎么能如愿？
所以其实有很多家庭会花钱来找麦穗买“种子”，这样一来，只要自己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家里有出息的儿子其实并非自己亲生……
沈山生长得端正，又是高中生，年纪轻轻地还当上了清河村的村长，这样的人“种子”质量肯定不会差！
所以杨菊花也找到麦穗买了种子，不过她没有跟丈夫商量，而是自己偷偷买的，并且为了能顺利生下孩子她还一连买了好几次。
“你的意思是，我爸他‘卖’了自己的‘种子’？”
沈妙有点没缓过来，努力咽了咽口水才把那种反胃的感觉给压下去。
骆嘉麟没有正面回答她，而是继续说：“卖种子是暴利，一次二十块钱，按照十年前的物价已经很高了。”
十年前的二十块钱，要知道在十年前，一斤猪肉才一块五，二十块能买多少猪肉了！
但换个叫得来看，要是二十块钱就能买一个大学生，买一个样貌端正的儿子女儿……似乎又是一件很值的事。
“不可能，山生绝对不会这么做。”沈万山还是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儿子。
“俺家是穷，但没缺钱缺到那个份儿上，他绝对不会赚这份儿脏钱！”
“爷，你先别急，”沈妙一边替沈万山顺气，一边又问，“她说买得是俺爸的就是了？有什么证据吗？”
骆嘉麟见老爷子的呼吸都变得粗重了，连忙给他又倒了一杯水，虽然不想再打击他的情绪，可还是不得不跟他们说实话。
“有一张条，上面有他的签名，派出所那边核对过了……跟他的字迹一样。”
正是因为这张字条，事情才会被翻到面上来。
几个月前，杨菊花他们全家搬进了新房子，当时搬家的时候好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整理，想着快过年了好好整理一番，便不小心翻到了那张写着买卖内容的收据条：
——乙方自愿将种子以二十圆/次的价格卖给甲方，以后不管孩子如何都与乙方没有半点关系，绝对不会打扰甲方。
甲方：杨菊花
乙方：沈山生。
得知自己被戴了绿帽子，疼爱了几年的女儿竟然是老婆“买”来了，一气之下王勇便把她们母女给赶出了家门。
身上没有钱，又没有地方可以去，杨菊花只好铤而走险地选择报警。
管它买卖“种子”合不合法呢，女儿毕竟是沈山生的，他应该养她们母女俩才对。
在接到报案后，警察对这件事情高度关注，也不管是不是过年了，当即便把沈山生带回来配合调查。
这可是一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真要是连根拔出可没有那么容易，所以必须要先从这一件案子开始，先开一个口，确定一切都是真的之后，再一点点刨根知底……
“据杨菊花交代，她们村好像还有不少人都买了沈大哥的……种子。”
正是因为人证、物证都有，所以警察才会用手铐把人给带走。
但即便是这样，即便所有证据都摆在他们面前了，沈万山和沈妙还是不愿意相信。
“会不会是另一个沈山生？跟俺爸重名的？”沈妙不肯相信地继续猜测道，“骆同志，俺爸真的不是那样的人，他绝对不会赚那份钱的，你们能不能再仔细查查？”
“我知道你很急，但是先别急。事情还在调查期间，得等鉴定结果出来了才会知道。”
“鉴定结果？”
“亲子鉴定，”骆嘉麟解释道，“现在还在调查期间，所以案件后面要怎么发展，就看这份亲子鉴定的结果怎么断定他们俩的血缘关系。”

第46章 就算不是亲生，那也是一……
要是结果出来后没有血缘关系还好,可要是有……那沈山生可就真是摊上事了。
即使是有这么一份白纸黑字的协议，在法律上也是不合法的，因为那女孩是沈山生的孩子,无论来源如何，他都要尽到抚养的义务。
不过现在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他们的样本今天下午才送去研究所,怕是要明天才会出结果了。
眼看今天时间不早了，向秦荷和骆嘉麟道了一声谢后，沈妙便跟着沈万山一起回家了，等到明天再来看是什么结果。
回去的路上,沈妙和沈万山一路无言。
他们都不相信沈山生会做出这样的事，可白纸黑字写着他的名字,又怎么能赖得掉？
听着这一路上热火朝天的鞭炮声，沈妙总感觉是些异样的嘲笑：嘲笑自己平常吃瓜吃得太多，最后风水轮流转，转到了自己的身上。
看着那些小姑娘手里攥着的滋梨花,听着她们欢快的笑声……沈妙没办法接受家里即将要迎来一位新成员,更没办法接受自己要和这位素未谋面的“新妹妹”一起生活。
要是王冬梅知道了会怎么想？
回到家后,沈妙正犹豫着该怎么跟王冬梅说时，沈万山却义正言辞地开了口,把从骆嘉麟那听到的事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她，没有半点隐瞒。
“……冬梅你放心,山生不可能做出对不起你的事，这事儿肯定是个误会。”
“退一万步说,要是山生真的干了这某成色的事，他也不再是俺老沈家的人了，以后该让他滚哪就滚哪去！咱爷仨该咋过咋过！”
不管发生什么事,沈万山都是家里的主心骨。
他率先向王冬梅表了态，说明了自己的立场，不管结果的走向如何，他也都做好了两手准备，不会让儿媳妇和孙女受委屈。
在听说沈山生卖“种子”的事后，王冬梅也没有着急，反而放宽了心，简单收拾一番后便准备下厨做今晚的年夜饭。
还是那句话，她相信他，一起生活了快三十年，她相信沈山生的为人。
既然现在要让科学来评判，那她选择相信科学。
“红烧肉来啦！来来来，把盘子往旁边挪挪。”
“醋呢？饺子已经下锅里了，一会就能吃了。”
“这儿呢，我再去切点香菜和葱放里头。”
“爸，这是给您的酒，早几天就买好了，就想给您个惊喜。”
“快歇会吧，来坐下看会小品，我这还没那么饿呢，不用着急。”
这是第一个家里没有沈山生的新年，上午送走
了姚恒和球球后，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仨。
沈妙和沈万山今天回来得晚，往年的除夕，晚上六七点吃饭完后，家里人就坐在一起看春晚了，吃着瓜子花生一齐守岁。
今天这都快晚上十一点了，三人才把年夜饭准备好端上桌。
正方向的餐桌今晚少坐了一个人，不过桌子上却留有给他斟的一杯酒，一边吃着年夜饭一边看着电视机里小品和相声，倒也是热闹。
“炮呢？过了十二点就该放炮了。”
“先别急，等到十二点咱先一块喝一杯再出去放炮。”
拿起桌子上的杯子，三人时刻注意着电视右上角的时间，准备好迎接一九九七年的到来。
噔噔……
外面好像有人敲门？
噔噔！
确实是敲门的声音。
“谁啊？”
沈妙放下手里的杯子去开门，想着应该是谁来提前拜年了，可当她打开门时，看到的却是沈山生！
“爸！！！”
沈妙激动地一下扑到了他的怀里，大声朝着屋里叫喊道：“妈！爷！回来了！俺爸回来了！”
听到沈妙的呼喊声，王冬梅和沈万山赶忙从屋里走出来。
看到沈山生安然无恙地站在门口，两人的眼眶瞬间湿润了。
“我的小啊，你可算是回来了！”
“你真是孬孙，可把俺给吓死啦！”
才一天没见到人而已，沈山生看起来憔悴了许多，脸上邋遢的胡渣、眼下淡淡的乌青……看样子他被关在警察局的这一天多并不好过，不过他的精神尚可，应该没有受太多的罪。
四人抱在一起，沉浸在沈山生回来的喜悦里，是沈妙第一个注意到门外还站着一个人。
旁观着他们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男人似乎感受到了他们一家人的相亲相爱。
寒风虽冷，心却是暖的。
“谢谢，谢谢你啊，骆警官。”沈妙擦掉脸上的眼泪，感激地朝他鞠了一躬，“可是你不是说要等到明天才能出结果吗？”
将衣领抬高些挡着村道的冷风，骆嘉麟唇角微抬，说：“明天是大年初一，为了能好好休息，研究所那边就加快速度，把这两天堆着的检查都给做了。”
稍稍收起情绪，看见不远处停着的那辆汽车，王冬梅跟着一同向他道谢道：“真是谢谢你啊，特地送他回来。”
说着，她又把院门拉开了一些，招呼着他进来，“外面冷，警察同志快进来休息会吧，家里的年夜饭刚做好，正好一起吃点。”
“不用了不用了，”骆嘉麟婉拒了她的好意，重新回到开着远光灯的小轿车旁，一边说一边拉开门坐回到驾驶座上，“我妈还在家里等我，既然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天冷，喝口热水啊。”
“真不用，沈叔，你们快进屋吧，我这就回去了。”
话音刚落，骆嘉麟就踩下了油门，熟练地调转车头后离开了村子。
还好，还好有骆嘉麟送他回来，距离跨年还有十几分钟，一家人总算能像往年那样整整齐齐地一起庆祝新年的到来，只是……骆嘉麟怕是要等一九九七年到来之后，才能到家了。
“今天多亏了骆兄弟，要不是他，我估摸着得明天下午才能回来了。”
抬起头将杯子里的灼热一饮而尽，这杯酒原本是想来敬骆嘉麟的，不过他赶着回家，只好改天再找个机会亲自上门致谢。
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当沈万山和沈妙走后，骆嘉麟没有急于把这件事放下，而是又打电话问了更多的情况，在得知研究所那边很快就能出结果后，便主动帮着跑了一趟，提前半天把鉴定结果送去了桐花分局。
血缘关系：0%
根据报告上的鉴定结果，可以判定沈山生和杨菊花的女儿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明沈山生是清白的。
按照程序，只要再等警局负责这起案件的负责人签几个字就能走了，不过想着今天是除夕，骆嘉麟便申请先把他送回家，让他能和家里人好好地过个年，等到明天再补办后面的手续。
虽然因为这事耽误了不少事，好在最后的结果是好的，不过是虚惊一场。
“爸，到底是咋回事？你不会……”
“没有，当然没有！”沈山生嘴里那口饺子还没咽下去就急忙解释道。
“那咋会有你签的字？”
沈山生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啊，那个条我见都没见过，姓杨的女的我也没啥印象。”
说起来，沈山生也是这起乌龙案的受害人。
从昨天被警察带走后，他的脑子就不转了，好像是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警察说的每一个字都能听懂，但是连在一起后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你认识杨菊花吗？”
“谁？不认识。”
“那这个字是你签的吗？”
“字是我的字，但是我不记得签过这个条啊。”
“当了这么多年村长，你应该知道哪些事是违法的吧。除了杨菊花外，你还把自己的米青卖给谁了？”
“没啊，我没卖给谁啊。等等……警察同志，天地良心，我可谁都没卖过！”
一开始，不管警察问些什么他没听懂，以为警察是抓错了人，等到警察把事情大概给他讲了一遍后，他才知道，原来警察是真的抓错了人！
他没有卖过自己的“种子”，也不认识什么杨菊花，就算这个条上是他的字迹，他也没有做过这种腌臜事。
一个说买了，一个说没卖，要是早上十来年这一定会是一桩很难处理的案子。
不过现在不同了，有科技手段可以证明是谁在说谎。
事实显而易见，沈山生是清白的，杨菊花买来的女儿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那这孩子是谁的？能查出来不？”沈妙好奇道。
“爱谁谁的，只要跟咱没关系就行。”沈山生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又往嘴里夹了一只饺子，“等到明天再去警察局跑一趟签个字，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还是那句话：闲事莫理、闲言莫说、闲话莫听。
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别人家的是非跟自己没关系。
45
46
47
……
快到十二点了，春晚的主持人也念起了倒计时。
整整齐齐地围坐在桌子旁，一家人端起了手里的酒杯。
随着时针分针秒针共同合在了12的位置上，他们再次携手跨进了新的一年。
嘭……啪！
砰砰！砰砰砰！
窗外，烟花和鞭炮的声音此起彼伏，接连升空的花团锦簇将沉沉的夜空照亮。
随着跨年的钟声敲响，华国全体人民共同迈入了一直所期盼的一九九七年。
而在新的一年里，一切一定都会有新的气象！
*
沈山生去派出所的这一趟，可给村里带回来了一个巨大的瓜。
闲聊时一听说找“麦穗”买种子的事儿是违法的，嘴上说着“咱村的人都老实得很，没人敢干这犯法的事儿”，可实际上，有好些个人的脸色都跟着变了。
当然，将沈山生放回来也并不意味着调查要结束。
既然沈山生和杨菊花的女儿没有血缘关系，那便要找到当初给杨菊花卖种子的“麦穗”，向他询问出这种子的来源，才能继续摸查。
事情过去了将近十年，当年又没有普及身份证，甚至名字都有可能是假的，所以只能靠着杨菊花形容出那人的外貌，用一张绘画像在附近的村子里寻找。
这么找人，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毕竟不认识的人没见过，见过的人要是提供线索那四舍五入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在他那买过种子，再加上现在是过年，家家户户都忙着走亲戚，所以寻找工作进行得很困难。
直到出了正月，事情才慢慢出现转机：
孩子的父亲，应该算是找到了。
为什么是应该？因为再次做完亲子鉴定后，检测出来的血缘关系只有20%左右……
大年初一那天，不止是沈山生回了家，主动报
警的杨菊花也拿着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带着女儿回了家。
既然女儿不是沈山生的，那就意味着她买的那些种子一个都没“发芽”，所以推敲下来，孩子肯定就是王勇的了。
尽管她买种子是不对，但她毕竟没有做过越轨的事，用她的话来说，顶多是自己犯了个“小错误”而已。
再加上有“大过年的”这句话加成，母女俩便暂时被接回了家，勉强过了一个团圆年。
可这始终是王勇心头的一根刺，于是在过完年之后，他又带着女儿做了一次亲子鉴定，直到他拿到写着“血缘关系24.68795%”的检测报告，悬着的心才彻底是死了……
孩子跟他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百分之百。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孩子的亲爹跟王勇有血缘关系，是王家的人！
这顶绿帽子来得太突然，王勇倒宁愿这孩子是沈山生的，起码杨菊花只是买了他的种子，没有跟他发生过什么。
可这偏偏是他们王家的种……王勇都不敢细想，家里那么多的亲戚是谁来家里做客时，趁自己睡着？出门？或是外出打工的时候跟杨菊花睡了。
这次，他不只是把杨菊花赶出了门，还把她按在地上一顿毒打，逼她说出奸夫的名字。
杨菊花直喊冤枉，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都出血了也说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王勇的事，最后，又是找来警察才阻止了这一场闹剧。
所以，这孩子还是由杨菊花买来的“种子”发芽得来的，只是挂着沈山生的名字而已。
为了调查出“种子”的来源，警察把王家所有的男性亲属全部做了一遍基因筛选，只要是没有出五服，不管是八十多岁的老头还是二十多岁的壮小伙都有嫌疑。
又经过了一周多的折腾，终于找到了孩子的生父：是王勇的一个远房堂哥，名叫王顺。
根据王顺交代的口供，他也不知道“麦穗”的真名，只是叫他老虎哥，而自己找他卖“种子”，也只是为了多赚点钱。
“一回两块，我一般每次都弄四五回。”
“俺媳妇生不出来，也不好跟我折腾，憋着也是憋着，我就想还不如卖了。”
王顺当年还是二十左右的壮小伙，自家老婆不愿意跟他折腾，他又没钱没胆子胡搞，便靠着“手艺活”找他赚点外快。
王顺不知道他具体卖给了谁，也懒得追问，只记得除了自己之外，同村的也有人给他卖过种子。
又是一番调查和询问，终于从几个人的口中问出了更多关于这位“老虎哥”的信息。
警察本以为想要抓到这位“老虎哥”会费些功夫，不成想，他早就被关在豫市的看守所里了。
他是在年前那次“扫黄打非”行动中被关进去的，罪名是经营黄色场所、组织脉印活动。
比起当麦穗卖种子，明显这样一次性的交易来钱更快，所以在早些年攒到一些本金后就在市里开起了窑楼。
窑楼卖快乐，收集起来的种子还能卖给那些没孩子的夫妻，两全其美。
“所以，你这名牌大学生的种子都是从xxx里收集的？”
“嗯，反正是真是假他们也不知道，总不会等孩子长大了拉着去滴血认亲吧。”
“没人怀疑过吗？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不会亲自去问？”
“基本不会，都要脸，谁没事会去问？况且我给了证明啊，拿着签了名的条，基本都会信。”
“那这些签名有多少是他们本人签的。”
“很少，基本都是我伪造的，没有指定的我就随便签，有指定的就学学他的字再签。”
……
调查到这里，事情的脉络已经很明朗了：
杨菊花当年看中了沈山生，便找到麦穗想要买他的种子，不过麦穗并没有真的去讨要沈山生的种子，而是随便拿了个人的种子去应付，随后伪造了沈山生的签名。
好巧不巧，这个人就是王勇的远房表哥……
“啊，那这小姑娘是真惨啊。”听完沈妙说的瓜，蒋小珍不由得感叹道，“那她以后咋办？”
嗑着手里的那一把瓜子，沈妙淡淡地说：“还能咋办，继续养着呗，毕竟也算是他们王家的后代。”
这场“卖种子”的案件在年后上了新闻，不过并不是蒋小珍跟着报道的，所以她知道的情况并不多，只是从同事那里听说了几句。
还好有沈妙这个百事通，她不仅知道事情的经过，还知晓更多连记者和警察都没有深入了解的内幕。
王顺的老婆生不出来，但却一点没有耽误他们王家的香火。
王顺的手艺活好啊，卖出那么多的种子，自然会有不少开花结果的。
除了杨菊花的女儿之外，同村的有一个，在市里头的也有两个，还有隔壁的卫市，好像还是一对双胞胎呢。
可谓是墙内无芬芳、桃李满天下啊！
不过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不打扰他们的生活，沈妙并没有细问，只是听说了王顺在外面有好多个孩子而已。
而杨菊花的女儿……
据说是两家一起养着，好歹是他们王家的孩子，尽管大伯不是大伯、亲爸不是亲爸，但勉强也算是维护住了两个家庭。
“记着嗷，你欠我一顿饭。”
沈妙一边夹着话筒，一边收拾着桌面上的瓜子皮。
“一顿饭而已，小事儿，”蒋小珍答应得干脆，“你下午有事没？要不你下午来找我，我请你吃火锅？”
沈妙抬头看了眼时间，回答说：“还是改天吧，下午我得陪俺爷去秦奶奶家，秦奶奶说有事跟俺爷说。”
担心蒋小珍会多想，沈妙又接着解释，“别想太多，俺爷和秦奶奶现在是正经的兄妹关系。”
蒋小珍笑道：“我可没说什么，是你想太多了吧。”
她说得没错，一开始确实是沈妙想得太多了。
按照沈妙之前的吃瓜经验来看，像这种久别重逢的情感，按照正常的发展应该会重燃火花才对，可经过几次和秦荷的接触后，沈妙发现长辈们远比年轻人看得要通透。
哪有什么旧情复燃？过去的事当成一段美好的回忆就好。
活了这么多年，他们心里都清楚，有些没有开始的感情最后发酵成亲情，便是最好的结果。
他们之前也会偶尔借着各种机会见面，但经过这次沈山生的事情后，他们俩才算是真的重新联系上了。
为了感谢骆嘉麟的帮忙，过年时沈万山带着全家去了秦荷家看望，两家人坐在一起吃了一桌团圆饭。
在饭桌上，秦荷送了他一套新的针包当做新年礼物，王冬梅也代表沈万山送了她一套自己用毛线勾的枕头套。
几天前，沈万山在秦荷的家属院开了几天义诊，帮着她的朋友和过去的同事们看了看陈年旧疾，想来这次让沈万山去，应该是找个谢他的由头吧。
正好，沈妙也想趁着这个机会给骆嘉麟送点东西。
过年吃饭的时候，沈万山送了他一个红包，沈山生送了他一本书，王冬梅送了他一双手套，只有自己不仅什么没送还白拿了他一个红包。
多亏了王冬梅送秦荷的那一双枕头套给了她启发，她这才想到用毛线给他勾了个水杯套。
礼轻情意重，虽然是份迟来的新年礼物，但他应该会收下吧。
*
沈妙陪着沈万山来到秦荷家的时候，除了秦荷之外，还有另外四五名瞧着眼生客人。
都是沈万山前段时间帮着治过病的人，也都是粮
食厅或是警察局的退休员工，沈妙没见过，可他却认识。
给沈万山倒上一杯水，秦荷向他说道：“老沈啊，你不是没有一张嫂子的照片吗？今天大家都是帮你‘印’照片来啦。”
人呐，这年龄一大，身体就容易有些小病小痛。
去医院花大价钱治不值当，光吃药也不见好，还好有沈万山在家属院里开的义诊。
几针扎下去再配上一两个疗程的药，或是贴一付他调配的止疼膏，这身体确实要比之前舒畅得多。
既然是义诊，沈万山自然是不会收大家的钱，可他们也想着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于是商量一番后便决定送他一份特殊的礼物。
“这位是小吴，退休前是公安局重案组的，负责，负责……哦对，负责画人物肖像！技术没得说，画得跟照片一样。”
“这位是李姐，之前在市颜料厂上班，调色技术一绝！像咱平时炖的肉啊、炒的菜啊，这种颜色她都能给调出来。”
“张老师我就不多介绍了吧，咱市的大画家，最会画人物，你要是哪一点记不清了就跟她说，让她来帮帮你，说不定就想起来了。”
秦荷依次向沈万山介绍着他们退休前的身份。
谁能想得到，这些看似平平无奇的老头老太太，在退休之前都是行业中的大拿、惯手。
或许他们的本事有限，比不上如今高科技的彩色照相机，但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人加起来共同还原出一张照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
沈万山紧张地喝了一口水，下意识搓搓手，像是要被这些老朋友带入回忆里，跟奶奶相亲一样。
吴爷爷削着手里的铅笔头，轻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框：“没事儿，一点都不麻烦。你现在就好好想想，要把嫂子画多大就行。”
“三十一吧，画她三十一岁的时候吧。”沈万山想也不想得回道。
那是他刚认识蒋素琴时，她的年龄。
沈万山是无意间看到了她登记的出生年月，才知道她其实只比自己小了三岁。
因为她长得很显小，沈万山一直以为她才二十多岁。
当时他还很好奇呢，怎么她的年龄不大却这般能干，肩上能挑起男人都嫌沉的重担，后来才知道，她其实也经历过许多挫折，只是生活从来不曾将她打败。
蒋素琴长得不算拔尖的漂亮，却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她的存在，就像是路边永远向阳的太阳花，总有一种能带动人的活力。
“她的眼睛很大、很有神，像是装着什么东西一样，每次看她都觉得她的眼睛会发光。”
沈万山说出来也不怕大家笑话，不过他在见到蒋素琴时确实是这样的感觉。
“她是鹅蛋脸，鼻子很高，嘴巴不知道咋说，但就是很好看，很耐看，越看越觉得她漂亮。”
回想起蒋素琴的三十一岁，那些泛黄的记忆逐渐被他的一字一句清扫干净。
一下子让他说清楚所有样貌的细节很难，但是一点一点地回想起那些难忘的画面，却能够让这些模糊的地方变得清晰。
沈万山第一次仔细打量她的脸，是她那次低血糖晕倒。
一大早扛着米面来给难民熬粥，又是劈柴、又是生火，等到粥快熬好了她才倒下。
只顾着照顾别人，她都忘了自己早上什么都没吃。
也是那时候，沈万山在照顾她的时候，才发现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姑娘其实很脆弱。
“素琴就是这样，总惦记着别人，不为自己想一点……”说着，沈万山把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苦笑着解释说，“对不起啊，我说得好像有点偏了。”
“没事儿，这样挺好的。”
吴爷爷手中的铅笔头快速地在纸上划过几道浅浅的痕迹，“既然要画就得有‘人气儿’，这样看着才像是真的。”
不愧是豫市公安总局刑侦部门的画像专家！
即使退休，他的技艺也依旧娴熟，在旁人听来，沈万山的描述并不算细致，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特点，可他却能凭借这简单的三言两语画出一个与蒋素琴有六七分相似的轮廓。
一笔接着一笔，他画得很快也很粗糙，但相似度却是越来越高了。
“对！对！素琴的眼睛就是这样的！”
在看到吴爷爷画出的五官后，沈万山整个人都惊住了！
分明只有寥寥的几笔，但他却能从画面中感受到蒋素琴的痕迹。
真的是太神奇了！
趁着吴爷爷在细化画像的细节时，一旁的李奶奶也端着画板向他提出了几个问题。
“嫂子她白不白？”
“不白吧，但也不算黑。”
“她的脸色咋样，比较偏黄还是偏红？”
“啊……这个咋说呢……唔……”
“那她的眼睛是黑的，还是棕的？”
“应该是棕的。”
很明显，这样系统的问题没办法让沈万山想起这些有关“颜色”的细节，毕竟时间实在是过得太久，任何事物在记忆里都不过是很虚幻的一团雾，越是想看清越没办法看清。
只有走到其中仔细感受，才能从这缥缈中找回蒋素琴的本色……
蒋素琴三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沈万山带她看了村里的露天电影。
《上甘岭》，沈万山记得很清楚。
看完电影后，沈万山拉着她去了晒谷场，爬上了高高的谷草堆，靠在一起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
晚上的晒谷场没有别人，只有他手里的那盏煤油灯散发着光亮，以及周围时有时无的虫鸣……
“然后呢？然后呢？”沈妙好奇地追问道。
沈万山脸上的表情倏地沉了一下，随后用手将她的头扭到了一旁，“你咋这么多话？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沈妙：……
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以听这些话题了啊喂！
虽然那晚灯光很黯淡，但沈万山却将蒋素琴看得很清楚。
她的皮肤并不白，甚至因为要下地干活还有些粗糙，但并没有被晒得很黑，害羞时还是会看到她脸上的那两抹红，还有眼睛里泛起的淡淡春色。
那一晚对沈万山来说，是他生命中为数不多最重要的夜晚，所以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嫁给我，真是苦了你了，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现在苦又不代表以后苦，咱好好努力，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那我今后好好努力，一定多多赚钱！”
“钱多钱少不重要，又不是非得富得流油才算是好日子，够花就中。”
“时间不早了，再坐会咱就回去吧，说不定今儿晚上咱小就到咱家了。”
“你这个人呀，瞧着怪死板，其实不正经得很！”
……
很快，李奶奶也把颜色给调好了。
她用的是画油画用的颜料：红+白，红+黑+白+青，蓝+黄+白……先是调出了几十种颜色，在和吴爷爷沟通的时候，又陆陆续续填了十几种，并且给每一种都编上了号码。
最后的步骤是要精化细节。
她的痣、她的疤，甚至是她的皱纹最好都能描述清楚，这样才能真的将她从记忆中带回到画布上。
在这么多的记忆里，沈万山确实真的有过那么一晚，无比仔细地端详过蒋素琴。
但是这一晚，确实他最不愿记起的一晚……
“素琴？素琴起来喝药了。”
端着药小心翼翼地来到里屋，沈万山不敢动作太大，生怕身后卷起的一股风会吹灭灯台里微弱的火光。
艰难地抬起眼睑，蒋素琴只觉得自己呼吸都变得很费力，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努力挤出一丝笑意试图让沈万山安心。
“山，山……”
她的手很凉，只有被沈万山握着的时候才感受到些许的温暖。
沈万山已经尽力了，可即便是他拼尽了一身医术，也没能将她治好，卫生所的医
生来看过几次，也同样说是回天乏术，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是拖延几天而已。
生产后伤了身子的蒋素琴就像是一只漏了洞的水缸，没有什么能堵住她的缺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失。
将蒋素琴搂在怀里，沈万山从没有像此刻这样寸刻不移地看着她，生怕自己的目光稍稍挪走，她就会赌气地跑去另一个地方，再也不出来。
但其实他也知道，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段路了。
他不敢去回忆她说了什么，不敢去想她气若游丝的声音，只记得她眼角的那一颗痣很美，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一颗美人痣……
蒋素琴的照片画了很久，每个人都按照沈万山的描述增添着细节，努力让他记忆中的蒋素琴转移到画布上。
“画好了。”
“来看看吧，哪里还需要改。”
当画布转过来的那一刻，沈万山愣住了。
画面中，那个穿着深蓝色衣裳、与他对视时笑着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前三十一岁的蒋素琴！
她的一颦一笑、一眼一眉都和沈万山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没想到，他们真的做到了，真的留住了蒋素琴最漂亮的模样！
这是沈妙第一次见到爷爷记忆中的奶奶。
她的眉毛、她的嘴唇……沈妙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有这么多的地方跟奶奶长得很相像。
画中的女人看着只比自己大了几岁，她笑得很甜，脸上堆满了幸福的笑意，好像在跟看她的每个人说自己过得有多快乐。
说是用笔画出来的，可离得远一点来看，简直比照相机拍出来的还要逼真，甚至在人像的周围还能看到一些阴影。
像，太像了！
真，太真了！
沈万山没说话，只是站起身缓缓走向那块画布。
他努力地保持情绪平静，哽咽着咽下了不断上涌的情绪。
可当他的手触碰到画布上蒋素琴的脸，感受到颜料残留的温度时，那颗枯等了四十年的泪，终于还是顺着眼角滴了下来。
“素琴，四十年没见了，你还好吗？”

第47章 豆腐西施
陈秀兰和姚远离婚了。
是陈秀兰主动给沈妙打电话说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过年姚远被关在看守所的这段期间，因为涉及到了侯文涛，陈秀兰顾及着这十多年与他的情分,不想把事情给闹大。
也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胡传瞎传，把他们三个人的事情翻到了明面上。
夫妻俩跟同一个男人有关系,这可真是太劲爆了！
可这个社会偏偏对女性是不公平的,分明姚远和侯文涛那一段往事口味更重，但在那些爱聊八卦的人嘴里，陈秀兰倒成了这团复杂关系里的唯一罪人。
要不是她不够善解人意，姚远怎么会出轨？
就算要找,也不能找朋友的孩子，这让侯文涛他妈泉下得知可怎么安心？
退一万步说,把事情闹到警察局也是她不对，因为她，这个家不就要散了嘛？
陈秀兰每天出门，都要忍受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表面上待她都是和和气气的,可背地里一个个都在戳她的脊梁骨,骂得不堪入耳。
陈秀兰不想再忍下去了，也不想让儿子也受到自己的影响,所以她选择跟姚远离婚，选择离开豫市。
相反的,那些议论的声音原谅姚远的速度就很快，谁让他出轨的对象是个男的呢？
又不会有私生子,也没办法发生什么关系，况且他还是这个家里主要赚钱的人，他不过是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罢了。
于是陈秀兰理所应当放弃了姚恒的抚养权,一是可以不拖累他，二是跟着姚远他的生活质量会更好，三是……
“你想好了？真的要去南方啊，”拉着陈秀兰的手，沈妙心有不忍，“你一个人都不认识，人家的话你也不会说，你去了准备干啥？”
陈秀兰用手展平了她蹙着的眉，不以为然道：“小瞧我了不是？我能干得多了，打扫卫生、刷盘子，我有手有脚地还能把自己饿死了？”
因为有姚远养家，陈秀兰过去这几十年没出去上过班，可并不代表她没有干活儿的本事。
姚恒可是她一把屎一把尿亲手拉扯大的，从小照顾一个孩子不比干体力活轻松，她相信，在有众多机会的南方，一定可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就算找不到工作，也可以用离婚分到的钱给自己开个小卖部，平平淡淡地也能过得下去。
坐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陈秀兰和沈妙你一言我一语的，这话就没停过，倒是一旁的姚恒始终保持着沉默，只是偶尔搭上两句话。
他不想陈秀兰走，却也知道自己拦不住她。
陈秀兰好面子，受不了整天别人在背后议论她，离开去陌生的城市或许会很累、很苦吧，但对她来说，她起码可以重新开始，就像当初侯文涛答应她的那样，开始全新的生活。
“小恒，去给俺俩买瓶汽水吧，说了半天话有点渴了。”看了眼长椅另一头在跑神的姚恒，陈秀兰对他吩咐道。
“哦。”
姚恒起身离开后，陈秀兰看着他的背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方才还轻松的语气，已然变得语重心长：“妙妙，我一直当你是亲儿媳妇来看，以后……俺家姚恒就拜托你了。”
“他爹不是个啥好东西，我压根指望不上他。但我瞧着你跟姚恒处得挺好的，所以不管恁俩能不能成，我都希望你能多帮我瞧着他点。”
儿子是娘的心头肉，不管什么时候，陈秀兰都会把姚恒放在心里的第一位。
如今她即将离开，最放心不下的就只有姚恒了。
“放心吧，我一直把姚恒当成亲哥，肯定会帮你多留心的。”沈妙答应得干脆。
她和陈秀兰处得投缘，早就把陈秀兰当成自己的好大姐了。
虽说姚恒比自己大，可在她眼里，他就是自己的“亲外甥”，哪有当姨的不疼外甥的呢？
二十分钟后，从北方驶来的火车进站了，帮陈秀兰把行李拿上火车，即使有千般不舍、万般不愿还是不得不面对这离别的时刻。
“小啊，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个好工作。”
“按时吃饭，好好睡觉，别熬夜，一定照顾好自己。”
“有啥事就给我打电话，等过年，过年我就回来了。”
……
姚恒表现得要比沈妙想象中坚强，他没有哭鼻子，也没有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追着火车跑出好远，而是一句一句地应着她的嘱咐，同时告诉她要是累了就回来，自己一定会照顾她的。
目送着火车越来越远，姚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一直忍着的眼泪终究还是没能忍住，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
“哭吧，没事儿，没人笑话你。”
“谁说我要哭了，”被沈妙这么一说，姚恒立马吸了吸鼻子，用手揩了一下眼角的湿润，“就是风太大，我刚才被沙子迷到眼睛了。”
“呦呦呦，被迷到眼睛啦~”
沈妙手舞足蹈地学着他的语气，逗他开心道。
她不会哄人、安慰人，但是逗人开心还是很拿手的。
“你个死丫头！”被沈妙这么一逗，姚恒果然转悲为喜，像抓小猫崽那样掐住她的后脖颈，“是不是我好久没揍你，皮痒了？”
“哎呀哎呀！我错了，好了吧！”
沈妙认错后，姚恒立马就松开了手上的劲儿，不过他并没有把手拿开，而是稍稍偏过头，在手臂搭在她肩上的同时，将半边身子的重量都靠在了她的身上。
他知道沈妙是在哄自己开心，可他……
“妙妙，我好累啊，感觉身边的人都离开我了。”他没有哭，只是语气变得很惆怅。
离婚后，陈秀兰去了南方打工，姚远的工作忙，原本就不怎么在家。
偌大的一个家，以后怕是只有他自己住了。
沈妙：“侯文涛呢？”
身为这个三口之家的第四口人，沈妙不禁好奇他的下场。
虽说他不是挑拨陈秀兰和姚恒感情的人，却是导致他们离婚的罪魁祸首，不知道他从看守所出来后的生活如何。
“走了，”提起侯文涛，姚恒又把身子直了起来，“回他老家东北了。”
听姚恒说话的语气，他应该是放下了。
比起从前喊“侯哥”时的温柔，此刻他的眼神里只有淡然的冷漠
。
过年的时候，姚恒去看守所看望过侯文涛，向他问了他和自己爸妈之间的事。
“我跟你妈之间，是因为我当时还小，不懂得爱情，觉得你妈人很好，所以很想跟你妈在一起，但后来发现这不是爱，只是依赖而已。”
“我不喜欢你爸，是当初快要活不下去才去出卖自己的身体，而且你爸出手很大方，再加上他并没有要求什么，我就答应了和他保持这种固定的关系。”
他和陈秀兰是年少无知，和姚远是金钱交易，唯独对待姚恒是真爱。他是这么给自己解释的。
姚恒信了吗？应该是没有。
因为那天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侯文涛，哪怕侯文涛给他打电话、主动上门找他，他都没有回应过。
后来侯文涛把自己的商店转手了，带着钱离开了豫市，临走时他还给姚恒留了一封信，但他看都没看就给烧掉了。
沈妙原本以为姚恒和陈秀兰一样是恋爱脑，不过现在瞧着，他可要比陈秀兰理智得多。在看清楚对方的渣男面目后，懂得及时止损，不会像当年的陈秀兰一样沉溺其中。
“走啊，请你去墨寨吃小笼包~”
从火车站出来后，沈妙主动骑上了自己的大二八自行车，邀请他道。
瞧她右脚撑着地都不太稳的样子，很难想象她骑车带自己的画面。
摇着头拍了拍她的肩膀，姚恒示意她从车上下来：“算了，还是我请你吧。”
那家马记包子铺火热得很，不止是早上来吃的人多，下午来排队买的人也不少。
姚恒一说她才知道，原来包子铺的小笼包不一定要吃刚出锅的，也可以买生的回家自己蒸，住得远的又想吃一口热乎的，就会来排队买一些回家自己蒸着吃。
“这个蟹黄的好吃哎！”
“冬笋的也好吃，好鲜！”
“原来鱼肉也能做成包子啊，嗯~很弹牙~”
有姚恒陪着，沈妙把好几样没有尝过的味道都吃了一遍，也不用担心吃不完，她自己每一样吃一只，剩下来的有姚恒负责收尾。
时间还早，吃完包子才下午三四点左右。
沈妙又买了几笼包好的生小笼包，想着还没来过墨寨，就拉着姚恒陪她在四处逛了逛。
豫市的城中村不都是一样的，每一个村子都有自己的特色：
像南关村建得楼比较多，住得人就多，里面的街上相对做生意的人就少；北关村离市中心近，里面的街道就更加热闹；而位于豫市南边的墨寨，则更像是一个微缩的“小商品城”。
往南有几条进市区的主干道都离墨寨很近，而且附近的城边村也不少，所以墨寨便成了负责连通的桥梁。
市里的街道管得严，想进市里卖东西的城边村村民都会在墨寨里摆摊，一些从外市运进来的物什不符合贩卖规定，也会出现在墨寨的地摊上。
因此，只要你逛得够认真，就总能在这里找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才刚逛了半条街，沈妙就买了不少的小玩意儿：
给爷爷买了可以捶背的小木锤，放一节电池就能用，比自己捶省力多了；给沈山生买了两支笔，每支笔都有六七种颜色，按一下选择，按两下是切换；给王冬梅买了一条百变的头巾，可以当发箍、可以当头绳，还能解开披散成一条披肩……
都是块八毛的东西，买的时候并不觉得贵，结果这一算账才发现加起来都要十块钱了。
逛得有点累了，他们又去另一条主要卖农副产品的街上，想买点甘蔗汁喝。
该省省、该花花，汽水什么的有点贵，还得是甘蔗汁好啊，又解渴、又养生。
在找甘蔗汁的路上，沈妙注意到有一处停着的三轮车前围了不少的人。
你挤我、我挤你，也没要干什么，就是踮着脚不停地往里面瞧看。
沈妙平时最爱吃瓜，怎么会放弃这么个凑热闹的机会？于是也拉着姚恒努力地往人堆里挤。
“让让，让一下，麻烦让一下。”
挤了一层又一层，沈妙终于凭借着身材瘦小的优势冲到了前排。
迎面扑来的，是一股很浓郁的豆腐香。
这是一辆拉着豆腐卖的三轮车，车上放了六七层高的豆腐，旁边还放了两只桶，一只装满了新鲜的豆浆，一只装着豆腐渣。
自家做的豆腐可要比市场上的质量好多了，可引人注目的却不是这白白嫩嫩的豆腐，而是坐在小板凳上，安静地守着这些豆腐的人。
不，不对，她不是“人”，而是天仙！
沈妙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哪怕她同为女人，在看到她那张脸的时候都会不由得瞳孔放光。
美，真的很美，美到以沈妙的文化水平，根本不足以形容二三。
她是身材很娇小的那种南方女人，标准的瓜子脸只有一个男人手掌般那么大。
她穿得很简朴，身上的衣服还打着补丁，不知道有多久没洗澡了，她的长发有些许凌乱，可不会让人觉得邋遢，反而觉得她是受了人间的苦才会如此，更让人怜爱了。
周围的那些目光太过热辣，不停地在她身上打转，甚至有那么几束贪婪还会往她裤子上破的那个洞处瞧看。
女人只是低头回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自顾自地整理着那一沓用来包豆腐的牛皮纸。
“等了好久了，到底卖不卖呀？！”
“就是说啊，都还有事呢，谁能为买个豆腐耽误这么长时间？”
“你们不是一家的？你都不能替她卖？”
听着挤在三轮车的男人不停催促，女人有些着急了，她放下手里的纸，用手比出一个“停”的手势，同时又指了指街道另一头的方向。
女人好像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都说多少次了，她婆婆去解手了，”旁边卖猪肉的大妈看不下去了，用力把手上的刀往案板上一磕，替她回答道，“恁要是等不及就去别家买，这么多卖豆腐的，有钱还怕买不到？”
同为女人，只有卖猪肉的大妈最清楚这些臭男人了。
他们哪里是想要买豆腐？就是想跟漂亮的“豆腐西施”搭上两句话，哪怕“豆腐西施”是哑巴，说不出话，能摸一下她的手，多占一点便宜也是好的。
那些男人们也不是软茬，谁会想在美人面前掉了面呢？
所以他们不仅没有被戳穿真面目之后的羞愧，反而还更来劲了。
“要你管？你卖你的猪肉都行了，这么爱管闲事。”
“我想买这家的豆腐不行？碍着你的事了？就你话多。”
“咋了，你的肉卖不出去？嫉妒？”
市场上的人多，苍蝇也就多了。
卖猪肉的大妈重复了很多次，说这姑娘已经嫁了人了，是陪着她婆婆来卖豆腐的，可这些该死的苍蝇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更加挤破头地往上拱。
眼看替自己说话的大妈要和这些男人吵起来，女人赶忙起身调停，随后把围裙往身上一系，顺手把袖套也给戴上了。
她要替婆婆来卖豆腐。
拿起用来切豆腐的铁片，女人即使心有不愿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丝笑，招呼着排队的人上前。
眼看离豆腐西施更近了一步，刚才还和大妈吵吵的男人，顿时讨好地把手里的钱递给了她：“要五分钱的豆腐。”
数着手里的硬币，女人伸出五个手指头向他确认道：五分钱的？
当女人与他对视时，看到她那双清澈眸子里自己的倒影，男人跟个哈巴狗似的点了点头，“对对对，五分钱的！”
仔细地从那一层豆腐中切下一
块，女人的动作很轻柔，比起豆腐，她的皮肤明显更加地白皙光滑，完全不像是在村里种地的姑娘。
用铁片扶着铲到牛皮纸有薄膜的一面，她的动作很生疏，但是并没有把豆腐给弄碎。
仔细地将牛皮纸叠好再系上一根细麻绳，女人勉为其难地把豆腐递给了他。
这不到两分钟的相处，明显满足不了他，于是男人又问道：“这豆腐渣咋卖的？”
女人自顾自地把钱收好，没有再理他。
“走吧走吧，该我了。”后面的男人早就等不及了，急三火四地把他给推开。
比起刚才的那个男人，他脸上的笑容更猥琐了，那火辣辣的眼神，不像是来买豆腐的，倒像是来找花姑娘的。
女人似乎已经习惯他们这样具有侵略性的目光，所以没有一开始那么地害怕了。
“你看你看，她是不是很漂亮？长得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哎。”沈妙拉着姚恒的袖子，小声同他议论道。
姚恒随意地扯了下嘴角，“就那样吧，两只眼睛一张嘴的。”
“你猜她是哪里人？我瞧着有点像南省的。”
“不知道，”姚恒的兴致缺缺，“走吧，咱又不买豆腐，就别凑这热闹了。”
沈妙白了他一眼。
也就是这豆腐西施是个女的，不是姚恒喜欢的性别，这要换成一个身形健硕、宽肩窄腰的大帅哥，沈妙才不相信他会是这样的态度呢。
买完甘蔗汁后，沈妙继续和姚恒在街上转着，分明想好了不能再花钱，可一看到有趣的小玩意儿她的手就忍不住想掏兜。
瞧她那想买又不舍得买的不主贵样，姚恒嫌弃地撇撇嘴，随后主动帮她买下了她看上的那些东西。
哎~果然还是有个哥哥好啊。
眼看时间不早了，看着手里提着的大包小裹，沈妙和姚恒也准备回家了。
临走时，沈妙又想看那一位豆腐西施了，便又拐去了那道街，想多看她两眼。
漂亮的姐姐别说是男人了，女人看了也会很心动呢。
再次来到豆腐摊时，这里围着的人更多了，不止有贪看美女的男人们，还有喜欢凑热闹的女人们。
“俺，俺这真的不是故意的。”
“一句不是故意的就中了？赔钱！你看看给我这弄的！”
“好好好，赔，我，我……”
“那快拿钱啊，愣着干啥，少给我来这套。”
好像是吵起来了？
沈妙把东西塞到姚恒怀里，随后一个劲儿地往人群里钻，等来到前排时，她只看到了一地碎了的豆腐还有倒在地上的三轮车。
女人的婆婆回来了，此时正坐在地上捂着隐隐作痛的心口努力地呼吸着，而那位豆腐西施则跪在婆婆身边，一边给她顺气，一边发出“哎哎”的声音向周围的人寻求帮助。
周围的人大部分是看热闹的，至于刚才的那些男人们，排队买豆腐时表现得殷勤，这会儿一个个都不说话了。
而站在她们跟前的，是一个模样三十出头的男人，应该就是事情的当事人了，长得……
猥琐男？
是上次早上沈妙吃小笼包时，厚着脸皮跟她搭讪的那个猥琐男！
沈妙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那张脸沈妙记得可太清楚了，不仅长得贼眉鼠眼，还有满口又歪又黄的烂牙，瞧着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上次都怪他，才会误打误撞地给骆嘉麟来了个过肩摔……
虽然沈妙不清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从猥琐男那一脸得意的做派就可以确定，这次一定是他主动找的事！
豆腐西施和她的婆婆是什么人她不知道，猥琐男是啥人她还没数吗？
看着她婆婆坐在地上，脸色愈发地难看了，沈妙赶忙从人群里挤了过去，“让一下，都让一下！”

第48章 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先救人是最要紧的。
来到婆婆身边，沈妙赶紧给她搭了脉，同时又凑近了些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
还好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一时气血上涌，再加上周围挤了太多的人空气不流通,从而导致了头晕而已。
为了让她的情况能够快点稳定下来,沈妙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香包给她闻，一边按摩着她身上的百会穴、天柱穴等几个帮助缓解头晕的穴位。
见沈妙在给婆婆治疗，姚恒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帮着不会说话的女人向那男人讨要着公道：“有啥事不能好好说？非得跟人动手啊？！”
猥琐男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瞥了眼蹲在婆婆跟前的沈妙，不屑地哼了一声：“呵,你们是谁啊？想多管闲事？”
看样子，男人是没有认出沈妙来，忘了她是自己曾经调戏过的人。
也难怪，毕竟猥琐男整天都要犯贱,哪里会记得请自己骚扰过谁呢？
“我……”
不等姚恒道明身份,沈妙就提高着叫嚷的分贝,盖过了他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这是俺妈，这是俺嫂！给俺的摊都给掀翻了,问一下都不中？”
姚恒：？？？
老婆婆：？？？
老婆婆一脸懵逼地看着沈妙，嘴唇微翕似是要说什么,不过在看到沈妙不停地对自己使眼色后，便没有拆她的台。
沈妙正愁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个臭流氓呢,这下可是天赐的好机会！
旁观者要是开口那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要是自家人开口则是“理所应当”。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反正他也无从取证，那就借着演戏的机会替自己出一口气呗。
扭头看了眼沈妙，姚恒的眼神有些错愕，可毕竟是异父异母的“好兄妹”，不用开口解释，只用一个眼神，他就能瞬间明白沈妙的意思。
“对，对！”
姚恒入戏的速度极快，再次转过身后，姚恒的腰板也跟着挺了起来，一个箭步上前，猛地揪住了他的衣领：“你今儿要是不说个清楚，你给俺妈推地上这事儿咱可没完！”
“中，说清楚是吧？”
好歹也是陈年的老流氓了，即使一家人都在，男人也不怵，没好气地推开了他的手：“恁媳妇把我这金链子给扯断了，你说咋弄吧。”
“啊！啊啊！”
见男人甩着手里断了的链子，女人慌忙地摇头摆手，因为不能说话，急得她眼眶都湿了。
她的意思是，不是她弄断的。
单手叉着腰，男人的鼻孔恨不得仰到天上去：“恁不是一家人吗？来，赔吧。”
姚恒：……
别吧……忙没帮上，还要倒贴钱吗？
“不，不……”
眼看婆婆挣扎着要坐起来同他理论，沈妙连忙阻止了她，同时把香囊交到了她手上，温声安慰道：“别急，我去跟他说。”
从地上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妙宛如战神附体，雄赳赳气昂昂地朝他走了过去。
“手链断了是吧，拿来让我看看。”
手链看着金灿灿的惹人喜欢，可被猥琐男戴过后还是不免会沾上他的臭气。
“金的？”
“对。”
“金恁xxxx！”
沈妙也不管什么体面了，粗俗的糙话开口就来，随后猛地把手链丢到了他的脸上：“真当俺家里没个金子？你这要是金的，我头拧下来给你当球踢！”
“拿个染了色的铁链就敢戴上在外面装孙子，真不怕碰见懂行的笑你是栓了绳的狗啊！”
听沈妙骂人的感觉好奇怪，分明都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可偏偏有点爽是怎么回事？
看着沈妙像抽陀螺那
样教训着男人，姚恒这时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少了。
平日里看着她挺乖巧，还以为她的小嘴儿是抹了蜜般的甜，好家伙，原来竟然是假的，淬了毒的嘴巴一开一合，简直要把人毒得七窍流血了。
男人没想到沈妙会识破得这么快，还在试图坚持：“这，这就是金的！”
“金你#￥%，你就是个#￥%……！”
这些年村里赚了钱的人不少，都是没上过几天学的大老粗，不懂得城里人的什么基金、股票，只知道买些金手镯、金戒指戴在身上。
家里也收着不少王冬梅的金首饰，沈妙即使没戴过，也能通过重量分辨出真假。
再者说，黄金其实也是药材的一种，从小在医馆中长大的她，还能瞧不出这是染了色的铁链假扮的了？
小样，别以为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吵什么呢？！”
“让一让！都别看热闹，往旁边让一下！”
不知道是哪个看热闹的人报了警，沈妙正骂得上头呢，就听到了警察用扩音喇叭开道的声音。
警察来到摊位前，看到豆腐碎了一地，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太正靠在翻到的三轮车旁，一边捂着心口一边大喘气，还有她的“儿女们”正梗着脖子替她出头，在场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时，立刻高举着手里的喇叭，叫停了这一场闹剧。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有啥事都跟我一块去派出所解决，别耽误人家做生意。”
一听说去警察局，男人立刻耸了，“别别别，误会误会，都是一场误会，俺这自己都能处理好。”
“你们要是能处理好，会有人报警吗？”
警察抓住了他的衣角，不给他任何想要溜走的可能性，“老徐，你说你这一天天咋净惹事？看守所的饭就那么好吃？”
“没，没惹事啊，”被警察认出来后，男人的脊梁骨更弯了，“你听我说，我们这确实是误会，都快解决好了。”
“要听你说啊，那走吧，咱去警察局好好说。”
沈妙：？？？
哦吼？！
原来这个猥琐男果然是个老油条了，都在警察跟前混成老熟人了！
喜欢吃公家饭是吧？看在上次害得自己没吃好小笼包，又间接误伤了骆嘉麟的份儿上，这次就让你好好地吃上几天！
*
警察局，重案组组长的办公室里，男人正老老实实地站着被副局长训斥。
“这个案子跟了多久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缺人？缺钱？你倒是申请啊，局里难道不给你们提供帮助吗？”
“这个月底，最迟这个月底你得给我交上点东西来，否则就交给别的组来跟！”
好歹也是个组长，未免他在下属的跟前掉面儿，骆嘉麟特意关上了门，同时把百叶窗也给放了下来。
换做是别人，管它案子拖多久他都懒得管，最后只要能解决就好。可正是这组长是刚调上来的，又是曾经跟了自己好几年的人，这才对他格外地严格要求。
丑话说完了，看男人惭愧的头低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骆嘉麟缓缓站起身，来到他身边替他整了整衣服上的褶皱，语气也比刚才和缓了不少，“小陈，你现在已经是组长了，得起到带头的作用，不能再像组员一样，等着别人给你安排任务。”
“有什么要求就提，有什么困难就说，虽然案子是你们组的，但解决案子是我们所有警察的责任。打起精神来，别怵。”
男人点点头，郑重地回道：“是，我明白了。”
继续坐下翻看着案子的卷宗，门外倏地传来一声悲愤的哭喊声。
“警察同志，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
“我们来卖点豆腐不容易，赚得都是辛苦钱，结果，结果他……”
嘶……这声音听着怎么有点耳熟？
站起身走到窗前，骆嘉麟用手指将百叶窗拨开一道缝，顺着外面那一束束看热闹的目光，他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唱大戏的那位主角。
沈叔的孙女？沈妙？
好好的，她怎么又跑来警察局了。
十几米外的办公桌前，沈妙一边替老婆婆擦着身上的豆腐渣，一边哑着声音向警察哭诉道：“不瞒你说，俺妈的心脏不好，干不了重活儿，没办法了才想着卖豆腐赚点医药费。”
“俺嫂子小时候得了病不会说话，也是担心俺妈才想着陪着她。”
“结果这个鳖孙可倒好！趁着我和俺哥去买东西，就欺负俺妈和俺嫂，你看看给俺妈吓的，脸都白了，得亏我带着药呢，要不，要不就……”
就在十几分钟前，沈妙还是敢叉着腰怒骂流氓的小辣椒呢，这会儿在警察局，一下子就成了被流氓欺压得抬不起头的小可怜了。
要说沈妙这演技是真的好啊！
分明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却能表现得像是一家人，又是帮老太清理衣服，又是往女人的手里塞纸，任谁都看不出来她是演的。
而且从进门到现在，不止女人用不着说话，一旁的老太也无需开头，只要在沈妙说完话后“嗯，对，是”就好。
时不时看一眼演技爆发的沈妙，三人的眼里无不是对她的崇拜。
被她这么带着演，老太都有点感动了，拉着她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因为她说得实在是太真了，弄得她都以为自己真有她说得那么苦了。
一边是被欺负的苦命一家人，一边是有案底的老油条，任谁都会站在前者这边。
“那，那她确实把我这手链给弄断了，你看你看。”猥琐男还在试图为自己狡辩。
“警察同志，你看！”
沈妙也不怕，拿过他那所谓的金手链，用手指轻轻一扯就又断了，“你看你看，这链子细得很，自己都能弄断，俺嫂子跟他无冤无仇没事儿弄他的手链干啥？”
“她……”
“退一万步说，就算弄断了，你会好好说呀，直接把俺的摊儿给掀了，俺的豆腐啊，做了一晚上的豆腐啊，这大半车就被他给浪费了。”
“我……”
“我的老天爷啊，俺家的命咋这么苦啊，好不容易想赚点钱，咋会碰上这么黑心的人呐！”
男人只要一开口沈妙就拿话堵他的嘴，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
俗话说得好：戏，是抢来的。
不抢，怎么能把他逼到道德的最低点呢？
“好了好了，这位同志你也先别哭了，”负责他们案件的警察一边写着笔录一边劝她道，“既然他知道错了，也愿意赔偿，那咱现在商量一下赔偿多少的事儿吧。”
“三块六毛五。”
说着，男人就从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和几个钢镚，“我兜里就这么多钱，多一分都没有了，都给恁，可以吧？”
沈妙嫌恶地睨了他一眼，扭头对警察说道：“十块，一分都不能少。”
“十块？！”男人吓得音调都变了。
不止是他，姚恒、老太和女人都瞪大了眼看着她。
这确实是有点多了，她们带来的那一车豆腐就算全卖了，也不值这么多啊。
“豆腐钱得赔，车也摔坏了，不得修吗？还有俺妈被吓得，警察同志您瞧瞧，现在脸色还没缓过来呢，是不是一会得去医院看看？万一落下个毛病咋办？还有俺嫂这衣裳，都弄成这样了，不说赔一身新的，多少也得赔个几分钱吧。”
听着沈妙有理有据地向男人要钱，屋里的骆嘉麟不禁发出一声哼笑。
上次见她时，她还是沈家独生的小孙女呢。
他竟然不知她有个哥哥和嫂子？甚至亲妈的模样也和上次见到的不一样。
看来是自己对她了解太少了。
打开门从屋里出来，骆嘉麟朝着沈妙那边的方向正声道：“老徐，又犯事了是不？”
听到骆嘉麟的声音，男人的头垂得更低了，可让人奇怪的事，怎么身为受害人，沈妙的脑袋瓜也跟着耷拉了下来呢？
看到骆嘉麟朝自己走来，沈妙下意识地挪了挪身背对着他，她很怕他会过来戳穿自己的谎言。
虽说自己替她们出头是一片好心，可这样冒充亲属
向人家要钱总归是不好的。
停到沈妙身边，骆嘉麟淡然地拿起了那份笔录，简单地扫了一眼后，又发出了一声笑。
张春桃。
好家伙，还给自己起了个假名字。
假名字也就算了，还起了个这么俗气的……
合上笔录，他略过了身旁的沈妙对警察和男人说道：“这样，先赔豆腐钱，既然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个检查，看看有没有事。”
“你一会陪着她们去，具体检查要花多少钱让老徐掏，身上没钱就跟着去他家拿。”
男人一脸为难：“不用这么麻烦吧，我……”
重重地把本子丢在桌子上，骆嘉麟的音调又升高了几度：“麻烦？现在是人家身体不舒服，要是不想麻烦，你那会就别找事啊。”
警察局的副局长都发话，男人自然是不敢再说什么，虽然去医院检查肯定要花不少钱，但总比去看守所关上十天半个月要好。
说完，骆嘉麟就让警察陪着他们去了医院。
沈妙本想着趁机溜走呢，结果还没走出几步就被骆嘉麟叫住了：“张春桃同志？还有张恒同志？你们先别急着走啊，跟我去办公室吧。”
沈妙：……
姚恒：……
完蛋，看样子这一顿教训是跑不了了。
“谢谢你啊，刚才没在那么多人面前戳穿我。”刚进屋，沈妙就向他道谢道。
“还有呢？”
“还有？哦哦，谢谢你帮婆婆和那个姐姐出头。”
骆嘉麟给他们倒了两杯水，坐下后，他不禁抬头又瞧了眼沈妙：“嗯？不明白我的意思？”把水往前面推了推，骆嘉麟又说，“说说吧，为什么要冒充她们的家属。”
沈妙和姚恒的年龄本来就比他小，再加上他是警察，他们这点小把戏，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眼？
相互对视了一眼，沈妙认命地叹一口气，主动交代了原因：“她俩一看就是软柿子，而且那婆婆当时都被气得坐地上起不来了，要是不帮她们，她们肯定得被那流氓给欺负死。”
她完全是一番好心，当然，也是有私心的，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不算多。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流氓？”
“上次我来墨寨他就骚扰过我，”沈妙抿了抿唇，“就是我把你给摔了的那次……我就是把你当成他了。”
骆嘉麟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示意他们坐下，“别站着了，坐下喝点水吧，演了那么久，嘴巴肯定渴了吧。”
见骆嘉麟没有生气，沈妙这才放松地拉着姚恒一起坐下。
“是啊，渴死我了快！”大口地喝着杯子里的水，沈妙主动向姚恒介绍道，“这位是骆警官，就是上次去你们学校参加宣讲会的那位，上次也是他把我从湖里捞出来的。”
姚恒点点头，向他问了声好：“骆警官好。”
见沈妙的杯子空了，骆嘉麟又给她续了一杯：“想不到你演得还挺好的，要不是认识，还真看不出你和那一对婆媳是假的。”
“一般一般~”
沈妙谦虚地抿了下唇。
很快她就又想到了什么，于是对他说：“对了，千万别跟我爷说，要不他肯定又该怪我多管闲事了。”
沈万山向来不希望她掺和这些事，要是今天沈万山在，肯定是把人救起来之后就走了，才不会在乎她们后来会怎么样。
“行，不说。”骆嘉麟答应得爽快，跟着喝了一口水后，他又说，“我瞧你演戏演得这么好，那你能帮我一个忙不？帮我解个围。”
“小事儿，没问题！”
再次把杯子里的水喝完，沈妙这才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问：“说吧，需要我怎么做？”
“是这样的，过几天我们局长要给孩子办个升学宴，你陪我去一趟，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
“行~”
沈妙很有这方面的经验，毕竟她都不止一次扮演姚恒的对象了，这种戏份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你……没结婚吗？”姚恒试探地问了一句。
骆嘉麟尴尬地笑笑。
沈妙暗暗戳了一下他的手臂，疯狂给他使眼色不要让他乱说话。
没结婚，当然没结婚，要是结婚了还会憋上这么久吗？
不过在看到姚恒时，这倒提醒沈妙了：骆嘉麟他都三十多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
为了参加升学宴的时候不给骆嘉麟丢脸，沈妙这几天可是做了充足的准备。
不仅把自己最漂亮的裙子找了出来，还提前一天好好地洗了澡，早上起床时再抹一点雪花膏，整个人看起来不说有多么倾国倾城，但也属于清新阳光的那一款。
“怎么样？我这一身好看吗？”
骆嘉麟开车来接她时，沈妙站在门口原地转了个圈，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让他不禁眼前一亮。
“嗯，好看，很好看，”骆嘉麟毫不吝啬地夸奖她道，“这一身衣服和你的气质很搭！”
不同于城市里那些时尚的摩登女郎，沈妙没有盲目地用时髦来堆砌在自己身上，而是搭配了很多很适合自己的元素。
身上那条淡黄色的碎花裙，是她去年跟王冬梅在商场买的，回来后她改了腰又缝上了两圈淡绿色的花边，远远看去犹如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小雏菊。
她的头上还戴了两只淡色的发卡，离得近些还能闻到她身上雪花膏的香味儿。
唯独脚上的那双小皮鞋有点旧了，鞋底补了又补，颜色有点不太一样。
意识到骆嘉麟在看自己的鞋，沈妙尴尬地向后错了错步子：“我们平常走路多，都爱穿布鞋，所以我就这一双小皮鞋。”
“没事儿，时间还早，我们去买一双新的。”
“小皮鞋很……”
“我出钱。”
那个“贵”字还没说出口，骆嘉麟就大方地打消了她的顾虑。
有人请客哎，这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不买白不买！
“好！”
沈妙激动地跳起来，恨不得蹦出两丈高。
跟着骆嘉麟来到市里的百货商场，沈妙坐在一家女鞋店里试起了墙面上摆放着的各种鞋子。
沈妙平时不出门，所以很少特意打扮自己，更不知道原来女生的鞋子品类有这么多，不止小皮鞋可以做得很漂亮，松糕鞋、高跟鞋也能做出各种款式。
等待店员去拿符合她鞋码的鞋子时，沈妙不禁看向了橱窗模特脚上，那双漆皮的红色高跟鞋。
那双高跟鞋的根很细，衬得模特的腿很是修长，灯光照在鞋头反射着明亮的光，像极了童话故事里让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水晶鞋。
“要试试那双吗？”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的眼神，于是主动问道。
“不用不用，”沈妙赶紧把目光收回来，“这双很好看，就这双吧。”
虽说是骆嘉麟请客买鞋，但也不能太过分，这双放在墙上的皮鞋都要八十块了，橱窗里的那一双岂不是得上百啊？又是穿在假人模特的脚上，估摸着得两张大票子了。
不过骆嘉麟并没有听她的，而是抬起手朝收银台的另一位店员说道：“小姐，麻烦把橱窗里的那双拿出来试一下吧。”
沈妙：？？？
“别别别，真不用，我……我之前都没穿过高跟鞋。”
“没关系，先试试吧，或许这双更合适呢？”
不愧是橱窗里的鞋子，店员将鞋盒拿出来的时候，明显感觉鞋盒表面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
高跟鞋是标准的正红，没有一点杂色，按理说皮鞋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瞧着好看穿上会很累脚，可这双高跟鞋的鞋底是薄羊绒的，所以踩上去很柔软。
沈妙慢慢从座椅上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学着电视里的明星那样，来回走了两步。
有点像是踩高跷，总感觉身体在左右摇晃，可当把重心转移到前面的时候就会变得更稳一点。
比起刚才看中的小皮鞋，明显是这双高跟鞋穿着更累。
但这双鞋这么贵，怎么可能会是鞋的问题？一定是自己的脚没长好。
山猪吃不了细糠，是这样的。
沈妙没有下田干过活，所以她的双足生得白嫩，配上这双红色的高跟鞋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那就这双吧，把另一双也包起来。”说着，骆嘉麟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准备付账，“一共多少钱？”
店员：“那双皮鞋八十，这双四百七。”
沈妙：！！！
四百七？？？
这到底是鞋还是金子啊？买回去干脆找个香案供起来好了？！
“别别别，要那一双就行，这双就算了，太贵啦！”沈妙急着想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生
怕它在自己的脚上磨损了一丁点。
“没事，就几百块而已，不算贵。”
“不行！我只要这双皮鞋，”沈妙十分坚决地拒绝道，“你要买高跟鞋的话，那我今天就不陪你去吃人家的升学宴了。”
见沈妙这么坚持，骆嘉麟也退了一步：“那这样吧，要这双高跟鞋，小皮鞋就算了。”
一人退一步，挺公平的。
沈妙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头：“那行吧。”
跟着一起去付账的时候，另一位在整理鞋盒的店员十分羡慕地说道：“太太，您先生对您可真好！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明星款式，一共就只有三双而已。”
太太？先生？
沈妙没有解释他们的身份，而是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臂，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是啊，我先生对我一直很好，就是这个性子怎么都不肯改，总是爱乱花钱。”
“对您好怎么能算是乱花钱呢？还不是因为爱您，把您放在心尖尖嘛。”
要不是知道沈妙从小学医，骆嘉麟差点都以为她是拍电视剧那种专业的演员了。
没有一点铺垫，没有任何征兆，进入角色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不等他反应一下，她的头就这么水灵灵地凑过来了。
又是没等他回过神来，沈妙就已经仰起头，眨巴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你说对吗？老公？”
骆嘉麟：？？？
她们刚才说什么了？
那一声“老公”把他的耳朵都给叫红了。
扑通扑通……
看着她眸子里自己的倒影，骆嘉麟只感觉一阵耳鸣，能听到的，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好半天，才勉强咽了咽口水，回了一声：“呃，对，对……”
*
开车来到饭店，远远就看到门口拉起的红色横幅：热烈庆祝XXX以XXX分的成绩考上XXX大学！
收到邀请的人不少，除了各个警察局的领导之外，还有不少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沈妙一个都认不出来，只是看他们穿着西装，身旁的伴侣也个个气质非常，便猜想他们应该都是很有地位的人。
升学宴的排场很大，一楼的三个宴会厅全都包下了，到处都能看到考上大学那孩子的海报，每个人聊天的话题也多和孩子有关。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隆重的场合，尽管表面上对身边的每个人都眉眼含笑、客客气气的，但其实心里虚得很，生怕他们会发现自己是冒充公主的“灰姑娘”。
一开始沈妙还纳闷呢，为什么骆嘉麟会请自己冒充他的女朋友，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原因。
“小骆，这位是你女朋友呀？好漂亮哦。”
“嗯，谢谢您。”
“不容易呀小骆~上次见你还单身呢，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
“还好还好。”
“上次还说把我嫂子家的妹妹介绍给你呢，看来是不用啦~”
“嗯嗯，是啊。”
几乎每个跟骆嘉麟打招呼的女性家属，都会提一嘴关于他谈对象的事。
沈妙都不用开口去问，光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出个七七八八：
骆嘉麟毕业后进警局就是单身，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身边始终没个女人。想跟他谈恋爱的人不少，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也都给她介绍过对象，可他偏偏还是单着。
他倒是不急，他身边的人可急坏了。于是他为了少听一些催婚催恋的话，便找了沈妙来让自己的耳根子清静清静。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沈妙倒也不是个只能用来充门面的花瓶，为了装得像一点，她还会主动和人攀谈，聊一些他们的“恋爱”细节。
“去年认识的……对，意外，纯粹是意外……当时他来我们村办事累得晕倒了，是我把他给救醒的。”
“具体确认关系，大概是去年年底吧，他说想试试在一起，我就答应了。”
“害，主要是想低调一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毕竟才在一起没多久，想着关系稳定下来了再说嘛。”
沈妙的演技好，编故事的本事更高，根本就不用打草稿，就编出了一个“美救英雄”然后日久生情的甜美爱情故事。
骆嘉麟也不用说太多，只用在旁边点头微笑，偶尔说几句“对，是，嗯”就行。
沈妙的性格很活泼，跟谁都很聊得来，就像是加进汤里的盐，看似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味料，却能让整锅汤都变得更加鲜美。
有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的，还主动问她家在哪想有空约她出来玩，不过沈妙都推给了骆嘉麟，说以后联系他就行。
看着像蝴蝶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的沈妙，骆嘉麟莫名感觉心里也软软的：原来这就是有女朋友的感觉啊……
他只在别人身上看到过爱情，只觉得那是极珍贵并且需要共同经营的东西，没有耐心是维护不好的，就比如他自己。
他正是知道自己工作繁忙，一个接着一个的案子占据了他几乎全部的精力，实在分不出太多给爱情，这才迟迟没有选择恋爱，哪怕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生，他也用害怕耽误她们的青春来回绝。
直到今天，感受过这种爱情的甜蜜后，竟觉得还挺好的？
“好累啊……”
回去的车上，沈妙急着想脱掉脚上的高跟鞋，可又不舍得它太快离开自己，于是只好揉着酸胀的脚踝和小腿，“原来穿高跟鞋这么累啊。”
“那把鞋脱了休息休息吧。”
看着路边还没收摊的小贩，沈妙提议道：“骆叔，一会下个路口右转，我请你喝酸奶啊~我知道有一家酸奶做得可好吃了，每次来市里我都会买。”
“骆叔？”
“嗯。”
沈妙没觉得这个称呼没什么不妥，他是秦荷的儿子，她管秦荷叫奶奶，自然是叫他叔叔啊。
“你不是比我爸小嘛，就叫你叔了。”
骆嘉麟：……
他是比沈山生小了十岁，可他只比沈妙大了八岁啊。
叔叔，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好像猛地一下子就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不止是这个称呼变化得有点快，还有沈妙叫自己时的语气，也让骆嘉麟一时有点没反应过来。
几分钟前她还叫自己“嘉麟”、“麟哥”、“亲爱的”，语气那叫一个亲昵甜蜜，虽然他也知道那是假的，可……
要是这个梦能做得再持续一点就好了。

第49章 买来的儿媳妇
快入夏了,不仅天气越来越热，村民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忙了。
忙着种地、忙着打工、忙着努力赚钱，然后往家里娶媳妇。
五月份的好日子不少,基本每隔几天都会有人办喜事，正赶上今年是个好年份,来给沈家送喜帖的人就更多了。
一包花生瓜子、一包喜糖、一包烟,都快要把抽屉给塞满了，今天去岔河村吃席、明天又要去五里铺，后天还得在南湾堡和刘家村之间做选择……
这一顿顿的席面吃下来，沈妙都长胖了好几斤。
要光是吃饭也没啥,可只要一坐上桌，沈妙身边总会聚集来好几位大姨问她的情况。
今年多大？谈过对象没？喜欢啥样的？那个xx家的xxx年龄跟你差不多,也还没找媳妇呢，要不要抽个空见见？
没办法，谁让她每次都坐小孩桌呢，一群小孩里就属她最显眼,想注意不到她都难。
当然,也不止是因为她年龄大了,且模样生得俊俏。
“恁爷是这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夫，恁爸又是村长,你自
己又有一身的本事，就你这条件,谁不想娶回家？”
王冬梅一边切着菜一边替她分析着原因。
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姑娘生得金贵，也没有大学的学历,可在人均素质不过小学毕业的城边村里，沈妙这条件已经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香饽饽了。
长得漂亮能力强，性格开朗家世好。
之前是她不常出门所以长辈们不知道,如今见到她出落的亭亭玉立、知书达理，哪能不生出想要把她带回家当儿媳妇的心啊。
坐在一旁掰着筐里的豆角，沈妙把怨气都发泄在了它们身上：“那也不能撩进碗里就是菜吧，认都不认识呢，就拉着手让我去她家玩。”
一说起这事，沈妙就后怕得很。
上次去吃席，她抹不开面子就跟着爷爷到那位叫刘姨的去她家里坐了会，结果撞见了她那五大三粗的儿子在院子里，自己亲手做竹床。
手里的斧头一下接着一下地往下劈，表情那叫一个狰狞，同她打招呼时倒是客客气气的，可一看到他浑身是汗，半截蓝色裤衩子从裤腰露出来的背影，还有嗑瓜子时，歪着的嘴角粘着两片瓜子皮……
嘶……想想就吓人！
瞧沈妙那打冷战时夸张的模样，王冬梅撇撇嘴，笑着把切好的菜拨进了水池里，又问道：“对了，你跟姚恒处得咋样？”
“就那样，”沈妙随口答道，“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就是经常一块玩。”
他俩这辈子注定是没戏，能像兄妹这么相处已经很好了。
不过她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沈妙。
对啊，下次再去吃席就叫上姚恒，让他来冒充自己的对象，这样就不会有人再凑过来给自己介绍对象了！
下个礼拜天村里张二叔的二儿子要办事，正好可以找姚恒来撑撑场面。
中午饭快要做好的时候，沈山生也从村委会回来了，除了几封寄给他需要转交的信外，又有几张红色的请柬和几包喜烟喜糖。
没办法，沈万山一生广施善心积累了极高的口碑，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请他；沈山生又是清河村的村长，能请到他同样可以为席面增加几分重量。
所以不管是哪个村子、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有沈家的一席之地。
早些年还是父子俩亲自到场，这几年爷爷年龄大了不爱热闹，爹妈有时候忙得抽不出身，便都是沈妙代替他们出席。
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可被迫听不认识的姨婶姑奶给自己相亲却很折磨……
哎，谁能想到有一天吃席会变得这么“痛并快乐着”啊。
“芦……花村，李……啥涛？”
请柬上那几行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看得沈妙眼睛疼，有些笔画还特别松散，得认半天才能勉强猜出来是什么字。
见沈妙拿着请柬念半天也没说出一整句囫囵话，王冬梅便拿来也瞧了一眼。
唔，不怪沈妙看不懂，这上面的好几个字她也认不出来写得是啥。
“这是谁家的小？”王冬梅把请柬交给了沈山生，问道。
“李群涛，曹嫂子家的，上面不是写得有嘛。”
很明显，沈山生并没有看请柬里的内容，否则不会拿手指半天也找不到那个“群”字在哪。
村里的请柬大多都是手写的，只有家里有点钱的会到城里去打印，可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请柬都代表着主人家的心意，所以一定是很郑重的。
不会设计花样式就简单画几朵花，不会写字就请村里有文化的人代笔，这是门脸、是面子，总之一定要能拿得出手。
可这一张请柬……
里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不说，甚至行列都没对齐，一张红纸从中间相互对折，里面没有一个花样、半点装饰，只简单洒了一点金粉，完全看不出要请客的心意。
“曹嫂子？”
原本对这份请柬还有些嫌弃，一听到是她，王冬梅顿然就理解了。
她家的情况不是很好，说得封建一点，就是李家的祖坟有问题。
曹嫂子的大儿子没长到三岁就夭折了，二儿子也是先天不足，从小就吃着沈万山给开的中药，可还是没挺过十岁，三儿子倒是顺利长大了，可却在城里出了意外，后来老李头也过世了，只剩下曹嫂子一个人拉扯着孩子。
李群涛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也是唯一一个长大的儿子，万幸的是李群涛没病没灾地长大了。
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三十出头了吧，听说早几年跟人去了南方打工赚钱，既然是要办喜事看样子是回来了，可瞧这请柬做得这般简陋，又不像是赚到钱的样子……
没关系，只要人能平安地回来了就好。
“妙妙应该没见过他吧？”
“没，李群涛去打工的时候妙妙才多大。”
“那应该也没见过曹嫂子。”
“见过，妙妙两三岁的时候，曹嫂子抱过她。”
“没事儿，那这次去吃桌正好见见，认识认识。”
沈妙：……
老李家难得办一回喜事，虽然沈山生抽不出时间去，但为表尊重他还是让王冬梅代替自己跟沈妙一起去了。
沈妙又叫上了姚恒一起陪着，就不怕别人再拉着自己介绍对象了。
芦花村在豫市的南边，离市区比较远，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自行车才看到村口。
平时一般谁家办喜事，都会提前在村头挂红，住的那条路上也会系上一些红布条。不过他们家的情况不太好，等走到门口了，才看到两只高高挂起的红灯笼和挂在树梢上等着点燃的鞭炮。
李家的院子不大，只摆了六七张圆桌子就放不下了，其他的桌子暂时在墙角收着，等到中午开始上菜了再摆在外面的路上。
院子里热闹得很，全是来恭贺他家儿子结婚的，而那些年龄小的孩子们和女客们则挤在新娘子的屋门口不停地朝里面观望。
“让我看看，让我看一眼。”
“真漂亮~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嘘！你声音小点，别吵到人家。”
“反正她又听不懂咱的话，看看又咋了？”
“我以后也要娶个和她一样漂亮的媳妇~”
不止是女人和孩子，就连不少男客都偷偷地朝着屋子里观望，想要一睹新娘子的面目，尤其是从外村来吃席的客人，好几人的眼睛都在放光呢。
在门口登记好名字给了红包后，沈妙跟着王冬梅来了主屋，同正在招呼客人的曹婶子打了个招呼：“嫂子，好久不见啊，我们来给你道喜啦~！”
“欸？是您？”
“这么巧啊？！”
见沈妙和曹婶子都一脸惊讶地看着彼此，王冬梅便问道：“你们认识？”
曹婶子主动过来拉住了沈妙，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眼睛也笑得弯成了两条月牙：“认识认识！上次要不是恁家闺女帮忙，俺可就被那小流氓给讹上了！”
要说来，这世界可真是小啊！
上次在警察局，她一直没来得及跟沈妙道一声谢，本以为这辈子都要欠她一声“谢谢”了，没想到老天爷还是给了她这次机会的，竟然能在儿子的喜宴上碰到。
不止是她，沈妙也不禁感叹她们之间有缘分。
因为这位曹婶子，正是沈妙在墨寨路见不平替她出头的女人！
女人名叫曹云，今年才刚过五十而已，只是平日里过于劳累，生活又给了她太多的磨难，才会染白了头发、增添了皱纹，所以按照辈分，沈妙叫她一声婶子就行。
“身体咋样？上次没跟着去医院，没被他气出啥毛病吧？”
“没有没有，身子好得很，就是血压有点高，吃了点药就好了。”
挽着沈妙的胳膊，曹云忙不迭地同身边的人介绍着她，“这就是上次我给恁说得妮儿，得亏有她在，要不我跟俺儿媳妇真得叫那个流氓给讹了！”
听曹云这么一说，一众姑婶姨奶的目光立刻转移到了沈妙的身上，眼神
一个比一个惊讶。
“老沈家的妮儿就是有本事啊！”
“不愧是老爷子带大的妮儿，不止会看病，治流氓还有一套呢！”
“瞧瞧，人家生得就是一副聪明相，有福气得很呀~”
曹云一定没少跟村里的人说自己的事迹，估摸着还夸大了一部分细节。
瞧她们看自己的目光，简直跟看到会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一样，各种止不住地夸赞她。
“今年多大了？谈对象了没？”
“喜欢啥样的？我给你介绍几个？”
不出沈妙所料，没几句话的功夫她们就又聊到了对象的问题。
还好沈妙今天早有准备，于是她随手指了一下外面，“谈了，今儿一块来了，在外面和人家说话呢。”
“是啊，那小我见过，模样俊得很哩！”曹云跟着帮腔道，“那句话咋说来着？郎才女貌？对对，就是郎才女貌！”
好奇地顺着沈妙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确如沈妙所说，那人不仅穿得干净立正，模样也很不错呢。
“谈多久啦？男方家庭条件咋样？”
“我瞧着他挺不错的，可得把握好，早点结婚。”
“是呀，趁着年轻早点结婚生个小，要不再拖几年可就成大龄产妇了。”
沈妙：……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些姑婶姨奶们不单单是操心她谈没谈对象。
有了对象盼结婚，结了婚后盼孩子，有了孩子盼二胎……只要她是聊天的中心人物，就总能找到催促的话题。
还好今天有王冬梅在，主动替她挡下了长辈们催婚的话题，又把她支去看了新娘子，这才让她暂时能喘上一口气。
来到旁边的屋子时，几个村里的嫂子正在为新娘子化妆打扮。
“啊……”
看到沈妙，女人的眼里倏地亮起了一道光，下意识想站起身去迎她。
都说婚礼上的女人是她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刻，这话一点不错。
女人穿着一身手工缝制的红衣裳，裙子也是按照她尺寸做的，虽然不算多么华丽昂贵却衬得她很美，犹如夕阳的一抹晚霞，从天际降落在了人间，还有耳边别着的那一朵大红花，显得她的脸更白嫩、更娇小了。
大眼、小脸、白皮肤……这么一看，女人是南方人的长相特点就更明显了。
见女人看到沈妙十分欢喜，一旁正在给她化妆的嫂子便说道：“你们认识？”
“之前见过。”沈妙替她回道。
女人点点头，用手语给她比了一声谢谢。
抬头看着沈妙，女人笑得很开心，随后又从桌上的盆里拿出一枚红鸡蛋递给了她，示意让她沾沾自己的喜气。
吃着那枚红鸡蛋，沈妙好奇地环顾着她们的婚房。
床上撒了不少的红枣桂圆花生瓜子，取意“早生贵子”，墙上和窗户上也贴着红纸剪出的“喜”字。
红蜡烛、红桌布、红鞋，屋内随处可见鲜艳的红色，可是却没有看到他们的结婚照，不过也正常，毕竟他们家的条件不好，像结婚照这样的花费自然是能省就省。
为了让床头的墙上看着不那么空荡，便用了写着他们名字的一张大红纸来代替：
李群涛，李山茶。
山茶？这个名字很好听，也很符合女人的气质。
嗯，她确实如山茶花一般艳而不妖、美而不娇。
“挺巧啊，他们同姓哎。”沈妙随口道。
正在给李山茶梳头的女人轻描淡写地解释道：“李群涛给起的名字，可不就是同姓嘛。”
“啊？”
女人：“她是李群涛在南方打工赚钱买来的。”
沈妙：？？？
买卖媳妇的事在多年前再常见不过了，尤其是偏远的村子，更不算是什么奇事。
可这里是豫市边儿上，是豫省的省会，不是什么穷苦闭塞的小山村，买卖人口可是犯法的事，从几年前就开始严打了，他怎么还敢买个媳妇回来……不怕被抓去坐牢吗？
更让沈妙百思不解的是，这位给她梳头的嫂子就这么水灵灵地说出来了，一点不顾及她。
“啊，这……”
沈妙尴尬地眨了眨眼，看看李山茶又看看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另一位在包里翻找着口红的嫂子抬起头，接着向沈妙说道：“别紧张，她是少数民族，听不懂咱们说话。”
听嫂子们说，她们一开始在知道李山茶是买来的时，也着实吓了一跳。可见李山茶对李群涛那么死心塌地，丝毫没有要逃跑的想法，她们也就不再多管闲事了。
李山茶是过年前被李群涛带回家的。
李群涛去南方打工好多年，从来没回过家，忽然带回来的漂亮媳妇可把曹云给吓坏了，生怕儿子会因为买卖人口被警察抓走。
但和其他被买卖的女人不同，李山茶很喜欢这个家，哪怕家里穷得叮当响，她也会早起帮着曹云磨豆子、做豆腐，哪怕要骑十几里的三轮车去城里卖豆腐，她也是开开心心的。
她真的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
当然，曹云也怀疑过这个李山茶会不会是个“傻子”，毕竟她不会说话也听不懂话。
但是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曹云发现李山茶不仅不傻，脑袋瓜还很聪明，知道除了把豆腐零卖，还可以试着卖去餐馆，还知道去哪里可以买到更便宜实惠的菜，这才逐渐接受了她是被买来的事。
也正因为她是被买来的，所以没有身份证，没办法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不过为了给她一个名分，曹云还是张罗着给他们办了一场婚宴，起码说出去也能让人知道，李山茶是他们老李家正经娶过门的儿媳妇。
这么乍一听倒是没什么问题，可不知道是不是吃瓜吃了太多的缘故，沈妙总觉得听着有哪里怪怪的。
如果李山茶是花钱买来的，那证明李群涛应该是打工赚到钱了，可为什么没有带回来钱呢？
如果没有赚到很多钱，那他为什么又会选择买一个老婆呢？
奇怪，真的很奇怪。
“呀~瞧瞧，咱们的新娘子多漂亮啊~”
“口红涂得再红一点吧？”
看着镜子里自己化完妆的面孔，李山茶笑得很灿烂，她很喜欢嫂子们给自己化的这个妆，于是转身向每一个人都双手合十表示感谢。
“画得咋样了？”
正聊着，曹云也过来了。
看到李山茶脸上那精致的妆，曹云眼前一亮，不由得感叹道：“山茶今天可真漂亮！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李山茶虽然没听懂，但是从曹云的表情中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笑着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嘴唇。
曹云：“嗯？咋了？”
话音刚落，李山茶便站了起来，把手指上沾着的口红分到了曹云的嘴唇上。
她是想把自己的口红分给她。
今天是自己的大日子，同样也是曹云的大日子，曹云从来不化妆，但今天可不能这么素着脸。
她不能只顾着自己漂亮，也要让曹云漂漂亮亮地站在客人的跟前才是。
嫂子们明白了她的意思，连忙也拉着曹云坐下，重新拿出粉底和口红给她化妆。
“瞧瞧，这跟亲母女有啥区别？”
“老嫂子，你这新媳妇多惦记你，你以后肯定有福气呀~”
其实不用她们说，曹云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新媳妇有多么孝顺，要不她也不会辛苦地张罗这么一场婚宴了。
“对了，”拉着李山茶的手，曹云把自己戴的那个银镯子挪到了她的手腕上，“咱家没什么钱，这是他奶奶传给我的，以后就交给你了。”
看到自己手腕上多了个镯子，李山茶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坚决地要把镯子取下来还给她。
大家告诉她这是传家宝，是婆婆的心意，可她一个字都听不懂，只知道这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要还给她，直到曹云胡乱地比划了一连串手语叫她安心，她这才肯收下。
李山茶对曹云好，曹云自然也心疼她。
管她是怎么来的，她只当她是自己的儿媳妇。
“我记得妙妙的医术很好吧？”
等着曹云化妆的这会儿功夫，另一位婶子主动找了个话题打发时间，“要不给新媳妇掐掐脉？看看媳妇儿啥时候能给家里生个大胖小子？”
“我瞧山茶的气色好得很，说不定已经怀上了也不一定呢。”
“好，那我简单给新嫂子看一下吧。”
反正闲来无事，沈妙便没有拒绝，于是拉着李山茶坐下，捋起袖子后将手指搭在了她的手腕处，同时示意她张开嘴，看看她舌苔的情况。
嗯，身体挺健康的，没什么病痛和隐疾。
嘶……
等等？
沈妙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诊断，于是又换了她的另外一只手来感受脉搏。
她尺脉的脉象沉着有力，再仔细感受一下，好像脉位也有些深……
是自己的手指感知出了问题吗？怎么感觉这是个男人的脉象？

第50章 出事了，出大事了！……
不确定,再摸摸……
不止是用指尖来感受她的脉搏，沈妙为了确定自己没有摸错，她的目光甚至还像刚才外面的那些男人一样,把她从头到脚给看了一遍。
她的皮肤很白很嫩，尽管这几个月天天在家做粗活,也只是手变得粗糙了一点,手臂往上还是如剥了壳的鸡蛋般娇嫩。
她的脚也很小，比沈妙的脚小了一圈，35？36？好像男人用一手就能把她给托起来。
脖颈又细又长、五官又小又精，还有身前顶着的两个大椰子……
可奇怪的是,她的脉象却不似她的外貌这般娇弱，没有普通女子那般阴柔的指感,完全就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完蛋，一定是太久没有把脉，手指的感觉出问题了……
“怎么？是她身子有什么不好吗？”见沈妙的脸色愈发凝重，半天没有说话,曹云不禁紧张道。
“没没没,”沈妙赶紧收起了情绪,同时宽慰她说，“嫂子的身体挺健康的,我想应该过不了多久，您就能抱上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啦！”
“那就好那就好。”
李山茶一脸懵懂地听着她们交谈,尽管一个字都没听懂，但听到她们最后轻松愉快的语气,也跟着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抬头看了眼表上的时间：十点四十。
再过二十分钟就要开始进行婚礼仪式了，一想到婚礼的流程结束后就能坐下干饭，沈妙就有点小激动。
虽说最近一个月经常要吃整桌,可每个村请来的大厨手艺各不相同，菜色也并非千篇一律，所以每次沈妙都会对桌上有没有的新菜充满期待。
咚！
隔壁的院子里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马来笔，你再给我兴一下？！”
“有话好好说，大喜的日子，别动手。”
“给我整这一套是不是？真以为俺家人这么好欺负？”
好像是在吵架。
李家的院子不大，为了能快速做好招待客人的菜，特地找邻居借了院子，让他们在隔壁院子里支起几口大锅来做菜。
瞧这架势，应该是有人跟做菜的师傅吵起来了。
听到有人吵架，院子里的人纷纷朝着隔壁观望，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第一时间冲了过去劝架，生怕这大喜的日子双方会动手。
身为主人家，曹云和李山茶也急忙赶到了隔壁，看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这样的热闹自然是少不了沈妙的，于是她也一同跟在了她们后面。
来到隔壁院门口时，一口锅已经被掀翻在地了，从炉子里掉出来的煤炭还燃着火，还没出锅的才就这么洒了一地，有牛肉、有辣椒段，应该是要做辣椒炒牛柳。
而动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今天的新郎官李群涛。
为什么沈妙能认出来？因为那个被拉着人穿得最是板正，胸前还别着一朵大红花。
只是在拉扯的时候变了形，和大红花连在一起的，写着“新郎”两个字的红布条被扯了下来。
李群涛个子不高，还没有一米八，可他嚣张的气势却恨不得有两米高，要不是身后有四五个人拉着，他的拳头肯定又要捶在那位做菜的师傅身上。
这哪里是在办喜事？分明就是哪里的黑老大来砸场闹事的！
很难想象，这么一个脾气火爆的人会和卖豆腐被流氓欺负的曹云是一家人。
“这是咋了？”
快步走上前，曹云心疼地扫了一眼地上的肉菜，尽量避免踩到了糟蹋。走到李群涛跟前时也不敢碰他，只是弯腰捡起了那根红布条，“大喜的日子，这是在弄啥？”
师傅被他这一拳打得不轻，塞了两团纸都还在不停地往外冒血，但还是忍着疼开口道：“他不满意我们带来的牛肉肠，我们这都是自己搁家做的，用的都是好肉，他非说我们这肠是假的。”
见师傅在狡辩，李群涛刚被压下去的火“蹭”地一下就又烧起来了。
“你再给我缺？是不是纯牛肉我不知道？里面掺了多少猪肉、多少鸡肉，你真当我尝不出来？！”
一旁的人随手从盘子里切好的肉肠里拿起一片，掰开一块放进嘴里，又拿在手里反复地看了看。
肉肠里面的肉在做的时候已经被打成肉泥了，看起来都是红色的，而且吃起来也确实是牛肉的味道不错，没看出来哪里有假啊？
随后他又把肉肠分给了更多的人，大部分都不觉得这牛肉肠有什么问题，只有少数几个人吃出了不对劲儿。
“嗯，里面确实掺了鸡肉，掺得还不少哩。”
“就是，吃着有点柴，一看就不是纯牛肉。”
牛肉贵得很，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天天吃的，也只有经常吃牛肉的人，能够分辨出纯牛肉和掺了假牛肉之间的区别。
得到周围人肯定的回答后，李群涛冷哼了一声，活动着手腕的关节：“嗯？你说我打你亏不亏？几个胆子啊，敢跟老子这儿弄虚作假？”
李群涛字字铿锵，不像是在讨要说法，更像是土地主在居高临下地教训家里的佃户，三分傲慢四分轻狂，再加上那灼热滚辣的眼神……
嘶~沈妙这个旁观者看了都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这态度着实有点吓人了。
“一点小事，搁不住动手，完事了少扣点钱就行了。”
“就是，大喜的日子，千万别冲了喜气。”
“群涛，听叔一句话，算了，这么多人在呢，别把事闹大，不好看。”
被几个长辈轮番劝了一遍，李群涛这才稍稍收敛了怒火。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放过做菜师傅，而是走到他跟前将手搭在他的肩上，重重地捏了捏他的肩胛骨，“后面的菜好好做，如果再让我发现什么猫腻，你可等好了。”
很奇怪，李群涛家不算有钱，曹云更是性子和软的老实人。
可李群涛的语气却像是有千万家财，自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老总一样，一个让他不如意，他就会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易要了他的命。
真的很难想象，他在南方到底干的是什么工作，不仅没赚到钱算了，脾气还能这么大。
还好，她这次带了姚恒一起来。
就在刚才沈妙和王冬梅在屋里的时候，在外面的姚恒也没闲着，而是和几个年龄差不多的男人站在一起聊天交际，所以多多少少也知道了一些关于李群涛的事。
他们的婚礼筹备了没不久，又没有花太多的钱，仪式相对简单，再加上刚才闹了一出气氛有些尴尬，所以差不多半个小时就结束了。
不知道是不是李群涛提前把做菜的师傅打了一顿了缘故，端上来的每一盘菜菜量都不少，味道也都不错，尤其是荤菜，肉量比菜量都多。
沈妙这次终于不用坐在小孩那桌，也能放心地听姚恒说他听到的八卦了。
李群涛出去打工得早，十六七就被人带去了南方打拼。
这么多年，他一直没给家里寄过钱也没个音信，曹云还以为他死了，没想到今年过年前他竟然回来了，还带了个买来的媳妇。
因为李群涛和村里人的关系没那么亲近，所以聊得关于自己的事不多，只听说他是在做玉石生意，被人坑后亏了钱，在南省混不下去了才带着媳妇回来。
“难怪呢，”吃着那一口芹菜，沈妙小声地嘀咕道，“毕竟是当过大老板的人，脾气这么差也正常，估计他以前啊，肯定没少压榨他手底下的员工。”
和李山茶不同，李群涛一看就是从小吃着苦长大的人，皮肤黢黑粗糙不多，还不到四十岁，就能看到他头上有不少白头发，额头的抬头纹也很明显。
从打工的走到老板的位置不容易，在捋起袖子时还能看到他手臂上几条长长的疤。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有人在议论自己，正聊着，沈妙的肩膀上倏地落下了一只手。
“你叫沈妙？”
看向肩膀上
那只粗糙的手，沈妙仿佛还能闻到那位做菜师傅的鼻血味……
“呃，对，是我。”沈妙艰难地向他挤出一个笑脸。
他的气场太强了，让沈妙难以去直视他，生怕他会对自己动手。而一旁的姚恒也不敢大声喘粗气，因为弄不好可就是“一尸两命”了。
“今天的饭菜还可以吧？”
沈妙点头如捣蒜，“嗯嗯，可以可以。”
“别紧张，我就是来跟你道个谢。”
李群涛捏了捏沈妙的肩膀，试图替她放松着紧张的心情，可他越是这样，沈妙就越是紧张……
他不止是阴沉着脸吓人，脸上的笑容也让人毛骨悚然。
“俺妈说上次多亏了你，她们才没被流氓给欺负了，”李群涛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玉牌放在了桌子上，“一点心意，拿着回去戴吧。”
说完，李群涛便起身离开了。
看着李群涛走远的背影，沈妙迟迟没有缓过劲儿来，低头瞧一眼那枚小玉牌，沈妙咽了咽口水，有种被阎王爷突然摸了下喉咙的感觉。
而此时，周围也有不少人的目光都看向她这边，似乎都在替她庆幸能逃过这一劫……
*
“呦，这块玉瞧着不错呀~”
写字的圆珠笔没水了，沈妙在抽屉里找笔的时候，被赵婶子瞧见了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是上次在婚礼上，李群涛送给她的那块。
沈妙没有戴在身上，而是一直收在医馆的抽屉里。
“能让我瞧瞧不？”赵婶子问道。
沈妙没有拒绝，把玉牌拿出来递给了她。
赵婶子和她男人同在市里工作，在高档首饰店里，一个当保安、一个当保洁，耳濡目染地久了，也能学着看懂这些金银玉饰。
先是拿起来对着阳光看看，又用手指仔细摩挲了一番，嘴里不停地嘀咕着：“好玉，确实是好玉，应该不是咱们这儿产的，得是南方或者外国货。”
嚯？她还真是个识货的。
“没错，确实是南方那带回来的。”
“花多少钱买的？”赵婶子又问。
“不知道，别人送的。”
赵婶子撇撇嘴，“那他还挺有钱的，这块玉没个五六百的绝对买不住。”
“五六百？！”
这么一个小玉牌竟然这么值钱？？？
沈妙惊讶地把玉牌接过来，仔细拿在手里左右翻看，玉牌不过是跟核桃一般大小而已，瞧着也就是翠绿翠绿的挺好看，实在不明白它值钱的点在哪。
“不可能吧？”
“一点不缺你，这玉确实值钱，”赵婶子又把玉拿了过来，跟她讲解道，“其实这叫翡翠，也是玉的一种，但比玉要值钱，而且还是玻璃种，俺那个店里就有卖的。”
继续摩挲着玉牌表面雕刻的佛像，赵婶子问沈妙道：“送你那人说这是啥佛没？瞧着咋这么眼生呢？”
沈妙摇摇头，“没。”
这也是沈妙收下后没有戴在身上的一个原因：她看不出这是什么佛。
咱们这儿的古代神话里有诸天神佛，虽说她不是每尊佛像都认识吧，可在看到的时候多少也能有几分亲切感。
就像是开在地里的花儿，即使品种不同、颜色不同，可都是娇艳的花朵，但这一尊佛，则像是开在花丛中的仙人掌、芦荟，即使同为植物也和盛开的花朵有所不同。
沈妙觉得玉牌上的佛很奇怪，怕戴着会有什么冲撞便一直收着。
“戴吧，这么好的玉，不戴出去让人看可惜了。”赵婶子把玉牌还给她后，建议道。
“中，等我回去找根红绳串上的。”
给婶子开好药方又抓了药，送她走后，重新坐下的沈妙再次拿起了那块玉牌。
思来想去还是又放回到了抽屉里，不过这次她没有把它和杂物一起放着，而是用一块布把它包了起来。
这么贵的东西戴在身上要是磕坏了就不好了，还是仔细收着吧。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好久没拿出来的玉牌今天上午被赵婶子看见后，下午李群涛就带着李山茶来了沈家的医馆。
“沈妹妹？”
叫到他们的号码时，李群涛双手插兜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屋里，而和他一同的李山茶则像个仆人一样，手拎着一块豆腐和一兜豆浆，谨小慎微地跟在他身后。
瞧他那架势，一点不像是来看病的，倒像是土地主来收租砸场子的。
沈妙连忙起身招呼着他们坐下：“李哥？嫂子？好久不见啊！”
李群涛对她的态度很客气，可经过上次在婚礼上发生的事，沈妙对他难免有些畏惧，生怕自己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就会被他一拳打断鼻梁骨……
不过在表面上她还是表现得很随意，尽量把自己的恐惧隐藏起来。
李山茶待她倒依旧热情，主动把带来的豆腐和豆浆交给她，即使说不出话，也会给她一个拥抱让她知道自己对她的想念。
“怎么了？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
“我跟她在一起也挺久了，一直也没个孩子，就想来看看是咋回事。”
李群涛说话时，李山茶拘谨地在他身后站着，没有跟他同坐在一张长椅上。
看得出来她在很认真地在听，试图理解他们说话的内容。
“……听说你和沈叔的医术好得很，我们就想着来看看，是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
见李山茶一直站着，沈妙一边把脉枕拿来，一边示意她坐下：“嫂子别站着了，坐下吧。”
李山茶摆摆手，怯怯地又往后退了几步。
她不像是害怕他，更像是奴隶对主人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直到李群涛侧过头看了她一眼，在得到他的允许后这才小心翼翼地坐在了长椅的另一头。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沈妙郑重地活动着手指准备给她诊脉。
上次估计是自己摸得不准，现在手感正好，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
将手指搭在她的手腕上，短短几秒钟后，沈妙再次汗流浃背了……
还是和上次一样的脉象：脉象沉实有力，脉象较深，确实是和正常男人一样的脉象。
看来不是自己的问题，应该是李山茶的体质原因。
或许是她的体质和正常的女人不同，所以脉象摸起来也会不一样吧。
不过按照男人的脉象来诊断的话，她的身体是没有什么问题。
“嫂子的身体挺好的，适合生育，是可以怀上孕的。”
随后，沈妙又摸了摸李群涛的脉。
沈妙：……
他们夫妻俩还真是有点奇葩，脉象完全是反着来的。
李山茶的脉象摸起来是个男人，李群涛则是个快要“变成女人”的男人。
“哥，你有点那啥过度了……”沈妙挠了挠头，怕他听不懂自己的话，特地换了个比较直白的方式跟他说，“按照你现在的年龄，四五天一次是最合适
的，你这一天五六七八次的，就算是换成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也受不了啊。”
还好李山茶听不懂他们说话，否则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一脸天真地眨巴着眼睛。
沈妙也是这时候才意识到，李山茶靠近右边椰子上的那一片红，好像不是被蚊子咬的……
李群涛的身体很虚，太虚了，如同一只见了底的米缸，看似还能每次都能舀出来一些，但其实情况已经差了，距离被彻底掏空只剩下半步之遥。
沈妙可以理解他想要生孩子的心情，也可以理解身边有个美娇娘难以把持，可要想生孩子，生个健康的孩子，还是得看男人的种子质量，光是数量多没用。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百次差抵不上一次好，就是这个意思。
“最近歇歇吧，我给你开点药好好补补，起码得等到一个月之后才能继续试。”沈妙一边说一边在药方上写着给他开的药。
担心他虚不受补，所以特地把药开得很温和，一点一点帮他恢复。
“那我们是还能怀上孩子了？”
“对，你们的身体没什么问题，只要有耐心，迟早是会怀上的。”
听到沈妙这么说，李群涛的脸上总算露出了欣慰的笑，伸手摸着李山茶的肚子，他温声道：“累。”
这次，李山茶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
将手放在他的手背上，她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可沈妙却从她的眼眸中看到了一丝难言的苦涩。
累？
当然累啦，不止是男人累，女人也是很累的。
尤其是怀孕的那十个月，吃吃不好、睡睡不香，何止是累？简直是受苦受罪好吧。
想不到李群涛瞧着挺凶，但其实还挺心疼她的，知道她以后怀孕会累，所以提前先安慰上了……
夏天说来就来，自从入了夏以来，来医馆看病的人就多了不少。
沈万山完全把医馆交到了沈妙手里，自己不是去出诊就是在家呆着，很少去医馆，姚恒忙着毕业论文，蒋小珍忙着跑新闻，沈妙除了每天和病患打交道已经好久没有和人接触了。
直到那天晚上做饭的时候，沈妙听到外面有人来敲门。
“骆叔？这大晚上的，你怎么来了？！”
又是骆叔啊……
虽然骆嘉麟还是没能习惯这个称呼，但……她开心就好。
骆嘉麟举起手里的罐子，回道：“我妈年前酿了几罐葡萄酒，想着沈叔和沈大哥爱喝酒，就让我送来一点。”
接过他手里的酒罐子，沈妙连忙招呼他进来：“快进来坐吧！俺爷刚去了村委会，一会他们就回来了。”
算起来，他们也快两个月没见了。
按理说男人上了三十岁之后应该像蒸笼里的馒头一样，一点点变胖、发福，可沈妙却瞧着他又瘦了一点，下颌线明显得很，眼瞅着脸上都快没什么肉了。
跟着沈妙走进院子，骆嘉麟的性子让他不会拐弯抹角，于是主动问道：“妙妙，你最近有见过老徐吗？就是上次跟你一块去警察局的流氓。”
听到流氓，沈妙原本挺好的情绪稍稍降低了一丝丝。
“没有，上次从警察局离开后就没再见过了。”
瞧着骆嘉麟神色有异，沈妙嗅到了一丝瓜的味道，于是反问他道：“那流氓又犯什么事了？”
骆嘉麟想了想，最后决定不瞒她，“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行，你说？”
“他死了。”

第51章 你老婆没怀，但你妈要生……
听到“死”这个字的时候,沈妙有点恍惚。
死，死了？
虽说那流氓不是什么好人，沈妙两次和他接触都对他厌恶至极,也希望他能够遭受惩罚，可并不是这样丢掉性命的惩罚。
心眼是肮脏了点,性格也挺卑劣的,但死亡……这样的下场对他而言明显有些重了。
“他是怎么死的？是得了什么病吗？”沈妙追问道。
骆嘉麟不太想说案件的细节，一是因为调查保密，二是怕吓到她，所以只回答说是他杀,并没有说更多的情况。
男人姓徐，全名徐猛,认识他的都叫他徐老三。
徐老三是墨寨城中村的土著，爹妈死得早，老婆带着儿子跟他离婚了，他也没个正经工作,整天在墨寨无所事事地闲逛,还好家里留下了几间房,靠着收租勉强过活。
墨寨里的人谁都知道他是个二流子，闯祸惹事是家常便饭,隔三差五就要被拉去警察局受教训，偶尔还会关进看守所住几天。
徐老三就像是粘在地上的泡泡糖,谁见了都绕道走，平常小恶是没少做,却从没犯过严重的罪。
不止是沈妙，在骆嘉麟去他邻居家附近做笔录时，在听说他死亡的消息后,都纷纷表示可惜了一条人命。平日里大家都玩笑说他该死，可他真的死了，有的只有惋惜。
好长时间没见徐老三在墨寨晃荡，大家谁都没想到他会出事，直到上个礼拜天豫市对各个去的下水道进行维修，才发现了他的尸体。
经过法医的尸检，他是后脑遭受重击，身上也有多处被殴打的痕迹，所以警察猜测是仇杀的几率更大，而徐老三最后一次惹祸，便是上次掀翻了曹云她们的三轮车，所以……
“不是我做的，”沈妙吓得嘴唇都在抖，“我，我我我……”
见她吓得脸色都变了，骆嘉麟急忙放下手里的水杯，安抚她道：“你别慌，我没怀疑你，就是单纯向你打听打听最近有没有见过他而已。”
沈妙是个热心肠，好奇心又重，想着她平时可能会喜欢……嗯，关注一些别人的家长里短，正巧今天帮母亲跑腿，便顺嘴问了这么一句，不成想竟然会吓到她。
当然，骆嘉麟也没有怀疑曹云她们婆媳。
因为在他今天来沈家之前，几天前警局里的人也去了芦花村的李家，在找她们询问了一些情况后，同样排除了她们的可能性。
为了缓解这紧张的气氛，骆嘉麟主动换了话题，打趣她说：“害，你这细胳膊细腿的，哪里是他的对手？真要见面，怕是死……”
沈妙：？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比较瘦弱，你俩动起手的话，要死也是你……”
沈妙：？？
稍稍组织了一番语言后，骆嘉麟又试图开了口：“呃，嗯……你听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表达你没有什么杀伤力，硬碰硬的话，下水道里那个人才……”
沈妙：？？？
她其实明白了骆嘉麟想要表达的意思，无非就是他们实力悬殊，自己没有杀他的可能和动机嘛。
可她不能明白的是，骆嘉麟的嘴怎么能笨到这个地步？光是说，就把自己说“死”了三次！
比起刚才紧张的气氛，现在尴尬的情况也同样让沈妙有些不知所措。
爸啊，爷啊，你俩可快点回来吧……
“来人呐，救命啊！沈叔，沈叔救命啊！”
“沈叔？沈叔快来啊！出事儿了！！！”
“沈叔？妙妙？家里有人某啊？！”
两人正尴尬地坐在院子里数月亮时，外面的村道里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哭喊的声音，同时还有几个声音帮着她一起喊人。
听声音好像是王婶子？
身为警察，骆嘉麟对“救命”两个字格外敏感，一听到有人在喊救命，立马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反应比沈妙还要迅速。
从隔壁的一街着急忙慌地跑过来，王婶子的声音引来了不少的村民，见王婶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也顾不得问发生了什么，赶紧帮着跑来沈家叫人。
沈妙从家里出来的时候，王婶子已经跑得没劲儿差点跪在地上，还好骆嘉麟和几个人扶着，这才勉强将她拉到一旁的石墩子上休息。
“婶儿，咋了？咋回事？”
捂着肚子缓了好半天，王婶子才勉强把气喘匀些：“恁，恁嫂子肚子疼得很，伤，伤，伤……”
王婶子本来就胖，快二百斤的体重让她平时稍微走快一点就得喘半天，她这么一路跑来耗了不少力气，要等着她把话说清楚，怕是来不及了，于是沈妙赶紧背上药箱就往她家的方向跑。
王婶子家在一街的东头，自从十多年前死了丈夫后就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
沈妙来到她家时，只听到了她儿媳妇宋涵虚弱的伸印声，却不知道他的儿子在哪里。
屋里，宋涵捂
着肚子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身上那件衣服都被汗湿透了，看到沈妙来了，她即使疼得牙齿打颤，也努力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孩，孩子。”
看她疼得厉害，沈妙连忙替她检查着腹部疼痛的部位。
这时候，去村里借三轮车的她男人，也就是王婶子的儿子王博，才推着车急匆匆地赶回来。
来到宋涵身边，王博焦急地关切道：“妙妙，俺媳妇咋样？是不是伤着孩子了？”
听他说，宋涵是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时候不小心脚滑摔了一跤，然后就开始肚子疼，而且是越来越疼。
而且早几天宋涵就说胃口不好，总想吃点酸的，于是王博便想着她会不会是怀孕了？正是因为这一跤动了胎气才会这么疼。
沈妙还没有给她诊脉，但是通过这会儿简单地身体检查，怀没怀孕暂且不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她的腹部的确是有病痛，并且十分严重。
“不行，得赶快送去医院。”
沈妙从药箱里拿出一块参片放在她嘴里，暂时让她含着补气，“她的情况有点严重，得让医生用机器检查了才能知道是咋回事。”
主要的疼痛点来自于她腹部的右下方，刚才把脉的时候，她的脉象也很凌乱，是气滞血瘀的症状，沈妙猜测可能是急性阑尾炎。
王博去借三轮车要送她去卫生所的想法是对的。
不过不能去卫生所，得去条件更好的市医院。
面对这种突发的急症，中医倒是可以用药剂和针灸进行治疗，但也只能暂时缓解，要想根治必须依靠手术。
况且目前宋涵的情况紧急，赶紧送去市里做手术才是上上策。
抱着宋涵从屋里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了同样抱着王婶子回来的骆嘉麟。
一样的公主抱，一样是女人在怀里隐隐作痛，甚至她们搂着脖子吃痛的表情都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骆嘉麟，沈妙忽然闪过了一个比三轮车更好的主意。
只是没等她开口，骆嘉麟就主动建议道：“王大妈身子也有点不舒服，把她们都抱去我车上吧，咱们赶紧去医院！”
这十几里的路，蹬三轮车得蹬到什么时候？还得是小轿车的速度更快。
沈妙坐在了副驾驶上，时刻注意着她们的情况，骆嘉麟负责开车，把王婶子和宋涵安置在后座后，车里就没有位置了。
本想着让王博蹬三轮在后面跟着，可瞧他头重脚轻、走路晃晃悠悠地模样，多半是在地里干了一天活，没来得及吃口饭就在家里忙前忙后，有点低血糖了。
以免他在去医院的路上出点什么事，沈妙便让他留在家里缓缓，由几个热心的叔婶骑车跟着一同去。
晚上路上的人少，骆嘉麟一脚油门踩下去，只用了十分钟就开到了市人民医院。
在路上稍微缓了一会后，王婶子的肚子已经没有那么疼了，可以下地自己走路了，于是在把宋涵推去急诊科让医生检查一番后，便和沈妙他们一起看着她被推进了手术室。
忙活了许久，终于能坐在长椅上休息会了。
约摸着又过了二十多分钟，骑着车来的叔婶们也赶到了手术室外。
抬头看着手术室亮起的红灯，众人知道王婶子想孙子心切，瞧她脸色一直不好看，便轮番地坐在她身边，试着聊聊天来宽慰她。
“别担心，不会有啥事的。”
“是啊，摔了一跤而已，你看咱当年怀的时候，不还天天下地干活？”
“放心吧，我瞧着她肯定是怀上了，而且还是个小呢。”
“阑尾和小肚子离得远呢，伤不住的。”
王婶子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勉强地扯着唇角回应他们的话。
她的脸色看着很不好，刚缓过来的肚子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沈妙正说要过去给她把把脉看一下，就又听到她旁边的婶子发出一声惊叹：“呀！你这咋还没憋住，尿裤子了？”
看向她湿了一大片的裤子，另一位婶子吓得大叫了一嗓子：“不是尿！血！是血！”
“来人呐！护士！医生！快来人呐！”
哗啦啦……
王婶子稍稍将腿分开，只见那血水像拧开的水龙头一般流个不停。
流出来的血并不是纯粹的殷红，更像是被什么液体给冲淡了，还有那股特殊的气味，腥冲的味道也和血液有所区别。
“咋回事咋回事？这是哪受伤了？”
“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啊，这是咋了？！”
“大夫！护士！恁赶快过来看看啊！”
是啊，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出血了？
看到王婶子疼得“哎呦哎呦”地叫着，沈妙一边摸着她的脉搏一边思索着这一路的情况。
上车时没有受伤，下车时也没见有什么不适……难道是在村里的时候伤到了吗？
可是流血的部位又是下提，沈妙实在是想不通，到底是什么样的伤能让她这样血流不止。
写着“严禁喧哗”的走廊再次乱成了一锅粥，又是去喊人、又是稳住她的情况，叫喊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一会的功夫，护士和医生就推着担架车赶了过来，不等沈妙摸清楚她的脉搏就赶紧将她挪上了担架。
医生先是用听诊器检查着王婶子的心跳，又用手摸着她肚子上的肉，最后对身旁的护士吩咐道：“她的羊水破了，快去联系三楼的产房。”
众人：？？？
羊，羊水？
破，破了？
分明是最简单易懂的字，也是成年人都知道的常识，可当这几个字和王婶子联系在一起时，所有人都懵了，一度怀疑是自己没休息好，耳朵给听岔了。
看到伴着血的羊水染红了她的大半条裤子，护士和医生都不敢耽误，赶忙将她推进了楼下空余的产房，只留下方才手忙脚乱的一批人，呆愣愣地站在原地凌乱。
“你刚才听见医生说啥没？啥羊水破了？”
“羊水羊水，能是啥羊水？肯定是生孩子的羊水。”
“我当然知道，可，可哪里来的羊水啊？”
“会不会是医生诊错了？嫂子她快六十了吧，这，这这这……”
“没那么大，今年过完年刚五十五，哦，不对，是五十六。”
就在众人议论着王婶子是不是真的怀孕时，一向爱吃瓜的沈妙却没参与，而是蹲在旁边，仔细观察了一下地上的血水：
血色并没有被快速氧化变黑，其中羊水的成分比较多，只是融进入了一些血而已。
所以沈妙猜测，应该是王婶子在跑动的时候伤了胎，才会导致羊水破裂，有血掺进去。
结合刚才自己匆忙之间摸到的脉象……没错，王婶子确实是怀孕了。
“妙妙？”
等沈妙被姨叫喊了一声回过神时，他们已经进行到下一个话题了：“你王婶最近去恁家看过病没？”
沈妙摇摇头，“没。”
平常她倒是时常在村里见到王婶子，不过王婶子的身子向来硬朗，瞧她吃得比榕树还壮实的身材就能看出一二。
上次给她瞧病的时候……那得是去年的事了吧？当时好像她脚扭了，来买了几贴膏药而已，也不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
“都快六十了，还能怀上孩子，可真不容易啊。”
“真的是，我天天跟着她下地干活，真看不出半点怀孕的样儿。”
“她胖啊，肯定看不出来了。”
“嘶……恁说，这孩儿他爹会是谁啊？”
女人的一句话，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自己身上。
坐在这儿讨论了半天，就属她这句话说到了艮节上。
是啊，孩子的父亲会是谁呢？
王婶子全名叫王秋红，其实她早年并没有这么胖，年轻时也是村里的一枝花呢。
她三十多岁就没了丈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拉扯着王博长大，因为一个人要挑起家里所有的活计，所以她不得不多吃、多干，这样才能有体力撑起这个家。
直到王博长大了，帮她分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她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因为胃口一点没减少，这才越长越胖成了如今的身材。
都是一个村的，王婶子的人品大家都看在眼里。
她可不是什么水性杨花的人，真要是耐不住寂寞，那她早就可以仗着自己的姿色给王博找个后爹了，还用得着辛苦这么多年？
因此，她肯定不可能做什么上不得台面的事。
难不成是有了相好的？
这也不对，没见她跟谁提起过啊。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寡妇再嫁也不是什么败坏名节的事，真要是有了对象大可以坦坦荡荡地说出来，村里人只会支持、不会反对的。
而且看到自己的亲娘晚年能有个老伴儿陪伴，王博这个当儿子应该也会欣慰才是。
话又说回来，瞧刚才王秋红自己都吓了一跳的模样，想来她大概率也不知道自己是怀孕了，否则怎么可能在村里跑一路去找沈妙？怎么可能整天下地去干活呢？
于是，经过大家的一阵头脑风暴，结合她家的情况和对她的了解，大概分析出了事情的“真相”：
王秋红是碰到渣男了！
在去年的某一天，王秋红碰到了渣男，经过对方一通花言巧语后落入了他的陷阱。
原本王秋红以为能够和对方组成家庭，可既然是渣男了，肯定只是说说而已，于是纠缠一段时间后就把她抛弃了。
王秋红不敢告诉儿子怕他担心，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不成想却意外怀上了渣男的孩子她自己还全然不知情，便有了后面发生的这些事……
嗯，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又是大家一起修改了好几遍的版本，想来这应该就是事情的真相了。
该猜的猜了，该聊的聊了，正事可不能耽误。
除了这边在做阑尾炎手术的宋涵需要人守着，楼下生孩子的王秋红也得有人看着。
大家商量一番后，决定让沈妙和另外一位婶子去楼下的产房外等着，剩下的三人在楼上等待宋涵的手术结束。
时间不早了，上次看表的时候才八点半，这会一抬头，已经快十点了。
“谢谢你啊骆叔，今天多亏了有你在，”下楼的时候，沈妙替王婶子她们向骆嘉麟道谢道，“时间不早了，明天你还得上班，先回去休息吧，不用在这儿跟我们陪着了。”
“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骆嘉麟明天确实还有别的事要办，所以就不久留了。
不过想着沈妙后面可能还会有事，便拿出纸笔给她写了一串号码：“这是我家的电话，有事打给我就行。”
“好~谢谢叔！”
骆嘉麟：……
又是这个称呼。
刚才楼上的那些人，沈妙也是称呼他们这叔那叔的，可自己跟他们明显不是一个年龄段的啊，这个称呼未免有点太显老了。
算了算了，由她吧，她开心就好……
骆嘉麟走后，沈妙给村里打了个电话，跟沈山生说了医院的情况，随后便来到三楼的产房外和婶子一起等着在生产的王秋红。
晚上十二点，宋涵被推出了手术室。
好消息：阑尾炎手术很成功。
坏消息：她并没有怀孕。
凌晨三点十六，王秋红被推出了产房。
好消息：母子平安，生了个五斤的男孩
坏消息：她这次是早产，伤到了身子，怕是要养上好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王秋红想要抱孙子，王博想要抱儿子的愿望怕是要落空了。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老天爷还是给了他们一个安慰奖的，起码王秋红可以抱上儿子，而王博也能抱上……呃，弟弟？
相互对视了一眼，婶子复杂的心情和沈妙是一样的。
母子平安自然是好事，只是不知道这个孩子的降生对他们这个家来说，是好是坏。
眼瞅着天都快亮了王博还没来，在医院守了一晚上的沈妙越来越焦躁。
说好是让他在家吃完饭就赶紧来，可这一晚上都快过去了，别说是吃饭，都能做出一桌席面来了，还没到？
大家来得匆忙，身上加起来也没几个钱，她们婆媳俩的手术费、住院费都得赶紧缴，左等不见人、右等没见影，沈妙索性决定亲自骑车回去叫他。
她倒要看看，这个鳖孙到底吃什么吃了一晚上！
回到村里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沈妙家都没回，第一时间就冲去了王博家。
奇怪的是，他家里也没见到人，院子的门是虚掩着的没有关，推开门后，能看到一地摔碎了的物件，而且到处都能看到打架留下的痕迹。
昨天她们走后发生什么了？
沈妙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路过医馆见灯还亮着就进去看了一眼。
爷爷沈万山正坐在院子里捣着药材，他向来懒得掺和别家的事，所以任由屋里头是几个村子里的长辈在苦口婆心地劝架，也不想插一句嘴。
“爷，是王博在屋里？”
“嗯。”
一夜没合眼，沈万山也是怨气冲天。
沈妙捋起袖子正准备进去好好教训他一番呢，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他张狂的笑声。
“欸~我就算今儿死了，我还有俺小以后能给我烧香烧纸，你呢？连个送终的人都没，啧啧~真不知道你有啥能跟我这儿兴的？”
沈妙：……
哥，你这高兴得有点早了啊。

第52章 怀了亲爹死对头的娃……
不用进去问,沈妙都能猜到和王博吵架的人是谁：
住在王博家隔壁的赵建国，赵大叔。
赵家和王家算是世仇了，沈妙小时候就常听王博他爸跟赵建国吵架,当时她还小，没少被村里的哥哥姐姐们拉去他家门口看热闹。
说来两家结仇的原因也简单得很,王博他爸,王栓说赵建国偷了他埋在墙根下面的金子。
当时沈妙都还没出生呢，她也是听沈山生和王冬梅说的。
当年，王栓和赵建国一同在市里的冶炼厂做苦工，因为住得远,他们一周只能回来一次，每次回来王博他爸都会偷偷带一小撮黑乎乎的矿砂。
等存到一定数量后,他便会自己在家瞒着人烧炼，从中提取黄金，积少成多，短短七八年的功夫就攒了十多克的黄金。
可这毕竟是从冶炼厂偷出来的,见不得光,于是王栓怕人发现就会把金子藏起来。
开始是放在柜子里,后来藏在床底下，也曾经在房梁上凿过洞……总之,为了不被人发现，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给这些金子换个地方。
屋里藏过就藏厨房,厨房没地方了就藏厕所，直到最后,他在院子里挖了个洞把金子藏进去，隔了一段时间后他再想把金子挖出来，却怎么都找不到了。
王秋红没偷,王博年龄还小什么都不懂，可这金子还能凭空飞了不成？
思来想去，只可能是住在隔壁的赵建国！
因为他就把金子埋在两家的墙根下，一定是他半夜埋的时候赵建国听到了声响，然后找了个机会再偷偷挖出来。
他不能报警，只好上门找他理论，可赵建国坚持说自己没偷，不知道什么黄金的事儿。后来两人越吵越急，甚至还动起了手，直到村长和几个长辈亲自来劝才把他
们给拉开。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王栓被冶炼厂开除了，罪名正是偷窃公家财物。原本是要拉去蹲监狱的，是同事们帮着求情，让他赔了一百块，事情才算完。
那可是八几年的一百块啊。
这钱一赔，王栓不仅没了工作，名声也不好了，于是他又把所有的愤怒发泄在了赵建国身上。
是他，一定是他！如果不是他跟工厂告密，谁会知道他偷了矿砂？怎么偏偏就这么巧，在他们闹过一场后被发现？
这接连的两件事，彻底让曾经的好兄弟反了目，分明是隔着一道墙的邻居，却成了一见面就分外眼红的仇家。
后来王栓又在市里的工地上找了份力气工，结果一场意外……
是赵建国，都是因为赵建国！
如果不是他偷了黄金，王栓怎么会跟他打架？如果不是他跟工厂告密，王栓又怎么会丢了工作？如果他没有丢工作，自然也不会有这些破事！
王栓的离世并没有带走他们的仇恨，反而是传给了王博，让他来接替自己继续恨他。
王博的脾气比王栓差多了，心情一不好就会找赵建国的不自在，尤其是结婚后为了展现自己“当家人”的地位，经常对赵建国挑事找刺。
只是不知道今天又是因为点啥。
沈妙来到屋里的时候，王博和赵建国各自倒在一张木板床上。
赵建国的年龄大了，动起手来打不过小年轻所以伤得要重一些，刚喝完沈万山给熬好的药，这会儿正躺着休息。
王博的情况要好点，尽管有些头晕，但已经能坐起来好好地单方面嘲讽他了。
“有些人为啥信不到媳妇？哎，就是人品不好！”
“这样的人就活该打一辈子的光棍，不配有人养老送终。”
“老天爷睁着眼呢，谁的心是黑的老天爷看得透清，活该啊，死了也是活该~”
见他一边捂着头一边阴阳怪气的模样，旁边的村委书记实在听不下去了，便扯了下他的袖子，“中了啊，少说几句，还嫌你的头不够疼是不是？”
听他们说，今天还是王博主动找的事，不过赵建国也不是一点没错。
当时，王博在家里吃饭，赵建国养的鸡在逃跑的时候飞过了院墙。
王博正愁一肚子情绪没地方发呢，直接就抄起铁锨一下子把鸡给拍死了。
赵建国来他家跟他理论两句，王博又蹬鼻子上脸地跟他动手，赵建国好歹也是个男人，当然不可能任他侮辱，于是越打越恼、越打越狠就成了现在这样。
原本是要拉去卫生所的，可俩人都伤到了头，只好暂时拉来沈家的医馆让沈万山给包扎一下，等明天缓过来一点了，再送去卫生所看看有没有内伤。
都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可王博却专戳人的心窝肺管子。
他知道赵建国一直没有找媳妇，也没有孩子，一大把年纪了还是自己住，于是就从这个角度猛猛嘲讽他，笑他老赵家没人，笑他没人送终。
看到沈妙回来了，王博更来劲儿了，着急忙慌地就要站起身找她打听自己媳妇的喜讯。
“咋样咋样？是怀上了不？”王博起得有点猛，受伤的头猛地一晕，差点摔在地上。
沈妙摇摇头，“没，就是急性阑尾炎，刚做完手术，现在已经缓过来了。”
听到宋涵没有怀孕，王博方才满眼的兴奋顿然变得黯淡了，僵在脸上的笑容看着比哭还难看。
他们结婚有五六年了，去医院检查没事，让沈万山瞧了也健康，可怎么偏偏会怀不上孩子呢。
难道真是老天爷不想把孩子给他？
稍微收拾收拾心情，王博又问道：“那俺妈呢？俺妈咋样？她经常嚷着肚子不舒服，查出来是哪不得劲了没？”
“这……”
屋子里的人有点多，怕王博的脸上挂不住，沈妙原本是不想说的。
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王秋红生儿子的事迟早会瞒不住，所以……
“恁妈没不舒服，她，呃，”沈妙挠挠头，吞吞吐吐了好半天才囫囵着说出口，“她是生了，生了个小……”
王博：？？？
众人：？？？
果然，当沈妙说出王秋红生儿子的事后，房间里一下子就冻住了。
没有说话，没有惊讶，甚至呼吸声都屏住了，只有一双双瞪得比铜铃还要大的眼珠子。
“你，你说啥？”
“生啥？生了个小？不可能吧，秋红今年都多大了。”
“就是啊，栓子没了这么多年，她咋可能会生小。”
“弄错啦弄错啦，肯定是医院那边弄错啦~”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沈妙回道：“没错，婶子她确实是生了个小。医生说她是早产，孩子在婶子肚子里呆了应该有八个月，是婶子太胖了，所以一直没看出来。”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纷纷从沈妙身上，转移到了王博微微抽搐的嘴角。
王栓可没了十几年了，王秋红的孩子……
不止是看热闹吃瓜的人，在听到王秋红怀孕的时候，躺在木板上难受的赵建国也不禁竖起了耳朵，一脸地不可思议。
“生，生，呃……”
不知道是太生气还是太震惊，王博刚要开口说话，整个人就“嗝”地一下向后仰倒了过去。
好嘛，他原本还在笑话赵建国呢，这下可好，自己倒成了最大的笑话！
*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仅一上午的功夫，王秋红一把年纪生孩子的事儿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没过两天，附近的几个村子也知道了这桩丢人的丑事。
因为这个孩子，王秋红积攒了几十年的口碑瞬间坍塌。
守寡多年从来没出过什么桃色绯闻，偏偏是老了老了，晚节不保，一时间，人人都在猜测这孩子的生父会是谁。
王秋红可快六十了，早就已经花残粉褪，还有那二百斤的体重……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看上她？
年龄大的老头子？
应该不会，上了年纪咋还会有生育功能，早就连水都不剩了。
年纪轻的小伙子？
唔，那这小伙子可真的是饿坏了，什么样的菜都吃得下。
大家之所以一直谈论着他家的事，除了觉得新奇稀罕之外，还是因为王秋红一直不肯说孩子的父亲是谁，这才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
王秋红醒来已经好几天了，嘴巴闭得严严实实，谁问都不肯说。
王博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法子都用上了，可王秋红还是死死坚持，甚至王家的亲戚来劝她都不肯说。
于是这事儿就成了个死循环：当儿子的越是要问，当娘的越是不说，当旁观者的越是会好奇地猜测……
老娘生儿子的事也算是把王家的脸丢尽了，平时王博挺开朗的一个人，因为这事儿也不怎么出门了，不知道是不是上次晕倒留下了病根，现在只要气得很了，便会“嗝”地一下子晕倒。
唉，真是可怜……
“下一位，十九号？十九号可以进来了。”
沈妙把病历往后翻了一页，准备接待下一位病患。
滋滋……滋滋……
听到趿拉步子时，鞋底摩擦着地面的声音，沈妙下意识地抬头去看。
见来人是赵建国，赶忙站起身去门口扶他进来，“赵叔，你咋自己跑来拿药了？你跟吴叔说一声，让他捎给你就行。”
赵建国摆摆手，很努力地把步子迈得大一点，回道：“没事儿，我都躺这么长时间了，也该下来走走，沾沾地气儿，说不定好得更快。”
上次和王博打架，赵建国伤得很重。
去医院检查拍了X光，虽然没有伤到大脑、没有严重内伤，但胸部和手臂都有些骨裂，医生说得好好在家修养才行。
赵建国自己一个人住，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于是照顾他的任务便落在了村委会的各个村委和邻居的身上。
不过他并不太好意思麻烦别人，尤其是现在还在农忙的时候，总不能让人家又出时间、又出力，所以他不仅会主动掏钱买些肉蛋奶去感谢照顾自己的人，也会起来自己做些饭，给村委会减轻点负担。
今天来找沈妙拿药，手里就又提了几根年前自己晒的腊肠。
“手艺没恁妈好，凑合吃吧。”扶着桌沿慢慢坐下，赵建国将包着牛皮纸的腊肠放在了桌子上。
沈妙推辞道：“别别别，上次你给拿的鸡蛋俺还没吃完呢，这腊肠还是拿回去吧。你现在缺乏营养，得自己多补补。”
都是一个村的人，沈妙多少也算是赵建国看着长大的。
他们那一辈的仇怨沈妙不清楚，但在她的记忆里，赵叔一直是一个很好的人。
他对谁都客客气气的，从来没找过谁的事，或许是因为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所以他对她们这些小辈很疼爱，经常会把口袋里剥好的花生和瓜子仁分给他们吃。
要是不听长辈们说，单从自己对他的了解，沈妙是不相信他会偷东西的，也不像是背地里跑去告状的人。
可这也是她的猜想而已，就像是王栓说他偷金子、告密一样，都没有证据。
简单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外伤，大部分淤青都褪得差不多了，就是骨头还需要继续养。跟前几次一样，把贴在身上的药膏重新换掉就好。
促进骨头愈合的膏药得加热后贴上才能起到效果，沈妙将膏药揭开后，在酒精灯上来回烤了一番，同时又用木棍来回搅动，不停往里添加着药粉。
“恁王婶子身子咋样了？”等着沈妙加热药膏时，赵建国随口问道。
沈妙摇摇头：“不太好，医生现在都不叫她出院。”
王秋红这次怀孕是意外，不止是因为王秋红身材太胖才没被发现，也有怀象不好、孩子营养不良的原因。
那天晚上急着给儿媳妇找大夫，王秋红动了胎气，导致孩子意外早产，她的年纪原本就不适合生育，结果又是生产耗费力气、又是伤到了身体，导致她的情况很不好。
医生说了，年龄大的产妇恢复期要比普通孕妇更久，偏偏为了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王博和王家人去医院闹了好几次……这才让王秋红恢复缓慢，迟迟没办法出院。
提起孩子的生父，沈妙也不禁骂道：“敢做不敢认，这男的可真不是个东西！”
赵建国没有搭茬，而是在停顿了片刻后，继续问道：“那她现在是在人民医院？”
“省人民医院，”沈妙补充了一个字，“转院了，省医的条件更好点。”
王博虽说恼王秋红生了孩子，也不肯说孩子的生父是谁，可到底是自己的亲娘，是拉扯着自己长大的人，所以在听说她的情况不太好后，即使要花大钱也坚持给她转院。
他气、他恼，但对自己的亲妈，他绝对没有恨。
赵建国“哦”了一声后便没有再说话。
帮赵建国换完药后，沈妙又嘱咐他道：“叔，回家后好好躺着养养吧，不用来回折腾了，有啥事跟邻居说一声都中。”
“好。”
赵建国点点头，答应得很爽快。
可谁成想，当天晚上他就出事了……
他又被打了，还是王博动得手，不过这次不是在村里，而是在医院，省人民医院。
“啥？孩子是赵叔的？！”
在听到沈山生带回来的消息后，沈妙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手指没控制住一用力，手里那根芹菜就这么被折成了两半。
“咋回事？到底是咋回事？赵叔和王婶儿……真的假的啊？！”
“咕咚咕咚”地喝着碗里的凉水，沈山生一直在摆手，等到稍微缓过来一点后，才回道：“哎呀，别问了，医院那边都乱成一锅粥了，谁还有功夫问那么多啊。”
不共戴天的两家人，竟然有了一个共同的孩子……
这事儿听着怎么跟天方夜谭一样？
听沈山生说，下午医院给他打电话通知去领人的时候，场面那叫一个混乱：倒地不起的赵建国、泣不成声的王秋红、哭天抢地的宋涵，还有嘴里喊着要打要杀结果一激动又昏厥过去的王博，以及两边王家的各个亲戚。
哪怕是电影里的情节，也没有他们病房里的这场戏要热闹。
——
就在几个小时前，赵建国从沈家的医馆出来后就去了医院。
其实他早就想去了，可之前他自己伤得就很重，连村口都出不去，再加上不晓得王秋红住在哪家医院，所以哪怕心里再着急也只能硬等着。
今天他感觉自己好多了，又向无所不知的沈妙打听出了王秋红在哪家医院，这才踏上了自己的“寻妻认子”之路。
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还没办法骑车，虽然走路也很困难，但这十几里的路还是被他一步一步地给走下来了。
走了快四个小时，赵建国终于来到了省人民医院的住院部。
在问出王秋红的病房，他又是连坐都没坐一下就去了她的病房。
“红，秋红？”
听到赵建国的声音，正在躺着听收音机的王秋红惊讶地扶着床想要坐起来。
“你咋来了？”
见王秋红的脸色比自己想象中要好，赵建国这才放下一颗心，趿拉着步子走进来：“别坐了，躺好，快躺好歇歇。”
这一路，赵建国走得满头是汗，嘴唇也干裂了，分明他才是最需要休息的人，可心里却只惦记着王秋红。
今天宋涵来医院复查，王博去陪着了，陪床的亲戚又去给王秋红打饭，病房里只有几个同样在坐月子的产妇。
一步一步挪到王秋红的床边，赵建国从口袋里摸出一包梅子条：“想着你嘴里没味，就给你买了点梅子。”
这是他在来的路上买的，一直在口袋里装着，牛皮纸的一侧都被汗湿了一块。
“你快走，叫俺小看见你还活不活了？”王秋红急忙推着他，想要让他离开。
赵建国没说话，只是笑着拉来了一旁的椅子坐下，“死就死吧，今儿就算是死，我也认了。”
自顾自地打开牛皮纸，赵建国从里面拿出一块粘着糖粉最多的，递到了王秋红的嘴边，“来，吃一个？我尝过了，可甜。”
他骗人。
王秋红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要是真的尝过了，嘴巴怎么会起皮？
不过她没有揭穿他，而是乖乖张开嘴巴吃下了他递来的梅子条。
他说的没错，梅子条很好吃，很甜、很酸。
可王秋红嚼着嚼着眼泪却流下来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她都有好多年没有流眼泪了，一定是生了孩子的缘故，才回让她变得这么敏感。
“啥时候怀上的？咋不跟我说啊？”赵建国的语气很平和，没有要责怪她的意思。
咽下嘴里的那口梅子条，王秋红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想着我这个年纪应该是绝经了，就，就没在意。”
在王博和外人面前，她一直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可以用自己的肩膀支撑起家庭的重担。
但是在赵建国跟前，她却还是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姑娘，即使她如今已经五十六岁，即使她身材已经胖得不像话，在赵建国眼里，她依然是最漂亮的姑娘。
“可疼吧？”
王秋红继续摇头，又主动捏了一根梅子条放进嘴里。
她不后悔因为生下他的孩子差点没了命，只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发现，要是她早点发现孩子在自己的肚子里，她一定会好好地照顾他，让他更加平安地出生。
“为啥不跟人说是我的？”赵建国又问道。
王秋红用手背把眼泪抹干净，“不能说，王博那个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知道是你的，他还不得拎着刀杀了你啊。”
王秋红不能说。
要是让王博知道自己和他爸的仇人有了孩子，他非得疯了不可。
所以她不能说，谁问都不能说，她宁愿别人觉得这孩子是个野种，也不能再让王博更恨赵建国了。
两家的死疙瘩系得太紧了，不可能解得开，要是王博知道这孩子是他的，后果不堪设想。
“那就让他杀，”赵建国无所谓地说，“今天就算死了，以后也有小给我烧香烧纸，这辈子值了。”
咚！
就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第53章 你俩谁是他的爹？
一九六一年夏,王栓和赵建国选了挨着的两块地建房子。
只差了半岁的两人从小光着屁股玩到大，父母没做成邻居，那他们就既要做兄弟,也要做邻居。
“等房一建好，恁就该结婚了吧？”
靠在树下扇着手里的蒲扇,王栓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水,淡淡地问道。
赵建国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继续搅和着水泥和沙子，“快了，等把十块钱的彩礼攒出来就能结了。”
赵建国、王栓、王秋红,三人曾在同在村里的小学念书。王栓不爱学习，小学没念完就辍学了,倒是赵建国和王秋红，
读完小学后又一起上了县里的初中，毕业后还去了市里的技校学手艺。
所以，说起来也算是青梅竹马的情分,只是赵建国和王秋红的关系更亲近。
赵建国和王秋红谈了好几年的恋爱,按理说早就该结婚了,可赵建国家里的条件不好，这才一直拖着。
好在王秋红也愿意等他,爹妈给她说了好几门亲她都拒绝了，就是铁了心要嫁给赵建国。
赵建国和王栓的手脚很快,终于赶在新年前把房子给盖好了。
在小年的那一天，王秋红拎着大包小裹地来到了赵建国的新家,往他的屋里添置了不少自己做的物什：床单、窗帘、枕头套……全都是王秋红亲手做的，是她为了他们将来的新家所准备的。
那天新家里的气氛很好，两人都有些情不自禁,可到了紧要关头时赵建国还是忍住了。
他希望把这件事留在婚后，留在他们最重要的那一晚。
为了庆祝他们建好新房，三人在家里支起了火锅庆祝。任凭外面的雪下得再大，屋里的饭菜香和微醺的酒气也能将冰冷消融。
酒过三巡，不胜酒力的赵建国一头栽倒在床上睡着了，他梦到了和王秋红的美好生活，梦到了他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孩子，可等他醒来之后，天却塌了：
王秋红和王栓，睡到了同一张床上……
“建国，你听我说，我是喝多！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我不好，我不是人！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咱们是兄弟，你得信我！”
“我给你跪下了，你打我吧！真的，是我对不起你俩，你打我吧！”
王栓又是下跪、又是扇自己耳光，为了求得他们俩的原谅，他甚至还去拿刀想要捅自己，幸而赵建国及时拦住才没有让他受伤。
王秋红想要忘记这件事，赵建国也说不要传出去，要保护好王秋红的名节，偏偏老天爷要作弄他们，让王秋红的肚子大了起来……
没办法，看在肚子里孩子的份儿上，王秋红不得不嫁给王栓，王栓也是百般向赵建国保证会对她好，赵建国这才忍痛为王秋红戴上了红盖头。
后来，王博出生了。
见王栓不愿意种地又没什么本事，赵建国便介绍他到自己的冶炼厂工作，希望他能老老实实赚钱养家，照顾好她们母子。
结果没过几年，就出了他说自己偷他黄金，向工厂举报他的事。
从那时候起，两家彻底断交了，为了不让王秋红难做，赵建国也不再与她来往。
直到几年后，王栓在工地上遭逢意外离世……
王秋红一个女人，既要照顾好这个家又要拉扯着王博，赵建国心有不忍却又不好让王博知道，毕竟他当时已经十来岁了，已经懂事了，所以只得在背地里偷偷给王秋红帮一把手。
他们原本约定好，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跟王博坦白，然后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可王博始终记着仇，记着是赵建国间接害死了自己的亲爸，所以时间其实并不能让他淡忘掉仇恨，反而一次次的挑事找茬还让他心底的仇恨变得越来越深。
于是这么一拖再拖，他们便都拖到了五十多岁。
一九九六年的秋天，王博陪着宋涵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
那几天赵建国和王秋红终于能偷偷地当几天夫妻，哪怕白天同样不能被村里人看到，晚上能同床共枕地睡觉，对他们来说也是莫大地安慰。
不成想，这短短几天种下的种子，竟然真的在干涸多年即将贫瘠的土地上结出了果实……
在走廊里听到赵建国的说话声时，王博原本想冲进去好好教训他一顿，理智却让他暂时放下手，仔细听一听他们会说些什么，可王博怎么都没想到，听到的会是这样的事。
自己的亲妈怀了亲爸死对头的孩子？
这简直比给亲爸戴绿帽子还要不可原谅！
咚！
一脚揣在病房门上，王博也顾不得病房里还有其他的产妇在休息了，二话不说就冲到赵建国跟前，一拳将他打倒在地。
“你#￥%！敢动俺妈？你TM敢动俺妈！！！”
一拳接着一拳，咬牙切齿的王博恨不得当场把他给打死，还好护士来得及时，这才把赵建国从阎王爷手里给救下来。
被王博这么一闹，王家的亲戚知道了，同病房的产妇们知道了，短短一个小时之后，整栋住院楼里的病患也都吃到了这一口大瓜。
住院楼里，只要是能下地走路的，都来到了病房外的走廊里溜达，想要从这一缕缕的风中听到这出戏的后续。
赵建国这次伤得不轻，被护士们救下后直接被推进了手术室，因为涉及到故意伤人，王博也第一时间被送去了警察局，是两家亲戚找了村长沈山生来作保，才暂时把王博给接出来。
既然事情瞒不住了，王秋红选择向众人坦白这些年和赵建国的事，并说不管是谁反对，等自己出了月子后都会去跟赵建国领证结婚。
就像是当年那样，为了自己的孩子，同时也为了自己。
在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赵建国后，除了儿子王博和儿媳宋涵比较难接受外，家里的亲戚反倒没有太过反对。
男未婚、女守寡，又没有破坏谁的家庭，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况且赵建国是什么人，这么多年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们同样不觉得他会是偷黄金、背地里打小报告的小人，觉得这只是一场误会而已。
赵建国是个好人，而且他既愿意站出来，又没有逃避当父亲的责任，那他们将来要结婚的话……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能想到这句话有一天会落在自己身上？
被沈山生从警察局接出来后，王博不想再去医院了，他不想见到赵建国，也不想见到王秋红，更不想见到他们俩的孩子。
回到家后，他把存放王栓遗物的箱子找了出来，翻看着父亲曾经的衣物，他终于没忍住哭出了声。
“爹！爹啊……俺妈她咋能，咋能够找姓赵的！”
“这世上这么多人，她为啥偏偏找个害死你的人啊！”
箱子有许多年都没有打开过，尽管有些衣服已经腐坏，可上面却似乎还残留着属于王栓的气息……
他从来还小的时候，很害怕碰王栓的遗物，但现在，他会一件件将衣服拿出来叠好，再把他曾经用过的东西反复地擦拭。
箱子下面有个小盒子，盒子里是王栓曾经用木头给他做的玩具。
小鸟、小老虎、大宝剑……这些在他小的时候好久都没有玩过了，于是当年在王栓去世后，他便主动放进箱子里的。
这些玩具勾起了他童年的回忆。当他试着拿出那把大宝剑，把它从剑鞘里抽出来的时候，忽然从里面掉出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
叮~
那东西掉在金属盒子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当弯下腰将它捡起来时，王博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金子！是金子！
是当年王栓偷偷藏起来的那一块金子！
金子有小拇指的一半那么大，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也依旧散发着明亮的光，只是形状不太规则，应该是放在剑鞘里被木剑捅过的缘故。
为什么会在自己的剑鞘里？不是说它是埋在墙根下，被赵建国那个鳖孙给偷走了吗？
看着手里的金子，王博逐渐止住了哭声。
难
道，当年是父亲自己记错了金子藏的地方，才误会了赵建国吗？
如果赵建国真的是清白的，那向冶炼厂告密的人会不会也不是他？
这么说来，他其实并不是间接害死父亲的人，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恨错了人？
王博手中的金子被阳光照耀后变得愈发明亮，可此时此刻，他的心却变得越来越黯淡了……
父亲错了，自己也错了，他们都错了。
拿着从箱子里找到的金子，王博失魂落魄地从家里来到了医院。
坐在病房的角落，他不知道该怎么向王秋红开口，告诉她自己发现的真相。病房里还有两家的亲戚，他不想当着他们的面说出口，还想给王栓保留一份体面。
他就这么等啊等啊，可他并没有等到亲戚们离开，反而把医生给等来了。
“伤者出血过多，现在需要输血，你们谁是O型血？”
王博把赵建国打得不轻，原本他身上的伤就没好，今天这几拳头下去直接把他的骨头给打断了。
赵建国的年龄大了，做手术需要输血，医院血库里的O型血不足，必须要找人献血。
想着他们和赵建国都是一个村的人，或许会有血型匹配的人主动站出来，医生这才找了过来。
“我，我来，”王秋红第一个举起了手，“我是O型血。”
听说赵建国的情况危险，她也顾不得自己还在坐月子了，说着就要让人扶着自己下床。
“你自己身子都还虚呢，还献啥血啊。”
“快躺好吧，我们这么多人呢，还找不出个O型血？”
“交给俺，你好好休息，不用再操心了。”
一说赵建国的情况不太好需要输血，即使大家都是王家的亲戚，跟他没什么关系，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血型，但还是一个个自告奋勇地伸出了胳膊。
“还是让我来吧。”
一直没说话的王博，这时候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从椅子上站起了身，“我跟俺妈一样，也是O型血，应该可以用。”
这是他欠赵建国的。
俗话说得好，血债血偿。既然是自己打伤了他，那这血自然要从自己的身体里出。
这不仅是出于人道，更是出于自己对他的愧疚。
当然了，即使恨错了他这么多年，也不代表着王博原谅了他让自己亲妈怀孕的事，一码归一码，王秋红他们俩私下交往的事，他可没说不会追究了。
见王博主动提出要给赵建国献血，所有人都愣住了，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分明几个小时前他还气得不行，恨不得把赵建国的头拧下来呢，怎么这会儿又要主动救他？
哦~懂了，估计是害怕赵建国那啥了，自己要担责任吧。
“不用，你留这儿陪恁妈吧，俺几个去就中。”
王博皱了皱眉，用一家之主的语气命令道：“都不用说了，听我的，我去。”
虽然赵建国目前的情况紧急，但献血必要的过程不能少。
王博跟着医生去了采血室，先做了血型检测，又对他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评估，还做了几项传染病的检测。
一系列的检查都没有问题，直到最后一项亲缘关系检查……
拿着王博的几项检查报告回到病房，护士再次向王家的亲戚们问道：“你们还有谁是O型血？他的血医生不建议用，最好是换成别人的。”
王秋红：“为啥？俺小的血有啥问题了？”
“他们的HLA太接近了，应该是亲缘很近的直系亲属，”护士把刚才的几项结果放在桌子上，用笔圈出了其中的一项，解释说，“这种情况输血的话容易出问题，所以最好还是同血型、非亲属关系的比较好。”
护士自顾自地说着检测结果，完全没有意识到屋里人的表情变化。
直系亲属？搞错了吧，王栓和赵建国又不是亲兄弟，两家人的关系远着呢，咋可能……
从疑惑到惊讶，从惊讶再到震撼，听完护士的话，两边的亲戚很快就自觉地分成了两个阵营。
王秋红的亲戚死死守在她的床边，王栓的亲戚则用一种谴责的眼神狠狠地瞪着她，护士则成了把他们分隔开来的那条楚河汉界。
“王秋红，你中啊，你真是中啊！”
“亏俺还一直体谅你这么多年一个人带孩不容易，敢情你和赵建国是搁这儿唱双簧呢？！”
“秋红，栓子的性格是差了点，但你摸着良心说，他待你咋样？你就这么对他是吧！让他帮人家养了这么多年的小？”
“他为了让恁娘儿俩过上好日子，命都搭进去了，你这么做对不对得起他啊！”
王博和赵建国是亲缘极近的直系亲属，这不就相当于说他们是父子关系吗？！
难怪，难怪赵建国一直不讨老婆呢，都有别人帮自己养儿子了，他还有什么再找的必要呢？
亏他们还觉得王秋红命苦，年纪轻轻就没了丈夫，呵，怕是他们巴不得王栓早点死吧！
等等，王栓的意外会不会……
面对众人的指责，王秋红半天没能缓过神来。
别说是亲戚们了，她又何尝不觉得意外呢？
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看不懂的检测报告，她很努力地去回想几十年前的记忆。
她和赵建国？
没有，从来没有过！
即使是搬家的那一次，他也只是蹭蹭，并没有真的进来。或许细节记得不清楚，但她可以确定，是王栓的粗鲁占有了她的清白，床铺上的血渍和她的眼泪都可以证明。
“天地良心！老天爷在天上看着呢，我，我要是做过半点对不起王栓的事儿，就叫我天打五雷轰！”
王秋红扶着床颤颤巍巍地挺直了腰板，指天对地地向众人发誓道。
是，她和赵建国这些年偷偷来往的事没有告诉他们，是自己的错，她该骂。
但是她自从嫁给王栓后，就真的在踏踏实实地同他过日子，哪怕只是单纯看在孩子的面儿上，她也从来没有说过王栓一句不是，更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他们不能这么污蔑自己！
“那你说，王博和赵建国这事儿是咋着哩了？”
“发誓？发誓有个#￥%……，老天爷真能一个雷劈死你？这谁说得准！”
王秋红气得头直晕，只能靠大口喘气来试图稳定情绪，“错了，肯定是弄错了……检查，现在就去做检查！让王博跟建国做亲子鉴定！”
这出戏实在是太精彩了，同病房的产妇一个个都竖起耳朵在听。
正愁着坐月子无趣得很呢，想不到短短一天就能吃到好几个连环瓜？
五十岁老母生下孩子，孩子的生父还是自己父亲的死对头，本以为把父亲的死对头打成重伤是为父报仇，结果发现父亲的死对头才是自己的亲爹……
有这么一出好戏，谁还会想看电视剧啊，吃瓜吃得这么快乐，就连身上的伤口好像都没有那么疼了呢。
“好！做就做！”
提起亲子鉴定，众人这才想到刚才去献血的王博。
“护士，王博呢？”
一直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的护士，这才幽幽地回道：“刚才在采血室昏倒了，估计这会还没醒呢……”
*
王秋红的孩子没有办满月宴，办的是百日宴。
还好，虽然她的年龄大了，孩子又是早产，但好在生下后医院和家里照顾得好，所以孩子很健康，看着胖乎乎的，很是招人稀罕。
孩子跟着赵建国姓，名叫赵文，寄托了他们俩对孩子未来好好学习的期望。
王秋红和赵建国商量好了，等他身上的伤完全好了就领证结婚，正式成为他的妻子，补上三十多年前意外错过的姻缘。
“你听说了没？王秋红早就给王栓戴绿帽子了，王博也是赵建国的小。”
“我咋听的不是这么说的啊，说是王秋红一早就怀孕了，王栓啥都不知道就把她娶了。”
“啧啧，王栓也是惨啊，白养了人家的小那么多年，到最后连个给自己烧香烧纸的人都没。”
听到旁边桌子上外村人在议论他家的闲话，沈妙放下手里的那把瓜子，嫌恶地冲她们翻了个白眼：“王栓还叫惨？破坏了人家的好事，又污蔑人家偷东西、告密，他这叫活该！”
虽说死者为大，不应该说已故人的不是，但沈妙今天坐小孩儿这桌，“童”言无忌，就算王栓在地底下听到了也不能跟她计较。
她们不清楚情况，但沈妙可是每个细节都了解得清清楚楚。
上次做完亲子鉴定，一纸检测结果出来后，断定了赵建国和王博的父子关系。
王秋红和赵建国表示不解，分明他们什么都没发生，到最后一步的时候都及时刹车了，王博怎么可能会是自己的孩子？
医生解释说，并不一定要进入发泄才会播出种子，在蹭的过程中分泌的液体也会混有少量的种子，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种子通过缝隙埋进了土壤。
这也就意味着在王栓之前，王秋红就已经珠胎暗结。
人人都道王栓可怜，可真要了解了他们几人的事，就会发现，其实王秋红和赵建国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如果不是王栓横插一脚，他们早就结婚了，也不用偷偷摸摸这么过了几十年。
还有金子的事儿，不管是王栓有心愿望赵建国也好，无心忘了自己藏在哪也罢，说到底，从一开始也是他不遵守冶炼厂的规定，被开除、处罚也是情理中事。
更是连累了赵建国和王博，分明是亲父子，却针锋相对地这么过了这么多年，当儿子的还差点把赵建国给打死。
还好，还好现在一切都雨过天晴、真相大白。
经过这么多的事，一家人终于能够正大光明地生活在一起了。
而没有让王博改姓，还继续跟着王栓的姓，也算是赵建国对曾经兄弟情谊的最后一点纪念。
至于宋涵肚子里，那个刚怀上不到两个月的孩子……以后自然是要跟着赵建国，继续姓赵了。
“妙妙，妙妙你快过来一下！”
听到王秋红叫自己，沈妙赶紧放下了手里的筷子，快步走进屋里。
是孩子吐了，围脖和衣服上吐得都是，宋涵和王博正在一旁手忙脚乱地收拾着。
“这是咋回事？是不是身体有啥不得劲？”王秋红急切地向沈妙问道。
沈妙简单看了一下孩子的情况，随即将孩子接了过来，一边上下摇晃着哄，一边轻轻拍打他的后背，“没事没事，就是正常地吐奶。”
王秋红年龄大了，分泌不出奶了，所以从出生开始，孩子吃的就是奶粉和牛奶。
到底是比不上母乳的营养，许多年不曾带过孩子的王秋红也手生得很，再加上用奶瓶喂奶、孩子吃得太快，就很容易吐奶。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最好就是喂完多拍一会奶嗝，可以喂得次数多一点，但一次尽量喂得少一点。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文文可乖了，是不？”
“哦哦哦~胖嘟嘟的小文文~哦哦哦~”
抱起孩子轻声地哄着，沈妙的动作可以王秋红熟练多了。
说起来，这生孩子的是他们赵家人，倒把沈妙这个外人给弄成带娃娃的惯手了。
想着赵文是早产，又是胎里不足，尽管养得白白胖胖，王秋红和赵建国还是惦记得紧，孩子要是稍微哪里有点不舒服，就会急吼吼地跑去医馆求助。
沈妙虽是没生养过孩子，可见得多啊，尤其是像赵文这样还没满岁的孩子，很容易生病的，从前跟在爷爷身边坐馆时，隔三差五就会看到带孩子来看病的。
这么一来二去，沈妙光是看着也能学得个七七八八。
趁着孩子哄得差不多了，沈妙便开始给宋涵和王博讲解着照顾孩子的要点。
再过几个月，他们的孩子也要出生了，总得提前学点技巧预备着，以免像现在这样手忙脚乱的。
“瞧不出啊，咱妙妙还挺会照顾娃娃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孩子他妈呢。”
“别胡说，妙妙还小呢，听着该不好意思了。”
“对了妙妙，等再过了年可就二十五了吧，谈朋友了没？”
沈妙：……
这就是大龄单身女青年的待遇吗？怎么什么场合都能扯到自己身上。
今天是赵文的百日宴，怎么聊着聊着又聊到自己对象的事儿上了？
“谈了谈了，”沈妙干巴巴地抬了下唇角，应付着姑婶姨奶们雨点般打来的问题，“谈了挺长时间的，等有空的吧，有空叫他来给恁看看。”
“谈了？叫啥名啊？”
“对啊，咋没听恁妈说过？啥时候的事？”
“哪的人？是咱庄的不是？家里情况咋样？”
“你这情况通好着呢，可得谨慎点，不能随便将就了。”
不出沈妙所料，当她一说自己有了对象，果然有更多的问题朝自己扑了过来。
还好她早有准备，直接把姚恒拉出来当了挡箭牌。
样貌端正、大学毕业、城市户口、人品优良……除了喜欢男人这一条不太好说出口外，他的任何条件，在村里的姑婶姨奶们看来都是拔尖儿的了。
果然，沈妙把姚恒的情况一说，轻轻松松就堵住了她们后面要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念头。
沈妙这么做，倒不是她不想谈恋爱，而是不太想相亲。
她见过太多相亲的下场了，好一点的能日久生情，过得舒坦，差一点的也能勉强搭伙过日子，再差一点的，那可就什么样的情况都可能出现了。
所以找人谈恋爱她可以，如果有合适的她会抓住机会的，至于相亲的话，还是算了吧。
“妙妙！”
吃完席面准备回家，沈妙刚出来就被同村的几个姐姐给叫住了。
上前挽住沈妙的手臂，她们好奇道：“你真谈对象了？城里的？”
“对啊，谈好久了。”沈妙答道。
“真的假的，咱可都是一块长大了，可不能缺我。”
“真的……”在缺你。
沈妙可不能跟她们说实话。
从小一起玩到大，沈妙可太了解她们了，全都是跟自己一样嘴巴不严实的性格。
告诉她们自己没对象，那就相当于告诉了村里的姑婶们自己在撒谎，那下次再在席面上碰到，那她们不就该揭穿自己的谎言，然后追着给自己介绍对象了嘛。
不能说，打死都不能说！
反正她和姚恒早就商量好了，相互给彼此当挡箭牌，所以谁来问都不怕。
“真的，市里头的大学生，俺俩是去年认识的，好了大半年了都。”
“哦？是吗？”
能和沈妙玩得好的，那可个个都是人精，才不会被沈妙的三言两语给唬过去。
“那叫来给咱看看嘛，咱给你把把关，看看这小人品咋样。”
“是啊是啊，就跟他说，你的姐姐们不放心，要考验考验他。”
“这不太好吧……”沈妙的耳朵根被她们问得有点发烫了，“他最近忙得很，不一定能来啊。”
“打个电话问问？正好，明天是礼拜天，万一有空呢？”
沈妙：……
小时候丢出的回旋镖，长大后终于砸回在自己头上了。
沈妙从小就精得很，哪个姐姐要是谈对象了，她能想出无数种方法来帮着检测未来姐夫的人品：
买的第一根冰棍是不是给了姐姐？
零食是不是姐姐们爱吃的口味？
姐姐们的喜好他知不知道？
……
该说不说，靠着她这么机灵的小脑瓜，还真帮着姐姐们赶走了不少表里不一的渣男。
如今村里的姐姐们一个个都出嫁了，也该帮着妹妹把把关，看看未来的“妹夫”人品怎么样。
纠结了好半天，沈妙还是答应了她们的建议。
说起来自己确实挺久没见姚恒了，想来他应该顺利毕业了，正好叫他来村子里玩玩，好好放松一下。
带着姐姐们来到家里拿上记有电话的簿子，去小敏家的小卖部准备打电话时，一个没看住，簿子就被姐姐们从手里给抽走了。
“让我来打。”
以防沈妙作弊，张姐姐主动翻开了电话簿提议道：“你别吭声，是真是假，让我来试试就知道了。”
沈妙：……
这也是沈妙曾经使过的法子。
几年前，刘姐姐经常跑来小卖部打电话，一问她就说是市里一起上技校的同学，可被沈妙这么一试，立刻就被大伙儿发现他是刘姐姐的男朋友。
虽说最后是成就了一番姻缘，确定了刘姐夫对她的真心。
可直到现在，刘姐夫都还记着沈妙当时打电话时，哭喊着说“俺姐已经为了她男朋友在家绝食两天了，你知不知道那个丧良心的男的叫啥
名”的语气……
风水轮流转，没想到还是转到自己身上了。
“那就试试吧~”沈妙语气从容。
姚恒的演技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她是信得过的，应该很快就能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为了考验沈妙有没有真记得男朋友的电话，张姐姐没把电话簿给她看，而是试探地问道：“电话是哪个？67开头的这个？”
呵，想试探我。
“不对，是72开头的那个。”
还好，她原来经常和陈秀兰打电话，所以记得姚恒家的电话开头是72，可也就只记得开头的那三四位数，要让她背下来，那她可就真露馅了。
嘟嘟……嘟嘟……
站在一旁，听着电话里等待的提示音，沈妙有些紧张。
“喂？”
等了十几秒后，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喂，你好你好，我们是妙妙的好朋友。”
担心沈妙开口和电话那头串供，张姐姐赶忙捂着电话后退了两步，“是这样的，妙妙最近一直不太高兴，昨天在外面吹了一晚上的风都感冒了，今儿她给了我们一个条，托我们给你打个电话，请问，你和妙妙是什么关系啊？”
好家伙，这还是几年前自己的那套话术！
“哦~这样啊……那你明天有空能来一趟，看看她吗……嗯，好，我知道了……嗯嗯，再见再见。”
他们聊了什么，沈妙一个字都没听见，只看到张姐姐脸上越来越明显的笑容。
“他咋说的？”
“当然是来看你啊~”
合上手里的电话簿，张姐姐似乎很满意沈妙的“男朋友”。
“他说了，最近事情比较多才没顾得上你，不过他明天正好休息，上午就能来找你。还让俺好好陪陪你，让你好好养身体呢。”
还好还好，没有露馅。
姚恒这个人吧，平时嘴巴是毒了一点，想不到关键时刻还是挺靠谱的，反应速度也挺快。
明天有空没打扰到他就好，正好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上午，沈妙把医馆那边安排好后，就跟姐姐们一起来到村门口等着姚恒来。
差不多十点左右，远远就看到一辆车子从豫市的方向驶来，不过并不是摩托车，而是一辆小轿车。
嘶……难道姚恒他爸给他买了一辆车吗？
等等，不对劲，这辆车看着怎么感觉这么眼熟？！
老天爷！这是骆嘉麟的车，来的人是骆嘉麟，不是姚恒！！！

第54章 生不出孩子那就是奴隶！……
骆嘉麟？为什么会是骆嘉麟？他……
等等,
沈妙这才想起来，骆嘉麟家的电话号码好像也是72开头的，因为他是上次在医院给的电话,所以沈妙把他的电话记在了簿子的最后一位。
糟了糟了，看来是打错电话,打到骆嘉麟那了。
而且骆嘉麟估计是想着上次自己帮了他的忙,所以才顺着张姐姐的话往下说，扮演起了自己男朋友的身份。
嘀嘀！
车子快驶到村口时，骆嘉麟按了两下车笛示意，随后将车子停在了路边那片停着村里拖拉机的空地上。
从车上下来,骆嘉麟从车后排拎了好几兜的东西。
“你们都是妙妙的朋友吧，初次见面,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准备了一点小礼物。”
那是从市里最贵的甜品店里买来的糕点，听说一块最便宜的切角蛋糕都要十块钱。
他买了一整只草莓蛋糕，还有桃酥、曲奇还有各式的酥点。刚出炉就装进了纸盒里,被风一吹,可以闻到浓郁的黄油和奶油香气。
另外两个包装精美的袋子是留给沈妙的,一只里面是一个扭上发条就能响起音乐的八音盒，还有一只里面装着一个漂亮的陶瓷娃娃,造型是一只长着翅膀的小精灵。
“谢谢谢谢，你真是太客气了！”
“哎呀,叫你是让你来玩的，不用花钱买什么礼物。”
懂事,这个“妹夫”真是懂事！
别的不说，起码姐姐们对骆嘉麟的第一印象是很满意的。
姐姐们也不是那只拿不给的人，纷纷从兜里掏出几块糖和瓜子塞到他手里,昨天跟他通电话的张姐姐，还特意跑去小卖部买了几根最贵的冰棍回来。
礼轻情意重，勉强也当是回过礼了。
不过沈妙可不敢就这么收下他的礼物，表面上是接着了，在吃冰棍的时候却又小声对他说道：“这礼物我就不要了，等会你走的时候记得拿走。”
“收下吧，这本来就是别人要给你的。”骆嘉麟嚼着嘴里那口冰冰凉凉的冰棍，同样小声地回她说，“上次升学宴，那几个跟你聊得来的嫂子们送的。”
沈妙：？？？
沈妙这活泼的性子，走到哪里都是讨人喜欢的。
上次局长儿子的升学宴，不过是初次见面，沈妙就和好些人聊得投机，事后她们也一直想再约着沈妙出来，还给她准备了一些礼物，可惜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便送到了骆嘉麟这里。
所以说起来，骆嘉麟也不过是代人跑个腿而已。
“那好吧，我就收下了。”将礼物盒收回到袋子里，沈妙又说，“不过我还是要跟你说声谢谢，还有对不起……都怪我没跟她们说清，折腾你跑来一趟。”
“没关系，正好我今天休息，全当来玩了。”
回归正题，骆嘉麟又问道：“需要我怎么做？”
“简单，继续扮演我男朋友就行。”
说着，沈妙的手便如藤蔓一般自然地挽在了他的手臂上，眼睛里也多了好几颗明亮的星。
第一次扮演“男朋友”的角色，骆嘉麟多少对这个身份有些生疏。不过想起平日在警局里看到警员对待家属时的举动，他似乎又懂得了要怎么做。
“你瞧着比妙妙大了一点。”
“嗯，比她大了八岁，今年三十二了。”
“开小轿车，那你的工作一定很挣钱吧？”
“在公安局工作，工资马马虎虎。”
“恁俩是咋认识的？之前也没听妙妙提起过。”
“算是巧合吧，第一次见面是在电影院，后来发现两家长辈认识，就这么熟起来了。”
骆嘉麟这个“男朋友”的表现让沈妙很满意，简直和姚恒不相上下。
不过和姚恒不一样的是，姚恒是实打实地演技派，任何情况他都能应对自如，骆嘉麟则不像是在表演，更像是真的进入到了这个角色，所以偶尔还会答不上来需要思索的时候。
或许是有长辈光环的加成吧，姐姐们也不敢太难为他，尤其是吃了他带来的蛋糕后，更是打心眼里肯定了他“沈妙男朋友”的身份。
快到中午了，难得来清河村一趟，沈妙自然要留他去家里吃一顿饭的。骆嘉麟也很配合，到沈家后没有说今天来的原因，只说是办事路过，同时把给沈万山带的礼
物也从车上拿了下来。
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城里人，骆嘉麟不止是应付村里的姐姐们游刃有余，和爷爷和爹妈他们聊天时也是应对得宜。
他的年龄好像会跟随不同的人变化一样，可以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同龄人，也能变成比自己更成熟的长辈。
吃完饭后，沈妙在送骆嘉麟走的时候，顺路去了趟小卖部给姚恒打了个电话。
好久没见他了，趁着今天医馆没什么事，爷爷也同意自己出去，她就想着搭一趟骆嘉麟的顺风车去市里找他玩。
“下个礼拜天？今天我在公司加班，没法出去玩。”
毕业后，姚远原本安排姚恒去自己的运输公司上班，但被姚恒拒绝了。
或许是因为陈秀兰，或许是没有放下侯文涛，姚恒还不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像以前那样生活。
所以，他自己找了份工作，是在同学家里的公司上班。
打工人嘛，哪有不加班的？从少爷变成牛马之后自然要服从公司安排的。
“那好吧，那等你休息了再说。”沈妙虽然有些遗憾，但她理解姚恒的工作更要紧，便只好约了下次。
“我陪你去？”
转过身时，沈妙本想跟他说不去了，没想到骆嘉麟主动把刚买的一盒薄荷糖递到她面前：“正好我下午也没什么事，你有什么想做的，我可以陪你。”
“好啊好啊！”沈妙拿起一颗薄荷糖放进嘴里，“那我们去看电影吧，然后再去墨寨吃点小吃、买点小玩意儿。”
骆嘉麟点点头：“行。”
“骆叔真好！”沈妙高兴地像小孩一样，原地蹦了两下。
“不过先说好啊，今天下午我请客，就当还您一个人情了。”
薄荷糖本该是冰冰凉的口感，可奇怪的是，当骆嘉麟把糖拌着她的这句话放在嘴里时，味道却有些怪怪的。
骆叔……您……
自己只比她大了八岁啊，她就不能稍微换个显年轻一点的称呼吗？
来到豫市的电影院，沈妙买了两张外国电影的票子。
大概是上次《泰坦尼克号》的后劲儿太大了吧，直觉告诉她，这部叫《美丽人生》的片子剧情应该也会很不错，尽管她听不懂那些乌拉乌拉的话，但有字幕看也不算太吃力。
不出所料，这次的电影依旧给了她极大的震撼。
相比于在灾难中歌颂爱情的伟大，战乱纷飞的年代里，亲情才是最催人泪下的。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沈妙这次特地带了纸，可她却低估了自己的泪腺，区区几张纸根本就不够她擦的。
就在她不知道该用什么去擦眼泪时，还好，骆嘉麟及时递来的手帕让她免于尴尬。
很少会有男人会带手帕，在沈妙的印象里，男人活得都很糙才对，除了爷爷和老爹之外，骆嘉麟是她认识的为数不多身上会带手帕的人。
骆嘉麟的手帕有股淡淡的草木香，像是在雨后的松树林走过后阳光洒在上面的味道，很清新、很好闻。
“谢谢，”从电影院出来后，沈妙刚要把沾有自己眼泪的手帕还给他，却又收了回来，“不好意思啊，给你弄脏了，要不我回去洗洗再还给你吧。”
骆嘉麟微微一笑，“小事儿，不用麻烦。”
哭，其实是件体力活，流了不少眼泪后沈妙也有点饿了，于是便拉着骆嘉麟去墨寨，准备带他也尝尝那家巨好吃的马记包子铺。
“对了，等会吃完包子，带你去见个人。”吃包子的时候，沈妙故意卖关子道。
“谁？”
沈妙笑着咬了一口包子，“见了你就知道了。”
既然来了墨寨，除了吃好吃的包子之外，自然少不了见一见漂亮的姑娘啦~
李山茶和曹云一直在隔壁街卖豆腐，趁着今天时间还早，说不定还能碰到她们呢。
李山茶是沈妙现实接触过最漂亮的姑娘，所以她也想让骆嘉麟见识一下，自己所目睹过的最靓丽的风景。
说来也是巧，沈妙和骆嘉麟来到旁边那条街找她的时候，李山茶正在和曹云收拾着摊位。
自从李山茶嫁来后，曹云豆腐摊的生意就变得极好，哪怕都晓得李山茶嫁了人，每天还是有源源不断地人来买她家的豆腐。
今天赶上周末，曹云平常一般都要做五六板的豆腐，今天却只做了三板。
原因无它，只是想早点收摊好带着儿媳妇逛逛街，好好地消费一把。
李山茶嫁来她家后，整天不是陪她来摆摊就是在家准备豆子、做家务，除了年前带她逛过一次集后，基本没怎么在外面逛过。
好歹也是自家正经娶进门的儿媳妇，身为婆婆的总该带她买两身新衣裳才是。
在把木桶放上车的时候，李山茶抬眼就瞧见了沈妙。
许久没见，可把李山茶给高兴坏了，远远地就踮起脚来朝她招手。
“嫂子~！”
两三月没见，李山茶瘦了不少，可模样却瞧着更娇媚，也更有女人味儿了。
身上那一套短袖短裤露着手臂和小腿，犹如一颗剥了一半的莲子，或许是老天爷都不忍心伤害她的美，在别的人被太阳晒得黢黑时，她的皮肤不仅依旧白皙，甚至嫩得能掐出水来。
没有一个男人会不惊讶于李山茶那张绝美的面孔。
在看到李山茶时，沈妙注意到了骆嘉麟的瞳孔微微扩张了些许，和她料想的一样，就算骆嘉麟在警察局工作，阅人无数，但他从前一定也没有见过像李山茶这么漂亮的女人。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男人那么粗鲁，仅仅欣赏了一眼后，眼眸里的情绪就变成了礼貌和尊重。
“婶子，你们这是准备回去了？”
“不回去，听说今儿南街来了不少小商贩，就想着带上恁嫂子去转转，给她买点东西。”
都说越漂亮的女人越娇贵，这句话好像并不适用在李山茶身上。
起初曹云想着她可能是不会说话，又听不懂话，所以不愿意出门，但相处几个月下来，曹云发现她是单纯地怕给家里添麻烦，想给家里省一点钱。
曹家的情况是不好，可也没有差到养不起媳妇的地步，眼看李山茶脚上那双鞋都快磨破洞了，曹云跟她说要买一双新的说了快一个月了，李山茶这才答应陪她逛逛。
正好，沈妙也想看看新来的商贩会卖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便主动挽起了李山茶的胳膊，和她们一起去了南街。
是周末，又赶上来了新的商贩，所以墨寨的南街要比往常热闹一点。
看着沿街两边的各个小摊，李山茶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童一般，兴奋地睁大了眼睛观察着摊位上各式各样的物什。
她没有停下来，也没有试着拿起来，就只是单纯地看，好像对她来说，只是这么看一看就已经很满足了。
还是曹云主动拉着她走到一处卖鞋的摊位，把她按在了板凳上，她才肯试一试曹云拿给她的鞋子。
“试试这双吧，我瞧着挺配你的。”
李山茶个子高有一米六八，可脚却长得很小，只有三十五码。双足娇小皮肤又白嫩，所以不管是什么颜色的鞋，穿在她的脚上都很好看。
布鞋耐穿，深红色的鞋面耐脏，价格又不贵，曹云便让老板拿了两双给包上。
“啊，啊。”
在曹云从口袋里拿钱时，李山茶赶忙站起身摆摆手，一边指了指鞋子里印着的号码，一边比了一个“三”一个“八”。
“你是想换双38码的？”老板拿起另外一双三十八码的鞋猜测道。
李山茶笑着点点头。
老板：“你穿35的正好，38太大了，你穿着容易掉。”
李山茶拉住了曹云的手臂，还是淡淡地笑着。
她的意思是：曹云的脚码是三十八码，买得大一点，她们就能换着穿了。
“不用，我有鞋，家里还放着好几双呢。”
知道李山茶听不懂，所以曹云指指自己的脚，又指指家的方向，最后又比划出了几个数字。
可能这就是她们婆媳间的默契吧，就连沈妙都没看懂曹云比划的意思，李山茶却看明白了。
李山茶把包好的鞋抽出了一双放在桌上，指指老板手里另外一款三十八码，又用手指比了个叉，示意她道：一人一双，要不就不买了。
曹云拗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好好好，那咱娘儿俩就一人一双。”
这一圈逛下来，原本说是专门带李山茶来买东西的，结果她就只买了一双鞋、一套衣服而已，倒是给家里和李群涛添了不少东西。
曹云原本瞧上了好几件适合她的上衣，还有裤子啥的，可只要一掏钱李山茶就要
走，就算买下来了，等到去了下一家逛的时候，她也会偷偷跑回去退掉。
好像对她来说，只要把家经营好就够了，自己的美丑并不是那么地重要。
“她是哪里人？”
“南方的，嘶，还是少数民族的。”跟在她们后面，沈妙一边吃着纸碗里刚出锅的臭豆腐，一边斯哈斯哈地回道。
出于警察的直觉，又通过这一路的观察，骆嘉麟对李山茶不免有些疑惑：“少数民族怎么会听不懂普通话？就算不会说，多少也能听懂一些吧。”
沈妙只顾着给臭豆腐吹气，完全没在意他说了什么，“不知道，可能，呼呼，她从小住在山沟沟里吧。”
不对，还是不对。
骆嘉麟不说了解五十六个民族所有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但多少还是接触过几个少数民族的。不管是从习惯，还是举止，甚至是李山茶道谢的方式都很不一样。
直觉告诉他，这个李山茶的籍贯并非沈妙了解的那样，她的身上一定有秘密。
“让一下让一下！”
嘭！
沈妙听到了后面有人骑车靠近的声音，也听到了吵闹的车铃声在催促着自己。
可等她想要躲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还没往一旁闪身，手臂就被那人给猛地撞到了，纸碗里那三块热气腾腾的臭豆腐，还有半碗还冒着烟的浓汤，就这么水灵灵地泼到了骆嘉麟的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
沈妙：“看着点路啊！路上这么多人还骑这么快。”
看到掉在地上的臭豆腐，沈妙虽然觉得浪费了很可惜，但还是赶紧转过身去查看骆嘉麟的情况。
骆嘉麟今天穿了一件浅色的衬衫，浓汤直接给他身前一大片给染了色，也还好有衣服这么挡了一下，能及时隔绝大部分的热量，但露在外面的脖子还是被烫到了。
“疼不疼啊？还好吗？”
“没事没事。”
烫伤一定要及时处理，看到骆嘉麟脖子开始泛红，沈妙赶紧拿出纸来替他擦拭。
这大街上的也没有水龙头，要再往前走几百米才能到卫生间了。幸好，刚才瞧着小摊上的牙膏便宜就买了一管，眼下正好能派上用场。
“我来吧。”
“别动，”沈妙自顾自地挤出一条牙膏，把他伸来的手给推开了，“你这看不到溅在哪了，抹了也抹不匀。”
说着，沈妙便轻轻将手指给按了上去，打着圈地把牙膏一点点地晕开。
嘶……
刚才还被烫得发疼，牙膏覆上去的一瞬间，骆嘉麟只感觉到了一阵冰冰凉。
沈妙的动作很轻，为了能够快速给烫到的皮肤降温，在手指抚过之后，还会朝着涂有牙膏的地方吹气。
呼~呼~呼~~~
好凉，好，好痒……
骆嘉麟在仰起头时，没办法看到沈妙的脸，但是他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了沈妙在贴近自己脖子时，仔细为自己涂抹牙膏的画面。
喉结上下滚了滚，他的确感觉到被烫伤的部位凉快了不少。
不过，这股灼热的温度并没有消失，而是在开始转移。
从脖子和锁骨附近向四处蔓延，最后汇聚在他的耳朵根……
扑通扑通……
心跳逐渐加速，他紧张到垂在身侧的双手十指都不由得蜷了蜷。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也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觉。
分明脖颈被烫得生疼，可这种微微凉其中又掺杂着些许紧张的过程，还有沈妙指尖的触感又，又让他感受到了一丝别样的……
传说中“痛并快乐着”的感觉，原来就是这样吗？
不止是骆嘉麟，正在仔细给他涂抹牙膏的沈妙也纳了闷了：
好奇怪啊，他不是只烫到脖子了吗？怎么脸和耳朵也跟着变红了？
逛得差不多后，她们便准备回去了，沈妙没有让骆嘉麟开车送自己，而是接受了李山茶和曹云的邀请，答应跟她们回家里吃顿饭。
于是从墨寨出来后，沈妙便坐上了三轮车跟她们一起去了芦花村。
时间不早了，回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夏天天黑得晚，即使已经快七点了，还能看到西边残留的一道晚霞，渐渐东升的月亮和星罗满布的群星也不甚明亮。
正是晚饭点，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能闻到不同的饭菜香。
可快走到自己的家门口时，曹云却看到原本紧闭的院门是虚掩着的，还没走进，就听到了一个女人“咯咯咯”的笑声。
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虽然没见到女人长得什么样，但从院子里飘出来的那股脂粉味十足的香味就知道，一定是花了钱才能买来的笑。
“好了好了，我该走了，该给钱了。”
“给什么钱？刚才不是给你过了？”
“说好了，内了得加钱，万一我怀孕了呢？”
“就是要你怀孕啊，怀孕了直接生下来，我养。”
“你别胡说八道，赶紧加钱，再晚路上该黑了。”
“没有，咋？不想生？怕我养不起你？”
隔着好几道门，沈妙听不清里面在说什么。
只听到原本有说有笑的语气，开始逐渐变得紧张，到最后直接翻了脸。
脸色同样在变化的，还有沈妙身旁的曹云。
原本还有说有笑地准备开门呢，屋内那个女人的声音瞬间让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收回了握着钥匙的手，几秒钟的功夫，她的脸色就变得铁青。
看她的表情，这样的事应该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她恨不得一脚把门给踹开，揪着李群涛的耳朵问问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脸面，可李山茶却在她破口大骂之前及时拉住了她。
奇怪，比起曹云，她才是那个更应该气愤的人才对。
她可是李群涛的老婆哎，亲耳听到自己的老公找了站街女，在她的脸上，沈妙竟然看不出有丝毫的生气，好像里面的那个人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但她倒是很紧张曹云，害怕她会把自己的身体气得不舒服。
“那个，婶儿，我刚想起来，俺家还有点事呢。”
眼下这个情况，沈妙不好再继续留下，哪怕再想要吃一口他家的瓜，也不得不找个理由离开。
万一站街女和李群涛又酱酱酿酿一番呢？
万一李群涛出来后，和曹云、李山茶发生争执呢？
自己不过是个外人，这种情况还是选择回避比较好，免得李群涛的面子上过不去，像婚宴那天一样对自己大打出手……她可不禁打。
沈妙装作没听到里面的动静，勉强扯了下唇角，给双方都放了台阶下：“下次再吃吧，我就先回去了哈。”
“欸……”
曹云想要挽留，毕竟沈妙大老远跑这么一趟，总不好让她连口水都喝不上就走。
可是家里面的这个情况……她又实在没有脸，留她下来继续看笑话。
“不用送了，你们快回去吧。”沈妙一边走一边对她们说道。
曹云知道她是一片好心，可心里的愧疚又不好说出口，只得挥挥手朝她点头，“中，那，那下次咱再吃。”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李群涛家的懊糟声，来时天际还有一抹晚霞呢，这会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天黑了，芦花村离清河村有十几里远，要是这么走不知道得走到什么时候，再说了，路上又不安全，万一碰到点啥不干净的东西……
于是沈妙拐了个弯，到后面的那条街准备找人借一辆自行车和手电筒。
还好这会家家户户都准备吃饭，所以院子都有人在。
沈妙敲开了离得比较近的一户人家，自报了家门后，人家很大方地答应了她，还说不同太急，可以晚两天再还。
“他妈的，老子的事儿要你管？！”
“我是恁娘，不让我管让谁管？”
咚！
“好好的，你出去几年咋会成这样啊？我嘞小？”
“我咋样了，我从小到大就这样，从来没变过！”
嘭……啪！
表面上这里和李群涛家是不同的两条街，可实际上两个院子却是斜对角的位置，那边的声音稍微大一
点，这边也能听得清楚。
哗啦啦……啪！啪啪！
战场从院子转移到了屋里，可摔砸的动静依旧是此起彼伏没有半刻停歇，偶尔还掺和着几句李群涛的叫骂声。
这边的院子，小姑娘正捧着碗吃饭呢，被那噼里啪啦的动静吓得不轻，嘴里那口米饭都不敢咽下去了，可当妈的却不敢替闺女出头，只能收拾着碗筷，准备把桌子拖回到屋里去。
在李群涛回来之前，曹云家要是遇到了困难，村里的村民都会热心地伸出援手去帮她；可自打李群涛回来之后，她家再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却没有人敢靠近了。
李群涛的脾气太差，简直不像是曹云亲生的，动不动就吵吵巴火地要动手，回来这才半年，已经打了村里四五个人了。
所以没有人再想管他们家的事，也没有人再想跟他们家打交道。
随李群涛在家干嘛，他们都装作不知道。
害，由他去吧！
——
房间里，曹云气得头直晕，扶着柜子大口地喘着粗气，可李群涛却跟没看见似的，自顾自地点上了一根香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还朝着她的方向随意吐了一口烟圈。
这香烟不是买的，是李山茶用烟丝帮他卷的。
他觉得商品烟太淡，还得是没加工过的粗烟丝抽着过瘾。
床榻上被李群涛和那女人折腾得不像话，还有几块被打湿的痕迹，可李山茶却像没看到一样，一边用床扫打理着床上的褶皱，一边将毯子给叠好。
她就像是一个下人，没有掺和进主人家的事，只是自顾自地干着活儿。
“小啊，你能不能安安生生过日子？都娶媳妇了还往家里带人，你是想干啥？”
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李群涛没好气道：“我想干啥？还不是想给家里添人口？！”
瞧李山茶在一旁只顾着打扰，却听不懂话的样子他就来气，抬手一巴掌就扇在了她的脸上。
啪！
那一巴掌让李山茶的脸上瞬间红了一块。
“妈的，我当初咋会带这么个赔钱货回来？不下蛋的鸡！”
李山茶没有反抗，甚至脸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顺势跪在了地上，双手匍匐在身前，似是在请求他的原谅。
可李山茶的恭敬并没有让他息怒，反而气得更狠了，随即又是一脚踢在了她的肩膀上。
“你这是干啥？！”
看到李山茶任打任骂的模样，曹云心疼坏了，赶忙上前去扶她，李山茶却不停地摇头同时想把她推开，好像很害怕她会被自己连累。
“起来，你是他媳妇，不是他的下人，跪他干啥？！”曹云坚持着把李山茶从地上拉了起来，替她拍了拍裤腿上沾着的灰土。
她是个好的儿媳妇，曹云的心里有数。
所以哪怕她进门半年肚子也没有动静，她也不会把原因全都怪在她身上。
比起这个天天在家无所事事，只知道惹祸发脾气的儿子，她宁可只有李山茶这一个儿媳妇！
“她就是奴隶，￥#%……！”
什么？塔什么？
李群涛刚回来时对李山茶还挺好，就因为李山茶的肚子迟迟没有动静，所以李群涛隔三差五就会冲她发火，同时还会骂些自己听不懂的话。
应该就是李山茶的家乡话吧。
曹云没听懂李群涛骂李山茶的那个词，不过李山茶却听懂了，并且还乖乖地低下了头。
在李群涛眼里，只有怀孕的，能生孩子的才算是老婆、妻子，否则就只能继续当奴隶。
同时，他又不想把李山茶换掉，重新娶别人进门，一是因为太花钱，二是因为李山茶长得实在漂亮，又是他花钱买的，所以不舍得。
就让她在家里继续当奴隶吧，等到他哪天把谁的肚子搞大了，孩子生下来后就让她来带，也能省下一笔钱。
“钱呢？赶紧把钱给了，不给钱今天我可不走了啊。”
那女人还在院子里等着没有离开，就算里面吵得不可开交也跟她没关系。
她只管拿自己的钱，不给就不走，要是敢动手她就直接讹上他。
反正她是下九流，为了赚这点钱，她什么脸都可以不要。
李群涛正烦着呢，听到外面的女人还在嚷嚷，捋起袖子就准备出去，是李山茶及时拉住了他，这才免了女人的一通拳脚。
从屋里出来，李山茶走到女人面前，朝她比划了半天示意她赶紧离开。
“钱，我要钱，”女人不明白她说什么，于是搓搓手指，“没有钱我是不会走的。”
钱。
李山茶明白了这个字。
于是她从自己缝在裤子里的口袋掏出一只小布包，拿出了几张皱巴巴的票子。
那是曹云平时给她的一些零用钱，她没舍得花，全都存在身上。
她不知道女人要多少，便全部递到了她面前。
瞥了一眼李山茶脸上的五指印，女人并没有贪婪地全部拿走，只是从中抽出了两张。
她能看得出来，李山茶是个苦命的女人，大家都是女人，女人又何苦为难女人？
“唉，摊上这么个男的，你也真是倒八辈子的血霉了……啧啧。”女人好像知道李山茶听不懂，所以便不顾忌地当着她的面调侃道。
女人走后，李山茶把剩下的钱重新收了起来，长长舒了一口气后便准备回屋。
转过身时，曹云正站在屋门口静静地看着她。
李山茶走上前要扶她，却被曹云给推开了。
“山茶，要不你走吧。”
曹云的声音很小，似乎怕被屋里的儿子听到。
她的声音很苦，不是为自己，是在为李山茶。
就算是买来的，她在家里当牛做马的这几个月也够了。今天她只是挨了一个巴掌，前天、上个礼拜，还有半个月前……她如今已经是一把老骨头了，自己说话李群涛都不肯听呢，又能护着她几天？
走吧，不走怕是哪天就要折在儿子手里了。
想着李山茶听不懂，曹云还比划着离开的手势。
李山茶上前再次挽起了她的手臂，指指她又指指自己，最后又用手搭起了屋顶的形状，坚决地摇摇头：
你，我，一家人，不能走。

第55章 她原来会说话？
自从姚恒毕业去上班后,就没什么自由时间了，想约他出来玩都要提前好几天去约，还有可能会临时爽约。
上次答应沈妙说周末见的,结果又要加班，改约了下周三；到了周三又突然要开大会,挪到了周六；好不容易等到了周六,沈妙刚要出门，姚恒又给她打电话说要去外地出差……
来来回回折腾了快一个月，才终于盼到姚恒放假。
“快快快，快接一下,我拿不住啦。”
以前都是姚恒去沈妙家给她带好几兜的零食，这次也轮到沈妙照顾他一回。
沈妙这大包小裹里装的东西虽不值钱,可全是自己亲手做的：晒好的红薯干、腌了好几个月的小咸菜，还有她配的各类药饮，祛火降燥的、提神醒脑的、宁神安眠的，每一包都是分好的量,外面也有标注。
虽说侯文涛的那档子事对姚远的影响不大,事情过去半年后也少有人再提起,但姚远还是将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上，很少回家。
北关村的这个家,相当于就只有姚恒自己在住了。
姚恒平时工作忙，别说收
拾家了,就连炒菜做饭都还很生疏呢。
身为陈秀兰的好姐妹，姚恒的“姨”,沈妙自然会力所能及地照顾他，给他送些耐放的零嘴，省得他半夜回到家连口吃的都找不到。
“这是我早上包的馄饨,给你放冰箱里了啊，水开了下进去滚六七分钟就能吃了。”
“这冲水的茶一天别喝太多，一包就够了，喝多了容易伤胃。”
“这糖蒜是俺妈腌的，恁妈最爱……唔，你下面条的时候可以掰一半吃。”
出去玩的时候姚恒是行家，但要说在过日子这些事儿上，沈妙才是里手呢。
一样样地交代着自己带来的每一样食物该怎么吃、怎么保存，正跟他说着呢，姚恒忽然站起身回到屋里，出来后便将一只铁皮罐子塞到了她手里。
“拿着。”
罐子的表面被一层黑色的薄膜包着，上面什么都没写，摇一摇，还能听到里面那颗钢珠在来回碰撞时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这是啥？”
随意地坐靠在沙发上，姚恒拿起一根红薯干慢悠悠地吃了起来，“辣椒喷雾。”
沈妙闻了闻喷嘴附近的味道。
“阿嚏！”
嗯，确实有点呛鼻子，而且那股辣味要比炒菜的辣椒呛得多。
沈妙揉了揉鼻子，把那瓶喷雾又丢给了他，“你给我这个干嘛，辣椒到处都能买得到，还用装在罐子里啊。”
“谁让你炒菜用了，是让你防身的。”姚恒将罐子拿好，摇了摇后对着空气喷了一下，“要是碰见坏人就这么喷他，保准辣的他什么都看不见！”
嘶……
辣椒水喷出来后，那股火辣辣的味道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了。
能不能辣到坏人不知道，反正是把他们俩给辣得半天睁不开眼。
“我防什么身？咳咳！村里又没人会欺负我。”
“你没看新闻吗？最近咱们市可不太平，从过年到现在前前后后地都死了好几个人了。”
沈妙每天都有看豫市电视台的新闻，可并没有他说得这么严重啊？
上个月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具男尸，但她记得警方已经发过通报了，是歹徒为财抢劫杀人，而且当时警察就已经开启调查了，想来过了这么长时间，那歹徒也已经落网了吧。
姚恒撇撇嘴，再次把辣椒喷雾塞给了她，“你呀，还是不懂得这社会险恶！”
姚恒在公司里跑业务，经常要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认识的人多了，听到的消息也就多了，尤其是跟他们这些要整天在外面跑的业务员有关的坏消息，更会格外留心。
豫市今年很不太平，从过年开始到现在，不包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类事件，已经闹出四起没能勘破的命案了。
按理说，今年为了迎接香江回归，各个省份都会加强治安，可偏偏豫市却出了四起至今没能抓到凶手的大案。
豫市表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如平常。
但其实不过是上面把这令人恐慌的消息暂时压下去，避免公众恐慌、影响社会安定罢了，只有和公安打交道的人才知道，他们的工作压力有多么大，心里有多么慌。
具体的情况姚恒也不太清楚，只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案，而且凶手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到。
他想着沈妙这丫头闲不住，隔三差五就想来市里玩，便从别人那买来这辣椒水喷雾给她防身用。
毕竟真要见了歹人，她一个女孩子怕是拿什么锋利冷兵器都没用，远不如“化学武器”能一招制敌，只要喷得准，瞬间就能让对方失去攻击力。
想着是姚恒的一片好心，沈妙便没有再推辞，于是顺手把喷雾收进了包里。
快到中午十二点了，沈妙本想着姚恒给人家打工赚点钱不容易，就说在家里吃。
没想到姚恒说前两天他发了工资，加上他存折里原本的钱正好凑齐66666.66，沈妙瞬间就没有了要替他省钱的想法。
差点忘了，就算是跑去给人家打工，他家里也是很有钱的。
操心他赚钱不容易？呵，怕是自家一年赚得都没姚远给他的零花钱多呢。
冲着他存折上的数字，沈妙决定狠狠敲诈他一笔，让他请客去吃肯德基，花他个十几二十块的，让他出出血！
结果姚恒嫌弃她敲诈的水平太低，于是主动提出请她去百货大楼旁边的步行街，吃更加高档的港式茶餐厅。
这是沈妙第一次茶餐厅吃饭，白色系的装潢配上偏英式的餐具，简直和电视里的港式电影一模一样！
来茶餐厅吃饭的人不少，他们到得又有点晚了，所以要和其他食客一同在门口等位，不过还好，等位的人不多，应该很快就能进去了。
“你看你看，是吴爷爷和他的老相好！”沈妙用餐厅的传单挡住自己的半边脸，一边压低着惊讶的声音，一边戳着他的胳膊提醒道。
“在哪？”
为了不被瓜主发现自己在议论他们，沈妙假装累了靠在他的肩膀上，同时刻意地看向外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两点钟方向，靠窗从里到外的第二桌。”
顺着沈妙说的方向，姚恒果然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和坐在他对面那位“相好”。
吴爷爷全名叫吴全福，和姚家住在同一栋楼，姚恒住在六楼，吴全福住在三楼，算是看着姚恒从小长到大的老邻居了。
吴爷爷的儿女们都在南方，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姚恒小时候经常会跟他回来过年的孙子孙女们玩，长大后就没再联系过了，不过平时上下楼遇见时，还是会同他打招呼。
“你竟然连吴爷爷都认识？”
“那当然了。”
姚恒先是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之前沈妙时常来找亲妈陈秀兰，两人好得跟亲娘儿俩一样，都是一样爱吃瓜的性子，陈秀兰自然会跟她聊起楼里这些邻居们的八卦。
吴全福的老伴去世得早，儿女们各个争气，早几年就去了南方奋斗，也算是闯下了一片不小的家业，他曾经也去南方住过几年，不过不适应那里的生活习惯便自己又回来了。
不过他家的房子不少，又有儿女们时常打钱，所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听陈秀兰说，他几年前找了个相好的，年龄比他小了二十多岁，今年四十多，跟他的小儿子一般大。
听说他的老相好也是城中村的，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村的，说起来，俩人也好了四五年了，但一直没有结婚，他的老相好也没有跟他同居，只是偶尔来陪陪他，顶多呆一两天就走了。
陈秀兰猜测，他们没有结婚估计是怕儿女们不同意，觉得他们会认为他的相好是图谋他的家产。
沈妙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她还猜测，儿女们应该没有不同意他们结婚的机会，因为他们八成还不知道老爷子有了第二春呢！
关于吴爷爷的这位老相好，陈秀兰那天可是掰着腿跟她说了好半天呢。
说什么吴爷爷对她是一见钟情，说即使是俩人没结婚，吴爷爷也甘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还说这个老相好私生活不检点，好像还跟好几个老头勾勾搭搭得说不清……
总之听陈秀兰的描述，这女人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迷得老头们不行不行的，没有一个老头能够抵御她的魅力，可谓是老头们一众的“梦中情人”。
听她说得那么神乎其神，沈妙着实是对这位“狐狸精”好奇得紧，想不到今天竟然有机会能在这里碰到。
他们应该是点完了菜正在等餐，桌子上只放了一壶红茶和两小碟开胃小菜。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看自己，女人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姚恒。
四目相对，女人只是微微一笑。
她很聪明，她知道那一束目光所找的人不是自己，随即朝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使了个眼色，告诉他身后有他的熟人认出了他。
重新把老花镜给戴上，扭过头时，吴全福一眼就认出了姚恒。
“姚恒？”
目光在他和他一旁的沈妙身上转了个来回，他微笑着说道：“带女朋友来吃饭啊。”
“呃，是，是……”
姚恒紧张极了，捏着传单的手指不由得攥紧了几分。
姚恒小时候很亲近同一栋楼里的爷爷奶奶们，可长大了之后，就慢慢变得疏远了，只会偶尔在楼道里见面时同他们问好。
如今他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姚恒倒觉得有些尴尬和无所适从了。
“前面估计还要等几桌呢，要不坐过来一起吃啊？”女人将杯子往里挪了挪，主动邀请他们道。
分明是第一次见面，女人却像是
他们的老朋友一样，态度很是热情。
不同于陈秀兰那骄阳似火般的自来熟，女人更像是徐徐的春日煦风，不会强迫你答应，可要是拒绝又会觉得辜负了她的善意。
“不，不用了吧。”
“是啊是啊，应该等一会就有空桌子了。”
沈妙和姚恒瞬间化身成两个摇头娃娃，脸上勉强的笑比哭还要难看。
和长辈一起吃饭本来就很奇怪了，更何况还是两个不那么熟悉的长辈？
再加上沈妙和姚恒之前都听过吴全福和那女人的事……刚在背地里说完人家，紧接着就跟人同桌吃饭，确实有点“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意味。
“来吧来吧，”女人不止是表面客气地一句话，而是真的希望和他们同桌吃饭，“听你吴爷爷说你大学毕业了，我正有些事情想问问你呢。”
女人的话都说到了这份儿上，再拒绝可就不太礼貌了，尤其他们在隔着这么老远说话时，还有服务员和其他食客时不时地看着，弄得他们只好走过去和他们坐在同一桌。
“呀，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
沈妙还没坐下，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
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
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
坐在女人身边，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谢谢阿姨，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
“这小嘴儿甜的，真叫人喜欢啊，”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喝红茶可以吗？他家的红茶很香呢。”
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话还没说完呢，杯子就快倒满了。
沈妙：“嗯，可以的。”
“我来吧。”
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倒个水而已，我来就行了。”
“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你的胳膊受凉了，得好好休息着。”
是啊，倒个水而已，又不会累着手。
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三分是推辞、四分是关切，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
不止是他，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这壶里的水烫，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还是我来吧。”
倒完了茶，女人又叫服务员重新拿来了两份菜单，分别交到他们手上，“你们看看想吃什么？再多加几个，今天你们吴爷爷请客，千万别客气。”
“不行不行，出来吃饭肯定得是我们小辈请客，哪能让吴爷爷掏钱？”姚恒连忙拒绝道。
“别别别，其实你们刚进店里，我就瞧着你们了。都说有福气的人走到哪身上都有光，让你吴爷请客，就当是让我们沾沾你们的福气，蹭蹭你们的光了。”
女人的这话说得实在是太好听了！
分明是请客，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好像自己才是占便宜的那一方。
能怎么办呢？不让请客就是不让沾光，这谁能拒绝得了啊。
架不住女人的盛情，沈妙和姚恒只好再加了两个菜。
等着上菜的这会儿功夫，吴全福给他们彼此介绍了一番，在提起这位“红颜知己”时，能看得出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和骄傲。
女人名叫乔珍珠，今年四十六岁，他们是在广场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吴全福对她是一见钟情，所以很快他们就陷入了热恋，而这股热乎劲儿一直持续到现在，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还又升高了几度。
而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坐在乔珍珠身边的沈妙也在很仔细地打量着这位“狐狸精”。
说实话，她的容貌和漂亮完全不搭边。
但是，她很精致，即使已经四十多岁了，她还在很用心地打扮着自己：红色的指甲油涂得很均匀，平滑的衣服上没有一条褶子，还有那一头烫过的短发，好像每一缕都是精心熨烫过的，没有一点毛糙的感觉。
不仅仅是她的穿搭装扮，她这个人看起来也很有气质和涵养，笑不露齿、坐不露膝……哪里是什么妖娆妩媚的狐狸精？分明是举止优雅的大家闺秀才对。
只是，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怪，略显低沉的音色有时候听起来像个男人，不过无伤大雅，因为她每一句话听起来都很叫人舒服，让人会自觉地忽视掉这些缺憾。
和《聊斋》里的那些娇弱、需要被疼惜的狐狸精不同，和吴全福在一起时，沈妙瞧着乔珍珠才像是被迷了心窍的傻书生。
“医生说了，老年人多吃虾好，补钙。”
“这汤可不能多喝，里面没什么营养的，来，这块排骨炖得很烂呢。”
“喜欢吃这道菠萝鸡啊，那我回家学着做做看，下次做给你吃呀？”
吃饭时，乔珍珠的注意力几乎全程都在吴全福的身上，她会为他剥虾、会帮他把排骨上的骨头去掉，还会及时地给他递去餐巾纸，眼里对他的关心藏都藏不住。
倒是她自己，看着盘子里有好多虾皮和骨头，但她其实就只吃了小半碗的米饭，如果不是吴全福主动给她夹肉，她就只会夹一些盘子里的素菜。
所以这么看来，即使这顿饭是吴全福请客，也是他应该的，因为乔珍珠吃得每一口饭都对得起她所付出的关心和照顾。
吃完饭后，吴全福约好要带乔珍珠去看电影，于是聊了一会他们便准备走了。
临走时，乔珍珠将包里的一把扇子拿出来送给了沈妙，“天气热，拿把扇子扇扇风吧，”她一边说一边又离沈妙凑得近了些，小声地提点她道，“男人都喜欢干干净净的女孩子，脸上流了汗可就不好看了。”
沈妙看着她，愣神地眨了眨眼。
简单的一句话，好像把她们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此时此刻，她不再是平常关系的邻居阿姨，而是与她很亲近的大姐姐，衷心期盼着她能和自己一样，有一个完美的约会。
那柄扇子好像是乔珍珠亲手做的，是用许多木片编起来做成的，每一片中间都是镂空的，拿起来很轻，轻轻扇动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这应该不是她特地放在包里拿来当礼物送人的，而是她自己确实在用的，因为扇柄处还有她手上护手霜的味道，用来固定的部位也有些磨损。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凉快让给了自己，这份见面礼有些重了。
看着他们手挽着手逐渐走远的背影，沈妙和姚恒在回去的路上，开始复盘着刚才吃的那一顿饭。
“你觉得乔阿姨她人怎么样？”
“嗯……好，很好，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感觉她对谁的好都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是很刻意、在演戏的那种。”
“对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你看她给吴爷爷剥的那个虾，虾线都给弄干净了！”
“那你觉得她是真心喜欢吴爷爷吗？”
沈妙和姚恒都给予了乔阿姨很高的评价，不论是外在的容貌穿搭，还是内在的气质涵养，都让人挑不出刺来。
但在沈妙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俩都沉默了。
吴爷爷看上她很正常，可她看上吴爷爷哪一点了？
吴爷爷就是很普通的六十多岁的
老年人，一般的容貌、一般的性格……不是他们看低了吴全福，而是他除了要比其他老年人更有钱之外，他们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更明显的优点。
钱，只能是钱了。
乔阿姨条件这么好，肯跟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吴爷爷在一起，多半是想等他去世后继承他的遗产。
即使现在吴爷爷的家里人不知道、不同意，但就凭她这么高的情商，能让沈妙和姚恒这样的陌生人在第一次见面时都对她赞不绝口，想来以后应该也能讨得吴爷爷儿子女儿的喜欢吧。
*
村里的消息确实要比市里要晚一步。
差不多隔了七八天，沈山生才从市里接到通知，要求各个村子留意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尤其是外来人口更要格外留心。
不过明面上并没有说杀人犯的事，只是说要提高村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正是每年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地里跟庄稼忙活着呢，哪有心思在意人的事？
倒是平常没事情干、时不时往出跑的人才该注意，就比如沈妙。
沈山生听到的消息更多一点，他从警察那打听到，今年发生的这几起命案应该都是一人所为。
还听说这杀人犯丧心病狂的很，也不管你是男是女，只要瞧着你有钱就会对你下手，事后要么抹脖、要么攮心口，基本都是一刀致命，压根没有要留下活口的意思。
虽说自家不算富贵，可沈妙往外跑总是不安全的，于是便特地交代她最近不要再去市里了，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
“禁足令”一下，沈妙只得老老实实地在医馆里呆着。
可最近大家都忙着干农活，白天基本没人往医馆里跑，真是要把沈妙给无聊坏了，又不能回家看电视，只能百无聊赖地捧着收音机听广播。
按理说，当大夫的肯定不希望自己门庭若市，但沈妙如今是真想来个人陪自己说说话啊……
噔噔……
嗯？有人在敲门？
噔噔……
没错，确实是有人来敲门！
沈妙趴在桌子上，捧着医书都快要睡着了，听到有人敲门，赶紧坐直了起来，对外面敲门的人说道：“进来吧，堂里有人。”
等了十几秒也没见那人进来，于是沈妙便站起身掀开了外堂的门帘。
欸？竟然是李山茶？！
她站在院子门口，不甚确定地朝里面观望着，在看到沈妙确实在这里时，这才安稳地松了一口气。
她穿了一身很素净的淡色衣裳，头上包着一条遮阳的方头巾，乍一看，她已经和村里的女人们没有什么两样了。
“外面热，快进来吧。”沈妙朝她招招手道。
这句话刚说出口，沈妙才想起来她听不懂自己的话，正要过去迎她呢，没想到下一秒李山茶就笑着朝她走了过来。
跟着李群涛在豫市住了大半年，就算不能完全听懂这里的方言，赖好也能明白一些常用词的含义。
像常用的一二三四五六，这些代表数字的她都能听明白，还有元毛分、大小这些在卖豆腐时能用到的，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包括平常使用率比较高的词她也能听懂一些，比如过来、进来这些带“来”字的，是要她靠近的，走、去，是让她远离的，还有，“滚”是骂人的话，因为李群涛的口中经常会冒出这个字，语气还很不好。
“怎么就你自己来了？曹婶子呢？”给李山茶倒了一杯水后，沈妙问道。
曹？
这个字李山茶也听懂了，不过她在念这个字的时候发音是第二声，不是第四声，所以不是在骂人，而是代指了曹云。
李山茶指了指家的方向，又比划了一个睡觉的动作，应该是想告诉她曹云在家里睡觉吧。
芦花村和清河村相隔十几里的路，中间除了有耕地、荒地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村子。
就算是本地人，也要在路上多问几个人才能知道怎么走，更别说人生地不熟且语言不通的李山茶了。
天晓得她是怎么向别人问路的，更不知道她这一路走了多久。
她也算是运气好，如今外面这么不安定，还能平安无恙地找到这儿来。
而她一个人从家里跑到这儿来，沈妙想着应该也是为了自己的肚子吧。
毕竟她和李群涛都很健康，一直怀不上孩子的话，不止李群涛急躁，她也该心急的。
“来，让我再给你把把脉。”
沈妙把李山茶的手腕放在脉枕上，用手指感受着寸关尺处的跳动。
不出她所料，还是和前两次一样，是个“男人脉”，只是这次摸着并没有前两次那么健康，大概是因为天干物燥比较上火吧，心火有点旺了，但对怀孕来说的话影响不大。
不过中医的检查毕竟不够全面，最好还是去医院用仪器再查查看，或许能发现一些中医诊断不出来的细节。
沈妙：“嫂子，有机会去医院做个检查吧，叫医生用仪器仔细再看看。”
医院？检查？仪器？
这些对李山茶来说全部都是生僻字，一脸疑惑地望着沈妙，她一个字都没听懂。
于是沈妙思索了一番后，开始用手语给她比划：
一个在市里的房子，里面像这儿一样可以治病，找到戴口罩、穿白衣服的人，然后躺在一张像床一样的东西上，让东西在身上来回地照一照……
为了让李山茶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把沈妙给累坏了。
要是单纯的聋哑人还好，给她写字大概也能看得懂，偏偏她连字都看不懂，只能看懂数字和几个简单的字，所以沈妙只能手舞足蹈再加上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跟她比划。
最后好不容易让李山茶听懂了，李山茶却笑着摇了摇头。
先是继续指指家的方向，然后又拍拍自己的胸脯和头，最后又皱着眉咳嗽了两声，指向了靠墙放着的那一排药架子。
她要表达的意思是：婆婆的身体不太舒服。
所以她来找沈妙跑一趟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曹云买点治病的药。
曹云的身体最近不太舒服，可是为了省钱一直不愿意看病买药，只是偶尔冲一个鸡蛋水来喝。想到沈妙是大夫，李山茶便趁着她今天在家睡觉的功夫，偷偷地跑来找沈妙买药。
明白了她的意思后，沈妙尴尬地挠挠头，把病历重新翻开了一页，继续向她问道：“婶子她除了咳嗽之外还有别的症状吗？”
见她还是用清澈无比的眼神看着自己，沈妙不禁叹了一口气：
得，又得开始给她比划了……
用手舞足蹈加道具的方式，交流起来确实比较费功夫，好在今天医馆也没有别的病人在等，沈妙也就不用太着急了。
又是经过了十来分钟的比划，沈妙终于问出了曹云所有的病症。
“她应该是这几天血压又上来了，再加上有点热感冒，所以身子不舒服。家里有备着降压药吗？”她差点又忘了李山茶不会说话，于是继续再药方上写着，“算了，还是给你再开一点吧，该咋煮药我都给你写下来，回去拿给婶子她就知道该咋熬了。”
圆珠笔写着写着又没水了，沈妙从抽屉里准备再换一支的时候，李山茶看到了放在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伸手将玉牌拿出来，李山茶放在了她的脖子附近，然后又双手合十地微笑着，似乎是在跟她说：玉牌是用来抱有的，要戴在身上，不是放在抽屉里的。
看李山茶对玉牌上那尊佛的尊敬，大概是很了解它。
她既然说要戴，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吧。
沈妙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过玉牌后放进了口袋里：“好，那我回家找一条红绳，赶明儿挂脖子上戴着。”
还好她今天是来找自己了，要是去市里头买西药，估计她身上的钱都不够呢。
给她抓好药后，沈妙便准备送她走了。
出门时，院子里刮进来了一道风，漩涡状的气旋将她正要戴的头巾吹了起来，像是故意捉弄她似的逐渐往上盘旋，最后挂在了院子里的树枝上。
头巾挂在了距离地面两米多高的地方，沈妙先是用笤帚把试着挑了两下，结果非但没有弄下来反而挂得更紧了。
沈妙：……
见沈妙捋起袖子编起裤腿，似是要准备爬上去把头巾给拿下来，李山茶连忙摆摆手，示意说不要了。
不过沈妙却不太好意思，对她说：“放心，我小时候经常爬树，没关系的。”
沈妙小时候也算是野着长大的，爬树上房、追猫打狗，样样擅长！可说起来她也有好多年没有爬树了，多少有些生疏，没办法像小时候那样跟窜天猴似的爬得飞快。
不过这么一点一点地也爬到了高处，并且只要伸伸手就能够到那块方巾了。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
沈妙有点后悔没拿个痒痒挠上来，因为差不多就差一个手臂的距离就能够碰到方巾。
试着把身子往前挪了挪，还是没能碰到，于是沈妙深吸了一口气后猛地往前顾涌了一下……
啪！
她不再是身材瘦小的小女孩了，树枝哪里承受得住她的体重？
沈妙只觉得身下一空，不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咚”地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啊！”
这一下摔得不轻，沈妙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摔碎了，心口更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她不敢动，只能静静地趴着，可不知道是不是摔得太狠了，她感觉脑子也变得有些迷糊了，想要让李山茶去叫人来，喉咙却怎么都发不出声。
“啊，啊……”
看到沈妙从树上掉下来，李山茶被吓坏了。担心会伤到她，所以不敢上前去扶，只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直跺脚。
就在沈妙累得想闭上眼休息会时，她好像看到李山茶跑出院子了，口中还大声朝村道里喊叫着：“#@￥%@#￥%！#￥%#￥%……！”
她，她竟然会说话？
可她叽里咕噜地在说些什么啊……

第56章 魅魔转世
沈妙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是被外堂电视机里的声音给吵醒的。
“嗯？醒了？”
听见屋里传出沈妙翻身的动静，沈万山便把手里吃了一半的花生往盘子里一丢，端起旁边那碗已经凉透的药,起身走进了她的屋里。
“嘶，疼……”
沈妙想要撑着床坐起来,结果手脚都像是被丢进玻璃碴子一样,尖角的锐利割得肉生疼。
“该！叫你好爬树呗？”沈万山戳了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调侃她道，“这次还是摔得轻，下次记住再爬高点。”
沈妙抿了抿干到起皮的嘴唇,接过了他手里的那碗药：“我又不是玩，是帮嫂子把她的头巾弄下来。”
“那都不会搬个梯子？”
沈妙：……
确实没想到,主要是高估了自己爬树的技术……
还好摔下来的位置不高，再加上沈妙运气好，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好好的，没有裂也没有断,就是受了一点皮外伤,不过好好休息几天也就没事了。
至于她当时怎么会昏倒,也不过是掉下来的时候脑子颠了一下，再加上身上太累,一时没缓过来才会晕过去，这会儿喝完药后已经感觉好了很多了。
对了,说起李山茶，如果没记错的话,沈妙在昏倒之前好像听到她开口说话了。
巴拉啥啥？咩什么玩意？还有害什么害？
沈妙忘了李山茶当时在叫喊什么，只记得她叽里咕噜地喊着一大堆她听不懂的方言。
不对，那应该也不是方言。
因为就算是少数民族的方言,可起码和普通话也有一星半点的相似才对，而李山茶当时叫嚷着的话，完全是另外一种陌生的语言，就像英语、俄语一样。
“爷，李嫂子下午喊的那话您能听出是哪的不？”沈妙问道。
“啥话？”
“就是我摔下来以后，她跑出去喊得话啊？”
沈万山皱了皱眉，用手背贴在她的额头测量着温度：“你说胡话呢吧，李山茶是个哑巴，她上哪能说话啊？”
“咋可能，”沈妙坚持道，“我掉下来的时候，亲眼瞧见她一边喊一边跑出去喊人了。”
“那你肯定是看错了。”
沈万山也还是刚才那番话，“她确实跑来叫人没错，但她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
根据沈万山的描述，在自己晕倒之后，李山茶的确跑出院子去叫人了，不过却不是用嘴巴，而是用她的一双手。
正是农忙的时候，整个村子里都静悄悄的。李山茶也不知道谁家会有人，于是她每路过一户人家，她都会用力敲打人家的门，就这么敲了一路。
听到敲门声出来的人不少，但没人能看懂她比划的手势，见她反复地指着沈家医馆的方向，众人才明白她的意思。
包括沈妙是怎么掉下来的，她为什么上树，也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比划”出来的。
开口说话？
在解释的时候，她的嘴巴是急得张开过不少次，可也不过是些“啊啊嗯嗯”的声音，根本算不上是说话。
所以肯定是沈妙听错了，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哑巴，咋可能会说话？
听沈万山这么言之凿凿，沈妙也开始怀疑自己了。
当时脑子确实有些迷糊，听错看错也是有可能的，可她怎么会幻听出李山茶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呢？
唔，好奇怪……
过了差不多快半个月，终于又等到了姚恒休息。
想着他上过大学，见多识广，可能会听过自己幻想出的“李山茶所说过的话”，便把那天的事儿跟他说了一遍。
“大概是什么样的？你给我学一下。”
沈妙思索了半天，为了能够帮助自己想清楚细节，还把李山茶跑出院子时的动作也学了一遍：“就是……呃，哇啦啦？咩？逮什么咔咔？”
“噗！”
姚恒一个没忍住，一口把嘴里的冷饮给喷了出来。
他可不相信李山茶跑出去求救时，会是和沈妙这样的动作：屁股一扭一扭的，为了能发清楚那几个大喇喇的音，还咧着嘴……这和动画片里的唐老鸭有什么区别？
看他笑得前仰后合，恨不得把嘴里的牙花子全部露出来的模样，沈妙嗔怪地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哎呀，我真没跟你开玩笑！我当时真的听到李山茶开口说话了。”
“那也不可能像个鸭子啊，”缓了好半天，姚恒的情绪才稳定下来，“我是没听过像鸭子的语种，要我说，可能真的是你出现幻听了。”
好吧……既然他都这么说，那就便当作是自己听错了吧。
这次来市里找姚恒，姚恒带她去市里的动物园逛了逛，还带着她去书店买了几本书。
不得不说，虽说姚恒是个男人，可沈妙却觉得和他在一起玩的时候，就跟小时候和村里的姐姐妹妹们是一样的。
他这个人鬼点子多得很，总能想到一些有趣的事儿。
不知不觉这么一天就快过去了，想着沈妙骑自行车回去不安全，姚恒就主动提出回家拿上摩托车钥匙，骑摩托送她回去。
“所以你不回我电话，就是因为一直都在他家是吗？”
刚走进楼洞，沈妙就嗅到了从楼上传来的“瓜”味。
为了能听得更清楚一点，沈妙在上楼时特意扯了一下姚恒的袖子，要他走路的时候轻一点不要吵到了楼上的人。
不止是她，同住在楼里的人听到楼道有人争吵，也都一个个悄悄打开了内门，让那弥漫着的火药味能够飘进自己家。
“我就说吧，这娘们不是个什么好玩意，纯纯就是耍你玩呢。”
“是啊，张哥哥，你可不能再被她唬了，她就是冲你的钱！”
“乔珍珠，咱们舞蹈团是方便大家交友，不是让你做这种不要脸的事的！”
乔珍珠？
那不是吴爷爷的老相好吗？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妙和姚恒相互了对视一眼，同时把要迈上台阶的脚给收了回来。
别的瓜随便，这个瓜得听！
沈妙吃过的瓜不少，就算从半中央开始吃，也能从三言两语中分析出来是怎么回事。
站在吴全福家门外的一共有四个人，三个是舞蹈团里的老姨老太太，另一个则是乔珍珠脚踏两只船的另一只“船”。
听着楼上话里话外的意思，应该是这另一位爷爷是新加入舞蹈团的，和吴全福一样，同样看上了乔珍珠，可乔珍珠并没有拒绝他的示好，也没有断了和吴全福的关系，三位老姨老太太看不过去，这才替他出头。
她们在打听到乔珍珠这两天住在吴全福家后，特地带他来捉尖，就是为了能让爷爷彻底对乔珍珠死心，也让吴全福看到乔珍珠“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真正面目。
“这里是我家，请你们都离开！”
“你放心，我是来找珍珠的，把话说清楚我会走。”
吴爷爷的语气严肃，张爷爷也是中气十足。
即使没看到楼上是什么情况，沈妙也能想象得出“两男争一女”的修罗场画面。
“老吴啊，你醒醒吧，都被骗了这么多年，你还不醒呢？”
“咱也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我能害你吗！”
“好你个乔珍珠，到底是给他们灌了啥迷魂汤？嗯？”
两位爷爷辈的男人僵持不下，老姨和老奶们也是对乔珍珠口诛笔伐，可身为卷起这场飓风的暴风眼，乔珍珠却迟迟没有开口。
就这么等啊等，等到空气中的火药味稍稍褪去了一些，乔珍珠阿姨才温柔地开了口：“张哥你别生气。”
她一边说，一边抬起手替他掸去落在衣服肩膀上的脏东西，“有话咱们好好说，你的心脏不好，要是气出个好歹，你让我怎么办？”
乔珍珠的手指是一股淡淡的雪花膏香气，分明前一秒张爷爷还气得不轻，却在她指尖落在自己身上时，顿然平静了不少。
“给你打电话你一直没接，我，我只是着急，怕你出事。”
说话时，张爷爷下意识瞟了吴爷爷一眼。
他就是来捉尖的，不过是找了个不那么难听的理由而已。
“傻瓜。”
从屋里走出去，乔珍珠像哄孩子一般娇嗔了一句，然后用食指抚平了他皱起的眉头，“我要在家的话什么时候漏过你的电话？即使是半夜，你给我打电话我也会起来接的。”
“我知道你着急我，可你这么急吼吼地一路跑来，万一血压上来了怎么办？你知不知道我也会心疼你的呀。”
乔珍珠短短的几句话，就把张爷爷从一只即将失去理智的猛虎，重新变回了年迈又需要被照顾的家猫，温柔的语气如同一把梳子，小心翼翼地梳理着他泛白的毛发。
虽然心情被她哄得好了不少，但他还是在吃吴全福的醋：“你来他家里干什么？”
“炖汤啊，”说着，乔珍珠又退回一步，站在吴全福身边，顺势挽起了他的手臂，“上次吴哥哥说喜欢吃九记家的鸡汤，我就来试着给他炖炖看。”
她的动作太自然了，自然到好像他们原本就是恩爱的两口子一样。
可又不是真的两口子，因为真的两口子不会允许对方去摸另一个男人的脸。
“呵，没干别的？”
另一位阿姨眼神在她身上来回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他们交叠在一起的手臂上。
“说出去谁信啊？孤男寡女在一起住好几天，就只是为了炖汤？！”旁边的奶奶声音也高了一个八度。
“你们……！”
面对她们的污蔑，乔珍珠及时拉住了想要为自己出头的吴全福。
“李姐，你的话不要说得这么难听。吴哥是个好人，我和吴哥之间这么多年向来是清清白白，你可以骂我，但请不要扯上吴哥。”
原本想从私生活方面去骂乔珍珠，可话说出口后，李奶奶自己都后悔了。
是啊，就算乔珍珠打扮得跟妖精一样，可吴全福都七十多岁了，他们之间哪里还能有什么私生活？
乔珍珠唇上的口红画得这么精致，脸上的粉底也拍得服服帖帖，怕是连亲亲贴贴这样的亲密动作都不可能有吧……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乔珍珠坦荡地将房门大开，“你我都知道，吴哥是个正直的人，就算留我在家住几天，我们也从没发生过什么，他一直很尊重我。”
乔珍珠自知不是户主，没有资格让她们进来，所以只通过打开门来让她们看到卧室里的那两张床。
一张是吴全福自己睡的，另外一张是临时支起来的行军床，床边放了一张小桌子，上面摆了一面镜子，全是她的化妆品和护肤品。
两张床中间那将近一米的距离，犹如王母娘娘的玉簪将他们隔开，可以斩断他们夜半时分任何的幻想。
除此之外，她们还发现屋子里被打扫得很干净，地板砖一尘不染，搭在沙发上的衣服也都叠得整齐，甚至餐桌上的花瓶里还插着一束新鲜的百合，让整个屋子都浸在淡淡的花香中。
“珍珠，不要跟她们解释了，她们是不会听的。”吴全福叹了一口气，无比心疼地看着身旁的乔珍珠。
可惜自己老了，不顶用了，否则一定会用肩膀为她扛起一片天……
乔珍珠摇摇头，“我没关系的，我只是怕别人误会了你。”
瞧他们那含情脉脉、眉目传情的模样，一旁的张爷爷只觉得嘴里酸味更重了。
他分明还能闻到乔珍珠的手在自己身上留下的香味，可现在，她的香味又被吴全福霸占了。
“珍珠，所以你选择了老吴，对吗？”张爷爷的声音有些哽咽。
见张爷爷蔫了的神态，乔珍珠再次对他露出了笑脸，“我没有要选择谁，我只是希望你们都能够过得好，和我在一起都可以开开心心的，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她像是回答了，又像是没有回答。
“那你和老吴到底是什么关系？”
“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那你跟我呢？”
“也是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我们就不能更近一步吗？比如在一起？结婚？”为了能够把乔珍珠从吴全福身边抢过来，张爷爷直接把底牌给亮出来了。
结婚，没有一个女人能抵御这两个字的诱惑。
起码带他来的老姨老奶们，在听到他要娶乔珍珠时，眼睛里就燃起了嫉妒的火焰。
老张头的情况不比吴全福差，城市户口、儿子在美国工作，有房有车有照顾他的保姆，要是乔珍珠嫁过去了，那就是实打实的阔太太，什么事儿都不用自己干。
像他这样好的条件，哪个老太太会不愿意？
可乔珍珠拒绝了。
“张哥，你要这么说，可就是看低我了，”乔珍珠对他开出的条件不为所动，“你觉得我同你来往，是为了结婚图你的家产吗？”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乔珍珠打断了他的话，继续说道：“咱们来往，是因为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开心，你是个很有趣的人，能跟你一起跳跳舞、一起吃吃饭，对我来说就够了，我从没想过要跟你结婚。”
望着乔珍珠真挚的眼神，此时此刻，张爷爷的心里五味杂陈。
他很失望，失望她不肯选择跟自己结婚，也很羞愧，羞愧自己用“钱”侮辱了她，更有几分庆幸，庆幸她不是看上了自己的钱。
“那你这是啥意思？脚踏几只船你还有理了？”
“就是啊，又吊着吴哥又吊着老张，你到底要不要脸啊。”
乔珍珠还是那句话：“我没有要吊着谁，只是希望多交几个好朋友、好哥哥而已，如果他们不喜欢我这样，离开我、不联系我都可以。我是会遗憾，但不会惹人烦地去纠缠。”
说完，她又看向了张爷爷，问道：“所以张哥，如果我只想跟你做很好很好的朋友的话，你还会愿意跟我一起跳舞，跟我一起出来玩吗？”
“我……”
一时间，张爷爷的思绪开始打架了。
可仅仅短短几秒钟，他就有了答案。
“……”
沉默，就是他的答案。
他同意了。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哪个男人会心甘情愿地走进坟墓呢？特别是像他们这种上了年纪的男人，好不容易
从坟墓中逃脱没人管着自己了，怎么会想再跳进坑？
乔珍珠是很好，会打扮、有素质，但如果娶回家，难保自己的儿子不会闹，到时候就是一堆子的破事……
像现在这样偶尔出去玩玩，不用负责、不用操心，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可能唯一的不好，就是她不是独属于自己的而已。
“那你以后会多一点时间找我吗？”张爷爷不生气了，那故作赌气的语调跟个小孩子一样，想要从乔珍珠这里多争得一点宠爱。
乔珍珠笑了，“当然，我一定会多多关心你的。”
在说话时，她并没有松开挽在吴全福胳膊上的手，反而缠得更紧了一些，“但是张哥，我和吴哥也是认识多年的好朋友，我希望你们能相处得融洽一些，好吗？”
“嗯……”
张爷爷也同意了。
既然要品尝乔珍珠亲手做的空气茶，就要遵守她的规则，加入到这个过家家的游戏里。只有先坐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以后能不能多喝几杯，能不能把其他小伙伴挤走，那再各凭本事吧。
咕嘟咕嘟……
厨房里的炖锅还在冒着泡泡，火药味消失得差不多后，才透出了鸡肉和菌菇的阵阵浓香。
“鸡汤快炖好了，留下来喝一碗吧。”
问题解决后，乔珍珠没有驱赶张爷爷离开，而是盛情邀请他道。
意识到自己不是家里的主人，乔珍珠又仰起头，一脸期待地望着吴全福的脸，“我可以请张哥留下一起吃吗？这么晚，不好叫他白跑一趟。”
“当然可以。”
吴全福没有拒绝，一边说一边将手缠在了她的腰上。
他跟张爷爷的想法是一样的，即使表面上答应乔珍珠大家一起当朋友，但也要尽可能地争夺她更多的关心，占据她心里更大的地位。
男人嘛，情愿低头，也要能尝到甜头才行。
只有张爷爷留下来了，他才能更好地展现自己的大度，同时让他见识到自己和乔珍珠这几年的感情有多么坚不可摧，最后让他知难而退。
“这会不会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乔□□动拉住了张爷爷的手，“咱们跳了这么久的舞了，一直都没一起吃饭，今天正好是个机会~”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他的手掌，细软又温柔的指尖仿佛一根羽毛，轻轻撩拨着他的心。
她都这么邀请自己了，张爷爷哪还有力气拒绝，像是被勾了魂儿似的，乖乖地走了进去。
当然，只有张爷爷，带着他来的老姨老奶们都没有被邀请。
不过她们也不算是白来一趟，因为在张爷爷进门之后，乔珍珠还给她们安排了“新任务”。
“对了，李姐，这两天你要是有空见着秦大哥的话，记得也跟他说一下，我这两天跟吴哥约了去钓鱼，就不去跳舞了。”
“还有小张哥，转告他一下，我下个礼拜三再去和他看电影。”
秦，秦老头竟然已经跟她成为“好朋友”了吗？还有另一个张老头……
慢慢地把外门给拉上，乔珍珠如同胜利者一般扫视着被挡在外面的她们，她不怕被使绊子，因为她们这些挑拨离间的小把戏在她看来实在是太低级了。
别说今天叫来老张头，就算把她认识的所有人都叫来，她都不怕。
火药味十足又怎样？就算争吵起来也定然不会伤到她自己，顶多是男人们在奋力争夺自己的时候，彼此之间打得头破血流罢了。
老姨老奶们：？？？
沈妙：？？？
姚恒：？？？
其他偷听的邻居：？？？
看到乔珍珠最后脸上那挑衅十足又意味深长的笑，几个人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们知道乔珍珠脚踏了几条船，却没想到她竟然踏了这么多！
更离谱的是，每一条船之间非但没有摩擦和碰撞，反而还相互知道彼此的存在？
我嘞个老天爷哎，这哪里是什么狐狸精？简直是魅魔转世吧！
乔珍珠绝对是沈妙见过最有“魅力”的女人，能同时和这么多男人保持关系，还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和其他人共同拥有自己，也是一种本事呢。
后来听姚恒说，这还不算是最炸裂的，因为那天晚上送沈妙走后，姚恒回来从广场上经过时还撞见了乔珍珠在跳舞。
吴爷爷、张爷爷，还有几个叫不出名字但是瞧着眼熟的爷爷。
放眼整个舞蹈团里，几乎有三成都在排队等着和她共舞一曲，另外三成应该是被她拒绝过，或是没能成为她的“好朋友”，所以只能眼红心热地在一旁观望，剩下的四成则是有固定舞伴的，可即使有了搭档，他们的眼睛也会时不时地瞟向乔珍珠的方向。
乔珍珠犹如一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在不同的花朵之间飘来飞去，享受着不同的花蜜，而那些爷爷们则全部成了她的裙下臣，个个都挤破了头想要分得她更多一点的时间。
难怪舞蹈团里的姨姨奶奶们会生气、会嫉妒，因为乔珍珠的段位实在是太高了！
想着平时蒋小珍没少跟自己分享八卦，碰到这么好玩的事儿，沈妙自然也会跟她分享。
在听说了乔珍珠的事后，她一开始也很震惊，可过了快一个月后，她却突然给沈妙打电话告诉她事情可能有反转。
“中医里有没有什么药，能迷惑人的心智？”
沈妙想了想，“有啊，像曼陀罗这种就很容易让人出现幻觉，乌头也算吧，但是毒性比较强。”
“那有没有什么药会让人上瘾？”蒋小珍又问。
“这可多了，像硬酥、大黄、番泻叶要是没控制好量很容易上瘾的。”
见她一直在问些关于药的事，绕了半天也没说出是什么事，沈妙便直接问她说：“到底是有什么事？你先把话说清楚了呀。”
蒋小珍故作神秘道：“今天有人联系了我们电视台举报，说是有人为了骗钱给家里的老人下迷药，下药的人就叫乔珍珠！”
沈妙：？？？
这次是实名举报，是吴全福的一双儿女，一个叫吴明、一个叫吴红。
天晓得他们是怎么知道了老爷子和乔珍珠的事，在听说父亲和一个漂亮的女人牵扯不清后，两人放下手头的工作就回到的豫市，势必要把两个人的事弄清楚。
他们发现身体一向硬朗的老爷子竟然在喝中药，找到乔珍珠时，也在她家里发现了很多中药，于是他们便怀疑乔珍珠是通过下药的方式控制老爷子，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
“这种药的药效应该是蛊惑人心，而且持续的时间很长，”根据蒋小珍的话，沈妙一点一点分析道，“可大部分的药都只能持续一会，要像他们说的吴爷爷是被药迷了心……我觉得不太可能。”
沈妙上次和吴全福他们吃过一次饭，看当时吴全福的状态并不像是被下药了，尤其是看乔珍珠时快要拉丝的眼神，只有真正的恋爱才能有这样的状态。
停顿了一会后，沈妙又问：“她骗了多少钱？”
“现金有八万多，再加上买的衣服、买的鞋这种的，估计加起来得超过十万了。”
沈妙：？？？
正是因为金额巨大，吴全福的儿女才会选择报警，同时还把事情捅给了媒体。
他们就是要让乔珍珠无耻的行径暴露于阳光之下，让所有受害者都看清楚她的真面目！
为了能吃上一口新鲜的瓜，沈妙主动提议道：“要不这样，你带我去看看那些药，或许我亲自看过之后能发现什么端倪。”
“没问题。”
因为涉嫌使用违禁药，乔珍珠已经被抓去警察局了，警察那边也拿到了搜查令，所以记者是可以一同前往进行采访的。
她家里的药物在送去药物研究所之外，可以再换一个角度，让沈妙来一样样地分析那些中药材，这样也能在节目中起到科普的作用。
于是
挂断电话后，沈妙当即就骑上自行车，来到了蒋小珍告诉她的地址，这一路上，踩得脚蹬子都快冒火星子了。
乔珍珠的家离秦荷奶奶的家很近，在同一个行政区，中间只隔了两条马路，是最近几年市里新建起的一批中高档住宅楼，房价差不多要一千五一平方。
二号楼，一单元，六层西户。
站在她家门口，沈妙有种即将迈入皇宫的即视感。
这装修得未免也太豪华了吧！
和秦奶奶家那种低调奢华的装修风格不同，乔珍珠的家真是恨不得把“有钱”两个字刻在每一个角落。
家里几乎所有东西都是金色的，镶了金边的茶杯、缝了金丝的坐垫、喷了金粉的画框……是不是真金不一定，但看着确实是贵气十足。
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只有她一个人住，除了卧室之外，每间房子都有它不同的用途。不过因为与调查无关，所以门都是锁着的，只有那间存放中药材的门是开着的，警察和蒋小珍他们就在里面。
沈妙来时，取来的样品已经都送去研究所了，警察正在给每一样药材拍照存证。
向他们表明来意后，沈妙便开始检查每一包中药材，由蒋小珍和摄影师在一旁跟着录像收集素材。
经过十几分钟的检查，沈妙将房间里的几十种药物一一翻查后，结论还是和电话里的一致：“这里没有什么致幻或者让人上瘾的药材，有一些是有毒性，不过只要控制好使用剂量就没问题。”
当然，沈妙的发现不止如此。
把所有的药材进行排列组合，再根据那些用牛皮纸包好的配制好的中药，她发现这些药大多都是补身养肾、或是补气补血的，还有些是治疗关节炎、肩周炎这些炎症的。
下毒？这分明是在给那些爷爷们保养身子才对啊。
和沈妙的猜想不错，乔珍珠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沈妙不敢保证自己看人有多么准，但是从她上次和乔珍珠接触的体验来看，她不像是那种会害人的人，顶多是靠着美色骗别人一点钱。
素材收集得差不多后，蒋小珍他们便准备和警察一起回警局了。
此时此刻，乔珍珠和吴老爷子的子女们正在警局接受调查，既然要写成播出的报道，自然要从警方那里了解一下调查结果。
沈妙偷偷扯了扯蒋小珍的袖子，蒋小珍也明白了她的意思，想着团队里多一个人应该没什么事，于是在嘱咐她不要乱说话后就答应带她一起去了。
接收他们案子的原本是派出所，不过因为情节比较严重，便上递到了桐花分局由他们继续调查。
好巧不巧，又是上次处理曹云和徐老三案子的那位警察接手的，不过好在他的注意力都在案子上，并没有认出她。
“请问你和吴全福老先生是怎么认识的？”
面对警察的询问，乔珍珠摩挲着手里的杯子，不急不缓地说：“我们是七年前在广场上跳舞认识的，我们经常一起跳舞，偶尔还会出去吃饭、看电影。”
和沈妙记忆中的一样，即使同时面对着警察、记者和吴全福子女们这些复杂又多样的目光，她也依旧能保持着不卑不亢、无比优雅的姿态。
对她而言，这不是战场、不是调查，不过是一次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对话。
倒是坐在她对面的吴全福的儿女们，气得一个劲儿大喘气，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站起身把她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把她的话都记下来后，警察又问：“那你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好朋友的关系。”
“放你#￥%的屁！”吴明没忍住，冲着她破口大骂，“你都住在我们家了，这算是#￥%……的朋友关系！”
面对吴明的谩骂，乔珍珠依然心平气和，“我只是偶尔住，况且我们没有睡在一张床，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不该发生的事，为什么不算是朋友关系呢？”
乔珍珠越是这样淡定，对面的两人就越是生气。
吴红：“有没有发生过我们怎么知道？天知道为了骗我爸的钱，你能不要脸到什么地步！”
这时候，乔珍珠的脸色才有了些许变化，不过她仍然没有暴怒，而是反问他们道：“你爸是什么样的人你们最清楚，他都这个年纪了，你们不觉得这样说其实是在侮辱他吗？”
警察快速记录着他们说的话，以免场面失控，他连忙拉着吴明和吴红坐下，“你们先别急，我们现在是在调查，事情具体是怎么样我们会了解清楚的。”
写得差不多后，警察接着问道：“那你骗吴全福老先生的钱是怎么回事？”
“骗？”乔珍珠只是微笑，“我陪他一起吃饭、看电影，为他打扫家里、整理衣服，他觉得我很好，愿意为我的付出买单，警察同志，你说这能算是骗吗？”

第57章 揪了一下，头发掉了……
警察不知道该怎么记录她的话,于是向她确认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们是交易关系？”
“不，我没有向吴大哥要过一分钱,”乔珍珠一字一顿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所有的钱都是他自愿给我的,我拒绝过,可是没有用，不信的话你们可以问我们舞蹈团的其他人。”
乔珍珠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错，所以不怕被调查，更不怕和吴全福的子女们面对面地对质。
吴明不屑地冷笑一声：“我爸是年龄大了,可还没到老糊涂的地步，他疯了？愿意主动把钱给你？”
看向那张和吴全福长得十分相像的面孔,乔珍珠没有急着解释，而是反问他道：“我冒昧地叫你一声弟弟，吴弟弟啊，你知道你爸爸喜欢吃什么菜吗？”
吴明没说话。
“吴妹妹,你知道你爸爸的腰经常会痛吗？”
吴红也没说话。
“你们知道他每天晚上要起夜几次,每一顿饭要吃多少米、多少肉才算刚刚好吗？”
见他们许久不回答,乔珍珠这才微微一笑，“我知道。”
喝一口杯子里的水润一润唇,乔珍珠继续说道：“男人啊，都希望能找一个照顾自己、体贴自己、懂得自己的女朋友,很巧，我刚好符合他所希望的一切。”
“我不会要他的房子,不会干预你们之间的关系，只会在他需要我的时候出现在他身边，我这样做是错了吗？而他为了感激我的付出,愿意为我提供给他的这份陪伴把钱塞给我，我应该拒绝吗？”
说完，她偏过头将最后的问题递到了警察的手里，“警察同志，你说呢？”
不止是吴全福的儿女，听了她的话，警察也跟着沉默了。
说得难听一点，找一个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的保姆也要付人家工资呢。乔珍珠既给他做饭、又陪他跳舞，隔三差五还会陪他出去玩，给她一些报酬也实属应该，毕竟她所提供的情绪价值要比保姆要多得多。
一旁的沈妙听得有点出神，不由得代入到了自己的身上：姚恒也经常送自己一些好玩的东西，又经常带自己出去玩……万一姚远报了警，那自己这算不算骗钱呢？
不过一想到那将近十万块的钱，警察还是把脚收了回来：“那你也不能要那么
多啊。”
吴珍珠：“警察同志，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这钱不是我要的，是吴大哥主动给我的，他觉得我值这个价钱。如果他现在反悔了，想把钱讨要回去，我也会心甘情愿地还给他。”
“那人家现在确实在向你要这个钱，你要还吗？”
“不，这钱并不是吴大哥要的，而是他的子女们在向我伸手，”把杯子放回到桌子上，吴珍珠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主动提议说，“这样吧，您给吴大哥打个电话，亲自向他确认，他要我还钱的话，我立马就把存折交给您。”
这是个办法。
因为吴明和吴红怀疑父亲被乔珍珠下药，这会他正在医院由警察陪着做各项的体检，打个电话不费什么事，于是警察便给医院那边拨通了电话。
先是向医生确认了吴全福血检正常、意识也清醒，这才让他们把电话交给了吴全福。
“吴老先生，乔珍珠女士刚才说，只要你开口，她愿意把钱还……”
“不不不！不要她还，一分钱都不要她还！”警察这边问题还没问完，吴全福就着急忙慌地打断了他的话，并且为乔珍珠求情道，“警察同志，你别为难珍珠了，她没有骗过我一分钱，所有东西都是我给她买的，钱也是我让她收下的。”
吴全福的一句话，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原来真的有逼着别人收钱的人啊？！
“爸！你疯了？！”
吴明“蹭”地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恨不得冲到天花板上，“这个女人明显是在骗你的钱啊，你老糊涂了？这都看不出来！”
吴全福不理他，继续对警察说道：“你别听我儿子瞎说，珍珠没有骗我的钱，我们俩是真情实意在一起的。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愿的，请你们不要为难珍珠，让她回家吧，求求了，求求你们了！”
吴全福焦急的语气里带有几分哭腔，好像很怕乔珍珠会出什么事。
“吴哥，吴大哥，”乔珍珠凑近话筒，也跟着抹了抹眼角，“要不我还是把钱还给你吧，咱们就这么算了，别为了我，让你跟儿女们搞得太难看。”
“不行！珍珠，珍珠，你听我说，这钱是我要给你的，给了你的我就不会要回来，就算你，你……对不起，是我的错，没管好这些不孝的鳖孙，给你添这么多的麻烦。”
“爸？！”
吴明和吴红异口同声道。
听吴全福不分好赖地责怪自己，他们俩心头的那股火烧得更高了。
“我俩这么做是为了谁？嗯？”
“公司那么多事都不管了也要跑回来，不就是怕你被骗吗？”
“你现在把屎盆子扣在我们头上？你是不是真的脑子不清楚了！”
“爸！咱才是一家人，她就是图你的房子、图你的钱，你可看清楚吧！！！”
吴全福被激得也提高了音调，“你俩才应该看清楚！是我，是我想跟她结婚，她不同意！她哪一点图我的房？俺俩认识这么多年，我才给了她不到十万块钱，这就是她图我的钱了？就算是图我的钱，我也心甘情愿地给！”
沈妙好像明白吴明他俩为啥会怀疑吴全福被“下迷药”了。
这语气、这态度，简直就跟电视剧里被狐狸精迷了心智的傻书生一模一样啊！
不过该说不说，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乔珍珠确实没什么问题。
假如是乔□□动要钱的话，那还可以说她是骗钱，偏偏是吴全福主动要给……那她收下钱又有什么错呢？
眼看着吴全福的情绪越发激动，医院那边担心老爷子会出什么问题，赶忙把电话拿了过来，“等会回去再说吧，让吴老爷子先冷静一下，免得血压上来了。”
“珍珠，珍珠你等我，”即使警察把电话都拿走了，吴全福也在叫着乔珍珠的名字，“你等我，等我去警察局，咱俩一起面对！”
好家伙，真是一对苦命的鸳鸯……
挂断电话，乔珍珠很快就收起了方才的情绪，继续语气温柔地说：“你们也听到了，吴大哥不愿意要我的钱，我说过，只要是他开口我一定会给，可是他现在不愿意要。”
比起在打电话之前的柔弱，此时的乔珍珠在说话时，字里行间多了几分胜利者的姿态。
她确实是赢了，确实应该得意，可她的这点情绪，在吴家兄妹的眼里看来却被无限地放大，更像是在嘲讽、在蔑视自己。
将做笔录的本子合上，负责他们案件的警察有点头皮发麻。
按照人情世故，他当然和他们一样认为乔珍珠应该把钱还回去，但是按照法律法规，这属于自愿赠与行为，吴全福的意识清楚，有自主决定财产的能力。
所以哪怕是身为子女的再不愿意，也要接受事实，哪怕警察要选择和解方案，也无权要求乔珍珠还回去一分钱。
“好了好了，既然老爷子都说这钱不要了，那事情就这么过去吧。”
以防他们再吵起来，警察主动站起身横在了他们中间，劝他们道：“你们做子女的啊，平时应该多关心关心老人，要是多陪陪老爷子，老爷子这不就不会把钱花在外人身上了吗？”
扭头又看了眼乔珍珠……他也不知道该劝她些什么。
打开身旁的包，乔珍珠拿出支票簿，思索片刻后写了一张五千块的支票，递到了他们面前：“我知道你们很生气，这点钱比不上吴大哥给我的，可也算是我这个做长辈的一点心意，就当做我的一个见面礼吧，很高兴认识你们。”
要不说乔珍珠能让人这么着迷呢？她的情商真是不一般的高。
哪怕她被警察带来调查，她也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哪怕他们对她充满了敌意，她也会给他们这些小辈准备“见面礼”；哪怕警察都觉得她不用还钱，她也会换一个方式给他们一些补偿……
这要是换成普通人，别说什么见面礼了，怕是脸上能挤出一个笑都很难吧！
“你什么意思？呵，见面礼？”
“你是在羞辱我们是吗？我们差你这点钱吗？！”
乔珍珠解释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还小辈？你真以为你能跟我爸在一起吗？！”
啪！
怒火上头，他们也顾不得这是在警察局了，吴明抬手就是一巴掌，用力地扇在了乔珍珠的脸上。
警察正要去拦他，另一边的吴红也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揪住了乔珍珠的头发。
她本想把乔珍珠拖倒在地，狠狠地踹上她几脚出气，可还没来得及使劲儿，乔珍珠的头发就这么水灵灵地被她从头上扯了下来。
吴红：？？？
警察：？？？
众人：？？？
是，是假发？！
一时间，空气好像凝固住了，所有人都沉默不语，不可思议地看向了乔珍珠头上那层用来固定的发网。
乔珍珠……她竟然是个男人？！
怪不得总觉得她，哦不，是他，哪里不太对劲。虽然性格温柔，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但却和沈妙平时接触的阿姨婶子们有些不同，原来不是沈妙的错觉，而是他的性别。
可即使是在众人面前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性别，乔珍珠也没有气急败坏地跟吴红翻脸，而是慌张地将假发夺过来，重新戴回到了头上。
他很害怕，就像是被捕食者逮到的穿山甲，忙不迭地将身体缩成一团，他以为身上的鳞片可以保护自己，殊不知捕食者已经发现了他的弱点。
“啊？哈，哈哈……”前一秒还怒不可遏的吴红不禁笑出了声，“原来你是个变态啊！装女人骗老人的钱？”
吴全福是冲着他的美貌才会甘心被骗的，可要他知道一直跟自己朝夕相伴的，和自己手拉着手去看电影的是个男人，他还会不要回自己的钱吗？
乔珍珠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佝偻着身子想要把头上的假发给调整好。
即使已经被戳穿了反串的谎言，他也在努力维持着自己的体面。
“警察同志，你看到了没？他是个男的！”
不止是吴红，吴明的腰板也挺了起来，一副翻身农奴把歌的架势：“别让他走！警察同志，你们赶紧抓他吧，他这可是冒充女人骗钱，我爸不可能把钱给一个男人的，他可跟自愿赠与没关系了！”
事情既然有了翻转，警察自然不可能放乔珍珠离开，为了从乔珍珠这里了解到更多的情况，也防止吴明和吴红再对他动手，警察又叫来了几名
同事暂时把他们分开，把乔珍珠带到了别的屋子里继续询问。
乔珍珠原名乔远山，乔珍珠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
乔远山不是豫市本地人，原籍是南方的，他年轻时结过一次婚，也有过孩子，后来他和老婆离婚后把房子和钱都留给了他们，便一个人来到豫市重新开始生活。
他是女人，只是住在了男人的身体里。
他是这么形容自己的。
乔远山很享受当一个女人的感觉，他觉得只有漂亮的衣服、精致的妆容才能让自己感觉是真正地活着，他也确实活得很像个女人，起码和他接触的大部分男人都没有发现他的性别。
既然他的秘密已经被揭穿，他也不必继续在警察面前隐瞒。
是，他是刻意接近那些有钱、丧偶的老年人的，但对骗钱的这个罪名，他并不承认。
不跟他们结婚，不只是因为自己是男人，没办法和他们结婚，更多的原因是他根本就不想结婚。
同为男人，他当然了解男人们最想要的是什么，也知道跟他们在一起太久的发展会是怎么样。
现在他们是可以给他钱、给他买东西，可他们毕竟年龄大了，身体总会一天不如一天的，确立关系在一起就意味着要伺候着吃喝拉撒，忍受着一地鸡毛的琐碎生活，并且还会被他们的儿子女儿怀疑是不是贪图家产。
他不希望以后都是这样被“栓死”的生活。
他承认自己是自私的，他向往自由、向往甜蜜、向往快乐，所以他只会陪在那些可以给他提供快乐，心甘情愿给他钱的男人身边。
这一切都是你情我愿的事。
乔远山从不会主动开口要钱，但如果对方是小气吝啬的铁公鸡，他便不会向他们展露自己的温柔；
乔远山也不会提出结婚、不妄图他们的家产，但如果身体情况不行了，要他留下来像护工那样照顾他们，他也会头也不回地离开。
听着他的描述，几位警察跟听天书一样，觉得这像是他编造出来的天方夜谭。
可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不仅发生了，甚至还有不少的人愿意跳入他的温柔网，甚至他所收到的这些钱，也都是男人们通过无形中的竞价后给他的。
一开始，他身边只有一个男人，对方每个月除了请他吃饭、约会外，大概会给他几块钱的红包。
后来，有了第二个男人，男人用更多的钱买取他陪伴自己的时间，让他付出更多的温柔在自己身上。
再后来，便是第三、第四、第N个男人……得到他温情陪伴、无微不至照顾的代价也从最开始的几块钱，涨到了几百上千块。
这些钱对于普通家庭可能很多，但对于有钱人来说，不过是洒洒水的零花钱，而乔远山的目标群体就是这些有钱人。
年龄大的老年人最缺的就是陪伴，特别是有钱人家的独居老人。
儿女都在外忙着赚钱，老人即使每个月能收到几千块钱也难免孤独。
可如果这时候碰到了“乔珍珠”，一个不图房子、不图家产，心甘情愿没有名分地陪在你身边，陪着你吃喝玩乐从无怨言的女人，谁能忍得住不动心？
只需要给她一点点钱就能让她在自己身边多呆一些时间，这难道不是一笔很值的买卖吗？
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是心甘情愿的，为了让“乔珍珠”更长久地陪着自己，他们愿意花一点对他们来说很少的钱，哪怕知道没有结果，可只要现在快乐对他们来说就够了……
当然，乔远山在收到这些钱后也没有存起来，而是全部投入到了自己的身上。
画漂亮的妆、穿漂亮的衣服，学习跳舞、唱歌、做各种菜肴，他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让男人们觉得花在自己身上的钱是值得的，这才能碰到质量越来越好的男人。
乔远山将“乔珍珠”养得很好，而“乔珍珠”也不负他所望，前前后后为他吸引了十多位男人，并且让他们在“乔珍珠”身上花了近百万。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要是他们真要追究起来，乔远山的罪名可不小。
如今既然已经被拆穿了真实的面孔，乔远山也认命了，向警察表示愿意联系那些给“乔珍珠”花过钱的男人，如果他们想从自己身上把钱讨回去，他一分钱都不会赖。
看到乔珍珠变成了乔远山，可把吴红和吴明给激动坏了。
听说乔远山要把自己骗的钱都吐出来，他们忙不迭地帮着警察联系那些人的家属。
先是给舞蹈团的团长打电话，然后从她那打听乔远山之前都和谁联系过，再按照团长给出的电话一一联系，最后让他们来警察局找乔远山算账，就这还不忘八卦一句乔远山是男人的事……
瞧他们激动的嘴角恨不得咧上天的模样，沈妙只觉得有些丑陋。
乔珍珠没有对不起任何人，虽然她这么做就是为了赚钱，可那些老人实实在在得到了陪伴和照顾，几乎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甚至乔珍珠还会关心他们的身体情况，给他们买药方、熬药……
即使吴明和吴红是为了吴全福好，不想他受骗，可沈妙却觉得，他们身为子女所犯的错远要比乔远山多得多。
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过去，只一个多小时的功夫，他们就把所有人都联系了一遍。
有些人已经跟着儿女搬到了外地，由儿女们负责养老，左右不过是花了千八百的小钱，想着老爷子也没怎么样，他们也懒得折腾，索性不要了；有些人还不知道家里老爷子被骗钱的事，吵吵巴火地就说要来警察局讨要个说法。
又过了大概几十分钟，陆陆续续地有人来到了警察局。
担心场面会失控，同时为了凑一凑热闹，局里的许多警察都来到了这边，有的在房间里、有的在房间外，各有各的职责。
“老人的钱你都骗？你真该遭雷劈啊！”
“爸，你看清楚了，这就是当初你让我们接受的人！”
“算了算了，就这吧，把钱赔了就行。”
“一共花了多少有数吗？那你说吧，赔多少。”
……
屋里传出来的动静时而高亢、时而低沉，偶尔还能听到拍桌子和摔东西的声音，不过还好有警察陪着，这才没有闹出什么事故来。
吴明和吴红想着，既然乔远山被揭穿了性别，肯定是要把钱吐干净的，可出乎意料的是，来讨要说法的大部分人都选择了不了了之。
是男人？但没关系。
反正他们也不是贪图那方面的愉悦，不过是寂寞了身边需要个人陪伴而已，即使他是男人，但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实打实享受过恋爱的甜蜜的，所以这钱，他们花得不后悔。
有些心里是不太舒服的，却也舍不得让他全部赔偿，只让他赔个几千块意思意思算了。
当然也有无比气愤的，不仅让他把钱全部吐出来，一家人还对他大打出手，还好警察拦得及时，这才没有出事。
下午四点多，已经有六七波“受害者”来过了，而吴全福也终于在警察的陪同下从医院回来了。
吴全福刚才挂断电话后血压就升上去了，在医院吃了降压药又休息了好久，这才缓过来一些，不过脸色瞧着还是有些差。
“爸，你可来了。”
吴明急忙迎上前，故作孝顺地扶着他，“姓乔的在审讯室里呢，这会儿里面有人，等会咱再进去。”
“是啊，咱先休息一会，等警察同志叫咱们了，咱们再进去。”
做子女的最了解父亲了，吴全福向来瞧不起扭扭捏捏、没有男子气概的男人。
乔远山敢装女人骗他的钱？呵，那他可死定了！
“爸，那个乔珍珠……哦，不，应该叫乔远山才对，是个男的。”
站在吴全福的另一边，吴红同样用一种阴阳怪气地语
调，跟他说着刚才警察局里发生的事，一副“你看看，自己是不是被骗了？我们是不是为了你好？”的架势。
房间里的受害人和家属们还没出来，在等待的时候，警察也站在很公正的立场上，向吴全福阐明了乔远山承认自己男扮女装的事实，并且愿意提供赔偿。
“珍珠他，他真是男的？”说话时，吴全福的喉咙哽了一下，不知道是想吐还是要晕。
警察点点头。
“爸，我们说得没错吧？他就是处心积虑要骗你的钱！”
“您也是的，七年啊，认识七年愣是没看出来他是男的？竟然被他骗了这么多钱。”
“还好我们回来了，要不你的存款、咱家的房，估计都要被他给骗走啦！”
刚才是责怪吴全福被猪油糊了心，愿意心甘情愿地被骗钱；现在又是在埋怨吴全福被猪油迷了眼，接触这么久，看不出乔远山是个男人。
一旁的沈妙虽然知道他们是为了老爷子着想，但他们这说的话未免有点太不中听了。
她家里也有老人，村里也有很多儿女在外打工，自己留守在家里生活的老人，她见识过他们的孤独，所以明白那种“病急乱投医”的心情。
说一千道一万，沈妙都觉得是吴明和吴红的问题，要是他们能照顾得好吴爷爷，他怎么可能去花钱找人陪伴自己？
看到吴爷爷安静地坐在那，被儿女们左右夹在中间训斥，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沈妙真想过去替吴爷爷一人给他们一个耳光。
“好巧。”
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出现在耳边。
沈妙转过头，看到警帽下那张熟悉的面孔时，赶紧低下了头。
是骆嘉麟。
虽说他们也算是老熟人了，但她跑到警局来吃别人家的瓜，到底是不太合适的，所以不敢理直气壮地跟他打招呼。
骆嘉麟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只是疑惑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并在猜测她这次是不是又在扮演哪位受害者的女儿，准备再次替他们出头。
“你怎么在这？”
沈妙很怕他会以“不要掺和无关案件”的由头把自己赶走，于是赶紧找了个理由回答他：“我，我是陪蒋记者一起来的，她请我来帮忙，查一些中药材有没有毒。”
“对，沈妙同志是跟我一起来的。”蒋小珍亮了一下自己的记者证，帮沈妙说话道。
正说着，那边审讯室的门开了。
几个受害人家属扶着老爷子从里面出来，一个个脸上都是扬眉吐气、大快人心的解恨表情，倒是被扶着的老爷子神情复杂，不知道具体是何心境。
轮到吴全福他们了。
在吴明和吴红跟警察陪着吴全福进去时，骆嘉麟也找了个理由想把这里的无关人员带走：“这儿估计还要处理一会，蒋记者难得来一趟，忙了一下午一定累了吧，一起去我办公室喝点茶？”
副局长都开口了，蒋小珍也不好拒绝，只好点头答应：“也好，谢谢骆副局长。”
瞧一眼还在偷瞄审讯室方向的沈妙，骆嘉麟又说：“你也一起来。”
沈妙：……
好奇怪，骆嘉麟这一身风尘仆仆应该是从外面刚忙完回来，大概是看到这里人多才凑近看一眼是什么事。
可她站得靠前，身前有蒋小珍，身后又有摄像师和他带来的机器挡着，按理说是个很隐蔽的吃瓜位才对，骆嘉麟怎么会一眼就看到自己呢？
——
来到审讯室时，乔远山正在整理着头上稍显凌乱的假发。
她向来很注重自己的外貌，希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于人前，但此时此刻，他却不得不让他们看到自己狼狈的窘态。
虽然屋子里有警察帮忙，但那些受害者的子女还是对他动了手，不对，应该说对他动手的全部都是受害者的子女们。
今天来向他讨要钱的人不少，但大多都是子女开的口，那些曾经与“乔珍珠”暧昧过的老爷子即使不愿意正眼看他，接受不了曾经和他发生的事，却没有一个对他动粗。
乔远山是冒充女人骗了他们，但他们是真切得到过快乐的，花在他身上的每一分钱都不后悔，哪怕子女们逼着他们把钱要回来，他们也不舍得太难为他。
可他们越是不忍，当子女的越是觉得他们被迷惑太深，觉得乔远山手段卑劣无耻，气急之下，就会以“替老人出气”的名义出手打他。
刚才进来的那一家人倒是没有打他，当儿子的只是将他的假发撕扯了下来，逼着老爷子看清楚他那张不男不女的面孔。
这几个小时里，乔远山没有退多少钱，三万？四万？总没有他这些年收到的多，可是他受到的侮辱，却是金钱难以去抚平的。
将头上的假发调整好，乔远山忍着眼里的湿润，挤出一丝极难看的笑，“吴大哥，听说你血压又上来了，现在好点没？吃药了吗？”
他已经不再是平时那个精致美丽的乔珍珠了。
他脸上的妆花了大半，声音也变得嘶哑，即使他努力去梳着假发，也遮盖不住脸上的疲态和一身被扯得皱巴巴的情绪。
和那些男人，吴全福一开始并不敢去直视他，他接受不了“乔珍珠”是男人的事，可当他听到这一句关心时，却又想起了乔珍珠精心照顾自己的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抬起头，吴全福第一次看到“乔珍珠”身为男人的一面，有些尴尬，但他远比自己想象中要适应得快。
“对不起，折腾你一整天，中午吃饭了没？”乔珍珠又问。
“折腾？”吴红不屑地哼了一声，“要不是你在这骗了这个骗那个，我们需要折腾这一趟吗？”
吴明也重呼了一口气，催促道：“你不用扯你这一套了，赶紧说正事！”
吴全福将背稍稍挺直了几分，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身边替自己出头的儿子女儿，不过吴明和吴红并没有意识到那束目光有多么灼热。
“对不起，吴大哥，是我骗了你，”擦了擦快要从眼角落下来的湿润，乔远山重复着今天说了无数次的话，“我不该用女人的身份接近你，也不该接受你给的钱，”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他又说，“我会把钱退给你，你想要任何赔偿，我也会尽力去弥补你。”
“别装可怜了，一个男的在这哭哭哭，真把自己当女的了？”
同为男人，看到乔远山哭泣时的模样，吴明生不出半点怜惜，反而嫌恶地骂了他一句。
“我不要，”吴全福冷冷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刚才我在电话里说过了，给你的就是你的了，还我我也不要。”
“爸！”
吴红喊出这一声的时候都破音了。
“你疯了？他都承认骗你钱了，你还不赶紧把钱要回来？你是不是真被他灌了啥药把脑子给灌坏了！”
“我没疯，这钱我说了不要就是不要。”吴全福还是那句话。
“别了，吴大哥……”
听到吴全福在替自己说话，乔远山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哗”地一下就流了下来，“钱给你，真的，钱都给你们，我受不了了，我，我真的受不了了！”
他今天受了太多的侮辱，人妖？变|态？老不要脸？还有更多不堪入耳的话……他实在不想让同样的剧情再再再重复一遍了。
“哭？你有啥哭的？嗯？！”
吴明说着就要过去打他，哪怕他答应了要还钱，他的拳头还是迫不及待地要落在他的脸上。
还好一旁的警察及时制止，这才没有让他真的动手。
“我们才是受害者！要哭也是我们哭！”
不止是吴明，一旁的吴红拳头也硬了。
咚！
猛地从椅子上坐起来，吴全福身下的椅子跟着发出了一声响。
“够了！”
吴全福严厉地喊了一声，想要制止这一场闹剧。
吴明没想着罢休，他以为警察拦自己只是做做样子，于是就想着冲上去把乔远山头上的假发再次扯下来。
结果他还没来得及过去，就被吴全福一把扯着领口拽了过来，随后右边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他的一记巴掌。
啪！
那一声够响，也是今天审讯室里受害人家属挨的第一个巴掌。
“爸？”吴明被这一巴掌打懵了，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爸，你这是干啥啊。”
吴红上前来拦，紧接着，下一个巴掌便落在了她的脸上。
啪！

第58章 漂亮的女
人可能不是女人……
这两巴掌,是不是打错地方了？
兄妹俩用同一种不可思议地目光看着吴全福，怎么都没想到这该打在乔远山的巴掌会落在自己身上。
“至于吗？啊？你们为了这么点钱至于吗？！”
吴全福再也忍不住了，即使心口被气得隐隐作痛,也要骂死他们这两个不孝的东西！
“多大的事？你们就镇差这几个钱？非要给人逼死啊！”
“我说过多少回了，钱给他,我乐意！他照顾我吃喝拉撒,我给他钱心甘情愿，恁俩说他骗钱，好，你俩是不图我的钱,可恁俩替我想过一点没有？！”
吴全福是老了，不是傻了、疯了。
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年纪，他反而看得要比之前更加透彻。
乔远山刻意接近自己，是图自己口袋里的钱没错，可他也不是毫无付出就朝自己伸手,起码他陪自己吃饭、陪自己跳舞,将一束微甜的花香带进了自己枯燥乏味的生活。
而自己这两个所谓孝顺的儿女呢？
呵,想想之前跟他们去南方住的那段时间，每天都要跟着他们的口味,吃看着丰盛实际上没什么滋味的饭菜，想吃一口辣都难得很。
担心自己出门会迷路,安排了保姆跟着照顾自己，可她说话带口音,自己的耳力本来就不好，跟她交流起来更是费劲。
说起来也是照顾自己了，可他觉得自己不像个人,而是被放在木架子上的一尊雕塑，他们只是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看护”着自己。
他不想过得这么无趣，把自己最后这几年浪费在他们虚假的孝道上。
他宁愿给“乔珍珠”花钱，起码他会做自己爱吃的菜，陪自己去广场上跳舞，还会找大夫、找中医给自己配养身补气的药……
他不理解，儿女找不到懂合适的人照顾自己，他自己去找，有什么不可以的？
况且七年才花了十万块而已，他们做生意动辄上万、十万，怎么到自己这儿就变得真心疼了？
就算“乔珍珠”是男的，冲着他对自己无微不至的这些年，他也认了！
“我再说最后一遍，这钱我不会往回要，一分都不会要！恁俩要再逼我，那咱就也去法院打官司，看是恁让我讨回来的多，还是我从恁这要的养老钱多！”
“你你你……”
吴全福没被他们气倒，吴红倒是快被老爷子这句话噎得背过气去了。
眼看吴明的脸也被憋得通红，担心他们会吵起来，警察连忙把兄妹俩给拉了出去：“好了好了，都冷静冷静，老爷子都这么说了，那咱就尊重老爷子的决定吧，别把事情闹得太难看。”
“我爸他不清醒，他到现在都没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警察同志，你也看到了，那个姓乔的是个男的，老爷子把钱给他算咋回事？不行，就算是要出口气，这笔钱我也得要回来！”
昏了头？呵，吴全福比谁都要清醒。
谁是关心自己冷暖，谁是图了钱，他心里明镜似的。
听着门外的谩骂声越走越远，吴全福深吸一口气后，稍稍偏过头看向了坐在位置上的乔远山，难言的情绪之中透着几分心疼和可怜。
吴全福是喜欢“乔珍珠”的，可当陪了自己七年的人突然变成了男人，他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垂在身侧的手指蜷了蜷，吴全福是有些被欺骗的愤怒，不过并不想发泄在乔远山身上，而是在犹豫半天后，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支口红放在了桌子上。
“路上买的。”
这原本是他想要送给“乔珍珠”的，不过看乔远山那惨白又起了皮的唇，想来他也是会需要的吧。
乔远山没有伸手去接，只是摇摇头，将两片唇抿了起来。
如果把他换成乔珍珠，吴全福倒是知道该怎么上前安慰，可面对着一个男人，他既不能搂他、也不能哄他，又没办法坐回去冷眼瞧着他……这么不上不下的处境着实尴尬。
“对不起，给你惹了这么多的麻烦。”
乔远山摇摇头，用纸巾擦着眼角的泪，勉强挤出一丝苦笑：“是我的问题，跟他们没关系。”
顿了顿，吴全福问道：“一共赔了多少钱？”
“不多，也就几万块吧，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怎么都不肯全部把钱收回去。”
适应了许久，吴全福稍稍能接受了一点乔远山的这副男人面孔，“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还准备继续……”
或许是想着后面的那个词太伤人了，吴全福及时收住了口。
“走一步看一步吧，”将眼角的眼泪擦干净后，乔远山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重新振奋着精神回道：“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继续做乔珍珠的，因为我就是乔珍珠。”
或许他会换个方式谋生吧，但是他不会改变自己“乔珍珠”的身份。
在他心里，他不是要负担家庭重担的远山，而是一颗熠熠生辉、自由璀璨的明珠。
吴全福理解地点点头，他很庆幸，庆幸乔远山让自己的“乔珍珠”活了下来。
“警察同志，能麻烦你帮我写个证明吗？”
“什么证明？”
“不管他要赔多少钱，都由我一个人出了，我自愿为他犯的错误买单！”
警察：？？？
乔远山：？？？
“吴大哥，你，你……”
警察挠挠头，向他确认道：“老爷子，您不是在开玩笑吧，您真的要替他还钱？”
“没有，我说真的，”吴全福一字一顿地向警察说道，“不管他是乔远山还是乔珍珠，他要赔的钱都由我来付。”
警察：……
这下别说是吴明和吴红了，身为旁观者的警察也怀疑他被洗了脑。
：
乔远山，男的，曾经扮女装跟他相处哎，他非但不把钱讨要回来也就算了，怎么还提出要替他还钱呢？
“老爷子，您真的想好了？”警察再次向他确认。
“这写了证明以后可没办法反悔了。”
吴全福：“想好了，不反悔，去写吧。”
“吴大哥，你，你这是为啥？”望着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乔远山不解地道。
吴全福只是笑笑，“是我给你添的麻烦，这笔钱应该我来出。”
不过是区区的几万块而已，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大钱。
他算是想明白了，人老了之后，钱都是身外之物，抓紧这剩下不多的时间及时行乐才是最重要的！
况且，他从事始终需要的都不是钱，而是一个陪在身边知冷知热的体己人。
“我是男的，咱俩没办法结婚。”
“我知道。”
“我没办法照顾你一辈子，或许，或许哪天我就走了。”
“嗯，我能明白。”
“那，那你干嘛还要帮我还钱？”
吴全福叹了一口气，“我想趁着自己还能下地、还能出门，再多有人陪着享受几年。”
梦终会有苏醒的那一刻，可如果用钱可以维持梦境，那他甘愿闭上眼睛把这份短暂的快乐延续得久一点，起码比自己孤独地过活，比贡在木架子上要好。
他接受不了乔远山，但他已经离不开乔珍珠了。
只要能让乔珍珠留下来，他做什么都可以。
把桌子上的口红往他面前推一推，吴全福温声地向他问道：“以后我希望还能和珍珠一起跳舞，可以吗？”
乔远山哭了，因为终于
有人愿意承认“乔珍珠”的身份。
把口红接过来，乔远山肯定地点点头，“她，她一定会很愿意和吴大哥一起跳舞的！”
—
就在一墙之隔的楼上，坐在骆嘉麟办公室里的沈妙，急得控制不住地想抖腿。
她可太想知道此时此刻楼下会发生什么了，尽管脑子里预想了好几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但还是亲眼看来才算是真的吃到了这口瓜。
不过骆嘉麟却一点都不急，慢悠悠地拿出茶叶放进杯子里，然后把烧水的热水壶插上，等着里面的水煮沸。
“相处了这么多年，还发现不了对方是男人吗？”
回来时，骆嘉麟大概听了点这起案件的情况，于是随口问道。
蒋小珍：“您是没看到当事人的样貌，他打扮得真的很好，要不是假发不小心被扯掉，完全看不出他是男人。”
说起来，其实沈妙应该算是看出来了，因为她一早就觉得乔珍珠有哪里怪怪的，只是一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主要是他底子好，保养得很好，所以很像女人。”沈妙跟着说道。
“其实东南洲那边就有这种人，甚至比他还要像女人。”
身为记者，蒋小珍自然知道一些他们没有见识过的事，也听过国内外的新闻：“这种半男半女的人专业名词叫人妖。不过和乔远山不一样的是，人妖是从小就吃一些药物来提高雌性激素的分泌，抑制身为男性的特点，等到年龄合适后就会做手术，彻底变成一个女人。”
“真能从男变女啊？”
听着蒋小珍说关于人妖的事，沈妙不禁惊讶道：“这手术未免也太神奇了吧！”
从小跟着沈万山学中医，沈妙只听说过拥有两种升职器的“阴阳人”。
阴阳人是同时具有男女的特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保留一种性别，却没听说过可以像人妖这样“更换性别”的事儿。
神奇，真是太神奇了！
“也不算是彻底变成女的，只是外表很像女人而已，”蒋小珍继续解释说，“人妖没有生育能力，而且好像寿命也挺短，因为从小吃药，大部分活不过五十就去世了。”
听她这么一说，骆嘉麟也生出几分好奇：“那他们这么转换性别是图什么呢？又不能生孩子又不能活太久。”
蒋小珍：“为了赚钱。”
十几二十年前，东南州那边爆发了战争，不少其他军人都驻扎在了东南州的国家。为了满足他们那方面的需求，不少当地的妇女都被送到了军营里。
可是国家哪有那么多的女人？于是就有人想到了变性的法子，把男人变成女人。
因为从小就吃药，所以人妖要比大部分正常女人更漂亮，再加上不具备生育的能力，远比真正的女人更合适呆在军营那样的地方。
如今虽然是和平年代，不过那些国家发现通过改造人妖可以赚钱，于是这也成为了一项产业留存下来。
只是他们住得离边境太远，加上信息不发达，所以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事情而已。
人妖？
听蒋小珍说起这个词时，沈妙的脑海里倏地想起了一个名字：李山茶。
她好像就是李群涛从南方买来的，她会不会是……
“小珍姐，你见多识广，能不能听出来这是不是东南州的话？”
“嗯？你学两句我听听。”
距离上次的事过去太久，再加上身边的人都说是自己听错了，所以沈妙对当时她具体说了什么样的字词记得不清楚，只能模仿鸭子那样大喇喇的嗓子说几个字：“什么什么唠？咩？咔咔？歪哇？”
“吭！咳咳……咳咳！！”
骆嘉麟刚要喝水，就被她这一句话给呛到了。
蒋小珍仔细品了品她的发音：“嘶……像是东南州的，跟泰兰那边的发音很相像。”
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妙更加确定李山茶可能是人妖的这件事了。
难怪她怎么摸他的脉都像是个男人，难怪他和李群涛身体都没问题却怎么都怀不上孩子……这么说来的话，那他真的是从男人变成了女人啊！
“你脖子上挂着的是什么东西？”放下手里的杯子，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脖子上露出的那根红绳。
“一枚佛牌，李山茶他男人送我的。”沈妙一边说一边把佛牌从脖子上取了下来，“之前一直放在医馆没戴，李山茶上次一直比划说这个佛是护身的，我才给戴上了。”
“这玉的成色看着很不错啊。”
接过沈妙手里的玉，蒋小珍在灯光下看了看成色。
沈妙喝了一大口水，随后大胆地向骆嘉麟说着自己的猜想：“骆叔，你见过李山茶的，你觉得她会是人妖不？”
经沈妙这么一说，骆嘉麟也觉得这个李山茶很符合泰兰人妖的特点：听不懂普通话，长得格外漂亮，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行为习惯……
“这佛牌上面的佛好像不是咱们这的吧。”蒋小珍指着佛牌上的佛像问道。
“应该不是，我都没见过这样的佛，但是李山茶认识。”
假如李山茶真是人妖的话，李群涛知道吗？
假如李群涛并不知道的话，那他以后要是发现了的话……
嘶！
见沈妙倏地打了一个寒颤，蒋小珍连忙问道：“这是怎么了？”
“没，没什么，”沈妙又喝了一口水，“我在想假如李群涛知道李山茶自己买来的媳妇是人妖的话，一定会大发雷霆，说不定还会……”
余光看向骆嘉麟，沈妙没有把后面“打死他”那几个字说出口。
但骆嘉麟的观察力敏锐，从沈妙的这句话里已经发现了蛛丝马迹。
“买？你是说李山茶是被买来的？”
沈妙：……
完了，闯祸了……
沈妙连忙用杯子挡住嘴巴，假装自己什么都没说，可不止是骆嘉麟，蒋小珍也在用一种审判的眼神看着自己：“妙妙，你把话说清楚了，人口买卖可不是小事啊，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沈妙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肩膀也耷拉了下来。
看样子今天是瞒不住了，于是沈妙只好把李群涛他家的事跟他们讲了一遍。
李群涛十几年前去了南方打工，生意失败后今年年初回到了村子里，同时还带回来一个买来的女人，女人在李家过得很好，虽然李群涛是个渣男，但是曹云把她当亲闺女一样照顾……
沈妙着重说了李山茶在李家过得很好的这部分，希望可以通过李山茶是自愿留下来的，来替李群涛减轻一点买卖人口的罪责。
“就算过得再幸福，李山茶也是被拐卖来的呀，”蒋小珍抓住了她是被拐卖的重点，“没有一个女人会在罪犯的家里过得幸福。”
沈妙选择了沉默，她无言以对，可她选择隐瞒也是有原因的。
一是因为爷爷向来强调不让她插手别人家的闲事，二是因为沈妙怕举报后，以李群涛那个脾气说不定会对自家进行报复；三是因为……
李山茶在李家过得真的很好，她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偷偷逃走，曹云也劝她从李群涛身边离开，是她自己坚持要留在李家的，所以沈妙觉得自己没办法替她来做决定。
“你说得没错，他可能确实是个罪犯。”
骆嘉麟的神色陡然变得严肃起来，随后拨了一通电话把同事给叫来，简单说了自己方才听到的情况后几人便一起去了档案室。
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沈妙和蒋小珍一时不知道是该离开，还是继续坐着喝茶。
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的功夫，骆嘉麟这才再次推开办公室的门，手里还拿着几份档案。
“你看一下，这里面有没有你说的那个李群涛？”
档案是传真来的，上面那张黑白色的照片看着有些模糊，再加上年份有些久了，所以下面的一些字迹有的也是一片黑。
第一张是个胡子邋遢的男人，不是；
第二张是个“独眼龙”，模样长得也凶，不是；
第三张、第四张……
“这个，这个是李群涛，”沈妙指着那张照片上的男人说道，“虽然照片里的这个人长得年轻了点，但应该就是李群涛没错。”
沈妙看了下档案登记的时间：1990年。
那不会有错了，照片里的男人尽管留着稍长的头发，脸型也比较瘦，但一个人的眼神和神情是不会变的，这上面的人就是李群涛没错，只是名字不是他的。
“你确定？”一旁的警察再次向沈妙确认。
“我确定！”沈妙肯定地点点头，“怎么了，是他犯了什么事吗？”
骆嘉麟长吁一口气，神情严肃道：“如果你没认错，那他很可能就是南省这些年一直在抓的走私杀人犯。
”
沈妙：！！！
这些档案，是去年从南省那边发往各个省份的复印本，上面的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数不清的人命。
去年年底，南省的警方结合泰兰的警方势力，共同对一批游荡在边境的害虫进行抓捕。
大部分的罪犯都在那次行动中落网，只有小部分的人趁乱逃离，并且向全国各地流窜。因为潜逃的只有少数几个人，所以并没有将事情闹大，只给各个省市的警局发了罪犯的档案，并且发布了通缉令。
这些逃跑的罪犯就像是一群生活在黑暗中的豺狼，很少有人见过他们长什么样。
有些是南省本地的，通缉令上的照片就会清晰一点，像李群涛这样从外地来的，照片则是从以往他们犯事后所在的监狱调来的。
李群涛最后一次进监狱是1990年，罪名是寻衅滋事，那也是他留在警方手里的最后一张照片。
豫市里贴有他的通缉令，不过因为照片太模糊又是几年前的，再加上他在南省给自己起的名字叫“龙南”，所以即使有人看到了通缉令，如果不仔细看，也不会把他和李群涛联系在一起。
“他，他真杀了人？”
沈妙感觉自己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好像一不小心就会吐出来。
一旁的警员淡声道：“他是他们犯罪集团里的大头目，光是手底下的小弟就有几百号，这一路走过来，身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沈妙：……
怪不得，怪不得他的脾气这么差！
沈妙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当老板当习惯了，没想到是因为手里攥着几十上百条人命啊……
一想到他满手鲜血，沈妙就不禁替自己感到庆幸。
幸好，幸好自己没有惹过他，要不自己说不定就死在他手里了。
嘶……等等？
假如李群涛手上真的有人命，而他又是今年才回来的，那么豫市今年发生的那几起命案会不会跟他有关？
急忙将脖子上的佛牌摘下来放在桌子上，沈妙问道：“那你们要去抓他吗？”
“是。”
“什么时候去？”
“现在。”

第59章 儿子没了？没关系，有闺……
1970年,提克出生在泰兰一个贫穷的村庄。
他是家里最小的男孩，除了最大的哥哥已经结过婚之外，他还有五个姐姐。
哦,不对，应该说三个已经成为女孩的“姐姐”,和两个即将变成女孩的“姐姐”。
他出生在一个动荡的年代,也出生在了一个贫困的家庭，因此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他都不能让家里的父母开心。
人人都害怕战争，可凡事都有两面,在给旁边几个国家带来灾难的同时，战争也给了他们这些下等人一个赚钱的机会：人妖。
提克的三个姐姐接连被卖去了邻国的战场,她们的离去为家里换来了一万铢，父母也用这笔钱勉强维持着他们这个千疮百孔的家。
从提克记事开始，他就在吃一种白色的小药片，即使有时候饿肚子没饭吃,也一定要吃这种药片。
他不知道这个药片是用来干嘛的,只知道他的身体和村子里的男孩们不太一样,年龄越大，这种差异就越是明显。
为了能让他卖上高价钱,提克不需要帮着家里干活，因为在那个被称作“栏”的地方,只有细皮嫩肉的人妖才能满足客人的需求。
战争虽然过去了，但人妖并没有消失,反而还发展成了成熟的产业，不止是那些西方的白人喜欢，许多爱好玩乐的东方人也喜欢人妖的妩媚。
经过十八年的培养,提克接受了手术，并且从此改名为婉娜，又接受了一年的培养后，她和与她同一批做手术的人妖一起被送到了邻国。
婉娜以为自己会像村里人说得那样，不说过得纸醉金迷，起码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吃喝，可等进了那道大铁门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进了地狱。
这里最不缺的就是人妖，哪怕长相再极品也不过跟地上的泥土一般卑贱。
她们的存在就只是为了满足那些人的发泄欲，甚至更加变态的需求，所以除了晚上，其余时候她们都要像奴隶一样做工，这样才能换来一顿饭。
很快，这一处被铁栅栏围着的地方被人攻破了，她又和姐妹们被拉到了市场上像牲口一样被贩卖。
“这儿挺热闹，这么多卖东西的啊！”
“只要有钱，在这儿你什么都能买得到。”
“真的假的？那我要买一条人命，有卖得吗？”
“有啊。”
那是婉娜第一次见到李群涛，不，这是在边境，他的名字叫龙南。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命中注定，当两人的目光无意中碰撞的那一刻，龙南便相中了她，并爽快地花了五十块把她从“农主”手中买了过来。
前两天他事情办得好，大哥给他塞了一百块，这五十块刚好是他一半的赏钱。
龙南听不懂农主说的话，带他来的兄弟虽然知道婉娜是人妖，可担心龙南没玩过心里会有负担，便没有直接告诉他，只说把婉娜当个玩具就行，玩腻了随时都可以扔掉。
龙南刚来南省不久，性子还是跟在家里一样老实，虽然把婉娜买了回来，但他并没有真的把婉娜当成玩具，而是把她看作是自己的妻子。
就像村里花钱买老婆回家一样，即使花了钱，她也是个人，不会把她当成是个随意丢弃的物件。
“碰，啦，特儿……”
带她回家的第六十九天，龙南对她说了“我爱你”。
婉娜并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是人妖的事，所以用一个热烈的吻来回应了他的示爱，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地照顾他，把他视为自己一辈子的依靠。
可……男人又有几个会是专情的呢？
龙南很有本事，跟着带自己进集团的大哥，短短几年就混出了名堂，不仅买了属于自己的院子和别墅，还买来了各种各样的女人陪着自己。
十个？二十个？具体多少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
有别人送的，有他从大街上瞧着好看抢来的，还有别人的老婆……不管是黄皮肤、白皮肤还是混血，每一张面孔都堪称是绝色倾城。
而婉娜……早在跟他在一起的第四个月，就被他玩腻了。
不过他并没有把婉娜丢掉，即使他已经从那个初出茅庐的愣头村小子，变成了叱咤风云的集团头目，很多喜好和性格都与之前不同，但他还保留着豫省人“不丢破饭碗”的这唯一一条习惯。
婉娜也心甘情愿地成了庄园里的透明人，只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然后尽心伺候着他和那些真正的女人们。
她没有那么多的野心，只要能过上平平淡淡的日子，一天三顿有饭吃，对她来说就够了。
直到那天……
砰！啪啪啪！
那天晚上，龙南和几十个兄弟在家里开会，一群穿着迷彩军装的男人们犹如神兵天降，从各处冲进了院子。
枪声四起，不到半小时的功夫，守在院子里的人就死伤大半，那些被龙南买来的女人们也被吓得四处逃窜，只有婉娜在滚滚的黑烟和大火中寻找着龙南的身影。
她找到了晕倒在花坛丛里的龙南，并趁乱把他从庄园里抬了出去。
婉娜不清楚他犯的法律是死罪，只知道自己曾经听他说过，在遥远的地方他还有一个母亲在等着他，哪怕这么多年他早就被金钱和权力所迷惑，再没提过母亲，婉娜也在替他惦记着。
醒来后，婉娜对他说应该回家，回到母亲身边，龙南便决定改头换面重新做回了李群涛，一路波折地从南省离开，朝着几乎快要被遗忘的故乡迈出脚步。
而他看在婉娜陪自己出生入死的情分上，便也把她戴在了身边，并给她取名李山茶。
至此，他依旧不知道李山茶是人妖的身份，只记得自己刚把她买回来时，爱她爱得要命。
为了不被人发现李山茶是泰兰人的
身份，李群涛再三告诫她不许说话，李山茶也很听话，跟他回家后乖乖地当起了哑巴。
跟李群涛回到芦花村后，李山茶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家”，也第一次有了真正的“家人”。
“这闺女生得真漂亮，瞧模样就知道一定是个懂事的。”
“不会说话没事儿，等咱以后攒攒钱，上市里的医院看看说不定就能治好。”
家里很穷，但曹云待她很好，会教她磨豆子、熬豆浆、做豆腐，会带她一起进城摆摊，教她算账、认字，甚至还替她张罗了一场体面的婚礼。
累，却一点都不苦，因为她觉得，这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可是，这样平淡的日子并没能持续多久。
李群涛从前当大哥当惯了，早就养出了一身的毛病，什么活儿都干不好，脾气也差得很。而李山茶一直生不出孩子这件事，也让他对李山茶的态度愈发地不好。
李山茶接受了他所有的负面情绪，替他收拾家、替他摆平那些站街，她不生气，只是害怕，害怕李群涛这样下去，迟早会再次把这个家给折腾得七零八碎。
但坏种永远是坏种，即使家里能够容纳他的恶，社会也容不下他。
他的手上又沾上人命了……
李山茶第一次发现是她们从警察局回来不久，那天他回来得很晚，身上烟味很重夹杂着一丝冰冷的风，可却没能遮盖住衣服上残留的血腥味。
徐老三死在了李群涛手上。
第二次是在一个雨夜，李群涛进门就把一条金项链丢进了她怀里，李山茶猜测，这应该是从一个女人身上抢下来的。
后来的第三次、第四次……
李山茶渐渐发现，他不是一个能过日子的人，即使他已经从南省捡回一条命了，也不肯重新做人，老老实实低调地活下去。
李山茶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不是担心李群涛，而是在担心曹云。
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她彻底把曹云当成了自己的母亲，她知道曹云身体不好，所以她很害怕，害怕假如李群涛出事后，她的身体会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小啊，你咋又买牛肉啊？你天天也不上班，哪来的钱？”
“哎呀，买回来你吃就行了，问这么多干啥？！”
扒拉着碗里的米饭，李山茶没有去碰盘子里的卤牛肉。
她不知道上次李群涛动手后拿了多少钱，不过这都快过去一个多月了，恐怕……
噔噔噔……
正吃着饭，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串敲门声。
“李哥？李婶儿？在家不？”
李山茶有些惊讶：是沈妙的声音。
“哎，在呢。”
李群涛嚼着嘴里那口饭，朝李山茶使了个眼色示意让她去开门。
“这不，想着上次给婶子开的药应该吃完了，我今天来顺便再给你们送点。”
“婶子呢？婶子在家不？俺爸让我提了条鱼，先放院里的这个水缸里吧？”
“哎，来一趟咋还提东西呢，”曹云原本就要起身去迎，听到她又是拿药又是拿鱼，赶忙放下了碗筷，同时加快了脚上的速度，“这也太客气了，快快快，赶快进来坐吧！”
李山茶和曹云都出去了，李群涛却坐在那一动没动，继续咀嚼着那口劲道的牛肉。
正当他要继续伸筷子时，只听“砰”地一声，不等他反应过来，有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已经将枪口对准了他。
“警察！不许动！”
“举起手来，把手放在头上！”
“我们怀疑你与南省多起走私杀人案有关，请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
屋里传出了警察严厉的声音，虽比不得上一次那么激烈，却同样让人感到紧张。
几分钟后，看到李群涛被戴上镣铐从屋里带出来，李山茶只觉得心口猛地疼了一下，但同时也真的松了一口气……
*
李群涛被抓了。
两地的警察联合起来办事雷厉风行，只用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就判下了李群涛的死刑。
被抓后李群涛也没有反抗和狡辩，或许他心里也明白，自己再怎么挣扎也没用，于是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前些年在南省的犯罪经过，同时也坦白了回到豫市后，今年的杀人案也都与他有关。
不为别的，一是为财、二是看人不顺眼。
李群涛除了会“当大哥”之外，没别的本事，他适应不了在家里的生活，可之前赚来的钱早被警察收缴干净了，于是他只能继续走违法的路子。
法庭上，他没有为自己做过的事忏悔，反而字里行间还表露出了几分遗憾，遗憾回来后没能多杀几个人，跟着自己一起上黄泉路。
别说是警察和审判长对他的死不悔改咬牙切齿，就连曹云也后悔生养他一场。
在看到他对自己手上沾着的人命表现得无比轻蔑时，曹云眼神里最后为他积蓄的那点湿润也收回去了。
他们老李家的祖坟看来真的有问题，曹云生的这几个孩子，最后一个都没能留得住。
不过曹云并不遗憾，因为李群涛他就该死！
在执行李群涛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曹云没有去，而是去村里的肉铺上买了两斤的排骨，切了一点牛肉，还破天荒地买了几样贵价的水果，回家后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
“我的老姐姐哎，这都啥时候了，咋还做上菜了？”
从她家经过时，闻到里面飘出来的饭菜香，邻居大婶不由得推开门进来关心她几句，“今儿不是小涛他……你不去送送？”
李群涛是杀人犯的事闹得很大，别说是芦花村，但凡是豫市附近的村县就没有不知道这事儿的。
可这毕竟是沾了人命的事，没几个人愿意摊在明面上说，只会在背地里唏嘘感叹。
村子里的长辈们都是从小看着李群涛长大的，多少会有些情分，可村子里的同辈们又在他回来后受过不少气，之前再多的情分也被消磨得差不多了。
这一加一减后，就成了既不看他的笑话，也不会对他生出什么怜悯，只当不认识他这号人。
只可怜了当娘的曹云，年近六十，还要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
从厨房里把炒好的腊肉端出来，曹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喜怒：“不送，俺家小涛早几年就死在外头了，他姓龙，叫龙南，跟俺家没关系。”
曹云不认李群涛这个儿子，这么多年，她一直都是一个人这么过来的，早就忘了自己还有个什么儿子。
看着桌子上摆了四样菜，曹云觉得这个数不吉利，便又去厨房拍了个黄瓜，又把泡发的黄豆芽捞出来，想着拌上猪肉和肉渣炒炒，这样勉强就能凑齐“六六大顺”了。
瞧桌子上摆的是两副碗筷，婶子又问道：“恁家那个人妖咋判的？是要坐牢还是也得吃枪子？”
人妖。
这两个字听着有点刺耳，虽说是事实，但曹云在拍黄瓜的手在听到时，还是不由得顿了一下。
“她啥事儿都没干，判她弄啥？”把拍好的黄瓜放进碗里，曹云的唇角微微抖了一下，“她也是个苦命的。”
李山茶从出生就被当成物件等着被卖，被当成一样发泄的工具，被当成生育的机器，从来没有被当成人看待过。
而且自从李群涛出事被带走后，村里的人没
怎么谈论他的灭绝人性，倒是把李山茶当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话，时不时还会拿她开几句没意思的黄腔。
可他们却忘了，她什么都没有做错，她也是受害者啊。
因为事关李群涛在南省的案子，李山茶被一同带去了警局，不过几天后等调查清楚后，就把她给放回来了。
今天早上家里又来了几名警察，说是要带她回警局商量一下国籍问题，曹云便知道，李山茶要从自己身边离开了……
李山茶在泰兰没有户口、没有身份，后来被卖来华国后也没有可以证明她身份的文件，所以现在的她是个“黑户”，听早上警察来时那话里话外的意思，大概率是要送回到泰兰。
今天这一顿丰盛的饭菜，是为李山茶准备的，只当作全了她们这一段短暂的婆媳关系。
李山茶是个好儿媳，是人妖又怎么样？没有血缘关系又怎么样？她远比李群涛这个亲儿子还要称职。
人妖这两个字说起来难听，但曹云不介意。
再过不久，她的“儿媳妇”就要“回娘家”了，她当然要做一顿好的送送她。
被警察接去市里整整一上午，等到下午两点多警察才带着李山茶回来。
“妈~妈！”
李山茶不用再装哑巴了，还没进门呢，就“妈妈”地叫着。
她长得很漂亮，可声音还是跟男的一样，大喇喇的音色有点像是鸭子在叫，听着有几分滑稽。
妈，是她为数不多会说的几个汉字，是他平时仔细听着学会的。因为发音简单，所以听起来没有什么泰兰的口音。
“来了来了。”
听到李山茶回来后，曹云揭起了盖在饭菜上的罩子，然后快步出去开门。
今天的李山茶很开心，曹云刚把门打开，她就迫不及待地把路上摘来的一朵嫩黄的小野花别在了她的耳边。
她的耳边也有一朵，只是不及曹云耳边的漂亮。
跟她回来的有两名女警察，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厚厚的一摞文件。
嗯，看来相关的手续都办完了。
“曹阿姨，我们来是跟您商量一下李山茶的去留问题。”
“李山茶是李群涛当时买来的，虽然没有有效户籍，但过程还是不合法的。根据我们一上午的讨论，决定给她一笔安置费然后送回……”
“警察同志，”曹云及时打断了她的话，没让她说下去，“时间不早了，恁忙一上午估计也没吃饭，要不等咱吃完了饭再说？”
另一位警察想接着开口，曹云却立刻站起身去盛饭，“今天蒸得米多，做得菜也多，你们多少吃一点吧，我去给你们盛米。”
曹云不想听她们后面要说的话，起码不要现在听。
她怕自己听到后会舍不得、会忍不住嚎啕大哭。
好好的一顿送别饭可不能糟蹋了，所以不管有什么事都推到吃完饭再说吧，起码先让李山茶好好地吃一顿饭。
李山茶今天高兴坏了，她买了好多的东西，吃饭的时候总是说几句话后就要从布兜里掏出一样东西塞给曹云。
她不会说普通话，便让陪她回来的警察帮忙转达自己的意思。
“这个发箍是她送给您的，说您戴着很合适。”
“这几双袜子是纯棉的，还厚实，让您穿着，就不会磨脚了。”
“她还说家里滤豆浆的布有点破了，所以特地买了几块耐用的。”
包里的东西全是买给曹云的生活用品，便宜的有发卡、贵的有很滋润的雪花膏，没一样是留给自己的。
“她哪来的这么多钱？”曹云问道。
“她用拨给她的安置费买的。”
“二百块，这么多东西花了差不多有一百多。”
曹云：？？？
“这是国家给你的钱，你都花在我身上了，你自己咋办？”曹云把东西又给她装了回去，“快快快，拿回去退了，我啥都不缺，你顾好自己都行。”
见曹云推辞，李山茶的表情有些慌张，等到警察给她翻译一番后，她才稍稍定了定神，然后请警察帮忙转达自己的意思。
“她说，她的钱就是您的钱，你们是一家人，给您买东西是应该的。”
饭吃得也差不多了，接着李山茶的话，警察把那厚厚的一摞文件拿到了桌子上，继续说：“是这样的，我们原本讨论的结果是给李山茶一笔安置费，将她送回泰兰，不过李山茶希望能够留在咱们国家，最好是能留在你身边。”
“于是我们决定遵从她的意思，上午就先给她办了相关身份证明的文件，不过户口能不能跟着您，就要由您来决定。”
说着，她便把几份需要她签字的文件分别摊开在她面前，“您可以选择接受，这样办完收养手续以后，她就是您的女儿，当然，也可以选择拒绝。”
“所以，她，她不用走了？”曹云有点没反应过来。
“对的，”警察又解释道，“她现在已经是咱们华国的合法公民了，只是能不能跟您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要您来决定。”
所以……这些东西并不是送别的礼物，而是希望自己收养她的见面礼？
警察说完后，李山茶也坐近了一些，双手合十，来回摩挲着手掌作出央求她的表情。
答应？拒绝？
曹云当然是选择答应！
她是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儿媳妇，巴不得她能够陪在自己身边。也正是因为喜欢和同情，才会选择尊重她的决定，假如她要回泰兰的话，自己绝对会欢欢喜喜地送她走。
可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愿意留下来。
“那么，您的意思是？”见曹云许久没说话，警察试探地问。
“哦哦，愿意愿意！我愿意！”
曹云急忙收起了方才悲伤的情绪，可眼泪还是没能收住，控制不住地挤出了几滴。
拉着李山茶的手，曹云的声音有些颤抖，“傻孩子，咱家的情况你也知道，你自己走了到哪都能活得好，何必要留下来呢。”
李山茶摇摇头，替她擦着眼角的泪，磕磕巴巴地说着那句学了好久的话：“你，我，一家人。”
从她迈进李家的门那天起，她就是李家的人，就是她的孩子。
她把曹云当成了自己的母亲，既然是母亲，自然是要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的。
在警察的指导下，曹云把该签的文件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一会再跟着一起去民政局把接下来的手续办好就行了。
看着自己的名字写在了曹云的户口本上，李山茶激动地跪在她面前，给她磕了三个头，大声道：“妈！”
“哎！”
今天是个好日子，也是个坏日子。
虽然她最后一个亲生儿子死了，但是没关系，因为她得到了一个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女儿！
*
沈妙再次见到曹云和李山茶，是一个月之后，在别家的婚宴上。
李山茶挽着曹云的胳膊，用不太熟练的方言跟各位亲戚打招呼，或许是可以堂堂正正地活在阳光下了，让她这朵山茶花出落得更加漂亮。
而她身边的曹云气色也比之前好了不少，有这么孝顺又懂事的女儿陪在身边，眼角的皱纹都消失了好几条。
“嫂子，这是恁家的小妮儿？”吃饭时，一位五十多岁的女人拉着椅子坐到曹云身边，热情地同她打着招呼。
短短几秒钟的功夫，她的目光就在李山茶的身上转了好几圈，分明同样是女人，那眼神却透着几分跟痴汉一般的猥琐。
“对啊，叫山茶，”曹云客气地笑笑，同时向李山茶介绍道，“这是恁孙叔家的二姐，得叫姨的。”
李山茶还理不过来这些关系，只是乖巧点点头，用一口不太标准的豫话叫了一声：“姨，好。”
“好，好好好！”
女人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一双手不知不觉就缠在了李山茶的手臂上。
“我记得恁家不是个小吗？啥时候生得妮儿啊？”
“那是你记错了，俺家一直是个妮儿。”
当初李群涛的事闹得虽大，可关系要不是特别近的话，基本都不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只知道他是姓李的。
芦花村的村民既不想丢这个人，也是为了保护曹云和李山茶，所以在别人问起时也不会说李群涛是他家的人，只说他不是本村人，是近几年才来到村里的。
而李山茶，则成了曹云和已故的老李生的唯一的女儿。
“信婆家某？”女人又问。
曹云有些尴尬，“不急，让她在我身边多留几年，碰到合适的再说。”
一听李山茶还没嫁人，可把女人给高兴坏了：“要不跟俺小见见面儿啊？俺小现在也单着呢，模样齐整得很，跟恁妮儿可配呢~”
“噗！”
幸好座位离得远，要不沈妙喷出的这一口水，
指定是会让女人下不来台的。
一旁的姚恒拿来两张纸帮她擦嘴，偷偷瞧了一眼跟豺狼碰到小白兔一般的女人，小声问道：“你笑什么？当心给人家听到了。”
见女人没有发现自己这边，沈妙压低了声音解释说：“我见过她儿子，一米七五的个，模样都不能说是帅，跟端正俩字都还差着七八里地呢，鼻子和眼各长各的，右边眼还斜着……”
“啊？那她还敢找李山茶？”
沈妙往嘴里夹了一口菜，幽幽地说：“听说他们村马上要拆迁，有钱了以后可不就觉得自己能配天仙了嘛。”
女人名叫孙红霞，是市里南关村的。
去年王琴介绍过她前儿媳妇来医馆看病，因为是妇科病，所以要经常来复诊、换药，这一来二去的，沈妙就知道他家的事了。
南关村要拆迁，早几年就传出来信儿了，说是要盖新的商品房，建设新的商业街。
所以这几年，南关村只要是家里有房有楼的都在拼命的往上加盖，就为了拆迁的时候能多赔点钱，多分几个平方。
孙红霞家里是一栋四层的单楼，每层七十个平方，是八几年的时候盖的。
一听说村子要拆，这几年他家硬是又往上加盖了三层，还在侧面扩建了一栋每层二十多平的小楼。因为是不同时候盖的，远远看过去，就跟俄罗斯方块似的，每一块的颜色都不一样。
这人呐，只要一有钱就会忘本，男人女人都一样，只是男人忘本的速度会更快一点。
只是，这还没真的成拆迁户呢，他们就忍不住抖搂起来了。
四年前，她儿子王前进开始瞟唱，前儿媳闹了几次孙红霞都不管不顾。好在她是个清醒的，没有选择忍耐，而是带着女儿选择了离婚。
自从他们离婚后，王前进就更加肆无忌惮的，经常会带不同的女人回家。
后来被举报蹲了几天看守所，以为他会收敛一些，没想到出来后又染上了麻将瘾，成天拉着几个狐朋狗友在家里打牌。
总之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得亏他们家的房子多，每个月都能收房租，要不恐怕挨不到拆迁就要被他给败干净了。
不止是钱，王前进的身体怕是也撑不住。
沈妙记得王前进去年还是前年的时候来过家里的医馆，当时他说是那里不舒服，就让爷爷给他瞧了瞧。
他也算运气好，乱来了这么多年竟然没得脏病，就是长期吸烟喝酒把肝和肾折腾得不太好，要是不好好保养以后很可能会出大问题。
孙红霞实在是喜欢李山茶，所以还在坚持：“让俩人见见吧？合适的话就慢慢谈，等到俺家房分下来，正好给他俩一套，让他俩结婚~”
沈妙：……
孙红霞真是句句不离拆迁，好像能拿到几百万的拆迁款是她家独一份的福气似的。
“不用了吧，恁家小这么优秀，得找个好点的姑娘，俺家山茶高攀不上。”
刚从狼的嘴里捡回一条命，曹云可不会再把李山茶送到虎口里了。
重复问了四五六七八次，见曹云实在没这个意思，孙红霞只好失望地把椅子拉回去，继续和同桌的几个姑婶们一边吃席一边聊八卦。
“恁村拆不拆？”
“还没听到信呢。”
“也是，恁村离市里有点远，估计还得等个十几二十年吧。”
“嗯，对对对，俺村离得远，不如恁就在市里头。”
“害，我也是当初嫁得好，谁能想到过得好好的会拆迁呢？”
“……”
孙红霞的情商有点低，总能想方设法地把天聊死。
虽然每年都传要拆迁，但是今年的音量最高，还说规划局那边都已经把拆迁的地要用来盖什么样的楼给计划好了。
为了推动城市化建设，会有很多城中村和城边村拆迁，南关村不是独一份，市里面同样要拆的城中村有好几个，可谁都没像她这么招摇。
“恁要是见着合适的姑娘，记得给俺小留意着，真要是成了，以后给我生个大胖孙子，我一定奖励恁一个金镯子戴戴！”
众人：……
见没人搭自己的话，孙红霞的一双眼睛又开始到处物色“儿媳妇”。
“欸？妙妙？是老沈家的妙妙不？”
沈妙：？？？
她都快把头插进碗里了，怎么还能被看到啊！
孙红霞都指名道姓地叫自己了，沈妙也不好不回应，只好转过身勉强挤出一丝笑脸去面对：“是孙姨啊，咱可好久没见了。”
“是啊，得好几个月了，”孙红霞又开始拉着椅子往她这边挪，“我瞧着你又漂亮了，看看这小脸儿嫩得很哩！”
“没有没有……”
“今年多大了？谈婆家了没？”
这次，沈妙还没开口，就有看不惯她的婶子替她说话了：“你看清楚了，沈妙是带着对象来呢，旁边那个，秀兰家的小。”
“啊，谈的有啊……”
见孙红霞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沈妙以为自己能逃过一劫，没想到她又说：“没事儿，多接触几个，妮儿们不愁嫁，得挑个条件好点的才中。”
沈妙：……
婶子又说：“要说条件？那恁家可有点攀不上了。”
“咋？北关村也要拆？”
“北关村不拆，但清河村拆啊，沈家赖好也能分几百个平方呢，还会差恁家哪一点？”
沈妙：？？？
村子要拆迁？她怎么不知道？！

第60章 都是意外，和他没关系……
吃完婚宴后,沈妙几乎是飞回到家里的。
关于拆迁的事，那婶子也就是随口提了一嘴，沈妙跟人家又不是特别熟的关系,没好意思直接问，还是旁敲侧击了一番才听她说,不止是清河村,东边的几个城边村都要拆。
除了她以外，还有好几个姨婶也是这么说的，可细问下去又说不清是从哪听说的，左右继续问下去也没个所以然,不如直接找自个儿老爹问一问。
他可是清河村的村长，村子要拆迁的话,他肯定会知道。
“爸！咱家是不是要发财了？！”
沈妙进门的一句话，直接把沈万山给问懵了。
可能是意识到自己跳过的信息有点多，沈妙又改口道：“爸，咱村是不是要拆迁了？”
沈万山还是没忍住,差点把嘴里那口水喷出来,“你,你听谁说的？”
他没有一口否认，而是用了反问。
这么说来,是真的有这回事了？！
紧紧地贴在沈万山身边坐下，沈妙压低了声音,悄咪咪地问道：“真的啊？咱村真要拆了？”
“别瞎说，没影儿的事。”
沈妙才不信呢。
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但沈妙不同，她可是沈山生胸口的那块护心肉。
他心脏跳动几下，是怎么跳的,她都一清二楚。在这个家里，除了母亲王冬梅之外，就属沈妙最清楚沈万山有几根肚肠。
真要是没影的事，他绝对不会是这副反应。
见瞒不过她的一双眼，沈山生只好老老实实地同她交代，说：“真不缺你，拆不拆的，现在真还没说定呢，我也就是瞧了那么一眼。”
两个月前，豫市里开大会，不管是城中村还是城边村的村长们都去了。
会议主要内容还是围绕各个村子的发展，哪些村子需要努把
力、哪些村子是推动现代化发展的佼佼者、还有哪些村子需要市里的帮助，都是他们要讨论的重点。
会议一共开了三天，直到第三天才讨论到各个村子最关心的事：拆迁改造。
第一批要改造的村子基本敲定了，是几个占地面积大，地理位置比较好的城中村：李庙、陈砦、南关村、墨家庄……
改造并非政府全资，而是跟比较有实力的集团或公司联合，最后按照规划来共同改造，所以村民们的赔偿会分为三个部分：赔偿金、过渡费、回迁房。
赔偿金和回迁房由集团或公司出，具体金额和面积需要测量和商定；过渡费由政府出，基本就是按各家的人口来算，相对比较省事。
改造的计划之所以谈了几年，主要是一直没找到资金足够雄厚的地产集团，如今趁着香江回归，这才有了被一些两地合资的地产集团看到的机会。
讨论改造的那一天是最气人的，豫市的城中村和城边村加起来一共有三百多个，可第一批接受改造的只有十个。
听着集□□来的代表站在台上，跟要拆迁的村子说起未来的建设打算，可不是要让没轮上拆迁的人眼热心馋嘛。
等到最后散场之后，负责整理图纸的人好像弄丢了一张图，于是几个规划局的人便留在会议厅一张张地打开图纸来寻找。
沈山生和其他几个村长走得晚，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无意瞥了眼豫市的地图，发现靠近东边的许多个村子还有东南边的几个村子，都用许多绿色的叉叉给标注了起来。
在讨论拆迁改造时，他们在投影上看到过类似的标注：
蓝色的标记代表着集团用地，住宅楼是蓝色的方块，商业区是蓝色的三角，还有代表等待着再细化的蓝色叉叉。
而绿色则代表着政府用地，比如一些机关单位的建设地址。
所以绿色的叉叉，就意味着这块地将来会由政府来计划使用，只是具体的用途还没有规划好。
四舍五入，也就代表着这些村子会拆迁，而拆迁后土地则会被政府使用……
因为只是匆匆一瞥，而且开会时没有在投影上展示过，所以看到的几位村长并不敢确定是真是假。
经过商量后，他们决定先装作不知情，免得给村子里的村民营造出一个虚无的希望，万一到时候家家户户都只想着当拆迁户、混吃等死，可不就成了他们的罪过了嘛。
沈山生是做到了，嘴巴严得连自家人都没告诉，却不知道哪个人的嘴比裤腰带还松，竟然给传了出去。
虽说这事儿没有扩散开来，大多人都当成是捕风捉影的谣传，但总有人会坚定不移地相信，然后做起发钱、发房的春秋大梦。
清河村还好，村民们都相信沈山生的为人，只要他没有亲口提，那就是没有的事儿，偶尔飘来几句村子要拆迁的话，大家也都当成笑话听，就算问到他跟前，他也说是谣言。
附近几个村子的村长和沈山生交好，村子之间同气连枝，也没有让这件事宣扬起来。
偏偏是几个条件不太好的村子传得最热闹，所以是谁的嘴巴不严，大家心里多少也有个数。
唉，也是可惜得很！
要不是被沈妙听到了这股风，让她嗅出了端倪，沈山生感觉自己还能再瞒上她几个月呢。
“你可千万别出去瞎说啊。”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跟沈妙说清楚后，沈山生再三嘱咐她道，“几个城中村都还没动静呢，我估摸着就算咱这儿要拆，等轮到了起码也得再等个四五年，能晚一天说就晚一天，听见没？”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就算清河村是真的要拆迁，在彻底确定下来之前最好也不要到处去说，天晓得会不会有什么变故呢？
就比如这次第一批的改造名单吧，原本有十二个村子呢，只因为那两个村子的占地面积比较小，改造的性价比不高，这才被剔除了名字。
因此，在正式把“清河村”三个字写在改造名单上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不知道是不是沈妙的心理作用，自从听沈山生说过拆迁的事后，总觉得身边多了好多关于拆迁的人事物。
谁谁谁是第一批要改造的村的，架子阔得很哩。
谁谁谁最近在闹离婚，说是两个户口本能多分几个平方。
谁谁谁家里为了争面积动了手，亲兄弟哎，都打出血啦！
沈妙听到这些话后也不敢搭茬，她头一次嘴巴能闭得这么严实，这种明明知道真相却又不能说的感觉真是差点把她给憋死。
噔噔噔。
那天晚上吃完饭后，听到外面有人在敲门，沈妙便起身去开门。
见来人是清平村的村长吕国胜，一下子又勾起了沈妙脑子里关于拆迁的那档子事儿。
他也是看过那张图纸的人，清平村也是标有绿叉叉的村子之一，再加上他平时不怎么来找沈山生，沈妙差点没忍住要问他“是不是有关于拆迁的消息了”？
“老吕，你咋这时候来了？吃饭了没？”
“吃了吃了，这不是想着明天去上党课，提前来找你借借笔记。”
“那进来说吧，好久没见，咱正好喝点。”
“中啊。”
明天他们要一起去市里上党课，吕国胜是来找沈山生给自己补课的。
党员光荣啊，可并不是哪个村的村长都入了党。
沈山生早就入党了，去市里那是上党员的必修课，可吕国胜不同，他还是个预备党员，这次去市里是要参加考试的。
沈山生一直是优秀党员，为了能顺利转正，吕国胜便想着临考前来找他突击一下，多努努力、使把劲儿。
差不多快九点的时候，忽然又有人来敲门了。
噔噔，噔噔噔……
听着挺着急的，沈妙以为是谁身体不得劲，可跑去开门后却看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
“你找谁？”
男人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脸上的笑容有些不太自在，“我去吕村长家找他，他家里人说他在这儿？”
“嗯，正跟俺爸在屋里学习呢，先进来吧。”
带着男人来到屋里，正在看电视的王冬梅扭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瞬间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嫌弃。
“来了。”
王冬梅的语气淡淡的，不像是平常同人打招呼的态度。
“嗯，”男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不受欢迎，于是稍稍低了低头，“我来找老吕说点事儿。”
出于礼貌，王冬梅没有当场让他难堪：“他们哥儿俩在楼上看书喝酒呢，你去吧。”
“中。”
带着他来到楼上的房间，在看到男人时，吕国胜和沈山生同样是一副很尴尬的表情，不过吕国胜耷拉下的嘴角，却比沈山生更多了一分厌恶。
嗯？怎么感觉不太对劲儿？
“你咋找到这儿来了？”
“嗯，还是上次的事儿。”
“等我回去再说吧，这么晚了，我也办不了。”
“不急，我就是怕明天你出门太早来不及，就想着先把东西给你。”
长辈们说话，沈妙不好继续在这儿呆着，把门带上后便下楼了。
“妈妈妈！”
快速跑到王冬梅身边，嗅到瓜味的沈妙激动又好奇地问道：“这人是谁啊？”
男人不在，王冬梅也不必维持什么好脸色了，于是随手把瓜子皮丢进了垃圾桶里，没好气地说：“还能是谁？那个魏东强。”
魏东强？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妙的脸色也跟着阴沉了下来。
难怪，难怪王冬梅见了他后态度冷淡，沈山生和吕国强也是一脸地鄙夷，敢情他就是魏东强，那个抛弃妻女想要吃人家绝户的魏东强啊。
沈妙小时候，时不时就会听村里的姑婶们提到这个名字，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听都听成老熟人了。
魏东强哎，简直就是当代的陈世美！
魏东强不是豫市本地的，是豫省西南一处小地方的人，是“入赘”到的清平村。
一开始他只是到清平村教书赚些立身钱，结果被当时
村书记的闺女吕春华给看上了。
吕春华长得不算特别漂亮，性格也是大大咧咧的，再加上离过婚带着个女儿，就算她家的条件不错，也没有男人愿意去给别人当后爹。
偏偏魏东强是个例外。
他对吕春华很好，会跑去市里给她买她爱吃的东西，会帮她干农活，到了晚上还会带她的女儿去捉萤火虫……或许正是被这份关心给感动了吧，吕春华坚持要嫁给他，哪怕老爷子气得晕过去好几次，她也死不改口。
就这么僵持了几个月，最后魏东强为了求老爷子成全，在吕家门口跪了三天两夜，差点搭进去一条命，吕老爷子这才心软选择退步。
他不舍得让女儿去那穷沟沟里受委屈，他要魏东强入赘，以后的第一个男孩姓吕，后面的孩子才能跟着他继续姓魏。
魏东强同意了。
嫁进吕家后，魏东强对吕春华和她的女儿更好了，人人都说吕春华命好，碰上个疼爱自己的男人。
可这份幸福却并没能持续下去……
结婚后的第三年，吕家的老两口接连病重去世，他们老吕家就只剩下吕春华这一个女儿。
他们这一脉没个男丁，就连吕春华都是当年老两口三十多岁才生下的，所以只盼着她的肚子能够争气，早早能生下个儿子继承香火。
吕老爷子去世后，村长的位置便由其他的吕家人顶上了，不过老两口也不是什么都没给吕春华她们娘儿俩留下。
四亩三分的地、一栋两层的楼，还有存折里两千多块的存款……全部都由吕春华一个人继承。
有这么多的财产，就算没有了村长的位置，也能让她们过得很好了。
就在吕老爷子去世的半年后，吕春华怀孕了，当时特地请来了沈万山诊脉，摸了几次都说是个男孩。
可就在她怀孕八个月的时候，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等送去卫生所的时候，孩子和大人都没能保住。
为什么会从楼上摔下来？
事后发现是因为下楼时没看清，踩到了女儿的玩具。
吕燕当时才六岁，失去妈妈已经很痛苦了，大家又怎么忍心再把错误怪罪到她身上？便没有再继续追究这件事，只盼着魏东强能把她们家唯一的血脉照顾好。
屋漏偏逢连夜雨，过了半年，吕家唯一的孩子吕燕也被人贩子给拐走了……
那段时间正是农忙，家家户户有力气的人都在地里干活，只有孩子和老人们在村子里。
听说那天村里来了个卖日用品的，挨家挨户地推销东西，有几个孩子看到他站在吕家门口跟小吕燕玩了好一会，还拿了一根麦芽糖给她吃，后来，吕燕就不见了。
老两口重病去世是身体不好；
吕春华一尸两命是女儿造成的意外；
吕燕被人贩子拐走是碰到了黑心肠的孬孙。
所有的事情都和魏东强扯不上关系，但这些意外确实都发生在他入赘到吕家之后。
吕家算是“绝户”了，而吕家的房子、地还有存款便都进了魏东强的口袋。
若是他不作妖，老老实实地继续生活，清平村的人倒也不会说什么，偏偏就在吕燕被拐走后不到三个月，他就娶了个外乡带着孩子的女人。
也是豫省的西南，距离他老家的村子只有几十里，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而且那个五六岁的男孩，竟然和魏东强长得格外相像……
正是看到了这个孩子，清平村的村民才意识到当初吕家是引狼入室了。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再想把他赶走也晚了，这一切都没有证据，吕家的那些亲戚们就只好看着这个外姓人带着另一个外乡人，在吕家的房子里乐也融融的生活，
一晃时间过去了二十年，他们家再没出过什么意外。
经过这些年的悉心经营，魏东强赚了不少钱，把当初的二层小楼改造成了四五层的独栋，那个便宜儿子也争气，考上了市里的大学，去年毕业后还分到了好工作，听说谈了个对象这两年就要结婚了……却只有老一辈的人记得，他的这些成就都是靠吕家的家产换来的。
为着吕家发生的这事儿，附近几个村子没人待见魏东强他们一家，就算没见过面，听到他的名字都会觉得晦气得很。
也就是因为沈山生是个村官，面子上得过得去，否则他要上门来找人，王冬梅才不许沈妙给他开呢。
“妈，你说他们一个村的，为啥不白天上门去找，非得大晚上跑到咱这儿来找人？”
王冬梅拍了拍衣服上的灰，“随便，反正不管咱的事，咱不用问自然就不用帮。”
沈妙陪在王冬梅身边看电视，顺便留意着楼上的动静，约摸着十分钟左右，就听到他们越来越高的音调和越来越急的语气。
“你#￥%！有没有？#￥%”
“天地#￥%……你#￥%……我吧！”
“做人不@#￥%报应￥#%……”
“#@￥%……为啥？￥%%￥@何必呢？！”
隔着一层地板一扇门，沈妙听不清楚他们在吵什么。又过了几分钟，只见魏东强气冲冲地从楼上走了下来，招呼没打一声就攥着手里的那些文件走了。
王冬梅也懒得理他，等到他走了好一会才让沈妙出去把院门关上。
想着他们在楼上喝酒也喝半天了，沈万山从屋里出来后，交代沈妙去熬一点醒酒的药茶。
沈妙这边刚把红豆、干草和陈皮这些药材放进砂锅，沈山生和吕国胜两人就红着脸从楼上下来了。
两人加起来就喝了一斤，不至于喝醉上脸，之所以面红耳赤都是被魏东强那个王八蛋给气的。
“想把户口加进来？不可能！做他娘的春秋大梦吧！”即使魏东强都走好久了，吕国胜也要骂他个乌龟王八蛋。
“告我？告去吧！我怕他个鳖孙吗？！”
拍着他的背，沈山生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他消气，只得顺着他的话说：“规矩在那呢，告也没用，咱自己的规矩，就算上到法院他也坏不了。”
王冬梅给他们倒了杯茶，在醒酒药熬好前，让他们先坐下缓缓情绪。
“又是想把户口迁进来？”
“嗯，”吕国胜重重地呼出一口气，“这次还拿了啥啥局的证明来压我，我会怕他？就算我点头了，俺村那么多人也不会同意。”
迁户口？
这下不用沈妙去问，光是听到魏东强来的目的，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一定是知道了清平村也在拆迁之列，所以想把现在的老婆孩子的名字都写进清平村。
拆迁除了按地、按面积赔钱之外，也是要按人头的。家里的人口越多，分到的赔偿款和面积也就越多。
早不说迁户口，晚不说迁户口，偏偏是最近才张了嘴，是个人都能猜到他在打什么算盘。
还好，迁户口并不是随便说句话就能办成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村子也有村子的规矩。
豫市附近的村子规矩是一样的：每年的新生儿会自动加进集体户口，也可以申请主动把户口迁出去，但是想要把随便一个名字加进来，就要等到村子统计各家人员变动的时候。
和全国人口普查不同，村子统计的间隔是三十年。
村子算是一个集体，每个村民都有“股份”，每年逢年过节都会给村民发放米面油或是钱。每个村子都有几千号人，隔三差五增加或是减少几个人太麻烦，于是时间就定在了三十年。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规矩，所以经常会有家里老人去世好几年，子女还能继续领分红的情况，只有等到再次统计，已故老人的名字才会被划去。
上次统计是一九七零年，距离下一次统计还有三年。
而魏东强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他的户口当年没来得及迁进清平村，这些年他每年领的钱和东西，都是吕家老两口和吕春华母女的，要是真的拆迁分房，除了现有的家产之外，他只能再多领到四个人的面积。
如果现在能把自己和现在老婆儿子的名
字添上去，那就是七个人的面积；可要是等到下一次统计，那吕家的四人名字就会被抹掉，就算自己一家符合迁户的条件，最后也只能分到三个人的面积。
所以经过盘算，只有现在把名字加上去才是最赚的。
吕国胜：“就这，他还好意思拿当年跟春华的结婚证明说事？心里真要是想跟她过一辈子，咋不直接一刀抹脖子死去啊！”

第61章 恶人自有恶人磨
魏东强是个不要脸的,吃了吕家的绝户不算，还想拆迁的时候占着他们的名额。
没想到，她媳妇刘娣来也是个厚颜无耻的。
魏东强昨儿晚上来沈家寻人没办成事,最后败兴而归，不知道他回去咋跟他媳妇说的,弄得她第二天也找上了沈家。
刘娣来的心眼比藕多,来沈家的时候，沈山生和王冬梅都已经去市里上课了，家里只有沈万山在家。
她也知道，老人心软最好说话,所以专挑软柿子捏。
“叔？沈叔？对不住啊，昨儿晚上是俺家那口子不会办事,吵着你们了吧。”
“我来给你们赔罪了，对不起！”
“这东西是我特意从市里买的，对老年人的身体好，您要不就收下？”
可惜,她盘算错了。
沈万山可不是那心软的老头儿,好歹从前和吕家也算是认识,吕春华也叫过他几声叔，为着曾经这份交情,他也不会听这种鸠占鹊巢的东西多放一个屁。
“拿着东西走吧，我用不上。”自顾自地在院子里打太极,沈万山把收音机的旋钮又调大了一些，试图盖过她的声音,“也不用特地跑来跟我道歉，昨天你男人来的时候我都睡着了，一点没吵着我。”
沈万山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刘娣来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
无事不登三宝殿，沈万山心里明镜似的她找上门来肯定是别有目的，可不管是有什么图求，他都不想听。
刘娣来很能忍，被挡在门外半个多小时都没生气，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偶尔有人从门口经过，本想上去帮她扣门，可走近听到院子里有动静后便没有多管闲事。
沈万山是在家的，从来没有把谁挡在门外过，既然他在家却不愿意开门迎客，那就证明这人不算是“客”，而是怀着一副歪心肠的小鬼儿。
“你不是俺村的吧，瞧着脸有点生。”
“你是哪个村的？找沈叔有啥事吗？”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上前问她道。
刘娣来尴尬地理了理耳边的碎发，解释说：“我是清平村的，昨天俺家那口不懂事，我就想着来替他跟沈叔赔个不是。”
刘娣来没敢跟人明说自己是魏东强的媳妇，也不敢说魏东强昨晚来上门是求着办什么事，因为她心里清楚，他家三口人在豫市各村的口碑都烂了几十年了。
她的智商要比魏东强高一点，意识到沈家的正门进不去后，她又想到了沈家的另一个门。
沈家可以闭门，但医馆总得开门治病救人吧，而且听说开堂坐诊的他家小孙女才二十多，女孩子家家，想来应该是个好说话的。
“下一位，十三号，十三号可以进来了。”
沈妙把病历记录好后，继续往后叫着号。
一抬头，她就看到一个满脸堆着笑意的女人，手里拎着大包小裹地迈进了门槛。
瞧她看自己时眼睛都快要变成两条缝了，沈妙不禁问道：“你是……？”
“是妙妙吧，长得这么大了？你忘了，小时候你来俺村赶集，咱们见过，我还抱过你呢！”
沈妙脸上的笑变得有些勉强了，“啊……”
小时候抱过她的人多了去了，过了这么多年，她怎么会认得出谁是谁？
刘娣来将手上的礼物放下，不太好意思地向她表明了自己身份：“昨天晚上，你魏叔去恁家来着，俺俩是两口，你叫我婶子就中。”
“哦~”
沈妙没有像沈万山那样跟她摆脸子，而是用热烈的笑容回应她，“是魏婶儿啊，快坐快坐！”
沈妙没有戳穿她刚才的谎。
什么小时候抱过，就算她记性再不好也听说过他家的破事，就算她小时候再不懂事，也不会让她这么个人抱的。
当然，沈妙也不傻，她这么费劲巴拉地跑一趟，不就是想跟沈家维护好关系吗？
一定是昨天沈山生对魏东强的态度尚算客气，才给了他家这样的错觉，觉得只要能和沈家处得好，就能让沈山生帮他家在吕国胜跟前吹吹耳边风。
可惜啊，他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沈妙是小辈，为了不落个没家教的名头，她不能直接跟长辈们大呼小叫，否则她肯定会抄起墙角的笤帚把她给打出去！
“怎么？您是哪里不舒服吗？”
“是这样的，昨天恁魏叔不是上门托村长办事嘛，在恁家闹得有点不太好看，所以……”
“婶儿，”整理的面前的病历簿，沈妙笑着打断了她的话，“你们大人的事，我们小辈儿插不上嘴，你这得跟俺爸俺妈说啊。”
“你看我这还得给人家看病，医馆也不是聊这些事的地方。这样吧，俺爷在家呢，要不你去家里跟他聊吧。”
“对对对，是我不好……”
把带来的东西放在墙角，刘娣来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把那个用来挡门的小板凳拉来坐下，“你该忙忙你的，我在这儿坐会，等中午咱一块下馆子吃，到时候再好好给恁家道个歉。”
沈妙：……
果然是块狗皮膏药。
不过她有张良计，自己也有过墙梯。
从座椅上站起来，沈妙来到门口对外面的人说道：“谁帮忙去小敏家跑个腿？我这笔没水了，上她家帮我买根笔吧。”
“好。”
这就是沈妙的脱身之计。
沈妙早就跟小敏定过暗号，只要医馆出现麻烦就会托人给她带话：
笔没水了，就是要小敏来帮自己脱身；本子没纸了，就是医馆出事了，让她赶紧去村委会叫人；饿了想吃点小零食，就是病患这边有热闹喊她一起来吃瓜……
沈妙还以为得再等上十几二十分钟呢，没想到还没十分钟，小敏就急匆匆地从外面跑了过来。
“妙妙！妙妙快来一趟，有人晕倒了！”
沈妙故作紧张地应了一声，“哎，来了~”
小敏的演技是越来越好了，这一路跑来满头大汗的。
跟着她往外走，沈妙偷偷撞了一下她的手臂，夸赞她道：“演得不错，有进步。”
小敏一脸懵逼地看着她，“哎呀！啥啊，真有人晕倒了！”
沈妙：！！！
跟着小敏从医馆出来还没走多远，就瞧见几个姑婶一起扶着个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沈妙定睛一看……好家伙，是孙红霞！
“哎呦，哎呦我的娘哎……”
说是晕倒了，可她这一路是被人扶着走过来的，而且捂着的也不是头，是心口。
乍一看，大概率应该是装病。
姑婶们扶着孙红霞进医馆里坐下时，沈妙向小敏打听具体是什么情况，小敏只用一句话就概括了下来：关公面前耍大刀，自讨没趣。
孙红霞是带着儿子来相亲的。
自从听说东边这几个城边村也要拆迁后，孙红霞的如意算盘也打到了城边村的姑娘身上。
光是找个漂亮的、贤惠的儿媳妇对她来说还不够，更要紧的是门当户对。
不说家里条件有多好吧，起码也得有几套房子才行，这样婚后才不会惦记着他们家的家产。
于是孙红霞这么找啊找的，就找到了清河村的余家，今天便是两家见面相看的日子。
为了能让王前进找个好媳妇，孙红霞在媒人面前吹得那个离谱啊，结果双方一见面发现和当初说的不一样，女方父母的脸色瞬间就变了。
女方的意思是就别继续接触了，两家坐下来一起吃个饭就算完了。
可孙红霞的情商低啊，为了证明自己儿子有“人格魅力”，想要说有好多姑娘都巴不得嫁给
他，嘴皮子一秃噜，差点把瞟唱的事给抖搂出来。
为了表明自己儿子顾家，是个过日子的老实人，结果又把他在家不务正业天天喝酒打麻将的事给透露了几分。
当时女方那边的脸上已经是很难看了，孙红霞却还继续说“嫁给俺小是你的福气”、“能嫁到俺家，那真是你家祖坟上冒青烟”这样的话……
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眼看着差点动起手来，结果孙红霞一下子就当着众人的面晕倒了。
听小敏说，原本孙红霞是真的晕倒没意识了，是王前进又摇又晃，“妈妈妈”地这么叫嚷着才把她给弄醒了。
大家担心孙红霞会有什么毛病，这才带着她来沈家的医馆，再让沈妙给瞧瞧。
“欸？是妙妙啊！”
看见沈妙，孙红霞倏地一下抬起了耷拉着的眼睑。
她还想着能跟沈家结亲的事呢。
害，早知道就不折腾这一趟了，早去沈家多好？沈家一家子都是老实人，才不会像余家人那么粗鲁。
“哎呦~嘶……”
孙红霞高兴得太早，忘了自己刚才摔倒的事，刚要去拉沈妙的手，就被肋巴骨的一阵疼痛刺激得说不出话来。
她只想着跟沈妙套近乎了，进门时还被摆在门口的那些礼物给绊了一下，还好姑婶们扶着，要不指定得摔个大马趴。
“谁呀？这么不长眼，把东西堆在门口？！”
瞧一眼自己那双红皮鞋上磕着的灰，孙红霞一下就注意到了坐在小板凳上的刘娣来。
拎这么多礼物来，是来给沈妙说亲的？还是求她办事的？又或是她家的亲戚？
刘娣来还算有眼力见，赶忙把东西给挪走了：“对不住啊，我给挪一下。”
暂时拿不准刘娣来身份的孙红霞没有太强势，而是向沈妙询问：“这是恁家亲戚？”
“不是，”沈妙的脑子一转，瞬间就想到了一个好主意，“她是魏叔家的婶子。”
“魏？哪个魏？”
沈妙的音调稍稍提高了几度，“魏叔！就是那个清平村的魏叔，魏东强嘛！”
魏东强？
这可是各个村子之间口口相传地头号人物，早二十年前，谁听说吕家的事不骂他一句乌龟王八蛋。
也就是现在打人犯法，不好把事情闹得太大，要不他们这对吃绝户的狗男女哪还能继续活着啊？
一听说她是魏东强的媳妇，几个姑婶的脸色瞬间就变了，而她们扶着的孙红霞也渐渐直起了腰板。
“老魏家的啊？”
“这好好的，跑来俺村是想要干啥？”
“送这么些礼，呦，不会是来求人办事吧！”
姑婶们身上没个一官半职的，自然不用像王冬梅那般对她好声好气，双手交叉往身前一放，个个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省得她作什么妖。
“没没没，别误会。”
刘娣来感觉到了姑婶们的敌意，连忙解释道，“我就是来跟妙妙道个歉，昨天俺家那口子大晚上来恁村，吵着沈叔了，我替他来赔个不是。”
小辈是不好对长辈无礼的，可村子里的姑婶们就不一样了。
沈妙没有让她避重就轻地把事情给模糊过去，而是半遮半掩地把昨晚的事给抖了个干净：“害，是这么个事儿，昨天魏叔来俺家找吕叔让他帮忙办个事，吕叔喝了点酒嘛，就稍微闹了点不愉快。”
“办事？办啥事？”
沈妙继续装作一副懵懂无知的模样，“应该是要迁户口的事吧？我昨儿晚上跟俺妈在看电视，没太听清，好像是请吕叔把他们的名字加进他们村。”
见姑婶们的脸色更差了，沈妙继续添油加醋道：“害，也不知道怎么突然要迁户口了，这好好的，从前也没提过呀？不过也难怪吕叔不同意，还没到时候呢，这名字想加也加不上啊。”
沈妙都暗示到这个份儿上了，姑婶们怎么可能不明白她的意思？
急着迁户口还能是为了什么？当然是想着村子要拆，好多分点面积啊！
一家子的吸血虫，贪了吕家的钱和房不够，现在人家一家四口都没了，还想利用人家的名额给自己分房子。
呸！真叫不要脸！
“这是恁村的事儿，来俺村不太合适吧。”
话音刚落，她就一脚踢在了旁边的礼物盒上，力道不重，但是却足够把它踢倒。
“就是说啊，”另一位婶子也跟着踢了一脚，“你也不用欺负妙妙人小，想着她不懂事，送点东西、哄两句话就能帮你。我今儿跟你明说了，不可能，你们一家的名字都迁不进，要是不服就去法院，不用来俺村作精。”
“法院？她倒是敢去啊？去了得好好说说吕家的事，说说他们一家三口不要脸吃人家绝户的事！”
姑婶们说话句句不留情面，音调一声高过一声，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家做的这些缺德事。
刘娣来的脸皮就算再厚，也不好意思把头抬起来跟她们硬碰硬。
她没有脸，自然没办法撕破脸，她心里清楚事情要是真吵起来，吃亏的只有自己，所以便只能像个鹌鹑似的站在那，听着姑婶们的贬低。
可骂得多了也没什么意思，像她这样的滚刀肉，是不懂什么叫脸面的。
“还站着干啥？还不滚？”
坐在椅子上的孙红霞又踢了一脚她带来的那些礼，“别以为自己算盘打得好就中了，老天爷长着眼呢，缺德事做多可得当心了，省得被一个雷给劈死！”
在一众姑婶的联合下，总算是把刘娣来和她的东西都赶走了。
兴许是刚才骂得太上头，这会儿孙红霞才反应过来自己身体不太舒服，不用沈妙说，自己就把手腕放在脉枕上了。
“我这胸口闷得慌，不知道是不是被气得很了，头还有点疼。”
“还有我这腰，刚才肯定是摔着了，酸疼得很，是不是得贴个止疼膏啊？”
孙红霞今年不过五十多，还没到一生气就气出个什么好歹的年纪，而且听她说话时中气十足的样子，也不像是有什么严重的病症。
毕竟是在余家出的事，陪着一起来的姑婶们都紧张坏了，生怕孙红霞会有个什么好歹。
摸了摸她的脉后，沈妙的眉头一抖，问她说：“你最近还有什么不舒服吗？”
“没，就是心口闷，肚里不太舒服，啥都吃不下。”
“那事来了没？”
“害！我这都多大年纪了，上上个月就没了。”
沈妙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嗯，那看来日子是对上了。
“你这不是身子不舒服，是怀上了，”沈妙一边说一边记录着脉案，“马上三个月，摸着脉有力得很，我估计啊，应该是个小。”
听到孙红霞的身体没事，几个姑婶连忙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是怀孕了不是气出了啥毛病，不是俺们家的责任。
嘶？等等……
“真的假的？真怀上了？”
孙红霞正要向沈妙确认，一旁的婶子就替她开口道。
“真的，两个多月了，你这段时间太操劳了，所以胎像有点不稳。”
“我，我真怀了……”
孙红霞开心得脸上都不知该做出什么表情了。
这个孩子来得好啊！
她一直想着王家就王前进这么一个孩子，香火太单薄了点，而且她心里有数，自己的这唯一的一个儿子不是个省油的灯。
可没办法，家里就他这么一个独生子，只能宠着，任由他的性子来。
如今自己肚子里又有了一个孩子……
不仅是如此，要是孩子能赶在拆迁之前出生，有了户口，那家里就能多分几十平方啦！
一遍遍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孙红霞高兴得都流眼泪了，“妙妙啊，给我开点安胎药，一定要用最好的药！多少钱都中！”
沈妙：“中，没问题。”
等着沈妙给开药方的时候，孙红霞继续跟身边的姑婶们聊着。
“我明天是不是也得去医院做个检查？”
“应该的，你这个年龄，得多注意着点。”
“怪不得
最近这么想吃酸呢，每次家里做饭我是一口肉都吃不下。”
“吃吧吃吧，可别亏了自己的嘴，想吃点啥就吃点啥。”
“那后天咱说还去给前进相那个谁……”
“不去了不去了，让他自己去吧，我还能管他一辈子呀。”
之前对孙红霞来说，天大地大都不如儿子王前进的婚事大，给儿子找个称心如意的媳妇才是最重要。
现在可就不一样了，肚子里怀着一个呢，她可不能再操太多心了，免得累到自己。
过了十几分钟，等大家的情绪都静下来后，王前进和几个余家的男亲戚也来了医馆。
“小啊，小，我跟你说，你要有个弟弟了！”
孙红霞激动得不行，一把拉着王前进的手说道：“马上三个月，估计明年夏天就出生，跟你一样呢。”
“啥？”
王前进错愕地看向孙红霞的肚子，结巴半天没说出一句整话：“你，这，啊？”
“咋了，不替恁妈我高兴啊，”孙红霞将他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恁兄弟一出生，等以后我跟恁爹不在了，你也能有个伴儿，他也能帮衬着你。人这一辈子，最亲最亲的除了爹妈，可就是自己的亲兄弟了。”
这喜讯来得太意外，王前进还是没能反应得过来。
慢慢地蹲下身，他的脸上艰难地挤出了一个笑，可是……笑得好丑。
“怀，怀了好啊，咱家要添新人了，等你和俺爸年龄大了，以后也能多个人照顾了。”
不止是孙红霞高兴，陪着她来的媒人，还有一行的姑婶们也跟着松了一口气。
太好了，孙红霞这一怀孕，就不会天天张罗着给王前进找媳妇，忙着祸害别人家的姑娘了！
*
十月最后的那几天，豫市下了好大的雨。
白天瓢泼、晚上滴星，断断续续地好几天都没停。
晚上吃饭的时候，电视上播的新闻都是关于拆迁的事，折腾了这么多年，今年年底终于要开始动工了。
最先开始的自然是城中村，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轮到他们这些城边村。
对拆迁这事儿，沈妙还是挺期待的，毕竟要是清河村真要拆的话，那他们沈家也能一夜暴富啦~
所以她有点理解那些人，等着盼着希望拆迁消息能够早点下来的心思了。
噔噔噔……
有人在敲门。
“谁啊？”
沈妙打了个把伞一路小跑去了门口，打开门时，只见有几名警察拿着手电筒，一脸严肃地站在了门外。
“警察同志，请问你们是要找谁？”
“沈妙在家吗？”
“我就是。”
“有人举报你涉嫌一起投毒案件，请麻烦跟我们走一趟。”

第62章 老天爷咋不一个雷劈死你……
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沈妙总觉得身后的墙在漏风，有一股股的寒气不停往她后脖颈里吹。
看着面前那两位表情严肃的警察，她一下子想到了过年时沈山生被带走的那一晚。
即便他们父女俩这一辈子都老老实实的,自认没有行差踏错过一步，可在看到墙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八个大字时,手指也会紧张地发抖的。
等了大概十分钟，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察这才推门进来。
“沈妙，是吧？”
“嗯。”
男人一看就是办案多年的老警察，并不像身边那两个青瓜蛋子一样,情绪紧绷、一本正经地端坐着。
摘下警帽放在桌子上，坐下时,他脸上的表情稍显轻松：“你别紧张，我们来找你只是想跟你了解一些情况，投毒的罪名成不成立目前还不一定。”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即使警察的语气平和,但在听到“投毒”这两个字的时候,喉咙处还是哽了一下。
翻开本子,掏出钢笔，警察继续说道：“你认识孙红霞吗？”
“认识。”
“你跟她是什么关系？”
“普通的医患关系……不过应该也算是熟人,因为家里共同的好友比较多，所以吃席的时候会经常碰到。”
就在警察做记录的时候,沈妙大概猜到了事情应该是和孙红霞有关，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请问是孙红霞她出什么意外了吗？”
“流产,”警察回答地很干脆，“医院里的医生说，她是吃了某种抗孕激素才会导致流产。目前孙红霞的情况紧急,正在医院抢救。”
沈妙：？？？
“所以她的意思是，我给她下药了是吗？”说着，沈妙心头的那一股无名火就烧了上来。
当初沈妙摸出孙红霞有喜脉，想着她年龄大了，特意让她去医院好好检查，让她问问医生需不需要做什么保胎措施。
孙红霞跟她说，说医生说她的怀象很好，只是有些劳累要她好好休息。
是孙红霞非要拉着她，让她给开些安胎药才能安心，说比起医院的医生，她还是相信他们沈家的医术。
见孙红霞这么诚恳，沈妙也不好拒绝，于是每周都会给她把个平安脉顺便给她开一点养身保胎的药，甚至还给她写了食谱，告诉她该怎么吃才能更健康。
“天地良心，我为啥要给她下药？”
“警察同志，真跟我没关系。你想想，这都三四个礼拜了，我真要想给她下药，为啥不第一天就下？！”
沈妙的情绪有些激动，迫切地想要证明自己是无辜的。
好家伙，本想着帮帮她，结果自己流产后还倒打一耙告自己给她下毒？
弄得她现在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别激动，我们就是叫你来问问，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警察示意身边的同事给她倒一杯水，随后继续问道：“你能说一下你给她开的药里有什么吗？”
接过水喝了一口，沈妙稍稍平复着心情，缓了一会后，回答他说：“艾叶、白术、枸杞子、杜仲……是一个滋肾育胎的药方，你们可以去我家药馆看，药方和用的药都在。”
在警察继续做笔录的时候，沈妙又问：“孙红霞她到底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会怀疑是我？”
“因为她是在吃了你给开的药后才流产的。”
下午五点，警察接到孙红霞儿子的报案，于是赶往医院了解情况。
听王前进说，中午他们一家在吃饭，吃完饭后孙红霞就熬起了沈妙给开的安胎药，结果刚喝下去一个多小时，就腹痛难忍，还没来得及打车去医院就开始出血。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医生没能保住孩子，因为孙红霞的年龄大了，再加上孩子已经长到了四五个月，所以强行流产后的情况很糟糕。
向医生询问后，医生说是孙红霞服用了打胎的药物，他们把药渣送来做检查，也确定里面有抗孕激素的成分，因此王前进便选择报案，以投毒、故意伤人的罪名让警察逮捕了沈妙。
情况了解的差不多后，警察合上了手里的笔，说：“大概的情况我们已经了解了，这样吧，你先留在警局里，看医院那边是啥情况。毕竟孕妇现在还在抢救，得等她情况好了，再送你回家。”
“好，我知道了，”沈妙表示理解，不过她也提了一个自己的要求，“能让我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吗？出来的
急，俺爸俺妈肯定担心坏了。”
“行。”
带着沈妙从审讯室出来，迎头就看见了攥着拳头要来找她算账的王前进。
“姓沈的臭表子！你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给俺妈下毒？！”
看到沈妙，王前进就跟发了狂的疯狗一般，张牙舞爪地就朝她冲了过来，还好民警们拦得及时，才没有让他的拳头落在沈妙的身上。
“我没下毒！我开的药没问题，是恁妈自己吃错了东西，少冤我！”
“妈来笔，你还给我兴是不？看我今天不抽死你个赖孙！”
被激怒的王前进彻底变成了一只凶兽，几个人都没能拦住他。
盛怒之下，哪怕是被锁链所禁锢，也会露出锋利且能伤人的爪牙。
眼看着王前进快要挣脱警察们的束缚了，他的身后倏地出现了一只更有力的手掌，稳准狠地掐在了他的后脖颈上，同时另一只手将他的伸出的手臂反扭过来，抬起的膝盖压在他的脊梁骨上猛地一用力，王前进就这么被制服在了地上。
骆嘉麟？
他怎么来了？
此情此景，让沈妙的脑海里快速地闪过了一个词：武松打虎。
面对这样快要失去理智的人，光是阻拦有什么用？只能以暴制暴地把他按在地上，才能让他冷静下来。
“这是警察局！不是打架的拳击台，谁允许你动手的！”
死死地将王前进压在身下，骆嘉麟那一声义正言辞的训斥声，远远盖过了他的愤怒。
见他还想挣扎，他甚至还加重了五指的力气，硬是把他的脸给掐得通红。
一个被警察礼貌对待着，一个被警察制服在地上……这一时间，谁还能分清谁是报案人，谁是嫌疑人呢？
“我，我我，我错了，我错了！”
等到王前进实在受不了了开始向他求饶，骆嘉麟这才松开了他被反扭着的手。
站起身，骆嘉麟简单用手掸了一下衣服上的褶皱，他并没有轻信王前进的话，而是时刻保持着警惕，以防他再次出手。
“事情还在调查，在调查清楚之前就算她的嫌疑再大，也不是你对她动手的理由！”
“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法治社会，你要敢动手，那你也没好果子吃。”
从地上站起来，王前进抹了一把鼻子，不服地指着沈妙：“俺妈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我是来找她算账的！俺妈不能白白受这顿苦！”
“还想动手是吧？”骆嘉麟活动着手腕，再次警告他道。
意识到了自己不是骆嘉麟的对手，王前进下意识缩了缩脖子，没有再说下去。
见他彻底没了要对沈妙动手的想法，骆嘉麟这才走到警察身边，向他们问道：“调查到哪一步了？”
“我们这边已经做完笔录了，准备安排人再去她家的医馆查一趟，然后就是医院那边，等到孕妇情况好点了再让她回去。”
骆嘉麟点点头，“好。”
接受、审查、处理、调查……一切都合法合规，没有问题。
看骆嘉麟的上衣湿了一大片，头发上还挂着几滴雨水，沈妙小声问道：“你怎么来了？”
“你爸担心你，就打电话让我来帮忙看看。”
骆嘉麟伸出手时，沈妙下意识想躲，可他却没有像长辈那样教训一下自己，而是把带来的那只牛皮纸袋递了过来。
里面是一件浅灰色的长外套，应该是前段时间洗好晒过的，除了洗衣服的香味外还能闻到几分阳光的明媚。
“今天晚上你先在警察局呆一夜，等明天再看看情况。”骆嘉麟没有要责怪她的意思，只是皱了皱眉，“下雨了风大，睡觉盖着点。”
沈妙点点头，“嗯，知道了。”
而另外一边，虽然王前进没办法用自己的方法教训沈妙，却不停地对警察说道：“你们一定要好好审她，一定要让她说真话！警察同志求求你们了，俺妈一把年纪了怀孕不容易，千万不能放过这种狠心的妮儿啊！”
看向王前进向警察请求的模样，沈妙气不打一处来。
他妈流产不容易，自己这么平白无故地被人冤枉，还要在警察局过夜就容易吗？
“我没害恁妈！咱就这么说吧，谁要存心害了恁妈，谁是乌龟王八蛋，谁天打五雷轰！谁让老天爷一个雷劈死！”
轰隆隆……！
沈妙话音刚落，外面就传来了阵阵的响雷声。
不过沈妙一点都不怕，没做就是没做，她相信老天爷绝对不会劈她！
*
第一次在派出所过夜，沈妙怎么都睡不着。
尽管门是关着的，身上还披着骆嘉麟的衣服，但总觉得那股刺骨的寒意从四面八方向她涌来。
轰隆……
轰隆隆……
傍晚刚要见停的雨，到后半夜忽然又下大了，闷雷一声接着一声，如同吃人的恶魔趴在云层上朝着人间低声耳语。
四五点的时候，熬了一夜的沈妙终于有了几分困意。
刚想打个盹休息一会，忽然听到了外面那些急促又凌乱的脚步声。
“都去都去，给放假的人打电话，让他们回来。”
“现在情绪紧急，赶紧让分局派人去支援！”
“抢都带上，一定要先保证好自己的安全。”
从他们的交谈中，沈妙嗅到了几分紧张的气息。警棍不小心掉在了地上，“乒乓”的声音让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应该是出事了，而且还是大事！
沈妙正要把耳朵贴在墙上，好听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紧闭着的门忽然就被推开了，还带进来了一股夹杂着水汽的凉风。
是骆嘉麟。
他身上还穿着昨晚的那套衣服，落在他身上的雨水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不过却在他的肩膀上留下几片不太明显的水痕。
难道他昨天晚上一直留在派出所，没有回家吗？
“外面发生了点事，我得去一趟，所里留了两个人值班，有什么事你就叫他们。”骆嘉麟没有多说什么，交代完后便匆匆离开了。
沈妙没有问他外面发生了什么，怕耽误他办正事，只是回了一声“好”。
等骆嘉麟带着大部分警员离开后，派出所的电话也接二连三地响了起来。
叮铃铃~叮铃铃！
叮铃~叮铃铃~
电话太多了，几乎刚挂断一个电话，下一个电话就会跟着打进来。
本该是要好好做梦的后半夜，可瞧着派出所的架势，却比春晚打电话点节目的环节还要热闹。
直到外面的雨声渐小，窗户透进了微白的天色，派出所的那部座机才变回安静。
“是出什么事了吗？”去卫生间的时候，沈妙向留在派出所的警员问道。
“南关村出事了，”警员没有瞒她，向她坦白了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好几栋自建房被雨浇塌了。”
沈妙：？？？
这场雨接连下了好几天，虽然不是持续地瓢泼大雨，却给豫市的排水系统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一些地势较低的路段积水迟迟没能被疏导，积蓄在地面上的水便会通过渗透作用向四面八方蔓延。
豫市整体是西高东低的地势，大部分积水都在朝着东边流动，市里这几年修的柏油路面还好，可各个城中村却承受不住雨水的压力，就算路面铺着水泥板，被雨水泡得时间久了，还是会有泥翻上来。
可是，那些肉眼看不见的地方才是最严重的。
房子的地基。
南关村大部分的楼房在建时地基打得都不深，顶多能支撑六七层的楼栋高度，但是近几年为了能扩大拆迁的赔偿面积，家家户户都在扩建自家的房子。
能往上盖的就盖，没办法网上盖的就从侧面加盖。
加盖的楼大多只有三四层高，为了减少施工时间，所以没有打地基，全靠跟主楼之间的链接撑着，建筑材料也是尽量图便宜，毕竟谁都不指望能住多久。
这类加盖的“侧楼”原本就不安全，一楼经常能看到有很多根混凝土柱子撑着，如今被连绵几天的雨水这么一泡，便和一摊泡了水的豆腐渣没有区别。
其实前天就有村里的人发现，侧楼被雨水浇出了很大的缝隙，地上也能看到一些从楼里露出来的碎砂，可都没有放在心上。
直到今晚，突然下大的暴雨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就像是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了一块就会有第二块跟着倒，然后是第三块、第四块……
原本只有东边一栋正在施工的侧楼塌了，不知是不是倒塌时引起了地面的震动，前后还没有半个小时，两百米外的另一栋侧楼也倒了，紧接着又是南边的第三栋……
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一共有三栋侧楼倒了，还有一栋没有完全倒，是侧靠在了旁边的另一栋楼上，即使自己住
的楼再坚固，看到压过来的侧楼也是把里面的住户吓得够呛。
这次事故发生在后半夜，凌晨两三点，正是家家户户都沉浸在梦乡中的时间，不用想就知道情况一定很糟糕。
不止是南关村，距离南关村比较近的另一个城中村也有楼塌了，只是情况不如南关村那么严重。
房子倒塌后，第一要务就是要救人。
还好，这些加盖侧楼的房东们还算有点良心，大多数都是把侧楼的房间当成仓库来用，只有几间房间会低价出租给那些没什么钱的租户，也算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员的伤亡。
医院的救护车接连不断地往南关村赶，可是村子里积水了车子开不进去，便只能靠人力把从废墟里救出来的人给抬出来。
有人在喊救命，有人在忙着救人，有人在帮着医生把伤者抬出去，有人从家里拿出灯和救急的物件主动前来帮忙……
看似大家都在力往一处使地救人，但这是城中村，是聚集着三教九流、龙蛇混杂的地界，也有不少人在趁乱浑水摸鱼，把捡来的东西搬回家甚至都不算什么了，更有些丧良心的，直接撬门抢夺。
反正天黑看不清是谁，抢了东西趁乱就跑，也没有人会发现，见有人尝到了甜头，便有越来越多的人也跟着做这些腌臜事。
原本来帮忙的警力就不够，这下更是分身乏术了。
俗话说得好，邪不压正，就算场面再混乱也只是一时的，没过多长时间就被镇压了下来。
医生、警察、消防员、老百姓……经过多方人员的不懈努力，终于在天亮的时候稳定住了情况。
下了一周的雨，停了。
上午九点半，阳光终于透过乌云照在了豫市的大地上。
天气变晴，自然也会有好运降临。
这次意外，一共造成了数人受伤，还好无人死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医院那边也打来了电话，孙红霞脱离了危险，所以接受完调查的沈妙可以暂时回家了，等后续有什么情况再来派出所。
从派出所出来，沈妙没有第一时间回家，而是去了一趟南关村。
救援工作是结束了，不过现场还需要清理，沈妙到的时候正有不少人拖着木板车从四个方向的门把建筑碎片拉出来。
虽然雨已经停了，但积水并没有完全消退下去，还是有着超过小腿肚的深度。
昨晚发生在村子里的意外，今天才在村子里传开，有不少人都去了现场凑热闹，不过都被拉起的警戒线给挡在了外面。
沈妙没有第一时间去，而是先去了王琴和周强他们家。
“沈姐姐~！”
好久没有见到招娣她们了，几个姐妹们那一张张憨态可掬的小脸儿，如同一朵朵开得明媚的花。
还好，周强当初没有图便宜租低价的侧楼房，筒子楼的房东也没有被利欲熏心加盖几层，所以附近的几栋楼并没有被凌晨的意外波及。
沈妙来时，周强已经去工地上班了，王琴也去买菜了，坐了好一会才见到她拎着两兜菜回来。
“我跟你说，俺村昨天晚上出大事了！”
王琴出去这一趟买菜可没少带回来消息。
虽说她不是个爱凑热闹的性子，可昨天晚上的事儿实在是太大，就算他们住得地方隔着半条街也听到侧楼倒塌时的动静了。
而且今天村子里到处都是说这事儿的，她不用去问，也有各路的消息往她的耳朵眼里钻。
“倒了的侧楼，一栋是村里副村长自己家的，另一栋是副村长亲戚家的，你说巧不巧！”
沈妙撇撇嘴，“难怪，估计用的是同一家的料，所以才会这么不结实。”
“就是啊，听人说那料子懊糟得很，用手一搓就给弄开了，怪不得呢，被雨这么淋几天就塌了。”
喝了半杯水后，王琴又继续说：“不过就算料子用的差，但好歹楼里面没咋住人，一共就伤了六七个人吧，而且都是轻伤，没骨折也没咋。”
“就第三栋伤得人多，到现在还有好几个人没救出来呢，也不知道伤得咋样。”
听王琴说，第三栋楼是最早塌的，里面住得人也最多，一共四层十二间房，有十间房都是租出去给人住的，另外两间也是因为实在租不出去了，才用来放杂物。
结果这次楼一倒，里面的人全部倒霉了，根本来不及逃出来。
“所以说，这人就是不能太贪，”在替租户感到遗憾的同时，沈妙也在骂当时建侧楼并且把房子租给他们的房东，“这下他们有的赔了，医疗费肯定都得房东掏。”
“对了，房东是谁？”
“嘶……没记住，姓王，叫王啥啥来着？”
王？
沈妙大胆猜测道：“不会是叫王大富吧？”
“对！就是王大富！你咋知道？”
沈妙：！！！
王大富？
他可是孙红霞的丈夫，王前进的爹啊！

第63章 你以后就是一家之主了……
沈妙回到家的时候,沈万山和沈山生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市里找她，村里几个儿女在市里上班的长辈，也说要一同去派出所,看看能不能帮得上忙。
沈妙可是他们从小看着长大的，她是个什么样的人,难道长辈们还不清楚吗？
就算瞧不上孙红霞那得势张狂的性子,也是绝对不可能做出下毒打胎这种腌臜事的。
一定是诬陷！
还好沈妙及时被放了回来，否则他们这一群人肯定要守在派出所门口讨个说法不可。
想着南关村今天刚发生了塌楼的事，自己的案子可能要拖个几天才能解决，没想到下午就接到了骆嘉麟从警局打来的电话。
“给孙红霞下毒的人抓到了,你要来一趟吗？”
按理说，沈妙既然摆脱了嫌疑就不必再跑一趟,只需要通知她一声即可，不过骆嘉麟觉得她应该会想知道事情的真相，所以便问她要不要再去派出所跑一趟。
“是谁？是谁栽赃的我？等等等等……”沈妙迫不及待地想听到那个鳖孙的名字，可转念一想,还是想换一种方式,知道那人的名字,“等等啊，你先别说,让我推理一下。”
昨天晚上沈妙前半夜一直没睡，就是在推测是谁怀了歹心,要拉自己当这个替罪羊。
“余家的人？因为上次相亲闹了点口角，所以对孙红霞怀恨在心？”
“不对。”
“王家的仇人？瞧不得他们家过得比自己好,就找了机会偷偷下药？”
“也不是。”
“嗯……难不成是孙红霞自己？在熬药的时候不小心把别的药掉了进去？”
“要不你再猜猜？”
把自己怀疑名单上的名字都猜了一遍，也没猜出那人是谁，最后沈妙索性摆烂地说：“这也不是、那也不是,那也没有别人了呀，孙红霞平常虽然傲了点，但也不是个惹事的性子……唔，总不可能是王大富或者王前进吧？”
“对……”
沈妙：！！！
骆嘉麟也不希望是这样的结果，但事实正如她随口说的，是孙红霞最亲近的人。
放下电话，沈妙几乎是飞着去了市里的派出所。
来到派出所时，骆嘉麟要在分局处理昨晚塌楼的事件
，暂时来不了，不过他已经跟这里的警员打过招呼了，让他们带着沈妙到审讯室后面的房间旁听。
沈妙来得有点早了，正在审讯室里接受调查的并不是罪魁，而是两名挑唆者。
“你们是怎么知道米非司酮有打胎效果的？”
“是他，他特意找药店店员问的。”
“那又是谁让王前进下药的？”
“是他，他在打牌的时候说的，我就是应和了两句。”
王，王前进？！
他可是孙红霞的儿子啊！
审讯室里的两人相互指责，谁都不想承担更多的责任，殊不知即使只是挑唆，他们的双手就已经注定要戴上一副镣铐了。
派出所的大部分人力都调去救灾了，只有少数几个人负责这起案子，所以没办法同时对他们进行审问，只能由表及里地去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抽丝剥茧地找出真相。
知道下毒的人是王前进，沈妙沉默地许久，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半天没缓过神来。
她也听不进去他们交代了些什么，直到他们从审讯室被带走，换了王前进来，沈妙才重新竖起了耳朵。
“姓名。”
“王前进。”
“年龄。”
“三十一”
“籍贯。”
“豫省豫市黄河区南关村一队。”
“与被害人关系。”
“母子。”
王前进的语气十分平淡，没有愤怒、没有懊悔，好像整件事情都和自己没有关系，就跟隔壁的沈妙一样，是一个事不关己的旁观者。
“为什么要对被害人下毒？”
“不为什么。”
“是你发现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就是单纯不想让她生下来。”
“我提醒你一下，最好说具体原因，不要消极对待。”
“要生下来就得我来照顾，还得跟我争家产，这个理由你们满意了吧？”
王前进可以接受自己的亲妈“老蚌生珠”，也可以接受家里要添人口，但接受不了有个人要跟自己分家产。
算上这些年盖好的侧楼，王家一共有将近两千个平方。他是家里的独生子，等到几十年后王大富和孙红霞百年，他就可以得到家里全部的资产。
要是孙红霞给自己生个妹妹还好，顶多以后嫁人送她两套房子当嫁妆，可万一是个弟弟，那家里的这些房子可就不一定都是他的了。
好点，兄弟俩一人一半。
差点呢？
所以，他不能赌……
——
“前进？前进呐！过来扶我一下！”
“前进？前进，锅里的鸡汤炖好了没？给我盛一碗过来。”
“前进？哎呀，以后你要来楼下就别抽你那个烟了，我怀着孕不能闻烟味，对恁弟不好！”
……
自从孙红霞怀孕以来，每天喊叫最多的字就是王前进的名字。
孙红霞对肚子里的孩子异常珍视，生怕自己磕了碰了会对孩子不好，所以有什么事情都会让王前进去办。
为了她的日子能过得舒坦点，王大富特意雇了个住家保姆，可孙红霞信不过外人，只让她在家做些杂事，但凡是涉及到自己吃喝拉撒的，还会叫王前进。
“前进？前进呐！”
孙红霞的嗓门很大，中气十足地一声喊，就算中间隔着一层楼王前进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王前进昨天晚上打牌到半夜，原本输了钱就难受，这才刚睡没一会就听到孙红霞在叫自己的名字，心头一股火“蹭”地一下就烧上来了。
换做是他前妻，他早一耳刮子扇过去了，但孙红霞……
王前进装作没听到，把枕头盖在头上继续睡。
“前进！你下来一趟，快点！”
“前进！王前进！你在楼上弄啥呢？赶紧下来！听不见吗？！”
孙红霞的音量一声盖过一声，眼看过了十分钟还没见到王前进的人，她也没想着要站起身，而是让保姆上来喊他。
被这么三催四请了半天，王前进的困意全无，只好趿拉着步子跟保姆来到了楼下。
“弄啥？！”王前进没好气地喊了一声。
孙红霞一边看电视磕瓜子，一边抖了抖自己的腿，“我今儿起来发现我这腿有点肿，你过来帮我捏捏吧。”
“你不会让保姆给你捏？”
见王前进不愿意，孙红霞的脸上一下就沉了下来，说：“咋，我养了你几十年，就让你来给我锤个腿都不愿意是吧？”
放下手里的那把瓜子，孙红霞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你小时候睡得浅，担心蚊子咬你，哪天晚上我没有帮你把屋里熏干净？还有你感冒发烧，哪次不是我整夜整夜地照顾你？”
“好啊，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觉得恁娘不中了，就不想管我了……”
“唉！我的命咋这么苦啊，辛辛苦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小，不疼他娘一点，天天就知道喝酒打麻将。”
王前进再怎么心硬，也听不得孙红霞这么说。
所以哪怕再困、再不情愿，他还是老老实实地来到了孙红霞身边坐下，帮她按摩着酸胀水肿的小腿。
孙红霞好哄得很，就按了这么一会就又眉开眼笑了。
“一上午吃这么多瓜子，中不中啊？”
孙红霞随口道：“妙妙说了，我不用忌口，想吃点啥就吃点啥。”
稍稍躺平了些，孙红霞满意地抚摸着稍稍隆起的小肚子，“恁弟弟在我肚子里健康着呢，我感觉得出来，他以后肯定可有出息，说不定还能考个好大学哩~”
听着孙红霞对孩子的幻想，王前进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他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因为家里盖的房子多，孙红霞又宠着自己，所以他也不用起早贪黑地出去找工作，算是一路混着活了这三十多年。
他从没觉得有什么，可就在听到孙红霞对肚子里的孩子抱有希望的话，他才隐隐意识到，孙红霞可能心里也是对自己失望了，所以才会冒着高龄产妇的风险再怀一个孩子。
就像是熬坏了一锅汤后，重起炉灶再次熬一锅新的一样……
正想着，孙红霞的手忽然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前进啊，你马上就要有个弟弟了，高兴不？”
“嗯，高兴，高兴。”王前进干巴巴地抬了下唇角。
“前进啊，”摩挲着他的手背，孙红霞语重心长地说，“你过了年可就三十二了，也算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我和恁爸年龄也大了，你是家里的老大，以后咱这个家也该轮到你来做主了。”
做主？
那是不是以后家里都是自己说了算？钱啊、房子啊，都是……
王前进正幻想着，紧接着就被孙红霞的下一句话给打断了：“以后老二就靠你多照顾着点了。”
王前进：？？？
王前进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啥，啥啊？！”
“让你多照顾着点啊，”孙红霞完全没意识到他的表情有多难看，还在继续说着，“我和恁爸都五十多了，肯定没以前那么能使力，可不得靠你这个当哥的嘛。”
养孩子有多麻烦，孙红霞是最清楚的。
喂奶、拍奶嗝；哄睡、换尿布；遛弯、晒太阳……可比找一份工作要累得多，而且照顾孩子不止是耗费力气，更会消耗一个人的精气神。
别的不说，光是每两三个小时起来喂一次奶，就让人根本没办法好好地睡觉。
孙红霞和王大富年龄都大了，哪还能像年轻时那么折腾？
还好，王前进今年已经三十多了，也该让他学学怎么做一个“一家之主”，别的先不说，就先从学着照顾孩子开始吧。
反正他以后也是要有自己的孩子的，现在先学起来，以后自然能用得上。
见王前进迟迟没有回答，孙红霞又问：“咋了？你不愿意？”
“不是不愿意……”王前进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于是换个角度回她，“我一个大男人哪会照顾小？要不找个保姆？月嫂吧？肯定比我熟练。”
孙红霞看了眼正在厨房里打扫炉灶的保姆，压低了几分音量，说：“外人哪信得过？到底不是她们自己的小，万一磕住碰住了咋办？半夜不想起来喂奶咋办？”
“不可能，等俺弟出生了，我给他觅个好的保姆，绝对把他照顾得好好的。”
“那外人能有自己人上心？”孙红霞撇撇嘴，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恁可是亲兄弟，你照顾他小，等你老了，他自然也会照顾你啊。”
孙红霞这么不说，王前进差点还忘了。
对，这三十岁的年龄差也是个问题。
要是这弟弟是个好相处得还行，万一脾气跟自己一样，等到自己五六十的时候，他可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到时候不得把自己给欺负死啊？
他可不想以后看人的脸色过
日子。
“那你和俺爸呢？他可是恁俩的小，生下来恁俩就不管了？”
“你这话说的，啥叫不管啊？俺俩这不是年龄大了嘛，就想让你帮衬一下，又不是……”
品味了半天，孙红霞才意识到王前进话里话外的意思，于是把正让他按摩的腿给收了回来，“说到底你就是不想管，中中中，我知道了。”
见孙红霞生气，王前进急忙哄她，“不是不是，我不是这意思，我，我……这不是还早嘛，你让我再适应适应，现在都还没个影呢。”
“放心，等俺弟出生了，我这个当哥的肯定照顾他，你让先适应适应，中吧？”
孙红霞就知道，在兄弟亲情面前，王前进一定是嘴硬心软的。听他说了软话，刚才还生气的面孔瞬间就转怒为喜了。
拉着王前进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孙红霞温声道：“小啊，这是恁弟，是除了我和恁爹之外跟你最亲的人，以后恁俩一定得相互帮忙，听见没？”
王前进虽是不愿，但还是硬着头皮“嗯”了一声……
“八万。”
“二饼。”
“杠……胡！杠上开花。”
难得胡一把杠上开花，可王前进的脸上却看不到半点开心，向三家收钱的时候甚至还叹了一口气。
“最近这是咋了？天天赢钱都不开心？”
“前进哥，你这状态可不太对啊，是不是叫哪个小妮儿给迷住了？”
“你这烟抽得也少了，昨天就是这包烟，还没抽完啊。”
烦躁地推着桌面上的麻将牌，王前进没回答，原本想点上一根烟解解乏，可刚把烟放在嘴里就听见楼下有声音在叫自己。
“前进？前进啊，快下来一趟。”
得，又没办法抽了。
王前进不敢耽误，放下烟就赶紧下楼了，顺便还把身上的烟味给拍了拍。
“这是咋了？”
坐在沙发上，孙红霞难受地皱着眉，“我这睡不得劲，肚子里空落落的，你去给我下碗面吧。”
看了眼卧室的方向，王前进反问：“俺爸呢？”
“他去弄热水了，一会让他给我擦擦身，这几天身上粘得很。”
孙红霞这一胎简直跟怀了个“大太子”没什么两样，家里两个男人都得尽心尽力地伺候她。这原本都是保姆的活儿，可孙红霞一句“还是让自家人来吧”就让她回屋睡觉了。
烧水、切菜、煮面……一套忙活下来，王前进总算是能回楼上去了。
一进门见三个人都用一种奇怪得眼神看着自己，王前进不悦道：“码牌啊？看我干啥，我脸上又没字。”
“当哥可真不容易。”其中一人慢悠悠地调侃了一句。
“是啊，”另一人也哼笑一声，“大半夜了，还得给恁妈下面条。”
“现在还好呢，等再过几个月，可就是喂奶粉了。”
王前进原本心里就憋着一口气，被他们这么一嘲讽，差点就一拳头捶在了他们的脸上。
“妈来比，都看我笑话是不？”
“不是不是，”连忙扶着王前进坐下，那人安慰道，“咱都是兄弟，咋会看你笑话呢？纯粹是在为你的事儿操心而已。”
王前进哼了一声，“操心？有啥可替我操心的？”
“你想啊，恁妈这身体情况，孩子生出来可不得让你来带了？”
“是啊，你要带不好，你觉得恁妈不会怪你？到时候你可就是里外不是人了。”
“就算你带好了，俗话说得好，亲兄弟还明算账呢，以后长大了，你说恁家这家产……可不就得掰成两半了？”
心里想是一回事，心里话被人说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咋办，怀都怀上了，迟早得生下来。”
那人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可要是生不下来呢？”
王前进抬起头，用一种诧异地眼光看着他们。
“都是兄弟，我们肯定是为了你好。”
“是啊，说到底这关起门来都是恁家的事，再咋分也分不到俺头上是吧。”
邪恶的念头就像是一颗种子，只要埋下就会有开花结果的一天。
每次去帮孙红霞跑腿，王前进都恨不得把孩子按死在她的肚子里，可也只是一时冲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成了一个具体的念头。
“放心，这孩子还没出生，按理说不能算是个人。”
“咱只是打掉他而已，也不是要伤害恁妈，不会有啥事的。”
听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王前进越发动摇了。
经过几个人的出谋划策，王前进首先想到了下药的主意。
不是给孙红霞下药，而是给王大富。
像摔倒、意外这样的情况太伤害孙红霞的身体，不如从内部“瓦解”。
王前进以前是色字当头，自然知道有不少这种下作的药，于是他便趁着有次吃饭的机会把药放进了王大富的碗里。
那药起效的速度挺快，吃得差不多后，王前进就看见王大富开始起杆了，等他和保姆离开后没多久，果然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动静。
两次？还是三次？
王前进忘了听到的到底有几次，但不管有几次，都足够把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给“顶”出来了。
紧张地在楼上守了一夜，这次，他竟希望听到孙红霞叫自己的名字，让自己上去，可过了一夜都没有什么动静，直到第二天一早才让他下去帮他煮一碗虾仁粥。
孙红霞肚子里的孩子竟然没事？！
她看着有些疲惫，或许是折腾了一晚上的缘故吧，眼下有两片乌青，但她的肚子却还是像平常一样安稳。
王前进有些意外。
这怎么可能？都说怀孕后不能同房，怎么可能……
无声无息地想把孩子打掉的计划失败了，不过王前进没有选择放弃，在几个损友的怂恿下没过几天他就又想到了另外一个法子：
打胎药。
这药是百分之百能把孩子打掉的，他们问了好几个药房的人，卖药的销售员都这么说，还说对身子的损伤比较小，比较安全。
王前进信了，也真的买了一盒回来。
药是有了，下药的机会却不好找。
他不能让孙红霞发现是自己的意思，所以必须要找一个能把自己撇干净的方法。
“还好还好，没有淋湿。”
从保姆的手里接过那几包安胎药，孙红霞庆幸道。
外面下了好几天的雨，孙红霞很怕保姆去找沈妙拿药的时候，会不小心把药给淋湿。
幸好，她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不中用。
“又去买沈家的药了？”王前进随口问道。
“是啊，”孙红霞隔着牛皮纸闻了闻这熟悉的药味，“沈家的药确实好，喝了这么长时间，感觉身体都舒服了不少。”
看着孙红霞手里的药包，王前进忽然又想到了一个主意。
既然都是药，那么放在一起的话会不会……
“小啊，帮我把药熬上吧，一会吃完饭了我好喝。”
王前进把裤兜里捂着药片的手抽了出来，笑着答应了她：“中。”
吃完饭后，窗外又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来。
躺在自己的床上，王前进紧张地心脏砰砰直跳，静静等待着楼下的情况。
直到……
“血！咋会流血啊？！”
“我的肚子好疼，我，我的小啊……”

第64章 儿子杀了儿子
王前进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以为只要把打胎药掺进沈妙开的药里，融化后就不会被发现，但他低估了医疗技术以及警察的办案能力。
经过对中药残渣的检测,可以知道导致孙红霞流产的成分是米非司酮，这种物质是通过化学合成的,并非从某种物质中提取,也就意味着只能在药店里买到。
只要在市里售卖米非司酮片的药店进行盘查，就知道沈妙并没有买过，反而是几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又是问药、又是打探，嫌疑很大。
最后再询问一番他们的外貌特征,就能将嫌疑确定在王前进和他的狐朋狗党身上。
既然被抓了，王前进也懒得替自己辩解浪费
时间,而是十分坦诚地说了自己的目的。
“我就是不喜欢小孩，就是烦！”
“她要是真生个小，那以后俺家的财产也就有他一份。我以后又要养他，又得把钱分给他,凭啥啊？”
王前进丝毫没有悔改之意,双手交叉叠放在身前,瞧他那鼻孔对人的模样，没有半点犯罪嫌疑人该有的模样。
“你们也不用吓唬我,我都打听过了，我把俺妈弄流产不是啥重罪。”
说了半天话,王前进也有点累了，于是一边喝着杯子里的水,一边轻描淡写地道，“小孩只要还没出生就不能算是‘人’，这种情况只要俺妈俺爸原谅我,最后顶多就是关几天的事儿。”
嚣张，实在是嚣张！
王前进心里清楚得很，自己可是王家的独生子，送自己去蹲监狱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反而闹大了传出去还会有损家里的名声。
王前进正是拿捏住了这一点，所以当初下药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你错了。”
放下手里的笔，警察拿出了旁边早就准备好的厚厚一本刑法，义正言辞道：“孙红霞是可以原谅你打胎的行为，但是你因为滥用打胎药致使孙红霞受害，昨晚在医院抢救一夜，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行为了，这是刑事案件，不是他们原谅就可以不追究的。”
“还有你报警时污蔑沈妙投毒的行为，也属于诽谤，沈妙可以随时申请跟你打官司，这责任你也逃不脱。”
“哼，我不信。”王前进还在嘴硬，“别以为我不懂法，你们别想吓唬我。”
“没有吓唬你，只是在跟你说事实而已。”
说完，警察就示意同事把那本《刑法》拿给他看。
“我不看！律师呢？我要找律师！”
王前进才刚得意了没一会，就被警察的几句话说得变了脸色。
可惜啊，就算叫了律师来帮他也没用。
他自以为能够全身而退，殊不知从孙红霞被推进抢救室、沈妙在他的诬陷下被带到警局协助调查开始，他就注定要接受法律的惩罚了！
这件事情在豫市闹得很大，尽管电视台连续几天都在报道南关村塌楼的事故，但老百姓口口相传的，却是“儿子给亲妈下药”这样的八卦。
塌楼的事故纵然让人惋惜，可这种不孝子孙更惹人愤怒。
事关自己，沈妙也没闲着，三不五时地就去市里的警察局，配合警察在各种文件上签字。
莫名其妙被王前进往头上扣了一个屎盆子，沈妙可不打算轻易放过他，必须要多给他加几年的刑期，好好长长教训！
当然，沈妙可不止是一个人要跟王前进斗到底，沈万山、沈山生、王冬梅还有整个清河村的村民都支持她把官司打到底。
上次是沈山生被冤枉，这次是沈妙被栽赃，实在是太不把他们沈家放在眼里了，都把他们当成任人揉捏的软柿子。
正好趁着这次机会给某些人敲个钟，让他们看清楚，沈家可不是好欺负的主！
就在他们的案子在往上递的时候，又有人冒出来要状告王前进，这次的罪名是欠钱不还，而凭证则是厚厚的一沓欠条。
小到几百、大到几千，全是王前进按了手印、签了名字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二十来万。
这都是近些年王前进在牌桌上输掉的。
人人都知道南关村要拆迁，王前进家里又有不少的房子，所以就算他没能第一时间还上钱，这些债主们也不着急，反而还愿意继续借钱给他。
可现在情况不一样，王前进要被关进监狱了，故意伤人、蓄意下毒、恶意诽谤……少说也得判个七八年呢，债主们先是找到王大富，可王大富掏不出钱来，他们这才找上了警察。
“他借的可都是高利带啊，放贷的那些人还敢找警察？”
在警局听说了放贷人找警察讨债的事，出来后，沈妙不可思议地咋舌道。
放贷的人找警察主持公道，简直是自投罗网嘛，这跟老鼠找猫帮自己讨要粮食有什么区别？
把签好名字的文件都装了起来，沈山生只是撇撇嘴：“这也是没办法，就算要被警察罚款，多少也能收回来一点，不告的话，怕是一分钱都难拿住。”
“为啥？”沈妙更不理解了，“现在还没拆迁呢，告也拿不回多少钱，等拆迁之后再要不就行了？”
沈万山四处看了看，随后低头凑到身边耳边，小声说：“南关村拆不了了。”
沈妙：！！！
南关村的拆迁只能算是板上有钉，但并不是板上钉钉。
当初，论位置、论面积、论情况，南关村都是最合适拆迁的村子，所以自然会被排在名单的前几位，也确实有几家地产公司早早看中了它，所以当今年得到某个地产集团出资后，便开始拟定后续的拆迁改造事宜。
集团派出过几只调研小组去视察南关村的情况，别的情况都还好，唯独这变高的楼、拔地而起的侧楼……
几年前，调研小组对南关村的赔偿款和回迁面积，有过一个大概的预计范围。
谁成想，短短几年过去，要赔偿的面积几乎多出了整整三分之一，也就意味着他们不仅要多出至少三分之一的钱，将来还要多赔偿三分之一的面积。
这怎么算都是一笔亏本的买卖。
再加上，上个月南关村违规建造的侧楼发生了倒塌，爆出了建筑材料都是劣质品，一个月就能盖起两层侧楼的事，带头的还是村里的村长，更让地产集团确定了南关村想要“骗赔偿金”的事。
于是便跟有关部门商议，政府也同意了暂缓南关村的改造计划。
“前几天去市里开会的时候说的，应该最近就开始发通知了，”沈山生再次向沈妙强调道，“你可管住嘴，先别到处乱说啊。”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
这下沈妙算是知道那些人为什么急着要钱了。
南关村要是没办法拆迁改造，那谁都变不成枝头的金凤凰，都得老老实实地当圈里的土鸡。
哪怕家里的房子再多，也只是多收点房租罢了，想一夜暴富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王家的侧楼还塌了，受伤了那么多的人，住院费、医药费、这费那费、乱七八糟各种费都得他们王家出钱，别说靠以后的房租来抵了，怕是还得卖几间房子才能填的上窟窿。
城中村，这三个字说得好听，但其实就是普通的村子。
村里的房子都是自己家盖的，所以并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好卖，更卖不上价钱。
这么看来……又要还债、又要赔钱的，王家怕是要被掏空了啊。
“爸，你先回去吧，我还得去趟医院。”走到十字路口时，沈妙对沈山生说道，“孙红霞一直给我打电话又是哭又是说对不住我，她现在还住着院呢，我想去看看她。”
孙红霞怀孕快五个月被打胎，对她的身子伤害不小，再加上受了刺激，这都快在医院住了一个月了，身子也没能缓过来。
儿子被关在看守所，丈夫又要四处奔波忙着赔偿的事，只有王家的亲戚时不时地去医院看她。
一码归一码，王前进污蔑自己是他的问题，孙红霞到底是无辜的。
即使她之前嘴碎又轻狂，没少惹人侧眼，但怀孕以后性子还是收敛了很多的，而且每次来村里找她拿药，都会给她带些糕点和礼物。
所以于情于理，沈妙都觉得自己该去看看她。
“我陪你，咱俩一块吧。”
“不用，女人家的事儿，你去了不太方便。”
沈山生点点头，又叮嘱她说：“你去看看她也行，但是千万可不能心软啊，她要是让你原谅王前进……”
“不会不会！我心里有数得很，”沈妙拍着胸脯向他保证道，“我可不是那心软的人，王前进的事儿，就算她咋求我，我都不可能退步的。”
“那就中。”
*
沈妙来到医院的时候，孙红霞正躺着休息。
其他病床上的病人都有家人陪着，倒显得无人陪伴的孙红霞有些凄凉。
和沈妙料想得没错，孙红霞确实向她提了王前进的事，声泪俱下地替王前进道歉，希望得到她的原谅。
沈妙瞧她也是可怜，不仅没了一个儿子，另一个儿子也要坐牢，做了几年的暴富梦成了泡影不说，等她出院后说不定家里的房子都不剩下几间……
于是她选择了原谅，但还是像来时答应沈山生的那样，仅仅只是口头上的原谅，并不会轻易放过他诽谤自己的行为。
见她床头的水杯是空的，暖瓶里也没有水，沈妙便借此找了个理由
去给她接壶水，算是全了最后这点情分，等接完水回来就离开。
沈妙来到开水房时，这里有不少人在排队。
住院楼只有二楼和四楼有开水房，上下几层楼的人都要来接，老旧的开水机又只有一个水龙头，自然要耽误一些功夫。
“小慧，你跟我说实话，是不是我爸他故意为难你？”
“真的不是，是我自己的问题。”
哼哼……嗯？是有瓜的味道？
等着排队时，沈妙眺了一眼排在前面的那一对年轻男女。下意识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左右排队也是无聊，就想分一口瓜来吃。
“你爸他对我很照顾，是我自己没好好吃饭，才……”
“你不用替他隐瞒，我都跟你们办公室的人打听了，他总是让你跑腿。”
“这没什么，我就是个小职员，给老板跑腿是应该的。”
“要不我们都别干了吧，我们一起找个别的公司。”
“小凯你听我说，你是你爸的儿子，哪有儿子去别人公司上班的道理？放心吧，我没事，只要能一直陪着你，让我怎么样都可以的。”
“小慧，我……算了，等会再说。”
毕竟是在公共场合，男人刻意压制着自己的情绪。
可沈妙是谁？那可是多年吃瓜的老手，就算他没直说，也从他们俩的对话中拼凑出了事情大概的轮廓：
这个叫小慧和小凯是一对情侣，一起在小凯他爸的小公司上班。
小凯他爸好像是个笑面虎，而且不太喜欢这个“未来儿媳妇”，因此在工作上对她百般刁难，试图把她从小凯身边逼走，而小慧深深爱着他，为了他愿意忍受“未来公公”的刁难。
今天就是因为在跑腿的时候低血糖晕倒了，才来医院打针。
总之，大概就是一出“棒打鸳鸯，但鸳鸯非要在一起”的烂俗戏码，没什么好吃的。
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轮到沈妙接水了。
接完热水回去后，沈妙又陪着孙红霞聊了一会便走了。
来到一楼时，远远就看到走廊那头有好多人围聚在一起看热闹，几个护士也在带着保安往人堆里挤。
“放开！我自己会走。”
“这是在医院，注意点影响！”
“呵，怎么？是怕人看穿你是为了赚黑心钱，压榨员工的无良资本家的面孔吗？！”
其中一个声音听着有点耳熟，好像是刚才那个“小凯”的。
难不成是他爸来了？
沈妙最爱凑热闹，这种儿子为了女朋友出头跟老爸对着干的戏码，她怎么能错过？
尽管剧情是烂俗+狗血了一点，可架不住好看啊！
努力地往人群里挤，沈妙好不容易才挤到了前排。可在看到两人的脸时，她瞬间就傻眼了。
魏东强？！
他爸竟然是清平村的魏东强！
那他……岂不就是当年刘娣来带来的那个孩子？
这些年一直没刻意打听过当年的孩子叫什么，只听说是跟着刘娣来的姓，后来才改姓了魏。
呵，这世界可真是太小了，竟然能让她在医院里碰到这对狗爹犬子！
十几分钟前，魏东强急匆匆地开车来到了医院。
低血糖晕倒的人名叫阎慧，是他办公室里的一名助理。
他今天让她跑腿去给人送个文件，没想到会晕在半路，他还是在开完会后听公司的人说了才知道这件事，于是也第一时间赶过来，看看她的情况到底怎么样。
“你来干啥？”魏文凯拦着他，不许他进输液室。
魏东强皱了下眉，反问他道：“我是她老板，她要出点什么事我得负责任，你说我来干啥？”
“怎么？这么想她出事啊？”
魏东强最讨厌这种阴阳怪气的语调。
从他入赘到吕家，他就经常听到清平村的人这么冷嘲热讽，后来他继承了吕家的财产，更是天天听着村里那些人不阴不阳的咒骂。
所以，他平生最厌恶别人用这样的语气跟自己说话。
可偏偏眼前的这个人让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辈子造了什么孽，能让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么恨自己。
是，从他出生一直长到六岁，自己都没有尽过半点的责任，甚至连见一面都没有。
可是他已经弥补了呀，从把他们娘儿俩接到身边后就一直在弥补，从来没有缺他的吃、缺他的喝。
他想要玩具了就买，考试成绩不行，就花钱给他找学校，甚至市里的那套新房子也都是为了他买的，可这都二十多年了，他从来就没给过自己一个好脸色。
小时候还能被刘娣来软硬皆施地叫几声“爸”，可长大后就再没叫过了。
他是实在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只能归咎于上辈子欠了他太多，这辈子才让他托生成了自己的儿子来讨债。
“我不想跟你说这么多，你现在立马给我回去，”魏东强指着外面命令他道，“把客户扔在现场像什么话？有你这么办事的吗？！”
魏家开的是装修公司，接的是新房装修的活儿。
今天魏文涛正在客户的新房里介绍装修的设计，在收到了BP机的消息后，二话不说就丢下客户跑来了医院。
也是客户打电话到公司投诉说要解约，魏文强才急着赶来医院。
“去，回去给客户道歉。”魏东强克制着脾气，在外面，他不想下儿子的脸面。
“不去，”魏文凯坚持地梗着脖子，“我要等小慧打完针。”
魏东强深吸了一口气，还在按捺着快要烧起来的那股火，“我再问你一遍，去不去。不去的话，明天你就给我从公司滚蛋。”
“呵，我早就想走了，要不是为了小慧，你以为我愿意在你的公司呆啊？”
“不愿意呆就滚！是我太惯着你了是吧？真以为自己了不得了？”
“好！我滚！我和小慧一起滚！再也不碍你的眼了！”
……
眼看着两人越闹越凶，护士这才赶紧叫来保安要把他们都拉走。
而一直在屋里打吊针的阎慧，在刚才吃完一桶泡面后也缓过来了不少，赶紧过来劝和。
“魏总，您，您别怪文凯，是我不好。”
“文凯，我真的没事了，你看，吊瓶马上就快打完了。你快回去跟客户道歉，好不好？刚才你答应过我，我也答应过你的，对吗？”
护士和保安人再多，也抵不上阎慧的这几句话有用。
左劝一句、右劝一句，刚才还针锋相对的两个人很快就收敛了锋芒。
魏文凯答应了回去跟客户道歉，而魏东强会留下来处理阎慧的医药费，顺便开车送阎慧回家。
勉强算是皆大欢喜了吧。
魏文凯走后，在场的人也都散开了，趁着自己没被魏东强认出来，沈妙也假意低着头往旁边的另一间注射室走。
她没有离开，因为直觉告诉她，还有瓜吃。
举着玻璃瓶里只剩一半的药液，转身时，阎慧的脚下又踉跄了一下，还好魏东强及时扶住了她，这才没有让她摔倒。
“没事吧？”
阎慧摇摇头，似有不舍，却还是躲开了他的手，“谢谢魏总。”
比起刚才跟魏文凯说话时的居高临下
，他对待阎慧的态度明显更加温柔，眼神里的情绪也不仅限于领导对下属的关心。
“怎么会低血糖？是早上没来得及吃饭吗？”
“早上帮文凯收拾东西，耽误了太多的时间，所以……”
“是你联系了文凯，让他来医院的？”
“你也知道，文凯一直不喜欢我跟别的男人有接触，一听说是路人把我送来的，立马就跑来了。”
“要不我安排你去……”
“不用了，他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不管走到哪里，他都会盯着我。”
跟刚才在茶水间时不同，阎慧完全换了一副面孔。
魏文凯在时，她是受他父亲嫌弃、被他父亲刁难，但依旧坚持愿意与他共同面对，敢于挑战权威、不畏父权的新时代女性；
而在魏东强面前，她又是一副被控制狂严厉掌控，没有一丝自由、逃不出他手掌心的笼中鸟。
前者，她的身份是女友，而后者……
看向坐在一旁刻意与自己保持距离的魏东强，阎慧羞怯地咬了下嘴唇，“魏总，对不起，是我不好让您担心了。”
“没事，你人没事就好。”
听着阎慧柔软到让人心疼的声音，魏东强也不禁让自己挺直的脊梁稍稍放松了些许。
阎慧将自己用过的杯子往他面前推了推，“喝点水吧，您的嘴唇都起皮了。”
“哎，好。”
端起那只杯子，魏东强看到了杯口上那半圈唇膏留下的痕迹。
淡淡的粉色似乎还带有她唇瓣的香气，当被杯子里的热气蒸腾地涌进他的鼻腔时，他的喉结也不由得上下滚了滚……

第65章 福禄寿
“爷,你记得咱村有谁是姓阎的不？”
“姓阎？哪个阎？”
“好像是阎王的阎。”
回来后，沈妙没有直接提及阎慧，而是旁敲侧击地向沈万山打听着,村里之前有没有姓阎的人家。
沈万山仔细想了想，摇摇头,“没有,咱村没这个姓，咋了？”
“不咋，就是问问。”沈妙淡淡地道。
那天在医院瞥见阎慧的脸后，沈妙越想越觉得有几分熟悉,可又说不上来是哪里熟悉。
她长得不算特别漂亮，但是模样却瞧着十分贤惠,莫名给人一种很温暖、很贴心的感觉。
那句老话是怎么说来着？哦对，老婆脸，她长了一张天生的老婆脸，不娇媚、不张扬,沉稳又端庄,是家里长辈都会喜欢的长相。
除了她在魏东强和魏文凯之间“长袖善舞”的行为。
虽说人不可貌相,可沈妙隐隐觉得她不像是坏人，再加上她有几分面熟,回来后这才向村里的姐姐妹妹们打听，看看是不是小时候曾在村里一起玩过。
姐姐妹妹们不记得有这个人,叔婶姨奶们的记忆也有些模糊。知道爷爷不喜欢听自己谈八卦，所以她最后才来问他,没想到他也说村里没有姓阎的。
既然不是小时候一起玩过……那会是在哪见过呢？
趁着今天太阳不错，又没什么人来看病，沈妙和沈万山便把一些不常用的药材翻出来晒晒太阳,以免发霉。
正在忙着给药材翻面呢，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
“老沈？老沈在家某？”
是罗奶奶。
还没看见人呢，就先听见她的声音了。
过了十几秒，这才看见罗奶奶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出现在了医馆门外。
看见罗奶奶回来，沈妙赶紧跑过去扶住她，“奶奶，你啥时候回来的？”
“呀，这才几个月没见啊，妙妙是不是又变漂亮？真是女大十八变啊。”罗奶奶笑眼盈盈地牵着沈妙的手，随她往里走。
罗奶奶的名字早已记不得了，她已故的丈夫姓陈，所以称作陈罗氏。
罗奶奶的年龄比沈万山还要大几岁，今年已经八十二了，是村子里年龄最大的一批老人。
她的白发已经变得稀疏，口中的牙也掉了个干净，不愿戴假牙的她在说完话后嘴唇总会叠在一起，有些字的发音也会比较模糊，不过她的精神头很好，身子骨也很硬朗。
扶着罗奶奶来到院子的椅子上坐下，沈万山给她倒了一杯水来，“老姐姐，你不是跟着儿女们在市里享福呢？咋又回来了？”
“这不是在市里头也没啥事嘛，就想着回来住几天。”
沈妙记得小时候罗奶奶待自己很好，她很喜欢孩子，夏天晚上孩子们在村口乘凉时，会围在她身边听她唱戏，还会听她讲建国前的一些老故事。
她的子女们过得也不错，接二连三地都在市里扎根了下来，她也在几年前被子女们接去了市里养老，只有过年会回来村里扫扫家里的坟。
罗奶奶难得回来一趟，也不好让她只喝水，想着前天从市里回来的时候买了点鸡蛋糕和酥点，沈妙便趁着她和爷爷聊天的功夫回家去拿。
爷爷好久没有跟他的老朋友们见面了，想来他们一定会聊得很开心。
可等到沈妙端着糕点回来时，却看到罗奶奶在用手帕擦眼泪，沈万山的脸色也被气得铁青。
“没，我没事……”罗奶奶是不想哭的，只是心里实在是委屈，这才止不住地落泪，“我就是想，看看你能不能给山生说说，把俺家的老房腾出来一间给我。”
罗奶奶跟着儿女们搬去市里后，村里的老房子就空下来了。
房子要是没人气儿养着会破败得很快，于是当时就跟村里商量着借给别人住，收来的租金就用来对房子进行养护，家里的地也是一样，多余的钱就交到她手里。
沈万山叹了一口气，替她做主道：“要不住俺家吧，俺家的空房间多，住哪一间都中。恁家房子现在都住着人呢，不好叫人家腾。”
“那能不能把房退了？我把钱退给他们也中。”
罗奶奶面露难色地说，“我这一把年纪了，住恁家不方便，万一哪天人没了，给恁家也添晦气。”
“啥晦不晦气，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沈万山嗔怪她道。
环顾着沈家的这套老房子，目光扫过房檐和树梢的枯枝，罗奶奶疲惫地眨了眨眼，“害，都这么大岁数了，晦不晦气都那样了，我就是想等没的那天能躺在自己的家里，那我就知足了……”
罗奶奶不是自愿回来的，而是被子女们赶回来的。
过去的几年里，罗奶奶一直是跟着女儿住。她女儿早些年嫁去了南关村，家里的房子比不得别人那么多，却也有三四百个平方可以住。
前几天听说南关村要拆迁，她家借了钱给家里加盖了两层楼，只等着拆迁后能分到一笔丰厚的赔偿款，一夜暴富。
不成想，南关村不拆了，她们一家都背上了债务，大到五六十的女儿女婿，小到二三十的孙子孙媳妇，都在想办法赚钱去填补当初借钱盖房的窟窿。
罗奶奶不想再给女儿添负担了，便主动提出去其他儿子们那里住。
罗奶奶的子女不少，一共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从女儿家出来后，她先去了大儿子陈福的家。
陈福有出息啊，从小学习就好，罗奶奶和过世的陈爷爷也没有阻了他的学业，硬是拼着供他读上了大学，毕业后又得到了一份市里的工作，前几年刚以副厂长的身份退休，可谓是他们家最有出息的孩子。
陈福有出息，陈福的儿子也不差，听说今年考上了京市的大学，真是光宗耀祖地很哩！
可是罗奶奶并没能在他家落脚。
陈福是有出息，但家里已经供养着他媳妇的父母，也就是他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了，实在腾不出功夫再多照顾一个老人。
罗奶奶表示理解，毕竟自己这个大儿媳妇的家庭条件不错，当初也是陈福娶了她才有了升职的机会……
于是为了不给大儿子拖后腿，她便离开了他家。
紧接着，她又去了二儿子陈禄的家。
陈禄这个人，人如其名，很有经商的头脑，早些年赚到不少的钱，可
惜他不是个能守住财的人，年轻时赚到的钱都被他花得差不多了。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在市里还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
罗奶奶去的时候还没张口，陈禄就开始向她诉苦，说家里怎么怎么没有钱，说他儿子非要学着做生意，走他吃过亏的老路，说自己过得有多么不容易。
他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罗奶奶也不好再开口，只得再次拎着行李离开。
罗奶奶对小儿子陈寿是最不抱希望的。
陈寿这辈子都庸庸碌碌的，吃不得半点苦，陈老爷子在世时就总说他没出息，经营不好家庭，也经营不好自己的人生，是个十足的失败者。
今年陈寿也五十多了，不仅没个老婆孩子，就连住的地方都是他当保安的宿舍。
发了工资就喝酒买猪头肉，存折里怕是连一百块都没有。
不过罗奶奶还是没有放弃他，对他说可以一起回到村里，家里有地，只要以后好好种地多大年纪都不怕从头再来。
不出所料，陈寿没有答应。
他都五十多岁了，就算是重新来过又能干多久呢？
他宁愿这么一事无成地过下去，靠当保安的那点钱过活。
即便如此，他还是有一丝丝孝心的，为了证明自己心里是有父母的，他主动承诺每个月分十五块钱给她养老，但要说住的地方……那他就无能为力了。
从前她住在女儿家里，每逢过年，三个儿子都殷勤地凑在她跟前尽孝心，非要让她来自己家里住上一段时间不可。
可谁能想到，当她真的要搬去他们家时，一个两个的又用各种借口来推脱。
四个孩子，只有女儿坚持要养她，是罗奶奶不忍心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这才回到村里想着自己生活……
她并不觉得自己命苦，因为这一辈子她生下了四个孩子，并且都成功地将他们养大成人，她是一个合格的母亲。
她只是觉得心寒而已。
心寒自己有这么多孩子，却没有几个能让她安度晚年。
她也不想哭的，只是想到自己操劳了一辈子最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啪！
沈万山一巴掌拍在竹桌子上，把放在上面的水杯都给震得跳了起来。
“太过分了，条件再不好，家里还能没几尺宽的地界养自己的老娘？”
沈万山向来是不爱管别人家的闲事，可这次不一样。
百善孝为先，碰到这种不孝顺的鳖孙，就该扇他们几个嘴巴替陈罗氏出气。
“你不用着急，这事儿交给我了，”把杯子里的水一饮而尽，沈万山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有我在，我看谁敢不养你。”
都是一个村的，罗奶奶这几十年的苦，沈万山是最清楚不过了。
为了供陈福考学，夫妻俩省吃俭用拿钱给他交学费；为了供陈禄做生意，夫妻俩把盖新房的钱都让他拿去进货；哪怕是最没出息的陈寿，他们也是三不五时地给钱接济他。
陈老爷子走得早，没能享到儿孙的孝敬，可罗奶奶还在。
年轻时为了儿女们付出一辈子，到老了还要独自生活？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罗奶奶可不是除了孩子就没人可倚仗，在孩子那受了委屈，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只要她还是清河村的人，那村里所有人就都是她的后盾！
下午，沈山生按照沈万山的吩咐去市里跑了一趟，挨家挨户地去敲了陈家三兄弟的门，让他们回清河村一趟，商量一下陈罗氏的养老问题。
为了给陈罗氏撑够场面，沈万山把村里各家的长辈都叫来了家里坐镇，同时又联系了几个其他村子能说得上话的耆老，这样等明天陈家兄弟们来了，光是气势上就能压过他们一头。
就像是早些年各个村子里审村案一样，凡事和伦理有关且为了脸面不好去打官司的案子，就由各家长辈来“三司会审”，身为“九品芝麻官”的村长们协同处理。
村子里许多年没有断过村案了，沈妙只在小时候听沈万山说起过，说是当年程家老两口意外亡故，几兄弟分家产就是由村子里的长辈们和村长一起定下的。
沈妙向沈万山求了好半天，沈万山才答应她明天可以旁听。
第一次参加，沈妙激动得不行，在家里忙前忙后地为明天的村案准备着。
可惜事与愿违，眼看着天色渐晚，罗奶奶并没有等到她那三个不孝儿子要出席的消息，只等到了沈山生从市里打来的一通电话。
“他们不肯来，都说有事……”
砰！
沈万山气得又拍了一巴掌，音调都高了一个八度：“不肯来？有啥事？能有啥事比自己老娘还重要啊？！”
“去叫，你再去给我叫，必须把人给我叫来，要不你也别回来了！”
沈山生：？？？
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罗奶奶的事气昏了头，沈山生感觉他好像把那股气都发泄在了自己头上。
他不是没去叫，也不是没想办法，可陈家那三兄弟各有各的说辞，他也是实在没办法啊！
想着陈福是个读过书的文化人，多少会有点涵养，于是沈山生最先找去了他家。
陈福退休也有几年了，可退休后他也没有闲着，隔三差五就会参加一些厂里或是社区举办的一些活动。
今天沈山生找去陈福家时，他没在家，听他爱人说他和几个退休的老干部，正在陪记者一起慰问厂里员工的父母们。
按照地址找来厂里的家属院，正好看到陈福和几个年近花甲的老人一起下象棋、打太极，而记者们肩上的镜头，则记录着他和其他退休领导“敬老爱老”的瞬间。
“既然是一个厂的，那我们就是一家人。”
“就算哪天退休了，大家也是用着一口锅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父母，自然就是我们大家的父母。”
“孩子们在厂里工作，我们自然要陪伴好他们的父母，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才是。”
不止是陪老人们进行娱乐项目，陈福还带头给他们拎来了一些礼物。
老人们平常都是独自在家，看到孩子的领导不仅主动上门慰问，还送了东西，可把他们给感动坏了，眼泪止不住地流。
负责采访的记者，手里的笔也是记录得飞快，陈福还没说几个字，他们就洋洋洒洒地写了大半篇纸的内容。
沈山生在一旁等了好一会，才等到他们结束。
将陈福叫到一旁，沈山生说明了自己的来意，“……罗姨现在年龄大了，自己住在村里肯定不方便，这样吧，明天你回村里一趟，咱几个坐下来好好说说。”
沈山生怕会吓到他，所以没有透露沈万山召集了十多号长辈要审村案的事，只说关起门来好好地商量。
可即便是这样，陈福也还是拒绝了他的提议：“不用商量，俺妈把俺几个养大，俺肯定有赡养她的义务，就算他们几个小的不愿意养，我身为老大也肯定会担起这个责任来。”
“只是你看，我爱人她父母年龄也大了，她又是家里的独生女，当年多亏了她父亲的提拔，才让我从科员往上走了一步，咱总要知恩图报，是吧？”
“这样吧，先等几年。她父母的年龄大了，说句不好听的话，都八十多了，能过
过几天好日子啊，等到送他们走了，我一定把俺妈接来跟前好好尽孝！”
不愧是当过官的人，说起话来真是一套又一套的，硬是把沈山生都给套进去了。
沈山生起初还觉得他挺好交流，结果东拉西扯了半天，才意识到他在跟自己打太极。
他确实表明了要赡养陈罗氏，但前提是要等他爱人的父母去世，否则他实在是没有多余的精力。
乍一听挺合理的，可沈山生在来之前去过他家，见到了他家里的另外两位老人。
完全不像是他说得那样身体不好，尽管隔着一道门观察得不够仔细，也能看出他们的气色不错，对比之下，反倒是陈罗氏瞧着……
“就算要等，那这几年怎么办，总得商量商量吧？”沈山生继续道。
陈福眉心微皱，态度有些不耐烦了：“那这几年就不是我的事了，俺妈可不止我一个儿子，让老二老三他们帮衬一下都不行吗？”
“我……”
“我已经说过了，俺妈我绝对会养，但不是现在。现在是他们几个的责任，你应该去找他们商量。”
陈福的意思沈山生明白了，他也意识到再纠缠下去没什么意义，便离开去找陈家的老二，陈禄。
来到陈禄家时，隔着门，沈山生听到他好像在同人打电话。
“这只股票可以，你就信我吧，咱多少年的兄弟，我还能骗你不成？”
“还不信？那这样，赚了你分我一半，输了我给你补，中不？”
“还有几个我瞧着势头不错，你也可以跟着一起买，但是得抛得早一点，做短线，长了可就容易亏了。”
不是沈山生想偷听，实在是他打电话的声音有点大了。
其实就算听了也没关系，反正他不懂得股票的这些门道，就算他说出了什么赚钱的窍门，怕是他也没这个赚偏财的命。
不过……
沈山生听陈禄跟人打电话时那言之凿凿的语气，貌似是赚到了钱的，应该还赚了不少呢，否则怎么敢跟人说“输了算自己的”这样的话呢？
而且开门时，陈禄那满面红光的模样也不像是亏了钱的。
估计是忙着来开门，没把钱收好吧，沈山生还瞧见那块帘布下露出了半张百元钞票。
都是一个村长大的，虽然平时不怎么来往，但陈禄对他还是很客气的。聊了半天，沈山生感觉时机差不多后，便向他表明了自己的来意。
“……你看，恁哥现在家里不方便，要不明天你来村里，咱商量商量恁妈养老的问题？”
“我就知道老大是个这！”陈禄嫌弃地啐了一口，“不用商量了，让俺妈跟着我住！我来养她！”
沈山生刚要喝一口水，放下悬在心上的那块大石，结果他又发现自己高兴得太早了……
“只是现在不太行。”陈禄面露难色。
“？？？为啥？”
陈禄解释说：“我准备换房子了。”
“这是好事啊。”
“你不懂，”陈禄又给他倒了一杯水，慢悠悠地说，“我原本就是要换个大房子好把俺妈接来养老的，但俺小刚开始做生意，我把钱都给他了。”
“现在好不容易攒够了钱，房子也找好了，但是装修啥的可费功夫了，又得刷墙、又得散味，起码得等个一年吧，要不屋里有味对老年人的身体也不好。”
“我这房子住不了多长时间了，等这房子一卖，我就住新房里忙装修了。”
“我是没啥事，但总不能让俺妈跟着我一块受苦吧？”
陈禄的意思沈山生也明白了。
他要换大房子，哦不，是为了给老娘养老，特意换了个大房子。只是房子还没装修，没有地方住人，所以没有办法把她接来跟自己住。
至于明天去清河村坐下一起商量嘛……他也实在是分不开身，因为明天他还得去房产局办手续呢。
陈福和陈禄都推脱说是没空，想着陈寿从小到大都最不靠谱，沈山生也就懒得再上门找他了，而是打个电话通知他，问问他是什么意思。
“明天去？好，那我去跟俺队长说一声，让他给我调个班。”
“放心放心，我去！我肯定回去，那是俺妈呢，我能不管她吗？”
“你给我说个时间，我肯定准时到！”
没有“可是但是”、没有“虽然不过”，陈寿爽快的态度着实让沈山生有些意外。
看来真的是自己小瞧他了。
既然他都同意了，沈山生就想着再去找他一趟，跟他说说体己话，也算是为了给明天的村案给他打一记预防针吧。
可当沈山生找到他上班的厂子时，却没见到陈寿的人。
他溜了……

第66章 养儿防老？有房才防老……
三个儿子,没有一个愿意来商量母亲的养老问题。
一个个嘴上说得冠冕堂皇，感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一定会竭尽所能地照顾他们的生活。实际上，他们不过是把父母当成了一只玻璃瓶罢了：
当玻璃瓶里还有牛奶时,他们会攫取、吸收其中的营养，可一旦玻璃瓶空了,便会被当成废物,丢弃在不起眼的角落。
罗奶奶，如今就是被丢在乡下的玻璃瓶。
或许破碎后会发出一声脆响吧，也会迸出许多碎片，但只要没有影响到他们兄弟几个的生活,他们就不会在意。
“要不给她妞打个电话？”回来后，沈山生提议道,“罗姨年龄大了，身边必须有人照顾，总不能真……”
“净瞎说。”
沈万山瞪了他一眼，打断了他后面要说的话：“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人家还有自己的家要养,南关村拆不了了,他家现在正缺钱呢。说得不好听点，万一出点啥事儿,医疗费还得叫人家掏吗？”
“就是，薅羊毛也不能狠逮着一只羊啊。”王冬梅也跟着说道。
同为女人,王冬梅最能体会她的处境：“当初她嫁人的时候啥都没拿到，这几年能养着她妈都够不错了,总不能叫她养一辈子吧？！”
陈家一共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唯一的女儿排行老二,名叫陈玉。
陈家对三个儿子的疼爱村里人是有目共睹，但对这个女儿……就比不得三个儿子了。
陈老爷子重男轻女，坚信“养儿防老”这句话，所以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了他们三兄弟身上，对女儿就显得有些冷漠了。
陈玉小时候学习也不错，原本是能考上高中的，是陈老爷子说女孩子读书没用，迟早都是要嫁人的，便让她毕业后跟着自己一起种地。
陈玉的脑子聪明，不仅种地是一把好手，还摸索出了一些赚钱的门道，比如什么菜和什么菜一起种收成会更好，拉到城里哪个集市更能卖个好价钱。
好不容易攒了一点私房钱，陈老爷子又把钱全部拿走给陈禄报了个技工的班。
每一次都是这样，每次当陈玉快要靠着自己开出漂亮的花时，总会被陈老爷子给掐下来按在几个儿子的身上。
可村里面也不止他这一个偏心眼，所以哪怕他做得再过分，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因为在他们眼里看来，只要能把女儿平安养大，他们的责任就尽到了，反正他们不需要靠女儿养老，付出再多也是白搭。
终于，陈玉在二十岁的那年出嫁了，嫁到了南关村的老段家。
老段家的家庭情况虽不说有多么出色，好在一家子对陈玉很好，陈玉嫁过去就拿了家里的钥匙开始当家，日子也算是过得越来越红火了。
唯一的失误，怕就是当初借钱加盖房子的事。可这也不能全怪她，毕竟她也是为了家里好，谁不希望拆迁能多分几个钱呢？
十多年前，陈老爷子重病去世了，苦了一辈子的他没来得及享一天福。
想着母亲一个人在村里住不方便，陈玉主动提出把她接来南关村。
尽管陈老爷子没那么疼爱她，可陈罗氏对她是很好的。
陈玉不怪她，毕竟她也是那个年代的受害者，也确实给予了她力所能及的关心，所以陈玉是心甘情愿把她接到身边养老的。
这一晃，她也照顾陈罗氏好多年了，如果不是南关村的拆迁计划被取消，她一定会继续养着陈罗氏的，可……
“陈玉能照顾她妈这么多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现在放着三个小不叫，还叫她来养？是不是太欺负人了点？”
见王冬梅越说越生气，沈山生连忙给她端水认错：“我也就是说一嘴，没别的意思，好了好了，快消消气吧。”
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毕竟他们不是陈罗氏的家里人，眼下这个情况，自然还是让她留在家人身边的好。
“我有个办
法。”
听大人们说了许多，沈妙最后才弱弱地举起了手，“我能把陈家那三个叔伯给叫回来，就是……可能有点不太恭敬。”
“啥叫不太恭敬？”沈万山问道。
沈妙尴尬地挠挠头，“就是……比较晦气。”
沈妙的想法是，再次给陈家那三兄弟打电话，但叫他们来的目的不能是给陈罗氏“养老”，而是给她“送终”。
“给他们打电话，就说罗奶奶气没了，骗他们来分家产。”
“人活着他们有理由推脱，人没了，那总得回来奔丧吧？要不肯定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沈万山：……
沈山生：……
王冬梅：……
也就能沈妙能想出这么“晦气”的办法。
可该说不说，咒陈罗氏死的理由说出去是不太好听，但真要是能把陈家的三兄弟骗来也不是不行，毕竟眼下最重要的是把人叫来，至于原因……
“那你去打。”
沈万山本想用戒尺教训她乱出馊主意，可从腰间抽出来后，却随手丢在了桌子上，“童言无忌，你去打这个电话，那你的话在老天爷那就不作数。”
沈妙：？？？
她马上就二十五了，还“童”啊？！
不过仔细想来，自己也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
沈山生今天刚跟他们打过交道；王冬梅不是个会撒谎的人；村里的长辈们嫌晦气……所以只有沈妙这个平时最好事，演技最好的人能担得起这个任务。
沈妙郑重地点点头，将这重担答应了下来。
她没有急着当晚就打电话“报丧”，而是挑了个更合适的时间：第二天早上。
早上四五点，天刚蒙蒙亮，熟睡中的人脑子也不甚清醒，这个时候给他们打电话最好。
等他们赶来的时候，估摸着天也就亮透了，正好谈事。
当然，沈妙也是故意要打扰他们的清梦，算是身为外人给他们的一个小教训。
嘟嘟……嘟嘟……
“喂？”
“喂，是陈福伯伯吗？我，我是沈妙，清河村的……”
沈妙入戏速度极快，这边电话刚打通，她就立马哽咽地接上了话。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又吸了吸鼻子，眼角还真的被她演出了几滴湿润：“罗奶奶昨天晚上没了，恁快点来一趟吧。呼……俺是外人，有些事儿俺也不好办。”
一大早就听到噩耗，电话那边的情绪明显顿了一下。
“咋回事？昨天，昨天不是还好好的？”
陈福在说话时尽量保持着沉稳，但语气是有几分意外和害怕的。
为了彻底击碎他的怀疑，沈妙也抽噎得更大声了，“在老房子里上吊了，唉！今天早上俺爸去送饭的时候才发现。”
沈妙一个字都没骂他，可这话说出来远比骂他要重得多。
表面她是在说上吊，实则是在说：瞧瞧，恁妈是被你们这些不孝顺的鳖孙给逼死了！
沈妙没有多说，只重复交代他赶紧来就立马挂断了电话。
“咳咳。”
清了清嗓子，沈妙用半分钟调整好情绪后，紧接着又拨通了陈禄的电话。
“喂？”
电话那头的声音依然很迷糊。
趁他没清醒，沈妙“嗷”一嗓子就喊出了声：“是陈禄叔不？哎呀！可算找到你的电话了！罗奶奶昨儿晚上人没了，你赶快回来一趟吧！”
给陈福打电话时，她的语气时是淡淡的哀伤和惋惜，但是到了陈禄这儿，就变成了心焦和急切。
这叫看人下菜碟，对待不同的人，就得用不同的方式去骗。
“啥啥啥？你再说一遍？”
“罗奶奶人没了，”沈妙重复道，“昨天她想搬回老房子，跟人吵起来没吵过人家，结果后半夜就在恁家老院里上吊了！”
未免他们兄弟之间打电话发现端倪，所以沈妙捏造的“死法”是一样的，但告诉他们每个人的“死因”各有不同。
果然，陈禄立马就说要回村里来给陈罗氏讨个公道。
再次挂断电话，沈妙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短时间内连演两出戏是挺累的，还好，给陈寿打电话就轻松多了。
“喂？你们厂有没有个保安叫陈寿？麻烦转告他一声，说他妈昨天晚上过世了，让他有空赶紧回来办事。”
沈妙料到陈寿没在上班，所以就让人代为转告了。
像家人去世这种大事，想来他的同事不会耽误，一定会想办法早点告诉他的。
好了，眼下罗奶奶的三个儿子都能来了，接下来只需要把鸿门宴给摆好，等着长辈耆老们来断他们家的这桩村案就行。
“妈！妈啊……我那苦命的妈啊……”
快七点的时候，远远就听到一个哭诉的女声在朝着村委会这边靠近。
沈妙出门一瞧……
陈玉？！
她也没给陈玉打电话啊？她怎么来了？！
不止是陈玉，她们一家子都来的：小段扶着陈玉，老段抱着小小段，小二段、小三段跟在后面拎着布丧的物件，一家几口的脸色都不怎么好，陈玉更是哭得连路都快走不动了。
“妈！你，你咋就这么走了啊……！”
听到外面传来陈玉的哭声，正在同沈万山说话的罗奶奶，一脸震惊地抬起了头：嗯？谁说我死了？
拄着拐杖从院子里出来，看到女儿哭得嗓子都哑了，罗奶奶赶忙上去迎。
“小玉？你咋来了？”
“妈？你咋，咋……”
沈妙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陈玉解释了一番，也为自己“童言无忌”的事向她们表示抱歉。
罗奶奶和陈玉能够理解，也知道沈妙是为了自家的事儿操心，实在是逼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所以并没有怪她。
“姑，你是咋来了？”沈妙问道。
陈玉：“一大早俺哥就给我打电话说俺妈没了，俺弟也打电话骂我说我没把妈照顾好，然后我就赶紧过来了。”
陈玉早上也是被电话吵醒的。
第一个电话是陈福打来的，他没有明着责怪她，只问她家里是发生了什么事，把妈逼得没地方住，不得已回到村里住；
第二个电话是陈禄打来的，上来骂得那叫一个难听，什么入不得耳的腌臜话都有，明着说是她把妈给害死的，妈上吊自缢，她得负一大半的责任。
挂断电话后，陈玉也顾不得收拾了，赶忙带着一家人就来了。
沈妙：……
真是一对好兄弟啊。
听说自己老娘出了事，第一反应竟然是找一个嫁出去的妹妹背锅？把责任都推到她的身上……他们怎么不说自己从来没照顾过老娘一天呢？
无耻！
“妈，要不跟俺回去吧，”陈玉拉着陈罗氏的手，温声劝她道，“我给你养老，家里的债你不用操心，过几年俺就还完了，肯定没事的。”
“是啊，妈，俺养得起你。”老段跟着说道。
小段的声音最洪亮，郑重地向姥姥保证说：“姥，我上班能挣不少钱，你就放心给俺家住吧，住多长时间都行。”
“姥姥，姥姥，回去。”
三岁的小小段也过来抱住了太姥姥的腿，眨巴着那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陈罗氏叹了一口气，坚持地说：“我不跟恁回去，今天这事儿你兄弟必须给我个说法。”
经过沈万山一晚上的开导，陈罗氏也想开了。
她得要个说法，得让老伴偏心了一辈子的儿子们负起责任。
人老了又怎么样？老了就活该被孩子们当皮球一样踢吗？
“妈……”
“不用劝我了，”陈罗氏扶着拐杖坐正了些，坚定地看着村口的方向，“你们没啥事就赶快回去吧，今儿这案子是我要跟小们断，没有妞们的事。”
陈玉欲言又止，也跟着叹了一口气。
他们没有走，而是都留了下来。
陈玉的心里不放心，既然来了，总要知道最后的结果才行。
在沈妙打完电话的三个小时后，陈寿来了；九点过了一刻，陈禄也到了；等差不多快到十点了，陈福夫妻俩才姗姗来迟。
三个儿子的家庭，加起来的人都没陈玉一家来的人多。
见他们一个个脸色铁青，陈罗氏担心他们会狠狠地责怪沈妙，
便帮她把责任揽了下来，说是自己的意思，要沈妙撒谎骗他们来的。
“妈，哪有人这么咒自己的？”
“就是啊，你要想见俺，直接打电话就行了，搁得住骗人吗？”
“真的是，你知不知道我为了跑着一趟，股票都没来得及弄，一上午这得少赚多少钱呢。”
话里话外他们都在责怪陈罗氏，责怪她无理取闹，非要把家里的事拿出来说，还叫来这么多人把场面闹得难堪。
陈罗氏不想跟他们说话，只是扭头对着到场的各家耆老们说道：“俺家小们都到齐了，恁给评评理吧，俺家这个事儿，到底该咋办。”
“恁仨，一个个可真中用啊，有本事了，就不要自己老娘了？”
“亏得他俩从小对恁这几个小那么好，啥好的都紧着恁，现在他们老了，连吃口恁家的饭都不行啊？”
“咱村多少年都没断过村案了，要是恁几个孝顺，恁妈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
这可是来自长辈们的压力，或许他们在市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吧，但此时此刻，身为小辈的他们是没有资格为自己还口的，更何况他们还不占理。
断村案不是上法庭，讲的主要是情不是理，所以只有把情给理顺了，才好说后面的事情该怎么办。
都是从小看着陈家兄弟长大的，村里的长辈不说全然了解他们家的事，却也知道个四五六七分。
先是帮着他们回忆陈家老两口当年的付出，再说一说当他们在城里过好日子时，老两口在家过得有多不容易，最后再说一说陈罗氏近些年在陈玉家住的事实。
“……让恁妈自己在村里住肯定是不可能，必须得接到身边去养。”
“这样吧，我提一句，你们哥儿仨轮流养，一人接家里养半年，这样谁都不亏。”
“陈福？你是家里老大，给他们做个榜样，今天就把恁妈给接回去。”
既然今天要把话说开，他们也不没什么可顾及的了，索性把脸面丢在地上，赤膊相见。
陈福：“我现在的情况昨天跟老沈说过了，我养不了，凭啥不让老二养？俺爸妈当初可是最疼他的，钱都花他身上了。”
陈禄：“？？？你要是不想养咱妈就直说，不用拐弯抹角，啥叫花我身上了？你当初读书的学费，都是大风刮来的？”
陈寿：“是啊，大哥，你都养恁老丈人丈母娘这么多年了，养咱妈半年咋了。”
陈福：“你可说上话了？你个败家子，要说花钱，咱家就属你花得最多！你不是没结婚没有小吗？那我看还是先从你开始吧，你照顾咱妈最合适。”
陈寿：“我可以养啊，我没说不养，可你非要说我花得多，那咱就把账算清楚了，看看到底谁是败家子！拿陈家的钱养别人家的人！”
一开始，他们还只是在推脱谁先养陈罗氏的事，后来话题不知不觉就转移到了谁占了家里更大的便宜，谁应该为家里付出得多一些。
陈福说陈禄花了爹妈很多钱，陈禄说陈寿最让爹妈费心，陈寿说陈福没往家里拿过一分钱……
一环套一环，就像是个死循环，谁都觉得自己委屈极了，觉得自己是家里最不受爹妈疼爱的孩子，谁都觉得自己过得不容易，他们为什么就不能体谅一下自己。
可真正在陈家最不受疼爱、最委屈的孩子一直在外面坐着，偷偷地抹着眼泪。
里面的兄弟在讨论谁拿的钱少了，恨不得吃饭少吃一块肉的事都要拿出来说。
但陈玉呢？她当初在家里可是把钱拿出来给哥哥弟弟们花的，碗里甚至都没有肉的那一个。
“好了好了，恁都不用说了！”小段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走进屋对他们说道，“俺姥还跟着俺住，中了吧？恁以后都不用管了！”
“大人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份儿？”陈福严厉地瞪了他一眼。
陈禄也冷哼了一声，“我还真不知道，俺陈家的事儿，要轮到段家的人张嘴了？”
“中了啊，”沈万山替小段挡住了他们的话，“在这儿坐的哪一个不是外人？要是恁哥儿几个中用，轮到我们这群外人插嘴？！”
咚！咚！
村里另一名长辈也跟着磕了磕手里的拐杖，把屋里的火给压了下去。
“既然恁都不想养，那就给钱，给钱让小玉来养！”
如果不肯接到自己家里养，那给钱也是个解决办法。
每个月都给固定的赡养费，总比什么都不付出要好。
可提到钱，陈家的几兄弟又开始争执个不停。
要让各家都给的一样，那他们就会说老大多在爹妈身边呆过几年、老二又花了不少的钱，这么分不公平；可如果要让谁多给一点，又拿出自己的难处来说，谁都不愿意多掏一个字儿。
沈妙算是听出他们的意思了。
人呢，是不想接的；钱呢，是不想掏的。但是谁都不能说他们不孝顺，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们一定会尽孝的。
说是来解决事情的，可这么拖来拖去，硬是从上午拖到了下午一两点也没个结果，中间也没有停下来吃口饭，因为气都气得饱了。
等到下午快三点的时候，村长办公室里的那部电话响了，沈山生只好暂时去接了个电话。
约摸着过了十几分钟左右，沈山生这才着急忙慌地从隔壁折返回来，进门时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慢点慢点，这是咋了？”
环顾着屋里的人，沈山生定了定神，一时不知道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咱们村要拆了。”
众人：？？？
拆，拆迁吗？
这会儿，谁还在意陈家的这点小事，一个个都睁大了眼睛，恨不得把头伸过去向他确定。
“真的假的？啥时候？”
“城中村都还没拆完呢，就先轮到咱了？”
“不会吧，你是不是听错了？！”
沈山生肯定地说：“没听错，就是咱们村，市里打电话通知我去开会，说要商量咱村拆迁改造的问题。”

第67章 真富婆
时代在快速地发展,豫市也要跟得上现代化、科技化的发展步伐。
省政府和市政府近几年一直在计划，打算在豫市的东边打造一个中央商务区，从而带动附近的经济发展,成为新的城市核心。
如今的市中心虽然繁花似锦，可发展潜力有限,等到几年后、十几年后,一幢幢高楼大厦在它附近拔地而起的时候，它迟早是要被时代所淘汰的。
只有创造出一个新的城市中枢，让它具备金融、贸易、服务、展览等多种功能，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源源不断地给城市提供动力。
可是这个城市发展的蓝图，对于一九九七年的豫市来说过于庞大了。
给病人更换一颗心的心脏纵然紧急,但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持，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
根据豫市的发展规划，上级政府同意拨付一大款项用于豫市的发展建设，只是数字刚好是他们提交上去的预算金额,分毫不差。
豫市之前从未有过拆迁改造的项目,不确定预算和实际支出会相差多少。
万一超出预算太多了怎么办？超出的钱又要从哪里填挪？
备用金。
在缺乏经验的情
况下,想要让这样庞大的政府项目开始动工，就需要一笔备用金来提供保障。
当然,在没有多余备用金的情况下，也有第二个方案：参考拆迁改造的经验。
豫市市区里有好几个城中村要进行改造,可以把它们当成参考试点。
说来也巧，几个城中村加起来的面积,和规划的中央商务区一期的总面积接近，这样根据城中村改造后的实际支出，与一开始的预算金额进行对比,再经过仔细的计算，就能大概得出一个范围。
因此，豫市市政府暂缓了中央商务区的建设，主抓城中村的拆迁改造。
直到南关村的改造进程出现了意外……
投资商放弃了贪得无厌的南关村，政府又不希望丧失这次合作的机会，于是便把中央商务区的建设方案拿了出来，希望留下他们的这笔资金。
表面上是从东墙上抠下了一块砖，可实际上，有了这块砖后，原本还没影的西墙就能够建设起来了！
有了这笔充足的备用金，豫市便准备在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对东边的城边村进行拆迁，为建设中央商务区的一期做准备……
与城中村改造不同，因为不需要招商引资，所以从传出消息到定下来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而拆迁方案也是参考了城中村改造，总体不费什么功夫。
第一批要拆迁的城边村一共有五个：清河村、清平村、岔河村、三里铺、罗砦。
当拆迁的文件下来后正是临近新年的日子，算是给每个村子都添了一把喜气。
“妙妙来啦？！”
陈玉正在厨房里炸过年要吃的鸡块、排骨这些年货呢，见沈妙来了，忙不迭地端来半盆刚炸好的莲夹，“来，尝尝我炸得咋样？”
莲夹做法简单，无非是两片莲藕夹点肉馅，然后裹上面糊放在锅里炸，不过因为用料的多少有所差异，每一家做出来的味道都不尽相同。
“嗯！好吃~”沈妙咬了一口，热乎乎的肉馅可把她香迷糊了，“跟当年奶奶做的味道一样哎！”
也难怪，陈罗氏在陈玉家过了这么多个新年，身为女儿自然是继承了母亲的手艺。
沈妙不敢吃太多，怕手上的油弄脏了带来的东西，随后嘬了嘬手指，说道：“俺奶在家没？有份文件得让她签个字，或者按个手印也中。”
这是份准许拆迁的文件。
等过完年，测绘局的人就要来村里测量各家房子和耕地的面积了，还有后续拆迁补偿款的问题也要提上日程。
一家一户地来太麻烦，索性就让各家的代表签个字、印个手印，这样就能由沈山生和整个村委会代表集体来协商后续的事宜。
陈玉的早早就迁到了南关村，陈福、陈禄、陈寿当年想吃上市里的商品粮，也陆续把户口迁走，从农村集体户口改成了城镇居民户口。
这也就意味着，只有陈罗氏一个人的户口在清河村，家里的赔偿款、回迁房、安置费、过渡费全都是她一个人的。
见锅里的肉飘了起来，陈玉赶紧用筷子搅了搅，回她说：“跟蛋蛋在二楼呢。”
“中。”
沈妙来到二楼的时候，陈罗氏正躺在床上打盹，她的曾孙子“蛋蛋”则捧着一本小人书靠在她身边自言自语地给她讲故事。
放在桌上的那台收音机一直在播放着戏曲，不过祖孙俩谁都没有听。
“……这只小鸭子，一直游啊游，马上就要游到岸上……”
其实小小段还看不懂小人书上的字，只是凭着几副图画自己在编故事而已，听到旁边忽然想起了“哼哼”的鼾声，他“蹭”地一下就坐了起来，喊道：“太姥！不许睡啦！你，你都说听我讲故事啦！”
“啊？”
陈罗氏正做着梦呢，被他吓了一跳，赶紧抬手摸了一下他的脑袋瓜，“嗯？我没睡啊？我听着呢，就是挤住眼了。”
带孩子累啊，尤其是她这个年纪的老年人。
她倒是不用带着曾孙子去遛弯，陪他玩玩具，可光是听他这么讲故事也累得很。
哪家老人成天要听六七个小时的故事啊……天晓得这小子像谁，小嘴儿嘚啵嘚啵一天都不嫌累。
“太姥，沈姑姑来了。”
小小段聪明得很，只见了沈妙一次就知道该叫她姑姑。
扶着枕头坐起来，陈罗氏把被子拉了拉，示意她来床边坐：“妙妙来了啊，吃晌午饭了某？恁姑快做好了，正好留下吃点吧。”
都说财气养人，可哪怕是还没到手的财，也是能把人滋养得很好。
陈罗氏的气色瞧着不错，精神头也比两个月前要好，想吃吃、想睡睡，这才是“富婆”应该有的生活。
沈妙婉拒了她的好意：“不用了，俺妈正做着呢，等我回去一起吃。”
把床头那包没吃完的爆米花拿来，还有抽屉里的桃酥、牛舌饼，陈罗氏像变魔术似的，不一会就变出了好些零食，“那吃点零嘴儿吧，燕儿个刚买的。”
这次沈妙没有拒绝，拿起一块桃酥放进了嘴里。
“对了奶，有个文件得让你签个名，”沈妙一边吃一边把文件掏出来，“过完年就该量面积了，家家户户都得签。”
陈罗氏的年龄大了，眼神也不太好使，别说是写字了，看到纸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小字就头晕。
“按手印中不？”
“中~”
沈妙从口袋里掏出那盒早就准备好的红印泥。
陈罗氏很相信她，所以也不用看文件上的内容了，沈妙说在哪一页按手印，她跟着按手印就行。
“好了~这几天要签字的文件多，需要签字我就来找您。”
“好。”
看着手指头上的红色，陈罗氏小声地向她问道：“对了妙妙，你知道咱村具体是咋赔的不？”
陈罗氏算是问对人了，要说起拆迁这事儿，沈妙最清楚不过了。
“先按各家的面积和人头分赔偿款，然后在回迁房盖好之前，每个月给过渡费，等到房子盖好了，就能搬回去了，但具体能分多少房，现在还没定下来。”
附近几个村的拆迁方案都是这样的，因为拆得急，虽然拆迁面积的赔付比例肯定没有城中村的高，但赔偿款和过渡费都是按照最高标准来的，所以拿到手的钱肯定要比城中村的多。
“俺爷前两天帮恁家量了一下，恁家那老房带上院子，差不多有三百多平，光是房子的赔偿款都得有三四十万呢，恁家地也不少，加起来差不多得有六十个？”
六十万？
听到自己一下要有这么多的钱，陈罗氏的眼睛都高兴地眯缝成了两条月牙。
“呵呵呵，好啊，好好，多少钱都好……”
六十万，就算一年挥霍六万，都够她潇洒个十年了，更别说每个月还有过渡费了。
瞧她乐得快合不拢嘴了，沈妙不禁好心提醒她道：“奶，这钱到手你可得捂严实了。”
沈妙毕竟是外人，具体为什么捂严实、怎么捂严实，她也不好说得太明白，否则被人听去了，少不得要说她挑拨别人家的关系。
不过陈罗氏眼明心亮，人老心不老，想来就算自己不明说，她也能明白自己的意思。
“放心吧，我知道。”陈罗氏点点头道，“这钱的用途我早都想好了，谁都别想花一点。”
沈妙：“中，既然都想好了就中。”
两个多月没见了，想着陈罗氏的年龄大了，沈妙便给她把了把脉，看看她最近的身体情况。
嗯，一切安好。
她的年龄虽大，但身体没什么病痛，瞧着精神也挺好的，想来活个九十一百岁的应该是不成问题！
沈妙拿着签好的文件离开时，刚出门就迎面碰上了陈福一家人。
还记得上次见他，模样跟个黑面阎罗似的，多说一句话都怕被他给骂回来，哪像今天这样红光满面的？手里还拎了不少东西。
黑芝麻糊、蜂蜜、鸡蛋糕……都是松软可口适合老人吃的零嘴儿，想来是特地买给陈罗氏的。
不知道是不是临出门前特地交代过，不止是他，他的爱人、儿子、儿子的爱
人、儿子的孩子脸上都挂着几分浅淡的笑意，还没上前敲门呢，就能感受到他们一家子的热情。
那天断村案，到底是没有把脸面给撕破，所以在见到陈福时，沈妙还是主动地同他打招呼问好：“陈伯伯好，你们一家子都来看奶奶啊？”
“这不是快过年了嘛，就想着带孩子来热闹热闹。”
沈妙只是客气地笑着，没有急于揭穿他的目的，“中，那恁去吧，我就先走了。”
“好。”
骑自行车离开时，沈妙不禁回头看了眼陈福他们一家。
可惜啊，可惜没理由留在陈玉家吃饭，否则不知道要看到怎样一出“母慈子孝、阖家团圆”的大戏呢。
——
噔噔……
噔噔噔……
“来了来了。”
过来开门的是小段，看到大伯父他们一家齐齐整整地站在门口，每个人脸上都堆着笑意，小段的表情倒是僵了一下。
连忙将大门打开，小段一边接过他手里的礼物，一边问道：“大伯？大大？恁咋今天来了？”
往年都是大年三十才来看姥姥的，今天才大年二十三，是不是早了几天啊？
小段对陈福一家是有怨念的，能客客气气地说话已经是他的极限，他可做不到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和他们亲亲热热地聊着过年的事。
“这不是想着恁该炸东西了嘛，就提前来看看，能帮上啥忙不。”
“不用不用，俺妈她们都炸的差不多了。”
领着人往里屋走，小段朝厨房的方向喊了一声，“妈，俺大伯他们来了。”
不止是小段，小段媳妇、陈玉、老段，他们一家都还记得两个月前回村里断村案时，陈福那副居高临下的嘴脸。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是陈家人，别管陈家事……这些扎心的话，到现在她都还记得清楚呢。
可到底没有真的动起手来，也没有把那层窗户纸捅破，而且话说回来，陈罗氏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娘，所以陈玉即便心里再不痛快，也得招待他们，免得让外人看笑话。
“来啦，坐吧坐吧。”陈玉用毛巾掸了掸沙发，随意地招呼道，“饭快做好了，正好留下一块吃吧。”
陈福抬头看了眼表上的时间：“恁做饭还挺早，我还想今儿中午咱两家一块去饭店吃呢。”
饭店？
陈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上次陈福做东去饭店吃饭，还是庆祝小陈大学毕业呢。以往过年，他们都是提点东西来家里坐坐就走，顶多是哪个孩子饿了坐下吃两口，可从来没有说去饭店吃过饭呢。
“咱妈早上起来说想吃粉蒸鱼了，刚蒸好的鱼，下次吧，下次再出去吃。”
陈福又说：“要不明儿个？就去红河路那家‘一家人’吃，咱妈不是好吃蒸野菜嘛，他家蒸的马生菜做得可得劲。”
蒸菜？呵……
陈玉没有揭穿他。
老太太爱吃的是肉，尤其是挂着薄薄一层肥肉的瘦五花，蒸得烂烂的，稍微蘸点酱油、醋和香菜小葱调得汁儿，都能就着吃一碗米饭呢。
什么爱吃蒸菜，是当年家里穷，只能吃蒸菜，就算后来能吃上肉，她也把肉让给了他和两个弟弟罢了。
毕竟没有人会不爱吃肉，尤其是像她们这些过过几十年苦日子的老一辈。
“中啊，那你上去给咱妈说说吧。”
“好。”
留家里的人在楼下坐着同陈玉家的人闲聊，陈福自己走上了楼。
在上楼梯时，陈福都想要一会要跟老太太打得小报告了：这楼梯这么高，您年龄大了走上来多不方便啊？我瞧着一楼有个四十多平的大卧室呢，为啥他们不让您住？
可当他看到陈罗氏住的房间后，那些刚在嗓子眼编好的小九九立马就咽了下去。
和一楼的格局不太一样，二楼一共有五间房，一个大卧室、两个小卧室、一个空出来的屋子和一间卫生间。
最大的那一间是陈罗氏在住，坐北朝南、南北通透，别人家的房子离得远，挡不到这里的阳光，所以从早到晚屋子里都是亮堂堂的。
窗台上养了几盆绿植，有屋里的煤炉烘着暖气也不用怕冻，每一盆都长得郁郁葱葱的。
靠近床的位置放了张桌子，桌子上有一台十几寸的黑白小电视，不过陈罗氏如今年龄大了眼神不太好，她还是更喜欢听收音机。
“大爷好~”
看到陈福进来，小小段礼貌地同他问了声好。
小孩子不懂大人们的恩怨，所以对谁都很亲切。
“哎，好，”陈福揉了揉他的脑袋瓜，“蛋蛋过完年得五岁了吧？”
小小段伸出了四个手指头：“四岁。”
“长得真快啊，记得上次见你的时候，话还说不利索呢。”
陈福一边说一边留意着陈罗氏的反应，可她一直是闭着眼睛的，估摸着是睡着了吧。
换作以前，儿子来看自己陈罗氏一定会高兴得不行，毕竟一年之中除了逢年过节之外难得能见上几次。
但是现在，她不想见了，见了就心烦。
所以索性闭上眼装睡，希望他能有点眼色，赶紧下楼去。
“太姥姥，太姥姥，大爷来啦~”
可小小段哪里懂得她心里想什么？傻乎乎地摇晃着她的胳膊，想要把她叫醒。
陈罗氏：……
既然没办法再装下去，陈罗氏只好睁开了眼，装作刚睡醒的样子，揉了揉眼重新坐了起来：“嗯？老大来了啊。”
“哎，来了。”
陈福殷勤地拿来旁边的枕头帮她垫在身后，又帮她把被子掖严实了些，“今年比往年冷，前几天还下大雪了，就想着过来看看您。”
冷，今年确实冷。
要不是出了这档子事，她也不会觉得儿子们的心一个比一个冷。
“我这儿挺好的，小玉今年刚给我弹的棉被，厚实得很。”
停顿了片刻，陈福又说：“俺家属院前几天有人在出租房子，七十平，一楼，双气，家里家具啥的都有，我想着您在小玉这也住了十来年了，要不搬去跟我们住？”
“俺那家属院安静，不像都市村庄里这么乱，啥人都有。而且那套房就在俺家隔壁楼，我成天找您也方便，你觉得咋样，要不要去看看？”
租房子？
哦呦，这么多年了，他可是第一次提出要租个房子来给自己养老哎。
确实是陈罗氏的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
无事不登三宝殿，如今对自己这般殷勤，不还是为了即将到手的拆迁款和将来的回迁房吗？
沈妙今天来跟她说了，等赔偿款到手起码有六十万，回迁房的面积打底也是二百平起步。
之前她或许是一无所有，除了每个月那点少得可怜的租房钱，怕是没什么能留给孩子们的。
现在不一样了，她可是富婆，实打实的富婆！
急着租房子把自己接过去，不就是想自己哪天没了，把房子和钱留给他吗？
还是那句话，要是两个月前没有让村里耆老来断村案，或许等房子和钱分下来后，她会一碗水端平地给几个孩子分一分。
可现在……
她想通了。
“不用了吧，我在小玉这儿住得挺好的。”
陈罗氏一边说一边拿出那袋桃酥，慢悠悠地掰下两块，一块自己含在嘴里，一块递给坐在一旁的小小段，没有要分给陈福意思，“搬来搬去也怪麻烦的，而且恁那家属院我一个人也不认识，住着肯定不习惯。”
陈福也没有强求，他早就想好了陈罗氏拒绝后的应对方法。
从口袋里拿出钱包，陈福从里面拿出了二十张一百块的票子，塞到了陈罗氏的手里，说：“过年了，想吃点啥就买啥，衣裳要是不够了就给俺打电话，我让小秀去给你买。”
二十张，整整两千块！
这是陈罗氏第一次从陈福的手里拿到这么多钱。
往年陈福来给自己拜年，也会给钱，不过也就是五百而已，除去给他家孩子发的压岁钱，顶多剩下二百块。
今年还没过年就先给了两千……
啧啧，真是多亏了拆迁啊，让自己的身价
一下子翻了四倍呢。
“放心吧，就算你住在小玉家，我也不会不管你的。”
“从小你和俺爸对我最好，一直尽心尽力地培养我，现在恁儿子、孙子都有出息了，也该轮到我们孝顺孝顺您，让您好好享享清福了。”
陈福越说越煽情，把自己的眼睛都快说湿润了。
殊不知陈罗氏并没有老年痴呆，她还记得当时断村案时，他是怎么埋怨自己和老头子偏心陈禄和陈寿的事呢。
听他说了许多想要孝敬自己的话，陈罗氏一直没打断他，直到最后才拉住了他的手，淡声地说：“过年就给我两千块吗？”
“啊？”
陈福错愕地眨了眨眼，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呃，不够，不够的话我再……”
陈罗氏打断了他的话，继续道：“老三前几天来可是给我塞了三千呢。”

第68章 不给儿子画饼，就得吃儿……
沈妙再次来陈玉家,是大年二十八，来给她送过年村里发的东西。
今年村里赚了不少钱，一人能分到一桶油、一袋米、一袋面和二百块钱,家里有超过六十岁的老人能额外多分一桶油。
原本是通知各家亲自来村委会领的，可沈妙实在想吃一口陈玉家的瓜,便主动跟沈山生申请跑腿,帮着把陈罗氏分到的东西和钱带给她。
“让让，让一下。”
来到陈玉家时，他家门口停了一辆大卡车，上面装着一张旧床和两个破了门的木柜子,看着有点眼熟……好像是陈罗氏房间里的。
东西还没搬完，几个工人正在楼梯上左右调整着角度,要把那只大衣柜给搬上去，还有两个工人则在一楼的外堂等着，旁边是一台刚验收拼装好的水暖器。
那只装着大彩电的箱子还没打开，负责送货的工人估摸着是刚到,正坐在板凳上喝着两杯热水休息。
哦吼,这是要把陈罗氏屋子里的东西全部“以旧换新”一遍吗？
同样是来送东西的,沈妙三轮车上的米面油就显得有点寒酸了。
“姑，新年好啊~俺爸让我来给恁把村里发的东西送来。”
从车上抱着一桶油来到屋里放下,沈妙看着满地的纸箱，不由得感叹道：“恁家今年可是没少换家具,光是这纸箱加起来都能卖个几毛钱吧。”
陈玉撇撇嘴，站起身跟沈妙一起把外面米和油拎了进来,“可不，这几天都没停过，天天都有人来。”
又要招呼工人们搬家具,又要谨慎着会碰到磕到，来来回回一上午，可把陈玉忙的是晕头转向。
老段和小段也没闲着，这会正在跟几个工人研究要把那部滚筒洗衣机安在哪里。
“威力牌的呀？”沈妙无意间瞥见了洗衣机的牌子，惊讶地说，“这得一千多吧？”
陈玉无所谓地撇撇嘴，“不知道，反正不是俺家花钱。”
说着，她又伸手指了指楼上，小声地说，“都是小们孝敬老太太的。”
陈玉说话声不敢太大，怕被楼上的几位孝子听到。难得三人聚的齐，总不好打扰了他们演戏的兴致。
啊……是陈罗氏的那三个儿子啊。
真巧~想不到还真让她吃上一口瓜了。
“哦对。”
拉着沈妙来到厨房，陈玉打开那部新买的冰箱，从里面拿出了一只青皮果子递给她：“尝尝这，叫啥潘石榴，我尝着怪中吃的。”
沈妙凑近闻了闻，表面是一股陌生而独特的水果香气，试着咬下一口……嗯！冰冰凉、很软糯，有种吃冰淇淋的感觉。
“确实怪好吃的，在哪买的？”沈妙又咬了一大口，问道。
陈玉又像刚才那样往楼上看了一眼：“老三给老太太买的。”
北方冬天很少能买到这样芳香味十足的水果，多半是从南方买来的。
冬天的水果比肉贵，陈禄也是真舍得。
四目相对，沈妙和陈玉都明白那三兄弟心里在打什么算盘，不过她们不说，只是心照不宣地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串马奶葡萄，又拆开了一包那个叫啥巴旦果的坚果来吃。
其实，有些窗户纸没必要捅破，管他们是出于什么目的呢？只要老太太能吃好、喝好、玩好、过好，快快乐乐地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那就足够了！
“小玉？小玉？”
果然，背地里是不能说人的。
这才刚嘀咕一句，就听到陈福在楼上叫自己了。
“哎，咋了？”陈玉也朝着窗户喊道。
“你看看我给咱妈买的羽绒袄是不是在楼下？拿上来让咱妈试试。”
“中，我找找。”
陈玉放下了手里的那把巴旦果，起身走向沙发旁的那一座“小山”，很快就从里面翻找出了那套深红色的羽绒服，随后拿去给小段让他送上楼去。
楼上，陈福正蹲在地上亲手给陈罗氏换鞋。
厚实的棉鞋要比她的脚大一些，不过很暖和，鞋里有一层厚厚的毛绒，踩上去软乎极了，简直像在云朵上漫步似的。
“咋样，暖和不？”
陈罗氏揣着那只电热水袋，笑盈盈地点点头，“暖和，暖和得很呢。”
“老年人冬天可得做好保暖，尤其是脚，万一受了寒可麻烦了。”
“屋里这么暖和，平常也不咋开窗，顶多中午开会通通气。放心吧，恁娘身子好着呢冻不住。”
无意间看到陈福手背上的那块红，陈罗氏心疼地拉着他的手，问道：“这是咋回事？磕到哪了？”
“没事儿，”陈福无所谓地活动了两下，“就是扶着俺老丈人出去晒太阳的时候碰了一下，不碍事。”
“恁老丈人出去晒太阳还得叫扶着啊。”陈罗氏随口道。
陈福点点头，“嗯。”
说起自己的老丈人和老丈母娘，陈福似是有满腔不足向外人道的苦水，可眼前的人是自己的亲娘，他也就有话直说了。
“唉，小秀那个人您也知道，心里只有她爹妈，担心这、担心那，从当初结婚到现在小伟都快该结婚了，一直都跟着俺家住。”
“他们又是城里人，开销大，啥都不能应付，前几年还好，这两年他们年龄大了，买这买那，一个月光保健品都不少花钱。”
“你知道，咱娘儿俩从小最亲，我跟你可比他们谁在你身边的时间都长，你说我能不亲你吗？真的是情况不允许，要不我早就把你接来了。”
陈福的表情沉重，语气也是满怀悲愤，就好像是那被银河隔在两端的牛郎织女一样，是老丈人和老丈母娘阻隔，才让他没有办法在陈罗氏身边尽孝。
说了这么多不得已的糟心事，陈福还没哭呢，陈罗氏倒是忍不住落了两滴眼泪。
不是心疼他的不得已，而是感动于他的演技。
知子莫若母，是真是假，陈罗氏心里清楚得很。
都说人的年龄一大，就会忘掉许多过去的事，可陈罗氏这些天倒是在他们忆往昔的时候，想起了好多已经淡忘的旧事。
她还记得当年为了感谢亲家的提拔，自己和老头子提了不少东西呢，结果还没送进门就被他以“拿不出手”为由，让他们重新去市场买些贵价的礼物来。
她也想起了，当初她陪着老头子来市里看病，想着儿子在市里站稳了脚跟，可以帮他们打点一下。不说安排专家号吧，起码能领他们楼上楼下地做个检查，不至于找不到地方。
然后呢？
号都没排上，他就急着要去陪他的老丈人去应酬，直接把他们丢在了医院。
还有每年过年，他拿回家里的那些保健品，每次保质期都只剩几个月……仔细想来，应该就是他老丈人没来得及吃，所以才带回家的吧。
什么被逼的，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他心里清楚，只有把老丈人一家都哄好了，自己才能够官运亨通、平步青云，而自己那农村出身的老爹和老娘既然帮不上他的忙，自然不需要太多关心。
所以啊，陈福他不是不孝顺，只是他心里的那杆秤没让他把更多的孝心分给自己罢了。
“儿啊，这些年真是难为你了……”陈罗氏没有揭穿他，反而心疼地摸了摸他额头的皱纹，和鬓角也微微泛白的头发。
不管他此时此刻的孝心是真是假，起码他送来的衣裳和鞋子是真的暖和。
“你现在退休了，还得应付家里那俩老的，钱够花不？”
陈福有些意外，他没想到陈罗氏会主动提起钱。
“不够花记得给娘说，娘……”
“够花够花，”陈福反过来捧着她的手，感激地抵在额头，“娘啊，过去你已经为我操不少心了，就不用再担心我了。就算我再没钱，也肯定会孝敬您。”
陈罗氏叹了一口气，笑着对他说道：
“唉，娘不用你们孝敬，只要能经常看到你们就满足了。”
“娘现在有钱了，等老房一拆，娘手里就能有几十万呢，到时候不怕恁老丈人家看不起咱。”
“我的年龄也大了，脑子越来越记不住事儿了。你是老大，到时候还得靠你帮娘把这钱都收好才行啊。”
“不老，您一点都不老，”陈福揉着她的腿，上扬的嘴角怎么压都压不住，“您的钱我哪能拿呀，您自己收好就行。”
“欸，话不是这么说的，”陈罗氏继
续煞有其事地说，“你是咱家老大，恁爸没了，你得当起家来，家里的钱啊、房啊以后该咋给他们分，都得你做主呢，我收住也不知道该咋用啊。”
陈福把头低下几分，似是很不情愿地答应道：“那中吧，等钱分下来了我就先帮您收着，您需要花了就跟我说，以后咋给他们分那到时候再商量。”
陈罗氏笑着点点头，“好，就这么办。”
“对了，”话锋一转，陈罗氏又说道，“你能再给我拿两千块钱不？恁爹当初生病，借人家的钱还没还完，这都拖好几年了，也不好再拖了。”
“两千啊。”
上次才给了三千，最近又接连送来了大大小小的东西，现在又要两千……
见他面露难色，陈罗氏便说：“没事，难为的话就算了，我……”
“不难不难，”陈福一口就应了下来，“这样吧，我下午去取，明天给您拿来，中吧？”
“中，中！”
继续摸着他的脸，陈罗氏的脸上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笑：“还得是俺的老大孝顺啊，以后我也能放心把咱家全交到你手上了。”
“妈，热水器装好了，过来试试？”
帮着工人把卫生间里的热水器装好后，陈禄一边摘下手套一边朝卧室走来。
见两人的神色有异，陈罗氏的脸上还有哭过的痕迹，陈禄便问道：“咋了这是？”
“没事没事，”陈罗氏欲盖弥彰地擦了擦脸上的泪痕，扶着轮椅的把手想要站起来，“装好了？那我来试试水温咋样，之前那个热水器总是一会凉一会热的。”
陈禄连忙走过来，稳住了她轮椅后面的推手：“不用站起来，我推着你过去都中。”
既然方才已经听到了陈罗氏的承诺，而且陈禄也在，以免被他瞧出什么端倪，陈福便找了个理由下楼，“我去饭店买几个菜吧，也不用让小玉做了，给她省点事。”
陈禄点点头：“好，那你看着弄吧。”
看着他下楼的背影，陈罗氏又叫了他一声：“老大啊，咱刚才说的事，你可得记着啊。”
陈福回过神，笑着点点头，“放心吧，忘不了。”
陈禄：？？？
他们刚才在聊什么？怎么就忘不了了？
而且瞧老太太看陈福的眼神，还有脸上没来得及擦干的泪痕……不对，不对劲儿。
扶着陈罗氏来到卫生间，陈禄依次给她演示着房间里新换的物件。
“那个旧椅子我给你扔了，以后解手可以坐在这个马桶上，安全，这还有个棍可以扶着。”
“热水器的温度可以调，你看，按上就是温度高点、按下就是温度低点，就不用来回弄水龙头了。”
“这个是灯洗澡的时候可以开，一开屋里可快都热起来了，还能排气，不用怕洗澡洗得心口闷。”
这些东西都是他之前早就看好，准备买回来安装进自己新家的，只是现在……
为了讨取老太太的欢心，趁着过年这段时间，陈福可没少往这里跑，又是换床、又是换柜子，衣裳裤子也没少给老太太买，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孝心。
陈禄不傻，他难道会看不出陈福这么做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老太太手里的赔偿款和回迁房嘛！
既然他这么急着献媚讨好，那自己也得努力争取，总不能叫他把钱和房子都吞了吧。
床和柜子值几个钱？为了证明自己比陈福更孝顺，陈禄索性把陈罗氏的电视机、煤球炉全部换了，还有卫生间里的这些东西，乱七八糟的东西加起来可花了他不少钱呢。
再加上这些天给老太太塞的钱，加起来少说得有一万块了。
“咋样？”
“嗯，这水温正好！”
拿起那条新的纯棉毛巾帮她把手擦干净，陈禄笑着说道：“那就中，毛巾我也给你换了几条，用起来更软乎。”
在弯下腰给陈罗氏擦手时，陈禄嗅到了她头上有些味道，又说，“要不咱洗个头吧？洗发膏也是新买的，正好试试咋样。”
“中。”
为了让陈罗氏更舒服，陈禄让她仰靠在水池旁边，同时拿来一个软垫放在了她脖子下来，这样就不用怕洗头的时候会有水流到眼睛里了。
这是陈禄第一次给老母亲洗头，动作有些生疏，但是却很仔细。
“咋样？”
“得劲~”
“那就中。”
继续揉着陈罗氏打湿的头发，陈禄也忆往昔道：“妈，你记不记得我小时候不爱洗头，总是洗不干净，都是你给我洗的。”
“记得，当然记得。”
“不止呢，每次吃饭你也总把瘦肉挑给我吃，有啥好吃的也总是第一个紧着我。”
陈罗氏没说话，还是继续笑着。
“俺爸向来偏心大哥，觉得俺哥学习好有出息。但是俺兄妹四个里头，你对我是最好的，咱娘儿俩也是最亲的。”
“还记得二十多年前不？那次我做生意亏钱了，还是你背着俺爸把钱塞给我的呢。”
“你为我苦了一辈子，现在也该轮到我照顾你了。”
是啊，她都苦了一辈子了。
或许是因为是在倒着看他吧，陈罗氏只觉得陈禄脸上的笑十分扭曲，全然感觉不到他的孝心，反倒觉得他是在看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元宝。
几个孩子里，就属陈禄最不孝顺。
是，自己是从小就对他更加偏爱，可都是迫不得已的。
陈禄什么都要用好的，什么都要吃好的。
洗头膏不香？不用；肉有肥的？不吃。
真的是应了那句老话：穷人的身子少爷的命。
后来他做生意赚了钱，也给家里添置了不少的东西，但每次带东西回家都会要更多的钱，美其名曰是帮他们做什么投资？可给了那么多次却也从来没有见到过什么回头钱，有时候回家要不到钱还会甩脸子……
不知道是年龄大了性子更沉稳了，还是真的攒了一些钱，这些年总算是不再向家里伸手了，但同时，回家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
所以陈罗氏知道，陈禄在自己身上一下子花这么多钱，一定是有所图的。
忆往昔忆得也差不多了，陈禄心里一直惦记着刚才的事，于是这才旁敲侧击地试着找个话题来聊聊：“妈，你这身衣服是俺哥买的？”
陈罗氏抻了抻袖子：“嗯，说是一两百呢。”
“瞧着怪不错，一件衣服一两百，俺哥可真舍得。”
陈罗氏岂会不明白陈禄接下来要说什么话？为了少听点这些酸话，她主动把话扯到了钱上：“恁哥也作难得很，他老丈人老丈母娘都不是好说话的，唉，能攒点钱不容易。”
听陈罗氏心疼的语气，陈禄心头的危机感又增加了不少。
不过他没有明着表现出来，而是跟着说道：“是啊，俺哥也就是表面瞧着风光，其实手里没什么钱的。他也是跟我太生分了，其实有啥需要帮忙的知会一声就中，都是亲兄弟，我还能不帮吗？”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明着争抢会显得自己不懂事，所以陈禄想着换一种方式，让自己也能吃一口糖。
“妈，你就放心吧，以后我肯定跟俺哥多走动，我现在赚到钱了，俺小的生意做得也不错，肯定能帮一点是一点。”
陈罗氏拍拍他的手背，欣慰道：“还是你懂事。”
见他用毛巾继续帮自己揉着头发，陈罗氏又说：“对了，听沈家那妙妙说，咱家的房拆完后能分到六十多万，你觉得是真是假？”
六十万？
陈禄的手抖了一下，但脸上却在尽力保持平静，“嗯，应该还能多，毕竟咱家的面积也不小，还有那么多地呢。”
陈罗氏点点头，继续说：“我是这么想的，钱呢，给恁哥，等到房子分下来了，再把房子都给你。”
刚给陈福画完一个饼，紧接着陈罗氏也给陈禄画了一张。
饼嘛，是这样的，要是自己不赶紧画出来，那可就要吃别人画的饼了。
“你是不缺钱，所以房子留给你，小壮他媳妇不是马上就生二胎了？以后几个孩子大了，结婚娶媳妇也能有套自己的房。”
陈罗氏没有瞒他，直接把自己刚才跟陈福说的话，全部告诉了他。
为了凸显自己年龄大了脑子不清楚，陈罗氏还特意强调道：“我知道房子没那么值钱，不过恁哥他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咱就把钱都给他吧，你就稍微委屈一点，拿点房，中不？”
“老四是咱家最不中用的，又没媳妇、又没小，到时候你就做主给他留一套，不用太惯着他了，让他自己过日子就中。”
中中中！简直是太中了！
陈禄就知道，老太太心里是最疼自己的。
谁说房子不值钱？现在市里的房价涨得可是飞快呢，等过几年几套房子到手，折合成市价可比六十万多出好几倍呢！
和陈福一样，陈禄也是个得到便宜藏不住的性子，方才还耷拉着的唇角也开始微微上扬了。
“好，就听您的，毕竟都是您的东西，您想怎么分就怎么分。”
“乖。”
陈罗氏拍拍他的手，欣慰道，“恁哥要是以后想要套房了，恁俩可以商量商量，都是亲兄弟，你让一步，也能叫他让一步，比如让他分你点钱？对吧。”
“对，您说的对。”
陈禄点头如捣蒜。
他只顾着沉浸在得到房子的喜悦里了，所以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知道村里的老宅要拆迁，家里的这三双眼睛都盯在自己身上。
陈罗氏知道，他们对自己的好是一时的，迟早有一天他们会暴露本性。
倒不如先把饼给画好，满足了他们的贪念，省得他们吃不到肉就总惦记着。
可是，人嘛，哪有会知足的呢？
手里有了钱的会图房子，手里有了房子的又会想要房，陈罗氏已经在口头上把东西都分给他们了，至于谁想要的更多，那就要看他们自己怎么跟对方争取了。
拿着肉喂狗，狗急了会来咬自己，倒不如分成两块让它们相互争抢。
还有那个嘴里空空如也的狗，也能把注意力转移到两个哥哥身上，少来打扰自己。
而她，只管画饼就成了，有香味勾着，不愁狗们不对自己摇尾巴。
“对了，老三，”擦完头准备出头发的时候，陈罗氏又说，“你能再给我拿两千块钱不？恁爹当初生病，借人家的钱还没还完，这都拖好几年了，也不好再拖了。”

第69章 最后的惊喜
咚咚！咚咚咚！
大年初二,陈玉和老段带着孩子们串了一天的亲戚，累了一天的他们才刚闭上眼睛，还没睡着呢,就听到外面有人在敲门。
打开灯看了眼挂钟的时间：十一点五十二。
谁啊？大半夜的跑来敲门，扰人清梦。
老段披了件衣服去开门,刚把门打开,靠着门的陈寿就踉跄地倒在了他身上。
“老四？”
“姐，姐夫。”
陈寿揉了揉鼻子站直，一开口就是一股浓郁的酒味。
好歹也是五六十当长辈的人了，看着还是没一点正形,过年高兴喝两盅可以理解，可这迷迷糊糊地跑到别人家敲门又是想干啥？
陈玉打开外堂的灯,朝外面瞧了一眼，神情略带嫌弃：“大晚上的不睡觉，来俺家是有啥事吗？”
北风刺骨，来时被吹了这么一路后,陈寿的意识稍微清醒了一点。
“我想咱妈了,”陈寿怯怯地指了下楼上,像极了受委屈的孩子，“我来找咱妈说说话。”
二楼卧室的灯一直亮着,他刚才还看到有个人影走过，所以确定老太太还没睡。
陈寿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十年,没房、没钱、没老婆、没孩子，在陈福和陈禄整日跑到陈罗氏跟前献殷勤时,他来得次数却是屈指可数，提来的东西更是少得可怜。
一筐鸡蛋、一袋面还塞了个五百块的红包？
陈玉本以为他是对家里分的赔偿款和房子没兴趣呢，没想到他是有自己争财产的手段。
“咱妈估计还在楼上看电视,要我陪你上去不？”陈玉问道。
“不用，我自己上去就行。”
凛冽的寒风把他的鼻子吹得很红，脖子附近的毛领上也结了一层薄霜，进门时，迎面扑来的热气让他不禁咳了两声。担心他把外面的寒气传给老太太，陈玉给他倒了杯热水暖手，让他在楼下等一等再上去。
陈寿很快就把那杯水喝完了，随后放下杯子，看都没看她一眼就往楼上走。
“妈。”
他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一点没变。
陈寿没出息，性子也软，陈福和陈禄两个当哥哥的都瞧不上他，从前在家里时就经常欺负他。
在人前时，陈寿从来不会抱怨也不会反抗，但在人后，他就会跑到爹妈跟前摇尾乞怜。
如同一只被恶人打到遍体鳞伤的小狗，不需要叫得太大声，只把自己的伤口露出来，就能引得他们的心疼和偏爱。
况且他原本就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在他还小的时候，家里所有的资源都拿去供给陈福和陈禄了，对他的栽培自然松懈了许多，所以老爷子便会多偏心他，起码让他心里舒服一些。
没想到过了几十年，老爷子都不在了，他还是想用这招讨取老太太的偏爱。
“老四？这都快二半夜了，你咋来了？”
“我想你了，想来跟你说说话。”
“又喝酒了？这一身的酒味。”
“嗯，刚才在俺哥家，跟他俩喝了点。”
“脸咋这么红，咋看着不高兴啊？”
“没，没事儿……”
陈寿今天是受了大委屈了，但他不说，他在等着老太太自己发现。
今天晚上在陈禄家喝酒，原本是开心事，可等酒喝得一多，气氛就有点不太对了。
先是陈禄明里暗里地说老太太把家里的房子留给了他，还说之前是自己疏忽，以后一定会多多照顾陈寿，紧接着陈福也说，说有什么困难就跟他张口，老太太尽管以后要把钱放在他那保管，但也一定会分给他。
一个有房、一个有钱，那自己呢？
也是，自己从小就不像他们争气，赚不着钱，没办法到老太太跟前给她吹枕边风，自己什么都分不到什么东西也是活该。
可是凭什么？凭什么以后要看他们的脸色？
既然有心想给自己分一点家产，凭什么非要经过他们的手？
陈寿当时已经在忍了，不想把心里的不愉快表露出来，偏偏陈福和陈禄得了便宜还卖乖，竟然当着他的面又讨论起了分房和分钱的问题。
一个说现在儿子做生意缺钱，能不能等赔偿款到了之后借一点；一个说兄弟之间不用这么生分，要多少他都可以给，只用分一两套房子给他就行，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下下一辈，也就是爹妈的亲曾孙子。
就像当时在村里让老一辈断案一样，他们都
觉得自己手里拿到的太少，觉得自己应该分得更多，可是老太太已经把财产都分好了，他们只好借着“兄弟”的由头相互拉扯，看看能不能多为自己争得一些利益。
全然忘了还有一个什么都没分到的弟弟……
“妈，我也想孝敬你，想把你接来住，但是恁小没本事啊，没有钱……不想把你接来跟我一起吃苦。”
“我要是小时候好好上学就行了，要是能跟俺哥一样考上学，今天也不用让你住在俺姐家了，肯定让你住上电梯房。唉，但现在说啥都晚了。”
“妈，是儿子没本事啊，没办法让你过上好日子，呜呜呜，儿子不孝啊……”
打了个哈欠，陈罗氏的眼眶里这才勉为其难地挤出了几滴眼泪。
说实话，她没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有什么不好。
这段时间大儿子和二儿子往家里送了不少东西，又是家电、又是家具，还有各种各样的新衣裳和吃食，完全不差小儿子这点仨瓜俩枣。
只要他不像之前那样来找自己要钱，那她过得还是挺好的。
可此时此刻，她又不能把他赶走，只得像哄孩子那样拍着他的后背哄他：“好了好了，没事儿，妈现在日子过得挺好的，妈不求你有多大出息，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就行。”
“唉，妈也想给你留点啥，可恁俩哥的情况你也知道……我年龄大了，恁爹也不在了，他们都要到我跟前了，我还能不给吗？”
“不过他们肯定不会不管你，你就找他们要，都是一家人，他们多少都能帮帮你。”
楼下，小段被楼上陈寿那哼哼唧唧的动静烦得睡不着，就想着起来倒口水喝，没想到看到厨房的灯竟然还亮着。
陈玉正在里面熬解酒汤，老段也在一旁给她打下手。
“妈，大晚上你不睡觉，煮啥汤呢？”
快速地搅着碗里的鸡蛋花，陈玉回道：“恁舅晚上估计得在咱这儿睡，他喝多了，喝点汤能舒服点。”
就算他们兄妹几个不是那么亲近，但陈寿从小对自己还算可以，更何况就算是看在老太太的面子，也得多照顾着他点。
喝着杯子里的水，小段小声地问：“妈，你都不想找俺姥要点啥吗？”
“要啥？”
小段也是上了年纪才意识到房子和钱有多重要，更何况现在南关村不拆了，家里还欠着好几万的外债……
“你想要啥？”老段帮着把葱给剥了剥，反问他道。
“你看，俺姥把房和钱都给俺大舅二舅了，咱……”
“那是恁姥的东西，她想给谁就给谁，”把鸡蛋搅开后倒进锅里，陈玉淡淡地说，“咱家又不是没有？还没到伸手朝人要东西的那一步。”
陈玉嫁人后就没从家里要过一分钱，也没想要过一分钱。
爹妈把她养大，那她给老太太养老是应该的，就算老院的房子不拆，分不到钱，她也会把陈罗氏接到家里住。
这叫孝道。
“等咱以后拆迁了，咱家也能分不少钱和房呢，搁不住伸手要。”
其实老太太也不能算偏心，起码过年前要还债家里拿不出钱的时候，是老太太偷偷塞给了她一万块，帮着她解决了燃眉之急。
虽然没有赔偿款、房子那么值钱，但对她来说就够了。
她心里有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嘛，自己分不到家产是应该的。
老段赞同地点点头：“这人呐，不能太贪，知足常乐。”
经过给家里加盖楼结果没办法拆迁的事，他也算是看清了，做人一定要学会知足，否则后面一定会吃苦头。
而且他觉得老太太这么做也没问题，起码能让她在人生的最后这一段路上，可以享受一些孩子们的孝敬。
毕竟对老人来说，儿女的关心可比金山银山要重要得多。
*
大年初三早上，陈禄早早就让儿子开车带自己来陈玉家等着，等到八点左右，陈福一家也收拾利索齐刷刷守在楼下，等他扶着家里的“老太君”下楼。
今天是回村里扫墓的日子。
往年的今天，都是陈玉带着陈罗氏先去，等到差不多要吃晌午饭的时候，三兄弟才陆陆续续地到场，并且基本呆不了多久就要走。
哪像今年这样？四代同堂，整整齐齐地出发回村里给先人上香。
驱车来到清河村，下车后又往北走了两里地，翻过那座小土坡后，这才看到了祖坟里飘出的缕缕青烟，还有那些孝子贤孙们的哭声。
清河村、清平村、清爻村，三个村子离得近，所以村子里的祖坟当初是安置在一块的。
偌大的一块地界上，远远望去，全是两尺高的小土堆。许久不曾来了，好多土堆都是今年刚埋的，碑前还插着几根柳仗，绑在上面的孝帽也落了尘。
“爸，等过两年这祖坟是不是也得扒了？”
“那不叫扒，叫迁。”
“这么多坟呢，迁哪去啊？”
“再往东，差不多得到洛平县了吧，跟南关村和北关村的祖坟离着差不多六七里地。”
“那清爻村挺惨啊，村子没拆，祖坟先给迁走了。”
“嘘！别瞎说话，叫人家听见了不好。”
一路往自家的祖坟方向走，两边全是来给先辈烧纸的人，或是掩面哭泣、或是跪在地上同石头碑说话，每个人的表情都寄托着对亲人的哀思。
按理说，上了岁数的人是不让进坟地的，怕被不干净的东西冲撞，也怕会触景伤情、多思多想，所以一般都是由子孙代劳。
但陈罗氏每年还是坚持来给陈家的祖先们扫墓，亲手给陈老爷子和先辈们的碑后添一把土。
叠好纸钱、摆上水果和馒头，再跪下给祖先们挨个磕个头，最后再把纸钱给烧过去……听着儿孙们的嚎啕大哭，拄着拐在一旁的陈罗氏也忍不住跟着落了几滴泪。
好久没见儿子们哭得这么狠了，还有孝顺的儿媳、出息的孙子，匍匐在地上时哭声一个比一个大，瞧着还真像那么回事。
“爹啊！我的爹啊！你的命苦啊，还没享福可就走了啊……”
“我的亲爹啊，你在那边一定要保佑咱家，在阎王爷跟前多说点好话，给俺妈多添十几年的寿啊。”
他们平时不仅在陈罗氏跟前尽孝，如今在一块块石碑前，也在唱着一出孝顺的大戏，好像谁家里人哭得声音大、喊得嗓门高，就是真孝顺。
倒是独自来的陈玉不怎么作声，只是静静地抹着泪，一张接一张地烧着纸钱。
老段今天带着小段他们去了他们那边的祖坟烧纸，所以她是一个人来的，自是比不过家里兄弟们这么孝顺。
不过她也懒得表现了，她来烧纸，本就是看在陈老爷子养大她一场的份儿上，比起孝顺，她的心里还是埋怨和不服更多一点。
纸烧得差不多后，陈罗氏没急着离开，而是让孙子扶着往南边的方向走了走。
没想到还真叫她猜着了，她想着沈家来烧纸的时候会早一点，果然让她在这儿碰到了沈家的那几口人。
“老沈？你们来得挺早啊~”
“哎呦我的老姐姐，恁家来得也不晚呐！”
“上次不是说了，你在外头等着就行，烧纸的事儿叫给小们就中。”
“白说我了，你不是也进来了？”
两三个月，陈罗氏可比上次见面时要精神多了，脸也吃圆了一点。
都说财气养人，可没想到财还没下来呢，她就先被“养”上了。
瞧瞧这身衣服，加起来得几百块吧？手里用来驱寒的热水袋，好像还是可以充电的高档货哩，就连之前十几块一根的拐杖也换了更贵的材质。
啧啧~她的孩子们终于知道要对老娘好了哦。
不一会儿，陈家的那三兄弟和陈玉也过来同沈万山和沈山生问了好。他们一个个都健忘得很，好似去年断村案的事儿没发生过一样，照样热络地同他们聊着天。
可是沈山生和王冬梅心里却膈应得很，只是客气地回应了几句。
拉着陈罗氏走在前面，沈万山小声地问道：“小们现在对你咋样？”
“就那样吧，”抻了抻衣袖，陈罗氏轻描淡写地说，“给我换了个三十二寸的彩色电视机，买了几件几百块的衣服，还把我楼上的东西都换了一遍。”
沈万山撇撇嘴，“小们舍得给你花钱，这还不好啊。”
“再好，不也还是图我的钱、图我的房？”
都是千年的老狐狸，陈罗氏也不同他说那些虚头巴脑的话了，“要是咱村没拆，我分不住钱和房，估摸着这会儿我还不知道在哪吃糠咽菜呢。”
沈万山没说破，只是点点头。
既然她心里有数，那他
也能放心了。
“听说你要把房分给老三？”沈万山又问。
“你咋知道？”
“俺家妙妙那个嘴啊，啥事打听不到？”沈万山哼了一声，“她那个耳朵啊，都快长到恁家门口了。”
回过头看了一眼跟在最后面的沈妙，陈罗氏说道：“恁家妙妙是个聪明的，精得很，以后肯定不会被欺负。”
直起身，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又说，“放心吧，谁对我好，我心里清楚着呢。钱和房子的事儿，我也就是说说而已，真要给，咋都不可能轮到他们仨头上。”
自从上次请人来断村案，她就对儿子们彻底失望了。
过去她还会信“养儿防老”这句话，现在？呵，可别讲这种笑话了。
“我今儿来找你也是想让你帮我个忙。”凑得更近些，陈罗氏把声音又压低了几分。
沈万山：“你说？”
“过几天我想你陪我去立个遗嘱？我看电视里演的，死之前立个字据，就能把家里的财产想给谁就给谁了。”
陈罗氏对遗嘱的了解不多，全是从电视上看到的，她又不能明目张胆地叫人来问，只好找到沈万山这儿，请他帮忙。
她不想死后，财产平分给四个孩子，也不想在死之前就看到几个孩子，明着为了财产争得头破血流，所以她要提前立一份遗嘱。
“遗嘱……”沈万山有些犹豫，“这我也不懂啊，要不我先找人问问吧，等到问清楚到底是个啥情况了，我再叫你一块去。”
“中。”
想了想后，沈万山试探地问：“打算都给小玉？”
陈罗氏会心一笑。
当初陈老爷子去世后，是陈玉把自己接到身边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就算知道家里要拆迁的消息也没有向自己讨要过什么，明明知道家里有外债，也没想过找自己开口。
她是好孩子，她丈夫老段也是个值得依靠的。
冲着他们照顾自己这十多年的份儿上，她也心甘情愿把所有的财产都给她。
当然，现在还不能让她知道，要等到自己去世后，再由别人来告诉她。
“一点不给小们留？”沈万山又问。
陈罗氏：“留啥，有本事就自己赚吧，都把他们养大了，还得养他们一辈子不成？”
两家人快要从坟地出来的时候，忽然听到后面有人在喊。
“沈叔？是沈叔不是？”来人是个帮忙跑腿的，瞧着沈万山眼熟，便说道，“那边有人伤着了，这一时也没法送去医院，能过去帮忙看一下不？”
沈万山看向男人指的方向，离得可不近呢。于是朝沈妙扬了下下巴，“妙妙，你去一趟吧，看看是咋回事。”
沈妙：“好。”
跟着男人快步朝北边走，沈妙简单向他了解了一下情况。
其实具体发生了什么他也不知道，好像是有人摔伤了，同行的人在到处喊人帮忙，男人想着清河村的沈家今天也来烧纸，便帮着来叫了人。
走了差不多快二里地，总算看到求救的人了。
沈妙原本还很紧张，担心今天没拿药箱不好救人，可当看到受伤的人时，瞬间就生出了想要“见死不救”的想法。
魏东强？刘娣来？
呵，怎么会是他们这对狗男女？！
不过受伤的不是他们俩，而是倒在地上的阎慧。
沈妙来时，阎慧正虚弱地靠在一旁魏文凯的怀里，嘴唇白得吓人，而魏东强和刘娣来则站在一旁，神情紧张地看着他们俩。
周围有不少来烧纸的人，他们都是清平村的，一看是魏家的事儿，便也都懒得管，权当做什么都没看到。
还是清爻村的人瞧着受伤的不像是他家的人，这才帮着去叫了沈家的人来。
“小慧，小慧你没事吧？走，我带你上医院。”
“没事，就是肚子疼，别别别，别动我，让我，让我歇会……”
乍一看，并看不出阎慧伤在哪里，只是脸色看着很不好，稍微动一下都会疼得发抖。
看她疼得直流汗，可把魏文凯心疼坏了。
阎慧为了不让他担心，一直努力挤出几分笑意，可她越是想要装出没事，越是让魏文凯自责。
抱又不能抱、站又站不起，可把他急得够呛，于是再次抬起头对刘娣来叫嚷道：“妈，你就这么看不惯小慧吗？过个年都不能安生几天？”
忽然一盆脏水泼到自己身上，刘娣来差点原地窜起两丈高来：“天地良心，我咋看不惯她了，她自己身子不舒服，也不能怪到恁妈头上吧！”
刘娣来冤枉啊，看到阎慧一摔不起，她也吓得够呛。虽然跟自己确实有一点关系，但她可绝对没有要把阎慧伤得趴在地上起不来的想法啊。
“你到底打着她哪了？看给她打的，都起不来了！”
“我没打她啊，就是不小心撞了她一下。”刘娣来有些理亏，但还强撑着不肯认错。
“刚才还说没看不惯她，”魏东强也跟着皱起了眉：“真要容得下她，你撞她干啥？”
刘娣来：？？？
啥情况，你们父子俩都帮着一个外人是吧？！

第70章 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
今天魏东强他们一家来坟地,是给吕家上香的。
魏东强每年初三、清明、十月一都会来给吕老爷子和吕春华母女扫墓。
吕春华的女儿吕燕早年被人贩子拐走，生死未卜，后来过了几年,听人说外省抓到了一批人贩子，人贩子手里死了不少被拐卖的小姑娘,其中就有吕燕,吕家的亲戚这才给她也立了一块碑。
乍一看，魏东强是讲情义的，每年都会来给吕家烧纸，可要不是他,吕家也不至于……
话说回来，原本今年和往常一样,魏东强带着刘娣来和魏文凯来扫墓，只因阎慧马上要嫁到他家，这才让她一同跟来了坟地。
刘娣来对阎慧没什么好感，她觉得阎慧配不上自己的儿子,再加上一家子姓“魏”的给一家子姓“吕”的点香烧纸听着实在是离谱,她不想阎慧知道以前那些事,所以很抵触她来。
这下好了，果然还是出事了。
“啥意思？我刚才没注意崴了一下脚才撞着她,恁觉得我是故意的？”刘娣来一脸不可思议地打量着他们父子俩，一开口,音调都高了一个八度。
魏文凯不说话，魏东强也看向了别处,没人应她的话。
是不是故意的，她心里有数，他们心里也有数。
反正自她知道魏文凯和阎慧谈恋爱后,就一直不待见她，这些他们可都是有目共睹的。
几个月前，魏文凯第一次带女朋友回家，刘娣来就给阎慧来了个下马威。让跟着自己在厨房里做饭、洗碗，还让她扫地拖地干家务，简直跟对待个保姆没什么分别。
她和魏东强一样，是两只表里不一的“笑面虎”。
表面上对待阎慧客客气气的，却在魏文凯看不见的时候苛待她，阎慧性子好又体贴，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告过状，是魏文凯观察入微才发现她受了委屈。
可他们越是这样，魏文凯越是爱她爱得很，今天要带她来给吕家人扫墓，也是他主动提出来的。
至于，魏东强是什么时候，发现刘娣来对阎慧有意见的呢？大概就是从阎慧来给自己当助理之后吧。
魏东强自认不是个好色的人，一开始答应阎慧来给自己当助理，一是看在儿子的面子，也是因为她的能力强。
可刘娣来好像很不放心他们似的，总是找各种理由支使阎慧，偶尔还说几句冷言冷语。
包括阎慧第一次以儿媳妇的身份来家里吃饭，他也注意到刘娣来对她很有敌意，处处想压着她以此来宣示自己的主权。
直到后来，在朝夕相处的过程中他渐渐地对阎慧产生同情、心疼、怜惜以及不该有的情愫，他便愈发觉得刘娣来容不下她，哪怕她什么都没有做错，完美得近乎无可挑剔，刘娣来也总能找到她的错处……
见平时不对付的父子俩，此时用一个鼻孔出气，心眼向来多的刘娣来第一时间竟还没反应过来有什么不对劲儿，只是不停地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
冤枉啊，真是天大的冤枉！
说实话，她确实瞧不上阎慧，不想让她当自己的儿媳妇。
她的家世不算好，是西南一个小城市的姑娘，父母在她小时候接连病故，家里又没钱没亲戚，就她这条件，村里的媒婆瞧着都直皱眉。
谁不想找个本地的姑娘呢？最好是城市里头的，父母还是双职工的那种。
不说对自家有多大的助力，起码不能拖后腿吧。
但既然是儿子喜欢的人，她也只好试着让自己接受。
事实证明，还是只有女人最了解女人。
从阎慧第一次来家里吃饭，刘娣来就嗅到了她身上那股特殊的气味。
像是一头想要钻进羊圈的异类，在门口打滚刮蹭上羊的粪便来伪装自己，只是因为接触的时间尚短，刘娣来暂时分辨不出她是狼还是犬。
直到儿子每每提到她都跟自己唱反调，她才意识到阎慧来者不善。
可这时候再想把她赶走已经晚了……
“是我没站好，不关，不关阿姨的事儿。”
见魏东强和魏文凯都误会了刘娣来，阎慧急忙想要起身为她解释，可腰才稍稍挺直一点，腹部的一阵抽痛又让她表情更加难受了。
“别动别动。”
要是受伤的是魏东强家里人，沈妙绝对懒得管。
可现在阎慧毕竟还不算他们家的人，看在她来给吕家上香的份儿上，沈妙还是赶忙扶着她坐下，替她检查着伤处，“你摔倒的时候磕着哪了吗？是哪里疼？”
“我也说不上来，”阎慧捂着自己的小腹，“刚才阿姨推……啊不是，是碰我之前，我就感觉身体说不上来的乏，想着应该是最近没休息好就没当回事，结果摔倒后肚子就开始疼。”
担心他们“误会”了刘娣来，阎慧还在强调道：“真的跟阿姨没关系，是我原本就有点不舒服。”
阎慧这么一说，魏文凯不由得将她搂得更紧了，在抬头看向刘娣来时，眼神里也充满了责怪。
看看，她现在都在为你说话呢！
明知道她身体不舒服还推她，难道你就一点不惭愧吗？！
沈妙先是替她按了按被摔到的部位，又检查了一下她的舌苔，瞧着不像是有什么大病，但是脸上却没什么血色，随后又摸了摸她的脉。
指尖的触感圆润流畅，如同一颗颗饱满的珠子反复滚动。
是滑脉。
“除了身子乏，最近还有什么别的症状吗？”沈妙又问。
“胃口不好，感觉吃不下东西。”
“例假这个月来了吗？”
阎慧似乎是明白了她的暗示，余光在身边这几人中扫了一圈后，羞怯地摇了摇头。
“如果我没摸错的话，应该是喜脉，你怀孕了。”将她的手放下，沈妙又继续说道，“只是刚怀孕不久胎还不稳，刚才摔一跤又动了胎气，所以你才觉得浑身不得劲。”
“怀孕？”魏文凯一双眼珠子瞪得老大，“真的假的？”
怀孕是喜事，不过沈妙却不想看他，也不想表露出什么喜悦的表情，“不信我的话，可以到去医院做检查。”
“信，信信信！”
魏东强还是很信任沈家的医术。
想当年吕春华一直没能怀上孕，就是吃了沈家的药调养，后来也是沈万山把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是个男孩，虽然后来……不过那都过去了，沈妙深得沈老爷子真传，想来应该不会出错的。
“别让她在地上坐着了，地上凉，坐久了对身体不好。”
医者仁心，沈妙再不待见魏家人，可不会迁怒到阎慧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要是信得过我，可以先去俺家医馆休息会，你的体质有点弱，我用艾再给你灸灸，晚上回去能睡得好点。”
阎慧点点头，“好，谢谢你啊。”
阎慧是魏文凯抱着从坟地里出来的。
今天本是家家户户祭拜先人的日子，按理说应该是悲伤的、惆怅的，可就是在这样一个汇聚着眼泪和哭声的凄凉地，他们一家人却有了好消息。
原本受了委屈的刘娣来还阴沉着脸，一听阎慧怀了孩子，脸上也跟着露出了喜颜色。
看着他们一家眉开眼笑地从坟地里走出来，清平村的村民看得眼睛都快滴血了。
老天爷不公平啊！凭什么这种吃绝户的鳖孙能有后代？应该叫他断子绝孙才是！
魏家从坟地出来时，正巧碰到了沈家和陈家的人。
看向魏文凯怀里抱着的那个女人，几人上下打量了一番，强忍着对他家的厌恶，勉为其难地跟他们问了声新年好。
“啥情况？”沈万山问道。
沈妙：“怀孕了，就是她的胎有点不稳，体质也弱，就让她先去咱家医馆，灸灸艾。”
听到他家要有后代，沈万山实在说不出“恭喜”两个字，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这是信的谁家的妮儿啊？”陈罗氏温声问道。
“川省那边的一个县，”在跟她解释时，魏东强的脸上闪过了一丝尴尬，“不是咱们这儿的。”
陈罗氏又仔细看了看她，“这样啊，我瞧着有点眼熟，还以为是咱这儿谁家的妮呢。”
是吧是吧！
沈妙上次瞧见阎慧就觉得眼熟，还以为她家是清河村的，现在终于有人也跟自己想得一样了！
*
估摸是知道自己不受待见吧，刘娣来和魏东强没有跟着一起去清河村，从坟地出来后夫妻俩就开车回去了，只有魏文凯在阎慧的身边陪着。
孩子是无罪的，尽管他们这对豺狼办了许多腌臜事，可魏文凯到底是无辜的，还有阎慧，更是与他家这烂泥坑无关，所以村里人对他俩的态度尚可。
扶着阎慧来到医馆，沈妙给她煮了一点生姜水暖身，等到她的手脚稍微暖和起来后才开始准备艾草。
“姐姐，我瞧着你很眼熟，咱们之前是不是见过？”沈妙一边用药碾把艾草碾碎，一边故作随意地问道。
阎慧想了想后，回答说：“没有吧，我不记得咱们见过。”
“你是川省的？”
“对。”
沈妙把碾碎的艾草捏在一起，微微笑道：“我还没听过川省的方言呢，可以说两句叫我学学嘛？”
“好啊，”阎慧清了清嗓子，“咳咳……这句，你是干啥子呦，意思是你在干什么，还有这句，巴适得板，意思是舒服得很。”
“干啥子呦……巴适得板……”
沈妙学着她的语气，来回重复着她教的这两句话。
“学得很像嘛，有那么点意思了。”阎慧夸奖她道。
嗯，确实好学。
可沈妙却发现，她在说普通话和在说川省方言的语调有很大区别。
众所周知，方言是很有感染性的，尤其是从小就开始说方言，就算日后说普通话也会多多少少带一点方言的味道，用词也会有一点方言的习惯。
但阎慧没有，她的普通话说得很标准，几乎没有川省方言那种一拐一拐的语调。
她不像是从小就在川省长大，更像是后来特地
学的，所以没有土生土长的那股方言味，在教自己说方言时，也有点“夹生”。
直觉告诉沈妙，这个阎慧身上有秘密。
又联想起上次在医院时，她在魏文凯和魏东强两人之间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做派，还有今天在坟地时……
“对了妹妹，我问你个事儿？”
看向内堂用来挡风的棉帘子，阎慧压低了音量，似乎是不想让等在外堂的魏文凯听到。
“你说？”
右手放在自己的小腹上，阎慧的表情透着几分苦涩：“如果我想把这孩子打掉的话，以后还能再怀上吗？”
沈妙：？？？
她有点没理解阎慧的意思。
“打掉？为什么？”
都说孩子是娘的心头肉，当娘的怎么会想抛弃自己的孩子？
“我……”
“小慧！”
帘子只是用来挡风的，根本没有什么隔音的功能，所以哪怕阎慧的声音再小，还是被等在外堂的魏文凯听到了她这不该有的念头。
魏文凯也顾不得这么多了，猛地把帘子掀开闯了进来。内堂里好不容易攒了一点热气，一下子就被他夹带进来的冷风给冲散了。
“为什么要打掉我们的孩子？难道你不想要他吗？”魏文凯不解地问道。
“想，我当然想，”阎慧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可是你爸妈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总不能让孩子出生连个户口都没有吧。”
沈妙有点没太懂她的意思。
不同意？
没有吧。
刚才在坟地的时候，魏东强和刘娣来瞧着挺高兴的啊？尤其是魏东强，他的眼角都快炸开花了，如果这都不算开心，那沈妙真不知道怎么才是喜悦了。
魏文凯坚定地对她说：“结婚，过完年咱俩就去扯证结婚。这是咱俩的孩子，用不着他们同意！”
魏文凯很爱她，沈妙能看得出来。
因为只有把一个人爱到了骨子里，眼神里才会有像他这样灼灼的光亮。
或许是缺少母亲管教、又或是缺乏父爱，魏文凯从小就是个桀骜不驯的性子，软硬不吃，从头到脚一身都是刺，不仅是父母，外人也很难同他相处。
直到认识了阎慧。
阎慧犹如照进他灰暗人生中的一束光，让他第一次打开心扉，学会了去爱一个人。
为了保护这一束光，他可以与全世界为敌，包括自己的父母，事实上，他也确实这么做了。
自从他和阎慧在一起后，就没少为了她的事和父母吵架。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明明阎慧这么温婉贤惠，人人都喜欢同她相处，偏偏他们就是会明里暗里地欺负她。
阎慧替他们解释，说这是他们爱自己的方式，但他却觉得，他们只是想控制自己罢了。
“文凯，别这样，他们好歹是你的爸妈，做人不能不孝顺父母。”牵着魏文凯的手，阎慧温声道，“我只是不想让他们觉得，我是想逼你结婚才有了这个孩子，所以……”
“我知道，我知道。”
紧紧地攥着阎慧的手，魏文凯再次被她的通情达理感动到了。
阎慧慢慢把魏文凯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肚子上，语气温柔：“我希望他们能够真的接受我们，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
她的心里似乎已经有了盘算，在停顿了片刻后，又说：“可以让我搬进你们家吗？让我多和叔叔阿姨相处相处。”
“你疯了？我妈那么恨你，你要真搬来我家，她不得欺负死你啊？！”魏文凯猛地把手抽了回去。
阎慧再次拉住了他的手，用手指把他眉心的褶皱抚平：“放心，人心都是肉长的，我相信阿姨迟早有一天能够接受我的。现在讨厌我，或许只是不了解我，以为我是想把你抢走，等她哪天看清楚了，自然就不会再为难我了。”
这阎慧也太贤惠了吧！
又为魏文凯着想，又站在刘娣来的角度考虑。
要不是因为沈妙也是女人，她差点就被这番话给感动了。
没错，女人最了解女人。
是真情还是假意，只有女人的第六感能够分辨得清楚。
什么要打胎？她不过是想打着“多和他们接触，让他们接受自己”的旗号的同时，给自己搬进魏家找个理由罢了。
以退为进、转守为攻，每一步都是精心设计的棋局。
不过沈妙并没有想过要拆穿她，左右不过是他们的家事，她想跟那一对狗男女斗法就由她去。
况且，他们这二十多年过得确实有些太平了，也该有人好好教训教训他们，给他们的生活添点堵。
一直在旁边听他们说话，药碾里的艾草渣都快被沈妙磨成艾草粉了，感觉他们聊得差不多后，沈妙才起身示意他出去等，同时也跟他一起出来找点把艾草粉装在一起的纸和火柴。
院子外面好像有轮胎轧过的声音。
过了几分钟后，魏东强拿着车钥匙走了进来。
“你咋来了？”
“恁妈不放心，说让你带她去医院做个检查比较好。”
“咋？还觉得小慧是装的？”
“你也别怪恁妈，她不也是不知道吗。”
“等会再去，等沈大夫给她熏熏艾再说，我去给她买点东西吃。”
“中，那你去吧，我在这儿守着。”
魏东强对魏文凯和阎慧很关心，但魏文凯对他的态度却是淡淡的，一点都不像是父子俩，更像是一对仇人。
借着他来送车的机会，魏文凯跟他提了要把阎慧接到家里来住，方便自己能时常照顾她的事。
还不等他开口，魏文凯就先给他打了一记预防针，说希望他们善待阎慧，说阎慧是诚心希望得到他们的祝福，还说自己即将要父亲，既然身为父亲就一定会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和妻子。
话里话外都在警告他，不要把事情闹得太难看。
他的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魏东强哪怕原本没有要拒绝的意思，也只能顺着他布置的台阶走下来，答应他以后是一家人，一定会好好相处。
见他这么说，魏文凯的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了一点。
魏文凯走后，魏东强拉来张椅子坐下，向沈妙问询着阎慧的情况：“她的情况咋样？我早上瞧着脸色很差，真的没什么大事吗？”
“没事，就是她的体质比较差，又缺乏营养，所以胎气会不太稳。”
除了艾灸，沈妙还想给她用药球按一按腿上的几个穴位，帮助她恢复气血，只是半天都没找到药球在哪。
嘶……好像前几天按摩的时候拿回家了？
沈妙起身回家去拿药球，结果刚走到半路，忽然就想起来，上次虽然把药球拿回了家，但后来爷爷又把药球拿回医馆了，说是药味淡了，要重新装点药。
对！就在医馆存药的屋子里放着呢。
沈妙返回到医馆时，魏东强没在外堂坐着，不知道人去哪了，沈妙没多想就去药房里把药球翻找了出来，又重新往里面填了几味药材。
准备去内堂给阎慧做艾灸的时候，倏地听到了魏东强的声音从里面传了出来。
“你的身子怎么会这么弱？瞧瞧你的脸，一点血色都没。”
阎慧苦笑着叹了一口气，“我没事儿，只要肚子里的孩子好好的就
行。”
“他都这么对你了，为啥不离开他？还说要搬到俺家住？”
魏东强不止一次劝说过阎慧，让他离开魏文凯。
不止是因为自己喜欢她，而是因为她是个好女人，不该被自己这个控制欲强到近乎疯魔的儿子毁了一辈子。
只要她能够平安，他宁愿自己和儿子一同从她的生命中退出。
“你知道，他是不会放我走的。在你们家里住，或许他还能收敛一点。”
沈妙：？？？
阎慧这变脸速度真是绝了，刚才还委曲求全想得到公婆的祝福呢，这会又变成为了保护孩子不得以才“与狼共舞”。
“而且……孩子应该也很想多见见他的亲爸。”
“你，你是啥意思？是那次在……”魏东强的脑子“嗡”了一下，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是我，我的？！”
阎慧没说话，只是笑着点点头，随后将他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肚子上。
沈妙：！！！

第71章 早考晚考，早晚得考……
新年过完后,城边村的拆迁被正式提上了日程。
测绘局派了人来各家测量面积，民政局也有科员到各家核对村子上报的赔偿人员名单。
和城中村的情况不同，城边村主要是以耕地的赔偿为主,各家搭的自建房面积测量也简单，所以在城中村才推进到一半的时候,东边的几个城边村全都已经完成统计了。
接下来,就是等待市里正式下达拆迁的通知。
等赔偿款的一半打进村里的集体账户，村长将钱一笔笔地分发下去后，村民便要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全部搬离村子，自己寻找落脚生活的地方。
而随后的每个月,剩下的赔偿款会分成若干笔，和每个月的过渡费一起打进村民的账户,一直到回迁房建成，各家重新搬回到新房，全部的拆迁改造工程才算结束。
后面的事先不提，如今最重要的便是要去找将来要住的房子。
沈家是土生土长的豫市人,住的地方自然也是在豫市里找,而他们的首选地,就是暂时还不会动迁的城中村。
在乡下生活了一辈子，即使将来回迁后他们要生活在市里,但猛地一下子要他们搬去小区、家属院还是很难适应，不如先在城中村里适应适应,等以后再慢慢适应城市生活的节奏。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则是家里的医馆。
城市里的门面房贵得很，一年的租金得上万块，沈家的医馆一年到头,刨除成本之外基本不赚什么钱，真要在市里开医馆，无异于是拿钱打水漂，所以还是开在城中村里最合算。
“妈，你看这个房咋样？”
沈妙拿着户型图一屁股靠在王冬梅身边坐下，用铅笔在上面画了几个圈圈，“北关村里头二大街的，姚恒管房东叫叔，算是比较近的亲戚，家里正好有几间房要租。”
听说沈妙他们过段时间要搬家，姚恒热心地帮着她找了北关村不少的房子。
沈家这次拆迁赔的钱不少，老房子用来当医馆的有三百多平，住的自建房带上院子也有五百多平，还有家里的地……
一笔笔的加下来，哪怕拆迁后先只给一半的赔偿款，也有六十多万呢，再加上每个月的过渡费和部分的赔偿款，直接把全家人的生活质量，从“相对贫困”拔高到了“小康”，再差一点都快到“新中产”了。
沈家赔的钱不算几个村里最多的，却也算是中上游水平，所以不用再像之前那样精打细算地过日子。
钱多了，挑选租房的余地就多了，为了能家里人都住得舒服，沈妙自然要好好地选一选。
“你看，坐北朝南、一层三户，一层有两个厕所，咱家要住的话租两层就够了，二楼咱自己住，一楼可以用来开医馆。”
“这楼的位置还挺好的，离村子的南门就几百米，出去就是经四街，往前走一点就是服装市场，还有个大的广场呢，平常你也可以去跳跳广场舞。”
沈妙对这栋房子的户型很满意，不过更满意的是下一栋。
“这一套也中，一层虽然就两间房，但是宽敞，一楼用来当医馆正合适！”
“还有个院子呢，就是院子小了点，没咱这儿的大，不过二楼这个平台挺好的，没事儿种种菜、养养花也中~”
姚恒送来的房源不少，且都是他精心挑过一遍的，沈妙拿到手后再挑一遍，可谓是精益求精、优中选优，每一套都各有各的优点，租哪一套都没问题。
王冬梅正在统计着村妇联的文件，没功夫听她讲这些，只是随口应付道：“好好好，等恁爷和恁爸回来你跟他们说吧，看他们想住哪个。”
房子的事儿她不懂，这些天都是他们俩去市里帮村里人办事的时候，顺便去各个城中村里看上一眼。
这么多天了，他们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不是地界不行、就是面积太小，总有各种各样的缺点。
不过，沈妙对自己筛选出来的这五套很有信心，等他们回来看完一定会满意的。
实在不行，那她也可以亲自去各个村子帮忙跑腿找找看，反正最近医馆没什么人，村里各家都忙着找房子呢，她天天待在家里也挺清闲的，出去跑一跑还能顺道玩一圈~
差不多等天快黑的时候，办完事的沈万山和沈山生这才回到家里。
“爷，爸，恁今天找到合适的房子没？”
沈妙将那几张户型图藏在身后，准备给他们一个惊喜：“用不用我帮忙啊~”
不成想，他们也有一份惊喜在等着自己。
“先别急着找房，有件更重要的事儿需要你办。”
说着，沈山生便拿出一张纸递给她，上面是他从市里公告栏上抄录来的几条信息。
“自学中医行医资格……等等等等，这是啥意思？”沈妙捧着那张纸，才刚读了没几个字就惊讶地问道。
沈万山：“啥意思，要你准备考试的意思。”
沈妙：！！！
今天沈万山和沈山生确实找到了一处合适的房子，是在市里头的柳庄。
说来也巧，这里原本的租户也是行医的，一楼的门面房用来开门诊，二楼用来住人，完美符合他们的要求，一楼的门面房里还留有一些病床和火罐，可以说是万事俱备。
见房子没什么问题，沈万山就想着先跟房东定下来，等村里拆迁后全家正好能搬过来，可房东这边却有问题了。
“营业执照有吗？”
“呃……”
“没事儿，我找找关系先弄个临时的。那医馆的执照有吗？”
“这个……”
“也没关系，可以先用上一户的顶上，恁抓紧办就行。行医资格证总有吧？”
“……”
为了能把房子租给他们，不管是能帮的还是不能帮的，房东都想办法帮着给解决了，可偏偏最后这一条，他想帮忙也帮不上。
房东：“这可不行啊，要是没有行医资格证，那恁这医馆可开不起来了。”
市里的情况和农村不一样，哪怕是城中村也是要遵守城市规范的。
虽说沈万山一辈子行医，救人无数，却没有什么行医资格证，家里传了好几代的医馆也没有什么执照，要不是房东这么一说，他都不知道原来治病行医竟然有这么多的规矩。
也多亏了房东提醒，沈万山和沈山生这才去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既然以后要在豫市生活，就该按照规矩来，考试、拿证、实习、行医……每一步都不能少，总不能以后让人家提起沈家的医术，跟“野路子”联系在一起。
沈万山年龄大了，总不能让他一把年纪再去读书上考场，既然沈家的招牌已经传到了沈妙的肩膀上，那……
“不是吧，真让我去考啊？！”沈妙崩溃道。
沈万山：“早考晚考，早晚要考。就这么说定了，赶明儿个我再问问考试到底是啥情况，你也好好在家准备准备，不管是啥样的考试，争取一次过！”
救命啊！怎么都不上学了还要考试啊！
*
沈妙参加考试的事，目前被列为了全家最重要的事，比找房子还要重要。
因为从来没有了解过中医考证方面的事，所以在报名考证之前，还要具体知道考试的流程、科目和范围，这些都得沈妙自己去市里的卫健委了解。
来回跑了好几次，总算了解得差不多了。
因为沈妙只是高中毕业，没有大学和大专的文凭，也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医学课程，所以不能走拥有中医学历，然后获取医师考试资格的这条路。
不过还有另外两条可以拿到证书的方法：确有专长之路、师承之路。
确有专长是专门针对没有学历的人士，类似于像沈家这样家传的医学世家，或是常年在农村行医的赤脚大夫。只要通过一系列的考试，也可以拿到行医资格证。
师承则更像是武侠小说里的“拜师学艺”，跟着当地有资格的医师学习，经过公证，然后通过考试，然后一步步地“出师”成为执业大夫。
沈万山的名气在村子之中传得虽大，不过他同样没有行医资格，走师承之路是行不通了，所以沈妙只能靠确有专长的考试来拿到证书。
可确有专长同样也分两个拿证的渠道。
一种是先考确有专长证书，拿到医师助理资格，然后积攒工作经验，一步步往上考最后拿到行医资格，属于一步一个脚印的类型。
另一种是直接考中医专长医师证，只要能够全部考下来，就能够直
接开诊所，不过考试比较难，通过率低得可怜。
总之，每条渠道都有各自的优缺点。
沈妙不想浪费太多时间一步步往上考，所以直接选择考中医专长医师证，听着好像是难了点，可她好歹也是从小跟在沈万山学医，想来问题应该不大。
不过为了能够万无一失地一次过，沈万山和她商量一番后，还是决定给沈妙在市里报个辅导班，趁着距离考试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好好突击一下。
又要忙着找辅导班、又要复习，偶尔还得给上门来的人治个病，沈妙只觉得自己有三头六臂都不够用，分明都毕业好久了，怎么这日子过得比高中那会还忙呢？
笃笃……
沈妙看医术看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屋的沈万山用手指扣了扣桌子。
还好她刚才打盹的时候用手撑着头，这才没被他发现自己在偷懒。
“啊？咋了？”
沈万山：“今天早点睡，明天上午你跟恁爸陪我去市里办点事，中午再吃个饭。”
想着应该大概率是关于考试的事，沈妙就没多问，随口应了一声后就把书给合上，起身收拾收拾准备睡觉了。
直到第二天他们骑车来到市里，看到罗奶奶独自拄着拐杖站在公证处门口，沈妙才明白是要干什么。
罗奶奶年龄大了，会写的字不多，所以她的遗嘱是由沈山生代笔写的。
要说这家里还得是沈万山和沈山生的嘴巴严啊，偷偷帮陈罗氏忙这事儿忙了一个多月，沈妙硬是一点都没有发现！
不止是沈妙没发现，陈罗氏的那些儿子们也没有意识到，每天还在做着春秋大梦，吃着陈罗氏给画的饼吃得不亦乐乎。
儿子们不知道，女儿她也瞒着。
要知道她年龄大了，陈玉担心她的身体只要出门都会跟着，所以能找到偷偷跑出来的机会，实在是不容易。
到公证处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差不多一个小时左右流程就结束了。
遗嘱一共有三份，一份留在了公证处，一份交给了沈山生，最后一份由陈罗氏自己保存，不过陈罗氏担心拿回去被儿子女儿看到，所以刚出公证处的门就把自己的那份给撕了。
忙完了陈罗氏的事后，已经上午十点多了，再去吃饭之前，他们一同去了秦荷的家，叫上了她一起，同时也用她家的电话给陈玉打了个电话，省得叫她担心。
说起来，这次立遗嘱的事儿，多亏了秦荷帮忙操心。
沈万山和沈山生都是大老粗，哪里懂得立遗嘱的那些门道？还是秦荷找了熟人询问，又问了几个律师，才把这份遗嘱给补充完善了。
所以今天中午的这一顿饭，是陈罗氏做东专门要感谢她们的。
“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了。”
慌慌张张地推开包间门，陈玉一边放下手里的包，一边朝着陈罗氏的位置走去，解释道：“刚把蛋蛋送去他姥姥那看着，耽误了点时间。”
说着，她又把带来的那件小马甲帮着给陈罗氏穿上，“天还冷呢，燕儿个还交代出门多穿点，今天又偷偷脱衣服是吧？”
“这不是想着今天日头好嘛。”
都说老还童老还童，陈罗氏坐在那乖乖让陈玉穿衣服的模样，还真像个刚上幼儿园不久的孩子。
不止是给她穿马甲，陈玉还循例摸了摸她的裤腿，检查看她有没有多脱裤子，同时又掏了掏她口袋里，看到救心丸和写着电话号码的字条都在，这才放心。
“还是闺女贴心，”喝一口杯子里的菊花茶，秦荷不禁感叹道，“老姐姐你的命好啊，瞧瞧你闺女，出门都惦记着你呢。”
“呵呵呵~”
陈罗氏笑得开心，眼睛又弯成了两条月牙。
“不像我那儿子，三十多了，连自己都还照顾不好呢。”
“嗯？”
果然，背地是不能说人的，秦荷刚提到骆嘉麟，他就紧跟着推开了包房的门。
“怪不得我刚才打了个喷嚏，原来是俺妈在背后念叨我啊。”来到秦荷身边，骆嘉麟替她捏了捏肩，同时向大家道歉道，“叔、姑，不好意思啊，局里有点事儿，来得晚了。”
“没事没事，工作重要。”
“我们也就是没事儿聚聚，不是啥大事，不用着急。”
为了方便说些体己话，几家的长辈相互挨着坐在一起，沈山生靠着沈万山，陈玉挨着陈罗氏，只见沈妙坐在门口的位置，旁边的椅子还空着，骆嘉麟就顺势坐下了。
“叔，你是喝菊花茶还是喝白开水？”
沈妙这一声“叔”，直接把他笔直的腰板给叫弯了。
好久没有听到这个称谓，他一时有点不太习惯，平时大家都是称兄道弟，好像只有沈妙会用“叔”来称呼自己。
骆嘉麟还没来得及回答，沈妙就端起了泡着几朵菊花的水壶，“还是喝菊花茶吧，我瞧着你身体里的火气有点大，多喝点菊花，败败火。”
骆嘉麟：？？？
火气大……这下不用把脉，直接开始看了？！
饭桌上，长辈们聊着许多过去的趣事，回忆着之前在清河村的那几年，又聊了聊现在的日子，感叹着时光飞逝、岁月如梭。
“等恁搬来市里，医馆准备开在哪？”
“还没定呢，先等妙妙把大夫证考下来再说。”
“嗯，考个证也好，现在啥都需要证，有个证也正规。”
“是啊，不过咱也不懂，还不知道到底是个啥流程。”
“我看现在有好多辅导班，要不给妙妙也找个，让她考试前再补习补习？”
“正找着呢，她看了几家，不过离家都比较远。”
“远没事儿啊，只要教学质量好，能有帮助就行。”用勺子搅着碗里的汤，秦荷又扭头向沈妙问道：“妙妙，你看的那几个学校都在哪？”
沈妙插不上话，所以从头到尾都在干饭，直到再次听见长辈们提到自己的名字，这才抬起头。
“桐花区有三家，理城区也有两家，我朋友上次跟我说中源区也有几家，但是我还没去看。”
“桐花？理城？那离俺家很近啊，骑车估计也有十几二十分钟。”
说着，秦荷也给沈万山盛了一碗汤，“放心挑吧，等到挑好了可以来俺家住，也不用每天市里市外跑得麻烦，天天这么
跑也不安全。”
“不，不用麻烦了吧。”沈妙不太好意思地婉拒道。
“不麻烦，咱们都是一家人，有啥可麻烦的。家里空房间多，清净，还有阿姨能每天做饭，住家里你也能省下不少时间来学习呢。”
余光看向她旁边的骆嘉麟，秦荷又说：“正好恁叔住得也不远，平常还能开车送你去上学。”
沈妙：？？？
骆嘉麟：……
叔叔，送，去上学……
这几个词组合起来后，怎么感觉忽然小了十来岁，又变成了那个需要长辈接送的小学生。
“妙妙平时闹腾，住恁家会吵到你吧。”
“没事儿！我一个人在家怪冷清了，年龄大，我就喜欢热闹。”
“那会不会麻烦……”
“都是一家人，没啥麻不麻烦的，我这腿脚这两年总是疼，有妙妙陪着，还能偶尔帮我按按。”
“那也中，这样吧，等妙妙住恁家了，让她给你交伙食费。”
“还要啥伙食费啊，就是加上筷子的事儿。”
秦荷本就喜欢沈妙，平时骆嘉麟工作忙，不怎么回家，一听说她找的几家辅导学校离自己近，真是巴不得让她立刻搬来家里住。
秦荷盛情难却，沈万山和沈山生也不好拒绝。本意是想着能帮忙看看哪些学校更靠谱，不成想学校还没定下，住的地方就先找到了。
沈妙端起杯子，以茶代酒敬了她一杯：“那我先谢谢奶奶啦~等我搬去，一定会照顾好您的！”
“不用谢不用谢。”
随后，沈妙也给骆嘉麟的杯子续满了菊花茶，提前谢他道：“以后可能要麻烦您了，请叔多多包涵~”
您……
听到这个字，骆嘉麟在端起杯子时，脸上的笑容不由得变得有几分僵硬，“自己人，不用客气。”
等大家都吃得差不多后，沈山生起身准备去结账，见他往外走，骆嘉麟也跟着站了起来，像打太极一样在门口周旋了起来。
“快坐下，我就是出去一下。”
“你再陪着吃点，账单给我吧，让我来。”
“我来吧。”
“还是我来，你们难得来一趟。”
“不行不行，我来，妙妙以后还得麻烦你们呢。”
“说麻烦就见外了，一码归一码，还是我来。”
餐桌上的礼仪客气得让人害怕，沈山生和骆嘉麟还算好的，只是相互打太极，沈妙之前还见过有些人，为了抢着买单甚至还动起手来了。
啪！
突然，外面传来的一声脆响打破了两人的对弈。
不会吧，不会让自己的乌鸦嘴说中了，真有人为了买单打起来了吧？
沈妙可是个出了名的好事分子，这样的热闹就算不好旁观，可偷偷瞟一眼总该可以吧？
于是在他们还僵持不下的时候，只有沈妙找了个去卫生间的理由从屋里出来了。
走廊的服务员正蹲在斜对面那间包房的门口，收拾着那只被丢出来摔碎的杯子，她的同事则在里面劝着发火的客人。
“#￥%#￥%”
“@！#￥%……”
离得有点远，再加上墙的隔音比较好，沈妙没听清里面在吵什么。
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漫步朝着走廊尽头的洗手间走去，路过包房时沈妙自然地扭头往开着的门里瞟了一眼……
魏东强？刘娣来？怎么又是他们两口子啊？！

第72章 他爱上了儿子的女朋友……
大年初五那天,阎慧正式搬入了吕家。
哦不，是魏家，因为这些年房子翻修了几遍,已经完全没有吕家人在这里生活过的蛛丝马迹。
阎慧进门那天，魏家给了她极大的体面,还没正式领证结婚呢,就在门前放鞭炮、挂红灯，两辆停在门口的大卡车上装了不少新买的家具，就差在院子里摆桌请人来吃酒席了。
可惜，他们家再热闹也无人在意,什么喜不喜事的？只要是跟“魏”字沾边的，对清平村的村民来说都是晦气事。
不过在听说那要嫁进魏家的姑娘爹妈死得早,家里还是外地的之后，村民们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唉，魏家这对黑心眼的豺狼，不会又想着吃人家绝户吧。
表面上是要跟人结婚,实际上是想把人骗到家里来杀？
想着当年吕春华识人不清,着了魏东强的道,村里一些心软的姑婶便想着提醒她一下，趁着那天下午她出来去小卖部买东西,主动走过来与她搭上了话。
“姑……”
刚要开口，在看到阎慧那张脸的时候,张婶子倏地愣了一下。
“你，你是？”
不止是张婶子,跟她一起来的刘姨和赵姑也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来之前她们商量好的，张婶子先起个头，然后其他人再跟着把吕家当年的事儿说出来,可见她们仨憋了半天没动静，另外几个姑婶也不知道该咋办了。
阎慧淡淡地扫了她们一眼，用一口标准的川省方言温声对她们说道：“有啥子事需要我帮咩？”
这陌生的方言把张婶子跑丢的神又拉了回来，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女人，她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不好意思，”阎慧理了理耳边的碎发，再次用普通话说，“我是外地的，刚才说的是我们家乡话。我的意思是，你们过来是需要我帮什么忙吗？”
王婶子拉了拉一言不发的张婶子，同时尴尬地冲她扯了下唇角，“没，没事，你先买东西吧。”
出师不利，几个姑婶赶忙退到一旁，围在一起商量着接下来的对策。
“你是在干啥？倒是说话啊？”
“就是，昨个还劲儿劲儿的，今儿见到人就说不出话了？”
“你那是啥表情，跟见到鬼似的。”
一直看向在小卖部里挑选东西的阎慧，张婶子的声音微微发抖：“你们不觉得她长得跟小燕可像吗？”
“你也看出来了啊。”刘姨跟着说道。
吕燕，就是当年吕家那个被人贩子拐走的小闺女，吕春华的女儿。
回想起二十多年前，吕家的老爷子还是村长的时候，对她可谓是如珠如宝地疼爱着，去哪去都要把她带在身边。
村里所有人都见过他家那个伶俐聪明的小丫头，只是有人接触得多对她的模样印象深刻，有人只是知道她，却没在意过她的鼻子眼睛是何模样。
张婶子和吕家的四妞关系好，也就是吕燕的姑姑，吕燕当年又经常来她姑姑家玩，所以即使过去了这么多年，张婶子都还记得吕燕小时候的样子。
像，太像了！
要是当年的吕燕能够长大，应该就会是魏文凯他新媳妇的这张脸吧？
可是都说吕燕当年被人贩子拐走后，在卖去山沟沟的时候病死了，怎么……
仔细想清楚后，张婶子长长舒了一口气：也就是有几分相像而已，又不是完全一模一样，全国好几亿的人，同村里的人还有长得像的呢，鼻子和眼睛长得相似也没什么。
而且瞧着这女人说的还是外地的方言，那更不可能是吕燕了。
是啊，她怎么可能是吕燕呢？
真要是吕燕，早就该提着刀回来把他们这一家吃绝户的人都杀了。
等阎慧把东西买完准备离开时，几个姑婶再次向她围过来，“姑娘姑娘，能跟你聊点事不？”
“别害怕，我们没恶意，就是想跟你聊聊魏家的事。”
“魏家那几口都不是好人！”
带阎慧找了个处地方，婶子们把当年吕家遭逢的变故都告诉了她，同时还提醒她，一定要赶紧离开魏家，免得被他们盯上爹妈留给自己的钱。
一开始阎慧表现得很惊诧，似是听到了什么骇人听闻的鬼故事，可等到姑婶们说出希望她守好父母的钱，早点离开魏家时，她紧绷着的肩膀却又放松了下来。
“谢谢你们的好意，不过是你们想的多了，我原本就一无所有，他们图我啥呢？”
“其实你们也不用吓唬我，我也是成年人，有自己的分辨能力，我跟他们接触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他们是好是歹我心里有数。”
“你们讲的故事是听逼真的，但是有证据吗？真要有他们吃绝户的证据，肯定早就报警了吧。”
“我知道，本地人排斥外乡人很正常，但是泼脏水这种事就没必要了吧，大家都不容易，何必呢？”
众姑婶：？？？
“你这妮儿，咋不识好歹啊？”
“你想想，俺给他们泼脏水有啥好处？还不是想着你可怜，想拉你一把？”
“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姑婶们被阎慧的态度伤到了。
说到底，姓魏的吃绝户跟她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又没花她们家的一分钱，她们有什么值得跟他过不去的？
实在是因为不忍心，不想看到几十年前的悲剧重演，这才好心提醒她，希望她意识到这是个虎狼窝赶紧跑。
她可倒好，不想走就罢了，还说自己是在编故事？！
见姑婶们一个个脸色不好地要走，阎慧也主动向她们的好意表示感谢：“谢谢你们，总之我以后会注意的，谢谢，谢谢啊。”
姑婶们没理她，自顾自地各自回家去了。
良言难劝该死鬼，害，不管了，随她吧！
在回家的路上，阎慧正好碰到了从市里回来的魏文凯。
阎慧在市里的出租房还有不少东西，左右在家闲着也是闲着，魏文凯便开车帮她把东西都带了回来。
阎慧跟他说了刚才在小卖部时，村里姑婶们跟她说的那些闲话。还不等她说出自己的想法呢，魏文凯那股火就“
蹭”地一下烧起来了。
“这些三八多事得很，这点破事从小到大来回说，没完了！”
“哪XX吃绝户啊，没影的事儿念叨几十年也不嫌烦？！”
“谁跟你说的，走，你给我指指，看我不撕了她的嘴！”
阎慧不想把事情闹大，于是急忙拉住了他，一边替他抚下心口的火，一边轻声安慰他说：“她们瞧着说得有鼻子有眼，其实我知道，她们就是在编故事，是嫉妒你们家。”
顺势挽着魏文凯的手臂，她温柔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这人呐，都不想看到别人过得太好，叔叔年轻时吃了不少苦，一下子继承了别家的遗产，肯定惹人眼红啊。”
魏文凯从小就深受这“流言”的困扰，没少吃苦。
在村里的时候对他指指点点，上学的时候也有人在背地里说他坏话。
说他是魏东强的私生子，说他们一家都是为了图谋吕家的财产，说他爹妈是一对黑心眼的豺狼……
当时魏文凯不理解，为什么从小独自拉扯自己长大的母亲给他找了个爹，为什么搬到自己父亲的家里会被人指着脊梁骨骂。
直到他长大后，才明白自己确实是那见不得光的“私生子”。
他恨魏东强。
恨他没有及时给自己和刘娣来一个名分，恨他在死了老婆之后才把他们接来身边，恨都是因为他，让自己从小就受到孤立和排挤。
但他不相信村民说他们“吃绝户”的谣言。
就像阎慧说的那样，如果这财产来得真不合法，为什么村里没人报警抓他们呢？
“小慧……”
拉着阎慧的手，她的善解人意让魏文凯心头的愤怒瞬间转化为了暖意。
抚摸着他的脸，阎慧面含微哂，“虽然叔叔和阿姨一直不接受我，但我知道，叔叔和阿姨不是那种人，放心吧，我不是那么愚蠢的人，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将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阎慧又说：“你呀，也不能因为谣言就退缩了，再过几个月就要当爸了，咱们这个家，可是还要靠你撑起来呢。”
听到她的这番话，魏文凯的脊梁不由得挺直了几分。
“好！”
村里的八卦比刮得都快，有点什么风吹草动，用不了一两天就能传遍整个村子。
更何况如今村子要拆迁，村民们过年闲在家里也没有事情做，更是多了不少的时间聊闲嗑。
阎慧和吕燕长得有几分相像的事，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了。
魏家的门前向来是没什么人的，这两天却有不少好奇的眼睛在外面窥视，都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魏家儿媳妇长得啥样。
有人说长得像，因为她长了一双和吕燕一模一样的大眼睛；
有人说不太像，真要说相似，那人人都是两个眼睛一张嘴，都能找到相似的地方。
后来，吕家的那些亲戚也从门外看过几眼，他们也觉得只有四五分相像。
毕竟当时吕燕年龄还小，都说女大十八变，就算她能够顺利长大，也没人知道会变成什么样。
村里的妞们不就是嘛，小时候长得胖乎乎的，长大都变成了瓜子脸，还有黑黢黢的“煤球蛋子”，变成白嫩嫩“水煮蛋”的也不少。
光凭眉眼间有点相似就猜测她们是同一个人，未免有点太武断了。
“听说阎慧长得跟吕燕一样？”晚上在卧室里看电视的时候，刘娣来小声地向身边的魏东强问道。
她和魏文凯是后来才来的，没有见过小时候吕燕长什么样，家里也没个吕燕的照片，只是听他曾经说过吕燕是个年龄不大的小姑娘。
魏东强没有否认，而是反问她道：“你听谁说的？”
村里没什么人愿意跟刘娣来聊八卦，可不代表这股风不会吹到她的耳朵里。
刘娣来越想越觉得这个阎慧不对劲，因为自从她出现后，儿子就跟自己没那么亲近了，总是无脑地帮她说话，魏东强也跟自己疏远了不少。
她自认为没有做错什么，尽管她不太接受儿子找个外地儿媳妇，但她从来没有当面给阎慧找过什么不自在，顶多是阴阳几句，让她有些自知之明好早点知难而退罢了。
可她却总能引得他们父子俩的关心，让他们父子俩帮她说话。
装柔弱、扮委屈，演绿茶、耍心机……分明她的手段低级地要命，但他们两父子却跟被灌了迷魂汤一样，完全看不出来她的伎俩。
魏文凯就罢了，他年龄小，恋爱上头的他分辨不出是非可以理解。
魏东强可不一样，他在市里开公司，平时什么样的人他没接触过？她才不信他会看不出阎慧是在装可怜。
除非，他一早就知道阎慧就是吕燕，他后悔了，后悔当年自己的所作所为，想要弥补她才会纵容她的所作所为。
“你有病吗？”
不等刘娣来把话说完，魏东强就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撇了她一眼，说话的音调也变了：“她咋可能是小燕？小燕都死多少年了。我看你是天天在家呆着没事干，看电视把脑子看傻了吧？！”
当年，魏东强和吕春华结婚后每天都和吕燕相处，哪怕过了二十多年，他都还记得那个会奶里奶气喊自己“爸爸”的小女孩。
说实话，吕燕和阎慧确实有几分相似。
在他第一次见到阎慧时，脑海里就出现过吕燕那张憨态可掬的小脸儿，可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他又发现她们完全是两个人。
别的不说，光是阎慧是川省人、吕燕是豫省人；阎慧今年二十九、吕燕活着只有二十六；阎慧是左撇子，吕燕的惯用手是右手……一条一项，都能证明她和吕燕不是同一个人。
至于他为什么会偏心一个外人，一开始确实是有些愧疚，后来就全是心疼和爱怜了。
阎慧是个很坚强、很独立的姑娘，她在公司里办事能力很强，一个人可以干三四个人的活儿，而且事情办得妥帖漂亮，从来不会让人担心。
知道她和自己的儿子在谈恋爱，魏东强举双手赞成，毕竟魏文强的脾气火爆，办事又鲁莽，有个贴心懂事的人能当他的贤内助再好不过了。
可很快他发现，阎慧并不是自愿和他谈恋爱，而是不得不留在他身边。
魏文强对她的控制欲很强，表面上对她很贴心照顾，恨不得时时刻刻都粘在她身边，在人前他们也很恩爱甜蜜，但只有魏东强见过她偷偷哭泣，还有身上那些“不小心”的伤痕。
身为父亲，他为自己儿子的行为感到抱歉，所以会下意识地多关照她一些。
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发现自己对她的感情变了味，生出了想要照顾她、保护她的想法。
他爱上了她，爱上了儿子的女朋友。
魏东强也知道自己这么做不对，只是他控制不住，哪怕他们隔着辈分和二十多岁的年龄差距，他也无法阻止自己越陷越深。
直到那晚，阎慧陪他去应酬，他在醉酒后被扶着去了宾馆……
“啥叫看电视看傻了？我说得哪不对？”刘娣来不依不饶道，“本来就是，你自己摸着你那良心问问，这一两年你是不是天天找事？”
“找事儿，到底是谁找事？”
魏东强烦躁地调着电视频道，“是谁天天催着我弄户口、弄房子，阎王爷催小鬼也不是这么个催法吧！”
“那你要是有本事，我能催你啊？你咋不说是你自己办不好事？”刘娣来反驳道。
“还说我催你呢，催你有用吗？还不是没把事办成？连个户口都迁不好，你还好意思说我催你呢，我要是不催你，说不定更办不好事。”
“你就说，咱家哪件事不是我催你才办好的？不是我催你，你自己有那办事的成色吗？不是我催你，咱家能赚这么多的钱吗？”
魏东强：？？？
不可理喻，简直是不可理喻！
事情哪是靠催就能办成的？
户口的事情他不是没办，奈何各个村子
都有村规，就算他去找再多市里面的官儿，办不成就是办不成，他能有什么法子。
还有公司里头的事，跟她更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那都是自己悉心经营的结果，她一个连字都不认识几个的人，能帮得上什么忙？
看着刘娣来那张丑恶的面孔，还有说话时飞溅出的唾沫星子，魏东强愈发受不了她了。
自从和她结婚后，他就一直在忍，忍了二十多年了。
记得年轻刚认识刘娣来时，她也并不是这样的，勤劳、善良、贤惠……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么不可理喻的？要不是看在孩子的份儿上，他是绝对不可能忍她这么久的。
只能说刚认识时她伪装得太好了，怪自己当年一直没能看透她的假面。
“说啊？你倒是说啊？”刘娣来还在不停推搡着身边的魏东强。
“懒得理你。”
魏东强受不了了，直接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拿着烟和打火机摔门而出。
隔壁的隔壁，刚刚收拾好准备睡觉的魏文凯听到了动静，在魏东强下楼后，来到了他们的卧室。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争吵了，三天一闹、五天一吵，就连现在过年都不能安生，吵得魏文凯都有点厌烦了。
“这又是咋了？”
披了件衣服来到他们门口，见魏文凯坐在床边安慰着刘娣来，阎慧指了指楼下的方向，示意自己也下去劝一劝魏东强。
“没咋。”
刘娣来一开始并没直说，等到听到阎慧下楼的声音后，这才小声地跟儿子说道：“我刚才跟他说，小慧长得像吕家的小燕，他就说我有病。”
刘娣来掐头去尾地说了刚才发生的事，想要得到儿子的心疼。
“你听谁说的？”
“村里人在传，我听到的，”刘娣来有理有据地说，“我想着恁爸养过小燕几年，就问了一句，你说说，不是就不是呗，我也没说啥，他就非得骂我。”
“你这事儿办得就不对，骂你你也没话说。”
刘娣来：？？？
“你到底是谁的小啊？都不替恁娘说话？”
“本来就是啊。”
魏文凯平时向来不站在魏东强这边，但今天这事儿，他觉得魏东强骂得对。
“别人说啥你就听啥，外人就是想挑拨咱家的关系，这你都看不出来吗？”
“小慧前两天还跟我说呢，说村里有人在她跟前嚼舌根，说咱一家都在吃绝户。人家小慧一点都没相信，还帮着咱家说话。”
“你可倒好，人家挑拨几句，故意说给你听，你可就信了？”
魏文凯不是没听到村里的闲言碎语，但他和魏东强一样，并不认为阎慧就是小燕，顶多就是长得有一点相似罢了。
而且村里人也有不少人说其实并不像，总不能就凭着外人的几句话，把两个不相干的人扯在一起吧。
阎慧就是阎慧，是自己即将娶进门的老婆，未来孩子的母亲，他不允许任何人诋毁她，包括自己的家里人！
而在楼下，在知晓他们吵架原因后的阎慧，也温声地向他问道：“我和吕燕，长得真的很像吗？”
“你别多想，其实也就跟她小时候有两三分像而已。”把烟放回到烟盒里，魏东强叹了一口气，“她就是看你不顺眼故意找事。”
拉着魏东强的手，将头慢慢靠在他肩膀时，两人的手指也跟着扣在了一起。
“你也别生气，大过年的，还是要和和气气的。”
一个温柔似水，一个嚣张泼辣。
越是这么对比，魏东强越是对楼上跟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枕边人更加厌恶。
顺势搂着阎慧的肩膀，将怒气发泄出来后的魏东强，转头安慰她说：“放心，就算她再看不惯你，我也一定会保护好你和你肚子里的孩子。”
阎慧微笑着“嗯”了一声，从沙发站起来，像小时候那样坐在了他的腿上撒娇。
如今她已经长大，不再是巢里的小燕子，在外面飞了这么多年，她早就有了可以自己保护好自己的本事。

第73章 叫舅就叫舅，反正都是一……
过完年后,刘娣来回了一趟娘家。
刘娣来和魏东强不是豫市本地的，是豫省南边某个小县城下面的村子。
魏东强跟他爹妈的关系不好，早些年还会偶尔回去看看,自从老两口去世后他就彻底没有再回去过了。
刘娣来同样不受家里待见，她娘去世的早,她早早就自立打工赚钱了。当爹的和家里的哥哥把她当外人,只有家里的弟弟跟她亲。
说起来，刘娣来也有十来年没回过家了，平常顶多往家里打个电话，怎么这次就想着回去了？
不过她回去了也好,起码家里清净不少，魏东强和魏文凯每天去市里工作,阎慧独自在家操持家务，即使偶尔父子俩会拌几句嘴，但有阎慧在中间调节，也吵不起来,顶多是在心里更厌恶彼此罢了。
二月二,龙抬头。
上午,回家小半个月的刘娣来终于要回来了。回来前，她特意交代魏文凯提前在市里的饭店订一间包厢,说是家里要来一位重要的人。
魏文凯和阎慧到饭店的包房，点好菜后没过多久,刘娣来便和她口中的那位“重要的人”推开了房门。
“文凯？”
“舅！”
多年没见，魏文凯和男人没有半点的生分。
彼此亲热地拥抱在一起,当年那个只到他腰间的小男孩已然长成了比他还要高的男子汉，而当年照顾他们母子的舅舅，却比记忆里要清瘦了很多,眼角眉梢也有了岁月留下的痕迹。
男人名叫刘松柏，是家里的老幺，也是刘娣来的弟弟。
在刘娣来上头有四个哥哥，却没有一个有出息。当爹的本以为生完一个女儿后，下一个儿子定然能聪明伶俐、出人头地，结果竟是家里混得最差的一个……
所以刘娣来和刘松柏都是家里最不受待见的人。
看到刘娣来身旁的那个寸头男人，阎慧站起身时，唇角微微抖了抖，但还是尽力挤出了一个客气又从容的笑：“这位是……？”
这个人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但此时此刻，她只能装出不认识的样子。
“咱老舅，”搭着刘松柏的肩膀，魏文凯向她介绍道，“从小最疼我了，小时候我闯祸，没少帮我出头。”
“舅舅好。”
阎慧走上前，稍稍弯下腰向他鞠了个躬。
“你好你好。”
男人仔细地打量着她，似是很努力地在脑海中思索着什么。
阎慧也不惧，任由他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打转，只是下意识理了下耳边的碎发，然后略显尴尬地看了眼一旁的魏文凯。
“咋样？”刘娣来小声向他问道。
“想不起来了，”刘松柏同样低声回她说，“但我瞧着应该不是。”
魏文凯：“不是啥？”
刘娣来笑笑：“没啥没啥。”
见过吕燕的不止有魏东强和清平村的人，刘松柏也是其中之一。
不过时间确实过了太久，再加上这些年在他身上发生了不少事，他哪里会记得一个小姑娘的模样？
再说了，吕燕早就已经死了，他亲眼看到的，怎么可能还会活着？
既然刘松柏也说她不是，刘娣来这才算是彻底放心了。
“恁爸呢？还没来？”
魏文凯不冷不淡道：“早上见客户去了，不知道啥时候来。”
“那就不用管他了，等菜上了咱先吃。”刘娣来把行李放下，随后坐在了房间的主位上。
上次和魏东强吵架的火还没消下去呢，如今自己的亲弟弟也来给自己撑腰了，她的气焰自然变得更加嚣张了。
魏文凯这段时间也受了魏文强不少的气，正好可以借着舅舅来的机会，狠狠地给他一个下马威！
等菜上得差不多后，魏东强终于姗姗来迟。
扯了扯脖子上的领带，在听说要招待重要的客人时，他特意在进门前好好调整了一下衣服上的褶皱。
今
天碰到个事儿精客户，好说歹说地跟他谈了一下午，结果对方还是解约了，白白浪费他几个小时的时间。
推开门，那股扑面而来的饭香味并没让他的情绪好转起来，反而在看到刘松柏的脸时，眉头皱得更紧了。
“姐夫回来啦，好久不见啊。”
“你咋来了？”
“咱家那工作不好找，就想着来豫市看看。”
“你这情况确实不好找，来豫市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
看到刘松柏，魏东强像是看到什么脏东西一样，毫不掩饰对他的嫌弃。
凭他？也算是重要的人？！
他今天事情本来就多，听说家里要来重要的人他才抽空来吃饭，要早知道是刘松柏，他绝对不可能浪费跑这一趟，更不会允许魏文凯订这么好的饭店包房。
刘娣来哼了一声，往盘子里夹了一块排骨阴阳怪气道：“是啊，要不是为着你的事儿，俺弟也不用有啥情况。”
“别说得是我一个人的错一样，跟你没关系吗？”魏东强也不觑她，直接怼了回去。
听着他们三个人的加密对话，魏文凯有点懵。
这才刚见面，怎么就能有这么重的火药味。
本想要开口替刘娣来和刘松柏说话，却不知道该怎么帮，属实是有力气没地方使。
阎慧倒是明白他们在说些什么，也知道该怎么使力，可此时此刻，她还是选择当一个什么都听不懂的局外人，默默看着他们狗咬狗……
他们仨，一个是主犯，一个是挑唆犯，一个是从犯，谁又比谁的手更干净呢？
不过最后背锅蹲大狱的，好像只有刘松柏一个人。
瞧他留着寸头、皮肤晒得黢黑，想来这十几年在铁窗之内一定受了不少苦，就连出来后重回了几年的社会，也依旧让他保留着在监狱里的习惯。
可是他的眼神、他的神情，过了多久都没有变，依旧是那副恶人的面相。
用筷子戳着碗里的米饭，刘娣来不悦地说：“我也懒得跟你说那么多，明天让俺弟去你公司上班，你随便给他安排个工作，当保安也好、跑腿也中，你看着给安排。”
“安排不了，”魏东强拒绝地果断，虽然拉开了一张椅子，却没有要坐下的意思，只是默默倒了一杯菊花茶，“公司现在情况不好，没钱，多一个人的工资都发不出来。”
刘娣来不屑地哼了一声：“骗谁呢？拆迁款马上就下来了，就算只有一半，也有三四十万，你跟我说没钱？”
“你懂个屁！”
重重地把杯子磕在桌子上，魏东强本想破口大骂，但顾及着魏文凯和阎慧在，又是在外面，所以他还尽力维持着最后的体面：“村长故意把钱卡着不给，起码还得过大半年才能到我手里。”
刘娣来：？？？
赔偿款是赔给吕家的，也就是过世的老两口和吕春华母女的。
就算魏东强当初和吕春华结过婚，但村长故意弄丢了他们的结婚证明，还卡了手续，目的就是要恶心他们家，哪怕最后这笔钱不得不给他们，也是抱着能拖多久拖多久的念头硬耗着。
可是魏东强他们不知道，在年前以为能分到钱后，为了扩大公司规模就签了好多的合同，同时还投入了很大一笔钱。
装修合同的回款时间慢，如今公司又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尽管他们能等，但到时候怕是公司已经提前破产了。
一听说公司可能要破产，家里的钱还被卡着拿不到手，恼羞成怒的刘娣来瞬间开始破口大骂：“你咋这么不中用啊？！公司公司管不好，钱钱拿不到，我当初真是瞎了眼了，咋会嫁给你这样的人啊！”
“你能不能有点本事？让俺娘儿俩过几天好日子啊？你到底是个男的不是？！”
刘娣来所有的好脸色都用在了外人面前，有外人在时，她是贤惠的、是能干的，让人挑不出一点错。
只有在自家人面前，她才会暴露出自己最丑陋的一面，尤其是面对魏东强，更会毫不顾忌地当个泼妇。
砰……啪！
用力抓起桌子上的一只碗丢出去，破碎的瓷片瞬间在地上绽出了一朵花。恶狠狠地盯着刘娣来，魏东强的眼睛都红了，暴起的青筋犹如一条条青蛇在他的太阳穴附近蔓延。
“刘娣来！你到底有没有良心！”
“好日子？咱俩结婚二十来年，你哪天过得不是好日子？我让你上过一天班没？我看你真是日子过得太顺了，真以为自己了不得了，是吧？！”
按理说，魏文凯和刘松柏都是刘娣来这边的，但此时此刻，他们却没有一个帮她说话。
“妈，你这话有点过分了，钱不到手，这也不能怪俺爸啊？”
“姐，你先别急，有话好好说，不至于吵架。”
魏文凯是不得已才说句公道话的。
尽管他一直很厌恶魏东强，但他对这个家的付出，他都看在眼里。
钱不能及时拿到手，确实跟他没关系，他也尽力了；至于公司的情况，他的初衷也是为了给家里挣更多的钱啊，实在是怪不到他身上。
听到包房里在吵架，服务员也赶紧过来收拾地上的碎片，同时帮着一起劝架。
也正是在房门打开的时候，才让沈妙看见了他家的这一出闹剧……
好好的一顿饭，闹得不欢而散。
魏东强气得当时就走了，剩下的三人也吃不下这饭了，买了单后也很快离开了饭店。
那天晚上，魏东强没有回家，刘娣来回家后也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生闷气，晚饭都没下楼吃。
她不是气魏东强跟自己吵架，而是在气魏东强不中用，气他办不成事，气他给不了自己想要的房子和钱。
半夜，刘松柏推开了刘娣来卧室的门，轻手轻脚地走到她的床边。
“你是不是跟我一世的？吃饭那会都不帮我说话？”看见刘松柏自觉地坐在自己旁边，刘娣来赌气地埋怨他道。
将手里的那碗鸡蛋水放在床头，刘松柏劝她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跟他翻脸咱可啥都落不住，为了钱和房，该忍还是得忍。”
“忍忍忍，我都忍了二十多年了，啥时候是个头啊！”
“放心，快了，”将她的手捧在手心，刘松柏轻轻在她的手背上啄了一下，“只要等钱和房子下来，你就不用再过这苦日子了。”
顺势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刘娣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二十多年，她在魏东强的身上浪费了二十多年。
起初她只是想捞一点钱，顺便给儿子一个名分，要不是后来刘松柏被抓，她也不用被迫等这么久。
魏东强只耗了三年，她可是耗了二十多年！
她忍得实在是太多了，一开始魏东强手里有钱也能赚钱，那她还可以看在钱的面子上扮演“贤惠”。
但现在房子马上要拆了，拆迁款却拿不到手里，甚至说不定还会被一直卡着……户口户口迁不了，拆迁款拆迁款拿不到，什么事都办不好，她实在不知道继续演下去有什么意思。
不过就像刘松柏说的那样，她现在只能忍，在钱和房子到手之前维持好这段婚姻。这样她才能像他当初那样，成为他的遗孀，然后继承他的全部家产。
“文凯的事，你跟他说没？”
“没，我怕他接受不了……我觉着要不还是别说了吧，叫舅就叫舅，反正咋叫咱都是一家人。”
“中吧，那既然文凯的事儿都这样了，要不咱再生一个？”
“我都多大年纪了，还咋生嘛。”
“试试不就知道了。”
“轻，轻点，唔……”
那一夜，他们姐弟俩让两具流血相同血液的身体和灵魂，猛烈地碰撞在了一起。
即使这不是第一次，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他们还是相互沉溺于彼此，恨不得彼此交融成一体。
这段不被世俗接受的感情注定见不得光，尤其是还有了一颗结晶。
为了能够生活下去，他们藏起了太多的秘密。
他们以为这些秘密永远不会被人知
道，却丝毫没有注意到一墙之隔的外面，有一双耳朵已经听到所有不堪入耳的声音……
*
找辅导班不用着急，毕竟考试前最需要准备是看书。
家里的医书是不少，可都是很老的了，而且基本都是沈家老一辈自己手写的，大部分书的岁数比沈山生的年龄还要大，有些书上做的标记也只有沈万山能够看懂。
因为还不知道考试的具体范围，所以沈妙特地抽空去了一趟书店，准备多买几本中医相关的书。
这不去不知道，去了才发现原来中医划分的种类特别细，单单是讲按摩的书，一本就有整整一百多页，针灸、中药这些重要的理论更是分了上中下好几册，每一册也都有好几百页的内容。
新华书店里关于中医方面的书很全，沈妙大概算了一下，一次性要全买完的话，差不多要四十多本。
她可没有带这么多钱。
于是沈妙便坐下依次把书架上的书都大概翻了翻，想着先挑选几本自己比较薄弱的内容。
新华书店里有可以坐下看书的区域，不过沈妙还是喜欢和大多数人一样席地而坐，这样就可以随时更换手里的书。
挑了几本书后，沈妙起身准备下楼结账，经过阅读区的那几张桌子时，她随意地扫了一眼，刚要离开，倏地一下子就将目光再次拉回到倒数第二排的位置。
等等，那个背影看着好眼熟啊？
好像是……
沈妙轻手轻脚地朝旁边走出几步，想从侧面看清楚她的脸，结果这时候有个男人拿着一本书走到她旁边坐下，在她扭头时，正好被沈妙证实了自己的猜想。
阎慧，确实是阎慧。
那个男人不是魏文凯，也不是魏东强，是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他们的关系似乎非同一般，紧挨着坐在一起时，男人还主动帮她理了理耳边的碎发。
亲戚？不像；
朋友？也不像；
直到男人轻轻在她的眉心吻了一下，沈妙才被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恋人！这么亲昵的动作绝对是恋人！
可是……阎慧不是魏文凯的女朋友吗？不对不对，应该是怀了魏东强孩子的小三儿才对，她不是都怀孕了吗？怎么还能跟第三个的男人有来往？！
这个男人又会是谁？总不能是魏东强的某位亲戚吧。
沈妙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就像是突然有一颗巨大的西瓜落在她面前，不知该从何吃起。
轻手轻脚地拿着书来到阅读区，沈妙找了个距离他们五排的位置坐下。
六米，这个距离应该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再加上他们是背对着自己，在不被发现的同时，还能看清楚他们大部分的举动，可谓是绝佳的“偷窥”角度。
他们俩各自看着一本书，几乎不怎么说话，但是从背影来看，怎么都是一对恋人。
不是那种谈得正火热，一举一动都在打情骂俏的小情侣，而是相处了许久，平淡如水，相互都适应了彼此存在的那种感觉。
沈山生和王冬梅？
他们的相处模式，让沈妙在脑海里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的爸妈，他们在家就经常是这样的。
那男人瞧着年龄好像比阎慧小一点，但是背影却给人一种难得的沉稳，让人能够放心地依靠。
比起魏文凯和魏东强，阎慧在男人身边似乎更加适然，放松的肩膀、随意的坐姿，不需要任何的伪装，而男人那可靠的双肩，也比他们父子俩更能承担起身为父亲的责任。
沈妙看得专注，丝毫没注意身边什么时候放下了一本《犯罪心理学》。
直到听到耳边传来一声轻语，她才被吓了一跳。
“沈妙？”
是骆嘉麟。
骆嘉麟顺手拉开她身边的椅子坐下，一开始他还以为她是看书看得太入迷自己吓到了她，直到看见她手里打开的那本书是倒着，才意识到她好像是在偷看着谁。
“嘘。”
以防被阎慧他们发现，沈妙赶紧把手指竖在唇前示意他小声，同时像做贼似的把他面前的那本书也竖了起来，试图挡住他的脸。
骆嘉麟不理解，但是尊重，于是把声音又压低了一些，几乎是在用气音问她道：“你这是在干什么？”
“吃瓜。”
沈妙同样用气音回答道。
她的观察时间还不够长，必须要根据他们更多的互动，才能更加确定自己对他们关系的猜想。
趁着吃瓜的空隙，沈妙用余光看了眼骆嘉麟手里的那本《犯罪心理学》，小声问道：“你也来看书啊。”
骆嘉麟点点头。
警察不止是要会查案办案，更要时常学习更多的知识来扩充自己，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各样的情况。
真巧，今天能在这儿碰到她。
或许是坐得有些久了腰有些酸，阎慧合上了手里的书，慢慢站起来活动着肩颈和酸胀的腰肢。
不好！
在做手臂的舒展运动时，阎慧会扭头往身后看。
以防被她看到，沈妙一开始是想用书来遮挡的，但还是感觉不安全，于是趁她转身时，沈妙下意识地弯下腰，像是鸵鸟那样，将头一下埋在了一旁骆嘉麟的腿上。
骆嘉麟：？？？
骆嘉麟被突然压过来的沈妙吓得愣住了，扶着书的手指不由得松了一下，一下子就翻过去好几页。
他这才意识到，沈妙刚才是在看几米之外的那两个人。
垂眸看一眼沈妙的后脑勺，骆嘉麟低声问道：“他们是谁？”
沈妙来不及解释，只是不停地冲他摆手。
沈妙也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按理说，她跟阎慧并不算熟，就算被她认出来也没什么，毕竟她没有做什么犯法的事。
可她心里偏偏就有种在“做贼”的感觉，因为她偷的不是钱财这些物质，而是阎慧那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
过了大概几十秒，等沈妙感觉阎慧差不多坐下后，这才慢慢又直起了腰。
结果她刚坐起来，就看到阎慧站在这一排桌子的尽头，唇角含笑地看着像鸵鸟一般做贼心虚的她。
“好巧啊，沈大夫，原来真的是你。”
沈妙尴尬地理了理头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是，是啊……”
阎慧没有怪她的意思，而是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楼梯的方向：“可以聊聊吗？”

第74章 这顶绿帽子真是从头戴到……
跟在阎慧的后面来到楼梯间,沈妙的心紧张地砰砰直跳。
楼梯间的窗户是开着的，虽说已经开了春，但风吹进来的时候还是有点凉。
她会威胁自己吗？还是会用重金封口？又或者像电视剧里那样,哭着说她是不得已，求自己不要告诉魏家的人？
“我和他的关系,我想你应该已经猜到了。”
阎慧的语气平淡,笑着将窗户关上一点，似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沈妙点点头“嗯”了一声。
稍稍扭过头，沈妙又瞥了一眼那个男人。
他没有过来，而是坐在座位上等着。他微蹙的眉心写满了紧张和不安,完全没办法把注意力集中在手里那本《孕期大百科》上，一直留意着楼梯间这边的情况。
他在担心阎慧。
不止是他,骆嘉麟也是同样的表现，表情严肃地盯着她们的一举一动，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好像只要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下一秒就能立刻冲过来。
怎么感觉他们俩比自己还要紧张……
“我希望你可以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也不要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抚摸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阎慧真诚地看着她道，“可以吗？”
阎慧已经有些显怀了,身形也不似刚怀孕时那么瘦弱。
她的气色瞧着不错，想来在搬到魏文凯家后,他们两父子应该把她照顾得很好。
脚踏几只船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同时跟父子俩有沾染就够离谱了,现在又跟一个陌生男人卿卿我我……总不能她这肚子里的孩子是三个人“众筹”的吧？
沈妙清了清嗓子，故意说：“我觉得我
跟谁聊天、聊些什么，都是我的自由,你……”
“求求你。”
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阎慧没有丝毫的犹豫，“求求你不要说，可以吗？”
和沈妙预想的有些不同。
沈妙本以为像她这么有心机，能把两个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女人，应该是擅长做戏，跟谁接触都有所防备，时刻留有一手的性子。
但是当沈妙与她对视的那一刻，并没有从她的眸子里看到什么复杂的情绪。
求，就是求。
稍稍放低了姿态，却没有用卑躬屈膝的这一套来博取同情。
如果肯答应最好，如果拒绝那她也没有别的办法。
同为女人，沈妙隐隐觉得她有什么难以说出口的苦衷。她不是怕翻车，怕同时失去三个男人对自己的恋爱，而是在保护自己肚子里的孩子。
直觉告诉沈妙，她肚子里的孩子是那男人的。至于她周旋在魏东强父子之间的原因，沈妙目前还看不透。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沈妙揉了揉额头，答应她道：“好吧，我答应你，我不会跟别人说的。”
沈妙不想为难她。
虽然她的行为不道德，但魏东强他们一家人更可恨，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让他们父子好好地吃一记教训呢？让他们俩都变成戴绿帽子的乌龟王八蛋！
“谢谢，谢谢你。”阎慧稍稍颔首，向她道了一声谢。
“对了。”
在她低头的那一瞬间，沈妙又有了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总觉得你有点眼熟。”
阎慧有些惊讶，随后她的脸上便露出了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如果说刚才是两个互不认识的人在说话，那当沈妙快要把她认出来的这一刻，她们的关系就已经变成了多年未见的老友。
“嗯，确实见过，”阎慧点点头，伸手替她将衣领的褶皱抚平，“小时候你来过我家，当时你还小，被我家养的鹅追得满院子跑，不过都过去二十多年了，你应该都忘了。”
沈妙：……
她确实是记不得了。
因为小时候她实在是太淘，天天跟着村里的哥哥姐姐们追猫打狗、骑猪撵鸭，被大鹅追着撵着叨屁股是经常的事。
但她伸过手来帮自己整理衣领时，已经被淡忘的回忆却又变得清晰了几分。
不过好像与她无关，而是关于另一位姐姐的。
小时候她跟着爷爷去给一位姨姨摸喜脉时，确实在人家家里被大鹅追得哭爹喊娘过，是那家的姐姐帮自己把大鹅给赶走了，还把她姥爷买给她的糖分给自己吃了一颗。
只是，那位姐姐已经去世了，早在二十多年前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
沈妙说到做到，回去后没有跟任何人聊过阎慧的八卦。
准确来说，是她根本没有时间出门和村子里的姑婶嫂姐们闲聊，因为她的全部精力都放在了找辅导班和在家复习备考上。
中医执业证的考试一年两次，分别在六月份和十二月份。
为了配合考试时间，好多靠前辅导班都是按“期”招学生的，一期六个月，开始后老师们就全力带着学生备考，不再接收新的学生。
沈妙错过了最近的考试和辅导班招生，而距离下一期开始还有差不多快两个月。
她找报过辅导班的学生问过，说是一定得有很厚的功底，要不上课肯定跟不上，交了钱也是浪费，于是趁着下一期开始之前，沈妙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地在家全力复习，查缺补漏。
为了不给家里丢人，沈妙真是把全部的精力都掏出来了，早上六点醒、晚上十点睡，除了给人看病之外就是捧着书在啃，简直比当年高中考试还要刻苦。
可就算她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也挡不住外面的声音往家里飘。
“冬梅？冬梅？！”
大下午的日头正毒，村妇联的几个婶子就急匆匆地跑来沈家找人，没找到又跑去了他家的医馆。
见沈妙正在看书，便向她问道：“妙妙，恁妈人呢？”
“去老胡叔家了，应该一会就回来了，”见她们神色有异，沈妙好奇地反问道，“咋了？这是出啥事了？”
“清平村的那个魏家……啧啧，家里那女的偷人叫发现了！”
沈妙：？？？
沈妙定了定神，放下手里的书，再次向她确认道：“真的假的？偷，偷人？”
另一位婶子嫌弃地撇撇嘴，“可不，偷的还是自家的兄弟，真叫不要脸！”
沈妙一下子就想起了那天在书店里，陪在阎慧身边的那个男人。
他的年龄瞧着比阎慧小一点，难不成说的就是他？
事情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今天中午才传到清河村。
据说俩人是在村里的玉米地里被抓住的，被抓到的时候浑身大汗淋漓、衣衫不整，不知道两人摸黑折腾了多少次，附近的空气里都是一股浓郁的骚气味……
“不会吧……”沈妙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瞧着不是这样的人啊，她难道都不考虑自己的小吗？”
算算日子，阎慧怀孕也快五个月了。
这个时候确实可以有些房事，但总不能在玉米地里而且还是好几次这么激烈吧？而且上次见她时，她听爱护自己的孩子的，实在不像……
“人不可貌相。”
“早就瞧着她不是啥好人了，表面装得怪好，其实心眼多得很！”
不光是骂她，婶子们把魏东强也给带上了。
“姓魏的也是活该，做那那么些没□□的事，活该戴绿帽！”
“就是！俩人都不是啥好东西，怪不得能进一家门呢，呸！”
昨天晚上是魏东强先发现的，闹得声音太大，才引来了村里没睡的人。听说他下手很重，把她打得见了血，村里人原本是懒得管的，只是在一旁看热闹，是最后怕闹出人命才上前把他们给拉开了。
即使她偷人不道德，但魏东强动手也算是家暴了，这才让几个村的妇联主任去主持公道。
听婶子们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沈妙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她和阎慧的接触不多，可凭自己对阎慧的印象，她不至于饥可到这个地步吧？
况且她不是已经搬进魏家了，就算需要满足也可以找他们父子，没必要冒险把男人叫到自己家附近做那事。
尤其是魏东强动手这事儿……
“咋了？你不会是同情她了吧？”
见沈妙皱着眉，似有不忍，婶子连忙劝阻她道：“我可跟你说，她就不是啥好人，这种人一点都不值得心软。”
“没有没有，”沈妙叹了一口气，“我就是可惜她肚子里的孩子。”
魏东强既然把她打得不轻，那肚子里的孩子铁定是保不住了。
唉，好歹也怀孕五个月了，真是可惜……
“啥？她还怀孕了？”
“你是咋知道的？”
“不可能吧，她都四十多了，还能怀上？”
四十多……？
沈妙愣了一下，“你们说的是那个姓刘的？刘娣来？”
“不然呢？”婶子们反问，“你以为是谁？”
沈妙：……
真是读书把脑子都给读迟钝了，差点吃错了瓜。
害~既然是刘娣来啊，那就没事了。
挨打就挨打吧，要是被打死了正好，刚好让这一对黑心的豺狼，一个蹲监狱、一个见阎王。
重新品了品婶子们刚才说的话，沈妙这才再次吃了一惊，“等等，刘娣来和他弟……那可是从小长大的一家人啊。”
“可不，真是腌臜得很！”
“我都纳了闷了，亲姐弟啊，咋下得去的呢？”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沈妙解释道，“我是说，如果他俩是亲姐弟，那肯定不是第一次那啥了，那魏文凯的小会不会是……”
听着沈妙那没说完的猜测，几个婶子一个个都跟着倒吸了一口凉气，两颗眼珠子差点都跟着飞出来。
惊，惊天大瓜？！
这分析的确实有道理哎。
果然，吃瓜八卦这事儿还
得是来找沈妙才行。
可要是按她说的这样，那魏东强可真是把这顶绿帽子从头戴到脚了！
——
刘娣来和刘松柏的事，是在魏文凯出差的那几天爆出来的。
要是他在家，不管怎么样都一定会站在刘娣来这边，那就达不到阎慧想要的效果了。
当然，为了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阎慧并没有亲口告诉魏东强，而是借由外面的风把这件事吹到了他的耳朵里。
这是在她意料之外得知的秘密，自己知道没意思，最好闹得越多人知道越好。
刘娣来伤得不轻，刘松柏也被打得骨裂，魏东强虽然在跟刘松柏互殴时只受了点皮外伤，但他心里的伤才是让他最痛苦的。
“东强，稍微吃一点东西吧，”将热好的饭菜放在床头柜上，阎慧温声劝他道，“你这几天一直没怎么吃，身体怎么受得住啊。”
表面上，她神情愁苦，眼角眉梢尽是对魏东强的担心，可在她心里，此时此刻早就哼唱了好几遍的《好日子》，恨不得当即跑出去敲锣打鼓地庆祝。
魏东强沉重地叹了一口气，“端走吧，我不饿。”
几天？时间竟然过得这么快吗？
在他的脑海里，跑去玉米地捉尖事仿佛还是昨天晚上的事，他攥着铁锨的手直到现在都在止不住地发抖。
他多希望自己什么都没看到，希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却也庆幸自己发现得早，这才没有让刘娣来这对见夫音骗了自己一辈子。
怪不得，怪不得他怎么对魏文凯再好也养不熟，怪不得小时候瞧着他还和自己有几分相像，越长大越是两模两样，原来从一开始他就不是自己的儿子。
这些年的疼爱和照顾，终究是错付了！
拉着他的手，阎慧还在试图劝说他道：“吃一点吧，你要是倒了，那我们娘儿俩可怎么办？”
看着阎慧和她隆起的小腹，魏东强的眼神变得谨慎小心，随后怀疑地把手抽了回来，“你肚子里的……真是我的孩子吗？你有没有骗我？”
他已经被骗过一次了，连和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枕边人都能骗自己，更何况他们才认识了不到一年？
他们只有过一次，而且还是在自己酒后，她怎么就能保证是自己的？
毕竟她天天和魏文凯在一起，哦不，应该是刘文凯才对，是他的孩子几率更大吧。
“你不信我？”
阎慧的表情从担心转为愤怒，又变成了失望，最后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后，说：“如果不信的话，那就等生下来你们去做亲子鉴定，或者你下午跟我去医院，咱们直接把他打了。”
“东强，我不求你能够相信我，为了你，我可以不要这个孩子。我不怕打掉他，也可以重新再为你怀一个，因为在我心里，你才是最重要的，只要你能开心，要我怎么样都可以。”
说着，她又从床头柜的抽屉里随便翻出了一把药片，“只要你点头，我现在立刻就放弃这个孩子。”
“你疯了？这是干啥？！”
魏东强哪里扛得住阎慧方才说的那番话，急忙把她手里的药片全都抠出来丢在了地上，“我没说不信你，我只是，只是……”
不等他把话说完，阎慧就一头扎进了他的怀里，紧紧地搂住他的腰，“我知道，我都知道！都过去了，我会陪着你的，我会和咱们的孩子一辈子陪在身边，绝对不会骗你的！”
搂着阎慧的肩膀，感受着她身上的温度，憋在心口好几天的那口气总算一点点地释放出来了。
还好，自己并不是孤身一人，还有她一直陪着自己身边。
“小慧，我们结婚吧。”
虽然这个决定看似是头脑一热才做出来的，但往往脱口而出的才是心里最真实的想法。
魏东强将她搂得更紧了，“明天我就去跟姓刘的离婚，然后咱俩领证，好吗？”
“不好，”阎慧想从他的怀里离开，“你这样离婚再结婚，村里人指不定又要怎么议论你。”
不能急，不能急……
越是距离终点越近，越是要稳住，否则只会功亏一篑。
“我不需要什么名分，也不是为了图你的财产，我只是单纯地想陪在你身边。”
“我知道，你是想给我一个保障。我不在意，孩子也不会在意。所以我觉得，等我把孩子生下来，你们做完亲子鉴定，我们再结婚这样比较好。”
“不不不，我……”
阎慧打断了他的话，继续说道：“我相信你并没有怀疑我，但我还是希望能让你看到我的一颗真心。我想用这样的方式证明我对你的爱，答应我吧，好吗？”
四目相对，魏东强没有说话，可他已成死灰的心却在她的这一番番话中，重新燃起了火苗。
谁是真心，谁是假意，高下立见。
当年刘娣来迫不及待地要嫁过来，急不可耐地拉他领了结婚证，结果，她从头到尾都在图谋自己的家产。
而阎慧呢？为了让自己放心，她可以打胎，可以不领结婚证……这才是真的地爱自己这么个人啊！
为了不辜负她的一颗心，几天后，刘娣来和刘松柏刚出院回到家，魏东强就跟她替了离婚的事。
不过为了保护阎慧，他并没有坦白他们之间的关系。
“离婚？行啊，给我一百万。”
“你疯了还是我疯了？你凭啥觉得我会给你钱？”
“凭咱俩过了这么几十年，凭我把小养得这么大！”
“文凯是我的小吗？嗯？姓刘的，你是真把自己也给骗了啊！”
“别那么多废话，你就直接说，给不给？”
“不给！一分钱都别想从我这拿走！”
魏东强和刘娣来算是彻底撕破了脸。
哪还有什么一日夫妻百日恩？有的只有新仇旧恨，还有被戴绿帽几十年的羞愤！
刘娣来完全不觉得自己理亏，乍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
儿子不是亲生的怎么了？起码也是一起生活过几十年的，也算是让他尝到了当父亲的滋味，这么说来他也够本了。
倒是自己，为了维持这个家处处委曲求全，她才是最可怜的那一个。
就凭自己付出的二十年青春，还有刘松柏蹲的这十多年的监狱，让他赔点钱怎么了？！
既然闹到这个份儿上了，自然也没有什么情面可聊。
刘松柏索性也就把话给说开了，“姓魏的，你可别忘了你的钱是哪来的，要不要我把你做的那些事都给抖搂出来？”
“呵，我怕你？你去吧，没证据的事儿，看谁会信你！”
“那吕燕呢？”
提到吕燕的名字时，魏东强的脸色“唰”地一下就变了。
刘娣来跟着威胁他道，“松柏当年被抓进去是为啥？你说，要是松柏跟清平村的人说，是你让他把小燕抓走弄死了，清平村的人能放过你不？”
吕家老两口和吕春华的事或许没证据，但吕燕是怎么被拐走的，他们都心知肚明。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刘松柏坐了十几年的牢，他还有什么可失去的？
大不了就鱼死网破嘛，要是魏
东强不想好好解决这件事，那就一起死！
见魏东强许久不说话，自觉掌握话语权的刘娣来瞧了眼门口，确定阎慧还没回来，这才继续说道：“一百万真不算多，以后你还能落到手这么多房呢，卖也能卖个二百多万了。”
“钱没到我手里，别是一百万，一万我都没。”
刘娣来笑道：“所以啊~先不急着离，等你把拆迁款拿到手里，咱再离婚也不迟。”
摩挲着面前的水杯，刘娣来意味深长地打量着桌子对面魏东强。
一百万？她想要的当然不止这一点。
反正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反正他们还是夫妻关系，只要一天没离婚，她就有继承他家产的权力，就像当年他对待吕春华那样。
所以啊，只要现在不离婚，然后以后再找个机会把他……那家里的房子和钱可就都是自己的了~
刘娣来的如意算盘打得啪啪响，殊不知，魏东强虽然表面不言，但心里也有了自己的盘算。
真是欺人太甚！
好聚好散不行，非要把场面闹得这么难看是吧？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更何况他原本就不是吃素的，他才不会真的在这对狗男女身上浪费这么多的时间。
想鱼死网破把自己拉下水，只怕他们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当年他既然能让吕家的老两口发病离世，那今天，他也同样能让刘娣来和刘松柏消失得悄无声息……

第75章 我将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离婚,这两个字听着就很晦气。
尽管如今时代不同了，离婚不再是那么丢脸的事，但在农村还是很忌讳离婚这件事。
可这次因为村子要拆迁,村里一下子多出了不少要离婚的夫妻。
“离婚？”
看着小李和他媳妇递过来的离婚申请，正在吃饭的沈山生放下了手里的碗筷,目光在他俩之间扫了一眼,又问：“真离假离？”
“害，肯定是假离啊，”小李回答得干脆，“俺俩的小都那么大了,咋可能是真离婚？”
小李媳妇跟着点点头：“是啊，离婚这不也是为了小嘛。”
听着这熟悉的说辞,一旁正在吃饭的沈万山和沈妙相互对视了一眼，也没多说什么，继续低头自顾自地吃着碗里的饭菜。
“中吧，”简单看了一眼他们自己草拟的离婚协议申请,沈山生没再多问,就拿着笔在上面签了名,然后又回屋里盖上了红章，“恁家孩儿多,能多分点面积也好。”
村子里的实地测量工作已经结束了，后续就是家庭人口的统计。
按照当初签订的赔偿协议,每一户都有三十平的基础赔偿面积，以及每个月基础五百块的过渡费,然后家里每有一口人就能多三十平和五百块。
乍一看没什么问题，可很快就有人发现了这条协议的漏洞：一个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加起来算一户人，可要是离了婚,那就要分成两个户口本，算是两户人了。
也就意味着只要夫妻俩离了婚，把户口分开，就能多三十平的赔偿面积和每个月五百的过渡费。
于是为了能够多分到一些赔偿面积和过渡费，几个村子里的小夫妻、老夫妻，这两个月都忙着跑去民政局离婚。
年轻一辈的有结婚证，想要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就行。可早几十年的只有一纸证明，有的连证明都找不到了，便只能先盖上村委会的章来证明，然后再去民政局办手续。
麻烦是麻烦了点，但也是为了房子和钱嘛。
等小李他俩离开后，沈妙这才小声地对沈山生问道：“爸，你觉得他们是真离假离？”
“人家不都说了嘛，假离。”沈山生耿直地回了一句，“孩子都那么大了，真离了图啥？”
见自己这傻儿子什么都不知道，沈万山无奈地摇摇头，跟着叹了一口气。
什么真离婚、假离婚？法律上可不分真假，只要拿了离婚证那就是真离婚了。
这些天村子里办离婚的人不少，鸡飞狗跳的闹剧更是一出接着一出，他这个当村长的真是一点都没听见啊？
“咋了，你是又知道了点啥？”瞧沈妙嘴角那意味深长的笑意，王冬梅替沈山生问道。
沈妙笑得更灿烂了，“李叔前两天说腰不舒服，找我来开点药，我看他黑眼圈重得很，一摸脉，发现他的肾还有点虚。”
“那咋了？”沈山生还没懂她的意思，“身子有点不得劲多正常？”
听他说这话，沈万山都想用筷子敲他的头了。
就算他不学医，可总不能半点中医的常识都不知道吧？
黑眼圈！肾虚！这对一个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不知道吗？
这几个月正是农忙，清河村的地不用再耕种，于是这段时间小李媳妇就回了娘家，帮着家里干起了农活。
小李媳妇不在家，小李又消耗得肾虚，想想就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
男人有钱就变坏，这话一点没错。同村生活了几十年，之前哪见过小李会做这种腌臜事？
什么为了多分点钱和房，不过是表面上的借口罢了，实际上小李就是想趁着这个机会真的跟她离婚！
不过还算他有点良心，给沈山生签的那张申请上，他把家里的房子也分给了他媳妇一半，要是他真的敢给他媳妇下套，哄得她净身出户，沈妙绝对当时就揭穿他去市里瞟唱的事了！
而像这样“假戏真做”的戏码，最近村子里可没少发生，小李他们俩也不是头一遭了。
上次，村里二队的张大爷和张大娘前脚刚离婚，后脚张大娘就跟市里的一个老干部结婚了，没想到，他们的儿女们竟然还表示同意，气得张大爷昏厥了两次。
是沈妙，从阎王爷手里把他给抢救了回来。
上上次，一大街的苗二姨也和丈夫离婚了，他丈夫净身出户一分没要，结果没过几天就有人上门要债。
什么高风亮节？他是没要钱和房，但是也把债务一起留给了苗二姨。
也是沈妙，给她送了几贴止疼膏，治好了被要债时摔伤的腿。
还有那一次，小邱媳妇才刚生没几个月，小邱就跟她领了离婚证，后来小邱媳妇看到他又领了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回家后，直接“嗝”地一下晕了过去。
还是沈妙，连续给她通了好几天的乳，这才没让她的孩子饿着……
所以说啊，离婚这事儿是真是假可说不准，很可能会被猝不及防地喂上一口大瓜！
“不好了不好了！”
吃完饭沈妙正洗着碗呢，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串火急火燎的脚步声。
开门时，是村委会的几个姑婶和叔伯，他们是来找沈山生和王冬梅的，一个个脸色难得很。
“咋了这是？”沈山生问道。
“清平村出事了！”
另一位老叔擦了一把头上的汗，“姓魏的王八蛋把他媳妇和小舅子弄死了，他儿子也把他给捅了！”
沈山生：！！！
“好几辆警车都去了，老吕他们这会估摸着正在做笔录呢！”
“因为点啥啊？”王冬梅又问。
“不清楚，但听说好像是为了离婚。”
离婚？
好家伙……
就算是为了钱和房子，也不至于把人给弄死吧？！
——
魏文凯出差回来那天，刘娣来在家为他准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还买了几瓶好酒。
自从刘娣来威胁过魏东强后，他就没有再闹过，哪怕知道魏文凯不是自己的孩子，在他回来时也没有把这层窗户纸捅破，甚至还继续跟刘娣来扮演着恩爱。
刘娣来没有半点怀疑，反而更得意了，觉得是魏东强怕了自己。
饭桌上，魏文凯和刘松柏相互敬酒，菜还没怎么动呢，就已经喝了差不多半斤的酒了。
不过他不怎么能喝，很快就上头了，后来便是刘松柏和刘娣来俩人一杯一杯地往嘴里灌。
这分明是魏东强的家，可此时此刻他却像一个局外人，完全无法融入他们的幸福。同样是在喝酒，可
烈酒入喉的味道竟是苦涩的。
两斤的白酒、半箱的啤酒，等饭快吃完的时候，杯子里的酒也都喝得差不多了。
“咳咳！咳咳！”
刘松柏扶着桌子想要站起来去上厕所，结果头猛地一晕，差点栽倒在地，“这，这酒的劲儿真大，咳咳！”
他觉得头很晕，不知道是不是酒劲儿上来了，身上痒得很，心跳也在“扑通扑通”地加速跳动。
刚朝着厕所走出几步，紧接着他就感觉眼前一黑，随后便毫无意识地一头栽在了地上。
此时，他们都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只以为是刘松柏喝多晕倒了。
刘娣来起身想要去扶他，刚想开口叫他，就“呕”地一下子把饭菜和肚子里的酒给吐了出来。
砰砰……砰砰！
她感觉喉咙好紧，像是被什么东西勒住了一样，视线也逐渐变得模糊。
她意识到了不对劲，可已经来不及了。
没过多久，魏文凯和魏东强也接连出现了不适的反应，不过因为他们喝酒不多，头晕和心悸的症状并不算严重，只有阎慧因为怀孕没有喝酒，这才逃过一劫。
“文凯！文凯你快吐，快把酒吐出来！”
忽然，阎慧开始猛地拍着魏文凯的背，同时“咚”地一声跪在了地上，“对不起，是我对不起你……文凯，是我对不起你。”
魏文凯一脸懵地问她道：“你，你干什么了？”
“是爸，是爸干的，”阎慧擦着眼角并不存在的眼泪，指着桌子对面的魏东强，“前天他去药房买药，想要毒死你们，可是我不敢说，我，我要说了，他就会弄死我们的孩子……文凯，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不止是魏文凯，魏东强同样错愕地看着她。
他不敢相信，阎慧竟然这么对自己！
更重要的是，他并没有下毒，起码并没有打算在今天的这桌饭菜里下毒。
“小慧？你知不知道你在说啥？”魏东强还不肯接受现实，还在问她道。
捂着自己的肚子，阎慧怯怯地往魏文凯怀里躲着，“爸，对不起，就算妈和舅他们对不起你，就算文凯不是你的儿子，但他毕竟是无辜的，我，我实在不忍心看到你害他！”
颤颤巍巍地站起来，刘娣来指着魏东强的鼻子骂道：“好啊，姓魏的，你想弄死俺娘儿俩是不？做恁娘的春，春秋大梦吧！”
魏东强：“贱货，我掐死你！”
看到刘娣来也倒在了地上，魏东强站起身踉跄地要过来对阎慧动手，尚有一丝力气的魏文凯怎么可能让他再伤害自己的爱人？
于是他直接将桌子掀翻，顺手拽起旁边的椅子砸在魏东强的身上。
“刀，文凯，他有刀！”
顺着阎慧手指的方向，魏文凯看到了一把露着刀尖的弹簧刀，只是并不是在魏东强的手里，而是静静地放在地上。
此时此刻，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趁着还有理智，魏文凯赶忙冲过去把弹簧刀捡了起来。
就在魏东强摇晃着站起身朝阎慧扑过来时，他一个箭步上前，将手里的刀全部没入了他的腹部……
扑哧！扑哧！
一下，又一下。
一串串顺着他手滴下来的血珠散发着腥冲的味道，有几滴在拔出时还溅到了她的脸上。
看着魏东强的下场，坐在地上的阎慧止住了哭声，抬眸与目眦尽裂的他对视着，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诡秘的笑。
一如二十年前的某一晚，当母亲从楼梯上“意外”跌倒时，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她的那般……
*
被送去医院的时候，刘松柏和刘娣来已经抢救无效身亡了，魏东强也因为失血过多当场死亡，鉴于魏文凯还在进行抢救，眼下就只有阎慧能告诉警察事情的经过。
“经调查，刘娣来和刘松柏死于双硫仑样反应，我们目前怀疑是有人投毒。你有什么线索可以提供的吗？”
“线索？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线索，投毒的话应该不会吧，魏东强只是买了很多的药回来。”
“听邻居说，听到前几天魏东强和刘娣来发生了争执，你知道原因吗？”
“因为他想跟刘娣来离婚，但是刘娣来不愿意。”
“我们在魏家的很多器具上都检测出了乙酰基酚，也就是扑热息痛，你知道这又是怎么回事吗？”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偶尔会往水里加一些东西，而且嘱咐我不能喝那些水。”
面对警察多次的问询，阎慧没有一次说过谎。
她绝对诚实，每一句话都是实话，但……却并没有把所有的事实都交代出来。
当魏东强买了许多的止疼药回来时，她就猜到了他大概的计划。
就像是当年她的姥姥和姥爷去世那样，把扑热息痛加到日常的饮食里，这种止疼药虽然不会致人死亡，但是长期服用会造成肝肾的损伤，严重时还会引起急性肝衰竭。
二十多年前，医疗条件没有那么好，再加上姥姥姥爷的身体原本就不怎么好，所以大家都以为他们是心脏病发。
阎慧不能确定魏东强下的是什么药，唯一肯定的是，他一定是在他们的饮食里做了手脚。
所以当他准备故技重施在刘娣来和刘松柏身上时，她便决定帮他一把。
扑热息痛的毒性不够大，这么一天天地吃下去，怕是要很久才会有不良反应。
阎慧可以等，但她肚子里的孩子等不了，时间拖得越久变数越大，于是便趁着魏文凯回来的时候，顺手推舟往饭菜里加入了头孢。
她的目标一开始并没有魏文凯，不过为了让计划形成闭环，她只好佯装受到了威胁，引他对魏东强出手，想着把他弄伤，失去行动能力就好。
只是没想到他下手会这么狠毒，连续几刀下去直接要了魏东强的命……
刘娣来和刘松柏生了魏文凯，又给魏东强戴了二十多年的绿帽子，警察猜测，这就是魏东强的下手动机，也幸好阎慧怀孕不能喝酒，这才逃过一劫。
可他们不理解的是，为什么魏东强要下两种毒？既然已经在日常给刘娣来和刘松柏下了扑热息痛，又何必在明知要喝酒的情况下，还要饭菜里加头孢？而且他自己还跟着一起吃了？
这好像很不合理。
“可能是因为魏文凯回来了吧，”这是阎慧给出的解释，“听说魏文凯那天要回来，魏东强看着挺不对劲的，我猜可能会是这个原因。”
“你挺了解他的，而且他好像对你很照顾似的。”警察淡淡地道。
阎慧微哂，“是啊，因为他什么都会跟我说。”
“为什么？为什么公公会对自己的儿媳妇这么照顾？”
“因为他觉得我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阎慧不慌不忙地回答说。
“那是他的吗？”
“不是，”阎慧没打算隐瞒，“孩子不是魏东强，也不是魏文凯的。”
警察：？？？
“你都怀了别人的孩子，魏东强竟然还允许魏文凯跟你结婚？”
“警察同志，你的问题好像跟这起案子没关系吧。”
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水，阎慧的脸上依旧保持着宠辱不惊的笑意，“况且，我们只是同居关系，我也没有真的嫁给他们家啊。”
警察点点头，没有把这几句无关的内容记录下来，不过也大概猜到了她心里的盘算。
应该就是贪图魏家马上要拆迁了，想要分一杯羹，所以鱼目混珠把别人的孩子充作是他们父子俩其中一个的，这样不管跟谁结婚，自己都能得到不少的钱。
她的做法很不道德，如今魏东强、刘娣来都死了，魏文凯也因为故意伤人要面临判刑……她这样跟吃绝户有什么区别？
可惜啊，她没有跟魏文凯领结婚证，所以她的发财梦可能要落空了。
见调查即将画上一个句号，阎慧又说：“警察同志，既然这个案子查得差不多了，我也有一桩财产案需要报警来处理。”
“你说？”
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放在桌子上，阎慧一本正经道：“魏东强是我名义上的继父，既然他已经意外身亡，那我申请继承我母亲吕春华当年遗留下来的财产，也就是现在魏家的全部财产。”
警察：！！！
二十多年前，当她还是吕燕的时候，因为重病发烧，在去卖家的路上被刘松柏亲手从车上丢了下去。
上天垂怜，她没有死，而是被人捡走并救活了下来，从此她有了新的名字。
后来她在川省有了孩子，她本可以和她爱的人组建幸福的家庭，但她咽不下这口气，受不了看着魏东强用本属于自己的家产青云直上。
于是她便改名阎慧，离开了爱人和儿子，用新的身份来向魏东强一家讨债。
当年的事没有留下证据，阎慧就只能用自己的方法，让魏东强和刘娣来血债血偿。
这一路走来很累、很苦，既要在自己的仇人面前卖笑，还要和仇人的儿子卿卿我我，扮作幸福状
……还好，还好一切都值得，她终于让他们得到了应得的下场。
想要继承财产，首先就要确定她的身份是否属实。
清平村还有很多吕家的亲戚，多少和她都有一些血缘关系，等到几份检测报告到手后，阎慧这才以吕燕的身份与家里的亲戚相认。
不过即使确定了她是吕燕，魏东强的财产也并不都是她的，因为按照继承法，魏文凯同样享有继承权，哪怕他被判了十几年的牢狱，也要分给他。
当年被魏东强吃绝户是迫不得已，过了这么多年，吕家的亲戚可不会再给魏家一个子儿了。
讲法？没问题。
村长吕国胜主动提出，当年吕春华立有一份遗嘱，说死后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归吕燕。同时，也从吕燕的四姑家里找到了一份吕春华“亲手写的遗嘱”。
有整个村的人都作证是吕春华写的，自然没人能反驳什么。
吕家的房子、吕家的地，还有这些年魏东强靠吕家的资产赚来的公司和钱，终于重新回到了吕家人的手里……
从前，吕燕变成了阎慧；
如今，阎慧又变回了吕燕。
吕燕去祖坟上香，认祖归宗的那天，她的丈夫和孩子也到场了。
两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直到跪在吕春华的坟前，两人才将刚领的红本子放在地上，让她和姥姥姥爷们可以看到。
吕燕的第一个孩子是男孩，跟了她的姓，名字叫吕思远，算是为吕家续上了断掉的香火。
而她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她会等到孩子在川省出生后，让她的爱人来取。
吕燕没有选择留下来，尽管拆迁后她可以得到好几套房子，但她还是选择跟丈夫去川省生活。
旧仇旧怨都已经彻底结束，她想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吕国胜和亲戚们没有拦她，并且答应她，等到房子分下来后会卖掉，然后第一时间把钱打给她。
同时还让她一定要长个心眼，毕竟手里有上百万的钱很容易被人盯上，就算是同床共枕的枕边人也不能全然相信，别走了她妈的老路。
可当他们打听过吕家的新姑爷之后，才意识到是自己多虑了。
当年吕燕算是因祸得福了，捡走她的正是当地的首富，别看县城不怎么富，可他们家的厂子建得可大了呢，家里的财产更是早几年就破百万了，完全不缺她拆迁分的这点钱。
而吕燕和首富最小的儿子也算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互生情愫的两人早在几年前就在父母的同意下互定终身了。
祭祖结束后，家里的亲戚们帮着吕燕，把二十多年前立给她的那块石碑给推倒了。
因为当年的吕燕还活着，她不仅活着，将来还会拥有更加美好且熠熠生辉的人生……

第76章 公报私仇？
端午节的那几天天气燥得很,好不容易下了一场雨，非但没让温度下降，反而把豫市变成了一个大蒸笼,从早到晚身上都黏糊糊、湿漉漉的。
今天是中医执业考试出成绩的日子，市里卫健委外的黑板上会公布通过的名单,但比卫健委门前更拥挤的,是市里的各大辅导机构。
现在的科技发达，有电话的可以打电话查询，有电脑的可以上官网搜索，不像几年前,只有卫健委才能公布考试的分数。
为了招揽考生，辅导班公布的成绩会比卫健委的更加细致：除了考生分数之外,还会有此次考试的总体排名，以及自家学生的通过率、整体平均分，以此来招揽更多的学生。
所以在辅导班外这一群黑压压的人里，等成绩的学生只有四成,剩下六成都是在观望辅导班教育水平的下一批考生。
经过一轮又一轮的筛选,沈妙最后挑中了桐花区的一家名叫杏林医辅的辅导班。
杏林医辅的师资力量很强,日常教学的都是至少有十年行医经验的老中医，偶尔还会从各大医院聘请专家教授来指导。
而且经过他们辅导的学生,考试通过率也很高，上一期参加中医专长医师证的一共有一百三十二人,顺利拿到医师资格证的有八人呢。
百分之六的通过率听着很低，但上一期参加考试的全省一共有五千多人,通过的也才不到一百人，这样对比起来通过率就高处很多了。
只是不知道这一期的通过率怎么样。
“学费啥的都问好了吧？”站在马路牙子上眺望着对面那乌泱泱的一群人，沈山生问道。
“嗯,只上夜课是一千五，日夜课都上是三千五，我准备报日夜课。”
替沈妙整理着衣裳，王冬梅也问道：“身份证拿了没？对了，还有你的高中毕业证，要不要也拿给人家看一下？”
沈妙从口袋里掏出身份证，“不用，只用拿身份证，然后填个表就行。”
沈山生和王冬梅对考试帮不上忙，找辅导班更是一窍不通，还好沈妙自己知道要操心，在来报名之前什么准备都做好了。
就像之前初中报名、高中报名一样，这次沈妙来辅导班报名还是全家人跟着一起来的。比起沈山生他们两口子的紧张，沈万山则表现得很淡定，只是坐在一旁默默地抽着自己卷的烟丝。
“出来了！成绩出来了！”
上午九点十分，比卫健委公布成绩的时间晚了十分钟。
辅导班学校的大门打开时，有四五个人拿着几张红纸和浆糊出来，把“光荣榜”张贴在了门外的那一面墙上。
这一期的考试通过率再创新高。
参加中医确有专长考试的一共有七百六十二个人，顺利拿到证书的有一百零四人；参加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考试的有八十五个，通过的人有七个。
挤在那几张光荣榜前寻找自己名字的人，像极了古代参加科举选拔的书生：考过的人在大声欢呼着，庆祝自己成功考过，没考过的人则默默叹了一口气，随后准备重新报名备战下一次的考试。
成绩看得差不多后，大家便陆续进去到教务处报名。
不同于那些只租得起一层楼的教学机构，杏林医辅有自己的教学楼，一共有三栋，每一栋都容纳着学习不同学科的考生。
今天是中医考试出分的日子，而再过几天就是临床护理的考试日了，为了不打扰到他们的复习，走进学校后，工作人员会特别嘱咐他们要注意音量。
好久没有迈进学校的大门了，在看到学校中间飘扬的红旗时，沈妙感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高中，不同的是，高中校园里是书香，这里是消毒水和药材熬煮的气味。
来报名的人不少，负责统计和收费的却只有六七个人，长长的队伍硬是从二楼排到了一楼。
晌午的日头最是炎热，晒得人一个劲儿地冒汗，学校里也没种什么树来遮阴，大家就只能这么像红薯干一样排排站着，慢慢被太阳晒出水来。
在排队时，沈妙大概留意了一下，来报名的人基本都是三十往上的年纪，四五十的比较多，头发泛白的老者也有，而且大多是男人。
好不容易看到几个
同性面孔，也都是要称呼她们姑婶姨嫂的年纪，沈妙在其中几乎可以说是年龄最小的。
但医术可不是以年龄分高低的，大家都来自于省内的各市各村，或是自学成才、或是继承家业、或是师从名师，每个人瞧着都是有些真本事在身上的。
咚！
队伍好不容易往前挪了几米，忽然就有人因为不堪暑气，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快来人帮忙。”
“水？有凉水吗？”
“先把人抬到荫凉的地方去。”
大家都是学医的，医者仁心，看到有人摔倒，每个人都下意识地冲了过去。
晕倒的是个来陪着丈夫报名的女人，她身上的那件棕红色的衣裳几乎被汗湿透了，一大早就被太阳暴晒，此时她的脸色已经惨白，嘴唇也有些皴裂。
将她扶到楼道附近的荫凉处，大家帮着接来了凉水给她降温，有的则干脆脱下了身上的衣服来给她扇凉祛暑。
“谢谢，谢谢你们。”
男人真诚地向大家鞠躬道谢。
“没事没事，不用这么客气。”那人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支藿香正气，“给她喝一支。”
“谢谢了，不过她现在怀孕了，喝不了。”搂着女人的肩膀，男人婉拒了他的好意。
又是扇风、又是用凉水敷额头，女人很快就缓过来了，只是脸色还是难看。
“快给她掐个脉吧，看看肚子里的孩子有没有事。”有人提议道。
男人把手搭在她的寸关尺处，仔细地摸着脉搏，可沈妙瞧着他的手法和神情……唔，应该是刚要出师就来考试了吧，指头瞧着生涩得很呢。
果然，男人摸了半天也只能摸出个脉象还好，说不出更多的细节。
在场大多都是男大夫，虽说治病不分性别，可也不好上来就申请替人家媳妇诊断，好在这里也有女大夫，于是几个姑婶便主动过去帮着把了把脉。
沈妙和她们一起摸了摸脉，大家的结论都差不多：刚怀孕不久，再加上有点营养不良，所以胎气有点不太稳。
“回去多吃点肉补补营养，瞧她瘦的。”
“是啊，刚怀孕就别让她太累了，这么热的天，应该在家好好休息。”
“还好孩子没啥事，你不也是大夫嘛，回去给抓个温补的药方好好补补就行。”
“啊，这……”男人有些为难，“我学的是骨科，不是妇科，药方的话……”
“算了算了，还是我给你写个吧。”
沈妙平常没少接触孕妇，不敢说自己有多精通吧，起码在开个保胎养胎的药方没什么问题。
说完，她就主动从口袋里拿出纸和笔，给他写了个十三太保的方子，随后又拿给周围的其他大夫们看了一遍。
“嗯，这个方子可以。”
“没问题，回去照着这个妹妹写的方子抓着吃就中。”
男人接过后，感激地向她鞠了一躬道谢：“谢谢啊，真是谢谢了！”
在外面又排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临近中午十二点，才终于快要轮到沈妙。
过两天就要开班了，成绩出来后马上要制定下一期的教学任务，所以几位负责日常教学的老师们也陆续来到学校，准备一起吃个饭然后开会。
最先来的是一位年龄看着有五十多岁的男人，左手拎着一只布袋，右手握着一只当做水杯的罐头瓶，穿得休闲，可模样却看着很是严肃，生人勿进的气场让人不禁地想给他让路。
许多排队的人都是他的学生，有些人一次没有考过，有些人两次没有考过，有些则考了三四次，目光略过那些熟悉的面孔，他既不怒、也不气，就像是完全不认识他们一样。
就算有人主动同他打招呼，问一声“老师好”，他也只是干巴巴地扯一下唇角来回应。
都说严师出高徒，可哪个学生会想碰到严厉的老师呢？
反正沈妙不想。
“刚才那个是不是小秦啊？”沈万山碰了碰沈山生的胳膊，问道。
“哪个？”
“刚才来教学楼的那个，”那名老师已经走进教学楼了，沈万山只好口头跟他描述着，“穿灰白道道衬衫的，手里拿个玻璃瓶的。”
沈山生摇摇头，“没注意。”
马上就快到沈妙了，他的注意力都在排队上，哪里会在意楼下的人？
“小秦是谁啊？”王冬梅地向沈山生问道。
沈山生懵了，“姓秦的人不少，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啊……”
“小秦嘛，哎呀，就是那个小秦，”名字都到嘴边了，可沈万山就是说不出来，“就就就，就当年来找我学医的那个，你的那个初中同学嘛！”
“秦？学医？”
仔细想了一下，沈山生这才从记忆里找出了他的名字：“秦效坤？”
“对对对，就是秦效坤！”
秦效坤是沈山生的初中同学，虽然是城市户口，但家庭情况不太好，爷爷常年药不离口、姥姥也有哮喘。
他从小就励志成为一名大夫，当年听说沈家世代行医，十里八村都很有名，求了沈万山好几次，希望能够拜他为师学习医术。
可惜沈万山拒绝了。
不得不说，比起沈山生这个榆木脑袋，秦效坤在医学方面的天赋很高。
每次沈万山让沈山生背药材、读药性，他反反复复好几次都记不住，但是秦效坤却能记得很快，哪怕只是偶尔旁听几句，也能琢磨出门道来。
眼看着自己的儿子继承不了家业，沈万山当时差点就心软要收他为徒，可最后……
沈家的医术只能流传给沈家的血脉，这是祖宗一直传下来的规矩。
毕竟有很多药方都是独门秘传，不能外传，所以哪怕他一片诚心，有次甚至还在沈家的院子外面跪了整整一天，沈万山也不为所动，坚决守着家里的规矩。
后来沈山生初中毕业去了别的高中，就没有再见过他了。
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秦效坤竟然真的坚持走着学医的这条路，并且还走出了自己的一条花路。
上天不负苦心人，可喜可贺！
下下一个报名的该轮到沈妙了，就在这时候，秦效坤来到了楼上，两手背在身后，在一众的报名学生中反复巡视着。
“秦效坤？”沈山生叫了他一声。
循着声音来到报名处的门口，秦效坤仔细看了他一眼，“山生，沈山生？！”
“对对对，是我！”
“咱们得有几十年没见了吧？”
沈山生点点头，“差不多快四十年了。”
“听说你当上村长了？可以啊！”
“害，也还好吧，你呢？现在当起老师了？”
“还是大夫，就是闲了来给考生们上上课。”
当年没能拜入沈万山的门下，并没有打击到秦效坤学医的积极性。相反的，他甚至更加坚定了要努力学习医术的决心。
一开始他是看书自学，后来是跟着老师系统地学习，再后来则是通过老师认识了更多的老师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地增长知识和经验，最后成为了省级中医院的高级专家。
或许是希望医术得到更多人的传承吧，几年前他受邀来辅导班讲课，帮助更多的考生成为杏林的一份子。
读书的毛头小子们长大了。
一个成了大夫、一个成了村长，说起话来自然没办法像小时候那么随性。
只是，他们又是握手又是拍肩膀的，看着客套得很，不像是老同学重逢，更像是两个领导在寒暄。
稍稍扭头，在看到一旁的沈万山时，秦效坤脸上的笑容略微收敛了几分，“沈叔好。”随意地扫了眼后面在排队的考生，试探地问，“您是来报名下一期中医资格考试的？”
沈万山微微一笑，“不是，来陪孙女报名的。”
余光看向他一旁不过二十左右的沈妙，秦效坤眼神里的情绪复杂难言，而在目光碰撞的瞬间，在点头向他问好的时候，沈妙的心里也有几分忐忑。
在他的瞳孔里，沈妙看到了得意。
即使不太明显，但还是觉察到了他
没有说出口的那句“看，就算你不收我为徒，我如今也能成为一名出色的大夫”。
也有尊敬，尊敬沈万山行医几十年，治病救人无数。
轻蔑和鄙夷……好像也有？就像见过了更多的高山后，才意识到曾经自己仰望的不过是一处不起眼的小土坡。
总之，他在面对沈万山时的情绪是极其复杂的，以至于当他再看自己时，没办法快速收拾好这些情绪，才被她瞧出了些蛛丝马迹。
“您好。”
看着他的眼睛，沈妙心里莫名有些害怕，打完招呼后就下意识地低下了头。
“我好像在电视里见过你？”瞧着沈妙眼熟，秦效坤仔细想了想后，又说，“哪个节目来着？我记得你还上了不止一次。”
沈妙不好意思地回答道：“嗯，前年的事儿了，那个《科学与我》。”
秦效坤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下一位。”
轮到沈妙填报名表了。
“等一下。”秦效坤叫停道。
话音刚落，他就把手里一直拿着的那张纸展开，亮给她看，“这是你写的吗？”
是药方？是沈妙刚才给那个男人的妻子写得药方。
“是的。”
“你知道你做错了吗？”秦效坤温声问道。
沈妙仔细地看了自己写的药方：黑芥穗、川芎、艾叶、羌活、去心川贝……每一味药和份量都没有问题。
“没有吧，这是《傅青主女科产后篇》的方子，我只是换了几味比较温和的药。”沈妙反复看了几次，并没有发现哪里有错误，“刚才也给几位大夫看过，他们也……”
“谁让你写的？病患？还是谁？”秦效坤打断了她的话。
“不是，是我自己写的。”
“你有行医资格证吗？”
“没有，今天正准备来考。”
“既然没有行医资格证，也没人向你索要，”忽然，秦效坤的音调高了一个八度，语气也变得更加铿锵，“是谁允许你给别人写药方的？！”
一时间，上下两层楼的走廊都安静了下来，正在排队等待报名的人齐刷刷地看向了沈妙的方向。
“我，我想着她身子虚，她丈夫又不懂妇科，就……”
秦效坤的气势不减，“所以你觉得自己很懂吗？懂到可以没有资格证，就可以随便给人开药方？”
“我……”
沈妙的头垂得更低了。
扭头看向后面那一双双眼睛，秦效坤高举着手里的那份药方，厉声道：“我不管你们在家、在村里、在外面是怎么样的，但是在杏林医辅、在医院，没有行医资格证就没有给人治病开方的权力！”
“大夫是一份正经的职业，中医也是得到国家认可的。你们来这里的目的，就是成为行业里的一员，得到国家的认可，而不是自以为有点经验、有点本事，证书就能落到你们的口袋里。”
“在没有得到资格证之前，请记住，你们什么都不是！你们可以帮人，但没有医人的权力，如果病人因为你的药出了问题，你担得起这个责任吗？！”
从小到大，沈妙的学习成绩虽说没那么好，却也从来没有像这样被当做典型来批评过。
真的好丢脸……
周围人的眼光就像是一把把的尖刀，刺得她浑身疼痛，耳朵也跟着不由得红了起来。
他的不留情面让沈妙有些意外。
好歹他和自己亲爹是同学呢，也曾经想拜入沈万山的门下学习，就算自己做得有什么不妥当也可以私下说，再不济也可以小声点提醒自己，不至于这么不留情面吧？
王冬梅想要替沈妙分辨几句，却被沈山生给拉了回来，再看向一旁的沈万山，也没有要为沈妙出头的意思。
秦效坤这样当着众人的面指出沈妙的错，是丢人了些，但他们这些做家长的也只能无可奈何地看着。
既然被人看见了错，那人家想什么时候指出来、通过什么样的方法指出来，都是人家说的算，别人无可置喙。
好比是没有驾驶证就开车上路一样，哪怕经验再丰富、开得再稳，任何人都有向警察举报的权力，哪怕司机有天大的难言之隐，警察也有义务随时叫停。
无非是“念情分”和“守本分”的差别罢了。
说完，秦效坤又把药方交回给了沈妙，“鉴于你这次私自给人开药方的行为，我会给你一个‘差’。”
“我们杏林对学生的要求很高，犯错会得‘差’，测验分数过低会得‘差’，迟到早退旷课达到一定次数也会得‘差’……累积得到五个‘差’就会被退学。”
“所以你最好考虑清楚，现在还要不要报这个名。”
差？换句话来说不就是处分嘛。
入学第一，啊不，是还没入学就要先记上一个处分，未免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沈妙心里不服气，却也对他的决定没有办法，毕竟是自己犯错在先，想要在这里学习就要按照学校的规矩来，老老实实接受惩罚。
硬话说完之后，秦效坤的态度这才稍稍缓和了一些，扭头对沈山生和沈万山解释说：“我不是刻意针对谁，是出于老师和大夫的责任，刚才的话说得是重了点，但希望你们理解。”
先给一巴掌，再塞颗甜枣，呵……
和沈妙一样，尽管他的话让沈万山心里不舒服，但并没有要责怪他的意思，只是干巴巴地扯了扯唇角，回道：“理解，妙妙确实没有证。你说得没错，帮人可以，医人不行。”
“今天确实是妙妙的问题，不过这个‘差’……能不能缓一缓？”沈山生帮沈妙说情道。
本来想说看在老同学的份儿上，但想了想后还是咽了回去。
秦效坤不假思索地说：“不好意思，不能。”
说完，他便从桌子上拿起一份报名表，“那这个名，你们今天还要报吗？”

第77章 真要跟你比，你又不高兴……
“报,当然报。”祖孙俩异口同声道。
区区一个“差”而已，有什么可怕？
学校里的规矩严点也好，起码更能激起人的斗志。
沈妙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沈万山同样相信她不会让自己失望。
他们才不会因为一次小磕绊就放弃呢，不蒸馒头争口气,就冲着他给的这个“差”,这个辅导班她上定了！
填完表、交完钱，全部的报名流程就算是结束了。
来时一家人还欢欢喜喜的，想着报完名后去下馆子好好吃一顿，可一想到沈妙还没入学就拿了个差,王冬梅和沈山生就隐隐地有些担心。
这个秦效坤既是省中医院的专家，又辅导出了不少学生,绝对是个有水平的老师。
可他会不会公报私仇呢？比如对沈万山当年不肯收自己的事耿耿于怀，故意在沈妙身上挑刺？又或者是藏私，不肯倾囊相授？
这种事在社会上太常见了，所以他们其实是不想沈妙报名,也不想让沈妙跟着他学习的,毕竟市里面辅导班不少,别的学校的老师未必比这里的差。
但既然沈妙和沈万山都坚持要报，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走吧,时间不早了，咱们先去吃饭吧。”
“等会再去？”抬头仰视着这栋散发着幽幽中药味的教学楼,沈妙提议道，“我想先去教室里看看环境。”
这会正是饭点,想着去了餐馆可能还得排队，于是他们便跟着沈妙一起进了教学楼参观。
杏林医辅的教学楼建得跟高中里的一样，一栋六层,每层五个教室，不过教室里却不像高中那样摆满了桌椅，更多的是人体模型和一些用来实践使用的医具。
教室的门都是打开的，黑板上是上一期考试前最后留下的板书，讲台和桌子上也有几张上一期学生没带走的测试卷子。
“……心者，生之本，什么什么也；其华在面，其充在什么什么，为什么什么，通于夏气。”
是《黄帝内经》的内容。
沈妙拿着的这张卷子上大多是填空和问答题，不止有《黄帝内经》，还有《伤寒论》和《金匮要略》这些医学的经典书籍。
沈妙对大部分内容都有印象，可要让她像这么一字不差地填空和问答，那她可能也会像这位“陈某某”一样，几乎大半张卷子都是红叉叉。
来到另一个教室，沈妙又找到了另外一张全是实践题的卷子，上面是几例案例分析，考生要根据病患的情况，写出完整且详细的诊断流程。
和刚才的情况一样，沈妙能在脑子里想到该怎么做，但写出来的话，可能会漏掉不少的步骤。
除了要写在试卷上的题外，沈妙还找到了几张病历和药方，应该是老师们带着去实际操作的时候的作业。
转了一圈，沈妙愈发觉
得报这个辅导班的决定很正确。
要是没有老师们带着系统地整合一下这些知识，怕是就算她的经验再丰富，在考场上也没办法发挥出自己全部的实力吧。
“老师，请问一下，”从教室离开时，沈妙向带着学生们参观的助教问道，“这些卷子还有空白的吗？我想带回家自己写写看。”
“应该是没有了，不过你可以拿几张上一期学生们写过的。”
“嗯嗯，谢谢老师~”沈妙向他道谢道。
趁着还没正式开课，沈妙想通过这些卷子来一场全面的摸底考试，这样就知道自己在哪方面有欠缺，需要重点在哪些地方下功夫了。
不少头次考生都和沈妙的想法一样，在参观的同时寻找着试卷，为了能抢得更全面，她们一家四口分开行动，分别去了不同的教室搜罗试卷。
约摸着二十分钟后，他们回到了三楼的楼梯处集合，把手里的十来份测试试卷整理到了一起。
“哎？你拿了陆鑫的卷子啊。”
“我瞧他写得不错，所以特意挑的。”
“我拿得也是陆鑫的。”
一共十七份卷子，有九份都是出自这位“陆鑫”之笔。
他的字迹隽秀俊逸、卷面干净整洁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写出的答案大部分都是正确的，通篇下来几乎看不到几个红叉叉。
看名字，这个陆鑫应该是个男生；
看笔记，这个男生应该年龄不大。
可奇怪的是，卷子上并没有这个陆鑫的学号和班级。
别人的卷子上都会填写得很细致，比如：
张xx，确有专长一班，十九号；
王xx，中医专长三班，六号。
……
唯独陆鑫的卷子上只有一个名字，既没有学号也没有班级。
沈妙猜想，这个陆鑫应该是某位任教的老师，在给学生做测试的时候顺便自测的吧。
下午一点半，参观的差不多后，他们也准备离开去吃饭了。
“沈妙？请问是沈妙同学吗？”
从楼上下来时，正好碰到了在教学楼里四处找人的男助教。
沈妙：“是我。”
“副校长请你和你的家属去校长室一趟。”
教务处？
“请问是有什么事吗？”沈妙疑惑地问。
男助教摇摇头，“我也不太清楚。”
总不能又是因为擅自给人开药方，所以要拒绝自己入学吧？沈妙猜测道。
可是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太可能。因为叫自己去校长室的人是校长，而且还叫上了家属一起，堂堂副校长又怎么会为了自己这点小事操心呢？
不过再怎么猜也没用，还得是去了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跟着助教来到校长室，门被推开时，瞬间从里面涌出了一股清凉的风。
和学校里所有老师的办公室一样，空气里有一股书本和茶叶杂糅在一起的味道，略微带一丝丝皮革味，对学生来说，这绝对是压迫感十足的气味。
校长室的门口摆着两盆绿植，里面有一套待客用的沙发和茶几，老板桌摆在正东的位置，后面还有几只用来存放文件的柜子。
他们来时，坐在老板桌后的男人正在冲泡着一壶茶，他的年龄似乎和沈万山差不多，都是七十多岁，不过因为精致的穿着和打理整齐的头发，所以瞧着要比沈万山年轻一点。
“老沈？果然是你啊？！”
抬起头时，男人一眼就看到站在沈妙后面的沈万山，在放下手里的茶壶时，脸上跟着露出了久别重逢的笑意。
哦不，不是看到，准确来说，应该算是他刻意地找到。
“是你？”
沈万山也认出了对方。
不过他并不像男人那么欣喜，眼神里的情绪更多的是诧异和惊讶。
男人名叫陆江海，是沈万山年轻时的“挚友”。
一个是巍峨的高山，一个是奔腾的大海，从他们的名字中就能看出一二。
和沈家一样，陆家也算是杏林世家，只是不像沈家那样被人口口相传罢了。
他们当年一个在村里，一个在市里，原本是没有什么交集的，是他们的父辈带着他们参加了一次义诊，两人才相互认识。
当年提起中医，许多人都会想到清河村的沈家医馆，而当时，陆江海的父亲只是市里一个很普通的中医师。
陆父把沈父当成了榜样，尽管嘴上不说，心里也时时想要超越他，陆江海不同，他的好胜心不是一星半点，所以他几乎是把“我要打败你”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陆江海想要证明自己不比沈万山差，所以他无时无刻不在暗自比较。
同一本医书，他要学得比沈万山快；同样是行医，他要比沈万山医治更多的病患；甚至连把脉的时间都要比较，比他快一星半点都能算是一次胜利。
可惜，沈万山从来没把陆江海当成对手，因为在他看来，医术没什么可比的。
一个想要分胜负，一个懒得比高低，心里揣着的目的不同，时间一长，两人的关系自然变得越来越远。
后来，沈父和陆父前后去世，沈万山也不想维护这段“表面和平”的友谊了，于是渐渐地就跟陆家断了联系，几十年没有再联系过。
期间陆江海其实也给他写过几封信，只是沈万山看他字里行间还有攀比的意味，觉得维护这段关系没必要，便没有回信。
沈万山上一次听到陆江海的消息是二十年前，是听人说他成了省中医院的主任医师，不过也只是听听而已，并没有送上一句恭喜。
想不到这么多年没见，他竟然在市里开起了辅导学校。
“咱得有几十年没见了吧？”陆江海感叹道。
沈万山干巴巴地扯着唇角，“嗯。”
“是多少年来着？呀，我都快记不清了，”扶了下鼻梁上的老花镜，陆江海故作轻描淡写地淡声道，“五十一年？还是五十二年？”
沈万山：……
他果然还是老样子，嘴上说着记不清，实际上都精确到年了。
“都差不多吧。”沈万山随意地糊弄道。
端着那壶沏好
的茶来到茶几旁，陆江海这才对沈山生和沈妙这些小辈们说：“别站着了，都是自己人，坐下说话吧。”
“几十年没见了，过得咋样？”
陆江海一边给沈万山倒茶，一边在他的儿孙身上打量着，唇角的笑意从始至终就没减少过。
不是久别重逢的兴奋，而是幸灾乐祸的得意。
“听说你儿子没学医啊？”
恭敬地接过陆江海递来的茶杯，沈山生点头回应道：“对，我脑子笨，学不会。”
下一秒，陆江海的目光就转移到了沈妙身上，又说：“嘶……我好像在电视上看见过几次，当时还念叨呢，这是哪个村里的野郎中教出来的小姑娘啊，不是多出色嘛，还能上电视，这要是换成老沈来教，肯定更好！”
“不过你孙女能学到这个地步，已经算很可以了。对了，我记得恁家的招牌是传男不传女的吧？以后就靠你这孙女往下传吗？”
陆江海简直就是只成了精的“笑面虎”，说是几十年未见的老友，表面上对沈万山关心得不行，实际上明里暗里都是讽刺。
怪不得沈万山几十年都不跟他联系，换做是谁，都不会想跟这样阴阳怪气的人做朋友。
太累！
“时代不一样了，不讲究啥男女，只要学得好就行。”沈万山浅尝了一口杯子里的红茶，淡淡地回道。
“听说恁家马上要拆了，想好在哪再开个医馆没？咱都是几十年的交情了，你提个要求，我帮你找，绝对能让你满意！”
沈万山：“不着急，妙妙还没考下来证，等拿到资格证再开也不迟。”
“啊？你也没证吗？”陆江海故作惊讶道，“这条例都下来得有快十年了吧，没证的话你咋给人家看病啊，哦对对对，村里应该不讲究这么多。”
沈万山：……
沈万山有点听不下去了。
从前父辈们来往时，他就觉得这个人嘴欠得很，当时想着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现在看来，他是真的贱。
啊，好想揍他啊……当年怎么就没多给他几个嘴巴子呢？
放下手里的茶杯，沈万山不耐烦地皱了下眉：“叫俺孙女来是有啥事吗？没事儿的话俺就去吃饭了。”
把沈万山面前的茶杯续满，陆江海回答说：“这不是小秦说看到恁了嘛，我就想着咱们几十年没见了，叫恁来说说话。”
“你认识秦效坤？”
“嗯，跟着我学了几年的医，”陆江海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他当初能进中医院也是我介绍的。”
世界就是这么小。
豫市的中医大拿这么多，当年没能拜沈万山为师的秦效坤，偏偏就拜入了陆江海的门下。
倒不是说陆江海的医术不行，教不出什么门道，而是他这个人不行。
上梁不正下梁歪，天晓得陆江海除了医书上的知识外，会不会教他什么歪门邪道的东西。
等等……
嘶，今天秦效坤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沈妙下不来台，不会就是他这个当徒弟的想给师父出口气吧？
喝着杯子里的红茶，陆江海继续忆往昔道：“不得不说啊，小秦这孩子天赋是真的高，我带过的学生没有一百也是八十了，就属他学得最快、最深！”
中医，不是把医书读透就能学得明白的，得有老师带着入门，多学多看多练，才能摸清其中的门道。
三十多年前，在被沈万山拒绝后，秦效坤闭门造车了整整两年，幸而碰到了陆江海，才让他将书本上记得那些滚瓜烂熟的知识，转化成了可以治病救人的本事。
也是陆江海安排他进省中医院，他才能够平步青云，在医学领域发光发热。
陆江海退休后，秦效坤接替了他成为医院的主任医师；陆江海受邀和别人一同创办辅导班，秦效坤便来学校成为教课的讲师。
可以说如果没有陆江海，就不会有秦效坤的今天。
假如当年真的师从沈万山，或许他也不能站在如今的这个位置上。
秦效坤在下午开会前，来了趟陆江海的办公室，随口提了一句碰到沈万山的事，陆江海这才知道沈万山来到了自己的地盘上。
不过，他可没有要为难沈妙的意思，相反，他是要帮她的。
“听说小秦给了你一个‘差’？还当众让你难堪？”
沈妙没说话，只是喝了一口杯子里的茶。
“放心，我已经跟小秦交代过了，让他把你的‘差’给去了。”陆江海故作关心道，“这原本就不是你的错，你也是好心，不至于还没入学就给个‘差’。”
“小姑娘家家学医本来就难，没必要这么难为人。女孩嘛，要求可以稍稍放低一点，又不指望以后能够发扬光大，是吧。”
“听说你报的是中医专长？这个可难考得很呢，要不这样吧，改去师承班，这个考试简单一点，到时候考试前我给你开个证明，考过后去医院当几年助理医师，再慢慢往上升。”
这下不止是沈万山，沈妙都有点忍不住想扇他的老脸了。
啥意思？小姑娘咋了？凭什么小姑娘就要区别对待？
第一次见面而已，酸言酸语就算了，根本就不了解自己就妄下定论甚至还要替自己做决定，可就有点太过分了。
“不用了，陆爷爷，谢谢你啊。”沈妙笑着婉拒道，“我还是想靠自己的本事自己考，考好考坏都算是给自己一个交代。”
沈万山是不想跟陆江海比什么的，毕竟生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是跟谁比较一番就能过得更好的。
可这也不意味着，陆江海可以站在自己的头上放屁耍诨。
尤其是这么埋汰贬低自己的孙女，更是触及到他的底线了。
“老陆啊，你说小秦现在当了医院的主任医师，那恁小是个啥职位？”
沈万山的一句话，瞬间让陆江海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副主任医师。”
陆江海好像猜到沈万山要从哪个角度来回击：不就是想说自己的儿子没天赋，比不上自己的学生秦效坤吗？
于是又补充道，“职称这东西其实年限够了就能升上去，不能凭这个就断定医术的高低，你说是吧？”
“嗯，确实。”
沈万山表示赞同，“靠得的确不是本事，是年龄，看看你就知道了。恁小那么有本事，肯定跟你这个当爹的一样，再混，啊不，再过个几年，也能弄个主任医师当当。”
陆江海：……
呃，猜错了。
“俺孙女啊，确实是没恁家人有出息，就是在村子里给人家看看小病。可真是奇怪得很呢，你说为啥电视台的人放着你们省中医院的人不采访，非得来找俺孙女呢？”
“我记得好些去中医院的病人都跟我说过，说去中医院看病的话，千万不能只找贵的，好多个副主任医师都瞧不出个所以然来，还没刚进医院的年纪轻的大夫好。”
“当然了，我没说恁小不好的意思哈，毕竟他以后就升做主任医师了，人家说的是副主任医师，肯定跟他没关系。”
阴阳怪气？谁不会。
村里人的嘴巴成天让太阳晒着、雨水淋着，可比城里人的毒多了。
沈万山不过是不屑于跟陆江海比这比那的，还真以为自家的孩子没他家的有出息不成？
“老陆啊，过去这几十年不是我不想联系你，实在是没听说过你这个人啊。”
“你说说，要是你有点本事，恁小有点本事，能把口碑传出去，那些来俺家看病的病人随口提上两句，我不就能知道你啦。”
“对了，还记得老陈不？张家村的那个，他这几年身子不好，总大老远跑来叫我给他看点调理身体的药，真是奇怪了，他是城中村的，你俩又离得这么近，他为啥不找你呢？”
沈万山自顾自地说了半天，陆江海一句话都没应，脸色也不似刚才
那般得意。
你瞧你瞧，真要跟你比，你又不高兴了。
沈万山真没觉得论起医业，他哪里比自己强。
他和他儿子的水平不过是中等而已，即使能教出秦效坤这样优秀的学生，那也是人家天分好，跟他有什么关系？
就像他刚才说的，职称不重要，什么副校长、主任医师的都是虚名，毕竟对一个医生来说，医患们的肯定才是最重要的荣誉。
陆江海的脸色愈发难看了，感觉好像沈万山再讽刺几句，他就会晕过去一样。
沈妙在一旁听得不亦乐乎，不停用喝水来掩盖自己疯狂上扬的嘴角。
“这卷子……”
无意间瞥见了沈妙包里露出的那一截试卷，陆江海问道。
沈妙把卷子拿了出来：“我想回家看看，提前学习一下，是助教同意我拿的。”
刚才还被打击得说不出的陆江海，在看到卷子上的字时，忽然又露出了笑意，“嗯，拿回去看看也好，俺孙平常做的题，确实会有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拿给学生们传看。”
孙子？
陆鑫……陆江海……
原来是这样！
“俺孙再过两个月就满十八了，也要参加下一期的中医专长资格证考试，看来你们要当同学了。”
说着，他的目光又落在了沈万山身上。
这次是他比输了，但孙子辈们的比试才刚开始，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呢！

第78章 他可是天才啊
陆鑫是个医学方面的天才。
起码陆江海是这么介绍自己孙子的。
可这和沈妙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天,从陆江海的办公室出来后，沈万山就要让沈妙把报名表拿回来，重新换个辅导学校。
副校长陆江海从小就见不得沈万山好,老师秦效坤又是他的徒弟，也有被自己拒之门外的旧事。让孙女在这样的学校呆着,无异于是把小羊羔送到饿狼的嘴里。
拿小事刁难她还是小事,万一故意不好好教她、给她使绊子，那她这几个月的时间不就被白白浪费了吗？
所以当天沈万山就陪着办了退学手续。
管他陆家的孙子多么厉害，都跟自己没什么关系。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以后继续井水不犯河水就行。
可陆江海好歹是辅导学校的副校长，曾经又是省中医院的主任医师,人脉自然遍布这个行业的角落。
沈妙在寻找其他辅导学校的过程中发现，豫市所有的医学辅导学校都和他能扯上点关系。
某某学校的主任是陆江海的学生；某某学校的老师要喊他一声“师伯”；某某学校的实践地点是省中医的某某科室，里面的医生都是陆江海曾经带过的……
所以哪怕沈妙换了个学校，只要陆江海生了歹心,就总能找到放冷箭的机会。
砰！
沈万山一巴掌狠狠地拍在桌子上,震得水杯都跟着抖了一下：“岂有此理！他还真以为自己能只手遮天了？！”
担心他的火气烧得太高,沈山生赶忙用蒲扇帮他扇风，“没办法,咱这是人情社会，他的学生又多,多少也得给他点面子。”
沈万山一生清白，从没在意过这些门道,可沈山生知道。
就像是自己当了这几十年的村长一样，官儿是不大，但每个村子的村长都相互认识,就算他不是其他村子的人，也能托他们帮自己办点事儿。
帮沈万山把杯子里的水续满，王冬梅试探地问：“应该不至于吧？好歹认识一场，又没啥利益冲突，这都几十年了，他真会跟咱过不去？”
“你不懂，他们陆家人一个个都好强得很，”沈万山摆摆手，一想起过去的事就头疼，“我为啥这么多年都没跟他家来往，就是见不惯他那一套。”
攀比心要不得，因为当攀比不过时，这颗心就会被嫉妒蒙蔽，从而做出许多见不得光的事。
在结识沈家之前，陆家的医术算是在如今的桐花区、当年的三街六巷里小有名气的，直到见识了沈家精绝的针灸技法，接触了沈家老爷子的医术，他们才意识到自己不过是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
在沈万山十来岁的时候，他们经常来往。
每次沈家老爷子带着沈万山去市里买药，都会去陆家坐坐；陆家老爷子外出出诊，也会带陆江海来沈家医馆。
陆家老爷子是为了多从沈家老爷子这学些新知，交流一些心得，陆江海的目的却是想超过沈万山，证明自己比他强。
“《伤寒杂病论》我已经看到第五篇温病脉证并治了，你呢？”
“二十四篇，辩疟病脉证并治。”
“我记得你认识的字好像不多，《神农本草经》好多都是繁体字，你看不懂可以问我。”
“谢谢，我已经学完了，不会的字我可以用拼音。”
“我最近一直在练艾灸，上次给病人灸的效果还挺好，要不我教教你？”
“不用了，我最近在练火针。”
每次都是这样。
每当陆江海以为自己爬到了山腰，已经可以俯瞰沈万山时，都会发现他其实在更高的地方等着自己，淡淡然地吹着高处更清冽的山风。
可他越是这样淡然，陆江海越是不甘、越是忿忿。
直到有一次，陆江海为了拖慢沈万山的脚步，偷偷藏起了他的练习册，只希望自己能够超过他一次。
结果害他的练习册掉进了水里，辛苦一两年记录的笔记都泡成了一团纸糊，沈万山便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他的挚友，而是他的假想敌，他费尽心思想要打败的对手。
为了赢，陆江海可以不择手段。
今天可以是一本笔记，明天呢？会不会因为意识到自己无法登上一座山，就想办法把它夷为平地呢？
所以在沈万山看来，陆江海是没必要联系的那种人。
一想起这些旧事，沈万山就疲惫地只摆手：“算了算了，大不了咱就不报班了，又不是不报班就不能考试，不也有没报班考过的学生嘛。”
“对，咱妙妙这么聪明呢，自学也没啥问题。”沈山生跟着说道。
沈妙平时最喜欢吃瓜、瞧是非，要是能看到这种冤家对头、狭路相逢的戏码，她绝对会从头吃到尾。
而这一次，她不止是想看，甚至还想参与其中。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沈妙郑重其事地对他们说道：“爷，爸，我想跟他们碰一碰。”
回避自然是最轻松的解决办法，但相应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
经过这几天研究杏林医辅的考卷，沈妙发现资格证考试并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实际操作的部分还好说，她有足够的经验去应对，但是涉及到知识理论的考试，她就没什么底了。
她脑海里的知识很多，就像是一间堆满了东西的房间，她需要有人提点，帮着自己分门别类地整理。
当然，一个人努力最后也能整理好，可这过程必然要浪费好多的时间。
“既然以后要搬到市里开医馆，咱又都是学医的，迟早要碰上。他要是真想找茬，那就算躲了这一次，下一次也逃不掉。”
沈万山并不是非躲不可，他只是想保护她，不想沈妙沾了陆家的晦气。
可如今既然是她自己不怕事想站出来，沈万山自然不会阻拦。
“你想咋碰？”沈万山问道。
沈妙挺直了腰板：“报他们杏林医辅的补习班，跟陆鑫当同学，比个高低！”
这么爱比？那就比比看咯~
好歹她也是沈万山从小培养长大的，既然沈万山当年没有输，那自己也一定不会给他丢脸。
要是连续输下去，她倒要看看陆江海还敢不敢再叫嚣，继续攀比了。
而且她有信心，就算陆江海要耍什么手段，自己也有能力去应对。
在他眼皮子底下起码还好点，知道他会干什么，总比被他一直虎视眈眈地盯着强。
“你想好了？”沈山生问道。
“嗯。”
“那陆鑫可是个天才。”沈山生再次向她确认。
沈妙不屑地哼了一声：“切，天才咋了，谁还不是个天才了？”
从小，沈万山就夸她有学医的天赋，三岁识药材、七岁会针灸，今年二十五岁就有了将近二十年治病救人的经验，所以她并不觉得自己比别的天才差在哪。
沈山生很欣赏自家闺女这么有自信，但也担心她会自信过了头。
沈山生平时是没什么好奇心的，但是这次，在知道陆江海和沈万山的事后，他也好奇地打听了一些关于“河水”的事：
陆鑫，陆江海唯一的孙子，也是陆家未来的继承人。
听别人说，陆江海在他小时候也经常把他带在身边，在给徒弟传授医术的时候，会让他跟着耳濡目染。
本以为他和沈妙的情况差不多，但“天才”这个称号，却是
近两年才传出来的。
陆鑫的学习成绩不行，高中是被学校劝退的。
离开学校后，他就到陆江海各个徒弟的诊所里打杂帮忙，没过多久，圈子里就开始传陆鑫很有学医的天赋，只是从前不上心罢了，真要静下心来学医，将来一定不可限量！
于是今年陆江海便让他来杏林医辅旁听，等他过了十八岁再参加中医专长的考试。
而他是天才的原因，便是这些几乎每一张都是满分的试卷了。
有人说他嗅觉灵敏，就算蒙着眼睛，他也能把混在一起的药材给分开；有人说他触觉敏锐，手指一捏就能知道分量是多少；有人说他观察入微，单看面相就能大概看出几分得病的端倪……
总之，在他参加过上一期的辅导课程后，他是天才的传闻就更多了。
人人都说他以后不仅是陆家的接班人，还会成为未来中医发展的希望。
听完沈山生打听来的事，沈妙挠了挠头：“他真这么厉害吗？”
“不清楚，不过你想，他一两年就能掌握这么多理论知识，那脑瓜肯定很聪明啊。”
沈妙撇撇嘴，“聪明还会被劝退啊。”
虽说自己成绩也不怎么好，但也没有到要被劝退的地步，可也不能排除他跟自己一样不爱学习的因素。
“咋样，还想碰吗？”沈万山问道。
这才刚立下军令状还没多久呢，哪能立刻反悔？
就算这个陆鑫再厉害，她也不怕！
沈妙：“碰！”
*
沈妙再次去杏林医辅报名的那天，也是她搬入秦荷家的日子。
杏林医辅离秦荷家不远，一共隔了三条大马路，走路差不多十几二十分钟就能到。
为了迎接沈妙搬来，秦荷早早就让阿姨把房间给收拾好了。
是骆嘉麟曾经住过的卧室。
七八年前，警局给骆嘉麟分了房后就搬出去了，再加上平时工作忙，他都已经好久没回家住过了，隔三差五回来也就是吃个饭，吃完就走。
房间空了好多年没人住，但里面却保留着生活的气息：
放着书本的桌子、洗干净的床单、还有窗户上摆的那两盆绿萝……上次骆嘉麟回家找绑腿的沙袋时，顺手把高中用过的跳绳挂在了椅背上，乍一推开门，还以为这是哪个学生的房间。
“奶奶，我还是住书房吧，支个行军床就能睡。”
“书房那么小，阳光还不好，咋住啊，”秦荷拉着沈妙来到屋里，弯下腰轻抚着那一条淡粉色的床单，温声道，“反正恁叔也不回来住，房间空着也是空着，你就踏实住吧。”
“床单被罩我都让阿姨给你换过了，可还喜欢？”
沈妙拘谨地点点头，“嗯。”
床上四件套都是新的，洗干净晒好后上面的每一朵花都散发着阳光的气味，很好闻。桌子上有一面新买的镜子，旁边放着一盒雪花膏、一支护手霜，敞开的小木盒里还有好多黑色的皮筋和发卡，全是秦荷买给她的。
沈妙虽说是要在她家常住，但沈妙并没有带太多的东西，除了三四身换洗的衣服外，全部都是医书。
她都想好了，一周回家一次，换几套衣服、几本书，毕竟这不是在自己家，总不好一股脑把所有东西都给带来。
又是报名、又是搬东西，折腾一上午沈妙都有些累了，和秦荷一起吃完午饭后，她便回到屋里准备睡个午觉。
好奇怪，骆嘉麟有好多年没有回家住过了，被罩和床单也全部换了一套，但沈妙还是能隐隐地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不是现在的他，是上学时的他。
那是一股很淡的皂角香，像是洗完的白衬衫上沾着的味道，很清新、很阳光，和现在正装革履的骆嘉麟完全不同。
闭上眼睛，沈妙似乎都能想象出他十七八岁时活力四射、元气满满的模样。
沈妙猜，他高中的时候一定很喜欢打篮球，因为她还闻到了丝缕的皮革味……
沈妙这一觉睡到了下午三点，起床后她便从包里拿出书本和笔开始复习。
辅导班和上学差不多，有入学的分班考，要根据成绩划分班级，再根据班级来排课。
后天就是分班考的日子，沈妙都好久没有参加考试过了，自然要格外努力地复习。
沈妙把上次从杏林医辅拿来的卷子又做了一遍，然后对照着上面的答案来分析和批注。
她用的是陆鑫的卷子。
她可没有那么小心眼，知道陆鑫是陆江海的孙子就刻意回避，相反的，她倒认为“知己知彼”这句话更正确，只有更加了解陆鑫的思路，才能更清楚自己和他之间的差距。
不得不说，这么多人传他是天才的事儿不是没来由的。
他的答题思路很成熟，把很多种可能性都给考虑到了，起码得有很多年的经验才能想得这么齐全。不过毕竟他才十八岁嘛，还是有几处错误的，但对他这个年纪来说已经很难得了。
只是不知道他的诊法技能怎么样。
埋头奋笔疾书了一下午，沈妙手里的圆珠笔都写没水了，一下午没怎么休息，她感觉自己的脑子都快成浆糊了，再加上草稿本也没剩几页，就准备出门去文具店买一点，顺便四处逛逛放松一下。
往北走两个路口就是市一中，下午六点正好是放学的时间，穿着校服的学生们如潮水般涌了出来，想快点回家吃饭然后继续来上夜自习。
学校旁边的文具店里学生不少，大部分都是来买文具的，也有些围在门口挑汽水冰棍、和挤在那口大锅前等着买麻辣烫来填肚子的。
这老板真会做生意，总能从学生手里赚到钱。
“给我买根老冰棍，鱼丸和虾丸各来一串。”
“我也要，我的丸子都要虾丸。”
“给我拿包方便面和火爆鸡筋。”
“愣着干啥？还得我再催一遍？”
沈妙原本正在试着手里的笔，那一句不太客气的命令，倏地引起了她的注意。
顺着声音看去，沈妙看到了几个穿着校服的男生勾肩搭背地聚在一起，只有一个怯怯地跟在旁边，手里捏着用来放钱的小布包。
“我今天没带这么多钱。”男生抿了下唇，弱弱地回道。
为首的男生不以为然，“那你不吃不就行了。”
这下不止是沈妙，更多人都用一种怪异地目光瞥了他们一眼。
男生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钱拿出来，全部交给了他们。
看着他们跑去挑麻辣烫，在场没有一个人帮那男生出头，反而在从他身边经过时，还有人用鄙夷的眼神上下扫了他一遍。
沈妙：？？？
市一中可是很好的高中啊，这样的好学校竟然也会发生校园霸凌？！
没一会，那几个男生就一人捧着一只装着串串的塑料杯，几个人在往外走时，不止是谁撞了后面那男生一下，男生也跟着撞在了前面人的身上。
哗！
飘着一层油的汤和丸子，就这么水灵灵地洒了自己一身。
撞人的学生一溜烟就没影儿了，男生却跑不掉，成了他发泄的对象。
“你XX眼瞎是不是？我今天刚换的衣服。”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说对不起有用？粘上油了咋洗！”
“我，我拿回家给你洗干净行不？”
那男生不想在文具店把事情闹得太难看，于是像拎小鸡崽似的把他从文具店拽了出去。
期间，没有一个人阻止，文具店老板也装作没看到，好像校园霸凌在这里是什么稀疏平常的事。
从文具店出来，沈妙和几个好事的学生一同跟了出去，想看看这几个披着羊皮的小豺狼准备干什么。
将男生拉到旁边的小巷子，被弄脏衣服的男生一脚就踹在了他的腿上。
男生没有做好准备，踉跄地摔在了墙角。
他没有反抗，而是咬着牙忍下了这份屈辱。
“你真@#￥%#￥%……”
“@#￥%……#@￥%贱得
很！”
离得太远，沈妙听不清他们在骂他什么，只看到他们骂了几句后，另外一人也朝着他的肚子踹了一脚。
打人就打人，他还故意耍了个帅的，学着动作片里的黑老大一样飞起一脚，然后又掐着他的脖子邪魅地勾起了唇角。
站在巷口围观的人不少，和刚才在文具店一样，没有一个人肯上前帮忙。
太过分了！
沈妙正准备过去教训他们一下，突然，身后猛地有一股力把她推到了旁边，下一秒，一道黑色的身影就跟射出的弓箭似的，“嗖”地一声射在了那些人的身上。
“妈#￥%！”
后来的男生那一脚踹得特别狠，差点把人给踹飞了。
别的学生穿得都是蓝白色的校服，他却穿着黑短袖和牛仔裤，瞧着应该不是一中的学生，那破口大骂的口吻也像极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流氓。
可真是讽刺啊，学校里的学生大打出手，社会的小流氓拔刀相助。
那小流氓到底只有一个人，不是那些学生的对手，一开始还打得有来有回，几个回合之后就被按在地上打了。
眼看场面越闹越大，沈妙清了清嗓子，冲着他们大喊了一声：“你们几个！哪个班的？！”
沈妙将本子和笔放在身侧，故意将音调放低了几分，开口时还时不时夹杂几句方言的音：“放学了不回家，在这儿欺负同学是吧？你们班主任是谁？我一会得好好去跟她说道说道，把你们的家长一个个都叫来！”
一开始瞧着沈妙年龄不大，还以为她是多管闲事，可这半夹生的普通话一出口，再配上那字字铿锵的口气……唔，不是教历史的，就是教政治的，也有可能是新转来教语文的班主任。
一听是老师，围聚在巷口的学生纷纷如鸟兽散，那几个动手的学生也抓起衣服和包逃得飞快，生怕留下什么会被她发现自己班级的证据。
来到他们身边，沈妙帮他们简单检查了一下身上的伤，“没事吧？”
“没事儿，”男生感激地冲她点了点头，“谢谢老师。”
沈妙笑笑：“我不是老师，刚才是装的。”
名声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原本她是想装学生家长的，但考虑到自己年龄不够大，还是冒充老师比较靠谱一点。
男生有些意外。
唔，装得还挺像。
另一个替他出头的男生瞧了沈妙一眼，帮他把书包里的书本都装好后，单手将他从地上拉了起来，“我是不是交代过你，谁要欺负你们就报我大名？”
男生用手背揩去了脸上的鼻血，“我没事，就是不想再给你添麻烦了。”
“麻烦？都是自家人，什么叫麻烦？”
把包塞回到他怀里，就算自己也被打得不轻，男生还嘴硬地说道：“不用怕，就算我不上了，咱几个也都还是好兄弟，我陆鑫离得太远，也能罩得住你们！”
陆……鑫？

第79章 好一朵丑陋的小菜花……
这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太多了,沈妙也没在意。
直到那天分班考试，沈妙再一次在窗外看到那张桀骜的面孔。
“他就是陆鑫？”
“年龄看着好小啊。”
“别看人家年龄小，听说可是医学天才,什么医书都是过目不忘。”
“太夸张了吧，过目不忘？”
“就是啊,这治病救人可不是只会看书就行,考试也是有实践的。”
陆鑫的出现如同一颗划过夜空的流星，尽管天空中有比他更明亮的星星，但此时此刻，他还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颗。
这才刚过了没两天,他脸上的红肿还没完全消退。单肩背着包快步从窗外走过，跟那天见义勇为的“小流氓”比起来,此时的他看着才更像是个学生。
陆鑫没有走进沈妙所在的这个教室，而是推开了前面那一间的门。
很快，负责监考的老师也拿着卷子来了。
“好了，都把注意力收一收,准备考试了。”
冤家路窄,负责监考的老师正是秦效坤。
扫视了一眼教室里的考生们,秦效坤一边整理着手里的考卷，一边向他们讲解着考试的要求：“今天的分班考一共有三部分,跟将来你们要参加的资格证考试一样，笔试、问答、实战操作。”
“上午先进行笔试的部分,下午再进行老师问答和实战操作。”
在座的考生大多不是第一次考试的，所以卷子到手后就开始审题,并没听他说下去。
“……记住，考试是你们一个人的考试，全程都靠自觉。虽然只是分班考,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够当成正式上考场一样，认真对待！”
叮叮叮！
上午九点，考试正式开始。
一共有三张十二面的题目，限时三个小时，写完就能提前交卷离开。
沈妙先大致看了一遍题目，嗯，不算难，大部分都是基础的知识，有些还是随堂考卷上的内容，所以她有信心自己能够答得很好。
沈妙写得很顺，偶尔碰到一两题磕绊的，放一会后也能想起来。
九点半，第一页全部写完；
十点四十，两张考卷全部作答完毕；
十一点零五，开始写最后的一道案例题；
……
在沈妙答题的时候，秦效坤从她身边经过时停顿了几次，大致扫一眼她的答案，脸上并没有做出太多的情绪。
十一点二十，就在沈妙在给最后这道问答题收尾，准备成为第一个交卷的人时，巡考的老师正好从门外走过，同时给秦效坤做了个手势。
“隔壁教室已经有人交卷了。”
众人：？？？
低头看看自己的进度，大多数人才刚写到第三张的第一页，三个小时，能不能全部写完都还是个问题呢，竟然就有人提前交卷了？！
正当众人在猜测提前交卷的人会不会是陆鑫时，就看到他再次背着包从窗外快步走过，嘴里还轻哼着一首欢快的歌。
继续写着快要完成的那道题，沈妙手上的速度逐渐慢了下来。
她还以为自己能成为第一个交卷的人呢，没想到……害，难怪都说陆鑫是天才呢。
五分钟后，沈妙成了第二个交卷的人。
尽管她在交卷时也有许多惊讶和崇拜的目光，但是在她自己看来，自己已经输给陆鑫了。
许久没有这么挫败的感觉了，换做是之前在学校，她只要不是最后一个交卷的就谢天谢地了，哪还敢想过能交得这么早？
但是两者的情况不同，她不爱上学，所以一直是能混就混的态度。中医可是她擅长且喜欢的领域，在自己最擅长的领域被人打败，心里自然会不舒服。
沈妙有点理解当年陆江海对沈万山的羡慕嫉妒恨了……
时间过得飞快，中午回去吃完饭，沈妙刚看了一会书，一抬头，就看到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零五了。
比起上午的书面考试，下午的老师问答和实战操作对沈妙来说就轻松得多了。
老师问答和实战操作是交替进行的，一半学生先进行老师问答，另一半学生则先去医院参与实战操作。
老师问答的内容大多是些技能方面的问题，比如让她在假人身上扎几个穴位、一些日常保健的方法，以及给高血压病人开些食疗药方和饮食禁忌。
说话和动手可比写字简单，差不多二十分钟左右沈妙就出来了。
沈妙自认为答得不错，而且也看到两名负责考核的老师点了好几次头，想来自己这部分的分数应该不会低。
四点左右，去医院实操的考生回来了，沈妙和其他考生也踏上了前往医院的车。
杏林医辅虽说是个辅导机构，但医疗的背景强大，因为每年都能帮助不少考生通过
考试，所以能够得到其他辅导班所没有的官方支持。
除了省中医院，还有很多医馆和诊所，都可以在考生培训学习的过程中，给他们提供了可以实战的机会。
沈妙和其他四名考生来到了一家社区诊所，要给在这里治病的病人进行具体的诊断：病症、病因、中医的治疗方法……不用真的为他们治病，只需要把这些步骤写下来，交给同行的老师就好。
沈妙的运气不错，几个在打吊瓶的病人里，沈妙分到了一个看着很好说话的阿姨，看她的脸色有些泛红，应该只是有些发烧。
“阿姨，我能摸摸你的脉不？”
“嗯。”
“您这是肠胃感冒，打完针回去要多休息。”
“好，谢谢啊。”
“您的肠胃有点弱，平时尽量少吃点凉的、辣的也少吃，尤其是睡觉前。”
“这你都知道？”
阿姨的病症是简单，但沈妙要写的东西有很多，就像是平时看病一样，什么都要记录下来：
姓名：张芬芳
年龄：四十三
性别：女
症状：腹泻、发烧（最高38.6）、浑身乏力
诊断：舌苔淡白、脉象浮滑、面色泛红、气沉无力……
……
见沈妙一直低头写着诊断书，张芬芳试探地问：“姑娘，能麻烦你扶我起来去上个厕所不？我这有点肚子疼。”
“中。”
扶着张芬芳来到卫生间，沈妙站在门外帮她举着吊瓶。
她没有方便，听声音好像是在挠痒，过了好一会才听到窸窣的声音。
张芬芳从里面出来准备洗手时，沈妙无意看见了她指甲里的血，连忙问道：“姨，你的手……是把哪给挠烂了吗？我去给你拿点药抹抹吧。”
“别别别！”
张芬芳伸手想要拦她，可又怕弄脏了沈妙的手臂，便把手缩回到了身后，“我没啥事，不用涂药。”
沈妙感觉她有些不对劲，于是建议她说：“姨，要是不舒服的话还是得赶紧治，拖下去可能会越来越严重。”
张芬芳没说话。
沈妙也不是第一天当大夫了，一般病人刻意隐瞒，多半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尤其是女性。
“这样吧，我先帮你看一下？就算不好治，也能开点药缓解一下，”沈妙向她承诺道，“放心，我一定不会说出去。”
见沈妙这么说，张芬芳这才跟她又进了卫生间。
脱下裤子，沈妙在林间小道的两侧，看到了一片密密麻麻长势很好的菜花，因为被用力地抓挠过，表面还有被抓烂后的血痕，看着触目惊心。
沈妙努力克制着内心的惊讶，但浑身的鸡皮疙瘩却“唰”地一下全部站了起来。
“姨，这得治啊，拖下去可不行，会越长越多的。”
张芬芳用力地摇摇头，同时提起了裤子，“不治不治，不能治。”
她心里清楚，这是脏病，要是治的话，肯定很多人就知道了。
她是城中村的，村里人最爱讲是非，要是知道她得了脏病，不得用唾沫淹死她啊？！
一个巴掌拍不响，瞥见她手指上的金戒指，沈妙就知道她也是被传染的。
“姨，你别怕，这病不是凭空得来的，所以不是你的问题，就算传出去，也是你男人被人戳脊梁骨。”
“我男人死了好几年了。”张芬芳淡淡地道。
沈妙：？？？
啊这……
呃，她好像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
张芬芳把裤腰带勒紧后，小声地说：“是我自己手不干净。”
“呃，跟你的手干不干净没关系，”沈妙继续解释说，“这是一种传染性病毒，一般都是从别人那传过来的。”
张芬芳疑惑道：“可是我也没跟别人有啥啊？”
张芬芳当了好几年的寡妇，去年发现自己那里长了好多“菜花”。
她一直以为是自己的手不干净，才得了这个病，所以谁都没好意思说。跟她一起住的婆婆倒是知道，为了家里儿子的体面，也警告她不许传出去。
但如果这个病是需要传染的……
完了，那这下要是被人知道可就更解释不清了。
“其实也不一定是睡觉才会被传染，”见张芬芳的脸上愈发难看，沈妙又安慰她道，“碰到别人的伤口，或者碰到沾了病毒的衣裳、毛巾也是有可能被传染的。你可以想想，是不是啥时候碰到不干净的东西了。”
沈妙的话好像给她提了一个醒。
几秒钟后，张芬芳恍然大悟地挺直了腰板，向她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沈妙肯定地说：“真的，不信你可以问别的医生，这病不可能是自己凭空得来的，一定是传染，不是那儿事，就是碰了不干净的东西。”
“好。”
话音刚落，女人就果断地撕下了手里的吊瓶，一句话没多说就急吼吼地冲出了诊所。
看着女人匆忙离开的背影，沈妙忽然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大实话……
本以为张芬芳就这么走了，没想到过了不到十分钟，她就又再次折返回来，手里还像拖垃圾一样死死扯着一个老妪的衣裳。
“进来！”
“你不是不认吗？来！叫大夫好好看看！看是不是我冤了你！”
老妪自知理亏，闻到诊所里的消毒水气味，比小鬼闻到孟婆汤的味道还要害怕。
眼瞅着就要被拽进门了，硬是抓着门把手死活不肯进来。
老妪是张芬芳的婆婆，也是害她得上菜花的罪魁祸首。
她们住得离诊所不远，这一路拉拉扯扯地走来，引来了不少的目光，到诊所门口时，更是把里面的病患和大夫也给喊了出来。
得了脏病是件很丢脸的事情，但此时此刻，张芬芳也顾不得什么脸面了，当着众人的面大声嚷嚷道：“嗯？你不是一直都可性吗？来来来，让大家好好评评理！”
“我在恁家当牛做马多少年？照顾完小的照顾老的，恁小了是不是我一直伺候你？”
“自己得了脏病不跟我说也就算了，还传给我，天天嘟囔我。”
“你可真是丧良心！要不是我今天听医生说，你是真打算让我顶着这屎盆子过一辈子啊！”
张芬芳嫁到他们家近二十年，自认为尽心尽力，可总也得不到婆婆的肯定，她一直以为是自己做得不够好，达不到她的要求，心里别提多失落了。
后来丈夫死了，她本可以带着孩子回家，是不放心让她一个人生活，这才继续留下给她养老。
结果呢？不仅把脏病传染给自己，还更加嚣张地叱骂自己，以此作为把柄让她更加辛苦地伺候她。
都是女人，又是婆媳，凭啥非得这么欺负自己？！
张芬芳越骂越生气，喊着喊着眼泪不自觉地就掉了下来：“你不是说你干净吗？来来来，让大夫来看，看看你到底长没长菜花！”
“不去，我凭啥听你的？我好歹也是恁婆婆，你就这么对我？真是反了你了！”
当婆婆的宁死不从，伸手捶了她的头好几下要她放手。
张芬芳又气又恼，既然都已经把脸面撕破了，那再丢在地上碾上两脚也没什么不行的。
不进去？好，那就直接在外面把你的裤子给扒了！让大家都来看个清楚！
嗤~！
张芬芳的力气不小，抓着她的裤兜猛地一扯，瞬间就撕出了一道口子，露出了她白花花的腿还有一截大红色的裤衩边边。
围观的人大多是女人，可一个个也羞得赶紧扭头回避，倒是那群年龄大的老头子们，一点没想着要避讳。
“啊啊啊！你疯了！”
“来！让大家看！好好让大家看个清楚！”
话音刚落，张芬芳冲着她的衣领也扯了一下，直接把她的肩膀头子给露了出来，因为没有呆凶兆，下垂
的奶龙头也险些从衣服里面被揪出来。
这这这，这画面有点太不限制了……
围观的几个姑姨看不下去，赶忙上前帮忙，这才没让张芬芳像剥香蕉似的，把她婆婆光溜溜地丢在诊所门口。
毕竟是女人家的事儿，再怎么不要脸面也不能丢到男人跟前去。
扶着她们进来，为了不把事情闹得太难看，她们也帮张芬芳劝她婆婆道：“要不就让大夫给看看吧，年龄大了，真要有啥事，可千万不敢拖。”
“是啊，没有的话最好，有的话还是得赶紧治比较好。”
不止是外人，大夫也跟着附和，“咱还是去里面看看吧？里屋安静得很，不会叫外人看见。”
婆婆：……
来时都有这么多人听到是咋回事了，看不看见的有啥区别？
不过既然已经被逼到这份儿上，她也没有拒绝的余地了，只好跟着大夫进了里面的检查室。
如果说张芬芳的小路只长了几朵菜花，那她婆婆的简直就是在菜花上长出了一条小路。
她得病的时间一定不短，菜花表面的角质层都变得很厚了，还有了很深的黑色素沉淀，看得医生都头皮发麻，检查完后不仅第一时间丢掉了手套，还赶紧洗了好几遍的手。
“说说吧？这是咋回事？”
地位呼叫转移了。
坐靠在椅子上，张芬芳双臂交叉叠在身前，学着她平时颐指气使的语气道：“大夫说了，这病得有人传染才行，俺爹死恁多年了，你这病是咋得的？”
眼看没办法再隐瞒，婆婆只好向她坦白：“俺经常一块跳舞的那个老李头，他……”
“老李头？”
这个名字既在张芬芳的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是啊，张芬芳天天去跳舞，就跟老李头走得近，不是他还能是谁传染的？
老一辈的人分不清那么多的脏病，一开始长菜花还有些害怕，时间长了见身体没什么影响就不在意了，反而还觉得这是一种别样的情趣体验。
她的内衣内裤都是张芬芳洗的，虽说这种间接传染的几率很低，但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张芬芳还是被传染了。
张芬芳是个藏不住事的，很快就被她发现了异常，于是她便借坡下驴，靠着这个事儿继续拿捏她。
“阿姨，你糊涂啊，”听完，大夫沉重地叹了一口气，“就算年龄大了不容易怀孕，但染上病……也挺受罪的。”
他原话本想说“这辈子就完了”，可想到她这辈子过得也快差不多了，这才改了口。
“现在瞧着是只有尖锐湿疣一种病，但还是去医院查查吧，千万可别再有点别的啥病。”
“你别是吓我呢吧？这都好几年了，我身体也没啥事啊？”婆婆狐疑道。
“好多病都是有潜伏期的，现在没症状不代表没有病。”大夫一边说，一边快速地在纸上写了几样检查的项目，“还是去查查吧，早检查早治疗，现在大医院治得都好，不用太担心。”
在诊所大夫跟婆婆交代体检的事宜时，张芬芳又来到了沈妙旁边，小声向她道谢道：“谢谢啊。”
说着就往她的口袋里塞了好几张红票子。
“别别别，这是我应该做的，这钱我不能收。”沈妙急忙把钱塞回到她手里，推辞道。
“收下收下，要不是你，我……不管咋说，这钱你一定得拿着。”
沈妙坚决地往后退，“不行不行，我真的不能收！”
眼看着张芬芳恨不得把沈妙的裤兜也给撕了，同行的老师赶忙帮她拦了下来，“他们就是来实习的，同志，这钱她真的不能收。”
既然老师都这么说了，张芬芳只好作罢，但还是不停地向她表示着感谢。
原本一个小时就能结束实操回去的，结果因为这事儿，他们硬是拖了快两个小时才走。
走之前，不知道是谁把老李头有菜花，还可能有别的脏病的事儿给传了出去，一时间，陆陆续续有好多个大姨大妈都来了诊所想看看病，甚至还有两三个年龄快七十岁的奶奶。
可惜啊，没能亲眼见到这个“老李头”长得什么样。
沈妙还确实挺好奇的，到底什么样的老大爷，竟然让这么多女人都拜倒在他的“菜花裤”下……
分班考试结束了，明天一早成绩就会出来，不会有具体分数，但学生们可以根据不同班级门口的名单来确定自己大概的排名。
星期一早上，沈妙起了个大早，吃完早饭就着急忙慌地去了学校查看自己会分到哪个班。
全天班的人比较多，一共被分成了四个班，每个班三十个学生。
沈妙先来到了四班门口，快速在名单上寻找着自己的名字……
还好，自己没有垫底。
随后又来到了三班的门口……
嗯？看样子自己的分数还是中等偏上？
然后是二班的门口……
如果真能进前三十，是不是意味着自己一次就考过的几率会很大？
最后是一班的门口。
她还没走上前去看排名，前面那些已经看完排名的人，就纷纷向后退，然后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她，窃窃私语了几句后便赶紧进教室了。
从下往上数，沈妙在最接近顶点的位置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第二！她这次考了第二！
第一名是陆鑫，她就在他的下面。
可惜并不知道这三项考核的具体成绩，要不也能清楚自己是在哪一点比他差。
按理说，第二名也是个不错的成绩了，但这个位置却并不能让沈妙开心，因为她在自己的排名后面，看到一个用红笔写的大大的“差”字……
这是她的第二个差。

第80章 姐姐，你好棒
沈妙今天来得很早,比上课的时间提前了十分钟，但当她进班的时候还是晚了。
班里大多都是考过一次或者许多次的，他们知道可以来辅导班上自习,所以早早就来了班里占位置，有些住得远的更是早上六点就出门来了。
“我还没见过谁刚开学就拿过两个‘差’的。”
“是啊,秦老师虽然严格,但也从来没一次性给过两个‘差’。”
“记不记得去年上期的王哥，那么性的一个人，最后也就才拿了三个‘差’而已。”
“有谁知道她昨天干啥了吗？为啥会得个‘差’，我看排名她可是第二啊。”
“不清楚,跟她不是一个组的。”
“医术好有啥用，最重要的还是医德,肯定是干啥缺德事了，才会让秦老师这么生气。”
沈妙进屋时，正好听到前排的几个学生在议论自己。
即使他们及时收声，还是有些酸酸的字眼钻进了她的耳朵,脸上鄙夷的情绪也没逃过她的一双眼。
大家花钱来杏林医辅报辅导班,那可都是奔着资格证考试的高通过率,没人是嫌自己钱多、时间多，跑来浪费时间的。
为了不被学校劝退,每个人都是宁可不做，也绝不做错。
哪像沈妙？报名当天拿了个“差”,分班考试又拿了个“差”，照这么下去,怕是学不到一个月就要被退学了。
沈妙对他们的闲言碎语选择了无事，背着包自顾自地走到了最后一排。
座位可不是按照成绩排的，大家来得都早,靠前的位置都被占了，只有最后一排的三四个位置是空的。
当年读高中起码坐在中间靠后的位置，没想到念了辅导班后，反而坐在最后一排了。
依次把书拿出来，沈妙有种在学校里当了“异类”的感觉，就算她不想搭理他们，也总觉得那些人在偷偷往自己这里瞧，暗地里议论自己。
可不止是他们，沈妙自己也纳闷为什么会得第二个“差”。
昨天的试卷她答得很好啊，老师问答也是对答如流，难不成是因为最后去诊所的实战？
但是昨天同行的老师都没说什么，回来时甚至还夸自己观察细致呢。
因为心里的这根刺，沈妙完全静不下心来看书，捧着书快十分钟了都没看完一页。
七点五十九，秦效坤胳膊下夹着两本书，手里捧着一只沏着绿茶的玻璃罐，准点踏进了班门。
台下的学生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大家年龄上下也没差几十岁，便省下了学校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礼节。
“先简单地说一下昨天的分班考，”拿着另一张有成绩的名单，秦效坤抬起头随意地扫了大家一眼，“大家估过分吗？有没有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在哪里？”
“感觉能有个七十分？”
“老师老师，这次的分班考好像跟上一期的不太一样？”
“是啊，好多内容都不是考试范围里的吧。”
“有点难，而且东西好多，根本写不完。”
听着大家的反馈，秦效坤点点头：“昨天是分班考，也是摸底考。考得知识很多很杂，不仅包涵了考试大纲的几册书，还添加了另外几本医典、药典的内容，毕竟每年的考试内容并不是完全固定的，总要做好全面的准备……”
“还有还有，老师问答的环节也变了。”
“我们那一场里边，是老师让我们指出他诊断过程中的错误。”
“没错没错，我们也是。”
对此，秦效坤又解释说：“老师问答部分，考验的是你们对细节的把控，毕竟书本上的东西是死的，只有捋一遍才能发现你是真的会，还是死读书。对了，昨天我考的那一场里，我往桔梗里放了一点前胡，有人发现了吗？”
秦效坤耐心回答着班里所有人的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会精准地提醒他们考试的要点，会认真地分析他们困惑的地方，像是一尊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冷冰冰的语言确实没什么温度可言，但能给学生提供他们最需要的帮助。
而同样在教室里的沈妙，却好似跟所有人都显得格格不入，像是另一个世界的异类。
蹬蹬蹬……
上课快二十分钟了，走廊里又传来了一串急促的脚步声。
“报告！”
挎着包慌忙地出现在教室门口，陆鑫还保持着学校的习惯，进门先向老师打报告，一个没控制住，右手还差点举到眉毛的高度冲他行了个礼。
呦，天才终于来了。
看在他年龄小，又是副校长的孙子，头上还有一顶“天才”的名号，大家对他的态度很宽容，看他着急忙慌跑来时脸都涨红的模样，眼里满是宠溺。
只有秦效坤的脸上是一如既往的严肃。
不过他没有责怪，只是皱了下眉，说：“去找位置坐吧。”
“好！”
擦了一把头上的汗，陆鑫步履轻快地径直走向了沈妙旁边的空位上。
看到坐在最后一排墙角里的沈妙，陆鑫眼前一亮，泛红的脸颊不由得生出几分笑意，“姐姐？好巧，你也是学医的啊。”
“嗯。”
沈妙干巴巴地抬了下唇角，把压在他桌子上一角的书给收了回来。
拉开椅子坐下，他从外面带来的那股风里裹挟着一抹阳光，照在了教室里最避光的位置上。
到底是刚满十八岁的小年轻，陆鑫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与所有人截然不同的活力。
如果说教室是一间药房，药房里的所有人都是一口口正在小火熬煮药材的砂锅，沉闷又苦涩，那他则是一口放有热油和食材的炒锅，不仅有嗤啦啦的躁响声，还会散发出新鲜蔬菜的香气。
“上次我哥们的事儿，谢谢你啊，”一边从包里掏出几本书，一边小声地向她问道，“秦叔……秦老师他讲到哪了？”
到底是自己人，叫叔都叫习惯了，差点没改过口来。
“正在讲昨天的分班考。”
“下面说一下你们去各个诊所实操的部分。”
沈妙话音刚落，秦效坤就随意地翻了翻手里的那册书，淡声道：“昨天大家整体发挥得都不错，毕竟大多在来考试之前就已经在各个乡镇行医了。但有一位同学，再次违反了身为大夫的基本准则，所以哪怕她的分数很高，我也要给她一个‘差’。”
秦效坤这句话的指向性很明显了，一时间，大家都纷纷扭头看向了教室的角落。
面对一束束投来的目光，才刚把书拿出来的陆鑫一脸懵，随后又小声地问：“说的是你啊？”
沈妙：……
“沈妙，请你站起来一下。”
从座位上站起来，沈妙没有躲避，而是直视着他的眼睛。
“我问你，你有系统的学过姓病方面的知识吗？”
“没，但是我平常见过也了解过一点。”
“好，了解过一点，那你就可以直接判断病人得的是尖锐湿疣吗？”
“那个症状看着很像。”
“嗯，所以你只凭目测，不做检查、不做化验、不问病史、不问生活习惯，就单凭一个‘像’就告诉病人得的是姓病，是这个意思吗？”
“我……”
沈妙沉默了。
实话实说，她确实是草率了。尽管症状就是尖锐湿疣，但是在进行具体检查之前，她是不能直接下定论的。
长长地吸了一口气，秦效坤又继续对其他人道：“术业有专攻，不是自己擅长和精通的领域就没有资格置喙，要是每个大夫都这样，那医院为什么还分那么多科？要是每个大夫不仔细诊断，单凭一点症状就下定论，那就是庸医！”
秦效坤的语气振聋发聩，让本就安静的教室彻底变成了一片死寂。
比起那天报名时的态度，秦效坤简直又下降了好几个度，恨不得当即把她从教室里赶出去。
沈妙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了，也对他的教训心服口服，只是……
“你过来一下。”
稍稍平静了下心情，秦效坤从书缝里拿出了两张黑卡对她说道。
那就是每个学生都惧怕的“差”。
一共两张，都是沈妙的。
给“差”可不是说说而已，只心里记着就行，该有的仪式感还是要给的。
沈妙起身走向了讲台，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两张卡片。
嘶，等等……
不是两张，而是三张。
两张黑的中间夹着一张……红的？
“这是？”沈妙问道。
秦效坤扭开玻璃罐的盖子，喝了一口温热的茶，“也是给你的。”
沈妙不懂得这张红卡片的意思，但教室里之前上过课的学生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羡慕嫉妒地都快要滴出血来了！
有惩罚，自然就有奖励。
得到五张黑色的“差”后会被退费退课，这惩罚听着很严重，但得到三张红色“奖”的奖励却更加诱人：
不仅可以得到报名学费两倍的奖学金，还可以得到去省中医院实习的机会，就算不想去省中医院任职，也能得到一众老师的共同推荐信。
在杏林医辅任职的老师都是行业大拿，他们推荐信那可是分量十足，不是谁都能轻易拿到的。
沈妙：“啊……？”
见沈妙捧着红色卡片呆愣地站在那，前排好几个人都恨铁不成钢地想要替她收下。
拿到“差”容易，只要违反了某位老师的要求或者行业规则，就会得到一张黑色卡片。
但想要拿到“奖”可就难了，得由三位负责不同考试部分的主讲老师同时认可，才能拿到一张。
也就是说，沈妙的这张红卡，是一众讲师共同决定发给她的。
“奖”难得啊，起码上一期里面一个人都没拿到，上上一期也就只有一个，上上上期、上上上上期，以及……总之，从杏林医辅开办这么些年以来，就没有人能同时拿到三个“奖”，拿到一两张的人也是屈指可数。
“昨天的实□□是做错了，却也做对了。”把杯盖拧好，秦效坤语气平淡地说，“尽管你擅自对病
人的病情做出判断，但是，你及时了发现她身体有异常，这一点，你做得很对。”
抬起头，秦效坤又对全班人说道：“身为一名医生，你们不仅要治疗病人身体的不适，也要及时发现病人身体潜在的其他问题，避免发现太晚，造成严重的后果。”
“可是老师……”说到一半，班里中间的位置有人不服地举起了手，“你刚才不是还说不要多管闲事吗？”
秦效坤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如果有病人来找你看扭伤，你发现他心脏有问题如果不及时治疗，随时都会猝死，你是会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还是会提醒他？”
见他不说话，秦效坤这才继续说，“沈妙擅自判断病人的病症是错误的，但她及时发现了病人身体的异常，并且提醒病人要治疗，这件事做得很对。”
“请问各位，你们昨天在实操的过程中，不管是面诊还是脉诊，有没有人发现病人的身体有其他的病症？”
“有……”
有四五个人拖长音道。
“那你们可有提醒让他们去诊病？”
刚才回答的那几个人沉默了。
不止是他们，其他教室里的学生也是一样，就算发现了病人身体有其他不适，也没有提醒，只是围绕着医生的诊断来写自己的病历。
再次从沈妙的手里举起那张红色的“奖”，秦效坤提高了音调问道：“所以现在我要代表讲师组把这张红卡给沈妙，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吗？”
等待了几秒钟，见大家沉默不言，秦效坤这才把卡片重新交回给她。
“谢谢老师。”沈妙礼貌又心怀感激地向他鞠了一躬。
“不用，这是你应得的，”秦效坤面无表情地回了她一句，随后翻开了面前的书册，“好了，接下来开始准备上课，今天我们先复习基本操作里的四诊，望闻问切……”
拿着三张卡片回到座位上，沈妙的心里五味杂陈。
说不难过肯定是假的，毕竟两张黑卡片哎，万一真的被退学了，就算把学费给退了，不耽误她去别的辅导机构报名，但“劝退”的名号传出去也太难听了。
可在回到座位后，她的嘴角却在疯狂上扬。
红卡片！比黑卡片更加难得的红卡片！
就算以后自己不去医院实习，这一份来自众多讲师的肯定，份量也是无与伦比的。
更重要的是，这张红卡片是某位天才所没有的。
“恭喜啊，姐姐，你真厉害！”放下手里的那支笔，陆鑫毫不吝啬对她竖起了大拇指。
姐姐？
小嘴儿还挺甜的。
想来他应该还不知道祖辈的那些事，要么就是陆江海还没跟他提过自己，否则他多半不会对自己这么热情。
沈妙回了他一个淡淡的微笑：“还好还好。”
稍稍朝她凑近了些，陆鑫压低了几分音量，又说：“你之前是不是上过电视？我听着你的名字和声音有点耳熟。”
“两年前了，就一个科普类的节目。”
“现在已经上课了，我看看是谁还在说话。”秦效坤手里的粉笔暂时离开了黑板。
沈妙和陆鑫同时缩了缩头，赶紧闭上了嘴。
随后便调整好状态，开始跟着认真学习。
能进一班的，秦效坤默认他们的底子很好，所以并不像学校老师讲教材那样，对照着书籍一页页地细讲，而是像橘子榨汁一样，把最容易出错和重难点挑了出来。
秦效坤讲得快，手上的动作更快，黑板上乍一看是几条断断续续的线和几个随意的点，可实际上，那是七八个书籍上的专有名词。
大多数人都不是第一次上他的课了，好多人都养成了和他差不多的简写习惯。
可沈妙是第一次啊……
别人都跟着写得差不多了，她才刚写四五个字。
余光看向身旁的陆鑫，没瞧见他写了多少，但他手里的笔杆子动得也不比其他人的慢。
沈妙：……
完蛋，这下是真要跟不上了！！
除去他写字太快、讲得太快这些之外，秦效坤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老师。
他脑子里的知识很多，就跟电脑一样，可以把好几本书上的相同知识给罗列出来，然后分析、比较，再把难点掰开揉碎了喂给他们。
也正是因为教过不少的学生，所以他更加清楚该怎么带着他们复习。
叮叮叮~！
一个小时的课程终于结束了，沈妙感觉自己的脑子被塞得满满的，右手更是快要断了。
整整四页纸的内容，就这，还有好多地方都空着没写呢。
“陆鑫？”
见身旁的陆鑫同样累得趴在桌子上休息，沈妙轻轻扯了下他的袖子，“能借我看看你的笔记？有些地方我没记清楚。”
“嗯？”
陆鑫睡得贼快，这才刚趴下两分钟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他“嗯”了一声后，随手把自己的笔记本递给了她。
这还是沈妙第一次看天才的笔记呢。
再翻开之前，沈妙有期待过内容会记得多么细致，说不定还会有一些自己看不懂的符号或者标识。
但当她翻开的那一刻，瞬间傻眼了……
这这这？是变形金刚吗？！
他的笔记只有一页，一整页里只有一个画得很精致的汽车人，笔直的线条、丰富的阴影，简直和电视机里播放的动画片里的一模一样！
可是……笔记呢？怎么通篇下来一个字都找不到啊？
总不能上了一个多小时的课，只用来画这一个汽车人吧。
“你……没记笔记？”沈妙问道。
趴在桌子上的陆鑫翻了个面，淡淡地说：“嗯，反正也没什么可记的。”
沈妙：……
这就是天才的自信吗？
沈妙自问也是从小到大都学医的，家里的那些医术翻得不说有一百遍也有八十遍了，可即便是这样，在秦效坤讲课的时候，她还是能学到新的东西。
陆鑫他才学医刚满两年吧，短短两年就把医术上的所有东西全部吃透了？
看着他笔记本上那个栩栩如生的汽车人，沈妙不禁陷入了沉思……
可能在天赋面前，数十年的努力或许真的不值一提。
休息了二十分钟后，就要开始下一节的药理课了。
药理课的教室在三楼，所以大家都带着自己的东西提前去了教室。
药理课的教室差不多有二百平，中间被两只并排放置的中药柜分成了两边，中药柜上没有标签，这也是平时让他们进行练习的一部分。
来讲药理课的是一位名叫钱徽的老师傅，他曾经也在省中医院任职，退休后才来杏林医辅给考生们上课。
“这节课很简单，请大家从抽屉里挑出自己所认识的药材，然后分别写下它们的药性和用途，最后相互检查，看写在纸上的答案能不能对得上。”
“为了保证公平，请大家自行分组，再以小组为单位相互考核。小组的人数可以不固定，几个人都行。”
“好了，大家开始动起来吧。”
比起上一节干巴巴的理论课，这节课听着要轻松很多。
钱徽话音刚落，大家就开始各自组队进行药材训练。
“咱们组个队？”
“不了，我有队友了。”
“我可以加入你们吗？”
“不好意思，我们人够了。”
沈妙一连问了好几个人，都没有人愿意接受她。
是因为她有太多的黑卡遭人嫌弃？还是因为有一张红卡遭人嫉妒？
她也不清楚，不过她还是不想把人想得太坏，所以宁愿相信他们是因为都是之前一起上过课的同学，彼此熟悉才组队。
“陆鑫？要一起组队吗？”
“要来我们组吗？我们可以再多一个人。”
“上学期我们做过几天同学，怎么样，这次要继续当队友吗？”
虽说不是什么比赛，最后也不会有什么成绩，但每个人都无一例外地向陆鑫抛出了橄榄枝。
他可是天才，谁不想和天才多多接触，沾一沾他身上的灵气呢？
不过，就像他们对待沈妙那样，他也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拒绝。
看着沈妙还像早上时那样，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靠后的地方，陆鑫双手插兜，不假思索地朝她走了过去。
“姐姐，咱俩组个队吧？”

第81章 谁娶了你，可就有福气啦……
在辅导班连轴转了五天,终于迎来了一天的休假。
不过也不是完全休息，因为晚上还要回学校继续上夜自习。
听说沈妙今天要回来，沈山生一大早就去买了几斤排骨,是沈妙最爱吃的精切小排；王冬梅把前两天赶集时买的酥也摆了出来，是沈妙念叨好久的板栗馅。
沈万山也没闲着,把上次沈妙没拿走的几本医术翻找了出来。这几天,他把模糊的部分都
给补全了，像以前一样，还是写圈圈叉叉和方块的标记，但沈妙能看得懂的。
“干杯~”
“干杯！”
冰冰凉的汽水和啤酒碰撞时升起了丰盈的泡沫,是夏天特有的一抹冰凉。
一个星期没回家，沈妙憋了一肚子的事儿要跟他们分享,可同样想念亲妈手艺的嘴巴，也在不停地吧唧着她忙碌一上午做的一桌美味。
“秦奶奶对我可好了，每天都问我想吃什么……吧唧吧唧……还给我订了一份牛奶，每天早上都让阿姨给我煮牛奶喝。”
“我叔他工作忙,好像是开什么会,一周都没回来……吧唧吧唧……但是每天都会给奶奶打个电话。”
“住得挺习惯的,不是在学校复习练习，就是在家看书睡觉……吧唧吧唧……唉,感觉都好久没有出去玩了。”
仔细想想，这一周的时间过得真是飞快,好像全家人一起去办入学就是昨天的事。
“陆鑫呢？还有那个秦效坤？”给沈妙的碗里添了一筷子菜，沈万山又问,“他俩给你使啥绊子没？”
“没。”沈妙回答得干脆。
说实话，沈妙一开始确实很害怕秦效坤会给自己穿小鞋，可经过这一周的相处,她发现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严格，只是对自己的要求会更高一点。
对，是要求高。
要求高和穿小鞋是不一样的。
就比如平常提问，十次里面有六次都会点沈妙起来回答，而且不问简单的题，要问就问比较复杂的。
不过这一点都难不倒沈妙，因为这些是必会的知识，大多还是历年考试的真题，基本都能对答如流。
回答得让他满意后，他也会毫不吝啬地当众夸奖她，有时还会让她分享自己的理解，偶尔有一两道题答不上来，他也不会责怪，反而会提醒她，要她多复习相关的要点。
严师出高徒。
光是这一周她就发现了自己有好几处错漏的地方，所以沈妙巴不得他课上对自己严一点呢。
至于沈妙为什么觉得他没有针对过自己，大概就是因为那张红卡吧。
根据沈妙向其他人那打听来的消息，听说，自己的第二张“差”和那张“奖”都是他向教学组申请的，尤其是那张“奖”，是他跟几位老师舌战好久才争取下来的。
如果他真的不待见自己，只是想让自己知难而退，快点把自己赶走，又何必帮自己拿到这张难得的红卡呢？
所以沈妙觉得，秦效坤这个人可能只是单纯的“轴”，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事情或许办得不漂亮，但内心绝对公正。
而陆鑫……
“陆鑫也挺好的，”嚼着嘴里的那一口米饭，沈妙思索了半天，继续说，“嗯……我感觉他应该不是他爷那种爱攀比、爱较劲、非赢不可的人。”
给沈妙透露红卡消息的这个“其他人”，说的就是陆鑫。
陆鑫一开始就知道沈妙的身份，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敌意和胜负欲。
从他每天吊儿郎当地来补习，不是睡觉、就是画画，从来不干什么正事就能看出来，他完全没把祖辈的攀比心放在心上，更没把沈妙当成自己的对手。
成天在她旁边“姐姐姐姐”地叫着，要么就是分享偷偷藏在包里的零食，跟个小屁孩一样，要是不说他是医学天才，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从哪个成人午托班走错来的。
说来也奇怪，按理说像他这样的天才，应该会经常被老师喊起来回答问题，以此来让普通人感受一下自己和天才之间的差距。
但不管是理论课、药理课、实操课，陆鑫都没有被老师点过名，而且随便他在干什么，只要不是太过分老师都不会管他。
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人，在周四的课后小考上又拿到了第一名的成绩：九十八分。
沈妙是第二名，九十二分。
卷子发下来后，沈妙看过他的卷子，答得确实不错，而且是一气呵成，就像是之前拿到的那些卷子一样，字迹工整、干干净净，几乎没有什么涂改的痕迹。
难怪老师对他这么宽容，可能这就是天才该有的待遇吧。
既然沈妙说自己没有被针对，陆鑫也是个好相处的，沈万山和沈山生这才放心不少，“那就行，只要别较劲，能当个普通朋友也不错。”
“我前几天晒了点香肠，你下午记得拿回去给恁奶。”王冬梅提醒道，“还晒了点桂花和野菜，多拿点。”
沈万山：“乌梅汤、健脾饮这些茶包我也都装好了，一会去医馆拿。”
“嗯嗯。”
秦荷对沈妙好，他们也不能没有什么表示。
既然她不肯收钱，便只好每周让沈妙给她带点东西，虽说不值什么钱，但多少也是他们的一片心意。
中午吃完饭简单休息一会后，沈妙便拎着几包东西准备回去了。
周一还有测验，左右下午没什么事，所以她想回去提前开始复习。
回到秦荷家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厨房里却有阵阵的饭香往外漂。
秦荷正在案板前切菜，微微拧开的水龙头正在冲洗着水池里的肉。
沈妙放下手里的东西，赶紧编起袖子走过来帮她：“奶，你怎么自己做上饭了？是中午还没吃吗？”
“我吃过了，是恁叔，”用手指把沾在菜刀上的菜推下来，秦荷继续说道，“晌午那会想跟他打个电话，结果局里的人说他去办事了，估计得下午才能回来。”
“他这么一来一回，中午肯定没时间吃饭，我就想着做点给他送去。”
秦荷最惦记的就是骆嘉麟。
即使不能每天见面，也保持着一天一个电话的习惯，哪怕有时候只能说上一两句话，对她来说也是莫大的安慰。
家里的阿姨一般下午就休息了，所以秦荷就亲自下厨给他做饭。
“要不我来？”沈妙一边说一边从带回来的包里掏出几根香肠，“带回来了点香肠，一会放进米里蒸蒸，香得很呢。”
秦荷从小就是家里的公主，老了也有人时常照顾，十指几乎不怎么碰阳春水。
担心她会伤到自己，沈妙便顺势将刀拿了过来，“让我来做吧，正好俺叔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呢，您在旁边指点着我就行。”
秦荷明白她的意思，她没有拒绝，而是笑着点点头：“好。”
沈妙的厨艺虽说算不上有多好，但从小就在家里帮忙，所以做得还算好吃。
瞧她切菜时“咔咔咔”的熟练刀法，还有炒菜时颠勺的技巧，一旁的秦荷连连称赞道：“可以啊，这技术都快赶得上饭店的大厨了。”
“害，跟饭店可不敢比，也就是勉强能吃。”
用手里的扇子帮她扇着风，秦荷不禁笑道：“真好，以后谁要是能娶了你，那可真是有福气啦~”
“没有没有。”沈妙被夸得脸有点红。
把菜盛出来后，沈妙先把米饭和腊肠装进饭盒的最上层，再把菜汤多的肉菜放在最下层，最后才把炒的时蔬和油爆虾码在中间的两层……
沈妙不晓得骆嘉麟的饭量，于是把每一格都装得满满的，又用勺子把米给压严实了，试着拎了拎，这么多饭菜差不多得有三四斤了。
嗯，绝对够吃，两三个人也够了。
瞧沈妙装饭菜时细致的神情，秦荷不禁又说：“以后恁叔找媳妇，要是能赶得上你一半的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俺叔有本事，不愁找不到好对象，”沈妙把饭盒依次盖好，顺着她的话说道，“应该是我能赶得上俺未来婶子的一半就好啦~”
沈妙拎着饭盒来到分局时，骆嘉麟还没回来。
正值周末，这么热的天，人们应该都在家吹风扇凉快才是，可警察局里却有不少人火气冲冲地在吵架，几个在处理案子的警察也急得直冒汗。
“你咋不说你先打我的？”
“打你咋了，是你让我打的。”
“那我让你扇恁两耳报，你咋不扇啊？！”
“你敢？你扇一个试试！”
……
“说说吧，这些东西是用来干啥的？”
“这是……这是……这是我用来编手工的，您看，我给你编个小老虎。”
“编？还编？撬人家的锁都被逮个正着了，还编老虎呢？”
“那，那不是没撬开嘛。”
……
一楼热闹得很，简直就是一个个挨着的戏台子，到处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大戏。
唔，在这里当警察一定很有意思吧。
正准备上楼去骆嘉麟办公室的时候，身后忽然有个响亮的声音喊了她一声。
“嘿！沈妙！”
沈妙：？？？
循着声音转过身看去，沈妙看到了一张鼻青脸肿的脸。
是陆鑫？！
他又跟人打架了。
身上的衬衫被扯了好大一道口子，嘴角被揍的一块淤紫也还在渗着血，汗湿的头发乱糟糟地粘在一起，看着狼狈极了。
可就是这样狼狈的状况，他竟然还笑得出来，甚至还扬了下下巴。
老天爷，打架被抓来警局是什么光彩的事吗？他是怎么能笑出来的，还跟自己打招呼……
这要换成是沈妙，她绝对不可能会跟熟人打招呼，真要被熟人认出来，干脆找个地缝钻进去算了。
“你怎么……”
沈妙本想问他是怎么来的，可他脸上的伤已经告诉她原因了，于是她便换了个问法：“你爸妈呢？怎么没来接你？”
陆鑫撇撇嘴，“给他们打过电话了，没人接。”
“那恁爷呢？”
“他让警察多关我几天，说给我涨涨教训。”
是该涨涨教训了，好歹也是个成年人，怎么光想着用拳头解决问题呢？就不能换一个成熟点的方式。
简单寒暄了几句后，他就被警察又带去了拘留室。
临走还不忘跟沈妙道个别：“那你先忙，明天见哈。”
沈妙：……
心还挺大。
来到骆嘉麟的办公室时，沈妙本想着把饭盒放下就回去的，不过助理说骆嘉麟在回来的路上，可以先喝杯茶等一会，沈妙就坐下来了。
结果这一杯茶喝完后又等了快半小时，也没见骆嘉麟回来，助理也被别人叫去开会了。
刚才说了要留下等，眼下也不好直接离开。
左右一个人呆着也没什么意思，索性来到楼下的拘留室，看看陆鑫这边到底是什么情况。
沈妙来到拘留室时，正好碰到有几个家长在领人。
拉着自家孩子又是向警察道歉、又是鞠躬保证下次不会再犯，态度诚恳地不行。一共有四五个人，沈妙认出其中的一个，就是上次在市一中旁边巷子里打架的学生。
沈妙本以为陆鑫受的伤够严重了，但跟他们比起来，简直是不值一提……
有一个在流鼻血，有一个被打成了熊猫眼，还有个腿估计伤到了，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
他们是先动手的那方，可也是受伤最重的，既然两边都不占理又都是学生，为了不留个案底影响他们以后的档案，警察只是口头警告，让家长来领人然后写个保证书便算了。
架是上午打的，几个斗殴的学生们基本中午就都被领回去了，来得晚一点的，现在也被领走了。偌大的拘留室里，就只剩下陆鑫一个人躺在长椅上睡觉。
都被关这么久了，总不能真的听陆江海说的，把他关上两天涨涨教训。
看在同学一场的份儿上，沈妙准备帮他一把。
“同志你好，我是陆鑫的家属，刚才给我打过电话了，我是来接他的。”
沈妙装出很着急的模样，为了显得自己是一路赶来的，又是稍稍喘粗气、又是擦一把头上并不存在的汗。
“你跟陆鑫是啥关系？”警察循例问道。
“我是她姐，”沈妙面露难色，补充说，“爸妈都忙，俺爷也重病在床，只能让我来接他。”
沈妙的谎话张口就来，根本就不用多余思考。
她的演技可谓是天衣无缝，负责看守的警察瞧她一脸真诚也没有怀疑，可正当他起身准备开门的时候，里面另外一名警察却认出了她。
“陆鑫他姐？”警察上下打量了她一番，“我记得上次你来的时候，还有个特别漂亮的嫂子，还有那一次，是跟着电视台一块来的，说是中医专家。这次咋又成人家的姐了？”
“这位同志，你的身份属实是有点多啊。”
沈妙：……
害，没办法，演戏嘛。
见自己的谎言被识破，沈妙便没再装下去，老老实实向他坦白了自己的身份，顺道解释了一下之前几次说谎的原因。
警察没有为难她，却也没有让她把人给接走，毕竟她不是亲属，所以只允许她进来看看他的情况。
刚才沈妙向警察说的谎，陆鑫也听到了，一进来就看到陆鑫在冲着自己笑。
沈妙戳了他一眼，“笑什么，还不是为了帮你出去。”
“好好好，不笑不笑，”起身来到铁栅栏旁边，陆鑫乖巧地向她弯下了腰，“谢谢姐姐~是我不好，不该嘲笑姐姐的一片好心，向姐姐认错！”
陆鑫这个人啊，就是嘴巴甜得很。
这一声一声地姐姐叫着，让人根本生不起气来。
靠在铁栅栏上，陆鑫稍稍弓着腰，让沈妙可以不用费力地抬头看着自己。吹了一下额前的刘海，他的语气听起来十分轻松：“不过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在这儿呆着挺好的，也不急着出去。”
语气听着是风轻云淡，但沈妙注意到了他眼神里那一抹不易被察觉的失落。
无所谓？才怪。
就像是幼托部里看着小伙伴们被接走的小孩子一样，心里怎么可能会不觉得失落呢？
咕噜噜~
不止是沈妙，他的肚子也无情地戳破了他的谎。
沈妙不禁笑了一声。
捂着肚子，陆鑫好不容易拗出的
清冷破碎人设，瞬间破功，尴尬地抿了抿唇，脸颊“唰”地一下就红了。
沈妙没有拆穿他，而是说道：“正好我给人带饭带的多，我上去分出来一点给你。”
“不用，我不饿。”
咕噜噜……
肚子抗议的那一声比他的说话声还要大。
“好了好了，你等我一会。”
来到楼上，沈妙把饭盒里自带的那个折叠碗给取了出来。
沈妙带的饭菜都很多，舀出来一捧米饭，再夹出来几只虾、几块肉和几根蔬菜，完全看不出来有翻动过的痕迹，而且就算她盛出来了一份，剩下的也完全够两个人吃。
下午做好的饭菜到现在还是温热的，捧着来到拘留室时还能闻到阵阵的香气。
“来，吃饭啦~”
刚才还挺有骨气不肯出来的陆鑫，在面对热腾腾的美味时，眼睛里却亮起了光。
隔着铁栅栏接过沈妙手里的碗，陆鑫有些意外，“你还真是来送饭的啊？”
“当然了，骗你干嘛。”说着，沈妙就把勺子递给了他。
“啊，没筷子吗？”
沈妙：“筷子一会我叔要用，哎呀，反正你也是小孩，勺子筷子都一样。”
“我都十八了，已经成年了好吧。”陆鑫嘴上嫌弃着，但还是乖乖地把勺子接了过来。
迫不及待地扒一口米饭，又嗦掉了那块排骨上软烂的肉，陆鑫嘴里塞得满满当当也不忘开口道：“这都是你做的？”
“嗯。”
“还挺好吃，”陆鑫细细咀嚼着排骨的味道，又说，“比我妈做得好吃。”
沈妙借坡下驴地跟他开玩笑道：“那要不你叫我一声妈？我天天做给你吃？”
陆鑫白了她一眼，“想得美。”
看他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菜，沈妙不禁问道：“你妈呢？怎么没来接你？”
“早就跟我爸离婚，在国外，来不了。”陆鑫随意地回道。
沈妙：？？？
父母离婚这么大的事儿，他竟然就这么水灵灵地说出来了？
吃着碗里的鸡腿，陆鑫又继续道：“我爸本来想让他那个小三来，但我不让，也不想让他来。”
沈妙：！！！
离婚？小三？
到底是年龄小，还没发育完全的脑子没长什么心眼。就这么把“家丑”告诉了自己这么个外人，而且还是祖辈有恩怨的外人。
老天爷，他的心是真大啊……
*
连轴转了快半个月，从外面开完会回来的骆嘉麟感觉脑子都是僵的。
上楼时，跟在后面的助理交代完工作后，说道：“……副局，你侄女刚才来给你送饭了。”
侄女？他哪有什么侄女？
哦对，沈妙。
他愣了一下，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
推开门，原本乏味的空气中多了几丝饭菜香，打开沉甸甸的饭盒，里面每一层都堆满了饭菜。
这么多？够他吃上一天了！
用筷子搅了搅叠得快漫出来的肉，这饭菜香和他往常吃得不太一样。
应该是沈妙做的。
简单尝了一口味道……嗯，做得不错，是很家常的味道。
平常他不是在局里吃盒饭，就是在家吃方便面和咸菜，都记不清上次回家吃饭是什么时候了。
嚼着去了虾线的虾球，这酸甜的味道，勉强能让他从繁忙的工作中稍稍抽身片刻。
端着米饭准备坐下，骆嘉麟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后，又问：“她是什么时候回去的？”
“她还没走，在楼下的拘留室。”助理回答说。
拘留室？
她在拘留室干什么？
放下饭盒，骆嘉麟喝了一口水后便下了楼。
来到拘留室门口，他看到了里面的沈妙，不止是她，还有栅栏里面那个鼻青脸肿的少年。
两人似乎很熟悉，一起靠在铁栅栏上，从外面的角度来看几乎是相互倚靠着的，动作好不亲昵。
不知两人聊了些什么，有说有笑的，就在那少年说话时，沈妙还伸手替他揩去了粘在嘴角的米粒……

第82章 不疼？那现在呢？
沈妙隐隐感觉到身后有一束目光在看自己,可一扭头，却什么都没看见。
“好了，我也该走了,”拿过陆鑫吃得干干净净地碗勺，沈妙说道,“我叔估计也该回来了。”
一听沈妙要走,陆鑫唇角的笑意陡然消失了大半，亮晶晶的眼眸里也闪过一丝失落。
方才他们聊得挺开心的。
村里各家的趣事、给人瞧病听到的八卦、还有碰到的一些有意思的人……沈妙就像是一本活的故事书，总能抖搂出各种各样的故事。
他好久没有跟哪个女生聊得这么开心了，一般只有跟兄弟们聊动画、聊篮球、聊音乐才会这么兴起,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和女生也可以有这么多的共同话题。
不过他还是抬抬唇角回了她一声：“好。”
沈妙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变化,不过没猜到他失落的原因，还以为他是不想一个人在拘留室呆着，于是像哄小孩似的捏了一把他的脸，“乖啦,学校见。”
“啧！”
推开沈妙的手,陆鑫气呼呼地将眉心拧了一下。
双手插在口袋里转过身走回到长椅坐下,他随意翘起了二郎腿，无所谓地抖着：“好了好了,你赶紧走吧，我正好睡一会。”
他不喜欢被当成孩子,起码不喜欢被沈妙当成小孩子。
因为从法律上讲，他已经是成年人,是个可以承担责任的男人了。
沈妙把碗勺洗完来到办公室时，骆嘉麟已经坐在办公桌前开始吃饭了。
一边吃着米饭一边看着今天的报纸，他的表情略微有些严肃。
“回来了。”
本来这句话是沈妙想说的,却被骆嘉麟抢先说了出来。
“嗯。”
把洗好干净的碗勺放在桌子上，沈妙主动跟他说：“我同学跟别人发生点冲突，在拘留室关着。刚才你一直没回来，我就下去看了看他，想着他一天没吃东西，就给他分了一碗饭。”
沈妙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莫名会有些紧张，完全是下意识地想解释给他听。
因为她闻到了空气中有一丝丝别样的味道。
“嗯，我知道。”骆嘉麟的语气还是淡淡的。
又往嘴里夹了一筷子青菜，咽下去后，他才故作风轻云淡地问道：“我听说，这小孩是因为打架斗殴进来的，还是社会青年？”
“也不能算是社会青年吧，”见骆嘉麟不像是生气，沈妙也稍稍放松了一点，于是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继续解释说，“他被学校开除也是有原因的。”
陆鑫今天进警局是因为打架，被开除同样也是因为打架。
男孩子之间打架的原因很简单，要么是为了赢得女生的青睐，要么是看对方不顺眼。
陆鑫的好兄弟们受挤兑，就是后者。
陆鑫的性格开朗、为人张扬，但他们那几个好兄弟却有两个性格比较腼腆的，偏偏这两个软弱的兄弟跟他不在一个班，而那个班里的几个差生又看他们不顺眼，于是经常找刺。
他们之间爆发的冲突不少，高一高二经常打架，看在陆鑫他爷的份儿上，学校帮忙压了好几次，直到上次把人打骨折送去了医院……
“那这确实有点过火了。”骆嘉麟感叹道，“为了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一辈子。”
沈妙想了想，又说：“嗯……其实也不算毁了自己吧。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要不是被开除，也不会发现他是学医的天才。”
接着，沈妙又把陆鑫所展现的天赋，以及陆江海和爷爷之间的事跟他说了一通。
把所有的事情都听完整后，骆嘉麟基本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
陆鑫被开除后，因为天赋过人，走上了从医这条路，碰巧行医近二十年的沈妙也要考证，于是他们两个人便在辅导班顶峰相见。
不过祖辈过往的事并没有影响到他们，所以他们不仅是同桌，还成了关系不错
的朋友……
吃着那块排骨，骆嘉麟不禁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还好，只是朋友。
而且听沈妙的语气，也不过是把他当成了弟弟。
“既然他家也是医学世家，难道小时候陆江海就没发现他的天赋吗？”
当警察当得久了，骆嘉麟听什么事都不自觉地像在思考案件：“还有，就算他两年能一口气学完所有的知识，那行医经验呢？难道还有时间反复地把知识拿来实践吗？”
“最后，你感觉他的医术怎么样，真的是那种灵气很足的天才吗？”
骆嘉麟这接二连三地问题把沈妙给问懵了。
说实话，她还真的没有注意过他说得这些问题，尤其是最后一条。
可能是接触的时间比较短，但起码目前来看，沈妙没有感觉到陆鑫的过人之处。
上课不听讲、实战不参与、课后不复习。关于他的天才事迹，沈妙都是听人说的，从来没有亲眼看到过。
至少从现在对他的印象，沈妙只觉得他是个很洒脱不羁、很讲义气的小青年，除此之外还真没发现他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
“害，或许他就跟高中里那些好学生一样，表面不学习，实际偷偷用功吧。”沈妙回道。
骆嘉麟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嘎吱！
点头时，他的脖子忽然响了一下。
用手扶着脖子左右转了转，那“嘎吱嘎吱”的声音变得更响了。
沈妙也听到了，于是问他说：“脖子不舒服？”
“嗯，”骆嘉麟没太在意地回道，“没事儿，就是最近坐得时间太长了，脖子有点僵，这么揉揉就好了。”
沈妙喝了一口水后，主动站起身来到了他身边，“我来给你看看吧，颈椎方面可千万不能大意。”
沈妙先是摸了摸他后脖颈的骨头，又试着捏了两下他的肩膀。
“这儿疼吗？”
“不疼。”
“这儿呢？”
“还好，有点酸。”
“这儿咋样？”
“嘶，按的时候会有点疼。”
仔细检查了一番后，沈妙说道：“还好，就是稍微有点错位压到神经了，正过来就好了。”
让骆嘉麟重新在椅子上坐好，沈妙站在身后将他的头仰抬了起来。
“看着我，别乱动。”
“嗯。”
骆嘉麟的个子很高，即使是坐在椅子上，按照沈妙的要求坐好时，也只比站着的沈妙低了一点。
仰起头，两人双眼之间的距离只有二十公分。
骆嘉麟感觉到她的双手扶在了自己的下巴和脖子处，四目相对，他并没有从沈妙的眼神里看到刚才在拘留室时那样关心的情绪，只看到了她对自己技术的无比自信和……
咔哒！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沈妙就像锁喉那样猛地扭了一下他的脖子。
嘶……？
呼~！
只疼了那么一下子而已，紧接着就是一阵畅快的舒爽。
原来这就是正骨的魅力，痛，并快乐着。
不光是脖子，接下来沈妙又把他的手给抬了起来，还是像刚才那样，趁他没注意的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掰扯着他的关节。
咔哒！咔哒！
每掰一下，他的颈椎、脊椎都会跟着发出一声响，那种感觉就像是清理冬天被冻住的水管，依次把里面的冰敲碎后，清水就能流得更加畅快。
“现在怎么样？”正完骨后，沈妙又捏了捏他的肩膀。
来回活动着脖子，骆嘉麟回道：“嗯，确实好多了。”
之前是乏累中夹杂着酸疼，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压着，现在那团重物总算被挪走了，就只有肌肉的酸疼。
沈妙笑着加重了手指上的力道，又说：“叔，你偶尔也得多活动活动。”
这……是在暗示自己的身体不好吗？
“我有活动，经常会锻炼，偶尔也会打打球。”骆嘉麟解释道。
他也不是每天都在办公室坐着，早起和睡前都会锻炼，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就算现在不像上学时那么精力无限，但身体素质并没有下降多少。
真要比点什么，他可不觉得自己会比刚满十八岁的小孩差。
“我是说你的脖子，”沈妙一边拍着他脖子附近的肌肉，一边解释说，“得时不时地活动一下，瞧瞧，你这肩膀的肌肉捏着太紧了。”
“嗯……”
这点，骆嘉麟没有否认，最近确实坐得时间太久，不过等再过几天忙过这一段时间就好了。
用手指的指节顺着脊椎往下按了按，沈妙又说：“我再帮你按按腰？一般坐太久不仅会累脖子，腰也很容易出问题。”
腰？
“不用不用，我的腰没事，就是脖子有点酸。”来回活动着腰，骆嘉麟向她证明道。
尽管后腰确实也有那么一点酸，但他也绝对不说。
毕竟他是男人，哪有男人会说自己的腰不行？
可沈妙好歹也当了这么多年的大夫，骆嘉麟的嘴再硬，还能骗得过她的手嘛？指尖大概摸一摸，就能猜到他的脊椎有哪里不舒服了。
“叔，咱都是一家人，不用跟我这么客气。让我来揉一揉，你的腰以后就不会经常酸了。”
骆嘉麟：……
他才没有客气！
他的腰，很好！
连用都没有用过，怎么可能会酸！
*
开学的第二周，沈妙他们开始了为期一周的实践学习。
杏林医辅的复习方式不单单围绕书籍，实践同样重要，所以采用了一周一轮换这样循环交替的方式，帮助考生同时提高理论和实践的能力。
当然，因为还没有拿到资格证，所以他们并不能诊病，只能给医生帮忙。
跟分班考试一样，每个人都会分散到中医院、社区医院、诊所这些地方，只是没有老师陪同打分而已。
沈妙运气不错，和一班的其他四个人一起分到了省中医院。
毕竟是省级的医院，来看病的病人自然要比诊所和社区医院要多，说不定还能见到一些罕见的病例。
但不幸的是，沈妙分到了秦效坤所在的科室……
秦效坤不止在杏林医辅授课，同样也有自己的学生要带。
身为医院的主任医师，他一共分到了三个实习医师、两个中医方向的研究生还有两个跟他学了好几年，将来要考师承证的学生。
秦效坤整天不管去哪里，身后都跟着乌泱泱的七八个人，跟其他副主任医师比起来，阵仗那叫一个浩大。
只是，沈妙并不在他的拥趸之中。
“小张啊，你昨天记的脉案我看过，你这个摸得有点不太准，你再多问问小郭，让他教教你怎么摸弦脉和细脉的区别。”
“嗯嗯，好的。”
“这张药方是谁开的？用量不太对啊，君药的份量不够，臣药有点喧宾夺主了。”
“哦哦，我再改正一下。”
“昨天我让你俩看的内容记得怎么样了？一会再多看看啊，中午休息的时候我要考。”
“行，记得差不多了。”
每天早上八点，开诊之前，秦效坤都会跟他带的医生和学生开个小会，一面总结昨天的所学所得，一面交代今天的计划安排。
不过这些和沈妙都没有关系。
“沈妙？”
“在。”
批改着昨天安排给学生的作业，秦效坤淡淡地说：“你今天继续去康复科。”
齐刷刷地扭头看向站在最后面的沈妙，每个人的眼神都多多少少带着几分同情。
今天是她来科室实习的第四天，从第一天开始，在别人都留在科室里跟着秦效坤看诊的时候，沈妙就天天往康复科跑，而且一呆就是一整天。
康复科，大多都是来做理疗或者身体恢复的病人，偶尔会有一些人特意开个单子来按摩，可以说见到的病人都是同一个类型的。
既然都来医院实习了，谁不想抓紧机会，多见见不同的病人呢？
所以在他们看来，沈妙一定是哪里得罪秦效坤了，才会被发配到康复科那种地方。
“好。”
沈妙答应得干脆，语气十分轻松。
发配？在她看来，康复科并没有他们想得那么不好。
虽然这里的病人类型固定，但不代表着他们的病情一模一样，就算都是膝盖关节疼痛，原因也不尽相同；就算都是做了手术要针灸帮助恢复，穴位、针长、灸法也有区别。
所以沈妙非但不觉得康复科很糟糕，相反的，她甚至觉得这里可以让她更深入、更有针对性地练习骨科、经络、身体神经这几个方面的知识。
来到一楼的康复科，几位眼熟的大爷大妈早早就坐在门口排队了。
“这么早就来啦？”
“嗯啊~”
“我早上煮了几个鸡蛋，吃个不？”
“谢谢奶奶~我就不吃了，早上吃得有点撑。”
沈妙的性格开朗，爱跟他们这些老年人聊天，再加上手上的技术好，经常来做治疗的病人们都快跟她处成熟人了。
不仅见面会主动跟她打招呼，还会时不时地给她揣些零食吃。
谁说医患关系紧张？
分明一个个都把沈妙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女。
“我跟你说，今儿那个姓赵的，又跑去儿科了。”来到病床旁脱下鞋，还没躺下来呢，那奶奶就迫不及待地跟沈妙分享八卦。
“还要做啊，”沈妙一边摇头，一边在她的身上盖了一条毯子，“唉，干点别的啥不好，就非得赚这份钱。”
奶奶撇撇嘴：“可不是呢。反正我是跟认识的人都说了不能买，但估摸着他应该还会找别人卖。”
“别买就对了，有那钱买点肉吃都比买他的鸡蛋补。”
她们说的是，医院里的清洁工赵叔卖的鸡蛋。
不过，他卖得不是普通的鸡蛋，而是用童子尿煮的鸡蛋。
童子尿，是中医里的一种药，既可口服也可外用，能起到滋阴降火、凉血散瘀的作用。
但就算童子尿有这些作用，医疗价值也不会高，毕竟是排泄物，就算有营养，在被排出来之前也被人体吸收得差不多了。
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大夫是不会给病人开童子尿的。
可并不是人人都懂得这些的，尤其是那些病急乱投医的人。
有些人的肾不太好，又想着来医院治病太贵，便会找赵工买他的童子尿蛋。
毕竟，童子尿“滋阴”的效果可是白纸黑字写在医书上的，比起普通的鸡蛋是贵了点，但总比来医院开药便宜得多。
赵工卖童子尿蛋的事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医院里的医生知道他收集童子尿是要干嘛，但既然他没在医院里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可是沈妙做不到。
听说他在卖，沈妙第一天就提醒了来做按摩的人不要盲目去吃，还教他们做了整套八段锦、写了几个食疗的单子。
运动+食补，可比他的童子尿蛋效果大多了。
一些人在之前就听说过沈氏医馆的名号，见沈妙每天的按摩确实有成效，又免费教了他们这么多知识，自然更加相信她的话。
比起让医生挨个地劝说，病人们之间的口口相传明显更加迅速。
第二天，赵工的童子尿蛋就滞销了。
昨天，更是只卖出了寥寥的几颗，而且买他鸡蛋的都是新拓展的客户，老客人一个都没来。
只是没想到他不死心，今天又去儿科收集尿想着回家煮鸡蛋去卖。
随他去吧，反正沈妙也是不会放弃宣传的，但凡她在医院实习一天，就会继续告诉更多的人，童子尿蛋没有赵工说得那么神奇。
上午十点，康复科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谁叫沈妙？”
来人是个年龄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身上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制服，脸色还阴沉沉的，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
“是我。”
沈妙刚给一位大爷拔完火罐，擦完手后，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大概猜到了他的身份，“你就是赵工吧？”
“是你跟别人瞎说，说我卖的鸡蛋是缺人的？”
明人不说暗话，既然他主动找上门来问，沈妙也不会躲，“不，不是缺人，是用处不大，补肾的那点功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赵工轻哼一声，不屑地反驳道：“亏你还是学医的，你不知道童子尿的作用吗？医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可以滋阴壮阳，医书都没看过，还好意思跟人家瞎说？”
“我没说童子尿没有用，只是说用处不大，”沈妙无奈地重复了一遍自己要表达的意思，“你一颗鸡蛋要卖两块钱，有这钱直接买点黑豆和鸡蛋煮煮不好吗？效果比你的童子尿蛋好多了，而且味道也好吃。”
“谁说用处不大？我自己都吃十几年了！你看看我的头发，有几根白的？谁见了我不说我身子好。”
沈妙：？？？
头发白和肾好有什么关系？身体好也只是因为营养补充得够啊。
而肾……
“你说你自己吃了十几年？”沈妙看了看他的面色，狐疑地皱了下眉，“这鸡蛋要真有用，那为啥我瞧你的脸色还有点肾虚啊？”
脸色泛青偏乌缺乏血色，眼周略微浮肿且有黑眼圈，还有这皮肤……
不只是虚，甚至都有点亏了。
“你#@￥%！”赵工破口大骂道。
看到这儿在吵架，好多人都围了过来，可护工和护士们越是疏散，凑过来看热闹的人就越多。
口说无凭，到底是不是肾虚其实很好分辨，完全可以换一种更文明的方式来证明到底是自己在胡说，还是他在嘴硬。
未免吵到其他无关的病人，沈妙主动提议道：“这样吧，你坐下，让我来给你赖好按两下。是不是肾虚，看反应就知道了。”
“好，按就按！”
赵工答应得干脆，丝毫不知道自己接下来面对的是什么，“我今天非得给恁证明一下不可！”
脱了鞋坐在理疗床上，护工先蜷起手指，用指关节按压着他腰椎上的肾俞穴。
“啊……”
刚要叫出声，赵工就赶紧闭上了嘴。
沈妙的手指来回转了两圈，问道：“疼吗？”
“不，不疼啊。”赵工的脸憋得通红，脸上的笑比哭还难看。
不止是疼，而且还很酸，就感觉像是有一台电风扇在骨头里面来回搅，连带着周围的那一片皮肉都是疼的。
他知道，按摩哪里疼就代表哪里有病症，所以就算再疼，他也会咬牙忍着，绝对不表现出来。
男人，宁死都不能承认自己的肾不行！
沈妙笑笑：嗯，嘴还挺硬的。
简单按了两下，沈妙又帮着他把鞋脱掉，将他的脚放在台子上后，随即拿来了一根用来木质的按摩锥，用着比刚才稍重的力道，按压着他的涌泉穴。
“这里呢？疼吗？”
赵工：……
这次，赵工非但一点声音都没出，甚至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倒不是他的肾有多好，也不是因为沈妙按得没感觉。
而是当沈妙使力的那一瞬间，他就已经疼得晕过去了……

第83章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赵工的晕,不是彻底失去意识地昏厥，而是头脑短暂被麻痹的晕眩。
有点像是在坐过山车时，俯冲下去的瞬间失去了意识,等到车头再次升起后，头脑又会很快缓过来一样。
所以,他还是能感觉到疼的,只是因为大脑一时没反应过来而已。
等过了好几秒后，当那股疼痛顺着脚心袭向全身，还是让他差点疼得喊出一声“娘”。
别说是赵工了，周围的人看到他刚才猛地翻白眼的模样,都隐隐觉得脚底也涌起一阵酸爽。
“现在呢？还说自己的肾好吗？”沈妙问道。
将自己的脚收回来，赵工还在嘴硬,“我就是这几天干活干多了，脚累，别说脚心了，你按哪我都疼得很。”
刚才都晕过一次了,就这,他还不忘证明自己的童子尿蛋没问题：“要不是我天天都吃童子尿煮的鸡蛋,我这身子骨早就累垮了。你去各个楼问问，谁不说我身体好？都是因为每天都在补。”
瞧他的舌苔有些泛白,沈妙又试着给他搭了下脉。
是弱脉，脉动无力,手指放上去像是摸棉花一样虚软，是阳气不足的缘故。
再仔细地掐一掐……
“叔,就算你身体好，也不能天天办事。”沈妙刻意压低了几分音量。
毕竟周围还有这么多女同志呢，总要给长辈留一点面子。
“你这都四五十了,就别天天折腾自己的身体了，一个月有一两次差不多就行，次数太多对身体不好。”
沈妙是为了他好，才没说得声音太大让大家都听到，可赵工听她这么一说，更来劲儿了，腰板挺得倍儿直，一点不害臊地吹嘘着自己：“欸？你要说起这，那还不是因为我肾好吗？都说男的时间越长身体越好，不信你问问恁婶子，哪次俺俩不是一两个钟头？”
众人：……
在医院干保洁的好多都是两口子，赵工的媳妇也在医院里干保洁。
和其他的老夫
妻不同，他俩在医院上班时很少和彼此见面，分明聊天时也能听出他们日子过得不错，可赵工媳妇却似乎对他很有怨言，聊不上两句就要怼他。
现在想想……唔，白天在医院忙七八个钟头，晚上回家也得应付他一两个小时，难怪会觉得心累，不想搭理他呢。
赵工这句话一出，在场的好多人都臊红了脸。
知道你能干，但也别拿在台面上说啊？
看他顶着一张肾虚的脸，吹嘘着自己“老当益壮”的事迹，沈妙都不禁替他尴尬：“叔，你这不是肾好，是病，而且病得还不轻啊。”
“瞎胡说！”
“那我问你，你平常解手是不是断断续续的？”沈妙问道。
赵工没有正面回答：“多正常啊，年龄大了都这样。”
“一晚上是不是得起来好几次？”
“我平常喝水喝得多，上厕所多也没啥不对吧。”
见他还在嘴硬，沈妙只好把他的老底掀出来了：“那你晚上尿床这事儿咋解释？多远之前的咱不说，起码昨天晚上你就尿床了。”
赵工：！！！
你你你！你不讲武德！
一听到尿床，大家又是一阵窃窃私语，看他的眼神里也都是嘲笑。
刚才按脚被按到晕眩就够好笑了，没想到他竟然还有别的笑料。
五十多岁了还尿床啊？啧啧，得亏是在自己家里，要是被送到养老院，晚上尿床可是要被护工扇巴掌的！
“那，那是因为累着了，所……”
沈妙打断了他想要狡辩的话，“因为肾虚，再加上你一直不节制，所以精关把不住，在睡觉的时候很容易漏尿。”
“你时间长可不是因为你的肾好，是因为你的前列腺有病，而且附近的那一片都有炎症。”
“真的，叔，我不缺你，你吃再多童子尿蛋也没用。要是再不赶紧治治你的肾和别的地方，别说是睡觉的时候漏尿了，以后你平常打个喷嚏，说不定都会洒出来几滴。”
“你今年才五十多，总不会想以后天天走路都裹着尿不湿吧……”
听着沈妙说的话，赵工的脸色青一块白一块的。
他真的很想反驳她，恨不得用抹布堵住她的嘴，可偏偏她既没有说假话、又没有爆粗口，甚至连关切的语气也是在为自己考虑……
求求你了，赶紧骂我一句吧！
这样就能找了理由对你动手了！
医院里的八卦传得很快，短短一上午的功夫，就有不少的人听说了：
有个晚上睡觉会漏尿的人去康复科找麻烦，说是自己做的童子尿蛋能补肾，结果非但碰了一鼻子灰，出来后还自己去男科挂了号。
医院里的医生和护士，不止一次说过童子尿蛋补肾的效用比不上一把枸杞、韭菜、桑葚。
可他们不听啊，坚信童子尿蛋是什么滋阴补肾的神药。
这下好了，卖童子尿蛋的人自己的肾都不好，以后怕是不会再有人信他的鬼话了。
“沈妙，师父让你去一趟他的办公室。”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秦效坤的徒弟端着餐盘从沈妙身边走过时说道。
慌忙地咽下嘴里的那口蛋黄，沈妙差点被噎过去。
沈妙一边顺气一边问他说：“咳咳！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不知道。”
一时间周围在吃饭的人，纷纷看向了沈妙的方向。
沈妙可真是个风云人物啊，怎么不管她走到哪里都能卷起一阵波浪呢？
只是不知道这次秦效坤叫她去，是打算给她一张红卡还是黑卡。
“报告。”
来到办公室，沈妙敲了敲门。
“进来吧。”
奇怪，这并不是秦效坤的声音。
推开门时，秦效坤并不在屋里，坐在秦效坤位置上的人正随意地翻看着自己徒孙们的作业，桌子上放着的那杯茶晾了许久，这会入口正好。
是陆江海。
抬眸看向沈妙，陆江海放下了手里那份作业，语气温和地示意她道：“别紧张，来，坐下说。”
别紧张？
才怪。
沈妙可是见识过他笑里藏刀的做派，哪怕自己没什么值得可他算计的，也没办法像对待一位普通老者那样同他说话。
“刚才听说秦老师找我，他不在吗？”
“是我叫得你。”
陆江海翻了翻桌子上的那一沓作业，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小秦对你的安排我都听说了，公报私仇，这件事儿是他做得过分了。”
公报私仇？
沈妙有点懵，没太懂他的意思。
“就算我们这老一辈有什么恩怨，也不能牵扯到你啊。恁爷不肯收他为徒，是他们之间的事儿，总不能拿你撒气吧。”
“他……没有吧……”沈妙弱弱地说。
“没有？没有咋会让你去康复科？”陆江海提高了几分音调，义愤填膺道，“让你们来医院实习是为了增加实践的经验，你在康复科能实践个啥？！”
要这就算公报私仇的话，那他还真是误会了。
“没没没，我在康复科挺好的，也能学到不少东西。”
康复科是比在科室呆着诊病要累一点，但是却能见到各种各样病情的病人。
要是在科室里跟着主治医生坐诊，他们这些来实习的学生，顶多就是摸摸脉象、瞧瞧面色，想要从病人身上再多了解一些东西怕是不行的。
可是在康复科就不一样了，她想怎么诊脉就怎么诊脉，在给病人做针灸和按摩时还能多观察一下他们的病症，完全没有人管。
更重要的是，可以和他们聊天、谈八卦~
这不比天天在科室呆坐着强多了？
所以啊，从一开始沈妙就并不觉得秦效坤是在为难自己，反而像是想让自己能多加练习，比别人多一些实践的机会。
“你不用怕他，也别担心，我刚才已经好好地教训过他了。”又叹了一口气后，陆江海扶了扶鼻梁上的老花镜，“从今天下午开始，你就去三科室跟着实习吧，那轻松一点。”
虽然陆江海已经从省中医院退休了，但他的面子还在，医院里也有很多他的学生，所以还是能说得上话的。
为了惩罚秦效坤“公报私仇”的行为，陆江海扣了他在辅导学校半个月的工资，并且让助理拟了一份公告，好回去告诉其他的老师，严禁这种区别对待学生的行为。
沈妙：……
你真是来为我出头的吗？我怎么感觉你是在帮倒忙啊……
瞧陆江海那个语气，看来事情是已经敲定，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只是一想到秦效坤，她心里难免有些不安。
她不是害怕秦效坤会事后报复自己，相反的，她很怕秦效坤不“公报私仇”。
沈妙宁愿他对自己严厉一点，起码有了高标准、严要求，她才能更有往上冲的动
力。
“放心，我和恁爷认识这么多年了，都是自己人，我肯定会多照顾你的。”
听着陆江海那关心贴切的语气，沈妙丝毫生不出半分的感动，只觉得他的笑容假得很。
其实没必要演这么一出戏的，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到底是伪君子还是真小人，她能看得清楚……
下午，沈妙来到了三科室，屋里的医生是位副主任医师，正在给他带的几个学生讲病历。
“您好，我是沈妙。”
“嗯嗯，秦主任中午已经跟我交代过了，坐吧。”
医生对她的态度很客气，简单说了两句话后，便继续忙着手头上的那册病历。
“你们都摸到了浮脉，对吧？”
“嗯嗯。”
“那浮脉对应的是什么病症，你们谁来说一下？”
“有风热、有风寒，还可能是，呃，体虚？”
“以这个病人为例，面色泛红，舌苔厚重，应该是哪一种？”
“风寒……吧？”
听着医生给他的那几个学生讲解病历，沈妙有种听老师给小朋友上课的感觉。
这几个学生的年龄跟沈妙差不多大，不过听他们回答问题时迟疑的模样，大抵是刚入门一两年，刚看完书本上的知识，还没真正地实战过。
负责带他们的医生也十分有耐心，就这么一点一点把病例掰开了、揉碎了，仔仔细细地喂到他们嘴里，让他们跟着自己的思路去理解。
看得出来，这位医生绝对是个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可是完全不适合自己啊……
他教得都是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知识，尤其是面诊、脉诊这些，她跟着爷爷行医这么多年，基本看一眼、摸一下就能知道病人是什么情况，不用像他教得那样，还要两只手交替着切脉，以防指尖的感受不同。
况且，她不是来医院实习的吗？接触病人、积累经验才是最重要的目的吧。
轰隆隆……
外面打雷了。
就像是沈妙此时此刻的心情，过不了多久就会下起瓢泼大雨。
在科室里坐了整整两个小时，一个病人都没有来，哦不，不对，半个小时前也是有一个病人来敲门的，敲门问旁边四科室里的大夫去哪了……
省中医院听起来高大上，是省级的三甲医院，但是来看病的病人却并没有那么多。
得了急病的基本都是去省人民医院，靠西医来治病，不会跑来浪费时间。
只有慢性病或者需要长期调理的病人才会选择省中医院，而且基本在门诊看过一次后，就知道大概情况，每次来直接去药房拿药，或者去康复科推拿、按摩了。
而且对比省中医院，有些城中村、城边村的赤脚大夫医术也很好，就比如清河村传了这么多代的沈氏招牌。
因此有些口碑很好的乡野大夫，也会分掉想要看中医的病患。
来省中医院看病挂号其实很便宜，花钱买药、康复治疗这些才是开销的大头。
主治医师的号七毛、副主任医师的号一块、主任医师的号一块五、专家号两块。
既然都来中医院看病了，各个职称价钱又差得不算多，病患自然会首先挑选最贵的专家，其次才会选择主任医师，只有病得不重的情况下，才会勉强选择副主任医师。
所以，这么一层层地滤下来，每天能接触到的病患其实并不多。
主任医师和坐诊的专家一天或许会有二三十个病人吧，像他们这些副主任医师可能加起来也就十来个，还得是五个人来分，有时候一整天下来空号也是有可能的。
干巴巴地在科室里坐了一下午，沈妙感觉脑子都快僵住了。
她宁愿去康复科呆着，起码那里更热闹一点，不像这里，只能听老师给学生讲“1+1=2”这样简单的习题。
再过半个小时就到医院下班的时间了。
拿着杯子去水房接水时，沈妙趿拉着步子、佝偻着腰，感觉自己的精气神都被抽空了。
她感觉自己就是个劳碌命，适合不停地折腾，稍微清闲一点就浑身不自在。
“嘿！”
突然，她的左边肩膀被拍了一下。
沈妙往左边看时没有瞧见人，等往右边转头时才看到陆鑫龇牙咧嘴的鬼脸。
沈妙没有被他吓到，拧上水杯的盖子，兴致缺缺地抬了抬唇角，“你不是不来医院实习嘛？”
“是啊，这不是同桌一场嘛，想着你还在地狱受苦，就来看看你。”
陆鑫的心情似乎不错，双手背在身后，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灿烂。
能在雨天看到一抹阳光很难得，可是并没办法让沈妙开心。
“跟着王医生感觉怎么样？”
沈妙淡淡地回了一句：“就那样吧。”
嘶……
等等？
“你怎么知道我现在跟着王医生了？”沈妙问道。
陆鑫这一周就没来医院实习，她是今天下午才被陆江海安排到王医生的科室，他怎么可能会这么快就知道？
沈妙的脑子锈了一下午，此刻却瞬间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是你，你跟你爷说把我调到王医生科室的！”
“怎么样？还是我对你好吧~”
陆鑫得意地扬起了下巴，像是学校里考了一百分的孩子找家长讨要奖励一样。
“好个屁啊！”
奖励？沈妙恨不得给他一拳！
“我在康复科呆得好好的，非要把我调回科室，你知不知道，这一下午我真的快无聊死了！”
“没有病人，没有事做，我就这么在科室里干坐着看病历，听王医生给他的学生讲课，这跟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有什么区别？”
“你是天才，可能不需要这些实践的经验，但是我们不一样。我们只是朋友，所以请你有一点边界感，好吗？”
沈妙一股脑把心里所有的怨气都吐了出来。
一看到陆鑫，她就想到了中午陆江海跟自己说话时，那张无比伪善的面孔。
就算他们拥有只手遮天的权力又怎样？这样随便安排别人的行为，真的很让人讨厌！
陆鑫被沈妙骂懵了，笑容僵在了脸上，定定地站在那，半天没有缓过神来。
“对，对不起。”
抿了抿唇，陆鑫把身后的那支护手霜拿了过来，递到她面前，弱弱地说：“我听说你每天都要在康复科干七八个小时，又要拔罐针灸、又要给人按摩，想着你应该会很累，所以才跟我爷说让他把你调走……”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对陆鑫来说，他承受不了一天好几个小时的高强度工作，所以他理所应当地以为沈妙也不会喜欢在康复科“打杂”。
女孩子嘛，谁不希望工作能够清闲一点呢？
他也不想跟老爷子开口的，可为了沈妙，他还是硬着头皮求他帮了忙。
没想到，自己是好心帮倒忙了……
看着陆鑫递过来的护手霜，沈妙沉默了。
原本想要捶在他头上的那一拳，此时只想拐过来落在自己身上。
他这么贸贸然地把自己的事告诉陆江海，是有点草率，但本意也是为了自己好，不是一时兴起地想要在自己面前扮演救世主，也不是想要得到自己的崇拜和感激。
他只是怕自己的手太累罢了。
戛然而止的情绪让沈妙有些尴尬，看着那支护手霜，沈妙理了理额前的碎发，语气缓和了不少，“那你，你可以提前给我说一下，问问我意见嘛。”
“我本来也想跟你说的，”指尖抠着护手霜的外壳，陆鑫解释说，“是那个谁说秦叔好像在针对你，说你一直在忍气吞声不敢跟他硬碰硬。我要是跟你说了，秦叔说不定会觉得你在告状，所以就自己做主去跟我爷说了，这样就算他心里恨，也跟你没关系。”
沈妙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说他笨吧，他确实考虑了很多因素，可要说他聪明吧，他又没有考虑到自己心里的想法。
所以只能说他还小，想问题比较简单，但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出于一片好心。
主动把他手里的护手霜抽出来，沈妙挤出一丝浅浅的笑，“对不起，那个，我，呃……谢谢啊，那这护手霜我就收下了。”
陆鑫还像是被棒子打过的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耷拉着脑瓜，夹着尾巴，眼睛里满是委屈。
“好啦好啦，”沈妙抬起手来回呼噜着他的脑瓜，“等会下班了请你吃串儿，好吧？”
陆鑫甩了甩头，重新把自己帅气的刘海给整理好，“行吧，那我可要好好地宰你一顿！”
“没问题。”
小男生就是好哄，沈妙就
说了几句软话，被乌云遮着的太阳就再次露出了灿烂的阳光。
沈妙回去的时候，空了一下午的科室，终于盼来了一位病人。
没有盼望别人生病的意思，只是太久没有给人诊病了，心里有些激动。
来看病的是一对母女，沈妙来时，医生正在给女生诊脉。
女生看起来约摸着十四五岁，这应该是她第一次看中医，空气中的中药味让她多少有些害怕，在医生问询时一直紧紧并着腿，另外一只手也不安地抓着裙角。
“快中考了吧？学习压力是不是比较大？”
“嗯……”
“每天几点睡觉？几点起床？”
“晚上十点睡觉，早上六点半起床。”
“不对吧……我怎么瞧着像是经常熬夜？不好好休息啊？”
听到医生这么说，女生更紧张了，像是被窥见了什么隐私的秘密。
随后，医生又让自己的学生们和沈妙也摸了摸她的脉象。
脉管在指尖下感觉细小，同时跳动又比平常迅速……是典型的细数脉。
嘶，瞧着也是好端端的一个小姑娘，怎么会有肾虚的脉象呢？

第84章 让爸爸来帮你，好吗？……
看了看旁边几个学生记得笔记,要么摸到了数脉，要么摸到了细脉，只有一个人摸到了和沈妙一样的细数脉。
一般身体阴虚内热会出现细数脉,所谓的阴虚内热，则是指身体内“缺水”,很容易“上火”,而导致身体缺水的原因，一般都是因为房事过多导致的。
根据女人的描述，女孩也确实表现出了注意力不集中、精神涣散，手脚冰凉容易出汗的情况。
当然,就算摸到这样的脉象、出现了这样的症状，也不能直接断定是这个原因导致的。
毕竟她的年龄看着还小,还需要仔细检查看看有没有其他症状才能确定。
不过王医生似乎并没有打算继续询问更多的细节，一边说一边给她开了个养身的方子：“没什么大事儿，应该就是学习太用功，熬夜熬得太多了。回去好好休息,没事多吃点桑葚、枸杞补一补就好了。”
“害,现在学校压力大得很,天天光回家写作业都得写到八九点，更别说复习预习了。”
一提起孩子的学习,当妈的就有许多话要说，“这孩子从小就要强,对自己要求也高，上学期没考进前三一下子哭了好几天,现在就算强迫她关灯睡觉，她也会自己偷偷起来学。”
同样是当家长的，王医生十分能理解她：“孩子爱学习是好事,咱当家长的只管好好支持就好，学习费脑子也费精力，可得好好补补。”
“嗯嗯，回去我就多给她买点枸杞，天天给她泡水。”
听到女儿没什么事，女人悬着的心这才放回到肚子里，“还好她爸学历高，天天都能给她辅导功课，要是真让她自己琢磨，估计还得熬得更晚呢。”
写完病历后，王医生把药单交给了女人：“你先下去抓药吧，我教孩子几个提神的小妙招，平时注意力不集中的时候可以用一用。”
“好，谢谢医生！”
等女人走后，沈妙刚要开口跟王医生说自己的疑惑，王医生就先把她叫到了后面，小声对她交代道：“有些事我不方便明说，你一会去隔壁多跟女孩聊聊，开导开导她。正是青春期，可别养成什么坏习惯。”
原来他知道是怎么回事啊。
脉象和面相是不会骗人的，其实刚才在把脉的时候，王医生就觉察到了女孩身体的异常，只是她的母亲在一旁才不好明说。
青春期的女孩身体会有一些变化，再加上学业的重负，难免会让情绪找不到合适的宣泄口，因此，很多女孩都会用夹被子的方式来发泄，就像男孩会时不时地做手工一样。
这算是一种解压方式，但如果过度了就会对身体造成损伤，尤其是女孩的年龄还小，更加不能沉迷。
国内对这方面的教育有欠缺，要是他当着母亲的面明说，难免会打击到女孩的自尊心，说不定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还好有沈妙在，由她来跟女孩交流，好好地开导她，肯定要比男医生开口更合适。
沈妙点点头，“好，交给我。”
带女孩来到旁边的诊疗室，见女孩拘谨地站在门口，表情有些紧张，沈妙笑着对她说道：“别紧张，我就是教你一套保健操，隔壁人太多施展不开，这里宽敞。”
活动着手脚，沈妙主动在她前面扎了个马步，“这套操叫八段锦，一共就八个动作，每个动作都很简单，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
“每天早上做一遍，中午做一遍，我保准你一个月后神清气爽，身体质量也能提高不少。”
“我先给你示范一遍哈，然后咱们再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学。”
光是打把式有点干巴，于是沈妙打开了桌子上的收音机随便调到了一个音乐频道，用一出《穆桂英挂帅》当背景音，把“两手托天理三焦”到“背后七颠百病消”连续地做了一遍。
女孩的性格比较内向，似乎不太擅长和生人打交道，不过在一旁看沈妙打了一会八段锦后，紧张的情绪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接下来，沈妙手把手地教她做了一遍，然后又提点了在做操时的呼吸方式。
因为动作简单又没什么难度，女孩学得很快，沈妙只教了三次，她就能自己完整地打一套下来了。
八段锦的每个动作看着都很轻柔，跟太极拳很像，但毕竟是用来升身体里阳气的一套健身操，所以在打的过程中很容易出汗。
这才一会的功夫，女孩鬓角的碎发就被汗湿了。
沈妙给她倒了一杯水，同时用袖子替她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来，先坐下歇会，一会再教你另一套拍八虚。”
“谢谢姐姐。”
接过沈妙递来的水杯，女孩点头微笑道。
“你在班里的成绩一定很好吧。”
“一般，也就是前五。”
“前五还不好啊？！想当年我初三那会，天天就想着玩了，差点没毕业。”
“不会吧？我看着你很像好学生哎。”
女孩是很慢热的类型，慢慢和沈妙熟悉起来后，话也跟着变多了。
感觉差不多后，沈妙这才旁敲侧击地跟她提起一些不方便告诉大人的事。
“你现在谈恋爱了吗？”沈妙压低了几分声音。
女孩摇摇头。
“别谈，就算谈也得到高中，初中的男孩懂什么呀？一群小屁孩罢了。”
“确实，”女孩像是碰到了知己一样，不由得对她的观点表示赞同，“我们学校的男生就是这样，一点都不成熟，天天就想着当古惑仔、当老大。”
顿了顿，女孩又向沈妙问道：“姐姐，你觉得高中是什么样的？我妈经常跟我说，考上高中就轻松了。”
沈妙：……
“她骗你的，上学哪有轻松的？”
考上初中就轻松了，考上高中就轻松了，考上大学就轻松了，毕业就轻松了……这几句话，简直就是家长骗孩子努力学习的四大谎言！
只有上过学的才会知道，学习根本就没有轻松这一说，未来只会越来越累。
回想起自己当年的高中生活，沈妙毫不遮掩地说：“我上高中那会，天天就想着睡觉了，尤其是数学课，一听到老师讲公式我就头疼，一个字儿都听不进去。还有什么历史、政治，天天写卷子，写得我头都大了。”
“啊，这么吓人吗……”
听沈妙这么一说，女孩好像没那么期待自己的高中生活了。
“学得这么难受，你不会觉得压力特别大吗？”女孩又问。
“会啊，那时候我经常哭，尤其是期末考试后拿到成绩，不想哭也会被我妈揍哭。”
女孩：……
“不过有时候我也会换一种方式，”揽过女孩的肩膀，沈妙
意味深长地用两根手指学着筷子那样夹了夹，“睡觉的时候夹着被子，这样会舒服一点。”
为了自然地引到这个话题，沈妙算是以身入局了。
她都想好了：先拿自己举例子，再说这样做对身体的损害，最后再说用什么合适的方式来发泄情绪……
整个过程轻松自然、水到渠成，既不会显得很突兀，又不容易刺激到她的自尊心，简直完美~
可惜，话题似乎并没有朝着她预想的方向发展。
“夹被子？”
女孩有些疑惑，“为什么要夹被子？”
“因为腿夹着的时候会很放松啊。”沈妙反问道，“你没有夹过吗？”
女孩摇摇头。
她听懂了沈妙的意思。
见沈妙对自己说了她的解压方式，低头看着自己的裙子，女孩也试着开口说：“虽然我没有夹过被子，但是在我心里很难受的时候，身体也会不太舒服，会想……嗯……蹭蹭……”
“不过我爸跟我说这是不好的事情，所以不让我……嗯……”
想不到，她的父亲还挺开明，知道要引导女儿走向健康的方向。
“嗯，那你爸还挺好的。”沈妙回道。
女孩点点头，下意识并住了腿：“是啊，所以我爸经常会帮我。”
“帮你？”
“就是帮我放松一下，把身体里不好的东西排出来。”女孩解释说。
沈妙：？？？
她隐隐觉得这句话有点不对劲，于是仔细地向她问道：“那你爸是怎么帮你的？”
“就是会用手帮我揉一揉，然后再用毛巾把流出来的脏东西擦干净。”
女孩风轻云淡地说着她父亲对她的所作所为，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无知的单纯，全然没有感觉到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更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听着女孩将她父亲“帮”她的事情，沈妙只觉得耳朵“嗡”了一下。
沈妙的嘴唇微翕，看着女孩半天说不出话来，似是有一颗蘑菇弹在她的脑子里炸开，瞬间把她的意识都轰成了碎片。
“他，他经常这么对你吗？”
女孩不假思索道：“之前不太经常，这几个月差不多每隔几天就有一次吧。”
将自己裙子上的褶皱一点点抚平，女孩的言语中有几分难言的羞怯。
她似乎知道这是不该向外人说的私隐，但她羞臊的原因，却不是父亲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是自己身体的反应。
沈妙好像明白了她肾虚的原因……
看样子，她需要的不仅仅是心理疏导，更需要把猥琐男抓起来的警察！
——
“芸？作业写完了没？该睡觉了。”
晚上九点半，孔娟从客厅回屋时，顺便抬头看了眼挂钟上的时间，温声催促她道。
孔芸以为母亲要进来，赶忙将夹着的娃娃抽出来，“快了，等会写完我就睡了。”
自从上初中以来，孔芸就觉得学业的压力好大。
在小学原本只需要学语文、数学、外语，结果只长大了一岁而已，就要多加历史、政治、物理三门功课。
初中不仅是要学的课程多，难度也提高了不少。尤其是数学，经常要翻好几遍书才能解出一道题，有时候说不定还会解错……
孔芸上小学时，次次都是考试年级前列。上初中后的第一次月考虽然也是排名年级三十二，但对她来说已经退步不少了，期中考试的分数更是跌到了年级四十九，差一点就要离开尖子生的行列了。
孔娟对她的要求不高，觉得她的年龄还小，只要能保持班里前十的水平就好，可看到自己的成绩一直在走下坡路，孔芸却难以接受，时常觉得心口被什么重物压着，喘不过气来。
她急啊，但是没有办法，学习这事儿并不是能急得来的。
她越是着急，越是学不进去；越是学不进去，成绩越是落后；成绩越是落后，她越是着急……就像是一个循环往复的恶性循环。
因为达不到对自己的要求，孔芸的脾气变得越来越不好，总感觉身体里有股火无处发泄，直到那一天……
在换裤子的时候，她不小心勒了一下，霎时间，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犹如一股电快速地流过了她的全身。
那一刻，那种奇怪的身体反应，好像把她心头的烦闷切掉了一小块。
于是，她又攥紧了裤腰，刻意地往上提了一下。
嘶……啊……
这是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是她从来都没有体会过的。
很奇怪，很舒服，很沉迷。
她好像找到了一种可以让自己快乐的方式：夹腿。
每当碰到解不出的数学题，好像只要夹上一会，心情就会好很多，原本模糊的思路也会变得更加清晰。
不过这种排解的方式，她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因为妈妈告诉她，这是女孩子很隐私的部位，是不能跟任何人提起的话题。
铛铛。
孔芸刚把娃娃放在腿上，就听到了敲门声。
她吓得腿一抖，娃娃就这么掉在了地上。
“还差多少？”男人推开门，轻声关心她道。
孔芸来不及去捡地上的娃娃，只能装出认真做题的样子，“唔，快了。”
男人走上前，把那杯热牛奶放在孔芸的手边，又说：“嗯，记得睡前把牛奶喝了，对身体好。”
“嗯嗯。”
男人注意到了掉在地上的娃娃。
弯腰把娃娃捡起来时，那只棕色的熊变得有些扁了。
这是孔芸最喜欢的娃娃了，每天都要抱着睡，怎么掉在地上了？
用手把娃娃里面的棉花调整好，男人似乎闻到了一丝很……的味道。
这是女人才会有的味道，是只有某些情况才会有的味道。
男人没说话也没有离开，把娃娃放回到床上后，顺势坐在了她旁边，稍稍凑近些，看向了她面前那张还没写完的数学卷。
“数学题很难吗？”
孔芸低下头“嗯”了一声。
男人继续道：“碰到不会的题可以问你妈，问我也行。”
孔芸还是没说话。
问妈妈？
小学四年级之前的加减法还行，可是到了学乘除和方程的时候，孔娟的文化水平就跟不上。
幸好小学的知识不是很难，自己多下功夫练习还是可以学会的，并不用她来辅导。
但是上初中后的难度增加了不少，孔芸已经没办法自己琢磨了，偏偏她又是个不擅长和人交流的性子，担心会麻烦到别人，担心别人会笑话自己笨，所以她宁愿自己啃。
至于为什么不找男人来辅导自己……
男人并不是她的亲生父亲。
孔芸的父亲在她还没出生时就去世了，所以她一出生就跟了孔娟的姓，跟着她生活。
男人是在她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和孔娟结婚的，一直以来都对她们都很好。
孔芸一开始是叫他叔叔，后来才渐渐改口叫爸爸。
男人是高中毕业，要辅导她小学初中的知识绰绰有余，不过毕竟隔着一层血脉，就算叫了他爸爸，孔芸也不好意思向他提要求，这才没有开口。
男人看出了孔芸心里的怯怯，于是主动把她手里的卷子侧过来，问道：“是觉得哪一道题比较难？”
“这一道。”孔芸小声道。
初中的数学题很简单，男人只看了一眼题就知道该怎么解，于是又从她的文具盒里拿出一支笔，把题上的几个数据标了出来。
“你看，AB是直径，C在BA的延长线上……那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做一条辅助线？”
“有了辅助线，我们可以把这个点记作F，那么A到F的距离，和C到F的距离是不是一样的？”
“那想要证明这个角是这个角的两倍，是不是就可以用公式……”
男人讲得很慢，而且比学校老师讲得还要仔细，担心孔芸听不懂，他会把每个细节都写下来，还会把图画上的各个数据写在旁边。
按照他的讲解，孔芸很快就理解了这一类题的解题思路。
解下一道题的时候，男人
把卷子又推回到孔芸面前，同时坐得更近了一些，问道：“来，这个题你先试着解一下，按照我刚才教得方法。”
孔芸的注意力都在写题上，完全没有意识到男人的每一次呼吸都会掠过自己的耳朵，而且身子也会时不时地碰到自己的手肘或后背。
男人教得很好，孔芸在按照他的方法打开思路后，后面的几道题都写得很快。
等到把题全部写完之后，孔芸在直起背时，不小心碰到了男人的胸膛，这才发现他们的距离有些太近了，近到让她觉得很不自在。
“爸，我该睡觉了。”把卷子合上，孔芸下意识地躲避着男人的眼神道。
男人稍稍向后退了一点，问道：“小芸啊，你是不是做什么不好的事了？”
孔芸一下子紧张了起来，不敢说话。
男人拿起了那只娃娃，用手把娃娃上的毛抚平，继续说：“小芸乖，我没有要怪你的意思，只是想提醒你，这样的行为很不好，会对你的身体造成很严重的后果。”
孔芸被他严肃的语气吓到了。
她不过只是蹭了蹭，真的会这么严重吗？
“对不起……可以别告诉我妈吗？”孔芸的眼眶有些湿，怯怯地说道。
“放心，没有人会知道的。”
放下手里的娃娃，男人把手伸向了她的衣服，隔着那一层薄薄的布试探地碰了一下。
嘶？！
那种触电的感觉更明显了。
孔芸下意识地往后躲了躲，一脸惊恐地看着他。
妈妈说过，这是女孩子很隐私的地方，谁都不可以碰，他，他……！
“你不是很难受吗？爸爸只是想帮你揉一揉，让你舒服一点。”男人非但没有退却，反而把整只手都盖了过去，手指还揭开了那层布。
孔芸的脸“唰”地一下就红了，从脖子蔓延到耳后根，心跳的速度也在一点点加快。
“我妈，说，说这里不可以……”
“你妈的意思是不可以碰里面，但我只是帮你揉外面。”男人微笑地解释道，“你看，你的娃娃上面有很多细菌，蹭得话很容易生病。但是我的手洗过了，很干净，这样帮你按摩就可以避免生病。”
男人一边说一边加重了手上的动作。
孔芸她很想躲开，可男人说得似乎很有道理，而且这种感觉……所以她只好将头偏到一旁，回避着他意味深长的目光，以及他的小山丘。
这种感觉就像是坐过山车，很危险，但是这种刺激又让人很着迷。
就像男人说的，他没有做更过分的行为，只是在外面反复地帮她按摩，她也没有任何不适的感觉，反而还不自觉地把腿分开了。
过了几分钟后，她“尿”了，尿了男人一手。
男人没有怪她，而是笑着用纸把手擦干净，“怎么样？舒服了吗？”
孔芸红着脸，僵硬地点了点头。
何止是舒服，在刚才的过程中，她感觉浑身的压力都消失了，四肢都轻飘飘的……只是在结束后会很疲惫、很困。
“那以后不可以再蹭了，觉得不舒服的时候就跟爸爸说，爸爸帮你按摩一下就好了。”男人把手擦干净后，拍了拍她的肩膀道。
孔芸不放心地问：“那我可以把这件事告诉妈妈吗？”
“如果你妈妈不许你以后再这么做了，你打算怎么办？”男人反问道。
孔娟确实跟她提过，女孩不要总碰那里，尤其是生理期的时候，平常也要穿宽松一点。
要是她知道的话，一定会反对的吧。可是这种感觉真的让她……
见孔芸不说话，男人继续温和地安慰她说：“乖，爸爸只是心疼你，不想你这么难受。以后这就当成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好吗？”

第85章 天才竟然不知道？……
医院里,孔芸被护士带去做了详细的身体检查。
她的年龄还太小，对这方面的事没有概念。
揉？按？这些听着不过是很平常的字眼，要那男人真只是对她做了这些,那对她的伤害还算小，就怕他……
“呜呜……我,我的妞啊……呜呜呜……”
坐在走廊的长椅上,孔娟哭得伤心，紧紧抱着女儿的书包，她一遍遍地捶打自己的腿，又狠狠扇了自己两个耳光,后悔自己识人不清，差点害了女儿的一辈子。
谁能想到呢？街坊邻居平日里夸赞的好好先生,竟然会是个披着人皮面具的衣冠禽兽！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像极了孔娟此刻崩溃的心情。
远远地看着等在检查室外的她，沈妙想了想后，还是把刚接的那一杯水倒进了科室的花盆里。
“这女孩好可怜,这么长时间了,竟然完全没有意识到继父是在喂亵自己。”站在沈妙的身后,陆鑫把双手插进兜里，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沈妙把杯子里的水珠甩干净,回他道：“她才多大，当妈的没有跟她说过这方面的事,肯定什么都不懂。就像你小时候学吃饭一样，没人教你,你会自己用筷子吗？”
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有了后妈，就会多一个后爸。
但其实还有另外一句话：有了后爸，就会失去亲妈。
孔娟和男人组建新的家庭没有错,和男人生下属于他们两个的孩子也没有错，她是母亲，也是个独立的女人，有权力对自己的人生做主。
可她错就在忽视了对女儿的关心。
她和男人的孩子今年才三四岁，平时确实需要大人多上心，而青春期对于一个女生来说同样很关键，离不开父母的照顾。
刚才和孔芸聊天时，沈妙在她眼神中看到了隐隐的光亮，说明她之前也是个很阳光开朗的女孩。
至于为什么如今会变得内向，除了学习压力大之外，或许也有母亲分掉了对她的关心的缘故吧，否则怎么会被喂亵长达一年多，都没有丝毫察觉呢？
“你好像很生气。”
“没有。”沈妙否认道。
陆鑫撇撇嘴，“还装，我都看出来了。”
沈妙没说话，只是扭头戳了他一眼。
确切来说，她现在还没有生气，但如果等会警察带着男人来了之后，孔娟没有为孔芸出头，为她讨要个公道，那她可能真的会发飙。
这样的事在村里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为了赚钱养家，村里有不少人都会去城里打工，让年迈的爹妈照顾自己的儿女。男孩子还好，不容易受欺负，可女孩子们却很容易被一些歹人们盯上。
沈妙曾经在行医时就碰到过两次，那两个女孩下面受了很重的撕裂伤，女孩不懂事不敢跟家里人说，老人们也愚昧，等到伤口感染发炎了才发现。
事后，他们也没有找歹人的麻烦，说是闹大了以后对女孩的名声不好，还说孩子年龄小，等过几年长大后自然就忘了。
忘？怎么可能？
那些在树梢上被石头砸过的苹果，就算长得再红润饱满，也会留有坑坑洼洼的凹痕。
“下班了，你还不走吗？”沈妙转移
话题道。
“你不是也没走。”
“你先走吧，我不走，我得等着，”双手交叉叠在身前，沈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倒要看看这个当妈的会不会为她出头。”
陆鑫学着沈妙的样子同样将手放在身前：“那我也不走。”
下班后，各个科室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沈妙和王医生他们在等着。
经过几个女医生的检查，万幸，孔芸没有被侵犯。从检查室出来时，孔芸的脸色很不好，她没有哭，一步步走向孔娟，她努力地噙住眼泪看着母亲。
刚才在做检查时，听了几个医生阿姨的解释，孔芸才意识到自己是被喂亵了。
她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妈妈。
“芸！”
孔娟跪在了女儿的跟前，将她抱在怀里，嚎啕大哭。
她在忏悔，忏悔自己没有照顾好她，忏悔自己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责任。
“妈……”
搂着母亲的脖子，孔芸的眼泪也跟着落了下来：“对不起，我错了……”
“没，没没，你没错，”孔娟摇摇头，泪眼婆娑地替女儿擦着眼泪，“是妈不好，是妈没保护好你，让你受委屈了，是妈对不住你。”
要是她平常多关心女儿一点，或许就能早点发现了。
差不多七点左右，几个警察带着男人来到了医院。
男人看起来像是某个公司的职员，一身西装革履、文质彬彬，鼻梁上还顶着一副金丝眼镜，完全就是人们口中那种温文尔雅的正人君子。
来的路上他就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于是提前做好了应对的准备。
“王八蛋！你真不是人啊！”
“小芸才多大？她还叫你一声爸啊，你咋能这么对她？”
“你真是畜生啊！你，你……”
哭了快一个小时，孔娟都没什么力气了，看着是一拳接一拳地捶在男人的胸口，但其实每一下都是软绵绵的，根本一点都不疼。
男人没有反抗，没有道歉，就这么静静地站着，任由女人发泄着心里的怒火。
余光看向一旁的孔芸，他皱着眉，佯装出一副认错的嘴脸。
“小……”
咚！
那个“芸”字还没说出口，男人就被突如其来的一拳给打倒在地。
陆鑫这一拳打得人出乎意料，男人还没看清他的脸，紧接着又一脚就朝着他的下半身踹了下去。
“艹！”
沈妙本以为陆鑫是留下来看热闹的，没想到他是留下来当打手的。
陆鑫下手有多重，沈妙是见识过的。
看看地上那一副被一脚踩碎的金丝眼镜，就能大概预料到男人的下场。
恼羞成怒的男人试着还手，结果刚举起拳头，下一秒就被陆鑫一记头槌撞得眼冒金星，鼻血“哗”地一下就流出来了。
“警察！警，警察！”意识到自己打不过，男人便向一旁的警察求助道。
警察自然是不想插手的，单看他们能任由陆鑫动手就能看出一二。
强勾犯、喂亵犯，这两种人走到哪里都不收人待见，要是在监狱里更是人人可欺的地位。
可身为警察，他们又不能袖手旁观，只好象征性地拉一拉陆鑫。
“好了好了，别打了。”
“住手！叫人来是谈事的，谁让你动手了。”
男人的脸上挂了彩，踉踉跄跄地从地上站起来，周围没有人愿意扶他一把，鼻血都把他身上那件衬衫染红了几块，一旁的护士也没说给他递一张纸擦擦。
流吧流吧，这种阿杂菜，流死了最好！
捂着不断流血的鼻子，男人指着陆鑫威胁他道：“我，我要告你！”
“告呗？以为我怕你？呸！”陆鑫又朝着他啐了一口。
陆鑫简直是把沈妙想做的事给做了。
刚才男人被带来的时候，沈妙确实想冲过去给他一拳，再朝他的下面来上一脚……要不是感觉自己打不过他，也用不着陆鑫替自己动手了。
等局面冷静下来后，警察开始给他们做笔录，同时向负责给孔芸体检的医生询问情况。
“你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吗？”
“这也算吗？警察同志，我只是帮我女儿按摩，并没有侵犯她。”
“喂亵也是犯罪的一种，并不是只有发生关系才算是犯罪。”
“我是经过我女儿的同意我才帮她的。”
“她还没满十六岁，就算她同意，你碰了也是犯罪。”
“可是警察同志……”
为了互不影响，男人和孔娟母女是分开做笔录的。
刚才来时当着她们母女的面，男人还表现得自责内疚，但当警察向他问询具体的情况时，他又开始想方设法地想要逃脱责任，尽力为自己洗白。
可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不是他解释就能有用的。
看他敢做不敢当，还妄图把责任推给孔芸，说是她主动让自己帮忙的，沈妙就气得不打一处来，恨不得把他的狗头打进肚子里！
沈妙才刚动了这么一个念头，就看到一只笔筒在半空划过一道弧线，径直朝着男人飞了过去。
咚！
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男人的头上。
扭头看向沈妙和陆鑫，男人捂着头厉声道：“警察同志，你们到底管不管？！”
“嗯？管什么？”警察低头自顾自地写着笔录。
另一名警察也装作没看到，“是啊，你在说什么？”
男人：？？？
“他刚才在砸我，你们没看见吗？！”
“没有。”两人异口同声。
这一下被砸得不轻，笔筒的尖把他的头都蹭破了，看着手上的血，男人高声对护士和医生问道：“他是不是你们医院的？我要投诉！”
“你要投诉谁？”
“哦，他啊，他不是我们医院的。”
“确实，我们不认识他是谁，你找我们投诉也没用呀。”
“你的头怎么破了？哦，要包扎啊，不好意思，我们帮不上忙。”
“是的，因为我们已经下班了，这边建议你咬咬牙忍一忍呢。”
……
孔娟选择了跟男人离婚，哪怕他们之间还有孩子。
她不能让女儿继续跟这样的人渣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更受不了和这个衣冠禽兽睡在同一张床上，所以做完笔录，就跟警察开始商量起诉离婚的事。
还好，孔娟没有让沈妙失望，她撑起了身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不过警察劝她不要急，等公诉过程结束后，再提离婚也不迟。
因为男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孔芸今年才十四岁，等到开庭审理的时候，刑期起码十年起。男人既是主动犯罪、又是过错方，到时候大概率会把家里的财产都判给她。
坐在门口，听着母亲和警察谈论那些她听不懂的问题，孔芸一直局促地攥着裙角，她不敢再把腿并紧了。
“姐姐。”
沈妙帮着她们把药方熬好的药拿来时，孔芸怯怯地叫了她一声：“我是不是做错了？是不是因为我，妈妈她才会这么生气？”
沈妙：？？？
蹲在孔芸跟前，沈妙用纸巾帮她擦拭着脸上的泪痕，“不，这不是你的错。这对女孩子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更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青春的这几年身体有变化很正常，不止是生理会开始发育，心理也会趋向成熟。
想要排遣心理和生理的不适没错，只是没有找到更合适的方法罢了。
“可如果不是我，他……”
“小妹妹，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一旁的陆鑫也跟着开解她道，“你那后爸就是个不折不扣、趁人之危的乌龟王八蛋，跟你没有半点关系。”
“你要这么想，花园里的花被路人随便折走，你能怪花朵开得太好看了吗？就算橱窗里的衣服再漂亮，也不是小偷把它偷走的理由啊？你说是吧。”
孔芸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轻扶着她紧张的手背，沈妙又说：“以后学习上的压力大，可以试着跑跑步，或者跟你的好朋友们出去玩一圈，不要把太多的负面情绪憋在心里，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
“好……”
晚上，雨终于停了。
上午还燥热的空气，被雨水这么浇了一通后倒有几分凉了。
坐在路边的麻辣烫摊位上，沈妙又往碗里拿了两串丸子，一边嘶哈着缓解嘴里的热辣一边举手对老板说道：“叔，再下一份油麦菜和一份空心菜。”
“中。”
瞧她辣得嘴唇通红还要继续吃的模样，陆鑫笑着帮她把杯子里的橘子汽水续满，“你这么爱吃麻辣烫啊？”
“嗯啊。”
沈妙把竹签上的面筋推进碗里，用筷子一压，瞬间就吸满了混有芝麻酱的汤汁，“我爷平常不让我吃这些，只能偷摸着吃。”
健康的东西不好吃，好吃的东西不健康。
沈万山总叮嘱她，说身为医生，一定要以身作则有一个好身体，这样才能给来看病的病人起到一个榜样作用。
但沈妙哪里能忍得住不吃这些垃圾食品？每次来市里都要吃点炸串、涮烤、臭豆腐这些路边摊。如今住在秦荷家，更是隔三差五就要买点零食打牙祭。
“一样，我爷管我管得也很严。”
沈妙撇撇嘴，“没看出来，真要管得严，会让你跟人打架啊？”
“打架不算，我是指我的人生，”扒拉着碗里的那两颗丸子，陆鑫幽幽地说，“你看，我小学上什么学校、初中上什么学校都是我爷安排的，以后要考什么、做什么他也都计划好了。”
陆江海对陆鑫寄予了厚望，原本是希望他高中毕业以后考医学院，能成个正经的医学生，不成想他被高中开除了，档案里被记下了一笔。
没办法，这才走上自考证的这条路。
或许是家里两代人都在省医院呆够了吧，陆江海希望陆鑫考到证后能自己开个中医馆，设几个科室、招几个医生，这样不仅赚得多，还算是自立了门户。
嚼着那只劲道弹牙的丸子，沈妙安慰他说：“这也挺好的啊，你学医这么有天分，不管是考大学还是自考都能有个很好的出路。”
陆鑫没搭茬，只是继续吃着碗里泡了好久的方便面。
“对了，像你们这些天才，平时是不是都不用学习的？看看书就会了？”沈妙随口问道。
把嘴里那口面咽下去，陆鑫回答说：“学，学啊，怎么可能不学。只是学校老师教得有点一般，不如我回家自己看书。”
嗯，看来自己猜得没错，他果然在背地里偷偷用功了。
沈妙又问：“那只看书不实践可以吗？就比如最简单的诊脉，光看书的话，手指上也不会有感觉吧。”
“也会实践，只是，呃，嗯，我爷专门给我安排的有。”陆鑫解释地吞吞吐吐的，好像有什么是不能正大光明说出口似的。
见沈妙越问越深，总也止不住她的那份好奇心，陆鑫便试着把话题的主动权拿了过来，“下下周有月考，要是不信我的话，咱们再比比？看谁考得高？”
“害，我没有不信你，就是单纯好奇而已，”沈妙用纸巾擦了擦嘴角，“不过……想比的话，也可以啊~看看这次谁的分高。”
沈妙不敢保证自己一定赢，可只有比了之后，才知道和他之间到底差了多少。
“但不是考试不出分，只出排名吗？”
“那是分班考，月考和测评都会出分，卷子也会发下来。”
“好，有分数就行。”
陆鑫：“输了怎么办？”
“你说呗，我都行。”
“好，那要谁输了，就要答应对方一个要求。”
“没问题。”
吃得差不多了，准备买单的时候，沈妙在掏钱时把口袋里的那张药单也带了出来。
那是孔芸的药单，刚才在医院帮忙去领完药时本来要扔的，但没看到垃圾桶就顺手塞进口袋里了。
“这是啥？”陆鑫好奇地把药单展开，问道。
“刚才那小女孩的药。”
“熟地黄、山茱萸、丹皮、茯苓……”自顾自地念着单子上的药材，陆鑫浅浅地道，“嗯，原来是六味地黄丸啊。”
“啊？”
沈妙把单子拿过来仔细看了一眼，确定药方没错后，再次问他道：“你说这是什么？”
陆鑫没明白沈妙话里的意思，“六味地黄丸啊，就是又多了两味药材而已。”
“那你再看看多的是什么？”
“知母和黄柏啊，”陆鑫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沈妙解释说：“六味地黄丸再加上知母和黄柏，就是一味新药了，叫知柏地黄丸。知柏地黄丸的药效更强，而且还能降燥去火，比较适合那女孩。难道你不知道吗？”
虽然这两种药方相似，但适用症并不完全相同。
就像是米多水少做出来的是米饭，米少水多做出来的是米汤一样。
况且，这也不是什么复杂的药方啊，她也提醒过他了，陆鑫难道没有发现两者的区别吗？
*
经历了两周的复习和两周的实习之后，杏林医辅的第一次月考开始了。
和开学的分班考类似，月考分为两部分：笔试、实践，会由不同的老师分别进行打分。
只是这次的诊病实践排在了笔试的前面，在上午进行，下午才会开始书面考试作答。
诊病实践对于部分学生来说很简单，毕竟他们之前就有人当过大夫，所以成绩不会差太多，主要还是要看卷面的分数才能拉开彼此之间的差距。
这次，沈妙和陆鑫分到了同一个考场，而且距离还挺近，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右边斜前方的陆鑫。
月考的内容有一半是老师带着学习过的，剩下一半则是围绕考试大纲的，因为只顾着复习学过的知识了，好多人前面答得还挺快，到后面答题的速度就慢了下来。
唯独陆鑫……
从考试一开始，他手里的笔杆子就没停过。
唰唰唰，唰唰唰……
一行接着一行，写得飞快。
沈妙偶尔抬头朝他悬在桌子外的卷子看了一眼，除了密密麻麻的字外，还能看到他在题目旁边画的几笔涂鸦。
难道这就是天才吗？答题的过程中还有多余的时间画画？
不出所料，陆鑫又是第一个交卷的。
在一众羡慕的眼神中，陆鑫背着包离开了教室，只是，他在快步走出门的时候，目光却只看向了沈妙一个人……
老师批改的速度很快，第二天一早，成绩就张贴在了班级门口。
陆鑫：97
沈妙：96
王跃进：83
张楠金：80
……
沈妙和陆鑫几乎是断层成为了月考的第一和第二名，只可惜，沈妙还是比陆鑫低了一分，输掉了这一次的比试。
“姐姐，看来这次是我赢啦~”
拿着自己的卷子回到最后一排的座位上，陆鑫嬉笑着对她说道。
“愿赌服输，”沈妙遗憾地叹了一口气，“说吧，你想要我干什么？”
陆鑫：“还没想好，先欠着，以后再说吧。”
看了看自己卷子上的那两个红叉叉后，沈妙把陆鑫的卷子也拿来看了一眼。
嘶……好奇怪？
是自己昨天看错了吗？
她记得陆鑫的卷子上是有几笔涂鸦的啊，怎么消失了？

第86章 谁不知道她和老师…………
和在学校里的学生一样,月考结束出来后，大家最在意的就是考试成绩。
开学的分班考试，基本把不同水平层次的学生分好了,所以月考的成绩也是大差不差：
尖子生和排名前几的都在一班，二班的水平稍微差一点,但也有几个分数不错的,三班和四班基本是垫底水平，大部分成绩都在40、50徘徊，及格的都很少。
但，凡事总有例外。
“号外号外！四班也有个考到90分以上的！”
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回来,那人跟喜鹊鸟似的大声宣扬着新鲜热乎的八卦。
沈妙好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想当初她在吃到什么惊天大瓜的时候,也会这么迫不及待地想要讲给别人听。
就是男人的表现要更加地夸张，分明都三四十岁了，看着却一点都不稳重，惊讶的表情还跟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一样。
“你是说曹玉兰吧。”
坐在第二排的人头也不抬地看着手里的书,淡淡地道。
“你咋知道？”
那人哼了一声,没说话,倒是第四排的另一个女人轻蔑地哼了一声，“谁不知道曹玉兰和秦老师之间的事儿啊？可惜啊,再怎么透题，也就只能考个90分罢了。”
什么事儿？透什么题？
你们在说什么？能不能把话说得明白一点啊喂？！
沈妙想来是走在吃瓜第一线的人,可此时此刻，她却像个找不到瓜吃的猹,急得直挠头。
可惜，沈妙和班里的人处得没那么熟，要不非得过去好好问清楚是什么瓜不可。
“透题？你别是瞎胡说的吧,有证据吗？”
“这
还要证据？你是不知道曹玉兰和秦老师的关系吧。”
“别的不说，分班考试曹玉兰的成绩只能进四班，短短一个月就能考到90分，除了提前透题，你还能想到别的可能性吗？”
“那万一是上次没考好，然后这次超常发挥？”
“你也说是万一了，那剩下的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呢。”
班里知道这个瓜的人不少，聊天时，大家都像是把对话加密了一样，只是不停地阴阳两人之间见不得人的勾当，完全说不到沈妙想要听的艮节。
沈妙平常最爱吃瓜了，但自从来辅导学校上课后，就一直沉迷复习。
想不到身边竟然有这么大的瓜，而且还是关于学生和老师的。
“他们说的八卦，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沈妙碰了碰陆鑫的胳膊，低声问道。
抬头眺了眼聚在前排聊天的人，陆鑫一边继续忙活着本子上那副没画完的画，一边淡淡地跟她解释说：“就是有人在传四班的曹玉兰跟秦叔关系不正常，具体说了些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啊？啥时候的事啊？”
“开学没几天就有人说了吧，”陆鑫风轻云淡地说，“当时知道的人少，就这一两周才传起来。”
沈妙：……
看来她是真的跟不上学校里传消息的速度了，这都过了快一个月，她才听说。
具体是什么情况，陆鑫知道的不真切，毕竟他也只是在学校偶尔听人说起，才拼凑出了大概的情况。
曹玉兰是四班的学生，今年三十九岁，是从萝县来参加考试的。
曹玉兰长得不算漂亮，但据说特别会来事儿，开学第一天就给班里的同学分发了自己亲手晒的地瓜干，还主动包揽了班里打扫卫生的活儿，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
而且她不止是对同学好，对各位来授课的老师也殷勤得很，有事没事就往办公室跑，经常帮着各位老师跑腿。
不知道是谁第一个发现了曹玉兰和秦效坤的事。
据说那是开学的第三天，有人撞见了秦效坤在放学后，跟着曹玉兰去了她的出租屋，并且在里面呆了一个多小时才出来。
从那之后，越来越多的人也注意到了秦效坤和曹玉兰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
曹玉兰往办公室跑得次数不少，但大多都是去找秦效坤的；每天曹玉兰都会多带几个鸡蛋，给班里早上没吃饭的同学，可也会专门给秦效坤塞几个……
要说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不正当的关系，那上上周末的夜自习怎么说？
每周末的夜自习并不强迫学生们来学校上，不过那天会有两位老师来看课，专门来解答学生们的问题。
那天晚上，又有人看到曹玉兰和秦效坤之间有不正当关系的证据：
曹玉兰从他办公室呆了好久，出来时眼角微湿、衣衫不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而且秦效坤这么严肃的一个人，对待谁都是疾言厉色的，偏偏在面对曹玉兰时会缓和几分语气，可不就是实打实地对她的偏爱嘛！
“那你觉得，曹玉兰和秦老师会是那种关系吗？”沈妙又问。
“肯定不是啊，”陆鑫回答得干脆，“秦叔他就不是这样的人，这都几十年了，从我小时候见他的时候，他和婶子的关系就一直挺好的，不可能会跟别人有点啥。”
不过话锋一转，他又说：“但该说不说，秦叔这个人确实挺有魅力，挺招人喜欢的，真要有女学生主动对他投怀送抱，也不是没可能。”
陆鑫是秦效坤从小看着长大的，秦效坤知道他是个什么脾性，同样的，陆鑫也知道不少秦效坤年轻时的“风流韵事”。
别看秦效坤现在年龄大了，三十多岁时是一表人才，很招医院里那些女护士的喜欢，来找他看病的女病人也常是眉眼含笑。
哪怕知道他结婚了有老婆，也总会有桃花贴上来，不过每一次他都会毫不犹豫拒绝。
想不到如今年龄大了，还能听到关于他和学生之间的黄谣。
但陆鑫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选择相信他的正直，所以学校里传得这些流言，他从来都没放在心上过。
“那你呢？”陆鑫反问沈妙道，“你觉得这事儿是真是假？”
沈妙不假思索道：“假的。”
“为什么？他之前可是故意为难过你哎。”
沈妙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于是平淡地哼了一声，“你真觉得他是故意为难我啊？”
到底是假为难还是真严厉，沈妙心里有一杆秤，陆鑫亦是一清二楚。
就算他在报道那天给了自己第一个差，分班考又给了第二个差，可那都是符合要求规范的，沈妙心里是不高兴，但不可否认的是，自己做得确实有瑕疵。
也正因为是真的严厉，不是为难，所以他才会在自己表现出色的时候，给予一张红卡奖励。
沈妙不是会轻易相信这些谣言的人。
况且以沈妙过往吃瓜的经验来看，两人要真有什么不当关系，肯定会躲着点学校的许多双眼睛，不至于让这么多人都看到。
所以，她觉得这件事大概率是场误会。
快八点的时候，秦效坤像往常一样拿着书本和水瓶来上课了。
不过今天，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短头发的中年妇女。中年妇女的手臂上除了挂着自己的包之外，手里还捧着一摞新的卷子。
直觉告诉沈妙，这个人就是曹玉兰。
可是她怎么跟着秦效坤一起来了？
两人在进门时，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曹玉兰的身上，有惊讶、有嫌弃，但每个人都把情绪藏得很好，没有被秦效坤注意到有什么异常。
“月考成绩大家都看过了吧。”
顺手把书本和水瓶放在桌子上，秦效坤开门见山地向大家说道：“这次综合成绩上90分的一共有三个人，除了咱们班的第一第二之外，就是原本在四班的这位曹玉兰同学。”
随着秦效坤的介绍，曹玉兰微笑着向班里的各位同学点了点头。
“经过我们几个老师的一致商议，决定从今天开始，让曹玉兰同学转到一班来，和各位一起学习。”
曹玉兰礼貌地向大家鞠了一躬，自我介绍道：“大家好，我叫曹玉兰。”
众人：？？？
转班？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啊。
入学的分班考试，为的就是将不同层次的学生分开。
一班的人水平整体偏高，目标就是为了要考试过线，平常的教学速度会快一点；
二班和三班的基础比较薄弱，大概率是没办法拿到证的，教学内容主要是查缺补漏为主；
四班则完全是来陪跑的，大多数人的学医时间都不久，这一期有所提高后，下一期要继续报名可能就会升到二班和三班。
曹玉兰可是四班的，以她的水平别说是一班了，能进二班都不太可能。
就因为这一次月考的成绩，直接把她从四班拉到一班？未免也有点太离谱了吧！
各位老师一起商议出来的结果？呵，谁会信？
谁不知道秦效坤在教学组中掌握着话语权，要不是他开口，各位老师怎么可能会同意一个水平远远达不到优秀的学生转到一班来？
就凭曹玉兰能转到一班来，她和秦效坤之间见不得光的关系也算是实锤了吧！
*
曹玉兰转来一班后，一下子就成了班里的焦点。
班里没什么人会跟她说话，一是不想沾染像她这么“不干净”的人，二是觉得她的水平太低，跟她交谈只会拉低自己的层次。
不过大家好奇的眼神，总会无时无刻地落在她的身上，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
曹玉兰学得很努力，可能是应了那句老话“笨鸟先飞”吧，她好像从来不需要休息一样，即使是下课她也总是捧着一本医书，而且还会用效率很低的学习方法，比如一遍遍
地把书上的内容默写下来。
她的问题也很多，每天早上上课前、每天夜自习之后，她都会拿出自己总结的问题簿找老师答疑，当然，找的次数最多的老师自然还是秦效坤。
她凭什么能转来一班？单纯只是学得努力吗？
可除了她之外，谁不是埋头苦学了好几年呢？谁不是一点点积累了这么多呢？反正谁都没看出来她有什么过人之处。
相反的，观察了她一段时间后，不少人更加觉得她不配留在一班了。
连最基础的问题都要问老师，连最简单的病例都要琢磨很久，这样松垮的基础怎么可能过得了资格证考试？让她来一班跟着学习，完全就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嘛！
曹玉兰每天都能总结出好多问题，但也不是总是能找到老师去解答，偶尔她也会找班里的同学请教，不过大家对她的态度……
“打扰一下，能问你个问题不？”
“我这会有点累，你去问别人吧。”
“问一下，这个……”
“别别别，这个题我也没听懂。”
难的问题不会、简单的问题不想，会的问题懒得说，总之没有人愿意浪费自己的时间去帮她。
碰了几次钉子后，曹玉兰也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只是她好像并没有“自知之明”，在明知道大家抵触她的情况下，还在不停地找人尝试。
她不是为了交朋友，纯粹是为了解决问题，只要能得到结果，她可以忍受嫌弃的白眼。
“弟弟？”
下课后，曹玉兰捧着书本来到了最后一排。
她早就想找陆鑫请教问题了，可平时课间陆鑫不是在睡觉，就是跑出去不见人影了，难得碰到他醒着还在班里，心情目测还不错，便赶忙过来碰碰运气。
“我能跟你请教几道题不？陈老师刚才讲得有点快，我没太听清。”
陆鑫微笑地回答道：“不好意思啊，下课时间我一般都用来休息，不看书。”
沈妙：……
何止是下课？就算上课时间也没见他动脑子听讲过。
虽说这只是个推脱的理由，但并不是针对曹玉兰，因为陆鑫对谁都是这样，不管是谁想要用交流问题的方式来跟他接触，他都会拒绝。
认识陆鑫这么久，反正沈妙是从来没见过他帮过谁。
天才嘛，连老师布置的一些小练习都懒得做，又怎么会帮别人解题呢？
倒是有几次，他主动提出可以帮沈妙抄错题，不过她拒绝了。
曹玉兰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失望，但还是礼貌地抬着唇角，“没事没事，学得累了是该好好休息一下。”
曹玉兰正要走时，沈妙主动放下了手里的笔，问她道：“哪道题？要不我来看一下？”
听到沈妙和曹玉兰搭话，霎时间，班里许多人都用一种异样的眼神朝她看了过来。
沈妙无视了那些目光，自顾自地把她的本子挪到自己跟前。
她早就已经摆烂了，就为着上次她拿了一张红卡，班里好多人都对她羡慕嫉妒恨，就算她手里还有两张黑卡，也抵消不了大家对她的排斥。
男人嘛，自尊心都强得很。
比不上陆鑫这样的天才可以接受，但考试超不过沈妙这个黄毛丫头，心里就不太平衡了。所以尽管大家表面上对沈妙客客气气的，实际上她还是能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敌意。
跟曹玉兰接触，无疑会加重大家对自己的厌恶。
但……无所谓啦~
反正她是来复习考试，不是来交朋友的，他们想怎么看自己都没关系。
倒是一旁的陆鑫，在用手托着下巴的时候，眼神里有一种意味深长的情绪。
“这个药方配得挺好的，不过我个人觉得，艾叶的份量可以多加一点，毕竟病患是女的，这样整体的药效可以偏温补一点。”
“那这一味换成党参可以吗？这样党参的药性可能会强一点。”
“我觉得没问题，要是换成给人开药的话，我也会用党参。”
“针灸的话，我爷爷教我的时候，是说要看病人的情况，不能一次性把针全部施完，就比如这个穴和这个穴，其实反应会挺大的。”
“对，所以你看我这么安排可以吗？先是浅灸这几个穴位，然后是……如果效果弱的话，再通电刺激一下。”
“可以呀，电针有时候治疗这种麻痹确实会有奇效。”
……
在讲题的过程中，沈妙发现曹玉兰的基础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差。
关于医书上的知识她掌握得很熟，就是涉及到实践方面可能稍微会欠缺一点。
与其说她是来请教问题，更像是来找她交流自己的一些不同见解，来听听针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思路。
别人的情况沈妙不清楚，不过在交流的过程对她的了解，沈妙觉得她的水平完全可以留在一班，她不敢说有多么优秀，但一定能超过一半的人。
把问题都问得差不多后，曹玉兰在口袋里摸了摸，拿出了两只红鸡蛋：“来，妹妹，吃鸡蛋？”
沈妙没有拒绝，道了一声谢后收下了鸡蛋，然后分给了陆鑫一只。
“用红纸煮的吗？”
看着有些掉色的蛋壳，陆鑫说道。
“嗯，我儿子今天过生日，就煮了一锅红鸡蛋。”说着，曹玉兰又从另外一边的口袋里摸出几块糖，“来，沾沾小寿星的喜气。”
接过糖时，陆鑫又不禁撇撇嘴：“甘草糖啊……”
沈妙：“咋了？”
“啊，没事儿，”陆鑫暂时把鸡蛋放在一边，剥了一颗糖放进嘴里，淡淡地说，“就是秦叔也爱吃这个牌子的甘草话梅糖。”
陆鑫太不会说话了……
沈妙原以为曹玉兰会尴尬，没想到她竟不在意，而且还顺着他的话说道：“是啊，我儿子平常爱吃糖，上次秦老师给他喂了一颗，他就也要吃这家的糖了。”
曹玉兰的语气坦荡，似乎并不怕被别人知道，而且看她说话的语气，好像是在说一件稀疏平常的事。
既然她没有遮掩，那么想来她和秦效坤之间应该会是清白的吧……
“刚才秦老师给她塞了张卷子，看见没？”
“班里谁没看见？这也太明目张胆了吧。”
晚上上夜自习之前，沈妙在上卫生间的时候，听到外面有人又在讨论秦效坤和曹玉兰的事。
一个女声、一个男声。
女人的声音在靠墙的那个隔间，男人的声音则是从隔壁男卫生间里传过来的。
真不容易啊，上个厕所都能聊上几句。
沈妙原想提醒他们一句隔墙有耳，但听到那个男人的声音是班里的副班长，沈妙就把要提醒的话给咽了回去。
都说女人爱八卦，其实男人真要八卦起来，嘴巴也不比女人的差。
这位副班长在班里的人缘好，跟谁都能说上几句话，自然能听到更多的消息。
“不止是卷子，”没一会，那个从隔壁传来的声音就来到了女厕所门口，“我跟你说，昨天晚上有人去秦老师办公室问题，还在门口听到里面有那啥的动静呢。”
“啥？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
“这胆子也太大了吧，那可是办公室啊，不怕被人看见吗？”
“害，年龄大了，就是爱玩得花。”
“真的是，说起来俩人也都是有家庭的，孩子也这么大了，非得搞破鞋，啧啧……”
“这曹玉兰看着就知道马蚤得很，说不定还不止一个男人呢。”
在隔壁偷听着两人说话，沈妙一直不敢出声，呼吸的声音都压低了几分。
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的夜自习曹玉兰确实去找老师办公室问题了，而且过了好久才回来，但好像不止是去找了秦效坤吧……
就在沈妙琢磨这消息是真是假的时候，站在门口的副班长忽然慢步地走了进来。
“你咋进来了？不怕被人看见啊。”
“放心，这还没上课呢，都去吃饭了，谁会进来？”
副班长一边说一边拉开了靠墙那处隔间的门，同时说话的声音也压低了几分，“怎么？难道你就不想我吗？”
“想……”女人多少还有些理智，半推半就地说道，“还是别了吧，要是被人看见就不好了。”
“没事，我们声音小一点就行。”
一切发生地太快，沈妙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那隔间里传来了一串窸窸窣窣的动静。
“我和你男人谁厉害？”
“你，你厉害，我的亲，你最厉害……”
“下次去你家好不？趁你男人上班的时候。”
“好……好……”
沈妙：？？？
呵，刚才还议论别人搞破鞋呢，这才多大一会，自己不也是水灵灵地就搞上了吗？

第87章 不干就不干
啪叽啪叽……
听着从隔壁传来的懊糟声,沈妙不敢出声、不敢乱动，蹲得脚都麻了。
她从来
没有想过时间会过得这么漫长。
早知道她就不听这个瓜了，就该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发出点声音,好让他们知道，女卫生间不是可以让他们颠鸾倒凤,不知天地为何物的地方。
就在沈妙以为,自己还要再继续遭受更长时间的精神折磨、耳膜污染时，从走廊里传来的声音总算是救了她一命。
“沈妙？”
是曹玉兰的声音。
铛铛铛……
站在卫生间门口，曹玉兰又敲了敲门，“你在里面吗？”
听到有人要进来,最里面那一格的暧昧戛然而止，他们不敢出声、不敢乱动,生怕被人撞破这见不得人的一幕。
但对于沈妙来说，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哎，在呢。”
沈妙也顾不得他们会不会尴尬了，赶忙回应了一声。
扶着墙板站了起来,她着急忙慌地推开了门,大气都不敢喘一声就冲了出去。
“咋了这是？上个厕所咋把脸给憋红了？”
沈妙擦了一把额头的细汗,主动挽起曹玉兰的胳膊离开道：“没事没事，就是有点热,咱们先回去吧。”
曹玉兰来找她，哦不,准确的说是秦效坤让曹玉兰来找她，是为了下一个实习周的事。
跟着曹玉兰来到秦效坤的办公室时,屋里正有四个人在等她，三个人是班里成绩比较好的学生，另外一个沈妙也见过几次,是来自省中医院的一位副主任医师。
等人到齐后，秦效坤把医院发下来的文件放在了桌子上：“市里鼓励各大医院开设义诊，方便更偏远的村镇就医，所以我的想法，是把下一周的实习改成参与到医院的义诊。”
这份文件是市里发到医院的，目的是为了给那些不方便就医的病人无偿提供帮助，提高一波医院的形象，同时让更多的人相信医院的权威性。
义诊不仅会安排测量血压血糖、视力检测、耳鼻喉检查这些西医相关的项目，当然也少不了中医来坐镇，毕竟中医只需要简单的“望闻问切”，就能诊出许多西医没办法轻易发现的疾病。
因为这是发到医院里的文件，所以参加义诊的医生肯定是以医院为主，不过可以请辅导学校的学生来帮忙、打下手，在能接触更多病患的情况下，也不算违反规定。
“人数有限，我只能争取到五个名额，所以是按照月考的成绩取了前五名，”秦效坤的目光在他们之中扫了一圈，“义诊的这几天要一直在外面忙，有谁不想去吗？”
排名第一的陆鑫从来不会参加这些实习。
很明显，这句话是在问沈妙的。
多半是因为上次陆江海的警告，所以这次要询问好自己的意见才会决定。
两人目光碰撞的时候，沈妙没说话。
她去！她肯定去！
忙点好啊，她可不想再去医院里闲得发霉了，她宁愿到处跑一跑，多见一些病人还能练习练习自己诊病的技术。
“那好，没什么问题的话，就让何医生跟你们说说需要做些什么，从明天开始，你们就要全部听何医生的安排。”
众人异口同声：“明白。”
确定好义诊的流程后，几人便回到班里继续上夜自习了。
沈妙只顾着沉浸在参加义诊的喜悦里，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们从门外进来时，那一束束投向他们的灼热目光。
“放学别急着走，有瓜吃。”陆鑫熟练地转着手里的圆珠笔，漫不经心地对她说道。
“啊？”
沈妙愣了一下。
不会是有人发现了，副班长和班里某个女同学在女厕所酱酱酿酿的事吧……
夜自习结束后，大家像往常一样站起来收拾东西，却没有一个人真的离开，就算有几个人背着包往外走，没过多久也再次折返了回来。
他们都在等某个人先走。
等老师和曹玉兰走后，资历最高、年龄最大的男人这才把门虚掩上，并且从书缝里拿出一封自己写了一整节夜自习的檄文。
“曹玉兰来咱们班已经快一周了，老师对她的额外照顾大家也看在眼里，但是我觉得，就算如此，也不能以牺牲咱们各位同学的权益为代价啊。”
“明天开始的实习周，说好了以成绩排名来分配，年级前五参加医院组织的义诊，但怎么能以月考的成绩为标准呢？分明应该以咱们的分班考为主才对啊，毕竟第一次考试的内容才是最全面的！”
男人今年得有四五十了，不知道是不是在家里当长辈当习惯了，说起话来拿腔拿调的。
听他磨磨蹭蹭地说了一大圈，沈妙才明白他的意思：
他看不惯秦效坤对曹玉兰的偏袒，决定联名上书向校长举报，揭发他们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男人说得情绪激动，简直跟几十年前站在高处宣讲的革命英雄一样，大到班级、小到自己，字字珠玑、有理有据……
洋洋洒洒地说了许多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还真有不少人的情绪被带动起来了。
或许是年龄比较小吧，沈妙和陆鑫不太能体会他们的那种情绪，更不懂班里就多了一个人而已，怎么就值得他们这么愤怒？
考证，又不像考大学名额是一定的，这个上了那个就会被挤下去，分明大家的机会都是一样的，就算曹玉兰中途插班也不至于像他们说得那么严重。
还有明天的义诊，既然是市里安排给医院的任务，当然要挑选成绩最好的人。
沈妙不说对班里所有人的情况都了解，但大部分的水平都是比不上曹玉兰的。
退一万步来讲，真要觉得她不配，那刚才直接跟秦效坤和其他老师说呗，背地里搞这一套，跟那些古板的封建残余有什么区别？
本以为光是听他们演讲一番就算了，没想到等演讲结束之后，还有联名签字按手印的环节。
当那张写了十几个人名、盖了手印的纸传到沈妙和陆鑫的桌子上时，沈妙一脸懵逼地对站在面前的副班长问道：“啊？每个人都要签吗？”
“这份联名书代表了我们班里每一个人的态度，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需要让校长知道，秦老师以权谋私的行为是不耻的。”
沈妙抱着怀里的包，没有要把笔拿出来的意思。
不耻？秦效坤和曹玉兰耻不耻不知道，但你刚才和班里某位同学在女厕所的事，是挺不耻的。
见沈妙半天没有反应，副班长又说：“虽然平常咱们的关系不算好，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一个集体，所以我还是希望你也能出一份力。”
“不用了，我不想签。”沈妙把那张纸推了回去，拒绝得干脆。
沈妙这句话一出口，全班的目光再次聚集到了她的身上。
沈妙：“我并没有觉得秦老师的安排有什么不合理，曹玉兰她是有参加义诊的实力的。或许她中途插班不合规矩，但我并不觉得班里多一个人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你们想要抵制她是你们的事，反正我不想签。”
“我来辅导班是来复习备考的，不是来加入什么大集体搞共同进步那一套的，所以……嗯，就这样吧。”
在说话时，沈妙全程都没有站起来，就这么平静地坐在位置上。
她懒得站，也不想搞得那么隆重。
说完，她就拿着包站了起来准备回家。
“沈妙，你这副既得利益者的嘴脸，真的很丑陋。”
“现在是没影响到你，但火真要烧起来了，没有人能逃得过去。”
“道不同不相为谋，算了算了。”
见沈妙不肯签字按手印，不少人都冷言冷语地讽刺道。
可惜，他们说的沈妙都不在乎。
反正他们的话不会影响到她的考试分数，也不会让她掉一块肉，说得再难听，在沈妙看来也不过是些无关痛痒的猪嗝狗屁罢了。
说呗~随便你们。
“你呢？”把名单挪到陆鑫面前，副班长又问。
陆鑫撇撇嘴，轻飘飘地把名单又推了回去：“我跟沈姐姐一样，不想签。”
他留下来只是想看戏而已，可没
说自己要参与进去，现在戏看得差不多了，也该走了。
说着，他便拎起包和外套搭在肩上，顺势拉住了沈妙的手腕：“你们继续吧，我们就不陪你们玩了，拜拜~”
“再见。”
沈妙冲他们挥了挥手，便跟着陆鑫一起潇洒地离开了教室。
听他们说了半天的废话，从教室出来时，已经快十点了。
叮铃~叮铃~
拨弄着车把旁边的铃铛，把车快速骑到沈妙跟前时，陆鑫及时攥住了刹车，来了一个还算帅气的漂移。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陆鑫邀请她道。
沈妙没有拒绝：“行。”
斜着坐上他的自行车，沈妙随便拉住了他衣服的衣角。
陆鑫这个人烧包得很，仗着自己已经上了他的贼船，还没骑出多远就开始炫技，来了个刺激地大撒把。
“姐姐你看，你会这招吗？”
沈妙：？？？
“哎呀，你好好骑！别摔了！”
陆鑫：“放心，我的技术好得很，实在怕摔的话，抱紧我就行。”
“不抱，”沈妙嘴上说着不抱，但两只手还是不由得抓得紧了点，“我跟你说啊，要是把我摔了，看我不捶你！”
“嘿嘿。”
学校里没什么人，随他怎么骑都行，等到快骑到校门口的时候，陆鑫这才重新握住车把，平稳地骑过了那几道减速坡。
路边的行道灯要比学校里的灯亮一些，而更明亮的，是那辆停在路边的黑色小轿车一直开着的车灯。
在校门口等了快一个小时，骆嘉麟几乎要把校门口那棵法桐树的叶子全部数过一遍。
来时他在路边买了两瓶冰镇汽水，一瓶已经喝完，另一瓶表面蒙着的那层水珠也消失得差不多了。
当沈妙从学校出来，骆嘉麟一眼就看到了她。
原本有些疲惫的双眸里陡然又燃起了一丝光亮，可当看到她坐在那人的自行车后座，双手紧紧搭在他的腰上时，心里的某一处又隐隐地不自在。
靠在路边的那束车光太刺眼，再加上时间晚了路上没什么人，沈妙也注意到了侧靠在副驾驶车门上的骆嘉麟。
“叔？你怎么来了？”
从陆鑫的后车座上跳下来，沈妙快步地朝他跑了过去。
重新站好，骆嘉麟从副驾驶座拿出那瓶变成常温的汽水递给她，“今天下班早，就想着顺道接上你。”
好久没有被家长接送过了，上一次好像还是八年前上高中的时候。
“谢谢叔~”
沈妙正好渴了，拧开瓶盖后，往嘴里猛倒了一大口。
“叔叔好！”
“嗯。”
陆鑫朝骆嘉麟恭敬地鞠了一躬，然后小声地向沈妙嘀咕了一句：“咳咳，叔叔看着挺年轻的啊。”
“嗯，辈分大。”沈妙回道。
比起上次在警局里见时，两人的关系似乎变得更亲近了不少，尤其是陆鑫看沈妙时的眼神，完全不像是那天被关在拘留室里的桀骜野狼，倒像是已经被成功驯服的小奶狗。
沈妙或许还没觉察到什么，但同为男人的骆嘉麟却可以看穿他心里的想法。
骆嘉麟帮沈妙把车门拉开，顺手将她的包拿起放在了后排：“时间不早了，走吧，回家了。”
“小笼包？！”
沈妙眼尖得很，一看就看到了座位上的牛皮纸袋，“是马记的吧？”
“嗯，我看他家还没关门就顺便买了两笼。”
“要吃一个吗？”
坐在驾驶座上，骆嘉麟一边系着安全带一边回道：“不了，你……”
“哎呀！谁允许你拿两个了！”
骆嘉麟：……
原来不是在跟自己说话啊。
转过头时，刚好看到沈妙的巴掌不轻不重地落在陆鑫的手臂上，那“狗崽子”也讨打得很，嘴里那只小笼包还没咽下去，就急着要把手里的另一只塞进去。
“我皱了~紫啧债见~！”
不等沈妙的下一个巴掌落下，陆鑫就蹬着自行车“咻”地一下逃走了。
看着牛皮袋里剩下的小笼包，沈妙这才递到了骆嘉麟面前，“叔，你也吃点？”
“不了，你吃吧。”
开车回去的路上，骆嘉麟主动找起话题，说：“我瞧着你跟陆鑫的关系好像还不错。”
“嗯，这小孩挺有意思的，人也好。”沈妙一边吃着小笼包一边说道。
她原本没想着能在辅导学校找到什么好朋友，但现在看来，凡事总有例外。
陆鑫的出现算是给她枯燥的生活带来了一点色彩，每天除了学习之外，跟他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也挺好玩的。
“哦对，”沈妙想起了明天的义诊安排，“叔，明天你早上几点上班？”
“不用太早，八点到警局就行。”
沈妙：“能捎我一段不？明天我们有义诊，我们得早起先去医院集合。”
骆嘉麟：“行，那我早上来接你。”
沈妙：“谢谢叔~！”
……
这次义诊的地点一共有四处，杏林医辅参加实习的几个学生分到了豫市西边的荷花镇，因为离得远，早上八点就要跟着医院的大巴车一起出发。
沈妙到得早，有骆嘉麟开车送自己，七点十分就到了医院门口，没过一会曹玉兰也到了。
趁着时间还早，他们便找了个早点摊买了点东西吃。
“怎么只有你们俩？”
眼看着七点四十五了，还是只有她们俩，负责带队的医生问道：“其他人呢？”
说好安排了五个人帮手，结果只有两个人？这是不是有点太离谱了。
人没到齐也就算了，要无偿分发的中药茶包呢？说好了医院出一部分，杏林医辅出一部分，怎么什么都没带来？
又等了快十分钟，还是没有人来，沈妙只好跟医生解释说：“我先回学校看一下，可能他们记错集合的时间了。”
骆嘉麟：“我送你。”
回到学校时，几个班的教室都是空的，只有一班坐得满满当当，就算没有老师在教室里讲课，他
们也自觉地各自复习着手里的医书。
“不是说好今天去义诊？怎么还坐着？”扶着教室的门，沈妙上气不接下气道。
大家好像是没听到她说话一样，自顾自地忙着自己的事，只有寥寥的几个人抬头看她，眼神里还满是不屑和冷漠。
沈妙直接来到那几人的位置上，试图把他们从椅子上拉起来：“快走啊？马上就要出发了？！”
“你自己去吧。”那人拒绝道。
另一个人跟着说：“要是曹玉兰去，那我们就不去了。”
这是他们抵制曹玉兰的方式。
昨天在秦效坤办公室的时候他们不说，但是有了班里其他人撑腰，他们自然就敢跟秦效坤对着干。
除非解除对曹玉兰的特殊待遇、惩罚秦效坤公私不分的行为，否则他们就会用自己的方式抗议到底。
幼稚！
沈妙真想破口大骂他们一声“幼稚”。
他们真的是来复习考试的吗？能跟着老师学到知识、应对考试不就够了吗？为什么非要把多余的力气浪费在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
算了，随他们吧。
来到存放药材的仓库，沈妙看到了昨晚由师傅们整理好的几只大麻袋。
一只里面装得是酸梅汤饮、一只里面是消暑解渴饮，还有另外几只也都是调配好的煮饮、冲饮药方。
这些原本都该由那三个男人来搬，但现在……
“我来吧。”
沈妙刚抓住其中一只麻袋的一角，从身后伸来的一只手，就轻松将二十多斤的重量给拎了起来。
“叔，你……”
“你帮我扶一下后面，”不等沈妙开口，骆嘉麟就急着吩咐她配合自己，“一次两袋，这样搬的速度能快一点。”
沈妙也顾不得跟他客气了，“嗯”了一声便帮着把麻袋扛到了他的肩上。
他的力气好大啊。
脱掉外套、捋起袖子，为了手臂不被束缚他还顺手解开了领口的几颗扣子。
看着骆嘉麟轻松地把两只几十斤的麻袋扛在肩上，走起路十分稳健的脚步，此时此刻，他的身型仿佛在一点点变得高大。
把麻袋扛下楼再背去校门口，只走了一趟，他身上那件浅蓝色的衬衫就有了好几块被汗湿的痕迹。
不过沈妙的注意力却没在他的衣服上，而是在扛起重物时，手臂上随之隆起的肱二头肌。
啧啧，这么大的力气、这么宽厚的肩膀，一定是干活的一把好手，不去农村种地拉磨真是可惜了……
帮人帮到底，把药材搬下来后，就已经快八点半了。
把沈妙送来医院时，门卫说大巴车早就出发去了义诊地点，还好沈妙知道地方，于是骆嘉麟便直接载着她去了荷花镇。
他们抵达荷花镇的时候，义诊的蓝色棚子已经搭起来了，想要来免费体检的村民也有序地排起了两条长队。
医生负责诊病，实习医生和见习生负责写药方、打下手，整个过程都是井井有条的。
唯独曹玉兰要比其他人更忙一点，因为沈妙和其他人不在，她只能一个人撑起他们所有的活儿，还好，她也有人帮忙。
“姐姐！”
是陆鑫。
看到沈妙从车上下来，陆鑫一边挥舞着手臂，一边朝她跑来。
“你小子不是不爱参加实习吗？”
把早就准备好的那瓶冰冰凉的汽水拿给她，陆鑫故作随意地说：“反正在家无聊，就来看看呗，看看附近有什么好吃好玩的。”
“你就知道玩，”沈妙拍了一下他的袖子，“快点，去帮着把车上的东西都搬下来。”
“好，遵命！”
陆鑫答应得干脆，骆嘉麟刚把后备箱打开，他就急吼吼地将麻袋给拎了下来。
骆嘉麟准备帮把手时，沈妙却把陆鑫给自己的那瓶汽水递给了他：“叔，你休息会吧，让他来干就行。”
“是啊，这点小活儿，交给我们年轻人就行。”陆鑫来回活动着手脚道。
骆嘉麟：？？？
嗯？年轻人？
拧开汽水瓶盖，骆嘉麟淡声道：“袋子多，你一次扛两袋能搬得快一点。”
“行，我试试。”
陆鑫身上的力气啊，打架行，要让他干活……
“嘶？！”
沈妙才刚要帮着将第二只麻袋放上去，几十斤的重量就差点把陆鑫的小身板给压倒了。
陆鑫：“不行不行，太重了。”
沈妙：“不着急，要不你还是一只一只地搬吧。”
骆嘉麟没吭声，只是浅笑着扭过头喝了一口瓶里清凉爽口的汽水，然后悠长地叹了一口气：
年轻人？呵，这“年轻人”也不怎么行啊……

第88章 死也得拉个垫背的
第一天的义诊,比沈妙想象中的收获还要多。
因为是市里组织的公益活动，还有免费分发了一些中药茶饮，所以有不少人都积极主动地来参加,就算身上没有什么明显的病痛，也会让坐诊的大夫摸一摸脉。
沈妙和曹玉兰没有行医资格证,按理说是不能给人治病开药的,但出来义诊却给了她们很好的机会，反正不用写药方，她们不过是和大爷大妈们“闲聊”几句罢了。
趁着出来义诊，沈妙也特意留意了一下曹玉兰。
望闻问切,每一个步骤她都很娴熟，完全不像是第一次行医,一些没病的病人向她询问一些养胃、养身的食疗方子，她也能洋洋洒洒地写出来好几种，甚至还会特意标注食物之间的禁忌。
中午吃饭时，沈妙在跟她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她在她们老家当了好几年的赤脚大夫,经验不比班里那些人少。
曹玉兰的命苦,第一胎是个女儿，第二胎好不容易生下个男孩,结果孩子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狠心的丈夫抛下她们娘儿仨就跑了。
曹玉兰没有再嫁,就这么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长大。
一开始她学医是为了能自己给儿子治病，后来意识到自己的医术有限,便靠着行医来赚钱，想着多攒一些钱带孩子来大城市治病。
一万块，曹玉兰用十年的时间终于攒下了一万块。
于是在两个月前,她便拿着这笔钱，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了豫市求医。
可是，不管是西医还是中医，对待小儿麻痹这种疾病皆是束手无策，只能悉心地养着。
为了以后能够真的靠医术立业，赚更多的钱，让女儿和儿子生活的更好，曹玉兰决定留下考证，把自己老家那个不太正规的小平房，变成挂着执业证的合规小医馆。
“别，千万别用同情的眼神看我。”
曹玉兰慌忙放下了捧着盒饭的手，下意识想去阻挡沈妙朝自己投来的目光：“妹妹，我跟你说这些不是想卖惨什么的，我不惨，一点都不惨，我们娘儿仨的小日子过得好着哩。”
曹玉兰不需要同情。
她有本事、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有可以独自扛起一个家的肩膀，对她而言，自己已经比世界上的很多人都要幸福了，有什么好被同情的？
扭头瞧了眼去小卖部买水还没回来的陆鑫，曹玉兰又从口袋里摸出一只鸡蛋，塞给了沈妙，说：“你可别跟别人说，我不想太多人知道。”
今天早上出门她没来得及煮太多，来时的路上分给了同行的医生们后，就只剩这一个了，正好可以给沈妙的盒饭里加个菜。
“放心，我嘴巴最严了~！”收起了眼神里的情绪和那枚鸡蛋后，沈妙笑着对她说道。
剥着手里的那只鸡蛋，沈妙不禁又问：“姐，我瞧你医术挺好的，基础知识也不差，怎么分班考试你会去四班？”
“唉，”说起开学的分班考，曹玉兰不免觉得遗憾，“我们住的那栋楼有一户家里电线着火了，连着少了好几家，妞妞吓得赶紧带着弟弟往外跑，结果不小心把脚给扭了。”
那天上午曹玉兰正在答题，是邻居从诊所跑来找她，她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三张卷子只写了两张，因为儿子出来时呛
了烟，下午曹玉兰又带着他去医院检查，所以老师问答和实践也没参加，这才分到了最差的那个班。
“我是想着分不分班的没啥区别，都是学嘛，学好自己的就行。不过秦老师知道我家情况后，还是希望我能来一班，说一班的复习节奏快，一遍过的机会更大一点。”
沈妙有些惊讶，“秦老师？”
曹玉兰只是笑笑，然后继续说道：“我知道班里那些人背地里是怎么说我和秦老师的，虽然秦老师凶了点，但真的是一个很板正的人，心好人也好。而且我们俩之间也是清清白白，一粒沙都没有。”
秦效坤是在看到她的答题卷后，叫她去了办公室询问情况后，才知道了她们家的事。
是秦效坤给她介绍了几个康复科的医生，让她有机会带儿子见更好的医生；
也是秦效坤把自家孩子小时候的书拿给她，让她女儿有机会能学习认字；
还是秦效坤给她提供了一次换班的机会，让她可以来到更合适自己的集体。
秦效坤没有把她所需要的硬塞给她，仅仅是给了她一个又一个的机会，至于能不能把握住，就全看她自己的本事。
秦效坤要比沈妙想象中更加地热心肠。
谁说他总是一副冷冰冰的臭脸？分明也是会关心人、帮助人的。
“那你和秦老师的事儿都传了这么久了，怎么不出面解释一下？”沈妙又问。
“秦老师不让我解释。”
沈妙：“为什么？”
曹玉兰耸耸肩，“不清楚，秦老师一直交代我，让我不要管他们说什么，也不需要主动跟任何人解释。”
说着，她不禁又叹了一口气：“只是没想到不解释的后果这么严重，实习周都不来参加。”
这次义诊，是秦效坤从省中医院争取来的名额，说是以“志愿者”的身份，但也是一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结果可倒好，定下了五个人，就来了三个人，真正能帮得上忙的只有两个……
说得难听点，这不就是典型的“给脸不要脸”吗？既然不来人，那要这个机会干什么？
尽管沈妙和曹玉兰的表现不错，其他人没有来，医生他们也没有明说什么，但从他们的脸色还是可以看出来心里的不满。
想来回去后一定少不了一场问责。
唉，说来也是可惜，要是秦效坤早早地把他和曹玉兰之间的事说开不就好了？这样一来大家就不会有这么多的误会了。
可是沈妙却隐隐觉得，这件事是秦效坤故意这么做的，至于原因……
下午六点，医院的大巴车踏着渐渐西沉的夕阳，将这次参加义诊的医生们送回了医院。
一般在实习结束后直接回家就行，但到了医院后，医生却通知沈妙和曹玉兰回学校一趟。虽然没有让陆鑫去，但预感到有热闹要看的陆鑫也跟着一起回去了。
这一周，各个班的人都去实习了，中医的六层楼里都是空荡荡的，只有二楼最靠前的那一间坐满了人。
和早上沈妙来时的气氛有些不同，即使屋里的人各个都还在低头学习，但屋内的气压明显变得更压抑了。
当沈妙他们推门进来时，不少人都抬头看了他们一眼。
是抱歉？是自责？还是懊恼？
情绪太多了，沈妙一时也难以把他们眼神中的情绪都分辨清楚，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每个人都后悔了，为他们今天的所作所为而感到后悔。
教室里没有老师，但是前面的讲桌上却放着一只厚厚的文件夹，文件夹的旁边还放着一只玻璃水瓶，只是因为放了好久，杯子里的水已经凉透了。
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又等了好久，差不多窗外的天都黑透了，几位教学组的老师才从走廊里经过，最后推开教室的门。
“学了一天，大家的收获一定很多吧。”
端起讲桌上的玻璃水瓶浅浅地喝了一口，秦效坤并没有生气，只是阴阳怪气地说道：“一定是书里的知识很重要，所以大家才会放弃实习的机会，选择留下，对吗？”
教室里鸦雀无声，昨晚说好了要反抗、要抵制的那些声音也哑了火。
“看在大家这么努力好学的份儿上，我和各位老师也觉得应该给你们一些嘉奖才对。”
不急不缓地将那只文件夹撕开，秦效坤从里面拿出了厚厚的一沓黑色卡片，“下面，我念到名字的同学请上来领取你们今天的奖励。”
“王敏生。”
听到自己的名字从秦效坤的口中念出来，坐在第一排的男人不由得颤了一下。
什么奖励？呵，这和阎王点卯有什么区别？！
尽管再不愿意，王敏生还是老老实实地走到了讲台前，从他的手里接过了那张黑色卡片。
“恭喜，领到了属于你的第一个‘差’。”
沈妙：？？？
秦效坤是有点阴阳水平在身上的，能把对人的惩罚说得这么搞笑。
“赵顺福。”
紧接着，第二个人也上台领奖了。
“学得不错，以后一定要继续努力。”
赵顺福：……
接下来是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几乎每个人从秦效坤手里拿过“差”的时候，都要听他阴阳一句，但是即使是这样，也没有一个人敢还嘴，反而还要乖乖地鞠躬向他说一声“谢谢老师”。
昨天在教室里义愤填膺的那群正义人士，好像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逆来顺受又听话乖巧的小羊羔。
沈妙好像知道秦效坤叫她们回来是干什么了。
看戏，看这一出好戏。
她们顶着大日头在外面忙了一天，回来看他们乖乖受训，也算是放松的一种方式吧。
“沈妙。”
沈妙正在小纸条上跟陆鑫写字聊天呢，听到秦效坤叫到自己的名字时，可把她吓了一跳。
“在！”
“过来。”
沈妙：……
别吧，今天她可什么都没干啊，就算这“差”是群发的，也不能发到自己头上吧……
看到沈妙站起来，陆鑫刚捂起嘴准备偷笑，紧接着下一秒，秦效坤也把他给喊了起来，“陆鑫，你也跟着过来。”
陆鑫：？？？
这下沈妙心里平衡了。
嗯？让你幸灾乐祸？要死一起死！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到讲台前，准备接受命运的审判时，秦效坤却从剩余那一沓的黑卡下面拿出了两张红卡，依次递到了他们的面前。
是红，红卡……
不是“差”，竟然是“奖”？！
看着红彤彤上面还写着金色字体的卡片，沈妙呆愣了半天，忘了要伸手去接。
“嗯？不想要？”
“想，想想想！”
还是陆鑫的反应快，不仅主动帮她接过了那张红卡，还扶着她的后背一齐微微躬身向秦效坤道谢道：“谢谢老师！”
拿着红卡回到座位上，又是过了好半天，沈妙才缓过神来，反复地打量着手里那张卡。
这是她的第二个“奖”，只差一张，只差一张就能拿到奖学金了！
指尖一遍遍抚过卡片上的字，沈妙疯狂上扬的嘴角怎么都压不住。
再次抬头时，依旧有不少目光在偷偷看向她的方向，不过这次，他们的眼神里没有了上次的羡慕和嫉妒，有的只剩下可惜和遗憾。
隔了好几个座位的曹玉兰不方便出声，但还是微笑着朝她比了个嘴型：恭喜~
奇怪，如果说参加义诊就能有红卡奖励，为什么曹玉兰会没有呢？
没有黑卡、没有红卡，她成了班里什么都没得到的那个人。
将所有的卡片都分发下去后，秦效坤又端起水瓶润了润嗓子：“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得到这个‘差’吗？”
全班一片寂静，只有寥寥几个人点了点头。
拿出那张签了二十八个人名，印有二十八个手印的“请愿书”，秦效坤不禁发出了一声冷笑，同时对一旁的几位老师说道：“我记得咱们杏林医辅是个补习辅导学校啊，怎么还整上民国时期，动不动就罢工罢学
的那一套了？”
“怎么？你们一个个都是来闹歌命，稍有不顺意就要集体起义造反吗？！”
秦效坤忽然提高的声调，把所有人的头都压低了，甚至还有些人的脊梁也跟着弯了下来。
“你们是医生、是大夫，你们聚在一起到底是为了考证？还是路见不平就替天行道的？”
“为了一点捕风捉影的消息就闹抗议，这是一个医生应该做的事吗？”
“好，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和曹玉兰同志有点什么见不得人的关系，那你们就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丢下自己的饭碗、抛弃自己的责任了？”
“幼稚！相当幼稚！”
有人不服地说：“那你为什么不解释？”
“是啊，你要是解释了，我们也不会……”
“我凭什么解释？”秦效坤打断了那人的话，“我是你爹？还是你儿子啊？我的生活，我的隐私，凭什么要跟你们解释？难道我吃个包子是什么馅的都要分享给你们听？”
秦效坤是来当老师的，他的责任就是尽量给每一位学生提供帮助，他跟学校里的老师不一样，在座的也不是学校里的未成年，所以他的一举一动不需要任何人的监督。
一个负责教，一个负责学，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其他任何行为都无需被干预。
“你们私下怎么传我都不在意，毕竟你们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成为医生的，等考完试，不知道有多少人要继续回去当赤脚郎中，所以嘴巴碎不碎的跟我没关系。”
“但是你们抛下应负责任的行为，我没有办法原谅。今天还只是个抗议书，那等你们哪天真的成了医生，是不是可以直接抛下病房的病人，任凭病人疼得死去活来也要维护自己所谓的‘利益’？”
这是秦效坤设置的一个考验，考验的是他们的医德。
秦效坤怎么可能没听过学校里关于自己和曹玉兰的谣言？
一开始传出来的时候，他也想过要澄清，但当谣言传得越来越离谱的时候，他却有了另一个想法，那就是谣言扩大，这样就能看清楚哪些人的心思是真的在学习上。
最后的结果很明显，几乎全军覆没，其他几个班的学生倒是没有像他们胡闹，不过如果同样身在其中，想来他们也难以幸免。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没能通过他的考验。
陆鑫没有签字他是能预料到的，毕竟从小看着他长大，两家又经常联系，他自然知道自己不可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而沈妙……
因为这样那样的关系，他以为沈妙会很“恨”自己，或者多少会对自己不太满意，没想到她竟然也没有在请愿书上签名。
看来他并没有猜错，沈妙确实是个明事理的，那自己的一片苦心也总算没有白费。
随后，秦效坤又将一份分班考的试卷拿了出来，随便放在了第一排的桌子上，“这是曹玉兰同学分班考试的真实成绩，对她来一班有什么异议的，可以看看她的水平。”
“有谁觉得有什么不服吗？”陆鑫的语气重新变得平和，“委屈？不甘心？都可以提出来。解决办法也是有的，要么换班，要么退费退学，你们看着选。”
服，都服。
传老师和学生的黄谣是他们的错；误会了曹玉兰也是他们的错，所以没有什么不服气的，只是这一张黑卡的份量有点太重了，他们一时不太能缓过劲儿来。
“既然没有什么不服，那这周的实习，还能好好进行吗？”
“能。”众人异口同声地拖长音道。
把事情解决完后，轮到各位老师重新安排后面今天的实习了，沈妙和曹玉兰她们继续参加义诊，所以不用听安排，直接可以离开。
出门准备回家的时候，沈妙从口袋里摸到了一张单子。
那张单子是把药材拿去义诊现场，医生签字的签收单，需要拿回来给秦效坤的。
于是沈妙就让曹玉兰先走了，自己去给秦效坤送单子。
来到他办公室的时候，他的办公室没有人，听另一位老师说，是副校长陆江海把他叫走了。
担心秦效坤一会可能直接离开，沈妙就又来到了副校长室找他。
“你就这么确定，这件事跟沈妙没关系？”
还没进门，沈妙就听到里面传出了自己的名字。
把秦效坤面前的茶杯续满，陆江海用蜘蛛吐丝般的语气，继续说道：“我可听说沈家这丫头好事得很，你和那女学生的黄谣传得这么大，没准啊，就是她在背地里推波助澜呢。”
沈妙：？？？
秦效坤：“不会，她不是那样的人。”
“你咋知道？”
陆江海哼了一声，“要知道，知人知面不知心。当初她爷不也是吗？传得什么菩萨心肠、心地善良，可不还是没有教你？”
“我从小就认识他，他们家啥人我可太清楚了，一个个都自私得很，你心里可得有点数。”
秦效坤没有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只是默默地喝着他倒给自己的茶。
此时此刻的陆江海，像极了电视剧里那种卑鄙无耻的小人，完全不像平时面对沈妙时慈眉善目的模样。
想想之前他在医院关心自己的模样，还有第一次见面时和善的态度……
呵，分明心里厌沈家厌得要命，还要装出一副多年老友的模样，他一定是累坏了吧。
“这两张红卡我就不说啥了，第三张别再给她就行。”
“嗯……我觉得如果她有资格，给她也没什么关系，”这次秦效坤没有沉默，而是委婉地回绝了他的要求，“学校也不差这点奖学金，她能拿到也是她的本事。”
“这是钱的问题吗？”
秦效坤又继续解释：“沈家自己要开医馆，不会来省院的，大家以后还是井水不犯河水。”
“你呀你，脑子就是……唉！”
陆江海不知道该怎么提点他，只是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我倒也不是让你多难为她，该教还是得教，但多少也得……想想老沈当年是咋对你的，因为他，你走了多少弯路？浪费多少时间？……是吧？”
有些话不好说得太细，说得太清楚就没什么意思了，只能这么旁敲侧击地暗示。
秦效坤明白他要说的意思。
他希望自己不要让沈妙过得太顺利，多多少少要让她经受一些磕绊，最好还能“意外”摔个大跟头。
将茶杯里的茶水一饮而尽，秦效坤微笑着将茶杯推了回去，“我明白了。”
“嗯，明白就好。”
秦效坤又说：“不过既然我是老师，那以后我要怎么带学生，也该由我说的算，您说对吧？”
“你这么说是啥意思？”陆江海不悦道。
“我的意思是，我会平等地带好每一个学生，其他的事，您就不必特地费心了。”

第89章 我喜欢你
义诊不像在医院实习,可以时不时地休息，往往一坐就是一上午，碰到一些身体不太好不方便出门的,还要跟着医生上门问访。
周一去了荷花镇，周二到了三里铺,周三又转战陈家屯……
短短的几天里,他们轮流在好几个地方都搭了义诊的棚子。即使沈妙她们只是来帮忙的，也差不多摸了几百次脉，开药方的纸更是撕了厚厚的一本。
许久没看病，这下可算是把之前欠的都给补上了,沈妙之前在村里开堂坐诊都没有这么累过。
谁也不是铁打的不知道累，义诊的医生每天还轮换呢,更何况是来帮忙的“实习生”？
想着沈妙他们跟着连轴转了好几天，到了第六天，就没再让他们来了，而是让他们好好地在家歇个周末,免得下周开始埋头复习的时候没精神。
回学校收拾东西的时候,沈妙正巧碰上了陆鑫。
不知道他是不是特意在教室等着,一见面就喜滋滋地对沈妙说道：“姐姐，我明天过生日~”
“哦,那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哈。”沈妙把桌堂里的几本书拿了出来，不冷不热地回了他一句。
不是沈妙不替他高兴,只是忙了一天她实在是有点累了，很难提起精神。
陆鑫这一周还是没去实习,就第一天和第三天趁着热乎劲儿跑来了一上午，其他时候不知道跑去哪玩了。
别看他年龄小，要是他像自己连续几天在外边坐上十个小时,也会被掏空“精气”的。
帮着把书一本一本地拿出来，在递给她的时候，陆鑫又问：“明天你有什么打算吗？”
“准备回家呆两天，一个礼拜都没回去了。”
陆鑫：“上午吗？”
“嗯。”
见陆鑫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失落，沈妙问他道：“怎么？是想请我吃饭吗？”
“你要回家的话，就算了，等你回来了吃也行。”陆鑫挠挠头，试图缓解尴尬。
“明天可是你十八岁的生日哎，你家里人难道不给你办个生日宴什么的？”
陆鑫没说话，只是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百元大钞放在桌子上，“呐，我的生日宴。”
沈妙：？？？
整整十五张，一千五百块……
陆家在去年添了个孩子，是陆鑫同父异母的弟弟。
孩子还没满周岁，最近他后妈的身子又不舒服在住院，一家人的眼珠子都在他们娘儿俩身上盯着，实在提不起给他过生日的兴趣。
远在大洋彼岸的母亲倒是惦记着他，可离得太远没办法赶回来，只能打个电话聊表对他的关心。
正好，陆鑫也不想在这个不完整的家里过生日，便向他们要了钱准备出来自己过。
既然沈妙没时间……那他就找高中的兄弟们吃个饭，虽然他们要准备明年高考，白天要待在学校上课，但等晚自习的时候应该会有时间吧。
“那我明天就不给你留蛋糕了，等你回来的时候再单独请你吃。”
陆鑫的这句话听起来随意，不过沈妙还是听出了他的遗憾和孤单。
“其实我后天回家也行，”沈妙把包又放回到桌子上，“明天有什么安
排吗？带我一个？”
陆鑫微苦地抬了抬唇角：“我没事儿，不用这样，你还是回家吧。”
“哎呀，少废话。”
沈妙把那一沓票子拿起来，反反复复地搓了一遍，“你就说什么安排就行了，吃饭？唱歌？还是看电影？”
陆鑫是沈妙来辅导班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跟她关系最好的人。
尽管陆鑫自己在学校不读书、不学习，却从来没有影响过她，偶尔还会给自己带些好吃的零食。或许祖辈上有什么不愉快吧，起码沈妙从来没有把他当成过敌人。
十八岁的成人礼挺重要的，该有的仪式感可不能缺。
双手撑在课桌上，陆鑫仔细想了想：“嗯……暂时还没想好，等明天再说吧。”
“那这样，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就交给我来安排。”
沈妙把钱的一半收在了自己手里，然后把另一半塞回到他胸前的口袋，主动提议道，“你明天就只需要乖乖跟着我，然后做好疯玩一天的准备就行。”
“好！”
玩？
沈妙怎么可能知道该怎么玩？
整天不是在辅导班学习，就是去医院实习，她都快忘了自己有多久没好好出去玩过了，再加上这一周的义诊……她实在想不出该怎么安排明天的行程。
还好，沈妙身边可有个“大玩家”，要说该怎么玩，怕是没什么人能比他更懂了。
“死丫头，还知道给我打电话呢？”
刚听到沈妙的声音，姚恒就气吼吼地骂她道：“我还以为你快把我给忘了呢。”
“错了错了，哥，我错了。”
沈妙道歉挺积极，等过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并不是不占理的那一个：“欸？等等……我上个月给你打电话要你出来吃饭，好像是你拒绝的我吧？还有上上次我约你去看电影，你也说没空。”
姚恒嘴硬得很，就算是被沈妙揭穿了，也死活不认错，反而开始找借口道：“害，这不是工作太忙了嘛，你也知道，我这工作忙起来都没个白天黑夜的。”
姚恒换工作了。
谁说销售最锻炼人？除了加速生命消耗之外，完全没有半点能锻炼人的地方。
从去年的销售岗辞职后，姚恒当上了豫市某位小明星的运营，听说那小明星还是他的大学同学。
为了能够提高自己的名气，小明星经常要参加一些市里或者省里的歌唱节目，而她身边的这一圈人，则全都要跟着她一起忙工作。
所以即使同在一个城市，他也抽不出太多时间和沈妙见面。
同样是忙，但姚恒很喜欢这份工作，能学到的东西也比销售多了不少。
姚恒原本就爱玩，又当上了给小明星安排行程的运营，让他来帮忙安排明天陆鑫的行程简直不要太合适。
在沈妙说明情况后，姚恒答应得很干脆，挂断电话后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按照沈妙给的七百块钱预算，制定了整整一天的行程安排。
“世纪欢乐园的票我帮你们订过了，明天早上你们九点半到就行，到检票处报我的名字门卫会把票给你们。”
“一些需要额外收费的票我也跟人交代过了，还是报我的名字就能拿票，但排队还是要正常排的。”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你们就去二区的豪佳庭牛排店，经理那边我打过招呼了，点什么都是七折。”
“哦对，晚上我还安排了烟花，不过就十响，凑合看吧。”
……
姚恒把什么都给他们安排好了，比起在城市里到处乱无目的地乱跑，不如在一个地方彻底玩尽兴。
这份运营的工作让姚恒认识了不少人，来回打几个电话就能安排妥当，而且每一样都没有让他们掏钱，只说烟花需要他们自己付大概几百块的费用。
把姚恒说的这些一笔笔地记在本子上，沈妙向他道谢道：“谢谢哥~就知道你最好啦~！”
“咦……少来这套，”姚恒可受不了这么肉麻的话，“再过几个月我也该过生日了，到时候你好好给我安排就行。”
沈妙：“放心，这次我一定提前做准备，包你满意！”
*
第二天一早，沈妙和陆鑫在学校门口集合了。
陆鑫换了一套新的衣服，还和他平时的风格一样，是蓝白的浅色系，不过要更休闲一点，头上的鸭舌帽也多了一抹红。
世纪欢乐园是去年建好的，陆鑫来玩过几次，但他还是对今天沈妙的安排充满了期待。
拿着门票进园后，因为有姚恒的安排，几乎每一个项目都不怎么需要排队。
刺激的海盗船、童趣的旋转木马，还有吓得人练练尖叫的鬼屋……这是沈妙第一次来，也算是借了陆鑫过生日的光，她才能玩得这么开心。
中午他们去餐厅吃了牛排后，下午又去大剧场看了演员们演的童话剧，不知不觉时间就来到了晚上，天色黑透后，游乐园里的彩灯也纷纷亮了起来。
看烟花，自然要在最宽阔的地方看才有意思。
于是沈妙便拉着陆鑫去做了摩天轮，还跟放烟花的师傅们说，一定要等到八点整，他们快要升到最高处的时候再点火。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坐在摩天轮上，沈妙将提前准备的小蛋糕拿出来，点上蜡烛后给他唱了一支生日快乐歌。
双手捧着小蛋糕，就在他们快要升到最高点时，沈妙温声对他说道：“许个愿吧。”
“嗯。”
嘭……啪！
玻璃窗外，烟花迅速升空后，在黑暗中绽放出了一朵绚丽而明亮的花。
一朵又一朵，红的黄的蓝的绿的，各种各样的光斓团簇看得沈妙目不暇接。
“烟花好漂亮啊……”
如痴如醉地看向与自己近在咫尺的光点，这种梦幻的感觉让沈妙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陶醉的笑意。
这时候，她身旁的陆鑫倏地温声叫了她一声：“姐姐。”
“嗯？”
“我喜欢你。”
沈妙愣了一下。
她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转过头看向陆鑫的眼睛，沈妙再次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四目相对，陆鑫一字一顿地重复着刚才的那四个字：“我，喜，欢，你。”
前一秒还沉浸在浪漫氛围中的沈妙，下一秒立刻将情绪抽离出来，同样也回了他四个字：“你有病吧？”
“我说真的，没有开玩笑。”
将身子完全偏转过来，陆鑫双手紧紧握住沈妙的手，试图让她感受到自己最真实的体温、最真实的感情：“我是真的喜欢你，想跟你……”
“停停停！”
沈妙打断了他要说的话，一边把手抽出来，一边拉开了和他之间的距离：“我是蛋糕吃醉了？还是高空脑子缺氧？我比你大了整整八岁，要是我当年努努力，儿子说不定都跟你一般大了。”
你的喜欢，我的喜欢，好像不一样。
沈妙是把他当“儿子”一样看待，陆鑫可倒好，竟然想把她当成女朋友？！
八岁，听起来没那么大，但相处起来就跟带小孩没什么区别，无非是个子比自己高了半头的小孩而已。
陆鑫：“哪有那么夸张，我现在成年了，就算差了八岁，咱俩也算是同龄人。”
“……”沈妙有点无语，“那你说说，你喜欢我什么？”
“就是喜欢你这个人啊。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挺有意思的，完全不像我爷说的那样，又土又傻是个闷墩书呆子，后来接触的久了，就越来越觉得你人好、性格好。”
“我喜欢跟你在一起，感觉只要能陪在你身边，干什么都很有意思，有时候光是想起你，就会觉得很开心。”
陆鑫如数家珍地列举着沈妙的优点，像极了小学生写作文，前言不搭后语的叙述虽然看着乱糟糟的，但却能感受到字里行间的情绪。
他的喜欢像小孩一样，很纯粹，完全就是喜欢沈妙这个人。
喜欢她高兴、喜欢她生气，只要是她这个人，不管是什么情绪他都喜欢。
尤其是
今天沈妙特地留下来陪他过生日，陪他坐过山车、海盗船，陪他一起看舞台剧……仿佛那丢失了很久的快乐，又在不知不觉之间自己找回来了。
看着他清澈双眸里装着自己的影子，听着他最真挚的语气，沈妙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仔细想想，他好像确实从一早就没有把自己当成普通朋友。
就像他说得那样，一开始是以为自己“又土又傻又闷墩”，所以把自己当成了好玩的玩具，可后来接触之后发现自己并不是陆江海说得那样无趣，于是便转换了看自己的目光。
先不管陆鑫过往的情感变化了，单说现在，沈妙是一点都不喜欢他的。
尽管陆鑫长得确实有点小帅，是沈妙学生时期会喜欢的阳光开朗大男孩，但她确实对他没有什么感觉，只把他当成了一个有趣的小弟弟。
“可是我不喜欢你，怎么办？我不想跟你在一起。”
陆鑫耸耸肩，语气轻松道：“没关系，我会慢慢追你的，说不定哪一天你就喜欢上我了。”
沈妙：？？？
所以，这是不是代表着他打算死缠烂打了？
长长地做了个深呼吸，沈妙伸出了右手的食指，严肃地对他说：“我跟你明说吧，我现在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考证上，没有什么心思谈恋爱，也不想陪你瞎胡闹，如果你影响到我，我……”
“我知道我知道，”陆鑫握住了她的手指，“放心，我绝对不会打扰到你，也绝对不会让你分心，我会安安静静地陪在你身边，保护你、照顾你的。”
沈妙：……
这句话有点不太符合他的年龄，这么有担当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听着多少有些奇怪。
“那你打算怎么‘照顾’我？”沈妙又问。
见沈妙没有再拒绝自己，陆鑫的脸上再次洋溢起了欢喜的笑意，“唔，以后你就知道了。”
沈妙忽而想起了自己上学时的青涩时光。
虽说她不是什么班花、校花，可上学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追她的。
追她的人不少，但没有一个人她能看得上，她并不觉得自己眼光很高，只是单纯不喜欢。
于是那些男生在意识到沈妙是块“捂不热的石头”之后，纷纷没追多久就放弃了。
最长的一个人是追了她一个月？
嗯，该说不说，那一个月她过得挺好的。
那人是班里的好学生，帮她写了整整一个月的数学作业和历史作业，后来意识到沈妙只是把他当成“工具人”便放弃了。
也不知道这次陆鑫会坚持多久……
*
陆鑫说到做到，既然答应了不会影响沈妙复习考试，就真的没有拖累她。
他追求沈妙的方式很简单：早上给她带饭，中午给她带水，晚上骑车送她回家，与其说他是想当男朋友，更像是想成为一位合格的保镖。
除此之外，他还会帮沈妙抄录要记的笔记、会帮她跑腿去书店买书，好像只要能帮到沈妙一点，对他来说就是很幸福的事。
沈妙也逐渐习惯了他对自己的好。
陆鑫很有边界感，不会打着追求她的旗号去勉强她做什么，甚至当沈妙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自觉地“隐身”，等到她的情绪缓和一点后才会再凑过来哄她。
学校里不少人都注意到，陆鑫最近突然对沈妙变得很殷勤，像慈禧太后身旁的大太监一样为她鞍前马后。
不过谁都没有多想，因为陆鑫每天还是“姐姐姐姐”地叫着她，却没人留意到，他在喊“姐姐”时的眼神里，充斥着炙热又浓烈的爱意……
“最后一只了，你们班有人想养吗？”
那天下午放学，隔壁楼学护理的几个女生，抱着一只小奶狗来到了中医的几个班门口挨个询问：“要养吗？是只小母狗，已经断奶了，很好养活的。”
杏林医辅的校园里常有一只土狗游荡，它陪伴了许多批来学校复习考证的学生，大家见了它也不怕，还会主动给它投喂一些馒头和包子。
上个月初，它在垃圾房生了一窝崽子，一共五只。那几天豫市一直在下雨，原本平均气温近三十度的酷暑，一下子变成了十几度的寒秋。是学护理的和要考护士证的一群女生，把它和它的孩子们接到了教学楼里养着。
如今崽崽们都满月断奶了，不好叫它们跟着妈妈一起在学校里流浪，便各个班级询问，看看谁能带回家，给它们一口温饱。
其余几只小狗都有人养了，现在还剩下最后一只。
呜呜，呜呜……
刚断奶的小狗只有小小的一捧，浑身都是淡淡的土黄色，尾巴尖儿有一撮白毛看着可爱极了。
从小由人帮忙照顾着养大，它也不怕人，就这么老老实实地趴在女生的手里，观望着周围的人。
别的班或许会有人能养，但在中医这边怕是比较难。
因为这里有一半的人都不是本地的，而且年龄整体偏大，对于这些猫啊狗啊的没有什么耐心，所以别说是要带回家养着，就连走过来看的人都很少。
沈妙吃完饭回来时稍微看了一眼，那小狗长得确实讨人喜欢，肉嘟嘟、胖乎乎的一坨，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小狗香……
可惜，她也没法养。
她现在自己都还是住在秦荷家，而且就算接回到村里，等村子拆迁后怕是也没有地方安置它，所以沈妙只是简单摸了摸它，便回到位置上继续看书了。
见班里没人应声，她们就带着小狗离开去了另一个班。
那小狗实在是太可爱了，看着书上的字，沈妙满脑子都是小狗崽儿看向自己时那可怜巴巴的眼神，还有它身上的味道。
“想养？”
陆鑫看出了沈妙心里的想法，于是小声地问她道。
沈妙叹了口气，反问他道：“你能养？”
“养不了，我爸不让我养猫养狗。”
扭过头，陆鑫又说：“不过我觉得，你其实可以养一只。”
沈
妙：“我现在是住在别人家，也没办法养。”
“我跟你说，其实养狗没那么麻烦，不仅不用养在家里，甚至都不用喂饭喂水，只要你偶尔摸摸它，疼疼它就行了。”
沈妙皱了下眉，“养狗要负责任的好吧，那可是一条生命，哪有你说得那么简单。”
“有啊，真的这么容易。”
陆鑫凑得更近了，两只手扒在桌子边缘，学着小狗的样子一个劲儿忽闪着眼睛。
“姐姐可以养我这只小狗啊。不用喂、不用管，只要偶尔摸摸我、疼疼我就行了~”
沈妙：……
沈妙愈发感觉自己没有浪漫细胞，分明是一句听起来很俏皮的撒娇话，可沈妙却忍不住地脚趾抠地，恨不得抠出一座两室一厅然后把他丢进去。
见沈妙的脸红了，陆鑫索性把下巴搭在了她的手臂上，歪着头奶生奶生地道：“姐姐……啊不，主人，可以收留我，让我当你最忠诚的小狗吗？”

第90章 家丑猛猛外扬
来到十月后,复习进入了另一个阶段。
按照轻重缓急，杏林医辅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复习计划：
前三个月主攻书本上的知识点，复习多以医典和医书上的内容为主,目的就是要夯实基础、查缺补漏。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老师会带着主攻药理和药性，带着大家将上百种中药材一一过一遍,等到最后一个月才会紧抓实践练习。
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侧重点,才能将繁杂的知识整合在一起，形成一整套完整的体系。
因为复习的侧重点变了，班里的课表也跟着变了，理论课从一周的二十八节减少到了十五节,而药理课则从原本每周的十节，增加到了三十节。
相当于他们每周近乎有一大半的时间,都要跟中药柜呆在一起。
秦效坤上理论课时的讲课速度很快，一本一百多页的书，两天就带着过完了，毕竟都是最基础的知识,他只会重复易错、常考的重难点,其他只标注一下让他们下去自己复习就好。
钱徽上药理课的讲课速度极慢,有时候一种药材就能掰开揉碎了讲一节课，什么药性、毒性；怎么应用、搭配,恨不得把使用时的份量都给一一列举出来。
没办法，中医最重要的就是药材,没有哪一种药材是不重要的，所以必须要把每一种药材都牢牢掌握,才能在使用时不会出错。
老师讲得细，大家要记得东西就多。
沈妙跟着秦效坤的节奏学了三个月，脑子是能跟得上了,可手还是学不会像他们那样简写，必须要每个字的横竖撇捺都写清楚。
理论课的知识记得慢没关系，下课了对照着书继续标注就好，药理课不行。
钱徽围绕药材讲的点，往往要涉及到很多本书，这本的一段配上那本的一句，最后汇总在一起记下来，既能了解得全面，也方便以后的复习和使用。
这下没办法像之前那样，在书上划波浪线标注了，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笔记本上。
这么总结是好，可是废笔、废本，更废手，沈妙在一个礼拜就写了整整两个本子，每次下课都感觉手不属于自己了。
陆鑫倒是想帮她省省力，可是就算他记了自己没来及记录的点，下课后她还是得自己对照着抄，所以啊，这该付出的功夫总是要做的，一点都省不下来。
“嘶……”
下课时，沈妙正抄着黑板上的板书，刚想活动下手腕，右手的鱼际又是一阵酸疼。
鱼际是大拇指连着掌根的那一块部位，疼起来还真是和它的名字一样，像是有一条鱼在其中突然摇摆了下尾巴，猛地抽打了一下神经后产生的酸麻感。
稍稍活动一下，还会有肌肉被撕扯的疼痛。
“又疼了啊，”陆鑫捧起她的手，用拇指轻轻地揉捏着她疼痛的部位，“给你买的药吃了没？”
陆鑫的按得很舒服，拇指绕着圈打转，很快就把聚集在一起的酸麻给揉开了。
“没什么用，吃了还是疼。”
腱鞘炎发作起来是这样的，吃药、敷药能起到的缓解作用很小，用毛巾热敷倒是最有用的方法，但也总不能这么一直包着。
回想起上次犯腱鞘炎，已经是八九年前的事了，当时她也是几天之内写字太多，手腕受不了才发作的，而上次，好像是临开学的前几天，疯狂地补暑假作业……
总这么疼也不是个办法，于是沈妙主动提议道：“要不你帮我灸两下？”
“针灸？”陆鑫皱了下眉，“效果应该不大吧。”
沈妙：“我是说针刀，用针刀刺进去划两下就好了。”
这是治疗腱鞘炎最有效的方法。
上次沈妙犯腱鞘炎就是沈万山用针刀挑了两下给治好的。
腱鞘炎其实就是腱鞘肿胀后对肌腱产生了压迫，用针刀刺入腱鞘把增厚、粘连的腱鞘弄得松懈就能明显减轻这种痛感。
针刀跟针很像，只是把头部改造成了刀的形状。用刀把腱鞘划开，听着恐怖，其实就是个微创的小手术，创口只有一个针眼而已。
“那等放学我陪你去医院。”陆鑫提议道。
沈妙把手收了回来，“浪费那个钱干嘛，用针挑两下的事，自己就能做。”
腱鞘炎算是农村人最常见的疾病之一了，尤其是在每年农忙的那几个月，沈妙几乎经常要帮着给村里的姑婶叔伯们“挑两下”。
找到疼的地方，在附近打一点麻药，然后再用针刀挑两下……一套流程下来，顶多十几分钟就完事了。
唯一需要注意的，可能就是比较依赖医生的手法和经验。
沈妙第一次帮人用针刀治疗时就有些生疏，不过后来次数多了以后就熟练了。
陆鑫的眼睛诧异地睁大了一些，“你要自己动手？”
“废话，我又不是左撇子，怎么自己做，”沈妙站起身，活动着有些僵硬的脖子，“我先去护理班他们那借点麻药，一会回来你帮我做。”
陆鑫：“啊？我？”
陆鑫的后背倏地袭来一股寒意，后脖颈也似是被人揪了一下。
不等陆鑫想再说些什么，沈妙就已经一溜烟地跑出去了。
约摸着过了十几分钟，沈妙就拎着一小兜的东西回来了。
碘液、酒精、针筒、麻药、针刀、棉签……一共需要这么多东西就够了。
依次把东西从袋子里放在桌上，沈妙随口说道：“你用过针刀吗？”
“没，”看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陆鑫有些汗流浃背了，“我只给别人针灸过，针刀……”
说着，沈妙就把麻药和针筒塞到了他手里：“其实差不多，既然你施过针灸，那针刀也没问题。”
陆鑫：……
他背后的汗更多了。
见陆鑫一直磨磨蹭蹭，沈妙并没有多想，只以为他是担心，怕伤到自己，全然没有注意到他眼神中的生涩和无所适从。
按着右手鱼际疼痛的地方，沈妙指着一处，“这儿疼，从这儿下针就行。”
“要不还是别用针了吧，”陆鑫还在试图劝她，“针刀效果是好，但对身体也有损伤，既然没有那么严重，保守吃药就行了。”
“吃药没什么用啊，我这都疼了好几天了。”
沈妙把手又放近了些，“是药三分毒，能挑两下就治好的事，没必要吃药。况且我东西都借来了，你赶紧吧，用完我还得给人还回去。”
沈妙心意已定，是不会被陆鑫说动的。
既然这样，陆鑫也只好硬着头皮撕开了针筒的包装，然后又掰开了装着麻药的安瓿瓶。
陆鑫之前也有过这些“经验”，只是他用来实验的对象都是萝卜、南瓜这些蔬菜，或是身上标注着穴位的假人……
这是他第一次在真人的身上施针。
“准备好了吗？”
“嗯。”
“可能会很疼，你忍着点。”
“行。”
“那我要下针了。”
“……你别磨蹭了吧，快点吧。”
陆鑫还在磨蹭，这要换成沈妙，有这说话的功夫她早就完事了。
扶着沈妙的手，陆鑫咬咬牙，用碘液和酒精擦拭过皮肤后，随后握住针筒将针头刺进了她刚才手指的地方。
“你别光对着一个地方推药，”说着，沈妙就握着他的手左右调整角度，“你不来回转，药怎么给得开？”
一边忍着疼一边帮着陆鑫给自己打麻药，沈妙有种当了妈之后，手把手教孩子吃饭的感觉。
等待着麻药起效的时候，陆鑫按了按沈妙的手，让麻药加速扩散，随后撕开了针刀的包装。
“不对，针刀不是这么捏的。”
见陆鑫像针灸捏针一样捏着针刀的柄，沈妙又帮他调整到了正确的手法，“得这么捏，这样在划刀的时候手才能使得上劲儿，要不容易滑。”
“哦，好。”
针刀和针灸差不多，主要讲究一个稳准狠，速度越快、越干脆，才能尽量减少过程的疼痛。
而陆鑫下针……
有种钝刀切豆腐的即视感，每一步都对，但每一步都慢，尤其是在用刀尖划过疼痛的部位时，好像是吃了迟钝剂一样，每一下都刮得特别慢。
知道的是他在划腱鞘，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给豆腐雕花。
“好了。”
最后将针刀拔出的那一瞬间，陆鑫如释重负般地松了一口气。
在用棉签帮她按住创口时，他全程紧皱的眉头这才稍稍舒展了几分，僵硬的后脖颈也重新变得松弛。
“怎么样？好点了吗？”陆鑫问道。
沈妙：“……麻药的劲儿还没过去呢。”
针刀治疗腱鞘炎的效果是好，可也得等麻痹的感觉散去后才会有感觉，现在她的手还是麻木的，虽然能活动，但并没有特别明显的痛感。
看他的神情像是刚考完试一样，沈妙不禁对他手上的功夫产生了怀疑。
“陆鑫，你之前真的下过针或者给人治过病吗？我怎么感觉你像个新瓜蛋子，没什么经验啊。”
“有啊，当然有。”陆鑫立刻肯定地回答道。
“那你刚才下针那么犹豫，手还一抖一抖的。”
再次握住沈妙的手，刚才他还有些冰凉的手心，再次恢复到了平常的温热，“因为是要对你下针啊，我怕我做不好。”
将她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陆鑫一脸真挚地眨巴着眼睛，“万一不小心手滑，让你伤上加伤了怎么办？毕竟姐姐这么信任我。”
沈妙：……
顺势捏了一把他的脸，这突如其来的撒娇，让沈妙的心头再次涌上一股甜意。
哎~这只乖乖“小狗”未免也太会舔了吧！
*
忙忙碌碌了大半年，拆迁前的准备工作总算全部完成了。
最近几个月，赔偿款陆续打进了各个村的账户，一些特殊情况的补偿也已经敲定，只需要等到过完一九九九年的春节，豫市的城中村和东边的城边村，就可以开始正式施工了。
如今才刚过十月，距离过年还有四个月，正好用来留给村民寻找搬迁的新家。
在姚恒的帮助下，再加上沈山生和王冬梅的多次实地比较，最终定下了北关村的一处房子。
房子一共有六层，每层有一间大的、两间小的，沈家租下的是二楼的一整层，大的住着沈山生两口子，沈万山和沈妙各住一间，一家四口，正正好。
只是房间还没打扫干净，怕是要等到十一月才能搬进去了。
周末，沈妙准备回家帮着收拾收拾东西，原本她是打算自己回来的，可陆鑫非要跟她一起说是要给她帮忙，想着有个免费的劳动力，不用白不用，便答应了他。
“第一，不能跟我爸妈说你追我的事，我们现在是单纯的朋友+姐弟+朋友关系。”
“放心。”
“第二，尽量别提太多你爷和秦老师的事，原因你懂得。”
“没问题。”
“第三，来我家的事回去后不许跟你爷提，不……”
“好好好，我都答应你，姐姐，咱们快走吧，再不出发可就来不及吃午饭了。”
陆鑫这个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沈妙实在怕他会说错什么话、办错什么事，所以必须要把每个细节都提前交代清楚才能放心。
第一次去沈妙家，陆鑫一点都不紧张，甚至还有一点小激动。
说好了要表现正常一点的，可走在村里的路上，他就对着空气做了好几次起跃投篮的动作……
沈妙真怕一会他跟家里人见面后，又会“抽风”，那可真就丢脸了。
“叔叔好，阿姨好，爷爷好，我叫陆鑫，是沈妙姐姐的同学。”
陆鑫在进门前和进门后简直判若两人，前一秒还像个猴子一样上蹿下跳呢，下一秒就立刻变成了一个眼神清澈、乖巧听话的阳光大男孩。
陆鑫？
他们认得这个名字，陆江海的孙子，传说中的医学天才，沈妙报名时拿的那些卷子大多都写着他的名字。
沈妙每周回家吃饭都会提起他，却从来没见过。
第一次见面，没想到人如其字，陆鑫确实是个很干净、很立正的男孩。
沈山生和王冬梅对他没什么偏见，只把他当成一位很普通的学校同学，沈万山也对他客客气气的，毕竟自己和陆江海再怎么不愉快也是老一辈的事，没必要牵扯到后辈。
陆鑫说到做到，说是来帮沈妙收拾东西的，确实一直在屋子里帮着把书和杂物打包。
陆鑫的力气不大，好在精力充沛，重活拿不下来就分成几次干，楼上楼下一口气跑上好几个来回都不带休息的。
“忙了这么半天，快歇歇吧。”沈山生给陆鑫倒了一杯水，招呼他坐下休息。
“是啊，来来来，吃点零食看会电视。来家里玩就行，哪能一直干活啊？”
王冬梅一边说，一边推了推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沈妙，“你也是的，自己的东西自己不整理，还叫人家帮你收拾，真把自己当皇太后了啊。”
“啊？”
沈妙正专心看着电视剧呢，完全没注意王冬梅在说什么，放下手里的虾片，沈妙这才慢悠悠地说道：“害，我这不是想锻炼锻炼他嘛。年纪小，得多干点活才是。”
皇太后？不至于，顶多是个小皇帝罢了。
说着，她又对陆鑫扬了下下巴，“我说得对吗？”
正在喝水的陆鑫点头如捣蒜，等鼓起的腮帮子缩下去后，才乖乖回答道：“嗯，姐姐说的对，我是该多锻炼。”
虾片吃得嘴巴有点咸了，拿起遥控器换了几个台后，沈妙把桌子上的瓜子往陆鑫面前推了推，“吃点瓜子吧，这瓜子炒得味道不错，吃完顺便也给我剥一点。”
陆鑫：“好。”
王冬梅：？？？
沈山生：？？？
看陆鑫这么听沈妙的话，像个小跟班一样照顾沈妙，俩人完全没往处对象的方向想，倒觉得是沈妙抓住了陆鑫什么把柄，才会让他这么听话。
“小鑫啊，妙妙在学校有没有欺负你？”王冬梅试探地问，“要是她怎么你了，你一定要跟阿姨说，阿姨绝对会帮你的。”
沈妙：？？？
我的妈，我是那种人嘛？！
陆鑫头摇得飞快，“没没没，阿姨你误会了，因为妙妙姐在学校一直很照顾我，所以我也想对她好一点。”
说完，陆鑫就乖乖地把刚剥好的一小捧瓜子放在了桌子的一角。
新华国不允许有奴隶，可架不住有人非要当奴隶……
唉，那既然他这么想听沈妙的话，他们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吃着陆鑫给剥的瓜子仁，沈妙小声地向沈山生问道：“爸，我瞧着爷爷今天咋好像不高兴啊？是有啥事吗？”
沈山生下意识看了一眼陆鑫，表情有些尴尬，“前几天去看房子的时候正巧碰到恁陆爷爷了，说是他小孙子下个月满岁，请恁爷到时候去吃整桌，俩人又站那聊了聊天，结果回来后恁爷就不咋高兴了。”
沈山生说得简单，但实际上却隐瞒了很多的事。
比如见面时陆江海是怎么“故作不经意”地向他显摆自己的幸福生活，向他展示自己人生有多么美满，家里人有多么争气有出息。
听了那么多酸言酸语，沈万山能高兴得起来就怪了。
估计是今天看见了陆鑫，才又想起了那天陆江海嘚嘚瑟瑟的那些话。
“俺爷就是这样，性子要强得很。”剥着手里的瓜子，陆鑫悠悠地说，“哪怕日子过得没那么好，也不会让人瞧出一点差。”
陆鑫知道，背地里说长辈的坏话不好，但他心里对陆江海是有怨气的，所以忍不住地想要附和几句。
“恁家的日子过得确实不错，爱跟别人炫耀也不算啥。”王冬梅给他剥了个橘子，“你看恁爸，省中医院的副主任医师，说出去多有排场。”
陆鑫撇撇嘴：“听着是排场，但其实好几次都差点降职，是人家看在俺爷的面儿上才让他继续当个副主任。”
家里是个什么情况，陆鑫还不知道吗？
陆鑫他爸的医术平平，进中医院容易，但一直是个主治医生，等到快四十岁才升了副主任。
当了副主任医师后，他的医术没有提高，也带不好学生和实习生，算是空占个位置，好几次职称考核都差点没过，要不是当时陆江海也在医院，他早就降职了。
排场？呵，一点也不。
“你爷的成就也高啊，桃李满天下，那么多学生，各个都有本事。”沈山生接着说道。
吃着王冬梅给剥的橘子，陆鑫的语气依旧淡淡的：“这点倒是不错，俺爷收的学生不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个吧？但我感觉他们这么厉害，应该跟俺爷的关系不大……”
陆江海收的学生确实不少，可那些学生也不止只有他这么一个老师。
陆江海基本就是带他们入个门，教一些比较浅显的本事，等到他们的层次提高后，便会由
他们的其他老师继续带他们钻研。
有点像是小学里教语文的老师，说起来也是桃李满天下，但学生将来能考上大学、取得更高的成就……好像也不能全部说是他的功劳。
沈妙：“那你姑呢？听说是在南方经商，是个很有本事的女强人呢。”
“我姑啊……我记得我没出生的时候，她就跟俺爷断绝父女关系了。”
沈妙：？？？
听陆江海瞎吹吧，说什么女儿有做生意的头脑，就算没上过几天学也聪明的很，早早就在南方站稳脚跟了。
实际上，她当年是被陆江海赶出家门的，要是能上学读书，谁会小小年纪去南方打工呢？
好在她运气好，吃到了时代的红利，但她可不会因此感激陆江海。说起来他们也有二十来年没联系过了，天晓得陆江海是怎么知道她的近况的。
从陆鑫这儿一口气吃了这么多瓜，沈山生一时有点没缓过劲儿来。
“等满岁宴那天咋说？你们要去吗？”沈妙向他们问道。
沈山生：“不去了，恁爷不想去。”
陆鑫表示赞同：“嗯，不去是对的，我们家的宴确实没什么可吃的。”
沈妙：……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陆鑫可倒好，就这么水灵灵地把陆江海的“假面子”给扯下来了。
“害，大人的事儿不说那么多了，好在你有出息。”王冬梅不住地夸赞他道，“你这么很有学医的天赋，有你给你家争光就够了。”
陆鑫没回答，只是笑笑，然后默默地往嘴里又塞了一瓣橘子。

第91章 凶，但是我喜欢
十一月的第一个周末,豫市的明珠大饭店承办了一场热闹的周岁礼。
陆家包下了整个二楼的宴会厅，到处都摆着孩子精心拍摄的海报。
陆家的亲戚不多且不怎么亲，但陆江海还是给他们发了请柬,毕竟家里孩子满周岁是喜事，即使平常不怎么来往,这样的日子也不能疏忽了。
更何况,这孩子还承载着陆江海的希望，将来是要扛起陆家的顶梁柱，总得把握住一切机会，在亲戚面前好好地显摆一番。
“小凤她家那个姑姥爷会算命,上次给淼淼看，说他是少有的状元命,还说淼淼的命里有大财，将来不可限量！”
“哎，你们也知道，我是从来不相信算命这一套的,都是唬人的。但该说不说,这孩子刚十个月都会叫‘妈妈爸爸’,也是聪明的一种表现啊。”
“你看他的眼睛一直盯着你呢，他是在认人,这次记住你了，下次再见你就会冲你笑。”
抱着自己的小孙子在人前转了一圈又一圈,可把陆江海给嘚瑟坏了，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自己的孙子有多聪明。
到场的大部分都是陆江海曾经教过的学生,看着陆江海怀里的孩子长得漂亮，每个人都喜欢得很，挨个把准备好的红包塞到他的手里。
可等到他们离开后,却又会默契地相视一笑，用碰杯喝茶来缓解尴尬。
这孩子怎么来的，身为学生的个个心知肚明：
杨凤，也就是陆远鸣的二老婆，是小三上位，这一点是所有人心照不宣的秘密。
但很少有人知道，杨凤她妈曾经和陆江海之间，也有一段见不得人的关系。
只是陆江海的事当年没有闹大，偷偷就了断了，所以没什么人知道内情。
不像陆远鸣，四五十岁的人了，还把人带到医院来，带到医院就算了，还明目张胆地动手动脚搞暧昧，全然不怕人知道。
后来陆远鸣的前妻来医院闹了一出，算是彻底撕开了他们的遮羞布，只可惜，他前妻在离婚时没能争到儿子的抚养权，一个人出国了。
不过她一个人走了也好，整个陆家啊，当爷的不正经，当爸的搞破鞋，当儿子打架被退学，就算陆江海费尽心思给他挣了个“天才”的名号，未来也是能一眼看到头的。
这样的孩子，陆家都算是半放弃了，不带走也好。
也正是清楚陆鑫的情况，所以他们很理解陆江海，为什么会如此地看重这个刚满周岁的小孙子。
穷富不过三代、精傻不出五辈，毕竟他们仨都算是“废”了，陆家未来总得有个人能好好地挑起大梁吧。
当年陆鑫出生时，他也是这般高兴，只是不知道这次还会不会像十八年前一样，最后又变成一场空欢喜。
“老沈？！”
看到沈万山一家在宴会厅的门口登记，陆江海的眼睛倏地又明亮几分，赶忙过去迎接，“上次见你不老高兴，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呢。”
陆江海笑得眼睛都快没了。
他今天把小孙子的周岁礼搞得这么大阵仗，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想让沈万山亲眼看到，自己这辈子有多么的辉煌耀目、自己的家族是多么地幸福美满，孙辈不止有了一个“天才”，说不定还会有第二个天才。
他赢了，身为胜利者，只有让败者看到自己的胜利，才最有意义。
“咋会，”沈万山干巴巴地抬了抬唇角，松开背在身后的手，把准备的红包递给了他，“孩子满周岁是大事，肯定得来看看。”
上次从陆鑫那听说了那么多瓜后，沈万山感觉浑身都舒畅了。
他想显摆？那就让他好好显摆呗，反正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自己也知道了，就当来吃饭看猴戏了。
在场认识沈万山的人不少，除了秦效坤外，也有好些个曾经有拜他为师的想法，可惜同样都被拒之门外了。
见到陆江海请来了沈万山，他们纷纷都过来同他问了声好，就算没能成为师徒，他也算是前辈，是豫市有名的杏林圣手，向他表示自己的一份敬意是应该的。
“来，快来看看俺家的小孙子。”
招呼着陆远鸣把孙子给抱来，陆江海像是炫耀金元宝似的，逗着孩子开心。
“瞧瞧，长得齐整不？”
沈万山笑着点点头，“嗯，确实怪排场。”
见王冬梅似乎很是喜欢孩子，陆江海主动提出道：“要抱抱不？淼淼不怕生，就爱让人抱。”
“好啊，那我抱抱。”
好久没抱过孩子了，王冬梅的动作都有点生疏了，还好旁边有沈山生帮着一起哄，这才把快要哭出声的陆淼又逗得开怀大笑。
“我瞧着你俩挺喜欢孩子的，不想着再生一个？”陆江海不合时宜地又开了口。
王冬梅的脸上有些尴尬，“啊……我这都一把岁数了，就不了吧。”
“害，岁数大不怕，小凤今年不也是四十多了？”陆江海故作开玩笑地继续说，“恁公公可注重后代了，你不给老沈家生个小，他在家不得刻薄你啊。”
“而且老沈的医术这么好，家里的招牌又是祖传，以后没个小接住会中？”
陆江海是故意的。
他表面上像是在说笑话，实际上句句都在讽刺、挖苦。他就是想看到沈万山吃瘪，想看他在这样的场合强忍着不能翻脸的模样。
“恁家妙妙呢？今天咋没来呀？”陆江海又问。
沈山生：“在学校上课，抽不出时间。”
陆江海：“嗯，学习重要，俗话说得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俺家小鑫也该向恁家妙妙学习，不能仗着自己聪明偷懒不是？”
沈万山今天本来不想挑事的，但既然陆江海这么不客气，那就别怪他了。
笑着逗了逗王冬梅怀里“咿咿呀呀”的陆淼，沈万山轻描淡写地说：“嗯，长得确实好看，可我咋瞧着跟恁小不老像，倒是长得跟你怪像呢？你要是再生一个，估计就长这样。”
“唉，也就是你现在身边没个人，要不估计还能给恁家再添个小。”
“不对不对，不能这么说。你身边哪会没人呢，对吧，欸？恁亲家咋不过来说说话啊，快叫她过来吧。”
沈万山的嘴巴也不是吃素的，陆江海非要贩剑，他自然也要怼回去。
越是不能说的私隐秘事，他越是要三言两语地
这么提一提，反正这也不是自己孙子的周岁礼，真要翻了脸闹起来，丢脸的人也不是自己。
毕竟他已经给过脸面了，是陆江海自己不想要的。
陆远鸣不知道陆江海和自己丈母娘的那档子事，听的是云里雾里的，倒是一旁的杨凤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赶忙找了个要喂奶的理由把孩子给抱走了。
见沈万山怼他怼得不留情面，好多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可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去看他们，只得彼此间对视着靠眼神来交流八卦。
当然，脸色最难看的当属陆江海。
他最怕被人揭短，更何况这揭短的人还是自己一直想要赢的沈万山。
表情从得意变得僵硬，最后再变得哭笑不得，陆江海好几次想要打断他的话，可都因为心急差点咬了自己的嘴。
“欸？我瞧着恁孙今天也没来啊，也是在学校复习吗？”
陆江海：“他，他一大早就跟朋友出去玩了。”
沈万山又阴阳怪气地“哦”了一声：“是出去玩了就好，要不还让人以为你是有了小孙子，忘了大孙子，故意不让他来呢。”
“害，咋会不让他来，真是跟朋友玩去了。”陆江海完全陷入了沈万山的逻辑，还在试图给自己找补。
沈万山点点头，又风轻云淡地说：“嗯，那这就是他的不对了。弟弟过生日，当哥的咋能不来呢？好歹也是同父异母，他的后妈也是你这个当爷爷认可了的，过生日都不来，这也太过分了。”
沈万山的话跟一把把小刀似的，专往陆江海的心窝肺管子上戳。
可该说不说，身为吃瓜群众听他这么不留情面地嘲讽陆江海，还是挺有意思的。
想不到沈万山不仅有一身治病的本事，想把人气病也是一套一套的。
好听、爱听，请多说点，谢谢~
沈万山今天来毕竟不是专门砸场的，怼了陆江海一番后便及时收住了火力，算是给他留了一些面子。
陆江海意识到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为了今天孙子的周岁礼不被毁，他也只好按捺住想要炫耀显摆的想法，暂时和他和平相处，省得再被沈万山揭短。
两人坐在同一张桌前，吃着转盘上花生瓜子，和身旁的几个共同好友聊天时，在不提起家庭、事业这些话题的时候，他们还是能维持住表面和谐的，确有几分相处了几十年的老友感觉。
等到十一点半，准备上菜开宴的时候，陆家的另一个孙子才姗姗来迟。
过了十八岁的少年褪去了一些青涩，乍有点小大人的成熟模样了，而站在他身旁，跟着他一同前来的女生虽然穿得时尚靓丽，模样却显得有些稚嫩。
呦，想不到陆鑫小小年纪都已经谈女朋友了啊。
两人手拉着手，十指相扣，俨然是一对郎才女貌的金童玉女。
可当他们一同朝主桌走去时，坐在桌前的陆江海和沈万山却是一脸惊吓，两双眼珠子差点没飞出来：
他们没眼花、没看错吧，陆鑫牵着手的那个人怎么会是沈妙啊？！
不止是他们，当沈妙看到陆江海旁边坐着的人是沈万山时，心脏也跟着停止跳动了一瞬。
上次在家不是说好不来了嘛？怎么……
看到那束恨不得把她皮扒了的目光，沈妙下意识地想把陆鑫握着的手缩回来，可是戏都开始演了，主角哪里还能往后退呢？所以只得硬着头皮演下去。
“爷，对不起，我们来晚了。”
陆鑫一边说，一边从提着的袋子里拿出一只精美的包装盒，“想着今天是淼淼的满岁生日，我们就去商场给买了个小礼物。”
礼物？
陆江海才没兴趣管他买的是什么，一双眼睛紧紧顶在他身上，片刻都没从他们握在一起的手上挪开过。
“你俩……”
陆鑫向他介绍道：“这是妙妙，你见过的，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怎么感觉那个“好”字多了个“子”啊，分明是女朋友吧！
哪有好朋友像他们这样手拉着手的？！
沈万山也没有让他们下不来台，放下手里的水杯后，只是低沉地问了一句，“妙妙，这是咋回事。”
沈妙这才把握着手给松开了，“确实是好朋友。”
“我在追她，只是她还没答应。”陆鑫补充了一句，似是故意说给陆江海听的，“但是想着你和沈爷爷都是朋友，所以我觉得你应该知道。”
追？
这这这，这消息来得太突然了，陆江海和沈万山都没做好准备，几乎是同时被惊得深吸了一口气。
沈万山倒不是觉得陆鑫这孩子不好，上次来家里帮忙收拾东西，对他的印象挺不错的，而且之前沈妙时而在家里提起他，也没有听出他像陆江海一样，有什么不好的地方。
只是觉得他的年龄有点小了，十八岁，刚刚成年而已，不会觉得谈恋爱就是两个人过家家吧……
而陆江海对沈妙则是一万个不满意，光是这么看了她一会，就感觉自己的血压有点高了。
二十五六岁还嫁不出去的老姑娘，他到底看上了她什么？
更何况，她还是沈万山的孙女，找谁也不能找她啊！
等等……别是沈妙使了什么阴毒手段，故意给自己孙子下的套吧？
陆江海越看沈妙心里越气，可当着这么多客人的面又不好发作，余光看向身旁的沈万山，虽然紧闭的唇角只是微微抽搐，但心里早就把他们爷孙俩骂了千百遍了。
好啊，真不愧都是姓沈的，非要在这个大喜的日子给自己添堵是不是？
当爷的找事也就算了，当孙女的还跟着添乱！
看着陆江海逐渐发红却不敢吐露半点怒气的脸，沈妙心里爽极了，要是今天爷爷和爸妈不在的话，她一定会更爽。
没错，她就是故意来给陆江海添堵的。
谁让他为老不尊，先在学校里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上次沈妙听到了陆江海跟秦效坤的对话，秦效坤确实没有听他的话，故意刁难自己或者给自己使绊子。
可是在杏林医辅，不止秦效坤是他的学生，还有好几位老师都是他这边的人。
虽说关系不似他们俩那么亲近，陆江海也不好明说要针对沈妙的原因，但总有那么几个听话的人，会乖乖地按照陆江海的吩咐办事。
上上上周的实习，沈妙被安排去了一处在城中村的诊所，不仅平时见不到什么来看病的病人，还要打扫卫生、干杂活，完全就是去当苦力的；
上上周的老师问答模拟，问别人的问题不是往年的真题，就是比较有难度的题，到了沈妙这儿全都是些基础题，完全没办法起到锻炼的作用；
还有上周的期中考试，她好不容易写了几个小时的卷子竟然丢了？还连带着好几个倒霉蛋一起没能拿到自己的卷子。
分不分的不重要、排名也不重要，可总得知道过去的几个月自己有哪里还存在不足吧。
沈妙
知道，这绝对不可能是巧合，一定是陆江海在背地里给她使绊子，所以才主动提出让陆鑫带自己来参加他孙子的周岁礼。
沈妙可不是个吃了亏硬憋的人。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既然非要跟自己过不去，那你也别想过得舒坦！
今天的周岁礼，陆鑫原本是不想来的。
看着亲爸和亲爷和破坏自己家庭的女人一起给她的孩子庆祝？陆鑫做不到，哪怕他和陆淼有一半的血缘，他也做不到跟他说一句生日快乐。
因为他的快乐，是建立在母亲离婚的痛苦之上的。
况且今天来的亲戚大部分都是杨凤家的，他们只会为她的孩子庆祝，没有人会在意他这个由前妻生下，让丈夫和公公一直操心的继子。
“去啊，为什么不去？你不去才是正中那女人的下怀。”
“你越是不去，她就越高兴，你就真的想看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生活？自己当个外人？”
“再说了，就算是为了你妈，为了给她争一口气，也得去好好地气他们一下，给他们添点堵！”
当然，沈妙这么说自然不全是为了他，也是为了自己能在陆淼的周岁礼上出现。
陆鑫：“那我一个人……”
沈妙：“谁说你是一个人了？我陪你去，咱俩一起！”
于是沈妙就这么以陆鑫“准女友”的身份，和他一起来了饭店。
既然做好了要膈应他们的打算，就要挑个合适的时机。
迟到，必须迟到，只有迟到才显得自己重要，只有迟到才能让所有人都看到他们结伴而来的身影，只有迟到才能不给他们找茬的机会。
来了打个招呼，然后回到位置上开始干饭，谁还能特地过来赶你走不成？
“爷，那我俩就先过去坐了？”陆鑫按照沈妙之前教的说道。
陆江海的脸色难看极了，他实在提不起笑脸了，只能冷冷地“嗯”了一声。
跟着陆鑫来到小孩这桌坐，一张张十来岁、二十来岁的面孔别说是沈妙，陆鑫也没怎么见过。
和陆家关系特别近的亲戚不多，这些都是杨凤那边亲戚家的孩子。
“你来晚了，你没礼貌。”
陆鑫和沈妙刚坐下，那个看着才刚上小学的男孩就指着他说道。
“壮壮，怎么跟哥哥说话呢？”
一旁负责看顾他的女人扯了下他的袖子，同时往他的碗里夹了快山药糕，示意他闭嘴。
随后，她又赔着笑对陆鑫说道：“不好意思啊，他还小，不懂事。”
陆鑫没说话，想着他还小，就没跟他计较，“没事儿。”
“但是说句不好听的，你今天做得确实不对，恁弟过生日，你咋能迟到呢？恁爸恁爷招呼客人都忙得很，你该帮着恁妈照顾弟弟才对啊。”
女人瞧着跟沈妙差不多大，怎么一开口就是一股四五十岁的婆娘味？
开口弟弟闭口妈的，说得好像他们真是陆鑫的亲妈亲弟一样。
陆鑫不能说他们，因为他们是杨凤家的亲戚，万一吵起来了，他们有三门五户的亲戚撑腰，可自己……
“嗯？你说谁妈？”沈妙笑着替他回道，“没有血缘关系，算个啥的妈？”
“从法律上……”
“从法律上来说，破坏人家家庭是犯罪、是臭不要脸，再早个几十年，是要按流氓罪拉去浸猪笼的。”
沈妙打断了她要说的话，毫不留情又风轻云淡地说着这桩人人都知道的丑事，“我们来吃饭已经是给陆家人面子，给陆家的学生们面子，跟姓杨的可没关系。”
女人有点没反应过来，她没想到沈妙的嘴巴会这么毒，上来就说这些事。
不等她说话，沈妙又把停在她面前的那盘虾转到自己前面，“不要以为生下孩子，什么事就都能过去，要是觉得陆鑫迟到不对，你让她过来说。小三儿本人还没说话呢，乱七八糟的亲戚倒是先叫上了。”
“你，你这话说得太难听了。”
“对啊，我村里来的没素质，怎么了？”沈妙理所当然地道。
环顾着宴会厅里其他几桌的客人，沈妙一边往盘子里拨虾，一边又说：“所以啊，既然知道我说话难听就尽量别说话，安安生生把这顿饭吃了，别给自家找不自在，ok？”
意识到沈妙不是个好惹的，女人也不说话了，同时把男孩往自己这边拉了拉。
不止是她，同桌的其他人也纷纷收回了自己的目光，生怕沈妙会不爽，下一个就拿自己开刀。
虽然陆鑫不是个好脾气的，但顾忌着父亲，从来不能对杨家的亲戚怎么样。
今天听着沈妙骂了自己一直想骂的话……啊，真爽~
见陆鑫一直盯着自己看，沈妙淡淡地说：“看着我干嘛？觉得我太凶了？”
“嗯，有点，”陆鑫点点头，脸上却挂着笑，“但是我喜欢。”

第92章 你孙子给我孙女当狗……
这还是陆鑫第一次见沈妙这么怼人。
在陆鑫的印象里,她好像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就算班里有那么多人不喜欢她，也从没见过她对谁发过脾气,
陆鑫曾经还幻想过以后要保护她，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呢,现在看来,好像是自己想得太多了……
“姑娘，你多大了？”
“虚岁二十六。”
“啊？这么大了啊。”
“是啊，也就比你年轻了二十来岁吧。”
“家是哪的？”
“市东边的清河村。”
“啊，农村的……可瞧着你不像是在地里干活的啊？”
“俺爸妈疼我,从小没干过活，倒是经常在村里打架。村里一般谁嘴贱,问长问短个没完，还爱讲是非，我都会上去撕她的嘴。”
人起码，或者应该像沈妙这样无所顾忌地刻薄一次。
陆鑫在弟弟的周岁礼上带个“准女朋友”出席,不止是陆家的亲戚,杨家这边的亲戚也是好奇得很,三不五时就扭头看向他们这桌，想看清楚她到底是何方神圣。
或许是小三上位的杨凤立了个呼风唤雨的榜样,也可能是这群亲戚对自己的地位没有什么认知，他们一个个的还真把自己当成陆鑫的亲戚了。
趁着吃饭的时候,总有那么几个不长眼的人，非要找个理由过来对沈妙问长问短,摆一摆“长辈关心晚辈”的谱儿。
沈妙不像陆鑫，需要顾忌父亲爷爷，心里再不喜欢也要和他们维持表面和谐。
除了是来给陆江海添堵之外,她还是来为陆鑫撑腰的。
她就是让这些小三儿的亲戚们知道，就算他是爹不疼、爷不爱，也不是谁都能过来踩一脚，就算他亲妈不在身边陪他，也有人会护着他。
要是单纯是好奇，想过来关心两句，那沈妙倒是可以客客气气地好好跟他们说话；
可要是想拽谱，想给自己一个下马威，那沈妙也会让她们知道，随便惹自己
这颗钉子可是会被扎出血的。
沈妙原本就瞧不上小三，更瞧不上跟着小三一块鸡犬升天的亲戚们。
也就是因为爸妈和爷爷今天意外出现在这儿了，否则还有更过分的等着他们呢。
沈妙舀了一大勺的牛柳盛到陆鑫碗里：“你不是爱吃牛肉吗？吃吧。”
“欸？”
看到沈妙几乎要把盘子里剩下的牛肉盛完了，同桌的另一个女人又说：“这牛肉没剩几块了，你一下盛这么多，这么多小的吃啥？”
沈妙看都没看她一眼，“刚才把扣肉都蒯走的时候，也没说给我们留一口吧。”
“陆鑫！”见沈妙是个不好惹的，女人又把矛头对准了陆鑫，“你倒是管管你女朋友啊，都是一家人，有她这么办事的吗？”
在桌子下面，沈妙一把按住了他的手，示意他不要说话，但脸上还是一样的风轻云淡。
沈妙：“他管不住我，俺俩在一块，都是我说了算。”
“咦，那你还怪性呢，”女人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继续对陆鑫说，“陆鑫啊，咱好歹也是个一米八几的大小伙子，不能这么怕女人吧？性子这么软，以后……”
“啊？姐姐，你这是为陆鑫好？还是在点恁家的某些人啊？”沈妙一边嘬着筷子，一边看向主桌那边的杨凤。
“我瞧着叔叔就挺听阿姨的话，你让陆鑫管我，那是不是也觉得阿姨在家太狂了点，想让叔叔灭一灭她的威风？”
“不对不对，应该不是叔叔和阿姨的事，该不会你是想让陆爷爷去管他的亲家吧？啧啧，姐姐，咱当小辈的可不能这么办事，就算知道点啥，也不能明说啊。”
女人原本不知道祖辈们的事，可沈妙一说，她心里顿时就明白沈妙是什么意思了。刚想要直起的腰板，没一会就又耷拉了下来。
见沈妙又拿下了一场胜利，一旁的陆鑫忙不迭地用双手给她端来一杯菊花茶：“姐，喝杯水润润。”
看着沈妙为自己冲锋陷阵，看到这些杨家的人吃瘪，陆鑫心里别提有多爽了。
他好像已经许久没有这样被护在手心里过了。
自从母亲离婚出国后，他就不得不在陆江海的督促下成长起来。
他要成为天才，要成为陆家的骄傲，要扛起陆家将来的荣耀。爷爷和父亲对他的要求很高，却忘了他其实也是个孩子。
不止是刚出生的陆淼需要家人的照顾，他同样需要。
望向沈妙的侧脸，陆鑫想起了小学那次和班里同学打架，就是母亲在班主任的办公室为自己出头，据理力争，这才让主动挑事的男孩承认错误。
而当时的父亲和爷爷……
“你这个后妈啊，啧啧，一看就不是个善茬。”
偷偷瞥了眼主桌那边的杨凤，沈妙装作在吃盘子里的菜，实际却在小声地跟陆鑫议论：“应该很擅长骗人吧？”
从小跟在沈万山身边见过了不少的人，沈妙多少也学了一些面相，能从她的眼角眉梢之间看出点端倪。
一双上吊着的桃花眼，前一秒灿烂的笑容可以在下一秒收敛成怒，还有不停瞟视的一双眼睛，如同一只满肚子坏水的狐狸，时刻想要偷窃挂在房梁上的鸡腿。
陆鑫点点头，“当初她就是说自己怀孕了，才逼着我爸跟我妈离婚。”
“这女人的心眼多得很，骗你爸肯定不止一两件事，”沈妙哼了一声，又往自己的盘子里夹了一些菜，“但凡骗人的，都该拉去统一拔舌头。”
骗人？
见沈妙对欺骗这么嗤之以鼻，陆鑫有点心虚。
“也有例外吧，比如善意的谎言？”陆鑫试探地问。
沈妙坚决地回答说：“谎就是谎，没有什么善意不善意的。”
陆鑫嘴里的那一口肉倏地变得有些噎嗓子，半天咽不下去。
“那假如哪天我也骗了你呢？”
沈妙扭头睨了他一眼，然后用手指推了一下他的脑门，“你小子有几根花花肠子我还不知道啊？你要想骗我，我肯定一眼就能识破。”
“万一嘛，万一我骗了你，你会原谅我吗？”
“不会，”吃着手里的孜然羊肉夹饼，沈妙回答得干脆，“我最讨厌别人骗我，有什么实话是不能说的吗？所以不管是谁，只要骗我，那我就绝对不会原谅。”
陆鑫嘴唇微翕，想要跟她坦白一件事，可是肩膀上却有一股力量压着，让他怎么都说不出口……
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菜还没上完，许多桌的人都放下筷子，拿起了酒杯。
只有小孩的那一桌，只有寥寥几个人继续在吃饭，几个年龄小的都跑去找自己的爹妈了，就算是还剩了几个，也躲得沈妙和陆鑫远远的。
没办法，谁让沈妙的攻击性强呢？大人们都受不了，更别说是小孩子了。
陆江海将手里的酒杯杯悬停在沈万山面前的酒杯上，淡声问道：“老沈啊，你孙女拉着我孙子处对象的事儿，你知道不？”
拉？
呵，陆江海还挺会用词的。
“不知道，我是今儿才知道陆鑫追我孙女的事。”沈万山举起酒杯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上次陆鑫来我家帮忙的时候，我就觉得像是长工来地主家干活儿，也不像是处对象啊。”
“帮忙？”
沈万山反问：“怎么？你不知道啊？”
陆江海的脸阴沉了一下，但很快就又恢复了笑意。
“那今天这事儿你是咋看呢？反对他俩在一起吗？”陆江海又问。
沈万山吃了一口菜，压了压嘴里的酒味：“随他们吧，虽然岁数差得是大了点，但真要看对眼了，那谁想拦也没办法。不过我觉得……以后应该是成不了。”
见沈万山这么说，陆江海微微蹙着的眉心顿然松开了。
成不了？那意思就是不同意？
那就好！
“嗯，我觉得也是，”陆江海稍稍换了下坐姿，靠坐在了椅背上，“恁家沈妙一直没找朋友，估摸是眼光高，肯定瞧不上俺家这小子，要不也不会快三十了还不嫁人。”
“像妙妙这么优秀的妮儿，就该找个事业有成、成熟稳重的，才配得上她。恁村那么多青年呢，这么多年就没有碰到个合适的吗？”
沈万山：？？？
这话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
沈万山没有明着回怼他，端起酒将各自的杯子续满，他不紧不慢地说：“有啊，追她的小青年不少，条件好的、有本事的，就是她爹妈挑女婿的眼界高，一直没选到个合适的。”
“要我说吧，条件啊、样貌啊这些都不要紧，关键得是腰板硬，顶天立地，是个真男人。”
正说着，沈万山就看到，刚给沈妙夹了菜的陆鑫，这会又开始给她剥螃蟹了。
而沈妙呢，则跟慈禧太后一样，只吃着自己爱吃的那几样菜。
“你瞧瞧，陆鑫对她多好，那眼里啊，装得全是俺家妙妙。”顿了顿后，沈万山又稍稍挡着嘴，戏谑地说，“嗯，这眼神跟恁小看她媳妇的一样，你说，像不像是街上追着包子跑的狗啊？”
陆江海：！！！
啥意思？你说俺孙是狗？
不对……你到底是骂他还是骂我！
*
“啥？妙妙谈恋爱了？！”
那天，秦荷和骆嘉麟来到沈家，庆祝他们乔迁新居。
在和沈万山聊天时，她才听说了沈妙和陆鑫谈恋爱的事。
“害，我说呢，为啥总有个男孩来接她。”喝了一口杯子里的花果茶，秦荷微笑着打趣她道，“我还以为是她认的弟弟，没想到是对象啊~”
“没，还没谈呢。”
放下手里正在织的羊毛围巾，沈妙难为情地回答说：“现在他只是在追我而已，我还没答应跟他在一起呢。”
“那你喜欢他吗？”骆嘉麟淡声道。
“嗯……喜欢，但不是男女的那种喜欢，我就是把他当弟弟，觉得他这个人很有趣而已。”
可能是整天都在辅导学校复习，太久没有接触生人了，她感觉每天的日子都很枯燥，比白水的味道都寡淡。
但陆鑫对沈妙来说，就像是水里的爆爆珠，虽然不能改变水的味道，但咬破的每一口都是酸酸甜甜的味道。
沈妙是没有谈过恋爱，不过她还是能分得清什么是心动、什么是高兴。
秦荷点点头，随后提醒她道：“不喜欢可得早跟人家说，千万别耽误人家，要不别人该在背地里说你了。”
“说了，我跟他说过好多次，但他还是要追我，”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沈妙将毛线缠在小指上，继续捯饬着手里织了一半的围巾，“唉~可能是他还小吧，等他哪天追得累了，自己想清楚就好了。”
沈万山他们和沈妙的想法一样，同样没想得那么长远。
能成最好、成不了拉倒，反正沈妙已经二十多
岁了，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身边能有个人试着相处也没什么不行的。
况且沈妙从小就没让他们操心过，对方合不合适，她心里有数，完全不需要他们这些父母帮她参谋。
他们是觉得，只要沈妙自己能认定了就好，真要是和陆鑫成了，年龄不是问题、户口不是差距，所有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包括和陆家的关系。
可惜，陆家不这么想。
为着那天陆鑫把沈妙带去吃饭的事，可把陆江海气得够呛，回家后血压高了好几天，三令五申着要陆鑫跟沈妙断了联系。
青春期的男生叛逆，更何况陆鑫已经成年了，陆江海越是逼他分手，他越是犟着跟沈妙在一起，不仅故意在学校里大声向沈妙告白，还帮着沈妙把给她使绊子的几个老师都骂了一遍，铁了心要打他的脸。
上一周，陆江海说如果不放弃沈妙就不许回家，陆鑫干脆就拎着行李搬来了沈家，陪着沈万山住了好几天。
陆鑫非但没生气，还笑着向他道谢，说要是没他反对，自己还没办法和沈妙朝夕相处呢。
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差点把陆江海在办公室气晕过去。
陆江海说是要给陆鑫一个教训，结果倒是把自己折腾得够呛，折腾了半个月后，他终于是撑不住了，松了口说允许他追沈妙，但绝对不能再带回家。
至于陆远鸣这个当爹的和他的“小三后妈”，他们更是不敢阻拦的。
能在儿子的周岁礼上给亲戚们来个下马威，口无遮拦地把大人小孩都讽刺了一遍，真要把她惹急了，不得把他家的事嚷嚷得全天下都知道啊。
惹不起，惹不起……
把洗好的水果端来放在桌子上，王冬梅瞥了眼沈妙手里正在织的围巾，“还说不喜欢人家，我瞧着你这围巾都织了两三条了吧？”
“哎呀，不是给他的。”
沈妙把围巾的一角亮出来，是一朵绣得很精致的荷花，“是给秦奶奶织的。”
前段时间一直在秦荷家住，打扰了她好几个月，沈妙也不挺好意思的，想着入冬了天冷，就给她织一条围巾。
不止是秦奶奶，她也给周家的妹妹们招娣、盼娣织了几条，还有姚恒。
沈万山和沈山生的毛衣毛裤每年都是王冬梅来织，沈妙的手艺有限，每天还要专心复习备考，只能在空闲的时候织几条比较简单的围巾。
至于陆鑫的嘛……要是织完这些还有时间的话，或许会给他也织一条。
“妙妙的手艺不错啊，瞧瞧，这织得多密，比商场里卖的好多了。”抚摸着沈妙织了一半的围巾，秦荷不住地夸赞道，“不急，慢慢织，等你织好了，我一定天天围着。”
“哎！”
看向一旁的骆嘉麟，沈妙把袋子下面的几个深灰色毛线团拿了出来，说：“叔，我用这个颜色给你织可以不？”
骆嘉麟一愣，“我也有？”
沈妙：“是啊，等我给奶奶织完就给你织，就是不知道这个颜色你喜欢不。”
“可以，这个颜色挺好的。”
摸着那两团毛线，骆嘉麟似乎能想象出围巾缝好后的样子。
毛线的质量很好，沈妙织得又密，冬天围在脖子上一定会很暖和。
“你一会不是要去上晚自习？外面天冷，让恁叔开车去送你吧。”秦荷提议道。
沈妙：“会不会太麻烦？”
骆嘉麟放下了手里的杯子：“不会，我一会要去警局，正好顺路。”
“那就谢谢叔啦~”沈妙笑笑。
计划赶不上变化，吃完饭后，沈妙正准备和骆嘉麟出门时，刚下楼就看到陆鑫已经坐在自行车上，在楼道里独自等了好一会了。
“你怎么来了？”沈妙问道。
“来接你去上晚自习啊。”
说着，陆鑫就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只烤红薯。
烤红薯用牛皮纸袋包得严实，打开时瞬间就有一股香甜的热气涌了出来。
“哇！红薯！”
陆鑫“嘿嘿”地笑了两声，“天气冷，正好路上你能拿着暖手。”
瞧陆鑫的鼻子冻得通红，沈妙伸手帮他把帽檐上结的霜掸了掸，“这么冷的天，怎么不上楼？又不是没来过。”
“你家不是来客人了嘛。没事儿，我刚到没一会，你看，我的车还没锁呢。”
见骆嘉麟还陪在一旁，陆鑫恭恭敬敬地向他道了声叔叔好，然后又对沈妙说：“咱们走吧？”
“这……”
看看身旁的骆嘉麟，沈妙有些犹豫。
坐车去学校很快、很暖和，可陆鑫特意骑车来接自己，还买了烤红薯……
“叔，我还是跟他一块吧，就不麻烦你啦。”
最后，沈妙选择了陆鑫。
骆嘉麟理解地抬了抬唇角，“好，那你们路上慢点。”
沈妙：“嗯啊~！”
陆鑫扶着车把坐好，然后又把车座上的软垫拍了拍，“上车吧。”
此时的陆鑫像极了极寒地区的雪橇犬，大冷的天，非但没有因为冷而怏怏不乐，反而还会为了能拉着主人在雪地撒欢而高兴。
骑车带人的次数多了，陆鑫现在要比一开始稳当多少，再加上特地在后座放了个垫子，所以哪怕路过坑坑洼洼的地方也不会颠簸。
慢悠悠地吃着手里的烤红薯，沈妙问道：“怎么想着今天来接我了？”
“上午的投票结果出来了。”
再过不到一个月就考试了，辅导班的复习进度也走到了最后的一段路。
也不知道是谁出的主意，让各个班在今天进行一次无记名投票，选择出学习态度最不好的一个人。
可以一次性写好几个，也可以交空票，但只要是超过十票的，那就会得到一张“差”，以此来作为警醒，让拿到黑卡的人能赶紧端正态度，好好抓住最后这段复习时间。
“怎么？你拿到黑卡了？所以就来找我求摸摸？”沈妙开玩笑地说道。
要说成绩，陆鑫每次都是班级第一，毕竟他是天才嘛，这点无话可说。
可论学习态度，他一定是班里最差的一个。
别说十票了，全班三十一个人他拿二十九票都不让人意外。
当然，剩下的两票是排除了他们自己，沈妙交的是空票，她谁都没有写。
“呃，不是我，是你，”陆鑫不情愿，但还是不得不跟她说了实话，“我就五票，你有二十一票。”
这还不是最差的消息，更差一点的消息是，这次四个班级投票，只有沈妙一个人拿了“差”。
也就是说，这是她的第三张黑卡了。
沈妙：？？？
沈妙从车上跳了下来，不服地说：“凭什么是我？”
沈妙自认为自己的学习态度端正，不管是在学校上课还是跟着去实习，不说有多么的出色吧，但绝对不可能是吊车尾的水平。
二十一票？这二十一个人的眼睛是瞎的吗？！
“别急，就是一张黑卡而已，反正也才三张，”陆鑫安慰他道，“剩下一个月不到，就算再拿两张也没事，退学就退学，正好复习完了，到时候学费一退，哎，美滋滋~”
沈妙：……
他安慰人的水平确实有点一般。
沈妙在意的不是什么钱，而是在意自己的名声。
一百多号人，只有她拿了一个“差”，这不是侮辱人吗？
她还就不信了，班里真有这么多人会投她。
“是你爷干的吗？”沈妙问道。
陆鑫耸耸肩，“肯定的啊，除了他还能有谁会搞这见不得人的一套？”

第93章 普通人无法战胜天才
沈妙和陆鑫来到班里的时候,那张黑卡已经放在她的桌子上了。
看到她进来，好几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慌张和惭愧的表情，而其他大多数则是一脸看热闹的无所谓。
“妹妹,写你名字的人里没有我。”
曹玉兰是第一个跑来跟沈妙解释的，紧紧地拉着她的手,眼神无比真诚,“咱俩认识这么久了，我也不诓你，我谁的名字都没写。”
班里人不知道沈妙具体得了多少票，但肯定是超过了十票的,也就意味着班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写了沈妙的名字。
不管是谁写的，反正曹玉兰可以那她一双儿女的命打包票,自己绝对没有写沈妙的名字。
她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沈妙有没有偷过懒她能不知道吗？她每一次的测试都是班里第二，就已经能说明她的学习态度了。
“我知道，我相信你。”沈妙勉强抬了抬唇角,笑着回她道。
来的这一路,沈妙已经把心里的不服气消化得差不多了。
她知道,陆江海无非是想报复自己罢了。
自从上次自己去了他小孙子陆淼的周岁礼上捣乱，又“拐带”着陆鑫跟他作对,他们算是彻底撕破脸了。
尽管陆江海表面同意陆鑫追求
自己，但在学校里偶尔碰面时,他已经懒得再用假笑来应付自己，尤其是陆鑫上次大骂了那些老师后,陆江海看她的眼神更是怨毒。
报复就报复吧，谁让他是校长呢？
不止是这一张黑卡，只要他想,随时再找个理由把最后两张黑卡找个理由发给自己，然后把自己踢出他的辅导学校。
不过没关系，就像陆鑫说得那样，反正现在复习得差不多了，就算退学了她也不亏什么。
现在她只等着陆江海出下一个阴招，这样一来，她就能正大光明地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个臭不要脸的老孬孙。
“我没写你的名字。”
坐在第一排的班长转过身，冷漠地说道：“我是有点看不惯你，但我没有写你的名字，我交的是空票。”
“我也是。”
“我也没写你。”
公是公，私是私。
班里好多都是不止一次报过一次班的人，往期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
投票谁最不好学？有必要吗？所以即使不得不投票，大多数人也都是交了空票。
他们是看不惯沈妙，但并不是觉得她人品差，或是态度怎么样，而是因为羡慕和嫉妒。
他们羡慕沈妙的脑子聪明，可以很轻松地记下那么多的知识，也嫉妒沈妙有从小就学医的机会，积攒了这么多实战的经验。
在一班里，陆鑫这个天才除外，就属沈妙的年龄最小。偏偏她就是这么凭借自己一点一滴的努力，站在了比所有人都高的位置，这怎么能不让人嫉妒？更何况有些人还是经验比她年龄都大的老中医……
但，他们不会因为羡慕和嫉妒就抹去她的努力。
沈妙的成绩是她应得的，两张红卡也是她的实力，所以哪怕他们再怎么羡慕嫉妒，也绝对没有一点想要伤害她的恨意。
“我投了。”
第五排有人弱弱地举起了手，“但是我，我没想到真的会害你拿一张黑卡。”
“我也是……”坐在他旁边的那人也跟着向沈妙道歉，“对不起，我也就是写着玩，没想到会这么严重。”
紧接着，第二排也有人跟着愧疚地举起了手。
四个人，写了沈妙名字的人加起来一共有四个人。
班里有四五个位置空着，他们还没来，可就算加上他们，也不够十个人啊。
“有人说谎？”
“谁啊，站出来！”
“敢做不敢认，到底算不算男人？”
有人说谎？一定是这样，否则怎么可能票数会对不上？
也就是他们不知道具体票数，要是沈妙告诉他们一共有二十一个人写自己的名字，怕是整个班里的人都要想方设法地证明自己清白了。
“没事儿，跟你们没关系，是什么情况我心里有数。”沈妙向大家点头致意，“木已成舟，就这样吧，就算写了我的名字也没关系，都过去了。”
还是那句话，只要陆江海想报复自己，就算没有人写自己的名字，他也能虚构出来一堆票，反正是无记名投票，他想怎么说都可以。
所以现在再计较是谁写了自己的名字，已经没有意义了。
收拾好心情后，沈妙从包里拿出了书和笔记准备开始今晚的复习。
“沈妙在吗？秦老师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
距离上课还有几分钟的时候，隔壁班的人来教室门口叫了沈妙一声。
“噢，好。”
沈妙和陆鑫对视了一眼：看样子，秦效坤应该是想跟她说一下这张黑卡的事吧。
来到办公室的时候，办公室里只有秦效坤一个人，他正在批改着其他班的练习卷，熟练地在卷子上打勾画叉，宛如一位见惯生死的阎王爷在玩弄那册生死簿。
“秦老师，您找我？”
“坐吧。”秦效坤头也不抬地说道。
等沈妙坐下后，秦效坤把手里的那一份卷子改完了才开口，“黑卡拿到了吧。”抬起头，合上手里的那支红笔，“说说看，心里有什么想法？”
这……算是“获奖感言”？
“没什么想法，”沈妙轻描淡写地回答说，“我知道，陆校长看不惯我，我能有这么多票肯定是他的手笔。但他是校长，我是学生，再怎么不服也没办法，就这样呗。”
秦效坤有些意外，他没想到沈妙会这么直接把话挑明。
本来还想迂回一些，现在看来好像没有这个必要了。
“嗯，既然你心里有数，那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了。”
放下了手里的笔，秦效坤一本正经地对她说：“没错，陆校长是不喜欢你，从你入学开始，他就没想着要关照你。”
“之前我是给过你两张黑卡，但这一张，以及将来的两张，都不会是出自我手。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你离开，虽然现在是有点晚了，可只有你离开，他才能满意。”
沈妙没猜错，后面果然还会有“惊喜”等着自己。
但是无所谓，反正她又不需要辅导学校的毕业证，只要一个月后资格证能考过就够了。
“那你呢？”沈妙反问道，“你跟我说这些是为什么？”
秦效坤没有遮掩，“说实话，我是个小人，心胸没有那么宽广，曾经的事情在我这儿还是个坎。但是我欣赏你的能力、认可你的医术，所以我觉得我应该站在个人的立场劝劝你，后退一步。”
“后退一步？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秦效坤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张红卡：“我可以这两天就找个名目，把第三张‘奖’给你，这样你就能拿到两倍学费的奖学金，就算退学，也对你没什么影响。”
沈妙：？？？
这张红卡来得会不会有点太容易了？
沈妙还是没理解他要干什么，“你的意思是，让我拿了奖学金后退学？这样既能如了陆校长的愿，又不会对我造成什么损失？”
“不止是退学，”秦效坤停顿了一下，还是决定把那句话说出口，“这次的资格证考试，我希望你不要参加，用拿到的奖学金报名下一期。继续留在杏林医辅也行，找其他辅导机构也可以。”
弃考？这一步退得是不是有点大了？
“为什么？”
沈妙不太理解他的逻辑。
陆江海讨厌自己，他想让自己避其锋芒可以理解，但这跟一个月后的考试有什么关系？
她退学不就可以了吗，眼不见心不烦，为什么一定要弃考呢？
经过这几个月的复习，沈妙对这一次的资格证考试很有信心。
之前做了几次真题，她都能拿到九十分左右，老师问答和实践实战也没有太大的问题，如果一切发挥正常，她完全可以考过。
下一次？一次就能通过的考试，凭什么要等到下一次。
秦效坤只用一句话回答了她：“普通人无法战胜天才。”
“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陆校长是怕我的成绩超过陆鑫，他面子上会过不去？”沈妙猜测道。
“是，也不是。”
秦效坤欲言又
止，好几次想要把真相告诉她，但当那几个字涌到嗓子眼的时候，却还是被压了下去。
“这其中的问题比较复杂，我知道，你有一次过线的实力，但既然有实力……”秦效坤说不下去了，他的良心没办法让自己说出这么不负责的话。
既不能说实话，又不能把弃考说得理直气壮……秦效坤的脑子有些凌乱，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说。
“是陆校长让你劝我弃考的吗？”沈妙又问。
秦效坤：“不是，是我自己的想法。”
“那你为什么会希望我弃考？刚才你还说很欣赏我的才华。”
秦效坤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对不起，他还是没办法说实话。
沈妙猜想，他可能是有什么不好明说的原因吧，便不再继续追问。
看了一眼他放在桌子上的红卡，沈妙站起了身，“秦老师，谢谢你的好意，这张红卡我不要了。就算陆校长以后会想办法开除我，我也不会在乎。”
“或许你有什么难言之隐，但这次的资格证考试，我一定会参加，我不想为了那么一点钱就浪费我的时间。”
“好，那就随你。”
秦效坤点点头，随后收起了那张红卡，继续批改着那一本卷子。
等到沈妙转身离开了办公室后，他才十分惋惜地长叹了一口气。
沈妙是聪明，也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他教过这么多学生，沈妙绝对是其中数一数二的尖子生。
可她就算再聪明，怕是也看不透某些人阴狠的手段，逃不过已经布置好的陷阱。
如果她能真的明白，“普通人无法战胜天才”这句话就好了……
虽然沈妙拒绝，但秦效坤还是在几天后，还是找了个名目把第三张红卡给了她。
“在咱们这一期的辅导班结束前，我代表教学组，将这张红卡赠予沈妙同学，以此来表扬她在过去半年认真学习、一丝不苟的学习态度！”
陆江海可以把投票当成理由，借着学生的名义，给沈妙安一个“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帽子，强硬地把黑卡塞到她手里。
那秦效坤同样能够找个借口，以教学组的身份，表扬沈妙“认真学习”的学习劲头。
不管沈妙最后肯不肯听他的话，她都值得拥有这一张红卡。
沈妙成了杏林医辅第一个拿到三张红卡的人。
当她走上讲台去领卡时，周围掌声雷动，尽管每个人的眼神里盛满了羡慕和嫉妒，却将这股情绪变成了鼓掌的力气，用力地表达了出来。
沈妙拿到三张红卡，每个人都心服口服。
当然，她拿到的不止是一张红色卡片，还有一只厚厚的信封，里面一共是八千八百八十八块八毛八，是拿到三张红卡后应得的奖学金。
“恭喜你。”
平常几乎很难在秦效坤脸上看到什么笑脸，此时此刻，他的唇角却浅浅地露出了一抹微笑，眼神里也满是“望女成凤”的欣慰。
双手接过那只信封，沈妙恭敬地向他鞠了一躬：“谢谢老师。”
秦效坤点点头：“祝你好运。”
“一定。”
不知怎地，在看到秦效坤脸上的笑意时，沈妙莫名觉得有几分苦涩。
既像是给了自己一笔奖学金，又像是把去断头台的通知信送到了自己的手上。
“厉害啊！我的姐！”
回到座位上，陆鑫激动地拿过那只信封，模样比自己拿了奖学金还要高兴：“虽然我没有功劳也没有苦劳，但晚上说什么你也得请客吃个饭，好好庆祝一下！”
“没问题啊~”沈妙答应得干脆。
八千多块哎，是当初报名学费的两倍还要多。
别说请他吃饭，请全班同学好好搓一顿也够了。
不过，现在好像还没有到要庆祝的时候。
秦效坤：“后天要进行最后一次考前测试，所有题目都是由老师出题，难度与正式的资格证考试不相上下，希望大家能好好复习、认真对待。”
“好！”
众人异口同声。
这次的最终测试，完全是按照正式考试的流程安排的：八点开考，考试前要用仪器检查身上有没有携带违规设备，不许请假、不许提前交卷，口头问答的用语要规范，实践模拟要带自己的药箱……
为的就是让他们提前适应，以免在正式考试的时候手忙脚乱。
叮叮叮~
随着下午四点考试铃声的响起，为期一整天的模拟考试结束了。
经过一晚上各位老师的加急批改打分，终于赶在第二天早上，把学生们的最终成绩张贴在了班级的门口。
“第一！妙妙，你这次考了第一！”
沈妙起了个大早来看成绩，结果还是比曹玉兰晚了一步。
兴奋地拉着沈妙来到那张成绩单前，曹玉兰指着最上面的那个成绩，激动道：“你看！271，第一！比陆鑫还要高6分呢！”
满分一共300分，沈妙这个分数别说是过线，真要是正式的考试分数，说不定在全省都能排上名次呢！
终于，终于超过他一次了……
看到自己的名次超过了陆鑫，沈妙不由得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她感觉全身都轻飘飘的，仿佛有一团云将自己包裹了起来。
当了太久的第二，她都有些灰心了，谁能想到这最后一次的考试会超过他呢？
看来，就算是普通人，也是有战胜天才的机会的。
回到教室检查着自己卷子上的错题，沈妙又瞟了一眼旁边没来的陆鑫的卷子。
他的理论知识答得很好，是老师问答和实践部分扣了比较多的分，所以成绩才会排在自己后面。
嗯，正常，沈妙早就感觉到陆鑫缺乏实战经验了，扣分项比较多也在情理之中。
过了十几分钟，陆鑫这才背着包姗姗来迟，他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分数，在门口停都没停一下，只想着快点把排队买来的小笼包送到沈妙的手上。
“我这次超过你啦！”
“啊？”
陆鑫没在意她在说什么，挨个把包子从袋子里拿出来，“快吃吧，好不容易抢到的牛肉馅，还给你买了一杯热豆浆，里面放了红枣和花生。”
接过陆鑫递过来的豆浆，沈妙晃了晃手里的卷子，说：“我说我这次的分数超过你了。”
“是吗？那挺好的啊，”陆鑫简单扫了一下她的卷面，“我就说吧，我姐这么努力，怎么可能会考不了第一，别说是我了，再多几个厉害的天才也肯定敌不过姐姐的努力。”
“傻样吧~”
沈妙喝着那杯热气腾腾的豆浆，口中的滋味好像要比平常更加鲜甜。
“要不，我们考试的时候再比一次？看看谁的分数高？”沈妙主动提议道。
“好啊，”收拾好后，陆鑫也跟着坐了下来，“说吧，这次赌什么？”
沈妙：“就赌上次输给你的‘一件事’，要是我赢了，那件事就作罢。”
“没问题。”
扭过头，陆鑫又问：“但要是你输了呢？”
“你说。”
陆鑫不怀好意地扯了下唇角，“你要是输了的话，就要答应当我的女朋友。”
沈妙夹起那只小笼包，刚要放进嘴就停了下来：“可是……我感觉我只是把你当弟弟而已，就算谈了，我也不喜欢你啊。”
算起来，陆鑫也锲而不舍地追了沈妙有两个月了，这个被追求的过程沈妙也确实挺开心的。
但是说实话，沈妙的情绪也仅仅只是开心而已，完全没有生出几分对他的喜欢。
就算跟他确定了关系，她怕是也会像是对待“阳光小狗”那样，偶尔摸一摸它的毛。恋爱的那些行为……嘶，她完全不敢想象跟他在一起的画面。
他们之间差了八岁哎，陆鑫在她眼里就是个小孩，和他那个啥和喂亵未成年有什么区别？！
“没关系啊，先确立关系嘛，以后的事慢慢再说~”陆鑫还是一脸期待地说，“最重要的是先占个位置，这样别人就没有资格再追求你了。”
沈妙：……
谈恋爱又不是坐公交车，怎么还有
“占座”这种说法。
“先说好啊，我可不会亲你，更别说其他亲密的动作了。”沈妙提前给他打了一剂预防针。
陆鑫：“没关系，能牵手就行。”
“牵手？也不行。”
“啊……”陆鑫可怜巴巴地趴在桌子上，努力眨巴着一双大眼睛，“就偶尔牵一牵，不是上次去我弟生日的那种，就是能拉着就好。”
陆鑫一边说一边跟她比划着，希望她能够成全自己这小小的要求。
“嗯，让我想想……”
沈妙在考虑的时候下意识地看向盘子里那只小笼包，陆鑫心领神会，赶忙往她面前推了推。
沈妙这才满意地勾起了唇角，“好吧，那偶尔允许你牵一下下。”
反正就是牵手而已，以前在村子里住的时候，她也经常牵着小男孩的手带他们玩，这点要求也不算太过分。
“好哎~”
沈妙：“别高兴得太早，先赢了我再说。”
陆鑫：“放心，这次我一定全力以赴！一定要超过姐姐！”
*
十二月二十五日，今年的第二次中医资格证考试正式拉开了序幕。
考试分成两天，理论题在第一天的上下午，老师问答和实践题则在第二天进行。
考试结束后不会立刻出结果，而要等到元旦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才能通过上网、打电话、到卫健委等几种方式来询查成绩。
房东家里装的有电话，所以他们不用跑去现场对着红榜来看分，只需要等到了时间，给查分热线打电话就行。
“九点了，九点了！”
电视的右上角刚显示出时间，沈山生就急忙对守在电话前的沈妙和沈万山说道。
一想到成绩要出来了，沈妙就激动，按键的手都止不住地颤抖。
“请输入姓名……”
“请输入考号……”
“请确定查询信息……”
“您好，豫省豫市一九九八年，第二期‘中医专长医师证’考试，考生沈妙，考号5685010311的分数是：理论课0分，导师问答89分，实践实习94分，总分183。”

第94章 全区第一，全市第七……
0分？
听到这个分数的时候,沈妙和沈万山同时愣了一下，完全没注意后面的分数。
“……重听请按井号键。”
沈妙这次开了免提，定了定神后,按下了号码盘上的“#”。
“您好，豫省豫市一九九八年……的分数是：理论课0分,导师问答89分,实践实习94分，总分183。”
0分，确实是0分，他们并没有听错。
满分100分的理论课考试,沈妙竟然考了0分？！
要想拿到中医专长的医师证，不仅三门考试都要过60分的线,理论课更是要超过80分才行，这也是为什么每年的通过率都很低的原因。
可是0分……怎么可能？就算沈妙考得再怎么差，也绝对不可能是0分啊？
告知成绩的是一个机械的女声，按了“*”号键才转入了人工接听的通道。
同一时间查分问分的学生不少,电话里的音乐响了半天也没人回应。
沈妙急,沈万山也急,摸不着头脑的沈山生两口子更急，尽管电话里等待的音乐舒缓轻松,却没办法放松他们的神经，反而还急了一手心的汗。
等了快半个小时,才终于听到了接线员的声音。
“您好您好，请等一下,我能问一下这0分是怎么回事不？”沈万山将听筒拿起来，急切地向那边问道，“我孙女的成绩一向很好,这个0分是什么情况，可以问一下？”
电话那头的声音冷淡：“能查到分，但是成绩有什么问题吗？”
“对。”
“那得联系卫健委招考办，我们这边只负责解决查不到分的问题。”
沈万山有点急了，“欸？刚才说有问题让我们转人工，转了你们又不解决，说让找什么招生办，你们这不是在踢皮球吗？”
“这不是我们负责的内容，我解决不了，”短时间内接了几十通电话，接线员也有点按捺不住自己的脾气，语气不太好，“具体的分数问题去问招生办，请问您还有别的问题吗？”
“你……”
得知沈妙考了0分，沈万山本就憋着一股气，干等的半个小时，算是彻底点燃了他压着的一把火。
眼看着沈万山还要跟接线员理论，沈万山赶忙把听筒拿了过来，“没了没了，就这样，谢谢你啊。”
挂断电话，沈万山情绪还没从震惊中抽脱出来，一直对着桌子上的电话喃喃自语：“0分，不可能是0分，你说几分几十分我都能信，咋可能会是0分……”
同样是被这一颗“0分”的蘑菇弹轰炸了意识，比起沈万山的急躁，坐在椅子上的沈妙却是像失去神识一样，目光呆滞地攥着自己的那一纸准考证。
她也在想，自己怎么可能会考0分，就算是从前上学，她也从来没拿过鸭蛋回家。
况且在考完试后她还估过分，保守也得有85分左右，就算自己估错了分数，也不至于是考了0分这么离谱。
“妙妙，你没事吧？”王冬梅将手放在沈妙肩膀上，轻声地关心道。
“我，我没，没事。”
回过神来，沈妙想抬一抬唇角告诉她自己还好，可一开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积蓄在眼眶里的泪却流了下来。
怎么会是这样？
她以为这次考试通过可以让爸妈开心，让爷爷以自己为荣的……
“没事儿，不就是没考过嘛，”替沈妙擦去眼泪，王冬梅将她护在怀里，安慰她道，“又不是一辈子只能考一次，这次没过，下次再考就行，那么多人都没考过呢。”
“会不会是名字写错了？或者考号写错了？”沈山生提醒道。
名字？准考证？
看着手里的准考证，沈妙努力回想着考试当天的事，可是她满脑子里就只有卷子上的题。
名字？她的名字用了二十多年，闭着眼都不会写得错。
考号？
那天在填考号的时候，监考老师确实强调过一定要注意考号。如果考号写错了，不止会影响到自己的成绩，还会导致另外一个人也没有分数。
在进行导师问答和实践之前，负责的老师会核对进来的考生的考号和名字是否正确，但在答理论题的时候却没有人能帮忙检查。
考号……难道真是考号错了吗？
沈妙有点记不清了，因为她确实只顾着答题了，填完考号后也没有仔细检查。
王冬梅：“要不去那个招考办问问吧，看到底是咋回事。”
沈山生：“走，咱都去，一块问问具体啥情况！”
叮叮叮~
叮叮叮！
正要收拾东西出发，就又听到桌子上的电话响了。
是沈万山去接的。
他想着可能是接线员报错了成绩，所以才特地打回一个电话来告知。
想着自己刚才对接线员的态度不太好，沈万山特地放缓了语调，“喂？哪位？”
“老沈，是我啊。”
是陆江海。
听到电话那头喜不自胜的语气，沈万山的脸色一下就阴沉了下来，“有事吗？”
“这不是今天孩子出成绩嘛，我就想来问问，要不要我帮恁用电脑查一下分？”
陆江海难得这么热情，可他越是热情，越让人觉得他的肚子里没憋什么好屁。
尤其是最了解他的沈万山，还从他的话里话外听出了几分看热闹的意味。
沈万山：“不用，我们刚才打电话查过了。”
“考得咋样？”
沈万山扶了扶额头，“嗯，挺好的。”
“挺好的啊，那就行。”
陆江海的语气犹如一只在羊圈外打转的狼，没有急着疯狂扑咬，而是慢悠悠地享受着这种任其挑选的感觉。
“礼拜天有空没？全家一起来吃个饭？”陆江海又问。
沈万山讥讽他道：“咋，又要抱孙子了？
”
“不是，是庆功宴，俺孙子的庆功宴，”陆江海得意洋洋地拉长了音调，“庆祝他这次考了全区第一、全市第七。虽然不是市里的第一，但也是光宗耀祖的好事儿嘛。”
沈万山：？？？
“连排名都知道吗？”
“是啊，分数前几的都会说排名，俺家陆鑫考了290分，”故意停顿了几秒后，陆江海反问道，“怎么？你家妙妙连排名都看不到吗？”
沈万山：……
290？
将近满分？
难道这就是天才吗？！
见沈万山不说话，陆江海继续试探地问：“那你家妙妙考了多少分？就算没有排名，以她的实力，过线应该不成问题吧？”
“毕竟这孩子平时学得努力，学校安排的实习也是积极参加，就算是发挥失常，拿个证肯定是稳的。”
“老沈，我也要恭喜咯，你们沈家的招牌以后终于有人接班啦~！”
沈万山脸色越来越差，他越发觉得陆江海打这个电话是故意的，从他嘴里说的每一个字听着都刺耳得很。
陆江海好像知道，自己吹嘘得越狠沈万山心里越不舒服。
“没，妙妙的分出了点问题，我们正准备去卫健委问问是啥情况。”
沈万山说不出虚伪要面子的谎，于是坦诚地跟他说了分数的事。
“啊？有问题？”陆江海的语调有点太过惊讶了，“那你们快去吧，有什么需要帮我跟我说，我卫健委多少认识一点人，说不定能帮上忙呢。”
沈万山：“嗯。”
临挂断电话之前，陆江海再次提醒一句道：“中，记得礼拜天来吃俺孙的庆功宴，别忘了啊。”
沈万山原想冲着他的好心说声谢呢，现在看来是完全不用了。
“290，这么高啊？！”
出门的路上，沈山生不由得感叹道。
王冬梅压低了几分音量，“嘘，都说了人家是天才，天才努努力考个高分不也正常？”
当然，就算天赋是没办法超越的，但王冬梅和沈山生还是相信自己女儿的实力。
一门94，一门89，假如理论课也能考90……那跟陆鑫的分数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290分确实挺高，不过沈妙现在并没有心情替陆鑫高兴，她只想弄清楚自己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得了0分。
来到卫健委时，大门外有不少人都在挤在榜前看成绩，听说这次考试的人比上次多了一千，但是考过的人比上次还要少，一百人都不到。
招考办办公室外的人不少，都是对自己成绩有异议的。
办公室的负责人似乎早有准备，手里那几张名单上，记录着这次分数存疑的考生姓名和具体原因，只要报了名字和考号，就能很快地查到。
“张家民，考号是5775060821，请问一下，为什么查不到实践考试的分数？”
“不是查不到，是你和另外几个人弄混病患了，你们几个都没分。”
“我，我我，6377040116，叫卫华，我的导师问答怎么可能不及格？当时导师对我评价很高啊？”
“这个不属于分数有问题，没办法回答。”
“那我的呢？5975020125，郭顺，为啥我查了好几次都说考号不存在？我分明考过试了。”
“你确定你的考号输对了？5开头的最多到56，你为啥会是59？”
大家的问题千奇百怪，听着大家各种离谱奇葩的疑问，沈妙这才意识到有些人就算有治病救人的本事，智商也有点跟不上。
就比如那个坚持不写考号非要跟工作人员理论的，还有因为作弊被发现记零分扯皮自己没有看到的……天晓得是谁给了他们的勇气，让他们坚定自己是对的。
排了好久的队，总算轮到了沈妙他们。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理论课的成绩，沈妙，考号是5685010311。”
按照名字和考号，工作人员很快就找到了她的问题。
“你考号填错了。”
沈妙：……
看来真的是自己的问题……
“那能让我看一下卷子吗？”沈妙又问。
沈妙不确定自己的考号有没有填错，所以想看看卷子，假如自己没有填错的话，卷面能拿到多少分，也算是死也死的明白。
“不行，卷子统一封存后是不能拿出来看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写错考号的人不少，要是一个个都拿出来看，万一趁人不注意改了那么一两笔的，那可就说不清楚了。”
沈万山：“那会不会有看错的情况？比如我们没写错，但是改卷的老师看茬了。”
工作人员：“不存在这种问题，我们改卷的过程跟中考高考一样严格，一般会有两个老师负责改卷子，就算都发现错了，也会有第三个老师复核。”
全程一共有三位老师检查，这就意味着一定是沈妙自己的问题，写错了自己的考号。
“那如果没写错的话，成绩是多少？可以看一下吗？”沈山生又问。
“不能。”
从招考办出来，全家人的头顶似乎都笼罩着一块乌云，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往外走，比那些落榜的考生还要惆怅。
要是沈妙没那个本事就算了，只是因为自己粗心填错了考号，这才是最叫人可惜的，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再说太多也没什么用，只能继续往前看。
“没事儿，明年再考一次。”
“就是，刚才人家也说了，填错考号很正常，好多人都填错了。”
“对啊对啊，说不定也不是咱的问题，万一是别人写成咱的考号呢？人家老师不也说了嘛，要是考号一样两个人都没分，所以不一定是咱的错。”
见出来后沈妙一直低着头不说话，沈山生两口子和沈万山都轮番地劝她。
“咱有本事，早几个月晚几个月拿证都没关系。”
“好多高考状元也不是一次就考上的啊，你看那个谁，不也是考了好几次才成了省状元嘛。”
“好了好了，都过去了，你看，你这次实践考了94分，我看刚才那好些人都才七八十，能考九十分以上，这就证明咱的本事比别人强！走走走，咱好好搓一顿去！”
沈山生和王冬梅是会安慰人的。
沈妙过去几个月有多么努力他们都看在眼里，实在不想再给她太大的心理压力。
而沈万山……
“爷，对不起……”
沈妙把头垂得更低了。
本来以为这次能为他争脸，好好打击一下陆江海的嚣张气焰，结果非但没能出一口气，一使劲儿还不小心拉了一坨大的。
刚才听他打电话的语气都得意地不行，真要是去了陆鑫的庆功宴，他还不得把尾巴翘到天上去啊？！
“这有啥对不起的，”沈万山帮她理了理鬓角的头发，“这次写错了，下次仔细点就中，一点小事儿搁不住难受。”
沈万山一直相信沈妙的实力，毕竟是从小自己亲自带大的，她的本事，不是一场考试就能被否定的。
而且沈山生刚才有句话说得没错，或许是别人的问题？
是别人把自己的考号写成了和沈妙一样的，这才导致了她没分，毕竟那么多数字挨在一起，不小心写错那么一两位也是有可能的。
“恁妈没说错，你那导师问答和实践的分都不低，下次再考，指不定还真能拿个状元回来呢。好了好了，都二十多了，可不许挤猫尿啊。”
深深地呼吸了一口阳光下的空气，沈妙的心情稍稍缓和了一些。
从卫健委出来准备去吃饭时，沈妙在门口也碰到了好几个杏林医辅的学生，行色匆匆地来查分，估摸着应该也是成绩有问题的吧。
“爷，我想去辅导班看看。”
这个时候，杏林医辅的光荣榜也贴出来了，虽然自己写错了考号没能拿到证，但沈妙还是想去看看其他人考得怎么样。
沈万山：“中，那你去吧，等你回来咱再去吃饭。”
沈妙来到杏林医辅的时候，校门口满是来看分和等着要报名的人，熙熙攘攘的人流似乎比半年前还要拥挤，哪怕已经入了冬，张贴着光荣榜的这一片地方也是燥热得很。
不止是中医考试的成绩，其他几项医科考试的成绩也是今天出分，不过只有考中医确有专长的考生们脸色最不好。
这次的难度要比上半年的高，可通过率却要比上次高出不少，像沈妙一样考中医专长医师证的一共有一百五十六个人，通过的有十一个。
沈妙看了下光荣榜上的名字，嗯，和平时测试的成绩差不多，全部都是班里排名靠前的那些个人，只有一两个人的成绩是班里的中游水平。
可惜，自己的名字没在上面……
唉，本来已经稍稍恢复的心情感觉又变差了。
“沈妙？”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沈妙回头循着声音看去。
是曹玉兰带着她的女儿一起来查分了。
曹玉兰的成绩过了
线，等过几天拿到证，她就可以完成心愿，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医大夫，开起自己的小医堂了。
“是出了什么情况吗？你咋会没过？”曹玉兰试探地问道。
沈妙的实力曹玉兰很清楚，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她是绝对能顺利拿到医师证的。
沈妙苦笑着叹了一口气，“考号写错了，理论题没有分。”
“这样啊……”
曹玉兰惋惜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温声安慰她说：“没事儿，一点小意外而已，以你的实力，就算这次不过下次也会过的！”
沈妙点点头。
余光看向另一侧公告栏上的光荣教师，沈妙倏地想起了那天晚上秦效坤对自己说的话。
他说希望自己这次沉淀沉淀，等到下一次再考试，当时她还不解，心想一定要考个高分让他看一看，这下可好……不仅没让他刮目相看，还丢了很大的脸。
唉，早知道就该听他的，下次再考了。
既然来都来了，和曹玉兰聊了几句后，沈妙便又走进学校的报名处准备报下一期的复习班。
还好在秦效坤的帮助下拿了奖学金，这么一来一回的，尽管要再浪费半年的时间，但起码还赚了几千块钱。
和上次报名不同，这次在报名的时候会有助教询问，如果之前在杏林医辅报过班，可以先去楼上找老师咨询然后直接报名，这样就能节省排队的时间，也算是给老生的一些福利。
来到班里时，沈妙在班里等待的十几张面孔中看到了好几个熟人。
看到沈妙出现，他们纷纷惊讶地睁大了眼，怎么都没想到平时成绩这么好的沈妙，也会有要“复读”的时候。
负责咨询的老师还没来，大家都坐在位置上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沈妙还是像平常一样找了个最后排的位置坐下。
班里陆陆续续来了不少的人，在见到熟人时，都像是老友重逢一样地相互打招呼，庆幸着未来几个月的学习路上还能有相熟的朋友。
只有沈妙，望着外面的枯树枝，脑子空空地没有半点情绪。
“姐？姐！”
是陆鑫的声音。
回过头时，他正站在另一侧走廊的窗户外面，兴奋地朝着自己挥手。
他还是像平常那样，是一颗散发着热烈光芒的小太阳，甚至因为在考试拿了高分后，他身上的光亮还变得愈发耀眼了几分。
兴冲冲地来到屋里拉开她身旁的椅子坐下，陆鑫像小狗一样，弯下腰后又抬起头看着她，“刚才我爷的教秘说你来报名了，我还不信，没想到你真的来了！”
能见到沈妙，他很高兴，可等到迟钝的反射弧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后，扬起的唇角又耷拉了下来，同时握住了她冰冰凉的手：“听说你的考号填错了，你……还好吗？”
“嗯，挺好的，”沈妙不想把气氛搞得那么悲伤，稍稍挺直了脊梁，她努力挤出一丝微笑，揉了揉他额前的刘海，“还没来得及恭喜你呢，厉害啊，这次又考了第一。”
“还好，也就那样吧。”陆鑫干巴巴地回了一句。
沈妙：“这还算‘还好’？全区第一，市里的第七哎！害，都这时候了，你就别谦虚了。”
“他不是谦虚，是理不直、气不壮。”
前排不知道是谁这么阴阳怪气了一句。
沈妙抬起头时，才发现班里有好多人在看着他们这边。
沈妙：“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你问问陆鑫他自己就知道了。”

第95章 无条件相信你
“问我？问我什么？我怎么了？”
陆鑫也是一脸懵,“你也别拐弯抹角了，有什么话你直接说清楚。”
那人也不逃避，直接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义正言辞地向他质问道：“你这个全区第一、全市第七的名次是怎么得来的，你敢说吗？”
一时间,教室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陆鑫身上。
而这一束束目光就像是一把把尖刀,精准地刺在了陆鑫的要害上，让他哑口无言。
在杏林医辅上过课的，都听过他是天才的名号。
名次是怎么得来的？跟大家一样，考的呗。
陆鑫本身就是天才,家里又是世代行医的杏林门第，再加上陆江海这位杏林圣手的悉心栽培,怕是考个全市第七都算是他发挥失常了吧。
但就这么简单的回答，陆鑫却怎么都说不出口，只是敢怒不敢言地盯着他。
“说啊？你敢把黑幕说出来吗？”男人不依不饶地继续追问道。
什么？黑幕？！
目光来回在他们之间兜转，周围的人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吃一口劲爆刺激的瓜了。
不止是他,坐在靠近门口位置的男人也跟着站了起来,“陆鑫,有些事不要以为没证据就不代表没人知道。考试的卷子是你自己写的吗？”
“是啊，怎么了？”这句话陆鑫说得底气十足。
刚才那人又说：“那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在空了半张卷子的情况下，你的理论考试是怎么拿到96分的吗？”
这句话一出,全班所有人都沉默了。
他……空了半张卷子？
考试的考场和考号是按照考区分配的，除了零零散散单独报名的考生外,桐花区有三个辅导班帮着学生统一报了名，所以几乎每个考场的人员分配都是差不多的。
六七个来自杏林医辅，六七个来自xx机构,六七个来自xxx机构，剩下的就是单独报名的考生。
说来也巧，陆鑫和沈妙分到了同一个考场，一个是11号、一个是14号，坐在同一列的他们中间就隔了两个人。
一班分进3考场的只有他们两个，不过二班和三班也有五个人分到了这个考场。
他们平常在辅导班都忙着复习，虽说对陆鑫的天才名号有所耳闻，却没来没见识过，对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急”。
只要下课、放学，他都是一班头一次窜出来的，别人天天复习得没时间吃饭，他的包里总是变着法地装零食和饮料，像极了正经学校里那些心思没在学习上的差生。
后来听一班的人说，他不止是课后不复习，上课也从来不听老师讲课。
于是他们在考试的时候，便不由得对这位天才多注意一些。
挑头的男人坐得离他最近，就在他的斜后方，只要抬起头就能看到他的背影，还有耷拉在桌子边缘的半张卷子。
既然说起这件事了，他也不怕跟大家说实话。
没错，他一开始是想看陆鑫的卷子，抄几道答案的，但是当考试时间过去了一半，当他找到机会可以看到卷子上的字时，却并没能抄到什么答案。
空的，第一张第二面的一整页选择题和判断题，陆鑫几乎有一半都空着。
一道题一分，光是空了这么多就已经不可能考到90分了，更何况还是96的高分？
人啊，都是见不得别人过得比自己好。
要说起来，陆鑫得了多少分都和他们没关系，但他们就是见不惯他这副既得利益者的嘴脸，自己掖好藏好就罢了，偏偏还特意兴冲冲地跑来，要听一听熟人对他的恭贺。
怎么？是觉得他们这些陪跑的人用羡慕、仰视的目光看自己很爽吗？！
“嗯？怎么不说？你的96分是怎么来的？敢说吗？”
他们说对了，陆鑫不敢说，因为他们在考场上看到的是真的。
他交上去的那张卷子，确实有一大半都是空的。
“真不知道你有什么可装的。”
“就是啊，要不是你爷使了什么手段改分数，你能拿到96？还有满分的导师问答，你扪心自问这个100分自己配不配！”
“妈的，这辈子最烦装X的人，真以为有个有本事的爷，自己也就跟着了不起了，呵……”
陆鑫攥紧的拳头几乎要失去了血色，听着那些质疑的声音，他真恨不得冲过去给这群老登一人一
拳，把他们的秃头锤个洞！
可偏偏他不占理，更没有资格用拳头打碎他们的恶意猜测，只得沉默地忍受着。
就在他想厚着脸皮跟他们说自己有这个本事时，方才一直在身边不语的沈妙却站出来，将他护在了身后。
沈妙：“我听明白了，你们的意思是，陆鑫在考试交了张没写完的卷子，是副校长使了什么关系和手段，才把最后的成绩变成了96分，是吗？”
“对！”
男人应下后，又补充道，“虽然我不知道他平常是什么样，但在考场上，我确定他空了好多没写，一定是有黑幕才能考得这么高！只是目前不知……”
“那你的意思是，副校长一手遮天，在这么重要的考试上，有能力随便改人的成绩呗？”沈妙打断了他的话，冷笑了一声，“既然如此，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开个‘保过班’，一个人收他个万八千的，然后动用关系帮每个人都拿到证？”
“既能赚钱，又能打响杏林医辅的口碑，还能帮助更多的人拿到资格证，这样一举三得的好事，你说说，他为什么不做？”
改卷面分？真当那么多的阅卷老师都是瞎子啊。
要说导师问答使了关系还有可能，毕竟这是审核老师自己给分，审核老师又是来自省里的三甲医院，难保陆江海不会跟他们认识。
但改分这件事，沈妙是不相信的。
沈妙的这句话一出，风向一下子就变了，在场的人原本还坚信有什么黑幕，瞬间就又开始摇摆了……
停顿了片刻后，沈妙又说：“另外，你说你看到了他的卷子，算不算抄袭先不说。你的注意力真的从头到尾都在他的卷子上吗？他后面有没有回过头补上没写的部分，你看到了吗？”
“我，他……”
沈妙这连续的几个问题直接把他给问住了。
见他解释不出来，沈妙这才轻蔑地哼了一声：“我知道你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无非就是觉得他没学多久，家世又好、人又聪明，所以见不得他过得这么顺利罢了。但就算是这样，你们也不能往他身上泼脏水吧？”
“在座的各位也算是他的叔叔、爷爷了，没必要眼红一个刚成年的小孩子吧。”
“眼红？谁眼红他了！”男人不服地反驳道，“他要是有本事，那大不了咱现在重新找人出题，当面锣对面鼓地较量较量，要是他真能每道题都答对，那我就心服口服！”
“就是就是！”
“比一场吧，重新找点题，让他再做一遍。”
在座的人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信不信先不管，总之是要拱火的，别说是出卷子重新较量，他们巴不得两人能动手打一架呢。
“有意义吗？”沈妙笑了。
男人：“那你不是说他是天才吗？”
沈妙：“他是不是的，凭啥要跟你证明？你是警察？还是阅卷的老师？”
男人：“要是不敢比，那就证明他不是，分数是假的。”
沈妙：“你可真有意思，你说他的分是假的，证据呢？你说人偷东西了，自己不拿证据，反而让别人证明自己没偷东西，不觉得搞笑吗？”
沈妙和男人唇枪舌剑，吵得有来有回，但明显还是沈妙更胜一筹。
不管是讲理，还是耍横，她都不带怕的，哪怕对手是年龄比她大了十几岁，在社会上混了数年的雄鹰，她也能坚定地保护好身后弱小又无助的小鸡仔儿。
这样争吵下去没什么意义，纯纯是浪费时间，沈妙本来心情就不好，更不想把太多的情绪消耗在这种“醋坛子精”身上，索性撂下一句话后，就拉着陆鑫出去了。
“……还是那句话，你要觉得陆鑫的分有问题，去报警、去举报，最好也在电视上通报通报，只是盼着你在他们向你要什么证据的时候，你真的能掏出什么东西来。”
拽着陆鑫来到楼梯口，沈妙恨铁不成钢地戳了他一眼，“你是没长嘴吗？别人刚才都这么冤枉你了，你倒是骂回去啊！”
“我……”
陆鑫抿了抿唇，惭愧地低下了头。
他也想反驳，想厚着脸皮说那分数是自己应得的，可是他的脑海里总会想起沈妙那句“讨厌说谎的人”，所以他没办法做到理直气壮地在她面前撒谎。
“算了算了，你也别骂了。”沈妙理了理头发，烦躁地说，“你的嘴本来就笨，要是他把你惹急了，你又说不过人家，没准还要跟人家动手。”
看着沈妙这么为自己抱不平，替自己说话，陆鑫更惭愧地无地自容了。
“姐，你真的相信我吗？相信我的分数没有什么黑幕？”陆鑫迟疑地问道。
“当然啊。”
沈妙不假思索地说：“你就不是那种会弄虚作假的人。导师问答和实践可能你爷会让导师给的分松一点吧，但理论知识的分，我相信是你自己凭本事考的。”
既然选择做朋友，那沈妙就会无条件地相信对方，朋友之间不就是要彼此信任的吗？
曾经沈妙也有隐隐觉得陆鑫有不太对劲的时候，不过最后还是选择相信他。
真心换真心，她已经掏出了真心，想来陆鑫也会这么对自己的吧。
在楼梯拐角又等了十几分钟，等到教师组的几位老师来了，沈妙才跟着他们进去。
看到沈妙再次来报名，好几位老师都有些惊讶，还主动向她询问是什么情况。
毕竟她是这一期里除了陆鑫外，最后可能考上的学生了，所以在听说她是因为填错了考号后，纷纷表示可惜。
只有秦效坤，在看到她时微微皱了一下眉，脸上便再没有别的情绪。
好像他一早就猜到沈妙可能会落榜，再见到她时，碰巧印证了自己的猜想而已。
来到教室，几位老师简单地帮着他们分析了一番这次的薄弱点后，便让他们开始填写报名表，准备几天后的新班开课。
“下次你一定会过。”
在看沈妙填报名表的时候，站在一旁的秦效坤淡淡地道。
沈妙以为他会说些安慰的话，比如“真是可惜”、“要是再仔细一点就好了”、“好饭不怕迟”……幸好他没说，沈妙今天听的安慰够多了，不想再听了。
用这样平静的语气跟自己说话就好，这才符合她心里对秦效坤的印象。
“嗯，我也觉得我会过，”沈妙低头继续写着自己的信息，“还是要谢谢您，当时给了我一张红卡，虽然考试没过，但也没浪费什么钱，反而还能剩几千块呢。”
沈妙很乐观，想得很开。
乌云不会一直笼罩在她头上，对她来说，只需一阵风就能把阴沉沉的气氛吹散。
“不用谢，是我该跟你说声对不起。”
沈妙：“对不起？为什么？”
秦效坤没有多言，端起瓶子喝了一口里面还有余温的水，说：“学生没考好，当老师的都有责任。”
这句话沈妙更是摸不着头
脑了。
填错考号是自己的问题，和老师又有什么关系呢？
*
之前沈万山是想等沈妙考到医师证，再租个门面房用来开医馆。
不过这并不代表这段时间，要暂时放下沈家的招牌。
沈万山将自己的那一间屋布置成了一个小的诊病房，六七十平的面积虽然比不上老宅那么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物什全都有，常用的药材也一样不缺。
就是熬药麻烦了点，因为中药的味道会比较大，怕会影响到楼里的其他住户，所以平常都在楼顶的天台上把药煮好了才端下去，好在房东和住户们都很体恤，从来都没说过什么。
在城中村给人看病，和在清河村的情况不一样，没有医师证总归不好太张扬，因此沈万山只会给从前村里的熟人瞧病，省得会出现点什么情况，闹得不愉快。
距离新一期辅导班开学还有几天，沈妙便重操旧业，代替沈万山给人看病，陆鑫也是天天往沈家跑，像是小药童一样在沈妙身边跑前跑后。
沈妙发现，最近上门的身体都没什么病痛，十个人里有八个都是来开一些养生药方的。
大概是因为拆迁款到手后，日子也跟着变得轻松起来了吧，闲下来后，村民们便更加注重养生了。
干了几十年的农活，村民身上多多少少都落了些老毛病。食疗配上药方，可以很好地帮助大家恢复。
“这个药的颜色好像比上次抓得深了一点？”
在陆鑫把抓好的中药打包的时候，周婶子指了指里面的小白片问道，“是放得时间久了？”
沈妙过来只瞥了一眼，就发现了不对，赶忙把里面偏暗的“小白片”都给挑了出来。
“这是白附片，我药方上写得是白附子啊。”沈妙不轻不重地在陆鑫的手背上拍了一下，指着那个“子”字强调道。
白附片和白附子听着相似，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药。
白附片是乌头的侧根，白附子则是由天南星科植物独角莲的块茎。经过炮制后，它们的形状也很相似，可颜色却不同，用法也有很大的区别。
“哦哦，对不起，我抓错了。”
陆鑫挠挠头，赶忙用镊子把每一包药里的白附片都挑了出来，重新用小秤称了相同份量的白附子加了进去。
这是陆鑫第三次不小心抓错药了。
还好每次抓完药后沈妙或是沈万山都会看一遍，这才没有影响到药效。
不过也不能全怪他，家里的药架子用了几十年，盒子上的标签字迹都模糊了，沈妙和沈万山倒是可以不看标签，就能准确地找到不同药材的位置，但陆鑫不行，每次都得研究半天才能找到。
等沈妙把周婶子送走后，正在做艾条的沈万山才温声对他说：“不用紧张，也不用道歉，有时候摸错药很正常，及时换回来就行。”
“是啊，我之前也总会抓错药，包之前多检查几遍就好。”回来后，沈妙也跟着安慰陆鑫。
说来也怪，陆鑫平常挺欢脱的，像是只没有栓绳子的阳光小狗，做什么都很随性，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但是只要一来帮忙，一站在药架子前，他就像是小狗被揪住后脖颈，然后从地上提溜了起来一样。
紧张、局促、害怕，稍微做错了点什么就赶紧道歉，生怕会惹得沈妙和沈万山生气。
抠着刚才挑出来的那几片白附片，陆鑫不自信地说道：“我是怕我做错了会闯祸。”
“不会，有我和爷爷把关，不会让你闯出祸的。”
将陆鑫拉来椅子旁坐下，沈妙帮他舒解着肩膀上的压力，“治病救人是件很严肃的事，但不代表时刻保持紧张就能把人治好。放轻松，多练练、习惯习惯就好了。”
抬眸瞥了一眼帮陆鑫揉肩的沈妙，沈万山不禁皱起了眉。
倒不是觉得他们的行为有多么亲昵，只是心里有一点失望罢了。
是对陆鑫失望。
常听沈妙说他是天才，不用怎么学书本上的知识都能记得住，但经过这几天他来帮忙，沈万山并没有发现他有什么过人之处。
天才？唔，反正他觉得不太像。
毕竟像自家孙女这样的“普通人”，都没有犯过抓错药的错误，而且哪怕是形状再像的几种药掺和在一起她都能分辨。
不过沈万山也没有明着说出来，毕竟他的年龄还小，年轻人嘛，总要以鼓励为主，更何况他也不是自家的孩子，说得太多也不太好。
沈万山：“嗯，你现在就是知识够了但缺乏经验，等多积攒个几年，肯定能当个好大夫。”
陆鑫很少能听到这样鼓励的话。
自从他学医，经常听到的就是陆江海的批评。
你看看xx，看几次书就会了。
你就不能学学xx，人家是怎么学的？
对了有什么可骄傲的，多跟xxx比比，谦虚一点，这样下次才会有进步。
……
或许就是听了太多这样的话吧，所以哪怕在沈家帮忙，他脑子里的那根弦也会绷得很紧，不止是怕自己会犯错，更怕沈妙和沈万山会像爷爷那样责怪自己。
但是，他们并没有。
“对了，这次你的庆功宴还在明珠大饭店办吗？”把做好的艾条收起来，沈万山随口问道。
陆鑫：“你们要去吗？”
沈妙笑着点点头，“是啊。”
“咋？不欢迎？”
陆鑫高兴地笑道：“欢迎欢迎！当然欢迎！”
庆功宴上会发生什么，大家都能想得出来，无非是陆江海的又一场作秀罢了，他比陆鑫还盼望沈家的人能去呢，这样他就可以一面捧高自己的孙子，一面对沈妙也踩一脚了。
按理说，这样的饭局沈万山是没打算去的，再加上上次的事……可谁让陆鑫和沈妙快在一起了呢？
陆鑫这几天，天天来家里帮忙，哄得沈妙的心情也好转了很多，沈万山愈发觉得他们之间的那层纸是越来越薄了。
既然马上要成一家人了，那自然是要参加他的庆功宴，至于陆江海嘛，直接无视他就行。
陆鑫：“对，还是明珠大酒店的二楼，明天上午十一点。”
沈万山：“好。”
*
第二天早上，沈家早早就收拾好准备出门了。
沈万山还特地找来一张红纸给陆鑫包了个大红包，庆祝他考了全区第一的好成绩。
一家人整整齐齐地来到明珠大饭店时，楼下并没有像上次一样摆起什么红气球、红灯笼，也没拉起和庆功宴有关的横幅，完全不像上次给陆淼过周岁礼时那么热闹。
进门后，服务员主动走过来，接待他们道：“有预定吗？是坐大堂？还是想坐安静一点包间？”
“我们是来参加陆家的宴席，二楼。”沈妙解释说。
服务员：“陆家？可是他们今天早上就让人来取消了啊。”

第96章 难道她就不能为你付出？……
？？？
难不成是换地方了？
可是就算换地方,也总该打个电话通知一下吧。
沈山生：“爸，这……”
沈万山的脸色铁青，“不吃了,回家。”
依照着陆江海的性子，沈万山大概猜到了是怎么一回事：
陆江海一定是故意换地方,然后假装忘记通知自己,为的就是让他们白折腾一趟。等到所有客人都到齐了，他们再姗姗来迟，可不就显得他们一家人都没礼貌吗？
“多大的人了，还来这一套,也不嫌烦？！”
回去的路上，走在最前面的沈万山口中不住地骂他道。
陆鑫能考个第一是喜事,沈万山也是诚心带着家里的人去恭贺，偏偏陆江海为老不尊，还要利用给孩子庆祝的场合满足自己的私欲。
没意思，这样的宴席不吃也罢！
可是好不容易收拾齐整了,沈万山也不想白跑一趟,于是一家人就在外面找了个环境尚可的餐馆,吃完中午饭再回去。
“沈叔！你们可回来了！”
中午回到家的时候，刚听到他们的声音,住
在一楼的房东就急吼吼地端着碗跑了出来，着急忙慌道：“你们去哪了？谁都不在家,还到处找不见人。”
“就出去随便吃了个饭，咋了,有啥事？”
房东看向了他身侧的沈妙，说：“警察上午打了好几个电话，又亲自上门找妙妙,好像说是关于上次的啥医师考试？有点事要妙妙去配合调查。”
警察？考试？
听到这两个词，沈妙莫名紧张了一下。
具体是什么事警察没有明说，房东也不好意思多问，但是看一下子来了三四个人来找，除了警察外，还有两个穿得像干部的人跟着，他就感觉大事不妙。
所以他就一直在家里守着，只等着他们能赶紧回来。
叮叮叮！叮叮叮！
正说着，楼上房间里的电话又响了。
隔了一道门和一堵墙，电话的声音有点小，但还是可以依稀听出打电话那人心急如焚的情绪。
“喂？”
“哎呀！可算接电话了。”
打电话的人不是警察，而是秦荷。
“妙妙在家不？”秦荷急切地问道，“赶紧让她去黄河分局一趟。”
沈万山：“咋回事？是妙妙惹啥事了吗？俺能一块跟去不？”
“不是不是，没有惹什么事，”见沈万山误解了自己的意思，秦荷赶忙解释说，“嘉麟早上跟我说，有人跑去警察局揭发上次的中医考试有人舞弊换分，妙妙的成绩是被换走的，所以有可能被找回来！”
沈家人：！！！
沈山生激动地脸一下就红了，赶忙凑近听筒向秦荷问道：“我就知道！妙妙咋可能会粗心到把考号给填错，一定有问题！姑，是谁换了妙妙的成绩知道不？”
秦荷：“我也不清楚，人都在警察局呢，你们快陪着妙妙去吧，去了就知道了。”
沈万山：“好，好好，我们这就去！”
挂断电话后，一家人像是踩着云彩一样齐刷刷地往外面飞，换做是平常，就算再远沈万山也会要求骑自行车和三轮车去，但今天却破天荒地要沈山生拦了辆出租车。
好几公里的路，司机只开了十分钟就到了。
在警局门口下车，沈万山只想着赶紧要回孙女的成绩了，在上楼梯的时候脚下踩了个空，差点摔倒，还好一旁的沈山生扶得及时才没有摔伤。
“你好，听说有人举报上次中医考试换分？”
“你们是……”
“我们是受害人，哦，是受害人的家人，陪着一起来的。”
“好，你们先坐下等一会，他们正在做笔录，马上就出来。”
“到底是什么情况，可以跟我们说一下吗？”
“不好意思，我不是负责这个案子的，他们还在做笔录调查，等会你可以直接问他们。”
警员给他们倒了一杯水，随后带他们来到了休息室暂歇。
考试徇私舞弊是影响力很大的要案，涉及的人员众多，因此必须认真对待。
为了确定真伪，不止是要对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做笔录，警局还派出了十几名警员外出调查，在调查清楚之前，谁也不方便直接下定论。
握着手里的杯子，沈万山和沈山生又急又喜，时不时朝着外面观望，只等着警察做完笔录后来叫他们。
“把分找回来，妙妙是不是就不用再考了？”
“那肯定啊，妙妙的分肯定是因为太高才会被换掉。她的另外两门都过了，这门分数再一加，医师证绝对能拿到手。”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坏良心，自己考不行吗？非得换别人的分数。”
“这么严格的考试还能把分给换了……只能说这人的本事一定不小。”
“那要被抓出来，不得罚个几万块吗？”
“唔，我看不止。这可是作弊啊，牵连那么多人，我估计应该都得去坐牢。”
听着沈万山他们在一旁议论，沈妙从始至终都没说什么话。
端着的那一杯水一口没喝，只是出神地看着墙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八个大字。
是谁换了分数？为什么要换分数？
这些问题在沈妙的心里其实隐隐有了答案，只是她不想，也不敢确定自己的答案是真的。
当局者迷，从前是因为过于信任，才让她主观性地无视到了一些事情，可当今天来到警察局，当她看到墙上的红字，她才将之前所有的线索串联了起来。
“妙妙？你没事吧？”
见沈妙一直保持沉默，王冬梅试探地问。
沈妙勉强扯了扯唇角，揉了下有点干涩的眼睛：“没事，就是刚吃完饭，有点困。”
沈万山：“先别急着困，等把成绩找回来了再说，打起精神来！”
能把成绩找回来是值得高兴的好事，但想到偷走成绩的那个人，她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有种脊梁骨被人狠狠戳了一刀的疼痛感。
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终于有警员快步来到休息室通知他们：“沈妙？听说沈妙来了？”
“在。”沈妙下意识举起了手。
警员：“来一趟吧，我们也需要向你确认一些情况。”
沈妙：“好。”
因为警员只叫了沈妙，所有沈万山他们还要在休息室等着。
沈妙很庆幸警员只叫了自己，要是让沈万山他们看到偷了自己成绩的人，怕是会气得要动手吧。
推开审讯室的门，坐在桌子前的另一名警察正在奋笔疾书，誊抄着本子上的内容，坐在椅子上的人则在无措地抠着手。
答案揭晓了，偷走自己成绩的正是她心里想的那个人。
记得上一次在警局看到他时，他的脸上满是桀骜和不羁，如同一只被强制关在笼子里的野狼，迫不及待地想要出去。
但此时此刻，他却十分乖巧地坐在那，像是被彻底驯服了一样，老实地回答着警察提出的每一个问题。
看到沈妙进来，少年没有像小偷被抓那样紧张害怕，反而还放松沉下了肩膀，如释重负般地长舒了一口气。
“姐姐。”
陆鑫干巴巴地扯了下唇角，挤出的那一丝笑容简直比哭还难看。
确认了答案后的沈妙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神里满是空洞的失望。
那把背刺在脊梁骨的刀被拔出来了，但身上还留有一个淋漓的血窟窿。
沈妙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收敛起脸上比哭还难看的笑，陆鑫稍稍低下了头：“对不起。”
“呵。”
沈妙没忍住，发出了一声嗤笑。
对不起？这时候跟自己说对不起？
她说过，她最讨厌撒谎的人，她宁愿听难听的真话，也不想听虚伪的假话。
再过去的几个月里，为了追求沈妙，平时小错不断的陆鑫总是会把“对不起”这三个字挂在嘴边，就像一只总是犯错的小狗，会用蹭头摇尾巴来撒娇。
沈妙的心软，每次他嘴巴只要甜一点，就不生气了，揉揉他的头、捏捏他的脸，事情就能过去。
只是这次，沈妙不会再原谅他了。
——
“明天上午十一点，嗯，对，还是明珠，二楼。”
“哎，老许啊，记得明天上午来啊！害，这不是怕你忘了嘛，先说好，不用再拿啥东西了啊，人能来就行！”
“喂？我之前订过一个宴会厅，对，明天用，姓陆，现在我要再加两个菜，嗯，好……”
陆鑫从沈妙家回来时，陆远鸣正在按照陆江海的吩咐，对着电话簿，依次向明天邀请来宴席的人确认，想着人可能比较多，还联系了熟悉的超市，帮忙多预备一箱好酒。
书房里，陆江海正在练字。
他的字写得并不好看，写了几十年都是一个样，就跟他的医术一样没什么长进，但他还是每天坚持写上一个小时，美其名曰“修身养性”。
“回来啦。”放下手里的毛笔，陆江海很满意今天写的这幅字，“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陆鑫：“嗯。”
打完电话，陆远鸣拿着单子进来，和陆江海商议着明天宴席的细节：“爸，你看看我加这两道菜咋样？这个鱼我跟经理说了，也可以换成鲈鱼。”
扶了扶眼镜，陆江海满意地点点头：“嗯，桌布跟他们交代了没？都换成红的，别想上次一边白一边红。”
叮叮叮~
正聊着，客厅里的电话又响了。
陆远鸣：“鑫，帮我接一下看看是谁？”
“好。”
洗完手后的陆鑫来到客厅，拿起了电话的听筒：“喂？”
“是小鑫啊，恁爷在家没？”
陆鑫：“嗯，在谈事呢，找他有啥事吗？”
男人：“哦哦，也没啥事，就是他托我送的东西已经送到了，一帮我跟他说一声就行。”
“好。”
话毕，陆鑫又诚恳地对他说了一声：“这次考试……多谢你啊，刘叔，要不是，我也拿不到这么高的分。”
“害，不用谢，到最后你不是也没用上嘛！对了，恁爷这次用的是谁卷子？能考96分可不低啊。”
陆鑫：？？？
“啊？”陆鑫一愣，“不是你的卷子？”
电话那头的男人有点懵：“不是啊，恁爷让我专心考，说是要换成别人的用，他没跟你说吗？”
男人的话让陆鑫头皮发麻，太
阳穴突突地厉害。
他莫名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挂断电话，陆远鸣和陆江海正好从书房出来。
从沙发上站起来，陆鑫转过身阴沉着脸向陆江海问道：“爷，我理论课的分，你到底是换了谁的？”
陆江海脸上的笑容倏地僵住了。
他没回答，但他的反应已经告诉了陆鑫答案。
“是沈妙的，你把沈妙的分换给我了！”
砰！
陆鑫将电话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表面的塑料被摔得粉碎，里面不少电子元件也被摔得支离破碎。
这部电话用了好几年，尽管每天都擦得干干净净，但被摔碎之后才看到里面有些零件已经生了一层铁锈。
“哇……哇……！”
突如其来的声响，把屋里正在睡觉的陆淼给吓醒了。
杨凤还没回家，陆远鸣只好回屋里去哄孩子。
虽说是陆鑫的父亲，但他并不擅长处理这些事，去哄孩子倒给了他回避的机会。
“你发什么疯？”
随手将小本子丢在桌上，陆江海厉声斥责他道，“你在外面难道也是这么跟长辈说话？！”
陆江海没有否认刚才他的话，睨了一眼地上被摔散架的电话，在走向沙发的时候，随意地踢了一脚挡路的碎片。
东西坏了就是坏了，既然没得修，就不必再耽误时间。
看着陆鑫那张气得通红的脸，陆江海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他一眼，眼神比当初他被学校开除时更加地锐利。
天晓得这是怎么了，人家的孩子都是越来越争气，怎么他们陆家的血脉会一代不如一代呢？
当儿子的没出息就算了，没想到孙子也是个提不起来的阿斗！
靠在沙发上，陆江海的脑海里倏地闪过了父亲的脸……
陆江海没有辜负父亲当初的期望，也对得起老陆家的招牌。
他考进了省中医院、成为了各科室一把手，还收了几十上百号学生，算是桃李满天下了。或许他的医术达不到顶尖吧，但也是中等偏上的水平，时光倒退二十年，谁不仰视他们陆家？
这几十年，沈万山虽然从来没有联系过自己，但陆江海的眼睛却无时无刻不在自家和沈家之间打转。
他是胜过了沈万山，可偏偏后代一个比一个不争气。
同样学医的儿子资质平平，既没有理想、也没有野心，只想着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过着平淡的小日子。
而沈家的儿子呢？
沈山生没学医，可当上了清河村的村长啊，官途一片光明，远远比陆远鸣这个当了十来年的副主任医师混得好。
至于孙辈的陆鑫。
陆鑫这孩子比他父亲更加不成器，心思既不在学医上、又不在学习上，整天只想着玩，高中没毕业就被开除了，陆远鸣这个当爹的也不知道为他盘算……
而沈家的那个孙女呢？听说年纪轻轻就学医了，不仅这些年积攒的口碑不错，还上了好几次电视。
不行，陆家不能再输了！
不管是为了陆鑫的未来，还是陆家的未来，他都一定要赢！
陆鑫被退学后，陆江海将他安排在身边继续学医，正因为他知道陆鑫不是这块料，所以给他安排的是另外一条更加体面的路。
陆鑫会继续走医学这条路，毕竟家里累积了这么多的资源，另谋他路属实是浪费了。不过不是以医生的身份，而是站在更高位置的院长。
他不需要行医，只需要会管理手下的大夫们就好。可以先从一个小的中医馆做起，就像沈家那样，等到规模逐渐扩大，便能从中医馆变成中医院。
不会治病救人又怎样？一院之长的地位足够让他当个甩手掌柜，辉煌地过一辈子了。
即使是这样，该有的医师证也是不得不考的。
但以陆鑫的水平，别说是两年，就算是学二十年也未必能过。
还好，还好他的学生如今有不少已然成了行业翘楚，多多少少可以帮些忙，没办法“偷天换日”却可以“狸猫换太子”。
陆江海计划得很好：用两年的时光将陆鑫包装成一个医学天才，再以极高的成绩通过最难的中医医师证考试，这样等他开设医馆后，就能吸引慕名而来的病患，再以此为支点招揽更多的大夫入职……
完美！
当然，这“极高的成绩”不会是出自陆鑫的手，而是通过“狸猫换太子”得来的。
导师问答、实践实习的分好说，因为是一人一考，完全可以安排熟人给他高分，就是理论知识的卷子比较难。
没办法改分，又不能换卷子，能够暗箱操作的机会不多。
陆江海原本定下了他教的一位学生，让他跟陆鑫在同一个考场，这样等他答题的时候，只要把名字和考号写成陆鑫的，然后让陆鑫随便填错一个名字和考号，便能够“狸猫换太子”。
而作为回报，他也会给学生两万块当做报酬，反正以他的能力完全能通过考试，晚考半年也不算什么损失。
一切都计划得很好，陆鑫也很听话，每一步都按照他的预设来走。
唯一让陆江海没有算到的，就是后来沈妙的出现。
她倒是没有搅坏自己精心布置的这盘棋，却故意偷走了陆鑫的心，这是陆江海绝对不允许的。
他们是对手、是敌人，怎么能够在一起？
陆江海接受不了他们谈恋爱，不止是他不想跟沈家成为亲家，更是因为纸包不住火，呆的时间久了，迟早有一天沈妙会看出来陆鑫是个彻头彻尾的庸才。
可是陆鑫这孩子啥的不透气，明知道那是一团火还是要扑过去。
意识到自己无力阻止，陆江海只能换一种方式，彻底地拆散他们。
给自己倒了一杯茶，陆江海轻描淡写地说：“没错，你的成绩是沈家那丫
头的。沈妙的成绩要比你张叔要好，用她的成绩正合适。”
“那她怎么可……”
不用把那句话问出口，陆鑫也能猜到原因。
沈妙是11号，自己是14号，只需要添加一笔就能改变考号，而负责监考的老师又是陆江海曾经的学生，等收完卷子后改个名字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主意，陆江海可是想了好久呢。
让陆鑫顶替沈妙的分数，他就不信这样陆鑫还能心安理得地继续追沈妙，怕是躲都躲不及吧！
“你，你！”
陆鑫的脸越涨越红，有愤怒、有羞耻，不过更多的还是对他的怨恨。
如果不是因为他是自己的爷爷，他一定会冲过去给他一拳，再把他按在地上狠狠地暴揍一顿……
“你什么你？”
陆江海重重地将手里杯子磕在桌子上，“我这么帮你谋划，还有错了？”
“那你也不能换沈妙的分啊！她，她……”
陆江海：“她什么她，你秦叔都把奖学金给她了，咋？还亏了她了？”
重新拿起桌子上的遥控器，陆江海那冷漠的语气，如同一位审判着蝼蚁的造世主：“不就晚了半年吗？半年后再考有啥不一样的，你平常对她那么好，也该让她为你付出一下了。”
沈妙的成绩陆鑫是知道的，如果没有自己这个“假天才”压着她，她绝对是辅导班里最优秀的人。
这半年对她来说确实不算什么，以她的本事，就算是下一次考也一定能考得过，但陆鑫却没有办法把这话听进去。
虽然他事先并不知道陆江海的安排，但现在，一想到沈妙这么相信自己，一想到自己的分数是来自于她的努力，他就懊悔地恨不得捶自己的头。
陆江海：“好了，别作闹了，事情都过去了。你不说我不说，只管把这件事当做不存在就行。”
陆鑫：“不存在？咋可能当做不存在？！”
见陆鑫这么冥顽不灵，陆江海也懒得按捺脾气，直接怼了回去：“那你还想咋？改都改了，还能给她还回去？还是让我去给她磕头认错？说了过去就过去了，别给脸不要脸啊！”
“好，你等着，我就给脸不要脸了！”
说完，陆鑫便扭头愤怒地冲出了家门。

第97章 他可最听我的话了
坐在商店外面的台阶上,陆鑫定定地望着马路对面的警察局。
好几次他都做好心理准备，差点要冲进去了，可两条腿却没出息地使不上力气。
报警。
当他从家里冲出来的那一刻,脑海里就一直有这么一个念头。
事情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想要帮沈妙要回她的成绩,就只能靠警方来介入。
可是,真要告诉了警察，事情可就真的要闹大了。
爷爷会被处罚，那些参与其中叔叔们会被调查，说不定还要吊销医师证,还有自己……
会去少管所坐牢吗？不对，他已经成年了,但要是去了监狱，跟那么多杀人放火、作奸犯科的歹人朝夕相处，那自己肯定会被他们欺负死的！
然而如果不说的话，沈妙又该怎么办？
这是陆鑫第一次“抢”别人的东西,尽管事先自己并不知道,但这种被迫当了强盗的感觉更不好受。
警局里,几个警察正在处理着一起斗殴事件。
两人来时还斗得跟乌眼鸡似的，经过警察的一番调解,已然冷静了下来。
可惜，就算警察的调解本事再好,也没办法把他正在打架的理智和冲动给分开。
陆鑫就这么顶着冬天的寒风，在外面坐了整整一夜,直到天都亮了，也没做好决定。
“醒醒，醒醒？”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墙角睡着了,被人叫醒时，他正做着在监狱里被一群囚犯殴打的噩梦呢，吓得他猛然抬了下头时，“咚”地一下磕在了墙上。
嘶……
不止是头撞得疼，一整夜没怎么活动过的骨头关节也像是被醋泡过一样发酸。
叫醒他的人是警察，在他身后有几名同事，其中一名还是黄河分局的二把手。
陆鑫认得他，他是沈妙的表叔，叫骆嘉麟。
入了冬后，六点多的天还是黑的。
想着还有一个月就快过年了，晚上在警局里值班的警员们不容易，骆嘉麟就想趁着换班的时候，请他们去吃点早饭，好好慰劳一下他们。
从商店经过的时候，他还以为是哪个没有家的流浪汉，没想到竟然是陆鑫。
“叔……”
拍拍屁股上的土从地上站起来，陆鑫朝骆嘉麟躬了躬身。
“这么冷的天，怎么能在外面过夜？”
骆嘉麟走上前，见陆鑫的脸色不怎么好，不禁蹙起了眉，“快活动活动，看身体有哪冻得不舒服，不舒服得赶紧去医院看看。”
“嗯，我没事。”
陆鑫揉了一下酸麻的后脖颈，在跟骆嘉麟说话时，他一直是半垂着头，生怕会被他们警察特有的敏锐洞察力看出什么端倪。
“是跟家里人吵架了吗？”
“闯了祸，不敢回家？”
“这儿离警察局就几步远，有困难怎么不来找我们呢？就算是晚上也会有值班的人。”
几名警察热心地上前来询问他情况，可他们越是主动，陆鑫越是想逃避。
被冷风吹了一夜，陆鑫想清楚了，他决定听爷爷的，全当做不知道这件事，彻底忘记。至于沈妙……他会加倍地对她好、加倍地弥补她，陪她再次度过这无趣的六个月。
但这不代表他原谅了陆江海。
他不想参加什么庆功宴，也不想回家，他就要在外面呆着。
原也想过去找沈妙的……可是他没有这个脸。
“我没事了，”将衣服上扑着的一层尘掸掉，陆鑫眼神闪烁，勉强扯了下唇角，“我这就回家，谢谢叔叔，谢谢。”
骆嘉麟邀请他道：“先别急着回去，一块去吃个饭吧。”
“不了不了，我……”
不等他拒绝，骆嘉麟的手臂就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将他勾了回来，“这么冷的天，先吃点热乎的暖暖身子，吃完了我再开车送你回去。”
骆嘉麟把话说到了这份儿上，再拒绝就不礼貌了，于是陆鑫只好硬着头皮跟他们一起去吃饭。
骆嘉麟对陆鑫的印象，是个很阳光、话很多的大男孩，可在去吃饭的这一路他都没怎么说话，头上像是笼罩着一团乌云，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落下一道雷。
见他的状态不对，骆嘉麟也没有问他发生了什么，只是给他的碗里多夹了几只小笼包。
一行人从早餐店吃完回来时，天已经大亮。
肚子里有了食儿后，陆鑫的心情好了很多，脑子也有了继续运转的力气，于是他便想着等会该找个什么借口，才能让骆嘉麟不送自己回家。
不过他想多了，骆嘉麟并没有送他回家，在值班的警察们都陆续回家后，骆嘉麟把他带回了自己的办公室，一边给热水壶里添水，一边对他说道：“天冷的，你也别在外面瞎逛了，就在我办公室里呆着，想回家了就跟隔壁的叔说一声。”
陆鑫没说话，眼神惊讶地看着他。
尽管陆鑫什么都没说，但骆嘉麟能猜到他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不能告诉家里人、又不能联系沈家，迫不得已才会在警局外面过夜。
他不说，那自己也没必要问，只需要看顾好他的安全，也算是尽到“长辈”的责任了。
说完，骆嘉麟就拿起衣架上的帽子出去叫人开会了。
骆嘉麟的办公室很大，暖气也开得足，不怕有人会进来打扰。但陆鑫却呆得不安心，坐在椅子上又打了个盹，等到精神恢复得差不多后便准备离开。
他按照骆嘉麟的吩咐，临走时去了趟隔壁的办公室，不过办公室没有人在，于是就回去留下了一张字条。
上午酒店，太阳已经升到了半空，晒在身上很舒服，可温度还是有些低。
下楼时，陆鑫正想着一会要去哪呢，迎面就有一只鞋子朝他飞了过来。
还好他反应迅速及时扭了头，这才没被拖鞋砸了脸。
陆鑫还以为是陆江海打到警局了，刚要提起那股倔劲儿，在看清那人的脸时就又压了下去。
“别打了！这是警察局！”
“你跟那个王八蛋说，是他先挑的头！”
“我挑的头咋了？恁家人这么不要脸，我打你都是轻的！”
“妈来比，打！看老子今天不打死你！”
……
好不容易把人平安给带了回来，刚进警察局门口，后来赶到的那人再次挑起了双方的火。
五六个人扭打在一团，那架势简直是暴力，哪怕离得再远，在看到那扬起的拳头时，也能够听到拳头落在身上的闷响。
这一出闹剧让陆鑫稍稍停下了脚步，跟着劝架的警察往前凑了凑。
“记住！恁家人是贼！一辈子都是贼！”
“把嘴巴放干净点，啥叫贼？该赔的都赔了，你还想咋？”
“说得容易，赔了？那你让我把你胳膊砍了吧，我赔你个两万块，中不中？”
“去恁妈了比，砍个鸭子毛你砍！”
“还搁这儿性了是吧？还想挨打了？！”
两家人跟冤家似的，
好不容易被警察拉开，两句话没说好就又要动起手了。
在旁边听了半天，陆鑫这才弄清楚了两家的关系。
他们原本是住在一个村的同姓亲戚，生活了几十年关系都挺好的，直到豫市东边的村子拆迁，不仅把土地给重新盖头换面，还将一些埋藏了多年的旧事给一起翻了出来。
两方的长辈是堂兄妹，年龄只差了半岁，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关系处得跟亲兄妹一样。
八零年两人一起参加了高考，哥哥考上了外地的重点一本，妹妹落榜了。她想要复读，可惜家里不让，只好背起行囊去了市里打工。
毕业后，两人的发展都不错，哥哥进了体制内，妹妹成了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两家的关系也越发地亲厚，直到村子拆迁，在办文件手续的时候才发现多年前的一桩阴谋。
原来当年考上大学的是妹妹，是当村书记的叔叔在从中做了手脚，在村里共用的户口本上换了两人的名字，才让哥哥顶替了妹妹去读了大学。
幸好，幸好拆迁时发现了两人的姓名被调换，妹妹觉得不对劲又花了一番功夫去调查，这才知道自己高考落榜的真正原因。
表妹把表哥给告了。
经过法院的审理，当哥的赔了十五万块，不仅被收回了学历，还被开除了党籍，工作也丢了，从此生活可谓是一落千丈。
可他怨不得人，因为一切都是他自己咎由自取。
从法律上来说，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但是从情理上看，当妹妹的却放不下这件事。
尽管她现在生活过得滋润，在她的努力下，公司和生活都是蒸蒸日上，可……如果当年自己考上了大学呢？如果自己拿到了更高的学历呢？
那是不是就可以不吃那么多苦了，是不是日子就可以过得比现在还要好？
放不下，她怎么都放不下，哪怕两家人不再联系，她也不再在家人面前提起，但她还是会时常想起这件事，想起自己被迫改变的一辈子。
若是当哥的认错积极，当妹的也不至于如此，偏偏他还觉得没有错，说什么要不是换了她的成绩，她就挣不到今天这么多的钱，嫁不到这么好的男人，生不出这么优秀的孩子。
总之不仅不该怪他，还应该感谢他才是。
这话一出，就算她能忍，她的家里人也咽不下这口气，铁了心要跟他们一家斗到底！
而当子女的自然是向着自己的爹妈，于是两家人就这么从亲戚变成了仇敌。
今天是表妹家把表哥家无证经营的事举报了，他的儿子一时气愤动了手，这才扭打起来，还把摊子给掀了。
一个为了给妈出口气，一个为了给爸争口气，谁都不肯低头，即使是在警察局，他们也像是干柴和干草，一碰就着。
“至于吗？不就是换个分，打得这么凶。”旁边那位刚来的小警员不懂事，一边收拾着桌子上的杂物，一边小声嘟囔着。
他觉得是表妹家的人不懂事。
钱也赔了、错也认了，好歹是一个姓的亲戚，低头不见抬头见了几十年，没必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僵。
他身边的组长撞了一下他的手臂，严厉地瞪了他一眼，“咋不至于，这可是一个人一辈子的大事。”从他手里拿过那份笔记后，又说，“假如换成你，你考警校被人换了分，你能保证以后混得能比警校出来的好？”
警员沉默了，老老实实地向他师傅道了声歉。
老警员说得每个字，陆鑫都听进了心里。
是啊，就算的沈妙成绩好，难道下次就一定会过吗？难道就不会被这次的事情影响了心态？难道……陆江海就不会故技重施，为了拆散他们，再一次毁了沈妙的卷子？
站在一旁，陆鑫又听老警员说了不少类似的事。
像这种“偷龙转凤”的情况有很多，别说是高考和成人考，技术证、专业证、资格证也常有被换分的事情发生。
——真有本事的人，成绩被换了也不会介意，因为他们下次肯定还会过。
这是老警员经常听到的风凉话，因为在局外人看来，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可在警局里办了这么多起相关案子，老警员越发觉得，能说出这些话的人，绝对也是会做出无耻之事的败类。
就算金子会发光，它也没有要把自己的光芒分给别人的义务。
难道会发光就该被人惦记吗？
“有句话叫做‘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你瞧着他拿了人家的成绩后是当上官了，但你想想，一个偷人家成绩的人，他能是个好官吗？能保证不会闯点祸？”
“人家去打拼都能闯一片天地，要是有这分，你说说得有多大的成就吧。”
“就冲你刚才的那句话，这个季度的资料都由你负责来整理，整理不好我可要找你说事的。”
这些话看似在训诫说错了话的小警员，实际上却让陆鑫的头低了下来。
是啊，自己不过是爷爷用来装点门面的一个“花瓶”，考得分数再高有什么用呢？既不能治病救人、也不擅长教书明理，甚至连最简单的抓药都做不好。
看向那些正在接受调解的两家亲戚，陆鑫的心似乎被什么重物压了一下，但脑子却更加地清醒了。
不，他不能这么做！
他不想背着谎言过一辈子，也不想按照陆江海的安排当一辈子的“天才”。
他后悔了。
快步跑回到楼上，陆鑫继续留在了骆嘉麟的办公室里，又坐着等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骆嘉麟这才回来。
看到陆鑫还留着没走，骆嘉麟有些意外，“我以为你会走。”
下定决心后，陆鑫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义正言辞道：“叔，我有一件事要向你举报……”
与此同时，就在几公里之外的陆家，最早的一批客人已经提前来为陆鑫庆祝了。
“恭喜老师，有这么个聪明的大孙子！”
“全区第一呢，对于他这个年龄来说很不容易啊。”
“不愧是传了几代的杏林世家，果然代代都出色！”
来陆家的这些人都是关系和陆江海最近的，不过避免人多口杂，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关于陆鑫是“天才”的这件事。
在这么重要的日子，秦效坤自然是要来的，他可是陆江海这辈子最得意的学生。
平时他不管去哪都爱带着他喝水的玻璃水瓶，今天他同样带了一只来，但不是普通的水瓶，而是一支红酒。
“恭喜。”
知道内情的秦效坤做不到像那些学生一样兴奋，只是在将红酒递上后，淡淡地道了一声喜。
“咱家的状元呢？没在家？”有人问道。
陆江海不假思索地说：“去同学家玩了，等吃饭的时候他直接就去了。”
去同学家玩？
秦效坤可不信，他看到了没倒的垃圾桶里有电话的碎片，还有陆远鸣开门时那一瞬间的兴奋和失望。
唔，多半是昨天跑出去后就没有再回来。
跟着陆江海来到书房，桌子上还放着昨天那幅没写完的字，陆江海对前半部分很满意，只是昨天心情不好才没继续写，想着今天吃完饭再说。
“还可以吧？”陆江海问道。
秦效坤还是像刚才一样，淡淡地“嗯”了一声。
“爸，”从外面进来，陆远鸣下意识地掩了下门，“给他那几个玩得好的同学都联系过了，没有人见过他。要不给沈家打个电话？”
陆江海：“不用，他不会去。”
陆鑫也算是他亲手带大的，他自然了解自己这个孙子是个什么样的性子。
愤怒？羞愧？
不管是哪一种情绪，他此刻都绝对不可能去找沈妙，因为他知道，陆鑫一定不想被沈妙看出什么，一定会闭紧嘴巴守住秘密。
他就算不是天才，也没那么傻。离家出走罢了，顶多找个网吧或者什么地方呆一晚上。
“还是打个吧，万一……”
“我说不用打就不用打，”陆江海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咋这么多废话？”
陆远鸣本来想说，如果陆鑫今天不去庆功宴怎么办，但既然他不想听，那就算了。
秦效坤大概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于是随口问道：“小鑫他知道了？”
“嗯。”
等回答过后，陆江海才意识到不对劲，诧异地扭头看了他一眼，但很快眼神里的情绪又恢复了平静。
没错，就算是自己不说，以秦效坤的智商也能猜到是什么情况。
他这一个“嗯”回答了很多，既告诉他陆鑫知道他换了沈妙分数的事，也告诉他自己换了沈妙卷子的事不止是猜想。
秦效坤一早就知道陆江海对陆鑫的安排，对他的做法也一直是不支持、不否定的态度。
不支持的原因是觉得换分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太冒险；不否定是觉得陆鑫就算拿到医师证也不会行医，以后当个管人的馆长、院长总算是一条出路。
所以在学校时，他一直很配合陆江海的安排：每次考试都给他正确答案，让他成为班级第一；不管他平常的学习，不会点他起来回答问题，任何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直到……
陆鑫开始追求沈妙，秦效坤隐隐觉得陆江海可能要改变当初的盘算。
秦效坤太了解陆江海了，尽管他是自己开蒙的老师，是他在沈万山拒绝自己的时候，带着他进入了中医这一行，是他介绍自己进入了省中医院，最后坐到今天的这个位置。
但不得不说，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他的心眼极小，比针鼻都不如。
可他毕竟是自己的老师，所以哪怕他再怎么不堪，秦效坤都保持着对他的一份尊重。
在他意识到秦效坤想用报复沈妙的方式，来为自己出气，伤害沈家时，他没办法劝陆江海，因为他劝了也没用，于是他又试着让沈妙避其锋芒，可惜也没能成功。
在此之前，沈妙那消失的分数一直是秦效坤脑海里的一个念头，今天陆江海的回答，让他的猜想成真了。
知道就知道吧，反正陆江海有信心他不会说出去。
“小鑫不会罢休的。”秦效坤说道。
陆江海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不会，我是他爷，我还不了解他吗？他就是现在想不通而已，过几天就好了。”
说到底他们还是一家人，血浓于水，陆鑫再想不通又能怎么样呢？难不成还能跑到警察局揭发自己不成？
陆鑫现在还小，没谈过恋爱，等他再大一点就会意识到，男人最重要的还是事业，什么情情爱爱的都不重要，只有事业才值得自己不择手段地去争取。
见他志得意满的模样，秦效坤想了想，还是把那句话给咽了回去。
看来就算是亲生的，就算是亲自养大，他也没有那么了解陆鑫。
陆鑫是个单纯的人，也要比他想象得要重情义，不让他知道还好，一旦知道，他一定会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噔噔噔！
外面忽然传来了敲门声。
放下手里的东西，陆远鸣快步去开门：“来了来了。”
“小鑫？警察同志？你们……”
“请问陆江海在家吗？”亮出自己的警官证后，骆嘉麟义正言辞地说道：“经人举报，陆江海在上个月的中医考试中涉嫌舞弊，请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

第98章 我要走了
中医医师资格证考试作弊的事上了新闻,连续好几天，豫市的电视台都在围绕着这件事进行报道。
陆江海被抓后，但凡参与此事的人一一都被揪了出来,就像是埋在地里的花生，以为露在外面的几颗就是全部,实际上土里还有不少见不得光的都有牵扯。
监考的老师负责改考号和改名字；
改卷的老师收了钱,看到修改过的名字后，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复审的老师和陆江海是旧交，也愿意帮他这个“小忙”；
面对面问答和病例实践是现场分配，因为不知道陆鑫会分到哪个人的手里,陆江海索性给他们都送了礼。
还有招考办的负责人，原本在得知陆江海的安排后准备举报,可还是在陆江海和他一众拥趸的软磨硬泡中，选择了坐视不理。
当然，他也不是一无所获，起码得到了孙子将来上重点小学、重点初中的名额……
第一天,新闻中播报的是有五个人被抓；第二天,又有几个人被传唤到警局配合调查做笔录；第三天,被抓的人为了能够将功补过，又供出了近几年考试中好些个见不得人的勾当……
其实每年考试,不止是中医，每一册医科方面的资格证、执业证考试,都会有那么一两个人想要“运作”：
安排坐在成绩最好的人的后面，这样就能多少抄到一些答案；允许携带小抄,只要别被同一考场的其他人看到举报就好；身上携带佩戴一些明显的配饰，比如带一条五色手绳或是将衣服上的扣子换一颗不同样的，这样就算不知道姓名,也能凭此在面试中给高分……
换成绩的也有，但为了事情不闹大，他们都会提前用钱来摆平，或者挑个家里没什么背景的软柿子捏。
好几年了，每年的运作都没出什么问题，偶尔被揭发一两例也会很快压盖下去。
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陆鑫这个“二百五”一样，不仅揭发了自己的亲爷，还把每一个换分的环节都交代得一清二楚。
在得知“考号填错”的原因可能是被换分后，越来越多因填错考号而失分的考生纷纷发起抗议，于是便借着这次的热度，把事情推到了风口浪尖。
墙倒众人推，更何况还是一堵早就被从内而外的腐蚀、摇摇欲坠的危墙？
考试换分的事情屡屡发生，早些年是高考的情况比较糟糕，因为信息流通比较闭塞，所以好多人被换了分都不知道，近些年倒是好了不少，但这股作弊的风却刮到了成人考试和资格证考试里。
上面早就想整治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契机，盲目开刀查办，怕是那些人也只会欺上瞒下、相互包庇，最后推几个替罪羊出来顶罪。
不像这次，一下子顺着花生藤扒出了好几只干吃肥料、不长果实的害群之马。
既然起了个头，后面的力度一定要跟得上，严查、严排、严审、严办……不止是市里和省里，京市也派了专项组，势必要借着这股风把考试作弊树立成典型，杀鸡儆猴，看以后哪个省市还敢再犯。
陆江海算是撞在枪口上了，涉及的人多不说，还要被当做反面典型。
墙倒后，第一个被压的就是陆家，陆江海更是首当其冲。
他这一辈子，往那只乌糟的包里塞了不少东西，撕开了一道口子后，更多腌臜的事也纷纷涌到了太阳下接受审判。
这不是他第一次做这种缺德事，从前在省中医院、后来在杏林医辅，他的手从来就没有干净过，包括陆远鸣曾经出现过几次医疗事故，也是他给压了下来。
陆江海要承担五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考虑到他的年龄大了，再过去调查的一个月里，因为突发疾病还进过一次医院，所以并没有让他去看守所服刑，而是采取了监外执行的方式。
跟这起案子有关的人全部被吊销了执业证，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受到了惩罚和罚款，就连没有参与的秦效坤也因为知情不报，被处罚公开在报纸上道歉认错。
陆鑫的分数全部作废，并被要求五年内不得再考相关证件，而在找到封存起来的卷子后，属于沈妙的分数也重新回到了她的手里。
理论课96分，导师问答89分，实践实习94分，总分279，虽然能当上什么区状元、市状元，但对沈妙来说这个分数已经很高了，第19的排名也很让她满意。
“我刚打电话问了问，上次咱看中的那个门脸人家租出去好几个月了。”沈山生有些失落地叹了一口气，“咱得重新再找了。”
沈妙：“没事儿，门面房多的是，总能找到个合适的。”
剥着手里的青皮橘子，沈万山掰下一瓣放进嘴里，“是啊，不急，马上快过年了，等过完年再找也来得及。”
临过年前，又发下来了一笔过渡费，和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加起来一共有两万多块，之前拆迁款的利息也有一两千块。
家里有了存款，孙女有了医师证，家里还置办了好多的新电器……这个年，可谓是家里收获最多的一年！
这些日子的好事接二连三，就算是再酸的橘子，吃到嘴里也是甜的。
王冬梅抱着装满了洗好衣服的盆，来到客厅把衣服都挂起来，余光瞟了眼电视机里的新闻，随口问道：“今天新闻又讲陆家的事儿没？陆鑫咋样了？”
提起陆鑫，沈万山和沈妙的表情同时顿了一下。
虽说这件事不是陆鑫谋划的，他只是执行人，但已经成年的他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
自从上次在警局见过一面后，沈妙就没有再见过他。
陆远鸣倒是来过沈家两次。
第一次是带着钱想来和解，希望沈妙能够撤诉，不要把事情闹大；第二次是跪在门口请沈家高抬贵手，给陆家留一条生路。
可这次作弊牵扯的人这么多，又怎么能是沈家说了算的？所以任凭他再怎么下跪认错，沈家也帮不上一点忙。
“昨天你没看吗？已经放出来了，就是几年不让再考试了。”剥着盘子里的花生，沈山生幽幽地回答了一句。
“啥时候放出来的？”沈妙和沈万山异口同声地惊讶道。
沈山生：？？？
敢情每天全家一起看电视，就只有自己看得最认真吗？
“昨天？今天？”具体的那一天的报道沈山生也记不清了，“反正已经出来了，事情都是他爷干的，他又是戴罪立功，所以罚得不重。”
沈山生听新闻听得细，但情商却有点低了，他只顾着说新闻，丝毫没有意识到沈妙脸上细微的表情变化。
是，这件事不是陆鑫干的，他也并不知道陆江海换的是她的成绩，最后甚至还大义灭亲地选择向警察坦白真相。
可难道这样，就可以弥补他欺骗自己的事了吗？
沈妙气他不是因为被换成绩，而是他从头到尾都在骗自己。
沈妙和他玩得好，又不是因为他天才的头衔，为什么不能一早就跟自己坦白？
她曾经那么相信他，哪怕他露出过那么多的破绽也从来没有怀疑过他，还坚定地站在他这边。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可真像个笑话。
陆鑫或许还记得沈妙说过，不会原谅任何欺骗自己的人，所以被放出来后才……
“欸？站在路边的那个，是不是陆鑫？”
刚把衣服挂在晾衣杆上，王冬梅就感觉到有一束目光从不远处朝这里投来。
六点多的天已经有点黑了，好久没有下雪了，空气更是变得灰蒙蒙的。
那个身影就站在斜对面的街上，分明再往这边走几步就能到路灯下，但他还是选择站在那一片黑暗里，所以王冬梅才看不清他的脸，只凭着身形猜测他可能是陆鑫。
沈妙每天都要去东街买馒头，陆鑫不敢来沈家，就只好在楼下等，想在沈妙去买馒头的时候跟她说几句话。
城中村的楼房建得近，为了保护各家的隐私，窗户上都贴着淡蓝色的窗纸。
屋里的人可以看到外面，外面的人看过来就只有一个模糊的人影。
陆鑫一直在看着沈妙家的方向，可惜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了。
“妙妙，你来看看那是不是陆鑫？”
沈妙从沙发站了起来，不过没有走向阳台，而是去了厨房：“要不今天就不吃稀饭了吧？正好中午剩了没多少米，赖好炒一盘，再做点捞面条。”
以往晚上吃稀饭沈妙才需要去买馒头，既然吃面条，就不用下楼，也不用见他了。
王冬梅明白她的意思，“中，那就吃捞面条。”
身为家长，王冬梅和沈万山是不反对他们交往的，但这件事儿一出，两家算是彻底成了仇人，再想在一起也不可能，更何况沈妙原本就不算喜欢他，现在也算是彻底给这段关系画上了句号。
揉面的时候，沈妙看了眼楼下的方向，陆鑫还在；
吃完饭洗碗的时候，沈妙又瞧了一眼，陆鑫还没走；
晚上家里一起看电视，沈妙去冰箱拿零食时，陆鑫还在街边的台阶上蹲着；
直到十点多，准备睡觉的时候……
“还没走？”王冬梅问了一句。
沈山生：“没，还等着呢。”
吸了一口水烟，沈万山挑了挑燃着的烟丝，有些心软了：“妙妙，你去跟他说一声，让他回去吧，这大晚上的，总不能让他等一晚上。”
一码归一码，沈万山虽然瞧不上陆江海的手段，也觉得陆鑫冒充天才的事办得荒唐。
可该说不说，最后要不是陆鑫向警察举报，事情也不会真相大白，要不是陆鑫大义灭亲，估计沈妙现在还蒙在鼓里，傻乎乎地在辅导班浪费时光呢。
所以沈万山并没有把情绪怪在陆鑫身上。
“不用，”沈妙把手里的瓜子皮丢进垃圾桶，“他又不傻，不会等一晚上，等咱睡了，他也就回去了。”
沈妙都这么说了，那也只好这样，于是把桌子上的东西收拾干净后，便关了灯各自回屋睡觉了。
躺在床上听着收音机里的音乐，就在沈妙快要睡着的时候，倏地被窗外吹来的一股寒意弄醒。
下雪了。
干了大半个月，豫市终于飘起了雪花。
原本干燥的风里多了一股水汽，一点点遮盖着大街小巷的声音，也在降低着街道里的温度。
外面变冷了。
陆鑫……应该回家了吧？
看着窗外飘落的几片鹅毛，沈妙犹豫了好一会，还是决定从床上起来，走到窗户前朝对面的路边看了一眼。
晚上十一点多，街上已经没有人了，距离路灯七八米的地方，那个戴着帽子、穿着鸭绒袄的身影还在那蹲守着。
这才刚下了一会，他的帽子就有点积了雪，真要让他等一晚上，怕是要变成一尊雪人。
沈妙：……
就算天才的身份是假的，可也不至于是蠢蛋吧？！
重新穿好衣服，沈妙拿起一把伞便匆匆从家里跑了出来。
远远地看到沈妙快步朝自己走来，蹲在地上的陆鑫连忙站了起来，勉强挤出几丝傻乎乎的苦笑。
“明知道我不想见你，你还在这儿等着干什么？！”
来到陆鑫跟前，沈妙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斥责。
陆鑫尴尬地勾了勾唇角，“可你还是下来了。”
沈妙嗤笑一声：“你就这么肯定？”
陆鑫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一个月没见，陆鑫瘦了不少，沈妙之前总爱捏他脸上那块不太明显的婴儿肥，可现在那块代表着幼稚和青涩的肉已然消失了，就连他的眼神也变得和以前不太一样了。
曾经那个单纯的少年，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
“对不起，我骗了你。”
“嗯，我知道了，”把手里的伞递过去，沈妙又说，“好了，快回家吧。”
陆鑫：“我过年就要跟着我妈去国外，以后说不定不会再回来了。”
沈妙握着伞柄的手不由得顿了一下，瞳孔里的情绪也稍稍减弱了几分。
陆江海被抓后，家里一下子就失去了主心骨。
陆远鸣窝囊了一辈子，即使碰上了这样的事也没能让他挺起腰板，撑起家里的一团乱；杨凤这个后妈更是只长了一张嘴，除了阴阳怪气陆鑫是“白眼狼”“败家子”外，什么都做不好。
还好，听说儿子出了事后，远在国外的亲妈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回来主事。
虽说陆江海和陆鑫是一家人，但当妈的只会管儿子，不会管纵容儿子领小三进门的“前公公”。
聘请律师
、跟进案子，在陆鑫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是母亲帮着他应对着这一项项问题。
而在问题快要解决的时候，母亲也向法院提出申请，将陆鑫的抚养权要了回来。
这么多年，陆江海和陆远鸣几乎快要把自己的儿子毁了，所以，她必须要带他走！
“嗯，挺好的。”
在知道陆鑫出国的消息后，沈妙心头的埋怨和气恼霎时间消失了大半，尽管她努力想要让自己的表情看着凶一点，但眉心的情绪还是不由得松懈了。
沈妙恨他，也感谢他。
大义灭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是以牺牲自己的未来为代价，要不是他选择坦诚，自己或许真的就要白白再浪费半年的时光了。
只是因为之前有好几次机会，他都没有向自己坦白，没有说出他不是天才的真相，沈妙才会跟他赌气。
她本以为以后有的是时间等着他跟自己认错，不过现在看来，好像没有什么机会了。
“那你出国准备学什么？”沈妙试探地问。
陆鑫：“乐器吧，比如钢琴、吉他什么的。”
陆鑫从小就不是学习的那块料，但在音乐方面却有几分，就算之前没有学过，也能自己试着弹出《小星星》的音律。
可惜陆江海不同意他走艺术这条路，觉得不管是唱歌还是弹琴都是浪费时间。
他只能安排陆江海的计划，一步步地走，不过现在好了，跟着母亲去了国外，就能有机会选择自己想走的路。
沈妙：“那以后你可要努力了，学乐器可不容易。”
陆鑫：“没事啊，大不了我还可以改行学唱歌嘛。”
沈妙狐疑道：“你还会唱歌？”
“当然~”陆鑫清了清嗓子，“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
沈妙：……
难听，实在是太难听了。
别人唱歌要钱，他唱歌要命。
要是真走唱歌这条路，怕是真走进死胡同出不来了。
沈妙摆摆手，没忍住发出了一声笑：“好了好了，你别唱了，你还是好好学乐器吧。”
“姐姐，你终于笑了。”
是啊，终于笑了。
尴尬的气氛终于又变回到了平常的模样。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沈妙也不想再装着放不下的气恼了，抬起手帮他把帽子上融化的血水掸干净：“去了国外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学好外语。”
“嗯，知道啦。”
稍稍垂下头，陆鑫还是像孩子那样，听着她对自己的嘱咐。
“姐姐，在走之前，我能约你出去玩最后一次吗？”稍稍收敛起笑意，陆鑫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过年晚会的票子。
这是省里举办的新年晚会，会在电视上同步直播的。
小品、舞蹈、歌唱，最后还有盛大的烟火表演，算是地方台的小型春节联欢晚会。
这样的票很难得，多少人花钱都不一定能买到，陆鑫不仅有两张而且还是内场前区。
第二排，56号；第二排，57号。
这么近？！怕是台上的演员打个嗝都能听清楚吧。
沈妙把票子推了回去，“不用花这么多钱，之前恒哥说可以带我去后台，咱们去后台看也挺好的。”
姚恒负责的那个小明星受邀参加晚会，同公司的人员是可以进入后台的。
小明星现在的名气还不够大，公司没派什么人同行，姚恒正好可以把多余的工作证分给沈妙。
沈妙最喜欢热闹了，尤其是这样的场合，去后台说不定还能听到什么关于明星的八卦趣事。
这是姚恒早就给她准备好的“考证礼物”，只是后来发生了很多的事，一直没有时间去想，直到前几天自己的案子尘埃落定，这才答应了姚恒要参加。
陆鑫坚持道：“恒哥请你那是他的，我请你算我的，不一样。”
看着他手上的票，沈妙在犹豫要不要接。
他不会要借这个机会跟自己告白吧？还是要在晚会结束后准备什么意料之外的惊喜？
经过这次的事后，沈妙是不可能再答应和他在一起了，不止是因为不喜欢他，也是因为不可能。
“放心，只是想请你好好去玩一次，没别的意思，”见沈妙有些疑虑，陆鑫笑着把票塞到了她手里，解释说，“就当是我这个弟弟最后给你的告别礼物吧。”
陆鑫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可能了。
就算不出国，沈妙也不可能再答应跟他交往。
既然自己马上就要走了，既然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彼此了，他还是希望给他们这段友情画上一个完整的句号。
“那好吧。”沈妙答应了他。
就说了这么一会话的功夫，旁边楼栋外的那只石狮子上就积了薄薄的一层雪，将票放进口袋里，沈妙也把伞塞进了他的手里，“时间不早了，快回去吧，我也要睡了。”
扭头准备离开，刚走出几步，陆鑫又叫住了她。
“姐姐，我骗了你，还偷了你的成绩，你会恨我吗？”
回头看着他，沈妙微笑着摇了摇头，“不会，事情已经都过去了，我不恨你。”
她从来都不是因为天才的名号才和他玩得好，就算他是庸才，她也会把他当成弟弟一样照顾。
和他认识了这么长的时间，沈妙得到最多的就是快乐、轻松，是他的出现让自己枯燥乏味的复习生活多了更多的乐趣，所以她不会责怪他，哪怕生气也只是一时的而已。
既然陆江海已经受到了惩罚，自己也找回了成绩，那之前的那些就让它随风逝去吧。

第99章 你的月亮我的心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种大型的联欢晚会。
和她想象中得不太一样,这次的联欢晚会不是春晚那种室内演播厅，没有放满了花生瓜子饮料的桌子、也没有四处张挂的红灯笼。
而是在体育场搭起了一个大型的“T”字舞台，拿着内场票和前场票的观众可以在舞台前面围观,其他的观众则只能在看台上，靠着两块大屏幕才能看清台上人的样子。
找姚恒问了才知道,这次的晚会是那几大承包了旧村改造的开发商一起办的,所以要和正式的春晚错开时间，目的是希望来年的拆迁进程能够顺顺利利。
来看晚会的人很多，少说也有一千多，陆鑫下午四点多就来接沈妙了,五点开始检票，眼瞅着快六点了还没轮到他们。
还好后来又临时加了几个检票口和工作人员,这才加快了检票的速度。
前几天下了好大的雪，融雪的日子最是冷，可这么多人挤在一起排队，倒是有不少人被热得出了一身汗。
“别挤！一个一个来！”
“排好队！不排队不让进啊！都排队！”
“不要拥挤！保持秩序！安全第一！小心扒手！”
维持秩序的大喇叭里,每次喊的内容都不一样,可不管工作人员怎么努力,大家都还是像等着下锅的饺子一样，乌糟糟地挤在一团。
还好,还好今天出门沈妙和陆鑫没拿什么零食，否则肯定要被挤得稀烂。
站在沈妙身后,陆鑫像是一堵坚固的墙，帮她挡住了不断往前挤的力量,尽管他的身板也不算结实，可当传到沈妙这里时，已经是缓和了许多。
“没事儿,咱们不用急，还有一个半小时呢。”陆鑫安慰着沈妙道。
沈妙：“嗯。”
沈妙踮了踮脚尖，她一点都不急，就是站得太久有点累了，想找个地方坐下休息一会。
啊……好后悔啊，早知道就听姚恒的了。
要是让他带着走员工通道的话，应该就不用排队了吧。
“别挤别挤！有人晕倒了！”
“让一下！让一点位置出来！”
从前面传过来的那句话，顿时把拥挤的人浪向后推了一波。听到前面有人出事，外围维持秩序的其他保安也在纷纷朝着入口靠近。
“让一下，我是大夫。”沈妙高举起手，努力地往前挤。
有医师证在手，喊出“大夫”这两个字都要比平常更加有底气。
陆鑫也跟着从护在她身后的墙，变成了开道的前锋，一边高喊着“这里有大夫”，一边帮着沈妙把挡在前面的人给推开。
短短几十米的队伍，沈妙他们硬是挤了快五分钟，才看到晕倒的那个人。
是个卖东西的大妈？
不对，不太像。
尽管她背上的包里装着几十朵红玫瑰，怀里也抱着一大束白百合，但不像是要卖的，还有她身上挂着的彩灯，掉在身边的几根荧光棒……唔，怕不是刚从小商品城进完货，顺便来看一场晚会吧。
“您好，我是大夫。你是哪里不舒服？之前有没有什么慢性病？”沈妙蹲在大妈身边，沈妙先摸了下她额头的温度，在扶她慢慢坐起来时，顺势将手搭在了她的左手的寸关尺处。
“我，我有高血压，还有糖尿病，”试着坐直了一点，说话时，大妈下意识地将头搭在了她的肩膀上，“我其实没啥事，就是排队排得时间长
，感觉胸口有点闷，想找个地方坐坐。”
捂着自己的心口，大妈的眉心拧成了一团。
瞧她这么难受，沈妙刚想让保安打电话叫救护车来，可当指尖感受到她脉搏的跳动时……
装的，绝对是装的。
体温正常、脸色正常、脉搏也正常，除了有点疲惫之外，完全没有任何不适的反应，真要说有的话，那就是下午吃东西吃得多了，稍微有点积食。
沈妙估计这位大妈是不想排队，所以想着用装病这招来插队。
“咋样？要打120吗？”负责维持秩序的工作人员问道。
沈妙看她带着这么多东西来也不容易，便没有拆穿她，“没事儿，就是这儿人太多，挤得有点缺氧，找个地方坐下缓缓就好了。”
刚才还虚弱不堪的大妈，也跟着稍稍直起了一点身子，说：“是啊是啊，让我进去坐下休息会就好了。”
工作人员：“有票吗？”
“有有有！”
大妈的精神变得更好了，赶忙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票递给他。
一排，55座。
这个可是正对着舞台的中心位置啊！比沈妙和陆鑫他们还要靠前一排。
陆鑫的这两张票，是他妈妈为了完成他的心愿，托了好几个人花了小一千才买到的。
这样大型的晚会座位可谓是寸土寸金，每一排的位置都不一样，大妈手里的这张，估摸着得超过五百块了吧！
可是看着大妈的穿着，她的家境应该比较一般，还有刚才装病的举止也不像是什么有钱人，五百块的票估计比她一个月的工资都要高，还有她包里怀里的花、和那一根根荧光棒……
沈妙无意间瞥见了荧光棒上刻的一个字：茹。
而那些花中间插着花卡上，也写着“何曼茹你是最棒的”这样的话，想来她应该就是这位叫“何曼茹”的明星的忠实粉丝吧。
嘶，等等？
何曼茹？
这个明星的名字有点眼熟，好像就是姚恒一直负责的那个女明星，因为之前沈妙在姚恒的工作笔记上见到过好多次这个名字。
沈妙没追过星，也不了解这些，不过听姚恒说这个何曼茹在学校时就很出色，平时也很努力地练习，而且出道快两年就能参加今天这样盛大的晚会，想来她一定是很有实力的女明星吧。
不然也不会收获像大妈这样，哪怕“下血本”也要挤前排，还带来许多应援物的粉丝。
看大妈身体不舒服，检票的人便给大妈开了绿灯，提前给她检票入场，沈妙和陆鑫因为帮了大妈的忙，也跟着一起进去了。
这是沈妙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和舞台接触。
因为还没开始，舞台上是几名工作人员正在调试设备，同时检查着用来直播的摄像机。
“喂喂，喂喂，报数123，报数123……”
“一号点位检查，二号点位检查，九号点位检查……”
晚会定在八点开始，观众陆陆续续地检票进入后，都坐在各自的位置上耐心等待着。
要放的烟花正在由专人陆续地送至舞台的后面，瞧着那一个个巨大的包装，就知道最后压轴的烟花秀一定是盛大非常。
大妈就坐在沈妙和陆鑫的正前方，台上的工作人员在忙，台下她也没闲着：
怀里的那束花是她早就包装好的，可包里的花还散着，这会正在忙着用带来的花纸把花束都扎在一起；
荧光棒带来了不少，她轮流检查着每一根的情况，确保都能够亮光；
还有那张亲手做的应援牌……
——何曼茹，你是最棒的！
应援牌是折好叠在包里的，拿出来后，大妈依次用小木棒把折叠的地方撑着，确保举起来的时候，硬纸板不会松松垮垮地耷拉下来。
看得出来，大妈绝对是何曼茹的骨灰级粉丝，应援牌上的每一个字都是她手写的，小心翼翼地把彩灯摘下来贴在字上，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意，好像能为何曼茹做些什么，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幸福。
“大妈，你这么喜欢何曼茹啊。”陆鑫问道。
“是啊，”大妈头也不抬地继续整理着应援牌的细节，“她唱歌很好听，每次看到她，就让我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
何曼茹是明星，也是大妈心里的偶像，她活成了大妈想象中的样子。每每看到她，大妈都有一种自己梦想成真的感觉……
“你们也知道曼茹啊？”大妈问道。
沈妙尴尬地笑笑，“不太知道，就是听说过，好像是个挺有实力的歌手。”
见沈妙夸了何曼茹一句，大妈一下子来了兴致，像是热情的销售员碰见了村里的愚昧老太，忙不迭地向她推销着：“是啊，曼茹很厉害的，大学那会参加咱们市的歌唱比赛得了第一呢！上次那个莉莉来，她还当了开场的嘉宾，还有……”
何曼茹出道才没几年，大妈却将她的每一次登台演出都如数家珍地记得清楚，简直比亲妈还要了解。
这个年代是涌现了不少的明星，尤其是大家的日子越过越好，便有了更多的钱可以花在这些娱乐的事情上，原本在南方炒得大热的“追星”也开始向北方靠近。
不过，能“追星”的都是有钱人，很少会见到像大妈这样看着家庭情况比较一般的普通人。
“你们有喜欢的明星吗？”大妈又问。
沈妙和陆鑫摇摇头：“没。”
他们就是来看个热闹而已，没想过要追谁。
“给。”
说着，大妈就拿了两根荧光棒递给他们，“那一会曼茹上台后你们可以多留意留意，她真的很棒！”
大妈的盛情难却，沈妙只好笑着接了过来，回答说：“好，谢谢啊。”
八点，联欢晚会准时开始。
和在电视里看到的春晚差不多：开场是几十人以“兔”年为主题的舞蹈，等几名主持人纷纷上台讲完开场白后，便是几名民族特色歌手的献唱，以及有趣的相声小品……
不得不说，坐在距离舞台这么近的位置观看，确实别有一番风味。
虽然每个节目都比不上正式的春晚节目，可也称得上精彩，尤其是请来的小品和相声表演艺术家，哪怕冬夜的体育场被寒风刮得再冷，也能把气氛带动起来。
到了晚会的中段，终于等到了何曼茹的出场。
何曼茹刚出道没多久，还没办法独自撑起这么大的舞台，所以她的节目是和其他三位女歌手一起同台联唱流行歌曲的串烧。
“来了来了。”
等主持人报完幕后，坐在前排的大妈立刻跟打了鸡血似的，开始收拾着提前放在地上的应援物品。
晚会前面的节目其实挺不错的，但大妈却是兴致缺缺，直到听到了何曼茹的名字，大妈才提起了精神。
不止自己忙，她还扭头交代着坐在后排的沈妙和陆鑫，说：“呆会荧光棒一定要举高点，像这样，左右挥舞起来。”
沈妙：……
陆鑫：……
“好，我们尽量。”
随着伴奏响起，十几秒后，舞台上飘出了一团白色的烟雾。
等烟雾散尽后，第一位穿着淡紫色裙子的女歌手慢步朝着舞台前方走来，等她唱到副歌的部分时，第二位穿着白裙子的女歌手也从另一边款款走来。
何曼茹是和第四位女歌手一起出场，当两人走到舞台中央后，便和另外两名女歌手一起手牵着手，唱着那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四名女歌手都是二十多岁的青春面孔，乍一看，都是精致的妆容、华美的裙子，但何曼茹明显要比其他三人更加出色。
不止是她甜美的外表，她那温柔似水的音色才是最让人陶醉的。
第一次登上这么大的舞台，裙摆单薄、冷风刺骨，再加上有些紧张
，其他三名歌手都紧张地出了好几次颤音，唯独何曼茹从始至终台风都很稳，完全不像是刚出道没多久的小歌手。
她要唱的部分不多，但是很出彩，算是四个人中实力最强的。
嗯，确实是个很不错的偶像。
“你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
台上的何曼茹在唱，台下的大妈在跟，高高举起手里写着“何曼茹你是最棒的”的应援牌还不够，大妈恨不得直接站到椅子上，好让何曼茹能够看到自己对她的喜爱。
等到歌曲过半的时候，负责维持秩序的保安放开了通向舞台的路。
到了可以上台送花的环节，粉丝们可以在这时候把准备的花束送去台上，还能和歌手拥抱。
今天参加晚会的明星不多，基本都是像何曼茹这样出道没多久的小明星，所以为了场面不尴尬，在送花环节都是由工作人员安排的“托儿”上台。
那些托儿们早早就准备好了，看到保安解开了拦路的红带子，大妈赶紧抱起地上的花束快步跑了过去，仗着年龄优势挤在了那几个托儿的前头。
“让让我让让我，我是真的要献花的。”
难得碰到年龄这么大还追星的大妈，保安也很照顾她，在上台前特意教了她该怎么走，才能被摄像头拍到，该怎么跟歌手拥抱，才能在电视上露几秒钟的脸。
不过大妈完全不在意，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何曼茹的身上。
上台后，大妈抱着怀里的那束花快步朝着何曼茹跑了过去。
中间那一束最大的白百合是给她准备的，其他那些来后临时包装的红玫瑰则是给另外三名歌手的。
因为有人往台上送花了，托儿们就不用再上台了，省得到时候怀里抱着太多花挡住了脸，拿着话筒唱歌也不方便。
每个人都收到了来自大妈的心意，但心意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曼茹怀里的白百合开得最盛，几十朵组成了好大的一束，其他人怀里的玫瑰乍一看也挺娇艳，可因为是大妈来后临时包装的，外面包着的花纸看起来十分粗糙。
远远看过去，尽管每个人的服装和妆容看不出高低，可凭借着“红中一抹白”的花束配色，也会让更多的目光多聚集在何曼茹身上。
这怎么瞧都像是故意的，不过也能够理解，毕竟哪个粉丝不希望自己追的明星最出彩呢？
何曼茹应该不是第一次跟大妈接触了，看到大妈又来给自己送花，即使是唱歌也不忘单独给她一个微笑，在接下花束后还热情地给了她一个拥抱。
正好轮到了她要唱的那一部分，何曼茹还主动把话筒递到大妈嘴边，搂着她的肩膀和她一起唱了两句。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还别说，大妈唱得还真不错，每个音都唱得很准，音色也很好听。
“她俩不会是母女吧？”
陆鑫猜测道：“你看她俩的眼睛，长得挺像的。”
还真别说，陆鑫这么一提，沈妙也发现俩人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相似，可仔细看看又觉得没那么像了。
两个人的气质不一样，何曼茹是很大家闺秀的那种端庄大气，大妈则是典型的市井小人物，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从舞台上离开时，大妈紧张了那么一下子，只顾着往台下走了，没有注意到舞台上每一块板子连接处的凸起，还没走出镜头就“咚”地一下摔了一跤。
何曼茹赶忙去扶她，大妈却怕打扰到她唱歌，谢绝她的好意后起身踉踉跄跄地跑开了。
那跤摔得不轻，往位置上走时大妈都还一瘸一拐的，但她的脸上却挂着幸福和得意的笑：“怎么样？咱们家曼茹唱得是不是很好听？将来一定会成为大明星吧？！”
“嗯嗯，她以后一定会红的，”站起身扶着她坐下，沈妙大概看了一下她腿上的伤，“先别说她了，快坐下休息休息。”
还好，那一下没有摔到骨头，大妈穿得厚，所以就是蹭破了一点皮，手上也有擦伤，不过等回去擦一点药就能好。
“阿姨，何曼茹是你女儿吗？”陆鑫开门见山地问她道。
听到陆鑫这么猜测，大妈的眼神里不禁闪过了一抹惊喜，但是却摇头否认了：“不是，我哪能生得出这么优秀的闺女啊？她要真是我生的那就好了。”
大妈很喜欢听到这样的话，说她们长得像，就像是在夸奖自己一样。
她们的歌曲串烧马上就要结束了，大妈赶紧又举起那块应援牌，用应援牌上的彩灯送何曼茹下了台。
接下来又是另一个小品以及杂技类的节目，送完花的大妈像是结束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将东西收起来后，在位置上蜷着身子打起了盹。
“姑娘，等会快结束了叫我一声，我睡会。”从包里拿出耳暖夹在头上，紧接着又掏出了一副手套。
瞧大妈打了个哈欠后眼神迷离的模样，沈妙不禁问道：“阿姨，您今天不会一直没休息吧？”
“嗯，早上五点就醒了，来来回回跑了一天了。”说完，大妈就缩了缩脖子闭上了眼睛。
沈妙：……
晚上八点开始的晚会，早上五点就醒了……她可真是何曼茹的铁杆粉丝啊！
十一点半，历时三个半小时的联欢晚会终于走到了尾声。
最后是一场盛大的烟火表演，听说好多烟花都是从南方买来的，是刚设计出来的样式，新奇得很。
哪怕晚会的有些节目不那么讨人喜欢，但在烟火表演快要开始的时候，每个人都是翘首以待。
砰……啪！哗啦啦~！
烟花升到最高处绽放，先是红色紧接着又有星星点点的黄和绿，最后拉出了长长的金色尾巴，明亮多变的色彩和形状各异的造型让人目不暇接。
上一次看烟花，是在给陆鑫准备的生日上，只是当时准备得粗陋，远远没有这一次的好看。
“姐姐，谢谢你，谢谢你让我喜欢了这么久。”
当另一朵华丽的烟花升空时，陆鑫温声向沈妙道了一声谢。
回过头看向他，沈妙在他的眼睛里也看到了有一束烟花绽放。
沈妙笑笑，用手捏了捏他的脸：“你还小呢，以后一定会碰到更喜欢的人。”
上一次的烟花让陆鑫选择告白，这一次的烟花则是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
转过身，陆鑫深吸了一口气，对她说道：“可以最后给我一个拥抱
吗？”
沈妙没有拒绝，张开了双臂，只当做是给他最后的一份告别礼物。
“姐姐。”
“嗯？”
“还记得上次我们打赌，你输给我的那个要求吗？”
“记得啊。”
低头看着沈妙眼睛里自己的倒影，陆鑫用手理了理她的刘海，强忍着心头那股情绪，笑着说：“答应我，以后一定要找个你最喜欢的男人，找个不会骗你、会好好照顾你的男人在一起，在一起后也一定要幸福、要快乐……”
陆鑫已经没有资格再喜欢她了，所以他希望未来能够有人比自己更有资格站在她身边，让她幸福、快乐，一定要比自己做得更好。
随着又一束烟花升空，当在最高点盛开时，沈妙也跟着点了点头，应下了他的请求：“好。”

第100章 不仅会承认，还会污蔑……
陆鑫离开那天,陆家没有一个人去送他。
因为在陆远鸣和陆江海的眼里，是陆鑫毁了陆家的声誉，毁了他们辛辛苦苦经营几十年的心血,所以他们权当做没有这个孩子，只等着十几年后陆淼长大,再重新挑起家里的大梁。
不过陆鑫并不后悔,他做了自己觉得对的事。
他也没有让沈妙来送自己，那天的晚会就是他们见的最后一面，只在离开前的最后一个晚上给她打电话，郑重地说了一声再见。
叮叮叮~
就在陆鑫离开的那天,早上九点半，听到外面的电话响了,沈妙以为是陆鑫还有什么事要说，于是赶紧出来接。
“喂？”
听到沈妙的语气带有几分急切，电话那头的人淡淡然地调侃道：“嗯？在等谁的电话吗？”
是姚恒。
“没有啊。”
坐在沙发上，沈妙的肩膀稍稍耷拉下些许。
“少来。”
姚恒的观察力向来敏锐,又跟沈妙认识了这么久,光是听声音就能猜测到她的情绪。
轻哼了一声后,姚恒看热闹不嫌事大地继续猜测，说：“怎么？不会是小弟弟要出国,以后不回来了，你舍不得吧？”
沈妙：“哪有什么舍不得,就是觉得有点可惜。”
没能面对面地说一声再见，怎么都不算是真正地告别,更何况，这一别说不定就是一辈子，她还是希望这个句号能画得圆满一点。
不过既然不是他的电话也没关系,反正昨晚说了再见，他说到了国外后有空会联系自己，那就把这次的分别暂时当成逗点吧。
话说回来，沈妙又收了收情绪，反问他道：“对了，你这么早打电话来，是有什么事？”
“还真让你说对了，”一提到正事，姚恒也变得正经起来，“下午你在医馆不？大概两到三点那样，我要带个重要的人去你那看病。”
“谁？不会是何曼茹吧？”沈妙随口道。
姚恒：“还真让你猜对了，就是她。”
沈妙：？？？
之前沈妙一直没注意过何曼茹，不知道是她真的火了，还是自己的错觉，最近总是能在电视上看到她的身影：某某节目的特邀嘉宾、为某某的演唱会开场，还有一些歌唱类节目的海选……
她就像是过年串亲戚一样，陆续出现在不同的节目里。
但姚恒说，这并不是她的错觉。何曼茹真的是在借着快要过年的热度，疯狂地在各个节目里刷脸，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曝光度。
早上坐火车去A市，去某个酒店的开业典礼上献唱；下午转战到B市，跟十几个同样不怎么火的小歌星一起试唱一些广告的宣传音乐；到了晚上，还要在钢琴前练习指法、试着编曲谱曲……
她就像是个能量无极限的小陀螺，全天二十四小时地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努力。
快过年了，各地的电视台都开始筹备晚会，她便趁着这段时间去一个个地尝试，哪怕给的钱不多、哪怕只能在台上唱那么几句，她也十分珍惜能拿到话筒的机会。
可人的身体总有一个不能承受的极限，整天睡眠不足又高强度地各地奔波，何曼茹终究是扛不住这么大的压力，嗓子出现了一点问题。
简单说了一下何曼茹的情况后，姚恒又说：“该用什么贵的药就用，只要能养好她的嗓子就行，医药费的问题不用担心。”
嚯，这么阔气？
“药又不是越名贵越好，关键是要有用，”说着，沈妙又不禁埋怨了他一句，“你也是的，人家小姑娘天天各地跑来跑去赚钱不容易，还让我特地用贵的药，也不说替人家省点钱。啧啧~你的良心呢？”
姚恒：？？？
“我冤枉啊！你知道何曼茹她家是干嘛的吗？”
沈妙：“嗯？你说？”
姚恒：“咱们这最大的百货商场，开了好几家连锁的亚西亚，就是她家的！”
沈妙：！！！
原来是个超级富二代啊。
何曼茹从小就喜欢音乐，家里人也很支持她，在这个学音乐相当于烧钱的年代，何曼茹不仅学了声乐还学了很多门乐器：钢琴、吉他、架子鼓，提琴、贝斯、萨克斯……
家里的别墅甚至有一层专门改成了供她练习的乐器室。
分明可以躺着继承家业，却偏偏要不怕辛苦地闯荡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光是这份决心和恒心就足够让人钦佩了。
“行，那你下午带她来吧，”看向爷爷房间里正在拔火罐的几位大爷，沈妙又说，“需要我清个场？毕竟她也是个明星，可能……”
不等她说完，姚恒就打断了她的话：“不用不用，就把她当普通病人就行，她这个人不在意这些，没有啥明星架子。”
沈妙：“好。”
姚恒和何曼茹来得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一个小时，下午一点快半，那辆黑色的小轿车就停在了楼下。
来得早也好，这会儿正是睡午觉的时间，家里没什么病人在，正好清净。
今天外面的天气很冷，但何曼茹穿得却不多，外面披着一件银色的羽绒服，里面是一套紧身的黑色内衬，瞧她脸上的妆稍稍晕了一些，想来应该是刚刚结束工作，才能抽空来医馆。
“你就是沈妙吧？常听姚恒提起你。”摘下墨镜，何曼茹主动地同沈妙打招呼道。
确如姚恒说得那样，何曼茹没有半点明星的架子，随意地跟在姚恒身边，就像是过年来家里串门的女同学。
客气地握了握她的手，何曼茹只觉得她有几分眼熟，“嘶……咱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沈妙：“上周末的晚会，我就坐在第二排，应该能看到。”
何曼茹摇摇头，“唔，应该还得再早一点，你也是咱们豫大的吗？我好像在学校里见过你。”
“不是哎，”沈妙想了想，又说，“不过我前年去过你们学校听消防讲座，当时我还和姚恒一块掉人工湖里了。”
“哦~对对对！”
经沈妙这么一提醒，何曼茹一下子就想起来了：“当时还是我去帮忙叫得人呢，我就说嘛，怪不得这么眼熟。”
沈妙讪讪地笑笑，“害……”
打开挂在手臂上的包，何曼茹从里面拿出了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递给她，“这个送给你，多谢你之前给姚恒送的那些茶，真是救了我的命了！之前好几次我压力大到睡不着的时候，都全靠你的药茶助眠，平常吃不下饭的时候喝一壶也会有食欲。”
何曼茹正是喝了从前沈妙给他准备的茶饮，才感受到了中医的神奇，有的喝了精神好、有的喝了睡得着，还有的喝完身子都变得轻快了。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何曼茹之前也让人按照她的茶饮包去配过一些药，但效果总没有沈妙亲手配的有效果。
所以这次嗓子不舒服，西医说要给她打封闭
的时候，她立刻就想到了来沈妙的医馆看看，一方面是治嗓子，另一方面也是想多配一些养生的茶饮，平时来回奔波工作的时候喝。
除了巧克力，何曼茹还拿了一只系着红色蝴蝶结的护肤品礼盒，大写的两个英文字母，是外国很有名的奢侈品牌子。
“一盒巧克力就行了，这也太贵重了！”沈妙连忙推辞道。
何曼茹：“还是收下吧，之前喝了你的那么多茶饮，我还觉得不够呢。”
见何曼茹这么坚持，沈妙只好收下了她的好意。
招待她坐下，沈妙将她的手腕搭在了脉枕上：“我先看看你的体质怎么样，然后再根据你喉咙的情况用药。”
“好。”
沈妙的手指刚放上去，就觉察到了不对劲。
“你昨天晚上吃火锅了？”
何曼茹的手臂一颤：？？？
“呃，唔……吃得是清汤锅，应该不碍事吧？”
沈妙：“你的蘸料用了辣椒，还是小米辣。”
何曼茹尴尬地咬着唇，“就一点点……”
“火锅涮的还是羊肉，等等，应该还喝了一点酒？”
何曼茹：！！！
妈耶？她到底是中医还是灶王爷？连吃了什么都这么清楚啊？！
何曼茹被沈妙那堪比雷达的“指上功夫”给吓到了。
“确实喝了一点……”何曼茹解释道，“难得过了海选，高兴嘛，就跟团队的人喝了一点。不过我没喝太多，就半杯啤酒。”
“嗯？是吗？”沈妙笑着问道，“在医生面前一定要诚实哦。”
何曼茹低下了头：“好吧，其实是半扎啤酒。”
“还有呢？”沈妙又问。
何曼茹：“还有一杯红酒……”
沈妙：“还有呢？真的没了吗？”
何曼茹彻底摊牌了：“好吧，还有半杯白的。”
将手拿起来，沈妙又简单检查了一下她的舌苔还有眼白，“大晚上吃这些可不好，尤其是凌晨十二点多，正是肝脏排毒的时间，吃太多东西会加重肝的负担。”
听沈妙把具体时间都说得这么清楚，何曼茹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跪在她面前。
“老天爷，你真是神医啊！我几点吃的都能看出来？！”
沈妙唇角含笑，“这个不是我看出来的，是上午姚恒打电话跟我说的。”
中医是神奇，却没有那么无所不能，有时候还是要向病人了解一些情况。
何曼茹的情况不算严重，主要是因为疲劳太过，再加上过度使用声带引发了一些炎症，昨天晚上的熬夜、喝酒、吃火锅算是诱引，就算她没有吃刺激的东西，过两天也会发作。
低头写着给她开的药方，沈妙说道：“这样吧，我先给你针灸一下，再开点熏蒸的药，应该很快就有效果。回去后再给你开一点护嗓子的含片和茶饮，平时没事多喝一点就好。”
何曼茹：“行，听你的。”
开完方子后，沈妙从药架子上拿出几味药，又拿出了药锤和药碾把药材都碾碎。
熏蒸是要把药粉放在水里，煮开后，小口吮吸着带有药效的蒸汽，这样就能够药物快速生效，从而起到消炎镇痛的作用，要比吃药的速度更快。
沈妙在准备药粉的时候，睡醒午觉的沈万山也来到了药房。
“爷爷好。”
沈万山应了一声：“嗯，好。”
拿起沈妙的药方看了一眼，沈万山跟着检查了一下何曼茹嗓子的情况，随后问她道：“怎么不用三棱针？她身体里的火这么大，刺两下能好得快。”
沈妙：“我想她可能会害怕。”
“害怕？我不怕啊，”何曼茹一听可以好得更快，立刻停止了腰板，“我的胆子大着呢，鬼屋我都敢一个人进，扎个针而已，更没啥可怕的了。”
沈妙暂时停下了磨药的动作，跟她解释说：“用三棱针是要放血，可能还会流很多，你真不怕？”
为了能让嗓子快点好起来，不耽误过两天的演出和活动，何曼茹眉头都不带抖一下的，“不怕，就是流一点血而已，只要嗓子能快点好起来，让我干什么都行。”
“那行吧，一会让俺爷给你灸两针，他的手法好，不会太疼。”
何曼茹：“好，谢谢啊。”
嘀嘀噔~嘀嘀噔~
姚恒口袋里的手机响了，走出去接了几分钟的电话后回来，姚恒叹了一口气，淡淡地道：“公司前台说收到了一只留给你的炖盅，让我一会去拿。”
“是高姨？”何曼茹问道。
姚恒“嗯”了一声，“说是送了乌鸡汤？要给你补身体的。”
沈妙刚说过，何曼茹的嗓子不舒服是因为身体里的火气太大，八成就是隔三差五送来的这些汤给“补”出来了。
何曼茹：“那你去拿吧，我在这儿等你。”
“可是妙妙刚说了，最近不要吃上火的东西。”
何曼茹竖起一根食指，请求道：“一口，我就喝一口，应该没什么太大关系。毕竟是高姨的一片心意，我总不能浪费了吧。”
随后她又向沈妙和沈万山询问说：“我就吃一口的话，不会影响到我的嗓子吧。”
何曼茹都这么说了，沈妙和沈万山也不好再拦，“虽然鸡肉是发物，但只要别吃太多，一两口还是不碍事的。”
架不住何曼茹这么拜托，姚恒只好回公司去跑一趟。
姚恒的性格沈妙是了解的，或许是因为陈秀兰的缘故吧，他对长辈，尤其是和姑姨婶妗这个辈分的长辈很尊敬。从来不会表现出厌恶和不耐烦，除非是做过什么出格或者过分的事。
“高姨？是你妈妈那边的亲戚？”沈妙试探地问了一嘴。
又来了又来了。
见沈妙又跟病人聊八卦，沈万山不悦地皱了下眉。
“不是，是我家之前的保姆，”何曼茹解释道，“那天的晚会你记得吗？上台来给我送花的就是她。”
沈妙：？？？
高姨竟然就是那个“死忠粉”大妈？！
高姨是何曼茹从小叫到大的称呼，她的真名叫作高慧芬。
高慧芬是她们家的保姆，在她出生前就一直在她们家干活，后来因为年龄大了身体又不好，何曼茹的母亲便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好好地退休养老。
不过何曼茹毕竟是她从小照顾到大的孩子，高慧芬心里自然是惦记她的，所以不仅会经常做些东西送到公司，还会尽己所能地参加她的活动，用行动来支持她。
“高姨从小就对我很好，不是一家人，但胜似一家人。”
说着，何曼茹又从包里拿出手机，手机上挂着的那一串吊坠，就是高慧芬亲手做了送她的。
高慧芬对何曼茹好，何曼茹也跟她很亲近，尽管现在家里又换了几个新保姆，但何曼茹回家后，还是觉得没有以前那么自在了。
听她这么一说，沈妙就能理解高慧芬为什么会这么“狂热”地追星了，长达十几年的陪伴，确实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雇主和雇佣的关系了，更何况何曼茹还是她亲自照顾的。
就像她说的：不是一家人，胜似一家人。
姚恒的速度很快，开车来回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就拎着保温盅回来了。
乌鸡红枣党参山药汤，表面还飘着好几颗枸杞。
这一锅下去，别说是何曼茹了，就算平常人也得上火上得流鼻血不可。
“这火气太大了，你可不能多吃。”沈万山再次叮嘱她道。
“好，”何曼茹用筷子从里面只捞出了一块很小的鸡肉，“我就吃这么一块，可以吧？”
“可以。”
保温盅不大，香味却很足，一会的功夫，房间里的药味就被这股浓郁的肉香给遮盖住了。
这汤一看就是炖了很久的，表面那层油炖得清亮，下面的汤也是浓郁的金黄色，看着就让人食欲大振。
里面放了两个鸡腿，一大块鸡胸，还有拆解干净的鸡肉，几乎看不到什么鸡骨头。
“高姨又把两个鸡腿都给我了啊。”
何曼茹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遗憾，要是换成在家的时候，她倒是可以把鸡腿挑出来留着，但是现在……
她只是吃了一小块肉，里面其他的东西都没有动。把筷子洗干净后放回去，何曼茹自言自语道：“留着等会拿给晚晚，她现在天天加班也忙，比我更需要补。”
药粉准备得差不多了，将药粉放进水里后就可以开始熏蒸了。
药粉里面放了一些薄荷脑和冰片，所以在吸进嗓子的时候，会有很清凉的感觉，每吸一口就停顿一会等药效慢慢发挥作用，经过几轮熏蒸后，果然感觉喉咙的不适感缓解了很多。
“好神奇啊！”
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又试着咳了几声，果然感觉好多了。
沈妙一边收拾着熏蒸的东西，一边笑着对她说：“不急，等针灸完了，你会感觉浑身更轻松的。”
挑选着针灸要用到的针，沈万
山点上了酒精灯，轮流给那几根长短不一的针消着毒。
“年轻人，一定得好好保护自己的嗓子，欲速则不达。”沈万山一边说着话转移她的注意力，一边把一根针刺进她手臂的穴位，“你看那个周威，年轻时天天扯着嗓子唱歌，现在嗓子也坏了吧，这两年都没在电视上看到他了。”
“害，他那是抽烟喝酒玩叶子，把嗓子给折腾坏了。”
沈妙惊讶道：“啊？他竟然玩叶子？！”
早几年沈妙很爱听周威的歌曲，虽然没有那么夸张地崇拜他吧，但是在收音机里听到他的歌声时还是会特意为他停留的。
何曼茹：“是啊，前几年开始碰的，听说是那个谁带的。”
何曼茹虽然不那么红，可也算是半只脚踏入娱乐圈的人，这些明星们的私隐她不说全部了如指掌吧，可也是能从外面的风里听到个七七八八。
“叶子可不能碰，一碰就真的完了。”沈万山不禁感叹道。
沈妙又问：“那他离婚，是不是也是因为他碰了这东西啊。”
“不是，那是因为他的小三找上门来要钱，原配不愿意了，”一说起这些八卦，何曼茹也来了兴趣，忙不迭地跟她分享，“而且我还听说，这个‘三儿’好像还不是小三，而是小七小八，原配实在是受不了了，才提出离婚的。”
“啊？那他原配挺苦啊，都忍受这么多个了。”
何曼茹：“不止是忍小三，他俩现在的那个孩子都是周威外面的女人给生的，只是原配帮着养而已，还有两个没名分的女儿也在外面飘着，每年光是抚养费都要一大笔呢。”
“老天爷哎，想不到周威竟然是这样的人。”
“可不嘛，我也是入了行才知道，这人玩得这么花。”
好久没有听到这么劲爆的瓜了，沈妙听得嘴都合不拢了。
可惜沈万山在，不太方便，否则估摸着何曼茹还能爆出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呢。
“那他找的小三是谁？也是哪个明星吗？”
沈妙刚问出这句话，沈万山手里的针尖就跟着快速地刺了一下何曼茹的手指。
就在针尖拔出的一瞬间，细细的一股殷红也跟着滋了出来，还好沈万山提前躲开了，只在地上留下了长长的一条红线。
“不是我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看到自己的指尖瞬间滋出了好多的血，刚才还说自己不怕的何曼茹吓得脸都白了。
尤其是当沈万山按着自己的手指，把带有火气的血猛地挤出来时，又疼又怕的她完全没听清沈妙在说什么，只顾着求饶认错了：“爷爷爷，你饶了我吧，真不是我啊……”
那一股血滋出来的视觉冲击力太大了，站在一旁的姚恒都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浑身也跟着哆嗦了一下。
这针要是扎在他的手上……别说让他承认自己是“小三”了，他还能再污蔑好几个出来！

第101章 丫鬟身子小姐命，穷人……
下午在沈妙的医馆忙完,姚恒和何曼茹就急着走了，明天下午何曼茹要参加湖省电视台的试镜，所以今天就要提前赶过去。
经过一番治疗,她的嗓子好了不少，唱歌是没什么问题,但平常还是要多注意休息,想着她跑来跑去地饮食不规律，沈妙还特意给她开了一些养胃的汤饮。
“下午给开的茶饮和汤饮再多包几副吧，等我们过两天回去了给你钱。”
到了晚上，姚恒又给沈妙打了个电话,“汤饮多开一点，明天就有人去拿了。”
“汤饮不能天天喝,”沈妙回答说，“我下午不是跟你说了嘛，两三天一副就好，喝得太多了也会伤身的。”
姚恒解释道：“不是曼茹要喝,是曼茹帮她朋友买的。”
“晚晚？”沈妙试探地问。
“嗯。”
下午在医馆闲聊的时候,何曼茹没少提到这个“晚晚”。
高慧芬给她炖的乌鸡汤,留给了晚晚喝；
前两天从海市带回来的漂亮耳钉，给晚晚送了一副；
这次去湖省,她还说晚晚爱吃辣，要带点泡椒酱回来给她……
听她提起晚晚的语气,她们好像是很要好的朋友，虽然沈妙很好奇何曼茹一直挂在嘴边的晚晚,但这毕竟是人家的隐私，所以她并没有主动去问。
知沈妙者莫过姚恒，沈妙既然都猜到是晚晚了,姚恒也就主动跟她说了关于晚晚的事：“晚晚是高阿姨的女儿，她和曼茹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是关系很好的发小。”
晚晚跟着高慧芬的姓，名叫高知晚。
她的父亲是个不敢负责任的王八蛋，把高阿姨的肚子弄大后就人间蒸发了，还好雇了她的何家好心，并没有因为她意外怀孕就辞退她。
也正是念着这一份恩情，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高慧芬对待何家一直是尽心尽力，把何家人当成自家人，把何曼茹当成自己的亲女儿。
而对自己的女儿呢？
高慧芬当初是准备打掉她的，可是月份大了，手术有风险，不得已才把她生下来。
没结婚就带着个孩子，谁还敢娶？
就因为高知晚的降生，彻底毁了高慧芬的一辈子。
高慧芬原本也有一个追求音乐的梦，想着先在何家做工赚钱，等攒够了钱就去大城市打拼，但因为高知晚的拖累，她只能磋磨了自己的一辈子。
所以对待这个女儿，高慧芬没有爱，只有恨。
何曼茹和高知晚同岁，从小一起在何家的屋檐下长大。高慧芬十分疼爱主人家的孩子，事事以何曼茹为先，但对于自己亲生的孩子却是十分刻薄。
何家人觉得孩子是无辜的，跟高慧芬讲了许多次道理，希望她能够对自己的女儿好一点，毕竟她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
可高慧芬每每说起这件事，都会说只要看到她，就会想起那个王八蛋，是她的出生耽误了自己的一辈子，还说自己心里苦、自己……总之，哪怕对高知晚的态度会有所缓和，但过不了几天又会变成老样子。
幸好，何家一家子都是大善人，不仅对高慧芬好，对高知晚也好。
当初高知晚出生后，是何先生帮着解决了户口问题，后来到了上学的年纪，也是何先生帮忙安排着进了何曼茹的学校。
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甚至是同一个大学，她们俩就像是亲姐妹一样，何曼茹是姐姐，高知晚是妹妹，她们人生的每一步都走得几乎一样，直到大学毕业后，她们的人生才有了不同。
何曼茹选择当歌手追逐自己的梦想
，高知晚选择工作赚钱，赡养自己的母亲、报答何家的恩情。
尽管从小就受到母亲的苛待，但高知晚从来没有恨过高慧芬。
她知道，是自己拖累了母亲，让母亲失去了追逐梦想的机会。
毕业后，高知晚和姚恒一起找了份销售的工作，看他们的工作那么累，何曼茹原本是让他们一起来给自己当运营的，还说可以给她多发工资，不过高知晚拒绝了。
最后是何太太再三坚持，她才同意到商场当楼面经理。
楼面经理的工作强度不比销售小，尽管工资很高，但是加班是常有的事。
何曼茹向来惦记着高知晚，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所以在从沈妙这儿拿到好的药方后，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她。
姚恒：“那啥，这两天要是高姨去你那看病了，你也别收她的钱，都先记在曼茹的账上。”
高慧芬的身体向来不太好，或许是操劳了一辈子的缘故吧，所以何曼茹也把沈妙家的地址告诉了她，让她有空的话就来检查检查身体。
沈妙应了一声，“好。”
说曹操曹操就到，晚上九点多，沈妙正在收拾着药房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口有人在敲门。
“这是沈氏医馆不？”
是高慧芬。
擦着手里的火罐，沈妙下意识瞥了眼挂钟上的时间：九点五十二……
她还真会找时间的，白天不来，大晚上快要关门的时候来了。
不过既然是来看病的医患，沈妙自然没有要赶人的道理，便还是拉开了椅子招呼着她坐下，“阿姨，好久不见啊。”
“欸？你是那天晚会上帮我的那个姑娘？”
顺势将挎包放在桌子上，看到这张熟悉的面孔时，高慧芬的脸上也堆满了笑意，“曼茹跟我说这儿的医生我认识的时候，我还不信呢，想不到是你啊！”
沈妙浅浅一笑，把收起的脉枕又拿了出来，问道：“这么晚来，是身体哪里不舒服吗？”
高慧芬：“现在倒是没啥不舒服的，不过平常的血压和血糖一直高，曼茹说你这儿看得好，我就想着来看看，能不能开点降压降血糖的药，没事了喝一副。”
提起何曼茹的名字，高慧芬的眼里满是笑意。
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手机，同时拿出一张写满了拼音的纸，对照着编辑起了要发给何曼茹的短信：
——我已经到医馆了，谢谢你，曼茹！
高慧芬用手机还不是很熟练，每打一个字都要在嘴里念叨一遍拼音。
她不像是来看病开药的，倒像是来打卡签到的。到何曼茹介绍的地点才重要，至于这个地点是干什么的，她完全不在意。
她的手机上也挂着一个和何曼茹手机一样的吊坠，只是这个看起来要陈旧一些。
“想不到您还有手机啊。”沈妙随口说了一句。
一说手机，高慧芬不禁又拿起来炫耀了一番，“曼茹之前给俺妞的，俺妞用不上，就交给我了。说是家里没装电话，联系我方便。”
高慧芬手机里的号码不多，加起来只有五个：曼茹、曼茹家、太太、曼茹工作、办公室。
五个电话里只有最后那个“办公室”代指着高知晚的办公室，其他四个都是和何曼茹有关的。
而且说着方便联系，但高慧芬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里最多的，也是“曼茹工作”和“曼茹”，数十条的记录里，只有四五条是“办公室”，并且还都是对方呼入。
高慧芬认真地编辑着短信，担心时间太晚会打扰到何曼茹，所以她一般都会给“曼茹工作”这个号码发信息，平常也不会轻易拨通何曼茹的电话。
等了半天也没见她把短信写好发出去，沈妙便委婉地提醒道：“阿姨，要不咱先看看？时间不早了，我们医馆也该关门了，或者你明天来也行。”
“你们这儿太远了，我走都得走一个多小时呢，还是今天看吧，省得再折腾，”高慧芬的语气挺快，手上的速度却还是慢的要死，“快了快了，再有几个字就完事了。”
嘀嘀噔~嘀嘀噔~
好不容易快把字打完了，手机突然震动了起来，屏幕上也显示出一个陌生的号码。
啧！
高慧芬嫌恶地咂了一声。
这该死的电话，她的短信还没发出去呢！这下又要重新写了！！
“喂？谁呀？”接通电话，高慧芬没好气地问了一句。
电话那头是个低沉的男人声音：“这里是省人民医院，请问你是高知晚的家里人吗？”
是医院？
高慧芬皱起的眉头倏地松了一下，“是，我是，俺妞咋了？”
“高知晚营养不良晕倒了，这会在医院打点滴，请你来医院一趟接她回家。”
“哦。”
挂断电话，高慧芬刚刚缓和了几分的脸色又耷拉了下来。
她不知道沈妙其实已经听到了电话那头的内容，把手机收起后，高慧芬忿忿地埋怨道：“天天都是一堆破事，一点都不让我省心，真是恨不得把我给气死啊！”
沈妙：？？？
那可是你女儿，在医院打针不关心就算了，当妈的，怎么还能这么说她？！
*
沈妙再次听到高知晚的名字，是在临过年的前几天。
过年忙啊，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准备年货。
这几天来看病的人很少，趁着天气不错，沈万山和沈妙正想着好好大扫除一番，把这些吃饭的家伙事儿们好好地擦洗一下，结果上午正忙着，就看到那辆熟悉的黑色小轿车火急火燎地停在了楼下。
来的是何曼茹和高知晚，听说前两天陈秀兰要回来过年了，所以姚恒没有陪着一起来。
“不用看了吧，我平时喝点枸杞就行。”
“哎呀！听我的，必须得好好看！”
都来到楼下了，跟在何曼茹一旁的女生还是心有怯怯，好几次想打退堂鼓都被何曼茹给拉了回来。
为了彻底断了她想逃跑的念想，何曼茹又朝楼上喊了两声搬救兵：“沈大夫？妙妙？你在吗？我又来了~！”
“哎，在呢，来了来了。”
听到是何曼茹的声音，沈妙连忙放下了手里的抹布开门去接。
看到何曼茹今天还带了一个女生来，上楼时，两条手臂关心又急切地缠在她身上，沈妙一下就猜到了她应该就是高知晚。
高知晚穿着一套商场的制服，胸前的铭牌都没来得及摘，看样子应该是正在上班的时候被何曼茹给拐来的。
高知晚长得不算漂亮却很干净，梳起的马尾被发带固定着，鼻梁上顶着一副金丝眼镜，虽然穿着统一的工装，但她却将制服熨烫得很平整，里里外外都找不到一个褶子。
乍一看，不像是商场的楼面经理，倒更像是大学校园里教书育人的高级教师，就是脸色不太好。
尽管长相不同，性格也是一个像冰、一个似火，不过她们靠在一起时的亲昵模样还真像是一对亲生姐妹。
“妙妙，这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晚晚，”扶着高知晚的肩膀把她推到了楼上，何曼茹又补充了一句，“我妹妹。”
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已经被推上梁山的高知晚只得放下心里的顾虑，叹了一口气后，礼貌地伸出手向沈妙打招呼道：“你好，我叫高知晚，知识的知，夜晚的晚。”
“你好，我叫沈妙。”
因为爷爷还在药房里打扫着药架子，屋里有些乱，于是沈妙便带着她们暂时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瞧着你脸色泛黄，这两天是不是睡醒后身子很沉，没什么精神？”沈妙在倒水的时候，随口问了一句。
“对。”
把水放在桌子上后，沈妙又说：“手脚冰凉？睡觉容易做噩梦？嘴里也经常发苦发涩？”
高知晚惊讶地点点头，“嗯。”
“应该不止是营养不良吧，上次你妈接到电话说你在医院打针，医生有没有跟她说你贫血？还有些神经衰弱？”沈妙又问。
高知晚被沈妙的这番话彻底震惊了。
不是说中医都要摸脉吗？怎么连碰都没碰自己，就能知道自己身体哪里不舒服？！
扭头看向身旁的何曼茹，不等她开口，何曼茹就说：“我说得没错吧，沈大夫是神医，你身体有点什么不舒服她都能知道。”
说完，她又再次叮嘱道：“所以啊，一会沈大夫问你什么你都得说实话，咱们来是要给你调养身体的，可不能再瞒着掖着了。”
高知晚点点头，“好。”
听沈妙说起上次医院打针的事，何曼茹又问道：“那天高姨是从你这儿去的医院吗？”
沈妙：“嗯。”
“难怪，我妈说高姨快十一点才到医院，估计又是走着去的。”
身为晚辈，不好背地里说长辈的坏话，更何况高慧芬以往一直把她放在手心里宠着，对她比对待高知晚还要好，所以更不能说她的不是。
但抛开这层关系不说，一想到当妈的毫不顾忌女儿的身体，何曼茹就气得不行。
高知晚是加班加到晕倒的。
过年前的这一个月是商场最忙的时候，楼面经理的本职工作并不多，只需要跟各个商家沟通，保证他们的收入，同时达成自己每个月的业绩就够
了。
但是高知晚为了能够多拿一些奖金，每天都自愿留下来加班，而且不止是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连不是她分内的事情她也会主动包揽。
于是这么连轴转了快一个月，她的身体终于是扛不住压力，在晚上去仓库帮忙的时候晕倒了。
送她去医院的是搬运工，搬运工当时第一时间通知了上司，考虑到她是董事长何太太安排来的，于是上司又赶紧给何曼茹的母亲魏本霞打了电话。
听说高知晚出事，魏本霞赶紧来了医院看望。
原本高知晚是不想通知高慧芬的，怕她年龄大了会担心，是魏本霞坚持让医院给高慧芬打电话，说是要让当妈的体谅女儿的不容易。
结果可倒好，高慧芬不仅来晚了不说，来之后还把高知晚劈头盖脸地教训了一顿。
“营养不良？我是哪点亏着你了？”
“好吃好喝地供着你长大，恨不得把所有好吃的都留给你，是你自己挑食不爱吃，现在身体不舒服倒怨上我了。”
“能不能体谅体谅我，别天天没事找事了，我身体本来都不好，让恁娘省省心，多活几年行不行？”
总之，高慧芬并不觉得高知晚是真的病了，而是太娇气。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哦对，丫鬟的身子小姐命，穷人爱生富人病。
这样的话，高知晚从小就常听她念叨，早就没什么感觉了。打完针后，医生原本给她开了一些药，但是因为太贵了，高知晚一盒都没买就回家了。
女孩长大了都有自尊心，魏本霞不好再像小时候那样，直接把东西买来塞给她，这才让何曼茹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帮到她。
高知晚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尽管亲妈不疼她，但还有别人心里有她。
接着，沈妙给高知晚把了把脉，和她的面色一样，她的脉象虚浮，确实是气血两虚型的贫血，而且营养不良，再加上最近的工作压力太大，精神也很紧绷。
“你的情况不算特别严重，但也不能耽误，”从隔壁拿来纸和笔后，沈妙一边写药方一边叮嘱她道，“从今天开始你需要好好休息，补充营养，尽量别熬夜了，多让脑子休息休息。”
“你现在的情况就像是花盆里缺乏肥料的花，赶紧浇一浇肥水还能补过来，要是拖得太久了，枝干一直缺乏营养，那中间可就空了，到时候再补就来不及了。”
“这么严重啊？！”何曼茹惊讶道。
眼神在她们俩只是打转了一圈，沈妙又说：“你们都太拼了，不过一个是在拼嗓子，一个是在拼身子。”
拼身子？年纪轻轻的，有什么可拼的？
何曼茹看向高知晚，问她道，“晚晚，你这么拼，是不是很缺钱？”
高知晚淡声回答说，“我妈的年龄大了，身体不好，小时候一直在照顾我，身体落下了不少毛病，所以我得多攒点钱，好给她养老啊。”
何曼茹：“那也不用这么急吧，我记得我妈当初不是给了你妈十万吗？养老还不够吗？”
高知晚没搭茬，只是笑着回道：“那是魏姨的心意，我这个当女儿的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
拉着何曼茹的手，高知晚安慰她说：“好了好了，大夫不是说了嘛，我好着呢，就是最近过年事情有点多压力大，等过年放假我好好歇几天就好了。”
高知晚没告诉她真相，但沈妙或许能猜到原因：
追星可不是什么省钱的爱好，高知晚没日没夜地这么努力挣钱，八成就是为了满足高慧芬给何曼茹当粉丝的心愿。
想想上次联欢晚会的票，少说也得几百块呢，而且之前听姚恒说，高慧芬为了支持何曼茹，几乎每场在豫市的线下活动都会去，
这么多门票钱加起来，想想就知道肯定不可能是一笔小数目……
不过，就像高慧芬年轻时念叨的那样，都是因为生了高知晚，自己才失去了追求梦想的权力，所以，假如能在何曼茹熠熠发光的舞台下实现当年的心愿，那高知晚愿意成全。
满足高慧芬追星的行为，也算是间接成全了她年轻时的梦想吧。
“晚上你有事没？跟我去一趟商场吧？”
何曼茹假装绷着脸，“怎么？不会是要我跟你一块加班吧？我可不要。”
“不是！”
高知晚戳了一下她腰间的痒痒肉，“魏姨上次说想吃信市的糕饼，正好我们办公室的小李前两天去信市出差，我就托她给带了几盒，还带来你爱吃的椰蓉酥。”
听到有吃的，何曼茹的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了一点，说：“好吧，那我就跟你去一趟。”
“快过年了，我给我妈买了一副新的手套，你能替我送给她不？”
这才是高知晚喊她去的真正原因。
快过年了，就算再忙，高知晚也没有忘记给身边的人准备礼物，有些礼物她能够亲手送出去，但有些礼物还是假手于人比较好。
“为啥不自己送？”何曼茹反问道，“这是你的心意，你得亲手送。”
高知晚苦涩地抬了下唇角，“好久没见你了，她挺惦记你的，如果知道是你送的话，她肯定会很高兴的。”
高慧芬向来不喜欢自己，比起自己女儿的心意，怕是“偶像”的关心才会让她高兴吧。

第102章 好一个大义灭亲
大年二十八那天,好多商场都举办了春节大酬宾的活动。
趁着过年的优惠力度大，沈妙一家也去了亚西亚商场采购，想着多买几套全新的布艺,等着来年开了医馆，好把医馆布置一番。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几个月前城边村拆迁,大家全都搬到了同一个区,在逛商场的时候，沈万山见到了好多的熟人。
牵着孩子、抱着孙子，逛累了就坐下聊聊这几个月的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在村里生活的日子。
他们大人们逛大人们的,沈妙在碰到村里的几个姐妹们后，就和她们去了卖女装配饰的二楼。好几个月没见,大家都憋了一肚子的八卦急着相互分享。
沈妙过去的半年只顾着学习了，不像她们，个个的怀里都揣着大瓜。
谁家的儿子不争气，刚拿到拆迁款就做生意,结果短短几个月就赔得血本无归,还欠了人家两套回迁房,把老爹气得当场晕倒送去了医院；
谁家的女儿识人不清，以为嫁给了城里的体面人,结果扯了证后才发现对方是婚骗，离婚硬是分了对方一半财产,一家人悔得肠子都青了。
还有那个谁家的大哥，想着小弟在南方打工,就在拆迁时偷偷换了两家房产的名字，以为能多占十几个平方，结果房产连带着地产一起换了,白白把家里的半亩地给了小弟……
沈妙吃瓜吃得不亦乐乎，只恨自己少长了两只耳朵，不能一口气把她们的八卦全部听进去。
“妙妙？”
正聊着，忽然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一扭头，就看到姚恒正拎着两只鼓鼓囊囊的购物袋站在不远处跟她打招呼。
商场二楼卖女生配饰的比较多，很少能看到什么男人出现在这一层，余光看向他左边那只敞开口的购物袋，最上面放着的是两条丝袜，还有一条深色的打底裤。
“恒哥？你怎么还买丝袜啊，不会是要……”
沈妙指了指那条渔网的丝袜，脸上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死丫头，想什么呢！”姚恒戳了她一眼，“谁说买丝袜是要自己穿了，我是给曼茹买的。”
“哦~”
“是买给别的女人啊~”
这下轮到沈妙身旁那些姐妹们瞎想了。
姚恒又疲惫地叹了一口气，解释说：“曼茹她总是丢三落四的，这不是马上快过年了嘛，我得经常给她备着点。”
姚恒现在真的和她的经纪人差不多了，不仅要安排她的工作，还要照顾她的私人生活。
除了丝袜、发带、打底裤这些东
西之外，姚恒还买了许多，比如白色的打底衫和抹胸，全都是何曼茹平常要穿要用的。
何曼茹每次上台前都要换演出服，可演出服毕竟不是自己的，在她之前不知道有多少人穿过，所以她会带几件自己的打底来穿。
每次穿完就扔，就不怕沾上什么不干净的细菌了。
姚恒陪着她的时间最久，所以这些贴身衣物的尺码，他比公司里的任何人都要清楚，何曼茹没时间来逛商场，这采购的重担自然就落在了姚恒的肩上。
瞥了一眼沈妙敞开的口袋，姚恒用购物袋轻轻碰了一下，嘲讽道：“还这么把钱放浅兜里？大过年的，你是真不怕被小偷惦记。”
沈妙下意识摸了一下口袋，刚才聊得太投入了，叠在一起的几张票子果然从口袋里露出了一小截。
见其他人也跟着摸了摸自己的钱，姚恒好心提醒她们说：“最近出门尤其得小心着点，现在的小偷猖狂得很，前两天曼茹刚丢了一块好几万的表，你们也注意点。”
沈妙：？？？
“啥情况？”
具体情况姚恒也不清楚，当时公司里都忙着排练晚会节目，曼茹记得把表摘下后放进打底裤的口袋了，结果换完衣服就发现打底裤和手表都找不到了。
打底裤丢了没关系，反正每次穿完她都会扔，可她的表是去年魏本霞送她的生日礼物，三万块钱呢。
公司里都是内部人员，东西都能在众人的眼皮底下不翼而飞，更别说是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商场了。
过年家家户户都图喜庆，所以更要注意好自己的口袋。
“对了，初二咱们市电视台要办晚会，想来看不？”姚恒又说。
“好啊！”沈妙忙不迭地把手伸了出来，“是前排吗？这次有没有花生瓜子可以吃？会发什么东西吗？”
姚恒抬手在她脑门上敲了一记暴栗，“你还挺贪，我们发的内部票都是靠后的，前场票都是得掏钱买。能进去看都不错了，还想发东西呢？发你两个嘴巴要不要？”
沈妙失望地撇撇嘴。
唉，果然第一次参加晚会的起点不能太高，一旦去过内场前区的位置，就不想坐后排了。
不过人嘛，还是要懂得知足的，都已经有免费的票了，还要什么自行车呢？
“好吧，后排也行，只要能看得到就行。”沈妙再次把手伸了出来，“票呢？”
姚恒：“你等会，等晚晚一会把票拿来就给你。”
沈妙愣了一下：“她给我？”
今天商场的人多，高知晚负责的是四楼，等到各个商家巡视一番后，这才抽空来到了二楼约定的地方找姚恒。
“不好意思啊，等得久了吧。”
快步朝着姚恒跑来，高知晚从口袋里拿出了两张票和一沓钱递给他：“麻烦你了，还特意跑一趟。”
姚恒接过她递来的票子和钱，把钱抽出来收下后，将那两张票交给了沈妙，同时又从胸前拿出一张新的票子交还给她，“不麻烦，反正也要来商场帮曼茹买东西，顺道的事儿。”
姚恒早几天就给高知晚送过一次票，虽然是比较靠后的位置，但因为晚会是在演播厅里进行，能容纳八百人的大厅，所以哪怕是坐最后一排，也能看到台上的人。
偏偏高慧芬不乐意，说什么也要买前排的票去支持何曼茹。
高知晚不想她去买高价的黄牛票，只能联系姚恒想想办法，看有没有什么便宜的渠道。
尽管姚恒买的票一张也要五百块，可总比高慧芬从黄牛贩子那买得便宜。
两张免费的票变成了一张五百的高价票，看到高知晚接过票时心满意足的表情，沈妙不解地问：“高阿姨想见曼茹也不是什么难事，毕竟你们两家都认识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一定要买高价票去看呢？”
高知晚也不清楚母亲是怎么想的，只能靠着自己的理解来解释：“嗯……可能是觉得身份不同吧。”
平常和何曼茹见面，是长辈和晚辈；在舞台上见面，是偶像和粉丝。
或许只有后者，才能让高慧芬更有走向梦想，一点点实现梦想的感觉吧。
“可是这代价也太大了。”沈妙还是不太能理解。
高知晚微微一笑，“没事儿，只要我妈能高兴就好，前几天我们刚发了年终奖，这张票就当做给我妈的新年礼物吧。”
提起新年礼物，姚恒又说：“对了，你说的DVD我已经让俺爸找人买了，年前就能送到你家里。”
“谢谢啊！麻烦你这么多次，一定要好好请你吃顿饭。”
姚恒摆摆手：“客气，都是同学，没什么谢不谢的。”
这也是高知晚要送给高慧芬的礼物。
高慧芬之前录了好多光盘，都是何曼茹的一些演出片段。
买一台DVD回来，她就可以时常在家看了。
今年的年终奖她拿了一千三百块：五百块给高慧芬买票，六百块买一台南方最时髦的DVD，剩下两百块，正好等大年三十给她包一个大红包……
一千三百块，每一分都花得刚刚好，每一分都花在了高慧芬的身上。
而她做了这么多，不过是希望高慧芬能够高兴而已。
想想她，再看看自己……沈妙也决定给王冬梅买几样像样的新年礼物。
口红？护肤品？沈妙不太懂这些，只好拜托高知晚带她去楼上看看，请她帮着挑上几样，最好是能拼成一个大的礼盒。
正在卖化妆品的专柜挑着，就看到几个穿着和她同样制服的人快步朝这边走来，身后还跟着几名神情严肃的警察。
“晚晚，警察找你。”
“你好，我们是清风路派出所的民警，”亮出证件之后，警察继续道，“我们接到举报，说你涉嫌几天前河盛娱乐公司的一起盗窃案，我们是来找你了解情况的。”
周围的人不少，一听说盗窃两个字，纷纷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看她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嫌弃。
“盗窃？什么盗窃？”
高知晚看向了身旁的姚恒。
何曼茹正是河盛娱乐的艺人，姚恒也是河盛娱乐的员工，何曼茹的表是在公司丢的，所以公司格外重视，并以公司的名义报了案。
姚恒也纳闷了：“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找错人了？高知晚不可能是小偷，她和何曼茹是认识了二十多年的好朋友，而且高知晚最近也没来过我们公司。”
两名警察面面相觑，解释说：“我们是接到了群众举报，说是有盗窃案的线索，所以才来问一下情况。”
“请问，高慧芬跟你是什么关系？”
听到“高慧芬”这三个字时，高知晚的喉咙莫名被堵了一下：“是，是她报的警吗？”
警察没有回答，但他们的反应已经告诉了高知晚真相。
小偷？自己的亲妈竟然觉得自己是小偷？
不止是高知晚，警察同志在接到报案时也有些惊讶。
亲妈状告女儿是小偷，这么“大义灭亲”的举动不像是开玩笑，所以警察才特地出警一趟来了解情况。
商场里的人有点多，为了避免误会，高知晚带着警察去了办公室协助调查。
回办公室的路上，不少人都侧目看她，好几次她都差点没忍住眼泪，但深吸了一口气后，还是把眼眶的湿润给收了回去。
“你妈说你最近新买了一部手机？但是你的工资每个月都上交，买手机的钱是哪来的？”
“手机不是我买的，是曼茹送给我的，说是新年礼物。”
“衣柜里的新衣服也都是何曼茹送的吗？”
“对，不信的话，你们可以给曼茹打电话确认。”
“既然是好朋友送的，那为什么不直接跟你妈说？”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她就……”
高慧芬从小就教育高知晚，做人要有骨气，不能总伸手接受何曼茹的礼物，过去的十几年里，何家已经照顾她们很多了，再拿东西就是厚脸皮。
前几天何曼茹好不容易休息半天，碰巧也赶上高知晚休假，想着好久没有出去逛街了，于是何曼茹就带着高知晚好好地玩了一圈。
高知晚每个月赚得钱全都给了高慧芬，平常她的兜里只有几十块的应急钱，别说是买新衣服了，就算吃一顿饭都要好好考虑一下。
见她还穿着去年的旧衣服，脚上的鞋子也旧了，何曼茹便拉着她去店里买了好几身衣服，又重新给她买了一部新的手机，说是以后方便联系。
高知晚当时推辞了，她坚持着不肯收下这些东西。
可何曼茹的态度同样强硬，还说如果她如果不肯收下，那她们以后就不再是姐妹，再也不跟她联系了，高知晚没办法，这才不得不收下。
想着快过年了，高知晚就暂时把新衣服和手机都收起来，这样等到新年那天就可以说是何曼茹送自己的新年礼物。
没想到她都藏在衣柜的最下面了，还是被高慧芬给翻了出来……
何曼茹手表丢失的事，高慧芬也听说了，看看这些均价几百上千块的衣服，还有时髦的翻盖手机，她认定了是高知晚偷的。
因为高知晚的工资都在自己手里攥着，她不可能买得起这些衣服和手机。
她是小偷，一定是！
弄清楚是个误会后，警察们纷纷有种很无语的感觉。
来之前，他们还以为碰上了“大义灭亲”的正直母亲，结果现在只觉得高慧芬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
当妈的不先了解情况就状告自己的女儿，确实有点不像是正常人的脑回路。
合上手里的笔，警察对她说道：“你也别怪你妈，可能她也是太急了，怕你走上歧途做什么违法的事。出发点是好的，就是行为欠妥当。”
高知晚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着点了点头。
这话也只有警察会说了，像了解她们家情况的姚恒就不会这么想。
出发点是好的？
呵，以高慧芬的性子，她巴不得偷东西的人是自己的女儿吧，这样她就真的能为何曼茹讨回公道了。
“给你妈打个电话吧，我们帮你跟她说明一下情况。”另一名警察建议道。
高知晚：“好。”
嘟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嘟嘟……嘟嘟……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一连打了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
高知晚忽然想到了什么，于是来到办公室外面，用其他人的座机又给高慧芬打了过去。
嘟嘟……嘟嘟……
“喂？”
这次，高慧芬接了。
“妈，你为什么跟警察说是我偷了曼茹的东西？你觉得我是个小偷对吗？”
高知晚实在受不了了，满腔的委屈让她没有办法冷静下来。
原本她还想着过年要给母亲一个惊喜，要给她准备一份新年礼物，但是还不等礼物送出手，她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送自己一双银手镯。
“妈，你对我有什么不满意可以直接跟我说，我改，我会改，但你为啥要跟警察胡说八道？咱们都一块生活这么多年了，你但凡问我一句，我有啥话会不告诉你吗？”
那一刻，高知晚把这些年憋在心里的委屈，全部倾吐了出来。
可是，高慧芬似乎并不想听下去，不等她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嘟嘟……嘟嘟……
高慧芬急着逃避的反应让高知晚彻底崩溃了，忍了又忍的眼泪还没没能控制住，哗啦啦地从眼眶里涌了出来。
她也顾不得周围那些人的眼光了，只想着把憋闷的情绪一股脑地宣泄掉。
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她这样的母亲？
她真的是自己的母亲吗？！
*
大年初二那天的晚会，沈妙在演播厅又见到了高慧芬。
和上次不同，这次高慧芬没有带什么荧光棒和应援板，只带了一束鲜花。因为这次的晚会要更加正式，所以会对台下观众的管控更严格一点。
不过对高慧芬来说，能来现场近距离地听何曼茹唱歌，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阿姨，过年好啊~”
散场的时候，沈妙主动跟一同离开的高慧芬打了个招呼。
高慧芬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她似乎不太想跟沈妙说话，点头应了一声后，就急匆匆地走了。
她的态度让沈妙有些懵。
奇怪，上次见面还好好的，对自己也十分热情，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冷淡了？
拿着姚恒给的工作证来到后台，沈妙见到了正在收拾东西的姚恒，何曼茹还在更衣室里换衣服，要等一会才能出来。
沈妙来后台，是想跟着姚恒要签名的。
沈妙不追星，但是听说她来市里的电视台看晚会，身边好多人都请她来帮忙要明星的签名，她这才来找姚恒，看能不能要到一两个。
沈妙把刚才的事告诉了姚恒：“恒哥，我刚才看见高阿姨了，我跟她打招呼，她竟然没理我。”
姚恒撇撇嘴，回了两个字：“正常。”
高慧芬已经知道了沈妙和姚恒的关系，而姚恒又是高知晚的大学同学，姚恒向来是瞧不上高慧芬这副做派的，自然以为沈妙和他是一路人，也是偏帮高知晚的。
余光看向桌子上摆放的配饰，那一条镶嵌着钻石的表在其中格外显眼。
“这是曼茹之前丢得那块？什么时候找回来的？”沈妙随口问道。
提起这块表，姚恒也有八卦要告诉她。
“准确来说，不能算是找回来，应该是还回来的。”
偷表的人不是外人，正是之前负责带何曼茹的经纪人。
而经纪人一
开始的目标，也并不是何曼茹的表，是她原本就打算丢掉的穿过的打底衫。
只是因为他当时拿得太急，没有发现里面装着一块表，等到后来发现的时候，公司已经报案了。
几万块的东西，够他蹲好几年的牢了，经纪人又不敢随便处理掉，就想着找个机会放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装作是不小心掉在地上了。
结果就在他放回去更衣室之后，紧接着就被后来进去的人发现了，偏偏那天就他们两个人进去了，于是偷表的人自然就锁定是经纪人了。
“他不偷表，偷衣服？唔……不会是变态吧？”沈妙猜测道。
姚恒想了想，回答说：“应该算是变态吧。”
经纪人偷衣服是要卖的。
有那么一类特殊的人，就喜欢别人穿过的衣服、丝袜，用上面的味道来满足自己的恶趣味。
那经纪人的手下有好几个女艺人，于是他就趁着工作的便利，经常顺走一些她们穿过的衣物、丝袜，然后高价卖给那些变态的人，以此来牟取暴利。
不止是衣物，有时候还会拿一些艺人们用过的口红、唇膏，但凡是跟艺人们相关的小物件，都能成为他高价贩卖的噱头。
要不是这次不小心把衣服里的表给拿走了，怕是没有人会知道他这么“变态”的行径。
虽然他偷拿的衣物不值钱，也把何曼茹的表还了回去，但他的行为恶劣，公司还是把他给开除了，并让姚恒升做经纪人，代替了他的位置。
事情，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那晚晚怎么样了？高阿姨有跟她道歉吗？”沈妙又问。
“道歉？”姚恒哼了一声，“她可一点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还说是晚晚不跟她解释，说是晚晚的问题才导致了她误会，什么事都是别人的错，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
“至于道歉……别做梦了，你觉得像她这样的人，她会低头跟晚晚道歉吗？”

第103章 这不就是一大片瓜田吗……
过完年后,沈家开始继续寻找合适的门面来开医馆。
有医师证在手，沈妙有底气多了。
原本想着在城中村开一个五六十平的小馆就够，后来想想,还是应该开一个大的医馆，才能担得起沈家这超过百年的老招牌。
可等她真的开始找之后才发现,不管是大是小都不太好找。
面积太大的门面太偏僻,基本都是在七拐八绕的犄角旮旯里，要转半天才能找得到；面积差不多的门面房租又太高，地处黄金地段，周围都是饭店和商店,开医馆怕是要亏本……
更何况近几年豫市发展得越来越好，好多人都想用手里的钱做一些小本生意,门面房更是成了比住宅楼更抢手的香饽饽。
所以啊，想要找一处靠近居民区、周围没有其他中医馆、面积一百多平、房租合适的门面房，难度还是很高的。
“这次咋样了？”
老远看到沈妙朝这边走来，坐在收银台后面的男人主动从旁边的保温锅里拿出一瓶热豆奶,用起子轻轻一撬,瓶盖就掉在了那一只塑料盒里。
接过男人递来的豆奶,沈妙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随后“咕咚咕咚”地喝了好几大口,身上的寒意这才散去了几分：“不太行，那家的户型有点别扭,开医馆不合适。”
“不会吧？我看里面就半堵墙，敲了不就中了？”男人又说。
沈妙摇摇头,“那是承重墙，敲不了。”
“这样啊……”说着，男人就拿出了抽屉的小本子,用笔把那条信息给划掉了，“不急，等老三一会来了我再跟他说说，让他再帮你寻摸几家。”
沈妙笑着说道：“中！谢谢哥~”
喝着手里的那瓶豆奶，沈妙不禁又打量起了他家的这间超市。
这家超市差不多有一百八十多平，距离最近的马寨就隔着一条马路，平时来往的人又多，更重要的是距离警察局也近，有警察在附近坐镇，绝对是最安全的门面。
而且警察局天天有打架斗殴、惹祸犯事的人……
唉，可惜啊，要是能用来给她开医馆就好了。
“咋？还想着我这地界呢？”男人打趣道。
沈妙也不隐瞒：“是啊，你这门面实在是太好了，而且是越看越好。”
男人又撕开了一包面包递给她：“那你可得再惦记惦记了，我们租了十年，这才刚过了四五年。”
接受着男人的投喂，沈妙咬了一大口的面包，把心里的羡慕嫉妒一同给咽了下去。
男人姓魏，沈妙没问他真名叫什么，只知道他超市里的那几个兄弟叫他大哥，所以沈妙也就跟着叫他魏老大。
他家兄弟多，从老大一直排到了老八，沈妙庆幸自己不知道他们的名字，因为大哥二哥三哥这样的称呼可比他们的名字要好记得多。
沈妙跟他们认识一个多月了。
听说马寨这边空置的门面房比较多，所以沈妙经常往这边来，每次从马寨出来都会来他家的商店买一瓶热豆奶。
有一次来的时候，正好碰到魏家老三在搬货的时候，几十斤的箱子把胳膊被压脱臼了，沈妙便顺手给他正了个骨，于是就这么跟他们熟络了起来。
魏家的这八个兄弟，各个生得五大三粗，面相也瞧着不是好惹的主，一开始沈妙还有些害怕，但认识之后才发现其实他们人还不错。
他们的商店开得挺大，经常要进货、送货地跑，听说沈妙想租个店面开医馆，就顺便帮她的忙，留意着市里各处空置的门面，有什么合适的就会告诉她。
“上次给你拿的药，你照着喝了没？”沈妙问道。
“喝了，开始那几天确实是好了点，但是吧……”男人面露难色，“也不知道是为啥，感觉效果不是很大。”
魏老大今年快四十了，晚上总是睡不好觉，沈妙上次给他把脉发现他肝火和心火都很旺，就给他开了一点降火安神的药。
按理说只要喝上几副就能调过来，怎么会没什么效果呢？
沈妙又搭上了他手腕上的脉，仔细摸了一下。
嘶……好像确实没有什么变化？
“不应该啊，”沈妙自言自语道，“你真的每天都喝吗？一定得是饭后喝。”
魏老大点点头，“是啊，担心熬药的时候串味，我还特地拿了个新锅。”
沈妙：“……不会是铝锅或者铁锅吧。”
“是啊。”
沈妙把手收了回来，“难怪呢，熬药哪有用铝锅的？得是砂锅才会有效果。”
很多味中药在熬煮的时候都会和铁、铝发生反应，所以一定要用砂锅才能保证药效。
继续吃着手里的面包，沈妙又说：“明天吧，明天你来拿药的时候顺便拿个砂锅走，刚好前几天俺爷买了好几个新的，以后你们再熬药也好有个家伙事。”
“中啊。”
魏老大一边说一边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几包烟，“正好，昨天来了点南方的新烟，一会你回去了给咱爷带回去。”
“不用不用，他抽不惯这商品烟，就好抽点自己剪的烟丝。”沈妙推辞道。
魏老大：“那中，那过两天我再给咱爷找点好的烟丝。”
这会儿回家有点早了，沈妙想着干脆先在商店里坐着看会电视，一会再去马寨后面的那条街转转，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再回家。
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电视，沈妙坐靠在椅子上的时候，简直像是在自己家一样随意自然。
“这是警察局！你再动手试试？”
“咋了！别说是警察局，就算是到法院我也得揍你个鳖孙！”
“停手！都赶紧停手！”
“我看今天是谁想在拘留室过夜！”
魏家的商店确实是块看戏的风水宝地，沈妙这才呆了不到半个小时，就看到几个打架的人相互扭扯着被带进了警局。
唔，瞧着还挺严重的。
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几个一同来的家属灰头土脸地从警局里出来，左顾右盼后，径直来到了魏家的商店。
魏老大：“买点啥？”
男人：“拿包红旗渠。”
见男人的脖子上有一处划伤，沈妙主动帮着推销道：“大哥，你的脖子伤了，要不再拿个创可贴？”
男人伸手摸了摸脖子，果然手指上沾上了一抹殷红。
“好。”
拿了烟后他们并没有急着回警局，而是点了根烟后，站在商店门口聊起了刚才的事。
为了能够听得清楚，沈妙默默用遥控器把电视的声音调小了一点。
听着他们话里话外聊得那几句，好像是和女人有关：
两个男人同时跟同一个女人交往，发现彼此后，都以为彼此是小三。一个恼羞成怒后把女方给打了，另一个则是为了替女人出口气，把对方也暴打了一顿。
来商店买烟的几人都是动手打人的那男人的家属，一提起这事儿，几人就直叹气。
分明他才是感情中的受害者，又是先动得手，偏偏就属他伤得最重……一会他们还得想办法，赶紧找个医生来给他看看。
唉，真晦气！
“这位大哥，你们要找大夫吗？”沈妙主动出来自荐道，“不如让我去？我学的是中医，最擅长治疗跌打损伤了。”
见几人狐疑地打量着
自己，沈妙又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医师证来自证。
瓜还得是一手的才好吃，难得有这样能近距离吃瓜的机会，沈妙怎么可能放弃？
看到沈妙有医师证后，他们也放心不少，于是在吸完手里的那根烟后便带着她一同去了警察局。
等沈妙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瞧沈妙走路轻快，脸上还挂着喜滋滋的笑容，魏老大还以为她赚了多大一笔钱呢，结果刚坐下沈妙就说自己又吃到了一个大瓜。
“我跟你说，那个女的有脏病，但是那俩男的没有，你知道这意味着啥不？”
“那个动手打人的男的也是挺惨的，给那个女的花了几千块，全被那女的用来养别人了。”
“那个替女人出头的男人，知道真相的时候哭得那叫一个惨啊，啧啧~”
乐呵了半天，魏老大这才问她：“那你给人家看病赚了多少？”
“六七十吧，”沈妙从口袋里拿出了二十块的订金，“男的身上的伤不重，回去给他拿贴膏药就行，女的除了脏病还有点妇科病，一会回去给她配点洗剂。哦对，还有刚才旁边那个偷家里钱被发现的小孩，屁股也被打烂了，也得弄点药给抹抹。”
魏老大：“这也不多啊，还高兴成这样？”
数着手里不多的钱，沈妙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唉~你不懂。”
赚钱不重要，吃瓜才是最有趣的！
谁不想快快乐乐地把钱给赚了？尤其是在现场一边帮人正骨，一边听着他声泪俱下的哭诉……
抬头看向商店的天花板，沈妙越发觉得这儿的地理位置好了。
要是真的能把他家商店改造成自家医馆，那她岂不是相当于守着一大片瓜田吗？
唉！要是这附近能有多余的门面房就好了……
*
“今天中午买了啥？”
“老蔡家的蒸饺和捞面条。”
“嗯，真香哎~他家是在哪？下午回去我也跟俺爷捎一碗。”
“三大街知道不？三大街往右拐几十米，绿色那个招牌就是。”
帮着从屋里拿出几个碗出来，又拉来几张椅子，顺手还从柜子下面拿出一头蒜，沈妙完全把老魏家的商店当成了自己家，他们的东西放在哪，自己比他们记得还要熟。
吃面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还有蒸饺，得蘸着醋和辣椒油才香呢。
商店的后面除了仓库外，还有一个用来做饭的小房间，可沈妙找了半天也没找到醋在哪，想着应该是在下面的橱柜里，结果柜门是锁着的，拉了半天都没拉开。
“找啥呢？”
“你们把醋放哪了？厨房里咋连瓶醋都没？”沈妙指了指空荡荡的灶台道。
“前天吃完了，我再去开一瓶，”魏老三把她从厨房带出来后，随后往货架那走，“快坐那吃吧，再不吃面可就坨了。”
今天在店里看着的只有老三和老六，其他几个人好像是去进货送货去了，一上午都不见人。
沈妙刚认识他们的时候，一直很纳闷，平时来店里的客人不算特别多，整天进那么多的货难道不会积压吗？
后来才知道他们接批发的活儿多，常在市里各处跑，商店收入的大头也是在批发上，就像是厂家到零售中间的一个中转商，赚得就是差价。
“一笼够吃不？”见沈妙那笼蒸饺吃得快，魏老六主动把自己的那笼倒给了她一半。
沈妙嘴里塞得满满当当，口齿不清地回答说：“够了够了。”
把自己剥干净的那几瓣蒜放进他的碗里，还没等反应过来，魏老三又给她的碗里夹了一大筷子的面条。
完了，这下是真吃不完了……
魏老三：“一定得吃饱啊，天天到处跑不多吃点会行？”
说着，他又把自己碗里的肉挑了几块丢进她的碗里。
看着重新被面条装满的碗，沈妙无奈地笑笑，“我吃的饱，哪天我在恁这是空着肚子走的啊？”
“对了，我昨天给你说的那几个地界去了没？咋样？”魏老六调了几个台，随口问道。
沈妙摇摇头：“柳林里面的那个不错，但是租金太贵了，水电要改不说，还不让还价。”
“租金贵？那不是事，”魏老三咬下一半蒜，说话时，像是在嚼肉似的，太阳穴的青筋都一下一下地凸了起来，“回头我让老大去帮你谈，一个月降个一两百不成问题。”
魏老三那随口一句说得轻松，在沈妙听来却像极了嘿社会老大那种无所谓的语气，好像谈个租金对他们来说是什么很容易的事。
“不了，我还是再看看吧，反正那周围的环境也不太行，就是面积看着可以。”
沈妙找医馆的门面一找就是小两个月，一开始她还一天跑两三个地方，巴不得早点找到早点结束任务，最近却没这么急了，一天就去看一个地方。
上午去看门面，中午在魏家的商店吃顿饭，下午有事儿就忙，没事儿就回家坐诊，这样的生活节奏也挺惬意的。
毕竟这医馆一旦开起来至少也得几年起步，自然要好好地比较比较。
当然，找门面的事儿自然少不了魏家的几个哥哥们帮忙，他们简直比房产中介还要万能，好多连中介都找不到的门面，他们都能拿到房东的联系方式。
作为回报，沈妙则会经常给他们带一些治疗跌打损伤的药膏，或者调理身体的中药，他们整天做体力活，关节和肌肉难免会损伤，这样一来，也算是各取所需。
不过沈妙倒觉得，他们的关系要比普通朋友更好一点，更像是兄妹。
“嘶……”
咯！
魏老三起身时，腰好像扭着了，离得两米远沈妙都听到了骨头传出来的那一声响。
腰疼的这一下让魏老三彻底不敢动了，生怕动一下自己的腰会断掉。
“昨天又搬重东西了？”沈妙戳了他一眼，质问道，“不是说了嘛，正完骨的这几天得静养。”
放下手里的碗筷，沈妙顺手掀开了他的上衣，前天还好端端的腰上，一下子多了好几块淤青。
“这是咋回事？被人打了？”沈妙惊讶道。
魏老六帮忙扶着他慢慢坐下，“没，昨儿晚上老四跟他闹着玩，结果俩人打急眼了，老四就给了他几拳。”
沈妙：……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十几岁的小孩一样爱打架玩呢？
魏老三刚才起得太猛了，再加上腰上本来就有伤，才会猛地一下拉伤腰椎附近的肌肉。
“我的针放哪了？”捋起袖子，沈妙用纸巾擦了一下嘴巴问道。
魏老六：“放仓库里了，我去拿。”
魏老三有点害怕：“啊……得扎针吗？”
沈妙慢悠悠地从柜台下面拿出一只打火机，试了打了打火，“针灸好得快，你现在这情况已经没法按摩了。”
把桌子清空后，沈妙示意他趴上去
，说道：“放心吧，一点都不疼，不信等二哥回来你问问他，上次我给他的腿扎了几针，你看他现在的腿脚多利索。”
魏老三虽然有点害怕，但还是相信沈妙的医术的，于是便像白条猪那样，老老实实地趴在了用来吃饭的桌子上。
这是魏老六第一次看沈妙针灸。
啪，咻！
啪，咻！
沈妙的手法极其娴熟，用打火机燎一下针头消毒，随后就刺在了魏老三的腰上，一根接着一根比下田插秧的速度还要快。
看着每一下都刺在了皮肉里，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疼痛，只有一些酥酥麻麻的感觉，类似于蚂蚁咬在了麻筋上，非但没有不舒服，还有一点点的爽。
“沈妙？沈妙在不？”
沈妙正在收针的时候，对面警察局的人急忙朝商店跑了过来。
以前他们来商店都是买水、买零食，现在来商店十次有八次都是找沈妙的。
看到沈妙在，警员这才松了一口气：“幸好有你在，有个犯人好像发羊羔疯了，又是抽抽又是吐白沫，你赶紧来帮忙看看吧！”
这就是沈妙平常需要“忙”的事。
沈妙最近经常在魏家的商店呆着，警察局里闹出点什么动静她都能知道。
一般能闹到警察局的，大多都是打架斗殴这样的事，也有受了伤要为自己讨个说法的，这样的事情最需要医生来帮忙鉴定伤情。
可是警察局离医院的距离并不近，未免来回折腾浪费时间，以往都是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两头劝。
但自从这段时间沈妙经常在警局门口晃悠，帮着他们处理了一些事后，他们就像是找到了“救命恩人”，不管是谁有个头疼脑热都会立刻来找她，让她帮着判断一下病情如何。
离得又近，收费又不高，有时候甚至是免费……好几个警员都想把她收编，单在警局里给她开个医务室了。
“好，”把针收起来后，跟着警员离开时沈妙又对魏老三说道，“你先休息会，我去去就回。”
跟着警员来到警局的审讯室，躺在地上的那个男人还在抽搐个不停，旁边有三四个人又是按着他的腿，又是扶着他的脖子和嘴，生怕他在发癫的时候会咬到自己的舌头。
“我们就是偷了点东西，你非得把我们逼死是不是！”
“今天我男人要是有个好歹，你们，你们都给我等着！”
门口那个衣衫褴褛的女人应该是那男人的老婆，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好像是他们偷东西的时候被抓住了，而且还是惯犯，于是警察就对他们分别进行了审讯。
可是男人的身体似乎不好，还没审几句就开始犯病抽搐。
见男人又是翻白眼、又是蜷着手，沈妙随手抓起一块桌子上的毛巾叠成卷，眼疾手快地塞到了他的嘴里。
刚想着帮他检查，就在手触碰到他肩膀的那一刻，心头的紧张瞬间就消失了。
装的，不用检查都能确定他是装的。
犯羊癫疯的人应该会肌肉痉挛才对，但他手臂的肌肉明显是由自己控制的，还有他翻白眼的动作……怎么还带暂停的呢？
沈妙没说话，只是看了一眼身旁的警员。
警员也明白了她的意思，叹了一口气后，随后回她一个眼神，示意说：你看着办。
有了警员的同意，沈妙也就不客气了，拿起桌子上的那根圆珠笔，朝着他手臂内侧的曲池穴戳了下去。
“啊！”
突如其来的一阵疼让男人瞬间“清醒”了一下，可也只是片刻而已，随后他又抽得更夸张了，还象征性地发出了几声“咿咿呀呀”的怪叫。
嗯，看来他的戏瘾还挺不好治。
站起身后，沈妙对那几名警员吩咐道：“大家都按好了啊，这个病可不好治呢。”
他们也明白沈妙的意思，于是默契地压住了男人的四肢，异口同声道：“好！”
举起男人的小腿，此时的沈妙，如同屠夫揪住了待宰羔羊的蹄子，它踢踹得越激烈，沈妙握着圆珠笔的手就越兴奋。
找到三印交穴的位置，瞄准，用力，戳！
“嗷！哇！啊啊啊！！”
刚才听他吱哇乱叫的动静怪难听的，可现在……唔，莫名还挺顺耳呢。

第104章 自由万岁！
礼拜三的早上,天气不错，沈妙收拾好东西刚准备出门去看门面，就听到楼下传来几声车笛声。
顺着窗户往楼下看去,在看到是骆嘉麟的车子时，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不会是来找爷爷告状的吧……？
这两个星期,她去警局的次数比他这个副局长都勤,吃过的瓜怕是比他吃的饭还要多。
听警局里的警员们说，骆嘉麟每天都很忙，上次见他是礼拜六，他也只是远远地看了自己一眼,又跟几个组长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爷爷向来很反对自己掺和病人们的事，治病就是治病,除了治病之外任何事都不要管。
闲事莫理、闲言莫听、闲话莫说……这些话她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同为长辈，沈妙隐隐觉得骆嘉麟的想法和爷爷是一样的，肯定是觉得自己在警局管闲事管太多了，所以跑来跟家里人告状来了。
沈妙在屋里犹豫着是直接出门,还是去隔壁跟骆嘉麟问声好,结果还没十分钟,就听到隔壁沈万山叫了声自己的名字。
“妙妙？醒了没？来我屋里一趟，恁骆叔找你有点事。”
沈妙：……
沈妙的心里咯噔了一下,只能认命地应了一声：“好，这就来。”
沈万山的教训她从小听得多了,早就免疫了，只是不知道骆嘉麟会用什么样的口吻来训斥自己逾矩的行为。
来到沈万山的房间时,沈万山正在烧水准备沏茶，看他的表情似乎心情不错，而坐在椅子上的骆嘉麟也不像是来兴师问罪的。
沈万山放下手里的布,淡淡地道：“你直接跟她说吧。”
骆嘉麟点点头，随即从桌上的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我听说你最近经常来警局帮忙？治了不少的病患？”
“唔，算是吧。”沈妙点点头道。
治病是治，整治也是治，差不多嘛。
说着，骆嘉麟便把那份文件递给了她：“我们分局准备筹备一个医务室，你有没有兴趣来？”
“医务室？”难道不是来跟爷爷告状的吗？
沈妙只是愣了一下，并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来。
低头看着那几张A4纸钉起来的文件，原来是一份拟定好了的合同。
沈妙没有注意里面密密麻麻的条款，只看到了薪资那一栏是空着的，好像是在等着自己往里面填一个心仪的数字。
“不止是我们分局，市里的其他五个分局都要组建医务室，以防应对一些特殊情况。”
“警局离医院不算近，有点什么事去医院折腾路上容易出问题，不如在警局设一个医务室，不管是警员还是谁都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治疗，也能及时给出一些伤情的判断。”
这个项目其实豫市的警局早就在着手计划了，只是因为涉及到医护人员的调配，所以一直没有完全落实。
毕竟医务室不是只有一间房、一张桌子和几个人就够的，还要能对一些紧急的突发情况进行快速地处理：
比如斗殴的两人突然再次动手，一方受伤后要进行包扎；比如像上次，碰到装病的嫌疑人要及时应对；甚至在扣留一些受了伤的凶犯时，也要确定他们有没有别的不适……
分局的医务室原定是五个人，每天三个人轮流值班，而沈妙手里的这份聘请合同，不止是骆嘉麟一个人的意思，也是警局好多警员共同点头的结果。
骆嘉麟继续说：“民办组的小刘上周就跟我提了，说你不仅医术好，脑子还灵，那两家人吵个不停，你三两句话就帮他们把事情理清楚了。”
“还有重案组的老王，也说多亏了你，才把装病的人给制住了，要不真的折腾着去医院肯定要耽误不少破案时间……”
说着警局那些警员们对沈妙的夸奖，骆嘉麟的眼里满是赞许。
爱吃瓜怎么了？他可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
八卦是人的第六大本能，只要不耽误正事，甚至是能帮得上忙，那有瓜的话该吃就吃嘛，也算是一举两得的事。
听到沈万山的屋里有骆嘉麟的说话声，王冬梅和沈山生也跟着来了。
在看到沈妙手里的那一份合同时，两人都像是看到了金元宝一样，两眼冒光。
“进警局的话，是算体制内的还是劳务派遣？”
“干满三年的话，是可以有正式编制的。”
“工资待遇应该不错吧。”
“目前定的基础工资是七百块一个月，还有奖金和绩效，。过要是觉得少可以加，毕竟妙妙学的是中医，更全能一点。”
“平常工作时间怎么样？需不需要值晚班？”
“上三休一，平常下午六点下班，有时候需要值夜班，早上八点下班。”
在警局工作，干上几年就能拿到编制，可以说是个铁饭碗了。
而且警局离得也不算远，平时骑车也不过二十来分钟，每个月七百块的工资更是比自己开医馆要赚得多，想想之前一年到头才能赚几个钱？
真要进了警局，生活
基本就很稳定了，将来找对象也能……
王冬梅和沈山生想得长远，沈妙还没答应呢，两人就想着看不见摸不着的以后了。
“怎么样？还有什么问题吗？”骆嘉麟又问沈妙道，“有什么问题可以提出来，我想办法帮你解决。”
于公于私，骆嘉麟都希望沈妙能够来警局的医务室任职，所以不管有什么问题，他都会帮忙解决。
看着薪资的那一处空白，沈妙微微一笑后，把合同又推了回去：“谢谢骆叔，医务室的工作确实很好，但是我不想去。”
这话一出，沈山生和王冬梅都愣了一下。
这可是公安局的医务室，工作肯定不像医院那么忙，也不用经历科室之间的勾心斗角，算是一份美差了。
拒绝？
为什么？
“为什么？是觉得待遇不好，还是……？”骆嘉麟问道。
沈妙摇摇头，悠长地舒了一口气，回答的语气依旧轻松：“待遇是很好，是我单纯不太想去而已。”
沈妙从小跟在沈万山身边，早就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即使之前每天也要在医馆坐诊看病，但她的时间是自由的，生活是自由的，她可以随时安排自己下一步想要干什么。
如果去了警局……
上三休一的福利是不错，但也意味着她的生活被框住了，她只有在固定的时候才能休息。
早上八点上班、下午六点下班，这样的生活是很规律，可并不是她喜欢的。
比起无拘无束的自由，她允许自己赚的少一点，反正家里现在不差钱，就算以后开医馆后每个月赚不到七百块，她也不用担心饿肚子。
沈妙稍稍颔首，向他道歉：“谢谢叔，这么好的差事第一时间就想到我，可我还是要不得不辜负你的好意。”
看着沈妙推回来的合同，骆嘉麟有些意外，不过还是接住了。
他以为沈妙每天往警局跑，不止是想吃瓜，也是需要一个更安稳的地方可以呆着，不过现在看来……嗯，是自己想多了，没有那么地了解她。
“爸，你觉得呢？”沈山生又向沈万山问道。
沈山生支持沈妙学医，但身为父亲，他更希望女儿能够稳定。
开医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光是找个合适的门面房她都忙活了快两个月，以后的装修呢？后续的接诊呢？
沈妙才二十多岁，这么多事情她一个人肯定忙不过来的，更何况她还是一个小姑娘。
沈家的招牌太重了，以她现在的肩膀肯定挑不起来，倒不如先在警局的医务室丰富几年经验，长长见识，等到年龄大一点了、有了自己的家庭了、家庭稳固了再出来单干。
沈万山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把沏好的绿茶倒进了不同的杯子里，最后闻了闻壶里的茶香后才轻描淡写地说：“随她吧，她都二十多岁了，知道自己想要的是啥。”
和沈山生想得不同，沈万山倒没有太操心沈妙的未来。
俗话说得好，儿孙自有儿孙福，就算当长辈的替她把未来的路都规划好了，也是会出现意外的情况，倒不如放开手，让她自己闯闯。
反正有家庭给她做后盾，就算摔倒了，她也会有能力重新爬起来再选一次。
骆嘉麟赞同地点点头，虽然有些遗憾，但还是笑着回她说：“好，那这份合同我就先带走了，你也可以再考虑考虑，要是哪天想来警局了，还是有机会的。”
沈妙：“嗯嗯，谢谢叔！”
坐下又聊了一会天后，骆嘉麟就准备去警局了，沈妙也准备出发去看门面房。
和他一起下楼时，骆嘉麟随口问道：“听说你和老魏家的那几个兄弟处得不错？每天都在他们的店里呆着？”
“嗯，那几个哥对我都很好，我找门面房的事也都是他们帮着操心。”
“他们是一块开商店的？”骆嘉麟又问。
“是啊，不过瞧着应该不是一家的，只是亲戚。”沈妙又问，“怎么了？”
骆嘉麟想了想，还是没继续问下去，只是回了一句：“没事，就是随便问问。”
今天骆嘉麟来请她去警局的医务室任职，倒是提醒了她，总是这么一天天地耗着也不是个办法，得快点找个可以开医馆的门面才行。
好在魏家的那群哥哥们有的是本事，当沈妙把每一项要求都细化之后，他们还真的只用了两天时间就找到了一处门面房：
面积在二百平左右，最少有三间房，能开到四间房最好；
可以接受复式，但楼上的空间不能太逼仄，最好能放下四五张病床；
朝向不重要，一定要有窗户，能保证屋里能晒到阳光；
在不在城中村都无所谓，位置不能太偏僻，方圆三四公里最好没有别的中医馆
……
最后找到的门面房，是在桐花区的一处居民区里，是个开商店的二房东。
因为他的生意做不过周围那些小卖部，便想着去别处开个更小的店面，至于现在这个二百平的店面，要是能租出去的话最好，起码能回一些本。
也多亏了魏家的哥哥们消息灵通，沈妙这才能第一时间来看看店面。
商店的位置确实不错，紧挨着的就是砖厂家属院，往东走一个路口还有一个小区和烟草局的家属院，这条路上有不少做生意的门面，却没有一家是中医馆，只有一个比较小的药店。
马路两边的绿化也好，种的是两排桂花树，不是一到春天就会飘白絮的法桐，开在这里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沈妙循着地址找到“白鸽超市”时，二房东正在写着特价甩卖的告示。
附近的每个家属院门口都会开一个小卖部，什么粮油零食都应有尽有，所以他的生意瞧着确实不怎么好。
“大哥，你的店面是要转租吗？”沈妙试探地问道。
“嗯，”男人放下了手里的笔后，上下打量了她一番，“你要租？”
沈妙点点头，“对，我们家世代行医想找个地方开中医馆，是魏家老四介绍我来的。”
沈妙表明了身份后，男人随手把那张告示放在桌上，招呼着她进来：“要开中医馆啊，那我这个地界还挺合适的，来，我带你各处看看吧。”
超市的内部空间被分割成了三部分，像是葫芦一样，由外向内、由大变小，最外面的房间摆满了货架，卖的是常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掀开里面的帘子，则是一些枕头、拖鞋、痒痒挠这些日用百货，再往里则是一个带门的仓库，旁边还有一个洗手间。
而从仓库出来，还有一个十米见方的小院子，院子通向砖厂家属院，大早上的，还能听到墙壁那头孩子们追逐打闹的声音。
在超市里走了这么一圈，沈妙的脑海里都跟着规划好每个空间要怎么用了：
外面最大的那一间无疑是接诊看诊的地方，西面靠墙的地方可以放药架子和药具；中间这一间可以放几张床，让艾灸、针灸或者拔罐的病患有个可以休息的地方；最里面的仓库不变，至于这个小院子，可以用来煮药，这样味道能散得更快一点……
看了这么长时间的门面，这绝对是沈妙最满意的一处。
“租金的话，大概多少一个月？”
从仓库回来时，男人拍了拍手上粘着的灰，“我当初租的话是两千一个月，剩下还有不到两年的合同，你要真想租的话……一个月两千二吧，等合同到期的话，你再跟房东继续谈。”
沈妙：？？？
“两千二？”
她还以为从别人手里转租会便宜一点，怎么还贵了二百块钱？
男人一边洗手一边解释说：“妹妹，我这价真不贵，你也看到了，我这个地段是真的好，每天来来往往都是人。我也是租得早才有两千的价，换成现在，房东能给你两千才怪呢。”
话是这么说，这房子也确实对得起这个租金，可……
沈妙一开始的预算是一个月两千块，一下子多了二百块，一年下来相当于要多付一个月的租金。
“哥，能便宜点不？我是诚心租的，要是能降点，咱立马都能签合同。”沈妙试着同男人还价道。
竖
起一根手指头，沈妙忽闪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轻声地央求道：“你也不用降太多，两千一，就降一百块，你看可以不？”
看着沈妙那张干净的脸蛋儿，男人动摇了。
男人咽了咽口水，试探着往前迈了一小步，“想便宜的话，其实也不是不行，不过……”
“不过什么？”
沈妙起初还没明白他的意思，可她的话音刚落，男人的手就握住了她方才竖起的食指。
一瞬间，沈妙仿佛被雷击了一般，浑身一阵痉挛后，赶忙把手指头收了回来。
她现在才反应过来，自己在把他当成可以讲价的二房东时，在对方的眼里，她却是一只主动跳进虎口的猎物。
看着对方那张恶心的脸，沈妙瞬间没有了想谈下去的想法。
不租了不租了，哪怕这个地方再好，她也不想租了。
沈妙向后退了几步，没有说话，而是低着头快步朝门外走去，生怕走得慢一点，这个猥琐男又会做出什么更恶心的事。
“别走啊，咱们可以再谈谈。”
“两千一也行，还租不？”
“喂，你别怕啊，我也没什么别的意思。”
沈妙才不想听他在说什么，甚至还做好了他要敢再碰自己，就扇他一耳光的准备。
从超市跑出来后，沈妙在路上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来平复心情。
这段时间她看过的门面房不少，也接触过不少房东，却没有一个像他这么猥琐，竟然……
呕！
沈妙不敢再回想，越想越恶心。
她有点后悔了，刚才就应该在他伸手的时候，立刻扇他一个嘴巴子才对，最好再给他来上一脚。
可是如果真的打他了，那他会不会再倒打一耙，把事情给闹大？
真的恶心，不能报警发泄这口气，又不能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就像是吃了一只苍蝇，是死是活都恶心。
回去的路上，沈妙的脑子里一直在想这件事了，完全没听到身后有人在喊自己。
嘀嘀！嘀嘀！
开车的人按了几下车笛，沈妙才回过神来。
“想什么呢？叫你几声都没应。”手臂搭在车窗上，魏老五嘴里叼着一根烟对沈妙说道。
沈妙还以为又是哪个不长眼的耍流氓的，回头一看是魏老五，这才松了一口气：“没什么，就是刚才租房的事。”
“上车吧，正好顺路送你回去。”
沈妙没有拒绝，“嗯”了一声后就拉开了车门。
见沈妙的脸色不太好，坐在副驾驶的魏老七问道：“怎么？不顺利？”
上车后，沈妙咬了下唇，犹豫片刻后还是把刚才被那男人行骚扰的事告诉了他们。
嗤！
刚过完红绿灯，魏老五就一脚踩在刹车上，随后调转车头拐向了另一条街。
这不是回家的路，是去警察局的方向。
沈妙：“要去警察局吗？算了，不用去了，他就是摸了一下我的指头，警察也没办法说啥。”
魏老五没说话，只是继续踩着油门。
他们没有去警察局，而是将车子停在了商店门口，沈妙原以为他们是要回来搬什么货，结果魏老五进去没一会，魏老大和魏老二他们就出来了，随口把嘴里的口香糖一吐，就坐在了驾驶座的位置上。
“碰你的是白鸽超市那小子？”魏老大向沈妙询问道。
“嗯。”
沈妙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还不等她开口问他们想干嘛，就看到魏老二从袖口里溜出的半根甩棍。
沈妙：！！！
“哥哥哥，没必要吧，要是给他打出个好歹，他报警了咋办？”沈妙拉着魏老七的袖子劝说道。
魏老二哼了一声，“报警？我借他几个胆子这鳖孙也不敢报警。”
魏老七：“我们介绍的人都敢碰？必须得给这孙子长点记性！”
车里的气氛稍微有点不太对，他们是为了自己出头不错，但从他们的字里行间，沈妙却又品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意味。
沈妙平时以为他们只是长得凶，毕竟平常在商店闲聊时，每个人对她都是客客气气的，也从来没有跟什么人发生过口角。
可此时此刻，她才隐隐觉得他们好像真的是那种不太好惹的人物，有种撕掉了身上伪装的羊皮，露出一直隐藏着的锋利獠牙的即视感。
十几分钟后，他们的面包车停在了白鸽超市的门口。
打折促销的公告已经写好挂在外面了，只是老板却没在收银台坐着。
几人陆续从车上下来，只见魏老二慢步走上前，“咚”地一脚将促销的摊子踹翻。
“谁啊？！”
听到外面传来动静，男人急忙从卫生间出来想找人算账，但在看到来人是魏家的那群兄弟后，脸色立马“唰”地一下子变白了，像是一只想要守护领地的公鸡碰到了天敌。
别说是驱赶了，连说句话都不敢。
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塞进嘴里，魏老大笑着问他道：“听说，你刚才碰俺妹了？”

第105章 三个女人一台戏，四个……
具体发生了什么,沈妙并没有看到，只听到了男人被拖进卫生间后，里面“砰砰乓乓”的动静,还有接连不断地几声哀嚎。
还好来商店买东西的人不多，就算门口放着搞促销的牌子,路过的人也没怎么在意,所以并没有发现商店里的事。
最后，当沈妙听到男人的哭声时，想进去劝一劝，却再次被魏老六拦在了外面。
几个人轮番揍他一个,男人少说也得伤筋动骨，弄不好还得去医院躺上十天半个月,沈妙倒不是担心他的伤情，主要是怕男人报警，万一真鉴定出个轻伤，魏家的哥哥们怕是要负责任。
不过等几位哥哥们出来后,他们倒一点都不怕,说男人绝对不会报警,还说以后再出来看房子，一定要跟那些房东说自己是他们兄弟们的小妹,这样才能避免麻烦。
沈妙没有追问原因，但隐隐也猜到了他们估计是市里比较有声望的“地头蛇”。
虽然在想到他们的身份时,心里多少有些不安，可想到魏家的哥哥们平时对自己这么照顾,也就没有那么害怕了。
下午，魏老三、魏老五和魏老八三人来到了沈妙家做理疗。
一个拔火罐，一个做针灸,还有一个在用艾条熏腰……看到沈家坐着三个凶神恶煞的男人，一个个身上还有青龙白虎的纹身，好几个医患都不敢进门，往里面瞥一眼就赶紧走了。
有几个倒是胆子大，去了沈万山的屋里让他给把脉，但也不敢发出太大的声音，生怕惹得这几个人不开心。
“轻点轻点，疼疼疼！”
“你别动，要不该走针了。”
“瞧你那样吧，扎两针就受不了了？”
“还笑，等你扎你两针，看你疼不疼！”
接受了他们的身份后，沈妙感觉跟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更近了一步。
魏老大再三叮嘱她，不要问太多、不要有好奇心，知道太多对她不好，她也是难得听了一次话，并没有细问下去。
不过她之前就看到过他们身上有不少的刀伤，再加上今天上午的事，沈妙也猜到了七八分，所以其实根本不用问。
地头蛇又怎么样？他们没有带坏自己，也没有强迫自己做坏事，甚至平常还特别照顾自己，和他们做朋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掀开魏老八的衣服时，沈妙看到一块膏药被“贴”在了腰上。
不是普通的那种贴，而是用透明胶带贴着。
沈妙“噗嗤”一下笑出了声，一边说一边把膏药撕了下来：“八哥，哪有你这么贴膏药的？不闷得慌吗？”
“不这么贴它光掉。”
下意识摸了摸后腰，突然没了那块膏药，他只觉得皮肉变凉了不少。
膏药一直被透明胶带封着不透气，里面捂出了不少汗，药膏混合了汗水后，味道也变得更加刺鼻了。
沈妙：“这个膏药是晚上贴的，你白天贴在身上又是干活、又是搬东西，一出汗它肯定会掉，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往腰上一放就行。”
“白天不用贴吗？”魏老三问道，“你这膏药挺治的，我们拿回去后都是一贴贴一天，没劲儿了再揭下来。”
沈妙解释说：“不用二十四小时贴，贴一晚上药效就能维持一天了。”
这药膏是沈家秘制的，药方从来不外传，也正因为是秘制的止疼膏药，里面放了很多种不常用且少见的药材，所以效果极佳，刚敷上去皮肉就能感受到药效在向身体里扩散。
虽然表面上说膏药贴一段时间就可以扔掉了，但这么小小的一片，其实贴两天都还能有效果。
魏老八这一片估计贴了都一天多了，腰上那块皮肤都染上了一块黑。
沈妙用镊子夹了块酒精棉球，一边帮他清理着腰上的膏药，一边说：“觉得有用的话，等会多拿几片走，赶明我再多做点。”
“中，”魏老三没有拒绝，“我看里面有好几种药都挺不好买的，要是买不到记得给我们说，我们帮你找。”
沈妙有些惊讶，“这你都知道呀？”
魏老三：“小时候俺村里也有个郎中，看他治病多了，也认得几味药。”
膏药做起来不容易，要把所有的药材碾碎成粉，有的要熏蒸、有的要煮，
最后还要调和到一起加入其他的药水混合，最后再晾晒……
秘方里有几位药材的味道比较冲，份量也比较多，所以依稀能闻得出来，不过并不是不好买的那几味。
真正难买的是硬塑壳，不过加进其中后是没有味道的，他说的难道就是这一味吗？
那天骚扰沈妙的男人果然没有报警，他伤得不轻，当天就去医院躺着了，商店也暂时关了门。
未免再发生这样的事，尽管魏老大交代了她要表明自己和他们的身份，但后来的几天，每天上午沈妙出去找门面的时候，都是由魏家的兄弟开车去送，等到房东和她聊上了，才会去办自己的事。
接触的次数多了以后，沈万山和沈山生也逐渐意识到，魏家的这群兄弟不是什么善茬儿，可他们对沈妙不错，时常又来家里帮一些小忙，所以也就慢慢不介意他们地头蛇的身份了。
直至那天……
早上八点，沈妙正在洗手间刷牙洗脸，就听到有一串急促地脚步声赶了上来。
“等我一下，马上洗好了。”
附近的门面房沈妙几乎看得差不多了，所以今天她要去北边的梧桐区看门面，魏老七说今天要开车顺带送她去的，想着可能是他们来了，沈妙就赶紧漱了漱口出来。
可是，等在外面的人并不是魏家的兄弟，而是骆嘉麟和两名正装革履的警察。
“骆叔，这一大早的，你怎么来了？”
“嗯，有点事。”
骆嘉麟勉强抬了下唇角，因为有正事要办，所以他的表情十分严肃。
招呼着他们来到客厅坐下，沈妙一边给他们倒了杯水，一边问道：“怎么了？是警察局那边需要我帮忙吗？”
骆嘉麟没说话，是他旁边的警员从包里拿出了一只透明的证物袋。
“这膏药是你们家的吗？”
沈妙接过来看了一眼，又打开闻了闻味道，“对，是我们家秘制的止疼膏药。”
一旁负责记录的警察把沈妙的话记下后，又问：“那你还记得，你都把这些膏药卖给过谁吗？”
“唔……那可太多了。”沈妙想了想后，回道。
之前在清河村的时候，沈家最出名的一共有三样：针灸、推拿正骨、膏药药贴。
尤其是膏药，就算是身上没什么不舒服，也一定要来买几贴回去。
把那厚厚的一本病历拿给他们，几乎每隔几页都会看到有止疼膏药售出的记录。
警察面面相觑，似乎刚找到什么线索就又走进了死胡同。
早上骆嘉麟拿到证物的时候，一眼就认出了这是沈家的膏药，本来以为顺着这个线索可以挖到什么，没想到……
“是发生了什么吗？”沈妙又问。
具体案件骆嘉麟不方便跟她明说，只告诉她说：“这起案件很恶劣，影响很严重。”
再次把那片膏药拿过来，沈妙又仔细研究了一番。
膏药是从泥水里捞出来的，大部分的药膏都被弄脏了，里面粘了不少碎石子和灰尘，已然不能用了，但是却还能闻到上面浓郁的药味。
“这膏药像是我给魏家哥哥们的。”沈妙用镊子挑了挑，说道。
骆嘉麟：“你确定？”
沈妙点点头，“魏家的那群哥哥们腿脚经常不舒服，我之前给了他们好多膏药。他们知道膏药制作起来不容易，所以用得很省，我也跟他们说，可以掺一点白酒进去，药效会更持久一点。”
沈妙闻到了这膏药里有淡淡的酒味，所以猜到这应该是自己给他们的那些。
得到沈妙肯定的答案后，骆嘉麟和那两名警察当即起身准备离开。
见他们的神色有异，沈妙便问道：“叔，是他们犯什么事了吗？”
“他们……”
在案件勘破之前，骆嘉麟还不能跟她说，可沈妙既然帮了这么大的忙，他又不能一丁点信息也不透露，只好用食指做了个在脖子上划过的动作。
沈妙：？？？
送走他们之后，沈妙仔细想着这个动作的意思。
完了完了，骆嘉麟不会是要把他们都鲨了吧！因为他们是为非作歹的地头蛇？所以警察要替人民除暴安良？
不对不对，他好像不是这么个意思。
仔细想了想那片膏药，沈妙又想起跟着骆嘉麟一同来的警察，好像都是警察局里重案组的成员……
他的意思，应该是有一场出了人命的案子，跟贴了这片膏药的人，也就是魏家兄弟有关。
那天上午，说好要一起去梧桐区的魏家兄弟一个都没有来，在家一直等到了中午，沈妙这才听到了房东从外面带回来的八卦。
“天老爷哎，出人命了！”
*
沈妙再次来到魏家兄弟的商店时，店已经被封了，兄弟八人全部被带去了警局调查。
不止是他们八个，连带着还牵扯出了不少人，有的是卖牛奶的、有的是当裁缝的，还有几个是在家属院里开小饭桌的妇女……乍一看每个人都毫无关联，但却有一根无形的线把他们都串在了一起。
因为这件事情重大，沈妙不能像之前那样面对面地了解，只能从警局里几个相熟的警察口中打探情况。
确实出人命了，但是，是一场意外。
魏家的八个人除了老大之外，其他人都不姓魏，只是都从同一个村子里出来，有着过命的交情才跟着他的姓。
他们表面上是开在商店，实际上却是放高利贷的，不过是为了方便了解警察的动向，才把一个幌子开在了警察局的门口。
当然，这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商店，而是豫市各个放贷人的据点，有什么信息和情报都会汇总在这里然后再分发出去。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话算是被他们贯彻到底了。
魏家的八个兄弟，既是放贷人也是打手，所以每天都要在豫市到处奔波，能还得上钱，那他们就好言相待，可要是还不上钱，那他们就会对其拳打脚踢使出非常手段。
放高利贷犯法，借高利贷同样是犯法的，再加上魏家兄弟头上有人罩着，那些借了高利贷的人就算因为还不起钱挨了打，也不敢声张。
原本日子也算是风平浪静，偏偏前段时间有不干净的东西流进了豫市。
那是从南方传来的，在各大舞厅和KTV流通，原本这也挨不上魏家兄弟什么事，偏偏有一个欠债的人是个小毒头，没有现金能够还债，就只能用脏东西来抵债。
没办法，魏家的兄弟只能暂时收下，而那一包脏东西，就一直放在他们的商店里。
账期往后推了一个月，等到魏家兄弟再次向他要钱时，等着他们的，却不是把东西压给他们的小毒头，而是小毒头背后的大毒头。
这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这包脏东西是小毒头偷来的，在知道自己还不上钱也赎不会东西后，小毒头就已经溜之大吉了。
一个要钱，一个要物，两边说着说着就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打了起来，打着打着就……
魏老四死了，大毒头的手下也没了两个人。
原本警察接到报案后，只在现场发现了一截断指和洒在地上的脏东西，是沈妙靠着那一片意外掉落的膏药，帮着警察把目光锁定到了魏家兄弟的身上。
于是两伙人就这么全部抓了起来，因为不止牵扯到这么一起案子，那些偷偷放高利贷的人，也在魏家兄弟被逮捕后被抓走了不少……
魏家剩下的七个兄弟被判刑了，魏老大的刑期最久，被判了十六年，魏老七的刑期最短被判了八年。
而那些贩卖脏东西的人，因为性质更加恶劣，有三人被判了死刑，剩余那些人的刑期最少也是十年。
沈妙来看守所探望魏家兄弟的那天，天空飘着小雨。
好歹是认识一场，他们也关照过自己，就算他们再怎么十恶不赦，起码没有亏待过自己。
想着以后可能没什么机会能见面了，来看望他们的时候，沈妙特地带了一锅饺子，希望他们以后能够好好改造。
“是
韭菜大肉的吧。”
刚打开盖，魏老大就闻到了锅里的那股香味。
用手捏起一只放进嘴里，这独属于家里的味道，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能够吃到。
“哥，我……”
“不用，什么都不用说。”
沈妙开口想要跟他说一声对不起，毕竟如果不是自己给骆嘉麟指明了方向，警察也不会这么快就找到他们，可当那三个字快要说出来的时候，却被他给挡了回去。
“就算没有你，出人命的事儿我们也瞒不了多久，”再次往嘴里塞了只饺子，魏老大苦涩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意，“我们倒希望是你，起码你还能拿点奖金。”
他们也知道放高利贷是非法的，即使没有这次出人命的事，将来被抓到也是要判刑的。
所以他们不怪沈妙，只怪自己的命不好，当初没有选择一条更好的路。
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魏老大话锋一转，又问她道：“你呢，最近怎么样，还在找门面吗？”
沈妙：“嗯，最近在往北边找，随便看看吧。”
沈妙也不想找得离家太远，可没办法，家附近方圆六七公里的门面沈妙几乎快看遍了，只能往更远的地方找找看。
而且帮忙找房子的中介可不像他们这么实在，带着她踩了不少坑，所以……
魏老大：“不用麻烦找了，用我们的店面吧。”
沈妙：？？？
“啊？”
继续吃着饺子，魏老大笑着说道：“我们的租房合同还有好几年，房租也都交过了，空着也是空着，不如转给你开医馆，总比白白浪费了好。”
魏家兄弟们被抓走后，好多人都想要接手他家的商店。
实在是因为这地界儿太好了，不仅交通方便还挨着警察局，不管是开什么店都不怕亏。
而面对那些蜂拥而来的租户，房东也表示很为难，他们之前签过合同了，房租也是一次性付清的。
一码归一码，魏家兄弟即使现在全都进了看守所，房子的使用权也是属于他们的，所以……
“那太好了！”
沈妙激动地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引得看守的警察都跟着侧目。
沈妙：“你放心，租金我一定一分不少地给你们留着，等你们出来后就还给你们！”
“你先用吧，钱的问题不用着急，”把剩下的饺子推回去，魏老大笑着说道，“只要下次来看我的时候给带碗卤面就中。”
“想吃卤面啊？中！下次我做一大锅给你们带来！”
有了魏老大的允许，商店的钥匙很快就交到了沈妙的手上，而沈妙也找律师签了一份转租合同，约定着把每个月的租金都按期打给看守所的魏家兄弟。
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在看守所里买一些平时能用得上的东西。
商店里的东西沈妙也没浪费，而是按照魏老大的吩咐办了一场清仓甩卖，按照进价全部卖了出去，换来的钱沈妙也都打给了他们。
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沈妙的脑海里，已经可以想象到未来医馆的样子了。
定下了地点，接下来就是要忙装修了。
装修的事情沈妙不擅长，还是得沈山生找人来干活，不过其实也没什么难的，只需要简单地粉刷一下，然后置办中医馆里需要的东西就好。
工程队的装修速度很快，按照现在的进度，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够全部完工。
一眨眼，又到了第二次去探监的日子。
想着他们在看守所里的物资不是很多，所以这次沈妙除了带卤面来之外，还给他们带了好几样水果。
原本打算每个人都见一面，陪他们聊会天的，可只见了两个人沈妙就被警察给挡回来了。
沈妙不是他们的直系亲属，所以探望的时间有限，不管是见几个人，加起来就只有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这怎么够？
沈妙想跟他们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再宽容一个小时，却被那一纸规定给挡了回来。
从看守所回来时，沈妙想起了骆嘉麟，他是警察局的副局长，要是他能给自己开个证明，或者写个条子什么的，或许以后就能多看望他们一些时间了。
不巧的是，骆嘉麟今天去开会还没回来，想着这会回家还有点早，于是沈妙就留在了正在施工的超市，一边检查着工人们的施工情况，一边等着他回来。
Wiwer~wiwer~
Wiwer~wiwer~
看见警车停在了门口，沈妙兴冲冲地走过去，以为是骆嘉麟回来了，结果下车的却是个穿着西装的男人。
害，白高兴一场。
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男人的家属来了，风风火火的一共有六七个人，其中一个竟然还是高慧芬。
高慧芬的亲戚闯祸了？
隔着一条马路，沈妙没办法看到所有人的表情，但高慧芬的脸色绝对是那一行人里面最难看的。
虽然沈妙瞧不上高慧芬，但一想到有瓜吃，她还是控制不住地往警察局伸了伸脖子。
好久都没见到高慧芬了，姚恒偶尔来帮何曼茹拿药饮和茶饮的时候，倒是会时常提起高知晚，也会给她送一些晚会或是活动的赠票，但沈妙最近一直在忙，而且那些活动看着也不是很有意思，所以她就没有去参加。
又过了半个小时，一辆白色的小轿车也停在了警局门口，这次从车上下来的人是高知晚和何曼茹。
高知晚的表情是忧伤，何曼茹的脸上是愤怒，进警局时，何曼茹一直揽着高知晚的肩膀，似乎是想要保护她。
陪着她们一起来的，还有一个模样五十出头的中年女人，女人穿得雍容华贵，一看就是位富家太太，如果没猜错的话，她应该就是何曼茹的母亲。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但不知道四个女人，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

第106章 妈可是为了你好
“沈妙？”
警察局里有熟人就是好！
沈妙还以为这次的瓜可能吃不上了,正想着等完事找谁打探一下情况呢，警察局里的小李就来找她了。
“是刚才的那一群人？”沈妙试探地问。
小李没说话，只是点点头,同时意味深长地撇了撇嘴。
小李平常和沈妙来往最多，最了解沈妙爱吃什么样类型的瓜了：家长里短,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儿,最好还能涉及到两代人的恩怨……
这样的八卦热闹啊，吵起来的时候，那场面都能乱成一锅粥了。
今天这瓜算是精准地踩在了沈妙的“爽点”上，她绝对爱吃！
顺手拎起屋里放着的那只医箱,沈妙屁颠屁颠地就跟着小李去了警局。
调解室里的人沈妙想象
中要多，沈妙记得刚才只看到了六七个人,可此时此刻，调解室里的十张椅子全都坐满了，负责调解的警察只能站在旁边。
“是哪位阿姨不舒服？大夫来了。”领着沈妙进来后，警察向那一群人问道。
高慧芬弱弱的举起了手：“我,我的心口疼……”
偷偷瞧一眼警察带来的大夫,高慧芬前一秒还半睁半闭的眼睛倏地顿了一下。
四目相对,沈妙虽然有点无语，但还是拎着药箱走到了她旁边,像往常给普通的病人诊病一样将手指搭在了她的手腕上。
不止是高慧芬，何曼茹和高知晚也认出了她,但此时此刻她们还有更棘手的事要处理，实在是提不起心情同她打招呼。
短短几秒钟的功夫,沈妙就知道了高慧芬的身体情况。
不出所料，她还是在装病。
高慧芬的脉象正常，没有丝毫异常的波动,脸色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而且不用沈妙开口，她自己就有点装不下去了，下意识地想要躲避沈妙的目光。
“说说吧，这事儿准备咋处理？”
“什么怎么处理？不合适就是不合适，难道出去玩几次，就非得嫁给你们了？！”
“欸？这事儿跟你有关系吗？你一个小姑娘，掺和别人家事干啥？”
“就是！你又不是高家的人，这儿可没你说话的地方。”
“那你们现在是想怎么办？高知晚必须嫁进你们家？”
“肯定啊，我们彩礼都给过了，日子也定好了，这婚必须得结！”
……
房间里的气氛刚安静不到五分钟，很快就又被那些七姑八婆给搅和了起来，甚至比刚才更加地剑拔弩张。
还好沈妙吃瓜经验丰富，就算没有什么前情提要，也能从她们的话里听出是什么情况：
高知晚被逼婚了，逼婚的就是这个名叫许恒的男人。
不对，其实不能说是逼婚，因为他们其实已经订过婚了，只是主张订婚的人是高慧芬，高知晚本人完全不知道而已。
事情发生在两个多月前。
在过完年后，高慧芬一直念叨着高知晚没有谈对象，念叨着她的年龄大了，念叨着只有家庭才是女人的依靠……
高知晚现在心思全在赚钱上，完全没有想过找对象，不过为了让高慧芬放心，还是答应她说一定会找个对象让她放心。
结果她还没开始找，高慧芬就主动推了一个男人到她跟前。
许恒，今年二十九，比高知晚大了三四岁。
许恒不是豫市本地的，是隔壁凤城的，只是在豫市的一家公司上班而已。他的工资不算高，职位也没什么发展前途，不过许家在凤城可不差钱，不仅有几套房子，还有好几亩的地呢。
高知晚对许恒没感觉，倒不是因为长得一般，完全是没有谈恋爱的心思，她也跟高慧芬说过，她不想跟许恒相亲，但高慧芬坚持着让他们先接触接触，高知晚这才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过去的两个月里，两人吃了几次饭，压了几次马路，看了几次电影……可事实证明，高知晚还是没办法喜欢上他，顶多是个有几分共同话题的普通朋友。
高知晚不喜欢许恒，可高慧芬却对他很满意。
每次高知晚跟她提出说想要断联，高慧芬都说再接触接触试试，直到今天……
今天许恒来商场探望高知晚，还给她带了一些吃的，两人在楼梯间聊天时，许恒一时情动就亲了她。
高知晚被吓了一跳，赶忙将他推开，没想到，许恒误把她的惊吓当成了“欲拒还迎”地害羞还想要用强，幸好高知晚叫来了人，这才没被他占到更多便宜。
许恒因为员工报警说耍流氓被带到了警察局，很快，许家那些在豫市的亲戚接到通知后也纷纷找到了高慧芬，一同来到了警察局。
双方合计一番后，这才再次联系了受到惊吓的高知晚，最后高知晚也在何曼茹和何太太的陪同下，来到了警局配合了解情况。
把事情捋顺后，警察向高知晚确认道：“你对你妈收彩礼的事真的不知情？”
“真的，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高知晚有些哽咽地对警察说道，“一开始我跟他接触的时候，我妈只说他是朋友的孩子，说他人好让我接触着试试，从来没说过什么订婚和彩礼的事。”
高知晚话还没说完，前一秒还说自己头晕血压高的高慧芬就“蹭”地一下站了起来：“你，你就这么冤枉恁妈？！”
“我从一开始是跟你说跟小许接触接触，可后来不是你跟我说他人不错，让我跟人家谈结婚的事，我才收下他家的彩礼的吗？”
高知晚：？？？
高知晚被高慧芬的一句话震惊得不知该作何表情：“结婚？我什么时候让你谈结婚了？我一直跟你说的都是，我跟他不合适，我不想再跟他见面了，什么时候说要结婚了？”
“就那天晚上，那天你下了班，你说小许人不错，觉得可以嫁。”
“我没有！”高知晚的音调又提高了一个八度，“我没有说过！我从来都没有说过！妈，你为啥，你为啥！！”
真正要血压高的人是高知晚，原本她就红着眼睛，被亲妈往身上泼了这么一盆脏水后，差点就要晕厥过去了。
还好她的身边有何曼茹帮忙撑着，才不至于被那些人的目光给压倒。
“你看你看，恁妈都这么说了，恁妈还会骗人不成？”
“妞啊，做人可不能这样。”
“俺许恒对你够不错了，你还有啥不满意，非得冤死他不可？”
高知晚想要解释，可高慧芬刚才都那么说了，她又能说些什么呢？
说什么她们都不会相信的，因为她们不会相信当妈的会坑自己的女儿，更不相信高慧芬会撒谎。
但……沈妙信。
虽然沈妙和她们没有打过太多交道，但高慧芬是个什么样的母亲，沈妙心里清楚，高知晚是什么样的女儿，沈妙心里也有数。
如果两个人之间必有一个人撒谎，那一定是高慧芬。
因为高知晚没有理由说谎，反倒是高慧芬……她可是有个很烧钱的爱好，几万块的彩礼对她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砰！
一直坐在高知晚旁边的何太太没说话，只是拿起包重重地磕在了桌子上，用一声闷响堵住了那些七嘴八舌的动静。
“兰姐拿了你们多少彩礼？”
“六万六千六。”
从包里拿出一沓支票和一支笔，何太太写下一串数字后，撕下最上面的那张拍在了桌子上：“我给你们七万，这笔钱就当做芬姐找你们借的，剩下的钱当成这两个月的利息。”
女人愣了一下，“你什么意思？”
慢悠悠地把支票簿放回到包里，何太太轻描淡写地说：“意思是高知晚不嫁，不管有没有订过婚，都不算数。”
许家的另一个亲戚嫌恶地睨了她一眼：“你是谁啊？高家的事儿，你说的算？”
“你不用管我是谁，”何太太笑了一声，“高家的事我说了不算，但钱说了算。要是觉得七万不够，那我可以再给你们加五千。”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
何太太宁愿多花一点钱，也不想听这些人在这儿斗鸡似的瞎扯皮，浪费时间。
“何姨，别……”
“没事，这事儿你不用管。”
高知晚伸手想要阻拦，却被何太太温柔地挡了回去。
随即又重新写了一张七万五千块的支票放在桌子上，“现在可以了吗？”
比当初给的彩礼多了八千块啊……
看着那张支票，几个女人顿时噤声，相互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了起来。
而就在她们商量着该不该收下时，何太太的目光却定定地看着坐在她们旁边的高慧芬，眼神里除了有嫌弃外，更多了几分的厌恶。
好歹高知晚也是她的女儿，她竟然和外人坐在了一起。
“好，那今天的这事儿算了了。”
将桌子上的支票拿过来，许恒的大姑替她们做出了这个决定。
“那你们这就算是私了了。”警察向她确认道。
“对，私了了。”
警察
：“不告她们是婚骗了？”
“不告了不告了，都是一场误会。”
纠缠了半天的事情总算是画上了一个句号，尽管过程搅得一团乱，也没有分辨出个对错来，但重要的是这件事总算是用钱摆平了。
许家的人走了，调解室里只剩下高家和何家的两对母女。
“大夫？”
刚才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吵架上，等到结束后，只有何太太想起了一直像透明人一样的沈妙：“芬姐她的身体怎么样了？需不需要去医院？”
沈妙看了眼高慧芬，没有戳穿她装病的事，“没什么大碍，就是刚才情绪太激动了而已，不用去医院。”
何太太没有要责怪她的意思，只是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何太太和高慧芬相识二十多年，早在何曼茹出生前，高慧芬就在何家做工了，两个孩子接连出生后，出身高贵的何太太不会哄孩子，也是她一个人没日没夜地照顾。
是高慧芬手把手地教她如何成为一个母亲，也是她陪着自己度过了许多个没有丈夫的日夜，她早就把高慧芬当成了自己的姐姐。
尽管这个“姐姐”做了很多她不能理解的事，但……或许是因为她有什么说不出口的苦衷吧。
收起那一沓支票簿后，她淡淡地说：“好，既然没事儿，那就回家吧。”
“嗯，好。”
当高慧芬从椅子上站起来时，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桌子对面那一束责怪的目光，好不容易松下的那口气，再次提到了嗓子眼。
“曼茹，我记得你这两天活动挺多的，怎么还有空跑来警察局？”
高知晚当然是怨恨高慧芬的，但她没有表露出来，因为她知道，就算再怎么跟她掰开揉碎了说，她也不会觉得自己有错。
只有何曼茹，会毫不掩饰地用埋怨的目光看着她，哪怕她是长辈。
何曼茹快被她的这个问题气笑了。
她想来吗？
原本她今天给商场打了个电话，想给高知晚的上司偷偷通个气，让他在周末给高知晚不要安排太多工作，她要跟高知晚一起吃个饭。
结果打完电话她才知道，高知晚今天差点被人渣给欺负了。
何曼茹知道高知晚向来是个不爱惹事的性子，于是第一时间从公司赶来要替她出头，没想到来商场视察的何太太碰巧也知道了这事，她们便陪着高知晚一起来了。
挽起高知晚的手臂，何曼茹阴阳怪气地讽刺她道：“出了这么大的事，没人陪她，我总得陪着吧。”
高慧芬脸上的笑意稍稍黯淡了几分，“你也觉得这是我的错吗？”
何曼茹：？？？
分明是高慧芬才是罪魁祸首，但是此时此刻，她的语气却成了那个被委屈的受害者。
“我这么做不也是为了晚晚考虑？我可是她的亲妈，我还能害她不成？”
“我年龄大了，总不能照顾她一辈子吧，现在不趁着年轻赶紧找个男人嫁了，以后咋办？”
“感情都是慢慢培养的，现在觉得不合适，结婚以后慢慢适应就醒了，我们那一辈不都是这样？”
刚才还尖着嗓子吵架的高慧芬，此时此刻仿佛一位命苦的母亲，分明自己是在全心全意地为女儿考虑，不仅得不到女儿的理解，还……
何曼茹明显没有把她的话听进去。
乍一听是有几分道理，可就算是为了女儿好，也不能强迫她吧？更何况还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收下彩礼。
外人或许会信高慧芬的这套说辞，但是何曼茹明显不信。
她就是为了钱！
眼看着高慧芬的情绪又要变得激动，何太太便说：“算了算了，事情都过去了，就别提了。”
“芬姐，咱们年龄都大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们的事咱们还是别管了。咱们这个年纪，也该为自己多考虑，没事多出去玩玩。”重新拿出支票簿，何太太又写了一张支票交给她，“听说你经常支持曼茹的演出活动，晚晚赚钱也不容易，以后你需要买什么票了，找我就行。”
看着何太太递过来的支票，高慧芬没有去接。
高慧芬似乎听出了何太太的言外之意……
“不用不用，我，我有钱。”拿起身侧的包，高慧芬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时间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家里还有，还有点事。”
说完，她又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高知晚，“走啊？”
在得到高慧芬的示意后，高知晚刚要站起来就被何太太给拉住了：“不急，你先回去吧，我跟晚晚还有点话要说。”
高慧芬目光在她们之间兜转了一圈，什么都没说就走了。
等高慧芬和沈妙都走后，何太太这才拉过了高知晚的手，温声道：“你妈这事儿办得是不对，没有尊重你的意见，不过……”
何太太本想替高慧芬说几句好话，可一张嘴却发现没有什么话能帮她说。
这件事就是高慧芬的错，包括她一开始的“良苦用心”都根本站不住脚。
何太太做不到昧着良心说谎，只得沉默。
“以后有什么事直接跟我说，”何太太换了方式继续说道，“你妈这辈子不容易，做事难免有点偏激，你多担待着点。”
说完，她又把那张写好的支票塞给她。
“我……”
“拿着。”
高知晚想推回去，却被何太太给按住了，“你妈平时为了支持曼茹，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这钱不该让她一个人出。”
高知晚摇摇头，回答说：“她喜欢曼茹，支持曼茹也是支持自己曾经的梦想。姨，这钱我不能收，她也一定不希望我收。”
“那你就别告诉她，偷偷放好了，”何太太坚持道，“等她需要买什么了你再给她，别说是我给的不就行了？”
何太太心疼她，尽管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却也是她看着长大的，她做不到眼睁睁看着高知晚为了一点小钱整天加班。
高慧芬就算想支持何曼茹，也不该消耗女儿来之不易的一点血汗钱。
“你就收下吧。”何曼茹也跟着说道，“只要你不说，我不说，高姨不会知道的。”
既然她们都这么说了，何曼茹只好把支票收下，以免被高慧芬翻找出来，她特意放在了包包的夹层里。
三人一同从警察局出来时，高慧芬还没有走，而是特意守在门口等着她们。
“芬姐，那我和曼茹就先走了，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哎，好，今天的事麻烦你们了，路上注意安全。”
目送她们的车子离开，短短几秒钟的功夫，高慧芬的脸色就变了。
再次转过身，高慧芬又是那副阴沉沉的表情。
分明在何太太面前，她还是一副知错就改的模样，但现在……
“她跟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就是想把支票给我，让我以后给你花。”
“你留下来了？”
“没，没有。”
“做人要有骨气，咱们已经不在她们家干活了，就不能收她的钱，这个道理你懂吗？”
“嗯，我知道了。”
高慧芬好像会变脸。
在提起何太太时，在她的脸上看不到感激、看不到几十年的姐妹情，有的只是对她好心好意的不屑，好像她对高家伸出援手不过是高位者的施舍。
而看着她脸上那一副忿忿的表情，高知晚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是嫉妒？是羡慕？
高慧芬经常这样，表面上同何太太一团和气，但是背地里却会说些她的坏话。
高知晚小时候不懂事，真的认为她是希望自己有骨气，希望自己不要接受她们的施舍，真正地直起腰板来。
直到现在她才隐隐发现，真相并不是自己想得这样。
高慧芬就是羡慕嫉妒何太太，所以会把何太太的每一次好心当成施舍，曲解她的每一次付出。
可她怎么都想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这个姓许的不行，过几天我再给你找一个。”
走在前面，高慧芬又提起了相亲的事，“这次你给我好好表现，感情是慢慢培养的，只要人没什么残疾缺陷也是可以解除的，先把婚结了，以后什么不好说？”
“妈，我现在不想谈。”高知晚弱弱地回了一句。
高慧芬瞬间停下了脚步：“现在不结婚，你想等到啥时候？等到你三四十了？还是想干到经理干到老板？”
“咱没有这个命，你再咋努力也没有用！还不如找个人嫁了，在家好好享福！”
高知晚为难地皱了皱眉：“可是我……”
“好好好，长大了就不听我的话了……行行行！那我活着也没啥意思了，干脆死了算了！我死了，就没人管你，你就清净了！”
说着，高慧芬就作势朝着马路冲了过去。
“妈！”
高知晚眼疾手快，她的脚刚要迈下马路牙子就赶紧拉住了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也没想赚多少钱，只是，只是……”
轻生？她才没这么傻。
不过是逼她的手段罢了。
见高知晚妥协，高慧芬这才继续苦口婆心地劝她道：“没有啥只是的，恁娘会害你吗？不也是希望将来我老了，有人能对你好吗？”
拉着高知晚的手，高慧芬长叹了一口气，“放心，这次妈肯定好好挑，找个条件更好的。”

第107章 她跟你不一样
再次见到高知晚是在一个月后。
医馆那边快装修得差不多了,比预计的还要提前了半个月，为了感谢装修队的工人们，沈妙早上正准备买点糕饼送去,结果就在去的路上，被一辆车堵住了路。
嗤！
那辆黑色的小轿车几乎是瞬间停下来的,后排的车窗还没完全放下来,里面的人就急吼吼地问道：“沈大夫，这么早出门是有什么事吗？”
等到车窗放下一半，沈妙才看到里面那张脸，是何曼茹。
沈妙倒不算是有事,可看何曼茹的表情，她一定是有事才来找自己。
“没什么事,就是准备去买点东西。”
何曼茹面露难色，试探地问：“可以晚一会吗？我有点事想请你帮忙。”
这时候，沈妙才看到她旁边还坐着高知晚，不过她的脸色不是很好。
沈妙点点头,“行,那咱们回我家再说吧。”
回到家,沈妙给高知晚做了个检查，发现她有一些腰肌劳损,这会正腰疼得厉害，根本没办法直着坐好,只能佝偻着身子。
沈妙不用问也知道其中原因，无非是工作太累,每天都要连轴转上十几个小时，其实过年那会她就有点疲劳过度了，只是没想到过了那段最忙的时间后,她还是没办法休息。
“你最近做什么体力活了吗？”
高知晚看了眼身旁的何曼茹，摇摇头：“没有。”
“说实话。”沈妙又问。
见没办法隐瞒，高知晚只好叹了一口气：“我，我最近晚上偶尔在家附近的饭店兼职。”
“兼职？”何曼茹的音调瞬间拔高了一个八度，“高姨这么缺钱吗？你怎么还需要兼职？！”
“不不不，跟我妈没关系，这次不是她要花钱。”
高知晚连忙替母亲解释道：“只是我晚上下班在家也没什么事，就想着干点兼职，给我妈多攒一点养老钱。”
高知晚心里一直在想，高慧芬之所以这么急着把自己嫁出去，很可能是担心自己年龄大了，以后没办法陪在自己身边。
是因为恐惧、害怕，才会想要把自己推到一个家庭里。
尽管她从小对待自己就十分严厉，但心里一定是爱自己、惦记自己的。
于是高知晚就想着多攒一些钱，想要用钱弥补她的安全感，让她能够放心，让她知道就算自己现在不嫁人，也能够赚很多的钱，不仅能照顾好自己还能照顾好她。
当然，还有另一方面的原因：只要晚上兼职不在家，她就可以不用再相亲了……
高慧芬没有放弃，那天回去后，她根本没有反省反思过自己，第二天就又开始给高知晚安排相亲。
高知晚原本就没有想谈恋爱的想法，对待相亲自然表现得十分消极。
相亲对象的条件都不错，即使都不是豫市本地的，但家庭条件很好，不是家里有宅基地，就是在市里有好几套房子，反正绝对是吃喝不愁的水平，嫁过去后也不需要她再工作，安心带孩子就好。
而那些相亲对象的优点，也仅仅只有有钱而已了。
有的长得丑、有的年龄大，有的说话结结巴巴，甚至还有的身体有残疾……不知道是不是金钱的光芒太刺眼，总之每一个人在高慧芬的口中都是“好男人”。
六个？还是七个？
高知晚记不太清自己相亲过几个了，因为有时候会一天见两个人，所以为了逃避相亲，她索性又找了一份兼职，这样她就没有什么空余的时间了。
她的腰肌劳损是因为重复性地上下端盘子，确实不是被高慧芬逼的。
但话说回来，她赚钱是为了给高慧芬养老，找兼职是为了躲避高慧芬安排的相亲，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跟高慧芬有关系。
“情况严重吗？医生那边说要按摩吃药什么的。”何曼茹帮高知晚问道。
今天何曼茹去商场找高知晚，看到她身体好像不舒服，立刻就带她去了医院检查，要不是她，高知晚不知道还要硬抗多久。
沈妙写着病历和药方：“不算严重，一会我给她按摩一下再灸几个穴位，回去好好休息，每隔两三天来按摩一次，配合内服的药，差不多半个月就能缓过来。”
脊椎的伤痛是最难恢复的，还好高知晚年轻而且伤得不算重，否则怕是要好长时间才能恢复了。
稍稍准备了一番后，沈妙先给何曼茹安排了艾灸，随后才在旁边的一张床上给高知晚按摩。
“好舒服啊~”
悠长地舒了一口气，艾草燃烧的味道虽然不像香料那么好闻，但浑身上下暖呼呼的感觉却比香料更能让人放松，偶尔喝两口姜茶补充水分，这感觉真是比桑拿房还要得劲。
何曼茹：“沈大夫，听姚恒说，你家的医馆快装修好了？”
沈妙：“对，差不多八月份就能开业了。”
“那就行，到时候一定要安排几张这种艾灸床，我多给你介绍些人来。”喝一口旁边放着的姜茶后，何曼茹又挪了挪身子，“你的医术这么好，以后医馆的生意一定特别火爆。”
沈妙的笑容有些尴尬，“害，毕竟是治病救人，生意差不多就行，也不要有太多的病人了。”
“不一定是给人治病，也可以养生啊，”何曼茹解释说，“就比如按摩、艾灸、泡脚，就算不生病也可以做的，现在人注重身体健康，冲着养生这两个字，客人就一定少不了。”
嘶……这倒是个好主意？
沈妙之前只想着治病，却忽视了更重要的养生。
生病了能快速痊愈当然是好事，但要是能避免生病，靠平常的保养拥有一个好身体才是更重要。
光是给人看病开药的话，收费太低顾不上房租、收费太高良心又过不去，倒不如按照何曼茹的建议，再多加一些养生的项目，这样就可以多一些收入。
嗯，等会可以跟爷爷商量一下，看看他的想法。
如果爷爷也同意的话，那确实可以试试看。
一直趴在桌上的高知晚温声道：“要不休息一会吧。”
“怎么？是按得哪里比较疼吗？”沈妙问道。
高知晚解释说：“不是，是你一下子都按了快半个小时了，我担心你吃不消。”
“没事儿，习惯了。”
沈妙从前给人按摩，一次都是一个小时起步，早就习惯了，区区半个小时还累不倒她。
不过高知晚的关心却让沈妙觉得很暖，因为之前给人做按摩时，即使会和病患们聊天，也很少会有人关心自己。
想想高知晚，再想想高慧芬……真的很难想象，这样性格迥异的两人，竟然是一对亲母女。
嗡嗡，嗡嗡！
何曼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
她正
沉溺在艾灸的舒适之中呢，倒是旁边的高知晚，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嗡嗡，嗡嗡……
伸手把手机拿过来，看了一眼来电显示，何曼茹刚才还轻松的表情倏地皱起了眉。
难道高知晚有特异功能？竟然知道打电话的人来者不善？
“喂，高姨？”
接通了电话，尽管何曼茹心里有埋怨，但还是装出一副客气的语气。
“刚才给晚晚打电话她没接，给她商场打过去，她同事说你把她带走了？”
何曼茹：“嗯，晚晚的身体不舒服，我带她来医馆看看。”
一听说高知晚身体不舒服：高慧芬的语气这才多了几分着急：“啊？不舒服？早上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啊，她是怎么了？”
“还行，就是腰不太好，这会正在让沈大夫治呢，一会还要针灸。”
高慧芬也故作松了一口气：“我就说嘛，她的身子向来很好，怎么可能会不舒服呢？不用针灸了，浪费那个钱干啥？回来躺躺就好了。”
何曼茹：……
她遮掩是不想让高慧芬担心，没想到她这个当妈的竟然真的一点都不担心？！
“躺不好，医生说了都是累的，又是上班又是兼职，把腰给累坏了。”何曼茹没有明着怪罪，但字里行间都在说她的不是。
“我也希望她不用上班，早点嫁人多好？”
说了半天，高慧芬这才说到了关键上，“你们啥时候结束？结束了让晚晚回来吧，中午还有事呢。”
何曼茹猜到了高慧芬可能是安排了相亲，于是替高知晚回绝说：“中午不太行，下午我这儿还有事让晚晚帮忙呢。”
“这样啊……”高慧芬停顿了一下，“那我就跟人家说晚上吃饭了。”
何曼茹：“晚上也不太行。”
“啊？晚上都赶不回来吗？人家挺忙的，就今天有时间，再约可就得等好几天了。”
何曼茹真的很想发火，可高慧芬毕竟是长辈，她只能深呼吸把那口气给咽下去：“高姨，能不能别给晚晚安排相亲了？她现在不想谈恋爱，能不能别在逼她了？”
何曼茹已经很克制不把话说太重了，但高慧芬还是感觉心口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捶了一下。
“我逼她？我难道不是为了她好吗？我也……”
何曼茹不想再听下去，以防自己按捺不住火气，索性挂断了电话。
高知晚刚才隐隐听到了她们说的话，于是不安地问道：“我妈她……”
“放心吧，你不用管，”闭上眼睛重新躺好，何曼茹不想被这些事影响到心情，“要再打电话交给我来处理就行，你就好好按摩吧。”
何曼茹以为挂断电话就没事了，就算高慧芬再打过来，她装作听不到就行。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高慧芬接下来没有再打电话，而是直接找上门来了。
沈妙给高知晚做完针灸后差不多快中午了，两人正商量着一会去哪吃饭呢，高慧芬就找上门来了。
“咋样？身体好点没？”
拎着一兜跌打损伤的药来到高知晚身边，高慧芬有模有样地替她按了按腰，“没伤着骨头吧？”
沈妙瞥了眼她手里的塑料袋，有一瓶用了一半的红花油，还有小半瓶正骨水，应该是盖子坏了吧，所以用一小片塑料膜帮忙封着，最后还有一包拆开的麝香正骨贴……
乍一看还以为她是从药店买来的，没想到是从家里带来的。
高知晚对她的关心有些不太适应，只是干巴巴地扯着唇角：“没事儿，沈大夫给我针灸了一下，现在好得差不多了。”
“那就行，”高慧芬松了一口气，继续道，“既然没啥事，那咱回家吧？我中午熬了骨头汤，正好给你补补。”
事出反常必有妖。
见高慧芬对高知晚这么关心，何曼茹隐隐觉察到了不对劲，于是说：“高姨，我刚订了饭店，人家菜都已经做好了，要不咱们一块去饭店吃吧？骨头汤，晚上再喝。”
“不用不用，”高慧芬连忙拒绝，“晚晚这不是腰不得劲，还是应该吃点清淡的，我们回家吃就好，不用去饭店。”
这下不止是何曼茹，身为局外人的沈妙都觉察出不对劲了。
高慧芬不是何曼茹的死忠粉吗？哪有粉丝会拒绝偶像请自己吃饭的？
不正常，这太不正常了。
可就算何曼茹和沈妙觉察出了其中有诈，也没办法直接提醒高知晚，更没办法替她做决定，只希望她能够自己发现。
“妈，我下午和曼茹有点事要办，中午就不回去吃了。”
轻轻推开高慧芬挽在她胳膊上的手，高知晚用最温柔的语气反抗着。
这是高知晚第一次违逆高慧芬的意思。
或许是刚才何曼茹劝了她不少，现在耳边萦绕着她为自己好的那些话；或许是她发觉高慧芬另有所图，回家吃饭不过是个幌子；或许是她真的生出了“反骨”，不想再被高慧芬摆布……
总之，这个说出口的“不”字对她来说十分地难得。
高慧芬的唇角微微抖了一下，她没想到高知晚会这么不听话。
但是当着外人的面，她还是勉强挤出了一丝笑，“那就下午再忙嘛，乖，中午还是回家吃饭吧，下午再去忙也是一样的。”
“妈，我不想相亲了。”
从床上站起身，高知晚主动挑破了这一层窗户纸：“我现在真的没有心思谈恋爱，我想通过自己的双手赚钱，靠我自己的本事，让咱们过上好日子。”
高慧芬的脸色本就难看，高知晚的话彻底把她最后的那一点伪装也扯掉了。
耷拉着的嘴角、阴沉沉的眼光，还有紧闭的唇……高慧芬正憋着一股气，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出来。
“我是……”
“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高知晚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已经长大了，我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更适合我，这次……这次我想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
是失望？是愤怒？还是恨铁不成钢的悲苦？
那一刻，高慧芬的眼神里积蓄了太多的情绪。换做是平常，她绝对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毕竟她是可以在排队时装病、在警察局装晕的，但是现在，她却想给自己保留最后一点体面。
高慧芬：“你上次是咋答应我的？这么快就变主意了？嗯？！”
高知晚没说话，只是低下了头。
见高知晚沉默，高慧芬重重地把手里的塑料袋丢在了地上，随后扭脸就走。
“妈，妈！”
高知晚试图去拉她，却被高慧芬甩开了手，“别叫我妈，你不是长大了吗？翅膀硬了吗？还叫我妈干啥？！”
从楼上跑下来，高慧芬简直跟个撒泼的孩子似的，想要用这种方法逼得高知晚认错。
“我辛辛苦苦把你拉扯这么大，做的哪一件事不是为了你好？好啊，现在长大能赚钱了，都敢这么跟我说话了，那以后是不是还得逼死我啊？！”
“既然是这样，那我还活着干啥？早死早超生！”
说着，高慧芬就要跑出去“寻死”。
还好城中村里的马路不像外面的那么危险，来往的大多都是三轮车和自行车。
看到有人突然冲出来，骑自行车的人被吓了一跳，赶紧握紧刹车，这才没有撞到高慧芬。看到她那张怨念极深的脸，还有后面追过来的几个人，他也不想耽误时间，于是骂了一句“神经病”后便走了。
路边坐着的人不少，高慧芬这样冲出来的行为引得不少人侧目。
见那辆自行车就差十几厘米就要撞到高慧芬身上，吓得高知晚脸色“唰”地一下就变了，赶紧把高慧芬从外面拉了回来。
“妈，你这是干啥？！”
在母亲的生命安全面前，她那点想要反抗、想要自立的想法根本不值一提，有的只有对她的担心和害怕。
分明自己的腰还很不舒服，但高知晚还是第一时间检查了高慧芬的手脚和身上，生怕有半点磕着碰着
。
再次甩开她的手，意识到自己重新夺回话语权后，高慧芬的腰板都不由得挺直了几分，“你管我呢？你不是长大了，不想让我管了吗？那我死了正好，死了你就不用操心了！”
虽然高慧芬没有真的被车撞到，但刚才那么一瞬间的事，确实把何曼茹和沈妙都吓了一跳。
毕竟她的年龄大了，就算是自行车也容易撞出来个好歹。
所以何曼茹也不敢再像刚才那样说话，和高知晚一样，摆出了谦卑顺从的作态。
“高姨，晚晚没有别的意思，她就是单纯不想相亲了而已，又不是说不会孝敬您，您这么做是干啥？”何曼茹解释道。
高慧芬：“你年龄小，还不懂，这家庭啊，是女人一辈子的依靠，晚晚的年龄不小了，得赶紧找个男人嫁了，要不以后该咋办？”
何曼茹又说：“谁说家庭是女人的依靠了？我和晚晚一样大，我妈就不催我结婚，而且我是您从小看着长大的，要是这么说，那您的意思，是不是我也该放弃梦想，找个男人结婚？”
何曼茹的一句话，直接堵住了高慧芬的嘴。
是啊，都是她从小一起看着长大的孩子，她分明是觉得追求梦想最重要，才会一直支持何曼茹的，怎么到了高知晚的身上，就只想着让她早点嫁人了呢？
高慧芬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好几次张口，都说不出一个字。
“晚，晚晚和你不一样。”
憋了半天，高慧芬才回了这么一句话，“要是晚晚有你的本事，我也不会强迫她，重点是她没有啊，她啥都不如你，又有啥资格跟你比？”
看似是句不经意的话，实际上却狠狠刺痛了高知晚的心。
她当然知道自己比不上何曼茹，但当这句话从自己的亲妈嘴里说出来时，却十分地刺耳。
有那么一瞬间，高知晚差点没有控制住眼泪。
“高姨，话不是这么说的，”揽住高知晚的肩膀，何曼茹替她说道，“晚晚哪里差了？她凭自己的本事考上大学，又凭自己的本事赚钱，已经比好多男的都强了，她怎么就没本事了？”
高慧芬再次被她的话堵住了嘴。
她有本事用三两句话刺痛别人的话，何曼茹偏偏也有本事用三两句话怼得她哑口无言。
真是奇妙的关系，就像是斗兽棋里老虎克老鼠、大象克老虎、老鼠克大象一样。
意识到自己嘴皮子上的功夫说不过她，高慧芬也不想再这么纠缠下去，索性再次使出了自己耍赖的本事，故技重施。
高慧芬：“说到底，你们就是觉得我老了嘛，不该管你们，不该管那么多。”
何曼茹：“？？？当然不是，我们不是……”
“不用说了，我去死就好了，我死了你们就清净了，就没有人管你们了，你们就自由了！”
说着，高慧芬再次像刚才那样，猛地冲了出去。
可是这次，她却不像刚才那么幸运……
嘀……！
就在高慧芬冲出去的一瞬间，外面的马路上碰巧有一辆载货的面包车快速驶过。
看到突然有人从楼栋里冲出来，开车的司机吓了一跳，他慌忙地想要踩刹车，可已经来不及了。
咚！
碰撞的一瞬间，发出了一声沉重的闷响，高慧芬来不及发出任何叫喊，就像被保龄球撞倒的瓶子一样，摔在了六米之外的地上……

第108章 她本可以活得更好，但……
“我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啊,我正开着车，她自己就冲过去了。”
“不信你问她们，我第一时间就踩刹车了,真的不是故意的。”
“警察同志，能让我打个电话不？得先让人来把货拉走,都是冻货,拖得时间太长可就该坏了。”
急诊室外，肇事司机正在接受警察的询问。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无妄之灾，司机也表示很无语。
谁能想到呢？开车开得好好的，竟然有人会突然冲出来。
都市村庄的街不比外面的柏油马路宽敞,城中村大部分的住楼又紧挨着街，所以住在城中村的人都知道出门要小心,更是时刻叮嘱着自家孩子小心汽车。
沈妙家门口的那条街算宽了，司机这才敢把车速提高到五六十迈，可谁也想不到会有人故意朝着行驶的汽车冲过来。
了解完事情的情况后，警察暂时把责任划分了一下：
司机要付两成的次要责任,一方面是出于人道主义,一方面是因为他车上拉的货物超重,所以在刹车时由于巨大的惯性，才导致撞击高慧芬的冲击力也被加倍。
高慧芬要付八成的主要责任,虽说是她“自寻死路”，但她目前正在手术室里急救,总不能说这些风凉话。
坐在手术室外的长椅上，高知晚内疚极了,一遍遍抬头看向急救室亮起的红灯，她一方面希望母亲能够平安无事，另一方面也在自责自己闯了祸。
都怪她,如果她没有刺激母亲，又怎么会弄成这样？
如果她一早就听话，乖乖地跟她回家吃饭，或许……
嗒嗒嗒，嗒嗒嗒。
走廊的另一边，接到电话后的何太太正快步朝这边走来。
她的身后跟着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是专门来帮忙处理后续事情的。
“妈……”
何曼茹被吓得不轻，在看到母亲走来时，空白的大脑瞬间又浮现出高慧芬满身是血，倒在地上的模样。
一头扑在她的怀里，何曼茹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
可她并没有只顾着自己发泄情绪，而是再次看向了那边陷入深深自责和担心的高知晚。
亲眼看到母亲倒在血泊里，她才是最难受的那一个。
放下手里的包，何太太小心翼翼地走到高知晚身边坐下。
此时的高知晚如同一座分崩离析的大楼，随时都会倒塌成一片废墟，何曼茹已经没有办法支撑她破碎的情绪，只有何太太的肩膀和怀抱能够暂时稳住她。
靠在何太太肩膀的那一刻，高知晚的眼泪：“都怪我，何姨，都怪我……如果不是我，我妈，我妈她也不会……”
“嘘，不怪你，这件事跟你没关系，”搂住高知晚的肩膀，何太太轻轻拍着她的后背，试图帮她疏解心头的自责，“这只是个意外，跟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何太太在来的路上听说了今天发生的事。
高慧芬今天的车祸，本质上不过是她的一次“撒泼”，只是没想到她玩脱了手，才会导致一场伤害了所有人的无妄之灾。
不过现在这个情况也不能再怪她了，只要
命能保得住就好。
又过了差不多二十分钟，急救室上的红灯没有灭，但两名护士却急匆匆地从里面出来了。
“家属？谁是伤者的家属？”
“我，我是！”高知晚赶忙从长椅上站起来，“我是她的女儿。”
因为害怕再加上坐得时间太久，高知晚的腿有点麻，还好有何太太和何曼茹及时扶着，这才没有摔倒。
护士：“伤者目前失血过多，急需输血，而且因为内脏受损严重，情况也不太乐观，必须要进行风险比较大的开胸手术，这个通知单需要家属来签个字。”
听到高慧芬的情况严重，高知晚的腿脚一软，差点晕过去。
高慧芬的年龄大了，哪里经得起这么一撞？更何况还飞出去那么远，不仅撞断了两根肋骨，折断的肋骨还压迫到了更加脆弱的内脏。
“我来。”
高知晚没有力气去承担母亲的生死，关键时刻，还是何太太帮着她签下了这个字，同时特意交代护士道：“请你们一定要尽力，花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不是钱的问题，是现在血库没有那么多的血。”另一名护士说道，“伤者是O型血，只能接受同型的血，你们有什么亲戚或者朋友是O型血吗？”
“我是！”
高知晚、何曼茹和何太太三人异口同声道。
护士看了看她们，又对何曼茹跟何太太说：“那你们谁跟我去一下？”
除非是特别特殊的情况，否则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直系亲属献血的，以免出现更严重的意外。
所以在三人都是O型血的前提下，高知晚是首先被排除献血的。
“我去吧，”何曼茹对何太太说道，“我年轻，献点血没事的。”
尽管有些担心，但何太太还是点了点头，“好，那你去吧。”
“谢谢，谢谢你曼茹！”
高知晚没忍住，差点给何曼茹跪下，还好何曼茹拦得及时，才没有让她的膝盖磕在地上。
拉扯着高知晚重新站好，何曼茹皱着眉道：“我们之间说什么谢啊？高姨出事我也有责任，既然能帮，我肯定是要帮的！”
为了不耽误时间，说完，何曼茹就跟着护士快步去了采血室。
不到十分钟，护士就又折返了回来。
“还有谁是O型血？刚才那姑娘的血不建议用。”护士对她们说道。
何太太疑惑道：“怎么了？是我女儿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吗？”
“女儿？”
护士感觉自己的脑子倏地被烫了一下，低头看看手里的验血结果后，又说：“不对吧？刚才那位何曼茹小姐不仅伤者的血型一致，化验后，她们的亲缘率超过了99%，她们才是母女关系。”
说着，护士就把刚才的化验单交给了她。
何太太：？？？
化验单上检测的项目很多，基本上都看不懂，只有最后那一栏的亲子关系里“99.999%”的数字格外刺眼。
何曼茹跟高慧芬是母女关系？这怎么可能？
如果何曼茹是高慧芬的女儿，那自己的女儿呢？去哪了？
抬起头看向身旁的高知晚，何太太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不止是何太太，高知晚也愣住了。
不过她现在没有时间来重新组合被震碎的思绪，救人要紧，她来不及弄清原因就赶紧跟着护士再次去了采血室。
同时，何太太也缓了缓神，决定重新做一次检查，把事情的真相给弄清楚……
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高慧芬终于保住了一条命，手术很成功，尽管她的情况凶险，但还是从死神手里逃了回来。
不过她的伤势很重，短时间内还要继续留在重症监护室里，负责看护的护士也说，以她目前的情况还没有办法苏醒。
高知晚跟何曼茹、何太太已经拿到了真相，但是她们想亲口听高慧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告诉她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所以之后的每一天，她们都守在病房外，时刻等着高慧芬能醒过来。
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了普通病房，差不多半个月后，高慧芬的情况终于稳定了下来。
哪怕三人已经等得焦头烂额了，但为了能够完整地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何太太再三向护士确定高慧芬已经可以跟人沟通，并且不会影响到身体情况后，这才推开了她病房的门。
高慧芬其实早几天就醒了，是何太太交代了，要保证她的伤情稳定，所以之前的几天即使允许让人探望，也没有人跟她说话，包括护士。
以至于那天何太太带着她们一同进来时，被憋坏了的高慧芬心情大好，感觉都快能从床上坐起来了。
“你，你们来了……”
高慧芬像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尽管醒来的时候浑身疼痛，但在看到何曼茹的那一刻，心口还是生出了几分欣慰的暖意。
只是何曼茹却做不到像她那样开心，四目相对，她的眼神里有的只是责怪和怨恨。
深吸了一口气，何太太试图平静地问道：“芬姐，我有件事在我心里憋了好几天了，我想听你跟我说一句实话。”
尽管经过了这半个月的思考和冷静，但在看到高慧芬的那一刻，她还是差点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生活中的她，沉着冷静、风云不惊，但一想到自己被欺骗了二十多年……
高慧芬：“你说？”
往她的床前走近了些许，何太太一字一顿地向她问道：“曼茹和晚晚，到底谁才是我的亲生女儿？”
一句话，直接让高慧芬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她以为这个秘密自己可以瞒一辈子，怎么都没想到，当她死里逃生后，真相也跟着浮出了水面。
嘀嘀……嘀嘀……
心电图仪此时变成了测谎仪，随着屏幕上数字的升高，哪怕高慧芬没有说话，她的心跳也告知了何太太她想要的答案。
——
从妇产科做完B超出来，郑柔一眼就注意到了坐在花坛歇脚的那个女人。
“彦恒，你看那是不是芬姐？”
顺着郑柔指的方向看去，何彦恒也认出了她，“还真的是她。”
何家富了好几代，从老太爷那一辈开始家里就聘请佣人来做工，虽说改革开放后，再没有“仆人”、“奴隶”这些称呼了，但何家还是请了不少“阿姨”在家工作。
何家的阿姨不少，但郑柔却对高慧芬的印象最深。
高慧芬唱歌很好听，在打扫房间时总会哼一些她之前从没听过的小调，刚怀孕的头两个月，郑柔一直很焦虑，可每每听到高慧芬的歌声心情都会安稳不少。
三个月前，高慧芬从何家辞职了，当时郑柔还很可惜，觉得以后再也听不到她好听的歌声了，可高慧芬说自己也怀了孩子，要回孩子的父亲回家结婚。
郑柔没有阻拦，并且还多给了她半年的工资，希望她以后能过上好日子，可……
坐在花坛旁边，高慧芬一边喝着水瓶里的凉水，一边吃着早上刚热过的包子。
韭菜鸡蛋粉条馅的包子，是她前天包的，兴许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吧，即使热过了还是能尝到里面那股酸酸的变质味道。
她也不想吃，可她没有别的选择，因为她的钱要留下做孕检，实在没有多余的钱再买食物了。
出神地看着在楼梯上跑上跑下的几个小孩，高慧芬没有半点即将当母亲的喜悦，反而在幻想着他们在从台阶跳下时能落在自己的肚子上，这样她就不用再承受怀孕的痛苦……
“芬姐？”
忽然，她听到了一个熟悉又温柔的声音。
转过头时，她果然看到了那张人如其名的温柔面孔。
“何太太？”站起身时，高慧芬下意识地将手里的包子收起来，“好，好巧啊……”
高慧芬怀孕八个月了，肚子却比怀孕七个月的郑柔还要小。
没办法，她不像郑柔那样，成天在家养尊处优地休息着，有营养师、厨师为她精心安排着每一顿的食物。能让孩子平安地待在自己肚子里，已经是她身为母亲的极限了。
拉着高慧芬的手，郑柔好奇地问她说：“怎么就你一个人？你男人呢，没陪着你来吗？”
提到男人，高慧芬本就尴尬的唇角又僵了一下。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尽管她知道郑柔这么问不是故意的，但还是被这句话狠狠地刺痛了一下。
何彦恒从高慧芬的表情中看出了她的苦，于是轻轻地捏了一下她的手臂，用眼神示意她不要再问了。
“没结成，他跑了。”
把刚收起来的包子从塑料袋里拿出来，高慧芬索性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实话：“当时哄我结婚的时候好好的，真要回家，他就人间蒸发了。”
男人名叫赵大宝，应该是他的真名吧，反正他是这么告诉高慧芬的。
赵大宝是个开车的司机，每天早上都会给何家送新鲜的菜肉，高慧芬就是在这每天半个小时的接触时间里，一点点陷入了他的甜言蜜语中。
赵大宝说她唱歌好听，说她瞧着有明星相，说她要是去南方发展一定会成为红头半边天的歌手，说想娶她，和她一起完成她的梦想……
可高慧芬的梦想还没开始，肚子就有了反应。
在告诉赵大宝自己怀孕时，他很高兴，还答应高慧芬要娶
她，结果高慧芬从何家辞职后，在准备跟他回家的那个晚上，赵大宝就把她的钱偷走，随后人间蒸发了。
高慧芬回过家，可在那个年代，名分对一个女人来说无比重要，尤其是在农村，结果她没在家呆半个月就被赶出来了。
高慧芬想过要打胎，于是她开始打零工赚钱，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医生却告诉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大了，打胎很危险，不能生育事小，万一骨头刺破子公，只怕是连她自己也会……
“既然如此……芬姐，回来吧。”
拉着她的手，郑柔轻声地说道：“你现在怀着孕，找工作不容易，而且生了孩子后还有更大的开销。回来吧，继续来我们家做，待遇还和以前一样。”
同为即将成为母亲的女人，看到高慧芬大着肚子的模样，郑柔能够感受到她心里的苦。
谁能保证自己的一辈子顺风顺水呢？
既然自己有帮她的能力，就算是为了自己未出生的孩子积福，也要拉她一把。
看向身旁的丈夫，何彦恒也明白了她的想法，于是接着说道：“是啊，回来后还是像以前一样，负责花园的花草就行。有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起码能让孩子平安的出生。”
面对何家夫妻的善意，高慧芬感动地眼眶“唰”一下就湿润了。
她现在最缺的就是一份工作，一份可以让自己和肚子里孩子活下去的薪水。
握着郑柔的手，高慧芬恨不得直接跪在地上给他们磕一个头：“谢谢！谢谢太太，谢谢先生！我，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为了感谢何家夫妻对自己的帮助，在回到何家后，高慧芬一直努力地工作。
可就在高慧芬怀孕九个月的时候，忽然早产了，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她用了十二个小时才把孩子生下来。
不过因为孩子在孕期营养不良，发育得不是很好，所以一生下来就被放进了育婴箱，由护士专门看护。
“再过半个月，半个月后孩子就能从育婴箱里转移出来了，要去看看她吗？”
那天郑柔来病房探望高慧芬时，对她说道：“是个女孩，护士说长得很漂亮呢。”
高慧芬侧过身子，冷冷地说：“还没一个月大，哪里能瞧得出来好不好看。”
“等她出来后看看不就知道了？”走到病床旁边，郑柔端起了床头柜上晾着的那杯温水，递给她，“放心吧，孩子的医药费、户口什么的，你都不用担心，彦恒会让人办好的。”
看着窗外树上那一片快要掉落的枯叶，高慧芬感觉看到了自己，眼泪不知不觉地就流了下来。
她并不是在哭孩子，而是在哭自己，哭自己还没开始就一眼望到头的后半生。
“太太，麻烦你把她送去福利院吧，我不想养了。”
高慧芬的话，让郑柔的表情顿了一下，“芬姐，你在说什么？她可是你的孩子啊。”
高慧芬摇摇头，“如果不是她，我不会是现在这样，是她，是她毁了我的一辈子，我不想看到她……”
如果没有孩子，她是自由的，或许她没办法追逐自己的明星梦，可还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去尝试。
但现在不一样了，有了孩子，她的一辈子就这么被“拴住”了。
就像是那片树叶一样，哪怕被风吹得摇曳，也没办法从树枝上脱离下来。
她恨！
恨赵大宝，恨自己，更恨这个孩子！
她本可以活得更好才对，但现在呢？
郑柔没说话，只是帮她掖了掖被角。
她并不赞同高慧芬的想法。
她觉得高慧芬现在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怀孕的时候吃了太多的苦，等到她见到自己的骨肉，心底里的那一份母爱就会觉醒，就会像自己一样，全心全意地爱自己的女儿。
郑柔相信，没有一位母亲会抛弃自己的女儿，高慧芬也是如此。
半个月后，就在高慧芬的孩子从育婴箱转移出来的第二天，郑柔的孩子也出生了。
那天，所有人都在病房里为郑柔庆祝，只有高慧芬拖着没有完全痊愈的身体走向了育儿室。
隔着玻璃，高慧芬找到了挂着1116编号婴儿床里的孩子。
那是郑柔的孩子。
小小的、嫩嫩的，身上包裹着一层洁白的布，仿佛是刚从天堂接来的小天使。
看着孩子睡得香甜，她的胸口隐隐有些胀痛，自以为没有的母爱似乎在寻找着可以发泄的出口。
来之前，高慧芬只是想帮郑柔看看她的孩子而已，并没有想看自己生下的那个“孽种”。
可是冥冥之中却有一股力量，引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
1018
她前几天听郑柔提过，这是她孩子婴儿床的编号。
不过，即使没有号码引路，她也一眼认出了自己的孩子。
她好小、好可怜，分明已经出生半个多月了，却和郑柔的孩子瞧着差不多大……
这是她第一次看自己的孩子。
高慧芬笑了，眼眶却控制不住地湿了，她以为自己可以狠下心肠，可是她的身体、她的心不允许她放下肩上的责任。
那一刻，高慧芬真的好想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她，让她成为天底下最幸福的孩子。
可她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有，别说是幸福，连一个像样的家都拿不出来。
不像郑柔，有疼爱她的丈夫、有花不完的钱、有那么多爱她的人。
她的孩子，未来也一定会像她一样，活得熠熠生辉，而自己的孩子，注定也会和自己一样，普普通通，毫无色彩。
想到这儿时，高慧芬的脑子里倏地闪过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回头看向护士站的方向，几名护士正在核对着几份文件，婴儿室外也没有什么人。
于是，她壮着胆子拉开门走了进去，又在几分钟后从里面走了出来。
她做到了，并且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她主动将那一闪而过的念头，变成了可怕的现实……

第109章 《明天会更好》
“呀,卡在花枝里了。”
“没事，我去拿张椅子来。”
“不用拿椅子那么麻烦，我扛着你呀,反正也不高，你坐在我的肩膀上,一下就够到了。”
“我？坐在你的肩膀上？”
“没事没事,来吧！”
花园的角落，两个小姑娘正在商量着，怎么把刚做的纸风筝从花枝里拿出来。
穿着朴素的小女孩正犹豫着去搬来椅子呢，另一位华丽的小公主就已经半蹲在了墙角。
“来吧,晚晚，我背你。”
双手撑在墙壁上,别看何曼茹才刚过完十岁的生日，那语气却像个小大人似的靠谱。
何曼茹身上那条粉白色的连衣裙是新买的，上面还缀有blingbling的亮片片，低头看看自己已经跑脏了的鞋,高知晚不由得抿了抿唇：“还是我背你吧。”
高知晚不敢弄脏她的裙子,尽管夫人不会责怪自己,但是母亲……
“哎呀，哪有妹妹背姐姐的？”
站起身,何曼茹把高知晚拉到墙根下，有模有样地拍了拍自己的肩膀,“来吧！姐姐背你！”
何曼茹的年龄比高知晚小了一个月，但何曼茹从小到大都坚持要当姐姐。
因为她觉得妹妹是需要被保护的那个,所以她想当姐姐，她不想被保护，她想保护别人。
见何曼茹这么坚持,高知晚只好坐在了她的肩膀上，像电视剧里那些上房揭瓦的男孩子一样，扶着墙一点点往上摸。
她的手好不容易碰到了纸风筝的线，身后那刺耳的斥责声，差点把她吓得从何曼茹的肩上摔下来。
“高知晚！”
在看到高知晚坐在何曼茹的肩上时，吓得高慧芬赶忙放下手里的花匠剪刀，朝这边跑了过来。
将高知晚从何曼茹身边拉开，瞥了一眼何曼茹裙子上多出的两块脏污，高慧芬的
脸色瞬间就变了。
“你看看你给曼茹弄的，这件衣服很贵的，你知不知道？！”扯了一把高知晚的肩袖，高慧芬厉声训斥她道，“你还让她背着你，你多大了？到底懂不懂事啊！”
高知晚料到了会是这样的下场，所以她没有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被花园里泥土弄脏的脚尖。
从小到大，高慧芬总会时刻提醒她，何曼茹是小姐，自己是保姆的女儿，要懂得尊卑有别，不要做逾越规矩的事。
“高姨高姨，你别怪晚晚。”何曼茹主动挡在了高知晚前面，替她解释说，“是我要背晚晚的。”
即使有何曼茹帮着求情，高慧芬的脸上还是不太好。
看了一眼身边的高知晚，在面对何曼茹时，她才露出了些许的笑意。
弯下腰，用手帕擦拭着何曼茹裙子上的脏污，高慧芬温声道：“曼茹，你是家里的小姐，晚晚是下人，以后不要背晚晚，让人看见了不像话。”
何曼茹：“小姐怎么了？爸爸妈妈说过，我和晚晚是一样的，是好姐妹，没有什么上人下人。”
郑柔和何彦恒从小就教育她，即使家里有很多做工的人，但大家的身份都是一样的，没有高低之分，他们是在完成自己的工作，所以同样需要被尊重。
可，高慧芬却不这么想。
帮她们把卡在花枝中间的风筝取下来，高慧芬笑着对她说：“阿姨知道你懂事，不过再怎么说，晚晚也不能够让你背着，她是姐姐，应该让她照顾你才对。”
看到自己的女儿这么有礼貌，高慧芬很高兴，可既然她如今已经是何家的小姐，自然要有小姐的模样，没必要多余这些无用的善良。
接过高慧芬递来的风筝，何曼茹遗憾地皱了下眉。
风筝破了个洞，正巧是画的那只小燕子的眼睛……
好可惜啊。
这只风筝是高知晚做的，上面的小燕子也是她画的。今天学校里的手工课比赛，高知晚就是用这只小燕子风筝赢得一朵小红花奖励的，没想到这才刚过几个小时就坏了。
见何曼茹的表情有些遗憾，高慧芬又稍稍躬下身，向她道歉道：“对不起啊，阿姨不小心把你的风筝弄坏了。”
何曼茹摇摇头，“这是晚晚做的风筝，只是她送给我了。”
一听说是高知晚做的，高慧芬的神色顿然缓和了不少，又说：“没事，那就让晚晚再给你做个更好看的。”
说完，她就又拍了一下高知晚的后背。
抬头看了一眼母亲，高知晚只得点头“嗯”了一声。
再过一会就要到吃饭的时间了，趁着何彦恒还没回来，把她们带去书房写作业后，高慧芬便继续开始打理花园里的花花草草。
叮咚~
过了半个小时，门铃响了。
是几个年龄二三十岁的家庭辅导老师，管家领着他们上了楼，没一会就听到了各种乐器悠扬的声音。
前段时间，郑柔给家里置办了不少的乐器，还把家里的几个空房间给重新装修了一下，想来应该是在为培养何曼茹做准备吧。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几名老师结束面试后便离开了，送走他们后，郑柔来到了花园，淡淡地叫了她一声：“芬姐？”
“哎。”
放下手里的花肥，高慧芬连忙向她鞠了个躬，“是有什么事吗？”
“害，咱们都认识十来年了，不用这么见外了。”坐在椅子上，郑柔随手指了一下旁边另一张空椅子，“坐吧，我有些话想跟你聊聊。”
“嗯，好。”
用围裙擦了擦手，坐下时，高慧芬的心里莫名有些紧张。
即使他们在同一屋檐下相处了十年，即使郑柔一直把她当成姐姐，但高慧芬始终没办法真的把她当成一家人。
因为她的心里压着一个秘密，只要一天没说出口，她就一天做不到坦荡自然。
就像是悬在头上的一把刀，哪怕刀柄被麻绳绕了一圈又一圈，还是不能百分之百地确保它不会掉下来。
“芬姐，我瞧晚晚画画挺有天赋的，有没有想过给她报个艺术班？”
何曼茹和高知晚都是郑柔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她知道自己的女儿喜欢唱歌跳舞，也知道高知晚同样有艺术细胞。
上一年级的时候，高知晚就能画出很好看的简笔画了，还有每次学校里的手工课，她也总是能得到表扬的那一个。
郑柔的育儿理念是尊重孩子的兴趣，哪怕以后不能靠兴趣安身立业，也可以拓展一门技能，丰富自己的人生。
所以在知道何曼茹喜欢唱歌跳舞后，她立马就开始寻找声乐老师、乐器老师、舞蹈老师，满足何曼茹的艺术爱好。
郑柔给何曼茹报了好多兴趣班，因为课的种类多，所以没有固定的上课时间，只要等何曼茹什么时候想上课了，直接把老师叫来家里就行。
同样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郑柔也希望高知晚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没准以后也能成为一名出色的艺术家呢。
“不用了吧，我的工资养她还够呛呢，报班……”
“报班的钱你不用担心，我来出，”郑柔打断了她的顾虑，“给晚晚也报个班，这样以后曼茹上课的时候，也能有个伴儿。”
看着花园里修剪整齐的花，郑柔又说：“晚晚是个好苗子，要是能好好培养的话，以后也一定会很优秀的。”
听着郑柔说了这么多，高慧芬实际上根本没听进几句话。
她满心都想着自己的女儿能得到很好地培养，能够学习声乐、乐器、舞蹈，代替自己完成年轻时的梦想，完全没有在意她对于高知晚的好心。
亲生的女儿过得好就够了，又何必在乎“自己的女儿”呢？
高慧芬还想拒绝，但她知道，说再多也没有用，于是换了个方式，说：“要不这样吧，我去给晚晚说一下，看看她是怎么想的，如果她想学，那我肯定会支持。”
郑柔点点头，“好。”
高慧芬来到楼上，把正在写作业的高知晚叫出来。
下楼去花园的时候，她一直小声地对她说：“一会何阿姨说要给你报艺术班的话，一定要拒绝，知道吗？”
正在下楼的高知晚脚下停顿了一下。
高慧芬没在意，继续拉着她往下走，“报班是要花钱的，一个月要几百块，这太破费了。何家的叔叔阿姨已经照顾咱们很多了，咱们要学会知足。”
“记住，一会何阿姨问你想不想学画画，你就说不想，你想好好学习，懂了吗？”
看着高慧芬的眼睛，高知晚没说话。
是啊，人要学会知足，要懂得拒绝。
高知晚心里当然清楚，何家的叔叔阿姨对自己很好了，会让她跟何曼茹上一样的学校，参加一样的活动，他们对待
自己就跟对待亲生女儿一样。
可，她毕竟不是何家的孩子，妈妈也总会提醒她，自己和何曼茹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高知晚点点头，回答说：“嗯，我知道了。”
*
“妈~妈！”
回到家后，何曼茹随便把鞋往地上一踢，迫不及待地想往楼上跑。
上个月的元旦晚会，她在舞台上表演的节目很出色，学校老师让她过完年后参加区里的歌唱比赛，所以她才这么迫不及待地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她。
从厨房端来一碗刚温温热的雪梨银耳汤，高慧芬代替了郑柔的角色回答她道：“你妈出去买过年的东西了，要晚会才回来。”
瞧她喜上眉梢的模样，不禁问道，“怎么了？是有什么好消息吗？”
何曼茹接过碗，两三口喝了个干净，毫不吝啬地跟她分享了这个好消息：“我要代表学校参加区里的歌唱比赛啦！”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此时此刻，高慧芬真想给她一个热烈的拥抱！
可因为自己是“阿姨”的身份，她只是像普通长辈那样摸一摸她的头，“加油，阿姨相信你，别说是区里的比赛了，参加市里的、省里的都能拿个第一回 来！”
听着高慧芬的夸奖，碗里的梨汤似乎又甜了几分。
今天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好消息是她可以代表学校去参加歌唱比赛，而坏消息，是她期末考试成绩又考了倒数……
何曼茹的心思不在学习上，小学成绩还行，初中成绩也凑合，可到了高中后就成了班里的倒数。
不过她并不担心自己考不上大学，听说豫大有音乐特长生，只要拿了足够多的奖项，再参加提前批的艺术考试，就能降低文化课的录取分数。
何彦恒和郑柔对此也看得很开，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而她既然出生在了罗马，那她想怎么生活就行，只要能健康、能快乐，就够了。
放下手里的碗，何曼茹拉住了高慧芬的手：“高姨，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帮我选了那一首《明天会更好》，我能去参加比赛，有你一半的功劳~”
听何曼茹这么说，高慧芬的脸颊倏地红了一下，“害，我也没帮上什么忙，主要是你唱得好，唱什么都好听！”
回想起自己学音乐的这一路，高慧芬多少对她是有一些帮助。
上天给了她一副好嗓子，也让她有极强的音准，但是说起来，高慧芬才是她选择走这条路的启蒙老师。
从她记事起，她就总到高慧芬唱歌，听着听着她发现自己也能跟着唱出来，也正是听得多了、唱得多了，她在逐渐爱上了音乐。
所以，她是担得起自己这一句感谢的。
何曼茹：“等我准备准备，要是真能在比赛上拿奖，我就请您吃饭，好吗？”
“不用不用，不用请我吃什么的。”
“不行，一定要！”
高慧芬嘴上拒绝着，眼眶却控制不住地湿了。
她知道，老天爷一定是眷顾她的，所以才会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对自己这么好。
从小到大，何曼茹一直把她当成除了爸爸妈妈之外最亲最亲的长辈，她能感受到高慧芬对自己的那份偏爱，同样，她也不是个不知恩的人，所以也会时而反馈一些积极的情绪。
一方面是感激，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高知晚。
因为只有哄得高慧芬开心，她才能对高知晚宽容一点。
抬头看了眼钟表上的时间，何曼茹又说：“那我先上楼洗个澡，高姨，等我妈回来了你先别跟她说这个好消息，我想亲口告诉她。”
高慧芬：“行。”
上楼时，何曼茹补充了一句：“对了高姨，班主任今天要给晚晚和几个尖子生补习，所以要晚点才能回来。”
“嗯，知道了。”拿着碗回到厨房，高慧芬无所谓地回了一句。
她还沉浸在何曼茹即将要比赛拿奖的喜悦里，幻想着她会请自己吃什么东西，实在是分不出心去惦记自己的女儿要忙什么。
想着何曼茹一会洗完澡后，嗓子可能会干，回到厨房后，她又从冰箱里拿出了几样水果准备给她切一个果盘，补充补充维生素。
冰箱里的蓝莓有点软了，于是高慧芬便出门去重新买了一些，回来时，正巧碰上了放学回来的高知晚。
“今天怎么这么晚回来？”高慧芬问道。
何曼茹在一个小时前刚跟她说过，只是她没放在心上罢了。
高知晚：“老师给我们补习，所以放学后又加了一节课。”
得益于何曼茹今天带回来的好消息，高慧芬的心情不错，所以并没有责怪高知晚。
来到厨房把刚买的水果依次放进水池里，她随手把拿些准备扔掉的软蓝莓递给了高知晚，又问：“期末考试的成绩出来了吗？怎么样？”
“满分600，我考了564，全班第二，全校第二十九。”说完，高知晚才敢拿起一颗软掉的蓝莓放在嘴里。
虽然蓝莓已经软的，味道也没有新鲜的那么酸甜，但这本就不是她这样的家庭能够吃得起的，所以即使不那么好吃，她也没有说出口的权力。
高慧芬“嗯”了一声，继续清洗着水果，“这考得不是还行？怎么还要补习？”
“老师说以我现在的成绩可以冲一下更好的大学，所以想我再加把劲儿。”
高知晚的成绩向来不错，考个好的一本大学不成问题，老师也很心疼人才，觉得她如果能再努努力，或许还能去一个更好的高校。
“更好的大学？”高慧芬关掉水龙头，甩了甩手上的水，“就算去了更好的大学，出来后不还是要给别人打工吗？书念得再多又有什么用？”
高慧芬不在意她学习好坏，更不在意她的未来如何，只有一条：
——绝对不能盖过何曼茹的风头。
何曼茹配得上这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但高知晚不配。
窗台上的阳光有限，既然她当初选择把手里的那一盆花放在阳光最盛的位置，那被替换的一盆自然要给它腾位置，这样它才能肆意地舒展枝叶，盛放出更加漂亮的花。
所以，别说是更好的大学了，如果不是何彦恒和郑柔再三劝她，她还打算让高知晚毕业后直接去打工赚钱呢，这样自己还能多攒一点钱。
可高慧芬没有说自己的盘算，而是苦口婆心地劝她：“晚晚，咱就是普普通通的人，没有那考状元的命，老老实实地上学、工作、成家，对咱们来说就够了。”
“你不像曼茹，有这么好的家世，所以啊，趁早也别做什么梦了，早点认清现实，才能早点脚踏实地，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高知晚没说话，嘴里的那颗蓝莓早就被嚼碎了，但她还是继续着咀嚼的动作。
高知晚不想认命。
尽管高慧芬从小就不停地强调，说她比不上何曼茹，说她是很普通的孩子，但她还是希望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未来让自己和妈妈过上更好的日子。
她的心里是有一股往上冲的劲儿的，只是在不停地被高慧芬打击罢了。
被打击的次数多了，高知晚也会对自己产生怀疑，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差劲，才会被自己的妈妈不断否定。
一棵正在发育的小苗，即使它有冲破泥土的能力，但在面对持续的压力时，也会抬不起头来，而且在未来的某一天，说不定还会彻底折了腰……
晚上的饭桌上，何彦恒和郑柔热烈地为何曼茹庆祝着，哪怕还没有参加比赛，但能代表学校出席就已经是很大的荣誉了。
丰盛的饭菜、昂贵的礼物，还有父母的祝福，那一刻，何曼茹简直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远远地看着何曼茹眼睛里的光，高知晚心里真的好羡慕她。
“晚晚，听说你期末考进了年级前三十？”
睡觉前，高知晚刚从洗手间洗漱完出来，就碰到了郑柔。
她好像是特意来找自己的。
礼貌地向她问了声好后，高知晚“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郑柔拿出一张卡片递给她，温声道：“送给你。”
那是一张图书馆的高级会员卡，里面的五百块钱可以用来买书，也可以用这张卡来借书，是郑柔送她的礼物。
“不不不，何阿姨，我不能收。”高知晚推辞道。
郑柔只是笑笑，随后将那张卡放在了她的口袋里，“你从小就是个聪明的孩子，好好学习，以后一定会有出息的。一定要努力、要加油，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未来。”
她的话，不像是随便说说而已，而是真的相信自己可以做得更好。
“可是我妈她说……”
“不要在意别人说了什么，你要做你自己，也要相信自己。”说着，郑柔又伸手帮她理了理沾在脸颊上的头发。
从郑柔身上，高知晚再次感受到了那种从未体验过的爱。
和自己的母亲不同，郑柔从未说过她有什么不好，也没有因为自己是保姆的女儿有什么偏见，甚至还像对待何曼茹那样照顾自己。
从小到大，每每高知晚需要鼓励、需要安慰的时候，在高慧芬跟前得到的只有打压、贬低，反而郑柔会把那份属于母亲的疼爱交给她。
望着郑柔的眼睛，高知晚真的很羡慕何曼茹，羡慕她能有这么一个好妈
妈。
啊……要是她能是自己的妈妈，那该多好啊……

第110章 正文完扬沈家正统，传中医……
听完高慧芬的解释,何太太的脸色都变了。
重重地将手里那几份亲子鉴定的报告丢在地上，何太太的音调不由得提高了一个八度：“所以，你就为了让自己的女儿过得更好,为了让她摆脱‘野种’的名号，就要换掉我的女儿？”
“高慧芬,我和老何对你不好吗？就算你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我们有让你们活得艰难吗？！”
“二十七年，整整二十七年！如果你对我的女儿尽心尽意，我绝对不会说什么，但你扪心自问,你当过一天‘妈’吗？！”
何太太当然气愤高慧芬换了两个孩子，但更气的是,过去的这二十多年里，她一直苛待自己的孩子，一直让高知晚生活在自卑中。
她是在为孩子生气。
她可以理解，一个母亲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上更好的生活的想法,却不能理解在把女儿换到自己身边后,为什么要对她的孩子极尽苛待？
同为母亲,何太太不求她能做到一百分，但这一张不及格的试卷未免太离谱了！
扪心自问,自己对高慧芬不错，允许她和孩子跟她们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帮她解决了孩子的户口、上学的问题，甚至还给了她一笔钱养老……
她为什么就不能对自己的女儿,对高知晚好一点点呢？哪怕多疼她一点点都可以。
非要让高知晚变成一个有妈生、没妈疼的孩子吗？
一想起高知晚这些年受的苦，想到高慧芬明明知道真相，还故意伤害自己的女儿,何太太的心口就隐隐作痛。
她怎么都没想到，当初的一片好心，竟然会喂出一只没心肝的白眼狼，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受了二十多年的苦。
如果可以重来，如果可以回到当初在医院重逢的那个上午……
见何太太的脸色不好，高知晚连忙将她扶了出去，生怕接下来的对质会让她受到更严重的打击。
“曼，曼茹……”
等到何太太被扶出去后，高慧芬这才怯怯地叫了一声何曼茹的名字。
如今真相大白，高慧芬的心里很害怕，但同时，悬在心上的那颗巨石也终于落了下来，终于可以用母亲的身份去面对她。
何曼茹刚抬起的脚，立刻被她那一声干涸却温柔的声音拦住了。
何曼茹没办法离开，也没有办法直视她的脸，只能定定地站在那，等着她说出下一句话。
努力平静着情绪，保持着心率稳定，过了好一会，她才又小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何曼茹眉心微蹙，扭过头问她：“为什么？”
“妈不想让你被人指指点点，希望你能够有出息，妈没本事，没办法给你一个像样的家，只能，只能把你送去别人家……”高慧芬解释道。
停顿了几秒钟后，她又急忙补充道：“不过妈心里一直惦记着你，就算让你当了别人二十多年的女儿，妈也是陪着你长大的，陪你走上花路的。”
何曼茹以为她会说些什么忏悔的话，可事实证明，是自己高估了她。
高慧芬觉得自己错了，错在把自己亲生女儿送去了别人的家庭，错在没有以母亲的身份陪伴她长大，错在自己隐瞒了这个秘密二十多年。
但她觉得，自己的这些错误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她是把女儿送到了别人家，可如果不是自己交换了她们的人生，何曼茹不会过上小公主一般的生活，也不会拥有幸福的家庭，更不会实现她的梦想。
所以，高慧芬并不觉得自己犯了什么不能被饶恕的错。
话说回来，即使她一直没有表明自己母亲的身份，也没有减少对她的疼爱和照顾，从小到大，她都是给了自己最宝贵的爱。
就像何曼茹的每一次演出，她都会站在距离她最近的位置。即使身份是粉丝，但爱意和崇拜是来自于母亲。
看着她眼神里对母女重逢的渴望，何曼茹失望地摇摇头，“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错在哪了，你需要说对不起的人不是我，是晚晚！是妈妈的亲生女儿！”
何曼茹遗传了高慧芬的嗓子，继承了她的梦想，唯独没有继承她那颗自私的心。
何曼茹如今的人生，本该是属于高知晚的。
如果不是高慧芬当年的偷龙转凤，或许高知晚会成为一名画家、一名律师，总之绝对不可能为了每个月的一千多块，累死累活地在商场工作。
高慧芬应该对高知晚说对不起，是她毁了高知晚的一辈子。
是她害得高知晚没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害得高知晚只能考豫大，甚至还差点害得高知晚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男人……
一想到自己如今的光芒是从高知晚身上偷来的，何曼茹就觉得惭愧。
她妄想着高慧芬会认错，以为高慧芬会为自己的行为而忏悔，但是现在看来，是她太高估这个自称“母亲”的女人了。
她既然连换孩子这种犯罪的事都做得出来，又怎么会觉得自己错了呢？
想想她对待高知晚的态度，想想她打压高知晚的语气……何曼茹甚至觉得她有故意宣泄嫉妒的想法。
她羡慕何太太的家庭，羡慕她的生活，又不能表露出来，便把自己这些见不得光的情绪全部发泄在了何太太亲生女儿的身上。
自己这辈子比不过，就让自己的女儿压她的女儿一头。如果她的有这么阴暗的想法，那真是让人恶心！
高慧芬脸上的表情僵了僵，“我，我对她很好啊，我辛辛苦苦做工把她养大，送她上学，照顾她的吃喝拉撒，我……”
果然，她完全不知道错。
何曼茹不想再听她的这些借口了，于是捂着耳朵从病房中跑了出去。
走廊的长椅上，何太太和高知晚抱在一起痛哭，两人的手臂相互缠绕在一起，一颗颗掉落的眼泪是这些年的遗憾和苦难。
何太太很后悔，后悔自己没能一早地认出她来，分明高知晚的性格和自己这么像，平时的口味也一样，偏偏……
这种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却没能认出彼此的痛苦最是难以忍受，一想到自己曾经看到过很多次高慧芬打她手板、罚她站墙角，何太太的心就像是刀剜似的疼。
而高知晚的眼泪更多的则是高兴、庆幸。
她从小就很羡慕何曼茹，一直希望能像何曼茹那样感受到何太太的疼爱。
母慈女孝的画面，高知晚从前只在梦里见到过，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自己的梦竟然真的会变成现实。
晚是晚了点，但重要的是，她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看着她们拥抱在一起，何曼茹有些无所适从。
她不是何家的孩子，不过是高慧芬调换的假千金，看到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姐妹能回到母亲身边，何曼茹由衷地替她高兴，但自己却没办法替她庆祝。
因为她不属于何家，是她“偷”走了本该属于高知晚的一生，身为罪人的女儿，在她们跟前，何曼茹有的只是惭愧。
她应该走的，免得打扰她们母女重逢的喜悦。
“曼茹。”
意识到从病房里出来的何曼茹要离开，高知晚连忙叫住了她，“你要去哪？”
“我，呃，我……”何曼茹还没编好借口。
擦去脸上的泪水，何太太也转过身叫她过来：“来，过来坐。”
何曼茹的举止有些局促，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这么紧张过，因为有父母的疼爱，她也可以无所忌惮，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但现在……
坐在何太太的身边时，何太太拉住了她的手，将高知晚和自己的手叠放在一起。
何太太看出了何曼茹心里在想什么，于是温声地对她说：“曼茹，不管怎么样，你永远都是妈妈的孩子，是妈妈最疼爱的女儿。”
毕竟是自己从小疼爱到大的女儿，即使不是亲生，但对她的爱是真的。
亲生女儿回来了她当然高兴，却也不想失去另一个亲自照顾长大的女儿。
“妈……”
何太太的一句话，让何曼茹的眼睛一下子就湿了。
三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尽管她们的心都被丑陋的真相刺痛了，可相拥在一起的暖意却在让心头的伤口逐渐愈合。
所以，在疼痛过后，何太太其实更多的还是高兴。
高兴老天爷告诉了她真相，高兴从今天开始，她又多了一个体贴的女儿。
擦了擦脸上的泪，高知晚隐隐听到了从病房里传出来的哭泣声。
同样是哭泣，她们母女三人是高兴、是欢喜，而一墙之隔的里面，高慧芬却是痛苦、是悲伤。
回想起过去二十年高慧芬那所谓的“母爱”，高知晚向何太太问道：“妈，那以后，我们应该怎么办？”
说完，另一侧的何曼茹也抬头看向了她。
“交给我，你们就不用管了，”何太太将她的两个女儿抱得更紧了，“从今以后，没有人能再把我们母女三个分开了！”
何太太将高慧芬告上了法庭。
看在她没有酿成大错的份儿上，何太太付了她在医院的治疗费，并且允许她在医院多休养一个月的时间，这
是她最后的仁慈，也是暴风雨来临前最后的平静。
她让高知晚，哦不，是让何知晚受了太多的苦，不仅失去了原本属于她的人生，还让她失去了叫一声爸爸，被爸爸疼爱的权力。
所以，何太太不会放过她。
治好她的伤，保下她的命，是为了让她能够长久地接受惩罚。
将两个孩子交换，这句话听起来只有轻飘飘的几个字，却犯了拐卖罪，至少要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再加上何知晚从一出生就被拐走，更是罪加一等，量刑直接是十年起步。
何太太也没有手下留情，请了最好的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同时又在背后使了不少功夫，最终让高慧芬得到了十五年的有期徒刑，三年的缓刑。
上次遭遇了车祸后，尽管她保住了一条命，但右腿落得个残疾，身体情况也不太好，怕是要在监狱里度过自己痛苦的余生了。
“太太，太太……可以让我再见见曼茹吗？”
高慧芬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但为了能再见亲生女儿一面，她还是颤巍巍地跪在地上，哑着声音向何太太请求道。
在开庭时，何太太没有让何曼茹跟何知晚出席。
她们还太小，身为母亲，她有责任保护她们，免于她们面对这样难堪的场合。
认识了二十多年，何太太过于了解高慧芬了。
她知道，为了达到目的，高慧芬一定会在孩子的面再次使出“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样的手段，逼迫孩子们心软。
何曼茹跟何知晚都是好孩子，一定没办法应对这样的情况，所以她索性不让她们来，彻底杜绝让高慧芬演戏的机会。
停下脚步，在听到身后传来下跪的一声“咚”时，何太太没有说话，而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高慧芬，直到现在，你想的都是你的女儿。你有知晚有过半点歉意吗？即使你没疼爱过她，但好歹也养了她二十多年，难道她就不是你的女儿吗？”
高慧芬嘴巴张了张想要解释，可喉咙里却发不出一个音。
她这一辈子，心里都只装着何曼茹一个人。
何曼茹不止是她的女儿，同样承载着她年轻时没能实现的理想，所以哪怕高知晚再听话孝顺，高慧芬也不曾真的把她当成女儿。
在她眼里，高知晚更像是台阶，只有踩在她身上，才能离自己的女儿更近一些。
殊不知，她这份畸形的付出也会让她失去被爱的能力。
知道真相的高知晚会恨她，了解她人品的何曼茹，同样难以接受自己有这样一个……妈妈。
今天的判决结果让何太太很满意，所以她不想掉眼泪。努力把眼泪收回去后，她依旧背对着高慧芬，冷冷地道：“曼茹现在和晚晚住在一起，你想见她，就去她的公寓门口跪，看她愿不愿意见你吧。”
坠入深渊的高慧芬好像看到了一丝希望的光，“真，真的吗？”
“当然。”
*
“……是假的。”吃着手里的苹果，姚恒语气轻飘飘地说道，“何阿姨可没那么心软，纯粹是想在她入狱前再给她一个打击罢了。”
整整二十七年，即使法院做出了判决，对高慧芬做出了惩罚，郑柔也没办法原谅她。
高慧芬本就一无所有，再多的物质惩罚在郑柔看来都太轻了，就该给她心灵上沉痛的一击，让她后半辈子都怀揣着悔恨、痛苦才行。
郑柔允许高慧芬去找何曼茹，但正如她说的那样，只允许她跪着求见，由好几名保镖跟着，一旦她想使出耍赖的招数就立刻拉她走。
拖着还没痊愈的身体，高慧芬在门外跪了整整三天。
为了能够让里面的人开门，她哭过、喊过、诉说过自己的逼不得已、无可奈何……好几次，她都听见房间里的人走到门口了，可就在她满怀希望何曼茹能打开门时，脚步声却又走开了。
三天后，她的身体实在是支持不住，被再次送去了医院，等到她从医院恢复后也没有机会再次上门找何曼茹，而是被直接送去了看守所。
沈妙听得入迷，为了让姚恒讲得快一点，赶紧把剥好的橘子递给了他：“说呀说呀，然后呢？曼茹当时为什么没开门？后来她们见到了吗？”
“肯定没有啊，”吃一瓣酸甜的橘子，姚恒不急不缓地说，“我当时陪着曼茹去外地演出了，晚晚也出了国，她们根本就没在公寓，里面是何阿姨安排的一个保姆。”
真相如同决堤的洪水，冲向了原本平静的生活，但身为母亲的郑柔却能够力挽狂澜，尽可能把对女儿们的影响下降到最低。
何曼茹的事业蒸蒸日上，接到的工作越来越多，为了能够让她调整状态，姚恒在郑柔的授意下，接受了许多外地的工作，这样她就能够通过远离的方式来淡忘真相带来的伤害。
而何知晚，因为高慧芬耽误了她很多学习的机会，所以和郑柔商量一番后，决定出国深造，继续学习提高自己。
因此，当高慧芬泪眼婆娑地在门外跪着认错的时候，何曼茹跟何知晚都不在家。她不仅在入狱前没能见到亲生女儿最后一面，以后也将怀着这遗憾继续地在监狱里忏悔。
“别聊了，快点收拾收拾出来，马上准备开业啦。”
外面，沈山生一边找着用来剪彩的剪刀，一边催促着坐在里屋闲聊的沈妙。
“哎，来了来了。”
沈妙把桌子上的果皮都清理干净，整理着衣服上的褶皱，回了一声道。
今天是沈氏医馆开业的日子。
忙活了好几个月，终于赶在千禧年的新年之前开业了。
外面来了有不少人，都是各个村子里同沈家认识的老友。
尽管清河村拆迁了，几个村子的村民都搬到了市里的不同地方，但听说今天沈家医馆要开业，都纷纷带着鲜花和礼品赶来道贺。
曾经那个在村子里的破烂小医堂，如今已经是正规的中医馆了，冲着沈家的名号，想来这里以后一定会成为最受病人欢迎的门诊。
来道贺的不止有各个村子的村民，还有代表警局送来红旗的骆嘉麟：
——扬沈家正统，传中医精髓。
沈妙虽然没有入职警局的医务室，但是前段时间和最近的黄河分局达成了合作关系，这样有什么医患，便可以第一时间送来诊断。
陪着沈山生一起接待了不少道贺的人，沈妙的脸都快笑僵了。
距离开业的时间还有最后半个小时，沈妙下意识看了眼客人们的方向，却发现刚才还在和长辈们闲聊的沈万山不见了。
从外面找到里屋，沈万山正在给药王菩萨点香，同时嘴里念念有词地说着什么。
“爷，
马上要开业剪彩了，该准备准备了。”
将三根香插在香炉上，沈万山淡声道：“今天的剪彩你来吧。”
“我？别吧，咋轮也轮不到我头上啊。”沈妙拒绝道。
剪彩可是大事，肯定应该由沈万山主持，要是他觉得累，那也该让父亲沈山生代劳，怎么都轮不到她这么一个小辈的头上。
从蒲垫上站起来，沈万山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我的年龄大了，你是咱沈家唯一的传人，以后也该担起咱们家的招牌了。”
沈妙能考下证书又能开起医馆，沈万山很欣慰。
新的医馆意味着新的开始，自然应该由她这位“沈家的接班人”来剪彩。
说着，沈万山又点燃了三支香，让沈妙也给药王菩萨磕了三个头，同时把从小用来管教她的那一柄戒尺当着菩萨的面折断了。
看着折断的戒尺，沈妙跟着松了一口气，随后试探地问：“那以后在医馆，是不是就我说了算了？”
沈万山一下子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虽然没了戒尺，但却伸手在她的脑门上弹了个脑瓜崩，“好好给人看病，要是没事儿还打听点有的没的，那我还是得教训你。咱当大夫的讲究的是啥？助人为乐，不是东捱西问。”
沈妙撇撇嘴，刚有点冒头的美梦，瞬间就被掐灭了。
当大夫是要助人为乐没错，但仔细想想，助人和为乐，其实也是并不冲突的两件事啊。
既能解决病人的病痛，又能听一些有趣的八卦，这不是双赢嘛~
这时候，沈万山又幽幽地说：“咳咳，当然了，听可以，只要别乱传就行。”
沈万山之前是不喜欢沈妙乱打听八卦的，但现在……
听他这么一说，刚飘过一片乌云的沈妙立刻又阴转晴了，“好！不传不传，绝对不传！”
上午十点，沈氏医馆的剪彩仪式正式开始。
站在一行人的中间，当沈妙用手中的剪刀把红绳剪断时，周围同时响起了鞭炮和礼花的声音。
抬头看向沈氏医馆的招牌，沈妙并没有觉得肩上有什么压力，反而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都说医生的职业生涯是枯燥的，但回想起自己的这一路，她也感受到了很多的快乐。她喜欢给人治病看病，更喜欢听一些有趣的家常八卦。
所以既然有了新的开始，那以后，她也一定会更加地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助人为乐”的优秀医生！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