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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快穿）
作者：打字机N号
内容简介
 不做别人生命里的配角，只做自己人生的主角。 她不知道自己是谁，从哪里来，只是冥冥之中听到有人在呼唤阿芜，这似乎是她的名字。 这是一个女人在无数个世界里经历悲欢，寻找回人的情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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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傻女1
“听说了吗？刁大妹要替她家老大说亲了，看中的还是江家那个小傻子。”
此时正值年关，地里的农活少，忙碌了一年的农户难得空闲能够在这寒冬腊月里聚在一块唠嗑八卦。
“啥？江家那个小傻子不是已经定过亲吗，和她定亲的还是林家那位小童生，刁家的条件虽然不错吧，可也只是屠户人家，老大还不是刁大妹的亲儿子，江家是有多想不开才会将小傻子说给她家老大呢？”
这个话题一出，很快就有婆子接过了话茬，场面一下子变得极其热闹。
他们口中的江家、林家、刁家也算是坪乡村比较有头有脸的人家，尤其是江家和刁家，围绕在这两家人身上的话题更是几天几夜也说不完，是一些碎嘴婆子平日里最爱背后说道的人家，今天这件事一下子将这三家人全都牵扯到了一块，可不就炸锅了。
现在是建成十七年，在位的建成帝是个明君，加上这些年风调雨顺，晋朝境内也没有天灾发生，普通百姓生活即便不富足，也是衣食无忧的。
坪乡村绝大多数农户都没有自己的田产，需要向地主租赁田地，建成帝对于田地的租赁赋税有严苛的规定，不论是乡绅地主，还是官吏侯爵，都不允许收纳超过当年收成十分之四的租子，坪乡村位于产粮大省，土地肥沃，每年的亩产量都比其他府州高出一截，即便是租赁地主家的田地，那些租户靠着那十分之六的出息也能过的十分宽裕。
在坪乡村，几乎看不到泥坯茅草搭建的房屋，除非是极其懒惰的人家，要不然，靠着几辈人的积攒也都建起了青砖小瓦房，或许是物质生活充裕，坪乡村的人也十分重视儿孙的教育，村里就有书塾，村里不少男童都在书塾里接受启蒙教育。
而刚刚被提到一嘴的江家小傻子，正是书塾里的教书先生的独生女儿。
江家在坪乡一带也算是大户，家族最鼎盛的时候，拥有近两百亩田产，坪乡村有不少农户都靠租赁江家的田地维生，只是江家子嗣不丰，几乎代代单传，到了这一代，更是只有一个女儿，名叫江妩，还是一个智商等同于五岁孩童的小傻子。
江家现在的当家人是江妩的父亲江保宗，年轻时娶了娘家表妹，夫妻俩浓情蜜意，红袖添香，很是恩爱，江保宗考中秀才那年，表妹被诊断怀孕，更是让江保宗意气风发，志得意满。
或许是年轻不懂的收敛，江保宗的得意刺伤了一些心胸狭窄的同窗，对好友没有防备的江保宗在一次聚会醒来后发现自己睡在了朋友一个远方表妹的床上，江保宗在科举上确实有点天赋，可本性却是有些天真单纯的，家里的表妹怀有身孕经不起刺激，自己毁了好友表妹的清白也该担负起责任，于是在那人的怂恿下，江保宗选择当鹌鹑，将那个女人偷偷摸摸养在外面，每个月给点银子，负担起对方的生活开销，却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
使计的人存心想要陷害他，又怎会让他粉饰太平，在江保宗妻子怀孕不足八月的时候，那个女人就挺着肚子找上门去，心爱的表哥背着自己偷养外室，对方还挺着和她相差无几的肚子上门示威，那个心思敏感的女人当即承受不住，艰难生下女儿后血崩而亡。
江保宗的舅舅得知消息，当天就带着家里的男丁闹上门来，一群人抢走了女儿的遗体，并且逼着江保宗写了和离书，从此两家恩断义绝。
江保宗的寡母因为这件事没了娘家，想着无辜惨死的侄女，因为早产瘦弱如同猫儿一样的孙女，还有经此一事后颓废的儿子，勉强支撑了小半年的时间，最终还是因病离世。
寡母的离世刺激到了颓废的江保宗，面对垮掉大半的家庭，病弱的女儿，他终于不再终日沉湎酒精，磕磕绊绊学着照顾女儿，将对亡妻的亏欠全都灌注在独女江妩的身上。
因为是早产儿，小时候的江妩十天里有八九天都是病着的，好几次一脚踏进阎王殿，命都是靠人参肉桂等名贵药材拽回来的。江保宗对这个女儿再舍得不过了，为了给女儿看病，家里那两百亩良田在这些年陆陆续续都卖光了，现在手里头就剩下三十多亩地。
靠这些钱堆着，江妩早产带来的胎病倒是养得七七八八了，可因为难产长时间窒息导致的傻病却是再多钱都治不好的。
因为女儿的傻病，江保宗也彻底放弃了科考，凭借秀才功名在村里的书塾当起了先生，十多年了也不肯再娶，生个儿子继承香火，村里人没少私底下嘀咕，恐怕等江保宗死后，这一片，就再也没有人能想起曾经殷实富足的江家了。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当年江秀才和林家早死的当家人关系要好，两家的娘子又是前后脚怀孕，当时就有过风声，说是两家说好了，如果生的都是儿子或都是女儿，就认干亲，如果生的是一儿一女，那就定娃娃亲，要不是因为这一茬，江保宗这些年也不会那么照顾徐寡妇和她那个儿子，这会儿刁家上门说亲，把林家放哪儿呢？”
说到江家就不得不提林家，当年林家的当家人和江保宗是同届的秀才公，也是被村里寄予厚望的青年才俊，只是两人的运气同样不好，江保宗因为被算计，失了求功名利禄的心，而林家那个当家人纯粹是因为身体不好，刚考中秀才没多久，就因为一场风寒，抛下妻子和遗腹子一命呜呼了。
林家的家境可比不得江家家产殷实，即便江保宗这些年为了给女儿看病败了不少家产，依旧还有几十亩地傍身，当年林家为了供林秀才念书卖了不少田产，好不容易苦尽甘来了，当家的男人又撒手人寰，要不是江保宗看在旧时情份以及儿女亲事的份上时常帮衬，林家那个小儿子哪有机会念书，还成为坪乡村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童生呢。
这些年林家也默默接受着江家的帮衬，村里人看在眼里，早就认定了江林两家的亲事。
一些人家替林家那小童生可惜，毕竟对方年纪轻轻就有了功名，据说这一次院试很有可能取得秀才功名，届时就是坪乡村最年轻的秀才公了，可比当年的江保宗还要出色多了，这样一个人物，却要因为父母的一句玩笑话娶一个傻子为妻，可不就是委屈的。
当然也有一部分人不那么想，林平春能念书全靠江家的扶持，林家早在林秀才死的时候就败落了，要不是江家，现在哪里还有什么天资卓绝，文曲星降世的林童生，眼瞅着江家那女儿快到说亲的年龄了，林家那边一直也没什么动静，难道是想等林平春考中秀才，有了自立的本事，再将江家甩开，这个拖着赖着的行为，未免有些不厚道。
但不管怎么说，不论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的江家，还是前途可期的林家，都不是普通的乡下农户可以轻易得罪的，所以一直以来对于江林两家的亲事村里人也就是私底下嘀咕，从来没有人敢当着江家人或是林家人的面提到这桩事。
现在也是因为刁家掺合到了这件事里头，村里人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所以才旧事重提。
“我看林家就是白眼狼，江家阿芜傻虽傻，模样却是一等一的好，要不是因为这傻病，以江家的家底未必看得上林家，这些年林家那对母子倒是厚着脸皮接受了江秀才的帮衬，他们心里难道不清楚江家帮他们的原因吗，还不是揣着精明装糊涂，我看啊，林家巴不得江家答应刁大妹的求亲呢。”
说话的这个农妇显然看不上备受褒扬的林家母子，对江家那个小傻子颇有几分怜惜。
“谁说不是呢，阿芜那丫头多乖啊，说她傻吧，从来也没干过惹人厌的事，每天乖乖抱着她的小娃娃静静坐着，冲你笑的时候，心都能被她看化了。”
对于江家那个小姑娘，村里还是同情怜惜的人居多数，只是她那傻病确实是个大问题，乡下人娶媳妇不就是为了干活生娃娃吗，让她干活肯定是不成的，而她那傻病，谁知道会不会遗传给她的孩子呢。
“对了，刁大妹怎么会突然替她家老大说亲，说亲的对象还是江芜？”
刁大妹也是村里的一个人物，她家祖传杀猪礅猪的本事，刁家的人不论男女一个个虎背熊腰，体格异于常人，在刁大妹这一辈就只有她一个女儿，因为长得丑，没人愿意入赘，也不知道刁老头从哪里买来一个清瘦的男人，绑着和刁大妹成了好事。
当年这也是村里的热谈，大伙儿都赌那个男人啥时候会被刁家大妹的粗鲁丑陋吓跑，谁知道那个男人在刁家一待就是十几年，除了一开始夫妻俩还会拌拌嘴，之后就如同正常夫妻一样生活下去，几年后还生了一个儿子，看来是不会跑了。
他们口中刁家的大小子并不是刁大妹的孩子，而是刁大妹的男人霍安从外面抱回来的，说是霍安妹妹的孩子，霍安的外甥，村里人对那个男孩的来历颇有些嘀咕，但刁大妹认下了这个外甥，还送那个孩子去念书，碍于刁家人的威名，平日里也没人敢欺负那个阴郁不爱说话的小子。
不过将心比心，在村里人看来，刁大妹一定是不喜欢她家那个大小子的，谁愿意家里多养一个外人呢，她愿意供那小子念书，恐怕是为了哄她家那个模样好的男人罢了。
最好的证明就是霍凛冬那小子明明比他表弟大四岁，身量却还比对方小了一个半头，刁家可不缺肉，可见平日里刁大妹对那个孩子照顾也不尽心。
现在一听刁大妹要为她家大小子求娶江家小傻子，更加验证了村里人心中的猜测。
如果真心喜欢她男人带来的那个孩子，何必给他娶一个傻子呢，怕是心里看不惯他，又想要借此谋求江家的绝户财吧？
没想到刁大妹平日里表现的爽朗豪迈，其实和某些女人一样，都是小肚鸡肠的。
闲聊的这些人对视一眼，自觉看透了这件事的本质，再一次同情了刁家那个小子，和很有可能被利用的江家闺女。
刁.心狠手辣.小肚鸡肠.大妹可不知道自己在村里人眼中是这样的形象，此刻她正坐在江家的堂屋，有些尴尬得看着面色不悦的江保宗。

第2章 傻女2
江家的祖宅不大，因为江家世代人丁稀薄，但作为祖宅，在江家最鼎盛的那几代，也是经过精心修缮的，房梁房柱用的都是上好的楠木料，家具摆件也都是红酸枝木，其中还有几件黄花梨的，这在乡下是十分少见的。
刁大妹时常给酒馆饭庄以及当地的大户人家供肉，也是见过好东西的，因此在踏进江家正屋后，就有些拘谨了。
“你说你要为凌冬求娶我的女儿？”
江保宗是个极其斯文的男人，即便这些年因为家庭的变故，因为女儿的身体时常操心，眉头横生不少纹理，依旧不能掩盖他出色的外表以及卓然的气质。
女儿是江保宗的逆鳞，但凡是牵涉到关于女儿的事，他都很难保持冷静。
此刻江保宗紧簇眉头，他实在不明白刁大妹为霍凛冬求娶他家闺女的原因。
“是的。”
那个坐在媒婆身边的粗壮女人开口。
她的体格很高很壮，常年风里雨里，皮肤也没有一般女人的白皙细腻，刁大妹的模样真的说不上好看，细长眼，鼻梁有些塌，嘴唇又过于丰厚，脸颊两侧还有不少雀斑，衬托站在她身侧的霍安更加斯文俊秀。
刁大妹深吸一口气，重重点了点头。
她家的情况和别人家不一样，因为刁家只有她一个女儿的原因，当年立了女户，名义上刁大妹才是一家之主，因此今日上门提亲，即便霍安也一块上门了，开口商谈的依旧是刁大妹。
“咱们是一个村子的，我刁大妹的为人江夫子你也清楚，如果阿芜嫁到我们刁家，我保证她不受一点委屈，把她当作自己的亲生闺女。”
深怕江保宗不同意，刁大妹急切地证明自己的真心。
刁大妹的人品江保宗还是信得过的，虽说村里的碎嘴婆子时常揣测她对外甥霍凛冬的真心，可江保宗是霍凛冬的先生，自己的学生在家里过的好坏，他还是能够察觉到的，那霍凛冬虽然长得瘦弱了一些，却不像是在家受委屈的人。
“我们家虽然是屠户，门第上和阿芜不够般配，但是我和霍安早就想好了，会一直供凛冬念书，他那身体也不适合干重活，要是他不会念书，我们也会想办法送他去酒馆饭庄当账房先生，将来也会为他置办家业，绝对不会亏待阿芜的。”
刁家的家底也是很厚的，这归根结底于刁家祖传的礅猪手艺，所谓礅猪就是猪的阉割术，帮公猪摘除睾丸，帮母猪摘除卵巢，阉割过的猪没有异味，体重增长的也会比没有阉割过的猪来的更快。
这项手艺不是人人都会的，也不是所有掌握这门手艺的人都像刁家人那样精通此道，因此附近十里八乡的人只要养猪，且是养肉猪而不是种猪，都会请刁大妹上门帮忙，这样阉一头猪，刁大妹可以得到十五文到二十文左右的报酬，加上平日里杀猪卖猪肉的营收，刁家几代攒下来的家底未必比江家薄弱。
因此刁大妹很有底气地承诺自己会帮霍凛冬置办家业，由此可见她是真心将丈夫的那个外甥当自己的亲儿子养的。
“并非我信不过你，也并非我不喜欢凛冬那孩子，只是我家阿芜情况特殊，你们应该听说过，阿芜是有娃娃亲的。”
江保宗看自家闺女自然是怎么看怎么好，可他心里清楚，在别人的看中，阿芜并不是完美的媳妇人选，他家又乖又漂亮的女儿，在那些人的眼里，或许还比不上贫穷人家，模样普通却身体强健的姑娘。
刁大妹的上门让他意外，霍凛冬是他的学生，这一届科举对方也是要参加的，江保宗摸过底，除了有希望考中秀才的林平春，就属霍凛冬的天资最高，而且江保宗有预感，对方或许还藏了拙，并没有完全表现出他的才华能力。
这样一个人，往日又与江家没有什么来往恩情，为什么忽然要求娶他家姑娘呢？
江保宗想不通，不过他也没有多想，他早就认定了林平春是自己的女婿。
“阿芜今年已经十四了，村里的姑娘，十二三岁就已经定亲，江家和林家的娃娃亲传了那么多年，也不见徐林氏请媒人上门交换庚贴，说句可能不恰当的话，林家对这门亲事真的是心甘情愿的吗？”
刁大妹看不惯林家那个寡妇，坪乡村的村户还算富裕，普通人家十天半个月就会去她的猪肉档买肉吃，但也不会去的太勤快。
林家那个徐寡妇是例外，明明是寡妇，家里也只有三亩薄田出租，却隔三差五去她那里买肉，买的还都是最贵的五花肉，说是要给她家那个读书的儿子补身体。
林家的条件摆在那里，徐寡妇能这样大手大脚养孩子，靠的还不是江家的帮衬。
刁大妹觉得，做人还是得讲良心，林家如果不愿意曾经戏口定下的娃娃亲，就不该理所当然接受江家的帮扶，但凡真正感恩，早在江妩十一二岁的时候就该请媒人上门，正式认下这门亲事，不让这桩娃娃亲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谈。
归根结底还是林家一边不舍得放弃江家的资助，一边又不想要江妩这个儿媳妇罢了，这样的人品，她刁大妹是绝对看不上的。
她为外甥霍凛冬求娶江家阿芜也是有私心的，但谁能没有私心呢，可刁大妹能保证将来将江妩当作亲生女儿对待，即便霍凛冬将来不喜欢这个妻子，也保证她衣食无忧，过着如未出阁时候那样恣意自在的生活。
想到这儿，刁大妹的表情又镇定了许多，比起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林家，她自认自家才是江保宗最好的选择。
“林家……自然是真心的……”
这话说的，江保宗自己也觉得心虚。
男女有别，他和徐寡妇的相处并不多，两人之间的来往仅限于他每个月让家里婆子送过去的补贴，林家这么多年没有上门确定亲事，他也明白，或许徐寡妇不是那么心甘情愿的，恐怕随着林平春考上秀才，考上举人，徐寡妇会更加的不甘心。
但江保宗赌的是林平春的人品，这个他亲自教养的孩子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所以他加倍厚待他们母子，就是希望将来林平春看在往日恩情上，即便飞黄腾达了，也不要辜负他的女儿。
“江夫子，我也实话实说了吧，我们家凛冬身子骨并不好，不久前我们遇到了玉佛寺的圆明大师，圆明大师说了，只有娶了特定命格的姑娘，才能保佑凛冬否极泰来，而阿芜的命格，正是圆明大师口中的特定命格。”
玉佛寺在当地十分有名，远游归来的圆明大师更是得道高僧，备受尊崇。
刁大妹原本是不信这些的，谁知道圆明大师居然说中了外甥的身世来历，对方的这番话她就不得不信了。
她那外甥身世坎坷，小时候吃了不少苦头，这些年即便他们用心照顾，也不如一般孩童天真活泼，那孩子的心里总是藏着很多事，刁大妹真担心他应了大师的那句话，慧极必伤。
大师说了，外甥一生中会有三次大劫，前两次大劫虽然度过了，却也导致了他身体破败，常年生病，最后一场大劫是死劫，要是度不过，他可能活不过二十岁。
江妩的命格是外甥的福星，那一线生机就在江妩的身上，这也是刁大妹为外甥求娶江妩的原因。
“因着圆明大师的话，我们也绝对不会亏待阿芜的，谁敢欺负阿芜，先看看我的砍猪刀同不同意。”
刁大妹就差诅咒发誓了，她的真心，江保宗确实也看在眼里。
“这件事我还得想想。”
关于女儿的终身大事，江保宗怎么会草率决定呢，更何况刚刚刁大妹的那番话挑破了他一直以来回避的问题，现在他更想知道林家的态度。
女儿已经不小了，如果林家不是心甘情愿娶她，江保宗还能选择方家、徐家……
阿芜是他最疼爱的女儿，他总要替她思考周全。
刁大妹知道，今天是不可能得到结果的，但她对自己有信心，时间一长，江家一定会看到他们的诚意。
在刁家人离开后，江保宗叫来了家里干活的婆子：“阿芜还在午睡吗？”
提到女儿，江保宗的表情柔和了许多。
“刚刚苗家的三娘子和阿芜一块出门了，估计去玩去了吧？”
婆子口中的苗三娘就住在江家隔壁，今年才七岁，和十四岁的江妩玩的不错，虽然这不错很大程度都是因为江保宗为女儿准备的点心果脯。
江保宗也希望女儿能够有些朋友，从不阻拦女儿和村里那些小姑娘一同玩耍，加上苗家的人也是知根知底的，因此听到婆子的话后也没有多想，转而处理更要紧的事。
——
江妩坐在河边，手里拿着两块果脯。
出门的时候，丁婆婆往她的荷包里装了满满当当的零嘴，只是刚到了河边，就被苗三娘拿光了，对方还有点良心，给她留了两块，然后将其余零嘴分给了在场的那些同伴，一群人抛下江妩去找其他乐子去了，留她一人坐在河边。
他们也不担心江妩出事，因为他们知道江妩虽然是大人口中的小傻子，却很乖很听话，只要和她说好了，让她待着不动，她就能够乖乖在河边坐一下午，等到他们玩痛快了，再来河边带她回家，在大方的江伯伯眼中，就是他们陪小傻子玩了一天，到时候又能得到好多好吃的。
江妩的视线看着清澈湖底的小鱼，思绪却是放空的。
所有人都叫她江妩，可她记得自己并不叫这个名字，她似乎记得有人叫她阿芜，可到底是谁在叫她，她却又不记得了。
可能是因为她笨吧，背着爹爹，大家都叫她小傻子，江妩思考问题总是很慢，就好比她到底是江妩还是阿芜，她思考了半个月，却还没有想明白。
霍凛冬走到河边的时候，就看到一个梳着双髻，玉雪可爱的小姑娘坐在平滑的大石头上，左手拿着一块黄桃果铺，右手拿着一块山楂块，圆溜溜地眼睛随着河塘里的游鱼移动，又萌又呆的模样。
这就是圆明大师口中自己命定的媳妇？
霍凛冬的心情有些恶劣，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让他回想起来都觉得无比丢脸幼稚的事。
他抢走了小姑娘手里那块山楂蜜饯，在小姑娘缓缓转过头来后，当着她的面，将山楂放到嘴中，大口大口咀嚼起来。
酸，这是霍凛冬的第一反应，也不知道眼前这小丫头是怎么将这么酸的果脯当零嘴吃的。
江妩虽然不明白自己是谁，可她却很喜欢这具身体的爹爹每日为她准备的零嘴，只可惜，她能吃到的并不多，因此每天江妩都会十分珍惜苗三娘留给她的两片果脯，小口小口地吃掉它们。
现在右手空了，江妩呆呆地看着右手，迟钝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
“你就是江家阿芜吗？”
看小丫头没有反应，霍凛冬的心情畅快不少，只要她一直都这样乖，让她做自己的小媳妇也没什么不好。
河边的风有些大，江妩头顶绑着圆髻的丝绦随风飞舞，时不时从她白嫩的脸颊划过，霍凛冬看的手痒痒，伸手想要帮她固定一下那不听话的丝绦。
这会儿江妩迟钝的神经才反应过来自己心爱的山楂被抢的事实，名为难过的奇怪情绪涌上心头，江妩的眼睛瞪的大大的，眼眶慢慢泛红，有了些许氤氲的潮气。
霍凛冬不知道她的真实想法，看着脸颊鼻尖泛着粉色的女孩，只有两个念头。
他将飞舞的丝绦夹到女孩耳后的动作好像有些孟浪！
原来小傻子，也是会害羞的吗？

第3章 傻女3
霍凛冬知道自己和普通人是不一样的，他有病，这种病，不仅仅局限于他的身体。
小时候，霍凛冬很喜欢他娘给他做的布老虎，睡觉的时候也得抱着枕着，有一次，和他只差了三个月的嫡弟看中了他的布老虎，不顾他的阻拦让下人抢了去，后来那个布老虎又被嫡母送回来了，还送了不少赔罪的礼物，为此嫡母还被老夫人夸赞贤惠淑德。
霍凛冬的丫鬟将布老虎清洗干净，将争执之中被扯坏的线口重新缝补，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开心，因为布老虎回来了，唯独霍凛冬心里知道，因为它曾经被弟弟抢走过，所以那个布老虎，也不再是他的布老虎了。
他不喜欢别人碰他的东西，只要是被别人碰过的，不论再珍贵，他也不会再喜欢了。
霍凛冬知道，这也是一种病，比他残破的身体更严重的病。
舅母说，要为他选江家的女儿为妻，霍凛冬知道江家的姑娘是个傻子，不过舅舅舅母于他有恩，既然是舅母选定的，娶就娶了，对方是疯子还是傻子都无所谓。
现在，霍凛冬的想法变了。
妻子是个小傻子没有什么不好的，她的心性就和儿童一样，不会有什么复杂的心思，她就像是一张白纸，等他成了她的夫婿，未来这张白纸会写上什么字，画上什么样的图案，都是由他掌控的。
霍凛冬将嘴里酸涩的山楂咽下，看着江妩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件有趣的玩具一般。
——
“夫子。”
再过几个月就是三年两度的院试，为这次科举，林平春潜心苦读三年，对于秀才的功名势在必得，从临近年关开始，林平春就不再去私塾念书，而是在家专心备考，偶尔有不解的问题，才会来村里的书塾找江保宗请教。
今天和往日不同，是江保宗托人传口信找林平春过来，林平春也没多想，只当是江伯父在外淘了什么好书，送手抄本给他。
村里的书塾不大，拢共两间房，一间是教舍，村里所有念书的孩子都在这间教室上课，另外一间房间不大，是让江保宗歇息用的，摆着一张小床，还有桌椅和一个简陋的书柜。
这会儿江保宗就坐在桌案前，看着进门的林平春沉思不语，眼神在他脸上打量，这样与往日不同的态度让林平春有些尴尬，心里思忖自己是否做了什么事，惹恼了老师。
因为江保宗这些年的帮衬，林家母子吃喝不愁，今天林平春穿着一身干净的棉袄，应该是新裁的棉布，藏青色，让眼前这个不足十五岁的少年多了几分成熟稳重。
林平春的五官十分端正，又因常年呆在房内读书的缘故，皮肤白皙，是个清俊端方的少年郎，一身的书卷气更是为他的长相增添了两分。
“平春，近日温习可有不懂之处？”
沉默了半盏茶的时间，江保宗终于开口了。
“你的火候已到，这次院试十拿九稳，都说男子先立业后成家，你的年龄也不小了。”
不等林平春开口，江保宗接着往下说。
他知道林平春聪颖，应该能够听出他的未尽之意。
江保宗并不是非林平春不可的，与其强压着林家娶他女儿，在他走后虐待忽视他的宝贝女儿，倒不如及时止损，反正当年的娃娃亲只是两家人的笑谈，也没有交换过信物。
至于这些年他资助林家的钱财，江保宗也并不在意，林平春的老娘眼皮子浅，或许会装聋作哑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林平春还是要脸面的，尤其他还是读书人，只要他不想这件事成为以后政敌攻讦他人品的把柄，日后一定会将他资助他的银钱归还。
只是江保宗的心里还是有点可惜，毕竟眼前这个少年是他当作女婿真心教导了十多年的，而且没了林平春，他又要去哪里找一个好儿郎，将女儿的下半生托付出去呢？
江保宗的脑海里开始浮现他所接触过的，和女儿年龄恰当的少年的脸，然后一个个排除。
“儿女大事，学生还得回家禀明母亲，让母亲做主，夫子放心，我不会辜负阿芜的。”
林平春听江伯父隐晦提及他的婚事，就意识到他娘拖太久了，已经久到江伯父等不及了。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江妩会是他未来的娘子，他也很喜欢那个乖巧漂亮的小妹妹，只是人心都是善变的，一开始的时候，他娘也很喜欢江妩，即便他娘知道江妩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只是那时候林家山穷水尽，要不是江家帮衬，他和他娘孤儿寡母守着三亩地，恐怕早就饿死了，江家是林家背靠的大树，即便江妩体弱多病，在林家眼中，也是他们能找到的最好的选择。
但当林平春渐渐显露出念书天赋，并且在十二岁那年考得童生的时候，他娘的心思就变了，一开始是没的选择，现在是被迫选择，心中的感恩没有了，在徐林氏的眼中，江家变成了挟恩求报的坏人。
林平春倒是没有像他娘那么想，只是偶尔看一些话本子的时候，他也会向往书中那种红袖添香，琴瑟和鸣的美好生活，这一切显然不是呆傻的江妩能够给他的。
但那也只是夜深人静时一闪而过的想法，林平春知道江家对他们有大恩情，他现在的一切都是江家给予的，作为回报，他必须要娶江妩，善待她一生。
一边是守寡将他养大的亲娘，一边是对他们母子有大恩的江家，林平春夹在这两者之间左右为难，也因此将婚约一直拖到现在。
可这会儿江伯父都已经开口了，林平春还是决定回家后就和娘亲商量请媒婆上门说亲的事。
“你有这心就好。”
林平春的承诺让江保宗心情大好，他就知道他教养大的孩子是个知恩图报的。
只是这会儿心头的大石还没落下，江保宗不知道徐林氏的态度，对方真的能够心无芥蒂的接受他的女儿吗？
——
“姑母，这是我亲手做的泡菜，脆爽可口，那些酒馆饭庄都很喜欢，听娘亲说表哥念书辛苦，特地拿了两坛过来，这泡菜啊，最是开胃了。”
林家，一个十四五岁模样娇俏的小姑娘正坐在林徐氏身旁，抱着她的手臂亲昵歪缠。
“你啊，心里就记挂着我和你表哥，大老远的还送泡菜过来。”
或许是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的缘故，林徐氏的脾气并不好，常年板着脸，就好像别人欠了她两吊钱似的，她的颧骨高凸，脸上两道深刻的法令纹，看上去就不好相处。
只是此刻林徐氏显然心情大好，笑靥如花，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不少。
这会儿抱着她的小姑娘名叫徐宝珠，她虽然喊林徐氏一声姑母，但严格说起来，两家的关系已经比较远了。
林徐氏的父亲和徐宝珠的爷爷是堂兄弟，到林徐氏和徐宝珠的父亲这一辈，已经没什么交往，只是同住一个村子，还是同宗，逢年过节以及办喜事的时候会互相邀请罢了。
林徐氏和徐宝珠的交好纯属意外，有一次林徐氏去山脚下给儿子采摘鲜嫩的野菜，意外摔伤了脚，被上山采蘑菇的徐宝珠救下，两人一见如故，从此交往也变得频繁起来。
徐宝珠是林徐氏的娘家人，模样脾气都讨林徐氏的喜欢，加上林徐氏身为寡妇不能频繁出门，而徐宝珠愿意主动上门陪她聊天的缘故，一段时间下来，林徐氏早已将徐宝珠当作女儿看待。
“好吃，咱们宝珠真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好姑娘，谁家要是能娶到你，可就有福气了。”
林徐氏尝了一口徐宝珠带来的泡菜，立马被那清脆酸辣的味道征服，她这个远方侄女还真有本事，之前琢磨出了一种叫做豆腐乳的东西让家里大赚一笔，现在又研究出这个叫做泡菜的东西，想来她堂兄一家又要赚的盆满钵满了。
只可惜这么聪慧的姑娘不是她家的，林徐氏惋惜地看了眼乖巧的侄女，如果她家有这样一个金娃娃，何至于看江家人的脸色，委屈自己的平春娶那样一个傻子呢。
等等，为什么金娃娃不能是她家的呢？
林徐氏心中一动，仔细端详了一番她这好侄女的外貌。
虽然只是十三岁的年纪，可徐宝珠已经出落地亭亭玉立，胸挺腚圆，一看就是生儿子的好身段，对方的出生虽然配不上她的读书人儿子，可胜在身体健康，头脑聪慧，而且还是她娘家姑娘，这样一个闺女，也勉强配得上她的儿子。
反正再怎么样也比江家那个傻子好！
林徐氏的心中烧起一把火，握着徐宝珠的手越看越喜欢。
而徐宝珠装作看不懂林徐氏的表情，只是羞涩地低下头，眼底闪过一丝精光。
她是半年前穿越到这具身体里的，万万没想到，这具身体的远方表哥居然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痴情探花林平春。
徐宝珠穿越前只是一个普通高中生，在年少慕艾的时光里，念过许多林平春写给亡妻的传世之作，将他视为自己的偶像。
在历史流传下来的故事中，林平春的亡妻是他恩师的女儿，自幼患有脑疾，也就是后世的痴呆，可林平春依旧对妻子不离不弃，在考中秀才功名后就与妻子成婚，即便妻子过门八年不曾怀孕，也没有纳二色。
只可惜林平春的妻子是个没福气的，在林平春进京赶考的时候病重，等林平春考中探花的消息传来时，就撒手人寰了，林平春得知消息悲恸大哭，为此还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告妻书，让后人对这段感情无比唏嘘。
亡妻死后，林平春不肯再娶，让另一个女人取代妻子的地位，只是迫于母亲的压力纳了一个小妾传承香火，他的余生写的诗词多数还是有关于亡妻的，更让人感怀他的痴情。
徐宝珠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林平春的表妹，能够近距离的看到自己的偶像，围观这一段传唱千年的爱情。
一开始，她只想默默旁观，可当她借由徐林氏的关系接近林平春之后，她想要的更多了。
那样一个痴情又优秀的男人为什么不能属于她呢？后世传唱的林江情终究是悲剧，江妩那样的身体根本就不适合当林平春的妻子，她的介入并不是想要抢走江妩的东西，而是将一切拨乱反正，林平春不娶江妩，就不会为了她郁郁终身，江妩不嫁给林平春，未必会如同历史记载的那样早亡，徐宝珠安慰自己，她或许是在做一件善事。
从林家离开后，徐宝珠抱着两个已经空了的坛子，心里思忖着该怎么做才能在不损害林平春名声的基础上让林江两家接触亲事。
此时霍凛冬正带着红着眼眶，好不可怜的江妩回江家，两边打了一个照面，霍凛冬不认识徐宝珠，跟没看到人一般擦肩而过，而徐宝珠则愣了愣，她自然认出了江妩，可站在江妩身边的那个人呢？
想着那虽然俊秀出挑，却有些阴郁的男人，徐宝珠抿了抿唇，然后微微一笑。

第4章 傻女4
在走了一段路后，江妩后知后觉停下了脚步。
就在和徐宝珠擦肩而过后，江妩的脑海中浮现了一幕幕场景，她用自己不怎么灵活的脑袋吸收完那些记忆，已经是徐宝珠走了半柱香之后的事了。
在那些突然出现的记忆中，那个女孩会成为一个很有本事的人物，具体对方会做什么，江妩现在的脑容量根本就记不住，这会儿她能够串联起来的，也就零星一些片段罢了。
与对方的成就同样出名的还有对方的爱情，她嫁给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为她写了许多流传千古的诗作，并且一生只有她一个女人，他们的爱情被代代传颂，让无数女人羡慕。
那个男人是谁？
江妩艰难地回想，似乎是她爹爹口中，将来会成为她夫婿的林平春。
至于她和她爹在这个故事里扮演的角色，应该是不讨人喜欢的，江妩依稀回想起那些记忆片段里旁人提到她和她爹时的用词。
没有自知之明，挟恩求报，假仁假义，蠢笨如猪……
在一次意外中，她落水身亡，没有人替她惋惜，只觉得那个女人和那个男人之间的阻碍没有了，他们的爱情终于能够圆满，唯独她的爹爹，接受不了她去世的打击，郁郁而终，留下的家产，也被江家出了五服的族亲接收，父女两人只用两口薄棺下葬，风吹雨淋，坟头很快就长满了杂草青苔，没过几年，墓碑也倒了，再也没有人记得江家这对父女。
很多画面，江妩看过就忘，唯独爹爹死去的那一幕她忘不了。
江妩心里酸酸的，涩涩的，迫不及待想要回去见爹爹了。
“你认识刚刚那个女人？”
霍凛冬看江妩停下脚步，转身忘着早已经看不清身影的徐宝珠离去的方向问道。
“唔——”
江妩费力地将这番话过脑，然后努力思考，懵懵懂懂发出呓语的声音。
刚刚脑海中忽然闪过的大量片段她并未真正放在心上，爹爹还活的好好的，她也压根不认识刚刚擦肩而过的那个女孩儿，可见那些记忆都是当不得真的。
江妩不知道自己的脑子里为什么会突然间涌现那么多记忆，她也想不明白，只当自己真的是别人口中的小傻子，刚刚浮现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只是她的傻病犯了罢了。
想到这儿，江妩的思绪又飞远了，她想爹爹了，想爹爹哄她，安慰她，阿芜才不是小傻子呢。
对了，还有眼前这个人，抢了她的山楂片，她也是有小脾气的，这张脸她记下了。
小姑娘想到被抢走的山楂片，努力表现出生气地模样，对着霍凛冬怒目圆睁。
霍凛冬显然没有接受到江妩的愤怒情绪，他眼中小姑娘的脸蛋是白嫩粉圆的，眼睛也瞪的圆圆的，就像是杏仁一般，这让他想到了总来舅母猪肉档讨食的猫咪，卖乖的时候也将眼睛睁的圆圆的，让人忍不住想要摸上一把。
“哧——”
霍凛冬忍不住笑了，也是他傻了，居然问她这样一个问题，对方的小脑瓜里能记多少东西呢，刚刚那个擦肩而过的女人长得眼生，不像是他们坪乡村的人，就算小傻子见过对方，也不会熟悉到哪里去。
“小笨蛋。”
四下无人，霍凛冬点了点她的鼻尖，不出所料，娇嫩的皮肉因为他的轻轻触碰很快泛起了红，樱粉色的，像是鲜嫩多汁的水蜜桃一样，让人想要咬上一口。
霍凛冬没在逗那小姑娘，他怕再逗下去，他会想将她弄哭，那么乖的小姑娘，哭起来一定很可爱吧。
他好像越来越变态了，按捺住心中汹涌的诡异想法，霍凛冬慢慢在前头走着，准备带小笨蛋回江家，在江保宗面前刷一波好感度。
他既然已经看中了江妩，自然要让她变成自己的，这样一来，江保宗的态度就格外重要了。
霍凛冬可没有忘记村里一直流传的江林两家的娃娃亲，想要娶江妩，可不容易呢。
“呀——”
又是后知后觉，江妩跟着走了几步路，忽然意识到霍凛冬刚刚“打”了她。
她是个不知道怎么发脾气的，或者说“江妩”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与发脾气相关的事，所以现在的江妩意识到自己好像被欺负了，除了咿呀一声，然后嘟起嘴巴外，连指责都不知道。
等回到家，她一定要告诉爹爹，记仇的小姑娘小声嘟囔了两句，想到等会儿就能够见到爹爹了，立马眉眼弯弯，笑的如同初冬挂在树梢的粉樱花一般，颤颤的，让人的心都快似樱花一般，生怕被风吹散了。
霍凛冬这会儿觉得，或许让小笨蛋笑，比让她哭更漂亮。
——
“阿芜回来了，你是？”
霍凛冬带着江妩一进门，就看到了正在院子里用滚水给鸡脱毛的丁婆子。
江家人都是厚道的，这丁婆子虽然是卖身给江家的下人，平日里对江保宗和江妩却不需要尊称，她无儿无女，江妩四岁的时候就来江家干活，对江妩更是视若亲生孙女一般。
丁婆子是个安静本份的老婆子，平日里并不喜欢往外打交道，除了采购伙食外，更多的时间都是在江家待着，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活干，因此虽然来了快十年了，村里的一些面孔还没认全。
而霍凛冬来坪乡村也是这几年的事，他也不是一个外向的人，常常是刁家、书塾两点一线，丁婆子不认识对方，再正常不过了。
“我姓霍，刁家猪肉档的当家人是我舅母，江夫子是我的老师，今天我看到江家妹妹在河边坐着，一个人孤零零的，担心她有危险，就将人带回来了。”
丁婆子不认识霍凛冬，可他说到刁大妹，丁婆子一下子就知道他是谁了。
江家家底丰厚，往日里江家也是猪肉档的常客，江妩爱喝猪骨汤，每隔两日，丁婆子必然要来猪肉档买猪腿骨回家。
这会儿丁婆子显然想的更多，今天白天刁大妹请了媒婆上门说亲，要定给阿芜的，正是她家大小子，也就是眼前这个少年郎了。
想到这儿，丁婆子忍不住多打量了霍凛冬几眼。
小伙儿瘦瘦高高的，身子骨看上去不那么强健，不过刁家大郎听说是个读书人，读书人没几个长得胖的。
丁婆子下意识将霍凛冬和偶尔会上门向江保宗请教问题的林平春放在一块比较，林平春的身板子也是偏文弱的，这一点两方平手。
至于长相……
这会儿霍凛冬收敛了阴郁低沉的气场，看上去就是一个眉眼精致，分外俊俏的少年郎，论外表，霍凛冬还稍胜一筹。
可选男人和挑布料不一样，出色的外表顶多锦上添花，和他的实质无关，在丁婆子看来，自家阿芜情况特殊，选男人就要挑那种厚道人家，即便将来发际了不满意阿芜这个痴傻的夫人，也不会狠心欺侮她。
刁大妹是个厚道人，买了那么多年的猪肉，从来不缺斤少两，知道她家阿芜爱喝骨头汤，每两天就得买一次猪腿骨，总是留心给她备着，好几次她去的晚了，以为猪腿骨应该卖光了，刁大妹总会拿出她早就用油纸包好，草绳捆好的猪腿骨出来。
还有那霍安，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相比较霍安的好颜色，刁大妹的模样就如同话本里面的母夜叉，可这些年霍安和刁大妹的日子过的和美，刁大妹脾气急，有时候说话声音就如同吵架一样，霍安都能够耐着脾气安抚他，霍凛冬是霍安的外甥，留着一半相似的血脉，可见和霍安一样，也是个安分厚道的人。
但林家就不一样了，这些年只见他们拿江家的，吃江家的，从来也没回报过什么，就连儿女之间的亲事，也是一拖再拖。
这么想着，丁婆子的心更加偏向霍凛冬了。
“阿芜怎么一个人在河边，这多危险啊。”
江保宗在霍凛冬和江妩之后回来，正好在门口听到了霍凛冬的那句话，当下就急了。
阿芜不是和苗家小三娘子出去玩耍了吗，怎么一个人在河边待着。
这会儿天气多冷啊，河里还有一些碎冰碴子，要是一个不注意掉到河里，在没人看见的情况下，岂不是必死无疑了。
“爹爹。”
因为那些杂乱无序的记忆，江妩比以往更想念爹爹，这会儿才听到声音，还没见到人，就欢呼着扑了过去。
因为她的心智和四五岁的孩童无异，江保宗也舍不得用男女大防拘束她，平日没人的时候，任由女儿围在他身边撒娇卖乖。
可这会儿毕竟还有外人在场，江保宗有些拘谨，加上他心里记挂着刚刚霍凛冬说的那些话，只哄着女儿抱了抱，然后将注意力放在了女儿孤身待在河边这件事上。
“我也是碰巧路过，看到一群孩子哄抢了江家妹妹荷包里的零嘴，然后丢下她跑了，河边毕竟不安全，因此我自作主张带着江家妹妹回来了。”
霍凛冬的脸上闪过一丝后怕，接着十分诚恳地对江保宗说道：“江妹妹的情况毕竟特殊，我知道夫子也是希望她能够有玩的好的朋友，可村里那些和江妹妹能够玩在一块的都还是孩子，做事没有轻重，就好像今天这样，将江妹妹丢在河边，一不小心就会出事的，以后夫子要是想放江妹妹出门玩耍，最好还是找一个信得过的，成熟稳重的人看着些才好。”
他的这番话有些冒犯，可江保宗是个爱女心切的人，霍凛冬的提议都是为江妩着想，江保宗只会感激他，觉得他考虑周到，不会多想。
“今天真是多亏有你啊。”
以往霍凛冬在书塾里总是最沉默的，江保宗这会儿才知道原来这个有些孤寡的少年居然是这样热心肠的一个人。
想到要不是对方送阿芜回来，他的宝贝女儿不知道还要在河塘边吹多久的冷风，很有可能还会失足掉进河塘，江保宗的心里就又是心疼又是后怕，也越发的感激霍凛冬。
为了表示谢意，江保宗让丁婆子装了满满一盒蜜饯，让霍凛冬带回家去，那些都是女儿最爱的零嘴，霍凛冬比女儿大不了几岁，想来也是喜欢这些吃食的。
霍凛冬的口腔里至今还残留着山楂片的酸涩味道，不过当他余光注意到小姑娘的视线随着那盒蜜饯移动后，他就改变了主意，笑着收下。

第5章 傻女5
“真是太欺负人了。”
送走霍凛冬后，丁婆子忍不住骂了一句。她当然不是骂霍凛冬，她骂得是白天欢欢喜喜将阿芜带走的苗三娘等人。
江保宗待人是极其大方的，又因为想要女儿结交要好的朋友，每次村里的孩子邀江妩出门玩耍的时候，江保宗都会让丁婆子给女儿装上许多零嘴，这些零嘴里除了女儿那一份，也有村里其他孩子的一份。
坪乡村的村民生活比较宽裕，可并不代表他们会舍得给家里的孩子买几十文或是上百文一斤的蜜饯糖果。
江妩的那些零嘴在村里基本上就是独一份，江保宗的本意也是想让那些孩子看在零嘴的份上，带着江妩一块玩。
可江保宗也没想到，那些五六七岁的孩子年纪不大，心眼不小，他送的蜜饯糖果都吃了，却把他闺女丢在一旁。
不过归根结底还是他这个当爹的办事不够周到，居然放心让六七岁的孩子看顾自己的宝贝闺女。
江保宗又是自责又是懊恼，想着刚刚霍凛冬那番话，他居然还没有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的处事周全。
“阿芜，以前三娘子他们是不是也拿了你的零嘴，还将你一个人抛下，等到饭点的时候，再带你一块回来呢？”
江保宗怕女儿听不明白，特地放慢了语速，让女儿慢慢理解。
村里人都说女儿傻，江保宗却觉得女儿只是比普通人学的慢，就好比她现在是四五岁孩子的心性，可四五岁的孩子也是能够听懂一些话的，他习惯慢慢教孩子，引导女儿理解一些对她来说生僻的词汇。
“坏人，山楂，没有了。”
或许是不常开口的原因，江妩的吐字有些含糊，听上去有点吴侬软语的腔调。
因为爹爹的提醒，江妩想起了要告状的事，嘟着嘴，气呼呼地告了霍凛冬一个黑状。
在“江妩”的记忆里，每次带着零嘴出去被村里的孩子拿走大半，只给她留下三两块糖果蜜饯是一件稀松寻常的事，因此江妩也不知道苗三娘她们的行为是错的，她只知道，自己每天很小心很宝贝的那点零嘴被一个有些陌生的少年抢走了，对方不仅抢了她的山楂片，还“打”了她。
傻乎乎的小姑娘连告状这么简单的事都不得要领，她不知道罪魁祸首的名字，也不知道要提及对方，只说了有人抢走了她的零嘴，江保宗理所当然的认为女儿的告状对象是苗家小三娘子等人。
“不行，我得上门替阿芜好好说道说道。”
丁婆子气不打一处来，那些孩子太胡来了，就算不想和她家小姑娘玩，也不该把人丢在河塘边啊，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算了，都是孩子，把事情闹僵了对阿芜不好，以后那些孩子再上门找阿芜玩，就帮阿芜拒了吧。”
江保宗有些头疼，真要较真，那些都是不懂事的孩子，而阿芜的心性虽然和孩子一样，外表上却已经是十四岁的少女了，有些成亲早的，这个岁数也是孩子娘了，让那些玩心大的孩子陪阿芜玩，确实也有些强人所难。
这让江保宗忍不住联想到了林家人。
他认为的女儿的玩伴实际上只是为了他提供的零嘴，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将女儿孤零零丢在一旁，那他认为的可以让女儿托付一生的人呢，真的是适合女儿的吗？
想到自己经历过的一桩桩糊涂事，江保宗开始对自己的处事能力产生怀疑。
——
等到天色渐渐暗下来，那些放飞的孩子们准备回河塘带着江妩一块回家的时候，惊慌的发现江妩不见了。
“会不会是掉水里了？”
苗三娘吓坏了，江家伯伯在村里很有威信，他将江妩当作眼珠子，心间肉，要是江妩出事，恐怕她也会被她娘打死。
“不会吧？要是掉水里，这会儿也该浮起来了。”
“可要是浮起来后飘到下游去了呢？”
“哇哇哇——我爹我娘会打死我的。”
没心没肺玩了一天的孩子这时候才知道害怕，懊悔玩的时候没有将那小傻子带上，也气愤那小傻子这次没有听话乖乖坐在河塘边等他们回来。
“小傻子会不会回家了？”
“不可能，她是个傻子，知道回家的路吗？”
一群孩子越来越害怕，有几个忍不住哭嚎起来，六神无主的一群人分散开，一部分顺着河流的方向去下游寻找浮尸，一部分因为太过害怕逃回家，躲在自己的房间里不肯出来，还有一部分稍微懂点事的，去寻找大人帮忙，没一会儿，就有大人带着孩子去了江家，这才知道江妩原来早就回家了，刚刚的事只是虚惊一场。
“多亏了凛冬那孩子，看到阿芜坐在河塘边，将人给带了回来，好悬没把我吓坏。”
江保宗没有责怪那些孩子，只是夸起了霍凛冬的好，说到了自己的担心害怕。
“都是孩子不懂事。”
江保宗虽然没有直言责怪，可那些孩子的长辈从孩子的嘴里听到了事情经过一个个面上都臊的慌。
白吃江家姑娘的零嘴也就罢了，还疏忽大意将人丢在了河塘边上，看几个孩子熟练的手法，显然这样的事不是一次两次了。
那些孩子的长辈向江保宗连连告罪，自家孩子犯了这样的错回家后一定会好好教训。这天晚上，村里此起彼伏响起孩子挨打后的哭闹声。
就着这些孩子的哭嚎声，江保宗和霍凛冬度过了一个十分美妙的夜晚。
——
“不行，我不同意你娶那个小傻子！”
徐寡妇精心准备了晚餐，没成想儿子的一番话彻底破坏了她的胃口。
“平春啊，娘舍不得，娘辛辛苦苦将你拉扯大，眼瞅着你就要出息了，怎么会心甘情愿你娶一个疯婆子呢。”
晚餐的时候，林平春谈到了林江两家曾经戏言的娃娃亲，想在院试结束后，由林徐氏亲自上门提亲，确定两家的婚约。
林徐氏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虽然有江家的帮衬衣食无忧，可因为寡妇的身份限制，日子过的实在是孤寂无聊，儿子林平春是她唯一的寄托，林徐氏将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这个孩子身上。
说一句大逆不道的话，在林徐氏的眼中，自己的儿子才华天资即便配公主都是足够的，现在却因为江家的那一点恩情，要被迫娶江家的小傻子，林徐氏的心里怎么会甘心呢。
“别看那小傻子现在文文静静的，谁知道她哪天突然发疯呢？你姥姥家那个患了失心症的邱家二媳妇，也是娘胎里带出来的疯症，以前一直都没有犯过病，谁知道在生了孩子后，忽然间就发狂了，才出生不到十天的孩子被她砸死不说，家里还算值钱的家具摆件也被砸毁了不少，现在邱家被那个疯婆娘折腾地都快散了，原本相处和睦的三兄弟还因此闹着要分家，由此可见，那样的疯子是娶不得的。”
林徐氏强调说道：“难道你愿意将来的孩子有一个疯母，等你考取功名，向朝廷请封诰命的时候，让人知道你有一个疯颠的妻子？儿啊，娘都是一心一意为你着想啊。”
“娘，邱家二媳妇和阿芜的情况不一样，她那是疯症，阿芜只是傻，却不疯，而且邱家二媳妇也不是无故发狂的，你怎么不说邱家老二在对方怀孕的时候，跟镇子上的花娘好了，说是要给花娘赎身，让邱家二媳妇给那个花娘腾位子，逼得她发疯呢？”
林平春放下碗筷，平心静气地对林徐氏说道。
“今天晚上娘您做的三菜一汤，一道梅菜扣肉，一道水蒸蛋，还有这锅不掺红薯苞谷的浓稠小米粥，这些东西，是靠我们家那三亩地能提供的吗？”
在光风霁月的外表下，林平春有一颗极其务实的心。
“每个月，江叔都会让丁婆婆送五两银子过来，其中的三两，是笔墨纸砚以及裁制新衣的花销，剩下的二两银子，是家里的日常花费，每个月，娘您还能攒下一点钱，买些手绢簪钗，您藏在房间衣柜的小匣子里的那个金包银的簪子，是前年买的，您只舍得在年节的时候戴上，要是光靠我们家那三亩地，恐怕连个空心的银簪子，娘也舍不得买吧？”
林平春说的都是一些林徐氏日常避讳，却不得不直面的血淋淋的现实。
江保宗已经主动找他谈起林江两家的婚约了，他这人虽然大度，却也不是漫天撒钱的冤大头，如果林家不愿意认下这门婚约，之后江保宗必然不会再提供这些银钱，到时候，林平春和寡母靠着贫瘠的三亩薄田，林平春还能继续专心科举吗？
读书向来是最烧钱的，即便他这次侥幸考中了秀才，在他考中举人之前，依旧需要大量的银钱支出。
都说穷秀才，富举人，江保宗这个秀才之所以生活恣意，是因为祖上留下来的祖产，要不然仅凭他当夫子的那些束脩，还不够他一年四季为了给女儿裁漂亮衣裳在布庄的花销。
“不仅这样，如果婚约作废，这些年我们花了江家那么多钱，必然还是要还回去的。”
林平春知道他娘在意什么，最重要的是他，第二重要的是钱，捏住他娘的七寸，她就能乖乖就范了。
“凭什么，这钱也不是我们讨他的，是他心甘情愿给的。”
一听要还钱，林徐氏忍不住尖叫起来，只是此刻她有些色厉内荏，显然她的底气不如她的语气来的坚定激烈。
“江伯伯的心甘情愿是建立在我是他中意的女婿的份上。”
林平春沉声强调。
“其实阿芜也没什么不好的，江伯伯是秀才，我们两家也算门当户对，阿芜有些不足之处，等嫁到家里后娘慢慢教就是了，江伯伯肯定不会亏待阿芜的，她不会干活，自然可以雇丫鬟婆子干，到时候娘也能轻松一些。”
毕竟是亲娘，还是为了自己守寡，吃了不少苦头的亲娘，在一番疾言厉色后，林平春又放缓了语气。
“娘，读书人最重名声，村里人人都知道江家对我们母子的恩情，这会儿我要是不认婚约，考官同窗都会觉得我的人品有瑕疵，这对我的仕途来说是灭顶之灾，我知道娘心疼我，可也请娘从大局出发，认下阿芜这个儿媳妇吧。”
林平春把现实情况摊开了，又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林徐氏纵然有再多的不甘，也只是嚅动嘴唇，不再出言反驳。
“今天刁婶子去江家替霍凛冬说亲了，江伯伯之所以会找我，或许也和这件事有关。”
林平春想要提醒他娘，江妩虽然傻，却不是没人稀罕的。
林徐氏没有领会到儿子的意思，第一反应就是江妩要是嫁给了别人，江家的家产怎么办，那些可都是她儿子的。
她不想儿子娶江妩，可又舍不得江家那份在她看来无比丰厚的家产。
有没有一种可能，自己的儿子娶了一个让她满意的儿媳妇，与此同时江家的家产也落到她的手中？
林徐氏一时间有些魔怔了。

第6章 傻女6
越靠近年关，村里的年味也就越浓。这些日子，家家户户屋顶都冒着炊烟，走在乡间小道上，鼻尖里不是粘豆包的香味，就是腊肉腊鱼的浓香。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作为农民，年节的许多年货都能够自给自足，可毕竟是一年一次的盛会，再节俭的人家也想过一个富足的大年，因此从腊月二十开始，就不断有村人往镇子县城里跑，采购一些平日里舍不得吃舍不得用的东西。
江家也不例外，趁着还没过年，江保宗想去布庄给女儿裁两件过冬的新衣裳。
村里养牛的人家不多，现在地里的活不多，一些牛主人为了多挣几个钱，干脆做起了车夫多活儿，每天白天送村人去镇上或是县城，晚上在指定地点等着，将人接回村子去，那些人多要价也不高，一个人一趟来回就收六文钱，没钱的也可以用五个鸡蛋充当车资，现在天寒地冻的，又是年节的时候，多数人家都舍得花这几个钱就图个省事。
江保宗交了十八文，带着女儿和丁婆子坐在牛板车的角落里，现在日头还早，有些阴冷，丁婆子从背篓里拿出一条薄被，将江妩裹得严严实实的。
因为要进城的缘故，江保宗特地给女儿打扮了一番。
时下未嫁人多姑娘多梳双髻，乡下的姑娘没条件打扮，多数都是用裁剪下来的碎布条固定发髻的，这个年龄的女孩哪有不爱美的，没有簪钗环佩，就用路边的野花当作点缀，也有那些手巧一些的姑娘会用颜色鲜艳的碎布头做成绢花，别在发髻上。
江妩是个例外，江家家底殷实，江保宗又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恨不得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的面前，村里姑娘想要却得不到的簪子配饰，在江妩的房间里，足足堆满了一个小匣子。
今天江妩头上的发饰不多，却一个比一个精致。
两边的圆髻上各簪着一个珠串，珍珠的个头不大，却颗颗圆润饱满，这是南海珠场产的深水珠，以温润内敛的珠光闻名，这样品质的珍珠在达官显贵眼中不值什么钱，可在坪乡这样的小地方，单单几颗，就足够寻常人家一两个月的开销了。
江妩的皮肤白皙，额头隐隐可见淡紫色的血管，白润的珍珠格外衬托她的肤色，本就透亮的肌肤在珍珠莹润光泽的映衬下，仿佛在发光。
乡下地方有给年幼的女孩打耳洞的风俗，只是江妩怕疼，江保宗心疼女儿，现在江妩都已经十四岁了，依旧没有穿耳洞，所以江妩的首饰盒子里并没有耳饰，今天除了头上那一对珍珠簪子，江妩还戴了一条金镶宝石的璎珞。
这串璎珞的来头可就大了，是江家曾经一位老祖母的陪嫁，那时候的江家远比现在更鼎盛，这串璎珞主体为金、银，上面镶嵌着琉璃、砗磲、玛瑙、珍珠，光是上面这些宝石，起码值个五六十两的银子。
江家人丁不盛，这在宗族社会并不是什么好事，江家的日渐衰败也和人丁稀少有脱不开的关系，可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是好事，至少财富集中流传，因为几代没有女儿的缘故，那些主母的陪嫁物全都留在了江家。
外界只知道江家原本的几百亩地在江保宗的手里只剩下三十多亩，却不知道江家真正值钱的东西，根本就不是那些田地。
璎珞是佛教中佛祖脖颈上佩戴的装饰品，上面镶嵌七宝，寓意为“无量光明”，江保宗觉得这个寓意好，特地请了工匠将曾祖母的这串璎珞重新炸色，又将一些脱落的宝石重新镶嵌，今天还是江妩头一次将这串璎珞戴在脖子上。
牛车里上来的人越来越多，而赶集采办年货的又多为女子，那些人的视线几乎全粘在了江妩脖子上的那串璎珞上。
“阿芜可真漂亮啊，今个儿这么一打扮，就像是县城里那些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样。”
赶牛车的想要多赚一些钱，小小的牛板车上这会儿挤了十七八个人，原本江家三人的位置还算宽敞，这会儿上来的人越来越多，互相之间也没什么空隙了，好在江保宗来得早，占据了最里侧的位置，将女儿护得好好的，不担心女儿被人挤着碰着。
不过这会儿坐在江保宗身边的那个婆子显然不会看人脸色，明明已经没什么空隙了，还不断往江保宗的身边挤，寒暄着和他凑近乎。
“赶明儿阿芜嫁人了，江秀才公可就剩一个人了，那该多寂寞啊。”
林老婆子眼热地看了眼江妩脖子上金灿灿的项链，一个丫头片子，还是个小傻子，哪里配得上这样的好东西，这江保宗也是个蠢的，趁年轻就该生个儿子，要不然江家这些好东西最后还不是便宜了外姓人。
“也是我多管闲事，我娘家有一个姑娘，模样好，身段好，可惜年纪轻轻就守了望门寡，等阿芜嫁人了，秀才公也算对得起亡妻了，是时候该找个知冷知热的媳妇，为江家生一个大胖儿子传承香火了。”
那老婆子嘴皮子吧哒吧哒，说话又急又快，让人都没法中途插嘴打断。
“哧，林婆子你可得了吧，你那张嘴又快又碎，村里多少争端是你那张嘴挑起来的，你娘家的姑娘，恐怕和你一样都是长舌妇吧，倒是我家有个外甥女儿，为人厚道老实，即便给人当后娘，也万万不会亏待前头留下的孩子。”
自江保宗丧妻后，类似的场景时有发生，尤其是靠近年关的时候，大家的日子清闲，就更乐意替人说媒作亲了。
江保宗的条件好，不仅家底殷实，还有秀才的功名，膝下只有一个女儿，要是能够给他生个儿子，江家绝大多数的家产都会是自己儿子的，因此即便江保宗现在的年纪不小了，依旧有许多黄花大闺女愿意嫁到江家来。
“话糙理不糙，秀才公啊，你最疼阿芜这个闺女了，可你毕竟是阿芜的爹，还能照顾她一辈子不成？将来你走了，阿芜受婆家的欺负，都没有娘家人能够替她撑腰，照我说啊，就该趁年轻再找一个，给阿芜生几个弟弟妹妹，将来互相还能有个依靠。”
类似的话听到江保宗的耳朵里让他觉得有些好笑，不是一个娘胎里出来的孩子，能是一条心吗？虽然这也不绝对，可至少大多数情况下，异母的兄弟姐妹很少有相处融洽的，尤其是在钱财面前，即便是亲生的兄弟姐妹，也不乏为家产挣破脑袋的。
与其寄希望于生个孩子照顾阿芜，江保宗更愿意积极锻炼，有病吃药，争取多活几年，做阿芜的靠山。
最好活到阿芜的孩子长大成人，到时候有外孙外孙女儿照看阿芜，他在九泉之下也能放心了。
再一次坚定地拒绝了那些人的好意，江保宗看着牛车上那些心有不甘的婆子们，思忖着应该将买驴车这件事写上议程了，只是这样一来，还得再买个家丁回来，要不然家里也没人会赶驴车啊。
——
等到县城的时候，已经快到晌午，从坪乡村到青阳县城，几乎多是石子路，只有短短一条道路平整的官道。
出发的时候，丁婆子给江妩垫了一个软垫，即便这样，等到达县城的时候，江妩的屁股也已经震地有些麻木了。
不过她乖，有时候震地难受了，哼哼唧唧叫唤一声，只要爹爹和丁婆婆哄一下就乖乖的不再闹腾。
这让同行的一些婆子高看了江妩一眼，觉得这个小傻子也不是那么娇气难搞，毕竟牛车的震颤就连她们这些皮糙肉厚的婆子都受不了，一趟下来，骨头都能被震散。
而江妩这个小傻子能够全程乖乖的不哭不闹，可见她即便是傻，也是乖巧的傻子，这样的姑娘娶到家里，大不了当一尊菩萨供着，有江家诺大的陪嫁，她的傻病似乎也能够被忽略了。
“先去布庄，看看有没有好点的皮子，给阿芜做一件夹袄。”
江保宗想着他们还有一下午的时间可以慢慢逛，不如先去布庄看看，反正衣服的样式也就那几样，只要挑选好布料花色，然后请绣娘为阿芜重新测量尺寸就好。
等从布庄出来，也到了午饭的时间了，阿芜喜欢吃聚香斋的乳鸽，今天可以允许她吃一整个。
“就快要过年了，也让绣娘给丁婶你做一年新棉袄。”
江保宗也没忘记勤勤恳恳的丁婆子。
“诶。”
虽然知道主家都是厚道人，可被家主这样惦念着，丁婆子还是十分感动，暗暗发誓要对老爷和阿芜更加用心负责，将他们父女俩照顾的妥妥当当。
“阿芜模样好，过些天穿上新衣裳，一定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
丁婆子怜爱地牵着小姑娘的手，林家那寡妇居然还敢对她家姑娘挑三拣四，真是一个没眼光的蠢货。
这是阿芜第一次进城，说第一次也不太对，在她的记忆里，还是有过好几次这样的经历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阿芜总觉得那些经历不是她自己的，因此面对热闹的街市，她总有一种十分新奇的感觉，一双眼睛都快不够用了。
“先去布庄，等会儿再带阿芜好好逛一逛，阿芜难道不想要漂亮的新衣裳吗？”
江保宗觉得今天的女儿似乎格外活泼，可他也乐于见到女儿快活的模样，只当女儿许久不进城，对城里的东西有些陌生了，也没有多想。
三人很快就来到了时常裁制新衣的那家布庄，只是这会儿布庄门口似乎有人在闹事，门口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第7章 傻女7
“你们这是狗眼看人低，我倒是没有想到，青阳县最大的锦绣布庄的掌柜，居然也是个以貌取人的。”
一声清脆的女声响起，话语中蕴藏着一丝薄怒，听得出来那个说话的人已经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怒气，没有说出更难听的话来。
“怎么回事？”
“那姑娘是来闹事的吗？”
晚来的人没有看到事情的起因，因此有些疑惑地朝身边的人打听。
“好像是有位姑娘来锦绣布庄卖她自己画的花样，每个花样要价十两银子，布庄的钱掌柜看了，没看中，让她去别家问问。”
有人小声解释。
“这不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吗，怎么就闹起来了呢？难道是钱掌柜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话？”
不怪别人多想，这会儿被团团围住的小姑娘看上去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身量娇小，寻常人家姑娘的打扮，她的长相颇为清秀，不像是那种刁钻的，无理取闹的人啊。
相比较之下钱掌柜身型肥胖，身后还站着两个布庄的伙计，就跟三座大山似的堵在布庄门口，怎么看都像是欺负人家小姑娘的人啊。
“呸，钱掌柜什么人你们不知道吗，他这人讲究和气生财，乞丐进店他都能好言好语地和他交谈，凭白无故的欺负一个卖花样的小姑娘做什么呢？刚刚我都听全了，是那小姑娘心高气傲，说自己的花样能够给布庄带来十倍百倍的利润，说钱掌柜错过了这桩生意，将来必定后悔终身，但说了那么多，钱掌柜还是没有收下她的那些花样，所以把那个傲气的小丫头给惹火了，这才有了刚刚那一幕。”
锦绣布庄能够成为青阳县最大的布庄，除了背后的靠山，钱掌柜本人的能力也是很重要的。
他这人天生长了一张笑脸，就跟弥勒佛似的，见人三分笑，就连同行提到他也很少会说坏话，这样的人有一天居然被一个小姑娘指着鼻子骂，也是人生头一遭了。
江妩觉得刚刚说话的那个声音有些耳熟，仗着身材娇小不断往人群里钻，江保宗和丁婆子着急她，也跟着往人群里挤。
“这位小姑娘，要不这样吧，我出五两银子，买下你手里那些花样。”
事情闹的这样大，钱掌柜再好的脾气这会儿也有些绷不住了，尤其看到人群里站着不少同行家的伙计的时候，他几乎可以想到之后圈子里的人会怎样编排他了。
不过钱掌柜也不愿意和一个小姑娘计较，对方不是要卖花样吗，他就花五两银子买个清净。
现在是年节，每天来布庄买布料裁新衣的人特别多，现在布庄门口被人堵着，客人也进不来，堵的时间越长，亏损的银子也就越多，权衡一下，花这五两银子还是划算的。
“我的花样可不仅仅值这五两银子。”
徐宝珠骄傲地站在布庄门口，看着那个满脑肥肠的掌柜，心里不由哂笑。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穿越女主总会遇上几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她来到这个世界后，不论是卖豆腐乳还是卖泡菜，都是一帆风顺的，直到遇见眼前这个掌柜，才尝到挫败的滋味。
不过她不觉得这是自己的问题，她给出的花样可都是后世的经典，只是眼前这个掌柜妄自尊大，固步自封罢了。
“我说小姑娘啊，你真的不是来闹事的吗？阿大，你去把货架上那一套祥瑞布偶取过来。”
面对徐宝珠不知道从何而来的自信，钱掌柜有些哭笑不得，他身后站着的伙计听了钱掌柜的话利索地跑到布庄里头，然后很快取了一套精致的布艺玩偶出来。
这些玩偶都是布庄的绣娘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里面填充的是棉花和谷物，这套玩偶一共有五个，分别是口含明珠的雄狮，抱着锦鲤的娃娃，招财的貔貅，浴火而生的毕方，模样似狗的龙子嘲风。
这些玩偶无一例外都是带着美好寓意的，加上绣娘的精湛绣工，每一个布偶都做的栩栩如生。
“你看，咱们布庄里卖的都是这样的布偶，可姑娘你给我看的那些花样都是什么东西啊？脑袋比身体还大的猫，模样畸形也就算了，你画的还是一个黑猫，这多不吉利啊，我能给你五两银子，纯粹就是因为我不想惹事，这五两银子，就当是给你的润笔费了。”
钱掌柜这话一出，原本有些同情徐宝珠的人也收起了他们的善心。
黑猫可是不详的象征，谁家会愿意买黑猫的布偶回家给孩子玩呢，这不是诅咒家里的孩子吗？
听着周遭人窸窸窣窣的议论声，徐宝珠的表情顿时有些僵硬。
她忘了古代的愚昧偏见，后世备受欢迎的黑猫警长的玩偶，在古代是吃不开的。
不过她给的花样那么多，除了黑猫警长，还有许许多多的萌物啊，那些图样哪个不比钱掌柜让人拿出来的那些老掉牙的图腾可爱有趣。
只可惜她不会使用毛笔，只能用制作粗糙的木炭条话下那些可爱萌物的花样，徐宝珠意识到今天或许是她莽撞了，她应该再等等，至少得做出几个玩偶的雏形，让他们知道后世卡通玩偶的魅力。
不过输人不输阵，徐宝珠来到古代后顺风顺水惯了，即便这会儿明白眼前这个掌柜说话有点道理，也不愿意自打脸，向他服输。
“话不投机半句多，既然掌柜不懂欣赏，我也不会厚着脸皮逼迫掌柜买下我的这些花样，只希望日后，钱掌柜的想法还如今日一般坚定，千万不要后悔。”
徐宝珠放下狠话，这个锦绣布庄她是不会再来了，她就不信，诺大的青阳县，就没有一个有眼光的人物。
大不了，她先采取小作坊的模式，反正卡通玩偶制作简单，家里的嫂子们都是会一些绣活的，到时候让她们做上一批试卖，她就不信了，古代的孩子能逃脱卡通玩偶的魔爪。
徐宝珠不闹了，自然也就没有热闹可看了，原本围在布庄外的人四处散去，有些原本就想要扯布做衣裳的则是往布庄里面走。
刚刚钱掌柜让伙计拿出来的那套做工精湛的布偶顺带着为布庄做了一个活广告，一些原本没想过进布庄的人，看到那几个活灵活现的布偶，也动了心，想要买上几个带回家，给家里的孩子玩耍。
“呦，秀才公来了，是来给令嫒做冬装的吧？前天从北边新到了一批毛料，质量都非常不错，我这就带您过去看看。”
江保宗跟着女儿挤到了最前排，早在和徐宝珠理论的时候，掌柜就看到了江保宗父女的身影，因此这会儿人群散去，他第一时间就迎了上来。
徐宝珠正要离开，听了那掌柜巴结的话，下意识地转身看了一眼，自然也瞧见了被钱掌柜恭恭敬敬迎进去的江妩父女。
刚刚她那样丢脸的场景被江妩看去了？
虽然知道江妩是个傻子，可徐宝珠还是感觉到了难以言语的屈辱，忍不住迁怒到江妩父女身上。
“宝珠啊，算了吧，咱们别闹腾什么花样了，你在吃食上有天赋，卖给聚香斋到豆腐乳和泡菜这些日子卖的很好，聚香斋到掌柜催着你再搞些新菜式出来，赚那钱可比画花样轻松多了。”
徐宝珠的大哥一直站在边上，这会儿人群散了，他赶忙过来劝说。
其实他和家里其他人都不能欣赏妹妹画的那些古古怪怪的图案，只是妹妹向来厉害，当初他们觉得妹妹鼓捣什么霉豆腐和泡菜都是浪费粮食，可结果证明妹妹是对的，靠着这两个方子，家里挣了不少钱，这一次出发前妹妹同样自信无比，他们也就相信妹妹真的能够将那几个奇怪的花样卖出天价。
可显然聪明的妹妹也不是万能的，这一次她就失败了。
“哼，人家家里的姑娘能够被当宝贝似的养着，我为家里做了那么多事，刚刚我被欺负的时候，大哥你又在哪儿呢？”
或许是江保宗疼爱江妩的画面太过刺眼，徐宝珠和大哥徐大宝说话的时候也刻薄了几分，只是话一出口，徐宝珠就有些后悔了。
“算了吧，花样的事我自有打算，先去聚香斋把这半个月的钱款结清。”
徐宝珠拉不下脸来道歉，加上她确实也对刚刚徐大宝袖手旁观的表现有所不满，生硬地换了一个话题，然后扭头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跟在她身后的徐大宝捏紧拳头，想到这个妹妹的本事，深吸两口气，紧跟着追了上去。

第8章 傻女8
“你看我戴这朵绢花怎么样？”
刁家今天也来县城采办年货了，刁大妹再怎么说也是个女人，也会对胭脂水粉，珠宝首饰感兴趣，只是她知道自己的颜色撑不起那些东西，有时候实在喜欢买回家去，最后的下场也只是囤积灰尘，永无见天之日。
可这并不妨碍她有一颗爱俏的心，这会儿刁大妹站在一个摊子边上，选中了一朵大红色的绢花，还在自己的头上比划了一下，掐着嗓子对着自个儿男人霍安问道。
这朵绢花和刁大妹实在是不般配，她的皮肤黑，配上大红色只会显得她的肤色更加暗沉，而且刁大妹的长相偏英气，造型夸张的红色绢花戴在她的头上，多了几分滑稽，丝毫没有女性的柔美娇媚。
“哧——”
边上站着的几个小妇人忍不住偷笑，心里嘀咕刁大妹丑人多作怪，可惜她身边站着的那个男人，日日夜夜要对着这样一张脸，还要忍受她的矫情。
“娘子戴什么都好看。”
可偏偏霍安的表现和其他人截然不同，他的眼神温柔似水，口中的话也好像是发自真心。
莫不是一个瞎子吧？
听到霍安的回答，边上站着的那些人有些一言难尽。
“不过红花太俗，和娘子的气质不符，倒不如这跟青玉的簪子，衬托得娘子干练简洁，有一种寻常女子没有的美丽。”
霍安和刁大妹是两种脾气的人，刁大妹性子火爆，也就在他面前，会故意佯装出柔弱娇媚的模样，虽然她的佯装往往是东施效颦，根本就不的要领。
更多时候，刁大妹都是风风火火的，十足十的急躁脾气。
而霍安却是一个很温柔的人，除了当年刚被卖到刁家的时候沉默寡言了一段时间，在和刁大妹相处久后，就开始学着接受刁大妹这个妻子，并且适应对方的脾气。
在这段婚姻里，刁大妹是有些自卑的，即便霍安是刁家买来的女婿，可因为外貌上的差距，刁大妹总觉得自己才是配不上霍安的那个人。
可霍安从来不会让她有这样的感觉，这个男人太体贴了，即便现在这个场景，就连刁大妹都明白刚刚试戴红绢花的自己有多么滑稽丑陋的时候，霍安都会让她觉得是红花配不上她，而不是她不配戴那朵红花。
“那我就要这根青玉簪子。”
刁大妹红着脸，接过霍安给她选中的发簪，羞答答地学着那些娇媚的小娘子向霍安抛了一个眼风，那样魁梧的身板，英气勃勃的长相，实在是不适合这样撒娇的动作。
边上的人快看吐了，霍安却欣然接受妻子给予的小情趣。
刁大妹的温柔都是给霍安的，等她看向摊主，讨价还价的时候，又变成了往日那个直爽粗犷的刁大妹。
屠户身上总带着旁人没有的凶煞气，这会儿刁大妹又板着脸，小摊贩总觉得下一刻刁大妹都要掏出砍刀杀人了，因此也没耍心机，报了一个实在的价格，想要赶紧送走摊子前的这个瘟神。
刁大妹花二十文钱买下了那个青玉做的，做工有些劣质的玉簪子，却好像得到了什么宝贝似的。
“我替娘子簪上。”
霍安的声音总是那么温柔，让人听着就感觉如沐春风，刁大妹收敛起凶色，羞答答地低下头，等着夫婿替自己戴上发簪。
霍安的眼光不错，相比较刚刚完全不适合刁大妹的大红绢花，这个青玉发簪和刁大妹再般配不过了，刁大妹的头上也没有其余发饰，整体看上去干净清爽，不会突兀。
“好看。”
霍安替妻子戴上发簪，然后退远了一步端详了一番，给予肯定的赞美。
这会儿刁大妹的心情比吃了蜜糖还甜，恨不得现在就拖着霍安回家，再给儿子生个妹妹。
“哥，你喜欢泥人吗？”
“哥，你喜欢风筝吗？”
“哥，你想吃糖葫芦吗？”
刁大妹和霍安的儿子刁近冬紧紧跟在表哥霍凛冬身后，比霍凛冬小了四岁的他个头却比霍凛冬高了近二十公分。
或许是刁家的基因太强大，刁近冬的身上几乎看不到他爹霍安的影子，反倒像是翻版的刁老爷子，也就是刁大妹的亲爹，还没过十一岁的生日，就已经长了快一米八的个头，听说过世的刁老爷子身高接近两米，刁近冬有望青出于蓝胜于蓝。
因为是屠户人家，刁家并不缺肉食，刁近冬初了长得高，还长得特别壮，就跟一座大肉山似的，在人群中鹤立鸡群。
这个小子憨憨的，最喜欢黏着自家表哥，娘说了，表哥和爹爹都是柔弱需要保护的人，今天他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护好瘦弱的表哥。
因此从进城开始，刁近冬就亦步亦趋跟着表哥霍凛冬，用自己的高壮体格做壁垒，不让拥挤的人潮撞到霍凛冬。
“不——”
霍凛冬刚想说不用，忽然想到了那天从小笨蛋手里抢过来的那块山楂片，下意识换了口风。
“买两串糖葫芦吧。”
糖葫芦也是用山楂做的，那个小笨蛋应该会很喜欢。
糖葫芦很快就买回来了，刁近冬虽然是成人的体格，本质依旧只是一个不满十一岁的孩子，手里拿着一串霍凛冬分给他的糖葫芦，吃的不亦乐乎。
而霍凛冬只尝了一口，就被那刺激的酸味逼退了，看着剩下的那几颗糖葫芦，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它们。
“都到饭点了，听说聚香斋出了几道新菜，前几次我去聚香斋送处理好的猪肉的时候，听到不少客人的夸赞，咱们今天就去尝尝吧？”
因为儿子的显眼体型，买完首饰的刁大妹和霍安很快就和他们汇合。
刁大妹一边说着话，一边用手不断摸着头顶的发簪。
“娘，你头皮痒吗，我帮你挠挠吧？”
刁近冬傻乎乎的，伸手就要帮刁大妹挠头皮。
“舅母新买的发簪吗？很漂亮。”
刁家人的情绪太好猜，霍凛冬顺着刁大妹的心意，对着发簪夸赞了一番。
“你舅舅选的，他也夸这发簪戴在我的头上十分漂亮。”
刁大妹瞪了眼儿子，谁的头皮痒呢，她看是这小子的皮痒。
还是凛冬乖巧懂事，说的话让人听着就开心。
得到了想要的夸赞，刁大妹美滋滋地带着三个小男人去聚香斋吃饭，或许是因为接连被家里的两个男人夸赞，这会儿刁大妹也觉得自己美了不少，走路虎虎生威，加上她身边小黑熊一样的儿子，边上的人都下意识地离他们一丈远，一家人的周围多了一个真空地带。
——
“对不住了，今天客人多，位子全坐满了，不知道客官介不介意拼桌？”
这几天进城采办年货的人比较多，年节的时候，又是大伙儿花钱最舍得的时候，聚香斋是青阳县最出名的饭庄，即便吃不起店里几两银子一道的珍馐美味，花个几百文，吃几碗高汤熬煮的面条大伙儿还是舍得的。
因此这些天聚香斋几乎天天座满，拼桌也是常有的事了。
“行。”
刁大妹他们没有那么多讲究，霍凛冬倒是有些洁癖，不过来到坪乡那么多年，在原本那个家里娇养出来的毛病，这会儿也被现实治的七七八八了。
说来也巧，店小二领着他们过去拼桌的对象正好是江家，江保宗带着女儿和丁婆子选好衣服，量好尺寸就往聚香斋赶了，正巧赶上最后一桌空位。
都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江保宗自然也不会拒绝拼桌的要求。
一开始，两家都有些尴尬，可很快的，相处就融洽起来。

第9章 傻女9
“这聚香斋的大厨真有几分巧思，你说这泡菜和以往咱们家里做的腌菜似乎没什么区别，可他们这泡菜不仅酸辣可口，还格外的脆爽，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
刁大妹很喜欢聚香斋新出的泡菜和豆腐乳，这两道菜都是下饭的好菜，刁大妹觉得就着这两道新菜，她能够多吃两碗饭。
“好吃。”
江妩也喜欢，重重点了点头。
小姑娘吃饭的仪态说不上好，遇到爱吃的饭菜，就喜欢满满当当塞一嘴，生怕吃的少了。
在以前那个家的时候，霍凛冬见到的都是恨不得把米饭数上三四粒再放到嘴里的娇小姐，如果这会儿有教养嬷嬷在场，恐怕江妩就要挨上一顿板子了。
其实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这样的吃相也是不讨喜的，可偏偏江妩是个例外，她的嘴巴长的小巧，粉粉润润的，这会儿嘴巴里塞了满满一口饭和一口菜，都没办法张开，只能紧紧闭着，然后努力咀嚼。
脸颊两侧鼓囊囊的，就跟贪吃的小仓鼠一样，可明明已经塞饱了吃食，眼睛依旧幸福地望着碗里剩下的那些饭菜。
这样的江妩，不仅不会让人觉得礼仪不好，反而会让人觉得她天真可爱。
霍凛冬看着江妩下巴上粘着的那一颗饭粒，想要伸手帮她拿下来，然后放到自己的嘴巴里。
不过他也只是想想，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不会那么做。
“掌柜的，这半个月的分成怎么反而变少了呢？”
江家和霍家的座位在一楼的角落，边上一排是包房，这个对话正是从其中一间房间传出来的。
江保宗觉得这个声音有些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徐姑娘啊，真不是我做假账，而是这泡菜和豆腐乳的做法太好研究，尤其是这泡菜，只推出小半个月的时间，隔壁的迎宾楼和迎客居就同样开始贩卖了，口感上虽然比不得你的独家秘方，却也差不了多少，而且迎宾楼和迎客居卖的价格比我们聚香斋便宜，很多人看在价钱的份上，也不介意这点味道差距，所以这段时间咱们聚香斋的生意虽然好了，你那泡菜的收益却反而比不上从前了，恐怕过些日子，那几家饭庄也能够把豆腐乳研究透了，我看呢，不如徐姑娘你将这两个方子卖给我，我也给你一个实诚价，到时候你拿了钱，再专心研究几个新菜方吧。”
包间里交谈的声音不算高，可是因为隔音差的缘故，仔细听还是能够听见的，尤其江家坐的位置离包间近，更是将里头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
“掌柜打算出多少钱？”
徐宝珠觉得今天诸事不顺，老天爷都在针对她。
她自然没有完全相信眼前这个老狐狸的话，不过泡菜和豆腐乳确实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很容易就会被破解。
自从家里因为这两个方子赚钱以后，来家里做客的人变多了，一个个都往他们家的厨房打量，还有几个嫂子的娘家人，也时不时的上门打探消息，徐宝珠也没想过这两个方子能够瞒多久。
不过心里有准备是一回事，眼前这个掌柜欺负她年轻又是另一回事。
别以为她没看见，大堂坐着的那些客人几乎都点了她的泡菜和豆腐乳，现在聚香斋的生意那么好，翻桌率那么高，这半个月的分成怎么可能比之前还要少呢。
“泡菜方子已经被破解了，我只能给你二十两银子，倒是那个豆腐乳，我能给你一百两。”
聚香斋的掌柜眯着眼睛说道，眼前这个小姑娘有几分精明，而且他看重对方在烹饪上的奇思妙想，所以他给出的价格也还算实在。
这些日子，徐家靠着这两个方子已经挣了近百两银子，这年头十两银子足够普通人家生活一年，两百两可不算一个小数目。
徐宝珠的大哥听到掌柜的报价激动地有些颤抖，恨不得替徐宝珠答应下来。
可徐宝珠对这个价格却不怎么满意，在她看来，后世那么多食品厂靠泡菜酱料这样的小东西发家致富，没道理到了古代，她却只能用泡菜和豆腐乳的方子卖出几百两的价格。
但显然现在的局面是她不答应也得答应，听说聚香斋的背后是知府大人的小舅子，民不与官斗这个道理古今通用，徐宝珠再不满意，也只能点头应下。
不过徐宝珠心里却记恨上了眼前这个掌柜，她想好了，下次再鼓捣出什么好东西，绝对不能和聚香斋合作了，青阳县那么多家饭庄，她就不信找不到一个有良心有道德的合作对象。
掌柜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笑眯眯地让小二取了一百二十两银票过来，然后又拿来了笔墨纸，让徐宝珠口述菜方，待记下菜方后，又要求徐宝珠陪他一块去一趟后厨，教着大厨按照菜方做一遍泡菜和豆腐乳，如果这两道菜做成了，口感和徐宝珠送来的泡菜以及豆腐乳一样，就说明她没有骗人，如果口感不同，那他自然会让这个小姑娘知道背靠大山的聚香斋是惹不得的这个道理。
徐大宝开开心心收下了面值一百二十两大几张银票，徐宝珠则憋着气，跟着掌柜离开包间，去后厨做演示。
一开门，她的目光就和江保宗对上了。
渣男！
来到这个世界后，徐宝珠自然打听了江家的情况，知道了江保宗曾经的过往。
在徐宝珠看来，江保宗就是功成名就后养小三的典型渣男人物，她不信外界所说江保宗当初是被设计的传闻，一心认为江保宗就是包养外室的花心男人。
只是因为保密工作没做好，让小三跑到正室面前炫耀，结果气死了正室，还连累女儿成了早产儿。现在一直没有续娶可能只是为了挽回名声，一个能养外室的男人，对原配能有几分真心呢？
或许是喜欢上了林平春，为了让自己抢别人丈夫的行为更加名正言顺，徐宝珠不介意用最恶毒的想法揣测江家人，现在她认定了江保宗是那样一个沽名钓誉的渣男，被他养出来的江妩即便是个头脑不清醒的傻子，那也该是一个品德不好的傻子。
要不然换做任何一个有点自知之明的人物，都不该在未婚夫婿飞黄腾达后，逼着嫁给对方，成为对方一辈子的拖累。
今天连续两次令人气愤的事情发生都有江妩父女在场，这让徐宝珠不得不猜测，是不是自己的气场和江妩相克，只要对方好好的，自己就不会有好事发生。
徐宝珠咬了咬下唇，这是极有可能的猜测，就好像许多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江妩或许是原本的气运之女，所以才会拥有江保宗这样一个疼她入骨的父亲，将来又能够嫁给一个痴心她一辈子的夫婿。
现在她穿越过来了，成了新的天道宠儿，可因为旧气运之女在场，导致了她的气运被分散。
徐宝珠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难道说自己和江妩就是王不见王，她想要一生顺遂，江妩就必须消失吗？
徐宝珠忍不住为自己的这个猜测打了个冷颤，她虽然嫉妒江妩能够得到自己偶像的痴情与真心，可她毕竟还是和谐社会下正常成长的女性，刚刚她脑海里一闪而过的想法居然是让江妩消失，徐宝珠自己都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太过可怕。
不过这会儿她不喜欢江妩的情绪是真的，徐宝珠憋着气，忍住不往江家人那边看，跟着掌柜离开。
不过正当她要走的时候，余光瞧见了和江家拼桌的刁家人，其中尤为显眼的霍凛冬让她觉得有些眼熟，徐宝珠很快就想起来，那个少年她曾经见过，就是不久前，她去林家送泡菜的时候，跟江妩走在一块的那个人。
徐宝珠的脚步停顿，回想起了那些天她打听到的一些消息，忽然间，她心中一动，脑海中浮现了一个办法。
——
江保宗只看了一眼，就认出了从包间出来的徐宝珠。
那可真是一个能折腾的小姑娘，江保宗想着今天接连碰上的这两件事，不得不对徐宝珠留下深刻印象。
还是他家阿芜比较乖，江保宗想着要是他家阿芜也和那个小姑娘一般会闹腾的话，他或许会有些吃不消。
不过换做是他的阿芜，能够健健康康的，即便闹腾，他也是甘之如饴的。
江保宗就是这样的偏心眼，旁人家的姑娘再好，都不如他家阿芜再坏来的稀罕，更何况他家阿芜那么乖巧懂事，让人怎么疼都觉得疼不够。
江保宗给女儿夹了一块鱼肚肉，看着女儿吃下去，顿时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霍凛冬规规矩矩吃着面前的饭菜，心情却没有面上那么平静。
他也想给小姑娘夹菜，他不仅想给她夹菜，还想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然后一口一口，将饭菜喂到她的嘴中。
在此之前，霍凛冬一直都不觉得自己和舅舅一样，是喜欢上一个女人，就会低三下四，不顾规矩为她做任何事的一个人，因为他们虽然流着一半相似的血脉，可却成长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中。
现在他知道了，他是！

第10章 傻女10
“下午江夫子可还要在县城逛逛？如果不嫌弃的话，晚上江夫子可以和咱们一块回去，我家的驴车宽敞着呢。”
饭后，刁大妹主动提出邀请。
因为时常要往县城以及周边镇子上的饭庄酒楼送肉的缘故，刁家有属于自己的驴车，今天来县城采办年货，刁大妹也是赶着自家的驴车过来的。
“都是乡里乡亲的，也不用觉得麻烦，江夫子要是觉得过意不去，以后多照顾照顾我家凛冬就好，再过几个月就要科举考试了，也不知道凛冬的水平够不够，还得麻烦江夫子费心了。”
刁大妹一直都记挂着那天圆明大师说的那些话，外甥霍凛冬还有一个死劫，要是渡不过去，可能会活不过二十岁。
霍凛冬的身世很复杂，这还得从他的生母开始说起。
霍安和妹妹霍馨是商人家的庶子庶女，那个商人贪花好色，除了一个正妻两个妾室，还有无数没有名份的通房丫鬟，而霍安兄妹俩正是某个通房丫鬟的孩子。
在那个家里，除了正室所出的嫡长子，剩下十几个庶出的孩子在商人眼里都没什么地位，尤其霍安和霍馨的生母早逝，在那个大宅院里更是活得艰难。
随着时间流逝，霍馨渐渐显露出非同一般的美貌，让那商人从这个女儿身上看到了商机，兄妹俩的日子才好过一些。
霍安很有念书天赋，也一心想要考取功名，带着妹妹离开那个狼窟，可惜他表现的越优秀，就越是刺痛正室夫人的眼睛。
某天霍安从书塾回来，被嫡母告知妹妹已经被生父当作礼物送给了途经当地的大官，没等霍安报复，生父因为马上风暴毙，嫡母早就看不惯后院的莺莺燕燕以及那些碍眼的会瓜分她儿子财产的庶子庶女们，在那个商人暴毙后，卖了后院那些女人，又给了一点小钱将庶子庶女遣散。
又因为忌惮霍安有一个被送到贵人府里的妹妹，霍安的嫡母对他有额外的安排。
为了保障女户的利益，在晋朝，赘婿不得科举，名下不能有私产，在打听到乡下有一个貌丑如罗刹的女屠户招赘婿后，嫡母不顾霍安的想法，直接帮他定了这么一门亲事。
那时候，霍安只有十五岁，霍安那个被送人的妹妹只有十三岁。
好在开始的原因有些不堪，可霍安并没有将对嫡母的怨恨转嫁到刁家人身上，并且在日后的相处中，被刁大妹的真诚善良感动。
在霍家，霍安见识了太多美貌皮囊下的丑陋灵魂，在旁人眼里刁大妹可能是丑陋的，但在霍安眼中，她远比那些女人好上千倍百倍。
或许是善恶到头终有报，霍安的嫡兄是个没本事的，霍家早些年就已经落败了，加上嫡兄娶了一个泼辣的媳妇，现在全家人得靠那个媳妇的娘家生活，他那个早年高高在上的嫡母的日子也十分难过。
霍安唯一还牵挂着的就是下落不明的妹妹，那些年也从来没有放弃打探妹妹的消息。
霍凛冬是被一个婆子送回来的，随同传回来的还有他妹妹病故的消息，霍安不知道他妹妹到底被生父送给了哪位贵人，可看那个婆子的打扮及气度就能猜到一二。
霍凛冬刚被送回来的时候身体很不好，据说不久前落了水，感染了风寒，整个人都烧迷糊了，霍安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一个大户人家会在家里的男丁尚且病重的时候将他送到做了赘婿的舅舅家中，而且那个时候外甥霍凛冬对他也有些抗拒，从这个外甥的嘴巴里也打听不到任何有用的消息，霍安只能给妹妹立了一个衣冠冢，然后将心思放在了照顾好外甥这件事上。
这几年，外甥也开始和他亲近了，可关于妹妹的事，关于外甥的来历，刁大妹和霍安依旧知道的不多，他们只是清楚，霍凛冬的出生一定不一般，刁大妹甚至怀疑，圆明大师口中外甥最后的那一个死劫，或许就和他的身世有关。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娶了阿芜外甥就可能可以渡过死劫了，可但凡有那么一点希望，刁大妹都不想放弃。
现在江保宗的态度显然还是偏向林家那小子的，所以刁大妹想为外甥提供更多的机会，万一江保宗就看到外甥的好了呢。
“这……好吧……”
一想到来时挤得满满当当的牛车，以及牛车上那些热心做媒的嫂子们，江保宗最后还是接受了刁大妹的好意。
从聚香斋离开后，一行人又去酱料铺子、糕点铺子等地方采办了过年需要的年货，然后又一块坐着刁家的驴车回村了。
他们没有注意到，一路上都有一个小尾巴注意着他们，看到江家三人坐上了刁家的牛车后，徐宝珠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
“宝珠啊，多亏了你记挂着我这个堂姑，不过我都一把年纪了，还守着寡，实在是穿不了这么好的布料，你还是把这些东西拿回家去吧。”
林徐氏看着徐宝珠带来的那匹宝蓝色的棉布料，以及几盒蜜芳斋的糕点，嘴上说着不要的话，两只手和眼睛却没有从这些东西上挪开过。
相处的时间久了，徐宝珠也知道林徐氏是什么样的德性，当然不会顺着她的话将东西拿回去。
“怎么不适合了，姑母那么年轻，走出去恐怕别人还会认为姑母是我姐姐呢，怎么就不能打扮了，再说了，不知怎么的，我第一次看到姑母就觉得亲近，好像上辈子我们就是母女似的，现在我自己挣的银子，买点好东西孝敬孝敬姑母又怎么了？”
听了徐宝珠的吹捧，林徐氏笑的花枝乱颤，也越发喜欢这个嘴甜又大方的远方侄女。
“不过……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姑母说。”
徐宝珠脸上的笑意收敛，表情有些犹豫不定。
“什么事还不能和姑母说？”
林徐氏愣了愣，将手里的那匹布料放在桌子上。
“就是……就是……”
徐宝珠说话吞吞吐吐的，“表哥不是和江家定亲了吗，可上次我送完泡菜回去的时候，看到未来表嫂跟一个男人有些亲近地并排走着，这次我进城卖菜方的时候，还看到了未来表嫂的爹爹带着她和那个男人的家人一块吃饭。”
“呸呸呸，看我胡咧咧什么，表嫂那种情况，怎么可能和别的男人私相授受呢，估计就是两家人家比较要好吧，不过我想着，表哥毕竟是要考功名的读书人，名声是顶顶重要的，再怎么说，未来表嫂也已经和表哥定有娃娃亲了，在这个年纪，和异性相处总是要避讳些的。”
徐宝珠拍了拍自己的嘴巴，一副生怕自己多嘴，破坏林江两家感情的后怕模样。
“呸，臭不要脸的东西！”
林徐氏一听就猜到，徐宝珠口中和江家相处亲近的人家是刁家，和江妩走在一块的，应该就是刁家那个拖油瓶霍凛冬了。
其实这会儿她们讨伐江家和霍家很没有道理，毕竟林江两家的婚约只是当年孩子还没出生时的笑谈，这些年江家有意结亲，可林家一直没有正式上门交换庚帖，定下亲事，严格来说，两家的婚约是不成立的。
可林徐氏一边不想让儿子娶江妩那个小傻子，一边在听到别家上江家提亲时，又觉得江家的人不厚道，怪根本就不懂这些事的江妩水性杨花。
“我们林家造了什么孽啊，居然摊上了这样一个儿媳妇。”
林徐氏气的肝颤，她苦着一张脸拉着侄女的手：“你那表哥是个厚道人，一直不愿意取消两家的婚约，有些话我和他说了，他反而责怪我，宝珠啊，姑母只有你这么一个贴心人，你应该能理解姑母的心思吧？”
“这江家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当初的娃娃亲只是笑谈，根本就不能当真，可江家自己生了一个傻子，生怕女儿嫁不出去，于是就拿当初的戏言做筏子，村里人都夸江家人心善，可如果不是你表哥足够优秀，江家哪里会这么大方帮衬你表哥呢？只是那么点银子，却想要你前途光明的表哥娶一个傻子为妻，你说是不是欺人太甚。”
徐宝珠的那点小心思，林徐氏也不是看不出来，不过她的儿子那么优秀，招女孩子喜欢也是很正常的，林徐氏乐于看到徐宝珠为他们家掏心掏肺，所以也不介意和她说这些话，让她明白自己是不满意江妩这个儿媳妇的。
“表哥确实是一个光风霁月的人物。”
对于林徐氏的话徐宝珠再赞同不过了，尤其是在听到林徐氏说表哥一直都反对取消婚事，也不爱听她说江家的坏话的时候，更让她觉得表哥的心性高洁，不愧是她在现代的时候就崇拜无比的大诗人。
“对了宝珠，刚刚你说你进城卖方子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林徐氏抱怨了几句，忽然转了一个话题。
“哦，就是我闲来无事研究的两个菜方子，聚香斋出一百二十两银子买下了。”
徐宝珠刚刚说那一番话的目的也是为了引导林徐氏提出这个问题，她得向林徐氏证明，娶她过门，比娶江妩那个小傻子有更大的价值。
“一百二十两！”
林徐氏惊讶地喊出声，她不由再次改变对这个远方侄女的态度，表情更加热忱。
徐宝珠羞涩地低下头，今天的两个目的已然达到。

第11章 傻女11
江家人乘坐刁家的马车回来并不是什么秘密，加上之前刁大妹带着媒婆去江家替霍凛冬提亲的事，很快的，江家和刁家有可能结亲的消息就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下传遍了坪乡村。
只是江家和刁家也没出面证实这件事，消息只传了两三天，就被新的八卦代替了。
年后，村里的书塾也开始恢复上课，因为之前苗三娘等人将江妩丢在河塘边的行为，江保宗选择和以前一样，带着女儿去书塾旁听。
从江妩十岁以后，江保宗就极少带她去书塾，毕竟书塾里都是男孩子，而乡下的女孩十岁开始就能够议亲了，所以即便江妩是个心智不全的傻子，也不适合将她继续带在身边。
可江保宗舍不得将女儿关在家里，又找不到能让他放心托付女儿的玩伴，思来想去，还是将女儿带到了书塾，他教课的时候，女儿就在隔壁的房间等着，课堂间隙，他再去隔壁陪伴女儿，顺便教女儿读书写字，即便女儿傻傻的，很多简单的文字，他重复教了上百遍女儿也不一定记得住。
再过两个月，就是今年院试的时间了，像林平春、霍凛冬这样有希望一战的学生都不会来书塾上课，只在遇到不解的疑问时会来书塾向江保宗请教。
林平春来的比较勤快，一来是因为他重视这一次的科举考试，日夜苦读，二来也是因为他和江保宗之间的特殊关系，想从江保宗这个过来人身上得到更多的科举经验。
而霍凛冬就是那些备考学子中来的最不勤快的了。
以前在书塾念书的时候，他就格外安静，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只要不是被夫子喊到回答问题，就绝对不会主动出风头，因为这个原因，这几年他在书塾里也没有交到要好的同窗朋友。
但最近霍凛冬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日日不落往书塾跑，表现出一副孜孜以求的模样，比林平春还要积极。
“谢夫子解惑。”
霍凛冬看着江保宗写在书上的注解，将书册拿好，从学舍离开，只是问完问题后的他并没有回家，而是拐了个弯，去了隔壁的屋子。
他从衣襟里掏出一个草绳编成的兔子，将兔子攥在手里，右手捏成一个拳头，手心微微有些汗，不知道是衣服穿多了热的，还是心里有些紧张导致的。
屋子里的那个小丫头真是坏，对他总是不冷不热的，任凭他说再多的好话，都不乐意搭理他。霍凛冬脖颈间微凸的喉结上下滚动，虽然那个小丫头乖乖坐着不说话的模样也很招人稀罕，可他更希望看到对方眼里全是他的模样。
“吱呀——”一声，房门被霍凛冬推开，正在艰难地跟毛笔奋斗的江妩转移了注意力，眼神朝门口的方向望去。
爹爹在离开的时候给她布置了作业，要求她照着书帖临摹十个大字，纸是提前铺好的，墨也是提前磨完的，可惜江妩是个小笨蛋，这会儿墨汁沾在了衣襟、袖口上，微黄的宣纸上也是一团团的浓墨，根本就看不出她要临摹的那个大字的基本形状。
嗨呀，今天的作业好难啊！
江妩看到来人就没什么兴趣，跟个小大人似得，长长吐了口气，然后用自己不曾握笔的那只手擦了擦脸，整个上半身趴在桌案上，接着写字。
只是她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了墨汁，一个简单的擦脸动作让左侧脸颊多了一道手指划过的痕迹，就跟小猫咪长了胡须一样。
“笔不是这么握的。”
霍凛冬有点小洁癖，但这会儿一点都不嫌弃脏兮兮的小姑娘，看对方不搭理他，几步走到江妩的身后，用自己的手握住江妩拿笔的那只手，一笔一划慢慢写完了她要临摹的那个字。
当然，在此之前他也不忘将自己带来的那个草编小兔子放在桌子最显眼的位置上。
“兔兔啊！”
江妩眼睛一亮，挣脱开霍凛冬的手，捧起桌上的小兔子，欢呼了一声。
这个草编小白兔的做工并不精致，勉强能够看出兔子的形状，只是做这个草编兔的人花了不少心思，用红豆给兔子沾了眼睛，有用笔画出了兔子的鼻子和嘴巴，让人一眼就能够认出这是什么动物。
小姑娘大多喜欢这种软萌的小动物，江妩自然也不例外。
她记得之前家里也有过可爱的小兔兔，那天晚上小兔兔还被端上了餐桌，爆炒的，很好吃。光是想想，阿妩就忍不住流口水了，美味的食物带给她的感官刺激总是那样奇妙。
“喜欢吗，答应我一件事我就送给你。”
霍凛冬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诱惑做坏事的精怪，只可惜空有这个心，却没有那样的本事。
“以后阿妩要最喜欢我，只喜欢我。”
为了学会编这个小兔子，霍凛冬的手指头都有些破皮了，他从来没有为第二个人做过这样的事，他觉得眼前这个小丫头应该学会感恩。
“最喜欢的，是爹爹啊。”
江妩捧着小兔子不肯撒手，她听不出来霍凛冬这番话里的独占意味，只勉强理解了喜欢这个词，可她最喜欢的是爹爹啊。
“那不用最喜欢，第二喜欢也行。”
霍凛冬黑了脸，一想到自己看中的小媳妇居然不是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的，就让他暴躁到想要杀人。
他好像又犯病了，江妩怎么可能完完全全属于他呢？
不过女人嫁人后，最重要的人就会从娘家人变成自己的夫婿，将来又会变成自己的儿女，江妩也不例外，等她嫁给他之后，他会将她藏得严严实实，让她只记得他一个人。
“第二喜欢的，是丁婆婆啊。”
江妩理所当然地说道，丁婆婆做的爆炒兔丁可好吃了。
“阿妩喜欢兔兔，把兔兔给阿妩好不好。”
她的大脑能够思考的问题不多，可也知道这个草编小兔子是不属于她的，而刚刚她又没有答应兔子主人的要求，恐怕得不到眼前这个小兔子了。
或许是觉得难过，江妩的眼眶又开始泛红。
霍凛冬真是被这小丫头气死了，从来就没有人能够在不付出任何代价的情况下从他这拿走一分一毫。
换做其他人，恐怕霍凛冬早就抢过兔子，然后当着他的面将那个兔子拆散了。
可偏偏是这个小丫头！
霍凛冬泄了一口气，这哪里是圆明大师口中他的福星，他看是克星还差不多。
“练字，你个小笨蛋，都教了你多少天了，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
霍凛冬恶狠狠地对着江妩说道，然后握住她的手，教她感受掌控毛笔的动作和力道。
“阿妩不笨，阿妩乖着呢。”
江妩呆傻中也有几分小机灵，知道眼前这个人是愿意把小兔子送给她了，她赶紧将小兔子宝贝地藏到自己的小荷包里，计划晚上回家的时候，让丁婆婆把这个小兔子爆炒了。
想到记忆中爆炒兔丁的美妙滋味，江妩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
江保宗站在窗边，透过窗缝看着屋里相处融洽的少年少女，理智告诉他应该阻止两个孩子这样亲近的行为，因为阿妩和林平春之间是有婚约的，而且林平春目前没有要毁约的意图。
可理智是一回事，情感又是另一回事。
林家让他失望了太多次，目前看来霍凛冬对女儿并没有恶意，而且接连几天，对方都很有耐心教阿妩写字，他是阿妩的爹爹，教这么一个蠢笨学生的折磨他是亲身经历了无数次的，他是阿妩的爹爹，所以从来不会对阿妩发火，那霍凛冬又是基于什么样的立场，才会对阿妩有这样的耐心呢？
或许对方真的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江保宗知道自己现在的放纵是不合礼教规矩的，可管他什么狗屁规矩不规矩的，只要最后阿妩是幸福的，就足够了。
——
“也不知道平春有没有考中，诶，不早到了放榜的时间了吗，怎么也没个消息传回来呢？”
一眨眼，县试、府试、院试三场考试全都结束，今天是院试放榜的日子，几年的苦读是否得到回报，在今天也会公布结果。
林徐氏这些天不是在这家庙里烧香，就是在那家庙里拜佛，今天是放榜的日子，她更是一大早就起来，空着肚子在村口等着。
她已经想好了，如果儿子考中了秀才，那林江两家的婚事就不能成，毕竟十五岁的秀才公极有可能成为举人老爷，江家虽然有点薄财，那样一个傻姑娘却是配不上举人老爷的。
如果儿子没中，之后几年免不了还需要江家帮忙，到时候也只能暂时接受江妩这个儿媳妇，等儿子出人头地了，让江妩当个侧室也不算是亏待。
林徐氏的算盘打得贼精，她算准了，如果儿子考中，今天必然会留在府城和同窗庆贺，那么今天也是去江家解除两家婚约的最好时机。
借口她都想好了，算命大师说了她儿子不易早婚，她儿子能够再等几年，江家那个小姑娘呢，能再熬几年，熬成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吗？
林徐氏就等着江家知难而退。

第12章 傻女12
“中了，中了！”
“咱们坪乡村又多了三位秀才公！”
今天放榜，村里特地安排了人骑着骡子在放榜处等着，待榜单一出，立刻回乡禀报，徐寡妇正琢磨着儿子的婚事，就听到远远传来的高呼声。
对于坪乡村来说，能多出一个秀才也是一件惠泽乡邻的好事，尤其是对考中的那位秀才公的本家来说，是能够得到切实利益的。
按照晋朝律例，秀才功名可免名下50亩地赋税以及两人的徭役，举人功名可免名下200亩地赋税以及5人徭役，如果能中进士，免除的赋税及徭役也就更多了，只是坪乡那么多年也就出过一个举人，从来也没人中过进士。
反正对于坪乡村的人来说，能够多出一个秀才就已经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喜事了，至于进士，他们想都不敢想。
“谁、谁中秀才了？”
村口候着不少人，除了这次参与科考的学子的家人，还有一些等着谋好处的。
普通农家，户口名下拥有的田地不会太多，通常只有一两亩，最多也不会超过十亩地，这些田地对于子孙多的农家来说，是完全不够养家糊口的，因此他们会选择向拥有众多良田的乡绅或是庄头租赁田地。
租赁的田地赋税自然有田地原主人操心，可自己名下的那些田产，每年需要缴纳的赋税，就足够让这些节俭的农户们心疼不已了。
晋朝的规矩，一顷地征二石粟米，粟米可用其他粮食或布匹金银代替，一顷即一百亩地，现在田地的亩产量并不算高，加上当年的天气影响，一般来说，一亩地如果种粟米，一年能有一石左右的收成，赋税即为亩产的百分之二。
对于家境殷实的人家来说，这算不得什么钱，可对普通老百姓来说，这些税银是能省则省。
今天过来凑热闹的这些人盯准的就是秀才名下免赋税的五十亩地。
田地挂名在乡下并不是什么秘密，同姓宗族里如果能出一个秀才，宗族中会有不少关系亲近的人家会选择将自家的田地挂到对方名下，然后给与对方少于赋税的好处，这样一来，两边都是获利的。
挂名也不限于同宗之间，往日里相处融洽的邻里朋友，也都是有机会的。
“林家春哥儿，刁家的冬哥儿，还有豆腐娘子家的三老爷，听说城里的王举人和白举人设宴招待今春考中的秀才公们，今天估计是回不来了。”
被支派去看榜的那个男人脸上难掩笑色，从骡子上下来后不等歇口气，就赶紧把好消息报了出来。
“豆腐娘子好福气啊！”
“刁大妹，当初要不是你，霍家那小子不是病死就是饿死，现在他出息了，可得好好报答你啊。”
“徐妹子，你是苦尽甘来了，有你男人在地下保佑，春哥儿将来一定能考中举人的。”
类似的恭维声此起彼伏，徐寡妇等人被看热闹的村人围得团团转，其中围着豆腐娘子的人要比围着徐寡妇以及刁大妹的人少许多。
因为豆腐娘子的男人已经不年轻了，对方并不是一个在念书上有天赋的人，只是肩部能提，手不能扛，一根筋全长在科举这条道上，这些年哭了豆腐娘子，每天早起贪黑做豆腐，卖豆腐，原本水当当的俏姑娘熬了十多年，看上去比同龄人显老十岁还不止。
现在两人的孩子都已经快成家了，旁人冷眼看着，对方能够考中秀才已经是老天开恩，如果没有奇迹发生，对方是不可能再考中举人的。
而林平春和霍凛冬就不一样了，两人都还年轻，今年开春刚满十五岁，即便放到府城，这个年纪的秀才公也是极少有的，哪怕之后几次科举不中，再苦读十几二十年，未必没有考中举人甚至进士的希望。
徐寡妇听着旁人的恭维，嘴巴都快合不拢了，越是听多了这些夸赞，她心里就越发觉得江家那个小傻子配不上她的儿子。
——
“今天应该出榜了吧，也不知道平春那孩子中了没有。”
因为今天是院试放榜的日子，江保宗给学生们放了一天假，自己也难得睡了一个懒觉，等到日上三竿了才起床洗漱。
他算了算时间，这会儿村里应该已经得到消息了。
“不晓得，等会儿我去打听打听。”
丁婆子帮江保宗端来放在灶头保温的肉粥，又小心将剩下的那些重新放到带有余火的灶头温着，等更爱赖床的阿妩起来食用。
不过不用等丁婆子出门，志得意满的徐寡妇自己就找上来了，光是看对方的表情，不等对方开口，江保宗就知道自己的学生林平春应该是考中了。
“林嫂子。”
徐寡妇是江保宗同窗好友的妻子，即便对方死了，江保宗还是得喊对方一声嫂子。
不过江保宗很好奇今天徐寡妇突然上门的原因，要知道因为对方寡妇的身份，平日轻易不会出门，更别提来他这个丧妻的鳏夫家中了。
难道只是为了告诉他林平春考中秀才的消息？
江保宗放下筷子，也没胃口吃早饭了，他让丁婆子将碗筷收拾掉，然后泡一壶茶水过来。
“今天我冒昧上门，是为了两件事。”
上门之前，徐寡妇是理直气壮的，可上门之后，对上江保宗温和儒雅的那张面孔，徐寡妇顿时就有些心虚了。
“嫂子请讲。”
江保宗心里想着，两件事，其中一件必然是关于学生林平春考中秀才的，那另一件事呢？是不是和两家的婚约有关？
“第一件事是件喜事，平春考中了，总算没辜负我和他爹的厚望，也没辜负江秀才你这些年的教导栽培。”
徐寡妇的背渐渐挺直，现在她的儿子也是秀才老爷了，而她的儿子还年轻，将来的前途必然在江保宗之上，她完全没必要觉得自己低他一等。
“平春火候已到，考中秀才是早晚的事。”
看到徐寡妇的作态，江保宗的心冷了冷，正好这个时候丁婆子把泡好的茶水端来了，江保宗端起茶盏，用氤氲的水汽遮挡住自己晦涩的表情。
“呵呵。”
徐寡妇干笑两声，她以为江保宗会高兴到手舞足蹈，毕竟平春是他看中的女婿，他那个傻子女儿有朝一日居然能配秀才老爷，他难道不该喜极而泣吗。
江保宗这样的态度让徐寡妇有些不满，总觉得自己心里无比宝贝的儿子原来在江保宗的心里，也不过如此。
明明这一次上门，她想要看到的是对方低三下四向她恳求却求而不得的模样。
“第二件事，让我有些难以启齿。”
江家的茶叶不错，可徐寡妇这会儿舌苔发苦，没有品茶的心情。
她支支吾吾地开口，似乎是在等江保宗接话，可惜这会儿江保宗一点也不配合。
可戏还是要演下去的。
“不久前我去文昌庙给我家平春添点香油钱，没想到半路被一个道士拦下，我看那道士穿的破烂，动了恻隐之心，花二十文钱在他那儿给平春算了命，那道士说了，平春是文曲星转世，只是区区院试，肯定是不在话下的，只是有得必有失，平春的科举运虽然顺畅，可妻宫星却有些黯淡，如果早娶，恐怕会克着他未来的妻子，轻则使她缠绵病榻，重则……恐怕于性命也是有妨碍的。”
徐寡妇可不想咒自己的儿子，因此即便是在她信口胡诌的故事里，她的儿子依旧是完美的，不过江妩就没什么好下场了，这样的编排诅咒在徐寡妇看来，成真了才好呢。
江保宗强压住心里的怒气，他明白徐寡妇今天的来意了，就是不知道这是她的意思，还是她和林平春商量后的决定。
不过这两者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女儿嫁到别人家中，和她相处最多的不一定是她的丈夫，也有可能是她的婆母，林徐氏这样不满阿妩，甚至不满到不惜用这样恶毒的语言诅咒阿妩，可以想象将来女儿真的嫁到林家，会受到怎样的对待。
因为徐寡妇的这番话，江保宗对林平春也增添了几分不满。
“我家平春晚几年成亲倒是不妨事，可我就是担心耽搁了阿妩，毕竟再熬几年，阿妩就是老姑娘了，到时候村里得传多少闲话啊。”
徐寡妇一直观察着江保宗的表情，失去她家平春这样的女婿，恐怕江保宗会痛不欲生吧。
“阿妩？平春晚婚和我家阿妩有什么关系？”
江保宗可不愿意被人看笑话，也不想自己的女儿凭空多一个弃妇的名号，他装出一副惊诧的表情，疑惑地看着徐寡妇问道。
“阿妩和我家平春是有婚约的啊。”
徐寡妇不想承认这桩婚约，可看到江保宗对曾经的婚约闭口不谈，就让她心里不是滋味了，她的儿子那样优秀，对方不是应该死缠着不放吗？
“婚约？呵呵，可有交换的信物？可有盖过官印的婚约契书？可有三媒六聘？可有交换过双方的庚帖？只是当年两个孩子还在腹中时大人的玩笑话罢了，怎么能当真呢？”
江保宗的笑声有些冷，现在他倒是有些感激林家的拖延了。
“这些年我帮衬你们母子，是看在过世的林兄的份上，且平春这孩子有点念书天赋，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人，和阿妩又有什么关系呢？”
江保宗放下茶盏：“我倒是不知道我的行为让嫂子误会了，也好，现在平春也已经考中秀才，能够顶门立户了，以后林家，就靠平春自个儿撑起来了。”
江保宗也不怕前些年资助的银两打秋风，林平春比他娘精明多了，为了他的仕途，为了他的名声，对方都会想办法将这些年他赠与他们的银钱慢慢还回来。
不过那点钱江保宗也不放在心上，只是花点银子就让他看透一个人的真心，江保宗觉得十分值得。
“平春的喜事我也听到了，改天林嫂子要是替平春办酒席，我这个夫子一定会到场庆贺的，丁婶，送林嫂子出去吧，我们寡妇鳏夫的，也不好独处太久。”
江保宗甩袖送客，听了他的这番话，徐寡妇气的将脸憋成青紫色，明明把她最不想要的婚约给解决了，可心里却一点都没有高兴的情绪。
“嘭——”
丁婆子将徐寡妇推搡出门，然后重重将门关上，似乎是觉得不解气，她端来院子里沉淀着的那桶刚刚洗过鱼的水，直接开门泼向外头。
这会儿徐寡妇还呆站着，裙边溅到了不少脏水。
“什么晦气东西，等会儿可得去摘点柚子叶来，好好扫扫院子。”
丁婆子指桑骂槐嘀咕两句，又将门关上。
徐寡妇气的发抖，她可是秀才公的亲娘，江家一个低贱的仆妇也敢这样欺侮她，这门亲事不能要了，江家现在嘴硬是吗？等她儿子将来考中举人，考中进士，只有江家后悔的时候。
徐寡妇大口大口喘气，铁青着脸，匆匆离开。
——
“爹爹的小阿妩，是爹爹识人不清，险些害了你啊。”
赶走了徐寡妇，江保宗不由走进女儿的房间，看着酣睡的女儿，脸上满是愧疚。
刚刚他的那番话看似撇清了江林两家的关系，实际上在村里人的眼中，江林两家的婚约早就是有实无名了，现在林徐氏不愿意履行婚约，之后想要再给女儿找一个合心意的，恐怕就无比艰难了。
江保宗可以想象到之后村里人会怎么嘲笑他的女儿。
除非，他能给女儿找一个比肩林平春，甚至比林平春更好的夫婿。
“兔兔啊。”
熟睡的小姑娘呓语了一声，打断了江保宗的思绪。
“嗤——”
江保宗没忍住，轻轻捏了捏女儿因为酣睡带着几分潮红的脸颊，明明已经是当娘的年纪了，却还跟孩子似的，这让他怎么放心将她托付给别人呢。
只是兔兔……江保宗的心里浮现出了一道人影。

第13章 傻女13
任凭谁被这样的视线盯着，又被揉捏软嫩的小脸蛋，恐怕都睡不香的，江妩从睡梦中醒来，用手揉了揉眼睛，待看清站在她床头的爹爹时，嘴角上翘，沁出一个甜蜜的笑容。
“抱。”
江妩没有起床气，只是在没有彻底清醒的这段时间里格外爱娇。
卧室的侧窗打开通风，一道日光照射进来，正好洒在床沿，将小姑娘惺忪的模样照地一清二楚，只见她皮肤细白，巴掌大的小脸无比精致，眼睛微微睁开一条小缝，或许是被阳光刺激到了，沁着些许水汽，好不惹人爱怜。
“爹爹，抱。”
她的声音就如同她的长相一样，格外娇甜，短短几个字，硬是被她说的百转千回，软软糯糯拖着长调，像是裹了蜜掺了糖一般。
“阿妩乖，爹爹让丁婆婆帮你倒洗脸水，你要自己净脸漱口穿衣，这些爹和丁婆婆都教过你的，阿妩那样聪明，一定已经学会了吧。”
江保宗差点没心软像小时候那样帮女儿穿衣洗漱。
他知道，女儿心思纯洁干净，可世人的眼光是肮脏的，现在女儿长大了，于情于理父女俩应该保持适当距离。
再者，他也不想真的把女儿当傻子看，一些基本的生活能力，该锻炼还是要锻炼的。
“唔。”
江妩的反应很慢，歪着脑袋想了好一会儿，脸上重新扬起笑意，然后重重点了点头。
没错，阿妩最聪明了。
看女儿彻底清醒了，江保宗退出了女儿的房间，嘱咐丁婆婆倒洗漱的水进去。
“阿妩可算是醒来了，今天婆婆给你煮了你最爱的皮蛋瘦肉粥，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熬着了，米粥煮的软烂，咸淡适中，滋味可好了呢。”
丁婆子可不愿意将刚刚面对徐寡妇的怨气展露在她心尖尖的小姑娘面前，进屋后，动作麻利地将洗脸的水盆放在一旁的架子上，然后将漱口的柳叶枝和食盐水准备递到阿妩的手中。
“好吃。”
江妩的脑海里浮现出皮蛋瘦肉粥的模样，津液自动分泌，还没尝到皮蛋瘦肉粥的滋味，记忆就已经先将这味道传达给了神经。
因为患有傻病的原因，在旁人看来再简单不过的事江妩却做得格外的慢，她将自己今天要穿的三件衣裳整齐地摊在床上，然后仔细分辨，哪一件衣裳应该穿在最里面，哪一件衣裳其次，最后穿的又应该是哪一件。
阿妩觉得自己不是江妩也有这个原因，因为原身做了上千次的事，对于最初成为江妩的她来说，总是那般陌生的。
可她又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谁，从哪里来，原身留给她的这具身体的傻病，又不允许她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
好在阿妩虽然懵懵懂懂，却很愿意学在她看来很陌生的事情，适应这具身体留给她的所有记忆和羁绊。
“阿妩穿好了。”
小姑娘穿完三件衣裳就跟完成了什么了不起的任务似的，张开两根细瘦的小胳膊，要不是这会儿还没穿上裙子，恐怕她都能直接站起来转身三百六十度，让丁婆婆欣赏一下她忙活了一炷香的成果。
“阿妩真聪明啊。”
丁婆婆是看着她长大的，江妩的智力发育慢，七八岁的时候还不会穿衣服，很多时候都需要她或是江保宗代劳，只是这个年纪的孩子哪里还能让爹爹穿衣服呢，后来江保宗就狠下心，让她配合他一块教阿妩穿衣服。
这么简单的一件事，阿妩学的特别慢，不是将脑袋套在袖口里，就是将上下的扣子系地一团糟，那会儿阿妩还特别爱哭，闹着要她和爹爹帮她穿衣服，好几次都难过地哭了。
阿妩的哭和别的孩子吵着要糖吃是撕心裂肺的哭声可不一样，她的声音细细的，就连哭的时候，也是一声声极小声的抽泣，偏偏就是这不怎么宏亮，且断断续续的哭声，能把人的心哭地揪成一团，恨不得立刻把她想要的任何东西双手奉上。
丁婆子那叫一个不忍心，在她看来，姑娘学不会穿衣服就不学呗，大不了她照顾姑娘一辈子，给姑娘穿一辈子的衣服，可万万没想到在这件事上最心硬的却是疼姑娘入骨的江老爷，对方忍下心看着姑娘哭，直到她哭够了，意识到没人会纵着她，小声抽泣着，打着嗝儿，慢慢悠悠拿起那一团糟的衣服，嘟着嘴重新开始学。
直到现在，姑娘穿衣服的速度依旧不快，尤其是到了冬天，需要穿的衣服比较多的时候，光是将每天要上身的衣服一件件摊在床上，选好穿衣的次序，就得花上小半个时辰的时间。
直到现在，阿妩快到出嫁的年纪了，丁婆婆才隐隐明白，当年江保宗的狠心，是一件多么良苦用心的事。
“咕噜咕噜。”
穿完衣裳，江妩直觉接过丁婆婆手中的柳叶枝和食盐水，先用食盐水漱口，再用柳叶枝细细地刷完自己的两排牙齿，她的动作依旧缓慢，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等到江妩从自己的香闺出来时，已经是一个擦了香膏，白嫩又喷香的小姑娘了。
再过一两个时辰都快到午饭的点了，所以丁婆子没给江妩盛太多的肉粥，只给了她小半碗粥，外加两叠小菜，一叠是泡嫩缨子，一叠是拍黄瓜，都是酸辣咸香的小菜，用来配粥再好不过了。
“阿妩，你喜欢林家哥哥吗，就是那个经常会来我们家的，长得瘦瘦高高的那个小哥哥。”
江保宗虽然放弃了江林两家的婚约，可他不得不考虑一下女儿的想法。
这些年不论是他还是村里的其他人都将阿妩和林平春扔作堆，觉得江林两家有曾经的指腹为婚，江家又对林家有这么多年的帮持之情，只要林家还有点良心，就一定会认下这桩亲事，并且善待他的女儿。
可他忘了人心难测，斗米恩，升米仇，林家忘了他们现在的宽裕生活和尊崇的地位是怎么来的，只记得他逼着他们娶一个傻子做媳妇。
不，这算不上逼，早在徐寡妇接过他给的第一笔银子的时候，就该明白他的想法了，只是对方一边接过银子，一边却又抗拒婚约，只能说当了婊子却要立牌坊罢了。
可不管怎么说，这些年两家的亲近是真的，虽然女儿未必开了情窍，可这些年那么多人都说女儿未来的夫婿是林平春，女儿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江保宗就怕女儿懵懵懂懂的，心中记挂上了林平春，现在两家的婚约是成不了了，他该怎么劝说女儿呢。
“林家哥哥？瘦瘦高高的？”
江妩翻找着记忆里一张张和这个描述对的上的面孔，当林平春的脸出现时，之前被她忘在脑后的记忆瞬间回笼，想到自己和爹爹在那段记忆里通通不得善终，江妩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不、不要，他喜欢做泡菜好吃的姐姐，阿妩要死了，不要嫁给他。”
在慌张的情况下，江妩的回答有些颠三倒四，让人摸不准头脑。
她急于解释，可脑子乱成一团乱麻，越是着急，就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呸呸呸，死不死的怎么能挂在嘴边，阿妩好好的，会平安喜乐，长命百岁。”
江保宗皱了皱眉头，赶紧连呸三声。
“阿妩别急，你不喜欢林家哥哥，爹就不会把你嫁给他。”
江保宗实在没想过女儿的反应会那么大，在提到林平春时，女儿的反应不是羞涩好奇，居然是厌恶憎恨，这样的情绪，江保宗还是头一次在女儿脸上看见。

第14章 傻女14
“不过会做泡菜的姐姐是谁？”
江保宗不觉得女儿会说谎，只以为林平春和哪个女儿私底下亲近，被女儿瞧见了，想到这儿，江保宗对林平春的印象变得有些糟糕，原以为林家就他那个寡妇娘是个拎不清的，如果林平春真的在婚约未定的情况下和别的女人私相授受，那么只能说明他看走了眼，那个看上去老实的孩子，其实远比他想象的更加不堪。
“就是会做泡菜的小姐姐。”
江妩不想搭理什么姓林的还是姓徐的，那些记忆糟糕透了，她不想像记忆中那样掺和到那些事情里去，只想离那些人远远的。
“还会画黑猫的。”
看爹爹太笨想不起会做泡菜的姐姐，江妩绞尽脑汁又想出了一个形容词。
“是她？”
江保宗想起来了，那次采买年货时看到的小姑娘，给他留下的印象可尤为深刻呢。说他古板也好，这样活络外向的女孩，并不是他能够欣赏的。
林平春也是个没眼光的，居然会喜欢那样的姑娘而不喜欢他家阿妩。
不过……能有几个有抱负的男人能够接受自己的妻子是个傻子呢？
江保宗有些心酸，他无比自责，如果不是他当初的优柔寡断，或许妻子不会早产，那儿也不会因为母胎中受伤，导致智力受损。
如果他的阿妩健健康康的，有这样的品貌，别说林平春了，多少好男儿等着她挑呢。
“阿妩不难过，以后爹爹都不和你提林家的人了。”
江保宗心想，反正这婚约是成不了了，不如就断的果决一些。
“恩恩。”
江妩的小脑瓜子只要听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心满意足了，一口软糯的肉粥下肚，什么不开心的事情通通忘光光，哪里还有刚刚泫然欲泣的模样。
整一个没心没肺的小坏蛋。
看着这样的女儿，江保宗的心情又好了些，不论怎样，他都是要护女儿周全的，这是他欠下的债，一辈子都还不清。
——
丁婆子一改往日的作风，每天除了洗衣做饭外，开始热衷于找村里碎嘴的婆子们聊天扯淡，在和那些婆子们闲聊的时候，丁婆子也会不经意地透露出一些她们想要听的八卦。
“当年我家老爷就是可怜林家孤儿寡母，想到自己一个鳏夫带着独女生活感同身受罢了，这些年林家小哥能念书我家老爷也是帮了大忙的，我家老爷本意也不求他们感激涕零，可也没道理让他们上门羞辱吧？我家老爷何曾说过一定要将我家小姐嫁到他们家去，合着就她脸皮厚，想当然的话居然还往咱们面前说。”
“呸，什么算命的说她家儿子命中不宜早婚，还不是儿子考中了秀才，看不上我家姑娘了，可她也不想想，如果她家儿子只是个从小丧父，又没有家底未曾念书的娃子，哪还有底气说什么配不配的话，能娶着媳妇就不错了。”
“可惜了老爷这些年帮衬他们的几百两银子，用那些钱买上一些田地铺子给小姐当陪嫁不好么？”
“算了算了，我和你们唠这些话做什么呢，左右老爷也不在意这桩事，老爷的功名摆在那儿，当年的同窗，这十多年里教出来的学生，也不乏能耐的，还护不住我家小姐不成。”
丁婆子通过村里那些碎嘴婆娘传达出了几个讯息。
第一，江家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十分看中当年的娃娃亲，之所以帮衬林家，更多的是看在他和林家过世的林秀才的同窗情谊上。
第二，林家人吃相难看，人品有瑕，这些年江家的帮衬是真的，即便不情愿娶江家的姑娘，完全可以用更加委婉的方式，万万没有在自己儿子考中秀才的消息传来的当天，就跑到女孩子家中告诉女方长辈自己儿子不易早婚的做法，这样丑陋的作态，直接将嫌弃两字明晃晃写在了脸上。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江保宗在告诉所有人，他还有一些已经当官的旧日同窗，这十多年来也教授出几个出色的学生，他是坪乡村的夫子，坪乡村年轻一辈里，有多少是他曾经教授过的学生，光是这些人脉，就足够他江保宗护住自己的女儿，甚至还可以照拂未来的女婿，除此之外，江家还有足够殷实的家底，江保宗只有江妩一个女儿，将来这一切都是留给这个女儿的，这么看来，除了身体上有缺陷外，江妩相比较普通乡下姑娘来说，同样具有很多优势。
同时这第三点也是威胁，让大家在说江家女儿的闲话时考虑一下江家的地位人脉，别因为一时嘴快，给自己的家人带去祸事。
一直以来，江保宗都是十分温和良善的人，这还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显露出不好招惹的一面，村里的一些长舌妇心存顾忌，也不敢拿江妩说笑了，所有的话题矛头一致指向了林家。
对于尚且年幼，且只有秀才功名的林平春，以及他那个寡母，大伙儿的嘴巴可就没有那么老实了。
等林平春在府城会了三天同科好友回到坪乡村，听到了那些关于林家不堪入耳的言语时，差点没有被他娘给气死。
——
“你只知道怪我，娘难道不是为你着想吗，你是前途光明的秀才公，江家那个傻子哪里配得上你！”
“可怜我辛辛苦苦将你拉扯大，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还不如直接死了，去地底下找你那冤鬼爹去，好给你和江家那傻子腾地方。”
“呜呜呜，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徐寡妇待在村子里，怎么会听不到外头那些闲言碎语，尤其还有一些好事的人，喜欢在她家院子外捏着嗓子说这些是非，徐寡妇这些天都不敢出去买菜买肉，就靠之前侄女徐宝珠送来的那些泡菜和豆腐乳下饭，可把她折磨坏了。
若说原本徐寡妇还有些心虚，这些日子听多了指桑骂槐的话，徐寡妇的心反而更硬了，她现在恨不得江家那对父女立马死了才好。
尤其是当儿子回来的第一句话也是指责她的时候，徐寡妇越发觉得自己没有做错，现在江妩还没过门儿子就这样护着她，将来要是等她丫头过门了，这林家还有她这个守寡太太什么位置吗。
“娘，我不是这个意思。”
对于读书人来说，不孝是很严重的指责。
林平春皱了皱眉，头一次觉得他娘不通情理，胡搅蛮缠。
“罢了，事情都已经这样了，江伯父也不会将江家妹妹嫁给我了。”
林平春这会儿还有些宿醉的头昏脑涨，他娘一时冲动将婚约给退了，却没有想过退婚后一系列复杂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最后只会落在他的肩上。
“娘，你那儿存了多少银子？”
林平春叹了口气，事已至此，总得想一个解决的办法。
“我能有什么银子。”
徐寡妇下意识捂紧荷包。
“诶——”
林平春能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他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他那儿倒是还有几件值点钱的东西，也不知道能卖多少银子，听说县城有几家书店雇人抄书，给的工钱也比较公道。
因为靠着江家的缘故，林平春从来就没有为银子发愁过，一开始他有些拘束，可随着拿钱的次数多了，他也渐渐对江家的帮持习以为常，直到现在，他才惊觉，原来钱是那么重要且难得的东西。
林平春的舌根有些发苦，明明考上了秀才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他却不知道未来的方向在那儿了。
——
“江家放话说江林两家没有婚约？”
霍凛冬倒是没想到，回村的第一时间就能听到这样一个好消息。
“舅母，我喜欢江家的小阿妩，求舅母替我上门，再求一次亲吧。”
霍凛冬觉得这个时机再好不过了，他和林平春一样都是秀才，自己上门提亲，印证了江家的女儿不是没人要的，林家毁约，是林家人品不好，眼光不行，就算是为了洗清流言，替江妩正名，江保宗也会重新考虑这桩婚事。
一想到那个娇娇软软的小笨蛋马上就要进他的小被窝，霍凛冬就无比快活。

第15章 傻女15
“江夫子，好听的话我刁大妹也不会说，但是我能向你保证，如果阿妩能嫁到我们刁家，早晚三餐保证有肉，一年四季都能穿上新衣裳，她在娘家过什么样的日子，到婆家依旧过什么样的日子，我会把她当亲闺女疼，绝对不会委屈她。”
刁大妹心心念念就想生个女儿，可惜她子嗣艰难，和霍安成婚好些年才生下儿子刁近冬，之后这些年也再没有身孕过，刁大妹想着，如果她能够再生一个闺女，恐怕也比不上江家阿妩好看招人疼了。
“刁夫人，你的人品我自然是相信的，可阿妩要嫁的，毕竟不是你，希望你能够体谅我这个做父亲的心情，有些话，我必须说在前头。”
如霍凛冬之前所想的那样，这会儿刁大妹再次上门提亲，确实选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
之前江保宗已经让丁婆子扩散了对女儿有利的传言，可只要女儿一日没有定亲，或是定亲的对象比不上林平春，这个弃妇的名号依旧会被冠在女儿头上。
尤其是当林平春功成名就之后，曾经这桩婚事会再次被人提起，到那个时候，舆论的风向恐怕不再是现在这样的了。
江保宗是林平春的老师，这些年在培养他的时候也从不藏私，因此他心里清楚林平春有多聪慧，他的未来，未必止步于秀才。
一旦他找了一个不如林平春的女婿，将来等林平春考上举人，甚至考中进士，谁知道他未来的女婿会不会为了讨好林家，做出折辱他的阿妩的事情来呢？
而霍凛冬就不同了，这个尚未及冠的少年有时连他都看不透，江保宗隐隐觉得，对方在书塾念书的时候还有所保留，只凭学识，对方恐怕在林平春之上。
而且这一次院试，对方和林平春一样都考取了秀才功名，如果真要找出一个能够将林平春压下的女婿，找遍身边所有适合的对象，也就霍凛冬一人了。
再说家世，霍凛冬的父母似乎早逝，所以才会被霍安接到身边照顾，刁大妹和霍安有自己的亲生儿子，将来养老恐怕也会跟着刁近冬，这样一来，就不用担心女儿头上还有公婆压着，不过就算刁大妹和霍安选择让外甥霍凛冬养老，他们俩人的人品，江保宗也不需要太过担心。
尤其是在徐寡妇的对比之下，更显得刁大妹为人淳朴，是个宽厚和善的长辈。
“江夫子放心，这次上门也是我那外甥自己要求的，这孩子来到家里这些年，还是头一次主动向我们讨要什么，说明大郎的心里也是喜欢阿妩的，再说了，圆明大师说过阿妩是大郎的小福星，他要是敢对不起阿妩，岂不是要天打雷劈了。”
刁大妹就差拍着胸脯向江保宗保证了：“夫子要是实在不放心，咱们两家都是一个村子里的，大不了你每天上我们家吃饭，日日夜夜盯着我家大郎，看他是不是欺负阿妩了。”
刁大妹就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性子，她自个儿从小被当男孩子养，丝毫不觉得女人嫁人后娘家人时常上门是什么严重的问题，也不介意嫁到家里来的儿媳妇经常回娘家探望。
尤其江妩的情况和她类似，家里都只有一个女儿，在这种情况下，江妩要是嫁人了，以后江保宗的日子可就孤单寂寞了，刁大妹将心比心，也是愿意让这对父女在女儿嫁人后依旧多多相处的。
不得不说，比起刁大妹之前的任何承诺，还是她刚刚那番话更加触动江保宗。
他不求像刁大妹说的那样日日上门探看，只求隔三差五能够和女儿见上一面，看看她是否快乐就好。
“凛冬那孩子很优秀，但毕竟事关我女儿的终身大事，让我思考几天，三日后，我自会给夫人一个答复。”
这会儿江保宗已经心动了，所谓的三日之约也只是为了拿乔，告诉未来亲家他对女儿的重视罢了，这也是提亲过程中双方心知肚明的潜规则。
“好，那我就等着夫子的回复了。”
刁大妹心情大好，在她看来，这婚事已经有八成把握了。
——
霍凛冬是跟着刁大妹一块过来的，只是他并没有跟着刁大妹一块进去，而是留在了江家的院子里。
丁婆子这些天总是格外忙碌，不是去那家搓草绳，就是去这家纳鞋底，总之哪里有碎嘴婆子，哪里就有丁婆子的身影，立志将所有不利于她家小阿妩的流言蜚语掐灭。
因此这会儿院子里只剩下霍凛冬，以及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出来的江妩两个人。
“兔兔！”
看到霍凛冬的第一眼，江妩下意识地红了眼，小声抽泣着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荷包里拿出一团草绳。
那天她将好不容易讨要来的兔兔小心藏着，本想晚上央求丁婆婆做上一碗爆炒兔丁，谁知道白天还好好的小兔子，等到晚上回家的时候莫名其妙不见了，荷包里只剩下一团小草绳。
江妩哪里知道她看见的小兔子其实就是由这一团草绳编织而成的，看到小兔子消失不见后，当即没忍住失声痛哭起来。
江保宗和丁婆子被她突如其来的痛哭吓得够呛，赶紧询问原因，偏偏江妩的解释颠三倒四的，一番话落到江保宗和丁婆子的耳中就成了江妩想要吃兔兔，可是晚餐里没有兔兔，这才没忍住嚎啕大哭起来。
因为这件事，江家之后整整十天餐桌上都少不了兔子，红烧兔丁，爆炒兔肉，香辣兔头，脆炸兔肉……丁婆子将自己的十八般武艺都用上了，将所有能想到的烹饪兔子的方式想了个遍。
嘴巴的瘾是过了，可江妩心里依旧对那天忽然消失的小兔子耿耿于怀，因此看到送她小兔子的霍凛冬后，才会这样委屈。
“可能是我手艺不精，编好的兔子散架了。”
江妩一哭，霍凛冬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
最初那会儿他怎么会觉得弄哭这小丫头是一件有趣的事呢，明明这小丫头笑着的时候比她哭的时候好看千百倍，看她这会儿小嘴噘的，真是难看死了。
因为江妩对草编小兔的喜欢，即便这几个月是备考的关键时期，霍凛冬依旧会抽出时间学习草编，这会儿他无比感激自己之前的学习，接过江妩手里的草绳，麻利地编织起来，很快的，一个小兔子活灵活现出现在了霍凛冬的手中。
现在他的技术提高了，编好的小兔子无比结实，恐怕不是那么轻易就会散架的了。
“哇！”
江妩的眼睛都快看花了，这是她头一次接触草编这项技艺，原身的记忆里也没有类似的画面，江妩有些激动，抓着草编小兔子指手画脚。
“想学吗？”
霍凛冬想着，不愧是他看中意的小媳妇，这双眼睛比他祖母万分宝贝的深海黑珍珠还漂亮。
“嗯嗯嗯。”
江妩重重点头，如果学会了做小兔子，以后是不是天天都能有小兔子吃了。
“想学就嫁给我啊，我叫霍凛冬，记住这个名字，因为这是你将来男人的名字。”
霍凛冬凑到江妩耳边小声说道。
江保宗很疼阿妩这个女儿，在婚事上，必定会事先询问女儿的想法，即便这个女儿什么都不懂。
霍凛冬觉得现在的自己就像是一个骗子，骗着眼前这个傻兔子主动跳进猎人的陷阱里。
“嫁给我，我的一切都是你的。”
霍凛冬凑得太近，鼻息见滚烫的热气吹的江妩耳朵有些发痒。
“好。”
江妩不知道自己答应了什么，她只知道眼前这个人不是会害死她和爹爹的林平春，对方又是愿意教她怎么做兔子的好人，只是嫁给他，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吧。
小姑娘的声音软软的，甜甜的，霍凛冬真是恨不得将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这样一来，她就彻底只属于他了。

第16章 傻女16
江家和刁家定亲了，这是坪乡村继江家和林家取消婚约之后的又一新闻。
“刁大妹真的给她家大郎聘了江家傻女？这霍凛冬现在可是秀才公了，他能愿意娶一个傻子？”
“啧啧啧，人人都道刁大妹老实厚道，照我说啊，就她心思最深，我看她是看到自己压制不住她男人带来的那个小子了，故意给他娶这样一房妻室，好压制他呢，尤其那江家就一个傻姑娘，也不知道会给多少陪嫁，一个傻子怎么知道管理自己的嫁妆呢，那么多好东西，最后还不是便宜了刁家，我看啊，她这算盘精着呢。”
“胡说，刁大妹可不是那样的人，她要是真的不喜欢霍凛冬，当初怎么会送他去念书呢，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谁知道呢，或许是为了讨好她男人呗，要不然就她那副模样，霍安凭什么陪她那么多年呢？”
类似的谈论最近出现不少，相对的，关于江家傻子不好，活该被林家嫌弃的言论几乎消失干净了。
毕竟真要比较，霍凛冬的条件比之林平春还是强上不少的，两人同样都是秀才，林平春只有一个不事生产的寡母，而霍凛冬至少还有一个有本事的舅母，以及将他舅母拿捏的死死的亲舅舅，刁大妹即便有私心，将来看在霍安的份上，也会给霍凛冬留点薄财。
刁家世世代代杀猪匠攒下来的家底，指缝里随便漏一些，也比林家的家底厚啊。
“相公，你觉不觉得这些日子来买猪肉的人看我的眼神都有些怪啊？”
送走了上一个客人，刁大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都是看了她几十年的乡亲了，怎么这会儿看她的眼神那么陌生呢。
村里人传闲话可不会传到刁大妹的耳朵里，他们也怕刁大妹舞着两把杀猪刀找他们算账啊，因此这会儿刁大妹都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在流言中被篡改成什么模样了。
“可能是大郎的婚事吧，让大家误会你了。”
霍安皱了皱眉，心里头有些不舒服。
“嗨，我说呢，一个个看我的眼神都那么古怪。”
刁大妹心大，压根就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反正自从霍安将凛冬那个孩子抱到家里后，村里时不时就有她容不下那个孩子的传言。
现在她给大郎娶了个傻姑娘，顶多就是让传言更加真实罢了。
“你也别觉得我委屈，嘴巴长在人家身上就让他们说去呗，反正这些话他们也不敢当着我的面说，你要是念着我好，就多疼疼我，这才是最实在的。”
刁大妹也有自己的小心思，她疼外甥霍凛冬是真的，她明白自己越疼霍凛冬，相公霍安就会越敬重她，越心疼她也是真的。
反正外头有关她的传言已经够多了，在母大虫，夜罗刹之类的绰号里再添加一个黑心舅母什么的，刁大妹完全没有压力，反正凛冬那孩子也不会因为外头的流言蜚语就真的觉得她是一个坏心舅母。
反倒是如果能够因为这些流言蜚语和相公小意温存几次，才叫刁大妹开心呢。
果然，刁大妹的豁达让霍安更加心疼她，总想着要从别的地方弥补一下才好。
——
“奸夫淫妇！”
霍家和江家的亲事成了，全村上下最不开心的估计就属徐寡妇了。
听听现在外头是怎么说她家平春的，居然拿霍凛冬那个没爹没娘的小野种和她家平春比，还说霍凛冬比她家平春强，那一个个不要脸的也不知道拿了江家和刁家什么好处，作践他们这对孤儿寡母。
徐寡妇越想越来气，在儿子的耳边也忍不住多抱怨了几句。
“亏你还常说江保宗对你好，人家转头就选了另一个学生当女婿，我看啊，他就是骑驴找马，早在选中你的时候，也选中了别人当下家呢。”
“你看看，咱们两家取消婚约这才过去多久啊，刁家就直接找好媒婆下聘交换庚帖了，他要是真的中意你，就不能多等等，找人来咱们家说合一下？”
徐寡妇总觉得自己的儿子是金饽饽，即便自己拒绝了江家的婚事，江保宗也应该对他儿子依依不舍，找中间人上门说合，奉上各种金银珠宝，房契地契求着他们娶他家那个小傻子才对。
可现在江家断的果决，还在她上门之后立刻定下和刁家的婚事，这就让徐寡妇不痛快了。
“呵呵，亏你爹还是他旧日同窗，临终前拜托他好好照顾咱们呢，现在倒好，这个月的月钱也没送过来，家里都没钱买肉了。”
林平春手里的笔一抖，一团墨汁沁在纸上，这张抄写了大半的文章直接作废。
“娘，江家不欠我们什么，我正在抄书，您能不能别再说这些是非了？”
林平春接了抄书的活儿，每抄完一本书，他都能够得到200文到300文之间的报酬，但抄书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首先抄书的字体得端正，每页纸张上不允许有墨点和修改的痕迹，这也意味着抄书的时候注意力要高度集中，一旦写错了一个字，那一张纸就浪费了。
正常情况下，林平春抄完一本书需要一天半的时间，但是这些日子因为有寡母的干扰，林平春抄书的时间变长了，纸张的损耗也变多了。
值得一提的是抄书的报酬并不包含笔墨纸砚，纸张的损耗越多，意味着林平春挣得银钱越少。
看着那张已经抄完大半却因为一滴墨点报废的文章，林平春的心情很是郁郁。
他考取了秀才的功名，这会儿最要紧的就是去县学念书，积极准备之后的乡试，考取举人功名，可是现在的他根本就没有多余的经历花在学习上。
原本他想着抄书是一件既能赚钱又能够学习的好活计，可等真的开始抄书了他才发现，书店里最缺的是三字经、千字文等基础启蒙类的书册，更高深一些的，适合秀才或是举人的书籍书店里一整年也不见得能够卖出几本，哪里还需要雇人手抄呢。
林平春现在日日夜夜对着这些幼童的启蒙书籍，根本达不到温故而知新的效果。
“娘，我很累了。”
林平春难掩憔悴，看着他娘恳求地说道。
以前被江伯父倾心教导的时候没有感觉，现在江家对他撒手不管了，林平春才发现原来江保宗给他提供了多么好的学习环境。
江家不缺藏书，江保宗会根据自己的经验，为林平春提供他那个阶段最需要的书册，而且书册上还标注着对于读书人来说十分重要的见解注释。
江保宗虽然止步于秀才，可这并不代表他只有考秀才的本事，加上他这十多年来教导学生的经验，他在书册上的注释是十分宝贵的。
尤其江保宗对他从不藏私，现在他即便另找一个老师，也不会像江保宗这样倾心传授了，于此同时，他还得自己花银子买书册，而那些适合他这个阶段念的书，动辄十几二十两，林平春哪里买得起呢。
念书烧钱，林平春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一点。
“行行行，都是我的错，是我让你累着了，那你去娶那个傻子啊，等你将来当官了，你让那个傻子帮你招待同僚的内眷去啊。”
徐寡妇被儿子伤透了心，拍着桌子指着林平春的鼻子骂道。
“娘，你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不是他想不想娶，而是江伯伯不会将女儿嫁给他了。
“娘，天色暗了，您早点回屋歇息吧。”
林平春揉了揉酸胀的额头，他还得抄完手头这一本书，给书局的管事送过去。
“你也早点歇息吧。”
徐寡妇也不想和儿子吵，看到儿子这会儿憔悴的模样，心中越发怨恨江家。
“你放心，钱的事，娘会解决的。”
徐寡妇宽慰了儿子一句，没了江家，她还有一个能挣钱的堂侄女呢。
另一边，徐宝珠也听到了江家和刁家定亲的消息，她不顾上手头关于布偶的活计，揣上自己的小金库就跑林家去了。

第17章 傻女17
“小三又去林家了吧？一个还没定亲的小姑娘成天往男人家里跑，也不怕坏了名声。”
徐宝珠的大嫂白小花此时正和弟妹刘招娣坐在院子里洗衣服，看到徐宝珠神色匆匆离开后，没忍住说起了酸话。
“大嫂小点声，宝珠不爱听我们叫她小三。”
因为在娘家就不受重视的缘故，刘招娣的性子极为老实，每当大嫂说其他人闲话的时候，她也以旁听居多，很少参与其中。
徐家一共有三个孩子，老大徐大宝，娶妻白氏，成亲五年生了两个儿子，老二徐二宝，娶妻刘氏，成亲三年，只生了一个女儿，徐宝珠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又是唯一的女儿，从她的名字就能看出来父母对她的宠爱。
因为排行第三的缘故，家里都习惯叫徐宝珠小三，可自从有一次徐宝珠发高热醒来之后就不爱听大伙儿这么叫她，尤其现在家里靠着徐宝珠的点子挣了不少钱，她在家里越发说一不二，两个嫂子要是失口叫了她曾经的小名，徐宝珠还会对她们甩脸子，久而久之，白小花和刘招娣也长了记性，不敢在她面前那么叫她了。
“都叫了十多年了，也不知道她在别扭什么？”
白小花嘀咕了两句，然后朝弟妹刘招娣使了一个眼色：“你说她是不是又给林家带什么好东西去了？她就那么稀罕林家那个秀才郎，可人家现在都考中秀才了，还能看上她不成，咱们那个堂姑姑的眼界可高的很，恐怕还想找一个大小姐做儿媳妇呢。”
“宝珠只是和堂姑姑要好，大嫂别说这些会让人误会的话，要是被人听了去坏了宝珠的名声，恐怕公婆会生气的。”
刘招娣嫁进来三年只生了一个闺女，在这个家一直不如大嫂有底气，因此即便她心里对小姑子的行为有些许不满，也不敢像大嫂这样直白表示。
“呵，别人又不是瞎子。”
白小花嗤笑一声，自从她那小姑子和林家搭上线后，一有点好东西就往林家拿，之前过年的时候居然还拿了一匹上好的布料回去，要知道那是她一早就选中，准备年初二回娘家的时候拿给她娘做衣裳的，如果那匹布料是徐宝珠本人或是家里的公婆弟妹用了，白小花也不会那么生气，可偏偏那匹布料被徐宝珠拿去便宜了外人，这就让白小花有些怄气了。
“你看她那副得意样，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白小花凑到弟妹刘招娣的耳朵旁小声嘀咕道：“你知道小三之前卖方子挣了一百多两的事吧？可你知不知道，这些银子小三没有全部交公，只给了爹娘零头，剩下的一百两银票被小三昧下了，说是要想新的挣钱的主意，我倒不是眼馋她手里那一百两银票，怕就怕她年轻不知事，手里的钱被外人哄了去。”
其实白小花是眼馋那一百两的，她不止眼馋，一想到徐宝珠这个未出阁的姑娘手里居然能拿着那样大一笔银钱，她嫉妒的红眼病都快犯了，要不是上头还有公婆压着，她恨不得直接去徐宝珠的屋子里把那一百两翻出来。
凭什么啊！白小花认为自己的不满是理直气壮的。
在乡下，只要没分家，家里所有的进项都是归公中所有的，不管挣得多挣得少，至少她和她男人，还有老二家两口子这些年挣得银子都放在婆婆的手中，没道理徐宝珠能够例外。
再说了，徐宝珠挣钱靠的也不只是她自己。
之前她尝试豆腐乳的方子和泡菜的方子糟蹋了多少黄豆白菜，那些可都是他们辛辛苦苦种地得来的，还有更为珍贵的盐糖等调味，花的也是他们挣来的银子，没道理本钱是从他们这儿拿的，最后的成果却是她那个小丫头片子占大头。
尤其到了后期，徐宝珠研究出方子就撒手不管了，那段时间卖给聚香斋的豆腐乳和泡菜可全是她和弟妹刘招娣辛辛苦苦做出来的，就连婆婆也只是在一旁打下手。
徐宝珠给家里增添了这样大的进项，白小花的心里是感激的，可再多的感激，也被现在不公平的待遇给冲淡了。
“弟妹，你真的甘心？当初磨豆腐的是大宝和二宝，那些天两人的肩膀都是青肿的，泡豆子洗白菜的人是我和你，大冷的天啊，十个手指头都是烂的，说句掏心窝的话，我不甘心，再说了，小三她有真心把咱们当嫂子看吗？恐怕在她心里，咱们加起来都没有林徐氏一个外人来得重要。”
刘招娣洗衣服的动作越来越慢，她何尝不知道这是大嫂的挑拨，想要她和她一块联手对付徐宝珠，可刘招娣却还是忍不住被她说动了。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自己和大嫂连续大半个月早起贪黑做出第一批泡菜，家里第一次挣到十两银子，小气抠门的婆婆破天荒给了她和大嫂一人一百文钱，她拿了其中二十文给自家没享过福的老娘买了一盒酥饼，又花了十文钱买了五串糖葫芦准备分给娘家的弟弟妹妹。
正当她兴冲冲准备回娘家，告诉她的娘家人她的日子红火起来的时候，徐宝珠用讥讽地眼神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无比鄙夷的小声说了一句扶弟魔。
她可能以为自己的声音小，已经走到院子外的她听不见，可刘招娣听清楚了，一瞬间，所有的高兴激动被这一声扶弟魔给毁了。
刘招娣不知道徐宝珠口中的扶弟魔到底是她哪里听来的词，可光从这字面意思，就让刘招娣觉得无比屈辱。
从小到大，她吃尽了没有兄弟的苦楚，爷爷奶奶不喜欢她娘，连带着不喜欢她们姐妹，当初分家的时候也因为她们这一房没儿子几乎让他们净身出户，也因为她娘连生六个女儿的缘故，直到她十六岁也没人上门提亲，生怕她和她娘一样，是个生女儿的命。
好在刘招娣十七岁那年，她娘终于老蚌生珠，给她爹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也是在弟弟出生后，徐家才上门提亲，定下了她和徐二宝的婚事。
刘招娣从小到大受到的委屈就不必提了，可刘招娣的娘也是有点骨气的，从来没想过让自己出嫁的女儿掏婆家贴娘家，她娘就怕她们这些女儿在婆家的日子不好过，刘招娣自问嫁到徐家后除了逢年过节婆婆给准备的带回家的节礼，从来没有私底下补贴过娘家，现在好不容易手里有点余钱，拿出一点孝敬老娘又怎么了，凭什么被徐宝珠这样侮辱，好像她是一个贼似的。
“咱们的话在爹娘耳边或许不管用，可大宝二宝呢？这些日子我算是看出来了，小三是越发得意了，不仅看不上咱们，连自己俩哥哥都看不上了，大宝和二宝只要不是傻的，应该也能感觉出来，只是小三是他们的亲妹子，一时被蒙蔽罢了。”
白小花几乎和刘招娣贴一块了：“爹娘毕竟是要靠大宝二宝养老的，咱们就在自家男人身边使劲，再让咱们男人对爹娘使劲，弟妹啊，我也不是没良心的人，只要小三不过分，该她的就是她的，可要是小三过分了，也不能怪咱们是不是啊？”
刘招娣默不作声，可白小花知道，她这个向来老实的弟妹将她的这番话听进心里去了。
——
“宝珠啊，一直以来我都将你当女儿看，恨不得你就是我亲闺女，可谁让我没这个福份呢，不过当不成闺女，当儿媳妇也是极好的。”
“宝珠啊，其实姑母一直希望能够将你和平春凑成对，在姑母心中，你比江家那丫头好上千倍百倍。”
“宝珠啊，只有你这样聪慧的姑娘才配得上你表哥。”
……
徐宝珠从林家离开的时候，脸蛋坨红，眼神都是迷蒙的，一看就知道被灌了不少迷魂汤。
想到刚刚姑母拉着她的手说的那一番话，徐宝珠整个人飘飘然，即便给了五十两银子，也不觉得吃亏。
她是知道的，她的表哥将来会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他会考中探花，他写的诗词会备受文人推崇，现在是表哥和姑母最艰难的时候，她在这个关键时期雪中送炭，必然能够让他们记着她的好，以后更加善待她。
对于徐宝珠来说，只是区区五十两银子，简直再划算不过了。
“表、表哥。”
徐宝珠走到门口的时候，林平春正远远走来。
他的表情有些冷漠，因为现在院试结束，不少读书人空闲下来，在书馆接活，因为抄书的人多了，竞争激烈，书局管事给的工钱一降再降，现在抄一本三字经，只能得到180文的报酬。
“徐表妹。”
林平春认得徐宝珠，这是他娘娘家的姑娘，不过除此之外，对这个女孩倒没有太多印象。
“表、表哥叫我宝珠就好。”
看到自己崇拜的古人活生生站在自己面前，徐宝珠不由有些羞涩紧张。
“表哥，我家还有事，我就先走了。”
她怕表哥觉得她是一个孟浪的女人，因此虽然很想留下来陪表哥说说话，培养一番感情，理智依旧催促着她赶紧离开。
可殊不知，当她主动让林平春叫她闺名的时候，她在林平春心中的形象就已经是有些孟浪了。
这就是蝴蝶效应带来的变化，按照原本的发展，这会儿江家和林家没有完全撕破脸，林平春不需要为生计发愁，这会儿当他和徐宝珠见面的时候，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徐宝珠的身上，他会被徐宝珠不同于时下女子的活泼俏丽吸引，而不像现在，林平春满脑子只想着挣钱的事，徐宝珠对着清水演练了无数次的自己最娇俏的角度，完全没有落入林平春的眼中。
以为自己给林平春留下来一个不错印象的徐宝珠小跑着离开，直到确定林平春已经看不见她了，这才缓缓停下脚步。
她的心怦怦乱跳，想着刚刚的画面，跺着脚，恨不得放声尖叫。
“兔兔，阿妩的兔兔啊！”
正当徐宝珠收拾好心情准备离开的时候，江妩灰头土脸窜了出来。
此时江妩正追着一只兔子跑，似乎是陪着这个小白兔钻了不少灌木丛，江妩的衣衫有些凌乱，头发上还沾着几片树叶，不过即便是这副衣衫不整的模样，也难掩她的俏丽姿容。
可怜的小白兔不知道被江妩追了多久，估计也是跑昏了头，径直撞到了徐宝珠的怀里。
“兔兔乖啊，回去好好吃掉你。”
江妩开心地想从徐宝珠的怀里抱过凛冬哥哥送给她的小白兔。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证明，只有能蹦能跳的小白兔是能够吃的，至于那些和小白兔长相相似，却是用草绳编织而成的兔子是不能下嘴的，江妩为此难过了好些天，直到霍凛冬送来了一笼小白兔才让她勉强开怀。
“小兔子那么可爱，要是吃了多残忍啊。”
徐宝珠听了江妩的话不由多看了她一眼，对方不是一个小傻子吗，本应该是最天真无邪的存在，怎么会说出这样残忍的话呢。
在现代的时候，徐宝珠就很喜欢兔子仓鼠这样的小萌物，这会儿自己心中的情敌居然当着她的面说要吃掉她怀里可爱的小白兔，徐宝珠顿时有些于心不忍。
“是啊，兔子那么可爱，又那么好吃，请一定不要放过它。”
霍凛冬是追着江妩跑过来的，因为小时候中过毒，还在冬天落过水的缘故，霍凛冬的身体骨并不是很好，以至于陪着江妩跑了几圈后被她远远落下。
对于其他人霍凛冬可没有对待江妩时那样的耐心，他面无表情地上前从徐宝珠怀里拽过小白兔的耳朵，一手拎着兔子，一手牵着江妩，没给徐宝珠第二个眼神。
“晚上阿妩想吃什么？”
霍凛冬轻声细语问道。
“鸭鸭！”
江妩的小脑袋想的好辛苦。
“丁婆婆说今天晚上还有韭菜炒蛋。”
“不喜欢，呸呸呸，难吃。”
“阿妩乖啊，吃多了肉肉也要吃青菜，这样阿妩才会长大啊。”
……
徐宝珠被当空气忽视了，她看着手牵手离开的霍凛冬和江妩，听着越来越轻，直至听不见的对话，刚刚的激动早已平复。
对方离了林平春，似乎依旧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女主光环？
可江妩注定是要早早病死的啊，原本的世界她拖累了林平春，这个世界还要再拖累另一个人吗？
徐宝珠有些纠结，在她看来，江家会和刁家定亲，她的推波助澜功不可没，如果因为她害的这个世界将来多出一个如上一世的林平春这样的痴情人，她的罪孽可就深了。
最好……最好……
最好就是让那个叫霍凛冬的少年知道江妩是早死的命格，让他不要对江妩太上心，等江妩去世后，在长辈的安排下续娶，全心全意对待之后的妻子，这样一来，她也能放心了。
徐宝珠这样说服自己，她才不愿意承认，是刚刚霍凛冬看向江妩时陡然温柔的眼神，让她嫉妒了。

第18章 傻女18
“宝珠回来了。”
别看白小花私下挑拨地欢，明面上对徐宝珠这个能耐的小姑子还是亲热有加的。
“之前你让我和你二嫂做的布偶都做好了，全是按照你给的花样做的，你看看，是不是有要改的地方？”
白小花亲昵地拉着徐宝珠的胳膊走向自己的屋子，还不忘给不远处的弟媳妇刘招娣使了一个眼色。
“行，我看看。”
徐宝珠正恍惚着呢，听到大嫂的话，暂时将注意力放在了眼下这件事上。
之前她的图样被锦绣布庄的钱掌柜羞辱了一番，徐宝珠的心里一直憋着气，她清楚那个掌柜的有些话确实在理，可依旧不能忍受对方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她难堪的事，因此在从县城回来之后就将那些图样交给了大嫂二嫂，要去她们照着她画的花样做出样品来，到时候拿去集市卖。
徐宝珠相信卡通玩偶的魅力，届时看到的孩子吵着闹着要买，布偶的销量打开，恐怕那些布庄的老板会哭着吵着要买她的花样，届时，她会让那钱掌柜低三下四的哀求她。
“你还别说，那些图样看着怪怪的，真等做出来后，看上去还挺招人稀罕的。”
白小花拿了一个自己做好的Q版小狗交到徐宝珠的手中。
因为钱掌柜的那番话，徐宝珠在原本的花样上改良了一番，取消了一些古人可能无法欣赏的卡通图案，以及一些在当下有忌讳的颜色和生肖形象，白小花和刘招娣拿到的图案几乎都是萌化的动物，比如这会儿白小花拿给徐宝珠的那只狗玩偶，依旧是狗的形象，这是脑袋大身体小，加上局部五官夸张化罢了。
“布料还是不行，做工也有些粗糙，这配色是怎么选的，之前不是说好了耳朵这里要用姜黄色的线吗？”
徐宝珠在现代见识过太多太多的玩偶，因此白小花给她的那些做工粗糙的布偶她压根就看不上，只是这个时代哪有那么多布料可供选择，甚至连布料以及丝线的颜色也是有限的，至少在徐宝珠现在这个水平，接触不到一些稀罕的只有达官贵族们能够接触到的颜色。
因此在这样有限的条件下，白小花和刘招娣能够做出来的布偶也是十分平庸的，达不到徐宝珠预计的十分之二的效果。
“宝珠啊，你说的姜黄色到底是啥颜色啊，货郎那儿的丝线就这几种颜色，我和你二嫂都是蠢笨的，要不你把你觉得好的布料和丝线买来，我和你二嫂再帮你做一次？”
白小花的表情不可避免有些冷淡。
这叫什么话啊，她和弟妹抽出空帮她做这些小玩意儿，讨不到一句好不说，现在还被她指责做工粗糙。
这倒是稀罕了，这么嫌弃她俩的手艺，拿钱找布庄的绣娘去啊，真当自己是家里的祖宗了，一点规矩都没有。
徐宝珠穿越前也只是个普通高中学生，作为家里独生女的她任性惯了，丝毫没有察觉到大嫂和二嫂日渐明显的不满，甚至刚刚白小花那段话里明显的机锋她都没有听出来，只当白小花是真心实意想要她买来合适的布料，然后再帮她做一次布偶。
“算了，你和二嫂也不是专门做这些的，真买到合适的布料和丝线也得找那些绣活好的嫂子们做。”
徐宝珠揉了揉有些酸胀的脑子，目前看来，布偶这个生意是做不成了，之前之所以想要做这桩生意，更大的原因也是想出口气，让那锦绣布庄的钱掌柜知道自己狗眼看人低的错误，现在想想，出气只是一时的，钱掌柜那样哈巴狗似的人物，只要她成了官太太，对方还不直接跪在她脚边摇头甩尾啊。
现如今，怎么挣快钱，挣大钱，让平春表哥能够去最好的书院念书才是正经事，上辈子平春表哥娶了江妩，能够考中探花也离不开江家的金钱培养，这辈子没了江妩，她总要给平春表哥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上辈子他只是探花郎，这辈子没准还能成为状元公呢。
想到自己将来也会成为状元夫人，徐宝珠就觉得自己没白穿越这一遭。
“那这些已经做好的玩偶都不要了？”
白小花试探地对着徐宝珠问道：“那多糟贱东西啊。”
在徐宝珠琢磨出豆腐乳和泡菜的方子之前，徐家的条件只能说一般，不比别人差，也没比别人好到哪里去，因此徐家的两个儿媳妇也是节俭过日子的好手，即便现在家里有点钱了，也舍不得浪费一分一毫。
“反正都是用碎布头做的玩意儿，也就买丝线花了点钱，大嫂要是舍不得，拿给大朗他们玩呗，都是布头棉花做的东西，用来引火也是很好的。”
徐宝珠随意摆摆手，没将那些东西放在心上。
“啧啧啧。”
白小花可惜地砸吧了一下嘴巴，看着徐宝珠漠不关心的表情，忽然油然而生一个想法。
反正做这些布偶的布料丝线花的是公中的银钱，她和弟妹也是实打实为做这些玩意苦熬了好几个晚上的，既然小妹不稀罕这些东西，与其让它们变成引火的废物，倒不如哪天去集市上试卖一番。
人家那些做工精致的布偶卖十文二十文钱，她们这些玩偶虽不精致，可也胜在模样稀罕古怪，多看了却是有些趣味，她不贪心，便宜点卖个五文八文，恐怕也是有人舍得的。
反正这对于她们来说是无本的买卖，就算没人买，她们也不吃亏，真要能挣点钱，还能给小家增添一点私房钱呢。
白小花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大胆，以往她这样土生土长的乡下妇人，哪有胆子想那贩卖的生意呢，这一点还得感谢徐宝珠，让她知道原来做买卖是一件来钱那么快的事，也让她长了一点胆子。
不过毕竟没有真刀真枪干过，白小花决定到时候拖着弟妹刘招娣一起。
徐宝珠不知道白小花的小心思，不过就算知道了，这会儿她也不会在意。
——
回家的第二天，徐宝珠借口去县城找聚香斋的掌柜谈新生意离开了家，在进城后稍作遮掩，找了一个专门帮人写信的读书人，写了一张有关江妩命中注定早夭的纸条，然后在某一天，趁着四下无人的时候，将那张纸条放在了刁家门后，因为怕纸条被风吹走，还特地在上面压了一块大石头。
“不管怎么说，我不能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徐宝珠远远看着，小声说了一句。
“再说了，江妩那种情况本来就不该嫁人，她的心智就像是一个孩子，谁娶了她都是强奸幼童。”
似乎是在安慰自己，徐宝珠喃喃自语道：“我只是尽我该尽的事，如果刁家执意要娶江妩进门，我也问心无愧了，如果刁家因为我的那封信选择退掉和江家的婚事，这样一来接连退了两次婚，江妩恐怕也不会再嫁人，她那种情况，在家做娇养的姑娘反而更好，她爹那么宠她，怎么会让她受委屈呢。”
徐宝珠知道江妩是活不了几年的，不过她并不清楚历史上林平春的岳父江保宗到底是何时去世的。
回想着那天她看到的江保宗的身体状态，看上去还能活上几十年的样子，没有一个男人能比亲爹更疼女儿，想来江妩要是一直不嫁人直到寿终正寝，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呢。
因为怕人瞧见，徐宝珠没敢在原地待太久，因为迟迟不见刁家人出来，只能带着沉重的心情离开。
“谁家的娃娃啊，往我们家门口放这么大块的石头。”
刁近冬正准备出去，打开门一眼就瞧见了门口那块压着信纸的大石头，他嘀咕了一句，单手拿起那块大石头，将它放到墙角的位置，防止有人被石头绊倒。
“怎么还有一封信啊？”
等放好了石头，他才看到石头底下的信纸。
“江……命……早……”
刁近冬都快把头皮挠秃了，也没将信里的内容念通顺。
刁近冬拍了拍自己那个在学习上从来不管用的脑子，他爹说的对，他要是能把长身体的能耐花一分在长脑子这件事上，他现在就能有表哥一半聪明了。
“算了，等会儿表哥或是爹回家后让他们看看吧。”
刁近冬看的实在头疼，将那张纸折了几折塞到口袋里。
因为有颗不怎么精明的脑袋，等玩了一圈回家后，刁近冬顺利的将这件事忘在了脑后。
——
这段时间，徐宝珠一直在打听刁家的消息，可自从她送了那封信后，也没听到有什么动静传来。
徐宝珠辗转反侧，一边怀疑是信没有顺利到达刁家人的手中，一边又觉得是刁家不曾相信信上的内容，或是刁家相信了，却因为另有所图的原因，选择视而不见。
因为心思放在了这件事上，徐宝珠也没空想新的挣钱主意，手里的钱也越来越少了。
一切风平浪静，很快就到了江妩和霍凛冬成亲的日子。

第19章 傻女19
“啧啧啧，今个儿江家和刁家那儿可围着不少人呢，再过三天江芜就要嫁到刁家去了，这会儿江家里里外外都布置的差不多了，那大红灯笼和红绸花，那叫一个漂亮啊，就是不知道等成完亲江家还要不要那些东西，要不然我厚着脸皮去讨过来，等下个月我儿子成亲，就能够派上用上了。”
村里人也感染了江家嫁女儿和刁家娶媳妇的喜气，一个个满面红光，见面聊的都是关于江刁两家的事。
“谁说不是呢，刁大妹对她那外甥的婚事倒也用心，前些天找了不少人去她家帮忙剪红窗纸呢，这会儿窗上门上贴满了大红囍字和喜鹊，那叫一个漂亮啊。”
徐寡妇端着一盆子脏衣服来到河边，听到那群女人叽叽喳喳说着江家和刁家的婚事，心情有些不太痛快。
而那些正聊得欢的女人也看到了远远走来的徐寡妇，互相使了一个眼色，忽然加大了说话的声量。
“你们说都是一个村的，江家阿芜出嫁那天我们是去江家喝她的出门酒呢，还是去刁家喝她的进门宴呢，江家就这么一个宝贝姑娘，她的出门酒肯定办的风风光光，刁家最不缺的就是肉，头一次娶媳妇进门，肯定也是很舍得的，只恨我不像戏本子里写的那些能人一样会分身术，要不然这两家的酒席我都不会错过。”
“对了，徐寡妇，江秀才这些年帮了你们母子不少吧，阿芜出门你怎么着也得包个大红包吧，看来在江家的出门酒上，咱们还能看到你啊？”
说完，那个体型微胖的女人就捂住嘴，冲着徐寡妇笑的意味深长。
这次江芜和霍凛冬成亲，几乎全村的人都被邀请了，大伙儿也私底下商量好了，等办酒那天，每家每户都派上家里干活麻利的女人过去帮忙，等喝喜酒的时候，家里的人分成两拨，一拨去江家喝酒，一波去刁家喝酒，争取让两边的酒席都办的热热闹闹的。
大伙儿不知道江家有没有不计前嫌邀请林家，却很想知道徐寡妇有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在江芜的大好日子出现。
“这样的大喜日子，确实该包个大红包。”
徐寡妇咬了咬牙，这江保宗邀请了全村的人，唯独拉下了他们母子俩，徐寡妇深觉羞辱，可偏偏她那儿子叮嘱她，等江芜出嫁那天不仅得去江家喝酒，还得给江家包一个大红封，徐寡妇拗不过儿子答应了，可因为这件事这些天心里的气就没顺过。
“你们说最近好事怎么都赶在一块了呢，等江家办完喜事，大伙儿也该来我家喝喜酒了。”
或许是被众人眼中的嘲讽刺激到了，徐寡妇冲动之下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啊？林小秀才的亲事也定下了？”
刚刚开口怼徐寡妇的胖妇人惊声问道。
其实徐寡妇刚说完那句话就后悔了，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已经说出去的话，哪里还能收回来呢。
这会儿徐寡妇只能在心里安慰自己，不管怎么说，徐宝珠都比江芜强上千倍百倍。
首先徐宝珠是她的堂侄女，虽然关系有些远，可也是她的娘家人，因为江家的事，儿子和她不如以前亲近了，要是等儿子出息了，再给儿子娶上一个高门大户看不上她这个寡妇婆婆的儿媳妇，恐怕她那儿子会被手腕高超的女人完全笼络过去，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娶一个和自己一条心的儿媳妇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其次江家已经日薄西山，江保宗是一个不事生产的读书郎，江家原本近两百亩的田产在他手中被卖到只剩三十亩，也不知等他死后，还能留给江芜多少家产，而徐宝珠不同，这是一个会搂钱的金娃娃，光是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徐寡妇就从她手中要来五十两银子，要知道在此之前，江家每个月也只给他们五两银子。
最重要的，徐宝珠虽然能挣钱，娘家却没有几个能耐人，等她儿子步步高升以后，为了坐稳正妻的位置，徐宝珠只能依靠她这个姑母兼婆母，届时儿子要是娶了达官显贵人家家里的姑娘做平妻或是侧室，自己也能借此平衡儿子的后院，做一个屹立不倒的老太君。
这些都是徐寡妇听戏听说书时自己琢磨的大道理，这般想着，徐寡妇也不觉得自己刚刚那番话太冲动了。
“姑娘我已经看中意了，过段时间就请媒人上门说合，等亲事定下来，一定第一时间告诉大家。”
徐寡妇觉得不能再拖了，徐宝珠的情况和江芜不一样，江芜是个傻子，愿意娶她的人不多，而徐宝珠漂亮聪明又能干，是绝大多数人眼中好媳妇的人选，现在徐宝珠的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是爹娘疼她想多留几年，婚事早该定下了。
她知道徐宝珠中意她儿子，可小姑娘的喜欢不知道能够持续多久，现在林家就靠徐宝珠给钱撑着，徐寡妇可不想这个好媳妇熬不住，答应其他人家的求婚。
“那可真是一件大喜事呢，没想到咱们村今年新出的俩个小秀才公前后脚都有了媳妇，这可真让那些未许亲的小丫头们失望啊。”
胖妇人的表情有些古怪，不像是真心祝贺，可偏偏她的脸上笑盈盈的，即便是徐寡妇也挑不出刺来。
或许是觉得这样的视线太过刺眼，徐寡妇只是将脏衣服匆匆过了几遍水，然后赶紧将衣服搅干赶回家去了，她这一走，自然也没听到河边那些妇人在她走后的议论。
“之前不是跑到江家大言不惭地说她那文曲星儿子不易早婚吗，怎么现在就定下亲事了呢？”
胖妇人嗤笑一声，这徐寡妇也真够没脑子，说谎的时候都没想过怎么圆谎，也不知道她这猪脑袋怎么生出林平春这样聪慧的儿子，难道是江秀才教的好？
也是，之前十多年江秀才拿林平春当女婿看，对他的教导可谓是毫无保留，在这种情况下，林平春考上秀才似乎也不奇怪。
“她这吃相也忒难看了，一边嫌弃江家的女儿，一边又贪图江家的钱财，也不想想早些年没有江家，他们孤儿寡母会过什么样的日子，有这样的娘，真让人怀疑林小秀才的为人，啧啧啧。”
“就是啊，一边说着不能早婚，一边就急急忙忙定下和别人家的婚事，就差把嫌弃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她这么做就不怕人家背后戳她脊梁骨？林小秀才还是要考功名的人呢，这样不顾自己的名声真的好吗？”
大伙儿都知道徐寡妇的心思，可之前好歹还有一层遮羞布，徐寡妇要是咬定了说算命的不许林平春早婚，熬个五六年，等林平春二十岁了再谈婚事，那时候即便还有一些闲言碎语，可在明面上，也没人能够指责她什么。
现在不同了，徐寡妇对着帮衬他们一家十几年的恩人说自己的儿子不易早婚，一边又在恩人的女儿出嫁后，急急忙忙给儿子定了另一门婚事，这样的人品，让大伙儿在厌恶她的同时，对她儿子林平春的品德也产生了怀疑。
蝴蝶效应的影响又一次出现，这一切以江芜和霍凛冬的缘分为开始，徐寡妇在几番刺激下做出了一系列的蠢事，林平春的名声也不再如原本世界那般清白无瑕。
——
“走走走，今天是江家耀妆的日子，赶紧去江家看热闹去。”
徐寡妇不知道自己那番话带来的恶劣影响，她正端着洗好的衣服回家，路上碰到好些村人往江家的方向赶去。
现在是江芜嫁去霍家的前三天，也是老祖宗规矩里出嫁女耀妆的日子，只是乡下姑娘很少有嫁妆，多数男方给的彩礼会被娘家留下，只给女儿准备一床被子和一件新衣裳，即便有些疼女儿的给女儿准备了压箱底的银子，也远远达不到需要专门耀妆的程度。
仔细想想，坪乡村已经快两年没有出现过出嫁女耀妆的场景了，也不怪村里人这样大惊小怪。
徐寡妇听到这句话，下意识放缓了脚步，她咬了咬唇，终究还是对江芜的嫁妆有些兴趣，因此她顾不上回家晒衣服，忽视了旁人好奇打量的目光，跟着人群朝江家走去。

第20章 傻女20
晋朝的开国文姝太后是个奇女子，陪出生草莽的丈夫打下了天下，又在丈夫迷恋娇弱可人的贵妃，甚至要为了宠妃废掉太子的时候当机立断活活杖毙了宠妃，当时的皇帝被气的缠绵病榻，文姝太后迅速掌握政权，垂帘听政直至太子能够独当一面。
在文姝太后掌权时期，女子地位空前提高，晋朝的律法在先朝律法的基础上也增加了不少对女性有利的条款，而这些律例一直沿用至今。
比如针对女户的一系列保障，赘婿不得科举，不能通商，名下不能有任何私产，确保女户主的地位高于赘婿，大大减少了前头一些朝代赘婿在妻子娘家帮助下功成名就后抛妻弃子以及赘婿伙同外人谋财害命的情况。
还有就是对女子私产的保护，晋朝律法规定女子的嫁妆属于私产，夫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女子去世后如无子嗣，嫁妆需归还娘家，如有子嗣，在子嗣未及笄及冠之前需封存保留，嫁妆单子一式两份，一份由夫家保存，一份由娘家保存，待子女及笄及冠当日核对嫁妆单子，将嫁妆归还至女子子女的手中。
一般来说，如果女子的嫁妆会在耀妆当日去衙门盖印留档，这也是以后处理嫁妆纠纷时很重要的凭证。
“青阳县东街店铺两间，青阳县二进院子一座，上等水田十五亩……雀鸟金簪一支，宝石璎珞三串……红木椅一对，黄花梨梳妆台一个……”
唱礼的人念的口干舌燥，边上的人也被这份嫁妆给惊到了。
这些年大伙儿亲眼看着江保宗不断变卖家里的田产，只当江家的家底被掏的差不多了，可听现在江保宗给他闺女添的陪嫁，哪一样东西是便宜的呢？
光是那县城东街的店铺，不管在东街那个位置，不管店铺的大小是多少，两三百两银子是跑不了了，这一间店铺就顶得上二三十亩上好的良田了。
可见这些年江保宗所谓的变卖田产只是个障眼法，人家在不动声色的时候早将那些最显眼的田产变换成了其他产业。
亏得大伙儿私底下都说他这个读书人不事生产，现在看来最精的就是他啊，明面上减少产业，打消了许多冲着钱愿意娶他家姑娘的人，一边将田产变成商铺院子，一样能够靠租赁挣活钱，这份买卖一点都没亏。
其实江保宗哪里真的傻呢，他知道树大招风，自己为了女儿不愿意再娶，如果明面上留太多家产，对择婿来说就是个麻烦，村里人眼中最值钱的东西就是田产，这些年他陆陆续续将田产脱手，只留下足够维持村人眼中他们父女俩宽裕生活的三十亩地，平日里对女儿的打扮虽然精细雅致，可也不会太出格，只在年节的时候让女儿佩戴璎珞珠翠，村里人知道他们江家有些家底，对于女儿的这番打扮也不会太过惊讶。
现在女儿要嫁人了，江保宗也不需要再隐藏了，女子的嫁妆是她的私产，趁着这个机会，江保宗也能够将这些产业在官府面前过个明路，以后任何人都无法将这些产业从女儿手中夺去了。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活的久一些，撑到外孙外孙女长大成人，接手照顾他们娘亲的重担，与此同时，他也会盯着霍凛冬那小子，他要是敢欺负辜负他的闺女，他立马就将女儿接回家中，不受那冤枉气。
“我的乖乖啊，林家要是知道江家家底那样丰厚，恐怕毁得肠子都快青了吧。”
“谁说不是呢，还是刁大妹厉害啊，给她那外甥选中了这样一个金子做的好媳妇。”
在如此丰厚的嫁妆面前，江芜的缺点根本就不算缺点，这些嫁妆里随随便便拿出一件宝贝变卖，就足够家里买上好几个丫鬟婆子了，乡下人家娶个媳妇不就是为了干活照顾长辈吗，有这些家产，江芜完全可以躺着啥事都不干，一切由丫鬟婆子代劳。
“嘘，徐寡妇在边上看着呢。”
“看着就看着，反正做事不厚道的人又不是我。”
窸窸窣窣的声音传到徐寡妇的耳中，她觉得自己都快站不稳了，眼前一黑，身子晃了一晃。
她确实后悔了，江芜的嫁妆比她想象中丰厚了百倍千倍，她不由有些怨恨江保宗的隐瞒，如果他早早告诉自己他为江芜准备了这样丰厚的嫁妆，即便是个傻子，她也愿意将江芜娶进门啊。
不过事已至此，徐寡妇只能强撑着，她不愿意在外人面前丢脸，心中暗暗祈祷她中意的儿媳妇徐宝珠能为她挣来更多的银子，好血洗今天的耻辱。
因为江家的耀妆，徐寡妇的心态变了，如果说之前的她对徐宝珠的挣钱能力是满意的，现在的她的欲望陡然增加的百倍，一旦徐宝珠挣来的钱比不上今天她看到的江保宗给江芜准备的嫁妆，恐怕徐宝珠在婆家的日子就要不好过了。
这又是一个蝴蝶效应，按照原本的轨迹，江芜死了，自然也不会有今天江保宗耀妆这件事，而上辈子江家大多数财产都被江保宗藏匿起来，接手江家家产的远亲只拿到江家的祖宅和明面上的三十亩地，这些财产虽然也算得上丰厚，却不至于让徐寡妇悔恨莫及。
——
成亲当日，坪乡村锣鼓喧天，江保宗亲自将女儿背上花轿，看着迎亲队伍离开，心里空落落的。
从今天起，他不再是女儿最重要的那个人了。
江芜在好奇与懵懂中坐上了花轿，从江家来到刁家，规规矩矩戴着红盖头的她低头看着绣鞋上颤颤巍巍的红绣球以及脚下稍显陌生的石砖，意识到自己来到了爹爹口中她未来会生活的地方。
“你的身子骨还没养好呢，圆房的事情先缓缓，再说了，阿芜的情况特殊，你得和她相处融洽了，再考虑下一步，要不然她哭着闹着要回家，头疼难过的还是你。”
作为霍凛冬的长辈，刁大妹在霍凛冬入洞房前，当仁不让接过了教导的重责。
“我知道了，舅母。”
霍凛冬的眼神有些飘忽，圆房啊？他事先看了好几本春宫图，一想到画中的男女替换成自己和阿芜，心里就有些痒痒的。
不过不用舅母提醒霍凛冬也没打算现在就圆房，听说姑娘家的第一次都很疼，阿芜又是那样娇气的姑娘，他怕成亲第一天，媳妇就疼得跑回娘家去，所以圆房这件事还得徐徐图之，至少到等到阿芜舍不得离开他，心中最重要的人变成他的那一天。
“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有了霍凛冬的保证刁大妹就放心了，这个外甥和她家蠢儿子不一样，是个行事有章程的孩子，他既然保证了，就一定会做到。
此时夜色已经暗下，婚房中点着的那对龙凤烛在夜色中格外明亮。
江芜已经洗完澡，并且吃了霍凛冬特地帮她提前盛好的晚饭，这会儿乖乖坐在床上，好奇打量着房间的装饰，在霍凛冬进门后，她的目光则是聚集在霍凛冬一人身上。
不知怎么的，霍凛冬这会儿有些紧张，明明什么都不打算做，却差点走出了同手同脚的步伐。
“天色不早了，咱们上床睡觉吧。”
现在天气转暖了，穿着衣服睡闷的慌，以往霍凛冬一个人的时候，总是穿着一条亵裤睡觉的，不过这会儿对着江芜好奇的目光，他不好意思脱下身上最后一件亵衣，霍凛冬头一次觉得，自己削瘦的身型是那么丑陋。
因为小时候中过毒，还在大冬天落过水的缘故，霍凛冬的身子骨并不结实，加上他有些挑嘴，食量不大，十五岁的少年看上去细瘦地跟竹竿似的。
时下文人多是这样的体形，霍凛冬也不觉得瘦有什么不好。
可现在，他特别不想让江芜看到自己胸前清晰可见的胸骨，也是头一次，霍凛冬羡慕起了他那个光长个不长脑的表弟，他要是能有那样健壮的体形，就能够将阿芜抱在怀里，走哪儿都揣着这个小姑娘。
“哇，好硬啊！”
江芜对什么都好奇，爹爹说了，凛冬哥哥会是她以后最亲近的人，很多不能跟别人做的事，都能和凛冬哥哥做。
因此江芜没忍住，在霍凛冬脱掉外衣，穿着亵衣亵裤爬到被窝里的时候伸手摸了摸他平板的胸膛，感受男人和女人截然不同的身体构造。
“凛冬哥哥摸摸阿芜的，阿芜的比凛冬哥哥的更软和。”
因为礼尚往来，江芜笑嘻嘻地拉过霍凛冬的两只手，将他的手掌放在了自己的胸上。
小姑娘这会儿只穿着单薄的亵衣，隐隐能看到里头大红色的肚兜，虽然也是个刚及笄不久的小姑娘，该有的部位已经成长的分外可口。
软绵绵，颤巍巍。
霍凛冬之觉得一股热气冲上天灵盖，鼻子痒痒的，似乎有什么东西流下。

第21章 傻女21
摸胸的后果是霍凛冬又跑回后半间泡了个澡，好在之前那桶洗澡水还没倒，霍凛冬也不嫌弃，用那已经凉透的水浇灭了自己不断上涌的火气。
“呼——”
看着总算平静下来的下半身，霍凛冬快速从澡桶里爬出来，将身上的水珠擦干，似乎是怕身上的寒气伤到阿芜，他还不忘用手搓热有些冰冷的肌肤，这才穿上亵衣亵裤绕过遮挡的屏风回到床上。
耽搁了这么久，阿芜的上下眼皮都已经开始打架了，盘腿坐在床上，支着上半身，小脑袋一点一点的。
“阿芜困了。”
霍凛冬上床的动作惊醒了江芜，她秀气地打了一个小哈欠，揉了揉眼睛，软糯地说道。
“阿芜乖啊，马上就能睡觉了。”
霍凛冬将放在床脚位置的被子拿过来，舅母给他们准备了两床被子，因为按照刁大妹的初衷，两人暂时不会圆房，准备两床被子也能让他们睡的舒服一些，霍凛冬在看到那两床被子时犹豫了一小会儿，然后将其中一床被子塞到角落里，脸冒着热气快速将其中一床被子铺好。
“啪啪啪——”
江芜钻到被子里，睡在靠里侧的位置，然后眨巴着眼睛拍了拍身侧的空位，示意霍凛冬赶紧睡进来。
“凛冬哥哥硬邦邦的，肯定硌得慌，没关系，阿芜肉多，让凛冬哥哥抱着睡。”
在霍凛冬睡进来后，江芜扑上去像个八抓鱼似的将人抱住，为了证明自己像她说的那样浑身软乎，还不忘用脸蛋蹭了蹭霍凛冬的胸膛。
在阿芜继承的记忆里，小时候的江妩体弱多病，远没有现在这样丰润的体形，那时候江妩睡着木板床总觉得浑身上下骨头疼，后来爹爹发现了这件事，特地托村里绣活好的妇人将五床褥子缝在一块，睡上去的时候就跟睡在云朵上似的，软乎乎的，从那以后，江妩睡觉再也没有疼过。
霍凛冬的身型削瘦，有些类似曾经病弱的江芜，而刁大妹虽然关心霍凛冬这个外甥，她的豪爽脾气注定她心思没有那么细腻，因此霍凛冬房间的垫褥就是一般的厚度，在江芜看来，霍凛冬睡着这样的被褥，一定像她记忆里那般酸痛。
白天早早起来梳妆打扮，江芜折腾了一天这会儿早困了，因此在将霍凛冬牢牢缠住后没多久就睡着了。
霍凛冬一动都不敢动，夏天的亵衣单薄，隔着一层轻薄的布料，他能够清楚感受到那两团紧紧贴在他的手臂上的乳肉的触感。
温暖，柔软，摸上去的时候就像是……
霍凛冬紧紧闭上眼睛，不敢再往下想了，他觉得自己刚刚擦掉的鼻血下一刻又要流出来了，所谓痛并快乐着，恐怕就是这样的吧。
他在心里默念了几遍道德经，可惜没什么效果，直到后半夜，浓浓睡意打倒了满脑子的胡思乱想，这才沉沉睡过去。
——
霍凛冬习惯早起，因为每天清晨是他头脑最清楚的时候，这个时间段用来温习功课是最好的，昨天虽然睡得晚，可固定的生物钟还是让他很早就醒了过来。
脑袋有些昏沉，可能是昨天晚上泡了冷水澡的缘故，这些年他的身体已经养好了不少，可毕竟底子坏过，一年到头总是会病个两三次。
后半夜的时候，江芜换了睡姿，这会儿整个人挤在床内侧，小脚调皮地伸出被子，牢牢贴在墙壁上，就跟小壁虎似的，醒来没有看到媳妇缠着自己睡这让霍凛冬有些小失望，不过这也省了他起床时怕把江芜吵醒的习惯。
霍凛冬轻手轻脚从床上下来，然后穿上衣服去了隔壁的书房，他熟门熟路从书柜里拿出一个小匣子，匣子里装着舅母从医馆里给他配的各种药丸，然后掏出一颗医治风寒的药丸子，嚼碎了咽下去。
药味苦涩，用水服送是最好的，只是霍凛冬曾经有整整三年早晚三餐都是苦的掉渣的药汤水，这点苦味对他来说早就算不上什么了。
吃完药，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坐在书桌边上温习功课，而是换了一身更为干练的衣服，走向院子里，逮住了正要出门晨跑的表弟刁近冬。
刁家的传家手艺是劁猪和杀猪，这两门手艺前者需要技术，后者在同样需要技术的同时还需要足够的力量。
在刁近冬五岁以后，刁大妹就有意识地锻炼他的体魄，现在十岁的刁近冬每天早晚习惯性绕着村子跑五圈，然后回家打一套刁家家传的拳法，现在的刁近冬能有这样不输成人的体魄，除了刁家基因强大外，也不乏这个原因。
之前霍凛冬身子骨弱，刁大妹也想过让他跟着刁近冬一块锻炼，只是霍凛冬不喜欢身上出汗的感觉，加上他那时候也没有男为心慕者容的想法，因此婉言拒绝了，但现在不一样了，男性天生的掌控欲以及雄性天然喜欢在雌性面前炫耀的本能促使着霍凛冬做出改变。
他有些嫌弃皮包骨肉，胸骨清晰可见的自己，霍凛冬也没打算练成表弟刁近冬那样，只想再强壮一些，以后有足够的力气抱着江芜玩遍大江南北。
“表哥，今天你要和我一起跑吗？”
刁近冬有些受宠若惊，摸着后脑勺一直傻笑。
“嗯，不止今天，以后每天早晚我都和你一起跑步。”
霍凛冬没打算一开始就绕着村子跑五圈，他的身体吃不消这样高强度的锻炼，不过他可以循序渐进，只要每天早晚坚持，肯定能够看到成果。
“对了，之前我在家门口捡到一封信，表哥你知道我认识的字不多，也不知道上面都写了些什么。”
走到门口的时候，刁近冬拍了拍脑袋，咋咋唬唬着从怀里掏出一封信。
“信？”
霍凛冬皱了皱眉，从刁近冬手里接过那张不知被他藏了多久有些皱巴的信纸。
“有人用石头压着放在门口，好几天前的事了，我记性不好，那天想好了回来让你或爹看看的，不过那天和大虎他们玩疯了，回来就忘了这件事，加上前段日子家里又忙着你和嫂子的婚事，我就给忘到现在。”
刁近冬支支吾吾说道，显然是为自己这不靠谱的做事态度感到羞愧。
霍凛冬一目十行，眼神由原本的疑惑转变为愤怒，只是他习惯将想法都藏匿于心中，刁近冬只能感受到身旁表哥的低气压，却无法从他脸上看到更多情绪。
信纸是随处可买的普通纸张，上面书写的是馆阁体，正雅圆融，这是科举考试中考官最偏爱的字体，因此从字体上判断，写下这封信的人应该是个读书人。
这个范围等于没有范围，霍凛冬知道一些家境贫寒的读书人会承接一些帮人写信的活计，因此不能够保证写下这封信的人就是想要告诉他信中内容的那个人。
可谁会那么狠毒，诅咒一个无辜的女孩早夭，还特地将这封信送到那个女孩的夫家来呢？
如果收到这封信的人不是霍凛冬，或者说霍凛冬是一个偏听偏信，耳根子软的男人，当他看到信上言之凿凿的这番话的时候，会不会相信江芜真的会在几年后死去，因为担心这一点，干脆休妻，或是收起原本打算给她的感情，防止倾注太多感情后江芜去世徒增伤痛呢？
霍凛冬觉得写下这封信的人恶毒极了，简直面目可憎。
“你说这封信是好几天前送过来的？”
他和江芜昨天成亲，如果那封信是好几天前寄过来的，就说明写这封信的人想要破坏江芜和他的亲事，他想要他在成亲前看到这封信，希望他能够为此退婚。
只是那人没有料想到是刁近冬捡到了这封信，也没想过即便霍凛冬在婚前看到了这封信，也不会在意信上这番荒谬的说辞。
不过虽然不相信信上的那些话，可自己喜欢的女孩被人凭空诅咒还是让霍凛冬有些不痛快。
会写这样一封信的人应该和江家有仇，这样一来，怀疑的范围又缩小了。
江芜没有朋友，也没有和人结下过仇怨，岳父为人和善，村里人对他也是夸赞多过诋毁，但硬要找出几个看不惯江家的，光是坪乡村，就能找出好几个。
比如林家人，又比如眼红江家的一些人。
霍凛冬更怀疑林家，因为只有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做出这样费力不讨好的事，只是霍凛冬了解林平春，那个男人有很多时下文人惯有的特质，假道学，假正经，视名声脸面如生命，这样一个人不会做这种很容易给人留下把柄的事，倒是徐寡妇，更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可是徐寡妇是个不识字的，坪乡村那么小一个地方，徐寡妇要是让人帮着写下这样一封信，不可能没人知道，而她是个寡妇，轻易不会出门，如果专程跑去镇上或是县城请那些读书人帮忙，也很容易被人发现。
霍凛冬的理智告诉他，徐寡妇和林平春的嫌疑也很小。
可到底是谁呢？
范围那么大，霍凛冬实在是猜不到。
“这封信就是别人无聊的恶作剧，没什么重要的事，你不用放在心上。”
霍凛冬将信纸放入怀中，他不打算将这件事告诉舅舅舅母，免得他们徒增烦恼。
“哦。”
刁近冬一点都没有怀疑，“那人可真无聊，表哥你是没看见他把信放在什么位置，正对着门槛，还压着那么大一块石头，也就是我，要是换做表哥你，一个不注意被石头绊倒了，那可怎么办啊，毕竟你的身体那么娇弱。”
刁近冬气呼呼地说道，要是让他知道是谁弄的恶作剧，他一定要让那个人知道他的厉害。
霍.娇弱.凛冬斜着眼看了一下大块头的表弟，算了，他不和笨蛋计较。
——
林平春现在在县城的云山书院念书，云山书院的山长是个举人，因为中年丧子，失了仕途的念头，干脆回乡教书，这二十多年来，云山书院教出过不少秀才，还有十三位举人，其中有四位举人留在云山书院一边教书一边准备科举考试，师资力量十分雄厚。
对于林平春这样的秀才来说，需要的就是那些经历过乡试，有足够经验的举人夫子的辅导。
云山书院的束脩不低，像林平春这样的学生，每一季需要五两银子的束脩，这还不包括书院的食宿花销，一般家庭根本供应不了。
自从和江家断绝往来后，林平春也没想过有朝一日还能去云山书院念书，可没想到他娘这些年居然偷偷摸摸攒下了一些银子，在看到他抄书辛苦后一改之前没钱的口风，给了他五十两，让他顺利报名了云山书院，还买到了现阶段他需要的一些珍贵书册。
来到云山书院后，林平春的生活一直很平静，他向来都是一个刻苦的学生，这会儿更是将心思都放在了学习这件事上。
因为基础扎实，林平春在进入书院的第二个月就顺利从原本的丙班升到了乙班，并多次因为勤奋受到夫子的称赞，文人相轻，书院里的读书人可不全是品行高洁，道德高尚的，因此林平春在受到夫子的重视之余，也招惹了一些小人。
“没想到平春兄居然是个命里不能早娶的人，那可真是奇怪了，你娘为什么那么快为你说了一门亲事呢，难道你娘看不惯你好好活着？呸呸呸，看我说的都是什么话，平春兄是你娘的独子，她怎么会故意盼你死呢？平春兄莫怪，我这人向来不会说话。”
这天林平春正在学舍温书，就听到门口传来一阵喧哗声。
“这是怎么回事啊？”
有人捧哏，一唱一和似乎是早就计划好的。
“还能是怎么回事，大家不知道吧，咱们的平春兄是遗腹子，这些年全靠他爹昔日同窗照应，而照应他们母子的那位秀才正好也是咱们平春兄的启蒙恩师，那位秀才膝下只有一女，听说当年平春兄的母亲怀他的时候还戏说过和那家姑娘的婚事，这些年那位秀才照应平春兄母子，除了往日的同窗恩情外，也是因为这个婚约，只是没想到啊，咱们平春兄是个命里不能早娶的，在他考中秀才当天，他那寡母就去那位秀才先生家中说了这件事，深怕耽搁了人家家里的姑娘，啧啧啧。”
那人的语气有些戏谑：“那位秀才老爷也没有纠缠，很快就为自家患有脑疾的女儿说了另外一门亲事，前不久刚将女儿嫁出去，说来也奇怪了，那家女儿前脚出嫁，后脚咱们平春兄的寡母就为他选定了一门亲事，你们说难道是平春兄的母亲请了什么高人做法，改变了平春兄不能早娶的命格，还是有其他什么咱们不知道的原因？”
“还有这样的事？”
别看那人没有一句话直说林家母子的不好，可这段话里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在场这些读书人哪个听不出来呢。
这段话里的其中几个关键深究起来很有意思，考上秀才当天，患有脑疾的女儿，这不明摆着林家忘恩负义，刚一出头，就把昔日的恩人忘在脑后了吗。
林平春的寡母口口声声他不能早娶，却在自己看不上眼又帮了他们那么多年的恩人家的女儿出嫁后立马选定了中意的儿媳妇，这哪里是不能早娶，明显就是不愿意娶。
这些日子林平春一直呆在云山书院，为了避免尴尬，在江家刁家筹备婚礼的这段时间他都没有回家，只是嘱托寡母在江芜出嫁当天，送上丰厚的红封，哪里知道他娘为了一时的面子，又干了这样一件蠢事。
当听到嫉妒自己的同窗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林平春很想反驳，可直觉告诉他，这很符合他娘的作风，很有可能就是事实。
往日林平春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学习刻苦，为人正直淳朴，可刚刚那个人的一番话直接戳破了这个美好的形象，让人下意识将林平春和白眼狼联系在一块。
至于那些本就看不上林平春，嫉妒林平春的人仿佛抓到了什么重要的把柄，直接吵闹起来，认为这样一个人品有瑕的人不配待在云山书院，不配和他们做同窗。
谈论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多，对林平春的人品持有质疑态度的人也越来越多，到最后连教书的夫子和书院的山长都听闻了这件事。
夫子看中林平春的才华，舍不得放弃这个念书的好苗子，他将那些想要将林平春赶出书院的声音压下，又给了林平春几天的假期，让他回家处理完这件事。
“娘，你都干了些什么啊？”
这些日子的经历糟糕透了，林平春强撑着赶回家，在看到他娘那张越发丰盈的面庞后，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怎么对娘大呼小叫的，诶呦，娘的平春啊，你怎么瘦了那么多啊，看这下巴尖的，气色也不行，是不是你们书院不给饱饭吃啊？”
徐寡妇看到瘦成竹竿，脸色青黑的儿子吓了一大跳，当即就想去院子里杀一只鸡，煲汤给儿子好好补补。
“娘，你是不是给我定了一门亲事，是谁家的姑娘？你难道忘了之前你在江家说的那些话吗，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给我定了一门亲事，别人会怎么想我，书院里的夫子会怎么想我？”
林平春很敬重自己守寡的母亲，可偏偏就是这个母亲一直拖他后腿，如果一开始，他履行承诺娶了江伯父的女儿，根本就不会有现在这些事发生，这让林平春很难以之前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母亲。
“怎么？有人说你了不成？”
徐寡妇一听急了：“平春啊，那些人都是嫉妒你，嫉妒你小小年纪就考中了秀才，你可别把那些人的话放在心上，至于婚事，我确实看中了一个姑娘，那个姑娘你也见过，就是你那远方表妹徐宝珠，宝珠模样好，性子好，比江家那个傻子强上千百倍，你是娘的宝贝儿子，娘不会害你的。”
显然这会儿徐寡妇还没有弄清楚事情的轻重，急着向林平春描述徐宝珠的好。
林平春记得徐宝珠，他那个远方堂叔只是普通的农户，家里的两个儿子也没有念过书，这样的出生，并不符合林平春对未来妻子的要求。
“娘，你老实告诉我，之前你给我的五十两银子，是不是徐家表妹给的？”
林平春正了正脸色，严肃地问道。
“你、你问这些做什么？”
徐寡妇的眼神有些飘忽，不敢直视儿子的目光。
“呵！”
林平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他有些头晕，浑身无力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
“既然娘看中徐家表妹，就早点上门说定这桩婚事吧，不过娘得和徐家说清楚，我这命格是不宜早婚的，希望徐家表妹能够等我五年，待我及冠之后上门迎娶。”
徐家给了银子，这事就掰扯不清了，要是林平春不愿意娶徐宝珠，徐家将这件事闹开来，他的名声只会更坏，现在只能够认下这桩婚事，先定亲，等到他及冠后再成亲。这样一来，也能勉强证明他的命格确实是不能早婚的，只是先定下亲事。
虽然这样做不能堵住所有人的嘴，可至少能够粉饰太平。
“五年后？那时候你宝珠表妹都要十九岁了，乡下哪有那么大还不嫁人的？”
徐寡妇有些为难，徐家怎么可能答应这样的要求呢。
“如果娘不愿意，我也别去书院念书了，直接回来种地吧，反正书院里的人都说我和娘忘恩负义，有这样的名声，我的仕途也算完了。”
林平春知道这件事里最为难的要数徐宝珠，可现在的他对那个只有几面之缘的表妹丝毫好印象，一个随随便便让外男喊她闺名，在没有任何名分的情况下上赶着给银子的女人，足以让他看轻她的品行。
“别别别。”
徐寡妇被林平春决绝的态度吓了一大跳，儿子要是不念书了，她下辈子还能依靠谁呢，这个会念书的儿子是她的骄傲，她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允许他回家种地的。
既然这样，也只能委屈宝珠了，不过既然先定亲，就是给了宝珠名分，为了儿子的名声考虑晚一些成亲，想来宝珠那个善解人意的姑娘会答应的。
母子俩商定了这件事，远在邻村的徐宝珠无端打了个冷颤，丝毫不知道自己被自己的男神算计了。
——
今天霍凛冬早晚绕着村子各跑了两圈，虽然只是两圈，就足够让他感受到浑身骨头散架的感觉。
到了晚上，霍凛冬又在床上看到了两床被子，理智告诉他，分被睡是最好的选择，这样一来他可以少受软玉温香的诱惑，睡一个好觉，为明天的锻炼打下足够睡眠基础。
“阿芜困了。”
江芜坐在床边，揉了揉眼睛说道。
霍凛冬迈着僵硬的步伐，走到床边，将其中一床被子收到了一旁的樟木箱子里。
他这么做只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定力，霍凛冬一边铺床一边在心里催眠自己，他才没想过要用这样的方式故意占小笨蛋的便宜。
躺在床上，江芜十分主动地将霍凛冬牢牢缠住，这样甜蜜的烦恼，也不知道何时才能吃进肚子里。

第22章 傻女22
“听说了吗，前些天江家嫁姑娘，刁家娶媳妇的酒席办的可热闹了，据说每桌都有十六道热菜八道冷盘，谁家嫁女儿娶媳妇能有这样大的阵仗，可惜了，咱们不是坪乡村的，要不然也能去混顿饭吃，包个五文十文的红封，能吃个痛快呢。”
江芜和霍凛冬的婚事办的热闹，连隔壁几个村庄都有所耳闻，白天白小花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听别人说了一嘴，回来特地说给弟妹刘招娣听。
这段时间她们俩妯娌的感情亲近了不少，这很大一部分归结于两人共同经营的小生意。
原本白小花只是不想白白糟蹋自己辛苦做完的布偶，谁知道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真的给她们带来了一些可以说是惊喜的收入。
那些布偶的造型很古怪，和传统的布艺玩偶有很大的区别，一开始白小花的摊位无人问津，渐渐的，这些稀奇的玩偶吸引了一些孩子的目光，白小花不贪心，给那些布玩偶定的价位很低，有些疼爱孩子的长辈，真就舍得买了一两个布偶回家去。
即便是这样，白小花的生意也算不上特别好，半天功夫只能卖出八九个布玩偶。
这样的进项，徐宝珠是完全不会看在眼里的，因为收入太少，在徐宝珠看来，付出和金钱没有得到正比，可在白小花等人看来不是这样的，每天卖出八九个布偶，一天下来就能挣五六十文，一个月就是一两半的银子，说句不怕丢人的话，他们两对夫妇加起来，每个月都不可能在地里挣到这么多银钱。
当然，这些收入还没有除去买布料和丝线的本钱，以及白小花和刘招娣缝制这些布偶花费的时间经历。
可是布偶的成本十分低廉，这得感谢徐宝珠的小精明，缝制这些布玩偶的布料并不是完整的布匹，而是徐宝珠花很小的价钱从衣店布庄买来的人家不要的碎布头，这些废弃布角料按袋卖，一袋只需要二十文钱，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布玩偶的款式又是十分简单的，不像传统布艺玩偶布狮子布老虎那样惊喜，白小花和刘招娣上手后速度快了许多，这些布玩偶的销量不大，两人只要在家务活之余就能够把布偶做完。
至于摆摊售卖就更简单了，四个人里随便派一个人过去守着摊子，剩下的三个人帮着那个人完成地里的活，面对每天每家能够增加的二三十文私房钱，白小花夫妇和刘招娣夫妇都觉得十分值得。
目前为止两对夫妇靠着这个小生意攒了一些私房的事还没有另外的人知道，四个人也很有默契的瞒着家里的二老和徐宝珠。
白小花想着，这也怪不的他们，谁让徐宝珠那么自私高傲，他们只是想为自己的未来多做打算罢了。
“江家小娘子的命真好。”
刘招娣的眼神中带着几分艳羡，对方虽然是个傻子，可有一个疼爱她的爹爹，有富足的生活，乡下哪个姑娘比得上她呢，就连很多乡绅家的姑娘，因为家里有兄弟的关系，日子也是不如她恣意的，谁能说她命不好呢。
“呵呵，也不知道咱们表姑母现在是什么心情，她要是知道江秀才给闺女攒了那么多嫁妆，恐怕晚上都睡不着觉了吧。”
白小花冲着刘招娣挤眉弄眼，自从有了一份自己的小买卖后，白小花踏实了许多，也不整天盯着徐宝珠兜里的钱犯酸了，只是有时候还是会意难平，骂徐宝珠在意的林家母子出出气罢了。
“嘘，你看谁来了。”
刘招娣微笑着正要接话的时候，忽然看到远远走来的几道人影，很快止住了话语，还不忘用手肘撞了撞白小花，让她别说不该说的话。
白小花顺着刘招娣的视线看去，只见她们的表姑母和一个头戴红花，媒婆打扮的人向他们家走来。
“大宝媳妇，你公婆在家吧？”
徐寡妇不知道客套为何物，径直推开门向院子里的白小花问道。
“啊？哦，在，在家呢。”
白小花知道她这个姑母眼高于顶，尤其她的宝贝儿子考中秀才后，更是不把他们这些亲戚放在眼里了，所以对方的傲慢白小花也没太往心里去。
她只是有些好奇徐寡妇出现在他们家的原因，难道对方真的看中了他们家小妹，请媒婆上门说亲来了？
“那行，我进去找他们去，这天也怪热的，大宝媳妇，你给我和黄媒婆倒两杯凉茶来。”
徐寡妇用帕子扇了扇风，现在天气越来越热了，要不是儿子催着她，她可真不想在这个时间出门。
“好的姑妈。”
白小花低下头撇了撇嘴，又不是嫡亲的姑母，也不知道对方哪里来的厚脸皮居然在她家耍威风。
徐寡妇吩咐完后带着媒婆朝里屋走去，这个堂兄家她曾经来过几次，倒也不需要人特地带路。
——
徐宝珠从外面回来的时候白小花正好倒完茶水准备给屋里的人送过去。
“大嫂，今天家里来客人了？”
徐宝珠看白小花端着的是家里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茶碗，好奇的问道。
“嗯，嫁到坪乡村的徐姑母过来了，还带着一个媒婆。”
白小花看着张扬恣意的小姑子，平日里虽然对她多有抱怨，可这会儿看到她年轻稚气的模样，又忍不住有些心软了。
“宝珠啊，你听嫂子一句劝，林家真的不是什么好归宿，他们家的人要是真有良心，也不会一边拿着江家的贴补，一边又嫌弃江家的姑娘了，咱们那位姑母眼高于顶，会看中你也是因为你能挣钱，而林家现在正是最缺银子的时候，像他们那样的人，现在捧着你哄着你，等哪天功成名就了，当初他们是怎么对待江家娘子的，以后就会怎么对待你。”
这是白小花的经验阅历告诉她的，听说林家表弟是个读书的好苗子，未来要是真的高中，人家哪还会稀罕一个能挣钱的出生不好的婆娘，恐怕巴不得休了她，娶一个出生官家，对他仕途有利的妻子。
就算林家表弟知道廉耻不那么做，他们的姑母也不是好相与的，恐怕现在她有多喜欢宝珠，多厌恶江芜，将来她就会多厌恶江芜，多喜欢那些官家姑娘。
“嫂子，你不懂。”
徐宝珠没把白小花的那些话放在心上，她可是现代人，还有谁比她更知道平春表哥是一个多么痴情，多么高洁的男子。
据说江芜死后许多郡主公主哭着吵着要嫁给他，可他依旧留着正妻的位置，只是为了绵延子嗣娶了一个妾室，这样的男人，又怎么可能是贪慕虚荣的人呢。
“再说了，除了平春表哥，嫂子还能找出第二个能配得上我的男人吗？”
徐宝珠是骄傲的，在她看来，作为穿越女这样特殊的存在，她未必不能吸引皇子王爷，可谁让林平春是她崇拜了多年的偶像呢，和林平春在一起她都觉得是屈就，更别提乡下那些泥腿子们了。
“哎！”
白小花也就一时心软劝了几句，徐宝珠不愿意听，她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嫂子，这茶水就由我端进去吧。”
这个小气抠门的嫂子徐宝珠是看不上的，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个女人背地里说了她多少坏话，刚刚居然还想装出一副为她好的模样说了那些话，在徐宝珠看来，这不过都是白小花的嫉妒，是她看不得她好罢了。
徐宝珠从白小花手中接过茶盘，推开门走了进去。
白小花也没走开，她转溜了一下眼睛，干脆将耳朵贴在了门上，偷听里面的对话。
“不可能，想都别想，我不同意！”
“好好的姑娘……凭什么……五年……”
“这闺女我不嫁……”
“娘……喜欢……表哥，非他不嫁……”
因为隔着一段距离，白小花只能听到断断续续的声音，也不知道徐寡妇到底说了些什么，她那公公婆婆似乎有些气愤。
之后似乎是被后进屋的徐宝珠安抚了，对话声渐渐轻了下去，白小花也听不到之后他们又说了些什么。
——
等晚上吃饭的时候，白小花得知公婆同意了和林家提出的先定亲，等五年后林平春及冠再成亲的消息的时候，诧异地看了眼一旁面带羞涩的小姑子。
五年，这可是五年啊！除了长得贼丑，名声很差，家里一堆拖累的姑娘，谁家女孩会拖到十九岁才嫁人？徐家的姑娘就那么没人要吗，徐宝珠居然会答应林家这样无理的请求。
白小花觉得，她这个小姑子早晚有一天会后悔的。
——
今天是江芜三朝回门的日子，在此之前，按照规矩江芜不能私底下和娘家人见面，早在出嫁之前江芜就被这样叮嘱过，因此这几天她也没有吵着闹着要见最爱的爹爹。
她掰着手指算着日子，归宁这天早早就起床准备，就跟回巢的鸟儿似的，那迫不及待的模样看的霍凛冬直犯酸。
真恨不得给这没良心的鸟儿拴上脚链，让她飞不到别的地方去。
不过这样的想法也只是想想，霍凛冬明白，对于江芜来说爹爹陪了她十五年，而他真正和她一块生活的时间只有三天。
不过没关系，余生还有几十年，作为猎人要有足够的耐心。
“今天穿哪件衣服？”
新婚的第二天，霍凛冬就接过了替江芜穿衣、洗漱、编发、画眉乃至喂饭的所有工作，除了记忆里很小很小的时候，江芜再也没有感受过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惬意日子，浑身上下的懒筋都被养出来了，这会儿闭着眼睛张开双臂就等着霍凛冬帮她穿上衣服。
“要大红色的，红色的漂亮。”
色彩对于阿芜来说也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她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可总感觉她诞生的地方，应该没有这样艳丽的色彩。
加上原本的江芜留给她的对艳丽色彩的喜爱，现在的阿芜也偏爱这些张扬明艳的颜色。
“嘻嘻，痒。”
江芜的脚趾蜷缩在一块，小脚踢弹着，想要从霍凛冬的手中挣脱出来。
霍凛冬也不逗她了，亲了亲她白嫩的脚丫子，帮她把袜子穿上，然后又替她穿上了那套被她选定的水红色的对襟儒裙。
等小夫妻俩收拾完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早饭也已经准备好了。
正如刁大妹去江家提亲时承诺的那样，她特地从人牙子那里买来一个婆子，负责洗衣做饭，哪个婆子祖籍川省，一手川菜手艺尤为地道，她的夫家是南边迁徙过来的，她在夫家学了一些，面点的手艺也十分不错。
刁大妹的厨艺只能说平常，自从家里来了这位手艺不错的婆子后，一日三餐都被对方承包过去，今天的早饭不例外也是哪个婆子准备的。
“豆浆有点烫，先吃一口肠粉。”
在江芜没嫁过来的时候，霍凛冬就一直幻想一口一口喂她吃饭的场景，在江芜嫁过来之后，霍凛冬将理想付诸于行动，每当吃饭的时候，阿芜只要乖乖坐着，她的眼睛瞟了哪道菜，霍凛冬就回将那道菜喂到她的嘴里。
同桌吃饭的刁大妹和霍安等人也不觉得霍凛冬这样的做法有什么不好，相反看到霍凛冬对小媳妇的疼爱呵护，夫妻俩还有些乐见其成。
因为赶着回江家，这一顿早饭吃的很快，江芜的胃口不大，霍凛冬吃完了自己那一份早饭，又将她没喝完的小半碗豆浆和小半份肠粉吃进肚子。
刁大妹已经见怪不怪了，在江芜嫁进来之前，刁大妹也没想过有朝一日她这个外甥居然还会吃人家吃剩下的东西，果然圆明大师说的对，阿芜和凛冬之间有不可言说的缘分。
可在刁家不被人放在心上的亲昵举动，在江家却引来了江保宗的担忧。

第23章 傻女23
父女俩头一次分开那么长时间，江芜有好多话想和爹爹说。午饭的时候，江芜叽叽喳喳的，用她有些匮乏的词汇量向爹爹讲述她这三天的生活经历，比如舅母养的那几头猪有多肥，比如舅母家买来的那个婆子做的水煮鱼有多好吃……
当然，在江芜急于向爹爹分享的故事里，霍凛冬出现的最为频繁。
江保宗听着女儿口中不断出现的凛冬哥哥，浑身上下弥漫的醋意都足够用来蘸饺子了。
江家的规矩并不严苛，江保宗很享受与女儿的天伦之乐，并不愿意用条条框框限制住她，因此江家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这会儿江芜兴奋地说着话，霍凛冬则是抓准她每一个停顿的间隙，趁机往她嘴里喂一口饭菜，江芜自己的两只手反倒成了摆设，只用来在她说的兴起的时候挥舞，表示此时愉悦的情绪。
“凛冬啊，你也别光顾着阿芜，饭菜都快凉了。”
“阿芜，你乖乖的自己吃饭，别让你相公饿着肚子照顾你。”
江保宗看着霍凛冬和女儿缓声说道。
“哦。”
阿芜很乖，爹爹怎么说，她就怎么做，双手拿起被她冷落的筷子勺子，准备自己夹菜吃。
“没事的岳父，我不饿。”
霍凛冬将碗里那块鱼腹肉的刺挑干净，然后将那块肥美的鱼肉送到江芜的嘴中。
江保宗皱了皱眉，没再多说什么。
饭后，江保宗借口要指导霍凛冬功课，将人请到自己的书房，然后将江芜托付给了丁婆子，正好江芜离家三天，丁婆子也有许多话想和阿芜说，顺道打探打探她在刁家的生活。
——
“坐下吧。”
进入书房后，江保宗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摞书册，这些都是他这些年苦读的结晶，原本是准备在林平春考中秀才后给他的，可现在霍凛冬成了他的女婿，这些东西自然就该交到霍凛冬的手里。
“你之前是我的学生，现在又是我的女婿，可惜我们爷俩一直没有机会好好聊聊。”
江保宗坐在霍凛冬的身旁，还给他倒了一盏茶，一副准备长谈的模样。
“读书的事倒不在这一时半刻，咱们爷俩就来聊聊阿芜吧。”
“都是我的错，阿芜刚出生的时候，比猫崽子大不了多少，哭声又细又弱，所有人都说她活不久的。”
回忆起往事，江保宗的眼神有些放空。
“那段时间，我很颓废，照顾阿芜最多的还是阿芜的祖母，后来阿芜的祖母去世了，我才渐渐清醒过来，意识到我只剩下阿芜最后一个亲人，我欠她的，一辈子都还不清。”
江保宗忘不了那段时光，回忆的时候，依旧能够感受到那种绝望和撕心裂肺的疼痛。
“等察觉到阿芜和普通孩子不一样的时候，阿芜已经三岁了，那时候她不会说话，只会哭和笑，长得也不如现在漂亮，瘦瘦小小的，因为常年吃药泡药汤的缘故，皮肤干瘦枯黄，可是很奇妙，即便那样的阿芜，在我眼中也是最漂亮，最可爱的，或许这就是全天下所有爹娘的想法吧。”
霍凛冬静静听着，他不知道江保宗和他说这些往事的用意是什么，不过他对阿芜的往事确实很感兴趣，因此这会儿听的十分专注。
“当大夫告诉我阿芜患有脑疾，可能会傻一辈子的时候，阿芜将将四岁，我把自己关了整整三天，除了懊悔愧疚外，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我该怎么做，我要怎么照顾阿芜这个孩子。”
江芜如果是健康的，江保宗会教她读书写字，会给她请最好的女师傅，教她琴棋书画，当然，如果江芜不愿意学江保宗也不会逼迫她，只要阿芜一辈子开开心心的，那些特长也不是非学不可的。
可偏偏江芜是个傻子，很有可能终其一生，她都不会像正常人那样思考，她永远都只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说不清话，记不清事，这样的女儿，江保宗该怎么教，才能够在以后放心的放手呢？
“我教阿芜自己吃饭，阿芜学的很慢，一年多的时间，她还是学不会用筷子，将饭菜拨的到处都是，我教阿芜漱口，她总是将漱口的食盐水吞下肚，然后傻乎乎地冲着我笑，那时候我就担心啊，我的阿芜那么笨，以后要是没人照顾，她该怎么办啊？”
教一个被大夫判定为傻子的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教导江芜的过程中，江保宗也好几次想要放弃，他时常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折磨自己也折磨女儿呢，以江家的财力，完全可以给女儿买几个丫鬟婆子，伺候她穿衣洗漱，餐餐给她喂饭擦嘴，女儿那么笨，也不需要识文断字，反正乡下那么多姑娘都大字不识一个。
“我花了十多年的时间教会阿芜自己穿衣服，自己洗漱吃饭，别人都说阿芜笨，可现在的阿芜已经学会了一百零九个字，将来她还会学会更多的东西。”
“我江保宗的女儿，即便是个傻子，也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凛冬你要知道，阿芜首先是阿芜，是一个独立的人，其次才是我的女儿，你的妻子。”
一个人，首先得有基本的生活技能，基础的思维能力，这些是傻子江芜没有的，却是江保宗花了十多年的时间，让她拥有的。
这是一个心怀愧疚的父亲最卑微的愿望，他希望他的阿芜能过上普通人的生活，即便花费的精力会很多，需要的时间会很长。
“你知道今天当我看到你喂阿芜吃饭，对她予取予求的时候我有多害怕吗，我怕你宠阿芜一年、五年、十年、二十年，怕你宠的阿芜忘记了我花了十多年时间教会她的事，等到你不愿意宠她的时候，我的阿芜不会自己吃饭，不会自己穿衣，那时候的她该怎么办？”
看霍凛冬想要反驳，江保宗抬手制止。
“你不用向我保证，在我看来，承诺是最无力的，你能照顾阿芜一辈子，我自然心怀感激，可你要是将阿芜当阿猫阿狗，宠爱的时候逗弄一番，不爱的时候一脚踢开，不论我是死了还是活着，我都不会放过你的。”
“凛冬，你要记住，阿芜是个人，不是被你全权掌握，喜怒哀乐都被你控制的禁脔。”
光是霍凛冬给阿芜喂饭这个举动，江保宗就感受到了他非同一般的掌控欲，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坏事。
好在他对阿芜有掌控欲，这就说明他心里是有阿芜的，不管是喜欢还是什么，至少将阿芜放在了心上。
坏在这种掌控欲的程度不知深浅，江保宗怕就怕霍凛冬只是将阿芜当作一件比较有趣的所有物，喜欢的时候无比稀罕，不喜欢的时候一脚踢开，也怕他太过在意这个所有物，按照自己的喜好改变阿芜，将阿芜调教成一个没有自己的思维，只是按照他的喜怒生活的傀儡。
“人是不能做错任何决定的，一旦做错了，无论你事后多么后悔懊恼，都不会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江保宗看着霍凛冬陷入沉思，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应该知道我和阿芜娘亲的故事吧，那是我一生中最愧疚的事，因为一个错误的决定，我害死了阿芜的娘亲，害得阿芜早产，害得我的母亲郁郁而终，如果是现在的我，恐怕根本就不会受歹人的算计，即便是被算计了，也会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不至于将事情闹到那个地步。”
当时的江保宗太过青涩了，遇到麻烦首先想到的就是隐瞒，如果那时候他选择用更好的方式向妻子坦白，而不是让妻子从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嘴中得到答案，是不是妻子就不会早产，不会因为心情大起大落导致难产血崩。
有时候往往一个错误的决定就会带来一系列更加错误的后果。
那时候那个算计他的女人根本就没有怀孕，只是幕后之人看不惯他的风光，故意找到她来闹事罢了，估计那个嫉妒他的同窗也没有想过事情会闹得那么大，在妻子难产死后，之前口口声声怀了他的孩子的女人跑了，也是那时候，江保宗意识到自己被算计了，很有可能在他醉酒的那个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可都这个时候了，他想明白又有什么用呢，那时候的江保宗根本就不懂这些。
“所有的选择都只有一次机会，你不能每次做决定的时候都想着老天爷会给你第二次机会，凛冬，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和当初的我一样，不乏高傲自负，我现在是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你，也是以一个父亲的身份警告你，你对阿芜的态度，决定了阿芜对你的态度，如果你是真的喜欢她，就先将她当成独立的人，不要妄图用自己的喜好主宰她。”
江保宗的眼神中难得透露出几分凌厉，此时的他是一个父亲，是一个已经走向老迈，却依旧想要用自己的体魄护住幼崽的雄狮。
“岳父放心，我会好好对待阿芜的。”
今天江保宗说的这番话，霍凛冬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消化，但这并不妨碍他先给予岳父一个承诺。
——
晚饭的时候，霍凛冬没有像中午那样将饭菜一口口喂到江芜的嘴里，一开始江芜还有些不适应，好在她独立吃饭了那么多年，被霍凛冬喂饭只有三天的时间，面对丁婆婆准备的一桌丰盛的饭菜，很快重新适应筷子勺子，欢快吃了起来。
不过虽然少了亲自喂饭的步骤，霍凛冬还是会将鱼肉挑完刺放到江芜的碗中，会将他觉得好吃的饭菜夹一两勺放在江芜的碗里。
“好吃的。”
江芜挑鱼刺的动作很慢，挑出来的鱼肉也不如霍凛冬的完整，这会儿她夹着一筷子已经被鼓捣成鱼糜的鱼肚肉放在霍凛冬的碗里，睁大眼睛，一副邀功的表情。
如果这会儿江芜有尾巴，应该摇地很欢。
霍凛冬一点也不嫌弃这块卖相有些差的鱼肉，满足地将它放入嘴中，说了一句好吃。
他似乎隐隐有些理解岳父的用意了。
“咳咳。”
江保宗咳嗽了一声，面上带了几分嫉妒，可要是看得仔细，就能发现这会儿他的嘴角是微微上扬的。
江芜听到爹爹的咳嗽，以为爹爹呛到了，回想着以往她吃饭喝水呛到时爹爹和丁婆婆的动作，放下筷子，一下下认真摸着爹爹的后背，帮他顺气。
其实江保宗的本意是希望女儿也能替他夹一筷子菜，这会儿女儿替他顺气，也让他觉得满足了。
三朝回门就这样以一场翁婿之间“友好”的谈话以及一顿完美的晚餐告终。

第24章 傻女24
在和徐家说定完亲事后，徐寡妇摆了一桌酒席，邀请了林家和徐家两边的至亲，算是彻底将这桩婚事过了明路。
当然，在定亲的同时，徐寡妇也不忘像儿子嘱托的那样，告诉外界两家虽然定了亲，可碍于儿子不能早婚的命格，等到儿子及冠后才会成亲。
不管这个命格是真是假，徐寡妇都大张旗鼓地说了，旁人也不能再以这件事攻讦她，这些日子围绕着林家的流言蜚语一下子少了很多。可毕竟之前已经给人留下了恶劣的印象，即便再三描补，也挽救不了徐寡妇母子在旁人眼中的形象。
定完亲后，林平春就回了云山书院，一两个月也难得回来一趟，好在徐宝珠和林平春正式定亲，徐宝珠也算有了名分，她来林家的次数越发频繁了，有她在，徐寡妇也不觉得沉闷。
曾经定了娃娃亲的一对男女，现在女孩嫁了人，男方也定了亲事，再也没有人将他们放在一块说事了，只是偶尔私底下会忽然说上一嘴，更多的还是感叹命运的无常。
——
对于江芜来说，婚后的日常依旧幸福快乐。
熬过了最开始的三天，之后的她每天都能够和爹爹见面，在有爹爹和丁婆婆疼爱的同时，她还多了四个亲人。
江芜觉得，成亲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要不是身边的人都告诉她一个女人一次只能嫁一个男人，她都想多成几次亲，再多拥有几个像凛冬哥哥那样疼她宠她的亲人。
“阿芜喜欢学字吗？”
成亲后，霍凛冬每天下午都会带着江芜回江家呆上一两个时辰，江保宗给霍凛冬上课，江芜则是在一旁描字，她的学习效率一如既往的慢，通常情况下两三天才能学会一个新字。
“喜欢。”
阿芜看着自己写的那一团团爬虫似的字满足地说道。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比起原本的江芜完成任务似的学习，她是发自内心的享受学习的过程，对于她来说，所有的东西都是新奇的，每学一个新字，每多认识一个新词，这样的体验都能够给她带来无与伦比的成就感。
她觉得，或许自己来到这个奇妙的世界就是为了学习而来的，只是她现在学的这些都是附带的赠品，她真正要学的似乎还有别的东西。
至于是什么，她想不起来了。
“哦。”
霍凛冬若有所思，掏出干净的帕子替江芜擦去脸上的墨汁。
“看！”江芜跟献宝似的拿出一张沾满了墨汁的纸，“凛冬哥哥。”
上面写着两个字，歪歪扭扭的，好几笔因为停顿的时间太长，墨汁渗化，显得格外粗实。
霍凛冬也是看了很久，才看清楚上面写的两个字是他的名字。
“凛冬哥哥好多，好难记，阿芜的名字简单，以后叫你冬冬哥哥。”
江芜嘟着嘴抱怨，一个凛字有好多好多的比划，江芜觉得，这是她学过最难学的字了，不懂为什么他要取这么复杂的名字，要是霍凛冬叫霍冬冬就好了，她只需要学一个字，就能够记下他的名字。
可心里抱怨着，江芜还是很认真地学了，这个凛字，她学了整整十一天。
“真是辛苦阿芜了。”
霍凛冬是知道阿芜学字有多慢的，直到现在她学的依旧是一些笔画少，比较好记的字，对于她来说，凛字确实是很高的难度。
霍凛冬一生中发自内心开心的时间很少。
他人生的第一个幸运是拥有一个疼爱他的生母。
他人生的第二个幸运是脱离萧家那个泥沼，遇到了和善的舅舅舅母。
他人生的第三个幸运应该就是遇到了江芜。
霍凛冬不自觉地变贪心了，他想要的更多，比起一开始只是想要将阿芜变成自己的所有物，现在的他更希望阿芜能像现在这样回应他的喜欢。
忽然间他明白了那天岳父的话，他想要得到完完整整的江芜，即便这会花上他几年，十几年甚至一辈子的时间。
——
“嘘，刁家那小子过来了。”
“没想到啊，霍小秀才不是孤儿吗，这会儿家人居然找上来了，看穿着打扮，还不是一般的人家。”
“诶，不能叫他霍小秀才了，听说那家姓萧，应该叫他萧小秀才，只是奇了怪了，那样的人家还养不起一个孩子吗，当年怎么把他送到他舅舅家来了呢？”
“谁知道呢，算了，别说了，小心霍小秀才听见。”
“听见也没什么，现在那些人就在刁家呢，咱不说，他回去自己也能看见，你们说江家到底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前头给女儿定了一个忘恩负义的林家，现在刚将女儿嫁到刁家，霍凛冬的亲生父亲就派人找上来了，你看那家下人都那么气派，更何况主子呢，这样的人家，能够接受江芜这样的儿媳妇吗，我看啊，江夫子这次又给女儿选错夫婿了。”
“不能吧，婚都成了，还能休妻不成？”
“谁知道呢，大户人家做的不要脸的事情还少吗？”
霍凛冬听着断断续续传到耳朵里的对话声，心中一紧，牵着江芜的手也不由加重了力道。
“疼。”
江芜娇滴滴地抱怨，将霍凛冬从一些不怎么美好的记忆中拉扯出来。
“对不起阿芜，我弄疼你了。”
霍凛冬赶紧松开手，江芜的皮肉娇嫩，这会儿手腕上一圈显眼的红痕。
“其实……也不疼……”
江芜说谎了，脸颊红扑扑的，说谎的孩子是坏孩子。
“回去我给你擦点药膏。”
霍凛冬有心事，放下江芜的袖子后小心牵着她的手回家。
这会儿刁家的门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那些人看到霍凛冬带着江芜回来，自觉让开了一条小道。
“大少爷！”
气派的马车，马车上熟悉的族徽，霍凛冬的心沉了沉，确实是那家人找过来了。
为首的管事看到霍凛冬后立刻迎上前，巴结地朝他行礼。
“大少爷，郡公让老奴接大少爷回府。”
霍凛冬还记得眼前这个人，他是萧府的二管事，很受祖父的器重，自嫡弟出生后，对方就再也没有对他这样恭敬过。
霍凛冬本名应该是萧凛冬，萧家的先祖是晋朝开国功臣，被晋朝的开国皇帝册封为国公，爵位继承逐代递减，传到霍凛冬的祖父身上时就成了正二品郡公，他的父亲很早就被封为世子，如无意外，待他父亲继承爵位时就会变成从二品县公。
自萧家的先祖去世后，萧家就已经退出了权利中心，好在萧家还有爵位，还有先祖打江山时攒下的无数金银珠宝，在乌合省内，萧家还是很有威望的。
霍凛冬的祖父生了六个女儿，只得霍凛冬父亲一个儿子，而对方生育艰难的问题也传承到了霍凛冬父亲的身上，在他出生前，对方已经生了四个女儿。
霍凛冬是萧家的长子，也是好不容易得来的孩子，因为生下他，霍凛冬商人出身，被当成玩物送到郡公府的生母被破格擢升为妾室，霍凛冬则被祖父带到身边亲自教养。
可庶子毕竟只是庶子，在世子夫人生下嫡子后，他这个庶长子就成了最碍眼的存在，而原本重视他的祖父父亲也碍于嫡孙嫡子的存在，渐渐将他冷落。
短短几年的时间，霍凛冬经历了中毒，刺杀，最后更是以谋害嫡弟的罪名被赶出郡公府，霍凛冬以为那家人应该永远不会再找过来了，可现在二管家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还是以这样的态度。
“小少爷感染了天花，不幸去世了，现在府里只剩下十二位小姐，郡公让老奴带大少爷回府，这些年郡公可一直没有忘记大少爷，郡公知道大少爷身体不好，想尽办法请来了告老的院正刘太医，待大少爷回府后请刘太医诊脉，配一些调养身体的方子。”
萧家的子嗣尤为艰难，这一辈只有霍凛冬和萧凛南两个男丁，以前萧凛南活着的时候，萧凛冬不重要，现在萧凛南死了，萧凛冬就成了萧府唯一的继承人。
“死了？”
霍凛冬笑的有些讽刺，也就这个时候，那些人才会想到他的存在。
不过刘太医啊，霍凛冬看了眼身旁的江芜，岳父说了阿芜的病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县城的大夫都说无药可医，可要是换一个医术更高明的大夫呢，对方能否治疗阿芜的病症。
霍凛冬对萧家的爵位以及家产没有想法，换做之前的他，恐怕更愿意回萧家，然后将萧家毁掉，正如同他对待那个被嫡弟抢走过的玩具一样，被别人染指过的东西，他只有毁掉的欲望。
但是现在不同了，他有了更想要的东西。

第25章 傻女25
宰相门前七品官，萧郡公府的二管事这趟过来也没有藏着掖着，只消片刻，青阳县的官员们就听到风声，匆匆赶过来了。
二管事面对霍凛冬这个郡公府未来的继承人毕恭毕敬，面对那些县令县丞以及其他八九品或是不入品的官员可就没有那么客气了，在和那些人寒暄时，他的表情和姿态无不透露着倨傲。
一方县令对于一方百姓而言，已经是最大的父母官了，刁家在坪乡村以及周边有些声望，这些年也攒下了不菲的家产，可面对县令大人时，态度还是十分恭敬的。就连江保宗这个有功名的秀才也不可能用二管事那样的态度对待县令官。
就因为这个二管事出自萧郡公府，所以他就能够借着郡公府的威势，在外耀武扬威，由此可见权势的重要性。
而且这一次对方对他应该是势在必得的态度，除了郡公府的二管事外，郡公府还派出了一队私兵，明摆着就是他不愿意回去的情况下，绑也要把他绑回去。
“旅途劳顿，我等也要休整一晚，大少爷明日就跟我们一块启程吧。”
在二管事看来，没人会放着诺大的郡公府不要，尤其是过过富贵生活，这些年却被贬到乡野之地的庶出大少爷，恐怕对方这会儿心里正高兴着，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吧。
“出门前郡公说了，如果大少爷舍不得青阳的亲戚朋友，也能一块带回府上，反正郡公府家大业大，养得起这些远亲。”
老郡公也怕孙子萧凌冬因为当年的事记恨他们，所以采取了怀柔政策，允许他将这些年照顾他的母族的亲戚带在身边照顾，想用这样的小恩小惠让孙子对他心存感恩。
从头到尾，二管事就没有想过如果霍凛冬不愿意回去怎么办。
不过事实上，就算霍凛冬不愿意回去，这次他肯定也得回去，因为现在的他根本就没有抗衡郡公府的能力。
刁家实在是太小，住不下这么多人，最后二管事等人在县令的邀请下去县城住宿，等第二天一早再来府上接人。
那些人走后，刁大妹指派儿子刁近冬去江家通知亲家公过来，然后赶走了边上那些看热闹的人，大门紧闭，一家人商量对策。
半柱香后，江保宗跟着刁近冬匆匆过来，也是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女婿还有这样复杂的身世。
“和离吧。”
江保宗的表情十分难看，白天的时候他还觉得或许这次自己的眼光没错，霍凛冬是一个合格的女婿，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错的离谱。
都说齐大非偶，如果他是父母双亡，靠舅舅一家接济的霍凛冬，江芜和他还算是般配，可现在他是出身郡公府，将来还要继承爵位的萧凌冬，江芜和他的地位就相差悬殊了。
那样的人家不会接受阿芜这个身体有缺陷的女孩，与其到时候被休，还不如现在主动提出和离。
“我不同意！”
霍凛冬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阿芜是我的妻子。”
“那是你认定的，你那边的家人呢，他们会接受阿芜这样的儿媳妇吗？”
江保宗反驳，这会儿他对这个女婿也有些怨怼，要是一开始他就坦白自己的身份，他绝对不会将阿芜嫁给他的。
“我家阿芜性子单纯，不适合太复杂的生活，凛冬，你是一个好孩子，如果你心里有阿芜，就放手吧。”
江保宗基于父亲的立场自然觉得自己的女儿哪哪都好，可别人未必那么看，他的女儿因为生有那样的毛病，连林家这样的人家都看不上，更别提郡公府了，那家人找霍凛冬回去是为了继承爵位，他们会允许未来的宗妇是个傻子吗？
江保宗不信霍凛冬能够护住阿芜。
这番质问下，霍凛冬沉默了，连刁大妹和霍安也没脸帮他说话。
“我能保证。”
好半响，霍凛冬忽然开口，语气十分坚定。
“当初我被嫡母陷害，以妄图杀害嫡弟的名义被驱逐出来，萧家那样的人家，对于子嗣都是十分看重的，即便我真的犯了那样的罪，也会留我一命，将为送到萧家的某个别庄里看管，可因为那时候嫡母娘家势大，我直接被除名，还是我那生父看在和我娘往日的恩情上找到了舅舅，将我送到了坪乡村。”
越是紧要的关头，霍凛冬的思路越是清晰，他开始分析现在自己能掌握推算出的所有线索，试图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好阿芜。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嫡弟死了，祖父他们也不该接我回去，因为他们应该明白我这人生有反骨，在有了那样经历的情况下不可能接受他们重新给予的善意。”
现在的郡公世子，霍凛冬的生父正直壮年，没了一个儿子完全可以继续往下生，郡公府里多的是想要爬床的婢女，没道理他的嫡弟前脚刚走，后脚就派人来接他。
霍凛冬可不至于自恋到觉得是祖父对他还有旧情，如果那个男人真的有心，当年也不会在他病重的快要死掉的时候任由那个女人将他赶出萧家了。
“那个管事的态度不似作假，现如今唯一的可能就是我的生父出事了，可能是快死了，也可能是什么毛病，没办法再生了。”
只有这个情况下，萧家才有可能想到他这个现今活下来的唯一的子嗣。
这样一来，这就是他的底气，只要那些人不想要看到萧家的血脉在他身上断绝，就不得不捏着鼻子接受几个他提出的条件，等到他羽翼丰满的时候，谁还能动他在意的人呢。
萧家现在的家主，也就是霍凛冬的祖父只有一个儿子，他倒是还有两个庶出的弟弟，当年为了爵位，三兄弟早就闹翻了，萧家主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他这一脉子嗣断绝，不得不过继两个庶出弟弟的孩子，这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
江保宗有些被说服了，仔细想想，如果现在让两个孩子和离，对阿芜的名声也没有好处，尤其是在霍凛冬离开后，恐怕整个村子都会传遍阿芜成为弃妇的消息。
他们不会想到是他主动提出的和离，只会觉得霍凛冬恢复身份后看不上阿芜，所以将她休弃了。
到那个时候，阿芜的名声坏了，又有谁敢娶一个曾经嫁给过郡公爷孙子的女人呢。
江保宗有些头疼，却不得不妥协。
最终的商量结果是江保宗以及刁家人跟随霍凛冬一块回萧家，江保宗想好了，如果霍凛冬护不住阿芜，或是阿芜在萧家受了委屈，立马让两个孩子和离，大不了他带着女儿搬到其他地方去。
——
白天发生了那样的事，很多人都在等着看江家的笑话，也有人唏嘘江保宗的坏眼光，怎么一次两次都给女儿挑了那样的夫婿。
没人想过霍凛冬会带着江芜一块离开，可偏偏第二天一早大伙儿就被打脸了，霍凛冬非但没有像大家想的那样抛弃傻妻，离开的时候还把岳父给带上了。
“早知道刁家那个拖油瓶是那样的出生，当初我就该把我家二丫嫁给他了。”
“这江家可真是走了狗屎运了，没人要的闺女居然嫁给了郡公爷的孙子，将来江家阿芜岂不是要做郡公妃了？”
乡下地方不知道爵位的继承是递减的，在他们看来，霍凛冬的祖父是郡公爷，他将来也该继承这个位置，不过即便他们知道爵位承袭到霍凛冬这一代的时候会变成正三品的县侯，他们依旧也会羡慕，谁让他们长这么大，见过最大的官就是昨个儿出现的八品县令呢。
现在江芜在乡下人的心中就是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代表，曾经有多少人看不起她，现在就有多少人眼红她。
徐宝珠听到这个的消息的时候已经分不清自己的想法了，有些嫉妒，有些愤恨，也有些惶恐。
她抢走了江芜原本的姻缘，下一刻，对方就变成了未来的郡公夫人，难道气运真的是无法剥夺的，她抢走了多少，老天爷就会还给她多少，那么作为抢走了江芜气运的那个人，她会不会受到惩罚呢？
徐宝珠觉得一切不应该这样的，她是穿越女，她才是最特殊的存在。
她只能安慰自己，霍凛冬是未来郡公又怎么样，历朝历代王公子弟多如牛毛，而像林平春这样名垂千古的可不多，等到将来林平春考中探花，写出一首首备受推崇的诗作后，即便霍凛冬继承了爵位，也是比不上他的。
但嘴上这么安慰自己，徐宝珠的心里却是有些不甘的。
早知道霍凛冬是这样的身份，一开始她就该和对方交好，她倒不是想像某些里的绿茶婊穿越女一样养备胎，只是那样的身份，对她的事业也是很大的助力，如果对方能够和她成为至交好友，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只可惜现在想再多也没用了，霍凛冬已经带着江芜等人离开，现如今徐宝珠能够抓住的只有林平春，她不允许对方身上再有什么意外发生。
因此在大哥二哥提出解除和林家的婚约的时候，徐宝珠断然拒绝了，如果她不能嫁给林平春，她之前的那些小动作算什么，老天让她穿越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因为徐宝珠的拒绝，徐家的气氛有些僵持，白小花等人担心林家被报复，也担心徐宝珠这个妹妹拖累自家，心中已然有了分家的想法。
——
那样浩大的声势，远在云山书院念书的林平春也知道了霍凛冬的真实身份。
之前针对过他的那些同窗特地在书院宣传了一番他和霍凛冬之间的“渊源”，这会儿书院里的夫子学生都知道他曾的罪过的启蒙恩师，是郡公爷亲孙子的岳父，他曾经嫌弃过的未婚妻，是未来县侯承认的妻子。
世人趋利避害，林平春可以感受到身边人的疏远，包括一开始对他十分欣赏的夫子，也怕霍凛冬是个小心眼的，用什么人脉手段打压他，甚至迁怒和他交好的人，因此对他日渐冷淡。
林平春的处境更为艰难了，没有了倾心授课的老师，日复一日生活在冷暴力的环境下，他的学习效率大打折扣，之后的几次考试中名次不断落后，很快就跌出了乙班，重新回到了丙班。
这些都是江芜等人不知道的。
对于江芜来说，林平春等人都只是奇怪出现在她脑海中的陌生人，她没想过按照记忆中的轨迹生活，也无意干预他们的生活。
对她来说，离开坪乡村的世界是十分陌生的，她只想欣赏新的事物，认真度过自己的人生。

第26章 傻女26
“大少爷回来了！”
“大少爷回来了！”
时隔数年，郡公府的那些下人倒像是霍凛冬从未离开过，态度恭敬谦卑，那一张张面孔和霍凛冬记忆中的模样反而对不上号了。
郡公府还是曾经的模样，作为分封到乌合的品阶最高的王爵，郡公府惯来奢靡，连门口的叩首都是纯金打制的，虽然在萧郡公这一代萧家开始逐渐退出了晋朝的权利中心，可毕竟是开国功臣的后人，比起那些仗着往日恩情对皇室指手画脚的功臣嫡裔，反倒是萧家这样的更得皇帝看重信任，每一任帝王都不吝啬在萧家身上展示皇室的宽容仁慈，逢年过节总是会赐下恩赏，因此即便是乌合巡抚也要敬萧家三分，在这片地界，萧家的日子无比恣意。
现在的萧家虽然依旧奢靡恢弘，可依稀透露着几分荒凉灰败，霍凛冬冷眼瞧着那些躲在角落里看热闹的丫鬟婆子，以及地上被风吹落却没有及时扫掉的枯叶，郡公府下人的管理倒是松散了不少，以前那个女人掌管萧家的时候，可没有哪个丫鬟敢那么大胆，在当值的时候满府乱窜。
霍凛冬思索着，看来府上的情况比他之前猜想的更为糟糕，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让府里的三个主子都抽不出空管束府中的下人，连带着大管事等人也懈怠不少。
“大少爷，您和舅老爷等的住处已经准备好了，在奴才出发前，郡公爷特地让下人收拾了景阳院，里面的一应物品都是大少爷你曾经喜欢的东西，舅姥爷等就住黎香院，奴才给舅姥爷等备了丫鬟婆子伺候，决计不会怠慢。”
这一路风尘仆仆的，郡公爷身子骨不好，天色都已经暗了，实在是不方便这会儿过去拜见，因此二管事安排霍凛冬等先洗漱用膳，养足精神后第二天一早再去郡公爷那儿请安。
景阳院是当年还是国公府世子的郡公爷的院落，是整个郡公府景致最好的院落，不仅带有一个独立的桃林，还有一个人工挖掘的湖泊，一到春夏，满林桃花盛开，美不胜收。
这个院子在老国公去世，郡公爷成为府上当家人，搬到正院后封存起来，郡公爷准备晚年搬回景阳院养老，因此即便后来府上的嫡子嫡孙落地，郡公爷也没舍得将这个院子给出去。
至于黎香院就有些偏了，不过胜在院子足够大，住着舒服。
霍安等人毕竟不能算郡公府的实在亲戚，尤其霍安、江保宗以及刁近冬等还是外男，郡公府里头不少妾室通房住着，要是离得太近，难免会有瓜田李下之嫌。
这样的安排十分妥当，让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大少爷要是有什么事儿，直接让丫鬟来前院知会奴才一声便可，奴才必定将事情安排的妥妥当当。”
二管事的余光看了眼被大少爷抱着，睡的香甜的姑娘，一开始他还以为这个姑娘是舅老爷家的女儿，大少爷的表妹，谁知道大少爷那么早就娶亲了，那个傻傻的，看上去并不机灵的女孩居然是大少爷的妻子。
尊贵的郡公府怎么会接受这样一个世子夫人呢？
不过这也不是他一个小管事该操心的事，这些日子他小心观察着，大少爷对那个傻子夫人十分上心，要不然也不会特地将人带上，就是不知道大少爷能不能说服郡公爷承认这个傻子孙媳妇了，如果不能，让这个小傻子当一个妾室养着，也不算是辱没她吧。
“嗯。”
霍凛冬对这样的安排没有异议，这一路奔波劳碌，确实也该好好休息一晚，而且霍凛冬也想找机会打探一下府上的情况，只有问清楚府里的现状，他才能知道他的底牌到底有多少。
——
不同于二管事这个嘴巴严实的老狐狸，被分配到景阳院人中有好些个急于讨好新主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从这些人的嘴里，霍凛冬知道了他离开后府里发生的事。
郡公府世子萧抚恩的嫡妻吴方梦是上任户部尚书的嫡出幼女，不同于萧家渐渐退出了晋朝的权利中心，吴家那时候风头正盛，吴家的家主，当时出任户部尚书的吴耀祖备受先皇恩宠，因此吴方梦在郡公府极有地位，向来花心浪荡的萧世子在这个嫡妻入门后也只敢在外面偷吃，却不敢纳妾，直到吴方梦连生两个女儿，后又伤了身子不好再孕后才无奈替自己身边的两个丫头开脸，替萧抚恩纳了妾室。
不知道是不是萧家风水不好，和连生七女的郡公一样，之后几个妾室虽有开怀，生下的也都是女儿，有一次萧抚恩携友，去地方游玩，收纳了一个当地商户献上来的美人，这才有了萧凌冬这个郡公府庶长子的诞生。
萧郡公十分重视这个长孙，将他接到身边照顾，之后萧抚恩又得了几个女儿，所有人都觉得萧凌冬或许会是郡公府唯一的子嗣的时候，吴方梦这个曾经被判断无法再孕的女人怀孕了，十个月后生下了郡公府期盼多年的嫡子，这下子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这个嫡出子嗣上，萧凌冬也不再被郡公爷亲自教导，而是被送回了生母身边，曾经的待遇随着嫡弟的降生一落千丈。
嫡庶有别，如果只是这样，萧凛冬还不至于那么憎恨，偏偏吴方梦是个气量狭窄的女人，她忌惮这个曾经被当成郡公府继承人教导的庶长子，在嫡弟诞生的几年时间里，萧凛冬经历了无数算计，好几次一脚踏进阎王殿，命悬一线。
萧凛冬向祖父提出去离家百里外书院念书的请求，他不屑于要萧家的家产，想要远离这摊泥沼，凭自己的能力闯出一番天地，可吴方梦不觉得这是萧凛冬的退让，反而担心对方离家后不受控制，以自己的宝贝嫡子为道具，设计了一出萧凛冬推嫡弟落水的戏剧。
宝贝嫡子自然是在落水的瞬间被下人救了上来，而残忍的“推”弟弟下水的萧凛冬则是在冰凉的湖水里浸泡了大半柱香的时间，直到快淹死的时候才被郡公身边的下人救下。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是谁的算计，可那时候吴家正值鼎盛，又有更为尊贵的嫡孙嫡子，萧凛冬理所当然的被放弃了。
他被除族，然后送到了霍安的身边。
然而在他离开的这些年里，郡公府却并没有那么安定。
先帝驾崩，吴家站错了队，得罪了继位的新帝，吴方梦的父亲被迫告老，吴家在朝堂上的子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贬谪。
萧抚恩是厌恶吴方梦这个妻子的，在吴家败落后，他在女色方面更为肆无忌惮，什么香的臭的都往自己的院子里纳，不知道是不是纵欲过度的缘故，后院里的女人多了，反而没有哪个女人再诞下一儿半女。
吴方梦自知以没有了当初骄傲的资本，守着嫡子安分度日，可谁知道一场意外嫡子感染了天花，没有熬多久就病逝了。
诺大一个郡公府怎么可以没有继承人，郡公爷和萧抚恩都开始慌了，重新重视起子嗣的问题，如霍凛冬想的那样，一开始他们并没有想过要接这个对他们冷心的长孙/长子回来，而是想着再生一个，郡公爷特地请了告老还乡的院正替儿子调养身体，这一诊脉就诊出了问题，萧抚恩被人下了霸道的绝育药，早早已经绝了生育的可能，这也是这么些年来萧抚恩的后院一直没有好消息传来的原因。
绝育药是吴方梦下的，她怕再来一个难缠的庶子和她的儿子抢夺家业，加上那时候吴家败落，为了确保自己的地位，吴方梦也不允许萧抚恩有第三个儿子，为了永绝后患，她干脆给萧抚恩下了绝育的药。
当这件事被查清后，没了儿子傍身，娘家又落败的吴方梦自然讨不了好，被幽静在偏僻的院落里，受着百般折磨。
而萧抚恩受到这样的打击自然一蹶不振，更加沉溺于女色之中，不久前，他和青楼一个当红女妓欢好，染了一身脏病，现在即便拔清了绝育药的余毒，他也没有生育的机会了。
听下人说，现在的萧抚恩被萧郡公隔离在自己的院子里，虽然请了最好的大夫吃着最贵的药，身上的皮肉还是不断长疮溃烂，恐怕也活不了多久了。
萧郡公接连承受这样的打击，在迫于无奈之下只能想到那个曾经被他放弃的长孙。
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霍凛冬想着自己打听来的这些消息，他的这具身体，比他想象中更为重要。
——
“巡抚家有一个刚及笄的女儿，花容月貌，和你很是般配。”
作为萧家的当家人，霍凛冬等人还在路上的时候，他就收到了来信，信上写着霍凛冬这些年的生活经历。
在得知他小小年纪就考中秀才功名的时候萧老爷子是十分满意的，虽然以他们家的地位也不要求子孙出息，可孙子这样优秀，还是一件让长辈开心骄傲的事。
不过霍凛冬的妻子让萧郡公十分不满，对方出身太低，又是一个傻子，在他看来即便配郡公府一个稍微得脸的下人都是不够的，更何况是他唯一的孙子呢。
“我已经娶妻了。”
对于这个满脸皱纹，满头白发，只剩下几口气强撑着的老人，霍凛冬实在生不起亲近的心思。
“我只承认这一个妻子，也只会娶阿芜一个妻子，如果祖父不愿意接受这个孙媳妇，或是阿芜出了什么意外，我身上这条孽根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听说宫里常年缺太监，不知道我这郡公府唯一的子孙进宫，是不是能当个管事公公。”
“你敢！”
萧老爷子看着眼前这个混不吝的长孙羞恼的吼道，他这是在威胁他！
“祖父看我敢不敢。”
霍凛冬冷笑：“祖父应该庆幸的，这会儿我有阿芜这个软肋，要不然，按照我的脾气，比起继承萧家，我更愿意看到萧家子嗣断绝，家业败光。”
作为当年亲自教导他的祖父，怎么会不清楚他本性的阴暗，他那个得不到就毁掉以及被人碰过的东西都不要的毛病，这也是他当初放弃这个孙子的理由，因为他就怕他的偏执和霸道会不受控制，毁了萧家。
“郡公府不可能让一个傻子当宗妇！”
老郡公爷的眼神锐利如鹰隼一般直勾勾看着霍凛冬说道。
“或许郡公府能多一个当太监的子孙？”
萧家人遗传的丹凤眼在霍凛冬身上更为妖冶，眼型细长，眼尾微微上扬形成一个格外艳丽的弧度，上挑的眉眼以及遗传自生母格外精致的五官在离开了乡下那一身身灰扑扑的棉布衣裳后愈发绽放了，紫色的锦衣承托他肌肤莹白如玉。
萧老郡公想着那些私底下流传的新帝偏爱俊秀太监的消息，再听听长孙刚刚说的那句话，气的脸都绿了。
“你难道就不怕失去现在拥有的这一切，萧家，并不只有你一个子孙。”
萧老郡公气的颤抖，不过他心里清楚，萧家虽然还有其他子孙，可那些都是他两个庶弟的孩子，他怎么会愿意自己的爵位落到那两个支脉的手中。
“怕什么，反正之前这些也不是我的。”
萧老郡公的这些威胁霍凛冬根本就不放在心上。
“你、你、你给我滚出去。”
老爷子铁青着脸，他有些后悔当年将这个孙子送走了，早知道嫡孙是个不长命的，当年就该压下不安分的儿媳妇，现在也不至于多了这些烦恼。
“有这样一个妻子，你早晚会后悔的。”
当霍凛冬走到门口的时候，萧老郡公看着他的背影冷冷说道。
“一个出身名门的妻子未必会成为你的助力，可一个疯傻的妻子，必定会成为你的阻碍。”
这个长孙敢和他叫板，并且在短时间内分析出自己的处境，知道该用什么东西威胁他，足够证明对方不缺心思，也不缺勇气，他不信长孙没有野心，而江芜注定是他的绊脚石。
霍凛冬嗤笑一声，径直离开。
他们怎么知道，阿芜只会是他不断向上的动力。

第27章 傻女27
霍凛冬做了一个梦，在那个梦里，他和阿芜是两条平行的线，从未有过交集。
没有什么圆明大师的批命，自然也没有舅母去江家提亲这件事。
梦里的那个霍凛冬沉默寡言，偶尔去书塾点卯，更多的时间则是待在家中。
不，也不能说他和江芜完全没有交集，他们也是有过几面之缘的。
梦里的阿芜和现实中的阿芜一样软萌可欺，时常被那些“玩伴”抢了零嘴又被孤零零丢在河塘边，那条小路是刁家老宅和刁家猪肉档之间的必经之路，霍凛冬偶尔会给忙碌的舅舅舅母送饭，因此有时也会看见那个孤零零坐在河塘边的身影。
梦里的霍凛冬觉得那丫头真蠢，还曾经讥讽过放心将傻乎乎的女儿交付给一群完全不懂事的小鬼头的江保宗，有几次他还看见过那个蠢笨的姑娘试探着用手想要抓到跃出河面的河鱼，脚尖踮着站在河边，身子微微前倾，好怕她下一秒就会跌落河中。
可是梦里的霍凛冬一直都是旁观的姿态，他冷眼漠视着这一切，对于他来说，一个陌生蠢笨的姑娘的死活有什么好在意的呢。
就这样，在那条不算宽敞的乡间小道上，两人无数次擦肩而过。
终于有一次，梦里的霍凛冬曾无数次臆想的画面终于发生了，江家那个小丫头失足掉入水中，被人发现的时候，尸体都已经泡胀了。
听闻这个消息，梦里的霍凛冬有那么一秒被触动，可惜也仅仅只有一秒，因为对他而言，江芜只是一个陌生的人。
江芜去世后的第三天，萧家来人了，梦里那个霍凛冬高兴坏了，他想要毁掉萧家，毁掉这个萧家人“恩赐”给他的东西，于是他跟着萧家来人离开了。
在那个梦里，霍凛冬是偏执不受控制的疯子，他在毁掉萧家的同时也毁掉了自己，不过他在玩死自己之前给舅舅舅母留下了足够的财产，这个世界挺没意思的，他的存在好像就是为了等一个人，可惜这个世界他没等到，所以他早早离开了，等待着下一次的重逢。
当霍凛冬醒来的时候，意识还无法回笼，他看着床顶的帐子，上面绣着的精致繁复的花纹让他的眼睛有些酸涩。
明明只是一个梦，却像是真实经历过一般。
到底是哪里不同了呢？霍凛冬不禁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所有的交集似乎是从圆明大师的批命开始的，因为有了圆明大师的那番话，所以就有了舅母去江家说亲这件事，也有了他听闻这件事后，第一次主动逗弄那个总是被落在河塘边上的小姑娘的这件事。
不、也不对。
霍凛冬在心里告诉自己，还是不一样的。
明明长着一样的脸，可梦里的那个江芜并不会给他想要靠近的冲动，可霍凛冬至今还记得现实生活中，他的眼神和阿芜交汇时的那种悸动。
就好像是本命的吸引一样，她就是自己失落的另一半。
“呜，疼——”
阿芜睡的迷迷糊糊的，就被身边的人紧紧缠住，都快喘不上气来了。
她闭着眼睛呓语了一声，扭动着身体从霍凛冬怀里挣脱出来，然后在床上打了个滚，翻到最里侧的位置，抱着被她顺带着卷过来的那一床被子，再次沉沉睡去。
“小没良心的。”
霍凛冬看着那个卷光了被子的小丫头说道。
他算是明白以前阿芜总是抱着他睡的原因了，郡公府的一切用度都是上品，床褥被子自然也不例外，床板上铺着厚厚的床褥，远比乡下的床软和多了，加上他喝了刘院正为他拟定的滋补身体的汤药，每天又勤于锻炼，早已经脱去之前削瘦的身型。
因此阿芜晚上睡觉的时候不再抱着他，毕竟抱着睡觉难免压到手脚，时间长了肯定是不舒服的，当察觉到不需要用自己软和的身体给霍凛冬当垫子后，江芜就愉快地放开了，每夜睡觉都喜欢在这宽敞的，铺着丝绸被褥的床上打滚。
霍凛冬还是想念乡下那段时光的软玉温香，他决定了，今天晚上就让伺候的下人把床垫换了。
——
萧郡公府曾经的大少爷回来了，萧郡公府的大少爷在乡下娶了一个傻姑娘，这两个消息很快由府内传到了府外。
前者并不是什么让人吃惊的消息，萧郡公府只有这样一支血脉，不论以前他犯过什么样的错，总是要将人带回来的，听说那个被丢在乡下舅舅家的大少爷十五岁就考上了秀才，按照乡下的学习环境，可见这个未来会继承郡公府爵位的大少爷是个聪慧的。
不少有适龄未嫁女的家族都有些心动了，想要见见那位大少爷，看看有没有结亲的可能。
至于第二个消息就让人惊讶了，不过也只是惊讶罢了，所有人都等着萧郡公动手，代长孙休了这个傻姑娘，俩人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只要给予那个傻姑娘足够的补偿，也没人会说萧大少爷嫌贫爱富。
萧凛冬回来的第一个月，没听说萧家休妻的消息，反倒有人看到萧大少爷带着妻子去了庙会，还买了一堆糖人，有人声称，自己看见了新出炉的郡公府世子扛着一个扎满糖葫芦的靶子，身边跟着一个啃糖葫芦的小姑娘。
萧凛冬回来的第三个月，因为得了花柳病，被萧郡公也上奏撤了世子头衔的前世子终于熬不过病痛去世了，因为死的时候全身溃烂，不敢停灵，直接封入早就准备好的棺材中，葬入萧家的祖坟。
因为是丑事，出殡当日萧家只邀请了极少数的人家，据说当天和穿着孝子服的新世子站在一块服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有些眼生的姑娘，那个姑娘模样清秀，脸上没有什么悲切的表情，反倒是对出殡的布置以及前来吊唁的陌生人十分感兴趣，只不过因为眼神天真烂漫，没人觉得她的行为过分。
那个姑娘应该就是传闻中萧世子在乡下娶的傻子了，因为傻，所以分不清场合，也装不来悲痛。
三个月了，萧世子依旧没有休妻，还让这个傻姑娘为亡夫服丧，所谓七出三不去，如果世子夫人能够陪世子服完这三年父丧，即便是郡公爷也不能随意赶走这个孙媳妇了。
萧凌冬回来的第七个月，已经过了一百天的热孝，这个重新回归到上层圈子的世子爷收到了各方的试探，不同的宴请场合总会给他和夫人送去请帖，只是世子爷总是孤身前往，他那个傻子世子妃从不曾出现在贵妇人的茶花会中。
这让一些原本对世子妃位心动的人家蠢蠢欲动，在他们看来，这是世子不重视世子妃的讯号，或许之前不休妻，只是为了留一个好名声罢了。
说来也是，一个傻子啊，怎么配当世子妃呢。
然而，世子从不带世子妃出现在那些交际的场合，却时常有人看见世子爷不忌讳外人的目光，带着世子妃吃路边的小摊，也有人看到世子带着世子妃去佛寺参拜，半路背起走不动的世子妃，一路将她背到山顶。
这时候那些人意识到，他从不带他参与那些宴会，并不是因为看轻她，只是因为喜欢，所以护着罢了。
世子妃位，牢不可破。
所有人心中认定最不可能接受这个傻孙媳妇存在的萧郡公爷一直保持沉默，他的身子骨不行了，偶尔有点经历就用于教导孙子这件事上，郡公府的人脉权柄一点点移交到了萧凌冬的手中。
他们哪里知道，萧郡公爷不是不想，而是不敢罢了。
霍凛冬赌对了，比起多了一个傻子孙媳妇，萧郡公更不愿意看到他的血脉断绝在萧凌冬的身上。
第五年，舅母一家以及江家人都有些想念家乡的朋友旧亲，霍凛冬干脆带着妻子家人返乡，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此时终于嫁给林平春的徐宝珠听到这几个有些陌生又十分熟悉的名字，心中只剩下苦涩不甘。

第28章 傻女完
在江家人离开后没多久，徐宝珠琢磨出了一桩新的生意，那就是卖串串。
在现代的时候，徐宝珠的父母就是开小吃店的，虽然店里的生意不需要徐宝珠这个女儿上手，可每天看着父母做小吃，徐宝珠还是耳濡目染了一些。
这个串串的方子是徐宝珠的母亲花了八千块钱从一个手艺人那里学来的，说不上有多精妙，可汤底确实比自己琢磨出来的香，放在这样一家学校边上的小吃店里是完全合格的。
徐宝珠看母亲煮过好几次汤底，只是具体的配比以及部分调料她已经记不太清了，所以为了研究出正确的调料配方，那段时间她花了不少银子用于购买香料，也糟蹋了不少猪骨鸡架，终于研究出了正确的味道。
晋朝严禁夜市，只有指定的日子晚上市集才能开放，因此徐宝珠多数时间在早市卖串串，下午的时候又将串串的摊位挪到码头附近，串串的原料简单，沾上她做的剁辣椒酱或是海鲜酱就极为美味，加上现在还没有类似的吃食，很多人都愿意尝鲜，因此生意红火了一段时间。
但是时间一长，纠纷开始了。
摆摊免不得风吹雨淋，徐宝珠的性子有些娇气，在研究出秘方后就将摆摊的活交给了大哥大嫂，她则是徐家林家两头跑，当起了甩手掌柜。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闹不出太大的事情来，问题就在卖串串挣得银子绝大多数都到了徐宝珠的手中，而徐宝珠手里的那些钱绝大多数被徐寡妇哄骗过去，白小花和刘招娣看在眼里，新仇旧恨相加，干脆闹起了分家。
这件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徐宝珠认为方子是自己的，理应挣大头，白小花等人则认为自己出的力最多，赚来的钱没道理没有他们那一份，徐父徐母想要从中调解，可兄妹之间已经有了罅隙，哪里还能像从前那样呢。
于是在白小花等人的强烈要求下，徐家最终还是分家了，因为徐宝珠没有出嫁，爹娘暂时和她一块过日子，等徐宝珠嫁人后，爹娘则归老大两口子养老。
分家后，徐宝珠没了跑腿的人，干脆将串串香的方子一次性卖给了县城一家饭庄，因为记恨着当年聚香斋掌柜，徐宝珠并没有将方子卖给他们家。
原本的世界，这个时候的林平春已经因为出色的表现成为县令看中的人才，身为她的妻子，徐宝珠也算是背后有人。
可现在的徐宝珠碍于林平春不宜早婚的命格还未嫁给她，加上现在的林平春因为种种原因远没有上一世出色，一个普通秀才的未婚妻敢下聚香斋的背后之人的面子，自然遭到了报复，徐宝珠在卖了方子回家的路上被人抢了，卖方子的银子消失一空。
徐宝珠吃了这个闷亏，只能另想挣钱的方法。
只可惜她的眼界高，小打小闹的挣钱手段她看不上，真正能挣钱的大买卖她根本就没有能力扛起来，到最后她依旧只能靠想些新奇的菜方子贩卖挣钱，好在聚香斋幕后的人只是打算教训她，也没想过彻底打压她，之后几次卖方子得来的银子都顺利保留，不过往往这些银子还没捂热，最后还是会到徐寡妇的手中。
徐宝珠安慰自己这些都只是前期投资，将来她会从林平春身上得到足够的回报。
这五年的时间，她和林平春之间有过好几次接触，只是这会儿林平春的心思都放在念书上，每天都为书院里的勾心斗角烦闷不已，根本就没有多余的心思放在儿女情长上，本该恩爱的夫妻俩感情淡漠，徐宝珠付出太多，而林平春给予的回应太少。
尤其是成亲后，越来越在意外人看法的林平春不再允许自己的妻子抛头露面，少了徐宝珠的这份收入，徐寡妇这个婆婆也越发看她不顺眼了。
这时候，徐宝珠才知道，原来现实的婚姻和理想是有区别的，原来历史上记载的东西，也有可能是骗人的。
她太执着于自己知道的事，却忘了时间万物瞬息万变，一个不同的选择，人生就会走向不同的岔口，而经历了不同人生的人，又怎会是同一个人呢。
或许她嫁的，早就已经不是她心目中的男人了。
“怎么还不去洗衣服，等着我这个当婆婆的伺候你吗？”
徐寡妇看着儿媳妇傻站着不动，气的叉腰直骂。
“江家刁家的人回来了，听说很风光呢，光是跟着江芜回来的伺候她的下人就有十多个，她头上戴的珍珠有冬枣那么大，她身上的绫罗绸缎比婴儿的肌肤还要滑润，人家现在可是世子妃了，幸好当年没嫁给相公，要不然也没有这样的福气。”
徐宝珠话中带刺，这些话是说给徐寡妇听的，想让她知道那个曾经被她鄙夷的江家小傻子过的有多好，可说着说着，自己心里倒开始泛酸了。
为什么，那个小傻子总是如此幸运呢，即便换了一个夫婿，都如此爱她。
“哼，我儿子将来可是有大出息的，不就是一个世子妃吗，等我儿子将来当了大官，我也能做个诰命。”
徐寡妇有些心虚，她知道儿子在云山书院的表现越来越平庸了，别说当官了，考举人都有点难度，可徐寡妇不愿意认输，承认自己的儿子比不上她曾经看轻的刁家拖油瓶。
“你怎么不说说你，自从和你定亲后咱们家就没有好事发生，可见你就不是个旺夫的，带瘟了我家平春。”
徐寡妇越想越觉得有道理，当年林家还和江家交好的时候，哪有那么多烦恼，仔细想想霍凛冬家的人就是在江芜嫁给他不久后找上来的，江芜那个傻子会不会就是传闻中的旺夫命，谁娶了他自然就能发达了。
“呸，这些年你们吃我的用我的，也是我瞎了眼，居然被你唬住。”
嫁给林平春后的徐宝珠终于能够明白当年江家人的心情，任凭谁付出了那么多却不被人放在心上，还被抱怨付出的不够时都会感觉郁闷。
想到当年自己对江家人的指责，徐宝珠觉得这或许就是报应。
尤其自己的夫婿还是个不体谅人的，每次和林平春提起婆婆搓磨她的时候，林平春总是叫她忍耐，徐宝珠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为了这样的人作贱自己。
“既然你这么看不上我，那这日子也别过了，等林平春回来我就跟他和离，你再给他找一个旺夫的媳妇去吧。”
徐宝珠将面前装着脏衣服的木盆踢开，她毕竟接受过现代的思想，没有什么必须从一而终的观念，现在她对婚姻失望，对林平春失望，加上江芜的对比刺激，只想着及时止损，不能再和林家人生活下去了。
“离就离，没了你，平春还能找到更好的。”
徐寡妇也不怕，自从徐宝珠嫁过来后交给家里的银子就越来越少了，徐寡妇不知道儿子私底下警告徐宝珠不让她做生意的事，只当徐宝珠想不出挣钱的方子了，对她的耐心一日日减少，现在徐宝珠主动提出和离，徐寡妇自然不会挽留，她怕开了这个口，从此以后被徐宝珠拿捏住。
“倒是你，离了我家平春，就你这样一个破鞋，还有谁愿意娶。”
徐寡妇越发刁钻了，说出来的话那叫一个难听。
徐宝珠被气的什么都没拿就跑回娘家，路上意外遇到了在丫鬟陪同下摘花的江芜。
她还如同出嫁前那样，明明已经是二十岁的人了，眼神依旧天真烂漫，显然是被人捧在手心宠着的。
“为什么，你总是那么好命。”
徐宝珠没忍住，冲到江芜面前质问道。
“为什么我抢走了林平春，你都没想过要将他重新抢回去，他本就是你的未婚夫不是吗？”
伺候江芜的丫鬟想将这个突然冲出来的疯女人赶走，却被江芜拦下。
徐宝珠有些意难平，如果当初江芜胡搅蛮缠坚持曾经的婚约，是不是就不会在和萧凛冬在一起，里都是这样写的，正因为没有了江芜这个本该是恶毒女配的角色，所以她和林平春才会这样不幸福。
“可为什么呢？你们都是不相干的人啊？”
江芜很认真地回答道：“阿芜的心只有那么大，只装得下喜欢阿芜的，和阿芜喜欢的人。”
江芜冲着徐宝珠笔划了一下心脏的大小，这么小的心脏能装多少人啊，什么林平春、什么徐寡妇，还有眼前的这个女人，虽然她曾突然有过许多和他们有关的记忆，可在江芜看来，那些都是不重要的。
既然是不重要的人和不重要的事，那为什么要掺合进去呢。
“什么不相干的？”
徐宝珠喃喃自语，真是可笑，她将眼前的人当敌人，当对手，结果在她的眼中，自己等人就是不相干的存在。
难道傻子都这样吗，没心没肺。
可是江芜直白简单的回答却越发映衬出徐宝珠的狼狈，为什么这些年她会将自己的日子过成这样呢？
徐宝珠最后失魂落魄的离开了，没过多久她就和林平春和离，搬回了娘家。
和离后的日子也没有那么好过，徐宝珠一直没有再嫁，因为和大嫂住在一块，难免会有磕磕碰碰。
林平春接连落第，功名止步秀才，后来支撑不起云山书院的花销，选择回村里的书塾当教书先生，徐寡妇又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只是这次徐寡妇看走了眼，选中的姑娘是个外表温柔，内里很有手段的女人呢，婆媳俩为了争夺林平春不断斗法，徐寡妇不敌新儿媳，吃了好几次亏。
或许是爱儿子爱到偏执，为了不让儿子被新儿媳妇笼络过去，徐寡妇不知从哪里弄来的老鼠药，把毒抹在了儿媳妇吃饭的碗沿边上，好在毒药计量少，小媳妇被救了回来，而徐寡妇下毒害人的事东窗事发，被判了七年牢狱。
因为这件事，林平春和寡母彻底离心，夫妻俩在徐寡妇坐牢的时候另外搭建了几间屋子，靠着林平春教书的书脩和他偶尔抄书的私活，小夫妻的日子过的还算宽裕，只是比起当年林平春最恣意风光的时候，肯定是多有不及的。
——
“今天有没有更喜欢我一点？”
每一天，霍凛冬都会问阿芜这个问题。
告老的刘院正的医术高超，可也解决不了江芜从娘胎里带出来的病症，不过他给的药方多少还是有些用的，只有身边极为亲近的人才能够感受到江芜一日日的细微改变。
“有，凛冬哥哥给的糖葫芦好吃，阿芜喜欢。”
阿芜不知道霍凛冬问的喜欢到底是哪种喜欢，可要说喜欢是一种快乐的情绪，每一天凛冬哥哥带给她的快乐都会多一些。
“今天有没有更喜欢我一些？”
“有，喜欢你捏给阿芜的小泥人。”
“今天有没有更喜欢我一些？”
“更喜欢了，阿芜想亲亲凛冬哥哥，你快点蹲下来一些好不好。”
……
时光飞逝，憨厚的刁近冬在亲娘的操持下娶了一个温柔贤惠的姑娘，夫妻俩感情好，生了八个孩子，五个男孩三个女孩，一大家子热闹极了。
江保宗走在阿芜二十八岁那年，他的心思太重，总是带着对亡妻和女儿的愧疚，身子骨外强中干，再好的良药都没办法延长他的寿命。
霍凛冬用十三年的时间让他相信他会将阿芜照顾的很好，所以临走的时候，江保宗是全然放心的，他安顿好了女儿的未来，终于可以去地下向妻子忏悔了。
刁大妹和霍安是喜丧，俩人无病无痛在睡梦中过世。
亲近的人一个个的离开，江芜身边最终只剩下霍凛冬一人。
对了，他俩没有孩子。
“阿芜，现在你最喜欢的人是谁啊？”
霍凛冬坐在床头的位置，握着江芜干瘦满是皱纹的手问道。
“凛冬哥哥，阿芜最喜欢的，是凛冬哥哥啊。”
四十七年的陪伴，远远超过了江芜和爹爹相处的时间，当然不是说江芜不够喜欢爹爹，而是经历的时间越多，越会发现，原来陪你最久的人是你身边的爱人。
这种奇妙的感觉，原来就叫做喜欢。
现在的霍凛冬也已经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头了，可阿芜依旧喜欢唤他一声凛冬哥哥。
四十七年的时间，霍凛冬在江芜临终前一刻问了四十七年前他曾经问过的那个问题，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霍凛冬感受手掌握着的越发冰冷的体温，就这样静静坐了一个晚上。
——
“其实当年表哥应该和表嫂生个孩子的，哪怕一个也好啊。”
在江芜的丧礼上，刁近冬感慨说道，拥有八个儿女，无数孙子孙女外孙外孙女的他实在不能理解表哥的想法。
“我花了四十七年的时间好不容易教她学会喜欢我这件事，哪里还有精力教她喜欢另外一个人呢。”
霍凛冬替自己下了绝育药，他终究还是霸道的，偏执的占有欲让他不想自己和江芜的生活中多出第三个人。
“可是……”
自己的孩子怎么就是另外的人呢？
刁近冬哑口无言，这样的喜欢对他来说太过沉重。
他想着，以后还是得带着孩子们常来表哥这儿探望，要不然诺大的宅院里只有他一个人，那该多寂寞啊。
在江芜出殡后的第二天，刁近冬带着自己最可爱的孙女来到萧家，而此时的霍凛冬已然断气，他十分安详的，躺在了江芜去世的那张床上。
他是那样喜欢她，喜欢到连她的丧事都不放心交到别人的手中。
最后刁近冬将两人合棺，或许这样，下辈子的他们又能够再度重逢。

第29章 白月光的妹妹1
五岁的时候
“小蘅，妹妹的身体不好，去了幼儿园以后你要好好照顾妹妹知道吗？”
独栋的小洋房内，一个穿着黑色职业套装，打扮精致的女性半蹲着，对着一个圆脸蛋的小女孩说道。
那个小女孩约摸四五岁的样子，皮肤白皙，透着健康的粉色，一头乌黑亮泽的长发分成两股，编成可爱的小花苞的形状，其中一个花苞上卡了一个镶嵌着水晶的小皇冠，看上去就如同一个小公主一般。
“妈妈偏心眼，我也是妈妈的女儿，为什么总是要我照顾妹妹，而不是让妹妹照顾我呢。”
萧蘅嘟着嘴巴撒娇道：“我不要嘛，妈妈，妈妈，你也偏心偏心我好不好。”
任谁被这样可爱的孩子抱着手臂撒娇都是抵抗不了的，白馨悦也不例外。
“好好好，妈妈最偏心你了，可妹妹的身体不好啊，妈妈肯定得多关心一下妹妹对不对。”
自己的大女儿长得漂亮人又机灵，白馨悦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幸福的事就是拥有了这样一个女儿，可惜的事这样的幸福本来是可以成双成倍的，偏偏出现了一个意外，让她在幸福之余多了很多的烦恼。
“小芜，去了幼儿园后你要乖乖听姐姐的话，不要跑，不要闹，你的身体经不起折腾的，要是生了病全家人都得因为你着急上火。”
被点到名的小女孩坐在另一侧的沙发上，仔细一瞧，她和那个名叫萧蘅的小姑娘有六七分相像。
她的皮肤同样白皙，却不是萧蘅那种健康的白，而是透着病气的不健康的惨白，脸上依稀可见淡青色淡紫色的血管，下巴尖尖的，一张脸还不如普通女人一个手掌大。
她太瘦了，一点都没有这个年纪孩子该有的圆润可爱，相同款式的公主裙穿在她的身上空荡荡的，就好像她只是一个行走的骷髅衣架一般。
“好。”
她的声音很轻，有些飘忽，似乎是因为身体不好的缘故，所以导致了她的话语声总有些中气不足。
萧芜的视线停留在双胞胎姐姐萧蘅的头上，她也喜欢那样漂亮的皇冠发卡，只是她的头发远不如姐姐萧蘅来的茂密，发质枯黄，头发稀疏，全都拢在一块，也只能扎出一绺细细的单马尾。
萧蘅和萧芜是一对双胞胎，萧蘅是姐姐，萧芜是妹妹，因为萧家的长辈坚持顺产，当时生萧蘅的时间太长，导致萧芜在母亲的体内曾出现短暂性的呼吸停止，加上当初在娘胎里的时候萧蘅吸取了大半的营养，从一出生起，萧芜就已经被大夫判了死刑。
她应该是活不长的，身边的所有人都接受了她随时都可能夭折的准备。
可就是这样一副身体，萧芜熬过了好几次抢救，磕磕绊绊活到了现在。
“你这孩子真是被宠的有些任性了，这样的体质哪里能正常上学呢，算了算了，就这一次，要是你不适应学校里的生活，记得一定要和妈妈说，其实在家上学也是一样的。”
因为萧芜体质特殊，原本白馨悦和丈夫计划为她请家庭教师上门教学，反正萧家家大业大，不缺这点请家教的钱，只是萧芜拒绝了，这个从来不提任何要求的孩子在这件事上格外执拗，使得白馨悦不得不让步，心里还因此有些怪怨。
“好。”
萧芜的本性是沉默的，面对妈妈的指责，只是低下头轻生应了一声。
这样的表现落到白馨悦的眼中，让她忍不住皱了皱眉。
明明自己对这个女儿付出了那么多的关心爱护，可她却从来不会感激，在白馨悦看来，这个女儿不仅仅身体不好，心理上应该也是有些问题的。
低沉阴郁，沉默寡言，对比健康活泼，又会撒娇的大女儿，她对这个小女儿只能剩下怜惜愧疚，却没办法发自内心的疼爱。
更何况，白馨悦也不敢疼爱她，这个女儿是被医生判定了死刑的，谁也说不准她到底能活多久，投入的感情越多，那时候的伤心也就越多，白馨悦只敢将她当成一个珍贵的花瓶养着，只是当成一件物品，当这个物品被损坏的时候，也就不会那么伤心了。
“好了，妈妈等会儿就要去上班了，小蘅小芜，司机王叔会带你们去学校，晚上妈妈会给你们带你们最爱吃的草莓蛋糕回来，你们要乖一点哦。”
白馨悦出生中产阶级，家庭背景远远比不上萧家，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她积极在萧家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努力和能力，现在白馨悦不仅仅是萧家继承人萧东来的妻子，还是萧氏集团的人事部经理，是个工作上独当一面的女强人。
不过白馨悦还是会尽量平衡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关系，在工作上证明自己的同时也不会忽略自己的女儿。
“好，我最爱妈妈了。”
萧蘅高兴地转圈圈，蓬松的公主裙裙摆随着她的动作转出一个漂亮的圆弧。
萧芜依旧沉默地坐在沙发上，低着头一声不吭。
草莓蛋糕，从来都只是萧蘅最喜欢，却不是她喜欢的。
明明爸爸妈妈总说她身体不好，所以因为关系她反而忽略了姐姐，让她明白姐姐的不容易，可为什么，她从来没有真正感受过那份喜欢呢？
——
十二岁的时候
七年的时间，萧芜又成功从死神那里挣来了三条命，也跟着姐姐萧蘅的步伐从幼儿园小班的学生变成了一名初中生。
只是越到后来，她身体出现问题的次数就越多，很多时候都是小病，偶尔生一场大病，因为这个缘故，一年到头，她在学校的时间很少，也几乎没有交到什么要好的朋友。
所有人都知道萧家有两位小姐。
大小姐小小年纪就已经显露出明艳动人的模样，她就像是一团火，用自己的热情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萧家的二小姐似乎身体病弱，从不曾出现在任何社交的场合，听一些见过萧家二小姐的人说，那位小姐与她的双胞胎姐姐天差地别，除了有一张六七分相似的面孔外，任何条件都比她姐姐差远了。
这一年，步入初中的萧蘅结交了两个新朋友，一个叫傅云申，是大萧蘅两届的学长，也是她在音乐比赛上的合奏伙伴；一个叫韩杨，是刚搬到萧家隔壁的韩家的孩子，他的脾气就如同他的名字一样张扬，韩杨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他的梦想不是继承韩氏企业，而是成为一个像乔丹一样厉害的篮球运动员。
萧蘅喜欢傅云申，试问在这个做梦的年纪，多少女孩能够抗拒一个穿着得体的礼服，坐在三脚钢琴旁风度翩翩犹如小王子一样的男生呢，更何况萧蘅一直认为自己是公主，而公主只有王子配得上。
萧芜喜欢韩杨，她喜欢他风风火火的性格，喜欢他打完篮球后喷张的血管，滑落下的汗水。
也是在这一年，萧氏和韩氏联姻，萧蘅和韩杨订婚了，从这天起，萧芜将自己的喜欢藏了起来，像一道影子，躲在角落里偷窥着韩杨和萧蘅的你追我赶。
——
二十岁的时候
因为萧蘅和韩杨的婚约，两个集团之间的合作越发密切了，为了让双方更加密不可分，萧氏和韩氏一致决定，在两个孩子二十岁这年为他们准备婚事。
婚礼当天，韩杨独自驾驶婚车离开婚礼现场，因为意外被一辆失控的卡车撞翻，经过十几天的抢救，韩杨总算脱离生命危险，只是他的大脑受到重击，或许一辈子都没有清醒的机会。
换句话说，韩杨成为了植物人。
——
“妈，我不喜欢韩杨，我一点都不想嫁给他，我有喜欢的人了，你们取消婚约好不好，我不可以嫁给他的，他现在这样，我要是嫁给他，我的一辈子就要被他毁了。”
阿芜站在二楼的楼梯口，看着楼下客厅里那个哭的声嘶力竭的女孩，眼神中却没有丝毫波动。
她是昨天来到这具身体内的，在继承了对方的身体的同时，也继承了她所有的记忆。楼下的那些人是这具身体的亲人，却不是她的，那些人经历的悲欢喜乐自然也不能触动她。
她是有家人的！
阿芜摸了摸自己心脏的位置，在进入这具身体之前，她应该有自己的家人，只是那些记忆仿佛被上了锁，无法触摸。
“阿衡，现在不是你任性的时候，萧氏……早已经不是以前的萧氏了，现在我们需要韩氏集团的帮助，如果婚约取消，我们现在的一切都会失去的。”
白馨悦何尝舍得女儿嫁给一个植物人呢，只是之前丈夫萧东来投资失败，企业的资金链断裂，原本还想着在女儿嫁到韩家之后请韩家帮忙，如果婚约解除，他们又怎么好意思开口呢。
“你现在的一切都是萧家带给你的，要是有一天你不再是萧家的大小姐了，要是萧家不能再成为你的庇护了，你会失去你所有的漂亮衣服和包包，你不能再出入任何高档的场所，那些曾经因为你的家世吹捧你恭维你的人会消失，甚至有可能会反过来欺辱你，嘲笑你，这些你都能够忍受吗？”
“还有，韩杨为什么忽然开车离开婚礼现场，阿衡，你告诉妈，这件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白馨悦盯着女儿问道，那天她给女儿打电话，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女儿，然后韩杨就出事了，这些日子萧家和韩家都为韩杨的身体担心，一直也没抽出空调查，要是韩杨的车祸和女儿有关，恐怕韩家第一个放不过他们萧家。
“没、没有，妈，你怎么会说这样的话呢。”
萧蘅避开白馨悦的视线，正好看到了站在楼梯处的妹妹萧芜。
“阿芜，还有阿芜啊，萧家和韩家联姻不一定要牺牲我这个女儿，既然一定要嫁，为什么不把阿芜嫁过去，反正韩杨成了植物人，韩家应该不会反对的，而且阿芜，阿芜她喜欢韩杨不是吗！”
萧蘅激动地抓着妈妈白馨悦的胳膊，再也没有比这个办法更好的应对方案了。
一个是植物人，一个是注定活不长的病秧子，两个人的联姻既能够保证韩氏和萧氏的友好合作，又能防止他们拖累别人，这难道不好吗？
而且外界只知道萧家二小姐身体病弱，却不知道她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死掉的人，韩家应该不会拒绝的。
“阿芜！”
白馨悦顺着萧蘅的目光望过去，当她看到那个站在楼梯口有些瘦弱的女儿时，心中一动。
是啊，她不止一个女儿。

第30章 白月光的妹妹2
“你说阿蘅的建议怎么样？”
晚上睡觉的时候，白馨悦辗转反侧，最后还是下定决心，推醒一旁的丈夫，转述了白天大女儿说的那段话。
“你疯了吗！”
萧东来睡的好好的被妻子弄醒，本来就带着一肚子的气，这会儿听到妻子和大女儿的主意，更是觉得如同天方夜谭一般。
“你当韩家是什么样的人家，大女儿不愿意嫁，就把二女儿塞过去，真当人家的儿子是任由我们挑三拣四的吗？”
萧东来烦躁地抓着头发，他又何尝舍得把宝贝女儿嫁给一个植物人呢，可婚约是早早订下的，要是因为韩杨出了意外就毁约，不仅萧家和韩家的合作会出现问题，别人也会觉得他们萧家人背信弃义，而商场上最忌讳的就是没有信用。
“如果韩杨这会儿健健康康的，我们自然没有挑三拣四的资本，可问题是韩杨现在已经是植物人了，他可能一辈子都醒不过来了，即便是韩家，难道还能够逼着我们把女儿嫁过去，给他们家儿子守一辈子的活寡吗？这又不是封建社会！”
白馨悦的音量拔高。
“再说了，我们也不是背信弃义，阿蘅不能嫁，我们不是还有阿芜吗？她的身子骨那样差，前段时间体检的时候，医生都说了她的脏器发育不好，恐怕过不了多久就会出现衰竭的可能，即便是手术移植匹配的器官，也没办法根治她的问题……”
说到那个生来病弱的女儿，白馨悦的声音不免低沉了很多，她想着白天站在楼梯口的小女儿望着她的视线，心里都有些发凉。
“即便是不嫁给韩杨，阿芜也嫁不了别的男人，可阿蘅不一样，她的人生还很长，不能被韩杨拖累一辈子。”
这句话是白馨悦说给萧东来听的，也是说给自己听的。
“萧家和韩家的合作不能断，想来韩总和韩夫人也能够体谅我们的，如果一定要联姻，那就把阿蘅换成阿芜吧。”
“可、可是……”
萧东来的嗓子有些紧，他想说小女儿本来就活不长，为什么不能让她在活着的时候开心一些，她也是他们的女儿不是吗？
可这话说的萧东来自己也有些心虚，因为在两个女儿当中，他同样不可避免的更喜欢活泼娇俏的大女儿萧蘅。
“先别和孩子们说这些了，免得影响她们姐妹俩的感情。”
萧东来还想再想想，或许有其他两全其美的办法。
“难道联姻还能取消吗？东来，萧氏现在是什么样的光景，你应该清楚的。”
白馨悦沉默了很久，然后侧过身，背着萧东来幽幽地说道。
没道理就她这个当妈的是坏人，现在是萧家生死存亡的关键，选不讨喜的女儿还是选萧氏，她想萧东来会做出和她一样的选择。
——
“咚咚咚——”
萧芜正在看书，房间的门就被敲响。
“进来吧。”
不久前，这具身体的主人还在ICU病房，即便现在脱离危险了，萧芜的身子骨依旧病弱，没办法大声说话，也没办法蹦蹦跳跳，有时候走一段长路对她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阿芜有些不适应这样的身体，可也只能被迫习惯。
“妹妹，我让阿姨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酸奶捞哦，没打扰你看书吧？”
萧蘅端着一个茶盘进来，上面盛放着一个白瓷碗。
酸奶捞是萧家厨房阿姨的拿手甜点，里头除了切好的水果块外，还有龟苓膏和各种口味的芋圆，是萧蘅的最爱。
每年夏天，萧家的冰箱里总是放着这样几碗酸奶捞的，从来没有人主动问过萧芜的口味，而那个性格沉郁的小姑娘也从来不会主动要求，因此她只能冰箱里放着什么，就跟着吃什么，久而久之，所有人都觉得她和萧蘅的口味是一样的，不愧是前后脚出生的双胞胎姐妹。
“谢谢。”
萧芜将书收了起来，空出桌子摆下那碗酸奶捞。
原身是不喜欢吃芋圆的，因为芋圆的块头大，口感软糯，对于她来说很难咀嚼吞咽，偏偏萧蘅喜欢吃这种柔软韧滑的口感，家里的酸奶捞中总是放了很多芋圆。
阿芜没有吃过芋圆，忍不住用精致的汤勺戳弄碗里的圆子，却迟迟没有下口。
“早上我和妈妈说的话你都听见了吧？”
萧蘅坐在妹妹的床上，视线在房间里四处打量，她很少进双胞胎妹妹的房间，也从来没有好好观察过这间房间的摆设。
不论是萧东来还是白馨悦都不会在物质上亏待萧芜，因此只要萧蘅有的，萧芜也会拥有。
小的时候萧蘅喜欢粉色，所以两个孩子的房间全都改造成了粉色的公主房，到处都充斥着玩偶和蕾丝的元素。
稍微长大一些，萧蘅的品味有所提升，房间内的装修以白色为主、搭配着浅粉色和灰色，家具布置也从原本浮夸的公主风改为了内敛精致的北欧风。
为了表现出自己的一视同仁，萧芜的房间做了同样的改变。
只是萧蘅的朋友多，加上她喜爱逛街，房间里多了很多别人送的或是自己买的小摆件小装饰，萧蘅年纪大一些后迷上了穿衣打扮，白馨悦又将和萧蘅房间紧邻的那间屋子打通，做了萧蘅的衣帽间，这样一来，萧蘅的房间看上去比萧芜的房间宽敞许多，也精致了许多。
“那是L家夏季新款吧？之前我磨了妈好久妈才答应给我买，没想到我前脚刚收到礼物，后脚你这儿也有了，真好啊。”
萧蘅的视线停留在萧芜房间内半开放的衣柜上，敞开的那一半衣柜里吊着不少当季的衣服，其中好些衣服萧蘅那里也有，因为白馨悦觉得两个孩子是双胞胎，穿同样的衣服有利于增进姐妹俩的感情。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爸爸妈妈总是让我让着你，就因为我是姐姐，可我只比你大了一个多小时啊？”
萧蘅双手捏拳，心里有些嫉妒。
凭什么呢，她从小到大样样做到最好，可是父母最惦记的还是萧芜，又不是她让她变成病秧子的，都是一个家里的姐妹，为什么父母就不能公平的对待她们呢。
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妹妹，仗着自己身体不好，夺走了父母的关心疼爱，尤其她有了那么多人的爱护还不觉得知足，还妄图抢走她的男人。
萧芜喜欢韩扬，在和韩扬订婚之前萧蘅就已经知道了，也是因为发现了这一点，萧蘅才会在明明不喜欢韩扬的时候，一口应下了父母提出的和韩家的婚事。
她阴暗地享受着这个向来压着她一头的妹妹的求而不得，看着她明明那么喜欢韩扬，却不得不喊他一声姐夫的痛苦模样，在萧蘅看来，这是萧芜抢走了爸爸妈妈的报应，她抢走了爸爸妈妈，她抢走她喜欢的男人，这样才是公平的。
“萧芜，这二十年来你欠我太多太多了，如果你还有点良心的话，就做出一点行动补偿我吧！”
萧蘅扭过头看着萧芜：“或许也称不上补偿，你不是喜欢韩扬吗，我给你这个得偿所愿的机会。”
“明天我和爸妈会去医院探望韩扬，你也一块去吧！”
说完，萧蘅站起身准备离开。
“不需要补偿！”
这是萧蘅进门后萧芜说的第二句话。
“什么？”
萧蘅愣了愣。
“不需要补偿，对于你，从来都不需要补偿。”
萧芜的声音又轻又细，却格外有力。
“爸爸妈妈总说让你让着我，可你有让过吗？爸爸妈妈总说最疼我，可你们真的有疼过我吗？”
萧芜将那碗没有动过的酸奶捞推到一边。
“喜欢吃酸奶捞的从来都只是你，不是我。对不起我累了，这碗酸奶捞，就请姐姐拿回去吃吧。”
萧蘅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离开萧芜房间的，当房门被关上的时候，她手里端着那碗由她端来的酸奶捞。
二十岁的身体，本该是最炙热鲜活的，可刚刚只是说了那么长一段话，萧芜就有些喘不上气来了。
原身沉默寡言，从来不会向别人倾诉自己的想法和委屈。
可阿芜不是这样的性子，她也不知道自己本性是怎么样的，可大概是被人宠的吧，所以受不了委屈，也受不了冤枉气。
她不喜欢萧蘅，也不喜欢这个家里的所有人，因为当她来到这具身体里后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也因为她看到萧蘅的第一眼，脑海里忽然浮现的未来的记忆。
那些记忆实在是不美好极了。
萧芜躺在床上，看着房顶的吊灯。
她知道，自己的生命终究会止步在这个年纪。

第31章 白月光的妹妹3
“虽说今天是去医院探望病人，可也不能一点都不打扮啊。”
白馨悦往现烤的面包片上抹着果酱，看着从楼上下来的小女儿责怪道。
今天萧芜穿着一条款式简单的小白裙，头发随意披散着，没有任何首饰点缀，一副素面朝天的打扮。
因为常年看病吃药的缘故，萧芜的身上几乎没有多余的肉，好在她骨架也小，虽然瘦，却不至于突兀到像骷髅架子一样，顶多就是看上去娇小一些。
萧芜的唇色很淡，几乎接近苍白，她的肤色同样如此，隐隐透着血管的颜色，一眼看过去就是一个身体病弱的娇美人，这样的萧芜就适合素淡简约的打扮。
可有时候素雅真就不如明艳来的抢眼，比如现在。
萧蘅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考虑到今天要去医院探望病人，她没有选择自己往日最爱的红色，而是选择了一条姜黄色的圆领连衣裙，裙子的版型很好，完美勾勒出她丰满的胸部和纤细的腰部曲线，裙摆的位置位于大腿中部，在避免了走光风险的同时又最大程度展现了她匀称修长的双腿。
在首饰的选择上，萧蘅也是很有心机的，她带了一条满钻的宝格丽小扇裙，玫瑰浅金的项链和姜黄色的裙子相呼应，上面明亮的碎钻更是映衬地她脖颈纤细，肌肤莹白。
为了今天的出行，萧蘅还特地早起画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卷了一头漂亮的大波浪，又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画了一个精致的裸妆，脸颊处打了元气的少女腮红，整个人看上去神采奕奕，精神饱满。
萧芜的美丽是细致的，需要慢慢欣赏，而萧蘅的美是霸道的，第一眼在人群中瞧见的一定是她，这会儿两姐妹前后脚从楼上下来，白馨悦自然就觉得小女儿的打扮寡淡了。
“这条裙子我见你穿了好几次了，家里又不是没给你买新衣服，怎么不穿点好看的。”
萧芜几乎不出门，她的衣服都是白馨悦在逛街的时候顺带着买的，其中大半都是萧蘅的同款。
可萧芜和萧蘅虽然是同卵双胞的姐妹，在气质上确实很不一样的，萧蘅适合的衣服根本就不适合萧芜。就好像小时候一样，萧蘅喜欢粉色缀满蕾丝的连衣裙，可这样的衣服穿在萧芜的身上却显得格外空荡。
因此通常情况下，白馨悦给萧芜买的衣服她都得挑着穿，可偏偏也是这样一个口口声声最偏爱她，最心疼她的妈妈，从来没有好好观察过自己的女儿，总觉得大女儿喜欢的东西，小女儿也该喜欢的。
“算了，时间上也来不及了，赶紧下来吃早饭吧。”
白馨悦有心让小女儿回屋换一条裙子，可考虑到挑选衣服需要时间，想想就放弃了。
“等会儿我们去医院探望韩扬，你们韩叔叔和卢阿姨应该也在医院，记得礼貌一点，像叔叔阿姨问好。”
这句话白馨悦是看着小女儿说的，她既然有意让小女儿代替大女儿嫁到韩家，以前忽略的小女儿的礼仪问题就要提上日程了。
“韩扬出了这样的意外，你们韩叔叔和卢阿姨的心情肯定好不到哪里去，到时候你们要乖一些，嘴巴要甜一些，别哭丧着脸，让你们韩叔叔和卢阿姨看着难受。”
韩扬是韩国安和卢素的独子，现在出了这样的意外，最痛苦的肯定是他们，因为他们不仅得承受儿子可能一辈子都是植物人的打击，与此同时还要应对外界的压力。
如果韩扬永远醒不过来，韩氏的传承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自从这个消息被媒体公布后，韩氏股价一路下跌，韩国安的几个侄子现在上蹿下跳的，看来都对韩氏势在必得，不仅如此，卢素的几个侄子外甥似乎也不安分，最近一个接一个往医院跑，对着这个姑姑/阿姨嘘寒问暖，看样子也是想要分一杯羹。
现在韩家内忧外患，韩国安和卢素的心情肯定好不到哪里去。
萧家的早餐是偏西式的，阿芜看着手里的刀叉，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的她知道该如何使用，可真正将刀叉拿在手里时依旧会有新奇的感觉。
桌子上的面包片、各种各样的果酱，以及煎到焦脆的培根和浇了枫糖的松饼，阿芜每个都拿了一点尝尝，原身的肠胃功能不好，只吃了一点她也觉得饱了。
餐桌上真正在享受食物的估计也只有她了，白馨悦和萧蘅的心思都不在这一桌早餐上，草草吃了几口应付一下，白馨悦就带着姐妹俩出门了。
——
韩扬已经度过了最危险的时期，现在被安排在医院的普通病房内。
韩家有钱，韩扬的病房是单人间，还配有一间侧卧，是专门留给陪夜的亲属使用的，除此之外，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就像是普通酒店的套房一样。
白馨悦带着两姐妹过去的时候，病房里只有卢素和一个看护，韩国安并不在医院，应该是去公司稳定大局了，进门的时候，卢素刚挂掉电话，看她的表情，电话的内容让她不太愉悦。
“你们来了。”
这会儿卢素没有寒暄的心情，她唯一的儿子这会儿还躺在病床上，大好的人生或许就此终结了，别说是白馨悦母女了，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都很难让她挤出一个笑容。
“韩扬的身体怎么样了，大夫有说些什么吗？”
因为儿女之间的婚约，白馨悦和卢素向来走的近，这会儿她拉着卢素的手安慰，卢素也没挣脱。
“还能说什么，醒来的几率不大，我家阿扬……很有可能一辈子都这样了……”
现在的卢素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母亲，她用手紧紧捂住脸，不愿意让人看到自己流泪的表情。
“几率不大不代表没有可能啊，韩扬是打篮球的，身体素质向来比普通人好，再说了，韩扬那么孝顺，肯定舍不得让你和韩总为他这样担心的，或许过不了几天，他就醒了呢。”
白馨悦现在说的也只是场面话，既然卢素这个当妈的都说清醒的概率很低，那就说明大夫确实不太看好，韩扬能不能清醒，只能看命了。
“你还没吃早饭吧，我特地让家里的厨师给你准备了一些，现在就让俩孩子陪着韩扬，我和你去客厅说会儿话吧。”
白馨悦没有忘记今天最主要的目的，拉着卢素往客厅的方向走去。卢素也担心两人说话的声音会影响病床上的韩扬，跟着卢素就往客厅去了。
“你是喜欢他的对不对？现在他就躺在这儿，只要你答应了爸妈的建议，他就会成为你的丈夫。”
萧蘅看着病床上的韩扬，对方的身上插满了管子，只有一旁的监护仪实时显示的数据能够证明他还活着。
即便是植物人也有排便和排尿的能力，只是植物人没办法自控，需要别人帮忙处理排泄物，一旁的护工正拿着一团被塑料袋裹着的不知名物体准备拿去扔掉，萧蘅见状捂了捂鼻子，这样的韩扬真是让人连最后一点喜欢他的理由都找不到了啊。
“他会醒过来的。”
萧芜的语气很坚定，未来的记忆告诉她，这会儿在床上躺着的这个人求生欲极强，当所有人都认为他会在床上躺一辈子的时候，他却清醒了。
算算时间，还有四十多天吧。
清醒时的韩扬总是很张扬的，小麦色的肌肤，高高的个头，因为常年打篮球练出来的一身精健的肌肉，这几类元素使得大伙儿总是下意识的忽略他的长相，明明他的五官，再细致不过了。
萧芜还记得原身记忆中的那双眼睛，狭长，锐利，眼尾微微上挑，眉目流转间旖丽非凡。
那双眼睛，漂亮到阿芜都不由心旌摇曳，她总觉得，自己曾在哪见过那双眼睛，但那也只是形似，阿芜的心告诉她，眼睛的主人是不一样的。
可这会儿当她看到病床上静静躺着的那个人时，整个人就像是被闪电击中了一样，心里钝钝的疼，忍不住靠的再近一些，伸手抚上了那个人的脸。
这是原身遗留下来的情感吗？
“他会醒过来的。”
阿芜忍不住又强调了一遍。
房间外，卢素和白馨悦正进行完一场不那么愉悦的谈话，当她准备进门的时候，正好听到了萧芜说的这句话。
一瞬间，卢素忍不住泪崩了，在这个圈子那么多年，谁还不能分辨真情假意呢，类似的话这段日子卢素听多了，却没有一个人能够给予她这样的感动。
就好像现在不仅仅只有她一个人坚持着，还有另一个人和她一样，同样执拗地相信韩扬会醒过来。
那就是萧芜吧，卢素觉得，或许白馨悦的提议并不是不能接受的。

第32章 白月光的妹妹4
“喂，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这一边萧蘅一直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显然是等不及了。
其实早在和妈妈商量更换联姻人选之前，萧蘅已经找关系调查过韩扬的情况，韩家人对韩扬的消息把控地十分严密，要不是萧蘅有一个要好的姐妹正好是负责韩扬的某个医生的外甥女，她或许也打听不到韩家瞒下来的这个消息。
这一次车祸严重损伤了韩扬的大脑，他能够清醒过来的概率不足一成，最要紧的，现在没有人能够保证如果韩扬清醒过来，他的大脑还能够像车祸之前那样正常运作。
换句话说，清醒后的韩扬也有可能变成一个傻子。
当初韩扬活蹦乱跳的时候萧蘅都不喜欢他，更何况是变成植物人，将来还有可能变成傻子的韩扬呢，这也是她极力想要摆脱这个婚约的最大原因。
而且萧蘅还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她谁都没有告诉，可现在躺在床上的韩扬却是知道的。
因为这个秘密，萧蘅甚至不希望韩扬再清醒过来，因为一旦对方清醒，将那个秘密公诸于众，等待她的或许就是韩家人的打击报复了。
萧蘅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习惯，那就是在紧张的时候扣自己的指甲，此刻她大拇指的鲜红指甲已经被抠的坑坑洼洼。
“实话告诉吧，我不喜欢韩扬，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两家的婚约，两个不爱的人在一起是不会幸福的，难道你就愿意看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和一个不爱他的女人在一块吗？”
萧蘅希望萧芜嫁给韩扬，这样一来，即便将来韩扬清醒了，首先要处理的也是这段不被他接受的婚事，这样一来，韩扬或许会忘掉她之前做的那件事。
即便他忘不掉那件事，当他看到已经嫁给他的萧芜，也会在对比之下越发觉得她的好，从而原谅她犯下的那个小错误呢，这是萧蘅现在能够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式。
“你一直很喜欢韩扬不是吗？”
萧蘅看萧芜不说话，咬了咬牙接着说道：“我也不怕告诉你，其实……其实韩扬对你也是有好感的。”
韩扬从初中起就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有几年国家特别注重素质教育，除了学习之外，所有学校增设了许多课外特长培养的活动，篮球正是其中之一。
那一年，韩扬所在的篮球队参加了全省篮球比赛，最终获胜的队伍可以进入全国赛，据说全国赛的赛场上会有国家队的教练参观，替国家队挑选预备队员。为了这次比赛韩扬所在的篮球队准备了很久，就连韩扬本人对这次比赛也格外看重。
校队一路打入了省决赛，可就在决赛当天，韩扬的身体出现了一点问题，那时候的他还有些年少气盛，不愿意错过这么重要的赛事，于是向教练隐瞒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忍着身体的不适上了赛场。
比赛中，两只队伍势均力敌，比分一路你追我赶，咬的很紧，就在比赛快结束的时候，韩扬的队友抢到了球，并且迅速将球传给了他，那时候敌方多数队员都盯着传球给他的那个队友，韩扬占据了一个很好的暂时没有防守的位置，他是队里出了名的三分王，只要这个球进了，他们就能够赢得这场比赛的胜利。
那一刻，韩扬的压力达到了顶点。
最后这个球失手了，韩扬不仅没有进球，还在球脱手后吐的稀里哗啦。
比赛定点在他脱手之后，对手以一分之差险胜，而韩扬则是在比赛结束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教练和队友们也知道原来这一场比赛他一直都是在强烈的身体不适中进行的。
一部分队友体谅了韩扬，可也有一部分队友怨上了韩扬。
他虽然是球队的主力，可球队也不是非他不可的，一些队友忍不住幻想如果韩扬早一点告诉教练自己的身体不适，提早换其他队友上场，他们是不是不会错失最后一个三分球，拿到进入全国赛的资格，拥有被国家队教练看中的机会。
就连韩扬自己也没办法原谅自己，因为他和那些队友一样，也想在比赛中证明自己。
或许是看到韩扬不反驳，之后那些话传地更加难听了。
在这个世界的华国，篮球是全民运动，很多学校会划分一部分资金在篮球队上，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给篮球队的队员购置营养餐，以及作为奖金在各类比赛胜利后发放给篮球队员，很多家境一般，身体素质良好的男孩都会选择打篮球作为自己的出路。
韩扬所在的校队里就有这样的学生，因为最后错失的这个三分球，他们不仅失去了一笔丰厚的奖金，还失去了一个可能鱼跃龙门的机会，这让人如何甘心呢。
他们忽略了韩扬即便生病，依旧拿了那场比赛全队的最高分，忽略了即便那时候换了队员，按照平时三分球的准球率替换的队员也未必能够中球这几点，将矛头集中在韩扬的知病不报导致最后错失三分球这件事上。
他是韩家大少爷，打篮球就是玩票的性质，只要他想，完全可以让他爸带他和国家队教练一块吃饭，哪里需要像我们这样拼命？
人家不打球还能继承亿万财产，不像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有打篮球这条出路，呵呵，我家还等着我这次拿奖金置换家电呢，现在好了，全没了。
他害的咱们错失冠军，怎么还好意思留在队里呢，脸皮真厚。
那段时间，类似的话源源不断通过别人的转述传到韩扬的耳朵里。
如果是平时，韩大少爷肯定不会受这冤枉气，谁敢在背后唧唧歪歪，他那暴脾气直接就冲到那人面前和他对峙了，可问题是那时候韩扬自己也觉得自己有错，甚至一度因为那些人的话钻牛角尖，觉得自己是不是不应该继续留在校队。
那段时间，韩扬在更衣室总是形单影只，直到他在自己的储物柜里发现了一本记事本。
这个记事本记录了他从初一进入校队以来的每一场赛事，比赛时间，比赛的队伍，最终的比分，以及他在每一场比赛中的贡献，有些比赛就连韩扬自己都记不清了。
这个自称是他小迷妹的笔记本主人用自己记录的数据告诉他这些年他的不断进步，她知道这一次的比赛失利对他来说有多难熬，所以在笔记本的后半部，她还精心摘抄了许多时下知名的篮球运动员还未成名之前的历程，那些人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他们也曾像现在的他一样有过失败，经历过打击。
笔记本的最后，那个小迷妹告诉他，他很优秀。
以及，她又买了一本崭新的笔记本，希望还能够继续记录自己的偶像的各场赛事。
那个时候的韩扬最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支持，在看完那一本笔记后，一直觉得哭是男人最矫情的行为的韩扬还偷偷抹了抹眼泪。
他将那本笔记本仔细保存，重新振作起来，与此同时，他也无比冲动的想要找到那本笔记本的主人。
后来韩扬从队友的口中得知，那天下午有人看到校花萧蘅偷偷进入过男篮更衣室，那时候萧蘅作为篮球队经理人，拥有更衣室里每一个储物柜的备用钥匙，也只有萧蘅才能打开韩扬那个储物柜的柜门。
当韩扬找萧蘅确认的时候，萧蘅承认了，但她心里清楚，她并没有写过什么笔记本，更没有在那天下午去过更衣室。
既然如此，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目击者认错了人，将和她有六七分相像，却很少出现在学校的妹妹萧芜认成了她。
“现在只是将一切拨乱反正，韩扬对我的喜欢，或许……或许有一部分来自于那本记事本，而你又一直那么喜欢他，现在我退出了，一切都回归原位不是吗？”
这是萧蘅一直都不愿意承认的事，她不想承认韩扬对自己的喜欢一开始来自于这个她素来看不上的妹妹。
“够了！”
卢素偷听完这些话，脸上难掩怒气，开门冲进来打断了萧蘅的话。
她的儿子成了植物人不假，可也不至于落到被他的前未婚妻这样嫌弃的地步。
“阿芜，我能够这样称呼你吗？”
卢素冷冷地看了眼因为她的突然闯入被吓到的萧蘅，然后收敛怒气，将目光转向一旁的萧芜。
“刚刚你妈更我商量，将原本的联姻人选换成你，阿姨想问问你，你愿意吗？”
卢素对着萧芜无比认真地问道。

第33章 白月光的妹妹5
卢素也是一个母亲，如果萧家光明正大找她退婚，她未必会向现在这样生气，毕竟儿子能不能醒过来都是未知的，她没有理由让一个无辜的孩子为她儿子守活寡。
可萧家未免太急迫了，距离她儿子出事只过去半个月的时间，只是这短短的半个月，他们就判了阿扬死刑，明明在此之前，两家的关系一直都很融洽，萧蘅也没有表现出对这桩婚约的抗拒。
卢素不要求萧蘅一直为儿子守着，只求她能晚点提出解除婚约的请求，如果她能够等韩扬半年，或是一年，她肯定不会对这个女孩有任何抱怨的言语。
可现在萧家不仅急迫，吃相还有些难看，不忍心让大女儿和一个植物人联姻，就忍心让一个从来不出现在社交圈的二女儿和植物人联姻？
回想着刚刚白馨悦说的那些所谓“两全其美”的解释，卢素都快要吐了。
更别提现在卢素对萧芜的感官很好，即便被挑三拣四的人是她的儿子，她也不由为这个小姑娘抱屈。
“选择权在你，如果你愿意履行婚约，以后你就是韩氏的少夫人，将来……将来韩氏，韩氏也会属于你和阿扬的孩子。”
这是卢素的承诺，也是韩扬如果一直不醒来的最坏的打算。
现在医学那么发达，即便韩扬成为了植物人，依旧可以提取精子，只是这涉及到医学伦理方面的问题，不可能大张旗鼓的进行。
不过韩家完全可以借口韩扬早在车祸之前就冷冻过一批精子，这样一来韩家的血脉也不会断绝，如果萧芜不愿意自己生，也可以去国外找一个代孕母亲帮她生，将来她和韩扬的孩子会继承韩氏诺大的家业。
一旁的萧蘅听到卢素的这句话眼神闪烁，那可是韩氏啊，市值上百亿的大企业。
“阿芜肯定是愿意的，对吧阿芜。”
白馨悦刚刚和卢素说了那些话，自己也觉得有些难堪，因此借口口渴想喝咖啡离开了一段时间，等她从医院附近的咖啡店打包了几杯咖啡回来的时候，正巧听到了卢素对萧芜的承诺。
她的外孙会成为未来韩氏的主人，还有比这更好的事吗？
如果韩扬一直不醒，自己女儿的身体情况自己清楚，韩国安和卢素死后，白馨悦不介意替未来的外孙暂管企业，这样一来韩氏等同于是萧氏的，即便韩国安和卢素命长，等培养出孙子后才死，继承韩氏的是她嫡亲外孙，这对萧氏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白馨悦甚至已经开始盘算应该去哪个国家生孩子比较好，之后也该注意女儿的日常饮食，这样一来，将来取卵的时候卵子的活力才会高一些。
不过也没关系，小女儿的卵子不行，也能用大女儿的，反正俩人是同卵双胞胎，DNA都是一样的，而且不论是哪个女儿的卵子，生下来的都是她的亲外孙，血缘关系上同样亲近。
想来大女儿虽然不愿意嫁给韩扬，可捐几颗卵子给她妹妹她应该还是愿意的。
“我问的是阿芜。”
卢素的涵养不允许她对白馨悦说出太难听的话。
萧芜沉默着，未来的记忆中，那个男人喜欢的是她的姐姐，他让“萧芜”遍体鳞伤，在病痛和绝望中死去，可即便这样，“萧芜”念念不忘的人依旧是他。
理智告诉阿芜，她不该答应的。
可理智掌控思维，做出决定的往往都是冲动。
“我，我愿意，我愿意嫁给他。”
阿芜喜欢那双眼睛，潜意识里总觉得，如果她拒绝，一定会后悔的。
“好。”
卢素激动地点了点头，以前她从来没有注意过萧家的这个小女儿，要不是刚刚意外听到姐妹俩的对话，她都不知道原来萧家的小姑娘对她儿子还有这样深刻的情谊。
她看得出来，眼前的这个女孩不是因为她刚刚承诺的韩氏才答应嫁给韩扬的，她纯粹的只是因为要嫁的那个人是韩扬，才答应了她身为母亲的卑微甚至有些卑鄙的请求。
没人看见，此刻正躺在病床上的韩扬的手指轻微地动了动。
——
“萧芜？”
韩国安处理完公司的事务立马赶回医院，现在夫妻俩几乎就是医院——公司两点一线，虽然韩扬这里有护工照顾，可夫妻俩都不放心只留儿子和护工相处。
毕竟现在盯着韩扬的人太多了，韩国安和卢素那边的亲戚都恨不得韩扬直接咽气，这样一来韩氏就失去了最名正言顺的继承人，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机会继承这份家业。
这些坏心思的人防不胜防，儿子这边交给谁看着夫妻俩都不放心，为此卢素暂停在公司的事务有，专心留在病房看护，韩国安处理完公事，也会过来照顾儿子，因为长时间的精神紧绷，夫妻俩的气色比病床上的韩扬还要难堪。
“萧家的二女儿？”
韩国安将脱下的西装挂在衣架上，他听着妻子转述的白天发生的事，对萧家的印象一下子坏了好几个度。
其实韩家不是非萧家不可的，十年前，韩氏和萧氏还算是齐头并进的两大企业，不过那时候，萧氏的掌权人还是萧东来的父亲。
这十年的时间里，韩氏不断发展，可萧氏因为萧东来的几次不正确投资元气大伤，早就已经不是当年的萧氏了。
只是婚约是八年前定下的，这些年韩氏和萧氏的业务往来确实因为这场婚约而变得频繁，因此即便萧氏日薄西山，韩国安从来也没想过取消曾经的婚约。
尤其他那儿子韩扬对萧家的大小姐萧蘅十分喜欢，韩国安都能容得下唯一的继承人去打篮球了，怎么会阻止他娶一个自己喜欢的女人呢。
所以在这段婚约里，韩家才是占主动地位的。
显然现在不论是萧家大小姐还是萧家二小姐在韩国安这儿都是负分，他的儿子，即便瘫了傻了，也不至于让人这样挑挑拣拣。
“嗯，阿芜和萧家其他人不一样，我还挺喜欢那姑娘的。”
卢素见韩国安没把衣服挂好，又动手帮他整了整边角。
“以前也没觉得白馨悦那么势利自私，怪不得古人都说危难之中见真情。”卢素叹了口气，“同样都是她的女儿，不舍得大女儿嫁过来，就推着二女儿嫁过来，都是她的女儿，怎么就那么偏心呢。”
主要她还不认为自己偏心眼了，这才是最让卢素看不明白的。
“倒是阿芜，以前和那孩子的接触不多，偶尔几次两家聚在一块吃饭，也因为那个孩子不爱说话，对她没什么印象，今天我倒是改观了，原来这孩子是内敛的性子，喜欢谁对谁好从来不爱挂在嘴上，我倒是觉得，这比嘴上说着多爱多喜欢好多了。”
“看来这萧芜真有几分值得称道的地方？”
韩国安若有所思，“不过即便这样，咱们也不是非萧家的女儿不可的。”
照韩国安的想法，在儿子没清醒之前就别谈婚事了，万一儿子不喜欢怎么办，更何况在儿子不清醒的情况下所谓的婚约也只是一个仪式罢了。
如果，如果儿子真的醒不过来，就像夫妻俩之前计划好的那样，用儿子的精子去国外找孕母生一个孙子培养，也好过拖累人家女孩子一辈子。
“白天的时候，阿芜那孩子说阿扬一定会醒过来的，这些日子我没有睡过一天好觉，国安你知道吗，在听到那孩子说这句话的时候，有一瞬间我真的觉得我的儿子下一秒就会醒过来了。”
卢素有些激动，说话的速度越来越快。
“你就当我这个当妈的为了自己的儿子自私一次，阿芜喜欢我的儿子，她会好好照顾我们的儿子，换做其他为了钱围上来的人，我更放心把阿扬交给她。”
卢素几乎是恳求了，恳求丈夫同意萧家更换联姻人选这个在上流社会听上去有些荒唐的主意。
“阿扬会醒过来的。”
韩国安抱紧妻子无比认真地说道。
他的语气带着哽咽，卢素也忍不住靠着韩国安的胸膛默默流泪。
既然是妻子决定的，韩国安默认了这件事。
——
“韩氏，那可是韩氏啊，妹妹应该谢谢爸妈，给了你这样一个机会。”
知道自己不用再嫁给韩扬这个植物人了，萧蘅终于松了口气，可一想到白天卢素的承诺，她心里又忍不住泛酸。
萧蘅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同样家境优渥，可比起韩家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萧蘅早就为喜欢的那个人做好了放弃韩扬的准备，可这会儿处处与她争抢的妹妹占了她曾经的位置，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够获得那样庞大的一笔财产，萧蘅的心里又有些不是滋味了。
萧芜坐在车里，大脑放空，完全没有将萧蘅那些泛酸的话放到心里。
她还在疑惑，自己刚刚怎么就答应了呢？

第34章 白月光的妹妹6
“阿蘅，妹妹累了，让妹妹休息一会儿。”
计划成功了，看着闭目养神，略显虚弱的女儿，白馨悦又油然而生一股愧疚。
“这次妹妹代你受罪，你要记得妹妹的好，以后多让着点妹妹。”
白馨悦老调常弹，这句熟悉的话听的萧蘅差点翻白眼了。
又是让着妹妹，都是前后脚出来的姐妹，她凭什么就要让着她呢，妈妈太偏心了。
萧蘅丝毫没有想过一直以来白馨悦和萧东来虽然总说着这句话，可做的事情却都是在委屈萧芜，放纵她这个姐姐。
“好了，你不是看中了宝格丽的那款蛇头手镯吗，等会儿妈妈就给你转钱。”
萧蘅和萧芜都还是大学在校生，即便家境优渥，萧蘅也很少拥有单价超过六位数的首饰，一听她妈愿意给她买宝格丽的蛇头手镯，萧蘅立马喜笑颜开。
“谢谢妈，妈妈最好了。”
萧蘅得意地看向萧芜，只是萧芜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她的这个示威的眼神就像是抛给了瞎子一般。
——
“卢素答应了，她同意我们将联姻的人选换成阿芜。”
白馨悦松了一口气，这样一来萧氏和韩氏的合作保住了。
“只是我隐瞒了阿芜的真实情况，我不知道卢素和韩国安会不会调查，保险起见，阿芜之前的那些检查记录还是销毁比较稳妥一些。”
萧家对外的说辞都是萧芜身体比较虚弱，需要更精心的调理，没有人知道其实萧家二小姐就是个药罐子，还是随时会断气的那种。
韩家能够接受萧芜成为儿媳妇已经是大度了，他们未必会接受一个随时都有可能会死掉的女人嫁给自己的儿子，因此想要这桩婚约继续下去，萧芜的真实情况必须瞒住。
“我知道。”
萧东来白天一直都在烦恼这件事，他希望韩家能够答应，因为这样一来韩氏和萧氏的合作能够继续，疼爱的长女也能够重新择偶，嫁给一个身体健全的男人，另一边，萧东来又希望韩家能够拒绝，这样一来，他也不用觉得愧对小女儿了。
可现在韩氏答应了，萧东来只能收起那淡淡的愧疚，专注于萧芜和韩扬的婚约。
“对阿芜好一些，她喜欢什么衣服首饰，都买给她，她想吃什么，只要不是忌口的，都别拘着她。”
想来想去，萧东来也只能在物质上给予小女儿补偿。
“用得着你说，阿芜也是我的女儿，她的身体不好，我向来最疼她，为此还忽视了阿蘅。”
白馨悦嗔怪地说道，不过想到自己现在做的这件不厚道的事，她刚刚的这句话显然没有什么说服力，于是她又赶紧补充了几句。
“我之所以让她嫁给韩扬，也不是因为偏心阿蘅，而是她那样的身体，本来就不适合结婚，现在嫁给韩扬正好，不用履新妻子的义务，还能让韩家做靠山，而且阿蘅这次沾了她的光，心里一定也会更愧疚，将来也能多照顾阿芜这个妹妹几分。”
白馨悦不断用这样的理由为自己洗脑，说着说着，她自己都信了。
“你放心吧，阿芜那里我会多看顾些多。”
衣服首饰女儿那里都是不缺的，白馨悦决定之后让厨房阿姨多给女儿准备一些她爱吃的小菜，争取让女儿在嫁人前充分感受到父母的关怀爱护，让她知道，自己最疼的还是她这个女儿。
——
2027.05.04
出院第七天，姐姐带我去看篮球赛，我认识了姐姐的朋友，他叫韩扬，也是赛场上最耀眼的男生。
他好高，我得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的脸，当他走近的时候，我还能闻到他打完篮球后身上的汗味，不臭，我觉得这应该叫青春的味道，是我永远不可能有的味道。
……
2027.11.17
天气越来越冷了，我不能出门，姐姐请了一群朋友来家里玩，我又见到了韩扬，他似乎又长高了。
家里的阿姨准备了好多点心，绝大多数都是姐姐喜欢的，幸运的是今天准备的这么多点心里有我最爱的焦糖布丁。
姐姐作为东道主，将那些点心分送到每一个人的手里。
我有些失望，因为我知道姐姐一定会将草莓蛋糕递给我，因为这是我“喜欢”的，我知道，我应该主动将我的喜好告诉他们，可我总是执拗地等着他们能够主动问我我的喜好。
“别啊，咱妹也没说想吃草莓蛋糕啊。”
韩扬嬉皮笑脸地替我拒绝了，他是个自来熟的，只见了我几面，就张口闭口咱妹妹了。
“你都问了别的同学想吃什么了，也得问问咱妹啊，万一她今天不想吃草莓蛋糕呢？”
他是个粗中有细的男生。
“你喜欢吃什么？”
我终于听到了有人主动问我这个问题，但第一个问出这个问题的却不是我的家人。
我说，我想吃焦糖布丁，那一天我顺利地吃到了我喜爱的甜点，这一天的焦糖布丁格外的好吃。
……
2028.8.12
明天是我的生日，我已经提前猜到，妈妈会送我缀满蕾丝边的裙子，爸爸会送我昂贵的定制首饰，从我有记忆起，我的礼物和姐姐的总是一样的，而这段时间，姐姐说到最多的就是J家的裙子，B家的首饰，爸爸妈妈总是会满足姐姐的愿望的。
2028.8.13
果然我的猜测是正确的，不过我很意外，我居然收到了一份我喜欢的礼物，那份来自他的礼物。
十二张明信片，每张明信片的背景都是一个旅游胜地最美的照片，那是他曾经游玩过的地方，这些明信片也是旅游的纪念品。
明信片上只是几句简单的祝福，他祝愿我能够早日康复，玩遍所有我想去的地方。
他居然知道我的愿望！
我的世界太小了，我好想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这真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价值上不珍贵，感情上最真挚。
……
2029.01.24
我好像喜欢上他了，可他却成为了我的姐夫，我的初恋结束了
……
2029.01.25
好像结束不了啊，太卑鄙了，我决定永远永远偷偷喜欢着他，喜欢到我生命终止的那一天，反正我的生命是短暂的。
……
阿芜翻阅着原身的日记本，明明这些都是她脑海里拥有的记忆，可当手捧着原身的日记，在看到这些文字的同时再次回想起那些记忆的时候，她的心就像是被揪住那般钝痛。
阿芜知道她现在的身体不接受这样的情绪波动，可她依旧控制不住为原身难过。
“萧芜”的一生太短暂了，整整二十年，她一直都生活在压抑克制的环境中，所有人都觉得她被偏爱，可事实上她一直都在被忽视。
她会喜欢上韩扬再正常不过了，那个男生有她所向往的活力与热情，与此同时，他也是她人生中第一个会关注她喜好的人，对于“萧芜”来说，他很难不成为最特殊的存在。
为了那个男人，她做了二十年来最大胆的决定，那就是代替姐姐成为他的妻子。
“萧芜”想要的不多，如果韩扬一辈子都是植物人，那她就当他一辈子的妻子，如果韩扬醒来了，对方又不愿意接受她，那她好歹曾经也有过这样一个名分。
当然，她的心中隐隐还是有些奢求的，奢望韩扬再醒来后能够看到她的好，真心喜欢上她，不过那也只是奢求，美好到让她想到就会偷笑的奢求。
那段时间，是“萧芜”的身体最健康的时候，她仿佛将积压了二十年的精力爆发出来，整整三个月，她没有生过病，坚强地留在自己的未婚夫的身边，和卢素一块轮流照顾那个躺在病床上的男人，那也是她最快乐的三个月，因为那个时候，韩扬是属于她的。
可梦总有醒的那一天，韩扬醒了，他不爱她。
“萧芜”告诉自己她该退出了，可凭什么呢，凭什么这三个月来她不分昼夜的照顾他，韩扬的心里却依旧只有姐姐，原来这三个月的时间，让她变得贪心了。
她看着姐姐、韩扬，还有傅云申三个人不断纠缠，看着韩扬因为姐姐的变心而痛苦，“萧芜”告诉自己，她可以再勇敢一次。
这一次不是在韩扬昏睡时的勇敢，而是在他清醒的时候，大胆的告诉他，她爱他。
只可惜，她还是没有来得及将那句话说出口。
萧芜的身体是被大夫判定死刑的，在她鼓足勇气的当晚，她被送进医院抢救，最后因为多脏器衰竭，生命永远终止在了二十岁那年。
明明这只是别人的故事，可这会儿阿芜难过的就像是自己曾经经历了这一切一样难过。
原身是遗憾的吧？
阿芜想着，既然她失口答应了嫁给韩扬，那就再替原身完成一桩她未了的心愿吧，她想让韩扬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那样的喜欢他。

第35章 白月光的妹妹7
“虽然现在韩家同意了让你代替你姐姐嫁过去，可你也不能就此放心，什么都不做。”
早饭的时候，白馨悦不忘叮嘱年幼的女儿，“这些日子你多去医院陪陪你卢阿姨，以后你在韩家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有多喜欢你，所以在她面前，你一定要表现出对韩扬的关心，必要时候可以留在医院，和你卢阿姨一块照顾韩扬。”
白馨悦觉得自己是在为女儿着想，“对了，之前的姜医生出国进修了，我和你爸托关系替你预约了一位特聘的外国专家，今天下午司机会带你去医院重新体检。”
萧东来和白馨悦想办法将原本负责萧芜的医生外派国外，还给了对方一笔钱封口，这次为女儿选定点医生是一位来自米国的专家，对方也是行业内的大牛，不会为了一点小钱坏了自己的口碑，泄露病人的隐私，所以萧东来和白馨悦很放心。
只不过那位大牛这些年专攻学术研究，很多时候手里的病人是由他带的博士生负责的，不过萧东来也让人打听了，现在跟着那位大牛回国的博士生是华国人，据说年纪虽然不大，可在医学上很有天赋，是那位专家的得意门生，很受对方器重。
这些年负责女儿身体的一直都是姜医生，或许换一个国外进修回来的大夫，会对女儿的身体有意想不到的帮助。
白馨悦这样想着，下意识忽略了在这种情况下，贸然更换掉一个早已熟悉萧芜身体状况的医生可能会对她产生的负面影响。
“好。”
今天萧家吃的美式早餐，萧芜正看着成半凝固状的班尼迪克蛋不知道该如何下手，听到白馨悦的话后只是沉默了几秒，然后点头应下。
未来的记忆里，似乎并没有更换医生的事发生。
“阿蘅，你的体脂比以前高了，少吃几口芝士煎蛋，要不然之前为给你定的礼服恐怕穿不上了。”
白馨悦宠溺长女，同时对她的管束也很多，比如在特长培养和外在条件的保持上，白馨悦对萧蘅有严苛的规矩。
萧蘅并不算胖，凹凸有致的身材只能被称赞一声丰满，不过这样的身材正是克制下的结果，因为她爱吃蛋糕、芝士等一系列很容易发胖的食物，要不是白馨悦严苛规定她每天的卡路里摄入量以及运动时间，恐怕现在的萧蘅绝对不会是这样秾纤合度的体型。
“礼服？”
萧蘅抓住了关键词，“妈，最近谁家要举办宴会吗？”
如果不是这样，她妈不会特地为她订制礼服。
“嗯，尚恩集团董事长的金婚庆典，邀请了很多政商届的名流，现在你和韩扬的婚约取消了，我和你爸也得抓紧时间替你物色一个合适的丈夫人选。”
白馨悦矜持地说道，一直以来她的长女都是社交圈的名花，要不是之前定下了和韩家的婚事，恐怕不少夫人都会向她打听女儿的婚嫁问题，现在婚约取消了，也该为女儿物色一个新的对象了。
“哦。”
萧蘅对她妈口中替她物色新对象这件事兴致缺缺，不过她向来喜欢参加这种能出风头的宴会，这会儿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试自己的新裙子，琢磨要佩戴什么首饰了。
“阿芜，你也准备准备。”
白馨悦看着一直不说话的小女儿，有些不满她这沉闷的性子。
“你现在的身份也不一样了，恐怕韩家也有意将你介绍到他们家的社交圈子里，从现在起，你那不爱说话的性子也该改改了，外面那些人可不像家人，可以包容你的任何缺陷。”
这还是白馨悦第一次带小女儿参与社交，一直以来，白馨悦都以萧芜的身体状况为由，不愿意带她去人多的场合，以至于很多人都只知道萧家有一个大小姐叫萧蘅，却不知道萧家还有一个二小姐叫萧芜。
看来是因为韩家的婚约，白馨悦不能再让这个女儿默默无闻了。
“好。”
萧芜终于对那个班尼迪克蛋下刀了，虽然原身的记忆告诉她这种看上去没煮熟的鸡蛋也是可以生食的，可萧芜看着那个溏心蛋心里还是有些犯怵，好不容易做足心理准备，割了一小块班尼迪克蛋放到嘴中。
最底下的吐司带着浓郁的麦香，培根煎的十分香脆，溏心蛋没有她想象中的腥味，反而浓郁顺滑，加上酸酸的荷兰汁中和，滋味十分美妙。
金婚宴会啊？
阿芜一边慢慢咀嚼嘴里的食物，一边回想着未来记忆里有关这次宴会的事。
“萧芜”也参加了这次宴会，只是说好要带她进入社交圈的爸妈在进入宴会现场后就彻底忽略了她，带着明媚开朗的萧蘅游走在不同的商业伙伴之中。
那对夫妇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处事方式，一直以来陪伴他们参加这种场合的都是长女萧蘅，以至于当他们进入宴会厅的时候，下意识的往了这一次他们多带了一个女儿过来。
那一天，“萧芜”孤零零地在宴会厅站了一个多小时，虽然只穿了一双四公分的小高跟，依旧让她的脚底磨出了血泡，她选择中途离开，让司机带她回家，直到宴会结束，白馨悦等人才从司机带口中知道“萧芜”回家的消息。
晚上白馨悦等人回家的时候，自然对“萧芜”多有责怪，在他们看来，“萧芜”实在不够积极主动，就算他们一时顾不上她，难道她就不能主动跟在他们身边，认识一些与萧家交好，或是可能对萧家的生意有所助益的朋友吗？
“萧芜”没有争辩，她就是这样的性子，虽然她明白，或许争取了确实能够改善自己的处境，可她不想争取，二十多年名为对你好的忽视生活，早已养成了她敏感沉默的个性。
这一次的金婚宴会应该会有所不同吧，首先卢素的态度变了。
按照原本的发展，在萧蘅提出更换联姻人选的第一时间，“萧芜”就答应了，因此也就没有了第二天发生在病房里的那场谈话。
虽然最后韩家接受了这个提议，可韩国安和卢素对“萧芜”都没有特别深刻的印象，甚至因为萧家人的态度对“萧芜”有所偏见，所以在那场金婚宴会上，卢素都没有主动向身边的人介绍过“萧芜”，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一个无奈认下的儿媳妇罢了。
阿芜想着上辈子“萧芜”经历过的事，不知不觉就吃光了盘子里的那份班尼迪克蛋。
“今天你的胃口不错，看来老话说的对，人逢喜事精神爽，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把你定给韩扬。”
按照小女儿以往的胃口，这份班尼迪克蛋能够吃下三分之一就很不错了，可今天女儿不仅喝掉了大半杯豆浆，还吃完了一整份班尼迪克蛋，白馨悦的心情很不错，觉得更换联姻人选真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主意了。
听了白馨悦的话，阿芜顿时觉得自己的胃部隐隐难受。
——
吃完早饭，萧芜休息了一会儿，就由司机带着去了医院，找已经预约好的大夫进行全身体检。
“萧小姐，已经到你了，请跟我进来吧。”
一位年轻的女护士轻叩休息室的房门，在门口的位置对着萧芜柔声说道。
高级私立医院的隐私保护做的很好，每一个预约的病人都有独立的休息室，确保不会在看病的的时候遇到熟人，萧芜到的比较早，在休息室喝了两杯白开水后才进入诊室。
“是萧芜萧小姐吗？”
说话的男医生低着头，手里拿着一支钢笔似乎是在摘记前一个病人的病情，站在萧芜的位置，只能看到他的发顶。
据说医生和程序员是两个高危的秃顶职业，眼前这个医生的头发倒是十分茂密，阿芜的思路显然跑歪了。
除此之外，他的声音也很好听，低沉带有磁性，不过萧芜总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听过类似的声音。
“请坐。”
此时那位医生已经停下笔，将手里那份记录放在一旁已经垒地挺高的档案夹上，然后抬起头，视线和萧芜交汇。
傅云申，萧芜认出了对方，这个大萧蘅两届的学长，曾经的钢琴神童。
傅家是音乐世家，祖父是享誉全球的作曲家，祖母是华国最有名的小提琴演奏家，傅云申的两位叔叔，一个姑姑也在各自的音乐领域有所建树。
在傅家，唯独傅云申的父亲是个例外，他不喜欢音乐，只喜欢挣钱，当年因为选择了金融系差点没被他爷爷赶出家门，可事实证明傅云申的父亲确实有经商天赋，三十多年的时间从白手起家到现在占据地产业一席之地的地产大鳄。
因为傅云申的父亲不学好，傅云申一出生就被祖父带在身边照顾，他确实也不辜负祖父的悉心栽培，小小年纪就显露出音乐上的卓绝天赋。
六年前，傅云申出国了，所有人都以为他去国外的音乐学院深造，现在看来，对方和他的爸爸一样，背叛了家族传统。
萧芜有些恍惚，原身记忆里关于傅云申的消息很少，她只知道傅云申回国以后，萧蘅就跟发疯似的在家闹着要和傅云申结婚，具体他在做什么，又长成什么模样了，那时候已经病重的“萧芜”一点都不知道，她只能从别人口中打探到一些关于他和萧蘅、韩扬之间错综复杂的三角恋爱关系罢了。
又变化了，阿芜想着，原来未来真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啊。

第36章 白月光的妹妹8
“萧芜”记忆中最后一次见到傅云申是在姐姐萧蘅的生日宴会上。
没错，是萧蘅的生日宴会。
倒不是白馨悦和萧东来在这件事上苛待“萧芜”，而是因为十几年来，“萧芜”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家和医院中度过的，虽然当初在她的强烈要求下白馨悦准许她和萧蘅一样正常上学，可她受她身体条件的限制，一年当中，她照常上学的天数累积都不会超过一个月。自然而然，“萧芜”也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
在萧家为姐妹俩举办的小型生日宴会中，前来参加的全都是萧蘅的朋友，久而久之，这也就成为了萧蘅一个人的生日宴。
六年前的傅云申稍显青涩，他留给“萧芜”的印象就是一个弹钢琴很好听的男生，比起占据了她所有目光的韩扬来说，傅云申的形象显得太过单薄了。
六年后的傅云申成熟了许多。
他的头发剪短了，露出额头和耳朵，显得干净清爽，因为常年坐在办公室和研究室的缘故，他的皮肤很白，脸上几乎看不到任何瑕疵。眼眶深邃，眼神温柔，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的眼镜，看上去斯文又禁欲，他的嘴唇很薄，可或许是周身气场太温柔的缘故，丝毫不会让人将这张薄唇和薄情联系在一块。
因为上班的缘故，此时傅云申穿着一件白大褂，衣服上清晰可见熨烫过的折痕，显然他是一个细致爱洁的男性，白大褂内穿着一件白衬衫，纽扣一直系到最上面那一颗，宽松的白大褂袖子中隐约露出衬衫的袖口，上面的海蓝宝袖口起到点睛之笔的作用，为这看似简单的打扮增点了一点色彩和格调。
当然，萧芜注意最多的还是傅云申的手，他的手指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或许是练过钢琴的缘故，单薄的肌肤下似乎可以感受到指节的力度。
萧芜觉得这应该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一双手了，简直就像是女娲手中巧夺天工的作品。
与萧芜一样，傅云申这会儿也在打量她。
作为萧蘅曾经的合奏伙伴，也受邀参加过几次她的生日宴会，傅云申自然知道萧蘅有一个身体不好的双胞胎妹妹。
不过傅云申对萧蘅都只是限于合奏伙伴的亲密，更不会花费功夫精力观察“萧芜”了。
萧芜和萧蘅很不一样，明明是双胞胎姐妹，萧蘅的性子是那么张扬，傅云申的记忆中萧蘅一直都是咋咋呼呼的，或许是因为被家人疼爱的缘故，她活得十分自我，有时候身边的人都不得不被她的情绪感染。
如果是萧蘅喜欢的人，和她相处起来绝对是愉快的，因为她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新鲜点子，和她相处，永远不会觉得寂寞，而且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人能够抗拒一个长得好看，性格活泼，大大方方的女孩子。
傅云申对萧蘅的印象不错，出国这几年也没有和萧蘅断了联系，只是他的学业忙碌，时常接连好几个月泡在实验室里不与外界通讯，因此两人之间的联系不频繁就是了。
两人之间的沟通绝大多数都是萧蘅单方面的叙述，她喜欢向傅云申分享最近发生的趣事，以及考虑出国，向傅云申打听关于留学的手续以及注意事项。
傅云申从来没有听萧蘅提起过她的妹妹，倒是经常听她提起父母。
或许是两姐妹的感情不好吧，傅云申看了眼那个从进入诊室后就没有说过话的少女，两姐妹的性子简直就是天壤之别，相处不来也是正常的。
“你的身体情况我基本了解了，之后我会为你做详细的检查，等检查报告出来后，我会让护士和你预约时间，做进一步的治疗沟通。”
萧芜的多次住院抢救记录已经被萧东来和白馨悦找人销毁，因此傅云申只得到了一些不完整的身体报告，萧芜的身体到底是怎么样的状况，傅云申并不清楚。
“好，谢谢你，傅医生。”
这是萧芜进入诊室后说的第一句话，傅云申正在往电脑里输入检查项目的动作顿了顿。
他主修西医，可在医学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医和西医早就已经互相渗透，形成了现代医学，傅云生也接触了解过中医，学习过中医的望闻问切。
在萧芜开口的时候，傅云申就意识到眼前这个少女的身体情况比他想象中的严重。
她的气太短，这种短气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轻柔造成的，而是她的身体负荷不允许她发出过重过长的音调。
“你放心，在你身体治疗上我只是辅治大夫，如果你的病症比较复杂，我的老师会接手你的病例。”
傅云申继续打字，他知道自己的年龄很难给患者信任感，所以特地将自己的老师拉出来，给予萧芜足够的信心。
一母同胞的姐妹，一个光彩明艳于人前，一个身体孱弱躲于人后，这样的对比，傅云申却无法从萧芜的眼神里看到她对命运的怨恨，这不得不让他有些动容。
傅云申真的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啊，他和韩扬同样是两个极端。
“谢谢你，傅医生。”
萧芜再一次表达自己的谢意。
傅云申的余光看到萧芜微笑时脸颊左侧隐约可见的小酒窝，心跳有些失常。
萧蘅的妹妹和他想象中不太一样，甫一入眼，他以为对方是一个有些孤僻的少女，可简单的几句沟通之后，他才发觉对方并不冷漠，反而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啊。
——
“你确定这份体检报告没有取错？”
全身体检的部分报告结果出来需要时间，所以萧芜在做完体检后就先行离开了，等所有报告出来，医生商量完之后的治疗方案，再和她预约时间来医院详谈。
现在傅云申手里拿着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报告结果，情况已经很不容乐观。
换句通俗易懂的说法，萧芜现在是二十岁女生的躯体，六十岁老妪的器脏，因为先天发育不良的缘故，她体内大半的内脏都不能正常运作，并且随着她的年龄增大，对脏器的负荷增强，其中一部分脏器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衰竭现象。
这会儿萧芜能够好生生的站着，对学医的人来说，已经是医学奇迹了。
傅云申看着萧芜的检查报告，甚至觉得她能活到现在都是奇迹。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检查报告出错了，或许是在报告出来的过程中，将萧芜的身体报告和哪个生了重病的老人的身体报告混淆了。
“不可能出现这种状况，傅医生要是不信，可以查阅一下电脑里的电子记录。”
关于病人的身体报告，医院会出一份纸质结果，也会储存一份电子档案，方便医生随时翻阅，一般来说，电子档案是实时记录的，不可能出现混淆的状况。
“这怎么可能呢？”
傅云申皱着眉，打开电脑，用自己的权限翻阅萧芜的体检报告，可电脑上显示的身体报告和傅云申手里拿着的那一份完全相同。
傅云申的手指紧紧按在鼠标上，眉头紧锁，嘴唇抿成一条下弧线。
萧芜……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吗……
直觉告诉他，萧芜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一个女孩从小就被告知自己随时可能死掉，成长过程中或许经历了无数次差点死亡的过程，在这样的情况下，傅云申居然没有从萧芜的眼神中看到任何阴暗的情绪，只能说萧芜有一颗天生坚强的心脏，以及后天磨练出来的乐观与豁达。
傅云申学医的这些年看多了因病痛折磨变得疯狂的病人，萧芜这样的，在他的记忆里反而是少数。
“老师，我这里有一个病例……”
傅云申拿出手机，拨通了自己导师的电话。
——
“韩扬，我是你高中隔壁班的XXX，你惊艳了我的时光，温暖了我的岁月……我喜欢你……请你一定要醒过来啊……”
温暖的午后，萧芜坐在舒适的藤编椅上，手里拿着好几张卡纸，这些卡纸都是插在鲜花上送过来的，送花的应该都是韩扬的朋友或是偷偷喜欢他的女生。
萧芜现在有一项任务，那就是将每天寄到的卡片上的话念给病床上的韩扬听，让他知道有多少人希望他能够醒过来，借此刺激他的神经。
“噗嗤——”
念着念着，萧芜忍不住笑了，这已经是她今天念到的第三张写着惊艳时光，温暖岁月的祝福卡了，也不知道写这三封情书的小女生是不是抄袭的同一份模版。
萧芜觉得这个世界有意思极了，不论男女都能够大大方方的表达自己的喜欢。
她想着，她原本生活的世界应该不是这样的，所以她才会对现在经历的这一切都那么新奇。
“韩扬，你看，有那么多人喜欢你，你多幸福啊。”
不管情书是不是模版，不管写情书的那个女生对韩扬的喜欢是不是少女的一时迷恋，至少写情书的心是真的，此刻的喜欢也是真的。
韩扬现在躺在医院里，每天都有几束十几束花送过来，换做原身，可就没有这么好的人缘了。
“阿芜，累了吧，我让阿姨给你煮了一壶雪梨枸杞甜汤，你不喜欢吃甜的，我叮嘱了阿姨让她少加点糖。”
卢素从家里拿了换洗衣服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
一个半月的相处，让她彻底喜欢上了萧芜这个小姑娘，这年头，已经很少有这样不浮躁，恬静乖巧的女孩了，尤其对方在韩扬出事后的不离不弃更让卢素动容，她认为，换做其他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不能做的像萧芜这样好。
“以后这些信放着我来念就好了。”
卢素将甜汤盛出来，她知道萧芜的身体不好，这些年之所以不怎么出现在社交场合，就是因为她的身体需要长期修养的缘故。
虽说只是念几封信，在卢素看来也有些累着她了。
“素姨，我不累。”
萧芜正好念完了最后一张卡片，她将手里那一叠卡片收起来，放到一旁的箱子里，然后从卢素的手里接过那碗还冒着热气的甜汤。
她算是明白韩扬的细心体贴是从谁那里继承的了，相处了那么久的家人都不知道她的偏好，卢素只是和她一块吃了几顿饭，吃过几次甜品，就观察出她的饮食习惯，这一次的甜汤也是，估计是素姨昨天听到了她那几声咳嗽，特地让阿姨炖炖。
“阿芜，你说阿扬会醒过来吗？”
卢素看着病床上的儿子，虽然能够通过下胃管灌食和输入营养液维持韩扬的身体需求，这半个月来卢素也日日不落地帮他进行肌肉按摩，韩扬还是肉眼可见的憔悴了不少。
他的脸颊凹陷，眼圈附近的青黑导致眼窝更加深邃，骨骼越发分明，卢素都不敢伸手触碰儿子的脸，生怕摸到那皮包骨，揪心的疼。
“会的，韩扬会醒过来的。”
萧芜喝了两口甜汤，梨子的味道很清甜，因为控制了糖量，喝起来也不会觉得腻。只是萧芜的胃口越来越差了，只喝了几口就觉得饱了。
“诶！”
卢素明白这是安慰，可现在也只有听到萧芜的回答，她才会觉得儿子真的会醒过来。
“阿芜，如果……我是说如果……”
卢素想说，如果一年以后，韩扬依旧没有清醒，不要在意什么婚约，让她去找一个真心喜欢她的男孩在一起吧。
在此之前，她还想自私的为儿子留住一个喜欢他的女孩，在他身边照顾他，可在和萧芜相处之后，卢素就有些不忍心了
如果她的儿子真的好不了了，没必要再因此束缚住一个无辜的孩子。
萧芜只是喜欢韩扬，她没有错，不值得赔上她的一生。
“动了！素姨，韩扬的手指动了！”
萧芜打断了卢素的话，指着韩扬激动地说道，因为说的太急，她都有些喘不上来气了。
“什么！”
卢素果然转移了注意力，她急忙转身，顺着萧芜指着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韩扬左手的小拇指不断弹动，渐渐的，他左手的无名指也开始动作。
“医生——”
激动之下，卢素差点冲出去叫医生，还是萧芜因为原身的缘故熟知医院的很多用具，立马按响了床头的呼叫器，很快的，几名医生和护士赶到了病房，在从卢素口中得知韩扬有清醒的迹象后，将她们从病房请了出去，关上病房的门，开始进一步检查。
韩扬真正清醒是在第二天傍晚，这一次他清醒的时间足足比萧芜记忆中的清醒时间提早了一个半月。
只是随着韩扬的清醒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他失忆了，似乎是大脑损伤的后遗症，他忘记了自己是谁，也忘记了父母和所有的朋友。
——
这些天卢素和韩国安往他脑子里灌输了不少记忆，好在韩扬虽然忘记了身边所有人，可基本的常识还在，一些器具的用法只要教一遍就能够熟练使用。
不过，卢素和韩国安在为他介绍身边的人时还是有所隐瞒的。
比如他们隐瞒下了萧蘅这个失忆前的韩扬喜欢的女人，也隐瞒了韩扬她曾经是他的未婚妻的事实，这会儿在韩扬的心里，萧芜才是他已经订过婚的爱人。
韩国安也不打无准备的仗，韩扬和萧蘅虽然订婚多年，可媒体的报道很少，即便有，也只是以萧家小姐代称萧蘅，而萧芜同样是萧家的女儿。
至于一些网上可以查找到的当年订婚时的照片，因为那时候萧蘅也还年轻，没有长开，加上照片像素的问题，这会儿要说照片里的主人是本就和她有六七分相像的萧芜，也没人会怀疑。
与此同时韩国安还叮嘱了韩扬身边的那些朋友，韩氏可是华国排名前列的大企业，韩扬的那些朋友除非不怕韩国安的打压，才敢在韩扬面前说实话。
当然，最要紧的还是萧氏的说法，当初替换联姻对象的人是他们，现在韩扬出乎所有人预料，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清醒过来，人选也不是他们想要换回来就能够换回来的了。
尤其现在萧东来捅了大篓子，还需要韩氏注资，更加不敢胡说什么。
卢素警告了白馨悦，不管是以前还是未来，萧芜才是韩扬的未婚妻，以后韩扬出现的场合，希望萧蘅能够避着点，不要在他面前说一些不该说的话。
“当初是她不情愿嫁给阿扬的，那么从今往后，她都别想再嫁给阿扬。”
这句话是韩国安的原话，也表明了他的态度。
萧蘅因为韩国安的这句话气的在家里躲了三天，她有些懊悔，早知道韩扬能够那么快清醒，当初就不该这样急迫的更换联姻人选，同时又有些庆幸，庆幸韩扬失忆了，这样一来她之前冲动做下的那件事，也就没有人知道了。
——
“你就是我的未婚妻？”
因为清醒过来，且恢复良好，韩扬身上的一些管子已经被拆下，这会儿他已经能够起身，背靠着枕头半坐着。
“你个胳膊好细啊，比我这个躺在病床上几个月的病人还细，你是不是挑食？不行，你是我未来的老婆啊，以后吃饭的时候我得盯着你一些了。”
“萧芜，你叫萧芜吗？这个名字真好听，我妈他们叫你阿芜，那我叫你什么，也跟着我妈他们那样叫吗？那肯定不能够啊，你是我未来的媳妇，我们之间的关系得更亲密一些，以后我就叫你小五吧，刚好是萧芜的谐音，你看你脸小小的，嘴巴小小的，个子小小的，哪哪儿都小小的，叫小五正好。”
韩扬的视线在萧芜平坦地飞机场上滑了一圈，然后扭过头，装作不在意地用手摸了摸有些泛痒的鼻子。
“我、其实不是你的未婚妻。”
阿芜觉得，欺骗是一种很不好的行为，即便那是善意的欺骗。
“我车祸前我们是不是吵架了啊，你是不是在生我的气，所以不想当我的未婚妻了？”
韩扬猛的想要坐直身体，这个动作牵扯到了身上一些尚未愈合的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当然，这样痛苦的表情有一部分是他装的，就是想要博取眼前人的同情心。
“你别乱动了。”
阿芜的声音轻轻软软的，根本没有威慑力。
“那你得承认你就是我的未婚妻。”
韩扬眨巴着眼睛，像是求爱抚的狗子一般。
“等你恢复了记忆，你会埋怨我的。”
将心比心，谁会原谅一个在自己失忆时候假冒自己爱人的人呢。
“可你就是我喜欢的人啊。”
韩扬觉得，身体的感觉不会骗人。
“小五，你也是喜欢我的对吧？”
韩扬的双手搭在萧芜的肩膀上，看着她的眼睛认真的问道。
“不仅仅是喜欢，萧芜她，花光了自己所有的勇气来爱你。”
阿芜看着韩扬的眼睛，仿佛通过他看到了另外一个人，同样的，这会儿她说出的这句话不是为自己说的，而是为那个从未来得及表达心意的少女。
“我就知道。”
韩扬觉得小五的话怪怪的，为什么表达心意的时候用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不是我呢，还有她刚刚说这句话时的语气，让韩扬光是听着，就觉得心里酸痛。
只是这会儿惊喜掩盖住了那几分怪异的感觉。
韩扬更加坚信萧芜就是他的未婚妻。
他对她有难以言喻的熟悉的感觉，萧芜又承认了自己爱着他。
一对未婚男女，同样喜欢着彼此，这是再理所应当不过的事了，不是吗？

第37章 白月光的妹妹9
韩扬苏醒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他的那些朋友也纷纷赶来探望。
“原来我是在婚礼当天发生车祸的啊？真是太可惜了。”
韩扬啧啧感叹了一句，如果没有意外发生，这会儿小五就不是他的未婚妻，而是他名正言顺的老婆了。
徐辉和马功明看了眼边上坐着，正在给韩扬削苹果的萧芜，干笑了两声，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作为韩扬最要好的朋友，他们不至于分不清和韩家联姻的人到底是谁，加上韩扬以前那么喜欢萧蘅，朋友聚会的时候经常带着萧蘅一起，韩扬身边的这些兄弟和萧蘅的私交十分不错。
在韩扬出车祸之前，他那些朋友都很欣赏萧蘅，毕竟人家姑娘长的漂亮，虽说有点小娇气吧，可那样的出生，父母娇惯了一些也实属正常，人家天生就有公主病的资本，再说了，萧蘅这人开的起玩笑，一群大老爷们和她在一块玩的时候也很自在。
不过这样的好交情只限于韩扬出车祸之前。
韩扬出车祸后，这群朋友时常也会来医院探望，可除了车祸当天萧蘅出现过，之后的几次探望都没有见到过萧蘅的影子。
反倒是卢素这个母亲和萧芜这个忽然上位的未婚妻十次里头有八次都能见到人。
这些大老爷们都是性子疏朗的人，可这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心细的一面，明明当初要和韩扬结婚的人是萧蘅，在韩扬变成植物人后联姻的人选却变成了他们以前没怎么接触过的萧家二小姐，显然是萧蘅看不上变成植物人的韩扬，让自己的亲妹妹顶包啊。
至于萧家为什么会答应萧蘅提出的无理请求，外人就不太清楚了。
男人有时候天性比女人冷酷，萧蘅以前表现的再好，这会儿发现她是一个能够同富贵，却不能共患难的女人，她在这些人心中的形象就破灭了。
因此当接到韩家的嘱托，不要在韩扬面前说漏嘴，让他知道萧蘅才是他的未婚妻的时候，这些人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下来，与其让韩扬为了一个不配他喜欢的女人伤心难过，还不如在他失忆的时候将错就错，让一个比萧蘅更好的女生来到他的身边。
不过想归那么想，这会儿当他们站在韩扬面前的时候，心还是有些泛虚的，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善意的谎言，也是一种欺骗。
作为和韩扬一块长大的好兄弟，他们比任何人都了解韩扬的感情史。
这个圈子里很乱，因为诱惑太多，像他们这样的富二代，从知道两性差别开始，身边就不乏莺莺燕燕，徐辉十六岁的时候泡了一个比自己大三岁的高校校花，结束了自己的处男身，马功明这个富二代里的花花公子玩女人的年纪比他更早，几年时间有谈过真心喜欢的女友，也有过银货两讫的交易，这在这个圈子里太普遍了。
韩扬是他们这群人里的例外，这小子打小一根筋，对女色淡淡，所有的兴趣爱好全都放在篮球这件事上，萧蘅是他身边第一个以女朋友身份出现的女人，也是唯一一个，他们这些朋友都觉得或许韩扬这辈子可能也就这么一个女人了，还为他单调的感情生活觉得可惜。
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都认为韩扬是深爱着萧蘅的，现在他们因为他失忆欺骗了他，万一哪一天他恢复记忆了呢？他会这么对待这些欺骗了他的人。
徐辉的余光忍不住看向一旁安静的萧芜，一旦韩扬恢复记忆，恐怕最为难的就是这个女孩了。
“小五，我想吃桃子了。”
韩扬指着果篮里散发着淡淡桃香的桃子说道。
“好。”
萧芜将已经削了一半的苹果放下，拿起一个外形比较饱满的桃子走向洗手间。
“你们既然是我的好兄弟，那你们知不知道我在出车祸之前，是不是和小五闹别扭了？”
韩扬心里还记挂着自己刚清醒的时候，萧芜否认自己是他未婚妻这件事，因此想找自己最好的朋友确认一下。
“韩扬，你是不是对车祸前的事还有印象？”
徐辉等人不知道韩扬的心思，只以为他并没有完全失忆，之所以问这句话，是因为在车祸发生之前，他和萧蘅闹别扭了，这会儿他的记忆模模糊糊的，将别扭的女主角当成了萧芜。
“没啊，全忘光了。”
韩扬摇摇头，越想越可惜，这一场车祸，让他把和小五有关的记忆都忘掉了，好在他和小五还年轻，以后他们会有更多更多的回忆。
“我就是想问问你们，因为之前小五说她不是我未婚妻，我就在想是不是之前我做了什么事，惹她生气了。”
韩扬拍了拍自己有些胀痛的脑袋，“不过小五还是最喜欢我了，这是她自己亲口承认的。”
看着徐辉和马功明脸上怪异的表情，韩扬赶紧补充了一句，他得让这些人知道小五有多喜欢他，这样才不会挖他墙角啊。
在韩扬看来，他家小五那么可爱，肯定是很招人喜欢的，谁知道他身边这些兄弟里有没有居心不良的大灰狼呢，一切反动势力必须扼杀在摇篮里。
“行行行，萧芜最喜欢你，最爱你了，谁都抢不走。”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徐辉分明从韩扬的脸上看出了得意的情绪，没想到一次失忆，居然让他变得更臭屁了。
不过徐辉和马功明确实也没想到萧芜居然会告诉韩扬自己并不是他的未婚妻，按理现在韩扬苏醒了，成为韩氏未来继承人的未婚妻的萧芜占了一个大便宜，她应该死死守住这个身份才对，可她居然选择和韩扬坦白，难道她就不怕韩扬想起以前的事，从而不承认她未婚妻的身份吗？
萧芜的做法让徐辉和马功明有些看不透，只是不能否认，在知道萧芜曾经向韩扬坦白过后，两人对她的印象更好了。
“你们俩的事我们也不是全都清楚的，不过你们俩那么相爱，即便是闹别扭，那也是情侣之间的小情趣吧，萧芜会说那样的话可能是被你车祸这件事吓到了，以后你开车的时候得更注意一些。”
韩扬在婚礼当天开车离开宴会现场的原因至今还是个谜，即便徐辉和马功明这两个韩扬最要好的朋友都不知情。
“我和小五果然很恩爱吗，哈哈哈，我就知道。”
韩扬选择性听重点，在从朋友口中确认这件事后，他的心情越发愉悦了。
“快，把那个苹果拿过来。”
既然是自己最要好的朋友，韩扬指挥起来一点都不心软，他让徐辉拿来那个削了一半的苹果，然后接着削了起来。
“不用那么客气的，你还是个病患呢。”
徐辉有些受宠若惊，没想到失忆后的狗杨居然变得那么体贴了。
狗杨是韩扬的昵称，从这个称呼就能够看出以前韩扬的性格了。
“谁跟你客气，那边一堆洗好的苹果，想吃自己啃皮去，这是我给我老婆削的。”
韩扬翻了个白眼，接着用不太熟练的动作削着苹果皮。
徐辉的笑容僵住了，听到一旁马功明的嗤笑后拿起一个苹果塞进了他的嘴里，堵住了他的嘲笑声。
果然，韩扬还是那个韩扬，不过在他失忆前，有给萧蘅削过苹果吗？徐辉有些记不太清了。
——
又在医院躺了半个月，在医生宣布韩扬可以出院后，卢素马上收拾了一下房子，将韩扬房间里一些不该存在的东西统统换了一个地方保存，然后接韩扬出院。
到了出院的这一天，萧东来和白馨悦也出现了，跟着他们过来的还有萧蘅。
今天的萧蘅十分认真打扮过，一袭红色的无袖连衣裙，在阳光下衬得她的肌肤白的仿佛会发光，八公分的细带高跟鞋更是凸显了她的傲人长腿，光是站在，就是一条靓丽的风景线。
萧芜和萧蘅虽然是双胞胎，可是因为萧芜后天发育不良，身高上比萧蘅矮了几公分，加上萧芜今天穿着一双柔软舒适的平底小单鞋，两姐妹站在一块时，气势上被萧蘅压了一头。
只不过萧蘅太想出风头了，这会儿高昂着头就像是斗鸡似的，气势太凌厉，在最开始的惊艳过去后，大家的目光更多的被萧芜吸引。
来医院的，不是病人，就是探望病人的亲朋好友，心情多数都是愁闷的，萧芜淡然放松的态度使得她的身上有一种天然磁场，让人多看她几眼，身上的戾气就莫名被压制下去。
萧蘅可不知道这些人心中的想法，她感受着那些落在自己身上的惊艳目光，这些日子的憋屈顿时消除大半。
今天是接韩扬出院的日子，她本不该出现，可萧蘅还是求着父母带她过来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态，明明不喜欢韩扬，可一想到韩扬会被萧芜抢走，她浑身上下都觉得不舒服。
萧蘅知道韩扬喜欢她，既然失忆前喜欢，没道理失忆后审美就由山珍海味转向了家常小菜，碍于韩家的胁迫，她不能告诉韩扬自己才是他真正的未婚妻，可要是在这种情况下，韩扬依旧爱上了她，这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
现在萧芜已经是韩扬的未婚妻了，萧蘅并没有想过抢走韩扬，毕竟她也不喜欢他，她只是想让韩扬的心在自己身上，让萧芜感受到心爱的人被抢走的痛苦，就好像她小时候总是借病抢走父母的关爱一样。
韩国安和卢素带着韩扬下来的时候看到了人群中格外显眼的萧蘅，两人皱了皱眉，也不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让萧蘅滚蛋。
因为医院里有不少东西要搬，因此韩家调来了两辆车，韩国安夫妇坐一辆，韩扬和萧芜坐一辆，至于白馨悦等人自然是坐来时开来的那辆车。
韩扬身体不便，因此先行坐到了车里，萧蘅习惯了之前韩扬未婚妻的身份，下意识跟着韩扬坐了进去。
“你坐错地方了，这是小五的位置。”
韩扬皱了皱眉，明明是双胞胎，小五的姐姐怎么和小五差别那么大，打扮地跟发情的孔雀似的，身上的香水味怪熏人的。
“这就是我——”
萧蘅想说，这就是她的位置，可她想起来，她已经不是韩扬的未婚妻了。
“抱歉。”
萧蘅铁青着脸从车上下来，对着正要上车的萧芜冷哼一声。
“我觉得你姐姐比我更应该住院。”
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简直脑子有病。
韩扬凑到萧芜耳边小声嘀咕道，她刚刚那是什么态度，弄的好像他是她的所有物似的，就韩扬这些日子恶补的生活常识看来，这可能是癔病的一种。
他觉得萧蘅在觊觎他，觊觎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就差明目张胆勾引了。
果然网上的一些玩笑段子很有生活哲理，在这个社会上，不仅女孩子需要保护，像他这样可爱的男孩子也要好好保护自己。

第38章 白月光的妹妹10
“这是农场今天早上刚送过来的车厘子，我尝了，还挺甜的。”
有钱人家对吃的比较讲究，例如韩家，入口的东西不是国外进口，就是自家名下的农场产出的，纯天然无公害。
卢素让家里的阿姨沏了一壶茶，又给萧芜和萧蘅鲜榨了两杯果汁，新鲜的水果摆满了茶几。
“妈，我想去自己的房间看看。”
韩扬打量着别墅内的装潢，因为失去了记忆，他对现在身处的环境有些陌生。
“也好，让阿姨带你过去。”
韩扬失去了记忆，自然也不记得自己房间的位置了。
“嗯。”
韩扬点了点头，拉着萧芜的手准备上楼，不过他的心里隐隐有些奇怪，既然小五是他的未婚妻，那么她应该知道自己房间的位置，为什么他妈还要阿姨替他们带路呢？
不过这样的想法在韩扬的脑海中只是一闪即逝，在他看来，小五不可能不是他的未婚妻。
“阿蘅啊，你就别跟着过去了，听你妈妈说你准备开个展了，正好和阿姨聊聊关于你那个个人演奏会的事。”
萧蘅从小就学小提琴，在这方面颇有造诣，不过她的小提琴演奏水平只能和普通人相比，要和那些刻苦学习几十年的圈内人相比，就逊色了不少，之所以要开个人演奏会，只是因为家里有钱罢了，这次个展也是萧家想要为她造势。
因为卢素的话，萧蘅只能熄了和萧芜一块上楼的心，忍下不耐烦和卢素简单说明了一下自己的演奏会相关事宜。
可卢素哪里是真心想要打听呢，她只是不想要萧蘅打扰自己的儿子和萧芜相处罢了。
——
“这就是我的房间吗？”
韩扬的房间是特地收拾过的，里面的所有物品都摆放的整整齐齐，他的房间是典型的男生的房间，装修简洁，颜色以灰蓝调为主。
韩扬的卧室很大，几乎占据了二楼一半面积，除了和书房相连的卧室外，还有独立的卫生间和衣帽间。
与装修简洁的衣帽间不同，韩扬的衣帽间是他自己精心设计的，一小半用来摆放衣物，还有一大半用来展示他的心爱之物。
在衣帽间里，有一整面墙被球鞋占据，这些球鞋都是篮球巨星的联名款，每双球鞋上都有不同球星的签名，光是这些球鞋，就足够在北上广深支付一套房子的首付款。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展示柜摆放着他从小到大获得的篮球比赛奖杯，因为部分奖杯归球队所有，所以这些奖杯中一部分是复刻版，不过即便是复刻版，也被他很小心的保存着。
韩扬的视线在那些球鞋和奖杯上划过，并没有停留太久，他有更迫切想要找到的东西。
“我的房间里就只有这几张照片吗？”
韩扬并不是一个臭美的男人，因此他的房间里鲜少摆放照片，为数不多的几张还是在卢素的强烈要求下摆上去的，其中大半还是全家人的合照。
他逛遍了整个屋子，没有找到一张自己和萧芜的合影照片，这让他有些郁闷，难道热恋中的情侣不会将俩人的合照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吗？
在医院的时候，他妈给了他一个全新的手机，因为他之前那个手机在车祸中损坏严重，已经完全无法修复，又因为他失去了记忆，别人不知道他手机的ID密码，无法用新手机同步他原本那个手机云端储存的东西，所以以前手机里拍摄的照片通通遗失了。
那时候韩扬并不怎么在意，想着家里总会有一些打印出来的照片，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房间里居然没有一张他和萧芜的合照。
“算了，小五，你手机里有我们俩人的合照吗？我之前那个手机报废了，你把你那儿的照片传过来，我再存一份。”
韩扬觉得自己这个未婚夫太不称职了，等他从小五那儿拿到照片后一定要挑选几张最好看的，放大挂在自己床对面的墙上，让他一起床就能够看到小五美美的样子。
“没有，我们没有合照。”
在未失忆的韩扬眼中，萧芜只是未婚妻的妹妹，一个不算熟悉的妹妹，又怎么会和她拍照呢。
“其实，我……”
萧芜想郑重地和韩扬解释一下这个问题，可是被韩扬打断了之后的话。
“失忆前的我是不是不爱拍照啊？”
韩扬指着房间里挂着的那几张照片说道，那几张家庭合照里，韩扬的表情总是有些别扭的，侧着一张脸，照片中的他只露出四分之三张脸庞，似乎有些抗拒镜头。
他为萧芜手机里没有和自己的合照找了一个合理的借口，一定是因为他不爱拍照，小五又是那样一个温柔的性格，从不强迫他，所以两人才没有一张合照。
韩扬忽略了自己心里有些不太踏实的感觉，笑着冲萧芜甩了甩自己的手机。
“我觉得这场车祸似乎把我这个奇怪的毛病给撞好了，现在我特别想和你拍照，拍那种镜头里只有我和你的照片。”
韩扬笑的格外灿烂，让萧芜觉得不同意都是一种罪过。
更何况和韩扬的合照，那是“萧芜”活着的时候渴望而不可求的东西啊。
“好。”
萧芜看了眼韩扬，然后轻轻点了点头。
“你先等等，我对手机里的这些系统还不够熟练。”
韩扬紧张地打开手机，对着屏幕上那一堆拍照软件犯起了愁。
考虑到韩扬失忆的关系，这个手机在送到韩扬手里时已经预装了时下年轻人惯用的一些软件，除了浏览器和一些游戏外，自然也少不了拍照软件。
现在韩扬手机里光是用来拍照的APP就不下十个。
他只能随机选择一个看上去比较正常的软件，然后打开点击拍照。
“手机屏幕太小，我们得凑近一点，这样屏幕才装得下我们两个的脸。”
韩扬红着脸，伸手一把搂住萧芜的肩膀，将她往自己的方向拢了拢，全程他的目光都不敢直视萧芜的表情，只是看着手机镜头，表面淡定，实则心里慌得一逼。
“当然，这肯定不是你的问题，一定是我的头太大了，不靠近点，镜头装不下。”
韩扬想着自己这些日子在网上恶补的讨女孩子欢心的经验，说女孩子头大，那一定是不想要女朋友了。
“看镜头。”
韩扬嘟囔了一声，萧芜的眼神终于从他脸上移开，转向了镜头。
在手机的屏幕中，两张脸贴的及近，少年俊朗大方，女孩楚楚动人，再般配不过了。
韩扬按照新手指示操控，选择了五秒倒计时的拍照方式，看着屏幕上萧芜白的发光的脸蛋，在倒计时显示只剩一秒的时候，韩扬侧过脸，重重亲在了萧芜的脸蛋上。
画面正好停留在这一刻。
萧芜愣住了，抬手摸了摸脸颊被亲到的位置，似乎还有韩扬嘴唇留下的温度。
“这张拍的不好，我们再拍几张。”
韩扬迫不及待点击了保存照片，打定主意要将这张照片放大，挂在床头日夜欣赏，不过空荡荡的相册不是这一张照片就能够填满的，韩扬想要的更多。
“这是什么，小猫咪吗？小五快看，你脑袋上长猫耳朵了！”
或许是为了转移萧芜的注意力，韩扬在相机里胡乱点着，恰巧被他调试出了相机的特效功能。
“还有长小雀斑的，小五真好看，长了小雀斑也好看。”
韩扬咋咋呼呼地指着手机说道，萧芜也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手机特效，很快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不要这个，好丑啊。”
萧芜的反抗没有什么力度，反而被强迫着拍下了一系列“丑照”。
“不丑不丑，小五最好看了。”
韩扬恨不得把每一个特效都试一遍，又是哄又是骗的，拉着萧芜拍了近百张照片，原本空荡荡的相册终于有了一点存货。
——
“你很得意吧？”
回家后，萧蘅没有忍住主动跑到萧芜的房间质问她。
以前在韩家，萧蘅就是半个女主人，就连韩国安和卢素对她都是和蔼可亲的，可今天，卢素对她的态度虽然依旧客气，可萧蘅能够感受到，那也只是客套罢了，对方眼里的神情十分淡漠，早已经没有了以前的亲近。
韩家的主人是这样的态度，更别提那些被耳提面命过的保姆了。
反倒是萧芜，这个一向都如同她影子一样的双胞胎妹妹，今天在韩家备受关注。
吃饭的时候，卢素和韩扬不断给她夹菜，就连韩国安这个一向威严的大家长都十分亲切地询问了萧芜的喜好，让阿姨记下，以后萧芜上门的时候准备上她喜欢的那些菜肴。
这是以前的萧蘅都没有享受过的待遇。
整整一天，萧蘅就像是萧芜的陪衬一样，让她的精心打扮变成了笑话。
“你只是我的代替品，因为韩扬将我当成了你，所以你才会有今天这样的待遇。”
萧蘅气急败坏地说道：“你很得意吗？你要知道，你现在拥有的这一切都是你骗来的，一旦韩扬恢复记忆，你现在拥有的这一切都会消失，韩扬会恨你，恨你骗了他，恨你将他当成一个傻子糊弄，现在他有多喜欢你，将来就会有多讨厌你。”
萧蘅知道萧芜喜欢韩扬，现在她说的每句话都是为了戳萧芜的心窝子。
“这些话你可以当着韩扬和素姨的面说。”
萧芜看着这个没有敲门就进来的不速之客，淡漠地说道。
“什、什么！”
萧蘅没有想过萧芜会说这样的话，她明明知道韩家警告过他们，不允许他们在韩扬面前戳穿她才是他真正的未婚妻这个真相。
现在萧芜说出这样的话，是在讽刺她吗？
“韩扬确实应该生气的，因为他真正的未婚妻明明不喜欢他，却依旧占着他未婚妻的头衔，白白耽搁了他那么多年。”
受原身的影响，阿芜的性子也变得有些淡漠，只是脾气好不代表没有脾气。
“你这话什么意思？”
萧蘅色厉内荏地诘问萧芜，难道她知道自己的秘密。
“没什么意思。”
萧芜摇了摇头，“我只是想告诉你，不想要韩扬未婚妻身份的人是你，看到韩扬成了植物人，不愿意与他共患难的人也是你，联同爸妈一块，逼着我承担你那份责任的人也是你，从头到尾，我不欠你的，反而是你亏欠我。”
“不要说什么是我欠你的话了，从小到大，我不欠你什么！”
看到萧蘅似乎想要打断她的话，萧芜抬手制止：“你说爸妈因为我的身体不好偏袒我，我想问问你，除了嘴上说的最疼我，爸妈又真的疼过我什么呢？从我有记忆以来，在医院陪伴我的人是保姆阿姨，那个时候，爸妈不是在公司，就是陪同你参加各类的特长比赛，爸妈总说最疼我，可喜欢公主裙的人是你，喜欢草莓蛋糕的人也是你，这些是你喜欢的，都不是我喜欢的，一直以来，你才是最被偏爱的那一个！”
“萧芜”不爱争，从小到大的经历更是让她连争的勇气都没有，可这并不代表“萧芜”就该受委屈，有些话她没来得及说，可阿芜必须替她说出来。
“你、你胡说。”
其实萧蘅心里是清楚的，可她一直装作不知道，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够理直气壮地从萧芜那里索取，抢走属于她的所有东西。
在萧蘅看来，萧芜是不该降生的，如果没有她，她就是萧家唯一的小公主，父母的所有目光会集中在她一个人身上，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即便父母偏心，可总还有一两分心思放在了萧芜的身上。
不过萧蘅不会承认这些，因为一旦承认了，她之前做的那些事就没有光明正大的理由了。
“是不是胡说，你心里最清楚了不是吗？”
萧芜说了那么长一段话，有些喘不上气来。
“我让了你二十年，这一次我不会让了。”
萧蘅从来没有听萧芜说过这样的话，一时间她有些慌乱。
“哼，谁需要你让，我们走着瞧！”
萧蘅放下一句狠话就从萧芜的房间离开，冲到自己的房间里后，她躺了很久，才渐渐平复心情。
她既然能让萧芜当了二十年的可怜虫，自然也能让她当一辈子的可怜虫，如果说之前萧蘅对韩扬的态度还有些可有可无，现在的她对韩扬已然是势在必得。
“叮——”
在萧蘅离开后，萧芜的手机接收到一条来自医院的短讯，原来是她的所有体检项目的报告出来了，医院想要和她预约时间。
萧芜拨通了短信上留下的电话，和医院预定了最近的时间。
——
“萧小姐，请问你对自己的身体情况了解多少？”
傅云申的面前放着厚厚一叠检查报告，正襟危坐着看着萧芜问道。
“基本上都了解，傅医生，我还能活多久。”
萧芜沉静地问道，上辈子，“萧芜”死在了二十岁的尾端，这并不全然是因为韩扬对她的态度，更大的原因是因为她的身体只能撑到那个时候了。
这辈子，身体里的人虽然换成了她，可萧芜想着，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出入。
“你……”
傅云申哑然，萧芜既然会问出这样的话，说明她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已经有了深刻的认知。
这样的病症说实话傅云申从来没有接触过，可有一点能够肯定，这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很有可能是从母胎里带出来的毛病，结合他打听到的关于萧家的消息，显然萧家人都知道她的身体情况。
按理这样的病人更需要家人的关怀爱护，可傅云申接诊的这两次，都没有看到萧芜身边有人陪同。
看着眼前这个表情云淡风轻，仿佛不是在谈论自己寿命的女孩，见惯了生死的傅云申也不由有些怜惜。
“你的病症很罕见，全球都找不出第二例类似病症来，现如今只能保守治疗。”
这些日子傅云申翻看了许多罕见病例，也拜访了许多业内专家，包括他的老师在内，都对这个病症束手无策。
“我还能活多久？”
萧芜很平静，只是再次询问了这个问题。
“不知道，你的脏器已经开始衰竭，我建议萧小姐能够住院观察，这样一来也能够在身体产生异变时最快接受治疗。”
傅云申很认真地说道：“或许是三个月，或许是半年，随着你身体内的各个脏器衰败，你身上的病痛会越来越多……这个病……会让你很痛苦……”
虽然这些话有些残忍，可基于医生的立场，傅云申必须如实相告。
实际上就检查报告显示，现在的萧芜就已经很辛苦了。
她的肺脏发育不良，因此在呼吸的时候，肺部总会有刺痛的感觉，而人永远在呼吸着，也就是说，她感受到的同感是持续不断的。
萧芜的消化器官同样存在严重问题，她的消化能力不佳，一旦吃了什么不好克化的东西，肠胃就会发出警告，上吐下泻是最轻微的症状。
……
她身上的病痛简直数不胜数，在傅云申的眼中，此时的萧芜就像是童话故事里和巫婆换取了双腿的美人鱼，外表美好，却不知在这美丽的外表之下，隐藏着多少痛苦。
“虽然现在找不到有效的手段医治，可医院能提供很多辅助手段，减轻你身上的痛苦。”
傅云申补充道，不过他心里清楚，那也只是减轻痛苦罢了，对于萧芜的身体状况没有丝毫帮助。
“谢谢你，傅医生。”
萧芜并不失望，上一世虽然没有傅云申的出现，可“萧芜”从医生口中得到的答案是一样的，阿芜记得“萧芜”人生的最后半个月，孤零零留在医院里，那种一个人等待死亡的感觉，足够把一个正常人逼疯。
阿芜喜欢自由，即便剩下的人生只有几个月，她也想快乐地活着，这也是“萧芜”的愿望。
“如果你改变主意了，随时可以联系我。”
萧芜做出来选择，虽然傅云申不赞同，却也理解。不过他还是给了萧芜一个号码，这是他的私人号码，全天24小时开机。
“如果有什么事，也可以联系我。”
这句话出自傅云申的私心，他不反感和萧芜产生除了病情讨论之外的联系。
“谢谢你，傅医生。”
萧芜重复着感谢，接过那张名片，考虑到萧蘅和傅云申的关系，萧芜并没有和他私下联系的打算。
搅入韩扬的生活对她来说已经是一个意外，她不想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里再多几个变数。
——
八月十三号，是萧蘅和萧芜的生日，因为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白馨悦和萧东来不打算大办，只是在家举办了一个小宴会，让女儿们邀请自己的朋友参加。
生日蛋糕是白馨悦特别定制的五层蛋糕，上面缀满了新鲜的草莓，是萧蘅最爱的口味。
萧蘅想到了那天萧芜说的她不喜欢草莓蛋糕的话，给了她一个挑衅的眼神，她不喜欢又怎么样了，今天属于姐妹俩共同的生日宴上，只有这一个草莓蛋糕。
只是今天的生日宴并没有往年来的热闹。
“萧蘅，生日快乐！”
今天到场的全都是萧蘅的朋友，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他们自然也收到了韩氏的警告，看着本该站在萧蘅身边的韩扬这会儿和萧家二小姐坐在角落里，旁若无人地自拍，总是有一种无比怪异的感觉。
萧蘅强撑着，不断穿梭在人群里和那些好友寒暄，才不至于让这场生日宴结束的太过潦草。
在场唯二觉得舒适的估计只有韩扬和萧芜了，两人中的一个是因为失忆，差距不到现场的尴尬，另外一个是因为习惯了，对阿芜来说这些人的想法和她无关，反正不管热不热闹，萧家举办的生日宴总是萧蘅的个人秀。
“快点下来，我在你家楼下。”
因为气氛太过尴尬，生日宴会在八点就结束了，萧芜洗漱完又看了会儿书，准备上床睡觉，可韩扬的一通电话将她从床上催了下来。
八月的深夜有一些闷热，萧芜下楼的这会儿功夫，韩扬的身上已经出了不少汗，深色的T恤背后一片水渍。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蛋糕，属于你的生日蛋糕。”
韩扬知道萧芜不喜欢吃草莓，因为在他家的时候，萧芜是从来不动草莓的，反倒是黄桃和车厘子，比较受萧芜的喜欢。
“蛋糕店都关门了，我厚着脸皮把家里的阿姨叫醒，抓紧时间学着做了一个，马上就到十二点了，快点插蜡烛许愿。”
俩人就呆在院子的草坪里，韩扬打开那个做工并不精致的蛋糕，手忙脚乱地插上蜡烛。
“第一次做蛋糕，不准嫌弃它丑，以后我的手艺会越来越好的。”因为以后萧芜的每个生日都会有他陪着度过。
韩扬擦了擦额头的汗，可想而知这一路上他的心情有多么急迫。
阿芜忽然觉得，萧芜喜欢上韩扬是有理由的，这样的韩扬，没法让人不对他动心。
“快快快，闭上眼睛。”
韩扬看着手表上即将接近十二点的时针，慌乱地点燃蜡烛，催促萧芜闭上眼睛许愿。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韩扬用自己五音不全的歌声为萧芜伴奏，在韩扬的歌声中，萧芜缓缓闭上了眼睛。
她多希望原本的世界里，韩扬也是失忆的，那么“萧芜”是否也会在自己的最后一个生日收到这样的惊喜，即便最后美梦可能会破灭，可至少在她二十岁的人生中，还能有这样值得回味的甜蜜。
“许了什么愿？”
萧芜吹灭蜡烛后，韩扬迫不及待地问道：“不行，别告诉我，说出来就不灵了。”
可没等萧芜回答，韩扬就自顾自地替她拒绝了。
“等我过生日的时候，我想许一个和你有关的愿望，我想快点和你结婚，然后生一个可爱的兔宝宝。”
生日时候许的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韩扬想着，他在生日前先告诉小五自己的愿望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也不行，现在已经八月了，我的生日在十月，如果想生兔宝宝的话，还得再等十二年，要不我们生龙宝宝吧，其实龙宝宝也挺可爱的，就是这生肖和女孩子的气质不相符。”
“你怎么知道一定是女宝宝，万一是男孩子呢？”
萧芜又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酸，哪里还有以后呢。
“男孩子啊？”
韩扬撇了撇嘴，比起男孩他更喜欢女孩子啊，不过就算是男孩，也是他和小五的孩子。
“来都来了。”
他别别扭扭地说道，总不能再把男孩子塞回去吧。
“噗嗤——”
萧芜忍不住笑了。
“小五。”
“嗯？”
“小五。”
“怎么了？”
“就是想要多叫你几声。”
韩扬看着萧芜的侧脸，一瞬间有种她随时可能消失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有些不安。
“韩扬，萧芜真的很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你。”
阿芜认真地说道。
“嗯。”
韩扬的耳朵红的都快滴血了，这样火辣辣的表白真让人把持不住啊。
“时间不早了，你快点回去睡觉吧。”
韩扬怕自己化身成十二点之后变身的狼人，催促着萧芜回去睡觉，在催着萧芜回家的时候，还不忘将蛋糕装回盒子里，这可是他几小时的努力成果，不能浪费了。
直到萧芜进了别墅，萧家的大门关上，韩扬才转身离开。
到后来，韩扬回想起这个晚上，都无比懊悔。
他应该告诉小五他也爱她，这种表达爱意的机会，他和小五拥有的实在是太少太少了。

第39章 白月光的妹妹11
这段时间白馨悦的心情很不错，一来保住了韩家和萧家的姻亲关系，二来借此解决了小女儿的终身大事，这样更为优秀的长女萧蘅就能够选择一门和韩家旗鼓相当或是相差无几的婚事，为萧氏再添一份助力。
白馨悦之所以曾经在潜意识里忽视萧芜也有这个原因，因为萧芜的身体很难定下一份合适的婚事，家世和萧家相当的必然不愿意娶一个病怏怏的媳妇，家世不如萧家的，对萧家的生意来说没有任何好处，虽说现在男女平等了，可在豪门中，女儿多数还是承担着联姻的责任，能够以女性继承人身份掌管家业的少之又少。
当年白馨悦在生下萧蘅和萧芜两姐妹的时候损伤了身子，也因此在之后的二十年里再也没有正常受孕，当年萧家二老还在世的时候，对她颇有微词。
早些年，白馨悦也曾试过人工受孕，只是萧东来精子活力不高，导致培育好的胚胎最后都因为各种各样的缺陷被迫中止妊娠。
不过也庆幸是因为萧东来的问题为主，要不然白馨悦的日子只会更加难熬。
现在一双女儿长大成人，萧家二老又早已过世，如无意外，白馨悦这个萧家夫人的位置已经坐稳了，现在她要担心的不是萧东来在外面的那些莺莺燕燕，而是两个女儿的终身大事。
小女儿的身体情况虽然依旧是个隐患，可毕竟萧芜对韩扬还有危难时期陪伴他的这个情份在，即便哪一天韩家知道了真相，也不会迁怒她，现在白馨悦就希望韩扬能够早日和萧芜结婚，然后去国外代孕一个孩子，这样一来即便之后萧芜有了什么意外，萧家和韩家之间有一个孩子做纽带，关系也是密不可分的。
想到不久前韩氏注入萧氏的那一大笔资金，白馨悦无比欣慰。
“这么早你干什么去？”
白馨悦正坐在客厅里盘算着圈子里还有哪些没有定婚，家世又和萧家匹配的青年才俊，就见到萧蘅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准备出门，疑惑地问了一声。
现在阿姨还没准备早饭呢，难道大女儿是与人有约？可约人也不会约早饭吧？
“妈，我要去见一个人。”
萧蘅的脸上罕见地浮现了一抹娇羞，小女儿家的姿态看的白馨悦更加好奇了。
“谁家孩子？男的女的？”
对于大女儿的朋友圈，白馨悦把控的分外严格，她可不许自己的女儿像里或是电视里演的那样，好好的大小姐非和穷小子搞一块，为那种凤凰男要死要活的。
因此萧蘅身边有哪些玩的好的人白馨悦也都是清楚的，这会儿她认真思考，女儿身边有没有合适联姻的人选。
“妈，那个人你也认识的，就是我念初中的时候和我一起组队合奏的那位学长，他姓傅，爷爷是著名编曲家傅笛，奶奶和叔叔姑姑也都是知名的音乐家，傅学长的爸爸傅盛宣，就是近些年来起步迅速的宣晟地产的董事长，傅学长前段时间刚回国，我想去他上班的地方看看他。”
萧蘅一屁股坐在白馨悦的身边，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高声说道。
“宣晟地产是他家的？”
白馨悦不稀罕什么音乐世家，当初她之所以让女儿萧蘅学音乐，纯粹只是为了给女儿镀金，在她看来，女孩子有这样文雅的特长，在婚恋市场上是加分项。
不过宣晟地产倒是让白馨悦颇感兴趣，近些年地产热潮再一次来临，几乎所有地产商都赚的盆满钵满，其中宣晟地产是这些年发展势头最猛的地产企业之一，白馨悦作为萧氏的高管之一，自然听说过它的名字。
萧氏的主营项目一直都是日化产品，这些年日化产业竞争太过激烈，萧氏凭借着老牌影响力勉强占据着一部分市场，可因为决策者的无能，萧氏的产品竞争力在逐年下降，新产品的研发又不如人意，近几年来，萧氏一直在追求转型，只是几次尝试均已失败告终，以至于集团内部账务混乱，元气大伤。
之前萧氏曾经接触过新媒体行业以及娱乐业，现在更是对大热的房地产行业颇感兴趣，只是缺少了一个业内的领路人，一听女儿等会儿约会的对象是宣晟地产的小开，白馨悦顿时就满意了。
“你那学长现在在宣晟上班吗？他担任的是什么职务？”
白馨悦想着，能不能通过女儿的那个朋友牵桥搭线，让萧氏投资他们之后的地产项目，反正这是一项稳赚不赔的生意，即便暂时向银行抵押一部分股票和不动产也是值得的。
“妈，傅学长不在宣晟上班，他现在学医，跟着医学界大拿做研究呢。”
萧蘅也是刚打听到这个消息，一直以来，她都以为傅云申这些年都在国外学音乐。
“学医的？”
白馨悦皱了皱眉，这在她看来和学音乐没什么区别，都是没有大出息的。
“妈，傅学长他爸就他一个儿子，就算他现在学医，将来宣晟地产也是他的，你放心，女儿的眼光从来不会错的。”
萧蘅从小生活在富裕的家庭里，白馨悦和萧东来对她都是极其大方的，几乎绝大多数的物质需求都能够被满足，偶尔有一些实在是太过昂贵的首饰包包，她只要磨一磨爸妈也能得到，因此在她心中，钱很重要，却未必那么重要，在萧蘅看来，自己和傅云申是精神上契合的伴侣，对方家世良好只是锦上添花罢了。
“阿蘅，你告诉妈，你是不是早就喜欢上那个姓傅的了？”
白馨悦看着萧蘅对傅云申的维护，忍不住皱了皱眉，女儿的模样显然是情根深种，可不久前大女儿还是韩扬的未婚妻呢，而且她刚刚也说了，那个傅云申才回国没多久，要说两人是在这段时间里培养的感情，未免也太快了。
白馨悦忍不住怀疑，是不是大女儿在与韩家的婚约还没解除的时候，就和傅云申偷偷摸摸处上了，如果这是真的话，女儿的胆子未免也太大了。
白馨悦哪里知道，别说以前了，就连现在，也只是萧蘅的剃头担子一头热。
“妈，你说什么啊。”
萧蘅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我不和你说了，时间快来不及了，晚上我应该会和学长吃饭，不用让阿姨准备我那一份了。”
似乎是怕她妈追问，萧蘅匆匆说了一句话，拎起自己的菱格纹小香包快步离开。
“这孩子，真是不让我省心。”
看到这样的萧蘅，白馨悦哪里还需要她的答案呢。
——
“请进。”
今天早上傅云申一共有八位病人，当他面诊完前两位的时候，第三位“病人”走了进来，此时傅云申正在整理前一个病人的检查报告，见第三个病人在进门后迟迟不说话，抬头看了他一眼。
“萧学妹？”
曾经当了一年的合奏伙伴，后来的几年又偶有联系，傅云申自然认出了萧蘅。
“云申哥。”
萧蘅觉得这会儿的自己就像是初出茅庐的小姑娘，在傅云申的目光下，都不知道手脚该怎么摆了，浑身滚烫滚烫的，脸烧的仿佛能煮鸡蛋，这样的情绪只会在傅云申身边时出现。
六年的时间，学长更加俊秀出众了，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白大褂，硬是被他穿出了品牌高定的感觉，鼻梁上的那副金丝框眼镜显得他斯文儒雅极了，也让人迫不及待想要摘掉他的那副眼镜，看看他那双总是温柔缱绻的眼睛在沉浸爱欲时会是怎样诱人的模样。
“听说你结婚了，可惜我回国的那天正好是你和韩扬结婚的日子，没能到场祝贺。”
傅云申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看到曾经相处还算融洽的小学妹，他自然也是开心的，傅云申的消息有些滞后，回国后，他一直忙着适应国内的医疗环境，前段时间更是通宵达旦为萧芜制定诊治方案，根本没有功夫打听这个圈子里近期发生的事。
“没有结婚。”
萧蘅赶紧澄清，她怕傅云申误会，实际上从她知道他回国的消息时，她就不可能和韩扬结婚。
“韩扬在婚礼当天出了车祸，前不久清醒了，可他的未婚妻也从我变成了我的妹妹萧芜。”
萧蘅故意将这件事说的含糊不清，不知道内情的人还以为是姐妹争夫，萧芜这个妹妹抢了原本她该叫姐夫的男人。
“什么？”
傅云申皱了皱眉，不由深深看了眼萧蘅。
萧芜那样的身体，正常情况下怎么可能会和韩扬订婚呢？
“萧学妹，你今天过来是为了什么呢？”
傅云申转换了话题，这些日子萧芜来他这里面诊的时候都没有家人陪同，难道萧蘅今天过来，是想要询问萧芜的身体状况吗？
“我就是听说云申哥你回来了，还在这家医院上班，因此特地挂了你的号来看你。”
萧蘅娇羞地说道。
这下子傅云申的脸上彻底没了笑意，表情有些凝重。
他想到了萧芜，在萧家人心中，萧芜又是什么呢，萧蘅有功夫来看他这个曾经的学长，就没有功夫陪妹妹看病吗？他甚至怀疑，萧蘅根本不知道他就是萧芜的主治医师。
傅云生觉得，自己得用新的目光看待眼前这个小学妹了。

第40章 白月光的妹妹12
“云申哥，你从国外回来，我还没有为你接风洗尘呢，晚上我定了一家餐厅，不知道你是否愿意赏光呢？”
萧蘅没有察觉到傅云申的不满，娇嗔着说道，她还颇为俏皮地冲着傅云申眨了眨眼，然后害羞地低下头，微侧着脸，将自己对着镜子演练了千百遍才练出来的最完美的角度展现在傅云申面前。
“不了，刚回国，目前还在适应，手头的工作也比较多，恐怕没时间吃晚饭。”
傅云申摇了摇头，蜿蜒婉言拒绝。
“可再忙也是要吃饭的啊？”
萧蘅只当傅云申客气，没有将他的拒绝当真。
“餐厅吃饭花费的时间多，护士已经帮我定好了中餐和晚餐的盒饭，我随便应付几口就好。”
傅云申依旧拒绝。
“那我留下来陪你一块吃饭吧。”
平常的时候，盒饭这种东西入不了萧蘅的嘴巴，可这也得看陪她一块吃盒饭的人是谁。
如果说这样子傅云申还看不出萧蘅的意思，那他就是真蠢了。
傅云申也不说话，低头翻阅起了之前几位病人的报告，他这人温柔是真的，冷漠起来也是真的。
“既然云申哥你忙，那我就不打扰你了。”
萧蘅终于察觉到了自己不受欢迎这个真相，看着沉默的傅云申，差点咬碎自己一口银牙。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明明她刚进门的时候，云申哥还对她很是亲近，怎么没说几句话，他就对她不耐烦了呢？
短时间内，萧蘅也想不出来自己刚刚说的那些话里到底哪句话招人烦了，可她也不知道现在自己要是继续纠缠，一定会让傅云申对她的感官持续下降。
她喜欢傅云申，自然不愿意看到傅云申讨厌她，因此她十分识趣地选择退步。
在萧蘅看来，既然傅云申回国了，而她又解除了和韩扬的婚约，他们还有很长的时间磨合，她会让傅云申知道，自己才是最适合他的那个人。
“嗯。”
傅云申没有抬头，只是应了一声表示自己听见了。
萧蘅依依不舍地看着傅云申头顶的发旋，三步一回头地离开。
她得去调查一下，傅云申回国的这段时间到底接触过什么人，又发生了什么事。
——
韩扬虽然失忆了，可以往的喜好依旧保留着。
这不，身体刚好全，就约了一群朋友组了一场篮球赛。
这些天他熟悉了一下篮球的基本规则，也打了几次球，找回了原本身体对篮球的感觉，为了这一次比赛他做足了准备，因为潜意识里他觉得，萧芜是喜欢看到他打篮球的，所以这一场比赛他必须要赢，还要赢得特别帅。
“小五，你就坐在这儿，我观察过了，这个位置的角度最好，能够让你清楚的看到我在篮球场上最英勇的身姿。”
比赛还没开始，韩扬的那些兄弟一个个在篮球场边上热身，松筋活骨，而韩扬则是像小蜜蜂似的围着萧芜团团转，简直将她当成生活不能自理的婴儿，恨不得将她的一切都安排好了。
“这个保温杯里装着的是雪梨汤，放温了才盛进去的，你不能喝生冷的东西，这是我让阿姨特地给你准备的，还有这些小蛋糕，你要是饿了，随便先吃点，等打完球我再带你去吃好吃的。”
韩扬指着自己带来的那一大包东西说道，“这瓶矿泉水和这块毛巾是我的，等中场休息的时候，你就把这瓶水和这块毛巾给我送过来，意思意思给我擦几下。”
说到这句话的时候，韩扬有些脸红，尤其是对着萧芜似笑非笑的眼神，差点就像老式火车似的害羞的冒火，呜呜直叫唤了。
“你是我未婚妻，咱俩秀一下恩爱怎么了，反正我就稀罕你给我递到毛巾。”
韩扬也是做足准备，连中场休息时擦汗的毛巾都带上了，就差将萧芜栓身上宣誓主权了。
“好。”
萧芜点了点头，满足了他这点小心愿。
“耶！”
心愿达成，韩扬双手捏拳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然后赶在吹哨前，跑向了塞场。
“你们说狗扬失忆后怎么变得这么粘人了，以前也没见他和萧蘅那么腻歪啊？”
韩扬那些朋友看着韩扬和萧芜坐在那儿说悄悄话，也忍不住三三两两坐在一块讨论。
“谁知道呢，没准失忆后的狗杨才真的阴差阳错找到真爱呢。”
“我觉得有可能，现在的他可能才是本体的他，你看我们都叫他狗扬，现在的他像不像是萧家二小姐身边的狗腿子，还是那种不仅没有工资，还倒贴钱的那种。”
韩扬的这些朋友对他的变化叹为观止，不过看到韩扬现在开开心心的，作为兄弟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或许是有喜欢的人在边上看着，这一场比赛韩扬确实超常发挥，前半场一个人就贡献了28分，每进一个球，韩扬都会冲萧芜比划一个他从网上学来的小心心，即便身边那些哥们儿都嘘他，他也乐此不疲。
他坚信，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只有拥有足够厚的脸皮才能够夺得喜欢的女孩子的芳心。
萧芜坐在旁观席上，韩扬进球的时候，也会为他鼓掌。
“好羡慕啊，她男朋友好爱她啊。”
“就是啊，为什么我就找不到那么奶系的男朋友呢。”
因为是借用的大学的室内篮球场，观众席里还有三三俩俩旁观的学生，以及韩扬那些哥们儿带来的女伴，萧芜听见边上窸窸窣窣的议论，正好这个时候韩扬又进了一个球，冲着她比了个小心心，萧芜的耳尖悄咪咪的染成了红色。
她有些分不清，现在之所以心跳加速，是因为原身遗留的感情作祟，还是因为她也不可自拔的被这个活力又热情的少年迷惑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萧芜拿起一旁韩扬自己准备好的矿泉水和毛巾，走向早已浑身是汗的韩扬。
“我家小五特别疼人，知道我要来比赛，矿泉水和毛巾都给我准备好了，还说中场休息的时候要给我擦汗，照我说，大男人身上有点汗用得着擦嘛，让它自然风干就得了，可惜啊，女人都说不得，我要是不让她擦她还和我生气，一生气就撒娇，真拿她没办法。”
萧芜耳尖，虽然还隔着一段距离，却也清晰地听见了韩扬吹牛的话。
“小五，你看我这半场比赛累的，身上全是汗。”
看到萧芜走近，韩扬打了一个激灵立马改变态度，乖乖屈膝，视线和萧芜齐平，让她能够不用抬高手就能擦到他额头的汗珠。
果然是狗扬！
韩扬那些哥们儿看着他比川剧变脸还快的变脸速度，默默在心中吐槽了一句。
“小五，我好累啊。”
不知道为什么，韩扬看到萧芜就喜欢撒娇，他总觉得，眼前的人太飘忽了，他要是不时时刻刻彰显存在感，或许她就会将自己丢了忘了。
“别动，好臭啊。”
运动完后一身臭味真的一点都不好闻，阿芜有些想不通，为什么“萧芜”会喜欢韩扬身上的汗味。
这会儿韩扬让人擦汗还不消停，一个劲儿往萧芜身上贴，让她忍不住伸手顶住他的胸肌，将他往远推。
“不臭，这是男人味，不信你凑近闻闻。”
韩扬一脸深沉地说道，然后使坏地一把手将萧芜拉到怀里，另一只手按住她的脑袋，让她的脸紧紧贴在自己的胸膛上。
不是真的想要她闻自己身上的汗臭味，只是借着机会光明正大占便宜罢了。
这种恋人之间的嬉笑打闹并不会让人觉得恼怒，只会让人心中莫名其妙就涌上一股甜蜜，萧芜这会儿根本就绷不住表情，嘴角上扬，左脸颊的酒窝也忍不住浮现在脸上。
不过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闹怪不好意思的，萧芜伸手想要推开韩扬。
忽然间，心脏一阵抽痛，有一瞬间，萧芜的眼前一片黑暗，短暂性地昏厥过去。
抱着萧芜的韩扬第一时间感觉到她身体的无力状态，看到闭着眼似乎昏厥的萧芜，韩扬以为真的是自己太臭，将人臭晕过去了。
好在晕厥是极短暂的，几秒后，萧芜的视线重回光明，意识也渐渐回笼。
“小五，你没事吧？”
韩扬很紧张，抱着她就要去医院。
“没事。”
萧芜摇了摇头，原身早就已经习惯在病痛后最快速的恢复神态，这会儿萧芜说了没事，除了脸色还有一些苍白外，就真的看不出任何问题了，尤其今天出门她画了一个淡妆，口红和胭脂覆盖了苍白的脸色，除了她自己，外人真的看不出一点毛病。
“其实如果你想要我多抱抱你，可以直接告诉我的。”
韩扬觉得自己找到了真相，哎，拥有一个口是心非的女朋友就是麻烦啊。
“好。”
萧芜的声音有些虚，听上去越发软糯娇甜。
韩扬摸了摸鼻子，他觉得现在的自己又充满了斗志，他要将来不及疏解的火气发泄在球场上。
萧芜走回自己的位置，摸了摸心脏。
这似乎是一个讯号，离离开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
因为失去记忆，身体恢复后的韩扬热衷于在自己的脑子里增添新的回忆。
他在一个论坛里发了帖子，询问情侣之间最应该做的几件事，其中有一件事韩扬记住了，并且很快付诸于行动。
传说中一对情侣要是能够在摩天轮升到最高处时亲吻，就永远不会分开，这一天韩扬做足准备，将萧芜约到了全市最大的游乐园。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欺骗了你，你会怎么做？”
在摩天轮上升的时候，萧芜看着摩天轮外的风景，轻声问道。
“是什么类型的欺骗呢？”
韩扬想到等会儿就要接吻了，心情有些紧张，捏紧的拳头里都是汗水。
“比如我只剩下几个月的寿命，可我却骗你喜欢上了我，那样等我死后，你应该会很痛苦吧，如果是这种类型的欺骗，你会怎么做？”
白馨悦和萧东来之所以下意识的忽略“萧芜”，其中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害怕承担生离死别时的那种痛苦，与其倾注太多感情后失去，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投入感情。
父母都是这样想的，那韩扬呢，他会生气嘛，因为这一段感情，本来就源自于欺骗。
“呸呸呸。”
韩扬装作吐口水，“干嘛说那么晦气的话，你要比喻就用我来比喻啊，干嘛诅咒自己呢。”
“只是说如果啊，你会生气嘛，会怨恨我嘛？”
阿芜扭过头，不再闪避他的目光。
人的感情对她来说太过复杂，比如她从“萧芜”那里继承的爱、怨、嗔、痴，可很奇怪的是，这些情绪除了喜欢是她灵魂都能够感受到震颤的情绪波动外，其他情绪都有些浮于表面，只能因为“萧芜”的感受而感受，却不能真正体会到这种感觉。
阿芜觉得这样的自己或许不能很好的站在韩扬的立场上思考，她现在做的这些事，是为了“萧芜”的愿望，也是因为她发现自己似乎也有些喜欢上了韩扬，却从来没有替他想过。
误认了未婚妻，爱上了一个活不了多久的女人，这对韩扬公平嘛？
“不会。”
韩扬摇了摇头，“就算只有三个月，我也会让我们的三个月像普通人一辈子那么漫长，剩下的时间用来回忆就足够了。”
“闭上眼睛。”
摩天轮升到顶点了，萧芜听到韩扬的话，下意识地闭眼。
软软的触感停留在嘴唇的位置，阿芜能够闻到清凉的薄荷糖的香味。
“喂，在摩天轮的顶部接吻，你之后的日子，都被我承包了。”
韩扬抱紧萧芜，笑的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
他不知道，有时候，三个月，真的只是三个月。

第41章 白月光的妹妹13
之后的日子，萧蘅又约了傅云申好几次，只是无一例外都被傅云申拒绝了。
对于萧蘅来说，她和傅云申之间的相处仿佛进入了一个恶化期，明明在傅云申回国之前，他们之间的沟通虽然称不上亲密，可也处于友好状态，她以想要留学为借口询问傅云申出国的相关事宜，只要对方有空，也会十分耐心的为她解惑，而现在她用飞信发消息给傅云申，十次里面他可能只会回她一次，就连回她的那次也是言简意赅，用工作忙碌为借口拒绝她的所有邀约。
萧蘅有些害怕，害怕傅云申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对她不利的流言。
之前她花了重金请私家侦探调查傅云申，可之前傅云申在国外，调查并不顺利，萧蘅请的那位私家侦探也是调用了多方人脉才调查到傅云申回国的消息和他回国当天的航班。
韩扬的车祸和萧蘅是有直接关系的，因为傅云申回国的日子正好是韩扬和她结婚当天，萧蘅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冲动，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脱下婚纱，给韩扬发了一条短信，然后带着这股冲动离开了婚宴现场。
对于萧蘅来说，傅云申是不同的，如果他一直不回国，或许为了报复萧芜，她会选择嫁给韩扬，可傅云申回国了，一旦和韩扬结婚，她和傅云申就没有了未来。
那时候萧蘅赌韩扬喜欢她，即便她做了这样的错事，也会替她遮掩。
她早就被宠坏了，做事只想着自己开不开心，从来没有想过，婚礼当天新娘落跑会造成什么样的恶劣影响。
韩扬之所以会在婚宴当天开车离开，就是因为收到了萧蘅的短信，准备去机场截人，然后发生了车祸，当时萧蘅已经在去机场的出租车上，当她接到她妈打来的电话，说韩扬发生了车祸，生死未卜的消息时就猜到很有可能是自己那条短信造成了那场车祸的发生。
白馨悦的电话仿佛一桶冷水浇熄了萧蘅心里那股因为傅云申回国冒上心头的热火，她意识到，一旦韩扬因为这场车祸死亡，一旦韩家调查清楚韩扬出车祸的真相，不仅是她，整个萧家都得玩完，到时候别说她想要追求的爱情了，她拥有的一切都会消失。
因此萧蘅马上命令司机调转路线，匆匆赶到了韩扬正在抢救的那家医院。
因为当时所有人都太过慌乱，也没人注意到新娘子并不是和他们一块过来的，加上韩扬驾驶的那辆车车身被完全撞烂，他能抢回一条性命已经是幸运，当时放在车上的手机损坏严重，没有修复的可能性，自然也就没有人知道韩扬收到的最后一条短信的内容。
萧蘅侥幸逃过一劫，以至于她有功夫算计妹妹萧芜，让她代替自己嫁给当时还是植物人的韩扬。
现在韩扬失忆了，对于萧蘅来说，曾经的那件事彻底成了秘密，现在她全部的精力重新放在了傅云申身上，只可惜，傅云申的生活太过简单，他几乎没有社交，因为刚回国的缘故，还在适应国内的医疗体制，几乎就是家、医院、研究所三点一线，私家侦探对他的调查进行的十分艰难。
也因为这样，萧蘅直到不久前才知道傅云申工作的地方，白白耽搁了这几个月的时间。
私家侦探不给力，萧蘅也只能妄图用自己的恒心打动傅云申，这些天她报名了一个厨艺班，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头一次下厨，做了一盒曲奇小饼干特地送到医院。
这一次萧蘅没有预约，她已经知道了傅云申的办公室是哪一间，趁着护士不在的功夫，径直走向了诊室。
“我还是那个建议，你现在的身体情况随时都有恶化的可能，住院治疗至少能够保证抢救的黄金时间。”
萧芜虽然之前拒绝了傅云申的住院提议，可她还是答应了每隔半个月就来医院复诊一次，好随时检测身体的情况。
今天正好是萧芜复查的日子。
萧蘅站在诊室门口，能隐约听到傅云申的声音，聪明的女人自然知道什么样的行为会引来男人的反感，因此萧蘅没有敲门，打算等里面的病人面诊完后进去。
“最近有过身体突感不适的情况吗？”
萧芜的沉默已经代表了她的态度，傅云申没有执着于住院这个话题，而是一边翻阅这一次的检查报告，一边询问萧芜近期的身体状况。
“有过一次心绞痛，短暂性的昏厥过，大概在四天前。”
萧芜轻声回答，听到萧芜的回复，傅云申翻阅报告的动作加快，很快找到了心电图以及冠脉造影等心脏相关的检查报告。
最坏的情况出现了，心脏是除了大脑以外最重要的部位，如果萧芜身体的衰败是从心脏开始的话，她的寿命会比傅云申预计的还要短暂。
“住院吧，尽快进行心脏手术。”
傅云申的声音有些干涩，态度比一开始更为坚定。
“然后呢？”
萧芜依旧平静，“先是心脏，接下去又会是什么部位？肺、肾、肝……我不可能找到所有和我相匹配的器官，也不是移植了器官，就不用担心后续并发症等各种问题的，更何况我知道，我的身体根本就承受不了接二连三的大手术，如果真的更换所有脏器，很有可能在手术台上的时候，我就要死了。”
“萧芜”病了二十年，她对自己的身体比任何人都了解。
“现在更换掉心脏，或许能让我的寿命延长几个月，可要是更换了心脏，或许我之后几个月的生活都得在病床上度过，可我不想这样。”
萧芜摇了摇头，明明在说一件悲伤的故事，可她的眼睛里却带着淡淡的笑意。
“我不想这样，剩下的人生，我想活的精彩一些，即便很短暂，可我也想留下让我这一生不那么悲切可怜的回忆。”
阿芜想着那天在摩天轮上韩扬说的那句话，哪怕只有三个月，也要留下足够三十年，甚至一辈子回味的美好。
“是因为……”
傅云申想问萧芜，是因为韩扬吗，可他明白自己和萧芜的关系只是医生和病人的关系，如果问出这个问题，就是他冒犯了，因此话到嘴边又收了回去。
那天萧蘅离开后，傅云申难得找到了国内的朋友打听了有关韩家和萧家的婚事，也知道了自韩扬车祸后有关于两家的各种传闻。
关于萧家更换联姻人选，流传最多的说法就是萧蘅不想嫁给一个成为植物人的男人，于是推出从不曾活跃在社交圈的妹妹顶包，但也有一种说法，是萧芜早就喜欢上了韩扬，在韩扬受伤后，无耻的用了一些下作的手段上位，要不然两人都是萧家的女儿，没道理白馨悦和萧东来会因为大女儿不愿意嫁，就逼着小女儿嫁人啊。
后一种说法带着一点嫉妒的情绪，如果这会儿韩扬不曾苏醒，或许大家只会同情萧芜，可现在韩扬清醒了，自然嫉妒萧芜捡了一个大便宜的人占了多数，那些人也不吝啬用最恶毒的想法揣测她。
对于这两种传言，傅云申更相信第一种，这让他对萧蘅更加不喜外，对萧芜也多了几分怜惜。
明明她的一生已经足够短暂，却还要因为双胞胎姐姐背负本不属于她的枷锁。
可现在看来，这或许并不是枷锁，萧芜的眼神告诉他，她这会儿正在想一个人，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她的未婚夫韩扬。
“既然是你想要的，我尊重你的一切选择，但还是那句话，我是你的医生，身体上有任何不适，我希望你能够在第一时间通知我。”
傅云申的眼神黯淡了许多。
“时间不早了，你是我的最后一位病人，可以请你一起吃顿晚饭吗？我知道有一家私房菜馆，养生药膳做的十分不错，正好吃饭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聊一些病情相关的事。”
傅云申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时间，现在已经接近五点，高级私人医院的下班时间具体以当天预约的病人为主，萧芜是他今天最后一个病人，替萧芜面诊完，他正好也可以下班了。
“好。”
傅云申给出的理由让人无法拒绝，正好今天韩扬和朋友有约，萧芜想了想，最后还是答应了。
“等我换一下衣服。”
傅云申起身走向后半间的休息室，脱下白大褂，穿上了自己的西装外套，然后拿上钱包车钥匙和萧芜一块离开。
萧蘅躲在门口等人高的大花瓶后面，手里那盒曲奇饼干被她捏的粉碎。
刚刚萧芜说话的时候，她就觉得声音有些熟悉，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从诊室里出来的那个人真的是她的双胞胎妹妹。
自己低三下四讨好的男人，那个一次次拒绝她邀约的男人，居然主动像萧芜提出了晚餐的邀请，萧蘅都快气疯了，她觉得自己的脸面被人踩在了脚底，毫不留情的碾压。
为什么，萧芜抢走了韩扬还不够，现在还要试图和她争抢傅云申呢？
萧蘅气的浑身发抖，牙齿咬的咯咯作响。
此时萧蘅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报复！
萧芜最爱韩扬不是吗？她敢勾引傅云申，那么她就该把韩扬抢回来，她要让韩扬知道到底谁才是他真正的未婚妻，她要在韩扬面前戳穿她的真面目，让韩扬知道她只是一个寡廉鲜耻的骗子，让韩扬恨她，厌弃她，她要让萧芜在所剩无几的生命里日日夜夜痛不欲生。

第42章 白月光的妹妹14
距离摩天轮一吻定情的日子过去了近大半个月，距离韩扬的生日也只剩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韩扬准备在自己生日当天设计一个惊喜，不过这个惊喜不是针对他自己，而是针对他喜欢的女人。
韩扬计划，在他生日当天向萧芜求婚。
车祸前的事他早就已经忘掉，这一直是韩扬心中的遗憾，他不记得他和萧芜第一天交往时会有多开心，也不记得自己和萧芜的订婚宴会有多甜蜜，更加不记得自己在和萧芜结婚前的求婚过程。
他是在婚礼当天发生的车祸，因为这一场车祸，婚礼被迫取消，韩扬想要再像萧芜求一次婚，然后赶在兔年的尾巴，让萧芜成为自己的合法妻子。
当然，求婚这种可以说是惊喜的事必须瞒着另一位主角进行。
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秘密，韩扬会在生日当天向萧芜求婚的事还是被一部分人知道了。
——
今天是韩扬的生日，从韩家放出消息，今年韩扬的生日不会举办宴会的时候，萧芜就有预感，或许今天韩扬会向她求婚了。
实际上这种预感并不是在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才有的，或许在更早的时候，在韩扬旁敲侧击地问她喜欢的花朵，玩闹的时候装作无意地摘走她手上的装饰戒指不肯还给她的时候，萧芜就已经有这种预感了。
她和韩扬一样，都很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阿芜刚接触化妆品不久，“萧芜”更是对化妆品知之甚少，今天的粉色少女妆是阿芜对着美妆视频精心苦练多天的成果。
萧芜的眉形很好，只需要用眉粉稍微补一下色就十分完美，因为还不能很好的掌控眼影的晕染技巧，因此阿芜只用刷子轻沾了一点腮红扫在眼尾的位置，正好和脸颊的腮红相衔接。
腮红用的是Mac的Melba，元气的少女粉，就像是肌肤本身透出来的好气色，和眼尾衔接的那一团粉有点像是少女浅酌后的微醺，又像是女孩遇到心上人时的羞怯，是让人无比心动的颜色。
萧芜的睫毛足够浓密，这为她这个美妆新手省下了画眼线的时间，阿芜只用眼线笔补了一下眼尾，拉长了眼型，也让眼睛看上去更加妩媚有神。
最后薄涂Mac的ruby woo，偏玫红的色调一下子提升了整张脸的气色，让镜子里的萧芜看上去娇艳动人。
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精心的打扮，萧芜忍不住期待韩扬看见自己时的表情。
以往萧芜总是穿着简洁款式的衣服，今天萧芜选择的依旧是设计简约大气的连衣裙，可在连衣裙的颜色上却大胆选择了红色。
她有些不自信自己能够撑得起这样的颜色，可在这个非同寻常的日子里，她总想要做一些不同的尝试。
萧芜的肤色很白，红色其实很衬她的肤色，只是萧芜太瘦弱了，红色这样抢眼的色彩某种程度上会突出她身型的弱点。
阿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抿了抿嘴，然后害羞地往自己的内衣里多塞了两个垫子，然后努力挤出一条小沟，胸前的位置一下子被撑起来 。
听说男人都喜欢很“胸”的女人，现在的她也是有点假料的啦，阿芜拉开衣领看了眼胸前来之不易的沟，略带羞涩地想着。
红裙之下是看上去前凸后翘的美妙身材，配上雪肤黑发，像是妖精一样，偏偏萧芜的眼神又是清澈透亮的，天使和魔鬼的结合，让她的身上多了一种矛盾的气质，相比较只是单纯明艳的萧蘅，多了一丝不一样的韵味。
就是不知道韩扬会不会喜欢这样的自己？
萧芜理了理裙摆，心情有些忐忑。
“如果太晚了，晚上可以不用回来。”
萧芜出门的时候正好碰到从公司回来的白馨悦，她知道今年韩家不会为韩扬举办生日宴会，这一次韩扬的生日会和小女儿萧芜一块度过。
白馨悦给了萧芜一个鼓励的微笑，恨不得今天晚上萧芜就能够坐实韩少夫人这个身份。
萧蘅站在楼梯上，整个人被阴暗笼罩。
她一直在等，在等一个最好的时机将萧芜从天堂拽到地狱，为此忍耐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
今天就是她一直在等的那个日子，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萧芜绝望的表情了。
——
“能和我聊几句吗？”
萧蘅和萧芜前后脚离开，萧芜是提早去取自己预定好的礼物，然后转路去餐厅，萧蘅的目标很明确，她守在韩家不远处，在韩扬开车准备出门的时候，逼停了对方，然后下车，用手敲击了韩扬的车门。
韩扬很疑惑，不知道萧蘅为什要逼停自己的车子，又为什么要在今天找他。
“你真的以为萧芜是你的未婚妻吗？韩扬，你只是失忆，你应该不傻吧？”
萧蘅在韩扬拉下车窗后，大摇大摆走到了另一边，打开车子副驾驶的门坐了进去。
“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怀疑过为什么你找不到一张和萧芜的合照？难道你从来就没有想过为什么你身边那些朋友和萧芜相处时总是那么生疏？难道你就没有发现你身边的所有人在提到我和萧芜的时候脸色总是那么奇怪？”
萧蘅从包里拿出一叠打印出来的照片。
“你好好看看，萧芜根本就不是你的未婚妻，一直以来，你的未婚妻都是我，你最爱的女人也是我，萧芜只是一个鸠占鹊巢的骗子，你被她耍的彻底。”
那叠照片里大半都是韩扬他们球队赢得比赛后的大合照，除了球队的球员，照片里也有一些拉拉队的队员以及球队球员的女友。
在那些照片里，韩扬的身边都站着萧蘅，那样明艳高傲的姿态，不是萧芜会有的。
还有一部分是韩扬和萧蘅的双人照，和韩扬房间里摆放的那些家庭合照一样，他似乎很不喜欢镜头，在照片里总是呈现出一种闪躲的姿态，不过照片里韩扬将手搭在萧蘅的肩上，或是萧蘅搂着韩扬脖子的动作都足以证明两人之间的亲密关系。
韩扬快速地翻阅这些照片，他的脑海里闪过很多零碎的画面，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头痛的快要裂开一样。
他想起来了，车祸前的那些记忆，他全都想起来了。
“如果你不信，你完全可以请人调查，虽然你爸妈用强硬的手段压下了真相，可只要你有心想要调查，就一定查的出来。”
萧蘅满脑子想象的都是萧芜被抛弃的悲惨模样，因此也没有注意到韩扬的情绪变化。
“下去！”
韩扬将那些照片撕成两半，手指车外让萧蘅下去。
“什、什么？”
萧蘅愣了愣，他明明应该知道自己才是他的未婚妻，为什么让她下去呢。
“我让你滚啊！”
韩扬暴躁地捶打了一下方向盘。
“我全都想起来了，我车祸前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还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吗？”
他的头很疼，一边是相处了八年的前未婚妻，一边是他失忆之后很喜欢的女孩，韩扬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被撕扯成了两半。
“你想起来了！”
萧蘅的姿态一下子从得胜的公鸡变成了落水的野猫，她只是想要韩扬知道萧芜骗了他，可从没有想过让韩扬记起车祸前的事。
实际上韩扬不仅记起来了，他还记起了更多的事。
比如他在植物人状态时听到的萧蘅和萧芜的对话，原来当初在他的储物柜里放了那本记事本的人是萧芜，也想起了那个在他意识模糊时唯一的轻轻柔柔的声音，声音的主人也是萧芜。
韩扬现在的心情很乱，他不想见到萧蘅，可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萧芜。
看着萧蘅惊恐的表情，韩扬觉得有些腻味，他打开车门，绕道副驾驶的位置，然后将坐在车里的萧蘅拖拽出来，将她重重推到一旁，就连萧蘅摔倒时发出的痛呼声也没能让他的心肠柔软一分。
在做完这个动作后，韩扬快速上车，然后倒车绕过萧蘅的车子，脚踩油门，只给萧蘅留下一鼻子的尾气。
“韩扬，你这个混蛋！”
萧蘅摔伤了脚，她被迫脱下了高跟鞋，赤脚踩在地上，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韩扬会对她这样冷酷。
“你们凭什么这样对我，凭什么。”
萧蘅哆嗦着从包里掏出手机，翻到联系人里萧芜的名字，然后拨通电话。
此时萧芜已经取好了礼物，正在预定好的餐厅等着韩扬过来。
她为韩扬准备了两份礼物，一份是她准备的，一个和她脖子上挂着的戒指同款的男戒，内侧刻有她名字的缩写。
一份严格意义上不算是她准备的，这份礼物是“萧芜”的日记本，她让韩扬知道“萧芜”有多喜欢他。
虽然做足了心理准备，可事到临头，萧芜还是有些忐忑，为此在等待韩扬出现的这段时间里，她已经喝下了两杯水。
看到萧蘅的来电让萧芜很意外，不过她还是接通了电话。
“韩扬想起来了，他全都想起来了，他知道你只是一个骗子，哈哈哈哈，本来今天韩扬是计划和你求婚的，可你觉得，现在的韩扬还会喜欢你吗？还会和你求婚吗？”
电话那头的声音尖利刺耳，“萧芜，你就是一个躲在阴暗角落里见不得光的可怜虫，韩扬是你姐夫，你偷偷摸摸喜欢你姐夫这么多年，你贱不贱啊，现在好了，你偷来的这几个月的爱情也成为泡沫了，你这个可怜虫也要被打回原形了，我告诉你，你不配，你根本就不配任何一个人的喜欢。”
韩扬恢复记忆了？
萧芜挂断电话，此时萧蘅的辱骂声犹在耳边响起。
其实早就预想过这一天的到来，可这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还是让人没有防备……
偏偏是今天，她那么期待今天的来临。
萧芜身坐温度适宜的西餐厅，心却仿佛落入冰窖一般。

第43章 白月光的妹妹15
“小姐，请问您要先点单吗？”
萧芜已经坐了好一会儿了，餐厅的侍应生拿着菜单过来问询。
“不用了，我等的人还没来。”
萧芜看着对面空着的座位，摇了摇头。
“好的。”
侍应生没多说什么，他们餐厅有最低消费限制，即便萧芜只是坐着喝一杯白开水也要给予最低的消费额度，因此这会儿萧芜说她要等人，侍应生也不觉得萧芜占了餐厅的位置。
傅云申和许久不见的表妹同样约在这家餐厅吃饭，只是他和表妹的位置比较偏，萧芜的视线看不到他坐着的位置，而他却看见了一身红裙格外显眼的萧芜。
她似乎在等什么人，想着他刚刚从表妹嘴里听到的八卦，估计是在等韩扬吧。
——
“你都想起来了？”
徐辉和马功明正在泡妞呢，就被韩扬的连环夺命call叫到了一间清吧，随后两人就知道韩扬恢复记忆的消息了。
“我们可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你们俩怎么也合起伙来骗我。”
韩扬焦躁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为什么小五不是他的未婚妻呢，明明在他失忆的那段时间里感觉到了自己和她的亲近，就好像他们本来就该在一起一样。
可在失忆前呢？韩扬只能想起一个总是安静地坐在角落里的身影，因为对方未婚妻妹妹的身份，他曾对她有过几分关注，可也仅此而已。
韩扬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脑子在车祸中被撞坏了，所以才会在失忆后产生那样的错觉。
“狗扬，你那时候是什么情况，你爸都警告过咱们了，谁敢告诉你真相呢。”
徐辉和马功明只能苦笑，当初到底是是谁给韩扬看的病，说他苏醒的几率不大，结果一个多月后他就醒了，说他可能永远恢复不了记忆，结果这才过去多久啊，他的记忆就恢复了，这个医生不是坑人吗。
“再说了，将错就错不是挺好的吗，反正我和老马都觉得你和人家萧二姑娘谈恋爱的时候甜蜜多了，总算有点年轻人的模样了，不像以前，你和萧蘅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你是在完成一件任务，你口口声声说你喜欢她，可更像是为了省事，找一个不那么让你厌烦的女人长期占据你女朋友的位置似的。”
徐辉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就是啊，你摸着良心说说，你难道不喜欢萧二？失忆也只是让你失去记忆，可失忆的你本质还是你啊，失忆的时候你那么喜欢萧二，为她做了那么多肉麻的事，难道你能说现在恢复记忆后的你对她就没有一点感觉了？”
马功明作为情场浪子，在这件事上看的格外分明。
韩扬没办法反驳马功明的话，这会儿他的脑子完全是混乱的。不过有一点他清楚了，那就是他对萧蘅其实并没有那么喜欢。
韩扬对萧蘅产生好感的源头是因为那本记事本，后来在接触的过程中，发现萧蘅这个篮球队经理对篮球确实有些了解，他聊起自己喜欢的球星时，萧蘅也能接上话。
加上萧蘅个性大方开朗，长得又不错，在父母提到联姻的建议时，韩扬也就答应了。
不过韩扬和萧蘅在一块最大的原因还是因为省事，那时候韩扬的所有精力都在篮球上，在他看来，女朋友、老婆早晚都是会有的，与其浪费时间谈一个，不如就定下萧蘅，反正这个女朋友也同样喜欢篮球，也喜欢看他打篮球，还不像别的女朋友那么粘人。
婚礼当天收到萧蘅的短信时，韩扬是气愤的，这种气愤不是因为他喜欢萧蘅，而是源自于男人的自尊心，韩扬想找萧蘅问清楚，既然一开始就没有喜欢过他，为什么要给他那本笔记本，让他误以为萧蘅对他是有好感的，既然不喜欢他，为什么要答应嫁给他，让他在这样重大的日子里成为别人嘲笑的对象。
韩扬也没有想过在开车追人的路上会遇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货车司机，以至于发生了那样惨烈的车祸。
对于萧蘅的心思，韩扬已经理清楚了，现在他不能理清楚的是自己对于萧芜的想法。
在韩扬绝大多数的记忆里，对方的身份一直都只是未婚妻的妹妹，韩扬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当初送笔记本的人是她，默默喜欢了他那么多年的人也是她。
这种感觉很复杂，就好像是一个你曾经以为绝对不会和你有更进一步关系的人，有一天却成为了你身边最亲密的人一样，韩扬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做好准备。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马功明看着不停喝酒的韩扬问道。
“当初你躺病床上的时候，萧蘅可是迫不及待和你扯清关系，可萧二是怎么对你的，咱们这些兄弟都看在眼里，今天你要是为了萧蘅放弃萧二，兄弟只能说，你早晚会后悔的。”
说实话，马功明有些羡慕韩扬，找一个那么喜欢自己的女人真的不容易。
“我没有那么想过。”
韩扬焦躁地回答，虽然现在还没有理清楚自己对萧芜的心思，可有一点他是能够肯定的，那就是他不会放弃萧芜。
“我就是、就是……”
韩扬拿起酒瓶猛灌了一口，他不知道小五花了多大的勇气才敢在他变成植物人后光明正大地来到他的身边，如果现在她知道他恢复记忆了，小五会不会变得胆怯呢？
大半瓶酒下肚，韩扬的意识开始模糊起来，思路也变得越发混乱了。
“行了，你别喝了，再喝酒醉了。”
徐辉伸手夺过他手里的酒瓶。
“他已经醉了，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酒，不想想狗扬到底是什么酒量。”
马功明智者指着韩扬手里的那瓶洋酒吐糟了一句，“算了，给他开间房，让他一个人好好静静吧，或许等他第二天醒来，也该想通了。”
徐辉看韩扬已经开始说胡话了，也觉得马功明等建议很不错，两个大男人架着一个非说自己还没醉的酒鬼，就近找了一家酒店将人扔在了房间里。
——
晚上十一点
“女士，不好意思，我们餐厅再过半小时就要停止营业了，请问您等的人还没到吗？”
萧芜孤零零地坐在餐厅中央的位置，此时餐厅里只剩下两桌即将离开的客人，身穿红裙却总是等不到人的萧芜显得格外显眼，一个晚上，侍应生已经过来询问了三次。
“请问你们的经理在吗？”
萧芜看着自己精心包装好的礼物，眼睛有些干涩。
“在的。”
侍应生点了点头。
“请帮我请一下你们经理好吗？”
萧芜还想再等等，韩扬说过的，他会原谅她的。
餐厅的经理很快过来了，萧芜从包里拿出一张银行卡，这张卡里有她从小到大收到的压岁钱喝零花钱，“萧芜”从不逛街购物，二十年下来，里面早已攒下了一笔丰厚的数字。
“请问我能包下这间餐厅一个晚上的时间吗？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留下一位厨师和一个侍应生，我愿意支付他们加班费，也愿意补偿他们2000块钱的辛苦费。”
从下午一点开始就没有进食，这会儿萧芜说话的声音都是虚的。
“这位女士，请问您等的人还没来吗？或许你可以给他打个电话，如果他临时有事不能过来的话，您可以给自己点一份晚餐。”
经理委婉地建议道。
“不用了，他或许在过来的路上，如果他现在在开车，我的电话会让他分心的。”
萧芜摇了摇头，“拜托你，这次的约会对我很重要。”
原本精致的妆容已经有些花了，出门时还粉嫩的腮红也早已脱妆，萧芜喝了好几杯水，又因为焦虑下意识地咬唇，略显苍白的唇色这会儿也显露出来。
比起出门时的娇艳，这会儿的萧芜只剩下楚楚可怜。
“好吧，不过费用可能会比较昂贵。”
经理不断脑补着这个女孩要等的人，略带同情地说道。
“没关系。”
萧芜将银行卡递过去，反正卡里的钱对她来说也只是一串数字。
就这样，餐厅在十一点半歇业后依旧留了一扇门，餐厅中央的那盏灯也依旧开着，厨房里还有一位厨师，餐厅里也留了一位侍应生。
“你说到底是哪个男人那么狠心，让人家姑娘等了他一个晚上？”
因为无聊，侍应生干脆走到后厨和那位厨师闲聊。
“你怎么知道人家等的是个男人呢？”
厨师刷着手机，漫不经心地说道。
“哼，那是你不了解女人，我敢保证，她等的一定是个男人，还是她喜欢的男人。”
女侍应生嘟囔着说道，“都这么晚了，也不知道那人还会不会来，我看她从四点坐下开始就没有吃过东西呢，别把身体给饿坏了。”
“对了！”
说到吃的，厨师赶紧放下手机。
“有一个客人提前定了蛋糕和鲜花，说是要在咱们餐厅求婚，结果今天那个客人没来，好在他提前给了蛋糕和鲜花的钱，经理说了，那个蛋糕给我了，要不你给那位小姐切一块送过去，这蛋糕可贵了呢，定制款，这么大一个单价8888，等会儿我也分你一些，算是小福利吧。”
胖大厨从冰箱里拿出一个冷藏着的蛋糕，“你说现在的年轻人也真是想一出是一出，说好的求婚都能忘记。”
女侍应生一听还有这样的福利，当即乐了，赶紧给萧芜切了一小块端出去，然后回来吃蛋糕。
“您好，这是今天店里一位爽约的客人预定的求婚蛋糕，因为蛋糕的赏味期不长，所以后厨决定分吃了这个蛋糕，我看您一个晚上没有吃东西了，就给您切了一小块，您放心，蛋糕很干净的。”
女侍应生将蛋糕放在了餐桌上，还细心地准备了小叉子和小勺子。
爽约客人的求婚蛋糕……
萧芜的视线终于从门口的位置转向了桌子上的那一小块蛋糕。
“谢谢。”
明明是再简单不过的两个字，萧芜却说的无比艰难。
一个晚上，她小口小口吃完了那一块蛋糕，可是她等的人依旧没来。
——
天亮了，落地窗外已经有行人经过。
萧芜站起身来的时候差点踉跄摔倒，幸好她及时用手撑住了桌面，站立片刻后勉强恢复神智。
“抱歉，打扰了。”
萧芜对陪了她一整个晚上的侍应生说了句抱歉，然后在餐厅开始营业前离开。
她还是没有等到那个人，什么是怨，什么是痛心，她感受到了。
站在餐厅门口，面对早晨的阳光，萧芜觉得有些刺眼，她想伸手挡光，下一秒却是天旋地转，眼前一黑，无力地摔倒在了地上。
傅云申从车里冲了出来，昨天晚上他在送表妹回家后就重新回到了餐厅外，他看到了在餐厅里苦等的萧芜，也在餐厅外守了她一个晚上。
中途好几次傅云申都想冲进去问她为什么不能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可他都忍住了。
对于萧芜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傅云申有些说不清。
他觉得可能是一见钟情，这并不是不能接受的一件事，在傅云申看来，一见钟情就是男女对对方的见色起意，起初是因为脸钟情，之后又因为慢慢挖掘出来的对方的涵养和人品愈发深情。
傅云申喜欢萧芜的模样，也喜欢之后相处过程中发掘的她的坚韧和淡然，不过傅云申也不得不承认，这份喜欢欣赏同样带有同情的因素。
如果现在萧芜是单身，他会毫不犹豫追求她，可偏偏她有未婚夫，她的未婚夫还是她喜欢的男人，所以傅云申选择克制。
与其让萧芜所剩无几的生命面临他这样的困扰，他更愿意以一个体贴负责的医生形象待在她的身边。
傅云申一把抱起萧芜，然后开车冲回医院，中途他给自己的老师打了电话，并通知医院的同事在他赶到前就准备好抢救室。
——
傅云申亲自将萧芜送进抢救室，自己却留在了抢救室外。因为他明白自己现在的情绪波动不能很好的完成抢救工作，而且比起自己，他更信任自己的老师。
傅云申的手里拿着萧芜的手机，此时手机已经用萧芜的指纹解锁，傅云申翻开通讯录，准备拨通萧芜家人的电话。
只是当他看到通讯录里出现最频繁的那个名字时，犹豫了。
韩臭臭，这个备注足以证明电话主人和萧芜的亲密关系，在萧芜手机的通话记录中，十个电话有九个都是对方打来的。
这个备注是那天萧芜差点被韩扬的汗味“熏晕”后改的，因为这个备注，韩扬还曾强烈表达过自己的不满，妄图色诱萧芜，将备注改为韩香香。
看到手机的备注名，显然韩扬的色诱没有成功。
傅云申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他气愤韩扬一个晚上不曾出现，使得萧芜现在出现在抢救室里，一方面他又清楚，或许萧芜苏醒后，最想要见到的那个人就是韩扬。
犹豫再三，傅云申还是拨通了那个号码。
“喂——”
韩扬从宿醉中醒来，看到备注为香小五的来电时才意识到，昨天是他的生日，可因为发生了太多事，他将自己原本计划好求婚的日子给忘了。
韩扬气的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睡了一个晚上，他早就已经想清楚了。
其实他根本没必要纠结那么多，他喜欢小五，不管小五以前是什么身份，现在她才是他光明正大的未婚妻。
就算小五后悔了，胆怯了，他也可以用各种手段把人追回来。
其实他的态度，才是小五的信心。
想清楚这一点点韩扬立马接通了电话，他得在小五开口前和她说声对不起。
“萧芜正在仁心医院抢救，四楼手术室。”
傅云申的反应比他更快。
“什么！”
韩扬已经顾不上电话里的陌生男声，他焦急地从床上下来，因为动作太过急迫，脚被被子缠住，整个人滚到床下，好在有地毯做缓冲，可即便这样，韩扬还是被摔的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不过这会儿他根本就顾不上这些，套上衣服鞋子，都不管衣服有没有穿反，径直冲出了房间。
——
早高峰杭城堵车厉害，后半段路韩扬直接扔给司机一叠钱，然后跑着赶到医院，当他狼狈地赶到手术室外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多小时后的事了，而萧芜还在抢救。
“我应该揍你的，可我不敢揍你。”
傅云申站在抢救室外，看着宿醉后格外邋遢的韩扬冷冷地说道，他怕自己打了这个男人，反倒让萧芜伤心。
“昨天晚上你为什么没来？你知不知道，她在餐厅等了你整整一个晚上？”
跑了几公里，韩扬这会儿已经力竭，在看到紧闭的抢救室大门时直接坐在了地上，可傅云申也没有扶他起来的意思。
“呵，一个晚上，你知道一个晚上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吗？这很有可能意味着她剩下的人生又过去了百分之一，对于别人来说，时间可以浪费，可对于她来说，现在过的每一天，都是她人生的倒计时。”
“什么意思？”
韩扬不明白是不是自己宿醉未醒，要不然怎么会听不明白傅云申的这些话呢。
“我的意思很简单，如果你不爱她，那就和她说清楚，如果你爱她，那就不要再伤害她了，从现在起，你们在一起的日子很宝贵，或许是半年，或许是三个月，或许更短更短。”
“总之，别留遗憾。”
傅云申的语气有些晦涩，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抢救室亮着的那盏灯，有时候错过就是错过，可惜现在有资格陪在她身边的那个人不是他。
“什、什么？你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韩扬坐在地上，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他回想起来那天在摩天轮上小五问他的那句话。
如果她的生命只剩下最后三个月！
原来当时，真的只剩下三个月！

第44章 白月光的妹妹16
三个多小时的抢救，萧芜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被送去了重症监护室。
韩扬坐在萧芜的病床旁，手里拿着傅云申交给他的萧芜的随身物品，一个女士背包，两份包装精美的礼物。
萧芜还未苏醒，韩扬看着手里那两份礼物，几乎快要被懊悔愧疚吞没。
“嚓——”
韩扬小心撕开了那两件礼物的包装。
其中一件礼物小一些，只有儿童的拳头大小，打开一看才发现原来是个首饰盒，韩扬颤抖着手打开盒盖，取出里面那枚样式简洁的戒指。
“是给我的吗？真好看。”
韩扬的声音带着厚厚的鼻音，他哭笑着将戒指戴在自己的无名指上。
如果昨天晚上他没有爽约，此刻为他戴上戒指的应该就是小五吧？
一团郁气盘踞在韩扬的胸口，梗住了他的喉咙，让他有一种呼吸不上来的感觉，他的呼吸声只能更重，更有力，才不会因此窒息。
将首饰盒放在一旁，韩扬又拆起了另一件礼物。
这是一本已经有些年头的笔记本，虽然看得出来主人对它十分爱惜，可书页依旧免不得泛黄，韩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本笔记本和当年自己收到的那本笔记本是同个系列。
他一页一页翻阅，看着那一篇篇日记，他仿佛看到了一个女孩从十岁起写下第一篇日记后的成长。
韩扬的手越发颤抖，几乎拿不稳这本日记本，他的心脏一次次感受着撕裂般的痛苦，韩扬都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坚持着他在这种情况下将这本日记看完。
翻到最后一页时，几张夹着的明信片滑落在地上，韩扬蹲下身捡起那几张明信片。
一共十二张，正是当初他送给“萧芜”的生日礼物。
上面有他的祝福语，不过在此基础上又多了一行陌生的留言——多希望陪我走过这些风景的人是你，可为已经没有时间。
这是小五的字，娟秀，清丽。
韩扬可以想象到，她在写下这一行字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正是因为知道，所以更加懊悔痛苦。
——
手术后的第二天，萧芜苏醒了，第一眼就看到了病床边上彻夜未眠的韩扬。
他现在的模样实在是有些狼狈，衣衫不整，胡子拉碴，还有之前宿醉带来的浓郁酒臭，又因为整整一天没有合过眼，眼球遍布红血丝，眼下青黑一片，就连脸色都是暗淡无光的，和以往神采奕奕的韩家大少相比，现在的他就像是在外流浪的乞丐似的。
“你没有来……”
“我等了你，等了你一个晚上，你都没有来。”
阿芜的嗓子很干，说话的声音带着一些嘶哑。
“对不起，全是我的错。”
韩扬又哭又笑，哪里还顾得上什么脸面，现在就算萧芜让他下跪认错他都愿意。
“小五，嫁给我好不好。”
韩扬从口袋里掏出自己之前准备好求婚的戒指，这本该是他在自己生日当天送给萧芜的。
……
“好。”
萧芜并没有纠缠着问他为什么那天晚上没有出现，也没有质问他，责骂他，因为这对她来说太浪费时间了。
因为韩扬的毁约，他们又浪费了两天，她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浪费的。
韩扬早已做好了不断认错的准备，可他没有想过，萧芜居然会这样轻易的原谅他，果然小五的爱更深，深到即便他做出了混账一般的事，她依旧能够毫不犹豫的原谅他。
韩扬并未对此感到自得，反而越发愧疚。
“我为你戴上戒指。”
韩扬深吸一口气，将定制好的求婚钻戒戴在了萧芜的手上。
当初为了定做这枚钻戒，韩扬偷拿了萧芜的一枚装饰戒，明明定做的时候是合适的尺寸，这会儿他将戒指戴在萧芜的无名指上，却显得有些大了，可见在他定做戒指的这段时间里，萧芜又瘦了不少。
“你看我，连你适合的尺寸都弄错了，看来等结婚后我得喂你多吃点饭，让你赶紧胖起来，这样子还能省下修改戒指尺寸的钱。”
无数次韩扬都想要落泪，可这会儿他得更坚强一些，总不能让小五剩下的时间里，总是对着他那张愁眉苦脸吧。
“好，结婚后，我等着你给我喂饭。”
阿芜噗嗤笑出声来，两人谁也没提那天晚上的事，没提萧芜身体的现状，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
“你还有什么愿望吗？”
查房的时候，傅云申看着萧芜无名指上的钻戒，心中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其实在萧芜昏睡的时候，傅云申的心里也曾有过卑鄙的想法，比如萧芜因此恨上爽约的韩扬，在清醒后和他争执吵闹，最后分手，比如如果他不曾通知韩扬，等萧芜醒过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人是他，会不会他就有了和她在一起的希望。
可惜一切都没有如果。
“如果真要说有什么愿望的话，我希望未来的傅医生会更加厉害，将来世界上出现第二例我这样的病症的时候，傅医生能够告诉他，你能治好他。”
这对傅云申来说真的是个挑战，毕竟萧芜的病是他的老师也束手无策的。
“好。”
傅云申微笑着点了点头，等萧芜出院后，他就会跟着老师回米国，学习更先进的医疗技术。
其实即便萧芜不说，他也要回米国了。
从小到大，傅云申的生活里只有音乐，因为他父亲的叛逆，导致爷爷对他的管束格外严格，傅云申不能有属于自己的爱好，他就该是为音乐而生的。
一次慈善演出，作为炙手可热的钢琴神童，傅云申去了一个残疾儿童的学校表演，从小到大他接触的都是中产阶级或是上流社会的精英，那些人不管是真的懂，还是为了附庸风雅，在他演奏的时候总会流露出欣赏赞叹的表情。
可那些孩子不一样，在他弹奏动听乐曲的时候，那些孩子的眼神是麻木的，所谓的钢琴弹奏，在他们看来，和普通唱片里放出来的音乐是一样的。
欣赏钢琴曲对他们来说有些奢侈，因为那所学校的孩子都在被病痛折磨着，家庭的拮据同样让他们喘不过气来，生存、活着、健康的活着，才是他们每天一睁眼就要思考的事。
那一次的经历改变了傅云申的想法，于是他在他爸的帮助下以进修的名义出国，却学了医学专业，为此他成了他们家族第二个“叛徒”。
这次回国，傅云申以为自己能够帮助更多的人，可实际上，他连自己喜欢的女孩都救不了。
傅云申觉得，他还需要学习。
“我以为我们应该是朋友了，以后就叫我云申吧。”
“嗯，云申，你好，我叫萧芜。”
阿芜伸出手，傅云申只是轻轻握了握，就将手松开，然后离开萧芜的病房。
对不起，最后一次利用了你，在“萧芜”的记忆里，傅云申和萧蘅的人生是纠缠不断的。
以前她从未想过对萧蘅做些什么，可这一次萧蘅真的让她生气了，既然萧蘅让她痛心，那她就支走萧蘅最爱的男人，想来不久后傅云申就会出国深造，或许等他再次回国时，早已经物是人非，两人也不会再有纠缠了。
可到底是改变了傅云申的人生，阿芜看着傅云申的背影，眼神中略带愧疚。
——
萧芜住院了整整一个多礼拜，在此期间白馨悦曾给萧芜打过电话，不过在知道萧芜和韩扬在一块的时候，白馨悦就再也没有催促过萧芜回家。
萧蘅倒是清楚萧芜的具体情况，不过她这会儿早已过了最愤怒的时候，想到自己曾经做的那些事，这会儿在清醒至于还有些害怕，干脆躲在了家里，更没有胆子和父母说起这些事。
因此直到萧芜出院，萧家其他人都不知道她曾住院的事实。
——
“你好，韩夫人。”
“你好，韩先生。”
萧芜和韩扬站在民政局外，拿着手里的红本本，相视一笑。
——
“你都决定好了？”
韩家书房，韩国安猛抽着手里的烟，看着儿子韩扬的表情有些无奈。
“嗯。”
领证的事是先斩后奏，可领完证后后续的各种问题还是得知会父母一声。
韩国安知道了萧芜的身体情况，对于他来说，萧芜纵然值得同情，可也不足以让他的儿子赔上婚姻，他感念萧芜在儿子重伤时的付出，可这完全可以用金钱或是其他东西补偿。
“她是我认定的妻子。”
想到萧芜，韩扬的表情不由柔软了许多。
“明明就只有那么短的一段时间。”
韩国安还是不明白，儿子恢复记忆了不是吗？难道就因为失忆后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就对萧芜情根深种了？
“我也不知道，或许我们俩前世就是一对吧，车祸后的我找回了前世对小五的感觉。”
爱情要是能用逻辑和时间证明，那么它就不是爱情了。
“哼，既然你都想好了，那还来找我做什么呢，我和你妈也管不了你了。”
想到儿子居然爱上了一个命不久矣的女人，韩国安不由有些心酸，现在爱的有多深，将来萧芜死的时候韩扬就会有多痛苦，也不知道得花多长时间才能从这一段感情中走出来。
“爸，我不打篮球了，等我和小五回来，我会进公司，学着好好管理韩氏企业。”
韩扬轻描淡写地放出了一个重磅炸弹。
韩国安比任何人都希望儿子能够继承自己的企业，可偏偏他自认是个开明的家长，儿子从小喜欢打篮球，梦想做一个职业的篮球员，韩国安早就做好了等儿子三十多岁退役后再开始教他商业场上的门道的准备。
可现在儿子却告诉他不再打篮球了，愿意回家继承家业，这如何能让韩国安不惊喜呢。
“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韩扬看着窗外的风景，韩家的前院很大，为了迎合韩扬的爱好，卢素特地将草坪推平，改成了一个小型的篮球场，以后估计也用不上了。
他爱篮球，可现在他有了比爱篮球更爱的人，小五那么喜欢看他打球，小五走后，他一直想着她，又怎么会有心情打球呢。
这个爱好，终究还是要戒掉。
“等我和小五回来后，我希望萧氏已经破产了。”
这是韩扬回来继承家业的条件，萧蘅做的那些事，还有白馨悦和萧东来这些年的偏心，在他看来都是加重萧芜病情的元凶。
当然，他也是凶手之一。
韩扬不知道小五对那些家人是否还有感情，不过无所谓了，小五要走了，那些人凭什么还过的那么好，韩扬可以留他们一条性命，可现在他们享有的优渥的生活，就当是给小五的陪葬吧。
“你疯了？”
韩国安瞪大眼睛看着儿子，他娶了人家闺女还要灭了人家的公司，这是结亲还是结仇啊。
“爸，别说你做不到，我了解过了，萧氏这些年的情况很不好，唯一几项营收都是和我们集团的合作项目，前不久萧家将小五换成了我的未婚妻，你还给萧氏提供了一笔注资，以我对你的了解，在你注资萧氏的合同上，不可能不规避自家的风险，现在即便你抽掉那笔资产，恐怕萧家也不能拿你怎么样吧？”
韩扬说的轻描淡写，气的韩国安差点动手捶这个混账儿子一顿。
“萧氏再不济，那也是老牌企业，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真要吞并萧氏，让萧家破产，你知道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吗？”
韩国安头疼地说道。
“风险和机遇并存，如果真的能够吞并萧家，对韩氏来说肯定也是有好处的。”
韩扬对这件事很执拗，萧蘅不是怨怼小五抢走了她的一切吗，那他就替小五将她的一切真的都抢过来，算是完成萧蘅的心愿。
“爸，我就这个要求。”
“好——”
韩国安无奈了，萧氏在经营上却是存在很多问题，真要想吞并萧氏，也并非做不到。
“对了爸，趁你和妈还年轻，再生一个吧，不过我妈也算是高龄产妇了，最好还是去国外代孕一个弟弟或妹妹吧。”
走到书房门口等时候，韩扬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话。
“这辈子，我是不会有孩子了。”
萧芜的身体不行了，即便是取卵，未必能有健康的卵子，而让韩扬用别的女人的卵子代孕一个孩子，他怕自己无法给那个孩子父亲的疼爱。
所以让他爸妈再生一个，才是最好的选择。
“你个混账小子！”
韩国安听了韩扬的这句话，气的他将桌子上的钢笔扔了过去，只是门已经关上了，钢笔只是砸在了门上。
他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生了这样一个儿子来气他。
可韩国安气归气，还真就认真打听起了人工受孕的事，他和卢素疼了韩扬二十年，韩扬的这些臭脾气都是他俩宠出来的。
现在他们将儿子生成了一个情种，为了一个将死的女人都想好以后不再要孩子了，难道他们还能逼着韩扬和别的女人生一个不成。
萧家！
不能气自己，也不能气儿子，韩国安只能迁怒到萧家人身上。
天凉了，是时候让萧氏破产了。
——
韩扬带萧芜去的第一个地方是汤加，这是一个位于大洋洲的岛国，也是号称世界上第一个看到日出的国家。
韩扬曾经送给“萧芜”的十二张明信片里，就有一张是在汤加拍摄的。
为了这一趟旅行，韩扬做了充足的准备，除了私人飞机外，还聘请了一支专业的医疗团队，随时检测萧芜的身体情况。
“好像有点热。”
萧芜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和韩扬一块坐在沙滩边上，等待日出。
脏器衰败的征兆已经出现，萧芜总是会无端的畏冷，为此韩扬总是担心她穿的不够，不将她裹成粽子就不让出门，今天要看日出，韩扬担心她受冷，在她穿足衣服的同时还不忘给她裹上一条小毛毯。
“可是我有点冷啊。”
韩扬拉开萧芜裹着的小毛毯躲了进去，赖皮地跟她分享同一条毯子。
“太阳快出来了。”
韩扬指着天际那一条红线说道。
“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
阿芜笑了笑，观看日出对她来说也是一个神奇的体验。
“忽然想到了之前看的电视剧，韩扬，这个时候我是不是应该眼泪汪汪的看着你，然后和你说，如果我死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找一个同样爱你的人，永远幸福下去？”
阿芜用玩笑的口气问道，“可是怎么办啊，我说不出这样的话。”
“如果我死了，我不希望你再爱上任何一个人，怎么办，这样的我是不是变自私了？”
萧芜的目光还是看着天际那一条红线，只是眼神没有焦距。
“韩夫人，我允许你自私一些。”
韩扬觉得，一定是自己给予小五的爱还不够，所以才会让她不自信到认为她死后，他还能够爱上第二个人。
“这是你承诺的啊。”
阿芜将头靠在韩扬的胸膛上，这样能够更近距离地听到他的心跳。
阿芜觉得自己似乎更像人了，在“萧芜”的身体里，她学会了怨恨，也学会了自私。
那天从餐厅出来，她就看到了傅云申的车子，所以她假装昏厥，因为她相信傅云申的人品，会通知她想要通知的那个人。
这是第一步。
让韩扬看到那本日记本。
这是第二步。
她想要韩扬的愧疚，越深越好。
因为那种满怀期待等着一个人，却迟迟等不来的经历太过痛苦和煎熬了，为什么韩扬要给她希望，却又让她失望。
“萧芜”是爱着韩扬的，阿芜不知道自己是因为“萧芜”的记忆还是因为韩扬本身才喜欢上了他，可她清楚一点，即便这个男人让她痛心了，她还是想要他。
韩扬让她等了一夜，作为报复，她想要韩扬等她一生。

第45章 白月光的妹妹完
萧蘅只是在家躲了一个月多月，天就变了。
那天她凭着一股恨劲找了韩扬，说了那些话，又给萧芜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狠狠侮辱了她一番，可做完这些事后，她就后悔了。
她只是想让韩扬知道自己才是他的未婚妻，却从来没有想过让韩扬记起车祸前的那些事，明明替韩扬看病的大夫说过，他恢复记忆的几率并不大，怎么她稍微一刺激，对方就把所有的事都想起来了呢。
萧蘅在家躲了几天，她怕韩家报复，可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见韩家有什么行动，反倒是她妈每天气色红润，据说是因为萧芜和韩扬的感情进展良好，也因为这样，萧芜干脆连家都不回了，不知道和韩扬在外面做些什么。
萧蘅有些庆幸，庆幸因为萧芜绊住了韩扬，以至于他忘了和她计较。
可在原本的害怕消退后，萧蘅又开始嫉妒，凭什么萧芜能得到韩扬和傅云申的喜欢，尤其是韩扬，明明之前他喜欢了她整整八年，难道这八年还比不上和萧芜相处的几个月的时间吗，一母双胞的姐妹，萧芜到底有什么魅力，勾引了她的未婚夫，又让她深爱的男人神魂颠倒。
傅云申走了，删掉了与萧蘅的所有联系方式，也拉黑了她，这比韩扬的背叛更让萧蘅无法接受。
她爱了傅云申整整八年，甚至为了他犯下了一个得罪韩家的错误，可现在傅云申抛弃了她，她所做的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
不过这些怨恨嫉妒在韩家布完局，开始狙击萧氏的时候，萧蘅就已经没有功夫再思考了。
韩家的狙击来的太快且让人没有防备，萧家本就因为萧东来的几项错误投资出现了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现在韩家突然要回了原本资助萧氏的那笔钱，同时撤销了之前那些合作项目，萧氏的资金链崩断，顿时陷入了财政危机。
不仅如此，萧氏主营日化产品，可在官方的临时抽检时，萧氏的部分日化产品被检测出致癌物质，这严重打击了萧氏这个本土老品牌在民众心里的信用度，一时间，经销商大批量退货，与此同时萧氏还得承受来自经销商和消费者的投诉和赔偿要求。
萧东来和白馨悦要是有本事，就不会将原本蒸蒸日上的萧氏经营成现在这幅模样。
白馨悦这会儿想到了给自己的小女儿打电话，可早已联系不上萧芜，去韩家质问，却被韩国安拒见，只得到了一条短信截图，这条短信正是韩扬和萧蘅结婚当天萧蘅发送到韩扬手机里的那条短信，也是造成了韩扬车祸的元凶，这下子，韩家会忽然针对萧氏，也有了充足的理由。
没有人能够接受婚礼当天新娘为了另一个情郎落跑，现代社会婚姻自由，如果真心不喜欢自己的未婚夫，那么一开始就不应该答应结婚，哪有一边拖着未婚夫，一边又向外发展的道理。
这个消息也很快传遍了整个圈子，因为萧蘅“为爱淫奔”的坏名声，萧东来和白馨悦想要通过联姻为萧氏争取投资的计划也被迫失败了。
几个月的时间，萧氏就易主了。
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萧家人名下还有一部分不动产和现金股票，这会儿萧家从宽敞的独栋别墅搬到了普通小区，一百三十多平方的面积照样是很多人奋斗了一辈子都买不到的。
韩国安没想过对萧东来和白馨悦赶尽杀绝，毕竟他们是萧芜的父母，即便没有给予萧芜足够的关爱，可至少也没在生活上故意虐待她，苛责她，因此韩国安还是让他们保留了部分资产，在不挥霍的情况下足够夫妻俩平稳度过余生。
倒是萧蘅，在得知儿子车祸的真相时，韩国安算是再一次把这个人给记住了，不同于对萧东来和白馨悦的宽待，萧蘅直接被韩国安封杀，在她毕业后，不会有任何一家公司聘用她，萧蘅只有两个选择，第一，给一些苍蝇小馆洗盘子当服务员，韩国安的封杀令不至于细致到这些不给缴纳社保的小店，第二，选择啃老，不过在萧东来和白馨悦都恨上她这个女儿的基础上，能啃多少就是她的本事了。
“啊啊啊啊——”
在萧氏破产后，萧蘅就有点疯了，她没想过韩扬居然会为萧芜做到这种地步，他报复她还不够，居然还毁了萧家。
萧芜呢，难道萧芜就不会阻拦他发疯吗？
“够了。”
一开始，白馨悦还会忍住耐心哄哄，可时间一长，感受到生活的落差，白馨悦也开始怨恨萧蘅这个女儿。
“你还没发够疯吗，要不是你，萧家怎么会这样。”
白馨悦最爱的人还是自己，韩家最后还是留情了，可现在手头的两三套房子和几百万现金能够干什么呢，萧家还没有破产的时候，白馨悦随便办一张美容卡，里面的充值金额都是二十万起跳。
显然萧东来和白馨悦还没有从往日的奢华生活中脱离，尤其是萧东来，一直东山再起，可他根本就不是投资的料，手头那几百万很快就被他以各种名义挥霍光了，要不是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在白馨悦的名下，恐怕再过不久，一家三口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因为没钱，白馨悦这个贵妇不得不亲自洗衣做饭，她能肉眼看到自己的衰老，可她却没办法再支付保养的费用，这一切都是她最骄傲的大女儿带来的。
“你凭什么怪我？”
萧蘅早已破罐子破摔，听着白馨悦的责骂，萧蘅一下子爆发了。
“从小到大要不是你总说着让让妹妹，说你最疼妹妹，我会这么恨她，这么嫉妒她吗，是你这个当妈的一碗水端不平，才让我们两姐妹之间产生那么多不可化解的罅隙，要说谁有错，那就是你。”
“胡说八道，我到底最疼谁你还不清楚吗？”
白馨悦皱着眉头，一直以来，她对萧芜的好都是嘴上的，可对萧蘅的好却是行动上的啊。
“呵，你和当时还不懂事的我说啊？”
萧蘅冷笑，那时候她哪里知道那么多，只明白妈妈嘴上说的就一定是对的，一直觉得妹妹的存在导致她没有了父母的疼爱，觉得那个病弱的妹妹就是抢夺她一切的恶魔。
“是你，你这种人就不配当一个妈妈。”
萧蘅撕心裂肺地吼叫道，白馨悦气不过，又是一阵驳斥。
萧东来坐在客厅抽着烟，听着这对母女一日日的互相推诿，整个人简直老了二十岁。
可显然，这样的日子会伴随他的余生，家里一直没有收入，等到哪天连这套房子都保不住的时候，才更加糟糕呢。
——
十二站目的地，萧芜顽强的意志力在这一刻体现，从第一站的汤加，一直撑到了最后一站意大利。
不过旅行过程中，萧芜的身体依旧在不断恶化。
她开始脱发，一大把一大把的脱，到了旅行的后期，爱漂亮的萧芜不得不戴上假发或帽子。
她开始没办法正常进食，吃什么吐什么，还常常伴随胃部的剧烈疼痛，最后只能靠营养液维持生命。
在倒数第三站的时候，阿芜忽然不能走路了，之后的旅行，她不是坐在轮椅上，就是被韩扬抱着。
现在她只能靠止痛片和安眠药入睡，因为病痛的折磨，她早已没有了往昔的美好模样，枯瘦如柴，眼窝凹陷，就像是一个行走的骷髅架子一样，在旅行时和高大英俊的韩扬站在一块，总是能够引来旁人异样的目光。
不过韩扬和萧芜都不在意这些，每天早上韩扬都会帮已经拿不起化妆刷的萧芜化妆，每个晚上，他们都会给彼此一个甜蜜的晚安吻，对于韩扬来说，他对萧芜的喜欢从来不是源于皮相。
明天他们会去此次旅行的最后一个景点，韩扬好不容易哄睡了萧芜，这才走到阳台，回拨了徐辉之前的来电。
“萧二怎么样了？”
对于兄弟坎坷的感情经历徐辉等人也无比唏嘘，原本以为萧蘅已经是韩扬的灾难了，结果萧芜才是韩扬命中的劫数，还是在劫难逃的那种。
“挺好的，临睡前还和我说了不少话。”
韩扬不想多说太多话，因为他怕小五醒来看不见他会害怕。
离开国内的这些日子韩扬都让兄弟们替他盯着国内的情况，就怕他爸心慈手软，关于萧蘅等人的近况，韩扬都是从这些兄弟那儿得来的。
他发现他这人可能骨子里有些偏激，他爸给萧家留了一条活路，可他偏偏让人把萧东来手里剩下的那点钱骗光，他就是想要看看萧蘅走投无路时的惨样。
“那天晚上，我和功明真的是没想过萧二还在餐厅等着。”
说起这件事，徐辉也有些懊悔，可他真的没想过韩扬那么喜欢萧二做事还这么不靠谱，居然不和萧二说一声就跑来酒吧喝酒了。
“不怪你。”
韩扬想抽烟了，这一整子他的烟瘾特别大，可不敢当着萧芜的面抽，只敢在她睡着后抽的凶一些，然后等瘾消了，洗个澡再抱小五睡觉。
其实韩扬自己也想不通，他那么喜欢小五，即便那时候受到刺激失去理智，可也不至于在明明知道和小五有约会的情况下还跑去酒吧买醉。
就好像是冥冥之中他一定要这么做似的。
每当想到这一点，韩扬都会自嘲原来他也是这么没担当的人，明明事情是自己做的，却非要觉得是老天爷注定让他和小五经历这一遭。
“行了，挂了。”
在听到萧蘅等人过的不好的消息后，韩扬就挂断了电话，他抽了半包烟，将烟头烟灰用塑料袋装起来，然后回卫生间刷了牙洗了澡，小心翼翼地抱着萧芜入睡。
——
意大利的最后一个景点是维罗纳，这个因为莎士比亚著名的悲剧罗密欧和朱丽叶而闻名的城市。
韩扬推着坐着轮椅的萧芜经过某个广场的时候，正好遇到一对情侣结婚，悠扬的乐曲感染了许多在场的游客和身怀浪漫细胞的意大利人，许多人伴随着乐曲和那对新人一块跳舞。
“可以请你跳个舞吗，韩夫人？”
韩扬停下脚步，对着轮椅上的萧芜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当然。”
萧芜的视线有些模糊，可还是很努力地想要看清韩扬，良久后，艰难地伸出自己细到仿佛轻轻一折就能够折断的双手。
此时阿芜已经不能正常行走，韩扬抱着她的腰，让她的双脚能够踩在自己的鞋面上，剩下的那只手和她十指紧扣。
这对怪异的情侣很快就引来了旁观者的瞩目。
萧芜的形象太特别了，旁人一眼就能看出她身患重病，憔悴衰败的表象甚至有些丑陋，和高大英俊的韩扬形成鲜明对比。
“嘿，小伙儿，上帝会保佑你们的。”
这对情侣触动了在场的观众，他们纷纷用自己国家的语言表达着祝愿。
还有一个小男孩为萧芜送来了一朵玫瑰花，只不过韩扬帮忙接收了。
“真想这曲音乐永远不停。”
韩扬紧紧搂着阿芜，不敢太重，怕弄疼她，也不敢太轻，怕她跑了。
萧芜没有回答。
可音乐总有停止的时候。
原本虚搭在他肩膀的手滑落，与他紧扣的五指已然松开，怀里的温度也渐渐退去。
韩扬将人搂得更紧了。
“旅行结束，该回家了，我的韩夫人。”
韩扬轻吻萧芜的额头，在她耳边无比温柔地说道。
他丢下了轮椅，抱着萧芜消失在了人群中。

第46章 重返十六岁1
当你重新回到十六岁，你想做什么？
“秋芜”的十六岁，充斥着戏弄、嘲笑、讽刺、暴力，从这一年起，她度过了三年堪称地狱的校园生活，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传闻，一场早有预谋的赌注。
这些经历如同附骨之疽，即便她后来拥有再多的钱，再高的社会地位都无法去除。
忽然有一天，“秋芜”回到了自己十六岁那年，只不过重生后的她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身体，拥有了新的身份。
“秋芜”想要找到十六岁的自己，勇敢的告诉她。
她有资格被爱，至少这个世界上，她会爱她。
——
“这是这个月的生活费。”
秋霞数着这个月到手的两千三百块工资，留出其中五百块，这是这个月的房租，剩下的一千八百块才是这个月她们母女的生活费。
不过这些钱也不能全花了，她得存下一部分钱作为女儿秋芜以后上大学的学费储备，还要留出一部分钱预防紧急情况发生，满打满算可以用来本月可以用来作为日常开销使用的不足一千块。
“都怪我上个月生病了，不仅多花了78块钱买药，还请了一天半的假，工资少了一百五。”
秋霞盘点着手里的钱，恨不得将一块钱掰成两半花。
马上就要入夏了，初三结束后女儿的个子就一个劲儿地往上窜，显然不适合再穿去年夏天的衣服，而且家里那些夏装都是已经穿了两三年的，本来就是街边十几二十块一件淘来的廉价布料，穿了这么多年，领口袖口的线头都已经绷断了，衣服松松垮垮的，根本没有版型可言。
在高一开学前，总得给女儿买上两套新衣服，这次不能在买那么便宜的了，十六岁的姑娘也到了要脸面的年纪，一身行头怎么都得花个一百来块。
依旧很廉价，却是秋霞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
还有就是文胸，十六岁的女孩处于发育最重要的阶段，以前她淘汰下来的那些旧文胸女儿是没法穿了，至少得给女儿买两个合适尺寸的换着穿，不过文胸完全可以在菜场的小摊子上淘，价格也不算贵。
只是这么一来，这个月起码还得花三四百块钱用来置办夏装，秋霞越发懊悔自己上个月换季的时候为什么要生病，要不是少了那一百五十块钱的工资和七十多块钱的药费，手头的钱也不至于那么不够花。
看来，少不得得动用家里的存款了。
女儿现在已经念高一了，离上大学还有三年的时间，秋霞想着自己少的可怜的存款，不由有些头疼。
“吱呀——”
秋霞租住的房子有些老旧，门轴长期没有上油，开门的时候总会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听到这个动静，她就知道是女儿回来了。
“电饭煲里有饭，菜放在罩子里。”
不同于刚刚处处为女儿着想的疼爱，在秋芜出现后，秋霞的表情十分平淡，甚至说有点冷漠。
“噢。”
阿芜脱下已经有些脱胶的帆布鞋，换上拖鞋朝餐桌走去。
秋霞母女租住的房子在地段较好的城中村，房租说便宜不便宜，说贵也贵不到哪里去。
这栋楼房被房东改造成了群租房，每层有四个租户，五层的楼房除了顶楼是房东一家的住所外，其余房间都被租了出去，秋霞母女租住在四楼，爬楼梯是累了一些，不过对于母女俩来说，这样的楼层更安全。
在这个出租屋里，每户的卫生间都是独立的，不过厨房共用，租住在四楼的另外三户人家都是来宁市打拼的年轻人，早午饭在外头吃，晚饭也多是外卖或是公司食堂打包带回来的，因此四楼的厨房几乎只有秋霞母女俩人使用，这也是当初秋霞忍痛花五百块一个月租下这间小房子的原因之一。
其实在秋芜十二岁以前，秋霞母女俩的住房环境远比现在还要糟糕。
那时候秋霞的工资更低，只有八百块钱一个月，母女俩租住在只有四平方大小的房子里，厨房卫生间全是公用设备，因为房租低廉，同租的人难免鱼龙混杂。
秋芜从小就长得漂亮，这一点在她开始发育后愈发明显。
秋霞察觉到了同租的人里的不怀好意的目光，因此最后还是咬了咬牙，花了几倍的价钱，租住了现在这间房子。
好在现在她的工资也算是涨上去了，对于一个没有文凭的中年妇女来说，每个月能有两三千块钱的工资，已经很让她满足了。
电饭煲处于保温状态，阿芜拔掉了插头，替自己盛了一碗饭。
因为只有母女俩人，加上生活拮据的缘故，桌子上的菜色不多，一碗清炒白菜，里头加了一点点肉沫，还有就是昨天晚上没有吃完的红烧草鱼。
现在新闻媒体宣传过夜的饭菜不能吃，可在普通人家，隔夜的饭菜放在冰箱里，第二天加热后继续食用是常有的事。
“那点鱼肉赶紧吃完，今天晚上我会买点排骨回来。”
秋霞对着女儿说道。
“还有，王姐说了从明天起让你每天晚上去店里帮忙，一个月给你一千八的工资，我替你应下了。”
秋芜刚结束中考，考得还算不错，进了宁市排名靠前的海淀三中，在高中开学前，她有近两个半月的假期。
放在寻常人家，这两个半月的时间恐怕就纵着儿女到处玩了，可偏偏秋家没有这样的条件，尤其高中还不是义务教育，每年需要近两千块的学费，秋霞就想着让女儿打工，把高中的学费给挣出来。
“真哒，王姨真的愿意让我去她店里帮忙？”
秋芜有些高兴，她正想着找一份兼职改善家里的条件呢，对于妈妈秋霞的提议自然再满意不过了。
再一次出现在一具陌生的身体里，这样的体验对阿芜来说已经不算稀奇了，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可潜意识里，她总觉得自己有过好几次类似的经验。
新的身体很健康，又是十六岁最鲜活的年纪，皮肤紧致弹润，皮下的肌肉蕴藏着无尽的力量，阿芜发疯似的在外头跑了一个上午。
这样的健康活力，莫名让她想要流泪。
不过等发泄完了，生活总是要继续的，继承了“秋芜”的记忆，阿芜总想为这个家做些什么。
“你不反对？”
看女儿二话不说答应下来，秋霞忍不住诧异了，原本她做好心理准备被女儿否决，还想着用强迫的手段逼她答应呢。
说实话，秋芜很听话，不是那种不愿意为家庭付出的女孩，可这个年纪的孩子有一个常见的通病，那就是要面子。
秋霞工作的环境并不算好，那是一家烧烤店，每天只在晚上6：00到凌晨2：00之间营业，秋霞的主要工作是在后厨帮忙洗菜串菜，前头客人多的时候，秋霞也会客串服务员的工作。
让女儿在烧烤店兼职有两个好处，一来秋霞可以照顾女儿，二来她在烧烤店帮忙好几年，和老板娘有些交情，不用担心女儿被人欺负。
可在烧烤店兼职也有几个坏处，客人太多，环境免不得脏乱差，收拾起来是十分累人的，其次烧烤店的客人多，难免会撞上女儿的同学老师，在别的孩子放肆玩乐的年纪，她却不得不打工赚取学费生活费，在她们那个敏感的年纪，很容易为此感到自卑。
“那好，明天你就跟我一块去上班吧。”
秋霞多看了女儿两眼，可在和女儿的日常相处过程中，秋霞向来是冷淡的，她也没有追问秋芜忽然愿意的原因，只是将自己的账本收了起来，然后准备出门上班。
她还是没办法做到和女儿温馨相处，或许她真的不是一个好母亲吧。

第47章 重返十六岁2
“霞姐，上班去呢？”
“秋霞，听说你女儿考上海淀三中了，你家闺女可真出息啊，将来一个本科总是少不了的。”
秋霞搬来这里四年了，城中村的租客来来去去，她这样的算是这里的“老人”，秋霞的脾气好，又是一个热心肠的女人，因此这里的一些长期租客和本地房东与她的关系都不错。
尤其是租房给秋霞的房东老夫妇，十分喜欢秋霞和她的女儿，整整四年都没有涨过她的房租，要不然，按照通货膨胀的当下，秋霞租住的房子怎么着都得要七八百一个月的租金。
秋霞出门准备上班的时候，不少人都笑着和她寒暄。
“那孩子也就念书厉害些，这几天店里太忙了，等过段时间，我给大家分糖。”
秋霞笑了笑，想着现在的糖果也不便宜，不知道哪里的批发市场价格更划算，刚刚她在算计生活费的时候都忘了这一笔花销了，现在看来，她手里那点钱还真是打不住。
“霞儿，你先等等，我有话和你说。”
秋霞骑上她的二手电瓶车正要往烧烤店赶去，就被房东老太太拦下。
“林婶，你叫我有什么事吗？”
秋霞觉得自己最幸运的就是遇到了一个善心的好房东，不仅四年没有涨过她房租，家里做了什么好吃的还不忘给她们母女送一份。
不过好这种东西都是相互的，当初房东老太太摔倒在楼梯口，是秋霞发现并及时将她送去医院，要不然，老太太还不知道要吃多少苦头呢。
“和我一块跳舞的老姐妹有个侄子，今年四十二岁，有一个儿子，他是宁市本地人，家里有两套房，自己的工作也还不错，搞维修的，固定工资五千多一个月，每次上门维修还有提成，有时候行情好，一个月也能挣一万左右呢。”
年纪大的老太太都喜欢帮人做媒，房东林老太也不例外。
“她那侄子我见过，长得不错，就是个子不怎么高，大概和你穿上鞋后差不多，不过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找男人不就图他人品好，会挣钱吗。他那儿子今年正好高考完，之前因为怕影响孩子，一直没有考虑过再婚，现在不是儿子要去念大学了吗，他一个大老爷们也怪孤单的，就想要再找一个。”
林老太帮忙分析着男方的条件：“这个年纪再找，肯定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男方也很坦率，说好了，现在他名下的两套房子，肯定是给儿子的，他不介意二婚的妻子带着孩子嫁过来，也愿意帮忙出那孩子的学费和日常开销，他还年轻，今年才四十二岁，等他退休，起码还有二十年的时间，这段时间里他肯定还能再攒下一点钱，到时候夫妻俩感情好，孩子要是也听话懂事，他也会帮忙分摊一部分将来那个孩子买房的钱。”
老太太这话说的却是很有道理，比起那些再婚前用房子吊着另一半，最后却什么都不给的，还不如现在这个坦率靠谱一些。
很多男人再婚，都是为了给自己和孩子找一个免费保姆，同理，很多女人再婚，其实也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未来保障，这种婚姻，一旦处理不好，最后就会一地鸡毛。
现在说清楚就不一样了，男方明确房产是儿子的，不过结婚后挣的钱可以补贴现在的妻子和妻子带过来的孩子，同样女方也要明白，如果是奔着房子嫁给他，那很有可能什么都图不成了。
老太太觉得秋霞和那个男人挺般配的，年龄上，两人相差了七岁，差距并不算大，秋霞虽然不是本地人，可长得还算漂亮，即便这些年没有好好保养过，眼尾早早爬上了皱纹，可也依稀能够看出来曾经的标致秀美，没有男人不喜欢长的好看的女人。
虽说再婚是图人品过日子，可长得好的相处起来肯定更舒坦啊，这一点上，秋霞的外貌足以弥补她在户口和经济能力上的不足。
而且男方虽然不介意女方带着孩子嫁过去，可带着男孩还是女孩依旧是有些差别的。
别看社会一直在呼吁男女平等，可目前来说，华国还没发彻底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在婚恋问题上，多数人都要求男方有房，却很少有人要求女方出房，因此如果嫁过去的女人带着的是个女孩儿，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免金钱上的矛盾。
这话当然没有人放在明面上说，可林老太太那个姐妹托她寻人的时候，还是透露了这么点意思。
“你要是觉得这个条件合适，我就去和我那老姐妹说一声，改天安排你们见上一面。”
林老太太真心觉得秋霞好，这一点从她的日常生活就能体现。
秋霞是个勤快爱干净的女人，虽然只是租来的房子，却十分爱惜屋子，她从批发市场买来了便宜的地板纸铺上，进出都要换鞋，四楼的厨房一直都是最干净的，租房四年，林老太太从来没有见过她那屋门口出现过夜的垃圾袋。
在老一辈看来，能把屋子收拾干净，能做几道好菜，是女人最重要的本事。
她给秋霞看中的那家男人本身就会挣钱，身边就缺少一个能够打理家事，嘘寒问暖的婆娘，而秋霞则是缺钱，缺少一个能给她们娘俩当作依靠的男人，双方的条件都是互补的。
“林婶，男方真的不嫌弃我的条件？”
压力大的时候，秋霞也曾想过再嫁，可一直都没有遇到一个好的。
房东老太太口中那个男人有房有工作，即便是再婚也不愁找不到对象，秋霞有些不太自信，那样的男人会看上她，毕竟她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却带着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总是会让人在背后嘀咕的吧。
“如果对方嫌弃，我今天也不会向你开这个口了。”
房东老太太一听秋霞这话就知道她心动了，当即笑呵呵地拍了拍秋霞的手：“你俩的事要是成了，下次你可就得给我两份喜糖了。”
一份是秋芜考上高中的喜糖，一份是秋霞结婚的喜糖。
“八字还没一撇呢。”
这些年秋霞觉得自己的脸皮已经被磨砺地十分粗厚了，可听老太太拿她的婚事打趣，还是让她不由有些羞臊。
“不过啊，这是你还是得和小芜通一下气，毕竟你要是结婚了，孩子也得多一个爸，多一个哥哥，她的意见也挺重要，你就这么一个女儿，不能因为再婚的事和她闹不开心。”
老太太提醒了秋霞几句，她们母女俩都是好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俩人相处时总是不亲近，林老太看明白了，小芜是想和这个亲妈好好相处的，可偏偏秋霞对没见过几次面的邻居都能和和气气的，对小芜这个亲闺女却总是冷冰冰的。
要不是老太太知道秋霞将大多数的钱都花在了这个闺女身上，她都要怀疑这个孩子是不是她亲生的了。
“我知道了。”
说到女儿，秋霞脸上的喜色渐渐淡了。
“行了，耽搁了你这些时间，你也该去上班了，等我和男方联系好时间就告诉你。”
林老太太看秋霞这幅模样，在心中叹了口气，想着自己儿子前天拎来的那两个大西瓜，准备等会儿给小芜切半个送过去。
秋霞母女都是节俭的，虽然出租屋里都有装空调，可从来不见母女俩使用，最热的时候，她俩都是靠风扇解暑的，现在马上就要接近七月了，宁市的温度节节攀升，尤其是正中午的时候。
她那半个冰镇西瓜，正好让小芜解解暑。
——
林老太捧着半个西瓜慢悠悠地下楼，自从上了年纪以后，她爬楼梯的动作是越来越不利索了，老伴也在纠结，要不从明年开始一楼的房子不再对外出租了，她和老伴以后就住一楼去。
“小芜，你这是准备去哪儿啊？”
老太太走到四楼的时候，阿芜正准备出门。
“去图书馆，我想提前预习高中的课程，顺带蹭一下图书馆的空调。”
对于阿芜来说，蹭空调没什么丢人的，因此她的态度落落大方。
“对，这样还能替你妈省电费呢。”
秋芜的话很合老太太的口味，她这样的本地包租婆不缺钱，可依旧保留着上辈人的节俭，有时候心疼家里的电费，也会跑到附近的商场超市里待个半天，然后随手买点东西回来。
“这半个西瓜你放冰箱吧，正好等你妈下班回来一块吃。”
老太太乐呵呵的，越看秋芜越觉得好，家里的条件差不可怕，怕的就是穷还矫情，小芜这样的性格，进入新家庭后肯定会讨那边的亲人喜欢。
“谢谢奶奶。”
按照“秋芜”留下来的记忆，两家互送东西是常有的事，她也没推辞，笑着收下了那半个西瓜。
“小芜啊，你妈要是……嗨，我就是想说，你妈这些年一个人把你拉扯大也不容易，有时候你妈说话是急了一些，你也要体谅一下。”
林老太本想提一句秋霞再婚的事，想试探一下秋芜的看法，可转念一想这件事毕竟还没成，要是让秋芜因此闹别扭就不好了。
“我知道的奶奶。”
阿芜十分认同地点了点头，“秋芜”的记忆中，妈妈是不喜欢她的，可作为旁观者，阿芜从一些细节上看出了与“秋芜”截然不同的结果。
比如家里要是买新衣服，总有“秋芜”的一份，家里哪天烧了鱼，鱼肚子那块肉妈妈总是不会碰的，不管条件再艰难，“秋芜”的学习必要支出永远排在家庭支出的第一位……
在阿芜看来，秋霞爱着自己的女儿，可又因为不知名的原因，没办法在她面前表达善意，反倒经常说话刺她，就像是仇人一样。
年幼的“秋芜”如何能够分辨这种别扭的喜欢，以至于在她的心中，自己从来都不是被爱的。
阿芜没有曾经的记忆，可过完几世的阅历还是在影响着她的思维，“秋芜”无法分辨的疼爱她能够感受到，自然不会因此和秋霞闹别扭。
“那就好，行了，你赶紧去图书馆吧，去晚了，恐怕不好找位子。”
和超市一样，图书馆这类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也是老年人的心头爱，没到天冷天热的时候，一群老头老太太就爱去那儿蹭空调，顺便找几份报纸看看。
林老太催了催秋芜，越发觉得这个媒可以做。
——
老太太的行动力很快，和秋霞通气的第二天就安排好了两人见面吃饭的时间，为此秋霞不得不延后了女儿打工的日子。
不过第一次和相亲对象吃饭带孩子不合适，因此秋霞只是借口有事让秋芜自己下点挂面吃。
这天秋霞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服，一条购于夜市服装摊，砍价下来仍旧要80块钱的碎花连衣裙，除了偶尔参加婚宴会穿，平日里这就是一条压箱底的裙子。
秋霞有一支口红，国货老牌，水红色，花了她48块钱，用了三年，现在还剩下半支，出门前，她精心打理了一下头发，涂上口红对着镜子照了很长一段时间，确定没有问题了，才匆匆从家里离开。
阿芜旁观了这个过程，她意识到，或许自己就快要有爸爸了。
——
秋霞相亲的对象名叫丰成海，基本条件和林老太说的没什么出入。
五官端正，就是个子比老太太说的还要矮一些，秋霞身高163，今天她穿了一双五公分的小高跟，丰成海站起身的时候，还比她矮了两三公分的样子，预计身高不超过165。
不过这个年纪，个子什么的已经不要紧了。
丰成海有两个兄弟，父母尚且在世，不过早已搬去了杭市和大哥大嫂居住，大哥一家都是孝顺的，平日老人的事情不需要其他两个兄弟插手，他们只需要每年往父母的卡里打一万块钱赡养费，偶尔去大哥家探望探望就好。
这也是当初分家时的协定，老大是养老的主力，爸妈当年的老房子也归老大一家所有，因此在养老问题上，丰成海是没有什么压力的。
一顿饭下来，秋霞对丰成海的满意从原本的五分上升为八分。
丰成海也在打量秋霞，男女的第一印象，往往来自于外貌，丰成海也不例外。
秋霞的外表是不可挑剔的，虽然她比同龄人显老，可五官的底子摆在那里，看上去依旧是风韵犹存，丰成海不图再婚的妻子多有钱，就图妻子模样好，性子好，是个贴心人。
一餐饭下来，他对秋霞的满意度也迅速飙涨。
他们这样的人谈对象真的没有太多的花花肠子，什么情啊爱啊的，对他们来说也太过复杂了，第一次见面奠定了基调后，秋霞和丰成海又吃了几顿饭，逛了几次公园，基本上就要定下结婚的事了。
“有件事我得提前告诉你。”
既然决定结婚，有些事自然不能隐瞒。
“我想知道，你还打算要孩子吗？”
秋霞郑重地问道，不少重组家庭都会再要一个孩子，让夫妻双方的关系更加稳定，秋霞不知道丰成海有没有这样的想法，可她得提前问清楚。
“当年生小芜的时候，我大出血伤了身体，这对我的生育能力产生了影响，恐怕结婚后，我没办法再替你生一个孩子了。”
“没关系，我有一个儿子，你有一个女儿，咱俩结婚后就凑成了一个好字，再说了，咱们都这个年纪了，要是再生一个，等那孩子再大些的时候，我们都能当他们的爷爷奶奶了，将来有问题还是得麻烦前头那俩孩子，这不是给他们增添负担吗，我觉得，不生也挺好。”
要不是秋霞开口，丰成海还真没想过生孩子的事。
说实话，能再生一个孩子他也是乐意的，不过这样一来麻烦的事也多了，他怕自己将来偏疼小的，忽略了大的，也怕秋霞生了孩子后对那两套要给大儿子的房子有想法，所以现在秋霞说她不能生，丰成海觉得这样也挺好。
“婚礼办酒你有什么想法？”
丰成海丧偶十多年，忽然间又要有媳妇了，他心里也挺热乎的，反正手里还有点钱，不介意办一场隆重些的婚礼。
“我们俩都是再婚，没必要办的太铺张，两边都请一些实在的亲戚朋友就好，不过我这边也没什么亲戚朋友，估计凑不满一桌的人。”
秋霞能想到要请的只有房东一家还有烧烤店的老板，以及几个相处的不错的邻居同事，她的社交圈很窄，又是外来人员，想不到太多能请的人。
“孩子们都不小了，最是要花钱的时候，咱们也得省着点花。”
她早过了做梦的年纪，对婚礼也没有太大的期待。
“好！”
丰成海一听她说咱们这俩字心里头就不由地高兴，这说明眼前的女人已经不见外地把他当成自己人了，而且还没嫁进来就开始为他们的小家精打细算，丰成海觉得，秋霞是一个会过日子的好女人。
“过些天，我家丰瑞也要从他舅舅家回来了，到时候你带上小芜，我带上丰瑞，咱们一块吃顿饭。”
丰成海还没见过自己未来的继女，两家的孩子在双方父母结婚前总得见一下的。
“等结婚后，你把你那房子给退了吧，小芜的房间我也给准备好了，也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那间房间以前也没住过人，重新贴一下墙纸才好看。”
丰成海就一个儿子，对继女的到来很是期待，只可惜继女的年龄毕竟有些大了，相处的时候还是得保持一点距离。
“她不挑的。”
说到女儿，秋霞的表情僵硬了几分，她还没和秋芜提过这件事呢。
可随后她的心又冷了冷，结婚是她自己的事，又何必请求她的同意呢，等哪天吃饭了，再和她开口就好。
丰成海没多想，当妈的怎么会不知道女儿的喜好呢，既然秋霞说小芜不挑，那就说明她真的是一个好养活的闺女。
不过丰成海也没想过随便应付，他的同事里也有生闺女的，到时候去人家家里参观一下，就知道继女的房间应该装修成什么模样了。
就这样，秋霞和丰成海再婚的事定下了。
——
今天晚上烧烤店的生意格外火热，原本在后厨串菜的秋霞也来前头帮忙招呼客人点单。
“二十串羊肉串，二十串牛肉串，五串掌中宝，五串金针菇，再来一份烤茄子，微辣，多加一点孜然。”
一个四十左右，看上去体型有些丰腴的女人坐在空出来的餐桌旁，大把大把抽着桌子上的纸巾为自己和丈夫女儿擦拭椅子和桌面，眼神颇为嫌弃。
“今天生意太好，准备好的茄子都卖完了，这位客人，你要不点些别的？”
秋霞看着手里的菜单不好意思地说道。
“连茄子都没有还开什么烧烤店啊，诶，你看上去有些眼熟。”
那个胖女人梦的抬头，正想发火的时候，表情突然变得有些凝重。
“三娣，诶呀，你是三娣啊，你还认得我吗？当年和你一块在纺织厂做零工的戚梅芳啊。”
戚梅芳看到老熟人有些惊喜，拉着秋霞的手不肯放。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秋霞慌乱地甩开戚梅芳的手，“那边有客人叫我，我先给你们把这些单给下了。”
她没有想到，隔了快半个华国，有过了那么多年，居然还能遇到曾经的那些人。
“怎么会认错人呢？”
戚梅芳嘀咕了几句，然后叫来另外一个帮工。
“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啊？”
她指着跑到另一桌帮忙点餐的秋霞问道。
“我刚来上班没几天，听大家都叫她霞姐，应该是叫什么霞吧。”
因为生意兴隆，除了秋芜，老板娘还请了两个暑期工，那人正好不知道秋霞全名叫什么。
“难道真的是我认错人了？”
戚梅芳忍不住嘀咕了几句。
“妈，你认识那个人？”
戚梅芳的女儿董蕾蕾嘟着嘴问道，刚刚她妈居然和烧烤店的服务员打招呼，真是丢死人了。
“应该是我认错人了。”
戚梅芳再看过去时，秋霞早已经躲到后厨继续串菜了，因为没看到人，戚梅芳也就没有再纠结这件事。
其实她还是挺想再见见秋三娣的，当年她多风光啊，纺织厂一枝花，即便家境贫寒，也有很多男人争着抢着要娶，结果呢……
戚梅芳啧啧两声，事实证明，长得好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是命好。
“你这次擦线考上海淀三中，以后念书可要更努力，要不然，你爸刚给你买的苹果4就要被没收了。”
戚梅芳提点了女儿一句。
“知道啦。”
董蕾蕾吐了吐舌头，她考上了海淀三中就是家里最大的功臣，这会儿她可听不进去她妈的警告，只是拽着一旁爸爸的胳膊闹着要涨零花钱。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真叫人羡慕。
“妈，王姨不是让你去前面帮忙吗？”
阿芜正在很努力地加快自己的串菜速度，看到她妈回到厨房，疑惑地问道。
秋霞没有说话，只是深深地看了眼女儿，极力压抑内心的怨气。
“我去一趟厕所。”
她得冷静一下，十多年前那些事，她有多久没有想起来了。
阿芜觉得刚刚她妈那个眼神怪怪的，看着有点瘆人。
——
“为了能让你上海淀三中，你爸可是花了一百万的赞助费，替学校更新了一批教学设备，咱们说好了，高一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你的成绩必须在倒数五十名之外。”
姜富贵对着自家的闺女姜宝贝强调道。
“放心吧。”
对于忽然间成为暴发户家孩子的“秋芜”来说，这点要求算什么难度呢。
她只想快一点用正大光明的理由靠近十六岁的自己，保护她，照顾她，让那个自己知道，原来人生很美好。
她要将自己不可能拥有的一切，通通都给她。

第48章 重返十六岁3
秋家租的房子并不大，除了一间独立的卫生间，就只有两间房间。
稍微大一点的那间充当客厅和餐厅，秋芜的课后作业也多在餐厅的桌子上完成，另一间是母女俩共用的卧室，除了一个布衣柜，还摆了两张单人床，用简易的帘子分割出私人空间。
烧烤店的生意在凌晨两点结束，秋霞和秋芜还得帮着打扫卫生，等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三点了，两人轮流冲澡洗漱，上床的时候，早已经累的一根手指头都抬不动。
以往这个时候母女俩都是很安静地睡觉，偶尔秋芜想要聊些什么，还会被秋霞不耐烦地打断，可今天秋霞却主动开口说话了。
“我准备要结婚了，那个男的大我七岁，家里还有一个儿子。”
关了灯，在寂静的夜晚，秋霞的声音显得格外清亮，甚至隐隐在这间小房间里形成了回声。
“结婚后，你要叫他爸也行，叫他叔叔也可以，他说了，不会介意你对他的称呼，明天那位叔叔的儿子会从他舅舅家回来，我和他说好了，两家人坐在一块吃顿饭，就当提前熟悉一下彼此。”
如果不是第二天就要见面了，秋霞根本就没有准备好该怎么和女儿开口。
或者说，她心里别扭地想着，自己根本就没必要向她解释太多。
其实秋霞要再婚的事，虽然她没主动说，可秋芜早就已经察觉到了苗头。
首先就是房东林奶奶的态度，她总是看着她欲言又止，每次送东西过来的时候，还会劝说她多体谅体谅她妈，其次就是妈妈不回家吃饭的次数变频繁了，这个月，妈妈不在家吃饭的次数超过了去年一年的总和。
阿芜能够感受到这些细微的变化，联想到秋霞单身的身份，她立马猜到，或许妈妈离告别单身的日子不远了。
对于妈妈再婚，阿芜没有反对的打算，在她看来，秋霞为了女儿单身这么多年已经足够了，在陌生的城市里，母女俩的生活虽然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可也绝对说不上好，现在秋霞能找到一个靠谱的人结婚，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只是真正的“秋芜”未必会这么觉得。
阿芜继承了“秋芜”的记忆，知道她是一个多么要强的女孩，也深刻明白她对母亲的爱。
“秋芜”不能理解为什么对待外人都那么温柔的妈妈对待自己的态度为何这样冰冷，可母女俩从小相依为命的生活让她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将母亲视作自己的唯一。
妈妈不爱她，她觉得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
所以当别的孩子哭着闹着找父母要玩具要零食的时候，她已经开始学着烧饭做菜，从六岁起，她甚至可以帮夜班的母亲清洗完所有内衣裤和比较轻薄的衣服；她努力学习，因为家里的条件不好，没办法像其他同学那样上补习班，所以每次上课时她总是听课最认真的学生，每一门课程的笔记本都是班里最厚，最详细的。
“秋芜”在很努力地让自己变成更好，更听话的孩子，她也如愿成为了学校里老师最喜欢的学生，附近邻居最喜欢的别人家的小孩，可即便这样，她都没有从秋霞的脸上得到过一个笑脸。
在“秋芜”的心中，一个连自己妈妈都不爱的孩子，是注定不被爱的。
在这种情况下，“秋芜”只能安慰自己，妈妈虽然不爱她，可妈妈还是她一个人的妈妈，如果现在这具身体里呆着的是“秋芜”，当她听到妈妈再婚的消息时，恐怕又会陷入另一种绝望。
因为就连这么卑微的“唯一”，她都要失去了。
“我只是通知你，没有要得到你的允许的意思，所以即便你不高兴，不满意，我也还是会结婚的。”
阿芜会想着原身的记忆，一时有些心疼，因此没有来得及向妈妈表达自己的想法，她的沉默被情绪紧绷的秋霞当成了反对。
“我今年已经三十五了，再耽搁下去，我也找不到条件更好的对象了，秋芜，你不能那么自私，总想着自己，你也该考虑考虑我的想法。”
想到今天晚上意外重逢的戚梅芳，秋霞的反应有些过于敏感了。
那些糟糕的记忆重复出现在她的脑海中，以至于她对女儿压抑着的那份怨恨，纠结的情绪不断攀升。
她明明知道的，女儿是无辜的，可她真的很难不将那一切迁怒在她的身上。
她爱着她，同时也恨着她。
“我向王姐请了半天假，明天晚上吃完晚饭我们再去店里上班。”
秋霞背对着女儿，即便她知道，隔着薄薄的帘子，即便她不背对着秋芜，她也看不见自己脸上的眼泪。
“想想烧烤店的活儿有多累，你丰叔叔是个好人，他愿意负担你高中大学七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嫁给他后，你至少不用打工赚钱，能像普通女孩子那样偶尔也能有零花钱买杯奶茶，买点小首饰，反正我是不想再吃苦了，不管你同不同意，这个婚我结定了。”
秋霞算过自己手里的存款，别看她每个月都在往卡里存钱，可一年到头免不了会有比较大额的意外支出需要动用存款，加上早些年工资还远没有现在这么多，十几年下来，她手里的存款不足三万。
这些钱在现在这个社会能够干什么呢，连秋芜大学四年的学费生活费都不够。
等秋芜结婚的时候，她也不可能什么都不给，想来想去，只有再婚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她也不图丰成海太多的钱，就像他说的那样，她照顾好家里的老公孩子，日常开销以及儿女的学费生活费就由他负责，嫁人后，秋霞也能把现在这个夜班的活儿给辞了，换一份工作时间比较正常的清闲工作，即便工资依旧不怎么高，可至少没了生活开销和房租开销，每个月的两千块钱她能够全部存下来，就算偶尔要给家里添点小家电小摆件，给丰成海和继子丰瑞买点小礼物，一年下来能攒下的钱也会比她再婚前更多。
离秋芜大学毕业结婚，起码还有八九年的时间，这些时间也足够她给秋芜攒下一辆车子的钱，将来结婚了，也不至于让婆家嫌弃她白身入户，占男方家便宜。
秋霞觉得，等到秋芜嫁人，她对她的责任就彻底告终了，她也不求这个女儿将来为她养老，只求一个问心无愧罢了。
“妈妈，那个男人好吗？他对你好吗？”
因为秋霞刚刚那些带着发泄语气的话，空气一时有些凝重，沉静了好半响后，阿芜才带着浓重的鼻音问道。
她不明白，明明互相关心着对方的母女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式相处，可这并不妨碍她做出一点改变。
“挺好的，会挣钱，人也厚道，负责你之后学费生活费的话是他主动提出来的，不过过日子嘛，总得之后生活久了才知道好不好。”
秋霞以为女儿会反对的，没想到她居然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反正我说了也不算，明天你就能见到了，你自己看看吧。”
比起女儿委屈巴巴地说软乎话，秋霞更愿意她暴脾气的反对，至少这样她不用觉得好像自己对不起她似的了。
“明天我会认真看的，不过妈妈既然觉得他好，他应该是好的。”
黑夜中，秋芜的声音显得有些低落：“我不会反对你再嫁的，我只是有点难过，以后妈妈身边会有新的丈夫，新的儿子，我就不是妈妈唯一的亲人了，可我只有妈妈一个人。”
“妈妈，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真的真的很爱你。”
最后一句话，几乎微不可闻，要不是秋霞竖着耳朵听地认真，恐怕就要错过这句话了。
一瞬间，秋霞觉得自己的嗓子眼似乎被什么东西堵住，胸口闷闷的，有一种揪心的疼。
“等我结婚后，我的丈夫我的儿子不就是你的爸爸和你的哥哥，好好处着，人家也会把你当自家人看待，别说这种丧气话了。”
好半响后，秋霞才哑着嗓子开口。
“行了，快点睡吧，要不然明天早上起不来了。”
秋霞抹了抹眼泪，梗着嗓子粗声粗气地说道。
她一直看着床边那个布衣柜的碎花布面，明明那么晚了，却一点睡意都没有，脑海里不断浮现着从秋芜刚出生起，到她现在这么大中间发生的一幕幕画面。
女儿带着哭腔说她只有她，说她最爱她的时候，她怎么可能一点触动都没有呢。
可秋霞真的过不了心里那个坎，对于她来说，秋芜永远无法纯粹的只是她的女儿。

第49章 重返十六岁4
不知过了多久，秋芜睡着了，听着帘子另一次传来的轻鼾声，秋霞从床上下来，穿上拖鞋，蹑手蹑脚走到了女儿的床头。
秋芜的床靠着带有窗户的那面墙，秋霞买的窗帘是装修市场的便宜货，遮光性差，即便这会儿拉上了窗帘，可依稀还是透进了不少月光，就着微弱的光源，秋霞能够清楚地看清女儿的睡颜。
比起刚出生时那一团小小的皱巴巴的粉皮老鼠，现在的秋芜出落地太过漂亮了，比起秋霞年轻时候还胜上几分。
这张脸上，看不到那个男人的半分影子，可光是这张神似她年轻时样貌的面孔，就足以让秋霞想起很多不美好的回忆。
对于秋霞来说，自己前半生的所有痛苦，都是这张脸带来的。
她本名不叫秋霞，而是被父母随大流地取了一个和当地很多女孩相似的名字，三娣，因为她是家里第三个姑娘，家里还缺一个弟弟，所以紧随大娣二娣之后的她就叫三娣。
和两个姐姐一样，秋三娣在小学还没读完的时候就被迫退学了，他们那里民风彪悍，又是穷山恶水，教育局和学校的老师都不会在意这些没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就退学的孩子，只不过秋三娣比两个姐姐更幸运，因为她长的太漂亮了，这在父母看来能够嫁一个好人家，换取更多的彩礼，所以她才不至于像两个姐姐一样在十五六岁的时候就被嫁出去。
在秋三娣十四岁那年，她被父母送去了当地的纺织厂做零时工，在纺织厂里，秋三娣做了三年的流水线工人，或许是因为一直坐在工厂里不用经历风水日晒的缘故，秋三娣长的比以前更漂亮了，还被有心人评做了厂花，这个名声吸引来了镇上最大的混混杨坤，那个已经离过一次婚，和前头妻子生了两个孩子的男人一眼就相中了青春俏丽的秋三娣，并且很快就去秋家提亲。
杨坤长得丑，一脸横肉，看上去就凶悍，而且他的名声不好，开赌场，放高炮，对女人还荤素不忌，时常听说他和谁家的年轻媳妇偷情被人家丈夫逮个正着的消息，当初他的第一任妻子和他离婚，也有这个原因。
秋三娣不想嫁给这样一个男人，可杨坤给出的彩礼太高了，秋三娣的爸妈本就想用这个女儿换一笔丰厚的彩礼，现在杨坤给出的价钱比他们理想中的还要高出一截，即便杨坤名声不好，那又算得了什么呢。
秋三娣想跑，却被父母绑起来送入了洞房。
对于她来说，这不是结婚，这是强奸，那年，秋三娣十七岁。
婚后第二年，杨家人对她的看管更严密了，因为秋三娣怀孕了，杨坤前头的那个妻子给他生了俩闺女，杨坤一直想要一个儿子，他们怕秋三娣伤害肚子里的孩子，杨家的老婆子日日夜夜盯着她，十个月后，秋三娣生了一个女儿，也就是秋芜。
这个女儿的降生让杨家人十分失望，不仅没人给她取名字，杨家的老婆子还撺掇着儿子将这个孙女给扔了，即便杨家根本就不缺那点养孩子的钱。
怀孕的十个月，秋三娣都无比憎恶着肚子里的孩子，可等女儿出生后，听到她的第一声哭啼，看到身边人对她的厌恶和漠视，秋三娣却忍不住心疼起了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这块肉。
她觉得自已应该恨她，可同时又忍不住怜爱她。
在还没有嫁人的时候，秋三娣一直幻想着将来她要是生了一个女儿，她会送她念书，会让她走出这块贫瘠落后的土地，会让她像大城市里的姑娘一样，拥有自尊自强的底气，她想将自己从小到大想要的却没有的一切都捧到她的面前。
现在她拥有了一个女儿，一个并不是她期待着到来的女儿，这份情感就更加复杂了。
秋三娣在这样的情绪下，喂女儿喝了第一口奶，帮她把了第一次尿。
秋芜出生的第三天，秋三娣的转机出现了。
因为秋三娣怀孕期间杨婆子看的牢，杨坤这个色胚又生起了外心，一次醉酒后，他强奸了一个来当地旅游的女人，那个女人家里有点势力，事情闹大后，杨坤背后的人也保不住他了。
不仅杨坤本人被抓走判刑，他身后的黑势力团伙也被警方抓捕关押，杨家人忙着为杨坤奔走，没人在意一个刚生完孩子没多久的女人。
那天晚上，秋三娣收拾好了行李准备逃跑，彻底远离家乡的所有人和事，她有想过，要不要连秋芜一块抛弃，可最后女儿的哭声还是让她心软了，她带着秋芜一块逃跑。
这一逃就是十六年。
她永远忘不了自己抱着女儿坐在好心司机的卡车兜里，看着那片噩梦之地消失在眼前时的激动以及压抑不住的想要哭泣的心情。
那时候天际刚冒出一道霞光，于是秋三娣为自己取名为秋霞，算是彻底和曾经的那个秋三娣告别。
十六年的时间，她对秋芜的感情更加复杂了，她始终忘不了过去，所以总是没办法心无芥蒂地接受这个女儿，与此同时，母亲的本能和十六年的朝夕相处又让她不得不爱这个孩子。
秋芜睡觉的时候有些不太老实，一个翻身，原本盖在身上的小毛巾毯就被她踢到了床脚。
秋霞神情复杂地拿过那个小毛毯，重新盖在秋芜的身上，然后轻手轻脚走回自己的床上。
——
“这就是小芜吧，长的可真漂亮，丰瑞，这位就是我和你提起过的秋阿姨，快点喊人啊。”
为了今天的正式见面，丰成海做了不少准备，他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西装，出门前还让儿子帮忙打了领结，只不过大红色的领带和黑色的西装有些土气，反倒衬地丰成海这人更加憨厚了。
“秋阿姨好，小芜妹妹好。”
丰瑞和丰成海长的一点都不像，丰成海的个子不高，可丰瑞的个头就像一座小山一样，秋芜用自己的身高计算，丰瑞起码有一米九，简直就像基因突变似的。
不过丰瑞和丰成海的个性倒是十分相似，看上去就是十分好相处的人。
丰瑞的妈妈在他四岁的时候就生病过世了，丰成海能等到他高中毕业后再婚，丰瑞哪里还会制止呢，对于家里多出两个新成员，丰瑞举双手双脚赞成，这样一来等他去大学念书的时候，也不用担心大老粗的爸爸没人照顾了。
“丰叔叔好，丰瑞哥哥好。”
只是第一次见面，秋芜也没法判断父子俩的为人到底如何，不过她对父子俩的第一印象是不错的。
没有了子女的反对，这一次的见面以和谐的氛围开始，也以和谐的氛围结束，在这次见面后的第三天，秋霞和丰成海定好了结婚的酒店，俩人没有铺张，只请了四桌客人，其中三桌都是丰成海那边的亲戚朋友，白天夫妻俩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当天晚上，秋霞母女就收拾好东西搬到丰成海家去了。
——
对于秋霞母女来说，婚后的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
首先是一日三餐，丰成海的工资比较高，加上丰家还有一套地段不错对外出租的房子，因此秋霞每个月到手的生活费很充裕，每天都能够吃到新鲜又丰富的饭菜。
其次就是居住环境，秋芜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小房间，木雕花的大床，欧式的梳妆台，还有足够放下许多衣服的大衣柜，虽然这些家具的风格组合在一起有些不伦不类，墙纸的花样也是这个年纪女孩不怎么能欣赏的hello kitty，可不得不说这个由丰成海亲手布置，土气又充满诚意的小房间足够让阿芜感动。
对于丰家父子来说，家里多了两个女人的生活也是十分美好的。
秋霞的手艺好，为了能够更加心安理得地接受丰成海付出的学费生活费，秋霞变着花样的学习新菜色，丰成海一下班就能吃到热腾腾的美味饭菜。
家里的臭袜子有人洗了，累了的时候还有人嘘寒问暖，其实普通小家庭的幸福也就这么点要求。
秋霞和丰成海都很满意这段婚姻，秋芜和丰瑞也对新的家人适应良好，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
高一报道这天，丰成海特地请了半天假，和秋霞一块陪同秋芜报道。
夫妻俩人停留的时间不长，只是帮忙找到了教室，缴纳了学费，然后就离开了，秋芜还得留一会儿，领取高一的课本，听班主任训话。
因为和班上的同学都不熟，阿芜随便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没一会儿，她身边的空位上出现了一个人。
“你好，我叫姜宝贝。”
她从很早的时候就看到秋芜出现了，除了秋芜，她还看到了她憨厚老实的继父，和那个无论她有多好，都不稀罕多看她一眼的亲妈。
等他们走了，姜宝贝才出现在秋芜的面前。
十六岁的自己啊，姜宝贝的视线根本就舍不得从秋芜的脸上挪开。
上辈子没有人守护她，这辈子，就让她做自己的守护神吧。
姜宝贝的嘴角上扬，朝着秋芜伸出手，笑的无比灿烂。

第50章 重返十六岁5
阿芜觉得自己的同桌有点怪，她对自己似乎过分热情。
“小芜，以后我就叫你小芜好不好？”
“小芜，你的成绩真好啊，不像我，全校垫底进来的，以后我有什么不知道的问题，就向你请教好不好？”
“小芜，你好聪明啊，你真是我遇到过最聪明的同桌了。”
阿芜自认为自己很沉稳，却又忍不住被同桌夸赞地飘飘然，不过她真的很想问姜宝贝一句，她曾经的那些同桌到底都是什么样的成绩。
海淀三中是宁市排名前三的高中，基本上能进这所高中的，都是初中成绩靠前的好学生，不过在海淀三中里，还有两拨特殊群体。
一种是离录取线还差十分以内的买分生，这类学生名额不多，约占录取比例的1/20，他们的基础并不差，其中一部分学生也是因为中考失利才没能考上海淀三中，可不管怎么说，以买分生名义入校的这拨学生在第一次月考成绩出来前，都不如正常考试进入学校的学生有底气。
第二种比买分生更不如，占比也更少，每年可能只有个位数，这些学生无一例外不是家里有钱，就是家里有权，他们的成绩普通甚至糟糕，可因为背后父母的关系，处境远比买分生好，有些甚至在学校里呼朋引伴，十分风光。
秋芜的班级里有两个买分生，还有姜宝贝这个给学校捐了三万多册图书才进来的后门生，其余全都是靠实力在中考杀出一条血路的好学生，在这种环境下，秋芜曾经的优异成绩并不算特别突出。
至少在开学排名上，秋芜在班级里只排第十二名，而他们班一共有38个学生。
作为后门生，姜宝贝理所当然排名第38。
“你别夸我了，你再夸我我就要当真了。”
阿芜的脸颊都要冒烟了，要不是她知道姜宝贝的性取向正常，对她并不是那种意思，就这段日子姜宝贝对她的黏糊劲儿，她都要怀疑对方对她一见钟情，想约她搞基了。
“我这人只爱说实话，既然是实话，怎么能叫夸呢。”
姜宝贝知道，自己一直都是自卑的，所以面对十六岁的自己，她一点都不想吝啬夸赞的语言。
“可我真的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啊，光是我们班，就有很多成绩比我还好的。”
阿芜很认真地说道。
“哦。”
姜宝贝笑眯眯的，她当然知道这会儿班级里还有很多成绩比她更好的学生，只是过一段时间，就不一定了。
“自己”曾经的初中师资力量普通，在初中成绩数一数二的她进入海淀三中后，就有些不起眼了，不过“自己”想来耐得住寂寞，也吃得了苦，在进入海淀三中后没多久就靠刻苦和聪慧追赶上了其他同学，并且从高一下半学期开始，再也没有跌出过年级段前五名。
即便是她的处境最糟糕的时候，她都没有放弃过学习。
从40岁重生回来的姜宝贝看着十六岁的自己，就像是看待宠爱的女儿一般，她知道她是最好的，即便现在不是，将来一定也会变成最好的。
这是姜宝贝对自己的信心。
“那大概是因为你长的漂亮吧，漂亮的人在我的眼里是有属性加成的。”
姜宝贝一手托腮，侧着身看着秋芜，青春真好，原来十六岁她这么漂亮。
“你也很漂亮。”
夸赞来的太直白，阿芜觉得自己承受不来了。
遇到这么一个花式吹捧自己的同桌，将来她还能不能找到一个更会哄自己的男朋友啊，阿芜表示很担心。
“哇，那是林磊耶！”
“好帅啊，没入学前就听我表姐说了三中有一个帅炸天的学长，那时候我还在想能有多帅，没想到真的像我姐说的那样，啊啊啊，比我粉的墙头还要帅啊！”
阿芜和姜宝贝说话的时候，班级里忽然出现一阵骚动。
坐在秋芜身后的两个女声压抑着激动小声发泄着，要不是秋芜离得近，估计也听不到她们的对话。
也是，现实生活当中哪有那么多女生大声犯花痴呢，很多都是要好的朋友之间小声议论罢了，又不是在人后，想怎么说都可以不用顾忌。
秋芜顺着她们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个远高于普通人颜值的男生站在门口，似乎在找什么人。
高瘦白净，五官端正，轮廓流畅，尤其是那双桃花眼，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眨眼的时候，能够在人心里泛起一阵涟漪。
却是很帅，可阿芜总觉得她拥有过更帅的，所以面对这样一张面孔情绪没有丝毫波动。
“小芜，你知道人模狗样这个词吗？”
姜宝贝看着站在门口的林磊，眯着眼，表情深不可测。
“所谓的人模狗样，就是长的人的外表，形容举止却像狗一样，不，说他像狗还委屈狗了。”
姜宝贝将视线收了回来，看着秋芜语重心长地告诫道：“所以因为一个人的外貌判定一个人的人品是错误的行为，你还小，很容易被伪装的很好的坏人骗的。”
“可你刚刚还说漂亮的人在你眼里有属性加成啊？”
秋芜越发觉得怪异了，姜宝贝的话怎么前后矛盾啊。
“不一样。”
姜宝贝眨了眨眼，“因为只有我知道你有多好，我的很多规则，都是为你单独设立的。”
上辈子很久以后她才发现，之所以她那么容易被骗，就是因为太过缺爱，可惜等她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她已经害怕别人给予的善意了，因为她总担心善意背后又是另外一种算计。
可十六岁的秋芜不一样，她不像自己草木皆兵，姜宝贝想给秋芜十分的爱，让她不至于将来会被男人用简单的小恩小惠轻易哄骗。
又来了！
秋芜真的很想用力摇晃姜宝贝的肩膀，问问她有没有同样身为女生的自觉，果然无形撩人最为致命啊。
林磊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他来班上找一个人，在那个男生出去后，两人很快就离开了，只留下一些被撩拨了春心的女生。
董蕾蕾正是那些被撩拨的女生之一，她偷偷跑到门口，直到林磊拐弯走到楼梯口再也看不见了，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到自己的位置，良久后平复自己的心情。
等心情平复了，她总算空出点精力关心别的事了。
“哇，姜宝贝，你这双鞋子是不是N家的新款，很贵吧，之前我考上三中想让我爸给我买，可是我爸老小气了，都不愿意满足我的愿望。”
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董蕾蕾虽然还是个学生，却也已经学会了用一双势利眼看人。
从小董蕾蕾的妈妈戚梅芳就教她教朋友的两个原则，一是读书厉害的，二是家里厉害的，姜宝贝完美的符合后者的要求。
其实董家的条件也就小康偏上，董蕾蕾的爸爸开了一家小厂子，她妈是厂里的会计，早些年这类的小厂生意好做，可这些年董家这样的小厂子是越来越没有竞争力了，一年到头总是会留下一堆讨不回来的死账，真正的净利润未必比得上双职工的家庭。
可即便这样，董蕾蕾还是被教的心高气傲，总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这段日子，她已经根据同学的穿着打扮为他们分出了三六九等，像姜宝贝这样的，是她最想要交好的朋友。
开学不足半月，姜宝贝脚上的鞋子就已经换了三双，都是N家今年新出的款式，每双售价不低于3000，根据她多年的经验判断，这三双鞋是A货的可能性极低。
董蕾蕾想和姜宝贝教朋友，只可惜，姜宝贝这人性子古怪，班上那么多同学，她只和秋芜一个人好。
“哦。”
姜宝贝睨了董蕾蕾一眼，她在考虑要不要弄死这个女人。
“小芜，你陪我去厕所好不好，顺便再去小卖部买瓶水。”
这就是女生友谊的体现方式，你可能没有和你学生时代最要好的朋友粉过同一个明星，讨厌过同一个老师/女生/男生，但你一定和她一块上过N次厕所，即便那个时候，你或她根本就没有上厕所的意愿。
重生以后，姜宝贝一直想以十六岁的自己最要好的朋友的身份陪伴在她身边，这种象征友谊的事，又怎么可以不做呢。
阿芜被姜宝贝用十分凝重的视线瞅着，这让她感觉对方不是让她陪着上厕所，倒像是一块去厕所拆炸弹似的。
“好。”
阿芜从书包里拿出一包小纸巾，如同姜宝贝对她莫名其妙的热情一样，阿芜对姜宝贝也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
对于这个上厕所的小要求，她怎么会拒绝呢。
“哼！”
被忽视彻底的董蕾蕾气的跺了跺脚，她再也不要和姜宝贝说话了。
她不知道，人家考虑的是要不要把她弄死。
——
“哥，快看那边，操，咱们学校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小美女啊，那腿，比姜歌还正。”
学校的花坛里，几个男生用树丛掩护抽烟，其中一个男生看到了有意思的东西，对着另外几个男生说道。
他口中的姜戈，是娱乐圈里以美腿出名的女星。
“哪儿啊？”
其他几个人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两个漂亮的女生从小卖部出来，其中一个女生穿着牛仔短裤，纤细修长的美腿展露无遗。
应该是新入学的小学妹，要不然这么漂亮以前不可能没见过。
贺湛向来不爱参与这类话题，只是随意地看了一眼，不过下一秒，他的视线就挪不开了。
他的目光并没有集中在那个穿着牛仔短裤的女生身上，而是被她身边穿着校服的女孩吸引。
头一次，贺湛觉得原来学校发的“麻袋”是好看的，以前之所以被那么多人吐槽丑，只是因为穿的人丑罢了。
比如这会儿朝教学楼走去的那个女生，白嫩嫩，俏生生的，麻袋也被穿出了高定的美感。
什么叫心如擂鼓，这会儿贺湛算是感受到了，烟也不抽了，就怕张嘴的时候心脏跳出来。
“那边那几个拿着烟的，对，说的就是你们，全都给我来教导处。”
因为想要凑近看美腿，贺湛那几个朋友全都离开了遮蔽物，手里拿着香烟的几人立马暴露在空旷的环境下，被开窗透风的教导主任逮个正着。
这下好了，美腿也欣赏不来了，一个个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往教导处走去。
贺湛掐灭烟头扔到了一旁的垃圾桶。
他觉得自己恋爱了，对一个只见了一面的姑娘。
就在刚刚，他连他俩的孩子叫什么都想好了。

第51章 重返十六岁6
“真倒霉，居然被假正经抓到了现行，这下好了，之前那个安全基地也不安全了。”
从教导处出来，徐长风嘟囔着嘴说道，果然美色误人这句老话说的没有错啊。
他口中的假正经正是刚刚从窗口抓到他们抽烟的教导主任，对方的真名叫贾政，正好是红楼里那个贾二爷的名字，因此有了假正经这个外号。
“哥，你说咱们在学校里打了这么些年的游击战，厕所、天台、花园全都被抓遍了，下次抽烟咱们去哪儿啊？”
徐长风看向从一开始就没有说过话的贺湛，觉得不愧是他们的大哥，比一般人更沉得住气。
“你说那假正经也怪没眼力的，他明知道咱们几个就是来学校混日子的，还把咱们管的跟孙子似的。”
说话的是另一个白瘦的少年，提起假正经对他们的管束，他还颇为抱怨。
贺湛等人都不是正经考进海淀三中的学生，他们这群人不是家里有钱，就是家里有权，和姜宝贝进入学校的方式相似。
套用徐长风的话，绝大多数人努力学习，都是为了将来能考上一所不错的学校，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可类似他们这样一出生就已经在罗马的人来说，努不努力已经不重要了，反正家里的产业已经是他们几辈子都败不光的了。
说句招人恨的话，他就算不念书，整天在家里躺着，这辈子都不愁没钱花，既然这样，他又何必努力呢。
当然，他们玩归玩也是有分寸的，比如黄、赌、毒这三类东西是绝对不能碰的，平日里也不会像有些没脑子的富二代那样牛逼哄哄到处得罪人，或是像里写的那样搞什么校园F4，弄什么校园暴力，他们就是纯粹不爱念书，不爱受拘束。
但显然他们的父母都没有放弃他们，要不然也不会花大价钱将他们送到海淀三中了。
教导主任贾政显然被他们的父母拜托过，平日里对他们几个的看管十分严格，这已经是开学以来贺湛等人被抓到的第二次现行了。
“老徐，小康，先别管假正经，有一件关乎到哥终身幸福的大事要交给你们。”
贺湛的心思显然没在假正经身上，他还想着刚刚那个穿着校服的小姑娘，他未来孩子的妈。
“啊？”
徐长风和万小康有些懵，不是在说刚刚被假正经抓现行的事吗，怎么忽然和贺湛的终身幸福挂上钩了。
“就是刚刚看见的那个女孩，哥可能对她一见钟情了，你们赶紧的帮哥打听一下那女孩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有什么兴趣爱好。”
贺湛的态度很认真，让徐长风和万小康没办法觉得他在开玩笑。
“哥，你别这样，你这样会让我觉得咱们在演偶像剧的，虽说你有偶像剧男主角的外表吧，可一见钟情什么的，未免太不符合我们的气质了。”
万小康觉得，像他们这样孤傲潇洒的骚年，即便将来有女朋友了，那也是对方倒追的，追人什么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发生在他们身上。
“哥，你放心，一切包在我身上哥，我一定把大嫂的身份打听清楚。”
徐长风扯了扯万小康后背的衣服，这都什么时候了，中二病也得选正确的时间再犯啊。
“嗯。”
贺湛掏出手机，这还是他第一次对一个女孩一见钟情呢，追女孩子得用什么方法手段，他得赶紧上网搜一搜。
——
“打听清楚了，还真的是高一新生，那个女生叫姜宝贝，真正家里有矿的土豪，她爸就是传闻中的煤老板，不过姜富贵这人很有生意头脑，当年靠煤矿发家，后来投资了几部电影电视剧都大爆了，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回报，算是暴发户吧，姜宝贝是姜富贵的独生女，听说姜富贵很宠她，以至于姜宝贝的性子有些暴躁。听她以前的同学说，中考结束后她曾出过一场车祸，后来性子就有些收敛了，不过还是和以前一样不爱搭理人。”
贺湛让徐长风等人帮忙打听那天在树下见到的女孩，徐长风和万小康理所当然地以为贺湛看中的是那个长腿姑娘。
虽说论颜值，姜宝贝可能稍逊秋芜一筹，可谁让男人天性爱腿，而那天的阳光太灿烂，姜宝贝裸露的那双长腿的阳光底下白的太过耀眼，以至于徐长风和万小康都没有怎么注意和姜宝贝站在一块的穿着校服的秋芜呢。
“姜宝贝，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
贺湛在心里默念着，宝贝宝贝，可不就是一个招人疼的大宝贝们。
只可惜了，这个名字就该以后他私下喊才对啊，他未来岳父怎么就用这么甜蜜的字眼给他老婆当大名了呢，一想到一堆人对着姜宝贝宝贝宝贝地喊着，贺湛都快被酸醋给淹没了。
他这岳丈也真是的，取名太不讲究。
“人是打听到了，不过哥你想好了怎么追人家姜学妹了吗？”
徐长风替贺湛为难，可他也帮不上什么忙，毕竟女朋友什么的，他也没有过啊。
“那是当然。”
贺湛也没说到底要怎么追，只是表现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
“看，哥，就是那个做靠窗第三排的女生。”
午饭时间，徐长风带着贺湛来到了高一三班，指着坐在靠窗第三排位置的姜宝贝说道。
不用徐长风说，贺湛第一眼就看到了坐在姜宝贝身边的秋芜，这个位置，同样是靠窗第三排。
因为是午饭时间，班级里的学生并不多，站在床边的贺湛等人没有引起太多关注。
现在的家长养孩子是越来越精细了，担心食堂的食材不好，卫生不达标，很多家长都像学校提议允许学生自备午饭，能进海淀三中的不是各中学的尖子生就是家境优越的二代三代，因此这个建议很快就通过了审议。
学生允许自带饭菜，食堂免费对这些饭菜提供加热服务，只是每次加热要收两块钱的劳务费，这也是为了安抚食堂工作人员。
这个政策一出，确实有一部分学生开始自备午饭，可依旧有一些父母工作忙只能吃食堂的学生或是家在附近，每天回家吃饭的学生存在。
秋芜是自带饭菜的学生之一，姜宝贝因为秋芜也变成了每天下午留在学校吃自带午饭的学生。
“今天阿姨做的饭有点咸，我去小卖部买瓶水。”
姜宝贝吃了一口红烧排骨，赶紧塞了一口米饭中和味道。
“顺便帮我也带瓶水吧。”
秋芜想到下午还有体育课，白天出门的时候她忘了，不然应该准备好凉白开的。继承了原身的记忆，现在的阿芜也是个精打细算的小管家婆。
“好。”
姜宝贝拿上自己的零钱包出发。
“快快快，人走了，哥，你快跟上。”
徐长风贴墙站着，看到姜宝贝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赶紧向后伸手，想要拉拽一旁的贺湛，让他赶紧抓住这个好机会跟上去，可他朝身侧摸了好一会儿，都没有摸到一片衣角。
徐长风疑惑地扭过头，刚刚还站在他边上的贺湛已经消失了。他揉了揉眼睛，怀疑在自己不知情的时候，贺湛背着他学了隐者分身术。
“靠，怎么跑里面去了。”
徐长风正想到处找人的时候，余光看见不知道何时走进三班教室的贺湛，看着他的目标，顿时吓了一跳。
姜宝贝都走了，他跑到姜宝贝同桌那儿干嘛去啊，难道想威逼利诱人家小姑娘，跟他里应外合追求姜宝贝？
不愧是大哥，这么好的主意他都没有想到呢。
“看，是贺湛。”
“哪个贺湛？”
“高三的，据说是校霸，常年考试垫底的那种。”
“啊，他长得比之前出现的林磊要帅啊。”
“帅是帅，可成绩不好，要不然也轮不到林磊评选校草啊，嘘，小点声，别被他听见了，不然他可能会打人，也不知道他打不打女生。”
“哇，好可怕，那我们轻点声。”
秋芜的眉头忍不住跳了跳，她很想告诉身后的八卦二人组，她们的声音一点都不轻，也不知道开学才这么点时间，她们是怎么做到把学校里一些出名的人物给认全的。
“姜宝贝。”
贺湛摒弃那些对他无中生有的污蔑对话，径直走向秋芜。
“啊？”
秋芜看他似乎是在对着她说话，一脸懵逼地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你好像找错人了，我叫秋芜啊。”
阿芜觉得，对方不应该是校霸，应该是小笨蛋啊，她和宝贝明明一点都不像。
贺湛一个趔趄，左脚差点没绊到右脚，心里暗骂了一句办事不靠谱的徐长风。
他就说，姜宝贝这么俗气的名字，怎么会是他心尖尖上的小姑娘的呢。
秋芜这个名字真好听，就像是诗一样。
看着阿芜因为疑惑瞪圆的大眼睛，贺湛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被看化了。
“我……”
贺湛想说我想请你做我女朋友。
简单，直率，主题明确，这是他心中最好的开场白。
“对不起，我找错人了。”
对着秋芜单纯的视线，贺湛酝酿了一晚上的话说不出口了，努力憋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跟火烧屁股似的落荒而逃。
“真是个奇怪的人。”
秋芜看着贺湛的背影有些无奈，这真的是三中的校霸吗，这下子她对三中的校风有足够的信心了，毕竟这样的人都是校霸了，可见其他学生都是很好相处的好孩子了。

第52章 重返十六岁7
“所以呢，原来是我们找错人了吗？”
徐长风囧囧地看着一旁满脸写着都怪你，要不然我的告白不会出现大乌龙的大哥，心里十分无奈。
“可那天我们明明在看姜宝贝的大长腿不是吗？”
徐长风怎么会猜到，自家大哥的眼光这么清奇，在他和万小康都盯着姜宝贝的大长腿猛瞅的时候，贺湛居然看上了站在姜宝贝身边，穿着校衣校裤的秋芜呢。
“你们居然是这样的人，我耻于你们为伍。”
贺湛拔高声音，腿有什么好瞧的，每个人都长了两条，再说了，姜宝贝的腿再长也没他长啊。
可他家秋秋就不一样了，名字好听，长得好看，声音也温温柔柔的，作为一个正常的男性，第一眼就被她吸引不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吗？
可显然他的两个好兄弟审美还有待提高，和他这种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不一样。
“所以呢，哥你为什么没有直接和那个叫秋芜的小学妹表白呢，反正你也从对方嘴里知道了她的真名不是吗？”
万小康插嘴道，他还是不能理解认错人和告白失败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反正脸没有认错就好了，既然中午的时候贺湛都已经走到人小学妹的面前了，干脆直接告白就好啦。
“还是哥你害羞了？”
万小康看着贺湛红的快滴血的耳朵，觉得自己猜到了真相。
“滚，哥像是那种会害羞的人吗？”
贺湛不能承认啊，承认了他还怎么当大哥。
“一看你们就是没有不会谈恋爱的，我们现在都是什么身份？我们是学生啊！”
贺湛一本正经地解释道：“虽然我本人不介意老师请家长，可秋秋未必不介意啊，中午的时候她们班里还有好几个学生呢，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像她表白，你们信不信当天下午秋秋就得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去。”
他才不是害羞呢，这种情绪是不会出现在大哥身上的。
“再说了，咱们是爷们儿，爷们儿就得体谅一下小姑娘的羞涩，我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像她告白，即便秋秋被我英俊的外表折服，同样对我一见钟情，在那种情况下，肯定也是不能答应的啊。”
贺湛越想越觉得自己当时撤退的行为越正确，将来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好男友，好丈夫，好爸爸。
“在我走进三班教室拿短短几十秒的时间里，你们根本不知道我思考了多少东西，没有告白，并不代表我的胆怯，这只是一种战略性的撤退，一种为了更美好的未来不得不做出的暂时性的妥协。”
一顿大忽悠，贺湛自己都被说服了。
“所以呢哥，你想好怎么追秋学妹了吗？”
徐长风崇拜地看着贺湛问道，而万小康显然智商更高一些，他探究地看着贺湛，对他的这番说辞有所保留。
他还是觉得贺湛是害羞了，他的逃跑和他刚刚说的那堆大道理没有狗屁关系。
“咳咳，我觉得我得先让秋秋了解我，等我们深入了解彼此后，就能够更近一步了。”
贺湛想着自己昨天晚上熬夜恶补的几部校园青春恋爱剧，男主角和女主角互明心意后，男主角骑着自行车带着女主角慢行在校园的林荫树下，女主角纤细白嫩的双手环抱在男主角的腰上，表情略显羞涩地将脸颊紧贴在男主宽广的后背。
将男女主替换成自己和秋秋，然后秋秋再软软糯糯地喊他一声——阿湛！
不行了，再想下去，他连孙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总之这一次我们的任务不能有任何差错，秋秋每天上学是坐公交车还是私家车，或者是步行骑车，秋秋每天的早饭是什么，她喜欢的偶像明星，擅长的科目……这些都得打听清楚。”
贺湛用怀疑的视线上下打量着徐长风，这次可不能像上一次那样出现大乌龙了。
——
“姜宝贝，你认识贺湛吗？”
坐在秋芜和姜宝贝后面的于伶俐和李兮是从两个不同初中考入海淀三中的学生，却因为对于八卦的喜爱，在开学没多久后发展出深厚的友谊。
坐在两人的前后桌，每天都能被迫听到很多学校里的传闻，明明刚开学没多久，她们俩人对于高二高三届学长学姐们的了解甚至比在这个学校待了三年的学生还要多。
秋芜一直觉得俩人生错了年代，她们要是生在战乱时期，一定是打探敌情的好苗子，或许会在间谍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显然今天贺湛的出现让于伶俐和李兮的八卦之火烧在了姜宝贝的身上，在姜宝贝买完水回来，还没来得及坐下的时候就迫不及待追问了。
“刚刚有一个男生来找你，却将我认成了你。”
秋芜向一脸疑惑地姜宝贝解释道。
“你是说他对着你的脸叫了我的名字？”
姜宝贝听过贺湛的名字，不过对于从四十岁重生回十六岁的她来说，那已经是很久远的记忆了。
“我不认识他啊？”
回过神来的姜宝贝疑惑地回答道，不论是现在十六岁的秋芜也好，还是十六岁的姜宝贝也好，都和贺湛没有任何交集。
她有姜宝贝的全部记忆，确定在姜宝贝十六年的生活中，没有贺湛的存在。
姜宝贝隐约觉得，或许贺湛并不是找错人，要不然，他也不会目标明确地找上秋芜了，所谓的认错人更像是他弄错了秋芜的名字。
只不过这个猜测被姜宝贝藏在了心里，没有大咧咧地说出来，毕竟后面还坐着两个八卦王呢，这个猜测要是被她俩听见，还不知道要衍生出多少版本的传闻呢。
“姜宝贝，你真的不认识贺湛吗，可他亲口喊出了你的名字耶。”
于伶俐和李兮有些怀疑，就算不认识，贺湛跑来他们班找人，肯定也是对姜宝贝有所图的。
“哦，对于成绩差的学长我有必要全都认识吗？”
姜宝贝板着脸的时候很能唬人，尤其上辈子拼搏十几年坐上高管之位累积下来的凌人气势，于伶俐和李兮都收住嘴，不敢再问了。
只不过于伶俐和李兮心里忍不住嘀咕，姜宝贝到底哪里来的底气说贺湛成绩差，难道她忘了，她是今年高一届的垫底吗，俩人只不过是大哥笑二哥罢了。
难道贺湛特地来三班找姜宝贝，就是为了见一见高一段和他一样担任垫底工作的小学妹？
仔细想想，未必没有这个可能性啊，或许学渣间也有一种特殊的惺惺相惜呢？
当然，这个想法也只敢在心里想想，她们是不敢当着姜宝贝的面说出来的。
“别担心，贺湛那人没有外界传的那么坏，他顶多就是成绩差了点。”
姜宝贝极小声地在秋芜的耳边安慰道，听了她的话，阿芜的眼神有些微妙的变化。
明明刚刚宝贝还说不认识贺湛，可刚刚她这句话的意思，分明就是很了解贺湛的，那种莫名的违和感再次涌上心头，秋芜想到了姜宝贝对自己无缘无故的好，觉得围绕着姜宝贝的谜团越来越多了。
而姜宝贝想的则更多。
贺湛这个名字，她已经有十多年没有想起来了，可这会儿听到这个名字，曾经以为很遥远的记忆却又无比清晰。
她忘不了，在她因为一场恶作剧成为全校同学捉弄嬉笑的对象时，只有贺湛，这个传闻中时常担任校霸觉得的男生对此不屑一顾。
“嘁，真是个无聊幼稚的游戏，想出这个主意的人，确定没有断奶吗？”
这是贺湛的原话，那个潇洒自在的男人向来都是肆无忌惮的，所以他还能指着林磊的鼻子骂他一句人渣。
这是当时的“秋芜”想骂的，可无疑，如果说出这些话的人是她，那么高中三年她的处境将会更加艰难。
更何况，那时候的“秋芜”根本就没有后来那么坚强啊，铁一般的意志，正是在那三年中磨练出来的。
对于她来说，贺湛说出了她想说却不敢说的话，从某种程度上替她出了一口气。
这种情绪不参杂任何男女情愫，对于曾经那个“秋芜”来说，贺湛是那段时间曾给过她勇气的人，是她感激的人，仅此而已。
重生一次，贺湛居然早早和“自己”产生了交集。
姜宝贝看着又乖又漂亮的自己，心情有些复杂，不过她确认一件事。
眼前的人是“自己”，可从她重生在姜宝贝身上的那一刻起，她们已经是独立的个体，她可以保护她，宠爱她，可秋芜的将来，不该是被她控制的。

第53章 重返十六岁8
海淀三中是重点高中，老师和家长对于学生的成绩都格外看重，因此大小测验对于海淀三中的学生来说和吃饭睡觉一样常见。
海淀三中的月考很有特色，或许是为了避免学生作弊的可能性，类似这样的大考学校采取的是按上一次大考成绩排座以及混考的方案。
所谓的混考，就是同一个考场的纵向的八排考生，一三五七排是高一学生，二四六八排是高二或高三学生，这样一来，一个考场里考生左右的位置都是与自己不同届的考生，试卷同样不同，自然可以减少交头接耳以及左顾右盼偷看别人试卷答案的可能性。
阿芜对自己的第一次大考十分重视，早早来到了考场等候。
在找到自己座位的时候，阿芜也看到了邻桌的考生，潘银霜，看名字，似乎是一个冷冰冰的小姑娘。
不过她没有多在意，而是拿出了练习册，准备在考试开始前多做几道题型。
“银霜，上次考试你排名在我之前，太好了，你数学比我好，明天上午数学考试的时候你稍微侧坐一些，让我和你对一下答案呗。”
两个女生肩并肩走进考场，因为距离考试开始还有一段时间，监考老师还没有进入考场，那个女生说话时得有些肆无忌惮。
“好啊，不过得看监考老师看得严不严。”
那个被唤银霜的女生声音十分轻柔，普通话不太标准，似乎有些前后鼻音不分，使得她的话听上去又多了一点俏皮的意味，鼻音重的时候，还像是在撒娇似的。
阿芜的视线离开了练习册，随意看了眼这个坐在她右手边的学姐，只是这一眼，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幕幕记忆，因为这些突然涌入脑海的大段记忆，阿芜有一瞬间甚至感觉自己的大脑疼到撕裂。
这些记忆是“秋芜”的一生，这个“秋芜”，是不曾被阿芜替代的“秋芜”。
前十六年的记忆和阿芜继承的记忆完全相似，只是她的脑海里多出了属于“秋芜”之后二十四年的记忆。
“秋芜”的前十六年，虽然和母亲之间有一些罅隙，生活也十分困苦，可总体上是过得去的，她人生的转折出现在了她上高中的这三年。
首先是一场以她为主角的恶作剧。
没人知道海淀三中公认的校草林磊和校花潘银霜是一对异父异母的兄妹，两人因为父母的再婚相识，并且在日夜朝夕相对的相处中彼此萌生好感。
可是因为身份的禁忌，使得彼此都不敢戳破这层窗户纸。
潘银霜想摆脱对哥哥的爱恋，于是在好友的怂恿下，选择向校霸贺湛表白，潘银霜的行为刺激到了林磊，以至于他在冲动下答应了好友的赌约，在三个月内追上那个家境贫困，却有着一张不输任何女星面孔的小学妹“秋芜”。
林磊的长相好，成绩好，家世好，在他有心的讨好追求下，普通女孩很难抗拒这样的诱惑，更何况是从小缺爱，没有被人这样热烈的喜欢过的“秋芜”。
第一个月，“秋芜”选择拒绝。
第二个月，“秋芜”的立场有些动摇，不过她依旧坚定立场，因为对于她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真正的转变发生在第三个月。
三个年级统一开家长会，在家长会上，董蕾蕾的母亲戚梅芳认出了秋霞，那时候“秋芜”因为学习努力在两次月考中排名不断上升，是老师常挂在嘴边的好学生，加上林磊追求“秋芜”的行为在同学面前未曾遮掩，董蕾蕾早就嫉恨上了“秋芜”，当她从母亲嘴里套出秋霞的过往时，当即就将这些消息公布。
强奸犯的女儿！
劳改犯的女儿！
一个没有廉耻十九岁就被人搞大肚子的女人的女儿！
这是“秋芜”身上的标签，因为林磊嫉妒她的女生，因为她清纯的外貌喜欢她的男生因为这些标签沸腾，那段时间，“秋芜”的课桌里总是塞满垃圾和死掉的虫子，她的课本也常常被人无缘无故的撕毁。
“秋芜”的班主任是个负责任的老师，他严肃警告了班上的学生，从那以后，幼稚的针对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所有人的冷暴力。
对于那时候的“秋芜”来说，身边只有两类人，因为她的出身嘲讽她，捉弄她的人，因为不想掺合这些事情保持中立的人，而那些中立的人同样也是施加冷暴力的人。
就在这个时候，林磊依旧不顾外界的流言蜚语，坚定地站在她身边，支持她，鼓励她，这份感情一下子变得更加难能可贵。
对于“秋芜”来说，林磊是她能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于是她答应了对方的交往请求。
那一个月，是“秋芜”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林磊的存在，让她觉得即便被所有人针对也是有希望的，可那个时候有多快乐，真相到来的时候就有多痛苦。
三个月的时间到了，原来所谓的喜欢，只是一群朋友之间的赌约罢了。
林磊诚恳地向她表示了自己的道歉，只是他的言语间很隐晦地表达了即便他真的喜欢她，他的家世也不会允许他娶一个强奸犯的女儿的观点，对于那时候的“秋芜”来说，不仅她以为的爱情没了，她唯一的认同感也没有了。
有一部分同学同情她，可更多的是欢呼雀跃的声音，出身这样卑贱的她，怎么配得上王子一样的林磊呢，再说了，人家都那么真诚地道歉了，秋芜还想怎么样呢。
分手当天，“秋芜”在恋爱的这个月里写下的私密日记被人偷走公布在校园拦里，那一篇篇描述着少女心事的日记在旁人嬉笑不在意的目光下公诸于众，就像是被人当中扒光了衣服一样让人难堪。
因为这些类似情书的日记，因为早恋的行为，就连一直都关系“秋芜”的班主任都对她有些失望了。
从那以后，“秋芜”变得更沉默了，高中三年，她的出身，她曾经的不自量力都是同学们取笑的话题，毕业后，她报考了一个很偏远的大学，远离了所有认识她的人，生活才渐渐步入正轨。
可这些过往的经历依旧在影响着她，以至于她处理不好自己的家庭，处理不好自己的婚姻，只能将所有的精力放在工作上。
后来，她听说林磊和潘银霜因为高中发生的那些事终于看清楚了自己的心，坦然面对这一份感情，他们用大学四年的时间说服父母，终于在大学毕业后结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幸福恩爱羡煞旁人。
因为林磊和潘银霜的天造地设，他们婚后依旧有人会谈起曾经介入他们之间的“秋芜”，像是玩笑似的，嘲讽她的不自量力。
四十岁生日，“秋芜”的丈夫提出离婚，在从公司赶回家中的路上，“秋芜”驾车发生车祸，她的一生就此终结。
这一段段的记忆太过压抑痛苦，以至于阿芜的脸色呈现可怕的惨白。
她看了眼一旁的潘银霜，对方就像是故事里的女主，而“秋芜”的身份则是助攻她爱情的配角，而她总是在看到这些女主的时候才会想起这一切。
等等，为什么要用一个总字？
阿芜皱了皱眉，脑袋一阵晕眩。
“这位同学，你没事吧？”
因为二十四年的记忆太过冗长，即便这些记忆像高倍速的影片似的在她脑海中回放，等吸收完这些记忆的时候，时间也已经过去近半个小时了。
此时监考老师已经来到了考场，她一眼就看到了整个人汗淋淋的，像是刚蒸完桑拿，可偏偏脸色又过分惨白的秋芜。
老师以为秋芜突发了什么急症，让另一个监考老师发卷，自己则是走到了秋芜身边小声询问。
“没事，刚刚有点肚子疼，现在已经好多了。”
阿芜摇了摇头。
吸收完那些记忆，她确实已经好多了。
见她不像是强撑着，监考老师也只是叮嘱了一句，没再多说什么。
阿芜看着发放到手里的试卷，现在她思考最多的不是“秋芜”未来的记忆，而是姜宝贝，这个在“秋芜”的未来里，不曾出现过的女孩。
想到了第一次见到林磊时，姜宝贝那番“人模狗样”的言论。
想到了姜宝贝对她不知从何而来的亲近和关怀。
想到了姜宝贝对贺湛的了解。
想到了姜宝贝对董蕾蕾的厌恶。
……
所以，姜宝贝到底是谁呢！
阿芜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猜测。

第54章 重返十六岁9
这是高一第一次月考，因此排序按中考分数而定，阿芜的入学成绩处于中间水平，而姜宝贝理所当然倒数第一。
“考得怎么样？”
作为曾经的学霸，在开学一个多月后，姜宝贝顺利地温故了一遍高一课程，虽说还不到融会贯通的程度，可也不至于像原身那样垫底了。
早上的语文考试，姜宝贝只在写作文的时候多花了一点时间，其他题目她选择性地故意做错一些，以免自己的成绩提升的太过突兀，因此做完一整张试卷，并没有花费她太多的时间，顺利的在考试结束前的半个小时提早交卷，并且早早来到秋芜的考场前等着。
“还不错，你呢？”
考试前那段突如其来的记忆让她有过一段短暂性的剧烈头痛，也因为这样，秋芜的身上出了不少冷汗，即便在考试的两个半小时里早就已经干透，那种汗液蒸发黏在身上的感觉还是让人十分难受。
阿芜忍不住扯了扯衣领，迫不及待想要回家洗个澡，换一件新衣服。
“安拉，有漂亮又聪明的小芜监督教导，这一次月考我一定能够顺利摆脱倒数第一的位置。”
姜宝贝已经计划好了，这一次月考提升三四十名左右的排名，海淀三中这一届收了600个学生，这点提升幅度并不算太过突兀，但也足够让这个身体的父亲看到她的进步和改变。
如果说回到十六岁见到十六岁的自己是激动和感恩的，那么姜宝贝在面对原身的爸爸姜富贵时就是愧疚的。
姜富贵有多宠这个女儿，她已经从原身的记忆里和这些日子的相处中感受到了。
在姜富贵身上，姜宝贝体会到了原来父母对于子女的爱真的可以是无私不求任何回报的，原来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像她妈那样，时而冷漠，时而亲近，总是让人患得患失。
她一边贪婪地享受着姜富贵对她的疼爱，可一边又有些心虚，因为这份好也可以说是她偷来的，即使她知道，如果自己不重生在姜宝贝身上，姜宝贝的生命很可能终结在了她的十六岁。
当初姜宝贝在中考结束完出了一场车祸，抢救过程中失去心跳，脑电波，被医生宣告死亡，姜富贵不肯接受独生女儿死去的现实，砸钱求着医生继续对姜宝贝实施抢救，就在宣告姜宝贝死亡后的第三分钟，“秋芜”重生在了姜宝贝的身上，从此就有了姜宝贝的死而复生。
如果不是她的到来，姜宝贝很有可能已经死去，这么说来，她也不算害死了一条性命。
因为那场车祸，姜富贵对这个女儿更加予取予求，“秋芜”彻彻底底体会了一把做宝贝的感觉，越发不舍的同时也越发自卑。
她配得到这样的喜欢吗？一个连亲生母亲都不爱的人，有资格被爱吗？
这个疑惑，就像是姜宝贝的梦魇一样。
“宝贝，下个礼拜四是我的生日，家里商量把我的生日宴后到礼拜六晚上，叔叔说会给我买生日蛋糕，还让我妈准备一些好菜，我能邀请你参加我的生日吗？”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阿芜忽然扭过头对姜宝贝说道。
其实秋霞并没有打算替女儿过生日，在阿芜之前继承的那些记忆里，十六岁之前，“秋芜‘也没有过过一个像样的生日。
唯一一次她吃到生日蛋糕，是因为烧烤店老板娘新过门的儿媳妇正好和她同天生日，于是在她十五岁那年，终于吃到了一块别人生日切给她的生日蛋糕。
提议给秋芜过生日的是继父丰成海，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厚道善良的老好人。
身为继父，继女又是一个十六岁的大姑娘，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丰成海很有分寸地与秋芜保持足够距离，即便已经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近两个月，父女之间的关系依旧有些生疏，只限于友好礼貌的问好。
可即便这样，丰成海依旧很细心地记下了秋芜和秋霞的生日，并且在秋芜生日前半个月就开始提醒秋霞准备女儿的生日宴，嘱托秋芜可以邀请自己的朋友同学来家里吃饭庆祝。
身为继父，丰成海已经足够完美。
因为是丰成海主动提议的，因此秋霞也没有拒绝，她对于自己崭新的生活也是极为期待的，在这段关系还处于蜜月阶段时，秋霞不会拒绝丰成海提出的任何合理要求。
“当、当然！”
姜宝贝怎么会忘记自己的“生日”呢，只是她没有想到，秋芜真的邀请了她。
她是知道自己骨子里有多自卑，多不容易亲近的，开学以来一个多月的努力在姜宝贝看来或许根本不足以换取“自己”的真正好感。
可现在秋芜主动邀请她参加她的生日宴，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的努力是有成效的，秋芜已经渐渐放下了对她的戒心。
“姜宝贝，你是我交的第一个好朋友，能不能请你，当我一辈子的好朋友。”
阿芜主动握住姜宝贝的手，十分认真地说道。
“因为我开始喜欢你了，真的真的好喜欢你。”
在没有继承“秋芜”未来的记忆之前，阿芜只当姜宝贝是姜宝贝，为她的热情和细心呵护而感动；在阿芜看完了“秋芜”的一生，察觉到姜宝贝的真实身份后，这份感动中又多了些许怜惜。
姜宝贝是不同的，阿芜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因为她体会了她的一生，跟着她感受到了她所有的甜酸苦辣，悲欢离合，她看着她从柔弱不堪，到一步步为自己穿上盔甲，看着她外表无坚不摧，实际遍体鳞伤。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她更加了解对方了。
“好，我们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姜宝贝真没想过，她听到的第一句发自肺腑的喜欢居然是从“自己”的嘴巴里说出的，这种感觉太过奇妙。
不过毫无疑义，姜宝贝此时是开心的。
她会以朋友的身份，为她遮风挡雨，一路披荆斩棘。
——
“哥，你把礼物放到秋学妹的课桌里了吗？”
徐长风和万小康陪着贺湛蹲在花坛的灌木丛后，跟一群变态痴汉似的看着秋芜和姜宝贝肩并肩从小卖部朝教学楼走去。
等秋芜回到教室，应该就能看到放在她课桌抽屉里的小礼物了。
“那当然。”
贺湛叼着一根棒棒糖，露出蜜汁微笑。
这份礼物是他精挑细选很久后选出来的，那是他从一家工艺精品店看到的草编小兔，做工无比精致，贺湛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小兔子，直觉告诉他，秋芜会喜欢这份礼物。
“那你有写上送礼物的人吗？如果没写，秋学妹怎么知道礼物是你送的。”
徐长风嘴里也含着一根棒棒糖，口齿有些含糊地问道。
贺湛得意的笑容僵住了，沉默地蹲在灌木丛后，身上写满了无助、可怜、忧伤。
“没关系，等秋学妹明年生日你送礼的时候记得写上就好。”
徐长风看着这样的大哥，赶紧安慰了几句。
“不过哥，你要追秋学妹也就追吧，为什么还要戒烟呢，自己戒不说，还逼着我们一块戒。”
徐长风等人的烟瘾不大不小，可一天下来也总得抽上四五支，当初为什么会抽烟他们也记不清了，大概是觉得抽烟的样子挺帅，像个大人了吧。
现在已经成瘾了，忽然间要戒，一下子有些不太习惯。
“你们懂什么，女孩子大多都不喜欢烟味，再说了，二手烟有多毒你们不知道吗，现在不戒烟，难道等秋秋和我在一起后慢性中毒吗？”
贺湛也觉得嘴巴里的味道有些寡淡，泄愤似的将棒棒糖咬下半个，咔嚓咔嚓嚼着当是解瘾。
“哥，我们以后和嫂子保持安全距离，要不你让我们抽一根？”
万小康不想吃棒棒糖了，这不符合他狂转酷炫吊炸天的气质啊，吃糖果什么的，看着就有些娘们儿唧唧的。
“不行，你们要是不戒烟，我和你们待一块不就得被你们污染了。”
贺湛想着，这么痛苦的戒烟过程，作为好兄弟必须一块体验啊。
“诶。”
万小康叹了口气，然后无奈舔了舔手里的棒棒糖。
“你们三个，说的就是你们，又给我跑这儿来抽烟来了。”
教导主任神出鬼没，不知何时出现在了花坛的后面，正好看到了蹲在树灌丛后，背对着他鬼鬼祟祟的贺湛等人。
“哈？”
三人齐齐回头，嘴里叼着棒棒糖，表情如出一辙的懵逼。

第55章 重返十六岁10
“宝贝，这是你给我的礼物吗？”
秋芜和姜宝贝从小卖部回来，看到课桌里忽然多出的礼物，下意识地以为是姜宝贝送她的小惊喜。
因为她的生日，除了姜宝贝恐怕只有极少数和她从同一所初中过来的几个同学知道了，但“秋芜”和那些同学的感情不深，想来那些人不会突发奇想送她礼物。
“不是我送的。”
姜宝贝同样表情疑惑，她敢肯定，在她人生的前二十多年，从来没有收到过一份来自家人以外的礼物，这一份礼物是上一世没有的。
“来历不明的礼物还是不要收了。”
姜宝贝对这份礼物心生警惕，因为她怀疑因为她的到来某个恶作剧开始提前，这份礼物来自林磊那个不怀好意的人。
“哦。”
阿芜也不想拆那份来历不明的礼物，随手将它放在边上，准备等晚上放学前送到学校的失物招领处，到时候礼物的主人自然会看到这份礼物，然后将它取回去。
倒不是阿芜不识好人心，而是她在学校里拢共就姜宝贝一个朋友，无故接受人家的礼物，很容易滋生事端，阿芜并不是一个喜欢麻烦的女人。
“秋芜，今天是你生日啊，怎么也不告诉我们啊？这是谁送的礼物，你为什么不拆啊？”
于伶俐用水笔戴笔帽的那头戳了戳秋芜的后背，一脸好奇地看着秋芜手里的那个包装精致的小礼物。
“不知道谁送的，准备等会儿送到失物招领处去。”
秋芜摇了摇头，将礼物放到了书包里，她不敢再将这份礼物放在课桌上了，因为太显眼，很容易引来别人好奇的打量。
“为什么要送到失物招领处去啊，这肯定是暗恋你的男生送的啊，你难道不知道，咱们班的男生偷偷将你评为班花了。”
于伶俐的八卦天赋再一次显露出来，秋芜这个本人都不知道的事，她却早早从男生那里听到了消息。
“那就更不能收了，要不然送礼的人还不得以为小芜答应了他啊。”
姜宝贝皱了皱眉，决定晚上监督秋芜将礼物送到失物招领处，在她看来，高中时期早恋就意味着麻烦。
“秋芜。”
于伶俐可好奇盒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了，但显然秋芜并不愿意满足她的这个小心愿。
“我觉得宝贝说的对。”
阿芜丝毫不曾心动，只是冲着姜宝贝甜甜地笑了笑，姜宝贝顿时觉得心满意足。
——
学校的失物招领处就在门卫处，那些被人捡到的遗失物放在最显眼的位置，让进出的师生能够一眼看见，以便于及时领取自己的遗失物。
当贺湛看到那还未拆封的礼物盒就摆在那张失物招领桌上时，整颗心都凉拨拨了。
“都怪姜宝贝，要不是她非说什么来历不明的礼物不能收，或许现在我就能知道里面到底装的是什么了！”
于伶俐和李兮出校门时看了眼礼物盒，相互抱怨了一句。
对于八卦爱好者来说，最大的痛苦无非是吃不到瓜，或者吃了半个瓜，剩下的半个被人抢走了，显然现在这个情况是后者，要是她们知道送礼物的人是谁，就能有新的八卦资讯了。
两人的对话落入贺湛耳中，此时他的表情有些阴晴不定。
姜宝贝！
这个庸俗的名字他记下了！
——
礼拜六，姜宝贝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来到了丰家。
秋芜给了她地址，可姜宝贝根本用不上这个，因为对于四十年后重生回来的她来说，她对丰家的认识远比现在十六岁的自己来的深刻。
姜宝贝在门口纠结徘徊了很久，因为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尚且年轻的母亲。
算算时间，她和母亲秋霞已经有近八年的时间没有见面了，实际上自从她上了大学之后，两人见面的时间就变得屈指可数。
当年她报考了离家很远的大学，“秋芜”原以为会被妈妈责骂，或者可以从妈妈的表情中看到不舍的情绪，可母亲秋霞只是静静地帮她收拾行李，连将她送到火车站的工作都是继父丰成海代劳。
上大学前，妈妈给了她一张卡，卡里有第一学年的学费，以及第一学期的生活费，这是继父当初承诺好会承担的。
实际上她妈再婚三年，“秋芜”和继父继兄的关系并不好，尤其是她看到妈妈对继父的关心，对继兄的疼爱时，更让她觉得继父和继兄是她和母亲相依为命生活里的入侵者。
其实她心里明白，继父和继兄都是好人，可她却难以用平常心面对他们，以至于相处三年后，继父和继兄也渐渐对她失去了信心，彼此之间只是礼貌又疏远地相处着。
在这种情况下，“秋芜”更加不愿意使用继父给予的学费和生活费。
她的成绩很好，很快就找到了三份时薪不错的家教兼职，生活费有了着落，甚至还能有所结余，为之后的学费做储备，只是相应的，她的时间变得更宝贝，她不敢浪费一分一秒，就怕平衡不了工作和学习。
大学四年的时间，她没有动用过一分她妈给的那张卡里的钱，毕业后，因为优异的成绩，很快找到了一分不错的工作。
她满怀期待地带着这个消息回家，可等来的只是她妈越发冷漠的态度。
“你已经毕业了，我对你的责任也结束了。”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秋芜”从她妈的眼神里看到了解脱，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包袱，她妈为甩掉了一个包袱而欣喜，可作为包袱的她，在被甩开的那一瞬间，却觉得没有归宿。
那时候她觉得，可能是她依旧不够优秀。
于是她在工作上更加努力，即便在和一个条件相当的男人结婚后，依旧将全部的重心放在事业上，以至于忽略了丈夫，忽略了家庭，终于在她三十二岁那年，她成为了年薪百万的高管，她拿着一本写着她妈名字的房产证回家看她，那时候，她妈正在帮继兄和嫂子看管孩子。
“这是你这些年打到我卡里的养老金，我一分没花，将你养大成人是我的责任，除了这份责任，我们之间不需要有任何牵扯。”
如同当年“秋芜”没有花费丰成海一分生活费一样，她工作这些年按月打到母亲秋霞银行卡里的钱也没有被动用一分一毫。
在她拿着房产证，鼓起勇气上门的时候，这笔钱也退回到了她的手里。
“秋芜”彻底感觉到了自己只是被抛弃的人，她看着母亲秋霞抱着继兄的女儿，脸上的表情是她从未见到过的慈爱。
她终于放弃了！
从那天起，她再也没有回过家，没有见过母亲一面。
时隔八年的见面重逢在了她十六岁那一年，姜宝贝的心情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复杂。
“你就是秋芜的同学吧？”
秋霞出门准备倒垃圾，看到站在门口有些踌躇的姜宝贝，表情温和地说道。
“快进来了，秋芜在房间里等你，很快就能吃饭了。小姑娘，你有什么忌口的吗？比如葱姜蒜什么的，等会儿放调料的时候我注意着点。”
对于除女儿秋芜以外的人，秋霞总是这么温柔，姜宝贝万万没想到，自己一直渴求的母亲的微笑，居然在别人的身体里感受到了。
“谢谢阿姨，我不吃姜。”
姜宝贝礼貌地弯了弯腰。
“这一点倒是和秋芜一样。”
秋霞忍不住多看了姜宝贝一眼，女儿的朋友在饮食习惯上和她倒是挺相近的。
丰成海去取之前定好的生日蛋糕了，丰家只有秋芜和秋霞两人，秋霞将姜宝贝带到了秋芜的房间，然后就去厨房准备今天的晚饭。
“怎么样，我妈是不是很温柔，只不过她对我总是冷冰冰的，不过我感受得到她对我的疼爱。”
阿芜拉着姜宝贝躺在床上，床很宽敞，足够躺下两个人不显得拥挤。
她拉着姜宝贝的手，手心传递的温度让姜宝贝不至于觉得寒冷。
原来十六岁的她这么天真地以为妈妈是爱她的吗？
是了，她似乎总是那么天真，以至于一次次失望后，又一次次鼓起勇气。
“秋芜”想到了当初董蕾蕾刚传出那些话来的时候，她强忍着悲痛跑回家向母亲秋霞询问。
她不该是强奸犯的女儿，她的妈妈也不该是董蕾蕾口中不知检点的女人。
“秋芜”想要的只是在被同学们辱骂嘲笑的时候，来自母亲的安慰罢了。
“你就是强奸犯的女儿啊！”
母亲秋霞用从未有过的冷漠眼神看着她，然后用无比冷硬的话，将她彻底定死在了耻辱柱上。
直到后来，“秋芜”的人生阅历再多一点的时候，她体会了母亲当年说出这句话的心境，也隐约明白她多年来漠视自己的原因。
可正是因为猜到了，她也越发明白了一点，她真的是没有资格被爱的。
因为有些人，生来原罪！

第56章 重返十六岁11
“之前听你的定了一个八寸的蛋糕，今天我去取蛋糕的时候，看到别人家孩子过生日，给定的都是十寸的大蛋糕，那看上去更气派了，等明年小芜过生日，我们就给定十寸的吧。”
丰成海取了蛋糕回来，手里还拎着两袋子水果，一袋是苹果和橙子，还有一袋小一点，装的是樱桃。
“浪费那些钱干什么，别说八寸了，家里就我们几个人，六寸的蛋糕都不一定吃得完。”
秋霞从厨房出来，接过丰成海手里的那盒蛋糕。
“快擦擦你脸上的汗，现在都已经入秋了，你怎么还那么容易出汗呢。”
她嗔怪地瞪了眼丰成海，然后给他递上两张纸巾。
“体质问题。”
丰成海嘿嘿笑了笑，觉得这个媳妇娶的太对了，之前那些年家里俩爷们儿日子过的糙极了，忙起来的时候脏衣服堆成山，只能从里面扒拉几件相对干净的穿身上，现在不一样了，衣服总是整洁地叠在衣柜里，闻起来一股香喷喷的洗衣粉的味道，领口袖口陈年的黄渍被搓洗地干干净净，出去的时候老朋友都说他整个人看上去都敞亮了。
不仅如此，现在他偶尔加班都有人打电话嘘寒问暖，半夜回到家总有热腾腾的夜宵准备着，以前家里就一个儿子，即便关心人也不会像老婆这样想的那么细致。
“对了，小芜的同学呢？”
按照丰成海的意思，女儿可以多请几位要好同学来家里，可开学没多久，秋芜的意思这次生日就请她现在的同桌过来。
“到了，现在在秋芜房间里呢，我这菜也做得差不多了，要不你去把俩孩子叫出来，先喝饮料吧。”
厨房里还有一锅正炖着的猪脚汤，以及要趁热吃的大菜糖醋鱼，秋霞嘱咐了丈夫一声，然后跑回厨房继续做菜去了。
“小芜，和你同学一块出来吃饭吧。”
丰成海又去卫生间用毛巾擦了把脸，然后敲响秋芜的房门，在门口喊了一句，他的话也正好打断了姜宝贝的回忆。
“我们出去吧，今天早上我看到我妈买了猪脚，她炖的猪脚可好吃了。”
阿芜拉着姜宝贝的手出去，兴奋地向她介绍自己妈妈的拿手好菜。
姜宝贝曾经最爱的也是这道黄豆炖猪蹄，可她已经有整整八年没有吃到过这道菜了，姜宝贝抿了抿嘴，佯装出一副激动期待的表情，跟在秋芜身后出去。
“叔叔，这是我的同学，她叫姜宝贝。”
秋芜向丰成海介绍自己身边的姜宝贝。
“宝贝啊？你爸妈给你取这样一个名字，一定很疼爱你吧。”
丰成海笑了，很多人或许会在私底下这么亲昵的称呼自己的孩子，可很少有人会直接将它取做孩子的大名。
管自家的孩子叫宝贝，这父母得多疼孩子啊。
“嗯，我爸爸对我很好。”
姜宝贝点了点头，在提到原身的父亲姜富贵时，总算冲淡了一点心中的寂寥。
“你们俩都是乖孩子，以后在学校里要相互监督，共同进步啊。”
丰成海嘿嘿笑了笑，说了几句场面话。
“老丰啊，你别光顾着自己吃，给秋芜同学倒杯饮料，夹点菜啊。”
秋霞端着刚做好的糖醋鱼出来，热情地招呼姜宝贝：“你可千万别客气，在叔叔家就像是在自己家一样就好。”
“这炸酥肉是我从熟食店买来的，那家熟食店很有名的，听说还是什么网红店，每天都排长队，你们这个年纪的孩子特别爱吃这种炸食，我也不知道这道菜合不合你的胃口，今天我买了不少，要是喜欢，等会儿装一点回去，当零食也是很好的。”
看姜宝贝不主动，秋霞海格外亲热地用没用过的筷子帮她夹了一块大酥肉在面前的碟子上。
“嗯，好吃。”
相比较之下，秋芜就主动多了，自己给自己夹了一筷子的酥肉，大快朵颐起来。
“谢谢。”
姜宝贝看着面前的那块酥肉，和秋霞眉眼含笑的表情，心中有些涩涩的，香脆的酥肉吃进嘴里，都尝不出味道来。
“你这个当妈的也不给小芜夹一块，我们小芜还是今天的寿星公呢，这样吧，叔叔我借花献佛，就用你妈特地排长队买的酥肉讨好一下我们小芜吧。”
生活了两个多月，丰成海也发现了母女俩人相处时的冷淡，丰成海也曾私底下问过秋霞原因，可都被秋霞以母女俩习惯了这种相处模式给搪塞过去了。
他毕竟只是继父，而秋霞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因此在这种事情上他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能时常帮着秋霞描补一下。
比如说现在，秋霞要是不疼女儿，也不会在她生日当天特地排长队去网红店买这传闻里他们这个年纪女生最爱的酥肉，还一大早就开始炖猪脚，只因为黄豆猪脚汤是女儿最爱喝的。
因此丰成海在给秋芜夹酥肉的时候特地强调了这一点，就是为了让秋芜明白她妈并不是不疼她的。
“谢谢叔叔。”
秋芜端起碗接丰成海夹过来的那筷子酥肉，余光却一直关注着姜宝贝的表情。
从四十岁重生回来的“秋芜”比当年十六岁还略显幼稚冲动的她更能看清很多事，比如眼前的继父，上一世她总觉得对方抢走了她的妈妈，因此对于他的很多示好都无动于衷，当她再次回到十六岁，以旁观者的角度看待继父时，才感受到他为拉近和继女的关系作出的努力。
姜宝贝食之无味地吃掉秋霞夹到她碗里的那块酥肉，想着刚刚丰成海说的那句话。
这是她妈特地排长队为她买的酥肉……
她不能再天真了，难道她真的以为她妈喜欢她吗？
这一顿饭明面上吃的宾主尽欢，午饭后，丰成海帮着秋霞一块收拾了餐桌，然后就去上班了，维修工不同于其他工作，双休日也是要加班的。
丰成海离开没多久，秋霞也紧跟着出门了，同层的主妇不知从哪儿听说附近一家新开的超市搞促销，购物超过168就能够加一块钱得到十个土鸡蛋，不仅如此，超市里一些日化用品还在做促销，价格是平时的六到八折，正好家里的纸巾和肥皂快用完了，秋霞就答应了同层那个主妇的邀约，一块去超市大采购。
这下子，房间里就剩下秋芜和姜宝贝了。
“我带你去看一下我小时候的照片吧。”
阿芜对着午饭后有些沉默的姜宝贝说道。
“好啊！”
姜宝贝强打起精神，高兴地对着阿芜点了点头。
“我妈是再婚，刚刚我喊我的继父叔叔，你应该也发现了吧。”
秋芜带着姜宝贝去了另外一间屋子，丰成海的房子买的早，一共有140多平方，因此在除去三间卧室和一间小书房外，还有一间不算特别大的储物间。
这间房间里放的多是过冬的被子以及不再穿的旧衣服，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在这间房间里堆着。
“我妈和叔叔再婚没多久，当初出租房里的那些东西也没及时整理，我猜以前的一些照片现在还在这间房间里放着，你等等，让我先找一会儿。”
储物间有点乱，堆了好几个纸箱子，这些纸箱子里装的都是秋霞和秋芜的东西，只是因为搬家后事情太多，没来得及整理。
“要不宝贝你帮我一块找吧。”
秋芜指了指其中一个箱子对着姜宝贝说道：“相册不大，封面是一张熊猫吃竹子的照片，很容易分辨的。”
说完，秋芜转身翻起了另外一个纸箱。
姜宝贝也没多想，根据秋芜的嘱托翻起了那个箱子。
她的照片并不多，因为再早十几年，拍照是需要相机和胶卷的，同时洗照片也得花钱，那时候母亲秋霞的工资并不高，加上还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生活远比之前更为艰难，因此拍照对于母女俩来说，是一件很奢侈的事。
在姜宝贝的记忆里，她的照片累积不超过二十张，为了让钱花的更值，这些照片多数都是她和妈妈秋霞的合照，唯二的两张个人照，一张是她周岁时去照相馆拍的，照片里白胖的婴儿还画了腮红，眉心点了一颗红痣，另外一张是她被评为少先队员时拍的，脖子上系着红领巾，模样要多傻有多傻。
她已经很久没有看到那些照片了，要不是秋芜忽然提起，她甚至都忘了自己曾经拍过那样的照片。
被秋芜一提，她心里也有些想的慌了，想要再看看年幼时的自己。
姜宝贝翻找着箱子，翻到最底下的时候也没有翻到那本相册，反而在箱子的底部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铁盒子。
这是一个丹麦曲奇的饼干盒，四方形，边角是圆弧的形状，这盒饼干特别贵，是曾经秋霞在小酒店工作的时候，办酒席的人家送的。
看到这个饼干盒时，姜宝贝的脑海里又浮现了很多年幼时的记忆。
这是母亲藏钱的盒子，从来都不允许她碰，平时她妈都会将这个盒子放在床底下，每次都得把床板搬起来才能拿到这个盒子。
没想到搬家之后，她妈居然没有将这个装钱的盒子收起来，而是放在了储物间里。
“等等！”
姜宝贝对她妈藏钱的盒子没有兴趣，正当她准备将盖住那个盒子的东西重新放回去的时候，秋芜拦住了她。
“这个盒子怎么在这儿啊？”
阿芜装出一副疑惑地表情，然后将放在箱子底下的那个饼干盒拿了起来。
这个盒子的盖子很紧，阿芜费了一点力气才将盖子打开。
“这个应该是阿姨的东西吧，我们没经过她的同意把盒子打开或许会让阿姨不高兴的。”
姜宝贝试图阻拦秋芜，可她怎么忍心告诉秋芜，她的妈妈已经十分讨厌她了，如果再做了让她不高兴的事，恐怕她就会彻底被那个女人厌弃了。
“没关系的，不过我真的好奇里面装的是什么啊。”
盒子当然要打开，要不然，阿芜特地让姜宝贝来参加自己生日宴的目的不就白费了吗。
铁盒里装的东西并不是姜宝贝原以为的钱，而是一些零碎的小物件，秋芜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
一个陶塑的泥偶，或许是存放的时间太长，干透后的泥偶有些开裂，裂开的地方被人小心地涂了一层透明的胶水，似乎是为了防止裂痕扩大。
一条手链，并不名贵，是街边小摊上随处可见十块钱一把的手链，上面串着几颗廉价的珠子，看得出来手链的主人极为喜欢它，以至于时常揣摩，原本的红线经常接触汗液，变成了暗红色，看上去有些脏旧。
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个抱着婴儿的女人，对方穿着一件垫高肩的红色大衣，看得出来是十几年前流行的款式，女人怀里抱着的婴儿被涂了大红色的胭脂，额头上还点了一颗红痣，镜头抓拍的十分巧妙，婴儿对着镜头笑容灿烂，而抱着婴儿的女人视线对准怀里的孩子，在快门按下的那一瞬间，正好抓拍到了她无比慈爱的眼神。
这张照片里的婴儿让姜宝贝想到了自己那张周岁照，在那张周岁照里，自己似乎也是相同的打扮，可一直以来，她都以为当时只拍摄了那一张照片，而且现在这张照片里母亲的眼神，是她从未见到过的。
除此之外，还有几张已经泛黄的画，看上去有些年头了，画上的颜色都因为泛潮变得斑驳，其中一张画的似乎是一对母女，只是因为画画的人水平不高，母女俩人被画的奇形怪状的，很难看出人物的原型，在这张画的背后，写着几个字，妈妈母亲节快乐，因为不会写亲字，用的还是拼音。
姜宝贝认出了这些东西。
陶人是她小学时候做的，那时候全国都提倡为小学生减负，所有的小学都响应号召，开设了课外兴趣班，一次课外兴趣课，“秋芜”的班主任带着他们一块用陶土做泥人。
陶土是需要花钱的，而那个时候，秋霞工作的小酒店倒闭，之前压着的一个月工资也没能要回来，家里正是最缺钱的时候。
班主任让每个同学上交五块钱，那时候一个肉包五毛钱，五块钱是她十天的早饭，可母亲秋霞还是取了五块钱给她。
那天“秋芜”很高兴地做了一个玩偶，那个玩偶就是她心中母亲的样子，当天晚上，她将玩偶很高兴地拿回了家，满怀期待地将它送到母亲手中。
接过妈妈只是很平淡地看了一眼泥偶人，说了一句，原来就是这玩意儿花了五块钱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第二天早上“秋芜”醒来，没有在桌子上看到泥偶人，她以为那个泥偶被妈妈扔了，为此伤心难过了很久。
那条手链，她同样记忆深刻。
那是她七岁的时候，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了一个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掉下的一块钱，“秋芜”趁着于她同行的同学不注意，将硬币踩在脚下，假装系鞋带的时候，将那一块钱攥到了手里。
再过几天就是妈妈的生日，她用捡来一块钱买了一条红绳串的手链。
在上小学之前，“秋芜”是没有零花钱的，因此在生日当天看到那条手链后，妈妈就逼问她买手链的钱的来历，“秋芜”不明白妈妈为什么那么生气，委屈地告知了真相。
那天晚上，妈妈秋霞骂了她一句贼骨头，然后匆匆忙忙带上零钱包离开。
因为这件事，妈妈秋霞整整一天没有和她说过话，不过或许也是被那句贼骨头刺激到了，之后的人生中，“秋芜”不论生活多艰苦，工作多艰难，都没有想过不劳而获，或是用卑劣的手段窃取别人的成果。
但受到的警醒是真的，当初被这句贼骨头伤到留下的疤痕也是真的。
除了泥偶，手链，姜宝贝还认出了那几张技艺拙劣的画，她正是那几张画的作者，而这几张画也是她原本记忆中遗失的存在。
至于那张母亲秋霞抱着刚满周岁的她的照片，则是她记忆里从未出现过的，原来她的母亲也曾抱着她笑的那么开心过。
“原来这些东西都在这里。”
姜宝贝的心情十分复杂，相较于她，秋芜的表现更为情绪化，对着那堆从饼干盒里掏出来的东西，直接嚎啕大哭。
“我知道的，我应该知道的。”
她似乎忘记了姜宝贝这个“外人”在场，自顾自地宣泄起了内心的想法：“如果她不爱我，就不会在生活那么艰难的时候，还要供我念书；如果她不关心我，就不会省吃俭用存钱给我买新衣服；如果她不在乎我，就不会知道我不爱吃的东西是姜，我最喜欢的是黄豆炖猪蹄……”
阿芜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话，内容都是她在继承“秋芜”的记忆后，以旁观者的角度挖掘到的蛛丝马迹。
秋霞和“秋芜”，明明是互相关心着对方的，却总是用最坏的态度去伤害对方。
上一世，她们互相错过了彼此，阿芜的记忆在“秋芜”车祸离世后戛然而止，却也能想象到秋霞在得到这个消息时会有多么痛苦。
她或许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想要远离女儿，可不能否认她对“秋芜”是疼爱的，所谓的远离，也是希望在自己看不见的地方，女儿能过的很好。
很多事情没有重来的机会，可庆幸的是“秋芜”回来了！
阿芜看着一旁怔忪的姜宝贝，这或许就是一次救赎她们彼此的机会。

第57章 重返十六岁12
姜宝贝一直都觉得她妈是不喜欢她的，所以她才会一次次抗拒她的示好，漠视她的付出，甚至在她最难过的时候，用那样的话伤害她。
可今天白天发生的那一幕幕，明显证实了她妈并不像她想象中那样不爱她，或许在她的心里，她也是重要的，所以才会将她曾经送给她的那些小礼物仔细保留着。
这会儿姜宝贝的思绪是完全混乱的。
一个声音告诉她，她妈是爱她的。
一个声音又告诉她，别再天真了，每一次的相信，只会换来另一次的打击罢了。
现在的她最应该关心的应该是“十六岁的自己”，她坚定地相信了妈妈是爱她的，带着这样的信念，当几年后她大学毕业，母亲态度坚决地要和她保持距离，那时候她会多难过呢，恐怕比那时候的她还要难受吧。
毕竟当初的她已经被伤了无数次，而现在的秋芜却是满怀期待的。
还有即将发生的那些事……
姜宝贝用被子盖住自己的脑袋，“你已经过了需要母爱的年纪了！”
黑夜中，姜宝贝轻轻地对自己说道。
——
“磊磊，你今天依旧不和小霜一块去学校吗？”
潘银霜的母亲是个全职主妇，看到从小到大都十分亲近的一双儿女现在变得这样生疏，心里有些难过。
“嗯。”
林磊站在玄关处换上球鞋，看着吃着早饭默不作声的潘银霜，轻轻嗯了一声。
“妈，我也吃饱了。”
在林磊出门五分钟后，潘银霜放下了手里喝了大半的豆浆，拎上书包准备出门。
“还剩一点豆浆呢，不喝完再走吗？”
中年妇人指着碗里剩下的小半碗豆浆，略带可惜地说道。
“不了，喝不下，而且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再晚点我就得迟到了。”
潘银霜摇了摇头，背上书包转身出门。
“既然知道会迟到，那就早点起床啊，这样的话还能和你哥一块去学校，你们兄妹俩也不知道在闹什么别扭，明明以前俩人的感情那么好。”
潘银霜的母亲抱怨了几句，听到妈妈的这些话，潘银霜的心里更加难过了。
她和林磊并不是亲兄妹，她刚出生没多久，她妈就发现她爸出轨，然后毅然决然和她的亲生父亲离婚，在她两岁那年，他妈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离异带有一子的林磊，组成了新的家庭。
潘银霜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发现她喜欢上了自己异父异母的哥哥，但当她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她就不可避免产生了恐慌的情绪。
按照法律规定，她和林磊这样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兄妹同样是可以结婚的，可法律允许就不代表舆论是宽容的，尤其像她和林磊这样，从小就被当作兄妹看待，以手足地标准教养大的孩子，如果真的在一起了，很容易产生兄妹乱伦的不好舆论。
而且潘银霜还得考虑妈妈和继父的看法，他们早已经将另一个孩子也看作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他们能够接受这对兄妹相爱吗？
因此在潘银霜发现哥哥也同样喜欢她，甚至说爱她的时候，她心里又是隐秘地激动，又是无法言说的悲伤。
潘银霜没有做好面对舆论的准备，所以她选择了逃避。
想到昨天晚上发生在卫生间里的那个情不自禁的吻，潘银霜决定做些什么，让哥哥对她彻底死心。
——
潘银霜的目标是贺湛，这个在海淀三中和林磊同样出名的男生。
在选定目标时，潘银霜也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首先，选定的人选不能是歪瓜裂枣，因为那样水准的人，林磊根本就不会相信她真的会喜欢上，这么一来，海淀三中里她能够选择的男生范围一下子就少了一大半。
贺湛符合这个标准，虽然他的成绩差，是出了名的让老师头疼的学生，可与此同时他的帅气和家世背景也闻名三中，乖巧懂事的女生在青春懵懂的年纪喜欢上一个帅气的坏男孩不是言情里的标准吗。
其次，贺湛是个坏学生，用这样的人当挡箭牌并不会让潘银霜产生太多的罪恶感，他让老师头疼的事情太多，再多一条早恋，也不会引来老师的关注。
而且潘银霜并不打算真的和贺湛在一起，她只是想要借贺湛让林磊对她失望，从而走上正确的道路，喜欢一个他能够喜欢的女孩，等到目的达到后，她就会和贺湛分手，如果贺湛是一个痴情脆弱的男人，到时候可能会被纠缠的她会十分苦恼，与其事后陷入麻烦，不如一开始就挑选贺湛这样的坏男生，对于那样的男生来说，感情应该并不重要吧，或许在她提出分手前，那个长了一双桃花眼，看上去就无比滥情的男人就会主动提出分手，不用让她为此愧疚。
至于贺湛会不会答应和她交往，这一点潘银霜没有想过，在她看来，自己是无数男生眼中的女神，她能够主动像贺湛那样的学渣提出交往请求，贺湛应该欣然接受的，毕竟即便不喜欢她，拥有一个校花女友，在贺湛那样的人眼中也该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不是吗？
抱着这样的想法，午休的时候，潘银霜主动去贺湛的秘密据点找人。
这个地方也是她观察了许久后发现的，贺湛爱抽烟，为了避开教导主任的追查，那一群人总爱躲在花坛里偷偷摸摸抽烟。
在得知贺湛这个恶习的时候，潘银霜对他的感官又下降了几分，可为了更重要的事，她还是硬着头皮找到了贺湛。
“贺湛！”
看着身形鬼祟躲在灌木丛后背对着她的贺湛，潘银霜知道对方又在抽烟了。
“哈！”
被喊到名字的贺湛转过头来，只是他嘴里叼叼并不是潘银霜以为的香烟，而是一根巴掌大的圆形彩虹糖，贺湛舔秃了一小半，正在和剩下的一大半艰苦奋斗。
是糖？
潘银霜愣了愣，不过这不重要。
“贺湛，请和我交往吧。”
潘银霜仰着头，露出自己完美的脖颈线条，哥哥曾夸过，说她就像是天鹅一样。
“没兴趣。”
贺湛扭过头懒得搭理这个突然跑过来的女人。
“我是潘银霜。”
贺湛的表现让潘银霜有些意外，她以为对方没有认出她来，强调了一下自己的名字。
“神经病。”
贺湛嘀咕了一句，决定换个地方吃棒棒糖。
这下子潘银霜的笑容挂不住了，自尊心不允许她拦下贺湛，只能眼睁睁看着贺湛离开，好半响后，潘银霜才从这个打击中回过神来，咬着牙，带着一肚子的屈辱往教室走去。
在她转身的时候，看到了出现在不远处的林磊，刚刚的那些对话，他似乎听到了。
林磊没有要和潘银霜说话的意思，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离开。
潘银霜的心仿佛撕裂成了两半，不管怎么说，她的目的达到了不是吗？她忍住想要冲过去解释的心情，蹲下身，抱紧自己无声的呜咽起来。
——
这对贺湛来说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插曲，毕竟虽然是个学渣，可长得帅，家里又有钱的贺湛也是很招女生喜欢的，类似的表白，从贺湛有记忆起就发生过不下二十次。
最近贺湛很烦恼，因为他根据爱情攻略进行的一系列计划全都失败了，直到现在，他的秋秋可能都不知道是他在追求她。
“你们说我是不是应该更主动一点，比如说壁咚、树咚……抑或是霸道总裁式地直接将人搂在怀里，挑起下巴，对她说现在你是我的人了。”
贺湛叫来了自己的俩狗腿子，像他们讨教追女孩子的办法。
他觉得温水煮青蛙似的追求手段已经不管用了，似乎得用一些更猛烈的招式了。
“哥，你不觉得这是性骚扰吗？”
徐长风鼓起勇气问道。
“书上说，长得丑的算骚扰，我长得帅，这叫调情。”
贺湛很认真地回答。
“可是哥，书上网上要是说的都对，现在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万小康冒死上谏，这句话直接在贺湛心里插上一刀。
“我觉得吧，现在哥你最要紧的还是得让秋学妹知道你在追她，这样才能进行后面的步骤。”
徐长风觉得让对方先明白自己的心意这才是关键，不像他哥，现在每天早上往人家课桌里塞早饭，结果人家每天都是吃了早饭来学校的，他送的那些，最后都便宜了失物招领处的那几个保安。
“真的吗？”
贺湛摸了摸下巴，心中已经有了计划。
——
丰家离海淀三中只有两公里左右的路程，因此秋芜每天都是步行上下学，贺湛选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将回家的秋芜拦下，他还掏出了那个被秋芜丢在失物招领处的礼物。
“你为什么不收我的礼物。”
明明长得高高大大的，这会儿贺湛的眼神却和小可怜相差无几。
“啊？”
秋芜认出了贺湛，他就是那天认错了自己和宝贝的男生。
“就是这个，你生日当天我放你课桌里的礼物。”
贺湛将那个装着礼物的盒子塞到秋芜的怀里，“秋同学，我喜欢你，你先不用忙着拒绝我，我今天来，只是想要告诉你我喜欢你这件事，我知道，你是一个现阶段将精力放在学习上的好学生，但是我可以等，等到你考上大学，然后更正式地在大学开始追求你，请问，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考入同一所大学，然后在大学里共同进步，共同成长吗？”
说完这段话后，贺湛都不敢看秋芜的眼神。
不过他对自己的这番话很满意，这可是他和徐长风、万小康三人研究了好几天后才定下的稿子，继表达了自己的态度，又用了以退为进的战略手段，同时还表达了想要和她考同一个大学的美好愿望，简直就是追求女生的范本了。
“啊？”
秋芜还有些迷糊着呢。
“你……”她怎么总觉得那么不踏实呢，“你确定你没有找错人吗？”
阿芜有些担心，眼前这个男生再一次闹出乌龙。
“不会错的，其实，上一次我找的也是你。”
这会儿贺湛不仅仅是耳朵发烫了，脸颊也烧的可以卧鸡蛋。
“哦，可以请你再说一下刚刚那句话吗？”
阿芜看着手里的那个礼物，抬起头对贺湛说道。
“哪、哪一句？是那句让我们在大学里共同成长，共同进步吗？”
这句话是贺湛自己写的，他觉得特别诚恳，非常完美。
“不是，是上一句。”
阿芜摇了摇头。
“让我们考入同一所大学？”
为了告白不掉链子，贺湛将这段话背的滚瓜烂熟，很快就想出了上一句话。
“贺学长，我觉得吧，按照我们俩的成绩，考上同一所大学的可能性不大。”
贺湛瞬间石化了，眼前的小姑娘态度诚恳又认真，仿佛一点都没有发觉自己这句话严重刺伤了一个学渣，让贺湛根本就没办法对她生气。
“那个，对不起，如果没有别的事的话，我就先回家了。”
阿芜从贺湛身边绕过，不过值得庆贺的，她并没有将贺湛塞给她的礼物还回给他。
“哥，怎么样了哥！”
徐长风等人远远看着，直到秋芜走远了才围上了。
就那么一段告白的话，把三人这辈子的语文细胞都用上了，可看贺湛的表情，似乎结果不那么完美啊。
“我决定了！”
看着徐长风和万小康，贺湛露出了一个蜜汁微笑。
就好像一块戒烟一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样积极又健康的事，必须和好兄弟一块做啊。
徐长风和万小康因为贺湛的微笑打了个冷颤，总觉得又有什么不太好的事情要发生一样。
——
第二天一早，徐长风和万小康各自收到了顺丰加急送来的整整两箱三五和N套黄冈教材。
不知道现在断交还来不来得及！
这是此时徐长风和万小康心中共同的想法。

第58章 重返十六岁13
“林磊，怎么感觉你最近状态不好啊，是遇到什么事了吗？”
体育课上，体育老师在全班绕着操场跑了两圈后宣布自由活动，男生组队聚集在篮球场内，和林磊玩的比较好的男生看他接连失误好几次，干脆也不打球了，几个人将占着的那边篮筐让了出来，走到一旁的休息区，关心地向林磊询问道。
“没什么，就是想到了一道数学题。”
林磊摇了摇头，并没有说实话。
“也就是你这样的学霸了，在体育课上还想着学习的事。”
林磊的朋友笑了笑，喝了口水，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不忘打趣。
林磊确实优秀，当年以第一的成绩入学，从高一开始，每一次大考成绩就没有跌出过年纪前十，而且林磊不但在学习成绩上名列前茅，综合表现上也是同学里拔尖的，升入高三的他已经摘掉了之前学生会副会长的名号，晋升成为学生会会长，每当学校里有什么重要的汇报演出，他总是老师最得力的助手。
不仅如此，林磊的社交能力同样强悍，几乎所有人提到他时都是交口称赞，加上出生优渥，外表清俊，也怪不得林磊连续两年都蝉联女生心中最完美校草排名的第一名。
林磊跟着笑了笑，实际上心情无比烦闷。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妹妹居然会喜欢上别人，明明他感觉到了他们相互之间的吸引力，妹妹应该也是喜欢他的，不是吗？
“得让那些说贺湛比咱们磊子更适合当校草的人过来看看，他们真觉得校草是一张脸长的好看就足够的吗，当咱们海淀三中是娱乐圈呢，就算是娱乐圈，现在也要求艺人德艺双馨了吧。”
和林磊玩的好的一个男生嗤笑着说道，他们这拨人的成绩都是比较好的，自然看不上贺湛这些靠着家庭背景在学校里混日子的学生。
至于这些看不起里有多少程度是因为嫉妒，就只有他们本人清楚了。
“什么校草不校草的，我根本就不在意这些评价。”
林磊皱了皱眉，他真的不在乎这些虚名，当初之所以默认了这个称号，完全是因为妹妹潘银霜被男生私底下评选为海淀三中的校花。
自从两人察觉到对方的心意后，相处时就没有小时候那么亲昵了，潘银霜甚至刻意和他保持距离，以至于在林磊的父亲因为工作需要举家搬迁到宁市后，除了家里人以及邻居朋友，身边一块念书的同学没有一个知道他们原来是异父异母的兄妹。
对于林磊来说，校花和校草的称呼是他在学校里能靠妹妹最近的距离，私底下还有一些同学将他们拉郎配，也就这个时候，林磊能够得到一些慰藉。
只是妹妹现在喜欢上了别人，所谓的校草的称号，早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了，或许哪一天贺湛被评为校草，妹妹会更开心吧，因为她喜欢的人和她更加般配了。
可林磊真的很不甘心，他和潘银霜从两岁起就在一块生活，他见证了妹妹的成长，知道她第一次来例假的时间，知道她的饮食偏好，知道她喜欢的明星是谁，知道她最想要考入的大学是哪一所，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比他们更加了解彼此了。
更何况贺湛并不是一个优秀的伴侣，除了家庭背景和外貌，他的身上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优点。
至少在林磊眼中，贺湛就是那么一个不学无术的人，这样的人不配让他妹妹喜欢。
“磊子你就是脾气太好。”
林磊说他不在意，可他身边的人倒是还挺在意的。
“你们说跟贺湛玩的好的那群人到底傲什么啊？他们现在拥有的一切不都是他们爸妈给的，没了他们爸妈，他们还能这么嚣张吗，就他们现在的学习态度，恐怕等他们接手家里的生意后，没几年家产都得被败光了。”
都说女生喜爱八卦，其实男生私底下议论是非的能力并不比女生差。
“就是，这些年海淀三中的领导也是堕落了，什么人都往学校里招，也不怕把学校里的风气给搞坏了，要我说啊，贺湛这样的人要是能被评为校草，恐怕咱们海淀三中的名声都要臭了，被一中和十中的人知道我们学校的女生居然捧一个成绩垫底，抽烟逃课的男生当男神，人家还得嘲笑咱们学校的女生弱智花痴呢。”
这群男生都挺看不惯贺湛等人，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在女生心中的地位颇高，也是因为他们在学校的特立独行。
其实贺湛真的没他们说的那么坏，比如他虽然抽烟，可从来也没有逃过课，明面上对老师也算尊敬，要不然，他们几个被教导主任逮到抽烟的时候也不会乖乖掐灭烟蒂，跟着教导主任去办公室听他训诫，如果贺湛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嚣张不可一世，他最该做的，就是在老师逮到他违反校规的时候给他甩一个脸子，吆五喝六地离开学校。
反正在他们口中这些人的家世背景都这样牛逼了，即便没有海淀三中，依旧会有许多优秀的私立学校接受他们，再不济直接出国镀金也是可以的。
“就是啊，能养出这样的儿孙，可见他们的家庭底蕴也就那样，典型的暴发户心态，咱们现在好好读书，将来未必比不上他们，磊子，你可得替咱们这些用功苦读的学生争口气，不能让林磊把你校草的位置抢去。”
说话的人带着不甘，将压力强加在了林磊的身上。
“对了，你们知不知道贺湛在追高一小学妹的事？那天也是我放学回家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我看见贺湛拦下了一个女生，还给那个女生塞了一件礼物，就是离得有些远，具体说了什么我没听清楚。”
说着，那人看向了林磊：“那个小学妹还挺有名，考进来的时候成绩排在中旬，可第一次月考就进步明显，据说排名冲进了他们班前十，而且小学妹长的很漂亮，在我看来，比潘银霜还好看，估计等下一次校花评选的时候，潘银霜要遇到对手了。”
因为听到了潘银霜的名字，林磊打起了精神。
“磊子，你要不也去追一下那个小学妹吧，要是你能将人追到手，就证明你比贺湛强，再说了，那个小学妹长得好，成绩也不错，就算在一起了，你们也不会拖对方的后腿，没准在荷尔蒙的加持下，你们还能互相督促对方进步呢。”
那人开玩笑地说道。
“我觉得这个主意不错，磊子，要不咱们打个赌吧，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我的钢铁侠模型吗，你要是能在三个月里追到小学妹，我就把那个模型送你。”
说要打赌的这个人倒不是针对贺湛，他纯粹就是喜欢玩，而这个游戏在他看来很有意思。
“你真的舍得那个模型？”
林磊确实对那个钢铁侠模型感兴趣，可他自己也不是买不起。
林家条件不差，父亲是高管，后母虽然是家庭主妇，可高管年收七八十万的工资足以弥补这一点，平日里林磊能拿到的零花钱也是比较多的，省一点，也能咬牙买下那个模型。
他之所以答应这个赌约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因为妹妹潘银霜喜欢上了别人，他想要找一件事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正好秋妩是他们口中比妹妹更漂亮的女生，林磊心中并不认同这个说法，却也不介意试着追求这样一个女孩。
更何况，那个女生还和贺湛有牵扯，而妹妹喜欢的男人是贺湛，林磊对她自然更加好奇了。
这个赌约，就这样被定下。
——
“哥，大事不好了！”
徐长风像一阵风似的冲进教室。
“你听说了吗，林书袋子在追秋学妹。”
有些消息老师未必能第一时间知道，可同学之间早就已经传遍了，比如林磊追求秋芜，隔三差五就去人家教室找人的事，三中的学生私底下都快传疯了。
“谁？”
贺湛的脑袋里全是三五，看着徐长风那张脸的时候，都觉得对方脸上写满了化学方程式。
“就是林磊啊，成绩特别好，还特别鄙视咱们的那个校草。”
徐长风急地都快上火了。
“成绩特别好？”
这句话让贺湛陡然而生一股强烈的危机感。
成绩好，就意味着能够和秋秋考上同一所大学，然后在大学里发生一段缠绵悱恻，可歌可泣的爱情……
贺湛的眼神深沉，低头看了眼自己正在攻克的练习题。
看来光是黄冈题库已经不够了，是时候把衡中卷也提上议程了。
一份还不够，得来三份。
徐长风和不在场的万小康下意识打了一个哆嗦，最近的天气真的是越来越冷了，要不然这哆嗦怎么就这么频繁呢。

第59章 重返十六岁14
万家是后发迹的家庭，万小康他爸在八十年代下海，趁着改革的春风攒下了丰厚的家底，九十年代初的时候，万家远没有现在这样的身家。
万小康还在他妈肚子里的时候，万老爹用做生意赚来的钱买了家里第一套商品房，那时候宁市的房价不高，新建成的商品房也就600多块一平方，不过在当时人均年收入一两千的情况下，能够贷款买一套商品房，已经是条件非常不错的了。
万老爹没什么野心，就想着在儿子出生前，能够给这套商品房添上洗衣机电冰箱和大彩电，毕竟手头的钱都用来买房子了，想要凑齐这点家电也是十分困难。
儿子出生的时候，万老爹正好看到电视上领导说着现代化社会所要达到的是小康状态，这正好是万老爹向往的生活模式，也没动脑，干脆就给儿子取名为万小康。
自从这个儿子出生后，万老爹的生意一发不可收拾，别说小康了，在万小康断奶的那一年，万老爹直接晋升百万富翁，而那个时候，万元户也是极罕见的。
现在万家更是离小康有十万八千里的差距，豪华庄园私人飞机，万小康这个名字早就名不副实。
或许是曾经的目标并不高，因此万老爹对于儿子万小康也没有太大的要求，反正家底已经攒够了，只要儿子不作奸犯科，不坑爸坑妈，快快乐乐过一辈子也好。
至于学习，万老爹更加不放在心上，他本身就是一个初中没毕业的半文盲，可见学历并不是衡量能力的唯一标准，更何况普世价值学历是为了更好的未来，万小康的出生就已经站在了人家的终点，他的人生足够美好，不需要学习来添砖加瓦。
当然，这一切也是基于万小康不愿意学习上的自我安慰，如果宝贝儿子愿意奋发向上好好念书，万家夫妇也是十分高兴的。
比如现在，万老爹看着快递刚送过来的那一整箱衡中卷，就觉得生活无比美好。
“小康啊，你终于长大了。”
万老爹都做好了被啃老的准备，没想到儿子又是一箱三五，又是一箱黄冈，现在又买了一箱衡中卷，可见是准备好努力学习了。
念书这种事，不论什么时候开始都不嫌晚，有这个心就是好的。
“呵呵。”
万小康冷笑几声，这日子真的是没法过了。
他抱着那箱衡中卷，在爸妈无比欣慰的目光下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嫌碍眼地将那箱试卷踢到床底下和另外两箱试卷作伴，眼不见心静后又掏出手机，拨通了难兄徐长风的电话。
“疯子，收到衡中卷了吗？”
万小康觉得，这样的“好事”贺湛绝对不会只想到他一人的。
“收到了，简直是丧心病狂，你不知道，今天我们家族聚餐，阿姨把这箱试卷送过来的时候，全家人都被惊动了，尤其是我大伯和二伯家的人，表情都开始扭曲了。”
徐长风的家庭背景比起万小康可复杂多了。
徐家是有政治背景的家庭，徐老爷子早年跟着二号首长打江山，这些年退下来了，可依旧很有分量。
徐老爷子有三个儿子四个闺女，这七个孩子分别出自三位夫人，其中徐长风他爸年纪最小，是徐老爷子48岁那年得的老来子，前头的大哥和最大的两位姐姐出自老爷子的原配夫人，二哥和另外两位姐姐出自老爷子的第二任夫人，唯独徐长风他爸在家里没有一个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只是占了一个幼字，被徐老爷子偏宠。
大家族的倾轧本来就多，子孙们都盯着徐老爷子手里的那些人脉资源，更何况这些兄弟姐妹还出自不同的母亲，内部的勾心斗角也就更多了。
徐长风他爸不想和两个哥哥争老头手里的政治资源，只是借了背景的光，做起了生意，早些年的时候，他那两个哥哥都看不起他，因为做生意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尤其对他们这样红色背景的二代而言。
但这些年就不一样了，徐长风的两位伯伯并没有政治才能，靠着父亲的人脉也没能爬地很高，反倒是小弟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而这个圈子里人走茶凉，尤其是随着徐老爷子那一辈的人都渐渐离世后，徐老爷子的话也不是那么管用了，以至于现在两位伯父都还得借助徐长风他爸提供的资金疏通关系，三房之间的地位瞬间颠倒。
目前来说，另外两房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孩子了，以至于在家族聚会中，他们只能用教育徐长风来赚取一些满足感。
“我那几个堂侄居然还拿那一箱衡中卷取笑我，说我那么努力，想来过几年可以在北大看到我，靠，哥像是能考上北大的人吗？哥连北大青鸟都考不上！”
因为徐长风他爸出生晚，以至于徐长风的几个堂侄子的年纪都比他大。
万小康听着有些汗颜，连北大青鸟都考不上似乎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吧，听徐长风的口气，似乎还挺光荣。
“一群龟孙就知道给我使坏，现在好了，老爷子也当真了，看着那一箱子衡中卷吃了一整碗粥，假牙都快笑掉了，说是等着吃我的升学宴，我真是被哥害死了。”
徐长风这人最没志向了，他就想混吃等死，现在这项卷子直接把他推到了前头，人人都以为他要开始奋进了，这个时候他要是取不得好成绩，恐怕得被大伯和二伯家的那些人给笑话死。
“疯子，我们得想办法管管哥了。”
万小康很认真地说道，他的理想就是当一个啃老的富二代啊，努力学习追妹子什么的，就让哥一个人去吧。
“怎么管？”
徐长风也不想学，听到万小康这话顿时打起了精神。
两人在电话里一通密谋，终于定下了一个完美的计划。
——
“小芜，你最近的心情似乎很好。”
姜宝贝看秋芜一改以往的生活习惯，不再像以前那样吃完早饭来学校，而是上学后从课桌里掏出不知道是谁送来的那份早饭吃掉，这让姜宝贝忍不住多关注了几分。
“嗯。”
阿芜点了点头，她已经知道之前每天放在她抽屉里的早饭是谁送来的了。
今天的早饭和昨天一样，是煎饼果子配鲜榨的五谷豆浆，煎饼果子里放了她最喜欢的脆油条，豆浆里有她喜欢的黑豆和芝麻，昨天那一整份的煎饼果子都被她吃完了，这对于胃口不大的秋芜来说，是极为喜欢的表现。
或许送早餐的人正是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今天才会重复送了一种早餐，因为在此之前，每天的早餐都是变着花样来的。
秋芜的回答让姜宝贝的心情有些苦涩。
和记忆里发生的那些事一样，这会儿林磊已经开始追求“自己”了，这段时间他时常借口找人来到高一三班，然后主动和秋芜说话。
高中是一个对性别十分敏感的阶段，尤其林磊已经是高三的学生，现阶段以学习为主，在这种情况下他能够主动和一个女生搭讪，绝对是因为对对方有好感。
班上的不少同学都怀疑秋芜生日那天神秘的送礼人就是林磊，这些日子出现在秋芜课桌里的早餐也是对方送过来的。
对于这样的猜测，林磊本人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可这样的态度在很多人眼中已经是承认的表现。
如果不是因为姜宝贝清楚的知道林磊追求秋芜的初衷，恐怕她也会被表象所迷惑。
毕竟林磊的风评太好，又是这个年纪的女生很容易喜欢上的白马王子，不论是真心喜欢也好，虚荣心作祟也好，都容易在冲动之下答应对方求交往的请求。
而姜宝贝又恰好知道“自己”是一个多么渴求别人关爱的人，即便自己已经赶在了林磊之前给予了秋芜足够的关怀爱护，可她也不能够保证秋芜在林磊出现之后，会不会像上一世那样动心。
姜宝贝唯一能够把握的就是“自己”不会动心的那么快，毕竟上一世，也是因为林磊在自己千夫所指的时候站出来，才下定决心和他在一起的，这一世她会制止那件事的发生，秋芜会动心的几率也就更小了。
可现在看着秋芜满足地吃下很有可能是林磊送来的早饭，姜宝贝一下子就有些不淡定了。
实际上有一件事从姜宝贝知道自己重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计划了，只是这个计划耗时比较长，距离计划成功还有一段时间。姜宝贝能够保证，在计划成功后，上辈子让她和母亲秋霞曾担惊受怕过的那个男人再也不会出现。
董蕾蕾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人，即便没有她，或许依旧会有人认出秋霞，从而带来麻烦，其实从始至终，秋霞担心的都不是别人认出她，而是担心别人认出她后麻烦的源头出现罢了。
毕竟当初那个男人被判的可不是无期徒刑。
姜宝贝想了很多，但就眼前的事来说，她最关注的还是林磊。
“早餐不是林磊送的。”
秋芜咽下一口煎饼果子，在姜宝贝的耳边小声说道。
主要就是身后坐了两个八卦爱好者，自从秋芜被林磊卷入八卦中心后，于伶俐和李兮就恨不得竖起耳朵瞪大眼睛掌控秋芜的所有动静，以至于在她们两人在场的时候，秋芜只能凑近姜宝贝的耳朵说一些私密的话。
“啊？”
姜宝贝愣了愣。
“那是谁送的？”
“一个大笨蛋啦，傻乎乎的那一种。”
想到对方可能正在对着练习卷抓耳挠腮，秋芜就忍不住想笑，胃口也变得更好了一些。
姜宝贝完全没办法根据秋芜的描述找出嫌疑对象，不过她能够肯定，那个人绝对是她记忆中不曾出现过的，或许这也是她的重生带来的变数吧。
不过看小芜现在的表情，她似乎很喜欢那个男人。
姜宝贝垂下眼，现阶段，只要不是林磊，她并不介意小芜心中有喜欢的人。
“你放心啦，只要是宝贝不喜欢的，我也不会喜欢的。”
阿芜知道姜宝贝的心结在哪里，拥有“秋芜”所有记忆的她又怎么会喜欢上林磊呢。
“你知道我不喜欢他？”
姜宝贝沉思，她对林磊的厌恶原来已经表现的那么明显了吗。
“嗯，人模狗样嘛，我都记着呢。”
阿芜重重点了点头，表情又乖又萌。
“如果我不喜欢的你都不会喜欢，那早餐先生呢，如果我不喜欢他那该怎么办呢？”
姜宝贝心里的重担暂时放下，也有心情和秋芜开玩笑了。
“呃——”
阿芜咬了一口煎饼果子，有点不好意思了。
“你肯定会喜欢的。”
嚼着煎饼果子，阿芜含含糊糊地说道，那样可爱热情单纯的大傻子，应该没人会讨厌吧。
看来是真的有好感了，看着秋芜的表现，姜宝贝不由沉思，她对那个神秘的早餐先生越来越好奇了。
——
“你已经跟我很久了。”
晚上放学回家，在快要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秋芜忽然停下了脚步，转身看向身后。
一直跟在秋芜身后不远处的贺湛随着她的动作也猛的转身，正好面对一棵树，似乎对树的纹理感兴趣，伸手扒着树皮。
“别躲了，说的就是你，那个想和我考同一所大学的人。”
阿芜觉得自从认识了贺湛之后，自己脸上的笑容似乎越来越多了。
“哈哈哈，好巧，居然在这里看到你。”
贺湛当然不能承认自己一路尾随她回家，万一被当成变态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不安全，秋秋那样漂亮的姑娘孤身一人回家是很危险的，贺湛的初衷只是想要看着她平安回家，并不是有那种偷窥跟踪的癖好。
“一点都不巧，从离开学校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了。”
阿芜已经观察他好几天了，贺湛的跟踪技巧一点都不高明，每一次她系鞋带或是突然转身的时候，那个少年就会惊慌地看天看树看鸟，好像自己是个过路人一样，殊不知这样的举动才是不打自招。
“好吧，我承认我从你离开学习的时候就跟着你了，不过我是有求于你，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贺湛想着俩小弟的建议，觉得他们的话很有道理。
这些日子他抱着那些习题其实就是闭门造车，效率低，事倍功半，如果想要更好的学习，他得为自己找一位名师，从基础开始辅导。
他觉得林磊学习成绩好是他最大的竞争对手，可从另一方面来说，他的成绩差才是他接近心上人的制胜法宝。
他完全可以以成绩差需要人辅导为由，请秋秋为他补习，正好按照他的调查，秋秋的家庭条件普通，即便他以市价邀请秋秋帮他补课，也能很大程度上缓解秋秋的生活压力，而且这也是增近两人感情的大好机会。
这是徐长风和万小康的提议，贺湛在经过几番深思熟虑后，觉得十分靠谱，只可惜他一直都不知道怎么开口，以至于在尾随了秋芜好几天后都没能说出这个请求。
“所以你是想请我帮你补课？”
秋芜忍住笑看着贺湛说道。
“嗯，你放心，其实我很聪明的，以前就是我没有用心好好学，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我是要和你考同一所大学的男人啊。”
贺湛拍了怕自己的胸脯，觉得自己这个动作肯定很有男子气概。
“你也别担心，我虽然是大你一届的学长吧，可我连初中的知识都未必掌握好了，你现在的成绩，辅导我是绰绰有余了。”
因为担心秋芜拒绝，贺湛还不忘分析了一下自己的真实情况。
“好！”
阿芜爽快的应下了。
“你先别忙着拒绝我，你可以不将我看作你的爱慕者，每次补习我都会给你补课费，你也可以把它当成是实践锻炼，啊，你、你答应了？”
贺湛还想补充一些条件，恍然间惊觉，刚刚秋芜并不是拒绝，而是答应。
“嗯，补习费就用你每天早上放在我课桌里的早餐代替吧。”
“你你你你你……”
贺湛没有想到，秋秋居然知道早餐是他送的。
“明天我想吃小笼包和紫菜汤，就当是预支的补课费啦，补课就从明天晚上开始吧，今天我得和我妈提前告知一声，好啦，就送到这里吧，再见。”
看着整个人已经傻掉的贺湛，阿芜心情大好地离开。
“好、好！”
直到秋芜都已经走进小区了，贺湛才后之后觉地点头应下，离开的时候，他走路的动作都是同手同脚的。
——
“怎么样，我们的计划应该没问题吧。”
在贺湛忙活的这段时间里，万小康和徐长风也没有闲着，在各自的家里用电话交换着情报。
“我觉得这个计划很完美，你要想啊，就哥那种可怕的独占欲，要是秋学妹愿意为他补课，他还能让我们俩个跟着当电灯泡吗，这必须不可以啊。所以啊，我们要劝哥坚定立场，只要他成功了，我们俩个就解放了。”
万小康十分郑重地说道，等到秋学妹真的变成了嫂子，恐怕哥更加没有时间管他们了，到时候就算他们把家里那三箱练习册给烧了，也没人会在意的。
“呜呜呜呜，小康，我想抽烟了。”
幻想着以后没人管束的美好蓝图，徐长风都有点想要落泪了。
“算了，还是吃根棒棒糖吧，其实烟戒了也挺好。”
万小康犹豫了一下，当初抽烟也是为了耍酷，现在仔细想想，真的没什么好处，既然现在都戒的差不多了，干脆也别抽了。
“其实我也就说说，棒棒糖正吃着呢。”
徐长风咔嚓咔嚓嚼着糖果，看看啊，所谓的爱情将他们逼成什么样了，重点这也不是他们的爱情啊。
“滴滴滴——”
手机发出声响，徐长风和万小康同时收到了提醒，原来是贺湛在群里发出了视讯请求。
“秋秋答应帮我补习了。”
好消息，自然第一时间和好兄弟分享。
“可惜了，秋秋只能帮我一个人辅导，以后我就不能和你们一块学习了。”
贺湛想炫耀，可又觉得这样过刺激单身狗不好，一时间表情有些扭曲，明明眼神里的笑意都快溢出来了，嘴巴却还紧绷着，不敢有笑的弧度。
徐长风和万小康听到贺湛的这句话都快喜极而泣了，终于可以摆脱黄冈衡中的精神凌虐，感觉空气都清新了不少。
“不过好兄弟一生一起走，即便我有了秋秋，你们依旧是我最好的朋友，别说兄弟重色亲友，我已经给你们聘请了最好的家教老师，算算时间，现在应该也快到你们家了吧，让我们一起加油，一起努力，相约同一所大学。”
“有了老师，爸爸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们买的习题不会做了。”
贺湛露出一个谜之微笑，然后结束了视讯。
“啊——”
这天晚上，宁市某两所高档别墅区内接连传出男子的惨叫，惨叫声经久不息，声音之凄厉，让人闻之落泪。

第60章 重返十六岁15
“林学长又过来了，肯定是来找秋芜的吧？”
“你们说林学长是不是喜欢秋芜啊，要不然怎么天天过来呢？”
“别乱说，这还是没影的事呢。”
如往常一样，林磊再一次出现在了高一三班的教室里，他先是按惯例和同在这个班的朋友说了一会儿话，然后才走到秋芜的课桌边上。
“你们现在在学函数吗，这一单元的内容还挺重要的，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
姜宝贝被老师叫走了，因此林磊毫不在意地坐在了姜宝贝的位置上，看到秋芜正在温习数学课本，压低声音说道。
“我那儿还有高一阶段各科目的笔记，现在我是用不到了，可以借给你，或许会对你有帮助，听说你这一次的月考又进步了，很为你开心。”
林磊想着，秋芜这样的女孩子肯定是抗拒不了柔情攻势的，实际上即便他不那么讨好，也很少有女生能够抗拒一个帅气又优秀的男生的追求。
“请你起来。”
秋芜放下手中的笔，眉头微簇看着林磊坐着的位置。
“我的同桌有洁癖，她不喜欢除我以外的人碰她的东西，因为她会嫌脏。”
阿芜用平稳地腔调叙述事实，她不喜欢林磊和潘银霜中的任何一人，或许在他们看来，现在他们的做法只是年少无知时无伤大雅的行为，只需要在事后说一声抱歉，被他们戏弄的人就应该大方的原谅，可有些错误并不是说句抱歉就能够原谅的。
就好比“秋芜”曾经经历的一场场凌迟暴力一样，那些伤痛是林磊带来的，时间再久也无法愈合，他所谓的抱歉，只是在伤痛上添砖加瓦罢了。
“什么？”
林磊和煦的笑容僵住了，秋芜的话让他有些尴尬，她这是在骂他是个脏东西吗？
可秋芜的眼神分明是平静的，好像一切都是他多心了。
“谁让你做我的位置的。”
姜宝贝从班主任的办公室回来，这两次月考她的进步很明显，在第二次月考成绩出来后，班主任特地将她带过去谈话，重点夸奖了她开学后的努力。
当然，姜宝贝也不忘夸赞一下自己的同桌，让老师以为自己的进步离不开同桌秋芜的督促管教。
她没想到，自己才离开几分钟的功夫，某只狗又来缠着小芜了，还坐了她的位置。
“不好意思，因为刚刚你不在，所以借用了一下你的位置。”
林磊觉得，女孩子口中的洁癖可能都只是矫情，姜宝贝看到借用她位置的人是他的时候，或许就不会生气了。
为此，林磊还露出了一个他认为的最帅气的笑容。
“借用之前得到过我的同意了吗？你不知道别人可能有洁癖吗，正是的，我的椅子因为你变成了脏东西！”
因为来到了姜宝贝的身体里，她不免被姜宝贝本身的性格影响，因此在情绪暴躁的情况下，姜宝贝可没想过给林磊留脸面，直接把他拽开，然后从课桌里掏出一盒酒精棉片，在椅子上擦拭起来。
“噗嗤——”
“哈哈哈——”
关注这一片动静的同学不由发笑，怪不得姜宝贝和秋芜能成为好朋友，明明姜宝贝没听到秋芜刚刚说的话，可这会儿她给出的回复却是一样的。
现在最尴尬的恐怕就要数林磊了。
此时的林磊又愤怒又委屈，他也没做什么吧，怎么就被人当做垃圾嫌弃，尤其是姜宝贝用酒精棉片擦拭桌椅的行为，就像他身上携带了什么病菌一样。
“快上课了。”
林磊沉住气，对着秋芜柔声说道：“如果需要那些笔记，欢迎随时来我们教室找我。”
说罢，林磊转身离开，短时间内他恐怕不会在高一三班的教室里出现了。
“秋芜你未免也太过分了吧，林学长只是想要帮助你而已，用得着仗着人家的好意奚落他吗？”
董蕾蕾嫉妒的眼睛都快红了，在林磊走后，将一股邪火发泄在了秋芜的身上。
或许有些人注定就是不对盘的，刚开学的时候，董蕾蕾就气全班最有钱的姜宝贝只肯和秋芜做朋友；开学后，董蕾蕾又气秋芜的成绩进步快，多次被老师当做典范表扬，而她明明也是考进来的，却因为学习松懈的缘故，几次考试都比不上一部分买分进来的学生；现在董蕾蕾更气秋芜招男生喜欢，而她继承了她爸的大圆脸和她妈并不怎么精致的五官，再怎么打扮也只能勉强称一句清秀……
董蕾蕾不喜欢秋芜的原因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当然，她更不能接受她明明打听到秋芜是单亲家庭，妈妈只是餐厅帮工，母女俩住在出租房里过着苦哈哈的日子，而她居然被这样的穷酸女孩儿比了下去。
之前她还能安慰自己，现在这个社会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寒门也易出贵子的年代了，比起成绩更重要的是一个人的出生和家庭背景。
秋芜念书再厉害，顶天也就是将来考个名牌大学，然后毕业苦干几年升为金领，或许她挣得那点工资，都不够在一线城市买一套房。
而她家里有公司，也早早买了几套房，即便念书不如秋芜，将来的工作不如秋芜，生活也注定是比她宽裕的。
可现在林磊喜欢上了秋芜，她妈说了，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要是秋芜真的和家庭背景优渥的林磊在一块，她或许就比不上她了，连这点安慰都找不到了。
因此董蕾蕾每次看到林磊来班级里找秋芜，就让她心里泛酸，秋芜的冷漠拒绝，在她看来也是拿乔钓鱼，恶心透顶。
“谁教你别人的示好一定得收下啊？”
姜宝贝这会儿火力全开，一个林磊，一个董蕾蕾，正好把她最恶心的两个人集全了。
“再说了，你刚刚没看见是我把人赶走的，光知道说秋芜，怎么，知道自己不能得罪我，非得挑我家温柔可爱又善良的小芜欺负啊。”
姜宝贝将椅子转了个方向，面对董蕾蕾，大刀阔斧坐下。
“我的椅子就不让别人坐怎么了，还不许我真的有洁癖啊，你这人来者不拒下次让林磊坐你位置上啊，我可不会多管闲事，就算你让林磊坐你大腿，我也不说你半句。”
“哈哈哈——”
边上的同学都笑了，林磊坐在董蕾蕾大腿上的画面太美，让人无法想象。
“你、你们太欺负人了！”
董蕾蕾再精明刁蛮，那也是一个十六岁的小女生，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被姜宝贝描述成一个十分饥渴的女人，差点就将她气哭了。
可姜宝贝一点都不觉得过分，就好像董蕾蕾当时散播她从她妈口中听来的秋霞的往事，然后再添油加醋将秋霞描述成一个未成年就和人乱搞的女人，将秋芜描述成一个继承了父母双方劣质基因，早晚会变成一个靠身体勾搭男人的女人一样。
现在只是因为董蕾蕾还没有做那样的事，她先收点利息，为上辈子的自己出口气罢了。
“哈哈哈，董蕾蕾，下次林磊过来要不就把你的椅子借他坐吧。”
“别那么说，人家林磊还不一定愿意坐呢。”
这个年纪的孩子真的没什么同理心，嘻嘻哈哈说起了玩笑话。
董蕾蕾快被气炸了，可真如姜宝贝说的那样，她确实不敢得罪对方，无奈的董蕾蕾只能捂着脸跑出教室，等离开教室，听不见教室里同学的奚落后，董蕾蕾才渐渐放缓脚步。
她不甘心，不能得罪背景势力雄厚的姜宝贝，难道她还不能得罪单亲家庭出来的秋芜吗？
董蕾蕾的脚步放缓，忽然转了一个方向，朝班主任的办公室走去。
林磊可是在追求秋芜呢，还有贺湛，她从于伶俐和李希的嘴里打听到，这个男生和秋芜的关系似乎也非同一般。
一个高一的女生勾搭了两个高年级的学长，她倒要看看，老师会怎么处罚她这个早恋的好学生。
——
教导主任贾政觉得最近自己有些流年不利。
昨天拔了火罐，今天整个人神清气爽地他例行全校范围的突击检查，当他在学校天台发现背对着他，手里拿着几本本子鬼鬼祟祟的贺湛等人时，第一反应就是这些处于性懵懂阶段的男生从哪里弄来了小黄本。
可没想到，当他蹑手蹑脚走到他们身后，从他们手里抢出来的却是几本三五。
这是继棒棒糖事件后的又一次失利。
假正经怀疑是自己的刑侦手段落后了，还是贺湛等人真的改好了，可这改好的速度，未免也太让人猝不及防了，他一时间没有准备啊。
“到底是为什么呢？”
贾政摘下自己头顶的假发擦了擦顶上的汗，实在是让他头疼啊。

第61章 重返十六岁16
“秋芜，老班让你去他办公室一趟。”
班主任是数学老师，在数学课代表去办公室交完前天晚上的作业后，回到教室的数学课代表走到秋芜的课桌旁，敲了敲她的课桌板对她说道。
“老板好像是要问你和林磊有关的事。”
数学课代表是班级里一个比较安静的女生，也是典型的埋头苦读书呆子的代表，不过林磊每趟来的动静都那么大，加上又是一个班里的同学，她对秋芜和林磊的事也是有所耳闻的。
今天去交作业的时候，她已经被班主任旁敲侧击地打听过林磊和秋芜的关系，对于这种敏感的事，她自然是看到什么说什么。
反正在她看来，这段关系顶多就是林磊单方面的热情，秋芜对林磊应该没有任何想法，要不然上午的时候，也不会和姜宝贝一唱一和，暗指林磊是个脏东西了。
因此在班主任询问的时候，数学课代表也说了自己的想法，立场上偏向了秋芜。
她不知道是班里哪个人向老班告状了，可老班既然让她把秋芜叫过去，肯定也是开始关注这件事了，她和秋芜不熟，却也不想看到一个和她一样热爱学习，无心恋爱的好学生被冤枉，因此特地过来提个醒。
“好，谢谢你提醒我。”
秋芜朝课代表点头表示感激，然后很快转身看向一直都注意着她的董蕾蕾，果然在她的视线看过去后，原本一直盯着她的董蕾蕾惊慌地扭过头，错开了她的目光。
十之八九，告状的人就是董蕾蕾了。
“我和你一块去。”
姜宝贝皱了皱眉，准确地说，董蕾蕾会找老班告状，很大一部分也是她早上刺激了那个女人的结果。
“不用了，清者自清。”
秋芜摇了摇头，“正好借着这个机会说清楚，林学长总是来找我聊天打扰我课余时间温习功课，我也觉得烦了。”
边上还未走远地数学课代表给了秋芜一个赞赏的眼神，果然像她这样喜欢念书的孩子都是好孩子呢。
——
“小芜啊，你也不用紧张，老师找你过来呢，是想要和你了解一些情况，你最近的成绩进步很快，老师们都很看好你，觉得你要是保持这个势头，将来一定能够考取一个不错的学校，老师就是想问问你，在学习上生活上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如果有，告诉老师，老师也能帮忙解决。”
高一三班的班主任徐定军是个和善的小老头，教学水平高，对于班上的同学也十分关心，上一世发生了那么多事，徐定军一直都在努力的开解“秋芜”，教育班上的其他学生，也正是因为他的介入，至少明面上不敢有人捉弄她，那些无聊又恶毒的恶作剧才渐渐停止。
“秋芜”毕业那天，徐定军还向她道歉，说自己还是没有尽到老师的职责，可“秋芜”对她已经很感激了，至少这位班主任是她高中三年来极少能够感受到的善意。
“哈哈哈，老师也没别的意思，就是关心你，啊！你别多想。”
说实话，徐定军是不相信秋芜会早恋的，可董蕾蕾说的信誓旦旦，他也找其他几位同学打听了一下，证实了这段时间林磊确实频繁出现在三班，还时常和秋芜说话，而且一部分同学反映，秋芜的课桌里每天都会出现一份早饭，似乎是追求者的行为，一开始，秋芜会将那份早饭送到校门口的失物招领处，可这段时间开始，她选择收下那份早饭，这显然是有些苗头啊。
徐定军知道，这个年纪的学生都是脆弱敏感的，所以他没有直接和秋芜谈论起早恋的事，而是旁敲侧击，等待秋芜主动开口。
“确实有点困难。”
徐定军以为，秋芜这样的小姑娘脸皮薄，应该很难让她主动说起这些事，谁知道秋芜压根不按常理出牌，直接谈论起了徐定军最关心的问题。
“这段时间高年级的学长林磊时常出入我们班，而且特别喜欢找我聊天，说句实话，对于他的这个行为，我十分困扰。”
秋芜的表情显得有些为难，“徐老师，你是知道的，我入学的成绩并不是特别优秀，为了追赶上其他同学，我必须要比他们更加努力，所以对我来说，课间十分钟也是十分重要的预习、复习时间，因为林学长的行为，导致我根本无法在这段时间里安心复习，同时还要应对来自同学之间的很多质疑，我觉得这是对我学习的严重干扰。”
“有这样的事！”
徐定军正了正表情，秋芜的这番说话和数学课代表的回答相差无几，和董蕾蕾口中秋芜和林磊总是在课间打情骂俏的小报告却有很大出入。
出于一个老师的私心，徐定军自然更愿意相信学习好又乖巧的秋芜和数学课代表，而不是入学后就没有将心思放在学习上，导致成绩一落千丈的董蕾蕾。
“嗯，今天早上因为林学长，我和董蕾蕾还闹了点不愉快。”
看着徐定军的表情，秋芜已经能够完全肯定搞黑状的人是谁了。
董蕾蕾既然敢算计她，秋芜也不能让董蕾蕾好过，她直接将白天自己不愿意林磊坐姜宝贝的位置，结果被董蕾蕾指责小气，双方之间闹了一点口角的事告诉了徐定军。
在结合董蕾蕾忽然打小报告的行为，徐定军直接将这件事定性为董蕾蕾的报复，这让徐定军对董蕾蕾的印象又坏了几分。
此时的徐定军已经完全不相信秋芜真的和林磊之间会有什么了，毕竟秋芜要是真的和林磊早恋，就不会当着他的面告林磊的状，这也让徐定军对董蕾蕾口中秋芜和贺湛的暧昧关系产生了怀疑。
“老师，你知道我家的情况，要不是因为我妈再婚，我的继父又是一个善良慈爱的好人，以我家原本的条件，很难负担我的学习花销，因此我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念书机会，林学长的行为已经对我造成了干扰，老师能不能和林学长的班主任沟通一下，让他不要在课余时间出现在我们班上，或者说，让他不要再来和我聊天。”
秋芜长得漂亮，这会儿露出委屈又胆怯的表情，真叫人替她心疼。
“你放心，老师一定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的。”
徐定军觉得自家的崽崽乖极了，尤其是秋芜刚刚那番自尊自强的言论，更是让人对她好感倍增，也凸显的干扰她学习进步的林磊越发面目可憎。
作为学校的风云学子，徐定军也曾无数次听说过林磊的名字，亏他以往对这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印象不错，现在看来，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的古话果然说的没错。
“咳咳，小芜啊，那高年级的贺湛呢，你对他有什么印象吗？”
这会儿徐定军已经不觉得秋芜和贺湛之间有什么了，可为了保险起见，他还是得问一问，万一贺湛也在骚扰他的乖学生呢，毕竟传闻中那么优秀的林磊都这样了，更何况传闻里小霸王似的贺湛呢，徐定军就怕自家乖崽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被人欺负了。
“贺湛是我的学生。”
秋芜不打算隐瞒她和贺湛之间的关系，毕竟这份关系并没有见不得人的地方，目前来说，他们确实是“老师”和“学生”的关系。
反正这也是贺湛拦下她时说的，希望在进入同一所大学后发展另一种关系，既然是对方要求的，秋芜决定大度地满足他。
反正她是不会承认，看着贺湛抓耳挠腮地想要得到她的好感，满足了她的恶趣味呢。
“啊？”
徐定军愣了愣，他想过无数种答案，唯独没有想过这一种。
“贺湛知道我的数学和英语成绩优异，找我做他的私教老师，为他辅导从初中开始的所有课程，每一次辅导，他都会给我相应的辅导费，还有，每天早上出现在我桌子里的早饭也是贺湛送的，算是辅导费的一部分。”
实际上早饭就是辅导费，偶尔的惊喜小礼物算是辅导的奖金。
徐定军知道秋芜的家庭背景，因此当秋芜说道为了辅导费教授贺湛时，他丝毫怀疑秋芜的动机，只是怀疑贺湛的狼子野心。
自家乖学生连林磊都看不上，肯定也不会和贺湛有什么，可难保贺湛对自己的学生没什么看法啊。
“好，大概的情况老师也了解了，小芜你先回去上课吧。”
在这几件事情里，秋芜都是没有错的，包括她替贺湛补习，也是为了替家长减轻压力，对于这个学生，徐定军只会理解和心疼。
更何况在这两个多月里，秋芜成绩的进步她也是看在眼里的，而且对方不仅自己努力学习，还将原本入学成绩垫底的姜宝贝提升至年纪中下的水平，徐定军对这样的好学生喜欢还来不及呢。
在送走秋芜后，徐定军也没有耽搁，立马走向林磊班主任的办公室，跟他讨论一下关于林磊的问题。

第62章 重返十六岁17
“林磊，你跟我出来一下！”
林磊的班主任是带着怒气过来的，如果说之前这个学生让他多骄傲，那么现在的他就有多生气。
“这段时间你是不是经常去高一三班，还经常和那个班的一个女生说话。”
出于对自己学生的保护，徐定军在告状的时候并没有提到秋芜的名字，只用某个女生代替，因为虽然时代发展至今，可类似于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理论依旧被很多人奉为真理。
如果秋芜没有勾引林磊，林磊为什么每天去他们教室找她？
林磊为什么不缠着别人，就缠着秋芜，一定是她私下里使了什么手段，让林磊对她欲罢不能？
这都是消息流传出去后，可能出现的类似言论，徐定军不希望因为这些言论的出现，影响自己学生的学习。
“人家班主任都找我来告状来了，你是不知道我当时有多丢脸。”
看着林磊慌张却不错愕的表情，他的班主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之前他还在心里替林磊找各种借口，现在看来，林磊是真的那么做了。
“我只是看那个小学妹喜欢数学，恰好我的数学成绩不错，想要帮帮她。”
林磊嘴唇嚅动，艰难地解释道。
早恋这种事，如果发生在两个成绩都很好的学生之间，老师或许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但问题是林磊还没有追上秋芜，而对方的班主任已经将这件事定性成骚扰，这么一来，即便是林磊也不知道该怎么辩解自己之前的行为了。
他已经是高三的学生了，这一年是最关键的时期，不仅是老师，就连家长都十分重视孩子的早恋行为，林磊已经可以想象到，如果班主任和父母告状，自己会面临怎样的家庭地震。
“以后不许你再去高一三班了，还有，这件事我会和你的父母说明。”
班主任觉得林磊优秀了太久，以至于有些飘飘然了，可高三是最关键的时期，如果在这一时期松懈，前面十几年的苦读就白费了。
“老师，我——”
林磊还想辩解，可班主任根本就不给他这个机会。
“行了，回去上课吧，好好想想，什么对你来说是最重要的，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毁了自己的前途。”
说罢，班主任拿着教案匆忙离开，他不仅是林磊他们班的班主任，也是别的班的任课老师，高三这么要紧的阶段，他可没有多余的时间能够浪费。
林磊站在班级门口，感受教室里那些打量的眼神，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心里既有些懊悔之前答应了同学那么离谱的赌约，又有些气愤秋芜的不识相。
潘银霜不知何时站在了不远处，她比林磊低了一届，只是教室在同一楼层，两人曾时常借故经过对方的教室，只为了多看教室中的对方一眼。
而现在潘银霜见到了林磊最狼狈的样子。
潘银霜有些心疼，想要上前安慰，可顾忌身份，最终还是远远看着，止步不前。
林磊冷冷地看了眼不远处的妹妹，低下头，转身走回教室，不经意间，两人深厚的感情已然产生一条裂缝。
——
徐定军没闲着，在找完了林磊的班主任后，他又跑到了贺湛班主任的办公室，而在他进去没多久后，一直和贺湛等人斗智斗勇的教导主任也紧跟着出现。
“你是说贺湛请你班上的一个同学当辅导老师？”
教导主任陷入了深思，他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这段时间接连失利的真相。
“李老师，这两次月考贺湛、徐长风、万小康三人的排名怎么样？”
贾政看向了贺湛的班主任。
“我也正想和主任你反应这个情况呢，你看，这是第二次月考的排名。”
李老师拿出了一份名单，贾政按惯例从倒数看起。
要知道，以前贺湛、徐长风、万小康这三人总是包揽年纪倒数三名的位置，至于谁老大，谁老二，谁老三，只在于那一次考试，谁掷骰子的运气更好一些，偶尔这三大金刚也有可能跳出倒数三名的怪圈，可这绝对不是因为他的成绩进步了，而是因为那一次的考试有人生病缺考，用零分的成绩占了最后一名。
在这样的情况下，贾政一直看到倒数十名都没有看到贺湛等人的名字，这足以让他惊讶了。
“徐长风这一次考了倒数11，万小康倒数17，贺湛的成绩进步最大，这一次考了563名。”
高二段一共620名学生，贺湛现在的成绩，也不好再用倒数形容了，这未免太打击学生的自信心。
看到成绩报告的时候，李老师也晕乎着呢，他根本就没有怀疑过贺湛等人会作弊，毕竟那三人是懒到正确答案放在边上也懒得抄的人，可这次不一样，不管是选择题还是简答题，三人会做的全都努力做了，语文试卷写的满满当当，数学每道大题至少也都写了一个解字，首先态度就比以前端正了很多。
李老师正对三人的转变百思不得其解呢，徐定军的出现也帮他解决了一个疑惑。
“徐老师，你们班那个女生的成绩怎么样？”
贾政都快哭了，他惮心竭力地管教那三个小混蛋没有取得半点成效，结果贺湛喜欢上一个小姑娘，连带着把另外两个小混蛋都一块管好了。
早知道这样，他费那么多功夫干什么，努力引导贺湛走向早恋道路不就什么事都解决了。
“很听话，很认真，她的成绩在初中的时候就是名列前茅的，只是初中的学校普通，以至于进入三中后排名并不靠前，不过这两次月考每一次都能有很大的进步，现在她的成绩已经是班级里排名前十的了。”
徐定军说起秋芜，自然有滔滔不绝的好话。
“她的同桌主任你可能也认识，她爸就是给咱们学校捐了三万册图书的姜先生，入学的时候，她的成绩是年纪倒数第一，现在在小姑娘的帮助下，已经提升了不少，这一次月考考了全校497名，进步十分明显。”
“好孩子啊！”
当老师的，就喜欢这种自己进步还带着身边的人一块进步的好学生，贾政也不例外。
“行了，这件事就这样吧，都是好学生，目标也是为了好好学习，咱们当老师的，就不要横加干涉了。”
教导主任一锤定音，现在摆明了就是贺湛那小子的一头热，贾政倒是乐于见到他为了讨女孩子欢心努力学习的模样，再说了，那个女生也不像是被干扰的样子，既然这样，当老师的为什么要阻止呢。
贾政坏心眼地希望那个女孩拒绝的时间能再长一些，他就像看到贺湛那坏小子为了心上人抓耳挠腮的紧张劲儿，这样才对得起他之前因为贺湛等人头疼脱落的秀发啊。
主任都这样说了，徐定军和贺湛的班主任自然也不会拿早恋这件事找他们和他们的家长谈心，至少在一切都向好的情况下，他们不会干涉秋芜和贺湛的交往了。
——
“小霜啊，你知不知道你哥在学校里喜欢上了一个女同学的事？”
潘银霜的妈妈接到了老师的电话告状，林磊虽然是她从小带大的，可毕竟她是后妈，有些话她不能说，只能向丈夫转述了老师的话，等丈夫回家后和儿子好好谈谈。
但此时潘母的心情是焦虑的，她怕自己优秀的继子真的因为早恋耽误了学习，现在可是他最关键的阶段啊。
“我不知道，妈，我好累了。”
潘银霜觉得自己的心好痛，痛的都快要死掉了。
她根本就没有心情应付母亲，回答相关的问题，她只想回到自己的房间，痛痛快快哭一场。
明明这是她期望看到的不是吗，可为什么看到哥哥的目光放在了别的女生身上，她会这样难受呢。
“你这孩子！”
潘母看着女儿挥开自己的手，然后重重将房间的门关上，气的她直跺脚。
“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不如小时候听话了呢，真是气死我了。”
当天晚上，林父回家和儿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林父因为应酬的关系喝了不少酒，而林磊当着心爱的妹妹的面，又不肯承认错误，后来还是附近的邻居敲门抱怨，父子俩才渐渐停止争吵，各自回房。
“哥，你没事吧。”
潘银霜纠结了许久，才鼓起勇气敲响林磊的房门。
“有事吗？”
林磊开门看到妹妹，心中惊喜，可依旧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哥，你非要用这种态度对待我吗？”
潘银霜有些心痛，她只是想要兄妹俩回到一条正常的道路上，他们会有各自的爱人，同时又是全天下最好的兄妹。
“不喜欢我的态度，找贺湛去啊，你喜欢他不是吗？”
要不是因为被妹妹的告白刺激，他根本就不会应下那个荒唐的赌约，以至于被老师同学误解，被父母责骂。
“那你呢，你喜欢秋芜，秋芜又是怎么对待你的呢。”
潘银霜每天看着哥哥去找别的女人，心都快碎了。
“你明明知道的，知道我喜欢的到底是谁。”
今天一天，林磊受到的刺激太多，此刻看着妹妹粉润的嘴唇一张一合，他是真的忍不住下去了，直接抱住对方，俯身住了那个总是说着伤他心的话的嘴巴。
“啪——”
林父躺了一会儿醒了酒，准备心平气和地和儿子好好聊聊，知道儿子每天学习很晚，林父还体贴地去厨房倒了一杯热牛奶。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听到这样的对话，看到这样的一幕。
手里地牛奶杯摔在了地上，林父只觉得浑身的气血都在翻涌，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拉开继女，直接给了儿子重重地一个耳光，然后在兄妹俩惊慌的视线下，眼前一黑，直接晕死过去。

第63章 重返十六岁18
林磊已经多日没有出现在高一三班的教室了，不仅仅是因为那天班主任的劝告，更因为林家出了大事。
听说林磊的父亲突发脑溢血，虽然抢救过来，可却出现了偏瘫的症状。
林磊和潘银霜同时请假，也是这个时候，身边的人才知道他们原来是兄妹关系，至于为什么姓氏不同，被他们理解成了一个跟爸爸姓，一个跟妈妈姓。
林家的优渥生活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林磊父亲的高薪职务，在林磊的父亲住院后，出于人道主义，公司曾派人去医院探望，可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不可能长期空缺这个职务等待林磊父亲病愈，更何况，他之后的恢复情况还是未知之数，谁也不能保证，他能够彻底恢复健康，也就是说，林磊父亲的工作很有可能是保不住的了。
这些年林父的收入不菲，可同样的，全家的花销也不是一个小数字。
每年一到两次出的国游，全家四口人的置装费，水果要吃进口的，蔬菜要吃有机的……，林父出事后，潘母翻出存款惊觉原来这么多年家里都没有存下多少钱，而现在丈夫不仅需要高额的后期复健费用，还有现在居住的叠墅的贷款，不久前刚刚换置的豪车的贷款，这些已经不是那点存款可以负担的了。
好在林父未雨绸缪，曾为全家人都购置过不同险种的保险，因此他的治疗费用几乎可以由保险覆盖，与此同时还能得到一笔险金，可从长远来说，这笔钱也无法支撑太久。
为此，在经过丈夫的提议后，潘母变卖了老家一套原本出租出去的小房子，一家人的生活才勉强保持在之前的水平。
林父能当上高管，自然是有能力有手段的，在能开口说话后，他立马找关系让儿子转学，即便现在是儿子最关键的时期，可是他要隔离一双儿女，同时也要隔离儿子和老师口中被他骚扰的那个女孩。
最终林磊转学回到了老家，林父的身体需要悉心疗养，同样选择回到了自己出生的地方，正好林父还有一个妹妹，是家庭主妇，愿意照料哥哥的生活，于是林父和林磊一同回乡，将潘母和潘银霜留在了宁市。
潘母从来不敢忤逆丈夫的决定，虽然心中不解丈夫为什么要将继子从三中那么好的学校转到老家的高中，可也不敢提出异议。
对于林磊和潘银霜来说，生活迎来了巨变，不仅是物质上的，还有伤害了最亲近的人的负罪感，只要林父一日不恢复健康，这种煎熬就一日不会消退。
上一世，他们伤害的全是和他们无关紧要的陌生人，就算知道对方为他们遭受了怎样的折磨，也可以用一声遗憾地叹息，一声并不怎么诚恳的抱歉一句带过，甚至偶尔回想起来，还会使得他们更加珍惜自己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
可这辈子横在他们中间的却是他们不可能摆脱的父亲，从林父脑溢血偏瘫后，林磊和潘银霜就意识到，他们之前的感情再无希望。
之后的日子里，潘银霜终日恍惚，成绩也因此一落千丈，潘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丈夫给的生活费越来越少，她只能掏出自己的私房钱为女儿请家教补课，可效果寥寥。
面对越来越消沉的女儿，潘母原本的好脾气也变得暴躁，加上林父重病失业，生活不如以往宽裕，潘母更是很难压抑自己的怒火，母女俩时常发生争执，原本和谐融洽的家庭环境当然无穷，彼此之间陷入了恶性的死循环中。
秋芜的生活因为林磊的转学再一次恢复平静，每天上学的时候被姜宝贝宠着，放学的时候贺湛各种找机会求她辅导，辅导的过程中又被他捧着，小日子过的无比美满。
唯一要说有什么遗憾，就是和母亲秋霞的关系，依旧陷在某种怪圈里。
不过秋芜也不急，母女俩的矛盾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同样的，想要解开这个矛盾，也不是轻易能够做到的。
她有足够的耐心，铺垫好一切，然后解开她们各自的心结。
——
“妈，我想学做猪脚汤，你教教我呗，为什么我做出来的猪脚总是没有你做的猪脚来的软烂，汤汁也不够浓稠？”
双休日的时候，秋芜总是会缠着妈妈学做菜。
“等我学会了，以后我做给你和叔叔吃。”
“不用了，我自己会做。”
面对女儿的撒娇讨好，秋霞的态度还是冷漠抗拒的，可她渐渐发现，以前会因为她的这番反应难过，然后独自伤心好一阵子的女儿脸皮越来越厚了，虽然眼神里还看得出难过的情绪，却也不会后退，反而会加倍歪缠。
“可妈也会老啊，等你老到做不动菜了，就轮到我做菜给妈妈吃了。”
秋芜装出一副不在意地样子，依旧黏在母亲秋霞的身边。
“不用，真到那时候，我就去养老院，不用你照顾。”
这是秋霞很早之前想好的，她不打算让女儿养老，除了不知道怎么和女儿相处外，还有就是不想成为女儿的负担。
秋霞从小生活在重男轻女的环境下，骨子里一些观念还是受到了长辈的影响。
就好比秋霞觉得养老是儿孙的事，如果将来她让女儿养老，就会影响女儿在公婆和丈夫心中的地位，让人觉得女儿“吃里扒外”，秋霞见到过很多亲近娘家的出嫁女，绝大多数都不讨公婆的喜欢。
反正她有手有脚的，为什么还要女儿养老，等到实在无法自理的时候，随便去一家养老院就好，而且现在她也有了丈夫，到时候也能在养老院和丈夫作伴呢。
“妈，你能不能不要总说这些话伤我的心啊，我是你女儿，不是你的仇人。”
阿芜装作一副难过的表情，用手重重抹了抹眼睛，重回了自己的房间。
看到这样的女儿，秋霞心中又是一阵难过。
她想到了自己带着女儿秋芜和丰成海父子见面的前一个晚上，女儿带着哭腔说的那句话，她说自己只有她了，如果妈妈再婚，是不是就连妈妈也不独属于她一人了。
阿芜的心里应该是很难过的吧，或许还有一种担心失去一切的惶恐，所以这段时间才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即便她冷脸冷语，也要黏着她。
这么想着，秋霞越发晃神了，直到锅里的汤汁都收干了，发出刺鼻的焦味，秋霞才恢复清醒。
“妈，你的毛线织的真好，我看网上现在流行一种新花样，叫做钩针，你会吗？你要是不会，我教你吧？”
秋芜显然越挫越勇，早上发生的不愉快全都被她抛在了脑后，或者说是她故意为之，再一次像没事人一样，黏在了秋霞的身边。
“妈，这次考试我进步了二十三名，班级排名进了前五，妈，我是不是很厉害？”
“妈，上班累不累啊，我新学了一手按摩的功夫，帮你捏一捏好不好。”
……
秋霞发觉，自己冷脸拒绝女儿的次数越多，仿佛就越心软了，面对用这样卑微姿态只为换取一点母爱的女儿，秋霞觉得自己过分极了。
甚至于丈夫丰成海也发现了母女之间的小问题，找到秋霞很认真地讨论了一番。
渐渐地，秋芜提出的十个请求，秋霞也会答应其中一两个她觉得勉强能够接受的，可与此同时，她的心里依旧备受煎熬，理智告诉她，不将父辈的恩怨牵扯在孩子的身上，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全家人和乐美满的生活才是正确的。
可情感上，秋霞依旧忘不了过去，她没法忘记自己被父母捆绑着交到另一个男人手里被强暴的那个晚上，也没办法忘记怀胎十月，被杨家那个老婆婆日夜盯着，想要故意流产都无法做到的折磨。
对于秋霞来说，切肤的疼痛是真实的，她爱着这个孩子，同时也恨着她的出生，这种矛盾的感情，恐怕一生都无法消除。
“妈，明天家长会，你会参加吧？”
阿芜在饭桌上拿出一张学校给的通知书，交到妈妈秋霞的手里。
“明天我上班，你妈肯定会去参加你的家长会的。”
丰成海笑呵呵地说道，现在他和继女的感情融洽了不少，或许下个学期他就能够替妻子参加继女的同学会了。
“我会去的。”
秋霞对孩子的成绩很重视，每一次女儿的家长会，即便请假扣工资她也会去，更何况这还是女儿升学后的第一次家长会。
阿芜笑眯眯地端起饭碗，低头的时候垂下眼帘，遮挡住此刻的情绪。
上一世，一切都以这场家长会为转折点，那么这一次，也已这场家长会为转折吧，只是这一次，所有人都会越来越好。
——
“你这孩子太不争气了，明明以前念书还可以啊，怎么到了高中后，成绩就越来越差了呢？”
戚梅芳带着女儿在小区门口等车，今天本该是她老公带着他们母女去学校的，只是工厂忽然有事，老公将车开走了，害得她不得不打车去学校。
想着女儿步入高中后越发退步的成绩，戚梅芳坚定地认为是老公给女儿买的手机的功劳，她决定了，等家长会结束后，就没收女儿的手机。
“我本来就是擦线进三中的，在学校里，老师根本就不在意我这样的学生，就光顾着那些好学生，我的成绩怎么可能进步呢。”
董蕾蕾当然不能承认，自己的成绩退步是因为她的心思不在学习上。
“你现在的排名都比一些买分进学校的学生差了，那些学生没有老师管着是怎么进步的？”
戚梅芳看着和她犟嘴的女儿，真是骂也不是，打也不是，气的她肝疼。
“等去了学校，我要和你们老师好好聊聊，问问你在学校到底都在干些什么。”
戚梅芳瞪了女儿一眼，看到远远开来一辆出租车，正想伸手拦车，就见那辆车子加速从水坑上开过，飞溅起一滩污水，将她和女儿浇地透心凉。
“该死的，我刚买的新衣服，缺德玩意儿，生儿子没屁眼的东西……”
戚梅芳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斑斑点点，都快要气炸了，这可是她特地买来准备在家长会上穿的新衣服，花了她四千多块钱呢，还有她不到重要场合不会背的香奶奶家的包包，买过这个牌子包包的人都知道这个牌子包的娇贵，别说污水了，就连雨水滴到，都会留下很难去除的印记。
也就是说，被那个出租车司机这么一溅，她的损失起码超过了五位数。
“不行，我得找监控，查出那个缺德的司机。”
戚梅芳也顾不上女儿的家长会了，反正有什么问题，到时候再和老师私下联系就好，现在她的问题是找到那个司机，然后要求赔偿。
董蕾蕾更加无所谓了，她还巴不得她妈不去参加同学会呢，现在她只想回家洗个澡。
姜宝贝得到戚梅芳不会参加家长会的答复，松了口气，这也不是长远的办法，还是得找个机会将董家人弄走，可没了戚梅芳，会不会再出现一个徐梅芳，李梅芳呢？
她想要保护秋芜，但是姜宝贝不知道，这个秘密还能瞒多久。
可姜宝贝不知道，秋芜从来就没有想过要隐瞒。
——
阿芜带着母亲秋霞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此时三班的家长们已经到的差不多了，董蕾蕾的位置依旧空着。
阿芜看到姜宝贝心情愉悦地带着一个膀大腰圆，脖戴三条大金链子，胸口还挂着一个拳头大的翡翠吊坠，十根手指头起码有八根带着金戒指，满脸都写着老子很有钱的男人进来。
她立马猜到了真相。
被人呵护的感觉很好，看来为了宝贝，她也得稍微变更一下自己的计划了。

第64章 重返十六岁19
“你就是秋芜同学的妈妈吧，我是姜宝贝的爸爸姜富贵啊，一直听宝贝在家提到秋芜同学，我早就想见见你们了。”
姜富贵是个自来熟，在女儿指了她的座位后，疾步走到秋霞身边，热情地握着她的手连声感激。
“你家秋芜可真是一个好孩子啊，要不是被她管着，我家宝贝不可能会有这么明显的进步，说句可能会让你笑话的话，我是真没想过，这辈子还能看到我家宝贝单科成绩考上两位数。”
姜富贵都快掉眼泪了，这一次女儿九门考试有八门都及格了，其中语文满分一百五，她还考了一百分，姜富贵做梦也没想过会有这天。
他觉得之前拗不过女儿撒娇花一百万让她来三中念书是正确的，要不然也遇不上秋芜，不会有这样大的进步。
“叔叔得感谢你啊，这点小玩意儿就当是谢礼了。”
说着，姜富贵取下脖子上最粗的那条金链子直接往秋芜的脖子上戴。
“这可不行，太贵重了。”
秋霞没见过这么豪爽的人，吓得连声替女儿拒绝。
“不贵重，家里矿场采的，不花钱。”
姜富贵觉得不送礼体现不出自己的诚意，更何况黄金这玩意儿对别人来说贵重，在他家就是日常必需品，拿来送礼最好了。
边上其他家长的议论声不由放低，看向这个家里有矿的男人，然后对着他身上的黄金肃然起敬。
“爸，别吓到我朋友，再说了，我和小芜之间的感情，是黄金这种俗气的东西能够污染的吗？”
姜宝贝拦下了太过热情的老爹，现在秋家并不适合收下老爹的谢礼，更何况只要秋芜想要，她完全可以给秋芜更多。
边上的家长看了看那条几乎大拇指粗细的长金链子，按照现在的金价，起码得一二十万吧，他们也想要被这种俗气的东西污染一下。
“你们都是同学，你也得学着人家孩子，多帮助一下成绩不好的同学，积极地和他们做朋友。”
坐在姜宝贝之后的于伶俐就被她妈教育了，她也只能耷拉着耳朵老实听劝。
“那行吧，前段时间我刚在南非买了一个矿，只不过现在设备刚运过去，还没正式开始采矿，等下次采出钻石来了，叔给你打一条大项链，那玩意儿不俗气，你们这样年轻的小姑娘都喜欢呢。”
姜富贵呵呵笑，他这人天生和矿有缘，买的矿业基本上就没有出错过，非洲那个矿，肯定是能出钻石的。
这下好了，已经不是简单的羡慕了，简直让人嫉妒的快滴血了。
因为班主任徐定军的到来，姜富贵惨无人道的“炫富”行为并不能继续下去，在场的家长们也将注意力放在了各自孩子在学校的表现上。
每一次家长会的内容都是大同小异，成绩好的学生的家长昂首挺胸，成绩差的学生家长恨不得直接神隐，等到家长会结束，徐定军和其他出现的任课老师被热情地家长围得团团转，而秋霞则是因为秋芜是班主任点名夸奖过的进步最大的学生，同样被不少家长围住，向她请教教导孩子的诀窍。
这么一耽搁，在家长会结束后的一个多小时后，秋霞才顺利脱身。
而戚梅芳已经通过小区外的监控视频找到了肇事司机，并且报警和对方协商赔偿数额，她运气好，在调取监控的时候遇到了同小区找狗的老姐妹，于是告诉对方自己想要的赔偿金额，将协商的事拜托给了对方，自己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匆忙赶来学校。
就是这么巧，匆忙赶来的戚梅芳正好就和秋霞撞上了。
“是你，我还记得你，之前在烧烤摊的时候我们见过。”
戚梅芳一眼就认出了秋霞，而秋芜和姜宝贝都不知道两人之间还有这样的插曲，一时间来不及反应，眼睁睁看着戚梅芳一下子认出了秋霞。
姜宝贝皱了皱眉，她以为戚梅芳不会出现了。
“妈，你和秋芜她妈认识？”
董蕾蕾早忘了秋霞的长相，因此一时间没有想起来。
“秋，你这个同学姓秋？这个姓氏可不多见，三娣，你就是三娣吧，没错，你肯定就是秋三娣，我是戚梅芳啊，你忘了我了。”
戚梅芳的声音一下子响亮起来，那么少见的姓氏，外加相似的样貌，要说秋霞不是秋三娣，她把头拧下来给她当球踢。
没想到秋三娣居然在宁市，想到俩人第一次重逢的地点，戚梅芳意识到这些年她的日子不好过，对方之所以假装不认识她，恐怕是自卑了吧。
当年作为厂花，秋三娣多风光啊，即便后来她爸妈逼着她嫁给了杨坤，她依旧是很多女孩子羡慕的对象。
毕竟杨坤有钱，那个时候，有钱就证明了能力，即便杨坤有孩子年纪大又怎样，在外人看来，秋三娣能够嫁到住楼房，有大彩电电冰箱的杨家，也是享福去的。
也就是后来杨坤强奸了一个家里有背景的女孩，财产被冲没，自己又进监狱了，大伙儿才开始同情她。
可那时候秋三娣也跑了，还带着她和杨坤的那个女儿，让戚梅芳等人就算想跑到她面前诉说一下自己的同情都不能够了。
对了，孩子！
戚梅芳的视线从秋霞身上转到了秋芜的身上，这个小姑娘恐怕就是她和杨坤的孩子吧，模样倒是比秋霞年轻时候还漂亮，只可惜长着一张相似的脸，不知道是不是会有相似的命运。
戚梅芳似怜惜，似看热闹地打量着秋芜，似乎已经看到了她未来的忐忑命运。
“我不认识你，也不认识你说的那个人。”
秋霞下意识地将女儿扯到身后，挡下戚梅芳探究的目光，然后佯装镇定，绕开戚梅芳就要离开。
戚梅芳倒是想要拉住人，可这会儿已经从其他家长那里脱身的徐定军看到了迟来的董蕾蕾母女，直接将人喊住。
看着落荒而逃的秋霞，又看了眼表情不悦的班主任，最后戚梅芳还是选择了班主任。
反正她已经认出秋霞了，对方现在在烧烤店打工，日子肯定过的不好，自己虽然同情她，可也不能让她以为自己和她感情深厚，万一对方缠上来借钱怎么办啊。
戚梅芳已经在落荒而逃的秋霞身上找到了足够的优越感，也不打算痛打落水狗了。
“妈，你认识秋芜她妈，你给我说说，她到底是什么人啊。”
董蕾蕾转溜了一下眼珠子，对于刚刚秋霞的表现十分好奇，自从上一次告状不成后，她就上了老班的黑名单，还被老班叫过去训诫了一番，董蕾蕾气坏了，正想着再抓到秋芜的一个把柄呢。
“她啊，是个可怜人呢，还有你那个同学，啧啧，摊上那样一个爸，恐怕以后也没前途了。”
直系血亲有刑事犯罪的记录，恐怕以后秋霞那闺女都不能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吧，不过秋霞当年好像也没有和那个男人领结婚证，因为还没到结婚的年龄，就是不知道这种情况得怎么判了。
只不过有那样一个亲爸，传出去后她的工作婚恋受损是肯定的了，戚梅芳看了眼自家长相平庸的闺女，果然啊，长得好是没有用的，重点还是得命好。
她可是他们那个小地方为数不多走出来的女人，她的女儿一定和她一样，是个好命的。
不用董蕾蕾多套话，戚梅芳就将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董蕾蕾。
“以后离你那个同学远一点，她爸可是个强奸犯呢，谁知道她身上有没有那种犯罪基因。”
说完，戚梅芳还警告了女儿一句。
“我知道了。”
这会儿董蕾蕾还沉浸在自己发现了一个大秘密的惊喜中，压根没在意戚梅芳说的那些话。
秋芜不是老师的宝贝吗？
男生们不是都奉她为女神吗？
她倒要看看，出生这样卑劣的女生，还能不能让他们所有人都喜欢。
她已经迫不及待了，想要撕掉秋芜表面上那层光鲜亮丽的外皮，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的丑陋，尤其是姜宝贝，不知道那样的秋芜，她还愿不愿意和她做朋友。
——
戚梅芳母女的出现在姜宝贝的预料之外，可本身她们的出现却在秋芜的计划之中，只是因为姜宝贝的介入，让秋芜准备改变原本的计划。
但显然计划赶不上变化，戚梅芳母女还是出现了，阿芜觉得，这或许就是天意。
“怎么样了，老师是不是表扬咱们小芜了。”
秋霞带着女儿回家的时候，丰成海还给准备了丰盛的夜宵，只是现在秋霞头痛的厉害，没有心情吃饭。
“我有点不舒服，先回房间休息了，你和秋芜一块吃吧。”
秋霞摆了摆手，径直回了房间。
戚梅芳认出她了，对方和老家那边是不是还有联系，会不会告诉老家的那些人她的踪迹。
那个男人，应该已经出狱了吧，对方会不会找过来，这都是戚梅芳头疼的问题。
“哪里不舒服，需要看医生吗？”
丰成海有些紧张，他现在是老房子着火，难得在四十多岁的时候又开了另一春，对秋霞关心着呢。
“不用了，我躺躺就好。”
秋霞摇头拒绝了丰成海的提议。
“小芜，那我和你吃，这家的羊蝎子做的可好了，里头的萝卜格外酥烂。”
丰成海又拉住了继女，旁敲侧击是不是家长会上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所以秋霞才会这么难受。
秋芜自然什么都没说，陪着继父吃完了夜宵，心思全都放在母亲秋霞和姜宝贝身上。

第65章 重返十六岁20
夜宵吃到一半，丰成海接到了一个老主顾的电话，原来是那家的电视机坏了，家里人等着看比赛，请丰成海过去修一下。
这样的私活不用和公司分账，尤其现在那么晚了，上门维修的价位一般在150-300块之间，丰成海的外快收入大多都来源于这些小活儿。
因此他也顾不上吃夜宵了，收拾了一下工具箱就马上出门了。
在丰成海离开后，秋芜将剩下的羊蝎子放到冰箱，然后将桌子上的羊骨头和纸巾清理到垃圾桶里，洗干净碗筷，这才走向妈妈秋霞的房间。
“妈，你不吃点东西吗？叔叔买的羊蝎子味道确实不错。”
“我不饿，你快点出去。”
秋霞躲在被窝里，慌忙擦掉脸上的眼泪。
“是因为刚刚我那个同学的妈妈吗？她认识妈妈？”
秋芜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有时候，经久未愈甚至开始溃烂的伤口，想要治愈就必须要割掉外层已经腐烂的肉，然后缝合那道又长又深的伤口。
过程肯定是痛苦的，可是想要伤口愈合，就不得不经过这么一道程序。
“我不认识那个人，你现在赶紧给我出去！”
秋霞压抑不住心中的恐慌，她担心那个男人找过来，如果他再一次缠上她们母女怎么办，现在好不容易拥有的平静生活，难道又要失去了吗？
“妈，我们是母女啊，曾经相依为命了十六岁年的母女，我以为，我们谁彼此最亲近的人了。”
在寂静的黑夜中，秋芜的声音显得格外空明。
秋霞咬紧牙关，指尖掐进肉里，心里开始淌血。
“我回房了。”
阿芜良久都没有等到妈妈的回应，失落地转身离开。
秋霞则是静静听着脚步声远去，再一次压抑不住内心的懊悔和惊慌，痛哭流涕。
——
第二天上学，董蕾蕾果然迫不及待地宣扬了一番她从她妈口中听来的秋霞的往事，当然，其中有什么地方添油加醋了，就只有她和她妈心里清楚了。
秋芜早上上学的时候，敏感地察觉到了周遭同学异样的目光，一切都在预料之中。
“秋芜，你妈真的十九岁就生下你了吗？那她岂不是十八岁就怀孕了？那个年纪能领证吗？”
于伶俐这人最爱八卦了，趁着姜宝贝还没来学校，拉着秋芜好奇地问道。
虽然这个年代依旧有很多贫困落后的地方存在着早婚早育的现象，可在宁市这样的发达二线城市，隐隐的准一线，是几乎看不到十多岁就生孩子的现象的。
就连于伶俐他们父母这一辈也多数接受了晚婚晚育的倡导，二十四五岁结婚生子才是那个年代的常态。
“还有，秋芜，你爸真的是强奸犯吗，你见过你爸吗，他现在从牢里出来了吗？”
于伶俐压根没有意识到类似的问题对当事人的伤害，或许她意识到了，只是因为好奇，所以假装不在意。
“胡说八道什么啊，董蕾蕾，你是觉得现在的日子很好过吗，信不信，就你爸开的小工厂，不用几天我就能弄倒闭了。”
姜宝贝铁青着脸进来，她庆幸自己重生在了姜宝贝的身体里，也庆幸自己拥有了一个疼女如命的爸爸，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扔下一句威胁后，姜宝贝的注意力放在了秋芜的身上，见她还算镇定，松了一口气。
昨天晚上她也想过了，与其一直防着秋霞的往事被人曝光，不如借此机会公开这件事，只不过公开的方式不是上一世那样伴随着许多捏造的诽谤言论，而是将事情的真相公开。
这段日子，姜宝贝找人去了秋霞的老家调查，在得知了当年的真相之余，还做了几件事。
现在姜宝贝已经知道“自己”是怎么由来的了，她觉得那样的自己不被母亲喜欢再正常不过了，可她还是没办法接受十六岁的自己知道那个不堪的真相。
“我怎么了！”
董蕾蕾气的脸色通红：“刚刚那些问题又不是我问的，你找于伶俐麻烦去啊。”
被点到名的于伶俐吓得一个哆嗦，直接龟缩起来，她也没想到姜宝贝会那么生气，替秋芜出头，昨天晚上参加了家长会后她知道了姜宝贝身后的财力背景，就她爸妈那样老实巴交的普通打工族可没底气和那样的人家争斗。
也是她昏了头了，怎么就忘了姜宝贝的存在了呢。
“再说了，我说的那些话哪一句错了，难道她爸不是强奸犯？难道她妈不是贱货，要不然怎么会在十八岁的时候就怀上她？”
杨坤是强奸犯这是事实，可秋霞到底贱不贱，董蕾蕾全凭自己的猜测揣度。
她妈说了，秋霞的家庭条件很差，可当时秋芜她爸却很有钱也很有权，是当地的地头蛇，那样的男人，要不是秋霞她妈勾搭，还能看得上她。
想到秋芜也是这么勾引校草林磊的，董蕾蕾主观性地为秋霞和杨坤的关系下了一个定论。
“宝贝，跟我去一下天台吧。”
秋芜拉着还要说话的姜宝贝离开。
“你看，她就是心虚了，要不然她怎么不反驳？你们不知道，秋芜她妈可坏了，当初她爸一出事就带着她跑了，连家里的老人都不管……”
似乎是觉得自己胜利了，董蕾蕾叫嚣的声音越来越大，直到秋芜拉着姜宝贝上了楼梯，都能隐约听到她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让我帮你说话。”
来到天台后，姜宝贝抿着嘴问道。
“我呢，从小就没有什么要好的朋友。”
阿芜没有回答姜宝贝的问题，而是说起了自己。
“因为小时候家里很穷，所以仅有的一点空余时间，我都得帮妈妈做很多的家务，我也没时间交朋友，其实我也很想和他们一起玩，可到最后我只能安慰自己，我有妈妈就够了。”
阿芜的话让姜宝贝回想起了年幼时的记忆。
都说孩子天真单纯，可有时候，孩子也是很势利的，他们喜欢的是穿着漂亮衣裳，崭新的鞋子，口袋里总是藏着零食的朋友，而那个时候的秋芜穿着路边摊淘来的廉价衣服，穿着已经顶脚趾的鞋子，没有零花钱也没有零食，根本达不到交朋友的标准。
少数几个因为她长得漂亮，愿意和她交朋友的，最后也会因为她没钱和他们一块去小卖部买零食，没钱买小人偶的衣服贴纸等各种各样的理由离开。
那时候的秋芜安慰自己，她不需要朋友，她只要妈妈就好了。
可其实一直以来，她的心里都是渴望有个朋友的。
“宝贝，你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也是唯一一个从来不需要我付出什么，就对我掏心掏肺的朋友，说句实话，在惊喜过后，我的心里是有点防备的，因为我忍不住会想，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我有什么地方值得你对我好呢？”
“你值得的，你成绩好，长得漂亮，你心地善良……”
姜宝贝历数秋芜的各项优点，她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
“可比我更优秀的人还有很多啊，你为什么不喜欢别人呢？”
阿芜坐在浇筑的水泥台阶上，坦然地笑了笑：“那时候我就想着，一定有什么原因，才让我们彼此之间那么契合，以至于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我们有同样的生活习惯，有同样的爱好，那时候我甚至怀疑我们是不是一个人。”
阿芜的眼神温柔缱绻，似乎看透了一些，让姜宝贝因为她这句话升起的惊慌瞬间平复。
“或许你不知道吧，其实你有很多小破绽呢，比如有一次做作业的时候，最后一道数学题很难，你选出了正确答案，可最后却擦掉了那个正确的选项，选择了另一个答案，这一幕我都看见了呢，如果是姜宝贝的话，应该解不出那个答案吧？”
“是吗？我不记得了，或许是瞎蒙的吧，你知道的，我成绩不好，对于不知道的题目答案都是随机选择的，或许那一次我选对了正确的答案，只是后来又换成了错误的。”
姜宝贝沉着应对，她也在猜，秋芜到底想到了多少。
“昨天晚上，我和姜叔叔聊了很多，原来姜宝贝不能吃辣，可那天宝贝和我在辣府吃的很愉悦啊，原来宝贝为了我，连自己最不喜欢的辣椒都能吃的那么开心吗？”
“秋芜”会在姜富贵面前做好掩饰，可却不会在十六岁的自己面前隐瞒，这也成了破绽之一。
“还有那天宝贝来我家看到我妈妈的眼神，那天翻到那些东西的时候，你的眼睛都红了，可你为什么难过呢？难道你也知道那些东西背后的故事吗？”
阿芜平铺直叙，“太多太多的巧合，让我不得不想到了之前的怀疑。”
“宝贝，你真的只是宝贝吗？还是，你可能像我无比荒谬的猜想一样，是从平行空间而来的另外一个我？”
阿芜很认真地看着姜宝贝，眼神灼灼，不允许她有任何隐瞒。
“原来十六岁的我这么聪明，直觉这么敏锐。”
姜宝贝沉默了很久，她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居然会被十六岁的自己戳穿身份。
不过当她坦白的这一瞬间，确实松快了许多，就像是原本压在身上的重担，一下子被分担了一半一样。
“这个阳台，曾经我有好几次就想站在那里，就这样跳下去呢。”
姜宝贝走到阳台边上，学校的天台围栏修地很高，姜宝贝身高165，围栏的高度在她的脖子，早已超过了安全标准线，想要爬到这个围栏上，可不那么容易。
“每一次等我爬上去的时候，也就清醒了，为什么死的人是我呢，我没有做错任何事，我那么努力地学习，那么积极地生活着，凭什么要为了那些不知所谓的人死掉呢？”
姜宝贝转过身来的时候，已经是泪流满面了。
“你知道吗，在另一个世界里，没有一个人喜欢我。”
姜宝贝讲述了林磊的故事，董蕾蕾的故事，这些都是阿芜从记忆中看到过的，可听到姜宝贝用平稳地音调讲述时，却比当初看到那些记忆时更加心疼。
或许是因为她更加在意“秋芜”了，所以才会对她经历的那一切越发感同身受。
“不是没有人喜欢你。”
阿芜上前抱住姜宝贝，反驳了她刚刚的那句话。
“只是因为你太好了，所以那些人不配喜欢你。”
她抱紧“秋芜”就像是大人哄小孩一样，一只手不断顺着她的脊柱来回抚摸。
姜宝贝来到这具身体里时已经是四十岁的人了，她觉得自己已经过了那种撒娇的年纪，也早就坚强到不为曾经的事难过。
可就在今天，她被十六岁的自己治愈了。
原来是不她不够好，只是因为那些人不配！
就算只是一句安慰，她也知足了。

第66章 重返十六岁21
阿芜和姜宝贝回到班级的时候，董蕾蕾正在和同学们高谈阔论，恨不得把她从她妈嘴里听的秋霞描述的更加不堪，同时也将秋芜贬低到深不见底的泥潭里，最好她一身污浊，再也没有洗清的一天。
秋芜和姜宝贝回来后，其他原本听的正高兴的同学停下了议论，要么打开书本装作认真读书的样子，要么拿出昨天晚上的家庭作业，在上面涂涂改改。
倒是董蕾蕾，在看到秋芜出现后，反倒越发嚣张了。
理智告诉她这会儿应该闭嘴了，可董蕾蕾就是克制不住心里的冲动，迫不及待想要看到秋芜变脸的样子。
只不过秋芜和姜宝贝都没有再搭理她，这让董蕾蕾有些失望，难道秋芜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吗？
七点半一到，语文老师抱着课本接管今天的早自习，作为重点高中，即便是高一的学生，功课同样紧张，因此在语文老师出现后，大家即将刚刚发生的事放到了一边，专心学习。
倒是董蕾蕾，一整个早自习都有些神不守舍，眼神不住地往秋芜的方向打量。
“请问哪位是董蕾蕾？”
早自习结束后，两个警察在一个穿着西装，气场强大的女人的带领下出现。
“我、我是。”
董蕾蕾愣住了，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警察来学校找她。
“有人报警说你泄露他人隐私，同时编造莫须有的时间侵害他人名誉，对方以诽谤罪，侵害隐私罪对你提出控告。”
到场的两位警察有些头疼，其实一般来说，这样只限于民事纠纷的小事他们是不会出警的，尤其当事人还是一个不满十八周岁的的未成年人，一般都是轻拿轻放，批评教育为主，可谁知道对方不仅报警了，还请了律师，轻的还是业内出了名难搞的铁娘子，这件事警方要是敢和稀泥，恐怕得被对方给烦死。
“什、什么！”
董蕾蕾当下都快懵了，不仅仅是她，班上其他学生都下意识的看向了秋芜和姜宝贝。
听董蕾蕾的描述，秋芜的条件一般，能够请得起律师的估计就是姜宝贝了，可她们俩人也就做了几个月的同桌吧，感情就好到这种地步了？
“是你对不对？秋芜你个贱人，谁让你报警的，难道我有骗人吗，你爸就是强奸犯，你妈就是一个未成年就怀孕的贱货。”
董蕾蕾不知道自己的罪有多大，但她清楚，一旦警察来学校找她这件事传出去，自己就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议论的焦点，如果真的被定罪，档案上留下污点，她这辈子就毁了。
秋芜实在是太过分了，她难道就没有想过她报警后会对她造成怎样恶劣的影响吗？
“我不知道你妈到底是怎么和你转述的，我只知道，我的母亲是一个坚强，善良的女人，她一个人将我带大，虽然没有给我足够优渥的物质生活，可她尽她所能，将自己能够给予的最好的一切给我，而你污蔑了我的妈妈。”
“以及，我必须要澄清一点，我的妈妈不是你口中喜欢勾搭男人的女人，她出生于一个愚昧落后的家庭，第一段婚姻，是在家人的逼迫下完成的，也是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你口中未成年就怀孕的“贱人”，有一件事你说对了，那个伦理上该被我叫一声父亲的男人是一个强奸犯，我就是强奸的产物，我很庆幸，我的妈妈在从那个肮脏的家庭逃脱时因为怜悯带上了我，这么多年也未曾放弃我，她是一个伟大善良的女人，不该被你这样侮辱。”
阿芜的眼神从在场每一个人身上划过，这些同学里有不少早上顺着董蕾蕾的话感叹过秋霞的不堪，此刻面对秋芜的解释和她如刀子一般锋利的眼神，不由低下头，心中羞赧。
其实从头到尾他们都没有证实过董蕾蕾那番言论的真实性，只是因为董蕾蕾说了，然后就信了。
“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董蕾蕾强撑着狡辩道。
“警察叔叔，因为董蕾蕾的不实言论导致我的身心都受到了重创，我这人脸皮薄，承受力差，早上差点从天台跳下去，好在我的同桌制止了我，要不然，董蕾蕾就是用不实舆论杀死我的凶手，所以我要控告她诽谤、侵害隐私等几项罪名，希望法律能够还我一个公道。”
阿芜给过她机会的，可显然即便重来一次，她依旧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或许在董蕾蕾看来，别人的伤痛都是无关紧要的。
秋芜的自杀言论在一部分人看来有些危言耸听，可在一部分看来，却越发让他们心虚愧疚。
“两位同学先做份笔录，我们会通知你们双方的监护人，具体的处理方案，到时候再定，这位同学，生命是很宝贵的，不要动不动就说死啊。”
秋芜的回答让警察不得不重视这个问题，现在的孩子可比他们那个时候脆弱多了，动不动就闹自杀，之前辖区内还发生过一起因为考试成绩不如预期，被父母批评后自杀的孩子，警察也不敢拿秋芜的话当成玩笑话。
万一秋芜真的自杀了，调查发现她曾经有过报案历史，一个处理不当的处分他们肯定得背下了，到时候别说奖金和以后的晋升了，工作能不能保住还是一回事。
“我不要，呜呜呜，我没有错——”
董蕾蕾一听还要请家长，吓得腿都软了，疯狂挣扎着不让警察靠近。
“都是我妈说的，不关我的事，我都是从我妈那里听来的。”
现在她只有一个反应，那就是她不能坐牢，不能留下污点档案。
可不管怎么反抗，董蕾蕾还是被警察带走了，与此同时，警察通知了秋芜和董蕾蕾的家长。
——
“怎么回事，怎么就闹到报警了呢？”
三中的校长今天本在另一个学校考察，一通电话匆忙赶回了学校，对于三中这样的老牌名校来说，有学生报警求助，那就是一件丑闻。
“不就是同学之间的小打小闹吗，徐老师，你赶紧安抚好那个报警的女生，让她撤销控诉，这件事咱们学校私底下处理，让另一个女生和她家长向她赔礼道歉就好。”
校长担心这件事传出去对学校的声誉不好，想着尽快处理，往小了处理。
“这恐怕不行，警察都已经来了，而且人家连律师都请好了。”
早在校长回来之前，徐定军就弄清楚了早上发生的事，他不能说秋芜的举动完全正确，可董蕾蕾这种无事生非的行为确实应该受点处罚了。
“怎么就不行了，你是她班主任，再说了，不就是同学之间说点闲话吗，至于上纲上线到这个程度吗，那个女生气量也太小了一些。”
校长气的直拍桌子。
“对不起了校长，我还真的没办法和我的学生这样说话，要不，您请？”
徐定军还是拒绝，他不怕校长拿工作威胁他，出去打听打听，他徐定军可是特级教师，他教出来的全省奥数冠军没有十个，也有七八个了，当了三十多年的班主任，也不是没教出过高考状元，这几年私立学校一直高薪挖他，可是他对三中有感情，一直没有答应，校长要是今天因为这件事给他小鞋穿，他分分钟就能给自己找好下家。
再说了，他也快到退休年龄了，犯不着为了一份工作做出违背本心的事。
“有些话不是往我们的心窝戳刀子，我们作为外人凭什么替人家做决定。”
徐定军看校长似乎还有些不满，又追加了一句：“毕竟出事的两个都是我的学生，要不校长就扣我这个季度的奖金吧，就当我看管不力。”
“行了，你赶紧出去吧。”
校长决定还是自己出手，要不然，他得被徐定军气死。
正当校长准备好要找秋家人的时候，手机响了，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校长的脸色变了又变，终究还是没有插手这件事。
——
“挨千刀的，亏我还那么同情她呢，结果她生的野种居然把我女儿给告了，果然是强奸犯的种，一样不是什么好东西，将来早晚都是吃牢饭的命，她人呢，看老娘不打死她。”
董蕾蕾不愧是戚梅芳教出来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性子简直一模一样，好在警方将秋芜和董蕾蕾分开问话，要不然，戚梅芳都能把秋芜的脸给抓花了。
“我的当事人将来会不会坐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威胁恐吓以及污蔑等数项罪行，我的当事人还是未成年人，你的行为显然已经到达了刑事范畴。”
姜宝贝请的律师当然不是吃素的，短短几句话就抓住了戚梅芳的话柄。
“看来我们这一次要控告的，不止董蕾蕾一人。”
那位精明强悍的女律师看向一旁的警察，不管法官怎么判，反正姜家有钱，可以和戚梅芳母女打持久战，打不死她们，也要耗死她们。
戚梅芳愣住了，她不知道自己就发泄了那么几句话，怎么就成被告了。
“呜呜呜——”
董蕾蕾又哭了，她的嗓子也都快哭哑了，看到她妈的战斗力在律师面前这么不堪一击，董蕾蕾整个人都是绝望的。
——
另一边，秋霞也匆匆赶到了学校，从警察口中听到了事情的始末。
“你不用担心了，那个男人不会来纠缠我们的，这是我今天查到的新闻。”
阿芜将手机递到母亲秋霞的面前。
这是一份黔江省南安市的一份县级新闻，新闻报道上写着，一个曾以强奸罪服刑15年的恶霸出狱后在曾经狱友的怂恿下重新开办地下赌场，不久前因举报被警方查获。
因为赌资巨大，参与开办赌场的几人再一次入狱服刑，其中杨某因在狱中和人发生口角，推搡间意外撞到墙壁，抢救无效死亡。
新闻上还放了一张杨某眼部马赛克的照片，结合新闻上的背景，秋霞一下子就认出了对方的身份。
杨坤死了！
这是秋霞曾经做梦都想要看到的，现在梦想成真了。
杨坤死了，她再也不用担心对方找上来了。
“原来我是那样的人的孩子，原来妈妈曾经受过那样的委屈，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妈妈不喜欢我，我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可妈妈总是不能像别人的妈妈那样抱抱我，亲亲我，我以为是我不够好，原来是因为我的出生同样也象征着妈妈的屈辱。”
“我确实不应该被喜欢的，这十六年，妈妈应该很为难吧，一边是讨厌的人强迫自己生的孩子，一边又因为责任，不得不将我养育成人，怪不得妈妈总说，等我毕业就好了，那是因为等我毕业后，妈妈就不用再强迫自己和我同住一个屋檐下了吧，因为那时候妈妈的责任结束了。”
“那是不是，到了那一天，我就没有妈妈了？”
房间里只有秋芜和秋霞两个人，警察已经出去了，她能够肆无忌惮地说很多话。
“可是我真的好爱妈妈啊，为什么我会有那样一个父亲呢？为什么十六年前妈妈要带着我离开，或许就让我死在那一年，妈妈不会那么痛苦，我也不用这样煎熬了。”
阿芜的脑海里不断闪现着“秋芜”的一生，这些是她替“秋芜”说的。
“现在好了，我知道自己到底是多么不讨喜的存在了，以前总是缠着妈妈我感到十分抱歉，以后不会了，不用再勉强自己照顾我，妈妈也可以解脱了。”
秋芜抹了抹眼泪，深深看了眼一旁同样泣不成声的母亲，转身准备离开。
“没有后悔过！”
秋霞的声音沙哑的厉害，她背对着秋芜开口。
“十六年前带你离开那里，我从来没有后悔过。”
秋霞的身体不断颤抖着，她隐藏的所有秘密彻底被揭开了，有惶恐，有羞耻，可也让她感觉到了解脱。
这还是第一次，她和女儿这样坦诚地诉说心事。
“我很爱你，我是那样的喜欢你。”
秋霞说完这句话，无力地蹲下身，紧紧抱住自己的膝盖大声哭泣，可是对不起，她似乎还是没办法做一个好母亲。
门外，姜宝贝早就已经贴着墙壁，强压着哭泣声，几乎难过到晕厥。
四十年的坚持，听到那句不曾后悔，那句我很爱你的时候，所有的痛苦，似乎都在那一瞬间烟消云散了。
原来她的四十年也不是那么可笑，原来，她也是被爱的孩子。

第67章 重返十六岁22
这天晚上，姜宝贝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她车祸之后发生的事。
是的，车祸，她记起来了，自己并不是莫名其妙回到了十六岁那年，而是在一场为了挽回早就破灭的婚姻的路上发生的车祸，回到了十六岁。
她这短暂的四十年除了事业，并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地方，家庭，婚姻、人际关系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婚姻，没有恋爱，没有激情，更像是两个恰好到了结婚年龄，也恰好在工作上势均力敌的人的搭伙过日，比起夫妻，他们更像是一座房子的同居客。
但是对于婚姻，“秋芜”无疑是看重的。
在婚变之前，“秋芜”曾频繁的因为孩子的问题和丈夫发生争执，实际上这个矛盾并不是这一年才出现的，从“秋芜”过完三十五岁生日，开始正式步入高龄产妇的年限时，有关于要孩子的这件事就成为夫妻俩之间最主要的矛盾。
“秋芜”并不反对生孩子，可一来那时候正是她升职的关键时期，二来她本人并没有做好要孩子的准备，因为年轻时的很多经历，都让“秋芜”怀疑自己能不能成为一个好母亲，能不能给予孩子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照顾、足够的关爱。
在这种纠结的态度下，夫妻俩人时常不欢而散。
最终这段婚姻以男方提出离婚告终，他想要娶一个愿意给他生孩子的女人，生活重心放在家庭上的女人。
“秋芜”和丈夫结婚八年，这段起源并不是爱情的感情，同样在她心里占据了不少比重，她明白，这段婚姻走到尽头更多的问题在于她，因为在婚姻开始之前，她并未和那个男人好好聊过关于孩子的话题，以至于对方觉得她愿意生，愿意为了家庭牺牲工作。
可理解归理解，当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得到离婚的通知时，还是想要为这段婚姻尽一份努力。
姜宝贝的梦境正好是从车祸发生后开始的。
“秋芜”死了，死在了那场车祸中，医院通知了她手机通讯录里的家人朋友。
提出离婚的丈夫只是匆匆出现了两面，然后将一切琐事拜托给了“秋芜”的母亲和继父，因为他的秘书已经怀孕五个月了，检查出来，是个男孩，对方急着离婚就是为了给心爱的小娇妻和即将出世的孩子一个名分。
“秋芜”在梦境里看到了那个女人，娇柔美丽，菟丝花一样的姿态是她所没有的。
那个女人爱撒娇，也爱发小脾气，因为她的不高兴，以至于那个男人只在她的丧礼上走了一个过场，就再未出现。
或许是过了最不能接受的阶段，即便意识到梦境可能是现实，自己的丈夫可能真的背叛了自己，姜宝贝都没有太过难受的情绪。
唯独让她没有想到的是母亲秋霞的反应，在得知她车祸死亡的消息后，那个女人几乎崩溃。
“我没有想过会这样，我真的没有想过！”
“我对她说了很多过分的话，我从来没有给过她一个笑脸，可她是我的女儿啊，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我怎么可能不疼她呢。”
秋霞被丰成海抱着，几乎哭到晕厥，在晚上替“秋芜”守灵的时候，她将自己珍藏的宝贝一件件取了出来。
“这个泥人，是小芜在课外活动的时候捏的，老师让他们交五块钱，五块钱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可能就是一个小数字，可那时候我的包里加起来都不满一百块，下个月，我还得交三个月的房租钱，别说五块钱了，我都恨不得去卖血赚点钱回来。”
那个时候女儿要上学，为了给女儿办好户籍的问题，秋霞几年攒下来的一万多块钱全都用来疏通关系了，她把手头的每一分钱都算好了，谁知道餐厅倒闭，老板跑路，导致手头的钱凑不够，连下个月的房租都遇到了问题。
对于女儿讨要五块钱材料费，秋霞是心焦的，但她还是咬牙给了。
“白天房东来催租金，晚上小芜就拿着陶人回来，我知道错不在她，可我还是没办法给她一个笑脸。”
最后秋霞真的去卖血了，因为卖血的六百块钱，母女俩度过了那个关卡，再之后，秋霞就找到了烧烤店的工作，母女俩的生活才再次步入正轨。
“这条手链，是她在我生日的时候买的，花了一块钱，可那时候我们多穷啊，她哪来的钱买手链呢？我质问她，她告诉我钱是她捡来的，可用了捡来的钱，和偷有什么区别？”
秋霞的心都碎了，那时候她想到了孩子的生父，那个坑蒙拐骗无恶不作的男人。
“我口不择言，骂了她一句贼骨头，那时候她才几岁啊，她只是捡到了一块钱，想要在我生日那天给我买一件小首饰，我居然骂了她贼骨头，骂完她我就后悔了，可我拉不下脸道歉，只能拿着钱去了那天她捡到钱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人回来找钱。”
“我真的不是一个好妈妈，当初我既然决定带着她一块逃出来了，为什么就不能待她更好一点呢，我明明知道的，她有多乖，是个多么懂事又孝顺的孩子。”
秋霞哭得声嘶力竭，“她是我的女儿，我怎么可能不疼她呢。”
絮絮叨叨，翻来覆去的，秋霞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别哭了，小芜是个懂事的孩子，她会知道的。”
丰成海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安慰这个崩溃的女人。
“她不知道，她一定是怨我恨我的，她那么努力的想要讨好我，可我却从来都没有给过她希望，她一定是恨我的，到死，她都在恨着我。”
“小芜真的很孝顺的，她怕我和你结婚后一直花你的钱不好，考上大学后就兼职挣钱，那些年我打给她的生活费和学费她一点都没有动，别的孩子在那个年纪都在享受生活，要么购物，要么旅游，可小芜什么都没有，从小到大，她就没有享受过，跟着我，她一直都在受苦，一直都在受委屈。”
秋霞后悔了，如果她能够放下心结，对女儿好一点，秋芜会不会不会远嫁，会不会找一份离家近一点的工作，会不会就没有这样的意外发生了。
“工作后，她每个月都给我打钱，可我怎么能要她的钱呢，她给我打的每一笔钱，我都给她攒着，等到她快要结婚了，把钱还给她，我知道我又伤了那个孩子的心，所以她再也不愿意见我……”
从秋霞的口中，丰成海才知道原来母女之间还发生了那么多的事，可看着现在几近崩溃的秋霞，他能怪她吗？这些年，秋霞又何曾好过？
怪只怪造成这一切发生的始作俑者，如果当年秋霞嫁给了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她该多疼自己的孩子啊。
梦境里，在“秋芜”的丧事之后一段时间，秋霞似乎渐渐走出去了，至少外人以为她走出去了。
她和丰成海收拾好“秋芜”的私人物品，以及按法定继承顺序该由秋霞继承的那一部分遗产回到了宁市。
丰成海的年纪比秋霞大了七岁，秋霞六十五岁的时候，丰成海去世了，她的身体也从那个时候开始出现变化。
阿尔兹海默症，俗称老年痴呆症，秋霞出现了记忆里衰退，失认、失用等症状，那时候继子丰瑞等孙子刚出生，脱不开手照顾继母，就将她送进了养老院，不过那家养老院是丰瑞精挑细选考察过的，费用虽然高了些，员工十分耐心负责，养老院里还有许多像秋霞一样的老年痴呆患者，对于照顾这一类的老人很有经验。
住在养老院里的秋霞总是哭闹着要找饼干盒子，那似乎是对她很重要的东西，养老院的工作人员找了各种类型的盒子给她，终于在换到老式丹麦曲奇的饼干盒时，秋霞难得安静了一会儿，可当她打开盒子，没有找到想找的东西时，又会再次哭闹。
总的来说，秋霞的晚年没有受太多的罪，在生活上，她被照顾的很好。
姜宝贝的梦境在母亲死后结束，醒来时，眼泪早已湿透了枕套，渗入枕芯。
——
“我忽然发现，我最幸运的不是回到了十六岁，而是回到了这一年，遇到了十六岁的你。”
梦醒后的姜宝贝找到手机通讯录里的秋芜，发了这样一条讯息。
谢谢十六岁尚且执拗天真的自己，让她明白她值得被爱，实际上，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也一直被爱着。

第68章 重返十六岁完
“喂，你跟了我很久了。”
走在回家路上的阿芜忽然间停下脚步，然后猛的回头。
就和第一次正式见面那样，贺湛为了躲避阿芜的视线，慌乱之下侧过身和一棵树面对面，认真仔细地打量着树皮的纹理，好像一个植物学者一样。
“那个——”
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演技十年如一日的拙劣，或者也是意识到了自己在秋秋面前智商总是不受控制地下线，贺湛干脆停止掩饰，慢慢挪步到秋芜的身边。
白天发生的那些事，一直都关注着秋芜的贺湛怎么会不知情呢。实际上就算秋芜和姜宝贝不出手对付董蕾蕾，贺湛也会想办法替她解决这个麻烦。
现在学校里那些同学对秋芜的感官有些复杂，因为不管怎么说，秋芜有一个强奸犯生父是真实的，按照基因论拥趸的说辞，她的身上也有犯罪的基因。
现在一部分同学因为她的出生对她有所介怀，一部分同学又因为她对董蕾蕾过于严苛的惩罚手段觉得她心狠，当然也有一部分同学并不在意这些，却也为了当时的不作为心存愧疚，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和秋芜相处。
贺湛没有这些情绪，当知道这些事的时候，他心里只有心疼，恨不得第一时间跑到她的身边。
可贺湛知道不能冲动，因为那个时候秋芜的身边一定会有很多人，如果他莽撞地跑到她的身边，只会让人觉得秋芜早恋，从而发散联想更多莫须有的事，对秋芜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换做以前的贺湛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做易地而处，可因为秋芜，他知道了思考，知道了体贴，硬是忍到放学后，才偷偷摸摸跟过来。
当然，白天他也没闲着，之前打到校长手机里的那通电话，就是他安排的。
他让人对校长施压，好让秋芜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
而且今天一整天，他在学校里想了很多晚上怎么安慰秋秋的话，为此他甚至草拟了足足三页有余的小作文，还放下脸面，请三兄弟里文笔最好的万小康捉刀润笔，并在下午放学前，将这篇小作文背的滚瓜烂熟。
可现在，看到了秋芜，贺湛居然觉得其实那么多辞藻华丽的修饰根本就没有用，他只想说，别难过，还有我，亦或者是不管别人怎么看，我永远喜欢你……
当然，实际情况是就连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在秋芜清澈的目光下，贺湛都有些结巴开不了口。
“撒浪嘿！”
高高大大的男孩举起双臂，然后弯曲关节，十指并拢，手掌向内向下合并在头顶上部，笔划出一个爱心的形状。
似乎是第一次做类似的动作，比划的时候行动有些生疏，四肢僵硬紧张，非但没有美感，更像是大猩猩的滑稽表演。
“笔芯！”
一个心不够，还得再来两个。
贺湛换了一个动作，双手放在胸前，大拇指和食指捻在一块，交叉出心的形状。
这是他从网上新学的招数，每次那些长得漂亮的偶像明星做这个动作时，都会有一群小姑娘哇哇叫唤，快乐到几乎昏厥。
贺湛觉得自己长的比那些明星好看，秋秋看到自己做这个动作时，应该也会很开心的。
最要紧的是这个动作隐藏的含义，他希望秋秋能够明白。
“噗嗤——”
秋芜快要笑傻了，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孩子啊。
“别做这些动作了，一点都不适合你。”
秋芜笑够了，捂着有些酸痛的肚子说道，贺湛长的人高马大，模样嚣张乖戾，做这种纯情的动作，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违和。
“其实、其实……”
贺湛决定今天晚上回去就把那些不靠谱的攻略给删了。
“其实……”
贺湛结巴了，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喂，我的梦想是首都医科大学，所以，请努力地考上首医大吧，实在不行，也请考上本市的大学吧。”
“秋芜”的人生经历告诉了阿芜一个道理，有些爱，不说出口就再也没有说出口的机会了，有些事，如果现在不做，将来也不会再有机会做了。
活在当下，就要珍惜当下拥有的一切，不是每个人都有“秋芜”这样的运气，能够重来第二次的。
“首医大？”
贺湛想拿出手机，查一下首医大历年的录取分数线，看看自己距离首医大还差了几百分。
等等！
贺湛猛地抬头，目光灼灼地看着阿芜。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她邀请他考同一个大学，是不是意味着她想要在大学里，和他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然后共同生一个小孩。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给孩子取的名字可以派上用场了？
听说现在国家开放二胎，可能取一个名字还不够，等会儿还得再想一个。
“好！”
贺湛重重点了点头，光是同市的大学怎么行呢，就定下首医大了，为了爱情，他准备拼了。
这一个傍晚，晚霞灿烂。
——
小番外1：
潘迎霜要结婚了，当初林磊的离开对她的打击很大，以至于本来成绩优异的她在接下去两年成绩不断下跌，最后只考入一个普通的二本。
之后的几年里，除了过年，她和林磊几乎没有见面的时候，潘母终于知道了当初丈夫出事的真相，为了阻拦女儿和继子，她甚至搬到了女儿就读的大学附近监督女儿，彻底断绝他们私下见面的可能。
大学毕业三年后，潘迎霜抵抗不了父母的压力，和一个潘母喜欢的青年相亲，对方没有什么不好的，可也没有特别优秀的地方，为了安抚母亲，也为了彻底斩断心里那一丝旖念，潘迎霜决定和那个男人结婚。
结婚的前一个晚上，潘母和潘迎霜睡，林父和林磊同床，就怕这两个孩子在最关键的时候情不自禁。
“为什么？”
时隔多年，林磊终于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他和妹妹，并没有血缘关系不是吗？如果父母担心外界的看法，完全可以搬家到一个没人认识他们的地方。
“你们是从小一块长大的兄妹。”
林父承认，他的古板思想确实让他很难接受一块长大的继兄爱上继妹的事实。
“如果你们认真学习，在高考完，上了大学，能够独立生活的时候告诉我这件事，或许一开始我和你妈都不能接受，可你们一块努力用实际行动证明你们适合彼此，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我和你妈早晚会选择松口。”
“可你们俩兄妹倒好，在发现这件事的时候首先选择了逃避，追求另外的人，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个人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我被气的脑溢血，不仅仅是因为发现了你们俩之间的事，更是因为我发现我把孩子教地课业出众，却唯独忘了教他做人，做一个正直的人。”
林父的身体经过悉心调养已经逐渐恢复，现在他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靠着曾经的人脉关系，逐渐步入正轨。
“等你妹妹结完婚，我会送你出国，以后没什么大事，你就别回来了。”
实际上要不是女儿结婚儿子不在场会引来非议，林父都不打算让这两个孩子再见面。
“好——”
林磊闭上眼，艰难地吐出了一个字。
婚后潘迎霜的生活并不快乐，因为她不爱那个男人，总是控制不住地想着已经出国的哥哥，那个男人也未必喜欢她，只是年纪到了，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罢了，潘迎霜家世不错，模样又好，在相亲市场上，也是极受欢迎的。
结婚第三年，潘迎霜怀孕了，十个月后生下了一个女儿，因为常年抑郁的生活，在生产完后，她几度出现自杀倾向，被担心女儿的潘母接回家照顾。
那个时候，恰逢林磊带着国外交往的女友回国短住，看到这样的妹妹，两人之间压抑着的情感再次爆发。
这一次，林磊的女友和担心妻子来岳父家探望妻子的潘迎霜的丈夫成了见证这段不伦恋的当事人。
林磊的女友在痛骂他一顿后走了，潘迎霜的丈夫为了孩子和脸面选择隐忍，可也不能忍受妻子和林磊的见面，带着潘迎霜离开，从此潘迎霜开启了后半生充斥着冷暴力的生活。
林磊的日子同样不好过，他再一次被送出国，与此同时林父还断绝了对他的经济支援，林磊的后半生，同样活在求而不得的煎熬中。
——
小番外2
虽然秋芜请了律师，可董蕾蕾的行为从法律层面上，并没有对她造成太大的伤害，因此法院只是判决董蕾蕾公开道歉，恢复秋芜名誉，并且赔偿秋芜两千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两千块钱对于董蕾蕾的家世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钱，可让她妈拿出两千块钱来赔偿秋芜，无异于要了她的命。
但是为了孩子，戚梅芳还是忍痛拿出了这笔钱。
对于董蕾蕾来说，给钱是其次，最要命的是学校操场主席台上的公开道歉，以及学校给予的记大过处分。
自从那一天过后，董蕾蕾终日惶惶不安，每一个看向她的眼神，都让她觉得背后带有深意，或许所有的人都在议论她，他们都知道她是曾经进过警察局的人，知道她是上过法庭，被学校记大过的人。
带着这样的想法，董蕾蕾根本就不能安心学习，本就落后的成绩，更是因此一落千丈，连部分后门生都比不上。
董蕾蕾想要转学，可董家根本就没有过硬的人脉关系安排，倒是有一些民办高中愿意接收董蕾蕾这样的学生，可好不容易督促女儿考上三中的戚梅芳夫妇又怎么会允许董蕾蕾从三中退学呢。
更让董家人的生活陷入水深火热的是董父开办的小工厂。
董父破产了，因为有人指明针对，每当董父好不容易接到一桩生意的时候，对方公司总会遇上要价更便宜，做出来的零件质量更好的代加工工厂，以至于一连好几个月，董父的工厂都接不到生意。
工厂的租金，员工的工资，以及各种各样杂七杂八的费用让董父无力承担，最后只能关闭工厂，及时止损。
没有了工厂的董父只能出去工作，只是他当惯了小老板，总是不能适应打工一族的生活，常常工作不到一个月就主动辞职，好不容易后来渐渐适应了，也因为能力不高，工资了了，董家的经济水平也随着公司的倒闭越发下降。
到最后，连养尊处优惯了的戚梅芳也不得不打工补贴家用。
一家三口活成了当年戚梅芳一直看不起的人，也是她一直教导女儿不能交往的人。
——
小番外3
“小芜，三天不见你又变漂亮了，今天的你简直美到让我无法睁眼，因为光芒太闪，眼睛睁大了，容易被光刺地失明。”
“小芜，你太聪明了，这一次你肯定能考第一，如果你考了第二，那一定是因为你的善良，想给一直考第二的同学竞争的勇气。”
贺湛咬着笔头，听着姜宝贝在那瞎几把吹捧，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追个女儿，不仅要防男人，连女人都得防着。
“哼，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对着自己的俩个好兄弟，贺湛气呼呼地说道。
“啊？”
徐长风和万小康正被一道数学题折磨着，现在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了，更别提思考自家兄弟为什么生气这种事了。
不一会儿，姜宝贝有事离开，贺湛抓准机会，立马粘了过去。
“秋秋，我昨天晚上做梦了，那个梦特别美？”
阿芜的视线从练习册上挪开，好奇地看向了贺湛。
“因为梦里是你，而你很美。”
“哦？”
阿芜无奈的低下头，她就不该让姜宝贝和贺湛认识，以至于这俩人总是为了争宠在她面前上演类似的片段，害得她现在都被下好几本情话大全了。
“秋秋，你今天穿的裙子真漂亮，但我仔细一想后发现，其实不是裙子漂亮，是穿着裙子的你将裙子衬托地更加好看。”
贺湛也不气馁，继续再接再厉。
徐长风和万小康觉得刚刚的奶茶太甜，腻的他都快要吐了。
刚刚贺湛说了什么来着？
舔狗？
仔细一瞧，这会儿贺湛的屁股后面是不是有根狗尾巴，摇的正欢呢？
——
小番外4
“宝贝，你觉得这条裙子怎么样？”
秋霞和姜宝贝一块逛街，为秋芜挑选生日礼物。
自从那日母女俩说开口，相处的氛围渐渐发生了变化，秋霞不再完全抗拒秋芜的示好，虽然她依旧做不到忘记过去的事，可也在试着放下。
不过秋霞虽然不能完全心无芥蒂地和女儿相处，可也学会了曲线救国，她认识了女儿的好友姜宝贝，通过和姜宝贝的日常相处中，她越发的了解了女儿，也通过这个媒介，日渐缓和了和女儿的关系。
“好看，肯定适合小芜。”
姜宝贝笑着说道，对于这样的生活，她已经很满足了，以一个小辈的身份陪在母亲秋霞的身边，看到她毫无隐瞒地在她面前表现出曾经隐藏着的对“自己”对疼爱，对于姜宝贝来说，也是一种另类的补偿。
从十六岁开始，以新的方式再一次拥有了母亲。
“这条裙子也好看，不过不适合小芜，倒是适合你，宝贝，阿姨应该谢谢你的，谢谢你总是抽出空来陪我。”
秋霞买了两条裙子，现在她手头的钱宽裕了不少，这两条标价近五百的裙子，应该是她买过最贵的衣服了。
“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有时候我感觉你也是我的女儿，或许这就是缘分吧，怪不得小芜从小就没有朋友，却和你这么要好。”
秋霞很喜欢女儿的这个好友，这句话，是她发自内心的想法。
“其实我也有这种感觉，阿姨你知道吗，我妈妈在我六岁那年就过世了，我心中妈妈的形象，就是您这样的。”
姜宝贝的母亲，在她六岁那年就去世了，或许是这个原因，姜富贵为了补偿女儿双份的爱，才将她宠地无法无天。
“那你就认我当干妈吧。”
冲动之下，秋霞说了这么一句话。
“妈妈！”
不等秋霞反悔，姜宝贝立马开口。
秋霞愣了愣。
“诶！”
既然孩子都喊了，当一次干妈又如何呢。
另一个空间，曾经错失对方几十年的母女，再一次回归到了彼此最恰当的身份。
——
小番外5
高中毕业，贺湛以全校第二名的成绩被首都医科大学录取，在他们这届的毕业典礼上，教导主任贾政都快喜极而泣了。
“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会给你颁发优秀学生的证书。”
贾政感慨万千，当初贺湛入学的时候，他还觉得自己头顶仅剩的几撮头发都会保不住呢。
别说你没想到，他们自己也想不到啊。
徐长风和万小康的高考成绩分别排名年级段24和26，三中是重点中学，成绩在全省都有足够的竞争力，这样的排名，足够他们考上首都还算不错的一本高校。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徐长风和万小康还有些发懵呢。
说好的一起当学渣，怎么莫名其妙就变成一个小学霸了呢？
最要紧的是被虐着虐着，忽然觉得念书确实有点意思了，比如在毕业典礼这个让人有些紧张的氛围下，他们居然还想刷套卷子放松一下，这算是受虐狂吗？
“咱们这一届的成绩挺好，主任应该能拿不少奖金吧？请主任买点质量好些的假发，你现在戴的这一顶边际线太明显了。”
贺湛以前挺不喜欢假正经的，可现在即将毕业了，他忽然有些舍不得，舍不得这个总是和他们打游击战的好老师。
“呸！”
假正经慌了，他一直觉得自己的秃顶是个秘密。
“坏小子！”
他用怀表的镜子认真照了照发际线的位置，确定不像贺湛说的那样明显后松了口气，等到他抬起头准备反驳的时候，对上了贺湛似笑非笑的表情，顿时明白自己被这小子给诈了。
贾政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想到以后这个学生就毕业了，心里也有些怅然若失。
——
小番外6
N年后
秋芜已经大学毕业了，在考入大学的第一年，她就答应了贺湛的交往请求，现在已经是他们交往的第七年，而在这七年的时间里，姜宝贝一直奉行单身主义，她身边并不乏优秀的追求者，可她似乎并没有开始一段恋爱的打算。
“其实刚刚那个男孩挺优秀的。”
姜宝贝再一次拒绝了一个男生，那个男生追求了她四年，今年那个男生就要毕业了，之后他会回家乡，如果姜宝贝答应了他的交往请求，他会选择留下来，但姜宝贝还是拒绝了。
阿芜有些疑惑，她感觉地到姜宝贝对那个热情又执拗的男生是有好感的。
“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开始一段感情了啊？”
姜宝贝的眼神中有些失落，可很快的，她又打起精神，对于她来说，比恋爱更重要的事情还有很多。
“我的心结确实已经解开了，可小芜你知道吗，那段心理不健全的生活我足足过了四十年，即便现在我学会了体谅妈妈，可因为曾经的不美好，我依旧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一个合格的妻子，做一个完美的母亲。”
对于“秋芜”来说，那四十年的不愉快是真的，即便现在看开了，体谅了，治愈了，并不代表这四十年的不愉快就彻底消失了，在那样的生活下培养出来的人格，早已注定陪伴她一生，或许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去改变。
不论是母亲的冷漠态度，还是长达三年的校园暴力，对她的人格塑造带来的影响是永远的。
“就好像刀疤一样，伤口会愈合，可是疤痕却是永久存在的。”
姜宝贝不难受，至少现在的她可以很坦然地面对过去的生活。
“所以小芜，如果你有珍爱的人，千万不要伤害他，因为伤害一旦造成了，就是永久的。”
就好像秋霞明明很爱女儿，却永远没有办法对她的出生释怀，就好像她明明获得了重来的机会，也已经释怀，却依旧对其他的人际交往保持戒心一样，不站在被伤害的人的立场，永远无法体会他们的感受。
阿芜看着表情坦然的说出这句话的姜宝贝，慢慢理解了她说出这句话的心镜。
“现在的我真的很开心了，或许有一天，我就能完全放下了，可那不是现在，所以我没办法给别人承诺。”
姜宝贝真的已经满足了，现在她感受到的所有幸福都超出了预期，对于曾经那个“秋芜”来说，她已经足够幸福。
或许将来，她会真的彻底放下，那时候，她必然更加幸福。
但那不是现在，所以她不能给任何人错误的承诺。
姜宝贝的态度很诚恳，也足够坦然，看着这样的姜宝贝，秋芜若有所思。
——
“贺湛，我们结婚吧？”
经过几年的努力，贺湛终于得偿所愿，像当初他看过的偶像剧的场景那样，在大学的林荫道下，骑着骑行车带着心爱的姑娘。
贺湛很骄傲，他觉得自己骑车带风，边上那些男生一定都在羡慕他的自信车后座上的女孩特别漂亮。
秋芜突如其来的这句话差点吓得贺湛将车骑到沟里，他急忙刹车，转过头看向坐在车后座的秋芜。
“我们结婚吧，生两个孩子，反正你连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秋芜眉眼弯弯，她看到过贺湛随身携带的小本本，第一页写着我和秋秋的孩子，之后每一页上面都有几十个名字，有男孩的，也有女孩的，用爱心标记的都是贺湛最满意的名字。
“好！”
贺湛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秋秋忽然想到了结婚，现在的他有些焦虑。
儿女的名字是想好了，可孙子孙女的呢，也是时候提上议程了。
——小故事完——

第69章 六零养娃记1
“草妮儿醒来了吗？她也是可怜人，男人没了，家里又没有一个能帮衬的，一个女人带着俩娃子，该怎么办呢？”
阿芜觉得有些头疼，偏偏耳边还有人不断叽叽喳喳说话，这让她忍不住蹙眉，想要打断那些恼人的声音，可随即而来出现在脑海中的记忆转移了她的注意力。
这是一个名叫叶芜的小姑娘二十三年的人生。
叶芜出生白桦县张家沟，现在是65年，这一片大地刚经过三年大饥荒没几年，一切都还在缓慢地恢复过程中，人民生活艰难，物质条件贫瘠，几乎家家户户都在节衣缩食地生活。
叶芜出生贫困，家里还有三个哥哥，一个弟弟，作为唯一的女儿，即便在重男轻女的当下，叶芜依旧没有吃过太多的苦，不过那也是相对于村里其他女孩而言。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叶芜也免不得小小年纪下地干活，早早将打猪草，洗衣烧饭等基本家务干的无比熟练，但是在叶家，只要男孩有一口饭吃，叶芜就有一口饭吃，因此她熬过了饥荒那三年，并且在饥荒的第二年，也就是62年的时候，由长辈做主，嫁给了同村当兵的男人况爱军。
况爱军家人口简单，除了二老，就只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这在动辄五六个孩子的当下，已经算是人丁稀薄的家庭。
因为况爱军当兵津贴高，加上况老头有一手上好的木匠手艺，而不论多艰难，每个时代总有一批富人，况老头的手艺正是那些人需要的，靠着况爱军的津贴，以及况老头偷偷摸摸接的私货，即便在饥荒那三年，况家的日子也不算特别难过，况家也是张家沟少有的推倒了茅草屋，修建起砖瓦房的人家，因此想要嫁给况爱军的女孩从来就没有少过。
一开始，况家二老给儿子看中的是同村金家的姑娘金巧巧，可就在况家二老请中间人上门之前，金家替女儿说定了另一桩婚事，那个和况爱军同样在军队当兵的张佑东。
张姓在张家沟是大姓，族人关系紧密，在生产队相互扶持，自成一派，但张佑东家却是例外，只因为张佑东他妈人品不好，只进不出让族人厌恶。
张家的孩子多，张佑东上头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下面还有一双龙凤胎的弟弟妹妹，张家二老是个偏心眼的，一个劲儿的让当兵的儿子补贴其他兄弟姐妹，不像况家二老，虽然也拿儿子的孝敬，可至少会给儿子攒一点娶媳妇的家底，在给大儿子建房子的时候，同样也没忘了二儿子那一份。
混的好的兄弟姐妹帮衬混的差的兄弟姐妹在这个年代是常有的事，可像张家那样，一个劲儿地吸儿子的血，还在外头抱怨儿子挣的不够多，怀疑他藏私房钱的长辈却没几个，因此同样都是当兵的，张佑东远没有况爱军受欢迎。
金巧巧和叶惠都是村里人人称道的好姑娘，一个长得好，还有在县供销社当零时工的舅舅；一个家里家外一把抓，是个能过日子的贤惠女人。
况家条件好，自然选中了前者，想给当兵的儿子选个模样俏丽，能说会道的活泼姑娘，可既然金家已经和张家定下亲事，况家的目光自然放在了叶家身上。
这个年代，也鲜有自由恋爱的夫妻，况爱军请假回来见了一面，没有什么不满意的，这桩婚事也就成了。
就这样，叶芜嫁给了况爱军，并从叶家搬到了况家。
婚后的生活对于叶芜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况爱军没有随军资格，叶芜就和况家二老一块居住，老两口都是和善的人，对叶芜也不曾苛责，叶芜的运气不错，新婚不久后就发现怀孕，然后在第二年生下了一对龙凤胎，也是在这一年，况家最小的儿子娶了媳妇，况家二老正式给三个孩子分家，二老跟着长子生活，从此以后除了每个月定下的五块钱孝敬费，况爱军寄回家的所有补贴都由叶芜这个妻子保管。
叶芜正式搬到了况家大哥况爱国家不远的新房子，况老太太偶尔过来照顾龙凤双胞的孙子孙女，手里有钱，又住着新房，上头还没有公婆管束，在村里人看来，叶芜真是掉到了福窝里，连叶芜的父母都时常感叹自己给女儿说定的这桩婚事好。
可谁知道，这让人欣羨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在前一天，邮政送来一封电报，况爱军在一场战役中失踪了，清扫战场的时候发现了他的□□，很有可能已经牺牲。
结婚到现在，叶芜只和这个丈夫见面三次，相处时间累积不超过一个月，可她明白，这个男人就是自己和孩子未来生活的保障，因此在得知对方牺牲的消息时，当即一个昏眩，摔倒在了田地里，脑袋正好撞到一块凸起的石头，流了一地血，被边上的人急忙送到了队上的卫生站。
等彻底消化掉这些记忆，已经是半个多小时后的事了，阿芜悠悠转醒，看着周围围着自己的熟悉，又似乎有些陌生的人。
“草妮儿，你可算醒了，你家壮娃儿和宝娃儿看不到你，都快哭坏嗓子了，听婶一句话，现在事情都这样了，你这个当妈得坚强起来，俩娃娃还需要你呢。”
草妮儿是叶芜的小名，蘅芜是乡间常见的一种小草，当初叶芜的父亲就是用这种草给女儿取了名字，因为贱名好养活，于是家里人都喊她草妮儿，久而久之，叶芜这个大名就没人喊了。
同理叶芜的两个孩子壮娃和宝娃，都是孩子的小名，至于大名，孩子的父亲一直没想好取什么，加上孩子也没有正式上户口，因此一直都用这两个名字叫着孩子。
“是啊，别怪我们说话难听，现在你最要紧的就是打起精神来，去部队一趟办理好爱军的丧事，然后问清楚他这样牺牲的军人家属的补贴有多少，是按月给还是一次性给完，你毕竟还有俩孩子，一个女人要带大俩孩子也不容易。”
从身边围着的这些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叶芜”的人际关系很不错，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人关心她，告诉她一些切实需要的建议。
“过几天张家老四就要回来了，说是带你去部队一趟，你可以问问他，都是一个部队里的，往年牺牲的士兵的补贴是多少，他应该也清楚吧。”
其实要不是人多，这些以往和“叶芜”要好的人都打算问问她有没有想过改嫁。
反正她和况爱军累积也没见过多少面，要说感情，肯定是没有的，现在她还那么年轻，真的要为况爱军守一辈子吗，现在可不是封建社会了，没有贞节牌坊这个说法，至于壮娃和宝娃，况家二老那么喜欢这对龙凤胎的孙子孙女，现在这又是二儿子唯一的骨血，肯定愿意亲自照顾的。
叶芜的人生还很长，出于她的立场，不少人都觉得她应该改嫁。
“张佑东？”
这个名字有点熟悉，阿芜想起来了，在她继承的这些记忆里，张佑东除了同样当兵的身份，以及同村女孩金巧巧的丈夫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曾经差点和叶芜谈定亲事的男人。
张佑东的家人虽然不堪，可好歹也是军人，是村里仅次于况爱军的最优质女婿人选，那时候金巧巧虽然和叶芜齐名，可实际上金巧巧远比叶芜受欢迎，因为她有一个在县供销社当零时工的舅舅，时常能够给他们家淘换一些村里人没有的东西。
那个时候，张家没想过金家会愿意把姑娘嫁给张佑东，于是请人私底下和叶家说和，只是没把话说穿，谁知道第二天，金家就主动托人上门，张家本就更满意金家，自然答应了这桩婚事。
因为当初张家找人说和的时候没有大张旗鼓，以至于叶芜差点和张佑东定亲这件事除了极少数没有其他人知道。
现在忽然听到了这个名字，阿芜免不得有些出神。
“孩子呢？”
她昏睡了一个晚上，因此醒来后嗓音有些暗哑，就像是打磨纸摩擦时粗粝的声音一样。
现在阿芜很想见见两个孩子，至于其他的，暂时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
一听她提到孩子，旁人也不再说关于抚恤金的话了，连忙让人去通知同样收到打击没了主心骨的况家人，叶芜昏睡了一个晚上，俩孩子由况老太太看着呢。
——
金巧巧听到了况爱军牺牲的消息，也知道自己的丈夫即将回来。
上一世，她和叶芜的立场是颠倒的，幸好她在最关键的时刻回来，制止了自己人生的最大悲剧，只是她没有想过叶芜会嫁给况爱军，她曾经想过要制止，可惜没有立场，也找不到机会。
“对不起。”
金巧巧默念了一句，很抱歉抢走了她的人生，她会尽她所能补偿的。

第70章 六零养娃记2
“许三婆，你家爱军媳妇醒过来了，想看壮娃儿和宝娃儿呢。”
况家一片哀声载道，况爱军的死对于叶芜来说是打击，对于他的血脉之亲同样也是打击，以至于在这种打击下，况爱军的父母都没有多余的精力照顾被送去卫生站点的二儿媳妇。
况爱军他爸排行第三，因此被人称呼一声况三，辈分比他小的叫他一声三叔或是三爷，况家老太太那一辈的姑娘基本没什么正经名字，多是按照排序叫做几娘，几妹，在嫁给况三后，自然按照况三的名字称呼，现在她已经是当奶奶的人了，因此村里人都喊她三婆，三婆娘家姓许，为了和其他人家家里的三婆区分，又常被叫做许三婆。
“我那可怜的老二啊，早知道送他去当兵会让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就算饿死，我也不能让他去啊。”
许三婆自从得到消息后已经哭了一整天了，眼泪流干了，就连嗓子都已经哭哑了，她家老二啊，还那么年轻，都没听娃娃喊过几声爸呢，怎么就牺牲了呢。
“胡咧咧什么，老二是为国捐躯，死的光荣，他是我们况家的骄傲。”
况老爷子同样伤心欲绝，或许是时常去有钱人家帮忙打造家居的关系，况老爷子多了几分远见和政治敏锐度。
现在在场的都是和况家亲近的人家，可也难免人多嘴杂，自家婆娘心疼儿子所以说了这样的话，大多数人都能够理解，但也不能保证所有人都体谅她这个失去儿子的母亲，玩意有人拿她这些话做文章，说况家人自私自利，藐视党和军队，那就是大麻烦了。
“我这心里难受啊。”
况三婆的哭声顿了顿，下一刻，哭声更加响亮了。
“行了，让苗小媳妇把壮娃儿和宝娃儿带过去，现在爱军媳妇比咱们更难受呢。”
一个晚上，况三就憔悴了好几岁，要知道在况爱军没有出事之前，况家的生活条件好，况三一直比同龄人显得年轻，明明也是近五十岁的人了，头发乌黑，精神矍铄，比起四十岁的青壮年也差不了多少，可现在呢，头发花白了一半，就连眼角的纹路都加深了。
那个替叶芜来找孩子的年轻小媳妇安慰了况三夫妇俩句，然后带着俩个尚且没有特别懂事，刚睡醒不久，有些懵懵懂懂的孩子离开。
“爱军死了，我们得把他的后世安排好，还有二儿媳妇和俩孙子孙女未来的章程，我们都要替他打算。”
“你——”
况三想问老婆子有没有想过二儿媳妇会改嫁的事，毕竟老二常年呆在部队里，假期少，和二儿媳妇的相处不多，她还那么年轻，谁也不能保证她没有改嫁的想法。
可看到老婆子哭的那么伤心，这个问题又没办法问出口了。
再等等吧，等二儿媳妇去部队拿回老二的遗物，等老二的丧事办完后，他再和老婆子商量这个问题。
可况家二老现在没心情思考况爱军死后可能会带来的一系列影响，不代表况家的其他人不想。
其中最担心的，不是况家大儿子况爱国的媳妇范芳，而是况家小儿子的媳妇韦小春。
况家一共三个媳妇，其中范芳是隔壁三道口的姑娘，家里儿女多，在这个劳动力代表家族实力的年代，属于最好的结婚对象，尤其范芳的亲大伯还是三道口的大队长，范家那一辈的姑娘，只要没大毛病，都是各家各户抢着要娶的好媳妇人选。
范芳在他们那辈女孩里排行第一，很有长姐的风范，性格泼辣，家里家外一把抓，当初许三婆一眼就瞧中了她，觉得范芳是个适合当长嫂的女人。
事实证明许三婆的眼光确实不错，作为长嫂，范芳很有气度，生活上也不是一个爱计较的女人，对于自家奉养的婆婆时常去老二家帮忙照顾龙凤胎兄妹的行为没有半点微词，还时常在外人挑拨的时候大度展现弟妹独自带着孩子，公婆帮衬也是应该的态度，是村里人人夸赞的好儿媳妇。
至于老三媳妇韦小春就没那么好了，因为这个儿媳妇的人选不是许三婆看中的，而是况家老三况爱党自己看上的。
韦小春和范芳同样出自三道口，只是韦家是三道口出了名的落魄户，当年饥荒的时候，韦家的男人轮流在出嫁女儿家里蹭饭，以至于饥荒那几年，韦家好些出嫁的女儿都被婆家赶回了娘家，可韦家的男人丝毫不在意，哪天断炊了，就去另一个姑娘家闹。
韦小春模样普通，拿捏人很有一手，两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好上的，等许三婆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俩人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为此，许三婆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媳妇。
当初况爱党一结婚况家二老就做主分家，也有担心韦小春这个不安定因素闹事的原因。
事实证明况老头和许三婆的决定是正确的，即便现在已经分家，韦小春依旧指使况爱党闹幺蛾子，不过因为分家的原因，老大和老二两家有充足的理由拒绝韦小春的不合理请求，但被她这样闹了两年，况爱国和范芳这对最厚道的大哥大嫂对老三这一房的感情也远不如以前来的亲厚。
倒是叶芜是个会做人的，每次况爱军从部队寄来什么稀罕的东西，都会给老大家的侄子侄女拿一份，也是因为这样，有时候农忙，范芳还会主动提出让叶芜把家里的俩孩子送到大房，让婆婆统一照顾。
因为叶芜这个媒介，况爱军虽然常年不在老家，和大哥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加亲密了。
昨天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况家二老都顾不上被送去卫生站的二儿媳妇，还是范芳跑前跑后，给住在卫生站的二弟妹送去了被子枕头，还代付了八毛多的药费。
“爱党，你说你二哥牺牲了，部队会给多少抚恤金啊？是一次性给了，还是每个月按月给呢？当初你二哥活着的时候，每个月津贴可有不少呢，现在他俩崽子还那么小，抚恤金肯定不会小气到哪里去吧？”
今年是韦小春嫁过来的第二年，嫁过来这些年，她拢共只见了二伯哥一面，那一面还因为况爱军收到了部队的紧急任务，没说几句话呢，况爱军就收拾东西马上回部队了，因此要说对这个二伯哥有什么感情，那真是虚的。
更何况，因为刚结婚就分家的缘故，韦小春对除了况爱党以外的况家人其实还是有点怨气的。
当初她费尽心思讨好况爱党，图的可不是他这个人，而是况家老头的木匠手艺，和况爱党当兵的津贴，可没想到嫁到况家后，这两个好处都没有享受到，况家俩个老不死的就主持三兄弟分了家，除了现在住的这套小砖房，以及半年的口粮和二十块钱，他们没有分到其他任何好处。
韦小春觉得况家二老偏心眼，人家家里的爹妈都疼小儿子，可他们给了小儿子什么东西？韦小春可不信，这些年两个老的手里就只攒下了那么点钱，可见不是补贴大房，就是补贴二房了。
“你问这话干什么？”
况爱党这人其实不算特别坏，他做过最忤逆的事就是违背父母意愿娶了韦小春，以及耳根子软，听了韦小春的枕头风，觉得爸妈偏心和他们闹了几场。
对于况爱军这个二哥，况爱党是有感情的，因此在听到况爱军很大概率牺牲的时候，况爱党也难过了一晚上。
这会儿韦小春一个劲儿地盯着二哥抚恤金的行为，让况爱党有些难受。
“怎么，防着我呢？在你心里，我是那种见钱眼开的人吗？”
韦小春瞪了他男人一眼，表情有些不悦。
“我这是在为壮娃儿和宝娃儿着想，你想啊，二嫂今年才二十多岁，她能为二哥守寡一辈子？恐怕过不了多久，叶家就该安排她改嫁了，到时候二哥的抚恤金要是被她拿走了，俩孩子怎么办呢？让大哥家养，还是让咱们俩养？”
“不可能吧，二嫂不像是那种人。”
况爱党摇了摇头，二嫂看上去挺和善厚道的，不像是那种会拿走亡夫抚恤金，不管自己生的俩孩子的女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
韦小春嗤笑一声：“我嫁给你两年了，也没能怀上孩子，我妈说了，有些地方有带子的风俗，就是领养一个孩子，据说这样可以引起送子观音的注意，过不了多久就能够怀上自己的孩子了，我是这样想的，要不咱们俩人抱养二哥家的孩子，咱们是他们的亲叔叔亲婶婶，绝对不会亏待俩孩子，要是真能因此怀上咱们俩自己的孩子，当然更好了。”
结婚两年没有孩子一直都是韦小春和况爱党最烦恼的事，因此韦小春一提“带子”这个风俗，况爱党就有些心动了。
尤其这会儿他满脑子都想着小时候和大哥二哥的兄弟情谊，韦小春主动提出将来替二哥养孩子，还让况爱党有些感动，觉得自己没娶错媳妇。
“不过咱们俩不像大哥一家那样能干，如果真的要养壮娃和宝娃，二哥的抚恤金咱们一定要拿到手，那是二哥用命换来的钱，一定要留给俩孩子，我就担心，如果真的让二嫂一个人跟着张佑东去部队，她会不会因为私心昧下二哥的抚恤金，万一到时候她改嫁了，这些钱咱们也要不回来了。”
“还有二哥家的房子，这些年二哥寄回家的津贴和当初分家时候爹妈私底下给二嫂的那些东西，这都是咱们况家的，她一个叶家人可不能拿走一针一线。”
韦小春压根就不是真心为二房的俩个孩子着想，她纯粹就是为了钱和房子，等钱到手了，孩子该怎么样，自然就是她的事了，反正糊弄况爱党这个憨货的手段她还是有的。
“先缓缓，万一二嫂不准备改嫁呢。”
况爱党又是心动，又是犹豫，不过他明白，现在不是开口问这些事的时候。
“所以啊，刚刚我说了，爸妈真打算让二嫂一个人去部队吗？我觉得，你应该跟着二嫂一块去。”
韦小春将心比心，觉得叶芜一定会昧下私房钱。
“再说再说，就算二嫂不一个人去，跟着她一块去的也该是爸妈或是大哥大嫂。而且还有佑东陪着呢，二嫂没那么傻，说一个随时都可能被拆穿的谎话。”
况爱党倒是没有这个心思。
“哼！”
韦小春看他不争气的样子就来气，可一想到现在是最容易巴结老头老太太的时候，也顾不得发火了，忍着心痛拿了几个鸡蛋，匆匆忙忙朝大哥况爱国家赶去。
——
“呦，这不是佑东媳妇吗？”
韦小春在半道遇到了金巧巧，热情地寒暄道。
这金家姑娘也是好命，之前况爱党说溜嘴，韦小春知道原来一开始况家替况爱军看中的是金巧巧，这些年大伙儿都说叶芜比她嫁的好，结果呢，况爱军牺牲了，反倒是张佑东活得好好的，据说在战场上立了一功，这趟回去后就能够升级了。
要是况爱军没有牺牲，这一次也应该提级了吧，到时候津贴还要更高呢。
想到这儿，韦小春就有些惋惜。
“你家男人啥时候能回来啊？你说我这二哥也是可怜，那么年轻就牺牲了，还有俩孩子和一个婆娘，对了巧巧，你家佑东有没有和你说过部队里的抚恤金都有多少啊，像我家二哥这样家里还有俩那么小的孩子的情况，是不是能多给一些津贴啊？”
韦小春和金巧巧不熟，因为她总觉得这个漂亮的小媳妇不喜欢她，明明在嫁到张家沟之前韦小春都没有和金巧巧见过面，可她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韦小春也不稀罕热脸贴冷屁股，可谁让现在她想知道况爱军的抚恤金呢，只能讨好金巧巧了。
“佑东可从来没给我提起过这些。”
看到韦小春，金巧巧的表情冷凝了许多，上辈子她之所以那么惨，眼前这个女人功不可没。
她和叶芜的情况不同，上一世，她没有怀上况爱军的孩子，因此在况爱军牺牲的消息传来后，她会改嫁成了所有人心中既定的事实，包括金巧巧本人，也没有替况爱军守节的想法。
那时候，军队给出的补偿方案有两种，第一种是一次性给予500块抚恤金，第二种补偿方案是给予军属每个月六块钱的补贴，直到况爱军的父母去世为止，当然，如果况爱军的未亡人用不改嫁，那么这六块钱的补贴可以一直领到她本人去世为止。
从长远来看，六块钱的补贴更为划算，那个时候工厂正式工人的工资也就二十来块，等升到高工，才有可能拿更高的工资，在乡下，六块钱的补助加上队上的工分，足够烈属衣食无忧。
可金巧巧并没有替况爱军守节的想法，对于她俩说，自然是一次性拿断抚恤金更为划算。
可这么一来，这五百块钱怎么分配就遇到了问题。
在金巧巧看来，这些钱是属于她一个人的，因为她年纪轻轻就当了寡妇，将来很大概率找不到更好的丈夫，这五百块钱，是况家应该给予她的补偿。
包括之前分家时分给他们这一房的钱，和现在她住着的那一套房子。
韦小春是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她认为金巧巧如果想要改嫁，就不该拿走一分一毫，甚至在况家二老还沉浸在丧子的悲痛中时上蹿下跳败坏她的名声，编造了一堆有关于她早就有了姘头的传闻，以至于那段时间金巧巧走在村子里，都会受到异样的目光。
最后金巧巧也没能拿走她想要的这些东西，回过神来的况家二老允许她再嫁，但是不允许她拿走况家的房子，这些年况爱军寄回家的津贴二老心中有数，那些钱就当是给予金巧巧的补偿。
可军队给予的五百块钱抚恤金金巧巧必须交出其中的三百块，那些是属于况家二老的养老费，不过他们不会动用那笔钱，他们决定从老大家过继一个孩子到况爱军的名下，让他不至于后继无人，二房的房子会留给那个孩子，三百块钱也会用来当做培养那个孩子的资金。
对于这样的分配方式金巧巧自然是不满意的，为此她怨上了况家人，觉得公婆以往做出来的和善姿态都是骗人的，她恨大哥大嫂心机深成，恨三弟妹韦小春薄情寡义，辱她名声。
但不管金巧巧怎么反对，这种分配方式获得了全村上下大多数人的赞同，甚至还有很多人觉得况家心善，居然允许金巧巧拿着况爱军多年的津贴和两百块钱抚恤金改嫁，是难得一见的厚道长辈。
金巧巧只能带着这种被欺负却无力反抗的屈辱离开况家，以至于后来，金巧巧的日子越过越差，她总是会想起当初况家人的丑恶嘴脸，对于况家的怨恨也与日俱增。
重生后，金巧巧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改变自己的姻缘线，在况家上门说亲前，鼓动父母答应张家的求亲。
因为她知道张佑东将来会多厉害，上辈子嫁给了张佑东的叶芜被他宠爱了一辈子，呵护了一辈子，当她因为生活的磨砺变成一个丑陋老妪的时候，当年模样不如她的叶芜却还像三十出头的女人那样漂亮，明明她们的起点是一样的，甚至她的起点还远高于叶芜。
金巧巧没想过抢走叶芜的姻缘，只是她重生在了最关键的时候，除了张佑东，她想不出来另一个能让她爸妈满意的男人，她也真没想过，叶家会紧跟在她之后，说定叶芜和况爱军的婚事。
不过叶芜的运气比她好，新婚没多久就怀上了况爱军的孩子，有孩子和没孩子的差别可就大了，至少况家没有理由用过继的名义抢走她的东西。
金巧巧觉得心里好受了一些，等见到丈夫张佑东的时候，她一定会想办法替她说话，让张佑东在部队里多替叶芜争取一些好处。
“爱党媳妇，不是我说你，况二哥就算有补贴，那也是叶芜该关心的事，你一个弟妹那么关心二伯哥的津贴做什么，难道他的抚恤金还能给你们三房不成。”
金巧巧不喜欢韦小春，说话自然也就带刺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
韦小春咻地收起笑脸，她果然没有感觉错，张佑东的媳妇就是对她有敌意。
“算了，既然你不知道，我也就不问了。”
韦小春觉得金巧巧眼神带刺，看她的眼神带着讥讽，这让韦小春有些难受，也懒得再和她寒暄。
“什么东西，呸——”
走远了之后，韦小春冲着金巧巧的背影吐了口口水：“现在让你得意，哪天换做你男人死在战场上，我看你还能不能这么傲气。”
韦小春这会儿有些心气不顺，也不想去给老两口送鸡蛋了，她跺了跺脚，拿着鸡蛋又按照远路返回。
——
“呜呜，妈！”
“妈！妈妈哇哇！”
壮娃和宝娃有一个晚上没有见到妈妈了，心里可想念了，在被苗家小儿媳妇抱到卫生站后哇哇大哭起来，一副伤心欲绝地模样。
孩子这么一哭，阿芜的心也软了。
这种油然而生的母爱不仅是原身的记忆赋予的，更像是她本身就有的，阿芜想着，或许她也做过母亲，可是，她想不起来自己的孩子会是什么模样。
“快给我抱抱。”
不管什么模样，阿芜想着，那一定和眼前俩孩子一样可爱。

第71章 六零养娃记3
壮娃和宝娃长的很好，这种漂亮不是后世物资丰饶的环境下养出来的白白胖胖的漂亮，毕竟生活条件摆在那儿，即便有况爱军的津贴，壮娃和宝娃都不能用胖字来形容。
因为况爱军当兵的缘故，壮娃和宝娃能够像城里的孩子一样领到奶票和糖票，在俩孩子周岁之前，况老头每天都会徒步一小时去最近的农场用粮票领羊奶或是牛奶，煮沸后喂给孩子吃，或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壮娃和宝娃从小就比别的婴儿看上去白嫩，身上还总是带着浓郁的奶香。
壮娃是哥哥，比妹妹早出生半小时，体格也比妹妹强壮不少，虎头虎脑的，在褪去刚出生时皱巴巴的粉皮后，清楚地可以看到他端正的五官，这一点随了孩子他爸，在阿芜继承的记忆里，况爱军就是浓眉大眼的长相。
壮娃的头上长了一个旋，以至于头顶上那一撮头发总是不听话地往上翘，这会儿壮娃瞪大眼睛控诉地看着妈妈，头顶的呆毛也跟着一翘一翘的，别提多可爱了。
宝娃刚出生的时候才两公斤左右，哭声也细，因此养这个女儿远比养儿子更加费心，这个女儿的模样大多随了叶芜这个母亲，可鼻子却像她爸，小小年纪，就已经可以看到微微隆起的鼻梁，可想而知在她长大后，鼻子会有多么高挺俏丽。
宝娃现在虽然才两岁半，却已经很懂得撒娇，不仅能哄住家里的长辈，还能哄住只比她大半个小时的哥哥，常常家里蹲了一碗鸡蛋羹，宝娃一人能够独占大半碗，叶芜这个当妈的想要哄着大儿子多喝几口，这个傻小子还不愿意，总说妹妹乖，妹妹多喝。
因为这双儿女的到来，叶芜都不觉得没有丈夫陪伴是一件多么难熬的事，对于叶芜来说，只要儿女好好的，丈夫一辈子待在部队里她都可以接受。
“哇哇，妈妈，妈妈坏！”
宝娃小声抽泣着控诉消失了一晚上的妈妈，两只白嫩的小手捂住脸，却又张开一条小缝透过那条小缝偷瞄妈妈。
“妈妈，晚上妹妹哭，妈妈不在，壮壮也哭，嗝、嗝，妈妈。”
壮娃哭到开始打嗝，用他并不流利的语言能力表达自己和妹妹昨天一晚上紧张害怕的情绪，因为这是他和妹妹有记忆感知以来，第一个没有妈妈陪同睡觉的晚上。
“草妮儿，你看壮娃和宝娃多可爱，多懂事啊，为了这俩个孩子，你也要坚强起来。”
村里的娃娃都是放养的，每家每户都生一大串，家里的长辈要忙农活，基本上就是大的带小的，只要不养死怎么养都是好的。
尤其村子里不是每户人家都有况家这样的好条件，和壮娃他们差不多年龄的孩子，几乎都是面黄肌瘦的，大人都填不饱肚子，哪里来的奶水喂养孩子呢，而且也不是人人都能像况爱国那样有资格让自己的孩子领奶票，现在牛羊都是国家的财产，羊奶和牛奶同样需要国家统一调控，他们没钱也没本事给自己的孩子弄到这些东西补充营养。
再者许三婆是村里出了名的爱干净，她不能容忍自家孩子穿着趟过泥水，沾过鼻涕的衣服，只要天气好，况家的院子里就会晒出一长串洗干净的衣裳，即便是冬天，况家的孩子每隔七八天也要洗一次大澡，而在乡下，一整个冬天都不洗澡的也大有人在。
在许三婆的影响下，况家的几个儿媳妇同样也爱干净，爱收拾，不论地里的农活再忙，总要空出一部分时间替自己和孩子做清理。
叶芜心灵手巧，用多余的边角布料给孩子做了好几条口水兜，在别的孩子面黄肌瘦又满身涎水鼻涕的时候，壮娃和宝娃总是香喷喷，干干净净的，这俩个孩子让人稀罕，也不是什么意外的事了。
“我知道的，就算为了俩个孩子，我也不会有事的。”
阿芜点了点头，“叶芜”最在意的就是这两个孩子，她一定要将这两个孩子养的白白胖胖。
至于怎么样，阿芜现在还没想好。
“我现在感觉好多了，家里还有一滩事呢，我还是回家吧。”
阿芜想回去清点一下手头的存款和粮食，虽然有“叶芜”留给她的记忆，可也要亲眼见到过才能放心，养孩子，从来就不是一件靠想就能够完成的事，这得花费很多的时间，花费很多的心血，花费很多的金钱。
阿芜对这个时代有些陌生，但“叶芜”的记忆告诉她，这个时代很艰难，钱和物资非常重要。
“ 也是，等王大夫回来替你换了药，咱们再送你回去吧。”
在场的几人有些不放心叶芜，可也觉得现在况家正乱着，叶芜作为况爱军的媳妇才是最应该主事的人，因此对于叶芜说想要立刻回家的请求没有想要制止的意思。
——
阿芜回到家，先是替两个刚刚哭成大花猫的孩子洗了把脸，然后将孩子放在炕床上，在边上围了一圈被子枕头，叮嘱俩孩子不要爬下床。
“妈妈！”
“妈妈！”
都说孩子的忘性大，这俩孩子却一直都记得昨晚上妈妈消失的事，玩闹的时候隔一会儿就要喊一声妈，阿芜应了，两个孩子就会咯咯咯地笑，阿芜原本低落的心情因为这俩孩子振作了不少。
她打开了“叶芜”一直藏钱的小匣子，这个匣子被她藏在房梁上，匣子还上了锁，是她陪嫁过来的东西。
“咔哒——”一声，阿芜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打开了锁扣，里面满满当当存放了不少钞票和票据。
况爱军的补贴不低，他吃穿住行都在部队，每个月领到津贴的第一件事就是全都寄回老家，“叶芜”刚嫁过来的时候，况爱军每个月的津贴是18块钱，在他牺牲的这一年，已经涨到了23块钱。
第一年，因为还未分家，况爱军的工资还得上缴，第三年开头，况家分家了，每个月除去给老两口的五块钱孝敬费，其他就是小家的私有财产，阿芜数了数，这些年一共攒下了518.27，原身持家有道，除了给孩子买点零嘴布料，几乎没有大额的支出，光是攒下的这笔钱，就够阿芜支撑很久。
乡下的花销并不大，口粮按照人头和工分四六分，娘仨不至于饿死，为数不多花钱的地方可能就是兑换细粮的差价，因为人头分粮多数都是粗粮，小孩子的肠胃很难克化这样粗粝的食物，免不得需要兑换一些白面粉或是精磨的苞谷面，以及等孩子再大一些，念书的花销，和将来嫁娶的花销。
除了这些存款，匣子里还有一些零散的票据，例如十几斤全国通用的大米票和五斤多的面票，这些都是况爱军从队友那里淘换来的，恐怕他也是考虑到孩子已经到了开始正常吃饭的年纪。
至于剩下的布票、油票、糖票、黄豆票……数量都不多，只是在缺少票据的乡下，拿出这些东西就已经很让人艳羡了。
看到这些东西，阿芜的心中有了底，仔细想想除了没了男人，以及没了后续源源不断的津贴，日子并没有她想象的艰难。
当然这也得感谢“叶芜”的勤俭持家，要不是她不舍得将钱花在自己的身上，这会儿况爱国没了，母子仨人的日子才叫煎熬呢。
清点完这些贵重的财务，阿芜又将它们放回了原位，然后去地窖清点了一下粮食。
现在家里还有十几斤大米，五十多斤番薯干和番薯粉，二十多斤粗磨好的苞谷面，还有一大袋糠麸，两缸咸菜，院子里那两分自留地上还种着一些新鲜蔬菜，再过两个多月就到年末分粮的时候了，按照娘仨的胃口，这点粮食足够撑到那个时候还绰绰有余。
除了这些，阿芜还从厨房翻到了不少晒的干透的野菜干以及一些葛根粉，这些都是原身在农闲的时候上山采摘的，这些野菜干看着其貌不扬，可用热水焯熟后不论是用来拌着吃，还是用来煲汤或是炒着吃都是很好的下饭菜，最要紧这是白得的，在缺少粮食的时候，这就是救命的东西。
“叶芜”真的是个很勤劳的女人，或许是被前些年的饥荒吓到了，她总是乐衷于囤积东西，她的积累为阿芜之后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原本忽然出现在这样一个落后贫瘠的时代阿芜免不得有些心慌，等看到丰厚的储备，以及记忆里“叶芜”对生活积极向上的态度，阿芜觉得，或许一切都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妈妈！妈妈！哇！”
房间里俩孩子玩的正高兴呢，扭过头一看原本还在房间里的妈妈居然不见了，当即急的拍着炕床直叫唤。
阿芜进屋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俩个因为穿的太厚爬不起身，像乌龟一样四脚朝天不断登着小肥脚，挥着小白手的俩娃娃。
她会代替“叶芜”好好活下去，带着两个孩子好好活下去。

第72章 六零养娃记4
当天晚上，况家人和叶家人齐聚一堂，商量况爱军的丧事。
早几天县里要修水坝，从每个生产队都抽调了不少劳动力，按户为单位，叶家正好被抽中，叶芜的爸爸和她三个兄弟全都去了县里，昨天况爱军牺牲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叶芜的母亲孔八妹正好给几个男人送换洗衣服，顺带着把他们这些天积攒的脏衣服拿回家洗，因此叶芜受伤的时候，家里没有一个人出现。
“我苦命的女儿啊！”
这会儿孔八妹已经得到消息赶回来了，只是叶父和叶芜的三个哥哥不能随意请假，这年头，为大家牺牲小家是主流思想，别说死的人只是一个出嫁女的丈夫了，就算亲闺女死了，也不能擅自离开奋斗的第一线。
看着闺女头上包着的白纱布，孔八妹心里心疼坏了，早知道况爱军这样短命，当初宁可让闺女嫁一个条件普通的乡下汉子，也不能让她年纪轻轻就守活寡啊。
由此可见人心都是偏的，虽然现在死的那个是自己的女婿，可孔八妹第一时间心疼的还是自家姑娘。
况家人没有在意孔八妹这有些偏颇的立场，现在他们只想在悲痛之余快点拟定一个章程。
“下午的时候收到电报，张家四娃明天应该就能到了，他会带着老二的遗物回来，等办完丧事，老二媳妇跟他去一趟军委办，取老二的抚恤金。”
况老爷子是主事人，他的声音低成，语调缓慢，显然是强压着悲痛。
“老二的遗体没有找到，清扫战场的时候，只发现了他的配枪和两根留在配枪上的手指头，电报里说了，老二的战友帮他整理出一套崭新的军装，到时候就用这套军装给老二立一个衣冠冢，老二媳妇，等你回去后也看看老二有没有什么平日里喜欢的东西，到时候一块给老二陪到地底下去。”
这会儿破四旧的风潮还没有吹到这边 ，当地人死后依旧以土葬居多，只是丧事不再像以前那样敲锣打鼓地大办，而是选块坟墓，邀请一些亲戚，让死者的儿子或侄子捧着灵位送死者下葬，然后吃一顿便饭，之余曾经的旧风俗头七，四七，七七等，已经不再流行了。
“嗯。”
阿芜点了点头，“叶芜”昨天砸伤了脑袋，在卫生站躺了一整宿，今天一天眼皮都是浮肿的，这在况家人看来，是哭了一宿，把眼睛哭肿的表现，因此即便这会儿阿芜并没有呜咽流泪，旁人也只当她是伤心过了，流不出眼泪罢了。
“爸，让二嫂一个新寡独自跟着张佑东去军区恐怕不好吧，不说外头那些碎嘴婆子会编排出什么不好听的话诋毁二嫂，就说等二嫂回来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坐火车，想想都让人担心呢，我觉得吧，应该再叫上一个人，跟着二嫂一块过去。”
韦小春那双眼珠子别提多灵活了，瞅了瞅一旁低着头不说话的二嫂，又瞅了瞅大伯哥一家。
“大哥大嫂还有孩子要管着肯定是脱不开身的，二嫂不在家，还得拖大嫂照顾壮娃和宝娃呢，我和爱党倒是想帮大嫂，可我俩也没养过孩子，怕把孩子给养坏了，这样吧，反正我和爱党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让我或者爱党陪着二嫂一块去一趟吧。”
韦小春琢磨着，二哥是为国家牺牲的，不说国家会有多少补贴，他那些活下来的队友也得有所表示吧，他们要是不跟着去，那些东西岂不是都要被二嫂一个人独吞了。
“呸，你这点小心思是防着谁呢？”
孔八妹一开始没品到韦小春话里的意思，可她毕竟也是活了五十多年的老人精了，将这段话翻来覆去地品味了一下，顿时就明白了韦小春的这点心思。
女婿才刚死呢，尸骨还没凉透，怎么着，况家人就开始算计她闺女了吗，这叶家人还没死绝呢，真当她闺女背后没人吗？
孔八妹的性子可比闺女叶芜泼辣多了，也不管这是什么场合，韦小春是什么身份，直接站起来指着她的鼻子骂，唾沫星子溅了韦小春一脸。
“我闺女本本分分做人，你这话什么意思，是说我闺女耐不住寂寞，在去领亡夫抚恤金的路上还能和别的男人瞎搞？”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怕别人这么想。”
韦小春也没想过叶芜那么温柔的一个人，她妈的脾气居然这么虎啊。
“呸，谁的心思和你一样脏。”
孔八妹可不给她这个脸，“你那点花花肠子我能看不明白，不让老大一家跟着，让你们俩口子中的一个跟着，怎么着，是看上我可怜女婿的抚恤金了，怕我闺女一人吞了不成？”
“亲家，我就问问你们，这是你们的想法，还是爱党媳妇一个人的想法。”
孔八妹觉得这件事必须要掰扯清楚，她得弄明白况家人对女儿的看法，才好知道自己之后该怎么安排女儿的生活。
“亲家母，你别生气，爱党媳妇不会说话。”
许三婆瞪了眼韦小春，怎么闹心的事每每都能有她，正如孔八妹看穿了她的小心思一样，许三婆怎么会不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呢。
“爱党，带着你媳妇回家，反正之后也没你们的事了。”
许三婆现在真的没心情教训这个心思不正的儿媳妇，只是无力地挥了挥手，让老三带着这个老婆回家。
“妈，我真的没这个意思，我是为了二嫂着想啊。”
韦小春心有不忿，犟着嘴反驳。
“行了，咱们先回去吧。”
况爱党听着刚刚二嫂母亲的一番指责，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难得硬气了一把，拉着韦小春离开，场面瞬间清净了不少。
“不过爱党媳妇刚刚有一句话说的对，草妮儿也没出过远门，这趟去部队，，我陪着草妮儿一块去。”
许三婆不是怀疑这个儿媳妇。
“正好，我也想去老二参军的地方看一眼，那里，也是老二生活过的地方。”
说到这儿，许三婆抹了抹眼泪，看到这样悲痛的许三婆，孔八妹也不好意思再计较了。
“爸妈，既然今天大家都在场，我也和大家说明白吧，我没想过改嫁，至少在壮娃和宝娃懂事前我是不会有这个心思的，爱军的抚恤金有一部分是爸妈养老的钱，这部分钱我不会要，剩下的一部分是壮娃和宝娃的，即便将来有一天我真的改嫁了，这部分钱我也不会动，想来爱军牺牲的时候，最放心不下的也是爸妈和两个孩子，这样的分配方式也是他的想法。”
阿芜的心思通透，她一眼就看出了韦小春刚刚那段话的目的，也从况家人的眼神中看出了他们的某种忐忑不安，因此阿芜不介意给他们一颗定心丸，反正现在她的任务只是养育两个孩子，并没有恋爱的打算。
尤其“叶芜”留给她的关于这个年代男女婚姻的记忆，让她对在这个年代找到一个自己喜欢同时也喜欢自己的人不抱有太大希望，与其将来还是由人介绍盲婚哑嫁，还不如背着寡妇的身份，还减少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草妮儿！”
况三和许三婆真的没想过叶芜会说出这样的话，许三婆眼泪汪汪的，就连况三这个从来不在小辈面前示弱的威严男人同样眼中闪烁泪花，越发感激和心疼这个儿媳妇，暗自发誓将来要更加善待叶芜。
孔八婆看到这样的亲家公亲家母，憋了一肚子的话，也不好说出口了。
她心中埋怨女儿一下子将话说的太死了，自家人疼自家人，出于孔八婆的立场，当然是希望女儿能够多得到一些好处，将来即便改嫁了，也能过的很好，可现在女儿既承诺了孩子懂事前不改嫁，又承诺了不会拿走一分一毫的抚恤金，等到女儿三十多岁了，两手空空，还能再嫁什么样的好人家呢？
孔八婆有些心焦，思忖着晚上还得和女儿好好说道说道，让她别这么好心眼，也要多为自己着想。
——
“老婆子，你那儿还有多少钱？”
晚上睡觉的时候，况三朝身边的许三婆问道。
“大概还有四百多块钱吧。”
许三婆开口说道，这些钱，大多数都来自老二每个月给的五块钱养老费。
当长辈的总有一种平均财富的想法，哪个孩子日子好过，哪个孩子日子难过，就想要好过的那个帮衬一下日子难过的那一个，况家两口子也不例外。
况三在分家前给每个儿子盖了几间气派的砖瓦房，靠的是他接私活挣的钱和儿子当兵那些年按月寄回来的津贴，可以说在这一点上，二儿子是吃亏的，大儿子和小儿子多多少少都沾了一点二儿子的光。
分家后，许三婆要求二儿子每个月给他们两口子五块钱的养老费，其实也是想要帮衬一下大儿子和小儿子，因为这两个儿子没什么本事，将来免不得需要长辈扶持，而二儿子的津贴减掉那五块钱，依旧够叶芜母子过的很好。
这几天外头风声更紧了，况三已经长达三个月没有接到木工的私活，恐怕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也不会有了。
“我想着，老二的抚恤金咱们不能要，咱们没到干不动活的时候，养老的钱，咱们自己能攒下来，壮娃宝娃可怜，小小年纪就没了爸，虽说叶芜是个好的，可她一个女人，又能挣多少公分，给娃娃攒下多少家底呢？”
况三叹了口气，以前老二活着，他一点也没觉得自己让老二补贴老大和老三的行为有什么错，现在老二牺牲了，意识到家里缺了顶梁柱后叶芜母子仨人的日子会有多艰难，况三就有些后悔了。
“我本来也没想着要。”
许三婆幽幽地说了一句。
“当初给老二定了叶家的闺女，真是我做过最正确的决定了。”
许三婆想着，要是当初给儿子定下的事金家姑娘，现在又会怎样呢？
金巧巧嫁到张家后可没有消停过，不是斗婆婆嫂子，就是骂小叔子和小姑子，对外诉苦张家花了他们两口子的钱，还不给她半点活路。
张佑东他妈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小气抠门又精明，可张家最小的那对龙凤胎还没嫁娶，张家也没有分家，张佑东挣来的钱帮衬一下家里人，从道义上讲没什么大问题。
反倒是金巧巧，口口声声说婆家苛责她，可许三婆好几次赶集的时候看到金巧巧扯布做衣裳，去供销社买蛤蜊油和红头绳，出手大方潇洒，一点都不像是被苛责的人。
地里干活也是，明明做的是最轻省的工作，还时常能够听到她的嘀咕抱怨，行动作态比城里姑娘还要娇惯。
当初嫁给老二的人要是金巧巧，许三婆可不敢想象现在得闹腾成啥样了。
果然得对老二媳妇更好一些，许三婆在心中默默念到。
——
阿芜虽然有原身的记忆，可在实际操作上，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
比如晚上烧水的时候，她尝试了很久才将灶火点燃，中途被浓浓的黑烟呛了好几口，等水烧开的时候，脸上都是黑灰。
好在这东西上手快，等到第二天早上准备早饭的时候，阿芜已经能够较为熟练的操作了。
今天的早饭很简单，阿芜用柜橱里的剩饭和番薯干煮了一锅番薯粥，然后从所剩无几的鸡蛋里挑出两个形状最好的，加了一丁点盐，又加了半碗水，蒸了一大碗嫩生生的鸡蛋羹。
橱柜里的剩饭已经放了两三天了，好在现在天气冷，居然没变味儿。
阿芜隐藏的情感告诉她放了那么久的米饭即便没变味也不能吃了，可“叶芜”的理智告诉她，这个年代要是将没有变味的米饭扔掉，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行为。
好在最后煮出来的番薯粥不难喝，因为加了一把番薯干的缘故，浓稠的汤粥带着微微的甜味，加上米香和番薯本身的香味，阿芜毫无心理负担地喝了整整两碗，消灭掉了所有的剩饭。
“啊呜——”
小孩子对情绪的感知是很敏感的，或许是察觉到了周遭人低落的情绪，壮娃和宝娃反而更加欢腾了，似乎想要用自己的撒娇卖萌引诱妈妈重新高兴起来。
比如这会儿吃鸡蛋羹的时候，俩宝贝争先恐后发出搞怪地声音。
“嗷呜——”
宝娃觉得刚刚哥哥发出的声音比她响亮，在用嘴巴含住盛着鸡蛋羹的小汤勺时，憋着气，发出了一声更重的响声。
确定自己的声音比哥哥的响亮了，还得意地看了哥哥一眼，然后眨巴着眼睛瞅着抱着兄妹俩喂饭的妈妈，希望妈妈夸夸她。
“这是谁家小仙女，怎么这么可爱啊。”
阿芜忍不住亲了一口女儿的小脸蛋，她也没有厚此薄彼，转身又在儿子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不过吃饭的时候不能发出声音哦，这样就不礼貌了。”
这个时代的人的情绪都比较内敛，即便是母子，也很少亲亲抱抱，壮娃被妈妈亲了以后立马就害羞了，捂着脸蛋缩到阿芜的怀里，任凭阿芜怎么叫他都不肯将头抬起来。
宝娃觉得这样好玩，也跟着哥哥一样，将脸埋在了阿芜的胸口处。
一左一右环抱着这两个调皮的祖宗，阿芜手里的汤碗和勺子都快拿不稳了。
“草妮儿，张佑东回来了，现在在你公婆家呢，你赶紧过去一趟吧。”
在阿芜好不容易给俩孩子喂完饭后，住附近的一个人匆忙跑过来通知了她这个消息，阿芜赶紧收拾了一下，抱着两个孩子朝公婆家赶去。
——
阿芜赶到的时候，况爱国家已经围了不少人，看到她过来，那些人还给她让出了一条道。
“在屋里呢，孩子给我，我帮你照看。”
况爱国的媳妇范芳从阿芜手里接过俩孩子，然后催促她进去。
看到是熟悉的大伯母，已经玩累了的两个孩子也没有闹腾，乖乖冲妈妈挥了挥手手，然后由范芳抱着，和几个堂哥堂姐玩耍去了。
阿芜进屋的时候，屋里坐着好几个人。
况家二老，大哥况爱国，以及听到消息赶来的况爱党夫妇，除此之外还有两人，在阿芜进屋后，那两个原本背对着她的人也转过身来。
这两人正是张佑东和金巧巧。
都是从小在张家沟长大的孩子，阿芜早在“叶芜”的记忆里就看到过这两个人，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一次在看到金巧巧的一瞬间，阿芜的脑海中莫名浮现了许多本来没有的记忆。
她现在生活的空间是一本书？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十分陌生。
阿芜冲着张佑东和金巧巧笑了笑，然后坐到一旁的空位上，摆出一副未亡人的沉默姿态，安心吸收那些奇怪的记忆。
在这些记忆里，金巧巧是一本重生年代文的女主角，上一世，她嫁给了一个结婚没多久后就牺牲的男人，被婆家欺侮，后来又因为识人不清，爱上了一个知青，在回城潮开始后，又被那个知青抛弃，潦倒一生，最后当她缠绵病榻的时候，只有已经成为大老板的张佑东出现，还替她支付了医药费。
重生后，她改变了自己的婚姻，嫁给了张佑东，一路斗极品婆家人，脚踩心机绿茶婊，和丈夫相亲相爱，走上人生巅峰。
而在这个故事里，“叶芜”正是后半本书里让人恨的牙痒痒的心机绿茶婊。
小说的男主张佑东原本应该是“叶芜”的丈夫，只是在金巧巧重生后，为了改变自己的悲惨人生，选择嫁给了这个男人。
女主角的这个行为让读者有些诟病，身为女主，形象必定是光明的，因此为了洗白女主，让女主抢人老公的行为合理化，“叶芜”就被塑造成了一个绿茶婊。
在小说里，金巧巧一直为自己当初不得已的行为懊悔，以至于在况爱军牺牲后，金巧巧无数次在生活中帮助“叶芜”母子。
或许是碍于金巧巧的劝说，或许是对牺牲战友遗孀的同情，张佑东同样十分关心“叶芜”和两个孩子，转业回到地方后，还帮“叶芜”安排了小学老师的工作。
这样的画面落在金巧巧的眼中自然是无比刺眼的，因为她知道，这段婚姻是她抢来的，“叶芜”才是张佑东真正的妻子，看到两人日渐亲密，金巧巧忍不住吃醋，甚至想要离婚成全他们。
可张佑东只是将“叶芜”当成战友的妻子照顾，对她并没有其他想法，怎么会愿意与心爱的妻子离婚呢。
于是两人因为“叶芜”的存在争吵后复合，复合后又争吵，直到后来，两人意识到似乎一切都是“叶芜”的诡计，是对方设计让他们彼此误会。
金巧巧觉得自己一番苦心喂了狗，她对“叶芜”心存愧疚，可没了丈夫的“叶芜”却觊觎上了她的男人，那点愧疚自然消失殆尽。
读者也纷纷吐槽“叶芜”是个绿茶婊小三，猜测上一辈子或许张佑东喜欢的也不是她，而是最后被他帮助的金巧巧，只可惜两人在上一世有缘无份，现在一切只是回归正途。
小说后期有些烂尾，叶芜不知道身为恶毒女配的“叶芜”和她两个喜欢抢女主孩子爸爸的孩子是什么样的下场。
总之，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就是了。
阿芜从那段记忆中挣脱，看了眼金巧巧和张佑东，神情晦涩不明。
她不相信“叶芜”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小说里的人物太过纸片化，而继承了“叶芜”所有记忆的她感知到的“叶芜”却是立体的形象。
阿芜有些心疼这个姑娘，明明被人抢走了自己人生，还要背负那样的骂名。
她抬头看了眼一旁的金巧巧。
对方真的愧疚吗？真的如小说里描写的那般单纯善良吗？
阿芜不知道，但她知道，一个真正善良的人，绝对不会为了挽救自己的人生，就将别人的人生推向地狱。
所谓的愧疚，也只是虚伪吧。

第73章 六零养娃记5
“草妮儿？草妮儿？”
“老二媳妇！”
或许是刚刚阿芜吸收那些突然涌入脑海的记忆花费时间太长，也太过入神，婆婆喊了她好几声，阿芜才回过神来。
“刚刚我们和佑东商量好了，今天下午就去找大队长开证明，明天一早就和佑东一块出发去部队。”
许三婆以为二儿媳妇还难过着，心里越发喜欢这个有情有义的好女人，对于刚刚喊了她好几声也没得到回应的事毫不在意，说话的语调也更柔和了。
金巧巧垂下眼睑，上一世况家人可不是这样对待她的，怎么换成叶芜，连待遇都不一样了，难道这就是有孩子和没孩子的差别吗？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夫妻同房次数太少的缘故，重生直到现在，金巧巧也没能顺利怀上丈夫张佑东的孩子，家里那堆吸血鬼还用她没孩子这件事拿捏她，尤其是她婆婆，话里话外骂她是个不下蛋的母鸡，还时常拿前后脚出嫁，同样嫁了一个常年不在家的军人，却生了一对龙凤胎的叶芜和她做比较。
其实张家两个老不死的根本就不缺孙子孙女，光是前头结婚的张佑东的两个大哥和一个大姐就给他们生了三个孙子，五个孙女，还有两个外孙，家里的孩子多了就显得闹腾，张婆子时常因为孩子调皮捣蛋吃得多而敲碗摔盆骂骂咧咧，这种情况下，对方哪里是稀罕她生孩子呢，只是想以此为借口，从张佑东那里多拿点钱罢了。
金巧巧倒是不急，上一世，她也是怀过孩子的，说明她的身体没有问题，只是缘分没到罢了，可张佑东是她从“叶芜”手里抢过来的，上一世，“叶芜”给这个男人生了一对龙凤胎，一对双胞胎儿子，金巧巧一直觉得，“叶芜”的后半生能过的那么滋润，不像很多女人在丈夫发达后就被抛弃，很大原因就是因为她生的孩子足够多，用孩子绑住了张佑东的心。
因此在况爱军牺牲的消息传来，“叶芜”成为寡妇后，金巧巧就开始慌乱了。
上一世，在况爱军牺牲后的第四年，她嫁给了一个下乡的知青，在和对方结婚的第三年才怀上孩子，也就是说，按照原本的轨迹，她还得再等七年才能怀孕。
金巧巧这会儿不能笃定在自己换了丈夫后，怀孩子的时间会不会发生变化，但她清楚，如果自己真的嫁到张家近十年都不能怀孕的话，张家那个老虔婆绝对不会让她好过，甚至会打过继的主意，好牢牢把控张佑东这个会挣钱的儿子，让他一生为家里的其他兄弟姐妹做贡献。
“好，只是之后几天，壮娃和宝娃得拜托大哥大嫂照顾了。”
阿芜倒是想要带上两个孩子，可根据“叶芜”的记忆，这个年代的交通设施很落后，听说乘火车去况爱军的部队，需要花费三天两夜，这还不包括坐长途车去省城的时间。
壮娃和宝娃现在还不足三岁，根本经不起这样的长途跋涉。
“一家人，弟妹客气了。”
况爱国这个大哥在家里向来没有什么存在感，但是为人老实厚道，别说只是帮二弟媳妇照顾几天孩子，就算直接让他帮二弟养了这两个孩子，他也不会有二话。
况爱国心里清楚，现在家里能住干净敞亮的大房子，其实多亏了二弟的牺牲。
“伯父伯母，嫂子，你们要节哀啊。”
张佑东对着几人敬了一个军礼，这一次牺牲的战友不止况爱军一人，光是从白桦县过去的那几批军人里，就有十七人牺牲，而张佑东这次的任务就是带着这些烈士的家属去部队，况家是他通知的第一家，之后还有十六家要跑。
“这一次你立了三等功，是不是马上就该提干了？”
从况家离开后，金巧巧亲昵地拉着张佑东的手问道。
“应该吧。”
张佑东为牺牲的战友难过，可同时也为自己即将提干而开心。
他现在只是班长，这一次要是能顺利升为排长，就算是正式成为干部了，虽然排长只是部队行政级别最低的干部。
成为排长，他的各项待遇也会提升了，比如津贴从一开始每个月18块，可以涨为23块，即便将来年龄到了又没能晋升到更高级别的位置，排长的复员费和普通军人的复员费也是不一样的，如果运作得当，没准还能转业到地方政府当干部，后半辈子也能有保障。
“可惜了况二哥，如果他没死，这一次提干名单里肯定有他。”
张佑东感叹了一句，虽然是同一批入伍的队友，可况爱军在部队里的表现可比他强多了，当初上面派下来的指战员曾夸过况爱军，说他是天生的军苗子，不论是体格还是智商，都是为军队而生的。
在他还是一个小班长的时候，况爱军已经升为排长，这在没有背景，战争也减少的当下，这样的晋升速度实属难得。
这一次他如果没有牺牲，升为连长是板上钉钉的了，成了连长，就能够拥有随军资格，也不用忍受老婆孩子长期分离的煎熬了。
“可惜了。”
张佑东重复感叹了一句。
金巧巧不在意张佑东的这些感叹，只是盘算着张佑东津贴上涨后该怎么说动他隐瞒这件事，将多余的津贴存下来，为自己和他的小家庭考虑。
对于金巧巧来说，况爱军的牺牲上辈子她已经难受过了，这辈子不需要再为对方的死而难过了。
她只立足于眼下，将自己重来的一世过好。
——
张佑东的效率很快，一天的时间通知完十八户人家，有几个牺牲战友的家在山里，他借了一辆自行车，可骑到半道就爆胎了，只能徒步走进去，晚上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的事了。
第二天一早，他六点不到起床，带着许三婆和叶芜，去县总车站等待昨天通知过的另外十七户人家的家属。
九点钟的时候，一群人统一出发，坐的是县委给安排好的一辆大巴车，这辆车会将他们直接送到省里的火车站。
对于阿芜来说，周遭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因为即便是“叶芜”，长这么大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只是县城的供销社，而且这辈子她只来过两次，一次是结婚前采办婚庆用品，一次是怀双胎，因为胎相不好住了两天的县医院。
其余时候，想要买点零碎的东西，公社的代销舍就足够满足日常需求，更本不需要跑县城那么远。
对于“叶芜”来说这样，对于车上的这些人来说也是这样，可这会儿，根本没人有心情关注周遭的风景，一个个沉浸在失去至亲的痛苦中，更因为气氛的相互影响，甚至还有人直接在车里抽泣呜咽。
“我家四个孩子，最大的9岁，最小的2岁，去年年初的时候，我男人回家，告诉我他可能快要提干了，到时候，就能让家属随军，他让我和孩子等等，说部队里的生活有多好，去了部队，以后每个礼拜我和孩子都能吃到一顿带荤的饭菜。”
说话的是坐在和阿芜隔了一条窄窄走道的女人。
她的个子不高，或许是常年下地干活的缘故，皮肤又黑又粗，看上去就像是三四十岁的女人。
“他真的是个特别好的人，难得回家休息，却总是抢着帮我干活，晚上躺炕上的时候，还会拉着我的手说对不住我，让我一个人带孩子，这么多年苦了我了，一切都会好的，等他提干了，我能随军了，一切都会好的。”
那个女人没有哭，只是双眼无神地在那儿喃喃自语。
“他爱抽烟，可自从老大出生后，他就不抽了，因为抽烟花钱，他不能让我在家带孩子的时候还没有足够的钱花，于是他开始戒烟，把每个月的津贴一分不少都寄回来。”
“他是个好人，他真的是个特别特别好的人啊。”
女人没哭，却触动了车上许许多多同样失去的亲人的人。
“我家崽子这几天还问我，爸爸什么时候回来了，我这心里难受啊，当家的，你怎么不把我和孩子一块给带走呢？”
“我的儿子啊，你走了，把娘的心也给剜走了啊。”
哭声此起彼伏，那个女人的话打开了一道口子，让原本因为环境压抑着自身悲痛的人毫无顾忌地宣泄起来，包括许三婆，这会儿也抱着阿芜开始嚎啕大哭。
这种情绪对于阿芜来说有些陌生，明明过路的风景很美，却不能像一开始那样吸引她了。

第74章 六零养娃记6
火车上，面带愁态的一群人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乘客的注意，很快，同车间以及附近几间车间的人都知道这个车厢里坐了一群烈士家属，纷纷过来安慰。
“这是我们东山省特产的苹果，又大又脆，我儿子也是军人，我特地留了一袋最好的准备给我儿子拿过去，去年他都没有休假，算起来，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见过他了。”
一个满脸沟壑，看上去六七十岁的老太太拿出好几个苹果，切半递到许三婆等人的手里，所有的烈士家属，包括张佑东，都没有落下。
别看每人只分到半个苹果，因为人数多，一下子也去了十几个，装苹果的肥料袋瞬间就空了一半，可这位老太太一点都不觉得心疼。
将心比心，如果现在牺牲的是她的儿子，恐怕她不会比眼前这群人好多少。
“他们都是华国的英雄，人民不会忘记他们的。”
华国刚成立的这些年依旧不平静，边境偶有战争，内部又有许多敌对分子以及间谍的存在，之所以大剧还是稳定的，离不开军人同志的牺牲。
面对这些牺牲的烈士的家属，在场所有人都肃然起敬。
拿苹果的老太太只是其中之一，知乎所有人都从自己的行囊里拿出了一些自带的特产吃食分给这些烈属，要知道，在物资缺乏的当下，这些东西远比钱更有价值，比如东山省的大苹果，在白桦县当地是用票据都不一定能够买到的好东西。
“对不起，这些东西我不能要。”
除了参军那天，穿着绿军装戴着大红花离开家乡的那一天，张佑东第二次感受到了群众的热情，和身为军人的骄傲，只是部队规矩严苛，不能要群众的一针一线，所以这会儿张佑东只能红着脸把乘客塞到他怀里的那些东西还回去。
“是啊，我们不能收。”
许三婆等人也是相同的态度，现在谁家过日子容易了，这些苹果糕点或许也是他们攒了很久才舍得为远在他乡的亲人买的，现在都分给了他们，手里就没多少东西了。
“你不能收，可不代表这些老哥哥老姐姐们不能收。”
一开始给苹果的那个老太太也想到了这一点，接回了张佑东手里那半个苹果，却不肯拿回分给烈属的那些东西。
其他人同样如此。
“我们能给的也就这些了，就当是我们对英雄的谢礼吧。”
许三婆等人眼泪汪汪的，看着手里那些苹果梨子糕点糖块，又是难过，又是欣慰，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孩子/丈夫被那么多人感激着，崇拜着，他们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们的牺牲是值得的，这让在场众人心中的悲痛都减轻了许多。
之后三天多的行程中，不时有人过来和许三婆等人聊天，话话家常，火车上的乘务员也知道这个车厢里坐了许多牺牲的英雄的家属，每次推着小车过来卖盒饭的时候，给予他们的那一份总是盛地最满，荤肉最多的。
不知哪个车厢准备搞串联的学生听说了这个消息，特地找过来，一个学生带着风琴，大家唱起了几首耳熟能详的军歌，连带着车厢里的乘客都被感染你，最后演变成了大合唱。
阿芜也跟着哼唱了几句，而边上许三婆等人早已经再次感动到眼泪汪汪。
这个年代，物质很贫瘠，精神很丰富。
这是阿芜在来到这个时代后到又一个感受。
——
到达部队后，所有军人烈属被送往了自家孩子/丈夫所属的连队，阿芜和许三婆原本和其中几户人家是一块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商谈抚恤金的时候，两人被连队指导员叫了出来，去了另一间房间。
“草妮儿，你说领导咋单独把咱们拎出来啊？”
许三婆也是头一次出远门，尤其军区里几步一个岗位，随时都有带着枪指巡逻的军人，全区弥漫着森严戒备的氛围，这会儿许三婆也心有惴惴，只能拉紧儿媳妇的手寻求安慰。
“可能是爱军在部队的表现特别优秀，所以领导想要单独见见咱们吧？”
阿芜皱了皱眉，原著里并没有详细描写到这一段，可按照她脑海中的记忆，当初领抚恤金的时候，金巧巧等人的经历应该是随大流的，并没有这般特殊的情况。
难道因为现在嫁给况爱军的人是“叶芜”，所以一切发生变化了吗？
阿芜心中有些疑惑。
“应该是，爱军打小就比别的孩子优秀，他是个争气的孩子，领导肯定也喜欢他。”
许三婆被儿媳妇说服了，可一想到牺牲的儿子这般优秀，她的心里就更加难过了，抹了抹眼泪，又想哭了。
两人被指挥员带到一间单独的小房间内，此时房间里已经候着一位长官。
“这是况爱军同志所属军团的团长许学军同志。”
指导员指着那个早就等候着的中年男子说道。
“况爱军是一位好同志，对于他的牺牲，我深表遗憾。”
许学军向许三婆和叶芜鞠了一躬，然后行了一个军礼，这让许三婆有些惶恐，她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官就是自己的儿子况爱军，而况爱军只是一个排长。
团长是什么级别的官？起码比排长大好几级吧。
许三婆不禁猜想自己儿子在军队的表现有多好，就连团长都出面接见她们婆媳俩了。
“况爱军同志牺牲了，对于他的家属，部队上会有相应的补偿，这一点到时候刘指挥员会和你们细说，我就是想问问，大娘和弟妹在生活上有什么困难的地方，只要部队能帮上忙，一定义不容辞。”
“没有没有，能过上平稳安定的生活已经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了，能有什么困难呢。”
许三婆赶紧摆摆手，现在的人思想就是这样，只要自己能够解决的麻烦，绝对不愿意拖累国家一分一毫。
“家里的男人女人都能挣工分，爱军生前是个孝顺的孩子，津贴一分不落寄回家，也已经盖好了砖瓦房，就是可怜我这儿媳妇，年纪轻轻就守了寡，家里还有两个两岁半的孩子，以后恐怕要受苦了。”
许三婆抹了抹眼泪，家里没有顶梁柱，即便有点抚恤金又怎样呢，在外人眼里，也是好欺负的对象，好在爱军还有两个兄弟，他们这对爹妈也还活着，总能够帮衬几分。
“这怎么就不是困难呢？”
许学军松了口气，目光转向一旁一直没有开口说过话的叶芜。
对于这个沉默的小妇人，许学军的第一印象是老实，全程任由婆婆开口，没有插过一句话，可等他仔细打量后，又有了新的看法。
他总觉得这个乡下小媳妇有些特别，不像是队上那些农村过来随军的军嫂，倒是有几分城里姑娘的气度。
这种气度不是说地域上的歧视，而是这个年代农村女孩受教育的比例小，而城里姑娘受教育的普遍比较多，而读没读过书，给人带来的变化是十分明显的。
况爱军的这个小媳妇，就像是那种出生良好，又念过不少书的，这种气度是她即便穿着灰扑扑打着补丁的衣裳，又梳着普通妇人的老式盘发也不能掩盖的。
许学军又打量了叶芜几眼，总觉得这个小妇人和报告上有几分出入，不过他相信部队的调查，眼前这个人的身份绝对是没有问题的。
“弟妹可有念过书？”
许学军沉声问道。
“她念过小学，只是没有往下念，不过我这儿媳妇可聪明着呢，念小学的时候年年都考第一。”
许三婆替阿芜回答，乡下女孩几乎没有几个念过书，叶芜能念书，也是因为她是叶家那一辈唯一的女孩，颇受看中，不过念到小学毕业也已经是极限了，女孩子最要紧的就是嫁个好人家，又有几户人家会让女儿一直念下去呢，有这个钱，还是紧着儿子来的。
“那很不错啊。”
许学军点了点头，“况爱军同志还有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他这样的家庭情况肯定是部队上着重帮扶的对象，这样吧，部队能够为叶芜同志提供一份公社小学老师的工作，一来是让叶芜同志能够有时间照顾孩子，二来也是减轻叶芜同志养育孩子的负担。”
这话一出，许三婆都快喜极而泣了，连忙高声喊着部队好，国家好，党组织好。
公社小学老师的工作，那和工人铁饭碗比也差不了多少了，许三婆激动坏了，觉得部队真是最有人情味的地方。
最要紧的，儿媳妇有了固定的工作，就不用担心坐吃山空，将来一双孙子孙女，也不用担心婚嫁的问题了。
阿芜心中更加疑惑了，在原著的故事里，直到几年后张佑东转业到白桦县，“叶芜”才得到这份公社小学临时老师的工作，可现在这份工作提前几年到来，还是由部队主动提出的。
到底是为了什么呢？阿芜的心中产生了好几个猜测。
不过刚刚许学军那段话中还有好几个意思，比如给她这份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她能够更好的照顾两个孩子，是不是意味着，如果她改嫁后不带着两个孩子走，这个工作就不属于她了？
这年头一个稳定的工作多难得啊，尤其是公社老师这样工作轻松，工资却不菲的工作，换做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不会愿意放弃的。
叶芜隐隐觉得，部队似乎不希望她改嫁，所以才用这样一份工作吊着她。
可很快她又反驳了这个想法，部队管的再多还能管军嫂改不改嫁不成？
可能真的只是况爱军在部队的表现比较好，所以上面领导格外关注罢了，阿芜停止一切胡思乱想，带着许三婆跟着指导员离开这间小屋子，商讨抚恤金的问题。

第75章 六零养娃记7
况爱军的抚恤金和原著里描写的没有出入，只是不同于女主金巧巧的选择，阿芜和许三婆一致认为每个月领六块钱津贴的方式更为划算。
按月领取抚恤金的终止以况家二老逝世，叶芜改嫁，壮娃和宝娃成年这三者全都达成才会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叶芜终身不改嫁，即便二老逝世，壮娃宝娃成年，每个月六块钱的抚恤金能够领到她死亡为止，按照现在人均的寿命，这笔钱起码还能领个三四十年，远比一次性领取500块钱抚恤金划算多了。
回去的时候，每个烈属手里不仅多了一笔钱，同时还多了一个毛主席的胸章，和一个由部队颁发的烈属证明，这个证明是金属制的，可以悬挂在门梁或是正屋的墙上，同时还有一个纸质证书，上面带有军部盖章。
阿芜对于这两件东西十分重视，因为按照原著中简单带过的几个片段，再过不久，某场大革命将会越演愈烈，从城市蔓延到乡下，那个时候，阴阳颠倒，任何离奇的事情都有可能会发生。
而在那个年代，三代贫农的出生和这样一份烈属证明，足够况家人在不主动惹事的情况下被旁人算计。
阿芜将故事和现实完全区分开来，那几年在中或许是三言两语就能够概括的，可生活在这个世界里，那几年，将会是她真实经历的时代。
如果像女主一样随心所欲，恐怕得不到女主那样全身而退的待遇。
——
回程的路上，大伙儿的伤痛已经有所缓和了，彼此之间也开始打听各自的补贴是否有所出入。
阿芜发现，家里孩子多，负担重的相对能够得到的抚恤金会多一些，相反，如果烈士生前尚未娶妻生子，家中只有父母尚存的，抚恤金也会相应减少。
看来部队给予补贴的数额也是十分人性化的。
其实这一点根据的描写也是能够对得上的。
在原著里，金巧巧重生前那一世得到的补贴方案就是每个月领六块钱或是一次性领足五百块，而在金巧巧重生后，失去丈夫的“叶芜”得到的补贴方案却是每个月领八块钱或是一次性领足八百块。
显然是因为“叶芜”和况爱军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多余的这部分考虑到了抚养孩子的花销。
这一世况爱军的抚恤金和金巧巧重生前那一世相同，而这一世况爱军依旧有两个未满三岁的孩子，阿芜猜测，之所以抚恤金数额不曾增加，或许就是因为她额外得到了一份公社小学教师的工作的缘故，这部分差额已由公社小学老师这份工作完全弥补。
按照阿芜所了解的，公社小学老师的月工资在十块到十二块之间，虽然没有工人来得多，但胜在清闲，据说公社的老师每年还能够得到公社提供的五十斤大米的补贴，学校自留地每年产出的蔬菜瓜果也归公社老师平分，光是这两个额外待遇，就足以让很多人眼红了。
或许正是因为多了这样一份工作，所以即便况爱军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可他的抚恤金却没有相应增加吧。
经过这样一番分析，阿芜勉强放心了。
不过她还是不能解释，为什么这一世她得到的是一份工作，而不是像里描写的那样，得到的只是增加的抚恤金。
或许任何事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吧，阿芜将担心隐藏起来，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改变是一件好事。
——
部队的效率很高，在阿芜和许三婆回到张家沟的时候，政令也同时传递到公社，只是一个小学老师的岗位，还是部队点名要的，公社主任哪里会为难呢，很快就给办好了，与此同时，因为部队那里点名要岗位的行为，公社对于况家人也看重几分，特地叮嘱了张家沟的大队长和村支书，让他们一定要重点照顾烈士家属，不能让军人寒心。
村里人羡慕况家既能够拿到钱，又能够拿到工作，可一想到这是以牺牲自己的儿子/丈夫取得的，又不那么羡慕了。
“哼，看那一家子屁股翘到天上的模样，听说一个月的补贴也就六块钱，就算加上叶芜的工资，一个月也就十六七块，不像咱们家佑东，一个月津贴已经涨到了23块钱，要是再升一级，津贴还能更高呢。”
张家婆子有点不忿，之前况爱军活着的时候，就压着她儿子一头，以至于张家沟明明出了两个当兵的，人家说起来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还是况爱军。
现在况爱军死了，他家那些活人还要跟着抢风头，也不知道死了儿子有什么好得意的。
张婆子心眼偏了，看到村里人这些日子对况家的议论比较多，就觉得是况家人太招摇，丝毫没有想过，人家死了一个儿子，即便得到了一点物质上的补偿，又怎么会开心呢。
金巧巧正在院子里洗衣服，听到张婆子嗑着瓜子和两个嫂子闲聊，心情也很不好受。
她很烦躁，重生后，一切都没有像她想象中那样发展。
首先是丈夫太过愚孝，在对方出发前，她明明和对方隐晦提起过隐瞒真实工资，为小家截流一部分资产的话，对方的态度也让她以为他答应了，可事实上，在张佑东提干后，马上就将这个好消息传回村里，每个月汇过来的二十三块钱也是由张婆子收下的。
那个死老太婆心眼偏在大儿子和还未婚嫁到一双龙凤胎上，每个月寄回家的二十三块钱，她只能拿到其中的五块钱，这还是因为张佑东的工资涨了，在此之前，每个月她只能够拿到三块钱，这明明是她丈夫的工资。
张婆子的理由也很冠冕堂皇，家里尚且还有一个儿子没娶媳妇，一个女儿没有出嫁，作为家里最出息的儿子，张佑东理应要为弟弟妹妹付出，截流的那部分钱，要给小弟起新房子，也要给小妹攒嫁妆。
金巧巧气到呕血，碍于孝道却只能忍着。
她想不明白上一世叶芜是怎么和张婆子等人相处的，在上一世，可从来没有听张婆子在村里说过叶芜一句不好，可自从她嫁进张家，张婆子和几个嫂子就处处看她不顺眼，对于她的穿着打扮各种挑剔，金巧巧不明白，难道要她像叶芜那样打扮地灰突突的，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这家人才能看自己顺眼？可明明挣钱的是她男人不是吗？凭什么她得省着，还得笑着看别人花自己的钱呢？
张佑东也是个不解风情的，每当她提起这件事的时候，总会说到他爸妈养他长大不容易，说自己的工资还得帮衬家里几年，等到弟弟妹妹结婚就好，可明明张婆子都拿了他那么多钱，那些钱早就足够张家再娶两个媳妇了。
张佑东还要求她忍，要求她体谅家里的长辈，要不是感激张佑东上辈子对她的帮助，以及知道张佑东未来的成就和他对妻子的专一，她是真的想要和这个男人吵一架。
现在金巧巧只等着张佑东再升一级，她记得，上一世再过三四年叶芜就随军了，直到张佑东退伍转业后才回来，等再次回来的时候，叶芜已经和村里这些女人不太一样了，据说是跟着其他军嫂一块上了什么提高班，不仅学了点书法画画的皮毛，还学了缝纫的本事，张家老人和小辈的衣服都是她做的，将一家人哄的服服帖帖。
这些改变都是张佑东带给她的，金巧巧自认坐在这个位置上，她能够做的更好。
只可惜现在她和张佑东聚少离多，感情基础没有陪伴他长大的父母兄弟来的深厚，金巧巧只等能够随军的时候，彻底将这个男人的心拢在自己手里。
除了丈夫的愚孝，金巧巧还有另外一个烦恼，那就是况家的改变。
明明上一世她和况家几乎是撕破脸的状态，可这一世况家二老对叶芜这个儿媳妇十分维护，听说况爱军那点抚恤金，两口子一分都没要，全让叶芜自己收着了。
还有公社小学老师的工作，这也是上一世的她不曾得到的，难道生了孩子和没生孩子的差别真就那么大，以至于叶芜获得了比她好上百倍的待遇？
这年头只要是乡下户口，除非是十二三岁以下的孩子，或是老到不能走路的老人，要不然通通都要下地干活，谁家要是出了一个不肯下地的青壮年，就有可能会被冠上好逸恶劳，妄图复辟资本主义道路的帽子，这样的名声在之后几年是要命的，即便是金巧巧，也不敢因为地里的活多，就频繁请假不上工。
上辈子，即便那么贫困潦倒，金巧巧也已经许久没有下地干活过了，她从事的多数都是洗碗工或是服务员这样的工作，这些工作虽然累，可远比下地轻松多了。
尤其这个年代没有空调棒冰，一到大夏天，还得盯着火辣辣的太阳下地，防晒只能靠穿长袖，戴草编帽，一天下来，皮肤晒得通红脱皮，一个夏天过去，整个人能黑三个度。
没嫁人的时候，金巧巧还能躲懒把活儿推给哥哥嫂子，现在自己成了张家的媳妇，还得忍受小叔子小姑子推过来的工作，金巧巧觉得自己的皮肤都变粗糙了，要是再累几年，恐怕皮肤的损伤花费再多的护肤品也救不回来了。
现在叶芜得到了公社老师的工作，意味着她不需要下地干活，这已经足够让金巧巧艳羡。
亏她之前还想要弥补叶芜，现在看来，叶芜的日子远比她滋润，这些日子她心中满满都不安愧疚，反倒是自作多情了。
这会儿金巧巧对叶芜的感情有些复杂，那个女人怎么总是那么好命，无论在什么样的境地，都能够那样幸运。
金巧巧不禁深思，难道是自己比不过叶芜吗？
所以即便她处于她曾经的立场，依旧能够活出自己的精彩。
金巧巧不想承认这一点，可现实让她不得不承认。
——
在阿芜的心中，老师是很神圣的职业，在学校里，老师不仅承担传授知识的责任，同时还承担引导孩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责任。
这是她潜意识里的想法，阿芜觉得，曾经的她要么是个老师，要么就是个学生，遇到过很多类似的老师，所以才会对这个职业这般尊崇。
只是来到公社小学后，阿芜对于老师的幻想被打破了。
公社小学是由三间砖瓦房和一片空旷的院子组成的，一二三年级一个班，四五年级一个班，公社小学里一共有一个校长，两位老师，在阿芜到来后，又多了一位老师，一共加起来就四个老师。
小学里的学生也不多，小班二十七个学生，大班十六个学生，按照校长的说法，很少有学生念完小班后继续念大班，往往都是学了几个字后，就回家务农了，家长送他们过来念书的初衷也只是为了让他们不做睁眼瞎罢了。
任职第一天，阿芜看到应该去小班上算术课的一位女老师带着织了一小半的毛线过去，然后让孩子们去地里挖番薯，学校后面是一块自留地，里面种满了农作物，阿芜从那些老师口中得知，这些农作物都是学生们种的，老师只是辅助教导，而最后的成果却是归于老师的。
“难道孩子们不用上课吗？”
阿芜很好奇，也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上啊。”
那个织着毛线衫的女教师毫不犹豫地回答：“不过算术课不用天天上，这些孩子中能有几个会念初中的，比起教他们算数，还不如教会他们怎么种地呢。”
“叶老师你刚来，不知道情况，其实除了县里的小学，咱们这些公社学校都是这样的，就算是县里的小学，每年秋收也会安排学生来咱们这儿拾麦穗呢。”
女教师对此不以为然，而学校里的学生似乎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一听到不上课还有一些孩子咧着嘴笑，一溜烟跑到地里，掘着泥土撒欢。
其他老师对这样的画面也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们都觉得，既然这些孩子注定将来是要下地干活的，为什么就不能提早开始适应种地的生活呢，更何况这会儿在公社小学教书的，本身不一定具备教书的能力，很多还是因为家世背景给力罢了。
比如这个织毛线的女老师，公社书记是她小叔，还有学校的校长，他堂弟是给县委领导开车的，他的学历也就初中程度，这已经是全校文化水平最高的人了。
另外两个老师也不外如是，阿芜猛的发现，这个学校里似乎除了她这个新来的老师，所有人都很满意现在的教学模式，也不打算改变。
不，这里头还有几个例外。
——
在这个随性的学校里，阿芜既可以是语文老师，也可以是算术老师，偶尔还能够兼任地里和自然课的老师，别看公社小学师资力量不靠谱，每年从教育部领取的课本可不少。
除了这几门课程外，还有类似《记账常识》和《农业常识》等课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社小学原本的几位老师也不算不务正业，至少《农业常识》这一门课他们教的很认真，不仅教理论，连实践都安排上了，每年大丰收的自留地就是最好的证明。
阿芜觉得自己之前一定是受过良好教育的，明明“叶芜”记忆里关于小学的内容都已经模糊了，可当翻阅这些课本时，阿芜的脑海中都会浮现相对应的答案，甚至还有许多拓展的，小学课本中不存在的内容，就好像她生来就会这些东西。
这不是阿芜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就好像在做菜的时候，她总是会下意识地想到这道菜要是能够加点豆豉就好了，那道菜要是能够加点白胡椒就好了，可“叶芜”的记忆中，根本就不存在这两种调味料。
阿芜还像婆婆和大嫂打听过，她们也不曾听说过这样名称的东西。
阿芜没有纠结自己的来历，却因为自己生来就会的这些东西开心，对于她来说，熟悉小学的教材就意味着她能够胜任这份工作，阿芜还是有些较真的，既然她选择当公社老师，每个月领取这份工资，她就想要把这个工作给做好。
于是，阿芜就成为了全校唯一一个自备教案，认真上课的老师。
公社的其他老师也不生气，对于他们来说，阿芜愿意教课，省了他们很多不必要的功夫，阿芜能够教好，是她的本事，阿芜教的不好，对于这些将来总是会变成农民的孩子来说也没什么损失。
这些老师还巴不得阿芜一个人将所有课程都上完了，这样他们就能够有更多的时间花在自己的事情上。
对此阿芜也不计较，安安心心只做自己份内的事。
任何年代任何环境都不缺乏想要上进的人，公社小学的学生里，就不乏真心想要学习，并且通过念书改变生活的孩子，以前没有机会的时候，他们更多依靠每个月可能才七八节的正式课程，以及私下找老师解惑的方式学习，现在叶芜出现后，这些学生更是表现出了非同一般的求学精神。
认真的孩子会让老师充满成就感，现在的阿芜大概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于是她花费更多时间自编习题，自编教材，甚至时常会教一些课本上没有，却同样重要的知识。
只是这样一来，阿芜花在两个孩子身上的时间不可避免减少了许多，这可气坏了两个孩子。
“你现在不陪我，过几天，我就能够长那么、那么大。”
壮娃口吃不清地念叨着，还用手比划了一个超级大的圆，这个动作废费了壮娃不少力气，可把他累坏了。
“等我那么大、那么大的时候，我就是、就是大人了，不给亲，也不给抱了。”
马上就要三岁的孩子早已有了思考的能力，只是逻辑上还有些不太缜密，比如壮娃不知道，他不可能在几天之内就长成一个大人。
“呜呜，要亲，要抱抱。”
宝娃被哥哥的话吓到了，眼泪汪汪地看着阿芜，伸着手要抱抱。
壮娃的话触动了阿芜，她忘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最需要的就是陪伴，而爷爷奶奶和大伯大伯母的陪伴，是没办法替代父母的。
壮娃和宝娃已经没有了父亲，她应该给予两个孩子更多的关爱才对。
阿芜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带着两个孩子一块上学。
其实两个孩子互相就能够玩的很好，只是看不到妈妈，时常会有一些不安全感，将孩子带去学校，不仅能够陪伴在孩子左右，也能够及时替孩子做早教，其实是一举两得的。
不管孩子听不听得懂，阿芜先就这两天自己对他们的忽略表示了歉意，然后承诺之后会带他们一块上学。
因为做下了这个决定，阿芜还特地去隔壁不远处的大哥家知会了一声，之前阿芜上班的时候，两个孩子都是托给大哥大嫂照顾的。
就这样，壮娃和宝娃成为了红星公社小学最小的编外学生。
——
三年后
一个穿着军装，身材高大魁梧的男人站在白桦县的长途车站内，手里拎着两个巨大的军绿色布袋。
他的神态有些忐忑，在车站伫立了许久后，才迈着脚步朝外走去。
此时县城里，阿芜正带着一群学生，左右手各拽着一个胖娃娃，等待考试开始。

第76章 六零养娃记8
“老师，我好紧张啊？”
此时考场大门未开，看着紧闭的铁栅栏，阿芜带来的那几个学生都有些心慌。
这是红星公社小学的学生第一次参加全市级别的中小学生算术竞赛，也是这个年纪的孩子第一次离开本校考场，统一前往县一小参与考试。
陌生的场地，陌生的学校，陌生的竞争对手，显然加重了孩子们的恐慌。
“别怕，照常发挥就好，你们要记住，考试中你们最大的对手只是那一份试卷，除此之外，监考老师，同考场的同学，都不是你们需要在意的对象。”
阿芜半蹲下身，视线和几个孩子齐平，她的眼神温柔深邃，周身萦绕的亲和力和镇定气场让这些孩子渐渐平静下来。
“嗯。”
几个孩子点了点头，默默回忆着考前着重背下的数学公式，不再在意周遭人的眼光。
全市中小学生算术竞赛每年都会举办一次，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不仅能够得到相对应的奖金，同时还能够获得升学加分。
别看这年头小升初不用考试，可最好的机械厂附中入学名额是有限的，除了要满足场内员工子弟的入学外，剩下的一部分名额只能择优录取，这个时候要是有漂亮的履历，被录取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要知道，机械厂附中是人人挤破头都想去的初中，因为机械厂的效益好，如果能够进入机械厂附中，并且在学校里表现足够优异，或许不用考上中专，就能够在毕业后获得机械厂的招生名额，而这个年代，工人的铁饭碗是人人追求的目标。
尤其阿芜知道，机械厂附中是那几年为数不多没被波及的地方，因为那里多是工人子弟，政治成分没有问题，加上机械厂附中当时的校长很有能力，在很多高初中停课的时候，机械厂附中还是照常上课的，里面的老师也只需要定期提交检讨书就好，并没有被人拉出去批斗，再教育。
在阿芜任职之前，红星公社小学从来就不曾参与过类似的学科竞赛，因为学生水平不高，即便拿到参赛名额，也只会铩羽而归。
这样的现象不仅存在在红星公社小学，同样存在在周边的一些公社小学中，这样等级的竞赛在他们看来，是师资力量雄厚的县镇小学才有资格竞争的。
红星公社小学已经有六七年没有参与过这种等级的竞赛了，比起参加后取得让人嗤笑的成绩，学校里的老师似乎更喜欢掩耳盗铃，选择干脆不参加，至少也不会得到明确的糟糕成绩，让县镇小学的老师耻笑，当今年阿芜准备带几个平时成绩优异的学生参加比赛的时候，校长还颇有微词。
但不管怎么说，校长最后还是答应了，不过他和阿芜说好了，这一次要是没有成绩，以后这样的比赛就别再参加了。
为了这次比赛，阿芜准备了三年，因为这些孩子的底子实在是太差，与其让他们在第一年参加比赛打击自信心，阿芜更愿意耐心培养他们几年，确定火候达到了，才放他们出来。
这一次她带了七个学生参加竞赛，其中五个已经算是六年级的学生，这一次竞赛如果能够得到好成绩，他们的父母或许会狠狠心，花钱供他们继续念下去，还有两个学生，一个是五年级的，一个是四年级的，这两个学生在算术上很有天赋，虽然受年龄限制还是四五年级的学生，在算术这门学科上，能力并不弱于其他五个六年级的学生，要不然，阿芜也不会选中他们。
这七个学生，除了有天赋，同样不缺乏努力，尤其是其中一个女学生，或许是因为这个时代乡下很少有家长愿意供女孩子念书的缘故，她比其他学生更加努力，阿芜听她说过，她的梦想是当一位外交官。
这一次竞赛是她证明自己的时候，如果能够取得好成绩，再加上阿芜的游说，即便她是个女孩，家长未必不愿意让她念书。
阿芜一直觉得，能够花钱送孩子念小学的家长已经是乡下百里挑一的开明家长了，以前公社小学不重视，让这些家长看不到希望，所以包括张家沟在内的生产队几乎没有几个初中生，高中生乃至中专生，文化水平落后似乎已经成为了大家习以为常的事，谁也没有想过要改变这一个现状。
可出生并不能限制人的未来，阿芜觉得，这些孩子就是改变的开始，只要能从这一批孩子身上看到念书的好处，将来愿意送孩子念书的家长会越来越多，他们的孩子不会被局限在这片泥土地上，他们的未来会走的更远，更高。
“张恒，你分析能力不错，可经常在最简单的计算上出现失误，这一次考试，你要注意检查。”
“双双，你很细心，可答题速度太慢，在考试时，要注意分配时间，遇到一时间想不起来怎么做的题目马上跳过，等到整张试卷都做完了，再回过头思考那些问题。”
……
针对每一个孩子的优势和缺点，阿芜逐一叮嘱，虽然类似的话在出发之前她已经说了好几遍了。
被点到名的七个同学相视一笑，叶老师总说让他们不要紧张，可这会儿叶老师自己也是紧张的吧，所以才会絮絮叨叨说着同样的话。
或许是发现老师和自己一样忐忑不安，几个学生反到更加不紧张了。
“妈妈，我呢，我呢。”
宝娃拽着妈妈的手嘟着嘴巴问道，随着年纪增长，她倒是越来越小心眼，越来越爱吃醋了。
三年前，阿芜给两个孩子上了户口，也取了大名，壮娃随堂哥况建业排序，取名叫况健康，家里人依旧喊他壮娃的次数比较多，宝娃取名叫况宝华，她也更喜欢家里人依旧喊她宝娃。
今天是张恒几个学生参加比赛的日子，宝娃和壮娃非要跟过来，早上阿芜还半睡半醒呢，两个孩子把自己的书包都准备好了。
这是阿芜用况爱军在部队使用枕头套改做的斜挎军绿包，因为是给孩子背的，所以容量不大，只够放下几颗糖，几支铅笔和橡皮，以及一本阿芜给孩子们手动裁剪的巴掌大的习字本。
两个娃娃也是戏多，早早就将自己的小书包背身上了，就好像今天要参与竞赛的选手里也有他们兄妹俩一样。
“嗯，宝娃同学很漂亮，可是要注意体重已经有些超标了，之后要控制饭量和甜食，不能再仗着哥哥疼你，就抢哥哥的点心吃了。”
阿芜郑重其事地说道，原本眼睛瞪的圆滚滚的小姑娘吓得赶紧吸了一口气，将腆着的肚子缩了起来，妄图营造纤细瘦弱的假象。
“哈哈哈，叶老师胡说，宝娃才不胖，宝娃最可爱了。”
许双双捏了一把宝娃肥嘟嘟的小脸蛋，手感似乎是比之前更加丰腴了，不过宝娃多可爱啊，胖一点更加可爱。
宝娃重拾了自信心，她也觉得自己一点都不胖，奶奶说了，她是最最可爱的小仙女呢，仙女都是会飞的，胖乎乎的又飞不起来，既然奶奶这么夸她，那她肯定是瘦瘦的，还能多吃一点。
两个小活宝的插科打诨很快消磨了时间，入场时间到了，县一小的铁栅栏被打开，阿芜挨个摸了摸孩子的头，然后目送他们进入考场。
壮娃和宝娃手牵着手，跟着几个哥哥姐姐妄图偷混入考场，可是被眼疾手快地阿芜拽住衣领。
壮娃费了老鼻子力气，原地迈脚，都没能挪动一步，只能放弃了。
“妈妈，壮娃也要考试。”
转过头给了妈妈一个萌萌哒地表情，似乎是不明白，为什么哥哥姐姐们都去考试了，自己却被妈妈留了下来。
这两个孩子打小就在公社小学里泡着，阿芜教小班的时候，他们就在小班旁听，阿芜教大班的时候，他们也在大班旁听。
阿芜并没有有意识地教他们这样高深的内容，只是教他们基础的拼音和一些简单的文字算术，可或许是耳濡目染地缘故，两个孩子的进度远比阿芜想象中的要快，虽然现在两人刚过完六岁的生日，文化程度已经相当于正常二三年级的学生了。
毛主席的一些诗词两个孩子已经背的滚瓜烂熟了，还时常在家人以及小伙伴面前背诗显摆，因此时常被夸聪明，估计就是听到了太多的夸赞，尾巴都翘到天上去了。
阿芜才不配合这个小机灵演戏呢，壮娃看见卖萌也没用，彻底放弃了考试的打算。
——
上午考试结束，阿芜没有询问考试感觉如何，带着七个孩子在国营饭店吃了一顿饭，当然，这笔钱是她自己掏的。
这些年阿芜不仅没有动用之前“叶芜”存下来的钱，还稍有结余，只是请孩子们吃一顿不算铺张的午饭，她还是有能力的。
“听说隔壁市的高中已经停课了，那些老师思想有问题，都被送去再教育了，也不知道咱们这儿什么时候会停课呢。“
阿芜点了三道菜，这个年代饭菜分量足，三道菜足够一个大人带着九个小孩吃完，其中一道还是荤菜，几个学生都摸着肚子流口水了。
她听到周围一桌人的议论，走路的动作顿了顿，原来已经到这个时候了吗。

第77章 六零养娃记9
“你说现在的孩子也是厉害，一个个书都不愿意念，一会儿批斗这个，一会儿教育那个，咱们小的时候，想念书都没有一个安定的环境呢。”
“嘘，别说了。”
阿芜他们隔壁的位置坐着两个工人打扮的中年男子，其中一个人环顾了一圈四周，然后用手推了推刚刚说话的那个人，给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那人显然也意识到了，现在所处的环境并不适合谈论这样敏感的话题。
或许是运动的风潮还没刮到他们这个地方来，所以白桦县乃至周边几个县的人对这些事既敏感，却又不够敏感，恐怕再过两三年，刚刚说话的那个人一丁点和某小兵沾边的词语都不敢提及了，即便是在家里，面对自己最亲的家人。
几个孩子可就没有阿芜这样的担心了，叽叽喳喳说着话，有几个孩子干脆对起了刚刚考试的答案。
“最后一题最终结论是不是4啊？”
“是4吗？难道不是7吗？”
“应该是4吧，过程是……先得出……再换算成……最后应该是4吧？”
“我的答案也是4。”
“诶呀，我的计算过程和你们是一样的，可是最后把答案算错了，明明叶老师提醒过我让我仔细检查的。”
“选择题最后一题你们选的是什么，这题好难啊，到最后我也没有解出来，还因为这道题目没来得及检查其他题目。”
“我选了C。”
“我选了B。”
……
七个孩子讨论地热火朝天，刚刚因为粗心计算错最后那道大题目的张恒苦着一张脸，显然已经失去了对其他题目的信心。
“如果只是计算错误，这道题还是能够得分的，不要失望，不过经过这件事，你也应该更加正视自己的问题了，张恒，你的目标不是想当机械厂的工程师吗，在设计机器的时候要是因为你的粗心计算错了一些数据，对于工人来说，可能会威胁他们的人生安全。”
阿芜没有责骂，而是更加耐心地教育。
“我知道了，叶老师。”
张恒点了点头，比起平日里的漫不经心，这会儿在竞赛中尝到粗心大意教训的他显然认真多了。
“七号桌取菜！”
大厅和厨房相隔的窗口突然钻出来一个脑袋，那个厨师打扮的男人用大铁勺敲了敲窗口，大喊了一声。
这个年代可没有服务员这个说法，人人都是平等的，服务员是带有资本主义余毒和享乐主义的词汇，因此在国营饭店里，没人会替你端菜送饭，等菜烧好了，厨师会在窗口喊一声，你得自己去窗口取菜。
阿芜一个人端不过来那么多盘子，几个个子相对比较高的学生就帮她一起端。
一盘炒白菜，用大盘子盛着，拱成一座小山，顶上都冒尖儿了，这盘白菜应该是用猪油炒的，不仅闻着有股荤肉的香味，看上去也油汪汪的，让常年缺乏油水的孩子们看的眼睛都快直了，即便是家家户户都有的白菜，就着这样的炒白菜，他们也能吃下好几碗饭。
除了这道炒白菜，还有一道葱炒蛋和一道酸菜炖大肉。
现在鸡蛋可是稀罕的东西，因此一大份葱炒鸡蛋，葱偏多，鸡蛋偏少，为了调味，厨师应该加了点黄酒去腥提味，在加热的过程中，黄酒蒸发了不少，只余淡淡的酒味儿混杂着葱香和蛋香。
这份炒鸡蛋的火候有些过了，几块鸡蛋边沿有些焦黄，可这种焦味并没有掩盖饭菜本身的滋味，反而使得鸡蛋多了一点焦脆的口感，更添风味。
三道菜里酸菜炖大肉才是重头戏，这几年里阿芜也只给自己开过一次小灶，其中就有这道酸菜炖大肉。
据说店里的酸菜都是掌勺的大厨自己做的，这是他们家祖传的方子，做出来的酸菜足够酸爽，酸汤也足够浓郁，跟带着大块肥肉的猪头一块炖煮，能够很好中和猪肉的油腻，还因为酸楚的味道，更大程度刺激味蕾，让你越吃越爱，胃口大开。
这三道菜的分量很足，为了配这三道菜，阿芜还特地多要了一点饭，可几个孩子太久没有吃过这样丰盛的饭菜了，最后她点点那些饭还不够吃，又加了九个杂粮馒头，幸好她多带了一点粮票和现金，要不然还不够几个孩子吃呢。
果然老话说得对，半大小子吃垮老子，今天她带出来的那七个学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难得吃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一时间绷不住，敞开了肚皮，这不就差点吃垮了叶芜这个老师。
最后酸菜炖大肉剩下的那点酸汤水都被几个学生蘸了馒头，一丁点都没有浪费。
等吃饱了，回过神来，几个学生就有些懊悔了，明明在来国营饭店吃饭之前他们都说好的，要吃少点，别花老师太多钱，可真等沾上了荤油的味道，理智就跑偏了。
吃饱的几个孩子暗自羞愧，心想着该做些什么回报老师。
要是这一次竞赛能够取得成绩就好了，听说第一名能够得到县里给予的10块钱奖金呢，最差的第三名也能得到五块钱，而且县里给予了奖励，公社应该也会有所表示吧。
再不济，就去帮老师挑水打扫卫生，反正这样的活，他们都是做惯的。
阿芜不知道这些可爱的孩子想了些什么，吃完饭后，看她和校长约定好的时间也快到了，就带着孩子去了县城外通往红星公社的那条大路，等待校长赶着牛车来接人。
牛车自然是和公社借的，不管怎么说，孩子们参加比赛代表的也是红星公社，虽然整个公社的人都不觉得他们的学生能够取得不错的成绩，但这点小忙还是要帮的，毕竟红星公社距离县城可不算近，按照孩子们的脚程，起码得走近三个小时呢。
——
阿芜先去了一趟学校，然后骑着自行车带着两个孩子回张家沟。
这辆自行车是阿芜去年买的，凤凰牌，因为是二手的旧车，不需要自信车票，而且价格比新车便宜了一大半，只花了阿芜八十多块钱。
这辆自行车是况爱军的上司找关系弄来的，据说原先是某干部的公车，年份有些久了，部分零件需要维修，正好那个干部升上去了，现在可以和别的领导公用一辆小轿车，这辆自行车自然就报废了。
虽说是一辆报废车，可在经过维修刷漆后，和新车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区别了，至少阿芜用的很顺手，一点都感觉不到这是一辆骑了好几年，故障过好几次的自行车。
这辆自行车的出现很大程度解决了阿芜上学难的问题，以前她带着俩孩子来公社小学教课起码得走四五十分钟，因为孩子小，阿芜还得走走停停，轮流抱着两个孩子。
自从有了这辆车，阿芜就让手巧的公公做了一个能够固定在车后座的双人椅，上面还有用于防止孩子摔下后座的布条，每天骑车带着孩子上学，阿芜能够节约近半个小时花在路上的时间。
况爱军活着的时候一定是一个很优秀的人，所以才会让他曾经的长官在他死后多年依旧惦念着他的老婆孩子。
阿芜琢磨着，等某场运动过去，她一定要重新替况爱军立一个坟，在给他多烧一点纸钱下去。
——
“草妮儿回来了！”
“草妮儿，你快回家看看吧，看看谁回来了！”
“草妮儿，你可真有福气呦。”
今天和往常不同，从村口到家门口等那段距离，阿芜遇到的每一个村人脸上都挂着笑，表情有些复杂，既有庆幸，又有激动，还有一些说不上来的古怪。
“说错了，不是回家，你回你公婆家。”
“对对对，赶紧带着孩子过去吧。”
一个个的，比她这个当事人还要急，恨不得代替她加速，赶紧回家。
阿芜心中疑虑更重，到底家里来了什么人，让村里人会有这样的表现。
偏偏这些人似乎都想给她一个惊喜，只说让她赶紧回家，也不说到底是谁回来了，阿芜想不明白，家里来了哪个大人物，会是她的福气。
不过既然大伙儿都这么说了，阿芜也不打算回家，直接骑车去了隔壁不远处的大哥大嫂家，看看到底来了哪位人物。
“爷，奶，二伯母回来了！”
阿芜将自行车停在院子里，上完锁后将奔波了一天，这会儿已经开始打瞌睡的两个孩子抱了下来，没等她进去呢，就被大侄子况建业的大嗓门吓了一条。
原本快要睡觉的壮娃和宝娃打了一个激灵，比较浇灌的宝娃瘪着嘴，仿佛下一秒就要哭了。
好在她虽然娇气，却也不是一个爱哭包，揉了揉眼睛看到抱着她的妈妈后就收起了眼泪，然后打了个瞌睡，小脑袋一点一点地，再一次打起了瞌睡。
壮娃倒是清醒了，咯咯笑着冲大堂哥跑去。
这时，屋里走出来一个人，挡住了站在堂屋外的况建业，壮娃扑过去，刚好抱住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
壮娃觉得自己被一座大山挡住了，眼前只看得到两条粗壮结实的大腿，以及军绿色的长裤，他将头高高仰起，才看清自己抱住的那个人的模样。
对方很眼熟，像是挂在自家堂屋墙上照片里的那个人，可是对方比照片里的人更黑，也更瘦了，让壮娃不能确定对方是不是照片里的那个人。
应该不是吧？
壮娃知道，挂在墙上的那个人是他和宝娃的爸爸，村里的孩子都有爸爸，就他和宝娃的爸爸比较特殊，长在照片里，壮娃以前想爸爸的时候，也会在晚上偷偷溜到堂屋，和照片里的爸爸商量，问问他能不能从照片里出来让他骑一下大马，就像是其他小伙伴的爸爸一样，逛集市的时候让他骑在他的脖子上，据说这样能够看到更远的地方呢。
可惜照片里的爸爸还不会说话，总是不肯答应他的这些要求。
后来壮娃知道了，爸爸不是长在照片里，他的爸爸去世了，他和妹妹都是没有爸爸的孩子。
不过没关系，壮娃和妹妹有全世界最好的妈妈，他只是在偶尔，真的只是偶尔，会为了别人有爸爸，自己却没有爸爸而难过。
“草妮儿，看看谁回来了，爱军他没死，他还活着！”
许三婆从里头出来，看到完全愣住的二儿媳妇高兴地说道，对于况家人来说，况爱军还活着，就是今天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阿芜此时是懵逼的，她当然一眼就认出了眼前这个男人，可问题是况爱军不该活着啊。
在原著的中，直到金巧巧病逝，况爱军都不曾出现，可为什么这一世，况爱军会在他“牺牲”后的第三年回来呢？
阿芜受到了冲击，她怀疑眼前的人不是况爱军，而是况家哪个远房亲戚，模样上与况爱军有几分相似。
可理智告诉阿芜，眼前的人应该就是况爱军无疑了。
这么一来，这一世的所有改变都找到了合理的借口。
为什么部队给予补贴的方式改变了，不像里写的那样，只是提高抚恤金额，而是给她找了一份工作，如果况爱军活着，只是隐匿起来进行某项特殊任务，碍于任务的性质，他不能出现在人前，部队上为了替他顾好大后方，给予他的妻子一份固定工作确保她能够养育一双儿女，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恐怕所谓的二手自行车也是假的，怪不得况爱军牺牲的第二年，他的上级领导还能记着他，为他“守寡”的妻子送来一辆代步的自行车。
“爱军，你媳妇一定是高兴坏了。”
许三婆擦了擦眼泪，除了叶芜刚回家的时候，眼神就没有从失而复得的儿子身上挪开过。
“还有壮娃和宝娃，你都三年没见过这俩个孩子了，壮娃和宝娃现在都有大名了，壮娃叫况建康，宝娃叫况宝华，如果你还在的话，俩孩子的名字应该和你商量着起的，只是大伙儿也都不知道你还活着，不过草妮儿厉害，现在都在公社小学当老师了呢，她取的名字一个比一个好听。”
许三婆半蹲下身，摸着孙子的脑袋，“壮娃，这是爸爸啊，快叫爸爸。”
爸爸！
壮娃猛的抬头又看了眼那个高大的男人，然后飞快松开抱着他大腿的手，冲向了站在院子里的妈妈。
他抱住妈妈，然后将脸埋在妈妈的腿上，躲开那个奶奶口中是他爸爸的男人。
他和妹妹的爸爸明明已经死了！
所有人都知道况爱军是为国捐躯的烈士，村里的大人再损也不会拿烈士开玩笑，可孩子们就不一定了，他们不清楚烈士到底意味着什么，只知道壮娃和宝娃与别的孩子不同，是没有爸爸的孩子，因此时常拿这件事取笑兄妹俩。
虽然只要有大人看见，那些嘲笑他们的孩子就免不得回家挨揍，可对于壮娃和宝娃来说，受到的歧视和攻击是不能抹去的。
以前壮娃以为爸爸活在照片里，后来他知道爸爸死了，所以即便被嘲笑，他也强撑着不在人前难过，因为他知道，每次他和妹妹难过了，妈妈就会更难过。
可现在爸爸活着，那他为什么现在才出现啊，他不想要爸爸了。
“壮娃，快过来，这是爸爸啊。”
许三婆看向了儿媳妇，想让儿媳妇劝孙子一句。
“妈，孩子可能是怕生，不过没关系，这一次部队给了我很长的假期，多处一段时间，孩子就不会这么怕我了。”
况爱军看着站在院子里的娇小女人，捏紧拳头才控制住想要冲过去紧紧抱住她的冲动。
这种感觉来的太突然了，明明在他以往的感觉里，叶芜只是一个相敬如宾的妻子罢了，怎么在见到人的那一瞬间，反而失控了呢？
“妈，我饿了，咱们吃晚饭吧。”
回公社花了不少时间，阿芜又在公社小学待了一会儿，因此回到家的时候，也已经接近吃晚饭的点了。
“对对对，吃饭吃饭！”
许三婆被转移了注意力，这会儿儿子说什么，她都只会点头应下。
这一顿晚饭况家人全都聚齐了，包括况爱党夫妇。
韦小春这几年没有占到叶芜的便宜，对待叶芜的态度越发恶劣了，她哪里知道况爱军居然没有死，三年后活着回来了。
韦小春也不笨，很快就猜到或许况爱军是执行什么秘密任务去了，现在任务完成了，所以回来了，要不然，他这会儿也不敢光明正大的出现。
能让他诈死执行三年任务，那一定不是什么简单的任务，韦小春觉得自家这个厉害的二伯哥恐怕马上就要提干了，张家那个儿子据说也快要再次提干了，自家二伯哥一向都比他厉害，这次应该能够越过连长，直接捞一个营长当当吧？
韦小春快毁死了，早知道况爱军那么能耐，这几年她也不会和叶芜闹成那样啊。
吃饭的时候，韦小春一直搭话想要知道况爱军这三年做了些什么，这些年没发的津贴什么时候补上，数额有多少，只可惜都被况爱军用机密搪塞过去。
三年不见，况爱军越发不好亲近了，韦小春看着他摆着冷脸心里就有些犯怵，被搪塞的次数多了，也不敢再问了。
况老爷子等人关心最多的还是况爱军的身体情况，不过这些中午的时候就已经问的差不多了，吃饭的时候，他们也只能说些叶芜和孩子们的话题，既然况爱军回来了，就好好陪陪老婆孩子，把这三年的时间都补回来。
全程，阿芜都很安静，只顾着自己吃饭，偶尔在孩子吃成大花脸的时候替他们递手帕，让他们自己擦脸。
晚饭后，况爱军跟着叶芜回家，一路上，况爱军好几次想要开口，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叶芜同志，你是一名军嫂，应该有比一般人更高的觉悟。”
况爱军看着自己老婆回家后抓着两个小不点洗澡，又揪着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擦脸，心里有点小酸涩，他也想享受一下这样的待遇。
可惜从见面到现在老婆还没和他说过一句话，显然很不待见他。
况爱军想过要不要服个软，可他是个男子汉，哪有男子汉和老婆道歉的。
“呵呵。”
叶芜笑了笑，端起脸盆，将脏水泼到了院子里种着蔬菜的自留地里。
呵呵是什么意思？况爱军看叶芜笑了，心里一松，可莫名又觉得呵呵二字意味深长，不像是他理解的正常笑声。
“那就请伟大的况爱军同志和部队过日子去吧，老婆孩子觉悟不高，没办法跟随你的脚步了。”
阿芜从房间里搬出一床被子，又拿了一个枕头，将枕头塞到况爱军的手里，又将被子盖在他的头上，然后一左一右抱着俩孩子回了卧室，将卧室的门重重关上。
真当她稀罕他不成？
阿芜知道况爱国或许有难言之隐，可他让家人以为他死了三年，难道不应该说句抱歉，给个解释吗？
居然和她讨论起军嫂觉悟来了，这军嫂谁爱当谁当。
况爱军懵逼了，回家第一天，他被老婆赶出了房门，谁能告诉他，三年不见的老婆应该怎么哄。

第78章 六零养娃记10
“妈妈，那个真的是爸爸吗？”
宝娃白天的时候太过活跃，估计是真的累到了，连吃晚饭的时候都没精打采，这会儿早就已经睡熟了，相反壮娃还很有精神，在纠结了许久后，终于向他信任地妈妈提出了这个疑问。
“那是爸爸，是你和宝娃的爸爸。”
不管阿芜有多生气，况爱军父亲的身份也是她不能抹去的。
“可爸爸既然还活着，为什么三年都没有来看过我和妹妹呢？为什么妈妈还有爷爷奶奶，大伯，大伯母都要说爸爸已经死了呢？”
壮娃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这件事爸爸会告诉壮娃，明天壮娃自己问爸爸好不好？”
阿芜也不知道该怎么给六岁的孩子解释这个问题，既然麻烦是况爱军惹出来的，那就由他自己解决好了。
“那、那我应该叫他爸爸吗？”
壮娃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不在揪着这个问题问了，可很快他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小男孩的声音怯生生的，有点忐忑，有点犹豫。
“壮娃愿意叫吗？”
阿芜掀开自己的被子，将盖着独立小被的壮娃挪进来，捏了捏他的小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无比温柔地问道。
“现在不想。”
壮娃瓮声瓮气地说道，然后紧张地看了眼妈妈，只是天色太暗，他也看不清妈妈此时的表情。
他怕妈妈生气，晚上的时候，奶奶就一直希望他能够叫那个男人一声爸爸，那妈妈呢，妈妈是不是也是这么想的。
“壮娃现在不想叫，那就不叫吧，哪天壮娃愿意让他当你的爸爸了，再喊他一声爸爸也来得及啊。”
阿芜觉得况爱军活该，他对得起国家人民，却对不起家里的长辈妻儿，没道理他消失了三年，回来后轻轻松松就让所有人都心无芥蒂接受他三年的消失，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尤其对两个孩子来说，这个父亲太过陌生了，况爱军“牺牲”的时候，壮娃和宝娃也就两岁半，根本就不是记人的年纪，这些年对于父亲的印象也都来源于挂在墙上的那张照片，在这种情况下，忽然冒出一个爸爸，这让两个孩子怎么欣然接受呢。
“好。”
壮娃松了口气，抱紧妈妈，总算沉沉睡去。
另一边，况爱军抱着被子去了另外一间原本准备给孩子们的卧室，用阿芜给的枕头被子将就了一个晚上。
“至少在赶我之前还给了我枕头被子。”
况爱军的要求不高，阿芜给了他枕头被子，这让他觉得那个嘴硬的女人心肠还是很柔软的。
再恶劣的生存环境况爱军都经历过，别看现在华国成立了，国内的局势似乎也已经平定了，可在普通百姓看不到的地方，小规模的战争依旧频繁，还有一些境外敌对组织的存在，他们这些当兵的，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
当兵这些年，况爱军试过几天几夜不合眼；试过中了一枪，在简单包扎后继续战斗，以至于伤口溃烂发脓，至今还有弹片未曾从身体里取出；试过在后方粮食补给没跟上，挖草根，吃虫子……
现在有柔软的被子和枕头，可以遮风挡雨的砖瓦房子，况爱军真的很知足了。
只是一想到隔壁老婆搂着俩孩子可能睡的十分香甜，这种被排斥的滋味叫他分外难受，虽然居住的条件十分优渥，却依旧迟迟不能入睡。
——
阿芜的生物钟十分固定，基本上每天早上六点左右就会起来，然后准备早饭，打扫家里，然后在六点半，她会叫两个孩子起床，督促他们穿衣洗脸刷牙，然后母子三人一块吃完早饭，在七点十分左右出门，七点半之前赶到学校。
今天也不例外，阿芜醒来穿上衣服，又给自己编了一个简单的单麻花辫，用皮筋将发尾绑住。
过来这几年，她一直都没有剪过头发，原本“叶芜”那一头及腰的长发披散下来已经快到屁股的位置，她的发质极好，头发浓密黑亮，因为常年绑麻花辫的习惯，披散下来的时候，头发呈现自然卷曲，比烫出来的卷发更加好看。
因为绑了麻花辫的缘故，头发看上去就没有那么长了，绑好后大概在腰部的位置，叶芜理了理两侧的鬓发，推开门准备生火先将米粥煮上，然后清洗昨天晚上换下来的那堆内衣裤。
“啪——啪——啪——”
走到堂屋的位置，阿芜听到了一阵阵劈柴的声音，这让她下意识以为有贼来家里偷柴了，直到看到坐在院子里的况爱军，才想起来自己的丈夫回来了。
“你起来了，柴我快劈好了，水缸里的水我挑满了，昨天晚上你和孩子换下来的衣服我也洗了，灶头上煮着粥，等会儿就能吃了，不过可能会有点烫，最好再晾一会儿。”
看到阿芜出现，况爱军的腰板都挺直了，故意摆弄自己这一身健壮的疙瘩肉。
马上就到立夏了，可这会儿依旧是春季的天气，早晚温度低，这会儿气温也就在十九二十左右，普通体虚的人还得穿两件长衫呢，像况爱军这样穿着一件迷彩背心到处晃的男人可不多见。
“你把衣服洗了？”
阿芜看着院子里晒着的那条熟悉的内裤，和她自己扯不做的简易的小背心，脸上很快呈现绯红色。
那么私密的东西，况爱军居然替她洗了！
阿芜这会儿很想原地爆炸。
“你放心，我肯定洗干净了。”
况爱军想着那个只有他巴掌大的小玩意儿，有点好奇媳妇是怎么将那片布料穿身上的。
算起来，他们已经有近四年的时间没有见过面了，距离上一次亲密接触，也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
况爱军一直觉得三年前自己险死还生后心理上出现了一点问题，虽然记忆全数存在，可对于自己这个身份却没有太大的认同感，直到昨天见到了妻子叶芜，他才彻底踏实下来。
他就是况爱军，叶芜是他的妻子，自三年前那场战争之后，况爱军从未像现在这样认同过这个身份。
阿芜看了眼那个急于表功的男人没有开口，转身回了房间。
“三年前，你们得到我牺牲的消息时，所有人真的都以为我死了。”
况爱军也不劈柴了，紧跟着叶芜往屋子里走。
“那时候我们牺牲了很多同志，包括和我同一个营队的队友，战场上太乱了，到处都是飞来的流弹，丛林战争，你不知道你的敌人会从哪里钻出来，那时候我中了一枪，刚好打中了我的右臂，拿枪的手松了，我来不及捡起来，为了躲避敌人的扫射，滚到了一个沟渠中……”
况爱军说这些不是卖惨，而是简述当时战场上的情况。
“清理战场的时候，我的枪支被发现，上头还有几跟断指，让其他人认为我已经牺牲了，实际上枪支是我遗失的，上面的断指应该是后来捡到那支枪的战友的，我昏倒的地方太隐蔽，以至于战争结束的第四天，才被人发现，发现我的是住在边境的原住民，等他将我送去医院，然后由医院等人通知部队时，又过去了一段时间，而那个时候，你们已经知道我牺牲的消息。”
况爱军能捡回这条命，真的算得上奇迹，首先在中枪大出血的情况下，他在环境恶劣的丛林里活了四天。
血没有流干，伤口没有感染，没有饿死，更没有渴死，帮他动手术的医生都大呼不可能。
最后这一切被归结于他身体素质足够优秀，生存欲足够强烈，除此之外，也想不到第二个理由。
“因为所有人都以为我已经死了，所以部队干脆委派我执行一个秘密任务，现在任务完成了，我就回来了。”
况爱军解释完大致的情况：“其实就算不执行这个任务，我们也是聚少离多的，在此之前我们结婚三年，却也只见了三面，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超过一个月，这一次不出意外我应该能升连长了，到时候你可以带着孩子随军，我们也不用再两地分居。”
况爱军没说，这一次他虽然只能升连长，可应该能享受中校待遇，一般来说，连长授衔中尉或是上位，中校和少校已经是营长级别，况爱军毕竟太年轻了，升的太快不是一件好事，上面的领导决定压他两年，再正式提拔他为营长。
不过虽然名份上到不了，待遇上还是能够提升一下的，中校待遇已经有资格申请家属楼两室一厅的住房，或是普通带院子的小平房，而连长级别虽然同样能够让妻子随军，可以申请的也只是一室一厅的家属房罢了。
况爱军想着，这下子妻子应该能够体谅他了吧。
“这些是这些年的部队津贴，之前你们领的那些不算，属于额外补助。”
况爱军掏出一张存单，这是他昨天来的时候就准备好要给她的，只是还没拿出来，就被媳妇轰出房间了。
况爱军执行的是特殊任务，津贴自然也高，加上奖励，这张存单的数额高达四位数，足足有一千一百多块，加上阿芜的存款，都能够在市区买一套四合院了。
“还疼吗？”
阿芜接过那张存单，轻声问道。
“啊？”
况爱军一时没弄明白阿芜的意思，后来才意识到，阿芜问的是他之前的伤口还疼不疼。
“早就不疼了。”
况爱军摆了摆手，他刚刚说那些，真的不是为了让她心疼。
他扯了扯迷彩背心，让自己胳膊上那个伤疤更显眼些，生怕阿芜看不见。
这样的行为深刻诠释了什么叫做口嫌体正直。
“这三年你过得好吗？”
阿芜又问了一句。
“还行，就是想家，想你和孩子，还有爸妈。”
既然是特殊任务，哪里会简单呢，好几次险死还生，那时候，况爱军还有些庆幸，自己在家人眼中已经死了，就算他真的牺牲了，他们也不用再难过了。
“哦。”
这声哦又让况爱军有些忐忑。
他的小媳妇怎么就不能多说几句话呢，这样意味不明的表态，让他急的直上火啊。
“既然回来了，家里水缸里的水每天都要挑满，劈柴也是你的工作，孩子们跟你不熟悉，以后每天由你带着孩子上下学，我的衣服就不用你洗了，孩子的随你洗还是不洗……现在我只想到这么多，对了，以后你还是单独睡一间，哪天孩子愿意和你一块睡了，我也不反对。”
阿芜吧嗒吧嗒说着，男人的解释她勉强还算满意，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可以这么快地接受一个陌生的男人入侵她的生活。
“对于这些，你有什么想法？”
阿芜盯着况爱军，大有他要是反对，就将他轰出去的架势。
“没、没有。”
况爱军对其他几条要求都没有意见，唯独不能洗阿芜的衣服，不能睡他俩的房间持反对态度，可问题就算他反对，人家也不见得会接受啊。
况爱军觉得，现在还是做小伏低更为稳妥。
诶，女人啊，真的是比兵法更难读懂的书啊。

第79章 六零养娃记11
况爱军活着回来的消息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了，金巧巧这几天去了她住在县城的舅舅家，等知道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况爱军回来的第二天了。
“况爱军回来了，不可能啊，他不是死了吗？”
金巧巧手里还拎着县城舅舅给的一些碎糕点，这年头糕点也是凭票供应的，也就在供销社上班的人能够得到这些碎了一角，模样不够美观的糕饼点心，只需要花钱，却不需要用票。
听到张婆子几人的碎嘴，她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上一世直到她死况爱军都没有回来，如果他还活着，怎么会在家里老父老母尚在的情况下不回家呢？
“是不是大家看错了，况家或许是来人了，可来的是一个和况爱军模样相似的远房亲戚？”
金巧巧琢磨着，没道理她重生带来的蝴蝶效应那么大，把一个注定要死的人都给扇活吧？
“不可能会错的，昨天不少人都去况家瞧热闹去了，我也去看了一眼，许三婆的嘴角都快咧到耳后根了，要不是儿子活着回来，她能那么开心？我还听到她推着壮娃让他喊爸爸呢。”
张婆子恨恨地将手里的竹篓扔到一旁：“以后这婆娘恐怕又要得意了，老天爷真是不长眼，偏偏让她生了一个出息儿子。”
以前况爱军还活着的时候，一直压着她儿子一头，好不容易这三年没了况爱军，村里人将注意力放在了她家的四儿子身上，现在况爱军回来了，是不是就意味着这样风光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
“这三年也不知道那况老二到底干什么去了，莫不是在战场上当了逃兵，在外躲了三年，以为现在军队里没人认识他了，所以逃回来了吧？”
张婆子恶毒地想着，不过她心里清楚她的猜测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况爱军要是真的做了逃兵，在村里还有张佑东这个同部队的队友存在的当下，是绝对不会冒着上军事法庭的可能回来的。
“不可能啊，不可能啊？”
金巧巧还是不信，也不管张婆子几人是否会怀疑，先是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然后带着满满不甘的情绪冲了出去。
她得自己亲眼见到况爱军站在自己面前，才能相信他还活着的事实。
“妈，老四媳妇好像怪怪的。”
“是啊，自从听到况爱军活着回来的消息后她的脸色就变了，说起来，况爱军是草妮儿的男人啊，是死是活和她有什么关系，看她刚刚那样子，倒是比况家人还着急呢。”
张佑东的两个嫂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在张婆子耳边说着挑拨的话。
她们不满意这个弟媳妇很久了，谁让这个女人自从嫁进来的那天起就眼高于顶，不乐意和她们这几个嫂子交好，还总用鄙夷的眼神打量她们，看着就让人恨不得撕了她的脸皮，看她还怎么清高。
“你们说老四媳妇有外心了？”
张婆子急了，儿子常年呆在部队，她最怕娶进门的儿媳妇守不住，这会儿被另外两个儿媳一挑拨，张婆子顿时就开始怀疑金巧巧是不是和况爱军有奸情。
“妈，我们可没这样说，只是老四媳妇刚刚的反应却是古怪。”
那两个儿媳妇赶紧摆摆手，这样落人口舌的话，怎么能直说呢。
“不成，我得盯着去，早知道这样当初就不该娶金家姑娘，当初结婚前也没发现她是那样花钱大手大脚的人，每次一领到钱，不是买面脂，就是裁衣裳，不知道乡下小媳妇打扮地妖妖娆娆是想勾引哪个男人。”
张婆子对这个儿媳妇越发不满意了，每一次去邮局领钱的时候都要闹腾一番，偏偏每个月到她手里的钱也没见她攒下来多少，该吃吃该喝喝，从来也不想着家里其他人一份，也不想着远在部队的丈夫的那一份，再多的钱交到她手里也得被败光。
最要紧的，金巧巧花钱的地方都是张婆子觉得最不必要的地方，她本就担心这个常年没有丈夫陪伴的儿媳妇偷汉子，偏偏金巧巧最关心的就是自己那张脸和一身的好皮子，每个月拿到手里的几块钱都用来打扮了，这让张婆子怎么愿意将钱交到她的手上呢。
别说不想多给，她还想把每个月要给她的那几块钱再扣下一部分呢。
只是张婆子也怕自己做的太过火，连孝顺的四儿子都忍不下她了，因此每个月还是捏着鼻子给了金巧巧几块钱，不过心里对她的怨气却是越来越重了。
生怕儿媳妇和别的男人胡搞，张婆子急了，把家里的活儿分给了两个儿媳妇，匆匆忙忙追了上去。
两个儿媳妇相视一笑，看到金巧巧因为太过慌忙落在堂屋桌子上的那袋点心，心照不宣地将这一小袋点心瓜分，然后各自回房，准备在金巧巧回来之前将这些东西毁尸灭迹。
——
“媳妇儿，过段时间我申请的随军报告就能通过审批了，你喜欢什么样的家具，到时候我请队里会打大件家具的队友帮忙自己做。”
况爱军和叶芜现在的地位是反过来的，况爱军脖子上骑着一个闺女，怀里坐着一个儿子，然后亦步亦趋地跟在叶芜身边讨好，就跟犯了错的小媳妇似的。
“你要是不喜欢自己做的，也可以去百货商店里买成品家具，只不过百货商店里的家具花样少，还要票，可能不如自己做的合心意。”
“媳妇，你喜不喜欢布拉吉？就是联苏那里传过来的一种连体的裙子，特别漂亮，到时候咱们裁好布料请裁缝做，做两条，每天换着穿。”
况爱军眼巴巴地看着走在前头的小媳妇，她的麻花辫甩地真好看，配上布拉吉肯定更好看。
只可惜，现在媳妇还在生气，能跟他说几句话就是恩赐了，想要摸一摸她的麻花辫，估计得等她睡熟了偷偷摸。
“我不喜欢布拉吉，我喜欢绿军装。”
阿芜的眼神闪了闪，看来那股妖风还没吹到况爱军所在的部队里，要不然况爱军也不能熟练地说出布拉吉这个名词，显然是部队里不少军嫂都穿着，耳濡目染下学来的。
要知道在那几年，风声鹤唳，不少爱美的女人都将自己压箱底的真丝旗袍一把火给烧了，生怕被人抓到把柄，由联苏那里传过来的布拉吉更是危险品，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哪天因为一条小裙子就就被人盖上一顶通敌叛国的大帽子。
阿芜怕这个呆子真的找人给她做裙子，赶在他行动之前说道自己喜欢绿军装，这样款式的衣服在这个年代不仅时髦，还绝对不会出错。
“我那儿有几套军装，只穿过几次，还很新，可以改一改，给你穿。”
况爱军不是小气，而是这个年代军绿色的布料最难买，而所有军绿色的布料，要属专供军队的布料质量最好，不仅柔软，还更透气，人人都以拥有一件真正的军装为荣。
部队服役的士兵每年都能领到新的衣服，去年的旧衣服往往会被他们送给自己的亲人，这在部队里是被允许的行为。
自己穿过的衣服会被改小后穿在小媳妇的身上，况爱军瞬间联想到了那条巴掌大的小内裤，白嫩嫩的小媳妇会被带着他气息的布料包裹……
不行了，不能再想下去了，况爱军随时担心自己会上火。
阿芜倒是没想那么多，这个年代旧衣裳缝缝补补给更小的孩子穿是常有的事，别说只是况爱国穿过几次，基本全新的军装了，就算是穿了好几年，打了补丁的军装依旧有人抢着要。
“媳妇，今天我挑水了？”
“媳妇，今天宝娃夸我做的黄馍馍好吃。”
……
况爱军乘胜追击，不过往往他说几句话，阿芜才会搭一句，即便只是这样，况爱军也足够开心。
金巧巧夺在槐树树干后头，看着远去的况爱军和叶芜，整个人就像失了神志一样。
况爱军真的活着，他活着回来了！
其实金巧巧已经不太记得那个男人了，上一世，她死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去世快三十年了，重生后，因为知道对方注定会死，在叶芜嫁给她后，她也从未关注过那个男人。
可现在况爱军活着回来了，金巧巧意识到，这个男人曾经很厉害，他活着的时候，张佑东一直都被他压了一头。
这个世界和她曾经经历过的世界截然不同，她将一个这么优秀的男人拱手让给了叶芜。
“没关系，不就是臭当兵的吗？”
金巧巧勉强笑了笑，她只能用其他借口安慰自己。
再十多年，当兵的就不吃香了，即便部队津贴上涨又怎么样，在八九十年代，真正厉害的是那些破釜沉舟下海经商的人，而张佑东正是其中之一。
况爱军或许能够风光，可也就风光这几年罢了。
再说了，她之所以选择嫁给张佑东，也不全是因为他的未来一片光明，还因为他在自己最落魄的时候帮助过她，她是感激他，爱他的！
金巧巧在心里这般对自己说，那一股难以言喻的懊悔才渐渐褪去。
“这样也好，我也不用再觉得亏欠了。”
金巧巧叹了口气，她送了叶芜一份这样好的姻缘，说起来，叶芜还得谢谢她呢。
不远处，张婆子冷着一张脸看着金巧巧对着况爱军的背影露出震惊、痛苦、懊悔的情绪，她深吸了好几口气，在金巧巧发现她之前离开。
张婆子觉得儿子的头顶绿油油的，那个金巧巧，可真不是个好东西。

第80章 六零养娃记12
回到家中，金巧巧也没想起自己从舅舅家拿来的那一小袋糕饼，而是径直回了自己的房间。
到底是从哪里开始转变的？
金巧巧躺在床上，开始深思这个问题。
况爱军“出事”前几年，他和张佑东在军队的发展和上一世相同，唯一要说有什么区别，就是妻子的人选变了，她嫁给了张佑东，叶芜嫁给了况爱军，并且在结婚后给他生了一对龙凤胎。
对了，孩子！
金巧巧的眼睛顿时睁圆，所有的改变似乎都是从叶芜怀上孩子后开始的。
因为叶芜有了她没有的孩子，所以况家人对她百依百顺，在况爱军“牺牲”后，非但没有得到她上一世的糟糕对待，相反，为了让这个儿媳妇能够安心留在况家照顾两个孩子，况家不仅将况爱军的抚恤金全给了她，还让部队想办法给她安排了一份工作。
至于况爱军为什么没在最该死的时候死掉，金巧巧也有了合理的猜测。
因为这一世他的牵挂更多了，家里有一双那么可爱的儿女，让他不想死，也不敢死，求生欲远比上一个世界浓烈，或许正是因为抱着这样的意念，让况爱军逃过了这一劫。
金巧巧想着刚刚亲眼看到的那一幕幕画面，况爱军对叶芜那么温柔，或许也是因为叶芜给他生了两个孩子吧？
她没办法承认叶芜比自己优秀，不想承认叶芜比自己命好，于是将所有的改变归结于这一世多出来的两个孩子身上。
“一定是因为孩子，一定是这样的。”
金巧巧喃喃自语，然后忍不住将手覆盖在自己的小腹上。
三年过去了，她依旧没有怀上一儿半女，因为张佑东实在是太忙了，在晋升排长之后，或许是为了表达对手下的士兵的关心照顾，张佑东多次将自己的假期分给刚入伍，没有多少假期的新兵蛋子，回家的次数越发稀少了。
去年为了能够尽快怀上孩子，金巧巧还在家里闹了一场，从张婆子手里抠出来五十块钱，然后找队长开了证明，去部队探望张佑东，那一次她去了十五天，只是张佑东训练繁忙，往往回到招待所的时候累的只想睡觉，夫妻俩总共也没做几次造人的事，金巧巧最后只能失望而归。
好在金巧巧还有一个两地分居做掩护，即便张婆子对她这个儿媳妇迟迟怀不上孩子颇有微词，却也不好对她动辄打骂，只敢指桑骂槐说上几句。
但去年那次金巧巧闹着要钱去了部队，却依旧没能怀上孩子的事情发生后，张婆子对她迟迟怀不上孩子的不满就越发直白了，村里其他人也觉得，即便张佑东回来探亲的次数不多，可六七年了，金巧巧一直没能怀孕，说明她这身子骨确实有点问题。
因为没有孩子，金巧巧受了不少冤枉气。
“一定要快点怀上孩子了。”
这会儿在金巧巧看来，她上一世所有的不幸都来自于她和况爱军没有孩子，如果这一世她和张佑东也没有孩子，或许会步上一世的后尘。
孩子太重要了，要不是张佑东这会儿在部队脱不开身，金巧巧都想直接把人绑过来，等她怀上孩子后再把人放回去。
“快了，等佑东提干后就好了。”
金巧巧安慰自己，张佑东马上就要升连长了，到时候她几句让张佑东申请家属随军，到时候天高皇帝远，她也不用再受张婆子和几个嫂子的冤枉气了。
最要紧的，离张佑东近了，她就不信自己还怀不上孩子，到时候有了孩子，她就有把握说服张佑东减少寄回家的钱，更多的为自己的小家做打算。
想到这儿，金巧巧的心情松快了一些。
打起精神来的金巧巧总算想起了自己从舅舅家拿回来的那袋糕饼，她从床上起来，走到堂屋准备将那袋糕饼拿回来。
后世经济飞速发展，即便是混的不如意的金巧巧也是吃过不少好东西的，这个年代的人眼中稀罕无比的桃酥凉糕，在后世过来的金巧巧看来根本就没什么滋味。
可谁让这样贫瘠的生活她已经过了六七年了呢，这几年里金巧巧的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别说是一些品相还算完整的糕点了，就算全是糕点屑，她也要自己藏着，嘴馋的时候抓一把吃。
“我的糕饼呢，是谁拿了我的糕饼。”
看到原本应该放在桌子上，这会儿却不翼而飞的糕饼，金巧巧气炸了。
“傅大妮，苗果，谁不是你们拿了我的糕饼，你们这俩个贼。”
她不用动脑子就猜到是谁拿走了自己的糕饼，径直冲向最近的二嫂的房门口，用力捶门，让她们把自己的糕点还回来。
“弟妹，你还有没有教养了，居然直呼我和大嫂的名字，你侄子侄女嘴馋，吃你一点糕饼怎么了，再说了，买糕饼的钱还不是佑东挣来的。”
苗果隔着一扇木门在房间里叫嚣，还不忘催促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加快吃饼的动作，因为她知道，要是没吃完的话，金巧巧完全有可能抢回去，可如果已经吃进肚子里了，金巧巧难道还要她们吐出来吗？
张家其他人对张佑东的感情就是升米恩，斗米仇，以前张佑东没结婚的时候，每个月的津贴全数寄回来，由老太太统一分配，作为陪伴在老太太身边的儿女，张家的其他孩子都占了不少便宜，相反张佑东这个挣钱的主力吃了不少亏。
可自从金巧巧嫁进来后，张家的财务分配方式就变了，作为张佑东的媳妇，金巧巧啥都不干，每个月就能拿好几块钱，这在当下可是巨款。
张家另外两个儿媳妇眼红不已，在她们看来，金巧巧花的都是她们的钱，在这种情况下，金巧巧还毫不收敛，花钱大手大脚，更是气的俩人肝疼。
尤其金巧巧嫁进来这些年一直没有怀上孩子，这让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的傅大妮和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的苗果更有底气。
在他们看来，没有给张家生下一儿半女的金巧巧就是一个外人，她们生的张家的孩子都比金巧巧更有资格花张佑东这个四叔的钱，金巧巧一个不下蛋的母鸡，哪有底气来和她们叫板。
因为这样的想法，以至于在金巧巧进门后，原本还有点罅隙的傅大妮和苗果联起手来，时常挑拨金巧巧和张婆子之间的婆媳关系。
“放屁，那是我的钱。”
苗果用孩子卖弄，金巧巧瞬间被戳到了炸点。
她觉得自己刚刚的想法没有错，所有人都因为她没有孩子瞧不上她，所有的不幸都来源于她没有一个孩子。
“苗果，你个小偷，把我的糕饼还回来。”
“嘭嘭嘭——”
她用手重重的拍门：“不问自取就是偷，有你这样的妈，教出来的孩子个打个都是贼，将来肯定吃牢饭，挨枪子。”
金巧巧恨恨地说道，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张家这些崽子就没有一个好的，经常不经过她的允许进她的屋翻东西，只要她从娘家拿回来什么好东西，都逃不过这些小贼的鼻子，只要被他们翻到，一点屑屑都不给她留下，以至于她后来不得不将东西全都放在带锁的大箱子里，可即便这样，每次她一吃东西，房门外都会聚集一堆小崽子，死命敲门，问她讨口吃的。
在金巧巧看来，张家这群崽子简直就是饿死鬼投胎，没有比他们更加讨人厌的孩子了。
“放屁，金巧巧，你这个女人嘴巴怎么这么坏呢，不就吃你几口吃的吗，还是孩子的四叔买的，你居然咒孩子吃枪子，你怎么不被雷劈死呢。”
屋里的苗果和傅大妮都急了，两人前后打开房门，冲着金巧巧骂道。
金巧巧不和这群不讲理的人说话，推开站在门口的苗果，冲到她的房间里。
这趟来她带的糕饼并不多，毕竟她的舅舅也只是供销社的零时工，能够分到的碎糕饼也是有限的，加上舅舅家也有孩子，要不是舅舅舅妈没有闺女，打小又宠她，这一次金巧巧还分不到这些碎糕饼呢。
因为数量不多，苗果和傅大妮分了分就更少了，等金巧巧冲进来的时候，几个孩子已经把自己分到手的那一份吃完，这会儿正舔着手指头，用带着口水的手指头黏着掉落在桌子上的小细屑，吃的无比干净。
“贼，一群贼，臭不要脸的东西。”
金巧巧捏住二房最小的女儿的手，用手指抠着那小丫头的喉咙，她吃不到的东西，别人吃了也得给她吐出来。
“呜呜，哇——”
四岁的小丫头吓坏了，边上的几个孩子也跟着号啕大哭。
“金巧巧，你个贱货！你敢动我孩子我要你的命。”
苗果嗷地一声冲了过去，拽住金巧巧的头发，一手往她脸上挠去，金巧巧自然不会被动挨打，当即转过身和苗果扭打在一块。
“不许你打我妈。”
“弟妹啊，你怎么可以和孩子动手，这会儿又打嫂子呢。”
苗果的孩子跳下床抱着金巧巧的腿又抓又咬，傅大妮看似劝解，实际控制着金巧巧反击的动作拉偏架。
金巧巧根本就不敌几个人的联手，脸被抓花了，头发也被扯下好几缕，身上更是青青紫紫的，多了好几道伤口。
当然，苗果和傅大妮也没占什么便宜，要知道金巧巧是重生回来的，上一世在社会底层混了几十年，金巧巧没少因为一些小纠纷和人干架，对于打架时的一些小技巧，她可比傅大妮和苗果这样的年轻媳妇了解多了。
一开始金巧巧确实有点冲动昏了头，这会儿被抓了几把，脑子却因为疼痛清醒了不少。
她故意让苗果等人抓伤她裸露在外的肌肤，而自己专挑她们看不见的地方打，伤痕都在最隐私的部位，让她们有苦难言。
“一个个的都在干嘛呢。”
张婆子在外晃了好几圈回家，看到的就是扭打成一团的儿媳妇们。
“妈，老四媳妇太欺负人了，家里的孩子嘴馋，吃了她几口饼子，她居然骂孩子贼骨头，将来要吃枪子，我气不过，就和她打起来了。”
苗果恶人先告状。
“妈，哪有孩子嘴巴不馋的，老四媳妇或许是还没当妈，所以不能体会当妈的感情。”
傅大妮在一旁帮腔。
金巧巧不说话，她知道，没有孩子是自己的短板，张婆子不会帮她的。
“行了，一家人闹成这样像什么样子。”
张婆子当然不乐意听到别人诅咒自己的宝贝孙子，“老四媳妇，你是当长辈的，还好意思和孩子计较，如果佑东这会儿在家里，听到你为了几口子糕饼骂他亲侄子亲侄女是贼骨头，他也得骂你。”
“老大媳妇老二媳妇你们也是，只是几口子饼子，老四媳妇还能不给亲侄子吃。”
张婆子轻轻放过傅大妮和苗果，却又骂了金巧巧为人小气，没有身为长辈的宽容。
“一个个都闲得慌，还不散了，赶紧干活去。”
她挥了挥手，让傅大妮等人散开。
张婆子的反应在金巧巧的意料之中，这个老虔婆，向来都是偏心眼的。
不过今天张婆子的眼神有点怪，金巧巧总觉得对方看她的视线阴测测的，难道听到自己骂她几个宝贝孙子，真的生气了？
她心中深思，在各自散开后回房整理了一下，将自己的头发拉扯地更加凌乱，又在自己的脸上，胳膊上手臂上新抓了几道红痕，没有抓破皮，只是红肿着，脸上身上青一片，红一片，紫一片，看上去就更加狼狈了。
做好这些，金巧巧偷偷离开了张家。
“佑东媳妇，这是怎么回事啊？”
“没什么。”
“怎么会没什么，都被打成什么样了。”
“就是啊，一看就是挨打了，佑东媳妇，你告诉婶子们是谁打的，婶子们给你做主，现在可不是旧社会了，地主老财都没有将人打成这样的。”
走在田埂间的金巧巧顺利获得一票关注，很多人看到她这般狼狈的模样，好奇拦下她，关切地问道。
也有人将金巧巧的惨状传回了金巧巧的娘家，出嫁姑娘被人打成这样，娘家肯定是要做主的。
“婶子，我委屈啊。”
一开始，金巧巧总是忍着不说，可在大伙儿的安慰下，她终于忍不住了，捂着脸开始大声哭了起来。
“前些天我去了一趟舅舅家，我老舅给了我一些糕饼，让我拿回家给我爸我妈尝尝味道，可没等我把东西拿回娘家，我家大嫂和二嫂就把东西分了，等我发现的时候，一点糕点屑都没有了，我气不过，骂了她们几句，结果我嫂子反过来指责我小气，说我没给张家生孩子，在张家就是一个外人，家里的阿猫阿狗都比我有地位，别说孩子只是吃了我几口糕饼了，将来我们这一房的东西都是她们两家的。”
从舅舅家那里低价买回来的碎糕饼被偷吃和舅舅让她拿回娘家的礼物被偷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外人会劝金巧巧息事宁人，后者旁人只会更加同情金巧巧，觉得张家其他人欺人太甚。
“怀不上孩子也不是我想的，可佑东假期那么少，我就算想怀也很难怀上啊，她们这样说我，就是往我心里戳刀啊。”
金巧巧哭的更惨了，“我和她们理论，结果俩人合起伙来打我，我是真的委屈啊，婶子，我好难过啊。”
金巧巧哭倒在最近的一个婶子的怀里，边上的人都不禁为金巧巧动容。
“张家的人也太过分了，花着张佑东的钱，还这样对她媳妇。”
“就是，傅大妮和苗果也太坏了，哪有偷吃人家娘家人的东西，还打弟媳妇的。”
张婆子在村里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很多人都觉得她太过苛责张佑东这个出息的儿子，偏宠留在身边的几个孩子。
金巧巧哭的那么凄惨，可见这样的委屈不是一次两次了，傅大妮和苗果敢这样欺负她，肯定也有张婆子的授意在里面。
“村里多的是嫁过来两三年也没有孩子的女人，张佑东在家的日子加起来都不到半年呢，巧巧怀不上有什么好奇怪的。”
“就是啊，小两口还那么年轻，怎么就知道人家之后不能生呢，现在就把佑东家的东西看作是自己的，张老大和张老二这两对公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周边的人你一眼我一语地说着，张家的名声一下子更臭了。
很快金家人就闻讯赶了过来，在看到自家亲妈的时候，金巧巧闭上眼睛，假装昏了过去，周遭一片惊慌。
金巧巧受够了，她得彻底和张家那些臭水沟里的人断开，只是断开的时候，她得占据主动优势，让远在军队的张佑东都没办法怪她。
这是她计划的一环，现在看来，一切都像她计划好的发展着。
——
“这张家人闹的太不像样了，听说金家叫上了所有亲戚，准备打到张家去了，张家那里估计也听到了风声，另外两个儿媳妇的娘家人也都赶过来了。”
许三婆有儿万事足，一点都不想掺合人家家里的事，在村里人都赶去张家瞧热闹的时候，守着失而复得的儿子，只是随意地聊了几句。
“妈，厨房里的番薯估计烤好了，我去看看。”
阿芜若有所思，原著里，金巧巧和张家闹翻是在张佑东发迹之后，还得十几年呢，那时候张家太过贪得无厌，让张佑东这个孝子也有些受不了了，因此分家很顺利。
这一世和原著有太大出入了，连这段在里被大篇幅描写的分家乱相也提前了。
不过恶人自有恶人磨吧，在阿芜看来，金巧巧不像里描写的那么真善美，可张家也不是什么好人。
她对女主的故事并没有太大兴趣，想到自己埋在灶坑里的那几个番薯，阿芜有些饿了。
“老二，你老实告诉妈，你回来后，草妮儿是不是和你闹别扭了。”
儿媳妇离开后，许三婆也不说别人家的事了，而是十分关心地问起了儿子的家务事。
“你假死了三年，草妮儿不容易，就算一时不能接受你，你也不能和草妮儿发脾气，你知道吗？”
私心里，许三婆肯定更偏向亲儿子，可这件事最受委屈的还是草妮儿，当了三年寡妇，独自养了三年孩子，结果发现自己的丈夫居然是假死，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接受不了。
“妈，我心里有数。”
况爱军心中凉凉，原来在别人眼里媳妇的态度这么明显吗。
“女人就不能惯着，妈你放心，在家里阿芜不敢不听我的话。”
心中凄凉，面上况爱军还是一副沉着冷静的大男子模样。
“我这是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她作为军嫂，在嫁给我的那天就该明白自己会比一般的女人更辛苦，要是她连这点觉悟都没有，我还得好好教育她呢。”
况爱军想着，自己要是真的顺着他妈的话承诺自己会好好疼爱阿芜，补偿阿芜，或许事后他妈心里还会有点不是滋味，反正就他所了解的战友的亲妈和媳妇的相处模式都是这样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再慈祥的老太太，在面对自己的儿媳妇时，总会有另外一副姿态。
这会儿他在他妈面前表现的越强硬，越不知愧疚，他妈就会越心疼他媳妇，替他补偿他媳妇。
况爱军觉得自己越来越聪明了，看着他妈眼神中对他这种态度对不赞同，心里还有点小骄傲。
男人的尊严保住了，融洽的婆媳关系也保住了，他果然不止在当兵这条路上有天赋。
下一秒，端着烤好的红薯过来的阿芜将热腾腾冒着甜腻香气的番薯放在桌子上，她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不知道刚刚那番对话听到了多少。
况爱军腰板一挺，想要解释，碍于亲妈在场又不能说些什么。
感觉好像更加凉凉了。

第81章 六零养娃记13
“妈妈，看我摘来的小花花。”
气氛最尴尬的时候，宝娃像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手里抓着一捧野花。
“妹妹，你慢点跑。”
壮娃这个哥哥在妹妹身后紧紧跟着，双手向前虚抱，随时做好在宝娃绊脚摔倒的时候抱住她的准备。
“今天我们上山去采蘑菇，我看这花可漂亮了，特地摘来给妈妈和奶奶。”
宝娃嘴巴甜，生来古灵精怪，将许三婆这个有点重男轻女的奶奶哄地服服帖帖的。
“这朵给妈妈，这朵给奶奶，还有……这朵就给爸爸吧。”
她将手里的小野花分成了好几份，将其中最漂亮的几朵分给了妈妈和奶奶，看了眼边上突然冒出来的爸爸，犹豫了一会，将其中几朵焉哒哒的小花送给了爸爸。
对于这个父亲，宝娃的接受能力比哥哥壮娃强多了，在况爱军哄了她几天后就给抱给亲，偶尔还会说几句甜话，不像壮娃，绷地紧紧的，允许况爱军对他各种示好，就没见壮娃主动表现过什么。
况爱军也不气馁，他心里清楚，即便是现在对他最为亲近的宝娃也没有真正将他当成是一个父亲，想要走进两个孩子的心，他还得努力。
“妈妈，什么东西那么香啊，宝娃的肚子好饿啊。”
分完了野花，小姑娘的鼻子动了动，她闻到了香喷喷的烤红薯的味道。
对于这个年代的孩子来说，烤红薯、番薯干以及嫩玉米和甜滋滋的玉米杆子都是解馋的零嘴，况家的条件不错，可阿芜并不是那种过分纵容孩子的母亲，宝娃和壮娃也没说娇惯到非供销社的糖果不吃，非食品厂生产的饼干糕点不吃的地步。
“你妈刚刚烤了红薯呢，咱们宝娃那么乖，奶奶不吃了，给咱们宝娃选一块最大的。”
许三婆手里拿着一束小红花，笑的牙龈都快露出来了，从盘子里挑选出一个最大的红薯，递到宝娃的手里。
盘子里的烤红薯并不多，因为阿芜没有想过两个孩子会那么早回来，按照惯例，每次雨后村里的孩子都会进山采蘑菇，同行的还会有年纪比较大的孩子，在乡下，十四五岁的孩子和大人同样成熟稳重，也没好担心的，一般来说，每次进山采蘑菇总会消耗几个小时的时间，阿芜计划孩子回来都已经到午饭的点了，烧水时捎带着烤番薯的时候就没有算上他们那一份。
这会儿许三婆给孙女挑了一个最大的，盘子里就剩下三个比较小的番薯了。
宝娃回来的时候，烤番薯已经拿出来放凉了一下，这会儿温度刚好，虽然依旧很烫，却不至于拿不住。
她踮起脚尖看了眼盘子里剩下的那几个番薯，又看了看自己手里那个大番薯，想了想，将番薯对半分开，将另一半分给了哥哥壮娃，这样一来手里那半个番薯和剩下完整的番薯就差不多大小了。
“奶奶吃，爸爸妈妈吃，哥哥也吃。”
说罢，她低头啊呜一口，感受着嘴巴里香甜软糯的滋味，眼睛眯成两个弯弯的小月牙儿。
“草妮儿教的好，两个孩子都是懂事的。”
许三婆这会儿才想起来，自家儿媳妇对孩子们的管教很严格，即便是最娇惯的宝娃也不是一个吃独食的孩子，刚刚她给孩子选了那么大一块番薯，还说自己不吃，将自己的那份给孩子吃，宝娃一定是吃不下的。
她还记得宝娃和壮娃四岁那年，因为大儿媳妇做了一锅白菜馅的包子，她拿了几个给老二一家送过去，正巧看到二儿媳妇和两个孩子吃午饭。
那天叶芜炒了两个鸡蛋，按照许三婆的想法，这样的好东西应该留给孩子们吃，大人忍一忍就过去了。
许三婆自己就是这么做的，只要有好东西都留给丈夫儿子和孙子孙女，自己从来舍不得吃好的穿好的，因为在她的固有观念里，父母就应该照顾孩子，在物资匮乏的当下，父母应该忍耐一下，将为数不多的好东西让给孩子们。
可许三婆意外发现，叶芜不是这么做的，她夹鸡蛋的频率并不低，最后一碟炒鸡蛋大半进了叶芜的肚子，还有一小半进了宝娃和壮娃的肚子，当然，这和两个孩子胃口不大也有关系。
许三婆觉得，叶芜完全可以只炒一个蛋，剩下另一个蛋改天再炒，如果她嘴馋，吃一两口过过瘾就可以了，现在鸡蛋那么难得，难道不是紧着孩子来吗。
那时候叶芜是这样解释的。
父母总是将最好的东西让给孩子，然后告诉孩子自己不喜欢吃不想吃，或是因为他们所以不能吃，这样的教育方式产生的后果并不一定是好的，比如前者，很容易让孩子真的认为你不爱吃好的，将来等你老了，也别指望孩子将好的东西送给你。
后者的情况更复杂，最好的可能，那就是你的行为让孩子感动，可在感动之余，你的每一次谦让都会让孩子产生负罪的感觉，他们会认为是因为自己的存在，让你无法享受更好的东西，另一种结果就比较糟糕了，他们会习惯成自然，将你的牺牲试做当然，等到某一天，你会发现，你们之间的关系不再是你谦让，而是他觉得你不配。
叶芜解释的这些许三婆还是听不太明白，她知道叶芜的意思是总将最好的东西留给孩子，孩子长大后未必会做到他们这样，或许还会索取成自然，可许三婆觉得这样也无所谓啊，当爸妈的，不就是为孩子而活吗？
不理解归不理解，许三婆也不敢过多干涉儿媳妇管教孙子孙女的方式，毕竟老二一家情况特殊，换做老大或是老三家的这么做，她可能就管了，可老二死了，老二媳妇能够留在家里已经很难为她了，许三婆也不想因为这样的事和她争执。
但日子一长，许三婆渐渐发现了儿媳妇这种教育的好处。
这年头谁家都不宽裕，因为不宽裕，所以家家户户都孩子都有嘴馋的毛病，包括老大家几个孩子，也有抢食护食的习惯。
以前许三婆他们也都不在意，家里偶尔吃顿肉，大多数都是给孩子的，只有况老爷子和况爱国这个劳动主力能够吃上一两口，许三婆和儿媳妇范芳基本不会动筷子，顶多吃几口和肉一块炖煮的蔬菜。
可宝娃和壮娃不一样，两个孩子从来不吃独食，过年吃饭，许三婆习惯将其中一个鸡腿分给宝娃和壮娃，因为他们小小年纪就没有爸爸，比其他孙子孙女更加可怜，每当分到鸡腿，宝娃和壮娃都会将那鸡腿上的肉扒成丝状，妈妈那里分一点，爷爷奶奶那里分一点，当然也不会忘了和他们最要好的几个堂哥堂姐，往往分完后，自己就只剩一两条小鸡腿肉丝了，他们也不介意，笑眯眯地吃完自己那一份。
说句实话，许三婆虽然觉得父母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孩子是理所当然的，也不求孩子长大后能有所回报，可看到小小年纪的孙子孙女吃点好吃的都惦记着她时，许三婆的心里是很受触动的。
小孩子都爱模仿，或许看到了堂弟堂妹的表现，这几年老大家的几个孩子也变得更好了，家里难得做好吃的，不会只顾着自己埋头苦吃，还会记得给爸妈爷奶留一点。
这个时候，许三婆渐渐明白了叶芜的良苦用心，之后叶芜再用自己的方式管教孩子，她也就不插嘴了。
——
“媳妇儿，谢谢你。”
许三婆离开后，况爱军凑到正在准备午饭的阿芜耳边小声说道。
“这些年，辛苦你了。”
这句话况爱军一直都没有说出口过。
“我哪敢呢，这不是一开始决定当军嫂的时候就要有这个觉悟了嘛。”
阿芜用眼风瞟了他一眼，漫不经心地说道。
况爱军的头皮都快要炸开了，果然听见了。
“不不不，是我在娶了你让你生了我的孩子之后一直都没有身为丈夫，身为父亲的觉悟。”
这句话是况爱军发自内心的话，身为一个军人的妻子，叶芜确实要有一般女人更高的觉悟，在丈夫为国家，为人民牺牲的时候，随时做好为家庭牺牲的准备。
可他不能认为叶芜有这样的觉悟是理所当然的事，即便所有人都觉得叶芜应该这样做，他也不可以，作为丈夫，他应该是全天下最感谢她的牺牲的那个人。
男人的面子也就在外头的时候有点用处，在面对自己媳妇的时候，别说面子了，这会儿况爱军连里子都不想要了。
“媳妇，你且看着，咱妈之后一定会对你更好的。”
况爱军解释了一下早上叶芜听到的那段话的初衷，这些日子好不容易感受到媳妇态度的软化，他可不想下一秒就被打回原型。
“哦。”
阿芜眉尾上挑，其实她猜到了，就是想要逗逗他，看他着急上火的样子。
“媳妇，你——”
况爱军的直觉很敏锐，看到阿芜这样，他就意识到自己似乎白着急了，一开始阿芜就看透了真相。
“你、你骗我，你逗我玩。”
况爱军不生气，他觉得使坏的媳妇也很可爱。
“小坏蛋。”
况连长想要惩罚这个不听话的士兵，他大着胆子，趁着阿芜烧火的时候凑到她身边，在她的脸颊上亲了一口。
“家里的柴不够了，我这就去劈柴。”
不等媳妇暴起揍人，况爱军就先跑了。
阿芜摸了摸脸颊，有点烫。
“火太大了，估计是柴加多了。”
阿芜看着灶上烧着的大火说道，要不然脸为什么那么烫呢。
话虽这样说，阿芜的嘴角却不受控制上扬着，说话的时候，还不忘往火堆里又加了几根柴火。
某人那么爱劈柴，就让他劈个够吧。
——
张家闹起来了，金巧巧的娘家带了一大波人上门闹事，傅大妮和苗果都被打了，这会儿傅大妮和苗果的娘家人也闹起来了，这两家还是别的生产队的，原本一件张家人的家务事，逐渐演变成了几个生产队之间的斗殴闹剧。
这下子，生产队的大队长和张家沟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也看不下去了，纷纷来到张家，准备帮忙解决张家这会儿遇到的大麻烦。
金巧巧就是在这个时候提出了让张婆子气坏了的要求——分家。
她很难不怀疑金巧巧的用心，要知道分家后金巧巧就可以另外建房单独生活，在况爱军回来的当下，金巧巧闹出这样的事，张婆子觉得自己儿子头顶的绿帽子简直已经戴实了。

第82章 六零养娃记14
“队长叔，你别听金巧巧她一个人瞎胡咧咧，根本就不是她说的那一回事，我之所以动手打她，就是因为她骂我娃是贼骨头，说他们将来长大肯定吃枪子，你说我这个当妈的能听这样的话吗？再说了，她也没吃亏啊，我和大嫂还被她挠了好几道口子呢。”
生产队大队长和村里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辈齐聚张家，准备把这场闹剧摆平，反正不能让这件事再恶化下去，演变成几个生产队之间的矛盾。
这些日子苗果等人一直承受着村里人的指指点点，但她心里也委屈啊，不就是吃了点金巧巧拿回家的糕饼呢，她说这是她舅舅让她拿给她娘家人的，可谁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照她看来，这些东西就是金巧巧用张佑东的补贴买的，就她那个不下蛋的母鸡，有资格吃这些好东西吗？
“呜呜呜——”
一旁的金巧巧抹着眼睛又小声呜咽起来。
“我什么时候说过那几个孩子是贼骨头了，我只是生气我舅让我拿回家的东西被你们拿了，敲门的声音重了一点罢了，你和大嫂就冲出来打我，还说我一个外人没资格吃你们张家的东西，威胁我让我老实点，说我没给佑东生孩子，将来佑东的东西都是你们的。”
金巧巧隐蔽地掐了下自己，瞬间眼泪更加汹涌了。
“胡说八道！”
苗果的脸色变了变，金巧巧说的那些确实是她和大嫂的真实想法，可谁让金巧巧嫁进来六七年连个闺女都没给张家生下呢，看着膝下空虚又能挣钱的老四，她们心里能不多想嘛。
“还有，大嫂和二嫂说我打你们了，请问我打伤了你们哪里？或许之前你们围殴我的时候因为反抗我确实不小心碰伤了你们，可你们身上的伤口又能有几道呢，要不给大家伙儿看看。”
金巧巧继续追击。
苗果气的脸都红了，她和大嫂身上的伤口多数都在胸口和大腿根，现场那么多叔伯，她们要是把伤口给他们看了，岂不是要跳河自证清白，即便不给这些叔伯看，找几个婶子进屋里查看，那样隐秘的部位也教人怪不好意思的，没准还会被金巧巧倒打一耙，说这些痕迹是她们和自己男人在炕上胡搞的时候弄出来的，到时候才叫丢脸呢。
苗果和傅大妮气的眼睛都红了，偏偏也没办法自证清白，这样的画面落在其他人的眼中就是俩人说谎了，金巧巧确实被张家人欺负惨了。
“小五和小六没结婚，所以这些年佑东寄回家的津贴基本上全都在妈手里，作为嫁到张家的媳妇，我也不能说什么，毕竟佑东最有出息，帮衬弟弟妹妹也是应该的，可是在场的叔叔婶婶，我是真的受不了他们一边享受佑东带来的好处，一边还拿咱们夫妻当外人，佑东不在家，就合起伙来作践我，这样的日子我过不下去了，要么分家，要么就让佑东和我离婚吧。”
离婚是不可能离婚的，金巧巧清楚知道军人离婚有多难，张佑东要是因为这件事和她离婚，以后也别想晋升了。
“巧巧，又不是你做错了事，怎么能说离婚呢，再说了，军婚是受保护的，你大嫂和二嫂敢这样作践你，就该告她们，让她们被批斗，住牛棚。”
金巧巧她妈气愤地说道，关于军婚受保护还是她无意间听到闺女说的呢。
“啥，我没有，别胡说。”
苗果和傅大妮都是窝里横的女人，之所以欺负金巧巧，也是怕金巧巧老公太出息，将来骑在她们俩个嫂子的头上，这会儿金巧巧她妈说道破坏军婚要受处分啥的，当即将两人吓傻了。
“张大和张二的媳妇确实有点不像样了，哪有不经过同意就拿弟媳妇娘家人的东西分了吃，事后又打弟媳妇的。”
“就是啊，现在可不是旧社会了，还兴压榨老实的儿子和儿媳妇养大其他孩子这回事，张家扣下张四那么多年的津贴，早就凑够下面那对双胞胎的嫁娶钱了吧，这个家也该分了。”
几位长辈开口，为这件事的处理结果定下基调。
张婆子铁青着脸看着事态变化，暗骂了几口不争气的老大和老二的媳妇，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金巧巧占据上风。
她有心想要揭穿金巧巧的真面目，可她心里清楚，现在不是抓着这件事闹腾的时候，因为她没有证据，除了让张家和自己儿子丢脸外没有任何好处，而且别看她私底下咒骂况爱军毫无顾忌，明面上却不敢这样针对况爱军，因为她清楚，身为军人的况爱军不是她能够得罪的。
更何况即便张婆子嫉恨况爱军，也不能说在这件事里况爱军一定是不清白的，比起两人情投意合，张婆子更愿意相信是金巧巧的剃头担子一头热。
可就这样分家，张婆子心里还是有点不得劲，太便宜金巧巧了。
“行，分家，不过分家后我跟着老四过，我其他几个儿子都没有大本事，让老四养我，就当是为他们减轻负担，至于小五和小六和我住到结婚之后，等他们成家了，再分出去。”
张婆子阴森森地看着金巧巧：“总不能把巧巧单独分出去住吧，佑东常年在部队，一年到头都不着家，她一个女人孤身住着很容易招惹男人，有我这个婆婆看着，也能少些是非。”
张婆子就差明说她怕金巧巧耐不住寂寞偷男人，所以即便分家也要和她一起住了。
金巧巧气的脸色铁青，这根本就不是她想要的结果。
旁听的这些长辈觉得张婆子这些话有些过分，可也挑不出她的理来，毕竟张婆子的担心也是有点道理的，谁家娶了一个娇滴滴的儿媳妇进门能够放心她单独居住呢，就算她没有外心，也怕村里那些二流子趁天黑摸到家里去啊。
至于张婆子说的要和四儿子过的事，在村里也不是没有先例，虽说这年头老人还是习惯和大儿子养老，可也不是没有因为偏疼小儿子和小儿子生活的。
张婆子愿意跟着最出息的张佑东，也没人能挑她这个理。
最后金巧巧还是如愿分家了，张家大房和二房被分了出去，金巧巧和未婚配的老五老六依旧跟着老太太住在老宅，可因为张婆子跟着四房生活的缘故，张佑东寄回家的津贴依旧握在张婆子的手中。
都说姜还是老的辣，金巧巧重生一遭，却还是没能斗得过张婆子。
但这次一闹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把大房二房这两家吸血虫踢出去了，以后张婆子要是私底下用他们家的钱接济这两房，金巧巧也有理由再闹一次了，说不定还能把财务大权给闹回来。
现在她只能忍着，接二连三的闹事，恐怕现在站在她这一头的村中长辈都会觉得她这个儿媳妇不孝，到时候舆论就对她不利了。
张家的事情在鸡飞狗跳中落下帷幕，况家人的感情却在日常相处中越发融洽。
“老二啊，明天你媳妇休息，带她去县里扯几块布回来，做几件新衣裳，顺带看看有没有别的好东西，给你媳妇买一点回来，别太心疼钱。”
许三婆一看不解风情的二儿子就来气，明明这个儿子那么孝顺懂事，平时哄她这个老娘很有一套，可在儿媳妇的事情上，怎么就这般大男子主义，顽固的让人头疼呢？
女人也是要哄的，虽说二儿媳妇为人温柔善良，不见得会计较儿子这几年的“假死”行为，可这并不代表她心里对这件事完全不介怀啊，或许只是面上不显，心里还是有根刺的。
这个时候，儿子就得哄哄儿媳妇，别因为这件事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
“女人有什么好哄的，越宠她，她就越蹬鼻子上脸。”
况爱军有些不耐烦，“不过我确实想去县城看看，这趟回来太急，都没给妈和爸买点东西，好在出发前我找队友换了一点布票和工业票，妈你喜欢什么色儿的布料，儿子给你买。”
他张口不提补偿妻子的事，而是对进城给爹妈买东西颇有些意动。
“你这孩子不听话了是不是。”
许三婆瞪了眼儿子，在感怀儿子太孝顺的同时，越发心疼儿媳妇，摊上这么一个男人。
有些时候儿子做的不到位，她这个当婆婆的就得替儿子考虑，许三婆想好了，在儿子假期结束之前一定要将他调教好了，不能让他像现在这样不拿媳妇当回事。
“你要是真的孝顺妈，明天就带着草妮儿去县城逛一圈，给草妮儿买点东西哄哄她。”
在许三婆的强硬态度下，况爱军才“勉勉强强”答应。
“女人就是事多，还得我来哄她。”
离开老宅的时候，况爱军还这样嘀咕了两句，这些话自然也落入了许三婆的耳中，恨不得揪着儿子的耳朵再教训他一番。
——
“媳妇儿，明天我们进城吧，我看随军的那些嫂子都用雪花膏之类的玩意儿，说什么对皮肤好，人家有的咱们也得有，人家没有的，咱们也得备上啊。”
阿芜从学校回来，况爱军狗腿子似的迎了上去。
“这趟回来之前我还换了不少布票，给你和爸妈还有孩子扯一些布，做几身新衣裳。”
“你藏私房钱了？”
阿芜眯起眼睛，她记得回来的时候，男人把这几年的津贴都交给她了，哪来的钱买买买。
“厄——”
确实藏了那么一丢丢小钱钱的况爱军瞬间石化，媳妇抓重点的方式为什么总是出人意料。
一曲凉凉再一次送给自己。

第83章 六零养娃记15
第二天一早，况爱军将两个睡的还有些迷糊的孩子送去了隔壁的大哥家，拜托他妈和大嫂照看，自己则是一早起来准备好早饭，劈好柴火挑好水。
阿芜起床后，况狗腿子殷勤地帮阿芜准备好洗脸的热水，挤好刷牙的牙膏，然后又将自己准备的早饭端上桌。
等到一切完毕，两人准备出发前往县城。
“媳妇儿，我带你吧？”
一大早起床后，况爱军将家里那辆自行车重新清洗了一遍，取下了固定在后座的那个双人座椅，小心地用柔软的旧棉布将后座包裹起来，确定长时间坐在那个位置的人不会被冷硬的铁质后座给硌到。
其实早在回来之后，他就想骑着自行车带着媳妇去上班，可惜家里还有两个小萝卜头，况爱军要是骑车带着阿芜，两个孩子就没地方坐了，况爱军只能放弃。
“嗯。”
阿芜知道况爱军是为了什么急于表现，很大方地给了他这个机会。
老式的二八杠自行车座位高，阿芜坐在后车座上双脚够不到地面，因此总有一种莫名失重的感觉，需要用手拉住什么固定的东西，增加安全感。
一开始，阿芜抓着前头的车座，可这样一来况爱军就有些不高兴了。
“媳妇，前头石子路可能会比较震，要不你抱着我的腰吧。”
况爱军想着，媳妇将手环抱在他腰上就能够清楚感觉到他的八块腹肌，想想就有些刺激。
阿芜一时间没多想，只是乡间的石子路确实比较震，用手指拉着车后座并不舒服，于是就顺着况爱军的话，将手环抱在他腰上。
一瞬间，况爱军有些恍惚，好像相似的画面曾几何时已经发生过。
脑海里浮现出一片林荫道，他骑着自行车，车后座坐着一个娇柔美丽的小姑娘。
“阿芜，我觉得上辈子你也是我媳妇，我也曾骑着自行车带过你。”
不受控制地，况爱军说了这么一段话。
“臭不要脸。”
阿芜有些害羞，打算将原本环抱在况爱军腰间的手收回来，可就在这个时候，自行车从一颗凸起的小石子上碾过，自行车震了一下，吓得坐在车后座的阿芜下意识地报紧了况爱军的腰。
“如果有上辈子，你肯定也爱欺负我。”
阿芜有点喜欢这个男人，可一想到他本该是“叶芜”的丈夫，又下意识地和他保持距离。
她明白“叶芜”已经不在了，现在自己才是叶芜，可她能够没有负担的接受“叶芜”的孩子和长辈家人，却没办法接受这个本该属于另一个女人的男人。
但是相处久了，阿芜又觉得况爱军和“叶芜”记忆中的男人对不上，就好像是拥有同一句身体，同一段记忆的两个不同的人一样。
她怀疑是她下意识的为自己喜欢上了别人的男人推脱，所以才会产生这样荒谬的猜测，可相处的时间越长，却越发让她开始深信这个猜测。
毕竟，她就是这样的。
毕竟，在原著的里况爱军死了，而现在况爱军还好好活着。
“不可能，上辈子一定是你欺负我，所以这辈子我才会做了那么多让你受苦的事。”
况爱军反驳小媳妇，他怎么舍得欺负她呢，这辈子不舍得，上辈子也不舍得。
“怎么，你是想报复吗？”
阿芜气鼓鼓地将手放在他腰间，准备在况爱军说是的时候，狠狠扭他一下当作报复。只可惜况爱军的腰部太精装，除了结实的肌肉，就只有薄薄一层附着在最外的皮肤，阿芜试着捏了一下，根本就捏不住他腰间的软肉。
“不敢，这辈子还想被你欺负。”
况爱军笑了一声，轻轻地情话随着微风吹到了阿芜的耳朵里。
算他识相！
阿芜的耳朵更烫了，停止了作妖的手，原本环抱的手拉地更紧了。
——
白桦县最大的供销社也就一百多平方，里面的货物被尽可能的压缩分类在不同柜台。
但供销社规模有限，即便尽量压缩了，能够收纳的货物也是有限的，当然，作为一个小县城的供销社，它的供货能力也只有这种程度。
阿芜先是去了专门售卖布料成衣的柜台，这个柜台不大，前头一个玻璃柜台，柜台分为三层，摆放了一些手绢毛巾袜子等小物件，后面有一个大货柜，里面摆放着成卷的布匹，数量并不算多，好多货格都是空的，在货柜的另一边还有一小块墙壁挂着已经做好的成衣，款式比较普通，左右胸口各有一个大口袋，类似工装。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同志，能给我拿十尺深灰色的棉布，再给我拿八尺深蓝色的棉布。”
阿芜看着被黑灰蓝三色占领的柜台，心中不由沉思，明明几个月前供销社里还有其他颜色更加鲜亮的布料，比如红色和黄色，许多小姑娘都喜欢这样娇艳的颜色，因此卖的很好。
可这趟来就没有了，不知道是不敢卖了，还是在她来之前那些鲜亮的颜色都卖完了。
阿芜没有挑剔，她准备给二老扯一点布料做一身新衣服，深灰色很好，适合经常要干活的老人，不怎么显脏，至于深蓝色她打算给孩子做两身新衣服，现在的工装基本都是蓝色为主，她打算给孩子们做缩小版的工装，这在这个年代也是很时髦的服装，孩子们会开心的。
至于自己，阿芜并不打算裁布，反正况爱军说了，他那儿还有好几件九成新的军装，用他的衣服改小就好。
“哦。”
柜台里的中年妇女看上去懒洋洋的，可还是慢条斯理地把活给做了。
阿芜第一次逛供销社的时候还曾想过自己被这些眼高于顶的工作人员鄙视，嘲讽她乡下人，刁难她，不把她看中意的东西给她。
她也不知道这样的被害妄想是怎么产生的，就好像是她看了不少书，书里都是这么描写供销社工作人员的。
因此在第一次来到供销社的时候，阿芜还忐忑了一下，进门前做足心理准备，想好了要是被刁难的话，应该怎么反驳他们，替自己争口气。
可等她真的和这些工作人员接触了，她才发现原本她的那些担忧都是不必要的。
这年代哪几种人最光荣？
当兵的，工人，还有农民，尤其是三代贫农，那简直就是可以横着走的护身符。
供销社的工作人员敢看不起农民，他是闲自己的日子太过轻松，想要被批斗不成？
不过虽然没有被可以刁难鄙视，供销社这群人的态度依旧称不上和善热情，他们对所有来供销社买东西的人都是懒洋洋的，偶尔还会爱答不理，不管你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他都一视同仁。
因为这会儿是卖方市场，所有的东西除了供销社，就只有黑市存在，一般老百姓哪里敢去黑市呢，即便供销社这些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也得腆着脸讨好他们。
来了几次之后阿芜就习惯他们这样的工作态度了，只要能买到想要的东西，她倒是无所谓人家的表情是笑着的还是板着的。
那个中年女人在裁布的时候倒是很仔细，丈量了好几遍，确定不会多裁布料，让公家受损失，将阿芜要的两块布裁好后，对方将布折叠好，然后随手拿过一张过期的报纸将布料包裹起来。
“票，钱。”
她将那份厚厚的报纸扔到柜台上，说话言简意赅。
不同布料的价格都写在悬挂在半空的小木板上，换做不识字的，听到她的这句话恐怕就要抓瞎了，免不得再问一句，然后惹来她的一个白眼。
好在阿芜和况爱军都是识字的，况爱军抢在阿芜前头，给了票，又给了钱。
“啧，男人当家啊？”
那个中年女人终于舍得掀起她一直眯着的眼皮，睁大眼看了眼阿芜，语气有些恨铁不成钢。
看这俩人应该是对夫妻，结了婚以后不该是女人管钱吗，这个年轻小媳妇怎么能让男人兜里揣那么多钱和票呢。
况爱军背后一凛，恨不得把这位老大姐的嘴巴捂上。
昨天阿芜也没和他细说私房钱的事，更没提让他上缴私房钱，况爱军心里一直提着呢，这会儿这位老大姐还专挑他担心的话提，这不是要他命吗？
买好布料，阿芜又带着况爱军朝日化用品的柜台走去。
她得买一管牙膏，家里的牙膏就快要用完了，还得买几把新牙刷，之前的旧牙刷已经有些炸毛了。
这年头乡下人并没有刷牙的习惯，每天早上起来嚼几片茶叶，然后漱一下口就算是刷过牙了，这还是比较体面的人家，很多人家连茶叶都嚼不起，甚至都懒得用水漱口。
之前况家人因为受到爱干净的许三婆的影响有用茶叶刷牙的习惯，所以口腔卫生还算过关，自从阿芜发现这个年代的供销社也有牙刷和牙膏后她就摒弃了这种老式的洁牙方式。
况爱军在部队里已经习惯用牙膏牙刷了，对于妻子为他准备的新牙刷适应良好。
“媳妇，其实我那不叫私房钱。”
在去日化用品的柜台上，况爱军还在尽力表达自己的求生欲。
“其实我这人不爱花钱，我就是想手里能够有些钱，在你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买给你。”
男人在说情话方面真的是无师自通，明明刚回家那天，况爱军还是一个钢铁直男，觉得作为他的媳妇就应该要大度，做好为家庭牺牲的准备，结果这还没过去多久呢，在家腰板挺不直不说，连吹捧的嘴皮子功夫都练的炉火纯青了。
况爱军觉得他前世一定是个情圣，所以才会不用过脑就想出那么多哄人的话。
“媳妇儿——”
“媳妇儿——”
况爱军抱着那袋报纸，亦步亦趋跟在阿芜身后，因为没得到阿芜的回应，原本高昂的情绪都变得低落不少。
他用指尖勾了勾阿芜的衣袖，一米八出头的大男人这会儿形象只有一米高。
“我想要雪花膏，你给我买。”
阿芜不用往后看，就知道男人这会儿是什么表情了。
其实她并不介意况爱军手里捏点钱，不论男女，手里总是要有点钱应急的，但是这会儿况爱军表现出来的担心就很逗人开心了。
阿芜想到家里那罐已经快空罐的雪花膏，笑着提出了要求。
“好，买三罐，两罐给你，一罐给妈。”
况爱军一下子振奋起来，这关算是过了。
——
这一趟两人买了不少东西，阿芜是个礼数周全的人，这一次况爱军“诈死”回来，理应拜访一下村里的长辈，阿芜的娘家也要回去一趟，而出门拜访的时候是不能空着手的，尤其况爱军这些年当兵补贴不少，要是什么都不拿，会被人私底下嘲笑小气。
阿芜挑选了一些糕饼，让供销社的工作人员用黄油纸将这些糕饼包裹起来，然后用细麻绳捆上，到时候去那些长辈家拜访的时候就可以拎上这么一包糕饼。
这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是比较客气的礼物，除此之外，阿芜还买了一大袋糖果，这些糖果是用来分给长辈家的小孩的，每个小孩分几颗，加起来量就不少了。
除此之外，阿芜又买了一些纸笔以及一些零散的小东西，等回家的时候，自行车的前把手上挂满了东西，阿芜怀里也是大包小包抱了一堆。
——
“妈，这是给你和爸买的布，也不知道你和爸喜欢什么式样的，我就把布给你，你自己看着做吧。”
回家的当天，况爱军就急急忙忙拎着一大堆东西来到老宅。
“还有这盒雪花膏，你冬天爱长冻疮，听说用了这种脂膏可以改善很多，对了，还有这些糕饼糖果，你分给大哥大嫂还有几个侄子侄女吧，别忘了自己也留一些。”
况爱军就自己的购物成果做分配。
“草妮儿呢？你给草妮儿买了什么？”
况家条件不错，即便是况爱军“牺牲”那几年，况家也绝对和穷这个字没有关系，许三婆手里捏着不少钱呢，可她从来不舍得花，更别提买雪花膏这样的奢侈品了。
这会儿看到那个精致的小盒子，许三婆又是高兴又是不舍。
“没，手上的布票也不多了，给你和爸扯了布，剩下的那些就给孩子扯布料了，她一个当人儿媳妇当人妈的，还能和你们争吗？”
况爱军不怎么在意地说道：“倒是买了不少糕点糖果，阿芜说要拿去送礼，我这趟回来还没拜访过一些长辈呢，空着去总是不好的。”
“应该的应该的。”
许三婆连连点头，这些天她光顾着高兴儿子死而复生了，都忘了这么重要的事。
幸好叶芜是个贤惠的，不仅想到了，还把礼数也给准备全了。
“别的呢，除此之外你什么都没给草妮儿买？”
许三婆皱了皱眉，听了半天，也没听到重点啊。
“妈，这些年我大多数津贴都给她了，喜欢什么她自己买不就好了，哪里还需要我特地买给她啊。”
况爱军板着脸，觉得男人给女人送东西似乎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
“算了，我和你这个木头计较什么呢。”
许三婆觉得她当年是不是生了一个胎盘出来，都这么教了，还不懂得疼自己的女人，换做张家媳妇那样不懂事的，恐怕得被他气死。
“不过你还记得把津贴拿回来给你媳妇，也算你懂事。”
许三婆没有打听这些年儿子又攒下了多少津贴，叶芜那样贤惠，她对这个儿媳妇是很放心的，现在她只愁家里这个不懂事的儿子，怕那么好的媳妇将来会被他气跑。
既然儿子不给力，当妈的就得长点心，许三婆看着手里的雪花膏，决定替儿子做些什么。
——
“草妮儿的命可真好，男人立了功活着回来了，还那么体贴疼爱她，今天我都看见了，买了不少东西呢？”
“就是，我也看见了，草妮儿今天早上还是坐在自行车后座，由况爱军带着去城里的呢，都已经生了一双儿女了，草妮儿还搂着况爱军的腰，可见小夫妻感情确实好。”
金巧巧一脸麻木地听着田地里那些干活的人的议论，心脏早已千疮百孔。
不久前，张家以她不怎么情愿的方式分了家，金巧巧一直告诉自己忍耐，只要张佑东提干就好，到时候她去随军，管她张婆子又闹什么妖呢。
可就在昨天，她收到了张佑东的来信，信中张佑东隐晦地告诉他们，提干应该要取消了，因为况爱军回来了。
他们本就是一个连队的队友，之前况爱军的表现就比他好，更何况现在况爱军立了大功回来，他都只是连级干部，张佑东凭什么和他平起平坐呢。
估计提干的事情要推迟了，或许等哪天况爱军升营了，张佑东才有再进一步的可能。
但是他年纪不小了，再过几年要是不能提干，就只有两条路，要么拿了复员费回到原籍，要么就是活动关系，看看能不能转业到地方做一名小干部，可按照他这会儿的军衔，后者希望不大。
金巧巧的美梦飞走了，她快要气疯了，明明上一世张佑东顺利提干，并且在几年后转业到地方，做了成衣厂的副厂长。
八十年代开始，成衣厂效益越发不好，张佑东又乘着改革东风开始以私人名义承担成衣厂一部分业务，这也是张佑东事业的起点。
可现在一切都变了，如果张佑东这次不能提干，那么在几年后，他还能被分配到成衣厂吗，他还能顺利发家致富吗？
金巧巧整个人都是迷茫的。
这会儿她听着耳边的人议论叶芜命好，她的脑子更加混乱，叶芜现在享受的这一切，明明都是她的。
“三婆，你拿着东西干什么去啊？”
正当金巧巧怀疑人生的时候，边上的人又开始说话了。
“去老二家呢，这不草妮儿想吃糖蒜，正好家里没有吗，我拿鸡蛋和有财姑换了一点。”
许三婆乐呵呵地说道，“还有一点小东西，我家爱军给他媳妇买的，可他一个男人脸皮薄，不好意思送给他媳妇，就拿来我这儿让我代劳了。”
儿子，妈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许三婆心里暗想着。
听了许三婆这话，边上的人更加羡慕叶芜了，她到底前世积了什么福，这辈子不仅被自己男人宠着，还被婆婆惦记着呢。
金巧巧更是快炸了，都说婆媳是天敌，上辈子也没见许三婆对她这么好，怎么这辈子她就成了叶芜的亲妈呢？
她真想冲过去揪住许三婆的衣领问问，她儿子那么疼媳妇，她这个当妈的为什么不生气，她还算是一个合格的婆婆吗？
可惜金巧巧已经气到无力，也不敢跑到许三婆面前质问了。

第84章 六零养娃记16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阿芜注意到宝娃的体温比平常高了一些，但是高的不多，于是她就将两个孩子留在了家里休养，反正现在况爱军回来了，将孩子留在家中，也能够帮助增进他们父子父女之间的感情。
她则如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去上学，不过平日里这个点她应该是第一个到场的老师，谁成想今天破天荒的，在她来到学校之前其他老师都已经聚齐了。
“叶老师，好消息啊！”
“叶老师，算术竞赛的结果出来了！”
校长哈哈笑着迎了上来，“你猜我们的学生取得了什么样的好成绩？”
校长卖了一个大关子，不过看他的表情，阿芜也知道这一次竞赛的成绩应该不错。
“一个一等奖，三个三等奖，剩下三个学生也得到了参与奖，没有一个空手回来的。”
校长激动的脸都红了，这是他任教以来取得的最好的成绩，也是红星公社小学建校以来最好的成绩。
要知道这一次可不是全县级别的竞赛，而是全市所有小学优秀学生的比赛，因为这一次竞赛难度较高，考满分的学生只有两人，也就是说一等奖的获得者只有两个，而其中一个却出自他们红星公社小学，足以证明他们学校教书水平的高超。
当然，想到这儿校长也有些亏心，他明白，学生们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靠的都是叶芜这个认真负责的老师，他和其他老师在这件事上没有出过一点力，甚至一开始叶芜要带孩子们去参加竞赛的时候他们还非常不看好，说了不少风凉话。
只是这会儿激动掩盖住了羞愧，每个老师脸上都洋溢着激动的笑容。
“这一次县一小也就出了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和五个参与奖，论成绩还比不上咱们公社小学呢，以前去教育局开会的时候我在县镇小学的校长面前总是抬不起头来，下一次开会，我可得和他们好好聊聊，交流一下咱们的教学心得，叶老师，到时候你一定要和我一块参加。”
一想到能够在曾经看不起自己的人面前扬眉吐气，校长抑制不住的高兴。
“叶老师，叶老师，我考了第一名。”
陆续到达学校的学生也知道了各自的成绩，一个个围着叶芜又哭又笑。
“叶老师，我得了三等奖，之前我应该听你的认真检查，要不然，也能得个二等奖或是一等奖，下次我一定会小心的。”
“叶老师，我得了参与奖。”
“叶老师，谢谢你。”
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纷纷朝阿芜表达感谢。
得奖的后续影响远不止于此。
红星公社在所有公社中属于比较平庸的那一批，当年田地大增产的时候，公社领导胆子小，并不敢弄虚作假，只是报了一个不高不低的数字，以至于被上头的领导不喜了一段时间，还被其他公社的人嘲笑。
这个公社并不是白桦县所有公社里田地最多最丰沃的，也不像部分公社那样拥有独属他们的特产和手艺，更没有背靠大山或大河，拥有大批量的山林资源和水产资源……
这就是一个很平庸的公社，每一年公社的领导都会为了写出一篇比较优异的年度总结报告挠秃脑袋。
这一次红星公社小学在全市算术竞赛上取得了比县一小还要优异的成绩，对于红星公社的校长老师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成绩，对于公社的领导来说同样如此，毕竟当初接送孩子参加比赛的驴车还是公社特批的呢。
更何况这不简简单单只是一个寻常的考试，还是一次小升初的关键性考试，市一中点名录取这一次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许双双同学，同时县一中和机械厂附属子弟中学同样向许双双同学递来了橄榄枝。
剩下六名分别获得三等奖和参与奖的同学没有得到市一中的提前录取通知，却也有别的学校事先递来了录取意向。
比如县一中和机械厂附属子弟中学很愿意招收三名在算术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同学，另外三名获得参与奖的同学虽然没有得到肯定的录取答复，却也得到了学校的承诺，在同样水平的申请者中，优先录取他们。
也就是说，这个往年可能只有几个学生顺利升学念初中，念的还多是本镇中学的红星公社小学，今年至少会有四名学生顺利升学，还是县级别的那种好学校。
“叶老师不愧是军属，思想觉悟高，教学能力同样突出，咱们华国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啊。”
公社主任当天带着一些公社领导出现在了红星公社小学，当着其他老师的面夸赞了叶芜一番，同时还决定全公社开会，表彰获奖的学生和最大的功臣叶芜。
在举办表彰大会的前一天，几个获奖的学生家长先带着孩子来了一趟况家。
——
“请问叶老师家在哪儿啊？”
七个获奖的学生没有一个是张家沟的孩子，因此没有一个知道叶芜家在哪儿，只能在走到张家沟村门口的时候，找地里正在干活的老农打听。
“叶老师？哦，你说的就是草妮儿吧，在公社小学教书那个？”
张家沟可没有第二个老师，那人稍微想了想，就知道来人准备找谁了。
“你们这是？”
那个老农看着忽然过来的一群陌生人，有男有女，又老又少，手里还都拎着东西，像是来串门的。
“来给叶老师送礼啊，多亏了叶老师认真教导我家娃子，现在娃子参加那啥全市的比赛得奖了，县里的中学都抢着要娃子去念书，你说我们能不好好感谢感谢叶老师吗？”
几位家长喜气洋洋的，这年头能够送孩子去念书的，基本上条件都差不到哪里去，至少比乡下大部分人都好，要不然也不会舍得每年几块钱的学杂费。
要不然，就是家里特别开明的，相信念书能够改变命运。
这两种家庭，无一例外，只要看到孩子能够继续念下去的希望，都愿意咬咬牙供孩子继续念书。
“那可是机械厂的子弟中学呢，进了这所中学，将来毕业了岂不是能去机械厂上班了，就算不能当正式工，当个临时工不也比地里刨食强，这位大哥，你说我们该不该感谢叶老师。”
他们的孩子都说了，以前学校里的老师都不怎么教他们，更爱让他们学习农技，但叶老师和其他老师不同，她的课程从来只有学习，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今天让他们种一批蚕豆，明天让他们挖一垅地瓜，而且叶老师不仅教课本上的东西，还会自己编题，给他们补充额外知识。
这一次竞赛很多题目其实是有些超纲的，可就是因为叶老师平时也讲，所以他们都做对了，可以说他们能够获奖，叶老师功不可没。
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帮忙了，对于面朝黄土的农民来说，自己的孩子多了走出去的机会，这或许就是下一杯改换门庭的希望，叶芜就是他们全家的恩人呢。
“草妮儿那么厉害吗？”
帮忙指路的老农都惊呆了，他要是没记错的话，草妮儿年轻时候也就上了几年小学，不过听说草妮儿的成绩确实挺好的，经常考满分。
如果草妮儿真的那么厉害，当年草妮儿的父母没有送她继续念初中，念中专，岂不是浪费了她这个天才，要不然，叶家现在也该出个工人了。
他哪里知道，曾经的“叶芜”虽然优秀，可那也只是相对于公社小学其他学生而言的，这会儿叶芜所表现出来的教学能力，全是阿芜自带的。
“这一趟除了感谢叶老师，我们也想请她参谋一下，我家孩子是念市一中好，还是念机械厂附属子弟中学比较好，我和孩子爸都没文化，肯定不如叶老师有见识。”
说话的是这一次得到一等奖的许双双的父母，县一中和市一中不用考虑，肯定选择同类型里更好的市一中，需要犹豫的是市一中和机械厂附属子弟中学，后者在机械厂招工时有天然优势，这在工人最吃香的年代，足够让人犹豫不定。
“市一中和机械厂子弟中学还能任由你家孩子挑？”
边上围绕地人越来越多，惊地下巴都快掉了。
“是啊，我也不知道该让孩子念县一中还是机械厂附中呢。”
另外几个孩子考了三等奖的家长也这般卖弄道。
他们脸上都喜气洋洋的，难掩骄傲和得意，也是，县一中和机械厂附中和一些乡镇中学完全不同，进入这两所中学，就有50%的可能考入高中或是中专，毕业就能够包分配，也就是说，他们的孩子已经捧上半个金饭碗了，换做哪一个大人能不骄傲呢。
“明天公社还要给叶老师和咱们孩子进行表彰呢，大伙儿要是有空，也可以来公社小学瞧瞧。”
说罢，那些学生家长就带着孩子朝老农指过的方向走去。
“不行，我也得瞧瞧去，草妮儿教书那么能耐，我得把我家大宝送去念书啊。”
“我家狗蛋也是个聪明孩子，以前是公社小学不好，这才没送他去念书，现在那些人都夸草妮儿教书本事好，我家狗蛋是不是也能考上机械厂子弟中学，将来当一个工人啊。”
没人会觉得自家孩子笨，在大人的心里，自家的宝贝蛋子永远是最聪明的。
正好这会太阳也快落山的，大家干脆放下了地里的活儿，一溜烟跟着那些前来送礼的家长往叶芜家赶去。
金巧巧站在田地里，表情已经有些僵硬到麻木。
怎么哪哪都有她叶芜呢？
——
村里最近热议的话题变了，不再是死而复生的况爱军，而是教出了全市算术竞赛第一名，受到公社表彰的叶芜。
表彰大会那天村里不少人去参加了，因为这是全公社的大会，请的半天假算公社头上，并不会扣公分，即便对表彰大会不感兴趣，为了偷懒躲半天活儿也是好的。
在表彰大会上，叶芜不仅被公社主任夸奖，还得到了一个印有主席头像的搪瓷杯，和二十块钱的奖励。
搪瓷杯有多难得就不用说了，更别提还是印有主席头像的搪瓷杯了，有钱有票都不一定买得到，二十块钱现金更是实打实的好东西。
在乡下，收成最好的时候一个壮劳力每年挣的公分除去口粮外也就四五十，那还是老天爷给饭吃的时候，遇到什么天灾人祸，恐怕不仅拿不到现金，还得倒过来欠队上十好几块。
叶芜这一次的奖励，可比得上寻常壮劳力小半年的收益了，更别提平时她也是有工资的，一个月也能拿十块钱呢。
除了叶芜，那些获奖的同学也得到了奖赏。
第一名奖励一支英雄牌钢笔，这是市里的奖励，县里又奖了十本笔记本和一枚主席胸章，公社的奖励最实际，十五块钱。
三等奖的学生市里奖励一盒铅笔，县里奖励三本笔记本和一枚主席胸章，公社奖励了十块钱。
至于参与奖的学生奖励相对少了一些，市里的奖励只有一张奖状纸，县里奖励了一本笔记本，公社奖励了五块钱。
这些可都是孩子呢，这会儿就能给家里挣钱了，不说多少，谁家看着不眼红啊，那些孩子的家长更是成了人群中除了受表彰的孩子老师外最受瞩目的红人儿。
“当初我怎么就给佑东说了你呢？”
张婆子气的直跺脚，那时候金巧巧和叶芜都是村里比较出众的姑娘，她也曾犹豫过给儿子挑哪个，只是金家先托人上门说和了，在彩礼上也没狮子大开口，她就选中了金巧巧。
现在看来这真是她做过最错误的决定，这会儿叶芜要是她儿媳妇，张家的日子怎么会一团糟呢。
张婆子这番话深深刺痛了金巧巧，因为上一世叶芜才是张家的儿媳妇，而上一世的张家确实比这一世更为和睦。
那时候她只当张家人并不那么糟糕，或许她从一开始就猜错了，不是张家不糟糕，而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能够潜移默化的改变任何不利于她的生活环境，将所有不利于她的因素扭转成对她有益的东西。
所以叶芜上辈子在张家能够如鱼得水，所以这一世她成了况家的儿媳妇，依旧能将日子过好。
那么她呢？这两世里，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呢？
金巧巧越发沉默了。
——
“妈妈，你真棒！”
壮娃闪着星星眼看着妈妈夸赞到，今天站在表彰台上的妈妈是最漂亮的妈妈。
“妈妈真厉害。”
宝娃和哥哥一样，无脑吹捧着妈妈。
况爱军觉得自己也应该表现一番，至少不能被两个孩子给比下去，只是在他开口之前，公社小学其他老师找过来了。
“叶老师，咱们找你想说点事，就是、就是……”
几个老师有些为难，似乎是因为接下去他们要说的请求会有些过分。
“叶老师，能不能请你教教咱们啊，咱们也想好好教学生了。”
几个老师有些羡慕叶芜得到的奖赏，也羡慕她能在全公社人面前被公社主任表扬的荣誉，而且看到叶芜花费精力教导出了这样多优秀的学生，他们也有些跃跃欲试。
一开始他们不用心教，其实也是因为这么多年了公社小学就没有出过几个能耐的学生，这导致在他们看来，这些学生未来的出路还是务农，所谓上学，只是为了学点字，学点算术，不至于做文盲罢了，可现在叶芜证明了，这些孩子并不比城里的孩子差，他们缺的只是认真负责的老师。
想到这番改变是在叶芜到来后出现的，这些老资格的脸上也有些火辣辣的，觉得自己的疏忽看轻或许已经耽搁了不少好学生，以后他们不想再错下去了。
只是他们心里也清楚，自己的教学能力就那样，想要有叶芜这样的能力，首先得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可该怎么提高呢，思来想去，他们只能找上叶芜了。
不过这个要求确实很难开口，因为这样一来势必会耽误叶芜的时间，而且叶芜真的愿意教他们，分走她的荣誉吗？几个老师很难确定。
“好啊。”
阿芜早就等着他们开口了。
“其实下个学期开始我就不能再留在学校教书了，因为我的丈夫回来了，等他假期结束，我就要带着孩子去随军了。”
况爱军眼神一亮，这些日子小媳妇都没有给他一个准话，原来私底下早就已经做好准备了。
“其实小学的课程并不难，每一门学科的重点笔记我都会留给你们，包括我针对不同年级段自己编的练习题，之后一段时间你们可以在我的课堂上旁听，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
阿芜并没有藏私，虽然这个世界和原著有不少出入，可阿芜相信历史的大进程是不会有太大改变的，总有一天，学习会得到重视，有能力的人会得到重用。
这些孩子出生乡下，大多数起点已经低于那些出身城镇的孩子，如果连最有可能改变他们命运的念书道路都断绝的话，他们未来会更加艰难。
这一次七个孩子得奖，大半孩子确定得到了晋升初中的机会，想来其他家长看到这一幕，一定也会有所心动，明年送孩子报名入学的家庭只会更多。
这个时候，师资力量的提升就很重要，阿芜不希望自己前面三年的努力就此报废了，所以她会在自己离开之前，提升公社老师的教学能力。
每个公社之间私底下也是有竞争的，红星公社小学学生的成绩越来越好，就读初中、高中、中专的学生越来越多，其他公社小学也会有危机感，老师也会更加负责，一旦公社小学的教学成绩提上去，教育部也会更加重视乡村小学的教育，增加拨款，抽调更优秀的老师，这是一种良性循环。
阿芜不知道自己的力量能有多大，但是多改善一个人的未来，都是一件好事。
“谢谢你叶老师。”
几位老师高兴坏了，他们真没想到叶芜会答应地那么轻松，但一想到叶芜不久后就会随军，能教授他们的时间有限，压力更大了，发誓之后一定要更加用功。
——
这一场表彰大会之后，叶芜也成了张家沟的红人，连带着况家的地位再上一层，况老爷子和许三婆走路都是带风的。
况爱军的长假终于快要结束了，而况家人也开始帮忙整理东西，送他们一家离开。
“宝娃，壮娃，你们可要想奶奶啊。”
许三婆是真舍不得，可儿子好不容易有了随军资格，怎么好意思让儿子儿媳继续两地分居呢。
“二哥二嫂，以后你们住城里可不能忘了爸妈啊，怎么说你们依旧还是爸妈的孩子。”
韦小春的话一如既往的不中听，阴阳怪气的，话里话外的意思其实就是怕况爱军两口子离开后就忘了该给二老的赡养费，将照顾老人的责任丢给他们两家。
可仔细想想，这又关他们三房什么事呢，当初分家的时候就说好了，照顾老人的主力是大房，真要担心，也该是大房两口子担心。
阿芜和况爱军都拿韦小春的话当耳旁风，两人依依不舍地和其他家人告别。
金巧巧远远看着阿芜和况爱军离开，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
她还是忍不住嫉妒叶芜，现在叶芜走了也好，她离得远了，她的优秀，她的出色都不会再传入她的耳朵，她也不必为了叶芜心态失衡。
金巧巧想要尝试改变一下自己，她希望等下一次再见面的时候，告诉自己，那个女人或许很优秀，可她也不算差。

第85章 六零养娃记17
十二年后
“听三婆说了吗，她家老二过几天带着孩子回来探亲，一晃那么多年过去了，他和草妮儿的孩子应该也已经很大了吧？”
“是啊，草妮儿随军的时候两个孩子还是小不点呢，最近一次回乡探亲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两个孩子就已经像个小大人一样了，男孩俊女孩俏，净挑父母好的地方长，还有草妮儿，那么多年也没见她老过，一看就知道没有受过罪，吃过苦，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
地里干活的女人们交头接耳地议论。
“想当初没嫁人的时候，金巧巧的模样比草妮儿娇俏，可现在呢，金巧巧的日子虽说也不错吧，可毕竟还有一个时常给她气受的婆婆和一个和稀泥的男人，皮相还是显老了，看上去反倒没有草妮儿脸嫩了。”
“是啊，所以说命这东西，不到最后一刻，谁也算不准啊。”
想当初叶芜和金巧巧的起点是差不多的，叶芜嫁的男人厉害，加上她肚皮争气，前几年日子比金巧巧过得好，可后来况爱军“牺牲”了，金巧巧后来居上压了叶芜一头，那时候大伙儿都觉得叶芜这辈子是比不上金巧巧了，谁知道这种情况下况爱军居然能够活着回来呢。
现在两家的差距越来越大了，况爱军一路高升，据说已经是上校了，以他现在这个年纪，可算是了不得了。
而张佑东在八年前转业回地方，他的运气还算不错，因为立过功，加上有况爱军这个同乡兼队友帮他活动关系，转业到了效益还算不错的食品厂做安保队长，手下管着七八个人，工资还相当于一般的四级工，每个月工资甚至比当初当兵的时候还高了几块钱。
只是安保队长没什么晋升空间，不像在部队里，还能有雄心抱负。
一开始，张佑东不太能适应离开部队后的生活，可渐渐的，他也习惯了部队之外平静安定的生活，尤其他转业回到了自己的家乡，食品厂就在隔壁镇子上，家里和工厂来回骑自行车只需要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后来开通了公交，来回花费的时间就更少了。
有一份平稳的工作，又能陪伴家人，张佑东也觉得满足了。
在村里人眼中，张佑东也足够优秀了，金巧巧同样比村里绝大多数女人要幸运，可就怕人比人，金巧巧从小被人拿来和叶芜比较，嫁人后也不例外，已经足够幸运的她比起成为大校太太的叶芜来说还是差了一点的，更别提这些年金巧巧只生了一个女儿，现在计划生育的风已经刮到他们这儿了，除非张佑东不要铁饭碗，要不然夫妻俩是没办法再生一个了，张婆子每天为了这件事给金巧巧脸色看，村里人也替她惋惜。
“我看你们这话说的不对，叶芜同志的优秀难道就靠她男人吗？叶芜同志本人就很给咱们妇女同胞争气。”
边上有些年轻小媳妇听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一天到晚讨论叶芜和金巧巧的时候只讨论她们嫁的男人，却不讨论她们本身的能力，心里有些来气。
“叶芜同志可是一名十分优秀的教师呢，三婆说了，高考恢复那一年，叶芜同志班上一共出了18名大学生，其中还有三名学生考上了北平大学和华清大学，叶芜同志的女儿还是华国最年轻的高考状元，她本人更是在很多报刊上发表过文章，可见她的优秀并不亚于她的丈夫。”
“没错，现在男女平等了，主席也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咱们女人的生活好坏，怎么能够单单凭借男人下定论呢。”
虽然叶芜不常回来，可村里依旧留有她的传说。
主要是许三婆这人憋不住话，还有点小虚荣，喜欢炫耀，儿子儿媳有什么好成绩，就喜欢和村里人说，因此对于况爱军和叶芜的成就，有时候村里人都比他们自己记得更加清楚。
而且叶芜是个细心大方的人，虽然因为况爱军和自己本身工作的原因回乡探亲的次数不多，却总是不忘寄一些教材回乡，高考刚恢复那一年，正是叶芜寄回来的那些珍贵教材起了作用，红星公社的大学生是所有公社里最多的，连带着当初分配到红星公社的知青也跟着沾光。
现在已经是高考恢复第三年，张家沟前前后后出了七名大学生，二十多名高中、中专生，有些已经毕业工作，人生完全改变，村里人都知道，这样改变是叶芜带来的，所有因此受益的人感激她。
而金巧巧相比较叶芜就有些黯然失色了，很多崇拜叶芜的女性都觉得老一辈总是拿她和叶芜比较，是对叶芜的侮辱。
“你们还年轻，不懂，女人再厉害有什么用，最重要的还是得找一个疼你的有本事的男人。”
老一辈不以为然，双方都说服不了对方。
叶芜要回来了？
准备回家拿点换季衣物的金巧巧听着田地里的争执，表情有些怔忪。
她加快了步伐，生怕那些人注意到她。
十二年了，叶芜回来的次数并不多，金巧巧总是特意避开她回来的日子，这些年，她已经很少再想起那个女人了。
“呦，大忙人可算是回来了，怎么，总算想起来家里还有一个老太婆了？”
张婆子正在院子里种菜，看到金巧巧回来，说话阴阳怪气的。
“这个月的赡养费你可还没给我呢，是想赖账不成？”
张婆子不喜欢这个儿媳妇，从十二年前开始就不喜欢她，而这十二年里她只给自己生了一个孙女，更加让张婆子厌恶眼前这个女人。
“妈，胜男开始上学了，县里开办了一家少年宫，我和佑东给孩子报了书法和舞蹈班，每个月的花销涨上去了，恐怕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每个月从佑东的工资里拿出二十块钱给你了。”
金巧巧垂下眼，这些年她已经很少像年轻时那样和这群人争执了，意识到自己和叶芜的区别后，她甚至还想过学习叶芜的处事手段，和他们修复关系。
可裂痕毕竟还是造成了，金巧巧也实在没办法忍受这些人的贪得无厌，最后关系还是越发冷淡。
八年前，她终于怀上孩子，生了个女儿，或许真的是她本身体质不易怀孕的缘故，和上一世一样，她再也没有怀上第二个孩子，好在张佑东也喜欢女儿，并没有非要她生一个儿子的意思，金巧巧为此松了口气。
但张佑东不介意不代表他的家人不介意，张婆子恨不得怂恿他离婚再娶，而已经分家的几个兄弟嫂子更是看到了其中的机遇，直截了当要求张佑东夫妇从他们膝下过继一个孩子，将来好继承他们的家产。
张佑东和金巧巧又不蠢，怎么会答应这样荒谬的提议呢。
但是这些年张家人从来就没有死心过，连带着张婆子也被其他几个孩子说动，加入了游说的大军。
张佑东是个很孝顺的儿子，他能够张婆子很多无理要求，甚至在婆媳关系上让妻子受委屈，可过继这件事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张婆子看儿子态度坚定，干脆换了一种方式转移儿子张佑东的资产。
这会儿金巧巧已经跟着张佑东搬到了食品厂的员工宿舍中，因为当初搬家的时候张佑东资力还不够高，分到的只是一间很小的单间，只够摆的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厨房卫生间都是和另外十几户人家共用的，即便这些年张佑东的资历熬上了，也只是面积大了一点，至今为止张佑东夫妇和已经分床的女儿都是用简易帘子做分格的，根本就添不了一个张婆子。
当初分家的时候，张婆子说好要跟张佑东过，现在张佑东和妻子搬到了城里，应该给的赡养费却不能少。
现在张佑东每个月的工资六十块，就得给老太太二十块，而且他没转业前寄回家的津贴也都是老太太的私房钱了，这些钱老太太自己藏了一些，剩下的以各种名义补贴另外一些孩子，反正不能便宜了金巧巧生的那个赔钱货。
这些，金巧巧都忍了，她察觉到了张佑东的愚孝，她越是忍耐，张佑东的心才会越偏向她，终有一天，这个男人也会无法忍受这个亲妈的。
金巧巧一直在想，上一世叶芜是不是也是这么做了，布局十多年，忍耐了十多年，在张佑东发达后，开始收网，踹开了这群吸血鬼。
“什么，小丫头片子念什么书？你们那么有钱，就把几个侄子接过去，把他们培养成才。”
张婆子一听儿子儿媳妇居然要为了一个赔钱货克扣她的生活费，当即就气的跳脚了。
“妈，这事是佑东同意的，再说了，当初分家的时候只说了我们是赡养主力，可没说大哥他们就不用出任何东西了，这些年我和佑东是怎么做的旁人都看在眼里，别说二十块一个月了，就算每个月只给五块钱，别人也只会觉得我和佑东孝顺。”
乡下地方，那需要花那么多钱呢，就张婆子一个人的开销来说，吃喝都是田里自产的，一个月甚至都花不了几块钱呢。
“你个没良心的东西，当初我怎么就给佑东说了你这么一个媳妇，看看人家草妮儿是怎么对待婆婆的，前些天还给寄来一条拇指粗的金镯子呢，你倒好，连赡养费都要克扣我。你还没给佑东生孩子，将来我儿子要断子绝孙了，你就是该遭雷劈的那一个。”
张婆子指着金巧巧的鼻子骂，对比许三婆，她还觉得自己一个月二十块钱的赡养费委屈了呢。
“妈，我不是没给佑东生孩子，胜男就是我们的孩子，我和佑东都很疼她。”
一开始，金巧巧确实有些魔障，怨恨自己生的不是一个儿子，可渐渐的，血脉相连这种奇妙的感觉触动了她，加上胜男越来越听话懂事，金巧巧也开始认命了，全心全意对待这个女儿，这些年她对张家这些极品的忍耐，也是在为女儿的未来做打算。
她不能让女儿有一个名声不好的妈，即便将来他们和老家这些人闹翻了，也得让所有人知道，并不是她金巧巧对不起他们，而是这些人得寸进尺，过分难看的吃相把他们推远了。
“我得问问佑东，他就是这么让他媳妇欺负我的不成？”
张婆子大口大口喘着气，今天这金巧巧是要造反不成。
“那妈快点去吧，问问佑东，是不是不管咱们胜男了，甘愿用他挣来的钱养侄子。”
金巧巧进屋收拾了一袋换季的衣服，丢下这句话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这几年，张婆子已经逐渐磨光了张佑东的耐性，这一次他能够同意减少张婆子的赡养费，除了女儿念书的花销增大外，确实也有心寒的原因，张婆子最好闹地厉害一些，彻底将这个男人推到她和女儿的身边。
“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张婆子看着金巧巧的背影不住念叨，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恐慌，之所以她能够闹腾，靠的就是四儿子的孝顺，现在老四要是不站在她这边了，她还能怎么闹呢，难道真的是她做错了？
——
“咱们对面筒子楼的一户人家好像办理了留职停薪，听说是开始做生意了。”
张佑东下班回来后，金巧巧说起了对面的某户人家，说话的时候还不忘打量张佑东的表情。
“听说那家的女人面点手艺不错，现在夫妻俩在学校、单位流动摆摊，赚了不少钱，干脆把工作也给停了。”
从去年开始，县城陆陆续续出现了一些个体商户，一开始以无业人员居多，现在开始出现了原本有固定工作的工人。
“哦，我们厂里好像也有一个工人办内退了，好像跑南边去了。”
张佑东并不在意，先是走到女儿的小课桌旁检查了一下她的家庭作业，接着走到墙角堆满啤酒箱子的地方拿出一瓶啤酒，开始就着啤酒吃起了小菜。
“你有什么想法吗？”
金巧巧试探着问道。
“想法？能有什么想法？”
张佑东疑惑地看了金巧巧一眼，他能有什么想法。
“你该不是也想我做生意吧？可我除了会打架，还会干什么呢？”
张佑东在食品厂就是干安保的，偶尔抓几个来食品厂偷东西的贼，体能保持的很好，可除此之外，他也没有其他特长了。
金巧巧被说愣了，她总觉得张佑东将来能够发达，可这会儿张佑东可不像上辈子那样是纺织厂的副厂长，对经营成衣厂有天然的优势，他就是一个普通男人，当过几年兵，体能比普通男人好一点罢了。
而她呢，上辈子是给餐厅洗碗当服务员的，对做生意同样一窍不通。
“行了，现在还有一堆人抢破头想进工厂呢，你可别想有的没的，我要是停职留薪，你信不信一旦生意失败，等我回厂里的时候安保队长的职位就没有了，只能混个小保安当当。”
张佑东觉得现在的生活挺好，再说了，个体户也就挣钱多，名声并不好，不像他身为工人，到哪儿都让人高看一眼。
“咱们还住着厂里的房子，孩子还在子弟学校念书，每个月交少年宫的钱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你把这个家照顾好，就是替我省麻烦喽。”
张佑东吃了口花生米，冲着宝贝女儿笑了笑，显然对于做生意这件事没有一点心动的迹象。
“我还得炒俩菜。”
金巧巧端着盛菜的盆子走向公共厨房，她得好好冷静冷静。

第86章 六零养娃记完
金巧巧的心里还是有些不甘心的，这是她重新得来的一世，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和她一样幸运的人了，难道重来的人生依旧要这样碌碌无为，平淡走过吗？
熟知未来历史进程的她知道张佑东的工作干不了一辈子，大概十年不到的时间，食品厂就会因为亏损严重宣布倒闭，食品厂工作的工人一部分被安排到了其他工厂中，一部分则是半说服半强迫办理了提早退休手续。
而那部分被安排到其他工厂中的幸运儿也没有幸运多久，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大批量的国营工厂受到私人资本以及国外资本的冲击，加上国营工厂内部管理不当，工人工作热情不高，思想守旧的缘故，很快开始了大批量的下岗潮，从那以后，工人再也不是铁饭碗的代名词。
也就是说，这样平稳的生活只剩下十年左右。
九十年代后期，华国经济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还有物价的极速上涨，那时候张佑东或许还能在别的公司找一份安保的工作，可那点工资绝对不够全家人的花销，至少不能够保证他们的女儿念好的学校，大学毕业后出国读硕。
她明白，机遇是有限的，她不知道未来的彩票号码，因为对股市不曾关注，更加不知道哪一年的股市最红，唯一了解的也就是后世会涨到变态的房价了，可没有本钱，即便是房价最低的当下，她依旧买不起市区一间二三十平的小房子。
金巧巧唯一知道八十年代的生意好做，南边运过来的衣服手表在内地十分畅销，当时胆子大敢开服装店的几乎都在这一波下海潮中赚的盆满钵满。
看着正在喝酒吃菜毫无野心的丈夫，金巧巧不甘地想着，既然张佑东不愿意像上一世那样下海经商，那么为什么不让自己来呢？
“砰——砰——砰——”
金巧巧的心跳加速，一下下如同擂鼓一样锤击她的胸膛。
是啊，为什么她不可以呢，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她更加了解之后当地流行趋势，从南边进货时规避一些可能会积压的服装款式，确保自己进的货符合当季流行。
其实比起让这个时候完全没有接触过服装生意的张佑东辞掉安保的工作下海，还不如换成她自己来呢。
当天晚上，金巧巧就向张佑东提出了自己想要去南边进货的想法。
——
“你的胆子可真大！”
张佑东猛地从床上坐起身，忽然想到隔着一层布帘子还睡着自家闺女，马上将声音压低了不少。
“先不说进货的钱，我就问问你，你走了，我要上班，孩子谁来带？要是咱们胜男有什么意外，我看你悔不悔，还有，你敢去南边进货，就不怕被公安抓住，告你一个投机倒把吗？”
这年头倒买倒卖可是犯罪，如果数额较大，甚至还有可能被判死刑，在张佑东看来，自家的小日子过的挺好，完全没必要冒那么大的风险。
他们厂里停薪留职去南边的那个人是因为家里的压力太大了，五个孩子，家里的老人还得了重病，需要花很多钱治病，他和他媳妇的工资根本担负不起这样的重担，所以才想去南边拼一把，可他们就一个闺女，花销并不大啊。
“第一次进货，我不打算买太多的衣服，就当先试试水。”
张佑东考虑的这些问题，金巧巧也都考虑过。
十二年的时间足够让她更理智，在做事前考虑好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这些年咱们花销的大头就在孝敬咱妈上，我也攒了一点钱。”
一开始的时候，金巧巧还会买点自己喜欢的小东西，可后来有了孩子，她在花钱这件事上就节制了许多，这些年，也攒了一千多块钱，她算过，这些钱足够她第一次进货。
“胜男这儿也不用担心，她能照顾好自己，只是在我进货那段时间只能麻烦你从工厂食堂打包饭菜回家。”
这年头的孩子几乎都是放养的，爷爷奶奶那辈动辄五六个孩子，十几个甚至二十几个孙辈他们根本就管不过来，那些双职工的家庭就只能选择在上班的时候将孩子反锁在家中，或是让稍微懂事的大孩子带着，养孩模式和后世完全不同。
张胜男是金巧巧和张佑东唯一的女儿，还是张佑东三十多岁才得到的女儿，即便比寻常人家更娇宠孩子，在她六七岁的时候，也是把穿衣洗漱的事情做惯的，在金巧巧洗衣做饭的时候，甚至还能搭把手。
“实在不行，我把胜男送老家一段时间，让我妈养着。”
现在孩子放假，不需要上学，送乡下养着还能和几个表哥表姐培养感情。
“至于你说的倒买倒卖，我倒是有一个法子，还得让你牵桥搭线。”
金巧巧想过了，她这样去南边进货确实有风险，一旦被人抓到了，货物充公是最好的结局，就怕货没了，人还得坐牢。
“你和你们公司运输队的刘全关系不是挺好的吗，我想请刘全帮我开一张条子，如果被公安抓到了，就说我是替食品厂的员工采购演出制服，如果进货量不大的话，完全可以逃过去的。”
金巧巧说的是时下的一种常规操作，这年头也有需要出差的工作，那些去南边出差的人往往会受同事嘱托带点当地特产或是南边比较好买到的电视机收音机回来，这个时候，如果有单位的证明那就好办了，即便被抓到，也不会被认为是投机倒把的人。
只要金巧巧不是大批量进货，这个小法子足够帮她逃过很多麻烦。
“合着你都想好了？”
张佑东听到金巧巧有理有据的回答，意识到妻子来真的了。
“你就这么缺钱，我挣得钱还不够养活你们娘俩吗？”
虽然知道金巧巧想的很周全，可张佑东心里还是有点不大高兴，他觉得妻子绞尽脑汁想着挣钱，只能说明他这个丈夫不够能耐，没办法给予她优渥的生活，可他并不差啊，在这个年代，他已经算是中等收入的男人，身边一块长大的同龄人里，也就况爱军比他强一些。
张佑东不由想到他刚转业回来时他妈私底下和他说的那些话，他妈说他媳妇喜欢况爱军，总是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偷瞧他。
那时候张佑东不信，现在看到媳妇一心向掐钱的模样，张佑东忍不住怀疑她是不是真的曾经对况爱军有过好感，因此总是不自觉将自己的日子和况家的日子做比较，所以才会那么不知足。
“今天早上我回家，被妈骂了，因为妈怪我们减少了她的赡养费。”
在张佑东开始怀疑的时候，金巧巧又开口了。
“你一个月挣的不少，只是咱们住着单位的房子，每个月也得给七块钱的租金，加上胜男报了一些课外辅导班，手里的钱越发不够花，佑东，我真怕妈又因为赡养费的事情来你单位闹，所以我想多挣点钱，而且胜男越来越大了，现在还能和咱们挤一间屋子，等她十多岁的时候，还能和你这个当爸的睡一间房吗，我想买房子了。”
金巧巧想着，房子是肯定要买的，不仅是因为将来房价会越来越高，买房是性价比最好的投资，更因为现在房子是他们的刚需，食品厂效益一般，扩建家属楼遥遥无期，想等到单位分房，恐怕也是白日做梦，所以这个房子必须买。
金巧巧的每句话都是为家庭考虑，为长辈孩子考虑，听到她的话，张佑东有些愧疚，今天媳妇回乡下的时候一定又被他妈刁难了吧，自己亲妈什么脾气他也是知道的，刚刚居然还信了他妈的话怀疑妻子有外心。
仔细想想，他这个老婆除了年轻的时候花钱大手大脚了一些，个性虚荣了一些，也没有别的毛病，这几年有了孩子以后，更是改变了很多，就算她年轻时候真的喜欢过别人又怎么样了，况爱军远在他乡，她还能和对方发生什么不成。
“你让我想想。”
金巧巧说的这些都是他之前没有想到过的生活压力，光靠他一个人挣钱，似乎真的有些捉襟见肘了。
听到张佑东的这句话，金巧巧心中大定，她知道，最后张佑东一定会答应的。
——
最终确实也如金巧巧料想的那般，张佑东答应了，还帮她弄到了单位证明，因为张佑东和食品厂运输队的队长是多年的好友，而运输队常年出差在外，身为运输队队长，那人手里有不少盖了单位印章的证明，张佑东是他信得过的人，干脆地给了他一份。
只不过事情依旧没有那么简单。
比如金巧巧从未在这个年代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人人都说现在南方寸土寸金，可她并不清楚，深城哪里进货最便宜，性价比最高，即便是这个淳朴的年代，依旧有很多骗子，出门在外，她还得提防这些骗子和外头的扒手。
以及将货物带回来后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售卖，如果大张旗鼓，免不得被有心人盯上，要知道即便有单位的盖章，也不是完全安全的，这只是一种钻规则漏洞的方式，一旦被人举报，依旧有受处罚的风险。
所以金巧巧不能将那些东西带回来，最好的方式就是在省城或是市区售卖，尽可能减少遇到熟人的概率。
这么一来，操作上麻烦了许多。
金巧巧发现她还是低估了做生意的难度，原来那些年代文中描写的轻而易举的事情，真正实施起来却是那么难，那么难。
不过她有信心，有干劲，即便十分辛苦也可以忍耐。
在金巧巧做好准备打算出发的前一天，况家人回来了，带着一种莫名的心理，金巧巧又回了一趟乡下，想要见一见那个和她互换了人生的女人。
准确的说，是被她抢走人生，却又活得更加精彩的女人。
——
“我还记得我刚回家的时候，你把我关在门外，带着俩孩子一块睡，那天晚上我都没睡着。”
况爱军经常执行任务，回乡探亲的次数比阿芜还少，很多时候都是况家和叶家的人去军区探亲，后来况爱军提干，分到了一间带院子的小楼房，况家和叶家的人偶尔还会去住个十天半个月，因此亲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生疏。
时隔好几年再回乡，况爱军对眼前的这一切熟悉又陌生，这会儿他指着老房子的卧室门，回忆当年的事。
“我这辈子都没有这样费心思讨好过一个人，你是例外。”
况爱军不禁笑了，那时候的他真的比狗腿子强不了多少。时间过的多快啊，一眨眼，十多年过去了，回忆起当年的事，依旧会让他感到幸福甜蜜。
“你还想讨好谁？”
阿芜在学生面前是个和善不失威严的老师，在况爱军面前却依旧是那个爱撒娇，偶尔还发点小脾气的娇姑娘，在近四十岁的年纪还能有这样的心态，可见日常生活中一直被人宠着，才能永远活的像个小公主一样。
“只讨好你，以前只有你一个，以后也只有你一个。”
况爱军拉紧阿芜的手，半点不敢松开。
“老二，你怎么和草妮儿跑这儿来了，家里来了不少长辈来看你们呢，还有当年草妮儿在红星公社小学教过的那些学生，听说草妮儿回来了，也都过来拜访了。”
许三婆急冲冲地找过来，脸上洋溢着喜色。
草妮儿这个儿媳妇算是娶着了，在公社小学教书已经是十二年前的老黄历了，可每趟只要她回家，只要那些孩子们也正好放假，总是会过来探望，一大群孩子，家里别提多热闹了，最重要的这还是一种荣誉。
因为这个儿媳妇，许三婆在村里的威望都重了很多，这让许三婆怎么能不喜欢她呢。
更何况远香近臭，面对一直在眼皮子底下生活的大儿媳妇，即便对方已经尽善尽美了，偶尔婆媳之间还是会有点小罅隙，而叶芜离得远，一年到头只能见两三面，又能有什么矛盾发生呢。
许三婆进屋的时候正巧看到二儿子和二儿媳妇牵在一块的手，都是四十左右的人了，还像新婚夫妇那样热乎，许三婆看着都有些害臊。
不过一想到这个儿子曾经那么不解风情，是在她的谆谆教导下改好的，许三婆又有些骄傲。
“妈，我们这就过去。”
况爱军还想和媳妇说说话呢，就这样被打断了。
“行，家里没酱油了，我还得去代销社打点酱油回去。”
许三婆手里拿着酱油壶，叮嘱况爱军快点带着阿芜过去。
再回去的路上，阿芜遇到了金巧巧。
“叶芜，我能和你聊聊吗？”
金巧巧告诉自己要放稳心态，可在见到叶芜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嫉妒了。
十二年过去了，叶芜和那时候没有太大区别，年近四十的女人脸上没有一条细纹，还是那么清秀温婉，少了青涩，多了时间沉淀下来的韵味。
她穿着一件短袖方领的过膝连衣裙，腰间略微收紧，不夸张的同时凸显出了完美的身材曲线，裙长正好在小腿肚的位置，穿着一双棕色小高跟皮鞋，露出纤细的脚踝和一截纤长的小腿。
金巧巧没有在她身上看到一件贵重首饰，可这个女人身上无处不写着她的生活很富足很美好。
不像她，眼尾已经爬上皱纹，手指因为常年的家务活粗糙了许多，脸颊处因为怀孕而爆发的大面积雀斑用再多的脂膏都去除不了。
今天来见叶芜，金巧巧已经穿上了自己最好的衣裳，戴上了自己最贵重的金耳环，这是去年张佑东买给他的，那一次他抓住了一伙儿去食品厂偷窃的二流子，为此还轻微负伤，厂里奖励了他两百块钱，金巧巧不知道的时候，张佑东花了一百多块给她买了一副金耳环，想来他也知道金巧巧在婆媳问题上受了不少委屈，这就是他给予的补偿。
出发前，金巧巧信心满满，可在面对阿芜宽和深邃的眼神时，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小丑一样可笑。
“爱军，你先回去吧，我等会儿就过去。”
阿芜点了点头，推了推一旁的丈夫。
“好，那你快点啊。”
况爱军早就不记得金巧巧了，捏了捏阿芜的手心，朝父母大哥家走去。
金巧巧的余光追随况爱军的背影，十多年过去了，这个男人越发沉稳刚毅了，以前的他是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现在他已经能够将气势收放自如，更有魅力了。
这个男人是她上一世的丈夫，如果不是她重生后自作聪明，他是不是还会是她的丈夫？
金巧巧很难不这样想，可随着这样的想法出现的是她现在的丈夫张佑东和聪慧懂事的女儿张胜男，金巧巧又觉得愧疚极了。
“我很羡慕你。”
金巧巧收回视线，看着叶芜说道，“你知道吗，我做过一个梦，在那个梦里，张佑东是你的丈夫，你和他生了四个儿子，况爱军是我的丈夫，可在那个梦里，他在十五年前就已经死了。”
不像这个世界的况爱国，在十二年前，他应该已经“牺牲”的第三年又回来了。
金巧巧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找叶芜，还要说这些话，或许还是有些意难平吧，明明她才是重生的幸运儿，可是她的人生却不像主角那样一帆风顺。
“好巧，我也做过一个类似的梦。”
阿芜和金巧巧漫步到小溪旁，站在那个清幽无人的地方，阿芜轻笑了一声。
“那个梦里你的后半生过的不好，然后你重生了，回到了人生的转折点，选择嫁给叶芜的丈夫。”
金巧巧的瞳孔陡然放大，她震惊地看向阿芜，嘴唇抖动，根本说不出话来。
“你、你……”
金巧巧的嗓子干涩，心脏快速跳动到金巧巧觉得它马上就要爆炸。
叶芜知道了，她知道她是重生的，知道她抢走了她的丈夫？
此时的金巧巧的思绪早就乱成一团，她分不清现实和虚幻，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当初抢夺别人丈夫的行为。
或许是太过惊讶了，以至于金巧巧忽略了阿芜那句话里让人奇怪的地方。
她说，她抢走了叶芜的丈夫，可叶芜不就是她吗，为什么不直接用我来代替呢？
“我不是故意的。”
金巧巧觉得附近的空气都被抽离，她尴尬的快要窒息，好半响，才艰难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是不是故意的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当时你并不是只有张佑东一个选择，如果只是单纯的不想要嫁给况爱军，难道疼爱你的父母还会逼着你嫁吗？”
阿芜的表情上看不到讽刺，可金巧巧却觉得难受极了，恨不得挖一个洞钻下去。
“不是这样的，我、我……”
金巧巧连连摆手：“是因为张佑东帮助过我，他是那些年唯一一个对我有过善意的人，所以，所以……”
所以她才这么不要脸的，在重生后，抢走了叶芜的丈夫。
可真的只是这样吗？金巧巧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她心里清楚，除了这个原因外，更大的因素是因为她看到了叶芜的优渥生活，她实在是受不了贫穷到连病都看不起的生活了，所以在重生后，她当机立断选择嫁给张佑东，因为她知道，这个男人早晚会发达的。
现在的张佑东只是一个食品厂的安保队长，和金巧巧记忆中意气风发的男人相差甚远，反倒是上辈子让她当了寡妇，这辈子她比之不及的男人功成名就，给了叶芜无上的荣光。
“如果是因为感激和喜欢嫁给了张佑东，那么你今天出现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呢？难道只是为了以梦的名义告诉我前一世的故事，让我以为我现在的一切都是从你那里偷来的？还是为了告诉我前一世的故事，然后像我说一句抱歉？”
阿芜看着眼神迷茫，表情困惑纠结的金巧巧，及其平静地缓慢说道。
“还是不甘心吧，不甘心明明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却依旧没有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阿芜一下子点到问题的本质。
“可你有没有想过，你拥有的一切已经是你偷来的了，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你的起点，已经比很多人高了，你知道未来的大致走向，做任何事都比别人多了几分先机，可你先是嫁给了一个你知道的将来会发家致富的男人，即便他本该是别人的丈夫。”
“你浪费了重生的机会，因为你没有想过靠自己，而是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
阿芜不干涉原著男女主的生活，可并不代表她放松过对两人的关注。
在回到家乡之前，阿芜已经得知金巧巧想要去南边做生意的事，她意识到金巧巧终于真正清醒了，所以才会有今天的这段对话发生。
金巧巧做过错事，所以这十多年来她因为张家那些极品亲戚焦头烂额，这是她的惩罚，可她没有继续错下去，阿芜愿意给她一个改变的机会。
毕竟这个世界上多一个清醒明白的人，总比多一个只会怨恨嫉妒的鬼来的好。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金巧巧忍着羞耻，朝阿芜问道。
“如果我说就在刚刚，你信吗？”
阿芜笑了笑说道。
金巧巧不怎么信，因为阿芜说的太随意了，一点都不像是刚刚得知前世记忆的人，不过她觉得，叶芜觉醒记忆一定是在嫁给况爱军之后，要不然，她不会明知道况爱军会牺牲，却依旧嫁给对方。
她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况爱军死而复生的原因，或许叶芜就是在婚后那段时间觉醒的记忆，然后在日常相处中提醒况爱军小心那一场劫难，阴差阳错让况爱军度过死劫。
不过这一切也只是她的猜想。
金巧巧更加羞愧了，重生后，她只想过避开况爱军，却没想过，自己依旧可以嫁给他，帮他渡过那个劫难。
“我们之间的差别就在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你只想过上辈子张佑东功成名就，可你有想过，他的成功只靠他自己吗？”
那个时代的大环境总是会忽略女人的付出，那一世，叶芜要调和张家人内部的矛盾，在张婆子的围追堵截下一分一毫攒够张佑东的创业基金，当那个男人忙碌于事业的时候，她还要教导他们的四个孩子。
张家人遇到麻烦了，找她；孩子们的青春期到了，开始气她；张佑东的生意如日中天的时候，叶芜要时刻注意张佑东的动向，即是怕他三心二意，也是怕他在志得意满下做出错误的决定：张佑东的生意出现波折的时候，叶芜要坚定地站在他身后，为他出谋划策，信赖他，支持他……
没有谁的成功是凭一己之力的，也没有一个家庭的和谐是只靠其中一个成员单方面付出的。
重生前，金巧巧只看到了张佑东的成就，却忽视了业务的付出，所以当她想要复制上一世那条成功道路时，才会发现寸步难行。
“包括这一世，十五年前，我是真的以为他牺牲了。”
况爱军执行的是特殊任务，即便他们的夫妻关如此亲密的现在，阿芜依旧不知道十五年前他到底奉命执行了什么样的任务。
“因为你们有孩子。”
金巧巧忍不住插嘴道，或许上一世她和况爱军有孩子的话，况家人就不会对她那么苛责，她也会有生活的重心，一切都不会那么糟糕。
“你看，这依旧是我们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你似乎总在以别人为目标、为重心，你有想过自己吗？有没有想过，你只靠自己也能成功，有没有想过为了自己也该过的更好。”
其实孩子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最重要的是那颗在任何环境下，坚强勇敢执着的内心。
所以叶芜能够在面对张家那些豺狼虎豹时耐心布局，改变局势，所以阿芜会在况爱军“牺牲”后，认真工作，撑起整个家庭。
“你的这一生已经是你偷来的了，不要让嫉妒蒙蔽你的心灵，也不要让上一世的记忆成为你的执念，想想你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要再失去了？你可能不会再有第二次重来的机会。”
阿芜拍了拍金巧巧的肩膀，或许是这些年当惯了人民教师，以至于她说话的口吻都带着说教意味。
远处况爱军缓缓走来，或许是她和金巧巧聊天的时间太久，那个男人有些等不及了。
阿芜冲着他招了招手，露出少女般娇羞的笑容。
她和金巧巧聊地够久了，该说的，该开导的她都已经告诉她了，如果她还是看不透，那么她也无话可说了。
“叶芜！”
在阿芜走了几步后，金巧巧忽然在她背后叫住了她。
“我欠你一句道歉，对不起。”
对不起，抢走了你曾经的人生。
“我还是有点嫉妒你。”
不论是上一世的叶芜，还是这一世的叶芜，都太过优秀了，让她没办法不嫉妒。
“但是现在，我更多的还是佩服你。”
佩服她不论身处什么样的环境，都能够努力活的很好。
不攀附任何人，自己也能过得精彩。
金巧巧想到了那天回老家的时候听到的那一段议论，叶芜的优秀不单单只是她嫁了一个好丈夫，更在于她本质出众，所以很多人提到她时，会叫她的名字，或是尊称她为叶老师，却不会是况夫人。
而她一直都忽略了这一点，从重生后就想着不劳而获，忘记了她也是能够变得优秀的，尤其是在重生这个先机因素下。
好在不久前她悔悟了，刚刚叶芜的那番话，更是彻底将她打醒。
“叶芜，对不起，还有，谢谢你！”
对着叶芜的背影，金巧巧深深鞠了一躬。
阿芜的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径直走向了不远处站着的况爱军。
“怎么了？”
因为离得远，况爱军听不清她们聊了什么，但金巧巧的动作他还是能够看见的，况爱军有些疑惑，金巧巧为什么无缘无故要向媳妇鞠躬。
“叶老师刚刚点拨了一个学生，那是学生的谢礼。”
阿芜笑眯眯地说道，这句道歉不应该是给她的，而是该给“叶芜”的。
之前她忘了，就只是，而这个世界是真实的，“叶芜”是那样聪慧坚韧的女人，恐怕在后段不曾描写她的后半生里，会将自己的生活越过越好吧。
阿芜纠结过，要怎么惩罚金巧巧，狠狠的报复？可这个世界的金巧巧还没来急的做下更多的错事，难道要让这一世的金巧巧为了上一世的她赎罪，这样的做法并不高尚；可要是轻拿轻放，“叶芜”被篡改的人生谁来偿还？
或许是当了十几年老师的缘故，阿芜的心态越发平和了，在教育这件事情上，也有了另外一种心得，于是她给了金巧巧一次悔过的机会。
好在这个世界的金巧巧最后还是迷途知返了。
“叶老师，学生对于男女之间的生理构造略有疑惑，不知道晚上叶老师能不能给学生上一课呢？”
况爱军没有细究，就好像阿芜从来不会追问他执行的秘密任务一样。
此时他拉着阿芜的手，指尖在她的掌心轻轻划过。
“准了！”
都老夫老妻了，他们的生活中依旧不乏激情，阿芜反握住况爱军的手，十指紧扣，朝况家老宅走去。
“爸，妈！”
壮娃和宝娃这对活宝兄妹不知道又在闹些什么，你追我赶从院子里跑了出来，看到爸爸妈妈后，高兴地冲着他们挥了挥手。
阳光下，四人的影子越拉越长，交汇在一块。

第87章 互换人生1
“造孽啊，早知道花了那么多银子都治不好喻童生的病，当初还不如省下那点钱留给活着的人呢。”
“是说啊，可谁叫喻娘子死心眼，一颗心全在她男人身上呢。”
小奚村的村民聚集在喻家院子里，小声议论着这家人的事，此时喻家院子外和房檐下已经挂上了白灯笼，显示这家刚刚才死了人。
这家的男主人喻复才是个读书人，不过那是他自诩的，村里人并不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毕竟这个男人念了二十多年的书依旧只是个童生，还因为执意念书害的爹娘砸锅卖铁，妻子儿女当牛做马没过过一天好日子，这种男人，怎么会让人高看一眼呢。
村里人觉得对方就是一个祸害，死了反倒能让活人喘口气，但显然有一个人不那么想，那就是喻娘子，喻复才的妻子。
去年喻复才踌躇满志参加县试，谁知再次名落孙山，原本只是略感风寒的喻复才直接倒下，渐渐演变成了要命的痨病。
喻家原本也是村里的殷实人家，家里有良田二十亩，还养着一头老黄牛，喻家二老也是勤恳的人，几十年间攒下了丰厚家底，可谁让他们一心想要依靠这个儿子改换门庭，谁让这个儿子并不是读书的料却长了颗读书的心，自喻复才开始念书以来，每年家里都得十几两二十几两地往里头砸银子，到后来，喻家二老都有些吃不消了，可偏偏拗不过这个独子，只能变卖家里的良田供他念书。
喻家二老死后，喻复才成了喻家的当家人，更加没人能管他了。
这几年，喻家的良田已经被卖地七七八八了，喻娘子为了多挣点银子，怀孩子做月子的时候都得做绣活，明明也就二十出头的年纪，熬成了三四十岁的妇人，跟养尊处优只需要念书的喻复才站在一块，就像是母子一般。
去年喻复才得了痨病，身边的人都劝她别给她男人治病了，毕竟这是一个富贵病，治不好不说，还得用名贵的药材养着，喻家已经没什么家底了，而她和喻复才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喻俨和三岁的女儿喻芜。
喻复才死了，靠着喻娘子精湛的绣活也能养活两个孩子，但要是执着给喻复才治病，恐怕再多钱都不够往里填的，到时候喻娘子和两个年幼的孩子又该怎么办呢。
可惜啊，喻娘子想不穿，她被她那个迂腐的爹给教傻了，只记得出嫁从夫，女人以夫为天，以夫为纲，一点也没有为自己和孩子想过。
就这样，喻家剩下那点家产变买光了，老黄牛也被邻村一户人家买走，拖了一年半载，今天早上，喻复才还是死了。
村里人也是听到了喻娘子的哭声赶过来的，大伙儿帮着收拾了一下院子，挂上了丧幡，刚刚喻娘子说要给喻复才换寿衣，原本呆在屋里的人也走了出来。
大伙儿轻声聊着，生怕屋里的喻娘子听见。
“可惜了喻俨和喻芜这两个孩子了。”
一个矮胖的女人指了指站在院子里的两个孩子，惋惜地说道。
喻俨今年五岁，这个年纪搁乡下也是个孩子，正是漫山遍野撒泼，人嫌狗憎的年纪，可身量不大的喻俨却早早拥有了不符合他这个年纪的成熟稳重，这会儿将妹妹牢牢搂着，站在院子的角落中。
喻家的银子全都用来给喻复才看病买药了，稍微还算拿得出手的衣服都被喻娘子拿去卖了，喻俨的衣服本就是大人不能穿的破衣服改小的，拢共几件重复浆洗，早已经破破烂烂，满是补丁。
喻娘子一颗心扑在丈夫身上，喻俨四岁的时候就会缝补衣服，这是他从母亲喻娘子那儿学来的，为了给喻复才看病，那个女人总是早起贪黑做着绣活，没有多余的经历照顾一双儿女，天气冷的时候，带着破洞的衣服根本抵挡不住寒风，喻俨就站在那个女人边上偷学，然后自己给自己和妹妹缝补衣裳。
一开始的时候，喻俨的动作不熟练，手指上扎了很多针眼，现在开始上手了，除了针脚比较粗糙外，已经能够很好的缝补衣服上的破口。
喻俨长得是真好，清俊的眉眼，瓷白的肌肤，就像是观音庙里的仙童一般，即便穿着寒酸也不能掩盖从内到外透露出来的清凌气质，这一点随了他亲爹，喻复才要不是有那样一张出众的面皮，喻娘子恐怕也不会对他那样死心塌地，甚至为了他忽略了自己的一双儿女。
被喻俨搂着的小丫头是他的妹妹喻芜，当年生这个丫头的时候，喻娘子吃了不少苦头。
那时候正逢喻复才科考前夕，他不知从哪儿听来临县的文曲星庙特别灵验，硬是逼着当时怀胎八月的喻娘子和他一同去庙里参拜。
也是喻复才夫妇运气不好，那天正好有一伙儿流匪逃窜至临县，一路打砸抢烧冲到文曲星庙，幸好当天庙里有贵人出没，贵人身边的护卫在一番殊死搏斗后将那些悍匪全数击杀。
可当时庙里的一些孕妇还是动了胎气，因为庙里死了不少人，干净的房屋所剩无几，加上当时环境混乱，几个动了胎气的孕妇只能一同生产。
都说七活八不活，喻娘子那时怀胎八月，生的极为艰难，好不容易生下一个女儿，却遇到了血崩，好在庙里那个贵妇人随身跟着一个会点医术的丫鬟，救了喻娘子一命，但这次血崩给喻娘子造成的影响还是不可逆的，她被判定，以后都无法再拥有孩子。
如果是个儿子，喻娘子或许也能接受，可偏偏她生了一个女儿，因此从庙里回来后，喻娘子对那个女儿总是不冷不热的，想起来时喂一口奶，只是不让她饿死罢了。
至于喻复才就更不必说了，那一次科举他再次落榜，喻复才不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只觉得喻娘子在庙里生产，生的还是一个阴气极重的女儿，或许就是这个阴煞的女儿冲撞了文曲星，导致他名落孙山。
这么想着，喻复才也怨上了这个女儿，不仅对她不闻不问，连个名字都懒得给她想，在喻俨懂事识字之前，村里其他人都管喻家的这个小丫头叫喻小娘。
不同于双亲，喻俨十分疼爱这个出生时瘦弱的和小猫崽一样的妹妹，经常催促母亲给妹妹喂奶，每个寒冷的夜晚将她搂在怀里入睡。
识了几个字后，喻俨给妹妹取名为喻芜，蘅芜，这是一种乡间常见的植物，匍匐在地上，且具有淡淡香气，这种野草看似寻常，却拥有极为强悍的生命力，这是喻俨对妹妹的期望，希望她渐渐康康的，不争艳，不浮夸，独自盛开。
从那以后，每当村里有人唤妹妹喻小娘，喻俨都会在一旁提醒他们妹妹有名字，那个名字是他给妹妹取的，久而久之，村里人也改口唤她喻芜，连带着喻复才和喻娘子也默认了这个名字。
因为早产加上后期没有精心调养的缘故，三岁的喻芜看上去比乡下两岁多的孩子还要瘦小一些，脑袋圆圆的，大大的，支楞在细瘦的小身体上，看上去就是一个标准的三头身，娇小惹人怜爱。
喻复才模样清俊卓然，喻娘子模样清秀，可身为他们的女儿，喻芜谁都不像，一双招人的狐狸眼，小小年纪以隐约可见以后的风情。
好在她现在年纪还小，艳色不显，只是让人觉得她模样出众标志，加上早产的缘故，喻芜的反应有些迟钝，远不如她哥这个年纪时那样聪明，呆呆的，让人又怜又爱。
“这都多长时间了，喻娘子还没给喻童生换完寿衣吗？”
眼瞅着喻娘子都已经在房间里呆了快三四柱香的时间了，院子里的人也有些等急了。
“坏了！”
一个胖乎乎的妇人猛的拍了一下脑袋，然后率先冲向了喻娘子呆着的房间，剩下的人跟着冲了过去。
“喻娘子，快开门啊，喻娘子，我们来帮你了。”
那个胖妇人先是敲门，可是怎么都得不到回应，她将耳朵贴在门口的位置，后来干脆狠了狠心，直接将那个脆弱的薄木门撞开。
屋里的房梁上悬挂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门撞开后带进来一阵风，悬挂的尸体随风晃动。
喻娘子上吊了！
所有人都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
走在人群最后的喻俨咬紧嘴唇，小小的身体不住颤抖。
他的眼神里有悲痛，也有憎恨。
“不要看，小芜不要看。”
他捂着妹妹的眼睛，长那么大，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怨恨过那个女人。

第88章 互换人生2
“快把人放下来啊！”
最先撞门的那个胖妇人率先惊醒过来，她拽醒离自己最近，早就被吓楞的女人，两人合力抱住喻娘子的腿，将她往上提，正好把她的脑袋从房梁上悬挂着的麻绳圈里挣脱出来。
“没气了，身体都已经僵硬了。”
也来不及讲究，几人搭手将喻娘子的尸体放在地上，胖妇人伸出手，探了探她的鼻子，早就没了气息，身体僵直，可见死了有一段时间了，就算是大罗金仙降世，恐怕也救不回来了。
“糊涂啊！”
胖妇人看着喻娘子涨红青紫的脸，非但没有同情，还恨不得甩她几个耳光。
李徐氏也就是这个撞门的胖妇人正是喻家的邻居，当年因为在喻秀才生了痨病后劝喻娘子放弃医治被喻娘子厌恶，那么多年的邻里交情被喻娘子单方面斩断。
李徐氏也看不上喻复才和喻娘子，但是心疼喻俨和喻芜，偶尔还会给两个孩子塞点吃的，喻俨和喻芜没有饿死，有她一份功劳。
“她到底是怎么想的，自己死了一了百了，孩子呢？她让喻俨和喻芜怎么办，两个孩子最大的也就五岁，她这个当娘的不养，是觉得孩子可以喝露水长大吗？”
李徐氏就没见过喻娘子这样的女人，心里眼里只有夫婿一人，连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都能够不管不顾，好像这辈子都只为一个男人而活一样。
都是当娘的，李徐氏自己也有三个孩子，她根本就不敢想如果自己孩子还小的时候她发生意外怎么办，李徐氏觉得，真有那个时候，她变成鬼也要留在自家娃娃身边照顾他们，谁要是敢欺负她的孩子，她拼个魂飞魄散也要诅咒他们。
喻娘子居然那么轻易就死了，李徐氏根本就无法理解这个女人的想法。
“看看她扔下了怎样一个烂摊子，她要死可以，就不能等俩孩子再大一些以后再死吗，谁会拦着她呢？”
李徐氏气坏了，越说越来气，恨不得踢她几脚。
“呸呸呸，百无禁忌，百无禁忌。”
和李徐氏一块将喻娘子的尸体抱下来的那个女人慌张地拽了拽李徐氏的手，都说死者为大，喻娘子都已经死了，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再说了，她这会儿骂的狠，难道就不怕喻娘子化成鬼后找她麻烦吗。
不过在场的所有人都很赞同李徐氏的说法，在他们看来，喻娘子真的不配做一个母亲。
“现在该怎么办呢？”
喻复才死了，喻娘子也殉情了，喻家没有一个可以主事的人，两个人的丧事应该怎么办呢，办丧事的钱又该谁来出呢？
小奚村并不是一个富庶的村落，让他们平白无故为了一个不沾亲的人出丧礼钱，他们也有些肉痛。
“喻娘子上个月还问我借了二十文钱呢，说是这个月做完绣活还我。”
一个穿着灰色窄袖褙子的女人站出来说道，她五指并拢挡在脸侧，不忍看屋子里的两具尸体。
喻娘子已经不是第一次借钱了，喻复才的病就是一个无底洞，喻娘子把能卖的都卖了，却还时常钱不凑手，只能问村里的人借。
近一年的时间，沾亲带故的人被她借遍了，以往不熟的村人她也厚着脸皮开口借过钱。
因为喻娘子的手艺好，每个月接绣活能挣一些银子，村里人也没有将事情做绝，只要数额不大，都松口借了，他们就盼着喻复才死后，喻娘子慢慢把银子还清，可这些借钱的人万万没有想过，喻复才死了，喻娘子居然会跟着殉情，难道她就没有想过一双儿女吗。
“去年喻娘子问我借了二两，说好在我家小妹出嫁前还我。”
“喻娘子也问我借了钱，三百十七文，我在山上做了几个月的陷阱，才用野味换了这些钱。”
“喻娘子……”
自那个女人开口后，又有人一个个站出来表示喻娘子问他们借了钱，一些数额较大的，还能拿出印有喻娘子拇指印的借据。
一圈下来，屋子里站着的满满当当的人，没借过喻娘子钱的反到成为了少数。
“那可是我家女儿的嫁妆银子啊。”
那个借了二两银子的是目前已知的借了最大数额的人，在看到喻娘子的尸体后，她直接腿软瘫坐在地上。
其实她本来并不想借的，可那天喻娘子跪在地上求她，说她认识了一个神医，能够治好痨病，说那是喻复才的救命钱。
这家和喻家有旧亲，两人的祖辈是堂兄妹，喻娘子都那样哭求了，还说这关系到喻复才的性命，他们又怎么能不借呢。
当时喻娘子说了，她会努力做绣活，凑够钱就还他们，他们也是看在喻娘子有挣钱还债的能力，才将银子借了出去。
那时候他们想着，即便喻娘子这几年内还不了，等喻复才死后总是能还的，只是借钱的时候还是告诉喻娘子这是她家女儿的嫁妆，想要让喻娘子有点压迫感。
现在喻娘子死了，这笔钱就成了死帐，这可是二两银子啊，农家一年都不一定能攒下这么多钱，这让他们如何甘心呢。
“各位叔叔婶婶，我娘借的银子，等我长大了，会连本带利归还。”
喻俨将妹妹护在身后，严肃郑重地开口。
喻俨从懂事起就显露出了远超同龄人的聪慧，这会儿喻娘子和喻复才死了，他并没有伤心太久，反倒开始思考起自己和妹妹的处境。
小奚村的村民质朴厚道，这一点从他们明知道喻复才的病是无底洞还愿意借钱给喻娘子就能看出，诚然这里也有喻娘子能挣钱的因素存在，可也不能否认他们的良善。
在这样的情况下，喻俨和喻芜即便成了孤儿，也不会受同村人欺凌。
但问题在于喻娘子上吊自尽了，还是在借了那么多钱后上吊自杀，谁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即便村里人知道喻俨兄妹无辜，也很难不迁怒他们。
这样一来，他们的处境就艰难了。
现在摆在喻俨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承诺替母还债，另外一条出路是带着三岁的妹妹离开。
喻俨不傻，相反他还很聪明，所以他也清楚的知道，外面的危险有多大，成人和孩童之间悬殊的体能差异不是光靠智商就能够弥补的，尤其他和妹妹还那么漂亮，恐怕只要一离开村子，就会被拍花子盯上。
而且离开了这个熟悉的小村庄，仅靠他这个小身板，该怎么带着妹妹活下去呢？
不像留在村里，他可以去山上摘野果野菜，也可以帮邻居们干活换一点吃的，总能够将妹妹带大，等到他再大一些的时候，就能够考虑其他出路了。
所以在这两个选择中，喻俨毫不犹豫选择了前者。
“小俨，你还小，这些事不该你来管。”
李徐氏走到喻俨面前蹲下身，将他和喻芜紧紧搂在怀里，别看每家每户借的银子都不算特别多，加起来也要十几二十两了呢，喻家的田产都已经卖光了，等喻俨长大后能够下地干活了，还得租赁乡绅的田地，到时候一年到头都不见得能攒下银子呢。
现在他说的轻松，可将来拿什么还清这些欠债呢？
“是啊，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那些借钱的人因为喻俨的承诺有些动心，老规矩就是这样，父债子还，现在喻俨和喻芜还活着，就得替喻娘子还债，可同在一个村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他们会不清楚这两个孩子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吗？
从前喻复才没生病的时候，喻娘子对这个儿子还算疼爱，可自从喻复才生病后，喻俨这个儿子也成了路边的野草，尤其是去年喻娘子想要卖了闺女，却被喻俨拼死阻拦还咬伤了她的小腿之后，喻娘子更是连这个儿子都怨上了。
可怜喻俨小小年纪，不仅得自己做饭洗衣，还肩负起了爹娘的责任养育妹妹，这样懂事的孩子，他们如何舍得让他无端背负这样的压力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钱我必须得还，只是叔叔婶婶们恐怕得等我好些年，一文两文的还，也总有还清的那一天。”
喻俨的态度很坚定，面对这样的孩子，在场众人越发心疼他了。
“这样吧，我给喻俨当见证人。”
村长走了进来，他听到了刚刚的对话，“你是个有志气的孩子，没丢你曾祖的脸面。”
传闻中喻家曾祖当过官，只是后来没落了，喻复才一心念书，也是想要重现祖辈的光辉。对于村里最老的人来说，喻家的辉煌也只是传说，没人亲眼目睹过，但这并不妨碍村长用喻家传闻中的曾祖夸耀喻俨。
村长都开口了，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那些借过钱的村人虽然还有些心气不平，可比起彻底损失那笔钱，有了喻俨的承诺，至少多了一份希望，他们不奢求喻俨能将所有欠债还清，等他长大后尽他所能能还多少，他们都认了。
喻复才和喻娘子的尸体摆在家里总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喻复才生了痨病，随时都有意外发生，他的棺材是喻娘子早就准备好的。
此时喻家也没钱再买一副棺材了，村里人再善良，也不可能再出钱贴补喻复才夫妇的丧事，于是众人商议，干脆将喻娘子和喻复生同葬，反正喻娘子那么痴心，这或许也是她想要的结局，等去了地底下，还能继续给她男人当牛做马呢。
丧礼一切从俭，没有哭丧，也没有酒宴，只是在喻家二老的坟墓旁挖了一个坑，将夫妻俩埋葬，村里的木匠帮他们立了一个碑，这场丧礼也算结束了。
“小芜，你要哭。”
小奚村风俗，棺木埋葬后死者的直系血亲哭的越大声，代表他们越孝顺，喻俨恨死掉的那两个人，可他清楚，在外人面前，他不能表露这一点，那些人或许会理解他们兄妹，可也会远离他们兄妹。
阿芜听着耳边的低语声，只觉得耳朵痒痒的，下意识想要躲开。
此刻的她是清醒的，每一天里，她清醒的时间并不多，更多时候都是浑浑噩噩的，下意识地做出两三岁孩子该有的反应，或许是因为灵魂和肉体严重不合，行为上还有点迟钝，让人误以为她有些呆愣。
下一秒，阿芜感受到身边的小男孩搂住了她，小手飞快在她脸上划过，阿芜闻到了生姜刺鼻的味道，泪腺不受控制开始分泌眼泪。
喻俨心疼地看着眼眶通红的妹妹，搂紧她，跟着嚎啕起来。

第89章 互换人生3
正是农忙的时候，简陋的丧礼一结束，村人就各自散开干活去了。
喻俨带着妹妹回到家，关上房门，盘算起了兄妹俩现如今的处境。
家里的粮食所剩无几了，喻俨踩着凳子看了眼米缸，米缸里只有薄薄一层稷米，即便掺水和野菜熬成滚粥，按照兄妹俩现在不算很大的胃口，也只能撑个四五天，除了这些稷米，家里只剩下地窖里储藏的几个红薯，最粗的不过喻芜手腕粗细，那一小堆，还不够成人吃饱两顿。
喻娘子养的鸡鸭不是用来卖了换钱给喻复才治病，就是用来给喻复才补身子的，在三天前，喻娘子杀了最后一只小鸡，给喻复才炖了一锅鸡汤，现在家里连最后一点荤腥都找不到了。
“二、三……五。”
喻俨数着自己偷偷摸摸藏起来的铜板，一共也就五文钱，这些钱又能够买些什么呢，他大概知道一点物价，这五文钱，还不够买两斤稷米呢。
即便聪慧如他，面对这样贫瘠的家况，也有些迷茫了。
现在正值九月，按照当地的气候，再过三四个月就要步入严冬，那时候大雪封路，山上也很难找到吃食。
喻俨将那对夫妇房间里的东西都搬了过来，喻娘子不愧是个痴心人，为喻复才准备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即便在家里欠了那么多债的情况下，喻复才的衣服都是干净整洁，没打过一个补丁的，可惜喻复才死于痨病，这些衣服卖不出去。
喻俨想着，他可以将这些衣服清洗干净后裁小，改成自己和妹妹的衣裳，等到他和妹妹长个后再将布料接上，加上那对夫妇房间里的几床被子，即便是冬天，他们兄妹也不用担心冻死了。
只是衣服的问题好解决，粮食储备依旧是当下面临的最大困境。
再过几个月，想从山上获取食物的难度就要增加了，也就是说，他必须在这几个月里存够能保证他们兄妹度过一整个冬天的食物，这对于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实在是太难了。
“小芜，明天我们去山脚下玩好不好？”
前几天刚下过雨，喻俨想着，这会儿山上一定能采摘到不少鲜嫩的山菇，这些菇子镇上县城里的人也喜欢，他曾见到货郎来村里收山货，晒干的菇子能卖二十几文一斤呢。
只不过菇子晒干透后没什么重量，想要得到净重一斤的干菇子，起码得采摘十七八斤的新鲜菇子，按照喻俨以前采菇子的经历来看，起码得摘好几天，这还是在雨季山里菇子比较多的情况下。
但是二十多文对于目前的喻俨来说诱惑力太大了，如果能够采摘足够的菇子换钱，他们就能够买足稷米等能够充饥的东西过冬了。
至于山上其他更值钱的东西，比如药材、比如野味，喻俨想都不敢想，他可不认识药材，村脚下但凡值点钱的早就已经被村里人搜刮过了，更往里的位置有猛兽出没，除了猎人谁也不敢往里走，喻俨同样不敢。
至于野味，他的体型并不比肥硕的野兔山鸡壮硕多少，还不如它们灵活，自然也不打算打它们的主意。
不过他可以试着做几个陷阱，万一瞎猫碰到死耗子，有几个傻乎乎的猎物掉下来呢。
现在山是肯定得进的，家里那些稷米和番薯能不动尽量不动，明天除了菇子，喻俨还准备摘一些野菜野果回来，要是能够找到地萝卜（豆薯）之类能够填报肚子且耐储存的植物就更好了。
“你要乖乖跟在哥哥身后知道吗？”
喻俨捏了捏妹妹的小手，犹豫了一会儿，加重语气说道：“你可不能乱跑啊，要不然老虎就要把你叼走了，你知道老虎吗，很大很凶的，它们的牙齿有那么长，咬人可疼了，而且被老虎叼走后，你就再也见不到哥哥了。”
他听到村里一些婶娘就是这么吓唬自家孩子的，为了防止调皮的孩子们跑到深山里去，喻俨也怕自己摘野菜的时候妹妹乱跑，虽然怕吓坏了妹妹，却还是这么说了。
“呜呜呜，小芜乖，不咬……”
喻芜发育比同龄人慢，人家孩子三岁的时候已经能说比较流利的长话，可阿芜依旧习惯两三个字吐词，说话的速度也不快，看着有些呆。
或许是孩子的身体压制了灵魂的能力，阿芜在清醒时也就是六七岁孩子的理智和思考能力，而在不清醒的时候，则会比原本这个年纪还要迟钝一些。
“嗯，小芜最乖了。”
喻俨抱着妹妹，忍不住在她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
他决定了，明天上山的时候用一条麻绳把妹妹和自己连在一起，只要妹妹走远了，就会牵动系在他腰间的绳子，到时候他就能够将妹妹拽回来了，这样才是最保险的。
他只有小芜一个亲人了，或许说，他从来就只有小芜一个家人。
全天下，他唯一不能失去的也只有她了。
“咚、咚、咚。”
房门被敲响。
“小俨，你在家吗，我是你李婶子。”
家住隔壁的李徐氏在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回了趟家，白天的时候，她翻了一下喻家的厨房，米缸基本已经空了，料想喻娘子那样的性子，稍微值钱点的东西恐怕都被她卖了给喻复才买药，家里早就没有足够的粮食。
于是她回家从自家米缸里盛了几碗米，又拿了一些番薯土豆过来，喻俨兄妹现在胃口还不大，这些东西够他们兄妹吃一个月了。
李徐氏家的条件也不好，家里只有两亩地，还养着三个孩子，日子过的紧巴巴的，这点粮食已经是李徐氏从自家人的嘴巴里抠下来的了。
“婶婶，谢谢你。”
喻俨低着头，看着那些粮食没有说出拒绝的话。
“谢谢婶婶。”
阿芜看了眼哥哥，又看了眼那个和善的婶婶，冲着她甜甜地笑了笑，然后又害羞地躲到了哥哥身后，小手揪着哥哥的衣摆，从他身后露出半个脑袋，偷偷看着李徐氏笑。
李徐氏生了三个儿子，一直也没有生个女儿，看到这样乖巧的阿芜，心都快融化了。
“小俨啊，你有想过之后该怎么做吗？”
李徐氏倒是也想过要不要将兄妹俩接到身边养着，可她家实在是没有多余的钱财，如果说只是偶尔帮衬，她男人也不会说什么，但要是将人接到家里养着，性质就不一样了。
面对这个帮助了兄妹俩很多次的善心婶娘，喻俨没有隐瞒，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摘菇子啊，这倒是一个出路。”
李徐氏倒不担心兄妹俩会在山脚下出事，这段时间山里菇子大丰收，每天都有人进山摘菇子，大伙儿知道喻家的情况，也会看顾着兄妹俩人的。
这个时候，喻俨必须要立起来，即便他五岁的小身板让李徐氏心生恻隐，却还是笑着肯定了他的主意。
——
采菇子要趁早，天还没亮，喻俨就起床了，还帮睡的迷迷糊糊的妹妹换上衣服。
今天的早饭是烤土豆，兄妹俩分了一个小孩拳头大的土豆，勉强三分饱，然后又喝了一碗温水，剩下的喻俨决定在山上解决，慷慨的大山总是会给人馈赠。
“哥哥，这个！”
阿芜意识混沌的时间更多，可或许是身体和灵魂开始融合的关系，不论是阿芜清醒还是混沌的时候，都知道很多这具身体本来不该知道的事情，就好像是本能一样。
比如现在，她总是能够清晰分辨到底哪一种蘑菇能吃，哪一种蘑菇不能吃，跟在喻俨后面帮了他不少忙。
“小芜真乖。”
喻俨用衣摆的布料擦了擦手，然后小心地摸了摸阿芜的头顶。
在得到哥哥表扬后，阿芜这才高兴地将蘑菇放到她胸前的小布兜里。
今天的收获颇丰，一来是因为这段时间山里的菇子确实比较多，二来也是村里人让这这对兄妹，发现了哪片地方蘑菇比较密集，都会喊他们兄妹俩一块过去摘。
半天过去，喻俨背着的小竹篓就装满了，阿芜怀中小布兜的蘑菇也已经满的快要溢出来了。
兄妹俩人小力气小，喻俨掂了掂这些蘑菇的重量，决定不再贪心，带着妹妹下山回家。
除了蘑菇，他们今天还摘到了不少野菜，喻俨决定送一点给隔壁的李婶子，剩下的掺点稷米熬粥，可以吃两顿呢。
“哥哥，红红的。”
下山的时候，兄妹俩遇到了一群聚在一块玩闹的孩子，其中一个胖墩墩的小男孩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被人围着，享受众星拱月的待遇。
“啊呜——”
他一口咬掉了半颗糖葫芦，糖衣脆脆的，里面的果子看着就酸甜可口，边上一群孩子哇呜叫了一声，恨不得也跟着咬上一口，各自决定回家后就磨着父母去镇上买一串回来。
糖葫芦不算贵，即便是乡下，疼孩子的父母也是舍得给买的。
喻芜还没见过糖葫芦，可看到那串红艳艳的东西后，本能分泌起了口水。
应该是酸酸甜甜的滋味，脑海里莫名就有这样的猜测。
喻俨很小的时候还是吃过糖葫芦的，那时候喻复才还没生病，喻娘子对他这个儿子也有几分疼爱。
一串糖葫芦要两文钱，可喻俨这会儿总共只有五文。
“等货郎来收菇子了，哥给你买。”
喻俨捏了捏妹妹的手，郑重承诺道。
“不买。”
听到买字，阿芜就知道那是要花钱的，可家里没钱啊，她捂住嘴巴，不让口水流下来。
妹妹的懂事让喻俨越发心疼，他忘了自己也只是个孩子，想着如果卖菇子的钱足够多，总要给妹妹买一串糖葫芦尝尝滋味的。
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长大了，就能挣更多的钱，到时候他会给妹妹更多更好的东西。
——
“那俩孩子什么时候回来，喻娘子可是从我这里借了二十两银子给喻童生买参呢，现在她死了，这二十两银子也得给个说法吧。”
远远的，喻俨就瞧见自家院子外挤了不少人，还依稀听见一阵粗犷的声音从自家院子里传来。
“二十两啊，那可是高利啊，这会儿该涨到多少两了？”
“怪不得喻娘子要自尽呢，恐怕也是知道自己还不起这笔银子吧，真是做孽啊，咱们这样的人家，哪里吃得起参呢，她真是魔障了。”
“就是苦了俩孩子，听那人说了吗，喻娘子可是将她家小女儿抵给了这帮人，二十多两啊，普通大户人家买丫鬟都没有那么多钱，恐怕得把孩子卖到那些脏地方去吧。”
喻俨听着传入耳朵里的那些话，只觉得一阵刺冷寒风刮过，止不住的颤栗。

第90章 互换人生4
“大哥，那俩小孩回来了。”
放高利的人早就守住了村里几个出入口，还有一些在村里四处闲逛，在喻俨兄妹出现后一眼就瞧见了他们，当即大喊起来。
其实这会儿喻俨就算想要带着妹妹逃跑也是不可能的。
李朝户籍制度完善，只是在一个县区内流动没有关系，但要是想要从一个县去往另一个县，就必须带上自己由官府盖章的路引，要不然，根本就无法通过城门。
而在李朝，一个人出生后，只要生齿（儿童长牙），就需要去官府登记造册。
一般来说，除了平日里的随机抽调检查，李朝每三年还会有一次人口大普查，主要用来查漏补缺。
李朝的户籍登记极为详实，首先登记户种，例如农户，军户……从事音乐歌舞的乐户，甚至连乞丐都有户口，户种为丐户。
除此之外，还需要登记原籍贯、现籍贯、当下居住地、姓氏、名字、性别、年龄、生辰八字、与户主关系，体貌特征等。
其中体貌特征随着每三年一次的大调会有所改动，这也是李朝确认身份的重要依据之一。
那伙人当初大方借给喻娘子二十两银子，当然不是没有凭证的，他们的手里有喻娘子亲手按印的舍书，舍书中写到喻娘子为了给夫婿筹措治病的银子，甘愿用小女儿抵债，如果不能及时还清银两，小女儿喻芜就当是抵债品了。
舍书中明确写到了喻芜的出生时刻，按李朝的规矩，父母买卖儿女并不犯罪，这份舍书具有法律效益，可以算作是喻芜的卖身契。
如果喻俨带着喻芜逃跑，喻芜就直接变为逃奴，而喻俨也触犯了律法，按照李朝律例，从犯仗二十，充军三百里，喻芜这样的逃奴则是黥面，主家甚至有权将她乱棍打死。
而即便是卖身的奴才，主家也没有肆意打杀的权利，这只是针对逃奴的刑法。
可以说，如果喻俨这会儿真的带妹妹逃跑，不能逃出愚化县不说，一旦被抓到了，还会面临更严重的惩罚。
当然，此时的喻俨并不知道这些，他已经完全被吓懵了，再怎么成熟，他也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啊。
一群高壮的汉子冲着喻俨和喻芜走来，领头的那个男人虎背熊腰，一身匪气，看着就是不好招惹的人。
他的眼神上下打量着躲在喻俨身后的喻芜，小丫头长得不错，应该能卖一个好价钱。
“你们不能带走我妹妹。”
喻俨将妹妹护在身后，凶狠地看着那群人，一副谁敢上前，就要和他们拼命的模样。
“呦，小子，还挺凶啊。”
高虎笑了笑，他觉得这个小子还挺有意思的，小小年纪眼神居然可以这么狠辣，刚刚被他盯着的时候，有一种被狼盯上的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可真是一个放高利的好苗子，等他再大一些，不用动武，光是站在那里，就足够让人心惊胆战了。
可惜了，年纪还是小了点，又没爹没妈的，能不能活下去都二说呢。
“听说你爹是童生，那他有没有教你识过字，这是什么你看得明白吗？舍书，上面白纸黑字写着呢，你娘要是还不了银子，就要把你妹妹舍给我。”
高虎生了趣味，于是他蹲下身，视线与喻俨齐平。
“你娘可是借了我二十两银子呢，按照利息，现在她得连本带利还我三十三两，你妹妹值三十三两呢，一般人家可买不起这样贵的丫头，但我也不能亏本啊，只能给她找一个更好的去处了。”
“嘿嘿嘿。”
边上一群跟着高虎过来的男人嘿嘿笑着，显然都想到了某种带颜色的事。
“嗨，我和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说这些干什么呢，不过我也应该提前通知你我把你妹卖哪儿去了，要不然等你毛长齐了，去找姑娘的时候找了自己的亲妹妹那可怎么办啊。”
似乎是觉得自己说的话很有意思，高虎胸腔震动，哈哈大笑起来。
这小子的眼神更狠了，高虎颇感有趣，伸手想要捏一捏这小子的脸，看看他的脸皮是不是和他的脾气一样硬。
只是手还没来得及摸到喻俨的脸，就被他一口咬住。
喻俨咬的很狠，看那凶劲，似乎要将高虎手背那块肉咬下来，嘴角处甚至已经有鲜血滑落。
“操你老母！”
高虎重重甩开喻俨，站起身看着自己手背两道深深的牙印，他真的没看走眼，这就是一个狼崽子，会咬人的那一种。
“敢伤我们老大，我看你是找死。”
高虎带来的那些小喽喽上前准备揍人，此时喻俨因为高虎的挥手动作被甩到四五米远的地方，趴着不能起身，看到那些小喽喽抬脚准备踢人，阿芜直接趴在了喻俨的身上，用自己的小身板将他盖的严严实实。
原本旁观的村民看不下去了，纷纷上前，挡在了喻俨兄妹俩的前面。
“住手。”
眼看冲突就要起来了，高虎开口制止了自己那帮兄弟。
“咱们是求财的，不是要命的。”
之所以前面小奚村的人没有拦着他们，是因为他们知道高虎手里有喻娘子亲手按印的舍书，即便他们心疼喻芜，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
这会儿高虎他们要是对喻俨动手，虽然是喻俨伤人再先，可谁让他还是个孩子呢，乡下地方帮亲不帮理，即便两边真的动手了，高虎也无话可说。
这会儿他们还在别人的地盘上呢，乡下地方不论男女因为常年下地干活的缘故都很有力气，对方人多，真打起来，他们不一定能够站上风。
高虎能够拉起这样一帮草台班子放高利，这么多年上下打点还不出事，足以证明他这人还是很有能耐的，且能屈能伸，只是被一个小狼崽子咬一口，不足以让他气愤到失去理智。
“反正这舍书刚刚大家也都看了，村长也证实了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和舍书上写的一样，并不存在蒙骗，不让我把人带走也行，舍书上喻娘子给出的还钱日期就在后天，那一天，你们要是能拿出这笔银子，我立马就烧了舍书走人，要是拿不出银子，对不住了，这丫头我得带走。”
高虎对着村长不伦不类地拱了拱手，他还有很多帐要收呢，这会儿已经耽搁足够久了。
“小子，我记住你了，你要祈祷你能凑够这些钱，要不然，为了报答你的这口牙印，我也会给你妹妹挑选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去处。”
高虎会从事这个行当，又怎么会是一个善心的人呢，相反，他这人睚眦必报。
他看了眼拦在那俩孩子面前的小奚村人，笑了笑，带着人大摇大摆离开。
当然，这些人不会全部离开，在拿到银子或人之前，高虎会安排几个手下潜伏在四周，防止喻俨想不开带着那小丫头逃跑。
阿芜还不能很好理解自己的处境，这会儿光顾着担心被推到的哥哥，摸着他摔痛的部位，轻声说着痛痛飞走，一派天真单纯。
——
“这可怎么办呢？”
村长坐在喻家的堂屋，房间里站满了人，愁眉苦脸看着喻俨兄妹俩。
那不是一两二两，全村人凑一凑，每家每户拿出几十文钱就能凑满了，那可是三十三两啊，平均下来，每户人家都得出近一两银子呢。
别说喻家这会儿本就欠着大伙儿钱呢，就说之前没有欠着，也不是每户人家都舍得拿出这么多银子的。
不是大家伙儿冷心，而是他们也不宽裕，谁家不是上有老下有小，还租赁着乡绅的田地，但凡有个天灾人祸，就要穷到卖儿卖女的，实在是没有那么多余的同情心为别人家的孩子花费那么多银子。
如果说只是偶尔的帮衬，相信村里没有一个人会反对，可要拿出那么多银子，即便是最关心兄妹俩的李徐氏也不好开口了。
三十三两啊，这可能是村里人一辈子都没见过的大数字了。
“各位叔叔婶婶，求求你们救救我妹妹吧，那些银子，我做牛做马都会还给你们的。”
刚刚那一摔并不轻，喻俨这会儿浑身钝痛，不过这都比不上心脏凌迟般的揪痛，这会儿他跪在地上，朝着屋里的长辈磕头，重重的磕着，脑门很快久充血泛紫。
“哥哥。”
阿芜知道这样一定很疼，她抱着哥哥，将自己的小手垫在他的额头上。
可向来疼她的喻俨这会儿就跟发疯一样，不仅自己磕头，还一把拽住她的手，阿芜踉跄着跪了下来。
“小芜，快求求叔叔婶婶们。”
喻俨扭过头不敢看妹妹，他按住她的脑袋，一下一下往地上按。
阿芜痛的瞬间飙出了眼泪，可她没有哭出声，心里唯一的反应就是哥哥刚刚那么重的磕头，一定很疼吧。
“你这孩子这是干什么呢？”
村长叹了口气，上前制止喻俨的动作。
“大家怎么看？”
年纪大了，心肠也软了，实在是不忍心看到这个懂事的孩子失去妹妹，也不忍心看到喻芜就这样被卖进肮脏的地方。
“村长，不是我不想帮俩孩子，而是我家老大今年已经二十一了，家里好不容易存够了给他娶媳妇的钱，我家还有三个儿子呢。”
真的不是不想帮，而是帮不了啊，说话的这个女人家境贫寒，连给儿子娶媳妇的银子都是凑了好多年才凑齐的，为此她家老大硬是拖到了二十一岁，要是把银子借了，她家孩子什么时候才能取娶老婆，她什么时候才能抱孙子呢。
“我之前，已经借了喻娘子二两银子了。”
“我家也没银子啊。”
“我能借个两百文，更多就没有了。”
……
很多人默默避开了喻俨灼热的视线。
不是没善心，一切都是穷字闹的。
“喻娘子真是做大孽了。”
不知是谁感叹了一句，气氛瞬间被引爆，大家对已经落葬的喻娘子口诛笔伐，恨不得将她的尸体从坟墓里拖出来，鞭尸暴晒。
喻俨紧紧抱着妹妹，眼神里的火苗渐渐熄灭了。
“小俨啊，你别怪大家，实在是没办法啊。”
村长看着推脱的村民，心中酸涩，可这会儿他也只能如实告知喻俨这个结果。
“后天，那人后天 ……”
村长想说那人后天就会来村里带走喻芜，可话到嘴边又不忍戳这俩孩子的伤疤。
“这俩天，带小芜吃点好吃的。”
他拍了拍喻俨的肩，捂着脸羞愧离开。
“诶——”
在场的人看着村长的背影，又看着紧紧抱在一块，就像是互相舔舐伤口的小兽一般的孩子，他们也有些无地自容。
虽然那并不是他们的错，可总是有些莫名心虚。
先是有一个人跟着村长离开，接着又有两三个人跟上，慢慢的，屋子里的人也快走光了。
李徐氏踌躇了许久，她是真心喜欢喻芜这个女娃娃，可别说三十三两了，她全部的家当也就这个零头啊。
愧疚就像潮水一样将李徐氏吞没，她根本就没有勇气直视这对兄妹的目光。
最后李徐氏还是走了，她准备把家里的老母鸡给宰了，至少在小芜被带走之前，得让她吃一顿好的。
“牛叔。”
就在人快走光的时候，喻俨松开原本紧紧搂着妹妹的手，冲到了院子里，叫住了一个个子很矮，却十分强壮的男人。
被唤牛叔的男人有些迟疑，他家算是村里比较殷实的人家，因为他从小力气大，每当农闲的时候都会去镇上县城找活干，有时候运气好，一天能赚二三十文苦力钱。
但是牛家人口多，他的爹娘尚且健在，七个兄弟不曾分家，因为是所有兄弟里最出息的，他被迫帮衬其他几个兄弟，加上他自己也有四个孩子要养，因此攒下的钱并不算多。
刚刚开口愿意借喻俨二百文钱的也是他。
被喊牛叔的人怕喻俨拦住他是为了开口借钱，他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这个孩子。
“牛叔，明天你去镇上干活的时候能不能帮我带一根糖葫芦回来。”
喻俨从口袋里掏出两枚铜板，郑重交到他的手上。
这正好是一根糖葫芦的价格。
牛莽有些羞愧，他将那两枚铜钱塞回喻俨的手里：“只不过一串糖葫芦罢了，就当是叔送你的。”
他猜到，这根糖葫芦是喻俨准备买给妹妹的。
“不，要给的。”
喻俨执拗的将两文钱塞了回去，然后跑回家，将房门紧紧关上，彻底隔绝村里人的视线。
牛莽捏着那两枚尚且带着孩子体温的铜板，心中的愧疚越发浓郁。
——
这一天晚上，喻家的小院里凭空“长”出了许多东西，几枚鸡蛋、一小块腊肉、半只刚杀好的老母鸡、一把红枣、一小碗马奶果……
喻俨将那些东西都收了起来，当天晚上，兄妹俩吃了一顿无比丰盛的晚餐。
“家里的衣服都放在这个箱子里，爹娘的衣服放在最下面，有些大，等你要穿的时候可以改小，上面这些衣服都是我改好的，一些原本是该给我自己穿的，现在正好留给你了。”
喻俨看着箱子里叠地整整齐齐的衣服，心中稍微安定，这些衣服够妹妹穿到七八岁，等到那时候，她应该也学会自己改衣裳了。
可惜了，他不能亲自教他。
“这三文钱是咱们最后的家当了，哥给你缝了一个小口袋，把这些铜钱放在你的小口袋里，以后这个口袋你就挂在脖子上，咱们家的家当都交给你了。”
喻俨又将藏着铜板的小荷包郑重挂在妹妹的脖子上。
“哥。”
喻芜眼泪汪汪看着哥哥，今天发生的事让她有一种莫名的恐慌。
“以后、以后哥要是不在了，你要更听话知道吗，只有听话懂事的孩子才会讨人喜欢。”
喻俨紧紧抱着妹妹，他怎么舍得放她一个人生活呢。
可比起让她一个人跟着心存愧疚的村里人生活，他更怕她被卖到那暗无天日的地方，痛苦屈辱地活着。
“哥哥不走，不走！”
喻芜慌了，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和哥哥分开过。
“哥哥不走，哥哥永远都不会离开小芜的。”
喻俨扯了扯嘴角，他是真的舍不得啊。
“发誓，说谎的，是小狗。”
喻芜伸出小手指头，眼眶里还有泪花打转，这是刚刚被哥哥的话吓出来的，这会儿还没有收回去。
“好。”
喻俨哑着嗓子，伸出小手指勾了勾妹妹的手指头。
这个小笨蛋，都忘了他本来就是属狗的。
这天晚上，兄妹俩紧紧搂着对方，即便手被压麻了，都没舍得松开。
——
第二天，喻俨和妹妹呆在家里哪儿都没去，兄妹俩就手牵着手坐在院子的石阶上聊天，因为阿芜说话不顺溜，很多时候都是喻俨单方面的唠叨。
傍晚，牛莽托他家儿子送来了两根糖葫芦，他的儿子正是喻俨和喻芜采完蘑菇下山时看到过的那个啃糖葫芦的小胖子。
“我爹叫我给你们的。”
小胖子看着两根红彤彤的糖葫芦吸溜了一下口水，天知道他带着多大的意志力才控制住自己没有偷吃。
“我就买了一根。”
喻俨接过其中一根说道。
“反正我爹叫我给你的。”
小胖子先是一喜，拿着剩下的那根糖葫芦准备舔一口，可他的余光撞见了乖乖坐在院子里的阿芜，想到了昨天晚上他偷听到的爹娘的谈话。
馋意被控制住了，小胖子收起口水，将那根糖葫芦塞到喻俨手中，然后头也不回跑了。
他怕再待下去，他会控制不住将那根糖葫芦吃了。
喻俨无奈，只能带着两串糖葫芦回去。
“红果果。”
喻芜看着红艳艳的糖葫芦，露出开心的笑容。
“哥哥的，小芜的。”
看哥哥准备将两串糖葫芦都塞给自己，阿芜赶紧在他之前做好分配。
“嗯。”
喻俨思考了一下，糖葫芦比较酸，前年他吃了几颗就有些倒牙，小芜这个年纪确实不能多吃，于是自己拿了一串。
说起来，自喻复才生病后，他也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种花钱才能买到的甜食了。
喻俨咬了一口，先是甜，再是酸，特别酸，酸的他都快要流眼泪了。
“嘶——”
阿芜同样受不了那个酸味，眼睛闭的紧紧的，缩着脖子快速摇头，可即便被酸到了，也舍不得把嘴巴里的糖葫芦给吐出来。
“噗嗤——”
喻俨原本是想哭的，看到这样的妹妹，又忍不住笑了。
他抹了抹眼泪，大口大口嚼起了剩下的糖葫芦，仿佛山楂也不是那么酸了。
——
深夜，喻俨看着房梁。
记得当初那个男人病重的时候，那个女人不止一次想要卖掉妹妹，只是都被他拦下了，那时候，那个女人曾口不择言说要将他一块卖掉，有个地方一直都缺他这个年纪的孩子，卖价高，只是一旦卖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虽然之后女人或许顾忌他是喻家唯一的男丁，喻复才如果死了还得靠他传香火就再也没提过，可喻俨还是记下来。
那个地方，是全天下最有权势的人生活的地方，那里只容得下一个男人，如果他去了，就得变成废人了。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很多人宁愿饿死，也不愿意去那个地方，因为那是将男人尊严踩在脚下的地方。
喻俨很害怕，他才五岁，平日里装的再成熟，他也是会怕的。
“小芜，你千万千万不要忘了我好不好？”
喻俨止不住颤抖，他将头埋在妹妹的肚子上，双手紧紧环抱着妹妹的腰。
“唔——”
喻芜睡的迷迷糊糊的，耳边似乎听到了哥哥的哭声，下意识地回抱住搂着她腰的哥哥。
“哥哥，哥哥，最爱哥哥了。”
喻俨收紧环抱着妹妹的手。
“千万，千万不要忘了我。”
他压抑着哭腔，再一次重复道。
这是他的妹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是他从第一眼看到时，就想要好好保护的人。
——
第二天一早，喻芜从梦乡中醒来，和往常一样，她先是在宽敞的炕床上滚了一圈，然后摸了摸身侧的位置，准备抱一抱哥哥，然后和他交换一个亲亲。
可今天早上醒来，身侧凉凉的，本该躺在床上的人不见了。
阿芜睁开眼，用手揉了揉眼睛。
“哥哥！”
她翻过身，双手撑在床沿，慢慢滑下炕床，来不及穿上鞋子就冲了出去。
“哥哥！”
她跑到厨房里，没有哥哥的影子。
“哥哥！”
她跑到院子里，同样找不到哥哥。
“哥哥！”
她翻开可以藏人的柜子，打开用来存放衣服的箱子，将里头所有东西翻了出来，可都没有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
“哥哥、哥哥！”
阿芜冲出院子，细嫩的小脚踩在锋利的石子上，印出一道道血印。
从小到大，她和哥哥就没有分开过，对于阿芜来说，哥哥就是太阳月亮一般的存在，因为找不到哥哥，眼睛触及到的一切都失去了光彩。
“小芜，小芜。”
李徐氏冲过来抱住了还想要往外跑的阿芜，紧紧禁锢住她的双手和双脚。
“以后、以后你就是婶婶的女儿了。”
李徐氏搂着小女孩，早已经泣不成声，没人想过，那个孩子居然会背着他们做下那样的决定，那个孩子，懂事的让人心疼。
可一切都已经成为定局了，她能做的，就是照顾好小芜，让喻俨的牺牲不至于白费。
“哥哥，哥哥！”
小姑娘就像是学舌的鹦鹉一样，嘴巴里重复念叨着这个词。
她不知道，哥哥再也回不来了。

第91章 互换人生5
晚上，李徐氏给自己的男人李山春端来一盆洗脚水，李山春干了一天的农活儿，晚上睡觉前泡一个热水脚能够舒服很多。
“怎么样，睡着了吗？”
李山春用手用力搓着脚上的厚茧子，对着媳妇问道。
“哭累了，刚刚我去看了眼，没动静，应该是睡着了。”
李徐氏知道他男人说的不是他们的儿子，而是喻芜。
“那丫头也是可怜，以后，就当咱们闺女养吧。”
李山春叹了口气，左右是个女儿，吃不了多少粮食，到时候再给她找一个好人家嫁了罢了，养着就养着了。
他不喜欢喻复才两口子，可李家和喻家早逝的二老还是十分亲近的，李山春小时候吃过不少喻家二老给的零嘴。
今天他顺手帮帮喻家的子孙，就当是还那份恩情了。
“嗯。”
看自己男人不反对，李徐氏松了口气。
她生了三个儿子，真的很想养的女儿，喻芜完全超出了她对女儿的所有期待，漂亮，娇俏，乖巧……如果真能将她当成自己女儿养着，李徐氏别提多开心了。
只是这个家当家的毕竟还是她男人，没经过对方的允许，李徐氏也不敢将她接到自己身边照顾。
——
三更天的时候，李徐氏夜起如厕，想到喻芜年纪小，还是半夜会踢被子的年纪，于是顺趟去了原本属于小儿子，现在收拾出来给喻芜住的那间小房间。
“当家的，当家的，不好了，小芜不见了！”
李徐氏手拿着灯烛进屋，只见原本应该睡着喻芜的房间里空无一人，被子掀开着，她伸手摸了摸褥子，早就已经凉透了，看来床上的人已经离开好一会儿了。
这可把李徐氏吓坏了，原本的困意消失一空。
“怎么了？”
李山春被妻子尖利的声音吵醒，两口子最大的儿子李大强安抚完弟弟李二强和李小强后从房间里出来，李大强今年已经十三岁了，白天跟着李山春下地，是家里半个劳动力。
“小芜、小芜不见了。”
李徐氏懊悔极了，她就不该让小芜一个人睡，这些天一定是她最不安稳的时候，她应该陪着她一块睡才对啊，这样一来，小芜不见的时候，她就能够第一时间察觉了。
“是不是回家去了，兰娟，你去喻家看看，大强，你和我去附近找找。”
李山春语气沉着，在他的安抚下，李徐氏的心情平静了许多。
“好。”
李徐氏赶紧跑向隔壁的喻家，李山春和李大强也紧接着出门。
——
“小芜、小芜！”
喻家早就没有什么值钱东西，村里人眼皮子再浅，也不至于盯上房子里摆着的那些家具和旧衣裳，因此这会儿喻家的院子门和堂屋的门都是虚掩着的，李徐氏轻易地进入屋子。
她一声声喊着喻芜的名字，可都没有听到回应。
就在李徐氏快要放弃的时候，看到炕床的角落有一堆可疑的隆起。
只见喻家那些旧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翻出来，成人的旧衣裳胡乱扔在地上，被改小的衣裳则是平整地摊放在炕床上，李徐氏眼尖地认了出来，其中几身衣裳是她亲眼看见喻俨穿过的。
那个孩子都不能把自己的旧衣裳带走。
这个念头在李徐氏脑海中一闪而过，随即就让她有些鼻酸。
李徐氏垫着脚尖，从衣服散落的空隙中穿过，然后爬上炕，扒开角落里那堆隆起的旧衣裳，失去了遮掩物，她一眼就瞧见了蜷缩成一团的喻芜。
“你个孩子，偷偷跑回家不会告诉婶婶一声吗，你知不知道，你快把我吓死了？”
李徐氏又气又急，她有没有想过，天色那么暗，她万一摔到了，磕到了会怎么样，她的平安是喻俨付出了很大牺牲才换来的，她怎么可以那么任性的。
李徐氏真的好想骂骂她，可看到小姑娘脸上尚未干透的泪痕，和红肿的眼睛，郁气梗在嗓子眼，堵住了那些责怪的话。
她干什么骂她呢，她才三岁啊，她能懂什么呢？
“哥哥，嗝——我，嗝——我想，想哥哥了。”
阿芜的声音很轻，又难过又委屈，明明他们拉过勾的，永远也不会分开。
“这里，有、嗝——哥哥的味道。”
她抱着脚边那些旧衣裳，手指攥得紧紧的，怎么都不愿意松开。
“诶——”
李徐氏抱紧了阿芜，眼泪簌簌往下流，等李山春和李大强在外头找了一圈没找到人，来喻家和李徐氏汇合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
自那天后，李徐氏搬到了喻家，住到了喻家二老曾经的房间里，喻芜则是继续住在她和哥哥喻俨的房间里。
之后的日子里，李徐氏将对喻芜来说重要的东西一件件搬到李家，白天也时常带着喻芜去李家玩耍，熟悉李家的环境。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喻俨留下的旧东西全都被搬到了李家，喻芜也不再排斥睡在李家了。
半年后，喻芜很少再提起哥哥，李徐氏不知道是小孩的忘性大，还是因为这个孩子学着将对哥哥的思念埋在心里，但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李徐氏觉得，喻芜早晚要开始新的生活，她不能被喻俨束缚一辈子，于是，从那天起，就连李家人也很少再提及喻芜的过往了。
人性都是善忘的。
喻俨离开的第一年，村里人时常说起喻家的故事，痛骂喻娘子的同时又替喻俨惋惜，一年后，村里又有了其他新闻，比如谁家女儿嫁人了，运气不好遇到了一个刁婆子，娘家人找上去替她撑腰，又比如谁谁家的孩子不孝顺，兄弟之间推搡老爹老娘的养老重责……
偶尔路过喻家因为常年无人居住，早就长满杂草的房子时，或是看到年纪越大，出落的越发俏丽的喻芜时，才会恍然想起那个护着妹妹，像个狼崽子一样的男孩，那个为了保护妹妹把自己给卖了的男孩，然后唏嘘一声。
村里的孩子远比大人更加善忘，除了极少数早熟的孩子，其他人甚至都不知道当年喻家发生的一连串的事，对于很多孩子来说，喻芜就是李家的孩子，只是他们很好奇，为什么喻芜姓喻，却不像李家人那样姓李。
每当调皮的孩子朝喻芜问这个问题被大人听见的时候，都会得到大人的一顿暴揍，并且耳提面命不准在喻芜面前说起这些，不准欺负喻芜，久而久之，那些孩子也不再揪着这个问题好奇了。
喻俨和喻家，仿佛成了小奚村的禁忌。
——
八年后
一辆低调奢华的马车缓缓驶入小奚村，一个马夫，五个骑马的侍卫，这样的队伍引来了村里人的好奇和警惕。
“这里就是小奚村？当年那个童生娘子就住在这儿？”
一个雍容富态的妇人从马车内探出头来，看到四周泥泞的小道和低矮破旧的房屋，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
这样贫贱的地方，能养出什么样的女孩呢？真把人接回去，恐怕要丢侯府的脸面了。
可惜啊，家里的小小姐处处优秀，偏偏就输在了出身上，都怪那坏心眼的贱婢，要不然也不会有今天这桩烦心事了。
妇人皱了皱眉头，看了眼自己精致的绣花鞋，以及刚下过雨，尚且积着不少水洼的乡间小道，十分不情愿地从马车上下来。
她的身边还跟着两个小丫鬟，显然这两个小丫鬟的面上功夫不够火候，嫌弃的表情溢于言表。
其中一个梳着圆双髻，头上绑着鹅黄色丝缎的小姑娘甚至还捏住了鼻子，只因为她看到了田野里放养着的鸡鸭，以及鸡鸭走过时留下的几摊屎。
侯府的真小姐，怎么就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呢？
贫困，肮脏，就连她们这些家生子出生的丫鬟的生活环境都比她好，这样的女孩被带回去，真的能当好小姐吗？
不止那位嬷嬷怀疑，这两个小丫鬟也同样怀疑。
可惜了家里那位小小姐，明明是那样优秀的姑娘，将来注定要被这位压一头了，谁让人家名正言顺呢，大户人家，注重血脉更胜过感情，要不然，夫人也不会在知道真相后立马急吼吼派人过来寻找了。
“你们找谁？”
李徐氏盯了这伙人好一会儿了，看她们下了马车后纹丝不动，只当她们是迷路了，好心地上来问了一句。
“请问这里可有一位姓喻的童生？那位童生的夫人十一年前曾在通阳县的文曲星庙产下一女。”
刘嬷嬷上前一步，裙边被泥水溅到了，她余光瞧着，心情越发恶劣。
“喻童生？”
李徐氏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过这个称呼了。
琢磨着眼前这个妇人的话，李徐氏当即露出警惕的表情，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历？

第92章 互换人生6
“喻童生和喻娘子死了？”
刘嬷嬷没想到会听见这样令人震惊的消息，这让刘嬷嬷一时间忘记控制自己的表情。
喻娘子夫妇死了，那当年被他们带走的那个孩子呢？
其实这并不是他们找的第一户人家，却是所有线索里已知的最后一户人家。
这件事还得从昌平侯府内错综复杂的关系说起。
刘嬷嬷出身昌平侯府，昌平侯府第一位老侯爷是陪同先祖打天下的功臣，当年李朝初立，前朝逆贼在先祖狩猎时埋伏袭击，为了救驾，太老侯爷舍命相救，最后先祖活了下来，太老侯爷却因为伤势过重而亡。
比起后期因为各种各样原因被清算的开国功臣，太昌平侯因为死的早，加上是为了救驾而死，留下的遗孀儿女受到先祖的格外恩宠，并且破例昌平侯爵位三代内世袭罔替。
现在昌平侯府的当家人是太昌平侯的嫡长孙凌尧栋，只是因为先昌平侯夫人尚且在世，昌平侯府并未分家。
现在侯府里住着老夫人，昌平侯一家，以及昌平侯的一个嫡出弟弟凌尧康和一个庶出的弟弟凌尧平。
昌平侯已经凌家第三代继承人，之后继位的世子会降等袭爵，由昌平侯变为昌平伯,
别小看只是一个昌平伯的爵位，足以叫府上一群人虎视眈眈。
现在的昌平侯老夫人邬氏是昌平侯的继母，侯府二老爷是昌平侯老夫人的儿子，虽然也是嫡子，却因为是继夫人的儿子，加上还是嫡次子，和当年的世子之位失之交臂。
邬氏并不是什么吃斋念佛都好人，相反，她对昌平侯的爵位觊觎已久，只是先侯爷并不是昏聩之人，即便宠爱后娶的娇妻，却也没想过废黜自己的嫡长子，改立嫡次子为世子。
现在侯府已经是大房的掌家，可邬氏仗着长辈的身份，硬是拖着不分家，这些年联合二房闹的府上乌烟瘴气，庶出的三房现在看来倒是谨小慎微，就是不知道是真老实，还是装老实。
这一次的闹剧和邬氏脱不开关系。
十一年前，凌尧栋还是昌平侯世子，被外放到江州做知县，那时候世子夫人范氏怀胎七月，陪同凌尧栋一块在科举开考前夕去文曲星庙上香，谁知道本该太平的江州忽然来了一群流窜的悍匪，还直奔文曲星庙而去。
范氏当场吓得胎动，而此时凌尧栋正在庙外杀敌，范氏身边只有几个护卫和贴身伺候的下人。
说来也巧，那天庙里一共来了五位孕妇，要么是陪同夫婿一块来参拜的，要么就是孤身一人前来的，或许是气氛太过紧张压抑，五位孕妇同时发动。
虽然庙外有凌尧栋带着护卫抵挡，可依旧有漏网之鱼偷跑入院中，被庙里的道人以及香客练手打杀，血溅了一地，文曲星庙本就不大，这会儿能够容纳五位孕妇的干净房间所剩无几，几人被迫分别进入两间住着道人，还算干净的大通铺房内，由在场懂得接生或是生过孩子的妇人帮忙接生。
当时无比混乱，范氏身边的丫鬟早就吓傻了，很多甚至回忆不起来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一天，凌尧栋负伤，范氏七月早产生下一女。
为什么江州会忽然出现一伙流窜的悍匪，为什么那群悍匪目标那么明确，在凌尧栋和范氏去庙里参拜，属于防备的时候出现，这一切都值得深究。
当天护着妻女回府后，凌尧栋立马动用自己的势力调查，只是幕后之人尾巴干净，没抓到确实的把柄，可凌尧栋和范氏心里都清楚，那么希望他们夫妇死掉的人，非邬氏莫属。
只是因为没有证据，夫妻俩只能忍气吞声。
在这个小女儿出生之前，大房已有三个孩子，其中嫡长子凌子怀是凌尧栋和妻子范氏所出，次子凌子宇和长女凌莲是妾室所出，这个女儿是范氏唯一的女儿，也是大房唯一的嫡女。
凌家这一辈的女儿从草字头，范氏给这个女儿取名为茁，希望她能够茁壮成长。
或许是早产的缘故，凌茁自小身体虚弱，好几次一脚迈在鬼门关的边界，都被凌尧栋和范芳用名贵药材给拖回来了，加上历代皇帝都因凌家太侯爷对先祖的救驾之恩厚待凌家后人，知道这件事后，还特地派遣了一位太医专门负责为凌家这位小小姐看病，随传随到。
那位太医专精小儿科，宫里的皇子公主发烧感冒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位太医，由他主治，凌茁的身体很快康复，六七岁的时候，已经能跑能跳，和一般足月生的孩子也没什么区别了。
因为小时候经常生病，凌茁夺走了双亲绝大部分注意力，当时还在世的先昌平侯估计也意识到儿子儿媳这场意外背后的阴谋，愧疚之余对这个小孙女越发疼爱，当初先昌平侯去世前分配私产，凌茁是所有孙辈中除了嫡长孙之外唯一有所收获的人。
要知道，先昌平侯的私产部分来自于昌平侯太夫人，太老侯爷军功起家，又是李朝的开国功臣，手里的好东西数不胜数，其中珠宝首饰类女人喜欢的东西多数都被太老侯爷赠与了太夫人，这些东西，全都作为太夫人的私产传给了先昌平侯，他的那些庶出弟弟们可没有分到一丁点。
所有人都知道，先昌平侯的私产比公中还要丰厚，即便分到的只是先昌平侯私产中的冰山一角，也足够府里其他人嫉妒。
更何况继承先昌平侯私产大头的凌尧栋夫妇还是凌茁的嫡亲爹娘，按照他们对凌茁的疼惜，待到凌茁出嫁，肯定还会给她一份丰厚的嫁妆。
光是钱财上，凌茁就足够让侯府其他姐妹羡慕了，在凌尧栋继承爵位后，凌茁更是一跃成为昌平侯的唯一嫡女，比较原本昌平侯世子嫡女的身份又尊贵了不少。
可以说，在凌茁这一辈所有姑娘里，凌茁就是最尊贵的姑娘。
侯府的下人见风使舵，最爱巴结凌茁这位小小姐，吹嘘的话张嘴就来，久而久之，所有人真的以为凌茁就是她们口中那么优秀的姑娘了，除了公主，谁也比不上。
最先发现问题的是范氏。
女儿年幼身子骨虚弱的时候，她一颗心都放在了女儿健康的问题上，等到女儿身体逐渐好转，范氏开始注意到以往不曾放在心上过的事情，比如女儿凌茁的长相。
范氏并不是李朝主流审美的长相，李朝推崇身材纤细，风姿袅娜的女子，范氏身材丰腴，长相明艳，这在主流审美里过于俗艳，不该是正妻的品貌。
为了瘦身，范氏未出阁时甚至尝试过断食，甚至一度饿到晕厥，只可惜即便腰部四肢瘦到皮包骨头，胸部和腚部依旧丰满，只要身穿稍微修身一些的衣服，看上去就比其他女子更为“魁梧”，一点都没有时下推崇的轻盈娟秀。
好在凌范两家是凌尧栋生母在世时定下的亲事，要不然范氏那种标准狐狸精长相的姑娘恐怕是很多世家夫人挑选宗妇时率先剔除的。
为了压住自己那一身艳色，范氏在成为世子夫人后故意画刻板的浓妆，穿颜色暗沉的衣服，尽量把自己往端庄大气的正妻方向打扮，因此外界对她的评价多数都是老成持重，但范氏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长相。
凌茁这个女儿一点都不像她，甚至也不像凌家任何一个人。
凌茁小的时候经常生病，几乎瘦脱了像，皮包骨头，看着只让人觉得心疼，反而不会将注意力放在她的脸上，自从身体开始好转之后，身上脸上的肉慢慢补上来了，对着那张清秀有余的面庞，范氏实在不能和自己联想在一块，甚至和凌尧栋那张刚毅的面庞也毫无相似之处。
那时候范氏还能安慰自己，也不是所有孩子的长相都和双亲相似的，加上凌茁是早产儿，先天略有不足，长相清俊秀气一些似乎十分正常，
可随着凌茁长大，越发和凌家人不相像，府上说闲话的人也就多了。
尤其是因为凌尧栋承爵心气不平的人，更是用凌茁的长相作为话柄，攻击凌尧栋和范氏。
“凌茁是七月生的，可现在能跑能跳的，谁知道她到底是足月还是早产，看她那模样，可真不像是凌家人啊？”
“侯爷还是世子的时候曾下放江州做知县，因为大少爷生病，大夫人耽搁了四个多月，在少爷病愈后才启程到江州和侯爷汇合，算算日子，六小姐是大夫人到江州后不久怀上的，谁知遇到意外，七月就早产了。”
这句早产说的意味深长，好像意指范氏曾经私通他人，然后让侯爷背锅，七月早产也是她自己一手设计的，要不然怎么解释六小姐和凌范两家任何人都不相似的外貌呢。
除了隐晦的“私通”论，还有另外一种说法。
“其实当年早产的六小姐早就死了，现在的六小姐是大夫人从别处抱来的孩子，她是怕自己没有护住腹中胎儿受到夫婿和公婆的责骂。”
“现在的六小姐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六小姐，听说当年和夫人同时生产的妇人还有好几位，或许是被人觊觎侯府富贵，换了孩子。”
……
诸多流言蜚语，一部分是老夫人邬氏和二房放出来的，一部分是府上下人脑洞大开的产物。
范氏和凌尧栋听到这些传闻时气的脸色铁青，别人不知道，他们还不知道当年那场意外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吗。
虽说李朝以孝治国，凌尧栋天然受继母的钳制，可他毕竟是名正言顺的昌平侯了，态度比以前强硬了许多。
有丈夫的默许，范氏直接雷厉风行发卖了一批碎嘴议论主家的下人，吓得府上那些有异心的仆人噤若寒蝉，再也不敢拿凌茁的长相说事了。
那一次，邬氏和二房折损了不少人手，也安分了许多。
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范氏对其中几条流言上了心。
当初生产的时候，除了范氏，还有另外四个妇人，范氏不知道那些妇人生的是儿是女，可当时那么混乱，未必没有抱错孩子的可能。
或许是日思夜想，那段时间，范氏频繁梦到十一年前生下女儿时的场景，混乱的画面在脑海中一幕幕闪现，明明都已经过去十一年了，她对于那一天的记忆却无比清晰，很多原本她以为早就忘记的面孔在梦境中清楚呈现。
在那个梦里，她看到了一个女人，一个挺着大肚子，慌乱中和她一块被推入不同房间生产的女人，那张面孔，居然奇异地和女儿凌茁重合了一部分。
同样清瘦秀丽，尤其是那双杏仁眼，再好的雕刻师都刻不出这般相似的两双眼睛。
因为那个梦境，范氏陷入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挣扎中。
一方面，她不想因为一个连她自己都无法确定是否真实是她脑海深处记忆重现的梦境认定凌茁不是她的女儿，一方面她又担心是否真的抱错孩子，她的亲生女儿或许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受苦。
而且侯府的嫡出小姐被抱错，说出去就是一个笑话，一个丑闻，很有可能成为二房和老太太攻讦大房的把柄，她真的要为一个莫须有的猜测重新调查当年的事吗？
在利益和母爱之间，范氏最后还是选择忠于本心，如果她的怀疑是真的，她绝对不能放任自己的孩子流落在外。
那个孩子，是七月所出的早产儿，如果被抱错，在没有侯府这样的条件的情况下，会不会根本就挨不过最初那几年？会不会这会儿还病怏怏的，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受尽欺负，这些都是范氏一想到就会心疼的。
她找来了当年陪她去庙里的几个丫头，现在那几个丫头也早已经嫁作他人妇，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早就不在范氏身边伺候。
被范氏叫来询问当年的事情时，大多数丫鬟都表示记不清了，唯独一个丫鬟，对当天发生的事情倒背如流，像是因为时常在心里默背答案，所以记忆十分深刻的样子。
范氏诈她，直接说到了梦境里出现的那个肖似女儿凌茁的女人，那个丫鬟的眼神陡然一暗，被范氏看出了疑点。
因为事关亲生女儿，范氏直接使出了狠辣手段，命手下的嬷嬷用酷刑折磨那个丫鬟，逼她招供，在私刑之下，那个丫鬟曝出了一个惊天消息，原来凌茁真的不是范氏的女儿。
这个名叫绿衣的丫鬟是范氏的陪嫁丫鬟，因为学了点医术，被范氏的母亲特地加在了陪嫁丫鬟之中，用来防范对大房没有好意的继夫人。
那时候范氏因为故作老气的姿态并不受宠，凌尧栋身边还有一个从小一块长大的婢女，那个婢女还是他生母留给他的忠心乳娘的女儿，在范氏嫁到昌平侯府，顺利生下嫡子的第二年，凌尧栋就纳了那个女人为妾室，对她十分宠爱。
范氏从小作为宗妇培养，心胸宽广，可以接受丈夫拥有诸多妾室子女，却不能接受后院有独占丈夫宠爱的女人。
于是她从自己的陪嫁丫鬟中挑选了两个模样最好的，送到了丈夫凌尧栋的身边。
绿衣早就心慕姑爷，得知范氏准备在陪嫁丫鬟里挑选侍妾时还信心满满地觉得范氏会挑中自己，可谁曾想，最后范氏挑中的人选里竟然没有她，这让绿衣暗暗恨上了范氏。
文曲星庙那一次，她本是想让范氏一尸两命，可她也怕事后范家和凌家盛怒，让她们这些没有照顾好主子的婢女陪葬，尤其是她这个会点医术的丫头，肯定得受到重责。
正巧那时候，隔壁房间有一个产妇血崩，寻找大夫救治，在看到那个女人也早产生下一个女儿后，绿衣灵机一动，趁着四处慌乱，而她又能够光明正大在两间产室行走的优势，顺利将两个孩子调换。
她要范氏疼爱一个出生卑贱的丫头，待对方如珠如宝，而她的亲生女儿却要生活在贫困的平民老百姓家中，受尽嫌弃。
听闻那个绿衣的所作所为，范氏直接被气晕过去，醒来后立马派下人叫来刚回府的凌尧栋，将一切和盘托出。
自己的亲生女儿被一个丫鬟恶意调换，至今下落不明，而自己疼爱了十一年的女儿却是别人家的孩子，这让凌尧栋同样无法接受。
他们不可能一下子放下真心疼爱了十一年的凌茁，却也不能让自己的亲生女儿留在外面受苦，于是在知道这件事后，凌尧栋就派人回到江州调查，找到那天在文曲星庙生产的另外几个妇人。
喻家是他们找到的最后一家，另外三家中的两户人家当年生的是儿子，一个月半夭折，一个刚生下来就没气了，还有一户人家虽然生的也是女儿，模样却和那家夫妇十分相似，看得出来绝对是亲生的姑娘，如此一来，最后一户人家就成了关键，只不过当时喻娘子和喻复才是听说临县文曲星庙灵验特地赶过去的，辨认他们的身份花费了很长时间，以至于得知真相后快半年了，他们才找到小奚村来。
“那喻家的孩子呢？”
刘嬷嬷盯着李徐氏追问道：“当初我家夫人在文曲星庙产下了双胞胎女婴，可惜当时流匪作乱，慌乱之中我家小小姐被人抱走，直到不久前，我们终于查到了歹人的身份，那人正是喻娘子。
这是侯府想好的对外说辞，范氏和凌尧栋毕竟也养了凌茁十一年，疼了她十一年，哪有那么轻易能够放下的，于是干脆编纂了双胞胎的谎言，但那也就瞒着府外的人，府里一些当初陪同范氏去庙里的丫鬟还是家生子呢，那时候她生了一个还是两个，那些人总是不会忘记的。
”听说喻娘子当时生了一个死胎，因怕丈夫怪罪，偷走了我家小小姐，造成我家夫人和小小姐多年的母女分离，也就是她现在死了，要不然定要捉她问罪的。”
这个老嬷嬷的精湛演技唬住了李徐氏。
没想到小芜居然是这样的出生，这么一来，李徐氏瞬间理解为什么喻娘子不喜欢小芜这个女儿，又能够狠心地卖掉她，如果说这个女儿是她偷来的，本来就不是她的孩子，一切就能够解释了。
小芜本该是富贵人家的娇小姐啊，李徐氏心疼坏了，觉得喻娘子当初死的太轻松了，就因为她的自私，毁了两个孩子啊。
“你要找的小小姐还活着，当初喻家两口子死掉后，我把小芜接过来照顾，她应该就快要回来了。”
李徐氏舍不得自己当亲闺女养大的孩子，可这会儿跟着眼前这个穿着华丽的嬷嬷离开，才是小芜最好的选择。
话音刚落，一个穿着灰蓝色对襟襦裙的小姑娘走了进来。
她背着一个竹篓，里面都是不知名的草药，头发简单梳成两个圆髻，用同色系的布料绑着。
小姑娘的身体看上去有些瘦弱，四肢纤细修长，但胸部却已经微微隆起，有着远超出其他部位的丰腴，脸上一双桃花眼格外招人，只是一照眼，就把所有人的目光都给吸引过去了。
只一眼，作为范氏奶嬷嬷之一的刘嬷嬷就认定了眼前这个小姑娘是侯爷和大夫人的亲生女儿。
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和夫人小时候更相像的姑娘了。
出发寻人前，刘嬷嬷总觉得生的不一定有养的亲，甚至因为她曾经照顾过六小姐凌茁一段时间偏心她，可这会儿见到了真正的六小姐，她忽然觉得夫人和侯爷的坚持是正确的。
毕竟是血缘至亲啊，谁舍得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在外头受苦呢。
“七小姐，老奴可找到你了。”
刘嬷嬷屈膝行礼，身后的两个丫鬟也跟着拜见阿芜。
刚从山上试了一批新药回来，阿芜看到朝着她行礼，并且喊她七小姐的陌生人一脸疑惑。

第93章 互换人生7
“小芜，你回来了。”
李徐氏迎了上去，心疼地接过她手里那一筐草药。
喻俨离开前，小芜还是一个因为早产反应有些慢点孩子，喻俨离开后，小芜一下子开智了，明明那时候也就三四岁，却远比一些八九岁的孩子还要聪慧敏捷，村里人感叹，可能是喻芜受到的刺激太大，因祸得福了。
这些年虽然是李家养着这个孩子，可严格说起来，李山春和李徐氏还沾了喻芜不少光。
从那场打击中清醒后，喻芜时常跟着村里大一点的孩子往山上跑，人家在山上摘山菇野菜，她却摘一些奇奇怪怪的，村里人也鲜少见过的植物回来，那些植物拿回来后并不是用来吃的，而是被喻芜用一种奇怪的手法炮制成草药，拿去镇上或是县城的药馆。
因为当年为了给喻复才看病吃药，喻娘子也从大夫那儿偷偷认了几种当地山上可以找到的药材自己炮制，减少买药的开支，大家只当喻芜是那时候学的，并没有太多怀疑。
后来，村里人也习惯了喻芜时不时往山上跑，对着奇怪草药研究的行为，前年，喻芜在山上挖到了一株参龄五十多年的野山参，卖了二十两银子，那段时间还引发了村里人的上山热，只是再也没有人能够有喻芜那样的运气，加上地里的活离不开人这才作罢。
这些年，除了偶尔的大惊喜，靠着日常采摘草药，阿芜每月也能挣个三四百文，收入和一个成年壮汉齐平，根本就不需要李家负担她的开销，相反，阿芜是个知恩图报的，每个月都上交家用，即便李徐氏不愿意收，全都存起来准备在她出嫁后给她当陪嫁，每次卖完草药，阿芜也会买点糕饼布料回来，或是去村头屠户那儿买一块肉，李家人的生活水平因为阿芜的到来飞速上升。
现在阿芜除了自己采草药，还教会村里一些孩子辨别一些比较珍惜贵重的草药，教村里人种植一些药馆需求量大，又好种植能卖上价钱的草药。
大伙儿都感叹着，如果不是喻娘子那个蠢笨的女人当年为了一株人参把喻芜抵给了放高利的人，以至于喻俨为了救妹妹把自己给卖了，现在即便没有父母，喻俨成熟稳重，喻芜聪慧机灵，兄妹俩一定也能过的很好。
就在去年，阿芜已经将喻娘子欠下的债全都还清了，她从村长那儿拿来了当初由哥哥按过手印，承诺会代替爹娘还清债务的契书。
现在那份契书就放在阿芜脖子上除了洗澡的时候，其他时候从不离身的小布袋子里，那个小布袋子里还有三枚铜板，难过的时候，阿芜就会将铜板拿出来小心揣摸。
这八年的时间，她那个小布袋里除了增加了一份还清欠款的契书，就再也没有添过任何东西。
“这位，这位是你亲生母亲的乳嬷嬷，这次是特地来带你回家的。”
李徐氏是个乡野村妇，可也看得出来眼前这些人的穿着打扮有多精致，尤其是眼前那位老嬷嬷，头上簪着两根金簪，每根都有小拇指粗细，其中一根金簪还嵌着宝石，有大又亮，李徐氏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好东西。
这还只是一个下人呢，换做主子，该打扮成什么模样啊？
反正李徐氏想不到，她不觉得眼前这个一根簪子可能就顶得上他们乡下人全家家当的人会骗他们，因为这没有意义。
“亲生母亲？”
阿芜低声重复，刚刚在那位嬷嬷开口后，她就已经从她的那番话中意识到自己的身世似乎存在问题，她或许并不是喻娘子的孩子。
可如果她不是喻娘子的孩子，那哥哥是不是就不是她的哥哥了？
阿芜觉得这个世界对她是有恶意的，在哥哥离开之前，她整个人浑浑噩噩的，清醒的时间很少，更多时候就像是普通幼儿，甚至比同龄的孩子更加幼稚懵懂。
但阿芜隐隐觉得不该是这样的，她似乎是喝了半碗孟婆汤后带着部分记忆转世的孩子，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她的脑海中总是会莫名浮现出一些她本该不知道的知识。
比如做菜，比如辨别药材，比如把脉看病……
但这个世界的意志一直在压制着她，她所有的能力，在哥哥喻俨离开后才被解封，就好像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强制将她和哥哥拆散。
每当阿芜想到这一点，心中就会油然而深一股恨意，和满腔的不甘。
她还是太弱小了，所以没办法反抗，反而像一颗棋子一样被无形的力量摆布，这一次，那股力量能够拆散她和哥哥，下一次，那股力量是不是又能够随意抹杀她的成功，带走所有她珍视的人，甚至拿走她的生命。
弱小就是原罪，阿芜从未这样清晰地认识过这一点。
李徐氏看阿芜沉默，只当她一时间不能够接受这个事实。
“没错，您是我们府上的七小姐，当年在文曲星庙，夫人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婴，只是当时现场一片混乱，丫鬟们没有将小姐看住，被喻娘子那个歹人偷走，这些年夫人一直没有放弃寻找小姐，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们找到小姐您了。”
刘嬷嬷不打算告诉喻芜真相，因为这该是侯爷和夫人考虑的问题，毕竟侯府里还有一位六小姐呢，告知喻芜真相，谁也不能保证她会不会因此对抢占了她十一年富贵生活的六小姐心生敌意，这样一来，恐怕等七小姐回府后又是一阵鸡飞狗跳了。
这会儿老夫人和二房还等着看大房的笑话了，以往最不喜欢六小姐，甚至在背后诅咒过六小姐的二夫人小邬氏都开始假惺惺地安慰六小姐，试图拉拢她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大房“嫡小姐”和还未归家的真小姐打擂台。
要是真的闹起来了，老夫人和二房还不借机生事，趁机咬大房一口。
刘嬷嬷也不知道侯爷和夫人的考量，在她看来，倒不如一开始先瞒着，等到七小姐和六小姐培养出足够感情的时候再告知真相，或许那时候，七小姐也就不介意了。
对于刘嬷嬷的说辞，阿芜持保留态度。
如果当年她的亲生母亲真的生了一对双胞胎，那么在双胞胎丢失的当天就应该加派人手调查。
眼前这位嬷嬷气度非凡，阿芜猜测，对方的背景不可能只是普通富户，应该还和官府或是贵族有关，这样的人家在丢失孩子后完全可以要求当地官员帮忙寻找。
文曲星庙拢共就那么大，当天出入的人群也是有迹可循的，没道理当时找不到的人，时隔十一年后忽然发现线索，然后找上门来。
比如刘嬷嬷告知的真相，阿芜更愿意相信其实当时她的亲生母亲就生了她一个女儿，只是当时和喻娘子抱错了，时隔多年，这个真相被她亲生母亲那边的人发现，这才找了过来。
那边对于鸠占鹊巢的女儿应该也是有感情的，既不愿意放弃自己养大且疼爱的女儿，又不愿意让自己的亲生骨肉流落在外，所以编造了一个双胞胎的谎言。
看来她的亲生父母背景雄厚，以至于他们能够肯定，即便喻娘子知道这会儿住在富贵人家的是她的亲生女儿，也不敢闹上门讨要孩子。
阿芜对于荣华富贵的生活没有任何好奇，也不憎恨那个抢了她十一年优渥生活的女儿。
因为这场阴差阳错，她已经得到了一个全天下最好的哥哥，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那么爱她的人了。
就好比她真正的亲生父母，他们或许也是疼爱她的，所以才会在知道真相后立马派人调查，即便这件事传出去，很有可能成为家族的丑闻。
可这份疼爱是有限的，所以在寻找她的过程中，他们只是派了自己身边得力的人，而不是自己亲自前来。
阿芜知道，这个时代有很多的局限性，如果她的亲生父母如她猜想的那般不凡的话，他们身边肯定还有很多放不下的事，比如家族事务，比如其他儿女，比如兄弟长辈之间的勾心斗角，因为种种事情的牵绊，以至于他们不能长时间离家，寻找一个可能已经不在的孩子。
她可以给他们想出一百种完美的理由，但这些理由都只证明了一件事，他们或许爱她，却不是最爱她，至少在她之前，他们还有很多更重视的东西。
但对于哥哥来说，她是唯一的，是最重要的，为了她，他甚至可以牺牲自己。
曾经成为过哥哥的至宝，她又怎么会看得上其他掺杂了很多杂质的亲情呢。

第94章 互换人生8
担心自己的话没有说服力，早在确定了喻芜的身份后，刘嬷嬷就给随行跟来的两个侍卫使了眼色，一个拿着侯府的令牌去找当地的县令，一个去村里打听喻家的往事，看看他们的小小姐在喻家是否受了委屈。
侍卫是骑马赶去县城的，当地的县令只是七品小官，昌平侯可是一品侯爵，别说现在的昌平侯深受老皇帝器重，同时还是掌有实权的督察府右都御史了，即便昌平侯凌尧栋本人没有到来，拿着令牌的只是侯府一个护卫，县令也丝毫不敢怠慢，还没听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就赶紧跟着侍卫赶往小奚村。
在路上，护卫才简单地向县令简述了几句，在听到侯夫人十一年前居然在临县弄丢了一个女儿，那个女儿还是被他辖区内的一名妇人偷走的时候，吓得他差点没从马车上掉下来。
好在侯府似乎没有追究他这个父母官的意思，这一次之所以找他，也是为了让他向村民证明他们并非恶人，好顺利将小姐接走。
护卫叮嘱县令，不能告知村民他们的真实身份，毕竟侯府小姐被一个农妇偷走沦落在外十一年并不是什么好名声，恐怕还会对侯府小姐之后说亲有碍，所以等接了小姐回去后，他们不希望小奚村的任何一个人找过去，借着往日旧情拜托小姐做事。
当然，如果这些年小奚村的人善待小姐，不曾欺辱过小姐，在离开之前，他们也会留下丰厚的补偿，不会让人寒心。
这番请求有理有据，县令完全没有拒绝的必要，更何况，他也拒绝不了侯府的要求。
县令到来，上至县丞，下至小奚村村长都被惊动了，也就是这个时候，小奚村的人才知道，原来喻芜不是喻家的孩子，而是喻娘子从富贵人家“偷”过来的大小姐。
前来寻亲的那户人家的仆人都能够惊动县令过来，可见喻芜的亲生父母的能力远在县令之上，如果不是喻娘子，喻芜就是大户人家娇养的小姐啊。
“喻娘子可真是造孽啊，怪不得以前她就不疼小芜，原来小芜就是她偷来的孩子，不是自己生的，当然就不疼了。”
“诶，小芜的家人怎么不早几年找过来呢，如果他们能早几年过来，或许小俨那孩子就不会出事了。”
“嘘，别说了。”
这话是随便能说的？要是让喻芜的家人知道喻娘子曾经将她当货物卖过，恐怕得把喻家祖宗十八代的坟都给掘了，就算喻俨为了喻芜牺牲了自己，也得不到那户人家的感激。
谁让那是喻俨的亲爹亲娘造的孽呢，他替自己的亲生父母还债岂不是理所应当？
村里人当然不会那么想，可保不住喻芜的亲生父母那么想。
大伙儿互相提醒，一定要把当年的事瞒的牢牢的，千万不能让喻芜的家人知道喻家曾经想过要卖掉她的事，以免给喻俨带去麻烦。
“诶，也不知道小俨过的好不好，是不是还活着？”
“那孩子命苦，投了那样一对爹妈，你们说要是小俨也是喻娘子抱来的就好了。”
“诶——”
又是一声叹气，大伙儿都知道这不可能，不同于喻娘子生喻芜的时候，她生下喻俨村里那天可是有不少女人在场的，喻俨是喻家夫妇的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因为有县令出面，没有人怀疑刘嬷嬷等人居心不良，反而对他们口中喻芜的“真实”身世深信不疑，这些年喻芜帮了村里人不少，大伙儿也高兴她能够被富贵的亲生爹娘找到，回真正的家过上娇小姐般养尊处优的生活。
当年村里人有心无力，眼睁睁看着喻俨走向一条不归路，这些年只要想起这件事，他们的心中就无比愧疚。
这会儿喻芜能够过上好生活，至少能够让他们的心里好受许多。
李徐氏是最舍不得喻芜离开的，她真心将这个孩子当作自己的亲闺女养着，但这会儿阿芜该离开的时候，她也是放手最快的。
“等去了新家以后，一定要和新家的兄弟姐妹搞好关系，不过小芜不用担心，你那么乖巧懂事，新家的家人一定会喜欢你的。”
李徐氏轻轻摸着阿芜的一头秀发，八年前那个夜晚，她焦急寻找这个小丫头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时间过的可真快啊。
“你也别怪你爹娘没有亲自来接你，咱们这样的小门小户当家的都不能随便离家呢，更何况是那些高门大户的掌家人，你爹娘这些年没有放弃找你，这次还派了心腹嬷嬷过来，可见也是疼你的。”
李徐氏知道的大道理不多，只能告诉小芜自己理解的东西。
虽说阿芜一直表现的很乖巧懂事，可她也怕这个尚且年幼的孩子一时想不开，钻了牛角尖，怨怼上了自己的爹娘，这对她之后在新家的生活并没有好处。
或许一开始，新家那些人会因为愧疚加倍弥补她，可时间一长，愧疚感过去了，小芜的生活可就糟糕了。
“你那双胞胎姐姐毕竟陪在你爹娘身边十一年，你刚回去的时候，肯定不如你姐姐跟家里人来的亲，你不要难过，因为她比你多了十一年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人心都是肉长的，等那些人了解你了，就会知道你的好。”
李徐氏也怕小芜嫉妒家人和“嫡亲”姐姐的亲密无间，想不通为什么都是一母同胞的孩子，她能够留在家中过上优渥恣意的生活，她却被歹人偷走，流落乡间，甚至差点被卖到那种肮脏的地方。
一边是刚找回来的女儿，一边是养了十一年感情深厚的女儿，李徐氏担心那些人选择后者，那时候才叫人更加伤心呢。
“还有，这些东西你拿回去吧。”
李徐氏拿出一叠银票，这是白天刘嬷嬷给她的，一共两百两，说是这些年她帮忙照顾他们家小小姐的谢礼，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珠宝首饰绫罗绸缎。
李徐氏长这么大都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可那位嬷嬷掏出这几张银票时却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可见小芜的出生多么富贵，戏文里，小姐夫人们总是动不动就赏下人银子铜板，李徐氏就怕小芜刚回家，手里没什么东西赏赐下人，被府上的人看笑话，嫌弃她这个流落在外的七小姐。
更何况李徐氏觉得这两百两银子她受之有愧，这些年她其实并没有为小芜做什么。
“婶婶，这些钱你就收下吧。”
小芜摇了摇头，这是李徐氏应得的，不管是年幼时她对他们兄妹俩的帮助也好，还是这些年她对她的关切爱护也好，这个善心的女人值得厚报。
“对于我来说，你和李叔早就是我的真正家人了。”
阿芜抱了抱李徐氏：“其实婶婶刚刚劝了我那么多已经说明了一点，没有相处过的家人，唯一的牵绊也就是血缘罢了，要说感情，从哪里来呢，即便有也不够深厚。”
“这一次我选择跟刘嬷嬷离开，不仅是因为我想见见我真正的家人，更是因为我想找一个人。”
阿芜自从清醒后就没有放弃过寻找哥哥喻俨的打算，只是在这个封建社会，她一个女孩能做的事情太少，所以阿芜苦练医术，拣回潜意识里那一身本领，就是想要寻找机会从这个小村庄里出去，发展自己的势力，或是结交有权势的人，依靠他们的人脉关系寻找哥哥。
现在她真正家人的出现加快了她的计划，所以阿芜才会在明知道李徐氏等人会难过，会不舍的情况下跟着刘嬷嬷离开。
“小芜，你这是……”
李徐氏的表情复杂极了，她一直以为小芜已经放下了，毕竟喻俨离开的时候，她才三岁，傻乎乎的，比同龄孩子还要迟钝。
“下一次，我会带着哥哥一块回来。”
阿芜看着远方，不论他变成什么模样，她只知道，那是她最爱的哥哥。
李徐氏扭过头摸了摸眼泪，那该死的喻娘子啊。
——
第二天一早，阿芜跟着刘嬷嬷等人离开，在他们离开后，县令做了一件大事。
“把喻复才的功名给革了。”
喻复才的娘子偷了侯府的小姐，他这个丈夫有管教不当的罪过，哪里还配享有功名呢，虽然那只是童生的功名。
“还有喻李氏那个罪妇，把她的尸骨从坟里掘出来，鞭尸一百。”
喻娘子死了，侯府没办法问罪罪魁祸首，可县令觉得不能轻易放过这个差点害的他被侯府问罪的贱妇，这些日子他总是心惊胆战，深怕侯府迁怒他这个当地父母官，硬生生瘦了一圈，这一肚子的火气总要发泄出来的。
就这样，县令做了一件村里人人都想做，却碍于伦理道德一直都没有做的事情。
前来执行的衙役动作粗鲁，因为喻娘子和喻复才同在一具棺材内，在拖喻娘子的尸体出来的时候还带了不少喻复才的尸骨，等待刑罚执行完毕，一群人也没有将喻娘子的尸骨放回棺材内，就这样，在入葬八年后，喻娘子得到了迟来的报应，不仅被鞭尸，还被弃尸荒野。
“活该啊！”
这在古人看来，是最恐怖的惩罚，可即便这样，她也没有收获一个人的同情。
县令做的这些事很快就传到了刘嬷嬷等人的耳中，他本就是想以此表衷心，怎么会瞒下这件事呢。
刘嬷嬷刚听到这个消息时心情有些复杂，因为她清楚，所谓的喻娘子偷走侯府千金的说辞是骗人的，喻娘子自己的亲生女儿还好端端在侯府做着金尊玉贵的六小姐呢，这一次喻娘子在她看来算是受了无妄之灾了。
不过就打听来的消息，早些年喻娘子并没有善待过小小姐，有今天这一遭，就算是她的惩罚吧。
这件事，刘嬷嬷私自隐瞒下来，并没有告诉阿芜，就当一切没有发生过。

第95章 互换人生9
“恭喜夫人，总算是找到小姐了。”
刘嬷嬷一找到喻芜，就直接将这个消息第一时间传回昌平侯府，在刘嬷嬷还带着阿芜赶路的时候，侯府里的范氏已经得到了消息。
“刘嬷嬷说了，小芜长的和我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熟悉我的人一看到她，就能够想到儿时的我。”
范氏激动地流泪，自从得知亲生女儿被换的真相后她就无比自责，怪自己没有提早发现绿衣的狼子野心，也怪自己当时没有看好孩子，在生完孩子后脱力睡着，太过放心身边的下人以至于给了绿衣替换孩子的机会。
“你看，她叫小芜，这是不是缘分啊，她虽然不在我身边，却取了她这辈女孩从的草字名儿。”
范氏双手颤抖地捧着那封信，深怕错看信上每一个字。
“小芜，娘的小阿芜。”
范氏紧张地看向一旁的老嬷嬷，这位老妈妈比刘嬷嬷更得范氏看重，她是范氏母亲身边的嬷嬷，因为备受器重，还被赐了主家姓氏，她的手腕高超，能力出众，在范氏出嫁后，被范氏母亲作为管事嬷嬷送到范氏身边，要不是因为她的年纪实在太大，经不起旅途奔波，这一次寻找喻芜，应该是范嬷嬷亲自过去的。
“嬷嬷，你说这孩子怎么偏偏就像我呢，要是随她爹，将来也能少吃一些苦头。”
范氏因为长相妖媚小时候吃了不少苦，一看到刘嬷嬷在信中说到女儿与她极其相似，还没见到人，就开始替闺女担心了。
不过这会儿她脸上的笑意也掩不住，哪个和孩子失散十多年的母亲得知女儿肖似自己后会不开心呢。
“刘嬷嬷还说小芜身子骨有些虚弱，也是，喻家家境贫寒，喻家夫妇又早早去世了，我那小阿芜是七月的早产儿，那样的家境，怎么能养的好她呢？”
范氏脸上喜色一收，变得忧心忡忡。
她不由想到了自己如珠如宝疼爱了十一年的凌茁，当初这个孩子三天两头生病，她日日夜夜守在这个女儿身边照顾，每当她哭闹的时候，她也在一旁落泪，责怪自己没有照顾好这个孩子。
可凌茁并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在她为了别人的孩子担心的时候，她真正的女儿或许也在经历病痛，她的处境更糟糕，因为喻家没办法请来医术高明的太医，更加没办法提供各种珍贵的药物，只能靠自己硬熬。
那是她的亲生女儿啊！
本该被养的娇娇的，即使发小脾气也不会让人厌恶，而不是囿于乡野，想吃口肉都要攒几个月的钱。
抱着这样的想法，范氏很难不迁怒凌茁，因为她抢走的正是自己亲生女儿的生活，但另一方面，范氏又明白凌茁是无辜的，加上这些年来的疼爱不是假的，一时间，她也没办法放下对凌茁的感情。
她依旧疼爱她，可这份疼爱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纯粹，尤其是知道自己的女儿可能还活着的这半年里，范氏的精力被分出了很大一部分在布置亲生女儿的院子上。
她往那个院子里添置了很多东西，她陪嫁单子上一套凌茁一直都很想要的珍珠头面也被她放到了那间院子里，凌尧栋和她的想法应该是相似的，所以凌尧栋给了范氏动用自己私库的权利，他的好东西科比范氏多多了，这半年里，绫罗绸缎珠宝首饰成箱成箱往那间院子里搬，似乎是想将那个小院填满一样。
凌尧栋和范氏的大动作让府上的人看着眼红，尤其是府上的小姑娘们，以前家里就有一个人人嫉妒的凌茁，这会儿又跑出来一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娇小姐。
那位娇小姐是什么样的品貌都不知道呢，就已经得到了她们出嫁时可能都得不到的丰厚私产，比之从小一块长大，好歹还有点感情的凌茁更让人嫉恨。
当然，对于家里即将多处一位受宠的小姐的事实，没有人比凌茁的感触更深。
在侯府里，没有绝对的秘密，凌尧栋和范氏都想要隐瞒真相，可她不是凌尧栋和范氏的亲生女儿这件事还是很快被凌茁察觉到了。
以前，她是爹娘最疼爱的孩子，因为早产的缘故，在家中受重视的程度甚至比嫡亲兄长还要高，祖父在世时，她也是唯一一个得到祖父宠爱的孙女，在她的父亲成为昌平侯后，她的地位更是水涨船高，在一众姐妹中鹤立鸡群。
但自从她不是爹娘亲生女儿的真相爆出后，她的一切待遇虽然没有改变，可凌茁还是意识到不一样了，爹娘对待她的态度不一样了，底下的人对待她也不如以前尊重了，那些曾经被她处处压了一头的姐妹们甚至经常用戏谑的目光打量她，这一切都让凌茁感觉恐慌。
就好像那个还没有回来的侯府真千金，已经提前抢走了她的一切。
这时候凌茁想到了装病，她记得，小时候只要自己生病，爹娘就会满足她任何要求，每次生病的时候，也是全家人的目光放在她一个人身上的时候。
一开始，这个办法确实奏效，爹娘请来了太医，关切地询问她的身体状况，那段时间，仿佛回到了从前。
可凌茁的身体早就养好了，为了让生病更加真实，她不得不故意淋湿衣服，打开窗户吹冷风，直到身体承受不住为止。
第一次，爹娘信了。
第二次，爹娘依旧信了。
可第三次，第四次……一个早就养好身体的人开始频繁生病，凌尧栋和范氏都不是傻子，很快就猜到了其中缘由，凌茁为了引来爹娘重视故意让自己生病的真相曝光了。
因为府外头还有一个一直没有找到，生死不知的亲生女儿，凌茁的行为自然引来了凌尧栋和范氏的不悦。
只是他们明白是他们这段日子的行为让孩子不安了，所以才做下这样的错事，在自省之后，两人没有责怪凌茁，只是劝解了她几句。
显然，凌茁的不安并不是几句劝诫，几句承诺就能够打消的，在阿芜这个真千金还没到来之前，凌茁已经对她产生了十分强烈的敌视情绪。
——
“子怀，听说你流落在外的妹妹找回来了？你那个妹妹和凌六小姐是双胞胎吧，是不是十分相似？”
书院放学后，凌子怀被几个好友拦下，打听这段时间都城传播最多的劲爆消息。
这是凌尧栋和范氏为喻芜的回归提前编造的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喻芜也是被一个读书人的妻子趁乱抱走的，只因那个女人听了一个道士的算命，得知当天在庙里剩下的孩子沾了文曲星的福气，长期和这个孩子生活，能够庇佑家中念书科考的男丁。
喻芜被抱走后，那个女人的丈夫果然考中了秀才，只可惜对方身体不好，经不起长途跋涉，最后也止步于秀才，这些年在乡下做着教书的活计，一家人生活还算宽裕。
又因为女人深信屡试不第的丈夫之所以能够考中秀才是喻芜带来的福气，这些年一直善待于她。
不是凌尧栋和范氏美化喻娘子的行为，而是一个虽然被歹人抱走十一年，却带着福气命格，又生活在书香之家的孩子，远比一个被抱走后克死养父养母的名声要好听。
一开始，凌尧栋和范氏也不是没想过宣称这个孩子是家里养在外头的孩子，因为身体不好，或是命格和家里人有所妨碍所以被养在外边。
可身体虚弱、命格不佳一直以来都是高门大户选妻的大忌，这样的说辞并不比前者好，反倒是前者，还能得到许多怜惜，那个时候，即便他们夫妇加倍对那个孩子好，别人也不会置喙了。
毕竟这份好，同时还是弄丢她十一年的补偿呢。
凌子怀是凌尧栋和范氏的长子，他比妹妹喻芜年长七岁，他出生后那几年，是凌尧栋和范氏感情最淡漠的时候。
因为凌尧栋纳了心爱的女人做小妾，还和那个小妾生了一双庶出的子女，给了那个小妾足够底气以为自己可以和范氏这个正妻叫板，甚至想要害死凌子怀这个嫡长子，让她生的庶子凌子宇成为凌尧栋唯一的儿子。
也是那一次凌尧栋看清了自己心爱女人的为人，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让自己的嫡长子陷入了和他相似的困境之中。
那个曾经无比受宠的小妾被送到了乡下庄子，范氏曾经用来分宠的几个侍妾也被遣散，夫妻俩的关系渐渐缓和，这才有了喻芜的诞生。
或许是因为小时候差点被害死的经历，和小时候妹妹凌茁经常生病夺走了父母绝大多数关注的缘故，凌子怀和双亲之间的感情有些疏离，加上他小的时候更多的是被祖父带在身边接受他爹小时候受过的继承人教育，和爹娘妹妹就更不亲近了。
尤其是妹妹，这个妹妹对爹娘的宠爱有着强烈的独占欲，连带着他这个亲哥哥都不能分走属于她的宠爱，久而久之，凌子怀对她越发亲近不起来了。
其实在这个妹妹还没出生的时候，他也是期待过她的到来的。
“也不是所有的双胞胎都长相相似的。”
凌子怀当然知道真相，过几天回家的那个，才是他当年盼望过的亲妹妹，这个妹妹和家里那个妹妹会有所不同吗？
凌子怀心情复杂地辞别几个朋友，因为精神有些恍惚，离开书院的时候撞到了一个人。
“五皇子。”
看到来人，凌子怀敢紧行礼请罪。
虽说这是出身宫女，一个不受皇帝重视的皇子，却也不是能够随便得罪的。
祖父教导过他，千万不小觑任何一个人。

第96章 互换人生10
“凌大公子。”
五皇子李成河并没有自持身份傲慢地接受凌子怀的请罪，实际上，他虽然贵为五皇子，在皇帝的心中，未必有凌子怀这个出身昌平侯府的嫡长子来的重要。
他的生母只是一个卑贱的宫女，他也只是皇帝醉酒后的产物。
五皇子生母样貌不佳，在被皇帝宠幸之前，只是一个打扫掖庭的宫女，某天晚上乾帝醉酒后性趣大发，在路过掖庭时随手拉了一个宫女就地宠幸，当乾帝酒醒时，看到身侧姿色平庸的女人时以为辱，甩袖离开掖庭，将这个女人抛在脑后。
谁知道就这么一个晚上，那位宫女就怀上了龙胎，乾帝子嗣不多，最后封那位宫女做了答应，即便对方生下皇子后也不曾晋封。
五皇子一出生就被当时还是贵嫔的蒋贵妃抱养，只不过在抱养了五皇子后不久，蒋贵妃就怀上了七皇子李成昱，在蒋贵妃的宫中，这为五皇子也只是隐形人一般的存在。
尤其随着五皇子年岁增长，他的样貌越发肖似那个长相平庸的母亲，只要一看到他的脸，乾帝就会想起自己酒后那场错误的乱性，对他也就越发不喜了，只要不是在一些皇子必须要出席的场合，甚至不愿意这位皇子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皇帝的态度就是别人对待这位皇子的态度，不论是前朝还是后宫，五皇子都习惯了他人的冷待，像凌子怀这样出身不凡，却依旧对他表现恭敬的人反而是少数。
太昌平侯是太祖时期的重臣，为救太祖而死后，昌平侯府备受历代皇帝恩宠，不仅侯爵位三代世袭罔替，还被赏赐了许多金银财宝，但这都比不上太昌平侯还活着的时候掌握重兵的显赫，很多人觉得昌平侯府表面光鲜，实则已经没落了，可五皇子不那么觉得。
太祖并不是一个心胸宽广的皇帝，这一点从他坐稳帝位后就大肆铲除当年拥立他的功臣就能够看出。
太昌平侯过世前，手里掌握十万重兵，如果他还活着，当太祖对旧日功臣下手时，他必然是第一个被开刀的对象。
可太昌平侯死了，还是为了救太祖而死，在太昌平侯伤重去世前，甚至还上了一道折子，表明最的儿子没有治兵之才，请求皇帝收回兵权。
昌平侯的爵位能够三代世袭罔替，离不开这道奏折。
从那以后，昌平侯府才真正从皇帝心中需要忌惮的名单上下来。
第二代昌平侯表现平庸，但因为父荫，一辈子荣宠加身，五皇子很怀疑对方的平庸是不是装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昌平侯府再出一位和太昌平侯一样优秀的继位者，并不是一件好事。
因为那个时候，太昌平侯在军队的威望未消，即便上缴了兵权，军队中依旧有许多将士是太昌平侯旧部，比起皇帝，他们心中或许更敬重太昌平侯，于是先昌平侯韬光养晦，将下一辈往文臣的方向培养。
现在的昌平侯凌尧栋是先昌平侯最喜欢的嫡长子，也是乾帝十七年的榜眼，因为昌平侯府的知情识趣，以及他本身的才能被乾帝赏识，并委以重任。
这个时候，太昌平侯的旧部早已离世，昌平侯府对于皇权再无一丝威胁，昌平侯凌尧栋出现的时机刚刚好，在三代世袭罔替的最后一代，重新走入李朝的政治中心。
对于朝堂之上所有显眼的，平庸的大臣，五皇子都进行过深入分析，他不像自己那些兄弟，背后有母族为他们精心谋划，从始至终，他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所以他从来不会轻视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走的每一步，都无比小心谨慎。
昌平侯是他想要拉拢的人，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也远不是展露锋芒的时候，五皇子耐心蛰伏着，只等着最好的时机，露出獠牙。
因为心里藏着事，凌子怀向五皇子请完罪后就匆匆离开。
他爹并不想那么早就站队，现在朝堂上局势不明，皇帝痴迷于炼丹修道，朝政更多把控在大太监严忠英手中，几位已经接触朝政的成年皇子不满皇帝宠信宦官，同样的，严忠英这个阉党也不肯轻易交出手中的权柄，怂恿皇帝弄了一个叫做内监府的机构，专门用来调查朝堂之上别有二心的臣子，借着内监府，严忠英铲除了不少反对派，在朝堂之上的声势隐隐压过了几位皇子。
凌尧栋冷眼旁观了几次大皇子、三皇子等人和内监总管严忠英的争锋，见那两位成年的皇子连一个太监都斗不过，心里十分失望，他想再等等，等到其他几位皇子长成后，依照他们的资质再做打算。
反正昌平侯府蛰伏了那么多年，也不差这些年，大不了，昌平侯府永远保持中立，即便不能得到从龙之功，也比站错队，最后被新帝清算来的好。
祖父去世后，凌子怀被父亲带在身边手把手教导，自然不会作出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任何一位皇子亲密交谈的事，即便那是不受宠的五皇子。
对方毕竟还是蒋贵妃的养子，而蒋贵妃的亲子七皇子李成昱今年已经十四了，自从乾帝迷上炼丹修道后，皇宫就再也没有皇子公主降世，作为乾帝最小也是最受宠的皇子，蒋贵妃派系不可能没有争帝的心思，在外界看来，五皇子也是蒋贵妃派系的，和他交好，或许会让人觉得这是昌平侯府对七皇子示好的表现。
五皇子看着凌子怀匆匆离去的背影，眼神淡淡，再次抬起头时，又是那个小心谨慎，总是战战兢兢的小家子气皇子。
——
皇宫
“就是你，给你同房的小羽子下了药，以至于他前一天晚上拉脱水，第二天给陛下呈药的时候没有站稳，把药给摔了？”
内监府中，鬓发斑白的大太监严忠英坐在上首的位置，两个模样的小太监替他捶背捏脚，他则端着一盏茶，轻轻吹散茶水向上冒的热气。
严忠英的外表阴柔中带着狠戾，以及久居高位的威严。
在他面前，跪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低着头，看不清模样。
“回公公的话，奴才对此事毫不知情。”
因为被去势的原因，那位小公公的声音同样有些尖细，只不过他不刻意像宫里其他公公一样捏着嗓子说话，听上去并不刺耳，只有一种雌雄莫辨的中性感。
“哦？”
严忠英颇为玩味地看着底下跪着的那个小太监，倒是个有趣的人儿，难道他以为他做的那些小动作能够瞒得住他？
不过这般年纪，却能够在他的质问下依旧保持镇定，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可造之材。
“听说不久前，小羽子曾和你发生过口角？”
严忠英将茶盖重重盖在茶盏上，茶盏碎裂，茶水溅了一地，就连严忠英身上也沾了不少茶叶茶水。
边上的小太监们吓了一大跳，战战兢兢想要替他擦去身上的茶叶，几个年轻的小太监都快要吓哭了，要知道严忠英从来不是什么和善的人，这些年死在他手里的宫女太监不计其数。
或许是去了势的男人都有些变态，这一点在严忠英得势后更凸显的淋漓尽致，这些年，严忠英以折磨凌辱宫女太监为乐，比起别人尊敬他，他更乐于看到别人害怕他，畏惧他的表情。
那些人都是见识过严忠英折磨人的手段的，这会儿看到严忠英这般盛怒，差点没吓得跪下去，心里更是恼恨底下那个小太监，怨他惹怒严忠英，到时候牵连他们。
“一定是他干的，干爹，你要替我做主啊！”
拉脱虚后，又因为办事不力被乾帝命人杖责二十，那个名叫小羽子的公公早就已经没办法正常走路了，这会儿被两个小太监拖着，带着一脸的怨气来到房间内。
而被叫做干爹的严忠英似乎并不怎么关心他这个义子，眼神从始至终都没有从堂下跪着的那个小太监身上挪开过。
刚刚他那般盛怒，那个小子都不曾有过紧张惶恐的情绪，这会儿严忠英对他的兴趣越来越大了。
“事发前，只有你和小羽子结怨，你怎么证明小羽子体内的泻药不是你下的呢？”
说起来，严忠英也很好奇眼前之人是怎么做到的。
“回公公的话，小羽子公公很早之前就看奴才不顺眼了，我和他虽然同房，小羽子公公却不允许我和他同吃同住，这些日子，我一直和别的公公住在一块，前些日子，因为小羽子公公……”
喻俨抬起头用余光看了眼一脸愤恨地小羽子，有些欲言又止。
在此之前，他们都只是内监府受训的小太监，这批太监多数都是五六七岁的时候进宫的，这个年纪是培养忠诚度的最好时机。
他们这样的太监除非各宫主子开口要人，要不然都会留在内监府中，先从事一些打扫庭院，修建花枝的工作，等到火候足够了，才会被分配到各个宫殿。
这一批太监里，就属那个叫做小羽子的小太监心思最活络，在分配前夕，不知怎么的攀附上了严忠英这个手握重权的总管太监，还被对方认为干儿子，在所有人前途未卜的时候，他却被分派到了欲寿宫，要知道，这可是乾帝炼丹修道的宫殿，被分配到那里的太监，等于天子近侍，地位一下子拔高了几筹。
要是运气好，能得乾帝青眼，现在的严忠英，就是将来的他们了，试问谁不羡慕呢？
这个小羽子一朝得势，就看不起同屋的其他太监，其中要数喻俨和他最不对盘，几日前，小羽子使计让他落水，又拦着医奴不准他们给喻俨治病，以至于他风寒加重，错过了三日前的考核，听说这一批小太监各有各的好去处，只有喻俨因为考核成绩垫底，要被送去最不受宠的五皇子那儿。
因此这一次小羽子出事，所有人最先想到的就是喻俨。
“因为……因为……那日之后我就感染了风寒，今日才勉强能够下地，这些都是同屋的奴才可以作证的，小羽子公公昨日吃坏了东西，以至于拉地双腿虚软，今日在御前出丑，可今日之前病的起不了身的我如何才能够往他的饭菜或是入口的茶水中下药呢？”
他或许有动机，但完全没有作案的时间不是吗？
说罢，喻俨又低下头，一副恭恭敬敬等待严忠英裁决的模样。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起先是压抑低沉的笑声，渐渐的，严忠英的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痛快了。
他确实不知道眼前这人用的是什么手段，但他只要知道这件事发生后，最得利，最高兴的人是谁就好了，而且直觉也告诉他，小羽子的事和他脱不开关系。
能够在不可能的情况下给小羽子下药，还吃准了小羽子这人心高气傲，一朝上位即便前一天拉虚了脚，都不会如实禀告，而是咬牙坚持伺候皇帝，以至于忙中出错被新帝责罚。
光是这两件事，就能够看出他这人城府够深，心思够远，在揣摩人心这件事上，还有着比同龄人更加老辣的眼力。
最重要的，这一次要不是乾帝看在小羽子是他干儿子的份上对小羽子轻拿轻放，光是他御前失仪这个罪状，光是二十大板可是不够的，换做他人，恐怕早就被砍头了。
从这一点看，这个小子的心肠也足够狠毒，小羽子毁了他的前途，他就要小羽子拿命来赔。
这个孩子，可真叫人喜欢啊！
“抬起头来。”
刚刚只是惊鸿一瞥，严忠英还没好好看清他的模样呢。
喻俨微微抬起下巴，眼帘朝下，不与严忠英的目光直视。
“倒是一副好相貌。”
这个小太监长的太干净了，干净到不像是去了势，不男不女，应该变成怪物的孩子。
严忠英喜欢折磨长的漂亮的宫女太监，尤其是那些看着就俏生生的丫头孩子们，调教起来越有成就感，底下的人知道他的喜好，也常常会献上一些年轻漂亮的奴才供他玩乐。
若是在今天之前让他见到这个小奴才，他肯定会让他变成自己的禁脔，可偏偏比起他的样貌，这会儿他更欣赏他的内在。
严忠英已经老了，很多人都对他这个位置虎视眈眈，这些年，他收了不少义子，为他们创造向上爬的机会，只可惜啊，那些人要么就是不够聪明，要么就是不够听话，觉得翅膀硬了，就想和他这个义父叫板了。
“干爹，你别被这奸贼哄骗，一定是他害的我。”
小羽子看严忠英对喻俨的态度微妙，当即心生警惕。
“闭嘴！”
严忠英闭上眼睛，翘着兰花指轻捂耳朵，有些厌烦这尖利刺耳朵声音。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这些所谓的义子也只是他身边稍微得力的一条狗，折损再多也不会让他心疼，尤其这会儿小羽子能够轻易被人算计，已经说明他没有值得培养的潜力。
严忠英掸了掸衣摆上的灰尘，底下人闻弦知雅意，将回过神来，不断求饶的小羽子拖了下去。
在五岁刚进宫的时候，喻俨会因为这样的画面惴惴不安，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现在他已经习惯了。
这就是深宫，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你叫什么名字？”
严忠英看着喻俨那张精致秀雅的面庞，心情又好了些许。
“小俨子？他们是这样唤你的吧？”
不等喻俨回答，严忠英就开始自言自语。
他们这些没有地位的小太监往往都没有完整的名字，多数都以进宫前的名或姓中的单字为代称。
“俨，严，倒是和我有些缘分。”
严忠英笑了笑，“以后你就叫严瑜吧，瑕不掩瑜，将我姓赐予你了。”
他们这些当太监的，都是残缺的，所谓的瑕不掩瑜，也只是一个安慰自己的借口罢了，已经残缺的躯体，是再多东西都弥补不了的。
“以后你就是我严忠英的义子了，之前你做的那些事我都可以不计较，以后你要乖，要听话，义父不会亏待你的。”
严忠英弯下腰，摸了摸喻俨的脑袋，就像是在摸小狗一样。
喻俨，严瑜……
他低下头，表情乖顺，低垂的眼睛却越发幽深不可见底。
真是该死的巧合啊，就好像命运早就注定了一般。
喻俨从来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他只想要活着，然后远远的，再见妹妹一面。
——
七年前
喻俨进宫快一年了，当初净身时的痛苦依旧历历在目。
这个年代净身的方式粗暴简单，用烤过火的利刃尽根去势，然后撒上一把草木灰当作消毒，能不能够活下来，就看自己的命是否够硬了。
进宫前，喻俨已经做足了准备，可真当行邢的时候，还是把他疼地死去活来。
那时候他咬着一根软木塞子，去势的痛苦让他下意识咬紧软木塞，等到行刑结束的时候，他的牙龈都已经咬烂了，掌心更是一片血肉模糊。
喻俨觉得自己那时候就翻来覆去死了几次，每当熬不下去的时候，他就想想妹妹，他根本就不放心把妹妹交给任何人养着，他想要活下去，有朝一日再见她一面。
与喻俨一同进宫的男孩死了六个，这些都是没有熬过净身的人，喻俨活了下来，却不代表这就是结束。
去势后，小解变成了最痛苦的事，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小解频率，时常在受训的时候失禁，身边那些同龄人也大多如此，喻俨觉得羞耻极了，与此同时，创口经常发炎，每一次小解都是钻心的疼痛。
不男不女，生不如死，就是他现在最好的写照。
但进宫后也不是没有开心的时候。
大太监严忠英掌权后，宫中太监们的待遇直线提升，即便是喻俨这样还没有当差的小太监，每个月也有一两例钱，虽说经过层层剥削盘扣，能到达他们手中的也不足事之三四了，但这也足以让喻俨开心。
更重要的，他从教导他们的太监口中得知，宫里的太监宫女在当差后每年都有机会见家人一次，喻俨不太想让妹妹见到自己这副模样，可又想把自己在宫里攒下的钱交给妹妹，知道有这个机会后，心中也分外高兴。
他安分守己地活着，不参与任何党派，只想要熬到能够见到家人的年纪，可他不惹麻烦，不代表麻烦不会来找他。
喻俨小心擦拭着手里的玉簪，这是他替淑妃找到跑丢的猫后淑妃赏他的。
进宫后，喻俨才知道原来真正的奢华是什么样的，以前他见过最有钱的就是当地乡绅，那些人的妻女出门时前后跟着一两个丫鬟婆子，头上簪了好多支金簪，可进了宫后，喻俨才发现真正出身尊贵的女性全都是一脚出，八脚迈，呼奴唤婢，随随便便赏赐下人一件东西，都是乡绅妻女视若珍宝的玩意儿。
比如他手里这根簪子，就是淑妃随意吩咐下人赏他的，喻俨很宝贝这根簪子，他觉得这根簪子要是戴在妹妹头上一定很好看。
一年了，他都不知道妹妹现在长成什么模样了，是不是忘了他了。
“这根簪子不错，虽然不是极品，可也值个二三十两了。”
正当喻俨沉思的时候，一个比他高，比他壮的太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那个簪子，拿在手里高兴打量。
“这是我的。”
喻俨冲过去，想从他手里抢过那根簪子。
“呸，什么你的我的，到了我的手里就是我的。”
那人十分蛮横，一脚踢飞喻俨，然后在他爬起来之前，重重踩住他的后背，还恶意地碾了几下。
“宫里没有那么多说道理的地方，你要是聪明，这就是你孝敬哥哥的，你要是不懂事，自然有你苦头吃。”
说罢，那人将玉簪收入怀中，高高兴兴离开。
喻俨试了好几次，因为疼痛，都没能爬起来，他看到屋子的窗户开了一条小缝，后面站着一些和他同期进宫的小太监。
似乎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那扇窗户很快又关上了。
喻俨慢慢走回房间，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他知道抢走他玉簪子的人是谁，正是带他们这批小太监的带班总管的同乡，据说也是他的干弟弟。
和对方告状肯定是行不通的了，至于淑妃那儿，恐怕她早就忘了自己曾经赏赐过他这样一个小太监了。
第二次，继妹妹差点被卖后第二次，喻俨感觉到了弱小的无力。
从来就没有什么和平，弱小注定受欺负，卑微注定永远保护不了自己重视的事或人。
第一次，喻俨知道了什么叫做野心。

第97章 互换人生11
“居然被严督公看中了，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
“就是啊，听说严督公替他另选了住处，今天就要从内监府搬出去住了，当初小羽子认督公当义父的时候，可还在内监府与我们同吃同住。”
“嘁，谁让小羽子没长一张好脸呢，严督公最喜欢的，就是小俨子这样白嫩干净的少年了。”
“嘘，敢在这儿诨说，不怕被人听到，小心你的小命。”
喻俨一路走来，听到了不少带有恶意的议论声。
内监府的人都是没有根的，早在去势那天，他们就不再是一个完整的人了，要么偏激易怒，要么敏感自卑，包括喻俨在内，这里没有一个正常人。
这会儿喻俨被宫内除了皇帝外权柄最盛的严督公看重，岂不就惹来一群红眼病。
不过那些人也知道严督公的手段，只敢很小声地议论着，他们不知道喻俨五感远超于常人，还当自己的声音足够小，喻俨全都听不见呢。
他也当自己听不见，径直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把门关上。
此时，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来打扰他。
在内监府，例如喻俨这样还未分配到各宫的小太监统一住在最偏僻的后舍，大通铺，一间房间内可以睡十到十五人。
自从小羽子成为严忠英的义子后，原本住在这间房子里的人被他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赶了出去，其中要数喻俨最不“识相”，一直不肯主动搬走，因此被小羽子嫉恨上，不久前使计让他落水，染病错过了最后一场考核。
严忠英以为他是因为这个原因算计小羽子，殊不知，在他不肯从房间搬走，使得小羽子怨恨上他的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开始了他的算计。
自他觉醒后的八年，喻俨一直在默默观察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小到和他一般的小太监，大到皇帝宫妃。
后者他接触的不多，了解也是有限的，但前者却是和他同类，且每天朝夕相对，郁郁不得志的小太监，得到贵人赏识后嚣张不可一世的管事公公，喻俨揣摩自己，也揣摩别人，逐渐了解到这类不男不女的怪物常见或罕见的性格偏好。
严忠英一直都是他最为关注的对象，只不过作为位高权重的管事大太监，喻俨同样没办法频繁接触到他，于是他只能从他身边器重的人入手，同时根据宫中的一些传言，以及严忠英处事风格分析这个人。
在小羽子之前，他曾收过三个义子。
第一个义子是在十年前，对方是八品首领太监何安，严忠英一路扶持他至六品副统管太监，可惜何安被大皇子收买有了二心，被严忠英打压，很快就被皇帝厌弃。
第二个义子是在六年前，那是严忠英的同乡，七拐八拐据说还能沾点亲，似乎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严忠英对他较为放任，那人似乎真的以为严忠英是个慈眉善目的长辈，对于严忠英的命令渐渐不当回事，后来，这人毁了道士断定极有可能大成的一炉丹药，即便严忠英求情，还是被乾帝处死。
到底是不是这人毁掉的那一炉丹药，此时已经无从考据了。
第三个义子是三年前收的，说来可笑，对方的年纪只比严忠英小三岁，可一口一个干爹叫的无比亲热，只可惜这人一开始就用心不纯，妄图取代严忠英的地位，直接被严忠英联合道人构陷八字和乾帝相克，被活活炼成人丸。
这三个义子，统统都是已经崭露头角后被严忠英看上的，似乎是有了三次的失败经验，严忠英选择从尚不懂事的小太监中挑选传人，小羽子就是这样被看重的。
喻俨正是从小羽子身上，看到了严忠英态度的转变。
比起已经颇有城府且养不熟的公公，他似乎更偏向这群或许有心计，却还没有经过深宫打磨的小太监。
既然小羽子可以，他为什么不可以呢。
所以他踩着对方上位，让严忠英看到他。
这宫里不需要小白兔，手段足够狠，心智足够高，且还没有认主的喻俨会是严忠英最好的选择。
他想要养狼，喻俨凶残狠辣的手段就是最好的狼崽子，他想要养蛊，喻俨也能够如他所愿，吞噬所有的蛊虫，进化成他最趁手的蛊王。
严忠英给他取名为严瑜，这是以前几个义子都没有的待遇，可见他赌赢了，比起好掌控却没有手段的义子，他更喜欢将一个有挑战度的人调教成傀儡。
“呼——”
喻俨关上门，然后浑身虚弱无力依靠着门滑坐在地上。
虽然已经做足了准备，在面对严忠英时，他还是胆怯了，虽然装的很好，但背后湿透好几层单衣的冷汗骗不了人。
那个人很可怕，他的眼神，就像是随时准备嗜人的恶鬼一样。
以后，他或许会变成第二个严忠英。
喻俨有些惶然，明明这是他早就已经预料到的，等一切如他计划的一般发展时，却又有些后怕了。
“小芜。”
八年了，已经过去八年了，即便他每天每天的想，妹妹的面孔依旧开始变得模糊，他已经没办法清晰记得妹妹的模样了，喻俨很怕，怕有一天他连妹妹都不记得了。
那一天，或许就是喻俨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严瑜取而代之的时候了。
——
“嬷嬷，你看我今天这身打扮怎么样，还算得体吗？”
从昨个儿接到侍卫快马加鞭送来的信件，得知亲生女儿今日就能够到达都城的消息后，范氏就有些坐立难安。
昨天晚上，她熬夜又在给女儿准备的储珍院布置了一个晚上，将自己和丈夫凌尧栋私库里的一些好东西搬过去，布置改了又改，直至范嬷嬷看不下去，催促她回自己的院子歇息。
可范氏根本无法入睡，第二天天还蒙蒙亮就起来了，挑选今天和女儿第一次见面的衣裳，总担心妆容不够和善，服饰不够庄重，给女儿留下不好的印象。
“夫人和小姐血浓于水，别说夫人今天的打扮已经十分完美，就算夫人这会儿穿着粗衣麻布，小姐也会喜欢夫人的。”
这样的话，范嬷嬷已经重复安慰了好几遍。
“小姐从小长于乡下，养父母早逝，恐怕自小无人教养，在礼仪上远逊于府中其他小姐，或许比之丫鬟还不如，夫人难道会嫌弃这样的小姐吗？”
看夫人尤不自信，范嬷嬷又追问了一句。
“当然不会。”
范氏想也不想地回答道。
早在知道真相后，她就做好了亲生女儿生长在乡野，礼仪不得体，行为处事小家子气的准备。
这不能怪那个孩子，她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不能够提供给她良好的礼仪教养，在眼界、气度上或许都比不上豪绅贵族严苛教导出来的女孩，如果她真的在意这一点，一开始就能够将错就错，将那个流落在外，将来可能让家族蒙羞的孩子消失，只当凌茁是自己亲生的女儿。
可那是她的亲生骨肉啊，本该享受这一切的是那个女孩，只是因为她这个母亲的疏忽，让她多受了十一年的罪，这会儿她能够健康活着已经是他们的幸运了，又怎能苛求她像凌茁或是府上其他小姐一样优秀呢。
幸好那个孩子现在只有十一岁，离出阁还有四年的时间，一般大户人家的姑娘定亲的时间早，出嫁的时间晚，像昌平侯府这样的家世，作为嫡出幼女，即便留到十七八岁嫁人也不算晚。
也就是说，她还有好几年的时间能够慢慢教导那个孩子，她愿意学能学自然是最好的，如果她不愿意学这些繁文缛节，以侯府的家世，将来给这个女儿挑选一个人品过关的寒门子弟，料想对方也不敢欺辱她。
这样一来，她的夫婿或许比不得其他姐妹的夫婿出身尊贵，可生活上，或许能够比那些姐妹更加恣意。
这些都是范氏在准备将这个女儿找回来的时候考虑过的。
“既然如此，夫人又为何担心呢？”
范嬷嬷笑容和善，她和范氏之间的感情早就超出一般主仆情谊，尤其是在范氏生母过世后，这个原本在生母身边伺候的老嬷嬷更是范氏身边为数不多能够吐露心声的人，被她当作长辈一般看待。
“嬷嬷说的对。”
范氏的心情平静不少，她这样期待那个孩子的到来，想来那个孩子也无比迫切地想要见到她这个亲生母亲吧，血缘之间的牵绊是很微妙的，等她和小芜见面后，或许之前的那些隔阂疏离就会全部打消。
“侯爷和少爷那儿派人传话了吗？”
平静下来后的范氏将心思放在了其他人身上。
“侯爷和少爷那儿都回复了，说是会在傍晚小小姐到达之前回府，不过……”
范嬷嬷皱了皱眉：“六小姐那儿的丫鬟传来口信，说六小姐又病了。”
又病了，自从半年前得知自己的身份后，原本身体已经好全的六小姐隔三差五的生病，在得知真正的小姐即将回府后，干脆一病不起了。
范嬷嬷这人骨子里十分重视尊卑，以前她尊重过疼爱六小姐，那是因为六小姐是她家夫人的女儿，现在得知六小姐不是小姐亲生的，对方抢占了属于真正六小姐十一年的荣华富贵，她对那个孩子的感情也就淡了。
尤其是看到对方不仅不为此羞愧，还仗着夫人和侯爷对她的疼爱装病的时候，对她就更加喜欢不起来了，本就所剩无几的感情也被她一日日的闹腾给消耗光了。
“阿茁那儿……你让底下的人多照顾一些吧……哎，这段时间我确实顾不上她了，她闹脾气，也是能够理解的。”
毕竟是养了十一年的孩子，怎么可能说不疼就不疼了呢。
在养女和亲女之间，范氏也是纠结过的。
“夫人，有句话老奴说了你可能不爱听，但是在小小姐回府之前，老奴必须提醒你。”
范嬷嬷觉得夫人这会儿的态度不太对。
她从来都不觉得所谓的双胞胎的谎言能瞒小小姐多久，她早晚都是会成长起来的，而这件事在府上并不是秘密，即便范氏强制封口，有唯恐天下不乱的继老夫人和二房的存在，回府后小小姐肯定能够知道真相。
届时夫人和侯爷依旧疼爱六小姐，小小姐会怎么想？
这十一年来，她在外受尽苦难，而本该承受这一切的六小姐却代替她享受了十一年养尊处优的生活，即便真相爆发后，依旧占着她“双胞胎姐姐”的身份，过着和往日一样的生活。
甚至因为六小姐在府里生活了十一年，对内，府里上上下下的人都对她表现的更加亲昵，对外，她的礼仪谈吐比之小小姐更加优雅完美，在这样的对比下，小小姐会不会心态失衡，怨上六小姐，甚至怨上夫人和侯爷呢？
范嬷嬷觉得，他们不能赌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心智能有多成熟，这个年纪的女孩多数都是敏感的，尤其是小小姐这样，半路被接回侯府，本就被所有人盯着一言一行的孩子，在这段时间里，她的情绪感知会被放大，情绪表达也会更加激烈。
当她看到一个占据她位置的麻雀比她这个真凤凰更加优秀，本该最疼她的爹娘分了一半的爱给予那个鸠占鹊巢的冒牌货时，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夫人，你和侯爷从来就没有对不起六小姐，相反，被亏待的只有小小姐一人，刚刚你说对不住六小姐了，可你对不住她什么了呢？难道就因为你想要接回自己的亲生女儿，就对不住她这个养女了吗？”
这样的态度，才是纵容六小姐的元凶。
“府上还能留着她，还能保留她侯府六小姐的尊贵身份，她应该感恩的，而不是府上多了一位小姐，夫人和侯爷决定接回自己的亲生女儿就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挑战，惴惴不安中妄图用装病博取夫人和侯爷的怜惜，老奴不信夫人看不出来，六小姐只是在装病。”
范嬷嬷一脸严肃地说道：“六小姐亏欠了七小姐十一年，如果她是个聪慧且善良的孩子，应该想想之后该怎么和七小姐相处，帮助她，引导她更好的进入社交圈子，而不是在七小姐还没来的时候，就妄图给七小姐一个下马威。”
“夫人，六小姐和七小姐孰轻孰重，您和侯爷应该做出选择。”
说罢，范嬷嬷朝范氏行礼请罪，因为她今天这番话，对于她这个身份来说，已经僭越了。
“嬷嬷点醒了我。”
范氏沉默了好一会儿，这才架住范嬷嬷的手，将她搀扶起来。
流落在外的女儿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性格，就目前凌茁的表现来看，两个孩子能够和平共处的可能性很低，刚刚范嬷嬷的那一番话，直接戳破了她这些日子以来自我安慰的假象。
可一边是宠了十一年的女儿，一边是流落在外心中亏欠的亲生女儿，范氏实在很难做出取舍，以至于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一点，自欺欺人觉得自己的一双女儿能够亲如姐妹。
“阿茁那个孩子，确实被宠坏了。”
范氏想着那个当初小小一团，连呼吸声都很微弱的孩子，又想到了七月早产流落乡野，受尽苦难的亲生女儿，她将本该给予那个孩子的爱全都给了另一个孩子，这会儿好不容易寻回女儿，她还能够再错过她之后的几年吗？
女孩子在娘家的时间本就短暂，对于范氏来说，错过了女儿的前十一年，其实已经等于错过了女儿的大半生。
“请宫里的王太医来为六小姐诊治，顺便请王太医在府上停留半日，待小芜回家后，替小芜诊脉，那个孩子七月早产，在乡下地方恐怕都没有养好过身子，或许表面光鲜，内里已经空虚了，要是不趁这几年好好调养，将来嫁人后是要吃苦头的。”
范氏吩咐道，“至于六小姐那儿，如果太医说了六小姐身体微恙的话，就让她待在院子里，好好养病吧。”
宫里的太医都是人精，他们深谙深宫内院里女人们的争斗，但凡请脉，即便没病也是要说有病的，只不过是病症轻重的差别，再不济，喝点补药也不伤身。
所以这次请王太医过来，不论凌茁是装病还是真病，都得被迫“修养”一段时间了。
今天可是七小姐的接风宴，六小姐这个名义上七小姐的嫡亲姐姐不出现，恐怕底下的人也会非议。
七小姐是无所谓，她毕竟刚刚回府，可六小姐就为难了，还不知道府上其他小姐会怎么议论她。
“夫人明白就好。”
范嬷嬷欣慰地笑道，她知道这会儿让夫人一下子放下对六小姐的感情是不可能的，但夫人得明白轻重。
六小姐乖巧懂事，侯府不缺她那一份嫁妆，她要是不知足总想着和真正的小姐争抢，也该让她明白自己的身份。
——
“来了吗？是不是传口信的人躲懒了，没将口信传到娘亲那里？”
凌茁躺在床上，时不时探着脑袋往屋外看。
前些日子，因为她频繁装病已经让爹娘不满了，凌茁也为此消停过一段时间，可今天听说了娘亲真正的女儿即将回府，昨天晚上娘亲又收拾了一堆好东西去储珍院的时候，凌茁忍不住了。
储珍院，这个名字多有意思啊，储藏珍贵的宝贝，那个即将回府的女孩是爹娘的宝贝，那她又算什么呢，明明她才是爹娘捧在手心里疼爱了十一年的孩子。
凌茁很怕，怕爹娘喜欢的不再是她，更怕一旦连爹娘的宠爱都没有了，她曾经高高在上的地位会就此跌落，失去现有的一切尊荣富贵。
于是她再一次装病了，她希望娘亲能够在那个女孩回府之前先来探望她，最好能拖久一些，要是等那人回府的时候，娘亲依旧守在她这里就好了，这样一来，府里上上下下也该知道她这个六小姐最受宠了，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可惜，她非但没有等来娘亲范氏，也没有等来范氏人不能到的补偿礼物。
听着丫鬟传来的口信，凌茁瞪大眼睛不敢相信。
修养？娘亲这是要将她禁足？
就为了一个流落在外十一年的野丫头，娘亲居然要将她禁足，凌茁无法接受这个现状。
——
“那个丫头真的是被宠坏了。”
荣寿堂，邬氏和自己的儿媳妇小邬氏谈论着大房的事，面色红润，表情愉悦。
直到现在，那个小丫头还看不清现实，其实她只要示弱，装作接受喻芜的到来，按照侯爷和范氏对她的感情，只会对她更加疼爱。
可惜啊，有些人就是不作死不会死。
邬氏丝毫不觉得她自己也是这样的人，开始盘算着，能够利用凌茁得到什么好处。

第98章 互换人生12
“到了，小姐快看，侯爷和夫人一早就等着小姐了，还有苍色锦袍的正是您嫡亲的哥哥，侯府大少爷。”
马车还未驶到侯府外，刘嬷嬷就已经远远看到了站在侯府外候着的人。能让侯爷亲自来门口迎接，可见小小姐在侯爷和夫人心中的地位远比她预想的要深。
“站在大少爷身边的是您的二哥，侯府行二的子宇少爷。”
当年凌尧栋有一个极其受宠的妾室，那个妾室给凌尧栋生了一儿一女，一个侯府的庶长女凌莲，前年已经嫁人，去年随丈夫外放，估计好几年不能回来了；一个就是庶出的二少爷凌子宇。
当初正是因为生了一个儿子才让那个妾室滋生了野心，做了许多针对夫人和大少爷的事，好在凌尧栋还不算糊涂彻底，很快看清楚枕边人的真面目，将人送去庄子，不许她回来，也不许两个孩子私下和她接触。
这些年，凌子宇和凌子怀一样被凌尧栋带在身边亲自教养，性子没有跑偏，算是比较安分的庶子。
范氏是标准的古代宗妇，并不是容不下人的，当年之所以提拔丫鬟分宠，也是因为那个妾室心大，有了不该有的妄想，后来那个妾室被赶去乡下，在俩孩子懂事的情况下，她也不介意表现出嫡母宽容大度的模样。
当年那个妾室被赶走的时候凌子宇年纪还小，记不清事，这些年被凌尧栋带在身边养着，早就忘了亲母，对嫡母范氏十分敬重。
倒是凌莲那时候已经懂事了，这些年总觉得是嫡母陷害逼走了自己的生母，时常帮着二房闹事，以至于后来连凌尧栋也容不下她了。
因此前年凌莲及笄后立马给她说定了一门婚事，在送她出嫁后又给女婿谋了一个外放的差事，把夫妻俩送离都城。
凌尧栋就盼望着女儿离开都城几年，离了有心人的挑唆后能够变得懂事。
早在路上，刘嬷嬷就向阿芜介绍过凌家的家庭背景和族中成员，因此在看到远处等待她的一群人时，不用刘嬷嬷指点，她已经能够凭借对方的外貌气质猜出他们的身份。
站在最中央的一定是她的父亲，现在的昌平侯无疑了。
对方约莫四十左右的年纪，容长脸，眉尾上扬，鬓角锋利，看上去威严肃穆，或许是身为一家之主需要时刻保持严肃表情的缘故，他脸颊两侧的法令纹十分深刻，看上去有些不好亲近。
站在那人身边，上身穿着黛紫色立领长袄，下身赭色烫金马面裙，一副端庄贵妇人的打扮，只见此刻她正望着马车驶来的方向翘首以盼，要不是顾忌身份，这会儿激动地都要冲上前来。
这个妇人脸颊微丰，眉目亲和，脸上的脂粉有些厚重，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遮掩因为多日不曾安睡留下的暗沉肤色。
从这个妇人的脸上，阿妩依稀见到了自己的影子，加上对方此时的姿态，应该是她的母亲无疑了。
至于那位穿苍色锦袍的男子和站在他身边的那位都已经由刘嬷嬷介绍过了，她也没有细瞧。
或许也是有些心虚吧，阿妩知道那两个也是自己的哥哥，可现在她要是这么轻易接受另外两个哥哥的存在，她真正认定的哥哥又算什么呢？
除了侯府大房的人，侯府门外还站着一群主子打扮的人。
阿妩观察对方的神态打扮，猜到了对方的身份。
在出发的路上，刘嬷嬷向她简单介绍过侯府内的派系之分，现在侯府还有一位老夫人，只是那不是她的亲奶奶，而是她祖父续娶的夫人，同样的，侯府里那位嫡出的二老爷并非是她爹同父同母的弟弟，而是那位继夫人所出。
为了侯府的爵位，为了侯府的家财，这些年继老夫人和二房没少给大房添乱，直到现在她爹成了侯爷，那边才稍微消停一点，不过所谓的消停也只是将原本的针对由明处转到了暗处，这些年来，那边的贼心从来就没有熄过。
既然如此，今天会主动来迎接她的绝对不会是继老夫人那边的人了。
除了继老夫人和二房，在昌平侯府能够被称为主子的就只有三房了。
阿妩打量了一番远处站着的那群人，三叔凌尧平比她爹小七岁，生他的老姨娘在五年前寿终正寝，听说那位老姨娘年轻时颇为美貌，很得她祖父的喜欢，所以才能在继夫人的层层把控下怀上孩子，这一点在三叔的脸上体现的淋漓尽致，长那么大，对方是她见过的最为俊美的男子，即便只是一身简单的霜色长袍，硬是让他穿出了一种乘风欲去的洒脱和飘逸。
据说这位三叔平日里也没什么野心，守着自己的小家从不参与大房二房之间的争斗，倒是和他这会儿展露出来的与世无争的气质相符合。
三婶薛氏是吏部侍郎家的嫡次女，虽然吏部侍郎只是从二品官，比不了昌平侯府正一品的爵位，可自古以来高门嫁女 ，低门娶媳，二品官的嫡女嫁给一品侯爵府的次子，还是低嫁了，好在薛氏上面还有一位长姐，她自己看中了凌尧平的品貌，加上两者相差不算太离谱，家里的双亲也就应下了。
薛氏的日子算是侯府三房里最恣意的，别看凌尧栋现在无比尊敬范氏，年轻时照样为了一个妾室让范氏几次没脸，大房还有庶子庶女，即便范氏再大度，每天看见丈夫和别的女人生的孩子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晃悠，心情总是不痛快的。
二房就更不用说了，小邬氏虽然是邬氏的亲侄女，可并不代表两人之间就没有婆媳之间的通病，凌尧康身边一群莺莺燕燕有大半是邬氏心疼儿子，加上担心儿子被小邬氏拉拢送到身边的。
说来女人也真是奇怪，邬氏年轻时防着防那，因为先侯爷和别的女人生下凌尧平这个庶子难受的好几天睡不着觉，可等到自己的儿子，却又希望他身边的女人多多益善，孩子不论嫡庶，都是她的子孙。
好在小邬氏的手段高超，这些年凌尧康虽然纳妾不断，能够平安生下的孩子却不算多，除了小邬氏自己所出的嫡女凌萍、凌薇和嫡子凌子健，也就只有一个庶女凌英，倒是也有过几个庶子，只可惜身子骨弱，一两岁的时候都因病夭折了。
二房子息缘薄，嫡子凌子健是小邬氏在生下嫡次女后的第七年怀上的，现在只有五岁，不仅是嫡子，还是二房目前唯一的男丁，说是二房的眼珠子也不为过。
听说这个孩子被宠坏了，小小年纪就霸道嚣张，回家的路上，刘嬷嬷提醒了阿芜好几次，千万不要惹上那个小祖宗。
虽说以她的身份和这会儿侯爷夫人对她的怜惜完全不需要担心一个不承爵的叔叔家的孩子，可光是继老夫人和二房可能会有的报复行为，就足够让人恶心了。
相比较大房和二房，三房的后院就干净多了。
不知道是自己受够了身为庶子的委屈，还是因为妻子低嫁的怜惜，成亲十多年来，三房的后院再无除了薛氏以外任何一个女人，夫妻俩举案齐眉，羡煞旁人。
站在三婶和三叔身边的应该就是刘嬷嬷口中两人的孩子了，一个个子高一些，应该是三堂兄凌子富，矮一些的是四堂兄凌子丰。
据说凌子丰是龙凤胎，只是妹妹刚出娘胎不久后就断气了，为此三婶悲恸之下元气大伤，之后再也没有怀过孩子。
早夭的孩子不入祖坟，但三叔心疼自己尚且没有睁眼看看这个世界的女儿，给她取了名字叫做凌苏，祖父也默认给这个孙女留了排序，为此二房小邬氏所出的嫡次女只能跳过这个早夭的孩子排序第五，这在小邬氏看来晦气极了，有段时间频繁找三房麻烦。
阿妩的记性很好，只是一眼，就将这些人都认全了。
只不过，她好像没看到某个人，那个她名义上的双胞胎姐姐，对方似乎不欢迎她的到来。
阿妩能够理解对方的心情，任凭谁当了十一年的大小姐，忽然有一天发现爹娘哥哥不是她的，宽裕优渥的生活不是她的，一时间都没办法接受。
听刘嬷嬷说，自己那个姐姐从小身体不好，隔三差五看病吃药，前几年才养好身子，这样的孩子，在正常家庭肯定更得父母的关心照顾。
被那样宠了十一年，肯定很难放下吧。
别说十一年了，阿妩只是被宠了三年，她都不想将哥哥让给那个素未谋面的女孩呢。
但是她知道这不现实，她有些担心，担心哥哥知道他真正的妹妹另有他人，将他的注意力放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她也会嫉妒。
抱着这样的想法，阿妩理解那个女孩，对于她今日冷战抗议的行为表示接受。
“您那姐姐身体不好，今日或许是又病了。”
刘嬷嬷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六小姐的影子，面上有些羞赧，亏她在路上替六小姐说了不少好话呢，结果在最关键的时候六小姐自己出了差错。
不过这个时候，刘嬷嬷可不能说一些不该说的话，只能尽量替凌茁描补了。
这么一会儿功夫，马车也驾驶到了侯府门外，两个丫鬟灵活得跳下马车，往地上放了一个小马扎，然后和刘嬷嬷一块搀扶喻芜走下马车。
因为一路走的比较急，阿芜身上的衣服就是布庄里售卖的成衣，即便是最好的料子，比起侯府里一些御赐的贡缎还是相差甚远的。
但奇妙的是，明明衣着朴素，打扮简单，站在侯府众人面前，阿芜身上的气势却并不弱于他们。
“小、小芜，我、我、我是娘啊。”
范氏这会儿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阿芜的穿着打扮上，她的目光已经完全被阿芜那张和她年幼时相差无几的面庞吸引了。
刘嬷嬷在信里说这个孩子肖似她六七分，她只当刘嬷嬷的话语有所夸大，可真当见到了这个孩子，范氏才感觉到血脉的强大。
她以为的隔阂疏离完全不存在，看着那张脸，范氏就知道那是她的女儿，是她血脉相连的骨肉。
她当即绷不住了，甩开下人搀扶的手，踉跄地冲阿芜跑去，然后紧紧将她搂住。
阿芜的先天是有亏损的，加上那些年一直没有用心调养，内里虚的厉害，自从重拾医术后，阿芜就开始自己给自己看病，只可惜山上的草药多数都是寻常药草，一些珍惜的材料很难找到，以至于调养了这么多年，依旧是治标不治本。
十一岁的阿芜身材纤细，身量也不高，这会儿只在范氏胸口的高度，被她紧紧搂住的时候，脸颊自然而然陷入两团绵软之中，差点没能喘过气来。
“娘，我们进屋叙旧吧，您这样吓着妹妹了。”
昌平侯府位于朱雀街，这条街上住着的全都是达官显贵，这会儿门口虽然没有什么人经过，可侯府门外这么大动静，不代表没有人注意着这里。
凌子怀看了眼有些过分激动的娘亲，和气质淡漠，唯独眼神中隐隐透露出些许不自然的妹妹，主动开口说道。
一见面的时候，妹妹都没有主动喊爹和娘，显然是一时间没办法接受自己的身份，这会儿娘表现那么激动，反而会吓坏她的。
“对对对，进屋说，进屋说。”
平日里，范氏也是一位得体端庄的侯夫人，这会儿实在是太过激动，以至于失控了。
凌尧栋和范氏的表现截然不同，从始至终，他的表情一直都是端着的，好似对于女儿的到来并不在意，当然，要是他的眼神能够从阿芜身上挪开，会更有说服力。
“进屋吧。”
凌尧栋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这是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共鸣声，带着轻颤，好似是极力压抑下发出来的声音。
在凌尧栋开口后，一行人开始往内院走去。
范氏的动作改由抱变成牵手，凌尧栋死死盯着妻子牵着女儿的手，袖子下的手指微微颤动，不过想到了女儿现如今的年纪，最终还是作罢，选择和妻子一左一右站在女儿的两侧，就像是两尊大佛一样，将阿芜牢牢护住。
“你看那位七小姐如何？”
三房走在最后头，薛氏压低声音朝夫婿问道。
“我看这七姑娘不像是在乡野中长大的，浑身上下气质卓然，比咱们家几位小姐更像小姐。”
不等凌尧平回答，薛氏继续自言自语。
这个年代的女子，即便出身再好，也难免受到条条框框礼教的限制，气场是克制的，尤其是有男性在场的环境。
可他们家这位七小姐不同，她的气质很傲然，晃一眼，薛氏还以为看到了一个翻版的凌子怀，可要知道，凌子怀是被两代昌平侯教养的侯府未来继承人，他本身就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青年才俊。
她把这位流落在外的七小姐和凌子怀相比较，岂不是证明这位七小姐有不属于男子的气度？
“夫人觉得这样是好还是不好？”
说实话，在看到喻芜的时候凌尧平也吃了一惊，他知道在来的路上大嫂一定不会忘了嘱托嬷嬷为七姑娘做紧急培训，可现在喻芜的气度显然不是靠几天的训练培养出来的。
难道这就是血缘的力量，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反正我是松了一口气了。”
这些年被丈夫宠着，薛氏依旧如未出阁时那样爱娇。
此时她趁着四周无人注意冲凌尧平吐了吐舌头：“之前我还担心七姑娘在乡下养了十一年，被养的移了性情，陡然接回府，看到侯府的繁华会露出小家子气的一面，让外人看我们侯府的笑话，现在看来，是我担心了。”
“不过，这位七小姐表现的越好，咱们家那些六小姐恐怕就越是担心惶恐，大房，还有的闹腾呢。”
说到这儿，薛氏和凌尧平一下子沉默了。
大房闹腾，就意味着二房可能借机生事，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到时候他们三房或多或少也要受牵连。
“要是能分家就好了。”
薛氏感叹了一句，但她心里清楚这不可能。
别说对爵位尚不死心的二房了，就连她自己也是舍不得离开侯府的。
因为没有分家，出门做客她还是昌平侯府的三夫人，可一旦分家，凌尧平顶门立户，她就会成为从六品翰林院修纂的夫人，她的两个儿子还没说亲，分家对于儿女婚事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凌尧平捏了捏妻子的手，谁让他没有大哥的能力，这么多年也只是个小小修纂，不能硬气地带着妻儿离开昌平侯府。
走在前头的范氏等人没有听到后面三房夫妇的对话，他们迫不及待想要回屋，等吃了晚膳，再好好聊聊这些年的事。
范氏在大房的正厅准备了晚宴，饭菜都是刘嬷嬷传来的信中写过的阿芜爱吃的东西，下人们识眼色，在范氏等人往回走的时候，就陆陆续续将凉菜先呈上来了，等他们走到正堂的时候，正好上第一道热菜。
还有丫鬟上来递上水盆，伺候主子们洗手漱口。
只是这会儿大房的正堂来了几个不速之客，在凌尧栋和范氏带着阿芜进来的时候，刚刚一直不见人影的继老夫人和二房众人已经在那儿等着了。
范氏的表情有些难看。
这些人不出现就算了，在这儿等着算怎么一回事呢？
继老夫人且不说，毕竟占了一个长辈的名分，可二房这些人呢？她和侯爷可都在门口等着了，怎么着，她的女儿还不值得他们迎一迎不成？
她宁可这些人不出现，也好过现在一副来势汹汹的模样，平白坏了她们母女团聚的心情。

第99章 互换人生13
“这就是七姑娘吧，模样倒还算标致。”
邬氏抬了抬眼皮，在对上阿芜那张脸时，微不可见地闪烁了一下，这哪里是还算标致啊，简直就和小妖精一样。
不过时下好人家的女子可不推崇这样的长相，她们这样的出身，是做人家正妻的，长的妖妖娆娆跟个妖精似的，当自己是以色侍人的玩意儿吗？
想到这儿，邬氏紧皱的眉头又松散了一些。
“快，上前让我好好瞧瞧。”
邬氏冲着阿芜招了招手，跟叫唤一个哈巴狗一样。
阿芜站着不动，假装不知道邬氏喊的人是她。
“真是养在乡下的小丫头，连长辈的话都不愿意听，老大家的，以后你可得好好教教这个丫头规矩，别到时候丢了我们侯府的脸面。”
邬氏气极，什么时候随便一个野丫头也能下她脸面了，真是不识抬举的东西，远不如凌茁那个冒牌货讨人喜欢，不愧是凌尧栋和范氏的亲生女儿。
“小芜从小流落在外，咱们这些长辈本就亏待了她，母亲向来慈和，想来不会因为一些小事和小芜计较。”
范氏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冷凝，面上恭敬，说出来的话却咄咄逼人。
喻芜从小就流落在外，作为长辈，本该对她更加宽容，可这会儿邬氏张口闭口喻芜没有规矩，丢了侯府的脸面，似乎并不是一个慈祥和蔼的长辈该有的表现。
“你！”
邬氏进退维谷，照范氏的说法，她要是再揪着那丫头的礼仪说事，那就是不慈，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名声，范氏这一招，简直就是蛇打七寸。
“我也是心疼七姑娘。”
总不能承认自己就是不安好心吗，这会儿邬氏也只能接下范氏的话，顺着她的话音说。
“成了，今个儿是七姑娘回来的第一天，府上也该聚一聚了，对了，我看了一圈，怎么没看到咱们家小六啊？”
范氏心中一突，意识到这位老太太真正的来意出现了。
“大嫂，不是我说你，小六再怎么样也是你养了十一年疼了十一年的孩子，不能找到自己的亲生闺女，就把前头养了十一年的孩子弃之不管吧？”
小邬氏幸灾乐祸地说到，大房就是抢了他们二房的爵位遭报应了，白白替落魄户养了十一年的孩子。
“诶，你们看我这张嘴，老是说错话。”
似乎这会儿才意识到府里对内对外都宣称喻芜和凌茁是双胞胎，而她却当着喻芜的面指出了真相，小邬氏捂着嘴，还装模作样轻轻拍了几下自己的嘴皮，以示惩戒。
“小七啊，你可别多想，那是你一母双胞的嫡亲姐姐，绝对不是跟你抱错，代替你享了十一年福的乡下落魄户。”
说罢，小邬氏咯咯笑了笑，还冲着阿芜露出了一个和善的微笑。
大房想要粉饰太平，她才不会如他们所愿呢，她就想要看着大房的这把火，越烧越旺。
“二婶放心，我绝对不会误会的。”
阿芜的表情要多纯良就有多纯良，仿佛根本就听不懂小邬氏的话似的。
“呃！”
小邬氏的笑容僵住，恨不得拎起她的耳朵让她好好听听她刚刚那番话，她的本意是希望她不要误会吗，她就是想要她多思多想，钻牛角
看到喻芜这样表现，凌尧栋和范氏却都松了一口气。
“行了，用膳吧。”
凌尧栋看了眼一旁默不作声的凌尧康，他不好对两个女人动手，难道还不能拿他开刀吗？
“是不是得派人去叫一下六姑娘？”
小邬氏眼神闪烁，显然没有偃旗息鼓的打算。
“不必了，阿茁身体不适，这段日子都得在院子里修养，二嫂和几位侄女要是担心阿茁，自可去阿茁的院子里探望。”
范氏冷冷地看了眼小邬氏，拒绝了她的提议，按照这对婆媳的性子，恐怕等六姑娘过来后更加有的闹呢。
想到这儿，范氏有些头疼，现在她只盼养女能够尽快想开，不要哦让她在养女和亲女之间左右为难。
饭菜很快就上齐了，作为侯爷，凌尧栋自然而然坐上首的位置，范氏和邬氏分别坐在凌尧栋两侧，然后顺延坐下大房和二房的其他人，三房的位置则正好在凌尧栋的对面。
本该温馨的一顿晚餐因为邬氏和二房的不请自来显得有些淡而无味，范氏甚至都不能拉着女儿的手问问她这些年到底过的如何。
“这道蜜酱肉是府里大师傅的拿手好菜，软而不烂，甜而不腻，小芜还是太瘦了，可以多吃一些。”
范氏给女儿夹了一筷子离自己最近的蜜酱肉，看着女儿纤细到仿佛一折就断的手腕，心疼不已。
“小芜，娘可以这样叫你吧？”
范氏还是有些失落的，因为从见面到现在，她都没能听女儿叫她一声娘。
可谁让她当初没有保护好女儿呢，这些年她在外吃苦，一时间不能接受他们这些亲人也是可以的理解的，范氏有信心，在之后的日子里，一定能够让女儿接受她这个娘亲。
“嗯。”
阿芜轻声应了下来，名字取了就是让人来叫的，更何况这个名字还是哥哥替她取的。
她能够接受认祖归宗后更改姓氏，因为她对喻姓没有执念，可她不能接受更改名字，现在自己的亲生爹娘对她原本对名字适应良好，阿芜心中也松了一口气。
看到女儿第一次回应自己的示好，范氏脸上的笑容顿时更加灿烂了。
“是该多吃点，七姑娘在乡下的时候，应该也吃不上肉吧？”
小邬氏捂着嘴又笑了，咯咯咯地就像是母鸡在下蛋一样。
“我识得一些草药，每次进山采药炮制后卖给医馆是一份不菲的收入，隔三差五还是能够吃的起一顿肉的，加上山上还有许多野味，偶尔运气好，还能逮着一只野鸡野兔，劳烦二婶担心了。”
阿芜慢条斯理地吃下了碗里那块肉，看着小邬氏十分诚恳地回答道：“倒是二婶娘应该有所节制了，我们村里最大的地主的媳妇因为家里有钱，顿顿大鱼大肉，结果身形臃肿到连路都走不动，需要下人用轿子抬着，有一次出门的时候压断了轿子，差点没摔死过去。”
说着，她的眼神在二婶身上上下打量，似乎是对她的身体状况表示担心。
范氏听着女儿的话红了眼眶，刘嬷嬷在信中的描述还是简单了一些，她不知道，原来这些年自己的亲生女儿居然是靠采草药维生的。
也是，喻复才和喻娘子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想要活下去，她只能靠自己。
而那个时候凌茁在干什么呢？
她经常生病，却不爱吃药，每次为了哄她乖乖喝药，范氏总得抱着她，给她唱童谣，或是满足她的一个小要求，只要她身体健康就好。
本该过这样日子的人是她的亲生女儿啊！
范氏的心都快碎了。
凌尧栋的心情和范氏是一致的，愧疚和心疼几乎将他淹没。
但小邬氏显然没有这样的情绪，她只知道自己被一个小丫头讽刺了。
小邬氏的体型丰满，和竹竿似的凌尧康站在一块足足有两三个他那么宽，倒不是小邬氏不在意自己的体型，而是当年为了能够怀上一个男孩她吃了许多乱七八糟的药方，原本身材纤细的她在生下嫡子凌子健后就跟吹了气似的，再也瘦不下去了。
因为身材变形，凌尧康在嫡子降世后再也没有留宿在正院，为此小邬氏很有怨气，曾经为了减肥甚至一度绝食，差点没把自己饿死。
后来，小邬氏渐渐看开了，她意识到自己嫁的男人就是恋酒贪花之徒，她早就已经没了颜色，即便这会儿体型不变，凌尧康也不爱宿在她那儿了，之所以之前还能有点宠爱，只是因为他需要一个嫡子罢了。
想开的小邬氏也就不再顾忌了，想吃什么都不忌口，不像以前瘦的时候，这个不敢吃，那个不能吃，偶尔实在是馋了想要吃点甜腻的蜜饯，都只能吃一小口，含在嘴里慢慢解瘾，现在变成胖子的日子再恣意不过了。
但自己自暴自弃是一回事，被一个小辈指出来又是另外一回事。
尤其喻芜刚刚那番话居然拿她和乡下的地主婆子比较，那个地主婆子还是一个三辈子没见过好东西，看到肉就狂吃的肥婆子。
“你！”
小邬氏气愤地将筷子拍在桌子上，要不是凌尧栋甩过来一个威慑的眼神，她都想要用长辈的身份好好教教这个不会说话的野丫头了。
“老二家的。”
看自己的侄女这么不堪一击，邬氏心里十分失望，可谁让她娘家这些年越发没落了呢，当年要不是为了拉娘家一把，她也不会给儿子说这么一个蠢笨的女人。
这么多年了，她一只费心调教她，可偏偏她还是一个烂泥扶不上墙的，只会跟后院里那群女人争风吃醋，所有的脑子都长在了斗小妾，斗庶子庶女上。
当年嫡孙凌子健没有出生之前，二房生一个庶子就死一个庶子，邬氏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侄女的手笔，偏偏抓不住她任何尾巴，要是她能将这份心计手段放在大房身上，何愁爵位落不到二房身上呢？
想到这儿，邬氏又瞪了眼自己的蠢侄女。
小邬氏本就受了委屈，又被婆婆瞪了一眼，更是委屈坏了。
“七姑娘真是有孝心的。”
邬氏见小邬氏不说话了，扭过头看向阿芜，语气颇为感慨。
她倒是能屈能伸，直接将阿芜刚刚那番话定义为她对二婶小邬氏的孝顺。
“见到七姑娘，我就忍不住想到了老侯爷还在世的时候。”
说到先侯爷，邬氏的眼眶瞬间就泛红了，她拿着帕子擦了擦眼泪，眼中光芒幽暗，终于露出了真正的獠牙。
“想当年，老侯爷最疼的就是六姑娘了，过世前分体己的时候，老侯爷还特地将母亲传下来的一批上好的珠宝首饰留给了六姑娘。”
这是邬氏心中最痛的事之一，仅次于侯爷将爵位留给凌尧栋。
要知道，昌平侯府陪太祖打天下，当时群雄割据，每打下一个据点，能够抢到多少宝贝都是自己的，那个时候，太昌平侯狠狠发了一笔战争财，偏偏他是个男人，但凡珠宝首饰，都被他赠送给了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邬氏的婆婆。
先侯爷是太昌平侯唯一的嫡子，那些东西自然就被太夫人传给了自己的儿子。
邬氏以填房的身份嫁入昌平侯府，早就对那些珠宝心存觊觎。
邬家出过最大的官就是从三品文官，那还是邬氏的祖父，当初她嫁到昌平侯府做填房，举族之力才凑齐三十二抬嫁妆，远逊于先昌平侯嫡妻原配嫁到侯府时的十里红妆。
邬氏长那么大，第一次看到鸽子蛋大小的红宝石是在侯爷的私库，第一次知道原来深海黑珍珠能够多到用匣子一盒一盒多存放，什么翡翠玛瑙，琥珀珊瑚，在昌平侯爷的私库里，如同一座座小山般堆着。
在邬氏看来，那些东西都应该是留给她的。
可偏偏先昌平侯那个不解风情，因为邬氏的陪嫁多是金银饰品，他就真的以为邬氏喜欢这些东西，每年邬氏生辰，直接请金匠为她打制成套首饰，他哪里知道，邬氏真正喜欢的是他私库里的红宝石，绿翡翠，黑珍珠……
后来先昌平侯快死了，邬氏想着，那些东西也应该到她手里了，可偏偏昌平侯又不按常理行事。
他的那份庞大私产，被先昌平侯按照分家产的比例分配。
所有的地契田产铺子，凌尧栋作为原配嫡长子，分其中的七成，凌尧康作为嫡次子，分两成，庶子凌尧平分一成。
嫡长孙是老侯爷自己带大的，因此库房内的书画文玩全都留给了凌子怀，那时候二房的嫡孙凌子健还未出生，所以其他庶孙和庶子的嫡子没有分到任何东西。
所有的珠宝首饰，范氏作为长房长媳兼未来的昌平侯夫人，继承十分之六，二房媳妇和三房媳妇分别继承十分之二和十分之一。
凌茁这个嫡孙女是老侯爷生前觉得最亏欠的孩子，因此破例在分私房的时候还给她留了一份，这是其他孙女都没有过的待遇。
至于邬氏，照老侯爷的说法，他死后，她就成了寡妇，也不需要过多打扮，加上邬氏以前也不喜欢这些东西，这次分私房的时候也就不留她那一份了，省的她百年之后再分一次。
邬氏看着即将到手的珠宝首饰飞了，气的快要呕血，偏偏当着弥留之际的老侯爷的面，还得强撑着表示赞同这样的分配方式。
这一次分配结束，大房成了最大赢家，虽然二房同样分到了足够他们挥霍两三世的财物，却依旧不觉得满足。
尤其虽然老侯爷说着是按比例分配，可田产有好坏，首饰也有贵贱，出于老侯爷的私心，当初他分给凌茁的那一份珠宝首饰品质都是极好的，数量虽然是十分之一，真正的价值却远在二房和三房分到的那点东西之上。
那时候，凌茁也就七岁罢了，一个七岁的孩子却拥有邬氏这辈子都没有的财富，她怎能甘心呢，就连分到了十分之二的珠宝，自己的两个女儿却什么都没有捞着的小邬氏也是不甘心的。
“也真是阴差阳错，要知道，当年老侯爷之所以将那些东西留给六姑娘，是因为他以为那是他的嫡亲孙女，可现在既然……”
邬氏的话语声顿住，略带怜惜地看了眼阿芜，然后扭头看向范氏和凌尧栋，“现在这样，是不是让六姑娘把老侯爷留给她的那些东西物归原主……再不济……归还一部分也好啊。”
大房不是想要粉饰太平吗，不是想要养女亲女统一对待吗，她倒想看看，范氏会不会从她宝贝了十一年的养女手里讨回那些东西。
范氏如果那么做了，凌茁必然怨恨于她，可范氏要是不那么做，刚刚回家的七姑娘又会怎么想？
那可不是十两二十两，随随便便一件首饰，可能就是足够认祖归宗之前喻芜一辈子吃喝不愁的价值，她真的甘心将那样一笔财富拱手让给一个白占她十一年优渥生活的凌茁吗？
邬氏觉得，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一个气度那么大的人。
而且就刚刚那几番话语针锋，邬氏觉得眼前这个十一岁的女孩并不简单，她轻易避过了小邬氏的几次攻击，甚至还能够反讽，看得出来，也是有些心计的。
这样的姑娘不像是生活在乡下，粗生粗养的，难道血脉的力量真的那么强大，只因为她是范氏和凌尧栋的女儿，所以天生比一般孩子早熟聪慧？
这个想法在邬氏脑海中一闪而过，然后又专注于自己的这个计划。
精明的小姑娘，和凌茁那个被宠坏的草包斗在一起，才叫好玩呢，也不知道到时候凌尧栋和范氏会心疼哪一个。
邬氏的这个计谋不可为不阴毒，无论范氏和凌尧栋怎么做，总会在其中一个孩子心中落下一根刺，他们希望疼爱的养女和亏欠的亲女和平共处，但显然只要有邬氏和二房存在一天，他们就不会想要看到这一幕发生。
“承欢祖父膝下的人是六小姐，替祖父披麻戴孝的也是六小姐，那些东西不是我的。”
阿芜对珠宝首饰真的没什么兴趣，那些东西在她心中，远不住此刻挂在她胸前的那个小布包里的三文钱来的贵重。
只要凌茁不针对她，不把哥哥从她身边抢走，那些东西拱手相让又如何呢。
邬氏没将阿芜的话当回事，她只当这个乡下小丫头根本就不知道那些东西的价值，而她会让她知道的。

第100章 互换人生14
“不用在意祖母他们说的那些话，阿茁手里的那些珠宝是祖父临终前分给她的，爹娘不会向她讨回来的。”
晚膳结束后，邬氏和二房三房的人先后离开，从见面起就没有主动和阿芜说过话的凌子怀忽然开口了。
阿芜皱了皱眉，不知道凌子怀想要表达什么？是希望她不要同他疼爱的妹妹凌茁争吗？
“爹娘很心疼你，不会亏欠本该属于你的东西，我也是你的哥哥，你想要什么，大可跟我说。”
凌子怀意识到自己被误会了，可他从来也没有过和妹妹亲密相处的经验，这会儿看到阿芜皱眉，自己就先有些慌了。
“祖父给了我很多书画文玩。“
凌子怀想说，他可以把自己分到的那些书画文玩给她，可又想到阿芜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或许不喜欢这些，又追加了一句：“文玩古画也很值钱的。”
这句话没有看低阿芜眼界的意思，凌子怀也舍不得将那些珍贵的文玩古画典当变现，他只是想告诉阿芜，不用羡慕任何人，因为她是妹妹，所以他愿意给她她想要的一切。
这种情绪，是凌子怀面对凌茁时从来都没有过的。
“子怀是个好哥哥。”
范氏看到儿子难得表现出亲近人的一面，心中十分欣慰。
其实她对长子也是有些亏欠的。
凌子怀从懂事起就被祖父带在身边照顾，后来爹娘给他添了一个妹妹，因为那个妹妹体弱多病，父母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了那个孩子身上。加上凌子怀身份不同，他是嫡长孙，需要承担家族重任，不论是祖父还是父亲凌尧栋，对他的教导都极尽严苛。
凌子怀的童年，与玩乐无关，与恣意无关，等到凌茁的身体渐渐好转，不需要范氏时时刻刻盯着的时候，凌子怀又早就度过了需要母爱，需要关怀的年纪，以至于现在范氏想要补偿这个孩子，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这些年，凌子怀一直都是一个优秀的侯府继承人，可跟父母之间的关系却不似寻常家庭亲密无间，和妹妹凌茁的关系更是比陌生人好不了多少，这一只都是范氏的苦恼。
不过，现在凌子怀对阿芜的态度让范氏意识到，儿子并不是不喜欢妹妹，只是不喜欢另一个妹妹罢了。
这让范氏在心中叹了口气，她开始自省，或许真的是她和丈夫将凌茁养的太过娇惯霸道，以至于她连哥哥都容不下，其实仔细想想，凌茁小的时候，儿子对她还是十分关心的。
“夫人，王太医来了。”
丫鬟的话打断了范氏的思绪。
“快，快请过来。”
白天范氏请王太医上门替凌茁诊脉的时候特地吩咐下人留他在侯府用晚膳，好在小芜回家后及时替小芜诊治一番，看看她的身体是否有不足的地方。
这会儿丫鬟来传话了，范氏立马让人把王太医请过来。
“侯爷，夫人。”
那位太医看上去六七十左右的年纪，随身带着一个衣箱，看上去和普通老人没什么差别。
“劳烦王太医替小女诊脉。”
凌尧栋对着太医和煦地说道，只是语速有些急，看得出来此刻心情也是紧张的。
王太医白天刚给侯府的嫡六小姐诊过脉，这会儿眼前又冒出来一个嫡小姐，可就有些意思了，他听说过这些日子都城流传的关于侯府找到了十一年前遗落的双胞胎的传闻，想来眼前这个就是那个被找回来的沧海遗珠了。
不过，这对双胞胎长的可真不相像啊？
王太医心中思索，然后上前一步，从医箱里拿出一个软垫，让阿芜将手腕放在软垫之上，然后又在她的手腕上盖了一块丝帕，这才将手指搭在阿芜的手腕上，细心感受脉搏跳动。
“王太医，怎么样啊？”
这一次诊脉的时间可有些久，范氏手里的那块帕子都快被拧成麻花了，好不容易等到太医停止诊脉，范氏连忙追问道。
“小姐是早产儿，当年似乎没有经过精心调理，身子早就已经亏虚了。”
当年要不是哥哥喻俨盯着，阿芜连口奶都喝不到，更别提用药养着了，她能活下来，都是一个奇迹。
这一点，阿芜自己也是知道的，所以在她渐渐恢复神智后就开始自己替自己调养，只可惜后山里能够找到的药材种类还是太少了些，唯一找到的一株还算珍贵的人参对她的身体来说又有些虚不受补。
因此几年时间过去了，阿芜也只是替自己养出了一个形，根却没有养好。
“不过——”
正当范氏等人听到太医的结论伤心愧疚的时候，王太医又开口了。
“小姐最近可是吃了什么方子？”
这句话，他是看着阿芜问的。
“黄芪三钱、白术两钱、炙甘草、当归……两碗水熬至一碗水空腹服用。”
阿芜觉得自己某一世肯定是个大夫，所以脑子里总是莫名其妙就懂得很多草药的功效，同时还对于治疗各种病症颇有心得，她自己的身体，就是自己把脉配药慢慢养的。
只不过，不知道是没有完整记忆的缘故，还是因为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大夫，手头一些中草药用起来总是有些不趁手，有一次村里一位大叔磕断了腿，镇上的大夫第一反应是替他正骨，至于能够恢复多少，听天由命，而她的第一反应却是把创口割开，查看断骨，在复位后上钢钉。
阿芜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这种奇怪想法，把人的伤口割开，难道不会七日风（破伤风）吗，还有钢钉，她听说过铁，可钢又是什么东西？用铁钉固定骨头位置，难道铁钉就不会生锈吗？
因此这些年，阿芜一直都在默默吸收着脑子里那些稀奇古怪的记忆，然后将一些适合的东西揉碎掰开，慢慢吸收，直到能够熟练运用，至于一些和这个时代相驳论的东西，则是被她暂时放到了一边，看看是否有用上的机会。
“这个方子是谁给开的？”
王太医听着点了点头，药方的配比不够精妙，但用药是准的，最难能可贵的还是这几味药都恰好对症，而且价格便宜。
“是我自己配的。”
阿芜老实回答。
“是你自己配的？你的师傅是谁？”
王太医愣住了，倒不是他觉得女人不能学医，为了方便给后宫女眷看病，太医署还有不少女医呢，有些能力未必亚于男人，真正让他惊讶的是阿芜的年纪，在这个年纪能够配出这样一副药方，用一句奇才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所以王太医下意识就觉得阿芜有老师，这个药方是在她的老师的引导下配成的。
“我没有老师。”
阿芜摇了摇头：“我很小的时候我爹经常生病，家里买不起药，就得去山上采摘，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了一些药理。”
这也是她对外解释给小奚村那些长辈听的理由。
“我的五感从小就比较灵敏，只要闻过一次、尝过一次、见过一次的药材，都能够记住，加上给医馆送药的时候偷偷学了一点，就针对自己的病症配了一副药方。”
阿芜的解释让人难以置信，王太医的医术是家传的，他身边接触到过的最有天赋的人，都没有像阿芜这样，光靠了解药材，就能够配出药方的。
更何况她说她只要闻过、尝过、看过药材就能够彻底将它记下，王太医更加不相信天底下还有这样变态的人了。
“你给闻闻，这颗药丸里有哪几味药？
王太医已经顾不上侯爷和侯夫人还在场了，直接从药箱里翻出了一枚黑色药丸，考较阿芜。
这颗药丸是他给凌茁准备的，这位娇小姐最近三天两头装病，偏偏她又没病，且受不了苦药味，这就苦了王太医，他绞尽脑汁想了一味可以替她调养身体，却又不至于过分滋补或有后遗症的药方，然后做成药丸，方便她温水吞服。
“有人参、白茯苓……熟地黄、炙甘草……”
阿芜先是闻，接着又捻下来一些药渣，放到嘴里咀嚼，然后报出一个个药名：“还有、还有两个味道。”
阿芜尝出来了，那两个味道分别是阿胶和枸杞，只不过以她的生活经历，不该了解枸杞这个在小奚村周边不曾生长的植物，更加不该懂阿胶这种由驴皮炼制的珍贵滋补药材。
“还有两个味道我从来没有接触过，除此之外，应该还加了红糖和蜂蜜，因为有些甜。”
阿芜舔了舔嘴唇，或许是为了压制住药味，红糖和蜂蜜的配比比较大，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这道考题的难度。
“还有两味，是枸杞和阿胶。”
王太医已经震惊到麻木了，原来祖父口中的妖孽真的是存在的，这些人的五感敏锐，天生为辨别药材而生，普通人辨别百草可能需要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时间，而这些人根本就不需要时间，只要让他们看了、尝了、闻了之后就能够深刻记住药材的味道，气味和形状，在祖父口中，那一类人被称之为药人，天生为辨药寻药而生的人才，百万人中未必能够找到一个。
阿芜比传闻中的药人还要厉害，因为她不仅识药，还懂药，只靠对药性的了解就能够配出这样一份还算不错的药方，如果能够有专人教导，恐怕成就不会在他祖父之下。
王太医爱才心切，甚至不介意对方女儿家的身份，想要收她为徒。
“王太医，是不是小女私配的药方有什么问题？”
凌尧栋忍不住开口了，他不知道王太医这一来一回打的是什么哑谜，他只想知道自己女儿的身体到底如何了。
侯爷一开后，王太医瞬间惊醒了，他记起来，眼前这个少女除了女性的身份在学医上受限制外，她侯府千金的身份也注定了她不会学医，即便她自己愿意，侯爷和夫人也未必会准许。
一盆凉水泼在头上，王太医的心都有些凉了。
这样一个学医的好苗子为什么偏偏就是侯府的千金小姐呢，换做任何一个身份，哪怕是乞丐婆子他都能够力排众议，将人带在自己的身边亲自教导啊。
“方子没有问题，刚刚我给小姐诊脉，发现她底子虽然亏损，这些年却没有持续恶化，显然是后期调养得当。”
想到这里，王太医在心中又叹了一口气。
“我会在这个方子里添加几味珍贵药材，然后适当修改一下药材的配比，小姐这身子，需要的是长时间的调养，切忌劳累、受气，要不然，再多的药材也是白费。”
王太医的回答让凌尧栋和范氏在松了一口气之余又忍不住感叹，如果当初这个女儿没有被歹人恶意抱错，是不是早就像凌茁一样调养好身子了？
可怜他们的亲生女儿小小年纪就要自己养活自己，摸索着配了一副还算适用的药材，范氏万万不敢想象，万一那个时候女儿配错了药方，这会儿她是不是永远失去她了。
“王太医，我对药理很感兴趣，以后可以像您请教吗？”
在王太医离开前，阿芜主动提出想要学医的请求。
刚刚王太医提出的配比改良让她豁然开朗，阿芜觉得或许她的前世真的不是学医的，至少不是现在她接触的这种医术，因为她对草药的了解实在是太浅薄了。
阿芜很想学，她有一种感觉，学的东西越多，未来的她才能够更强大。
更何况，阿芜也想提高自己的医学水平，哥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或许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如果她能够学好医术，将来就能够替哥哥看病配药了。
“这——”
王太医心里高兴坏了，面上却还端着，面露疑色看了眼侯爷和侯爷夫人。
范氏心里是不情愿的，因为在她看来，女儿完全没必要学这些东西，可一想到这些年来女儿就是靠采摘草药维生的，拒绝的话又说不出口了。
罢了，难得小芜自己喜欢这个，至于合不合礼数，外人会怎么看待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换个角度，阿芜能够辨别药材，就能够在后院里躲过许多算计，这可远比将来女儿出嫁后，在她身边放一个懂医理懂丫头安全多了。
当年背叛她，交换了她的孩子的绿衣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我那儿有一本从学医起就摘记的手记，如果小姐喜欢，明日我就让府上的小厮送过来。”
王太医尽量不让自己的笑容太过夸张，语气和善地对着阿芜点了点头：“之后的日子，我会每隔十日来侯府替小姐诊脉，看看是否要调整药方的配比，届时小姐有什么想问的，都可以问我。”
在阿芜表达了感谢后，王太医拿着医箱离开了昌平侯府。
——
“昌平侯府的六小姐又怎么了？晌午请你过去，大晚上的才放你回来？”
为防宫里的主子随时召唤，一天十二个时辰，太医署里都是需要留两到三个太医轮值的，今天正好轮到王太医和另外一位刘太医轮值。
这位刘太医正是受皇帝命令专门替小时候的凌茁调养身体的那位专精小儿科的太医，后来凌茁的身子养的差不多了，就换成王太医这位堪称全能型的太医替她进行后续的温补治疗。
“遇到了侯府的七小姐，替那位七小姐诊了一下脉相。”
小气的王太医才不会告诉别人自己的发现呢，那样聪明的徒弟，他怕别人跟他抢。想到自己有可能教出一代医圣，王太医摸了摸自己的羊须胡，心里美滋滋的。
“七小姐，就是那位传闻中流落在外的小姐？”
几年前，刘太医是昌平侯府的常客，自然知道侯府里最小的就是六小姐，从来就没有什么七小姐。
谁说男人就没有八卦，这会儿刘太医起了兴致，想和王太医打听侯府里头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那位和六小姐一母同胞的七小姐，长相是不是和双胞胎姐姐一模一样。
“王太医，内监府派人来请。”
一个小太监打断了两人之间的交谈。
“我知道了。”
被点到名的王太医脸上喜色顿消，语气冷淡地回答道。
内监府请太医过去可从来就没有好事，不是为了给那些被严忠英折磨地只剩半条命的漂亮宫女太监吊命，就是为了给那些宦官鹰犬疗伤，不论是哪一种，都让王太医心中不喜。
“听说那位最近收了一个义子，十分喜欢，甚至还赐了他姓氏，为他取名为严瑜，这位小严公公模样清俊秀致，手段却无比很辣，你要小心点。”
刘太医在王太医耳边小声叮嘱了一句。
“嗯，我知道。”
王太医知道他说的那个人是谁，当年，他还给那个孩子治过伤呢。
那样等级的小太监原本也不配太医为他医治，偏偏王邈是个医痴，就喜欢医治一些稀奇的、棘手的病症。
那次那个小太监挨了一顿板子，浑身发起高热，同时身上还长出一片红疹，差点被误认为天花，送出宫处决。
他是在被送出宫的途中被王邈发现并拦下的，他很好奇有人居然能够在那样的高热下依旧存有一定清醒的意志，干脆将人接到身边细心治疗了一阵子。
在他半昏睡半清醒的时候，王邈时常能够听到他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只可惜声音太轻，似乎是小五这类的读音。
那时候王邈觉得人真的很神奇，靠着意志力就能够和阎王做斗争。
等那小太监病好后，就又回到了内监府，王邈再次听到对方的消息时，他已经不是小俨子了，而是被权倾朝野的严督公看重的义子严瑜。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在此之前，王邈一直觉得那是一个心肠柔软的孩子，所以才能够在心里记住一个人后，为了那个人顽强的活着，现在看来，深宫真的是一个最能够改变人的地方，也不知道，那位小严公公是否还记得那个他在生死关头依旧念念不忘的人，他做了这些事，是否有想过那个人会不会接受。
收了半个好徒弟的喜悦被冲淡，王太医拿上医箱，跟着小太监赶往内监府。

第101章 互换人生15
“王太医，人在那儿呢，别让人死了。”
王邈来到太医院后，等待他的是几个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太监。
那几个太监身上皮开肉绽的，其中一个太监的十根手指头都被掰断了，露出森森白骨，恐怕华佗再世也救不了这双手了。
王邈的眉头忍不住收紧，也不知道这几个太监犯了什么错，受到这样的惩罚。
“小严公公说了，只要留口气，不死就行了。”
带王太医过来的那个小太监继续开口说道，这下子，王邈的眉头纹路更深了，也就是说，眼前这些太监的悲惨模样，都是严瑜弄出来的，那个孩子，居然真的变成传闻中那般狠辣的人了。
“小严公公。”
“严副总管。”
正当王太医心绪万千的时候，周边那些太监们忽然一脸肃穆，恭恭敬敬站定，对着不远处走来的人行礼，脸上难掩艳羡。
王太医的官阶倒是不用像这些小太监一样卑躬屈膝，可谁让现在前朝后朝得势的是严忠英这个督领太监呢，他手下的内监府的残酷作风更是让人风闻丧胆。
王太医一身傲骨未必惧怕这些，可谁让他还有妻儿，还有徒子徒孙，一旦行差踏错被小心眼的阉宦记恨，恐怕会连累更多的人。
也正是因为这样，王邈明明是太医，却依旧听从那个小太监的召唤，纡尊降贵来内监府给几个太监看病。
此时王太医的表情是镇定恭敬的，心里却十分不屑，他微微低着头，用上扬的余光打量远远走来的那个少年。
对方比起几年前见到的时候更加清瘦了，他的皮肤很白，白到有些病态，因为从小被去势到原因，这个年纪的喻俨身上没有任何一丝青少年发育期间会有的尴尬，除了茂密的头发和眉毛，他的身上几乎见不到一根汗毛，皮肤光洁细腻，整一个雌雄莫辨的美少年。
王太医的嗅觉很敏感，他问到了浓重的血腥味，味道是从喻俨身上传来的。
事实上，他的感觉也没有出错，只见喻俨拿着一块干净的丝帕，小心又虔诚地擦拭着一根碧玉簪子，王邈看见了，喻俨黑色衣摆下端比周边布料更加深暗的颜色，那是被血浸染过的。
此刻需要他救治的几个太监之所以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应该就是他的成果。
边上的几个小太监可远没有王太医这样复杂的想法，他们的心里羡慕极了，恨不得取代喻俨，成为这座深宫之中的下一个幸运儿。
所谓的一朝得势大约就是这样的，在几个月前，喻俨和他们一样，都只是一个等待分配的小太监，还被指控陷害同屋的小羽子，差点被严督公责罚。
谁知道对方能言善辩，最后严督公不仅没有罚他，还收他当了义子，更是给了他其他义子都没有过的殊荣，赐予他严姓，替他取名为严瑜。
这几个月来，他更是从原本没有品级的小公公接连擢升，现在已经是正六品副总管，上面除了各宫的总管太监，也就严忠英这个督领侍，他现在也就十六岁，李朝史上，从未有过这样年轻的副总管，更何况严督公只要依旧如现在这样信重他，总管太监，甚至未来的督领侍，也未必是梦啊。
去了势的人，后代已经没了希望，因此格外注重钱和权，现在喻俨轻轻松松全都得到了，怎么能不让人羡慕呢？
“王太医。”
经过王邈身侧时，喻俨突然站定。
王邈微不可见退后了小半步，眼前这个少年身上的威压更重了，即便目光没有直视，在对方强盛的气场之下，王邈依旧有些喘不过气来，这是精神上的压制。
“三年前，我欠王太医一个恩情。”
喻俨的声音很轻，顾忌除了离他最近的王邈，其他人谁都没有听见。
王邈以为喻俨已经忘记自己了，即便记得，以他现在的权势地位，应该也不会记得旧日之情，他没有想到，喻俨还会和他说这样一句话。
这是不是证明，他心里还有一些良知？
王邈很想劝劝喻俨，自古以来阉党霍乱朝政的，哪一个得到好下场了，别看严忠英现在嚣张，他没有子嗣，注定他没办法颠覆李朝，一旦等他露出破绽，肯定会被群起而攻之，到时候作为严忠英的走狗，喻俨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就在王邈思考的时候，喻俨已经离开，径直走向了内室。
——
“怎么样，出气了？”
喻俨进去的时候，严忠英正拿着一个婴儿巴掌大的白玉净瓶，冲着瓶口重重嗅了一下，然后露出迷醉的表情。
他赤着脚踩在一个样貌清秀，似乎只有十二三岁大小的小太监的肚子上，力道时而轻，时而重，小太监的脸憋成涨紫色，即便被踩疼了，也不敢发出声音打扰了督公的雅兴。
“回义夫的话，出气谈不上，只能说是收回了利息罢了。”
喻俨像是没有看到这幅丑陋变态的老者欺负调教年轻小太监的画面一般，恭敬地走到严忠英身边，往他那个净瓶里又添了一些白色的粉末。
这是长寿散，乾帝招揽的那堆道士研制出来的丹方里还算出众的产物，不仅乾帝自己日夜用着，连带着严忠英也用上了这个玩意。
长寿散是用丹砂、雄黄、白矾、曾青、慈石等药材制作而成的，长期服用，有美容养颜的功效，而且效果立竿见影。
正是因为这样，乾帝才深信世界上有长生不老的存在，他日夜服用长寿散，希望能够依靠这种药剂，留住青春，直到他研究出真正的不死药。
除了美容养颜，长寿散还有另外一种功效，那就是在服用后精神会短暂性亢奋，乾帝曾经在服用完长寿散后看到了自己白日飞升的景象，严忠英也曾在服用完长寿散后看到自己从小被斩断的分身再次生长发育，生下一堆儿女的场景。
或许是从虚幻的梦境里看到了希望，从那以后，两人是越发离不开长寿散了。
严忠英很欣赏“严瑜”这个义子，因此在认他为义子之后赏赐了他一些长寿散，喻俨试着吸食过一次。
飘飘欲仙的感觉，那一次，喻俨回到了五岁那年，没有放高利的人，也没有所谓妹妹被卖的事情发生，在梦境里，他和妹妹幸福地生活在小奚村里，采菌菇，拔野菜，偶尔找到一片小果林，能开心好几天。
美梦很短，在从梦境中挣脱后，喻俨甚至等不及想要吸食第二口长寿散。
但就在长寿散即将被吸入鼻腔的时候，喻俨挣扎着放下了。
梦境太美，他怕自己醒不过来，同时现实太惨烈，对着梦境里完美的自己，他只会越发觉得现在的他卑劣，残缺，变态，恶心到令人发指。
喻俨觉得，这不是让人长生的良药，而是逼人走向绝路的毒药。
尤其在服用了一次以后，接连好几天他的梦境都是当时的幻象，好几次，他的手下意识地就伸向了剩下的那堆长寿散，就好像着魔了一样。
意识到这一点，喻俨越发断定这不是什么好东西，直接将剩下的长寿散倒入恭桶，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碰过这类玩意儿，却也没有提醒过严忠英，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哈哈哈——”
听了“严瑜”的话，严忠英笑的快要流下眼泪。
这个孩子真是太有意思了，他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歹毒，还要小肚鸡肠。
如果他没有调查错的话，门外被折磨的只剩一口气的那些太监都是曾经得罪过“严瑜”的人。
其中一个小太监抢过“严瑜”的东西，还踢了他一脚，于是“严瑜”把他的十根手指头寸寸掰断，还让人打断了他一条腿。
还有一个小太监三年前打扫一座无人居住的宫殿，不小心打碎了一个花瓶，却栽赃给了“严瑜”，那一次，他被打了五十大板，后背皮开肉绽，臀部几乎被打烂了。
……
最后一个太监，是“严瑜”当年的带队太监，那些人能够轻易陷害“严瑜”，只是因为那个带队太监不喜欢他，对于任何针对他的陷害喜闻乐见，从来不探究真相。
这几个人，当初是怎么对待“严瑜”的，现在“严瑜”加倍偿还给他们。
此刻“严瑜”深刻诠释了什么叫做一朝得势，绝不饶人，严忠英乐于看到这样一个手段够狠，有仇必报的义子，“严瑜”之所以能够轻易做到这些，也是他授意的。
这会儿听到“严瑜”说这些都只是利息，还远远称不上复仇，严忠英真的乐了，这样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是他想要扶植的傀儡。
“严瑜”还能够再强大一些，这样一来，有些事，他也能放心让他做了。
“真是可惜了。”
严忠英示意“严瑜”弯下腰，自己则是在一旁小太监的搀扶下微微坐直上半身，就着长寿散的药效，他捏了捏“严瑜”尖瘦的下巴，感受着指尖细腻温润的触感，严忠英一时舍不得把手收回来了。
真的太可惜了，这样合心意的脸孔，偏偏又有这样合心意的性子。
娈宠仔细找找还是能够找到的，可对胃口的继任者可不好找，严忠英知道，想要“严瑜”的信任，就不能做让他触底反弹的事。
想到这儿，严忠英只能叹息着收回手。
“陛下即将再一次开炉验丹，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瑜儿，等会儿跟着义父去见见世面，顺便义父也得将你引荐给陛下。”
乾帝的心思全都放在道升仙这件事上，偏偏他又放不下皇权，深怕最放权给几位皇子后滋长儿子们的野心。
因此现在所有的奏折都是严忠英这个大太监批注的，因为在乾帝看来，一个没有根，在宫外又没有任何直系血缘的严忠英即便有野心，也是不会有大作为的。
更何况严忠英在乾帝面前表现良好，不仅和他一样喜欢长寿散，更是支持他炼丹求道的行为，每一次朝堂之上有大事发生，严忠英也不会自专，而是会带着奏折向乾帝禀报，对于这个心腹太监，乾帝再信任不过了。
“谢义父。”
喻俨态度恭敬，顺势露出压抑狂喜的表情。
这样的情绪落在严忠英眼中，就更叫他放心了。
——
“给五皇子、七皇子问安。”
在进入乾帝炼丹的问道宫之前，严忠英和喻俨撞到了刚刚想要拜见乾帝被拒的七皇子李成昱和五皇子李成河。
即便几位皇子都看不上严忠英，可严忠英对待皇子们的态度永远都是恭敬谦卑的。
正是因为这样，乾帝才总觉得自己的儿子们无理取闹，之所以看不惯严忠英，在他面前诋毁对方，都是因为觊觎他屁股底下的那个皇位，对自己的儿子们越发不满，并且深深忌惮。
“哼！”
李成昱是后宫中地位最高的贵妃的独子，兼之还是宫里最小的皇子，从小就被宠惯了，看到严忠英这个阉臣，冷哼一声甩袖离开。
五皇子李成河虽然也是皇子，却是宫女所出，被养母贵妃和乾帝不喜的透明皇子，这会儿也只能还了严忠英一个礼，然后紧跟着七皇子的脚步离开。
喻俨的视线和他对上，然后两人均漫不经心地错开眼神，擦肩而过。
在两位皇子离开后，严忠英直起原本向皇子行礼时弯曲的脊背，冷冷地看了眼傲慢的七皇子的背影。
早晚有一天……
严忠英的眼神转向问道宫的牌匾，再一次换了一副卑微讨好的面孔，笑着朝宫殿内走去。

第102章 互换人生16
“小芜，昨天晚上老夫人和你二婶说的那些话你都不用放在心上。”
昨天用完晚膳天已经黑了，即便作为父亲，凌尧栋也不能留女儿在身边彻夜长谈，第二天正好是凌尧栋休沐的日子，在得知阿芜已经醒来，并且用过早膳后，他特地吩咐下人将侯府新出炉的七小姐请到了自己的书房。
“你那、你六姐的东西，既然给了，就不会要回来，但你放心，爹娘给你留的东西，绝对不会比那份东西来的少。”
当初凌茁是分到了一部分老侯爷的私产不假，但真正的大头还在凌尧栋这个嫡长子和范氏这个长房长媳的手中。
自己的亲生女儿，还是被他们亏欠了十一年的女儿，他们怎么可能在钱财上吝啬呢。
范氏早就想好了，她分到的那些珠宝首饰，除了一些太夫人时常佩戴，有传家意义的珍贵珠宝将来要留给自己的儿媳妇代代相传外，剩下的那些，大半都是要留给阿芜当陪嫁的，她自己的那份嫁妆也不例外，儿子和亲生女儿占大头，凌茁毕竟也是她养了十一年，疼了十一年的孩子，她依旧会给对方留一小份，不会多，至少不会和亲生女儿并肩。
世家大族的东西，大多都是具有传承意义的，范氏和凌尧栋会为了往日十一年的感情继续疼爱凌茁，可也不得不存在一些血脉家族有关的顾虑。
凌茁依旧会是昌平侯府的六小姐，可侯府中一些较为核心的秘密，恐怕以后凌茁也接触不到了。
“这十一年，你过的好吗？”
凌尧栋很少有这样柔情的一面，后院有一个继母对她虎视眈眈，前朝又有各式各样的政敌随时准备在他疲软的时候咬他一口，凌尧栋的神经一直都是紧绷的，任何时候都不敢松懈。
面对两个女儿的时候却是例外，一个和他血脉相连，出生时却受他这个父亲牵连，体弱多病的女儿很难不让人分外怜惜。
之前凌尧栋以为凌茁是他的女儿，所以宠爱她，纵容她，现在知道一切都弄错了，他让真正被亏欠的孩子多受了十一年的苦难，愧疚感自然也就加深了。
“我不在意那些东西。”
阿芜摇了摇头，目前来说，除了一个似乎对她抱有敌意的名义上的姐姐，其他家人都对他很好，自己在他们心中或许不是最重要的，但绝对占据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
只是短短一天的时间，阿芜接受不了这些感情，也没办法融入一个新的家庭中。
对于她来说，早晚有一天，她会和哥哥离开这里，回到家乡。
“如果你们觉得心有亏欠的话，就帮我找一个人吧？”
阿芜说出了自己愿意回侯府的真正目的，这些年，她已经从李徐氏等人的口中套出了喻俨的去向，那个地方她暂时接触不到，但侯府可以。
只是找一个八年前进宫的太监对昌平侯府来说应该不是一件难事，也不会给侯府带来麻烦，但将一个小太监神不知鬼不觉的带离皇城或许就是祸患了。
所以阿芜只准备摆脱侯府寻人，等找到人后，她才能思考之后的计划。
“找人？”
凌尧栋皱了皱眉，他不知道阿芜要找谁，因为当初村里人怕他们迁怒喻俨，特地隐瞒了喻娘子差点将喻芜卖掉的事实，这一次村里人的口风高度统一，刘嬷嬷等人在小奚村待了一段日子，居然都没有打听到有关喻俨的事。
他们只知道喻娘子还有一个儿子，但那趟去并没有见到对方，还当喻娘子等人死的早，这个孩子也没有活下来。
“嗯，找我哥哥。”
阿芜点了点头，凌尧栋自然知道，她口中的哥哥不是自己的儿子凌子怀，而是另有其人。
“对我来说，他很重要。”
阿芜简单讲述了一下当年喻俨为了救她自卖自身的故事。
她的讲述云淡风轻，只有在说道哥哥的时候，语气才有所起伏，可这个故事听到凌尧栋的耳朵里救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他知道自己的女儿在被抱错后吃了不少苦头，尤其喻复才和喻娘子死的早，要不是好心的邻居大娘将三岁的小芜接到身边照顾，或许她都活不到现在。
可凌尧栋不知道，原来自己的女儿还有差点被卖身为奴的经历，幸好喻复才和喻娘子死的早，要不然，他会在什么地方找到自己的女儿？
小芜那样漂亮，凌尧栋根本就不敢往哪搁方向去想，要不然，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自己，把喻复才和喻娘子的尸体从坟墓里挖出来，挫骨扬灰。
抱着这样的仇视，凌尧栋也很难同情喻俨，虽然理智告诉他，那个孩子也是无辜的，他能够为了救妹妹卖了自己，可见和小芜的感情十分深厚。
“我会帮你找人的。”
算算时间，那个孩子现在也就十六岁，大不了侯府里再养一个闲人罢了。
“小芜，现在你不止哥哥一个家人了，我、你娘、还有你大哥二哥，我们都很欢迎你的到来。”
对于凌尧栋来说，找一个人就是动动嘴巴吩咐下人的事，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和女儿加深感情。
刚刚说这段话的时候，凌尧栋还想说凌茁也欢迎她的到来，可这句话太过违心，凌尧栋还是没有说出口。
“你那位六姐……昨天晚上老夫人和你那位二婶娘说了那么多话，你也应该猜到了她的真实身份了吧？”
经过昨天晚上的那几段嘴上机锋，凌尧栋已经察觉到了这个女儿的聪慧，她不可能猜不出来凌茁并不是她的双胞胎姐姐，事实的真相是她们两个在刚出生的时候就被抱错了。
一开始，凌尧栋和范氏的计划是先瞒着，等阿芜能够接受凌茁这个姐姐了再慢慢说出真相，但现在邬氏和二房都已经等不及看戏了，凌尧栋也得先她们一步把事情讲清楚，免得女儿受二房挑拨，被她们利用。
虽然依照女儿昨天晚上的精彩表现，这一幕或许很难发生。
“你介意吗，介意我和你娘留下那个女孩？”
在此之前，凌尧栋没有想过一旦阿芜知道真相，会不会怨恨他们这双父母，但是现在他不得不这么想。
试问你从小受尽苦难，被爹娘忽视，差点被卖到见不得光的地方，后来真相大白了，原来你是侯爷的女儿，本该受尽万千宠爱，而那个代替你享受了一切的女孩在你回家后，依旧分享着你的富贵荣华，你的爹娘兄长，真的能够不怨不恨不妒吗？
推己及人，凌尧栋觉得自己或许都做不到。
“我不介意的，相反，要是爹娘在得到真相后就让我们各自回归原位，我才会介意。”
阿芜的回答很认真，她向来都觉得养恩比生恩大，而且试着逆推一下，范氏和凌尧栋宠了凌茁十一年，在得知她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后，就欢天喜地迎回了自己的真正女儿，然后将她弃之如敝履，送她回到她本该生活的地方。
这样的态度是不是很可怕？
明明有十一年的感情，最终却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所有的爱都可以瞬间消失，就好像所有感情的出发点都只是因为血缘这一条纽带一样。
如果范氏和凌尧栋是这样的人，她或许都不敢回来。
因为今天他们能够冷漠的对待自己的养女，或许以后在为了更大利益的时候，他们同样可以毫不留情地利用、抛弃自己的亲生女儿。
相反，正因为他们的纠结，他们的不舍，让阿芜知道原来深宅大院里的人也是普通人，也是有正常人的情感的。
“就好像我心中最重要的人永远都是哥哥一样，即便我们相处的时间只有三年，即便他不是我血缘上的亲哥哥，这一点都不会改变，所以我能够理解你们将凌茁留在身边的想法。”
其实这一切对范氏和凌尧栋来说也很艰难，他们要在养女和亲女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既难放弃一段十一年的感情，又不愿意辜负自己的亲生女儿，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呢？
“这一段时间，爹娘也很辛苦吧？”
至少目前来说，这对双亲的态度，并没有给阿芜带来任何不好的感受，他们的小心翼翼，阿芜都看在眼里。
凌尧栋没有想到自己会听到这样一番话，虽然还是因为女儿口中那个哥哥最重要吃了点小醋，但凌尧栋更多的还是注意到了女儿瘦小的躯壳中的那个睿智、沉稳、豁达的灵魂。
自己居然被更需要关怀和补偿的女儿安慰了，凌尧栋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只想宠她，疼她，对她更好一点。
因为凌尧栋知道，往往成熟和懂事，都是苦难磨练出来的。
这个孩子，越来越让人心疼了。

第103章 互换人生17
从书房离开，阿芜并没有完全放心，不过她早就已经寻求了另一个双保险。
今天来侯府为她诊脉的人是宫里的太医，之所以提出想要学习医术的请求，一方面确实是对药医有浓厚的兴趣，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王邈长期呆在宫中，一定接触认识了很多宫里的人，或许依靠对方帮忙，能够更快找到哥哥。
“你就是喻芜？”
正当阿芜带着丫鬟准备回自己院子的时候，被一个突然窜出来的小姑娘拦了下来。
那个女孩和阿芜差不多年纪，十一二岁的样子，下巴微尖，皮肤如同上好的白玉一般，此刻或许是因为盛怒，脸颊两侧带着一抹艳红，正斜眼看着自己。
她身后的远处是三四个正快步跑来的丫鬟婆子，阿芜立马猜到了她的身份。
“假的，都是假的，一切都是那个丫鬟的胡说八道，我才是爹娘的亲生女儿，你就是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骗子，你说，是不是你买通了绿衣陷害我？”
凌茁恨恨地瞪着阿芜说道。
范氏和凌尧栋在阿芜这个亲生女儿达到侯府之前就已经通知了府里所有人，阿芜是侯府的七小姐，侯爷和夫人遗落在外的掌上明珠，待到吉日吉时，侯爷自会开祠堂，将阿芜的名字写到凌家的族谱上，所以她不是喻芜，而是凌芜。
凌茁自然知道这件事，可她偏偏不知道，蛮横地喊着阿芜原本的名字。
好像这样做的话，她就成了一个外人，而不是即将抢走她所有父爱母爱的人一样。
“让我猜猜，这里面是不是还有老夫人和二房的手笔？他们故意借着我的模样不像爹娘这件事闹事，然后找到了一个和爹娘模样相似的你来代替我的位置？”
凌茁的声音越来越大，似乎这样就能够让自己的猜测成真，也能让此刻自己对阿芜的针对更有立场。
“让我猜猜，你是那些人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他们仗着喻家人全都死光了，所以让你冒充喻家的女儿，目的就是为了让爹娘相信我和你就是在那一天被人故意抱错的，是不是，是不是这样的？”
凌茁冲向阿芜，揪住她的衣领大声质问道。
“六小姐，你不能出来的。”
“六小姐，夫人说了，让你好好养病，你赶紧跟着奴才回去吧，要不然夫人该罚我们了？”
“七小姐，六小姐身体不适，所以说了胡话，你千万别和六小姐计较。”
远远追赶凌茁的那些下人终于追上来了，在听到凌茁的那番话后，都快吓昏过去了。
六小姐还真当自己是以前的六小姐吗？居然敢在真正的侯府明珠面前耍小脾气，还对七小姐动手动脚。
府里的下人也是现实的，在阿芜没有回府之前，他们怀疑那个养在乡下的真小姐小家子气，上不了台面，等侯爷和夫人对她的愧疚消失了，自然也就失宠了，相反，六小姐从小就受尽万般宠爱，即便被证实不是真正的侯府千金，恐怕侯爷和夫人也不会彻底放下六小姐，毕竟十一年的感情不是假的，等到真小姐失宠后，六小姐自然又能够重获侯爷和夫人的喜爱。
所以那段时间，他们观望着侯府里的风向，对凌茁这个六小姐丝毫不敢怠慢。
今时不同往日，七小姐回来了，对方不仅不像他们以为的那样小家子气，相反，在回家第一天，就靠一张嘴皮子把二夫人气的回院子后连摔了几套茶具。
反观六小姐，这些日子以来一直装病争宠，硬生生磨掉了夫人对她的疼爱怜惜，在真小姐进府的当天居然还被夫人以养病的名义禁足了。
都说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东风压倒西风，现在显然是真小姐的势头将假小姐小姐压的死死的。
凌茁身边的那些丫头深怕七小姐记恨自己的主人，背后告状让夫人和侯爷更加厌弃小姐，连声替她告罪，希望阿芜不要和她计较。
“有一句话你说错了，喻家的人没有死光，我的哥哥还活着。”
阿芜很不开心，因为凌茁说喻家的人都死绝了，这句话听来太过不中听了。
她更不开心，因为她在见到凌茁后，脑海里忽然浮现出来的一堆莫名其妙的记忆，在这段记忆里，哥哥只存在在回忆中，因为早在“喻芜”一岁的时候，他就因为一场伤风夭折了。
在这段记忆中，“喻芜”在三岁那年被放高利的人带走，因为她小小年纪就出落的姿色不凡，很快就被一个人牙子看中，花了八十两银子买走，中途转了几手后，最后以三百五十两的高价被一个妓院老鸨买下，妓馆的老鸨有心培养她，从小就教她勾引男人的手段，用上好的药材滋养她的躯体，将她调教成了一个让男人销魂蚀骨的尤物。
那些药材多数都是带有破坏性的，在让“喻芜”肤白如玉，身娇体软的同时，大大摧毁了她体内的生机，不仅寿命缩短，同时也让她失去了生育能力。
或许是因为中途被卖了好几手的缘故，这一次侯府找到她的时候“喻芜”已经十四岁了，再晚几天，就是她开苞的日子。
将曾经流落在妓院的女儿带回去，凌尧栋和范氏下了很大的决心，因为他们心里清楚，一旦侯府的真千金曾经是妓院的妓女这个消息传出去，会是一件多么轰动的丑闻，即便那个时候，“喻芜”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妓女，可她在妓院生活了近十年，该有的情事她全都经历过了，对外界来说，她早就已经不清白了。
凌尧栋和范氏替她更换了一个身份，然后将她接到身边，他们想要补偿这个女儿，只是那个时候的“喻芜”早已经不是单纯善良的女孩，相反，她在妓院里看到过不计其数的黑暗，经历过无数次让人痛不欲生的惩罚手段，她从里到外，早就已经被染黑了。
得知自己居然是侯府真正的千金，本不该由她承受的悲惨经历，她尝遍了，本该由她享受的富贵荣华，一个小偷在她出生那天就抢走了。
她看着凌茁落落大方地接受所有人的称赞，即便有范氏和凌尧栋的补偿，“喻芜”都不觉得满足。
十四岁的凌茁已经渐渐褪去了儿时的骄纵任性，面对“喻芜”的步步紧逼，她显得大度从容，就像是一个姐姐一样，包容原谅“喻芜”的每一次攻击。
那时候，凌茁和三皇子暗生情愫，“喻芜”就用自己在妓院里学到的手段勾引了三皇子，顺利得到了皇帝的指婚。
或许是皇帝也忌惮三皇子和昌平侯府之间的结合，于是乾帝又将凌茁指婚给了适龄的五皇子，因为五皇子是贵妃的养子，在皇帝看来，五皇子是贵妃那一派系的，这样一来，昌平侯府就得在三皇子和贵妃所出的七皇子之间徘徊，按照昌平侯的个性，最有可能保持中立。
那个时候，是“喻芜”少有的高兴的时候，因为三皇子在朝中势力大，而五皇子却是被乾帝厌弃的存在，在“喻芜”看来，她终于胜过了那个被所有人称赞小偷。
但是这样的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喻芜”的身世被三皇子的政敌挖掘出来，未来的三皇子妃居然曾经委身妓院，这是多么大的丑闻啊，不仅三皇子没脸，连带着皇室也被外界嘲笑。
昌平侯被削爵，“喻芜”和三皇子的指婚被取消，倒是凌茁侥幸逃过一劫，因为没有人在意五皇子娶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谁也没有想过，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的五皇子在众皇子的角斗中笑到了最后，作为五皇子妃，凌茁自然而然就成了皇后。
或许是感念凌茁在自己平庸时的不离不弃，即便后来为了平衡各方势力，李成河依旧纳了不少妃子，可皇后凌茁永远是李成河最爱重的妻子，在凌茁的求情下，昌平侯爵位被归还，那个时候，“喻芜”只能看着凌茁高高在上的模样，不论凌尧栋和范氏如何弥补，依旧在最美好的年纪，郁郁而终。
这些，就是阿芜脑海中突然涌现的属于“喻芜”的一生。
在这段记忆中，“喻芜”对眼前这个尚且青涩的小女孩的敌意实在是太重了，甚至影响到了阿芜的心情，让她对凌茁油然而生一股怨怼和仇视的情绪。
但阿芜很快就清醒过来，因为她知道，这份情感和记忆不是属于她的，因为在这段记忆中，没有哥哥，但她是有哥哥的。
再多的不满和怨恨，一个哥哥足以治愈所有的伤痛。
那个“喻芜”是可怜的，因为在她最悲惨，最痛苦的时候，没有那样一个人，及时出现，阻止发生在她身上的悲剧。
想到这儿，阿芜不由再次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人。

第104章 互换人生18
“我不欠你的。”
阿芜看着凌茁冷漠地说道，对于她来说，凌茁虽然和她同龄，可在心理年龄上，她总觉得对方只是一个孩子，因为脾气骄纵任性，或许还可以前缀加上一个字，熊孩子。
偏偏对于熊孩子，她很有调教的欲望。
阿芜觉得，她上辈子也有可能不是医生，或许还是一位优秀的老师。
可女子也能当老师吗？阿芜的脑海中有过短暂性的怀疑，很快将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抛开不想，专心于眼前的这个女孩。
她不知道刚刚脑海中的那段记忆是不是真实发生过的，阿芜更相信这是类似平行空间的世界发生的故事，在那个世界里，没有哥哥，“喻芜”也不是她，而凌茁在那个世界的改变也是可以预见到的。
不同于这个世界，凌家在发现孩子抱错的半年后就将她找了回来，在那个平行的世界里，凌家找了“喻芜”近四年的时间，并且在第一年的时候，就得知了“喻芜”三岁时被喻娘子抵给放高利的人的事实。
彼时凌尧栋和范氏的心态不同了。
如果“喻芜”好好的，他们自然更愿意在养女和亲女之间做一个平衡，在弥补亲女的同时也不想放弃养女，可偏偏“喻芜”被卖了，一个模样标致的女孩被卖掉后的下场是可以预料到的，那个时候，凌尧栋和范氏看着喻娘子的亲生女儿在侯府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自己的亲生女儿却有可能在经历世间最惨烈的屈辱，心态很难不发生变化。
第一年，或许他们依旧没办法对自己养大的孩子生气，可第二年，第三年呢，人的心态是不可捉摸的，范氏和凌尧栋也不是圣人，他们对一个人的态度会随着心态的变化发生改变。
而在那样的情况下，第一年，或许凌茁依旧如同现在阿芜接触到的这个凌茁一样，不相信自己被抱错的事实，用装病、吵闹的手段博取怜惜，可那个时候，本就是凌尧栋和范氏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的时候，她用这样的手段，只会让两人对她越发失望，同时越发心疼担忧那个没被找回来的孩子。
于是，第一年，她还是那个骄纵的侯府小姐，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在养父母越发冷漠忽视的态度下，她终究也是会成长的。
所以等到那个“喻芜”被找回来的时候，遇见的，就已经是一个沉稳、小心翼翼的女孩。
她真正认清楚了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没办法和“喻芜”这个侯府真千金相争，所以一步步退让，一步步隐忍，生活的磨练让她从原本骄纵恣意的女孩变成了一个走一步算三步，永远战战兢兢，丝毫不敢出错的惊弓之鸟。
或许在最后，旁人觉得她赢了，因为她站在了古代女人最高的位置上，可走到这一步花费了多少心血，又忍下了多少的委屈，也是无人得知的。
尤其记忆在“喻芜”死后就戛然而止，那个时候，身为中宫皇后的凌茁尚且没有孩子，可几个为了平衡各方势力被纳入宫中的妃子已经陆陆续续诞下皇嗣。
皇帝的爱重能够维持多久谁也不知道，但身为皇后无子有多么气虚，是外人能够体会到的。
凌茁之后的日子会怎么样，是在深宫争斗中走到最后，变得面目全非，还是在各方势力的角斗中失败，成为史书上一笔带过的名字，谁也不清楚。
但不论是哪一种，或许她能够得到全天下最显赫的地位，她的心都是空虚的。
这是一个极度小心眼的姑娘，从小到大父母的偏宠让她连哥哥凌子怀都容不下，可就在十一岁那年，美梦醒了，她彻底失去了双亲。
最后“喻芜”的死亡更是给这段亲缘画上了一个句号，从此以后，凌茁再也没有爹，也再也没有娘了。
这一场悲剧，不仅仅只针对“喻芜”一人，甚至因为在外界的眼中凌茁是一个既得利益者，所以从来不会有人怜惜同情她，即便她再忍让，再委屈，也只被人当作是报应，是弥补。
在情感上，凌茁的创伤未必比“喻芜”来的小。
“你真的像你说的那样这么想的吗？”
阿芜反问道，她看出了凌茁的色厉内荏，所谓的和二房勾结，恐怕都是这个小丫头想出来让自己心里好过一些的。
“你要清楚，这十一年，是你从我这里偷走的。”
阿芜皱着眉，甩开她揪着自己衣领的手。
她不恨眼前这个骄纵的小丫头，但对她的感官绝对也不会是喜欢，坏脾气的熊孩子绝对是不讨喜的，让人想要好好教育一下。
所以面对她的时候，阿芜不介意说一些重话，让她看清楚现实。
“小的时候，如果不是哥哥护着，我可能就被饿死了，三岁那年，那个女人借了一堆钱后上吊自尽，哥哥不得已卖身还债，你知道一个三岁孩子在那一年失去了所有亲人，不得不扛起照顾自己的重担的心情吗，你搞床软枕，日夜有人疼惜安慰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自己劈柴做饭，你嫌弃饭菜不合口味的时候，我不得不每天上山寻找草药，炮制后换取能够糊口的粮食……你拥有的一切物质幸福，原本都是属于我的。”
阿芜张开自己的手，十一岁的小姑娘的手指和手心遍布细密的伤痕，和衣袖处露出的那一小截细腻白皙的肌肤形成鲜明对比。
“所以我不欠你的，相反，你亏欠了我十一年。”
现在的凌茁实在是太不讨人喜欢了，就听她刚刚说的那些话，换做任何一个暴脾气的人恐怕都想要揍她一顿。
比起现在的凌茁，记忆中那个隐忍的女孩反而更讨喜一些，毕竟那个女孩看清楚了自己的身份，也知道自己间接从“喻芜”手中抢走了什么，对她愧疚又心虚，不像现在，依旧是个被宠坏的小丫头，叽叽咋咋吵的人脑袋疼。
“骗子，你就是一个骗子！”
看着阿芜手上密密麻麻的伤痕，以及手心处常年杵药留下的厚厚的茧子，就连凌茁院子里的粗扫丫鬟也没有这样历尽风霜的一双手，凌茁的眼里闪过一丝心虚。
可这会儿她是谁啊，她是被宠爱了十一年，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侯府大小姐啊，怎么能够轻易接受一个人抢走自己的爹娘，占据自己的地位呢？
凌茁继续叫嚷着，底气却没有之前来的那么足了。
“哼！”
凌茁对上阿芜那双平静的眼睛，之前准备了一肚子的话有些说不出口了，她瞪了眼阿芜，然后放下一句狠话：“反正、反正我是不会把爹娘让给你的。”
说完，赶在那几个丫头追上来之前，凌茁远远跑开了。
“七小姐，是不是应该和大夫人说一声？”
阿芜身边的丫鬟在她耳边轻声说道，因为阿芜初到侯府，还没有培植自己的心腹，此刻她身边照顾的这些人都是范氏送到她身边的。
“不用了。”
阿芜摇了摇头。
那个丫鬟低头后退几步，真小姐还是心善了一些，不过作为范氏的丫鬟，有些事她却是不能瞒着夫人的。
——
“你们说那假小姐和野丫头不欢而散了？”
邬氏听着眼线传来的消息，面上闪过喜色。
她是怎么说来的？这真假凤凰就不可能有和平共处的一天，这不就让她抓到机会了，此刻是凌茁心里最彷徨失措的时候，如果能够抓准机会说服她，让她站到她这边，趁着大房那对夫妇对她这个养女还有几分感情和信任的时候捅他们一刀，岂不畅快。
最要紧的，即便她做了什么，凌茁都会是一个最好的挡箭牌，养女因妒生恨，害死养父母一家，是个合情又合理的行为不是吗？
十一年了，当年她谋划了那么久的一场刺杀都没能杀掉那对碍眼的存在，十一年前因为那场刺杀阴差阳错发生的事居然给了她一个新的机会。
邬氏觉得，老天爷果然没有彻底厌弃她。
“去，请六小姐来我这儿坐坐。”
邬氏叫来自己的心腹，嘴角扬起一个得意的笑容。
——
来到邬氏的院子时，凌茁的情绪十分低落，她的脑海中一直回响着白天凌芜说的那一番话，因此在邬氏说话的时候，一直有些心不在焉的。
“六姑娘以前和我不亲，却不知道这个家里只有我才是最疼你们这些丫头们的，这次你也看明白了，你爹娘心中只有刚回到家的七姑娘，倒是把你抛在脑后，看着你日渐消沉，祖母我的心中着实不好受啊。”
邬氏用帕子掖了一下眼泪，一副心疼的模样。
“有些话我说了，六姑娘可能觉得我挑拨离间，可我还是不得不提醒六姑娘，现在你那爹娘是靠不住了，作为女子，除了娘家人的喜欢，私产同样很重要，当初你祖父留给你的东西千万要藏住了，不要轻易交还给你母亲，这份东西，是你多年在老侯爷膝下承欢，又给老侯爷送终应得的补偿，即便你不是侯府的真千金又如何？有了这份私产，足以让你在婆家扬眉吐气。”
邬氏对着凌茁掏心掏肺，似乎忘了不久前还是她怂恿凌尧栋夫妇把这份东西从凌茁手里讨回去的。
“爹娘连这份念想都不给我留？”
凌茁的表情越发悲切气愤了，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一般。
邬氏很满意自己看到的一切。
“蠢货！”
在送凌茁离开后，邬氏得意地骂了一句，亏大房那对夫妇宠了她十一年，还不是轻易就动摇了，看来离凌茁彻底变心也不远了。
“白痴！”
在离开邬氏的院子后，凌茁用帕子擦了擦红肿的眼眶，看着邬氏院子的牌匾，用帕子捂着嘴暗骂了一句。
她是骄纵不错，可不代表她是草包啊。
以为这样就能够离间她和爹娘的感情，真是又毒又蠢。
倒是凌芜，想到那个冷漠说着她亏欠她的那个女孩，凌茁的表情再一次从嗤笑变成了迷茫。

第105章 互换人生19
昌平侯府的规矩，每个月十五只要是留在都城的嫡支子孙必须坐在一块吃饭，这个规矩是第一代昌平侯定下来的，凌尧栋继承昌平侯爵位后，也没有改变这个规矩。
也不是凌尧栋不想改，而是这个规矩还牵扯到了昌平侯老侯爷，也就是凌尧栋的父亲。
或许每一个当父母的，都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女和平相处，例如老侯爷，他心中未必不清楚自己的继夫人和次子对原配所出的嫡长子对嫉妒和仇视，甚至当年针对凌尧栋的刺杀，老侯爷也猜到了其中或许有继夫人和次子的手笔。
可老侯爷终究还是有些心软的，面对比自己小了十多岁的娇妻，和从小嘴甜会说话的次子，他还是偏心了。
他知道，一旦分家，嫡次子将从昌平侯府嫡支变成旁支，二房的孩子在婚事上也会失去主动权，所以在临死的时候，他还是替二房做了打算，临终叮嘱了长子，只要邬氏活着一日，他们三兄弟就不能分家。
老侯爷想着，邬氏起码还有十几二十年的寿命，到时候再分家，二房的儿孙婚事已定，次子也能够顶门立户，那时候就算分家，对二房来说也不会有大妨碍，而长子继承了爵位，又分得了他大半的私产，这在老侯爷看来就是自己对他们这一房的补偿。
他算计了那么多，就是觉得长子长媳足够强大，即便邬氏再有什么坏心思，两人也能应付过来，更何况那个时候长子已经成为新的昌平侯，一切大局已定，或许邬氏会从此老实安分也说不定，老侯爷心中还是盼望，自己的几个儿子能够冰释前嫌，最后守望相助的。
要不是李朝以孝治天下，要不是老侯爷的临终嘱托还请了几位旧友做见证，就凭邬氏和二房这些年闹出来的那些事，就足以让凌尧栋将他们一群人从昌平侯府赶出去了。
这些年，凌尧栋一直遵循昌平侯府的惯例每月十五让三房齐聚正堂用晚膳，也是一件无奈的事。
“再过几日是诚意伯府大小姐及笄的日子，一个多月前，诚意伯府就派人送请帖过来了，正好七姑娘也回来了，就选那天，带着七姑娘去诚意伯府做客，顺带让大家都见见咱们家的七姑娘吧。”
用完晚膳，邬氏接过丫鬟递过来的那杯漱口的浓茶，漫不经心地说道。
“对啊大嫂。”
说道出门做客，小邬氏顿时来了精神。
“既然是去诚意伯府做客，还是咱们家七姑娘第一次出现在这个圈里，府里的姑娘可不能丢人，衣服首饰什么的，也该准备新的了？”
邬氏出嫁的时候，邬家好歹还有些家底，偏偏那些东西都被要面子的邬老太爷塞到了女儿邬氏的嫁妆里，生怕这个女儿嫁到侯府后因为嫁妆不够丰盛丢人，与此同时，也是想要拉拢邬氏这个一朝登天的女儿，好让她用心帮衬娘家。
正是因为这样，小邬氏还在闺中的时候，邬家的日子就有些紧巴巴了，包括小邬氏出嫁的时候，嫁妆几乎全是当初侯府给的聘礼。
现在的小邬氏私家已经足够丰厚，可依旧改变不了她扣扣索索的小家子气，总想着在公中多占一些便宜。
比如现在。
小邬氏手里有当初老侯爷分给她这个二房媳妇的私产，里面有不少名贵首饰，可偏偏在小邬氏心里，这些东西都是要留给宝贝儿子的，即便两个女儿多次讨要，也不肯松手送女儿几个，每当侯府的姑娘要出门做客的时候，小邬氏就会求着范氏从公中掏钱，给几个姑娘裁新衣，打新首饰。
对于范氏来说，这些都只是小钱，她这样打小接受宗妇教导的女人也不愿意为了这些东西闹的自己没脸，因此也从来没有拒绝过。
因着小邬氏的话，二房的三位姑娘顿时眼睛就亮了，尤其是二房的庶女凌英。
小邬氏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在意，更何况是凌英这个庶女，据说二房私底下相处的时候，凌英还得在小邬氏用膳的时候在旁服侍，像小妾似的立规矩，足可见凌英在二房有多憋屈。
对于凌英来说，每次府里统一裁衣的时候是她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她娘是胡女，她的体格随了姨娘，相比较府里的姐妹高挑了许多，她的衣服，家里其他姐妹根本就穿不了，小邬氏也不至于抢了庶女的衣服，修改后给自己的嫡女穿。
倒是首饰通常只能在出府做客的时候佩戴，之后总会被小邬氏以各种理由收走，凌英也不在意，每次出府做客看着镜子里漂漂亮亮的自己，就能够开心好几天，即便之后又被小邬氏找借口立闺女，心情也是好的。
“眼瞅着就要入冬了，也是时候给府里的姑娘们裁一些新衣裳了。”
范氏心里头想着失而复得的小女儿，早在知道女儿即将回家的时候，她就依着刘嬷嬷的来信让绣娘做了几身衣裳，不过那些衣裳终归没有量身剪裁来的合体贴身，趁着这一次，也得请绣娘给小芜多做几套新衣裳。
还有小芜多首饰盒还是空了些，她这个年纪的姑娘不适合金银重器，珠宝玉石也显得有些浮夸，倒是之前她收藏的那套粉珍珠成色极好，要是能够请匠人用粉珠做两套头面，一定是极合适的。
还有之前从缅甸送来的那一批玉矿石，居然开出了一大块透明的玻璃种，时下喜欢翠绿，浓绿，对于这种无色透明的玉石并不推崇，可这样沁透的颜色正好适合小芜这个年纪，加上还是珍惜的玻璃种，即便是无色翡翠，也足够珍贵了。
短短一段时间，范氏心里就闪过了好几套适合小女儿的首饰。
“四姑娘和五姑娘的年纪也不小了，应该相看人家了，老大媳妇，你是几个孩子的大伯娘，也该帮几个孩子注意着些了。”
邬氏抿了口浓茶，漱完口后将那口浓茶吐回茶盏中，又用帕子擦了擦嘴角。
不管私底下怎么彼此针对，对于范氏的人品，邬氏还是十分信任的，她知道范氏再怎么不喜欢她和小邬氏，也不会将怨恨发泄在二房的孩子身上。
小邬氏还是太上不了台面了，她能够接触到的都不是邬氏理想中的孙女婿水准，相反范氏就不同了，她身为昌平侯夫人，身边接触的都是三品以上大官的夫人，由她做媒，四姑娘凌英和五姑娘凌薇的亲事能更好一些。
对于二房来说，这些女孩儿嫁得好，同样也是助力，这一点，邬氏比小邬氏看得明白，平日里虽然也更宠孙儿，可对几个孙女也是不赖的。
“媳妇知道了。”
范氏随口应了一句，心里却又想到了自己的女儿。
她看了眼阿芜和凌茁，两个孩子都已经十一岁了，虽然还不及着说亲，可也应该相看起来了，再晚一些，就怕那些亲年才俊被人挑选光了。
世家大族多是如此，定亲早，成亲晚，范氏和凌尧栋就是娘胎里定下的娃娃亲，但直到范氏十八岁那年，才嫁到昌平侯府，成了昌平侯府的世子夫人。
——
之后的日子，范氏对阿芜的教导就更加用心了，她甚至把特地从宫里请来的教养嬷嬷撇到一旁，手把手地教导阿芜的礼仪规矩。
“你说奇不奇怪，小芜那孩子的规矩并不完美，偏偏一举一动说不出来的好看，我想着，与其逼着她学那些刻板的礼仪，还不如就这样，让她保持自己的特性呢。”
范氏自己从小受着最严苛的教导，可在失而复得的女儿身上，她却不愿意那么严格了，要不是明白学不好规矩步入这个圈子会被人笑话，她连这点苦都不愿意让女儿承受。
“小小姐可是侯爷和夫人的女儿，身上尊贵的血脉是怎么样都无法改变的。”
范嬷嬷一脸骄傲，她这个古板的性子只认血缘，在她看来，七姑娘是侯爷和夫人的女儿，再怎么优秀，都是理所当然的。
“夫人放心吧，明日七小姐一定能够大放异彩。”
范嬷嬷知道夫人在担心什么，不管家里人怎么宠爱，这个时代，对女人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嫁一个优秀且疼人的夫婿，而七小姐明日在诚意伯府的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会决定她的未来。
如果七小姐的表现入了各家夫人的眼，将来她的亲事就不会因为她曾经流落在外十一年而受影响，可要是七小姐表现不堪，即便昌平侯府再强盛，也注定愿意娶七小姐的都是一些攀龙附骥之辈。
“我这心里，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范氏摸了摸自己的眉头，其实按照她的想法，女儿凌芜正式出现在这个圈子里的时间还应该推迟一两个月，最好还是在昌平侯府主办的宴会上。
诚意伯府大小姐的及笄礼，注定那位小姐才是主角，她给女儿打扮的时候，还得保持一个度，不能喧宾夺主。
“而且这诚意伯府……”
范氏顿了顿，她和诚意伯夫人的接触不多，但从丈夫凌尧栋的口中却多次听说过那位臭脾气的诚意伯。
对方是坚定的大皇子党，不久前还在朝堂上当众指责严忠英宦官当政，扰乱朝纲，按照严忠英的小心眼，恐怕诚意伯早就被他记在需要铲除的名单上了。
偏偏诚意伯和昌平侯世代相交，人家一个多月前就派大管家送来了请帖，不去也不好。
“希望不会出事吧。”
范氏揉了揉胀痛的脑袋，诚意伯也是先帝亲封的爵位，严忠英再怎么大胆，也不能直接对一个伯爷动手吧。
“阿茁那儿……把我那套琥珀头面送过去吧。”
这些日子范氏的心神都在阿芜身上，确实也忽略了养女。
之前因为她装病的事，范氏心中有些怪她，可时间一长，往日的感情又占了上风，想着这些天养女似乎乖巧了许多，范氏的心也软了。
“是。”
范嬷嬷不置可否，只要夫人不把养女看的比亲女还重，只是送一些衣裳首饰，在范嬷嬷看来并不算糊涂。
——
等到诚意伯宴会这天，昌平侯府的姑娘一个个打扮地无比精致，光是站在那儿，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阿芜戴上了工匠赶制的那套粉珠头面，这些珍珠每个都有拇指盖大小，圆润无瑕，难得的是每一颗粉珠的颜色大致相似，这就十分罕见了。
“大伯娘对七妹真好呢。”
凌薇凑到凌茁身边小声嘀咕道，眼神里的嫉妒是针对凌芜的，幸灾乐祸是针对凌茁的。
今天她头上也戴了一套珍珠头面，这批珍珠是南海的养珠场送过来的上等品，可惜是白珠，而且还是淡水珠，远不如阿芜佩戴的那套珍贵。
同样都是昌平侯府的女儿，怎么就这般厚此薄彼呢，凌薇有些嫉妒，之前是凌茁，现在是凌芜，总有一个人压在她的头上。
此时凌薇完全忽略了阿芜头上的那套珍珠是范氏从自己的私产中拿出来的，她同样也可以佩戴珍贵的首饰，只是她的亲娘舍不得罢了。
“哦。”
凌茁收回放在阿芜身上的眼神，然后用手摸了摸自己头上的头面，这套头面正是范氏不久前让范嬷嬷给她送去的。
“娘也是疼我的。”
说罢，她加快脚步，紧跟在阿芜身后上了马车，因为一辆马车只能坐两位小姐，凌薇只能坐后头那一辆马车。
“哼！”
这会儿凌薇才注意到凌茁今天佩戴的首饰虽然比不得阿芜头上那套珍贵，可比她这套珍珠头面还是稀罕不少的。
被侯府真千金压也算了，还被一个冒牌货欺负，凌薇气得跺了跺脚，扭头走向另一辆马车。
——
“听说了吗，昌平侯府刚刚认祖归宗不久的七小姐今日也会出现。”
“据说这位小姐流落在外十多年呢，也不知道是何等模样？”
诚意伯府，大小姐金如意的房间里已经聚集了一些姑娘，七嘴八舌地议论着昌平侯府那位经历神奇的七小姐。
金如意由丫鬟伺候着上妆，对于手帕交的议论，并没有阻拦的意思。
大皇子已经娶了正妻，但身边两个侧妃的位置尚且空着，诚意伯府是坚定的大皇子党，诚意伯府和大皇子早有默契，待金如意及笄后，大皇子就会请皇帝赐婚，纳金如意为侧妃。
伯府嫡长孙女做侧妃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可谁让那位是皇子，还极有可能是未来的皇帝呢，这样一来，即便是侧妃，也不算辱没。
这样一来，大皇子的侧妃位置就还剩一个。
金如意从她爹的口中得知，这个侧妃的位置似乎是为了昌平侯府的六小姐留着的。
这些年，昌平侯凌尧栋在乾帝面前越发得脸了，自然而然，昌平侯就成了各方势力急于拉拢的对象，不止大皇子，就连三皇子也盯上了昌平侯的嫡女，而且三皇子更绝，十七岁了硬是没娶正妻，还弄了一个所谓的高僧批名不宜早婚，明眼人都看出来了，他这是在向昌平侯示好，表示自己会以正妃的份位等待六小姐凌茁及笄。
在这种情况下，金如意很难对凌茁这个未来的竞争对手产生好感，因为不论凌茁最后嫁给大皇子为侧妃，还是嫁给三皇子为正妃，都意味着她们会是仇人。
这会儿昌平侯府忽然冒出来一个嫡七小姐，还宣称是凌茁的双胞胎妹妹，外界对此议论纷纷，多方势力都在打探那位七小姐的来历。
金如意同样派人查了，可惜昌平侯府行事严谨，至今还没有人查出具体情况。
但金如意总觉得，侯府瞒地越紧，就意味着里面蹊跷越多，她对那位七小姐也越发好奇了。
一母双胞的姐妹，一个好端端地待在侯府享尽荣华富贵，一个流落在外，受尽贫寒苦难，金如意觉得，那位突然出现的七小姐或许会成为一个突破口，让她从内部将敌人消灭。
抱着这样的心思，金如意也没有阻拦手帕交们的议论，她想从这些人的嘴里多打听一些有关凌芜的事，也好制定下一步的计划。
就在这个时候，阿芜还和凌茁坐在同一辆马车里，阿芜吃着王太医特地为她配置的加入了几十味药材的蜜饯，总觉得今天的心跳频率有些过快。
难道是被那个小丫头盯的？
阿芜看了眼自上马车后就没将视线从她脸上挪开过，偏偏又不开口说话的凌茁。
她想吃自己手里的蜜饯？
阿芜面无表情吞下最后一颗蜜饯，她又不是哥哥，想也不给她吃。

第106章 互换人生20
倒也不是阿芜真小气，而是这个蜜饯确实也不适合给凌茁吃。
要知道这会儿阿芜吃的蜜饯是王邈精心炮制的，里面添加的每一味药材都针对阿芜的病症，药效虽然不如直接服用来的猛烈，却更适合现在的阿芜，能够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滋养阿芜的身体，起到固本培元的效果。
而且说句实话，药用的蜜饯也绝对称不上美味，顶多就是药味淡一些，甜味重一些，比起寻常药汤更容易入口的药物罢了。
“今天及笄的是诚意伯家的金如意，这个女人外表端庄大方，实则再小气不过了，你可别犯蠢，到时候被那个女人轻易糊弄。”
凌茁的眉头跳了跳，刚刚那个丫头是什么表情，难道以为她和她一样没见过世面，会抢她的药果吃吗？有那么一瞬间，凌茁还真想从阿芜的手里把最后一颗蜜饯给抢过来，看到她变脸的样子。
只是转念想到阿芜“扣扣索索”，“小家子”气的原因，又难得产生了一些愧疚的情绪。
如果当初没有抱错这件事，或许她比眼前这个丫头还要不堪吧？凌茁试着站在对方的立场上，如果她本是侯府千金，却因为意外变成了乡野孤女，回府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那个鸠占鹊巢的人从侯府赶出去吧。
可从回来那天起，阿芜都没有针对过她，相反，还是在她急的上蹿下跳找过去的时候，才对她说了那样一番话。
这些天，凌茁相比之前冷静了不少，可终究被宠坏的性子没办法立马改变，在面对阿芜这个侯府真千金的时候，凌茁还是会有些不服气，以及难以抑制的羡慕和嫉妒。
“准确地说，那个女人不喜欢的人是我，现在你出现了，难保她不会利用你做些什么，我只是想要提醒你，不管怎么样，对外我们代表的都是昌平侯府的脸面。”
凌茁别扭地说道：“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爹娘最疼你了，就算你给侯府丢脸了，给侯府惹来麻烦了，也有爹娘替你解决。”
说这句话的时候，凌茁的语气抑制不住地犯了酸。
她有些难过，明明在此之前，享受这一切的人都是她啊，为什么一眨眼，她就不是爹娘的女儿了呢？
换做其他人，听到凌茁这句明明出自好心提醒，听上去却不那么中听的话可能就要炸了，偏偏这会儿在场的人是阿芜，她早就过了争强好胜，一点就燃的年纪。
“你放心，我知道的。”
阿芜没见过金如意，但听到凌茁的讲述，大概也猜到了两个闺阁中的小姐能有什么样的利益纠葛和斗争，她没有那么蠢，被金如意利用对付凌茁。
正如凌茁说的那般，不论姐妹间私底下闹的多难堪，对外她们是一致的。
在礼教森严的古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哪一家出了一个名声不好的姑娘，对全族女子都是有影响的。
就好比上一世“喻芜”出昌平侯府几位已经出嫁的姑奶奶都被夫家休弃回府，当然，这也和当时昌平侯爵位被夺，凌尧栋开始失势不无关系。
“当然，你要是不放心的话，也可以盯紧我，万一我不小心出了什么岔子，你及时提醒我就好了。“
之前听到阿芜说前半句话的时候，凌茁还觉得自己的一番好意被辜负了，但话锋转到了下半句，听到阿芜拜托她提点她的话时，凌茁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好了很多。
“嗯。”
凌茁别别扭扭的，直到到了诚意伯府，阿芜都要下马车的时候才轻轻应了一句，要不是两人离得近，或许阿芜都听不到她的声音。
这也算是凌茁的承诺，保证自己会在宴会上多看顾她几分。
我为的是昌平侯府和爹娘的脸面。
凌茁暗自安慰自己，她才不是轻易向敌人投诚呢。
——
“这位就是你家的七姑娘吧？”
范氏带着昌平侯府的几位姑娘走入内堂，房间内众人的目光瞬间转到了范氏一行人的身上。
大家都知道诚意伯的面子大，不仅请来了昌平侯府的女眷，那位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昌平侯府的沧海遗珠也将会出席诚意伯府嫡长孙女的及笄礼。
自从阿芜归家后，范氏再也没有参加过圈子里的宴会，更别提带着这个传闻中被歹人抱走十一年的小福女出现了。
大家都很好奇，那个所谓的凌茁的双胞胎妹妹，因为被算命先生铁口直断可以带来福气所以才被人偷走的小姑娘，到底是何等模样。
“真是个标致的姑娘。”
一位脸若银盘，看上去慈眉善目的夫人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阿芜的模样对于时下审美来说是不讨喜的，这个圈子对于大妇的刻板要求，端庄、大方、文雅、秀致，偏偏阿芜的长相随了年轻时的范氏，妖媚娇柔，更像是各家府里惯会争夺主夫宠爱的莺莺燕燕。
明明身量纤细，可最要紧的部位却是丰润挺翘的，就像是一个柔软多汁的水蜜桃，轻轻一咬，不仅多汁，还格外的甜美。
小小年纪，就已经是个妖精了，这是大伙儿第一时间的反应，但再看第二眼时，就不会那么想了。
因为阿芜的眼神太干净了，因为这份干净，即便范氏没有刻意将她往端庄大气的方向打扮，也不会让人往阴暗的方向揣测她。
这也是刚刚那一位妇人这般惊叹的原因所在，这样的眼神，除了在一些懵懂的孩童身上见到过，也就眼前这位姑娘，眼神在透彻清亮的同时，还给人豁达大方的感觉了。
是为不错的姑娘，即便在外养了十一年，气度却依旧不输世家大族精心培养出来的姑娘，这个想法是在场绝大多数人的共识。
当然也有一部分，因为阿芜的出彩表现反而忌惮上了她，这个圈子里优秀的男儿屈指可数，僧多粥少，阿芜越优秀，意味着自己女儿的竞争对手也就越多了。
“听说六小姐和七小姐是双胞胎姐妹，两个孩子的模样看起来却不怎么相像啊？”
诚意伯夫人笑脸盈盈，以说笑地语气表达了自己的怀疑。
一个多月前送上帖子，并且特别提到侯府那位七小姐，诚意伯夫人的目的可不是为了让人在自家闺女的及笄礼上出风头来的。
她本想着，昌平侯府的那位姑娘流落在外十一年，即便范氏对她进行严苛的指导训练，短时间内也是没办法取得显著成果的，诚意伯夫人就想着让阿芜在宴会上丢脸，顺带拖累凌茁的名声，为自己的女儿减轻对手的竞争力。
可现在事态发展超乎了自己的想象，诚意伯夫人想不到，乡野间居然也能养出这样钟灵毓秀的姑娘，面对这么多夫人的注视，丝毫没有怯场。
一击不中，她只能另起矛头了。
“双胞胎模样不相像的也大有人在，比如顾詹事家那对龙凤胎，长相也丝毫没有相像之处，我家这两位姑娘，大的肖似我过世多年的外祖母，小的这个和我小时候有六七分相像，当时我的奶嬷嬷代替我去接这个孩子，看到她的模样都惊呆了，直呼看到了年幼时的我。”
范氏的情绪十分平静，这个刁难是她在参加宴会之前就已经想到的，也早已想到了应对的方式。
凌茁的长相不似她也不似凌尧栋，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这些日子，范氏翻遍了范家和凌家的所有姻亲族谱，才找到了自己外祖母的画像，发觉凌茁和她外祖母有几分相似。
至于阿芜就不用说了，光是那张脸，就足以证明她是她范氏的女儿。
说这句话的时候，范氏甚至还是笑着的，一手搂着凌茁，一手搂着阿芜，对这两个女儿宠溺有加。
这下子，旁人的猜测打消了大半，至少阿芜的身份是不需要怀疑的了，谁会特地找回来一个和自家无关的女孩儿认作嫡女呢？
更别说凌家不缺姑娘，即便是想要找人联姻，也大有人选。
一旁的小邬氏转溜了一下眼睛，好在她这个猪脑袋也有一些大局观念，僵着一张脸，笑着应和了范氏的话。
“你们这些年轻小姑娘和我们待在一块也是无趣，来人，带着几位小姐去大小姐那儿。”
诚意伯夫人见范氏狡猾，从她身上发觉不出任何破绽，也只能暂时偃旗息鼓，吩咐丫鬟们将昌平侯府的几位姑娘带去后院。
她想着，凌芜不可能真的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发生质的蜕变，或许现在她们看到的都只是表面光鲜，只要让女儿试一试，就知道这位昌平侯府七姑娘是不是真的如同外表看上去那般稳重大方了。
而且同龄的小姑娘之间的拌嘴说笑，总比她这个长辈亲自出手来的合适，到时候凌家姑娘出了什么丑，旁人可没办法指责她这位诚意伯夫人以大欺小了。
范氏也不知道诚意伯府对昌平侯府居然有那么大的敌意，因为从始至终，范氏都无意将女儿嫁入皇家，以前对待凌茁的态度是这样，现在对待凌茁和凌芜两个孩子的态度都是这样。
而且范氏自认为昌平侯府不愿意掺合皇子夺嫡的态度十分明显，却没有想过，诚意伯府的这些女人，早就已经将她的女儿当作竞争对手，欲除之而后快。
于是她放心地让几个女孩跟着丫鬟下去了，她以为，在这样重要的场合，诚意伯府应该比她这位客人更重视脸面才对。
——
“金姐姐，你的头饰可真好看，这颗珍珠圆润无瑕，是难得一见的上品啊。”
金如意正在梳妆打扮，今天是她的及笄礼，妆容打扮自然是无比奢华贵重的，此时金如意的丫鬟正在替她佩戴首饰，一根镶嵌着龙眼大小的深海金珠的簪子引起了几位姑娘的注意。
“这颗珍珠是……”
金如意眼中闪过得色，但又很快掩去锋芒，露出温婉地笑容，回过头，看着几位姐妹淘准备简述一下这颗珍珠的来历，正在这个时候，丫鬟带着昌平侯府的几位姑娘进来了。
大伙儿都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阿芜的身上，那出众的外表和气度，以及此时佩戴的一整套极品粉珠头面，瞬间吸引了一大波仇恨值。
这些珍珠，颗颗极品，比较金如意头上的那颗金珠毫不逊色，但金如意头上就一颗，阿芜头上的粉珠却是数不清的，光是这一点，阿芜就让金如意酝酿了许久的说辞成了笑话。
“这位是……”
金如意差点咬碎一口银牙，昌平侯府的财大气粗人尽皆知，除了第一任昌平侯大发战争财之外，之后几任皇帝的丰厚赏赐同样功不可没，加上昌平侯子孙稀薄，分家时财产大头在嫡系长子手中，一代代传下来，财富依旧集中。
每次聚会的时候，凌家这些姑娘的穿着打扮总是最用心的，即便凌英这个二房庶女，穿着打扮也比一般官员家的嫡女来的强。
看到凌茁的时候，金如意就已经猜到了阿芜的身份，可这会儿依旧要装腔作势作出一副不知情的表情。
“我以为金姐姐那么聪明，应该猜到七妹的身份了，毕竟能和我一块出现，又是一张生面孔的，思来想去，也就一个身份。”
凌茁不着痕迹怼了金如意一句，她最不耐烦看到的就是这个女人装腔作势的模样，好似自己单纯无害似的，实际上在场这些人里，就属她心眼最多。
“之前倒是想过，不过七姑娘不是阿茁你的双胞胎妹妹吗，她和你长的可真不算相像，我一时不敢认呢。”
不愧是母女，金如意和诚意伯夫人的反应是一样的。
“这还是我头一次见七姑娘呢，碧川，去把那一篮子西番莲果拿过来，给几位小姐尝尝。”
本来金如意是想要拉拢阿芜对付凌茁的，可今天阿芜的这身打扮意外让她出丑了，比起拉拢她，金如意更想要看到阿芜丢脸，这样一来，同样能够打击到凌茁，最终达成的结果是一样的。
西番莲果？
除了金如意，在场的几位小姐都露出疑惑的表情，她们可从来没听说过这种名字的水果，听上去，像是西边番国特产的水果。
西番距离都城路途遥远，将西番特有的水果运送至都城可不是一件轻易的事，诚意伯府能够弄到西番的果子，看来实力远超出大家表面看到的。
金如意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如果不是为了在今天表现一番，她也不会在大皇子送来这些水果后，特地将它们留到今天。
很快，几个拳头大小，椭圆形，外皮皱巴巴的果子被丫鬟送了过来，果子不多，在场几位小姐一人分到一个，就不剩多少了。
“七妹妹可曾吃过这个果子？”
金如意温温柔柔地问道，在场的小姐们都是要面子的，就算没吃过也不能显露这一点，甚至在阿芜说她不会吃的时候，还要顺势露出一个隐晦的笑容，示意她们和阿芜这个半途认祖归宗，没什么见识的姑娘截然不同。
“这是什么果子？我还真没见过。”
凌茁看出了金如意的险恶用心，这些果子是她也没见识过的，更何况从小生活在乡下的阿芜呢。
于是她直接开口了，她是养在侯府十一年的姑娘，她都不认识的水果，谁能嘲笑凌芜没有见识呢？
“还是哪位姐姐尝过这种水果，给妹妹演示一下食用方式？”
凌茁笑着看了一圈除金如意以外的人，她就不信，这些人都尝过这个西番莲果的滋味。
“请问有刀吗？”
阿芜开口了，很奇妙，在看到这个果子的时候，她的脑海里再一次自动浮现了它的名字，并且下意识地知道了它的食用方式。
但是很奇怪，在阿芜的潜意识里，这种果子不叫西番莲果，而是一种叫做百香果的水果。
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泡水冲服，味道酸甜，让人下意识就忍不住分泌口水。
刀是金如意的丫鬟早就准备好的，但不是在这个时候递过来的，只因为阿芜开口太突然，那个丫鬟下意识地就将手里的小刀递到阿芜的手中。
她利落地将果子一分为二，露出里面的果肉。
“可惜了，储存时间太长，果肉已经带上了腐败的滋味。”
百香果耐存放，可从西番过来已经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本来在水果刚送到金如意手中的时候，是它最佳的使用时间，虽然外表已经皱巴巴的了，却依旧不影响它的味道。
金如意尝过一口，十分喜欢果子的滋味，这才想着拿到这一天显摆。
可她不知道，这些天百香果已经开始腐败，这个时候它的外表虽然和之前并没有太大差别，可味道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
“原来这种果子得这么吃啊？”
“里面是什么，是果肉？还是果汁？得用勺子舀着吃吧？”
有凌茁和凌芜做了一个好的开头，几位小姐也不藏着掖着了，看着手里的水果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也不佯装自己懂得很多了。
“金姐姐真是的，明知道这种水果吃起来那么麻烦，还藏着开果子的工具不告诉咱们。”
“就是啊，不过这果子的味道确实特别，酸酸甜甜的，只不过正如七小姐说的那样，储存的时间太长了，带上了腐败的滋味。”
事态从原本金如意计划的猜果子一跃变成了一群娇小姐的声讨，金如意的表情都快绷不住了。
“也是我好心办坏事，没想过这种水果那么不耐放，本来还想让大家尝尝鲜的。”
金如意很快收拾好心情，莞尔一笑，把这出试探当成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这种果子可是西番独有的，没想到七小姐居然知道它的食用方式，就连我，也是大皇子府里的下人指点了，才知道它的食用方法呢。”
金如意打量了阿芜一番，如果说是瞎猫碰到死耗子，未免也太巧了吧。
“我也是瞎猜的，可能是我运气好吧。”
阿芜的话让在场这些小姐想到了昌平侯府在她回归前的造势，这位七小姐似乎就是因为出生的时候被算命先生断言福气才被人偷走的呢。
一时间，金如意的风头再一次被阿芜盖过。
好在这个时候吉时也快到了，金如意顾不上针对阿芜和凌茁，在丫鬟的伺候下加快了梳妆打扮的速度。
倒是房间内的其他小姐对阿芜越发好奇，像她打听她这十一年来在乡下的生活。
“你们是什么人，这里可是诚意伯府大小姐的闺房，是你们能够擅闯的吗！”
“救命啊，你们为什么要抓我！”
……
由远而近传来一阵喧哗嘈杂的声音，盔甲碰撞发出的低沉鸣响，推搡声，尖叫声，以及花瓶摆件被撞到砸碎的声音……
房间内的一群小姐顿时坐不住了，紧张地聚在一块。
“谁在喧哗？”
金如意作为主人翁，这会儿自然要开门呵斥一番在外嬉闹的下人，可就在她开门准备呵斥的瞬间，就被眼前的景象吓到了。
一个个身穿盔甲的士兵将金如意的院子团团围住，在看到金如意开门的时候，几个士兵直接上前将她反手制住，用链子捆绑起来。
“我等奉严督公的命令捉拿反贼诚意伯全族，惊扰了各位女眷还请见谅，不过现在还是劳烦几位小姐去前厅一趟，跟着各家夫人，待我等清点人数后送夫人小姐们回府，以免金家这些反贼混在人群之中匿逃。”
领头的那位侍卫对着阿芜等人恭敬地说道，可他身后那些士兵手里锋利的长剑可没有收回去，大有在场这些人不听话，就要给她们一个深刻教训的意思。
太大胆了，严忠英选在这一天动手，哪里是为了铲除诚意伯啊，简直就是在威胁都城所有不顺从他的权贵，给了她们所有人一个赤裸裸的警告。
由此可见严忠英的势力有多庞大，在场不乏昌平侯凌尧栋这样实权在手的达官显贵的女眷，可严忠英还是这么做了，是不是证明，他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按下这些不满的声音，或者说，在场这些人里，其实早就有不少已经归顺严忠英了？
——
诚意伯府前院，一个身穿绯色六品太监服的少年坐在侍卫特地搬出来的太师椅上，手里端着一盏茶，面对一道道如刀锋一样刺在身上的视线，依旧面不改色。
少年肤白如玉，绯色的布料更显的他容貌旖丽妖娆，嘴角上扬时，甚至还有春暖花开的错觉，但下一秒，少年的眼神就暗了下来，什么旖旎心思都没有了，只觉得浑身如入冰窖，似二月刺骨之寒。
“诚意伯。”
他起身走向被扒了朝服，按在地上的诚意伯，似是手误，手里那盏茶水尽数倒在了他的头上，因为被堵着嘴，诚意伯只能对他怒目而视。
阿芜和一群姑娘被送到各府夫人身旁，远远的，只能瞧见那道绯红的背影。

第107章 互换人生21
“太过分了，他们怎么敢，他们怎么敢……”
花房还是小了些，这次诚意伯府大办金如意的及笄礼，整个都城大半的达官显贵都齐聚伯府之内，这些女眷这会儿就集中在这一间小小的花房里，怎么可能不拥簇呢。
在场这些受牵连的女眷，恐怕长这么大都没有经历过这样丢脸、局促、恐慌的场面，这会儿心里已经恨死了造成这一切的阉贼严忠英，却碍于花房外都是那阉党的心腹，不敢骂得太大声，心里顿时更加憋屈了。
“小芜，别看。”
范氏将女儿的眼睛捂住，不让她旁观之后可能会出现的血腥画面。因为范氏的动作，那道绯红色的身影瞬间从阿芜的眼前消失，只剩下一片黑色。
原本跳动陡然间加速的心跳，渐渐恢复了平静。
“没事的，那些人不敢对我们怎样的，你爹颇受陛下信赖，即便是严忠英，想要动你爹也得掂量掂量，而且那些人的目标也不是我们，待清点完人数，就会恭恭敬敬送我们离开。”
范氏柔声安慰女儿。
“那个人是谁？”
阿芜忍不住问了一句。
“哼，还不是一个低贱的阉贼，哪配咱们这些人记住他的名字。”
“似乎是姓严的新收的义子，好像是叫严瑜，也不想想，前面那三位义子是什么下场，这位自从上位后就不见收敛，相反扯着严忠英的虎皮做了不少害人之事，也不知道还能得意多久。”
在范氏开口回答之前，边上不少女眷抢在她前头回答。
这些人的心里都是带着怒气的，描述喻俨时自然吝啬一些美丽的词汇，同时这些夫人小姐的心里也是骄傲的，在他们看来，没有子孙根的男人，比起残废还要不如，要不是因为严忠英这个阉狗深受乾帝的信众，她们哪会忍受这样的屈辱，非把眼前这些人打杀不可。
严瑜？
阿芜心中闪过一丝失望，她还以为……
其实八年不见，阿芜已经不能确定这些年里，哥哥喻俨的相貌相较于小时候是不是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更何况刚刚她看见的，也只是一道背影罢了，她连那个人的正面都没有见到。
只是当时萌生了一种冲动，总觉得远处那个人让她觉得熟悉。
正在这个时候，站在远处的喻俨往女眷的方向望了一眼。
这些往日自诩高贵的女人，发髻凌乱，就跟受惊的鹌鹑一样，挤簇在一块儿，半点东欧没有平日的端庄得体，一些年纪小点的姑娘们，甚至不乏被吓哭的，胆小懦弱，连四五岁的孩童都比不了。
这样的贵族小姐，远远比不上他的小芜，可偏偏两者的命运从出身时就已经注定了。
喻言的视线在对上范氏时停留了一秒，他注意到了那个被范氏捂着眼睛的小姑娘。
现在都城里发生的一桩桩事都瞒不过严忠英的眼线，喻言被对方纳为心腹，除了一些最机密的事，大多数情报都会通过他向严忠英禀报。
这些日子发生在昌平侯府的闹剧喻言自然也是知情的。
听说那位小姐是当年被人偷走的，找了十多年才找回来，看范氏的模样，对那个姑娘似乎十分疼爱。
算算年纪，小芜如果健健康康长大了，或许和那个小丫头差不多高了。
喻俨眼神微沉，将视线从范氏身上挪开，再一次转回诚意伯的身上。
“严忠英这个阉贼，人人得而诛之。”
不知何时，诚意伯居然从两个压制他的侍卫手下挣脱，一把扯开了塞在自己嘴里的脏污帕子，指着喻俨的鼻子怒骂道。
“你、你们！”
“你们这些逆臣贼子，蒙蔽圣听，诬陷忠良迟早会有报应的。”
落到严狗贼的手中会是什么样的下场，诚意伯早就已经见多了，他知道，今天严忠英敢再这样的场合，当着那么多官员侯爵内眷的面抄了诚意伯府，定然是做了十足的准备，即便大皇子出面，也救不了他们了。
诚意伯只是后悔，他没有想到严狗贼手中的权柄居然大到这样的地步，要是早知道严忠英真的敢对他下手，当初他就不会为了争夺大皇子的信任，递上那样几封奏折。
就算他再厌恶那些不男不女的鬼东西，至少也得等大皇子可以和严狗贼分庭抗礼的时候，再对严狗贼下手。
可惜 ，凡事没有后悔的余地，至少对于现在的诚意伯府来说，已经走到绝路了。
既然这样，诚意伯也不想腆着脸当孙子，让人觉得他堂堂诚意伯是一个没骨气的人，左右都是一死，他更想要死的轰轰烈烈，待到严忠英落败的时候，史书上还能记他一笔，他诚意伯金永是为了除奸佞，匡社稷而死的，他的死，重于泰山。
“今天、今天我就杀了你这个小阉贼，为民除害！”
说着，诚意伯朝着四周众人露出壮烈的惨笑，然后一个俯冲，从身边的侍卫身上抽出一把长剑，冲向了喻俨，锋利的刀尖对准了喻俨的胸膛，目的明确，就是要取喻俨的性命。
远处的女眷见状惊呼，唯独阿芜被范氏遮着眼睛，只能靠听觉还原现在正在发生的画面。
“呵！”
喻俨轻笑了一身，无比讥讽地看着那个朝他冲过来的诚意伯。
天底下总是不缺这种人，披着正义和忠心的外衣，做的却都是鸡鸣狗盗之事。
比如眼前的诚意伯。
两年前，南江水患，那个时候三皇子刚刚接触朝政，正想着在乾帝面前展露手脚，野心勃勃地接过了这桩差事，想要表现一番。
而大皇子忌惮这个皇弟，依附于大皇子的诚意伯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派人在饱受水患困扰的南江扩散瘟疫，那时在南江赈灾的三皇子差点没命回来。
因为诚意伯的插手，那一年，死在瘟疫中的百姓足足有三千余人。
三个月前，海南一位蛙人从海里探得一个宝贝，一颗有龙眼大小，几乎没有瑕疵的金珠，诚意伯长子正好在海南赴任，恰逢不久后就是宝贝女儿金如意的及笄礼，正愁找不到一件合适礼物送给女儿的诚意伯长子直接派下人花了十两银子从那蛙人手里买来那颗金珠，那个蛙人家里还有患病的双亲，正等着高价卖掉金珠后为长辈治病，怎么情愿以十两的价格贱卖那颗宝贝珠子呢。
于是，蛙人被活活打死，求告无门的蛙人父母也在病痛中郁郁而终。
而这些，都只是诚意伯府这些年造的罪孽中的冰山一角罢了。
他弹劾严忠英，看似正义忠烈，实际上他哪里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呢，和严忠英相比较，他也没有干净到哪里。
所谓的忠义，实际上只是政治角逐中立场的不合罢了。
喻俨看着那个朝他冲来的男人，眼神微眯，就在锋利的剑尖即将刺入他身体的瞬间，四面八方而来的长箭已经刺穿了诚意伯，好端端的一个人，直接被射成一个筛子。
诚意伯感受着全身上下千疮百孔的刺痛，目眦尽裂，握着长剑的手不断颤抖，想要上前一步，都犹如身顶千金，负重难行。
“啪嗒——”一身，随着长剑掉落在地上，诚意伯的身体也随之轰然倒下。
“啊——”
不远处，站在花房内的女眷们看到这样的画面忍不住放声尖叫，仿佛下一秒那些弓箭就会射向他们一般，场面一下子控制不住了，原本紧紧搂着女儿的范氏被人挤开，阿芜也终于再次看见那道给予她奇怪熟悉感觉的背影。
喻俨上前一步，弓着腰，合上了诚意伯的眼睛，对于眼前血腥的场景恍若无物。
哪有那么巧合的事，诚意伯顺利地挣扎开辖制他的两个护卫，又那么顺利地从护卫手里夺过那柄长剑，甚至于在讲了那么一大通废话后，还没有人及时上前制止。
所谓的巧合其实都是有心人的算计罢了。
喻俨只是在等一个最恰当的时机，要走诚意伯的性命罢了。
“小督公。”
身边的人递过来一个干净的帕子，眼神看向另一边关押着诚意伯府众人的方向：“那一边……”
“带下去。”
喻俨慢条斯理地擦着手上不小心沾染到的血迹，“还有，让禁卫司的人护送各府夫人小姐回去，态度无比恭敬，表达我们内侍监捉拿逆贼的同时惊扰各位贵人的歉意。”
站在喻俨身后的那个人不住抖了抖眉毛，看小督公的表情，可看不出歉意的模样，要是真的心存歉意，就不该把人拦下，还拘在不远处的花房了，可怜那些娇滴滴的小姐们，看到刚刚那一幕，恐怕得做好几天的噩梦吧。
但不论心里怎么腹诽，主子的吩咐还是要照做的。
那人很快就退下，带走了一批禁卫司的人，走向花房。
刚刚诚意伯惨死的画面至今还残留在众人的脑海中，之前怒气最盛的夫人小姐们，面对着笑眯眯带着禁卫过来的那个公公都没办法露出怒容，忍气吞声按照对方的安排，在核对完名单后，一个个离开。
直到上了自家的马车，躲在狭小密闭的环境中，才释放自己。
该死的阉狗，迟早要让那些人好看，这恐怕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了。
“要变天了。”
范氏紧紧拉着两个女儿的手，在从前院经过的时候，远远看了眼那个依旧伫立在院子中央的少年，不由感叹了一句。
她没有怒骂，没有抱怨，政治嗅觉敏锐的范氏已经从内侍监不同以往的处事作风中看出了端倪。
范氏急于回家安抚两个女儿，也急于回家和丈夫商讨这件事，未来的日子恐怕是风雨飘摇，昌平侯府无意卷入这些是非，可有时候身处这个位置，往往身不由己。
就在踏过前院的门的时候，阿芜忍不住扭过头又看了一眼，这一眼，她终于看清了对方的模样，两人的视线甚至在空气中相撞。
只是这一眼太过短暂，下一秒，阿芜就被范氏拉着穿过了前院，刚刚出现在脑海里的画面一闪而过，快的就像是错觉一样。
“那位就是昌平侯夫人了，她身边的两位分别是昌平侯嫡出的六姑娘和七姑娘，穿粉色衣裳的应该就是前不久刚找回来的七小姐，闺名一个单字芜，应该是从了昌平侯这一辈姑娘的偏旁取的。”
跟在喻俨身后的那位小太监注意到小督公看着昌平侯府那群人，挑选最重要的三位人物，为喻俨介绍，至于二房和三房的女眷，压根就不被人放在眼里。
芜？
“这位昌平侯七小姐流落在外十一年，也不知道昌平侯执意要将这个流落在外那么多年的女儿认回来的用意到底在哪里？”
小太监一声轻笑，感觉到身边的人的气压瞬间降低，给人强烈的压迫感，小太监马上禁声，也不敢再笑了。
——
“你要找的人，两个多月前就被人带走了，来人身份不知。”
“喻复才和喻娘子被人掘棺鞭尸，骸骨至今没有找到。”
“据说喻娘子身前得罪了人，从一个富庶人家偷来一个女婴，之所以会被人鞭尸，就是因为那户人家找过来了。”
“姑娘去向已有眉目，再等些时日就能探查清楚。”
……
喻俨将手里那些秘密信件扔到火盆里，然后捂住眼睛。
八年前，他捂着小芜的眼睛，生怕让她瞧见那个女人自尽的惨烈景象。
八年后，他让小芜直面一场血淋淋的虐杀。
彼时，她是妹妹，他是哥哥，此刻，她是尊贵的侯府千金，他是低贱的只能躲在阴暗角落的臭虫。
明明想要保护她的，可或许已经成了妹妹心中卑劣恐怖的存在。
“呵、呵呵。”
喻俨忍不住笑了，比哭更难听。

第108章 互换人生22
“你可真是大胆，连诚意伯都敢杀，你知不知道，这些日子我拦了多少弹劾我与你的奏折？”
喻俨一进屋，一盏茶碗咔嚓一声砸碎在他面前，四溅的陶瓷碎片甚至划伤了他手背的肌肤，可喻俨只是略微皱眉，依旧保持原本的步速，在严忠英身侧站定。
这个茶碗，正是严忠英砸向他的。
“诚意伯留着，只会是义父的大麻烦，大皇子那边为了不寒身边人的心，必定会想尽一切办法保住他，同样的，三皇子和蒋贵妃身后的势力也未必乐意看到义父势大，难保他们不和大皇子那边的派系下手，于是孩儿自作主张，干脆激怒诚意伯，然后顺理成章将他诛杀，这样一来，没了诚意伯的诚意伯府也只是没牙的老虎，即便最后陛下心软了，放过了诚意伯府的其他人，那些人也不会对义父造成太大威胁。”
喻俨镇定地回答道，眼神中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自负，以及压抑着的想要向严忠英讨赏的忐忑和期冀。
“自作聪明。”
严忠英嗤笑一声，明面上似乎还带着怒气，实际上对于喻俨的处事手段，他是十分满意的。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义子，严忠英的心情大好，他的眼光果然没错，眼前这个少年，足够阴险，也足够很辣，只要用的好，就是一把及其趁手的刀。
尤其刚刚喻俨的表现，让严忠英觉得对方并不完美无缺的，他喜欢自作聪明，靠揣摩他的心思行事，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讨他喜欢，得到相应的奖赏。
这样的人就意味着有弱点，他贪恋他带给他的地位，渴望爬到更高的位置，严瑜有欲望，而有欲望的人，往往是最好把控的。
“是孩儿自作主张了，请义父责罚。”
喻俨赶紧跪下，假装没有看出严忠英眼底的满意，一副对于他刚刚那通责骂诚惶诚恐的模样。
“起来吧，咱们父子之间，何须这般客气呢？”
他恭敬的态度让严忠英更加满意了，在喻俨跪下后，严忠英直接推开了身边敲腿的小太监，上前将他搀扶起来。
在爬到这个位置之前，严忠英也是受过深宫搓磨的，即便这些年锦衣玉食，粗糙的皮肤是彻底养不回来了，更何况现在的他还上了年纪，手指的皮肤粗粝地犹如磨砂纸一般。
喻俨低垂着眼睛，感受着那几根手指头在自己的手掌心慢慢摩擦，打从心底里泛出反胃的感觉。
“对了，义父都不曾打听过你的籍贯，当年你入宫的时候还是个五岁的孩子吧，爹娘怎么舍得将你送进宫呢？”
似乎是不经意间想到了这个问题，严忠英躺回软垫之上，接过小太监递上来的葡萄，漫不经心地问道。
喻俨却因为严忠英的这个问题心跳骤停了几拍，几息后，才恢复平静。
前不久，他刚动用了自己的势力回乡调查，现在严忠英就问到了这个问题，对方是否察觉到什么了呢？
原本在严忠英身边伺候的小太监不知道什么时候退下去了，严忠英慢条斯理地剥着葡萄皮，房间之内只听得到双方的呼吸声，气氛陡然间变得沉寂。
“没什么舍得不舍得的，左右就是家里没钱，于是进宫做了太监。”
喻俨深吸一口气回答道。
“哦？”
严忠英的语调微微上扬，看不出他对这个回答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又是一阵沉默，喻俨再次开口：“那对夫妻，向来就只顾着自己，死的时候留给我一堆欠债，如果不卖身进宫，恐怕就得被卖到小倌官做兔爷儿了，相比较之下，做太监有什么不好，至少还有机会位极人臣，做如义父这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贵人。”
似乎是压抑不住了，在沉默了片刻后，喻俨终究还是发泄似的向严忠英倾诉了自己这些年的委屈。
“这些年，我在宫里受了那么多委屈，要不是现在得蒙义父赏识，恐怕我还在哪个冷宫待着，受尽欺辱，我恨那对夫妇，即便他们是我的生父生母，我也恨不得将他们挫骨扬灰，几个月前，我派人去了趟故乡，掘了那对夫妇的坟墓，让他们曝尸荒野，我知道我的这个做法离经叛道，为世人所不容，可我是真的恨啊，还望义父原谅。”
喻俨半真半假地说着自己的故事，他在赌，赌严忠英对他的调查并没有那么详细，赌昌平侯凌尧栋将他的行迹隐瞒地很好，严忠英粗浅的调查未必能知道昌平侯府的七小姐和他之间的关系。
多年的研究，几个月的相处，喻俨知道严忠英是自负的人，他收他为义子，必然会对他的身世进行一番调查，但在严忠英看来，那个时候的喻俨只是一个蝼蚁一样的存在，雄狮在吃掉蝼蚁之前，难道还会细心调查蝼蚁的祖宗十八代吗？
喻俨赌对了，此时严忠英得到的消息确实不够充足，喻俨这一番半真半假的言论，打消了严忠英的疑惑。
就在半个月前，严忠英发觉义子严瑜的身边有异动，他秘密派遣一批人回到原籍江州，不知道想要做什么。
严忠英本来是不喜欢自己养的狗背着他这个主子做事的，可偏偏刚刚喻俨那番话，戳到了严忠英的痒处，瞬间打消了他的不满。
严忠英是在十一岁那边被爹娘卖进宫的，只因为家里儿子多，却家境贫寒，没办法给任何一个儿子娶媳妇。
儿子多了，也就不稀罕了，为了能够尽快抱上孙子，最小的严忠英被爹娘卖了，而那个年纪的严忠英更懂得男人的尊严骄傲，在净身的那段时间里，越发生不如死。
在严忠英掌权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自己的家人，彼时严忠英的爹娘已经过世，严忠英阉了自己所有的兄弟，包括唯一靠着他卖身银子娶了媳妇的大哥的儿子。
那段时间，严忠英的心情是极为畅快的，因为在他看来，他都没有拥有的东西，别人怎么配享有呢，他断子绝孙了，他的那些兄弟也不能好过。
只是随着严忠英年岁增长，想到当年为了一时痛快做下的决定，心里也是有些后悔的。
他不该做的那么绝，至少也得给严家留下一丝血脉，当年他大哥那个年仅两岁的孩子就很好，如果当初留下那个孩子，将他养在宫外，自己也就拥有血缘传人了，不像现在，即便他夺了李朝江山，也找不到传人。
但严忠英那么骄傲自负的一个人，怎么会承认自己做错了呢，每当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他就会安慰自己，那些人该死，那些人该罚，他只是做了最正确的决定。
在这样日复一日的洗脑之下，怎么能够要求严忠英还保有这个年代伦理纲常的观念呢。
因此一听喻俨是和他一样小肚鸡肠的人，一朝得势，连亲爹娘的尸首都能够挖出来鞭尸，严忠英非但不觉得喻俨不受控制，相反真真正正觉得他们俩就是一路人，喻俨没有辜负他对他的看重喜欢。
“对了，听说你还有一个妹妹？”
严忠英笑眯眯地吃掉手里那颗葡萄，再一次追问道。
“哦，那只是我娘抱养来的孩子，我进宫的时候，她才三岁，不知道是被跑了还是被当年的债主给卖了，这一趟我派人回乡，也没找到她。”
对于严忠英口中的妹妹，喻俨表现的不怎么在意。
“左右就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如果是亲的，这会儿或许我还能护她一二，将来让她多生几个孩子过继一个给我，当是成全了我们兄妹之间的缘分，可偏偏也不是亲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恐怕现在她站在我面前我也不记得了。”
如果喻俨彻底将自己和那个妹妹之间的关系撇清，严忠英或许还会多疑，偏偏喻俨自己率先表达出对那个妹妹不是亲生妹妹的惋惜，严忠英最后那点怀疑都没了。
相反，一想到喻俨和自己一样，都是无亲无故孤零零活在这个世上的人，那种同类之间的归属感也更重了。
“还是派人留意一下吧，如果是个乖巧懂事的，养一个丫头又如何呢？”
喻俨进宫的时候也就五岁，在那个年纪分开，兄妹之间的感情又能有多深厚呢，更何况还不是亲生的兄妹。
严忠英是一个连亲兄弟，亲侄儿都能够阉割的狠角色，将心比心，他不认为喻俨会对那个妹妹有多深刻多感情。
于是，他也不再揪着这件事质问。
在从严忠英的房间出来时，喻俨的背后已经汗淋淋一片。
不能让严忠英知道自己和小芜之间的关系，这是喻俨此刻唯一的想法。
——
“小芜，接下来爹和你说的这些，希望你能有心理准备。”
某天，阿芜被凌尧栋叫到了前院的书房。
只见凌尧栋的表情严肃深沉，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阿芜的脑海中一下子闪过了好几个猜测，可能性最大的那个猜测，偏偏也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
“八年前进宫的小太监里，原籍江州的共计二十三人，其中年龄对得上的只有一个，那人……那人……”
看着女儿忽然间低沉的情绪，凌尧栋还是咬牙说出了自己调查到的真相。
“那个孩子，在进宫的第二年就因为一场疾病去世了。”
也就是说，小芜心心念念要找的哥哥，其实早就不在了。
在看到爹爹吞吞吐吐的时候，阿芜已经做好了听到噩耗的准备，可在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心脏还是忍不住停跳几拍。
“不会的，哥哥还活着，我能够感受到，他一定还活着。”
阿芜捏紧拳头，这个答案是别人调查出来的，她不信。
“或许是调查出现了什么纰漏，之后我会继续派人打听消息的。”
凌尧栋只当女儿一时间没办法接受这个事实，顺着她的话安慰她，可在凌尧栋看来，喻俨大概率已经死了，一个五岁进宫的小太监死在宫里的概率并不低，更何况以他的人脉关系，只是调查一个宫里的小太监，谁会出手阻拦呢？
凌尧栋看着女儿的眼神越发怜爱了，想着该用什么方式弥补这个孩子。

第109章 互换人生23
“金太医，有件事我很好奇，宫里生病的太监宫女都是由谁诊治的？”
每月十二、二十五日是金邈来昌平侯府替阿芜上课的日子，当然，侯府千金学医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因此侯府对外宣称金太医来侯府替女眷们诊脉，顺便帮流落在外多年的阿芜调养身体。
这天上课的时候，阿芜在辨别完金邈带来的草药后，突然提出这个疑问。
“宫里太监宫女生病，通常都会交给医徒们练手，当然，这也仅限于主子们面前得脸一点的奴才。”
金邈倒是没有怀疑，在他看来，阿芜这样流落在外多年，一朝被寻回来的姑娘对现在接触的一切都应该是好奇的，加上不久前阿芜还在诚意伯府的宴会上被突然闯进来抓人的内侍监的人吓了一跳，现在忽然打听宫里的太监宫女，也没什么好意外的。
“那其他不受宠的太监宫女呢？”
阿芜皱了皱眉，按照她爹的说法，哥哥在进宫后的第二年就去世了，那个时候哥哥在六岁，不太可能被分配到各宫主子的身边，是没有资格请太医诊病的，甚至连请医徒的资格都没有。
想到那个时候哥哥一个人心惊胆战承受着那么多的恐慌和害怕，阿芜就揪心似的疼痛。
“那就得看他们自己的运道了，运气好，熬一熬也就过去了，运气不好，染上的是易传染的病症，恐怕就得席子一卷，被人抬出宫，任由他们自生自灭了。”
说完这句话后，金太医又意识到眼前的是一个十一二岁娇滴滴的小姑娘，他说的这番话未免太过现实，于是又补充了一句：“当然，宫里也没有那么多运气不好的奴才。”
“那些感染了重疾的太监宫女会被太医院记录下来吗？”
既然是感染传染性的重疾，那必定是经过太医或是医徒确诊的，没道理身边的人上嘴皮碰下嘴皮，生病的那个就是传染源了，阿芜这会儿寄希望于太医院的案史。
金邈摇了摇头，宫里每年都得死那么多的人，谁会记下一个微不足道的奴才呢。
就好像是一个正常的人，会记录每天被自己踩死的蚂蚁吗？上位者不那么想，帮上位者做事的人则是没那么闲。
“那……”
阿芜差点直接问出口，她想向金太医打听哥哥喻俨的情况。
可现在宫中形式诡谲多变，因为太监严忠英把持朝政，导致很多人对太监的感官越发恶劣，如果让金太医知道自己和哥哥的关系，喻俨突然间多了一个变身为侯府贵女的妹妹，在不知道他现在到底处于哪一方势力的情况下，对他来说祸福难料。
即便这些日子相处下来，金太医表现地中立无害，阿芜也不敢拿哥哥的性命去赌。
当然，她思考的这一些都基于喻俨还活着的情况下，如果喻俨死了，这一切都只是妄想。
“那天，我在诚意伯府看到了一位公公，穿着六品的花衣，他似乎还比我哥小几岁，怎么年纪轻轻就当上首领太监了？”
阿芜旁敲侧击地问道，她准备以那位给了她奇怪熟悉感的严小督公为突破口。
“七姑娘好奇心太重了，那些人，不是七小姐应该好奇的对象。”
如果只是随口打听宫里太监宫女们的情况，金太医自然不会觉得有什么，可现在阿芜指名道姓问到了喻俨，金太医就不能放任阿芜的好奇心了。
“那个人，真的像外界传言的那么坏吗？”
阿芜一副好奇懵懂地模样，继续追问。
“人心易变，在此之前，也是个可怜人。”
金太医这句话模糊不清，让人不明白他到底是想要表达严瑜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还是想要表达对于之前那个严瑜的可惜，而且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音量很低，要不是阿芜竖起耳朵听着，恐怕都会错过他这句低声感慨。
“七小姐别再好奇这些事了，之前我给七小姐的那些案例七小姐看的如何了。”
金太医不想和一个小姑娘讨论太监的心酸史，更何况现在局势不明，昌平侯和严忠英之后会不会对上也是一个未知之数，凌芜这个刚被昌平后认回来不久的嫡女好奇太监们的事，这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事。
阿芜意识到是自己有些急躁了，没在继续追问，而是拿出那一叠厚厚的案卷，认真分析其中每一例病患对应的药方。
可在说着那些药方的时候，她的脑海中总是不断浮现出两张面孔，一张是哥哥年幼时的面孔，一张是不久前惊鸿一瞥的小督公的面孔，两张面孔并没有十分相似，一个总是洋溢着让人觉得温和的笑容，一个即便笑着的时候，浑身上下都透着刺骨的寒冷。
但在阿芜的脑海中，这两张并不十分相似的面孔，居然诡异地有些重合了。
——
“这几个是昌平侯府的家生子，祖辈都在昌平侯府做事，用这样的奴才，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来历可靠，与外人勾结的可能性低，但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家生子之间联系紧密，有些祖祖辈辈都得脸的奴才甚至比一般的主子还要有脸面，一旦用的不好，就容易被糊弄。”
范氏拉着阿芜的手，耐心地为她解释挑选奴才的诀窍。
这些本该是阿芜小的时候就一点一滴灌输给她的，因为昌平侯嫡女的这个身份注定她未来的婚事不会太差，嫁到那种高门大户，家世、品貌、手段样样都是不能低的。
凌茁小的时候时常生病，范氏就放松了对她的教导，可在太医确诊凌茁的身体已经大有好转之后，范氏也曾手把手教授她管家御下的学问，范氏是个慈母，同时也是一个聪慧的母亲，她知道怎么对待女儿，才是真正为她的将来负责。
所以当阿芜回府几个月，彼此之间少了几分生疏之后，范氏就将教导女儿这件事提上了议程。
在此之前，阿芜身边伺候的都是范氏这边抽调过去的人，真正效忠的主子还是范氏，这样的人，用起来远没有自己调教出来的奴才用的舒心，所以今天范氏特别挑选了一批和女儿年龄相仿的丫鬟，让女儿挑选，与此同时也为女儿上了一门御下的基础学科。
“那些，是人牙子送过来的丫鬟，其中有一些是犯了事的罪奴，有一些是家里穷，被家人卖了的丫头……这些奴才同样是签定卖身契的，她们在府里没有其他兄弟姐妹，能依靠的就只有你这么一个主子，生死全靠你一句话，用的好了，自然没有二心，但因为是从外面买来的，很难保证她们的家世背景是否像人牙子说的那样干净，或许对方的背后就站着一个不怀好意的人，特地将她送到你的身边，密谋做些不利于你的事。“
范氏逐条分析家生子和外头买进来的丫鬟的利与弊，女儿第一次挑选丫鬟，她不会插手，只会在一旁观察几个月的时间，如果真有内里藏奸的，她会选择让女儿吃一个小教训，因为就范氏自己的经验和旁观别人的经验发现，只有自己切实地吃过某个苦头，才能更长记性。
说罢，范氏拍了拍阿芜的手，让她自己去挑选丫鬟。
“你叫什么名字？”
阿芜站定在一个瘦小的丫鬟面前，这个小丫头看上去比阿芜的年纪还要小，身量不高，瘦地跟竹竿似的，风吹就能倒。
好在模样勉强称得上一句清秀，以及她的眼神极为坚强刚硬，也难怪会被人牙子看重，特地送到昌平侯府来，供主子们挑选。
“回七姑娘的话，这个丫头叫做二妮儿，她爹生了重病，前头还有一个哥哥，她娘舍不得卖，就把她舍给我了，您别看她个子瘦小，力道可大了，比起成年男性也差不了多少呢。”
人牙子代替那个小丫头回答，“而且这丫头话不多，嘴巴紧，要是今日能被姑娘选中可真是这丫头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说完，人牙子还在二妮儿身后推了她一把，让她说点好听的话，只是那个名叫二妮儿的小丫头似乎太过老实拘谨了，嘴巴嚅动了好一会儿，脸都憋红了，还是没有挤出一句讨喜的话。
“就选她吧。”
有一个哥哥，为了给爹看病被娘给卖了，这样的身世经历，和阿芜多么相似啊，换做任何一个人，或许就感同身受了。
阿芜对外的表现也似如此，在选中了二妮儿后，又挑选了两个家生子，和一个因为爹娘去世后被大伯母卖掉的小丫头。
这四个丫鬟暂时都任二等丫鬟，过了一阵看哪个用的趁手，再提升为一等丫鬟。
范氏全程没有插过一句话，办妥一切后，将四人的卖身契交到阿芜的手中。
——
“人送到。”
喻俨收到了一份密涵，看完就将字条给烧了。
——
阿芜不着痕迹打量着那个新鲜出炉的二等丫鬟，被改名为葫芦的二妮儿，心中思索着，对方的身世经历到底是巧合，还是在据悉她的身世背景后，为她量身打造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她怜惜，好顺利留在她身边的棋子。
如果是后者，葫芦背后的人到底又会是谁呢？
——
“陛下要为几位公主挑选侍读了。”
邬氏难掩激动，看着身边的两个孙女，手里的帕子都快被她扯变形了。
“三姑娘的年纪大了些，阿微的年纪却正好和三公主相仿，这一次阿薇被选中的机会很大。”
三姑娘是二房庶出的孩子，五姑娘凌薇却是嫡出的，哪个身份更贵重，哪个更有可能入选，一目了然，这不仅仅是年纪大问题。
但真要这么说，大房的凌茁和凌芜入选的可能性更大，谁让她们俩才是昌平侯的“亲生”女儿，而凌薇只是昌平侯的侄女呢。
邬氏的目标是三公主，这位公主是宫里年纪最小的公主，生母出身寻常，牵扯不到夺嫡站位的事情中去，能够成为这个身份足够尊贵，身边麻烦事还不多的公主的伴读，将来说亲也能更往上高攀几层，对于二房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但这样的好事要是被大房得了去，对邬氏来说就不那么令人愉悦了。
所以她得想个办法，让凌茁和凌芜被剔除在选侍读的名单之上。
而阿芜已经盯准了这次挑选公主伴读的事。
想要调查宫里的某个人，难道还有比直接进宫，亲自调查更快的方式吗？

第110章 互换人生24
“娘，这次三公主选侍读，大房那儿是不是也会送闺女过去参选啊？”
小邬氏倒也不算笨，一下子就想到了问题的关键。
她不喜欢女儿，可也知道女儿要是能够成为公主的伴读对于她们未来的婚配来说是一个多么好的加分项，到时候女儿要是能够嫁入高门，也能帮衬儿子。
要是能够嫁给皇子，到时候成了王妃或是皇后，直接把昌平侯爵位从大房那里夺过来，就更好了。
要知道，宫里的三皇子还没有娶妃呢，七皇子的年龄小了一些，可女儿凌薇也就比他大了一岁，都说女大三抱金砖，只大一岁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从头到尾小邬氏都忽略了五皇子李成河，在她看来，有那样一个出身低贱的娘，又不受皇帝喜欢的皇子，在她看来只有娶她家那个庶女的资格。
“要是让凌茁和凌芜那两个丫头去了，李淑妃还能选中咱们家五姑娘吗？”
小邬氏心一紧，“六丫头的名声向来好，她是个鱼目混珠的假货的事也就咱们府里人知晓，还有凌芜那个臭丫头，伶牙俐齿，刚回家那天就指桑骂槐损了我一顿，半点看不出来是从小养在乡下地方，无父无母的孤儿，被选中的可能也很大。”
公主选陪读，出身、品貌都很重要，而前者，昌平侯嫡女绝对是优于昌平侯侄女的，而后者，就外界看来，两人也都是挑不出毛病的。
一定要说有什么硬伤，恐怕也是体现在凌芜身上，谁让她曾流落在外十一年，即便表现的落落得体，谁也不能保证这十一年她是不是在外养成了什么不好的毛病。
“娘，你说六丫头那儿……”
小邬氏一脸不怀好意，想问问婆婆能不能将六丫头的身世公布出去，到时候，六丫头这个假的侯府千金，还有什么资格跟她的女儿争夺公主伴读的位置。
“闭嘴，你个蠢货。”
邬氏的脸顿时耷拉下来，吊梢着眼睛，瞪了小邬氏一眼。
“你以为这件事爆出来只有大房有麻烦？蠢货，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出嫁的闺女，两个还没婚配的女儿。”
大家族里，一个女儿的名声出现问题，对全族的女儿都是有妨碍的，更别提邬氏这会儿还心虚着呢，两个孩子是在什么情况下被换的她还不清楚吗，小邬氏要是真的敢背着大房将这个消息透露出去，邬氏真怕大房那对夫妇不管老侯爷临终的嘱托，对二房和她这个老太太动手。
这些年，邬氏上蹿下跳的底气也就只是老侯爷的临终遗言，可死人终究是死人，哪里能管活人做什么呢，邬氏也怕，怕有一天老侯爷的话都不管用了。
“娘，那该怎么办啊？”
自以为想出了一个绝顶妙计，却被邬氏训斥的小邬氏一脸委屈，当着女儿和庶女的面被婆婆骂蠢货，小邬氏觉得自己的尊严都被她踩在脚下了，心中不免带上了怨气。
“三姑娘和五姑娘下去吧。”
有些话，即便是亲孙女也听不得。
邬氏让两个孙女退下去，然后将小邬氏唤到身边，在她耳旁一阵低语。
只见小邬氏的表情从原本的不忿，到后来的惊喜，紧皱着的眉头渐渐松开。
走在嫡妹凌薇身后的三姑娘凌英忍不住往后瞧了几眼，只是邬氏的声音太轻，她只能看到对方的嘴皮上下翻动，却不知道她到底和嫡母说了些什么。
凌英抿紧嘴唇，她知道，祖母和嫡母一定是在商量对付大房的坏招，就刚刚那番对话来看，这一次的针对，或许还和凌茁和凌芜有关。
凌英有些矛盾，一方面，二房和祖母才是她血缘上最亲近的人，作为一个早晚要嫁出去的姑娘，她们也是她未来在婆家的底气和依靠，只有他们越好，她将来的日子才会越好。
另一方面，这鞋血缘上最亲近她的人从来就没有给过她呵护，就算对她最好的祖母也只是将关心浮于表面，在嫡母让她立规矩的时候，从来就没有替她开过口，求过情。
相反，大房的大伯母处事公道，因为她管理下人手段严苛，即便嫡母苛责，大厨房和掌管内务的二管事从来都不曾克扣过她该有的份利，钱财什么可能会被嫡母剥掉一层，可至少也能够吃饱穿暖，更别提每次出门做客，属于她的那份衣裳首饰，实际上也是大伯母提供的。
在情感上，凌英显然更偏向大房。
所以在发觉嫡母和祖母密谋准备对大房动手的时候，凌英有些摇摆不定，她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告诉大伯母让她警惕，可如果要告密，她根本不知道嫡母和祖母在计划什么，又怎么能够让大伯母相信她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呢？
凌英收回眼神，心如乱麻。
——
这一次三公主选伴读的事，本来也就是一些有女儿的贵妇人在意，谁知道就在这个消息传开的第五天，乾帝忽然下旨要求都城五品以上官员，外放二品以上高官的嫡女、庶女入宫。
要知道，距离乾帝上一次下旨，已经是五个月前的事了，自那以后乾帝就因为得到一本“孤本”天书闭关多月，就连奏章都是由太监严忠英代批的，这会儿乾帝忽然下旨，为的还是替一个母家并不显赫的公主选伴读，足以让外界意识到皇帝对这个小女儿的重视。
一个母家立场中立，在朝堂之上不显眼，不会轻易掺合到党派斗争，而自己本身又深受帝宠的公主，对于外界的诱惑力瞬间更大了。
乾帝的圣旨为阿芜少了一部分麻烦，本来她还在烦恼怎么说服爹娘让她参选，因为公主伴读听上去尊贵，实际还是一个伺候人的活儿，当然，这种伺候不是指帮忙穿衣洗漱之类下人该干的活，而是指在日常相处中，处于低一等的位置，奉承，讨好对方。
阿芜是范氏和凌尧栋怎么补偿都嫌不够弥补的女儿，他们怎么舍得将她送去那个见不得人的深宫呢。
更有甚者，三皇子至今还未大婚开府，凌尧栋知道对方想要和昌平侯府结亲的小心思，又怎么放心将女儿送到宫里去，在三皇子的眼皮子底下放着呢。
可惜了，圣旨已下，这会儿要是再给女儿抱病，恐怕会成为政敌攻讦昌平侯府的理由。
——
“听说夫人又给七小姐请了一位嬷嬷，据说是曾经在惠慈太后身边呆过的老人了。”
晚上洗漱的时候，凌茁身边的大丫鬟巧心一边帮她拆解头上的发簪，一边小声抱怨道。
“今天我去大厨房给小姐取甜汤的时候，发现隔壁的炉子上炖着一锅血燕，成色极好，小姐最爱喝血燕莲子羹了，可现在，府里配给小姐的，就剩下一些白燕了。”
似乎是为凌茁抱委屈，巧心的嘴皮子一直都没有停过。
“瞎说什么，这些话是能在小姐面前说的吗？”
另一个大丫鬟巧思从外头抱着一身干净的亵衣亵裤进来，听到巧心的那番话，紧张的看了眼一旁的六小姐凌茁。
巧心那丫头是越来越没有分寸了，小姐现在在府上什么尴尬地位她难道不清楚吗，居然还在小姐面前说这些有的没的，是怕小姐还不够闹腾，逼得她与夫人侯爷离心吗？
巧思是当年范氏分到女儿身边的大丫鬟，年纪比这个屋子里绝大多数丫鬟都要年长些，今年已经十六了，范氏为她配了人，明年就要嫁人了，到时候，凌茁这边还得空出一个大丫鬟的位置来，估计得从二等丫鬟里挑一个补上。
凌茁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因为背对着两个丫鬟，加上黄铜镜的显像效果不佳，倒是没让人看清她现在的表情，巧心有心打量，因为巧思突然出现，也只能放弃这个想法，心里却琢磨着，等抓到合适的时机，还得好好与小姐念叨一番。
——
“今天的甜品怎么是糖葫芦？”
阿芜看着最后呈上来的那一盘点心，表情有些奇怪。
糖葫芦这样的零嘴小吃，还能作为饭后甜点吗？
“也不知道大厨房是怎么办事的，等会儿我就让人把这道菜退回去，问问大厨房的管事。”
丁香皱了皱眉，准备把那碗糖葫芦端下去。
大晚上的，且不说糖葫芦这样的食物吃起来是否雅观，就说它那坚硬粘牙的糖衣，和那酸到倒牙的山楂内里，都不适合在晚上食用。
丁香是侯府家生子，在看到这道菜上了七小姐餐桌的第一时间，就往阴谋论的方向猜想了。
“不必端下去了。”
阿芜用手指轻轻捻起一颗糖葫芦，放到嘴里。
对于她来说，糖葫芦代表的回忆是独特的。
嘴巴里的这颗糖葫芦用料极好，外壳脆甜，带着浓郁蜂蜜和芝麻的甜香味，就连里头的山楂，也是精心挑选过的上等山楂，略微有些酸，果肉沙软，略微有些脆，让人口齿生津。
嚼下去的时候，阿芜还发现这颗山楂被人精心去了果核。
虽然是糖葫芦，眼前这道甜点，也算是糖葫芦中的精品了。
阿芜吃了一颗，又忍不住拿起一颗。
其实这些年，她吃过不少糖葫芦，从她能够采药挣钱的那天起，只要卖了草药，她都会花两文钱买一串糖葫芦吃，但是再也没有哪一串糖葫芦，能够给她记忆里甜蜜的味道了。
不知不觉中，阿芜吃了大半盘糖葫芦，这还是在她已经用过晚膳的情况下。
丁香看着一旁的七小姐，欲言又止，心里琢磨着，糖葫芦这样的玩意儿，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
宫中，喻俨的桌子上同样摆着一份糖葫芦。
当初答应过妹妹，等他长大以后，会给她吃不完的糖葫芦。
很可惜，毁约了，直到分别前，他也只给妹妹买了一串糖葫芦，现在，他不敢出现在妹妹面前，却也想把答应给她的东西，全都补上。

第111章 互换人生25
用完晚膳，喻俨遣退众人，等他洗漱完毕上床后拉下帷幕时，手里已然多了一封信件。
伴读……
看着信件上的内容，喻俨的神态有些深沉。
私心想着，他是不希望阿芜进宫的，因为一旦对方进宫了，就难免会和他有所接触，虽说现在他的模样已经和年幼时相差许多，妹妹不见得能够认出他来，喻俨也不敢赌身份曝光在妹妹面前的这个可能。
其实喻俨也不知道妹妹还记不记得他，毕竟当初分别的时候，妹妹才三岁，远不到懂事的年纪，八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陪伴在妹妹身边的一直都是小奚村的那些村民，李婶子和李大叔他们那些人，或许曾经对妹妹来说最重要的他，也早在时光流逝下变得微不足道了。
所谓的担心妹妹认出他来，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和自作多情。
每每想到这儿，喻俨都会难过，他的心情是那样矛盾，一方面，不希望小芜知道他现在的处境，一方面，又不希望小芜忘记他，因为如果连自己牺牲了所有想要保护的人都不记得他的话，他的一生，未免也太可笑了。
密信上说，小芜的爹娘对她很好，似乎是有意弥补，在昌平侯府里，就属小芜最尊贵，昌平侯夫人还特地为她聘请了几位老嬷嬷教导规矩，深怕外界以她流落在外十一年，规矩不佳为由指责小芜。
小芜从小就漂亮，只是以前家里条件不好，那个女人从来也没有将小芜放在心上，要不是他在一旁督促，对方甚至连奶都懒得喂，早产的小芜长得瘦瘦小小的，个头比同龄人还要小一大圈，但即便是那样的情况下，瘦黄的小芜也是好看的。
更别说被侯府认回来，精心调养了一段时间的小芜了。
回想着那天的惊鸿一瞥，喻俨真切地认识到，八年的分离，不仅他变了，连小芜都已经长成他认不出来的模样了。
要不是那份诡异的熟悉感，以及他派人回江州时调查出来的消息恰巧和侯府新认回来的姑娘对上号，喻俨都不敢肯定那就是自己八年未见的妹妹。
她更漂亮了，即便站在那堆养尊处优的小姐之间，第一时间就吸引人注意力的是她，像星星一样在黑夜中闪烁光芒的也是她。
这样的小芜，让喻俨多了一分陌生，同时也多了九分骄傲。
那样的小芜，合该拥有全天下最好的一切，美丽的外表，出众的家世，无暇的人品，最重要的，她一定会有一个一心一意，能够相伴终身的夫婿。
最后一者，正是喻俨现在之所以这般犹豫的原因所在。
不论侯府怎么替凌芜造势，她曾经流落在外十一年就是她的硬伤，正如范氏在接这个女儿回府之前所想的那样，她想要为女儿选择一个家世普通，本身人品能力不俗的夫婿，并不是因为小芜只配这样的男人，而是她曾经的经历限制她嫁入高门的这条道路。
一旦成为公主伴读就不同了，尤其三公主还是乾帝最宠爱的公主，凭着和公主的这份情谊，凌芜在那些贵妇人心中的分量必然加重，她未来的选择也就更多了。
这些天，喻俨打听了三公主的脾气性格，还借用身份便利，将自己的人安插到了三公主的宫殿内，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给妹妹提前铺路。
至于另一个……
喻俨看着密信上着墨较少的另一个女孩，那个昌平侯府的嫡六小姐，极有可能是他亲生妹妹的凌茁。
对于那个女孩，喻俨的心情就要复杂多了。
如果在他还是喻俨的情况下得知这个真相，他或许会愿意接受这个妹妹，试着疼爱她，关心她，或许做不到对待小芜那样毫无保留，可也会将她当成是自己重要的亲人。
但是可惜，喻俨在八年前死掉了，现在活下来的是严瑜，一个连他自己都厌弃的怪物，在深宫的八年里，他从里到外都已经冷透了，即便在得知真相的以后，也不再有多余的精力分在凌茁的身上。
她出现的时机太不好，喻俨内心仅剩的人性已经被小芜这个名字占据了。
但不喜欢也不代表厌恶，毕竟还有一份血缘关系，只要她乖乖的，喻俨不会对付她，甚至在保护妹妹的同时，也会顺带着看顾一下那个女孩。
将密信揉成一团，喻俨掀开帷幕，起身下床。
入夜后天气已经十分寒冷，喻俨的房间角落摆了一个火盆子，因为他现在的特殊身份，房间里烧的，是贵主子才能用的银丝碳，没有一点烟火。
他将信纸扔在了火盆里，之间银丝炭遇到纸张迅速燃起火苗，黑夜中，喻俨的神情在明灭不定的火光照耀下，显得越发晦涩。
——
“明天小姐就要进宫了，可这会儿夫人都没有来探望过小姐呢。”
就在所有五品以上京官家里适龄女儿要进宫的前一个晚上，巧心在伺候凌茁洗漱时再次抱怨起来，“听说夫人今天一天都呆在储珍院呢，午膳和晚膳都是在七小姐那里用的，想来教了七小姐很多在宫里需要注意的事项。”
这已经是她这些日子以来无数次提到侯夫人和侯爷的偏心了，说这些话的时候，巧心也在观察小姐的表情。
“明明在七小姐没有回府之前，夫人和侯爷最疼的就是小姐您了，只要府里新得了什么好东西，一定最先送到小姐你这儿，等你挑选完了才轮到别人。”
小丫头嘟着嘴抱怨：“都怪七小姐，如果她没有出现就好了。”
巧心的余光注视着凌茁，看到她的表情已经嫉妒到扭曲，手中的金簪都因为她过于愤怒的大力被掰到变形，可见这些日子她的这些话不是没有作用的。
巧心心中一喜，闭上嘴巴不再说话，她也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
睡觉的时候，凌茁拒绝了巧心的陪夜，她也没在意，只当小姐心里还因为夫人侯爷的偏心生气，乐得少一件陪夜的差事，落个轻松。
在巧心离开后，凌茁的表情立马就变了，她的脸上哪里还有嫉妒，表情镇静，只是眼神中带着几分讥讽。
真是患难见真情，在她的真实身份没有曝光之前，自己院子里的这些丫鬟还算是忠心的，可在她的身份曝光后，那些眼皮子浅的估计是觉得跟了她这个假主子受委屈了，前途也变得渺茫，一时间什么阿猫阿狗都窜出来了。
包括巧心，因为她嘴皮子灵活，惯会说好听话，在此之前，除了娘给的巧思，凌茁最喜欢的就是那个丫头，但现在看来，那个丫头也有别的心思了。
这些日子她总是在她面前说到爹娘的偏心，说凌芜和她待遇的差异，似乎一心想要挑起她对凌芜的嫉妒和厌恶。
刚刚，她还装作不经意地说了一句要是凌芜不在就好了，她是想干什么，让她在嫉妒中失去理智，对凌芜下手吗？
凌茁不笨，以前只是因为娘护着，一切都懒得想，现在陡然失去了骄纵的资本，时间一长，也就慢慢清醒了，思考问题时，也更有理智了。
那个丫头留不得了！
凌茁揪着被子，这些日子巧心在她耳边的话对她终究还是有些影响的，一想到这么晚了，娘还呆在凌芜的房间里为她解惑，凌茁的心情就有些酸涩。
她知道，那是娘的亲生女儿，不同于她十一年来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凌芜那边需要的提点显然更多，可理智是一回事，情感是一回事，自从身份曝光后，凌茁一跃从侯府千娇百宠的千金变成了备受冷落的假小姐。
爹娘的关心爱护大半都分给了凌芜，偶尔才会想起她来，凌茁依旧会不甘心，十一年的感情啊，难道真的就不如血缘来的重要吗？
“夫人这是？”
入夜，范氏从阿芜的院子里出来，然后走向左边的小道，一旁的刘嬷嬷多嘴问了一句，因为这不是去正房的路。
“阿茁那里应该还没熄灯吧？”
范氏放心不下亲生女儿，所以花了不少精力教她宫里的规矩，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是这几个女孩即将进宫的前一天了。
这些天，她确实也忽视了凌茁，范氏看了看天色，思来想去还是准备去养女那儿坐坐，提点她几句。
“听到夫人过去，就算已经熄灯了，六小姐都能高兴地从床上起来。”
刘嬷嬷看了眼夫人，心中重新评估了一番凌茁在侯府主子面前的地位，毕竟养了十一年，看来夫人还是放不下这个女儿的。
这天晚上，凌茁院子里的灯又点了半宿，第二天阿芜看到早早上了马车的凌茁时，差点没有被她脸上的笑意闪瞎了眼睛。
那个素来别别扭扭的熊丫头居然还冲她笑了，阿芜半只脚已经踩进马车厢，忍不住又退了出去，看了看外头的太阳是不是打从西边升起来的。
在确定太阳照旧东升西落后，阿芜才走进马车，掏出药蜜饯，默默吃了起来。
——
“小督公，等那些小姐们到齐了，您是不是还得过去说上几句话？”
皇城最高的揽月楼几乎能够一览皇城所有的景致，就是风有些大，绯红色的衣摆在风中飞舞凌乱，穿那件衣裳的人倒是不动如松。
此时一辆辆驶入皇城的马车在楼上几人眼中，就和蚂蚁一般大小。
喻俨知道，这些马车中的某一辆里，坐着他日思夜想的妹妹。
“嗯。”
明明想要拒绝的，身体却下意识做出了最想要的回答。
只是见一面，就一面。
喻俨这样安慰自己。

第112章 互换人生26
“这些日子，几位小姐就暂居颐和殿了，殿里配了几个宫女太监，如有琐事，可交给下人去办。”
进宫之后，阿芜等人没有见到一位宫里头的主子，而是在一个嬷嬷的带领下来到一处宫殿内，这也是她们这些人之后一段时间的住处。
颐和殿在后宫中的位置较为偏僻，离皇帝皇子居住的前宫更是相距甚远，很大程度上能够减轻这些入宫参选公主伴读的娇小姐们和外男接触的几率，同时也打消了一部分女人攀龙附凤的心思。
这次进宫，所有人都不被允许带上家中使唤惯的丫鬟，阿芜环顾一圈，看着那位嬷嬷口中用来给她们差使的宫女太监，显然这寥寥数人，不足以让在场每一人都配备一个使唤的下人，更像是所有人共用的。
阿芜倒是无所谓，她本来就不习惯被人伺候，但其他同样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就不那么想了。
“我从小就浅眠，不习惯和人同睡，劳烦这位嬷嬷为我安排一个单独的房间。”
阿芜顺着声音地方向看过去，只见一个身穿茜色罗裙的女子上前一步，高昂着头颅，面上难掩倨傲。
那是宗室某位亲王的孙女，因为是嫡支嫡出，出生没多久就被请封县主，难怪有底气在宫里对着一位管事嬷嬷颐指气使。
因为那个少女的话，院子里不由开始一阵骚动。
在场的身份最差都是五品京官家的小姐，从小到大都有单独的院子，有一群仆妇伺候，谁能习惯和人共用一间屋子呢。
偏偏刚刚那位县主的要求提醒了她们，颐和宫不仅下人少，房间同样也少的可怜，在场那么多进宫参选的小姐们，免不得和人共用一间屋子。
“这些都是贵主子们一早就安排好的，奴婢不敢擅作主张。”
那位嬷嬷不卑不亢地拒绝了那位县主的要求，还抬出了贵主子压下了那个县主的气焰，闹的那位县主有些没脸，可这毕竟是宫中，对方也不敢闹腾，只能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委屈。
颐和宫的正殿最宽敞，因此每间房间都被安排住进去三到四位小姐，左右两边侧殿房间相对较小，几乎每间房间都被安排住了两人。
阿芜的运气说好不好，说坏不坏。
好在她是在场所有人里唯一一个单独享有一间房间的，坏在她住的那间房间原本是一位美人用来收纳过季旧衣的藏物间，房间不大，屋顶还存在漏水的问题，即便一个人单独享有一间房间，也让人开心不起来。
当然，在场这些人是怎么知道那间单独的小房间存在那么多问题的呢？是因为在搬入的过程中，几位内造司的小太监拿着修缮的工具出现在了颐和殿，这些消息，也是她们从小太监的口中套出来的。
在得知阿芜的独立住处存在那么多毛病后，原本围绕在她身上的嫉妒目光顿时也消失地七七八八了。
阿芜对自己的住处却很满意，房间虽然存在老旧破损的问题，可内造司的太监们已经将这些问题处理完毕，房间小，内饰简陋这些毛病，在阿芜看来根本就算不上问题。
她本就不是什么娇惯的人，更不像这些娇小姐们一样从小就锦衣玉食，非绫罗绸缎不穿，非金屋银屋不住，这间简简单单的小房子南北通透，又是颐和殿里最僻静的位置，阿芜心里别提多满意了。
同样让阿芜满意的还有午膳。
她们这些入宫参选公主伴读的小姐们的膳食全都是统一的，由颐和殿的宫女太监取过来，送到她们各自的房间里。
在宫里，自然不能享有家中的待遇，尊贵如同县主，也得和五品官员家的女儿享用同样的饭菜。
因为颐和殿没有小厨房，所有的饭菜都是宫女太监从御膳房取来的，因为颐和殿在后宫里的位置比较偏大缘故，饭菜送到颐和殿的时候，已经有些凉了，入口并不好，让一群习惯了珍馐美食的娇小姐们叫苦不迭，有些后悔进宫参选什么公主伴读。
“今天的笋又老又硬。”
“老鸭汤都凉透了，上面浮着一层凝固的鸭油，看着就让人没有胃口。”
“我不喜欢吃鱼，也不喜欢吃鸭，唯独那到笋还能吃几口。”
……
除了与人混住的不满，当天的膳食也是那些小姐们抱怨的重点。
每个人的口味都是不同的，可御膳房送来的饭菜却是统一规制，遇到一些挑嘴的小姐，可能送来的每一道菜都是她不喜欢的，只能靠点心充饥，长久下去，也是个问题。
而且乾帝不喜铺张浪费，在他的表率之下，宫里的妃嫔皇子每天的膳食都是极其克制的，更别说这些入宫参选的小姐们了，每顿膳食，都只有一荤两素一汤这样的规格，菜式少，遇到自己喜欢的饭菜的可能性也就更低了。
阿芜听着周遭人的抱怨，心中忍不住产生了一些疑惑。
今天的四道菜，凉拌嫩笋，清炒龙须菜，老火靓鸭汤，清蒸鲈鱼，每道菜都是阿芜喜欢的，老鸭汤火候正好，因为加了火腿、萝卜等食材的缘故，汤味极鲜，还不油腻，送到房间的时候，温度正好，入嘴也不烫，更没有冷却后的腥味和腻味，阿芜胃口大开，喝了两小碗。
还有那道凉拌嫩笋，恰如其名，笋子极嫩，爽口清脆，就着米饭，阿芜吃掉了小半盘。
剩下的龙须菜和清蒸鲈鱼也同样合她胃口，同时也不存在那些小姐们反应的饭菜凉透的问题。
可按理说，如果是宫女们一同取来的，不应该存在别人的饭菜凉了，而她的饭菜依旧温热的情况吧？
阿芜忍不住猜测其中的缘由，难道是爹娘在她入宫前帮忙疏通了关系？
这个怀疑让阿芜下意识地看向了不远处的凌茁和凌薇、凌英几个同样出自昌平侯府的女孩，尤其是凌茁，对方似乎也没有吃好，表情中带着几分郁郁。
如果是昌平侯夫妇在中间想了什么办法，没道理只顾着她一人，就算能力有限，顾不到全府的姐妹，也不至于将凌茁给落下啊？
阿芜知道在进宫前一晚上，范氏在从她院子离开的时候又去了一趟凌茁的院子，在她屋里谈论了许久，由此可见即便知道了凌茁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范氏对这个孩子也是有感情的，没道理在顾着她的时候，忘了凌茁这个养女。
可显然，受到特殊照顾的人只有她一人。
包括这一次分配房间正好多出她一人独享一间小屋子，难道也是巧合吗？
阿芜总觉得，自己现在的生活环境有些怪，可又让人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宫里比不得家里，要是吃不惯那些东西，可以给颐和宫的宫女太监塞点银子，让御膳房准备几道合自己胃口的小菜。”
正在阿芜沉思的时候，凌茁不知何时摸到了她的身边，还在她耳边小声提点了两句。
水至清则无鱼，这一条定律在哪里都是适用的，阿芜单独居住一间房间就是她的优势，即便私底下找宫女太监买了几道菜式，也不会被人发现，不像是一些同住一屋的人，即便心里那么想，因为怕被同住的人抓到把柄，也只能克制自己的欲望。
“已经很好了。”
阿芜摇了摇头，最艰难的时候，连简单焯水的野菜汤都吃过，又怎么会嫌弃宫里精心烹制的膳食呢，更别提今天的饭菜机缘巧合确实都对了她的胃口。
凌茁显然也想到了阿芜的经历，顿时变了脸色。
“在回家前，凌薇或是凌英找你，千万别答应私下见面，还有，在宫里，千万不能有落单的时候。”
凌茁知道这些道理娘在入宫前应该都教她了，却还是重复了一遍，在说完这些话后，凌茁就落荒而逃了，跑去和自己同住的那位御史千金的身边，心不在焉和对方聊了起来。
这会儿凌茁是有些心虚的，今天中午的膳食其实真的称不上难吃，再怎么样，也是宫里御厨烹制的美食，只是因为凉了，或是食材不合胃口，就让她失去了食欲。
凌茁是从小被养在象牙塔里的姑娘，却也知道底层人民生活的困苦，更何况阿芜还曾向她讲述过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
一想到自己连宫廷御膳都嫌弃，而阿芜代替她过了十一年吃糠咽菜的生活，凌茁不由有些气虚，一边舍不得爹娘的疼爱，一边又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凌芜。
凌茁的落荒而逃落在旁人眼里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凌薇眯着眼看见那个假凤凰从阿芜身边“气冲冲”地离开，不知道两人刚刚发生了什么口角，凌薇的心情大好，觉得一定是祖母的计谋生效了，凌茁果然对凌芜心生芥蒂，接下去，她只要耐心等着那对姐妹窝里斗就好，到时候凌茁和凌芜两败俱伤，她这个昌平侯府的五小姐就能够坐收渔翁之利了。
其他人的想法和凌薇类似，在凌茁从凌芜的身边匆忙离开后，几乎所有人都产生了一个共识，昌平侯府这位刚被寻回来不久的七小姐似乎和自己的双胞胎姐姐凌茁感情不睦，这是不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切入口呢？
众人藏起这个心思，为自己的发现开心不已。
“严总管。”
颐和宫外出现了一行人，宫殿内的宫女太监看到来人后纷纷行礼，态度恭敬中带着一丝畏惧。
姓严，还被称为总管，宫里估计也找不出几个人了。
阿芜向宫殿外看去，只见那道熟悉的绯红色身影出现在视野中。
比起上一次的惊鸿一瞥，显然这次她能够更好的端详那位年轻的公公。
宽大的袖摆下，喻俨双拳紧握，极力克制着自己的目光不往小芜身上瞟。
他感觉得到，妹妹的视线停留在自己的身上。
千万不要认出他！
好想……她依旧能够认出他！
两种情绪交织，叫人矛盾极了。

第113章 互换人生27
“宫里的规矩，宵禁后各位小姐不得踏出颐和殿半步；在小选之前，自有管事嬷嬷指导诸位小姐规矩，除非是各宫主子们召见，劳烦诸位小姐不要离颐和殿太远，以免冲撞了不该冲撞的人。”
今天喻俨穿着六品太监的花衣，这个品阶太监的制服是绯色，衣服上绣着蟒纹，如果不仔细瞧，或许还会将这个图案和王公侯爵朝服上的图案混淆。现在天气逐渐转寒，喻俨年幼时受过几次濒死的重伤，身子骨一直都不算好，因此在天气转寒后就早早披上了披风，黑色的裘衣与绯色的花衣相映，还有头上戴着的黑色纱帽，脸颊两侧垂下两条丝带，随风翩迭，时不时从他脸上扶过。
喻俨的模样是偏清秀雅致的，又因为年幼净身的缘故，这份清秀的外表又增添了几分阴柔，面白无须，在绯色的衬托下，又多了几分冶丽。
但这份介于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美丽并不会压制他的气场，相反，如果不是知道眼前站着的是一个太监，恐怕大家都会将他误认为哪家小王爷。
喻俨本身也不喜自己的身份，因此不会像大多数太监一般作出不男不女的扭捏姿态，不掐着嗓子说话，不翘着兰花指，眉眼刻意做出女性化的姿态。
此刻他就站在院子里，身姿挺拔，如同青松一般，这样的出众样貌，让不少女眷忍不住心动。
但很快，那些人就反应过来，想到自己居然会被一个太监迷惑，强迫自己对他又多了几分厌恶。
“宫里不比家里，在宫中，诸位不再是家里的娇小姐，一旦犯了什么错，就怕你们的家族都保不得你们。”
喻俨的声音又轻又缓，却有着不容忽视的压迫性。
至少这些娇小姐们虽然不满喻俨这个太监说教，却也没有一个人敢出声反驳。
“死太监。”
阿芜耳尖，隐约听到了一声咒骂，她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过去，只见那边站着几位小姐，低着头，看不清她们的神色，自然也不知道刚刚那句咒骂是谁发出来的。
也不怪喻俨被人那样辱骂，太监本来就受歧视，在外界看来，这样不男不女的东西，没了身体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即便死后，也会因为没有全尸不入轮回，更别提因为严忠英的出现，朝堂和民间对于太监又多了一个干政和惑乱朝纲的恶感，现在不当着喻俨的面指着他的鼻子骂，纯粹就是害怕他背后的势力罢了，打从心里，他们这类人就没有被瞧得起过。
也怪不得宫里的太监那么多变态了，首先是生理上的改变带来的心理落差，其次是外界鄙夷嫌弃的目光带来的自卑和愤恨，很难有认在这种情况下依旧能够保持平常心。
阿芜看着不远处那道身影，怀疑对方是否听到了刚刚那声咒骂。
可是严瑜的表情依旧波澜不惊，慢条斯理地说着宫里头的规矩。
应该是没听见吧？
不知道为什么，阿芜松了口气，如果对方听见了，或许会难过吧。
“今日诸位小姐刚入宫，就暂不安排管事嬷嬷授课，咱家要说的也就这些了，告退。”
今天这样的场合，喻俨本可以不出现，他只是为了找一个合理的借口看妹妹几眼，现在看过了，也就心安了，没有再多逗留。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说的莫不就是现在的喻俨吧。
“那位就是传闻中的小督公？面不改色斩杀了诚意伯的人？他长得可真好看。”
“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
有些话不用说完，半遮半掩地就能让人明白她要表达的是什么。
阿芜看着严瑜离开的背影，周遭的议论声同样落在了她的耳朵里，她抿了抿唇，最后还是决定跟了上去。
因为刚刚喻俨说了，第一天入宫不会有任何课程，因此不少对御花园感兴趣的小姐们结伴离开了颐和殿，阿芜独自离开虽然有些奇怪，却不突兀。
从颐和殿离开后，阿芜并没有跟着喻俨离开的方向走去，而是换了一条小道，抄了近路。
她的记忆里很好，早在早上进宫的时候就将带路的小太监带他们走过的道路记下，与此同时，还记下了一些进宫过程中看到却没有走过的小道。
此刻皇宫早在她的脑海中形成了一张平面的地图，从宫门到颐和殿的这段道路是十分详尽的。
她的方向感很好，在绕了一段路后强在喻俨一行人之前来到了颐和殿通往前宫的必经之路，纠结了好半晌后解开自己脖子上的扣绳，取出尚且带着体温的荷包，丢在了道路最显眼的位置上。
在丢下这个荷包的时候，她还小心翼翼地将那块地方稍微擦拭了一下，虽然那块汉白玉的石阶看上去早已足够干净。
做完这一切，阿芜又从小路绕了回去，走到了喻俨一行人的后方。
“徐妃那儿丢了一个宫女，说是意外落水死掉的，实际上是被徐妃当了出气筒，被花瓶给砸死的，于嫔前些日子病了，可一直都瞒着，也不请太医过去看，听于嫔身边伺候的奴才说于嫔整天咳嗽，甚至还咳血了，怀疑是痨病，这可是要传染的……”
喻俨面无表情走在前头，后边一个小太监边走边禀报这些日子后宫里的动静。
不过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消息，其中最麻烦的，或许就是于嫔可能得了痨病的事，不过这件事处理起来也不麻烦，只要请一个太医替她诊脉，确定她患了痨病后直接将她移出宫就好了。
都城之外有一个皇庄，专门是给这些染病的妃嫔们居住的，只不过一旦出去了，恐怕也就回不来了。
乾帝修身养性，已经数十年没有临幸过后宫了，其实在宫外还是在宫内，对于无子的妃嫔来说，真的没什么区别。
只是于嫔娘家不显，恐怕也是怕皇庄里的那些奴才攀高踩低，所以才将病瞒着吧。
“还有大皇子那儿，前些日子多了一个侍妾，据探子回报，那个侍妾与诚意伯府嫡长孙女金如意十分相似。”
这个消息引起了喻俨的注意，原本波澜不惊的表情都有了些许变化，脚步停顿了半拍，眉尾也有些上扬。
要知道诚意伯死后，诚意伯府那些人可没什么好结局。
三族之内的男丁充军流放，女眷没入官奴，在菜市场发卖。
前者也就算了，只是日子艰苦一些，好歹还能活着，后者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来说，才叫做生不如死呢。
官奴是不能够脱籍的，也就是说，一旦入了官奴籍，这辈子都是奴才了，而官奴多数都是犯错的官员贵族的女眷，因此往往会有许多富贵人家买了这些女眷回去，不是为了当奴才，而是为了折辱他们，尤其是一些暴发户，土财主，一想到这些往日高高在上的女人能够被他们肆意亵玩，整个人都兴奋了。
一些妓馆乐楼对于这些官奴也十分感兴趣，尤其是一些没充奴籍的小姐们，她们皮娇肉嫩，从小就接受琴棋书画的教导，基本上买回去调教一段时间就能够接客，因为曾经官家小姐的身份，还能卖个高价，这类官奴，是最受这些肮脏地方欢迎的。
这样的结局对于那些往日养尊处优的女眷来说，是叫人绝望的，因此一些烈性的女子往往会选择自尽，以证清白。
喻俨听说，诚意伯夫人和世子妃在卖身前一夜，将外衣撕成布条，上吊自尽，自尽之前，还勒死了诚意伯府里那几位未出阁的小姐，以全诚意伯府的名声，当天狱卒从牢房里抗出来十几具尸体，其中就有金如意的。
现在看来，是大皇子帮助她诈死脱身了。
也是，诚意伯是坚定的大皇子党，这一次诚意伯也是为了帮助大皇子，才得罪了严忠英，惹来抄家的祸事，如果大皇子什么都不做，难免寒了其他拥趸他的臣子的心。
更何况金如意还曾是板上钉钉的大皇子侧妃，如果真的流入那些地方，丢的还是大皇子的脸面，他会使用手段保住对方，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喻俨皱了皱眉，想到金如意非但没死，还成了大皇子的侍妾，心中有些不虞。
诚意伯死在他的手上，诚意伯府那些人恐怕恨毒了他，留着这样一个人躲在暗处，随时准备给他致命一击，总是不让人愉快的。
“还有……”
小太监低着头，迈着小碎步亦步亦趋跟在喻俨身后，正准备禀告其他消息时，喻俨忽然止住了脚步，身后跟着的太监们始料未及，差点没止住，撞到喻俨身上。
“小督公？”
私底下，这些太监都习惯尊称喻俨一声小督公，一来是因为他的身份，二来也是因为他的狠辣手段让人生畏。
这会儿喻俨忽然止步，身后的小太监又差点撞到他，心中惴惴，头压的更低了，看着脚尖，恭敬紧张地唤了一声。
“你们先回去吧，我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想要独自静静。”
这会儿喻俨的脑子里完全没有什么于嫔，什么金如意，他的目光死死盯着不远处的那个荷包，嗓子都被掐紧了。
没人敢质疑他，也没人敢问他想到了什么事，那些个小太监的眼神都不敢乱瞟，低声应下后，就匆忙离开了。
此时这条小道上就只剩下喻俨一人，他的步伐很慢很慢，明明也就两三米的距离，愣是被他走出了小半盏茶的时间。
喻俨蹲下身，捡起了地上那个荷包。
说是荷包，真的抬举这个小破布包了，它纯粹就是几块旧布头缝在一块的，针脚不够细密，有些地方紧，有些地方疏，因为是棉麻布的关系，许多纤维已经断开，变成一颗颗小线球附着在布料上。
这个小破布包，真的是丑透了！
喻俨忍不住捏紧了这个小布袋子，但很快，他又松开了手，让这个布袋子静静躺在自己的手掌心。
因为刚刚那一抓，布袋子上有些许褶皱，喻俨皱着眉，又用手将这些褶皱捋平。
看得出来，这个小布袋子的主人十分爱惜它，原本应该是灰蓝色的布料此时已经变成了淡灰色，泛着白意，显然是时常浆洗晾晒的原因，小布袋子上还有很多缝补的痕迹，因为年岁太长，即便主人用的再小心，时常浆洗都不可避免让本就老旧的布料破损，不得不修补后使用。
后期修补的针线活可比原本缝制这个布包的人的手艺好多了，针脚细密，几乎看不出缝补过的痕迹，修补这个荷包的姑娘，一定十分蕙质兰心。
喻俨的胸口闷闷的，同时还有压制不住的雀跃欢喜。
她还留着这个破布袋子，即便成了侯府千金，还时时刻刻留在身边保存，即便进宫，也不忘带上它。
喻俨忍不住打开了那个布袋子，如他预料的，看到了里面装着的几枚铜钱，又出乎意料的，看到了里面装着的一张契书。
这张契书已经有些泛黄了，看得出来，不是近期写的，而是有些年头了。
喻俨小心取出了那张泛黄的纸，在看清上面写的，某年某月，喻俨归还某人多少银钱，债清的字样时，忍不住用手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他记得那是自己五岁时对小奚村村民的承诺，但是很可惜，没等他履行那个承诺，意外就发生了。
他的卖身银子只够填补高利的空缺，完全没有多余的银子还掉欠乡亲们的那笔钱。
那时候喻俨只能庆幸，小奚村的长辈们厚道淳朴，在他已经自卖自身，家里又只有小芜一个三岁女童的情况下，不会过分为难小芜，或许时间一长，那笔欠债也就成了死债了。
喻俨万万没有想到，妹妹居然替他履行了承诺。
看还款的时间，那个时候妹妹还没被侯府认回，那样庞大的数目，她一个孩子是怎么还清的？
喻俨不敢想，在他不在的那几年，妹妹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可与此同时，他又忍不住骄傲，忍不住感动，小芜没有让他做一个失信的人。
入宫这些年，在最艰难，最痛苦的时候，喻俨也曾怀疑过自己当初的选择是否正确，毕竟那样的痛苦太难熬，而这些本该不是他需要承受的。
这会儿看到这张契书，那点本就微乎其微的疑惑也消失了，喻俨的心被填的满满的，这会儿他知道了，原来从来都不是他单方面的牺牲，他的妹妹，一直也在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努力着。
这份爱，这份关心是相互的，他不是一个人，没有在唱独角戏。
喻俨又哭又笑，良久才控制住情绪，等再次平静下来时，他已然又变成了那个阴鸷的小督公。
“请问，你有看到我掉落的荷包吗？”
正当喻俨将那张字条装回去的时候，身后传来了一声焦急短促的声音。
在说完这句话后，声音的主人还喘了几声粗气，显然是跑过来的。
喻俨的身体有些僵直，他猜到声音的主人是谁了。
“那个荷包是灰白色的，大约孩童的拳头大小，有些老旧，上面没有任何花样，那个荷包对我来说很重要，是我最最最重要的人留给我的，如果你见到了那个荷包，请告诉我它在哪儿好吗？”
喻俨转过身，果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不知是太焦急了，还是刚刚跑的太过疾速，女孩的脸上带着潮红，眼眶也泛着水汽。
最最最重要的人！
喻俨不可避免有些愉悦。
“严总管！”
阿芜诧异地惊呼了一声，在看到他手里捏着的那个荷包时，很快又顾不上他的身份了。
“那是我的荷包，是严总管捡到的吗？”
小姑娘死死盯着严瑜手里的那个灰布包，恨不得直接动手从他手里抢过来。
“只是一个破布袋子罢了，不符合凌七小姐的身份。”
喻俨攥紧那个布袋子，这还是重逢以来，他第一次离小芜那么近，只要再上前一步，他就能摸到她的小脑袋，像小时候那样，抱抱她，亲亲她。
八年的阴霾，只一重逢，一布袋子，一契书，就尽数扫空。
不论何时何地，妹妹永远都是他的救赎。
但他不能那么自私，侯府千金不能有一个当太监的哥哥，他也不愿意让小芜知道，她心心念念的哥哥，就是她眼前这个杀人如麻，早就已经被黑暗同化的太监。
“有些旧东西，该丢就丢吧，您可不是当初那个乡下丫头了，身边还带着这样的东西，恐怕会让人怀疑侯府的教养，还让人觉得凌七小姐小家子气。”
喻俨眯着眼，略带讥讽地说道。
“这是最重要的人给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什么旧东西，也不是轻易可以丢掉的东西。”
阿芜冲着喻俨张开手，恳求他归还那个荷包。
“哦，既然是很重要的人，为什么不让他送你一个更好的荷包呢？”
喻俨嗤笑一声，也没有扣留别人东西的习惯，将那个灰布袋子归还到阿芜的手上。
在接到那个荷包后，阿芜仔仔细细检查了一番，然后如释重负地将那个荷包拍在胸膛的位置，长长舒了口气。
“那个人现在不在我的身边，可我一定会找到他的。”
阿芜认真地说道，眼神执着，紧紧盯着喻俨说道。
“看来凌七小姐和你口中那个很重要的人有好多年不曾见面了，你又如何得知，他还是当初那个让人呢，或许他死了，或许他变坏了，早已经不是你幻想中完美的模样。”
喻俨紧了紧披风，看着穿着单薄的阿芜，恨不得将身上的披风解下来替她穿上。
“不论那个人变成什么样，他在我心中的地位永远不会变。”
阿芜看着喻俨：“这种重要，是即便他满手血腥，我也愿意与他同下地狱。”
明明就是一个十一岁的黄毛丫头，个头将将到喻俨的胸口，说出来的话却老气横秋的，像个大人。
喻俨的胸口钝钝的，几乎无法呼吸。
“哧！还是个孩子啊。”
喻俨收紧身上的披风，表情有些阴沉：“七小姐还是赶紧回去吧，免得到时候冲撞了哪位贵人，至于刚刚那些话，也别逮着一个人就说一次，恐影响七小姐的闺誉。”
说罢，喻俨转身离开。
仔细观察就能发现，他的步伐略微有些踉跄。
“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捡到这个荷包。”
身后，小姑娘的声音依旧脆甜，似乎并没有因为他刚刚那番看似贬低的话生气。
喻俨的步伐又加快了，此刻只能用一句落荒而逃来形容。
他没想过，重逢后的第一场对话会是这样。
他的妹妹告诉他，即便他满手血腥，也愿意与他同入地狱。
可惜，他舍不得。

第114章 互换人生28
阿芜站定在原位，直到再也看不见严瑜的背影，这才将荷包挂回脖子的位置，然后理了理衣襟。这会儿她背着光站着，上眼睑朝下，浓密纤长的睫毛在脸颊洒下一片阴影，让人看不清她此时的表情。
又站了许久，阿芜才往颐和殿的方向走去。
“你一个人跑去哪里了，犯傻也别拖累侯府，拖累爹娘。”
在离颐和殿还有一段路的地方，凌茁带着怒气，气势汹汹朝她走来。
刚刚明明叮嘱了凌芜，让她不要落单，不要在宫里乱跑，结果前脚刚叮嘱完，后脚她就跑没影了，天知道凌茁刚发现凌芜消失不见时心里有多惊慌。
这一趟进宫危机重重，且不说其他竞争对手如何，光是自家那几个姐妹，就有包藏祸心的。
凌茁不傻，早在贴身丫鬟巧心开始在她耳边不断说起爹娘偏心，凌芜的出现抢占了她地位等类似挑拨话题时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对方说了那么多，似乎就是想要挑起她对凌芜的不满，在三公主选伴读这样的敏感时期，凌茁很快就意识到了，是有人想要看到她们姐妹相争，自己坐收渔翁之利。
而侯府之中会这样做，且有能力收买巧心的人选，寥寥无几。
凌茁有些庆幸，庆幸自己十一年来留给那些人的一直都是骄纵任性的形象，也庆幸那些人嘀咕了她，让巧心这个背主的奴才彻底曝光。
因为担心那些人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这些日子凌茁在巧心的面前也如她们所愿表现出刁蛮怨憎的形象，可即便这样，她也不能保证那些人没有留什么后手。
凌芜当了十一年的小村姑，虽然有几分聪明吧，未必懂深宅后院女人们弯弯绕绕的小心思，也不知道那些人的心肠可以狠毒到什么样的地步，要是在宫里头被人家陷害了，不仅害了自己，同样会拖累侯府里的其他人。
对于这个和自己互换了十一年身份的女孩，凌茁的态度依旧是矛盾的，有那么几分愧疚，也有那么几分嫉妒，这会儿她更多的不是担心凌芜，而是担心侯府，担心爹娘，说话不免就冲了一些。
“来的路上丢了东西，刚刚过去找了。”
阿芜分得清好赖，凌茁的话虽然冲了些，本意却是好的。
“什么东西那么重要？”
凌茁皱了皱眉，依旧带着几分不满。
“很重要，哥哥留给我的。”
说罢，阿芜绕过凌茁准备回房。
“大哥他……”
凌茁想说即便是大哥送的东西，也没必要在宫里头冒险，可很快她就意识到了，凌芜口中的哥哥不是昌平侯府的大公子凌子怀，而是她那个素未谋面的亲哥哥。
“还没有消息吗？”
凌茁一直都很抗拒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对于那个只活在凌芜口述中的哥哥也没有什么感情，但毕竟也是血脉相连的亲兄妹，不出意外，那也是她血缘上唯一的亲人了，凌茁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句。
她以为，凌芜那么喜欢那个哥哥，应该在回到侯府的第一时间就拜托爹娘找回那个自卖自身的少年才对。
“当年他把自己卖到哪家牙行，或是哪户人家，总有一个知情人吧，这几年即便转手了，也是好查找的，恐怕很快就能有消息了。”
看阿芜不回答，凌茁意识到应该是还没查到什么消息，沉默了一会儿后，凌茁干巴巴地安慰了凌芜几句。
“那个……那个……”
凌茁曾经连凌子怀这个“亲哥哥”的醋都吃，容不下爹娘看重凌子怀胜过自己，对于喻俨这个从来都没有见过面的哥哥又能有多亲近呢，这会儿实在是叫不出哥哥这两个字。
“等找到了那个人，你放心，我不会和你抢的。”
所以，请分一点爹娘给她吧。
后半句话，凌茁没有直言。
对于凌芜来说，那个哥哥的地位是特殊的，对于凌茁来说同样如此。
从有记忆开始，她就是爹娘的掌中宝，心头肉，凌茁小的时候经常生病，时常要喝苦的掉渣的药汁，那个时候，都是娘亲范氏抱着她，好言好语哄着她吃药的，晚上睡觉的时候，凌茁也需要娘亲哼着童谣才能够入睡，即便是公务繁忙的爹爹对她也格外疼惜，只要休沐，就会陪她用膳。
范氏和凌尧栋占据了凌茁所有最脆弱的时光，对于凌茁来说，爹娘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她自私到连“亲生”哥哥都不愿意分享，以至于在身份刚曝光，凌芜被找回的那段时间，凌茁做了很多愚蠢的事。
现在面对代替自己吃了十一年苦的凌芜，凌茁想要独占爹娘的底气已经不那么足了，她不想要那个素未谋面的哥哥，只求凌芜把爹娘分一点给她就好。
她真的很怕，害怕有一天爹娘就像侯府那些碎嘴婆子说的那样，眼中再也没有她这个女儿了。
“即便你抢，哥哥也是我的。”
之前阿芜或许没有信心，时常担心哥哥在知道真相后，会不会将原本属于她的那份疼爱转移到凌茁身上，现在她不担心了。
哥哥还是那个哥哥，属于喻芜的哥哥。
“阿茁妹妹，七妹妹又和你闹脾气了？”
在阿芜走远后，凌薇带着凌英凑了过来。
注意到来人，凌茁皱了皱眉，她回想了刚刚自己和凌芜的对话，两人的音量都不算大，加上之前凌薇离得远，应该是没有听清的。
“哼！”
凌茁高昂着脑袋，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神中难言怒火和羞愤。
“呵呵，谁让人家是大伯和大伯娘的心头肉呢，是吧？阿茁妹妹。”
凌薇幸灾乐祸地看了眼凌茁，她也有今天。
“不劳你费心了。”
说完，凌茁甩袖离开。
“呵，祖母说的没错，阴差阳错交换了身份的一双女孩，怎么可能和谐相处的，一个是鸠占鹊巢多年的杂种，一个是当了十多年落水凤凰的野丫头，斗不起来才怪呢。”
看着凌茁和凌芜再一次不欢而散，凌薇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站在凌薇身侧的凌英看了看凌茁的背影，又想到了相处并不多的七妹妹，真担心她们如同祖母计划的那般斗起来。
——
“大皇子府里多了一名侍妾，据传和守节自尽的罪奴诚意伯府嫡支长女金如意十分相似。”
宫里一个偏僻的废弃宫院落内，传来一阵微不可闻的对话声。
“这个消息没什么用，大皇子纳罪奴为侍妾，帮助罪奴假死脱身固然会让皇上生气，那也是暂时的，相反，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去，且闹大了，大皇子那个派系的人会越发信服他，更多人都会觉得他重情重义。”
自己的儿子纳了一个罪奴为侍妾，固然有挑衅皇权的意味在里面，可皇帝难道还会为了这件小事杀了自己的亲儿子不成。
往大了说，这是抗旨不尊，往小了说，这也只是男人的一桩风流韵事罢了。
更别提，现在诚意伯府倒了，金如意一个女人早就已经没了利用价值，可大皇子也就愿意保下她，冒着被皇帝斥责的风险将她留在身边，在很多人看来，都是大皇子重情义的表现，恐怕依附大皇子的人会更多。
“可惜了。”
又是另一阵声音，带着少年变声期阶段的沙哑粗砺。
“还有一个消息，于嫔病了，极有可能是痨病，现在这个消息被她瞒住了，知道的人很少。”
于嫔是乾帝还是皇子时期的侍妾，在乾帝继位后被册封为正四品美人，她算是乾帝身边出现的最早的一批女人了，家世不显，年纪比乾帝还大了两岁，在乾帝登基后，后宫又充盈了一批秀女，她能够分到的恩宠少之又少，不过于嫔还算幸运，居然老蚌生珠，生下了六皇子，只可惜，六皇子刚过满月就没了，于嫔为此痛不欲生，乾帝也怜惜她，擢升她为正二品嫔。
虽然已经是嫔位主子，于嫔却没有像正常嫔位主子一样拥有自己的宫殿，依旧居住在延禧宫的侧殿，这些年她在宫里和隐形人无异，甚至都不耐烦参加宫里的各种宴会，终日呆在自己的小佛堂内，为自己早夭的孩子诵经超度。
这里有一件事值得一提，延禧宫的正殿，住的就是现如今宫里份为最高的蒋贵妃。
五皇子李成河的养母，七皇子李成昱的生母，而李成昱和早夭的六皇子出生时间只相差了半个月不到的时间。
“痨病，那可是会传染的……”
粗砺的嗓音幽幽响起，黑夜中，让人无端觉得汗毛直立。

第115章 互换人生29
一阵寒风刮过，似乎是因为站在风口的缘故，其中一个人稍微向身侧走了几步，这下子，他正好从墙壁背光的阴影处脱离，半个身子暴露在月光下。
只见那个人身穿黑色的披风，宽大的帽兜盖住了他大半张脸，只能看到他帽兜阴影下那个精致尖细的下巴，皮肤细腻，像女人那样，看不到丝毫胡茬的痕迹。
“对了，今日你去了颐和殿，可曾看到了昌平侯府的两位姑娘？”
粗砺的嗓音再次响起，半个身体暴露在月光下的人嘴唇紧闭，显然粗砺嗓音的主人并不是他，而是那个依旧站在阴影处的少年。
“……”
喻俨拉了拉帽沿，看向站在阴影处的五皇子，那个被外界一致认定为失宠、怯弱、不堪重任的少年。
“见了。”
喻俨装作平淡地回答道。
“如何？”
李成河问了一句，随即自己却笑了：“我倒是忘了，当时那么多位小姐，你恐怕根本注意不到昌平侯府那两位。”
喻俨很想反驳李成河，他怎么可能注意不到，他的小芜向来都是人群里最耀眼的。
可这句话没办法对李成河说。
一来是不想，二来是不能。
“凌尧栋那个人……值得拉拢……”
从很早的时候起，李成河和喻俨就已经联手了，所以他也不担心什么话不适合在喻俨面前说起。
李成河今年已经十四了，再过一年，也该上朝接触朝政了，不仅如此，他的婚事也该被提上议程。
养母蒋贵妃已经在他面前旁敲侧击地提到过蒋家的女儿，却不是蒋贵妃嫡亲兄弟的孩子，而是蒋贵妃同族的一个女孩，生父不过是一个四品小官，不仅没办法给予五皇子助力，恐怕还会成为一颗蒋贵妃安插在他身边，用来监视和控制他的棋子。
李成河的秘密太多了，他能够允许自己身边的下人里有各方势力安插的棋子，却不能够接受自己未来的妻子，自己孩子的母亲用意不明。
而且嫡妻这个位置太过重要，李成河轻易不愿意给出去。
他有一个中意的人选，那就是昌平侯凌尧栋的女儿，那个老狐狸能在严忠英的围追堵截下获得皇帝的信重，绝对有其过人的本事，更重要的是昌平侯府的教养，即便将来昌平侯府不能成为他的助力，也绝对不会拖他后腿。
这一点是李成河见过凌尧栋的长子凌子怀后确认的。
只可惜，盯上昌平侯府女儿的不仅他一个，大皇兄李成民，三皇兄李成寿似乎都对昌平侯府的姑娘抱有想法。
也是，整个李朝能被皇子看在眼里的人也就那么几个，家中正好有适龄的姑娘，还是身份尊贵的嫡女的人家，寥寥无几，其中恐怕就要数昌平侯府最显眼了。
李成河心里清楚，以他在乾帝心目中的地位，想要娶到昌平侯的女儿是困难的，可李成河更相信一句话，事在人为，没有什么，是一定不可能的。
因为天色太暗，李成河并没有看到喻俨眼神中的不愉。
作为盟友，他欣赏五皇子，可这并不代表他会乐意见到五皇子成为自己的妹婿。
喻俨和李成河的第一次见面并不那么美好。
那时候喻俨还不是严瑜，只是有了往上爬的心，并且为坐上高位开始了前期的准备，他的目标很明确，他需要讨好的人是严忠英，只有那个同为太监的人，能够在最快时间给将他擢升至不低的位置。
可与此同时，喻俨很明白，严忠英和他的身体都注定了，他们笑不到最后，因为历朝历代，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个当皇帝的太监，且但凡掌权的太监，最后的下场都是凄惨的。
因此从一开始，喻俨都只是准备将严忠英当成一块跳板罢了，他知道，他还需要找一个盟友，一个在后期能够让他功成身退的人。
于是，喻俨将目光放在了宫里几位皇子身上。
大皇子志大才疏，三皇子孤傲清高，七皇子年纪太小，看不出性情，可他的生母蒋贵妃掌控欲强，并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人。
而且这三个皇子身边都围绕了太多溜须拍马，想要效忠他们的人，那时候的喻俨并没有依仗，即便靠过去了，也不会被他们重视。
就在这个时候，五皇子李成河意外落入了喻俨的眼睛。
那时候，他正躲在玉池湖边上的假山里，炮制让人上吐下泻的毒药，配置这副毒药的几种草药都是无毒的，可当它们混合在一块时，就会变成让人腹泻的毒药。
那是喻俨小时候意外发现的，因为家里的粮食经常不够，他时常会上山采摘野菜充饥，有一次误将几种野菜混合，结果吃了那锅野菜汤的人全都上吐下泻，之后又经历了几次，喻俨才分辨出来哪几种野草是不能混合的。
入宫后，喻俨意外发现了那几种野草，虽然不知道那份毒药会不会派上用场，喻俨还是将那些野草拔了出来，晾晒后磨成粉末保存
因此他个性小心，所以总是习惯躲在假山里隐蔽地调配那份毒药。
那天，他看到李成河身边伺候的大太监气焰嚣张地推搡了他一下，不知说了什么话，在那个太监转身准备离开时，李成河直接将他推下了玉池湖。
那个大太监不会水，在湖里不断扑腾，而那个时候年仅九岁的李成河非但不紧张，还折了一根树枝，不断将扑腾出水面的大太监往水里按，让他连开口呼救的机会都没有。
随后，那个太监沉了下去，再也没有浮起来过。
这还没完，喻俨眼睁睁看着李成河在那个大太监淹死后，紧跟着跳入玉池湖，在远远看到一队巡逻侍卫后开始扑腾呼救。
最后这件事被定性为五皇子及其内侍意外落水，内侍溺亡，五皇子侥幸获救。
包括五皇子在内，没人知道那时候假山里还藏着一个人，在所有人都离开后，喻俨才小心地从假山中离开。
后来他暗地里调查了一番，原来那个溺水的大太监是蒋贵妃赐给李成河的人，因为蒋贵妃不将这个养子放在心上，那个大太监几乎成了五皇子宫里的一言堂，仗着蒋贵妃的名号，连五皇子都不放在眼里。
因为那个大太监的存在，五皇子做事一直束手束脚，于是就有了后来他看见的那一幕。
李成河就是那个时候入了喻俨的眼，一个为了除掉有二心的奴才，小小年纪就能对自己那般狠的人，绝对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么平庸无能。
更重要的，五皇子在宫中的地位尴尬，这个时候接近他，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既然要找一个盟友，为什么不找一个更深藏不露的呢？
于是，喻俨慢慢接近了李成河，并有了今天这样的地下同盟。
全天下，除了李成河自己，恐怕也就喻俨最了解他了，这个男人的心思太过深沉，有时候连喻俨都看不透，而且当年九岁的他为了达成目的，甚至都能够将自己置于险境，更别说利用别人了。
这样的人，几乎不可能为儿女私情停留，他的心中最重要的永远是大业，而不会是某个女人。
阿芜不适合他，喻俨也不想将妹妹嫁给这样一个男人。
同理，大皇子、三皇子、七皇子都不是喻俨心中妹妹的良配，齐大非偶，见惯了宫中的勾心斗角，喻俨觉得，或许平凡一些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他理想中的妹婿，必须处处以小芜为先，不纳妾，不逛秦楼楚馆，仪表堂堂，胸有沟壑，最好上无婆母，又没有妯娌姑子……
也是在惊觉妹妹已经到可以说亲的年龄时，喻俨才察觉到原来这个世道女人活得那么艰难。
既要应对来自公婆姑嫂的麻烦，又要忍受丈夫的三心二意，稍有不怠，就会被指责犯了七出。
喻俨无法想象自己的妹妹在后院忍受丈夫疼爱别的女人，转眼还得在外装作没事人一样，为了对方的仕途交好别的夫人，甚至对自己夫婿顶头上司的妻子小意奉承。
怎么想着，喻俨对于未来妹夫的要求不免就变多了。
很可惜，现在他的身边还没有出现过一个符合要求的男性，光是第一点，处处以小芜为先，就足够排除所有人了。
喻俨有些头疼，按照这个要求，小芜真的能够嫁出去吗？
“凌六小姐的身份，似乎有些问题。”
喻俨的思索被李成河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打断，听到这句话里的内容，喻俨不免重视起来。
难道对方也查到了什么？

第116章 互换人生30
喻俨想听李成河继续往下说，只可惜，刚刚那句话就像是李成河不经意的感叹一般，关于昌平侯府的话题在那句话后直接终止。
他没有追问，因为以他的身份和立场，本就不该过多关心姑娘家的事。
喻俨低下头，宽大的帽沿彻底将他整张脸都遮挡在阴影之下，李成河也看不清他此时的表情。
两人又说了一些话，然后一前一后从这个废弃的院落中离开。
——
这些日子，入宫参选的这些千金小姐们安安份份跟着宫里的嬷嬷学规矩，三公主和宫中的贵主子们都未曾召见过任何一个小姐，因此目前来说，也不知道上面最中意的人选是哪几个，谁入选的可能性更大，因此颐和宫整体还算平静。
只是人多的地方总会有争执，尤其是这些往日千娇百宠的娇小姐们聚在一块的时候。
颐和宫里的宫女太监人数有限，每天早晚打水洗漱就是一件容易引发矛盾的事，还有二三四个小姐们同住一间的现状，谁的说笑声太大，谁冷漠不合群，都会成为争端的开始。
好在这些出身名门的小姐们也是要点脸的，即便心里头不高兴，也极少将喜怒表达在脸上，尤其是在接受了宫里嬷嬷的教导之后，顶多就是说些隐晦的话，想吵也吵不起来。
至于吃食的问题，倒也解决的差不多了。
正如之前凌茁偷偷叮嘱阿芜时说的那样，宫里的规矩也不是真的那么严谨的，所有小姐里出身最好，地位最高的那位县主开了个头，花了银子请颐和宫的太监去御膳房点餐，虽说不能点个宴席出来，只是多加一两道自己喜欢的菜色还是可以做到的。
在那以后，其他吃不惯例餐的小姐们的心思也活泛起来，除了一些在家不受宠，或是家里底子比较薄的姑娘，绝大多数人的膳食问题都算解决了。
而所有人烦恼的问题，在阿芜身上却统统都没有出现过。
每天早上，在她固定的起床时间，洗漱的水早就已经备上了，就连本该放了一夜，早就凉透的茶水都被人细心地更换为温度恰好，能够直接入口的温水。
每天晚上洗漱，她房间里也总是不缺热水，不像其他屋子，总要因为烧水的人手有限，烧出来的水没办法一次性供应所有人，必须排个先后顺序而心生不满。
至于膳食就更不用说了，荤素恰当，菜色也恰好都是她喜欢的，即便现在天气逐渐转冷了，也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饭菜刚呈上桌就已经凉透的情况。
从进宫那天起，阿芜就没有为这些琐碎的小事烦心过，就好像背后有一个人，默默替她安排好了一切似的。
好在她一人住着一间单独的小房间，要不然看到她的待遇，妥妥能拉来一波仇恨值。
“香檀，你知道严总管平日里最爱去哪儿吗？”
这天宫女给阿芜送来了午膳，在对方将饭菜从食盒里取出来的时候，阿芜忽然开口问道。
对方听了阿芜的话手一抖，差点没把手里的菜摔掉。
“严总管的行踪，哪里是奴婢这样的人能够打听到的呢？”
香檀是颐和宫的宫女，她的身型瘦小，十五六岁的姑娘，身高才勉强达到142，至于长相就更不出挑了，五官扁平，属于掉进人群里就找不出来的那种人。
而且这个小宫女的气质特殊，不知道是不是她总喜欢含胸低头的缘故，在颐和宫里很没有存在感，平日里颐和宫的那些小姐们想要找下人使唤，也鲜少会挑中她，因此更多的时候，香檀都是神隐的，只在阿芜这里有事的时候突然出现。
从进宫的第一天起，阿芜就试过和对方搭话，可惜香檀的性子和她的长相一样，都是无比沉闷的，往往阿芜像她打听的问题，都会被她以不知道为由快速结束，要是阿芜不说话，她更是如同隐形人一样，可以一天不吭声。
“哦，那就为难了。”
阿芜叹了口气，“之前我丢失了一件重要的东西，多亏严总管捡到后归还于我，这些日子，我一直在想该如何答谢他呢。”
她好似是在说给自己听，也没想过要等到香檀的回应。
站在阿芜身侧，低头替她盛饭的香檀脸上快速闪过一丝犹豫，下一刻又恢复平静。
——
“凌七小姐喜静，除了嬷嬷教课的时间，基本上都在房间里呆着，不过她不喜欢人陪，奴婢也不知道凌七小姐独处的时候都干了些什么。”
“颐和宫里暂时没有什么不长眼的欺负凌七小姐，这些日子，昌平侯府的其他几位小姐倒是偶尔会过来找凌七小姐，不过待的时间并不长，看模样，双方并不热络。”
……
“凌七小姐向奴婢打听主子的动向，没得到主子的允许，奴婢不敢自专。”
自从被严忠英收为义子后，喻俨就有了自己的院子。
现在乾帝不管事，皇城之中，严忠英的权势比皇子还大，作为严忠英的义子，喻俨的院子自然是十分敞亮气派的，尤其作为有品阶的太监，除非贵主子们召见，喻俨更多时候都呆在前宫，现在代管后宫的蒋贵妃也管不得他们这些得势的太监。
此时喻俨就待在自己的小书房里，站在不远处的那个身材瘦小，宫女模样打扮的女子，正是颐和宫里的宫女香檀。
在她汇报之前那些内容的时候，喻俨的表情看不出什么变化，但当她说到阿芜向她打听自己的动向时，正在代批奏折的手停顿在半空中，吸满水的狼毫因为喻俨的停顿，终于吸附不住那些朱砂水，几朵红色的“梅花”在奏折上绽放。
“她向你打听我的动向？”
喻俨的声音听不出喜怒。
“似乎……似乎是因为主子捡到过凌七小姐丢失的东西，所以想要表示感谢。”
香檀低着头，除了刚刚片刻的犹豫，语调没有任何起伏。
她不知道主子让她盯着凌七小姐的目的是什么，若说是带着恶意的，主子让她做的所有事都是有利于凌七小姐的，若说是带着善意的，两人一个是年幼时就被送进宫净身的太监，一个是侯府失而复得的明珠，根本就看不出交集，善意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难道是主子看中了凌七小姐的美色？
香檀曾经有过这样的念头，谁让自己伺候的那位小姐模样太好，一身气度更是将那些世家大族精心调教了十多年的小姐们给压下去了。
可贵族就是贵族，权柄煊赫犹如严忠英，也不敢对侯府千金下手啊，除非先灭了对方的家族，让那位尊贵的小姐沦为草芥，届时，就能够让她成为自己的禁脔了。
短短几息，香檀的脑海里闪过许多想法，只是她何必思考那么多呢，作为奴才，她只要听从主子的命令就好。
只是为了报答吗？
喻俨心中闪过一丝淡淡的失望，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到底在失望些什么。
或许在他内心深处，还是希望小芜能够认出他吧，之所以向香檀打听他的动向，也是为了找他相认。
直接拒绝吧，可等开口的时候，喻俨表达的意思又不相同了。
“今晚酉时，我会去梅林赏月。”
说完这句话，喻俨就沉默了。
理智告诉他，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小芜接触太过频繁并不是一件好事，可情感告诉他，一次不够，他还想见小芜第二次，第三次。
反正她也没有认出他来不是吗？就当是以严瑜的身份，再见小芜几次。
喻俨没有收回刚刚的那句话，反而开始期待起了晚上的见面。
而听到主子这句话的香檀差点没忍住诧异抬起头，现在天气虽然转冷，却还不到梅花开放的时候，因此不论白天黑夜，梅林那里总是冷冷清清的，轻易不会有人过去。
这会儿主子告诉她今天晚上他会去梅林赏月，绝对不会是真的想要赏梅赏月，真正的意图似乎是在向她表述自己今天的动向。
而酉时，离宫里戌时宵禁正好有一个时辰的时间，颐和宫距离梅林也就半柱香的脚程，足够凌七小姐和主子见一面了。
难道自己的猜测是真的？
这会儿香檀不得不相信自家主子或许真的对一个十一岁的小姑娘存在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了。
——
“听说今天晚上酉时，严总管会去梅林赏月。”
在送晚膳的时候，香檀忽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
在香檀开口的那一刻起，阿芜就知道，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她爹调查到的哥哥去世的消息是假的，一切都是因为有心人的故意为之，因为那个人不想她知道，所以“喻俨”去世了，留另一个人活着。
其实怀疑从当初娘亲范氏让她选婢女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那个被她取名为葫芦的丫鬟身世经历太让人引起共鸣，好想逼着她选择那个女孩成为自己的大丫鬟一样。
将那样一个明显抱着目的过来，却不带恶意的人送到她的身边，幕后人选少之又少。
接着就是入宫后明显被关照后的舒适生活，阿芜不是天真的孩子，不至于认为是自己的魅力太大，以至于颐和宫的这些宫人都抢着伺候她。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她故意弄丢荷包后的那个人的反应。
阿芜高兴地想哭，可惜有香檀在场，只能借着低头吃饭，掩饰自己激动的情绪。
他不想说，她就装作不知道，还能够看见他，就已经是从老天手里偷来的幸福了。

第117章 互换人生31
“凌七小姐？”
入夜，喻俨遣退仆从，独自一人来到了梅林，而此时阿芜已经守在了梅林的驻芳亭中，他在远处停顿许久，衣袖下的手时而捏紧，时而松开，这才鼓足勇气，慢慢朝亭子走去。
“严总管。”
阿芜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到喻俨站在那儿，顿时面露喜色，她还以为他不会出现了。
因为她清楚的知道，哥哥并不愿意和她相认。
昌平侯府的势力不容小觑，虽说她爹调查到“喻俨”去世的消息有一部分是因为他依旧因为喻家夫妇迁怒喻俨，以至于没有真正花心思调查，但更重要的原因绝对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的有意隐瞒。
能将昌平侯府的眼线糊弄过去，喻俨绝对花费了不少心思。
阿芜聪慧，算计着时间线，猜到或许早在诚意伯府那一次对视后，哥哥就察觉到了她的身份，所以提早布局，隐瞒自己的存在。
包括进宫后，他明明有那么多机会和他相认，偏偏哥哥什么都没有做，只是让人私底下照顾她，如果不是她细心观察，恐怕还会将这些细节忽略，根本意识不到背后之人的存在。
阿芜起先有些不解，他们分别八年，再次重逢后难道不该珍惜彼此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吗，但是后来，她渐渐想通了。
首先是身份上的限制。
阿芜不知道，当年哥哥为了她牺牲自己下了多大的勇气，可她能够想象的到在一个正常的男性被净身后变成太监可能会有的生理和心理上的压力。
哥哥是自卑的，他不敢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她的面前。
其次是他们兄妹地位上的差距，一个是侯府千金，一个掌权太监的义子；一个是忠烈之后，一个是阉党走狗，一旦彼此曾经的身份传出去，喻俨或许不会有什么，但阿芜绝对会受到诸多指责，有那样一个哥哥，阿芜的名声以及亲事都会受到影响。
真正关心一个人，真正爱一个人，总会想将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展露在那个人眼前，总会毫无保留的为那个人着想。
阿芜很想告诉他，她不介意外界的目光，不介意他现在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可是哥哥介意，他对自己现在的身份充满了自卑和不认同的情绪，所以阿芜忍着，让他以为自己不知道，以现在这样的身份，平静相处着。
“夜黑风大，马上就要宵禁了，七小姐怎么不回颐和殿？”
喻俨缓步走向凉亭，似乎早就忘了，是他假借香檀的口，将人骗过来的。
“今天的月色很好，严总管也是来赏月的吗？”
阿芜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赏月这件事上，喻俨看了眼天际那一抹月牙，浓浓的乌云还将月亮遮挡了大半，哪里有月可赏。
喻俨停顿半拍，然后点了点头，“今晚的月色确实不错。”
几年不见，妹妹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呆呆笨笨的，连说谎都不会。
“我还得谢谢严总管捡到了我的荷包，本想着哪天见到严总管后送一份谢礼，没想到你我之间那么有缘，今天晚上就碰面了。”
阿芜眨了眨眼睛，贪恋地就着月色，看着哥哥的面庞。
谢礼只是借口，想要送哥哥礼物才是真的。
“这是我闲来无事时研究出来的暖手套，现在天气日渐转寒，戴着这样一副暖手套，做事不妨碍，手指头也暖和。”
这个时代也有手套，不过材质多是皮质的，因为硝皮的技术不高，动物皮厚实的缘故，五根手指头没办法细分，大多都是大拇指独立，其他四根手指头搁一块的款式。
也有那些心思灵巧的，将棉花塞在两层细棉布当中，然后将布料密密实实缝起来，做成五根手指头分离的手套款式。
可这样一来，夹层布料太厚，一旦分离五指，就会存在皮革布料那样缝合部分过厚，手指头没办法并拢以及灵活运作的现象；布料夹层过薄，就很难起到保暖的作用。
阿芜送给哥哥的手套就不一样了，这是她用羊毛线织成的。
她的脑袋里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主意，羊毛线就是其中一个，这个年代羊皮很珍贵，羊毛却是没人要的东西，既不能吃，还带着浓重的羊膻味，也没办法做填充物。
还在小悉村的时候，阿芜就用李家养的那几头羊的羊毛做过实验，将羊毛纺成线，足够坚韧，同时还足够柔软保温。
用来做秋冬内穿的衣裳裤子，再合适不过了，做成五只手套，也足够亲肤，在保证暖和的同时，尽可能的减少对手指灵活度的影响。
阿芜打听过不少关于“严瑜”的消息，知道他在被严忠英认为义子之前，只是内侍监普通的小太监，在后宫里，这样没有靠山的小太监一定是被欺负的对象，阿芜不知道那些年，哥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恐怕手指头一到天冷的时候就会习惯性地生冻疮。
所以她思来想去，觉得这副手套是目前看来最适合的礼物。
恰好在入宫之前，她将这些年为哥哥准备的东西都带进宫来了，有些东西或许因为尺寸的问题不太适合了，可这副用毛线编织，有些许弹性的手套绝对是送的出手的。
“就是不知道够不够大。”
阿芜走下台阶，在喻俨面前站定，然后拉起喻俨的手，试着将手套戴在哥哥的手上。
喻俨一路从前宫走来，手指头早就冰凉，这也是他在宫里几次濒死重伤后的后遗症，一到天冷的时候，骨缝里钻出来的疼，手掌和脚部都是冰冰凉凉的。
阿芜的身体经过自己和王太医的调养，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了，这会儿吹了冷风，手也是暖的。
她握着哥哥的手，在替他穿上手套之前，忍不住用自己的小手搓了搓他的大手。
喻俨嘴唇嚅动，睫毛也跟着轻颤，他很想抽回手，然后厉声斥责这个胆大包天的小姑娘，她知道她面前站着的是谁吗，是谁给她的勇气，在这样可能会有人经过的地方，和一个名声不好的太监这般举止亲昵。
还是……
喻俨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却被他摒弃了。
小的时候，小芜是个早产儿，身体总是不好，偏偏家里的钱都用来给喻复才治病了，喻俨根本就不敢让小芜生病，因为一旦生病，就意味着没钱治病，只能自生自灭。
而且喻娘子不稀罕这个女儿，压根就没想过给这个女儿做衣裳，小的时候，小芜穿的都是喻俨的旧衣服，但凡还好一些的衣服，早就被喻娘子裁了，添点布料给喻俨改大衣服了，能够留下来的，都是已经破烂到不能改，还不够暖和的旧破布了。
所以每到冬天，兄妹俩能用来御寒的，只有喻俨那件小棉袄，以及他床上那床旧被子，每到晚上，他都得紧紧搂着这个小丫头，用自己的身体为她取暖。
那个时候，妹妹的手脚是冰冷的，他的胸膛是火热的，所以他会将妹妹的手脚放在自己最暖和的胸膛和肚子里，生怕她冻到凉到。
而现在……
感受着手指间温暖柔软的触感，喻俨舍不得挣脱。
“好像小了一点。”
其实手套的大小刚刚好，因为这副手套是露指的，只要手掌大小足够就好，可阿芜偏偏睁着眼睛说瞎话，看着戴上手套后的哥哥，煞有介事地说道。
“下次见面，我给你带一副能把手指头都包住的，你喜欢红色还是黑色，或是其他什么颜色？”
阿芜拉着哥哥的手，看了正面，又反过来看了掌心。
“昌平侯在寻回七小姐后似乎没有教你什么叫做规矩，十一岁也不是孩子了，这样拉着一个陌生人的手，似乎有些莽撞。”
此时喻俨有些冷静下来，下一次，哪还有什么下一次。
他抽回手，试着疾言厉色斥责这个大胆的丫头，只可惜，还是太疼她，说不出更重的话。
“难道昌平侯府请来的嬷嬷，就是教七小姐和男人私相授受？哧，或许还不是个男人。”
喻俨想着，这丫头那么大胆，还是得说一些重话才能叫她警惕的，可说着说着，他的感觉就不对了。
这一次小芜来给他送礼，是因为他捡到了她丢失的东西，只因为这样，她就对他这个太监表现的那样亲昵，换做那些风度翩翩，一表人才的世家贵子，她是不是得以身相许了？
万一她运气不好，遇到一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恐怕一生就要毁了。
就好比现在，如果他不是喻俨，只是严忠英那个派系的人，恐怕今天晚上，就会有一堆关于凌芜，关于昌平侯府的阴谋发生，到时候，小芜自身难保不说，可能还会牵连昌平侯府，让她身后的势力都难以保全她。
越想越气，越想越急，喻俨的声音都不由抬高了，恨不得揪着她的耳朵好好骂骂她。
“对不起。”
阿芜不傻，换做别人，她才不会为他织手套，还亲手为他戴上呢。
“嗯。”
看妹妹认错态度良好，喻俨怒气稍霁，看着妹妹白嫩的小脸蛋时，又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过严苛了。
这些年，他没有尽过做哥哥的责任，昌平侯府那对夫妇又不知道小芜的存在，李大叔和李婶子是好人，可毕竟隔了一层，加上又是乡下，对于女孩子的教养未必足够尽心尽责。
小芜还是个孩子，他用那样的话指责她，似乎太过了。
“换做其他人，我才不会那样做呢，可严总管不一样，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从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觉得亲近。”
喻俨的思绪被阿芜的一番话打断了，他看着阿芜的眼睛，心脏一紧。
“你像哥哥，我已经八年没见过他了，这副手套，原本也是我为哥哥做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送出去，这次也是借花献佛了，我真的好想他啊，想见见他，然后再喊他一声哥哥。”
喻俨的心都颤了，佯装的淡漠更是快绷不住了。
“你的哥哥，可是你被歹人抱走后那户人家家里的孩子？”
喻俨的声音平稳，只有仔细听，才能察觉到其中的颤音。
“那时候我和哥哥都不知道我是被抱错的孩子，他很疼我，还为我做了很大的牺牲，其实我有些怕，怕哥哥知道这件事后，会不会后悔当初的牺牲。”
不，他不会！
看到阿芜眼神中的忐忑忧愁，喻俨恨不得直接告诉她。
不是亲生妹妹又如何呢，喻复才和喻娘子还是他的亲生爹娘呢，可对于那两个人，他又有什么感情呢，从头到尾，他认定的，喜欢的那个妹妹就是小芜啊。
虽然是阴差阳错，可错误已经注定了，这些年的经历，让凌茁这个突然间蹦出来的亲妹妹再也走不进他的心里。
但喻俨不觉得亏欠了那个妹妹，这十多年来她代替小芜享受了侯府的荣华富贵，他的这份疼爱，或许就是补偿。
“你既然说他很疼你，想来他是不会介意的。”
喻俨看向天际，有意错开阿芜的实现。
“你和你的哥哥分开那么多年，这些年你在乡下又是怎么生活的？可有人欺负你？”
他不敢打草惊蛇，派遣回乡调查的人带回来的消息也是有限的，喻俨只知道在他走后，李婶子不负所托，将小芜接到身边照顾，村里人也对她多加照应。
可三两句消息哪里能够概括小芜这八年来的生活呢，村里人再怎么疼她，都有自己的孩子，没办法做到全心全意，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小芜一定也是寂寞的吧。
不知不觉中，两个人坐到了凉亭里，话题转到了阿芜小时候的生活。
她刻意避开了一些会让哥哥心疼的内容，着重讲述了乡下的趣事，比如跟着李大叔家的几个孩子下河捞鱼，馋肉吃的时候上山抓野兔，打麻雀的故事。
还絮絮叨叨讲述了小奚村的那些故人，谁家的闺女嫁给了谁家的儿子，哪位小时候待他们很好的公公婆婆过世了……
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喻俨却听的无比认真。
这些年已经在他脑海里被逐渐忘却的小山村在阿芜的描述中，再一次浮现在他的眼前。
熟悉的山，熟悉的河，熟悉的人，熟悉的嬉笑怒骂，时间倒退，仿佛回到了他还未进宫的时候，那个时候，虽然日子艰难，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权柄在握，可心情是愉悦的，人是自由的。
“快到戌时了。”
喻俨看了眼月亮的位置，上眼睑垂下，快乐的时光总是如此短暂，因为喻俨这句话，两人之间宁静安和的氛围瞬间被打破。
“时间过的真快。”
阿芜还有好多话没有说呢。
可是宵禁时间快到了，阿芜不得不回颐和殿了。
“你还没告诉我你喜欢什么颜色呢，等下次见面的时候，希望我已经织好尺寸合适的手套了。”
阿芜站起身，笑着看向哥哥。
……
喻俨这时清醒过来，似乎前一刻他还在斥责妹妹胆大妄为，可是在妹妹轻飘飘地说了一句道歉后，他的态度旧转变了，不仅没有转身离开，反而和她一块坐在凉亭了，听了近一个时辰的家长里短。
好在今天他调换了梅林这一片的护卫，不会有除阿芜之外的人出现。
“黛色。”
喻俨喜欢这个无限接近于黑夜的青黑色。
前一刻还在斥责这个小丫头不防人，没有警惕心，下一秒，倒是连下一次的见面都约定好了。
她要送他新的更适合的手套，他说了自己喜欢的颜色，岂不就是默认了下一次见面吗？
喻俨在心里唾骂自己，对于妹妹，他真是毫无抵抗力，她不需要哭哭笑笑，他就投降了。
“你不该和我那么亲近的，你有没有想过，我是什么身份，你是什么身份，难道你不会觉得我这样的人，让人恶心害怕吗？”
喻俨还是问出了他心中一直都担心的那个问题。
“那一天你见到了吧，诚意伯就是死在我的面前，这些年，我手上的人命，不止这一条。”
有些是该杀的人，有些是因为立场不同，不得不杀的人，喻俨早就不是什么好人了。
“你是一个像哥哥一样，让我觉得亲近的人。”
阿芜庆幸他不是好人，如果他是好人，或许她也等不到和他重逢的这一天，原来她也是自私的，人在面对和自己有利的事情时总会有另外一种思考方式。
这么想来，她和哥哥也是般配的。
时间不早了，阿芜看了看天际，然后冲哥哥挥了挥手，小心提起裙摆跑向梅林的另一边，直至消失在黑夜里。
喻俨捂着心脏的位置。
只是一个让她感觉像是哥哥的身份，就足以让小芜不再介怀他是个满手血腥，不男不女的太监，那么直接告诉小芜自己就是她的哥哥，会不会他害怕担心的那些事也不会发生呢？
喻俨的心跳越来越快了。
这一晚，本来是准备让自己死心，给过去的这份感情一份了结，以后再也不和小芜私下相处，产生交流的，可事实上却让他滋生了更多的野心，变得更加贪婪。
他似乎不再满足于这一次见面了，还想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
喻俨低头看着包裹着自己手掌的那副手套，或许不久后就会和妹妹再次见面，妹妹会送他礼物，他也得想想，该送什么当作回礼了。
又看了眼阿芜离去的方向，确定再也看不到那道熟悉的影子了，喻俨拢了拢披风，走向了另一个方向。

第118章 互换人生
阿芜回去的时候没有惊扰任何人，她独住的小房间不远处有一道门，是颐和宫里原本用来给宫女太监出入的小门，只是这些年颐和宫一直都没有贵主子入住，渐渐的院子荒凉了，连带着那扇没什么人通行的小门也被上了锁，不能通行。
不过那也是今天之前的事，早在从主子那里得了准信后，香檀就拿来了那扇门的钥匙，悄悄给那扇门解了锁，并且在晚膳时装作不经意地跟阿芜说起了这件事。
阿芜闻弦知雅意，自然知道这是哥哥怕她的行迹被人看到后惹出麻烦，特地叫香檀做的，所以今天晚膳过后，阿芜并没有从颐和殿的正门出去，而是趁没有人注意的时候，悄悄从这扇小门出去。
在阿芜回到颐和宫后，香檀就又趁人不注意，将那道小门重新用锁锁上了，凌七小姐的房间离那道偏门太近，要是平日里也不上锁，恐怕不安全。
因为两人的行事都十分隐蔽，因此等到第二天，阿芜前天夜里偷偷去了梅林的事情依旧无人知晓。
——
“琅儿，既然是你的伴读，那么人选就该由你来决定，这本册子上面写着的都是那些小姐们进宫后的表现，以及她们的家世性情，还有画师画的小相，要是拿不定主意，淑妃你作为琅儿的母妃，也能替她出谋划策。”
平日里要见乾帝一面可不容易，难得这次为了心爱公主选伴读的事，乾帝居然从他在宫里特设的专门用来问道求仙的宫殿里出来了。
坐在李淑妃宫殿里的这个男人约莫四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身飘逸的道袍，身材纤瘦，个子也不高，半点看不出来帝王的影子。
尤其这会儿他慈爱地看着幼女的时候，和寻常人家家里的爹爹也没什么区别。
乾帝年幼时出过天花，即便已经时隔三十多年了，脸上依旧残留许多痘印痘疤，浅浅地密布在脸上，而且乾帝的生母并不貌美，当年能够入宫并且被先帝宠幸，只是因为他生母母家势力雄厚，那个女人的入宫，也是为了安抚其身后势力，继承了生母的平凡五官，加上那一脸的斑点疤痕，使得乾帝的长相并不算出色，甚至可以说有些平庸。
“父皇，真的由女儿自己挑选吗？”
三公主李琅的模样肖似乾帝，如果是个皇子到还好些，偏偏李琅是位公主，长着和乾帝相似的面孔，再怎么精心打扮，也只能勉强被称赞一句英姿勃勃。
恰好三公主也喜欢舞刀弄枪，对女孩子家应该学习的琴棋书画丝毫不感兴趣，这一次替她挑选伴读，也是为了挑选几个性情温婉秀雅的，潜移默化的改变她这个性子。
“这位就是昌平侯府的七小姐吧，这些日子我可听说了不少有关她的事呢？她小的时候真的被歹人偷走，流落在外十一年吗？可怜见的，那个歹人得多黑心啊。”
李琅翻阅着乾帝递给她的那本厚厚的册子，上面的名录似乎是按照家世排序的，阿芜身为昌平侯嫡女，自然排在很前面的位置。
“我倒是好奇她这十一年的生活，只可惜外头的流言太多，让我一时间分辨不出真假来了，不如这次就挑她做我的伴读吧，我看这册子上面的记载，这位流落在外十一年的姑娘规矩教养样样不缺，为人也老实本分，配得上我伴读的身份了。”
李琅在乾帝面前的表现一贯都是娇蛮不做作的，她这番因为对阿芜的经历感兴趣所以想将人留在身边的理由挑不出任何毛病。
在阿芜之后，她又点了好几个人的名字，如果仔细研究就能够发现，这些姑娘全部都是出自中立派系的，要不就是乾帝信任的人。
活在深宫里头，又哪有真正天真的人呢，早在阿芜等人进宫之前，李淑妃就和女儿商讨过，进宫的这批小姐里头，最适合当她伴读的人是谁。
李淑妃没有皇子，只想守着公主平安度日，所以她不愿意掺合到任何党派斗争中去，如果伴读选的不好，那位姑娘正好出自大皇子、三皇子、七皇子甚至说是严忠英那一派的人，很容易让人觉得李淑妃和三公主的立场可能会发生改变。
李琅受宠，几位皇子都暗地拉拢过她，只是都被李琅搪塞了，如果身边出现一个立场鲜明的伴读，对于李琅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选中凌芜也是李琅和母妃几番犹豫后的结果。
她身为公主，身边的伴读不可能全数从低品级的小官之家挑选，因为这次为她挑选伴读，乾帝大费周章将五品以上京官，二品以上外放官员的适龄女儿全都召进宫来，李琅一味地为了安全选择那些小官之女，恐怕会被人指责浪费乾帝的一番心血，惹来乾帝的不满，所以她们必须从高品阶的官员里，挑选一个最不可能参与党派都争的人选。
目前看来，昌平侯在诸位皇子和严忠英的斗争中选择了忠立，完完全全效忠乾帝一人，可随着党派斗争逐渐热化，很难保证昌平侯不搅入那一摊浑水中去。选择昌平侯的女儿，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凌芜的情况特殊，她是半路认回家的女儿，和从小就被昌平侯夫妇养大的凌茁不同，对于昌平侯府的归属感，和昌平侯夫妇的感情，必然是低于凌茁的。
而且将心比心，一个是从小养大的女儿，一个是流落在外的女儿，在李淑妃和李琅看来，昌平侯夫妇更为重视的也必然是六小姐凌茁，不仅她们会这么想，恐怕绝大多数人都会这么认为。
这样一来，选择凌芜成为伴读的风险又比选择凌茁成为伴读的风险小了许多。
“昌平侯府的那个小丫头啊。”
乾帝眯了眯眼睛，他自然知道那个姑娘是谁，几个月前，凌尧栋可是亲自进宫向他请罪过的，因为当初他给了昌平侯府恩典，让专精小儿科的太医成为昌平侯府六小姐随叫随到的大夫，而那位六小姐实际上却是冒牌货，这样的大事，凌尧栋对外可以隐瞒，对乾帝却是不能瞒的，万一哪天东窗事发了，有心人一定要给他盖一个欺君的罪名，也未尝不可以。
所以乾帝清楚，那个昌平侯府新认回来的七小姐才是昌平侯唯一的嫡女，而那位名义上依旧是嫡女的六小姐，实际上只是一对乡下夫妇的女儿。
“那个丫头倒是不错，不过另外几个身份还是低了些，琅儿是朕的女儿，自然配的上更好的。”
乾帝笑着从李琅的手里拿过册子，随意地翻了几页。
“镇北侯的孙女，吏部尚书的幼女，还有禁卫司统领燕卓的侄女也算出众，让她们给琅儿当伴读，才不算辱没朕的女儿。”
乾帝语气平淡地点了几个人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听的李淑妃和李琅心惊肉跳。
镇北侯的夫人是蒋贵妃生母的嫡亲姐姐，吏部尚书是大皇子的堂舅，长女却嫁到了三皇子的母家，现在名义上是三皇子的表嫂，因为这层关系，大伙儿都看不清他真正的立场是什么。
至于禁卫司统领就更不用说了，对方简直就是严忠英手中指哪儿打哪儿的人，之前抄了诚意伯府的，就是警卫司。
这些人，简直就把各方势力给凑齐全了。
此时的乾帝那里还是那个貌似和善平凡的普通爹爹呢，李淑妃和李琅看着那个笑眯眯的男人不禁有些胆寒。
她们还以为皇帝是真心疼爱李琅这个女儿，所以才大费周章弄出了选伴读这样的事，现在看来，对方只是在布局，而李琅只是局中的一枚棋子。
明明这些年他一直都沉迷于求仙问道不是吗？
李淑妃惊觉，她似乎从来都没有了解过这个男人，他穿着一身道袍，将朝政放手于一个宦官手上，还给自己取了一个道号叫做清平真人，可他又哪里清平了，眼前这人，分明还是一位帝王。
“琅儿还是个孩子，挑选伴读全凭自己喜好，倒不如陛下考虑周全。”
李淑妃很快收敛情绪，笑容温婉地附和着乾帝都话。
“父皇给儿臣挑选的，一定是最好的。”
李琅也回过神来，上前几步亲昵地挽住父皇的手，一副小女儿的娇娇姿态。
“暂且这么定下了，一切还等最后的殿选。”
乾帝很享受妃子女儿的敬重讨好，笑了几声后说道，但在场所有人的心里都明白，不出意外，李琅的伴读，就是这四人了。
——
喻俨看着李淑妃宫里安插的棋子送回来的密报，该敲的边鼓，他手下的人都已经在李淑妃和三公主的耳边说了，小芜能不能当上伴读，就等着最后的殿选了。
一开始，他犹豫过要不要让小芜当选伴读，现在是想的情绪更多，如果小芜能够经常出入皇宫，他们见面的机会也许就更多吧。
喻俨看着那副被他精心放置在锦盒中的手套，明明才刚分开没多久，他已经开始期待下一次的见面了。

第119章 互换人生33
这一夜发生在李淑妃庆阳宫的谈话除了在场的三位主子，以及一旁伺候的几个心腹，再也没有另外的人知晓。
住在颐和宫中的那些待选小姐们也不知道自己的前途其实早在乾帝的三言两语中被定下，绝大多数人都对参选三公主伴读这件事跃跃欲试，比如凌薇，在旁观了几日凌茁和凌芜的相处后，终于按耐不住了，在某天课后，主动找到了凌茁。
“六妹可真沉的住气，也不怕别人以你为跳板踩到你头上去。”
和凌茁同住一屋的人恰好就是庶出的三姑娘凌英，因此凌薇丝毫不担心在谈话的时候有人突然闯进来，说话的声音也没有刻意压制。
“想当初你可是咱们姐妹里的头一份，大伯大伯娘那里得了什么好东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可现在呢，那个半路跑出来的才是人家的眼珠子，心头肉，哪里还记得有你这么一个人。”
凌薇嫉妒地看着凌茁，天知道她曾经有多羡慕凌茁，爹是昌平侯，真真正正的尊贵人，娘又宠爱她，不像自己，因为是个女儿，在二房备受忽视，亲娘非但不为自己着想，还在关于银钱的事上和她斤斤计较。
每次出门聚会的时候，凌茁也是最受关注的，在凌薇看来，她有不逊于凌茁的美貌和文采，偏偏所有人都只看得到凌茁这个骄纵任性的病秧子，却极少注意到她，那些大家夫人更是只顾着拉凌茁的手，热情地往她手上戴镯子，将同样出自昌平侯府的其他姐妹冷落在一旁。
凭什么呢？她时常幻想，如果她也是大伯和大伯娘的女儿，会不会比凌茁更要优秀，可惜，这样的如果是不存在的。
凌薇的样貌不差，甚至还能称得上一句娇美动人，可偏偏现在一副妒妇的模样，美貌硬生生的被这一脸的妒色毁了大半。
“难道六妹就没有想过，一旦那位选上了公主伴读，大伯和大伯娘会不会加倍疼惜她，将本就留给你不多的关怀全都添加在那人身上？”
当了十多年姐妹，凌薇自认为自己对于凌茁也是有几分了解的，这个女人心眼小，对于爹娘的疼爱有强烈的偏执欲，就看她在凌芜回家之前闹腾了小半年的行为就能看出来，她是不甘心的，不甘心将爹娘拱手让人。
所以在挑拨凌芜和凌茁感情的时候，邬氏等人都习惯从凌芜会与她争夺爹娘宠爱这一点入手，为的就是尽快激化双方都矛盾，让凌茁将凌芜视为眼中钉，不用他们亲自动手，就挑的他们窝里斗。
就凌茁之前的显露的情绪来看，凌薇一直以为他们是成功的，可进宫有一段时间了，凌薇却一直都没有看到凌茁动手，这让她怎么沉的下气呢。
“你想我怎么做？”
凌茁看着邬氏和二房这群人在自己面前装出一副关心她的模样，不由有些恶心想吐，这些日子她也忍着，配合那群人的表演，看到他们一副胜券在握的表情时又觉得好笑，因此配合着又上演了几出好戏。
可这会儿看到凌薇面露急切，凌茁忽然又觉得这个游戏有些没意思了，好端端一个姑娘，心思这样恶毒，并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
在凌薇巴拉巴拉说话的时候，凌茁的表情不由放空，她想到了凌芜刚回府的时候，自己找到对方说的那些话，那个时候她在凌芜的心里，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形象。
一个霸占了她十一年荣华富贵的生活，结果还跑到她面前颠倒黑白，逼着她离开侯府，离开爹娘，这样的她，面目似乎也有些丑恶了。
这样放空的表情落入凌薇眼中，就是凌茁太蠢，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凌芜了，这让她有些气不打一出来，主动“提点”了一番。
“大伯和大伯娘本就疼爱那人，这一次要是让对方得选公主伴读，恐怕大伯和大伯娘会更疼她了，但要是凌芜没选上，六妹你选上了呢？”
因为凌茁太“笨”，凌薇不得不将话说的更明白一些。
“你和凌芜现在的身份都是昌平侯嫡女，如果你能成为公主伴读，在各家夫人心中的分量必然重于凌芜，说句不害臊的话，咱们这样被精心教养大的姑娘，更大的价值体现在能为家族带来的利益上头，如果你能比凌芜嫁的更好，大伯和大伯娘对你也必然更加重视，六妹，你觉得是不是这个理？”
邬氏和小邬氏都是这么教育凌薇的，因此她不知道，在凌茁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里，从来都没有养一个女孩，就是为了让她替家族争光，嫁入高门，为家族带来利益这种思想。
一直以来凌茁都觉得女儿家也是尊贵的，在娘家的时候活的恣意，嫁人后也没必要低三下四，委曲求全。
凌茁不屑于凌薇那番话，但也不得不为那段话中其中几句话触动。
如果有一天，她为家族做出了足够的牺牲，爹娘是否会因为愧疚，重新将目光放在她的身上，这个想法在凌茁的脑海中一闪而过，然后被深深埋在心底。
“其实这次参选，六妹你的希望本就比那人来的大，她就是小门小户养大的丫头，骨子里透着小家子气，或许没等到殿选，就会出什么丑，让宫里那些贵主子们不喜她呢。”
凌薇想着，自己的提示应该够明显了吧。
她就想等着，等到凌茁动手并且成功之后，将这个消息秘密告诉给大伯和大伯娘，到时候养女害了自己的亲女，她就不信大伯和大伯娘还能容得下凌茁。
她早就不满家里还留着凌茁这个假千金了，明明是那样卑贱的出身，却占着昌平侯嫡小姐的位置，身份比她还要尊贵，面对她时，依旧如同曾经那样倨傲，半点不见鸠占鹊巢的心虚。
正好趁这个机会，先让凌芜失去参选资格，然后将凌茁从昌平侯府赶出去，到时候，她成了三公主的侍读，恐怕就是昌平侯府最尊贵的小姐了。
凌薇就差直接把野心写在脸上，这样的心机就敢出来害人，凌茁不得不佩服邬氏和小邬氏的教养水平。
“然后呢？”
凌茁懒得配合她演戏了，听完她那番话后，直接面露讥讽。
“凌薇，你是觉得自己特别聪明呢，还是觉得我特别蠢呢？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像你们想的那样，在宫里头害人？”
凌茁扯了扯嘴角：“而且你忘了，在凌芜回来之前，你和我之间的关系了？我凭什么相信一个往日嫉妒我，私底下非议我的堂姐会在我出事后一反常态的关心我呢？”
“别用这种看可怜虫的表情看我，我可一点都不可怜，你想想啊，我本是贫寒人家的姑娘，却在侯府享受了十一年的荣华富贵，不出意外，按照爹娘对我的疼爱，这份荣华富贵我还能再享受几十年，即便将来我的身份曝光了，爹娘也会给我择一门好亲事，寒门贵子，或是富贵散人，有着爹娘承诺依旧会留给我的那份祖父的私产，我余生都会过的很好，我真的一点都不可怜，相反，我简直太幸运了。”
“再说凌芜，她就是一个不触碰底线就不爱与人计较的性子，她都不介意我白吃白喝占了她十一年的便宜，抢了她十一年的爹娘，我吃饱了撑的，反而与她斗，逼得她与我计较？”
当了十一年的姐妹，正如凌薇了解凌茁一样，凌茁也了解她。
这个堂姐，最是小心眼了。
“恐怕你要失望了，我不仅不会如你们猜想的与她争斗，相反，我努力与她交好，爹娘还会觉得我懂事，加倍疼爱我呢，将来等我出嫁了，在原有的嫁妆基础上，爹娘还会给我填上厚厚一层私房，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加倍关心她，爱护她，把她哄的服服帖帖，将我当做亲生姐妹呢？”
凌茁就是在激她，把凌薇的嫉妒全都转嫁在自己身上。
因为凌茁觉得，凌芜那些年生活在乡下，恐怕对于大宅院的一些手段都有些陌生，现在是在宫里，身边没有母亲配给她的丫鬟婆子，一旦凌薇对她下手，或许轻易就会中招。
与其这样，倒不如让凌薇冲她撒火，对付凌薇这样段位的人，她还是有点信心的。
要知道小邬氏是个眼皮子浅的，当初凌薇的嫡亲姐姐，侯府二姑娘凌萍出嫁，还是公中出的嫁妆，可即便这样，小邬氏这个亲生母亲还是小气的将一些好东西搜刮到了自己的私库，然后往里头填补了一些占地方，又不值钱的大件摆设，更别提往上填补些什么私房了。
最后凌萍得到的，只有一份外表光鲜，内里空虚的嫁妆，也是因为这样，凌萍在夫家受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白眼。
这件事在昌平侯府内就是一个笑话，小邬氏的行为在事后受到了婆婆邬氏的严厉斥责，可错误已经铸成，一切都无济于事了。
因为嫡亲姐姐的经历，凌薇对于嫁妆钱财也十分敏感，这会儿听到凌茁字字不离嫁妆，凌薇简直快要气疯了。
凌芜拥有那些也就算了，毕竟人家是名正言顺的侯府千金，可凌茁凭什么呢，凌薇想到了祖父留下来的那些私房，看着凌茁的眼神恨不得将她生吞活剥，哪里还记得之前的计划。
阿芜站在门外，听到凌茁声音高亢，说要关心她，爱护她，脑海里回想着凌茁面对她是傲娇又别扭的表现，顿时一脸懵逼，总觉得自己走错了场合。
她忍不住搓了搓自己的胳膊，摸到了一手鸡皮疙瘩，一时间倒不知道该不该敲门进去了。

第120章 互换人生34
“凌茁，你就傲着吧，早晚有你后悔的一天。”
凌薇和凌茁是宿敌，这些日子能够忍着气讨好亲近凌茁已经是她的极限了，万万没有被凌茁奚落讥讽，还腆着脸冲她说笑的肚量。
因此在凌茁放下伪装后，凌薇当即也破功了，一脸骄蛮，指着凌茁的鼻子痛骂。
“你以为大伯大伯娘没有戳穿你的身份你就真的是昌平侯府的嫡小姐了？你心里清楚，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样的出身，比起她身边那些侯府家生子出生的丫鬟还不如呢，有什么底气在她这个侯府二房嫡出次女面前耀武扬威。
有那么一瞬间，凌薇真想不顾祖母的命令，告诉所有人，她凌茁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知道这场谈话进行不下去了，凌薇带着怒气离开，一开门，就撞到了正站在门口的发呆的阿芜。
“你！”
凌薇表情僵硬，震惊的表情就像是戴在脸上的陶制面具一样，一寸寸皲裂，她没有想到凌芜居然就在门外，刚刚她和凌茁的谈话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对方是不是都听见了？
“七妹妹这是来找阿茁吗？”
凌薇扯了扯嘴角，心乱如麻，她不知道阿芜究竟是何时站在门外的，到底又听到了多少内容，如果对方知道了祖母和他们这一房对她的算计，回家后找大伯大伯娘告状，他们是不是就麻烦了。
再怎么狠心，凌薇也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手段心智皆不成熟，在面对这样的变故时，第一反应就是心慌意乱，想不到补救的方法。
“嗯。”
阿芜点了点头，看向无力同样一脸震惊模样的凌茁。
当然，凌茁的心情和凌薇不一样，她只是羞赧于自己刚刚用来气凌薇的话被阿芜听到了，她该不会真的以为自己要宠她捧她把她当亲姐妹吧？
明明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气氛是那样的剑拔弩张，自己还威胁阿芜迟早要戳穿她的真面目把她从昌平侯府赶出去，结果到头来，却被她听到自己要巴结她的一番言论。
凌茁臊坏了，恨不得挖个地洞把自己埋进去。
“我还有点事，就先回去了。”
越想越慌，越慌越乱，凌薇觉得，现在不该呆在这儿了，于是她绕过凌茁，匆匆忙忙往自己的屋子走去。
在绕过一条回廊后，正好碰到了往回走的庶姐凌英。
“我不是让你在门外头守着吗，你跑哪儿去了？”
凌薇也不是真的没脑子，方心地跟凌茁在房间里聊这样隐秘的话题，她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在进屋之前就差遣庶姐守在门口了。
“刚刚肚子疼，去了一趟恭房。”
虽然是姐姐，凌英在凌薇这个妹妹面前的表现却是唯唯诺诺的。
她捂着肚子，一脸茫然地看着凌薇，“是出什么事了吗？”
凌英当然知道出什么事了，实际上阿芜还是她拜托宫女用六堂妹找她的理由哄过去的，为的就是让七堂妹听到凌薇对她的算计，以后行事加倍小心，谨防中招。
她不聪明，又感念大伯母往日的恩惠，想来想去也就想到这么一个直接些的办法。
看凌薇气急败坏的样子，看来是她的计划成功了，不过她也惹恼了这个刁钻任性的妹妹，恐怕之后的日子不会好过了。
但是转念想想，就算不得罪这个妹妹，嫡母和凌薇姐妹也从来没善待过她，其实也没什么区别。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和你娘一样，卑贱的庶孽。”
凌薇狠狠拧了一下凌英的胳膊，要不是顾忌这是在宫里，欺负庶姐的行为被人看到会影响自己的名誉，凌薇对她的惩罚远不止这些。
凌英感受着胳膊处火辣辣的疼，却不敢出声，只能皱着眉忍着。
——
“你怎么过来了，刚刚没见到三堂姐守着门吗？”
凌茁扭头看墙上挂着的字画，反正就是不看阿芜那张脸。
“不是你叫我过来的吗？”
阿芜皱了皱眉，不过在说完这句话后，她自己就先想明白了。
“三堂姐是个好的。”
她感叹了一句，世界上哪来的那么多巧合，刚刚她没有在门口见到三堂姐，恐怕是对方有意避让的吧，再结合凌茁那句疑问，想来让宫女叫她过来的也不是眼前的凌茁，而是神隐的凌英。
做这件事对凌英来说没有任何好处，相反，她或许还会因为这桩事被凌薇记恨，等回府后又要过上水深火热的生活，所以她这么做，肯定不是出于利己的原因，而是为了帮她，让她认识到自己现在危险的处境，别傻乎乎的拿凌薇当好人。
进府之后，阿芜和那位堂姐鲜有交集，对方之所以会帮她，极有可能是因为范氏公正大方的处事方式，那是一个懂得感恩的好姑娘。
“是她？”
凌茁也是个聪明的，要不然也不会仅凭自己的能力坐上皇后的位置，阿芜一声感叹，就让她猜到了前因后果。
恐怕之后三堂姐在家里的日子就要不好过了，凌芜刚回来或许对二房的秉性不了解，凌茁却是清楚二房那些人的为人的，尤其是小邬氏和凌薇，一个个比一个小心眼，还能折腾。
凌英已经是要说亲的年纪了，就怕小邬氏在这件事上作妖，将凌英嫁给一个外表光鲜，内里污糟的男人，这样凌英的一生也就毁了。
“回府后，让娘多看顾三堂姐一些吧。”
凌茁抿了抿唇，以往她的眼睛里就只有自己眼前那一亩三分地，光顾着争夺爹娘宠爱了，哪里看得到隔房的堂姐呢，就算知道对方日子难过，因为嫡庶之分，也从来没有将凌英的为难放在心上过。
这或许就是立场的不同吧，那个时候，大房也有一个还未出嫁的庶长女凌莲，凌茁最不喜欢的就是那个长着一张柔柔弱弱的脸，时不时给她和娘使个绊子恶心人的大姐了。
好在她爹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被那个妾室糊弄的男人了，凌莲虽然小手段频出，却没有真正伤到过凌茁和范氏。
但有那么一个姐姐，又从伺候的嬷嬷口中知道当年凌莲的姨娘干的那些恶心事，就足以让凌茁厌恶一切妾室和庶出子女了。
那个时候的凌茁太过天真，世界里非黑即白，这大半年的经历让她对生活有了不同的认知，也能以另外一种视角看待那些以往被她一杆子打死的庶子庶女。
这群人里或许有如同凌莲那样不安分，妄图和嫡出子女争抢的庶孽，可也有如同凌英那样，安守本分，谨守本心的好人。
“嗯。”
阿芜若有所思地应下。
此时房间内的氛围有些尴尬，两人面对面站着，一时也不知道该聊些什么了。
“刚刚！”
“刚才——”
沉默了好一会儿后，两人同时开口，因为看到对方有话要说，又同时住嘴。
“刚、刚才你听到的那些，就是我气凌薇的，你别以为我真的会讨好你。”
凌茁看着阿芜，眼神时而往上瞟，时而往下瞅，就是不与阿芜的眼神直接对视，看着就是心虚的样子。
再怎么说，她也当了十一年唯我独尊的娇小姐，这个年纪又是自尊心虚荣心最强的年纪，让她亲口向自己曾经挑衅过的女孩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比要凌茁的命还难呢。
“千万别，哪天你要是讨好我，替我端茶送水，早晚问候，我还会觉得你生病了呢？”
阿芜笑了笑，她和凌茁这样的身份，做掏心掏肺的姐妹还是难了些，更何况就算她愿意，“凌芜”也未必愿意，阿芜占了人家的身子，总不好做违背对方本意的事吧。
所以她觉得，她们俩人的相处模式像现在这样最好，井水不犯河水，互相保持适当的距离，但是在遇到外部矛盾时，也能联起手来，一致对外。
“想得美。”
凌茁气鼓鼓地哼唧道，她长这么大，还没给谁端茶递水过呢。
不过听到阿芜的回答后，凌茁自己也松了一口气。
她和凌芜确实很难成为无话不谈的姐妹淘，虽然现在她确实也认识到了自己对于凌芜的亏欠，知道了自己曾经的做法是多么无理取闹，可硬要让她压制自己的脾气，处处低姿态的讨好凌芜，时间长了，凌茁自己也是受不了的。
能像现在这样，相安无事的处着，已经是两人最好的相处模式了。
“不过端茶送水做不到，其他忙我还是能帮的，今天凌薇说的那些话你也听见了，之后在宫里你得长点心了，不要谁喊你出去都当真，就好像今天这次，幸好是三堂姐找的你，换做是一个对你有坏心的，恐怕现在你已经中招了。”
凌茁不赞成地看了眼阿芜：“以后切忌不要一个人赴约，至少在这宫里，千万不要让自己有落单的时候，还有，如果遇到了什么麻烦，不要自己擅自处理，你未必懂那背后的弯弯绕绕，如果你信我，可以来找我，至少在宫里，我和你，代表的都是爹娘的女儿。”
这番话，发自凌茁的肺腑。
“好。”
阿芜没有凌茁那样慌张，因为她知道，有人会在背后悄悄保护她，替她阻挡不怀好意之人的伤害。
这是阿芜对于哥哥无条件的信任，可她也明白，自己不能仗着哥哥会保护她，就肆无忌惮地享受这份疼爱。
她已经不是孩子了，她也想从被保护者的位置，走到保护者的位置了。
——
近半个月的调教，终于快要到殿选的日子了，就在殿选前三天，不知从哪里传来一个风声，原来这一次的殿选不仅仅是为了替三公主挑选伴读，更是为了替现如今已经长成的几位皇子挑选正妃和侧妃。
因为乾帝痴迷炼丹，后宫已经有十数年没有充盈新人了，原本三年一次的选秀，罢停了三次，近年来唯一一次选秀，还是为了替大皇子擢选正妃。
这次忽然传来这么一个风声，绝大多数人都相信了，因为三皇子的年纪也不小了，五皇子同样也到了适婚的年龄，这次参选三公主伴读的可是包罗了五品以上京官，二品以上外官的女儿，往年选秀也就这样的规模了。
比起当三公主的伴读，当然是当皇子妃更气派些，前者只是抬高身价，后者却是一飞冲天，这下子，但凡到了适婚年龄的姑娘都有些按耐不住了，倒是凌茁这样，十一二岁，明确意识到自己这个年纪很难被指婚给皇子的姑娘还能够安然处之。
就在这个关头，李淑妃终于主动召见了进宫参选的这些小姐们。
镇北侯的孙女，吏部尚书的幼女，还有禁卫司统领的侄女，以及昌平侯府大房嫡出的凌茁和凌芜，俱在这次召见的名单之内。
这还是进宫后，李淑妃第一次召见。
李淑妃是谁？她是三公主的生母，这一次召见，也被看作是一种讯号。
凌薇呆在房间里，手里的帕子都快被她拧成了一把咸菜干。
一方面，她对李淑妃的召见心怀怨怼，凭什么都是昌平侯府送进宫参选的姑娘，李淑妃只召见了两个堂妹，却独独略过她这个最年长的姐姐，凌薇忽略了与她同样参选却也被忽略的庶姐凌英，对于自己没被召见这件事耿耿于怀。
另一方面，她又有些窃喜，两个堂妹得到了李淑妃的召见，极有可能是三公主伴读的人选，自从宫里疯传乾帝要借此机会为几位皇子选妃后，凌薇对于三公主伴读的位置已经不那么执着了。
镇北侯的孙女，吏部尚书的幼女，还有禁卫司统领燕卓的侄女都是出身贵重的大家千金，如果这些人都被选为三公主伴读，是不是意味着她成为三皇子正妃或是大皇子侧妃的可能性更大了呢？
这么想着，凌薇又止不住的高兴，甚至还滋生了一种隐秘的得意，猜想凌茁和凌芜在得到这个消息后，会是何等的落寞。
那她可真是想多了，凌茁和凌芜一个年纪太小，压根还没想过成亲的事，一个打定主意就是为了成为公主伴读，增加和哥哥相处机会而来，嫁皇子这件事，从头到尾就不在两人的考量之中。
此时阿芜和几位同样受召见的小姐由宫人带领王李淑妃的庆阳宫中走去，远远看到一身绯红花衣的喻俨带着一群太监迎面走来。
按规矩，喻俨也是六品官衔，不需要向这些出身优渥，本身却没有任何封号的小姐们行礼，他只是礼貌性地额首低眉，倒是他身后的太监，稀稀拉拉一堆请安的声音。
待喻俨抬起头后，往某个方向看去，少女笑靥如花，把这一片零落的秋色都给照亮了。
大胆的笨妹妹！
喻俨在心里叹了口气，实际上对于阿芜见到他时露出的欢喜，却止不住的受用，感觉心都被这抹笑容给照亮堂了。

第121章 互换人生35
“严总管。”
庆阳宫的宫人恭恭敬敬朝喻俨行了一个礼。
“淑妃娘娘召见，奴婢正准备带着几位小姐去庆阳宫面见淑妃和三公主。”
那个小宫女的态度十分恭敬，丝毫不敢因为自己是淑妃的心腹，就对喻俨颐指气使。因为宫里头的宫女太监都知道内侍监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得罪过严忠英这个掌事大总管的宫女太监会在那里承受什么样的折磨。
严瑜是严忠英的义子，代表的就是严忠英的脸面，要是敢打严忠英的脸，恐怕就是不要命了。
“淑妃娘娘为人和善，几位小姐无需担心。”
喻俨装作了然地点了点头，实际上早在淑妃准备召见阿芜等人的时候，喻俨就得到了消息，现在他特地从这条小道经过，也是为了和阿芜来一个合理的偶遇。
这句话是他特地用来安抚阿芜的，让她千万不要因为即将面见淑妃而紧张。
阿芜听出了哥哥的来意，心里顿时觉得甜蜜。
虽然分开了八年，眼下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相遇，可只要知道彼此之间互相在乎，就又积蓄了一腔斗志和热忱，来面对之后的生活。
两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擦肩而过。
——
如喻俨提点的那样，李淑妃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阿芜等人去了庆阳宫后也没有久坐，只是喝了一盏茶，又吃了点御膳房拿手的糕点，然后被李淑妃问了几句话，就准备回颐和殿了。
只不过就在即将出庆阳宫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我与别的公主不同，除了琴棋书画女红等课业，每天下午，还有一堂骑射课程，每月还有专门的女武师教授的拳脚功夫的课程，既然要成为我的伴读，自然得有承受摔摔打打等痛苦的能力。”
之前在庆阳宫正殿没有遇到的三公主，倒是在庆阳宫二进门的位置将阿芜等人拦下了。
或许是从小喜爱舞刀弄枪的缘故，三公主的身量比这个时代的普遍女性来的高，阿芜一行人中最年长的要数禁卫司统领燕卓的侄女燕婉，对方年长于阿芜等人，今年已经十三岁了，再过几个月，就是她十四岁的生辰，三公主的年纪比她小上一岁，个头却比她高了大半个头有余，更别提阿芜和凌茁这样先天不足，后天再怎么弥补都有些亏虚的小女孩了，这会儿也只到三公主肩膀的位置。
三公主李琅的那番话让几位小姐有些变脸，这个时代推崇女子娴静淑德，燕婉的亲叔叔还是禁卫司统领，当年的武状元呢，在家的时候，燕婉也是被禁止接触刀剑之类的玩意的，更别提像男孩子一样习武了。
而且乾帝选中的这几位，无一不是各方势力中坚力量家里的姑娘，在世家官员中，也是属于顶尖的一拨，这样的人家，再怎么重视男孙，忽略女儿，也不至于在物质上苛待。
因此这些人从小到大别说吃苦受累了，就算是磕破一点皮屑这样的小事或许都没有在她们身上发生过，这会儿李琅要求她们在成为她的伴读后跟着一块习武，几位小姐还不得吓得变脸啊。
她们忍不住看了眼身材高挑，因为常年习武，拥有一身蜜色皮肤的三公主，要是为了成为三公主的伴读，结果练出一副“五大三粗”的体魄，将来遭夫婿嫌弃，也不知道是不是得不偿失。
这么想着，她们的心里就有些不情愿了。
“王太医说我身子骨发虚，是小时候早产没有养好的缘故，现在除了药补和食补，最好还能配合体魄锻炼，往常在家的时候，我也会慢慢绕着院子跑几圈，练上几遍五禽戏，可总就觉得强度不够，可要让我自己习武锻炼，又有些不得其法。”
阿芜上前一步：“要是能跟着公主一块习武当然是最好的，还请公主不要嫌弃我愚笨，可能一时间跟不上公主的进度。”
不就是练武吗，小的时候，阿芜一个人上山采药，强度和辛苦的程度未必低于这件事，更何况眼前之人是公主，身边负责教导她的武师绝对不敢像教导普通学生一样往死里操练她，阿芜觉得，只是这样的程度，她完全受得住，而且多学一点技艺傍身也是好的，不同于其他人对三公主的不理解和不欣赏，阿芜反倒觉得三公主这样的女子，英姿飒爽，别有魅力。
“那位是昌平侯府的七小姐。”
三公主身边的宫女在三公主耳边轻轻说了一句。
“你很好，我喜欢你。”
三公主眼前一亮，冲着阿芜笑了笑，待看到其他人沉默纠结的表情时，脸上也没什么怒色，挥了挥手，放她们离开了。
“琅儿觉得那几位小姐怎么样？”
看着阿芜等人离开的背影，李琅径直走向母妃的寝殿，刚一进屋，李淑妃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实际上，刚刚发生的这一幕全在母女俩人的计划之中。
李淑妃入宫近二十年，别的没学会，明哲保身这条道倒是走的很熟，不管乾帝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将各方势力的人放在女儿身边，这在李淑妃看来就是一个大麻烦。
可惜，乾帝的意思不能够驳回，母女俩思来想去，也就想到了一个法子，那就是让参选的人知难而退。
这一次，李淑妃召见这些人过来，而李琅在她们离开的时候将人拦在宫门口说那么一番话，就在她们的计划之中。
李琅还是个孩子，有些话从她的嘴巴里出来，还能够被解释为年少气盛，有口无心，可从李淑妃的嘴巴里出来，未免会让乾帝多想。比如刚刚李琅说的那一番话，完全符合她的喜好脾性，就算乾帝听说了这件事，也只会一笑而过，不会深究她说那番话背后的真正用意。
但听到这番话的燕婉等人，要是因为害怕，故而不愿意成为三公主的伴读，那就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中了，乾帝就算有所不满，怒火也不会朝着他们母女而来。
当然，李淑妃和李琅心里都清楚，一旦乾帝下定决心做什么事，燕婉这样的小姑娘是绝对抵抗不了的，她们也没想过计划一定会成功，最好的结局就是那些姑娘在家中足够受宠，长辈愿意花心思，改变入选伴读的人选。
比如户部尚书家中可不止一个孙女，乾帝挑重的，是户部尚书幼女，可李淑妃和李琅得知，这一趟进宫的，还有户部尚书的亲孙女。
那个幼女是户部尚书继夫人所出，彼时户部尚书都已经是当祖父的人了，这个女儿的出生证明了自己宝刀未老，又是与年轻貌美的继夫人的唯一的孩子，自然备受宠爱。
相反，那个和姑姑只差了几个月的女孩是户部尚书嫡次子的嫡女，户部尚书膝下一堆嫡子庶子，孙子还疼爱不过来呢，哪里会记得不知道排序为几的孙女呢。
如果户部尚书的那位幼女能够说服父亲，将伴读的人选换为亲侄女，李淑妃等人的目的就达到了。
送进宫的人选在家中的地位不同，其代表的筹码也给就不同，虽然还是免不了被迫参与各方势力的角逐，至少可以不那么紧迫，有喘口气的时间。
这个计划，能成功自然是最好的，即便失败了，对李淑妃母女来说也没什么损失，大不了就乖乖当乾帝的棋子呗，左右李琅只是一个公主，到时候嫁的远远的，该有的尊荣还是不会少的。
“昌平侯府那位七小姐不错。”
阿芜确实给了李琅一个惊喜。
“那位七小姐啊？”李淑妃回想了一番刚刚和诸位小姐的对话，跟着点了点头，“确实不错，一点都不像是在乡下养了十多年的孩子，可见龙生龙，凤生凤这句老话还是有道理的。”
凌芜本就是她们选定的人选，不同于燕婉这些被乾帝硬塞进来的姑娘，现在静距离观察之后发现对方是个不错的姑娘，那就是一件锦上添花的事了。
——
阿芜等人回到颐和宫后，瞬间被院子里的其他姑娘团团围住，打听有关李淑妃和三公主的事，只不过管事嬷嬷看见了，被她以不能妄议贵主子为由痛斥了一顿，拥挤的人群也只能散开。
最后这些心怀好奇的姑娘只能三三两两散开，找到各自交好的那位姑娘，而后去对方的房间里详谈。
阿芜刚回昌平侯府没几个月，参加的宴会不足一掌之数，自然没有交道什么贴心的朋友，因此最后她反而是最潇洒的那一个，独自回了自己的小房间，耳朵落了一个亲近。
回屋后的阿芜开始分析这一次召见时李淑妃和三公主的言行，又回想了一番此次接受召见的小姐们的家世，然后长长舒了一口气。
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这一次她当选三公主伴读，已经是一件十拿九稳的事了。
阿芜很开心，在三公主出嫁之前，她都能够合理地留在宫中，时常与哥哥见面了。
——
自这次李淑妃召见之后，宫里其她妃嫔也开始陆续召见这些入宫的小姐们，不过与李淑妃不同，后来传召的这些妃嫔，召的多数都是于自己母族沾亲带故的姑娘，有些是为了给自己娘家姑娘做脸，有些是为了将那些女孩叫到跟前，商讨有关几位皇子选妃的大事。
总之自李淑妃那次召见之后，颐和宫里那群姑娘往御花园跑的越发勤快了，这里面甚至还有被李淑妃召见过的，似乎板上钉钉要成为三公主伴读的燕婉等人。
原本还算平静的颐和宫，因为那一次召见，彻底被搅成了一缸浑水。

第122章 互换人生36
除了已经娶了正妃，出宫开府的大皇子，其余几位未婚配的几位皇子住在西三宫内，而西三宫处于前六宫，平日里如果没有乾帝或是高位妃嫔的传召，不能随意进入后宫。
其中三皇子、四皇子身边已经纳有几位庶妃，都是往年小选的时候从那些小官家里送进宫，本打算做女官的姑娘里挑选的，也有一部分是他们各自母妃所赐，因为出身不算高，所以只封了庶妃，而皇子分位里的一正妃，两侧妃的位置都还空着。
至于五皇子李成河，虽然和四皇子李成延一般年纪，却没有母妃对他处处关怀体贴，身边只有几个蒋贵妃赐下的教导人事的宫女，身份低微，连赏个庶妃的位置都不配。
算是除了如今才十二岁，还未初来初精七皇子之外后院最冷清的那一个。
自从乾帝准备为几位皇子选妃的消息扩散开后，目标盯准大皇子和三皇子的人是最多的，倒是四皇子，虽然出身同样显赫，却有一副病怏怏的身体，隔三差五就要大病一场，光是那身子，别说能不能争那个位置了，就连可不可以长命百岁，也是二话。
七皇子年岁尚小，乾帝会趁着这个机会为他选妃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也暂时被人抛在脑后。
至于五皇子李成河那就更不用说了，三品以上官员的女儿看不上他，四五品小官人家出身，偏偏又心高气傲的，也想攀一个高枝，将来有望做一个人上人，一开始的目标也没定在他这个不受乾帝重视的皇子身上。
被拟定给三公主李琅当伴读的户部尚书的幼女刘冰雁，名义上还是大皇子的表妹，又因为嫡长姐嫁到了三皇子母家，按辈分，三皇子还得管她那位嫡长姐一声表嫂，一直以来，户部尚书的立场都是很暧昧的，谁也不知道他到底偏向于大皇子还是三皇子。
不过有心人都看得出来，那个老匹夫一定是想挣一份从龙之功的，要不然，也不会在已经和大皇子扯上关系的情况下，将嫡长女嫁到三皇子的母家。
最大的可能，就是他想要左右逢源，可随着大皇子和三皇子竞争日渐激烈，恐怕很快他就得选定立场了。
刘冰雁是户部尚书的老来女，自幼备受宠爱，不久前被三公主那番话吓到，早就熄了给公主当伴读的心，可她的心思也是活泛的，既然不想给三公主当伴读了，那不如选一条青云之道，扶摇直上。
她想要被指婚给大皇子或是三皇子，虽然她现在年纪不够，可这并不妨碍皇帝指婚，确定下名分，待她及笄后大婚就好，历朝历代，也不是没有这样的情况发生。
刘冰雁自认自己是一品大员的嫡女，出身尊贵，即便是皇子正妃也是当得的，可惜大皇子已经娶了正妃，要是被指婚给大皇子，就只能屈居侧妃，这还辱没了她的家世和人品呢，但谁让那是皇家的，将来自己的夫婿要是真的能够坐上九五至尊的宝座，即便是侧妃，将来至少也能封个妃位主子当当，如果运气好，能够诞下皇嗣，那个大位，未尝不能争一争。
抱着这样想法的，还有禁卫司统领燕卓的侄女燕婉，这些日子，经常可以看到对方打扮得如同开屏的孔雀，结伴在御花园游玩。
燕婉的身份比之刘冰雁更加敏感，她的大伯可是严忠英的人，谁不知道在朝堂上，严忠英的人和大皇子、三皇子等派系斗红了眼，不久前还是禁卫司的人，抄了大皇子李成名左右臂膀诚意伯的宅邸，杀了诚意伯呢，因此燕婉这副迫不及待想要嫁入皇室的行为就让人有些看不透了，她这么做，到底是女孩子家一时冲动呢，还是背后有人指示。
如果是后者，能够指示燕婉的人也就那几位，燕卓，或者说是严忠英，到底想要借着燕婉做些什么呢？
这些，都是有心人反复思量的问题。
——
“淑妃病了，大皇子孝顺，时常进宫侍疾，在去淑妃的景阳宫的路上，遇到过户部尚书、工部侍郎、中书令……府里的小姐，三皇子这些日子颇有雅兴，时常去御花园赏花游湖，也碰到了不少进宫参选的小姐，诚阳县主不慎在御花园遗落了一块手绢，正好就是三皇子捡到的……”
空旷的宫殿内，中央摆着一个巨大的炼丹炉，冒着刺鼻的硝石味道，还有复杂的药味，丹炉冒着烟，似乎还在运作，因此房间内十分暖和。
此时宫殿里头跪着一个人，禀报的正是这段时间发生在宫里的大小琐事，有关几位皇子和参与选秀少女的事情，更是事无巨细。
“倒都是一些不安分的。”
乾帝躺在太极八卦图纹的蒲团之上，四脚朝天，这是道人教给他的，最能够吸收天地灵气的姿势。
此时乾帝眯着眼睛，听着心腹传来的消息，冷哼了一声，但是表情却没有太大错愕，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刘家的，燕家的……”
乾帝眼中闪过一丝冷漠。
“琅儿大了，也开始有心眼了，罢了，虽她去吧。”
似乎是在喃喃自语，可跪在乾帝不远处的那个样貌普通的青年却依旧不敢离开，低着头，不知道是否听到了乾帝的这一声低喃。
“昌平侯府那几位呢，倒是没听你提到。”
作为上一任宫斗的成功者，现在皇子皇女们玩弄的这些手段，都是乾帝曾经用剩下的，更何况现如今他还是李朝最尊贵的皇帝，真正的封建社会集权者，只要他想要调查的事，真的鲜少能够瞒过他。
这些年，他痴迷长生之道是真的，但真的撒手不管事，任由一个太监掌权，可就有待考量了。
“昌平侯的两位小姐不爱出门，平日里要么待在颐和宫中，就算要出去走走，也不爱去御花园那样的地方，而是选择在颐和宫附近，几乎没什么人的小花园里散步，倒是昌平侯的侄女，凌家二房那位嫡出的小姐似乎有些想法，时常会去御花园里凑热闹。”
乾帝的人也不是谁都盯着的，换做凌芜和凌茁这样的，或许身边布满了乾帝的眼线，可就凌薇这样和真正的昌平侯隔了一层血缘关系，亲生父亲只是五品小官的姑娘，就不会有人时时刻刻盯梢了，在向乾帝禀报消息的时候，往往也会忽略凌薇这样的人。
“凌尧栋是个聪明人，教出来的姑娘也是安分的。”
乾帝有些意外，凌家那位六小姐也就算了，即便不是凌尧栋的亲闺女，好歹是凌尧栋当成亲闺女教了十一年的，可那位流落在外十一年的真千金，在陡然间接触奢靡的生活后，还能谨小慎微，保持镇定，就十分难得了。
“老四身体不好，向来不爱参与这些事，老五呢……呵、老五啊……”
乾帝想到了自己另外两个儿子，老四体弱多病，在夺嫡这件事上向来都没有存在感，可老五呢，这段时间，他也老老实实待在西三宫，不像另外两个兄长一样在后宫里乱窜。
他真的是安分吗？据乾帝对这个儿子的一些了解，恐怕未必吧。
“到头来，最聪明的反而是那一个。”
乾帝一声轻笑，不知道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
“真人，长寿散炼成了。”
门外，一个道童打扮的小太监弓着腰站定，手里捧着一个托盘，托盘上放着一个精致的白玉壶，里面承装着一堆粉状物，那些正是他口中的长寿散。
在这间用来求仙问道的宫殿里，乾帝不允许别人喊他陛下，只允许他们称呼他为真人。
“你下去吧。”
乾帝睁开眼，收起四肢，坐起身，盘腿呈打坐姿态，这句下去吧，是对着刚刚来禀报消息的密探说的。
“是。”
密探退下，小道童端着长寿散进来。
乾帝接过那个白玉壶，取出一些粉状物服用，又取了一些，抹在自己人中的位置。
没一会儿，乾帝的脸上就出现了迷醉的表情，打坐的姿态也开始涣散。
他感受到了飘飘然，好似飞升的感觉，这种感觉，叫他痴迷。
光是人间的帝皇又算得了什么呢，他追求的，是更为高深的境界。
——
殿选那天，乾帝并没有到场，三公主的母妃李淑妃与蒋贵妃主持大局，刘淑妃，惠妃，贤妃在旁辅助，所有参与殿选的小姐们五人一组，几位妃子要是有看重意的，就会让她们随便表演一个才艺。
阿芜是昌平侯府的嫡女，现在昌平侯备受乾帝重视，几位妃子拉拢他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刁难阿芜呢，因此她甚至没有被要求现场画画或是刺绣，而是让她吟诵了一首诗词，就当是考核完毕了。
殿选的结果并没有当场出来，所有参选的小姐们在当天就被送出宫，各自回到了自己的家中。
凌薇坐在马车上，一副恍惚模样，因为今天乾帝没有到场，让凌薇有些怀疑之前传言几位皇子选妃的消息到底是真是假。
或许是心思太重，以至于刚回府，她就病倒了，当天晚上甚至都没办法参加家宴。
阿芜和凌茁刚从宫里回来，范氏和凌尧栋自然是一阵嘘寒问暖，两人谁也没问宫里头发生了哪些事，只叫两个孩子好好修养。
宫里的圣旨来的很快，第二天下午，一道圣旨就来到了昌平侯府。
“奉天承运皇帝，召曰，凌家七女，勤勉贞静，行性温良……特选为三公主伴读，择日入宫，钦此。”
“昌平侯，恭喜了。”
宣读圣旨的太监笑眯眯地，将圣旨递到凌尧栋的手中。
“劳烦公公了。”
凌尧栋面上挂着与有荣焉的微笑，心里却十分勉强，他没想过，被选中的会是阿芜，宫里哪里是她能待待地方。
好在这一次被选中的是公主伴读，三公主在宫里地位超然，她和李淑妃都是聪明人，也不参与党派之间的斗争，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就这么一道圣旨吗？”
凌薇还发着高热，此时她是硬撑着过来的，在看到那太监手里就那么一卷圣旨时，不免有些急切。
“咱家还得去别的府上宣读圣上的旨意，就不多留了。”
那个太监没有计较凌薇的冒犯，冲昌平侯行了半个礼，就准备离开了。
“劳烦公公了。”
凌尧栋心里警醒，不着痕迹往那太监手里塞了一个鼓囊囊的荷包，“不知公公等会儿还要去哪一家？”
公主的伴读不可能只有一人，要是遇到一个刁蛮任性的同伴，那就是他闺女倒霉了。
“户部尚书大喜，孙辈的九小姐被选为三公主伴读，尚书大人的嫡幼女又被指婚给了七皇子，待七皇子十五岁大婚……禁卫司统领的侄女被指婚给了海城伯的世子，还有镇北侯家的小姐，被指婚给了……”
那个传旨太监掂了掂荷包的厚度以及重量，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此时的笑容可比刚刚真切多了。
这一次，乾帝的动作可不小，大皇子和三皇子那儿都指了一个侧妃，倒是三皇子的正妃位置还留着，而比三皇子年幼的四皇子在这次既选定了正妃，又赐了一个侧妃。
七皇子就更不用说了，今年才十二岁呢，正妃人选就定下了。
唯独五皇子那儿孤零零的，皇帝没有任何表示，不过他向来不受宠，被忽视也是正常的。
除此之外，乾帝还给许多宗亲赐了婚，解决了都城一波青年才俊的婚配问题。
在送那个太监离开后，凌尧栋带着即将入宫的阿芜和长子凌子怀匆匆去了书房，乾帝的行为叫人琢磨不透，凌尧栋觉得，或许李朝就要变天了。
本就在大皇子和三皇子之间摇摆不定的户部尚书居然被迫和七皇子结了亲事，严忠英派系的燕家和海城伯结了亲，要知道，海城伯夫人是被抄家的诚意伯府的姑奶奶，虽说罪不及出嫁女，可在诚意伯府出事后，诚意伯府那些出嫁的姑奶奶们不是被送到庙里头守着青灯黄卷，就是莫名其妙病逝，海城伯夫人还是因为给海城伯生了四个儿子三个女儿，所以这次诚意伯府抄家才没牵连到她，可即便这样，海城伯夫人也好长时间没脸出现在这个圈子里了。
海城伯世子是她的亲儿子，算起来还是惨死的诚意伯的亲外甥，现在他要娶杀舅仇人的侄女，这恐怕不是结亲，而是结仇。
凌尧栋觉得自己快琢磨不透那个皇帝了。
其实不仅凌尧栋摸不清头脑，在这些圣旨宣读后，严忠英等人也都坐不住了。
原本斗地白热化的几方势力暂时消停下来，他们意识到了，在李朝，真正说一不二的，还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男人。
今天的这些指婚，既是忠告，也是警告。

第123章 互换人生37
“没用的东西！”
邬氏带着失魂落魄的孙女回到自己的院子，没等丫鬟将泡好的热茶送到自己手上，就挥手将那杯滚烫的茶水拍向凌薇。
“啪——”地一声，茶盏在地上摔的四分五裂。
“入宫前我是怎么教你的，那么好的机会，你居然让凌尧栋的女儿拔得头筹。”
凌薇躲得快，但那杯热茶依旧砸在了她的脚旁，滚烫的茶水渗透单薄的鞋面，脚趾脚背一阵火辣辣的疼痛。
“就是，没当上三公主的伴读也就算了，居然都没有搏一个皇子侧妃的名分。”
小邬氏非但不心疼闺女，还在一旁火上浇油，好在她心里也是有点自知之明的，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直指皇子正妃的位置，可就是这样，凌薇才越发感到屈辱，如果她的父亲是昌平侯，她怎么会需要这般汲汲营营呢。
“祖母，不是我不尽心，而是凌茁那野丫头根本就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按照计划行事。”
凌薇也觉得委屈，她干脆地将这些日子发生在宫里的事和盘托出，重点转述了凌茁那天说的那些话。
“贱人！”
邬氏气的脸都青了，她以为自己玩弄了人心，却没想到，凌茁那个十一二岁的丫非但没有中招，还在背地里笑话她蠢。
“我倒是想过要不要自己动手，可那是在宫里啊，我也怕一招不慎，拖累祖母和爹娘。”
凌薇委屈地说道，实际上就是她胆小怕事，只想着怂恿别人动手，却怕自己动手后沾染一身腥味。
“娘，凌茁那丫头太可恨了，难道咱们现在还要忍她？”
小邬氏在一旁帮腔，这会儿她的脑子里还回响着刚刚女儿说的那些话，凌茁那个野丫头，居然妄想带着老侯爷分给她的那部分私产风光出嫁，她不过是一个鸠占鹊巢的乡下野丫头罢了，那份私产，本该拿出来，平分给他们才对。
她本就不满邬氏不允许她对外传播这个真相的行为，现在得知凌茁有这样“大逆不道”的念头，就更加忍不住了。
“娘，你一心为咱们侯府的姑娘着想，可凌茁那丫头又何曾体谅过你呢？再说了，凌茁和凌芜抱错这件事归根结底还是大嫂自己识人不清，将那样一个居心叵测的丫鬟留在身边，就算会受非议，那也是大嫂被人说嘴，和咱们侯府姑娘的教养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初那件事太隐密，小邬氏根本就不知道致使孩子有机会被交换的那场刺杀是自己的婆婆设计的，因此也不知道邬氏不允许她大肆扩散这个真相的真正原因。
她哪里是顾忌侯府的声誉，是担心事情闹大后，当年那桩“流匪案”又被人翻出来。
“现在凌茁那样嚣张，摆明了是仗着府上瞒下了她的真实身份，她还当自己是昌平侯府的嫡出六小姐呢。”
小邬氏的意思，干脆就将真相传出去，一旦所有人都知道她凌茁只是一个占着梧桐木的野鸡，她还能像现在这样吗？
头一次，邬氏开始犹豫了。
其实仔细想想，那一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邬氏能够肯定，当年参与过那件事的除了她，全都已经是死人了，当年凌尧栋就没有揪出她，十多年过去了，他还能查到真相吗？
而且侯府血脉混淆这件事传出去，虽然会拖累整个侯府的名声，可现在侯府的当家人是凌尧栋，最先受到打击的也是大房那对夫妇，和他们二房又有什么关系呢？
邬氏沉默了。
“找个嘴巴严些的人。”
堂屋只有几位主子喘息的声音，就当小邬氏以为婆母又回再一次拒绝她这个提议的时候，邬氏开口了。
“娘，你放心，这件事我一定帮你办的妥妥的。”
小邬氏激动不已，她已经迫不及待想要看到凌茁落魄，老实交出老侯爷给她的那份私产的场景了。
邬氏没有说话，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凌薇不愧是她的亲孙女。
对方不敢在宫里亲自动手陷害阿芜，同样的，邬氏也不会亲自动手放出那些对凌茁不利的流言，她借了侄女小邬氏的手，这样一来即便东窗事发了，她依旧是那个清清白白的昌平侯府老夫人。
就算所有人心知肚明这件事里有她的手笔，可证据呢？她的地位依旧是稳固的，加上还有老侯爷的临终遗言，难道凌尧栋还敢冒背负不孝污名的风险欺辱她？
邬氏老神在在，唤来丫鬟重新沏了一杯茶，眼神诡谲难辨。
——
早在成为昌平侯后，凌尧栋就没有放松过对邬氏和二房三房的监控，因此早在小邬氏决定动手的时候，凌尧栋就得知了这件事。
他将自己关在书房一整晚，揣摩皇帝的心思。
一直以来，他明知道邬氏和二房野心勃勃，却碍于老侯爷的临终遗言没有对对方下手，原因也和乾帝有关。
当今的皇帝是已逝的圣元太后的养子，当时还是继皇后的圣元太后没有亲子，扶持了幼年失母的乾帝于先皇后生下的嫡皇子以及当时先皇最宠爱的妃子所出的皇子博弈，可以说乾帝能够登基，除了他本人的能力外，圣元太后也有不可抹灭的功劳。
可惜这对曾经和睦的母子在乾帝登基后开始出现矛盾。
圣元太后不甘屈居后宫，又担心乾帝这个养子对自己的母族不尽心，千方百计逼着乾帝将大皇子抱给当时已经被封为皇后，却没有亲子的侄女抚养，因此在乾帝登基的前十年，母子俩人勾心斗角，爆发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最后圣元太后因为感染时疫，最终撒手人寰，也是那个时候，乾帝才做到真正的大权在握。
很多人对于身处深宫，衣食住行无一不精的太后感染时疫这件事存在过多揣测，或许是担心史书上记下这一笔，乾帝对这个过世的养母表现出无比的孝心。
不仅恩封圣元太后的母族，更是以皇帝的身份，守足了一百天热孝，没到圣元太后忌日，都会亲自前往圣元太后的陵墓祭拜。
从那以后，李朝对于孝行就格外苛责，一旦官员在孝行上失责，就很容易被攻讦，这些年因为不孝断了仕途的官员可不在少数。
庶子女尊敬嫡母是孝，原配子女敬重父亲续娶的继室也是孝，更何况邬氏还是老侯爷临终前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要求凌尧栋善待的，那番临终遗言就像是一座大山，压住了凌尧栋，让他一直以来都没有对邬氏和二房做过什么惩戒的事。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凌尧栋思索自乾帝痴迷长生之道以后的每一个大举动，尤其是近期他借由三公主挑选伴读，为诸位皇子以及权贵子女指婚一事，忽然意识到，或许作为臣子，尤其是位高权重的臣子，太过完美，并不是一件好事。
就这样，凌尧栋在书房里枯坐了一夜，直到蜡烛都燃尽了，最终做下了决定。
他决定放任邬氏等人这次的行为，只可惜，得委屈阿芜和阿茁这两个孩子了，尤其是阿茁，这件事传出去，对她的影响恐怕是最大的。
毕竟是自己宠爱了十一年的女儿，凌尧栋免不得有些心疼。
——
昌平侯府接回家不久的根本就不是什么遗落在外的双胞胎中的小女儿，而是昌平侯与夫人外放期间被有心人恶意调换的真千金！
昌平侯府的嫡出六小姐根本就是一个鸠占鹊巢的野丫头，根本就不是昌平侯的亲生骨肉！
不知从哪里传出来许多类似的消息，或许是因为牵涉到了权贵的内宅隐密，加上之前狸猫换太子戏剧的大热，现实生活中传来这样一个消息，小到贩夫走卒，大到宫里头的皇子宫妃，全都被这个消息吸引了。
因为消息来源不明，因此很多人对这个消息呈怀疑的态度，倒是上层圈子里那些曾经亲眼见过凌茁和阿芜的贵夫人们信了七八分。
当初她们就觉得凌茁和凌芜这对名义上的双胞胎不怎么相似，如果不是同父同母的姐妹，长相相异这件事也可以理解了。
就在这件事持续发酵了一段时间后，昌平侯终于有动作了。
他先是否定了谣言，紧接着又开始大动作，请出了凌氏一族的族长以及族老，彻底与二房三房分家。
其实早在老侯爷逝世前，家产早就已经分配好了，只不过二房和三房都没有从昌平侯府搬离，这些年的花用，多数都是从大房的账面上支出的。
在凌尧栋决定让二房和三房从昌平侯府搬出去后，双方的财产并没有太多牵扯，很快就分干净了。
“你这个不孝子！我要告你忤逆！”
往日端庄持重的邬氏就像是一个疯婆子一样，看着强迫替她搬家的粗使婆子，恶狠狠地瞪着凌尧栋，恨不得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她没有想过，只是戳穿了凌茁的真实身份，忍了她那么多年的继子居然直接和她撕破脸，将她和二房赶出了昌平侯府。
邬氏心里清楚，离了昌平侯府，她虽然还是名义上的昌平侯老夫人，可现在的昌平侯是她继子，还是一个和她撕破脸，将她赶出侯府的继子，自己的亲子又是一个没有大能耐的，恐怕从此以后，所有围在她身边追捧她的人都会消失，自己现在拥有的尊贵地位也会如水中倒影，一戳就破，再也不复现在的荣华。
所以她怎么甘心从侯府离开呢，于是邬氏用孝道威胁凌尧栋，这曾经也是她百试不爽的必杀技。
“二弟都已经是快要当祖父的人了，都说树大分支，早在父亲离世前，就已经替我们兄弟分割好财物了，更何况，母亲和二弟妹做了些什么，难道还要我一一细数吗，只是让母亲和二弟等人搬出去，是我留给你们最后的脸面。”
凌尧栋面无表情，“至于母亲说我不孝，要去陛下那里告我，就请自便吧，如果陛下真的要罚我，我也心甘情愿。”
凌尧栋丝毫不为所动，看到与往日表现截然不同的凌尧栋，邬氏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慌。
侯府分家快速进行着，三房的人乖觉，不用凌尧栋说，老老实实在分家的第一天搬了出去，他们这一房是庶出，本就没什么存在感，这会儿老实一些，还能让凌尧栋这个长兄对他们留有一份温情。
而邬氏和二房真真实实是被“哄”出去的，那天小邬氏撕心裂肺的哭声，几乎传遍了一整条街道，也因为这样，当天斥责凌尧栋不孝的奏折就跟雪花片似的传到了乾帝的面前。
只不过，奏折是传上去了，宫里却一直都没有表态。
一直等到邬氏和二房被赶出去近一个月后，乾帝做梦梦到了先祖，感念凌家先人曾经的救驾恩德，还赏赐了凌尧栋一番。
至此，大伙儿看明白了乾帝的态度，对于凌尧栋，他是不会罚的。
而凌尧栋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赌对了！
——
整整一个月，都城中人看了一出情结跌宕的大戏，聊着昌平侯府不为人道的故事，每天都过的有滋有味。
虽然最后凌尧栋驳斥了谣言，可是很多人都猜到了真相，恐怕正如谣言所说，凌茁确确实实是凌尧栋的养女，这也从侧面证实了，为什么凌茁明明是长女，宫里却选择了凌芜为三公主的伴读，恐怕早在最初知道女儿被抱错的时候，凌尧栋那个老狐狸就已经私下向乾帝禀明了真相。
二房彻底和大房撕破脸，出门做客的时候，小邬氏可不会替大房隐瞒，因此在凌尧栋和范氏都反驳这个真相的时候，凌茁是鸠占鹊巢的养女这件事，已经成了这个圈子里心照不宣的事。
高门大户不愿意娶这个血脉不纯的女子，寒门小户又不敢高攀侯府，原本在凌茁九、十岁以后频繁上门的红娘骤然消失，好在凌尧栋和范氏对外的态度足够坚定，凌氏族谱上依旧留有凌茁的名字，似乎是舍不得这个从小养到大的女儿，因此在外做客的时候，也没人敢当着凌茁的面欺辱她。
渐渐的，时间久了，也就没人再捏着这件事不放了，唯独凌茁在那件事后又病了一场，病好后，变得沉稳懂事了许多，越来越像阿芜记忆中的模样了。
——
五年后
“那位要大选了，我想让你安排一个人，在凌家小姐进宫后，放在她的身边。”
五年过去了，一直被乾帝忽视的五皇子终于在前年被允许参与朝政。
依旧是那个废弃的院子，李成河看着喻俨语气低沉地说道。
“凌家小姐？”
喻俨眼神一暗，声音微微有些上扬。
“是，凌家六小姐。”
李成河点了点头，自从凌茁和凌芜的身份互换消息传开后，姐妹俩在诸位皇子心中的地位就发生了颠倒性的改变。
原本对凌茁有意的大皇子和三皇子将注意力转到了凌芜这个昌平侯亲生女儿的身上，甚至去年刚刚完婚的七皇子也有意借此拉拢昌平侯，唯独李成河和这些人的想法不一样。
他明白自己现在的处境有多艰难，昌平侯的亲女，他娶不到，可若是身份不明的养女，却有一番运作的空间。
凌茁从小接受世家小姐的教导，十一年又恰逢大变，心志必然更加坚定，而且即便真相曝光，昌平侯夫妇依旧将她养在身边，对外宣称她就是自己的亲女，可见夫妇二人对凌茁还是有感情的。
李成河见过凌茁几面，他觉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两人有一种相似的特质，那是一个能够与他并肩站立的女人。
“六小姐？”
喻俨微低着头，因为盖着帽兜的缘故，只露出一个精致的下巴。
在听到李成河说到凌茁时，喻俨不可避免松了一口气，如果这会儿李成河选中的人是阿芜，喻俨不能保证，自己和他的同盟是否还能像现在这样牢固。
可换做凌茁，那也是他血缘关系上的亲妹妹啊。
“好。”
喻俨点了点头算是应下了，五年时间过去了，他掌握的势力，远远超乎了外界的想象，更何况后宫本就是他这样的太监的地盘，只是在进宫参选的秀女身边安插几个人，完全不在话下。
只不过喻俨能够将这件事做的不留痕迹，所以李成河才会将这件事拜托给他。
马上就要大选了，小芜也会在这次参选的秀女之中。
想到这些年出落的越发明艳的妹妹，喻俨忍不住有些恍惚，再过不久，她将会成为另一个男人的妻子，为另一个男人生儿育女。
她的未来会很广阔，很精彩，可却不会只属于他了。

第124章 互换人生38
“大皇子已有正妃和一位侧妃，后院庶妃无数，不是良人，这些年，大皇子府里的孩子生了又死，死了又生，能够立住的寥寥无几，离不开后院女人的倾轧。”
入夜，喻俨坐在梅林的凉亭中，向妹妹分析几位皇子的优劣。
五年前，乾帝冷宫中一个妃子偷跑出来，意外在梅林的水池中溺毙，从那以后，时常有宫人在经过梅林的时候，听到女人的呜咽哭泣声，甚至还有人宣称看到那个妃子的鬼混在梅林出没。
自那以后，梅林就成了宫中的禁地，别说晚上了，就连白天也鲜少有人出没。
这倒便宜了阿芜，将这块地方逐渐发展成了自己和哥哥的秘密据点。
“而且大皇子此人急功近利，志大才疏，仗着自己皇长子的身份，对帝位野心勃勃，这些年办事越来越不像样了，如果你被指婚给大皇子，昌平侯府必然被卷入夺嫡对是非中去。”
喻俨倒不在乎凌尧栋等人如何，他只是在意妹妹，昌平侯府就是妹妹的后盾，如果昌平侯倒了，妹妹的地位就远没有现在这样尊崇了。
他虽然也能护着她，可身份限制，他的关心爱护不能显于人前，就算想要对她好，也只敢偷偷摸摸的，不如昌平侯府嫡女的身份来的有用。
“三皇子后院里两位侧妃的位置已满，正妃位置空悬，现在外界流传他空着这个正妃的位置是为了等你及笄，可是小芜，你不能被这流于表面的痴情迷惑，他与你的接触不多，所谓的迷恋来的莫名其妙，他更在乎的不是你，而是你背后代表的昌平侯府，许婚给三皇子，无异于与虎谋皮，一旦侯府势微，你就失去了价值。”
五年过去了，三皇子却一直都没有迎娶正妃，也不知道他使了什么样的手段说服了乾帝身边的一个道人，帮他在乾帝面前说项，说他命格不宜过早娶妻，而乾帝似乎也信了，任由这个儿子拖到现在。
不过不娶妻不代表不纳色，三皇子身边侧妃、庶妃样样不少，膝下已经有三个皇孙。
也就是说，阿芜一旦被许配给三皇子，她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已经立住的庶长子，如果她只是一个侧妃或许还没有什么，可偏偏她是三皇子正妃，这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跗骨之刺。
“七皇子年幼，被蒋贵妃宠地颇为嚣张跋扈，也不是一个良人，至于五皇子……”
说到五皇子李成河，喻俨的话语停顿了片刻。
“他并不像你看到的那么简单。”
喻俨的声音悠长，在寂静的环境下更显得低沉。
“那哥哥觉得，我应该嫁给谁？”
阿芜眼神幽幽地看着哥哥。
五年了，他依旧不肯承认自己的身份，非得她死皮赖脸地借口他给她的感觉肖似她可能已经过世的哥哥，才逼得喻俨从原本生疏的凌七小姐、严总管，改换以小芜、哥哥这样的称呼。
“这些年，你既然喊了我一声哥哥，你的终身大事，我自然会放在心上。”
喻俨捻了捻手里的佛珠，这些年他的情绪越发不受控制了，也就和妹妹相处的时候，还能平静几分，可喻俨也怕自己忽然间戾气爆发，伤了妹妹，每次和阿芜见面的时候，总要带着这么一串佛珠，心思不定的时候，就捻着这串珠子，在心里默念佛经。
对于喻俨来说，阿芜就是妹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身为兄长为妹妹考虑终身大事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这会儿的喻俨的情绪却有些不太平静了。
纠结的情绪在胸腔翻涌，被他死死压抑着。
这一切，被喻俨归根结底为自己对妹妹的独占欲。
“可我不想嫁人啊。”
阿芜低声说道。
“胡闹！”
喻俨皱着眉看向一旁的妹妹，哪有女孩子到了年纪还不嫁人的。
如果当初的那些事都没有发生，他应该也已经成亲了，或许还生了好几个孩子，这个时候，他应该也和妻子一块操持妹妹的婚事了。
喻俨默了默，不知道是不是成了太监的缘故，他实在想象不到自己和另外一个女人同床共枕，朝夕相处的场景，一想到自己会和一张陌生的脸发生那种亲密的关系，甚至有些恶心。
可若是将那张脸换做……
喻俨赶紧摇了摇头，他可能越发病入膏肓了，居然想到了那么荒唐的事。
“你总是要成亲的，嫁了夫婿，孕育子嗣，你的人生才会完整。”
不仅仅喻俨这么想，恐怕全天下人都是这么想的，这个年代女人到了年龄还不成亲，要么就是身体上有缺陷，要么就是品德上有瑕疵，阿芜不嫁人，不仅她自己会受到外界非议，就连昌平侯府的教养能力也会受到指摘。
喻俨是真心疼爱这个妹妹，所以希望她的人生能够少些波澜，少些忐忑，如绝大多数人一样，平稳地度过自己的一生。
“所以哥哥，我应该嫁给谁呢？”
阿芜看着喻俨，执拗地问道：“我的性子野散惯了，根本就受不了被人约束，一旦成了亲，我就不是一个人了，没办法再像现在这样恣意任性，更不能随意出门，这样，我是不是不能经常见到你了？”
“而且嫁人有什么好，上有公婆要敬重，遇到一个讲究规矩的婆婆，早晚必须请安，婆婆用膳的时候还得在一旁伺候，要是运气不好，嫁给了一个中山狼，不仅得帮他照顾妾室庶子，还得时刻担心自己的性命。”
这个时代对于女人的局限性就是那么大，即便尊贵如同皇后，依旧处处受限制，和自己的枕边人斗，和宫里的妃嫔皇子斗，历尽千辛万苦成了太后，还得小心谨慎，防止皇帝儿子和自己离心。
“什么中山狼，你都看了那些野史杂书？”
喻俨忍不住抬手往阿芜的脑袋上轻轻拍了一下，小坏蛋，净说这些让人担心的话，光是想着她描述的那番场景，喻俨就已经有些心疼了。
可毕竟喻俨脑子里的，是他骨子里沉淀了二十多年的老观念，因此在阿芜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依旧下意识的反驳。
“担心婆婆规矩大，那就找一个公婆和善的人家，再不济，找一个父母双亡的，上面没有公婆压着的夫婿也行啊，担心夫婿纳妾，就找一个书香门第出来，族中有规矩年过四十无子才能纳妾的人家。”
喻俨手里已经找到了几个合适的人选，无一例外都是个人人品才华上佳，家世又上等的存在。
现在那本册子已经在他书房的暗格里待了有一段时间了，姑娘家嫁人就是另一次投胎，关于未来妹婿的人选，调查越细致越好，时间拖的长一些，并不是问题。
抱着这样的想法，喻俨一边又希望妹妹能够嫁的良人，一边又拖着，没将册子教到妹妹的手上。
“可万一我不能生呢？等到他四十岁那年，我是不是得在人老珠黄的年纪，大度宽容地看着他迎接新人？”
阿芜对所谓的年过四十无子才能纳妾这个说法嗤之以鼻，她不知道别的年代是什么样的，就她在李朝的所见所闻，这个说辞更像是文人的遮羞布。
身边伺候的贴身丫鬟，外头逢场作戏时临幸的妓子，这些女人都不算是妾室，也没有生儿育女的资格，可对于真的爱重自己夫婿的女人来说，依旧是一把戳在心间的尖刀。
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男人不纳妾，不让别的女人生儿育女威胁大妇和嫡出子女的地位，已经是极其厚道的表现了，这个时代，对于女人何尝公平呢？
就连尊贵的公主，都不能制止驸马偶尔宠幸一个丫头，只要不给名分，每次临幸完灌上一碗避孕汤，就是对公主的尊重了。
阿芜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哪里来的这样的想法，反正她是绝对不会接受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夫婿的，她的这个念头，在外人看来，恐怕就是大逆不道吧，即便现如今已经很疼她的爹娘都不会理解她的这个想法。
善妒，可是在七出条例中的。
不过阿芜确确实实也没那么想要成亲嫁人，她的所有精力都放在了眼前这个人的身上，一旦嫁了人，她要受到的限制也就多了。
“他敢！”
喻俨眼中闪过一丝阴婺，对方要是真的敢那么做，他就让他知道成为太监是什么滋味。
可转念一想，真的到那个时候，即便负心汉成了太监，妹妹的身心也被伤透了。
“我不想嫁人，因为我再也找不到第二个那样爱我的人了，对吧，哥哥！”
阿芜抬起头，踮着脚尖，双手环抱住眼前的人。
喻俨的心颤了颤，这些年，他明明已经听惯了小芜喊他哥哥，可这一声哥哥似乎不太一样，好像他一直以来极力掩藏的真相，被小芜发现了一样。
她喊得这一声哥哥，到底是在喊严瑜，还是在喊喻俨呢。
他又想龟缩起来了，或许这些年放任自己和妹妹亲近，从一开始就是错误。
“胡闹！”
喻俨板着脸，推开了抱着自己的妹妹，“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
说罢，转身准备离开。
“这是我新炼的药，镇痛效果很好，一到雨天你的旧伤就会复发，吃一颗药丸，能好许多。”
阿芜不逼他承认自己的身份，只是在他离开的时候递给他一个药瓶。
她偶然间在皇宫看到了一片由专人照看的罂粟田，这些药丸是她多次改良后的成果，阵痛效果极佳，成瘾性也控制在最低，只要不是大量服用，对身体几乎没有伤害。
阿芜见到过哥哥在阴雨天膝盖疼到几乎走不动路的模样，因此在炼制这批镇痛药丸的时候，废了很多心思。
这些年她没抛下的医术，几乎全都用在调理哥哥身体这件事上了，阿芜觉得，这或许也是她学医的最终目的。
“不过这药丸不能多吃，一次一颗，一天顶多吃两颗。”
喻俨看着妹妹递过来的药丸，下意识想到了让乾帝和严忠英越发迷恋的长寿散，那个被道人宣称有长寿功效的东西，同样存在镇痛的功效，不过他知道，那不是好东西。
喻俨忍不住皱了皱眉，他自然不觉得妹妹会害他，既然她把这个东西给他，一定是确定这个镇痛的药丸对身体无害的，可妹妹是从哪里弄来的药材呢？难道她去过不该去的地方了？
想到这儿，刚刚的小别扭似乎也不重要了。

第125章 互换人生39
“所以按照你这些日子的研究，炼制这种镇痛药丸的草药具有很强的成瘾效果？”
喻俨问清楚了，小芜正是从那片道人暂管的院子里弄来的草药，而且就小芜的说法，这种药草对身体的破坏性很强，一旦使用不当，甚至会威胁性命。
”没错，那种草药具有很强的毒素，如果使用得当，可以用作镇痛、止咳、止泻等病症，可要是剂量过大，也容易变成危及性命的毒药，短时间内，它会使人精神亢奋，精力提升，可长久下去，它还会摧毁人的意志和神智，长期过量服用这种药草的特征十分明显，首先是体型迅速消瘦，食欲不振，精神萎靡，情绪突然会变得暴躁或是低沉，易焦易怒，且没办法脱离这种药草，服用的剂量也会越来越大。”
阿芜装作不懂，将自己对于罂粟的了解和盘托出。
实际上早在她发现宫里大批量种植罂粟的时候，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猜测。
当今乾帝追求长生之道，可这个世界哪来的长生不老，阿芜听说，乾帝信赖的道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给乾帝送去一批丹药，据说那些丹药有强身健体，乾帝每每服用完那些丹药，都会无比亢奋，神采奕奕。
这个年代的炼丹手段粗糙，阿芜能够想象到那种即时见效的丹药到底是何方神圣。
铅、汞、朱砂以及她发现的那一批生长旺盛的罂粟，都是能够很快在人体上见效的东西，可这类东西，一旦计量大了，就是毒药。
而且这类东西都会积攒在身体里，即便一开始用的剂量小，日积月累之下，也会形成要命的剧毒。
最可怕的就是那个罂粟了，阿芜不知道，服用了那么多年的毒品，乾帝的神智是否还像以前那么清醒，毕竟这类神经性毒素，伤害最大的，就是人的大脑，多少人因为毒品的存在失去理智，最终害人害己啊。
当阿芜发现那一片罂粟田的时候，最先担心的就是哥哥，因为乾帝有赏赐信赖的臣子丹药的习惯，阿芜爹爹昌平侯就曾收到过乾帝的赏赐，他不敢拒绝，总是当着乾帝的面欢天喜地地服下。
只不过昌平侯平生最不喜道士，总觉得那些人就是招摇撞骗，带坏了乾帝，搞得李朝乌烟瘴气，因此每每服下丹药后，都会回府催吐，因为乾帝赐丹药的次数不多，那些药剂对他的身体并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而长寿散和普通丹药又有所不同，首先都城的气候并不适合种植罂粟，那一片罂粟田，被人精心照料着，提炼出来的药量，也少之又少。
随着乾帝药瘾的提升，能够从他手里得到这份厚赏的，也就只有严忠英这个老太监了。
喻俨是严忠英的义子，阿芜就怕哥哥跟着那个义夫，染上了毒瘾，要知道，一旦成瘾了，可就难戒了。
刚刚阿芜趁着哥哥推开她的时候，不着痕迹搭了哥哥的手腕，替他诊脉，就卖相来看，哥哥似乎并没有吸食长寿散的习惯。
不过阿芜也怕他只是吸食的次数不多，所以还未在脉象上显示出来。
当然，她刚刚说的那些，也不单单是想要提醒哥哥不要食用道人炼制出来的所谓能够长生的丹药，更是为了提醒他，罂粟食用过量，是会死人的，至于哥哥会不会利用这一点做什么，就不在阿芜的考虑范围内了。
她觉得，自己变得卑鄙了，换做以前，让她用自己学会的医术害人，是阿芜想都不敢想的事，可现在为了哥哥，她破例了。
党派斗争越来越厉害了，名义上，哥哥是大太监严忠英的义子，自然是他那派系的，可阿芜总觉得，哥哥偷偷摸摸还在做些不为人知的事。
所有派系各自为政，每个派系都有好人，也有坏人，可党派倾轧就是那么残酷，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即便喻俨不对别人下手，别人也会因为他的立场而对他下手。
相比较之下，阿芜希望死的是别人。
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对，还是错，只可惜她找到哥哥的时间不够早，不然，她一定会选择在他陷入这滩泥沼之前带他脱身。
“这件事千万不要告诉第二个人，还有，那片罂粟田，你以后别再去了。”
喻俨陷入了沉思。
这些年，严忠英的脾气越来越爆虐了，待在他身边伺候的太监宫女，鲜少有活过三个月的，就连喻俨自己，也曾因为有几件小事办的不如严忠英的预期，被他用随手拿到的器物砸过。。
于此同时，他的精力也远没有从前充沛了，因为这一点，他不得不放更多的权利在喻俨的手上，他这个小督公，也越发名副其实了。
之前，喻俨一直都觉得这是因为严忠英上了年纪的缘故，可现在想想，或许是因为那个让他愈发迷恋的长寿散引起的。
严忠英这样，那个常年待在求仙问道的宫殿里的乾帝，病症是否比他更加严重呢？
喻俨觉得，这个发现对他们之后的布局极其有力。
不过他还是忍不住后怕，妹妹居然在宫里接触了那么可怕的东西。
“我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了，你给的那些药丸和伤膏很有用，现在一到阴雨天，我的膝盖已经不那么疼了。”
喻俨还是小太监的时候，经常被罚跪，加上两次濒死的酷刑，膝盖，尾椎等位置已经留下暗伤，一到阴雨天，那几个位置就像是被万千蚂蚁啃噬一样，揪心般疼痛。
在掌权之后，喻俨自然不缺太医诊治，价值千金的药材毫不吝惜地花在身上，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喻俨觉得，那些太医给的药丸伤膏，都不如妹妹给的好用。
“那个地方，不是你该去的。”
喻俨捏紧手中的药瓶，一脸严肃地说道。
“好。”
阿芜乖乖答应了，现在的提炼手段还是有些粗糙，她也想找到新的草药，替代罂粟。
“乖。”
喻俨没忍住，摸了摸阿芜的脑袋，一不小心，似乎把妹妹头顶上的发簪给弄乱了。
“咳！”
喻俨心虚地轻咳了一声：“时间不早了，回去吧。”
他收回手，可看着妹妹头顶上被摸的有些毛毛的头发，手又忍不住有些痒痒，极力控制着才没有再摸上两下。
时间确实不早了，阿芜最要紧的目的全都达成了，乖乖离开。
喻俨看着妹妹的背影没入夜色中，这才离去。
——
“回来了？”
容华宫，三公主李琅站在院子里，身边伺候的宫女并不在身旁。
“嗯。”
阿芜点了点头。
“你——”
李琅的表情有些复杂，对着阿芜欲言又止。
直到现在，她都不明白凌芜这个堂堂昌平侯府嫡出小姐为什么会喜欢上一个去了根的太监，虽说严瑜那张脸确实难得，可那也只是太监啊。
“公主不用劝我了。”
阿芜知道李琅要说什么，笑眯眯地回答道，眼里没有一丝不甘和阴婺，她的眼神纯洁透亮，丝毫不觉得自己最爱的人是个太监，是一件多么羞耻的事。
“既然你想好了，我会帮你的。”
李琅顿了顿，“这也是帮我自己。”
五年的时间，足够她们彼此磨合，并且发展出惺惺相惜、互助互利的感情。
说完话，李琅转身回了自己的寝殿，她还是没想明白，李琅的目标是顺顺利利在父皇去世后册封大长公主，许一个不介意她粗鲁，喜欢舞刀弄枪的男人，最好嫁的远远的，在远离都城勾心斗角的同时又保有公主的荣誉尊贵。
如果可以，她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双儿女，凑一个好字。
夫妻相敬如宾，儿女孝顺恭敬，这才是一个女人最完美的一生不是吗？
偏偏凌芜居然喜欢上了一个太监，且不说这个消息传出去凌芜会遭受怎样的异样目光，就说没有子嗣这一点，足以让一个女人抱憾终身。
李琅觉得阿芜会后悔的，可她并没有劝她。
五年前，李琅还能在兄弟之间保持中立，五年后的现在，随着七皇弟逐渐加入皇位角逐，李琅的处境越发艰难了。
现在后宫之中蒋贵妃的份位最高，膝下又有七皇子这个深受皇帝喜爱的儿子，在后宫中说一不二，李琅的母妃李淑妃失宠多年，又只有李琅一个女儿，在宫中只能避其锋芒。
蒋贵妃想要李琅站位，李琅假装糊涂，连累李淑妃吃了不少暗亏。
不仅是蒋贵妃，现在势头最猛的大皇子和三皇子对她这个软硬不吃的皇妹同样有些不满，中立固然可以让她在夺嫡中全身而退，可同样也会使她得罪之后继任的兄弟。
虽然贵为公主，受宠的和不受宠的差别依旧巨大，如果继任的皇帝对她这个公主不满，或许身为公主的她还得不到夫家的尊重。
李琅知道，她是时候做下决定了，所以她放任了凌芜和严瑜的相处，甚至还为创造了不少机会，对于李琅来说，凌芜可以充当一块引路石，让她知道，自己应该将宝押在哪个皇子的身上。
现如今，比起公主和伴读的身份，她们更像是相互利用，相互帮助的存在。
“风雨欲来。”
李琅站在屋子里，看着被乌云遮蔽的天际，漠然地呢喃了一句，然后关上了窗户。
父皇，已经有近五个月的时间没有露面了，甚至还错过了圣元太后的忌日，这在以前，是从未发生过的……
——
一个月后，李氏皇陵中，位于开国皇帝陵墓前，那棵近千年树龄的松树被雷击中，烧为灰炭。
这个消息传来后，人人自危，被雷击中在古代是危难、晦厄的象征，即便是普通之家，同样会被议论是否私德不修，做了什么触怒老天爷的亏心事，更何况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皇家，被雷击中的，还是开国皇帝陵墓前的那棵千年老树。
民间甚至有传言，是否皇族中有人德行不好，恐怕会危及李氏王朝的江山。
听到这些传言，皇宫里不少人都坐不住了。

第126章 互换人生40
“发生了那么大的事，父皇都不出面吗？”
最年长的大皇子来势汹汹，带着自己那一派系的臣子，守在乾帝的寝宫外，想逼乾帝出来。
“没错，这件事已经不是几位皇子或是严总管能够处理的事了，陛下是不是应该结束闭关，出来主持大局？”
蒋贵妃同样带着宫女侍从守在宫殿外，几方势力在这一刻显得格外心齐。
严忠英明白，这帮人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甚至怀疑。太祖陵墓前那棵千年老松被雷劈中，就有眼前这帮人的手笔，目的就是为了逼乾帝现身。
“陛下正在闭关，已经将这件事全权交给了本督公，贵妃娘娘和几位殿下这会儿围在陛下寝宫前，恐怕会影响陛下求仙问道，触怒陛下。”
严忠英微眯着眼，背部微微佝偻，透露着老态，可他此时的态度却异常坚定，站在宫殿的大门前，死守着不肯让步。
“这件事事关我李氏皇族的声誉，哪能让你这个阉人插手，严总管赶紧让开吧，我要亲自面见父皇，如果父皇要责罚我，我也认了，一切都是为了我李朝的社稷江山。”
三皇子一副正义凛然地表情，他上前一步，似乎打算将拦门的严忠英推开。
“放肆！”
严忠英微眯的眼睛顿时睁开，眼里的狠辣锋芒让三皇子倒退了一步。
只见随着严忠英话音落下，乾帝寝宫外出现了一批身着铠甲，手持弓箭的禁卫军，手里的弓箭对准了三皇子等人，大有严忠英一声令下，直接放箭的意思。
“严忠英你大胆，你知道站在你面前的都是何人吗，居然敢让这些人对诸位皇子和贵妃娘娘动手，你是准备谋逆造反吗？”
大皇子身后的一位老臣站了出来，一脸激愤地指着严忠英的鼻子骂道。
这位老臣是真正迂腐守旧的臣子，之所以会拥立大皇子成为太子，也是因为在他的心里，长子继位才是正道，这样的臣子，早就看不惯严忠英一个太监把持朝政了，这会儿严忠英居然敢在皇帝寝宫前对皇子下手，更让老臣坚信严忠英此人狼子野心。
他不怕死，相反，对于他这样的言官来说，能够为江山社稷而死，是能够名留史书的荣耀。
“徐大人慎言。”
严忠英依旧不骄不躁，语调平稳，仿佛被指着鼻子骂道人不是他一般。
“我奉的可是陛下的口谕，但凡擅闯陛下寝宫者，不论身份，就地诛杀。”
说到最后两个字时，严忠英拖长了音调，加重了音量，莫名让人觉得背后一寒。
“我倒是想要问一问诸位殿下，这般急切地想要陛下结束闭关，到底是何居心，这一次带着那么多人擅闯陛下寝宫，难道是想要造反不成！”
这句话，可就有些诛心了，大皇子等人顿时变了脸色，看着周围那一圈禁卫军，心里首先犯了怯。
“胡说八道。”
三皇子收回原本咄咄逼人的姿态，率先退步。
“我和大皇兄以及七皇弟也是担心父皇的安危，毕竟父皇已经整整五个多月没有露面了，甚至还错过了皇祖母的忌日，这在以前是从未发生过的。”
三皇子明白，这一次他们想要闯宫的目的是达不成了，在场的这些禁卫军都是严忠英手下的走狗，按照严忠英的说辞，他奉皇帝口谕，诛杀擅闯寝宫之人，三皇子不知道严忠英是否真的敢对他们下手，可作为有野心的人，他可不想用自己的性命去赌严忠英的胆子。
“没错！”
蒋贵妃在一旁复议：“我与皇儿只是担心陛下啊！”
女人独有的尖利嗓音具有强烈的穿透性，蒋贵妃又刻意拔高了音调，故意想要宫殿内的人听到外头的动静。
她想让乾帝知道，自己和皇儿对他的爱护与关心。
大皇子和三皇子也明白了蒋贵妃的用意，眼神瞬间变得幽暗。
不过即便外头已经足够喧闹，乾帝的寝宫依旧大门紧闭，这让在场这些人的心沉了沉，越发觉得或许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乾帝的身体出现了不可逆转的败坏，或者已经被大逆不道的严忠英软禁起来，现在幕后操持一切的，根本就不是乾帝，而是严忠英这个阉贼。
七皇子年轻气盛，想着是不是应该硬闯，他不信严忠英真的有那个狗蛋，对自己动手。
好在蒋贵妃看出了儿子的意图，将人拽住，用眼神示意他乖乖站在身后，不要轻举妄动。
“每隔三日，就会有太医替陛下请平安脉，每一次诊脉的记录都在太医署存着，诸位殿下要是对陛下的安危有所怀疑，完全可以找当日诊脉的太医询问啊。”
严忠英皮笑肉不笑地说到，脾气暴躁的大皇子差点没有忍住自己的脾气，傻子都知道，如果严忠英真的做下了忤逆的事，绝对不会将这么大的把柄赤裸裸地显露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对方既然有底气敢让他们找当日问诊的太医，一定已经买通了对方，或者确定那些太医不会说实话，既然这样，找到了那些人又有什么用呢。
大皇子等人吃了一个哑巴亏，浩浩荡荡一群人，最后却只能败兴而归。
“义父。”
喻俨来到严忠英的身边，用手搀扶住严忠英，半低着头，一脸恭敬。
“你来的正是时候，不错。”
严忠英这会儿一脸灰败，身体的重心全都放在喻俨的身上，哪还有面对大皇子等人时的气定神闲，整一个残烛之年的病弱老头。
大皇子等人就是想要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要不是严瑜这小子机警，这次或许真的被这帮人得逞了。
可现在的乾帝，真的不适合露面。
严忠英心里大呼庆幸，对自己这个足智多谋的养子又多了一份器重和喜欢。
“义父，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样的关，得闭这么久，陛下久不露面，不止后宫，前朝和民间也已经人心惶惶了。”
看严忠英的心情不错，喻俨在一旁旁敲侧击。
“不该问的，就别问。”
严忠英停下脚步，侧过头，定定地看了眼这个养子，神态语气莫名有些阴森。
“是我逾矩了。”
喻俨明白，今天依旧问不出什么。
关于乾帝寝宫的消息，严忠英封锁的极为严实，但凡能够接触到里面消息的，都是严忠英无比信任的人，喻俨虽然是严忠英的养子，可两者的关系更像是严忠英惯使的一个工具，他能够放下足够的权柄给他，却不会十分信任他，因为严忠英同样担心，自己养的这条狗，到时候会反噬他这个主人。
“瑜儿，你是一个聪明人，应该知道，我们这样的身份，能够爬到今天这个地位有不多么容易，在那些人的眼中，咱们这样的阉人，就该是臭虫，是被碾压，被驱役的低贱奴才，义父现在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刀尖上行走，稍有不慎，满盘皆输，而你现在拥有的一切都是我赐予的，我要是出了什么岔子，你现在拥有的权利、财富、地位，都会变成镜花水月，你明白吗？”
严忠英隔三差五就要敲打这个养子一次，现在他的身体越发力不从心，要不是培养一个知情识趣的养子太过费神，严忠英并不会将大部分的权利放在喻俨一个人的手中，所以现在他倚仗他，同时也防备他，不敢让他知道更机密的事情。
“儿子明白，忘不了义父的栽培之恩。”
喻俨的态度恭敬谦卑，让严忠英十分满意，在他看来，短时间内，喻俨根本就不会拥有和他抗衡的能力。
“大皇子、三皇子、七皇子是越来越不安分了，要是让这些个皇子登基，咱们父子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瑜儿，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严忠英让喻俨扶着他，在快到他的院子的时候，忽然开口问道。
“儿子没有义父那样的深谋远虑，可也知道，要想继续过这样的日子，李朝的下一任皇帝绝对不能对义父抱有敌意，或者说，他可以对义父抱有敌意，却不能拥有打压义父的能力。”
喻俨沉默了片刻，语调轻缓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你可知道，你这番话被旁人听见，是要掉脑袋的。”
严忠英嗬嗬笑了一声，浑浊阴婺的眼睛死死盯着喻俨的脸。
“儿子这番话，发自肺腑，全然只为义父着想。”
喻俨的眼神不闪不避，坦然面对严忠英的打量。
“好。”
严忠英又是一阵怪笑，他拍了拍喻俨的手背，没有对他的这番话发表任何看法。
此时严忠英身边伺候的小太监也从院子里出来了，严忠英将身体的重心转移到那几个小太监的身上，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
“督公，这是天一道人送来的逍遥散。”
严忠英回到卧室后，伺候他的小太监殷勤地送上严忠英最爱的滋补品。
严忠英正好觉得乏了，刚刚强撑着身体应付大皇子等人，让他觉得浑身都不舒坦极了，迫切地需要逍遥散缓和一下身体的疲乏。
“呼——”
他重重吸食了一口粉末，只觉得舒爽到发梢，老迈残破的身体在这一刻充满亢奋的激情。
天一道人的炼丹术似乎更加精进了，这次的逍遥散，威力更胜从前。
严忠英沉迷于这种虚幻的强健体魄中，他仿佛回到了自己最鼎盛的年纪，坐在乾帝的龙椅上，号令四方。
这种天上地下唯他独尊的滋味，真是好透了。
真想沉溺在这个世界里，一梦不醒啊。

第127章 互换人生41
显然那一次离开后，大皇子等人并没有真正死心，相反，因为白天发生的这件堪称屈辱的事，居然让这些年几乎斗成乌鸡眼似的几方势力拧成了一股绳子。
“父皇一定是出事了！”
大皇子李成名恨恨地拍了拍桌子，一想到自己刚刚居然被一个没根的太监威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铩羽而归，等他以后登基称帝，恐怕也是此生洗不去的耻辱。
他已经想好了，将来一定要将严忠英那厮碎尸万段，挫骨扬灰。
“没错，要不然，严狗为什么藏着掖着不敢让我们面见父皇，我就不信，父皇忙到连祖母的忌日都能错过，忙到连见我们一面的时间都没有，这件事不能这么算了，如果父皇真的被严狗控制，我们必须把父皇救出来！”
三皇子李成寿的眼神里难掩野心。
他和大皇子、七皇子各有各的拥趸，在朝堂上自成一派势力，只可惜，拥附他们的多为文臣，这些臣子卖弄嘴皮子，煽动人心还行，真当要对上的时候，就远没有兵权来的有用了。
偏偏李朝的兵权大多集中在乾帝一人手上，能够调动都城周边最近的十万大军的虎符，除了乾帝，无人知晓。
除此之外，这都城之中，手里掌兵的也就只剩下三人。
一个，是禁卫司统领燕卓，对方是严忠英的心腹，而且禁卫司极为特殊，除了掌管都城东南西北中五城的五城兵马司，以及驻扎在都城郊外十几里地的驻兵外，就属这一万精兵对都城几方势力的威胁力最大。
而且禁卫司同时还负责皇城内巡逻戒守，大皇子等人想在宫里做些什么，反倒要受禁卫司的辖制。
大皇子等人已经无数次怨怼过乾帝居然将这样重要的势力交到一个太监的手里，严忠英能有这个底气与他们分庭抗礼，除了乾帝的器重外，也离不开禁卫司这股庞大的势力。
“没错，陛下足足有五个多月的时间没有露面了，往年皇太后的忌日，陛下统统风雨无阻的到场，这一次太过蹊跷了。”
蒋贵妃赞同大皇子和三皇子的说辞。
她的儿子年幼，或许是早些年乾帝觉得这个儿子还远不到威胁他帝位的年纪，因此也对他十分疼爱，蒋贵妃的依仗和底气除了来自家族，更多的还是源于乾帝的另眼相待。
只可惜，七皇子年纪小同样也是他们母子的劣势，大皇子和三皇子已经亲政多年，仗着年龄的优势，在朝堂之上拥有比七皇子更大的话语声，现在三方势力中，蒋贵妃和七皇子李成昱才是最希望乾帝能够出面，替他们母子撑腰的人。
“几位殿下与我一道面见几位大臣，商讨一下之后该做些什么吧。”
蒋贵妃眉头微皱：“严忠英最大的仪仗就是禁卫司，我们手里没有兵权，自然奈何不了他，事关陛下的安慰，我们大可找几位将军商量，在没有虎符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便宜行事，在为了确定陛下安全的情况下，不要拘泥于条框规矩的限制。”
且不说都城周围几省的驻兵，就说驻扎在京郊十几里地外的那近两万的驻兵，足以对严忠英造成一定的威慑力。
如果能够说服那位总兵，恐怕严忠英也会投鼠忌器。
若是严忠英真的有反心，囚禁陛下，做了忤逆犯上之事，即便那两万驻兵或许还敌不过严忠英手下那一万精心挑选的精锐士兵，他们也能找到合理的理由，在没有皇帝圣旨的情况下，要求周边驻兵进京勤王。
至于那几乎不可能的可能，比如乾帝其实还好好活着，只是痴迷炼丹不想接见他们，到时候一时情急做了错事，即便要责罚，还能把他们都杀了不成？
乾帝的皇子拢共也就那些，没了大皇子、三皇子和七皇子，难道要让病怏怏的四皇子或是透明人一般的五皇子当皇帝不成？
蒋贵妃的提议让在场几位皇子陷入了沉思，分析这件事的可行性。
——
“陛下，您到底将虎符藏在那儿了呀？叫奴才一顿好找。”
乾帝的寝宫，按照严忠英的说法身体健康，只是忙于求仙问道的乾帝此时身体虚弱地躺在龙床上，身上盖着厚实的锦被，因为身材消瘦，被子几乎不见起伏。
此时乾帝只露出一张脸，双眼凹陷紧闭，皮包骨头犹如骷髅架子一般，头发稀稀拉拉地，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大了十几二十岁。
他似乎陷入了昏迷之中，并没有听到严忠英的那番话。
不过即便听到了，他可能也做不了什么，此时待在这座宫殿内的，可都是严忠英的人。
从一年前起，乾帝的身体就开始衰败，吩咐严忠英做事的时候，时常说着说着就睡着了，严忠英收买了替乾帝诊脉的太医，得知乾帝的脉象已经是油尽灯枯之相，太医的那番话，让严忠英本就庞大的野心日益旺盛。
于是，在某天乾帝彻底陷入昏迷后，严忠英将乾帝寝殿内伺候的人大换血，统统换上了自己的心腹，名为照顾，实际则是将乾帝软禁起来。
好在以往乾帝痴迷炼丹，朝政全都交到了严忠英和几位皇子的手中，即便这一次他几个月没上朝，也没有太多的议论怀疑。
只可惜，纸是包不住火的，随着乾帝久久不曾路面，加上圣元皇太后逝世十多年后头一次没有在太后忌日去皇陵祭拜，终究还是让有些人坐不住了。
“陛下也是防着我，居然将那么重要的东西藏起来了，奴才找遍了整个皇城，都没能找到那虎符，这可就麻烦了。”
严忠英佝偻着背，站在乾帝都床前，似乎是在喃喃自语，“那可就麻烦了，您那几位皇子可不是省油的灯，一个个净日想着找我麻烦，一旦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登基了，都没有老奴好日子过。”
“大皇子暴虐，三皇子狡诈，七皇子刻薄寡恩，一个个的，都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您别怪奴才，奴才也是惜命，这些年试问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凭什么落到那个下场。”
严忠英不傻，自然知道一旦那三个皇子中的任何一人登基，自己会是什么结局。
“可惜陛下没有更小的皇子，要不然，在陛下驾崩后，奴才就可以扶持小主登基，小主年幼，有什么不懂的，老奴才能在一旁教上几年。”
严忠英有想过从宗室扶持一个傀儡小皇帝，只不过乾帝有那么多尚在人世的皇子，自己贸然选择一个宗室子，恐怕会有不少迂腐的将士不服他。
严忠英不怕文人的笔杆子将自己写的多么丑恶，就怕军队里有人闹事，因为他心里清楚，一旦军队闹起来，后果是他也很难承受着的，这也是他为什么急切地想要找到虎符的原因。
李朝的开国皇帝当年为了兵权杀了不少陪他一块打江山的老臣，因此在兵权上格外重视，李朝绝大部分军队，都是只认虎符不认统帅的，而虎符，正掌握在历朝历代的皇帝手中。
当然也不乏有些将领通过个人魅力折服了军队上下的，那些人比起皇帝手里的虎符，更听从将领的差遣，可这样的军队还在少数。
“四皇子是个好人选，可身子骨太差了一些，万一没熬过登基就死了，就废了我一番心血。”
不知为何，严忠英想到了之前养子严瑜的那番话。
既然一定要从乾帝的儿子里挑选一个人即位，那为什么不挑选一个对他们没办法构成威胁的存在呢？
四皇子身子骨太差，严忠英担心他早死会引出各种各样的麻烦，只是将他定为备选。
“五皇子、还有一个五皇子……”
平日里，那个五皇子李成河太低调了，严忠英也是废了一番功夫，才回忆起李成河那张继承了母亲的平庸面孔。
不受宠、被忽视、唯唯诺诺没能力，那样一个人，满足了严忠英对傀儡的要求。
“这江山，总归还是在你们李家人手中的，奴才真的忠心耿耿啊。”
严忠英看着昏迷不醒的乾帝，表情虚伪由兴奋。
等一切尘埃落定，乾帝，也该驾崩了！
他接过一旁小太监递过来的乾帝的私印，找不到虎符和传国玉玺，有乾帝的私印也好，反正在很久以前，乾帝就有用私印代替玉玺的习惯。
严忠英又看了乾帝一眼，微笑着离开。
在严忠英走后，躺在龙椅上本该昏迷地乾帝睁开了眼睛，眼球浑浊，眼翳充斥了大半眼球，在幽幽看了眼严忠英的背影后，乾帝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
“什么，父皇封老五为荣亲王，责令他调查皇陵古树被劈的真相？”
朝堂上，在大皇子等人发难前，严瑜代表严忠英宣读了盖有乾帝私印的圣旨，严忠英坐在龙椅之下，为他私设的那把椅子之上，在场众人的诧异，早在他意料之中。
大皇子和三皇子等年长的皇子还都是光头皇子，没有任何赦封，偏偏是李成河这个最被乾帝忽视的五皇子忽然获封亲王，怎么想都不符合常理。
于大皇子等人有同样反应的还有凌尧栋，他不觉得这是乾帝自己的旨意。

第128章 互换人生42
“这圣旨上，盖着的并非玉玺。”
凌尧栋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的眼神在胜券在握的严忠英和显然已经被这天上掉落的馅饼砸晕的五皇子之间划过，然后微低着头，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其实凌尧栋同样担心乾帝的安危。
同为乾帝的宠臣，以往乾帝再痴迷于炼丹，总会抽空接见他，向他询问朝中发生的大小事，这一次乾帝直接消失五个月，凌尧栋接连递了几十封密函，都没有得到乾帝都回复。
他也怀疑，或许乾帝已经被严忠英控制住了。
“陛下素来都有用私印充当玉玺的习惯，难道是昌平侯怀疑我假传圣旨？”
严忠英眯起眼来，他和凌尧栋素来井水不犯河水，这是一个聪明人，从来都和那几位皇子掺和，因此严忠英对他并没有什么敌意，可今天几个皇子还没站出来呢，他反倒质疑起他了，是心野了，真的以为他不会动他不成？
严忠英从雕有蛟龙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抬起手，露出刻有御字的金牌。
见金牌入见圣上，满朝文武瞬间哗啦啦跪了一地。
包括几位皇子，同样心不甘情不愿地跪下，毕竟谁也不想凭白无故背负一个忤逆犯上的骂名。
“臣，不敢。”
凌尧栋的眼神浓如黑墨，周遭阴沉沉的，显然是不好受的。
“荣亲王，快接旨吧。”
看着这些往日高高在上的皇子忠臣就这样毫无骨气地跪在自己这个阉人面前，严忠英心里头畅快极了，恨不得仰天长啸三声。
几十年前，他还是一个人人欺侮的低贱内侍，现在他却站到了万山之巅，再也没有人能够欺他辱他了。
“儿、儿臣，接旨。”
李成河茫然地看了看一旁的兄弟们，脸上虽然有被馅饼砸中的欣喜，但更多的还是惶恐与不安，只是他没勇气对严忠英说不，只能慢慢挪到严忠英的面前，从他手里接过那封圣旨。
看着五皇子这番表现，严忠英的心里是满意的。
义子，可以养一个如严瑜那样狼性凶残的孩子，可傀儡，找五皇子这样懦弱没担当的就好了。
就这样，在朝会上，大皇子等人非但没能顺利朝严忠英发难，反而五皇子让五皇子这个曾经备受忽视的皇子占了头筹，他们的心里愈发不甘心了，想到至今还生死未卜的皇帝，渐渐萌生了一种更为疯狂的念头。
——
“马上就要选秀了，听说咱们府上这一次也要进新人呢？就是不知道新进府的，性子软和还是霸道。”
金巧巧坐在梳妆镜前，看着镜子里不复五年前青春娇嫩的自己，听着贴身大丫鬟在耳边叽叽喳喳说着闲话。
“听说啊，这一次大皇子想讨昌平侯府的七小姐入门，昌平侯嫡长子弃笔从戎，这些年在军队混的不错，很多人都说他有太侯爷遗风，将来也是骁勇善战的大将军，现在大皇子身边就缺将才，加上昌平侯本身权势不小，如果能娶到昌平侯的女儿，大皇子定能压过三皇子等一众兄弟。”
“不过也不止大皇子这么想，三皇子、七皇子似乎都有意凌七小姐，没想到当年流落乡野的丫头，一朝得势居然成了香饽饽。”
小丫头在一旁碎碎念，金巧巧正摆弄着梳妆盒里的发饰，听着小丫头的话，手里的玉簪直接被大力掰成了两截。
五年前，她还是诚意伯府最尊贵的嫡出小姐，本该风光无限地嫁到大皇子府上，成为尊贵的侧妃娘娘，待大皇子登基后，未尝不能争一争凤位。
可现在，就连一个没有名分的侍妾，也是大皇子为了拉拢手下的人，显示他的仁慈宽厚赏的。
她的祖母，她的娘亲，她的那些妹妹们，全都在那一年，为保清白，用一根白绫吊死了自己，至今金巧巧还记得那一条条挂在房梁上，晃荡着的尸体。
涨紫着脸，拖长舌头，一次次以噩梦的形势出现在她脑海里，从来不曾忘去。
金巧巧不敢恨皇帝，但她恨严忠英这一派系的阉党，也恨当天在场，却不肯伸手援救的那些贵妇人，恨那天看了她笑话的“闺中密友”。
这些年，金巧巧深受大皇子的宠爱，可碍于她罪臣之女的身份，一直都没能提位，这也让金巧巧的内心越发偏激执拗，外表明艳，内里却早已乌黑一片。
“凌七小姐！”
金巧巧喃喃道，她怎么会忘记那个女人呢，当天她还想使计看她笑话，结果被那个乡下过来的小丫头巧妙避开，最后还在她面前被禁卫军的人带走，被看见了自己最狼狈的样子，要说除了严忠英以外金巧巧最恨谁，凌家那两个双胞胎定然占了一席之地。
不过自从凌茁很有可能不是昌平侯府真正的小姐的消息传出来后，金巧巧对她就不那么恨了，反而将恨意全数转移在了凌芜一个人身上。
这会儿听到凌芜可能会进大皇子府当侧妃，金巧巧对眼神已经不是怨毒这个词语能够形容了。
后院里，向来是只闻新人笑，不闻旧人哭的地方，大皇子对她已经有些淡了，前些日子，府里又进来了两位庶妃，一个是千户对妹妹，一个是某都尉的姨妹，大皇子更爱往那两人的府里去。
这还是曾经的金巧巧都不屑于交往的出生呢，换做模样娇媚，家世同样出众的凌芜做了侧妃，金巧巧已然想到了自己失宠孤老的结局。
她不能让凌芜进府！
金巧巧咬了咬牙，不顾手心被断裂玉簪划破的伤口。
她想到了最近闹的沸沸扬扬的皇陵古松被雷劈中的消息，心中渐渐形成了一个阴毒的想法。
——
“听说了吗，皇陵的古松之所以被雷劈中，是因为宫中有妖孽出没。”
“听说了，我还知道妖孽是哪一个呢。”
都城的酒楼茶馆中，最近又多了不少话题。
“这秀女大选可都是要测八字的，据说钦天监的人在看到昌平侯府那位沧海遗珠的生辰八字后就吓坏了，大呼妖孽克星，说那位小姐如果嫁入皇族，就会妨碍皇族气运。”
“不会吧，那位小姐不是早就入宫做了三公主的伴读吗，这些年都相安无事，而皇陵古树被劈，也就最近的事吧，怎么能说和那位小姐有妨碍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那位小姐本身的命格倒是寻常，可一旦和皇室子弟的命格相连，就形成了孽煞，那位小姐身份高，这次选秀，不是成为大皇子侧妃，就是三皇子正妃，因此在选秀开始之前，皇陵的古松就被雷劈中了，这是我在掌管天时星历的太史令府上当差的二娘舅的三表姑的二大爷那里听来的，你们可千万别传出去了。”
“太史令那里听来的，那还能有假，真是没想到的，好端端一个侯府千金，居然是带煞的，这也难怪她小时候会被弄丢，原来是命不好啊，就是不知道她单克皇室，还是克所有男人。”
明明就是没有根据的谣言，许多聪明人听了一笑置之，可一些愚笨的，或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却对这个说法信以为真。
没听这个消息是从太史令府上传出来的吗，太史令是谁啊，那可是整个李朝对于星相占卜最有研究的人啊，他说凌家那位小姐是煞星，那八成是真的了。
这些日子，因为皇陵古松被雷劈中的事闹的人心惶惶，李朝百姓都已经习惯了现在安定的生活，害怕这次古松被劈是战乱开始的征兆，因此在找到了一个宣泄口的时候，也就没有太多理智了。
一开始，只是有人提议剔除与皇族八字不合的凌芜秀女的身份，后来，开始有人提议让凌芜出家，念佛吃斋消除身上的煞气，类似的声音越来越多，原本关注与乾帝的几方势力，终于意识到了这股声浪背后的怪异。
凌尧栋和范氏气坏了，因为他们查到这个消息的源头是从宫里传出来的，通过层层剥丝抽茧，凌尧栋查到了严忠英身边的一个小太监。
他一下子联想到了自己前些日子对严忠英拿出来的那份封王圣旨的质疑，这似乎是严忠英对他的警告。
那个卑鄙肮脏的东西，不能正面和他较量，居然对他的女儿下手，用这样的流言，试图毁了自己女儿的终身。
严忠英也调查了，同样查到了自己身边的一个小太监身上，他把那个小太监扔到了内侍监，用了最残酷的刑罚，可惜都没能敲开对方的嘴巴。
他意识到，这是别人调拨离间的计谋，可严忠英确实不满凌尧栋，加上现在是他最志得意满的时候，直接沉默应下了这份罪状。
喻俨查的更深，查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人物——三公主！
看着密报上的内容，喻俨有些不知所措了。
他为她安排好了所有退路，给她铺设了一条风光大道，可她对此不屑一顾，甚至亲手斩断了他辛苦的布置，喻俨想问她一句，她到底想要干什么。
更想问她一句，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现在做的这一切，又值得吗？

第129章 互换人生43
其实很早之前，喻俨就隐隐有些预感了，他的身份，或许很早之前就已经瞒不住了。可感觉归感觉，理智上，喻俨是不怎么能够直面这个事实的。
当年他离开小奚村的时候，小芜还是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三岁的姑娘对年幼时发生的事情能有多少记忆，在之后成长的那些年，早该被遗忘了。
可妹妹似乎和普通孩子普通，她不仅还记得那些日子发生的事，还对他这个哥哥念念不忘。
他不知道自己何时留下的破绽，让妹妹将喻俨和自己联系在一块。
一直以来，他都希望自己在妹妹脑海中的记忆停留在分别那一年，那个时候，他是小芜的哥哥，正直，健康，为了兄妹俩能够好好活着单纯执着地努力着。
“你会后悔的。”
喻俨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在看到阿芜的时候，却只能无力地吐出这样一句话。
“那哥哥呢，哥哥有后悔过吗？”
阿芜抿着唇，从准备做这件事的时候，她就没有准备瞒着哥哥。
千年古松被雷劈中是她的手笔，让人怂恿金巧巧，推波助澜那些不利于自己的流言同样是阿芜和三公主的协议，目的有两个，一是离间各方势力，让这池水搅得更浑，二是为了断绝自己被指婚的可能，有合理的理由不再嫁人。
“你……”
喻俨嘴唇嚅动，在得到妹妹肯定的答复后，一直提着的心诡异地放下了，仿佛一切都成埃落定一般，心跳也渐渐恢复了平静。
可喻俨依旧不知道说什么，所有想问的话堵在了嗓子眼，这会儿吐露一个字音都显得艰难。
“不后悔。”
喻俨看着妹妹：“从来不曾后悔过。”
其实在他刚净身完，最疼最疼的时候，脑海中也曾闪过后悔的想法，但是这些情绪出现的时间极其短暂，往往一出现，喻俨就会想到如果他当初不那么做，妹妹被卖入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经受比他此刻经历的更屈辱百倍的折磨的画面，那个时候，他就一点都不后悔了。
他将小芜养的那么娇，即便在最艰难的时候，也舍不得她受一点罪。
那时候，喻俨告诉自己，妹妹的疼，他来承受，妹妹人生的坎坷，由他来经历，所有的痛和苦难他承担了，妹妹的人生就幸福美满了。
每当这么想的时候，正在经历的苦难似乎也不那么难熬了。
所以小芜问他有没有后悔过，喻俨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不后悔，即便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依旧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可是我很后悔啊，后悔那个时候不够懂事，只是睡了一夜，醒来就把哥哥弄丢了。”
阿芜垫着脚尖，伸手捧着喻俨的脸颊。
“哥哥在看到我的第一眼就认出我了对不对？真巧呢，那个时候，我也觉得哥哥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其实，我早就猜到你是我哥哥了，只是你不肯承认，我就假装不知道。”
“我猜到哥哥在想些什么，你太笨了，我怎么会嫌弃你呢，你是我最爱最爱的哥哥啊，是全天下对我最好，再也找不到第二个的哥哥啊。”
阿芜将手环抱在喻俨的脖子上，整个人扑进他的怀里：“原本我还想再等等的，可哥哥越来越有变成乌龟的趋势了，把自己缩在龟壳里，不肯相信他的妹妹会接受任何模样的他，所以现在我不想再等下去了，我要把他从龟壳里面揪出来，告诉他，阿芜很想他，从分开那天起，一直在想他。”
此时阿芜表现出来的态度，完全不容许喻俨躲避。
“你还小，将来，你会为今天的选择后悔的。”
阿芜的话直接砸碎了喻俨武装在心脏上的层层盔甲，让他的理智溃不成军，可在深宫多年，喻俨见惯了姐妹反目，兄弟阋墙，知道亲情爱情是最牢固，又最脆弱的东西，他不敢赌将来阿芜要是后悔了，会用多么厌恶的眼神看着他，会多么决绝的离开他。
他受不住的。
“那哥哥别让我后悔好不好。”
阿芜知道，她是绝对不会后悔的，可眼前这个人未必会信。
“我想家了，想和哥哥一起回家。”
夜空下，阿芜的眼神格外深邃，仿佛倒映了一片星河，喻俨直接溺毙在她的眼神之中。
回家……
这个充满诱惑力的词汇，让喻俨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
“娘的小七啊，千万别想那么多，外头的事，你爹会解决掉的，你不是什么煞星，你是爹娘的小福星。”
外头的流言对范氏和凌尧栋的打击显然更大，在找回女儿后，他们一直想要补偿这个孩子，可偏偏现在受家族拖累最重的，反而就是这个可怜的小女儿。
至少在凌尧栋和范氏眼中是这样的。
现在外头的谣言在昌平侯府以及其他势力的干涉下有所好转，可之前的流言蜚语终究还是对凌芜的名声造成影响，加上严忠英的有意针对，身为三公主伴读，又是本届秀女，原本应该留在宫中，待其他秀女进宫后直接移居储秀院的阿芜却被一顶软轿送回了昌平侯府。
这似乎代表了皇室的态度，让原本已经有些平定下来的流言再次甚嚣尘上。
虽然这一次的流言更多讨论的是凌芜和几位皇子相克的八字，洗白了凌芜本身的生辰八字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可一个与皇室相克的女子，哪有好人家愿意娶她过门呢？
等待阿芜的结局，似乎只有独守终身。
这些天，范氏愁地头发都快白了，她甚至想过，是不是能为女儿说一门远一些的婚事，可纸终究包不住火，女儿的夫家迟早会听说这些流言，到时候他们离得远，女儿受了委屈也求告无门。
看到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的范氏，阿芜的心中升起愧疚的情绪，在她做的那么多事情里，最对不起的，似乎是她的这对爹娘。
扪心自问，这些年爹娘对她并不差，只是因为当初她想办法进宫做了三公主的伴读，母女/父女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太多，因此在感情上，没办法真正熟稔起来。
更何况任何感情都有先来后到，阿芜绝大多数的心思都放在了哥哥身上，相对应的，放在爹娘身上的感情也就少了。
可即便愧疚，现在也不是说出真相的好时候。
“娘，没关系的，我本来就不想嫁人，当人儿媳妇，哪有当姑奶奶来的痛快，再说了，我虽然当了几年的千金大小姐，我的本质还是那个生活在小奚村，无拘无束的小村姑。”
阿芜搂着范氏的胳膊撒娇道：“难道爹娘还会不养我不成？”
她很少表现出这么亲昵的姿态，让范氏一下子忘了悲痛，有些受宠若惊。
“娘怎么会嫌弃你，你不嫁人，爹娘养你一辈子，你未来嫂子要是容不下你，娘将你哥哥赶出去。”
凌子怀弃笔从戎，现在还在边关历练，因此明明早过了及冠之年，却还没有婚配，不过范氏早就为儿子挑选好了门当户对的妻子，只等凌子怀回京后成婚了。
阿芜的这番表态让范氏越发心疼她，所谓的本就不愿意嫁人，在范氏脑子里过滤了一遍后就成了女儿懂事，为了不让她担心故意强颜欢笑。
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女人只有嫁人生子后人生才算完整的，即便她和夫婿能够给女儿留下一辈子衣食无忧的财产，也抵不过儿女绕膝，共享天伦的快乐。
范氏揪心极了，琢磨着，将来女儿若是真的在婚事上困难，可不可以从宗族里过继一个孩子到女儿名下，至少不能让她死后连个祭拜的子嗣都没有。
这些已经想远了，如果可以，范氏还是希望女儿能够找到一个如意郎君都。
——
“你说什么！”
凌尧栋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养女，表情有些晦涩。
“女儿想嫁给五皇子。”
凌茁眼神坚定，却也带着几分苦涩。
这几年，她和五皇子有过不少接触，明白那个表面平庸的男人内在是何等的深谋远虑。
比起几位风头正盛的皇子，凌茁更相信五皇子能够成功，而且现在五皇子封王，更是让凌茁意识到，李朝的格局，即将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想要赌一把。
赢了，她就是李朝未来的皇后，至少还能够庇护家族几十年，输了，她只是侯府的养女，到时候和侯府断绝关系，绝对不会牵连侯府半分。
“我和你娘从来就没想过靠女儿争些什么。”
凌尧栋有些哑然，这些年，他确实有些忽视了这个养女，可他没想过养女居然会有这样的雄心抱负，皇家的女人，从来都是不好当的。
此时凌尧栋已经听完了养女对五皇子此人对分析，也意识到了自己一直以来似乎都错看了那个外表懦弱的男人。
可他依旧没想过要将女儿嫁给那个似乎有潜龙之相的五皇子。
“家族养了我十六年，我的一切，都是爹娘给的。”
凌茁俯身叩拜，迟迟不愿意起来，不管昌平侯府愿不愿意，在这个位置上，他们都不可避免卷入这次夺嫡的漩涡中。
她想要为爹娘做些什么，更何况，她不亏的，如果五皇子能成大业，她就是全天下最尊贵的皇后，多少女人做梦都想要这个位置，她又亏了什么呢？
“你让我想想。”
凌尧栋沉默了片刻。
作为家族的掌权者，在情感之上，他更要为大局考量。
——
凌茁从凌尧栋的书房出来，阿芜从范氏的院子出来，姐妹俩正好在长廊里撞上了。
“我真的很羡慕你。”
五年时间过去了，凌茁和阿芜依旧不怎么亲近，私底下相处的时间很少。
在和阿芜擦肩而过后，凌茁小声说了这么一句话。
她真的很羡慕她，自从她回来后，一切都变了，她的爹娘，变成了阿芜的爹娘，虽然爹娘对她依旧疼爱，可凌茁已经失去了像以前那样骄纵任性的勇气。
所以她选择嫁给五皇子，既然占了侯府那么多年便宜，就该为侯府做些什么。
五皇子或许称不上一个良人，可他有理智，不会轻易被女人糊弄，他有野心，女人永远都排在权利之下，只要她恪尽职守，不触犯五皇子的底线，嫁给这样一个深沉聪慧的男人，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凌茁从来不轻易流露脆弱的情绪，阿芜停住脚步，转过身看着凌茁的背影。少女的身姿挺拔修长，每一步伐的距离都像是用尺子精心丈量过的，轻盈又充满力量。
阿芜看着凌茁离去的背影，觉得好像看到了一个准备上战场的女将士，刚强又骄傲。
她意识到，凌茁还是走上了记忆中那条道路。

第130章 互换人生完
“九千岁，查到线索了，之前放出流言的富生来自徐州，老家还有一个弟弟，两个多月前，他那不成器的弟弟忽然不见了，听说是有个远亲找到了他，带他享福去了，咱们的人调查到，他那弟弟根本就不是被远亲找去了，而是被三皇子庄子里的一个管事带走，现在估计也已经死了。”
严忠英吸食着逍遥散，一副飘飘然地沉醉表情，不远处跪着一个中年太监，转述这些日子调查到的“真相”。
他口中的富生正是之前严忠英调查到的传出凌芜是灾星的那个小太监，只是对方的嘴巴太严，任凭严忠英怎么严刑拷打，都没有调查出什么有用的线索，不久前还被那个小太监找到机会，在内侍监的水牢里自尽了。
严忠英虽然不介意凌尧栋以为是自己在针对他，可介意自己变成别的挡箭牌，因此从未放下过对那个小太监的调查。
“这么说，是三皇子的人？”
因为吸食了逍遥散，这会儿严忠英的神智还有些混沌，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一开始奴才们都觉得是，可是随着深入调查，奴才发现那个庄子的管事新纳了一个妾室，那个管事的正头娘子接连生了五个闺女，算命得说那个妾室是生儿子的命格，因此那个庄头极为宠她，巧合的是，那个妾室出现不久后，庄头就派人带走了富生的弟弟，而据我们调查，那个妾室居然是大皇子府上某位妾室的丫鬟的妹妹。”
这里头的关系就复杂了，从浅显的调查来看，似乎是三皇子的人动手了，可从深入的调查结果来看，似乎大皇子动手的可能性更大。
但也没办法排除就是三皇子的人动手，然后故布疑阵转移视线的可能。
严忠英这个人向来多疑，如果说一开始那个小太监扛不住重型直接招供，他或许还会怀疑供词的真实性，可现在这些都是他自己调查得到的，严忠英就对此深信不疑了。
至于到底是大皇子和三皇子中的谁并不重要，严忠英心里清楚，只要给这两人机会，他们都会迫不及待将他生吞活剥。
“一个两个，都想要我死啊，嗬嗬嗬。”
严忠英的笑声有些瘆人，或许是逍遥散的纯度提升的缘故，严忠英的神智越发不够清醒，也越发癫狂了。
此时他已然大权在握，连乾帝都成了他手中的傀儡，只是区区几个皇子，就算全都弄死了，又算得了什么呢。
他已然忘了自己还没有找到被乾帝藏起来的虎符和玉玺，只想着让所有不服他的，针对他的人通通死掉。
——
乾帝虽然依旧不曾露面，可选秀照常进行。
似乎是为了报复，严忠英将几个出身寻常，品貌一般都女子指到了大皇子等人的府中，倒是凌尧栋那儿，严忠英觉得有凌芜这个教训已经足够，他也不想再树立敌人，于是在赐婚时给了昌平侯府一个甜枣，将昌平侯府六小姐指婚给了五皇子为荣王妃。
世人皆知六小姐的真实出生，她能够嫁给严忠英决定扶持的五皇子为正妃，在严忠英看来，是自己赐予昌平侯府的荣耀。
五皇子年纪不小了，加上严忠英有意在大丧前选定未来的皇后，所以在指婚没多久后，凌茁就带着丰厚的嫁妆，嫁到了荣亲王府。
原本透明人一样的五皇子，一下子成为万众瞩目的存在，这也让大皇子等人越发痛恨。
——
从调查到“真相”开始，严忠英开始大肆排除异己，那些旗帜鲜明站在大皇子、三皇子、七皇子派系的官员被他以各种理由罢官收押，然后将自己人提拔到那些空缺的位置上。
或许是神智不清的缘故，严忠英做事只凭冲动，只要能够达成效果，不拘任何很辣的手段。
只不过严忠英的身体毕竟已经腐朽了，没有太多的精力放在这件事上，他开始分权给严瑜这个义子，让他代替自己全权行使他的权利，在严忠英胆大包天让人称呼自己为九千岁的时候，严瑜显然已经成为众人心中名副其实的八千岁。
当然，这些都不是什么好名声就是了。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大皇子等派系损伤惨重，终于忍不住了。
——
“什么声音？”
严忠英迷迷糊糊感受到了地面的震颤，似乎是许多人齐头并进的力量造成的，与此同时，他还听到了由远处传来的喧闹的声音，有兵戈交接的声响，也有呐喊、痛呼的声音，嘈杂一片，让人听不分明。
“九、九千岁，大皇子、大皇子带人打进宫来了！”
严忠英身边伺候的小太监瑟瑟发抖，似乎在为自己不明的前途忐忑。
“什么！”
严忠英怀疑自己的耳朵出问题了，大皇子带兵打进来了，他那里来的兵马？
“快、快扶我出去。”
严忠英猛的站起身，却在站起来的瞬间眼前一黑，直接摔回了床上，好半晌那晕眩的感觉才渐渐消退下去。
他的身体似乎越发败坏了，严忠英隐隐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严重问题。
不过现在最重要的已经不是这件事了，“禁卫司呢，没有把那群乱臣贼子拦下吗？”
他由小太监搀扶着起身，边走边询问外头的局势。
按理大皇子等人的身边都有他的眼线监视，没道理哪个皇子和军队的人接头了，他却没有得到消息。
严忠英没有时间深思，只觉得义子做事还是不够稳妥，等这件事了结，他一定要重重责罚那个蠢货。
“小督公已经带着禁卫司的人过去了，现在还没有消息传来，只是听声音，似乎大皇子的人已经过了二重门，马上就要打倒前殿了。”
不用消息传来，只是听声音，或是站在高处看火光就能够知道此时的局势，大皇子的人能够一路破竹打到二重门，显然兵力在禁卫司之上，也就是说，皇城危矣。
“居然已经打到禁卫司了！”
严忠英已经走到了前殿，听到小太监的话，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
这些年，他耀武扬威惯了，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输的那么惨，也没想过，自己会在这么关键的节点被他从来没有看在眼中的大皇子打败。
严忠英不想认输，可现在他要考虑的已经不是输还是赢的问题，而是怎么保住自己的性命。
他看了眼不远处的宫殿，乾帝就住在这座宫殿中，他可以用乾帝威胁大皇子等人。
可转念一想，大皇子破釜成舟在没有虎符的情况下调遣了军队，可见早已和某位将军达成了不可告人的共识，大皇子未必希望乾帝活着，依旧当一个皇子，所以用乾帝当人质，是不可取的。
他得逃，趁着现在宫廷乱成一片，赶紧乔装逃跑。
严忠英还不想死，好在狡兔三窟，他在宫外存有不少产业，只要能够保住性命，下半生依旧能够过着富裕的生活，只是没了美妙的权势罢了。
严忠英的脑子转的很快，在权衡利弊后，很快做出了对自己有利的抉择。
“严狗，你隐瞒父皇驾崩真相，霍乱朝纲，今天我就要清君侧，除奸佞，以你项上人头，还我李朝海晏河清。”
严忠英正准备窜逃的时候，大皇子和三皇子已经带着兵马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太快了，即便禁卫司的兵力不足，大皇子等人也没道理这么快就从二重门打到前殿殿位置啊，严忠英心中闪过一丝疑惑。
其实大皇子等人同样也察觉到了这份怪异，只是一路势如破竹的兴奋让他们忽略了这一点，只以为自己天运在身，禁卫司这点虾兵蟹将自然不是他们的对手。
“胡说八道，陛下明明好端端地待在宫中，不知道几位皇子从哪里听来的谣言。”
严忠英痛心疾首地说道：“还有徐大人，你无召带兵进宫，难道就不怕陛下降罪吗？”
现如今，严忠英只能稳着这些人。
他的余光看见部分禁卫司的精兵依旧和大皇子等人带来的那些士兵纠缠，却没有见到自己的义子严瑜，只当这个义子已经被大皇子等人诛杀了，心中不免怨怼这个义子没用。
“呵，好一个巧舌如簧的阉贼。”
大皇子等人眼中难掩野心，不管乾帝是不是还活着，过了今天，他都得死了。
那个父皇太过昏聩，宠幸严忠英这个阉狗乱了朝纲，本来就已经不配当皇帝了，而且要是让对方活着，他们今天都所作所为难免会成为今后父子相处的一根利刺，让他们互相怀疑，互相警惕。
“今天，我就斩了你的狗头，祭我父皇在天之灵！”
大皇子挥起大刀，严忠英身边倒还有一支精锐的侍卫护着，可惜面对大皇子等人身后乌压压一片，只能说是螳臂当车。
——
乾帝听着前殿外的厮杀声，表情却有些平静。
此时他的寝宫空荡荡的，早在外头乱起来的时候，身边伺候的一些人就跑光了，乾帝虚弱地坐起身，保持着皇帝的威严，静静等着几个儿子到来。
“陛下！”
蒋贵妃打扮苏素淡，一袭白色绣银线的衣袍，头上簪着银饰和玉石，因为抹了厚厚的白粉，看上去无比憔悴，好像在这段时间里吃不好，睡不好，为乾帝憔悴了一般。
今天大皇子的人能够那么顺利的进来，全靠蒋贵妃这个内应，是她的人为他们大开宫门。
一开始，蒋贵妃还担心严忠英这人疑心病重，会派人盯着她手边的人，不好实施计划，谁知道现在严忠英不怎么管事了，将很多事情交给了义子严瑜，那个小阉狗虽然手段狠辣，可比起严忠英来还是少了几分本事，轻轻松松就让她成事了。
蒋贵妃掩去脸上的得意，在推开门看到静坐在龙床上的乾帝，吓了一跳。
“父皇，儿臣为你报仇了。”
大皇子李成民拦下了身后那些兵将，推开蒋贵妃，带着腾腾杀气走进寝宫。
他的身后还站着三皇子和七皇子，只是这两个皇子的行动相对有些迟疑。
“怎么，不敢动手了？”
大皇子手里的长刀还滴着血，不知道是不是严忠英的，他在走到离龙床十步距离的位置停下脚步，看向了身后的两个弟弟。
“之前说好的，严狗逼地咱们不忠不义，他是一定要除的，之后皇位会到谁的手上，就各凭本事了，可现在看来，老三老七你们不道义啊，难道你们想看着我一人杀了父皇，将杀父的罪责担在我的身上？”
大皇子觉得自己被人当傻子糊弄了，如果现在真的是他杀了父皇，就等于留了一个现成的把柄留在他们手上。
“大哥，父皇是严忠英那狗贼杀的。”
大皇子的这番话戳中了三皇子等人心中隐秘的想法，只是这话怎么能够明说呢。
“嗬，既然这样，让大哥看到你们的魄力！”
大皇子将两把沾血的匕首仍在两个弟弟面前，既然要弑父，他们三人的手都不能干净。
“大皇子，成昱还是个孩子。”
蒋贵妃皱着眉上前阻拦，古人对弑父这种事还是十分忌讳的，担心遭天谴，也担心下地府后被问罪，而且蒋贵妃还是七皇子的母亲，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子杀死他的父亲呢。
按照蒋贵妃之前的计划，乾帝应该死在大皇子或是三皇子的手中。
“那蒋母妃替七弟动手也成。”
大皇子嗤笑一声，既然还是个孩子，同他们抢什么皇位呢。
“你们……”
乾帝开口了，或许是因为许久不曾开口的缘故，他的嗓音有些沙哑。
“是要……欺君犯上吗……咳咳咳……”
他的眼神阴婺，缓缓从大皇子等人身上滑过。
“父皇，你老了，太昏聩了，即便先祖们地下有灵，也不会觉得我们的做法有误，而且，杀你的不是我们，是你一手养大了野心的严忠英啊。”
在乾帝的威压下，大皇子瑟缩了一下，手中的长刀也快握不稳了。
“你放心，儿臣们不会让你太痛苦的。”
说罢，大皇子给两个弟弟使了眼色。
现如今最要紧的就是速战速决，宫里那么大动静瞒不了人，恐怕过不了多久，几位皇叔伯们就要带人进宫了。
“儿臣救驾来迟！”
正在乾帝想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五皇子穿着银白色盔甲，带着兵马破门而入。
大皇子等人被吓了一条，待看清来人，以及站在五皇子身边的喻俨时，猛的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忽略的人，才是真正蛰伏多年的猛兽。
这一次，他们似乎都跳进了一个圈套之中。
看着及时赶来的老五，和站在老五身边的喻俨，乾帝的眼球越发浑浊了。
——
“嗬嗬，我果然没有看错你……狼崽子、在那一堆蠢货中，居然还藏了一个狼崽子……”
乾帝有些气不顺，这几个月来，严忠英看到的他的虚弱不全是装出来的，乾帝的身体确实不太好了。
“你、很好，是、是我的儿子！”
乾帝的儿子不多，在他察觉到自己的身体走向衰败时，就开始考虑继承人的问题，老大鲁莽，老三奸诈，老七气量小，每个人身上有优点，但更多的却是缺点。
这些年他痴迷炼丹，可从来没有忘记过身为帝王最要紧的使命，他明白，在自己弥留之际，必须将李氏的江山传到合适的继承人手中，幸好，他还有这么一个深藏不露的儿子。
对方的能耐比他想象中要大，至少乾帝现在才知道，原来严忠英养的那条狼犬，是老五的人，他的心思比他想象的要深，这样的人，心智手段皆备，比另外几个儿子都要优秀。
乾帝想说，自己可以立他做太子，然后让他代管朝政。
但显然，现在他表现出的慈父表情落在李成河的眼睛里，只让他觉得恶心。
“父皇，徐大人是儿臣的人。”
李成河看着那个躺在龙床上，形销骨立的男人，他曾经或许是高高在上的九五至尊，可现在他已经老了，失去爪牙的老龙，不足为惧。
“什么！”
乾帝脸上的笑容顿住。
李成河口中的徐大人正是被大皇子等人“说服”带着驻扎在都城周边几万士兵勤王的骠骑将军。
其实他是乾帝的人，他之所以被大皇子等人“说服”，都是为了配合乾帝的计划，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大皇子等人要弑父的时候，乾帝却不怎么惊慌的原因，因为他随时都能叫人进来救驾。
只是现在李成河说对方是他的人，也就是说，乾帝的保障没有了。
“不可能！”
乾帝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腹居然早就成了李成河的人。
“从你扶植严忠英平衡朝堂势力的时候，就已经做错了，不，或者说从你沉迷炼丹开始，就已经错了。”
昏聩的君主不能带给忠臣的臣子希望，一个有勇有谋，礼贤下士，有明君之风的皇子可以。
李成河从怀里掏出一包粉末，“这是父皇最爱的逍遥散，最后一程，儿臣祝父皇得偿所愿。”
他辖制住乾帝的下巴，将那堆提纯过的粉末倒入乾帝的嘴中。
这个男人，将他们这些儿子当成蛊虫，活到最后的那个儿子，就是他心目中最好的继承人，从头到尾，他都没有考虑过蛊虫也是会反噬主人的。
“唔——”
乾帝目眦尽裂，疯狂挣扎拍打着，只是很快药效就上来了，他的脸上开始浮现出痛苦、兴奋的扭曲表情，挣扎的力度也渐渐降低，直至失去最后一口气息。
李成河站在宫殿中，静立许久。
他伸手合上乾帝的眼皮，然后缓步走到宫殿外，看着众将士，以及被捆绑起来，形象全无的几个兄弟。
“皇帝，驾——崩——”
说着，红了眼眶。
在场所有人跪下，呜咽声一片。
喻俨单膝下跪，心中大石放下，一切，都结束了。
这一夜，皇城灯火通明，皇城之中有许多人彻夜未眠。
阿芜算计了很多，她知道，哥哥一定会全身而退，却也还是看着皇城的方向，枯坐一夜，念了一夜的佛经。
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皇城传来了丧钟的声响，阿芜的心才彻底放下。
——
乾帝死了，大皇子等人因为弑父谋逆被关押，最不被看好的五皇子异军突起，成为了继位的皇帝。
一部分大臣对此表示疑惑，可就在这个时候，乾帝最宠爱的三公主站了出来，证明先帝离世前有口谕，让五皇子继位。
三公主向来不掺合夺嫡的事，她的证言压下了一部分质疑的声音。
五皇子顺利登基，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五皇子登基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清除异党，而是消灭一种名为罂粟阿芙蓉的药材，同时四处抓捕招摇撞骗的炼丹道士，一旦发现有人兜售逍遥散、红丸等号称可以延年益寿，提神提气的药物，全部予以重罪。
听闻，先帝之所以暴毙，一部分是因为对大皇子等人忤逆的气愤，一部分是逍遥散等丹药的毒害。
这是五皇子登基后的第一个政令，实施的尤为彻底，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李朝看不到一株罂粟的影子。
而作为这次五皇子登基的最大功臣，因为身份的特殊性，并没有受到褒奖，而是出人意料的，出现在了城外。
——
喻俨如同寻常富商打扮，坐在马车中，透过车窗，看着远处的城门在自己眼中越来越小。
他的眼睛有些泛酸，忍住不舍，放下了窗帘。
离开，是他从很早之前就做下的决定。
他和五皇子是惺惺相惜的盟友，可也会变成互相忌惮的敌人，喻俨选在这个时间点离开，能够使得五皇子放下对他的所有警惕，带着这些年积攒的丰厚财富，和一批还愿意效忠他的手下离开。
余生远离朝堂，未必不能恣意潇洒。
他想去没人认识他的地方，游遍大好河山，之后的人生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没人知道他身体的残缺，没人知道他曾经不堪的过去。
这样的生活或许没有站在权利顶峰时的意气风发，可却能够找回尊严。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他离得远了，妹妹就能够放下她那不成熟的想法。
他的小芜，是翱翔在天际的凤凰，他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折断她的翅膀。
对于喻俨来说，失去后者远比失去前者来的痛苦，可他却逼着自己接受。
“老爷，前面有一辆马车挡着咱们的路了。”
这是出宫前喻俨吩咐好的，以后出了宫，他就只是老爷，曾经的小督公已经死在了那场政变中。
“绕过去。”
喻俨低声吩咐。
就在马车绕行时，喻俨的心跳陡然加速，他忍不住，掀开了马车的帘子。
“这一次，你别想抛下我了！”
侧边马车里，跳下来一个艳丽夺目的姑娘，双手叉腰看着喻俨，娇气又霸道地说道。
喻俨觉得自己在做梦，这个梦，希望永远都不会醒来。

第131章 番外一
“奶，村子外来了一辆好气派的马车，那马有那么高，看得我脖子都酸了。”
李徐氏正在河边浆洗衣服，远远地就听见了孙子大牛欢腾的声音。
“别跑太快，小心摔着了。”
她的面上带着慈和的笑容，这些年来顺风顺水的生活让她看上去还年轻了几岁。
此时李徐氏已经是当祖母的人了，多亏了当初阿芜留下来的那笔银子，李大强在第二年就说定了一门亲事，夫妻俩也足够给力，结婚第二年，就让李徐氏抱上了孙子，也就是那个胖墩墩的小子李大牛。
去年，二儿子李二强也成亲了，二儿媳妇现在揣着孩子，再过几个月也该瓜熟蒂落了。
在等两三年，给老三小强也定好亲事，李徐氏这辈子也算成功了。
现在她心里最放不下的就是喻俨和喻芜这两个孩子，也不知道五年过去了，阿芜有没有找到哥哥。
想到那两个命运坎坷的孩子，李徐氏脸上的笑意都淡了许多，眼角眉梢挂上了几分愁意。
“山春家的，快回家去，看看谁来了！”
李徐氏正怀着心事搓衣服呢，就见到她家边上的刘家老太太兴冲冲地向她招手。
“小俨、小芜，喻家那俩孩子回来了！”
李徐氏的脑子嗡嗡响着，手里没了劲道，衣服直接掉入河中，可她也顾不上了，只将一些用了皂角搓洗过放在河滩边平滑的大石上的衣服随意塞到木桶里，然后急匆匆地往自家方向跑去。
这会儿她的心里还是有些疑惑的，阿芜能够回来不稀奇，可小俨那孩子，当初可是进了那个地方，怎么能够随意出来呢。
只是这会儿欣喜盖过了疑惑，李徐氏也没多想，满脑子都是阿芜兄妹回村的惊喜。
“奶、奶，你等等我啊。”
李家的小胖子卖着两条肥腿跟在老太太身后跑，噗嗤噗嗤喘着粗气，心里难过坏了。
奶奶刚刚还让他跑慢点小心别摔着呢，结果自己跑地就跟话本里穿了风火轮的哪吒一样，果然大人都爱欺负小孩。
在李徐氏赶到家后，李家早已被闻讯赶来的村人围地满满当当，村子里但凡还能走得动路的老人，几乎都到齐了。
阿芜离开小奚村的时候才十一岁，现在她已经十七岁了，当年和她同龄的孩子，基本上都已经当爹当娘了，动作快的，小孩都能够满地跑了，比如李家那个大哥。
除了一些当年还不记事的孩子，大伙儿几乎都认得她。
喻俨就不一样了，他离开的时间更早，还记得他的，基本上都已经是李徐氏这个年纪的人了，这会儿一群半大孩子混在人群中，指着喻俨和阿芜指指点点，满脸好奇。
“小俨，小芜。”
恍一照面，李徐氏差点没认出两个孩子，尤其是喻俨，他的身上几乎找不到当年的影子了。
两个孩子的打扮并不算特别华贵，喻俨穿着一身天青色对襟宽袖长衫，领口袖口处用银线绣着祥云的图案，腰间束着宽腰带，腰侧挂着一块玉佩，即便是不懂玉质的乡下百姓，都看得出来这块玉佩的通透温润。
这身打扮大气沉着，压下了喻俨这些年积攒的戾气，衬得他君子端方，就像是读书人一般。
阿芜穿着和喻俨同色系的织锦长裙，同样没有过多的饰品装饰，头上一支银镶玉的簪子，简单的玉珠耳环，清清爽爽，就已经足够娇俏可人。
兄妹俩那样站着，就好像是一对璧人一样，再加进去一个人，都会破坏此时的美感和气氛。
李徐氏晃了晃脑袋，觉得自己的脑子出现了问题，小俨和小芜可是兄妹呢，她怎么会觉得俩孩子有夫妻相呢。
仔细想想，阿芜的年纪也不小了，虽然现在还做着姑娘打扮，恐怕也过不了多久，就该许人了，也不知道当初带走她的那户人家，有没有为她选定一门好亲事。
“李婶娘。”
看到挤进人群的李徐氏，喻俨恭恭敬敬行了一个大礼。
当年他走的匆忙，只能将妹妹托付给平日帮衬他们兄妹最多的李婶娘，其实这也是有些强人所难的，毕竟两家没有血缘关系，而李家还有三个儿子，负累同样很重，可李婶娘还是答应了他的恳求，早些年，要是没有李婶娘照顾，阿芜想要立起来，绝对没有那么容易。
这份恩情，不能忘。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李徐氏一个箭步冲上去，拖住喻俨的手肘不让他行李，嘴里颠来倒去就念叨着这么一句话。
“哇，大马！”
远远跟着李徐氏过来的胖小子被自家院子外的大马车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也因为他那大嗓门，把院子里外围着的村人的注意力引到了马车上。
看喻俨兄妹的打扮，和他们乘坐的马车，显然这些年日子过的不错，那些熟悉兄妹俩的老人抓耳挠腮地想要知道兄妹俩这些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现在回来了，以后是不是就不走了……
总之大伙儿都有一肚子的话，想要和这对兄妹说。
而那些不熟悉这对兄妹的年轻人就不用说了，他们奇怪村里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气派的俩兄妹，要不是场合不对，早就向身边的长辈打听了。
这一晚上，李家热闹极了，灯火通明，彻夜未熄。
——
“小俨啊，这么早起来带着妹妹逛集市去呢？”
虽然睡了不到一两个时辰，可这会儿村里准备下地干活的村人都精神奕奕的，看到坐着村里老把式赶着的牛车准备去镇上的喻家兄妹，还热情地打了个招呼。
老一辈都是睿智豁达的长者，昨天晚上，谁也没向兄妹俩打听一些犯忌讳，惹人伤心的话题，尽揪着兄妹俩这些年吃的怎么样，住的怎么样，又是什么时候重逢的这些话题问了。
至于年轻一辈不知道更隐晦的事，李家的房间又只有那么大，昨天晚上都被赶回自己家了，什么话题都没听到，更别提议论什么了。
那些老人不好奇吗？未必。
可有时候人就得装糊涂，不管怎么样，现在喻俨回来了，健健康康站在他们面前，那就好了。
“嗯，好几年没回来了，想看看家乡的变化。”
在回乡之前，喻俨是有些犹豫的，或许他还是自卑的，因为自己的身体，但是家乡这些邻里的反应让他放下了这份芥蒂，开始坦然地面对生活。
阿芜握着哥哥的手，宽大的衣袖挡着，也没人察觉到这对兄妹超于常人的亲近。
“是该看看了。”
扛着锄头拿着镰刀的村人乐呵呵的，还大声吆喝着叮嘱赶牛车的老把式得把牛车架稳了，气的那老把式吹胡子瞪眼睛，挥着鞭子就要抽人，只不过最后鞭子没抽出去，自己倒是笑了。
喻俨深吸一口气，乡下的空气带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耳边是肆意高声的交谈和嘻语，远离了宫廷的勾心斗角，心灵仿佛也被释放了。
喻俨回握住妹妹的手，眼中的阴霾都淡了许多。
——
镇子比喻俨和阿芜离开时繁华了许多，街道两旁是自发过来摆摊兜卖时令蔬菜瓜果的乡民，以及一些带着杂七杂八货物的小货郎，还有几个早餐摊位，三文钱一碗热腾腾的馄饨，皮包馅大，碗里撒上葱花，用滚烫的开水一浇，瞬间周围都遍布葱花的香气和饺子汤浓厚的鲜香。
喻俨和阿芜都是吃过早饭出来的，闻到馄饨汤的香味，还是没忍住又点了一碗。
阿芜拿了两个汤勺，分吃同一碗馄饨。
即便现在兄妹俩拥有的财富是他们几辈子都挥霍不了的，可节俭还是克在骨子里的本性，在并不饿的情况下，两人都不想浪费了。
“烫。”
阿芜有些急，在馄饨上来后吹了几口，就迫不及待吞进嘴里，结果滚烫的内馅烫的她舌头生疼。
“这么大的人了，还跟小猫似的。”
喻俨赶紧给倒了一杯凉茶，让她喝一口，用凉茶中和口腔的温度。
“疼——”
阿芜撒着娇，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色厉内荏，其实最疼她了。
“活该。”
喻俨嘴上责怪着，手上的动作却截然相反。
他将那碗馄饨端到自己面前，吹气散热，等到馄饨不再冒着滚烫的热气了，才将碗端到中间。
“慢点吃。”
总觉得妹妹还是个孩子，喻俨不免多叮嘱了两句。
“知道啦。”
阿芜的眼睛笑弯成两道月牙，甜地沁到喻俨的心间。
她清楚，这个傻傻的哥哥一直觉得她跟着他离开京城是一种牺牲，阿芜心里清楚不是这样的，可她没办法制止哥哥那么想。
所以她装的笨一点，傻一点，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年仅三岁，需要哥哥处处照顾的妹妹一样。
她跟着他离开不是牺牲，是因为根本就没办法离开他，情感上需要他，生活上需要他，终有一天，哥哥会习惯他的需求，意识到，只有陪伴在他身边，她才是最幸福的。
阿芜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甘之如饴。
“卖糖葫芦，卖糖葫芦了，两文钱一串的糖葫芦，又大又甜的糖葫芦！”
馄饨吃了大半，扛着插满糖葫芦的靶子走街串巷的老人带着吆喝声，从远处走来。
“一点都不甜，哥，当年那串糖葫芦可酸了。”
阿芜想到了三年前那串糖葫芦，其实酸的她牙齿都快掉了，可是在记忆中，那串糖葫芦却是那么甘甜，即便后来吃了其他各式各样用更珍贵的食材做出来的糖葫芦都代替不了。
直到后来，阿芜才知道，原来甜的不是那串糖葫芦，而是那段记忆。
现在她已经不需要靠那段记忆支撑自己了，本质是酸大过于甜的糖葫芦自然也回归了原本的味道。
“酸，可你这个馋猫还是把一整串糖葫芦都吃完了。”
喻俨也想到了那个晚上，那天，他以为是永别，没想到在短暂的分别后，他们又迎来了重逢，余生，应该不会再分开了。
“还吃得下吗？”
喻俨瞄了一眼妹妹微微凸起的肚子，这一早上，可吃了不少东西了。
“嗯。”
阿芜看了看剩下的小半碗馄饨，又想了想糖葫芦酸甜的滋味，舔了舔嘴唇，点了点头。
“吃！”
时过境迁，糖葫芦的意义终究还是不同的。
“哇——”
喻俨起身准备问那位卖糖葫芦的老人买一串糖葫芦，却听到了不远处一声小孩的啼哭。
原来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买了一串糖葫芦，才吃了两颗就不小心摔在了地上，沾满了尘土，那家估计是有些家底的，家长不愿意孩子吃已经脏掉的糖葫芦，因此不允许孩子将它捡起来。
边上一个穿着破烂的小孩咽了咽口水，趁着那对母子走后，捡起了那串糖葫芦，舔了一口已经脏掉的糖衣，也不介意砂石涩口的味道。
恰好这时候扔掉糖葫芦的孩子转身，看到自己的糖葫芦在别的孩子的嘴里，没忍住，嚎啕大哭起来。
喻俨看着那个浑身脏兮兮，只有那双因为第一次知道糖的滋味，瞪的圆溜的眼睛还算出彩的孩子，感觉看到了几分妹妹的影子。
如果妹妹正常的成亲嫁人，生出来的孩子应该也会这般可爱吧。
喻俨有些失神，又觉得自己接受妹妹留在身边的行为有些自私，只是这会儿让他放手，他也有些不甘心了。
换做另外一个男人，真的能够像他这样毫无保留的疼爱小芜，关心小芜吗？这些日子的相处证明妹妹就是一个还没长大，处处需要人照顾的孩子，喻俨根本就不放心将她托付给另外一个陌生的男人。
“哥，那个孩子有些像你。”
阿芜不知道何时站在了喻俨的身后，看着那个已经躲到墙角里，小心翼翼舔着糖葫芦的孩子，踮着脚尖在喻俨耳旁小声说道。
瘦瘦小小，眼神却生机勃勃，俨然五岁前的喻俨。
那个蜷缩在墙角里的孩子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别人的风景，他伸出舌头舔着糖葫芦的外衣，原来糖就是这种滋味，让人觉得幸福。
下一口，小孩咬住了山楂，酸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看着小孩皱成苦瓜脸的模样，阿芜不厚道地笑了。

第132章 番外二
“就这么走了，也不多住些日子。”
李徐氏为兄妹二人准备着村里人一早送来的土特产，嘴里还忍不住念叨。
之前乐在兴头上，都忘了询问这对兄妹这趟回来是住着不走了，还是待一段时间就要离开，她私心想着前者，可心里明白，就凭当初带走阿芜的那户人家的财力和势力，都不会允许女儿在乡下久居，尤其阿芜还是正值花嫁的年纪。
不过这一点李徐氏还是猜错了，只是最后殊途同归，从一开始，喻俨兄妹就没打算在小奚村久住。
喻俨的身体终究还是个隐患，当年村子里知道他卖身进宫的长辈不止李徐氏一人，现在村里人怜惜他，自然不会拿这件事戳他伤疤。
可天底下没有永远的秘密，谁也不能保证，哪天哪个知情的长辈会说漏嘴，让自家子孙听到这个消息，最后流传出去。
心性不定的少年少女和懵懂的孩童最容易因为冲动或是有趣说一些伤人的话，而且谁也没办法保证以后日常相处中，双方没有任何矛盾产生，到时候脱口而出一句死太监，就足够将阿芜细心关怀多年好不容易填补的伤口再次撕裂。
她清楚，她的哥哥是多么骄傲又多么自卑，即便现在村里人都和和气气的，她所担心的事情也没有任何影子苗头，她也不敢赌那千万分之一的可能。
所以小奚村只会是她和哥哥童年美好的记忆，以后有机会，他们依旧会来探望这些和蔼可亲的长辈，可不会在这个地方长久的居住。
阿芜想陪着哥哥看遍天下瑰丽的风景，然后选择一个兄妹俩最喜欢的地方暂居，在新的地方，他们会认识新的朋友，没人知道兄妹俩曾经的过去，这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
更何况，现在兄妹俩又多了一个秘密。
“婶娘，以后我和哥哥还是会来探望你的。”
这次待的时间比预计短了一些，阿芜也觉得有些歉意。
“好，只是下次来就别带那么多东西了，有钱也不能那么糟蹋，将来有了孩子，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李徐氏笑眯着眼，拍了拍俩孩子的手。
这俩个孩子都是好的，只记恩不记仇，换做一些偏激些的，恐怕早就埋怨村里人袖手旁观，没有帮忙凑出当年喻娘子欠高利的那笔银子了，可小俨和小芜就能够体谅村里人的为难和无奈，并感激那些年村里人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们的帮扶。
这次兄妹俩回来，带了不少东西，乡下人没怎么尝过的精致糕点，适合村人走亲访友时穿的颜色鲜亮的棉布料，人人都有份，当初帮助兄妹俩最多的李家和村长家还多送了几份。
可别看只是棉布料，对村里人来说，这比麻料上档次，又不像绫罗绸缎，乡下人压根穿不出去，是送礼的人细心思考过最为周全的谢礼，绝对不是糊弄人的。
因此在得知兄妹俩要离开后，大伙儿纷纷送来了土特产，让兄妹俩带回都城去。
收拾好几大筐土仪，阿芜和哥哥上了来时的马车，此时马车里正睡着一个两三岁的孩子，干瘦干瘦的，只是洗了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看上去还有些惹人怜爱。
不知道梦到了什么美味，小孩嘬着手指头，嘴角的小酒窝若隐若现。
“哥，我们有孩子了。”
阿芜很小心地用手指碰了碰小孩的脸颊，喻俨相对比较克制，表情镇定，声音低沉地应了一声。
“我们”的孩子！
听着妹妹的话，喻俨看着马车里那个小崽子的眼神越发柔和了。
——

番外二
集阳县搬来了一个富户，大手笔买下了江家败家子手中原本属于江家的大量良田，还斥巨资，重修了集阳镇以及周边几个县村老旧的桥梁栈道，给县里专门用来收容孤儿的孤独院送去了大批棉被棉服和米粮，让那里的孤儿在温暖和饱腹中度过了一整个冬天。
因为那家富户的大手笔，刚一搬过来，就已经在集阳县拥有了不错的口碑。
没人知道那户人家是从哪里搬迁过来的，只知道男主人十分富有，女主人出生显赫，似乎和都城那点关系，时常能够看到喻府的马车装着满满当当的土仪去都城，隔些日子，从都城也会送好多回礼过来，光是看送礼的马车，和那马车经过留下的深深印记就看得出来，那位夫人的娘家财力同样非同一般。
集阳县的人第一次亲眼见到那对热爱做善事的夫妇，还是在一次庙会上，也是那一次亲眼所见，叫人明白了话本子里描述的神仙眷侣是何等模样。
儒雅俊秀的青年拿着一根街边摊上摆着的桃木簪子替美貌的娘子插上，女子微低着头，露出精致的下巴，眼眸轻扇，睫毛倒映出来的阴影就像是蝴蝶一样，扇地人心头微痒。
只是一支价格低廉的桃木簪子，此时看上去就跟价值连城的碧玉宝石一样。
之后的日子里，集阳县的人对这对夫妇的了解越来越多了。
他们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今年五岁，早些年，他们似乎时常带着孩子游山玩水，或许是见识过的场面多了，虽然只是一个五岁的孩子，却十分机灵活泼，处事也是大大方方的，半点看不出大户人家独子骄奢精贵的模样，与乡下庄户的孩子也能完成一片，就如同他那双善心的爹娘一样，从来没有因为出生的不同，就将人划分成三六九等，用不同的姿态对待。
只是那个孩子虽然优秀，在多子多福的当下，所有人都觉得喻家老爷应该和夫人多多努力，再生几个孩子。
甚至还有一些不长眼的，在宴会时劝说过喻家那位夫人，为自己的夫婿选几门妾室，为喻家开枝散叶。
而喻老爷那儿，同样在出门赴宴的时候，被“好意”的强送过几个丫鬟侍妾，都是好生养的，平日里当个阿猫阿狗就成了。
谁知道喻老爷是个爱妻如命的，推了那些女人不说，还放话这辈子只有一个妻子，不纳二色，因为不想妻子忍受生产之苦，这辈子也只会有一个儿子。
喻老爷决绝的态度让所有人明白了他的真心，虽然依旧有一些闲言碎语认为是喻夫人背后神秘娘家的势力迫使喻老爷说出这样的话，可在绝大多数人的心中，喻夫人已然成为了最让人羡慕的女人。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一个没眼色的人，妄图在这对夫妻中间添加一个第三者。
——

番外三
喻堂，小名糖糖，今年七岁，是即将进入学堂的小学子。
他爹是一个拥有几百倾良田的大乡绅，他娘是模样漂亮，心地善良，做得一手好菜的小仙女，他是十里八乡最受人羡慕的喻家独苗苗，富有的爹爹，漂亮的娘亲都是属于他一个人的。
不过这些都是外界的议论，在喻堂看来，爹娘并不属于他一人，他们更属于彼此，很多时候，糖糖都觉得自己才是多余的那一个，当然，他清楚爹娘都无比疼爱他，只是他们太过在意彼此了，才会让他产生那样的错觉。
喻堂不在意，依旧很爱自己的爹娘。
在他脑海中模糊的记忆里，似乎有过一段流浪的历史，吃不饱，穿不暖，还被所有人嫌弃，那些记忆中，没有时常为他烹饪美味饭菜的仙女娘，没有严肃又耐心地教他为人处事的爹爹，喻堂觉得，这或许是他曾经年幼时做过的噩梦，因为太可怕了，所以即便是梦，也让人印象深刻。
见过他的人都说，他拥有一双和娘亲相似的眼睛，年少持重，总想装成大人的模样又神似端方温和的爹爹，任谁第一眼看到他，都会深信他就是爹娘的孩子。
喻堂也从未怀疑过，他的小名叫糖糖，这样甜蜜的名字，足以证明他是带着爹娘的爱意与期待降生的，他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孩子。
现在，最幸福的孩子遇到了人生一大难题。
他即将成为县城鸣鹿书院的学生，开始自己寄宿的生活，以后只有初一十五，才能得到两天回家探望双亲的时间。
喻堂觉得，这一定是爹爹的阴谋，因为爹爹发现仙女娘似乎更加喜欢他了。
哎，不成熟的大人总是让孩子愁到秃头！
——

番外四
以夫妻相称收养那个捡了糖葫芦的孤儿是阿芜的主意。
他们想要在新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可一对不嫁不娶的兄妹总是会引来争议，正好喻俨不能娶，阿芜不想嫁，以夫妻的身份生活，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更何况，两人确实没有血缘关系，而在这漫长时光的相处中，到底是亲情，还是更微妙的爱情，两人也早已分不清楚了，但他们明确的知道，他们是彼此的唯一，生命的另一半，此生不能再分割。
从兄妹变成夫妻，在度过最开始的不适应后，一切似乎和往常并没有任何差异。
……
他们花三年的时间走遍了李朝风景最美的地方，然后在喻堂，也就是他们收养的那个孩子七岁启蒙的年纪，选择在最美的集阳县安定下来。
喻俨早年身子亏损厉害，集阳山清水秀，是一个修养身体的好地方。
这些年，阿芜没有停止过和昌平侯府的联系，也早在前年的时候，昌平侯夫妇知晓了她隐瞒的那些真相。
直到现在，凌尧栋和范氏都没办法理解阿芜的这个决定，只是比起强迫女儿按照他们的想法生活，最终两人还是选择了放任。
两边离得远远的，更多时候靠书信交流，隔个一年半载，阿芜也会带着孩子回都城探望二老，所有的矛盾和不满都因为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变淡了。
只是夫妻俩依旧分外自责，如果没有当年的阴差阳错，或许女儿已经过上了他们心目中正常人该有的生活，而不是和一个太监夫妻相称，领养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的孩子。
他们怕阿芜因为一时的感动做下决定，将来后悔此时的冲动，因此总想着给女儿多一点退路，一点点，一点点将本该属于女儿的那份嫁妆以回礼的形式送到女儿手上。
凌茁的梦想成真了，或许凌尧栋夫妇此时更心疼亏欠阿芜，可他们终究住在都城，凌茁才是离他们最近的孩子，在时隔了多年之后，凌茁觉得，她再一次拥有了爹娘。
阿芜从书信中得知，凌茁迟迟没有孩子，而后宫中以有妃嫔诞下皇长子，这一切，似乎和阿芜记忆中吻合了。
再过二三十年，皇城里，又将围绕着皇位发生一场场腥风血雨。
只是这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了，阿芜只想知足地享受当下拥有的一切。

第133章 二胎时代1
“奇迹啊，那么严重的车祸，肚子里的孩子居然安然无恙。”
“谁说不是呢，不过也挺惨的，听说驾驶位上的男主人都快被撞成肉泥了，送过来抢救的时候就没气了，全身上下骨头断的七七八八，内脏几乎都破裂了。”
阿芜觉得浑身上下撕裂般的疼痛，尤其是双腿的位置，几乎痛到麻木。
“孩子没事是幸运的，就是不知道床上的病人苏醒后知道自己丈夫去世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就怕到时候情绪太激烈，孩子依旧很难保住，她这个年纪，算是高龄产妇了吧，本来保胎就难。”
“对啊，夫妻俩感情肯定很好，我是跟着救护车过去的，你们没看到车祸现场，当时和他们相撞的是一个马路新手，意外开错了道，为了不绕长路，居然逆向行驶，车祸的时候，驾驶位的男主人直接打了方向盘，把撞击点变成了自己的驾驶位，整个车头都撞扁了，因此受伤最严重。”
会开车的人都知道，副驾驶的位置是最危险的，因为人在危机情况下，会率先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反应，比如急打方向盘，让撞击的位置变成自己另一边的副驾驶位。
按照那个人的说法，当时开车的男人为了保护副驾驶的妻子的安全，让自己暴露在最危险的环境下，只能说他早已经将妻子的性命安全看作比自己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这样的夫妻，感情必然很深，如果妻子醒来知道丈夫已经抢救无效死亡，很容易因为过于激动的情绪引发胎动。
“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的，可惜没让我遇着，我家那位要是愿意为我做这样的事，只要他活着，下辈子我把他当祖宗供着。”
病房里，几个护士替病床上的女病人更换输液瓶，小声地议论着。
“你们说病人醒来后会留下这个孩子吗？我看病人年纪也不小了，这个年纪保胎也不容易，而且她已经生了个女儿了，那个女孩看上去和咱们差不多年纪，再过些年都能当姥姥了。”
年轻的小护士记录着检测仪上的数据，忍不住开口问道。
现在国家虽然开放二胎了，可生二胎引发的矛盾也不小，尤其是大孩子和二孩子年纪相差悬殊的，大娃的反对情绪尤为高涨。
也是，前头的孩子都已经二十出头了，再来一个几乎可以当自己儿子闺女的弟弟妹妹，且不说爸妈年纪大了以后会不会将养育弟妹的压力强加在自己身上，就说一个最现实的问题，这年头能有几个年轻人能够不靠父母买房的，弟弟妹妹的出生意味着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缩减，直接利益受到影响，多少人能够坦然接受呢。
小护士会有这个疑问，也是正常的，不过她觉得有些可惜，毕竟这个孩子是在奇迹下保住的，而且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的存在，也是他爸用命换来的。
换做她是当事人，或许会不忍心打掉这个孩子。
“病人的年纪似乎并不算特别大吧？”
另一个年长些的护士皱着眉说道：“好像也就三十八九岁的样子，这年头晚婚晚育，这个年纪生头胎的也不是没有。”
“不可能吧，她那个女儿看上去和我差不多年纪了吧，听说还在念读大学，没道理她妈今年四十岁都不到吧？”
另一个小护士惊呼一声，然后扭过头看了眼病床上那个还在昏迷中的女病人，似乎正如另一个护士说的那般，对方的年纪并不算特别大。
只是一开始她一直都以为是对方保养的好，没往她真实年龄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老这件事上思考。
“难道是继女？”
小护士忍不住八卦了一句，可这也没道理啊，如果是继女，这段时间那个女孩还会对病床上的病人处处关心体贴？不都说继女和继母是天敌吗？
“谁知道呢，或许人家结婚早呢，这也不是我们应该关心的事，行了，别议论了，万一被人听见我们谈论病人的私事影响不好。”
年长的护士意识到她们的话题似乎有些涉及病人隐私了，赶紧闭上嘴巴，还叮嘱另外两个小护士别再交谈了。
两个年轻的护士似乎有些害怕那个年长的护士，在对方规劝后，乖乖停止了讨论，专心于手上的工作。
此时阿芜的耳朵旁再一次恢复了寂静，然后一堆记忆如同雪花片一样，填入她的脑海中。
卓芜，原名卓小妹，是一个出生西北部某个贫困小农村的姑娘，卓家兄弟姐妹多，她虽然是家里最小的女孩，可也没有受到父母的偏爱和重视。
越是贫瘠的地方，人们就越是相信庞大的人口数量能够决定一个家族的兴衰，在那个地方，计划生育只是一个虚无的政令，人口数量依旧在野蛮生长，在卓小妹出生的时候，已经年过四十七的卓母迎来了第七个孙子，卓小妹只是一个女儿，并不能迎来父母的任何怜惜。
女孩在这个地方，更多代表的是一个金钱的数字，一个花费了家里多少财产的数字，一个能为家里带来多少彩礼回报的数字。
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卓小妹只是在村里的小学念了几年书不至于当文盲，然后在十四岁还十分稚嫩的年纪，由长辈做主，嫁给了自己的丈夫木峰。
十四岁，一个正常孩子还在念初中的年纪，卓小妹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十六岁男孩的妻子，这个在那些从小无忧无虑的生活着的人看来是十分荒唐且难以置信的，可他确确实实发生了，而且直到卓芜已经三十九岁的二十一世纪，这样荒唐的事依旧在她的家乡，以及其他偏远贫瘠的地方发生着。
十四岁嫁人，是不幸的，可对于卓小妹来说，在十四岁的时候嫁给了丈夫木峰，或许也是她的最大的幸运，从那一天起，她的人生迎来了转折。
木峰是一个和周边迎合父母安排，照着父母的老路生活的人截然不同的少年，他野心勃勃，渴望外头的世界，按照父母安排娶了当地的女孩是他为了顺利离开村庄的保证，在结婚后的第二个月，他就带着新婚的妻子卓小妹，踏上了外出掘金的道路。
第一年，他们走了不少弯路，也吃了不少苦。
因为鲜少与外头的人打交道，在来到深城的第一天，他们就被火车站里的骗子骗走了身上仅有的七十多块钱，那段时间，他们只能在公园马路边上打地铺，然后去公共厕所接水，就着从家里带来的馒头煎饼果腹。
那个时候卓小妹还年幼，也不会埋怨自己同样年幼的丈夫，只是抹着眼泪难过的哭，哭声也不大，小声抽泣呜咽着。
木峰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或许一开始，他只是将卓小妹当成自己离开村子的工具，可是在看到自己使得卓小妹落入这样两难的境地中时，他顿时愧疚了，从此发誓将卓小妹当成自己的责任，一辈子都不能辜负她。
木峰是个机灵的男人，即便那个时候他的国语带着浓重的乡音，容易引来旁人的侧目，依旧积极地与当地人交谈沟通，在木峰的努力下，夫妻俩人都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木峰当上了棒棒，专门帮那些来深城进货的客商担货，卓小妹的年龄实在太小了，于是就在那些小餐馆的后厨里，帮忙清洗餐具。
夫妻俩租了一间小房间，在九十年代末，夫妻俩开始了在深城打拼的生活。
棒棒是个苦力活，扛上百斤的货物，也就两三块钱的工钱，一天下来，生意好的时候也能赚个四五十块，一个月就是一两千块钱。
九十年代末是花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很多原本捧着铁饭碗的工人下岗，与此同时新兴资本快速崛起，人民的月收入也由原本的三位数跨入四位数的行列。
木峰现在的收入已经抵得上一个有手艺的工人的收入，在木峰和卓小妹的故乡，这更是一个大家庭一年都不一定能够挣到的巨款。
换做别人，恐怕早就对眼下的生活满意了，可木峰并不是这样的，他在度过了最初的沾沾自喜后，很快审视到了这份工作的局限性。
首先，棒棒是个体力活，木峰现在正值生长时期，繁重的体力劳动会对他的身体造成不可逆的负荷，现在他能挣一两千块钱一个月，将来未必还能挣那么多；其次，他并不甘心于一两千块钱的收入，此时深城的房价已经正式突破7000块钱一平方，他和妻子不吃不喝攒上一年，才能够在深城买一间二十平米的小房子，木峰想在深城拥有一个家，一个能够让他和姜小妹彻底安定下来的地方，这点收入显然是不够的。
在确定了自己的目标后，木峰迅速做出了反应。
棒棒是个不起眼的工作，因此很多人忽略了棒棒这份工作的特殊性，在当棒棒的那一年里，木峰不断在各个批发市场游走，从外来进货的商人和批发市场老板的口中，和他日常的观察到的不同货物的出货量，以及不同货商的进货频次中，他摸索出了真正受市场欢迎的货物，也知道哪里的货物价格最公道。
于是在靠做棒棒攒下了第一笔资金后，木峰正式完成了一个棒棒到一个二道贩子的转变。
与木峰一样发生重大变化的还有卓小妹。
身边人的积极和努力最容易感染的也是身边人，刚来到深城，在度过一开始的迷茫和艰苦后，卓小妹已经对当下的生活十分满意了。
洗碗工的工资在深城本地并不算高，一天清洗上千个碗，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两三百块钱，可对家乡经济水平还停留在六七十年代的卓小妹来说，这已经是她这辈子都没有接触到过的巨款。
每天凌晨三点，木峰就要起床准备工作，棒棒是没有日夜之分的，对于想要抢在第一时间抢到合心意的货物的进货商来说，凌晨三四点就该守在批发市场的大门外了，而那些愿意吃苦的棒棒也早在那个时间聚集在批发市场外，招揽自己第一批主顾。
因此每天两点半，卓小妹就会起床，替小丈夫准备好当天的早饭，在送丈夫离开后，她也只剩下一两个小时的睡眠，然后就要赶在自己上班前，去菜市场购买最新鲜便宜的蔬菜，忍着心疼，斥“巨资”给丈夫切上一小块猪肉。
棒棒的劳苦超乎想象，卓小妹的任务就是尽可能的照顾好大后方，不让丈夫在吃穿住上增添烦恼，对于卓小妹来说，每天准备什么样的饭菜也是一种幸福。
但木峰这个枕边人对生活的野心显然感染到了卓小妹。
在妻子面前，木峰从来不掩饰自己的目标，他时常在那间不足十平米，摆着小床和小餐桌的房间里和妻子高谈阔论，他不仅自己按照目标那么做了，还不断给妻子洗脑。
最大的改变就是家里多了许多木峰从小摊贩那里淘来的书本，其中厚厚的新华字典几乎被夫妻俩人翻烂了，他们的文化水平不高，想要改变现在的生活，就要付出比旁人多百倍的努力。
或许是听得多了，看到的世界更宽广了，日常生活中，卓小妹也开始了转变。
她是一个不起眼的洗碗工，可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角色，却是除了厨师外最接近厨房的角色。
一开始，卓小妹只是为了给丈夫烹饪更可口的饭菜偷偷学习厨师的烹饪技巧，后来，她变成有目的性地偷学厨师的烹饪技艺。
一年多的时间里，卓小妹在川菜馆待过，在卤菜馆也待过，或许她在烹饪这件事上确实有超出常人的天赋，很快她就从原本那个只会简单水煮或是清炒的乡下妹子，变成了随手就能烹饪一桌美味的大厨。
在木峰成为二道贩子的半年后，卓小妹在中学旁支了一个小摊子，卖起了盒饭。
老天不会辜负任何一个努力生活的孩子，来到深城的第三年，夫妻俩的存款正式突破了五位数，并且呈现了井喷式的增长。
三年前，他们还是因为被骗光了所有积蓄，靠着薄薄的被褥躲在公园里互相拥抱取暖，每天靠厕所里的水解渴，干到开裂的馒头果脯的可怜虫，三年后，他们真正拥有了扎根大城市的决心。
也是在这一年，十九岁的木峰，十七岁的卓小妹迎来了惊喜——一个孩子。

第134章 二胎时代2
木婉婉出生的那一年，卓小妹才过完自己十八岁的生日没多久，这对新手父母在面对娇娇弱弱的小女儿时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但可以保证，已经逐步走向正轨的生活因为这个小天使的到来，变得更加完整和甜蜜了，在经过了一系列磕磕绊绊，两人也逐渐适应了各自新增添的角色。
因为没到法定结婚年龄，为了给这个孩子上户口，夫妻俩托了不少关系，花了不少钱，为了能够顺利落户，他们还做了在那个时代堪称冒险的决定，用现有的资产向银行贷款，买下了属于夫妻俩的第一套房子，一个面积仅有二十七平，厨房和厕所都要和别人共用的筒子楼里的小单间。
与高额的贷款压力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消息。
深城不同于他们从小生活的小地方，在计划生育严苛的大城市里，在名下已经有了一个孩子的情况下，他们没办法像乡下的兄弟姐妹一样拥有更多的孩子。
木婉婉是个女孩，在他们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中，一个家庭里，总是不能缺少儿子的，在他们的身边，也不乏生了六七八个闺女，拼死拼活还要再生个儿子的家庭。
两人从小耳濡目染，也早已将这当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好在在深城生活了好几年，夫妻俩的见识和文化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乡下小子、乡下小妞能够比拟的了，在度过了最初的迷茫和纠结后，终究是疼爱女儿的心情占了上峰。
夫妻俩一致认可了这个决定，虽说没能儿女双全让人有些遗憾，可女儿太过可爱，看着她第一次翻身，第一次走路，听到她第一声喊爸爸，喊爸爸的喜悦，足以盖过所有的缺憾。
阿芜的脑海中飞快闪过之后二十年里发生的一幕幕。
出生时皱皱巴巴的小婴儿出落成了娇俏可爱的大姑娘，有点小娇气，继承了父母所有优点的她不负众望，考上了北平一所985高校。
当年一家三口蜗居的二十七平小房子经过一次次升级，变成了位于深城市中心繁华地段，面积近三百平方米的大平层，除了这套现住的房子，夫妻俩名下还有七套房产外加两个位于繁华地段的商铺，和批发城内的五个铺位，光是这些不动产每月带来的租金收益，就足够一家三口跃于中高层收入阶级，更别提木峰还经营着自己的物流公司，已经改名为卓芜的卓小妹名下的连锁快餐店带来的丰厚收入。
按照夫妻俩的计划，等到女儿木婉婉本科毕业后，就该送她去国外留学，他们已经为女儿存下了足够的资金，不论女儿将来准备在国外定居，还是想要留在她大学念书的北平，他们都有能力在女儿决定生活的地方为女儿置业。
现在女儿21岁，他们夫妻俩人分别是41和39岁，时下年轻人普遍晚婚晚育，可等到女儿30岁的时候，也该考虑自己的婚姻和养育孩子的事了，庆幸当年他们结婚生娃早，等到女儿生外孙外孙女的时候，他们还有足够的精力帮女儿带孩子。
除去在商场上的超强能力，木峰和卓芜的想法保守寻常，他们考虑的问题，就是华国家长们普遍存在的想法。
但显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按照计划发展的。
就在两天前，木峰接到了女儿的电话，她谈恋爱了，并且深深扎进了这段感情中，在大三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就发疯似的想要和对方结婚，用婚姻绑住对方。
接到电话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木峰搂着妻子说道将来女儿要是不愿意让他们养孩子，他们还能进行一场时髦的环球旅行，这些年忙于生意忙于孩子，终究是忽略了夫妻俩本身的生活。
木婉婉的这个电话彻底打断了夫妻俩的兴致，电话里，木峰忍着怒气安抚住女儿，挂断电话后，夫妻俩态度一致，购买了去往北平最快的航班，来不及收拾行李，就匆匆出门，准备去女儿的学校，找到她和那个男孩面对面的详谈。
之后，就有了最初的那一幕，木峰驾驶的私家车与一辆逆行的车子相撞，木峰当场死亡，卓芜被丈夫用自己的性命保护住，在送往医院后又意外被检查出了身孕。
记忆中最后的画面是那样惨烈。
车祸瞬间，驾驶位上的丈夫急打方向盘，却依旧没能避开撞击，卓芜睁大眼睛，尖叫着看着车子的前挡风镜裂成碎片，驾驶位上的男人正对着撞击点，身子被安全带固定住，却还是朝着副驾驶位上的妻子张开双臂，呈保护的姿态。
然后画面终止于血光和火光，然后一切归于黑暗。
阿芜睁开眼，视线有些模糊，她隐约看到了医院白色的天花板。
似乎，她就是卓芜。
——
“病人清醒后就没怎么说过话，怀疑可能是创伤后遗症，你们这些家人最好多陪陪病人，让她尽快从车祸的阴影中走出来。”
卓芜的主治医生和木婉婉认真说道：“还有一件事，你的母亲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对于这个孩子的去留，请尽快作出决定。”
对于这个年纪的女人来说，怀孕和流产同样伤身，肚子里的孩子越大，流产对母体的伤害也就越大，所以医生希望病人及家属能够尽快作出决定，这样医生也能尽快给出对病人身体最好的治疗方案。
“这个孩子我妈一定不会要的。”
医生办公室里，坐着一个面色有些憔悴的女孩。
父母发生车祸对于木婉婉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尤其父母还是因为急于去北平找她，在去往飞机场的路上发生的车祸，对于木婉婉来说，除了打击，更是一个沉重的心理负担，就好像爸爸的死亡，妈妈的重伤都是她直接造成的一样。
自从车祸发生后，木婉婉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在家里看到某件和爸爸相关的物品，都会无缘无故流泪，因此这些天眼皮就没有消肿过。
在此之前，木婉婉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娇公主，再车祸后，木婉婉被迫成长了一些，因为现在家里公司里还有一堆事情等待她处理，躺在病床上的妈妈也需要她照顾。
只可惜，木峰和卓芜将这个独生女护的太好了，以至于一直以来，她都有些过分天真，现在即便很想做好那些事，依旧有心无力。
今天她来找妈妈的主治医生询问妈妈目前的身体状况，没想到医生忽然提到了妈妈肚子里那个孩子。
那个孩子肯定是不能要的！
木婉婉想也不想地说道，想到妈妈居然在这个年纪还怀了她的弟弟/妹妹，木婉婉的表情甚至有些不太高兴。
一直以来，她都是父母的掌中宝，可童年时期，木婉婉也因为自己是个女儿受过许多委屈。
首先是爷爷奶奶以及外公外婆那边的亲戚，那些穷乡僻壤的穷亲戚们在她小时候总是三天两头进城打秋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家甚至可以说是父母两边村子的驻城办事中心，谁也不拿自己当外人，只要有事，总会理所当然的麻烦他们一家。
更让木婉婉受不了的是爷爷奶奶家的那些堂哥堂弟们，也不知道他们的父母给他们灌输了什么想法，居然奇葩的认为她是个女孩，他们家的房子车子票子将来理所当然就是属于那些堂兄弟的。
好在她爸妈拎得清，知道侄子外甥再亲也没有亲闺女亲，在类似的事情发生多了以后，就和老家那边的亲戚疏远了，除了父母养老这件事上还会出力，和老家那些兄弟姐妹基本没了联系。
那段时间，为了安慰女儿，木峰一直重复告诉她，她是爸爸妈妈最重要的宝贝，也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木婉婉一直记得父母的这个承诺，所以在医生提到这个问题时，想都不想地告诉医生这个答案。
“你和你母亲商量过吗？”
医生皱了皱眉，自从二胎开放以后，他也见过不少因为二胎和父母产生矛盾的例子，他怕这个回答是木婉婉的自作主张，因此谨慎地追问了一句。
“我妈肯定不会要这个孩子的。”
木婉婉笃定地说道，她妈都多大年纪了，这个年纪给她生个弟弟妹妹，在弟弟妹妹最关键的高考时期，她妈未必有足够精力照顾那个孩子，将来那个孩子还不是她的麻烦。
再说了，爸爸车祸去世了，她在念大学，物流公司还需要妈妈暂时替她管着，如果大龄保胎，妈妈肯定分不出精力在公司的事务上了。
最重要的，木婉婉已经习惯了独生女的生活，一点都不希望家里再多出一个人来和她争宠。
“这个年纪精子和卵子的质量都不高，谁也不能肯定，到时候胎儿大了，在之后的检查中会不会出现畸形等问题，到时候引产，对我母亲的伤害更大，而且高龄产妇生产的危险性本来就比普通孕妇，我妈已经有我一个孩子了，没必要再冒风险。”
除了不希望家里多一个孩子，木婉婉也关心妈妈的身体，她觉得在已经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接近四十岁的高龄怀孕，本来就是一件愚蠢的事情。
“你还是和你母亲商量一下吧。”
医生明白了，原来是这个孩子自己的想法。
“好。”
木婉婉觉得多此一举了，可医生再三要求，她也只能应下来。
——
“张姨的手艺退步了，今天的鸡汤有点咸，妈，你现在最好还是吃清淡一些的食物，这份汤你就别喝了。”
随着公司事务越来越繁忙，木峰和卓芜就请了一个烧菜水平高的湘南来的阿姨。
因为一家三口吃菜的口味都比较重，这个做菜惯爱放辣椒等重口味调料的阿姨深受全家人的喜欢。
只是现在阿芜重伤住院，需要吃点清淡的食材，阿姨在口味的把控上就没有那么合适了。
木婉婉喝了一口鸡汤，咸鲜的滋味很合她的胃口，偏偏这个味道对于重伤未愈的妈妈来说有些过于咸了，她忍不住埋怨自己出门前没有品尝一下食物的咸淡，以至于人都到医院，她妈也该吃午饭了，才发现这个问题。
现在阿芜的餐饮依旧以流食为主，少了这份鸡汤，午饭就只剩下一份清淡的小米粥了。
木婉婉无奈替母亲盛了一碗粥，试喝了一下，觉得温度合适后，端到阿芜的嘴边，准备一勺勺喂她吃。
“我想留下这个孩子。”
阿芜喝了一口粥，在木婉婉低着头准备盛第二勺的时候，阿芜突然开口了。
“为什么！”
木婉婉怀疑自己听错了，可当她抬起头看到母亲平静的表情时，知道刚刚并不是自己的错觉。
她觉得白天和医生发表那样一番笃定宣言的自己仿佛被无形地扇了一巴掌，明明他们曾经说过她是他们唯一的女儿，可现在妈妈想要生下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她还会是唯一吗？

第135章 二胎时代3
“妈，你现在是不是很恨我？”
自妈妈苏醒后，木婉婉第一次鼓起勇气问出了这个问题。
因为是她间接害死了爸爸，所以妈妈因此怨上她，甚至可以说是恨上她，以至于非要生下肚子里那个孩子，借此报复她。
要不然，木婉婉想不明白，明明和她承诺过，只要她一个孩子就十分满足的妈妈为什么要在高龄的时候冒险生下肚子里这个孩子。
她都已经是要结婚生子的年纪了，根本没办法接受这会儿蹦出来一个可能和她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弟弟妹妹，而且现在爸爸去世了，妈妈非要执拗地生下肚子里那个孩子，让他从小接受父亲缺失的生活，对那个孩子也不是一件好事啊。
木婉婉承认自己有自私的想法，可确确实实也为妈妈的身体和孩子出生后会遇到的各种困难思考过。
在她看来，那个孩子根本就不该出生。
可木婉婉想了很多，唯独忽略了母亲卓芜此时的心理感受。
换做车祸还未发生，木峰还活着的情况下，夫妻两人生二胎的意愿并不强烈，在考虑到高龄生育的风险，以及独女木婉婉的心情的情况下，最大可能就是在检查出怀孕后，尽快终止妊娠。
可现在这个孩子出现的时机太过特殊，对于卓芜来说，肚子里这个还未成形的孩子寄托着她对丈夫的强烈情感，甚至像是丈夫临终前送她的礼物，在他离开后，以另外一种形式陪伴在她身旁。
因此这已经不简简单单只是一个孩子了，对于遭受了丈夫离世打击的女人来说，这同时还是一个心灵寄托，让她能够不再长久沉浸在悲痛中的宝贝。
阿芜抚摸着尚未凸起的小腹，胸腔中澎湃的情感根本无法控制，仿佛她曾经失去过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此刻是失而复得的狂喜一般。
或许不该说是仿佛，而是她确实曾放弃过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阿芜看向一旁情绪有些失控的女儿，神情有些复杂。
很奇怪，在她苏醒后看到这个孩子的一瞬间，脑海中浮现了许许多多应该会在未来发生的事，苏醒的这些天，阿芜一直在消化那些突然出现在脑海中的记忆。
——
车祸的导火索是因为木婉婉那天打给木峰的一通电话。
她交男朋友了，那个男孩在木婉婉的口中十分优秀，个子高大，模样帅气，虽然家境贫寒，却自强不息，志向远大，年年都是国家奖学金和大学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在老师和同学心中都拥有不菲的口碑。
在木婉婉的描述中，两人之间是那个名叫卢文远的男孩先主动的，按照那个男孩的说法，他对比自己小两届的同系学妹一见钟情，并且忠于自己的本心，很快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
木婉婉被父母保护的比较好，加上她出生起，父母双方的事业就开始不断攀升，从来没有因为金钱这种东西受过委屈，因此面对卢文远贫寒的家境，她并没有任何鄙夷，相反十分欣赏对方的自立自强，并且在之后卢文远的一系列攻势，以及同寝室好友的起哄下，答应了对方的追求。
这是木婉婉的第一段感情，除了被追求时的矜持，在确定了交往关系后，木婉婉就一根筋地扎了进去。
卢文远无疑是优秀的，身上除了家世这个短板外，没有任何缺陷，只是在这个寒门难出贵子的当下，往往家世很大程度上就注定了一个人将来的成就。
他的父母不能给他任何助力，他也没有优秀到马云等人的程度，或许在很久之后他也能靠自己的摸索慢慢走上成功的道路，但无疑这还需要很多年，会走很多弯路，受到很多挫折。
而那些在专业领域上比不过他，但是因为家境优于他的同学们却能够依靠父母给予的经济或是人脉上的帮助，从一开始就远远走在他的前头。
这对卢文远来说太不公平了，至少木婉婉是这么思考的。
不过没关系，卢文远缺失的这些东西，恰好都是木婉婉拥有的。
她家很有钱，作为独女，将来这一切都是她的，既然她已经确定卢文远是她想要携手终生的男人，自然可以用自己拥有的资源为卢文远铺路，只是站在男女朋友的身份上，木婉婉担心父母拒绝自己的提议，于是在卢文远准备考研以及筹划自己的小公司的时候想到了和对方结婚。
一旦卢文远成了她爸妈的女婿，岳父和丈母娘对女婿进行资助，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了。
反正她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而大学里就结婚的学生虽然少，也不是没有，木婉婉觉得自己的想法十分完美，也坚信父母在见到卢文远之后，就会喜欢上这个诚恳大方，且积极向上的男孩。
木婉婉的设想十分完美，但她忽略了每个父母面对忽然出现，要抢走自己宝贝女儿的男人的警惕心，以至于木峰和卓芜根本等不急卢婉婉带着卢文远上门，当天晚上就买了机票，准备在木婉婉发现之前，调查清楚那个男孩的人品作风。
车祸的发生是谁都没有预料到的，活下来的“卓芜”也没办法怨恨这个捧在手心二十多年的女儿，只能怪自己没有及时制止丈夫在半夜出行，然后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
“卓芜”和木峰相守了二十多年，早年夫妻俩吃了不少苦，将彼此视为依靠，他们之间的感情，是难以衡量的，尤其车祸发生的时候，木峰可以说是用自己的性命为“卓芜”求得了最大的生机，在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幕画面后，“卓芜”心里的阴影恐怕会伴随她终身。
因此在没人发现的时候，“卓芜”已经有点抑郁的倾向了，让她依旧坚强面对接下去生活的是尚且天真的长女，以及被医生告知的肚子里尚未成形的孩子。
“卓芜”想要生下那个孩子，可她没有想过，女儿会对这个孩子产生那么强烈的敌意。
母女俩因为该不该留下这个孩子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卓芜”毕竟是独当一面多年的女强人，即便承受着丈夫离世的痛苦和女儿的不理解，她依旧没有忘记一件很重要的事，那就是调查女儿喜欢的那个男孩。
结果不如人意，卢文远的表现虽然十分完美，可出于一个母亲的直觉，“卓芜”并不喜欢那个男孩。
对方出自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亲外遇离婚，和小三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而小三自己带着一个儿子，在小三的枕头风下，父亲重视继子更胜过自己的亲生儿子。
卢文远被判给了他的母亲，在离婚之前，卢母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主妇，并没有什么生存技能，在离婚后，她只能去给人家当保姆，赚取自己和儿子的生活费，以及卢文远念书的开销。
或许是觉得被外头的女人抢走丈夫十分丢脸，离婚后，卢母断绝了和所有亲戚朋友的交往，除了去雇主家洗衣烧饭的时间，几乎都躲在家里不出门，不与外界交际，就“卓芜”的调查看来，自从卢母离婚后，脾性就变得有些阴沉。
她同情卢母的遭遇，却没有办法圣母到接受自己的女儿将来会有这样一个婆婆。
在诸多考虑之下，她依旧保持自己最初的看法。
她要求女儿和卢文远分手，女儿答应了，但她给出的条件是让母亲打掉肚子里那个孩子。
木婉婉对于卢文远的喜欢还不至于到达为他要死要活的地步，可“卓芜”肚子里那个孩子却让木婉婉感受到了强烈的危机感。
父亲去世了，母亲就是她唯一的亲人，可要是母亲肚子里那个孩子出生，木婉婉可以想到母亲会花费多少精力在那个不会说话，只会哭闹哇哇叫的婴儿身上。
等到那个时候，她不相信妈妈能够做到完全公平。
比起和卢文远分手，她更不愿意看到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一个还未出生的孩子抢走。
这个提议很荒谬，可“卓芜”最后还是答应了。
她太累了，除了连锁餐厅的工作，她还要学着接管丈夫留下来的那些生意，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她还要面对来自女儿的不理解，和对女儿那段感情的担心。
“卓芜”根本就还没有从车祸的阴影中走出来，不知不觉中，她的抑郁程度已经加深了。
在出院的半个多月后，她见红了，医生说她已经有流产倾向。
高龄保胎本就不容易，在此刻的环境下，“卓芜”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生活作息显然不太现实，而且面对长女的极度不理解，“卓芜”也开始怀疑自己执拗的生下肚子里那个孩子的时候，是不是也是她将要失去女儿的时候。
她担心自己没有足够的经历给予肚子里这个孩子完整幸福的童年，也担心无法平衡两个孩子的重量。
因此在木婉婉提出这个建议后，“卓芜”看着妇产科医生给的住院保胎单，最终绝定终止妊娠。
在从人流室出来的时候，“卓芜”的大脑完全是放空的，她的心被挖掉了一块，丈夫离开后最大的寄托，就此消失了，她亲手扼杀了自己孩子的性命。
“卓芜”的心理问题越发严重了，可包括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在“卓芜”堕胎后，木婉婉也和卢文远分手了，母女还想像以前那样相处，可她们心里都清楚，原本亲密无间的母女之间参杂了木峰的死，那个孩子的死，木婉婉初恋的无疾而终，终究回不到从前了。
木婉婉毕业后就开始在木峰留下来的物流公司上班，她的工作能力继承了木峰和“卓芜”双方的优点，很快就上手了公司事务，那个时候因为沉重的心理负担，“卓芜”还未年老，身子骨却越发不中用了，于是干脆放手，将早晚要给女儿公司交到了她的手中。
木婉婉能力虽强，一下子接收父母的产业依旧忙的手忙脚乱，不是出差就是加班，“卓芜”病了，身边陪伴的只有保姆，木婉婉能够给她的，只有一个匆匆忙忙挂断的电话。
她开始不断怀念丈夫还活着时候的生活，幻想当初自己要是没有终止妊娠，现在有一个孩子作为寄托，会不会不那么寂寞。
可“卓芜”心里清楚，终止妊娠是她自己做下的决定，怨不得任何人，只能怨自己。
就这样，日子不咸不淡地过着，木婉婉成了商场上的女强人，可事业得意，情场失意，在和卢文远分手后，她再也没有遇到过一个让她心动的男人。
就在木婉婉三十六岁那年大学同学会，大她两届的卢文远突然出现，彼时卢文远是已经丧妻还有一个八岁女儿的成功人事，两人之间压抑的情感破封迸发，当天晚上，就发生了许多意乱情迷的故事。
木婉婉年纪不小了，这一次当她提出要与卢文远结婚的时候，“卓芜”已经麻木到无力阻止她，“卓芜”只是叮嘱女儿，调查清楚卢文远前妻去世的原因，看顾好自己拥有的公司和财务，然后放任。
或许是木峰和“卓芜”多心了，结婚后，卢文远和木婉婉无比幸福，卢文远有自己的事业，和木婉婉势均力敌，并没有表现出对木婉婉手里那份产业的觊觎。
而卢文远的母亲也因为不习惯北平的生活，带着孙女回到老家居住，木婉婉也不曾受到婆婆的刁难，日子自在极了。
要说还有什么遗憾吧，就是两人重逢的时间太晚，为了能有一个爱情结晶，木婉婉只能冒着高龄生子的风险，在三十八岁那年终于依靠人工手段怀上了卢文远的孩子。
“卓芜”就在一旁观察着，在女儿也当了母亲后，自觉完成了为人母的任务，身子骨一下子就垮掉了，住院了一段时间后离世。
木婉婉悲痛了一段时间，可那个时候她已经拥有了心爱的丈夫，可爱的儿子，最终还是从悲痛中走了出来。
之后的日子和寻常人家没什么区别，只是卢文远前头的那个孩子是个不服管教的，在卢母去世后，卢文远将那个孩子接到身边，自那以后就经常因为这个孩子闹出矛盾。
木婉婉的儿子厌恶极了这个姐姐，在从木婉婉的口中得知父母令人唏嘘的往事后开始怨上了已经过世的姥姥卓芜，要不是对方霸道的拆散了他的父母，现在他们完整的一家三口中就不会多出继姐这个讨人厌的生物。
因此在木婉婉去世后，木婉婉的儿子干脆忘记了这个姥姥，每逢清明拜祭祖先的时候，卓芜的坟头总是冷冷清清的。
这些，也都是后话了。
在接收完这些记忆后，阿芜心中只有一个强烈的情绪，这一次，她一定要留下肚子里的这个孩子。

第136章 二胎时代4
“妈，你是我妈，能不能考虑一点现实的问题。”
木婉婉将手里的粥碗放到一旁，忍着难过和母亲据理力争。
“现在这情况，你有精力和时间带大肚子里那个孩子吗？当初爸还活着的时候，你们不是都商量好了，到时候要来给我带孩子，现在你肚子里这个孩子要是出生了，他和你将来的外孙，外孙女能差几岁？”
木婉婉真心实意觉得妈妈在这个年纪生二胎是十分荒唐的事，不仅在实际操作上有困难，她在情感上也没办法接受。
“我打算把你爸的物流公司的股份卖给你李叔叔。”
这些天，阿芜也不是光沉浸在那些记忆中什么都没有做。
这些年随着电商的崛起，物流公司的生意越发好做了，木峰的物流公司在当地名气不小，现在市值也在六千万左右，按照公司的发展前景，以及木峰在公司的股权占比，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愿意花三千八百万买下木峰留下来的那些股份。
这个价格已经很公道了，木峰的合伙人并没有因为现在阿芜母女沉浸在他离世的痛苦中，没有多余精力了解公司的事务就算计亏待她们。
上一世，卓芜会选择停止妊娠确实有心理压力以及女儿不赞同的原因，但也不能忽视繁重的工作对于一个高龄产妇带来的生理和精神上的负担。
木峰和卓芜前半生赚来的家底，足够阿芜和木婉婉以及肚子里的孩子躺着不干都能生活的很好了，因此在公司和肚子里的孩子之间，阿芜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妈！你要把爸爸的公司卖了！”
木婉婉当然知道她妈口中的李叔叔是谁，作为她爸的生意合伙人，木婉婉和那位李叔叔见面的频率并不低，这次阿芜住院，那个朋友给予了不少帮助，现在阿芜住着的单人病房就是那位叔叔用自己的关系弄到的。
听到她妈为了能更好照顾肚子里的孩子居然要把爸爸留下来的公司卖掉，木婉婉简直头皮发麻。
“妈，你觉得你这样做对我公平吗？”
她深呼吸，才没让自己说更刻薄的话。
小时候，爸妈那边的亲戚三天两头往他们家跑，因为她是个女孩儿，一个个就差把自己当成家里的主人了，那个时候，她听多了什么父母早晚会追生儿子，到时候把她丢给收垃圾的老汉，或者她是个赔钱货，因为她，她爸妈挣下的这些产业早晚会便宜外姓人之类的话。
那个时候木峰和卓芜还不知道老家那些亲戚那么恶劣，居然会在他们上班的时候对一个小孩说这样的话，因此很长一段时间里，木婉婉睡觉的时候都不安稳，生怕自己睡着了，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收垃圾的老汉家中了。
现在她妈执意要生下肚子里那个孩子，对于木婉婉来说，就好像是童年压在心底的噩梦再次复苏一样，当年她最害怕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她的心情很难平定。
“我小的时候，你和爸总是忙着公司那边的事，我和保姆阿姨呆在一块的时间都比跟你和爸待在一块的时间长，那个时候我就想你们多陪陪我，可你们总说，等忙过那一阵就好了。”
木婉婉重重擦了擦眼泪，她童年的记忆委实算不得好，先是一堆糟心的老家亲戚，然后是事业正值上升期，难免忽视她这个女儿的父母。
“那个时候，你和爸都没能多陪陪我，怎么现在你肚子里的孩子还没出生，你连公司都准备卖了，你想过我吗！”
木婉婉心里比谁都清楚爸妈是爱她的，因为疼爱她，所以在发现老家那些人的所作所为后，毫不犹豫和他们断绝了往来，之后除了二老的赡养费，再也没有多给过一分钱。
早些年忙工作，为了招揽生意，每天晚上喝酒喝到吐，可但凡重要的日子，比如她的生日或是学校要求家长到场的各种聚会，以及儿童节等节日，爸妈一定会抽出时间来，陪她去动物园、公园等她想要去的地方，即便前一天晚上，她爸还喝到吐酸水，她妈为了照顾她爸彻夜未眠。
可相比较同龄的其他孩子来说，每天上下学只有保姆接送，晚上回家白天上学都见不到爸妈的影子，木婉婉得到的陪伴终究是少了。
或许人都是不知足的动物吧，木峰和卓芜用时间和精力为她创造了远超出常人的物质生活，在她羡慕别人有父母陪伴的时候，殊不知别人是不是在羡慕她能住宽敞的大房子，从来不用为金钱发愁。
反正在木婉婉看来，她妈的这个做法是不公平的，曾经她得不到的那些东西，她妈为了肚子里的孩子，全都创造出来了。
她会有足够的精力陪伴肚子里那个孩子长大，那个在噩梦里频繁出现的弟弟妹妹，真的要来夺走她的一切了。
“如果当初在怀你的时候，我也是现在这个年纪，也面临那么多问题，我也会毫不犹豫卖掉公司，对于母亲这个身份来说，你和这个孩子都是无价的。”
阿芜语气坚定地说道。
用不同的环境背景讨论问题本来就是耍流氓，都说当父母的要一碗水端平，可要是大孩出生的时候条件艰苦，因此不能给他买许多零嘴和玩具，二孩出生的时候家庭环境变好了，在为了保证大孩心理平衡的情况下，还要坚持让二孩过曾经大孩的生活吗？
玩具零嘴不能多买，那大孩当年没有钱念补习班，家里一日三餐只有两菜一汤，这会儿是不是也要照旧做呢？
现在阿芜之所以决定卖掉公司股份，确实是身体因素等多种原因导致的，如果当时怀着木婉婉的时候她也是保胎艰难的高龄产妇，也是面对丈夫死亡，要兼职父亲这个岗位的情况，她同样会做出这个决定。
这不是偏心，是现实。
“可为什么一定要生下这个孩子呢！”
木婉婉的情绪有些烦躁，但不得不说，刚刚妈妈的这番话确实让她好受了许多。
“我的前半生，国家管着我的子宫。”
计划生育，没有特殊情况，家家户户都只能有一个孩子，女人的子宫都不在自己的手上。
“我的后半生，我的孩子还想要掌控我的子宫，婉婉，到底是妈妈自私，还是你自私啊？”
阿芜的心紧紧揪着，这个身体的情绪影响了她，此刻看着眼前的孩子，阿芜既疼爱，又怨怼。
自从二胎开放后，社会上关于二胎的话题就没有停止过，可阿芜一直认为，生育是每个女人的权利，只要精力和经济条件允许，孩子并没有阻止父母再孕的理由，当然，前提也是二孩不会成为一孩的负担。
在这个前提下，孩子如果依旧阻止父母再孕，那么父母是不是也有足够的立场逼迫孩子结婚，逼迫孩子生子？
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该是相对的，没道理只因为他们是父母，就要无条件为孩子牺牲，有时候父母很爱你，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乃至生命，可不代表他们心里不会怨，不会难过。
面对母亲的诘问，一瞬间，木婉婉有些哑口无言。
她依旧认为自己坚持的事是对的，却又不知道妈妈的话错在哪里。
“粥凉了，我去医院外的餐馆替你重新买一份吧。”
纠结的情况下，木婉婉只想逃避。
恰好刚刚对峙了这么久，一开始温度正好的粥已经有些冰凉了，而从家里带过来的鸡汤口味偏咸，木婉婉想着干脆去医院外的餐馆替妈妈重新买一份午餐，也正好能够给彼此一个冷静的空间。
“爸爸的遗体……这些事，我拿不定主意的，妈，一定要快点好起来。”
站在门口，木婉婉背对着阿芜说道。
车祸后肇事司机的家属一直在试图用赔偿取得他们这一方的谅解，但是木婉婉的态度很坚定，她们只需要法律规定她们能拿到的赔偿款，那个肇事司机毁了她的家庭，该受多大的惩罚，不可能因为那么一点钱发生改变。
可赔偿的事她能做主，她爸的身后事却需要妈妈帮忙了。
因此直到现在，木峰的尸体依旧没有火化，而是存放在殡仪馆的冷冻箱里。
离开病房的时候，木婉婉的脚步有些沉重，虽然她能够将大部分怨恨都放在肇事司机身上，可她心里清楚，爸爸的死亡，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不是她的那通电话，爸爸不会急急忙忙选择在半夜出行，也不会遇到刚拿到驾照不久，只敢在半夜车辆不多的时候练车的肇事司机。
如果对方是直接杀人，那她就是间接的，她杀的，还是这个世界上最爱自己的人之一，她远比那个司机更可恶。
看着木婉婉离开的背影，阿芜长长叹了一口气。
或许大多数母亲都没办法真的厌恶自己的孩子，即便那个孩子做了很多让她伤心难过的事，但每一次被伤透心后，都会选择再给她一次机会。
这就是妈妈！
——
作为车祸的奇迹，阿芜身上的伤并不重，在苏醒后住院观察了一段时间，然后就获准出院了。
在那次对话过后，母女俩都没有提及过关于阿芜肚子里那个孩子的事，而是专心于木峰的身后事。
在此之前，木峰和卓芜谁也没想过意外会来的那么快，因此为了给木峰买一块风水好的墓地，阿芜废了不少功夫。
木婉婉还是学生，这一次也是因为父亲车祸，母亲受伤才向老师请了大半个月的假期，现在学校里还有一堆专业作业等着她补上，在确定家里的保姆阿姨能够照顾好妈妈的身体后就匆忙赶回学校了。
幸好现在也已经接近期末，等处理好学校的事，她准备回家和妈妈好好谈谈。
“你妈怀孕了！”
木婉婉的室友，也是她在大学里最好的朋友黄琳惊呼道。
“你轻点声。”
木婉婉放下手中的筷子想要捂住黄琳的嘴巴，这里可不是宿舍，刚刚黄琳一惊一乍的声音引来了食堂里不少学生老师的侧目。
木婉婉有些后悔在食堂和黄琳谈起这件事了。
这些天，她脑海里翻来覆去想着她妈那天的指控，怀疑到底是自己自私，还是她妈决定要孩子这件事欠考虑，在这种纠结的情绪下，想要找一个亲近的人帮自己分析分析，所以才有了刚刚那一幕。
“赶紧让你妈打掉啊。”
黄琳也意识到了自己反应太过夸张，她压低声音，看着木婉婉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现在生一个孩子算怎么回事啊，你都多大年纪了，是当姐啊，还是当妈啊，再说了，本来没这个孩子，家里的所有东西都是你的，现在这个孩子要是生下来了，所有的东西都得一分为二，要是个男孩，恐怕你妈给你点小钱就把你打发了。”
黄琳知道木婉婉的祖籍是哪里，那个地方可是出了名的重男轻女，她妈要是生了一个遗腹子，那么多财产不就便宜了那个孩子。
“不至于吧。”
木婉婉皱了皱眉，她知道她妈是疼爱她的，顶多家里的财产平分，不至于把那些财产都留给肚子里那个孩子，木婉婉从小到大就没有为钱这种东西发愁过，她只知道一半的家产也足够她衣食无忧。
“怎么不至于。”
黄琳表现的比木婉婉这个当事人还要气愤，“现在的社会新闻你看的还少吗？二胎开放后，多少重男轻女的夫妻拼着高龄生二胎，也不考虑自己的身体情况，二胎到了结婚的年纪，爸妈活不活着都说不准呢，将来这些孩子还不是大孩的负担。”
“婉婉，我问你，你爸车祸之后属于你的那份遗产你拿到手了吗？”
黄琳接着追问，“我记得你爸是开公司的，他死后，公司应该有你一份吧？”
她不清楚木婉婉家具体情况，只知道木婉婉家里爸妈都是做生意的，生意应该还不小，因为木婉婉一个月生活费就有五千块，这还只是一日三餐和水果零嘴的花销，她手里有一张卡是她爸给的副卡，买包买衣服等大件开销都是用那张卡刷的。
“你啊长点心吧，换做我是你，先把你爸的那份遗产拿到手，你妈肚子里那个孩子现在还不是自然人呢，没资格分你爸那份财产，还有，你妈手里的东西你也得盯紧了，别被小的哄过去。”
黄琳觉得木婉婉太过天真了，她怎么可以相信父母能够真正做到公平呢，尤其等将来那个孩子出生后，吃喝拉撒都要她妈照顾，相反木婉婉已经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再过几年就会有自己的小家庭，生活重心转到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身上，不可避免会与母亲疏远。
到时候一边是一个礼拜只有双休日能够见面的女儿，一边是养在身边的二孩，不用脑子想都知道她妈会偏心哪一个了。
“我爸刚去世，你和我说这些话。”
木婉婉有些不高兴了，她心中最好的朋友这会儿不仅不安慰她，反倒还来扰乱军心，这个时候是讨论遗产分配的时候吗？木婉婉的心思暂时也不在这件事上。
“我看你是被养傻了。”
黄琳气呼呼地瞪了眼木婉婉，她当现在还是她当独生女的时候吗，怎么一点危机意识都没有，没看到网上那些可怜大孩的故事吗？
“算了，我让卢文远和你说。”
黄琳想着，现在也只有卢文远的话木婉婉还能听进去了。
“别！”
黄琳刚拿起手机，木婉婉就将她的手按下。
她现在还没想好要怎么和卢文远相处，因为她还记得，她爸之所以会出车祸，就是因为她和卢文远的事。
木婉婉觉得，在她想明白之前，她和卢文远还是先彼此冷静一下吧。

第137章 二胎时代5
“卓姐，饭菜做好了，今天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口水鸡。”
宽敞的房子里一个穿着围裙的中年女人忙忙碌碌穿梭在厨房和客厅之间。
“虽说孕期忌口的东西多，可一些东西不过量也是不妨事的，今天的口水鸡我特地没有做的那么辣，你要是实在没有胃口就吃几口口水鸡，解解瘾头，总比什么都吃不下来的好。”
说话的女人是在木家工作多年的老阿姨了，她看上去比阿芜还要年长一些，约莫四十五六岁的样子，实际上她今年才三十五岁，比阿芜还小四岁，平日里就喊她卓姐。
家家户户都有糟心事，保姆刘秀家的糟心事更多，要不然也不会这把年纪看上去如此苍老了。
“母女之间没有隔夜仇，现在婉婉那孩子不理解你，等她大一点，自己也当妈了，就能明白你的心情了。”
刘秀絮絮叨叨地说道，在木家工作这么些年，她和主人家的关系早就已经不是雇佣关系那么简单了，对于阿芜等人来说，她也是半个家人，因此有些话刘秀也是可以大胆说出来的。
木家遭逢那么大的变故，刘秀看在眼里，愁在心里，看到阿芜母女现在还闹起了别扭，不复曾经那么亲热，更是让她有些发愁。
“当初我生我家老二的时候，我家老大也和我闹脾气呢，结果现在管我家老二最多的还是我大闺女，跟半个妈一样，老二也亲近他姐，平日里我说的话还不如他姐说的话管用。”
刘秀也有两个孩子，最大的闺女今年刚上大一，刘秀的大女儿成绩好，考上的大学十分不错，当初木峰和卓芜还给包了一个大红包呢，倒是现在还在念初一的老二就没有那么聪明了，平日里，夫妻二人也听了不少关于那个孩子的抱怨。
刘秀家里就是普通家庭，这些年来深城打拼，直到三年前才在外环买了一套房子，又因为要供两个孩子念书，负担很重，刘秀的老公在主职工作之余还时常兼职送外卖，刘秀同样如此，她并不是木家的住家保姆，每天白天下班后，就会去别的家庭做钟点工，或许是压力太大，所以看上去比同龄人苍老许多。
“其实有时候我也后悔，为什么要听老人的话非拼个儿子出来，要是当年只生了我大闺女，现在我也不会那么累了，再熬四年，等我家大闺女毕业工作，我也算是功成身退了，可现在倒好，供了一个，还得供另一个，女儿出嫁没彩礼让男方看不起，男孩子没套房子都没有女孩子愿意嫁给他，卓姐啊，我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明明是要安慰阿芜的，说着说着，刘秀倒是感叹起了自己的人生。
“苦了自己也就算了，还苦了老大，她是个懂事的孩子，从来不跟我抱怨，可我和孩子她爸心里头清楚，自从有了老二，还是让她受委屈了。”
刘秀叹了口气，忽然惊觉话题不对，刚刚她那番话，好像是在反对阿芜生二胎似的。
“不过家里多个孩子还是多了很多乐趣的，而且卓姐你这情况和我家也不一样，我家是没钱还非要拼个儿子，结果物质上哪个孩子都满足不了，你这情况别说一个孩子了，就算再来十个也能养的好啊。”
普通人烦恼的育儿问题，在有钱人眼中，大部分都不是问题。
就好比卓芜，虽然她是高龄产妇，可她有足够的钱让她在孕期就接受最好的医疗，补充最好的营养，尽可能规避风险，孩子出生后，她可以住月子中心，请两三个月嫂早晚照顾孩子，她只要起辅助作用就好，不会真正累着。
将来孩子大了，她又有足够的人脉和金钱为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不用为房子嫁妆等钱能解决的东西操心。
反观她呢，当初生老二的时候一地鸡毛。
好在现在一家四口日子虽然贫寒，却也和和美美的，要不然，她真得后悔当初答应长辈生二胎的决定。
“当年你家大闺女不同意你生二胎，最后你是怎么说服她的？”
阿芜没什么胃口，可她知道，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因此在刘秀做完午饭后，就忍着反胃恶心，硬是吃了几口。
在听到刘秀说起自家的情况时，阿芜的眼神亮了一下。
“能怎么说服？生不生孩子也是我和她爸的事？”
刘秀听了阿芜这个问题有些疑惑，在某方面，刘秀和华国大多数家长都是一样的，在做某些决定之前，不会想过和孩子商量。
“一开始孩子还哭闹不理解，可等她弟出生后相处一段时间，自然就亲近起来了。”
刘秀以过来人的角度说道，听了刘秀的回答，阿芜难免有些失望。
现在的孩子不比以前了，接触信息的方式更加多元化，比她们年轻的时候更有主见，也更加自我，在刘家孩子身上可以实现的方式，未必能在木婉婉身上行得通。
更何况，这样粗暴方式造成的家庭失和也不在少数，阿芜这些日子看了不少关于二胎引发的矛盾，越发觉得现在自己遇到的问题很棘手。
但孩子是肯定要生的，即便直到最后一刻，女儿都不能接受。
阿芜眯着眼，强迫自己喝了一碗浓厚的鸡汤。
未来的记忆浮现在脑海中，对于女儿木婉婉，她在疼爱之余，不可避免也带着幽怨。
因为生命末期那段抑郁致死的记忆太过压抑，阿芜忽然觉得，其实对于女儿木婉婉，她同样是有恨的。
恨她太过自我，总是让她体谅她的感受，可作为女儿，她却很少包容自己这个母亲，恨她在最后还是选择和卢文远结婚，却忘了当初以那个未出世的孩子作为筹码的承诺。
但作为母亲，“卓芜”更恨自己，因为女儿之所以会这样自我任性，全都是他们做父母的，一点一滴宠出来，教出来的。
或许这一次，她可以这么做……
——
“婉婉，你的手机借我玩一局游戏，我那破手机又卡了。”
晚上回到寝室，黄琳十分自来熟的拿起木婉婉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最近她迷上了一个手游，只可惜她那国产机用了好几年了，手机运行慢，玩手游的时候时常卡机，简直就是个坑货。
木婉婉现在用的这个手机是国产霸王为华上半年新出的一款顶配，不论玩任何手游都十分顺畅，因此黄琳也习惯了每天借木婉婉的手机玩几局游戏。
“你那个手机确实有些卡，应该换新机了吧。”
木婉婉拿着沐浴露和洗发露准备进浴室洗澡，随口说了一句。
“诶呀，最近手头紧啊，我倒是想买新手机呢，可谁让我爸妈不如你爸妈给力呢。”
黄琳笑哈哈地说道，拿着木婉婉手机的手却不由捏紧了。
“黄琳，你还不去洗澡吗，再晚一些，浴室就要关闭了。”
木婉婉的寝室是四人间，除了木婉婉和黄琳外，寝室还有两个女孩，赵霜燕和于玫都是东北姑娘，性格直爽，总的来说，寝室里没有大矛盾，只是隐隐分成了两个小团体，赵霜燕和于玫因为相似的性格玩的更好，黄琳和木婉婉则因为是同一个专业，每天同进同出，所以感情更好一些。
女生寝室的一楼是公共浴室，每天晚上十点半以后就要关门了，今天木婉婉和黄琳晚上有一节辅修课，回到寝室的时间已经有些晚了，这会儿再不去洗澡，浴室就要关门了。
因此赵霜燕和于玫在拿着沐浴用品下楼的时候，特地提醒了一句。
“不了，我昨天刚洗过澡。”
黄琳挥了挥手，赵霜燕和于玫本就是随意问一句，见黄琳拒绝了，就捧着脸盆下楼去了。
“喂。”
木婉婉比赵霜燕和于玫早下楼，可赵霜燕和于玫下楼的速度快，走到一半就追上她了，赵霜燕平时大大咧咧的，这会儿表现却有些扭捏。
“那个，等会儿一起搓背吗？”
她们都知道木婉婉家里出事了，她的父母发生车祸，父亲当场死亡，之前木婉婉接到电话回家奔丧的时候就已经哭成一个泪人了，这会儿奔丧回来，原本圆润的脸蛋直接变成了网红款的锥子脸，整个人消瘦了一大圈。
对于这种事，赵霜燕和于玫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要说什么节哀顺变的话，又怕木婉婉想到亡夫，明明是出于好意的安慰，结果好心办了坏事。
思来想去，她俩一致决定在日常生活中多照顾木婉婉一些，刚刚邀请木婉婉一块搓背，是赵霜燕能够想到的东北最高礼仪。
在她们那疙瘩，一块去过澡堂子，痛痛快快用搓澡巾互相前前后后搓一遍的，那才叫真交情呢。
“不了。”
木婉婉羞的脸都红了，即便已经来北方念了两年书，她依旧不能适应公共澡堂，每次洗澡都挑人少的时间，躲在角落里一个人静悄悄的洗澡。
她永远也忘不了报到第一天晚上，还是第一次见面的赵霜燕和于玫热情地邀请她一块洗澡，大大方方坦诚相见，还准备拉着她一块搓胸搓背的场景，简直让她懵到脑袋冒烟了，自那以后，再也不敢加入俩人搓澡的队伍了。
其实木婉婉真的挺喜欢自己的几个室友，只是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性格差异让她在日常相处中更习惯和黄琳一道。
“谢谢。”
木婉婉知道赵霜燕忽然间提及这个话题的本意，虽然没有做好加入搓澡大军的准备，却还是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相比较赵霜燕和于玫的关心，白天黄琳的那番话让木婉婉有些不太舒服，可毕竟是相处两年的室友，木婉婉并没有细想，只是将这件事压在心底。
——
“婉婉，你发财了！”
这天洗完澡，木婉婉特地在更衣室等了赵霜燕和于玫，三人是一路说说笑笑上楼的，刚一进门，木婉婉还没坐下，就被黄琳给抱住了。
“一千七百万啊，你的卡里汇入了一千七百万，啊啊啊啊啊，木婉婉，你发财了，请客，今天你必须得请客啊！”
黄琳高兴的脸都红了，仿佛忽然间暴富的人是她一般。
“什么一千七百万？”
木婉婉有些纳闷。
“就是今天打到你银行卡里的钱啊，白天就收到短信了，你这个马大哈一直都没有看。”
黄琳翻出那条短信，指着短信上数不清的零对木婉婉说道。
因为黄琳的声音太大，附近几间寝室都有人走出来好奇地听着两人的谈话。
“你看我短信！”
木婉婉的脾气本来就有些娇，这会儿意识到黄琳居然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偷看她手机里的短信，顿时就怒了。
当初黄琳借她手机打游戏的时候可是承诺过的，不会翻看她手机里的隐私，但现在对方显然违约了，而且这一定不是一次两次了，木婉婉怀疑自己飞信、OO里的聊天对话对方是不是也偷看了。
不过木婉婉从小受父母影响，不爱在手机里留隐私内容，聊天对话也有定期删除的习惯，所以这会儿她虽然气愤，却不至于到暴怒的阶段。
“我是不小心点到的。”
看到木婉婉突然板下脸，黄琳也有些不高兴了，她只是看到她的短信显示有好几条未读提醒，这才好奇帮她看了一下嘛，用得着这么大惊小怪吗，黄琳反倒觉得，木婉婉没有真心拿她当朋友。
“你还是快点买个新手机吧。”
木婉婉拿过自己的手机，脸上的表情丝毫没有因为黄琳这个不走心的道歉而有所好转。
不过她还是好奇黄琳口中的一千七百多万，她打开手机，看到那条短信上的汇款人，顿时脑袋一懵。
钱是她妈打过来的，木婉婉猜到，应该是她妈把爸爸的公司股票卖了，这笔钱大约是股票市值的一半，也就是说，她妈把爸爸的遗产打给她了。
这本是一件符合法律的事，可华国的国情，哪有爸爸意外去世没多久，妈妈就和女儿将丈夫的遗产算的明明白白的呢？
一般来说，这些东西都会放在母亲手中，待母亲百年后将这两笔钱一块交到孩子手里，顶多就是孩子需要花钱了，才会在中途取出这笔钱，交到孩子手中。
而木婉婉现在还是个学生，根本就动用不到这笔钱，木婉婉看到汇款短信的第一反应，就是她妈不要她了，要和她算的明明白白。
木婉婉想也不想就拨通了妈妈的电话号码，可是电话刚响了一声，她就把电话挂断了。
现在已经快十点半了，这个点，她妈早就应该睡觉了，尤其现在她还怀着孩子，更是比平常时候更加注意睡眠。
木婉婉失落地挂掉电话，脸上丝毫看不到惊喜。

第138章 二胎时代6
我真的是好心，算了，大不了以后我不看你短信了。”
黄琳的气一阵一阵的，前一秒还觉得木婉婉没拿她当朋友，后一秒这股气又过去了，她心里更惦记着木婉婉卡里汇入的一千多万，要知道这样庞大的数字她只在新闻和影视剧里看到过，而木婉婉年纪轻轻就已经得到了，她的心里很难不产生嫉妒的情绪。
只是黄琳控制的极好，表面上表现出来的就像是单纯为朋友开心的模样。
“不过婉婉，这笔钱是你爸留给你的遗产吗，你妈怎么突然把这笔钱打到你卡上了？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你妈很有可能会给你生一个弟弟妹妹，你得弄清楚，你爸留下来的那些遗产，是不是真的只有这些，还有，我记得你说过你家有好几套房子，那几套房子怎么分配也该有章程了吧？”
木婉婉现在可是深城人，现在深城的房子都涨价到什么样恐怖的地步了，恐怕那些房子的价值并不比这一千多万来的少。
黄琳挺喜欢木婉婉这个朋友的，因为她足够大方，也没有一般富二代的娇气和傲气，可有些时候，她也挺讨厌木婉婉的，因为木婉婉出生的那天，就已经站在了她人生的终点。
几千万啊，黄琳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挣不到那么多钱，可木婉婉什么都不用做，这些钱就已经乖乖躺她银行卡里了。
于玫和赵霜燕互看一眼，俱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嫌弃。
以前没觉得黄琳是个这样没眼色的人啊，在人家爸爸去世的当下和人家讨论她爸留下来的遗产，说她没心没肺呢，还是说她钻钱眼子里去了呢？
反正赵霜燕和于玫无法理解黄琳此刻这么关注人家家里私事的初衷。
“黄琳，我想睡觉了。”
赵霜燕看木婉婉的表情已经有些绷不住了，赶紧打圆场，想要借口自己准备休息了，让黄琳闭嘴。
毕竟都是住一个寝室的，木婉婉又一向和黄琳要好，两人要是闹矛盾了，住在这间寝室里的她和于玫同样不会感觉舒服。
只可惜，赵霜燕的好意没有正确传达到黄琳的脑海中。
“这才几点啊，平时你可不是那么早睡的人。”
赵霜燕是个小说迷，每天晚上上床捧着一个手机都能奋战到凌晨两三点，如果第二天早上没有课，她还能坚持到更晚，为了一本好不容易淘到的合胃口的书，甚至还能通宵达旦。
因此这会儿赵霜燕说自己准备睡觉了，在黄琳看来是不可信的。
“你该不是嫉妒咱们婉婉一下子就成了小富婆吧，出生这种事，真羡慕不来。”
黄琳没看到，在她说完这句话后，赵霜燕背着她，朝于玫翻了一个白眼，嘴巴还往她站着的方向撇了撇，大写的嫌弃。
“够了！”
一直沉默的木婉婉却在这一刻爆发了。
“黄琳，我真的不想和你谈关于这些钱的事，我就想问问你，现在谈这些合适吗，我爸死了，他死了！我宁可永远没有这些钱，只要他能够活过来。”
木婉婉将手机重重砸在桌子上，然后也没等头发干透，直接爬上床，用被子将自己罩住，底下的赵霜燕等人只能看到被子轻轻颤动。
于玫张了张嘴，却被赵霜燕拦下了，并且向她使了一个眼色，现在还是让木婉婉自己静静比较好。
“我怎么了我……”
黄琳被好友的突然爆发给吓到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茫然地嘀咕了一句。
她不是关心她吗？
眼瞅着将来的竞争对手已经在她妈的肚子里了，木婉婉还没有一点危机意识，作为好朋友，她提醒她，难道做错了吗？
黄琳嘴角下扬，情绪同样有些低落。
她的视线转向了被木婉婉拍在桌子上的那个手机。
为华上半年新出的顶配，设置甚至高过了梨子牌手机，市场售价已经超过了五位数，黄琳一直想买，却买不起的心头好，现在就躺在桌子上，因为木婉婉刚刚砸手机的动作太过激烈，加上手机恰好砸在了桌子凸起的一角上，背面的玻璃屏早已四分五裂。
黄琳知道，按照木婉婉的家世，再买七八个这个款式的手机都不会心疼，就好像上半学期她和木婉婉一块逛街，木婉婉的新手机被偷后，她爸妈不仅不骂她马虎大意，还立马给她打钱让她再买一个手机一样。
而她的手机，还是考上大学那年求着她爸妈买的机子，在那个时候，也不是什么新鲜时髦的型号，普通的国产机，低端的机型，使用了这些年后，早就已经卡成了老人机。
有些人生来好命，钱那么重要的东西，却可以清高到说自己毫不在意。
她就是在意钱胜过一切又怎么样，因为这些高高在上的人，不知道没钱的滋味有多么不好受，她只是让木婉婉实际一些罢了，现在不长点记性，再过几个月她妈要是给她生了一个弟弟，她就该知道原来日子也可以那么难熬了。
黄琳死死盯着那个碎屏的手机，双手捏的紧紧的，然后一脸难堪地爬到了自己的床铺上。
这个晚上，寝室里的四个人都静悄悄的，气氛显得有些压抑。
——
“妈。”
木婉婉一整晚没睡，好不容易熬到平日她妈起床吃早饭的时间，赶紧用自己摔碎了屏幕的手机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
可等电话接通了，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是看到短信了吗，我以为，昨天你就该给妈妈打电话了。”
阿芜看着摆在自己面前的小米粥，就像是看待阶级敌人一般，记忆里怀木婉婉的时候可没有这样艰难，吃什么吐什么，每次吃饭就像是打仗一样。
“妈，你干嘛把这笔钱打我卡上啊。”
电话那头，木婉婉听着她妈的声音，垮着脸，一副要哭的样子。
“你已经成年了，可以支配属于你的财产了。”
阿芜听得出来电话那头的哭腔，心底深处对女儿的疼爱让她忍不住皱了皱眉。
“我知道，在孩子这件事上我们母女产生了分歧，可是婉婉，妈妈希望你能够了解这个孩子对妈妈的意义，他出现的时机太过凑巧，对我来说，他是你爸爸送到我身边，代替他陪伴我的宝贝，婉婉，妈妈和这个孩子的命，都是你爸爸用他的命换来的。”
不同于一开始在医院的强硬态度，这会儿阿芜放软了身段强调，虽然是长辈，却向木婉婉这个女儿示弱了。
未来的记忆里，这段时间母女俩人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最后虽然互相妥协了，可感情也出现了裂缝。
木婉婉紧紧攥住手机，妈妈的最后一句话，几乎把她全身上下的血管都冻住了，空气似乎都停滞流动了。
“爸爸妈妈的财产永远有你的一份，我希望你能够知道，妈妈永远爱你。”
这一点，即便在“卓芜”抑郁至死的时候，都没有改变。
木婉婉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挂断这个电话的，在电话挂断后，她一个人蹲在阳台，双手抱着膝盖，泣不成声。
而另一边，挂断电话的阿芜表情却显得有些复杂。
她将那一千多万打给女儿的目的根本就没有她说的那么单纯。
钱真的是个好东西，有时候，它能够测出人心，也能让人看透人心。
对于普通人来说，用一千多万看透一个人不值得，可对于阿芜来说，这笔钱花的很值，她想要测试一个人，一个不论前世今生，她都不觉得是女儿良配的人。

第139章 二胎时代7
“妈，你手里还有多少钱，我看中了一个投资项目，前景特别好。”
男生宿舍二号楼下，一个身材修长，样貌英俊的青年正站在一旁的花坛旁，小声打着电话，这个青年正是卢文远。
“妈手里的钱也不多啊，文远啊，你说的投资项目靠谱吗？”
卢文远的母亲奚绣莲正在某幢别墅内帮忙处理part后的一片狼藉，因此时间已经快接近晚上十一点了，也没有回家休息，此时接到儿子的电话，奚绣莲特地放下了手里的活，跑到厕所这个安静的地方接听。
自从丈夫婚内出轨和自己离婚后，奚绣莲的性子就有些阴郁偏执了，她在封闭了自己的社交圈子的同时，还将法院判给自己的儿子视做自己的所有物，生怕一个没注意，儿子也像被小妖精哄走的丈夫一样，再也不属于自己了。
因此在卢文远考上大学后的第二年，奚绣莲终究忍受不了和儿子分别的生活，千里迢迢跑到了北平，依旧以做家政保姆赚取母子俩的日常开销。
一开始，奚绣莲希望儿子和自己一块居住，可是北平的房租太高，奚绣莲花了一千两百块钱租住的北五环的房子也只是一个不那么简陋的小单间，根本没办法容纳两个身份为母子的成年人，而再高一些的房租，就是奚绣莲承受不起的了。
因此现在奚绣莲虽然搬到了北平，卢文远依旧是住校学生，只是因为离得近了，奚绣莲时常会做一些儿子爱吃的菜送到学校来，要么就是等儿子没课的日子回到出租屋短暂相聚，总算缓解了奚绣莲思子之情。
“再也没有比这个投资更靠谱的了，我有把握在三个月内得到150%的回报率。”
卢文远学的是金融管理，作为年年都拿奖学金，备受老师褒扬的学生，他确实是有点本事的，只可惜出生拖累了他前进的脚步，好几次明明都发现了商机，却因为本钱不够丰厚，收效甚微。
几次打击消磨了卢文远的自尊心，他意识到，有时候，人生不得不走捷径。
“我手头还有七万多，只是这个项目起步资金起码得要三十万，妈，你手里有钱吗，就当是我从你这儿借的。”
卢文远的目标一直很明确，他不想要回到那个闭塞的小镇，听着周边人对于他破碎家庭的奚落，他想要留在大城市，做人上人，所以从来到北平的那天起，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带有目的性的。
除去人品不谈，卢文远确实是个拥有强大自制力的男人，从大一开学起，他在兼顾学习、社交的同时还兼职家庭教师，学校给的奖学金能够满足学费和生活费的开销，而大学兼职攒下来的那些钱则是他未来的启动资金。
在大四这年，卢文远已经通过兼职和投资攒下了近十五万的存款，只是其中一部分钱压在了股市里不能动，现在手头能够调动的，也就七万多了。
“我的就是你的，和妈妈拿钱，谈什么借不借的话呢？”
奚绣莲一直以有这样一个优秀的儿子为荣，在听完儿子的解释后，连那一丁点的犹豫都没有了，可是二十多万，对于她来说确实不是一个小数字。
当年离婚的时候，虽然是那个男人婚外出轨，可奚绣莲拿到的财产依旧不多，只是老家一套面积只有六十多平的老公寓，他们那儿位置偏，这些年别处房价一路飙涨，她们那儿新开盘的楼房售价也就三四千一平方罢了，就算卖了那套老公寓，也就二十万不到的价格，偏偏那套房子奚绣莲还舍不得卖，对于她来说，那是她和儿子的根，将来儿子是要在那个老房子里娶新娘的。
除了房子外，奚绣莲手里的大头就是放在银行存定期的十多万了，之前她在老家当保姆，每个月的工资并不高，来北平后，工资是涨上去了，可同样的开销也变大了，对于一个没什么大能耐的女人来说，能有这十多万存款，也很不容易。
现在儿子开口就要三十万，除去他自己拿七万块存款，奚绣莲还得给儿子拿出二十三万的差价，可就算拿空她所有积蓄，也变不出二十三万块钱来啊。
“妈，你这里要是不方便的话，我再想想别的办法吧。”
卢文远听出来母亲话语中的为难，表情有些失望。
“没事，妈这几天就去银行把钱转给你。”
奚绣莲最看不得儿子难过了，冲动之下，直接对这笔钱大包大揽。
她手里还有十几万存款，大不了，就厚着脸皮开口朝老家的兄弟姐妹借一些，反正儿子说了，这个投资的回报率高，大不了就按照比银行的利息高一些的价格向亲戚朋友借呗。
从始至终，奚绣莲都没有想过万一儿子投资失败会怎么样。
挂断电话后，奚绣莲走到洗手池旁准备拿起自己脱下后放在那里的塑胶手套，谁知道，正准备拿起手套离开时，看到了水池边上一个闪烁着的小物件。
她好奇地拿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约莫两三克拉左右的钻戒，不知道真假，只是在灯光照耀下，钻石折射出来的光泽格外迷人，不像是劣质的假货。
奚绣莲的心脏顿时揪紧了，她虽然是小地方出来的女人，却也知道超过一克拉的钻石的价值，她猜想，这很有可能是今天来别墅参加宴会的某一个女人不小心遗落的物品。
卫生间没有摄像头，钻戒又是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物品，而白天宴会期间，晚上打扫期间，进入这个卫生间的客人、保洁更是数不胜数，即便报警调查，警察也找不到证据是她拿了这个钻戒。
奚绣莲捏紧了钻戒，下意识将她放进了自己衣服的口袋里。
等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后，她只觉得口干舌燥，却也没有将那个戒指再掏出来。
对于那些参加宴会的人来说，这样一枚戒指只是她诸多珠宝首饰中的一件小小装饰品，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个戒指却代表着儿子未来的远大前途。
奚绣莲在心里安慰自己，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而且严格说起来，也要怪丢戒指的人不小心不是吗，或许没有她，这枚戒指就会掉进下水道，自此失去价值，与其这样，不如让它留在更需要它的人手中。
——
阿芜看着自己委托私家侦探取得的调查结果。
卢文远的母亲所在的中介公司最近被客人投诉，投诉原因是怀疑中介介绍的保洁人员有偷窃的嫌疑。
原来是当天某别墅住户举办宴会，因为宴会结束留下一地狼藉，别墅的保姆人手不够，就向中介聘请了几个钟点工，结果当天有客人遗失了钻戒，根据离卫生间最近的客厅监控显示，客人在进入卫生间前，戒指还戴在手指上，可从卫生间出来后，戒指就已经消失了。
按照客人的口述，戒指很有可能是因为在清洁手部时摘下，之后又忘记戴上而遗落在卫生间的。
那位客人进入卫生间的时间较晚，十分巧合，在她之后，进入过女卫的就只剩下负责打扫的保洁人员，也就是说，拿走钻戒的极有可能就是这几个保洁之一。
只可惜厕所没有摄像头，戒指又是一个很小的物件，放在身上任何一个地方，摄像都无法拍摄到，而且也不能保证，戒指是否有冲落下水道的可能性，因此最终这件事不了了之。
但是别墅主人还是投诉了那几个负责清洁的保洁人员，而卢文远的母亲正是那批保洁人员之一。
阿芜翻看调查报告，忽然发现了一个很令人玩味的消息。
丢失钻戒的少女，居然和阿芜未来记忆中，卢文远的第一任妻子有着一模一样的名字，她们会是同一个人吗？
阿芜看着报告深思，上一世，卢文远和婉婉重逢时已经是鳏夫的身份，那个时候，“卓芜”对女儿的唯二要求是调查清楚卢文远前妻去世的原因，以及确保自己的资产把握在自己手中。
那个时候，“卓芜”的身体已经油尽灯枯，并不能亲自调查两人分开这十多年间发生的事，现在面对这样的巧合，阿芜越发有些好奇了，上一世，卢文远的第一任妻子，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去世呢？
现在她调查到的这个小插曲，在这个故事里，会不会有特殊的意义？
“嘶——”
阿芜的小腹微微有些疼，倒不是胎动，更像是肚子里孩子对母亲怀孕期间思虑过重的抗议。
阿芜摸了摸肚子，将报告放到一旁，摸了摸已经有些凸起的小腹，然后将这个怀疑放到心底。

第140章 二胎时代8
“文远，你怎么过来了？”
接近期末，木婉婉又因为父母的意外车祸请假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竞争激烈的金融系里，为了能够补上落下的课程，顺利通过各科考试，在回到学校的这段时间里，木婉婉几乎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了图书馆里。
至于男友卢文远，也因为各种原因，被木婉婉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卢文远心里明白，两人之间现在间隔了木婉婉父亲的死亡，让彼此冷静一段时间，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直到目前为止，卢文远都不觉得两人的感情会因为这件事画上句号，因为他心里清楚，木婉婉是一个多么天真单纯的女人，也清楚这一段初恋对于木婉婉的重要性，而严格说起来，木婉婉父亲的死亡只是意外，没有人想过要直接造成这个意外。
“红糖姜茶，还是温热的。”
在木婉婉诧异的眼神下，卢文远一手拿着一个保温杯，一手捧着几本书，坐在了木婉婉身边的空位上。
木婉婉一直都有痛经的毛病，看过西医也看过中医，只是收效甚微，每当例假头几天，小腹都会有强烈的坠痛感。
卢文远真的是个很贴心的男朋友，木婉婉在日常生活中比较粗心，时常忘了常备布洛芬以及暖宫的红糖姜水，可卢文远从来不会忘记，相比较只会口头上让女友多喝热水的直男，卢文远会将关心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你……”
木婉婉迟疑地接过那杯红糖姜水，正绞尽脑汁想要说些什么的时候，被卢文远制止了。
“嘘，有什么话等吃午饭的时候再说。”
卢文远指了指木婉婉面前的那堆专业书，又指了指自己面前那几本厚厚的专业文献，示意此刻他们正在图书馆中，不是聊天的时候，有什么话，大可以等到吃午饭的时候，慢慢说。
在木婉婉面前，卢文远一直都是这么绅士体贴。
木婉婉将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默认了卢文远的提议。
一开始，木婉婉有些静不下心来，她喝了几口温热的红糖姜水，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觉得小腹的坠痛好像确实减轻了一些。
木婉婉知道，现在她的注意力应该放在自己眼前那些专业书籍上，可是余光还是忍不住往身边的男友看去。
他有没有生气，因为自己这段时间的冷落？
午饭的时候，他会和自己说些什么？是理解自己，还是表达这段时间的不满？
偷看男友的时候，木婉婉注意到了对方正认真翻阅做笔记的那几本书，好像都是有关于投资创业的内容，这让她想到了之前男友和她说过的雄心抱负。
木婉婉一直都是支持男友创业的，在爸爸出事之前，也一直想要给予男友经济上的帮助，知识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倒让她把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木婉婉想的有些出神，可周围的环境还是太感染人了，现在正值期末，图书馆里满是奋笔疾书的同学，在耳边哗哗的翻书声以及刷刷的笔记声下，木婉婉很快再一次沉浸在了知识的海洋中。
就是这么恰好的实际，恰好的处事方式，在木婉婉有意躲避的情况下，卢文远顺利和她预约了一顿午饭，还让人挑不出他任何毛病。
——
“你现在不能吃辛辣的东西，这一次咱们就别点水煮牛肉了，等你好朋友走后，我再带你来这里解解馋，对了，听学生会新来的干事说，这家店新出了几道粤菜，口味比较清淡，要不咱们尝试一下吧。”
卢文远家境不好，木婉婉十分体谅男友，因此平日里两个人约会最多的地方就是学校食堂和图书馆，偶尔卢文远月末拿了家教工资，两人才会来学校附近的馆子解解馋。
大学城边上鲜有价格昂贵的餐厅，因此在交往期间，两人的花销并不算大，只是卢文远的细心体贴非但没让木婉婉觉得生活质量下降，相反还让她觉得每一餐都十分甜蜜。
今天卢文远带木婉婉过来的正是他们曾经定情的餐厅，坐在当初那个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熟记她的生理期，在点菜时还格外照顾她身体的男朋友，木婉婉忽然觉得有些愧疚了。
他们是男女朋友的关系，父亲的意外离世严格说来是她的责任，和卢文远毫无关系，因为之前脑中冒出来想要和卢文远结婚的想法，是她自己的突发奇想，或许现在卢文远压根就没有想过结婚这回事。
这么想着，木婉婉觉得更加沮丧了，所有的错都源于她，好像从想要和卢文远结婚开始，她就一直在做错误的决定。
“随便吧，我最近没什么胃口。”
木婉婉叹了口气，没办法拒绝来自男友的温柔体贴。
“昨天晚上，黄琳和我说了很多有关你的事。”
第一盘菜上来了，这是这家店的招牌菜上汤娃娃菜，汤底清澈，添加了火腿骨汤提味，娃娃菜的味道极其清甜鲜美。
上菜后，卢文远先是给女友夹了一筷子，然后才聊起正事。
“你放心，我私底下和你的室友绝对是没有过多联系的，这一次也是因为她担心你，才会主动联系我。”
平日里，卢文远是沉稳严肃的性子，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更是落落大方，处事公正的学生会长，也只有在女友面前，卢文远才会露出这样俏皮有趣的一面，会说笑，像个符合他这个年纪的大学生。
也是这样的反差，让木婉婉越发陷入到这段感情中，认为自己是卢文远的“独一无二”。
“你要是不高兴黄琳偷偷和我说了那些事，以后我会回绝她的，只是婉婉，我真的很担心你，有些事，我不希望你埋在心里，一个人担心难过，我更希望我是一个你能够放心倾诉烦恼的人。”
卢文远知道，任何女孩都不喜欢自己的闺蜜私下里和自己的男友联系过密，所以他的这番话既表达了自己和黄琳的清白，又表达了自己对木婉婉的关心。
一通话下来，木婉婉除了恼怒黄琳这个朋友外，对于卢文远这个无辜的男友却是一点火都发不出来。
“其实不用黄琳告诉你，系里也该传遍了吧。”
木婉婉丧气地说道。
那天晚上不少寝室的同学都出来看热闹了，当时她和黄琳的争执内容也被不少同学听见了，一千七百多万的遗产，放在银行卡里随时都能够动用的现金，对于这个年纪的学生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同年龄段的孩子，即便家世比木婉婉更优渥，在这个年纪，手里大多也不可能掌握这么多的流动现金。
因此当天晚上，木婉婉这个陡然暴富的“富二代”的名声一下子就传遍整个专业，甚至学校里其他专业的学生也有所耳闻。
不仅如此，学校里还出现了很多关于她这个富二代的帖子，里面出现了不少匿名留言，解释了她的家世背景，以及前段时间她父亲车祸死亡，她忽然间拥有这笔庞大遗产的原因，不知还有谁扒出来她母亲身怀遗腹子，为此母女俩发生矛盾的事。
可这件事木婉婉只和黄琳提起过，但面对木婉婉的怀疑，黄琳诅咒发誓，甚至还难过的大哭一场，似乎真的不是从对方嘴中传出去的。
木婉婉猜想，或许是她曾经的一些同学，社交圈就那么大，在深城，已经有不少邻居亲友知道了她母亲怀孕，并因为这个孩子和她产生矛盾的事。
对于帖子里提到的那些事，同情她的人有，羡慕她的人也有，木婉婉不太在意这些或关心或眼红的声音，她只知道自那以后自己走在学校里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隐晦的指指点点，这让她有些不堪其扰。
但现在这件事闹的这么大，即便黄琳不告诉卢文远，对方早晚也会知道。
“婉婉，我之后的那些话可能会让你不太开心，可是我还是想要和你说说我的看法。”
卢文远给木婉婉倒了一杯红糖姜茶，“首先，你应该理解你的母亲，这个孩子出现的时间太过巧合，对于你母亲来说，地位是十分特殊的，甚至在当下，可能还高于你，现在你只有妈妈一个亲人了，为了那个未出生的孩子和你母亲产生矛盾，是十分不恰当的行为。”
卢文远像个贴心大哥哥一样，用温柔的语调安慰木婉婉。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木婉婉听了卢文远的话，非但没有理解，相反还产生了逆反心理。
难道就为了一个没出生的孩子，妈妈就要和自己离心吗？而且那个孩子能够带给妈妈的安慰，难道她不能给予吗？
卢文远的这番话，好像是为了提醒她，她在妈妈心里的地位比不上那个孩子一样。
“其次是那一千多万，你的母亲将你父亲的遗产分割这般清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难道不是你们母女感情产生罅隙的证明吗？婉婉，或许你应该向你母亲道歉了。”
卢文远垂下眼，只是一千多万啊。
这句话戳到了木婉婉的心里，虽然之前电话中妈妈已经解释过把钱打给她的原因，可木婉婉心中，母女俩将金钱算的那么清楚，就是生疏的证明。
就为了那么一个孩子？木婉婉陡然升起一股怒火。

第141章 二胎时代9
一顿饭下来，木婉婉有些食不知味，诚然刚刚卢文远的那番话都在劝她与妈妈和解，可这会儿木婉婉的心里却越发酸涩了。
“对不起文远，这段时间冷落你了。”
木婉婉叹了口气，看着面露担心的男友，心中越发觉得亏欠。
“而且在之后一段时间里，我可能还是没办法像之前那样有足够多的时间陪你。”
课业上的忙碌就不用说了，在学期结束后，木婉婉还得赶回深城，爸爸去世后妈妈的情绪比她更不稳定，她得自己盯着才能放心，还有关于那个孩子……
想到那个孩子，木婉婉的情绪就更加复杂了，但不管最后那个孩子要不要留下来，之后她需要花费很长时间陪伴在妈妈身边这件事是可以肯定的，也就是说，她和卢文远还得聚少离多一段时间。
最后，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木婉婉不知道她妈对待卢文远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度，车祸发生的起因是因为她的那通电话，妈妈不舍得怪她，但有可能会迁怒无辜的卢文远，她怕这种情况下妈妈强烈反对她和卢文远在一块，这样一来，他们还有很长一条路要走。
目前来说，彼此冷静一段时间是最好的，如果……如果……
如果卢文远接受不了这样聚少离多的恋情，她也能够接受对方离开。
“傻瓜。”
卢文远亲昵地用手点了点她的鼻尖：“你完全不必要愧疚啊，这段时间我忙着和几个朋友一块做创业的前期准备，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会十分忙碌，在你说这些话之前，我还担心冷落我可爱漂亮迷人的婉婉呢。”
他巧妙化解了木婉婉的为难，将木婉婉单方面的冷落变成了双方因为工作、家庭等原因不得不聚少离多一段时间的现状。
“嗯。”
换做平时，木婉婉应该面露一个羞涩甜蜜的笑容，可是现在她脑子里想到最多的还是远在深城的妈妈和那个未出世的弟弟妹妹，在卢文远的亲昵动作下，木婉婉只是尴尬地扯了扯嘴角，然后又陷入了自己的小世界里。
看着有些出神的女友，卢文远的眼神依旧深情款款，只是深邃的眼眸中多了几分深沉的情绪。
给了那么多的暗示，还是没有想到？
卢文远喜欢木婉婉的天真单纯，可现在他觉得，有时候过于天真，其实也是一个让人头痛的故事，不知道他今天埋下的这些伏笔，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产生作用。
——
和卢文远分开后，木婉婉回到了寝室，躺在床上，回顾这些日子发生的事，今天卢文远的这番劝解非但没有让她放松，反而让她觉得越发烦躁了。
黄琳是在木婉婉之后回的寝室，换做以往，木婉婉肯定会和这个好友打招呼，可现在躺在床上的她连抬手的心情都没有。
对于黄琳，她懒得交好，也懒得指责了。
在此之前，她从未发现过自己这个朋友如此自我，明明她和她强调过很多次，不希望她把自己告诉她的一些私密话题转述给卢文远，尤其是在她不知道该如何正视这段感情的当下，可在那天发生了那样激烈的争执后，黄琳依旧没有将她的警告放在心上。
当然，木婉婉清楚，黄琳这么做的初衷未必出于恶意，只是这种理所当然的好意，有时候也会让人觉得恶心。
翻个身，木婉婉忽然想到了自己。
她不想要妈妈留下那个孩子，冠冕堂皇地表示之所以会是这种态度的原因是因为妈妈的身体情况以及她上了年纪后可能精力不足的现状，从妈妈的角度来说，会不会也像现在的黄琳于她的感官呢？
不会的！
这个念头在木婉婉的心中一闪而过，然后被她自己下意识地屏蔽了，她和黄琳怎么会一样呢。
但是这个念头终究还是在木婉婉的心中留下来印记。
而另一边的黄琳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此时她背对着木婉婉，表情有些嫉妒，有些埋怨，也有些难过，好几次，黄琳都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可最后还是把嘴巴闭上了。
自那以后，木婉婉和黄琳就陷入了冷战，好在期末阶段所有人都将重心放在期末考试上，寝室里的另外两个室友虽然也察觉到了两人之间怪异的氛围，可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掺合到这对曾经的好闺蜜当中，四人按部就班的上课奔图书馆，等期末考试结束后，又各自买了回家的车票/机票，事态没有进一步恶化。
木婉婉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睡个昏天黑地，天知道期末这段时间她是怎么过来的。
不同于男友卢文远在专业课上的优异表现，木婉婉在系内排名只能说是中上水平，之前落下近一个月的课程，要把那些课程在极短的时间内补上，对于木婉婉来说是十分吃力的。
尤其是英语，许多专业词汇十分晦涩难懂，光是死记硬背这些单词，就让木婉婉头痛脑胀。
回到家里，躺在自己熟悉的大床上狠狠睡了一觉，木婉婉才觉得自己似乎活过来了。
“呼——”
木婉婉揉了揉眼睛，然后拿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一下时间，这一觉睡的也真够久的，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十二点半了。
妈妈和刘阿姨似乎体谅她从学校回来的辛苦，今天居然没有叫她起床吃早饭，按照现在这个点，都过了家里往常午饭的时间了。
果不其然，在木婉婉洗漱完走到客厅的时候，妈妈和保姆刘阿姨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吃饭后水果了，看到木婉婉出来，刘阿姨赶紧起身。
“婉婉醒了，饭菜都给你留着呢，刘姨帮你加热一下，你先陪你妈说会儿话。”
说着，刘秀就匆匆走向厨房，将客厅留给了阿芜母女。
“妈。”
木婉婉坐到妈妈身边，客厅的茶几上摆着不少水果，大多都是木婉婉爱吃的，尤其是那一大碗樱桃，又大又新鲜，还有刚上市的荔枝，饱满多汁甜度迷人。
木婉婉想到，自从她念大学以后，每次回家，家里总是备着满满一冰箱她爱吃的水果甜点，这一点，即便爸爸去世后也没有改变。
木婉婉拿起一颗樱桃，准备了一肚子的话，在喊了一声妈以后，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这或许也是时下母女之间的通病，明明是关心对方的，可真要将自己的心意表达在嘴上，又觉得有些矫情了，关于关心的话，总是说不出口。
“我预约了下午的产检，刘阿姨下午请假，你陪我去一趟医院吧。”
对于有关肚子里这个孩子的话题，两人已经很久没有提起了，木婉婉下意识看向了妈妈的小腹，此时阿芜的孕期已经接近三个半月了，原本平坦的小腹也有了些许凸起。
木婉婉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她没有怀过孩子，也没看过妈妈怀自己时的模样，不知道三个多月的孕期是否就能够显肚了。
但是很奇怪，在妈妈的肚子一片平坦的时候，她可以十分自我的要求妈妈放弃这个孩子，可当她看到妈妈的肚子微微凸起的曲线幅度时，忽然间意识到，这个孩子已经平安着陆在妈妈肚子里，那是她的弟弟妹妹，是一个生命，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好。”
木婉婉下意识地答应了，可等回过神来，她又开始懊恼自己的立场太过不坚定。
她是讨厌那个孩子的，木婉婉在心里强调了自己的态度。
——
“家属一块进来吧。”
阿芜预约的产检是在一家优良的私人医院，费用高，却给予了与费用相当的体验感，不仅不用在公立妇产医院体验排队的人山人海，家属还能够一块陪同进入彩超室。
当着那么多产科工作人员的面，木婉婉也不好表现自己的抗拒，乖乖跟在阿芜身后进入了彩超室。
“孩子很健康。”
医生看着屏幕上的显像，笑着对阿芜说道。
屏幕中，那团蜷缩的小胚胎大约只有十五六公分长度，甚至还比不上木婉婉巴掌大小，那个孩子很调皮，背对着肚皮，因此在屏幕中，只能看到他的后脑勺，完全看不到医生口中应该已经开始成型的眼耳口鼻。
木婉婉觉得这娃娃有点丑，脑袋尖尖的，四肢也不像正常人，反而有些神似异形。
但是看久了，好像还有点可爱，这一定是她的错觉。
“这位是你女儿吧，小姑娘，在等五个多月，就能听到有人喊你一声姐姐啦。”
自从二胎开放后，医生见过不少陪同父母来产检的大孩，在刚刚见到木婉婉的第一眼起，她就知道这个孩子对于二胎的到来是十分抗拒的。
“哈哈哈，刚出生的孩子可不会喊姐姐，刚刚是我算错了时间，不过小姑娘可以努力一下，让你这个弟弟/妹妹在学会喊爸爸妈妈之前，先喊你这个姐姐。”
医生说笑着缓解氛围，然后将彩超报告递到木婉婉的手里。
“来，接好你的弟弟/妹妹，这是一个很健康的孩子。”
黑乎乎的报告中，一团黑乎乎的胚胎影像，木婉婉抿着嘴看了一眼正在穿衣的妈妈，难道这就是她特地带她来产检的目的吗？
木婉婉觉得自己似乎被分裂成了两半。
一半依旧敌视那个孩子，可另一半，已经松动了。
她想到了卢文远的那番话，也想到了妈妈在电话里的那句话，她永远爱她！
木婉婉惊觉，原来人真的可以这么矛盾。
——
“各项指标都很好，妈妈和孩子都很健康。”
“这个时候，除非是孩子或者母体出现了问题，不然我们是不建议人流的，因为现在孩子已经挺大了，流产对母体会造成不小的损伤。”
近四个月的孩子，阿芜还是高龄产妇，熬到了这个时间，再进行人流的话，最先受到伤害的就是母体本身。
木婉婉看着她妈在诊室向医生询问有关于怀孕的注意事项，只觉得心中酸甜苦辣咸，五味杂陈。
“时间过的真快，刚刚在产检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二十二年前，那个时候，陪我产检的人是你爸，我们俩一个十七岁，一个十九岁，什么都不懂的年纪，忽然就要做爸爸妈妈了。”
坐在医院的长廊上，阿芜忽然开口说起了往事，木婉婉听过许多有关自己幼年的趣事，却从没听父母提起过怀她时发生的琐事。
在妈妈开口后，顿时被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现在妈妈对肚子里的孩子那般精心，她也想知道，当初自己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享受的是什么样的待遇。

第142章 二胎时代10
“当时我和你爸什么都不懂，加上那个时候忙，一个人恨不得掰成两瓣来用，三个月没来例假了，也没往心里去，直到有一次吃了你爸下厨做的鲫鱼豆腐汤，光闻着味就吐的稀里哗啦，你爸才急匆匆的带我去了医院。”
回忆起那段往事，阿芜脸上不由浮现出了一抹缱绻的笑容。
“你爸那时候还是个毛头小伙儿呢，医生所我怀孕的时候你爸都晕乎了，出门给我拿药的时候，也没注意到门还关着，一脑袋就撞在玻璃门上了，额头青了老大一块，让我又好气又好笑。”
“爸爸还有那样的时候？”
木婉婉的嘴角不由上扬，从她有记忆开始，爸爸一直都是很沉稳的形象，对她这个女儿虽然无比疼爱，却也很在意父亲这个形象在儿女心中威严的地位，因此木婉婉有关于父亲的记忆里，很少有爸爸这般毛躁的影像。
“嗯，知道我有了你，他真的很高兴。”
谈论起母女俩共同喜欢的话题，两人之间隐隐剑拔弩张的氛围消散了，双方表情都分外柔和，沉浸在了过往的回忆中。
尤其是木婉婉，在听到母亲那句话后，甚至有了泪奔的冲动。
她似乎看到了那个画面，一对年轻的夫妻，在医院的长廊中，为自己的到来，欢呼雀跃，情到浓时，相互紧拥，为了即将到来的自己，感动落泪。
她也是备受期待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第一次知道你是女孩子，是在你六个月的时候。”
阿芜话音刚落，木婉婉脸上的笑容瞬间停滞住。
妈妈的这番话，让她瞬间回忆起了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
自从计划生育的政策出现后，孕期鉴别胎儿性别就成了一件违法的事情，但在某些地区，鉴别胎儿性别的行为依旧屡禁不止，尤其是在木峰和卓芜的老家，在那个家家户户都生四五六个孩子，儿子一个还嫌少的地方，就连医生似乎都没有这个意识，甚至不需要产妇和家属开口，就会隐晦告知孩子的性别。
木婉婉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不受爷爷奶奶疼爱的孩子，明明每次过年自己父母给的孝敬费更多，可她一直都是兄弟姐妹里拿压岁钱最少的孩子。
归根结底就是自己父母“不听话”，没有照着他们的意思再追生一个儿子，让他们这一系断了香火，而造成这一切的元凶，木婉婉自然不能妄图从那两位固执的老人脸上得到一个好脸色。
这会儿听到她妈提起孕期鉴别出她性别的故事，心情顿时就有些不渝了。
阿芜一直偷偷注视着木婉婉的表情，上一世，母女俩闹到那种地步，除了那段时间的冷战，互不沟通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作为父母，两人都没有真正重视过童年的阴影对于女儿人格塑造上的障碍。
实际上不仅仅只是木峰夫妇，华国许多父母，都忽视了童年一些不美好的记忆对孩子造成的影响。
比如小时候随意将孩子喜欢的玩具送给亲戚或是邻居家的小孩，在孩子哭闹的时候，还责骂孩子太过小气，等到孩子长大后，以戏谑的语气谈论起这件往事时，还会露出诧异的神情，责怪孩子将这么一件“小事”记在心里，耿耿于怀那么多年。
又比如木婉婉，从很小的时候，就听着爷爷奶奶背着父母叫她赔钱货，因为她是个女孩，亲戚们将对她家财产的觊觎赤裸裸表现在脸上，甚至在日常谈论时，说着类似一旦她的父母有了二胎，有了儿子之后就会将她丢掉的笑话，对于木婉婉来说，阿芜肚子里的那个不是弟弟妹妹，是来抢夺她现在拥有的一切的敌人，是一个从童年时期，就潜伏在她生活中的噩梦。
在木峰和卓芜为了安慰她，承诺只会有她一个孩子的时候，木婉婉信了，可能那个时候，三人都没有想到，意外会来的那么快。
阿芜想要木婉婉心无芥蒂的接受这个弟弟/妹妹，首先要做的，就是让木婉婉确信，她并不是童年里那些亲戚口中多余的，不该来的存在，她是父母的珍宝，这一点，从始至终就没有改变过。
所以她要挑破当年那颗脓包，直面这个现实。
“那个时候恰逢过年，我还记得，你爸废了不少劲，才在老家的市人民医院挂了一个专家门诊。”
那个时代和现在不一样，B超机子不是随随便便一家医院都能有的，而且老家也比不得发展迅速的深城，在那个贫瘠落后的地方，只有市级别的医院，才有可能拥有这种先进的机器。
“那一天，你奶奶也陪着我们一块去了医院，在听到医生说你是个女孩的时候，你奶奶的脸色顿时就变了，我现在都记得她当时的表情，耷拉着一张脸，好像我是他们木家的罪人一样。”
其实不用阿芜详细描述，木婉婉也能想到奶奶当时的表情，只是当她妈说起这段往事的时候，木婉婉还是忍不住愤恨，女孩怎么了，她自己就不是女人吗？
不过比起往日单纯的愤恨，此刻木婉婉更想听她妈细说当初她和爸爸的反应。
一直以来，父母似乎都很少提及这段往事，更没有和木婉婉说过，在检查出她是女孩的时候，或者在她出生被告知是个女孩的时候，父母是什么样的态度。
出生于那样的环境，或许一开始，父母也是不喜欢她的吧？
一直以来，这都是木婉婉心中不敢细想的事。
“从医院出来后，你奶奶给了我两个选择，第一个，引产，因为那个时候你已经有六个多月大了，第二个选择，在生下你后立即备孕，到时候你就留在老家由他们二老负责照顾，只要你不上户口，我和你爸去了深城，照旧还能再生一胎。”
木母的做法在那个年代很普遍，不仅在那个重男轻女氛围浓郁的老家存在，在深城、海市、北平这种高知分子遍布的大城市同样存在着。
“那……”
木婉婉咬着下唇，既然当初奶奶给了爸妈这样两个选择，最后她又怎么平平安安的降世，又被父母带在身边亲自照顾了呢？
“婉婉知道妈妈小时候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吗？妈妈小时候可没有你们小时候那样好的条件，我和你几个阿姨，从懂事的年纪就开始承担家务和农活，在十四岁之前，我以为全世界的女孩都是这样的，可等嫁给你爸爸后，去了外头更广阔的地方，我才知道，原来女孩子也可以那样恣意骄傲，也会被自己的父母捧在手心里，当作宝贝一样悉心呵护着。”
对于卓芜来说，嫁给木峰，是她人生最大的转折。
她不仅找到了一个忠诚，勇敢，负责任的丈夫，更是在对方的带领下，让自己一直以来错误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来，女孩子也可以像男孩子一样念书，在大学毕业后得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原来女孩子在二十多岁甚至三十多岁嫁人不是异类一般的存在，相反，在十四五岁的年纪就强迫女儿嫁人生子，才是一件被谴责的错事；原来，女孩子从来都不逊色于男孩子，从出生起，他们就应该是平等的……”
“那个时候，我就想着，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我会将曾经的我没有的一切，捧到她的面前。”
“然后，你就来了！”
阿芜说那么多，就是想要告诉木婉婉，她从来都不是亲戚口中不受欢迎的存在，相反，在她到来之前，就有一个母亲，满心虔诚希冀地欢迎她来到这个世界。
“我很庆幸，你的爸爸并不是一个愚孝守旧的男人，在你奶奶提出那样苛责的条件时，他站在了我们母女面前，拒绝了你奶奶的提议，并且在新年过后迅速带着我回到了深城，那个时候，我们的生活条件正在好转，可远没有到能请得起保姆的地步，感谢你的爸爸，笨手笨脚地伺候我度过孕期最艰难的那几个月，并且伺候我们母女俩做完了一整个月子。”
“我还记得，你小的时候最爱哭闹，半刻都离不了人，有一次半夜起床，我就看着你爸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你睡觉，根本就不敢躺下，我只是发出轻微一点动静，他顿时就惊醒了，而睁开眼后，他的第一个动作也是抱紧你，生怕把你给摔了。在我出了月子后，我胖了七斤，你爸爸瘦了十斤。”
木峰的态度足以证明了他对女儿的疼爱。
“二十二年前，你的爸爸像一座大山一样，为我们遮风挡雨，二十二年后，他又像一个英雄，用生命做代价保护了我和你的弟弟/妹妹，对不起，婉婉，妈妈真的要违背当初那个承诺了，我想要留下这个孩子，一如当初，我和你爸爸都想要留下你一样。”
这一次，阿芜说出这句话时，是在母女俩平等沟通的立场上，她在等木婉婉想清楚。

第143章 二胎时代11
在那番推心置腹的谈话之后，木婉婉虽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可在态度上，着实软化了许多。
离开妇产科后，缴费、取药的事全都是木婉婉一手包办的，她甚至还耐心向配药的医生询问了那些维生素钙片的食用剂量，并且小心摘记在了自己手机的备忘录上。
阿芜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讯号，婉婉这个孩子，没有那么顽固自私。
——
“婉婉，快来喝奶汁炖燕窝。”
晚上木婉婉会完曾经的高中好友回家，正在做最后清扫工作的刘秀从冰箱里拿出一碗冰镇的燕窝羹。
“你妈特地让我给你留的，以前怀你的时候，可没有那么好的条件拿燕窝鱼胶当三餐吃，这些东西的作用吧，也不知道有没有传的那么玄乎，但对身体肯定是没有坏处的，你妈说了，当初怀你的时候也没让你尝到这些好东西，这次怀你弟弟/妹妹的时候，也让你再体验一次吧。”
刘秀笑呵呵地将那碗炖煮了很久的燕窝羹放在木婉婉面前的桌子上，然后又闲不下来的干起了其他事情。
至于阿芜，自从怀了肚子里那个孩子后就保持健康的作息，这个点早就已经回房休息了。
木婉婉吃着冰镇了一会儿的奶汁炖燕窝，其实对于这种补品的口感，她并不陌生。
自从木家的经济条件上来后，木峰和卓芜就开始学着有钱人的样子吃滋补品调养身体，燕窝鱼胶这样的东西，家里也是时常备着的，只是平日里吃这些东西的频率肯定没有孕期那么频繁，加上木婉婉还年轻，过多的滋补对身体并没有太大的作用，反而会造成负担，因此木婉婉对这些东西并不热衷。
可平日里是一回事，现在这特殊的情况又是另外一回事。
木婉婉喝着妈妈特地叮嘱刘姨留下来的燕窝羹，忽然觉得这种原本觉得带着蛋腥味的滋补品似乎有一种别样的风味了。
“婉婉啊，别怪刘姨多嘴，其实你应该站在你妈的立场上多想想，留下这个孩子，对她对你来说，都是有好处的。”
刘秀不是住家保姆，忙完阿芜家里的事后，她也该回家了。
今天家里并没有什么需要打扫的，刘秀擦洗完厨房，洗了洗手，就摘下围裙准备下班了，只是在离开前，看到坐在餐桌旁吃燕窝羹的木婉婉，她还是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你马上就要毕业了，就算就算结婚晚，再过个五六年，也该有自己的小家庭了，以前你爸在的时候还好，现在你爸不在了，你妈还这么年轻，之后的几十年，你让她一个人怎么过啊？”
刘秀看木婉婉似乎要开口，连忙打断她的话。
“刘姨知道你是个孝顺孩子，我家大闺女也孝顺啊，可你们要工作，有时候忙起来，连自己的一日三餐都顾不上，哪能要求你们时时刻刻记挂着我们这些老的呢？我倒还好些，要为家计犯愁，家里还有一个老公作伴，可你妈呢，一个人孤零零的守着这个大房子，每天坐在客厅里守着手机想你？”
刘秀反问了一句，她的诘问让木婉婉哑口无言。
她想说自己可以多抽出一点时间陪伴妈妈，可扪心自问，她真的做得到吗？
他们这一代的独生子女似乎真的被宠的有些自我了，刚上大学，第一次长时间离开父母时，木婉婉就被外头自由自在的生活迷花了眼，与父母的联系从原本的每天一次，渐渐变化成两三天一次，到一个礼拜都不见得能够想起来一次，而她身边的同学也大多如此。
偶尔有一次父母因为关心在电话里絮叨太多，还会觉得爸妈管的太多，觉得烦躁。
这还只是学生时期，木婉婉幻想着，等自己工作以后，真的会有比学生时期更多的空闲时间分配给妈妈吗，尤其是等她也有了自己的小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以后。
或许因为爸爸的离开，她会学着成熟，给予妈妈更多的关心，可在她有了丈夫，有了孩子之后，她的关心势必会被分为三份，留给妈妈的那些时间，总是不够多的。
“我感觉得到，你妈是把那个孩子当作寄托了，其实这样也好，有了这个孩子，她就不会想东想西了，在你学习工作顾不上她的时候，还能有个嗷嗷待哺的小娃娃等着她操心，精神头都被这个孩子扯住了，就没工夫想那些让她伤心的事了。”
这些日子阿芜的烦恼刘秀都看在眼里，这会儿她和木婉婉说这些话，也不乏为阿芜抱屈的意思。
“我知道了，刘姨。”
木婉婉觉得，嘴里的燕窝羹的滋味似乎有些寡淡了。
她还是有些难过，可认真思考着白天与妈妈的谈话，和刚刚刘姨说的那一番话，木婉婉的理智告诉她，妈妈和刘姨是对的，那个孩子，应该留下。
“你知道就好，可千万不要怪刘姨我多嘴了。”
刘秀也吃不准木婉婉有没有将她的这番话记到心里，在木婉婉点头后，带上自己的东西，换了鞋子开门离开。
而不远处的卧室，阿芜听到客厅的谈话声消失，也终于放心地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有些话，光是她一个人说是没有用的，庆幸她摸准了刘秀的脾气，这些日子在刘秀面前表现出来的为难和沮丧落在了对方眼里，并且在最恰当的时候发挥了作用。
——
“学弟，准备回家吗，正好我开车过来，顺路送你一程吧。”
卢文远正在学校门口不远处的公共车站亭等车，面前就停下了一辆招摇的大红色跑车，右侧的车窗玻璃缓缓滑下，驾驶位上坐着一个烫着栗色大波浪的女人，冲着卢文远微笑。
这个女人名叫荀嫣，是大卢文远两届的学姐，早就已经毕业。
卢文远也是通过朋友介绍和这位学姐认识，对方的家庭条件似乎十分优渥，毕业这两年都没有上班，只是拿着父母给的钱到处旅游购物，偶尔也会投资一些项目，这一次卢文远和朋友一块创业，这位学姐也有投资的意向。
“那就麻烦学姐了。”
卢文远挑了挑眉，作为一个男人，他敏感的察觉到了这位比自己大了一岁的学姐对他抱有的超出正常男女安全界限的意图，只是对方聪明的用投资为借口接近他，在对方没有挑明态度之前，卢文远也乐得装作不知道。
“总是叫你卢学弟似乎太见外了，以后我就叫你文远吧，你也可以叫我嫣嫣，我身边的人都是这么叫我的，你知道的，女人总是格外在乎年纪，每次听你叫我学姐，都让我感觉自己变老了。”
荀嫣的长相普通，但是有钱又会打扮的她很会扬长避短，她的脸部线条比较硬直，五官并不出众，于是她就选用更能加深轮廓的欧美系妆容，凸显出自己高眉骨和颧骨的优势，再加上一身名牌的点缀，荀嫣一下子就从原本的三四分普通人变成了六七分的高气场小美女。
这会儿她在卢文远面前表现出一副娇嗔小女人的样子，颇有一种反差的萌感。
“卢学弟是北平人吗？”
“不是，我的老家是X省的一个贫困县，我妈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我来北平打工，每个礼拜，我都会回我妈租住的小房子里陪我妈吃顿饭。”
卢文远似乎并不避讳自己贫穷的家世，在荀嫣面前的态度依旧落落大方。
他的表现，让荀嫣更加高看他一眼。
“看来卢学弟不仅才华横溢，还是个十分孝顺的儿子呢。”
荀嫣的笑容越发灿烂，她看上了卢文远，又怎么会不调查对方的底细呢，荀嫣知道，有时候，越是出生底层的人，就越是敏感，可在卢文远身上，她丝毫看不到一丁点自卑的影子，相反，对方永远充满傲气，这种傲气不是虚伪的自大，而是那种即便身处底层，可依旧相信自己很强的强大自信。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才不会避讳自己的出生，荀嫣觉得，她在卢文远身上又发现了一个美好的品质。
“也不知道，哪个小姑娘能有福气成为你的妻子。”
从见到卢文远的第一眼起，荀嫣就被他吸引了。
那个高大英俊，站在讲台上，落落大方地阐述自己的创业理念的男人，荀嫣觉得，自己的对他的喜欢始于颜值，忠于人品。
只可惜，她遇到卢文远的时间太晚，对方已经有了一个稳定交往了近半年的女友。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只要没有结婚，她就拥有公平竞争的能力，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年轻的情侣，尤其是学生时代的情侣，有多少能够走到最后呢。
荀嫣没有了解过卢文远的女朋友，但她觉得，自己这样成熟且能够在事业上给予卢文远帮助的女性，才是他另一半的最佳人选。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她很可爱，和她在一起，是我的福气。”
说起女友，卢文远面露幸福的笑容，看到他有别于与自己相处时的克制表情，荀嫣更加嫉妒那个能够名正言顺站在卢文远身边的女人了。
“谢谢学姐。”
大学城都比较偏僻，因此距离卢文远母亲租住的小区并没有太远的车程。
“不是说了吗，叫我嫣嫣就好。”
荀嫣看着下车的卢文远，探出车窗说道。
“嗯，嫣嫣。”
卢文远犹豫了一下，喊了一声荀嫣的名字，低沉的声音让荀嫣的耳朵都快酥透了。
在荀嫣的红色超跑离开后，卢文远看着车子离去的方向静静伫立了好一会儿，此时他的表情和刚才截然不同，显得有些深沉。
而不远处买菜回来的卢母同样止步不前，她的表情显得有些惊恐，回想着刚刚探出车窗惊鸿一瞥的脸，就像是见到鬼怪一样。

第144章 二胎时代12
“妈，你回来了？”
卢文远回过头时，看到了拎着菜回来，表情有些阴沉也有些惊恐的母亲。
“嗯。”
奚绣莲的眼神迟迟没有从那辆车远去的方向收回来，声音飘忽到不仔细听都听不清楚的地步。
“那个……是你说的那个女朋友……”
奚绣莲知道儿子有一个稳定交往了一段日子的女朋友，听说模样挺漂亮，家里也挺有钱，难道儿子口中的女朋友就是刚刚惊鸿一瞥看到的那个女孩？
想到这一点，奚绣莲的脑子就有些发昏。
半个月前，她做了这辈子胆子最大的一件事，那就是昧下了从雇佣自己干活的那家主人家厕所里捡到的钻戒，想着等风头过去后，变卖折现给儿子做投资基金。
原本奚绣莲想着，那些家住别墅，出入靠豪车代步，身上点缀着数不清的珠宝的有钱人并不会在意那一个小小的钻戒，谁知道丢失钻戒的那个女孩这般不依不饶，不仅把当时参与打扫工作的家政嫂都给喊过去互相指认了，还报了警，一下子将事情闹大，差点没把奚绣莲的胆子给吓破，这些日子，一宿安稳觉都没睡好过。
好在厕所没有监控，钻戒又是那么小的东西，藏在身体哪一出厕所外的监控视频都拍摄不到，而当天在那个女孩之后，负责打扫别墅的家政嫂们几乎都进出过那个厕所，事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没人能拿她怎么样。
但即便这样，当天干活的这些人还是被中介公司批评了，这件事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最近分配到她们这几个人身上的单子也越来越少了。
如果戒指能够变现也就算了，偏偏现在案子还挂在警察局里，奚绣莲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那个女孩丢失的钻戒虽然克拉数不大，但是纯净度很高，拥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编码，这样的钻戒一旦再次流入市场，很容易被人发现。
也就是说，她没办法变卖那颗据说市场价近五十万的钻石，这个烫手的东西，只能烂在自己手里。
这样一来，奚绣莲就更加憋气了，她都想直接将那颗钻戒扔到下水道里，可又舍不得那么值钱的东西，只能趁四下无人的时候将那枚钻戒戴在自己粗粝的手指上沉醉欣赏一番，然后又将那危险的玩意儿藏匿起来。
“妈不喜欢那个姑娘。”
奚绣莲耷拉着一张脸，她不喜欢那个让主管将她们这批家政嫂带过去问话的女孩，那种高高在上，瞧不起人的姿态，让奚绣莲没办法在她面前找到婆婆的尊严。
尤其两人之间还有这样的渊源，奚绣莲总觉得自己好像低她一等似的，将来要是和对方生活在一块，那得多憋屈啊。
“妈，你误会了。”
卢文远知道，他妈想歪了。
“现在热头大，什么话我们回去说吧。”
北平的七月已经开始炎热起来了，大夏天的，顶着太阳站在外面着实不是一件让人舒服的事。
“那是一个有意向投资我创业的学姐，我的女朋友是比我还低一届的学妹。”
卢文远接过他妈手里拎着的蔬菜鱼肉，因为今天他回家吃饭，奚绣莲特地买了一些好菜，几条新鲜的河鱼这会儿还活蹦乱跳的。
“你们也交往一段时间了，什么时候带她来给我看看啊？”
虽然在大城市生活了一段时间，可因为奚绣莲不爱与人交际的缘故，她的思想水平还停留在家乡三十八线小城镇，对于早被淘汰掉的古板的规矩很有自己的一番坚持。
在奚绣莲看来，卢文远的女朋友和他交往那么久，却还没上门见见她这个未来婆婆，是很没有规矩的行为，心里难免也对那个女孩带上了几分不喜。
不过听说那个女孩家境不错，又是独女，难免被家里人给宠坏了，看在她这个家世背景的份上，奚绣莲觉得自己也能更容忍对方一些。
“她家出了一点事，她爸车祸去世了，她妈怀了遗腹子，现在家里好多事呢，应该没时间来咱家了。”
说到木婉婉，卢文远的语气有些复杂。
对于那个单纯的女孩，卢文远肯定是喜欢的，没有一个男人会不喜欢一个模样好，又温柔，即便家境优越，也愿意照顾你的自尊心，陪你天天吃食堂的女孩，即便一开始，卢文远接近木婉婉的初衷并不单纯。
可从小地方出来的卢文远心中最重要的并不是什么情情爱爱，在他看来，爱情可以是调剂品，绝对不会是必需品。
他走的每一步路，都有自己的规划，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表情，都带有更深入的目的，这一点不会因为他有些喜欢木婉婉而发生改变。
卢文远觉得，或许在他功成名就时遇见木婉婉，他们之间的感情会变得更纯粹一些。
但是现在，木婉婉遇到的这一系列问题，显然让他对两人之间的感情产生了新的考量，尤其是在条件看上去更优秀的荀嫣出现后，在内心深处，卢文远心中的天平已经产生了摇摆。
“什么，那姑娘年纪轻轻就没爸了？”
奚绣莲皱了皱眉，下意识不去思考荀嫣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开始专心于儿子的正牌女友身上。
按照他们老家的说法，这种女孩的命格对于长辈是有妨碍的，要不然为什么别人的爸爸不死，就她爸出车祸了呢。
“她妈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没有，一大把年纪了，也不怕别人看笑话。”
说不上来是真的看不惯人家在女儿二十多岁的年纪怀二胎，还是为人家夫妻恩爱感到酸楚，奚绣莲阴阳怪气来了这么一句话。
“这个姑娘我也不是很喜欢，要是她妈昏了头真的生下了一个儿子，将来她们家的东西还有她什么份啊？再说了，弟弟和自己差了二十多岁，将来你们的孩子只比自己亲舅舅小几岁，这不是让外人看笑话吗，等她妈年纪再大些，看不动孩子了，那就是文远你的负担了，这个女孩不好，配不上你。”
在奚绣莲眼中，自己的儿子是最好的，当年她因为老公找小三和她离婚的事情在当地受尽耻辱嘲笑，全靠这个儿子的优秀勉强得以喘息，因此在她看来，自己的儿子配得上一个十全十美的媳妇。
“妈，婉婉的家境根本就轮不到我们俩帮她妈照顾孩子，你知道吗，她爸去世后，给她留下了一千七百多万的现金遗产，这还只是其中一半，她妈手里，还捏着另外一半呢。”
在外人面前，卢文远还会披上伪装的外皮，可当着最亲近的妈妈的面，卢文远自然不用掩饰自己的野心勃勃。
“什、什么！一千多万，这得多少个零啊！”
奚绣莲惊呼一声，她租住的房子就是普通民宅用木板隔出来的一间小房间，隔音效果并不好，在尖叫后，奚绣莲干忙捂住嘴，生怕自己再发出什么大动静，把隔壁几个住户的注意力吸引过来。
“那倒是不妨碍了。”
奚绣莲想着，那些钱，也足够弥补那个女孩的缺点了。
“呵，一千多万。”
卢文远垂下眼，这在北平和海市的市中心，也就一套三居室的房子罢了，他对木婉婉的情况了解的并不算特别详尽，因为那个傻姑娘对于钱财似乎并不重视，不像一些人时时刻刻将自己的家境挂在嘴边，他能知道一些有关于木家的情况，还是旁敲侧击从木婉婉嘴里套出来的。
木婉婉家里财产的大头本是木峰的物流公司和卓芜的连锁餐饮店，因为这两个公司才是钱生钱的东西，但现在物流公司被木婉婉的母亲变卖折现了，价值瞬间缩水。
所以现在看来，那一千多万反而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木婉婉家里真正的财产大头变成了卓芜的那个连锁餐饮店，以及家里那几套位于深城最繁华地段的铺位和房子。
撇开一直钱生钱的连锁餐饮店不说，光是那些不动产的零头，就是木婉婉手里那一千七百多万比不上的。
而现在，木婉婉的母亲大方的给了她一千多万，却对这部分财产大头的分配没有定论，在东西一日没有到手之前，就不能肯定这些东西将来都是木婉婉的，毕竟她妈肚子里，现在还有一个孩子不是吗。
比起木婉婉，卢文远更不希望那个孩子生下来。
所以在学期结束前，卢文远特地找到了木婉婉，说了那番看似劝解，实则挑拨的话，他希望木婉婉不要辜负他的希望，能够让她妈打掉那个碍事的孩子。
但是木婉婉太天真，有时候也太心软了，卢文远并没有在她身上寄予百分之百的信心，这或许也是他明知道荀嫣对他的态度，却还是放任自流的原因吧。
奚绣莲看儿子沉默，也没再追问。
在她心中，儿子是干大事的人，不需要她这个老妈子多嘴。
现在她只是想着儿子那个手里捏着一千多万现金的女朋友，能交上这么一个女朋友，岂不是更证实了自己儿子的魅力无边？
奚绣莲越发骄傲了，连刚刚遇到荀嫣这件令人不愉快的事都被她抛到脑后了。
奚绣莲租住的房子隔壁，一个年轻小白领打扮的男人将耳朵贴在木墙板上，在这番对话停止后，撇了撇嘴，将自己听到的对话编辑成文字，发送到一个陌生的邮件。
——
“今天感觉怎么样？”
在那天和妈妈以及刘姨的两段对话后，木婉婉的态度转变了许多。
首先就是增加了和妈妈相处的时间，要知道，以前木婉婉虽然也乖巧懂事，可她依旧有时下孩子的通病，那就是不喜欢和父母沟通，比起待在家里，更爱呼朋引伴，和同学或是闺蜜逛街吃饭，要么，就是自己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刷着电视剧小说，消磨一天的时光。
可现在，木婉婉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坐在客厅里，陪妈妈看育婴节目，饭后陪她去小区花园散步。
此时阿芜已经开始出现孕期反应，恶心、食欲不振、便秘……
或许是亲眼见到了怀孕的不易，木婉婉身上那些尖锐的利刺都被磨平了不少，因为她意识到，当初怀着她的时候，妈妈也是这么过来的。
甚至说，怀她的时候，妈妈的生活更为艰难。
那个时候，没有保姆刘姨准备衣食起居，妈妈和爸爸两个现在只能说是孩子的小大人，手忙脚乱欢迎自己的到来，那个时候，一日三餐是他们，洗衣打扫也是他们，在面对孕期出现的各种反应没有经验，以至于惊慌失措的也是他们……
成为父母，真的是一件很不易，也很伟大的事。
木婉婉觉得这样看着母亲肚子鼓起的经验太过奇特，不知不觉中，她似乎不再那么抗拒这个弟弟/妹妹的到来。
阿芜一直关注着女儿情绪的变化，对方的态度软化，她自然第一时间察觉到了。
这或许就是沟通的力量。
阿芜摸着凸起的小腹，吃着女儿别别扭扭递过来的剥好的葡萄，笑的满足。
目前看来，两条线路都进展的十分顺利呢。

第145章 二胎时代13
“怎么样，这趟回家没有因为弟弟妹妹的事和阿姨闹不愉快吧？”
卢文远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心思缜密的男人，不论心里怎么想，明面上总是一副光风霁月的模样，让人没办法在人品上挑出任何瑕疵，以至于在大学里碾压了许多模样比他更出众，学业更胜过他，家世更强他千百倍的男人。
如果抛去那些阴暗的小心思，就凭卢文远的这个城府，在这个圈子里也早晚会有他的一番立足之地。
可偏偏，卢文远不想花费那么多时间，他想在努力的同时，为自己的事业找到一条捷径。
而在卢文远看来，自己这样的做法并不是可耻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更何况他并没有强迫任何一个女人，一切都只是你情我愿不是吗，而且他确实也有些喜欢木婉婉那个天真的小姑娘，他只是预先从她那里支取一些创业基金，毕竟将来如果他们结婚的话，这些钱也是共有的，一切只是为了两人更美好的生后罢了。
但这些日子发生了太多的事，卢文远对于木婉婉的价值评估也发生了改变。
又一次和荀嫣商讨完公司的创业企划案回来，想着那个性格火辣直白的女人，卢文远忍着疲累，给多日不曾联系的女友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隐晦提及起了木婉婉母亲肚子里二胎的事情。
接到电话的木婉婉正在和保姆刘阿姨学着煲粥，或许是之前的几次对话让木婉婉意识到了自己在陪伴父母这件事上的不足之处，这些天她推掉了不少朋友聚会，在家学着烧饭做菜，闲暇时陪母亲刷八点档连续剧，母女之间紧张的氛围缓和了不少，似乎一下子回到了车祸还未发生前的相处模式。
因此在接到男友卢文远的电话时，木婉婉还恍惚了片刻，这是放假以来，她第一次和男友卢文远通话，意识到这一点，木婉婉忍不住蹙了蹙眉。
卢文远追求她的时候，两人确定交往的热恋期，两人都保持着很高频率的通话，感情最好的时候，一天两通电话也是常有的事，那时候，只要看到手机屏幕显示卢文远来电，木婉婉的心情都是甜蜜的。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两人的见面次数减少了，甚至连接到卢文远的电话都让木婉婉觉得恍如隔世。
这差点让她产生一种激情消退，感情走向乏味的认知。
不过木婉婉清楚，造成现在这个结果的最大元凶还是她自己。
卢文远快毕业了，忙着创业，本就分身乏术，这个时候，本该是她更体谅对方，花费更多时间精力在这段感情上的的时候，可偏偏她也遇到了太多的事，甚至中途还因为父母车祸以及母亲二胎的烦心事主动和卢文远保持距离。
在几个月前，要说她会和卢文远时隔十天半个月才联系一次，木婉婉是不会相信的，可现在真的聚少离多了，木婉婉忽然发现，自己心中曾经让她忽略了亲情的爱情也不过如此。
如果这次不是卢文远主动来电话，或许她在短期内真的想不起来这个已经被忽视多月的男朋友。
这或许就是亲情和爱情的区别吧，木婉婉忍不住这样想，或者说，现在的她对于卢文远的喜欢根本就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深。
不知为什么，这些日子纠结在男友和父亲死因中的木婉婉忍不住松了口气。
一段时间的分别，让她意识到，她的爱情并不是固若金汤的，至少在这个时候，她还没有那么爱那个男人。
可想到这儿，木婉婉又对男友产生了一丝愧疚，从头到尾，卢文远并没有做错什么，甚至在这个时候，对方还依旧关心自己，刚刚她脑海中冒出来的那些想法，对于卢文远似乎太过不公了。
“之前是我太自私了，或许你说的对，我得体谅一下我妈的心情。”
木婉婉站在厨房的移门背后，看着小腹微凸，坐在沙发上插花的妈妈，长长舒了口气。
这些天冷静下来，加上双方的良好沟通，木婉婉对于那个还未到来的弟弟妹妹也没有那么抗拒了。
或许之前是她太偏激，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忘记替妈妈着想。
刘姨说的对，未来她没办法做到只以妈妈一个人为生活重心，将来她会有工作，会有丈夫，会有自己的孩子，那个时候，失去了丈夫的妈妈必然会十分孤独。
有一个弟弟妹妹，至少能够让妈妈的生活多一个重心，忙忙碌碌，鸡飞狗跳又一个二十多年。
“你能这么想，真是太好了。”
电话另一头，卢文远坐直身体，紧皱着眉头，表情有些阴郁，可传达到电话里的声音，依旧是那么和煦温柔。
他没想到，只是半个月不到的功夫，木婉婉的态度就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有些疑惑，因为在他之前从木婉婉口中得到的线索里，她的父母虽然宠爱她，却也像华国许多父母一样，喜欢保持自己在家庭里的权威性，不会与孩子沟通谈心，更受木峰和卓芜出生的限制，夫妻俩一直奉行宠孩子给钱就好，但在大事大非的决断上，必须服从父母指令的教育方式。
木婉婉的性格有些骄纵，在卢文远之前的计划里，母女俩人应该会为肚子里那个孩子针尖对麦芒，闹的不可开交才对。
木婉婉不会想要那个弟弟，卓芜也只会态度强硬的告诉女儿自己想要留下这个孩子，不沟通的结果就是母女俩人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卓芜是高龄产妇，丈夫的意外离世，女儿的不理解势必会对养胎造成影响，届时孩子保不住，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卢文远算无遗策，可他算准了一切，都没算准，他所知道的卓芜，早就不是以前那个卓芜了。
“婉婉，你能这么想当然是最好的，这个孩子来的太巧，出现的时机又太过特殊，将来阿姨或许会花费更多精力在那个孩子身上，你千万别难过，谁让那个弟弟妹妹生来就没了爸爸呢，阿姨要是想要给予孩子双倍的爱，也是可以理解的，你已经不是小孩了，阿姨难免更加关心那个刚出生，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不过你放心，你还有我。”
卢文远的心情有些糟糕，可语气却越发温柔缠绵。
正如同卢文远在算计阿芜母女时考虑到了卓芜和木峰的出生对于他们性格的塑造一样，卢文远本人也没摆脱这个魔咒。
他出生偏远的小地方，那个地方保留着很多封建沉冗的旧风俗。
比如重男轻女，比如瞧不起离婚的女人……在卢文远的心中已经认定，一旦木婉婉的母亲二胎生了一个儿子，木家剩下的大半家产就会与木婉婉无缘的这个事实。
如果在荀嫣没有出现之前，或许木婉婉手上已经握有的一千多万资产足够让卢文远满足，可在荀嫣出现后，知道了荀嫣身家的卢文远对待木婉婉就产生了诸多挑剔。
可他还是不想放弃，因为比起天真的木婉婉，任性张扬的荀嫣显然更加不好控制。
“你放心，我会学着控制自己的脾气。”
卢文远的这番话让木婉婉心中一酸，想象妈妈可能会抱着一个奶娃娃喜笑颜开的场景，木婉婉忍不住有些吃醋。
可现在她已经明白了这个孩子对于妈妈的特殊意义，再也说不出让妈妈放弃这个孩子的话了。
更何况，现在那个孩子已经那么大了，这个时候人流，对母体的伤害已经不小了，两月前，木婉婉可以轻松的说出让妈妈终止妊娠的话，现在，看着胎儿母体都十分健康的检查报告，木婉婉怎么能将这句话说出口呢。
接受一个弟弟妹妹的到来，或许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可怕。
木婉婉想着每天进到自己肚子里，美其名曰当初没有那么好的条件，现在补给她的养胎补品，心中那点酸涩又放下了。
“文远，这些日子忽略你了，你放心，等我妈生下孩子，我一定找机会说说我俩的事，对了，我现在学会了煲好多种靓汤呢，到时候煮给你喝。”
放下心结的木婉婉笑容明媚，就是想到这些日子对于男友的忽视，让她有些心虚。
“好啊，我等着品鉴婉婉的手艺。”
卢文远的脸色已经铁青，他要的，根本就不是这个回答。
一切好像都已经不受控制了，挂断电话后，卢文远捏了捏酸胀的额头，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看着来电显示荀学姐三个字，卢文远眼神闪了闪，在沉寂了几秒钟后，缓缓拿起电话。
——
阿芜坐在客厅里学着插花，这是她闲暇时发现的平心静气的消遣活动，作为初学者，显然阿芜的手艺还有待提高，茶几上，摆满了被辣手摧残的花枝残叶。
但阿芜的心情很好，客厅离厨房有一段距离，刚刚木婉婉通话时又有意压低了声音，可五感十分灵敏的阿芜还是听到了不少关键词，并且并凑出了两人大致的谈话。
年轻人的感情，很多都是靠冲动维持的，真正刻骨铭心，此生不渝的爱情，需要的不仅仅是冲动，更需要时间和经历的沉淀。
阿芜不相信女儿和卢文远真的爱到不可分离，包括那段未来的记忆中，木婉婉拖到三十多岁都没有结婚，最后还是兜兜转转和卢文远在一块，在阿芜看来，也只是因缘巧合罢了。
因为将这段感情当作交易的筹码，所以格外刻骨铭心，因为家庭和事业的拖累，所以没有在最恰当的时间发展出一段新的感情，以至于在十多年后重逢时，看到曾经喜欢过的男人，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
彼时卢文远也已经成就了一番事业，木婉婉同样是商场上的女强人，两人的结合，可以说是势均力敌，而且已经年近四十的两人，能够更好的控制彼此的脾气，相互磨合，加上对年轻时那段感情的怀念，彼此会融合的更快，感情也会来的更加猛烈。
可那是十多年后的木婉婉，现在的木婉婉，只和卢文远交往了一年不到的时间，要说感情深刻到非他不可的地步，阿芜不信。
她拿起一朵玫瑰插在了花瓶里，浓艳的红色破坏了原本由兰花和水晶草等营造的淡雅高洁的氛围，阿芜笑了笑，又往里头添加了几朵鹤望兰和非洲菊。
好端端的花艺，一下子就变成了一锅乱炖，偏偏阿芜看着欢喜，觉得自己技艺高超。
人生就像是插花，其实根本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看你怎么做，怎么选。

第146章 二胎时代14
如阿芜预料的，木婉婉和卢文远的感情并没有到达非卿不可的程度，要不然，上辈子木婉婉也不会以这段感情做筹码，要求妈妈打掉肚子里的孩子，而现在因为阿芜的干预，小情侣的感情并为受到外力干预拆散，而是用冷处理的方式减少了他们彼此之间的联系，这段感情非但没有升温成为木婉婉的执念，反而出现了淡化的趋势。
对于木婉婉来说如此，对于卢文远来说同样如此。
他开始衡量木婉婉的重要性，作为一个有野心的男人，能够找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是锦上添花，但显然一个对他的事业有助益的女孩，才是他心中最理想的另一半。
显然在后面那一点上，欣赏卢文远的创业计划，并且在这段时间为他引荐了不少圈内大佬的荀嫣远比身价暴跌，还将精力放在家庭琐事上的木婉婉更符合他的要求。
卢文远心中的天平，终于不受控制动摇了。
他开始默认荀嫣的示好，并在必要时候给予回应，等到一个暑假过去后，木婉婉惊觉，在这六十多天里，两个人通话的次数居然屈指可数。
虽然这里也有她不够主动的因素存在，但这样低的频率，显然是有问题的。
“什么，妈，你要陪我一块去北平？”
正在收拾行李的木婉婉愣住了，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之前一点口风都没从她妈口中得知。
“嗯，家里之前就在北平买了一套房子，原本是想等你毕业后当作毕业礼物送给你的，如果你想要留在北平工作，正好也能当一个临时落脚的小窝，你爸爸出事后，我就想着，我只有你这么一个闺女了，跟你住的近些，我的心能更安定些，就找了设计公司装修了一下那套房子，现在通过风了，正好能够入住。”
阿芜现在怀孕近六个月了，她的胎相很好，只是从深城到北平的飞机，不会对身体和胎儿造成太大负担。
更何况，这趟去北平，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现在木婉婉已经基本放下了对母亲肚子里二胎弟弟妹妹的成见，可听到妈妈说离她近一些，心能更安定一些，还是让她心里头窃喜，觉得即便有弟弟妹妹，自己对母亲来说还是最重要的。
“而且，妈妈也想见见你那个正在交往的男朋友。”
只是阿芜接下去的那段话，让木婉婉愣了愣。
她的注意力从正在整理的衣物上挪开，怀着忐忑的心情看了眼妈妈此刻的表情。
卢文远的存在在木婉婉看来是母女之间禁忌的话题，因为即便她们彼此不提，两人心中都清楚，当初她向家里坦诚卢文远的存在是那场车祸发生的导火索，而这个导火索，间接导致了车祸的发生，导致了她爸爸木峰的死亡。
这是母女俩避之不及的话题，即便过去近半年了，木峰的离世依旧是母女俩心中永远无法忘记的痛苦回忆。
“这段时间，我一直没想好该怎么面对那个男孩，在你口中，他是一个很优秀的青年，可站在我们父母的立场上，任何一个可能成为未来女婿的青年，都是需要仔细观察考验的，说实话，在车祸哦刚发生的时候，我是很反感那个男孩的。”
阿芜说着顿了顿。
“虽然知道车祸的发生和你们没有关系，可你爸死了，我总忍不住下意识的迁怒，你是我的女儿，我不会怨你，但那个青年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只是从你嘴中听过他的存在，我很难不对他产生厌恶的情绪，甚至时常想着，要不是因为他的存在，我和你爸不会熬夜赶飞机，车祸或许也就不会发生。”
阿芜这番话很没有道理，可确实是人在极端情况下极有可能会产生的极端想法。
未来记忆中，卓芜那样讨厌卢文远，除了对对方的人品产生怀疑外，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于对车祸的迁怒。
其实她心里清楚，就算要迁怒，最该厌恶的也是拨打那个电话的女儿，可让一个母亲恨自己的孩子太难，她只能迁怒别人家的儿子。
恰巧卢文远的一些行为在卓芜看来太不光明，这份迁怒就更显得理所当然了。
“这段时间我平静下来，细想了一下，发现我的迁怒是毫无理由的，当初不放心你的人是我和你爸，买了半夜的飞机，准备去北平找你好好聊聊的也是我和你爸，我们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所以在这件事上，婉婉，你不必愧疚，那个青年也不用有什么负担。”
阿芜说这些，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确实放下了，另外还有一层深意，为之后的计划做铺垫。
“装修北平的房子，去北平暂住一段日子，除了是想离你近一些，远离深城一些让人伤心的记忆外，妈还想见见你口中的那个卢文远，看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配不配得上我的女儿。“阿芜的表情温和，仿佛真的对卢文远这个男人没有任何芥蒂。此时的她就像是一个憧憬着女儿美好未来的母亲一样，身上洋溢着母性的慈和。
“妈，阿远他、他的家境不是很好，父母还离异。”
木婉婉磕磕绊绊地说道，她是真的吃惊了，没想到妈妈去北平居然还有和卢文远见面的想法。而且看妈妈此时的态度，似乎十分包容她的这段感情，并没有拆散他们的意图。
之前木婉婉考虑自己和卢文远的感情是否能够继续的很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妈妈卓芜，因为她担心妈妈接受不了卢文远，但现在看来，似乎是她想多了。
“家境不好怕什么，我和你爸也是从苦日子过来的，瞧不起他，不就是瞧不起自己吗，至于离异家庭就更加没关系了，现在离婚率那么高，就算是父母双全的家庭也不能保证孩子身心发展健康啊。”
阿芜笑了笑，不以为然地说道。
才怪！
其实木峰和阿芜还是有些介意的，当然，他们介意的原因不全是卢文远贫寒的家世，而是两个家庭悬殊的差距。
木峰夫妇不反感出身贫寒却自强不息的孩子，相反，他们对这样的孩子十分欣赏，甚至因为是过来人的缘故，对他们还十分心疼。
可站在外人的立场上是一回事，站在父母的立场上又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现在木婉婉不是他们的女儿，或者说他们的家庭只是普通小康水平，对于两人的交往，两人并不会有太大的担忧，可偏偏现在木家是中产偏上，甚至也可以说一句富裕的水准，而卢文远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在卢文远主动追求木婉婉的基础上，很难让他们不产生一些不好的想法。
尤其他们身处深城，听多看多了香江那一片靠着原配妻子发家致富的大富豪的香艳记事，对于凤凰男这个名词也就格外敏感。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儿女的事情上，当父母的，总是格外小心谨慎的。
阿芜现在说着不反对，其实心里早就给卢文远上了死刑，不过她之所以这么说，自然有她的道理。
“婉婉，妈妈很高兴你能够体谅妈妈的心情，所以妈妈也想当一个体贴的好妈妈，对于你口中处处优秀的那个青年，妈妈想要见一面，了解一下对方，再告诉你，妈妈是否支持你的这段感情。”
阿芜这番温温柔柔又合情合理的话瞬间让木婉婉没了脾气，在觉得妈妈十分大度开明的同时，还觉得前段时间的自己真的太过任性自私。
明明爸爸去世，见证了车祸的妈妈是最难过的那一个，可她还愿意理智的给予她的这段感情一个机会木婉婉已经感动的无话可说。
在妈妈的对比之下，木婉婉觉得，自己或许还应该做的更好。
——
就这样，原本的轻装简行变成了轰轰烈烈的搬家大运动，想到阿芜会在北平生产、坐月子，母女俩人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不回深城，这趟搬家，一些母女俩往日用惯了的东西全都打包寄往北平的新家。
只可惜保姆刘秀的家人都在深城，没办法跟着母女俩离开，让阿芜和木婉婉都有些难过。
在和刘秀说明了情况后，刘秀反而很开心，她觉得阿芜去北平生活，一来有利于她走出木峰离世的阴影，二来也利于修复她和女儿之间的感情，在孩子出生后，如果木婉婉这个姐姐能够和孩子多多相处，对于姐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增进也是大有裨益的。
阿芜给刘秀包了一个大红包，约莫是她三个月的工资，刘秀推拒了几次后也收下了，算是这些年她兢兢业业的奖励了。
离开深城时，母女俩一块为家里的大型家具盖上了布罩子，看着瞬间白茫茫一片没了人气的大房子，木婉婉心中多了一个认知，从今往后，她们真的只有彼此了。
不对，还会有一个孩子，木婉婉看了眼妈妈凸起的小腹，觉得这个肚子似乎更加顺眼了。

第147章 二胎时代15
北平的新房子就在木婉婉就读的D大附近，步行二十分钟，骑自行车或者小电驴只需要七八分钟，要是开车就更快了，只是这么点距离，似乎没必要，D大车位紧张，原本建造时留下来的车位甚至不够本校老师使用，要是开车过去，恐怕找到的停车位距离学校都得有十几分钟的步程呢。
木婉婉对于新家的地理位置很满意，在将新家收拾好后，干脆买了一辆粉红色的小电驴，日常上学使用。
她觉得妈妈搬到北平是一件明智之举，除了能够更好的照顾陪伴待产的妈妈外，顺便也能从寝室搬出来，反正木婉婉是不想再忍受寝室里某个人的阴阳怪气了。
“之前没有缓过来，加上要布置新家，一直没有时间和你口中那位优秀的卢同学吃顿饭，待会儿你和那个同学打个电话吧，看看他什么时候有时间，我想要和他好好聊一聊，我的宝贝女儿，总不是什么人都有资格叼走的。”
阿芜还是小看了高龄产妇的风险，她原本以为六个月乘飞机，坐的还是最舒适的头等舱，并不会对孩子产生太大负担，可谁知道几个小时飞机坐下来，足足休息了三四天才缓过来。
这让阿芜对肚子里的孩子更加用心了，原本的计划也一直推迟到了现在才开始运行。
“丑话说前头，要是这个男孩子不够优秀，妈妈不会赞同你和他在一块。”
阿芜笑眯眯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发，“大不了自己养的宝贝姑娘，自己累点养一辈子，反正妈不想你将就。”
她的这番话可不是想要拆山这对苦命鸳鸯，而是站在一个妈妈的立场上，出于对女儿的疼爱和维护讲出来的，因此木婉婉非但没有什么逆反心理，相反还十分受用。
瞧，妈妈多爱她啊，甚至不介意养她一辈子，之前质疑妈妈对她的疼爱的自己简直就是一个傻子。
“好，我这就给他打电话。”
之前忙着搬家，以及布置北平的新家，木婉婉都忘了告诉卢文远自己母亲来北平的事了。
木婉婉觉得情侣之间十天半个月才联系一次肯定是有问题的，不过现在妈妈并没有对她的这份感情表示抗拒，甚至愿意为了她试着了解卢文远这个男人，她觉得，在之后的日子里，或许可以试着在这段感情中放入更多精力了。
她知道，卢文远这段时间忙着创业的事，正好新家的厨房又大器具又齐全，在给妈妈煲补汤的同时也能给卢文远做点拿手小菜，弥补这段时间对他的疏忽。
在木婉婉看来，一切似乎都在朝更好的方向发展着。
“喂，文远，你现在有空吗？”
当着妈妈的面给男朋友打电话总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木婉婉小碎步跑到阳台，在电话拨通后看了眼坐在客厅一直面带笑意看着阳台方向的妈妈，扭过头，羞怯地小声问道。
“有什么事吗，正吃饭呢，朋友给引荐了一位前辈。”
卢文远看了眼身边穿着红裙，明艳张扬地荀嫣，今天是荀嫣组局，只是荀嫣要为卢文远引荐的前辈的局在晚上，现在是卢文远以感谢为理由，请荀嫣吃午饭。
经过暑假两个月的相处，两人之间的感情更加暧昧了，只隔了一层窗户纸，就差木婉婉这个名义上的女朋友出局了。
听着卢文远的语气，荀嫣放下了手里的红酒杯，玩味地看着卢文远。
“这样啊，我妈来北平了，她想见见你呢。”
木婉婉没有多想，创业阶段本就忙碌，她爸的物流公司都已经步入正轨了，在她爸活着的时候，也免不了应酬，所以她能够理解卢文远此时的状态。
“你什么时候有空啊，顺便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听着电话那头甜蜜娇软的音调，卢文远看着荀嫣略微皱了皱眉。
“最近没什么时间，婉婉，在见你妈妈之前，我们先见一面好不好。”
卢文远给了荀嫣一个安抚的眼神，然后沉声对着电话说道。
“啊？”
木婉婉有些疑惑，可转念一想，她和卢文远那么久没有见面，有些话当着长辈的面又不好说，卢文远想要先见她一面，互诉情思似乎也是能够理解的。
交往那么长时间，除了最后一步，情人之间会有的亲密举动两人都发生过，久别重逢后，卢文远或许会给她一个轻轻柔柔的吻，或是霸道又不失柔情的拥抱，光是脑子里想一想，木婉婉就有些羞涩了。
“好。”
她咬了咬唇，轻声应下了卢文远的要求。
“怎么，女朋友查岗？”
在卢文远挂断电话后，荀嫣开口了，语调中微微带着醋意。
“以前念书的时候，觉得天真烂漫的感情真是美好，可等步入社会了，发现势均力敌，能够共进共退的感情才叫人舒心。”
卢文远挑了挑眉，并没有直白回答荀嫣的问题，在说完这句话后，正好将盘中的牛排切割成完整的小块，递到荀嫣面前，无比体贴。
“是吗？”
荀嫣的嘴角忍不住上扬，她自然听出了卢文远口中隐晦的意思。
在她看来，一个还在大学象牙塔里，只知道让男朋友买奶茶买包包的小姑娘确实不配站在卢文远的身边，相比较之下，她更有资格成为卢文远背后的女人。
显然现在卢文远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比起一个只会在他忙碌的时候粘着他的小姑娘，她这样大气成熟的女人更适合陪他一块在事业上锐意进取。
做出正确的选择不算薄情寡义，只能说卢文远是一个很聪明的男人。
荀嫣心中淡淡的愧疚感很快就被即将名正言顺成为卢文远女友的喜悦冲淡，这些日子的相处让她更深刻的认识到了卢文远的潜力。
反正只是交往而不是结婚不是吗，在荀嫣心中，只要还没有结婚，她就有追求卢文远的机会。
——
“怎么，卢同学没有时间吗？”
阿芜自然知道卢文远此刻和谁在一起。
说实话，在让人调查卢文远和荀嫣之前，她不知道两人居然这么早就认识，并且在卢文远和木婉婉没有分手的时候，就开始了暧昧。
而且就前期调查看来，两人之间是荀嫣先主动的，这个女孩也知道卢文远有一个正在交往的的女朋友。
原本在知道未来记忆时，阿芜还对卢文远那个不曾见过却早早离世的妻子抱有同情，怀疑对方的真正死因，在发觉对方的道德瑕疵后，忽然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对方的经历了。
当然，荀嫣的做法绝对不至于死刑就是了。
可阿芜有些护短，还是不想让她好过。
“嗯，阿远有些忙，可能得过些日子才能来家里吃饭了。”
木婉婉点了点头，表情有些失落，刚刚她可是怀着忙腔热忱给卢文远打的电话呢，可惜对方太忙了，可谁让卢文远正在创业阶段呢，恐怕连自己都不能很好照顾，她确实不能为难卢文远来家里吃饭。
“这样啊，没关系，反正以后我就住在北平了，要见面，有的是机会，听你这番话倒是让我想起了当初你爸带我出来闯荡的时候，睡过天桥洞和公园的长椅，被城管追赶过，最饿的时候，靠公厕的自来水充饥，那个时候是真难，可现在回想一下，还觉得有些怀念，因为有你爸在，日子再苦，也觉得是有盼头的。”
阿芜想到了车祸时死死护着自己的木峰，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记忆中的木峰是从她十四岁时就存在着的，却只有濒死那一刻时的木峰，让她有一种揪着心，血淋淋般疼痛的触感。
这被阿芜归结于那段记忆最刻骨铭心，总是下意识的不想想起。
这些日子，木婉婉听妈妈说起过不少往事，却还是头一次知道爸妈还有过睡桥洞，喝自来水充饥的历史。
怪不得爸妈总说她生在福窝里，那样的日子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那个时候，你爸带着我站在俄罗斯人开的西餐厅外头，在那个人均消费十几二十块的餐厅外，我们俩就啃着干馒头，你爸告诉我，将来有一天他会让我吃洋餐吃到吐，那个时候我还笑话他说大话，没想到真的实现了。”
阿芜笑了笑，然后摸了摸肚子，“忽然有点想吃西餐了，听说咱们小区附近就有一家不错的西餐厅，人均消费虽然高，但是食材新鲜卫生，口味也好。”
现在正是饭点，因为家政嫂还没到位，原本木婉婉是准备自己做些饭菜的，这会儿听妈妈说想要吃西餐了，也不反对。
因为只是母女俩简单用个午饭，木婉婉也没有打扮，素面朝天就跟着妈妈出门了。
西餐厅晚上生意比较好，木婉婉和阿芜到达餐厅的时候，恰好有一桌客人离席。
木婉婉没有注意到，那桌刚好离席的客人和妈妈隐晦的视线交汇，在坐下点玩菜四处打量时，才发现了坐在斜对角的卢文远和荀嫣。
想到刚刚电话里卢文远说的正在和学长介绍的圈内前辈吃饭，木婉婉顿时就有些不好了。
荀嫣的长相太过明媚，她望着卢文远的视线又有着不可忽视的情愫，这样的女人，到底是卢文远口中的学长呢，还是圈内前辈呢？
木婉婉不想怀疑，却忍不住怀疑。
任何一个女人在感情中都是名侦探，木婉婉也不例外，以前她没有往这个方向想，可当看见了荀嫣和卢文远的相处后，以往忽略的细节反倒全都成为了证据。
她很想冲过去，可因为身边还有一个怀胎六月的妈妈，木婉婉忍住了。
她告诉自己，或许是她疑神疑鬼了，或许真的是相处的比较好的学姐，或许真的只是圈内的前辈，不是吗？

第148章 二胎时代16
木婉婉所处的位置实在是巧妙，坐在她的位置，能够清楚的看到荀嫣和卢文远的互动，可处在卢文远的位置，望向木婉婉方向时正好被一面纱窗挡住了大半画面，并不知道坐在他斜对面的那对母女正是他还在交往中的女友和女友的母亲。
木婉婉满心纠结地看着卢文远绅士地为荀嫣倒酒，细心地为她剥虾切肉，这一切，是曾经热恋时木婉婉享受过的待遇，可现在他为另外一个女人做了。
不知聊到了什么话题，坐在卢文远对面的女孩笑的花枝乱颤，羞恼地拍了拍卢文远的手背，然后卢文远反捏住她的手不放，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暧昧。
这下，木婉婉也没办法自我欺骗了。
在她不知情的时候，卢文远喜欢上了的别的女人，这段时间的忙碌并不是她想象中的为创业劳心劳力，而是因为他厌烦了她，所以懒得应付她罢了。
木婉婉生活的环境很单纯，父母虽然有钱，却没有有钱人的通病，彼此是一起吃过苦过来的，对这段感情十分珍惜，从木婉婉有记忆起，父母就鲜少吵架，因为有这样一对恩爱的父母，让木婉婉对爱情充满了憧憬。
明明当初卢文远苦苦追求她那么久，明明恋爱时卢文远对她是那么疼惜爱护，这样的感情，怎么能够说变就变呢。
就算这段时间她因为家里的事情忽略了对方，可这也不是卢文远在还没有分手的情况下就和别的女人交往的理由啊。
她有不对的地方，卢文远应该告诉她，如果是她的错，她愿意改，可为什么卢文远什么要求都没有提，就先变了心呢。
木婉婉对这段感情的最后一份坚持，因为眼前的画面破碎了。
或许是曾经完美的形象出现了裂缝，往日木婉婉从未怀疑过的细节也开始串联起来。
卢文远说希望她不要和妈妈争执，体谅妈妈，接受弟弟妹妹的到来，可每当她听完卢文远的那些话后，总是会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而刘姨或是其他人劝解她时，从来不会让她产生这样的情绪，好像同样的意思，换了语序和语调，意境就全然不同了。
卢文远一直和她提起创业的艰难，资金上的，人脉上的，几乎在每次通话中都会提及，这样的话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木婉婉想了想，似乎是从两人开始交往后，自己也是因为听多了这样的话，所以才会萌生在大学里就和卢文远结婚，然后好名正言顺资助对方的念头。
那个时候对方提及这些话题的频率还不算频繁，可在她拥有了一千多万遗产后，卢文远几乎每每谈论一个话题，都能提到他创业的事。
只是那个时候木婉婉听到这些话题只觉得心疼，没有往更深的地方想，现在看来，卢文远说起这些话题，只是为了让她能够乖乖献上手里的遗产作为他的创业资金吧。
坐在卢文远对面的那个女孩穿着香奶奶家售价十几万的套装，拎着爱驴仕的包包，端起酒杯时露出的手腕上的全钻蛇形手镯，市价也不会低于二十万。
显然这是一个家境极其富裕的女孩，是一个能够在事业上给予卢文远助益的女孩。
她忍不住阴暗地想到，难道是因为她“愚笨”不懂得卢文远的深意，所以他才为自己找了一个更“聪慧”懂得为他分忧解难的女朋友吗？
更有甚者，木婉婉不由想到了当初卢文远追求自己的正真意图。
对方是喜欢她所以追求她，还是喜欢她的家世，所以追求她。
虽然只是阴暗的揣测，可光是这么想，就让木婉婉心痛到快要昏厥过去。
“这家店牛排味道不错，婉婉快尝尝。”
就在木婉婉出神的时候，阿芜已经悠哉悠哉地切好了一份牛排，递到了木婉婉的面前。
她当然知道此时女儿承受着什么样的心理折磨，这一切正是她计划好的。有时候，说的再多，不如让她亲眼见到真相。
“好！”
木婉婉拿刀叉的手都有些无力，她低着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妈妈。
男朋友是她自己挑选的，当初也是因为这段感情，闹的爸妈因为想要连夜做飞机赶到北平在路上发生车祸。
如果卢文远是个好的，她还能安慰自己，可现在事实证明卢文远似乎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好，曾经做了那些荒唐事的她似乎也越发愚笨不堪。
爸爸是被她害死的！
木婉婉拿着刀叉的手忍不住颤抖，她咬紧牙关，没让自己在妈妈面前奔溃大哭。
——
“我们分手吧。”
卢文远约了木婉婉见面。
“是我的问题，创业的烦恼让我焦头烂额，我没办法像以前那样陪你吃饭看书散步，不止是现在，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恐怕都没有精力开始一段感情。”
即便是说分手，卢文远看着木婉婉的眼神依旧是深情款款的，明明这段时间两人的疏离除了他创业没有时间外，还有木婉婉忙于家庭琐事不够主动的因素存在，他却只说是自己不好，要是此刻边上有一个认识俩人的熟人，恐怕又要觉得卢文远这人厚道有担当了。
“走到这一步，我们都不想的，婉婉，我是真的喜欢过你。”
荀嫣的家世比他想象中还有雄厚，还未确定关系，对方就给了他一千万的创业资金，卢文远没道理不选择对方。
看着温婉清秀的木婉婉，卢文远还是觉得有些可惜，如果只是从喜欢的角度，荀嫣是远远比不上木婉婉的，谁让比起热情如火的玫瑰花，他更偏爱文静清纯的茉莉花呢。
但他是个有野心的男人，在喜欢的女人和有用的女人之间，他做出了选择，只可惜，卢婉婉太单纯，他在她身上花费了那么多的精力，最终却什么都没有得到。
想到卢婉婉手里的一千多万遗产，卢文远不是没有遗憾的。
“是因为创业，还是因为别的女人，那天在西餐厅，我都看见了。”
木婉婉以为自己见到卢文远会和他大吵一架，会像一个泼妇一样揪着他的衣领撕心裂肺地问他为什么，可等真的见面了，木婉婉忽然觉得有些没意思。
不论她再怎么闹，都不能改变她识人不清的事实。
“什么女人！”
卢文远眼神闪烁，虽然极快恢复了平静，却还是被一直盯着他的木婉婉捕捉到了，这下子，木婉婉对卢文远出轨的事实确认无疑了。
但她依旧不想闹，癫狂地问眼前这个男人为什么，将对方出轨的消息传出去并不会对对方造成多大的打击，毕竟她和卢文远只是情侣不是夫妻，两人之间只有道德约束，没有法律约束，真的闹大了，反而会让木婉婉自己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谈论的话题。
“卢文远，我真后悔和你在一起。”
木婉婉站起身，端起手里的茶水泼在了卢文远头上，说完这句话后转身离开。
卢文远狼狈地用一旁的纸巾擦拭着湿漉漉的头顶和脸颊，茶叶粘在头发上，衣服上，周围人的目光开始隐晦在他身上打量。
除了童年因为贫穷和父母离异感受过这样的目光，长大后的卢文远还是头一次那么丢脸。
可偏偏因为心虚，这样的羞辱，他只能忍着。
“啪——”
他在餐桌上留下了一张百元大钞，然后那样异样的目光打量下，匆匆离开。
——
“妈，我和卢文远分手了。”
这些日子，木婉婉一直绷着，像没事人一样忙着学业，忙着监督新保姆的工作，忙着照顾妈妈，却不代表这件事对她真的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在泼了卢文远一杯茶水回到家后，木婉婉看着忽然间迷上羊毛毡的妈妈，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
“分手了！”
阿芜心里了然，面上却带着担心和愤怒。
“分了也好，其实妈真的没看上你口中的那个小伙子，他的家庭条件那么差，等他功成名就了，起码还得过个几年十几年，这还是往好的地方想，谁也保不准他会不会一辈子碌碌无为，妈的小娇娇怎么能陪着他吃苦呢，再说了，他还有一个离婚的妈妈，都说婆媳是天敌，他们家这样的情况，很大可能妈妈是跟着儿子过的，妈可舍不得你吃婆婆的苦。”
阿芜抱着大闺女，对方的脑袋正好枕在自己凸起的肚子上。
她也不问为什么，当着木婉婉的面就贬低了卢文远一通，好像对方的条件是有多么不堪似的。
可木婉婉却知道妈妈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她自己就是陪着爸爸吃苦过来的，哪回在意未来女婿的家世背景呢，说那么多，只是为了安慰她罢了。
“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将来找不到合心意的，妈也能养你。”
正说着呢，木婉婉肚子里的孩子踹了一脚，木婉婉的脸颊就贴在阿芜的肚皮上，清晰的感受到了这一次的胎动。
肚子里的弟弟妹妹就好像是在应和妈妈的话，为她出气一样。
木婉婉更委屈了，哭声也越发洪亮。
会委屈，会大声哭嚎，是被宠爱的人的权利，那些真的不被爱的人从来不哭，因为他们知道，即便自己哭了，也是没有人在意的。
阿芜抱着女儿，心里的大石终于落下。
女儿接受了肚子里的孩子，还和心怀不轨的卢文远分手，她最大的目的已经达成。
但是看着伤心的女儿，阿芜不知什么时候养成的护短的脾气反倒冒出来了，有些人，她也不打算放过。

第149章 二胎时代完
D大曾经的神仙眷侣分手就像是落入大海中的一粒小石子，只在D大掀起了一阵小水花，很快就被其他消息代替。
卢文远毕业了，合伙开办的公司发展势头良好，是D大的优秀毕业生。
木婉婉似乎并不受分手困扰，依旧安安静静念书，除了她身怀千万遗产被人津津乐道外，感情十分低调。
现在的发展已经与阿芜记忆中的未来有着诸多出入，比如木婉婉和她留在了北平，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木婉婉依旧能够知道卢文远的近况，比如他在公司开办那天与荀嫣订婚了，荀嫣即是他的未婚妻，同样也是公司的投资者，掌有公司30%的股份，只是这些股份被荀嫣委托给卢文远控制。
卢文远同样也能够得知木婉婉的消息，比如木婉婉的母亲平安生产了，是个女孩，听说木婉婉很喜欢那个妹妹，那个小丫头的名字还是她翻着了很多资料后取的，名叫木蔓蔓。
卢文远觉得，木婉婉确实该喜欢那个女孩的，因为她是个女孩，换做是个男孩，恐怕木婉婉就要哭了，当然，这是卢文远用自己的思想产生的想法。
在得知阿芜生了一个女孩后，卢文远曾有过短暂后悔，要是知道阿芜会生一个女孩，或许他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尤其是和荀嫣结婚后发生的那一系列烦心事的出现，更让卢文远的脑海中时不时浮现这个想法。
如果，如果当初他选择的人是木婉婉，会不会更轻松一些。
……
“孩子又在哭了，荀嫣，你能不能管管，你是怎么当妈的。”
卢文远的生意步入正轨了，奚绣莲这个亲妈自然不用像以前那样当保姆养家，还过上了以往她梦寐以求的富太太的生活。
只可惜，儿子最后还是娶了荀嫣这个女人，一想到自己曾经偷过对方的戒指，面对这个儿媳妇时，奚绣莲就忍不住有些心虚。
她永远忘不了，当初荀嫣打量他们这群家政嫂时高高在上的态度，那蔑视的眼神，在和对方正式见面的时候奚绣莲还担惊受怕了一阵子，但对方似乎已经忘记她了，因为她是卢文远的母亲，对她十分讨好。
这让奚绣莲在松口气的同时越发气愤，觉得荀嫣就是个狗眼看人低的势力女人。
在她的观念里，婆婆就该是高儿媳妇一等的，因为这个心虚的情绪，她在荀嫣面前反而更加嚣张霸道刻薄，仿佛只要压服了对方，自己这个婆婆才能有婆婆的威严一般。
而且她和儿子都没想过荀嫣居然还有一个哥哥，虽说荀家的家业只要人家随便漏点东西出来就让他们受益无穷了，奚绣莲依旧贪婪不觉得知足。
“妈，你能别说话了吗，没看见我正在给孩子喂奶吗？”
荀嫣觉得自己快疯了，被眼前这个老虔婆给逼疯了，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到了这个地步。
对于婚姻，荀嫣是十分憧憬的，她的父母是商业联姻，在外各有各的情人，荀嫣上头还有一个哥哥，父母也是重视哥哥更胜过自己，因此荀嫣很讨厌圈子里的那些男男女女，她想要自己替自己找一个潜力股，摆脱圈子里那些形式婚姻。
虽然和卢文远在一起的手段并不光明，可荀嫣相信，卢文远是个聪明的男人，看在她能够提供的人脉和资金的份上，会对自己很好。
她的计划也没错，只要卢文远愿意，他可以是个很贴心的爱人，以至于在交往后，荀嫣加注在卢文远身上的感情越来越深，甚至在婆婆刁难自己的时候，还愿意为了卢文远忍让，因为她明白，奚绣莲这个妈妈在卢文远心中的地位。
可奚绣莲这个婆婆实在是太难搞了，她明明有足够的财力请七八个保姆照顾自己的衣食起居，可奚绣莲偏偏逼着她学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的家务活。
好不容易说服卢文远另外买了一栋房子让奚绣莲搬出去住，对方也总是能够找到各种机会上门，就像是一个不散的阴魂一样，出现在她的生活中。
尤其是荀嫣怀孕哺乳的阶段，对方更加变本加厉，比如现在，她好端端的喂奶，可奚绣来呢偏偏要用拔高的尖利嗓音说话，吓到孩子不敢喝奶后，反过来责怪她这个当妈的不称职。
“你们年轻人就是没责任心，为了身材这不吃，那不吃，这样哪来的奶喂孩子，啧啧啧，小丫头片子也就算了，要是二胎生了孙子，可由不得你虐待。”
奚绣莲上手捏了捏儿媳妇的胸脯，啧啧念叨了一句。
一瞬间，荀嫣羞耻到想要自杀。
疯了，真的是疯了！
——
荀嫣已经不是第一次产生轻生的念头了，孕期激素不稳定，她已经患上了深度的抑郁症，可奚绣莲不在意，而卢文远忙着公司的事，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这一点。
孕期抑郁一直都是被忽视的话题，直到近些年，才开始出现在报纸杂志上，但真正重视这个病症的人依旧不多。
荀嫣现在的情况已经使得她不会像外界寻求帮助，所有的郁气积攒着，只等那一天被奚绣莲刺激后忽然爆发，用死来解脱所有烦恼。
“滴滴——滴滴————滴滴——”
荀嫣已经很久没有拿起过手机了，但今天的手机格外恼人，不断地显示接受消息，荀嫣看着天花板，听着边上女儿的哭嚎声变嘶哑，等着她哭到停止，然后有气无力地拿起了一旁的手机。
是N条一模一样的彩信，彩信的内容是她曾经报案丢失的钻戒，图片里有当时几个被警方叫过来问话的家政嫂的照片，其中一个熟悉的面孔，白天的时候还一直恼人的出现在她面前。
荀嫣顿时来了精神。
这是一条经过精心裁剪拼合的长图，三个多月前，那颗钻石重新流入市场，一个打扮鬼祟的女人在典当行贱卖了这颗钻石，对方虽然经过乔装，可荀嫣还是一眼从那模糊的监控截图里认出了那个女人。
奚绣莲苦了大半辈子，她的小气抠门是难以想象的，那颗钻石本来被她当作了压箱底的东西，可渐渐的，奚绣莲萌生了别的念头，反正那个案子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反正荀嫣成了她儿媳妇，还因为坐月子的缘故，没办法和外界联系，为什么她不将那个死物变换成钱呢。
于是奚绣莲大着胆子，去典当行卖掉了那颗钻石。这一切，都被有心人记录下来。
荀嫣瞬间就明白了，明白了奚绣莲对她这样恶劣的原因。
就在这时，家里的大门被敲的砰砰作响，原本哭累的奶娃娃顿时又开始作妖了。
荀嫣的抑郁症又发作了，她麻木地坐在床上，原本因为那张图激起的恼怒都变得微不足道了。
可她不开门，大门还是被人撞开了，来人是荀嫣的大哥，虽说荀嫣在家里不如这个大哥受重视，可也是血脉至亲，之前这女儿执拗要嫁给自己看重的潜力股，家里已经有些不高兴了，但在收到匿名消息，得知女儿换了孕期抑郁，有轻生念头时，荀家人还是找过来了。
荀嫣这人很傲，自己做的决定，即便错了，也不想让别人知道，被别人看笑话，以至于荀家人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荀嫣一直被婆婆欺负着，在觉得这个女儿没用被一个老太婆拿捏的同时，自然也是心疼的这次荀嫣的大哥找来，就是为了给她看病，然后带着她和外甥女离开卢家的。
等卢文远知道这个消息时，已经迟了。
——
荀家撤资了，卢文远的公司经营的不错，可远远比不上荀家，上辈子他的生意能够扩展的那么大，离不开荀家支持，可这辈子，荀家人知道了自己女儿在卢家的待遇，哪里会帮衬卢文远呢，不往死里打压就不错了。
卢文远有才华，可有时候，才华也是最无用的东西，这个问题就是那么现实。
木婉婉听说了卢文远在闹离婚，现在夫妻俩分居，争夺公司股权和孩子抚养权的事，只是彼时她已经忘记了卢文远带来的痛苦，对于这个消息一笑置之。
她不知道，自己的妈妈在里面扮演的角色。
——
“马上就要到清明了，咱们带着蔓蔓去看爸爸吧，正好在深城多住一段时间，听说刘姨退休了，现在在家里帮女儿带孩子。”
木婉婉下班回来，看到妈妈正在客厅里陪妹妹玩积木，胖乎乎刚学会走路的妹妹像个小鸭子似的嘎嘎笑着冲她走来，心中有一种恍如隔世的幸福。
好像，一切都与记忆中不一样。
好像，此刻的自己更加轻松自在。
木婉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念头，哂笑着放下公事包，抱着妹妹，走回妈妈身边，开始了未完成的积木城堡搭建。

第150章 学渣逆袭指南1
画面一：
“盛程林，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头吧！”
一个染着金发，烫着爆炸蛋花卷，眉眼被厚实刘海死死盖住，头上还别着一个夸张的大蝴蝶结的小姑娘，双手叉腰站在一个穿着校服，面容清秀的少年面前。
小姑娘浑身上下着透露着乡村非主流的霸气与时尚，黑色的粗长眼线，惨白的底妆和闪瞎人眼的芭比粉唇膏格外夺人眼球。
她的个子不高，好在镶着铆钉的光是前防水台都有六公分的厚底马丁靴能够弥补，只是即便这样，她和眼前高瘦挺拔的少年依旧存在近一个头的差距，需要仰着脑袋，才能够看清楚对方的面孔。
她的态度十分嚣张，可在浓厚眼妆下的眼神却透露着虔诚和忐忑，和这个男孩告白，她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轻松。
但显然，那个名叫盛程林的男孩十分厌恶眼前这个女孩。
“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他的厌恶隐藏的很好，对方似乎习惯了，对任何讨厌的人都表现出温和礼貌的态度。
——
画面二：
“盛程林，今天是你的生日，这是我给你做的蛋糕。”
乡村非主流小姑娘又换了一个造型，紫红色的爆炸头看的人头昏脑胀，看不出任何一丝美感。
对方似乎为了这次的表白精心打扮了一番，闪闪的镶满水钻的手链，足足戴了十几串在手腕上，脖子上挂着夸张的骷髅头项链，坠在花花绿绿的衣服前时，反而不是最显眼的那一个了。
依旧熟悉的厚底马丁靴，与头发同色系的短袜，女孩似乎把调色盘打翻在了自己的身上。
她仰着脑袋看着面前的青年，态度依旧嚣张，女孩子的羞涩被她隐藏在旁人很难发现的细节里。
“盛程林，我喜欢你好久了，做我男朋友吧，以后在一中，我向芜护着你。”
女孩拍了拍胸脯，感受着胸前的一马平川，又害羞地弯了弯背，让这个女性特征部位不那么突出。
“答应吧盛程林，咱们一中大名鼎鼎的“校花”都像你告白那么多次了，总拒绝人家多伤人家多心啊。”
“就是啊，答应吧，这可是“校花”呢，哈哈哈哈。”
小姑娘感激地看着四周的人，并且自以为豪迈地向那些人施以微笑，却没看见那一句句“校花”背后的恶意。
什么校花啊，就向芜那样的人，笑话还差不多呢。
但向芜察觉不到的，那个高瘦的青年显然察觉到了。
他看着向芜的眼神依旧隐藏着不耐和厌烦，可这一次，他还是接下了那个女孩亲手做的蛋糕，只是再一次拒绝了对方的告白。
人群散去，女孩孤零零地留在了原地。
——
画面三：
某别墅地下酒窖中，昂贵的红酒倒了一地，一个头发凌乱的女孩靠着酒香坐着，满脸通红，显然已经喝醉了。
“盛程林，我真的好喜欢你。”
向芜是个厚脸皮，明明被拒绝了那么多次，却依旧缠着一中的男神不放，没脸没皮的样子，简直就是一中的耻辱。
她知道，自己是配不上那个少年的，可喜欢一个人，是没有错的。
听说，盛程林和三班的班花交往了，今天是向芜的生日，她选择把自己灌醉。
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但是因为喜欢一个人给别人带去困扰就是一个错误，她喜欢盛程林没有错，可是盛程林并没有一定要回应这份喜欢的义务。
向芜清楚的认识到了这两点，可她却还是装着糊涂。
“咕噜咕噜。”
几口红酒灌下肚，女孩终究醉昏过去。
即便是喝醉了，依旧呢喃着一个人的名字，只是太过含糊了，让人听不清楚。
——
“今天咱们“校花”怎么没来上学啊，难道是被盛程林和三班班花交往的事情刺激到了？”
周一上学，江城一中高二九班的教室显得格外热闹。
江城一中是江城最好的高中，其中一班二班三班是重点班，四班到九班是普通班。
其中九班十分特殊，这个班级里几乎容纳了年纪段大多数开后门进入这所顶尖高中的学生，能够有关系进入这所中学，这些学生的家世背景都是不容小觑的，因此一直以来，各个年纪段的九班都是成绩最差，学生最难管教的。
高二九班也不例外，尤其这一届的高二九班还有一个全校闻名的“校花”，更是让这个班级常年盘踞校园论坛顶楼的位置。
“谁知道呢，你们说，盛程林真的和三班校花交往了？他不是好学生吗，也玩早恋那一套，老师不管吗？”
盛程林可不是他们九班这些被放弃的学生，人家是尖子生，常年盘踞月考前三的位置，还获过全国奥赛金奖，是数学老师的心头宝，要不是现在国家取消了全国奥赛金奖的保送制度，恐怕盛程林早就已经被燕京大学预定了。
这样的好学生，真的会玩早恋哪一套？
还是说被“校花”孜孜不倦的求爱攻势吓到了，干脆找一个挡箭牌，让“校花”知难而退。
“谁知道呢，不知道从哪里传出来的消息，也没听谁找当事人确认过，不过你们说这要是真的，咱们“校花”会怎么做啊，会不会欺负人家班花。”
九班的学生不服管，每天上课都闹哄哄的，老师们对于九班的早自修避之不及，因此在别的班的老师抓紧早自修的时间上课的情况下，九班的自修一直都是真正的“自修”。
“难说啊，咱们”校花“挺横啊，据说和七中十三中的一些太妹混的挺好，要是她一时气不过，班花可能要受点苦头了。”
七中和十三中可不是江城一中这样尖子生扎堆的学校，这两所学校以体育特长生和艺考生为主，打架斗殴是常有的事，不少人都见过“校花”和七中十三中的人打交道，感官上就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不会吧，其实“校花”挺傻的，你们不觉得吗，你们看盛程林拒绝了她那么多次，也没见“校花”强迫人家啊。”
“哈哈哈，你莫不是说笑话吧，还强迫呢，“校花”虽然打扮的磕碜了一些，可好歹还是个女的，这种事怎么着都是盛程林占便宜吧，对了，你们说“校花”她还是不是……”
一群男人挤眉弄眼，发出了嘿嘿嘿的笑声。
“啪——”
书本重重拍在桌板上的声音，力道大到把人的耳朵都快震聋了。
“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坐在最后排的男生睡眼惺忪，依靠着桌背，两条在课桌底下无处安放的大长腿嚣张地施展在周围的空地上。
对方的声音并不算响亮，却让整个班级的喧嚣声诡异地停止下来。
“那个白痴。”
宿淮白嘟囔了一句，然后抓了抓头发，继续躺在桌子上睡觉。
班上的同学似乎都很忌惮这个少年，之后虽然还有窸窸窣窣的谈话，却再也没有人敢那么大声了。
——
“盛程林，你真的和方芳交往了吗？”
盛程林所在的二班显然也不平静，方芳是三班班花的名字，她的成绩不错，模样也十分清纯动人，因为那首脍炙人口的老歌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被人笑称为初恋班花。
之所以不是校花，是因为校花是某个笑话的专称，在一中，其他女孩得到这个称呼，估计气愤多过高兴。
“八卦。”
盛程林皱了皱眉，他根本就不知道方芳是谁，只是想到某个摆脱不去的烦恼，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显得有些态度模糊。
同桌知道盛程林的脾气，见他皱眉就没有再问了，可盛程林这模糊不清的回答还是传了出去，让他和三班班花正在交往的传闻变得更加真实了。
与之而来的，还有“校花”情伤不愈，旷课逃学的消息。
——
阿芜觉得一阵头痛，脑海中太多太多的记忆一股脑砸过来，多数都是与一个叫盛程林的男孩有关的，汹涌的感情让她一时间也没办法消化。
那是她的记忆吗？
阿芜睁开眼，看着熟悉的天花板，明明记忆是齐全的，情感是丰沛的，可依旧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
就好像她不是向芜，而是另外一个人一样。
可这怎么可能呢？
阿芜扯了扯嘴角，她就是向芜啊。
忍着头痛阿芜从床上下来，然后跑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在抬头时，正好看到了镜子里满头紫毛的自己，扶她上床的要么是个男人，要么就是一个不够细心的女人，昨天的浓妆已经被泪水冲花，妆面在脸上斑驳成调色盘，一个晚上过去了，这样的妆容就停留在她的脸上。
阿芜深吸了一口气，有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剃光自己那一头嚣张的紫毛。
明明记忆中这样的发色是美绝人寰的，可看到自己的第一眼，阿芜却被自己丑哭了。
她肯定是病了，阿芜闭上眼，回到床上准备再睡一觉，等这一觉睡醒，她的审美一定就能正常了吧。

第151章 学渣逆袭指南2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七十六只羊……”
因为宿醉的缘故，脑袋昏昏沉沉的，可即便这样，配合上数羊大法，阿芜还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呼——”
她猛的坐起身，然后抓狂似的揪着自己稻草一般手感的头发，最后还是如同英勇就义的烈士一般走进了卫生间，深吸一口气，直视镜子里的自己。
还是好丑，丑到压根没眼看。
阿芜苦着一张脸，从洗漱盆边上摆着的瓶瓶罐罐里找出了一罐卸妆膏，将脸上那些斑驳的彩妆清洗干净。
镜子里的小姑娘皮肤白皙，居然丝毫不逊色刚刚抹了那么厚的粉底颜色，甚至因为是本身就有的肤色，看上去比那浓厚的底妆更加通透自然，年轻的肤质嫩到能掐出水来，只是少女的睡眠似乎太过不规律，在白皙肤色的对比下，圆滚滚的大眼睛下的那两抹黑眼圈也格外显眼，只是并不难看，在镜中人呆愣的目光下，还显得有些可爱。
卸完妆的面容可比原本那打翻的调色盘可爱多了，下巴稍尖，可脸颊两侧却还有未褪去的婴儿肥，圆鼓鼓的，就好像卡通里的元气少女一般，眼睛很大，睫毛又长又翘，像一把小扇子，原本花在眼睑上的那两条又长又粗的黑眼线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浓密的睫毛就好像天然就存在的眼线一般，让眼睛看上去大而有神。
阿芜对着镜子眨了眨眼，镜子里的小姑娘也跟着眨了眨眼睛，阿芜又冲着镜子嘟了嘟嘴巴，随着这个动作，镜子里少女精致的鼻尖上的那颗不知何时冒起的青春痘越发显眼，粉粉的色泽和小巧菱形的嘴唇相映成趣。
根本就不需要那种奇葩到爆炸的死亡芭比粉，少女原本的唇色就足够诱人，那饱满的唇形，在做嘟嘴的动作时，就像是邀吻一般。
简直可爱到爆炸，阿芜想要亲亲镜子里的自己。
以前她怎么会觉得那样妖魔鬼怪的打扮才是最漂亮的，阿芜一时间分辨不出来到底是以前的自己审美有问题，还是现在的自己突然间审美异化了。
但是不管怎么说，当然要现在的自己喜欢才好，阿芜捏了捏自己的脸颊，然后冲着镜子里的自己做了一个鬼脸，就连鼻尖上那颗青春痘在她看来也是分外可爱的。
唯一的败笔估计要数头顶那一片紫色的稻草了，发质极差，颜色也不讨自己喜欢。
回想自己记忆中曾出现在自己脑袋上的红橙黄绿青蓝紫，阿芜觉得还是原本的黑色最合自己的眼缘。
等会儿就去染回黑色，顺便做一个精油护理。
阿芜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玉米须的爆炸头本就不好打理，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头发已经成为一团理不开的稻草，她试着用发油和梳子想要将打成团的头发梳开，却无济于事，为此阿芜只能无奈地将头发简单扎成一个马尾，至少看起来不那么可怕。
简单收拾完，阿芜回到房间开始挑选今天出门的衣服。
她的卧室很大，除了有独立的卫生间外，还有一间面积足有近四十平方的衣帽间，一般人家的卧室都不见得有这半间衣帽间来的大。
她不喜欢让别人整理自己的衣帽间，因此衣帽间虽然宽敞，里头的东西却堆积如山，显得十分凌乱。
阿芜废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勉强挑出一套自己能穿的衣服。
简单的白T恤，被塞在抽屉的角落里，看上去还是簇新的，从未被主人临幸过，夸张的破洞牛仔裤，估计乞丐穿的都要比这条裤子保暖，只不过因为打扮很清爽，上半生的白T也足够简洁，配合着这样一条破洞牛仔裤，看上去居然还有一种青春无敌的感觉。
阿芜头痛地看着那一地要么荧光色，要么印满夸张图文的衣服，再一次怀疑以前的自己是不是审美有沟。
估计以后自己是不会再碰这些衣服了，除了要买一些符合自己现在审美的衣服外，她还得想想该怎么处理这些衣服。
“小姐，你醒了，先生让我给你准备了醒酒汤。”
阿芜下楼的时候，一个保姆从厨房出来，看到她的时候还吓了一大跳，以为陌生人进来了，仔细打量了好半响，才从脸型以及与主人相似的五官上辨别出了阿芜的身份。
要知道向芜在家的时候也喜欢那种夸张的打扮，她似乎就认定了那样的自己十分美丽，除非是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要不然是绝对不会忍受自己变得卸妆后那么“丑陋”的。
因此在向家，除了向芜很小的时候就在向家工作的佣人，在其他人眼中，向芜的形象一直都是和非主流挂钩的。
忽然间看到正常打扮的向芜，阿姨一时间反应不过来也是正常的。
“先生好像有些生气，等喝完醒酒汤，小姐和先生打个电话吧。”
保姆口中的先生是向芜的爸爸向俨城，向芜是向俨城的独女，据说向俨城的妻子在怀孕时就被检查出癌症，生下这个孩子，是向俨城的妻子强烈要求的，她想要在自己死之前留下一个和向俨城血脉相连的孩子，在向芜出生后不久，对方就因为癌细胞扩散去世了。
向俨城和妻子的感情很深厚，这些年一直也没有再娶，只有向芜一个女儿。
只是这对相依为命的父女似乎并不和睦，或许是向俨城花费在工作上的时间太多，父女俩呆在一块时，氛围还有些生疏，偶尔还会因为管教的事剑拔弩张。
阿芜回想了一下，上个月爸爸出差去了M国，看来昨天晚上对方回家了，自己在酒窖里喝成那样，不知糟蹋了爸爸多少珍藏的好酒，对方恐怕气的不轻吧。
阿芜不想承认昨天晚上在酒窖里又哭又笑的人是自己，怂怂的缩了缩脖子。
至于打电话认错什么的，还是等她有空的时候再说吧。
只是想到昨晚上喝醉的自己，阿芜的脑海中不自觉的浮现出了一个高瘦清俊的身影。
对方的表情永远那么温和，可阿芜看得出来，对方眼底的清冷，那个少年，看似温柔，实际上拒人千里之外。
可一想到对方，她就忍不住心跳加速，心情也跟着雀跃起来。
她真的很喜欢那个男孩啊！
——
吃完早饭，阿芜让家里的司机带自己去了江城最大的商场，然后随意选了一家理发沙龙，要求将原本的发色染黑，然后简单修剪。
“小姐，您是我们店里的会员吗？”
“小姐，我们店里现在有活动哦，一次性充值一万可升级金卡，一次性充值五万可升级钻石卡，还享有首席免费洗剪一次哦。”
“小姐，办张卡吧。”
原来高档的理发沙龙依旧离不开传销式办卡套路，阿芜囧囧地抵挡着理发师的办卡洗脑，不知不觉中，做完了新的造型。
厚实的齐刘海盖住了光洁的脑门，黑色的长直发柔顺乖巧地垂在胸前的位置，镜子里的少女就像是精心捏造的SD娃娃一样，又乖又萌，让人恨不得抢回家里养着。
阿芜的心里忍不住土拨鼠尖叫，简直被自己可爱哭了。
“这真是我从事理发行业以来做过最成功的造型了，只可惜你的头发原本漂染的次数太多，即便做了护理头发依旧有些枯燥，不过等新头发长出来就好了。”
替阿芜剪发的Tony老师忍不住感叹自己的手艺。
“当然，长期的精油护理对发质的修复也有意想不到的好处，现在办卡可以享受护理八折优惠呦，小姐考虑一下吗？”
果然是Tony老师，无时无刻不想着推销的本职工作。
等离开理发店时，阿芜看着手里新鲜出炉的会员卡，忍不住捂了捂脸。

第152章 学渣逆袭指南3
“你们说“校花”今天会不会来学校啊，盛程林那事该不会真的把人刺激坏了吧。”
第二天，九班的同学拿着早饭陆陆续续走进教室，看到某个靠窗的位置依旧空着，忍不住唏嘘了一句。
要知道那个小霸王对二班的盛程林上心的很，每天早上给人家送早饭，豆浆包子生煎糍粑饭团煎饼果子，十天里都很难见到重复的花样。
虽说那些早饭最后都被盛程林送给了二班其他同学，从来也没真的进入过他的肚子里，可向芜依旧痴心不改，送早餐这项活动风雨无阻。
至于其他时候，那位小霸王随心的很，要么就是在课堂上睡觉玩手机，要么就是约一群狐朋狗友逃学旷课，压根就没有将老师放在眼里。
而江城一中的升学率本来就不指望九班这些差生，向芜的爸爸向俨城花了近三百万替学校更新了一整套教课的投影设备，学校里的领导和老师都对向芜的一些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不然，一个普通学生也不敢将追男同学这件事闹的轰轰烈烈，生怕老师不知道她想要早恋似的。
不过也亏盛程林从来没有答应过向芜，同时对方的成绩还稳稳保持在年级前三的位置，要不然，老师恐怕也不会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向芜糟蹋一个念书的好苗子。
今天已经是第二次了，这个点了，向芜还没出现在教室里，难道她真的放弃了？
不仅刚刚开口的同学那么想，班上大多数同学都是这么一个想法。
也是，向芜的打扮虽然磕碜了一些，性格也有些奇葩，可向家确实实打实的有钱，向家的远东国际在华国也是排的上名号的，市值近百亿，而向芜是向俨城的女儿，只要向俨城不再婚生一个孩子，向家的一切将来都是她的，就算将来向俨城真的再生了一个孩子，向芜这个长女能分到的财产也是旁人几辈子挣不来的大数目。
而盛程林呢，对方也就成绩出众一些罢了，听说他的家境只是中产，爸爸是公司高管，妈妈是小学老师，这样的家世在旁人看来不错，和向家对比，那就是天差地别了。
以前向芜追求盛程林的行为已经让人侧目了，现在传闻盛程林已经有了女朋友，这个时候向芜要是还追着盛程林不放，那就真的是没脸没皮了，把整个向家的脸面踩在了脚下。
因此不少人都觉得，向芜放弃是正常的。
这几天之所以不来学校，只是因为要疗愈情伤吧，毕竟她也追了盛程林两年，现在盛程林和别的女孩在一起，不仅心碎了，恐怕还有些不甘心吧。
“我靠，这谁？咱们学校的吗？长得好像洋娃娃啊。”
“这是来咱们班找人的吗？”
“靠靠靠，她朝“校花”的位置走过去了，难道是找“校花”的？“校花”有这么漂亮的朋友？”
正当班里的同学讨论这对校园风云人物的爱恨情仇史时，一个穿着江城一中校服，模样有些陌生的女孩走进了九班教室。
别看江城一中在教学上十分严谨，其他方面，都是走在时尚前沿的，尤其是校服。
在华国绝大多数中小学沿用宽松的麻袋式校服时，江城一中的校服是偏英式的制服。
此时女孩穿着的是夏季的校服，上衣是白色的短袖衬衫，衣领上系着配套的红蓝格子蝴蝶结，下半身是和蝴蝶结同花色的百褶短裙，裙长正好在膝盖以上的位置，纤细白嫩的小腿瞬间跃入眼帘。
如同SD玩偶一样的脸型，又大又圆的眼睛，不知道是戴了美瞳还是原本就偏浅的茶褐色瞳孔，熠熠生辉。
齐刘海，黑直的头发在背后绑了一个马尾辫，随着走路的动作一甩一甩的，乖巧又可爱。
简直萌到爆炸，不少有收藏芭比娃娃和各色玩偶的女孩都快要控制不知尖叫了，恨不得将这个女好抱到怀里揉揉蹭蹭。
头一次知道，原来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精致到犯规的长相，而且对方的五官和脸型都十分灵动，一点都不像是整容出来的流水线产品。
没道理啊，如果江城一中有这样的女生，名字早就应该传遍了整个学校，他们又怎么会对眼前这个学生感到陌生呢？
难道是新转学过来的同学？
阿芜将书包放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就在这个时候，坐在她前头的一个女生终于忍不住了。
“同学，这是向芜的位置，你是转学生吗？那个，向芜不喜欢别人碰她的东西，如果你是转学生，建议你先坐我这里，等班主任来了，让她给你安排一个位置。”
唐茹茹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她足够瘦，可以和洋娃娃挤一挤。
一想到这么可爱的女孩子要和自己挤一把椅子，唐茹茹都快激动地流鼻血了。
“我就是向芜啊。”
阿芜迷茫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确实，她的变化似乎有些大啊。
“什么！”
不仅是唐茹茹，一群竖着耳朵偷听的同学全都忍不住失控尖叫。
眼前这个漂亮精致如同洋娃娃一样，让人恨不得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小可爱，和那个总是染着彩虹发色，画着爹妈都不认识的浓妆的乡村非主流“校花”，哪里有联系啊。
大家都不想相信这个事实，可显然眼前这个女孩也没有骗他们的理由。
难道他们往日里鄙夷耻笑的“校花”，在正常打扮的情况下真的是小仙女一般的模样？
仔细回想一下，“校花”的脸型似乎和眼前的少女一模一样，至于出众的五官，可能被浓重奇葩的彩妆也遮掩了，印象中，“校花”的眼睛似乎同样又大又圆，只不过她总是抹着夸张的眼影，奇怪的眼睫毛，原本好看的茶色瞳孔也总是被紫色、蓝色或灰色的超大直径美瞳遮盖。
这么想来，“校花”确实就是眼前的超萌系少女。
“如果你一直都是这个打扮，盛程林一定会喜欢你的。”
唐茹茹好半晌才将自己的嘴巴闭上，看着无一不长在自己审美上的少女，确定如果对方此刻向她表白，她绝对会毫不犹豫掰弯自己的性向，谁让她是一个颜狗呢，对着这样一张脸，吃着黄莲也能笑出声啊，谁管她是不是奇葩呢。
果然，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对着这样一张脸，唐茹茹都快想不起来以前向芜做的那些奇葩事了。
不止唐茹茹一个人那么想，班上所有同学的想法在这一刻达到了高度统一。
尤其是一些男生，早就将自己往日对向芜的非议抛在脑后了，只想问问她，小可爱，还缺男朋友吗？
在来学校之前，阿芜做足了心理准备，直到现在，想到盛程林依旧还有心痛的感觉，可对方已经有男朋友了，当第三者不符合阿芜的为人处事的原则，所以她决定了，要将盛程林这个人彻底忘记。
此时听到唐茹茹说起盛程林这个名字，阿芜的眼神还是忍不住暗淡了。
让小可爱难过就是自己的罪过，看着阿芜眉头微醋，唐茹茹觉得刚刚脱口而出那么没情商的话的自己最不可恕。
可要想说些什么安慰向芜时，唐茹茹又有些犯难了。
虽然是前后桌，可唐茹茹和向芜从来就没有过多交集，除了盛程林，她压根就不知道向芜有什么喜好。
“那个，你有做昨天的课堂笔记吗，能不能借我抄录一份。”
阿芜收拾好心情，笑着向唐茹茹问道，她记得，眼前这个女孩是九班成绩最好的学生，平日里有做笔记的习惯。
既然决定忘记盛程林，那么自然得找一个新的爱好，比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阿芜觉得记忆里的自己实在是有些奇怪，明明在她的感觉上，念书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可以前的自己怎么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将念书当成一件苦差事呢？
她觉得可能是是自己在喝醉酒那天摔伤了脑袋，以至于自己不仅在审美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念书这件事上也有了截然不同的态度。
“啊！”
唐茹茹先是被阿芜的笑容晃了一下，然后又为阿芜的请求吃了一个小惊。
班级上任何一个人向她借笔记她都不会觉得奇怪，唯独眼前这位经常交白卷的学渣后桌提出这个要求让她觉得吃惊。
但是美人是不会有错的，唐茹茹觉得今天遇到的改变自己人生观的事情太多了，也不差学渣洗心革面，努力学习这一桩事了。
或许是被盛程林交了女朋友这件事刺激到了吧，以至于向芜有了这样的改变，不用向芜解释，唐茹茹已经为她身上的变化找到了一个合理的理由。
甚至面对那张脸，以前觉得向芜缠着盛程林让人耻笑的唐茹茹，对她还产生了汹涌澎湃的心疼。
“有的有的。”
唐茹茹迫不及待将自己的各科笔记本交到向芜的手里。
“那个，校……”
有人正想和向芜搭话，差点脱口而出她曾经的黑称“校花”，在即使住嘴后，忽然又觉得，此时的向芜完全配得上校花这个名词，这一次，是不带引号，真心实意的夸赞。
“向芜，你今天的打扮……好像……嗯……和以前的你不太一样……”
做阿芜斜对角的男生支支吾吾地问道，其实现在回想一下，向芜也没有那么惹人厌。
“因为想要换一个打扮，换一种心情，应该不奇怪吧？”
阿芜看了眼四周，好像规规矩矩穿着校服来学校的只有她一人，她忘了，在江城一中，只有礼拜一升国旗的时候要求全校师生穿着统一的制服，江城一中的校服虽然漂亮，可平日里，同学们还是喜欢穿着自己的衣服。
“不奇怪，不奇怪。”
那个男生赶紧摆摆手：“我觉得你现在这个打扮比以前更漂亮。”
笑话，何止不奇怪啊，简直好看死了，他可真怕向芜的审美回归从前那个样子。
阿芜放心了，将书包放在自己的抽屉里，然后拿出昨天新买的笔记本，认真摘录起了从唐茹茹那里借来的笔记。
——
“宿哥，你那同桌今天还来学校上课吗？”
宿淮白提着一袋豆浆，在喝完最后一口后将袋子扔在了一旁的垃圾桶里，他身后亦步亦趋跟着一个高瘦的少年，背着一个书包，手里还提着一个书包。
“谁知道呢。”
宿淮白伸手接过他手里的那个书包，在听兄弟提到向芜时，忍不住皱了皱眉。
那个白痴，不会真的因为追不到一个男人受到打击了吧。
不过那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两人虽然是同桌，却没有什么联系，班主任之所以将他们安排在一起，只是因为他们两人同样不服管，且家庭背景让老师忌惮罢了。
从做同桌到现在，两人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到十句，而且对方身上那赤橙黄绿青蓝紫的色调，有时候真的很影响宿淮白的睡眠，因为太浓艳了，有些瞎眼睛。
其实对方不来上课，对于宿淮白来说也是一件好事，至少地方更宽敞了，两条无处安放的大长腿终于也有地方放了。
“可惜了，如果向芜真的放弃了，以后岂不是没戏看了。”
跟在宿淮白身后的少年嘀咕了一句。
踩着铃声，两人一前一后走进教室，宿淮白径直朝自己的位置走去，一眼就看到了低着头，正在摘录笔记的向芜。
黑直的头发，干净的校服，和记忆中的同桌对不上号。
宿淮白皱了皱眉，在走到位置上时，将书包放在了向芜的桌子上，示意对方给自己让位。
阿芜被突然砸在自己笔记本上的书包吓了一跳，然后抬起头，看到宿淮白的脸后赶紧挪了挪自己的椅子，让他进去。
和记忆中截然不同的脸庞，一瞬间，就像是被雷电击中一样。
宿淮白觉得看到四周喷发出了一朵朵小烟花，心里有一辆老式绿皮火车在那呜呜叫着。
现在是春天，春暖花开的季节，也是动物发情的季节。

第153章 学渣逆袭指南4
宿淮白觉得自己不是一个肤浅的男人，绝对不会因为向芜突然换了一张脸，就对她另眼相待。
所以刚刚发情的感觉，一定是自己的错觉。
宿淮白在心里为自己做足了暗示，再一次看向同桌时，虽然心跳依旧有些快，却已经到达了能够面上保持平静的水准。
此时宿淮白的心里还是有些疑惑的，怎么回事，短短一天的时间，就算去了泡菜国整容，现在也不到恢复的时候啊，难道对方发生了什么奇遇，比如得到了小说里的洗髓丹，整个人脱胎换骨了？
整整一节课的时间，宿淮白都在偷偷打量自己的同桌，连自己最热爱的睡觉事业都给忘了。
他觉得今天太阳可能是打西边出来的，边上那个洋娃娃，真的是他那个杀马特首席同桌？他怀疑自己的同桌被对方替换了，只是找不到证据。
一节课，整整四十五分钟，据他观察，除了做习题的时候，对方的视线就没有从黑板上离开过，而且破天荒的，在老师讲课的时候，对方居然还认认真真做起了笔记，虽然看不清对方写了什么，可黑乌乌的一团，看起来像那么一回事。
这就更奇怪了，整个江城一中谁不知道她向芜，在江城一中高二段，他和向芜就是大哥二哥，当然，这是倒数排序的，因为两人都喜欢教白卷，倒一和倒二不分前后。
现在向芜开始认真学习了，显然和太阳西升东落一样奇怪。
不仅宿淮白觉得奇怪，班上一些偷偷关注阿芜的同学也觉得自己今天来学校的姿势不对，要不然，怎么会见到那么多颠覆自己以往认知的事情呢。
要说阿芜的改变，此时正在讲课的物理老师的感觉是最深刻的。
九班是所有班级里垫底的差班，班级里成绩最好的唐茹茹在年纪段也早就跌出了两百名之外，属于年纪段中流水准。
这个班真正认真学习的学生不多，上课的时候，只要没人捣蛋老师就觉得阿弥陀佛了，好在高中并不是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一环，老师对于九班的学生还算比较放任的，他们愿意念，就认真教，不愿意念，也不强求，反正学习好坏影响的都是他们自己的前程。
以往上课，真正认真听课的只有少数几个女同学，唐茹茹是其中的翘楚，不仅听课认真，还会做笔记，因此在上课的时候，老师也会偏向唐茹茹，时常请唐茹茹回答问题，讲课时，眼神还会多次和唐茹茹交汇，给她一个赞赏的目光。
但是今天就不一样了，在她看向唐茹茹时，坐在唐茹茹身后一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小姑娘睁大眼睛，求知若渴的崇拜目光死死胶着在她的身上，就连转过身在黑板上写字时，都能够感受到身后灼热的视线。
一节课下来，对方摘录笔记的动作就没有停下来过，物理老师也不觉得向芜是在装好学生随意应付，因为对方的落笔时间恰好就是她提到重点的时间，显然是真的用心在听，用心在记。
没有老师不喜欢用功念书的学生，以往放弃九班这些学生，也是因为他们自己不争气，现在向芜有改变的趋势，物理老师自然很开心，等到下课后，还忍不住在办公室谈起了这个话题。
——
“徐老师，我们班的向芜改变未眠也太大了吧，今天我去上课的时候下了一大跳。”
物理老师林老师抱着教案回到办公室，迫不及待和九班的班主任，数学老师徐老师聊起了向芜的改变。
“那孩子又闹什么幺蛾子了？”
地中海发型的小老头喝了一口浓茶，皱着眉问道。
向芜一直都是不省心的学生，一开始，老徐还想过教导那个孩子，让她改正自己的学习态度，不要穿着奇装异服来学校上课，只可惜对方根本就听不进去，依旧我行我素。
尤其是她多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向二班一个男同学表达的行为，还让老徐在全校教职工开会的时候被年级主任和教导主任多次批评。
好在对方虽然背景深，脾气也古怪，却不是外人眼中无可救药的坏孩子，至少在面对他们这些老师时，向芜的态度是好的，不会和老师顶嘴，只是将他们的劝解当成耳边风。
因此对于那个学生，老徐并没有向外界猜想的那般厌恶。
每个老师在班级里都有自己的眼线，昨天向芜没来上课，老徐自然也听到了不少传言，因此在物理老师说起向芜时，老徐的第一反应就是那孩子受了情伤刺激，又闹什么幺蛾子了。
“不是，你是没看见，那小姑娘换了一身打扮，不仅不辣眼睛了，还漂亮的有些过分，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忽然开始认真念书了，上课时那叫一个乖巧认真，我在教室里巡逻了一圈，偷瞧了一眼她做的笔记，居然比唐茹茹的笔记还要认真详细。”
“你说的是向芜吗，她不是从高一入学起就排名垫底吗，不是逃学就是上课睡觉，她还会做笔记？”
江城一中教师的办公室很大，这间办公室里可不止九班那些任课老师，而向芜的大名是即便不在九班任教的老师都听说过的。
因此在物理老师说了那一番话后，不少老师都提出了质疑。
至于物理老师说的向芜长得漂亮的过分的这个话题则是被人下意识的忽视了，他们又不是没见到过向芜的杀马特造型，那个小姑娘的审美差成那样，又怎么会打扮的好看呢。
“我亲眼看到的，还能有假。”
物理老师不高兴地说道，她至于说这些假话骗人吗？
“难道真的和同学传闻的那样，受了情伤？”
一群老师打趣道，都是孩子，那里知道什么叫做喜欢，什么叫做爱啊，在他们看来，向芜那些行为就像是过家家一样，等到她再大些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有多幼稚可笑了。
老徐也跟着笑了笑，他不觉得物理老师会拿这样的事该玩笑，心里也对向芜的改变产生了好奇。
他同样觉得，或许是向芜受到了盛程林谈恋爱的刺激，所以突然间奋发图强，只是不知道，对于她这样从来没有认真念过书的孩子来说，这样的改变能坚持多久，恐怕这也只是向芜的三分钟热度吧。
“盛程林？”
就在老师们八卦的时候，突然一个老师开口，原本的八卦声一下子被盖了下去。
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八卦的另一男主角盛程林抱着厚厚一摞数学作业出现在了办公室门口，也不知道，刚刚他们那些对话，对方听到了多少。
“老师，这是昨天的数学作业。”
盛程林就像是没有听到刚刚那些对话一样，将收上来的作业放到了数学老师的办公桌上，然后平静地离开了办公室。
在他走后，办公室出现了短暂的平静。
老师也是人，自然也免不了好奇心，只是作为老师，被学生听到自己八卦自己学生的对话，总是让人觉得羞赧的，好像自己的师德出现了瑕疵。
因此在短暂的平静后，老师们都不再提及刚刚的话题，反而谈论起了各个班级的教学心得，夸赞认真念书的学生，探讨如何管理成绩退步的学生，办公室的氛围再一次恢复热络。
——
回到教室的盛程林的心情并不像他的表情那么平静，他的脑海中还回想着刚刚听到的那番话。
对于向芜，盛程林是十分厌烦的，因为对方的纠缠让他时常出现在同学的八卦笑谈里，虽然被嘲笑的往往都只有向芜一人，却也让盛程林觉得自己成为了同学们茶余饭后的笑角。
向芜的喜欢对于盛程林来说并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反而是他的困扰，因此在他和三班的方芳正在交往的流言出现时，盛程林并没有第一时间驳斥这个流言，目的就是让向芜知难而退。
如果对方在明知道他有女朋友的情况下继续纠缠他，说明对方的道德有瑕疵，他自然可以对那个女孩更加不留情面。
如果对方因此放弃了他，正好达到了他的最终目的，一切麻烦迎刃而解。
目前看来，向芜似乎是后者。
这让盛程林在松了口气的同时，衷心希望正如九班物理老师说的那样，她能够因为这次的打击彻底学好。
“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盛程林正拿出奥数习题准备练习的时候，同桌忽然冲进了教室。
“盛、盛程林，出大事了！”
对方跑的有些快，上气不接下气，说话都不连贯了。
“真是疯了，向芜以前都是什么狗屁审美啊，你知道她真实模样长什么样吗？”
对方的情绪有些激动，说话时手舞足蹈不说，激动时还不忘拍打桌板。
“现在九班外围了不少人呢，我跟你说，这次你要是再见到向芜，她要是再向你表白，你就从了她吧，我敢说，当红的小花旦都不见得有向芜好看，以前她那副打扮，真是把自己给糟蹋了。”
说起曾经那个乡村非主流，盛程林的同桌简直痛心疾首。
那样萌炸天的洋娃娃，脾气再古怪都是能够忍受的好吗，当然，前提是向芜的审美保持在现在这个水准，要是换做以前那副打扮，他可消受不来。
“哦？”
盛程林挑了挑眉，他刚刚已经在办公室听了一嘴，对于同桌夸张的表现，他不予以评论，在他看来，一个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向芜的皮囊发生再大变化也不会改变他对向芜的评价。
“我和向芜只是普通同学。”
既然对方已经想开了，他不希望同学们再将自己和向芜联系到一块，两人最好的模式就是互不干扰。
“对哦，我忘了你已经和方芳……呸呸呸，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和方芳能有什么关系呢。”
同桌忽然间意识到，盛程林是有女朋友的，就算向芜变得再好看，他也不会和向芜在一块，只是二班三班是重点班，对于学生早恋这一块抓的格外严格，所以在说完前半句话时，同桌忽然换了口风，假装自己不知道盛程林和方芳正在交往的事。
“以后九班恐怕就要热闹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那个洋娃娃还是曾经大名鼎鼎的“校花”，恐怕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有源源不断心怀好奇的学生“恰好路过”或是去九班“找朋友”。
就是不知道，校花的正常审美能维持多久。

第154章 学渣逆袭指南5
“喂，让一下。”
宿淮白用手指敲了敲阿芜的桌板，示意她给自己让条道出来。
阿芜正在研究高一的数学题，她以前都没有认真念过书，即便是高一的数学题，在她看来都无比深奥，看来还得复习更前面的内容，阿芜觉得自己有必要从初中开始重新学习。
只是在看那些题目时，阿芜总有一种朦朦胧胧的感觉，好像那些无比深奥的题目，她原本应该能够轻易解答出来似的，还有一种错觉，一旦她从小学初中的内容开始从头学习，一定会很快上手，不需要很多时间，就能够将这些问题理解透彻。
阿芜不知道这样的错觉是从何而来的，毕竟从小到大，她就没有在学习上花过心思，学渣的名头也不是从高中才开始存在着的。
于是，她将这份错觉理解为一种冥冥中的暗示，或许她就是一个天才呢。
只不过这个想法不能告诉别人，那会显得她有些自恋。
宿淮白的出声打断了阿芜的思路，她看了眼前后桌的间距，又往前挪了挪椅子，为坐在靠窗位置的宿淮白让出更大的空间。
阿芜足够瘦，此时胸口以下的位置紧紧贴着课桌，留出来的空间足够宿淮白正常走路通过，而不需要侧着身子。
真够平的，宿淮白的眼神不自然的从阿芜的胸口滑过，在意识到自己此刻的想法是多么不健康时，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巴掌。
其实平的，也很可爱。
啪啪啪，他想把自己打成猪头，今天一切都怪怪的，宿淮白将这一切归结为没睡好的缘故。
“吵不吵啊，是把学校当菜市场呢，还是把同学当成大猩猩呢。”
离开位置的宿淮白并不像阿芜想的那样是为了上厕所或是去教室外透透气，他只是走到教室门口，对着走道上那些冲着阿芜来的，叽叽喳喳说着话的同学甩了一个冷脸。
宿淮白的个子很高，已经接近一米九，站在教室门口时，几乎将整个门框填满，看上去就极有压迫感。
而且宿淮白的名字在江城一中同样出名，在传闻里，他是连女同学都会揍的大魔王。
因此在他黑着脸出现在教室外时，原本围观的同学如鸟雀四散，教室外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宿淮白总算是满意了，他这么做绝对是为了自己能够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能够好好睡觉，绝对不是为了那个花痴不被人当景点围观。
想到向芜以前因为盛程林做的那些白痴举动，回到座位后的宿淮白就连仅有的一丝睡意都没有了。
“谢谢你。”
阿芜对自己这个同桌的印象并不算深刻，只记得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江城一中的异类。
只是他们这两位大哥二哥似乎并没有因此惺惺相惜，反而彼此看不上对方。
说实话，阿芜也不喜欢教室外围着的那一群同学，在那样的目光下，她觉得自己就好像是动物园准备参展的珍惜动物一样，虽说那样的打量未必是带有恶意的，可依旧让人觉得不舒服。
只不过人家也没说是冲着她来的，那些人要么是恰好“路过”，要么就是来九班找朋友的，自己要是不让人在教室外呆着，似乎有些太过横行霸道。
因此不管宿淮白出于什么目的把人赶走了，阿芜都想要谢谢他。
“哼。”
宿淮白高昂着脑袋，用余光瞟了阿芜一眼，似乎并不将她的这番感谢放在眼里，甚至于那一声哼声，听上去还有些不耐烦。
只有宿淮白心里清楚，此刻他心中的那些小窃喜。
那个花痴，也不是真的好赖不分的。
——
“哥，那个好像就是盛家小子，我在他们家楼下盯人的时候看见他从那栋楼里出来，盛远那厮还开车带他来过学校。”
“哼，盛远也是胆大包天，借了咱们那么多钱居然当起了缩头乌龟，真以为咱们是吃素的，他就这么一个儿子，我就不信咱们动了他儿子，那老头还不着急。”
江城一中外停着一辆黑色的面包车，里面坐着四个穿着黑背心，手臂上纹着花臂的社会青年。
这些人都是放高利贷的小混混，这一次的目标就是刚从学校出来，准备回家的盛程林。
盛程林的爸爸找了他们的老大借了两百万，对方是公司高管，年薪约在六七十万左右，加上盛家在本地还有两套房子，盛程林的母亲同样有正当职业，因此在将这笔钱借出去时，他们从来没有想过还有收不回来的可能。
之前盛远都会按时将每个月十六万的利息汇入指定账户，可从两个月前开始，对方忽然没了动静。
他们的人找过去，盛远的表现还十分光棍。
他现在没钱，因为投资失败的原因，不仅还不了本金，也拿不出利息，这笔钱他借了很长时间了，这一年半的时间里，缴纳的那些利息也已经近两百五十万了，在盛远看来，这些放高利贷的人见好就收，干脆忘了这件事吧。
要知道现在国家严打，他们这一行本来就是不合法的，这个时候不缩着尾巴做事，还敢威胁恐吓不成。
反正他没钱，事情真要闹大了，干脆同归于尽。
高利贷的人又找了盛远几次，这段时间他干脆躲了起来，在盛家两处房产盯梢的小弟们都没见到盛远出现。
他们猜测，盛远躲起来后不可能不与家里人联系，盛程林或许被瞒着，可盛程林他妈绝对知道盛远躲在哪里。
既然这样，干脆揍盛程林一顿，只要避开摄像头，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动手，警察也奈何不了他们。
但是盛远和他老婆绝对知道自己儿子被揍和他们有关，盛远就一个儿子，他不信对方安安心心还能躲一辈子。
现在房地产项目火热，在江城一中到盛程林家的那条路上有好几个正在开发中的楼盘，因此路况不佳，为了能够尽快回家，盛程林干脆挑了一条小道，那条小道十分安静，平时没有多少人经过。
而盯了他一段日子的高利贷打手早就知道了他的这个习惯，早早埋伏在了那条小道上。
“操，你踩着老子的AJ了。”
一开始看到迎面走来几个混混打扮的人，盛程林并不在意，只是在他经过那些人时，其中一个人发出了夸张惨叫，让盛程林意识到麻烦来了。
小道虽窄，可他离那群小混混还有一段距离，所谓的踩到对方的AJ，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对方就是故意挑事。
只是对方有四个人，一个个人高马大，盛程林不觉得自己有应付的可能。
对方应该是求钱，盛程林愿意花钱息事宁人。
“你要多少钱，我身上的钱不多，只有两百块。”
这些日子家里的气氛不好，他妈都忘了给他这个月的零花钱，好在盛程林平时开销不大，除了买一点辅导书以及下载一些正版游戏外，几乎没有其他花销。
平日里，他习惯在身上带两百块钱，对于高中生来说，带这些钱足够应付一些紧急情况了。
“操，这是老子从莆田买的正版AJ啊，花了我三百块钱呢，你用两百块就想把老子打发了。”
小混混很生气，脸都涨红了，似乎觉得盛程林侮辱了自己的AJ。
一群小混混蓄势待发，在其中一个人动手后，四个人直接一拥而上，拳头向雨点一样砸在了盛程林身上。
盛程林是一个好学生，平日也有打篮球的习惯，体格并不算瘦弱，可面对四个高利贷打手，一下子被打懵的他显然反应不过来，他的反抗在四个小混混看来就和挠痒痒一样。
就在盛程林觉得自己可能会被打死的时候，巷子外忽然传来一阵警铃声，这下子轮到四个小混混被吓懵了，也顾不上教训盛程林了，互相扯着对方，一溜烟逃向另一个路口。
盛程林抽着凉气，摊在地上，觉得自己好像捡回了一条命。
他强忍着疼痛想要站起来，然后报警，只是想象中的警察并没有出现在那条巷子口，反而有一个穿着江城一中校服的小姑娘，从巷口缓缓走来。
是一张陌生的面孔，盛程林意识到，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警车经过，只是那位女同学看到他被那群小混混殴打，机智地用了警车铃声将对方吓走罢了。
“你还好吗？”
阿芜没想过那么巧，居然撞见了盛程林被一群小混混殴打。
“能扶我起来吗？”
盛程林挣扎了好几下，可都无法站起身来，只能向这个陌生的同学求助。
在见到盛程林这样狼狈的模样时，心里被压抑的喜欢再一次爆发，那样强烈的情绪，让阿芜的情绪有些失控。

第155章 学渣逆袭指南6
“你没事吧。”
阿芜上前，将盛程林搀扶起来。
她的个子在女生当中并不算矮，163厘米的身高在南方已经算是标准的数据，但盛程林的个子在南方的男生中算是比较高的，足足有181厘米，因此阿芜要将他搀扶起来，实属不易。
尤其此时对方身上还带着伤，大半的力道都压在阿芜身上，好在盛程林瘫倒的地方正好靠近一堵墙，借着墙面的支撑力，终于站了起来。
此时两人之间几乎没有距离，盛程林的一条胳膊架在阿芜的肩膀上，低着头的时候，恰好能够闻到阿芜头发上清新的洗发露的香味。
也是这个时候，盛程林才看清楚救了他的女孩的长相。
很漂亮，足以让人惊艳，不过盛程林的心智比较坚定，在看清阿芜的长相时只是失神了一秒，很快恢复了镇静。
“谢谢你，不过我好像伤到骨头了，能不能麻烦你帮我叫一辆车，送我去最近的医院。”盛程林没有带手机上学的习惯，此刻感受着小腿处的疼痛，忍不住对着阿芜苦笑一声。
今天真的是倒霉的一天，莫名其妙招惹到了一群小混混，挨了一顿毒打，也不知道腿部的伤严不严重。
这些日子，盛程林能够感受到家庭氛围的变化，爸爸出差近一个月了，以往离家那么长时间，总会隔三差五给家里打个电话，或是视频联系一下，可这一次，盛程林主动给爸爸打电话，电话那头也只是冰冷的人工服务声。
妈妈的心情十分低落，肉眼可见憔悴了许多，盛程林怀疑，可能是父母的感情出了问题，可这只是他的猜测，他甚至不知道该不该主动向妈妈询问这个问题。
总而言之，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又遇到了这样的事，要是被妈妈知道了，恐怕会让她更加心烦。
因此盛程林想着自己先去医院做一个检查，如果身上的伤并不严重，干脆想个办法糊弄过去，别让他妈知道了。
“刚刚吓走那些小混混的时候，我已经报警了，还叫了救护车。”
阿芜话音刚落，救护车的声音就在小巷口响起。
因为阿芜是目击者，加上盛程林现在行动不便，最后她只能和盛程林一块上了救护车。
——
“没伤到骨头，只是一些擦伤和瘀伤。”
医生的回答让盛程林松了一口气，他身上的伤多数都在衣服能够遮盖住的位置，这下子妈妈那边应该能够瞒住了。
接下去，根据报警来到医院的警察又向盛程林和阿芜询问了一番那群小混混的外貌特征，以及盛程林最近是否有的罪过什么人，在做完笔录后，警察无奈的告诉两人抓到那群小混混的可能性并不高，因为那一片是监控盲区，而盛程林本人也不能给出故意伤害他的人物的线索，想要找到那几个混混，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
当然，警方还是会努力寻找犯罪分子的，只是让他们别抱有太大希望。
在警察来之前，盛程林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因此在听到这个回答时，也不觉得太难过。
“今天真的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可能伤的更严重。”
因为身上的伤并不严重，所以盛程林对找到那些小混混并没有太大的执念，他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都教导他息事宁人这个处事规则，当初面对向芜一次次纠缠告白从不恶语相向是因为这个原则，现在不想彻底得罪那群小混混，以免等他们拘留释放再次找他麻烦也是因为这个原则。
但他真的很感谢今天出现在小巷口的这位女同学，如果不是她突然出现，用警铃声吓走了那群小混混，就凭他们刚刚劈头盖脸那样的打法，现在的自己绝对不会只有表皮的轻微瘀伤，真的被打断一条腿也是说不准的事。
“你是江城一中的学生吗，以前我好像没有在学校里见过你？”
盛程林想着，对方帮了他一个大忙，怎么说都该好好感谢对方才对。
“我是向芜啊。”
阿芜的心情十分复杂，她知道自己以前的打扮确实有些夸张，可她没想过，自己表白了那么多次，放在心尖尖上的男神也没认出自己。
“什、什么？”
一瞬间，盛程林以为自己被打伤了脑袋，出现了幻听。
对方怎么可能是向芜呢？
如果是向芜，不是应该在看到他的第一时间就像闻到蜜的蜜蜂一样围上来，恨不得将整个人贴他身上吗？可从在小巷里相遇到现在，除了请求对方搀扶起自己时有过亲密的接触外，对方一直和自己保持适当的距离，行为十分克制。
而且向芜也不是这样的长相啊？
可随着认真观察，盛程林的心渐渐沉了下去。
以往向芜那张脸被厚重的妆容给遮挡住了，穿衣风格也不如现在身上这件校服来的简洁清爽，可要是仔细回想曾经那个杀马特女孩的面部特征，确实和眼前这个精致少女相重合了。
对方没有说谎，她真的是向芜。
一时间，盛程林说不上来自己是什么样的感受。
有意外，也有懊恼，他知道，今天阿芜救了他，他不可避免欠了向芜一个人情，原本还想和对方彻底理清关系，可因为这个人情，两人似乎又联系在了一起。
只是向芜身上的改变太大了，不仅仅是外貌上的，还有她面对他时的态度，盛程林觉得或许真的是自己和三班班花的传闻产生了功效，向芜彻底放下了他，所以才没有在见到他时，和以往一样恨不得将表白的话说上几十遍。
这样的改变是盛程林乐意看到的，或许他不用那么担心，害怕向芜借着这件事缠上自己。
可心里虽然这么想，盛程林的心境还是产生了变化，看着阿芜，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感觉不论说什么，以两人之间往日的“渊源”，都会显得十分尴尬。
“对不起，以前总是缠着你，你应该很困扰吧？你放心，以后不会了，我已经认识到了，学生的真正任务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决定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学习上。”
阿芜自然看出了盛程林的为难，她也不奢求因为今天发生的事就让盛程林忽然爱上自己，她也早在宿醉清醒后的第二天决定，学着放下对盛程林的这份痴恋。
可当看到盛程林为她刚刚的那番话下意识流露出了一个放松的笑容时，阿芜的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但她清楚，喜欢是自己的事，没道理自己喜欢的人一定要回应自己的喜欢，之前她救下盛程林，也不是为了让他报恩，纯粹只是因为看不过去罢了，换做任何一个人，她都会那么做。
现在她很难过，不过她相信，类似的情绪会越来越少，总有一天，她会彻底放下眼前这个男人，不在为对方产生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你说的没错，很高兴你能这么想。”
盛程林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能够从向芜嘴里听到这句话，以往她向自己表白的时候，他曾不止一次教导过对方将心思花在学习上，只是这些教导对方根本就听不进去。
现在阿芜的态度很诚恳，盛程林觉得，对方是认真的，不是为了敷衍他随意给出的一个说辞。
“从头开始学估计会很艰难，为了感谢你今天的仗义相救，回家后让我理一理以前的一些笔记，就当是答谢礼吧。”
盛程林由衷希望向芜能够好好学习，她并不是一个坏女孩，如果真的能想明白走上正确的道路，对她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好啊，我正头疼该怎么复习呢。”
只要她想，爸爸可以给她找来全江城最好的家教老师，可阿芜明白自己要是不收下盛程林的礼物，这个人情就一直留着，盛程林不放心，她也没办法真的和过去的那段明恋说再见。
这次收下盛程林的礼物，他们之间，可能真的就再也没有交集了吧。
“不用谢。”
盛程林因为阿芜明媚的笑容微微有些出神，然后纠结了小片刻，有些羞赧地请求阿芜将自己搀扶到一旁的轮椅上。
他的骨头虽然没有伤到，肌肉却有轻微的扭伤，短时间内，还是减少运动量比较好，因此在就诊完后，护士给他拿来了一辆轮椅，在上完药离开医院之前，最好坐着轮椅行动。
“好。”
这个小小的请求阿芜没有理由拒绝的。
放学后，宿淮白如往常一样来医院里探望住院的外公，准备坐电梯上楼时，余光看到了熟悉的身影，因此控制不住双脚走了过去，宿淮白站在拐角处，注视着正在搀扶盛程林，准备将他扶到一旁轮椅上的向芜。
站在他的角度，并不能看清向芜搀扶人的动作，只看到向芜紧紧抱着盛程林的胳膊，盛程林的脸涨得通红，表情还有些痛苦。
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女土匪对一个清俊少年强取豪夺，而少年不堪暴行，屈辱忍受一般。
其实场面真的没有宿淮白想象中的那么夸张，可谁让向芜曾经名声在外，学渣、小太妹……她对盛程林的喜欢更是深入人心，宿淮白忽然看到这样的场景，很难不多想。
没想到变漂亮后的向芜居然还会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同学做这样令人发指的事，有本事冲着他来啊！
宿淮白心里突然出现一把火，他觉得眼前的画面不堪入目，作为社会主义新青年，他有必要制止之后可能会出现的暴行。

第156章 学渣逆袭指南7
在得知自己闹了一场乌龙后，宿淮白取代了向芜的身份，变成了盛程林的搀扶工，甚至盛程林中途上厕所，也是宿淮白掺着他去的男厕所。
一个多小时折腾下来，宿淮白周边的气温已经堪比空调冷气了。
不过他的心里却有些窃喜，虽然他自己也不明白窃喜的原因是什么。
“谢谢你，宿同学。”
等上完药，坐上出租车准备离开时，盛程林诚恳地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以前他曾在同学口中听说过宿淮白的大名，却还是第一次和对方近距离的接触。
其实宿淮白根本就不像传闻中那么霸道，相反，对方还是十分乐于助人的热心肠，要不然，也不会在明明不熟悉的情况下，帮着自己跑前跑后，还没有一句怨言了。
只是对方似乎有一些面瘫，总是冷着一张脸，在不熟悉的情况下很容易产生误解，以为对方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
“不用。”
宿淮白嫌弃地看了眼盛程林，居然被几个小混混压着打，真不像是个男人，也不知道那小白痴喜欢他哪里。
喜欢他娘们儿唧唧？还是喜欢他不挨揍呢？
反正宿淮白想不明白，他这样高大威猛，男人气概十足，能将眼前这个小白脸扛着跑的男人做了那小白痴两年的同桌，对方居然没有喜欢上她，这大概能够上世界十大未解之谜了。
看来，小白痴不仅在穿衣打扮的审美上有问题，挑男人的审美也有很大缺陷。
这么想着，宿淮白又用嫌弃的小眼神瞟了眼一旁的阿芜，不知道对方穿衣打扮的审美恢复正常后，挑男人的审美十分开始上线。
盛程林自然看到了宿淮白送给他的嫌弃表情，这让盛程林忍不住哂笑，心里愈发同情宿淮白。
对方或许就是吃亏在不会表达正确情绪上吧，如果对方真的嫌弃他，又怎么会照顾他那么长一段时间呢，宿淮白同学真的是一个好同学，以后再听到有关他的非议时，他一定要帮他说几句，让同学们认识到他冷面之下的柔情。
两人的思路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却诡异的保持了和平。
——
“你家在哪儿？”
在送盛程林上车后，宿淮白居高临下看了眼一旁的阿芜。
真是一个小可怜，那么小的个头，居然还为了心上人敢冒被小混混发现一块殴打的风险，这得多喜欢盛程林啊。
宿淮白酸溜溜地想着，心情跟吃了十斤醋泡菜一样。
“啊？”
阿芜没想到宿淮白会忽然问这个问题，难道他打算送自己回家吗？
“笨蛋。”
宿淮白没忍住揪了揪阿芜脑袋后的马尾辫，“盛程林这样的个头都被人按着打呢，更别提你这种小胳膊小腿呢，要是路上遇到了坏人该怎么反抗啊。”
“别说你可以打车，没听说之前发生的几起的士司机抢劫、强奸案啊，虽说遇到这种事的概率不大，可一旦遇上了，那就是百分之百的概率，难道咱们向姐觉得，自己还能和歹徒搏斗了？”
说着，宿淮白露出了一个很勉为其难的表情。
“看在我们同桌两年的份上，等会就由我带你回家吧，我和盛程林不一样，我从小学习截拳道、散打、泰拳、曾经还被送到军队练习过实战技术，真要遇上坏人，以一挡五不是什么大问题。”
宿淮白说着伸了个懒腰，衣服随着动作往上滑，露出一截精壮的腹肌。
小花痴，看到他充满男子气概的强壮体魄了吗，要是喜欢看，他可以允许她多看几眼。
宿淮白绷着面孔，让人丝毫联想不到他此时的脑部活动。
“我事先说明，我只是出于同桌两年的情谊，不是真的想要带你哦。”
宿淮白担心这个小花痴在盛程林那里受挫，爱上了更优秀的自己，他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小花痴必须像当初向盛程林表白那样追求他三次，他才会考虑要不要答应。
所以他得提前表明自己的态度，万一小花痴觉得他是那种很随便，随意就能够上手的男人怎么办。
听说越是容易上手的男人，就越是不容易被珍惜，他宿淮白一旦下定决心成了谁的男人，那就是要和对方走一辈子的，敢对他始乱终弃，腿都要被打断。
为了让小花痴永远健健康康的，这份态度就更加不能少了。
“那、那好吧，谢谢你了，宿淮白。”
宿淮白的话别别扭扭不中听，很容易让人误会为是诅咒，再加上他那张冷脸，食用效果更为不佳，好在经过刚刚的相处，阿芜同样发觉宿淮白其实是一个很乐于助人的好同学，可能他现在的这番话，真的是出于对她的关心吧，只是不知道如何正确表达。
为了不伤这位总是被“误解”的同学的心，阿芜只是犹豫了片刻，然后就答应下来了。
送向芜回家，顺带得到对方的家庭地址任务get！
——
“妈！”
盛程林坐着计程车来到自家楼下，盛家的房子在十六楼，好在高楼都有电梯，减少了他爬楼梯的烦恼，而且经过刚刚一段时间的调整，加上药效开始出现，盛程林已经勉强能够正常行走，只是走路的速度很慢，还得忍受着肌肉的疼痛罢了。
正当他慢慢挪到电梯门，按下上行键时，电梯门打开，里头冲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差点和盛程林相撞。
看清那个莽撞的女人的面孔后，盛程林吃惊地喊了一声。
“程林，你没事吧，你吓死妈妈了，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妈妈也不想活了。”
丈夫欠了一堆高利贷躲了起来，现在催债的压力都放在姜密一个人身上，她都快奔溃了，而刚刚催债的人打给她的那通电话更是成为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姜密没有想过，那群人居然丧心病狂到对儿子下手。
如果儿子出了什么事，她一定不会原谅丈夫的。
姜密压根不知道丈夫背着自己借了那么多高利贷，他们夫妻两人工作稳定，有房有车，儿子又聪慧懂事，一直以来，他们的家庭都是别人艳羡的存在，姜密也很享受同事们的艳羡目光，时常以成功者的姿态与旁人分享自己的育儿经和驭夫术。
可就在一个半月前，姜密的幸福生活破碎了，在丈夫为了躲债藏起来后，自己才知道，原来他成迷炒股很多年，之前在牛市上尝到了甜头，后来遇到了百年难得一遇的股灾，之前赚的钱赔进去不说，还搭了许多家庭存款。
或许是不甘心，或许是想要回本，盛远往股市里投了越来越多的钱，家里的存款被掏空了还不够，还以帮着投资的名义向亲戚们借了不少钱，甚至还借了高利贷。
这些年，他炒股有赚有赔，可总体上赔的多，赚的少，加上高利贷那可怕的利息，盛远很快走向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不久前，盛远被公司辞退了，因为他被查处借由工作便利收受巨额回扣，如果不将赃款退出来，他可能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现在盛家面临的债务和赔款已经高达九百万，这还是基于高利贷的人只拿回本金，不强求这两个月的利息的基础上。
盛家有两套房子，现在居住的这套房子面积足足有一百五十多平，市价在六百万左右，还有一套老房子，因为地段不好，市价约在一百五十万左右，如果加急卖，两套房子可能都卖不出正常的市价。
在这样的绝境之下，姜密想过要不要先卖了房子，归还高利贷和公司的赔偿金，亲戚那里的欠债留着慢慢还，可盛远跑了，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盛远同意的情况下，她根本就没办法处置这两套房产。
也是这个时候，姜密才发现自己的枕边人是那样没担当的一个人，宁可留着这个烂摊子给他们娘俩扛，也不愿意好好坐下，商量之后的路该怎么走。
或许对方是觉得没脸见他们母子吧，可恰巧就是对方逃避的这种行为，让姜密萌生了离婚的想法。
现在高利贷的人直接向自己的儿子伸手，更让姜密对盛远这个罪魁祸首恨之入骨。
“妈，我没事妈，你别哭啊。”
盛程林手足无措地抱着妈妈，行动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瘀伤，忍不住倒抽一口冷气。
此时妈妈的奇怪反应也让聪慧的盛程林察觉到了不对，他没有告诉妈妈自己被打的事，自己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自己的要求下，警察也不会主动打电话通知妈妈他报警的事，既然如此，妈妈是怎么得知他被打的真相呢？
难道是有人通知了她？
向芜没有他家的联系方式，那么知道他被打的，就只有打他的那群人了。
仔细想想，自己这顿打真的来的莫名其妙，就好像故意等在哪儿，找借口揍他一顿似的。
盛程林的表情逐渐冷凝，他好像隐约察觉到了这阵子家庭氛围骤变的原因了，这个认知，也让他的心一下子沉到谷底。

第157章 学渣逆袭指南8
“那些畜生，他们都不是人啊，有什么事怎么就不能冲着我们这些大人来呢，非要欺负你一个孩子。”
姜密紧紧握着儿子的双臂，然后对着他上上下下打量，想要知道他到底伤到哪儿了。
“妈，我真的没什么事，我们先回家吧，有什么话，回家再说。”
盛程林深吸一口气，此时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显然电梯口并不是一个适合谈论私事的地方，这里随时可能会有本楼住户经过，所以盛程林想着先安抚妈妈的情绪，等回到家后，再认真向母亲询问家里近期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
在高利贷人口中被暴打一顿的儿子好好的站在自己面前，明面上看不到什么显眼的伤痕，说话依旧有理有据，姜密高高提起的心终于也放下了一些，在儿子的安抚下坐上了电梯，准备回家后，将家里的变故和盘托出。
毕竟高利贷的人已经对儿子动手了，不管怎么说，也得把这件事告诉儿子，好让他以后有防备心理。
“所以，爸爸不是出差，而是躲起来了？”
回到家后，听到妈妈语带哽咽地说起近期家里出现的变故，沉稳如盛程林一时间也有些迷茫了。
他是个学霸不假，可不代表他在这个刚满十八岁的年纪就拥有极强的处事能力和危机应付能力，以往父母对他的要求就是努力念书，将来考上华国最好的学校，然后出国深造，将来成为社会上的杰出人才，一直以来，盛程林的生活重心就是学习，仅有的一点爱好还是和学习相关的编程游戏。
对于九佰多万这个数字，即便是对金钱没有概念的盛程林也明白这是家里负担不起的巨款，更何况这九百万多万在还不断衍生出利息，要是一直拖下去，恐怕会变成一个天文数字，所以对于盛家来说，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尽快变卖家产，至少要将损害减少在最低水平。
“爸爸他……自己逃了吗……”
盛程林有些不相信，以往爸爸总是表现的那么和蔼慈祥，在盛家，姜密夫妇一直都是慈父严母，姜密是老师，对于盛程林的教育格外严苛，反而是盛远这个父亲，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会带盛程林去动物园、游乐园，还会在他青春期产生逆反心理的时候和他彻夜长谈。
盛程林没办法接受，爸爸闯了那么大祸之后，还一个人躲了起来，将麻烦留给了他和妈妈。
“程林，这是大人的事，和你无关，你现在最要紧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不要因为家里发生的事情，影响你的学习，这些事，妈会处理好的。”
要不是高利贷的人对儿子动手了，姜密是真的不想让儿子扯进这桩事情中来，因为在妈妈眼中，这个已经比她高了一个头的少年还是一个孩子，当妈的，总想把孩子挡在风雨之后。
“但是你爸这个做法真的伤透了我的心，等这件事处理完了，我可能会和你爸离婚。”
姜密这些日子承受的压力巨大，尤其这些打击到来时事先并没有给她情绪铺垫的过程，奔溃是突如其来的，心里的负担和对丈夫的憎恶自然就更深了。
如果问题发生时，盛远能够好好坐下来和她谈谈，这段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性，可在盛远自己逃跑，把烂摊子留给她和儿子后，这二十多年的夫妻感情也已经走向了终点。
说句冷漠的话，麻烦是盛远弄出来的，在欠债危机爆发前，姜密根本就不知道盛远迷上了炒股，还将家里的存款全部掏空，他背着自己欠下的那么多债，更不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欠债。
只可惜，要证明自己对于盛远的欠债毫不知情太过困难，因为一直以来，她都太信任对方，某些借据上有她的私印，即便最后离婚了，债务也是夫妻双方共有的。
姜密想，她就当是用二十多年看清了一个人吧，在找到盛远后，将这两套房子卖了先还上大部分欠款，她是特级教师，只要多开一些补习班，收入是很可观的，到时候就先租房子居住，她的收入足够在养儿子的同时慢慢还债，以及攒钱再买一套小房子。
盛远真的是疯了，姜密没办法相信对方会改好，要是一直拖着不离婚，她怕几年后对方再扔给她几百万的欠债，到时候她年纪大了，带不了学生了，自己和儿子才算真正被他害惨。
到那个时候，恐怕毕业后开始挣钱的儿子反而会成为丈夫的摇钱树，虽然这一切只是姜密最坏的揣测，可她还是不想将自己和儿子置于这样的险境之中。
可能现在提出离婚她还会被指责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可她还是想要自私一些。
“妈，怎么……怎么……”
盛程林听他妈提到离婚，表情顿时更加慌乱了。
他想说，怎么就到离婚的地步了呢，一旦爸妈离了婚，他还有家吗？
可看到妈妈鬓角不知不觉中已经斑白的头发，和这些日子无心打理出现在眼角的皱纹，这番仓惶的质问说不出口了，他没办法逼着一个被伤透心的女人，为了他这个儿子继续一段已经失望的婚姻。
在盛程林的记忆中，妈妈一直都是十分精致的女人。
因为自己本身就有着极高的收入，姜密使用的保养品都是成千上万的大牌，在江城许多口碑不错的美容院，都会定期充值VIP卡。
姜密的衣服并不算多，可每一件都是真丝等材质上佳，极具质感和设计感的贵价品，每次出门，都会化一个精致的妆容，精心挑选佩戴合适的首饰搭配衣服，往往在出门前两个小时就要开始做准备，而且对方不仅对自己有着极高的要求，对于身边的丈夫儿子的形象也同样在意，盛程林的衣物就全是妈妈挑选的。
可现在呢，这个女人素着一张脸，刚刚出门时穿了两只不同的鞋子都没有察觉。
在这件事里，妈妈并没有做错什么，他有什么脸，让妈妈为爸爸的错误买单呢。
“你身上有伤，妈给你炖点有营养的东西……我忘了，今天都没去超市买菜……”
姜密已经看过儿子身上的瘀伤，想要为儿子做一点炖品，可在起身的时候意识到，这些日子自己根本就没有精力买菜做饭，家里的冰箱都是空的。
“明天，明天妈就去菜场，等会儿就点个外卖将就吃点吧。”
家里的存款已经被掏空了，好在姜密自己藏了些私房钱，这些钱足够应付母子俩近期的开销。
“嗯。”
盛程林整个脑子都是乱的，他想要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口了。
以往他是其他长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盛程林虽然表现的很谦虚，心里依旧还是有些小骄傲的，可当家里发生这样大的变故之后，盛程林忽然发现，自己其实根本就没有骄傲的资格。
他就是被养在象牙塔里的水晶玩偶，离不开父母为他搭建的保护区，一旦经历风雨时，坚持不了多久，就会碎裂。
就好像现在，作为一个男人，一个儿子，他本该替妈妈遮风挡雨，可这十八年来，他只在念书上有心德，现在遇到那么多事，他居然什么都做不了。
盛程林觉得懊恼又沮丧，情绪也变得十分低落。
回到房间里，看着身上那些伤，以及书包里一堆等待晚上解决的练习册，盛程林忽然没有了学习的心情。

第158章 学渣逆袭指南9
“回来了，每天就知道在外面和那些狐朋狗友鬼混，还知道回家呢！”
阿芜回到家，刚打开门，站在玄关处换鞋的时候，就听到客厅里传来一声低沉浑厚的男声，她一下子就听出来，这是爸爸的声音。
阿芜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欣喜的情绪，但是比她更快的是身体本身的反应。
“反正没人管我，我爱几点回家就几点回家。”
话一出口，阿芜就愣住了，她本来没想过这么说的，自己就爸爸一个亲人，她怎么会不爱那个男人呢。
只是仔细回想一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和爸爸的相处模式就变成了这样，每次见面，总是不欢而散。
她似乎习惯性的以刺猬的姿态面对爸爸，曲解他的好意，将他的所有示好都挡在厚厚的盔甲之外。
包括现在，她明明听出了他刚刚那番话里的担心，可还是没忍住身体的习惯性反应，回怼了一句。
“呵，没人管你，要是真的没人管你，就凭你那性子，早就被人打了。”
向俨城气笑了，只不过是冷笑。
天知道他那天回家找不到女儿，结果在地下酒窖里发现那个宿醉成一滩烂泥的闺女时的心情。
当时红酒撒了一地，女儿就倒在红酒中，有那么一瞬间，他以为红色的酒液是女儿的鲜血，那倒在地上的人，已经没了呼吸。
在冲过去发现女儿只是喝醉后，后怕之余就是一阵暴怒。
向俨城实在是想不明白，小时候又乖又萌的女儿怎么就变成了现在这幅人嫌狗憎的模样，明明他也没缺她吃喝，从小到大把最好的东西都给她了，可这个女儿，还是越来越不贴心，总是喜欢呵他对着干。
一开始，向俨城还试图管过这个孩子，可随着事业越做越大，空闲的时间越来越少，而女儿的脾气同样随着长大越来越嚣张骄纵，时间一长，向俨城自己也就放弃了。
反正他现在挣下的家业女儿几辈子都败不完了，大不了就让她废着吧，反正她再出息，也不一定能挣到他的零头，只要不闯大祸，不做原则性的错事，他就忍着吧。
至少这样，父女难得坐下来的时候，还能吃上一顿还算平稳的饭菜。
向俨城对女儿的要求就那么高，可那天晚上看到女儿醉死的样子，还是让他对自己之前的做法产生了质疑，他对女儿的放任，真的是正确的吗？
“你——”
向俨城从客厅走来，正想要认真和女儿好好谈谈的时候，看到站在玄关处那个穿着校服的小姑娘，忽然间愣住了。
他有多久没有看见女儿这样正常的打扮了，他的女儿可真漂亮啊，像个洋娃娃一样，向俨城一直记得，因为妻子去世太早，女儿小时候，自己不放心佣人照顾，将她带着上班的场景。
从小就出落成小天使模样的小姑娘向来讨人喜欢，往往自己的秘书带着她在公司逛一圈后，就能收获满满的零食。
可从什么时候起，记忆中的女儿，就变成了穿着打扮浮夸，脾气暴躁骄纵的小太妹了呢。
教训的话就在嘴边，向俨城却陷入了往日的回忆。
“你今天的打扮，很漂亮。”
想着小时候的女儿，向俨城的心就软成了一汪水，他看着玄关处的阿芜，忍不住柔着声音夸赞了一句。
父女俩之间剑拔弩张的氛围，因为这一句夸奖，忽然间就消弥了。
——
只可惜，柔情只是一时的，向俨城很快就想起了女儿之前做的那些荒唐事，脸上的笑容一收，板着脸，露出往日批评教育手下员工的态度。
“今天还像个学生的样子，看看你以前那些打扮，穿出去都让人笑话。”
向俨城不知道女儿到底是从那里学来的审美，明明他每个季度都会让各大品牌为女儿送来当季最新款的衣服包包首饰，可女儿总是能够从中挑选出最辣眼睛的，在经过她自己的一番改造后，丑的更加无法直视。
后来他学聪明了，干脆请了专门的形象设计师为她量身挑选衣物，可就是行业内出名的设计师，硬生生被她气跑了好几个。
现在向家大小姐名声在外，可惜都不是什么好听的名声。
好在向俨城从来也没想过让女儿联姻，要不然，真的得被她气到住院了。
“小小年纪，都学会喝酒了，你知道你那天在酒窖里糟蹋了我多少好酒吗。”
其实向俨城并不在意那些价值已经被炒到几十万上百万一瓶的珍贵红酒，他只是气愤女儿小小年纪就学会了酗酒。
“你是不是真的以为，爸爸不会打你？”
有时候，向俨城真的希望自己在面对女儿时能够像他在商场上那样雷厉风行，果敢果决，女儿现在太横，可能就是小时候缺少“爱”的教育，只要多打几顿，或许就学乖了。
可惜每每想要这么做时，向俨城都下不了狠心，或许女儿会变成今天这样，他的纵容也有很大关系吧。
“不会了。”
阿芜忍着想要顶嘴的冲动保证道。
“什么不会了？”
向俨城已经做好了被顶嘴，然后父女俩吵架的准备，可没有想到，女儿今天换了一身正常打扮不说，连脾气似乎都发生了变化。
“以后不会偷喝你的红酒了，我已经想好了，从现在开始，努力念书。”
心里诸多崇拜、气愤、埋怨、孺慕的情绪交杂，阿芜觉得，在她能够控制住情绪之前和爸爸交谈似乎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我还有作业，先回房了。”
她拎起书包，绕过爸爸，径直朝楼上房间走去。
“努力念书……”
向俨城觉得自己可能幻听了，他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从女儿的嘴巴里听到这句话。
不对，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很不对劲，向俨城停下追着女儿上楼的脚步，回到书房，掏出手机拨打了女儿班主任的对话。
在经过半个小时的沟通后，向俨城大概猜到了女儿发生改变的原因。
原来是失恋了，可失恋真的能够给人带来那么大的变化吗？
向俨城有些担心，自己的女儿是不是受到太大刺激，变傻了。她要是不傻，怎么会突然想到要好好学习呢？
新闻上有不少女子受到情伤变得疯颠痴傻的案例，向俨城琢磨着，要不要给女儿请一个心理医生，他宁可女儿一直像以前一样是个不服管教的小霸王，也不想她变成一个乖巧懂事的小疯子啊。
他觉得，自己还是得和女儿好好谈谈。
“向总，M国新世纪公司愿意和我们重谈合约，对方的代表晚上九点就能到达江城国际机场。”
正当向俨城犹豫的时候，一通电话打了进来。
之前一个多月，向俨城都在为和M国新世纪公司的合作奔波，只是前前后后花费了那么多心血，最终还是因为某些细则不符合他的预期而告终。
现在M国公司主动派出代表来华国，说明对方有服软的态度。
这个企划案的背后是近十亿的利润，向俨城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尽快赶回公司，在M国代表到达江城机场之前，和公司高层开一个研讨会。
他看了看通向二楼的楼梯，最后还是吩咐司机给自己备车，准备去公司召开紧急会议。
女儿不会跑，可这桩生意耽搁不了，而且他那么努力挣钱，不就是想要为这个不争气的女儿挣回更多的家底吗。
向俨城叹了口气，忙着这个合作，之后恐怕又有很长一段时间不能回家了。
——
在与江城隔江的香城，一个样貌清秀的女孩从噩梦中醒来。
她看着高中时的房间，看着自己年轻没有一丝皱纹的手背肌肤，神情有些恍惚。
她居然重生回到了自己十七岁那年，在她好不容易融化了盛程林那颗因为初恋去世冰封的心后，回到了她还未认识那个男人的时候。
现在，盛程林心中的白月光还没有因为救他去世，自己是不是能有机会，赶在他真的爱上那个女孩之前，占据他的心呢？
这个念头一出现，韩云苏的心跳就陡然加快。
是啊，为什么不可以呢，或许这次重生，就是上天给她的机会。
她要是没有记错的话，现在盛程林和那个女孩的关系还十分恶劣，他们没有经历重重的磨难，没有培养出深厚的感情，那个女孩更没有因为救他去世，成为盛程林心中永远抹不去的影子。
上辈子，即便她努力了近十年，也只是让盛程林开始学着接纳她，却永远替代不了那个死去的女人。
现在一切都没有发生，没有什么所谓的白月光，她会成为盛程林心中的唯一。
有过十年的相处，熟知盛程林所有的喜好，韩云苏对自己充满了信心。

第159章 学渣逆袭指南10
“听说二班来了一个转学生，好像是从香城过来的。”
“你们说奇不奇怪，都已经高二了，还从香城转学到咱们江城，不说教材一不一样吧，香城户籍的学生在咱们大陆高考的手续很麻烦吧，也不知道人家是怎么想的。”
阿芜背着书包走进教室，听到了同学们的对话，但并不好奇那个所谓的留学生，反而佩服自己班级学生的八卦能力。
九班的同学成绩不好，或许只是因为将心思都放在了学习以外的事情上吧。
“给，这是我昨天特地让阿姨做的水晶虾饺，趁热吃。”
阿芜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笑着拍了拍前桌的唐茹茹的肩膀，打开保温盒，一阵带着食物香气的氤氲烟气瞬间冒了出来。
“天呢，小芜，我太爱你了。”
唐茹茹除了是个颜控外，还是一个小吃货，看到保温盒里一个个胖乎乎的水晶虾饺，就差流口水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她发觉向芜其实真的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一点都没有传闻中的霸道任性。
仔细想想，就算是她乡村非主流的阶段，时常被人撞见和其他学校的小太妹厮混，可似乎班上从来就没有学生真的被这个传闻中的小霸王欺负过。
包括当初她追求盛程林的阶段，那么多同学甚至当着她的面笑称她为“校花”，向芜也只是嘻嘻哈哈地应下，从来不见她仗着家世背景和她交好的那群小混混报复那些嘲笑她的人。
以前大家以为她傻，真的将“校花”当成是别人对她的奉承，现在看来，向芜只是不在意外界的指责罢了，她只是一个活的很自我的女孩。
现在她对向芜的评价又多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很细心，很贴心的漂亮姑娘。
江城一中有自己的小卖部，也不像一些学校一样禁止学生带除饮料矿泉水之外的零食来学校，这方便了惯爱偷懒的学生，他们会将原本用来吃早饭的时间多睡十几分钟的懒觉，然后将早餐带到学校里，尤其是九班的学生，因为老师懒得上早自习的缘故，每天的早自习时间就是他们的早餐时间。
以前的向芜没有吃早餐的习惯，可现在阿芜迷上了家里厨师阿姨的手艺，每天早上都会带着满满一食盒的早点来到学校。
其中水晶虾饺是阿芜的新宠，薄薄的面衣在蒸熟后晶莹剔透，就好像水晶一般，里面的虾仁都是当天新鲜捕捞上来的活虾，每一颗虾饺里都有一颗饱满的鲜虾仁，肉质鲜嫩弹牙，一口咬下去，混着鲜甜的汁水，口腔里的味蕾简直幸福到爆炸。
唐茹茹昨天尝了一个，瞬间被水晶虾饺的味道捕获了，只可惜，昨天阿芜带的虾饺不多，她根本就没有尝过瘾。
阿芜似乎察觉到了这一点，所以昨天晚上特别拜托厨师阿姨多做了一些虾饺。
唐茹茹感动坏了，暗自唾弃以前以貌取人的自己，坐在她身后的向芜，明明就是一个又贴心，又可爱的小天使啊。
她也是个热情的小姑娘，看着满满一盒虾饺，紧紧抱着阿芜大喊爱死她了。
“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啊。”
阿芜有点小羞涩，说起来，长这么大，她好像真的没有一个要好的朋友。
以前和她玩在一块的外校太妹党多数都只是看中了她的零花钱，那些人替她出谋划策，促使了她一次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向盛程林表白的行为，可背地里，却时常嘲笑她自不量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每一次聚会，打的的开销，吃喝玩乐的开销，全都是她出的，她们可以在KTV彻夜喝酒唱歌，也会一群人陪着她，在她告白时为她呐喊助威，气氛是热烈的，情感却是空虚的。
阿芜想着，既然决定改变，那就应该先从自己的朋友圈开始。
“没错，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唐茹茹的眼睛亮闪闪的，一边说话，一边重重的点了点头。
小芜真的好可爱啊，以前她怎么会觉得小芜配不上盛程林呢，现在看来，全天下没有一个男人配得上她家小芜啊。
如果现实生活中有特效，唐茹茹的背后应该飘满了粉红色的泡泡。
吃着鲜美的水晶虾饺，还有一个秀色可餐的姑娘下饭，唐茹茹觉得，现在她过着的是古代帝王一般的生活啊。
不同于唐茹茹幸福的快要飘起来了，坐在阿芜身边的宿淮白的表情越来越臭，周遭的冷凝几乎化成实质，将人冻伤。
“我饿了！”
宿淮白用手指戳了戳阿芜的肩膀，白皙细腻的肌肤手感极佳，宿淮白忍不住多戳了两下。
阿芜的皮肤很娇嫩，宿淮白其实也没用多大力气，可被他手指戳过的地方没一会儿就浮现出了浅浅的红色，在白皙的肌肤上显得触目惊心。
宿淮白有些心虚，咳嗽了一声，眼神飘忽地转向了窗外。
“那天谢谢你送我回家。”
阿芜从来没见宿淮白在教室里吃过早饭，只当他每天在上学前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正好今天带的早饭很多，自己和唐茹茹不一定吃的完，就将饭盒推到了两张课桌中间。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阿芜察觉到自己的同桌是一个性格有些别扭的男孩子，因此也不说请他吃早饭的话，只说是感谢他那天送自己回家。
算这小花痴有良心！
宿淮白收回自己因为心虚乱瞟的眼睛，因为阿芜的这番话不由挺直了脊背。
在转过脸的一瞬间，视线正好与阿芜相撞，看到她脸上如春光一样烂漫的笑靥时，一股热气从心脏传到了头顶，不用看，宿淮白就知道自己的脸应该已经通红了。
好在他黑，红了应该也看不出来。
这个小花痴，是在勾引自己！
简直……简直……简直花痴到丧心病狂。
宿淮白有些为难，对方如果真的存心想要勾引他，他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还是答应呢。
但显然一切都是他脑补太多了，阿芜在冲他笑了笑之后，就扭过头去和唐茹茹说话，两人聊了一些昨天老师布置的作业里的难点，阿芜还像唐茹茹介绍了另外几种她觉得和虾饺一样好吃的早点。
刚刚显露在宿淮白面前的艳色，更是不经意间在唐茹茹面前显露了无数次。
刚刚还沉浸在粉红泡泡里的宿淮白一下子清醒了，他郁郁地拿起保温盒里的虾饺，明明只是在吃虾饺，却硬是被他吃出了吃人的气势。
——
“大家好，我叫韩云苏，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能和同学们成为朋友。”
虽然是香城转学过来的学生，韩云苏的国语口音却十分标准，这是她在那十年里，为了盛程林特地学习的。
韩云苏的长相不算特别漂亮，但也算是一个清秀佳人，尤其这会儿普通人对于香城还有童年的影视剧滤镜，因此韩云苏的到来，很快就受到了全班学生的热烈欢迎。
“韩云苏同学以后就坐在盛程林同学的身边吧，盛程林，韩同学刚从香城转学过来，对于咱们大陆的教材还不适应，平日里如果有什么学习上的难题，希望你能够帮助老师一块辅导韩同学。”
班主任为韩云苏挑选了一个座位，将盛程林原本的同桌调到了最后一排和另一个原本就坐单人桌的同学做同桌。
好在盛程林个子高，在班级里本就是坐最后两排的位置，他的同桌被调走了，也不觉得老师偏心。
其实一开始班主任是准备让韩云苏和班里空出来的那个同学做同桌的，只是韩云苏说的对，她对江城的教材不熟悉，还是让她和成绩好的同学做一块，才能更好的适应本地的教材。
韩云苏带着雀跃的心情，贪婪地看着这个尚且青涩的爱人，内心的情绪喷薄欲出。
这一次，她要赶在那个名叫向芜的女孩之前，走到盛程林的心里。

第160章 学渣逆袭指南11
“宿哥，同桌从笑话变成校花的感觉如何？”
樊仲勾搭着宿淮白的肩膀，冲着他挤眉弄眼。
现在向芜已经坐实了校花的身份，因为她那张脸，以往的黑历史都被人忘掉了大半，别怪江城一中的同学肤浅，现实生活中，对于美的人，大家确实会更加宽容，这或许也是一种悲哀的现状。
尤其现在向芜不再作妖了，反而认认真真念书，更没有向从前一样找到机会就往二班跑，时不时就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现场表白，江城一中的颜控党们都觉得向芜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谁年轻时候没做过几件蠢事呢，既然向芜改好了，她校花的名号就更加实至名归了。
以前，宿淮白是九班学生最同情的人，因为他要忍受自己身边坐着一棵圣诞树，还得忍受向芜身上浓郁刺激的香水味，可现在，宿淮白是九班同学最羡慕的人，身边坐着那样一个漂亮姑娘，就算他每天闭着眼睛睡觉，也能睡的更加香甜些吧。
作为宿淮白的死党，樊仲看到的东西自然比班上那些同学更多，他敏感的察觉到了宿淮白的变化，而这份变化，似乎是从向芜发生改变后开始的。
“宿哥，你老实交代，咱们大变身后的校花是不是搅乱了你心里的一池春水，让你情不自禁了？”
樊仲还从没看见过宿淮白喜欢一个人的样子呢，也不知道他的猜测是不是正确的，以后恐怕有乐子瞧了。
就是不知道向芜是否还喜欢着盛程林，如果她还忘不了盛程林，就凭他认识的那个别别扭扭，口是心非的宿淮白，想要抱得美人归，恐怕还有的等呢。
“笑话，我会喜欢那个小花痴！”
宿淮白就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瞬间炸毛了。
“我觉得你应该去眼科看看毛病了，居然看不出来是那小花痴觊觎我。”
宿淮白脸上的心虚表情一闪而过，很快就变成了以往的冷漠表情。
他斜看了一眼樊仲，然后将他勾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拍开：“前几天我在医院碰到向芜了，她假装害怕一个人不敢回家，硬是让我陪她回去，呵呵，我知道，她其实是想将自己的家庭地址告诉我，今天早上，她特地带了吃不完的早点，以感谢我那天送她回家为借口，请我吃早饭……呵，这些小伎俩我都看透了，她其实就是想要引起我的关注……”
宿淮白的表情太过正经，就算是发小樊仲，也看不出来他在睁着眼睛说瞎话。
“真、真的？”
樊仲摸了摸后脑勺，他的座位离宿淮白和向芜的位置有些远，自然不知道两人之间发生的事。
“可、可是向芜真的移情别恋到你身上了吗，我怎么没看出来呢，这些天，她似乎和唐茹茹走的比较近吧？”
樊仲回想了一下，压根没从日常观察中发现向芜喜欢宿淮白这个事实，反倒是宿淮白，被他多次逮到偷偷盯着向芜看的小眼神。
这也是为什么他怀疑宿淮白对向芜动了春心的原因。
“所以我说了，你应该去看眼科。”
一想到向芜撩拨完自己又去撩拨了一个女人，还总是和对方手牵着手上厕所，宿淮白头上的青筋就一跳一跳的。
其实男厕所和女厕所离得很近，他也可以陪她一块上厕所啊。
“不是……”
被人身攻击的樊仲尤不死心：“宿哥，你真的觉得向芜喜欢你，可为什么啊，你说向芜现在和以前的差距很大，你见色起意喜欢上对方还有点可能，可她为什么会喜欢上你呢，你和盛程林也不是一个类型的啊。”
要知道，向芜喜欢盛程林足足两年，这两年里，她被盛程林拒绝了无数次，换个脸皮薄一些的女孩，很有可能中途就放弃了，可向芜对盛程林的死缠烂打直到传出他和三班班花交往的消息后才停止，谁也不知道，向芜现在是否还喜欢着盛程林，只是碍于道德约束，没有再继续曾经的疯狂行为。
就算她现在想要找另外一个男人疗愈情伤，可也应该找一个和盛程林风格相似的男人吧，宿淮白无论是长相、性格、成绩都与盛程林截然不同吧。
向芜喜欢盛程林可能是图他温柔，图他成绩好，可喜欢宿淮白图他什么呢，图他性格臭屁，图他成绩垫底？
“再说一遍，我才不喜欢那个小花痴嘞！”
宿淮白再一次控制不住炸毛了，他觉得自己当年一定是交友不慎，怎么会和樊仲这狗东西当了十几年的兄弟。
什么叫做见色起意，他宿淮白是那么肤浅的男人吗？
说实话，其实宿淮白也怀疑过自己好几次面对向芜失控，是不是真的因为她那张脸，可隐隐他又觉得，现在向芜即便回到曾经那个打扮，他依旧会为对方心跳加速。
当然，这一点还未经过证实，只是就凭着这种直觉，宿淮白也不肯承认自己是个以貌取人的男人。
“行行行，是我眼瞎，哥，你别生气哥。”
樊仲觉得自己要是再说下去，可能会被眼前这个男人暴打，只能忍下自己一肚子的好奇，顺着宿淮白的话说。
“咦，那不是盛程林吗，宿哥，你情敌好像遇到麻烦了！”
樊仲推了推宿淮白，然后手指了指某个方向。
只见盛程林被人推搡着进了一条小巷，宿淮白没计较刚刚樊仲的口无遮拦，皱着眉追了过去。
他不是一时善心，他只是担心那个小花痴伤心。
樊仲也没有干站着，跟着宿淮白跑进了那条小巷。
——
江城一中的时事热点日新月异，在继阿芜变身，香城的转学生之后，又传出一个重磅消息，这个消息还是与学校的风云人物盛程林有关的。
江城很大，可有时候也很小，光是高二段，就有好几个和盛程林同个小区，或是父母与盛程林大父母是同事大同学，因此盛家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学校。
听说盛程林的爸爸欠了一堆钱跑了，他曾经任职的公司以收受回扣的罪名将他起诉，高利贷的人也时常出现在他家楼下，找他们一家的麻烦。
听说前几天还有放高利贷的人追到了学校外，要打断盛程林的一只手逼他爸出面，好在有同校的两个男生看到，制止了之后的暴行。
听说盛程林的爸爸最后还是回来了，家里的两套房子卖掉，两家的老人还把自己养老的前掏了出来，可因为房子卖的急，又要求全款付清，只卖到市价的八成左右，因此直到现在，还有近两百万的窟窿没有填上。
听说盛程林的父母离婚了，这两百万的债务夫妻平分，盛程林最后跟了母亲姜密，为了尽快还清欠债，以及攒下之后供盛程林出国念书和买婚房的钱，姜密只租了一个老小区的房子，七楼，没有电梯，房子面积也不足六十平，最宽敞的客厅还不足以前他们家的洗手间来的大。
……
这些传闻未经当事人的承认，因为请假了一段时间，而流言正是在他请假之后传出来的。
因为传出来的流言有理有据，不少同学都相信了，一部分同学有些同情盛程林，可也有一部分人面上同情，心里却等着看盛程林笑话。
现在的学生远没有以前淳朴，社会的现实似乎已经渐渐衍生到了校园之中，钱、权这样利益相关的东西，也成了部分同学们交朋友的考量标准。
在流言出现之前，盛程林是很多女生喜欢的男神，因为他模样好，成绩好，家世好，可现在没了房子，还背着上百万欠债的盛程林身上的光环，仿佛一瞬间就黯淡了。
成绩好有什么用，江城的房子动辄四五百万，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想要在毕业后挣那么多钱，也得花上好些年的功夫，可以说盛程林的人生，因为这一场家庭变故毁了一半。
这时候有人提到了向芜，几百万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是一个大数字，可对于向家来说，或许只是存款上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零头。
有人惋惜盛程林之前拒绝了向芜，要不然现在向芜成了他的女朋友，几百万的欠债，还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够解决。
向芜自然听到了这些流言，只是她没有往心里去，在她看来，她曾经喜欢过的男孩子不是那么容易就被击倒的，也不会为了利益，利用一个女孩子的喜欢。
现在她记挂着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自盛程林请假的那天起，自己的同桌也再没有出现在教室里。
忽然少了一个人总是冷着一张脸在耳边哼哼唧唧，阿芜觉得有些不适应了。

第161章 学渣逆袭指南12
“臭小子，还在这儿给我装死呢，今天再不去学校上学，你就别认我这个外公了。”
江城人民医院的特护病房里，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捡起床头小桌子上摆着的一颗新鲜李子，朝一旁低头削苹果的少年丢去。
“嘶——”
宿淮白一时不备，正巧被那颗李子砸中了脑袋。
“您老可真有精神。”
宿淮白扯了扯嘴角，拿起手上削了一半的苹果，放到嘴里咔嚓咔嚓嚼了起来。
“你这个不孝孙，说好的是给我削的苹果呢。”
别看老爷子住在特护病房里，说话的音调中气十足的，一点都看不出病人的影子，此时他正看着一旁的外孙吹鼻子瞪眼睛，要不是之前腿部做了手术不能下床，这会儿他非好好教训这个小子不可。
“不就是被几个小混混弄了点皮外伤吗，你小子到好，干脆给我光明正大旷课喽，想当初老子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在越战上被炮弹炸伤了一条腿，依旧扛着我的老首长从弹区安全撤离，还打死了不少南兵，你现在这娘们唧唧的样子，真不像是老子的外孙，哼，看来等这次放假，还得把你扔部队里好好操练一番。”
不久前，外孙和一群小混混打架，吃了对方人数多的亏，虽然最后还是把那群小混混摆平了，自己身上也挂了一些伤。
但是这样的伤在上过战场的白老爷子看来是不用上药就能够愈合的小伤，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样的小伤请假。
“行了，这些话你都说了多少遍了，您老人家最英勇，现在还不是躺在病床上。”
白老爷子早年留下不少暗伤，当初打仗的时候医疗条件不好，有一次他被炮弹碎片伤及，直到现在身体里还有许多未曾取出的弹药碎片，即便现在医疗水平已经很发达了，碍于白老爷子的年龄，医生轻易也不敢替他做手术。
这次住院是因为白老爷子大腿处的某个弹片活动到了腿部大动脉附近，一旦弹片割破大动脉，到时候处理起来会更麻烦，因此在专家们开了几次商讨会之后一致决定，在危险发生前，先动手术替老爷子取出那枚弹片。
“你放心，我下午就回学校。”
看老头子有要不顾伤口爬起来揍他的冲动，宿淮白赶紧改口，他怼老头子那是习惯使然，没有想过要气死对方。
“哼，算你小子识相。”
老爷子哼哼一声，总算是满意了，然后指了指一旁果篮里最大的苹果，“我饿了，把那个苹果给我削了。”
让他抢他苹果，挑给最大的，削死他。
老人年纪大了就会变得幼稚，宿淮白高兴见到这样精力旺盛的外公，平日里和他吵嘴，多半也是这个原因。
他三两下解决自己手里的苹果，拿过外公制定的那个大苹果，低头削了起来。
——
“丑死了！”
离开特护病房后，宿淮白钻进了医院的洗手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皱了皱眉。
只见镜子里的少年剑眉星目，脸部线条利落分明，嘴角的瘀伤和眉骨的划伤让他看上去多了几分不羁和锐气，并不难看，反而有一种痞坏的魅力。
这样的伤搁以前宿淮白压根就不会在意，可一想到坐他边上的小花痴会看到破相的自己，宿淮白就提不起上学的兴致。
原本他琢磨着等伤好后再去学校，可现在老爷子已经发话了，为了对方的身体着想，自己也不能再逃避下去了。
“真麻烦，早知道就不救那小子了。”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宿淮白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也不知道那小花痴看到破相的自己后会不会移情别恋。
现实不像是电视剧，即便他是经过严苛训练的武家子，也没办法在面对数十人的围攻时毫发不伤，宿淮白就担心那个小花痴看多了电视剧和小说，看到他脸上的伤口后就觉得他和盛程林是一类人，软不拉机的没有一点男子气概。
到时候他还得解释给那丫头听，想想就觉得麻烦。
“算了。”
事已至此，也没办法懊悔了，宿淮白别扭的想着，自己又不喜欢那个小花痴，何必要在意对方的想法呢，更何况，他的魅力，是这区区两个伤疤就能够掩盖的吗。
心里虽然这么想，在离开医院后，宿淮白还是跑到附近的药店买了两个创口贴，将脸上的伤疤贴上。
创可贴的颜色相对于他原本的肤色还有些偏浅，两个创口贴贴在脸上，看上去有些突兀，可宿淮白决定，这样也比被向芜看到脸上的伤口来的合适。
——
“宿哥，你总算来上课了。”
宿淮白还没有坐热自己的位置呢，就被发小樊仲缠上了。
那天他们俩人看到盛程林被小混混拖进没人的小巷一块冲了过去，在宿淮白为主力，他和盛程林为辅助的情况下艰难地将那群小混混打趴下，然后报警让警察把人带走，因为武力值不高，他和盛程林身上的伤反而比宿淮白这个冲在最前头的男人来的多。
可樊仲的爸妈显然没有宿淮白的外公好说话，在看到儿子身上的伤后以为他又跑出去和别人厮混了，不听他辩解，又给了他一顿男女混合双打。
即便之后真相大白了，夫妻俩也只是补偿了儿子一顿丰盛的早饭，第二天就以他身上的伤并不算严重为由，将人踢回了学校，这几天，樊仲只能盯着一颗熊猫眼，坚强地活在同学的嬉笑声中。
对于只是脸上擦破点皮，就光明正大请了三天假的好兄弟，樊仲既是羡慕，又是嫉妒。
“赶紧滚。”
宿淮白余光看到向芜和唐茹茹手挽着手回来，赶紧瞪了眼占着向芜位子的发小，没好气地骂道。
“行嘞，小弟这就麻利地给小嫂子让位。”
樊仲刚刚还伤心老大对自己的无情冷漠呢，看到不远处走来的向芜，又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他肯定没猜错，这个闷骚的男人就是对他娇滴滴的小同桌心存不轨。
宿淮白皱了皱眉，觉得樊仲这声小嫂子叫的毫无根据，可上扬的嘴角显然透露出了他此刻真正的心情。
“你受伤啦？”
在阿芜回到座位上前，宿淮白将脑袋趴在了课桌上，一副准备睡觉不想被打扰的模样。
早上上课的时候，阿芜还曾担心过自己三天没来学校的同桌，这会儿看到了他脸上的两个创口贴，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毕竟他们当了两年的同桌，宿淮白也没有看上去那么冷漠不好接近，而且上一次，对方也算是帮过她，真让阿芜假装没看到他脸上的伤，她也有些做不到。
“小伤！”
头枕在桌子上的宿淮白都快把嘴角笑咧到耳根的位置了，但在抬起头时，他又是板着脸，一副冷漠不好接近的表情。
或许是随手买来的创口贴质量太差，或许是刚刚睡觉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了创口贴的位置，原本站在眉骨除的创口贴移位了，嘴角除的创口贴也因为他开口说话的动作有些松动。
宿淮白眉骨处是被狗急跳墙的小混混用匕首伤到的，好在当时他躲避及时，要不然，这个伤口就不会是现在这样约莫一公分长度的小伤。
但因为是匕首划开，加上伤口恰好是肌肉活动比较丰富的眉骨位的缘故，三天过去了，伤口还没有完全愈合，在伤口中心最深的位置，还隐隐能够看到粉色的皮肉。
“我这儿有没用过的创口贴，要不你重新换一个贴吧。”
掉下来的创口贴基本没什么粘性了，阿芜怕他眉骨处的伤口感染，于是从自己的书包里翻出了一个没使用过的创可贴，递到宿淮白的手里。
“你帮我。”
宿淮白苦大仇深看着那个印有皮卡丘的卡通创口贴，心里十分抗拒这样没有男子气概的创口贴出现在自己充满男人味的脸上。
在经过一番强烈的心理斗争后，宿淮白还是以怕伤了向芜的一片深情为由，屈辱地忍下了这个皮卡丘。
“我自己看不见。”
宿淮白理直气壮地说道，然后拽掉脸上那个耷拉着的创可贴，将自己的脑袋凑到了阿芜面前。
阿芜被突然靠近的大脸吓了一跳，往后仰时，差点摔倒，好在宿淮白眼疾手快把她的椅子拉住了。
“你不乐意！”
宿淮白委屈坏了，他都愿意忍受那个黄胖子了，小花痴凭什么不给他贴创口贴啊。
阿芜想说，其实她有镜子，如果宿淮白看不见自己眉骨的伤，她可以将镜子借给他，可对着宿淮白那副透露着委屈的眼睛，阿芜忽然觉得自己要是拒绝，就犯了十恶不赦的罪过。
不就是帮忙贴一下创可贴吗，阿芜咬了咬嘴唇，撕下创可贴上的塑料纸，然后小心翼翼将创口贴贴在了宿淮白脸上的伤口处。
在这期间，宿淮白的眼神灼灼地盯在她的脸上，有一瞬间，阿芜觉得自己就快要被他的视线灼穿了。
——
“我说什么来着，那妞就是喜欢我，今天看到我脸上的伤，可把她心疼坏了，非要给我贴创口贴。”
宿淮白仰着脑袋，一脸桀骜地对着樊仲说道。
大哥，这话今天你已经说了不下十遍了！
樊仲耷拉着脑袋，很想把自己的耳朵捂上。
以及，你一个身高一米九，体型健壮魁梧的大老爷儿，脑袋上顶着一个黄胖子，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吗，看他高高仰起的脑袋，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脸上有那么一个创口贴似的。
就这样，还敢说自己不喜欢向芜，他要是不喜欢向芜，他樊仲的脑袋摘下来给他当球踢。

第162章 学渣逆袭指南13
“程林，以后就要委屈你和妈住在这套小房子里了，你爸……你爸那儿，你要是想见面，妈不会拦着你，只是你要长记性，记住他能抛弃咱们娘俩一次，就能够抛弃咱们第二次，以后别被他骗了。”
离完婚，处理完所有手续，回到出租屋的姜密就跟失了魂似的，坐在沙发上，久久不能打起精神。
现在她的身上还有一百多万的债务，好在这部分欠款都是亲戚朋友的，他们也同情自己的遭遇，愿意不收利息，以后每个月，她会拿出四万块钱还债，咬咬牙，两三年也能把这笔债给还清了。
姜密是老师，因为教龄比较高，除去五险一金，每个月的工资加奖金约在八千块钱左右，作为老师，她的收入大头都来自于辅导课，开个大班，一节课下来，就能够有近两千块钱的收入。
以前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盛远，姜密追求高品质的生活，一个月顶多只上四节辅导课，但是今时不同往日了，姜密将双休日的时间排的满满当当，就连工作日晚上也会让学生来家里上课，这样一来，她每个月的收入就能达到五六万。
儿子念书要开销，日常生活要开销，身边也不能不攒点钱有备无患，这样一来，租房资金就大大缩减。
姜密环顾了一圈，老旧的公寓墙面都已经斑驳脱落，卫生间马桶水池里的陈年黄垢更是用再多清洗剂都清洗不掉，让人看着就有些作呕。
这样的地方，往日她连踏进一步都觉得恶心，可现在，她却要长期居住在这间小房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攒够买房子的钱，从这里搬出去。
姜密替自己委屈，也替儿子委屈。
因为租住的房子面积小，盛程林失去了独立的书房，姜密只能在儿子的卧室替他摆了一张小书桌，书桌的长度仅仅足够盛程林放下手肘，因为这张书桌的存在，小小的房间更显拥挤。
“妈，一切都会好的，等我上大学后，可以先申请助学贷款，生活费的事也不用你操心，我不想出国了，其实现在国内的教育水平也不错，我完全可以争取国内的硕博连读，然后找一份不错的工作，帮你一块分担压力。”
说实话，盛程林确实也不太能够接受现在的生活环境，可他很快强迫自己适应，并且还会在妈妈难过的时候，打起精神安慰妈妈。
“妈还年轻，你放心，再怎么样，妈也不会耽搁你学习。”
姜密并不认可儿子天真的安慰，在她看来，真正优秀的人才都是去国外见识过更先进技术，开阔过眼见的海归，尤其是国外那些常春藤名校学历，更是优质企业的敲门砖，在国外留学时积攒的人脉，也能够成为儿子将来开拓事业的助益。
但是儿子小小年纪就知道心疼自己这个妈妈还是让姜密分外欣慰，日子再难，母子俩守望相助，总是能够熬过去的。
“那天多亏了那两个男同学救了你，这些日子真是忙昏了头了，居然忘了请那些同学吃顿便饭，表示谢意。”
姜密揉了揉胀痛的额头，只是当她看清此时的屋内环境时，又放弃了请那两个同学来家里吃便饭的想法。
“改天请那两个同学去四季春吃饭吧，妈也不知道你们男孩子喜欢什么，等会儿妈给你两千块钱，你看看能不能买些人家喜欢的东西，要是钱不够，再和妈说。”
姜密手里还是有些钱的，她觉得这笔钱不能省，首先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人家救了自己的儿子，自己没有在第一时间表示谢意已经很说不过去了，再不表示一下自己的态度，只会让人觉得他们母子没良心，不讲道义。
她也不想让儿子变成那种受人帮助还觉得理所当然的人。
“可能还得加一个人，之前那一次，是一个女生救了我。”
盛程林想到了向芜，之前那次是她救了自己，可是因为后面接连发生那么多事，他也没有及时感谢对方。
“行，那就一起吧。”
姜密也想到了儿子第一次被那些放高利贷的混混缠上的事，只不过她没想到那个时候救下自己儿子的居然是个女生，能够在那种情况下仗义相救，还未见面，姜密就对那个女孩产生了好感。
“明天开始，你就回学校吧，只是……”
姜密抬头看了眼儿子，神情十分严肃：“妈早些年行事太高调，说实话，得罪了不少人，现在妈落难了，一群人等着看妈的笑话，等你回到学校后，或许会发现咱们家的事已经传遍了，你那些同学或许会因为好奇向你打听，或许会同情你，或许会看不起你，妈希望你能够将这件事当成磨练，不要为此自卑，受到影响。”
“穷并不是一件丢脸的事，这件事既不怪你，也不怪我，所以一些不好听的话，你就左耳进右耳出，要是真的因为那些不怀好意的人影响了心情，才叫得不偿失呢。”
盛程林没有想的那么远，在听了妈妈的话后点了点头。
此时他还有些天真，往日里交好的朋友们，难道真的会因为他家庭的变故就疏远他吗，盛程林觉得这或许是他妈多虑了。
可来到学校，听到了那些窸窸窣窣的议论，以及偷偷的打量后，盛程林才意识到，原来这个年纪，早就已经沾染了成人的世故。
——
“盛同学，你没事吧？这些天我很担心你。”
韩云苏压抑着想要紧紧抱着盛程林安慰他的冲动，矜持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微微侧着身，在他耳边小声询问。
重生而来的她自然知道盛程林遭遇的家庭变故，在日后他功成名就之时，高中时期父母离异，家庭经济破裂的经历一直都是网络上流传的励志故事，很多人都说，这一次的打击，是未来盛程林飞黄腾达的契机。
华国有一句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或许盛程林未来在一次次失败中重整旗鼓，最后成为科技新贵就是因为他在这段时间里饱尝人情冷暖，被艰苦的生活磨练出了钢铁一般的意志。
因此重生而来后，韩云苏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制止这件事的发生。
她爱的是未来那个坚毅果敢的男人，不是现在稍显青涩，行事太过温柔的少年，韩云苏害怕因为自己的插手，改变了盛程林成功最重要的契机，因此最终还是决定冷眼看着那些事的发生。
可真要严格说起来，此时的韩云苏未必能帮盛程林什么，韩家只是小富，韩云苏之所以能够顺利转学到江城，也是因为这些年她爸一直在江城做生意，在自己的软磨硬泡之下，父母才同意让她转学到江城，可要是想要父母拿出九百万帮盛家填补那个窟窿，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我没事。”
盛程林皱了皱眉，韩云苏自认为克制的这番话在他听来也是有些过火的，或许是有向芜的前车之鉴，盛程林害怕任何一个对他表现出好感的女人。
尤其是韩云苏，对方才从香城转学过来没多久，中途自己又因为家庭琐事请假了一段时间，两人的相处加起来甚至不满一个礼拜，他是个慢热的性子，平日里也不会和女同学说话，这样短暂的相处，韩云苏怎么会生出担心死他的情绪呢？
盛程林觉得，对方的态度似乎有些过于热情了。
“盛同学，你去哪里？”
在察觉到韩云苏的态度有些奇怪后，盛程林打断了她的话，起身准备去九班找宿淮白等人，见他离开，韩云苏没忍住追问了一句。
这样一来，盛程林就更加怀疑对方的用心了。
他假装没有听到对方的话，加快了走路的步伐。
韩云苏看着盛程林的背影，咬了咬下唇，悄悄跟了上去。
她发现了，盛程林离开的方向是通往九班的必经之道，那个让她无比忌惮的女孩，正是九班的学生。
原本韩云苏有些纠结要不要继续跟踪下去，现在她是非跟不可了。
听说，那个女孩模样普通，甚至可能还有些丑陋，这些都是她喜欢上盛程林后想办法打听到的，包括当她好不容易打动了盛程林，在某次盛程林因为应酬喝醉，照顾他的时候从他嘴中打听到的有关于那个白月光的形容，也多是打扮古怪，性子可爱。
韩云苏对自己的长相有些小信心，再怎么样，她的长相都和普通无关。
就这样，韩云苏悄悄跟到了九班门口，看到盛程林走向了一个洋娃娃一样精致的女孩，随着盛程林的出现，引发了九班同学一阵骚动。
那个女孩的身份，呼之欲出。
韩云苏瞪大了眼睛，满是不可相信。
她有收集洋娃娃的习惯，怎么也不肯相信那个像洋娃娃一样漂亮的女孩就是盛程林口中打扮古怪，旁人口中样貌普通甚至丑陋的女孩。
韩云苏恍惚着倒退了几步，如果那样的长相是普通，她这样的长相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她看向芜今天的穿着十分得体，皮肤晶莹剔透，不知道是原本的肤质，还是化了裸妆的缘故，可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打扮绝对是和古怪无关的。
韩云苏有些怀疑人生，盛程林觉得向芜这样的打扮有些古怪，难道说，他的审美和普通人不一样，他喜欢更加重口味的？
是了，听说上辈子向芜也是努力了很久，期间经历了很多事才让盛程林喜欢上她，自己同样追求了盛程林十年，才让盛程林的态度软化，或许正是盛程林的审美有问题，让他觉得他们这样正常人的打扮是古怪的。
韩云苏觉得自己这个猜测十分荒谬，可又合乎情理。
不行，她得捋一捋思路，确定更加正确的攻略道路。
最后看了眼盛程林和向芜身边那个男同学“相谈甚欢”的画面，韩云苏赶在盛程林发现自己跟踪他之前离开了九班教室。

第163章 学渣逆袭指南14
“我妈想要谢谢你们，选一个大家都有空的日子，请你们吃顿饭。”
虽然这些日子向芜不再像以前那样缠着自己了，形象脾气也有了巨大改变，可在周围同学异样的目光下，盛程林走向向芜还是带着巨大压力。
好在这番话不单单是对着向芜说的，多数时候，他将视线放在宿淮白的身上，减少了几分不自在。
“吃饭就免了吧，以后小心点，别再被人找麻烦了。”
宿淮白酸溜溜了看了眼身旁的阿芜，那个小花痴，估计高兴坏了吧，也不知道向芜对于盛程林的痴迷会不会因为那顿饭死灰复燃。
可是那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和她只是普通同桌的身份罢了。
“不用谢我，那天换做任何一个人遇到麻烦，我都会帮的。”
或许时间真的能够冲淡感情吧，此时阿芜对着盛程林那张脸，已经没有了最处那样强烈的悸动，她对对方或许依旧还有喜欢，却不至于到控制不住的爱慕了。
相信再给她一段时间，她就能够真正放下盛程林了。
回想一下，曾经那份几乎将人灼烧的感情并没有留下太多遗憾，她努力过，为这份感情争取过，所有的挚爱在一次次的告白中宣泄的酣畅淋漓，至少对于她来说，她并没有辜负曾经的那份喜欢，曾经的那个向芜，在现在的阿芜看来就像是一团火，有时候，她会觉得那样的自己有些可笑可气，可更多的时候，她羡慕曾经那个自己，能够有那样的勇气，为了争求一份爱情付出那样多的激情。
换做现在的自己，得失心更重，做事也有更多的顾虑，反而做不到曾经那样恣意了。
“你们或许觉得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可是对我来说，你们可能救了我半条命，所以这一次，请千万不要拒绝我吧，如果你们觉得和大人一块吃饭有些尴尬，不如选一个日子我们私下聚聚吧，吃饭还是撸串，我都可以。”
阿芜坦然的态度让盛程林轻松了不少，人家女孩子都放下了，他一个大男人总为了当初的事畏首畏尾的，就显得有些小家子气了。
盛程林的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阿芜再拒绝就显得有些矫情了，想了想后，她答应了盛程林的邀约。
宿淮白看着阿芜点头应约，心里简直有上千缸的醋被打翻，在他心里翻江倒海。
“行了，不就是一顿饭吗，我替樊仲答应了。”
他才不是吃醋，他只是担心那个小花痴好不容易从苦逼的单相思中走出来，又因为孤男寡女的一顿饭，再次把自己搭进去。
就是这样！
宿淮白在心里默默强调。
“诶，小芜，盛程林怎么会约你吃饭啊，难道他发现自己忽然喜欢上了你，想要重新追求你？”
唐茹茹扭过头好奇地问道，刚刚他们的那番话听的她云里雾里，完全摸不清头脑，难道是现在大放异彩的向芜让盛程林倾倒了，抑或是盛程林其实早早就喜欢上了小芜，只是当时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内心，直到小芜离开后在后悔莫及，想要重新挽回小芜？
唐茹茹的脑中已经脑补出了好几场大戏，只是如果是这样的话，盛程林邀请宿淮白和樊仲的理由又是什么呢，还有刚刚他们提到的恩情又是怎么一回事？
不止唐茹茹心中的八卦之魂蠢蠢欲动，向芜和盛程林这两个一中曾经的风云人物再度合体，还破天荒的是盛程林主动找上门来，足够让这些人热议好些天了。
“你想多了，我现在的目标是好好学习，而且我和盛同学之间不像你们想的那样，我和宿淮白帮了他一个小忙，对方为表谢意，这才请我们吃饭的。”
阿芜简单的解释了一下，结合宿淮白之前一段时间的请假以及他和樊仲脸上的伤推测，传闻中那天盛程林被小混混带走，救了他的那两个同校同学就是宿淮白和樊仲无疑了。
那么，他脸上的伤应该也是那天为了救人留下的。
现在天气越来越热，男生的活动量大，很容易满头大汗，阿芜看了眼身边刚在体育课上打完篮球的宿淮白，他额头的创口贴已经有汗水渗透的迹象，这样炎热的天气，万一伤口感染那就不好了。
“我给你换一下创口贴吧。”
阿芜想了想，又从书包里掏出了一个未使用过的创口贴。
“你们女孩子就是麻烦。”
前一秒宿淮白还在为盛程林的邀约气鼓鼓呢，后一秒就因为阿芜的在这番话恢复成原有的高冷姿态。
他板着一张脸，表情似乎有些不情愿，动作却远比说话还快，整个脑袋已经凑到了阿芜的面前。
这个小花痴，一定是迷上他了。
宿淮白的心里出现了一个小人欢呼雀跃，早就将盛程林忘到了九霄云外。
——
自从那天跟踪盛程林到九班看见了向芜之后，韩云苏就显得心事重重。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她多次拿着不同风格的时尚杂志假装不经意间让盛程林看到。
洛丽塔、中性风、汉服、朋克装……对于这类杂志，盛程林都没有太大的反应，反倒是有一天她掏出了一本远古旧杂志，看到封面五个发型狂言的非主流少女时，盛程林的脸上流露出了异样的表情。
似是怀念，隐隐还带着笑意。
看到盛程林的这个表情时，韩云苏差点没有拿住手里的杂志，她怎么都没有想到，盛程林喜欢的居然是这一种风格，这个曾经在十年前风靡过一阵子，现在回想起来都是耻辱的风格。
就好像原本心中完美的男神忽然当着你的面抠鼻孔一样，盛程林在韩云苏心里的形象因为他的审美偏好，瞬间暗淡了不少。
可韩云苏喜欢了盛程林十年，在好不容意打动了对方后忽然被送回了二十年前，让她放手，她也是做不到的。
现在自己探得了这样一个隐秘，难道真要为了得到盛程林的真心，作出这样的牺牲。
看着杂志里那金黄色的爆炸头，粗黑的眼线和浓重的眼影，还有那根本就不符合正常肤色的惨白底妆，以及充斥蕾丝、骷髅、夸张珠宝等众多元素混搭的服饰，韩云苏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给戳瞎了。
她颤抖着手将那本杂志藏到了课桌深处，深吸了好几口气，都没狠下心做下决定。
或许是哪里搞错了，韩云苏觉得，自己应该再仔细观察一番。
——
盛程林不知道自己看到那本杂志时露出的那个笑容造成了那么大的误解，或许是心境不同了，此时回想起向芜曾经追求他弄出来的那些闹剧，早已没了厌恶，反而觉得有些好笑。
想到现在向芜对他如普通同学无异的态度，在松了口气的同时，还会感觉有些失落。
每当心中产生后者情绪时，盛程林都会唾弃自己，难道他也是那种虚荣的男人，享受着别的女孩对自己的追求，在对方放弃后又怅然若失。
如果真的是那样，自己就太可恶些了。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也为了替妈妈减轻负担，盛程林找了一份家教的工作，他曾获奥赛金奖，又是江城一中这样顶尖中学的尖子生，想要找一份给中小学生补习的工作并不难。
很快就有人联系了他，一对一辅导，每个课时一百块钱，如果被辅导的那个孩子课业能够有明显的进步，还能拿到不菲的奖金。
这样的工作原本是轮不到他的，只是听说对方恰好是江城一中的学生，还和他同届，对方长辈觉得或许他这个年纪段的尖子生会比一般名校大学生更懂得学习重点，这才幸运的被选中。
礼拜六，盛程林提早十分钟到达了规定地点，那是一个别墅区，主人家早早和保安打过招呼，他在保安的带领下，步入了一栋带着前后花园的大别墅。
“小姐，替你补习数学的老师来了。”
这家的佣人将他带到客厅，送来茶水和水果，没多久，楼梯传来欢快的脚步声，盛程林冲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没想到居然是向芜。
盛程林顿时就愣住了。
“这是你家？”
当初向芜追求他时，他已经从同学的口中听到了向家的财势背景，可当时的盛程林的心中毫无波动，一心只想着向芜能够不再纠缠自己，时至今日，在经历过家庭巨变后，看着从那镶嵌着金箔的雕花楼梯上缓缓下来的小公主，盛程林心中滋生了几丝名为自卑的的情绪。

第164章 学渣逆袭指南15
“这里是你家？”
话一出口盛程林就后悔了，显然他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阿芜出现这间屋子里，而这间屋子里的佣人又喊她小姐，对方的身份还需要疑惑吗？
“没想到请我补习的同学居然是你。”
似乎是为了缓解尴尬的情绪，盛程林猛的喝了口热水。
“哈哈哈，我也没想到我爸的秘书给我找了盛学霸为我补习，看来我的数学成绩不用发愁了。”
阿芜也有些意外，但是想到盛程林现在的家庭情况，又有些了然，其实现在盛家母子的经济情况远没有差到需要盛程林做家教补贴的地步，他能够主动那么做，足以证明他是一个有担当，有责任心，懂得体恤母亲的好孩子。
曾经她会喜欢盛程林，并且为他做了那么多傻事并不可惜。
“你放心，我一定会尽我所能，让你的成绩在短期内就有明显提升。”
盛程林喝了整整一杯水，这会儿肚子有些发胀，阿芜轻松的姿态感染了他，盛程林放下手中的玻璃杯，沉声恳切地说道。
“那就先谢过盛老师了。”
阿芜冲着他眨了眨眼，俏皮的样子让人忍俊不禁，曾经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似乎随着这几次的接触烟消云散了。
“去我的房间吧，所有的课本和练习册都在房间里。”
她的房间很大，几乎整个二楼都是她的地盘，除了衣帽间和独立的卫生间，宽敞的书房于她的卧室也仅仅只用一扇移门相隔。
盛程林点点头跟着她上楼，想要去到书房必然经过阿芜到卧室，他虽然很谨慎地控制着自己的视线不要乱瞄女孩子的闺房，可屋内大致的布置还是不可避免收揽眼底。
在步入阿芜的房间后，盛程林心中只有两个直观感受，一是整洁干净，二是色彩艳丽。
向芜房间的风格和曾经的她十分相似，房间的墙布、窗帘、床单以及沙发等大件充斥着红色、绿色、明黄色等浓艳的颜色，只不过别墅的设计应该是聘请了专业的设计师，即便这么多颜色融合在一块，也不显得凌乱，反而有一种热烈的感觉。
当然，这也是阿芜在这段时间内清除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摆设的结果，最初这间房间里摆满了她从小摊贩或是古董店淘来的小东西，博物架上，床头边上挂满了很多诡异的玩偶，以及夸张的相片，似乎是为了表现自己的特立独行，房间里还有不少泰国的佛牌甚至还有古曼童的塑像。
阿芜记不清当初自己是抱着什么样的想法将这些东西一股脑塞在自己的房间里了，在将那些东西一件件清走后，房间恢复了最初设计的模样，一下子变得清爽了许多。
原本她还想过要不要将窗帘和墙布以及房间内的地毯床品全部更换，可在习惯了那些大红大绿的颜色后，阿芜也懒得那么做了，因为在去掉那些不恰当的摆设品后，房间的设计效果远比她预期好的太多，不需要大费周章重新更换一遍。
以前房间内的东西总是随意摆放的，她不喜欢佣人进自己的房间，除了定期的拖地除灰外，打扫房间的佣人不能随意碰触房间内的东西，因此大多数时间里，房间都显得特别凌乱。
现在阿芜比以前勤快了不少，房间内的一切都是整整齐齐井然有序的，她还养成了每天去花园里采摘一些花草插在花瓶里装点房间的习惯，虽然插花的水平不高，可这些沾着露水的花花草草还是为这宽敞的卧室增添了几分生机和趣味。
“就在这儿上课吧。”
阿芜拉开通往书房的移门，带着盛程林走了进去，书房和卧室一样整洁，宽敞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水晶花瓶，里面只插着一朵玫瑰花，相对来说设计比较简单的书房瞬间多了一丝不一样的神彩。
盛程林的注意力由那朵玫瑰花一到了桌子上堆满的习题上，这似乎也是这间房间里唯一凌乱的地方。
“这些是初中的课本？”
盛程林拿起一本册子，随手翻了几下，这本初二的英语书上注满了摘记，字体清秀，时常可以看到修改过的痕迹，他似乎看到了向芜咬着笔头，对着那些曾经做错的题目皱眉的场景，也看到了她好不容易解开了一道难题，脸上骤然绽放的得意笑容。
在此之前，他已经从同学的口中听到了向芜的改变，可那个时候，他是有些不以为然的，一个人的本性已经养成，再怎么改变，又能变成什么样呢。
就好像向芜，她习惯了旷课逃学，所谓的想要认真念书，很大概率都是三分钟热度罢了。
可现在他为自己曾经的揣测懊悔，因为从这些笔记就能看出，向芜是真的想要好好学习，她花了很多经历，在这件事情上。
尤其对方试着从相对比较基础的初中知识入手，更让他看到了她想要学好的诚意。
“嗯，高中的知识点对我来说有些太难了，所以这段时间我一直都在自学初中的内容。”
阿芜将这些日子她做的一些习题推到盛程林的面前，让他估摸着自己应该从哪个知识点入手教学。
“你的进度很快。”
当初向俨城的秘书联系盛程林时只跟他说让他教数学这门学科，其他科目会有别的家教辅导，因此这会儿盛程林主要翻阅了向芜的那些数学教材，对于向芜的自学进度有了一个大致的认知。
他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向芜的改变是从一个多月前开始的，可看这些课本上的笔记，从初一的课程到初三的课程都已经备注的满满当当。
包括那些练习题，出错率也越来越少。
其中有一本练习册是历代数学中考试卷，在最后几张试卷上，都没有看到订正修改过的痕迹，如果这些都是向芜独立完成的，那就说明初中的数学知识她已经完全掌握了。
可知识一个月多月的时间啊，即便是初中知识点，这种学习速度未免也太恐怖了。
“我可以教你高一的数学知识了，这样吧，今天我也没有准备，这一次我们就先学习高一的数学，等下次过来，我给你带一张我自己出的初中水平的卷子，看看你对于初中数学的知识点的掌握是否足够。”
盛程林虽然是第一天当家教老师，却也有了一点老师的气势，对于眼前这个聪慧努力的学生，油然而生了几分好感和欣赏，当然，此时他对于向芜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掌握初中的全部知识点是有所怀疑的。
但当两个小时的课时结束时，那点怀疑全都荡然无存了。
盛程林发现，原来给别人讲课，也能有那种酣畅淋漓的快感，向芜接受新知识的能力太恐怖了，他看得出来，一开始在他讲解知识点时，向芜的眼神是迷茫的，可当他讲解完知识点后，向芜可怕的学习能力就凸显出来，所有知识点，不需要他讲授第二遍，对方就能够融会贯通，并且在之后的练习中，举一反三，自主破解一些由那个知识点延伸的数学难题。
原本他准备用三节课讲述的课程内容，现在只用了一节课的时间，向芜就全都学会了。
盛程林忍不住用惋惜的目光看了眼向芜，要是从一开始对方就能够把精力花在学习上，这会儿对方恐怕是自己在学校里最大的竞争对手了。
要知道，在数学这门学科上盛程林永远占着第一的位置，有时候做惯了王者也是会寂寞的。
盛程林开始期待等阿芜学透了所有知识点，成为一个可以和他你追我赶的对手的那一天。
“盛老师要留下来一块吃晚饭吗？”
或许是教课的过程太愉快，等到家里的佣人敲门了，盛程林才意识到时间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同样的，被教课的阿芜也十分愉悦，盛程林不愧是学霸，对于学科重点的掌握度甚至超过了一般老师，而且作为学生，他更能以过来人的立场帮助阿芜更好的接受新知识。
在盛程林的帮助下，阿芜的学习效率也提高了不少。
“不了，我妈还等着我回家吃晚饭呢。”
盛程林做家教的事情是瞒着他妈进行的，因为辅导的时间是双休日，他完全可以借口去图书馆或是和朋友有约的理由出门而不引起妈妈的怀疑。
但要是在外头吃饭，他妈肯定会给他打电话，然后问东问西。
这些钱是盛程林准备存起来当作大学学费和生活费的，他心里清楚，他妈一心想要他好好学习，做家教这件事在他妈看来只会耽搁他自己的学习进度，她宁可自己在工作日的晚上加几个辅导班，自己多受点累，也不愿意儿子在应该学习的年纪为家计发愁。
可盛程林明白自己的学习状态，家教的过程正好是他复习以往知识点的过程，还能巩固基础，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他不想因为这个矛盾和妈妈起争执，给本就因为补习课增加身心疲惫的母亲添加烦恼。
“向同学，再见。”
盛程林看着送他到楼下的阿芜，对着她挥了挥手。
“盛老师再见。”
阿芜站在门口，同样冲着盛程林挥了挥手。
远处，宿淮白一脚踩在自行车脚踏板上，一脚支撑在地面上，也不知在那里等了多久。
看着那副少年少女相处甚欢的场景，脸色仿佛凝结成寒冰。
他捏着手里印有皮卡丘等诸多卡通人物的创口贴小礼盒，嗤笑一声，将盒子扔在了地上，然后踩着自行车扭头离开。
他才没有难过呢。

第165章 学渣逆袭指南16
“小芜，你觉不觉得你同桌这段时间有些奇怪啊？”
上完厕所，在洗手池洗手的时候，唐茹茹凑近阿芜的耳朵小声问道。
“前段时间他不是很粘你吗，总是找机会和你说话，最近这段时间，他怎么又开始睡觉了？”
她福尔摩斯。唐用自己这么多年成谜刑侦剧的经验发誓，宿霸霸绝对对她的好姐妹有意思，要知道，在小芜“变身”之前，她唐茹茹做了两人两年的前桌，听宿淮白开口说话的次数都没有这段时间加起来多。
尤其每次自己邀请阿芜陪同上厕所时候扫到自己身上的眼神，让唐茹茹觉得自己就是上万瓦的大灯泡，抢走了宿淮白的小娇妻。
可现在呢，宿淮白又恢复了曾经的模样，上课睡觉，下课就神隐，和小芜的相处模式又回到了从前。
唐茹茹想着，难道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两人闹了什么矛盾，抑或是之前那些只是她的错觉，宿淮白压根就不喜欢小芜。
“有吗？”
阿芜的反应慢了半拍，对于唐茹茹的这番话后知后觉。
“他有粘过我吗？”
阿芜想了想，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不就是普通同桌的相处模式吗，怎么会让唐茹茹产生了宿淮白很粘她的错觉。
“天呢我的大小姐，以前我也没发现你是这么迟钝的孩子啊，你别用正常人的行为去衡量宿淮白的行为，那东西就不是正常人。”
恰好卫生间里就她们两人，唐茹茹的声音抑制不住拔高了许多。
“你想想，以前有见过宿淮白和班上除了樊仲以外的人说过三句以上的话吗，可这段时间他是怎么对你的，又是说自己饿了，厚着脸皮吃你的早饭，又是在你面前示弱，让你帮着贴创口贴，那天我可是瞧见了，他恨不得直接将自己的脑袋送到里的手里，眼神就没有从你脸上离开过，一下子从凶神恶煞的大狼狗，化身成哼哼唧唧的小奶狗，要说他对你没意思，我唐茹茹从此更名换姓茹茹唐。”
唐茹茹琢磨着，当初向芜追求盛程林的时候花样不是一套一套的吗，怎么在宿淮白这件事上，她的反应就那么迟钝了呢。
“只不过这两天他忽然又变成以前的模样了，你难道没有发现，他已经两天没有主动和你说过话了吗？”
看阿芜因为自己的话失神，唐茹茹赶紧戳了戳阿芜腰间的软肉，然后小声询问。
“小芜，你还喜欢盛程林吗，其实吧，我觉得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只不过宿淮白未必是个好的选择，你看啊，他的脾气古怪，成绩也差，每天上课不是睡觉就是神游天外，没有上进心，不过他长得帅啊，如果只是谈恋爱，找帅的总比找丑的好。”
“当然，你要是还喜欢盛程林的话，现在的你也可以再尝试一下，反正我要是男人，绝对没办法拒绝你的。”
现在的小芜简直太可了，唐茹茹一个直女都经常被她迷倒，更何况男人这种食色动物呢，反正她们这个年纪的恋爱也不是奔着一辈子去的，来一场甜甜的校园之恋，也未尝不可啊。
“我和盛程林只是普通朋友。”
阿芜觉得她已经把盛程林放下了，除了同校同学的关系，他们现在也只是多了一层学生和家教老师的关系罢了。
或许以后等她彻底放下这段感情，他们可以成为志同道合的朋友，但绝对不会是情人。
唐茹茹看阿芜的语气十分坚定，表情上也没有什么难过或是纠结的情绪，意识到阿芜并不是在说谎，而是真心实意这么想的。
“那宿淮白呢？”
唐茹茹敏锐的直觉在此时发挥了作用，小芜只是撇清了她和盛程林的关系，却没有说清自己和宿淮白的关系，这是不是证明，她对宿淮白不是没有感觉的呢。
“他、他就是同桌啊。”
阿芜愣了愣，马上就要月考了，这些天她的精力都花在追赶学习进度上，真的没有察觉到宿淮白的冷淡，要不是唐茹茹的那番话，她可能还要后知后觉。
“或许都是你想太多了吧。”
阿芜想着，宿淮白怎么可能喜欢她呢，要是喜欢，这两年的同桌生涯他们就不该没有擦出任何火花了，就算这段时间两人的接触稍微多了一些，也不能证明什么吧？
她的脑海中浮现出宿淮白的面孔，用手指戳她胳膊时隐藏在霸道表情下的小别扭，轻拽她马尾辫时露出来的痞痞的笑容，还有明明是关心，却时常嘴硬的以自己不喜欢为由扔到她课桌里的各类零食，不知不觉中，宿淮白的形象在她的心中居然变得那么鲜活分明。
忽略了心底的小小悸动，阿芜擦干净手上的水珠，在上课铃响之前，和唐茹茹一块回到了教室。
可她此时的心情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平静，受厕所发生的那番话的影响，上课时，阿芜的注意力不可避免分散了一部分在观察宿淮白这件事上。
对方戴着耳机，趴在桌子上，后脑勺对着她，只听得到均匀的呼吸声，似乎已经睡熟了。大半堂课的时间，阿芜都没有看到对方有什么动作。
这两天，对方一直都是这样的表现，不和她说话，即便她早餐准备了他最喜欢的煎蛋饼，对方也假装没看见。
她只当对方这几天缺觉，原来是在闹别扭吗？
就在阿芜越发觉得一切是唐茹茹想多了都时候，宿淮白突然转过头来，阿芜就跟被抓包的小偷一样，猛的扭过头，眼睛死死盯着讲台上的老师，手里紧紧攥着笔，一副认真听课的样子。
她的眼睛虽然没有关注宿淮白，可她的耳朵一直竖起来听着宿淮白那边的动静。
只听一阵纸币接触的沙沙声响起，然后腰间的软肉被笔戳到，阿芜表情一僵，攥着笔的手也更加用力了。
她微微侧过头，看到身旁的宿淮白推了一张便签纸过来，上面的字迹就如同主人一样，龙飞凤舞，嚣张霸道。
“你偷看我！！！”
三个大大的感叹号，充分表达了主人愉悦的心情。
一股热气直冲天灵盖，阿芜觉得，此时自己的脸颊应该已经是通红的了。
“我没有。”
她不敢看宿淮白此时的表情是什么样呢，低着头，在那张便签纸上用力地写下了三个字回答。
呵！
宿淮白一手托着脑袋，斜侧着身体看着那个恨不得缩紧脖子把自己的脑袋埋进身体的小姑娘，脸上的表情如同雨过天晴一般，一改前几天的阴沉，上扬着嘴角恨不得直接大笑三声。
原来这个小花痴一直在偷偷摸摸偷窥他，要不是他突然回头，还不知道对方居然有这样痴女的一面。
看来是这几天自己的冷漠让她心慌了，偏偏这小花痴有贼心没贼胆，一边心里委屈，一边又舍不得不看他。
“行吧，没有就没有吧。”
宿淮白在便签纸上洋洋洒洒地写了这么一句话，反正他的心里已经认定了一个真相，阿芜再怎么解释他都听不进去了。
想到这些天阿芜或许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为自己的冷漠而难过，宿淮白难得产生了愧疚的情绪。
其实仔细想想，盛程林出现在向家并不能代表什么，难道他宿淮白连这点信心都没有，还没试过，就觉得自己比不上盛程林吗？
宿淮白觉得，这是对一个男人尊严的挑衅，他必须比盛程林优秀，在他的对比之下，向芜更该明白自己真正应该要喜欢的人是他才对啊。
这些天的冷漠，反而浪费了大好机会，让有心人有机可乘。
他都发现了，唐茹茹最近越来越黏着阿芜了，今天才过去大半天呢，对方就约阿芜跑了三趟厕所，这个女人的性取向很有问题，没事就搂着阿芜的胳膊哼哼唧唧撒娇，让人看着心里就冒火。
除了盛程林需要忌惮外，唐茹茹这个女人也得好好防着，别让她仗着性别的先天优势，把那个小笨蛋给拐跑了。
“不过以后想看可以光明正大的看，我这人很大方，不收钱的。”
或许是心情太好，便签条上最后那几个字都快飞起来了。
宿淮白露出一口大白牙，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喜欢他就大方表现出来，他这人很好说话的，没准犹豫犹豫，就答应了呢。
一节课下来，阿芜都没有再往宿淮白那儿看一眼，而一直观察着两人的唐茹茹发觉，这堂课结束后，宿淮白又恢复了之前的表现，也不知道在这堂课上两人究竟发生了什么。

第166章 学渣逆袭指南17
阿芜站在校门口等车，今天司机的车在半路抛锚了，因为车辆维修耽搁了一点时间，会比往常晚半个小时到达。
唐茹茹一早就被她父母接走，阿芜婉拒了唐父主动提出的绕路送她回家的好意，耐心站在树荫下等待司机的到来。
虽然已经是傍晚，可六月的江城依旧炎热，即便站在树荫底下，也难消暑意。
阿芜琢磨着，在司机到达之前是不是应该找一家冷饮店，喝点冷饮消暑解渴。
“那天我看到盛程林从你家出来。”
正当阿芜四处打量着学校附近的冷饮店时，背后传来了宿淮白的声音，下一秒，一杯带着寒意的仙草茶出现在了阿芜的手中，她低头看了一眼，是她喜欢的红豆口味。
“笨，大热的天也不知道找个凉快的地方呆着。”
宿淮白赏了她一个鄙视的小眼神，也不知道自己看上这个小花痴哪儿了。
“你去我家了？”
仙草茶沁凉消暑，喝一口，嘴里满是红豆的香甜，只一口，阿芜就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是上个礼拜六吗，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阿芜的表情有些古怪，白天唐茹茹在厕所里的那番话突然间在耳边回响，她觉得自己似乎弄明白宿淮白这些天表现冷淡的原因了。
原来那天他看到盛程林从她家出来，可宿淮白会为了这件事生气，是不是就说明他喜欢她呢，生气恰恰就是吃醋的证明。
“我可不是特地去找你的哦，只是正好路过你家，想起来我还借了你两个创口贴，于是买了新的，想要还给你，我告诉你，我真的不是特地骑了半个小时的自行车去你家找你的哦，你千万千万不要多想。”
宿淮白承认自己对向芜似乎有些好感，只不过不想承认，总觉得因为喜欢一个女孩子，想要找理由和她相处，特地跑了好几家药店，找到了同款的卡通创可贴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不像是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该有的行为。
阿芜了然，所以宿淮白那天是特地骑了半个小时的自行车，特地买了创口贴，来她家找她的，只是因为看到她送别盛程林的那一幕，带着创口贴离开了。
她没有发现，对于宿淮白这个别扭性子，她摸的有多么透彻。
“盛程林是我爸给我找的数学家教，那天他之所以会出现在我家，是为了替我补习功课。”
阿芜简单解释了一句。
“只是补习功课那么简单！”
宿淮白的眼神有些飘忽，他似乎闹了一场大乌龙，这两天的冷战完全是没必要的。
“咳，你没必要和我解释的。”
似乎觉得自己刚刚那个高亢的声音太过急迫，宿淮白又画蛇添足地追加了一句。
“不过，伯父怎么会给你挑选一个同届的学生做你的家教老师，我不是说伯父的选择不对，而是他完全有能力给你聘请一个专门教授数学的老师吧？”
宿淮白有些郁闷，这得是多大的缘分，才使得盛程林恰好被向芜的爸爸选中，成为他的家教老师。
“其实老师教的未必是最好的，你知道的，我的基础薄弱，请一个高中老师来教我，未必有盛程林教的好。”
此时阿芜已经上了几堂课，两人之间的配合十分默契，她自然不觉得盛程林比任何一个优秀的数学教师来的差。
“是吗？”
宿淮白的心里就跟被蚂蚁咬似的，又酸又疼，很不是滋味。
“以后补习能不能加我一个！”
宿淮白是最不耐烦念书的，话一说完就后悔了，可一想到如果自己不在，盛程林和向芜有可能日久生情，抑或是阿芜有可能旧情复燃，又不觉得懊悔了。
不就是念书吗，阿芜都能够从头捡起，没道理他做不到。
“我忽然意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给盛程林的辅导费我再出一份，正好一块上课，学习氛围还能浓厚点，而且我这人吧没什么耐心，到时候还请同桌大人多多督促，带我共同进步。”
他这么做，也不纯粹只是为了阿芜。
宿淮白他爸妈是标准的商业联姻，两人彼此之间没有感情，在生下宿淮白这个利益结合体后，干脆离婚各奔幸福。
宿淮白的母亲不顾父母阻拦和一个外国人结婚，常年定居在国外，她似乎爱惨了那个外国男人，将对方的孩子视如己出，反而对自己亲生的儿子态度冷漠。
宿淮白的父亲在离婚后更是飞速迎娶了当时的“真爱”进门时，那个“真爱”还带着七个月的身孕，那个时候，距离宿淮白的父母正式离婚也只过去了三个月，也就是说，早在离婚前，那个“真爱”就怀上了宿淮白父亲的孩子。
婚后不久，宿淮白又多了一个弟弟，那个“真爱”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么纯善，在肚子里的孩子出生前，她还能对宿淮白这个原配的孩子装模作样，可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对方自觉腰杆子硬了，生怕宿淮白和自己的儿子争家产，给他使了不少绊子，这也导致了宿淮白和生父的感情每况愈下，有一次甚至到了宿淮白的生父口口声声喊着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的程度。
好在后来宿淮白的外公将他接到身边亲自照顾，才制止了他们父子关系进一步恶化。
再后来，宿淮白的父亲身边又出现了新的“真爱”，第二任妻子成了昨日黄花，枕头风也失去了往日的影响力，这些年宿淮白的继母忙着对付外头的莺莺燕燕，以及那些女人生下的私生子和私生女，反而没工夫对付宿淮白这个早就被外家接走，不和他们住一块的原配的孩子。
少了枕头风，以及远香近臭的定理，宿淮白的生父居然还缓和态度，偶尔会主动打电话给宿淮白，让他回家吃饭。
但这个时候，宿淮白也过了渴求父爱的年纪，对于他来说，父母只是称谓上的长辈，他真正承认的家人，只有从小将他带大的外公一人。
这些年，他和外公吵吵闹闹，可宿淮白清楚，每一次外公身上有什么小病小痛，他总是最着急的那一个，包括这段时间白老爷子住院，每次放学，宿淮白总要去一趟医院，陪老爷子说说话，和他拌个嘴，看到老爷子依旧生龙活虎中气十足的样子才能放心回家休息。
他心里清楚，外公对他是有期许的，只是因为觉得自己没教好女儿，以至于让她从来不知道担负起母亲的责任，亏待了宿淮白这个外孙而愧疚，所以对他的要求一降再降。
这一次外公因为体内残留的弹片迫近大动脉不得不动手术，面对极高风险的手术，宿淮白这才意识到，外公已经老了，他的身体里还埋着很多隐患，这一次是幸运的，在弹片迫近大动脉前就检查到了这个风险，可或许下一次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等弹片已经伤及身体，才迟迟发现。
宿淮白不想外公抱着遗憾离开，所以他不能像以前那样，任性恣意的只为自己活着。
“怎么，难道你不愿意！”
宿淮白瞪大眼睛，看着阿芜手里喝了大半的仙草茶惊叹道。
她都喝了他的茶了，难道打算始乱终弃不负责任吗？
“我没问题，可是我们应该问一下盛程林的意见。”
阿芜自然没有什么不愿意的，只是忽然多加了一个学生，也得考虑一下盛程林的心情，虽然阿芜不觉得对方会拒绝，可出于礼貌，也得提前和盛程林打一声招呼。
“那就不用你担心了。”
宿淮白摆了摆手，之前他救了那小子半条命，他说要请自己吃饭，不如就拿这个人情请他替自己补习吧，而且补习的费用他照给，听班里那些八卦的同学多嘴，宿淮白知道盛程林家遇到了一些麻烦，能多一份补习的费用，对盛程林也是一份帮助。
“接你的人来了。”
宿淮白看到一辆黑色的宾利停在了不远处，里面的司机按了一声喇叭，似乎是在通知阿芜。
“就这么说定了，礼拜六我来你家找你。”
不等阿芜回答，宿淮白就转身离开，只给阿芜留下一个摆手告别的背影。
“那个和你说话的男生是谁？”
司机到达的时间比阿芜预期的要快，可等到上了车，看到坐在车后座的爸爸，阿芜才意识到来接自己的并不是往日送他上下学的司机，而是前不久刚回家，就跑公司好几天没回来的爸爸，对方应该是听司机说了汽车抛锚的事，这才特地绕路来接她。
而刚刚她和宿淮白交谈的画面，恰好也被向俨城看了去。

第167章 学渣逆袭指南18
“同桌。”
阿芜觉得现在用这个身份形容对方才是最恰当的。
“哦？”
向俨城的眼中闪过一丝意外，他还以为那个男孩是班主任多次在电话里向自己提及的女儿追求的少年了，因为女儿看向他的眼神太过潋滟，似乎带着她自己也察觉不到的情愫。
“这段时间，你的表现不错，老师特地打电话夸你了。”
车后座的空间内氛围有些安静，在工作的时候，向俨城明明很想念自家这个不省心的女儿，可等真的坐在一块后，他又不知道该和女儿说什么了，在结束了之前那个话题后，两人相顾无言了好一阵子，向俨城才挤出这么一句干巴巴的夸奖。
“希望你能够继续保持下去，对了，马上就到你的生日了，之前你不是说想要去游乐园吗，这次爸爸一定会将那一天的日子空出来，陪你玩一整天。”
向俨城看着那个坐在车后座都要和自己保持距离，腰板挺得直直的，丝毫不曾懈怠的女孩，心里不禁有些难过，曾几何时，这个女儿和自己是那样的亲近，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和他粘在一块，分开的时间长了，就哭着喊着找爸爸。
就连一块坐车的时候，那个小丫头也跟皮猴子似的不消停，一个劲儿的往他怀里钻，嚷着要爸爸抱。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父女俩的感情就有些疏远了，或许是因为小芜的年纪渐渐大了，到了上学念书的时候，他不可能再像小时候那样天天带着她上班，到外地或是国外洽谈合作案的时候，也将女儿带在身边。
距离拉长了，分别的日子变多了，感情自然也就疏远了，再加上青春期的孩子本就叛逆难关，渐渐的，女儿长成了连他都不认识的模样，每次见面，父女俩除了吵架，还是吵架。
这些日子，女儿似乎有了改正的态度，向俨城觉得，这或许也是他们父女和解的契机。
游乐园？
阿芜想起来了，这是她六年前的生日愿望，那个时候，她才十一岁，听到别的同学讲起自己和父母一块去游乐园玩耍的经历十分羡慕，因此在爸爸问她有什么生日愿望时，向芜说道自己的生日愿望就是能够在爸爸的陪伴下，在游乐场呆一整天。
爸爸答应了，可在向芜生日的前三天，向市在日本的分公司出现了大纰漏，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会直接终结远东国际在日本的扩张道路，于是向俨城匆匆赶往日本，只给对那个生日满怀期待的向芜打了一个电话简单解释了一番，然后又让生活助理给她准备了生日礼物，要求生活助理在她生日的那天，带她去游乐园玩个痛快。
那一次，向芜足足在游乐园呆了十天，所有的项目她反反复复玩了数十遍，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踏进游乐园半步。
这会儿听到爸爸提及她的生日愿望，阿芜还有些恍惚。
她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开心爸爸能够将她的生日愿望放在心里记了那么多年，还是应该难过中间明明还有那么多次的生日，对方却总是在她最期待团聚的日子，奔走在天南海北。
阿芜知道，自己的这番怨憎被别人知道，只会觉得她矫情可笑，或许她拥有了那么高的物质水平，就应该牺牲一些亲情上的陪伴。
毕竟向俨城花了那么大的心血在向氏集团上面，很大程度也是为了给女儿创造更好的生活，为她留下足够的物质保障。
尤其这些年向俨城为了女儿一直都没有再婚，在旁人看来，如果这样都不能让向芜满足，只能说是她自己贪得无厌了。
可她从小就没有妈妈，就连爸爸，也是四分之三属于工作，剩下的四分之一属于她，每天住在空荡荡的别墅里，只有来来去去的佣人，难过时想要给爸爸打一个电话，却被秘书告知爸爸正在开会，需要几个小时后才会结束会议。
这种情感上的缺失，难道就不令人难过吗？
“好。”
阿芜的心里钝钝的，她想到了那个曾经在游乐园里一边做着旋转木马，一边默默流泪的自己，想说自己早就不是六年前那个想要和爸爸一块去游乐园玩耍的孩子了，可身体却很诚实的给出了最想要的回答。
之后十多分钟的车程，阿芜看着车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发呆。
期待女儿可以和自己讲述一些学校里发生的趣事的向俨城有些失落，在心中长长叹了口气。
——
“喂，你们快看！”
“怎么回事，韩云苏怎么弄了这样一个发型？”
“你们觉不觉得，韩云苏现在这个发型，和曾经的校花有点相似？”
“听你们这么一说，好像确实有点，诶，你们说韩云苏这是怎么了，以前的黑长直不是挺好看的吗，为什么想不开染了这样一个颜色，还烫了一个不好打理的玉米须？”
韩云苏鼓足勇气踏进学校，周围人的眼神和窸窸窣窣的交谈声让她压力巨大，不知道自己的改变是否值得。
可一想到盛程林脸上眼神中可能会流露出的欣赏和赞叹，韩云苏咬了咬牙，低着头径直朝二班教室走去，当她走进二班教室，那些已经熟悉她的同学看到她的改变时，惊叹声就更大了，几个在她转学过来后和她交好的女生更是忍不住围过来，好奇地询问她为什么要弄一个这样的发型。
“不说这发型适不适合你吧，就说你染了这样一个颜色，难道就不怕老班把你拎到办公室进行一场爱的教育？”
韩云苏前桌的女生忍不住用同情地眼神打量了一下她的新造型，江城一中是不允许学生烫染头发的，之前向芜是特例，老师们管不住她，也就懒得管了。
可韩云苏不一样，在此之前，她就是乖乖女的形象，加上二班是重点班，老师最怕班级里出现不好的苗头，带坏其他学生。
班上爱美的女生顶多就敢染一个深棕色或是拉直头发，还没有一个人像韩云苏这么大胆，直接弄了一个金色的爆炸头，还在头顶别了一个那样夸张的蝴蝶结。
“我这样不好看吗？”
似乎是为了寻求认同感，韩云苏推了推身旁的盛程林，期待地看着他。
“呃……”
盛程林犹豫了一下，在韩云苏走进教室的一瞬间，他想到了曾经的向芜，那个总是神出鬼没出现在他身边，怎么都甩不到的小姑娘。
但失神只是一瞬间的事，盛程林很快就反应过来，韩云苏并不是向芜。
“其实我觉得，以前的那个发型更适合你。”
盛程林不知道现在的女生到底是什么审美，之前有一个向芜，现在有一个韩云苏，都喜欢这种浮夸的造型，在他看来，韩云苏的气质和这个造型分外维和，还不如曾经的向芜，虽然顶着这样夸张的造型，却浑身上下写满了老娘天下第一美的气场，至少那一刻，不论别人是什么样的评价，她是自信的。
不像韩云苏，盛程林甚至觉得她顶着这样一个发型充满了痛苦，像是有人拿刀架在脖子上逼她剪的。
“班长说的没错，咱们可不是九班那样的差生，无论干什么违反校纪校规的事老师都能睁只眼闭只眼，也不像向芜一样仗着有一个好爹，肯几百万上千万往学校砸钱，只为了让宝贝女儿带在学校直到毕业，你可长点心吧。”
听到盛程林同样认同自己的观点，刚刚劝解韩云苏的那个女孩更来劲了。
“向芜？”
韩云苏正在意外盛程林居然觉得自己的新造型不好看，就被前桌女生的那句话吸引过去。
“是啊，不刚转学来不知道那个女生曾经的赫赫事迹，哈哈哈，这件事咱们班长最清楚，以前那个女生就是乡村非主流的打扮，发型和你现在还有些相似，只不过最近忽然转性了，打扮变正常了不说，居然破天荒的开始认真学习了，也不知道这次能坚持多久。”
女生笑嘻嘻地，冲着盛程林挤眉弄眼。
可这些话韩云苏通通听不进去了，她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一个不得了的秘密。
原来盛程林那天异样的眼神并不是因为他喜欢乡村非主流这个风格，而是曾经轰轰烈烈追求过他的向芜是那样的打扮。
原来她上辈子打听到的向芜在那些人的眼中确实是平庸丑陋的，甚至盛程林那句古怪的女孩的形容也不是在骗她。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呢，或许一切都没有错，只是现在的这个向芜出错了。
韩云苏觉得，自己应该见一见上辈子那个情敌了。

第168章 学渣逆袭指南19
“同学，你找谁？”
九班的语文课代表抱着昨天交上去的语文作业回来，看到有个样貌有些陌生的女生在教室门口徘徊，好奇地问了一句。
“我、我找向芜，你能帮我叫一下人吗？”
站在门口的女生正是韩云苏，此时的她发型正常，原来，她终究没有狠下心对自己精心养护的长发做下那种惨无人道的事情，今天早上同学们看到的那一头浅金色爆炸头，是她花高价买来的假发，几乎以假乱真。
在发觉自己可能干了一件蠢事后，不等早自习开始，韩云苏就去厕所摘下了假发，同学们看到也以为刚刚的打扮只是韩云苏的一个玩笑，不再讨论她之前的发型。
“找向芜啊，行，我帮你去叫一声。”
课代表有些奇怪，她歪着脑袋往教室里扫了一圈，只见向芜好好的呆在自己的座位上，不明白门口这个女生既然是来找向芜的，为什么不直接自己喊人。
“向芜，有一个女生找你。”
她抱着作业进去，然后走到向芜的课桌旁，拍了拍她的课桌，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好。”
向芜往外看了一眼，只是韩云苏躲在墙后头，向芜根本就没办法看清她的长相，于是只能带着好奇，走到教室外。
“你是？”
背影十分陌生，似乎并不是她以前结交到狐朋狗友，阿芜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对方回头。
此时韩云苏的身体有些僵硬，她已经有些后悔了，这么贸贸然地就凭借一股冲动跑到九班的教室外，找向芜出来。
她怀疑，向芜和自己一样是重生的。
这样就能够解释，为什么上辈子直到死亡的那一刻都是杀马特打扮的向芜忽然改变了画风，更是从一开始的草包学渣变成了现在老师同学口中津津乐道的进步生。
但韩云苏依旧有想不明白的地方，比如向芜既然是重生的，她那么深爱盛程林，为什么会眼睁睁看着他遭逢家庭变故，却不出手相助呢？
她知道，向芜的家世远远胜过她，对于韩家来说，九百多万是一个大数字，韩云苏完全没有把握从父母手中讨到这笔钱，可向芜不一样，九百多万可能就只是她某个昂贵限量手表的价格，她不是爱盛程林爱到可以付出生命吗，怎么连这样一笔钱都舍不得给了呢？
她明明和自己不一样，她爱的是那个有阅历，有沧桑的盛程林，可向芜爱的，难道不是那个高一开学时一见面就误了终身的清俊少年吗？
所以韩云苏既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又觉得可能一切都只是自己多想了。
或许这个时空只是她曾经经历过的那个世界的平行空间，这个时空里的向芜，也不是她那个时空里的向芜。
此时向芜已经站在了她的背后，问好奇的语气询问她的身份，可韩云苏却还没有酝酿好自己的语言，越发懊悔自己凭借一股冲动就跑过来找人的行为。
“同学你好，我是韩云苏，我——”
人是自己叫出来的，躲躲藏藏的，反而会让人觉得奇怪。
韩云苏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语调缓慢地介绍着自己的身份，然后大脑快速运转，思索一个恰当的理由解释自己突然跑过来找她的原因。
只是没等她想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对面的向芜就像是看到了什么骇人的东西，睁大眼睛，下一秒，整个人向后仰去，重重摔倒在了地上。
韩云苏惊呼一声，大脑几乎停止了运作，完全被眼前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傻了。
就在等她回过神来踉跄着准备来将人搀扶起来的时候，忽然冲过来一个高大的身影，直接撞开她，一把将倒在地上的女孩抱了起来，冲向了楼下。
“怎么回事啊？向芜怎么晕倒了？”
“这个同学，你和向芜说了什么啊？”
九班冲出来不少学生，面对这些同学的质问，韩云苏百口莫辩，她能说自己压根就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吗？
“宿淮白冲的可真快，他这是抱着向芜去医务室了吧？”
“谁去通知一下徐老师，也不知道向芜到底是怎么了，需不需要叫救护车。”
教室里闹哄哄的，韩云苏那几句为不可闻的解释都被这些声音淹没了。
——
阿芜并不是大伙想象的那般突发疾病所以晕厥过去，她之所以昏迷，只是因为大脑里突然涌现了太多不属于她的记忆，一时反应不过来罢了。
此时她的身体暂时失去了大脑的控制，阿芜的意识却无比清醒，那些涌入脑海的记忆就像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一般，如电影一样缓缓在她脑海中播放。
在这段记忆里，她生活的世界只是一个网文圈小透明笔下的一本烂尾书。
男主角是十多年后已经成为钻石单身汉的盛程林，女主角是来自香城的女孩，看模样，居然和刚刚她见过的女孩重合了。
对了，刚刚对方自我介绍了自己的名字，韩云苏，这正是小说里女主的名字。
可按照小说的进程，两人的相识是在八年后，彼时盛程林已经是科技圈新贵，韩云苏是面试盛程林秘书的名校高材生，两人因为那一场面试相识，韩云苏对他一见钟情，并且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追求之路。
在这个故事里，自己并没有真的出现过，可频繁的出现在盛程林的回忆以及韩云苏和盛程林的误会当中，作为盛程林的白月光，亦是韩云苏求爱道路上最大的阻碍。
她会死在一年后，在高考的前夕，为了救盛程林而死。
小说的作者似乎很偏爱自己笔下的那个白月光，以至于在她的描写中，盛程林对于向芜的喜欢已经超过了爱，向芜这个名字已经融入了盛程林的骨血，再也没办法有另外一个女人，取代向芜的存在。
韩云苏或许同样优秀，她温柔，她贤惠，她大方得体，她对盛程林的喜欢同样毋庸置疑，可读者看不到盛程林对于韩云苏的在意，以至于在小说后期，越来越多的读者质疑，小说的最后，盛程林是否会接受韩云苏，给读者一个美好的结局。
或许作者的抗压能力不够，在越来越多的读者的质疑声中，匆匆拟定了一个结局，以韩云苏终于决定放弃这段感情，而就在这个时候，盛程林也发现原来自己早在这十年的相处中被那个善良的女孩俘获，爱上了对方而告终。
在小说的结局里，盛程林出现在向芜的墓碑前，告诉对方这是自己最后一次来看她，从此以后她要开展一段新的生活，然后和早早等在公墓外的韩云苏携手离去。
许多作者无法接受盛程林那么快的情感过渡，说爱就爱上了，事先没有任何铺垫，他喜欢了向芜那么多年，可为了一个刚喜欢上的女孩，就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去墓地拜祭她了，这样一来，向芜的牺牲又算什么？
这个结局，被很多读者示为烂尾，有部分读者不满小说的结局，尝试进行二次创作，这些衍生的同人文里有韩云苏重生，在盛程林喜欢上向芜之前追求对方的故事，也有盛程林重生，在白月光死亡之前救下对方，然后恩爱一生的故事……
当然，这些都是二话，此时作为这个故事当之无愧的女配，向芜还在为自己看到的故事情节发愣。
原来，她那么喜欢盛程林，居然喜欢到了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地步，可现在自己对他的喜欢已经没有最初时浓烈了，那么最还会在预定的时间死亡吗？
以及那次造成了自己死亡的意外，在自己不干预的情况下，会再次发生，危及盛程林的性命吗？
还有韩云苏，这个本该在几年后出现在盛程林身边的女孩，突然转学到了江城一中，今天更是莫名其妙出现在了自己面前，这是不是意味着，对方也不是小说里描写的韩云苏了，或者说不是那个韩云苏，此时出现的韩云苏，是同人文里穿越或重生而来的韩云苏了呢？
从始至终，阿芜都没有怀疑过自己脑海里突然出现的这段记忆是否是真实的，可是潜意识却告诉她，这段记忆或许是未来真实会发生的，可这些未来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的决定会造成不同的结果，她可以创造一个自己想要的未来。
大脑渐渐接收完了这一份记忆，阿芜的大脑也重新拿回了身体的掌控，缓缓恢复了意识。
“唔——”
突然接受大量记忆的后遗症依旧存在着，清醒过来的阿芜觉得有些头疼，下意识地发出了一声轻呼声，这让一直守在病床旁连眼睛都没敢眨一下的宿淮白瞬间察觉到了她的苏醒，第一时间按响了一旁的呼叫铃。
这时阿芜才意识到，自己的右手被他紧紧攥在手里，手背被他滚烫的嘴唇抵住，似乎是在亲吻。

第169章 学渣逆袭指南20
“医生马上就过来了，你的头还晕不晕，身上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等会儿医生到了，记得要和医生说哦？”
刚刚宿淮白一路将向芜从教室公主抱到医务室，在医务室的校医检查完说阿芜只是睡着后，又叫了救护车，一路护送阿芜来到医院。
期间的几次折腾花费了多少体力不说，光是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阿芜的内心煎熬，就够宿淮白喝一壶了，因此当阿芜清醒后，注意最多的还是宿淮白额头的冷汗，并没有听清他说了些什么。
“你……”
阿芜的视线转移到被宿淮白握住的手上，对方因为情绪激动一时忘了控制力道，这让阿芜觉得有些疼，更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
因为就在她刚刚清醒的时候，同桌的嘴唇就贴在她的手背上，在她昏迷的时候，更是不知道背着她偷偷亲了多少下？
“弄疼你了？”
宿淮白顺着阿芜的视线看过去，赶紧松开了自己的手，看到阿芜白嫩的手背上一片红痕，心中闪过一丝懊恼。
“咳，你不要误会哦，我不是在占你便宜，刚刚我握着你的手，是在测试你的脉搏，没错，就是这样。”
宿淮白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阿芜面前他的那些自控力就跑的无影无踪了，还总是在阿芜清醒的时候，闹出一件件囧事，这样的他一点都不威武。
去他妈的测脉搏，阿芜瞪大眼睛看着睁着眼睛说瞎话的男人，她怎么不知道，人类已经发明了用嘴唇测脉搏的医术？
“你这是什么眼神，难道你不相信？”
宿淮白炸毛了，谁说嘴唇就不能测脉搏了，这样肉贴肉，反而能让他更靠近那根接连心脏的血管，更直观的感受她每一次心跳，他不介意当着阿芜的面再掩饰一遍，然后光明正大地在她的注视下亲吻她，即便亲吻的位置只是她手腕上那一片肌肤。
“别，我信了。”
阿芜觉得自己有挖掘出了宿淮白的一个优点，那就是脸皮特别厚，可能连子弹都轰不穿，要不然。
因为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两人之间的氛围被蒙上了一层粉红色的泡泡，可显然两人都没有想好该怎么应对这种变化，要不是听到呼叫铃的医生和护士来的及时，恐怕两人还得面面相觑好一阵子。
“从检查结果来看，病人并没有什么大碍，应该只是太疲惫了，所以会忽然间昏迷。”
医生翻阅了几项检查报告，并没有从这几份报告中看出什么问题，就他的诊断，阿芜确实只是睡着了。
“医生，你看是不是可以多做几个检查，好端端的，怎么会忽然睡着呢？明明出事前，她还很精神？”
听医生给出了和校医一样的回答，宿淮白还有些不放心，明明今天早上刚到学校的时候，这个小丫头还为和自己争夺最后一颗虾饺使劲浑身解数，那样精神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在两节课后因为太过疲惫睡着呢？
宿淮白担心，阿芜的身上是不是有一些隐藏比较深的隐患，被医生忽略了。
“你这孩子也是奇怪，人家都希望自己没病，你非要折腾出一个毛病来才觉得安心。”
医生又好气又好笑，现在这样的医患关系，他比宿淮白更担心自己误诊，因此早在病人还昏迷的时候，就给病人做了验血、拍片等各项检查。
这样的检查已经足够详尽，如果这样还存在误诊的情况，只能说他们医院的医疗水平都没办法检查出的毛病了，可他们是三甲医院啊，这样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吗？
“宿淮白，我没事的，我可能真的是太累，所以刚刚不小心睡着了。”
阿芜当然知道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毛病，之所以会昏迷，纯粹是因为突然间接受了太多记忆的缘故。
“真的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
宿淮白也意识到了自己现在是关心则乱，他当然比任何一个人都希望阿芜的身体健健康康的，而不是像医生说的那样，非要阿芜检查出什么毛病，才觉得心安。
“真的，睡了一觉后，反而觉得精神都好了，宿淮白，我不想呆在医院里，你送我回家吧？”
阿芜放缓了声调，语气柔柔地对着宿淮白说道。
突然接受了那么多记忆，阿芜也没了上课的心情，反正现在她已经跟上了进度，就算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也完全可以通过家教解决。
“好。”
宿淮白那一身臭脾气被阿芜软软的一句话给安抚住了，他没在揪着医生质疑检查结果，而是很快办理好出院手续，结清了所有费用，带着阿芜出院。
“我自己可以走。”
阿芜正准备下床，就被宿淮白一把抱住，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手勾住她的膝窝，阿芜猝不及防，只能紧紧用手搂紧他的脖子，整个脑袋下意识地贴近宿淮白的胸膛。
“我怕你又睡着了。”
宿淮白的脸颊飘着两抹红晕，嘴巴依旧很倔强，“我可不想到时候你摔坏了脑袋，到时候再送你来一趟医院。”
“宿淮白，我没事了，你放我下来吧？”
阿芜看着周遭来来往往的病人以及家属，尤其是一些年轻女孩望着她时流露出的激动和羡慕的表情，怪让人害羞的。
“你别动，你自己有多重，你心里没数啊，在动下去，我都快抱不住你了。”
宿淮白的声音有些过分低沉，其实这个小丫头一点都不重，就跟一团云一样，轻飘飘的，让人恨不得将她揉成一团，塞到心口的位置，这才觉得安心。
“宿！淮！白！”
不论什么年纪，体重都是女人的逆鳞。
阿芜觉得现在自己的脾气涵养都比以前的自己强了许多，可听到宿淮白这句话后，还是忍不住炸毛了。
“别动！”
“乖——”
似乎是觉得前一个词太过强硬，宿淮白又放软了声调，那一声乖的尾调还带着颤音，抑制着某种强烈的情绪。
阿芜感觉到了宿淮白体温的上升，似乎察觉到了什么，终于变老实了。
——
“你们说这次小姐的生日会怎么过？”
“不知道啊，管家那儿还没得到通知呢，听说为了小姐这次生日，先生特地提前安排好了所有的工作，说要在小姐生日那天陪她去游乐园玩一整天呢？”
向家别墅的厨房里，两个佣人在小声交谈着。
“小姐那么大的人了，过生日还去游乐园？”
“听说这是先生好几年前就答应小姐的，那个时候小姐还小呢，这不是一直都没有完成小姐的这个心愿吗，所以这一次先生决定把当初没有做到的事情实现喽。”
“诶，以前哪一次先生不是那么说的，只是说来也凑巧，每当小姐生日那天，先生总是会因为一些临时出现的紧急工作不得不放小姐鸽子，最后用昂贵的礼物来弥补那一次的失约，反正从我到向家工作以后，就没见先生按时给小姐过过一次生日。”
“看来有钱人的孩子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幸福，就好比小姐，什么都有了，却打小是个没妈的孩子，就连生日，也只能一个人过。”
“哧，有什么好可怜的，好像穷人家的孩子就全都有爸有妈一样，小姐好歹还有钱，还不是一般的有钱，那些没投到一对称职的爹妈，还家境贫寒的孩子才叫可怜呢，不然你上网发一个帖子，问一问那些网友，给他们每个月几十万零花钱，还有一张不限额度的副卡，可以任意买买买，就是爸妈工作很忙，一年到头在家的日子可能加起来都没有二十天，看看他们愿不愿意，我敢保证，愿意的人占百分之九十九，这个年头，钱就是最重要的东西，谁还能跟钱过不去，我看小姐啊，就是打小日子过的太好，有些矫情了。”
佣人想着自家孩子想要买一双七八百块钱的鞋子和自己磨了好几个月，最后还是她老公发了奖金，咬咬牙给孩子买了一双，而小姐的衣帽间里，有那双鞋是低于四位数的呢，更别提那动辄上万上几十万的包包了，每个季度都会有品牌商送过来，小姐都不拿那些东西当回事。
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呢？
“话不能这么说，好像有钱人家的孩子就合该没爸妈陪似的。”
……
厨房里的两个佣人因为各自的观点小声争执着，正补习完，准备从向家离开的盛程林和宿淮白恰好听到了佣人的这段对话，两人相视一眼，没有惊动房间内的人，默默离开了。

第170章 学渣逆袭指南21
从向家回来，盛程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自己的存折，清点自己手头的资产。
当初盛程林的父亲还没有出事之前，盛家也是标准的中产阶级，姜密又疼爱这个儿子，在金钱上十分大方，除了每个月固定的一千五百块零花钱外，每逢重大节日以及节假日，盛程林还会收到父母双方转给他的大红包。
平日里，除了一些教材和需要付费学习的编程和偶尔的游戏充值，盛程林几乎没有大额开销，这些零花钱，多数都被他存了起来，这些年陆陆续续也攒了近四万。
至于他的压岁钱，早在盛家出事前被他爸借由帮忙投资的名义从他手中拿走，现在自然已经讨不回来了。
因为手里还有点存款，这些日子盛程林没有问妈妈讨过一分零花钱，即便姜密给了，也会被盛程林偷偷塞回姜密的钱包里。
只不过因为他兼职家教的缘故，即便少了生活费，小金库里的数字依旧在缓缓增加，再给他一段时间，未来大学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都能够攒足了。
盛程林看着存折上的数字，想着白天从向家离开时听到的那番对话，不由有些出神。
他给向芜做家教已经有一个半月的时间了，在这期间，盛程林一直都没有见过这个家的主人，诺大的别墅里，他不止一次看见向芜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吃饭，别墅有多空旷，就显得她有多孤寂。
向俨城大名鼎鼎，盛程林时常能够在财经新闻上见到对方的身影，他甚至怀疑，向芜和自己一样，在电视、新闻上见到这个爸爸的次数远比在现实生活中见到的次数多。
盛程林头一次对除了妈妈以外的女性，产生心疼的情绪。
——
“韩同学，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女生都喜欢什么样的东西？”
礼拜一上学，盛程林在犹豫了两天后终于决定为向芜买一件生日礼物，就当是这些日子赚了她不少补习费的谢礼。
可盛程林的爱好很少，他喜欢的游戏编程未必是向芜感兴趣的东西，只能找自己的同桌打听这个年纪的小女生们的喜好。
“我吗？”
韩云苏有些惊喜，因为她的生日就快要到了，盛程林现在向她打听喜好，是不是为了准备送她生日礼物？
“我不知道别的女生喜欢什么，可就我自己和身边同龄人来看，可爱的玩偶啊，漂亮的花束啊，还有一些精品店里的小首饰都可能成为我们喜欢的东西。”
韩云苏知道盛程林此时的经济情况，提到的都是一两百块内能够搞定的东西，不过对于这个年纪还在念书的女孩子来说，这样的礼物确实也已经很不错了。
“哦。”
盛程林若有所思，心中做下了决定。
——
“小姐，老板让我们先带您去迪士尼乐园，老板会在约定好的时间准时到达。”
阿芜生日当天，司机早早就在别墅外等着，按照之前商量好的那样，先带着向芜去游乐园等着，另一边向俨城会在结束手头的工作后，尽快赶过去。
“好。”
因为是去游乐园，为了之后玩耍比较方便，阿芜穿了一条牛仔短裤，上身则是印有米奇图案的T恤，看上去清爽简单。
别看阿芜这些天表现平淡，实际上对于这一次的生日，她充满了期待。
在到达迪士尼小镇后，阿芜找了一家甜品店点了一杯奶茶，然后耐心等待爸爸的到来，她看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现在是早上八点半，距离迪士尼开园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
——
“董事长，时间差不多了，司机已经在下面等着了。”
向俨城处理完最后一份文件，时间卡的刚刚好，现在从公司赶到迪士尼，正好能够赶上迪士尼开园的时间。
“行了，那就出发吧。”
揉了揉有些酸胀的额头，想到等会儿就要陪女儿过生日了，向俨城不由笑了笑，走向和办公室相通的私人休息时，准备换下身上这套严谨规整的西装，换上一身相对休闲点点衣服。
“董事长！”
就在向俨城换好衣服准备出发的时候，秘书处的一个女秘书突然敲门进来。
“岷江发生五级地震，科达在岷江刚刚开盘的房子就发生了坍塌，现场有两个工人和一个物业死亡，十多人受伤。”
女秘书的表情有些慌张，她口中的科达是远东集团的一个子公司，主营地产项目，也是这些年远东集团发展的重心。
“什么！”
向俨城头疼的更厉害了，“科达在岷江的负责人呢，他是怎么监督这个项目的？”
只是五级的地震就把一个新建成的楼盘给震垮了，这个项目到底是什么样的豆腐渣工程啊，向俨城能想象到在这个项目里，那些负责人到底贪下了多少油水。
而且这样的项目能够通过审批，负责人的手段肯定不干净，或许还牵涉到了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向俨城已经能够想到这个新闻一旦发酵，会对科达地产造成多大的打击，更有甚者，可能还会影响整个远东集团。
这件事已经不是科达地产的老总能够处理的了，他这个远东集团的董事长必须第一时间跑到第一线，安抚好那些因为这个事故死亡、受伤的无辜群众，并且调查清楚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将那些蛀虫一个个揪出来，用实际态度表明远东集团的立场。
向俨城也不信，只是区区一个市级分公司的小经理就能有那么大的能耐贪瞒着总部的监管贪下这笔钱，或许科达的高层，早就已经腐朽了，这一次，他还得将科达内部仔仔细细清洗一遍。
“马上给我准备最快的飞往岷江的航班。”
向俨城回到办公桌前，在他不在总公司的这段时间，他得把一些事分配下去。
“董事长，小姐那里……”
向俨城的秘书知道向俨城今天的行程，为了给小姐过生日，他可是提前半个月安排好了自己的所有行程，因为这场意外突然取消了和小姐的约会，恐怕小姐又要不高兴了吧。
“小芜那里……林秘书，你帮我去买下迪士尼那个城堡模型，告诉小芜，过几天等我回来了，会帮她补过这次生日的。”
向俨城的脸上浮现出一丝挣扎，或许是他们这对父女真的没有一块过生日的缘分，每次女儿生日当天，总会有让他脱不开身的事情发生。
这一次，向俨城已经想好了，不论任何情况，都要陪女儿过这个生日，可今天发生的这件事实在是太严重了，一个处理不好，就会让外界对远东国际产生信任危机，而且现在向俨城不知道科达旗下的那么多楼盘是否只有岷江一个楼盘存在安全问题，为了替那么多客户的生命安全负责，他也得去岷江，将事情调查清楚。
这件事交给谁他都不放心，因为在金钱面前，谁都有可能被收买，这样一来，只能再次委屈女儿了。
“好。”
秘书点了点头，迪士尼的城堡模型市价可是高达七位数呢，作为向俨城的秘书，他也习惯了每当老板做了什么失信于女儿的事，就花大价钱买昂贵的礼物作为赔偿的行为。
其实他的心里隐隐是有些不赞同的，可谁让向俨城是他老板呢，他只要服从向俨城的命令就好了。
——
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八点五十七分，阿芜面前的奶茶已经喝了大半杯，盘中的蛋糕也少了一半。
“小姐，科达地产的某个楼盘塌了，现场砸死砸伤了不少人，老板必须赶过去，老板说了，等他处理完这件事，就会赶回来替你补过生日，对了，老板给小姐准备的礼物会在今天晚上送到家里，这是老板给小姐的惊喜。”
电话铃声响起，听着电话那头秘书的声音，阿芜看着手里两张门票，关掉电话后，准备默默撕掉其中一张。
又是这样，其实已经习惯了不是吗？
难道他真的那么忙，忙到连不能来给自己过生日这样简单的一句话，都得委托身边的秘书告诉她。
“好巧！”
正当手里的门票即将报废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只大手，从阿芜手里拽过了那两张门票。
“你在等人吗？”
宿淮白摘下脑袋上的鸭舌帽，自顾自地坐到了阿芜的对面。
“刚才是，现在不等了。”
阿芜没想到宿淮白会出现，她环顾了四周，也没看到平时一直和宿淮白黏在一块的樊仲，难道他也是一个人？
可宿淮白为什么会来迪士尼呢，这个充满童趣的地方和宿淮白的气场截然相反。
“那太好了，我没钱买门票，今天我就大发善心陪你在这小破园里玩一天吧。”
宿淮白嘴角上扬，然后不等阿芜反对，就一把拽起他的手，朝迪士尼乐园跑去。
阿芜只来的及拽住自己放在桌子上的背包，然后被迫跟着宿淮白，朝迪士尼乐园飞奔。
——
“那个项目排队的人多，肯定很好玩！”
宿淮白还是头一次来迪士尼这样的地方，好在那天听了向家保姆的对话后，他提前做了攻略，这才不至于跟个无头苍蝇似的在园区内瞎逛。
此时迪士尼几个热门项目外已经排起了长龙，虽然只是早上九点多，太阳的热度已经不可小觑，阿芜正想说他们可以先选择一些冷门的项目时，宿淮白就从怀里掏出了迪士尼的VIP尊享卡，带着阿芜走了另一条不需要排队的特殊通道。
阿芜记得这张卡片并不算便宜，至少价格远远高于迪士尼的门票，显然刚刚宿淮白口中那句没钱买门票是骗人的。
阿芜垂下眼，看着宿淮白从拽着她进园起就没有松开过的那只手，心情瞬间好了许多。
“好像有些刺激，到时候你要是怕了，就尽管叫吧，放心，有我呢？”
宿淮白牵着阿芜的手，现在他们准备玩的是一个类似过山车的项目，前几批游客一个在轨道上发出一声声尖叫，光听这些撕心裂肺的吼声，就能够猜到这个游戏的刺激程度。
他捏紧阿芜的手，忍不住幻想阿芜下了飞车之后红着眼眶，双腿虚软，只能扒着他宽厚的胸膛求安慰，求抱抱的模样。
“我不怕的。”
第一次被爸爸放鸽子的时候，阿芜在游乐园泡了好几天，普通游乐园的机动项目可比迪士尼乐园刺激危险多了，类似这样的过山车，阿芜做了几十遍，早就已经从最开始的害怕，变成了后来的习以为常。
所以她是真的不怕的，可宿淮白只当她是逞强。
“快到我们了。”
前一批游客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出来，宿淮白牵着阿芜的手，走到了飞车的第一排，听说这样的游戏，只有坐在最前面，才最刺激，最有趣。
不等阿芜拒绝，宿淮白就侧过身，替她系好安全带，这个动作有些亲密，阿芜可以闻到他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
“我可以自己来的。”
阿芜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有多么像是在撒娇。
宿淮白喉结微动，然后坐直身体，指着自己这边的安全带：“行，你来吧。”
那表情，看上去有些臭不要脸。
阿芜瞪了他一眼，他明知道自己不是这个意思。
“哈哈。”
宿淮白没有再逗他，赶在工作人员催促之前，自己替自己系好了安全带，可是对于目的没有达成，心中还是不免有些失落。
极速飞车不愧是迪士尼最受欢迎的项目之一，几次俯冲和悬空带来的失重感让人无比刺激，整辆飞车上的游客在这一刻也彻底放开了，抑制不住的大声尖叫。
阿芜不怕，但是也不由自主跟着喊了几声，不得不说，这样的刺激项目，确实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压活动。
“你怕吗？”
飞车项目的时间很短，从飞车上下来后，宿淮白眼神灼灼地看着阿芜，随时准备给对方一个爱的抱抱。
“不怕，接下去我们玩什么呢？”
阿芜有些跃跃欲试，原本她以为自己早就玩腻了类似的游戏，甚至因为某些原因，再也不想走进游乐园半步，可在刚刚经历了极速飞车后，阿芜忽然觉得，游乐园依旧充满了魅力，尤其是迪士尼乐园，它能够吸引那么多二三十岁的大孩子，不是没有原因的。
“嘤嘤嘤，我好怕怕啊。”
宿淮白有些抓狂，阿芜的反应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刚刚在飞车上酝酿了好一会儿的爱的抱抱压根就送不出去。
不过山不来就我，我可以就山，宿淮白也不要自己的脸了，直接嘤嘤怪附身，一米九的大高个死死扒着比自己矮了一个半头的小姑娘，一副被刚刚的机动游戏吓破了胆子的小可怜模样。
他在心里唾弃自己，这样娘们儿唧唧的样子可真不符合他的本性，但谁让自己一见到向芜就跟昏了头似的呢，即便被人看笑话他也认了。
“乖了乖了。”
阿芜听到宿淮白惊慌的声音，在被他死死抱住后，纠结了许久，用原本僵硬不知所措的手，缓缓抚摸了他的后背，小声安慰了两句。
因为这两句甜软的安慰，宿淮白的身体瞬间被注入一股鸡血。
至于脸什么的，彻底不要了。
——
两人玩了一圈，因为有快速通行的特权，两人几乎将所有项目玩了一遍，有些好玩的项目，甚至玩了两三遍。
阿芜的体力比不上宿淮白，在从小矮人矿山车上下来后，彻底走不动了。
宿淮白让她坐着休息，自己则是借口买水离开。
“不要动。”
就在阿芜迷迷糊糊快要睡着的时候，头上忽然多了一个类似发箍的东西。
原来是宿淮白在买水的时候看到了商场里售卖的米奇发箍，联想到了阿芜今天的穿着，忍不住买了一个，并趁阿芜犯迷糊的时候，偷偷戴在了她的头上。
阿芜的脑袋很小，这个夸张的米奇耳朵更显得她那巴掌脸小巧精致，她的脸颊还带着婴儿肥，鼓鼓的脸颊配着可爱的卡通头饰，就像是动画世界跑出来的小公主一样。
“很可爱。”
宿淮白摸了摸阿芜头上的发箍，看着阿芜，认真地说道。
“唔，谢谢。”
阿芜收回准备拽下那个头套的手，有些不自在地扭过头，看着周围的风景，红着脸说了一句谢谢。
夜晚迪士尼的灯光秀自然是不能错过的，自从头套事件后氛围就有些奇怪的两人占据了视野最好的前排位置，等待灯光秀的开始。
迪士尼的游客实在是太多了，在灯光秀开始前，就不断有人潮涌入，灯光秀开始后，更是骚动连连，阿芜被拥挤的人潮挤向宿淮白，两人紧紧贴在一块，彼此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向芜，生日快乐！”
在灯光秀结束的最后一刻，烟花燃放最热烈的时候，宿淮白低下头，在她的额头留下一吻，这个吻稍触即分，这时灯光秀结束，人群也渐渐散去，没有了不断挤压的人群，宿淮白自然也没有了抱着阿芜的理由。
就在宿淮白失落地准备松开阿芜的时候，原本低着头被动承受那一吻的阿芜忽然拽着宿淮白的衣领迫使他低头，然后自己踮起脚尖，这一下，亲吻的是彼此的嘴唇。
——
晚上九点，盛程林一直没能等到向芜回家，将自己准备好的玩偶交给了向家的佣人，然后失落地离开。
在回家的路上，盛程林无端有些心痛，就好像原本有什么属于他的东西，彻底失去了。

第171章 学渣逆袭指南22
“哧——”
“哈哈哈——”
“噗嗤——”
“哈哈哈哈哈哈——”
“行了，别笑了，大家都在看你呢！”
回去的末班地铁上，阿芜踮起脚捂住宿淮白的嘴巴，眼睛瞪的圆圆的，大有宿淮白继续笑下去，就要杀夫证道的架势。
“要是不笑了，那就眨一下眼睛，要是你还打算继续这样笑下去，你的眼睛也别要了。”
小姑娘的语气恶狠狠的，偏偏听在宿淮白的耳朵里没有一丝威胁性，反而跟小猫撒娇一样。
“阿芜，刚刚你偷亲我？”
宿淮白眨了一下眼睛，在阿芜放松警惕松手后，低头凑到她的耳边，用戏谑的语气说道。
“你就承认吧，其实你早就喜欢上我了吧，坦率一些，你放心吧，我不会笑话你的。”
宿淮白的气息滚烫，阿芜的耳朵热的发红。
看这小花痴刚刚都做了些什么，要不是自己“抵死反抗”，她是不是准备今天晚上就将自己就地正法了。
当然，宿淮白下意识忽略了两人之间虽然是由阿芜先开始了那个吻，可最后却由自己加深了那个吻，并且食髓知味，缠着死皮赖脸阿芜又亲了好几下。
“你说你是不是喜欢我，是不是？”
看到阿芜阿芜低着头不说话，宿淮白开始得寸进尺。
“你肯定喜欢我。”
阿芜耍赖地将脑袋埋在宿淮白的胸膛，此时的宿淮白也不需要阿芜的回答，开始自说自话。
“我告诉你哦，我不是那种随便的男孩子，不是你亲我一下，我就能够成为你的男朋友的。”
宿淮白想到了曾经阿芜追求盛程林时做的那些轰轰烈烈的事，自己一次都没有经历过，就这样简简单单成了阿芜的男朋友，那他岂不是很没面子。
按照他的想法，阿芜得买一束花，然后当着全校同学的面向自己告白，那个时候，自己再“勉为其难”地答应，那才叫幸福呢。
“你就说你当不当吧。”
阿芜炸毛了，怎滴，请他当自己的男朋友还得三催四请啊，也不知道是谁抢了她的梦票，拽着她再游乐园玩了一整天，又是谁在迪士尼的城堡前，抱着自己，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果然傲娇的男人不能宠，一宠就容易蹬鼻子上脸。
“当、当当当！”
宿淮白的立场很不坚定，在看到阿芜发飙后，赶紧将人死死搂住，生怕一个不注意，怀里的人就跑了。
“你好女朋友。”
宿淮白一手扣住阿芜的后脑勺，一声谓叹。
“你的生日，就是我们的交往纪念日，以后你的每一次生日，都有我在你身边陪着。”
“嗯。”
阿芜眼眶一红，好在头埋在宿淮白的胸膛里，没人看得见此时的表情。
——
“小姐，刚刚小盛老师来过，还给你留了礼物。还有先生给你准备的礼物，也已经送到二楼了，你可以去看看喜不喜欢。”
阿芜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近十一点了，客厅里还有一个佣人守着，在看到阿芜回来后，将盛程林留下的礼物递给她。
盛程林送的礼物是一个水晶球，水晶球里是一个穿着公主裙，正在翩翩起舞的小姑娘，仔细观看，那个小女孩居然和阿芜有四五分相似，只要按动水晶球底座的开关，水晶球里的女孩就会翩翩起舞，同时还有生日快乐的歌声响起。
这或许不是什么珍贵的礼物，但绝对是用心挑选过的礼物。
阿芜没有想过，盛程林会特地给她送礼，明明这一世除了补课的交集外，两人再无其他接触。
她不像记忆里那样依旧对盛程林死缠烂打，两人也没有经历之后的重重磨砺，盛程林对她的印象应该只停留在普通朋友的程度。
可是普通朋友，也是会互送礼物的吧？
阿芜有些不确定，但是她明白，现在自己对盛程林对感情早就没有曾经那么浓烈了，现在她喜欢的宿淮白，那就不能给盛程林错误的认知。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可阿芜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和盛程林保持距离了，这是对盛程林负责，也是对自己的感情负责。
马上月考成绩就要下来的，阿芜对自己的成绩很有信心，在成绩出来后，她就可以暂时停下家教课程，因为之后的进度，她在学校完全能够跟得上。
至于盛程林，她记得隔壁的林叔叔有一个儿子，现在正在念初二，前段时间，林婶婶一直念叨着要给儿子请一个数学家教，在中考前将成绩提上去。
如果是自己介绍的，再加上自己显著进步的成绩单，对方应该愿意聘请盛程林当他们儿子的家教老师，林叔叔夫妇都是大方好相处的人，也不用担心盛程林被刁难。
这样一来，即便自己辞退了他，盛程林也能够有一份稳定的外快收入，自己也不用觉得为难了。
阿芜看着里面的水晶球，想的有些出神。
——
“董事长，您忙了一天了，先休息吧？”
马上就到十二点了，向俨城的秘书看到董事长站在落地窗边一动不动，只当他还在为分公司的事情发愁。
“小林啊，我记得你也有个女儿吧？”
向俨城没有想要睡觉的意思，他看了看手表上即将靠近十二点的分针，突然开口问道。
“嗯，我闺女今天六岁了，当初她出生的时候，董事长您还给我包了大红包呢。”
向俨城对身边的人那叫一个没话说，只要工作认真，勤勤恳恳，向俨城从来不会吝啬奖金，就连他们结婚生子，父母儿女生日这样的大小事，都会包一个大红包。
“你是我的秘书，每天跟着我东奔西跑，女儿想爸爸的时候，会不会抱怨你工作太忙，没时间陪她呢？”
向俨城想到自己和女儿生疏的关系就觉得难过，他就这么一个女儿，怎么可能不疼那个孩子呢，可工作太忙，他真的很难有时间给女儿其他人家父母那样的陪伴。
他总盼望着，女儿大了能够体谅他的苦心，可现实是女儿越来越大，对他这个爸爸却越来越疏远了。
尤其是之前那几年，父女俩就像是仇人一眼，现在还好了一些，至少能够安安稳稳坐下来吃顿饭，可阿芜的态度变好了，向俨城想要的也就更多了。
在女儿变乖巧之后，他又盼望着女儿能够像别人家的闺女一样，会和他撒娇，受了委屈也会第一时间像他哭诉。
“这……”
林秘书顿了顿，他不笨，立马猜到了董事长的用意。
“没办法啊，现在养个孩子多费钱呢，小时候的奶粉纸尿裤也就算了，真正当爸妈了，才发现原来这些东西算是最便宜的了，真正的大头还在孩子的教育支出上呢，当初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我老婆就给她报了什么早教班，一节课两百块，一个礼拜要上两节课，还有游泳、按摩的卡，一个月光是花在孩子身上的支出，就在四五千块钱左右。”
他算是金领了，工资比较高，加上各类奖金以及出差的补贴，每个月的税后收入在三万块钱左右，收入高了并不代表生活就足够宽裕，因为在高收入的情况下，他们自然想要尽可能给孩子最好的东西。
“现在我闺女念的是国际幼儿园，每半年的学费就要四万五，还有游学、夏令营等额外支出，而且女孩子需要打扮，买买小裙子小袜子，几百块又没了，这些年，我的工资除了房贷，基本上都贴孩子身上了，几乎没有存款，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努力挣钱，陪伴反而成了第二位，孩子就算埋怨我，我也认了。”
林秘书抬眼观察了一番向俨城的表情，然后继续往下说：“不过我媳妇的工作比我轻松，朝九晚五，从不加班，偶尔还能早退，工作日的白天，女儿就交给爷爷奶奶或是姥姥姥爷带，到了晚上以及双休日，女儿就由我老婆负责，因此我虽然缺失了很多女儿成长的瞬间，可有我老婆陪伴，我也不担心女儿会感到孤单寂寞。”
作为向俨城的秘书，林秘书自然知道自家董事长和闺女之间的矛盾，尤其这一次董事长又放了小姐鸽子，恐怕之后小姐又得和董事长闹了。
可要他说，这件事上，董事长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的情况和自己不一样，他的家庭里，还有妻子牺牲了自己的事业，将重心放在了家庭和孩子身上，可董事长的妻子很多年前就去世了，纵使董事长为女儿聘请了很多专业的保姆，可父母的角色，是无可替代的。
尤其像今天这样的情况，如果董事长能够在变故到来的第一时间主动给小姐打电话，先告诉他自己之所以不能赴约的苦衷，然后再在电话里祝小姐生日快乐，而不是让他这个秘书转告这个消息，恐怕父女俩的感情都能够缓和许多。
有时候，孩子闹腾，并不是他闲着没事干故意要闹，也不是他真的不讲道理，不通情理，在明知道你有重要的事情要做的情况下，还逼着你做一些或许不那么必要的事，而是他需要你摆出来一个态度，让他知道，你重视他，爱护他。
或许小姐和董事长闹了那么多年的别扭，就是因为小姐心中觉得，在董事长的心里，事业是第一位的，而她是第二位的。
“孩子越大越不好管了，去年她过生日的时候，我陪着董事长您在墨尔本，那丫头在电话里哭了半个多小时，嚷着爸爸坏，以后不要爸爸了，哭的我心都碎了，好在这个年纪的孩子也讲点道理，我告诉她，爸爸之所以不能回家给她过生日，是因为要赚钱给她买她最喜欢的小熊玩偶，那天我闺女在电话里哭着问我，她不要小熊玩偶了，我能不能快点回家陪她，那种滋味，可能真的当了爸妈后才能明白……”
林秘书絮絮叨叨说了很多自己日常和女儿相处的小故事，然后看着那个眼神时常瞄向手表的男人，忽然开口说道：“对了董事长，今天您还没跟小姐打电话吧，马上就要十二点了，赶在今天结束之前，和小姐说一句生日快乐吧。”
董事长就是太胆怯了，怕自己一次次错过女儿的生日，如果在这个时候和女儿打电话，恐怕又免不了一顿争吵，在女儿生日当天还让她发脾气，这不是向俨城想要看到的。
“小姐这段时间真的懂事了很多，孩子进步了，也该得到夸奖啊。“
林秘书点到即止，然后和向俨城说了一句早点休息后，就离开向俨城的套房，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打电话吗？
向俨城看了看手表，此时分针距离十二点，只剩下两分钟的时间了，而秒针还在滴答滴答运行着。
眼看着秒针又要转过一圈了，向俨城终于掏出了手机，拨打了联系人里的第一个号码。
而另一边，阿芜也在看着床对面的时钟，此时已经快要到十二点了。
微信、QQ等软件时不时传来滴滴滴的通知声，点开一看，几乎都是同学或是和向家有联系的亲戚朋友送来的祝福短信。
其中唐茹茹是最调皮的，还用微信发了几十个红包，几乎都是1.314、5.20等面值的小红包。
每一条祝福短信，阿芜都回复了一句谢谢，唯独盛程林发送的那条问她去哪儿了的消息，阿芜迟迟没有点开。
不过这些都不是她真正等待着的。
在时针即将和十二重合的前半分钟，手机铃声忽然响起，几乎是在响起的那一瞬间，阿芜就按下了接听。
“生日快乐，我的女儿。”
电话那头，是爸爸迟来的生日祝福。
不需要更多的解释，阿芜觉得，自己十七岁的生日圆满了。

第172章 学渣逆袭指南23
“向、向同学。”
第二天一大早，盛程林就骑着自行车早早在向家去往学校的一条必经之道上等着，只是这一次，他没有等到向家那辆熟悉的轿车，反而看着宿淮白骑着一辆自行车，从小路那一头缓缓驶来，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一个女孩，两条细白的小腿晃啊晃啊，看得出来主人此刻的心情有多预约。
而车后座上的那个女孩，正是盛程林等了很久的向芜。
盛程林觉得自己此刻的表情肯定是有些怪异的，因为他也不知道，在看到宿淮白和向芜的亲密举动后，自己心里居然会掀起惊涛骇浪，产生那样不甘的情绪。
明明，他拒绝过向芜多次，那并不是他喜欢的女孩，可为什么看到向芜和宿淮白在一块，他居然会难过呢？
“你们……”
其实这会儿盛程林的眼睛看的很清楚，可他的心还在试图蒙蔽自己，假装糊涂。
“咳咳，阿芜现在是我的女朋友了！”
宿淮白的心中响起一级警报，他可没有忘记之前自己的小女朋友为了盛程林如痴如狂的模样，当初盛程林享受过的那些追求的待遇，他这儿都没有呢，对于宿淮白来说，盛程林就是他爱情路上最大的障碍，看见就想踢开的那一种。
因此在和向芜互相表明心意后，他自然不会瞒着盛程林，甚至恨不得在他面前详细讲述一下昨天阿芜强吻他的过程和细节，让盛程林从此对阿芜死心。
但是顾虑到坐在他后头的小姑娘脸皮薄，宿淮白也只能熄了这个心思。
“女朋友？”
盛程林扯了扯嘴角，想说这个年纪最重要的还是学习，早恋什么的根本就要不得，可干涩到冒火的嗓子此刻根本就说不出这些话来，他只能佯装镇定地看了眼坐在车后座的向芜，然后冲她笑了笑。
“我妈喜欢这附近的一家早餐店的豆花，我还得给我妈买早餐呢，就不多聊了。”
说完，盛程林骑上自行车，头也不回地走了。
他骑的很快，两侧林荫道上的树木不断倒退，耳边只能听到呼呼的风声，这一刻，盛程林的大脑是放空的。
“没想到盛学霸还是一个这么孝顺的好孩子啊，每天早上还帮妈妈买早餐，也不知道以后他的女朋友能不能享受这个待遇。”
宿淮白眯着眼，看着盛程林落荒而逃的背影，作为男人，他自然能够感受到盛程林落在向芜身上的目光和平日有所不同，刚刚盛程林看着向芜的眼神，分明就像是一个男人看着一个他有好感的女人，温柔缱绻。
他不知道为什么盛程林对阿芜的态度会有那么大的转变，不过宿淮白不打算弄懂，也没想过要点醒阿芜。
要知道，当初阿芜喜欢了盛程林整整两年，而他和阿芜在一块的时间却还不足三个月，他不敢比较自己和盛程林在阿芜心中的地位，所以他只能卑鄙的让阿芜认为盛程林依旧只当她是普通同学，绝对不会给盛程林死灰复燃的机会。
这也怪不的他，在感情里，没有人会大方的成全自己喜欢的女人和另一个男人，他更不例外，而且当初是盛程林自己错过了阿芜这样可爱的姑娘，现在他后悔了，阿芜就要回头，哪有那么便宜的事呢。
宿淮白这段话看似夸赞盛程林，实则还黑了盛程林一把。
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多数比较任性自我，还总是喜欢纠结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自己和男友的妈谁更重要，这会儿宿淮白明着夸盛程林为亲妈买早餐孝顺，实则也是在暗暗告诫向芜，盛程林这样的男人有成为妈宝的潜质。
但阿芜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宿淮白刚刚那一段话上，她不笨，自然看出了盛程林对她的那份情意，可已经决定接受宿淮白的阿芜不愿意和盛程林有什么感情上的牵扯，看来，将盛程林介绍给其他需要家教家庭的事情得尽快提上议程了。
——
“快看快看，我莫不是眼瞎了吧，第五名是我以为的那个人吗？”
“天呢，校花以前不是常年垫底的吗，就算有进步，也不该那么夸张吧，难道她不仅审美进步了，连大脑也进化了？”
“该不会是作弊吧，人家亲爸有钱有势，弄一套卷子还不容易？”
“别乱说，就是普通的小考，人家没那个必要弄虚作假吧？”
今天是江城一中月考排名出来的日子，虽说教育局明令禁止了学校公开考试排名，可在绝大多数人用成绩说话的江城一中，这条命令形同虚设。
能进这所学校的，百分之九十都是当初各个初中的尖子生，不仅自己重视成绩，他们的父母同样重视，每一次排名的位置，是他们以及家长用来鞭策自己的武器，要是学校不给公布排名，家长还要来学校闹呢。
至于学生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在家长们看来是根本不必要的，反倒如果排名退步，因此让这些孩子感觉屈辱，从而更加努力，奋发向上，反而是老师和家长们乐见其成的事情。
因此除了一些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成绩的差生，每当考试结束，学校将排名贴在公示栏上的日子，一中的学生都会将公示栏围地水泄不通，偷偷带着手机来学校的同学也会将那些图片拍下来，然后这些排名会在微信群和QQ群里疯传，每个人的排名都不是秘密。
这一天公示栏比往日更喧闹，因为排行第五的同学的姓名，让在场所有曾经听说过她大名的同学都产生了疑问。
向芜，那不是一直排名垫底的学生吗，这一次怎么就突然窜到第五名去了呢？
——
“监控都调查过了，不可能作弊。”
年级主任的办公室内，向芜的班主任和她所在考场的几个监考老师正表情严肃地和年级主任谈论着有关向芜成绩飞速进步的事。
“向芜的卷子我都看过，数学满分，其中最后一道大题的第三小题她使用的证明方式和标准答案不同，因此不存在提前知道答案的可能性，而且收上来的草稿纸我也翻了，除了最简单的几道题目，每一道选择题和填空题都有证明过程，绝对是她自己解出来的。”
老徐是九班的班主任，同时也是九班的数学老师，由他证明向芜的数学成绩的真实性，自然是可靠的。
“主任，我知道向芜这个孩子曾经不懂事，不听话，给学校添了很多麻烦，可是我能够证明，这段时间她确实改正了，每节课都听的很认真，遇到不懂的问题，也很积极的找班级里成绩更好的学生，以及我这个老师请教，而且我听说，她家里也给她请了家教，所以她的成绩突飞猛进，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老徐以前并不喜欢向芜这个闹事的学生，可现在的向芜不仅不闹事了，还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给他们九班张脸，他有什么理由不维护这个学生呢。
更有甚者，老徐开始反省自己以前的行为，他因为九班的学生自己不认真，就放弃了这批孩子，任由他们自生自灭，这种行为，真的可取吗？
他觉得九班的学生不求上进，所以就放任自流，可他是老师，难道他就没有引导学生走上正确道路的责任吗，向芜的改变证明了，那些别人眼中的坏学生并不是真的不能念书，不会念书，他们也是有希望考入好大学的，至少有希望考上大专，不至于高中毕业后就无学可上。
“对啊，那个小姑娘我还有点印象呢，她的字体很端正，卷面很整洁，她写作文的时候，我还站在边上看了一会儿，这一次她的作文只扣了两分，在我看来，那篇作文给满分也不为过。”
几个监考老师也为向芜说话，没办法，当初监考的时候就属向芜那张面孔最显眼，谁不喜欢长的好看的小姑娘呢，监考一门科目起码两个小时，光是坐在那里不能玩手机，老师们也觉得无聊，因此免不得多看看阿芜那张漂亮面孔解乏，对她的印象也尤为深刻。
“可这进步未免太大了，我记得，之前向芜的排名还是倒数的吧？”
年级主任这会儿已经相信了九班班主任等人的说辞，因为这些老师没必要骗他，同时监控也证明了向芜的无辜。
只是作为一个老师，他见过一些进步显著的学生，却没有见过在短短一两个月的时间里就由全年级倒数第一第二，进步到全年级前五名的学生。
尤其一中还不是那种普通中学，这里尖子生林立，别说阿芜这样曾经的差生了，就连那些原本年纪排名前二十的学生，想要冲进年纪段前五都显得无比吃力，这样的进步速度，实在是太没有说服力了。
“可能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才存在吧。”
其实要不是亲身经历，亲眼看到，老徐也很难相信自己班上居然还隐藏着阿芜这样一个天才，作为她的任课老师，老徐是亲眼见识过阿芜的学习能力的，知道对方一旦认真起来，学习效率有多恐怖。
简单一句天才甚至都没办法形容她了，老徐觉得，那可能是天神，或许向芜被什么小仙女附体了，所以才会拥有这种神一般的学习速度。
就像是那些知识都是她大脑里已经存在着的，他们的每一次教学，只是解开了大脑里的封印，让向芜能够彻底灵活运用那些知识一般。
“主任，我敢打包票，如果向芜能够一直保持现在的学习态度，将来咱们一中争夺状元的法宝或许不是盛程林，而是我们班的向芜，你敢不敢跟我赌一把。”
“哧，老徐啊，我承认那个向芜或许是个天才，可再怎么样，她也不能跟盛程林比吧。”
知道向芜不可能作弊后，年级主任轻松了不少，可对于老徐的这个赌注，他还是有些嗤之以鼻。
再怎么说，盛程林也是个天才学生，而且盛程林的基础更牢固，向芜这次能够考第五名，或许还有运气的成分存在，可盛程林的天赋以及努力，全校师生都是有目共睹，这两年，除了个别一两次月考，盛程林都是第一名，向芜这个半路上追赶上来的学生，怎么和他比呢？
“我们可是人民教师，打赌这种事传出去也影响声誉，行了，这件事我知道了，你们都回去上课吧。”
年级主任觉得弄清楚这件事就好，如果以后有学生质疑向芜的成绩，再给个调查结果就好了，也没再把这件事放心里去。
老徐见年级主任不上套，面上忍不住有些失望，可心里却是十分高兴的，反正他已经决定重点培养向芜这个学生了，未来省状元老师的那份奖金，他老徐拿定了。
此时在场的这些老师都没有想过替向芜澄清，在他们看来，所谓的向芜作弊的传言只是学校里极少一部分同学私下的议论，如果这会儿澄清，反而会扩大流言的力量，只是这会儿他们都没有想到，因为他们一时的松懈，在不久后，这件事会引发怎样的矛盾。
——
韩云苏一路失魂落魄地从公告栏走回教室，坐她后桌的女生喊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反应。
“苏苏，一次没考好没关系，你只是刚转学过来，不适应我们本地的教材罢了。”
后桌的女生只当她是因为没考好而难过，还好心安慰了她一番。
这一次考试，韩云苏排名145，这个名次在江城一中只能算是中游，放在普通版，或许还是不错的成绩，可在尖子生中的尖子生云集的重点班，这个排名已经接近倒数。
听说韩云苏在转学来到江城之前，一直都是她就读的那所高中的尖子生，这一次遭遇这样大的滑铁卢，一时间接受不了也是合情合理的。
殊不知，此时韩云苏并不是在为自己的成绩着急。
她是重生而来的，重生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六岁，因为一路追着盛程林跑，加上家境优渥，不缺她上班挣的那些钱的缘故，她也已经十多年没有接触过工作了，更别提学习。
重生回到十七岁这年的韩云苏并没有接受现在的记忆，对于她来说，人生前十七年的经历早就十分陌生，高中时的化学物理等课程更是如同天书一般的存在。
韩云苏知道学习的重要性，因此在上课之余，她也让爸妈给她请了很多补习老师，可除了语文和英语，很多课程的知识她都需要重新巩固，现在排名跌出年纪段前一百，在韩云苏的意料之中，她也有把握在高考前将学习进度提上来。
现在让她惊讶的是向芜的成绩，当初她调查过盛程林的这个白月光，自然知道对方糟糕透顶的成绩，当时她还腹诽过对方运气好，为了救盛程林而死，从而成了对方心里忘不去的白月光，要不然就凭对方平庸的长相，糟糕的成绩，凭什么获得盛程林的喜欢呢？
可自重生后，向芜的每一个改变都在冲击她以往的认知。
对方并不丑，相反还十分漂亮，对方并不笨，相反还十分聪明……现在这个向芜，真的是她记忆中那个向芜吗？
她有想过，或许向芜和她一样获得了重生的机缘，可如果是重生的向芜，她难道不该第一时间冲到盛程林面前，和他再续前缘吗，怎么反而一头扎进学习的海洋，难道是那次为盛程林而死，让她开始恐惧了？对方后悔当初牺牲了自己的性命，救了自己心爱的男人？
亦或者，现在在向芜身体里的，根本就不是向芜了？
韩云苏想不明白，此刻她头疼欲裂，不明白这个世界除了她之外，为什么要有向芜这个变数。
“盛程林，你可真厉害，这次又是第一名，和第二名拉开二十多分呢？”
排名越是考前，成绩的差距就越发缩小，往往前十名之间的差距，或许都只有细微的一分两分，盛程林能够超出第二名二十多分，足以证明他的优秀。
坐在韩云苏后座的女生看韩云苏依旧不搭理人，也懒得热脸贴冷屁股，严格说起来，韩云苏只是一个插班生，不比他们这些已经同班两年的同学感情深厚，现在韩云苏因为考试成绩差就摆着一张冷脸不搭理人，还是惹来了不小腹诽。
于是那个后桌的女生转而和盛程林搭话。
这次月考前，还有不少同学嘀咕，盛程林会不会因为之前的家庭骤变影响这次考试发挥，现在看来你霸霸终究还是你霸霸，学霸对知识的掌握程度是普通人望尘莫及的，恐怕就算盛程林闭着眼睛答题，也能比普通人答地好呢。
“嗯，这次发挥比较好。”
盛程林谦虚应了一句，他还想着那个缀在自己后面几位的那个名字，那个女孩如同他预想的那么聪明，总是能够给他带来惊喜。
可下一秒，盛程林的脑海中就浮现出了早上宿淮白骑车带着向芜，而向芜的双手紧紧搂在宿淮白腰间的画面。
呵，好像是后悔了，在那个女孩放弃喜欢他后，他反而喜欢上了那个姑娘。
盛程林啊盛程林，你倒是有男人的劣根性呢，还是一个不懂得珍惜的白痴呢。
盛程林在心里唾骂了自己一句，然后将向芜的面孔从自己的脑海中挥散，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学习、家庭的负担、还有妈妈，这些都是他的责任。
至于那个女孩，就当是曾经一个美好的梦，只是梦吧。
——
“盛同学，我能和你一块吃饭吗？”
韩云苏被向芜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困扰了半天，实在想不出来为什么的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忽略了这次重生最主要的目标，她未来的爱人盛程林，因此在午餐时间，急忙补救。
“礼拜六那天我在精品店看到你买了一个水晶球，真巧，我看上那个水晶球好久了，只是一直没舍得买。”
韩云苏旁敲侧击，那天她意外撞见盛程林从一家精品店出来，好奇的韩云苏在盛程林离开后悄悄进了那家店向店员打听他离开时手里拎着的袋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这才知道了水晶球的存在。
其实她哪里是舍不得买下那个水晶球，韩家家境不差，区区一个两百块钱不到的水晶球，韩云苏能眼都不眨买下十个。
她只是好奇，盛程林买下那个水晶球到底是为了谁，那样可爱的小东西，总不会是买给自己用的吧？
“那个水晶球我已经当作生日礼物送人了。”
盛程林皱了皱眉，很是不习惯和一个异性同学坐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可食堂的位置是公共的，他也没办法让韩云苏离开。
“生日礼物！”
韩云苏攥着筷子的手猛地收紧，上个礼拜是谁的生日，她心里自然无比清楚。
或许只是个巧合，韩云苏在心里安慰自己。
可当她注意到盛程林的目光专注地看向另一个方向时，她终于控制不住了。
上个礼拜，是向芜的生日。
现在盛程林目光注视着的方向，同样是向芜所在的位置。
向芜！
向芜！
向芜！
就是这个名字，就是这个女人，上辈子，她在这个阴影下努力了十年，直到最后盛程林愿意接受她了，她都没有把握自己彻底将这个女人从盛程林的心里赶走，而重生后，她原以为能够在盛程林爱上向芜之前，抢先占据盛程林的心，可现在盛程林依旧只是将自己当成一个普通同学，而向芜，一如上一世一样，早她一步，占据了盛程林的目光。
她不想再一次活在别人的阴影里了，向芜的存在，就是她挥之不去的噩梦，而且这个世界的向芜变得太优秀了，韩云苏甚至没有把握自己能够胜过对方。
上一世，向芜死了，她还能够安慰自己，虽然活人永远争不过一个死人，可死人已经死了，能够享受一切的，只有活人。
这一世，向芜还活着，她拿什么安慰自己，拿什么和向芜争呢？
这一刻，韩云苏觉得自己被恶魔蛊惑了，她的脑海中浮现出了一个恐怖的念头，毁了那个女人，毁了她，盛程林就会属于她了。
“啪——”
韩云苏手里的筷子掉在地上，她被自己脑海中那个恐怖的念头吓了一跳，她没有想过，自己居然是这样恶毒的女人，脑海中会有这样恶毒的想法。
她怕盛程林看到自己脸上因为嫉妒变得丑陋的表情，慌乱地捡起筷子，端起那盘根本还没享用过的饭菜，慌张离开。

第173章 学渣逆袭指南24
#惊！江城某高中内居然有男女在野外……#
咳咳，原谅露珠标题党了，不过接下去要说的故事，确实和标题也有那么一点关系，露珠的表妹在江城某顶尖高中就读，为了防止故事主角原型曝光，这里就给那所高中打个码，不详细说明了，接下去，露珠要说的故事可能刷新了我从小到大的三观，所以忍不住内心的洪荒之力，想来网上宣泄一下。
我妹学校吧有个奇葩女，简称X，对方人丑爱作妖，仗着家里有点钱，结交了一些校外的小混混小太妹，专干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这个X，有个很喜欢的男孩子，简称S，S是个好学生，成绩在年纪段排名前三，多次在全国竞赛中获得金奖，长得帅，为人温柔谦逊，大概就是很多小说里校草的模板，X喜欢S，曾不顾S的拒绝，多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向S表白，还让自己的那些狐朋狗友们作势，类似威胁恐吓S答应自己的求爱。
甚至听说，X还带着她那群朋友找过一些喜欢S的女孩子，对她们威逼利诱，要求她们远离S，一些女孩甚至受到了严重的精神打击，开始恐惧上学。
露珠不知道别人的高中是怎么样的，当初露珠念高中的时候，家长和老师谈早恋变色，男女生之间稍微露出一点苗头，老师就会请家长，把那小苗掐死在摇篮了，可现在，只是X单方面的喜欢，她的行为甚至对X形成了性骚扰，还对无辜的同学进行霸凌，可全校的老师都对此充耳不闻，只因为X家有钱有势，为学校捐助了几百万的教学器材。
除了骚扰男同学外，X还经常违反校纪校规，可是同理，因为有钱，一切皆有特权。
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觉得这个女孩挺奇葩了，可听到后面的故事，我才知道我小看那个女孩了。
前不久我表妹她们学校组织月考，X的成绩很烂，每次包揽年纪段倒数第一第二的位置，可就在这一次月考里，X的成绩变成了年级段第五，要知道，这所高中是江城顶尖的高中，通常情况下，这所高校年纪段前十名，往往也会是当年高考全市前二十名，可想而知这年级段第五的含金量。
这个成绩出来以后，所有学生都惊呆了，纷纷表示怀疑，其实换做任何一个人，都应该会质疑这个成绩的真实性，从倒数第一进步到倒数二十或是三十名确实不难，可要在这样顶尖的高中，实现垫底和排名前五的进步，恐怕得文曲星附身才能做到吧。
可与前几次X违反校纪校规相同，这所学校的老师同样十分“爱护”X同学，严厉制止了同学们私下关于X考试成绩是否真实的讨论。
钱真的是一个好东西，露珠开始相信，或许靠着家庭背景，这个不学无术的女孩会继续保持这个“优异”的成绩，然后用见不得光的手段，进入全华国最顶尖的大学，继续追着那个可怜的S。
这就是华国自我标榜为最公平的教育，这就是华国的高校，露珠想到了一句话，或许寒门真的再难出贵子，因为真正有钱有权的人，早已经不费吹灰之力，垄断了那条本就窄小的上升途径。
更可笑的是X的爸爸，曾多次给慈善机构捐款，对方的企业还是关爱儿童反对校园霸凌慈善基金会的最大赞助者，而X的父亲一边道貌岸然地接受着外界的赞赏，一边又纵容女儿在学校里霸凌同学，一次次违反校纪校规，这样的企业家，真的配得上政府褒奖的优秀企业家的称号吗？
哎，因为故事里的X还是一个未成年人，露珠也怕人家家大业大，到时候爸爸护犊子给露珠使绊子，这里露珠就不说主人公到底是谁了，写这么多，只是想要宣泄一下，华国的富二代们到底是怎么了，前有我把是李刚，现有江中X霸王，或许华国的有钱人们，真的该反思一下对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了。
这天晚上，微博粉丝二十多万的某小网红在微博上忽然PO一个故事，这个标题震撼的小故事很快吸引了不少点击。
【小米】：UC震惊部欢迎你，还以为有车呢，差评
【现现家的小娇妻】：这种事不是到处都有吗，虽然现在都号称人人平等了，可现在大家看到的新闻还少吗，多少家里有钱有权的人犯了事，在风头过后，就平安无事了，顶多就是被家人送到国外去，网友的批评对于人家来说，不痛不痒。
【楼上抢我老公】：请观看今天又编了一个新故事系列，呵呵，那么明显的钓鱼贴，还真的有人回复吗？
【伦伦我真爱】：emmmm，楼主可能不是编的，我好像解码了。
【小米】：真的吗，我就是江城的，我记得江城几所顶尖的高中校风都不错吧，真的有这样无法无天的学生存在？
【伦伦我真爱】：给大家看一张照片吧，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可能就是故事里的X吧。
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内，这条微博下出现了不少评论，绝大多数都是这个小网红的活粉，还有一部分，纯粹是被这个夺人眼球的标题吸引过来的，在看完了故事内容后，出于愤慨，留在微博底下想要从博主口中挖出X这个人物的原型。
博主自从发完这条微博后就再也没有回复过，反倒是那个微博名为伦伦我真爱的网友，意外地猜到了故事的人物原型。
十几秒后，他上传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的拍摄比较模糊，应该是从学校论坛等地方截图过来的，不过已经足够看清照片里的几个主人公。
之间里头一个十多年前杀马特非主流打扮的女孩，强势地站在一个高瘦清秀的男生面前，身边还有很多染着绿色、黄色头发，一看就不学好的孩子帮忙烘托气势。
在这张照片里，男生明显处于弱势，那些混混打扮的人看着就不好惹，为首的杀马特女生似乎在说些什么，男孩的表情有些为难，也有些厌烦。
这张照片，正好和X多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威逼S和自己交往的故事吻合。
【伦伦我真爱】：人家来头可大着呢，向俨城这个名字很多人应该都不陌生吧，远东国际董事长，不久前，刚和M国某新科技集团签订了价值上百亿的合约，据说这个合作和某种新能源有关，向俨城能够从国家手里接过这项生意，恐怕也花钱疏通了不少关系。
【飞天小女警】：你口中的向俨城是我知道的那个向俨城吗，百度百科上，他好像是有一个女儿，难道就是X？
【蜡笔大新】：怪不的能够把自家草包女儿送到那么好的学校，人家个人身价这会儿恐怕也已经上千亿了吧，恐怕只要不把同学打死，她爸就能够用钱吧一切都摆平了，不对，就算打死了，她爸也有能力摆平吧。
【现现家的小娇妻】：这是真的吗，那个女生真的霸凌同学？考试作弊？如果是真的话，那个学校的同学为什么不去教育局举报呢？
【楼上抢我老公】：情敌好单纯啊，人家能买通学校的老师领导，自然也能够买通教育局的领导喽，到时候举报的那个同学，反而吃力不讨好。
【末日】：……现实生活中，我没有勇气报复，一直像一个胆小鬼一样躲着，可在网络上，我真的很想宣泄，那个X，现实生活里叫做向芜，就是大家猜测的大企业家向俨城的女儿，我是故事里那个因为和她喜欢S多说了几句话，就被她霸凌的女生，那一次，她带着一群校外的混混来找我，她骂我贱人，没男人就不舒服，恐吓我如果我不跟S保持距离，就找她几个朋友帮我“舒服舒服”，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那几个跟在她身后那几个小混混看着我的眼神，就好像要把我的衣服扒光一样，其中一个小混混，甚至还在离开的时候捏了我的胸……
一段时间里，我恐惧上学，我的爸爸妈妈以为我故意逃学，还生气地打了我一顿，我只能哭，却没办法和父母解释，因为我的爸爸就在远东集团上班，我的告状很有可能会让我爸丢了工作，而且被一个小混混那样对待，我不知道该怎么和身边的人控诉。
我敢保证，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而且我绝对不是学校里唯一一个被向芜那么对待的女生。
【听故事】：草，这还是人吗，报警啊，未成年人保护法呢，就是保护这种人渣吗？
【现现家的小娇妻】：人家亲爸政商两界都有人脉，这样的小事，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会压下来，我想说这些话的网友可能都还是没出社会的学生吧，这个社会，钱权就是王道，我等屁民，只要乖乖忍受公主的教育就好，呵呵狗头。
近几年，校园霸凌一直都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更何况，这个故事里，还集聚了富二代、早恋、作弊等社会聚焦的热点。
尤其是在好几个号称被故事里的主角霸凌的网友出现后，这条微博的流言转发一下子迎来了小高峰，甚至还有一个微博粉丝近五百万的大V转发，一下子，这条微博的热度更高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神通广大的网友，居然翻到了江城一中的校园论坛内，找到了曾经许多向芜向盛程林表白时论坛图片直播的帖子，在那些帖子里，向芜依旧是看不出真面目的打扮，而照片里盛程林脸上隐隐的厌恶，也同样一目了然。
与此同时，近期因为向芜成绩突飞猛进，校园论坛里出现的好几个质疑向芜成绩的帖子也被截图到了微博上。
一些媒体记者敏锐察觉到了这个新闻的热度，因为在这个故事里，牵涉到了另外一个商场大鳄向俨城，抓住著名商人纵容女儿霸凌同学这条主线，这个新闻就能够获得不菲的点击率。
于是这些无良的媒体人忽略了论坛帖子里一些同学替向芜辩解的言论，重点放大她曾经的丑照，以及帖子里不利于她的留言，传播到微博，并且扩散这些言论的热度，将向芜彻底钉死在耻辱柱上。
至于那些自称是被向芜了霸凌过的同学，虽然有一些理智的网友要求他出示证明，证明自己是江城一中的学生，如果能有向芜霸凌过的证明，当然更好了，可这些言论却被数之不尽的辱骂声淹没，一些人觉得他们就是有钱人的舔狗，有钱人不论做什么都是对的。
一部分网友是发自内心的不希望这个受害者因为身份曝光承受二次伤害，毕竟这些受害者在现实生活中还要和向芜接触，向家家大业大，谁也不能保证向家不会对他们的家庭下手，所以让这些人证明自己的身份，其实就是在让他们承受报复。
一部分网友才不在乎对错，他们就只想骂人，不管这些人是不是真的被霸凌的学生，他们都想要骂一骂向芜，谁让她有钱，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仇富的人。
一夜之间，向芜曾经非主流的照片被做成了很多带有侮辱意味的表情包，她的名声，也同样变得臭不可闻。
韩云苏看着越来越多大V转发了那条微博，拿着手机的手开始不住颤抖，牙齿打着颤，表情有些惊恐，也有些迷茫。
她不知道，这一条微博的威力，居然远远超出了她的预期。
按照韩云苏的计划，只是想要通过这则微博让部分人质疑江城一中这所顶尖高中的公平性，如果可以，向俨城能够为了自己和女儿的名誉，帮向芜转学，反正向家有钱，向俨城完全有能力送向芜出国，等到事态平息了，再将人送回来。
她知道，自己这个做法可能有些卑鄙，可她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
首先，她的言论是完全真实的，曾经向芜确实不顾盛程林的拒绝纠缠了他两年，而这两年里，江城一中的老师们对向芜这些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的放任也是有目共睹的。
至少在这两点上，她自认问心无愧。
至于向芜曾经带着几个狐朋狗友威胁和盛程林走的比较近的女孩，这是韩云苏在来到江城一中后打听到的，并没有真正确认过，只是很多人都那么传，应该有目击者见到过，要不然，也不会有这样的流言出现了。
至于向芜考试作弊的事，是韩云苏用自己的亲生经历猜测的，在重生之前，她也曾是他们那所高中成绩排名前几的尖子生，大学和硕士都在国外顶尖大学就读，可在重生后，想要重拾这些被抛下十多年的知识，依旧十分不易，她敢保证，在重生后的这几个月里，她并没有懈怠过读书，可这一次月考，她的成绩依旧不如人意。
在这种情况下，韩云苏不相信向芜在努力学习后，就能达到倒数至年级前五的进步。
这个帖子，她只是写上了一些真实的内容，向芜自己做了这样的错事，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可一开始，韩云苏并没有想过要将事情闹的那么大，所以她只是找了一个有几十万粉丝的小网红，以及雇佣了一支水军在一定范围内帮自己炒作这个消息，却没有想过将它挠闹到全网皆之，甚至影响到向俨城和远东国际到程度。
甚至于那个第一个站出来以受害者身份控诉的【末世】，根本就不在韩云苏的计划内，她一时都吃不准，对方是真的受害者，还是一个只是借此机会骗热度，骗回复的普通网友。
韩云苏有些慌了，这本就是她在冲动下的行为，在看到事情闹大后，她第一反应就是将消息撤回，同时让自己雇佣的那批水军停手。
殊不知，在她买通的那个小网红删除掉那条微博后，网友们反而阴谋论了，觉得小网红的删博行为是资本的暗箱操作，那些网友焦急地询问小网红的近况，在她回复网友说自己没事后，部分网友执着地认定小网红是被财势雄厚的向氏“和谐”了，她删博的举动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下子，网友们对向家的怨念就更大了。
韩云苏看着那个小网红最近一条微博下的流言，整个人都懵了，然后没过多久她就看到了自己雇佣的那波水军的回复。
原来那些水军见好就收，在达到她想要的那个热度后，就不再带节奏，可现在网络上似乎出现了另外几拨人，对方的目标不再是向芜，而是她的爸爸向俨城，看来是远东国际的竞争对手下场了，想要借由向芜，打压向俨城。
现在事态显然是韩云苏无法控制的了。
越老越多的大V转发，网络上对于向芜、向俨城的辱骂言论越来越夸张，很多网友不明就里，在听到了“热心网友”的科普后跟着下场，江城一中的论坛，远东国际的官网被愤慨的网友挤爆，显然远东国际的危机公关能力不够，直到官网爆掉后，主管才战战兢兢向上级请示了这件事，也是在事态彻底闹大后，向俨城终于从下属的手机里，看到了网络上对于自己女儿的那些不堪入目的辱骂。
而他宝贝女儿曾经的照片，更是被自以为机灵的网友P的千奇百怪，有些甚至带有很强烈的侮辱色彩，看着那些流言和照片，向俨城差点没被气到中风。
“赶紧和欣浪联系，把这些不实言论删了，还有那几个闹腾的最欢的大V，我们公司的法务部是吃素的吗，就任由公司老板的女儿，和公司形象被这样污蔑。”
向俨城闭上眼不敢再看网络上那些评论，他还算了解自己的女儿，这个闺女确实被他宠坏了，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干了不少，可他的女儿，绝对不像这个帖子里描述的那么过分。
他知道女儿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并且多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对方表白，可这个年纪喜欢仰慕一个异性难道不是人之常情吗，就算女儿的行为在外界看来有些夸张，可至于将一个女生单纯炽热的爱情，和婊子，贱货这样肮脏的词汇划上等号吗？
现在是2025年了，不是1025年，女孩子主动表白，还要和德行挂勾。
至于霸凌，更加是无稽之谈了，向俨城对女儿很放任，可同时，他对女儿又很严苛，如果向芜在学校里真的有霸凌同学的行为存在，恐怕第一时间，向俨城就会收回对女儿的所有特权，真正狠下心管管这个宝贝闺女了。
这些年来，向芜虽然叛逆，可真正影响的还是她自己，逃学也好，上课睡觉也好，真正影响的是她自己的学业，有一点网友们说对了，因为他这个当爸爸的放任，加上向芜自己的无心向学，导致学校里的老师也干脆的放弃了她这个本就是靠给学校捐了大批教学器材进来的差生，对比江城一中的老师们对于那些尖子生的严苛，他们对于向芜，确实轻松了许多。
关于这一点网友要是攻击他靠钱给了女儿宽松的高中生活，他向俨城也认了，可他就是有钱，在有能力的情况下，谁不愿意给孩子最好的生活呢。
虽然有句话很容易引来攻讦，可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着很多金钱上的潜规则，这是很多人不想承认，可却赤裸裸的存在着的。
江城一中现在能有那么多先进的教学器材，每个季度，实验室里都会更新一批实验仪器，让学生们能够更好的学习知识，都与他的资助不无关系，与此同时，他只是想要江城一中对女儿某些不算过分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对于向俨城来说，就是一笔买卖，他和江城一中你情我愿，网友们更加没有资格批评。
向俨城现在只担心女儿看到了网络上这些不堪入目的言论，主动给女儿打了电话开解，只是电话打过去，却是在线，不知道向芜正在和谁通话。

第174章 学渣逆袭5指南25
“刚刚是和谁打电话呢？”
向俨城吃不准闺女有没有看到网络上那些流言，因此在电话接通的时候，这个在商场上所向披靡的男人，反而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一个朋友。”
阿芜模糊地说道，“爸，你看到网络上那些新闻了吧，那些新闻对公司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相比较向俨城对瞻前顾后，阿芜对于这件事的态度直白了许多。
“你看到了？小芜，网络上那些人都是胡说的，你很好，不要将这些不实的流言放心上。”
向俨城紧张地说道，他怕闺女受不了那些言论的攻击，心生郁气。
“爸，我没有那么脆弱。”
在刚看到网络上那些流言的时候，阿芜心里却是有些不舒服，但是很快她就平静下来，因为网络上描写的那位X小姐根本就不是她，而是一个添油加醋后被妖魔化的假人，既然知道网络上那些攻讦的言论全都是针对一个假人的，她又有什么好生气的呢。
阿芜觉得自己的心态足够平稳，原本她也以为自己会难过，会奔溃，可现实是她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想到了很多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有时候，阿芜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记忆中的向芜，她似乎有远超出现在这个年龄的理智和沉稳，就像是经历了很漫长的人生，以至于对很多事情，都变得更为豁达一般。
“如果我是一个在意别人眼光的人，那些年我也不会明知道大家都在看我笑话，还是坚持那样的打扮，坚持喜欢一个明明就不喜欢我的人了，爸，你放心，你的女儿远比你想象中的坚强。”
这句话发自肺腑，一直以来，向芜都是一个活的很自我的女孩，她坚持自己的喜好，即便这个喜好在外人看来有些可笑。
“那不一样。”
向俨城怎么可能放心，小范围的攻击和现在声势浩大的全网暴力能一样吗，他早就从网络上那些人对于这个新闻不同寻常的关注度中看出了问题，这一次，恐怕还有许多自己在商场上的敌人插手了，对方的目的根本就不在他的女儿，而在他这个爸爸，在整个远东国际身上，所以对方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一切手段，挖掘出女儿更多的毛病，必要时，他们也不介意颠倒黑白，编纂出一些女儿行为不端的故事。
到时候，恐怕女儿身边绝对不会平静，这场舆论暴力给女儿带来的影响，绝对不会止步于网络。
“要不我替你请一个长假吧，反正现在聘请的那些家教教书水平不错，也不怕课程拉下。”
向家所在的别墅区安保严密，能够入住这里的人不是商场大鳄就是影视红星，还不乏一些军政两界要员的家属，媒体记者想要偷偷潜入这个小区，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就算侥幸被他们逃了进来，只要一在别墅外露面，就会被一直监视小区内监控的保安发现，哄赶出去。
向俨城只担心学校那边，会有无数媒体以及好事的网友出现，影响女儿的心情，甚至伤害到女儿的身体。
“不，现在我要是请假了，不就是让外界以为我心虚吗？”
阿芜拒绝了这个提议：“爸，你放心吧，我真的没事，要不你监督我，如果我真的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我再听你的，老老实实请假在家休息好不好。”
“对了爸，你想好要怎么处理这件事了吗？”
阿芜转移话题道。
“我已经让公关部的人抓紧时间删帖了，他们很快就会拟定好澄清涵，发放给所有媒体。”
再次之前，向俨城从来没有处理过类似的事件，加上他还要考虑到女儿的名声，希望将这件事的影响压到最低，所以只能用这些比较规矩的手段。
“爸，你现在删帖、替我澄清，那些骂上头的网友根本听不进去不说，反而还会觉得你仗着自己有钱有权，故意掩盖真相，到时候，我和你恐怕得被骂得更惨了。”
阿芜知道这是很多企业面对丑闻的常规手段，可阿芜觉得，这并不是有效的处理方式：“爸，咱们公司的法务部最近不忙吧，我想控告最初发微博的那个网红，以及转发这条微博，引导舆论的那些大V，大批量制作我的恶搞表情包并且四处传播的推手，以及在事情真相还没有出来之前，就上蹿下跳骂的特别厉害的那几个网友。”
或许是受原身那直率暴脾气的影响，一直都显得比较佛系的阿芜这会儿脾气也变得刚了起来。
网络上那些言论她都看了，有些网友的用词，把她这辈子知道的全部骂人的话给用上了不说，还让她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那么多恶心的词汇。
大家都是隔着网线互不相识的两个人，那些人就凭借一面之词，就对她的人品下定论，看看网络上那些不堪入目的词汇，就好像她做了什么掘人祖坟的恶事一样。
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强大，可不代表换做其他人，能够忍受这样的指责，换做一些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差的普通人，这会儿或许恨不得以死已证清白了也说不准。
而那些出于利益，或是纯粹只是为了在网络上宣泄暴虐的网络并不会在意网络那头又一个无辜的人因为他们的言论伤心难过甚至萌生死意。
他们只会在误会被澄清后轻飘飘的来上一句对不起，或许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反而怨怼受害者抗压能力太差，精神太脆弱，本就不该活着。
可凭什么呢，就凭隔着一条网线，那些人就可以脱去人皮，光明正大当个畜生吗？
阿芜心里有气，这些气并不是针对那些指责的，而是气那些指责过她的人，不用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所以早在爸爸给她打电话之前，阿芜就决定好了，她要控告网络上那些人，让他们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
当然，她明白这不是一件小工程，现在网络上骂她的人不少，一些恶意的表情包更是全网流通，不少人都使用过那些表情包，就算只是抓其中一部分闹的最凶的典型，起码也能找出几百个人，要将这些人的真实身份调查清楚，并且提出控告，不仅费钱，还费精力，如果半途而废的话，还会被全网耻笑。
阿芜知道，现在有不少名人在遇到网络暴力时会提出控诉，只是这些往往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的警告，可阿芜不打算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她想要那些人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也想要让更多的人明白，网络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不应该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肆意攻击另外一个人。
“小芜，你真的不怕？”
向俨城沉默了片刻，他当然不是心疼钱，远东国际的法务部可不是草台班子，他每年花几千万的薪水养着几十个律师，就是为了替他解决任何法律上的纠纷，就算现在集团法务部的人手不够，他也完全可以聘请华国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替他打这个官司。
而且向俨城自信网络上那些流言大半都是假的，这个官司的结果也会如他预期的一般。
只是向俨城明白，一个官司的周期有多长，尤其是这种还算不上刑事案件的官司，等到结果下来，可能半年的时间都过去了，而且一旦他向那么多人提出控诉，网络上有关于这件事的谈论，绝对会甚嚣尘上。
他只是担心，在此期间，女儿会承受二次伤害。
而且向俨城真的不觉得控告那些人能解决问题，一来对于类似名誉侵权案，量刑一直较低，那些被控告的人可能只要面临几天的拘留，甚至连拘留都不用，只需要少量赔偿然后公开道歉即可，反而会有更多的人，觉得女儿小题大做，觉得他们向家仗势欺人。
“爸，我不怕的，那些人敢骂，我就敢告，他们一直骂，我就一直告，至于现在网络上关于我的那些不是言论，时间一长，自然就会澄清了，我们用事实说话，等我给您拿个高考状元或是榜眼探花，那些人自然就知道骂错人了。”
阿芜的心态是真的好，还有心情和爸爸开玩笑。
不过她这么做还有更深的意图，现在看来，即便控告成功对于那些人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可等时间再长一些呢，等到她身上的冤屈洗刷了，而那些人曾经发表在网络上的肮脏言论被他们身边的人发现，到时候，承受外界异样眼光的，可就不是她了。
阿芜自认自己不是个坏人，可也绝对不是心慈手软的圣母，那些人不是喜欢在网络上霸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吗，那不如就让他们尝尝在现实生活中，被自己身边人非议的滋味。
“小丫头真够臭美的。”
向俨城忍不住轻笑一声，万万没想到，在遇到这样的事情后，他这个当爸的反而被女儿安慰了。
挂断电话，向俨城立马叫来了法务部的经理，然后将事情吩咐下去。
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时，向俨城忍不住长长叹了一口气，不知不觉中，女儿成长的太快，和曾经那个形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向俨城觉得，或许自己真的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所以才会让女儿成长的那么快，在遇到挫折时，又是那么出乎意料的坚强。
“找到人了吗？”
“钱不是问题，我只想知道，最初是谁在背后搞我家人。”
向俨城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作为一个商人，他自然也有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这一次女儿的事情闹的那么大，虽然背后有他敌人的影子，可一开始，绝对还有另外一股势力插手了，那股势力，一开始针对的就是他的女儿。
向俨城不会让这样一个不安定的因素继续留在女儿身边，所以他一定要把幕后之人给抓出来。
——
远东国际的法务部绝对不是吃素的，就在事情闹大后的第三天，当初发布这条微博的小网红，转发微博的大V以及网络上闹腾的最厉害的一些网友，陆陆续续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向家通过各种手段调查到了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身份，并且把他们给告了。
那些自以为网络上说什么都是无罪的网友懵了，围观这场闹剧的网友也懵了。
这一次，远东国际一次性控告了四百三十九人，从来没有哪一次网络闹剧，有那么多被告出现。
网络上开始出现了两种声音，一种觉得远东集团仗势欺人，想要集资为那些被控告的网友打官司，一种则是开始怀疑流言的真实性，如果不是流言太假，气到了远东集团的当家人，并且对方坚信自己的女儿是清白的，用得着花那么多钱，那么多精力打这场官司吗？
其实网络上从来都不缺一些理智的网友，只是之前水军太多，这部分理智网友的留言被水军的言论淹没了，现在远东国际雷厉风行控告了大批网友，很多水军就在其中，那部分势力，自然消停下来，而这波理智网友的言论也开始被一些网友认可。

第175章 学渣逆袭指南26
“有些人啊，脸皮真厚，都这样了，还敢来上学。”
网络舆论出现的第二天正好是双休日，现在国家倡导给学生减负，不管老师们私底下会不会开办辅导课程占据学生们双休日的时间，至少江城的每一所初高中，都不允许占用学生放假的时间补习，因此当阿芜来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事情发生的第四天了，这会儿网络上也因为远东国际陆陆续续控告了许多非议诽谤的网友的事件而骚动。
作为同一个学校的学生，江城一中的同学自然也比普通人更加关注网络上发生的这一场闹剧，甚至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这段时间他们尝到了万众瞩目的滋味，不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世界上，总会有人找他们打听有关于向芜的真实情况。
一部分同学还保持本心，有啥说啥，可有一部分一时间被周围人的簇拥冲昏了头脑，在肚子里的话题被掏干净的情况下开始添油加醋，编造一些莫须有的事，来引起周围人再一次注意，谎话说多了，就连他们自己也认为是真的了。
仿佛向芜就像是网络上描述的那般十恶不赦，这会儿他们找向芜麻烦，就是为民除害，就是不畏强权，英勇果敢。
“就是，作弊都不知道悠着点，真以为自己智商两百八啊，学了几天，就能考年纪前五了，呵，老师们还帮着隐瞒，不就仗着自己有一个好爹吗？”
阿芜坐在教室里，听着教室外那些“路过”的同学阴阳怪气地责骂。
“你们说谁呢，有本事进来当着我的面说。”
阿芜沉得住气，唐茹茹却沉不住。
“你们一个个吃饱了撑着是吧，老师都说了小芜没作弊，感情考试当天你们就钻在小芜的课桌底下呢，监控摄像头都没有拍到的画面，你们倒是知道的一清二楚。”
成绩刚出来的时候，唐茹茹也惊讶于向芜的进步，可比起怀疑向芜的成绩存有猫腻，她更相信是向芜的努力得到了回报。
她算是九班里念书比较认真的学生了，可也没有向阿芜那样，下课的十分钟依旧抱着课本啃，她亲眼见证阿芜手里的教材完成初中到高中的更替，也见证了阿芜从一开始连最基础的小问题都得请教她，到后来可以和她一起钻研难题，甚至偶尔还能给她启示。
虽然这样的进步速度看上去有些吓人，可作为旁观者，唐茹茹更坚信阿芜就是有这样的才智，或许她就是那种举世罕见的天才，以前是她不想学，一旦认真起来，就人惊掉人的大眼。
她就是气不过，那些人因为不知道阿芜现在这样努力，就可以诋毁她，把她付出的心血全部抹杀了。
“谁也没说她是在考试当天作弊啊。”
那几个在九班门口晃悠的学生也没想过真的撕破脸，可谁知道唐茹茹的性子这么虎啊，直接冲出教室，揪着他们的衣领就想要把他们拽进九班。
“就是啊。”
看着九班的学生通通愤怒地看着自己，那几个同学已经有些慌了，却还强撑着不肯道歉。
他们的言下之意已经很明白了，就算学校在谣言发生的第一时间就公布了考试当天的监控视频又怎么样，谁也不能保证，阿芜不是提前知道了试卷内容，然后背熟了答案啊。
毕竟这只是江城一中自己出的月考试卷，对于试卷的管理也没有高考那般严格，向家那么有钱，谁能保证没有老师因为钱心动，将试卷卖给向芜啊。
这些天，他们也是这么和向自己打听的亲朋好友说的，类似的话说多了，连他们自己也坚信这个答案了。
要不然怎么解释之前还是吊尾车的向芜忽然成为了年纪第五，而他们这些一直都很努力学习的人，却比向芜还不如。
如果承认这一切都是向芜的努力得来的，人家努力几个月就能够取得比他们更好的成绩，岂不是承认自己比向芜要蠢，以前嘲笑过向芜，觉得她蠢笨如猪的这些人，怎么接受得了呢。
“一个个都围在教室门口干什么！”
老徐抱着教案慢悠悠地走来，看到教室外围了一群人，板着脸一声呵斥。
唐茹茹下意识地松了手，那群学生看到老师来了，顿时如鸟雀四散，一溜烟跑了没影。
“诶！”
唐茹茹还想追上去，被阿芜拽住了，然后冲着她摇了摇头。
“你现在可真成了大包子了，以前的向芜去哪儿了，我倒希望你向网上说的那样欺男霸女呢，召集你的小弟小妹们，把那群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人吊起来狠狠打一顿，呸，什么东西，一个冠冕堂皇的，实际上还不是嫉妒你。”
唐茹茹恨铁不成钢地点了点阿芜的脑袋，不顾老徐在一旁越来越耷拉的表情。
“我要是真的揍他们一顿，岂不是做实了我校园霸凌的事了。”
阿芜知道唐茹茹是为她好，这会儿心暖的不行，真是一点气都没有，连唐茹茹都直呼她现在都快成菩萨了。
好在之前向芜她爸告了一堆在网上造谣生事的人，让唐茹茹觉得痛快了不少，她可不知道，这个主意，一开始就是她身后的那位菩萨提出来的。
“没错，向芜说的对，真要向你说的那样找同学打一架，人家再拍点照片传网上，你是生怕网上那些人骂的还不够狠啊。”
老徐高看了向芜一眼，没想到他这个学生居然还有这样的涵养，网上那些话，就连他这个四十多岁的大叔听了都觉得憋的慌，偏偏向芜还能和没事人一样来上学，足以见得他这个学生性子沉稳，是个能做大事的人。
“你们一个个的别替向芜生气了，不如先想想，为什么人家不相信学校的解释，觉得向芜就是作弊了。”
老徐让向芜和唐茹茹回到座位上，然后将教案放在桌子上，没有上课，而是开始了言语教育。
早在舆论闹大的第一时间，江城一中的领导就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向芜在上次月考中是否作弊的调查结果，不仅公布了向芜的考试试卷和考试时的草稿，还公布了当时的监控视频。
只可惜，相信这份调查结果的人不多，绝大多数人保持阴谋论，怀疑草稿的真实性，也怀疑向芜并不是在考试时作弊，而是早在考试前就知道了答案。
虽然作为向芜的任课老师，这些老师们都表示了阿芜这段时间学习十分刻苦认真，同时家里还给她请了很多家教，成绩进步飞速，虽然夸张，却也不是不可能达成的。
只可惜，有了先入为主的想法，老师们的解释在大多数人看来，也只是屈服于向家金钱攻势的结果罢了。
对此，学校领导这些日子也有些发愁，江城一中作为全市最好的中学，现在闹出了这样的丑闻，公信力削弱不说，教育局对于学校领导的能力也产生了怀疑，作为九班的任课老师兼班主任，老徐这些日子的心情也好不到哪里去。
“为什么？”
老徐看着底下面露疑惑的学生，重重地问了一句。
“因为你们都是学渣，你们一个个的，在这个垫底的班级里不思进取，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以及那少的可怜的分数过日子，你们去别的班随便找几个同学问问，谁不知道咱们九班的学生多厉害啊，除了极个别还有学习念头的学生，年纪段倒数三十名的位置，哪一次咱们班不是包揽二十八九个啊，偶尔这倒数三十名里出现了别的班的学生，还是因为人家生病或是有别的事缺考，多了几门零分的成绩，这才跑到这个名次上来的。”
老徐板着脸，在台上一脸严肃，唾沫横飞。
“人家凭什么相信，这样的班级里能出现一个考年纪第五的学生，凭什么相信你们这对渣滓里能出现一个好学生？你们说说，如果不是你们亲眼见到的向芜的努力，你们能信吗？”
老徐用手指着平时班级里最不爱念书的几个男生，“刚刚外班的学生来咱们教室找向芜麻烦的时候，我看你们一个个义愤填膺的，还挺能的样子，可你们真的觉得那些人只是在讽刺向芜吗，不，他们在讽刺你们在坐的所有人，舆论在告诉你们，你们今天是垃圾，将来也只会是垃圾。”
老徐的声音嘶哑高亢，一段话说完，他激动的脸都红了。
而台下的那些学生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一些性格激进一些的同学，拳头都捏紧了，要不是顾及台上那个胖乎乎的男人是自己的班主任，这会儿都有堵上对方嘴巴都冲动了。
他们不就是不爱学习吗，哪有老徐说的那么不堪。
只是老徐的这番话还是给了他们不少触动，这些天，他们同样关注了网络上关于向芜的那些话题，包括学校在替向芜澄清后学校官网出现的越来越多的质疑声，他们也都看在眼里。
明明学校给出了那么确实的证据，清晰的监控视频甚至可以看清楚阿芜一步步的解题过程，可网友们还是开始质疑向芜是否早在考试前就已经得到了考题和答案，只因为向芜曾经的成绩不好，她后来的努力，以及现在的成绩就被否定了。
就算不是向芜，换做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突然取得了这样大的进步，是不是也会被怀疑呢？
就像班主任老徐说的那样，因为他们曾经是渣滓，所以这个污点一辈子都洗不清了？
气头上的一群学生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老徐在里面偷换了几个概念，首先，这波舆论不仅仅是因为向芜的成绩突飞猛进引起的，因为向芜的身上还有其他许多污点，使得对于向芜身上发生的事，网友们首先就心存疑虑，其次普通人就算取得进步，也很难像向芜这样实现质的飞跃，因此对于在场的所有学生来说，他们根本就不用担心会受到这样的质疑。
只是老徐的话太有引导性，让这些学生对于外界的态度心存忿愤，产生了想要好好学习，证明学渣也是会念书的冲动。
坐在台下的阿芜忍不住抬头看了眼站在讲台上的中年男人，对方的这个举动倒是和她不谋而合了。
不知道为什么，阿芜一直很有教书育人的兴趣，她觉得自己前世可能是一个老师，所以才会对身边的同学荒废时光看不过眼，想着引导他们走上正途。
今天这番话，老徐不说，阿芜也想找机会说出来，但显然作为老师，老徐说出这番话的效果可能会比她说来的更好。
“向芜，这道题我不会，你能教教我吗？”
等到下课后，坐在向芜斜对角一个男生面露羞赧地走到她面前，指着一道难度并不高的数学题向她请教。
不过难度不高是针对现在的阿芜来说的，对于九班的学生，这道普通的数学题已经足够难了。
“好啊。”
阿芜放下手里的课本，欣然答应。
“唐茹茹，你能帮我解释一下这道题吗？”
现在班级里成绩最好的向芜被人围住了，一部分学生退而求其次选择了班级成绩第二好的唐茹茹，虽然唐茹茹在年级段只能排中等，可教教他们这些垫底的学生却是绰绰有余了。
没一会儿，九班为数不多的几个好学生就被团团围住了。
“向芜，能不能说说，你的成绩怎么做到飞速进步的。”
一个圆脸的女生在阿芜解释完一道题目后忍不住开口问道：“不不不，我不是怀疑你的成绩的真实性，我就是想问问有没有什么窍门。”
女孩生怕阿芜误会，紧接着说了一句。
“学习能有什么窍门，我每天五点起床，背诵一个小时的英语词典，放学后，会安排三节家教课程，因为基础薄弱，所有的课业都是从初中开始巩固温习的，所有课程结束后，我会自学一些新的知识，通常情况下，我的睡觉时间在晚上十二点半，不过在学习的间隙我也会休息，通常每隔两个小时，我会眯十到十五分钟。”
阿芜没有保留，一开始她的基础实在是太薄弱了，虽然聪明，想要在短时间内取得那么大的进步，也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够做到的。
“不过这样的作息未必适合每一个人，而且我的基础可能比你们都要差一些，我适用的方法你们未必适用。”
“这样吧，我家里有很多我学习时摘抄的笔记，那些笔记摘录了我在学习过程中觉得很重要的知识点以及易错点，如果你们有需要，我可以帮你们每人复印一份，有笔记的帮助，你们重新学习起来可能会更容易一些。”
阿芜不打算藏私，她不觉得自己的好需要用别人的坏来衬托。
“我要我要！”
班上的同学纷纷举手，看着那个恬静的女孩，心中越发替她难过。
江城一中这样尖子生齐聚的学校从来都不缺少那些明明很用功，却总是在学校里假装心不在焉，背后加倍学习的学生，笔记本更是被他们视作珍宝，普通关系休想借阅。
现在阿芜能够毫无保留地出借自己的笔记本，并且谦虚地说自己也是因为努力才有了今天的进步，怎么能够叫人不感动呢。
“向芜，你很好，不要相信网络上那些话，那些人太讨厌了，这些天我帮你骂了不少是非不分的人呢，今天晚上回去，我得多帮你骂几句。”
圆脸的小姑娘感动坏了，到底都是什么人啊，连这么可爱的小芜都舍得骂。
“没错，不蒸馒头争口气，今天开始哥也要努力读书了，哥得告诉那些人，我们的进步是真材实料，别自己做不到，就觉得做得到的人都是用肮脏的手段做到的。”
曾经向芜和班上的同学也有不愉快的地方，比如当初她一身杀马特打扮，疯狂的追求盛程林的时候，班上有很多看不起她的同学，也喜欢当着她的面叫她“校花”。
可人心都是肉做的，这段时间，他们亲眼看到了阿芜的改变，如果一开始只是因为她那张令人惊艳的面孔对她有了不一样的想法，现在的他们就纯粹是为了向芜这个人而折服。
这些天，他们在网络上也出了不少力，很多关于向芜的帖子底下，都有他们澄清的声音，只可惜他们的声音有些微弱，还时常被视为向芜爸爸请来的水军罢了。
有了同学们的加油鼓励，阿芜就更不难过了。
——
“韩云苏，跟我出来一下。”
二班班主任板着一张脸，打断了正在上课的历史老师，站在门口，请韩云苏出去。
“啊？”
这些天，韩云苏的精神都有些恍惚，她看到了远东国际发给很多人的控告信，其中包括了被她收买，最先发了微博的那个小网红，韩云苏自觉做事谨慎，并没有泄露身份，可这些日子依旧寝食难安，担心自己做的那些事曝光。
带着这样的情绪，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让她惊慌，此时班主任忽然板着一张脸出现在教室外，她自然第一时间产生了不好的联想，有些不知所措。
“有些事，老师想找你询问一下。”
班主任板着脸，看着韩云苏的表情无比复杂，有气愤，有惋惜，也有一些疑惑。
她没有想到，网络上闹的沸沸扬扬的事情居然源于这个转校生，明明对方和向芜之间没有任何联系，用得着使这样的手段，毁了一个同学吗？
可证据摆在面前，也由不得她不信。
“好、好。”
韩云苏捏紧拳头，深吸了一口气，低着头走出教室。

第176章 学渣逆袭指南27
“啪嗒——啪嗒——”
现在正是上课的时间，因此，女教师走路时高跟鞋着地的声音在这个寂静的环境下也显得格外刺耳，一下又一下的，砸在韩云苏的心头。
她很想开口询问班主任在上课的时候把她叫出来的原因，可这会儿嗓子发紧发干，就好像被人扼住了喉咙一样，根本就开不了口。
“这个就是韩云苏。”
班主任将她带到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内，此时办公室里还站着好几个人，看到其中两个人身上的警服，韩云苏瞬间就有些腿软了，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她完蛋了。
别看韩云苏上辈子也是名校高材生，重生前，也已经三十多岁了，实际上她的心理承压能力未必和她的年龄相符合。
从小到大，韩云苏都顺风顺水，家境优渥，从来也没有为生计发愁过，直到大学毕业，在这个本该步入社会，最能够锻炼人的人生阶段，她喜欢上了盛程了，生活的重心就围着这个男人转动。
为了能够更加靠近对方，韩云苏在自家的公司挂了一个闲职，只为在两家公司合作的时候，又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和对方接触，可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的事务全都有其他人处理，韩云苏的全部精力都花在了研究盛程林喜好，让对方爱上自己这件事上。
论心计、心志，韩云苏未必比现在这个年纪的她成熟多少，要不然，也不会在气昏头的情况下作出这样的蠢事。
“苏丹红，也就是微博名为小红丹的嫌疑人已经招供了，当初她之所以会发表那样一条微博，是因为有人给了她两万块钱，而微博的内容，也是那个雇主发给她的，经过调查，那笔钱是从国外某匿名账户转入的，经过层层筛查，我们发现，那笔钱的原始汇出账户正是韩云苏你的户头，而且和苏丹红联系的那个账户的IP地址，也在你居住的小区。”
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拿着一叠资料站在韩云苏面前，对方的个头不高，可气势压人，在对方利如刀锋的目光下，韩云苏不由后退了一步。
“不仅如此，我们还调查到你曾于一个职业水军联系，给了对方五千块钱，扩散这个消息，这是汇款记录以及那个水军提供的聊天记录，韩云苏，你还有什么话想说吗？”
韩云苏毕竟也是实际年龄三十多岁的人了，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不光彩，不论是转账的时候还是与那些人联系的时候，都特地用软件混淆了自己的IP，转账的时候也倒了好几手，最后给那些人转钱的全都是国外的不记名账户。
可在这个社会上，只要做过某件事，就很难不留下痕迹，尤其是当向俨城不惜人力财力调查一件事的时候，韩云苏的那些手段在职业黑客面前根本就不值得一提，很快露出马脚。
最开始调查到韩云苏时，向俨城还心存疑惑，因为从对韩云苏的调查来看，对方和向芜根本就没有交集，何至于恨向芜恨到这个份上呢。
可比起这些怀疑，向俨城更相信证据，或许韩云苏脑子有病呢，一个正常人的，在十七岁这样的年纪，也不会这般心思缜密地设局意图毁了另一个人的人生吧。
“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我还没有成年，在我的律师到达之前，我有权保持沉默。”
韩云苏知道，自己不能承认，一旦承认了，自己的人生就毁了，“什么小红丹，什么水军，你们说的，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韩云苏咬紧牙关，她是香城户口，香城和内陆的关系特殊，而且她还没满十八周岁，当地的警方不可能强迫她认罪。
越是惊慌的情况下，韩云苏的大脑反而越发清醒了。她意识到，向俨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调查到她，取证的手段肯定不够合理规范，她可以咬定这一点，拒不认罪。
“心理承受能力还挺好，什么在你的律师到达之前你有权保持沉默，你这是TVB看多了吧？”
一个女警气笑了，那么多证据摆在面前了，居然还能当作一切没有发生过，现在的孩子到底是怎么了，将一个好好的姑娘害的被人全网骂，她心里就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愧疚吗？
“银行的转账记录都明摆着呢，要不你和我说说，这两笔钱你转给谁了，又用来干嘛了？”
女警指着律师从银行拉来的流水，韩云苏的银行卡在这个月内有过两笔大额支出，都是转入了国外某匿名账户，然后再通过层层转账，最后汇入苏丹红等人的账户内。
不管韩云苏怎么狡辩，这钱是从她账户里转出去的没办法抵赖，再加上那些人提供的聊天记录，然后根据这份记录调查到的正确的IP地址，足以证明韩云苏的犯罪事实。
不过对方未成年人这个身份确实有些麻烦，好在对方已满十六周岁了，要不然更加棘手。
“那是、那是……”
韩云苏有些懊恼，百密终有一疏，早知道警方那么轻易就能调查到境外那些账户信息，当初她就应该从卡里取出现金，然后再用现金转账。
现在让她想到一个合理的借口解释这个问题，韩云苏也有些慌了。
“我不知道，我是未成年人，我要见我的律师，我要见我爸妈。”
现在韩云苏只能咬定自己未成年人这个身份，咬紧牙关，拒不认罪。
这个做法很无赖，可确实有效，只是在她说完这些话，并且表现出这样的态度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能够确认了，韩云苏确实是幕后的策划者。
此时已经下课了，教导主任办公室外不断有学生经过，韩云苏的班主任看事情已经僵持住了，提议让韩云苏先回教室，她已经联系了韩云苏的父母，一切等对方的父母到达学校后再处置。
向俨城那方的律师和两位警察都认同老师的处理方式，现在的孩子心智都十分脆弱，他们也怕逼的太紧，这个看上去有些偏执的女孩会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来，到时候处理这些事才叫麻烦呢。
韩云苏如愿从那间办公室里出来，可她的表情阴沉，高高提起的心脏并没有落下。
——
“听说了吗，学校外停了一辆警车，听说是为了处理向芜的事情来的，刚刚有人见到那些警察从教导主任的办公室出来，一同出来的，还有韩云苏。”
“啊，她怎么会被老师叫去办公室，难道她也在网上骂向芜，然后被告了？”
流言一向传的最快，别看上课的时间走到里几乎没人走动，可那么多个班级，谁也不能保证班级里没有一个上课中途尿急上厕所的同学。
韩云苏被叫进教导主任办公室的那一幕就恰好被人瞧见，并且很快扩散开去。
“可韩云苏才转学过来没多久啊，她和向芜能有什么仇？”
“嘘，别说了，人来了！”
正当二班的同学忍不住八卦的时候，韩云苏回来了。
“韩云苏，我有事问你。”
在韩云苏走进教室之前，盛程林表情严肃地将人拽到了教学楼下的某个小花坛，马上就要上课了，这个地方十分寂静，只有他们两人。
“向芜的事情是不是你做的？”
盛程林的智商很高，所以在有心观察的情况下，他总能够发现许多人发现不了的蛛丝马迹。
“你在说什么，我不知道。”
韩云苏咬着牙，不肯承认。
“你到底是什么人？”
盛程林早就怀疑韩云苏了，这个转学生太奇怪了，总是用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眼神看他不说，还熟知他的很多喜好，如果盛程林自己从小到大的记忆不曾缺失，恐怕还会怀疑对方曾经和他一起生活过，所以才会对他那般了解。
可有时候，对方的了解又很奇怪。
她似乎笃定他喜欢吃番茄炒蛋，笃定他喜欢喝咖啡，可实际上，盛程林讨厌咖啡的苦味，也讨厌番茄的酸味，至少现在的盛程林并不喜欢这两种食物。
盛程林觉得，对方似乎是在透过他看另外一个人，这种感觉，让人无比别扭。
在此之前，盛程林觉得自己能够容忍韩云苏这种种奇怪的表现，可现在对方居然对无辜的向芜下手，他顿时就忍不住了。
“盛程林，你凭什么用这样的眼神看我，你明明就是我的丈夫啊，再过十天，就是我们结婚的日子，你为什么总要为另外一个女人伤我的心！”
在警方和律师的压迫下，韩云苏的心理承受能力本来就已经到达极限，这会儿又被自己深爱的男人用这样怀疑警惕的目光凝视，韩云苏觉得自己快疯了。
明明她重生了，回到了盛程林还没有爱上向芜的时候，可为什么她做了那么多事，盛程林却还是喜欢上了那个女人，甚至为了那个女人来诘问她呢。
韩云苏的这番话把盛程林弄糊涂了，他还是高中生呢，离法定结婚年龄还有好多年，怎么可能在十天后和韩云苏结婚？
结合韩云苏曾经的表现，盛程林脑中闪过一个很荒谬的想法，他觉得自己好像快要靠近真相了。

第177章 学渣逆袭指南29
“明明上辈子，你最后还是属于我的。”
韩云苏面露凄怆，她现在已经弄不明白老天爷让她重生的意义，早知道她和盛程林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她宁可活在上一世，即便盛程林的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可那也只是个死人了。
韩云苏的这句话证实了盛程林的猜测，可他依旧觉得荒谬，怀疑这一切是否是韩云苏的癔症。
“你这样针对向芜，是不是因为在你所谓的上一世的记忆里，我喜欢她？”
盛程林沉声问到，这样一来，韩云苏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事的原因也找到了。
“不，你一点都不喜欢她，你喜欢的人只有我一个，我们快要结婚了，你是爱我的。”
韩云苏慌乱的否认，她怎么会告诉盛程林，上辈子他有多爱向芜，向芜还是为了救他而死的。
可殊不知，韩云苏的慌乱反而证明了盛程林的猜测，对方对向芜的忌惮有多深，就意味着他有多爱那个女孩，可既然他那么深爱着一个人，为什么最后会选择和韩云苏在一起呢？
看对方癫狂的表现，这句话又不像是在骗人。
“我不知道在你的记忆里，我为什么会答应和你结婚，可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现在的你让人无比恶心，我绝对，绝对不会喜欢你。”
盛程林深深地看了韩云苏一眼，“我姑且相信你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可你既然得到了一次重来的机会，为什么就不能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呢，难道在你的人生里，只有爱情一种东西吗，你有没有想过，一旦你的行为曝光，你的父母亲人怎么办，被你伤害的人怎么办，你这个人太自私，太自我了。”
“我没错，我说的那些话哪句有错了。”
听着盛程林的指控，韩云苏觉得自己的心都快碎了，她深爱着的男人居然说她恶心，为了另一个女人，说她自私任性。
这个时候，韩云苏哪有什么理智可言，如果向芜出现在她面前，恐怕她还会恨不得给对方来上一巴掌。
“你没救了，重生没有让你变得更好，反而让你陷入了魔障。”
盛程林摇了摇头，今天这番对话对他的世界观同样是一场冲刷，他不想为了纠缠不清的问题和已经失去理智的韩云苏理论了。
“你又喜欢上她了是不是，盛程林，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韩云苏歇斯底里地吼叫道，双手抓着自己的头发，蹲下身，哭的不能自抑。
她又做错了什么呢，明明她描述的向芜就是她从别人口人听到的向芜，而且她的本意并不想将事情闹的那么大，她只是想要将向芜逼出国，远离她深爱的男人而已，为什么大家都觉得她做错了。
她为盛程林付出了十年的青春，她的爱对盛程林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韩云苏不甘极了，可她忘了，一切都已经重来了，对于此刻站在她面前的盛程林来说，她只是稍微熟悉一点的陌生人罢了。
盛程林的脚步没有停顿，依旧头也不回的离开。
“呵，你以为得到重生机缘的人只有我吗，盛程林，难道你没有怀疑过为什么向芜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吗？她很有可能也像我一样重生了，那个上辈子为了救你死掉的女人，这辈子喜欢上了别的男人，你和我一样，都只是一个求而不得的可怜虫罢了。”
韩云苏知道，向家不会放过她的，刚刚她在办公室的那些狡辩只是拖延时间罢了。
虽然她未成年的身份是个掩护，可韩云苏知道，那个阶级，有的是办法在法律的边缘让她生不如死，不出意外，以后她也没办法在国内好好待着了。
可韩云苏不甘心，或许是破罐子破摔，她也不打算隐瞒上一世盛程林和向芜之间的关系，她想让这个伤透了她的心的男人同她一样，感受到这种被心爱的人抛弃的痛苦。
韩云苏冷冷地看着盛程林的背影，她的眼底还有一丝希冀，她希望盛程林能够回过身质问她一句，可惜盛程林只是稍微停顿了一下脚步，然后依旧头也不回的离开，刚刚她所说的那番话，也不知道对方是否记入心底。
——
“哥，这次你可真是栽了。”
樊仲递给宿淮白一杯奶茶，然后陪着他蹲在校门口，他没想到，自己这哥们儿居然真的喜欢上了向芜，今天特地旷课，还为对方做了那么多事，以往樊仲只见宿淮白对他外公那么上心过。
“滚，你那是不知道那丫头有多喜欢我，私底下粘人的紧。”
宿淮白不乐意了，他俩之间明眼人都该看的出来，是向芜喜欢他多过于他喜欢向芜，要不是看那丫头可怜兮兮的，过生日都没个家人陪伴，他才不会一时心软就答应做她男朋友呢。
那天在迪士尼城堡前，他就是出于同桌的情谊礼貌地轻吻了她的额头，结果那丫头顿时就按耐不住了，揪着他的嘴唇狂亲，初吻都被人抢走了，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也只能勉强接受这个现实了。
宿淮白瞪了眼一旁的樊仲，这居然还是和他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行行行，您是我哥，您说的都对。”
樊仲对着那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男人拱了拱手，然后聚精会神看着校门外，等着过一会儿就会发生的某场好戏。
今天是礼拜一开学，这两天被拦在向家别墅外，迟迟采访不到新闻当事人的记者们听到向芜来学校上课的风声，早早就在学校外守着了，只等向芜出来，将人拦下进行采访。
此时校门外一堆长枪短炮，还有一些路过的人因为好奇停下了脚步。
“别挤了，没办法往前了。”
“后面的能不能别在往前挤了，挤伤了人谁负责啊。”
那些记者都想要抢占第一手资料，自然一个个扛着摄像头想要冲到最前面，因此人群中骚动不断，时常传来呵斥声和埋怨声。
“诶呦喂，我的脚哦，是你把我推到的，诶呦诶呦，我的脚一定摔断了，你得赔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群里忽然多出了七八个老头老太太，推搡间，几个老人全都倒在了地上，有抱着脚的，有捂着头的，似乎都摔的不轻。
“老人家，你们这是碰瓷呢，我根本就没有碰到你。”
其中一个酒糟鼻的记者看着倒在他身旁，一手揪着他的裤管，一手抱着自己小腿的老头恨恨地说道。
类似的新闻他采访多了，眼前这些个老人，一看就是专业多碰瓷高手，演技浮夸，偏偏足够不要脸，能把黑的说成白的。
“那么多人都瞧见了，你们一个个往小门口挤，老头子我还等着接孙子呢，就是你们把我挤摔倒的，诶呦喂，你们这些当记者的怎么一个个都那么不要脸呢，敢做还不敢当了。”
“就是，我的腰都快断了，你们得赔，没个万八千的，这事没完。“
一个颧骨高凸，看上去就不好惹的老太太直接伸手抢夺记者手里的摄像机，蛮横的样子好似记者如果不肯赔偿，就要砸烂他们的拍摄设备似的。
此时周围聚集了越来越多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赖于直播和小视频的兴起，几乎所有人人手一台手机拍摄着现场画面，有些机灵点的联想到了最近网络上最火的向芜事件，干脆以此为标题开了直播，在一旁一边拍摄记者和老人们的争执，一边还冲着手机摄像头挤眉弄眼，高呼老铁六六六，送礼物，求关注。
赖于向芜这个名字最近的影响力，这些直播居然还吸引了不少网友观看，并且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涌入了直播间。
“宿哥，这些人你是从哪里找来的啊？”
樊仲惊的嘴巴里的奶茶都快吐出来了，这些个蛮横的老人，不像是演的，更像是本色出演啊，也不知道宿淮白从哪里找齐了这些人。
“张满妹，刘全儿，丰三能……怎么又是你们，这趟又出来碰瓷了？”
事情发生在江城最好的中学外，牵涉这件事的还是往日最难缠的记者，因此刚有热心人报警不到十分钟，警察就赶到了现场，看着那些倒在地上诶呦诶呦直叫唤的老人们，一下子点破了他们的身份。
“行啊哥，我佩服你。”
樊仲意识过来了，原来这些人真的是职业碰瓷高手呢，恐怕宿淮白也是找关系调查了不少警方内部的资料，才将这群职业老赖凑到一块。
“可惜了，警察来的太早了。”
樊仲头一次恼怒与警察出警的高效率，本来他哥们儿准备的计划多好啊，这群碰瓷的老人多数都是七十岁以上的，年纪大了，禁不起推搡，这群记者想要摆脱他们也得悠着点，二来这群人都是专业的碰瓷老手，脸皮够厚够横，用这样的恶人磨那些为了点击曝光不顾事实真相的恶记者们，简直再好不过了。
只可惜，警察来的太快，还点名了那些老赖的身份，这下子没戏可唱了。
虽淮白的表情却依旧淡定，默默看着校门外的闹剧，显得胸有成竹。

第178章 学渣逆袭指南30
“我说什么来着，果然是碰瓷的，警察同志，快点把这些人抓回警局去。”
一看那些老人的身份被点名了，在场那些记者们顿时就来劲了，一个个扛起摄像机，准备给这些老人来个大特写，到时候写几篇稿子曝光这些人的恶行。
“我冤枉啊，明明就是这些人把我挤摔倒的，我怎么就成碰瓷了？天杀的糊涂警察啊，这样冤枉我一个七旬老人，这得遭天打雷劈啊。”
这群老人唱做念打俱佳，丝毫没有露怯，相反因为警方的指证，哭喊声更大了，恨不得把天都嚎塌下来。
“行了，张满妹，你别嚎了，这里到处都有摄像头呢，人家撞没撞你，看了监控就知道，再说了，看你中气十足的样子，能有什么伤？”
出勤的民警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这话说的，就不许我有内伤啊。”
被点到名的刻薄老太太不满地瞪了眼警察，然后指着学校外比较显眼的几个摄像头说道：“行啊，你们就去看监控呗，看看是不是这些人把我给蹭倒的，我是上了年纪的人了，本来就经不起磕碰，结果这些人还非往我身边挤，我还得告他们一个故意伤害呢，怎么就因为我曾经碰瓷过，现在我被人给弄伤了，还得算我碰瓷呢？”
老太太自信满满地说道，显然这一次她根本就不怕警方查。
“这……”
警察愣住了，他想说是这群老来看到记者们拥挤在门口，看到了商机故意挤过去的，可事实上，那些记者和这群碰瓷老手有过肢体接触也是事实，这件事可真说不清。
“这些人就是无赖，越老越不要脸了。”
某个被揪着衣服没法脱身的记者恨恨地说道：“这摆明了就是碰瓷啊。”
在场这些记者都有些不耐烦了，眼瞅着就要放学了，如果不把这件事处理好了，他们哪来的时间精力采访向芜呢，这些老不死的真是麻烦。
“你什么意思，就不准咱们改好啊？”
一个干瘦的小老头指着那个记者问到。
“狗改不了吃屎，人家警察都认识你们这张脸了，你们得碰瓷了多少人啊。”
记者没好气地说道，他知道现在社会有多讨厌这些碰瓷的老人，他这番话看上去很粗暴无礼，可绝对会引来一片叫好声。
“哧，说我们够不了吃屎，那你又是什么好东西了，我认识你，彭拜新闻的记者李文聪是吧，当初是你写了一篇女企业家弃养父母的新闻，害得人家被追着骂，差点破产是吧？”
这是两年前的老新闻了，当初这个记者替一对贫苦的夫妻发声，控诉这对夫妻的女儿未尽赡养责任，夫妻俩哭着求女儿回家的画面当时抢了观众不少眼泪，而被曝光的那个女儿则是受到千夫所指，正在上升期的公司更是差点破产。
结果到后来剧情反转了，原来那对夫妻还有一个儿子，早年对待女儿极差，要不是女孩儿成绩优异，一路减免学费还能得到生活补助，恐怕都没办法念到高中毕业，考上大学，可即便这样，这对夫妻还是舍不得念大学的钱，撕掉了女儿的录取通知书，还想要把女儿嫁给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换取高价彩礼钱。
当年女孩是从家里逃出来的，明明可以念大学，却因为那个年代录取通知时一旦撕毁挂失手续十分麻烦，兼为了躲避这群吸血鬼一样的家人，早早去工厂打工，一边自学，好不容易，才有了今天这样的事业。
为此编写那个新闻的李文聪被网友追着骂了好长一段时间，只是网友都是善忘的，总有层出不穷的新消息夺走他们的注意力，这不，在沉静了一段时间后，这个男人又跑出来了。
“谁不知道你李文聪就是个吃人血馒头的，我们狗改不了吃屎，你这辈子都在吃屎，怎么，又跑出来写假新闻了？警察同志，你要是认为咱们一次碰瓷终身碰瓷，那今天你也得把这不要脸的东西给抓进去，他可是有过黑历史的，这小子笔下写出来的新闻，就没个靠谱的，这次还不知道要编排谁了呢。”
老人的一番话说的李文聪面红耳赤，他没有想到，自己的黑历史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一个他看不上的碰瓷者给嚷嚷出来了，现在那么多旁观拍摄视频的人，自己恐怕丢脸丢大了，而且当年的那几桩旧时，恐怕也得被翻出来。
“就是，警察同志，那个染着红头发不要脸的女人，不就是提议重翻十几年前方苗苗强奸案的女记者吗，这小娘们儿更丧良心呢，人家好不容易回归普通生活了，还费劲心思把人家搬家后地址给查出来，放在网上曝光，害得人家想不开，自杀了好几次，差点没有救回来，这种人就是见不得人好，天生的反社会人格，你们要抓，把这个女人也给抓起来。”
一群老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指认着现场一个个记者。
偏偏除了极少数的记者，这会儿跑到江城一中外凑热闹的，这些年为了热度，或多或少都写过几个假新闻，刚刚他们还讽刺那些碰瓷的老人狗改不了吃屎，这会儿直接被那些老人用这句话回击，讽刺他们这辈子都不会写一个靠谱的新闻，直把那些人气地浑身发抖。
此时几个直播频道内，原本还在咒骂这些碰瓷者的网友们沉默了，因为这些人的指控，他们回想起了这些年里发生的好几个冤假错案。
这年头的媒体实在是太不靠谱的，往往会给一个很具误导性的新闻，在你看的冒火，忍不住咒骂新闻中的过错方时，反转就发生了，一部分人还算知错能改，很快删除了曾经的流言，并且向受害者道歉，而更多的人只是装聋作哑，当作一切没发生过，继续关注下一个新闻。
类似的时间发生太多，导致愿意开口的网友也越来越少，一些比较理智的网友学会了等待证据明了后再发生，可还是有更多的网友，因为这一次又一次的反转，戾气变重，养成了遇到什么事先骂再说的毛病。
这和向芜事件何其相似，明明起因只是一个小网红的一条微博，对方也只是根据她表妹的抱怨写下的这条微博，没有事实证据，中间冒出来的那么多所谓的江城一中被向芜霸凌过的同学，同样也没有证明自己的身份。
可因为媒体的争相报道，以及对方富二代的敏感身份，他们就认定向芜有罪，即便学校方面替向芜解释，他们依旧保持阴谋论，认定向芜就是描述里那样十恶不赦的坏人。
甚至就连远东国际那样硬气的为自家大小姐打官司的行为，也能被他们误解为仗势欺人。
可想想这些记者的臭毛病，他们以为的真相，真的是真相吗，会不会在不久后，就迎来一次大反转呢？
依旧有人叫嚣着向芜有罪论，甚至怀疑这些碰瓷老人是否是受向家雇佣而来的，只是这会儿沉默和质疑声成了大多数，这些声音上蹿下跳，反而惹来了不少网友的厌恶。
“行了，别吵了，所有人都跟我去趟警察局吧，把人家学校的大门堵着，算怎么一回事呢？”
出警的几个警察实在头疼，看着这两群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只能先将人带去警局。
因为当时太混乱，谁也不知道在场这些记者老人到底谁碰了谁，于是不管那些记者怎么辩解，都被警察带上了警车，要求回到警局后统一做一份笔录，等待监控视频研究好了，再划分责任。
那些老头老太太高兴坏了，一想到自己符合要求的出色表现，和即将到手的几万块尾款，兴高采烈坐上了警车，就跟去郊游一样。
殊不知，刚刚他们的形象已经在直播时曝光于网络，甚至因为向芜事件的影响力，碰瓷老手的身份将更为人熟知，以后再想做这个无赖的工作，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就能成功了。
而记者们更是烦躁，这样一来错过了向芜这个大新闻不说，那几个难缠的老人还不知道能不能甩掉，简直没有比这更令人心烦的事了。
“哥，你果然是我哥。”
看着这个结局，樊仲已经无话可说，他自然明白了，宿淮白在这个事情背后的努力，要不然，就凭那些靠碰瓷度日的无赖，又怎么会知道那些记者曾经的“辉煌”往事，并且牙口伶俐到将那些记者怼到说不出话来呢。
“马上就要放学了。”
宿淮白将奶茶扔到垃圾桶里，直到这个时候，他眼底才流露出一丝疲色。
这三天的时间他根本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要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找齐这帮豁地出去的老赖皮，并且调查清楚这些记者的底细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这个时代，最难控制的是舆论，最好控制的也是舆论，宿淮白想了很久，才想到了这个一个又能帮阿芜出气，又能够扭转部分舆论的主意。
现在计划一步步按照他的想法进行着，宿淮白也就放心了。
紧绷着的神经突然间松懈下来，这连日的疲累自然也藏不住了，眼角眉梢都透露着倦意，现在宿淮白很想好好睡一觉，但比睡一觉，他更想见到那个受了大委屈，需要他亲亲抱抱的小丫头。
从事发到现在，宿淮白只在手机里和阿芜通过话，他很想见见那小丫头，告诉她，她的眼光不错，找了一个靠谱的男人，希望她这辈子能够珍惜下去。

第179章 学渣逆袭指南完
远东国际的公关部行动很快，趁着最近网络舆论有些反转，发布了一条措辞严谨，且有理有据的澄清文章，同时还转发了江城一中有关于向芜是否作弊的调查结果以及考试当天的监控视频。
与此同时，那些曾经在网络上自称是被向芜霸凌过的“受害者”身份曝光，他们当中除了两人确系江城一中的学生外，其余皆是与向芜毫无关联的陌生人，只是借由这个事件的热度想要蹭流量才编造的故事。
包括那两个江城一中的学生，也被证实其中一人为男生，不存在他口中因为同样喜欢盛程林，所以被阿芜嫉妒，被堵在女生厕所里暴打的事件，而另一个女生也承认自己只是看不惯向芜平日行事太高调，加上那么多“同学”指证了向芜霸凌的行为，想要凑热闹罢了。
碍于对方未成年的身份，网上并未曝光这两个学生的照片，只是江城一中内部给予了记大过处分，并且要求这两个学生向向芜赔礼道歉。
事已至此，网络上攻讦向芜的舆论减轻了很多，但依旧有一部分网友坚信向芜就像是当初那个小网红描述的那样不堪，现在所谓的舆论反转，只是向家的资本力量罢了。
但是这部分固执网友的想法，向芜并不放在心上，反正远东国际有一个优秀的法务部，一旦这些人有出格的言论，法务部也不介意控告的几百个对象中再多出几位。
韩云苏的罪行终究是瞒不住的，庆幸她有一对疼爱她的父母，变卖了诸多家产，聘请了一个十分优秀的律师为她打官司，虽然证据确凿，也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的刑法。
很多原告方控诉她诽谤的内容，因为都曾经在校园内流传过，被韩云苏方的律师以她未成年，又刚转学没多久，对事实认知并不清晰为由驳回，最后之所以会被判处拘役一个月，也只是因为这个事件造成的影响恶劣，且对方存在有目的性收买网红和水军诽谤他人的行为罢了。
论最后的判刑来看，韩云苏的刑罚甚至还比不上那些用阿芜曾经非主流的形象P情色照片的网友的量刑。
在从少管所出来后，韩云苏就转学了，她的爸爸变卖了在内陆开办的公司，据说带着她移民去了国外，从此了无音讯。
也不知道是谁扒出了这个案子，又调查到韩云苏和盛程林的同桌身份，怀疑韩云苏之所以会陷害向芜，是因为她和向芜一样，都喜欢上了盛程林这个优秀的男孩子，这让盛程林一度成为网友口中的蓝颜祸水，倒是从另一个层面上又洗清了一丝向芜的黑点。
一切只是源于女孩子的嫉妒心罢了，一个心存嫉妒的女孩说出来的话，又怎么能够相信呢，更何况这个时候，远东国际控告的案子已经一件件被受理，绝大多数名誉侵权案和诽谤案都以向芜胜诉告终，其中一个水军头头，因为当时闹腾的最欢，造成的社会影响最差，被判处了一年半监禁的惩罚。
虽然依旧有声音觉得检察官早被向家买通，可这个时候，意识到自己的莽撞直接对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实施了一场网络暴力的网友占了大多数。
再后来，网络上又出现了许许多多新的新闻，关于向芜的故事，也就被人渐渐淡忘了。
——
又是一年高考季，随着各个省份的高考成绩陆续公布，各省的高考状元也逐渐进入大众眼帘。
“向芜，这个名字好像有些眼熟？”
江城今年出了两个高考状元，一个高考榜眼，其中并列第一的两位状元还是十分养眼的俊男美女，自然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不是有些眼熟，是十分眼熟，大家难道忘了一年前闹的沸沸扬扬的向芜事件了吗？那个远东国际的继承人，因为花几个月的时间实现倒数第一到年级段第五的跨越，被所有人质疑的那个向芜。”
“不可能，那个向芜不长这样！”
网络上议论纷纷，连带着当年那些帖子，以及向芜曾经的黑历史照片也被人翻了出来。
“江城一中还能有第二个向芜不成？”
“仔细看看，照片里那个向芜去掉满脸的浓妆以及那一头辣眼睛的装饰，其实和状元女神有些一些相似，这可能真的是向芜。”
网友们惊了，尤其是当年骂过向芜，即便在学校和向俨城都给出澄清后依旧觉得资本决定舆论，向芜并不清白的网友，也没办法再次质疑向芜的成绩。
这可是高考，他们敢说学校自主出的试卷可能存在题目泄露的情况，可不敢说高考试卷可能泄露了，向芜是因为提前知道了高考题目，所以才能够取得状元的成绩。
看着那几乎接近满分的妖孽成绩，那些网友的脸上火辣辣的，再也说不出一句诋毁的话来。
——
拿毕业证的当天，九班班主任笑成了一尊弥勒佛，这一次中考，他这个差班班主任彻底扬眉吐气，狠狠出了一波风头。
一直以来在年级段垫底的九班，在这一年里班级平均分飞速上升，这次高考，九班四十九个学生，其七名学生上了一本线，二十三名学生上了本科线，成绩最差的学生，也保住了专科线，这是历届九班取得的最好成绩，要知道，在一年多前的摸底考试中，九班的本科率也仅占20%，有希望考上一本线的学生，只有班长唐茹茹一人。
现在九班这个成绩虽然比不上最好的重点班，可要和别的班级相比，毫不逊色，甚至因为九班出了一个高考状元，老徐足以傲视群雄，也难怪老徐乐得合不拢嘴了。
“宿哥，你们还准备一直瞒着呢？”
这一年，宿淮白和向芜的关系一直都没有公开，原因是宿淮白不想，因为他担心这件事传出去，外界又回攻讦向芜的品行，虽然他本人丝毫不觉得早恋有什么问题。
“我是那种随便的男人吗？”
宿淮白看着那个在讲台上代表优秀毕业生致辞的女孩，今天的阿芜无比耀眼，就像一团小太阳一般，在他心里发光发热。
虽然本意是为了维护向芜，可当着好哥们儿的面，宿淮白还是有些嘴硬，他心里一直都有一个遗憾，那就是没有感受过当初向芜追求盛程林那样被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求爱的滋味，这也是宿淮白一直用来应付樊仲的理由。
“啧啧。”
樊仲用鄙视得小眼神看了眼边上的小兄弟，如果这会儿他可以不用哈巴狗似的眼神看着台上的向芜，这句话会更有说服力。
“宿淮白，我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吧！”
阿芜从台上下来，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支玫瑰花，递到宿淮白的面前。
这一年来这个别扭的男人就跟小老太婆似的念念叨叨，总觉得自己喜欢他不如当初喜欢盛程林那样深刻，现在毕业了，也没有校纪校规的束缚，阿芜决定，当着那么多师生的面，满足他的小愿望。
“哇——”
九班的学生抑制不住尖叫，虽然对于这两人之间的暧昧同学们早就有了想法，可真的确实了关系，还是在毕业典礼这样的日子，还是叫人激动的。
台上的校领导自然也注意到了九班的骚动，看到骚动的创造者时，训斥的话憋了回去。
现在已经毕业了，谁还能拿早恋这件事约束孩子们呢，更别提向芜一直以来都不是安份的性子，领导们至今还记得当初那两年向芜那些求爱壮举，现在她安分了一年，在给学校取得那样的荣誉后再闹了一次，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
“才一朵。”
宿淮白激动的就要爆炸了，一把抢过阿芜手里的那朵花，表情却越发傲娇了，他记得，当初向芜向盛程林告白的时候，拿的可是九十九朵玫瑰花。
“准备了九百九十九朵，但是不好拿，剩下的九百九十八朵，在以后的日子里，慢慢送给你。”
“那——”
宿淮白还想蹬鼻子上脸呢，看阿芜赏了他一个威胁的眼神，顿时不敢拿乔了，上前一步，一把抱住向芜。
“你好，女朋友。”
虽然很早就确定了关系，可今天对于宿淮白来说，是不同的。
他终于告诉了全世界，向芜是他的女朋友。
“啊啊啊啊啊！”
整个大礼堂几乎被尖叫声哄塌，唯独盛程林，站在讲台上，只是微笑着注视着那对相拥的情侣。
一年前，在和韩云苏不欢而散的晚上，他做了一个梦。
在那个梦里，向芜还是曾经的模样，她浓妆艳抹，总是喜欢稀奇古怪的打扮，可是那个女孩却在他最艰难的时候陪伴在他的身边，明明知道他其实很厌烦她，却不顾他一次次冷脸，每天精力满满地冲他灿烂微笑。
或许人在最脆弱的时候最容易被打动，渐渐的，梦里的自己不再那么讨厌那个女孩，他和那个女孩说，如果她能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他就试着和她交往。
那天，女孩很开心，可也是在同一天，为了救他，那个女孩死在了闯红灯的卡车下。
盛程林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着向芜的，可他肯定，自己这辈子都忘不掉那个爱他爱到愿意为他而死的女人了。
再后来，他考上了当初和向芜约定好的大学，创建了属于自己的公司，一步步扩大公司规模，他的身边也出现了一个和当年的向芜一样对他死缠烂打的女孩，那个女孩就是韩云苏。
她比向芜聪明，比向芜温婉，比向芜漂亮，可盛程林的心里，依旧只装得下那个打扮古怪的女孩。
只是时间会改变很多事，盛程林快要四十岁了，这些年他妈为了他的婚事操碎了心，为了满足妈妈的愿望，也为了组建一个温馨的小家庭，盛程林最终还是决定结婚了，结婚的对象正是韩云苏。
这份婚姻无关爱情，只是因为合适，亦或者，他卑劣地透过这个执着追求他的女孩，在看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梦境的最后，盛程林站在向芜的墓碑前，告诉她，因为准备结婚了，所以他要努力成为一个称职的丈夫，将来或许还会成为一个爸爸，所以他决定要慢慢放下她了，照片里的女孩笑靥如花，依旧青春烂漫。
梦醒了，盛程林还沉浸在梦里，久久不能分辨现实和梦境。
他明白，这或许就是韩云苏口中的前世。
看着大礼堂下紧紧相拥的两人，盛程林终于动了，他像是台下那些起哄的男生一样，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用力鼓掌，脸上的笑容用力到快要僵掉。
他知道，就在今天，他的青春结束了，他的梦也结束了。
从今天开始，他要学着放下，祝她安好。

第180章 七零小福女1
“这头顶生疮，脚底长脓的小娼妇，青天白日不干活，还等着我老太婆伺候你们俩不成，遭雷劈的贱货，真当我治不了你了。”
谢家院子里，一个身形矮小的女人站在一扇破旧的木门前，双手叉腰，指着木门破口大骂。
大清早的，又是农闲的时候，谢家不少人还在梦乡里呢，就被这一阵阵不带停歇的吵骂声给弄醒了。
“妈这是闹啥呢？”
谢长耕迷迷糊糊醒来，推搡了一下睡在身边的媳妇，略带烦躁地问道。
前不久村里刚经历了秋抢，大伙儿好久没有睡一个整觉了，结果现在他妈大清早的在院子里叫骂，他们睡不好不说，要是吵到了附近邻居，恐怕还会引来怨怼。
“还能是啥，估计是老三媳妇犯懒，没起床做饭洗衣服呗。”
谢长耕的媳妇张小娟嘀咕了一句，此时她也没了睡意：“你接着再睡会儿，我过去瞧一眼。”
张小娟想到昨天发生的事，眼珠子骨碌骨碌转动着，存了看好戏的心情，这会儿也不打算再睡了，赶紧穿衣服，打算去院子里看一出好戏。
“这老三媳妇也真是的，她身子骨弱，本就没办法挣多少公分，妈怜惜她，只要求她帮咱们洗衣服做饭就好，昨天三丫不就不小心磕破了脑袋吗，村里哪个孩子不是这样磕磕碰碰过来的，只有她闺女精贵，磕破了一些皮，流了一些血，就跟要了她命似的，今天干脆拿乔连饭都不做了。”
张小娟嘴巴吧嗒吧嗒说个不停，眼底看热闹的意味更浓厚了，她倒是想看看，那个往日跟小白兔似的三弟妹这次能闹出什么事来。
“也不能这么说，老三在外当兵，老三媳妇就三丫一个闺女，可不得看重一些，这件事也怪小妹，让三丫摘什么刺泡儿呢，害得三丫从山坡上滚了下去。”
谢长耕的脸皮没有他媳妇来的厚，说不出老三媳妇啥也不干，在家吃白食的话来，因为他心里清楚，这个家里，其实要数老三一家最吃亏了，这一点不仅他本人清楚，也是他们红星公社生产八大队公认的一件事。
谢家大家长谢柱子是早年跟着双亲逃避战争迁徙到当地的，他娶了当地的大姓苗家姑娘苗凤妹，得以在当地站稳脚跟，因此婚后，谢柱子这个一家之主反而没有什么话语权，这个家的真正当家人，一直都是泼辣的苗凤妹。
这些年，夫妻俩人一共生了三子一女，
老大谢长耕，娶妻张小娟，生了两个儿子，最大的谢红军今年十五岁，因为是长孙，最受谢家二老的重视，现在在县城念书，老二谢拥军，是夫妇俩时隔多年后怀上的，今年才六岁，更是夫妇俩的心头宝。
老二谢长犁，娶了隔壁七大队的姑娘刘拦弟，头胎生了个女儿，取名谢草，今年十四岁了，第二胎依旧是个女儿人，取名谢花，今年十一岁。
刘拦弟的亲妈同样求子艰难，在生了刘拦弟她们六个姐妹后，才给刘家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因此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刘拦弟一心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带把儿的男孙才是最珍贵的，女人都是贱命，对于两个女儿非打即骂，一心想要生一个儿子，在谢家站稳脚跟。
索性第三胎，刘拦弟终于生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今年八岁的谢爱军，自从生下儿子后，刘拦弟一改以前唯唯诺诺任劳任怨的个性，时常借口身体不适在家躲懒，将本属于她的活计，推到两个还没成年的女儿身上。
至于谢家的老三谢长征，这可是谢家最出息的儿子了，他十七岁的时候参军，现在已经是部队里的副团级干部，他的媳妇是他自己相看上的，徐春秀的成分并不算好，在这个年代，因为田改的时候家里有几亩地，最后被定性为富农，在这个贫下中农最光荣的年代，富农比地主资产阶级好了一些，可也是被瞧不起的存在。
苗凤妹一直觉得，如果不是娶了这么一个成分不好的媳妇，自己的儿子前途会更加远大，因此在谢长征已经有资格带着妻儿随军的时候，苗凤妹还是用孝道强迫徐春秀留在家中伺候老人，就连谢长征的津贴也全都攥在老太太一个人的手里。
谢长征是军人，这些年华国的边境也不安稳，他所在的军队时常要去边境执行任务，因此能够回家探亲的机会并不算多，或许是因为夫妻俩聚少离多的缘故，结婚十多年了，夫妻俩只有谢芜一个女儿，之后徐春秀再也没怀过。
这也是苗凤妹看不上徐春秀的原因之一，因为她觉得徐春秀的肚皮不够争气，让她的三儿子绝了后代，满心筹划着要将老大家的小儿子过继给老三，好承袭老三的香火。
要知道，副团级的津贴是十分可观的，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三四十，可现在谢长征每个月寄回家的津贴就已经高达八十块钱，这还不包括各类的票证，这笔钱，足以养活谢家全家，还绰绰有余。
可在谢家，徐春秀和女儿谢芜的生活反而是最难熬的。
徐春秀的身子骨不好，那是生完女儿谢芜后没有做好月子的后遗症，生产队队长因为她军属的身份给她安排了一个相对比较轻省的活儿，苗凤妹就以此为借口，要求徐春秀清洗全家包括大房二房在内所有人的衣服，与此同时，家里做饭打扫的活儿，基本上也是徐春秀一个人承包的。
当年徐春秀嫁到谢家的时候，还是十里八乡出了名儿的美人，要不然，当时已经当兵的谢长征也不会不顾她富农出生，硬是要娶她当老婆，可现在她皮肤糙了，人也干瘦干瘦的，看上去和普通村妇没有任何区别，哪里还有当年娇美的影子呢，足以见得，嫁进谢家后，她受了多少折磨。
徐春秀自己挺不直腰杆，连带着她生的女儿谢芜，明明有一个那样能耐的爸爸，却只念过几年小学，就早早退学回家，跟着两个堂姐一块，变成全家人的小女仆，她爸送来的麦乳精和高级糖果没沾到半点，前天晚上还因为被小姑差使去山坡上摘刺泡儿果，从山上滚了下来，脑袋撞在了石头上，血流了一地，至今还昏迷着，就这样，苗凤妹还担心这事传出去，会影响自己闺女的名声，不允许徐春秀带着女儿去卫生站包扎伤口，只是用草木灰草草的帮谢芜涂抹了伤口。
苗凤妹的小女儿谢秀珠是她在四十二岁那年怀上的，当时苗凤妹的大孙子都已经两岁了，谢秀珠和谢芜同岁，当初谢长征寄回家给亲妈和媳妇补身体的东西都是一式两份，可最后全都进了苗凤妹的肚子。
两个孩子前后脚出生，谢秀珠在娘胎里补的好，刚出生时白白胖胖，接生的产婆都说几十年来头一次见到出生时就这么漂亮的闺女，而徐春秀在怀孕时还得干活，吃的又差，谢芜出身时又瘦又小，哭声和幼猫叫一样，看上去就让人觉得难以养活。
那时候，当地连下了十几天的暴雨，可就在两个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天放晴了，村里人都嘀咕，谢家的闺女或许是带着福的，尤其是看到谢秀珠一出生就长得那么漂亮，更是觉得，谢家这个姑娘来历非凡。
村里人私底下那么说，苗凤妹这个亲妈就更是这么觉得了，加上谢秀珠出生那年谢长征升了排长，每个月的津贴涨了近五块钱，之后谢长征又屡屡立功，在家里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成了现在的副团级干部，更是让苗凤妹觉得自己这个闺女命里带福，将这个女儿宠到了天上。
因此在谢芜因为给小姑摘野果摔下山后，苗凤妹的第一反应就是替自己闺女隐瞒，毕竟谢秀珠的辈分虽然大，可她与谢芜同龄，养尊处优的小姑让本就吃不饱穿不暖的侄女替她去山上摘野果子，这不是地主老财会干的事情吗，恐怕这件事传出去，谢秀珠的名声就要坏了。
苗凤妹不觉得自己的宝贝闺女让小孙女摘点野果子有什么问题，她只怪那个丧门心太不小心，甚至还阴暗的觉得一切都是谢芜故意的，目的就是为了坏她宝贝女儿的名声。
想到这儿，苗凤妹就更加生气了，早上起床时又没有见到老三媳妇在厨房准备全家人的早餐，觉得那对母女是在挑衅自己这个一家之主，于是也有了今天早上她在三房门口外叫骂的那一出。
此时在女儿床头边守了一个晚上的徐秀珠在这阵叫骂声中醒来，她眼神恍惚地看着周遭的环境，在看到床上头抹着草木灰，面无血色的女儿时，眼中顿时流露出愧疚狂喜的情绪。
她居然回来了！
徐春秀懒得思考自己之所以会重生的原因，她浑身颤抖着，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女儿，可掌心触及女儿的皮肤，只觉得手心滚烫，徐秀珠回想起来，就是这一场高烧，将女儿从她身边带走。
徐春秀回忆起女儿死后自己过的那一段不人不鬼的生活，她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自己忍受着不公平的待遇，还总是劝说女儿同她一块忍耐，就是她的软弱害死了女儿，在那以后，她就疯了。
那段浑浑噩噩的生活是徐春秀的噩梦，好在她有了挽救的机会，这一次，她不会再让任何人把女儿从她身边夺走了。
瘦小的女人一把将床上的女儿抱了起来，然后打开房门冲了出去。
——
“扑通——”
徐春秀急匆匆地从屋子里冲了出来，站在门口正准备锤门的苗凤妹猝不及防，被徐春秀撞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看着这个比记忆里更年轻些的婆婆，徐春秀眼藏恨意，恨不得将她扒皮抽筋，可想到现在还是女儿最重要，于是将这些几乎迸发的恨意藏了起来，只是从她身边绕过，急急忙忙朝着记忆中的卫生站跑去。
“这是怎么了，娘，你没事吧。”
老大媳妇张小娟正穿好衣服准备看热闹，就瞧见了徐春秀撞倒了老太太，抱着三丫冲出院子的那一幕，张小娟差点没吓到跳起来，苗凤妹是谁啊，这可是谢家的一言堂，家里的所有东西都在老太太手里攥着，一日三餐全家能吃多少粮食，那也得老太太来分配，可以说，想要在谢家过得好，老太太是绝对不能得罪的。
张小娟给谢家生了两个孙子，其中一个还是谢家备受宠爱的长孙，可即便这样，张小娟也从来不敢在老太太面前使性子，因为她明白，这个家不是非她不可的，老太太的孙子也不是只有她生的那两个，只要老太太想，她完全可以把所有的宠爱都放在老二家那个孙子身上，甚至凭着老太太对那个小闺女的宠爱，张小娟都不能肯定，老太太会不会在昏了头的情况下，将手里面攥着的所有钱和票子全都拿给小姑子做陪嫁。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小娟怎么能不使劲奉承老太太，以求他们大房的日子更加好过呢？
“疯了，真是疯了，那个小娼妇居然敢打我。”
苗凤妹气的发抖，她没有想过，往日最温顺软弱的老三媳妇有朝一日居然会推她。
“连婆婆都敢打，这忤逆不孝的东西，反了天了，离婚，我要让老三和她离婚！”
被大儿媳妇扶起来的时候，苗凤妹的手还在不住打着颤，那样一个不下蛋的母鸡，她能让她留在谢家，已经是看在老三的面子上了，要不然就这样的女人，她一早就收拾铺盖把对方赶出家门了。
现在对方敢动手推她，以后是不是就敢在她饭菜里下毒了，苗凤妹觉得，这样的儿媳妇是留不的了。
“娘，老三媳妇应该是不小心的，看她刚刚慌里慌张的样子，是不是三丫出了什么事了？”
谢家三个孙女都有大名，可乡下地方，喊小名的居多，比如大丫二丫三丫之类的，在田垅上一喊，能有十几个闺女应声附和。
张小娟刻意转移话题，她可不想老三媳妇和老三离婚，别看她嘴上总是嫌弃徐春秀不能挣工分，在家吃白食，可张小娟心里清楚，要是这会儿换了一个弟妹，以此时谢长征的地位，尤其是他还没有儿子的情况下，一堆黄花大闺女挤破头也会想要嫁给他。
这个时候，要是来一个破啦难管的，或是家里头有些背景手段的，老太太再想要管住这个儿子，拿到谢长征所有的津贴，恐怕就没那么容易了。
现在谢家的日子能够那么滋润，靠的就是谢长征这个孝顺的儿子每个月打到苗凤妹手里的那些津贴，张小娟的大儿子在县里念书，每个季度得做一身新衣服，还得穿供销社里十几块钱一双的回力鞋，每次回家，更得拿上十几二十斤的细粮回学校，这样的花销不是她和她男人挣的那些工分能够养得起的。
张小娟还等着自己的大儿子将来能够吃国粮，也盼着等小儿子再大一些后将他送到学校念书，这一切，都离不开小叔子都奉献啊。
所以不管怎么说，张小娟都不希望婆婆真的把徐春秀从家里赶出去。
“不就是磕破点皮吗，能有什么事。”
苗凤妹眉头一跳，她和张小娟想的不一样，在苗凤妹看来，不论媳妇换成谁，她是谢长征亲妈的这个身份是不会变的，现在谢家没分家，谢长征挣得钱就该归她管，说破天去都是这个道理。
她只是担心谢芜真的出了什么事，徐春秀会在外头乱说，坏了她宝贝闺女的名声。
想到这儿，苗凤妹也顾不得尾椎骨隐隐做痛了，赶紧推开张小娟，朝徐春秀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苗凤妹常年在地里干活，手劲儿可不小，张小娟猝不及防，直接撞在了门框上，谢家的房子是正儿八经的红砖房，也就徐春秀她们母女住的房间以及厨房杂物房等几间屋子是没有改建前老房子，墙壁是用泥土和山上的大石头垒起来的，墙面凹凸不平，张小娟的腰背直接撞在了凸起的石头上，把她疼的龇牙咧嘴。
“老虔婆。”
张小娟恨恨地看着苗凤妹的背影骂了一句，可想到自己大儿子不久前还和她抱怨说奶奶给小姑姑买了一支英雄牌钢笔，可他却没有，忍住了心里的不满，腆着脸，跟着追了过去。
——
“王叔！王叔！”
徐春秀凭着意念将女儿从家里抱到卫生站，在冲进卫生站，将女儿放到房间里那张小小的行军床上后，双腿一软，差点没跪在地上。
“这是怎么了？”
村子里的赤脚医生姓王，在华国成立前，曾经在药馆做过几年学徒，学了那么点本事，一般的小病小痛他给开点草药就好了，于是被大伙儿推举为八大队卫生站的大夫。
他正在后院给蔬菜浇水呢，就被徐春秀的哭嚎声引到了屋内。
此时不少人看见徐春秀一路上抱着谢芜冲到卫生站，因为是农闲，村里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于是都跟着围上来了。
“嘶——这伤不轻啊！”
王老头用干净的白纱布擦去谢芜额头上的草木灰，只见一道长长的伤疤从脑门左侧的位置一直延伸到了后脑勺，绽开的皮肉里满是小石子和枯叶，再加上后来撒上的草木灰，不少部位甚至已经流出脓血，显然是因为处理不当，伤口已经开始发炎了。
徐春秀的大脑嗡嗡的，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王叔，你救救我闺女，你救救小芜啊，她才十三岁，她不能出事啊。”
徐春秀恨不得锤死自己，为什么上辈子她因为婆婆的责骂就眼睁睁看着女儿那么严重的伤，只是抹了些草木灰就了事，最后因为伤口发炎，使得女儿在伤痛中活活熬死。
“这是怎么搞的啊，那么大的口子，之前怎么不赶紧把孩子送过来呢？”
王老头气的瞪了徐春秀一眼：“赶紧找大队长开证明去，这伤我没法治，送去县城的医院或许还有得救，要不然，你就等着给你这个闺女收尸吧。”
王老头的话不中听，可确实是这个道理，现在谢芜头顶上的伤都开始流脓溃烂了，如果没有消炎药，他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怎么可能救的了人呢。
“瞎咧咧啥呢，不就磕碰了一下，破了点皮吗，家里是得有金山银山呢，把娃送去县城的大医院？老王头你也不是个东西，觉得我家日子太好过了不成，给我儿媳妇出了这么一个歪主意。”
苗凤妹匆匆忙忙赶过来，正好听到了王老头的那句话，一听王老头建议儿媳妇把那个赔钱货送去县城大医院，苗凤妹的心肝都开始痛了。
“就是，一点小磕碰，不至于去医院吧，咱们村里那些皮猴子哪个身上没点疤呢？”
凑热闹的村人离得远，没看清谢芜头顶上的伤疤，只是听了苗凤妹的抱怨，觉得对方的话没错，现在乡下的日子可不好过，除了家里有孩子当兵或是当工人的，绝大多数家庭的生活也就是勉强饱腹罢了，可去一趟大医院那得花多少钱呢。
“徐春秀，赶紧抱上你闺女跟我回家，要不然，我让老三休了你。”
苗凤妹拽住徐春秀的手，恶狠狠地看着她说道。
“那是我闺女！”
徐春秀一把甩开苗凤妹。
“这日子，我早就不想过了，现在谢老三要是站在我面前，我可以立马跟他去领离婚证，你最好保佑我女儿能活着，要不然，你们谢家的人，我一个个都不会放过，就算拼了我这条命，我也要弄死谢秀珠。”
徐春秀的眼珠子布满了红血丝，干瘦枯黄的脸上满是恨意和戾气，就像是从地狱爬上来的恶鬼一样。
苗凤妹被吓得一哆嗦，一时间反而反应不过来了。
边上围观的人更是被她与以往截然不同的表现吓了一跳，这还是那个温顺好脾气的徐春秀吗，谢家人得做了多么亏损的事，才会把这个女人逼成这样啊。
就在大伙儿面面相觑中，八大队的大队长苗大山过来了，说起来，苗大山和苗凤妹之间还有点亲戚关系，两人的父辈是堂兄弟，苗凤妹还算是苗大山没出五服的堂妹呢。
看到苗大山出现，苗凤妹自觉有了底气，她倒要看看，没她允许，徐春秀能不能从大队长手里拿到介绍信。

第181章 七零小福女2
“怎么回事？”
人群让开，一个皮肤黑红，体格魁梧的老头出现在了人群之中。
算起来，苗大山的年纪比堂妹苗凤妹还大了三四岁，可年近六十的老头儿这会儿精神依旧矍铄，皮肤虽然松弛，却依旧可见薄薄的肌肤之下那结实的肌肉，身体之健壮丝毫不亚于村里的年轻人，在这个年纪，依旧可以像青壮年一样挣最高的工分，这也是村里人十分佩服这个生产队大队长的原因之一。
苗大山身体魁梧，嗓门也大，这会儿带着怒气说话，就跟雷公咆哮似的，把边上站着的几个人的耳朵都快震聋了。
“队长，你可算来了，你再不来，我得被我这媳妇欺负死啊。”
苗凤妹哭天喊地，恨不得用眼睛把徐春秀身上的肉给剜下来，“大伙儿都能给我作证，这小娼妇居然敢威胁我，说要让我们全家都不得安宁，还要把我的秀珠给杀了，她这是犯罪啊，有那么当人小姑子，当人儿媳妇的吗？赶紧报警，把她给抓起来，这样的儿媳妇我们家不能要了。”
回想刚刚徐春秀那个眼神，苗凤妹至今都有些后怕，她的直觉告诉她，刚刚徐春秀说的那些话不是气话，而是真的那么想过，将这样一个不安定的因素放在身边，苗凤妹真的担心自己哪天被这个儿媳妇给下药毒死。
“没错，长征媳妇是那么说的，再怎么样，也不能和婆婆说这样的话啊，我们可都听见了呢。”
“也不能怪长征媳妇，她就是急坏了，一时间说错了话。”
周遭一群妇女叽叽喳喳地说着，听的苗大山脑壳疼，他最不耐烦的就是处理村里这些女人们的事了。
“没错，那些话是我说的，大队长，你跟我过来看一眼。”
徐春秀早就知道她这个婆婆是什么德性，一开始就没有对她抱有希望，在她颠倒黑白的时候，自然也就不会失望。
她只是拽过大队长的衣袖，扯着他走进卫生站，因为想要去县城的大医院看病，没有大队长开的介绍信是不行的。
“怎么伤的那么重，娃儿身上还那么烫，不怕烧糊涂了？”
苗大山在来之前听自家媳妇说了一嘴，说是谢家老三家的闺女昨天不小心摔下了山坡，脑袋磕到了，不过听说磕的不严重，只是擦破了一些皮。
苗大山也没有怀疑，因此听说徐春秀因为这件事和自己的婆婆在卫生站外闹腾，心里是有些不高兴了，在他看来，磕破了点皮并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村里哪个孩子从小到大不是摔摔打打过来的。
可等他看到了谢芜头上长达近十公分的划伤，以及那已经破绽流脓的皮肉，才知道谢家对外放出来的只是擦破点皮这句话有多虚。
别说谢芜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了，这样的伤口搁在一个壮年男人身上也扛不住啊，也不知道昨天谢芜已经流了多少血了，看苗凤妹的态度，显然也没有好好处理过谢芜的伤口，从昨晚到现在，母女俩有没有吃过一些东西都是二话呢，要是不赶紧把娃儿送县城大医院，恐怕今天谢芜的命就得搁这儿了。
而原本没有看清楚谢芜头顶伤口的那些村人也跟着凑近瞧了几眼，只是那么几眼，她们就明白了徐春秀之所以会这么癫狂的原因了。
她的年纪不小了，只有谢芜一个闺女，按照谢长征和她聚少离多的夫妻生活，还能不能再生一个都不一定，可不得把这个闺女看成眼珠子，心头肉，现在谢芜受了这样严重的伤，苗凤妹还拦着不让徐春秀带闺女出去看病，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失去理智，大吵大闹啊。
原本在场还有不少人帮着苗凤妹说话，觉得徐春秀太过大惊小怪，这会儿她们统统闭嘴了，尤其看到脸色惨白，身上还不断冒着虚汗，完全已经烧迷糊的谢芜，还忍不住用鄙夷的眼神打量了一番苗凤妹。
虽说孙女不如孙子重要，可在性命面前，拿点钱又算什么呢，更何况，谢芜的亲爹谢长征的津贴不低，这些钱全都捏在苗凤妹手里呢，谢家的长孙和小女儿能够在县城念书，靠的就是这笔钱，现在只是拿出一部分，用来给小孙女救命，怎么就不行了。
苗凤妹没注意到周遭人神情的变化，依旧梗着脖子，强撑着反驳道。
“不就是磕破了一点皮肉吗，回去涂点草木灰养养不就好了，身上烫，那就浇点井水，咱们谢家就没有这种身体金贵的小姐。”
苗凤妹琢磨着，谢芜一旦去了医院，徐春秀必然是要留在医院照顾她的，这样一来，家里洗衣烧饭打扫卫生的活儿谁来做，徐春秀的那点工分又有谁来贴补，这一来二去的，她的损失就大了去了。
“反正我是没钱，丑话说前头，谁要是觉得咱们家该送这丫头去医院，那钱就由谁来出。”
苗凤妹想着，事已至此，还是先保住钱更要紧。
“春秀，你怎么说？”
苗大山看着滚刀肉似的堂妹，脸上臊得慌，可偏偏两家的关系说近不近，即便他是大队长，也没办法强压着苗凤妹出钱给孙女看病。
他就盼望着，徐春秀手里能有些钱，这样一来，他就放心给徐春秀开介绍信了。
“是啊，救孩子要紧，春秀，你赶紧回家拿钱去吧。”
围观的人也跟着催促了几句，他们想着，谢长征的津贴那么高，总不见得全都上交给亲娘了吧，私底下或多或少都应该截流了一些，给自己的小家准备着，他们哪里想到，谢长征就是那么实诚，一心一意相信亲妈不会亏待自己的妻女，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钱财全都交到了亲妈手中。
“我哪来的钱呢，自我嫁到谢家，谢长征的好处我一点都没有尝到，给他们谢家当牛做马，挣到的工分，分到的粮食都在那个女人手里，就连我的女儿都要被她闺女害死了，我都拿不出一分钱来救我姑娘。”
徐春秀是真的没钱，但凡她手里有钱，她都不会说这些废话，只会在第一时间带着女儿去医院看病，就算有仇要解决，也得等女儿平安之后。
“这些年谢长征给你的钱没有六七千也有四五千了，阿芜是他闺女，给自己闺女看病的钱，他必须得出，反正我把话撂这儿了，除非今天你把我和阿芜都给杀了，要不然只要我们母女俩有一个口气在，我都不会让你们一家好过，再怎么说，我都是谢长征领过证的媳妇，阿芜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就去军区闹，让军区那些领导都知道谢长征是一个连妻女都不顾的狼心狗肺的东西，让他那些战友都看看，他一心孝顺的亲妈，是怎么一步步杀死他的亲闺女，到那个时候，我看你还能不能收到你那孝顺儿子按月打来的生活费。”
徐春秀现在是什么都不顾了，上辈子她瞻前顾后，以至于害死了女儿，这辈子她只想要女儿好好活着，什么名声，什么婚姻，她全都不要了。
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徐春秀今天这番话让在场的这些人明白，原来往日里最老实温顺的人一旦狠起来会是多么可怕。
“你敢！”
苗凤妹气的全脸涨红，直接冲向徐春秀，想要给她几个巴掌。
“你这个不要脸的骚货，连自己的男人都害，是不是在外有姘头了，好你个小骚蹄子，你这样的女人，就该被批斗，离婚，我要我儿子跟你离婚。”
要不是边上的人拦着，苗凤妹早就把徐春秀的脸给抓花了。
“都给我闭嘴！”
苗大山冲着堂妹一声咆哮，也不知道这个堂妹到底长没长脑子，没见她都把这个儿媳妇逼成什么样了，真当对方刚刚说的那些话是哄着她玩儿的，苗大山相信，如果谢芜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徐春秀真的有可能豁出命去也要闹的谢家人仰马翻。
“我去给你开介绍信，苗凤妹，你回家给春秀拿五十块钱，长征每个月给你寄的钱都不止这个数了，你拿的出来。”
苗大山的语气不容置喙：“要是你拿不出来，就从你们家的工分里扣，今天我这大队长，就做你的主了。”
苗大山会说这样的话也存了私心，谢家私底下再怎么欺负徐春秀母女俩，都不能掩盖她们是军属的事实，一旦谢芜真的出了什么事，徐春秀又豁开了闹，他这个大队长都得吃挂落。
“凭……”
苗凤妹想说凭啥，可看到苗大山瞪得跟铜铃似的一对眼睛，话到嘴边又不敢说出口了。
这些年她在家里说一不二，除了攥住了老三那个出息有能耐的儿子外，还有一点就是因为全生产队最有话语权的大队长是她同宗的堂哥，如果今天让这个堂哥没脸了，恐怕自己一家之后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
这个年头生产队大队长能做的事情可多了去了，同样的工分，他可以给你安排轻省的活儿，同样也可以让你干最脏最累的活儿，让你有苦说不出，苗凤妹并不想得罪这个堂哥。
“败家娘们儿，老天迟早将你和那赔钱货收了去。”
苗凤妹恶狠狠地瞪着徐春秀说道，她已经想好了，回去就让闺女给老三写信，控诉这个儿媳妇的恶行，让老三赶紧和这个女人离婚，再找一个根正苗红的新媳妇，给她生一个大胖小子。
有苗大山盯着，苗凤妹也不敢磨蹭，很快回家拿了钱，苗大山破天荒的使用了村里那辆公社淘汰下来的三轮车，带着徐春秀和谢芜去了县城。
另一边，一个拄着拐杖的男人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正在回乡的路上。

第182章 七零小福女3
“怎么当奶奶的，娃的伤口都溃烂了，才把娃送过来。”
接诊的大夫是个女人，看到谢芜黑瘦的模样，以及脑袋上已经出现腐烂迹象的皮肉，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要是她的闺女受了这样严重的伤，恐怕第一时间就抱着孩子来医院了。
“诶，算了，赶紧交钱去吧，这样的伤，得做一个小手术呢，你应该庆幸上个礼拜医院分到的一批消炎药还剩下一些，要不然，就这样的伤口感染即便处理好了，烧压不下来，那也是要命的。”
这个年代各类物资短缺，像他们这样贫困地区的县级医院，好一些的器材没有，就连一些紧缺点点药材，也得领导们向上头哭诉才能分到一批，除非病人情况严重，要不然，扑通的感冒发烧，一律不会用到消炎消。
大夫看了眼徐春秀衣服上的大小补丁，以及她手上皲裂的劳作创口，想到现在乡下生活艰苦，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足够的钱财给孩子看病，满腹的抱怨也只能憋在肚子里，没有说出什么更过分的话来。
徐春秀已经顾不上反驳医生自己是孩子的亲妈，不是孩子的奶奶了，听了医生的话后，一个劲儿的点头，然后跟着大队长去办理各种手续。
——
“伤口的坏肉全都割掉了，伤口太大，不出意外是要留疤了。”
女大夫带着一个小护士从简陋的手术室出来，看着因为紧张，浑身汗淋淋的徐春秀说道。
“大夫，我闺女不会死吧。”
这会儿会不会留疤压根就不是徐春秀在意的事情，她只要一闭上眼睛，脑海中就会浮现上辈子闺女那张青白色，又冰又硬的面孔，一点热乎气都没有，她抱着身体早就凉透的阿芜，耳边是婆婆和妯娌们不带停歇的骂人的话语，那些人甚至还对她动手，想将她怀里的闺女抢走随便埋了。
徐春秀总觉得她的闺女还没死，她从小到大只吃过苦，就没有享过什么福，烧迷糊的时候，闺女还问她，爸爸什么时候退役，因为她总是用话哄着孩子，说只要等她爸回家了，她就能像大伯和二伯家的堂哥堂弟们一样喝上麦乳精，吃上煮鸡蛋了，临死，闺女还带着这个念想……
苗凤妹觉得谢芜的尸体留在家里晦气，也担心夜长梦多，想在外人不注意的时候，就将谢芜的尸体草草埋了，到时候等别人问起来，就说突发急症去了，反正早些年也不是没有饿死病死的女孩，因为是女孩，所以就连丧礼都静悄悄的。
徐春秀发疯似的挣扎过，为了留下女儿的尸体，手臂上，脸上，甚至衣服底下没有裸露的部位全都布满了抓伤，手背上更是被抓的血肉模糊，可即便这样，她还是没能把女儿的尸体抢回来，反而惹恼了苗凤妹等人，被他们用麻绳捆绑住，直到几天后谢长征突然到家，才被放了出来。
那个时候，女儿的尸体早就被嫌挖坑埋人麻烦的谢长耕等人扔在了后山，那里时常有食肉的猛兽出没，那个男人当天就去了后山，可最后找回来的，也只剩下一些零碎布料，和几块带着腐肉的骨头罢了。
徐春秀的手紧紧攥着衣角，那样的画面，只是回想，都让她心如刀割。
“看看烧能不能退下来吧。”
女大夫惊讶地看了眼徐春秀，她没有想过，眼前这个看上去五十多岁的妇人，居然是里面那个小姑娘的妈妈。
“她这是特殊情况，等会儿你可以去护士室领红糖票，等娃醒来后，给娃泡一些红糖水，家里钥匙有红豆或是红枣，就用这些东西给娃熬粥喝，这些都是补血的好东西。”
凭票供应的年代，有些特殊的票据一般人根本就拿不到，考虑到这种情况，医院会给病人发放这些票据，比如这个红糖票，按照徐春秀的身份，根本就弄不来这样的好东西。
“谢谢你大夫。”
徐春秀连连点头，眼睛不住地往手术室里探去。
这趟来县城，苗凤妹给了五十，苗大山这个大队长似乎也觉得自己这个堂妹做事不厚道，在离开前，还给了徐春秀十块钱，说是先借给她的，以后可以从她的工分里慢慢扣。
这六十块钱，其中二十五块作为押金押在了医院账户上，徐春秀手里还有三十五块，她知道，按照谢家人的尿性，想要他们记挂着她们母女，每日给她们送饭送菜是不能够的，这些钱，同时还是她们母女俩人这些日子的生活费。
按照这个年代的物价，三十五块钱是绰绰有余了，可徐春秀不知道后续医院还要收多少钱，这三十五块，她也不能没有节制的花光。
但是医生的话徐春秀还是记住了，在女儿清醒后，她打算去县城里头逛逛，她知道，县城有好几个黑市，黑市里一定会有红枣和红豆这两样稀罕东西的。
谢芜很快就被护士从手术室推了出来，徐春秀一颗心都黏在闺女身上，也不去想那些杂七杂八的事了，赶紧亦步亦趋走向了医院病房。
——
虽然现在刚过了秋抢，是地里活儿最少的时候，可田大山这个大队长却不得空，在将谢芜母女送到医院后，骑着三轮车急匆匆地赶往公社，向领导汇报秋收工作，以及聆听领导关于之后农作任务的指示。
也是赶巧了，公社里来了新一批知青，现在可不是知青下乡活动刚兴起的时候，乡下人对城里那些念过书的知识分子带着好奇和崇拜的心理，知道知青要来乡下和他们一块为农业建设做贡献，一个个迫不及待，敲锣打鼓欢迎知青们的到来，现在对于乡下人来说，这些从城里过来，念过书的小娃娃们，就是娇气的不得了，想甩都甩不掉的大麻烦。
苗大山所在的第八生产队已经接收了七个知青，那些知青就住在曾经被打倒的地主的房子里，其中五个男知青，两个女知青，男知青倒还好一些，多少能够干点活，麻烦的是女知青，乡下八九岁孩子都能干的农活，偏偏他们干不得，一个个叫苦又叫累，偏偏城里姑娘比乡下丫头会打扮，分到第八生产队的两个女知青又比普通人漂亮许多，加上城里人，念过书的特殊身份，把生产队一些正当婚龄的大小伙子的心都勾走了，一个个也不老实干活了，抓准机会就去人家女知青身边献殷勤，还闹出不少矛盾来。
苗大山最不耐烦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了，可偏偏这次他自己撞公社领导的枪口上了，在汇报完任务后就被迫领又了四个知青回去，其中三个还是苗大山避之不及的女知青。
“哎——”
苗大山看着坐在三轮车上，其中一个低着头不说话的小姑娘，心中长长叹了一口气，这个丫头，可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出挑多了，这下子，生产队又有得热闹了。
苗大山带着新来的几个知青回到村子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左右了，公社的事务多，加上现在知青一批批下来，已经不是什么需要慎重对待的人物了，直到从公社离开，公社的工作人员也没给他们安排饭菜，他们自带的伙食早就在来的火车上吃的差不多了，等走到生产队时，几个知青的肚子早已经咕咕作响。
“除了抢收的时候，其他时间生产队的大食堂都是关着的，所有社员自己解决伙食问题，你们知青也是一样的，我会先给你们预支一部分能撑到明年春收的口粮，这些口粮会从你们之后的工分里扣除，等会儿我先带你们回知青点，让那些老知青跟你们讲解你们之后的工作，然后让他们给你们安排一顿午饭。”
苗大山没有想过只是顺道去公社汇报了一下工作，就给自己招惹来四个新麻烦，因为事发突然，他一时间也没有准备，只能先将这四个人安排给生产队那些老知青们了，反正知青住的房子足够宽敞，加上他们都是从城里下到农村支援农村建设的，肯定比对着他这个糟老头子有话聊，苗大山觉得自己的这个办法简直再好不过了。
四个知青都不是爱挑事的性子，苗大山走在前头慢慢说，他们就跟在后面默默的听。
“怎么回事，一个个不下地，堵在这儿干嘛呢？”
要去知青们住的地方，必须穿过谢家院子前的一条小道，苗大山正准备带着知青们过去呢，就看见前面的小路被凑热闹的村人团团围住了。
现在虽然是农闲的时候，可不代表田里就一点活儿都没有，收完谷子剩下的稻草得捆成垛，地里剩下的麦穗番薯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还有翻地除草等各类乱七八糟的活儿，因为秋收的时候大家都累坏了，苗大山默认这段日子大家可以睡的晚一些，可不代表他们可以啥事都不干，满村转悠着看热闹。
“大队长，出事了，谢家出大事了！”
“谢长征，谢家最出息的谢老三回来了，拄着拐杖，好像变瘸子了。”
“就是啊，现在一家子不知道在吵啥呢，我们都听见摔碗的声音了，大队长，你要不进去瞧瞧啊？”
围观的村人七嘴八舌地告诉苗大山他离开后村里发生的事，眼里透露着好奇与兴奋，似乎只要苗大山一开口，他们就能一块冲进去近距离的看热闹似的。
“啥，长征回来了！”
苗大山心里一个咯噔，他们这里就是穷乡僻壤，称得上出息的人并不算多，从中选出一个最有本事的，那一定就是谢长征了。
这个年代的人对军人本就有一种天然的崇拜，更何况谢长征的军功都是实打实的，是他一次次在尸山血海里拼搏出来的，华国建国后，边境一直都不安定，谢长征所在的军团就驻扎在边境，隔三差五的打仗，十多年间，谢长征只回家三趟，一次是他结婚那年，一次是七年前，最近一次是三年前，因为家乡和驻军的地方距离远，往往假期多花在来回的路途上，真正能够待在家里的时间，也只有三四天罢了。
村里人对他的模样都有些陌生了，只知道他们村有这样一个出息的人物，这会儿听到谢长征回来了，还是拄着拐杖回来的，几乎全生产队的人都自发来到谢家看热闹来了。
生产队的社员对于谢长征的印象或许只停留在对方有能耐这个浅显的表面，可作为大队长的苗大山却知道村里有这样一个出息的后辈，在各个生产队共同瓜分公社资源时的隐形作用。
现在谢长征回来了，还是在没有提前发电报，又疑似残废的情况下，苗大山不得不怀疑，对方是不是在战场上受了什么严重的伤，不得不退役了。
他就是一个生产队大队长，不清楚军人转业、退役的操作，只以为谢长征回来后就和他们一样，都要在地里刨食，一想到村里没有了这个隐形的靠山，苗大山顿时有些心慌，也顾不上那些等待安排的知青了，推开围观的社员，挤到最里面，啪啪啪敲响了谢家的大门。
“苗凤妹，开门，是我，苗大山。”
屋内的争执声一顿，半晌后，苗凤妹铁青着脸，把门打开。
苗大山看向屋内，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站在堂屋中央，他的身上有着很明显的军人特质，站立的时候，都像一把出鞘的尖刀，锋芒毕露。
上一次见这个堂外甥也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他比三年前更黑了，边境生活艰苦，谢长征才三十多岁，眼角和额头的纹路也已经十分明显了。
苗大山的注意力还是在这个外甥的腿上，他的左脚小腿裹着厚实的纱布，一手拄着拐杖，受伤是肯定的，就是不知道伤的厉不厉害。
“队长，我闺女还好吗？”
见到苗大山，谢长征的第一句话就是询问自己的闺女，一旁的苗凤妹听到儿子提起那个赔钱货，顿时耷拉下嘴角，火气蹭蹭蹭往上冒。
他都残废了，现在是关心那个赔钱货的时候吗？

第183章 七零小福女4
“行了老婆子，你少说几句吧。”
堂屋主位上坐着的老头吧嗒吧嗒抽着旱烟，脸上每一道沟壑都写满了愁字，以往在这个家里，谢柱子都是最沉默的那一个，任由苗凤妹在这个家里当家作主，这还是他头一次出声。
“老三现在都这样了，你就别裹乱了。”
说着，谢柱子又抽了两口烟，脊背更弯了，整个人就像是被大石头压住了一般。
“好你个谢柱子，我苗凤妹嫁给你快四十年了，给你生了三儿一女，让你们谢家在这片土地上建起了这么气派的红砖房，谁敢说不是我苗凤妹的功劳，现在你跟我说这样的话，你的良心是不是被狗吃了。”
一直以来，谢柱子这个当家人就跟老黄牛一样，只负责干活挣工分，家里就是苗凤妹的一言堂，家里的大事根本就轮不到谢柱子插，苗凤妹也习惯了这个老实的男人，这会儿谢柱子对她的行为指手画脚，非但没有让苗凤妹收敛一些，反而将她胸口那一股邪火给撩拨高了，觉得如果不把这股歪风邪气压下去，以后这个家里是个人都能够挑战她的权威性。
“苗凤妹，你先闭上嘴巴。”
苗大山不耐烦听这些唠唠叨叨的话，他高声呵斥了自己那个堂妹，然后双眼紧紧盯着一旁的谢长征，沉声问到：“长征，你这腿到底是怎么了？现在是回家探亲吗，有多少天的假期？”
他的心里还带着一点期待，或许谢长征就是普通的伤了腿，这次回来是想要在养伤的同时兼顾探亲。
但谢长征的回答让他失望了。
“两个月前，我们的营在边境巡逻，谁知道越国提前在那里埋了雷，还伏击了我们，这场战争，营里七十六个战士牺牲，因为那一片雷区，不少战士的命虽然保住，可也留下了残疾，我的运气好，只是炸伤了腿，以后就算瘸了，可也能够勉强走路。”
谢长征的语气很沉重，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从来都不知道战争的残酷，从谢长征入伍后，他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前一天晚上还和你在营区聊着自己家乡的亲人，害羞的给你看自己媳妇照片的兄弟，下一秒，就成了战场上一具冷冰冰的尸体，或许，连尸体都没有，直接被炸成了碎肉。
谢长征刚入伍那年，第一次上战场，那个时候，华国都武器不发达，敌人的枪炮却很凶猛，那一场战争，他们整个班就活下了两个人，另一个人是谢长征的班长，双腿被炸没了。
每次上战场前，谢长征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他写了厚厚一摞遗书，如果自己牺牲了，希望活下来的那些战友以及领导们能够按照遗书的内容安排自己的后世，处理自己的抚恤金，幸运的是，这些遗书越垒越厚，却一直没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那你现在……”
苗大山的心里凉拔拔的，军队会要一个残疾的军人吗，谢长征这句话的意思，不就是他肯定会退伍吗？
“军衔还保留着，具体得等我的伤养好后，如果……如果真的留下了残疾，军队肯定是不能待下去了，但如果恢复的好，这段时间就当是探亲养伤了，在通过体检后，立刻回军队报道，这期间，大概有两三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我会留在老家养伤。”
谢长征低着头，旁人只当他是因为身体残疾难过失落，没人瞧见他那幽暗的眼神。
“不过，来之前军医说了，我的小腿是粉碎性骨折，复原的可能性不大，有九成九的几率，会落下残疾，想要彻底恢复健康，估计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了。”
谢长征的嘴角上扬，这般讽刺的笑容因为低着头的缘故同样没有被人瞧见。
上辈子，他确实是粉碎性骨折，可这辈子，因为重生在战场上的缘故，他最大可能的避免了那一场伤害，现在腿部同样受伤了，却是可以调养的轻伤，部队念他这次立了大功，腿部伤病确实也需要一点时间修养，特地批了他一个长假，让他回家探亲罢了。
当然，这些话他是不会对着这些“亲人”说的，他就是等着他们在得知他“残废”的消息后会露出的丑态，然后彻彻底底和这个毁了妻女的家庭告别。
虽然谢长征清楚，自己身上同样也是带着罪孽的。
谢长征从小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对于这片土地上的风俗，早已经习惯，并且按部就班地遵行着。
父母在，不分家，一直以来，谢长征都不觉得在分家前将挣来的津贴上交给母亲有什么问题，虽然他挣的多，两个哥哥挣的少，可他不在老家，爸妈妻女还要靠两个哥哥照顾，帮衬一些兄弟，在谢长征看来也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不仅他这么做着，军队里那些战友们同样是这么做的，在这个年代，乡下出生当上工人或是军人的孩子接济混的不好的兄弟姐妹，已经是一种常态，不肯奉献，不肯牺牲的那部分人，才是这个年代的异类。
在升到连长的那一年，谢长征曾想过让妻女办理随军，可边境的恶劣生活，终究还是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谢长征曾经驻兵在一个小岛上，那个小岛是重要的战略根据地，可因为地势特殊，岛上资源极少，生活物资全都依靠船只运输。
有一次海上大雾，船只没办法出港，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岛上的物资所剩无几，他们靠着剩下的两天物资，足足撑了一个多礼拜，挖菜根，下海捕鱼，最难熬的还是水资源的缺乏，一天一口水，却还要照常守岗，以防敌人突袭，而这样的经历，还不是谢长征经历过最糟糕的。
军嫂们可以生活在相对安稳的城区，可在边境，即便是最好的条件，那也是有限的，而且军嫂们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一旦他们防守不住，边境的那几座城市，必然是最先沦陷于战火中的。
出于种种考量，谢长征最终还是没有提交随军申请，只是在生产队里，大家都觉得那是苗凤妹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胜利。
谢长征知道自己的老娘身上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可在他看来，自己的老娘虽然有些偏心眼，那也是极其有限的，小时候的日子艰难，苗凤妹宁可自己饿着，也要把一口粮食分成三份，让他们三兄弟吃饱穿暖，这份恩情，谢长征在心里铭记。
再后来，他当了兵，三五年不见得能够回一次家，而两个兄弟时常陪伴在亲娘身边，谢长征能够感觉到，老娘对他没有以前那么亲近了，尤其是在他寄回家的钱越来越多的时候，家里人对他的热情更多像是在欢迎一个亲近的客人，而不像是在欢迎一个家人。
至于那个最小的妹妹和他的女儿一般年纪，爹娘更看重些，也是人之常情。
都说距离产生感情，可谢长征却觉得，因为距离，他和爹娘兄弟的感情都变得疏远了，所以老娘偏心两个哥哥，谢长征能够理解，只是在他看来，再怎么样，爹娘兄弟看在他寄回家的那些津贴上，都不会亏待他的妻女。
而每次他回家探亲的那段时间，爹娘兄弟又表现的很好，蒸一碗鸡蛋羹，总是所有孩子一块分着吃的，只是家里和地里的活多，妻女和几个嫂嫂以及侄女一样，不可避免要分担许多。
他在家的时间短，能够看到的就只有这些浅显的东西，妻子女儿怯弱老实，从来不敢抱怨，更是让他错失了为数不多可以知道真相的机会。
一直以来，谢长征都觉得自己的妻女生活的很好，有兄弟们照顾着，他也能放心她们母女俩在村里不受外人欺负，可直到后来残疾回乡，看到疯癫的妻子，只剩下一点残骸的女儿，谢长征才知道以前的自己有多瞎，有多蠢，错把豺狼当亲人，却把自己最该保护的两个人，丢在了这堆豺狼中间，任由他们被这些豺狼生吞活剥。
谢长征的余生，就守着疯疯癫癫的老婆，活在自责的愧疚当中，他和那边的人断绝了来往，冷眼看着他们一步步走向作死的道路上，可看着那些人走向绝路，他的心里竟然没有一点痛快，因为他明白，不论凶手是否得到了报应，他的女儿都回不来了。
别人都说他老婆疯了，可越到后来，谢长征越觉得，看似清醒的自己，实际上疯的更厉害。
在刚重生的时候，谢长征还在质疑自己重生的时间，他记得女儿就是在这段时间重伤不治然后被这群人抛尸后山的，家乡贫瘠，就连公社都没有安装电话，谢长征想要联系老家的亲人，只能通过电报和写信的方式，等到老家的人接到消息时，女儿的尸体或许已经凉透。
谢长征只能做两手准备，又给老家发了电报，自己又不顾伤势没有复原，就踏上了回家的路，他心里总是盼望着那一线生机，这一世，他要补偿自己的女儿，把两世的亏欠全都补上。
上一世他回家的时候，妻子已经疯颠了，他只能从村人的讲述和妻子颠倒的话语中剥丝抽茧，查到事情真相，庆幸他来的还算及时，这个时候，女儿前一个晚上从山坡滚落，这会儿还有气息，可本该被那些人关在家中不给救治的妻女这会儿居然已经去了县城，这显然和谢长征的记忆对不上。
他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或许，重生而来的人，不止他一个。

第184章 七零小福女5
“对于你的事，部队里有什么章程？”
苗大山忍不住盯着谢长征的伤腿看了一眼，按照对方的说法，他这条腿大概率是废掉了，如果部队里不能待了，现在他这情况，还能下地干活吗？
“是啊，这件事部队里不能不给个说法吧，如果老三真的残废了，那也是为国家牺牲，不说安排工作吧，起码得给一笔丰厚的抚恤金吧。”
刚刚谢家发生的争执也是因为这件事，谢长耕和谢长犁两兄弟还要点脸，这会儿蹲在后头，面露愁苦，张小娟这个大嫂跳的最高，老二媳妇刘拦弟则是在一旁添油加醋。
“队长，咱们也不是心眼小，老三现在这情况，这几个月是下不了地了，如果他那腿落了残疾，之后估计也挣不了全工分，咱们这些当哥哥嫂子的照顾他一时还可以，总不能照顾他一辈子吧？他也是个男人，也是要脸的，恐怕也不愿意拖累咱们这些哥哥嫂嫂。”
刘拦弟说话细声细气的，可说出来的话却真是不中听。
她和张小娟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如果谢长征能够拿回家一笔抚恤金，看在这笔钱的份上，他们还是一家人，可要是谢长征什么都拿不回来了，他们这些哥哥嫂嫂也不想多照顾他这个吃白饭的人。
两人觉得自己这番话很有道理，可忘了这些年谢长征寄回家的钱足够乡下普通人家一家五口好吃好喝一辈子了，他们的生活能比周围其他人更宽裕，靠的就是这个现如今残废的兄弟。
现在这个兄弟遭难了，他们就迫不及待露出嫌弃的面孔，这不就是活生生的白眼狼吗。
“这次我是在战场上负伤，部队里给了我一笔奖金。”
谢长征就像是没有听懂两个嫂嫂的话一般，傻乎乎的点名了自己确实得到了上级的褒扬，获得了一笔奖金。
边上正在为谢家人的凉薄砸吧嘴的村人听了这段话后忍不住跟周边人小声议论，这谢家老三莫不是个傻子，这会儿还没看出来人家根本就没将他当作一家人，也不知道这样的智商是怎么在部队混到副团这个位置的。
谢家人则是面露欣喜，只是不等苗凤妹开口要钱，谢长征就紧接着说道：“这笔钱我没要，分给了那些牺牲战友的亲属。”
“当兵这十多年，我陆陆续续给娘汇了五千多块钱，这些年家里建新房，再除去供几个侄子和小妹念书，以及春秀母女俩的日常花销，应该还能剩下两三千，即便我成了瘸子，有这笔钱，我也能熬过去。”
现在一块钱的购买力可不是后世能够比拟的，谢长征是个极其节俭的男人，加上驻扎在边境根本就没有花销的地方，几乎所有津贴他都是一分不用寄回老家的，当兵十多年，随着军衔的递进，他的津贴不断增长，汇了五千多块钱，那还是没有算上各种票券的说法。
徐春秀和谢芜在谢家并不是吃白食的人，相反，因为苗凤妹的苛刻，母女俩非但没有花到一分自己丈夫父亲寄回家的钱，反而她们挣的工分，分到的口粮，有一部分进了谢家其他人的嘴里。
此刻谢长征这番话落入旁观者的耳朵，反倒使得苗凤妹等人的行为越发不堪了。
“但是我那些战友的家属不一样，部队给的抚恤金是有限的，他们家里还有老人和妻儿，在没了顶梁柱后，又该怎么活呢，我就把那笔钱分了分，算是尽我最后一点心意了。”
谢长征的表情十分沉重，他懊恼自己没有重生的更早，或许再早一步，他能够阻止那些战友们的牺牲。
“谢老三，你的脑子是被驴踢了吧！”
苗凤妹没有想到自己的亲儿子居然那样蠢，那些战友的家人过得好不好，和他有什么关系啊，那些人的孩子将来还能够给他养老不成。
现在儿子残疾了，之后的每个月再也没有人给她汇钱汇票了，那笔奖金就是谢家最后一笔大收入，闺女和几个孙子将来念书嫁人娶媳妇都得靠这些钱。
老三本就没有儿子，将来养老保不准就得靠着这几个侄子，现在不想着关心讨好那几个孩子，反而胳膊肘朝外拐，可把苗凤妹气的够呛。
“我没钱，你寄回来的钱，早就被你婆娘和那个赔钱货败光了。”
苗凤妹对着儿子气急败坏地说道：“小丫头片子不就是摔破了一点皮吗，你那败家婆娘居然还闹着要去医院，真当钱是大风刮来的啊，一个个不省心的玩意儿。”
她心里越想越窝火，好端端的，自己儿子怎么就变成残废了呢，女儿是带有大福气的，需要娇养，几个孙子是谢家的香火盏，也不能委屈了，这几个孩子正是烧钱的时候，等他们将来结婚生子了，花销更是一个无底洞。
以前苗凤妹仗着老三这个孝顺又出息的儿子，心里很有底气，可现在老三废了，手里捏着的那笔在外人看来一辈子都花不完的巨款，在苗凤妹看来也是不禁花的。
她觉得，老三家那个赔钱货果然是带衰的，她的老三会变成这副模样，或许就是被那个丫头给克到了。
“娘，那是我媳妇和我闺女。”
经过上一世，谢长征已经知道他娘对待妻女的态度，可在听到老太太这句颠倒黑白的话后，心里还是忍不住苍然，上辈子他到底有多眼瞎耳聋啊，才会察觉不到妻女在这个家里的艰难处境，硬生生逼死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害得自己真心求娶来的女人彻底疯颠。
“苗凤妹可真够没良心的，这些年，谢老三的媳妇花过这个家多少钱？她那女儿隔三差五扯布料做衣裳，谢老三的媳妇和闺女身上的衣服还都打满补丁呢，不知道的，还以为钱是苗凤妹的女婿挣得呢？”
“呵呵，人家的女婿还在未来婆婆家住着呢，和三丫一个岁数的女娃娃，养的比城里姑娘还要娇惯，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大户人家才养得起这个娇媳妇呢。”
“苗凤妹这心可真硬，今天早上我都看见了，三丫脑袋上老大一个豁口，肉都开始烂了，哪里是她口中简单的擦破点皮呢。”
围观的村人在门外头窸窸窣窣的，苗凤妹火冒三丈，直接拿起院子里的柴火棍，冲着门外的人挥了挥棍子。
“滚一边去，这是老娘的家里事，跟你们有啥关系啊。”
“是跟咱没关系，可有些人做了亏心事，还不准别人说了？”
苗凤妹脾气霸道泼辣，可村里人也不是人人都怕她的，以前大家因为谢家出了谢老三这个干部，礼让她几分，现在谢老三连兵都当不成了，大家都胆子自然就大了。
一个往日和苗凤妹有龃龉的老太太毫不客气地在人群里伸着脖子和她呛声。
“长征啊，婶子和你说一句掏心窝的话，你就三丫一个闺女，侄子再亲，那也没有亲闺女来的亲，你可别听你妈的那些歪理，放着女儿不顾，养别人家的孩子，将来你老了，你那些侄子可不会重视你胜过他自己的亲爹亲妈，会在你身边照顾你的，还是你媳妇和你闺女。”
“去你麻痹的，老娘撕烂你的嘴。”
苗凤妹现在就是一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听了那老太太的话，直接扔掉烧火棍冲进人群和那老太太厮打起来。
“够了！苗凤妹，你还嫌不够丢人吗！”
谢老头又是一阵咆哮，大伙儿从来就没有见过谢柱子这般硬气的时候，就连已经和那老太太围打在一块的苗凤妹都下意识地收了手，被那个老太婆抓了好几下。
只是谢老头的硬气是一时的，在发觉所有人都盯着他看时，谢柱子拿着旱烟枪蹲了下去，一手抱着头，一副颓废怯弱的模样。
“老东西，就看着我被别人欺负。”
谢老头的气焰低了，苗凤妹的气焰自然更嚣张。
“老三，你是娘的儿子，不论你变成什么样了，只要有娘一口饭吃，娘就不会让你饿着，想来你这些兄弟们也是这么想的，可你得听娘的话，休了你那个婆娘，咱们家养你可以，却不能养那两个又懒又馋的废物。”
苗凤妹偏心不错，可谢长征也是她儿子，她不可能因为儿子残废了就不要这个儿子，但这不代表她会接受徐春秀这个已经生了反骨的儿媳妇。
再说了，这个儿媳妇连个男孙都没有给她生过，在苗凤妹看来，她也算不上是一个合格的儿媳妇。
“娘，那是我媳妇和我闺女，阿芜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
谢长征面露震惊，似乎没有料到老太太会说这样的话，边上的村人也震惊了，这年头离婚还是一件丑事，再坏的婆婆，那也只是搓磨儿媳妇罢了，从来没有一个婆婆是奔着让儿子儿媳妇离婚去的。
“你要是不肯休了那婆娘，你也别认我这个娘了，咱们立马分家。”
苗凤妹自认自己是了解这个儿子的，三个儿子里，就数老三最孝顺，他不可能为了一个结婚十多年间只相处了不超过两个月的女人，就不认自己这个实打实养了他十多年的亲娘。
张小娟和刘拦弟面露欣喜，她们倒是希望谢长征这个拖累赶紧从谢家分出去呢，现在对方可不是她们需要巴结的大财主了，一个残废而已，也不知道将来会占她们多少便宜呢。
“娘，春秀和阿芜只有我了，你还有大哥二哥和小妹，既然你这么容不下她们娘俩，那就分家吧，或许我谢长征真的会变成一个残废，可再怎么样，我也得把老婆孩子给养活了。”
谢长征的语气万分沉重，在场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他在做这个选择时的挣扎。
因为苗凤妹表现的太过咄咄逼人，在这样的对比之下，谢长征选择分家，村里人非但不觉得他不孝，反而对他同情极了。
“队长，能不能麻烦你送我去县城，阿芜还在医院躺着，我心里放心不下。”
谢长征背过身，用袖子管擦了擦脸，大伙儿看不清他的动作，却能猜到或许谢长征这会儿是哭了，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苗凤妹这个刁钻偏心的亲妈，把这个孝顺的儿子的心伤的多深啊。
“你走，今天你走出这个家门，就永远都别认我这个娘！”
苗凤妹惊呆了，她没想到，儿子居然宁可要那对灾星母女，也不要她这个亲娘，她心里越发憎恨徐春秀母女，那对狐媚子到底给她的儿子下了什么迷魂药。
“哎，这事闹的。”
苗大山说不出拒绝的话，叹了口气，让堵着大门的社员散开，给他和谢长征让出一条道来。
苗凤妹在院子里歇斯底里地叫骂着，可谢长征再也没有回过头。
——
“老三媳妇，看看谁回来了！”
苗大山领着谢长征到了病房，然后识趣地离开，把病房让给了他们这对久别重逢的夫妻。
谢长征拄着拐杖，站定在门口的位置，看着那个不过三十三岁，就已经长了皱纹和白发的苍老女人，顿时红了眼眶。
“春秀，我回来了。”
徐春秀整个人如被雷击中一般，僵在了原地。
上辈子，在女儿死后，她就变得疯疯癫癫了，很多记忆都是混乱的，可她记得，这个男人绝对不是在这个时候回来的，这是不是意味着，对方可能有和她一样的奇遇？
徐春秀是怨谢长征的，怨他娶了自己，却没有好好对她，可比起怨恨谢长征，徐春秀更怨自己。
她怨自己太懦弱，因为从小接受的教养，让她不敢反抗婆婆的权威，明明受了委屈，却还是让自己忍，让女儿忍，从来没有想过要为自己和女儿争取什么。
她明明有好几次机会，向回家的丈夫诉说自己和女儿的委屈，可她却还是因为各种各样的顾虑退缩了，真的是谢长征这个丈夫，这个父亲不负责任吗，徐春秀知道，其实在这场悲剧中，她应该担负更大的责任。
可人性使然，徐春秀还是很难不怨恨这个丈夫，因为害死女儿的人是他的亲娘，他的亲妹妹，在猜到丈夫可能和自己一样重生的情况下，徐春秀甚至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他。
“我回来了，给我一个机会，我会努力当一个好丈夫，好爸爸。”
谢长征拄着拐杖疾步走到女儿谢芜的病床旁，他激动地用手轻轻触碰了女儿的脸颊，那带着温热的触感让谢长征几乎泪奔。
女儿还活着，有人的温度，不是他翻遍了整个后山，找到的冰冷凉透的尸骨残骸，自重生后就没有平静下来过的神经，在这一刻恢复了安定。

第185章 七零小福女6
“疼——”
阿芜迷迷糊糊醒来，只觉得额头到后脑勺的位置一片撕裂般的疼痛，还未彻底清醒，眼泪先不争气的从眼眶里挤了出来。
这年头麻药还是紧缺的物资，战场上的军人都不够用，分配到各级医院的麻药自然也就更少了，当初在给阿芜做手术的时候，医生用了一些麻药，可这些麻药的效用在阿芜清醒之前早就过去了，一来是药剂短缺，二来医生担心过量的麻药对谢芜这个孩子的身体发育造成影响，自然没有替她补充这类药剂，以至于阿芜刚醒来，就被头部的创口痛到浑身颤栗。
谢家的女孩儿除了谢秀珠都是不值钱的，谢家三个孙女，二房的谢草，谢花以及三房的谢芜，从懂事起，就开始学着做家务，在十一二岁的年纪，劳动量已经不亚于任何一个成年的妇女。
在谢家，谢芜三个孙女的任何一个不妥当的行为都会遭来一顿打骂，自从刘拦弟生了一个儿子自觉的有了立足的底气后，谢草谢花姐妹俩的日子也稍微好过了一些，可谢芜这个三房唯一的女孩，被苗凤妹视作丧门星的丫头就没有那么好运了，随着谢草谢花两姐妹的日子日渐宽松，压在谢芜母女俩身上的活儿反而更多了。
有一些谢芜看到小姑姑谢秀珠穿着漂亮的布拉吉，背着她爸指名寄给她的军绿色小书包，哭着问妈妈为什么本该属于她的书包在姑姑身上，为什么她不能像姑姑那样上学？
哭闹的话语正巧被耳尖的苗凤妹听见了，谢芜立马遭来一顿毒打。
好在徐春秀那会儿虽然懦弱不敢反抗婆婆的权威，却还有一番拳拳爱女之心，替谢芜挡住了大半的拳打脚踢，可即便那样，那天奶奶可怖的模样还是深深烙刻在了谢芜的心底。
自那以后，即便她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敢哭出声，只敢一个人躲在被窝里的时候，默默流眼泪，生怕奶奶听见，再对她和她娘动手。
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了今天，阿芜明明很疼，却不敢哭的太大声，只是捏紧拳头蜷缩成一团虾米，牙齿咬的咯咯做响，脸都憋红了，除了偶尔憋不住时会轻声喊娘，说一句疼外，更多的智能听到压抑的抽泣声。
谢长征和徐春秀急急忙忙带着大夫进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啪！”
谢长征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又觉得不解气，重重锤了锤门框，恨不得把当初的自己给打死。
他到底造了什么孽，以至于逼得自己的女儿连哭都不敢了呢？
上辈子，谢长征回到家后看到的就是疯颠的妻子，那会儿他通过调查得知了妻女受到的漠视和虐待，可更多的也是通过文字了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知。
他憎恶谢家那些人的贪婪，那些人的言行不一，憎恨自己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责任，可说实话，他常年在外打仗，对于谢芜这个女儿，他同样也是陌生的，所谓的感情，也是源于血缘而来的羁绊。
谢长征的心里，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女儿的形象，在他的记忆里，影响最深的三个画面，第一个画面，是他从印国战场回来，那个时候女儿已经八个月大了，因为战争，他错过了女儿的出生。
娘说他的女儿嘴壮，就爱挑好的吃，说他媳妇没用，不下奶，即便给她吃再多的鸡蛋和鲫鱼，都没有足够的奶水喂养孩子。
那个时候，抱着明明八个月了，却还不如同时出生的妹妹一半强壮的瘦弱女儿，谢长征油然而生一种名叫父亲的责任心。
在短暂的假期结束后，谢长征回到的部队，想念着他娘说的那些话，谢长征找一些没孩子的战友要了不少特殊的票据，换成了麦乳精，寄回老家。
娘说闺女嘴壮，媳妇没奶，听说麦乳精滋补，能够代替奶水，谢长征希望等下次回去后，就能看到一个白白胖胖的俏闺女，甜甜的喊他一声爹。
谢长征心中有关于女儿的第二个印象，，是在第二次见到女儿的时候，那个时候，她已经三岁了，这个闺女又瘦又小，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激动地冲过来抱着他喊爹，反而躲在她娘身后，怯生生地偷看他。
那一次，谢长征只在家呆了短短两天的时间，还没来得及和妻女培养感情，就被军队紧急召走了。
之后的几次见面，谢长征看到的都是黑瘦怯弱的女儿，她的性子闷极了，在小妹谢秀珠拉着他撒娇的时候，这个女儿反而畏他如虎，只要他一靠近，就躲得远远的。
谢长征想着，或许是女儿怕生，安慰自己，等到他退役了，就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女儿培养感情了，可谁知道，再一次见面，就是永别。
记忆里总是躲在远处，怯生生偷看他的女儿成了一堆残肢散肉，他总是和自己说再等等，再等等，却再也等不到女儿挽着他的手，甜甜地叫他一声爹了。
后来，谢长征知道了谢家那些人的真面目，也猜到了当初他娘口中女儿挑食嘴壮，媳妇没用奶水不足之类的话，通通都是骗他的，而他出于对母亲的信任，往日最让他骄傲的聪慧在那一刻失去了用处，他知道，或许他送回老家的那些东西，从头到尾都没有进入过自己媳妇和女儿的嘴巴。
那个时候，他的懊恼悔恨更多也是出于愧疚，因为他没有做到一个丈夫，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
可这会儿，看到女儿蜷缩在病床上，咬着嘴唇压抑着抽泣，泪眼朦胧地喊着她娘，谢长征的心脏就像是被一个无形的手掌紧紧攥住。
他从未像这一刻那样清晰的明白过，眼前这个女儿不仅仅是他的责任，更是他的命啊。
“娘在这儿呢，阿芜，娘在这儿呢。”
徐春秀心都快被女儿哭碎了，她紧紧握着女儿的手，要不是怕耽搁大夫给女儿诊治，恐怕她早就搂着女儿哄她了。
“烧退了，这是一件好事，给孩子熬点好克化的粥，最好加点红糖红枣之类补血的东西，之后一段时间，你们当大人的得多费点心思，小心不要让伤口再次感染，孩子要是又开始烧了，马上去我那间医护室找我。”
大夫给阿芜量了量体温，松了口气，现在孩子清醒了，体温也恢复了正常，一般来说，性命算是保住了。
“大夫，孩子疼的厉害，能不能给开点止痛药啊？”
谢长征看着女儿小声喊着娘，一个劲儿往媳妇怀里钻，眼里丝毫没有他这个爸爸，原本向病床靠近的脚步突然间退缩了，站在离病床四五步的位置，压着嗓子向医生打听道。
“这么大的孩子用太多麻药不怕伤到脑子啊？”
女大夫瞪了眼谢长征，听说这个男人还是军人呢，按理津贴不低，怎么把自己的孩子娘硬生生熬成了孩子奶奶呢，就连病床上那个娃，伤口都开始溃烂了，才被家里人急急忙忙送过来，这些天，也没见医院里有什么亲属过来探望。
“只能让孩子忍过去了，要是有条件，去供销社称点糖块，让孩子甜甜嘴，或许就忘了脑袋上的疼痛了。”
看谢长征虚心求教的模样，女大夫的表情缓和了许多，给谢长征出了一个主意。
“诶。”
一听还有这种办法，谢长征的眼睛顿时就亮了，他稀罕地看了眼病床上小声抽泣的闺女，然后拄着拐杖，依依不舍地从病房离开。
因为脑袋上的伤口太疼了，阿芜这会儿根本就止不住眼泪，在谢长征离开的时候，她的眼前雾蒙蒙的只看到一个高大宽厚的陌生背影。
阿芜觉得这个背影好像在哪里见过，只是比较记忆中的背影，似乎佝偻了许多。
来不及细想，脑袋又是一阵阵刺痛，阿芜只能抱着她娘，小声呜咽。
——
“娘，你说三哥回来了！”
从学校回来，刚刚得知这两天家里发生的大事的谢秀珠惊讶站起身，脸上的表情有些惊恐。
印象中，三哥不是这个时间点退役的，谢秀珠攥紧衣袖，开始怀疑这样的改变到底是她重生带来的蝴蝶效应，还是谢长征拥有了和她一样的机遇。
上一世，谢秀珠和这个出息的三哥的感情并不好，按照原本的轨迹，谢长征会在不久后因为残疾退役，不过他之所以受伤是因为在战场上立功，加上退役前就已经是副营级干部，在伤退后，谢长征直接被部队领导安排到了家乡云茂县公安局出任副局长，津贴等福利待遇依旧保持在原先的水准。
就算他残疾了，或许这辈子都止步于副局长这个位置，也足够他未来衣食无忧。
离得近了，谢长征自然将妻女接到了身边照顾，他不是个笨人，以前聚少离多，或许看不出来自己的妻女受亏待的事实，可现在徐春秀和谢芜就在他眼皮子底下生活，偏偏谢家一部分人还不知道收敛，以谢长征的聪明，自然发现了以前自己忽略的真相。
后来又发生了一些事，谢长征对老家这些亲人死了心，即便是苗凤妹这个亲娘，也只能得到最基本的奉养，谢秀珠眼睁睁看着以往处处比不上她的小丫头谢芜过上了娇小姐一般的生活，最后还嫁给了一个十分优秀，心里眼里都是她的男人，谢秀珠心里的嫉妒差点把她吞噬掉。
在发现自己重生后，谢秀珠是激动的，她一步步唆使老太太，让谢芜过上了比上辈子更为不堪的生活，也没有提醒谢长征这个三哥避开祸事的打算。
一切都按照她计划的那般进行着，可现在谢长征提早回来了，虽然听说他还是变残疾了，重生的可能性不大，谢秀珠心里的大石依旧不能放下。

第186章 七零小福女7
“你三哥这人可真是没良心，他忘了他小时候，我是怎么待他的，那时候家家户户都没有足够的粮食，我掘树根，嚼树皮，奶水混着血水喂他，现在为了一个小娼妇和小娼妇生的赔钱货，他连我这个亲娘都不要了。”
苗凤妹想到儿子决绝离开的背影，当下气的倒在了地上，半天时间过去了还没缓过气来。
她是真的看不上谢芜母女，那个儿媳妇本来就不是她想要的，富农出生，骨子里就是坏种，她那个出息的儿子本该配一个更好的女人。
更别提这个儿媳妇十多年来只给她生了一个不讨喜的孙女，让苗凤妹越发看她不顺眼了。
当然，以上种种都是苗凤妹自我安慰的借口，每每想到这些，都让苗凤妹觉得自己的偏心眼是理所当然的。
“娘，三哥不孝顺你，我孝顺，等我将来考上大学，一定把娘接到城里，过人上人的生活。”
老太太的这些话字字句句落到了谢秀珠的心里，她那个三哥可不就是没良心吗，上辈子明明那么有钱有势，都不肯帮她这个亲妹妹活动关系，安排一个事少钱多的活儿，就连后来娘生病了，他也逼着他们这些老家的穷亲戚分摊那笔钱，明明那些钱他完全拿的出来。
更让谢秀珠怨恨的是那个和她同年同日生的侄女谢芜。
在谢长征转业回到地方之前，对方就是她的小丫鬟，吃全家的剩饭剩菜，还得帮她洗衣服，整理她的小房间，可在谢长征回来后，对方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还是公安局副局长的千金，不仅重新回了学校，还穿上了她都没有的漂亮衣裳，吃上了进口的洋糖果，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明明那个丫头蠢笨如猪，即便重回学校，成绩都只是中等偏下，可三哥还总觉得这个闺女哪哪儿都好，却看不上成绩优异的自己。
明明那个丫头不自爱，厚着脸皮总是追着一个男人跑，可在那个男人和别的女人结婚后，她却依旧可以得到一个心里眼里都是她，不在意她过去的丈夫，而她这个曾经处处比她强的小姑姑却只能嫁给一个平庸的男人，碌碌终生。
谢秀珠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
重生后，她曾经想过要不要将谢芜直接扼杀在摇篮里，可一来是没杀过人，下不了狠手，二来是不甘心谢芜那么轻松的死去，她还想让对方看到她飞黄腾达，高高凌驾于他们一家人的场景，感受她上辈子的屈辱和难堪，如果轻易让她死掉，似乎辜负了这次重生的机遇。
只是随着谢长征这个三哥转业的时间临近，谢秀珠心里还是越发不安，在几番思量后，她还是下定决心，找个机会除掉谢芜。
那天让谢芜去山坡那一片采摘刺梅，正是谢秀珠的计划。
她观察过那一片区域，刺梅生长的地方在斜坡的位置，那片石土松散，稍不留神就会踩空，而在前一天，谢秀珠刚逼着谢芜用冷水清洗了两盆衣裳，又一大早唤她起床，在又冷又困的情况下，精神很难集中。
恰巧前几天刚下过一场雨，山间泥土湿滑，更加重了踩空滑倒的几率。
这个计划有一定的可能性会失败，谢秀珠给了谢芜一个机会，如果她能够躲过这一劫，就放她一条命，正好可以让她看着她一步步走向她无法攀越的高度。
如果计划成功了，那也是命中注定，毕竟她给过她机会了，是她自己没有抓住。
在看到谢芜的惨状时，谢秀珠的心里有过一丝害怕，可很快的，一股快意占据了她的胸腔，看着上一世高高在上的侄女这会儿就像一条死狗一样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谢秀珠觉得，自己的执念似乎都消失了一半。
如果谢芜死了，她会放过谢长征夫妇，毕竟没了谢芜，谢长征必然还是那个一心为大家庭付出的好哥哥，在她成长起来之前，谢长征这个即将会成为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亲哥哥也将是她的一大助力。
她将一切计划的很好，却没想过谢长征会在预定时间之前回来，而三嫂面对女儿的重伤，忽然硬气起来，还带着那个丫头去了县城的医院，不知道是否能够保住那个丫头的性命。
谢秀珠有些气闷，她觉得自己或许走了一步烂棋，现在三哥提早和他们离了心，为今之计，只能在三哥彻底对他们失望之前，先将人拉拢回来。
“这个家里，娘唯一能够靠得住的，就是你这闺女了。”
谢秀珠的话让苗凤妹心中熨贴，只觉得自己没有白疼这个闺女，“不过娘还有你两个哥哥养着呢，你将来总是要嫁人的，娘跟你一块过，算怎么一回事呢，你放心，娘最疼你，一定会给你攒一份厚厚的嫁妆，你那个三个翅膀硬了，可他忘了，他的钱都在我手里，我倒想看看，他现在废了一条腿，真分家了，他拿什么养活他那两个心肝宝贝。”
提到那个忤逆不孝的儿子，苗凤妹的嘴角顿时耷拉下来，面露不悦。
自己的亲儿子，即便这十多年聚少离多，可依旧还是有感情的，苗凤妹自然不会眼睁睁看着儿子饿死，她就是想要熬到那个儿子低头，乖乖认错回家。
“娘，你怕是被我三哥骗了。”
谢秀珠知道这个三哥即便伤了一条腿依旧会得到部队的妥善安排，上一世，这个三哥就转业到了老家成了公安局副局长，又有权，津贴又高，这辈子和上辈子虽然有了些许出入，可按照对方的军功和退伍前的军衔，当一个地方小领导还是没有问题的。
上辈子，等三哥彻底对他们冷了心，再也不往家里拿钱还得三四年呢，在这期间，谢长征虽然将徐春秀和谢芜接到城里生活，可每个月依旧会往家里拿钱，谢秀珠和几个侄子念书，谢长征也是能帮就帮的。
这一世她妈糊涂，以为谢长征注定没出息了，想要用分家磨磨他的性子，可一旦真的分家了，对于谢长征来说就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他可以带着那对母女，光明正大在外过好日子，再也不用顾忌他们这些亲戚了。
谢秀珠怎么甘心谢长征之后的那些津贴白白便宜谢芜母女呢。
“什么意思？”
苗凤妹紧张地看着女儿问到，她知道这个女儿向来聪明，会这么说，一定是有理由的。
“娘，我们班上有个同学他哥也在打仗的时候炸伤了一只眼睛，他哥就是一个连长，军衔还没有我哥高呢，可在他残疾后，部队立马给他安排了工作，现在在食品长做保安队长，而且听说转业前，部队还给了一笔抚恤金呢？”
谢秀珠的这段话纯粹就是瞎编的，她只是为了让老太太知道，即便谢长征真的瘸腿了，他也不会是一个没用的废人，国家和部队不会亏待他们这些立过功的战士，当不成军人，他们还能回到家乡捧铁饭碗呢，津贴同样不菲。
“啥！”
苗凤妹一个乡下老太婆，当然不懂这些，她只知道食品厂是一个好地方，保安队长这种管着一堆保安的职位听上去就不明觉厉。
而那个人只是区区连长呢，她儿子在伤退前，起码还是个副团长，如果部队真的有这样的政策，她儿子回来起码也能当一个厂子里的小干部，到时候岂不是就能把她的宝贝闺女和孙子安排进那家工厂里，当一个捧铁饭碗的工人啊。
“乖宝，你说你哥知不知道这事？”
苗凤妹疑心病重，开始怀疑儿子今天这些举动的动机。
“我不知道，可三哥在部队里待了那么多年，没道理不知道这些弯弯绕绕的东西。”
谢秀珠面露为难地说道。
“他肯定知道！”
苗凤妹如同谢秀珠预期地说道，表情有些愤恨。
“这个没良心的真的和我这个亲娘离心了，居然还骗我，让我以为他这辈子算是废了，他这是什么意思？想要分家，不想再往家里捎钱了，想把那些好东西都留给他那个赔钱货？他这是在做梦，只要我活着，就不会允许哪对母女爬到我头上拉屎撒尿。”
苗凤妹重重重重拍了拍桌板，顿时又打起了精神。
“好在娘有你，要不然，真被你那个白眼狼三哥给糊弄过去了。”
苗凤妹看着宝贝女儿，面容无比慈和，这个闺女果然是她的小福星，要不是这个闺女提点，她怕是真的着了那个不孝儿子的道了。
看她娘终于打消了分家的念头，谢宝珠心中暗暗舒了口气，然后陷入了沉思之中。
这辈子，谢长征提早出现了，那么那个狼崽子呢，是不是也会提早被人发现呢？
谢秀珠想着上辈子那个狠戾的男人，明明谢芜的名声那样不好，他还是待对方如珠似宝，那样一个乖张暴虐的性子，在谢芜面前，总是像哈巴狗一样，乖顺的不像话。
她和谢芜差的，就是一场机遇罢了，上辈子，谢长征一家养了那头狼崽子，以至于谢芜和他有了青梅竹马的感情，如果这辈子换成她呢，被那个男人捧在手心的人，是不是就是她了呢？
谢秀珠捏紧拳头，琢磨着，最近是不是应该常去山脚下那一片逛逛，总不能再来一个变数了。

第187章 七零小福女8
这个年代的人多数都比较热情，加上学雷锋行动的普及，穿着军装，拄着拐杖的谢长征走到医院外几步路的地方就被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子拦下，带着他去了供销社。
“真巧了，我家也是一个闺女。”
那人听说谢长征的闺女现在在医院看病，他去供销社是为了买一些甜嘴的东西转移女儿的注意力，让她忘记伤痛，顿时就打开了话匣子，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和谢长征聊起了女儿经。
“你说生个闺女真的不如生个小子来的省心，我家一个臭小子，一个香闺女，那个小子怎么摔摔打打我都不心疼，反正是个男孩，皮糙肉厚些没准还是个优点，只要大体上管好，不要让他作奸犯科就行，可我家那个闺女不能这么养啊，娇滴滴的小姑娘，磕破点皮我都心疼的慌。”
这个中年男人倒是少有的疼爱女儿的男人。
“我就是怎么疼都疼她不够，总想着她这一生快活的时间就那么短短二十多年，等将来嫁人了，上头还有公婆，我这个当爹的再想要护着她，总是束手束脚的，等她再大点，那就该当妈了，我媳妇生娃儿的时候哭的那叫一个惨，这些痛，咱们当爹的也没办法替闺女分担啊。”
男人说起关于女儿的话题总是滔滔不绝，“你说现在养个闺女真是发愁，你如珠似宝的疼了二十多年，一旦她嫁了人，反而成了别人家的人了，真想让她招个上门女婿，将来那小子敢欺负她，我就和我儿子一块揍他。”
似乎自己也被自己的话逗乐了，男人呵呵呵笑了起来。
“看你伤了腿还惦记着给闺女买糖，你一定也很疼你家闺女吧，我就欣赏你这种人，不像一些男人，生了闺女就觉得那是赔钱货，也不想想闺女怎么了，身上也留着咱们的血，那么不喜欢闺女，当初就别干生孩子的事啊，啥玩意儿啊。”
面对这个过分自来熟的男人，谢长征有些尴尬，好在他抱着拐棍坐在后头，那人也看不到他的表情。
此时谢长征是有些心虚的，因为他压根就不像这个男人夸赞的那么好，此刻他对女儿的补偿就像是马后炮，他根本就不是对方口中的好爸爸。
“我常年在外打仗，不怕你笑话，女儿出生大半年了，我才见她第一年，现在她十三岁了，半大姑娘了，我这个当爹的，和女儿相处的时间拢共不超过一两个月，我不是一个好爸爸。”
谢长征的语气有些低落，这会儿他虽然想要弥补，却还没想好该怎么补偿女儿。
只是给予她最好的物质生活，似乎还不足够。
“你是军人，这不一样。”
骑着自行车的男人肃然起敬，“您可千万别那么想，要不是你们这些军人保护着华国边境不被入侵，哪还有我这样的人每天琢磨着怎么疼爱孩子呢。”
年代的特殊性，总有一些人，不得不牺牲自己的生活甚至性命，保护更多的人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这些人的家人，也不可避免的承受了更多分别的痛苦。
这些英雄是伟大的，在男人看来，即便是他们的家人，也不该抱怨他们。
“同志，你的女儿今年多大了？”
谢长征没有接着对方的话往下说，因为他清楚自己对妻女的亏欠到底有多大。
“我闺女今年也十三岁啦，上小学呢，嘿嘿嘿，那丫头跟我亲，小时候学会的第一句话就是爸爸，长大了开始学写字了，就闹着要学爸爸这两个字怎么写。”
虽然看不到男人此刻的表情，谢长征也能猜到他一定是骄傲又得意的。
“同志，你能不能和我说说，女孩子都喜欢什么东西？”
谢长征有些愧疚，自己这个当爹的实在是太不称职了，以至于女儿难过的时候只会想到她妈，却看不到他这个爸爸。
“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可多了呢，麦乳精、糖块、果丹皮、桃酥、麻花……”
那个男人报了一堆零嘴的名字，“您闺女今年十三了，这个年纪的姑娘可爱美了呢，要是有条件，给您闺女做一件新衣裳，一双新鞋子，或者买点头花手帕，对喽，还有雪花膏，这种香喷喷的脂膏不管多大年纪的女人都喜欢，之前我给我媳妇买了一盒，被我闺女霍霍了大半，可把我媳妇给气坏了，为了保住我闺女的屁股不被她娘一顿猛削，我还掏了私房钱又给我媳妇买了一罐……”
这个男人也是个自来熟加话痨，一点都不见外，絮絮叨叨就把自家的事情往外说，不过他确实是个好爸爸，说到有关女儿的事总是头头是道，谢长征坐在自行车后座认真听着，这些就是他将来哄女儿的教材了。
——
谢长征毕竟是从后世重生回来的，这个年代供销社提供的货品，他并不是很看得上，可因为时代原因，物资有限，谢长征也只能矮子里面拔高子，尽量挑出一些女儿可能会喜欢的东西。
除了白糖和红糖外，供销社只卖两种糖果，一种是普通的什锦糖，1.2元一斤，还有一种是水果糖，水果糖按颗卖，一分钱一颗，有好多种口味可以挑选。
以往谢长征的津贴统统都是寄回老家的，可这一次他在战场上受伤回乡修养，部队给了一笔补助金以及奖金，其中大半他给了牺牲战友的家人，剩下的一小部分则是自己藏了起来。
加上回乡之前，他还问战友兑换了一些票券，除了医生交代过可以补血的红糖外，又用糖票给女儿买了不少糖果。
除了糖果，谢长征还在供销社发现了一些好东西，盐津枣和果丹皮，这些零嘴可不需要票据，三分钱就能买一小包，谢长征回想起自己刚和徐春秀扯证那天，他带着徐春秀来县城，给她买了一包盐津枣，那个时候徐春秀还是个羞涩的小姑娘，可依旧大着胆子，趁着周边没人的时候，往他嘴里塞了几颗，还问他好不好吃。
对于谢长征来说，这已经是六十多年前发生的事了，可回想起来，那些画面依旧历历在目，从什么时候起，那个羞怯却大胆的女孩，变成了后来那个没有生气，唯唯诺诺的妇人呢？
抱着说不上来的愧疚，谢长征忍不住买了好几包盐津枣和果丹皮，和那一袋糖果装在了一块。
“同志，你们这里有颜色鲜亮一些的布料吗？”
买完了零嘴，谢长征又想扯一些布料，给媳妇和闺女做一身新衣裳，他注意到了，妻女身上的衣服都已经洗到失去了本身的颜色，上面还打着大大小小的补丁，女儿谢芜身上的衣服还不怎么合身，显然是别人换下来的旧衣服。
因为上一世的经历，他早就知道，自己寄回家的那些布票恐怕一点都没有用在自己的妻女身上，可真正见到了，心里还是忍不住难过自责。
“没有。”
守着布料柜台的女同志自顾自地织毛衣，连眼皮都懒得抬。
谢长征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好半晌后才意识到，现在是74年，大革命还未彻底结束，这个时代的主流色依旧是黑蓝灰绿，他觉得可能适合闺女的色彩鲜亮的布料，起码得等四五年，才会重新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同志，给我拿一下那块米白色的布料吧。”
谢长征打量了一下柜台上为数不多的布料，一块偏暖黄调的棉布映入了他的眼帘。
“多少？”
守着柜台的女同志言简意赅，放下手上的毛线针，扯过一旁谢长征看中的布料，颇为不耐烦地问道。
“我要……”
谢长征从口袋里掏出好些票据，只是其中的布票并不算多，因为布票在这个年代也是比较稀罕的票券，几乎人人都缺布票，谢长征以前寄回家的那些票据都在老太太手里，又因为重生后归心似箭的原因，谢长征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战友换得更多的布票，此时他手里的那些布票加起来，也就够扯两尺多的棉布罢了。
“同志，请问给体型和你相似的女性以及十岁左右的孩子做一件衣裳，需要多少布料啊？”
谢长征毕竟是重生而来的人，对于这个年代的很多东西其实都有些陌生了，比如目前依旧处于计划经济，处处需要票证的生活。
后世很多东西都太过方便了，衣服鞋子上网就可以购买，压根就不用自己裁布料做衣裳，而谢长征年轻的时候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军队，制服有军队统一发放，所有的布票都寄回了老家，对于小孩和大人做衣裳需要多少布料，确实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谢长征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重生的喜悦冲昏了大脑，以至于失去了以往他最为骄傲的冷静，其实在重生回到这个年代时，他更应该先重新熟悉这个年代，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妻女。
“你这儿的布票就两尺二，如果是孩子的话，还能做一件长袖，可要是大人，这些布料也就够做一件褂子和一些小物件了。”
原本态度有些冷漠的供销社女员工在听完谢长征的那段话后，表情顿时缓和了不少，毕竟她上班这些年，也鲜少见到一个人来供销社给老婆孩子扯布料的男人。
“听我一句劝，要么这次先别扯料子了，等攒够了布料再过来，要么就先给孩子做衣裳，如果大人和孩子都想添置一些新东西，你又不心疼这些布料的话，那就用这些布料做一些小背心或是贴身穿的小裤子，这种棉布料可软和了，贴肤穿再舒服不过了。”
别看现在大家都穷，可爱面子这件事，不分年代不分人群，很多人宁可里面穿的衣服破破烂烂打满补丁，最外头的那一件衣裳，总是要整洁体面的。
就连乡下也同样如此，下地的时候穿旧衣裳，去赶集或是走亲访友的日子，必然会穿上自己补丁最少的衣裳，而这么寻常的事，在徐春秀母女身上却是很难实现的，因为母女俩的衣服都是家里其他人换下来的旧衣服，自然是件件打满补丁的。
谢长征心疼闺女，可也愧对媳妇，他哪里好意思说这些布料全都拿回去给闺女做一件新衣服，可布票确实有限，谢长征觉得售货员最后一个提议不错，等他攒够足够的布料，自然可以给闺女媳妇做许许多多新衣服。
待从供销社出来的时候，谢长征手上已经拎了好大一袋东西，这年头可没有塑料袋，他只能买了一个脸盆将所有东西都用脸盆盛着。
回去的路上谢长征没有遇到第二个热心人，一手拿着盆，一手拄着拐杖，努力加快步伐往医院赶去。
好在医院距离供销社并不算太远，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谢长征终于回到了女儿的病房。
“娘，这水好甜啊，比水井里的水好喝多了，城里人的自来水真神奇。”
谢长征走到门口，听到女儿清脆娇甜的声音，下意识停下了脚步。
在他印象中，女儿的声音总是很微弱的，比蚊子的嗡嗡声大不了多少，让谢长征担心，自己稍微大点声，女儿的话就会被他吓回去，以至于在面对这个女儿的时候，谢长征总是不知道该如何和她交流。
可现在光听声音，谢长征的脑海里就浮现了一张洋溢着笑容，冲着妈妈撒娇卖乖的可爱面容，这样亲昵的态度，是他从来没有感受到过的。
“傻姑娘，这里面加了红糖呢，可不就甜了吗？”
徐春秀看女儿喝了红糖水后顿时瞪圆的眼睛，紧皱的眉头都松散了许多，不过与此同时，她心里也越发愧疚了。
因为谢长征，谢家的条件从来都不差，她曾经在婆婆开房门的时候看到过一桌子她还来不及塞回去的糕点糖果，只是这些好东西向来都轮不到她们母女，能够享受老太太的小灶的除了谢秀珠，也就谢家几个孙子了。
苗凤妹是个爱面子的人，偶尔有什么亲戚邻居来串门，她都舍得给那些客人泡汤水，往往承担这个任务的是徐春秀母女，因为烧水是一件辛苦活，尤其是夏天，在又闷又热的厨房里待上一会儿就足够让人捂出一身热汗。
苗凤妹担心母女俩偷喝，在家里的每一个茶碗上都刻了一道水线，每每都要盯着母女俩泡完糖水，这样一来，等糖水到了客人们都手中，一旦茶水的位置低于那道水线，就一定是母女俩在将水从厨房送往堂屋的路上偷喝了。
虽然徐春秀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可苗凤妹依旧堤防着她们母女。
在物资紧缺的年代，泡过糖水的茶盏也是稀罕的，谢家另外两个媳妇张小娟和刘拦弟不是那种讲究的人，往往会在客人走后，用水冲泡杯子，这样一来，还能尝到一些被冲淡的甜味，虽然埋汰了一些，却也比普通井水好喝许多。
而徐春秀是从来不允许自己的女儿那么做的，因此说来好笑，自己女儿的父亲明明一个月挣着大几十的工资，可女儿长那么大，却连一杯糖水都没有尝到过。
以至于现在喝到了红糖水，还觉得是城里人的自来水特别高级，以至于有这种说不上来的甘甜的滋味。
徐春秀扭过头，在女儿看不见的地方赶紧抹掉眼泪，然后又迅速转过头来。
“还有好些红糖呢，这几天，娘天天都给你泡三杯红糖水。”
这些红糖是徐春秀用医院给的红糖票换来的，量不多，可省着点也能给闺女泡好些天的红糖水了。
看着女儿黑瘦的面孔，徐春秀只觉得这个当母亲的太过失责，人家都说为母则刚，怎么她的前十三年就跟个软面条似的，没有硬起来呢？
“红糖！”
阿芜一个激灵，吓得手里的杯子都快端不住了。
她的脑海里浮现了奶奶那张阴沉的面孔，脑袋上的伤口也再一次开始做痛。
“不怕，这些红糖不是从你奶那儿拿来的。”
徐春秀知道女儿在害怕什么，以往谢长征回家探亲，老太太为了做做样子，也会允许女儿吃一两个鸡蛋，一两块肉，可每当谢长征离开后，老太太总是会骂骂咧咧好一阵子，在那以后，分配到她们母女俩身上的活儿也会多上许多。
女儿是怕了，怕多吃一口好的，就要用十倍百倍的价值去偿还。
“红糖水好喝吗，是不是特别甜哩。”
徐春秀看着女儿因为流血过多失去血色的面孔，心疼地哄她多喝几口。
“甜，娘，世界上怎么有这么好喝的水呢？”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脑袋上伤口的缘故，阿芜的意识还有些昏沉，直觉告诉她，红糖水并不怎么稀罕，她尝到过许多更好的东西，可记忆告诉她，红糖水的滋味无比甘甜，是她长这么大以来，尝到过最为美味的东西。
“娘，你也喝一口。”
阿芜看了看被她喝了一半的红糖水，之前她只当这是普通的茶水，一口气喝了太多，可当她得知这是用珍贵的红糖泡的茶水时，她又舍不得喝了，两条细瘦的小胳膊举着医院的搪瓷杯，将红糖水凑到她娘面前。
“娘是大人，不爱吃甜食。”
徐春秀怎么好和生病的女儿抢这些好东西呢。
“红糖水那么甜，娘怎么不爱喝呢，娘，你尝一口，可好喝了。”
阿芜有些迷糊，真的有人会拒绝这么美味的东西？
她不信！
想到以前在山上割猪草摘了一些野果子，偷偷藏回家躲在她们的小房间里拿给她吃，也是说着自己不爱吃，然后背着她偷偷舔手指上沾上的浆果的汁水的母亲，觉得察觉到了真相。
听到这里，谢长征实在是听不下去了，他用手搓了搓自己的脸，让自己的表情看上去不那么僵硬，这才推开门进去。
“我给阿芜买了不少零嘴，大夫不是说了吗，阿芜失血多，需要补血，我特地称了一斤多红糖，你的身子骨也不好，这些天和女儿一块喝红糖水补补。”
谢长征将脸皮放在一旁的小桌上，然后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拎出来。
阿芜被突然进来的男人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躲到了妈妈徐春秀的身后，探出半张脸来，偷偷盯着那个男人瞧。
她以为自己的小动作没人察觉，殊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就落入了谢长征的眼中。
“红糖水要趁热喝。”
徐春秀拍了拍女儿的手背，然后看了眼谢长征，语气有些淡漠，“你跟我出来，有些话我想和你说清楚。”
谢长征正在拿布料的手紧了紧，此时夫妻俩对于对方的反常已然心知肚明，谢长征不知道，同样是重生归来的妻子，会用什么样的态度面对自己。

第188章 七零小福女9
“我知道你怨我，一句话都不想和我说。”
谢长征将媳妇拉到走道的尽头，站在窗户边，看着徐春秀粗糙开裂的手掌沉声说道。
因为常年接触热武器和操练的缘故，谢长征的手掌处有很多厚厚的茧子，手部的皮肤远比同龄人粗糙，徐春秀还比他年轻了三岁，生活在相对和平的乡下，可手部的皮肤状态却比他还不如，粗糙的如同六旬老妇一般。
上一世，在徐春秀疯癫以后，谢长征怕媳妇也像女儿一样离开他，即便是事业最忙碌的时候，也不放心让别人照顾妻子，徐春秀的衣食住行，全都是他一手包办的。
那个时候徐春秀傻的厉害，连基本的洗漱都不会，在照顾妻子的过程中，谢长征早已看遍了她身体上上下下每一寸肌肤，熟悉了她身上每一道伤疤和皱纹，自然也从这些纹路里察觉到了那十多年她和女儿的艰难生活。
谢长征的胸口有些闷，嗓子有些发紧，明明这些都是上辈子的他早就知道的事，可重新回到这个时候，那种几乎可以将人折磨疯的愧疚还是如影随形，甚至有愈趋愈烈的架势。
“我也知道，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你不相信我，可是秀秀，这是老天爷给咱俩的机会，阿芜还好好的，我们能够回到这个时候，是老天爷希望我们能够补偿阿芜，希望我能够补偿你，虽然这句话有些无耻，可我还是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给阿芜一个完整的家庭。”
谢长征知道妻子心里一定是怨他的，可老天爷给了他们重生的机遇，谢长征实在不希望他们花费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这些争执猜忌之中。
徐春秀确实是怨着谢长征的，但是上辈子疯癫的徐春秀对于自己发疯之后的生活并不是没有记忆的，她的神智一半疯狂流于表象，一半清醒，却如同旁观者一样躲在意识深处，看得到周遭发生的一切，却没办法对那些事作出任何反应。
她看着漫长的三四十年里，谢长征对她始终如一，每天早上替她穿上最舒适的衣裳，替她洗漱，一日三餐总不假于他人之手，即便有时候她突然发狂将滚烫的汤水打翻在他身上，他也不曾动怒，反而还会在第一时间查看她的身体是否被汤水烫伤，他会替她修剪指甲，在她因为思念女儿自残的时候紧紧抱着她，任由她将他的胳膊咬的血肉模糊……
她看着这个男人彻底对那些所谓的家人冷了心，看着他一步步将谢秀珠捧到高处，再让她狠狠摔下来，受尽所有人的嘲讽和羞辱，看着谢家其他人一步步走向绝路，碍于生养之恩，苗凤妹这个亲娘算是下场最好的，谢长征从来没有饿着她，身上有什么病痛，也总会在第一时间提供救治，可老太太虽然衣食无忧，晚年却受尽煎熬，因为她最疼爱的女儿和孙子一个个都没有好下场，直到去世的时候，苗凤妹的眼睛都瞪的大大的，看着病房门口的方向，不知道是不是后悔曾经的所作所为。
徐春秀偶尔很恨他，可扪心自问，比起之后疯癫逃避的自己，丈夫比她更有担当。
所以徐春秀对谢长征的感情是很复杂的，她也不觉得，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他们还能回到从前，可要让徐春秀再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徐春秀自认做不到，她的心已经老了，三十多岁的身体里装着一颗六十多岁的心，所谓的喜欢，所谓的爱情，再也不能让这心脏激烈的跳动了。
“我给你考虑的时间，可是当着阿芜的面，至少在这段时间，我们都要好好的。”
谢长征也明白，有些事逼不得，所以在说完这句话后，他退后了两步，再少了他浑身上下凌厉的压迫感后，徐春秀稍稍松了一口气。
“你知道的，将来我会挣很多钱，有了这一次的机遇，我会比上一世更有钱，更有权，如果你还是我媳妇，我的钱都是你的，你可以给阿芜买许许多多漂亮的珠宝首饰，在全国各地都给阿芜买一套漂亮的大房子，让她过上人人艳羡的小公主一般的生活，如果怨我，那就千万别放过我，让我这辈子就为你们娘俩当牛做马吧。”
谢长征机灵地偷换了一个概念，单纯的徐春秀半只脚踏进了谢长征设下的陷阱里。
是啊，上辈子即便浑浑噩噩，徐春秀也知道这个男人有多厉害，这辈子这个男人和她一样重生了，熟知之后几十年世界的变化，想来会比上一世更加出色。
更何况……
徐春秀忍不住用余光打量了谢长征的小腿，上辈子，谢长征瘸了一条腿，这辈子谢长征重生了，又提早了回乡的时间，是不是意味着他脚上的伤根本就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重生的他其实已经躲开了瘸腿的危机。
没有短板的谢长征更加没有顾虑了，这一世，他或许会站到一个她难以想象的高度。
上一世，即便她和谢长征还未离婚，可得知谢长征女儿早亡，媳妇是个疯婆娘的女人还是一个个疯狂的往他身上扑，妄图替谢长征生一个儿子，将来继承他的所有产业和人脉。
这辈子，如果她和谢长征离婚了，那些女人岂不是要把谢长征生吞活剥了。
归根结底，还是徐春秀对谢长征没有足够的信心，她觉得上辈子是女儿的死亡使得谢长征对她们母女充满愧疚，这辈子女儿还活着，谢长征的愧疚又能持续多久呢，她不能保证，在离婚后，谢长征不会开始新的婚姻，拥有其他孩子。
徐春秀是有私心的，她觉得她俩的一切都应该留给阿芜这一个孩子，她希望谢长征就像现在承诺的这样，这辈子，宠着爱着阿芜，将那一份父爱毫无保留的只给阿芜一人。
这么想着，徐春秀想要离婚的信念又不那么坚定了。
不过不管如何，她认同谢长征的其中几句话，那就是这段时间里，她和谢长征都要好好的，因为在民风保守的当下，拥有一对离过婚的父母，对于阿芜的名声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
“回去吧，时间一长，阿芜该担心了。”
谢长征一直仔细观察着徐春秀的表情，看到她的态度不再那么反抗，心里松了一口气，看来他刚刚那番话还是起到效果了。
徐春秀点了点头，扭头往病房走去，只是步伐有些飘，显然并没有她表现的那么平静。
——
“娘，红糖水。”
看到徐春秀进来，阿芜的脸上顿时洋溢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只不过动作太大，下一秒就因为扯到了伤口，龇牙咧嘴地痛呼了一声。
小姑娘虽然小，却很懂的和相依为命的母亲分享美味，搪瓷杯里的红糖水依旧停留在刚刚的高度，天知道刚刚阿芜盯着这小半杯红糖水默默咽了多少口水，可她还是执拗地想将这些红糖水省下来，让娘也尝尝这种甜滋滋的味道。
谢长征跟在徐春秀身后走进病房，看到他出现，阿芜脸上的笑容一收，然后躲到她娘的身后，探出半张脸，怯生生地看着这个有些陌生的爸爸。
“爹给阿芜买了好多红糖，你瞧，这些红糖够阿芜和你娘喝很久的红糖水了。”
谢长征扯着嘴角，他已经有近四十年没有笑过了，不用看也知道，这会儿自己的笑容一定很别扭，可别吓坏了他的宝贝娇娇。
阿芜又往娘身后躲了躲，看到那满满一大袋的红糖，舔了舔嘴唇，可很快就恢复了怯生生的表情，眼睛再也没有往那一大袋红糖上瞅过。
记忆中，每次她爹回来，总会带着大包小包，里面装满了她没见过的稀罕东西。
很小的时候，阿芜还曾期待过，扭扭捏捏地走到她爹面前，问自己能不能尝尝他带来的糖果，这个爹会将她一把抱起，把她举的高高的，然后往她的小兜兜里塞满糖果和点心。
阿芜一度觉得，爹爹回家的日子，是她最开心的日子。
可这样的日子太过短暂了，在她爹离开的第二天，奶奶就会带着大伯母二伯母她们冲进自己的房间，抢走她爹带给她的新衣服和新鞋子，然后狠狠给她几个嘴巴子，骂她嘴贱贪吃，是饿死鬼投胎。
农家的女人手劲大，有一次，阿芜松动的大牙直接被打掉，嘴角被打得裂开，又因为害怕，只敢在奶奶和娘说是她顽皮磕到嘴巴的时候点头，偷偷摸摸躲在被子里哭。
接连两次，阿芜就怕了，曾经最期待的爸爸回家的日子，变成了她最害怕的日子，因为她明白，两三天的欢愉之后，等待她的，可能是长达一两个月甚至更久的艰苦生活。
她也不敢和那个爸爸说，因为她不知道，在自己告诉爸爸这件事后，对方能够为她做什么，在她的心里，这个爸爸和别的爸爸不一样，每隔两三年，她才能见她两三天，她害怕爸爸在替她出头后就走了，将她和妈妈丢给暴怒的奶奶，然后受尽折磨。
阿芜真的很喜欢爸爸，每次看奶奶接到爸爸即将回家探亲的电报后，她都会偷偷跑去村子外割猪草，只为了能够第一时间见到爸爸。她怀念小的时候，骑在爸爸的脖子上，迎接村里其他孩子艳羡目光的生活。
可她又有些怕爸爸，所以每次在爸爸回家用殷切疼爱的目光看着她时，切切地躲得远远的，不敢表达亲近，不敢从他手里接过任何东西。
这会儿爸爸说给她和娘买了红糖，阿芜心里想的却是奶奶是不是又要打她耳光了，想到老太太凶狠的模样，阿芜又往娘亲怀里躲了躲，嘴巴里残留的红糖水甘甜的滋味都变得有些苦涩了。

第189章 七零小福女10
“阿芜，你看爸爸还给你买了什么？”
看到女儿闪躲的目光，谢长征的心里越发酸涩，不过他明白，他和女儿十多年的生疏并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弥补的。
“有糖，还有雪花膏，你闻闻，是不是特别香，用这种脂膏涂手涂脸，阿芜就能变成香喷喷的小姑娘。”
谢长征将自己从供销社买的东西一件件摆到阿芜躺着的病床上，还觉得自己买的东西太少了。
“你看朵红头花，是不是……”
谢长征翻出一朵漂亮的头花准备塞到女儿手里，就看到她脑袋上因为清创手术被剃掉的一大撮头发，这些被剃掉的头发固然能够长出来，可从额头贯穿至后脑勺的那一道伤口注定是要留疤的，那一块的头发也不见得能够再长出来。
对于女孩子来说，留下这么长的一道疤，还秃了一部分头皮，肯定是不好受的。
谢长征有些懊恼，自己这会儿买了这样一朵红头花，显然有些失策了。
“给、给我的吗？”
阿芜还没照过镜子，自然不知道自己脑袋上那片毛茸茸的小问题，她只是想起了小姑姑首饰盒里那些精致的小饰品，那曾是她和几个堂姐都羡慕眼红的好东西。
这会儿她也有了一朵红头花，还是她爸爸送给她的。
阿芜有些高兴，忍不住伸手想要接过那朵红头花，可又想到或许几天之后，奶奶就会带着大伯母她们从她手里抢走那朵红头花，她心里又不是那么想要了。
她清楚，有些东西，拥有过再失去，远比从未拥有过来的痛苦。
“嗯，这是给爸爸的小阿芜的。”
谢长征看着女儿想要又不敢接的小模样，心里越发酸涩的厉害，他伸手握住阿芜的小手，然后将那朵红头花放在她的手心里。
“以后阿芜想要的，只要爸爸能做到，都会给你。”
谢长征也顾不上会不会将女儿宠坏了，他亏欠了女儿那么多，这辈子他宁愿将她宠坏，也不要她再受一点委屈了。
他宁可她骄纵任性，成为别人眼中的坏孩子，宁愿她泼辣刁钻，不讨任何一个人喜欢，也要她永远开开心心的，恣意张扬地活着。
他会为女儿创造无数资本，让她有任性的资格，让所有人都迁就她。
“可是、可是……”
阿芜觉得脑袋的伤口一抽一抽的，有些头疼，总觉得现在的爸爸妈妈似乎有些怪怪的。
“阿芜喜欢爸爸吗，等阿芜的伤好以后，就跟妈妈一块搬去爸爸生活的地方好不好。”
不等女儿纠结完，谢长征就装作漫不经心地提出了自己的计划。
因为保住了自己的小腿，谢长征不打算按照上辈子的路线转业回地方，在老家和那些所谓的家人斗智斗勇。
谢长征明白，不管他娘做了多大的错事，在外人看来，那毕竟是他娘，而且谢长征也没办法真的下狠心弄死对方，一旦他转业回到了老家，离那些人近了，就免不得面对一地鸡毛。
他倒不是怕那些人，而是担心妻女受那些人的影响，可军区就不一样了，那是他的地盘，而且驻军的地方和老家隔着十万八千里，别说他那些家人没有胆子坐那么远的火车去找他，就算那些人去了，也待不了多长时间，可以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而且谢长征知道之后几次战争的影响，军属们居住的那一片地方是安全的，即便外国敌对势力的火力再猛，逐渐发展起来的华国军队都能够将他们抵挡在边境之外，让妻女跟着他去军区生活，他也能够彻底放心，还有更多的机会和妻女培养感情。
徐春秀看了眼谢长征的伤脚，她心中了然，丈夫腿上的伤果然并不严重。
“真的吗？”
阿芜的眼睛顿时就瞪圆了，“那、那奶呢？她跟着一块过去吗？”
阿芜的心里有些小激动，她对眼前这个爹有些陌生，可也知道这个爹是疼她的，如果她和娘能够搬去和爸爸一块住，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不需要再帮大伯二伯以及小姑们洗衣服，不用再做一大家子的饭菜，也没有人动辄打骂她们娘俩。
“不跟，就你和你娘，爸爸会给阿芜和你娘买好多漂亮的新衣裳，以后阿芜餐餐都有鸡蛋吃，隔三差五就能吃顿肉，爸爸会将阿芜养的白白胖胖的。”
谢长征郑重地承诺到，他摸了摸女儿黑瘦的脸颊，其实按照他每个月打给家里的津贴和票券，他的女儿本就该娇惯的犹如城里的小孩。
现在他没那么傻了，他挣得那些东西，自然不会便宜的外人。
“白白胖胖的，那不就成了小白猪了。”
阿芜忍不住笑了，她想到了村里那头传说中从外国引进的小猪崽，原本村里养的猪崽全都是小花猪或是小黑猪，而那头小猪崽是县里统一发放到各个生产队的，粉白粉白的，没有一丝杂色，引的猪圈里原先养的那几头小公猪一个劲儿地往那头标志的小白猪身边凑，为此还发生了好几次公猪斗殴事件，害的大队长不得不将那头小白猪挪出来，单独喂养。
“那，那爹可以跟我拉勾吗？”
想到爹爹描述的美好生活，阿芜即期待，又害怕。
“当然可以。”
谢长征勾住女儿的小手指头，“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徐春秀看女儿开心到忘了脑袋上的伤痛，关于离婚的念头，越发淡泊了。
离开乡下，跟着谢长征去军区生活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不然即便跟谢长征离婚，在户籍管理严苛的现在，她也没办法带着女儿离开生产队，到时候，依旧和谢家那些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而那些厚颜无耻的人根本就不会在意她和谢长征离婚的事实，只要女儿身上留着一半谢家的血，只要女儿还是谢家的孙女，她们就不会放弃利阿芜身上可以带来的利益。
就这样吧，徐春秀看了眼正和女儿拉勾的丈夫，上辈子女儿死后，她浑浑噩噩了半辈子，现在得了重生的机会，她也该试着立起来了，总不能再一次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谢长征的身上。
——
“你说想要暂借老刘头的那栋房子？”
苗大山看着谢长征，面露犹豫。
他口中的老刘头是村里一个孤寡老人，前年刚去世，留下了几间破破烂烂的房子，因为没有直系亲属，那几间房子现在归大队所有。
倒不是没有人觊觎过那几间房子，只是这玩意儿给了谁其他人都会有意见，而且村里的宅基地尚且宽裕，比起修整那几间漏水的破房子，大伙儿更愿意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建几间结实气派的新房子。
这会儿谢长征提出要借那几间房子，苗大山心里意识到，这个外甥真的和谢家生分了，分家也势在必行。
只是苗大山这边还记得他堂妹前不久拜托他说和的事，一时间不知道这个房子该借还是不该借。
“我这辈子，可能就阿芜一个女儿，我娘怎么苛责我都行，可我没办法接受阿芜受了那么严重的伤，我娘还让我闺女自生自灭，那个家，我是不放心让她们娘俩住下去了。”
谢长征叹了口气，想到自己那个堂妹的德性，苗大山也心有戚戚，到嘴的话都不好意思说出口了。
“不妨跟叔您透个底吧，我这条腿就算真的废了，部队上也会安排好我的工作，在我回乡养伤前，我的领导向我漏了一个口风，如果我的腿没有留下后遗症，按照我的功绩，这次升正团级是跑不了了，就算真的残废了，按照我的军衔，转业回到地方后，少说也是副局一级的干部。”
比起苗凤妹这个堂妹，对于苗大山来说，肯定是他这个当干部的外甥更值得亲近。
毕竟苗大山的亲兄弟姐妹都还有一堆，苗凤妹这个隔了两层的堂妹，并不是什么稀罕人物，这些年，苗大山看似亲近这个堂妹，看的也是谢长征这个外甥的脸面。
“真的！”
苗大山惊呆了，他见过最大的人物也只是公社主任，副局是什么身份，那可是公社主任都要讨好的存在啊。
苗大山忍不住激动地搓了搓手，他可以想象到，一旦他们生产队出了一个副局长，以后在资源分配时，他们生产队能够得到多大的便宜。
“中！”
苗大山咬了咬牙，“那房子我就做主先借给你们了，不过顶多住到你养好伤位置，毕竟这是公家的房子，等你养完伤了，是带着春秀娘俩去任职，还是将她们娘俩继续留在队上，那几间房子都得还回来了，那个时候，你可以考虑批一块宅基地，或是直接向队里买下那几间屋子，我虽然是队长，可权利也是有限的，没办法做主将那几间房子直接分给你们。”
“还有，那几间房子好些年没住人了，正好现在农闲，我找几个人替你修一下屋顶，敲几张床和家具。”
苗大山这句话算是向谢长征卖好，希望他将来出息了，也不忘提携一下老家的乡亲。
这一场谈话宾主尽欢，很快的，生产队的其他人包括谢家，都知晓了谢长征向苗大山讨了之前老刘头的那几间房子，只等谢芜出院后就搬出去住的事情。
在苗凤妹的心里，儿子还是那个孝顺的儿子，现在只是和她怄气，只要她稍微服个软，儿子就会听坏地带着那对母女回来。
所以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苗凤妹心里依旧不怎么急，她就等着谢芜出院回来的那天。
至于眼光短浅的张小娟等人就更加不急了，她们深怕瘸腿的小叔子拖累他们一家，巴不得谢长征彻底和这个家断了联系呢。
——
这是谢秀珠这段日子第七次上山了，她在上辈子谢芜发现那个狼崽子的徘徊，只是上辈子那个时候，她看不上那个狼崽子，还嘲笑谢芜为自己找了一个大麻烦，压根不知道具体的地点，这会儿只能在附近，白白废了很多功夫。
“簌簌——”
忽然背后的草丛传来一阵响动，谢秀珠被吓了一跳，猛地转身。
只见一只灰白色的小兔从草丛里窜出来，飞快扎进另一边的灌木丛。
谢秀珠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的同时又有些失望。
看来今天又是无功而返的一天，看了看日头，谢秀珠转身下山。
原本骚动的灌木丛缝隙间，一道锐利的视线随着谢秀珠的消失而收敛，又是一阵窸窣声，灌木丛恢复了平静。

第190章 七零小福女11
“行了，孩子的伤口恢复的不错，可以出院了。”
大夫小心揭开纱布，看到伤口愈合状态良好，并没有发炎的迹象，总算松了一口气。
“可以给孩子办出院手续了，如果可以，之后每隔三四天来医院换一次药，如果不方便，就在你们生产队的卫生站点换一下药，只不过要注意卫生，不要再次感染。”
大夫对乡下卫生站的赤脚大夫持怀疑态度，可这些话也不好明说，只能隐晦提点谢长征夫妇。
谢长征和徐春秀自然不会嫌麻烦，连连表示等到换药的日子一定会带着孩子来县城的医院，在离开的时候，谢长征夫妇还不忘向大夫询问了照顾阿芜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这才带着阿芜离开。
——
“卡车，大卡车！”
村里的孩子正在生产队外的小池塘里玩耍，看到一辆挂军牌的大卡车缓缓向村子驶来，欢呼着冲了过去。
他们这儿经济并不发达，生产队里倒是有一辆拖拉机，不过那辆拖拉机只在农忙时使用，因为拖拉机损耗的柴油是珍惜又昂贵的，更多的时候，村里人进城都会使用三轮车或是驴车牛车，这样庞大的军用卡车村里的孩子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
因为小孩子们太闹腾，谢长征只能带着妻女下车，好在已经到了生产队，距离他们之后暂时落脚的那栋房子，也就四五分钟的脚程。
苗大山听到响动走到村子外，看到谢长征带着谢芜母女从军用卡车上下来，对于谢长征的能耐又有了新的的评估。
要知道军用的卡车并不是随意就能够使用的，谢长征能够和当地的驻军联系，并且为刚刚伤愈，不方便行动的女儿暂时借用了这辆卡车，足以证明谢长征当初说的话是真的，他非但没有因为受伤成了废人，相反，他很有可能还会再进一步，前途无量。
这样出息的后辈，只能教好，不能得罪，苗大山也有私心，他的几个孙子都已经快到征兵的年龄了，这年头当兵吃香，光有身体素质没有足够的门路，未必能够当上兵，如果能够和谢长征交好，让他帮忙活动活动关系，自己几个孙子当上兵的机会就又多了几层。
苗大山心里警醒，也越发替那个拎不清的堂妹一家人惋惜，真的和这个出息的儿子/兄弟离了心，恐怕谢家人的损失远比他们想象中来的大得多了。
“长征，要不要让那位军人同志下来喝杯水？吃顿便饭”
苗大山是个会钻营的，想着远水解不了近火，于是琢磨着要不要将开车的那个小兵留下来吃顿饭，也好多一份交情。
“不用了。”
谢长征摇了摇头，“部队里有部队里的规矩。”
说着，他朝车里的人敬了一个军礼，示意对方可以返回营地。
“老刘头大房子比较破旧，不过顶已经补好了，至少不会漏风漏雨，床、柜子桌椅都是以前老刘头留下来的，我把一些坏掉的家具修了一下，勉强也能用。”
苗大山挥赶走起哄凑热闹的孩子们，给开车的军人空出一条道来倒车，看到军车安全从村门口离开后，又带着谢长征一家去了老刘头家里。
“我能做主将老刘头的家暂时借给你们一家人住着，可没办法再分你们一份粮食。”
苗大山看着这个有些破旧的房子，颇为为难地说道：“年中刚分完粮食没多久，长征你的粮食关系早就转到了军区，更加分不了粮食了，之后你们一家三口的口粮，恐怕还得从你娘那里讨要过来。”
这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因为谢家没有分家，所有的粮食都在苗凤妹手中，全家十几口人的口粮，都是由她一个人分配的。
按照苗大山对自己那个堂妹的理解，对方恐怕还等着谢长征低头，轻易不肯将这些粮食拿出来。
“我知道的。”
谢长征冲着苗大山笑的苦涩，“这件事，我还得麻烦大山叔您了，之前娘说了，要将我们这一房从家里分出去，我还年轻，得请大山叔请几位德高望重的叔伯为我做见证，那毕竟是我爹娘，养老的责任，大哥二哥承担多少，我也不会落下，不过我现在也不是孤身一人，也有妻女要养活，我不求爹娘多分我家产，只求必要的口粮、锅碗瓢盆之类的东西，暂时撑到我伤好以后吧。”
谢长征的这番话有理有据，就连苗大山这个最坚持父母在不分家的固执长辈都挑不出任何毛病。
谁都知道，谢家之所以能够住气派的红砖房，靠的都是谢长征寄回家的那些津贴，可现在谢长征不要房，不要钱，只要徐春秀和谢芜那份口粮，可以说是极其厚道的做法了。
不过苗大山也隐隐意识到了谢长征这次分家的决心，他让自己和村里一些德高望重的长辈做见证，摆明了不打算向老太太服软，要把分家这件事白纸黑字写下一份证明，让谢家那些人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往更深一些想，谢长征说自己会和大哥二哥尽一样的责任，是不是也意味着他不打算再无条件的供养那一大家子，谢长耕和谢长犁每年挣得工分才多少，按照这两兄弟的份例给，恐怕一年到头都花不了十几二十块养老钱，这个数字，甚至还比不上谢长征每个月寄回家的津贴的一半。
“中，现在大家还在地里干活，到了晚上，我就找齐人去你家，处理完这个问题。”
苗大山看了眼谢长征身后不曾吭声的徐春秀母女，这才在县城待了一个多礼拜的时间啊，原本黑瘦的母女俩似乎胖了一些，还白了一些，谢芜年轻，这个变化在她身上凸显的格外明显，苗大山以前从未仔细打量过谢家三房的这个小姑娘，这会儿仔细端详了一番，惊觉对方的模样着实有些出众。
或许是以前太黑太瘦了，以至于两颊凹陷，五官都跟着逊色，这会儿皮肤稍微养白了一些，脸颊也跟着丰润不少后，标志的五官顿时就显示出了原本的神采。
也是，谢长征当初就是村里出了名的帅小伙，高大英俊，多少小姑娘借口给爹娘兄弟送水送饭来田地里偷看他，也是因为这高大挺拔的身材，谢长征才通过了严苛的军队审核，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
徐春秀就更不用说了，所有的一见钟情都起源于美色，谢长征会对那个绑着两条粗麻花辫的大姑娘一见倾心，也是因为徐春秀出众的外貌。
有这样一对母女，谢芜的长相自然不会逊色。
只可惜，以前苗凤妹太苛待这个孙女，村里人看到那个黑瘦的如同猴儿一样的小丫头只觉得对方的模样不如父母，反倒是苗凤妹那个和谢芜同龄的女儿，因为吃的好，穿的好，常常被村里的男女老少夸赞，加上之前村里隐隐流传的谢秀珠有福气的传闻，使得对方一跃成为第八生产队的队花，虽然才十三岁，就已经有不少人看中这姑娘，只等她再大些，就让媒婆上门，给自己的儿子说亲了。
苗大山看着谢芜身上的变化，面上有些羞赧，他那个堂妹的做法，实在是太不厚道了，也难怪谢长征这么孝顺的儿子都忍受不了了，拼着可能会留下不孝的骂名，也要分家。
约定好晚上分家的事，苗大山就从老刘头家离开了，临走前他还叮嘱了徐春秀，说是给她换了一个相对轻省些的活，工分和之前一样。
这句话是当着谢长征的面说的，也算是卖好了。
“娘，以后我们就住这儿了吗？”
阿芜有些期待地晃了晃她娘的胳膊，老刘头的家的房子确实有些破旧，就连她们娘俩居住的谢家不曾重建的那一间老房子都比不上。
可阿芜不觉得这房子破旧到没办法住人，一想到能够远离谢家其他人，只觉得这房子哪哪都好。
“嗯。”
徐春秀点了点头，“以后咱们一家就住这儿了。”
她看了眼一旁面含期待的丈夫，抿了抿嘴。
一家人，既然决定重新开始，那就放下曾经那些不满和怨怼，谢长征有错，她也有错，老天爷让他们拥有重新来过的机会，那么，就让他们做更好的自己，更好的父母。
——
“嘿，陷阱动了，不知是什么大家伙。”
山腰处，一个老猎户带着儿子探查他们几天前设下的陷阱，其中一个陷阱有动物掉落的痕迹，老猎虎赶紧拿起猎枪，带着儿子靠近。
“嗷嗷——嗷——嗷呜——”
似乎是被他们的步伐惊动，坑洞里忽然传出一阵阵的嘶吼声。
老猎户走近陷阱往下一看，忽然惊呼道：“不好，是个孩子，赶紧的，把人拽上来。”
老猎户心里发苦，山脚下的孩子怎么会跑到半山腰来，而且附近生产队的孩子从小就应该被大人教过，不要靠近这些做过标记的陷阱，不知道是哪家孩子那么顽皮，也不知道是否摔伤。
不管怎么说，陷阱是自己设的，恐怕一顿医药费跑不了了。
陷阱很深，老猎户让儿子将绳子绑在自己的腰上，自己下去准备将那个孩子拖上来，只是下到一半，伸手刚碰到那个孩子的胳膊，对方就恶狠狠地咬住了老猎户的手臂，死死不肯松开。
老猎户受惊挥手，可那孩子的力道极大，与他瘦小的身躯截然不同，此时伤口已经被咬出血来，老猎户定睛一看，眼前这人虽然是个人类少年的模样，可眼神分明透露着兽性。
狼崽子！
老猎户的脑海中顿时浮现了这么一个词语。

第191章 七零小福女12
“呦，真是稀客，我当有些人有了媳妇忘了娘，准备当那狼心狗肺的玩意儿了呢。”
入夜，家家户户都已经吃完晚饭准备歇息了，苗凤妹听到院子外传来敲门声，将手里的脸盆放在水井边上，擦了擦手，走过去开门。
站在门口的正是谢长征，看到这个儿子，苗凤妹先是一喜，然后很快板起脸来，对着这个儿子没好气地说道。
白天的时候，她就已经听好事的人说了她这个儿子带着媳妇闺女回村的事情，也知道了这个儿子一回村就去了村头老刘头那间破屋子的事。
苗凤妹的心里是带着气的，在她看来，当父母的不管做了多么过分的事情，当儿女的都不能不孝，更何况，在她看来，自己根本就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只不过不允许徐春秀带那个赔钱货去医院看病罢了，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哪户人家会舍得花钱，浪费在一个赔钱货身上呢。
在苗凤妹日复一日的自我安慰之下，她是发自内心的觉得自己的做法没有错，可既然她没有错，那么一定是她那个执拗的闹着要带赔钱货去医院看病的儿媳妇错了，也是她那个忤逆不孝的儿子错了。
整整一个白天，苗凤妹都低不下头去老刘头那间破房子里找人，她就等着谢长征先低头，带着那对糟心玩意儿来家里向她赔礼道歉。
“柱子媳妇，你这话就过分了，咱们红星公社，还能找到比长征更孝顺的孩子吗，有哪个孩子结婚成家了还老老实实把所有津贴都上交的，你这样的做法，是要寒了孩子的心啊。”
一声有些陌生的男声让苗凤妹打了一个机灵，这时她才注意到，原来儿子的身后还站着几个长辈，只是谢长征的身型太过高大魁梧，加上这会儿夜色有些暗沉，全靠天际的那盘圆月照明，以至于她在对方开口出声的时候才注意到他们的存在。
“队长，你们这是？”
苗凤妹皱紧眉头，看着这些不请自来的长辈，心渐渐沉了下去。
——
谢家的大人统统被集合到了谢家的堂屋，就连谢家最大的孙子谢红军都不被允许旁听。
倒是谢秀珠，因为苗凤妹的宠爱，加上她的辈分足够大，虽然还是十三岁的小姑娘，却也被允许参与这一次的分家。
“父母在不分家，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谢柱子作为一家之主，这会儿听明白大队长和那些长辈的来意，一下子苍老了好几岁，也不顾场合，拿起自己最爱的旱烟枪，吧嗒吧嗒抽了起来，整个堂屋烟雾缭绕的。
苗凤妹平时还挺横的，可这会儿在场的还有谢家和苗家两家的长辈，辈分最大的那一位，苗凤妹还得叫他一声幺爷，别小看这个年代，宗族在偏远小村庄的力量，这些老人对于宗族的尊敬和畏惧是即便革命最乱那些年推倒了所有宗祠都没办法改变的。
因此苗凤妹这个女人在这个时候也不敢轻易出头，只是隐晦的拧了一下谢老头腰间的软肉，示意对方啃声。
谢柱子沉默了良久，才蹦出这么一句话来。
“话是这么说的，不过当初分家不是你媳妇提议的吗，大伙儿也都听见了。”
苗大山看了一旁的堂妹，瓮声说道。
那天可是苗凤妹自个儿说的，如果谢长征敢去医院探望他那摔伤脑袋的闺女，就让他从这个家里滚出去。
而且说实话，现在谢家闹成这个样子，分家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那是气话！”
苗凤妹按耐不住了，顾不得场合直接蹦哒起来。
“谢长征，你要是敢分家，就是不认我这个娘，你是准备气死我不成！”
苗凤妹觉得自己还是很了解这个儿子的，他很孝顺，也懂得体谅她这个亲娘的不易，绝对不会作出这种忤逆不孝的选择。
“娘，即便分家了，你都是我娘。”
这是谢长征自踏进谢家后第一次开口：“阿芜住院有九天了，这九天里，你还有家里其他人，有谁记得去医院探望一下阿芜，给她拿几个鸡蛋吗？我尊敬你，也孝顺你，可你呢，有把春秀当作你的儿媳妇，把阿芜当作你的亲孙女吗？”
谢长征知道，这件事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让别人质疑他的道德水准，这对于还想要在军营奋斗的自己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他不介意翻旧账，让在场所有长辈给自己当见证，即便将来谢家这些人准备拿这件事攻讦他，在军队派人调查的时候，也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
“当初你说两个哥哥家里困难，从我当兵第一天起，我的所有津贴就是交到你的手中的，即便后来我娶了春秀，有了阿芜这个孩子也不例外，而我寄回家的前，也从一开始的每个月十八块，到后来的每个月八十六块，这十多年来，少说也寄回家五六千块了，我厚着脸皮说一句，这个家之所以能够过上这样宽裕的生活，大半全都靠我应该也不过分吧？”
边上的几位长辈点了点头，大伙儿都是地里刨食的，每家每户的条件只因为劳动力的多寡有些许出入，在家家户户都勉强饱腹的情况下，谢家能够送几个孩子去县城念书，谢秀珠那个姑娘还能每个季度裁一身新衣服，绝对不是他们分到的那些工分能够满足的。
所以谢长征这些话说的没错，谢家的好日子，确实大半靠他。
“这些年，家里建了漂亮的红砖房，小妹一个人就占了两间屋子，可我媳妇和闺女呢，还住在之前不曾推倒的老房子里，娘，你花我的钱，却亏待我的媳妇和闺女，你真的疼我吗？”
谢长征走到堂屋门边上，指着院子另一边稍显破旧的那间老房子，声音中甚至还有一些悲鸣。
“那房子不好好的吗，怎么就不能住人了，再说了，徐春秀那是富农崽子，是坏种，她配住好屋子吗，如果你当年听我的，娶一个身家清白的姑娘，我早就让她住上红砖房了。”
看着周遭长辈的异样目光，苗凤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赧，然后恼羞成怒地冲着谢长征吼道：“更何况她嫁给你十多年了，才生了一个丫头片子，她有什么资格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她不配！”
苗凤妹振振有词地说道，她能让徐春秀有房子住，有饭吃，还亏待她了不成，也不瞧瞧，村里多少受婆婆磋磨的儿媳妇，日日夜夜都要挨打呢。
“柱子媳妇，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苗家的一个长辈开口了，其实在此之前他们都知道苗凤妹有些偏心，亏待了谢长征的媳妇和闺女，可那也是谢家的家务事，而且村里比苗凤妹更不像样的婆婆也大有人在，他们也懒得管谢家的闲事。
但是现在谢长征指出了这个问题，旁听的这些长辈也察觉到了其中不妥的地方，谢家建房子的钱可都是谢长征赚来的，没道理谢长征的两个哥哥和那个对家庭完全没有贡献的妹妹都住上了气派的红砖房，他的老婆孩子却还住在
逼仄的老房子里啊。
这未免也太偏心，太欺负人了。
“娘，这十多年，我在家拢共待了多少天，要是春秀给我生了八九个孩子，你是不是还要怀疑春秀对我不忠，怀疑她在外勾三搭四了？”
谢长征失望地说道，生孩子不是徐春秀一个人的事，苗凤妹一边抓着徐春秀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说事，一边又不允许徐春秀带着孩子随军，往深了想，就好像苗凤妹其实打心眼里不希望徐春秀能再生一个孙子，好借由这件事彻底拿捏住他们一家一样。
即便对这个亲妈失望了，谢长征也不想将这个曾经真心疼爱过他的亲妈想的那么坏。
“这一次，小妹让阿芜去后山坡替她摘果子，这才使得阿芜摔伤了脑袋，可你却不让春秀带着阿芜去医院看病，硬是拖到了阿芜脑袋上的伤口发炎，你知不知道，医生都说了，再晚一步将孩子送过去，我的闺女可能就没了？”
谢长征的声音无比愤懑：“我就一个闺女，将来可能也就这么一个，如果阿芜真的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就真的绝后了，娘，你真的疼我吗？”
这是谢长征第二次重复这个问题。
“胡咧咧什么，这和你妹子有什么关系，就是那丫头嘴贱，想吃果子，这才从后山坡摔下去的，再说了，医院里的大夫都是骗钱的，不就是摔破了一点皮呢，哪至于要命呢。”
一听谢长征提到了谢芜摔伤的原因，苗凤妹一蹦三尺高，跳起来就要甩谢长征一个耳光。
谢秀珠可是老太太的命根子，眼珠子，三个儿子加起来都不见得有这个嘴甜会哄人的女儿来的重要，她怎么可能允许谢长征在这么多长辈的面前败坏女儿的名声呢。
“三哥，你是不是听三丫说了什么？我是三丫的长辈，怎么会让她替我去摘野果子呢，再说了，我也不缺那点吃食啊？”
谢秀珠在一旁柔声细语地说道，她的模样白净清秀，说话又有着一股子村里女人没有的温柔和文静，因此在她开口辩解后，原本用质疑的目光打量她的几位长辈又将视线移回了谢长征的身上。
“是啊，那些吃食多数都是我寄回来的呢，结果一件都没有入我闺女嘴里。”
谢长征呵呵苦笑，“我可真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谢秀珠脸上的温婉笑容挂不住了，这话是什么意思，说她这个小姑姑贪吃，抢了原本属于侄女的零嘴吃食？
果然，不论什么时候，这个三哥都是这般讨人厌的。
“柱子媳妇，你既然那么不喜欢你那媳妇孙女，不如就将你家老三分出去吧。”
“不成！”
苗凤妹当即否决这个提议：“真要分家，除非以后老三的工资依旧上交，要不然，在我和老头百年之前，这个家就不准分。”
“就是啊，老三啊，爹娘把你养大不容易，你要是真的准备为了你那婆娘闺女从这个家离开，也不能把爹娘给忘了，基本的孝道都没有，你还怎么对得起你身上这套军装呢？”
谢家老大谢长耕的媳妇张小娟在一旁帮腔，在她看来，这个残废的小叔子从家里分出去最好，可是不能让对方占了他们一家的便宜，而且对方的脚也不是百分之百就废掉的，如果对方将来还能够当兵，张小娟希望他能够向以前一样，按月将津贴寄到婆婆手上。
“柱子，你说句话，难不成你也赞同你媳妇的这番话不成？”
几位长辈觉得苗凤妹的这个提议简直荒唐，哪有分家了还将挣来的钱全都孝敬父母的，准备一家人吃东北风不成。
苗大山将话题扯到了谢柱子身上，对方再懦弱，那也是一家之主，对方的话，也还算有些分量。
“分吧，分吧，想分，就分吧。”
谢柱子耷拉着脑袋，他一直都坚持着一句老话，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因此明知道媳妇偏心的情况下，都从未插手过家务事。
他实在是怕极了苗凤妹的唠叨，即便明知道老三家那对娘俩受了委屈，也不曾替她们开口，心里也觉得，反正没有饿死，对比生活更艰难的一些人，徐春秀还算是幸运的。
可现在老三造反了，将以前谢柱子粉饰的太平一下子撕碎，他明白，再这样装聋作哑下去，这个家也合不到一块了。
谢柱子有些怨恨苗凤妹这个媳妇，恨她当初为什么要做的那么过分，她稍微对徐春秀娘俩好一些，孝顺的老三也不会闹到要分家啊。
吧嗒吧嗒，谢柱子又抽了几口旱烟，村里鲜有父母在就分家的家庭，恐怕今天之后，他这个人人艳羡的富家翁就要成为村里人茶余饭后的笑话了。
“老头子，你吓胡咧咧啥呢。”
苗凤妹气呼呼地拧了一下谢柱子的胳膊，却被谢柱子一把挥开。
“再闹！你就回你们苗家去吧。”
被压迫了三十多年，谢柱子忽然间硬气起来，不仅让边上的人大吃一惊，还吓愣了苗凤妹这个跋扈惯了的老太婆。
“行啊，你们一个个都欺负我。”
苗凤妹用手指着谢柱子和老三谢长征，然后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任谁敲门都不肯出来。
分家的事情陷入了僵局之中，好在谢长征也没想过这件事能够一下子成功，因此也不那么失望。
他早就已经有了详细的计划，不久后，他娘会答应分家的。
——
“阿芜喜欢爹吗？”
徐春秀不想去老宅，就留在新家搂着女儿一块睡觉。
因为谢长征还没回来，卧室里的烛灯也不曾熄灭，徐春秀睡不着，轻声和一旁的闺女聊天。
“喜欢，娘，以后我们是不是真的不用再和爷奶一块生活了？”
这几天的生活就和梦一样，阿芜幸福到有些怀疑是不是自己摔坏了脑子，现在的一切美好都是她的幻想。
“嗯。”
徐春秀搂紧了闺女，重重点了点头。
“嘻嘻，我也喜欢现在的娘。”
阿芜钻进娘亲的怀里，撒娇着说道。
“那、那以前的娘呢？”
徐春秀嗓子一紧，声音中带着些许颤音。
“以前的娘我也喜欢，可是现在的娘更好。”
阿芜喜欢以前的娘，因为她总是会将为数不多的好东西留给她，在她被奶奶和大伯二伯家的人欺负的时候，替她挡去绝大多数的打骂，可是那个时候的娘不会反抗，只会教她忍耐，以前阿芜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因为打小娘就是那么教她的，可自从摔伤了脑袋之后，再回想起曾经那些事，阿芜就觉得娘的做法错了，对于有些人有些事，忍耐并不是解决的办法，相反会加重那些人的戾气，让她们的生活逐渐走向另一个悲剧。
但是现在的娘变了，现在的娘和爹一样从那个家离开了，也不会念叨着爷奶是长辈，她作为晚辈必须孝顺之类的话，而且现在的娘变得硬气了，当初摔伤脑袋的时候她并非彻底失去神智，她听到了娘为了自己能够看病和奶奶对峙的那番话。
如果说以前的娘让她心疼的同时又有些叹气，对于现在的娘，她就是不掺杂任何不满的喜欢了。
“以后娘还会更好。”
徐春秀搂紧了闺女，眼眶里有泪光闪过。
一个孩子尚且能够看清的事，她居然直到那么久之后才明白，上辈子女儿死的时候，是不是在怨天这个母亲的无能呢？
徐春秀觉得，自己应该更加硬气，这辈子，她想当一头母老虎，谁敢伤她的崽崽，她就要从那人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曾经懦弱无能的自己啊，就让她死在上辈子吧。
等谢长征回家的时候，阿芜已经睡着了，徐春秀破天荒的为对方准备好了泡脚的热水。
谢长征看了眼态度软化的妻子，不知道女儿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只觉得这些日子的努力并不是没有功效。
徐春秀的改变让谢长征看到了希望，对于未来，也充满了干劲。
——
“三枪叔，这次上山打到什么猎物了？”
山上下来两个男人，见到他们的人纷纷热情地向他们打着招呼。
徐三枪的本名已经无从考据了，三枪这个名字来源于他曾经用散弹猎枪打死了一个妄图欺辱村里妇女的日本兵的英雄事迹。
徐三枪也一直引以为傲，从此默认这个绰号作为自己的名字。
这年头所有东西都是国有的，后山那一片猎物也不例外，徐三枪和他儿子常年上山打猎，捉来的猎物九成交给队上，然后分配给社员，剩下的一成就是他们的奖赏，因此每次徐三枪带着儿子进山，村里人就会翘首以盼，他们为数不多的荤食补给，多数都来源于徐三枪这个老猎户。
“啧，怎么是个娃儿？”
大伙儿跑到父子俩的背篓里一瞧，居然是一个被绳索捆起来的小男孩，对方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布料遮盖，身上的污垢几乎凝成盔甲，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徐三枪父子不是上山打猎去了吗，怎么带回来一个孩子？
“别说了，这次没打到猎物，我没来不及细说了，得先带着这个娃儿去队长家里一趟。”
徐三枪摆了摆手，他每次带着儿子进山，没个三五天的不会出来，可因为背篓里的这个意外，没打到猎物不说，或许还摊上了一个大麻烦，徐三枪怎么可能会有心情与村里人寒暄呢。
看他脸色不好，那些人也没有纠缠，只是目送徐三枪离开。
到了晚上，大队的喇叭响了，所有人家都得委派两三个代表去大队前的晒谷场集合，谢长征和徐春秀不放心让女儿一个人呆在家里，干脆将女儿一块带上了。
——
“啥，抽签养孩子？”
听完大队长的一番话，再看看那个长着人样，却被链子拴着，像个小野兽的男孩，晒谷场顿时哄声一片。

第192章 七零小福女13
“咳咳，这也是公社领导的意思，大家先别急，这个孩子不是让你们出钱出粮养着的，不论谁家养了这个孩子，公社都会出一部分补贴，现在暂定一年四十斤大米，四十斤红薯，再说了，这是个男孩，在大些也能帮着干活了。”
说这话的时候，苗大山都觉得有些亏心。
八十斤粮食，听上去确实不算特别少，可要知道里面有四十斤是红薯呢，这玩意儿在晒干磨粉之前就是虚重，充足的水分占了大半分量，真要论分量，四十斤红薯未必顶得了七八斤的红薯粉呢。
而那个被绑住的少年看上去约莫十一二岁的模样，正是能吃的时候，都说半大小子吃垮老子，这点粮食，恐怕还不够那娃儿吃小半年的呢，而且养一个孩子，也不是光吃饭就够的，还得给他找一张床睡觉，裁不了新衣，也得拾掇一件旧衣裳，这在乡下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当然，最叫村里人忌惮的还是苗大山刚刚那一番话，眼前这个男孩可不是普通的孩子，那是徐三枪从山上找到的，不会人话，跟个野兽一样，之前徐三枪将他从陷阱里救上来的时候，还被他咬了一口，这样的孩子养在身边哪还能奢求他帮忙干活呢，恐怕每天都得提心吊胆，唯恐他把家里其他人当了食物，生吞活剥了。
这哪里是给家里养一个劳动力啊，这是给家里养了一个祖宗。
“谁捡的，就让谁养呗。”
人群里，不知道是哪个混不吝的高喊了一声，徐三枪那一大家子的脸都青了。
尤其是徐三枪，他将那个狼崽子从山上带下来，是因为人性使然，见不得一个好好的孩子学着野兽的做派，他不想养那个孩子，也是人性使然，徐家是个大家族，光是徐三枪就有四个儿子两个闺女，这些儿女又多数成家，给他生了好些孙子孙女，他哪有精力再养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呢。
“我养！”
这个时候，谢秀珠忽然跳了起来，所有的争论声停止，大伙儿一致带着惊讶的表情朝着谢秀珠望去。
“我家的条件最好，这个时候，也理应为大家做多一些贡献，这个孩子，就让我家养着吧。”
谢秀珠按耐着内心的激动和狂喜，因为自己的重生，那人出现的方式也有所不同了，不过谢秀珠并不在意这些细节，只要结果是好的，过程并不重要。
“我家小妹怕是病糊涂了，大家别把她的话当真啊。”
张小娟气的蹦了起来，她连为家做了那么多大贡献的残废小叔都不想养，更别提那个看着就不好惹的狼崽子了。
“秀珠这孩子就是心软，不过一个孩子的话怎么能当真呢，咱们家孩子多，日子也过的紧吧，可不好再养一个娃儿了。”
苗凤妹也没想过乖女儿会突然蹦出这样一句话，不过苗凤妹毕竟比儿媳妇更沉得住气，在拒绝了自家领养那个孩子的提议后，还不忘夸了一句女儿心善，为女儿博一个好名声。
“娘，咱们就养那个孩子吧，你看他多可怜啊，就当是积福吧，而且队长叔说的也没错，那是个男孩，养大一些还能下地挣工分，他现在已经不小了，咱们也养不了他多少年。”
谢秀珠比任何人都知道那个现在人人嫌弃的狼崽子将来有多能耐，他给了谢芜所有女人梦想的一切，别墅豪车，戴不完的金银首饰，让谢芜在嫁给他后，再也没有为钱财犯过愁。
那个男人甚至不计较谢芜曾经为了另一个男人神魂颠倒，做了那么多丑事。
而这一切，只因为当初那个男孩被送到谢家来的时候，只有谢芜母女给予了他善意，现在换做她，自然更能够得到那个男孩的喜欢，至少谢秀珠是那么想的。
“小妹可真是心善，都有心思关心外人了，可怜我的爱军啊，前些天还闹着想我讨糖吃，早知道小妹对外人都那么关怀爱护，当时我就该让爱军找你这个小姑讨颗糖块的。”
刘拦弟的声音细细的，可在场所有人都听出了不满。
她的这番话看似在顺着苗凤妹的语气夸赞谢秀珠心善，实际上则是将她贬低了一通，既指出了谢秀珠在谢家超出常人的待遇，连男孙都没得吃的糖果谢秀珠那随手可得，又暗暗责怪了谢秀珠没有长辈的气度，这会儿还想养一个来历不明的外人，可见是个伪善的。
苗凤妹觉得刘拦弟这番话有些阴阳怪气，眉头一皱，当下就准备好好教训这个儿媳妇一通。
“苗婶子真是谦虚了，在咱们生产队里，您家的日子如果也是紧巴巴的，那么咱们干脆都别活了，我看秀珠这丫头的提议不错，这个孩子就分你们家养着吧。”
“是啊，秀珠这丫头心善，我忽然想起来，当初咱们这一片接连下了好几场暴雨，可秀珠出生的时候，那场雨就正好停了，可见秀珠这丫头有灵性，这个孩子合该让你们家养着。”
大家伙儿巴不得甩掉这个大麻烦呢，见谢秀珠自己跳出来了，哪还会给苗凤妹反驳的机会。
“反正这个孩子我不养，你们谁爱养谁养去。”
苗凤妹眼睛一瞪，跟个滚刀肉似的，将那些吹捧的话踢了回去。
而处于事件中心的谢秀珠却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还对着那些替她说话的人露出一个微笑。
那些人面上也给谢秀珠回了一个赞赏的笑容，心里却直接将她当成了一个傻子。
“行了，别争了，这个孩子的归属抽签决定，大家伙儿放心，如果真的有那些个条件不好的抽到了这个孩子，队上也会酌情考虑增加一些粮食补贴，这件事是我们这些大队干部都商量好的，保证不会让大家吃亏。”
话虽如此，大家伙儿对于这个口头保证却不怎么信任，这就好像当年旱灾一样，队上的干部口口声声说着救济粮马上就要下来了，可结果呢，大伙儿还是自己撑过了那场旱灾，那些年，饿死了多少人，早就已经数不清了。
“每家每户派一个代表出来抽签，话先说在前头，一旦抽中了签，是不允许耍赖的，这是公社分配给咱们生产队的任务，我这个大队长虽然没啥权利吧，年中年末分配粮食的时候还是能够手抖几下的。”
说罢，苗大山让人抬着一个箱子上来，里头放着好些签纸，只有一张是带字的，抽到那张纸的人，自然就要负责养那个被绑起来的孩子了。
大伙儿推搡着，就跟上断头台似的，一个个苦着脸，派家庭代表上去抽签。
谢秀珠见状松了口气，上辈子正是她娘抽中了签条，那人才被送到了他们家，想来这辈子也不会有什么变化。
谢长征上去的时候，苗大山还愣了一下，因为谢长征还没有真正和谢家分家，按理苗凤妹既然上来抽签了，谢长征就不必再上来了。
可他的呆愣也是一时的，苗大山很快反应过来，又往箱子里丢了一张空白的纸条。
台下原本还在为自家可能会抽到狼崽子心烦意乱的村人也注意到了这一幕，转移了一些焦点，指着谢家人窸窸窣窣议论起来。
“是我。”
谢长征打开字条，上面一个歪歪扭扭的“中”字格外醒目，这让他的眉头微皱。
他看向那个被捆绑的孩子，作为军人，他自然看得出来这个孩子此时的戒备姿态，别看对方蜷缩着，实际上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处于紧绷状态，随时准备进攻，这显然是他在野外生存多年来自发锻炼出来的，当然，也可能和那个养大他的母兽有关。
这个孩子身上，只看得到兽性，对于他现在看到的一切，他都是带有戒备和攻击态度的，现在他的腿伤未好，家里又只有春秀和阿芜两个女人，他实在不放心将这个孩子养在身边。
“不算不算，我这纸条上没字呢，我儿子抽的那张怎么能算数呢。”
苗凤妹一把拽过谢长征手里的字条，直接将它撕碎，然后吞进肚子里，一副无赖相。
谢长征见状眼神微闪，或许养了那个男孩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啊。
“签条是你家老三抽到的，自然不能不算，再说了，你不是准备将老三分出去吗，正好他养了这个孩子，也与你无关。”
苗大山看到谢长征点头，当即将心放到肚子里，对于苗凤妹的态度自然也无比果决了。
“苗凤妹，你赶紧下去，这可是公社下发的任务，你再给我捣蛋，我可就不客气了。”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苗大山觉得苗凤妹的做法也是给他没脸，说话自然也不会客气。
而村里其他人见麻烦甩到了谢长征身上，自然不愿意这个麻烦再被甩回来，纷纷响应苗大山的话，苗凤妹的反驳声全被那些声音压下。
“你要跟我回家吗？”
边上的声音太过吵闹，那个狼崽子显得有些焦躁，挣扎绳索的动作加大了，皮肤上被磨出一道道血痕，他居然也不觉得痛。
阿芜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那个孩子的身边，所有人都忌惮那个少年，可不知道为什么，阿芜却觉得那个少年让人觉得亲近，而且冥冥之中有个声音告诉她，对方不会伤害她。
不过为了不让她娘担心，阿芜还是站在一个比较安全的位置上，伸出手，慢慢朝那个男孩靠近，只要对方有什么过激的动作，她就能飞快跑开。
阿芜的皮肤养了一段时间了，可依旧称不上白，黑黑瘦瘦的模样，只比那个被泥垢遮盖看不出长相的狼崽子强上一些。
可神奇的是，在她靠近后，原本焦躁的狼崽子居然渐渐安静了下来，就在阿芜举地手酸，正要把手收回去的时候，那个狼崽子小心翼翼地挪了挪脚步，犹豫了好半晌后，将脑袋凑到阿芜的手掌心，轻轻叫了一声：“嗷——”
缱绻温顺，就跟训养好的小狗崽一样。

第193章 七零小福女14
“呦，俩孩子还真有些缘分，看那小崽子刚刚凶狠的小模样，在谢三丫面前倒是收敛起来了，这孩子合该让长征家养着。”
“是啊，瞧那变脸的速度，这个被畜生养大的孩子也知道好赖，难不成他听明白了咱们刚刚的谈话，知道自己以后就要跟着三丫他们一道生活了，所以提前讨好三丫这个妹妹？”
村里人七嘴八舌的议论道，实在是狼崽子刚刚温顺的模样太让人意外。
大队长都说明白了，这个孩子就是徐三枪从山上捡来的，不通人性，极有可能是出生时就被弃养，然后被山上的母兽捡走，当成自己的崽子养大的。
因此这个孩子身上带着野兽的攻击性，也不通人语，这也是村里人不愿意养着这个孩子的原因之一。
要不然，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年代，依旧有不少只有女儿，没有儿子的人家愿意养一个男孩，跟自家姓，将来承袭自家的香火，可这个狼崽子身上的不稳定性实在是太大了，卫生站的赤脚大夫也说了，这个孩子看上去十一二岁的样子，摸骨后才发现，这个孩子现在应该也有十三四岁了，谁也不知道，已经当了十多年野兽的孩子，还能不能活出这个人样来，如果他这辈子都像野兽一样对人类抱有攻击性，且不通人语，这个孩子也就白养了。
看到那个孩子对女儿的亲近，谢长征原本靠近准备将女儿拉走的动作暂且停下，他看着那个小狼崽子温顺的用头蹭着女儿的掌心，表情有些犹豫。
“娘，老三现在伤了腿，一家人全靠咱们帮衬呢，不是我这个当大嫂的没有容人之心，可老三现在也太过了吧，不仅让咱们养着他们一大家子，现在连这个小崽子也要一块养！”
张小娟高亢的声音格外刺耳，不过对方的这番话也恰好冲淡了谢长征心里有些纠结的念头。
“是啊娘，都说好了一家出一人抽签，咱们现在还没分家呢，小叔子又自个儿去抽了一张签，现在这事闹的，难道让咱们全家受累不成？”
刘拦弟也在一旁细声细气地说道：“如果只是委屈我们这些大人也就算了，我就是担心爱军那孩子，他还那样小，可那个捡来的孩子可是连救他的徐叔都咬过的，难保在咱们不注意的时候，就伤到了家里的其他孩子啊。”
刘拦弟也不想养这个累赘，她和张小娟是一个想法，谢长征还是副团长的时候，她敬着他捧着他，可现在谢长征很大可能要变成废人了，没办法往家里拿钱，还得家里出钱出粮养着他这个废物，她可就不乐意了。
在刘拦弟看来，谢家的那些东西有一半都是她家的，谁让她和大嫂都生了儿子呢，谢长征虽然能耐，可他婆娘是个不下蛋的母鸡，连个带把的都没给谢家生过，又有什么资格分谢家的东西呢。
可谢长征不一样，只要没分家，他就是谢家的子孙，是公婆的儿子，有公婆一口吃的，就不可能真的狠心饿死他，就连他们和大房也会被攻讦没有手足情谊，可一旦分家了，那就是两家人了，谢长征可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在分家后依旧上门蹭吃蹭喝。
“娘，咱们不能分家。”
谢秀珠收回自己望着谢芜的嫉妒神色，看到她娘脸上得到动摇神情，赶紧拽了拽她娘的胳膊，使眼色让她想起之前她们的那番秘密谈话。
“现在将三哥一家分出去，别人该看在背后说您闲话啦，再说了，养那个少年有什么不好，村里人会感激咱们帮忙解决了一个麻烦，而且真的养好了那个孩子，他将来也会报恩的。”
谢秀珠心里嫉妒的发狂，明明上辈子抽到签字的人是她娘，怎么这一世，抽到签字的人就成了她三哥了呢，难道说，人的命运真的是注定的，谢芜注定被那个少年捧在手心里一辈子，她又注定低对方一头，这辈子继续郁郁而终？
谢秀珠不想认命，即便是她三哥抽到的签条又怎么样，这一世，她和谢芜在同一起跑线上，只要那人和她们一块生活，谢芜曾经给他发关怀爱护她也会给他，甚至做的比谢芜更好。
上辈子，那对娘俩能做的也就在那人挨饿的时候将自己的食物分一小部分给他，在他被打骂后，趁着没人注意偷偷给那人上药。
她可以给那人更美味的食物，可以在谢家其他人对他动辄打骂的时候直接制止暴行，她给予那人的东西，只会多，不会少，这样一来，他感激爱护的人，也该是她了。
只是这一切的前提还是她娘允许三房回家住，这样那人才能名正言顺住在家中，如果她娘真的听了大嫂和二嫂的挑唆和三哥分家，以后谢长征那里的好处占不到，自己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和那人相处，对方的心，早晚会被谢芜收拢过去，她重生的意义一下子少了一半。
谢秀珠自然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你还小，有些事你不懂。”
谢秀珠的那番话，只有前半段是苗凤妹认可的，至于她口中的村人的感激，那个狼崽子的报恩，在苗凤妹看来都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且不论村人的感激这种不能当吃也不能当穿的东西在苗凤妹看来是无足轻重的，就说那个狼崽子将来是报恩还是报仇，老太太心里就有些犯嘀咕。
“你哥那腿，好像真的跛了。”
没头没脑的，苗凤妹在谢秀珠的耳边来了这么一句话。
经历过之前几位族老上门的事，苗凤妹对于这个儿子的想法，是越发琢磨不透了，不过她明白，这个儿子真的和她离了心，再也不是曾经那个任由她掌控，她随便说什么，都十分信赖她的孝顺儿子了。
现在对方住在老刘头那个破旧的房子里，守着他那丧气的媳妇闺女，摆明了是要分家另过。
尤其现在对方扛着她的压力，硬是抽了那签字，要养那狼崽子，苗凤妹的心越发往下坠了。
“你说的那些，不一定是对的，想想咱们公社那些退伍的，除了拿了一笔复员费，又有哪个真的当领导的，你同学的话，未必可信。”
苗凤妹不肯承认是自己一手将这个儿子推开的，只能给自己找许许多多合理的借口，证明现在不是那个儿子不孝顺她，而是她这个当娘的，不要那个不孝的玩意儿了。
“如果他这辈子就这样了，还要为着那对娘俩伤我的心，我又何必心疼他呢。”
苗凤妹攥紧女儿的手，在一旁喃喃道：“他自个儿残废了，又养了那样三个拖累，我倒想看看，他能混出个什么头来，我让他一个人出去闯，到时候头破血流了，还得乖乖回来给我道歉。”
说道后来苗凤妹的语气已经带着些许怨毒，看着谢长征的眼神也不像是在看儿子，更像是在看一个仇人。
好在她的声音比较轻，除了她身边的谢秀珠，再也没有第二个人听见。
这会儿张小娟和刘拦弟还在抱怨，村里的其他人也被她们的抱怨引去了所有注意力，苗凤妹的这番低喃，就更加没人注意了。
“娘！”
谢秀珠心中狂跳，她自然明白了，她娘番话意味着什么，恐怕前段时间她对娘的洗脑全都白费了。
“你放心，娘最疼你，你想不周全的事，娘都会替你考虑好的。”
苗凤妹疼这个闺女，可谢秀珠毕竟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她给苗凤妹出的主意，苗凤妹未必全都能听进去。
谢秀珠都快急疯了，有心想要再劝劝，可她更清楚她这个娘有多执拗，就好像她不喜欢徐春秀这个儿媳妇，所以即便对方是三个儿媳妇里最乖顺勤勉的那一个，她也不会改变对对方的看法一样，只要是她心中打定的主意，就连谢秀珠这个亲闺女也劝不得。
上一世，苗凤妹对她这个女儿可没有这一世这般疼惜，和绝大多数乡下妇人一样，苗凤妹也坚信儿子才能传承香火，儿子孙子才是一家人，女儿早晚会变成外人，她能够有今天这样的生活，全靠她对这个亲妈的了解，从小一步步筹谋而来的，谢秀珠并不想和她对着干，从而影响她娘对她的态度。
“老三，之前你不是提出要分家吗，我答应了，我心疼你，可也不能不管你那些侄子侄女，既然你决定养这个孩子了，以后你就养着吧，只一点，虽然分了家，骨肉亲情不能断，以后逢年过节，你还得带着媳妇孩子回家看望我和你爹，只是这个孩子，在他有个人样面前，是不允许上门的。”
苗凤妹很快就有了决断，在听了老太太的话后，张小娟和刘拦弟顿时就消停了，两人互相给对方使了一个眼色，难言窃喜和得意。
“娘！”
谢秀珠赶紧拽着老太太的衣袖晃了晃，她还没有将谢长征的用处榨干呢，怎么可以将对方分出去。
“住嘴！”
这是老太太第一次对谢秀珠这个宝贝闺女说重话，谢秀珠被吓了一跳，张着嘴，不敢多言了。
“好，等会儿我就劳烦队长叔他们跟我走一趟。”
谢长征知道，自己收养了这么一个孩子可能会加速分家的进程，可他没想到，他娘下决心的时间居然那么短暂，这多少让他有些心寒。
只是经历了那么多事，光是这点心寒，已经不会让谢长征再有什么表情上的波动了。
一桩领养大会忽然变成了谢家人的分家大会，这也是苗大山等人没有想到的，只是看着谢长征跛着的那条腿，以及孤零零站在另一边的徐春秀等人，大伙儿未免替他们难受。
可这是谢家的家事，大家又能替他们说什么呢，只是微张着嘴，带着一肚子的话陆陆续续离开。
在去谢家谈论分家细则之前，谢长征总是要和妻女一块将那小狼崽子带回家的。
谢长征是个体格高大的男人，桀骜的小狼崽子自然由他牵着，那个小狼崽子倒也乖觉，小眼神瞅着阿芜，任由绳子捆着自己，一点都不闹腾。
“以后就叫他复生吧，跟咱们姓。”
回去的路上，谢长征忽然开口道，总不能一直小狼崽子小狼崽子的叫着这个孩子，既然决定养他了，那就要好好养着。
复生这个名字好，意味着他们的重生，也意味着这个小狼崽子即将拥有的新的生活。
“复生，以后我就叫你复生了？”
阿芜蹦蹦跳跳凑到小复生身边，欢喜地喊道。
“嗷——”
小狼崽子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他只是乖顺的看着身旁这个没毛的母兽，头一次觉得，原来秃毛也能这样好看。

第194章 七零小福女15
在见到阿芜之前，小狼崽一直都为自己的长相自卑着。
将他养大的是深山里的一头母狼，捡到他时，那头母狼刚刚失去自己的幼崽，母性的泛滥使得它将人类的婴儿视作自己的孩子。
打从心眼里，这个少年就认定自己是头狼，即便他通过河水的倒影发现自己和自己那些兄弟姐妹以及母亲长得一点都不像。
他似乎生来就有病，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拥有光滑柔顺的毛发，可他除了极少部分区域有毛发生长，绝大多数部位都没有皮毛附着，凛冬降临之时，其他野兽都能依靠厚实的皮毛过冬，而他往往只能躲在母兽的怀里，依偎着兄弟姐妹们取暖。
在兽群里，拥有丰茂的毛发，尖利的爪牙，往往就意味着它高超的捕猎能力，这也是兽类们择偶的标准。
而患了“秃毛症”，且没有尖利的牙齿，锋利的爪子的他理所当然不受母兽们喜欢，在自己那些兄弟们全都找到伴侣后，依旧孤零零一人。
他人生的前十三年，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捕猎技术，为找到一个皮毛光滑，体型流畅丰满，爪牙锐利的母兽努力着，可在见到同样秃毛的阿芜以后，他忽然觉得，有没有光滑茂密的毛发，有没有尖利的爪牙其实也不那么重要了。
“其实仔细想想，养了这么一个孩子也不见得是坏事。”
谢长征见女儿喜欢那个孩子，心里那点小纠结也就放下了，尤其刚刚这个孩子的出现，还帮他提早解决了分家这个麻烦，或许真的有那种命中注定的缘分，这个孩子合该是要到他家来的。
“咱们这辈子就阿芜一个孩子了，虽说几十年后社会的氛围会越来越好，女性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可在近一二十年间，咱们家一直没个男孩，还会容易让阿芜在外头受欺负的。”
乡下地方就是这样，谁家男丁多，谁家在村里就有话语权，那些没有儿子的家庭在乡下就是绝户头的存在，人人都能够欺负。
谢长征有能耐，自然不怕那些闲言碎语，可他就怕村里的孩子没轻没重的，拿家人的说笑戏弄阿芜。
仔细想想，如果真能把这个孩子教好到也是一件好事，他的身上有兽性，如果能让他将阿芜看作亲人，以后护着阿芜，他也不用担心有人欺负他闺女了。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为看复生的眼神，心里头总是慌慌的。”
徐春秀本性柔弱，即便遭遇了那么多悲惨的经历想要彻底改变自己的个性，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做到的，更何况身为一个将女儿视作生命的母亲，她本能的想将所有不安全因素从自己女儿身边赶走。
而现在的这个复生，正是徐春秀心里的不安全因素。
那就是一个未被驯化的狼狗，这会儿看似温顺，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会突然暴起，然后咬主人一口。
目前来说，徐春秀没办法像女儿一样，只一见面，就对那个少年心生欢喜和怜爱。
“车到山前必有路，我看啊，现在最要紧的还是先给那个孩子弄点吃的填饱肚子，然后再给他洗个澡。”
谢长征劝妻子放宽心，毕竟这个孩子现在已经归他们了，即便他们现在愁坏了脑子，这个事实也不会改变。
“灶头还有一点剩饭，本来是打算明天一早熬粥的，现在正好给这孩子吃。”
徐春秀也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即便这会儿对那个孩子心存防备，也不会什么都不管他。
“就是不知道这个孩子吃不吃的惯熟食。”
想到这儿，徐春秀的脑袋又有些抽疼，队长可是说了，这个孩子从小就是山上的母兽养大的，想来从小到大吃的都是山上的野果野草，如果养大他的是食肉的猛兽，保不得对方也是茹毛饮血长大的。
如果他吃不惯熟食，难道自己还得杀一只家禽，让他吃生肉不可？
想想这个画面，徐春秀都快犯恶心了。
“不管习不习惯，总得让他习惯的。”
说着，就到家门口了，谢长征将手里的绳子系在堂屋的柱子上，在确保小狼崽身上的野性消失前，估计是没办法放他自由活动了，这个时候，也不是顾忌人权面子的时候，尤其等会儿谢长征还得去谢家老宅办事，解开锁链让小狼崽和妻女独处，谢长征也未必放心的下。
“我去生火，春秀，你去切点蕃薯，一块熬粥。”
养这个狼崽子的口粮跟着这个狼崽子一块交到他们一家人的手里，恰好谢长征从黑市买的粮食已经剩下不多了，之前他还想着再进城一趟，现在多了这八十斤粮食，谢家那里也同意分家了，在之后一段时间，也不需要担心粮食的问题了。
米饭本就加了水用灶头的余温热着，这会儿加了点柴火，米粥很快就煮的软烂，加上徐春秀往里头添加的地瓜，一股香甜的味道逐渐从灶房传了出来。
小狼崽已经有两天没有打到猎物了，饿的时候，只能找些野果野草吃，这会儿闻到这股香甜的问道，难免有些躁动，两只手不安分地扯拽着困住自己的绳索。
只是当阿芜的眼神看过来时，他又会安静下来，双脚蹲着，双手撑在两脚中间，脑袋仰地高高地，尽力模仿全狼群里最帅的狼王的坐姿。
有一个好的仪态，同样是兽类求偶的关键。
他的那些兄弟姐妹都已经生了好多窝崽崽了，他也想要生崽崽了，就是不知道两个秃毛生出皮毛丰密的小崽崽的可能性有多大。
“绳索就先别解开了，我去一趟老宅办妥分家的事，等这米粥凉了，你就喂复生吃，至于洗澡，等我回来再说吧。”
谢长征觉得得尽快去老宅一趟办妥分家的事，他怕夜长梦多，等到了第二天，他娘又反悔了。
“你放心去吧。”
徐春秀点了点头，将那碗米粥放在桌上等待晾凉，然后叮嘱阿芜不要靠近那个狼崽子，自个儿则是端着脏衣物去了院子里的水井旁，准备将衣服洗了。
“你想吃吗？”
阿芜歪着脑袋看着那个蓬头垢面的少年，对方的眼神在她和那碗米粥之间来回转动，让她忍不住想要发笑。
“嗷——”
小狼崽听不懂阿芜的话，只是本能地嗷呜了一声。
“有些烫，我帮你吹吹吧。”
阿芜端过那碗米粥，舀了一勺，用嘴唇量了量温度，确定不烫嘴了，这才将汤勺凑到小狼崽的嘴边。
“吃吧，就这样，嗷呜一口吃下去。”
生怕小狼崽不会用汤勺，阿芜还做了一个张嘴吞咽的动作，让小狼崽模仿。
“嗷——”
小狼崽饿了，看着这个凑到自己鼻子底下的米粥，试探着伸出了舌尖，在阿芜看来不怎么烫嘴的食物，却把从来没有吃过熟食的小狼崽吓得缩回了舌头。
只是舌尖米粥混杂着红薯的香甜滋味太过诱人，在挣扎了一会儿后，小狼崽还是没有抗拒的了诱惑，凑近汤勺，将那满满一勺子的米粥吞进嘴里。
只听“咔嚓——”一声，汤勺碎了，小狼崽比常人更锋利的牙齿将汤勺直接咬断，嘴唇的肌肤也被断口锋利的截面划破。
但是小狼崽似乎不觉得痛，只是微微蹙眉，就准备再次咀嚼。
“诶呀，你个笨蛋。”
情急之下，阿芜也不记得娘说的要和这个少年保持安全距离地叮嘱了，直接上手，用手指卡住了他的上下牙齿。
“勺子不能吃，快点吐出来。”
阿芜有些急，要是小狼崽听不懂，下一秒她就要直接动手掏了。
对于野兽来说，狼口夺食这种事即便是伴侣和孩子也做不得的，尤其是在它们进食的时候，抢夺食物的往往会被它们视作敌人，一场争斗必不可少。
小狼崽觉得这会儿他应该咬这个母兽一口，可想了想，还是有些舍不得。
“哇——”
他板着一张脸，满心纠结得将嘴里的半个汤勺以及还未吞咽下去的米粥吐在了阿芜的手心。
此时小狼崽心里只有一个悲愤的念头——他看上的这个秃毛母兽，可能比山上的母老虎还要霸道啊。

第195章 七零小福女16
在听到响动后，徐春秀就慌张地从水井边跑了过来，可看到那个小狼崽子乖顺的举动时，徐春秀就站在门栏边不动了。
对于野兽的习性，徐春秀多少也是了解一些的，尤其是处于饥饿状态的野兽，在未经过驯化之前，就能够按照阿芜的指示，将嘴里的食物吐出来，只能说这个山上捡来的兽孩，是真的很喜欢她的阿芜。
莫名的，徐春秀就觉得这个孩子不会伤害阿芜，难道真的像村里人为了摆脱这个麻烦奉承他们时说的那样，这就是两个孩子的缘分。
有了重生的奇特经历，徐春秀对这些玄之又玄的事情多了一丝虔诚。
“笨！”
阿芜看着手里那半个汤勺和一口米粥，气呼呼地用另一只干净的手点了点小狼崽的脑袋。
她没注意到站在门边的娘，只是蹬蹬蹬跑回灶房，将小手里舀着的那一些米粥倒到干净的陶碗里，准备明天端着这一口复生吐出来的米粥去喂村里的小白猪。
多年的经历让阿芜的心里压根就没有浪费这个词语。
“只剩这最后一个汤勺了。”
因为还没有彻底分家，老刘头这边的一应用品并不充足，比如碗占之类的东西，几乎都是按照人数来的，至于汤勺，更是只备了两个，刚刚复生咬碎了一个，就剩下现在阿芜手里那一个了。
“你看，要这样吃。”
怕小狼崽学不会，阿芜用汤勺舀了一点点米粥，然后张嘴将勺子里的米粥吃掉，这样的动作，她整整重复了三遍。
“再把这个汤勺咬坏，我就不理你了，小笨蛋。”
从小到大，阿芜身边就没有一个玩的好的同龄人，本应该最亲近的堂亲的兄弟姐妹们，都以欺负她为乐，即便那几个和她同样在家不受重视的堂姐妹也不例外，时常自己做了错事就让她背锅。
眼前这个小男孩是阿芜见过的第一个眼里只有她，会乖乖听他话的同龄人，因此即便照顾对方有些麻烦，阿芜也觉得很有成就感和愉悦感。
“啊——”
阿芜吹凉了勺子里的米粥，然后做了一个张嘴的动作，示意复生跟着一块张嘴。
“嗷——”
小狼崽跟着张了嘴，学着刚刚的示范，将汤勺含进嘴里。
米粥香甜软糯，只是陶制的勺子给人感觉怪怪的，小狼崽的牙齿有些蠢蠢欲动。
只是想着刚刚秃毛母兽将汤勺含进嘴里时并没有将这个勺子咬碎，只是舔掉了这奇怪物体上的食物，小狼崽猜测，或许这个硬邦邦的东西并不是用来吃的。
他试探着用舌头吮吸着汤勺上的米粥，因为第一次使用勺子，动作有些笨拙，一些米汤从他的嘴角划落，使得本就脏兮兮的少年更加狼狈了。
好在阿芜不嫌弃，看着小狼崽听懂了她的指令，没有咬碎汤勺，高兴地摸了摸他的脑袋，然后将碗里的米粥一勺勺喂给他。
看着两个孩子和谐相处的模样，徐春秀对这个孩子的芥蒂也少了些许，她没再继续旁观，只是悄悄离开，回到了水井旁清洗一家三口的衣物。
——
“以后这日子，就得你们一家三口一块努力了。”
从谢家出来，村里一个长辈拍着谢长征的肩膀感慨道。
谢家算是彻底分家了，只是这财产的分配，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首先是谢家的房子，大伙儿都知道这房子是谁出了大头修建的，可谁让谢柱子和苗凤妹是当家人，这个房子写在他们二老的名下，他们才有分配的权利。
按照谢家人目前的居住方式，苗凤妹将谢芜母女住的那间破房子分给了三房，至于谢家另外两个兄弟，因为不打算分家，就没有细说其余屋子的分法。
谢长征嫌住一块麻烦，提出将那间破房子折换成钱，苗凤妹狠狠压了价格，只肯给谢长征五十块钱，让他另外起一个屋子。
现在虽然是74年，可五十块钱也很难在乡下建一栋一家三口居住的屋子，苗凤妹这么做，摆明了是欺负谢长征老实。
其他锅碗瓢盆，苗凤妹倒是公平的按照人头分配，可这年头谁家都不会备着一堆碗盏，谢家三房能够分到的，也就三套餐具罢了。家养的鸡鸭牲畜那就更不用想了，谢长征只分得六个据说受精的鸡蛋和两枚鸭蛋，原本属于谢芜母女俩的145斤粮食，也被缩减成了100斤。
至于现金，苗凤妹咬死家里花销大，这些年只攒下了五百块钱，家里四个孩子和他们二老均分成五份，谢长征只能得到其中的百来块钱，这还得扣除她之前拿给徐春秀的医药费，等钱到了谢长征手里，也就剩下五十来块了。
这样的分配方式，一旁作为见证的苗大山和族老们都看不下去了，母不慈，怎么能要求儿女孝，由苗大山施压，这次分家的时候，双方也定好了养老的要求。
既然所有的家产都是平分的，将来养老时，谢长征该出的赡养费自然也该和两个兄弟看齐。
在二老六十岁之前，谢长征不需要给一分赡养费，如果有孝心，逢年过节上门探望就好，在二老六十岁以后，谢长征每年提供二十块钱和三十斤粮食的赡养费，如果二老有什么病痛，三兄弟平摊所有药费。
这些都白纸黑字记录下来，当事双方都在这份分家协议上摁了手印，作为见证人的苗大山等人也在上头签了名字，以后一旦有什么纠纷，就按照协议上的细则处理。
在乡下地方，他们不认什么法院法律，就认这亲自摁手印过的协议，除非苗凤妹等人连脸都不要了，要不然，就不能违反上面的这些条例。
在从谢家离开的时候，谢长征远比外人想象的来的轻松，即便这一次，他和净身出户也没什么差别。
但那毕竟是他亲生的爹娘，留给他们那些财产，就当是偿还了他们将他养育成人的恩情，以后再有些什么，他就不留情面了。
回家的脚步格外松快，谢长征推开门，将分家协议交到媳妇的手里。
“分完了，咱们没分到什么东西，不过你放心，将来我都会挣给你们娘俩的。”
谢长征诚恳地说道：“对了，现在还得加上那个小崽子。”
“吼——”
阿芜去灶房洗碗了，没有牵制的小狼崽再一次爆发了兽性，看着那个用手指着他的雄性，小狼崽压低着前半身，喉咙发出隆隆的低吼，眼神警惕，随时准备攻击。
“坏复生，不准冲着咱爹吼。”
阿芜听娘说了，以后这个少年就要跟着他们一块生活，对方看上去比她小，以后得管她叫一声姐姐，作为姐姐，阿芜觉得自己身上的担子重极了，这会儿看到弟弟冲着爹吼，小姑娘顿时板起了脸，拍了一下狼崽子的脑袋，跟个小老太太似的，在小狼崽子耳边碎碎念。
“嗷呜——”
小狼崽安静下来，他听不懂阿芜说的那些话，只是他不喜欢阿芜拍他脑袋，要是能像刚刚那样，轻轻抚摸他头顶的毛发就好了。
那是他全身上下为数不多毛发旺盛的地方，也是他自认最有魅力的部位，秃毛母兽这么青睐他这个位置，显然也是喜欢他的。
“两个孩子相处的不错？”
谢长征有些诧异地看着安静下来的小狼崽，“天也暗了，我给那孩子洗个澡吧，你去给他准备一些被褥，这些天，就先委屈他，让他一个人单独睡吧。”
谢长征上前解开捆在柱子上的绳索，牵着小狼崽向水井边走去。

第196章 七零小福女17
“嗷呜——”
“吼——”
在森林里锻炼出来的敏锐直觉提醒小狼崽之后发生的一切似乎并不受他期待，因此在阿芜躲进房间，而谢长征攥住绑着他的绳索时，发出了低沉的吼叫声，向谢长征示警，只要对方有什么过分的举动，他就会对谢长征开始攻击。
只可惜，成年男人和正在发育期的男孩的力量差距是悬殊的，尤其这会儿小狼崽还被捆着，谢长征稍微用点力，就能让他动弹不得。
现在天气还算暖和，女人们受不了井水的寒冷，洗澡的时候可能还得烧点热水掺合，男人们不拘一格，都是用井水直接冲着洗的。
小狼崽的情况又特殊了一些，谢长征想着，对方从小到大生活在野外，应该也习惯了井水的冰凉，直接用井水冲洗也是没有关系的。
“真脏。”
谢长征将小狼崽绑在石墩上，然后提了一桶水，将他全身上下打湿。
“嗷嗷嗷——”
小狼崽发出杀猪一般的惨叫，要知道，带毛的动物大多都讨厌洗澡，因为潮湿的毛发会降低它们的灵敏性，同时让它们觉得难受，小狼崽所在的狼群也不例外，从小到大，除了雨季不可避免会在打猎的时候被雨水淋湿外，它们很少主动将皮毛打湿。
这会儿谢长征给小狼崽洗澡，对他来说，无异于一场酷刑。
只是谢长征并不理会小狼崽的反抗，因为对方实在是太脏了，从今往后，这个孩子是要留在他们家生活的，他不可能放任这个脏小孩在打扫干净的房间里乱窜，让女儿和混身脏兮兮，不知道带着多少病菌的少年玩耍。
此时小狼崽身上的污垢早就已经形成了一层厚厚的盔甲，谢长征无奈找媳妇要了一块肥皂，用手搓着肥皂，打出厚厚一堆泡泡，然后用力地搓洗着小狼崽全身上下。
手的力量不够，谢长征还用上了丝瓜瓤，可即便这样，在用了小半块肥皂后，小狼崽身上那些泥垢才算被搓得干干净净。
或许是这些污垢成了他天然的防晒服，在将那些泥垢搓掉后原本的肤色居然比谢长征想象的要白的多，更因为刚刚被一顿猛搓，肌肤还红彤彤的，配着小狼崽眼眶里要掉不掉的眼泪，有一种被欺辱的良家妇男的即视感。
“春秀，把我的推子拿来？”
洗澡倒还不算最难的挑战，此刻谢长征对着小狼崽头顶那一堆理不顺的头发泛起了难。
这年头的乡下可没有洗发露护发素这种高档的东西，也就是谢长征舍得，要不然，普通人家就连香皂都舍不得用。
可这种皂类的东西洗头，之会让头发干涩，根本就起不到润发的效果，此时小狼崽头上那一堆打成死结的乱毛，根本就不是花时间就能够理得通的。
在手里的木梳断了三根梳齿后，谢长征彻底放弃了将头发梳通的方法，他打算粗暴直接的将小狼崽头上的头发全都剃光，反正他的头发也长了，十多年没有剪过头发，一身的造型和野人无异，剃光了头发，没准看上去还清爽一些呢。
“等会儿把复生的指甲也给剪干净了。”
徐春秀拿着谢长征剃胡子的推子过来的时候，手里还捎带了一把剪刀。
小狼崽的手脚指甲都有些长了，或许是为了适应野外生存的需要，长长的指甲被小狼崽磨地十分尖利，轻轻一抓，就能够把人的皮肤划破。
看着这样的指甲，徐春秀的心里总是不安的，正好，趁着这一次大清洗，把这孩子的指甲也给剪掉吧。
谢长征应了下来，然后就跟抓着小鸡仔似的将小狼崽的手脚牢牢控制住，对他进行了一场自上而下的大清洗。
“呦，这孩子长得还挺好。”
此时的小狼崽被清洗的干干净净的，他的肤色偏向于小麦色，因为常年在野外生存的缘故，小小年纪，身上的肌肉已然十分精炼，虽然消瘦，可四肢充满了力量。
他的五官同样出色，只可惜还是瘦了一些，脸颊的骨骼过于分明，使得那张脸带有几分戾气。
至于头顶那一片，因为常年被厚厚的头发遮挡着，倒是出乎意料的白嫩，在头发被剃光后，脑袋那一块就像是一颗刚剥了皮的鸭蛋，圆滚滚的，脸上的戾气都因为这个滑稽的脑袋被中和了不少。
谢长征对自己的作品十分满意，在将少年全身擦洗完后，替他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而小狼崽这会儿也顾不上身上的衣服穿着别扭了，他还沉浸在满地头发和指甲的悲伤中。
他废了！
在失去了为数不多丰密的毛发和赖以生存的捕猎武器后，他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有资格求偶的雄性了。
他是一只废狼，恐怕那只秃毛的母兽再也看不上他了。
小狼崽想哭，这个打击对他来说太大了，就连半年前狼族重选狼王，他被驱逐出狼群，不得不在远离狼群的山腰和山脚觅食，一个人磕磕绊绊生活时都不曾这么愤懑过。
那是魔鬼！小狼崽悲愤地看着那个剃光自己毛发，剪掉自己利爪的男人，终有一天，他会将对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痛苦，原封不动的还回去。
他要比对方更狠，他会剃掉这个秃毛雄性身上所有的毛发。
小狼崽盯着谢长征脸上的眉毛和胡子，在心里郑重地发誓。
——
“这孩子是不是困了，怎么洗个澡的功夫，就没精打采了呢？”
谢长征带着小狼崽回屋，徐春秀和阿芜也正好帮小狼崽整理完床铺。
老刘头家并不大，除了堂屋和紧邻堂屋而建的小灶房，拢共也就一个卧室，阿芜的年纪不小了，和谢长征这个当爸的住在一间房间里也有些不像话，于是谢长征花了点功夫，将那间房间分成了两半，他和妻子住的那半间稍微大一些，女儿阿芜住的房间稍微小一些，除了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小桌子，基本上也剩不了多大位置了。
因为阿芜的床太小，所以这些天徐春秀也没办法和女儿挤一张床，让丈夫和小狼崽睡一间，而且刚开始，两人也担心小狼崽会伤人，不敢让他和大家睡一间，于是谢长征就让徐春秀在堂屋铺了地铺，先将就一段时间，等有空了，他就再砌一间小房子，让他能有正常人的房间和床铺。
这会儿地铺已经铺好了，好在今天分了家，谢长征将老房子那儿的被褥衣物全都拿了回来，那些东西虽然都已经有了年岁了，可勉强也能使用，就这样，小狼崽拥有了一张软乎乎的小床铺。
“复生的脑袋真白！”
阿芜看着小狼崽剃的光滑的大白脑袋，忍不住手痒，上手摸了摸。
稍微有些刺手，可脑袋上的肉软乎乎的，让阿芜忍不住摸了一下又用一下。
“复生长得也好。”
阿芜可开心了，以后她也是当姐姐的人了。
本来蜷缩着沉浸在悲伤中的小狼崽有些开心，在阿芜停止动作时，甚至还主动地用手蹭了蹭她的手心，喉咙发出呼噜呼噜舒服的哼唧声。
“时间也不早了，早点睡吧，明天起来还有不少事要做呢。”
徐春秀也累了，打着哈欠说道。
“嗯。”
谢长征应了一声，催着妻女回屋，然后抱着小狼崽，将他放到软乎的床铺上，“这几天，你就睡在这儿，这里，就是这块软呼呼的地方。”
连说带比划，又将小狼崽身上的绳索解开，但依旧捆住了他一只脚踝，将绳子的另一头系在房柱上，防止他晚上偷偷跑掉后，谢长征这才放心回屋。
谢芜母女俩这些年使用的床褥自然软和不到哪里去，里面的棉胎早就已经被睡的没有松软度了，棉花硬邦邦的，要不是徐春秀总是勤于清洗，在晾晒时总会卖力地拍打棉花，恐怕这些褥子早就硬的和石头一样了。
不过即便这样，当两条褥子叠在一块时，舒适度依旧超过了小狼崽在山上风餐露宿时的临时小窝，尤其是上面铺着的床单，还带着一丝好闻的皂角的味道，原本有些躁动的小狼崽也因此安静下来。
只是看着空荡荡的密闭房间，小狼崽还是有些不舒服，他小声呜咽了一声，抖动了一下被绑着的腿，发现有一点活动空间后，嗷嗷叫着，用嘴拖着被褥，卖力地挪动。
费了不少功夫，他终于将被褥叼到了阿芜消失的那扇门口，然后跳到被褥上，选择了一个比较舒适的姿势，沉沉睡了过去。
睡梦中，他被剃光的毛发重新长了出来，茂密光滑，秃毛母兽一下子就被他的美丽毛发吸引，答应和他结成伴侣，几个月后，他们的孩子降生了，那是几个没有秃毛症，混身长满漂亮绒毛的可爱幼崽。
时隔半年，在离开族群过了漫长颠沛流离，食不果腹的生活后，小狼崽第一次在吃饱，穿暖的环境下入眠。
这个梦，可真美啊。
——
“那个丧门星果然是没福的。”
苗凤妹在炕上翻来覆去地念叨着。
她知道，家里几个儿子儿媳都埋怨她疼爱女儿多过于他们这几个儿子，可苗凤妹自认自己的偏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
当初他们村里下放了一个婆子，据说对方是个跳大神的，因为乱搞封建迷信被批斗改造，或许是之前受了不少罪，在送到他们村的时候，那个神婆已经有些疯癫了。
那一次，她和怀孕六个月的儿媳妇一块下去，正好遇见了那个神婆，对方神神叨叨指着她和徐春秀的肚子，说她们肚子里一个是福星，一个是丧门星，一个会给家里带来好运，让全家兴旺发达，一个机关算尽，却只能害得全家人因她家破人亡。
因为神婆的疯癫，一开始那些话，苗凤妹并不往心里去。
可女儿降生那天，接连多日的暴雨忽然停止了，老三也在那一年被提升为军官，家里的日子日益红火，苗凤妹不得不开始反复琢磨当日神婆的预言。
只可惜，对方早在说完预言没多久后就跳河自杀了，以至于后来苗凤妹想再找一个高人问问，都找不到对象。
这些话，苗凤妹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至于徐春秀，恐怕她早就不记得那日神婆的胡言乱语。
现在老三和自个儿分家了，似乎越发验证了当日神婆的预言，谢芜就是个丧门星，因为她的存在，让老三和自己离了心，宁可拼着留下不孝骂名，也要和他们分家。
再往深了琢磨，徐三枪在山上捡来一个畜生养大的野崽子，全村一块抽签条，那么多人都没有抽到签条，偏偏被老三给抽到了，是不是意味着丧门星的霉气已经影响到老三一家的运势了呢？
要不然，这样一个大麻烦为什么会摊他的身上呢？
苗凤妹有些担心，但更多的却是解气，她就等着老三家被那个丧门星克到穷困潦倒，到时候，老三就知道天底下只有她这个亲娘不会害他了。
至于秀珠，那个孩子是带着大福气的，苗凤妹回想到今天宝贝女儿的情绪似乎有些低落，正好她手里还有不少之前攒下没用的布票，等过段时间赶集，就去供销社给女儿裁点布料，做一身新衣裳。
畅想着女儿将来飞黄腾达后孝敬她这个亲娘的大金戒指大金镯子，苗凤妹缓缓吐出一口郁气。
不就是分家吗，反正以前也两三年见不到这个儿子，她就当这个儿子从来没有回来过吧。

第197章 七零小福女18
小狼崽，现在该叫谢复生了。
他的人生经历也算坎坷，出生没多久被被人丢在山上，恰巧被一只失去幼崽的母狼捡走当成自己的孩子抚养，他的运气不错，捡到他的那头母狼是狼王的伴侣，在等级森严的狼群里，狼王的伴侣同样拥有不菲的地位。
狼群里的其他狼对于这个浑身没毛，长得不似狼族幼崽的孩子十分排斥，可因为母狼护着，谢复生还是在狼群里生活下来，并渐渐融入了族群中。
他的发育相对狼族更为迟缓，三四岁后才能灵活的爬行跑动，好在狼王和母狼经常能够收货丰富的食物，在断奶后，谢复生也不愁吃喝。
或许是从小喝狼奶、吃生食的缘故，谢复生的身体适应了这样恶劣的环境，从小到大也没生过几次病，熬熬也能混过去，当他再大一些，学着森林里的猴族攀爬以及直立行走后，原本弱于狼族的捕猎能力也因此得到了提升，谢复生的生活就更加好过了。
只是人生毕竟不是一帆风顺的，半年前，庇佑谢复生的母兽和狼王在一次捕猎中受了重伤，新的狼王不喜这个怪异的“族人”，在当上狼王后就将谢复生赶出了族群，因为狼族对地盘的占有欲，谢复生也不被允许考进族群经常出没的区域。
从小和狼一块生活，谢复生拥有比常人更高的反应力和敏捷性，可身体素质依旧比不上森林狼，在离开族群后，谢复生委实过了一段艰苦的日子，好在他不似狼群，从很小的时候，谢复生就发觉他和族人不同，他的身体机能并不完全靠肉食补充，山林里猴子兔子等“食物”们喜欢的食物，同样可以让他饱腹。
难的是大雪封山后，森林里的野果野草稀少，小型动物也多躲起来过冬，在寒冷以及缺少食物的情况下撑过一整个冬天，以及山林深处其他大型猛兽的虎视眈眈。
为了躲避自己无法抵抗的大型猛兽，这半年，谢复生多在半山腰以及山脚的位置活动。
他很聪慧，早早发现了猎人设下的陷阱，在观察了一段时间后，选择对陷进里的猎物下手，这样可以不劳而获，减少自己受伤的可能性。
因为他明白，在没有族群庇护的情况下，一旦受伤，极有可能意味着死亡。
只是可能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他占小便宜的行为，这一次的大型陷阱他并未提前发现，直接掉入了用来抓捕大型猛兽的洞坑中，被徐三枪带入了人类的世界。
谢复生听不懂这些人的语言，但是他知道这些人对他并没有恶意。
尤其是那个秃毛母兽，谢复生觉得，对方应该也是喜欢他的。
兽就是有这样的自信。
“嗷——”
常年在野外生存的警惕性使得谢复生在门打开的一瞬间从美梦中惊醒过来，在看到开门的是昨天剃光他毛发的秃毛雄性后，谢复生发出低沉的吼声。
“爹，复生。”
阿芜揉着眼睛从自己的房间出来，看到站在堂屋的父亲和弟弟后，高兴地喊了一声。
“嗷——”
同样是嗷呜声，在面对阿芜时，小狼崽的声调就有些一波三折，显得格外缠绵。
谢长征抖了抖身子，总觉得这声音有些渗人，跟发情似的。
“我去帮你娘生火，你先教复生认得他自己的名字。”
一家三口都是习惯早睡早起的人，这会儿徐春秀还在穿衣裳，谢长征会替对方先把灶头的火生好，方便她之后做早餐。
而阿芜这个被夫妻俩捧在手心的宝贝理所当然的闲了下来，早就习惯天不亮就起来给全家人洗衣服做早餐然后喂养鸡鸭的阿芜对此很不适应，这会儿家里多了一个新成员，阿芜身上也肩负了教谢复生说话的任务，小姑娘顿时开心了不少。
“复生，你叫复生。”
“阿芜，我叫阿芜。”
阿芜有些怀念复生剃秃的脑袋的触感，忍不住又摸了好几下。
一晚上的时间，那种发茬微刺的感觉越发明显了，就跟大人的胡茬一样。
阿芜的手心痒痒的，忍不住笑了几声。
不过她没有忘记自己最重要的任务，指着复生，一遍遍重复他的名字，又指着自己，一遍遍重复自己的名字。
怕复生一时间没办法理解，阿芜的语调极慢，一字一句，拖着长长的音调。
在重复了几遍后，聪颖的谢复生隐约理解了阿芜的意思。
他依旧听不懂阿芜的话，可明白了某种奇怪的音调或许就代表着他们各自的称呼。
当秃毛母兽喊出“复生”这个音调的时候，就意味着对方在喊他，而“阿芜”，自然是秃毛母兽的代称。
谢复生对自己的名字没有想法，但是觉得阿芜这个名字好听极了。
阿芜，啊呜，嗷呜，原来他以前每一声喊叫，都是对对方的思念啊。
谢复生直接忽略了山上很多野兽的吼声大多如此，只觉得这就是他俩命中注定的缘分。
“啊呜，啊呜。”
小狼崽一个狼扑，将原本半蹲着的阿芜扑倒，好在身下有床褥垫着，阿芜也没有摔疼。
他亲热的扑在阿芜身上，一边啊呜啊呜叫着，一边使劲用自己的脑袋供着阿芜的肚子和咯吱窝，生动形象诠释了犬科的撒娇姿势大全。
“阿芜好像很开心。”
徐春秀从房间里出来，看到女儿因为怕痒，咯咯咯笑个不停的样子，没舍得破坏这个画面，蹑手蹑脚绕过这两个孩子，走进灶房，对着正在生火的丈夫说道。
“以后，阿芜会一直这样开心。”
谢长征往屋子里张望了一眼，此时两个孩子都瘦瘦小小的，他完全生不出其他想法，只觉得两个孩子都可爱极了，让围观的人都不由会心一笑。
因为昨天晚上剩下的米饭大半被复生吃了，所以除了将剩下的一些米饭熬粥外，徐春秀又蒸了一些红薯。
红星公社的田地好，种出来的红薯又甜又糯，村里人喜欢将红薯蒸熟后将红薯泥摊成薄薄的圆饼，晒干后，口感香甜又有嚼劲，村里的孩子喜欢拿薯干当零嘴，就连没牙的老人，也喜欢满满抿着红薯干，往往巴掌大的薯干，能让大人孩子消磨一天的空闲时光。
阿芜手把手教复生怎么剥红薯皮，他的模仿能力极强，虽然期间浪费了不少红薯肉，可也算将红薯皮给剥干净了。
“啊呜——”
纠结了一秒，小狼崽将剥出来的红薯分给了阿芜一大半。
他还记得眼前的秃毛母兽喜欢抢食，作为一个负责任的伴侣，他要在自家母老虎动手之前主动供上自己的食物。
“复生真好。”
阿芜开心地接过那半个红薯，举到父母面前，得意地显摆了一下复生对她这个姐姐的偏心，然后又将自己那一个红薯掰成两半，将其中一半放到复生的手里。
明明两个人吃的还是一个红薯，可其中的滋味截然不同了。
徐春秀和谢长征相视对笑，复生的到来真的是一件好事，只是半天的时间，阿芜就变得活泼了许多。
复生脚踝上的绳索依旧没有解开，只是他能够活动的范围大了许多，他是个善于模仿的孩子，先是学着阿芜等人的模样坐在椅子上，然后学着端碗拿筷子。
托他有段时间模仿猴子以及其他动物的福，学习这些动作时并不怎么难，在摔了几次筷子和碗后，总算将这几个动作学的像模像样了。
只是他使用筷子的动作并不怎么熟练，并不能夹起咸菜，只是个样子货，可是他有很好的耐心，会仔细观察阿芜他们的动作慢慢学，阿芜也在一旁手把手教了他好几次，学会是迟早的事情。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谢长征和徐春秀觉得，早晚有一天，这个孩子可以回归普通人的生活。
——
因为女儿住院，徐春秀已经矿了好几天的工，今天吃完早饭，就去队上劳作了。
谢长征的工作关系不在公社，又是因为养伤特地回来的，自然不用像妻子那样去队上干活，只是他是个闲不住的，加上他明白，自己的脚伤并没有他说的那么轻松，因此在吃完早饭后，谢长征就去了生产队办公的地方，想要申请批一些木头，给家里的新成员打一张属于他的床。
他们睡床，复生睡地上，这样的差异看似不显眼，可当谢复生懂事后，就会觉得这是他们没拿他当一家人看的表现。
谢长征觉得，要么不养，既然决定养了，首先就得把那个孩子当成一个人看待。
将他绑起来已经是情不得已了，这会儿再让人睡地上，就是继续将他当成畜生养了。
因为是为小狼崽做床，这个申请很快就被批准了，队上不仅没有收钱，还友情提供了一些钉子，谢长征在带着这些东西回去的路上，忽然听到某户人家传来一阵阵此起彼伏的狗叫声。
他的脚步因此停下。
——
吃完早饭，阿芜带着复生在院子的大树底下晒太阳。
小狼崽惬意地伸着懒腰，时不时扭过头看一眼正在缝补衣服的阿芜，确定对方没有离开后，高兴地在地上翻一个滚。
“阿芜，复生，看爹给你们带什么回来了。”
谢复生推着一辆板车，上面装着一堆板材，最顶上，是一个刚满月，一个劲儿嗷嗷叫唤的小奶狗。
因为母狗的奶水充足，小奶狗肥嘟嘟的，白色的绒毛炸开，就像是一团绒球。
“嗷——”
小狼崽压低前半身，蓄势待发，对着小奶狗发出恐吓的低吼。
那是什么！
那是混身长满蓬松毛发的雄兽！
是拥有尖利牙齿（小乳牙），锋利爪子（小奶爪）的雄兽！
此刻小狼崽的心里响起了竞争的战歌。

第198章 七零小福女19
谢长征倒是没有想到复生对于小狗崽会有这样大的敌意，不过他只是将这一切归结于复生从小生活在山野间，对其他兽类充满戒备和敌视罢了，压根没想过，他会将这样一只刚断奶没多久的小奶狗当成情敌。
“哇！”
阿芜的反应和复生皆然不同，大概女孩子们对这样圆滚滚毛茸茸的小动物都没有什么抵抗力，在看到爸爸将一只小奶狗带回家后，阿芜立马激动地跑了过去，一把将小狗崽搂进怀里。
小狗崽十分的活泼好动，一点都不怕人，被阿芜抱着的时候，还用自己粉嫩的小舌头舔着阿芜手背上的肌肤。
小狼崽看的眼睛都快红了。
他敌视地看向谢长征，这个秃毛雄兽带着这只满身绒毛的雄性回来，也是这个秃毛雄兽剃光了他为数不多的毛发，剪掉了他锋利的爪牙，他于这个秃毛雄兽之仇，不共戴天，终有一日他会复仇的。
看着谢长征远比他强壮高大的体格，小狼崽很识时务的将自己的仇恨暂时藏了起来，然后转向那只正撒着娇的小狗崽，对比了一下自己和那个小狗崽的体型，觉得自己还是能够碾压对方的。
谢长征也不知道小狼崽还有这种欺软怕硬的“优秀”品质，看女儿喜欢他带回家的小狗崽，觉得自己的做法没有错。
乡下地方都喜欢养土狗看家护院，他们这里的土狗与一般土狗不同，这里的土狗多数都带着狼的血脉，据传是有一只母狗误入深山，和山上的野狼生下来一群孩子，后来那只母狗带着崽子回到了原本的主人家，那些肖似野狼，却有保有犬类温顺忠诚品质的狗崽一下子成了周遭村人最喜爱的品种，现在当地很多土狗，多数都是那些混种狼狗的子孙。
只不过这些狗崽混了好几代血，模样上已经看不出狼的样子，只是偶尔还会出现几个隔代遗传的狼犬，比普通犬类更凶猛，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谢长征抱回家的这只小狗崽的母亲算起来正是当年那只狼犬的孙女，它的身上同样带着狼的血脉，只不过看着这个娇憨蠢萌的小狗崽，真是让人无法将它和狼联系在一块。
谢长征看了眼一旁按耐住敌视，眼神阴沉地望着小狗崽的复生，反倒是这个孩子更有狼的习性。
记仇、凶狠、阴险……
或许真的如村里人议论的那般，这个孩子就是狼养大的。
不过这些在谢长征看起来并不是缺点，只要他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喜欢阿芜，这些在别人看来是缺点的习性，反倒都成了优点。
“以后爸妈不在家，复生和这只小狗就都交给阿芜照顾了。”
谢长征想过了，他和妻子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家，阿芜还年幼，他放心不下对方，养一个护家的土狗正好，可以在不速之客到来的时候，护着阿芜。
而且犬类也是很好的陪伴性宠物，阿芜的性子因为复生的到来活泼了不少，这在谢长征看来还是不够的，她的前十三年被老宅子那里的人欺压的太过，即便现在有了他和媳妇的疼爱，阿芜依旧不会主动提出自己的要求，吃肉固然高兴，一日三餐粗茶淡饭也不会让她面露不悦。
这样的孩子在其他父母眼里再好不过了，乖巧懂事，不需要家长为她操心，可谢长征更希望这个女儿活得恣意骄纵一些，她本就值得最好的。
将这个小狗崽带回家，谢长征就是希望女儿能够在这只活泼的小狗崽的陪伴下变得更鲜活，露出这个年纪的女孩该有的青春和娇俏。
“爹，这只小狗叫什么名字啊？”
阿芜看着怀里软呼呼的一小团，语气轻快地问道。
“既然是你养着的，那就由你来给孩子起个名字吧。”
谢长征慈爱地看着女儿说道。
“我给起吗？”
阿芜有些害羞，她都不识几个字呢，哪能给狗崽子取什么好名字呢，不过阿芜的心里却有些蠢蠢欲动，因此在犹豫了一小会儿后答应了下来。
“要不，就要嗷嗷吧。”
在阿芜看来，复生已经是家里的一份子，只是因为特殊原因，这个弟弟现在还不会说话，一早上的时间，复生是怎样认真学习阿芜这个名字的叫法的画面她都看在眼里，如果再给小狗崽取一个复杂的名字，复生该有多失落啊。
阿芜觉得嗷嗷这个名字就很好，复生会念，且小狗崽的叫声也是嗷嗷嗷，再没有比这样一个名字更形象生动的了。
“好，以后它就叫嗷嗷了。”
谢长征是一个军人，观察力自然十分敏锐，他没有错过阿芜看着复生的那一眼，很快就猜到了阿芜给小狗崽取这个名字的用意。
他的女儿，真的是全天下最善良，最温柔，最细心的好姑娘，很多不经意间的举动都能让人感受到她的体贴，即便生活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下，她依旧默默开出一朵花来。
如果上辈子女儿没有死亡，在她长大后，一定是很多男孩喜欢的姑娘吧。
谢长征红了眼眶，又想到了让自己心碎的往事。
“复生，这是嗷嗷哦。”
阿芜拉着复生的手，将他的手放在了嗷嗷的身上。
“嗷嗷嗷嗷——”
小狗崽倒也敏锐，从复生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来自高阶野兽的敌意，当下炸毛了，四条肥短的小腿瑟瑟发抖。
“吼——”
复生警惕地看了眼那个小东西，感受着手掌心柔软的触感，嘴角越发耷拉了。
这该死的滑顺的触感！
——
复生的模仿力十分惊人，原本谢长征和徐春秀觉得，让一个在野外生活了十几年，习性和野兽无异的孩子变成一个正常人会很难，可复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了他们，其实这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在正式入住谢家，成为谢家的一份子的第十天，复生学会了坐椅子，学会了正常使用碗筷进食，也学会了自己在身上搓肥皂，给自己洗澡。
只不过他十多年没有正常说过话，声带发育迟缓，加上不懂人类的语言，在学说话这件事上，进程十分缓慢，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办法正常说出阿芜这两个字。
好在阿芜很有耐心，每天都会重复前一天的基础教学，就像是在教一个刚断奶的孩子一样，见到什么，手里拿着什么，就见缝插针地在复生面前重复那件东西的名字，即便复生一次两次学不会，次数多了，他也明白了某些读音代表的物品。
因此现在复生虽然还是没办法开口说话，可是已经能够听懂不少名词。
比如他知道了谢家每个家庭成员的代称，明白了爹娘或许和狼王与将他奶大的母兽一样，是将阿芜生下来的兽父和兽母。
明白了复生是自己，只要有人喊了这个名字，就说明是在呼唤他。
知道了家里那只讨人厌的小狗崽叫嗷嗷，复生气的改变了自己的叫唤声，总是啊呜啊呜叫着，再也不像刚来时那样嗷嗷叫了。
这会儿是村人对他的好奇心最旺盛的时候，谢长征不让那些人来打扰复生的生活，不想自家的孩子被人当成展览品参观，可依旧不能阻挡村里人看热闹的心情，谢家的院子外，三五不时就有人结伴走过。
时间一长，看到那些不同模样的秃毛兽人，复生渐渐意识到，他或许根本就不是狼，而是和这些秃毛兽人一样的存在。
也怪不得狼群里有很多同伴排斥他，原来他和它们，根本就不是同一族类。
意识到这一点后，复生越发努力地融入这个新的生活环境中，他想听的懂阿芜说的所有话，想准确流利地说出阿芜这个名字。
——
这些天，谢秀珠一直在原老刘头，现在给谢长征一家暂住的院子外徘徊。
她想要找机会和那个狼崽子接触，可现阶段，谢长征一家并没有让谢复生走出院子的打算，因此自那天抽签大会之后，谢秀珠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狼崽子。
她的心里有些焦急，已经快半个月了，她怕小狼崽子的心再一次被那对母女收拢过去。
可让谢秀珠主动登三哥家的门，谢秀珠又拉不下脸来。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她愁的着急上火，原本圆润的下巴也因此消瘦了不少，在旁人看来，倒是越发娇俏了。
不知是不是苗凤妹为了替女儿造势，在外头说到了福星和扫把星的故事，不管村里人信不信苗凤妹嘴里说出来的话，可当年谢秀珠一出生暴雨就忽然停下，而谢长征好好的断了腿，又抽中狼崽子这个大麻烦却是事实。
大伙儿早就忘了谢芜和谢秀珠是同一时刻出生的这个事实，不少人都将这个传言当了真。
如果谢秀珠真的是福星降世，娶到这个儿媳妇倒是一件好事了，只可惜现在谢秀珠才十三岁，即便是乡下，也没有那么早就说亲的，那些妇人婆子只能拉着谢秀珠说话套近乎，为自家的孩子增添优势。
这些日子谢秀珠时常出现在谢长征家附近，自然也落入了那些有心讨她做儿媳/孙媳的村人的眼，大伙儿不觉得谢秀珠对这个她出生后没见过几面的三哥有什么感情，只当苗凤妹又想出什么外招了，还隐晦地提醒过谢长征和徐春秀几句。
徐春秀对这个侄女并没有什么好感，甚至憎恶着对方。
她清楚，她们母女在谢家的日子之所以过的那么艰难，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个年幼的小姑子的挑唆。
在对方四岁的时候，就能够故意打翻完，然后向苗凤妹告状，说她这个嫂嫂不给她饭吃，使得苗凤妹更加讨厌她这个儿媳妇，可这样的话说出去，大伙儿只会当她狡辩，一个孩子怎么会有这样深的心计呢。
徐春秀也不明白，自家娘俩，有什么值得这个小姑子憎恶的地方。
村人都说可能是她那个婆婆又想出什么损招了，可徐春秀却惊觉，或许是这个小姑子，又有什么阴毒的招数了。

第199章 七零小福女20
“啪——”
谢秀珠正纠结地在阿芜家院子外踱步呢，迎面泼来一盆水，即便谢秀珠离得不近，鞋面依旧被水给溅湿了。
这可是谢秀珠新做的鞋子，是苗凤妹为了安慰女儿，特地从供销社买的鞋面，上面绣着两簇桃花，用后世的眼光来看俗气了一些，可在这个年代，已经算时髦透的花样了。
现在鞋面被溅湿了，上头还有鱼漂之类的东西，谢秀珠捂着嘴，有些反胃。
“徐春秀，你看你做的好事！”
重生以来，谢秀珠就习惯对这个三嫂颐指气使，这会儿在气头上，就更别奢求她能够平心静气地和徐春秀说话了。
“啧，我在我家院子外泼水，碍着你什么事了，再说了，咱们虽然分了家，可辈分上，你还得叫我一声三嫂，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忍了，现在大伙儿都还看着呢，你就是这样对待我这个嫂子的？”
徐春秀将脸盆挎在右侧的腰上，斜眼看着那个气的直跳脚的小姑子。
谢秀珠从来没见她这个嫂子这般硬气过，看着徐春秀目瞪口呆，就像是在看待一个外星人一样。
“三嫂，我这不是急坏了吗，这双鞋是娘刚给我买的，就这样被你给弄脏了。”
谢秀珠的余光瞧见不少妇人在周遭晃悠，估计是有心看她们的好戏，于是将火憋到肚子里，耐住脾气好言好语地对徐春秀说道。
在心里，谢秀珠早就将徐春秀颠来倒去摔了八千遍，以往就跟鹌鹑一样的女人，到底是谁给她的勇气这样和自己说话。
只不过刚刚确实是她沉不住气了，以前在家的时候怎么对这对母女都没关系，这些话也传不到外面，可现在在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她直呼徐春秀这个三嫂的名字，旁人只会觉得她这个小姑子不懂事，败坏她的名声。
“我以为小姑子隔三差五就做新衣服买新鞋子，对这些东西早就不稀罕了呢。”
徐春秀面带讽刺地看着谢秀珠脚上那簇新的鞋面，这些东西可不就是占着他们一家的便宜得来的，对方哪有脸来控诉她呢。
“再说了，我就倒盆水，谁知道小姑子扒着我家的门在做什么呢？”
“诶呦，时间也不早了，我得上工了，小姑子，我就不和你闲聊了，你也知道的，我和你三哥现在一点家底都没有，你三哥又伤了腿，我再不上工挣点工分，全家都得勒紧裤腰带喝西北风去。”
说罢，徐春秀甩甩手，将脸盆放到门后，将大门关上，还当着谢秀珠的面上了一把锁，就差指着谢秀珠的鼻子说拿她当贼防了。
谢秀珠气的脸都红了，她习惯了徐春秀母女唯唯诺诺的样子，这会儿徐春秀变得牙尖嘴利了，谢秀珠一时间倒反应不过来了。
“诶，春秀以前多温柔的一个人，从来没听她这样说过话。”
“是啊，可见谢家老宅那边的人把人逼成什么样了，春秀要是不硬起来，之前三丫就活不下去了。”
“造孽啊，谢家人可真不把媳妇当人看，就连这谢秀珠也有些不像样，再怎么说，当小姑子的也不能对嫂子大呼小叫啊。”
谢秀珠听着周遭的议论，恨的牙痒痒，她看着锁起来的大门，心里琢磨着，这一次她受了这样的委屈，决对不能无功而返了。
——
徐春秀的巨大变化，或许是那次谢芜摔伤脑袋，差点死掉那件事引起的，谢秀珠当天虽然不在场，可也听旁人转述过当天发生的事情，知道那天徐春秀为了给女儿看病，和她娘撕破脸了。
或许是她这辈子真的将徐春秀逼到了一定份上，有些物极必反了。
可谢芜这会儿才十三岁，还是个半大孩子，往日又被徐春秀教成了应声虫的性格，一时半会儿，应该不会有太大改变。
谢秀珠想着，徐春秀虽然把大门锁了，可不代表她就进不去啊。
老刘头的这个房子年久失修，村里人虽然帮忙修缮过，可更多精力还是放在屋顶上，至于四周的围墙，不少部位开始坍塌，最低的地方，只比谢秀珠高小半个头，她只要踮起脚尖，就能够看到院子里的景象。
她避开旁人的视线，假装羞愤地离开，实际上是绕了一条远路，偷偷摸摸来到了老刘头家背面，这一块靠近塘子，附近没有房屋，也没有村人经过，谢秀珠挽起自己的袖子，搬来不少石块，踩在那些垒起的石块上，翻过了围墙，然后闭上眼，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
复生正和嗷嗷一块趴在院子的大树底下，阿芜在树下铺了一块干净的垫子，一人一狗可以肆意的在这块垫子的范围内翻滚嬉闹，阿芜则是在不远处清洗白菜。
小狼崽坏心眼地将毛茸茸的小团子塞进自己的怀里，每当嗷嗷钻出来，准备欢快地跑向阿芜时，又会被他拽住尾巴，重复塞怀里的动作。
可当阿芜看过来时，复生都会用很温柔的动作抚摸嗷嗷的脑袋，在阿芜转过头后，再嫌弃地将那只小狗崽往身下一塞。
“吼——”
复生惬意地伸了一个懒腰，忽然不知听到了什么动静，耳朵动了动，发出一声低吼，脑袋也转向了后院的位置。
嗷嗷依旧没心没肺，在发现自己没次冲向阿芜都会被复生拽住尾巴后，干脆放弃了这个游戏，这会儿高兴地转圈圈，追着自己的尾巴咬，对于后面发生的响动，它是半点没有察觉。
复生脚上的绳子依旧没有解开，可是现在绳子的长度已经足够他在整个院子内自由活动。
这会儿阿芜一家已经对他完全放心，将他当作家庭的一份子了，之所以还是没有解开绳子，只是担心复生去家以外的地方，因为他对于除了阿芜一家以外的人依旧抱着敌意，谢长征担心他意外走出家的范围，攻击了村人，闹出什么麻烦来。
因此这会儿小狼崽听到了后院的动静后，十分顺利地来到了发出声响的地方。
他蹑手蹑脚的，因为从狼群里学来的捕猎技巧，即便穿着鞋，依旧没有发出一丝声响，谢秀珠动作鬼祟地往另一个方向走，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了。
“吼——”
复生闻到了谢秀珠身上传来的鱼腥味，这个味道他还记得，这是“娘”早上杀鱼时他曾闻到过的味道。
那是食物，这个奇怪的母兽身上会有这样的味道，一定是因为她偷吃了他们一家的食物。
在小狼崽看来，初阿芜一家以外，任何一个触碰自己食物的秃毛兽人都是敌人，在山上，抢夺食物的双方需要进行一场战争，确定食物的归属权。
因此复生想也没想，飞身一跃，将谢秀珠扑倒在地上，恶狠狠地咬住她的头发，奋力撕扯。
这可能是兽的报复心，在自己没有了毛发以后，复生看除阿芜以外的任何一个秃毛兽人的头发都有些不顺眼了。
“啊——”
谢秀珠发出凄厉的惨叫声。
谢长征一家搬到老刘头家后只来得及收拾好前院，这会儿后院依旧一片狼籍，地上布满大小石砾，谢秀珠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铺在地上，手掌心和膝盖瞬间被粗糙的地面磨破，嵌进了不少石子，在加上头皮的撕扯，谢秀珠瞬间泪崩。
重生以后，她哪里受过这样的罪啊。
阿芜听到响声从前院跑过来，看到这一幕，顿时就惊呆了。
她不知道小姑怎么会出现在自家后院，可她明白，一旦让村里人知道复生攻击了小姑，这一定会是个大麻烦。
尤其想到那个疼小姑如自己性命的奶奶，阿芜下意识打了个冷颤，脑海里顿时浮现了很多往日不美好的记忆。
她告诉自己要稳住起，连忙拉过撕咬谢秀珠头发上瘾的复生，将他推回屋里。
谢秀珠翻过身，好不容易坐起来，看着自己手掌心和膝盖四处血肉模糊的部位，带着哭音想向阿芜算账。
这时阿芜已经将复生安抚好，手里拿着一个麻袋，匆匆茫茫朝谢秀珠走来。
“你——”
谢秀珠正想质问，却被阿芜用麻袋罩住身子。
“快来人啊，我家进贼拉！”
阿芜的手心满是湿汗，她咬着下唇，手里拿着一根烧火棍，一下下重重打在那团麻袋上面。
“你——啊——”
“别打了——啊——痛——”
谢秀珠除了惨叫，根本就说不住一句完整的话来。
而阿芜的喊叫声已经被路过准备上工的村人听见，老刘头家外头的大门上了锁，可阿芜却在屋里大喊进贼了，可见那人是在阿芜家的大人离开后，翻墙进去的。
如果是好人，怎么会在人家家里锁门的情况下翻墙进去呢，这会儿谢长征家就只有阿芜一个刚摔坏脑子，还在养伤的小姑娘，以及那个被谢长征取名为谢复生，脑子可能都有些不太灵光的野孩子，怎么可能是心怀不轨的歹人的对手呢。
几个大汉也顾不得思考了，直接用锄头把老刘头家那面泥土和稻草搭起来的围墙给凿开，冲了进去。
在顺着声音来到后院后，几个大人又赶紧将阿芜推开，一群人将那个麻袋团团围住，手里的锄头还虎视眈眈地对着麻袋的口子。
阿芜有些激动，她真的很讨厌这个小姑子，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可以套着麻袋将对方痛扁一顿。
可旁人只当她是害怕，几个心软的妇人干脆将她一把搂进怀里，好生哄着。
她们的目光同样对着麻袋的口子，眼神十分不善。

第200章 七零小福女21
“呜——”
麻袋里传来的痛呼声分明是个女人的声音，难道趁着谢家大人不在家偷偷翻墙进来的，是个女人？
几个手持锄头的男人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带着警惕且疑惑的目光看向麻袋的口子。
“西呜，呜要讷死呢。”
隔着一层麻布袋，里头人说的话听上去含糊不清了，似乎是在说谢芜，我要弄死你，似乎又不是。
被麻袋套住的谢秀珠混身上下疼的厉害，刚刚阿芜可没有手软，那根烧火棍实打实在她身上抽了十好几下，其中一下正好打在谢秀珠的嘴巴上，恰好把一颗门牙给敲掉了，以至于谢秀珠这会儿说话嘴巴漏风。
因为过于疼痛，这会儿她的脑子里嗡嗡作响，只是意识到一下下砸在自己身上的棍子消失了，却没有注意到麻袋之外出现了许多闻讯赶来的村人。
谢秀珠想要和谢芜理论，咬着牙，从麻袋里挣脱出来，等看到那些手举锄头，警惕地看着她的魁梧大汉时，顿时愣住了。
“这是……谢家的秀珠？”
那些围观的村人也愣住了，说好的小偷，怎么会是谢家的谢秀珠呢？
“小姑，怎么是你？”
阿芜的表情比他们还要惊讶，看到麻袋里钻出来的是谢秀珠，惊的嘴巴都快合不上了。
“你、你怎么跑我家后院来了！”
阿芜先是懊恼，估计是自责没有看清楚来人，就套了人家麻袋，还把附近的村人给喊了过来，同时脸上还有些疑虑，因为她不知道，好端端的，自家小姑为什么会出现在后院。
没有人怀疑阿芜这番模样是装出来的，因为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谢家三房这个小姑娘有多乖巧，多老实。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在乡下，女孩子六七岁起就要帮大人干活，可但凡日子过的去，不是极度重男轻女的人家，也只会让闺女做一些轻松的活，比如给家里的鸡鸭喂食，帮忙洗菜看火，照顾更小的弟弟妹妹。
但是谢家不一样，在村人的眼里，谢芜在别的孩子还满地疯跑的时候就开始给家里增添家计了，别的姑娘在家里择菜，她就在山脚河滩边上割猪草，满满一筐猪草能有十多斤重，割满两筐才算一个工分，谢芜一天得挣两个工分苗老太才不会举着烧火棍追着她打。
大冬天，不少女人都想着躲懒，宁可浑身上下穿着脏衣服也不愿意去飘着冰渣的河边洗衣服，谢芜却总是很乖，在徐春秀清洗全家人衣物的时候，帮忙清洗一些小衣小裤，即便手指都冻成萝卜了，也不见她有一声抱怨。
村里人有时候也会觉得徐春秀和谢芜这对母女太没脾气了，却也不得不承认，谢芜真的是一个很乖很懂事的孩子，她从来不抱怨自己亲娘没本事，也总是心疼她娘，一声不吭帮她娘做很多事。
这样懂事的小姑娘，要说她故意揍她小姑，大伙儿都不信，如果谢芜有这样的脾气，早些年也不会被老宅子的人那样欺负了。
他们更相信是谢芜听到陌生人的声音一下子吓着了，这才用麻袋套住了歹人的身子，大声喊着请他们这些叔伯婶娘帮忙。
话又说回来了，谢家的大门锁着，谢秀珠干嘛趁着她三哥三嫂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翻墙进来呢？
“你丝慌，你明明看大呜了，你丝故意的。”
谢秀珠瞪大眼睛指着阿芜，表情有些凶狠，对方怎么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呢。
阿芜似乎被谢秀珠的态度吓到，打着哆嗦躲到一旁的妇人身后，又是委屈，又是害怕地说到：“小姑，我真的不知道是你，我不敢的，如果我知道……”
因为过于惊慌，阿芜的话显得慌乱，语序也有些颠倒，可这样的表现恰巧证明了她的清白，因为一个胆小害羞的女孩，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是绝对不可能冷静的。
阿芜都快吓哭了，看着这个头上还缠着纱布，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姑娘，和那个眼神怨毒，恨不得把谢芜这个侄女生吞活剥的谢秀珠，大伙儿的心会偏向谁，就一目了然了。
“怎么回事啊，一天到晚没个消停。”
苗大山急吼吼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徐春秀和谢长征。
“这不是你家小妹吗？刚刚报信的人说的你家进的那个贼，难道就是她？”
苗大山和那些亲眼见到谢秀珠从麻袋里钻出来的村人一样，满脸的疑惑。
“阿芜，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啊？”
“刚刚是不是被吓到了，是爹不好，不该让你一个人在家的。”
徐春秀和谢长征满心满眼就是自家的孩子，看到阿芜吓得脸色泛青，更是心疼坏了。
“爹，我真的不知道是小姑，要不然我不敢打她的。”
阿芜有些小心虚，因为严格算来，她欺骗了所有人。
可阿芜就是觉得这样痛快，凭什么老宅子那边的人可以不讲道义，不讲人情，欺负她们娘俩，她们却不能给那些坏人一个教训呢。
之前她和她娘忍气吞声了十多年，换来的也是那些人的变本加厉，阿芜觉得之前的种种或许都是她和娘做了，从一开始，她们就不应该忍耐的。
她想，或许之前那一跤，不是摔坏了她的脑袋，反而将她摔聪明了。
所以她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演起戏里，连她自己都快当真了。
小姑娘急的都快掉眼泪了，眼眶鼻尖红彤彤的，一副小可怜的模样，说到不敢打小姑的时候，她还颤栗地缩了缩肩，让人下意识地猜想平日里谢秀珠这个外表和善的姑娘到底是怎么对待这个侄女的，才会让谢芜在提到她时，露出这样害怕的表情。
比起看见的，人往往更相信自己脑补的，以前谢秀珠在村里的名声不错，这全仰仗于她出生时忽然骤停的暴雨以及苗凤妹的日常经营。
可这一次谢长征分家，直接把老宅子那层遮羞布给撕下来了，谢长征瘸了腿，那些人就不顾他多年的付出，直接将他们一家分了出来，还在谢长征需要养伤的情况下只吝啬的给予了那么一点家产，足以见得那些人的刻薄寡恩和自私自利。
谢秀珠是苗凤妹最疼爱的女儿，有那样一个亲娘，女儿又能够好到哪里去呢。
再说了，谢秀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件不是谢长征挣来的，偏偏平日里也没见她对徐春秀这个嫂嫂有多尊敬，前段时间还听说谢芜为了给她摘野果摔伤了脑袋，差点没了性命，可见谢秀珠小小年纪，却也已经养成了自私跋扈的性子。
她才十三岁啊，就已经这样坏了，再大一些，岂不是活脱脱第二个苗凤妹？
“小姑说我是故意的，我真的没有。”
阿芜带着哭腔，眼泪簌簌地往下流。
“别哭，爹信你。”
谢长征的情绪越发低落，他还在村子里呢，谢秀珠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妹妹就敢翻他家围墙，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冤枉他闺女，上辈子他不在的时候，这些人又是这样欺负她们娘俩的？
或许他打听到的那些事，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她就是欠教训，谁家姑娘会在人家锁门的情况下翻人家围墙的，她又不是四五岁不懂事的小孩子了，别说你是误打了她，就算你看见她的脸了，手上有棍子，爹也支持你揍她。”
谢长征摸着女儿的脑袋教育他，他还觉得女儿的性格太软和了呢，就是要泼辣一些，以后才不会被人欺负。
“之后爹教你几招，再遇到不怀好意的，就用爹教你的招数揍他。”
谢长征看了眼半个身体还在麻袋里的妹妹，言外之意，她就是那个不怀好意的人了。
“老三，你这不是教坏孩子吗，再怎么说，秀珠也是她姑姑。”
苗大山心里头犯愁，他知道自己那个堂妹有多疼爱谢秀珠这个闺女，现在谢秀珠被揍的鼻青脸肿的，门牙还少了一颗，恐怕苗凤妹得把这天捅踏喽。
“我这人帮理不帮亲，我只知道，正常的十三岁大姑娘，不会随便翻人家的围墙，这件事再怎么闹，我闺女都有理，我娘那儿要是有意见，那就让她找公安评理去。”
谢长征的态度很强硬，这件事里，他闺女就是一点错都没有。
“行行行，不管怎么样，先把秀珠带卫生站去。”
苗大山的脑壳有些痛，他现在巴不得谢长征赶紧养好伤，然后带着他那一家子随军去。
谢秀珠本就不是什么聪明人，要不然上辈子也不会碌碌终生，这一世的前十三年之所以能够顺风顺水，只是因为仗了重生和年龄的便利，比同龄的孩子更会哄人罢了。
这会儿她在气头上，那点超于常人的稳重和理智也没了，在几个妇人的搀扶下走到院子外时，忽然推开了扶着她的妇人，跟发疯的蛮牛似的，冲向了阿芜。
这个小贱人甩了她十几棍，她得在对方身上抓几条道子，才能解心头之恨。
只是有一个人比她的反应更快，那就是被阿芜哄到堂屋，乖巧等待她回来的小狼崽子。
离阿芜最近的谢长征下意识地将妻女护在身后，谢秀珠毕竟还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谢长征也不能动手打她，他只打算在谢秀珠扑过来的时候，将人控制住。
小狼崽就不一样了，他的世界观里只有弱肉强食，谢秀珠意图伤害他的伴侣，他就有必要把她杀死。
“复生！”
阿芜的声音尖利到几乎破音，这个时候，复生的牙齿距离谢秀珠脖子的大动脉只有几毫米的距离。
“复生乖，咱们不咬人，你不是最爱吃肉吗，今天我给你渣猪油渣吃。”
小狼崽凶狠的模样，让边上的青年壮汉都有些胆寒，阿芜不怕，她几步冲向小狼崽，拉着他的手，然后一把抱住他的脑袋，将他从谢秀珠身边拖了回来。
“啊呜，阿芜——”
复生亲昵地蹭了蹭阿芜的胸，十三岁的小姑娘胸前已经有些起伏了，复生猜测，这可能是他们这个品种的兽哺育小幼崽的部位。
想到这儿，小狼崽害羞的脸都快冒烟了，哪还有刚刚的戾气，就连头上刚长出来没多久的刺毛都有些软乎了。
他的态度的转变，让原本对他有些警惕戒备的村人稍微缓和了一下态度。
只是谢秀珠并没有看到这一幕，她还沉浸在刚刚被扑倒，险些被咬破大动脉的惊慌中，那是什么样的眼睛啊，像狼一样，冷冰冰的，仿佛她不是人，而是一个死物。
谢秀珠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刚刚那一下，如果不是谢芜阻拦，对方真的会咬死她。
就这样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变态，她居然妄图攻略他！她莫不是疯了！
谢秀珠吓得两股战战，哆嗦见，下半身湿了一滩。

第201章 七零小福女22
谢秀珠的丑态被不少人看在眼里，只是她毕竟还是个没嫁人的小姑娘，在场的男性自觉地扭过头，女人们则是无奈上前，脱下身上的外套给她盖上，然后把人搀扶起来。
“今天这事闹的，秀珠这丫头有错，先是偷爬了你们家围墙，又是想要偷袭三丫，不过她也尝到教训了，被不知情的三丫打了一顿，又——”
说话的那个妇人看了看地上湿淋淋的那一滩，顿时住嘴，停顿了好一会儿后继续往下说：“又是被你们家领养的这个孩子吓着了，这件事，就当扯平了吧。”
在大伙儿看来，谢秀珠再不像话，那也是谢长征的妹妹，谢芜的亲姑姑，总不能真的把这个十三岁的小姑娘送公安局里去吧，再说了，她也没有实质性犯下什么错误，之前她偷偷翻墙溜到谢长征家，大伙儿也不能肯定她是准备干什么坏事啊。
“在法律上，犯罪未遂那也是犯罪。”
谢长征郑重地说道，“今天这件事谁对谁错大伙儿也都看在眼里了，第一次，我可以不和谢秀珠计较，可以后她要是还敢伤害我的家人，她就再也不是我谢长征的妹妹了。”
他的态度很坚定，让有心想要劝和的人也退缩了。
“阿芜被吓到了，我还得哄自家的孩子，谢秀珠就麻烦几位婶娘带回她家去了，我娘那儿，也劳烦几位婶娘说清楚，她要是想要为谢秀珠出头，欺负我的媳妇和闺女，那我只能带着谢秀珠去公安局了，让公安局的同志给我主持公道。”
谢长征知道他娘是一个多么不讲道理又偏心眼的老太太，当她看到谢秀珠身上的惨状时，肯定会火冒三丈跑过来找阿芜的麻烦。
所以谢长征率先把话说清楚了，如果老太太准备来他这儿闹，那就先做好让谢秀珠的档案带上污点的准备。
这年头的法律法规可远没有后世完善，在偏远的小地方，对于未成年犯罪的这个概念更是模糊，再加上乡下人天然对公安局这种地方带有畏惧心理，他妈即便心里头再气，也不敢因为这件事来找他们一家麻烦。
“诶——”
大伙儿还能说什么呢，只能叹息地看了眼吓懵的谢秀珠，然后三三两两的离开。
且不说谢秀珠被送回老宅，苗凤妹看到凄惨的女儿是如何按耐住脾气才没来谢长征家找他们算账的，经此一事，谢秀珠的名声算了毁了一半。
甚至对于之前的福女的说法，村里人也表示了怀疑。
——
“这些天，咱们俩最好还是尽量留一个人在家吧。”
谢长征和妻子商量，这次爬墙的是谢秀珠，对方年纪不大，而闺女谢芜足够机灵，察觉到的第一时间就敲了对方闷棍，还大声呼叫了周围路过的村人求救，可下一次翻墙进来的如果是哪个生产队的二流子呢？
即便在这个年代，每个地方也少不了那种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为祸一方的混账人物，面对一个成年人，阿芜那点力道就不是对手了。
“复生，你刚刚喊对了我的名字！”
阿芜这会儿的关注点显然和父母不一样，她还回想着刚刚复生在焦急情况下喊出的字正腔圆的两个字，不是他平日里练习说的啊呜啊呜，而是音调准确的阿芜。
“阿——阿芜，阿——阿芜，阿芜，阿芜，阿芜，啊呜啊呜啊呜。”
复生张了张嘴，他努力控制自己的舌头和共鸣腔，略带不自信地喊着阿芜的名字。
第一声喊对了，复生的眼睛微微发亮，第二声、第三声，复生都喊对了，他像是学会了什么新奇的游戏，嘴巴一张一合，不停地喊着阿芜的名字。
只是刚学会说话，后面又喊的太急，喊着喊着，就又成了啊呜。
只是这不能掩盖复生这会儿终于学会了准确喊出阿芜的名字这件事。
谢长征和徐春秀也十分高兴，刚刚复生维护阿芜的举动让他们发自内心将这个狼孩子当成了一家人，比起血缘上有关系，却对他们冷漠充满算计的谢家人，显然是这个虽然带着难驯戾气，却天性良善的孩子更值得他们付出。
“这是爹，这是娘，这是嗷嗷，还有你，你叫复生，我们是一家人。”
阿芜很高兴，她挨个儿指着在场的所有人，然后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复生。
这会儿复生已经能够依据她的肢体语言大致了解她的意思，对平常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些词汇也有了浅显的认知。
他看着一旁的谢长征和徐春秀，张了张嘴巴：“大，纳。”
然后握住阿芜的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拂拂。”
他的音调很怪异，将爹娘喊成大和纳，复生则是喊成了叠词拂拂，谁也没有笑话他，反而十分激动欣慰地看着他。
口音准不准确不要紧，复生愿意开口，那就说明，他已经在努力尝试融入他们的世界。
“呸！”
复生看着脚边绕着圈子撒欢，试图将脑袋枕在阿芜鞋面上的肥狗崽，伸出脚尖将它轻轻挑开。
家庭那么多成员里，复生最能够叫顺口的就是嗷嗷的名字，这也是阿芜为它取这个名字的初衷，可这个小心眼的雄性才不愿意叫情敌的名字呢。
“嗷嗷嗷嗷——”
小狗崽嗷嗷不知道复生那点小心思，还当他是在和自己玩，在地上翻了几个滚后，吐着红艳艳的舌头，以复生的脚尖为目标开始扑腾。
原本略显沉寂的氛围因为嗷嗷的活宝行为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仿佛刚刚谢秀珠的出现，从未影响过他们一家人的心情。
——
转眼间，复生已经来到谢家一个半月了，这会儿他身上的攻击性已经少了许多，至少不会再主动攻击陌生人，因此谢长征解开了他身上的绳索，开始尝试带着复生走出院子，在村子里活动。
而谢长征的脚伤也已经好的七七八八，让他有足够的自信即便复生遇到特殊情况躁动发狂，也能够第一时间阻止对方。
谢长征的伤本就不算特别严重，只是他为了和老宅那边的人分家，故意夸大了伤情，现在他虽然还不能健步如飞，但也可以像正常人那般缓慢行走。为了让自己之前的谎言更逼真些，在外面的时候，谢长征还是会故意跛着脚走路，让人误以为他的脚伤还没有完全康复。
第一次带着复生走出院子的时候，复生的情绪有些激动。
也是，他本就是山野间长大的孩子，终日将他拘在一个小院子里，他肯定是憋闷的，这会儿他就跟嗷嗷一样，恨不得甩开腿，再用上自己的两只手，四肢并用满地撒泼。
只不过解开绳索的复生现在被一条无形的链子拴着，还没跑两步呢，就缓缓停下了脚步，看着阿芜他们都只用双脚走路，他有些羞赧地拍了拍自己已经弄脏的手掌，站直身体，乖乖走向阿芜。
“阿呸！”
小心眼的男孩指着早就跑远的小狗崽，狠狠表达了自己内心的唾弃，然后眨巴着眼睛看着阿芜，低下头，让她摸摸自己的脑袋夸赞他的乖巧懂事。
阿芜有些哭笑不得，有时候她觉得复生很喜欢嗷嗷，所以才会经常抱着不撒手，有时候她又觉得复生很讨厌嗷嗷，要不然也不会抓到机会就告嗷嗷的黑状。
听听他给嗷嗷取的名字，都快让嗷嗷糊涂了，有时候想把跑没影的小狗崽找回来，喊呸呸呸比喊嗷嗷更管用。
这是谢家第一次带着复生出门，路过的村人都用好奇忌惮的眼神打量着复生。
“别过去，小心他咬你。”
有孩子想凑近，被身旁的大人给拦下。
那天发生在老刘头家院子里的事经过旁观者的口传出去了，大伙儿都知道复生差点咬断谢秀珠脖子的事，好在他们不知道最初谢秀珠翻墙跑进谢家是被小狼崽给发现并且教训了，要不然，他们对小狼崽的害怕程度会更深。
人总是害怕超出自己理解范围内的东西，就连谢长征一家，也是因为日夜和复生相处，才会越来越接受他，不再害怕他。
可对于其他人来说，复生的行为是不可控的，他当时差点咬死谢秀珠，那么以后也可能会伤害他们，没有人愿意靠近这种随时可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
“别怕，复生不咬人。”
阿芜有些难过，可她也明白，村里人对复生的成见不是一天两天能够消除了。
“哈哈，我就随便说两句。”
管着自家孩子的那个女人有些不好意思了，可是话虽这么说，她还是没有放开拉着孩子的手。
一路走来，大家都远远和谢家人打招呼，看着已经长出板寸头，穿着谢长征的旧衣服，和寻常十二三岁少年无异的孩子，心里还有些怨怼谢长征没给这孩子上锁链，要是伤了人，他们家现在这情况，怎么赔得起呢。
出门的时候，一家人的情绪高涨，现在村里逛了一半了，阿芜等人的情绪反而更加低落了。
“报告已经传过去了，再过一两个月，我就可以带你们去随军了。”
谢长征看着已经被自己当成儿子的复生，或许去一个新的地方，更有利于他融入人群。至于老家这边的人，再过个几年，他们应该也能放下成见，用新的目光看待复生了。
坏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因为谢长征的这番话，阿芜顿时又开心起来，和复生十指紧扣甩手走在乡间小道上，她家的崽子，别人不稀罕，她稀罕。
远远的，苗凤妹带着谢秀珠迎面走来。
那件事也过去半个多月了，谢秀珠脸上的淤伤基本褪去，只留下一些淡淡的印子，时间一长也能消掉。
苗凤妹看到这糟心的三儿子一家就想要骂人，只是谢秀珠被复生吓破了胆子，在对上小狼崽狠戾的视线时，两腿站站，又想到了当日濒临死亡的恐惧。
她扯着苗凤妹的袖子，低声哀求道：“娘，咱们走吧，别和三哥家闹了。”
反正她是重生的，掌握后世许多机缘，没了这个不识好人心的小狼崽又怎么样，不是还有一个谢芜求而不得的男人吗，那个男人未来的成就并不低于那个狼崽子，且还是一个正常人，没准一开始她就想岔了，比起得到那个阴晴不定的男人，嫁给谢芜爱了半辈子都不得到的男人岂不是更痛快。
谢秀珠低着头，藏起那阴毒的眼神，拉着老太太和谢长征一家擦肩而过。
“长征！长征！嗨，我特地去你家找你结果跑了个空，赶紧儿的，跟我去大队部，军队给你送东西来了，一群穿着军装的说是来慰问你这个立过功的干部，好家伙，一车东西呢，有米有油，够你们一家这段时间敞开肚子吃了。”
苗凤妹忍着气准备走的时候，她那堂侄子，堂哥苗大山的儿子远远跑来，隔着一条田垄向谢长征招手。
苗凤妹心里咯噔一声，想到了之前闺女和她说的那些话，难道她这个残疾的儿子，还真能再有一番机遇？
要不然，只是一个残疾被放弃的退伍军人，用得着一群人兴师动众的探望吗？
苗凤妹的心里不知道是气愤还是懊悔，顿时挪不动脚了，眼神直勾勾地瞅着一旁的三儿子。

第202章 七零小福女23
“娘，你说那些人都给三哥送了什么东西？”
看到谢长征等人跟着苗大山的儿子走了，谢秀珠忍不住推搡身边的亲妈，暗示对方跟过去看看。
再怎么说，谢长征都是她娘的儿子，儿子得到了什么好东西，总是要孝敬孝敬亲妈的，谢长征军人的身份对于德行又格外看重，她妈要是撒开脸面去闹，她就不信谢长征会不给。
刚重生的时候，谢秀珠还是想要和这个三哥交好，利用对方的身份谋求发展的，可现在她和三哥一家闹的这么僵了，她也不奢求将来三哥坐上高位，能够给她这个妹妹什么好处。
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趁着对方还有所顾忌的时候，让她娘出面，多占些便宜呢？
苗凤妹心里确实也有那么一丝不甘心，因此在女儿撺掇后，想也不想就跟了过去。
——
“谢长征同志可是守卫咱们华国的大英雄啊，这次你负伤回乡修养，作为地方干部，我迟了这么些时日才过来慰问，是我的失职。”
谢秀珠和苗凤妹赶到大队部的时候，屋里一群穿着中山装和军装的人正围着谢长征一人高谈阔论。
“这些事咱们陵南军区和县里的一点小小心意，也希望谢长征同志能够尽快复元，更好的报效国家。”
说着，县长十分热情地和谢长征握手，然后看向一旁的报社记者，示意对方为他俩拍一张照片，好做国庆节那一期的头版新闻。
这样的面子工程不论哪个时代都有，谢长征算是当地杰出青年的代表，出生草根，在而立之年就凭借实打实的军工坐上了副团的位置，这次养好伤回去，一个正团级是跑不了了。
虽说谢长征所在的军区离他们这儿十万八千里，可谁也不能保证有朝一日谢长征会不会被分配到原籍所在地，到时候，对方或许就成了他们的顶头上司了。
因此与谢长征提前搞好关系，是十分有必要的。
记者们举着笨重的照相机拍摄地方领导和英雄的友好会晤，不负责拍照的记者则是用手里的本子不断摘录笔记，争取写出最动人的篇章。
第八生产队的社员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看着县长和那群穿着中山装、绿军装的人对谢长征这般友好尊重，心里深深怀疑，谢长征真的是一个废了腿，不得不回乡当和他们一样的泥腿子的废物吗？
对于那些人拿来的礼物，谢长征并没有推拒，因为在军区的时候，他就经历过这样的事，领导们总会带着慰问品探望受伤的战士，每到特殊日子，也会有地方领导带着礼物津贴慰问牺牲将士的家属。
这一次这些人带来的礼物并不过分，一壶约五公斤装的菜籽油，两罐麦乳精，一盒糕饼，以及一袋大米，一袋精米面，还有两盒鸡蛋，约莫有五六十个。
正像这些人说的，这些礼物是为了让他更好的养好腿上的伤，尽快回部队报道。
谢长征不是死板不知变通的人，自然不会作出当着记者和那么多乡亲父老的面让人家把带过来的慰问品拿回去的事。
探望的领导们在寒暄了一会儿后离开了，好事的村人却将大队部团团围住，好奇又羡慕地看着那一堆慰问品，七嘴八舌的议论。
“不是说谢老三残废了吗，人家领导对他怎么还是那么客气。”
“看样子，谢老三就算废了，将来也未必没有前途啊，呵呵呵，不知道谢家那些人这会儿是不是该哭了。”
“该，人家废了，就火急火燎把人逼出去，现在人好了，谢家那群人也没脸黏上来。”
“那可不一定，喏，人这不是来了吗？”
大家窸窸窣窣地，指着人群外面的苗凤妹母女说道。
这会儿苗凤妹铁青着脸，眼神晦涩地看着那些慰问品。
“老三，这些好东西你一个人也吃不完，待会儿拿一罐麦乳精，再分一些菜籽油和精白面去我那儿。”
苗凤妹穿过人群，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指着那堆慰问品，不容置喙地说道。
徐春秀见状上前想要说话，却被女儿拉住了手，阿芜冲着她摇了摇头，示意妈妈不要出头。
阿芜想着，这会儿她娘不论说些什么，总会被人背后议论她不够贤惠孝顺，这件事应该让她爹出头，人家再怎么闹，那都是母子，总比她更有立场和资格。
徐春秀不知道女儿的小脑瓜子里想了那么多东西，她只当女儿害怕苗凤妹这个奶奶，也顾不得和对方理论了，后退一个身位，将女儿护在身后，防止苗凤妹要不到好处，拿她们娘俩撒气。
“别告诉我你不舍得，之前那个小赔钱货把你妹子打成什么样了，这些东西是向你妹赔罪的，再说了，我是你娘，还不能吃你一点东西了？”
苗凤妹有些后悔和这个儿子分家了，要不然，现在这些东西都是属于她的，该怎么分配，也都是她的事。
“娘，阿芜是我闺女，不是什么赔钱货，你要一直那么觉得，小妹岂不是大赔钱货了？”
谢长征是真的不明白，如果他娘只是不喜欢女孩，为什么她可以这样宠溺纵容谢秀珠，却苛责阿芜和另外两个孙女，还是她只心疼自己生的女儿，儿媳妇生的孙女，在她看来就是外人呢？
“再说了，谢秀珠会被打，那是她该，关阿芜什么事？”
这会儿人群里已经有人讨论前段时间谢秀珠爬亲三哥家的围墙，还被谢长征领养的儿子吓尿的事了，苗凤妹和谢秀珠自然也听到了这些议论，顿时变了脸色。
“好你个谢老三，大伙儿都夸你孝顺，你就是这样孝顺我这个亲妈的，这会儿我要喝你一罐麦乳精，你都推三阻四了？”
苗凤妹板着脸，眼神阴郁地看着谢长征这个儿子，明明以前这个儿子对她言听计从，怎么忽然间就变成这样了呢？
她的眼神阴森森的，绕过谢长征，转向了她身后的徐春秀和谢芜。
小狼崽感受到了这股带着恶意的视线，瞬间炸毛，冲着苗凤妹低声嘶吼。
“对了，还多了一个从小就被人抛弃的野种，也不知道是不是不守规矩的淫娃荡妇偷生下来的，所以才会一出生就被人丢在山上，你连亲爹亲妈都舍不的孝顺，却舍得养着这么一个打根子里就坏掉的玩意儿。”
老太太嘴角耷拉着，高颧骨，吊梢眼，活脱脱一副刻薄老太太的模样。
“娘，我叫你一声娘，可你真的有当娘的样子吗？”
谢长征气笑了，他也不怕大家笑话，直接细说了当初分家的协议，“我为这个家做了多大的贡献我也不再细说了，分家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得了那么些粮食，娘难道忘了，我伤了腿，正是需要进补的时候？”
“你总说春秀不好，可我残了一条腿回来，连我往日孝敬的亲娘亲爹，帮衬良多的大哥二哥都迫不及待把我从家里分出去，生怕被我拖累，而我亏欠颇多的媳妇却还一心一意守在我身旁，在我没办法干活挣工分的时候，用她和女儿分到的口粮养着我，家里难得吃一个鸡蛋，大半个总是放在我的碗里，我的心也是肉做的，我要是不护着春秀和我闺女，我谢长征还配做个人吗？”
原本因为苗凤妹那番话动容的部分村人也不由自责，他们光想着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做人子女的就该孝顺长辈，却忘了母不慈子不孝，往日谢长征是怎么愚孝的他们也都看在眼里，这会儿谢长征对那些家人心灰意冷，他们也能体谅。
“三哥，你这话就太伤娘的心了，当初可是你要分家的，娘一直都不愿意。”
谢秀珠在一旁温温柔柔地开口。
“是啊，是我提的分家，可是为什么呢，还不是娘不肯让阿芜看病，还让我和你嫂子离婚。”
谢长征嗤笑一声：“我在村里养伤一个多月了，这段时间也没见爹娘来看我，大哥二哥也没有拎个鸡蛋来给我补补身体，小妹你就更不用说了，还趁我不在家，翻我家的墙，不知道打算做什么。现在看到好处了，反倒想起我这个儿子/弟弟/哥哥了，你们口口声声让我孝敬爹娘，可忘了我之前孝敬了多少，现在还有多少攥在娘的手里吗，您老人家真的缺这么一口麦乳精喝吗？可我呢，分家时候就得了那么点粮食，一家三口省吃俭用，现在上面给我送来了这些慰问品，本就是给我补身体的，你们还想分一半过去！”
“就当我不孝吧，该给的孝敬我一分都不会少，可这些东西，就当是我谢长征惜命，还想着有那么一丝希望能够养好腿伤，回到部队继续履行我作为军人的职责，娘啊，你别逼我了，这些东西，我是真的没办法给你啊。”
谢长征像是被伤透了心，一个铁骨铮铮，就连在战场上被炸伤了腿都没有哭过的男人，这会儿已然泣不成声，抱着媳妇女儿，嚎啕大哭。
苗凤妹这个本来站着道德高地的亲娘在这一刻受到了千夫所指，气的浑身哆嗦。
她只是想要一些补品，谢长征都得到那么多东西了，分她这个亲妈一些又怎么了，边上这群墙头草，凭什么因为谢长征那通话这样说她呢。
“苗凤妹，你赶紧给我回去，你要是再和老三闹，我就和你离婚，你跟你的宝贝闺女一块过去吧。”
谢柱子火急火燎地跑过来，指着苗凤妹疾言厉色地说道。
“好你个谢柱子，你说什么！”
苗凤妹气的蹦了起来，这个老不死的越来越不像话了，之前压着她分家，现在又敢用离婚威胁她，他忘了，他们谢家之所以能够在这儿扎稳脚跟，靠的是他们苗家吗？
“秀珠就是被你教坏的，你看看你宝贝闺女的名声都什么样了，你还指望着她发达后报达你这个亲娘，也不想想，在这样下去，你这个宝贝闺女会不会砸在你的手里，照我看，大丫、二丫、三丫哪个不比你闺女强。”
谢柱子憋屈了那么多年，终于硬气了一把，“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赶紧跟我回家。”
说着，他一把拽过苗凤妹的胳膊，准备硬拖着她回去。
苗凤妹性格泼辣，可骨子里还是个保守的女人，谢柱子要是真的和她离婚了，苗凤妹可受不了外面的闲言碎语，因此她只是虚张声势瞪着谢柱子，然后踉跄着跟着对方离开。
“老三啊，哎——”
谢柱子挤过人群，忽然扭过头来，似乎想和谢长征说些什么，可是对上儿子那双淡漠的眼神，忽然间又开不了口了，只是叹息了一声，然后扭头离开。
他明白，经此一事，这个儿子是彻底和他们离心了。
都怪这倒霉催的苗凤妹，也怪他这个当爹的当了十多年的哑巴人，那么好的一个儿子啊，终究被他们推的远远的了。
爹娘都走了，谢秀珠这个年仅十三岁的妹妹又能对谢长征做什么呢，她心里头暗恼，觉得这次又便宜了谢芜一家，捂着脸，带着一肚子的恼火离开。
——
“苗凤妹总说她那闺女是带有大福气的，这段日子发生了那么多事，我怎么总觉得不是滋味呢？”
在谢家人都离开后，没热闹可看的村人三三两两的离开，一些往日比较要好的凑在一块做活儿，顺便谈论着最近的八卦热题——谢家。
“是啊，谢秀珠要是一个带有大福气的，谢家最出息的谢长征能和他们分家？她能在翻墙进谢长征家的时候被谢芜发现，然后打了一顿？我怎么觉得谢家老宅最近霉运盖顶啊，一点都不像是有福气的样子。”
“就是说啊，我忽然想起了一个事，你们还记不记得，谢长征那个闺女和她小姑是同一个时刻出生的，苗凤妹总说她女儿刚出生的时候暴雨就停了，没过多久谢长征又升了官，所以她闺女是带着大福气了，换个角度想，这带着福气的人也有可能是谢芜那闺女啊。”
“咦，你这么说也有道理，你们琢磨琢磨，要是谢秀珠有福气，最先受益的也该是谢柱子和苗凤妹啊，没道理保佑到隔了一层的哥哥身上，反倒谢芜有福气，很有可能会应验在她亲爹身上，那个时候谢长征突然升官，一来是他自己拼命，二来也可能得益于他闺女呢。”
一群女人越说越觉得有道理，甚至开始翻出其他事情作为佐证。
“你们想啊，之前谢芜伤了脑袋，差点死掉，第二天谢长征就瘸着腿回来了，这是不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因为谢家人伤了福星，所以报应来了，而谢长征是个聪明人，回来后当机立断和老宅子那群人分家，加倍对媳妇闺女好，所以这会儿领导们都来了，还带来了那么多稀罕的慰问品，这显然是福星发威了啊，而谢秀珠又得到了啥，除了名声更坏了，也没见她讨到什么好处。”
“可那野崽子怎么解释，如果谢芜真的是有福气的，怎么偏偏是她家抽到了那个拖油瓶呢？”
“或许那不是拖油瓶，而是未来会出息的人物呢，你们没瞧见那孩子有多亲谢芜那孩子，之前谢秀珠被野崽子吓尿，就是因为她想要伤害谢芜，野崽子护着谢芜，这才攻击了谢秀珠，这么护短的孩子要是能教好，将来指不定能给谢家带来多少好处呢。”
说话的这个人还不知道自己真相了，许多人都对她的这个说法表示怀疑。
但是不能否认，在听了那么多分析后，村里人越发怀疑从苗凤妹口里传出来的谢秀珠是福星的话，反而觉得，如果谢家真的有一个福星的话，谢芜比她这个小姑更有资格。
这些传言传到谢秀珠耳朵里，谢家老宅的锅碗瓢盆再一次遭殃，只是这会儿谢柱子硬气了，他可不是苗凤妹，可以纵容谢秀珠的刁蛮任性，狠狠罚了谢秀珠一通，让她苦不堪言。
——
又在家待了十天，谢长征估摸着自己之前提交的申请应该有结果了，于是准备去县里，看看邮局里是否有他的信件。
原本他想带着媳妇春秀一块进城，可徐春秀有活儿，陪同进城的人选就变成了女儿阿芜。
离开的时候，阿芜废了好大一番功夫安抚自家的小狼崽，生怕小狼崽无聊，还把准备溜出院子满村撒野的嗷嗷抓起来，塞到了小狼崽的怀里。
走到道路尽头，快要拐弯的时候，阿芜忍不住回头，一道消瘦的身影依旧站在门口，见她回头，兴奋地踮起脚尖，冲着他挥手。
阿芜觉得整颗心都是满的。
“爹，等去了军区，是不是就没人嘲笑复生了？”
阿芜抬着头，期盼的问道。
“嗯，复生会有很多朋友，阿芜也会有很多朋友。”
谢长征想着，部队大院那些皮猴子们一个个可耐操了，谁敢欺负他闺女儿子，就让复生揍他们。
阿芜得到了满意的答案，笑容灿烂极了。
——
“诶，你是之前那个军人同志，我带过你，就是之前在医院门口带你去供销社的那人，你还记得我吗？”
谢长征带着阿芜去邮局取东西，意外撞到了一个熟人。
那个男人身边站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脸儿圆圆的，眼神天真娇憨，一看就是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姑娘。
谢长征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个曾像他传授疼女儿经的好心人吗。
两人愉快攀谈起来，而第一次和那个女孩眼神相对的阿芜却是脑袋一晕，忽然间涌入了很多莫名其妙的记忆。

第203章 七零小福女24
明明没有见过眼前这个女孩，阿芜却无端知道了对方的名字。
她叫付言舒，父亲是冶铁场的会计，母亲是机关托儿所的老师，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都是退休或是依旧在职的工人，因此家里的条件十分宽裕，作为父母的掌上明珠，付言舒从小就备受宠爱。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付言舒非但没有被宠坏，反而长成了一个娇媚活泼，乐观积极的姑娘，除了一些心思阴暗的，身边就没有讨厌她的人。
比起奶奶苗凤妹时常挂在嘴上说是福女的小姑谢秀珠，在阿芜看来，付言舒这样的女孩才算是真的福运一生。
前半生家里人宠着，后半生丈夫孩子宠着，一辈子无忧无虑的，什么烦心事还没传到她跟前呢，就被疼爱她的人解决了。
在阿芜脑海中浮现的记忆里，未来的她会喜欢上付言舒的丈夫，那个和付言舒从小一块长大的男人姜承。
很奇怪，那些突然出现的记忆里，她爹的腿不是轻伤，而是实打实的瘸了，回乡没多久，就接到了军队的通知，转业到地方成了挂职的公安局副局长，她和娘也顺理成章跟着她爹去了县城，过上了自己的小日子。
这段记忆和这会儿阿芜正经历的生活差别太大了，爹没有和爷奶闹翻，还对他们十分尊重，直到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爹感受到了爷奶的偏心眼以及她和娘之前的艰难生活，两边的关系才越发淡漠，直到后来爹彻底对他们冷了心，除了基本的赡养费，再也懒得搭理他们。
不像现在，因为她脑袋上的伤，爹一回来就和爷奶发了一通火，之后更是火速分了家。
值得一提的是在阿芜脑袋里这些莫名其妙的记忆里，她不曾受过这样严重的伤，那个谢芜虽然同样受奶奶和姑姑的磋磨，可这一世姑姑和奶奶对她的态度远比记忆里的更加恶劣。
进城后，她被爹送去念书，因为说话带着乡音，以及过于怯懦的性格，谢芜在学校里被一群坏学生欺负，好几次被姜承碰见，出手赶走那些坏学生，免得谢芜遭受更多欺负，也是那一次次的英雄救美，让谢芜喜欢上了那个聪明又善良的男孩。
只是比起当时性格唯唯诺诺的谢芜，姜承显然更喜欢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付言舒，他们俩才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和公主，出生优渥，善良且正直，又有青梅竹马的情谊，不仅彼此之间感情深厚，就来父母双方都早有默契。
这样的感情，哪是谢芜这个丑小鸭能够挤进去的。
那是谢芜第一次昧着良心，想要为自己的感情争取一番，她努力学习，矫正自己的口音，努力学着城里的女孩打扮，私底下偷偷模仿付言舒，也想成为她那样明媚大方的姑娘。
可模仿的终究比不上正版，谢芜为了一个喜欢的男孩，把自己的模样都给丢了。
她努力了十多年，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姜承，甚至在姜承和付言舒挑破了那层薄薄的窗户，真正开始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交往时她都不曾放弃，这样的行为不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备受唾弃的，尤其是她这样倒贴了十多年的行为，更是让人觉得她廉价低贱。
即便那个时候她爸在瘸腿的情况下击杀了三名持械的人贩子，以身中十六刀为代价救出了七个被拐卖的孩子，人人都夸赞她爸是个英雄，却也因为她的存在，被人在背后惋惜英明了一辈子，唯独没有教好自己的孩子，可她依旧不跳黄河心不死。
她就像是一块磨刀石，想要将姜承从付言舒身边抢过来，却磨砺的他们的爱情越发坚定璀璨，而自己伤痕累累。
好在她没有真的无耻到底，在姜承和付言舒结婚后，她终究是放弃了。
这个时候，复生出现了。
那段记忆里依旧有复生这个存在，只是他并不是被上山打猎的徐三枪发现的，而是谢芜在上山割猪草的时候发现了和野猪厮杀，身上流了好多血，差点死掉的小狼崽，那一次，是奶奶苗凤妹抽到了签条，可她又不愿意养这个被野兽养大的孩子，于是在谢长征回来后，理所当然被踢到了谢长征面前，在谢长征带着妻女进城的时候，一道被带了过去。
谢芜虽然在感情上犯了错误，可在其他时候，她依旧是那个淳朴善良的小女孩，她对这个自己捡来的弟弟很好，耐心的教他写字说话，一开始，小狼崽子对所有人都十分警惕凶狠，可在谢芜的努力下，小狼崽渐渐褪去了野性，慢慢的，终于有了一个人样。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将小狼崽养大的是狼，狼性的孤傲深深刻进了小狼崽的骨子里，即便他后来学会了人类的语言，融入到了人类的生活中，他对于那些人依旧保持着较高的警惕，真正能走进他心里的，也唯有在他最狼狈的时候依旧愿意照顾他近亲他的谢芜罢了。
在所有人觉得谢芜的名声坏了，找不到好人家嫁了的时候，复生主动求娶这个姐姐，让不少人惊掉了大牙。
一开始，谢芜不同意，可终究还是熬不过复生的坚持，看到爸妈为她操碎了心，谢芜最后还是嫁了。
那时候，旁人都说谢复生娶她只是为了报恩，哪天恩情淡了，他就该和她这个曾经为了另一个男人做过那么多丑事的女人离婚了，尤其是在谢复生的生意越做越大后，这样的生意也越来越多了。
可谢复生偏偏宠了她一辈子，即便她声名狼藉，那个杀伐果决，十分冷酷的男人，一辈子都没有和她吵过架，就连说话大声都没有。
谢芜的前半生被老宅的人欺侮，因为一段注定不可能成功的感情受尽嘲笑，后半辈子却因为自己曾经的善举成了所有人心中的幸运儿，比起那个一生顺遂的付言舒都要恣意，临老了，她放下了曾经那些不甘，彻底释怀了。
阿芜看着那些自己和另一个复生相处的片段，只觉得陌生。
那个复生，同样亲近她，可对方有狼性的孤傲，对谢芜再好，也不会像小狗崽那样，将头钻进她怀里撒娇，学会一个新字，说准了一个音调，就低着头想要她揉揉他的脑袋，捏捏他的耳朵。
想到这儿，阿芜清醒了一些。
终究还是不一样了，不仅是很多记忆与现实发生了出入，里面的人也是不一样的。
爹娘的态度不一样，她和那个谢芜的个性也不一样，既然如此，她为什么要为这段记忆烦恼了？
阿芜看着面前那个尚且一团稚气的“情敌”，甚至还觉得对方有些可爱。
“你好，我叫付言舒，你叫什么啊？”
小姑娘十分热情，笑着问阿芜的名字。
“我叫谢芜，爹娘都叫我阿芜。”
阿芜同样回以一个微笑，这个小姑娘的名字真的和那段记忆对上了，可阿芜对她的态度却不受那些记忆的干扰。
即便在那些记忆里，眼前这个小女孩也没做错什么，反而是那个“自己”让她饱受困扰，不论出于什么立场，阿芜都不可能对她抱有恶意。
包括记忆里那个因为感情一时魔障的女孩，也不曾真的恨过眼前这个率真热情的姑娘。
谢长征进城有重要的事，因此只是和付言舒的爸爸简单寒暄几句就此分开了，再过不久，谢长征就会带着妻女去他所在的军区，双方之间的联系就在这个点岔开，未来不再有交集。
阿芜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姜承，她也不觉得自己会喜欢上那个男人。
这会儿的她被另一件事情困扰着，那就是复生，这个被她看作小弟弟的孩子，原来也可以成为丈夫吗？就像是爹和娘那样亲密？
阿芜甩了甩脑袋，觉得自己的想法荒唐极了。
她不是一直幻想着找一个比她爹更高大强壮，有担当，重情义的丈夫吗，复生可爱又软萌，就像是弟弟一样，和那个爱撒娇的男孩在一起，和跟嗷嗷在一块有什么区别？
阿芜觉得要是嫁给复生，将来两人再生几个孩子，一下子要带n+1个孩子的她一定会特别特别的累。
她晃了晃脑袋，还是觉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念头不靠谱，一定是那段奇怪的记忆影响了她，复生就是弟弟，只是弟弟。
——
“阿嚏。”
复生打了个喷嚏，他从梦里醒来，无意识地打了个滚，然后将头埋进阿芜的枕头里，深深吸了一口气，心里头的躁动因为这股熟悉的味道暂时平复下来。
“阿芜，阿芜。”
小狼崽将枕头抱进怀里，咧着嘴，开心极了。

第204章 七零小福女25
谢长征预料的没错，邮局里果然有他的挂号信，今天他要是不来，明天这封信就会由邮递员送到生产队。
他正是担心这一点，所以才会在每个礼拜邮递员固定去公社送信的日子的前一天来到县里的邮局，提前把信拿到手。
他的随军申请已经通过了，信里领导还询问了谢长征的伤情，表达了自己的祝愿。
谢长征将这封信收了起来，他的伤已经养好了，不过为了未来着想，可以再休息十天半个月巩固伤情，再者，家里又多了一个谢复生，对方的特殊情况并不允许他经受长途旅行，尤其这个年代的火车人挤人，过于密集的环境很容易使得复生的心理躁动不安，谢长征想要趁着这段时间，再好好教教那个孩子。
——
回乡后，谢长征将部队寄过来的信拿给徐春秀看，夫妻俩很有默契地将这件事瞒了下来，谁也没告诉，就怕在离开村子之前被老宅子那边的人知道了，横生波澜。
不过这会儿老宅子那边正闹着呢，即便他们知晓了，恐怕一时间也顾不上闹他们。
原来是谢秀珠想要转学了，原本她在县里的高阳初中念书，这会儿她忽然起了念头，想要转学到国棉二厂子弟中学。
国棉二厂是市属单位，算是当地效益比较好的工厂之一，因为效益好，厂里有许多惠及员工的配套设施，例如国棉二厂附属医院，国棉二厂附属中小学，国棉二厂机关幼儿园等。
这类的附属学校作为国棉厂的福利待遇之一，厂里员工的子弟自然可以免费入读，当然，每个人手里的名额也不是无限制的，普通工人手里只有两个入读名额，干部的名额能再多两个，也因为如此，国棉厂以外员工子弟以外的人想要入读，也不是没有机会的。
这年头大伙儿的亲戚都多，尤其是这些在国棉厂上班的出息人，在十万八千里外，也有穷亲戚争着和他们攀亲戚，有那些家里孩子不多的，就会将多余的名额让给亲戚的孩子。
一个家庭里，如果父母都是国棉厂的工人，自己也在国棉厂工作，然后又找了一个同样在国棉厂上班的媳妇，等于一下子就有了八个可以念书的名额，自家的孩子肯定没有那么多，这里还得去掉一些没到念书年龄或早就过了就读年龄的，剩下那么多名额，要是全给了亲戚的孩子，那肯定是不划算的，于是私底下又衍生出了新的买卖，就是学籍买卖。
那些想要就读国棉厂附中附小的人花钱从手里名额宽裕的人家那儿买一个位置，随便掰扯一个亲属关系，厂办那里根本就不会详查。
因为学校挂着国棉厂的名字，就读的学生多是国棉厂员工子弟，要是在就读期间表现良好，有一定几率在毕业后直接进入国棉厂上班。
因此很多人家宁愿多花一些钱，买下这样一个名额，为自己的孩子争求一个机遇。
谢秀珠想要转学到国棉厂附中，是因为她知道姜承就在那所学校就读，那个男人和付言舒都算是国棉厂员工子弟，谢芜也是在那里认识了他们，并且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孽缘。
现在谢秀珠对小狼崽产生了畏惧，自然不敢将目标放在这个冷血的男人身上，这样一来，身边能被谢秀珠看上的优质男性一下子就变得稀少。
她在为数不多的男人中挑选了一番，唯独姜承，让谢秀珠产生了些许兴趣。
在她记忆里，姜承的家世也是很不错的，他爸是最早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那批人之一，九十年代，就已经是百万身家了，作为一个富二代，姜承身上并没有那种瞧不起人的坏毛病，相反，他文质彬彬，是个对人宽和礼貌的绅士。
上辈子谢芜会喜欢上姜承，不就是因为他在她被人欺负时显露出来的温柔吗，谢秀珠被小狼崽吓怕了，就想找一个脾气温和的男人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
也怪谢秀珠对姜承的了解不多，她哪知道，有些人的温柔是流于表面的，在温和礼貌的外表之下，极有可能藏着一颗冷漠坚硬的心脏，除非是被他认可的人，要不然，得到的也只是他公式化的微笑罢了。
谢秀珠总觉得，作为重生女，她身上一定是带着大机缘的，那样优秀的两个男人，总有一个该属于她。
这个时候，姜承和付言舒都还是半大孩子，应该都没有开窍，彼此之间只有青梅竹马的情谊，想要让姜承成为自己的男人，就要在这个时候插手。
最好是离间姜承和付言舒的感情，让他们彼此厌恶，谢秀珠可不希望自己和姜承在一起后，他身边还有一个玩的极好的女性朋友，那种打着好兄弟幌子的汉子婊最叫谢秀珠厌恶了。
可谢秀珠才刚透露出转学的意愿，家里两个嫂子就率先闹腾起来了，就连往日和谢秀珠玩的最好的大侄子谢红军，也表现出了不情愿的态度。
谢红军比谢秀珠大两岁，他的学习并不算好，这年头最好的出路是考上中专，然后分配工作，他担心自己的中考成绩不符合预期，这些日子一直琢磨着想他奶给他拿点钱疏通关系，最好是在中考落榜后找一份学徒工的工作，好留在城里。
这个花销可比谢秀珠的大多了，工人的工作抢手，学徒工的工作也不例外，送礼攀关系，谢红军寻摸着，起码得花好几百。
可他觉得这是值得的，一旦他真的成为工人，这笔前期投资，几年就能挣回来了。
老宅子的人心里都清楚，现在谢长征不再按月往家里汇钱了，老太太手里攒的那些钱只会越用越少，任何一个人花的多了，就意味着自己能花到的钱少了。
现在谢秀珠提出要去国棉厂附中念书，光是给她买这个名额，起码得花二三十块钱，这在以前不是个大数字，可放到现在，谢长耕和谢长犁兄弟俩在地里干死干活一年，除去分粮那部分工分，能实在拿到手的钱，也就二三十块罢了。
谢秀珠的书念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花那么多冤枉钱转学去国棉厂附中呢？她就是个丫头片子，书念的再好，将来也是便宜她老公家，谢家大房和二房自然是不乐意的。
谢秀珠知道这个家真的能够做主的还是她娘，因此不顾两个嫂子的意见终日磨着苗婆子，苗凤妹终究还是疼这个闺女，且对她给予厚望，在谢秀珠闹了一通后妥协，准备等念完这一学期，下半年就帮谢秀珠办好转学手续。
原本因为谢长征远远不断的补贴，谢家其他两房和谢秀珠之间的矛盾是隐藏在水下的，三方一致针对谢芜母女，因此看上去感情极为融洽。可在没了谢长征的供给，谢芜母女又从家里搬出去后，关于老太太手里那些钱，关于每天该由谁洗衣做饭的矛盾，引发了一次次的争执。
张小娟和刘拦弟这对面和心不和的妯娌再一次联起手来，抱怨家里小姑子年纪不小却诸事不做的懒惰行为，也抱怨老太太只顾着补贴女儿，却没想过家里的儿子孙子的偏心行为。
她们还聪明了一把，知道将终于雄起的公公谢柱子拉拢到了一边，谢家因为这些矛盾，天天爆发战争，往日和谐的局面消失了，终日不断的争吵声更是让谢家这群人在村里的名声越发败坏。
一个月后，苗凤妹忽然想起了自己那个住在村子另一边的瘸腿儿子，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多日没有见到他们夫妻和家里养的两个赔钱货了。
她随便找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那个儿子早就带着妻儿离开了村子，有人说是回部队了，有人说是去外头寻老战友找活干了，除了给谢长征他们开证明的苗大山，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去向，可偏偏苗大山的嘴巴严，苗凤妹问了好几遍，他都不肯给出答案。
“三哥肯定是回部队了，如果只是出去找活干，怎么会把徐春秀她们一块带上，再怎么样，也得等工作找好了，彻底安顿下来了，再把人接过去。”
谢秀珠觉得自己可能被前世记忆欺骗了，这一世三哥谢长征回乡的日子出现了变化，是不是意味着对方的腿伤或许也没有前世严重呢？
“三哥背着咱们逃回军区，分明是怕咱们知道他腿好了，不想给爹娘赡养费，咱们得找他去。”
谢秀珠想到三哥的腿伤要是好了，这辈子的成就会比上辈子更高，谢芜也能沾这个亲爹的光，过上干部家小姐、红二代的荣光，心里顿时五味杂陈，越发嫉妒了。
“找？怎么找？谁去找？”
谢红军比这个小姑更拎得清，他不想和那个能耐的三叔撕破脸，现在他乖一些，将来没准三叔看在他是他亲侄子的份上，还愿意帮他一把，奶奶要是真的听了小姑的怂恿去军区闹，坏了三叔的前途，这点面子情也没了。
“再说了，就算你们有胆子做着火车去人生地不熟的边境找人，也得大队长给你们开条子啊，他连三叔究竟去哪儿都不肯告诉你们，还会给你们开证明，让你们买车票去部队找人？”
谢红军认真分析了他们现在的处境，被闺女说动的苗凤妹一下子偃旗息鼓了。
她那么大年纪，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小县城，让她坐几天几夜的火车，中间再转一趟趟的长途客，可得把她的老命搭进去。
谢秀珠又试图怂恿了苗凤妹几次，可都以失败告终，好在她得偿所愿，终于转学到国棉厂附属中学，总算消停下来。
——
两年后
“阿芜！”
复生骑着自行车，冲着阿芜挥手。
“叫姐。”
阿芜背着书包一路小跑过来，踮着脚拍了拍复生的脑袋，然后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双手环住复生的腰。
“阿芜——姐。”
复生知道，自己要是不喊对方一声姐，小姑娘能跟他使一天的小性子，明明以前阿芜也不是这样的，可自从某一天起，她对于这个姐姐的身份格外在意，允许他喊她阿芜姐而不是单一声姐，已经是她的让步了。
因为复生背对着阿芜，所以她看不到少年在念到那声姐时的不情愿。
坏心眼的小狼崽子在骑着自行车带阿芜回家的时候故意驶过一些凹坑路面，二八杠自行车的减震效果不佳，阿芜做的车后座垫了厚厚的棉花，屁股倒是不疼，只是心理上的恐惧让她在震颤的时候不得不收拢放在复生腰间的手，上半身整个贴在了小狼崽的背上。
他想要的，可不止是姐姐。

第205章 七零小福女完
在回家的路上，阿芜察觉出的复生的坏心眼，气的她用手拧了拧小狼崽腰间的肉，让他消停一些。
只是复生时常跟着谢长征一块训练，身板精壮极了，结实的腹肌外只有一层极薄的皮肤，阿芜废了不少力气，也没能拧到小狼崽腰间的软肉。
好在复生也不敢把阿芜惹炸毛了，在后半段路程中十分老实，再也不敢找凹陷凸起的地方行驶了。
“姐，你总是让我叫你姐，明明大夫都说了，我的年纪不见得比你小呢。”
刚来到军区，谢长征就带着复生去医院做了详细的检查，主要是怕他在山上那些年留下了什么不明显的暗伤，顺带着检查一下他的智商、声带等部位。
军医可比乡下卫生站的赤脚大夫厉害多了，加上军队医院有着最先进的仪器，很快就根据复生的骨骼测出了他的实际年龄。
比之前赤脚大夫摸骨估算的还要大一两岁，应该和阿芜同龄，或是比她还要大一岁。
只不过阿芜已经习惯了姐姐这个身份，加上复生刚来到家里时又瘦又小，还不及阿芜来的高，当初在收养复生的时候，办理的身份证上的年龄也比阿芜小了一岁，于是即便大夫替复生平反了，家里也一直默认着姐弟的排序。
“你在嘀咕什么？”
阿芜的耳朵动了动，恰好也到家了，她从自行车后座下来，双手叉腰站在复生面前，娇蛮地说道。
“我只是想说，哪有当姐姐的，比弟弟矮那么多。”
复生轻笑一声，一脚踩在自行车踏板上，一手把控着车头，另一只空闲的手在阿芜头顶虚虚比划了一下，然后又低头比了比自己胸口的高度。
“小矮子。”
说这句话的时候，复生的眉眼都带着笑意。
“以下犯上，你个逆弟。”
阿芜气的蹦起来，赏了复生一个脑嘣儿，气呼呼地看着这个从前年开始就跟吹气似的长个的弟弟。
“嗷嗷嗷——”
院子里的嗷嗷已经听到了门外的响动，激动地扒拉着大门，汪汪叫唤着。
“里头不有个喊你哥哥的嗷嗷吗，你就乖乖当弟弟吧。”
阿芜哼了一声，高傲地仰着脑袋，就跟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一样，转身朝屋里走去。
“阿芜——姐，今天还吃赤豆棒冰吗？”
复生看着阿芜娇骄的模样心里就喜欢，往日那个阿芜脾气多温婉啊，现在动不动就冲他甩脸子，还不是他一点一滴宠出来的，这样脾气鲜活，会哭会笑会撒娇的阿芜，更叫他放在心尖尖上，舍不得放下。
“嗯，给娘买一支红枣的。”
阿芜点了点头，现在天气太热，复生每天送她回家后就会去小卖部买几支冰棍，家里人都是长情的，习惯了什么口味就懒得改，可每次在买冰棍之前，复生还是会询问一下她的口味。
小狼崽骑着自行车再次离开，阿芜推开门，在和嗷嗷玩了一会儿后超屋里走去。
去年，谢长征的军衔又升了一级，一家人从原本的家属楼里搬了出来，住到了分给谢长征的独立小院儿里。
因为是在边境军区，家属大院的条件再好也是有限的，所谓的独立小院其实就是以前乡下那种独栋的院子，小平房，胜在面积足够大，前后的院子更是满足了徐春秀这样从农村过来的军嫂种点蔬菜瓜果的欲望。
加上谢家还养了一只狼狗，宽阔的前后院足够嗷嗷每天在院子里奔跑撒欢。
虽然是独立的院子，可这一片并不寂静，每隔十米不到就有一桩同规格的小院，不远处，就是家属区筒子楼，孩子们可以一块玩耍，军嫂们也能相约一块买菜逛街，小日子充实极了。
阿芜走进客厅，只见爸妈都坐在客厅的布沙发上，氛围有些沉重。
“爸，妈，发生什么事了吗？”
阿芜好奇地问道。
“阿芜，收拾一下东西，咱们得回老家一趟。”
谢长征吐了一口气，“你奶快不行了，等着看我们最后一面。”
明明上辈子，那个女人活了很久，这辈子他带着妻女来到了军区，倒是改动了他娘的命运，只三年的功夫就不行了。
电话里，很多事都说不清楚，谢长征只知道他那个妹子干了不少蠢事，前不久被一个二流子弄大了肚子，谢秀珠才十六岁啊，他娘一直希望这个女儿将来发达后能带着全家翻身，让他这个不孝的儿子后悔，谢秀珠未婚先孕的事情爆出来后，他娘直接被气到中风，送到医院的时候，就已经不太行了。
一开始，那些人还没想过要联系他这个早就分家的弟弟，只是老太太的住院花销太大，而家里两个哥哥和谢秀珠这个罪魁祸首还为老太太手里捏的那些钱争破脑袋，还是谢老头不忍心看着老太婆在医院等死，央求苗大山告诉了他儿子的联系方式，给谢长征来了电话。
这些年，谢长征除了按照分家协议每年给二老汇几十块钱的赡养费外，再也没和老家这些亲人有过什么联系，现在老太太都快要死了，他再不回去，那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更何况，那毕竟还是谢长征的亲娘，他怨她，可也不能否认对方十几年的养育之恩，至少在那个时候，他娘真的疼过他，现在对方第二次死在谢长征前头，还比原本去世的时间更早，谢长征的里怎么可能没有触动呢。
到最后，小狼崽买来的一袋冰棍化成了水，一家人将嗷嗷托付给了邻居，就上了回乡的火车。
——
对于阿芜和小狼崽来说，虽然只是三年，他们对于老家的生活都已经十分陌生，而村里那些人对他们的感觉同样如此，在谢长征带着他们回来的时候，站在自己的屋檐下，用好奇地目光打量着两个少年少女。
阿芜就不用说了，女大十八变，当年黑瘦的小丫头这会儿早已经长成了娇美窈窕的俏丽姑娘，虽然一路匆忙，脸上也带着疲惫神色，可阿芜依旧是大家见过的最漂亮时髦的姑娘。
至于当年离开时还不会说话的小狼崽，这会儿低着头和阿芜小声交谈着，光看这副模样，就知道人家早已经正常了，他的个儿高，身板也强壮，如果在乡下，一定是种地的一把好手，当初要是他们领养了这个孩子，恐怕家里还能再添一个助力。
谢长征的运气可真好，自己没儿子，白白捡了这么一个孩子，对方是被人丢在山里的，亲生父母早就无迹可寻了，这样的儿子养大了，也只会和自己贴心，看那小子对阿芜的热乎样，恐怕谢长征不仅只是多了一个儿子，还顺带着多了一个女婿呢。
围观这一幕的村里人不由想到了几年前村里流传的一个猜测，心里越发觉得，或许当年的猜测是正确的。
苗凤妹说谢秀珠是福星，结果这些年谢秀珠在学校里不学好，又是不知廉耻追在一个男生的屁股后面跑，又是联合其他女生霸凌那个男生喜欢的小姑娘，到后来，更是因为想要算计那个男生把自己搭进去，被一个二流子毁了清白，还怀了一个野种。
谢家这些年更是走下坡路，一家人为了苗凤妹手里那些钱斗成了乌鸡眼，没有一个人的心思放在农户人家最要紧的田地上。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村里人对谢家的态度都从原先的关注吃瓜，转到了现在的漠不关心。
没办法，任凭谁家大戏连唱三年，观众都汇听腻啊。
可谢长征一家就不一样了，苗大山不肯说谢长征究竟干什么去了，可前年苗大山的大孙子通过了审核顺利当兵还是让大伙儿瞧出了一点苗头。
现在看到谢长征更胜从前的气势，以及徐春秀母女身上的衣饰打扮，就知道谢长征一定是更胜从前了。
老宅子那边的人捧着谢秀珠亏待谢芜，结果到头来，谢芜比谢秀珠更有福气，谢长征待这个女儿好，本该残废的腿好全了不说，连官位都上升了，可见谢芜才是带福的，倒是谢秀珠这个苗凤妹往日总挂在嘴上的宝贝女儿，更像是一个带衰全家的丧门星。
——
苗凤妹被大夫下了死亡通知书，家里其他人舍不得浪费钱，直接将人接回了家里。
不过现在张小娟等人忙着翻老太太的私房，这个浑身瘫痪，意识不清的老太太从接回来的那刻起就被仍在客厅的木板床上，尿湿了一滩，也没人帮她更换衣服和被褥。
包括老太太最疼的那个女儿，这会儿也破罐子破摔，为了刘拦弟翻出来的五十块钱和她撕扯，哪里顾得上那个命不久矣的亲娘呢。
苗凤妹听着女儿尖利地争执声，眼角缓缓流下两道泪。
“三叔回来了！”
刘拦弟的大闺女榭草一年前就嫁人了，这会儿是回家帮她娘撑腰来的，她还记得谢长征这个三叔，看到对方出现在门口，赶紧朝屋内喊了一声。
这次回来，张小娟等人的态度老实了许多，因为这三年谢长征的态度已经表现的十分明显了，如果他们敢做什么过分的事，谢长征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就怕他走了以后，本属于谢老头的那份赡养费都没了。
至于谢秀珠，她倒是有心要闹，可视线对上站在阿芜身边的谢复生时，顿时就吓地四肢瘫软。
“娘没气了。”
张小娟本想叫醒老太太，让她看一眼自己的小儿子，最好能哄的谢长征心软，多出点丧葬费，可惜，老太太的身体已经渐渐冰冷，早在她刚刚流泪的时候，断了气息。
谢家人开始忙活起了老太太的婚事，谢长征也没说什么，穿上孝服，为老太太发丧。
“你的命总是那么好。”
谢秀珠找到机会，凑到阿芜身边嫉恨地说道，“我要走了，这个地方容不下我，我不相信，我这辈子都不如你。”
她明明做了那么多努力，可却将自己活成了上一世的谢芜，或许比谢芜更不堪，因为她没有包容自己的父母，也没有谢复生这样痴情的男人带她脱离泥潭。
谢秀珠不明白，自己和谢芜到底差在哪里。
现在她娘死了，爹不如娘疼她，几个哥哥嫂子更是被她得罪透了，谢秀珠觉得未来一片迷茫。
在和阿芜说话的时候，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这个孩子的父亲是她上辈子的丈夫，本来她是准备给姜承下药，生米煮成熟饭逼着对方娶她的，结果姜承躲了过去，反算计她和那个男人发生了关系。
肚子里的这个孩子，或许就是上辈子投胎在她肚子里的儿子或是女儿。
重生以来，谢秀珠总想着攀附更好的男人，过更优渥的生活，从未想起过那几个孩子，可现在肚子里再次怀上了那个男人的骨肉，她却舍不得打掉了。
谢秀珠没想过和那个混混重续前缘，她手里还有她娘之前给的一些钱，谢秀珠已经想好了，她会去深城，那个地方是改革的起点，在那里，或许她能找到另一番机遇。
是她魔障了，重生以来，只将优渥生活的希望寄托在男人的身上，却忘了，其实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才是最靠得住的。
阿芜并不看好谢秀珠的这番野心，可只要对方离自己的生活远远的，对于对方的选择，她也无可置喙。
“你信不信，我有上辈子的记忆，那个男人是个白眼狼，会害死你们一家的。”
在分开的时候，谢秀珠还不忘给阿芜挖坑，可她不知道，阿芜同样有着未来的记忆。
“她和你说了什么。”
在谢秀珠离开后，复生气鼓鼓地走到阿芜身边问道。
“她说你坏话呢。”
阿芜忽然间看开了，执着所谓的姐弟关系干什么呢，她应该看透的是自己的内心，想不想和眼前这个男孩在一起。
“说你现在粘着我，将来就不喜欢我了。”
阿芜坏心眼地说道。
她总是告诫自己，不要被那个所谓的未来的记忆欺骗，不要掺合到上辈子的那对男女之间，或许是怕重蹈覆辙，上辈子发生的很多时候她都想要下意识的规避。
于是她只将复生当成弟弟，却发现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有些感情早就已经变质了。
爱情，来的猝不及防。
“我咬死她！”
复生眼底闪过一丝戾气，转过身就要去找谢秀珠算账。
“诶！”
阿芜没想过复生那样不经逗，“你恼她做什么，难道你真的和她说的那样，只有现在对我好？”
阿芜的声音软软的，小狼崽心里刚翻涌上来的那点戾气瞬间就被抚平了。
“才不是一时半刻的，我一辈子都只对你一个人好。”
“哦？那爹呢，还有娘呢？”
阿芜明白了复生的心意，可还是想要逗逗她。
“也好，可是，你——”
复生着急解释，阿芜和爹娘是不一样的，可当他看到阿芜眼底的笑意时，顿时就知道自己是被阿芜给唬住了。
“小坏蛋。”
复生想着，往日阿芜总这样叫他，但显然这个小丫头比他更坏啊。
“以后是不是可以不叫姐了？”
复生大着胆子，伸手勾住阿芜的手指，见她不抗拒自己的动作，又由勾缠转为直接将阿芜的小手攥在自己的手掌心里。
“看你表现。”
阿芜傲娇地说道。
“不叫了好不好，我想叫你阿芜，不行，爹娘都这么叫，我以后叫你宝儿好不好，宝儿，我的宝贝。”
“肉麻死了。”
阿芜抖了抖肩，甩开复生的手跑了，复生赶紧追上去，两人又是一阵嬉笑打闹。
——
苗凤妹的丧事结束了，谢长征带着妻儿再次离开，恐怕下一次回来，就是谢柱子的婚事了，至于那些兄弟姐妹，关系终究是淡漠了。
谢秀珠在他们之后离开，还偷走了家里的存款，她会过的怎么样，也无从得知。
时间一天天过去，阿芜和复生一块考上了大学，毕业后，两人将在一起的事情向父母和盘托出，谢长征其实早就已经有所察觉，可复生也算是他看着长大的孩子，再也没有比他更值得放心的女婿了，谢长征和徐春秀又有什么好拒绝的呢。
这一世，小狼崽比阿芜梦境里的更好，终其一生，都无比幸福。

第206章 初始1
现如今，整个盘古大陆被划分为五界。
凡人界里多为没有修仙资质的普通人。
琅华界即修真界，一般情况下，在琅华界出生的孩童天生就具有修仙的资质，不能修真的废脉在琅华界百年难得一遇，只是修真资质有好坏之分，单系天灵根自然是各大门派争抢的好苗子，双灵根和三系灵根资质寻常，可也能在顶级门派当一个二流长老的内门弟子，或是寻常门派掌门、长老的嫡传弟子。
至于四灵根和五灵根，那是琅华界最差的根骨，如果没有奇遇或是数之不尽的丹药供给，终其一生或许也只能止步筑基期，因此四灵根和五灵根多为各门派的外门弟子，主要供负责各门派的外务以及供内门子弟差使，在琅华界地位极低。
除了凡人界和琅华界，盘古大陆还存在魔族聚集的魔界，魔界里多为魔修和鬼修，因为修道理念的不同，魔界和琅华界互相敌视，魔界以引诱正道修士入魔为趣，而琅华界由以诛魔卫道为己任。
妖域在五界之内的地位有些超然，能化形成妖者，无不是得天道之机缘者，妖性向善，即灵兽，妖性向恶，即魔兽，比之人修或是魔修、鬼修，妖修的修炼速度更快，而且妖族多居住在妖域之内，因为未修成人形之前的本性，妖修往往对自己的领地有强烈的控制欲，从不轻易离开自己的地盘，向外生事，因此妖域和琅华界、魔界的关系都十分良好，两界也不愿意凭空招惹中立的妖域，为自己增添一个敌人。
最后一界，则是其余四届梦想中的归属——仙界。
修仙有六大境界，筑基、金丹、元婴、炼神、反虚、大乘，大乘之后，则可破碎虚空，就地飞升。
传闻中，仙界之上还有神界，只是因为神界一直只在传闻中出现，因此默认只有五界的存在。
——
近日来，琅华界最大的消息就是已经近千年不曾收徒的玄禛尊上居然再次收了一个女弟子，那个女弟子还不是哪个世家大族天资聪颖的后辈，也不是凡人界擢选上来的好苗子，甚至连个人都不是。
堂堂反虚境界的神道长老，居然收了一个刚凝练出人形的草木妖为弟子。
因为妖域的超然地位，修真者收化形灵兽作为弟子并不稀奇，可稀奇的是那个收弟子的人。
要知道，即上万年前仙魔大战后，琅华界和魔界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飞升的仙人，就连修行的速度也变得极为缓慢，而玄禛尊上却是个例外。
他是变异的雷系天灵根，一年筑基，百年内破丹成婴，又在千年内，从炼神期突破到反虚境，人家花了上万年都不一定能达到的境界，他只用了千年就做到了。
这样的修炼速度，只在上万年前，琅华界和魔界灵气充裕的年代存在，而且即便是那个年代，那也得是天资卓绝者。
所以即便玄禛现在只是反虚境，还不到大乘，却依旧备受尊崇瞩目，就连大乘尊者见到玄禛，也会客气几分。
因为所有人都等着他成为仙魔大战后第一个破碎虚空的人，然后告诉大家破碎虚空的奥秘。
自上次突破反虚之后，玄禛已经闭关了千年有余，可琅华界依然有玄禛的传说，大家都以为，下一次见到玄禛出关或许是他进阶大乘以后的事了，没想到玄禛再一次出关，居然是为了收徒，收的徒弟，还是一个刚化形不久的草木妖。
要知道，在此之前，玄禛忙于修炼，数千年间也只收了两个徒弟。
一个是琅华界四大门派之一青山派掌门的独生子穹骅，对方和玄禛一样，都是变异的单系雷灵根，青山派掌门废了不少功夫，才让本是无上派太上长老的玄禛收下了这个弟子。
另外一个弟子龙斐然，是玄禛从凡人界带来的，据说是凡人界皇族的皇子，虽然是双灵根，却十分特殊，他天生水灵根和火灵根，灵根的纯度极高，不亚于单系天灵根，然而相克的两种灵根在龙斐然的身上奇异得达成了平衡，水生火，火生水，这是从未有过的特殊现象。
现如今，玄禛的这两个弟子一个已经是元婴后期的修士，一个也已经破丹成婴，虽然比不上玄禛当年的修炼速度，可放眼整个琅华界，他们也是数一数二的天才人物，在琅华界颇有美名。
时隔千年，玄禛再一次收徒，自然引起了各方瞩目。
大伙儿都在猜测，那个草木妖身上到底有什么可取之处，才会让玄禛收下她这个异类，成为自己第三个嫡传弟子，甚至还有人猜测，这个草木妖是不是妖域哪个妖王的子嗣，那个妖王许下了连玄禛都不得不心动的天材地宝，让这个极有可能成仙的尊上收下他的孩子作为弟子……
但其实，真相并没有大家猜测的那么复杂。
玄禛收下的女弟子确实是个草木仙，没有夸张的资质，也不是哪个妖王的子嗣，玄禛收她为徒，只是因为那个小妖怪是在他眼皮子底下成精的，原形还是一株在他闭关的洞穴内生长了近千年的蘅芜草。
这株蘅芜草成精的契机是玄禛修炼时外散的灵气，每日聆听的是玄禛修行感悟的道因，甫一成形，这个小妖怪的身上就充斥着玄禛的气息。
换做一个不知情的人，恐怕都会误以为这个小女妖是玄禛的女儿，要不然，身上的气息怎么会和他如出一辙。
玄禛很讲究道，在他看来，那株蘅芜草能够修炼出人形，开启灵智，或许就是彼此的缘分，加上刚化成人形的小妖十分依赖玄禛这个她成形后第一眼就见到的男人，玄禛没有多做犹豫，就决定将这个小妖收为自己的第三个嫡传弟子。
又因为小妖的本体，玄禛给她取名为芜，道号青芜。
——
阿芜坐在树梢上，晃着小脚丫看着山脚下的位置。
因为是草木成精，阿芜最不耐烦人类的衣物，只不过在师尊和师兄们的叮嘱下，阿芜知道身上的衣物是不能脱的，但其他部位的束缚，自然是能省就省了。
今天阿芜又没有穿鞋，赤着脚就从自己的小洞府里跑出来了，她的脚上系着一根红绳，这是师尊玄禛赐给她的护身法器，周围萦绕着氤氲的灵气，华光外现，倒显得脚上的肌肤越发莹白如玉了。
妖族的成长速度相对于人族更为缓慢，而且妖的岁数是按照成形后计算，阿芜现在满打满算也就百来岁，才妖族，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这会儿她的人形也就人类十三四岁的模样，一头长发没有任何装饰披散在身后，她随意抓了一把头发在手里把玩，两只白嫩的小脚丫晃啊晃啊，实在是娇憨可爱。
“二师兄！”
远处走来一个背负双剑的青年，阿芜惊喜地冲着男子招了招手，然后想也不想地从树上跳了下来。
原本还在百米之外的青年一个闪身，出现在了树下，将那个从树上跳下来的小姑娘抱进怀里。
“都是大姑娘了，做事还这般毛手毛脚。”
龙斐然板着脸，对于这个小师妹跳下树的莽撞行为十分不满。
上百年前，整个琅华界都为玄禛收下了一个刚化形的妖族为弟子而震惊，现在，整个琅华界再一次为这个弟子的低劣资质而叹息。
人人皆知玄禛前两个徒弟的惊人资质，本以为这个最小的徒弟就算比不上前两个徒弟，那也该是天资卓绝之辈，谁知道在阿芜的身上半点也没有体现化形妖族的天赋，足足一百年的时间，都没能使她突破到筑基。
要知道，妖族是得天机缘者，许多妖族往往刚一成形，就能达到金丹甚至更高的境界，而阿芜在玄禛的教导之下，花了近百年的时间，连修真的入门筑基期都没能达到，可以说惊掉了许多人的眼睛。
大伙儿都在猜，玄禛什么时候才能将这个劣徒驱逐出去，可随着时间流逝，这个清心寡欲的尊上反到越发疼爱这个小徒弟了，连带着另外两个弟子，对这个小师妹也疼爱的紧，到处寻找着适合她这个境界的少女佩戴的护身法宝，着实让人猜想不透那个草木妖的身上到底有什么魅力。
这会儿龙斐然之所以那么紧张，也是因为阿芜的境界不高，换做无上派任何一个内门弟子，早就已经学会最基本的飞纵之术了，即便从高高的树上掉落也可以平安着地。
可阿芜不一样，龙斐然很担心如果没有自己接着，这个小师妹既有可能把她漂亮的门牙给摔掉了，到时候，这个娇娇的小丫头又得躲进他或是大师兄的怀里哭闹，磨地他连修炼的心思都没有了。
“二师兄，你别接住我啊，我会飞了，你等着，我飞给你看看。”
阿芜嘟着嘴，不仅没有理会二师兄的一片好心，还倒打一耙，觉得二师兄破坏了自己表演的机会。
可偏偏小姑娘的眼神狡黠又灵动，让人不但没办法对她生气，还觉得她这幅模样可爱极了。
“你看着！”
阿芜激动了做了一个手势，“飞！”
手指比划了一个飞天的造型。
“飞！”
阿芜嘟囔了一句，跺了跺脚，生怕使不上力，还原地向上蹦哒了一下。
明明之前成功了啊？阿芜觉得自己丹天内空荡荡的，好不容易积蓄起来的灵气消失殆尽，哪里还飞得起来呢。
可她尤不死心，又使了好几次。
小丫头原地蹦跳，看的龙斐然又是好笑，又是心疼。
“那么想飞吗？”
龙斐然琢磨着，自己的法器里有没有什么飞行类的，用灵石就能够驾驭，不需要使用者的灵气，这样就能够满足小师妹的愿望了。
“我之前真的飞成功了。”
阿芜丧气地耷拉着脑袋，表情十分沮丧。
“可能是阿芜肚子饿了，所以使不上劲儿，正好这次下山，我捉到了一只凫驹兽，让人做给你吃，吃饱了，阿芜就能飞了。”
龙斐然并不相信阿芜的话，他们都知道阿芜的体质特殊，天生聚集不了灵气，怎么可能使用的了道术呢，或许是阿芜想的太痴了，误以为原地蹦哒两下就是飞起来了。
当然，这些话龙斐然不会和阿芜说，师傅和他们的名气太大，反倒成了阿芜身上的枷锁，人人都拿她和他们师兄弟比较，让阿芜在修行这件事上越发执着了。
其实她就算什么都不会，作为妖，她的寿命依旧漫长，在这么漫长的时间里，他们和师傅总会研究出解决她体质的办法的，再不济，有他们护着，也能保证在她寿数之内，让她恣意地活着。
“凫驹兽？”
阿芜脸上的沮丧一扫而空，双眼亮晶晶地看着二师兄。
这是一种半身像鸟半身像马的兽类，没有灵智，修为低下，以肉质细嫩闻名，近些年，凫驹兽越发难寻了，倒是有一些商人豢养繁衍凫驹兽，只是人工饲养出来的凫驹兽总没有野外生长的美味。
在玄雷峰上，未曾辟谷的也就阿芜一人了，玄禛等人早就戒了口腹之欲，龙斐然费劲功夫捉来一只凫驹兽，也只能是为了让这个小师妹高兴高兴了。
“二师弟，小师妹。”
正当阿芜拽着二师兄的胳膊就要去料理那只凫驹兽的时候，云层之上飞落两个人。
一个是玄禛的大弟子穹骅，他是元婴期的修士，早已经能够御气飞行，而他身边站着的女孩则是被他小心搀扶着，看上去似乎境界低下。
阿芜向来有些怵这个总是板着脸的大师兄，即便她心里头知道大师兄和二师兄一样关心自己，可在大师兄面前，她总是忍不住规矩了许多，不像是在二师兄面前，对方给她一点好脸色，她就能登鼻子上脸了。
这会儿看到大师兄出现，阿芜赶紧把自己的爪子从二师兄的胳膊上收了回来，站的笔笔直的，好像她不是藤蔓蘅芜草成精，而是一颗青松树成精一般。
“这位是……”
龙斐然有些好奇站在穹骅身边的姑娘，在龙斐然开口后，阿芜的目光也转移到了大师兄身边的少女身上。
只一眼，阿芜的心就揪了起来。
她不喜欢眼前这个女孩！
明明从来没有相处过，可阿芜心里就是有这样一个念头出现。

第207章 初始2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吧，这位是我祖父故交的孙女，卓毓，卓姑娘。”
站在穹桦身边的女子模样只是清秀，要知道，在琅华界里，几乎找不到一个模样丑陋的，因为只要境界达到筑基期，即可洗筋伐髓，去除身上的凡尘之气，走在琅华界的街道上，遍地可见模样娇美出尘的女修士，和高大英挺的男修。
只是论样貌，这个名叫卓毓的姑娘实在是太普通了。
可对方有一双十分灵动的眼睛，都说明眸善睐，顾盼生辉，因为那双眼睛，显得这张平庸的面孔都变得出挑起来了。
龙斐然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觉得眼前这个少女和阿芜倒是有几分相似之处，光是看那双眼睛，就知道这个少女也是个活泼好动的，倒是和琅华界绝大多数的女修都不一样。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琅华界流传起了一个说法，想要得证大道，就必须断情绝爱，再不济，也得控制住内心的欲望和情绪，仿佛这样才能超脱于三界之外。
玄禛上尊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连带着他教出来的几个弟子也不信这个传言，可在除了他们师徒四人，琅华界的绝大多数修士倒是对这个说法深信不疑。
尤其是一些大能证实在情感和肉体压抑后修炼速度却是有所增幅后，整个琅华界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往日嬉笑嗔怒的女修们忽然做起了高冷姿态，一个个冷冰冰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男修们也大多如此，往年不同门派之间总会通过联姻互通有无，可自那以后，双修之道开始没落，即便有男修和女修结为道侣，也多是为了增进修行，和感情倒没什么牵连了。
龙斐然就不喜欢门派里那些孤高冷傲的师姐师妹们，在他看来，那些人的冷傲徒有其形，只让人觉得虚假，远没有活泼俏皮的阿芜来的可爱纯粹。
这会儿看到一个性子和小师妹十分相像的卓毓，他心里顿时多了几分好感。
“这是我的师弟，元婴初期的修士，罕见的水火共生灵根，我这师弟性子最温和不过了，如果遇到什么麻烦，在找不到我的情况下，可以找我这个师弟。”
穹桦在卓毓的耳边放低声音说道，眉眼间的表情柔和极了。
往日，阿芜见到最多的就是板着面孔训诫她的大师兄，只在她生病时见过这样温柔的穹桦，这会儿看到大师兄对她一眼见到就觉得讨厌的女人这般亲近，心里顿时就有些不是滋味了。
只不过阿芜觉得自己的厌恶来的莫名其妙，她明明就没见过卓毓，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怎么就这般见不惯大师兄对她温柔体贴的样子呢？
难道她真的是个小气的，觉得大师兄他们只能对她一个人好？
阿芜心里的小人儿赶紧将头摇成拨浪鼓，她才不是那种自私小气的人呢，既然大师兄那么喜欢这个姐姐，说明对方身上一定有可取之处，她可不能被第一感觉蒙蔽了眼睛。
“这个是我的小师妹，也是我和你说过的玄雷峰一霸，她的性子最是歪缠了，无理也能给你搅三分，你的年纪稍长她几岁，如果阿芜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你大可以告诉我，让我来罚她。”
说着，穹桦顿了顿，在看了眼因为他的这番话撅起嘴巴的阿芜，接着又说道。
“不过我这个小师妹的性子天真率直，有时候做错了事，那也是因为她不懂，并非是有意的，真要惹到了你，你也别恼她。”
穹桦会和卓毓说这番话，显然是将她看作自己人了，只是这番话听在心思敏感的卓毓的耳朵里，却叫她不是滋味了。
卓毓并不是这个时空的人，而是在一次电闪雷鸣的日子里触电身亡意外重生在这具身体里的，在现代的时候，卓毓是一个在商场上混迹多年的职场白骨精，集团内和同事们的勾心斗角早已让她练就了一身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演技丝毫不逊色娱乐圈那些实力派影后。
只可惜，不论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卓毓的样貌都只能说是清秀，即便她有心想要去娱乐圈闯荡，也被外貌拖累了。
卓毓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在意外穿越到这个修真界前，她已经通过了自己的努力，将那些竞争对手斩于马下，即将就任总裁的首席秘书，被她淘汰的对手甚至不乏爬上过总裁大床的妖艳贱货，她虽然用了不少手段，可在这种事上，她自认比那些女人清白，不同于那些人走捷径的手段，卓毓觉得自己的成功完全取决于她的实力。
一朝穿越，曾经所有的努力都化为泡影，每当卓毓想到自己死后总裁首席秘书的位置很有可能被她不屑的某个小妖精取代，她的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好在，这些不甘心在她发觉到修真界的神秘和奇特后逐渐淡化了，卓毓觉得，这或许是为她量身定做的新的舞台，在这个时空里，她会取得更高的成就。
这具身体的家世不差，祖父卓修远是一个散修，无门无派，可因为和琅华界四大门派之一的青山派掌门有旧的缘故，虽然只有元婴期的境界，在琅华界，也不是人人可欺的。
卓修远是一个和琅华界格格不入的修士，比起修士这个身份，他更像是凡人界那些汲汲营营的商人，说来卓修远也是一个双灵根，资质并不算差的修士，可因为他的精力大半放在了生意上，以至于这么多年止步元婴期。
论修为，琅华界许多人都可以碾压卓修远，可论挣钱的能力，卓修远说第二，还真不一定有人敢称第一，他不仅在琅华界做生意，还时常去凡人界和凡人界的王孙贵族做交易，要知道，即便是高高在上的修士，那也需要无数天材地宝供给，而天材地宝除了靠机缘获取外，还可以通过金钱获取。
靠着庞大的财力，卓修远愣是用无数丹药将自己的长子培养成了炼神期的修士，卓毓现在这具身体正是卓远修长子的女儿。
一旦踏上这长生之路，子嗣就十分难得，越是境界高的修士，就越不容易诞育子嗣，不少重视血脉传承的修士甚至会选择凡人繁衍下一代，确定凡人生下的孩子有修仙资质就带回琅华界，如果那个孩子继承了凡人的血脉，就将他留在凡人界，不闻不问。
卓毓是她父亲和一个凡人女子生下的孩子，她和祖父一样，都是水木双灵根，算是不错的资质，刚测出灵根，就被她父亲接到了琅华界，至于生下她的那个女人则被她的父亲以担心她修炼之道上徒生羁绊为由给抹杀了。
只不过被接回卓家的卓毓并没有过上想象中的生活，因为卓毓的父亲有一个举行过双修大典的道侣，那个女修也是琅华界某门派的内门子弟，对于道侣找了一个凡人生下了一个孽子的行为，对方心里十分不满，可又因为卓家提供的源源不断的丹药资源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在这种情况下，可想而知，对方对卓毓这个名义上的女儿会是什么样的态度。
尤其是在卓毓被接回琅华界的第一百年，她名义上的母亲忽然怀孕了，要知道境界越高的修士生下高资质的孩子的可能性越大。
卓毓的父亲是炼神境的修士，那位女修也是元婴期的修士，在这个境界，怀孕已经十分难得。
果不其然，卓毓的嫡母一朝分娩，生下来的男孩居然是木系天灵根，是各大门派长老们都会争着收为嫡传弟子的好苗子。
这个孩子刚一出生，卓毓就感受到了周围人的冷落，人人都知道她的嫡母不喜欢她，以前她在卓家能够呼风唤雨是因为她是她爹唯一的孩子，可现在她的嫡母生了一个比她资质更好的男孩，就连往日疼爱她的祖父和父亲也势必会将精力放在那个男孩身上，就连原本属于她的资源，也会无限制像她那个异母弟弟倾斜。
原身就在这样的情况下着了心魔，被异世而来的孤魂取代。
就在卓毓还在融合这具身体记忆的第三天，卓家忽然闯进来一个反虚期的魔修，在修真的境界上，越是后面，差距就越是明显。
卓家境界最高的炼神期修士甚至不敌那个魔修三招之术，一炷香不到的功夫，整个卓家就此覆灭。
还在为修真界的残酷震惊的卓毓被祖父卓修远用他从秘境中弄来的上古传送符送走，倒不是卓修远不想要保住自己和儿子的性命，而是那个魔修就是冲着他们来的，在拷问到他想要的答案之前，他们不会轻易死掉，同理，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消失了，那个魔修也会追着他们到天南地北，直到他们无处可逃。
至于资质卓绝的小孙孙，那只是一个还没满月的孩子，即便他替卓家保住了这条血脉，或许那个孩子也很难在残酷的修真界活到懂事的年纪。
因此在危机关头，卓修远选择保下这个这段时间被他冷落的孙女，并且将存放着卓家不少家财的储物戒指交到了卓毓的手中，嘱咐她去青山派找他的故交穹灏尊上，对方或许能护她周全。
只当了几天大小姐，就面临家破人亡的卓毓心中并没有什么悲恸，反而松了一口气。
她不是原身，对于卓修远等人自然没有感情，更何况她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卓家人的精力都放在刚出生不久的异母弟弟身上，这在卓毓看来，就是这一家子重男轻女的证明，她鄙视这些人还来不及呢，更别说和他们培养什么感情了。
再者，卓毓偷占了人家孩子的身体，也怕卓家其他人看出她和原身的不同，现在卓家被魔修灭门，唯一逃出来的人就只有她了，再也没有人会揭穿她的真实身份了，说实话，卓毓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
只不过她这人也是讲原则的，她毕竟占了人家孩子的身份，再者卓修远在送她离开卓家之前还把卓家大半家产都给了她，于情于理，在她有能耐了以后，也该为卓家人报仇的。
但现如今她也只是一个小小的筑基大圆满的小修士，给那个魔修填牙缝都不够，自然不会自不量力地提报仇的事。
琅华界多少年不曾出现过魔修横行作乱了，这一次出现的还是反虚境的大魔，屠杀的是青山派掌门庇护的卓家，自然引起了各方轰动。
穹骅既是青山派掌门的孙子，又是无上派太上长老的嫡传大弟子，自然第一时间赶到了被灭门的卓家，并因为机缘巧合，和偷偷溜回来打探消息的卓毓相逢。
现如今青山派掌门穹灏正在闭关，修真不知岁月，这个境界的尊上往往一闭关就是几百上千年的光阴，如果不是危机门派生死存亡的大事，谁也不能轻易碰触闭关之所的机关。
穹骅没办法将卓毓带到祖父那里，加上他在这些日子的相处中对这个活泼善良的姑娘心生了一些好感，于是在稍作犹豫之后，他就决定带卓毓来玄雷峰，反正有师傅在，谅那个魔头不敢来闹事。
“我真的可以留下来吗，会不会叨扰了玄禛尊上？”
卓毓垂下眼，情绪有些忐忑低落。
在这段日子的相处中，她以为自己对穹骅来说是特殊的，可显然不远处那个少女在穹骅心里的地位同样不低。
或许是上辈子晋升的道路太艰难，卓毓真的很反感那些仗着一张漂亮脸孔，只要张一张大腿就能够轻轻松松坐到与她相同甚至比她更高位置的女人，而阿芜在她看来，和那些女人也没什么区别了。
在来到琅华界的这段时间里，她没少听到有关玄禛尊上这位关门弟子的丰功伟绩。
比如她被玄禛尊上悉心教导了近百年，却连基本的凝气聚灵都无法做到；比如穹骅冒着生命危险从妖族聚集的妖域为她取来对妖兽修炼大有裨益的聚灵草，为她凝炼了一炉筑基丹，结果那一炉足以培养出许多筑基期修士的丹药落入她的嘴里就好像石子砸进了大海，一点响声都听不到；又比如玄禛尊上的这个小弟子生性奢靡，拿南海凝神珠做弹珠，随意丢着玩儿，拿上千灵石一尺的冰雪蚕丝练习缝纫手艺，又因为没有炼器的本事，将本可以做成防御性法衣的布料裁剪成了没有任何属性的寻常衣物，还丑的没办法穿……
在这些传闻里，阿芜都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辜负了师傅师兄们的一番苦心不说，还糟蹋了数之不尽的好东西。
她看那个小姑娘模样娇美，眼神中就透露着一股不谙世事的娇憨之气，这样一个活了近百岁，却还装成孩子模样的女人最让卓毓不喜了。
在她看来，阿芜现在的行为和那些仗着一张好脸潜规则的女人没什么区别，都是不懂的上进，浪费老天爷赏给她们的大好资质的蠢货。
卓毓脑海中回想着穹骅刚刚的那番话。
这番话明面上似乎是在责怪阿芜的莽撞不懂事，可话里话外，却是让她忍让对方，如果对方真的有什么失礼的地方，她还不能亲自指教，必须得知会穹骅一声，让他这个大师兄自行责罚教育。
按照穹骅对他那个师妹的维护程度，卓毓真的不相信他能教育出什么结果来，怕不是高高抬起，最后又轻轻放下吧。
经此一事，卓毓算是知道了，外界传言的玄禛师徒三人对这个小弟子/小师妹的疼爱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了。
“你放心吧，师尊为人宽和，我与师尊禀告一番，他不会拒绝的。”
既然决定把卓毓带过来，穹骅自然做好了说服师傅的准备，只是这会儿还是忍不住为卓毓的细心体贴而触动。
在他看来，卓毓和自己的小师妹有相似的地方，可也是不同的。
首先卓毓的身世远比阿芜可怜，阿芜甫一化形就被师傅收为弟子，在玄雷峰上，她的地位甚至比师傅更高，因为就连师傅也哄着她，惯着她，从小到大，阿芜的生活环境就是无忧无虑的，即便她不能修炼，他们师徒三人也会为她寻来琅华界所有的奇珍异宝。
可卓毓刚一出生，生母就死在了亲生父亲的手里，在成长的这些年里，更有一个不喜欢她的嫡母在一旁虎视眈眈，她努力修行想要证明自己，终究还抵不过那个刚出生，天生单系灵根的异母弟弟，就在不久前，她更是失去了所有的血脉亲人，亲眼见证了家族覆灭。
穹骅看着她从一开始的郁郁寡欢，到现在好不容易打起精神来，露出笑颜，在穹骅的心里，卓毓是个无比坚强和乐观的女孩，这一点，阿芜比不得她。
不过穹骅也不希望阿芜在这一点上能胜过卓毓，她只要永远开开心心的，当她的玄雷峰小霸王就好了，这样被迫成长的经历，他希望阿芜这辈子都不要体会才好。
——
穹骅将卓毓安排在了自己边上的洞府内，然后去找师尊禀明情况。
在穹骅离开后，卓毓感受到胸口处一阵滚烫，她将脖子上的绳子拽了出来，看着那片不断冒着氤氲黑气的墨玉，眼底闪过一丝妖冶的红光。
这个玉片是她从祖父留给她的储物戒指中发现的，被仔细保存在一个锦盒之中，同样存放在里面的还有祖父多年的修炼心得。
当时卓毓就觉得这个玉片十分特殊，果不其然，在她佩戴上这个玉片后，修为一日千里，她心中隐隐猜测，这或许就是卓家被灭门的真相，也是她穿越而来的金手指。
这个玉片，卓毓没和任何人说过，以后也不会提起。
玉片之时烫了一阵就恢复正常了，卓毓将她重新放回衣服里面，然后开始打坐。
她可不是那个无能的废物，在这个实力为尊的修真界，拥有再强大的靠山，也没有自己强大来的重要。

第208章 初始3
“把人留在玄雷峰吗？”
穹骅来到师傅玄禛的洞府内，先是简述了自己下山后的历练，再是禀明了来意，听了他的话，原本背对着他打坐的男子转过身来，声音淡漠幽长。
修仙之人早已超凡脱俗，光从外表上看不出岁月变化，因此玄禛虽然已经两千多岁了，可看上去，依旧是风华正茂的青年模样。
玄禛的模样已经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赞美的了，他的五官就如同上天的鬼斧神工，无一不美，千年的静修使得这位尊上性子过分清冷，眉眼间的淡漠情绪让他看上去就如同九天之上高不可攀的月神，让人在为他的美貌神魂颠倒的同时又不敢心生歪念，好像多想了一些，都是对他的亵渎一般。
玄禛一心追求飞升之道，对于外物并没有什么要求，因此他的洞府内空荡荡的，好像一个雪窑洞一般，比之那些不入流的散修还要简朴。
此时他穿着一件烟灰色道袍，道袍样式简单，唯独周身氤氲的宝光可见这件道袍绝非凡品，长及腰间的黑发被一根做工粗劣的玉簪束起，玉簪上看不出任何灵气，似乎就是一根没有镌刻任何法阵的普通簪子。
穹骅对这个师傅十分敬畏，因此视线并不敢在师傅身上停留太久，在说明自己的来意后，穹骅就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猜想那根玉簪一定是小师妹的手艺。
要知道，在他离开玄雷峰之前，师傅头上簪着的还是上品灵器堑天簪，那根簪子既是护身法宝，也可以变换成长剑，作为攻击性灵器使用。
从穹骅有记忆起，师傅就戴着那根簪子不曾换掉，也只有小师妹有那个本事，让师傅取下佩戴千百年的灵器，戴上她亲手做的没有任何功效，甚至连做工都比不上凡人界街边小摊售卖的发簪了。
果然小师妹最喜欢的还是师傅，她都没给他这个大师兄做过什么，成天就知道气他。
“那就让她暂住一段日子吧。”
玄禛的话打断了穹骅刚刚的遐想，“对了，让你调查的事情可有眉目了？”
因为师傅的后半句话，穹骅的表情瞬间变得正经起来。
“找到了，可那个废灵体的情况和阿芜全然不同。”
穹骅摇了摇头，神情有些凝重。
不同于天生无法修炼的无灵根者，废灵体是拥有灵根的，且灵根可以是万中无一的单系天灵根，也有可能是五系齐全的废材灵根，但废灵体因为身体的特殊性，无法感应到空气里游离的五行元素，更没有办法吸取灵石中的灵气，即便拥有灵根，也和无法修炼的无灵根者一样，终身只能是个凡人。
废灵体比单系天灵根更为稀有，现在整个琅华界，只有一个废灵体，是琅华界某个小家族的子孙，在发现这个孩子是千年都不见得会出现一个的废灵体后，家族觉得这个孩子的存在为家族蒙羞，直接将人送去了凡人界。
玄禛从未遇到过一个废灵体，对于废灵体的了解也只限于书籍上的记载，因为最小的徒儿一直不能修炼的缘故，玄禛开始怀疑阿芜多体质是否和废灵体有什么关联，于是这次穹骅下山历练，玄禛特地嘱咐他去凡人界一趟，看看那个废灵体的情况是否和阿芜类似。
“废灵体和书中记载的一样，根本就感应不到任何灵气，可阿芜不同，她可以感应到灵气，只是她的丹田无法聚齐，往往刚将灵气储存到丹田内，那些灵气就自行消散了。”
穹骅有些不太确定地说道：“按理草木成精多数都是单系木灵根，再不济，也是木系、土系、水系混杂的二灵根或三灵根，偏偏阿芜天生五系俱全，五灵根的修炼速度本来就缓慢，但也没有像阿芜这样连基本的聚气都做不到的。”
阿芜的灵根很差，不过外界并不知晓阿芜是最糟糕的五灵根，因为这样的灵根，即便在一些小门小派里也只能做一个任人差使的奴仆，可阿芜却被玄禛收为亲传弟子，这个消息传出去，阿芜会收到的非议恐怕就更多了。
“师傅，百年才出现一次的琅琊福洞再过不久又要开启了。”
穹骅忽然换了一个话题，玄禛凝神，猜到了大弟子的意思。
琅琊福洞是上万年前某陨落仙人的洞府，意外流落到了琅华界，这个洞府本身就是一个仙气，因为洞府主人陨落前设下了限制，每百年开启一次，届时琅华界内元婴期及以下修为的修士都可以进入琅琊仙洞内探寻洞府主人留下来的机缘。
曾经有一个三系灵根的筑基期修士在里面意外服用了一种药草，结果洗去了资质最差的一种灵根，从三系灵根变成了双灵根，而且剩下的两种灵根还被那药草提纯，修炼速度瞬间益进。
这种特殊的药草在琅华界是从未出现过的，那个得到奇遇的筑基期修士将自己意外服用的仙草详细地描绘下来，因为它的特殊功效，有人将它取名为洗灵草，自那以后，所有进入琅琊福地的人就将寻找这种草药当成了最大目标之一，毕竟琅华界不是人人都是单系天灵根，而修行之差，多出一种灵根，速度就差了十万八千里。
穹骅想着，与其寻找阿芜不能聚气的原因，不如先找到洗灵草，提升阿芜的修炼资质。
一株洗灵草不够，那就找两株，两株不够就找三株……如果阿芜的灵根能从五灵根变成三灵根或是双灵根，困扰他们多年的难题或许就能解开了。
只是洗灵草没有那么好找，数千年来，也只有三个幸运儿得到过洗灵草，除了第一个发现洗灵草的幸运儿，后面洗灵草的现世，哪一次不搅得琅琊福洞内腥风血雨。
“洗灵草并不是那么容易寻得的，这一次琅琊福洞再启，你和你师弟量力而行，在琅华界，师傅还是能够护住阿芜不被人欺负的。”
玄禛甩手覆在膝上。
如果他玄禛连自己的弟子都护不住，他也不必修长生之道了。
“是，师傅。”
话虽这么说，可穹骅心里已经打定主意了，一定要替小师妹找到那洗灵草。
“对了，你才刚回来，一定还没见到阿芜表演飞纵术吧？”
说道疼爱的小弟子，玄禛淡漠的眉眼间也带上了几分温和，就像是冰山消融了一般。
“她要是飞不起来，你别训她，也别笑话她，小丫头接连受挫好几次呢，脸皮薄的很，你要是再笑话她，她就该哭了，到时候把我这玄雷峰给哭塌，师尊我就该头疼了。”
玄禛笑着揉了揉眼角的位置，小丫头试演飞纵术的模样着实可爱又好笑。
玄雷峰上养着一群仙鹤，那群仙鹤自然有专门的外门仆役饲养，偏偏阿芜眼馋那些仙鹤很久了，总想着吃人家的肉，背着那些仆役又偷偷给那些仙鹤喂食，闹的那些本该身体轻盈，体态纤长的仙鹤就像是凡人养的母鸡一样，一个个身子滚圆，都快飞不动了。
阿芜的飞纵术就和那些肥仙鹤相似，圆滚滚的小身板，短手短脚，偏偏要学画壁上的九天玄女飞天的动作，偏偏飞不起来，只能原地蹦哒，就像是胖到飞不起来的仙鹤一样，娇憨可爱急了。
玄禛当时没忍住，笑了几声，可把小徒弟给气坏了，直说他是坏师尊，三天过去了，都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虽然没有看到具体的画面，可穹骅完全能够想象到小师妹表演飞纵术时滑稽可爱的场景。
“师尊放心，我自然不会嘲笑师妹的。”
穹骅承诺后离开了师尊的洞府，果不其然，在他走出洞府时，某个小丫头早就已经蹲在了洞府外，见到他出来，开心地迎了上来。
“大师兄，我会飞了，你看我给你表演一番。”
在山上，就属大师兄对她的管教最为严苛，偏偏阿芜实在是不争气，最简单的法术学了近百年，还是没有任何长进。
但是这次她是真的成功过，虽然成功的时间很短暂，可阿芜还是想要给大师兄演示一下，告诉大师兄，她也是下过苦功夫的，并不是像山下那些师侄们说的那样耗费师尊和师兄们为她寻来的天材地宝，却半点长进都没有。
“你可别眨眼睛。”
和刚刚给二师兄演示时不同，这会儿阿芜的丹田内还聚集着一些尚未彻底消散的灵气，因此她的飞纵术还是成功了一半。
只可惜，丹田内的灵气消散的太快，完全赶超了飞纵术的消耗，因此在阿芜离地三丈高的时候就飞不动了，像一只笨重的小肥鹤从半空中摔了下来。
“我真的成功过，想演示给大师兄看的。”
阿芜趴在大师兄的怀里，声音有些低落，往日最为精神灵动的眼睛都蒙上了一层水雾，看上去可怜又委屈。
她真的很努力，为了学这个飞纵术不知道在师傅师兄们看不见的地方摔了多少次，可到头来，她还是没能顺利地在师兄和师尊的面前表演完一个完整的飞纵术。
师兄一定觉得她很没用吧？
阿芜有些沮丧，越发觉得，就像那些人的议论一样，她的存在给师尊和师傅丢脸了。
“修行之道，本就是勤学不辍，现在这样，只能说你的练习还不够。”
穹骅将阿芜放下，板着脸训诫她。
师尊和师弟对于小师妹都太过宠溺了，可怜他这个大师兄只能当坏人，时时刻刻在小师妹身后鞭策她。
“是——”
阿芜低着头，带着浓重的鼻音应和道，心情低落极了。
“穹骅师兄？”
卓毓从远处走来，她的祖父和穹骅的祖父是莫逆之交，称世交兄长为一声师兄并不奇怪，不同门派之间同个辈分的修士也时常以师兄弟相称。
看到卓毓，穹骅的表情缓和了不少，毕竟卓毓是玄雷峰的客人，穹骅不可能板着一张脸和她说话。
这样的态度差异落在阿芜的眼里就是师兄偏心眼的证明，小姑娘低着头，嘴巴撅得高高的，都快可以挂油瓶了。
穹骅并没有注意到小姑娘别扭的情绪，卓毓的身上仿佛有一种特殊的魅力，只要她在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很难从她身上离开。
这种情绪是穹骅从未有过的，他猜测，这或许就是男女之情，阿芜是妹妹，他对她疼爱关怀，可对于卓毓，他的感情又有所不同。
其实诺大的青山派哪会容不下一个卓毓呢，即便青山派掌门穹灏闭关，穹骅也完全可以将人留在青山派，让青山派的其他长老照顾，他会选择将人带回玄雷峰，恐怕也是想要增加卓毓和师尊、师弟师妹的接触罢了。
不过这种感觉来的太快又太突然，穹骅并没有像任何一个人透露自己的这个想法，在他看来，卓毓聪颖活泼善良，性格又和小师妹类似，一定能和他在意的这些亲人相处的很好。
“我带你去其他主峰熟悉一下无上派的长老以及师兄弟们。”
穹骅对着卓毓额首，然后转过头，较为严厉地对阿芜训诫道：“别净日玩闹，你和别人不一样。”
说着，带着卓毓离开。
在离开时，卓毓忽然回头，给了阿芜一个意味不明的微笑，阿芜以为自己看错了，她似乎从这个笑容里看到了不屑和讽刺？
等阿芜再一次仔细观察卓毓的表情时，对方已经将头转了回去，和大师兄一块驾着飞云离开。

第209章 初始4
卓毓的性子果然讨喜，加上她上一世锻炼出来的交际手腕，只来无上派数月时间，就让门派里的大多弟子知道了她这么一个人物，并对她十分喜爱。
往日的玄雷峰十分安静，因为穹骅和龙斐然常年在外历练，而玄禛又是喜静，常常一闭关就是好几个月甚至几十年，这玄雷峰上除了阿芜这个大活人，也就剩下一些供人差使的外门弟子了。
一开始，阿芜还想过和门派里其他师姐妹或是师侄们交好，可因为她在修炼上的毫无寸进，以及身为草木妖却甫一化形就被玄禛尊上收为嫡传弟子的幸运，让无上派众多弟子在嫉妒她的同时又不屑她，即便碍于玄禛等人不愿意得罪她，却也只是虚伪的讨好。
阿芜的直觉敏锐，有师傅和师兄的疼爱更不屑于这种两面三刀的示好，在师兄们下山，师傅又闭关的时候自然而然只能一个人独处，大半的时间修炼，小半的时间用来自娱自乐了。
可自卓毓来了以后，玄雷峰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每天都有其他山峰的师兄妹出入，交流修炼心得，比试法术，玄雷峰的欢笑声就没有少过。
唯独阿芜一点都不开心，卓毓好似能讨所有人欢心，可阿芜的直觉告诉她，她并不像她表现出来的那般无害，至少她看着她时和煦的眼神，在阿芜看来是冷冰冰的，因此她从来不会参与到他们的欢乐中去，守着自己的洞府，越发孤僻了。
“卓师姐懂得可真多，之前听她布道，让我收获颇多，她明明也只是散修家的小姐，修为也只到筑基大圆满，可对于道法的理解却已经远超许多金丹元婴境界的前辈，怪不得穹桦师叔和斐然师叔都那么喜欢她。”
“是啊，如果当初师叔祖收了卓师姐做关门弟子就好了，咱们无上派也不用被别的门派取笑说是师叔祖识人不清，收了精怪为徒也就罢了，还是那种资质愚钝，修炼了近百年都不能筑基的废物。”
阿芜和往常一样坐在树上，这是她最喜欢的位置，因为能够遥看上山的小路，坐在这里，她就是最早知道大师兄和二师兄历练归来的人了。
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即便现在大师兄和二师兄都在玄雷峰上，她在修炼之余依旧喜欢在树上坐着，晃着脚丫要眺远处的位置。
因为大师兄和二师兄都陪在那个姓卓的姑娘身边，对于阿芜来说，他们就像是下山了一般。
其他山峰的人不知道她的这个习惯，加上阿芜身上虽然没有什么法力，却有很多师父师兄赐予的防身宝物，普通元婴境界以下的修士，根本就探查不到她的气息，因此刚刚那些人的谈话，全都落入了阿芜的耳朵里。
“嘘，还在玄雷峰上呢，小心刚刚的话被那草木精怪听了去。”
别看现在妖界和琅华界相安无事，可绝大多数人更认可一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诛，在他们看来，草木牲畜即便修出了灵智，依旧和人是不一样了。
“行了行了，我们快走吧，也不知道卓师姐又鼓捣出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两个修士议论着，匆匆离开。
阿芜双手托腮坐在树梢上，眼神有些放空，也有些难过，这已经不是她这些天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对话了。
“小师妹，小师妹！”
远远的传来一阵呼唤声，下一秒，树梢上就多了一道身影。
“我就知道你躲在这儿，我和师兄都在山上啊，你还看着下山的那条小道做什么呢？”
龙斐然宠溺地摸了摸师妹的发顶，“这些日子怎么不见你来找我玩了呢？山上又多了一位娇客，那位卓师妹如师兄说的那样，是极好相处的女孩儿，和她相处过，你就会喜欢上她的。”
龙斐然觉得大师兄说的对，小师妹还是太孤单了一些，他们和师傅毕竟都是男人，对于阿芜这样的小女孩究竟喜欢些什么一窍不通，而且女孩子到了一定的年纪，很多心事只能和同性倾诉，这样一来，让小师妹多几个闺中密友，是很有必要的。
一开始，他是带着试探的心思接近卓毓，可随着几天的相处，龙斐然也渐渐被她吸引了。
起初，他只觉得这个女孩有几分神似阿芜的灵动，可随着交往的加深，他深刻体会到了卓毓隐藏在开朗外表下的细心温柔，和她相处时，总有一种如沐春风的舒适，这种嗔静皆宜的姑娘，或许是所有人眼中最完美的女孩的形象吧。
观察着，观察着，龙斐然就将宝贝的小师妹抛在脑后了，直到刚刚才想起来，于是抛下了卓毓举办的论道会，来找阿芜这个小师妹。
他希望小师妹能和卓毓成为朋友，学习一些她身上成熟女性的品质，不要每天都咋咋唬唬的，虽然可爱，可有时候也怪让人头疼的。
“我不喜欢她。”
当着师兄的面，阿芜不喜欢撒谎，或者说，她也不会撒谎。
草木是没有心的，自从化形后，阿芜的一切情感都是由玄禛和两个师兄赋予的，一百年的时间里，他们教她喜怒哀乐，教她嬉笑嗔怒，包括对于外界的所有恶意或善意的感知，也是他们一点一滴教出来的。
他们不会教她骗人，阿芜就不懂的这种手段。
“那是你还没有和卓师妹相处过，你们都是很可爱的女孩子啊，你一定会喜欢上她的。”
龙斐然只是愣了愣，看到师妹脸上毫不掩饰的不喜后忍不住笑了。他觉得师妹一定是吃醋了，他和大师兄头一次为了另外一个人，冷落了她那么久。
自从阿芜诞生灵智以来，在这座山峰上，就只有他们这四个主人，除了修炼的时间，他们总是轮流陪着小师妹，她或许只是不适应他们将目光放在其他人的身上。
可这不是什么好习惯，他和师兄也有交好的朋友，将来或许还有结契的道侣，她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可绝对不会是唯一重要的一个人。
龙斐然既为小师妹有了新的情绪而高兴，又为她的小心眼而烦恼。
不过在龙斐然看来，阿芜会吃醋也是短暂的，她是那么通透善良的小姑娘，等到她发现接纳一个新的朋友，就能多收获一份友谊时，她就会喜欢上这一种感觉了。
而且她不可能永远都困在这做玄雷峰上，作为精怪，即便修为没有增进，她的寿命也是十分漫长的，如果她的身边只有师傅和他们两个师兄，阿芜未免也太孤单了。
“他们都说，卓毓很好，师傅应该收她为徒。”
阿芜很难过，她说了自己不喜欢卓毓，为什么师兄还坚持她一定会喜欢上她呢？可面对态度头一次那么强硬的二师兄，阿芜只能嗡嗡地说出这样一句话。
“我给师傅和师兄们丢脸了。”
阿芜看着自己的掌心，眼睑低垂，从龙斐然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她浓密轻颤的睫毛。
她真的很努力了，为了练习一个飞纵术，她曾尝试过从很高的树上跳落，只为了逼自己在绝境中学会飞行，好几次摔地头破血流，偷偷用丹药治好，不敢让他们知道。
在他们面前，她总是一副自在快活的样子，因为阿芜觉得，这样师傅和师兄们才不会跟她一样难过。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连最简单的法术都不会，就像那些人说的那样，有她这么一个弟子/师妹，真是他们的耻辱吧。
阿芜很沮丧，为什么她就是这般的不优秀呢？
“以后谁敢这么说你，修为低的，用师傅和师兄们给你的法器打过去，修为高的，记下他们的模样，然后跟师兄还有师傅告状，我们替你教训他们。”
龙斐然摸了摸小师妹的脑袋，“偷偷告诉你，琅琊福地马上就要开启了，师傅叮嘱我和大师兄为你寻找洗灵草，等洗去了你多余的灵根，你或许就可以正常修炼了。”
这是大师兄让他瞒着的，只是因为担心提前给了承诺，最后却找不到洗灵草，让师妹徒增难过。
现在看到小师妹这般丧气的模样，龙斐然瞒不住了，还是提前告诉她，想让她开心一些。
“那会很危险吧？其实我在山上很安全，也很开心。”
阿芜的第一反应就是危险，那样的灵草大多有凶兽守着，琅琊福地限制元婴以上的修士进入，可在福地内，却有不少炼神甚至更高境界的凶兽，修真每跨一个进阶都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鸿沟，阿芜不希望师兄们为她冒险。
“你放心，你二师兄机灵的很，如果真打不过，我马上拉着大师兄一块跑。”
龙斐然的眼神温柔极了，这就是他一心宠爱的小师妹，从来也不曾辜负他的这份疼爱，在她的心中，或许他们和师傅比她自己都来得重要。
所以才会在明知道可以改善自己灵根的情况下，最先记挂的还是他们的安全。
“这一次，阿芜跟着我们一块下山吧？”
龙斐然想着，阿芜不可能一辈子都呆在山上，这一次去琅琊福地正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一路上，他们可以带着阿芜见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和物，等他们进入琅琊福地后，阿芜也可以在福地开启之地外等着，届时无上派会有长老随行护卫，让他们照顾阿芜，也不用担心阿芜的安危。
“真的吗？”
阿芜有一些高兴，连日的郁闷都少了很多。
龙斐然点了点头，想着这一次，或许也是让阿芜和卓师妹增进感情的大好机会呢。

第210章 初始5
“这一次下山，切记保护好你们师妹。”
龙斐然不知道和玄禛说了什么，居然说服他让阿芜下山。
琅琊福洞开启是琅华界的盛事，每年这个时候，还会有不少魔修混入其中，因此在去琅琊福洞，是一件危险与机遇并存的事。
“徒儿遵命。”
穹桦和龙斐然齐声应道。
这还是卓毓上山后第一次看到那个在原身记忆里无比尊贵的玄禛尊上，她原以为穹桦已经是钟灵毓秀的人物，可在玄禛的衬托下，穹桦还是显得青涩了些。
她头一次心跳地那么快，这个天生就受人瞩目的男人，在她眼里，恍如神祇一样。
卓毓心底燃气熊熊势在必得的欲望之火，她觉得，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才配和她并肩站立了，可此刻这个高高在上的神祇却在关怀另一个女人，一个处处不如她，如菟丝花一样无能的女人。
只是因为她模样好看吗？
卓毓忍不住看了眼阿芜，实在不愿意相信自己看上的男人原来也这样肤浅。
“玄禛尊上，谢谢您这些日子来的收留，您放心，这一路上，我也会帮忙看顾阿芜师妹的。”
卓毓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溃散了，她希望这个男人的目光能够放在她一个人的身上。
“嗯。”
玄禛看向卓毓，意识到她就是大徒弟带来的那个女修，淡淡了应了一声。
他的修为高深，有那么一瞬间，察觉到了卓毓灵魂的问题，于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卓毓捏紧了手心，被返虚境的尊者这样盯着，她感觉自己所有的秘密仿佛都被看透了，这让她一时有些后悔在自己修为浅薄的时候招惹了玄禛的注意力，只不过，很快她脖子上的玉片就开始发烫，玄禛有一瞬晃神，他为眯着眼睛看着卓毓，好像刚刚的疑惑只是他的错觉一般。
这个小姑娘让人莫名有些想要亲近，难怪两个徒弟都喜欢她。
身上凌厉的目光消失了，卓毓意识到是玉片的功效，对方并没有察觉到她身上奇怪的地方，她忍不住大着胆子抬起头，看了玄禛一眼。
对方的眼神很温和，卓毓的心跳忍不住加快了。
这一次，无上派派遣了五位长老护送元婴及以下修为的弟子前去琅琊福洞开启的地方，其中一位是返虚境初期的尊者，剩下四位都是炼神期的修士，足以保护这些弟子的安全。
玄禛为了心爱的小徒弟，还特地向那位同为返虚境的尊者打了招呼，让他多看顾阿芜几分。
就这样，一行百余人踏上了前往琅琊福洞的道路。
——
每到琅琊福洞开启的日子，附近的城镇都会格外热闹，许多即便不能进入福洞的修士也会借此机会兜售或是交换修行需要的物品，其中最热闹的要数青元城了，在福洞开启的前一个月，城内就会举办一场场大型拍卖会，珍贵的灵草以及一些稀有的炼器材料都会在拍卖会上出现。
街道两边也有许多摆摊的散修，有些是卖东西的，也有很多收东西的修士，会将自己需要的物品列在纸上。
“这儿好热闹啊？”
卓毓刚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最初光顾着逃跑，后来又是在无上派里，还真没有好好亲眼见识过修真界的热闹。
因为这份新奇，她看什么都觉得稀罕，她得了卓家累积的财富，自然不会压抑自己的天性，短短半个时辰内，就买了一堆无用的东西。
阿芜同样被这市集的热闹感染了，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摊位。
“妖兽妖兽，化形的妖兽！”
远处有个摊位围了好些人，这个摊位卖的东西倒是稀奇，不是死物，而是活生生的人。
那些待售卖的人被关在一个个笼子里，修真界里弱肉强食，这样的人口买卖也是常事，谁也不会为那些被卖之人抱屈，只不过这个摊位有些稀奇，因为他卖的不仅有人类修士，还有已经化出人形的妖。
“老王头，你连妖都敢卖，不怕妖界的人打过来吗？”
阿芜挤进人群的时候，一个修士正指着某个牢笼里的妖说道，那只小妖蜷缩着，模样和人类十一二岁的少年相似，唯独毛茸茸的耳朵和尾部的尾巴暴露了他的身份。
他的眼神透露着惊恐，也有几分不甘的戾气，狠狠盯着所有看着他的人。
“怕什么，你们难道没看出来，这是一只混血的妖，一个杂种而已，妖族会为他出头吗？”
被称作老王头的修士举起手里的长鞭，重重的甩向那个牢笼，鞭子灵活地穿过栏杆空隙，甩到了那个混血狼妖身上。
一道血痕在他裸露的肌肤上绽开，小狼妖只是轻哼了一声，然后继续用更为仇视地目光，看着周遭所有人。
“哧，原来是个杂种狼妖啊。”
“买个妖能干什么呢？还是个混血的妖。”
“我们虽与妖界交好，可妖和魔本质是一样的，都是奸滑狡诈的东西，尤其是狼，也不知道这只杂种狼妖，会不会反噬其主呢。”
周遭议论纷纷，阿芜的脑海中忽然回想起了某些不太愉快的记忆。
“那不就是草木精吗，也不知道怎么引诱了玄禛尊上，让他作出这样糊涂的决定。”
“怪不得那么笨，原来是草木成精，心和脑都是木头做的。”
“草木妖，生来和人就是不一样的，在无上派，她是唯一的异类，真想把她赶出去啊。”
……
阿芜捏紧手心，看着牢笼里的混血妖兽，忍不住产生了同理心。
“这个孩子要多少灵石？”
不是什么杂种，也不是什么狼妖，阿芜觉得，那可能只是一个比她还小的孩子。
女孩的声音清澈透亮，打断了周遭议论嘲笑的声音，阿芜的身上带着师傅给的护身法器，因此这些人看不透她的真身，同时因为看不透她的境界，只当她是修为超过他们的修士，不敢造次。
“前辈如果喜欢，二十个中品灵石拿去吧。”
这个价格其实有些高了，普通筑基期的修士也就二十个中品灵石，这类奴隶还是人口交易时常上最受欢迎的，不像混血的妖兽，一直以来除了一些喜欢做奇怪实验的修士会买外，其他人都不喜欢被妖兽伺候，尤其这个小狼妖还那么小，一点修为都没有，恐怕五个中品灵石都嫌高了。
阿芜不知道市场价格，但她下山的时候，师傅给了她很多灵石，二十个中品灵石在她看来只是一个小数目，于是她也没还价，毫不犹豫地给了。
“好咧，前辈，这个杂种就是你的了。”
男人高兴地接过灵石，然后将混血狼妖用锁链绑住，将开锁的钥匙交到阿芜的手里。
“你可以别咬我吗？”
阿芜带着那个小男孩走到一处没人的空地，然后用帕子替他擦去了脸上的血污，这居然还是一只十分俊俏的小妖怪。
阿芜忍不住笑了笑，正想解开锁链时，想到小狼妖之前似乎要吃人的目光，忍不住怕怕地问了一句。
“好——”
似乎是长时间没有说过话了，小狼妖的嗓子有些沙哑。
他的目光凝视着阿芜的面孔，然后又垂下头，一副孤僻的模样。
这双眼睛，可真是漂亮啊，头一次，有人看着他的眼神不带有任何厌恶的情绪，琅焰想把这双眼睛挖下来，永远保存起来。
“你别骗我啊，你要是骗我，我、我就打你哦。”
买下这个小狼妖，出于阿芜物伤其类的怜悯，自开启灵智以来，她还是头一次那么大胆的做一件事。
看小狼妖不说话，阿芜以为他被自己吓到了，小圆脸上露出了得意的表情，高高兴兴帮他解开了身上的锁链。
这种锁链带着压制修为的能力，刚一解开，阿芜就感受到了小狼妖身上的灵气波动，也不知道那小狼妖有什么密术，在深深看了阿芜一眼后，消失在了原地，只留阿芜一人看着手上的锁链发呆。
“小师妹，你怎么可以一个人乱跑呢？”
龙斐然根据追踪符找到了阿芜，十分生气地问道，刚刚看到小师妹不见，可把他和大师兄紧张坏了，发动同门一块寻找。
阿芜想说，是卓毓到处乱跑，两个师兄紧紧跟着她，自己追不上他们的脚程，这才跑丢的。
当时她想着师叔说过，这个市集很安全，因为这条街道上随处都有青元城府的修士，一旦出现纷争，这些修士会立马出现制止。且这趟出行的师兄妹们各有各想逛的摊位，所以一早定好了某个客栈集合，不一定要大部队行动。
可面对二师兄的紧张，好半晌后，阿芜才闷闷地说了一句：“对不起，二师兄，我知道错了。”
看到阿芜已经认错，龙斐然也舍不得再骂她了。
跟着二师兄离开小巷的时候，阿芜又看了眼地上掉落的绳索，那个小狼妖跑了也好，这一次，可别再被人抓到了。
——
回去后，阿芜再一次收获了许多隐晦的恶意。
是啊，她本就是这次出行的累赘，凭什么还要到处乱跑，使得大家浪费了逛集市的时间只为找她一个人呢？
就是这样一个废物，她有什么资格享受大师兄和二师兄的关心，享受这种众星拱月的待遇。
“青芜师妹，这一次你实在是太莽撞了，你知道穹桦师兄和斐然师兄当时多着急吗？”
卓毓走到阿芜的身边，颇为不赞同地批评她道。
“对不起。”
阿芜闷闷地再次道歉，或许真的是她错了。
卓毓觉得阿芜认错的态度很不诚恳，心里对她越发不耐烦了，不明白，为什么这样无能又任性的女孩能被玄禛这样的人护着。

第211章 初始6
阿芜不耐烦逛街了，之后等待琅琊福洞开启的日子里，她都选择在客栈窝着，龙斐然好几次想要拉她出门，都被阿芜拒绝了。
龙斐然想着，难道正如卓师妹说的那样，小师妹是因为他那天的斥责生气了？
于是在接下去的几天，他买了许多小姑娘喜欢的东西哄她。
阿芜的不高兴来的快，去的也快，她很快调整好了心态，再看到大师兄和二师兄时又是活泼快乐的样子，好像从来都没有什么烦恼似的。
可私下里，她练习术法的时间更多了，总是满怀欣喜地用灵石修炼，然后沮丧地看着丹田里的灵气快速散去。
这段时间，阿芜隐隐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窥视着，可她身上的护身灵器并没有发出警报，阿芜也只当是自己敏感了，不曾多想。
很快，琅琊福洞开启的日子就要到了。
——
“小师妹，等我给你带洗灵草回来。”
穹桦摸了摸小师妹的脑袋，表情有些歉意。
上次是他和二师弟太着急了，仔细回想一下，他们也有错，明明知道小师妹的修为不行，当时怎么都跟着卓毓离开了呢，也没想过小师妹能不能跟上他们。
更何况，这一趟出行，除了他们师兄俩小师妹再也没有一个熟悉的同门，她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是那么害羞，又怎么会和那些人结伴逛街呢。
小师妹的心里一定是委屈的，怪不得这些天都闷在客栈内。
此时各大门派已经在琅琊福洞外扎起了营帐，等一会儿，福洞就会开启，福洞开启后，所有指定区域内的修士就会被吸入福洞中，然后福洞再次关闭，直到一个月后开启。
而其他不准备进入福洞的各门派长辈就会留在营地里，防止门中小辈带出来什么珍贵物品后被人掠杀夺宝。
阿芜也会留在这个营地里，直到福洞再一次开启。
洗灵草？
卓毓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心里忍不住有些好奇，准备在进入琅琊福地后好好询问穹桦一番，看看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无上派是琅华界最大的门派之一，因此无上派的弟子自然占据了最好的位置，而穹桦的身份特殊，他同时还是青山派掌门的孙子，因此站在无上派不远处的青山派弟子纷纷向他打了招呼，两派因为这个渊源，或许可以在琅琊福地内结成短暂的同盟。
其他门派和散修自然注意到了这一幕，只不过琅琊福地内夺宝各凭本事，他们不相信这两个门派在利益面前能够依旧这般和谐，因此并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
突然间，远处弄弄的迷瘴散去，露出一个飘忽的仙岛的影子，一道耀眼的金光投射在地面，原本站在那个区域内的弟子一个个消失。
琅琊福洞开启的时间只有短暂的几息，下一次开启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到时候只要还活着，里面的人不论在干什么，都会被福洞传输出来。
阿芜被那光芒刺到了眼睛，下意识地捂住了双眼，就在她不曾察觉到时候，被身边拥挤的人潮推向了那金光照射的区域。
因为没有防备，就连那个返虚境的尊者都只能眼睁睁看着阿芜消失在了金光之中。
因为太过震惊，他们自然也没有看到一道飞快跟上去的黑影。
玄禛尊上，那个传闻中最有可能接近飞升的尊者的小徒弟居然进入了琅琊福洞，对方还没有任何修为，且和师兄妹们分批传送，目的地极有可能远在福洞的极两端。
这下子可麻烦了，在场所有人都不敢想象，一旦阿芜死在了琅琊福洞里，那个向来淡漠的男人会多么疯狂。
临行前被玄禛再三嘱托的返虚境尊上手心已经开始冒汗了，虽然同样都是返虚境，可一个上万年才修行到这个境界，和一个仅仅花了一千多年就到达返虚境的尊者概念是完全不同的，更何况玄禛踏入返虚境已经有上千年的时间了，谁也不知道，现在他到底是不是还停留在返虚镜。
那人不敢耽搁，直接用密术传信，告知了玄禛这个消息。
——
阿芜被传送到某个山谷，奇怪的是她不怎么觉得疼，身下软软的，好像铺了什么垫子一样。
“是你！”
她低头往下一看，之前逃跑的那个混血狼妖居然在她身下，阿芜晃了晃脑子，忽然想到自己好像被人推了一把，然后意外落入了琅琊福洞的传送光圈内，所以，现在她是在琅琊福洞里面吗？那这个小狼妖呢，他怎么也进来了？
琅焰简直被这个小笨蛋气死了，她怎么一点防人的心思都没有，居然被人推到琅琊福洞内。
“你跑去哪儿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正要骂出口的话被阿芜关切的询问堵在嘴里，琅焰真的没有遇到过这样傻乎乎的人，她真的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吗，居然第一时间关心他这个杂种怎么样。
“如果……你可以从我身上起来……我可以更好。”
琅焰的声音有些嘶哑，阿芜低头一看自己还压在琅焰身上，赶紧翻身滚到一旁的空地上。
“对不起。”
她红着脸道歉。
“我们得先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最好能够躲到琅琊福洞再次关闭为止。”
琅焰看着四周的环境，他没有感受到强大妖兽的气息，看起来，这里似乎是比较安全的，他还在第九次蜕变期，法力恢复了一些，可也只到金丹期左右，想要在秘境里护住阿芜，无异于痴人说梦。
所以为今之计，就是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直到秘境把他们传送出去。
“我，我跟着你走。”
阿芜知道自己从来都没有下过山，也不懂什么术法，现在在秘境里，她也不随意发表自己的意见，生怕给了什么错误的提议，她觉得现在自己只要听从这个小狼妖的指挥就好。
“你……不怕我害你？”
琅焰忽然转身，原本跟小媳妇似的乖乖跟在他身后的阿芜猝不及防撞在了他的身上，阿芜的鼻尖正好撞在了他后背的位置，疼的都快飙泪了。
她觉得短短几天不见，小狼妖似乎长高了许多，明明之前见他还是十一二岁的孩童，现在就像是十六七岁的少年了。
“不、不怕。”
阿芜揉着鼻子，眼眶里还噙着泪。
“我是妖，还是一个混血杂种。”
琅焰的眼神有些异样，自诞生以来，他身边的人，要么憎恶他鄙视他，要么畏惧他，从来没有一个人像这个小笨蛋一样会用心疼的眼神看他。
“我也是妖啊，还是笨笨的草木妖。”
阿芜摊开手，手心里忽然钻出几条藤蔓，翠绿的枝叶颤巍巍地，小心翼翼靠近琅焰的脸颊，亲昵地蹭了蹭他。
“你看，这是蘅芜草哦，琅华界遍地都是这种低阶灵草，师傅给我取名为青芜，不过身边的人都唤我一声阿芜。”
琅焰的修为被压制着，自然看不透玄禛设下的禁制，他才知道，原来她也是妖。
“不一样，我是混血，你知道什么是混血吗，就是被人族鄙夷，被妖族排斥的杂种。”
因为是混血狼妖的缘故，琅焰的瞳孔一瞬间变成了兽类的竖瞳，看的人心生恐惧。
“我可以摸摸你的耳朵吗？”
阿芜仰着脑袋，看着那双高高竖起的狼耳，觉得那个触感一定很好。
她哪里知道，妖本体的耳朵对于妖来说意味着什么，琅焰深深地看了阿芜一眼，然后低下头，默许了她的要求。
这个笨蛋！
他忽然觉得，那样一双灵动的眼睛要是挖了可就太可惜了，只有一直长在她的脸上，它才能永远这样清澈明亮。
——
被传送到另一个地方的穹桦等人并不知道阿芜也进入了琅琊福地内，因为一旦进入，就会丧失和外界密术传音的机会。
穹桦和龙斐然费尽艰险，终于找到了一株洗灵草，但没等他们开心多久，两人就连同卓毓一起掉入了某个禁制内，被传送到一个恍若迷宫的地方。
“穹桦师兄，我知道我的这个要求可能有些过分，可是，我还是想要求你，把那株洗灵草让给我可好？”
他们在这禁制内已经好些天了，不过三人并不这么担心，马上就要到福洞再一次关闭的时间了，到时候他们都会被安全传送出去，如果能破了这个禁制，或许还有什么机缘在等待他们。
在某一道大门前，三人原地打坐休息，卓毓忽然朝穹桦开口了。
她已经知道了洗灵草的作用，原身是水木双灵根，如果能够洗去相对比较弱的水灵根，她就能成为单系天灵根，修为进度一日千里。
洗灵根对于穹桦这个本来就已经是天灵根的修士，以及龙斐然这样罕见的水火共生灵根的修士来说是没有作用的，卓毓知道他们费尽千辛万苦想要找到洗灵草是为了谁，可就青芜那样的资质，即便有了洗灵草也只能让她变成废物的四灵根或是三灵根，白白浪费了好东西。
“我知道我的这个请求好像有些过分了，可我真的很需要洗灵草，我的仇人是个无比强大的魔修，我只是双灵根，或许终我一生都赶不上那个魔修的修为，所以我需要这个机会。”
卓毓哀求着说道：“那一天，我亲眼看到所有的亲人一一死在我的面前，你们知道我有多渴望报仇吗，如果此生不能诛了那魔修，我一定会留下心魔，日后修行路上再无寸进。”
只可惜她只是筑基大圆满的修为，这一次琅琊福洞之行，也多亏了穹桦和龙斐然两人护着她，但凡她在夺取洗灵草的时候出了什么力，她就不用这样低三下四地哀求他们了。
因为卓毓心里狂涌的欲望，玉片再一次变得滚烫，片刻后，穹桦将洗灵草递到卓毓的手中。
“大师兄？”
龙斐然的眼神尚且还有一丝清明。
“只是一株洗灵草，对于阿芜的效果并不算大，我们可以等到之后几次福地开启，为她寻找更多的洗灵草，一次性提纯她的灵根，现在，卓师妹更需要它。”
穹桦看着龙斐然说道，一直以来，卓毓都表现的那么开朗豁达，可他们都忘了，她刚刚经历了满门被屠的惨事，原来在她开朗外表下，还隐藏了这么深的执念。
“是啊。”
龙斐然明明想说，他们已经承诺了小师妹，现在却将洗灵草给了卓毓这很不好，可等开口的时候，却答应了大师兄的提议。
理智和情感好像被分开了，龙斐然一瞬间有些恍惚，下一秒，他的脸上又荡起了关切地笑意，卓师妹已经那么可怜了，阿芜是个善良懂事的孩子，一定可以理解他们的。
卓毓原地打坐，吸收洗灵草，而穹桦和龙斐然替她护法。
直接吸收洗灵草的效果稍逊于将洗灵草炼化成丹药的效果，只是卓毓等不及了，只有真正用洗灵草洗去自己的一个灵根，才不会在离开琅琊福洞后被人夺走。
“突破了！”
就在灵根被洗去的那一瞬间，卓毓居然顺利突破了筑基境，在凝练金丹后修为依旧节节攀升，琅琊福洞内大量的灵气被她抽走，胸前的玉片越发滚烫。
金丹前期，金丹后期，一直突破到金丹大圆满，距离破丹成婴，也就一步之遥了。
卓毓闭眼感受着身体内磅礴的灵气，拥有实力的感觉真是让她迷醉。
穹桦和龙斐然还没来得及为她祝贺，身下的石砖忽然开始移动，三人齐齐掉落地坑之中。

第212章 初始7
“你终究还是来了！”
一道飘渺的声音响起。
“上万年了，原来还有人和我一样，尚且留着一道魂魄，苟延残喘在这六界之内。”
卓毓听不懂这几句话，随后，从她胸前开始扩散一股紫黑色的浓光，将她整个人笼罩起来，卓毓深怕自己的秘密被人发现，惊慌地看向同她一块掉落的穹桦和龙斐然，却发现两人早已昏迷，刚刚发生的一切，他们都不曾看见。
这让卓毓松了口气，但她还是开始忌惮自己脖子上的那块玉片，她心中清楚，这个玉片十分诡异，除了能够增进她修炼的速度外，还能为她添增亲和力，只要催动玉片，就能让人认同她说的每一句话，即便对方本来厌恶她，也会渐渐喜欢上她。
卓毓以为这是她穿越的金手指，可现在看来，这个玉片身上还有她没有看透的秘密，现在她已经是金丹期的修为了，却还能被这玉片控制住，她担心，如果自己不能彻底炼化它，将来反倒要成为它的傀儡。
“小丫头，你别担心了。”
又柔又魅的声音在卓毓的脑海中响起，这道声音，似乎是由玉片中而来的。
一瞬间，卓毓全身紧绷，后背也有些发凉，她的脑海中想到了许多东西，例如夺舍重生。
那个寄居在玉片中的魂魄似乎能够探查她大脑中的想法，笑声越来越荡漾了。
“曾经声名赫赫的魔后百渡居然会依附一个修为只到金丹境的小辈，真是堕落了。”
苍老浑厚的声音由四面八方而来，带着仙人的威压，让卓毓直接跪在了地上。
“你只看到她的金丹境，难道就没有看到她身上浓厚的气运吗？”
卓毓身上的紫光更盛，强加在卓毓身上的威压仿佛都少了许多，让她得以喘息。
“气运？”
那道声音顿了顿，下一秒，卓毓就有一种被人扒光了看的窘迫，只是那道侵略的视线停留的时间不长，卓毓咬紧牙关，忍下了这个耻辱。
她更为好奇的是这些人交谈中透露出来的讯息。
什么魔后百渡，什么气运，这些和她有什么关系。
卓毓疑惑的时间并不长，很快，那两人就主动告知了她所有真相。
原来，这两人都是上万年前仙魔大战时期的真仙和魔仙，一个是琅琊福地的主人琅琊上仙，一个是曾经仙界魔域的魔后百渡。
魔后修的是魅惑人心的法术，通过双修吸取男修的气运和法力增进自己的修为，虽然现在她只剩一魂，可身为曾经的大罗金仙，区区琅华界的小小修士，还是逃过不了她的魅惑。
在两人的口述下，卓毓知晓了上万年前魔仙大战的始末。
原来，现在早已经没有了仙界，那一条通往仙界的飞升通道也已经损毁，按照琅琊上仙和魔后的说法，当年魔仙大战太过惨烈，甚至触怒了天道，修仙本就是逆天而为，所有修真者在元婴后期每跨过一个境界，就会有天雷降临，为的就是惩罚这些逆天而行的人。
那时候，仙人们感受到了天地气运的衰败，为了争夺机缘，仙魔大战一触而发，大战结束后，只有少数几个仙人活了下来，而仙界已经满目疮痍，天道为此盛怒，降下灭世惊雷，击杀了那几个仙人，然后摧毁了飞升通道。
只有像百渡这样修为高深，又有一些魂术密法的仙人残存了一丝魂魄，只是肉身已毁，三魂七魄又毁了大半，再也没有复生的可能。
他们活着，就是为了找一个传人，然后重回仙界，寻找一线生机。
“可既然飞升通道已毁，琅华界、魔界和妖界三届的人又怎么飞升呢？”
卓毓若有所思，也难怪自万年前仙魔大战后，就再无登仙之人，原来这飞升通道已毁，怪不得那些大乘后期的人苦修千万年都找不到飞升的契机。
“你知道神吗？超脱于五界之外，传说中的神界？”
与仙不同，神是与生俱来的，这一点，是他们飞升到仙界后，才慢慢摸索出来的。
神是创世以来就存在着的，只是神的寿命也并非无限，在漫长的岁月中，许多神陨落。
在仙界的传闻中，六界每隔千万年就有一场浩劫，在上一个千万年前，天道也曾破灭，是一个名叫娲的女神用自己的神魂弥补了天道的漏洞。
上万年前仙魔大战，有一个擅长看星占卜的仙尊测算出了天道的一线生机，这世间还有一个神的存在，只是那个神似乎摒弃了神体，还在沉睡当中。
卦相显示，想要找到神，就得去琅华界。
于是百渡趁天道裂缝尚未愈合的时候，偷偷将一缕魂魄附在玉片上，来到了下届，琅琊上仙也是如此。
他的魂魄困在了自己曾经的仙府中，于是借由每一次福洞开启，寻找自己满意的继承人。
“神？”
卓毓知道，除了凡人界、琅华界、魔界、妖界、仙界这五界外还有神界的存在，可很多人都以为这只是传闻。
“是的，神，六界之中唯一的神，只有她的神魂，才能修补天道，重新搭建天桥，联通人、魔、妖三界和仙界的通道。”
百渡魅惑的声音在卓毓耳边响起。
“怎么才能找到神？”
卓毓的眼神闪烁，她是个有野心的女人，自然不想止步在大乘境。
“我不知道怎么找到神，可我知道神的特征。”
这次开口的是琅琊上仙，他认可了百渡的话，觉得卓毓是得上天偏爱的气运之女。
“按照预言，神从千万年的沉睡中醒来，灵智单纯，如刚出生的孩童，神无法吸收修真界的灵气，但神的存在能够提升那个地方的灵气浓度，在神身旁修炼，修为一日千里……”
琅琊上仙缓缓讲述他所知道的神的特征，卓毓听的越多，就越是深思。
她怎么觉得，这个描述好像她知道的一个人。
“如果让神补上了天道的漏洞，那个神会怎么样？”
卓毓忍不住开口问道。
“神并不是不生不灭，神也会陨落。”
琅琊上仙并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可这一番说辞已经表明了一切。
如果补上了天道，青芜会死。
卓毓已经基本能断定，她就是琅琊上仙口中的神，可那样怯弱无能的女人，怎么可能是神呢？
——
“怎么回事，灵气波动这么奇怪？”
守在琅琊福洞外的几位尊者全都瞬移在入口处，感受着忽然汹涌翻腾的灵气。
以往琅琊福地的灵气波动都是十分平和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暴躁过，而此时距离琅琊福洞关闭，还有八天，难道是琅琊福地内出现了什么变故。
“你们快看，有人被传送出来了。”
其中一位尊者惊呼着指向高处，话音刚落，一个又一个修士被琅琊福洞传送出来。
“琅琊福洞好像要消失了？”
他们能感受到属于琅琊福洞的气息在慢慢削减，原本周遭的重重禁制，也在一个个消失。
在场所有修士都忍不住露出惊骇的表情，这琅琊福洞传闻中是仙界某仙人的洞府，在那仙人陨落后意外流入下界，修真界不少异宝，都是从琅琊福洞内得到的，现在琅琊福洞消失，岂不是意味着琅华界的一大损失。
“不是消失，是认主。”
玄禛双手背在身后，神情依旧淡漠。
他看着一个个被传送出来的修士，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小弟子。
玄禛的心沉了沉，懊悔为什么当初要放任阿芜下山。
“认主，琅琊福洞居然还能认一个低阶的修士为主？”
没人质疑玄禛的话，知道琅琊福洞居然认了一个元婴或以下境界的修士为主，在场这些返虚大能也忍不住嫉妒。
那可是仙人的洞府啊，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不是有关于飞升的秘密，也不知道这洞府的主人到底是谁，现在洞府已经认他为主，那满洞府的宝贝，岂不是都属于那一人了呢？
即便是最超然的修士，也忍不住生出了一些阴暗的心思，杀人夺宝在修真界并不稀奇，尤其是面对这样的宝贝。
“师傅？”
穹桦和龙斐然是在传送时苏醒的，因为他们只当自己在掉落地洞的时候昏迷，直到福洞关闭，被传送出来。
卓毓也装作一副刚刚清醒的模样，和穹桦两人站在一块。
他们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入口处的玄禛，穹桦满心疑惑，本该闭关的师傅为什么会出现在琅琊福洞外。
“你们在福洞里，可曾见到阿芜？”
看到两个徒弟平安，玄禛稍稍松了一口气，可他本就相信大徒弟和二徒弟的能够足够在福洞中自保，如果这次不是阿芜出了意外，他根本就不会在福洞外等待。
“阿芜，阿芜怎么会进入福地？”
龙斐然有些急了，在进入福地前，他不是叮嘱她牢牢更紧护法的师叔们吗，她怎么这么不听话，一个人偷偷溜进琅琊福地内。
“出了一个意外。”
阿芜是被人推进去的，推她的是无上派一个外院小弟子，对方嫉妒阿芜和她同为五灵根却能够被尊上收为弟子，而她只能做一个供修士差使的仆役，于是趁着当时所有人都被开启的福洞吸引目光，在福洞关闭的最后一秒，将人推了进去。
那个女修道心魔种，早在玄禛到来之前，被随行的护法长老诛杀。
玄禛没有解释，目光依旧放在传送光圈内，心越来越沉。
琅琊福洞是仙人至宝，即便是玄禛，也没办法破除禁制进入福地之内，他表面淡漠，实际早已心急如焚。
穹桦和龙斐然就更不用说了，福洞每传送出来一个人，他们就会紧张得询问他们是否在福洞内看到过自己的小师妹。
因为福洞突然提早关闭，福洞外乱糟糟的，卓毓看着穹桦和龙斐然在拥挤的人群中打探青芜的消息，连尊上高徒的身份都不顾了，低三下四向一些低阶散修询问，心里越发不喜青芜这个人物。
那样的人存在在世上除了给别人增添麻烦，真的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如果换做她是青芜，她压根就没脸活着。
卓毓自认是一个自强自立的优秀女性，十分看不上阿芜这样菟丝花一样，需要攀附别人才能生存的弱者。
如果一开始她还有些犹豫是不是要牺牲阿芜，现在看到她闯下的一个又一个麻烦，心里的那个念头也强大了不少。
琅琊福洞如玄禛说的那般确实是认主了，新认的主人，正是卓毓。
只可惜，这个福洞是先天至宝，它的上一任主人琅琊上仙也是意外得到了这个宝物，炼化多年，也只能简单控制这个福洞，卓毓的修为比琅琊上仙弱了许多，对于琅琊福洞洞控制更是只局限在拿取里面的部分物品上。
她没办法开启、关闭福洞，也没办法控制驱使里面的凶兽，不过随着她修为的提升，她和福洞洞联系也会越来越紧密，现在她还能感受到，青芜还活着，福洞中存有她的气息。
卓毓越发相信自己真的是魔后百渡口中的气运之女了，或许她来到这个时空的意义，就是为了重塑天道。
牺牲青芜一人，这做法或许有些残忍，可她带着使命而来，愿意为了三界苍生，背负这个沉重的负担。
卓毓是个务实的人，曾经有一个火爆全网的人性测试题，如果你是火车司机在驾驶火车的过程中，前方轨道有四个孩子在玩耍，拐角废弃的轨道有一个孩子高声喊着同伴离开，是选择前行会撞上四个玩耍的孩子，还是变道，只撞上一个孩子。
卓毓的选择是变道，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一直以来都是她奉行的原则。
现在只是牺牲青芜一人，却能让千千万万的修士有机会寻得飞升之道，在卓毓看来是值得的。

第213章 初始8
直到洞府彻底关闭的那一秒，阿芜和琅焰才被传送出来，此时玄禛已经等到绝望。
阿芜还来不及呼吸一口福洞外的空气，就被大喜过望的玄禛拎住了衣领。
“在你能够自保之前，不准再次下山。”
玄禛的声音冷到掉渣，是他高估了两个弟子，也低估了小徒弟闯祸的本事，经历了这样的事，他不敢再将这小丫头放到自己看不见的地方了。
阿芜还来不及分享自己在琅琊福洞内惊险又刺激的经历，就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
看着师傅和师兄们疲累的表情，阿芜心里闷闷的，她好像又给师傅师兄带来麻烦了。
“玄禛尊上，各大门派的尊者陆续赶来了，关于琅琊福洞认主一事，事关整个琅华界，青虚尊上请您过去相商。”
玄禛还想教训这个徒弟，可被一个突然出现的修士打断。
琅琊福洞消失事一件大事，就连闭关上千年的大乘尊者都被惊动了，于情于理，青虚是玄禛的前辈，境界也在他之上，青虚尊者派人相邀，玄禛是不好拒绝的。
“穹桦，斐然，看好你们小师妹。”
玄禛对着一旁的两个弟子叮嘱一声，然后飘然离去，至于跟着阿芜出来的那个混血狼妖，他更是吝啬眼神，连看都不多看一眼。
琅焰双手握拳，这二十多天的相处，他都忘了，对于那个小草妖来说，还有更重要的人。
一直以来，琅焰面对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只有摧毁这一个念头，可现在第一次，他并不想毁掉那个灵动天真的小姑娘，他想要得到他，成为她心里最重要的人，她的眼睛里，只能有他一个人的身影。
——
“青芜师妹，对不起，我用了那穹桦师兄为你寻来的株洗灵草。”
各门派长老以及一些高修为的散修齐聚讨论有关琅琊福洞的问题，剩下的各门派世家小辈自然只能滞留在原地。
阿芜带着琅焰和无上派的弟子坐在一块，她正想和师兄们介绍琅焰的时候，却被卓毓的一番话搅了心智。
“洗灵草，这么说，卓毓师姐已经是单系天灵根了？怪不得卓毓师姐突破了筑基期，原本我就想着师姐在福洞中一定有一番奇遇呢。”
“师姐真厉害，尚不足百岁就已经是金丹期修士，真是我辈的楷模啊。”
在场没有一个人不嫉妒，可谁让卓毓已经服下了洗灵草呢，如果洗灵草还在她手中，他们或许还有抢夺的心思，更何况卓毓话语中点明了，原本那洗灵草是穹桦找来准备送给阿芜的，对于他们来说，这样的灵物给卓毓服用，远好过被一个妖类废物糟蹋。
这么想着，那点不平的心思也没有了。
周遭七嘴八舌的议论声响起，卓毓谦逊地一一谢过，只说是穹桦师兄和斐然师兄大方，将洗灵草这样的神物让给了她，她受之有愧。
“小师妹，比起你，卓师妹更需要那株洗灵草，你放心，以后……”
穹桦看着怔忪的小师妹，正想说自己以后会帮他寻来更多的洗灵草，可他忽然意识到，琅琊福洞消失了，诺大的琅华界，洗灵草这样的神物只在琅琊福洞内出现过，极有可能，他找遍整个琅华界，都找不出第二根洗灵草了。
可如果再给穹桦一个机会，他依旧会这么做，阿芜有他们护着，可卓毓只有孤身一人，她做梦都想为亲人报仇，提升实力，已经成了她的执念心魔。
穹桦觉得小师妹会理解他的。
“你说好那株洗灵草是给我的。”
阿芜抿着嘴，看着一旁诚恳道歉的卓毓，只觉得对方的表情虚假极了。
“阿芜乖，不要闹了。”
龙斐然觉得小师妹这样不好，卓师妹都诚恳道歉了，她这样不依不饶的，让卓师妹多尴尬啊，或许真的如很多人说的那样，他们把阿芜给宠坏了。
“我没有闹，大师兄和二师兄都说过，是为我进入福地寻找洗灵草的。”
阿芜的眼神执拗，她不明白，为什么师兄会用这样失望的眼神看她。
她本来就不强求什么洗灵草，可这是大师兄和他承诺的不是吗，如果没有之前的许诺，她就不会心生妄念，而且更让阿芜不能接受的是这株洗灵草被卓毓占有了。
“青芜师妹，我虽然对你感到抱歉，可你要知道，这洗灵草是穹桦师兄和斐然师兄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他们给你，是情分，不给，那也是本分，难道你还要因为一株灵药怨恨那般疼爱你的两位师兄吗？”
卓毓义正严辞地说道。
在她看来，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过一次次误会争吵，穹桦等人太疼这个师妹，于她之后的计划不利，她只是希望在穹桦等人面前撕开这个草木妖自私自利的本性，让他们不再对她抱有感情，这样等待青芜祭天的时候，他们也不至于太难过。
卓毓考虑到了所有人的心情，唯独青芜这个一定会被牺牲的祭品的情绪，不在她的考虑之中。
“就是，她是什么灵根？灵药灵石用了一堆，连筑基修士都不是，洗灵草用在她的身上，不是浪费吗？”
“是啊，穹桦师叔他们在秘境里会不会遇到危险她不管，偏偏就想着一株灵草，简直自私透了，不知道师叔他们喜欢她什么。”
“师叔祖真不该收这样一个弟子，咱们无上派的名声都因为她毁了。”
因为卓毓的那番话，越来越多的人为穹桦和龙斐然抱不平。
那些嫌弃的、咒骂的声音一字一句落入阿芜的耳朵里，让她的脸色有些苍白。
“看她身边应该是个混血的半妖吧，真不愧是草木成精的妖怪，交的朋友都那么卑贱。”
“你们没看见吧，他们从福洞里出来的时候还手拉着手呢，也不知道在福洞里的这些日子，两人有没有什么龌龊的行为。”
……
这些话更加刺耳了，龙斐然听不下去了，面露厉色，“够了，我们玄雷峰的人，不需要别人来教。”
看穹桦和龙斐然的脸色不好，周围的人才忽然意识到他们刚刚非议的是人家的宝贝师妹。
一群人一阵后怕，其实往日他们绝对不会当着穹桦和龙斐然的面议论阿芜，顶多就是在背后骂骂她，可刚刚不知道怎么了，脑子里的想法不受控制地说出来了。
他们只当是自己对阿芜的怨气太深，以至于压抑不住内心的想法。
也是因为对话时提到了琅焰，穹桦和龙斐然看了眼那个半妖兽，然后就不感兴趣地移开了目光。
在他们看来，小师妹可能是在琅琊福洞内结识了这个半妖，对方可能护了小师妹几次，有了些许恩情，这一点，他们自然会替小师妹补偿他。
他们两人，一个是青山派掌门的孙子，一个也是人间的皇子，外表再亲和，内里也是高傲的，因为世俗对半妖的偏见，让两人不可能放低身段和他交好。
更何况，一个半妖怎么会出现在这样的场合还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呢，护着他，再给他一点补偿，已经仁至义尽了。
“你看，这些人都逼你忍让，我不一样，我永远都不会让你说一句对不起。”
琅焰并不在意那种蔑视的眼光，从他出生起，这样的眼神他已经看厌了。
他在意的是这个小草妖清澈的眼神，既没有厌恶，也不带丝毫怜悯，好像他和这天下所有的人、妖、魔一样，只是普普通通的个体。
只一眼，琅焰就觉得终日躁动的心脏被抚慰了。
他想要小草妖跟他走，他的血脉不纯，需要九次蜕变才能净化血脉中的魔性，蜕化的过程很危险，越到最后，他蜕化后的境界就越低，直到第九次，坐地飞升。
现在修真界和仙界的通道被封，他即便做不到飞升，可也能达到大乘水平，在这人妖魔三界，他完全能护阿芜周全。
这已经是他第九次蜕化了，境界掉落至最低，意外被几个低阶的人贩子当成半妖带走，这才遇到了这个让他很感兴趣的小丫头。
再过不久，他的修为就能恢复，只要阿芜说她想要和他一块走，他可以立刻带着他离开。
穹桦眉头紧皱，眼神如利光一样刺向琅焰。
只是一个半妖，还是一个修为只到金丹期的半妖，居然敢挑衅他，真当他不敢对他怎么样吗？
“对不起。”
阿芜挡在琅焰身前。
“对不起，是我错了。”
阿芜低着头，看着眼泪一滴滴掉落在鞋面上。
她不想师兄伤害琅焰，可也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阿芜的心有些空洞，不明白怎么自从卓毓出现后，师兄们就变了呢。
穹桦和龙斐然没有看到阿芜掉落的眼泪，听到她认错，原本剑拔弩张的氛围一下子凝滞了。
他们并非有意让阿芜认错，可是卓师妹也没有错啊，她确实需要那株洗灵草，而且她都向师妹道歉了，为什么师妹非要不依不饶呢？
“真是个笨蛋！”
琅焰气坏了，她怎么那么没志气呢，没有错的事情非要说一句对不起。他气的哼了一声，直接御剑离开 。
这么无趣的小丫头，他一点都不想喜欢了。
阿芜看着琅焰的背影，以及不知因为卓毓说了什么，再次露出笑颜的两位师兄，心沉沉地坠下，又酸又涩。
或许她真的很不好吧，所以当身边每一个疼爱她的人接触到其他优秀的女孩时，就会觉得她不那么讨喜了。
那些人说的都对，她可能真的没有资格当师傅的弟子，当师兄们的师妹。
阿芜独坐一处，看着空间戒指里自己耗费了大半护身灵器，又险些丧命才得到的那株雷灵草，这是提纯雷灵根的灵草，师兄说过，要为她寻找洗灵草，她也想为师兄做些什么。
她并不是旁人口中自私的姑娘。
阿芜抹了抹眼睛，这下好了，连刚认识不久的琅焰都讨厌她了，她也开始讨厌她自己了。

第214章 初始9
关于琅琊福洞为何消失，又认了谁为主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商讨出一个结果，各个门派的长老高徒又不能一直留滞在原地，于是在琅琊福洞消失的半个月后，各门派家族渐渐撤离，只留下一部分人探寻蛛丝马迹。
不知是谁在琅琊福洞的遗址里发现了一个玉笺，这份玉笺里居然记录了上万年前仙魔大战的始末，以及之所以数几万年间都无人飞升的原由。
原来天道残缺，想要修补天道，重筑飞升仙界的通道，就得找到六界之内唯一的一位神灵。
对于这份玉笺，很多人都半信半疑，可对于那些滞留在大乘期数千年甚至几万年，等到几乎疯魔的尊者们，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们也想要尝试。
于是从某一天起，琅华界、魔界、妖界，都刮起了一股寻找“神”的热潮，不知是谁先想到了那个玄雷峰上近百年都无法修炼的草木妖。
因为是神，所以无法吸收下界的灵气，因为是神，所以让身边人受益。
阿芜的本体是一株长在玄雷峰上数千年的蘅芜草，自玄禛修炼起，就与那片野草相伴，或许玄禛的天赋异禀不仅仅源于他本身的灵慧，更在于那片蘅芜草赋予的充沛灵气。
这一条条的特征，仿佛都与玉笺里的描述对应上了。
三界都为此沸腾，如果玄禛的这个小徒弟真的是“神”，只要剔去她的神骨填补天道的漏洞，困扰三界上万年的问题就能解决，如果玉笺里的描写都是虚假的，只是牺牲一个废物罢了，又有什么好可惜的呢？
许多自诩正义的修士暂且蛰伏着，魔族却没有那么多讲究，这个消息刚传到魔族，两界相邻的地方就受到了魔族的大举侵犯，许多避世不出的大魔也掩盖气息，偷偷进入琅华界，要抓传闻中的“神”，剃掉她那神骨神魄，修复残破的天道。
妖族看似两不相帮，可就在魔族进攻琅华界的同时，妖域的几位妖王也从自己的领地消失了。
——
自从从琅琊福地回来，阿芜就将自己关在洞府内修炼，也没有注意到外界的纷纷扰扰。
直到有一天，师傅设在她洞府外的禁制被打破，卓毓拎着长剑冲进来，她才意识到，原来时间已经过去许久了。
“青芜师妹，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师妹，我真怀疑，你有没有心！”
卓毓疾言厉色地说道。
她难道不知道为了抵挡住外界的施压，她的师傅和师兄费了多少功夫吗，穹桦师兄甚至回到了无上派跪求他祖父出关，以青山派掌门的身份制止无上派将“神”交出去。
结果可想而知，即便是亲孙子，也制止不了穹灏想要飞升的欲望，他自持名门正派，虽不好主动提出让阿芜牺牲，可也在等别人逼着无上派祭献这个弟子。
短短一年不到的时间，琅华界边境生灵涂炭，无上派的弟子只要离开护法大阵就会被人击杀，整个无上派已然成为众矢之的，山门外无数人修、魔修、妖修蠢蠢欲动。
可即便是护法大阵，也有撑不下去的那一天，玄禛作为无上派的太上长老之一，受到的压力何其之大，门派内，对这个往日尊崇的长老也已经满腹怨言。
卓毓想着，阿芜难道不该主动站出来牺牲自己吗，因为她，三界内死伤无数，这样的罪孽她承担的起吗？
果然，只是一个贪生怕死的白莲花罢了，既然她龟缩着不肯面对，那就让她来逼她一把。
“什么。”
阿芜对于外界的消息一点都不了解，卓毓对她劈头盖脸一顿骂，她还觉得委屈呢。
“呵。”
她不信这么大的消息阿芜本人一点都不知情，只当她的演技越发炉火纯青了。
早知道这样，她就不该为了保全自己只在遗址留下那份玉笺等待别人发现，当初阿芜刚从琅琊福地里出来的时候，就该拿她去祭献天道。
“轰——”
一阵地动山摇，洞府外传来震耳欲聋的坍塌声，阿芜和卓毓赶忙跑出去，原来是护山大阵终于在一日日的攻陷下破碎了，那些原本被护山阵法挡在山脚的人妖魔们，纷纷出现在了玄雷峰上。
“玄禛，你难道就不想飞升吗，赶紧把你的徒弟交出来吧。”
往日空旷的山峰上此刻站满了人，阿芜看着一道道落在自己身上，仿佛要将她生吞活剥的眼神，后知后觉到这些人都是为她而来，在她闭关的这些日子，她好像又惹了许多麻烦。
玄禛伫立在中央，看着周遭恶意的视线，表情有些颓然。
他努力过，可依旧护不住她。
“我的徒弟，会由我亲自处决。”
玄禛涩涩说道，飞升同样是他的执念之一，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用自己徒弟的血，筑成一条飞升的通道。
但现在只凭他一人，根本就护不住阿芜了，他能做的，就是让她走的不那么痛苦。
什么处决？
阿芜茫然地看着一旁的师傅，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一切。
下一刻，她失去了意识，再一次醒来时，已经躺在了一个圆台之上，虚空之上，满眼望去密密麻麻皆是面露狂喜，表情狰狞的人。
——
“对不起，阿芜。”
穹桦本不想站在这诛神阵中，他没有脸面来看小师妹，因为他的家人，也是促成这一切的元凶之一。
可他又不能不出现，因为他宁可小师妹到死都恨着他，也不愿意见不到她最后一面。
龙斐然站在穹桦和卓毓的身后，手里攥紧双刀，因为低着头的缘故，别人看不清他的神色。
“你们已经尽力了，这一切，就是阿芜的宿命。”
卓毓注意到了龙斐然的异样，退了几步走到他身旁小声说道。
在卓毓眼神的安抚下，龙斐然的手劲渐松，握着兵刃的动作都不那么坚定了。
阿芜已经从周遭的议论，以及卓毓突然闯到她洞府后说的一系列话，发生的一系列事情中大致猜测到了始末。
她或许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废物，她的身体，关乎到一件很重要的事，以至于她的师傅和师兄们也护不住她，只能选择让她牺牲。
阿芜意外的没有怨气，因为她知道，即便师傅他们拼死护住了她，也只是徒增牺牲罢了，而且，她对于师傅和师兄们来说，并不是唯一重要的，师傅还看重师门，师兄们也各有血脉亲人，这些都是他们割舍不下的。
可虽然没有怨，多少还是有些失望吧，谁不想有人能够不顾一切，爱自己到可以付出生命呢？
“能让我最后说几句话吗？”
阿芜平静地面对接下去的死亡，但在临死前，她还有话想说。
这是她在洞府内冥思苦想了那么长的时间，才悟出的一个道理。
“嗯。”
玄禛强忍着悲恸，点头应允。
“我想收回在琅琊福地前说的那句对不起。”
阿芜扬起嘴角，脸颊的梨涡若隐若现，看上去天真极了，偏偏又是在这样肃穆悲壮的场合中，反倒使得穹桦和龙斐然越发挣扎。
一旁的卓毓催动玉片，片刻后，穹桦和龙斐然的眼神再次恢复清明。
“我没有错，错的，是大师兄，是二师兄。”
“我的所有感知，所有情绪，都是你们教我的，甜味会让人开心，所以要笑，苦味儿会让人难过，所以要皱眉。”
阿芜将手放在脸上，如同一个灵智初生的孩童一样演示每一种新奇的感知，“你们让我知道辣味是痛的。”
阿芜吐了吐舌头，一副被辣到的模样，让师徒几人不由回忆阿芜第一次尝到辣味时辣到流泪的出丑场景。
“是你们教我什么是饿，什么是冷，是你们告诉我的，我永远都不用担心被宠坏，因为你们心甘情愿把我宠坏。怎么突然间，我在你们眼里就是骄纵任性的孩子了呢？”
阿芜的瞳孔黑白分明，明明流着泪，却没有面露悲戚。
“也是你们说好的，要为我寻那洗灵草，然后将寻到的灵草给了别人，又怪我太过计较。我在意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洗灵草，而是明明我的一切都是你们教的，怎么以前你们都喜欢的样子，现在却变得面目可憎了呢？”
阿芜在质问，也在反思，但是这个问题，她想了一年都没有想明白。
“所以，我不想说对不起，如果真的是我错了，或许，是你们一开始就教错了吧。”
阿芜擦掉眼眶的泪水，再一次扬起嘴角。
“师尊，阿芜不乖，没办法再继续陪您啦，不过阿芜很高兴，一直以来，他们都说您收错了弟子，说我的存在是您的耻辱，现在看来，阿芜也是很有用的对不对？”
明明想笑的，可眼泪却不争气地一直往下流，小声的抽泣，也变成了号啕大哭。
她一点都不想死，因为她还有太多太多舍不得的东西，阿芜想着，真的不能再哭了，再哭下去，师傅就该心软了。
她重重抹了抹眼泪，然后脱下头上的法簪，摘掉手上的空间戒指，并且抹去了上面属于的气息。
“师尊。”
阿芜伏身跪拜在玄禛面前，等待阵法开启。

第215章 初始10
诛神阵是上古阵法，也是当初那枚玉笺中记载的奥妙阵法，传说中，当初的女神娲就是用这个阵法以身祭天，填补了天道漏洞，挽救了六界苍生。
玄禛站在阵眼处，看着那个匍匐的娇弱身躯，嘴唇嚅动。
“你从来都不是什么没用的孩子，你是师傅最疼爱的至宝。”
说罢，玄禛闭上眼，按下了阵眼。
虽然知道徒儿的这个劫难已经无法避免，即便不是他，也会有其他人代替他做这件事，可亲手手刃心爱的弟子，还是让玄禛感受到了剔骨剜心的痛楚。
“噗——”
玄禛捂着胸口，嘴角溢出一丝鲜血，他忽然间不明白，追求长生的意义在哪里。
诛神阵不愧是祭献神灵的阵法，甫一开启，天地骤变。
法阵上空有滚滚黑云聚拢，蕴含着连大乘期修士都心惊胆战的劫雷开始出现，修为稍低者，已经扛不住这样的威压，纷纷拿出了护身法宝，就地打坐。
第一道雷，斩情
第二道雷，斩欲
第三道雷，斩躯体
第四道雷，斩灵魄
……
当第一道雷劈在身上时，阿芜就已经感受到四肢百骸涅碎的痛楚。
阿芜从来就没有这样痛过，她疯狂地在法阵内翻滚挣扎，可是一下又一下的劫雷，还是精准劈在了她的身上。
她恨不得一死了之，可灵魂却是这般清晰，每一丝痛楚，都传入神经深处。
所谓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大概就是这样吧。
神本是天地初开时随天地一同产生的灵，与天道本源同生，可神在漫长的岁月中，早已沾染了许多世俗的东西，例如七情六欲，只有彻底将这些东西全都抹去了，纯净的神灵，才能成为修补天道的物品。
这一道又一道的雷，就是在剐去她的情感，她的欲念，她的人性。
“笨蛋！当初都告诉你了，只有我才不会让你说对不起啊。”
琅焰没想到，在自己闭关的这些日子里居然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他本来只想着冷她一段时间，等他境界恢复了自然会来找她，再让她知道自己能依靠的究竟是谁，可没等他成为她的靠山呢，她却把自己玩完了。
不过或许他当初带她离开，依旧会被这些人找到吧。
阿芜的神魂几乎完全消散，只等最后一个劫雷。
“笨蛋，现在应该知道，只有我对你最好了吧。”
耳边传来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阿芜勉励睁开眼睛，只瞧见一个毛茸茸的耳朵。
下一秒，几乎开天辟地的劫雷落下，一只庞大的狼用原型将阿芜死死护在身下，等到那刺眼的光芒散去时，整个诛神阵内，已经空无一物。
是魂死身消了吗？
大伙儿被刚刚的那一幕惊到了，没人想过最后关头居然还会跑出来一个大妖，替她挡了最后一下，虽然过程有些惊险，可结局似乎和预计到一样。
“那好像是琅王的气息吧？”
众人看向了一旁来自妖域的某个妖王，他的原型是狼，刚刚那个大妖身上带着他的血脉气息，应该是他的子嗣。
一下子，众人的眼神变得有些古怪。
众人皆知，琅王只有一个孩子，那个孩子是他和魔族某魔后偷情所生，据说孩子出身时，那个知晓自己头戴绿帽的魔王直接捏碎了魔后的元婴，至于那个半魔半妖的孩子，则是被魔王扔给了琅王。
只不过，半妖的血脉不纯，琅王并不在意那个孩子，随意丢给了下仆照顾，听说那个半妖在妖域内的生活并不好，只要是妖，都能欺负他，后来，外界再也没有听说过那个半妖的消息，只当他失踪了。
数千年过去了，显然那个当年的半妖已经用密法提纯了血脉，刚刚他们感受到的威压，分明是大乘期尊者才会有的。
一个曾经备受鄙夷的半妖，靠一己之力成为大乘期尊者，如果他没有替那个“神”挡去最后一雷，等天道修补完，飞升仙界者必有他啊。
穹桦等人都想到了那个半妖是谁，表情更加悲恸了，连一个只有短短几日相处的半妖都能为阿芜做到这些，他们疼爱了阿芜近百年，为什么做不到呢？
归根结底，他们的爱很多，可琅焰的爱很少，他漫漫长生中，只有极少数的日子是快乐的，而那些日子，大多和阿芜相关。
他不怕死，因为活着，对他来说也是乏味，他愿意为某个妄念做一次牺牲。
众人也来不及议论刚刚的那个狼妖了，因为原本的诸神阵上忽然狂风骤起，天地变色，一瞬间，地动山摇，原本旁观的修士有不少都被卷入了突然出现的空间缝隙中。
“轰隆隆——轰隆隆——”
一道又一道的劫雷劈下，玄禛静坐在诸神阵中，那些漫无目的的劫雷，却没有一道劈在他的身上。
是阿芜吗？
她的神破，她的骨血筑成了新的天道，即便已经劈去所有情感，她还是不舍得伤害他这个师傅。
玄禛眼角滑过两道泪痕，这个心魔，他恐怕渡不过了。
劫雷越来越密集，躲闪的时候，一道劫雷忽然劈在了卓毓的身上，只听一声凄厉的惨叫，挂在她脖子上的玉片瞬间湮灭，卓毓甚至来不及为自己的这个金手指哀嚎，就因为越来越多的劫雷被迫进入琅琊福洞内躲避。
她虽然没办法开启、关闭琅琊福洞，可身为福洞的主人，她还是能够只身进入福洞内的。
龙斐然和她离得很近，自然感受到了那一丝属于琅琊福洞的气息。
他怔住了，想到自从卓毓到来后发生的一幕幕，顿时痛不欲生。
——
“……自那场诛神祭后，飞升的通道终于再一次打开，这就是一千多年前，那么多人修、魔修、妖修湮灭的原因，他们创造了新的天道，也为自己逆天而行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琅华界的某个茶馆内，一个炼气期的小修士站在高台上说书。
在诛神祭后的劫雷里，无数大乘期、返虚境的高阶尊者湮灭，其他境界的修士也死伤无数，自此之后，三界元气大伤，再也恢复不到曾经的辉煌了。
现在，三界已经很难看到一个元婴期以上的修士，为了区分境界，在筑基期前甚至划分出了一个炼气期，可见三界真的是没落了。
好在如他们所愿，飞升的通道重筑，虽然者千百年来，飞升的人数寥寥无几。
“那玄禛尊上呢？”
提问的是一个刚从凡人界过来没多久的小修士，因此提出的问题十分可笑，因为关于千年前诛神的故事，以及几位主人公的结局，三界中人早已耳熟能详了。
“玄禛尊上生了心魔，心境受到影响，于百年前身死道消，穹桦尊者正是现在无上派的掌门，不过他同样看不破心魔，因此早已没有飞升的执念，只一心一意想要看顾好无上派，至于玄禛尊者的另一个徒弟，自诛神祭后就消失了，据说有人看见过他，他在到处追杀一个人。”
有人替那个小修士解释。
“走吧。”
一个英俊的男子搀扶着一个头戴纱帽的少女离开了酒馆。
这两人正是本应该在那场诛神阵中死去的琅焰也阿芜。
诛神阵剥夺了阿芜的神魄，琅焰给她求的一线生机，带着她的躯体进入一场场轮回，为她重新凝练三魂六魄，感知七情六欲。
对方的神体已经被剥夺，并且丧失了修行的能力，琅焰就以妖狼的身份和她签订了共生契约，以后他的寿命，会和她共享。
不久前，阿芜的魂魄终于归位，一次次的轮回记忆都保存在神识深处，最初的爱恨，早已经淡忘了。
或许正如她经历的一个个世界一样，在她初生的世界里，卓毓就是女主，而她只是女配，所以不论曾经多爱她的人，都会按照命运划定好的轨迹，走到女主的身边。
而当女配退场后，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谁也不知道小说完结之后的故事。
街巷里，一个满脸胡茬的醉汉躺在地上，阿芜走过时带过一阵清雅的香风，让那个醉汉有了短暂的清醒。
那个影子，好像师妹啊？
下一秒，龙斐然苦笑一声，拎起一旁的酒壶猛灌几口。
他已经杀了卓毓，可小师妹再也回不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