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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爱你有时差
作者：夜女三更
内容简介
流星雨之夜，他得到一部旧手机，能与七年前的女孩对话。跨时空爱恋的背后，竟有血淋淋的真相一层层揭开！七年前的无忧少女，七年后的颓废酒鬼！七年前的弱鸡少年，七年后化身正义使者！他爱她越深，就离真实的自己越接近。我们仍是我们，真正的勇敢，莫过于面对一个曾错误百出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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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天龙座流星雨
任战提着两只24寸行李箱，慢腾腾地走在路上。
这里离海岸线只有十几米，脚下的沙地早被海水浸透，地表光滑得像一块充满记忆的海绵，这让他踏上岛后的每一步足迹都清晰无比，且无可遁形。
空气也是湿润的，带着明显的海腥味。
耳机里，播音员正以一种十分夸张且激动的语调播报着今天的热点新闻。
“据天文学家预测，曾在七年前有过精彩表演的天龙座流星雨今晚8时将再度大爆发！届时，将有700颗流星同时划过夜空！它能否刷新自己在2011年创造的时速600颗纪录，再度成为本世纪最灿烂的流星雨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同时，我们也友情提醒，当流星雨飞速接近地球时，其带来的高频质子流将有可能影响电子产品信号，所以还请各位观测者在今晚关闭手机为宜……”
这么快，已经七年了？
任战停下脚步，仰头望向天空。
时间还早，空中只有一轮上弦月，在墨蓝色的夜里散发着徐徐清辉。海面沉睡无波。山上的玄月寺里又传来亘古不变的钟声。
天与地，仿佛只有他一个人。
任战吸了口气，向四螺街58号走去。
“有人在吗？”任战放下行李箱，用力敲门。
门里悄然无声。
这是一处由渔民自行搭建的小院，典型闽南建筑风格，宁静宽敞，琼崖海棠在月光下盛放，有几株调皮的已爬出围墙，偷窥这位来自远方的年轻人。
“请问有人在吗？”任战又道。
依旧没有回答。
“请问……”
不知什么东西“嗖”的从矮墙里飞出，若不是任战眼明手快，险些被砸中脑袋。
一只空瓶。53&#176;，劣质白酒。
“开门！不开就撞门了！”任战也不再客气，既然有人冲他扔酒瓶，那就说明屋里有人。
“靠瘪啊！大半夜的叫魂！”
终于有个粗嘎的声音响起，门开了，伸出一颗怒气冲冲的脑袋。
任战立刻退后一步。
这个人身上的味道实在太可怕了。
他穿一件秋天才会穿的大卫衣，枯瘦的身子都缩在那件脏兮兮的卫衣里，头发也不知有多久没洗，结在一起像浸了火油的灯草。他很矮，只到任战下巴，摇摇晃晃地站着，满身的酒味和酸臭味便直冲任战的鼻子里去。
面对这样的醉汉，任战仍是敬了个礼，亮出自己的警员证，“我是任战，玄月镇警署实习警员。组织上安排我今晚在你这里借宿。”
“借你毛！去给……给老子买酒！”醉汉瞪着醉红的眼，含糊不清地冲他嚷。
任战冷冷道：“你醉了，还有没有别的家人？”
“全死光了！”醉汉拿着空瓶往自己嘴里灌，恶狠狠道。
毕竟身为警察，尽管很讨厌这样的酒鬼，任战也不能坐视不理。“别喝了！再喝就胃穿孔了！”他伸手去夺他的酒瓶。
“别碰我！”醉汉突然触电般，发出女生才会有的尖利叫声 ，整个身子剧烈颤抖。
“别碰我，别碰我！你这个人渣！你一定不得好死！全家死绝……”他哭叫着，歇斯底里，朝任战又踢又打。
任战只好捉住他的手。
“别碰……”醉汉气急攻心，两眼一闭，竟昏死过去。
月色悠悠。
这是他警校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也是他上岛来的第一天。
他望着倒在自己怀里的醉汉，完全不知道擒拿格斗、射击体能全优的自己能拿他怎么办。他也完全不知道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明天报到时，那个老气横秋的袁警官又会怎么训自己。
“喂，你醒醒！”任战大声道。
“你再不醒，我就真的把你扔在这里！”他又道。
醉汉纹丝不动。
于是他只好说：“你快起来啊，再不起来，我就……我就真的碰你啦！”
话音刚落，醉汉竟然就睁开眼睛。
同时还张开了嘴——
“呕！”满肚子的黄汤吐了任战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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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繁星点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星星越发明亮。它们一颗紧挨着一颗，就像是一群爱冒险的孩子，好奇却又小有畏惧，嚷嚷着要飞入大气层，看一看这个著名的蔚蓝色星球。
流星越压越低，几乎触手可及。
终于，它们中最大胆的一颗，率先划破天际。
紧接着，便是第二颗、第三颗。
它们被这个美丽的星球吸引，终于放下身段，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得更近。它们争先恐后地纵身跃下，从天空投入大海的怀抱。
任战站在院子里，用一根橡皮管子接了冷水，冲洗自己身上的无妄之灾。
流星雨在他头顶滑落，他展开健美的双臂，仿佛能抓到星星。
心情又重新好了起来。
院子里的琼崖海棠很漂亮，流星雨很漂亮，玄月镇也很漂亮。
一只不知从哪儿来的老鸭子挤着绿豆大的眼睛瞪着他，他突然玩心大起，举起橡皮管朝鸭子喷水，惹得老鸭愤怒地扭着肥屁股就走。任战哈哈大笑。
洗了澡，任战走进自己的屋子。
四螺街58号用了同一个门洞，但里面却有两间房。一间是他的临时宿舍，另一间就是刚才那个醉汉的。
任战很满意，他的那栋和醉汉的猪圈简直天壤之别。
房间不大，家具装修也算不上新，但却十分干净整洁。窗帘破了，就在上面绣了小蝴蝶。冰箱上甚至还贴了曾经风靡一时的卡通贴纸，少女味十足。
窗外，流星雨仍在疯狂坠落。
他打开行李箱，取出整整两大箱的泡面和牛肉罐头塞到床底下。然后去厨房烧了水，五分钟解决了晚餐。
夜渐渐地深了。
他仍毫无睡意。
他不得已在日常的训练量外又加了两百个俯卧撑和两百个卷腹，做完后，仍旧没有睡意。
失眠已经在过去的七年里如影随形，平常到连他自己都没了脾气。他瞪大眼睛望着天花板，犹豫着要不要再来一组魔鬼训练，直接让自己累昏过去算了。
会好的。任战，会好的。
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对他道，你已经回来了。你从现在开始就保护她，保护整个镇子。她会原谅你的。
可他仍旧睡不着。流星慢慢稀疏，黑暗重新吞噬大地。他痛苦地将手覆在眼眸上，辗转了半日，最后仍不得不起身，投入到非人的训练中。
汗水早已浇透全身，雄美的身体随着每一次绷紧，释放出令人血脉贲张的肌肉群。在做到第四百七十二个卷腹时，地板“咚”的一声裂开！
不知是房屋的结构太老，还是他用力过猛，竟然生生将木地板砸出了一个洞！洞口幽黑，底下正有个东西发着莹莹绿光，就像是窗外的某颗流星坠错了地方。
任战当机立断，一把将那个东西抓了起来——是一只型号早已淘汰的诺基亚手机。
碎裂的屏幕上显出一条短信：“祝你拥有流星雨般刻骨铭心的爱情！”

第二章 诺基亚C201
邬秀背着书包，走在路上。
从小就喜欢走在海边的感觉。海水渗透进沙子里，温柔细腻，像少女最敏感的肌肤，任何一点痕迹都会荡起心梦涟漪。
深呼吸，连空气里都是大海的味道。
耳机里，音乐频道的DJ突然插播起一则热点新闻。
“上世纪始终默默无闻的天龙座流星雨将在今晚迎来本世纪第一轮惊人爆发！据天文学家预测，今晚将会出现600颗流星同时滑过天宇的奇迹，我国南部沿海都将是最佳观测点。
“同时友情提醒，当流星雨高速飞入大气层时，其产生的高频质子流将干扰电子产品工作，所以请各位观测者要提前关闭手机哦！”
噗，我连手机都没有呢！
邬秀甩了甩头发，笑出嘴角边可爱的酒窝。
她举起手臂，朝天空比了一个镜框。
流星雨啊流星雨，你还是来得太早。你要再等个两年，等我攒够了钱买得起广角镜头多好，我就把你们一个个全都抓进我的镜头里，谁都不许逃！
月上清辉，邬秀仍在海边闲逛。直听到山上响起晚钟才如梦初醒，赶紧飞奔回四螺街58号。
“阿妈，我回来啦！”邬秀砰砰敲门。
“来啦，来啦！”邬秀娘系着围裙出来，敲了下女儿鼻子，“傻仔，怎么又忘了带钥匙？”
“不是忘带钥匙，是人家想阿妈来开门嘛！”
邬秀调皮一笑，伸长鼻子朝屋里嗅，夸张道：“哇，好香！是不是阿爸回来了？”
小小的厨房里灯影昏黄，远远便看到叉烧邬挥舞着烧腊刀的霍霍身影。
邬秀连书包都来不及放下就直奔厨房，用手指夹起一块烧鸭放进嘴里，笑嘻嘻道：“我今天下午掐指一算，就知道阿爸会带卖不掉的烧腊回来加餐。袁小帅说请我吃鱼丸米线，我都没去呢，故意留了肚子！阿爸，我给不给你面子！”
“傻仔，阿爸的手艺哪有卖不掉的道理？烧鸭是特意留给你的！”叉烧邬擦了擦手，将饭菜端上餐桌，憨厚笑道。
“特意留给我？”
“对啊，傻仔，今天是你十八岁生日，忘了吗？”邬秀娘慈爱地摸着她的头，取出一个崭新的硬纸盒。
“傻仔，打开看看，阿爸阿妈送你的礼物。”
“哇，是……是手机哎，还是最新款的诺基亚！”邬秀在打开包装的刹那就惊喜地叫起来，“好好看啊！我前阵子就看到同学在用的，心里还羡慕了一下子呢，想不到这么快我就也有了哎！”
阿爸阿妈笑着对望一眼，“傻仔，喜欢吗？”
“当然喜欢，喜欢死啦！贵不贵？”她想想又舍不得，“其实不用买这么贵的礼物，阿爸你刚刚起了房子，还问人家借了钱的。”
“傻仔，那是两码事。”叉烧邬咪了口老酒，笑盈盈望着美丽的女儿，“你都十八啦，这么大的姑娘，是该有间自己的屋子，谈谈恋爱啊，和男朋友煲煲电话粥……”
“人家才不要谈恋爱呢，人家要一辈子陪着阿爸阿妈！”邬秀撒娇道。
吃过饭，邬秀帮着阿妈洗碗。叉烧邬则拎了罐油漆桶，自己动手粉刷新居。
58号原本就只一栋老宅，还是叉烧邬结婚时候盖的，那时候穷，一家三口就挤在一个大屋子里。现在邬秀大了，叉烧邬筹了点钱，在原来的老宅边上再起了一栋新屋，单独给邬秀住，算是给女儿的独立空间。
邬秀抱膝坐在床头。
窗外繁星点点，她拿出手机，兴致勃勃地照着说明书研究各种功能。
这是今年最流行的诺基亚C201,机身小巧玲珑，还附送了一个粉色的手机壳可供替换。功能嘛，无非就是打电话和发送短信咯，她几分钟就研究透了，心痒痒地打算给谁发个短信试试。
啊，要不发给袁小帅吧！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告诉他我有了手机，让他存着我的号码。
她很快编辑了一条，正打算发送。突然，窗外有道异常明亮的光束一晃而过。
啊，是流星！
天龙座流星雨开始了！
邬秀呆呆望着眼前的奇景。太美了！流星一道接着一道，像是说好了，共同去赴一场神秘的约会。它们从天的尽头毫无留恋地纵身跃下，为了刹那的美丽而无怨无悔。
这就是爱情吧？邬秀想。
她痴痴地望着流星雨，少女情怀，心潮澎湃。
今天是我的生日，又有这么美丽的流星雨为我祝福，我应该把这人生中第一条短信发给一个更值得的人吧。
她删了原来那条，又编了一条新的：“祝你拥有流星雨般刻骨铭心的爱情！”
发送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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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邬秀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快。
那条乌龙的短信竟然发送成功。
好嘛，原来还有这种操作。白花了一毛钱，就当自己给自己的生日祝福吧。她笑了笑，继续低头研究她的宝贝手机。
嘀嘀。一条新短信。
邬秀好奇点开，“谢谢你在流星雨之夜的祝福。你是谁？是手机的主人吗？”
什么鬼！！！
邬秀吓得差点把手机扔了！
听口气像是对自己刚才那句祝福的自问自答，可发送人却显示是我自己的号码！见鬼，是我的手机活了吗？它……它居然还问我是不是主人！
她一脸惊愕地望着自己的生日礼物，像是看着一颗定时炸弹。
炸弹很安静，无辜地躺在那里，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邬秀松了口气。
也许是哪个家伙搞得恶作剧吧，又或者是流星雨之夜的信号混乱。别自己吓自己嘛，大不了关机重启。
嘀嘀，手机在邬秀眼皮子底下又轻微震了一下。
“啊！”邬秀一声尖叫，用被子裹住自己的头。
“秀仔你没事吧？”叉烧邬在屋外问。
“没……没事。”
邬秀颤颤巍巍将毯子掀开一条缝，又朝手机瞪了很久，终于伸出手去。
仍是由自己的号码发出的短信，这次的内容是：“机主，你在吗？为什么不说话？”
邬秀脑袋嗡的一下——完了，手机真活了！
只听到过藏在剑里的剑灵、藏在玉里的玉魂，难道手机里也有这种含冤莫白、冥顽不灵的鬼怪？不能啊，阿爸阿妈买给我的可是全新的，不是二手货哇！
难道是AI人工智能？手机已经先进到能自言自语、并且不断骚扰惊吓主人了吗？
她关了机，又一不做二不休地拔出电池。
窗外，流星雨已渐渐止歇。
她心中默默念了声妈祖娘娘保佑，这才重新装上电池，长按开机。
刚开机，邬秀便收到了第三条由“自己”发送的短信。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应该是上一位房客。你的手机掉在了地板裂缝里，如果想要，可以来找我。你应该还记得住址吧，四螺街58号。”

第三章 未来世界的任警官
鬼扯！
四螺街58号，这不就是我的家吗？这奇怪的家伙到底在胡说什么！
不过既然不是鬼怪，邬秀胆子便大起来，拿过手机回复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能用我的号码发信息？这部新手机可是我今晚才得到的生日礼物，怎么可能在你手里？另外，四螺街58号是我家住址，你是借住在我家墙洞里的一只耳吗？”
很快便有回复。
“你确定这是新手机？在我看来这是一部早已淘汰的机型，连工厂都早已停产了。不过也许它对你有特别的意义，我还是希望能物归原主。另外，我是刚来玄月镇的实习警员，也许你叫我黑猫警长更合适。”
邬秀忍不住笑了。
这个家伙挺有意思，虽然说的话牛头不对马嘴，但显然没有恶意。
她又写了一条道：“我想我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诺基亚C201难道不是今年发布的最新款吗？我发誓我是一个小时前才打开包装盒的，它现在就在我手里攥着，又怎么会跑到你的地板缝里？”
立刻有了回复：“诺基亚于C201于2011年上市，2014年正式停产，而今天是2018年10月8日。机主大人，你的意思是你生活在七年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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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的回复看似冷静，但其实也是一片混乱。
他瞪着通红的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屏幕上邬秀发来的消息：“未来世界的警官先生，是你的飞船有时差吗？降落到地球时请调回地球时间哦，今天可是2011年的10月8日！”
是我失眠太久，精神错乱了？
为什么这个破手机的主人死活不肯承认自己丢了手机？而且又一口咬定现在是2011年？
他神经质地翻出当天报纸，盯着油印的日期看了好几遍，甚至还翻出床底下的牛肉罐头，看到生产日期上也都印着2018，这才肯定这一切并不是自己的幻视幻听。
他平静了下思绪，决定好好地和对方沟通。
“你好，我叫任战，并没有开玩笑，也并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
此时此刻，我正呆在四螺街58号，手里拿着你的手机。这里是一所很漂亮的民居，白天的时候能看到大海，院子里种了茂盛的琼崖海棠，还有一只很肥的鸭子。
另外，今晚是天龙座流星雨的爆发期，我看到了美丽的流星雨。如果你真的生活在2011年，难道说我们的这部手机可以连通两个不同的时空？”
邬秀不但未生气，只觉兴奋又忐忑。
她才十八岁，本是对一切奇幻和浪漫都无法拒绝的年纪，但少女的矜持又让她不愿轻易流露出自己的本意。
“任警官你好，我叫邬秀，今年十八岁，是一名高三学生。我也在今夜看到了流星雨。但如果一场流星雨就能让我和七年后的你对话，这实在也太神奇了。
我家当然很漂亮，但并没有你说的琼崖海棠，我也没有养过鸭子。我阿爸是开烧腊店的，他只会做梅子烧鸭。”
任战笑了笑。“这么说你是需要我提供证据吗？”
邬秀调皮回应：“对啊，这不是任警官应该做的吗？”
任战起来，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写道：“房间很干净，地板和家具都是原木色的，靠海的方向有两扇小窗，窗帘是浅蓝色的，有条纹。对了，窗帘的左下角勾了个小洞，补了一个小蝴蝶的贴图。”
邬秀望向自己的窗帘。浅蓝色的纯棉布窗帘，深蓝色的条纹。
“但是并没有勾什么洞。”
她刚想反驳，却听到嗤啦一声，大风把窗帘卷了出去。等她把窗帘收回来时，却发现左下角的地方真的被勾破一个小洞。
邬秀心疼着自己的新窗帘，一边却惊讶这家伙说得也太准了，难道真是未卜先知？
“那我冰箱上贴的《光之恋人》一共有几张？”她故意问，“你放心答好了，这一套是我集齐了的，数量不会再变。”
“六张。”任战不假思索道，“不过却不是什么《光之恋人》，而是《魔法少女》。拜托，你们女孩子都喜欢这么幼稚的漫画吗？”
“讨厌！”
“邬同学，实事求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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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玄月镇警署。
“报告袁警官，华北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2018届毕业生任战向您报到，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我严格的考验！”
任战一个立正，啪的敬礼，大声道。
袁帅连眼睛都没睁开，不耐烦挥手道：“行了行了，自己玩儿去，别吵老子睡觉。”
任战一肚子火。
他昨晚失眠，只睡了两个小时不到，可今天仍是坚持六点起床晨练，八点就来报到。岛上近40℃的天儿，他把警服穿得规规矩矩，连风纪扣也没敢少扣一个，就想给自己的新上司留个好印象。
可这袁警官呢？
当值时间衣衫不整，赤膊、花裤衩、人字拖！还堂而皇之在岗位上睡觉！
再看看他这屋子，镇子小，办公条件差也可以理解，可也实在太乱了！地上乱七八糟堆满了一摞摞的卷宗，连个踩脚的地方都没有。案头上，更触目惊心摆着一盆早已枯死的绿植，花盆里插满烟头，已被挪作烟缸之用，除此之外，就是数不清的鱼丸米线的外卖盒。
“袁警官，现在是上班时间，我认为您不应该睡觉。”任战想了想，大声道。
“袁警官，警务人员有严格的纪律，您是我上司，更应该以身作则，克己奉公……”
“克、克、克……克你妹啊！知不知道老子已经三天没合眼了！”袁帅被这个新来的小子吵得烦死，明明头疼欲裂，却睡意全无，跳起来，抄起桌上的花盆就朝任战扔过来！
任战自然不可能束手待毙。身子向左微微一侧，避开两寸，稳稳接住花盆。
那是一株一尺见方的大型盆栽，连盆带土少说也有一百来斤，挟风而来，袁帅自己都听得到扔出去时的呼呼风声。
可任战看也不看，凭单手就提在手里。
“好小子，有点功夫！”袁帅来了兴致。“去外面！”
“好！”
两人也不多啰嗦，到了屋外，上手便打。
三十招下来，袁帅暗暗心惊。
他的功夫是家传的，他们袁家从曾祖开始就入了武行，叔叔伯伯都是闽南一带小有名气的武替。袁帅的父亲更因为长得靓、功夫硬被导演看中而演过一部武侠电影，最后因为和娱乐圈格格不入，决定息影回家打渔。
袁帅继承了父亲的颜值，功夫上更是青出于蓝。
可惜，今天遇到了扎手的。
任战不会武功。他会的不过是任何一个警察学校都会教的擒拿格斗术，再加一些散打，一些自由搏击里的套路。
但他把每一样都练得非常扎实。
同样一招基本的扣腕或者锁喉，由别人使出来也就是扣一扣、锁一锁，但任战使出来，那威力就是惊人的。
八十招，两人仍是平手。
袁帅已经没了耐心。

第四章 超乎寻常的绵软
袁帅没了耐心，更没了面子。
他是上司，又是袁家拳后人。如果连这么一个警校毕业的小毛孩子都打不过，清明祭祖时他老袁家祖祖辈辈一定会从坟里爬出来掐死他。
袁帅有意识地加快攻势，右足连发，朝任战胸腹间连踢了十二下。
任战堪堪躲过，一脚比一脚躲得狼狈，看情势已是捉襟见肘。袁帅暗自得意，正打算趁热打铁结束战斗，却见任战脸上露出狡黠一笑。
糟糕！
袁帅意识到的时候已经迟了，任战抓住他下盘虚空，欺身而进。啪——一个无比结实的过肩摔！
袁帅被狠狠砸到地上，整个人都懵了。
“袁警官，承让。”任战规规矩矩行了个礼。
“死衰仔，你少得意！老子三天没睡觉，刚才……不小心睡着了，才让你小子有机可乘！”
袁帅骂骂咧咧，从地上爬起来。任战要来拉他，被他狠狠一瞪眼。“衰仔，去替我买包烟！”
任战挺立不动。“这是工作时间，不应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袁帅咬牙切齿，摘下拖鞋不分青红皂白在任战脑门上一顿乱尅，“衰仔，叫你买包烟会死啊！尊老爱幼懂不懂，助人为乐懂不懂！妈的为了追查那帮龟孙子，老子已经三天三夜没合眼了，不抽烟哪有精神做事啊！”
“抽烟，真的能提神？”任战半信半疑。抬起眼，露出俊眸下一片青黑。
十分钟后，两人蹲在警署门口吞云吐雾。
不，应该说只有袁帅在吞云吐雾，而任战只负责“咳咳咳”。
“哈哈！”袁帅幸灾乐祸，被打败的郁闷劲早已被丢到了九霄云外，慈爱地摸着任战的头，笑道：“乖仔，这是你第一次吧？”
“咳咳咳……”
“乖仔，以后上班不用天天穿着这层皮。这儿天太热，咱都便服办公，知道吗？”
任战一边“咳咳”，一边腹诽，袁帅你哪里是便服，分明就是半裸！一身皮肤黝黑发亮，除了腰腹间的人鱼线还有点看头外，混在煤球里都没人认得出来。
“一会儿帅哥带你去买双人字拖，我妹在小市场摆摊儿，式样又多又便宜，包你穿了就不想脱。”
任战犹豫了一下，他穿的是专业运动鞋，到了岛上确实又闷又热，还老往里钻沙子。
“可要抓贼了怎么办？人字拖跑不快。”
“读书仔就是榆木脑袋！”袁帅又是一个毛栗十分稳准地敲在任战头顶，“你穿人字拖，贼也穿人字拖，那不就扯平了？何况镇子上向来太平，哪儿来的贼！”
任战一脸黑线。
袁帅道：“对了，我昨天忙，没能陪你去找老邬。你没搞砸吧？”
“你说那个醉鬼？”
“闭嘴，你才是醉鬼！要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兄弟姐妹去爱，你教官没教你吗！”袁帅抬手又是一个毛栗。
见面才半个钟头，他这一招已然练得十分娴熟，饶是任战能避开他其它攻击，竟怎么都避不开头上这一记。
“他喝醉了，大约不记得我。”对昨晚的事，任战避重就轻。
“喝醉？又喝了多少！”
“一瓶多吧，大概两瓶，唔……最多不超过四瓶。”
“该死，怎么不早说……”袁帅一跺脚，人已经蹿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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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冲到老邬家的时候，任战决定收回对袁帅办公室的批评，因为和老邬相比，袁帅简直就是全国卫生标兵。
四螺街58号的老宅，门一打开就臭得令人作呕。
因为堆了太多杂物，屋子早已看不出一个屋子的样子来，桌椅家具都被淹没在各种垃圾里，连踏足的地方都岌岌可危。老邬就睡在一张堆满了废报纸和空酒瓶的大床上，那张席子已经脏得发黑，沾满了他自己的呕吐物。
“老邬，老邬，你醒醒。我是袁小帅，我来看你啦！”袁帅唤他的声音倒是异常温柔。
任战皱了皱眉，对袁帅近乎肉麻的自称嗤之以鼻。同时，他也觉得老邬的样子有些不同寻常，面颊潮红，呼吸急促。
“他好像生病了。”任战道，伸手去摸他额头。
“别碰他！他不喜欢别人碰他！”
“可他病了，得送医院！”
“那也不能碰！”
两人正争执间，老邬突然一阵战栗，整个人抖成筛子，张嘴再次剧吐。
“老邬，老邬你别吓我！”袁帅声音都变了。
“他这是高热引起的惊厥，很危险！快带我去医院！”任战一把捞起呕吐物里的老邬，当胸抱起，直奔门外。
镇上有一所卫生院，在三条街以外，以任战和袁帅的脚程，十分钟就能到。
“小子，给我抱。”袁帅黑着脸道。
“不用，他很轻。”
“很轻也给我抱。”
“没事，我不累。换来换去的耽误时间。”
任战没有听出袁帅不同寻常的口吻，只顾脚下飞快，拒得也干脆。他觉得这个老邬又瘦又小，抱在手里轻得像一团棉花，以自己平常50公斤30公里的负重越野训练量来说，根本小菜一碟。
而且老邬竟然还很软，虽然又脏又臭，但抱在手里的感觉比那些荷枪实弹舒服多了。任战一阵急奔，手里的人有点往下滑，便又使劲往上一提，紧贴住自己身子。
一种异常柔软的触感！
任战一晃神，脸上已经火辣辣挨了一耳光！
老邬不知何时睁开眼来，朝自己怒目圆睁，一只手还举在空中。
“放开我！”他嘶声道。
“你……”
“放开！你这个禽兽……”老邬又羞又怒，第二掌正要掴来却已经没了力气，一翻白眼，又昏了过去。
任战如遭电击！
手上劲道一松，竟再抱不住，老邬整个人滚落下来！
“衰仔！跟你说给我抱，你想摔死她吗！”袁帅大怒，眼明手快接住老邬，朝目瞪口呆的任战甩手又是一个耳光，急奔远去。
任战愣在原地。
面颊高高肿起，一左一右两个耳光掴得他脸上胖了一圈，脑中还晕晕乎乎停留着刚才那两团超乎寻常的温柔触感。
“老邬他……他是女的？”他自言自语道。

第五章 哪里去买充电线
“废话，她当然是女的，你哪只眼睛看到她是男的了！死衰仔，男女都不分，猪都比你机灵！”
等任战回过神赶到卫生院的时候，老邬已经被送进了急救室。袁帅心急如焚又无处发泄，正在走廊里拼命揪自己头发，看到任战满面羞红地奔进来，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臭骂。
“可她……”
“她怎么了？不像女人啊！”
“呃，有……有一点像。”任战违心道。
他是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眼下袁帅急成这样，即便老邬是头母猪，他也硬着头皮认了。
“袁警官，我能问你个事儿吗？”
“……”
“流星雨之夜会不会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
“呃，我是说会不会让手机信号错乱，然后就跨越时空什么的？镇子上以前有没有发生过这样的事？”
“不知道、不知道，别烦我！”袁帅突然低吼了一声。
任战吓一跳，捂着脸颊一退三步远。
意外的是，袁帅并没有再打他。他甚至都没有再抬眼看他，而是沿着墙根蹲下来，痛苦地用手捂住自己脸。
“老邬啊老邬，你天天这么折腾，是非要折腾掉自己小命才高兴吗！你高兴了，你叫我怎么跟你阿爸阿妈交代？你……你就不能好好对自己吗？”
最后两句，明显带了哭音，连任战也呆了。
虽然认识不过个把小时，但袁帅在任战的心里就是那种嬉皮笑脸的糙汉子。他可以出最快的拳，抽最凶的烟，上班睡觉，吊儿郎当。
任战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会让袁帅难过成这样。他口中的老邬，听上去，充满了悲伤。
任战战战兢兢地伸出一只手，轻轻摸着袁帅的头，就像摸着一颗乱糟糟的仙人球。“袁警官，你别担心。老邬她应该只是肠胃炎引起的高烧，我们及时送医院就没事了。”
“你咋知道？她……她都昏迷了。”袁帅呜咽道。
“我小时候也常生病，所以各种医学常识稍微懂一点。何况，她刚才那一巴掌打得很有力气，不会有事。”
“真的？”
“嗯。”
“信你小子一次！刚才的事不准说出去，你要敢说漏嘴，这辈子都别想转正！”袁帅马虎地一抹眼泪，板着脸道，“你刚才问我什么？流星雨怎么了？”
“算了，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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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坐在大排档前，心不在焉地扒拉着碗里的鱼丸米线。
她右手握着筷子，眼睛却看着自己的C201，期待任战再发来短信。
“秀秀，想什么呢？”袁小帅戳戳她筷头，“怎么半天都不动筷子？”
“袁小帅，你昨晚看流星雨了吗？”
“啊，没，我看球呢！怎么啦？”
“那你的手机还好吧？”
“还凑合吧，我想买个滑盖的，就是不够钱。”
“我不是说这个。”邬秀捧着下巴道，“我是说流星雨之后，你的手机有没有起什么特别的变化？”
“变化？”袁小帅有点懵。
他战战兢兢地拿出自己的手机，放在邬秀的手机边上，嗫嚅道：“秀秀是怨我没在流星雨之夜给你发短信吗？对不起对不起，我哪知道你新买了手机啊。今天发好不好，我保证以后天天发。我把你的号码都背下来了，你听着啊，139……”
“哎呀，谁让你背了！我是说，你有没有试过在流星雨之夜自己给自己发短信？知不知道发了会怎样？”
“自己发自己？”袁小帅揉揉脑袋，把自己一堆仙人球似的头发揉得更杂乱无章，茫然道，“自己发自己，不就是浪费一毛钱吗？还能怎么样？
秀秀，你是不是刚有了手机特别想有人给你发消息？我啊！嘿嘿，我去弄个密友畅聊包，把我们俩号码捆绑在一块儿，对发就都不要钱……”
“去去去，谁要跟你捆绑了！”邬秀啐了他一口，起身道，“你慢慢吃，我先走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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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四周没人，邬秀偷偷拿出手机，给自己发送了一条短信。
“任战，你在吗？”
她很紧张。
他还会回吗？会不会跨时空的连结只在流星雨之夜才有用，今天就断了呢？
午后的阳光照得她肌肤晶莹胜雪，挺翘的鼻尖上已渗出了一粒粒细密的小汗珠。她握着手机，感觉自己掌心全是汗。
嘀嘀。任战很快回复道：“我在。”
“太好了，你一直都没有发信息过来，我还怕我们的连结失效了呢。”
“呵呵，没有，只是我不敢给你发信息。”
“为什么？”
“因为快没电了。”任战苦笑，“不骗你，只剩一格电，而在我这个时代，很难配到这个机型的充电线。”
“这样啊……”邬秀若有所思，乌亮的大眼睛骨碌一转，“貌似我有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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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依照邬秀短信的指示行动。
“你往前走三条街，到第二个路口右拐，再走五十米会看到一个小市场。”
邬秀正站在小市场门口，仰望门头，对任战写道：“它的全称叫‘月月美小商品综合批发市场’。”
任战在一个人潮涌动的超市前停住脚步。
“我到了你说的那个地方，不过它现在不是什么小商品市场，而是一个大型的旅游纪念品超市。我接下来该怎么做，要进去吗？”
“对，当然要进去。你进到左边入口处第一个铺位，是不是看到一个卖手机壳的女人？她叫万财婶，很瘦，脸色不太好。嗯，她应该还有个六岁大的孩子。如果我的计划生效，她就会有你要的东西。”
任战依言走到左边入口处，却并没有看到什么带着孩子的女人。摊主二十岁不到，穿一件荧光吊带衫和牛仔热裤，四肢纤细、皮肤黝黑，是典型的海岛少女。
“大哥，买点旅游纪念品吧！玄月寺素饼要不要？新鲜又好吃。还有蜂蜜土笋，平喘止咳、增进食欲，就我家的最正宗了。要不海螺您带一个吧？今早上我下海摸的，回去送给女朋友……”女孩热情招呼他。
“请问有诺基亚的充电线吗？”任战拿出他的C201问。
“哟，这么老的机型啊，现在还有谁用这个呀？”少女回答，“这怕是连厂子都倒闭了吧。”
“所以你家是没有卖吗？”
“我这是买旅游特产的，要不大哥你来一双人字拖？便宜又好穿！”
“充电线呢？”
“没有。”少女为难道，“不止我没有，这全商场的人都不会有啊！”
任战一阵泄气。他拿出手机，望着那岌岌可危的一格电，刚想发消息对邬秀说那个摊位上既没有她说的摊主，也买不到充电线。手机屏突然一黑。
没电了。

第六章 最浪漫的事
月月美小商品市场，是邬秀这些年轻姑娘们最爱去逛的地方。玄月镇才刚开发，岛上还没有一座像样的大型购物广场，镇子上的居民总是习惯在小市场里买各种各样生活必需品。
万财婶的市口很好，进门后第一个铺位就是，平时以卖手机零配件为主。傍晚时候没什么生意，邬秀去的时候，万财婶正一个人坐在柜台后面，低头缝着一件小衣服。
“万财婶，又在给宝宝缝衣服啦。小宝可真有福气，有个这么巧手的阿妈。”邬秀笑吟吟道。
万财婶腼腆一笑。
她怀孕已经五个多月了，因为瘦弱，看上去倒是比同月份的女人要更显怀一些，看到邬秀过来，费劲地站起来。
“哪有什么漂亮衣服？唉，仔他命不好，投生在我们家里，穷得连个连体衣都买不起，只好自己做。”方才起得太猛，牵动了胎息，她的脸色便微微一白。
邬秀见状，关切问：“万财婶你是不是不舒服？要真不舒服就关了摊子回家歇两天。我阿妈说，女人怀孕时候最辛苦了，她那时候整整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跟生了场大病一样。”
“没事没事。秀仔，你阿妈身子不好，又有你阿爸疼，自然是生个仔就像宫里的皇后娘娘一样。哪像我们，人穷命薄，反倒什么病都没有。”万财婶强笑道。
说是这么说，可肚子里仍是隐隐作痛。万财婶眉心轻蹙，暗自揉着肚子，心里将自己的死鬼男人又骂了一万遍。
老公倪万财是个色鬼，在那方面特别要。她结婚已经五年多了，婚前流过一个，婚后流过两个，有一个是怀到七个月的时候胎死腹中，最后引下来一个成了型的男婴。
她看过中医，也看过西医，医生总是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瞥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说让她怀上了就注意节制。
万财婶是有苦说不出。这哪是她想节制就能节制得了的，倪万财简直是精虫上脑。她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因为坚决不让他碰，结果他就在外面因猥亵而判了两年。出狱后更为所欲为，管她有没有孩子，自己爽了再说，搞得她本就虚弱的身体更是苦不堪言。
“秀仔，终于买新手机啦？买几个手机壳换心情呗！”万财婶强忍着不适，兜售生意。
“壳子先不用了。万财婶，你有没有我这款C201的充电线啊？”邬秀问。
“当然有啊，万财婶这里货最全了，诺基亚、索尼、三星……什么充电线没有？”
“那就太好了！”邬秀兴奋地眨着眼睛，“阿婶，我把钱付了，但充电线我不拿走，就放在你这里寄存。七年以后若是有人来问你买，你就把这个拿给他，好不好？”
“傻仔，七年以后的东西，干嘛现在急着买？这么长日子，谁说得准呀？”
邬秀一笑，“怎么就说不准了？七年也没多长，就先这样办吧，反正你也没损失。”
她付了钱正要离开，却突然看到万财婶篮筐里给宝宝缝衣服用的小贴花，有几个小蝴蝶，还有彩虹、云朵什么的。
邬秀心中一动，拿起一枚小蝴蝶，“万财婶能送我一个贴花吗？我的窗帘破了，正想拿这个遮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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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黯然离开。
他的兜里现在揣着那只已经没了电的手机，这让他很不好受。他后悔自己没有动作更快一点，在电全部用完前先跟邬秀说一下。他怕她误会，又以为自己是故意不回信息，然后就胡思乱想，等得着急。
她是自己上岛后的第一个朋友。
他不想叫她失望。
“等等，等等！”背后有人叫自己。
任战停住脚步，看到刚才摆摊的少女气喘吁吁追出来。
“你……你可跑得真快！我追了半天。”少女双手叉着腰，上气不接下气道。
“还有什么事？”
“这个。”她把一卷黑色的充电线交到他手里。
“你真的有？”任战喜上眉梢。
“嗯，你走了以后我突然想起来，我这摊子是顶了别人的。前任摊主留给我一大箱子手机壳儿、充电线之类的东西。现在都用智能机了，我就把那箱子塞到仓库里去了。我看你那么急，就去仓库里给你找了找，还真找到了。”
“真是太感谢了！多少钱？”
“哎，要什么钱啊？这东西对你来说珍贵，对我可是一文不值。就当交个朋友吧，我叫袁梦。”
少女抿唇一笑，春色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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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玄月镇稍有凉意。
邬秀洗了头，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如黑缎般美丽，更衬得少女容颜如白玉无瑕。
手机就放在窗台上，她坐在窗前，用蝴蝶贴花去补窗帘上被勾坏的洞。
任战来了短信。
“邬秀，你的计划成功了，我果然拿到了充电线。”
“酷！”邬秀兴奋极了。“这么说我们相隔七年时空是真的了？你真的在七年以后的那个世界里？”
“听上去好像是这样。”任战笑道，“只是摊主似乎换了人，是个很年轻的小姑娘。”
邬秀并没有听进去，她完全沉浸在时空连结的事情里兴奋不已。“任战，你不觉得这简直太酷了吗？你拿到了我留给你的充电线，而我也真的像你说的那样，用蝴蝶贴花补了被勾破的窗帘！这一切……哇哦，我简直没有办法来形容！”
她确是已经震撼到词穷，对于一个才刚满十八岁的少女来说，在流星雨之夜发现自己的手机能跨越时空，和七年之后的某个英勇青年发生连结——
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和令人遐想的？
少女心早已经萌动了无数次，却又矜持着不愿让对方察觉，只好说些不着边际的话，笨拙掩饰。
“知道吗，我好想知道自己在你那个时候会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二十五啦，会做什么工作？结婚了……还是在恋爱？”
“明天上班时，我兴许能替你查一查，但前提是你还得在镇子上。”
任战微笑着写道，“你能肯定自己还在镇子上吗？看起来你们像是把房子卖了，然后全家都迁走了。因为现在的房东是个邋遢、又坏脾气的女人。”
“阿爸卖了房子？”邬秀想了想，“我知道了，一定是因为我发达了！哈哈，一定是这样！
我的志愿就是要做一名优秀的摄影师，然后周游世界，用镜头记录下最美丽的景色！七年后，我大约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所以才带着阿爸阿妈离开小镇，搬去城里住啦！”
任战笑道：“那要不要我去搜一搜，看当代知名青年女摄影家里有没有邬秀小姐的大名？”
“哈哈哈……还是不要了，你要是搜到了，我一定会懈怠，就不肯努力啦！对了任战，说说你的志向吧，你是警察，这也是你从小的梦想吗？”
“是啊，凭自己的力量保护玄月镇安宁，这是我毕生梦想，更是我的使命。”
“唔，听上去好了不起！”
“是我欠玄月镇的，必须用一辈子来还。”

第七章 远过万水千山
任战最后那句话很沉重，邬秀不知该如何接口。
通过手机相识两天，但邬秀已有感觉，任战就是自己一直以来最欣赏的那种男孩子。正直、善良、有担当，走到哪里都是熠熠生辉的小太阳。
他还是警察，多么崇高又充满正能量的职业。
可刚才那句，却让邬秀听出了他背后似乎还有着这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像是一个巨大的伤口藏在心里，至今都没有结痂。
每当夜深人静，他脱下光鲜洒脱的外衣，那个伤口就会挣裂，所有腐肉、鲜血和森森白骨都会暴露出来，折磨得他痛不欲生。
邬秀莫名感到心痛。
她突然有种强烈冲动，想帮助他摆脱那种折磨，让他快乐起来，就像自己这样，真正的快乐，真正的大笑。
可自己离开他有七年啊。这不是万水千山，我昼跋夜涉就能赶到的；也不是我耐下心来等待，等个几年就能等到的。
我们跨越了七年的时差，除了发短信，永远都见不到彼此。
刚刚还沉浸在浪漫里的她一下又落寞起来。咬着唇，惆怅难抑。
“任战，你是有什么不开心的过去吗？我也许帮不上忙，但至少我能像个朋友一样静静聆听。”
这一晚，再也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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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半蹲在地上。
卷起裤管，膝盖上的伤疤像一条丑陋的蜈蚣张牙舞爪，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仍无比狰狞。疤痕红到发亮，发出邪恶的暗红色的光，像是一道诅咒要挣脱出束缚，让所有人都看到他真实的样子。
任战摸向胸口挂着的口笛，紧紧攥住，身体因为痛苦而微微颤抖。
邬秀问他有没有什么不开心的过去，她说她可以作为一个朋友静静聆听。
呵呵，邬秀她怎么会明白？她那样单纯美好的女孩，如果知道他有那样的过去，怕是再也不会和他做朋友了吧。
院子里，老鸭子吃多了，正踱步消食。
“鸭公公，你见过这里原来的主人吗？”任战把老鸭抱在怀里，轻轻抚摸，“她长什么样子？是不是很漂亮，很温柔？她有没有跟你提过我，说交了一个从未见面的朋友？”
老鸭扑棱翅膀，不耐烦地嘎嘎大叫。
“把它放下！”一个声音冷冷道。
院门被打开，袁帅和老邬站在门口，像是刚从医院回来。老邬被医生强行勒令洗了澡，就像被剥了层皮似的白到刺眼，但仍旧是缩在一件巨大的卫衣里，清瘦的脸孔比巴掌还小，没有任何血色，只有一双大眼睛警惕且空洞地望着你。
任战吓一跳。他觉得某种角度看去，老邬就像一具白生生的骷髅。
“你们回来了？我以为要住院。”任战道。
“是要住院，老邬不肯。明天我再陪她去挂水。”袁帅瞪着通红的眼，打着哈欠道。
“你回去吧。我不用人陪，也不用看医生。”老邬冷冷道，走到任战身边，抱起鸭子。
鸭子和她很亲，一见她就急着往她怀里跳。而她的身体也确实糟透了，连只鸭子的重量都承受不了，接到手里身子便微微一晃。
任战伸手欲扶，却又想到她不能有肢体接触的怪癖，手便堪堪僵在空中。
老邬冷笑一声，径直回房。
“老邬她只是累了。”袁帅解释道。
他对自己被晾在门外的待遇习以为常，从包里拿出两张皱巴巴的纸，撕下一张交到任战手里，“前面忘了给你。这个一式两份，你签了字自己拿一份留底，另一份我替老邬收着，她这人不爱管这些细账。”
“这是什么？”任战看到袁帅递过来的不止合同，还有三百块钱。
“租房合同。”
“那这钱又是？”任战迷茫道。
“给你你就拿着，啰嗦什么！”袁帅塞了根烟在嘴里，点着了，含混不清道：“你来我们镇上实习，没有宿舍，但组织上能报销房租。你出两百，我合同上写五百，这样老邬就能多挣点。
你也看到了，她现在这样子根本没法工作。但她脾气犟，从来都不肯要我的钱，连看个病都要自己掏口袋，我也是没办法。”
任战似乎懂了。
“你的意思是，实际房租只有两百，你骗老邬收下五百，这中间其实有三百是你个人贴补她的？”
“死衰仔！”袁帅抬腿便是一脚，“你管我贴不贴补，你自己不吃亏就好了，弄那么清楚干嘛！读书仔就是死脑筋，我回去睡觉了！”
他骂骂咧咧离开。
任战望着他在月色下的背影。
原来是这样。袁帅并没有坑自己，也没想多贪公家一分钱。那份五百的租房合同不过是写给老邬看的，他瞒着老邬自掏腰包，就为了让她能过得再好一点。
这两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袁帅对老邬的关心绝不是结对帮困那么简单，甚至远超过一般朋友。而这个贫病交迫、粗鲁油腻的老邬，她又有着什么样的过去？
任战的目光落到租房合同上。
合同是手写的，字迹歪歪扭扭，一看便是是袁帅的手笔，但最后写到产权人的地方，则另有一个非常潦草的落款。
他年少时体弱，别的孩子去户外玩耍，他便只能留在家中习字，因此对书法倒也有些研究。他看得出那老邬那字原本很漂亮，只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故意写草，又或者是因为常年酗酒，手抖得厉害，写起来力不从心。
那个签名如鬼画符般，任战认了半天，只认出第一个“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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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袁帅日日泡在医院照顾生病的老邬，连警署都甚少来。任战很想他能跟自己讲讲镇上的情况，好让自己迅速进入状态，可袁帅根本没心思。问多一句，他抬手便是个毛栗。
这样也好，任战自己摸索。
他留在警署，把案宗仔仔细细研读了好几遍，希望在这中间能找到蛛丝马迹。
当然在这之前，他把那间如同猪窝般的办公室彻底打扫干净。
袁警官卫生习惯实在太差，任战算不上洁癖，但也无法做到在一堆垃圾中安之若素。
他在沙发底下扫出来好几颗已经发霉长毛、硬得像铁球的鱼丸，扫出一大堆半透明、雪花状、疑似脚皮的物体，还有袁帅丢了好久的警官证。
这样的整洁程度是袁帅任职以来从未有过的，所以导致他捧着一碗鱼丸米线进门的时候，啊啊惊叫两声又退了出去，以为自己跑错了地方。

第八章 太平小镇
袁帅瞪大眼睛，抚摸着一尘不染的桌面，夸张大叫道：“哇，桌上竟然又能堆东西了！打开柜子也没有文件会掉出来！这……这真让我太不习惯了！”
任战嘴角略抽。
“小任啊，你知道一个男人那么能干意味着什么吗？”袁帅拍着他肩膀，意味深长道。
“什么？”
“意味着我决不能剥夺你的天赋和爱好！作为你的领导，我要对你负责，给你平台充分发挥特长！我决定以后部室内务，不，整个楼面的卫生、板报、流动红旗、年初计划和年终总结就都由你包了！”
任战嘴角又是一抽。
“咦，衰仔，这么用功在看什么？”袁帅皱了皱眉，终于发现任战一直埋头苦读，一句都没有搭理自己。
“是七年前的案宗。”
“你看这个干什么？”
“想了解小镇上的情况，尽快熟悉工作。”任战不动声色道，“袁警官，玄月镇2011年一整年什么案子都没有发生过，是不是太平得有些过分？”
袁帅一虎脸，“太平不好吗？玄月镇民风淳朴，千百年来居民们个个安居乐业，你有意见啊！”
“也不见得绝对的淳朴，不是还有个倪万财坐过牢？”
“别跟我提这个人！”袁帅眸中掠起滔天恨意，咬牙切齿道，“这个畜生，是我们镇上的败类！个别现象，不足以代表什么！”
“那除此以外，就没有别的案件了？比如勒索、抢劫……”任战试探，“或者，强暴？”
“没有，没有，一个都没有！跟你说了，玄月镇是最太平的小镇，治安好得不得了，从没有你说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袁帅的暴脾气又上来，一把揪着任战的衣领，恶狠狠警告道：“你要是再敢提这些，明天就给我上大街指挥交通去，听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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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习惯性握着胸前的口笛，一边摩挲，一边回味着袁帅的话。
他觉得这个袁警官有很多事在瞒着自己。
2011年的案宗早已被他翻遍，没有任何收获。他甚至将时间范围扩大到这个时间的前后，也只发现有个叫倪万财的人因猥亵获罪两年，除此之外，玄月镇就真的像袁帅所说的那样——天下太平。
可事实真是这样吗？
七年来自己日日受良心谴责，夜夜辗转难眠，难道竟是多虑了？实际上并没有人受到实质性的伤害吗？
可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那个人又凭空消失了？
这些年来花了不知多少人力物力去找寻她，可她就宛如人间蒸发。而现在，自己亲自来到这里，亲眼看了这些卷宗，发现一切竟也如平海无波，没留下丝毫踪迹。
对了，说不定可以让邬秀帮忙查一下。
一个念头在任战脑中闪过。她生活在2011年，请她替我关注一下，再通过短信告诉我，所有谜团就都能水落石出了。
自己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认识了她，也许冥冥中早注定了这场奇妙的缘分。她就是上天派来救赎自己的，帮自己弄清当年真相，该道歉的道歉，该弥补的弥补，下半辈子睡个好觉。
任战打开手机界面，望着屏幕，犹豫两秒。
不，不能让邬秀知道这些。她还在上学，不应该也决不能置身于危险中。
何况，她一直认为我是好人，正直、勇敢、热情满满。呵呵，她把我看得那么高尚，甚至每次说话都怀着仰慕的口吻。
就让她留一个好印象吧，别让那么美好的她看穿现实，看到我其实是个混蛋，可笑的，充满讽刺。
手机响了一下，是邬秀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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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你现在有空吗？”
任战情不自禁地勾了嘴角。
没错，她真的就像一道阳光，只言片语就能吹散他的阴霾。
“我在，有什么事吗？”
“嗯，我想带你去吃好吃的。”
“好吃的？”
“对啊，昨天是我冒失了，我不该打听你的私事。但请你相信我，任战，我只想让你开心起来。”
邬秀忐忑地等待着，鼓起勇气又发了一条。“我如果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去镇上好好吃一顿，等肚子吃饱了，也就忘了难过。所以，我推荐你也试试。”
任战莞尔。“这法子真的有用吗？”
“当然有用啊！你看我们身体才这么大，如果胃里装满了，悲伤就只能被挤出去啦！”
“哈哈哈……”任战大笑，“听上去很有道理。”
“本来就很有道理。不是我吹，我可是玄月镇的美食活地图，比那些旅游杂志上写的可权威多啦！”
“恐怕不行哦。”
邬秀一撇嘴，刚要沮丧。
任战又发来一条：“今天时间太匆忙，而且光吃美食也太单调。邬同学，能不能请你做向导，在周末的时候带我参观小镇风光？”
邬秀把那条短信读了两遍，乌溜溜的眼睛都发亮了。
袁小帅在她边上，一口口咬着鱼丸，幽怨道：“秀秀，你该不是交了男朋友吧？我看你这两天短信就没停过！”
“对啊，我是交了男朋友，不行吗？”邬秀笑嘻嘻道。
“啊，不会吧！”袁小帅一声哀嚎，一张脸结成个苦瓜，垂头丧气，“秀，你太不够义气了，你明知道我……”
“好啦，骗你的。只是……网友，不是男朋友。”
邬秀抬起手，像摸着宠物狗那样理顺袁小帅的一头乱毛，柔声安慰道：“小帅别难过啊。网友嘛，见不了面的。我平时还是跟着你混，你要抄作业，我也都给你抄，好不好？”
十八岁的袁小帅已经比邬秀要高整整一个头，怕邬秀抬着手太累，立刻极其配合地半蹲下身子，给她一个舒适的高度抚摸自己，同时扁着嘴，抖索着唇上那片初长的小绒毛，可怜兮兮道：“交什么网友呢？秀秀，帅哥每天送你回家，给你买鱼丸米线吃不好吗？这网友……唉，看不见摸不着的。”
邬秀噗嗤一笑，用略带夸张的语气道：“你懂什么呀，真正的友谊不需要见面，我们靠精神跨越千山万水！”

第九章 万恶之首
自从定下了周末之约，邬秀每天都高兴得像小鸟叽叽喳喳。她现在总是莫名其妙地出神，莫名其妙地笑。倘若被发现，又立刻心虚地低下头，红了脸。
虽然是我提出的，却还是任战主动约我的。他请我做向导，参观小镇风光。这算是约会吗？唔，管他呢，这件事本身就够浪漫了。隔了七年，却说好了一起出游，我要是告诉同学听，一定羡慕死她们了！
对了，我要带他去哪些地方呢？山上的玄月寺肯定是要去的，我要保佑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还要去镇上的图书馆、咖啡厅，对了，晚上再去夜市吧，那里吃的可多了！
邬秀一边想，一边捂着嘴咯咯笑，一不留神竟然坐过了站。
下车时，已经到了小市场门口。万财婶正挺着肚子，笨拙地搬着一个大纸箱。箱子很沉，她抬到一半便没了力气，箱子眼看着便要掉到地上。
邬秀吓了一跳，眼明手快扶了一把，嗔怨道：“万财婶要小心啊，这种重活以后就别干啦。”
万财婶凄楚一笑。
不知是不是因为有邬秀的明媚作对比，她今天的气色看上去比平常更差，一手托腰，一手不自禁地在腹上揉着，隐忍着痛楚道：“我不干谁干？反正是劳改犯的种，倘若这孩子以后不学好，还不如现在就别生。”
邬秀面色一尬。
倪万财坐过牢她是听大人说起过的，但什么原因却不知道了。何况她还是个没出阁的姑娘，乍听别人向自己抱怨男人，真不知该如何接口。
她只好低着头，卖力地搬箱子，没话找话道：“万财婶，你进这么多手机壳啊，这回头要卖不掉可就亏了。”
“亏不了。诺基亚这个手机壳儿卖得可好了，趁现在便宜，我就多进点儿货，囤着慢慢卖。”
“可这牌子没多少年就淘汰了呢！”邬秀想起任战的话，“科技发展得可快了，以后的手机都能发照片，还能上网、买东西、订外卖……”
“呵呵，哪儿有那么神啊？照这么说我们都不用出门了，一个手机都搞定了。”万财婶嗤之以鼻，转身去和送货的结账。
邬秀捧着箱子，独自走到铺面里，却看到倪万财也在。
他坐得很低，整个人都缩在柜台后面，只看到胸口以上。
邬秀嫌恶地一皱眉。
“原来万财叔也在这儿呢，我看阿婶一个人在外面卸货，还以为你不在呢！”邬秀故意大声道。
她极不喜欢这个倪万财。
倒不是因为他坐过牢，阿妈关照自己一定要远离他。而是这个人本身面目可憎。特别是当他一双三角眼瞧着你的时候，那感觉就像刚刚吞进一只全须全角的蟑螂，恶心到毛骨悚然。
倪万财恍若未闻。
他又开始用那双眼睛死盯着邬秀，脸上的表情奇怪至极。
“万财叔，你……你干什么？”邬秀被他看得很不舒服。
倪万财仍旧没有回答。
他像是中了邪一般，蜡黄的面皮上泛出奇异的红光，一双三角眼直瞪瞪地望着邬秀，口里发出阵阵低喘。
邬秀倒担心起来，倪万财的样子太古怪了。她看过有人当街发过癫痫，跟他有点类似，不禁紧张道：“万财叔，你是不是不舒服？我帮你叫阿婶进来好不好？”
“啊，秀啊……啊啊！”
倪万财更丧心病狂，仗着小市场劲爆的口水歌音乐做掩护，竟不管不顾地呻吟起来！
万财婶刚踏进摊子，一见此情形脸色大变，立刻把邬秀连搡带扯推到门外，厉声道：“出去！你给我出去！”
邬秀不知所措，委屈道：“万财婶……”
“滚！永永远远都不要再来我这里！”怀孕的女人像是失心疯了，尖着喉咙，用尽力气把她推出大门。
直看到邬秀走远，她才全身被抽了筋一样，沿着墙壁慢慢瘫倒。
屈辱的泪，汹涌滚落下来。
铺子里，厚颜无耻的男人已经射了，胡乱找了块布擦手，抽起事后烟。
万财婶几乎是朝他扑过去，拼命夺过已沾了白色黏液的宝宝衣，哭道：“你这个畜生！你还是不是人？你……你竟然对着秀仔做那种事！”
倪万财厌烦地一甩手，压低声音道：“叫什么叫！你个扫把星，你要及得上秀仔的一半，老子就来艹你！”
他下手毫不留情，万财婶被他推了一个趔趄，差点撞到柜子的尖角上。她顾不得自己，挣扎着站起又急急扑过去，拉住倪万财的手，拼命摇头，“我求你！万财我求你，你怎么欺侮我都好，不要打秀仔的主意啊！她还是清清白白的闺女，你要搞了她，我们倪家都要遭天打雷劈的啊！”
“嚷什么！”倪万财反手握住她，看似亲昵，实则却连她纤细的手骨都快要捏断了，狞笑道：“臭婆仔，你老公我快憋死了！你是心疼我，还是心疼人家啊？”
“万财，我求你不要啊！你已经有过前科了，如果再犯的话，一定会被重判的！我是……我是心疼你，我不想你再进去啊！”
倪万财阴鸷一笑。他恶毒地盯着自己老婆，在她高高隆起的肚子上轻轻抚摸。
“心疼我，那就好好伺候我。伺候好了，兴许我就绕过秀仔一码呢！”他拉上柜台前的帘子，伸手摸进她裤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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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吗？”柜台前有人问。
“哎，什么事儿啊！”袁梦揉着眼睛，懒懒道。今天生意不好，她正躲在帘子后打盹儿呢，一睁眼却看到一个眉目清秀的高个青年站在自己柜台前。
“啊，是你啊！”袁梦一下瞌睡全无，跳起来笑道，“怎么样，充电线好不好用？”
任战道：“谢谢，很好用。”
“那你这次还想买什么呀？总该买我一双人字拖了吧，要不带包酥糖也行啊！”袁梦狡黠道。
“两样都买。”任战淡淡笑道，“不过我想跟你打听一件事。”
“什么？”
“你认不认识一个叫万财婶的人？七年前，她就在你这里摆摊子。”
“没见过。七年前，我才十三岁。”袁梦脱口而出。
“可她不是留了一箱子充电线和手机壳给你吗？”
“那是她扔在仓库的，又不是亲手交给我的。我来的时候，这个铺位已经空置很久了。”
“那算了。” 任战眼中明显闪过失望。
“哎，别走啊！”袁梦情急下抓住他的手，又尴尬放开，低着头害羞道，“她那个纸箱子里还留着一个……一个日记本，或许能对你有帮助。”
“真的？你能拿给我看看吗？”
“嗯，不过现在不成，时间久了，我得去仓库里好好翻，恐怕得花些时间。这样吧，你晚上来。晚上八点，我在门口等你。”

第十章 犯罪基因
八点整，小市场早已关门。
袁梦孤零零靠在一盏路灯下。四周很黑，惨兮兮的路灯把她原本就纤瘦的四肢拖得更长，影子投在地上就像一只细脚鹭鸶。
她背了一只挎包。包里有一个蓝皮本子。
今天晚上于任战是递交证物，于她却好比是一场约会。
她喜欢他。
虽然才见过两次，她却十分肯定自己的这种感觉。任战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孩子，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是一种出生于大城市的高贵，又或者是埋藏于灵魂深处的忧郁，反正总是能很轻易把他和这小渔村里所有充满咸鱼味的男人区分得一清二楚。
任战很准时。
常年特训让他拥有像机器一样精准的步态，每一步要跨多长，每走一步需要多少时间都完全可控，并且毫无二致。
他算过要走到袁梦那里，大概还要五十步。
可就在他走到第三十步的时候，突然，斜刺里蹿出一个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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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梦“啊”的一声惨叫！
任战脸色一变，立刻飞奔到她身边，“你怎么样？”
袁梦倒比他想象中大胆，尽管花容失色，头脑仍很清楚。“我没事，我的包……”
她的话音刚落，任战人已经不见了。
这里是老街区，一到入夜基本人迹罕至。一幢幢参差落寞的老房子便如同架在小镇上的肋骨，在昏黄路灯下静静蛰伏。几句当地土语从老街里传出，听着约莫像是某阿婆催着阿公快些去洗脚。
典型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的小镇。
任战奔了两步停下来。
黑影不见了。
由于隔得太远，任战并没有看清黑影的面貌，只觉那个人身材非常小。不是老邬那样的瘦小，老邬至少还是个成人体格。
这个黑影，连任战胸口都不到。
他是个侏儒。
而他又非常灵活。欺负任战初来乍到，对地形不熟，不知往哪里一钻，便不见了。
警校三年，他是蝉联三界的长跑冠军，他确信以黑影的速度绝不可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溜走，如今不过是提心吊胆地躲在某个角落罢了。
月色下，任战机警的脚步如猎豹般优雅而充满威胁。扫过几条巷子后，即迅速做出判断，向一家废弃的蜡染作坊走去。
“出来！我知道你在里面！”任战朝里喊话。
并没有人回答。
任战冷笑一声，打开随身带的手电，猫身钻了进去。
染坊里很黑，沾满了灰尘的布匹挂在空中如鬼王殿的旌旗招展，布上五花八门的颜色被LED的强光一照，更是充满了邪气。
“我是警察，再不出来就逮捕你了！”任战一眼便瞧见了那个黑影。
黑影混不理睬，他蹲在染坊尽头，背对着外面，低头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任战火了，一伸手朝那人揪过去！
对方竟然整个被他拎了起来，双脚腾空，同时发出“哇……”的哭声。
任战一惊。
那根本不是侏儒，而是一个才六、七岁的男孩，穿一件脏兮兮的和尚袍，衣服很长，拖在地上。
第一反应，任战觉得那男孩长得有些奇怪，他不是以貌取人，但男孩好好的一张脸上长了一对三角眼，看上去总让人觉得不舒服。
“坏人……呜呜，饼子掉了，你赔我的饼子！”男孩双手双脚在空中乱蹬，挣扎哭道。
任战一窘，轻轻把他放下。男孩双脚一着地，就去捡地上的饼子，拼命往嘴里塞。
“这个脏了，不能吃了。”任战不让。
“为什么不能吃？呜呜，我饿，我要吃饼！”男孩继续大哭。
“饼弄脏了，吃了要肚子疼的。”
“可我饿，饿起来肚子更疼。”
任战心里一酸。他自小家境优渥，从来没想到现在这个时代竟然还有孩子会饿成这样。
“你乖，一会儿叔叔带你去吃饭。”
“不，我现在就饿，现在就要吃。”男孩凶悍地白他一眼，又去袁梦的包里翻吃的，果然被他翻出来两根果丹皮，一罐油煎黄鱼干。男孩眼睛一亮，立刻像饿死鬼一样，好几样食物同时往嘴里塞。
任战哭笑不得。
头一次遇到这么胆大包天的贼，当着自己这个警察的面，肆意挥霍贼赃，而自己还不好意思阻止。
“小弟弟，你叫什么名字？”
“泥鳅。”
“家里大人呢？你就一个人吗？”
泥鳅手一滞，唇边浮起一丝冷笑，却又迅速恢复成原来那个楚楚可怜的样子，扁着嘴道：“我是孤儿，有阿爸阿妈的谁还偷吃呀？”
任战丝毫没有察觉。
这是他第一次在生活中遇到真正的流浪乞儿，正琢磨着也像袁帅帮助老邬那样，自己和这个孩子也结个对子。看年纪他差不多该上学了，如果需要学费，自己当全力资助。
“差不多垫垫就行了，叔叔带你去吃饭。”任战站起来，一手拎起袁梦的挎包，又一手去拉泥鳅。
泥鳅不死心地扒拉着最后两条小鱼干，小嘴巴塞得鼓鼓的，乖巧道：“警察叔叔你真好，你住哪儿，我以后还能来找你吗？”
“可以啊，我就住四螺街58……”
任战的声音一下弱下去，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面前的泥鳅。
那个六岁孩子的手里已经不再抓着小黄鱼，而是紧握着一把匕首。而这把匕首，半截露在外面，另半截正插在自己小腹上。
“忘了告诉你，我最讨厌住在四螺街58号的人。”泥鳅拔出匕首，望着任战腹上飚出的一股血线，冷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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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一点点洇出来。
任战还没有开始感觉疼痛，他用手捂着腹部，只觉得手下一片温热濡湿，刚开始还有些黏腻，但随着血越来越多，连黏腻也感觉不到了。
原来刚流出来的血有这么热，任战想。
那七年前怎么就感觉不到呢？那时候只觉得疼，只晓得哭。真蠢，其实疼有什么好怕的，熬一下就过去了。
他扶着墙慢慢站起来。
紧实的腹肌提供了阻力，总算令泥鳅那一刀没能全部没入。而他也终于想明白，为什么第一眼看到泥鳅时会觉得他长得奇怪。
那是一张天生犯罪基因的脸。
尽管只有六岁，也尽管他一直低着头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但泥鳅的眼眸里一直都是与年龄极其不相称的冷漠和愤世嫉俗。
他说他讨厌住在四螺街58号的人。
难道就因为这个，竟让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对自己起了杀心？
他强撑着一步步朝家里走去。
一片乌云挡住皎月，令夜空陷入幽深。就像这看上去宁静而与世无争的小镇，海风几下便吹散了血腥气，又有谁会相信这里刚刚还发生过一起恶意伤人事件。
路过小市场，袁梦早已不知去向。
邬秀发来短信，向他抱怨明天的摸底考还有好多来不及背。他笑了笑，用沾了血的手指回了一条，“那就别背了，早点睡。反正你考几分在我这里早已成为历史。”
好像还真是这样，任战想，所有在当时的努力、挣扎、痛苦……如果从未来的角度看，其实都早已经是尘埃落定。
那么渺小的我们，究竟还需不需要那么努力？需不需要去挣扎，去痛苦，去全力以赴呢？还是只要去静静地等着，却接受那个结果就好了呢？
过量的失血让意识渐渐模糊，他像是看到了老邬房里那点隐隐透射出的灯光，也闻到了院子里琼崖海棠的香气，却怎么也到达不了。
就像七年前他拼命想爬上山，去玄月寺求救那样。
那座山，那座寺庙，都在遥不可及的地方。

第十一章 你就在我身边
四周一片漆黑，任子默惊惶地在林间奔跑。
背后的黑影已离得越来越近，任子默甚至能感觉到，对方带着口臭的呼吸已经喷在自己脖颈之间。
“他娘的，叫你别跑听到没有！”黑影不耐烦道。
任子默生来孱弱，从小到大没这样剧烈地运动过，跑了几步只觉心跳如鼓，烦闷欲呕。他想呼救，可附近是一片荒凉。他想继续往山上跑，又实在力不从心。
突然，那人从背后狠狠踢了一脚。任子默完全看不清四周，只感觉自己从一个很高的悬崖上掉了下去。“啊”的一声惨叫，落地时右腿撞在锋利的山石上。
血色如夕霞晚照般迅速蔓延。
任子默觉得自己应该是要死了。他躺在地上喘息，仰头看那个高大凶狠的男人，骇道：“你到底想干什么？我身边的钱都已经给你了。”
男人冷笑道：“就你那点零花钱？当我是要饭的吗！”
“呜呜，我没钱了，就这点。”
“去偷你阿爸阿妈的钱！他们都是有钱人，年年往庙里几万几万的捐，怎么不捐给我！妈的老子的老婆都要生了，老子连住院费都交不起！”男人吼道。
“求求你，放我走吧！我的腿断了，痛死了。”任子默哭道。
血仍在不停地流，半条裤子都被染成红色。
他是任家的小公子，含金衔玉出生，只因体弱多病，父母发愿要为他供养全国一百零八座寺，跪拜一百零八尊佛。玄月寺，便是这其中的一座。
但此刻，任子默一点都感觉不到父母的苦心。
他只觉得痛，只想快点结束眼前这恐怖的一切，只愿自己从没来过这里。
他也只会哭。一边哭一边幻想着恶人能放过他，幻想着爸爸妈妈能从天而降来拯救他。
意识慢慢模糊。
他听到一阵悠扬的口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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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又在这里卡壳。
任战睁开眼睛，第一反应去摸挂在自己胸前的口笛。
还好，口笛仍在。
他仍躺在刚才昏倒的地方，伤口却已经被简单包扎过了，地上还留了两瓶药。
是谁救了自己？
倘若是经过的路人，发现自己受了刀伤难道不应该报案或者送医院吗？谁会做出这种留下伤药又默默离开的事情？何况，包扎手法很专业，就连那两瓶药也是专门针对外伤感染的，普通路人又有谁会随身携带那种东西？
还有那个刺伤自己的孩子，他和四螺街58号究竟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会仅仅因为自己投宿在这个门牌下就举刀相向呢？
任战想不明白。
失血后的身体极易疲乏，他实在没有精力多做思考，勉力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便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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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
邬秀的短信将任战唤醒。
睁开眼，天已大亮。窗外云海起伏，碧波长空。
手机里，长长短短七、八条短信，都是昨夜邬秀在自己昏睡过去后发来的。
“任战，为什么昨晚那么多短信一条都没有回呢？你还好吗？是不是生病了？收到盼复。”
任战虚弱一笑。“我很好。昨晚有任务，所以不方便回消息，让你担心了，抱歉。”
“哇，是什么样的任务？缉毒还是扫黄？你们有配枪吗？会不会也要喊一句‘你有权保持沉默’？
好啦，逗你的啦！我知道这是你们刑警队的机密，我不该问，你也决不能回答。放心吧，我真正想问的其实只有一句话。”
“什么？”
“你平安吗？”
任战望着那四个字。
伤口还在洇血，但心里却涌起了暖意。
邬秀在担心我。
昨晚的几个消息，最晚是凌晨后才发出来的。既不放心我，又怕打扰我休息，辗转反侧，犹豫不决。上次也是，在字里行间觉察出我心情不好，便主动提出带我观光小镇，希望我开心起来。
她是这样在意我。
一个美好得如同天使的女孩。
“我很好。”任战斜靠在床上，看海风吹动窗帘，微笑写道，“你也许还不知道吧，我是搏击散打冠军，体能一级棒！不管什么小贼看到我就吓跑啦。受伤？不存在的。”
“哇，真的吗？”邬秀的崇拜显然又增加几分，“好想告诉别人我有你这么厉害的一个朋友啊，可惜不能说。”
“也可以说啊，若是以后有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大名，说你有个威武的警察朋友。”
“哈哈哈……”
“邬秀。”
“嗯？”
“你长什么样子？”
邬秀白皙的面颊一红，咬着唇，故意回道：“我嘛，普普通通高，普普通通胖，戴副大眼镜，脸上还长了很多青春痘。”
“不会，你一定美极了。”
“噗，你猜错啦，我是个丑八怪。还好我们不见面，不然一定把你吓跑了。”
“不，我知道你一定很美，因为你善良。”
邬秀面颊滚烫，任战的话语像一把钥匙启开她少女心扉，又像温柔的风吹动她心海，涌起情丝起伏。
手机上又进来任战的短信：“不知道你怎么样，这些天我总是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每天坐在桌子前，就会想你曾经坐在这里吃过饭。我看着窗外的风景，就想七年前，你也站在同样的地方，一样看着潮起和日落。
我像是着了魔，总觉得你其实就在我的身边，离我非常近。而我总是不知不觉会去想象，你到底长什么样子，平时喜欢看什么书，听什么音乐？
邬秀，我很想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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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整天，邬秀都魂不守舍。
她虽然没有把手机拿出来，但手机上的每条短信她都倒背如流。教室外每飘过一朵白云，她会想七年后那朵白云究竟飘到了哪里，任战还看不看得到。中午甲饭时又想，不知七年后警署的伙食怎样，这个北方来的男孩吃不吃得惯。
她偷偷拿出小镜子，映照少女秀美容颜，想起早上还骗他说自己长满了青春痘，嘴角便忍不住偷偷上翘。
她从没有谈过恋爱。
但少女的心天生敏感。她自然知道任战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跨越七年时空，如此浪漫又充满冒险的爱情。
她的心如小鹿乱撞，不知自己该如何进退。
她对他，无疑是有好感的。但毕竟隔了七年，就算爱了，又怎样呢？还是只要爱了，就可以不管不顾，不问结果？
她愣愣的，聪明的脑瓜像卡了壳，做什么都慢一拍。等她理好书包，教室里已经一个人都没有了。袁小帅早已冲到了门外，又回过头来拉她，连拉带拽把她拎去了小礼堂。
“秀秀，你今天是怎么了？早跟你说今天是任博士来学校讲座，位子很难抢的，你还这么墨迹！”
袁小帅不顾边上众人的白眼，强行把她按进前排靠中间的座位，又大喇喇在她边上坐下，递给她一包爆米花儿。
“什么讲座？高考志愿辅导吗？”
“不是，志愿辅导我才不来听呢！是任平生任博士啊，全国最著名的天文学家。我们玄月镇的天龙座流星雨就是他预测出来的！”
“天龙座流星雨？”邬秀心中一动。

第十二章 亿万年前的美丽
任平生和易烟雨，双双具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头衔，终身享受国务院津贴，两人致力于小行星和彗星的观测和轨道计算工作，至今已发现1700多颗新的小行星。
但这并不是这两人最伟大的功绩。
让所有圈内和圈外人都津津乐道的，是这两位半百老人的浪漫爱情。
两人相识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天文系，天文台前的浪漫求婚让所有老外都自叹不如。回国后，两人更是夫唱妇随，任平生顶住各方面压力，坚决要用易烟雨的名字为自己发现的九十九颗小行星命名，申请报告打到了国务院，最后被总理特批，两人也因此一炮而红。
邬秀本对天文学没有什么兴趣，但一来这两人是预测了天龙座流星雨的，二来他们本身还是那么一对令人称羡的伉俪，这一场两个小时的讲座她竟听得格外认真。
台上的任平生已两鬓染霜，但胜在眉目英俊，器宇轩昂，且举止间样样以爱妻为先，为她拉开椅子，为她拧开矿泉水瓶盖，尽显绅士风度。而美丽的任太太则泰然受之，甚至如少女般调皮地眨眨眼睛，表示感谢。
两个小时的讲座里，两人往台下洒了狗粮无数，引得莘莘学子嗷嗷乱叫，羡慕嫉妒的同时更被牢牢圈粉。
讲座结束，是自由提问时间。
任平生旁若无人握着太太的手，十指相扣，朝台下道：“同学们有什么想问的吗？”
台下一阵唏嘘。随后便有胆大的提出来，“请问任教授，问什么都可以吗？”
任平生望了太太一眼，笑道：“问吧，若我觉得不方便回答的，就不做回答好了。”
“任教授怎么看待早恋的？”
任平生哈哈一笑，“看来大家对情感问题比对天文学问题更有兴趣的多。我个人的观点，任何恋情都是美丽的，不应该受年龄限制。
学校反对早恋，最主要是怕你们太年轻，无法正确判断和把控感情，更怕你们因为恋爱荒废了学业。其实如果能理智处理好学习和恋爱，我个人是完全赞同的。”
“任教授英明！任教授万岁！”
台下有人带头，立刻便得到了好几个男同学的响应。袁小帅最为起劲，冲着邬秀摇头摆尾，搔首弄姿。
邬秀白了他一眼。
台上易烟雨也悄悄捏了捏丈夫的手，嗔怨他怎么大庭广众教坏小孩子。
任平生洒脱一笑，“和浩渺的宇宙相比，我们人类的寿命真是太短暂了。既然人生苦短，为什么不让美好的事情延续得更长久一点？我就很后悔自己直到大学才认识我的太太，如果我能像你们一样，在十七、八岁的年华里就找到真爱，那为什么不早点在一起？”
底下又开始狂欢，校长扶额长叹。
易烟雨赶紧点了另一个学生提问，那是个小四眼，学生会主席。
小四眼一脸悲壮，“任博士，我从初中起就是您的粉丝，我一直想当面问一句，您说为了儿子要布施全国一百零八座寺，跪拜一百零八尊佛，这是真的吗？你们是那么……那么伟大的科学家，彻头彻尾的唯物主义者，为什么会去做那么愚昧无知的事，这真的让我们无法接受！”
小四眼也是动了真情，他虽然在痛斥任平生，但自己却比谁都伤心，坐下后一直用手捂着脸，像是泣不成声。
校长没想到向来乖巧的学生竟会问出这么尖锐的问题来，一边使着眼色，一边表示任平生和易烟雨可以不用回答。
邬秀则怨愤地瞪了小四眼一眼。
虽然素昧平生，但她却是站在任平生夫妇一边的。人家要喜欢拜佛，那是人家的事。我们也是祖国的栋梁，未来的希望，但还不是一样求妈祖娘娘保佑我们高考开挂，水逆退散，这又有什么关系嘛，干嘛说得那么严重！
一直都沉默不语的易烟雨轻轻挣脱丈夫的手，拿过话筒道：“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可以吗？”
她的声音低沉温柔，一开口便形成画面，像江南女子坐遮天莲叶中摇动船橹，又如楼台夜雨时隔珠帘拨动琴弦。你听着她的声音，便渐渐明白，为什么任平生会那样宠她，把她奉若甄宝，因为光是每天听着这样的人对自己讲话，那此生便不能更幸福。
“我的认为，个人信仰和工作并无冲突，我们是天文学工作者，但同时也是最普通的父母。
和天下所有父母一样，我们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平安。但如果不幸，你有了一个不健康的孩子。如果更不幸，你竭尽所有先进医疗的能力，他仍是一天比一天虚弱的话。
我觉得去信仰里寻找安慰并不过分。我们就是这样做的，也不怕有人来诟病。如果让这位同学感到失望的话，我很抱歉。”
底下沉默良久，竟响起雷鸣般掌声。包括校长在内，都带头鼓掌。小四眼在台下深深鞠躬，表示歉意。
任平生轻轻握住妻子的手，接着道：“还有什么问题，没有的话……”
邬秀举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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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平生望着她微微一笑，“同学请说。”
邬秀略带羞涩开口，“宇宙是广袤浩瀚的，星星也离我们十分遥远，任博士现在观测到的，其实只是它们在几亿年前留下的影像，真正的天体也许早就发生爆炸，灰飞烟灭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再去研究星星还有意义吗？”
任平生笑了。
他喜欢这个有趣的姑娘。今天的学生都很大胆，有的问了他情感问题，有的质问他信仰和人生观，但只有这个姑娘，她问的属于哲学范畴。
任平生道：“用哈雷望远镜观测和我们抬头看星星是一样的。我们看到的美丽星辰都是亿万年前的产物，但我们会因为星星要毁灭，就不去看了吗？
不会。我们依旧会抬起头，津津有味地看着它们，还会给它们编各种传说和神话故事，好像真有这么回事一样。为什么呢？
很简单，因为太美了，无法抗拒啊。”

第十三章 不能说的秘密
这一场讲座，对十八岁的邬秀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她在给任战的短信中写道：“我本来还犹豫不决，一直不知道我们的友谊该走向何方。每当我想前进时又感到惶恐，总是会想我们隔了七年的时差，不会有什么结果。
直到今天，有一对非常伟大的科学家来我们学校做了讲座，他们给了我很大启发。让我觉得一件事即便现在看起来没有意义，但其实，去做的本身就是意义。
任战，我想你也许是对的，我们可以试着不止做朋友。尽管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人生不就是因为充满了未知才精彩迭出吗？”
任战在去警署的路上收到了这条短信。
或许是昨夜的失血令他脑子不如平时那么好使，或许是邬秀答应交往令他过度兴奋，总之他忽略了信中第二段内容上，邬秀用的并不是“一个”科学家，而是“一对”。
如果他加以注意这个用词，也许就能推敲出在那个时候，正是自己亲爱的老爸老妈做了神助攻，为他敲定了终身大事。
他在袁帅诧异的目光下，哼着歌走进办公室。
袁帅正用手挖着榴莲，边吃边在桌子底下搓着脚皮，看到任战就像大白天被人捉奸在床，慌得差点把榴莲藏到裤子里。
谁知任战今天心情十分的愉悦，无微不至地拿出纸巾来替袁帅把手擦干净，又塞了把叉子到他手里，微笑道：“别用手，脏。”
任战不知道自己这一笑配上略苍白的脸色，在袁帅看来便十分毛骨悚然，以至任战拿着扫把进来的时候，吓得他一下跳起来，“你……你要干嘛！”
“扫地啊。”任战指着地上的雪花片片，继续微笑道。
“我……我自己来。”
袁帅警惕地接过扫把，盯着任战道：“面色发白，体虚肾亏，没事就笑，非奸即盗！说，是不是昨晚上了谁家的妹子！”
“没有。”
“真的没有？”
“嗯。”
袁帅一把拉开任战的公文袋，拉出一个高仿的GUCCI来，幸灾乐祸道：“哈哈，还说没有？你怎么会有女孩子的包包？才来镇上几天就泡到了妹子，小任，很有前途嘛……”
“等等，这个包好眼熟。”袁帅皱了眉头，突然起身爆喝，“卧槽，是小梦的！”
袁帅咬牙切齿就扑了过来。“死衰仔你上我妹子！”
“你听我解释，我们没有……”
“没有你笑得跟白痴一样！”
“不是她，不是因为她！”
“卧槽，你还上了别人？你看不起小梦？小梦哪里不好！”
任战干脆闭嘴。
袁帅一定是榴莲吃太多，胆固醇堵了脑子，不分青红皂白抡起拳头就打，任战本来就受了重伤，体力大打折扣，刚开始还出言争辩几句，到后来连话都说不出了。
伤口几下就裂开，他自己都能感到血已经慢慢渗出了纱布。袁帅的拳头仍狂风-暴雨般袭来，口中大叫，“死衰仔，出招啊！今天怎么了，靠瘪软脚蟹啊！”
任战只好奋力抵挡。
袁帅又一脚当胸踢来，任战想着自己应该跳起来，然后在空中使出一个岭燕双飞，干净利落地把对方放倒在地。
但他有心无力。
他既没跳起来，也没能出腿，而是眼睁睁看着自己飞了出去。
袁帅吓了一跳，然后便看到了那团已经洇到了警服上的殷红。
“衰仔，你怎么了？”袁帅脸色一沉，一把把任战拉起来。
“没事。”
“把衣服脱了！”袁帅命令道。
任战不动。
“特么你脱不脱？不脱老子帮你脱！”袁帅吼了一声。
任战脸色很尬。他觉得如果袁帅再大声嚷嚷下去，很难不让人产生歧义。
“昨天在小市场附近，不小心……”他羞涩地解开警服，解释道。
袁帅一看那伤口就大叫起来，“不小心？你特么这是被人捅了！还不小心？你到底有没有脑子！”
任战无地自容。
实习期里被一个六岁的孩子捅了，传出去足以抹煞他他所有的散打之王、体能冠军和第一狙击手的称号。
袁帅一句话不说，拿出绷带，替他重新换药。大概是气自己的手下太过窝囊，袁帅在换药的时候手法很重，疼得任战龇牙咧嘴却不敢出声。换好药，一张俊脸又白了几分。
袁帅掏出烟盒，呼呼抽烟。
“谁干的？”一根烟抽完，他沉着嗓子问。
“一个孩子。”
“孩子，多大？”
“六、七岁，穿个和尚袍。”
“妈的，小兔崽子反了！敢动我的人！”袁帅腾地站起来，抄起警棍、手铐就往外冲。
“袁警官！”任战牢牢抓住他。他的手劲很大，一把抓住袁帅竟让他动弹不得。
“怎么，你想包庇他？”袁帅瞪着他。
“不是。”
“那你不特么放手！”
“我不想追究他刺伤我的事，我想查四螺街58号的秘密！”
袁帅死死盯着他，目光凶狠好像他才是杀人凶手。
“别自作聪明！这里没有秘密，什么都没有！”他把声音压低到了嗓子眼儿里。
“没有怎么会让一个六岁的孩子拔了刀子！不管是他，还是背后唆使他的人，这里面一定有真相值得我们去查！袁警官，我们要尊重事实！我受伤无所谓，难道你就放心老邬吗！她一个女同志……”
任战说到这里突然顿住，恍然明白为什么袁帅对老邬如此无微不至，一天24小时几乎随叫随到。
他早已经知道泥鳅的事，知道老邬时刻都处于危险之中，他看似是照顾他，实则是保护她，怕她一不留神遭了毒手。
再细想，就连自己能顺利被分派到玄月镇，如今看来也绝非偶然。除了自己主动要求外，袁帅也多次打报告提出想要一个身手好的，这才一拍即合。
袁帅想要一个能打的，然后又安排自己在老邬那里借宿，是早就想好了要让自己当她的保镖，给她防盗门外再多加一道锁。
幸好邬秀早已经搬走了，否则他们一家岂不是也被无端牵累？
玄月镇果真只是表面太平。自己想追查的事到现在还没有眉目，反倒牵扯出许多旁的人来，袁帅、老邬、泥鳅，还有那个默默留下伤药的人……各个扑朔迷离。
四螺街58号，究竟又有着什么样的秘密？

第十四章 唱首歌给你听
周五的晚上，邬秀匆匆扒了两口饭，就回房写作业去了。
邬秀娘刚想收碗筷，叉烧邬道：“哎，你这两天心口不舒服，就别忙了。我来收拾。”
邬秀娘笑笑，她家男人虽然做的是杀鸡宰猪的活儿，却是镇子上出了名的疼老婆疼闺女，乡里乡亲谁都拿他做标杆，动不动就是“你看叉烧邬怎么对老婆的……”，醋里透着妒意。
邬秀娘拿一块干净的布擦碗，一边陪他唠家常。“我今天看见万财婶了。”
“哦，她快生了吧？”
“年底就生了，还在张罗着生意，怪可怜的。跟我抱怨她男人什么都不做，说真不想要这孩子。”
“她不会真不要吧？”
“应该不会吧，她都流了三次了，这次要再不要，以后八成怀不上了。”
邬秀娘顿了顿。她心脏不好，一到闷热的夏季就胸闷气短，说个长句气都接不上来，缓了一会儿才道：“万财婶是好人，要不是倪万财，我们也能借点钱给她，帮她渡过难关。但现在，我怕帮了她，就湿手沾面粉，以后那个色鬼就吃定了我们，好人做不得。”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的。莫说借点钱，就是送给她，我也不计较的。但我就怕倪万财讹上我们，钱财事小，我们秀仔还是黄花闺女。”
两人往邬秀的房间望去，乖巧的女儿正伏在灯下写作业，光是一个背影就纤秀苗条，放在某些人眼里恐怕便是致命诱惑。
叉烧邬担心地眯起眼睛。“秀仔马上高考，我看还是让她考省里的学校，早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考不上怎么办？咱们毕竟是小镇子，哪能跟大城市的好学校比，老师也说要做两手打算。”
“要真留在镇子上的话，那就早点找个人嫁了。我看那个袁小帅不错，天天围着咱们秀仔，有点像当年我追你那劲头。”
“孩子都这么大了，不嫌害臊。”邬秀娘啐了他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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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巧的邬秀伏在台灯下，看着在写作业，其实是给任战发短信。
“任战，你睡了吗？”
“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我还在规划明天的路线。”
“别想啦，明天自然会有惊喜，我爸有过一句名言，所有离开固定轨道的运动才是最值得研究的。
“哈哈，你阿爸真有意思，听上去就像是什么伟大科学家似的。”
“行啦，别管他了。你早点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做我的向导呢。”
两人道了晚安，任战还是毫无睡意。他在思索泥鳅的案子。自己与他无冤无仇，他说恨四螺街58号的人，应该就是指老邬。可他才六岁，能和老邬结下什么梁子，用得着举刀相向？
但如果他天生有着犯罪基因呢，性格极端暴戾，因为一点小事就杀人放火，也不是没有可能。
袁帅显然是认识泥鳅的，他只听自己描述了泥鳅的大概样子，就判断出他是谁，显然这“交情”还不是一般的深。但他这么战战兢兢地保护着老邬，也无法对泥鳅采取什么有效措施，阻止他作恶，显然泥鳅的背后有什么特殊背景。
他翻来覆去想了一会儿，只觉这玄月镇的水齐腰深。每个看上去都是普通人，但又全都讳莫如深。
对面老邬啪的关了灯已经睡了，他想想自己也还是睡吧。明天一早要和邬秀同游玄月镇。现实是残酷的，但幸好他还有邬秀，她在自己来到镇上的第一天，就给了自己安慰，让接下来的每一天都值得期待。
躺下去没多久，就在距离他们上一次道晚安大约一个小时左右，邬秀的短信竟然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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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我睡不着。”
“傻瓜，怎么会睡不着呢？”
“不知道，大概是想着明天要出游太兴奋了吧。我从小就这样，小时候要春游、秋游什么的，前一夜也总是睡不着。唔，你不会吗？”
“我……”任战想了想，决定还是如实相告，“我没有参加过春游。”
“为什么？”
任战默了默，隔了一会儿才写道：“正好不巧，都错过了。好啦，你也快睡吧，不然明天起不来啦。”
“任战，你要是能唱首歌给我听就好了。”
信息的回复延迟了一分钟。
一分钟后，任战写道：“我又试着拨打了本机号码，仍然占线。邬秀，我没办法亲自唱歌给你听，但我想我能为你吹奏一首曲子。”
邬秀有点惊讶，她不过是说说而已，她也知道两人隔着七年，听他唱歌什么那是不可能的。
但没想到任战是当真的。唱歌不行，便想了别的办法。
“我会的乐器叫做口笛。是照着网上一个视频学的，我把链接发给你，就当是我吹奏给你听的。但我会想办法，总有一天亲自真的吹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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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放下手机，走到庭院中。
夜风微有凉意，吹散了白天的燥热。
他取下口笛，轻轻擦拭了下，放于唇边。
一曲《白月光》便响了起来。笛声幽幽，如泣如诉，比那段视频里的更饱含情感。
七年苦练，从对口笛一窍不通，直到炉火纯青。他从不练习别的曲子，日日夜夜只吹这一首，便是他在山上听到的——在他人生最黑暗时拯救他的天籁之音。
哗啦啦……
一盆冷水毫不客气当头泼下，浇透任战全身！
任战懵了一懵。
老邬手里举着空盆，朝自己破口大骂道：“有病啊！大半夜的吹这种丧魂曲，给你妈送终啊！”
任战顿时整张脸都青了起来。
他可以忍受别的污言秽语，不同老邬一般见识，但决不能容忍她诋毁自己心中女神。
“道歉！”他冷冷道。
“道你妈！”
“道歉！”
“道你妈！”她声音更响，还翻了个白眼给他。
“你……”任战眼睛要冒出火来，两手紧紧攥拳，却发觉自己根本无可奈何。
静止三秒，两人同时“哼”了一声，各回各屋。

第十五章 你管我
任战发烧了。
玄月镇闷热潮湿，伤口本来就极易感染。再加上老邬火上浇油的那一盆冷水，任战一回到屋子里就觉得身上阵阵发寒。
挨到半夜，已烧得昏天黑地。
他已有很多年没有生病，大约是白细胞久未经历免疫升级，寂寞难耐，这一病竟来势汹汹。
本想就这么不管不顾睡下去，但他感觉到自己心脏有些不对劲。
心悸心慌，这是少年时常犯的毛病，但自从改善体质以后就很少再犯，他甚至还考入了警校，体检时也没发现任何异常。
是又要复发了吗？他感到恐慌。
不，不会的。应该只是高烧引起的症状。
任战对自己道，你已经和从前的那个弱鸡少年彻底告别了，现在的你如钢铁般强壮，你有足够的能力保护自己，更要保护别人。
别忘了你叫任战。当危险来临，第一个站出来，选择战斗。
他重新闭上眼睛。
四周一片寂静，唯有自己的心咚咚狂跳，像一辆超速行驶的无轨电车，带着他渐驰入深渊。
不行，我得去弄片退烧药来。天亮了还要和邬秀约会，我必须还是那个无坚不摧的任战，不能让人看到我虚弱的样子，也不能叫人知道我曾有过那么软弱的过去。
他下了很大的决心从床上起来，穿了鞋，跌跌撞撞去拿外套。上岛以来就没有穿过长袖，虽然不像袁帅那样背心裤衩，但也是短袖T和夏季警服。可今天，他冷得穿起了和老邬一样的大卫衣，还是不停打颤。
夜晚路灯凄清，路上除了自己的影子，一个行人都没有。任战头晕目眩，两条腿更沉得像绑了铅块，走两步心脏便咚咚狂跳。
他不得不停下来，扶着墙暗自喘息。左手搭在小腹上，发觉伤口又裂了。
娇气、无能！
任战气得骂了自己一声，咬牙继续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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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校的时候，他就是出了名的铁人。他几乎从不生病，训练受伤也不觉得疼痛似的。他曾经带着膝盖的旧伤拿下全校格斗大赛冠军，等他连赢三场，再去医务室的时候，校医发觉他膝关节发炎积液，整条右腿都已经肿得不成样子。
校医诧异这样的情况连走路都困难，问他是怎么在赛场上做那些旋风踢腿的。
他没答，却笑得很开心。
没错，这就是他一直在努力追求的样子。他希望自己能成为强大的、正义感的存在，当危险来临，他能够英勇地站出来，保护弱小，惩恶扬善。
就像当年救了他的小姐姐。
没人知道，为了做到这个，他付出了多少努力。玄月寺遇袭令原本体弱的他又大病了一场，但病好后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他突然在一夜之间再也无法接受原来的自己。镜中那个苍白羸弱的少年，竟令他产生一种无法克制的恨意。他狂怒地砸碎了镜子，扔了所有的常用药，发誓要成为强者。
他跟着网上的视频学习武术、拳击和跆拳道。除了学校上课，每天还规定自己要跑完5公里、游泳2公里。同时强迫自己吃下许多高蛋白的食物。
计划未能如期展开。
他的体质实在太差，第一次长跑便晕倒在操场上。
醒来后面对父母含着泪光的忧戚面容，他亦没有丝毫妥协。他目光坚定地望着天花板，淡淡道你们有空去烧香拜佛，不如给我请一个最好的健身教练，辅导我循序渐进。不然我就上嵩山少林寺，出家做武僧。
半年以后，他长高了5公分，肌肉含量增加到同龄人的正常水平，脸色也红润起来。
医生亦表示，他的健康已有很大的好转，许多之前的常用药不需再服用。
父母闻之大喜，自不再干涉他的决定。他便给自己改了名字，叫做任战。
七年过去，他逐渐适应了自己作为一个强者的存在，他开始自然地接受周围人对他的崇拜和依赖，他甚至忘记了自己也曾有过那么令人讨厌的过去，忘记了作为弱鸡少年的羞愧和深深耻辱。
可就在这个晚上，一切又回归到原来的轨迹。
他生了病，一下被打回原形。
他开始怀疑这七年的努力是不是真的存在，他是真的已经蜕变？还是所谓强者不过是一场奢望，他其实仍是那个弱小的、无助的、任人宰割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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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扶着墙。他已经走不动了，半佝着身子，大口喘息。
低头，地上的人影赫然变成了两条。
“啊！”任战吓得一声大叫，然后就看到老邬如幽灵般站在自己边上，漆黑的眼睛死死盯着他。
“你……你干什么！”任战大喊道，“半夜三更的想吓死人啊？”
老邬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冷笑道：“你若不做亏心事，就是半夜三更也不用这么害怕。”
“我才没做过亏心事！”任战顶了一句。他的喉咙跟火烧般痛，懒得再理她，却看到了她手里的酒瓶。
“你又出来买酒？不，这么晚了，哪还有地方买酒，你一定是去偷的！”
任战伸手就去夺她酒瓶。
“上次进医院，医生已经说了让你必须戒酒，你这个身体再喝就真喝死了！”
“要你管！死了是我的事！”
“我就管！把酒给我！”
“不给！”
“给我！”
“就不给！”
老邬把酒瓶紧紧抱在怀里，说什么都不放。
任战更没耐心，管她能不能碰，一手扣住她腕子，一手把酒瓶夺了过去，哐啷往地上一扔。
老邬大怒，扬起巴掌便朝他挥来。
任战冷笑一声，他纵然病了，对付个老邬这样的废柴还是轻而易举，反手便捏住了她的手腕。
那只手坚硬似铁，更有着不正常的滚烫温度。老邬皱着眉，嘎着嗓子道：“你发烧了？”
“要你管！咳咳咳……”
“为什么不去医院？”
“跟你……咳咳，没关系！”任战死要面子，已经咳得肺都快要吐出来。
老邬突然从口袋里抠出几粒东西，一把塞到任战嘴里。任战还没反应过来，就进了喉咙。

第十六章 吃错药了
“咳咳咳！那是……那是什么？”
任战拼命咳嗽。
这个老邬丧心病狂，又邋里邋遢，该不会给自己吃什么过了期的怪东西吧？他脸色愈白。
“是毒药！”老邬冷笑道，举起藏在袖子里的小瓶装白酒，灌了一大口。“凭什么一个个都来管我？你不要我管，我就偏要管！”
任战瞪大眼睛，看她就这么像鬼一样轻轻地飘走了，自己跪在地上，掐着喉咙，呕了半天仍旧什么都没呕出来。
不会真的是毒药吧？
自己和她无冤无仇，她犯不着下毒手害自己。不过，谁知道呢？这个镇子上多数都不正常，那个泥鳅和自己也是第一次见面，还不是上来就捅？
他忐忑了一会儿感觉似乎也没什么异样，心里惦记着明天一早还和邬秀有约，强打起精神赶到药铺，买了退烧药服下，又强打着精神回家。等他重新躺回到床上去时，已经心头狂跳，眼冒金星。
这个药，果真好霸道。他思绪紊乱，躺下去没一会儿已经大汗淋漓，全身湿透。
他确实有点脑子被烧坏的样子，迷迷糊糊中竟然还在想自己应该起来洗个澡，换身衣服，否则明天和邬秀约会时让她嗅着自己一身汗味。
但他实在没力气起来，胸口很闷，他坐起来用力喘了几下，竟靠在被子上就糊里糊涂睡去。
等再次完全清醒时，人已经在医院里。他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穿着条纹的病号服，手上挂着点滴，而袁帅坐在自己床边打游戏，激动地大呼小叫。
“袁警官，我住院了？”任战感觉像在做梦。
“嗯。”
“怎么会？我……我不过是发烧而已，没那么严重啊。”
“你吃错药了。”袁帅凉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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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吃错药而住院，这大概是最让人羞耻的一种理由了。它不仅表示你的身体有问题，更表示你的脑子有问题。
任战绝望地缩在被子里，看每个医生和护士经过的时候都冲他笑，他羞愤地闭起眼睛，觉得人生不会再美好了。
“怎么会呢？我按照那个说明书上吃的啊，怎么会……吃错的！”等医护小姐姐们走了以后，任战一把拉过袁帅，压低嗓子问道。
“那个没错。”
“那怎么会……”任战猛一激灵，想起老邬最后往他嘴里塞的东西，“是不是老邬？她真喂我吃了毒药！”
“不识好人心！”袁帅骂了他一句，“老邬好心，把她上次发烧剩下的退烧药给你吃了……”
“好心？”任战哆嗦了一下，“她给我吃了多少？”
“嗨，她哪儿知道要吃多少啊。她每回吃药都是我给她弄好的，她看也不看就吞了。”
“到底多少！”
“四……四、五粒吧。”
任战当场石化。
退烧药一粒就够了。
他先是被喂了四、五粒，后来又自己吃了一粒，一共就是六粒。他没吃到消化道出血那是他福大命大。
“也怪你。干嘛不信任她？她都已经说了给你吃了药，你还自己巴巴地跑去药店买，这不，又咣咣吃了一粒，这才吃出事儿了……”
“闭嘴！”
“乖仔，别生气嘛，只是误会……”
任战一个枕头扔过去。“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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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在12路公交车站台上翘首期盼。
约好八点，可她七点半就到了。穿了生日那天阿妈给买的裙子，出门前还偷偷涂了一下口红。
她的美在灰蒙蒙的公交车站上那么凸显，就像一张黑白照片上唯一的一抹亮色。所有来来往往的人们，总是第一眼就看到她，目光也总是在她身上驻留很久。
可她却不在意任何人。只是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机。
八点早已过了。
发给任战的消息如石沉大海。
前天晚上也是这样，他总是不回自己的消息，直到第二天才说是接到了临时任务，不方便回。
可今天这个，是约会啊！
是她第一次和喜欢的男孩约会，光是决定穿什么衣服就花了很久——尽管他并看不到自己。
她在车站等了两个小时。从队伍的终点排到第一个，又回到终点，继续排。爱管闲事的路人开始好奇打听。
“姑娘，等谁呢？这不有手机吗，打电话给他啊！老这么傻等可不行。”
“是跟男朋友约会吧？这可太不像话了啊，哪有让女孩子等的道理啊！你跟他说，这次是黄牌，再有下次，咱们直接换人了啊！”
她只好尴尬地笑。
“对不起，对不起，秀秀，我来晚了！”袁小帅大声打着招呼，背着书包飞奔而来。
他举起手里两张电影票，朝众人鞠躬作揖，笑嘻嘻道：“怪我怪我，这票实在太难买，我排队就排了两个小时！这才迟到了，秀秀别生我气啊！”
他使了个眼色，拉了邬秀一把，把她带出那个众矢之的。身后还不时有人关照，“小伙子，下次注意了啊！别让女朋友干等着！”
“知道啦！”袁小帅满不在乎道。
走到僻静处，邬秀轻轻挣开他的手，“袁小帅，你怎么来了？”
“你干嘛不告诉我今天要约网友见面？他是谁？是我们学校的，还是别的学校的！”
他的脸沉下来，没有一丝笑意。这让邬秀觉得很陌生，因为从她认识起，他就一直是那个嘻嘻哈哈的样子。
“小帅，你生气了？”她咬着唇怯怯去拉他的手。“对不起我没告诉你，因为……我也不是太确定。”
“可你等了他两个小时！重点是你等了他两个小时，他还没来！”袁小帅将手指拗得劈啪作响，大怒道，“这种家伙，还理他干嘛！告诉我他的名字，我见一次打一次！”
“他或许是临时有了很重要的事情呢？”
“信他才怪！”袁小帅依旧义愤填膺，抓住邬秀的手，真诚道，“秀秀不要再上当了！网友都是骗人的。我跟你讲，我都有关注公安频道，现在很多人利用网络骗女生的哦，还劫财劫色呢！”
“他不会啦。”邬秀苦笑。
“怎么就不会了？坏人脸上又不写字！秀秀走嘛，帅哥带你看电影，还买大份的爆米花好不好！”他二话不说，挽起她的手。

第十七章 她活该
任战手上还插着针，已经把床单、被褥上上下下都翻了个遍，要是袁帅再晚两分钟进来，他能把床拆了。
“喂，你干什么呢！针头回血事小，你要把床弄坏了，可得赔钱的！”袁帅没心没肺道。
“我的手机呢？你看到我手机没？”任战急得要命。
袁帅把床头柜上那部苹果X递给他，同情道：“你是不是真的烧坏脑子了？这么大的手机看不见？”
“不是这个。是我另一个手机，”任战声音有些低下去，似是不愿向人说起，“诺基亚的。”
“诺基亚？”袁帅挑了挑眉毛。
“嗯，是不是你送我过来的时候就没拿？”
袁帅点头。
老邬打电话通知他的时候，任战都已经脱水了，整个人睡在自己出的汗里，摸上去凉得像个死人，谁还会管他要带几部手机？
“行，我回去拿。”任战像是再也等不及一秒，拔了针头就走。
袁帅愕然，“开什么玩笑，你住院呢！”
“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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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时间已经是上午十点。
任战心急如焚，按照约定，邬秀已经在车站等了自己两个小时。而手机不在身边，他没有任何其它办法能联络到她。
还是太脆弱了啊，他们之间只能靠这一部手机来联系，实在是太脆弱了啊。
他风驰电掣地赶回家里，门一开，看到老邬正蹲在院子里喂鸭子。鸭子太胖，而老邬太瘦，一人一鸭站在一起，看上去竟没差多少。
老邬挑衅地望着他，以为他是来找自己报仇的，恶人先告状道：“跟你说了我不是故意的，谁特么知道要吃多少啊！要不是看着你是因为我才发烧的，我才懒得救你！”
“你这是救我？”任战气到发笑。
虽然想好了一进门就拿手机给邬秀发短信，但现在看到眼前这个女人，任战竟怎么都无法克制自己的怒气，就想痛痛快快和她大吵一架。
他恐怕自己此生都没有这么讨厌过一个人。
自私、任性、懒惰、颓废、邋遢、暴躁、不修边幅、没有教养……要是还有什么更多的贬义词，也都能毫不犹豫用在她身上，老邬就是一个大写的负能量！
“怎么会有你这种人？我不过在院子里吹口笛，招你惹你了，你拿凉水泼我！害我发烧不算，还给我喂那么多退烧药！你以为自己是谁，袁警官不过是同情你，这才照顾你，你还真当自己就有特权了！”
“我不用他同情我！不用他来同情！”老邬麻木的神情一下激动起来，可笑地挥舞双手，同手同脚蹬地，最后两个字喊得凄厉无比。
她忽的大笑，惨白的脸上露出更惨白的牙齿，她连嘴唇都是白的，看上去就像一个满含了怨气的厉鬼那样凄楚可怖。
“我不配让任何人同情！因为我活该！”
她神经质般大叫。“他们都劝过我，叫我不要信他，说那是太虚无缥缈的事情。可是我没有听啊。
我为什么不听呢？我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我那么信他，一心一意爱着他。他们叫我不要爱了，我还和他们吵，觉得自己在追求伟大的爱情呢。
哈哈哈……
呜呜……我活该，我活该啊！”
她凄凄的，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每个字都用了很大的力气来说，发出刺耳声音，眼神却愈发空洞，痴痴望着大门。
“老邬，你冷静下。”任战后悔刚才骂了她。
老邬像是没有听到，继续道：“我不该去的。阿爸阿妈都不让我去，他们都已经把我关起来了，可我还是偷偷跑出去了。我太喜欢他，又自作聪明，呵呵，为什么我总是不肯听别人的话。”
“那个人是谁？是你丈夫吗？”任战问。
老邬没有回答。
“到底是出了什么事？那个泥鳅非常恨住在这个屋子里的人，也跟那个事有关吗？”
老邬还是不理他，像是沉浸到了自己的世界里，一直紧紧盯着大门，眼睛眨也不眨。任战只好继续自言自语。
“呃，我不是要打听你私事，泥鳅有暴力倾向的，告诉我，我好保护你。不想说就算了。”
他说了半天，又伸手在她面前晃。
可老邬却再也没有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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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部诺基亚就放在床头柜上，只是任战在拿到手以后，也没有立刻发消息。
他有点恍神。
试了几次，思想都没办法集中，眼前竟然一直就是老邬那张白生生的脸和她绝望凄恻的眼神，始终挥之不去。
真是见了鬼了。
我干嘛一直都在想着她？为什么看到她刚才那种样子，心里竟会难过得要命？
任战想不通。
我承认她确实值得同情。毕竟是被渣男骗了，遭遇可怜。但理智下来想，她自己也有错，那么多人都提醒她，她仍冥顽不灵。何况吃一堑长一智，任何事情失败了都要努力爬起，感情也是，老是滚在烂泥塘里只会让自己一辈子无可救药。
就像我也曾经有过很灰暗的过去，但我努力锻造了新的自己，现在不仅成为了强者能保护弱小，也赢得了爱情。
那最后的两个字终于又让他高兴起来，心里那种烦恶郁结的感觉散了一些，他拿起手机，看到邬秀发来的十几条短信。
“对不起，邬秀……”
他打了几个字又顿住，心里又中了邪似的想起老邬。同样是住在这四螺街58号的，一个如此明媚，只要心里叫一声她的名字，就感觉如春风拂面。可另一个，却黑暗得如黑夜里的乌鸦。
他从屋子向院里望去，老邬仍抱着她的鸭子，痴痴地望着大门。
接近正午，太阳已经很烈，影子短成了一个团。老邬还是穿着第一次见面时那件黑色大卫衣，毒辣的日头晒不出她一丝热气。阳光下，脸色白得像雪人。
她就一直坐在那里，坐了很久都没有动。鸭子扑着翅膀，把屎拉在她膝盖上，她也无动于衷。
她望着大门，好像这么多年来从来都没死心，总觉得那扇门会突然打开，走进个什么人来似的。
等任战清醒过来的时候，发觉自己竟然泪目。他自己也被吓了一跳，赶紧狠狠心，逼自己将目光收回来，专心给邬秀发短信。

第十八章 因为很勇敢
走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邬秀停住脚步。
“袁小帅，我……我得先走了。”
“为什么？”
“他在等我。”邬秀嗫嚅道，不敢看袁小帅的眼睛，“他说现在忙好了，在老地方等我。”
“他说等你你就去？秀秀你有没有点骨气！”袁小帅火了，冲她大声嚷道，“忘了他放你鸽子啦！那么热的天，让你一等俩小时，被一群阿伯阿婶指指点点！”
“他临时有任务，现在才赶过来的。”邬秀争辩了一句，却不敢像袁小帅那么大声，声音细细的，带了点心虚。
袁小帅“哼”了一声，“好啊，你要去对吧？那我就跟你一起去，看看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哎，别啊！”邬秀拦住他。
“怎么了，见不得光吗？”
“你干嘛这么说他！”邬秀也有点不高兴，噘着嘴道，“总是针对他，他又没碍着你什么。”
“他他他！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人，哪里值得你这么为他说话！”
袁小帅虎着脸，不知是不是太过激动，他眼圈竟有些发红，钢牙咬碎，一字字道：“秀秀，不是我针对他，是我讨厌你总是委屈自己来迁就他！
从小到大，我每天接你上学，送你回家，我哪里敢让你多等一分钟！他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网友，凭什么把你挥之则来呼之则去！”
嘀嘀，手机里再次传来任战的短信。
邬秀紧紧抿着嘴唇。
袁小帅举着那两张电影票道：“我没资格冒充你男朋友，但这票却是我真的排了两个小时才买到的。我就问你最后一次，跟他去，还是跟我去？”
嘀嘀，又一条任战的短信。
邬秀紧紧抿着唇，将手机攥得更紧。“袁小帅，对不起。”
“没什么好对不起。”袁小帅自嘲一笑，“希望你今天约会愉快。”
他抬起手，将两张票撕得粉碎，抛向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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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赶去12路公交车站，沿途每半分钟看一次手机。
都怪老邬，自己连受伤都没什么，却莫名其妙被她坑了，还耽误了和邬秀的约会，简直乌龙透顶。
他忐忑地和邬秀发短信，说着连自己都觉得不可饶恕的借口。
“对不起，我真的很抱歉。邬秀，我……”
“是又有新任务了吗？”
“嗯。”他不敢多说。本是谎言，多说多错。
“你没事吧？今天的任务危不危险？”
“不危险，我很好。”他终于放下心来笑，“对不起，说好了八点，我却迟到。你还在那里吗？”
“唔，我刚才走开了一会儿，不过马上就能赶到，你呢？”邬秀背着书包，开始往车站跑。
“我也是。”任战也迈开大长腿，一路飞奔。
“我到了！”两人同时到达，又同时笑。
一辆车开来，先后上车。
“邬秀，你现在坐在第几排？”
“售票员后的第三排，靠窗。你呢？”
“这么巧，我坐在你边上。”
任战朝边上望去，邬秀说的那个位子此刻正坐了一个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任战望向他，眼神温柔极了。
“邬秀，我好像看到了你。你今天是穿了裙子吗？”
“对，白色的连衣裙，有一个海军服那样的大翻领。”
“一定很好看。”任战望着腆着啤酒肚的大叔，唇角浮起微笑。
大叔被他看得心里发毛，骂了一声“神经病”，坐到后排去了。
坐了两站，两人下车。
“任战，这里是镇上唯一的图书馆，是我从初中开始就最喜欢来的地方，很多个周末我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呢。”
邬秀背着书包，向一栋两层的小平楼一蹦三跳走去。“不过这里确实太破啦，楼梯都有好多是坏的，你尽量靠右边走哦，这样就不太会有嘎吱嘎吱的响声。”
任战缓缓走进现代化的借阅大厅，一尘不染的大理石地砖可以照出人的影子。他环视四周，微笑写道：“貌似图书馆已经经过了扩建改造。我并没有看到嘎吱嘎吱的楼梯，倒是大厅里多了两个可爱的会说话的小机器人。听说这是拥有语音识别功能的人形借阅器，只要告诉他们你想要找的书，他们就能帮你准确定位。”
“哇，这简直太赞了！我经常为了找一本书费了半天劲。”邬秀雀跃道。
任战微笑，“告诉我你想找什么？”
“《不准时光倒流》，唔，是一套漫画，夜女三更的作品。”
“好啊，我帮你找。”
“二楼科幻言情区第56排。”他几乎只花了三十秒就回了她的消息，“机器人检阅的速度真是快极了。”
“哈哈，我现在就去二楼。”
“二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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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在科幻言情区第56排前驻足。
夜女三更的作品就摆在最醒目的位置，可是他的眼神却望着书架前那个空无一人的地方，像怕惊扰了一场午后好梦，不敢轻易上前。
她该有多高？最新一期的漫画摆在最上排，她能够得到吗？
任战抬起手，拿下了那本书。
“任战，你在看了吗？”
“在啊。”
“你不是说我喜欢的漫画都很幼稚吗？幼稚还看！”她故意挑衅道。
“这本不幼稚，很好看。”他笑着答。
“这还差不多。”她心满意足，像个骄傲的公主。“喂，你现在又坐在哪里了？”
“第二排，靠窗。”
“干嘛老跟我一样，跟屁虫。”同坐在第二排的她嘲笑道。
“不过七年，中国文字竟发生这么大变化了吗？”他笑意吟吟，“我这个时代可不把这种事叫做跟屁虫。”
“那叫什么？”
他笑笑，“心有灵犀。”
邬秀一下脸红，捏着手机不知该如何回复。她借着看书，把头埋得更低，却偷偷望向边上空空的座位。
阳光在桌上跳跃出自由的光斑。如果他坐在那里，会是个什么样呢？会不会……
她低头望向书本，那个漫画书里的男主，英俊帅气且温柔深情，总是一出场就光芒万丈。
他应该也一样吧。
虽然从没见过面，但感觉上他就像个小太阳似的，只要有他存在的地方，到处都是暖暖的，光明的。
“你那边，这套书已经完本了吗？”她不知说什么好，顾左右而言他。
“完本了，想要剧透吗？”
“当然不要！”
“真的不要？”
“讨厌！”她想想“只能剧透一点点哦，男主和女主有没有在一起呢？他们幸福了吗？”
“幸福极了。他们战胜了所有的挫折，最后走到一起，还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哇，真的啊！可是怎么会？我都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他们都没有在一起，害我哭了好久。”她可怜兮兮道。
“邬秀，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能在一起吗？”
“为什么？”她抬起头，美丽的眼睛里眼神纯澈。
他盈盈勾起唇角，“邬秀，你有没有把手放在书本上？”
“嗯？”
“我告诉你他们怎么会在一起，你也告诉我你左手的位置好吗？”
邬秀并不知道任战为什么要这么问，但还是顺从道：“左手么？桌边，两寸。”
任战轻轻把手放到她说的那个位置，与她掌心相对，十指相扣。
“他们会在一起，因为他们很勇敢。”

第十九章 爱尔兰咖啡
不知为何，邬秀在听到任战说要勇敢的时候，蓦然觉得感动。
这是她追了好久的书，为了漫画里的男女主，她不知掉过多少次眼泪，却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觉得有一句话直直敲打到了她的心里。
真的是这样吗？
只要勇敢，最后就一定能幸福吗？
她不知道。
她还太小，于感情上一张白纸，所有的理解都来自于漫画书上纸上谈兵。
任战说，他们很勇敢，她想是的。
因为书里的人哪怕受了再重的伤，总是分分钟就能痊愈。
书里的人哪怕兵临城下，只要爱人的一个吻，就能跨上战马，奋勇杀敌。
书里的人总是命运多舛，总是有全世界的人反对他们相爱。
但是就像任战说的，他们很勇敢，总是能排除万难，最后走到幸福结局。
她觉得爱情就应该是那样的。
所以她只感伤了一小会儿，就又高兴起来。
室内的冷气开得有点大，她觉得微有凉意。但就在任战说了那句话的时候，阳光跃出云层，透过玻璃窗又跳跃到她左手上，让她感觉温暖极了。
左手虚虚握起，就像握住了太阳，连左边心房都跳出了浪漫的节奏。
七年时差就七年时差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邬秀想。
任战，我也是很勇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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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二点，图书馆午休。
“邬秀，你饿不饿？”
“饿呀，你想吃什么？”她已经越来越喜欢这样的游戏，逐渐乐此不疲。
“找一家开了七年以上的餐厅？”
“好啊。”
两人沿着街边闲逛，一家家报出餐厅的名字。餐饮业大多流动得快，鲜有餐厅七年都不动一动格局的。
“邻家西餐社？”两人同时收到对方的短信，各自一笑，走了进去。
找了同一张桌子坐下，好像彼此就近在身旁。
“老板/老板。”两人同时道。
“请问想要什么套餐？”老板走过来。
“香煎鸭脯配水果沙律/烟熏三文鱼配奶油蘑菇汤。”
“咖啡喝什么呢？”
邬秀看着菜单上别的咖啡都是用白瓷杯装，只有一款是用了玻璃杯，咖啡上还漂浮着云朵般的鲜奶油，不禁好奇， “就这个吧，爱尔兰咖啡。”
任战笑着恢复，“爱尔兰咖啡其实是把爱尔兰威士忌加入了浓缩咖啡里，是烈酒哦。虽然你已经成年，但你确定要尝试这款专为男性调配的饮料吗？”
“呃，老板，那我还是不要了吧。”邬秀咋舌，却又灵机一动道，“哎，但是也别退，我再加一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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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后的餐厅。
老板主动道：“请问您是任战先生吗？”
“是。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七年前有位小姐来这里用餐，为今天中午光顾的任先生预留了一杯爱尔兰咖啡。所以任先生的套餐里，咖啡的费用就不用再支付了。”
任战失笑，老板果然端上来那杯漂浮了鲜奶油的烈酒。
邬秀短信适时而至，“大男子主义先生，专为您调制的饮料味道如何？”
“看上去不错。”
“看上去？你没有喝吗？”
任战望着手机，陷入短时间的沉默。
“我不爱喝酒。”他想了想道。
“那海鲜呢？我看你没有点鱼。”
“也不吃。”
“天呐！！！那你在我们镇上怎么活？？？我们这里全是海鲜！！！海鲜烧烤配啤酒，我有个同学他最爱这么吃了，每次聚会都能吃超多！！！”
邬秀每句话都打了三个感叹号，表示自己惊讶不已的情绪。但那一连串的棒槌和问号在任战眼里却看了极不舒服。他立刻开始懊悔。
是傻子吗，干嘛对邬秀说起那个？
她根本看不见！哪怕说自己吃了十斤花竹虾，再喝了半打啤酒，她也完全不知道的。
可现在，坦诚相对的后果就是赢来她的嗤之以鼻，好像不喝啤酒，不吃海鲜就是个怪人。
还有她的同学，什么时候又冒出了这样一号人？每次聚会都吃很多，这就很了不起了吗？这不是饭桶吗！有本事可以跟我来打一场啊，这种饭桶我一下可以对付八个！
他的脸色很沉，举起刀叉恨恨叉起一块鸭肉，大肆咀嚼。
邬秀有些落寞，“对不起，自说自话给你点了你不爱喝的。我本来以为很浪漫，以为尽管见不着面，但还是能请你喝咖啡。没想到弄巧成拙。”
许久，她都没有等到任战的回复，惴惴又写道：“任战，你怎么不说话，是生气了吗？”
她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殊不知任战此时正于水深火热。
他心里莫名地恨着那个饭桶，情不自禁也加快了自己吃饭的频率，几下狼吞虎咽后，很成功地把一块鸭骨头卡在了自己喉咙里。
“咳咳咳……咳咳咳……”
他先是矜持地小声咳嗽，但毫无作用，咳到后面已经无法再顾及形象，咳得惊天动地，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老板也给他吓得手足无措。
开店七年，小孩子倒算了，没见过大人也能把自己噎死的。要是今天那小子真的被噎死在店里，搞不好还要追究他一个食品安全问题。
他用力给任战拍背，大叫道：“吐出来啊，你倒是吐啊！”
“咳咳！咳咳咳……”
任战憋红了脸，使劲瞪他，光咳嗽就是吐不出来。
“不吐那就给吞下去吧！”老板拎起桌上的爱尔兰咖啡，不管任战怎么摇头拒绝，揪住他的脖子就死命灌下去。

第二十章 酒精过敏
邬秀在店里又等了一个多小时。
她吃完了套餐，喝完了咖啡，又续了杯。直等肚子喝得胀鼓鼓的，任战的短信还是没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动不动就失联呢？
说实话，不生气是假的。
她是女孩子，又是从小被阿爸阿妈捧在手心里的，再大一点，又有袁小帅这样的死党成天鞍前马后的追着，从没受过丁点委屈。
她喜欢任战，又天性善良，所以才一次次原谅任战的突然失联，也总是说服自己为他寻找借口。
西餐厅里，前后左右都是周末约会的一对对情侣。邬秀看着他们卿卿我我，你替我切牛排，我喂你吃蛋糕的腻味劲儿，再看看自己形单影只，只和一部手机对影成三人。这光景也着实凄惨了点儿。
她噘着嘴，有一下没一下的地用叉子把吃不下的蛋糕戳出一个个小洞，又在小洞和小洞的间隙，戳出更小的洞来。
第一次是我先问他为什么不联系，他说手机没电了。
第二次又是他一整个晚上不知所踪，第二天才告诉我说，说有了紧急任务，不方便回短信。
第三次是今天早上，说好的八点等，结果他毫无理由的迟到了两个小时。
现在更离谱，吃饭吃着吃着，就没声儿了。
唉，都说异地恋心累。更何况我们跨了七年时差。
她悻悻地结了账，走出西餐社，只觉心情烦躁。本来坐12路很快就能到家，她故意拖拉，等慢吞吞走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阿爸阿妈都在，连袁小帅也在。
气氛挺严肃。
“秀仔，你今天去了哪里？”叉烧邬沉着脸道。
“先去图书馆看书，然后去吃了西餐。”
“一个人吗？”
“对呀，一个人。”
叉烧邬一挑眉头，“不是去见网友了吗！”
“好啊，袁小帅你出卖我！”邬秀也生气了，提了嗓子喊。
“我不是故意的，阿叔阿婶问我，我才说的。”袁小帅嗫嚅道，“你不就是去见网友了吗，我又没瞎说！”
“叛徒！”邬秀怒气冲天。
“你就会欺负小帅！”叉烧邬喝道，“小帅是为你好，和阿爸阿妈一样，怕你受骗上当！”
“我上什么当？我就是一个人！我一个人坐车，一个人去图书馆看书，一个人去吃饭，你们高兴啦！”
她哭着跑进自己屋子，关了门，谁都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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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红着眼睛，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怔怔地看着。
收件箱里仍旧是空的。
她失望极了，把手机往桌上一扔，趴在床上，咬着被子。
臭任战，有什么了不起！凭什么你能玩失联我就不能？好啊，你试试，下次我来玩失联，我两天两夜都不答复你，看你急不急！
不，我要换手机卡！我要把号码都换了，咱们从此一拍两散，再见就是路人，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嘀嘀，手机响了一下。
她立刻跳起来，连鞋都来不及穿，就去看桌上手机。
一条澳门赌场的垃圾短信。
臭任战，再理你我就是猪！
她哀怨地咒骂了一声，伏在被上呜呜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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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嘿嘿……”
任战坐在西餐厅冰凉的地砖上，神志不清，已经傻笑了一整个下午。
说谎不得好死。
他果真不幸而被言中。那杯含有高浓度威士忌的咖啡虽然让他免于被噎死，但带来的过敏反应也是老板始料未及的。
“别笑了，你再笑我生意都没了。”老板愁眉苦脸求他，“你快走吧，我也不要你买单了，你快回家去吧。”
“呵呵，我也想，回家。”任战傻笑了一下午后，终于恢复了一点神智。“但我现在，走不动。”
“那你有朋友没有？你打个电话让你朋友来接你？”老板指着他放在桌上的诺基亚。
“那个，打不了。”
任战摇头。
他瞒了邬秀。他不是不爱喝酒，而是一点点酒精就足以让他全身神经瘫痪，不仅像个傻子似的，一点动弹不了，句子说得长一点了，还往下掉口水。
“口袋里，另一个，手机。”
老板替他拿出那部苹果，才知道任战并没有夸张。他别说走路，连手指头都没法动一动，是老板举着他的手指才给手机密码解锁的。
一个小时后，袁帅把任战背回四螺街58号，往床上重重一扔！
“你这又是什么毛病？说瘫痪就特么瘫痪了！”袁帅背了他半天，热得火冒三丈。
“我没毛病，酒精过敏。”
“过敏还不是毛病？你个衰仔，这才报到几天，三天两头给我添乱！一会儿被人捅了，一会儿吃错药了，今天还瘫在西餐厅里，要老子亲自把你个衰仔背回来！
妈的上次老邬病了，老子想抱她都被你小子抢去，现在反倒要背你这个死衰仔！”
“谁稀罕要抱她！你下次跟我说，我一定让给你！再说了，什么叫一会儿，一会儿的，说这么难听！这能怪我吗？还不都怪老邬！”
任战最恨人家说他体弱，当即用刚捋直的舌头大声抗议道：“她自己得罪人，连累我被泥鳅报复。她还用冷水泼我，给我乱吃药！你不去骂她，反而怪我，袁警官你还有没有是非观念？”
袁帅语塞，随即瞪了他一眼，“过去的事都翻篇了，还提它干嘛！你今天也怪老邬吗！知道自己酒精过敏，喝的时候就没点儿谱吗！”
任战正要再强辩，却见老邬站在门口，白而尖瘦的脸上只剩一对眼睛黑得没有任何反光。
任战被她瞧得心里发毛，好像自己真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舌头又大起来，“干嘛，我……我又没怎么怪你？”
“你不能喝酒？”老邬冷不丁问道。
“怎么，不行啊？”
“也不能吃海鲜？”
“……”任战咬唇不答。
袁帅却道：“没错，这家伙从来不跟我一起去食堂，好几次被我抓到他一个人偷偷吃泡面和牛肉罐头。要不是今天，我还不知道，原来是有这么多让他过敏的东西！”
“我没过敏，我只是不爱吃那些！”任战绷着脸道，“我是北方人，我不爱吃海鲜，也吃不惯食堂里总是带着腥味的饭菜，不行吗！”
气氛不知怎的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任战和老邬针锋相对，怒目而视，在“过敏”和“不爱吃”之间燃起硝烟。
“你过不过敏，关我屁事！”沉寂了片刻后，老邬丢下一句，头也不回离开。

第二十一章 情书
袁帅屁颠颠地跟着老邬走了。任战觉得自己总算能安静下来。
诺基亚手机就在离他不到两尺的桌子上，他挣扎着从床上半爬半滚摔下来，艰难地把手机捧起，却发现手指僵硬到根本打不了一个字。
Shit！连任战都忍不住骂了粗口。还有什么比看到心爱女孩的短信躺在收件箱里，却没办法打开更惨的事吗！
可恶的爱尔兰咖啡！可恶的鸭脯肉！可恶的老邬！
不，咖啡是邬秀给点的，不可恶，可爱、可爱极了！
是可恶的老板！可恶的鸭脯肉！可恶的老邬！任战在心里又重新骂了一遍，最后做了总结——最最可恶的就是老邬，他十次倒霉里九次是她害的！
他的床还是昨天出了重汗以后给浸透的，岛上潮湿，从床垫到床单至今还湿哒哒的未干。他索性就自暴自弃地躺在地上，生着自己闷气。
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药，更没有住过院了。
虽然他的整个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有一半时间都是在医院度过的。但从七年前开始，他就已经脱胎换骨。
他用几百公升的汗水洗刷了耻辱，又用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艰苦训练为自己洗筋易髓。
他觉得自己已经成功了，就像中国的体育健儿接二连三在奥运会上夺金，勇敢甩脱了东亚病夫的帽子。
可他遇到了老邬。
老邬就像是时光通道，一沾上她，就倏地把他打回原形。
受伤晕倒、发烧住院、酒精过敏直到全身神经麻痹……这都多少年没有过的事儿了，在遇到她之后的短短两天里，竟挨个儿轮了一遍。
任战绝望地睡在地上。
讽刺的是，从他这个角度，恰好是欣赏日落的最佳位置。他很想给邬秀发条短信，解释今天下午突然失联，又很想充满柔情地邀她一同欣赏日落。
可他一样都做不到。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眼睁睁看着太阳一点点儿掉进大海里，霞光把半个海面都染红了。手机也就在身边，随着天色渐沉，陷入了黑暗里。
不知等了多久，他体内的酒精才慢慢被代谢完全，手脚恢复了力气。
他第一反应就是去摸手机。打开收件箱，邬秀的短信赫然躺在那里。
“任战，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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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仔啊，是阿妈，开门吧。”邬秀娘端了一碗米线。
邬秀正哭成一团，闻言急忙擦去眼泪道：“阿妈，我不饿。”
“傻仔，晚饭都没吃，怎么会不饿？烧鸭米线，快开门。”
邬秀开了门。
却还是把头埋在被里，赌气不吃。
“傻仔，那个男仔是谁？”
“没有谁。”邬秀红着眼道。
邬秀娘笑，“我家秀仔大了，又这么漂亮，有男仔追是很正常哒。”
邬秀用筷子把米线搅来搅去，嘟囔着，“有什么好看的，反正他也看不到。”
邬秀娘笑着刮女儿的鼻子，“我像你这么大时，早已经跟你阿爸好上啦。阿爸阿妈不是反对你恋爱，只是担心你，怕你被坏人骗了。网恋这种，不知根不知底的，我们女孩家容易吃亏啊。”
“阿妈，你不晓得。我们……”她想到这里便又伤心起来，才止住的泪水扑簌扑簌往下掉。“我跟他，出不了事的。”
邬秀娘微微叹了口气，伸出怀抱住女儿道：“其实我跟你阿爸都商量过，你能考上大学就好。考不上，就留在镇上，早点和小帅把事情办了。这孩子虽然毛糙了一点，但心眼好，也是我们看着长大的。”
“阿妈，我和袁小帅只是兄弟。”
“傻仔，你把人家当兄弟，人家可没把你当兄弟。小帅从小喜欢你，这镇上谁不知道？”
“我不要，我就不要。”
“好好好，不要不要！”邬秀娘没辙，“就快考试了，多看手机耽误复习。我们家还是民主的，你要真看不上小帅，喜欢手机里的那个，那就等考完了，把那个人领回家里看看，现在先安心学习。”
“谁喜欢他了！我都说了分手，分手！呜呜……”邬秀又哭起来，大眼睛肿得像泡在酒里的葡萄。
嘀嘀。短信说来就来。
邬秀用枕头挡着脸，口是心非大叫，“我不看！我都说过不理他了，快把手机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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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的短信很长。
短信上限是140个字节，70个汉字，他这一条短信，足足被拆分成了好几条。
“邬秀，我很抱歉，没想到美好的小镇之旅被我搞砸了。从10月8日来到小镇开始，我每天最快乐的事就是收到你的短信，每条短信都要读好几遍，一个字一个字，就像你在我耳边说话。
我对你说过，我是一个喜欢印记的人。而玄月镇的一切都充满了印记。空气里带着海水的味道，走在沙滩上也总是能留下清晰而深刻的足迹。
我白天听海，夜晚看星。早晨和傍晚，我会爬山和夜跑。
经过每一条路的时候，我就会想，那是不是邬秀你曾经走过的路。院子里的琼崖海棠又开了，我嫉妒所有的花和叶，只因它们见过你。
我不知这算不算爱情，世界上哪有这么荒唐的爱。但我偏偏就无法遏制地想你。我不需要知道你长什么样子，也不用听你说话的声音，你就像个天使，住在我孤独的灵魂里。
所以，我请求你，让我继续爱下去吧。我们可以不再联系，反正我们的联系是那样不堪一击。但请不要说分手，就让你在我心里，单方面的，一直一直住下去。”
任战一口气写完，又一鼓作气发送。
他这是完全自暴自弃的态度。已经想好接下来邬秀可能会换了手机号，完全不再理睬自己。他也决定好再不发短信骚扰她的生活。
既然是最后一次，那就索性让自己把平时不敢说的话，一下说个痛快。那些所有的遮遮掩掩、拖拖拉拉、似是而非、欲盖弥彰，全都干干脆脆地挑明白算了！
反正都已经分手了，不会有什么比这更糟糕。
跨时空的恋爱，听着浪漫，实则太磨人。他们中间只有一个微弱的短信通道可以联系，其它一切都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
邬秀能做到一次次相信他，又一次次原谅他，真的已经很好了。
他最后望了眼自己发出去的短信，打算长按关机。却意外收到回复。
“哼，谁要住在你粗枝大叶的心里！”

第二十二章 梵文经
所以说男孩子写作文，都是为长大后写情书做准备的。
任战从小都不算伶牙俐齿，甚至还有些木讷，但刚才那封情书却写得绝对漂亮。
他不但成功为自己扳回一局，还突破了原来友谊的界限，单刀直入地表明了爱意，上垒得分。
第二天，当袁帅在警署看到来上班的任战时，发觉他简直焕然一新。
“这就好了？”袁帅呼哧呼哧抽烟，掸烟灰的时候瞥了他一眼。
任战啪的立正，敬礼。“报告袁警官，全部复原，上山能打虎，下海能擒蛟。”
“吹吧，一口威士忌就放倒的人！”袁帅轻蔑道。
任战脸刷的红起来，“袁警官，我不是酒量差！”
“是啊，你酒量不是一点差。”袁帅肆无忌惮地嘲笑，扔了烟头道，“行了，好了就接着来上班吧。今天我要陪老邬出趟门，大概两三天回来。镇上反正也没什么事儿，真有急事儿就打我电话。”
任战皱了皱眉。“袁警官，我觉得我们身为公职人员，要对广大人民群众都一视同仁。可你总是对老邬搞特殊化……”
“要你管、要你管、要你管！”
袁帅对准任战头上一顿毛栗，骂道，“死衰仔，老子不过表面陪着她，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妈的你没看见啊，你个瞎眼仔！”
任战一身正气，抱着头抵死力谏，“可你用上班时间，陪她处理私人事件，就是玩忽职守！”
袁帅火了，一把抓过任战，把他的头摁在桌子上，又甩出一沓休假单，啪啪啪抽他的头，“休假、休假、休假！妈的你不认字啊，回来之前给我抄一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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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前脚走，袁梦后脚就来了。
“任战，你还记不记得我？”姑娘还是吊带衫，热裤，却从高仿的苦鸡换了高仿的驴。
“记得。你是小市场的老板娘。”任战笑了笑，起来给她倒水，“有什么事吗？”
袁梦递过来一个大的保温桶，含羞道：“黑鱼汤。我熬的，能收伤口。”
任战怔了怔，“不用了，我已经好了。”
“哎，伤筋动骨一百天呢，你流了那么多血。”
任战有点为难。
他的性格，从某些层面上来说比较像世外高僧，不擅长和女施主说话，更何况是这么活泼热情的一位女施主。他望着袁梦举着保温桶的手，心道我已经说了一遍不用，你还这么举着，难道是要我再说一遍？
女施主倒没那么纠结。她看任战垂着手不接，很自然地把桶子搁在桌上，继续热情搭讪。
“你那个充电线用着还好吧？”
“好。”
“我那里还有你那种型号的手机壳儿，你要吗？”
“不要。”
“我是袁帅的阿妹，你知道吧？”
“知道。”
“我阿哥跟你提过我吗？”
“没有。”
袁梦问了五、六个一般疑问句，发现任战都只要一到两个字就能轻松回答完毕。她眼珠骨碌一转，指了指任战手里的蓝皮本，“这是什么？”
任战果然抬起头来。“就是那天你给我的万财婶的笔记本，后来被泥鳅抢走了，我又追回来了。怎么，你没看过？”
袁梦暗自得意。
这个法子不错，她用四个字，就换回任战四十个字，且说每个字的时候都认认真真看着她，看得她心猿意马。
他正坐在一个摇摇欲坠的大桌子后面。
桌上虽被清理干净，但不过干净两天，又被袁帅堆满了杂物。可这并不影响任战从一堆八卦周刊、狼人杀和拳击手套后面抬起头来，就像在她十元一双的人字拖里，乍现一双尊贵无比的郎丹泽。
“袁梦。”他朝她挥手。
“啊？你……你说什么？”
“我说交给我之前，你看过吗？”
“我？当然看过啊。”她硬着头皮道。“是不是有很多线索？”
任战蹙眉，“你能看懂？”
“小瞧人！我是不像你大学毕业，但万财婶也不见得强过我多少。”
她抢过任战的本子。
傻眼了。
本子里写满了各种符号，歪歪扭扭，密密麻麻。她读书不多，除了汉字和英文字母，也就是刷剧时候积累下来的文学素养。
“这是哪国的字啊，不是英文，又不像日文和韩文？万财婶怎么会写这个？”
“梵文。”任战道，“你不是看过吗？”
“哇，你还认识梵文！”袁梦眼里粉红色小星星又开始噼啪乱冒，“你又怎么会认识？刑侦专业还学这个？”
“跟专业没关系。我母亲信佛，所以家里恰好有好几本梵文经书，同这个差不多。但我只知道这是梵文经书，却不知道是什么经。”
他顿了顿，语气略带失望，“还以为你真的懂，想问你呢。”
袁梦强辩，“我青春貌美，奋发向上，怎么会知道这些？任战，该不会你也想出家吧？啊啊啊，你这样一个大好的帅哥，出家太浪费了。”
任战嘴角一抽。
“我母亲说过，人在濒临绝境的时候，特别容易寄希望于信仰。万财婶这么虔诚，很可能是因为她现实生活中过得不如意，又或者有什么难以启齿的愧疚。”
“所以说看了经文，你就能知道她过的什么日子？”
“不能说得很具体，但大概会有个方向。经文分很多种，有的消业报，有的增福泽。每个人的祈愿都是他现实生活的映射。万财婶求的是什么，那她肯定就是缺什么。”
“哇，好赞！江户川柯南！”袁梦拍手叫好。
任战嘴角继续抽。“这里附近有没有寺庙？”
“有啊，山上的玄月寺就是。”
“除了玄月寺呢？”
“没了，就这一座佛教寺院。”
他便是不想去玄月寺。那三个字勾起了他记忆深处的某个东西，心又被狠狠剜了一下，痛得他皱起眉头。
袁梦大大心疼，又大大心动。
外在的阳光而内在的忧郁，这正是她最无法抗拒的地方。
可她并不知道，任战的这种致命吸引力，这种令她又爱又心疼的东西，并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真的有一把尖刀插在他心上。
他背负整整七年，夜晚噩梦加身，如百蚁啃噬无法入眠，但时间久了竟也习惯，能很熟练地把自己的痛苦隐藏起来。在外人看来，不过是一点悲天悯人和少年惆怅。
“我要去玄月寺一趟，你没什么事就先回去吧。”任战利索站起来，开门送客。
“啊，我陪你去吧。”袁梦也赶紧站起来，屁颠屁颠道，“你对山上不熟，我能做你向导啊。”
“不用，我有向导。”

第二十三章 白月光
玄月镇是个岛，所谓的山不过是个小土丘。
任战在给邬秀的短信中写道，说他每天傍晚都会去爬山。
其实，他只是在山脚下跑一圈，远远看一眼山顶的寺庙，然后又回来。
那件事就在山上发生，他每晚噩梦都要梦到这里，自然是不敢去的。
“邬秀，我上午在警署当班，现在午休，我去了玄月寺。”他写了条短信给邬秀。
邬秀很快回复。“任警官现在很自律啊，每个小时都会自动报告行踪。”
任战笑，“怕你误会。”
想了想又删掉重写，“怕你担心。”
这句话果然让邬秀很高兴，“这才对嘛。我阿爸阿妈以为我网恋，都已经紧张得不得了了，要是知道我和你隔了七年，一定打死我。”
任战哈哈一笑。
在他爬山的时候，邬秀问道：“任战，你去玄月寺做什么？”
“没什么，初来乍到，到处走走熟悉下环境。”任战漫不经心道。
“哇，任警官还真是克己奉公、心系百姓哦！对了，我昨晚看了个电影。”
“什么电影？”
“名字我忘了，说的是人类未来能预测犯罪的发生，警察总是埋伏在现场，赶在凶案发生之前就制止他们，救了很多人。
任战，我突然有个想法，你想我们相差七年，也该利用这个时差做点有积极意义的事。不如你去看看未来会有什么案件发生，那我在这个时空里提醒被害者，也许就能避免惨剧的发生呢？”
任战心中一动。
他不是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再怎样的赎罪也不如罪恶不要发生。
这个诱惑对于任战来说实在太大了。
邬秀和我要找的人生活在同一时空里，我只要请她帮我找到那个吹口笛的姐姐，警告她在那个晚上一定不要去山上，能阻止悲剧发生！
可是邬秀呢？我不可能告诉她真相，但以她好奇的性格，万一忍不住想去山上看个究竟，岂不是把她也带入了危险中？很多电影里便都是这样的设定，很多你耍了小聪明自以为能避免的事，最后往往以更惨烈的形式呈现在你面前。
不，我决不能冒这样的险！
任战当机立断，换一种很平淡的语气，不以为然道：“那只是电影里的事啦。玄月镇一直都很太平。我翻过案宗，这几年都没有什么重大的案子发生。”
“哦，那好吧。我本来也想协助任警官除暴安良呢，现在看来是没机会啦！任战，你会吹口笛是不是？”
“是，但我只会一首曲子《白月光》。”
“这个难学吗？”
“还好，个把月就能上手。”任战笑道，“怎么了，你也想学？”
“不是我想学，是非学不可啦！今年学校的乐器课突然新增加了一个口笛，我在想要不我也选修这个吧，以后见面了我们就能琴瑟和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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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了速的高铁，时速达到200公里。
老邬木然地望着窗外。她透过减速玻璃，看那些风驰电掣而过的景致，目光空洞无物。
袁帅上车前买了一斤莲雾，切了半个递到老邬跟前，“来，吃点水果。”
老邬无动于衷，连眼睛都没眨。
他把另一半放进自己嘴里，夸张地嚼两下，又像哄孩子似的大声道：“哇，好甜啊！老邬，你快尝尝，有一点酸的，再赔你一斤！”
老邬依旧没有反应。
袁帅唱了半天的独角戏，最后叹口气，收起吃的。“你累了，要不趴桌上睡一会儿吧。到了我叫你。”
“我不要睡。”她没有表情道。
“睡一会儿吧，今天起得太早。”
她摇头，“睡了会做噩梦。要醉过去的那种，才不会做噩梦。”
袁帅心里一酸。
吃了太多抗抑郁的药，对她的神智还是很有影响。现在的她就像一个孩子，如果放任不管，她会整天整天不吃不喝，实在头疼得不行了，就喝酒，把自己灌得烂醉，然后一睡两三天。
他有时候真怕她就这么睡过去了，再也醒不过来。
“这个月的房租我打在你账上了。”袁帅道，“除了日用的开销，还有点多。一会儿下车，我们去买两件衣服好不好？难得见你阿爸，也稍微打扮下，他会高兴。”
“为什么要让他住进来？”老邬愤怒地望着他。
“什么？”
“那个人，为什么要让他住我家里！”
“你说衰仔吗？你那屋空着也是空着，不如赚点房贴，还有人能照看你。”
“我不要人照看，我讨厌他！”
“衰仔是有点呆，被我剋了好几顿了。不过，这也说明他老实。”袁帅劝道，“他被你泼了凉水，又喂错药，一句怨言也没有。”
“我讨厌他！”老邬烦躁重复。
“为什么？”
他试探地抬起手，想替老邬捋捋头发，又被她不耐烦地打开。
袁帅尬尬一笑。
他的眼睛始终望着她，可她却始终望着窗外，大大的眼眶里徒然乘着一对瞳仁，黑得没有任何光彩。
又过了好几分钟，袁帅起身去茶水区给她倒热水吃药，她却独自低低呓语了一句。
“他也会吹《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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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在黑板上各播了三段音频。
三种乐器分别是口笛、口琴和葫芦丝。让学生听完之后在纸上勾选，作为音乐课上选修的乐器。
袁小帅用铅笔捅捅邬秀，笑嘻嘻道：“秀秀，你选哪个？”
“口笛，你呢？”
“那我也必须口笛啊。”袁小帅夸张道，朝她挤眉弄眼，“秀，我学好了天天吹给你听啊，刚才那首叫什么曲子来着，是怪好听的。”
“《白月光》啦。”邬秀嗔道，在口笛的选项上打了勾，“才不要你吹，我有朋友吹得可比你好多了。”
“谁！”
袁帅立刻察觉到威胁，全身都警惕起来，软趴趴的身子坐得笔挺，又刻意撩了下自己刘海才道：“是不是你那网友？秀，那天你们真见面了？”
邬秀抿嘴一笑，咬着唇，得意又害羞。
“没见过。不过我知道他会吹最好听的曲子。喏，就是那个《白月光》，他能吹得比录音里的还好。”

第二十四章 噩梦
山石狰狞，杂草丛生。
一切都和七年前一样，也和梦里的一样。
任战记得这里有个山崖，前面修了几层坡道，后面就是直直的崖壁。他被恶人相逼，从这个地方摔下来，摔断了腿。
今天他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之前那个地方。
最后发现一个很小的“崖”，大概就普通二层楼房那么高。
他觉得不可思议，印象里自己是从一个极高的地方摔下来的，几乎都以为会摔死。可现在看到的这个，简直不能叫“崖”，他在警校训练时，做徒手攀越的高度都要比这高得多。
可那分明又是的。
因为旅游开发，崖边现在围了一圈铁栅，还竖了牌子，写着“游客止步”。任战绕到山崖的下面，扒开杂草去看那块尖利如刀锋的石头。
石头尖上是暗红色的。
那是他的血。
七年风雨冲刷，虽然黯淡了，但印记就是印记，不会磨灭。
膝盖竟又痛起来。
四下无人，任战低低哼了一声。他知道那种疼痛不是真实的。
但他依然没有办法走路。
他勉强走了两步，便一个趔趄，半跪在地上。
不就是要来面对的吗？他自嘲道。
承认七年前的自己有多没用，胆小！懦弱！自私！我保护不了自己，反而成为别人的累赘！把好心救我的恩人拉下水，自己临阵脱逃，置她于险地！
任战，你以为改了名字就跟过去一刀两断了吗？不可能的，你还是那个垃圾！世界上没有人比你更无耻！
对，我就是个垃圾，我是垃圾！哈哈哈……
他放声笑，边笑边抓着自己的膝盖，痛到蜷起身子。
那个蜈蚣似的丑陋伤疤，又不知第几次被自己抠开，用十根手指捣得血肉模糊。
七年来，伤口从未真正愈合过。总是刚刚接痂，又被他重新弄坏，甚至丧心病狂地让它变得更深。因为创口感染，父母带他去过无数次医院，所有人都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只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地给他挂点消炎的药水，再嘱他好好休息。
没人知道那是他心里的病。
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痊愈。
他丢下了她，任凭她落入恶人魔掌，他听到她凄厉的求救声，可连回头的勇气都没有。
天很黑。他记得那晚唯一的亮，便只有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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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很黑。
泪水又糊了眼。任子默看不清任何东西，只感到膝盖上钻心剧痛。
耳畔有恶人的狞笑，还有那若有似无的口笛声。
“救我啊！有人吗？救救我啊 ！”任子默大叫。
恶人像拎只小鸡似的一把拎起他，“我不想绑架！给你一个小时，自己乖乖回去问阿爸阿妈要钱，随便用什么理由！”
“我腿断了……咳咳，我根本走不动。”
恶人怒了，把哭泣的任子默往地上一扔，又重重踢了一脚。“走不动给老子爬回去！”
口笛声不知什么时候断了，一个苗条的人影从山下上来，娇喝道：“是谁在那里？”
任子默擦擦眼睛。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比自己大不了几岁，也比自己高不了多少。
他像在绝望谷底看到救星，立刻大声叫起来：“救命啊！他要讹我钱，姐姐快救我！”
女孩奔到跟前，像是被他膝盖上的伤势吓到，脚步一下停顿。“你受伤了？”
“救救我。”任子默躺在地上，有气无力道。
女孩和恶人用当地话交谈，任子默一个字都听不懂。他只知道膝盖好疼，心脏砰砰乱跳，就快死了。
两人的争吵越来越激烈。
吵到最后，女孩拿出一部手机，高高举过头顶，似乎是威胁男人要报警。
“我朋友是警察，我上山前就发了短信给他，他很快过来找我。”女孩大声道，这回说的是普通话。
“你过家家过昏头了吧！老子每个礼拜都去警署报到，怎么从来没见过你朋友！”男人狰狞笑道，一把抢过女孩的手机。
“还给我！把手机还我！”她急了，不顾一切地上来抢。
“好，还你！”
男人把手机往地上一摔，腾出两只手来把她箍在怀里，又把头埋进她胸口，猥琐地嗅着。
“嗯呐，你好香，什么香水都不用，为什么还能这么香！”男人变态道。
“放开我！放开我啊！”
女孩激烈挣扎，却抵不过男人恶魔般的禁锢，只得望着任子默凄声大喊，“救我，救救我啊！”
嗤啦！胸口的衣服被撕开，男人像饿疯的狼，被那点雪白点亮眼睛，脸上呈现出一种极其诡异的雀跃。
“这么白的胸，是不是还没有男人摸过，啊？”男人喘着气，将手伸了上去。
“啊……”他抚摸着那饱满的小荷尖，激动得叫起来，“真是好孩子啊。别怕，是女仔都要有第一次。听阿叔话，阿叔疼你啊。”
“求求你，救我啊！”女孩流下绝望的泪水，她的喉咙已经叫哑了，望着任子默，无力道，“打个电话也好，救救我。”
任子默的血已经把整条裤腿都染红了。
他颤巍巍地站起来，双手紧紧抓着自己裤腿，整个人摇摇欲坠。
“我救不了你。你朋友是警察，他……他会来救你的。”他看了女孩一眼，一瘸一拐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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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猛地睁开眼睛。
满头满脸全是冷汗。
“醒了？”一个身形瘦削的老人问。
任战定了定神。
他躺在那块大石旁，腿上血迹未干。边上还坐了个脏兮兮的老头，穿件灰布和尚袍，头发像是没能及时剃干净，原来的光头变成了板寸。
“你这仔睡个觉盗汗这么厉害，要不要我给你开副药？”老和尚道。
“我不过做噩梦。”任战迅速擦去额上的汗，冷道，“没有任何毛病。”
“噩梦？做了能醒就好哇，可惜有的人做噩梦，一辈子都醒不了。”
任战一挑眉毛，“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认得个女仔，跟你一样，也老做噩梦，一做就好多年。唉……你说人这一生，真不知道醒着的时候是真的，还是梦里是真的哦。”
老和尚深深叹了口气，从口袋里直接拿出来半只烧鸭啃起来。
“女仔？那人是谁？你是和尚，你竟然吃荤？”
老和尚不理她，嚼得口水乱飞，“我就说烧鸭还是不要切开，就这么半只半只地啃才最过瘾。呵呵，说了好多次，这次总算是记住了。”
任战急了，拉住老和尚的手道：“喂，你把话说说清楚，那个女仔到底是谁？你又是谁，为什么总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诶，我说什么了？”老和尚把鸭子塞到任战手里。
任战望着手里被啃得七零八落，满是口水和牙印的烧鸭，心中天人交战。
这人是谁？为什么每句话都含有深意。他是知道当年的事情，还是认得救我的姐姐？他给我这只鸭子又是什么目的？是要考验我吗？
没错，电影里多数有这样的情节，一个荒郊野外的老乞丐如果给你一个非常恶心的东西，而你又毫不嫌弃地吃了，他便会将一身绝学倾囊相授。
任战想到这里，把心一横，朝那只烧鸭咬去。

第二十五章 两个母亲
“喂，喂，你干嘛！”老头急了，从任战手里抢过鸭子。
任战愕然，“你不是要我吃吗？”
“谁要给你吃了，我要剔牙，让你帮着拿一拿！”老头怨怼地看了任战一眼，“你这仔，怎么这么没修养呢，吃东西前得经过主人同意，不知道啊？”
任战帮老头提着鸭子，看他拿十根手指挨个儿放在嘴里嘬，直到嘬得干干净净，这才慢条斯理地张开嘴，掏出整副假牙来，把嵌在牙缝里的鸭肉一丝一丝抠下来，最后攒了一坨，放进嘴里反刍。
“年纪大了，胃口不如你们年轻人了啊。”老头叹口气，从任战手里拿回剩下的鸭子。
任战无言以对。老头几分钟里把半只鸭子吃得只剩副骨架，他若胃口再好些，难道要把骨头吃下去？
“呃，你别这么看我。我胃口真的不好，也只有脆皮烧鸭能让我开开胃。”老头打了个饱嗝，谦虚道。
脆皮烧鸭？任战觉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但一时又想不起来。
“你要喜欢烧鸭，我下次买给你。麻烦你跟我说说，刚才那些话什么意思？还有，你认不认识一个女孩子，七年前她常在这里吹口笛？她后来怎么样了？”
“哎呀，年轻人就是狂妄！脆皮烧鸭是谁都做得出来的吗？整个镇子上，只有叉烧邬一个人有这本事！”老头继续前言不对后语。
一道矮小的影子从眼前一闪而过。
“泥鳅，站住！”任战丢下老头，追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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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鳅人虽然矮小，但像是练过轻功，奔起来身轻如燕。任战被老邬连坑了两回，还没复原，再加上膝盖上的老伤，一时间竟跑不过他。
但他胜在耐力。
沉着气紧紧咬住，快到山顶的时候，终于一把揪住了这条滑不留手的泥鳅。
“别跑！”任战亮出手铐吓唬他，“再跑我就把你抓回警局去！”
“啐！警察都不是好人！你抓我回去好啦，我才不怕你！”泥鳅发现任战手长脚长，不论自己怎么拳打脚踢都近不到他身，气得用口水吐他。
“安静点！”任战喝了一声，“我不会追究你刺伤我的事，不过问你几句话，老老实实回答！再敢耍滑头，就把你送去少管所！”
“你要问什么！”泥鳅还是凶巴巴的眼神，但手脚都不敢再乱踢。
“你父母的名字。”
“不知道！”
“谁照顾你？”
“我不用人照顾，我会照顾自己。”
“你现在是不用照顾，那刚出生的时候呢？就会自己冲奶粉喝，自己换尿布吗？”任战嘲讽道。
他望着前方的大殿，又转头望着泥鳅，“上次见面的时候，你就穿着和尚袍，而今天你情急之下，第一想到的就是跑回寺里来。泥鳅，你是一出生就在这座玄月寺里的是不是？”
“那又怎样？我是孤儿，是大师父拣来的野孩子，不行吗！”泥鳅大声道。
“野孩子哪里来的恨！”任战盯着他，目光如炬，“你为什么恨住在四螺街58号的人！你父母到底是谁！”
“不……不知道！”
“好，我来告诉你。”
他放开他，从口袋里掏出万财婶的蓝皮本子，一字字道：“你阿爸是倪万财，你阿妈信佛，一生下你就把你放在了寺院门口，希望这晨钟暮鼓、青灯古佛能化解你心中戾气，也洗清你阿爸一身罪孽！”
泥鳅怒吼一声，张口向任战手腕咬去。
六岁孩子，声音竟低沉如一头孤独的困兽。
“我阿爸没犯罪！他是冤枉的！我阿爸阿妈都是好人，你们才是坏人，全部都是坏人！”
他抢过蓝皮本子，夺路向大殿中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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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孕后期，万财婶的脚已经很肿。她穿着松紧带的布鞋，仍是套不进去，只能用剪刀在鞋面上再剪开一个口子，才把臃肿的脚勉强塞进去。
身体枯瘦，肚子却大，现在连脚也肿得不成样子。
万财婶觉得自己就是个畸形的怪物。
她看着自己羞耻的肚子，一步步艰难行走。很矮的一座山，爬了两个小时，才爬到山顶的玄月寺。
“大师父，大师父你在吗？”
她先是在殿前唤了两声，见没人答应，也不敢在庙宇里高声叫嚷，上了香烛，独自在菩萨面前跪拜。
毕竟是沉重的身子，起来的时候却犯了难，四周空空荡荡，除了地上的两个蒲团，什么可着力的东西都没有。
“啊，师兄小心。”有位妇人及时扶了她一把，用力将她拉起。
那是一个面貌和善的女人，皮肤细嫩，笑容温和。山上如此简陋，她倒穿着件宋锦旗袍，胸口一串珍珠项链。年纪虽然比自己还大，眼神却如少女般纯澈。
万财婶从小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一看就知道这个女人肯定是那种有钱家庭里走出来的。衣食无忧，人美命好，从小父母宠着，嫁了人又被男人宠着，真正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阔太太。
“谢谢你。”万财婶低声道。
“别客气啦，你是当地人吗？”妇人问。
“嗯。”
“奇怪，当地人不是大多都信奉妈祖吗？为什么你会拜佛？”妇人好奇道，“对不起，我没有要打探的意思，只是玄月寺香火真的不好，我们每年来布施，都遇不上什么人。”
“我们这里是都信妈祖。不过大师父人很好，会针灸。我怀了仔之后常常肚痛，他替我扎针，好了许多。”万财婶道，“我很感谢大师父，没事就过来替他做些针线粗活。他教我抄经，说对宝宝好，我就抄了。”
“真羡慕你，宝宝还没出生，就有你替他结善缘，将来他一定非常健康。”妇人黯然道，“我若是早两年有你这样的悟性就好了。”
“太太一脸福相，是我们求都求不来的。”
妇人苦笑叹了口气，“让我看看你抄的什么经文，我回去也学了抄抄，不知临时抱佛脚，还来不来得及？”
万财婶生性自卑，那个阔太太不说，她自然也不敢再问。从挎包里取出一本蓝皮本子，羞愧道：“大师父这里只有梵文经书，我看不懂，每个字都是依葫芦画瓢，一个个画上去的。太太正好帮我看看，这都是什么意思？”

第二十六章 他死了
易烟雨拿过蓝皮本子，翻了两页，摇头道：“这个我也看不懂。不过为孩子修行，一般都会抄《药师经》，大师父刚才也送了一本给我。”
她从包里翻出那本《药师经》来，和万财婶抄写的经文做比较，却发现并不是。
“那我也不知道了。不过只要心里有佛，抄什么经文都是好的。”易烟雨安慰她，又拿了几个核桃给她，说吃了给孩子补脑。
万财婶小心翼翼地接过。
两个女人坐在殿前吃核桃，吃了两个，便感觉彼此的距离没那么大。
万财婶问：“太太你是北方来的？”
“是啊。”
“怎么会想到来我们这个小地方拜佛？玄月寺香火并不好。”
“为了我儿子。”易烟雨笑笑，保养得一丝不苟的脸上，笑容却甚是无奈。
“我是做科研的，照理不该信这一套。可是没办法，我儿子自小体弱，刚生下来时甚至有医生断言，他长不到成年就会夭折。这些年我不知请了多少名医，用了多少药为他调理，仍旧是……唉，一年里要有半年是住在医院的。”
“太太别担心，孩子大了，抵抗力自然会好的。”
“都已经十四了，还没十岁的孩子长得高。”易烟雨轻叹一声，“我也是什么法子都用尽了，觉得念念经可能比不念要好，至少给我一个寄托。我先生不信这个，但我发愿要供养全国一百零八座寺，跪拜一百零八尊佛，他也愿意陪着我。”
“可怜天下父母心。太太你这么心善，将来小公子一定会福禄加身，健康长命。”
“你也是。也祝你的孩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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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并没有去追。
泥鳅已经吐露了他觉得有价值的东西，那就是他确实是倪万财之子。七年前的案宗干净得像一张白纸，让任战没有任何可供着力的地方，唯一能调查的便只有这个曾经有过猥亵前科的倪万财。任战很想调出此人的档案看看，但实习警员的身份让他无权查看档案。
袁梦说过，倪万财的妻子曾经在小市场摆摊，这样土生土长的渔村妇女一般都老实巴交，很少会丢下丈夫孩子一个人离开。那究竟是发生了什么，让她无法再在小镇上呆下去？而倪万财又去了哪里，让泥鳅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
泥鳅很怕他，急急关闭了殿门，不准他进来。任战在殿外用力拍打两下，只听到门后的野蛮孩子抱着蓝皮本本，哭着喊阿妈。
那哭声听得任战心里一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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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以后，当袁帅回来的时候，正看到任战抱着一堆经书苦读。
“哎呀呀，印堂发黑，脸色发白，欲求不满，无处发泄。衰仔这是想妹子了吧？”袁帅促狭道。
他慈悲为怀地拍了拍任战肩膀，拿出一个U盘神秘递过来，低声道：“年轻人有欲望很正常，靠念佛强压下去迟早还是会反弹。哥这里有几个片子，看着随便发泄一下。”
任战全身一抖。
“不不不，我是在查案。”
“怕啥，我也总跟他们说我在查案……”
“我……我是真的查案。”
任战解释了半天，总算打消了袁帅立时三刻就播放小电影的念头。他半信半疑看着任战，“所以呢，你的结论是？”
“结论就是万财婶抄写的是《地藏经》，而地藏经最大的作用是消业障，万财婶一定有什么事心怀愧疚。”
任战拿出蓝皮本的复印件和好不容易找来的《地藏经》梵文版，比对给袁帅看。这些经文本来就繁复艰辛，就是汉化版的读起来也是吃力，更别说梵文，确实花了任战不少功夫。
袁帅咂了一下嘴，“就这个？拿去问下玄月寺那老和尚不就知道了？我说你这大学生怎么就这脑子？”
任战俊脸一抽，“哪个和尚？”
“惠明大师啊，他们都叫他大师父。玄月寺香火不行，从里到外就他一个。”
袁帅道，“其实他也是个野和尚，半路出家的。日子过不下去了，就自己剃了光头，说是出了家，也没人管。他俗家的时候是赤脚医生，镇上有人头疼脑热，又没钱上医院的，都找惠明来看病。”
“医生？”任战突然想到上次被泥鳅刺伤，昏倒在家门口，那个给自己包扎伤口、又留下伤药的人。
袁帅道：“不过你不去问也是对的，惠明这两年也不行了。”
“不行了，是什么意思？”
“老年痴呆！”袁帅叹道，“唉，挺讽刺不是？再能的人，年纪大了总逃不过这一劫。他把泥鳅养大，现在倒都是这孩子在照顾着他。听说连戒都守不住了，跟个孩子似的总要讨肉吃。哎，衰仔，看着我干嘛？”
任战深邃的眸子盯着他，沉默依旧。
隔了好一会儿才道：“袁警官，其实你早就知道泥鳅是惠明大师收养的孤儿，也早就知道泥鳅的生父就是倪万财。你到底想瞒我什么？你也知道，这些事情我若是要查，迟早是查得出的。”
袁帅愣了愣。
“妈的，你个死衰仔，敢套路老子！”袁帅一顿乱骂，他甚至又想掐着任战，像以往那样用毛栗爆开他的头。
但今天略有不同。
任战眼中有异乎寻常的坚毅，这些看不见而摸不着的情绪竟让这家伙莫名其妙伟大起来，就像你进了烈士陵园不敢随便笑，随便说话一样。他那种眼神，碰一碰都像是亵渎。
“死衰仔，你到底想知道什么，我看你一来就没安好心，总想打听这个打听那个！”袁帅被他那眼神看得心里发慌，摸出一根烟来，想抽着缓一缓，却连着几下打不着火，气得把烟揉成碎碎。
“倪万财到底干了什么？会让万财婶在这里待不下去，连孩子都不要就离开镇子？”任战道。
“倪万财干了什么？”袁帅重复一遍，嘴角带着不可捉摸的讽刺。
“他死了。”袁帅冷笑。

第二十七章 口角相争
任战一挑眉，“死了？”
他确实听泥鳅提起说自己是孤儿，但原以为是不负责任的阿爸抛弃妻子，没想道倪万财竟是真死了。
死了，难道那个恶人并不是倪万财？
当年山上太黑，他一点都看不清恶人的面貌。只是通过这几日的梳理，发现全镇也就只有倪万财一人是有前科的。他便想先从这里入手，看在追查的过程中，会不会发现更多线索。
但现在，口笛的线索断了，倪万财也死了。
“他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任战不死心，追问道，“为什么我一查这个案子，你就想方设法阻挠我，这背后究竟有什么！”
袁帅讽讽地看了任战一眼。
他终于点着了他的烟，烟雾袅袅中整个人都变得飘忽起来，也不知道说的话哪句是真，那句是假。
他凉凉地吐着烟圈，笑得满不在乎。“倪万财是被老邬的阿爸杀死的，一个死了，一个判了无期。现在知道我为什么要瞒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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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水壶烧水，比老式烧火的水壶要快得多。而且，也安全。
自从家里出了事，老邬终日神志恍惚，有两次少东西忘了关火发生意外后，袁帅便把她家里容易出事的电器设备都换了。
两壶水烧好，灌了暖水瓶。待第三壶烧开，袁帅便去唤她。
“乖，今天天气好，我给你洗个头吧。”
老邬蒙着被子不理。
“忘了你阿爸的话啦？他都说要在里头好好表现，争取减刑呢。我们也好好表现好不好？来，我帮你把头洗得香香的，让阿爸回来看到女儿还是漂漂亮亮的啊！”
老邬卷着被子背过身去。
袁帅仍是好耐心，指着院子里的老鸭子哄道：“乖啦，再不洗，这头可就秃啦，一会儿连阿斗也不理你啦！”
老邬仍裹紧了被子，不做声。
袁帅微微叹息，他知道她能听见自己说话，轻轻道：“今天早上，我把你阿爸的事跟任战说了。”
老邬仍不说话，却一下掀开被子，凶狠地注视着他。
“这个事太明显，我不说他也能查得到。”袁帅道，“再瞒下去，只有让他起疑。”
老邬嘎着嗓子，嘶哑道：“我不喜欢他，你叫他滚。”
她脸白得像纸，头发又一缕一缕的结在了一起。袁帅刚把窗帘拉起一些，她就尖叫着往后退，仿佛害怕阳光。
“我本来没把他放在心上，但现在看来好像是我小看了他。不过你放心，三个月实习期满，我就借口他达不到要求，让他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为什么说我阿爸的事，我阿爸是好人！”
老邬缩在床角，她的情绪又开始不稳定，袁帅伸出手想让她安静下来，却反被她在手指上狠狠咬了一口。
袁帅自嘲一笑，手指上的痛楚不及心里的万分之一。他望着鲜血淋漓的手指，轻轻道：“我知道你阿爸没错，换我也会那样做。但我不知道任战的心思。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他一个北方来的大学生，为什么对这个事紧咬着不放？
而这桩是立了案的，他迟早能查到，不如我告诉他，让他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秀秀，我答应你阿爸要保护你……”
那一长段话，袁帅知道她听不懂。这个世界深深伤害过她，她也早已不在乎这个世界。
只有在听到最后那个名字的时候，她明显缩了一下，空洞的眼神里翻滚着一种极可怕的情绪。
袁帅暗叫糟糕。
果然，她凄厉大叫，身上像被滚油浇了一样痛得在床上打滚。
“别叫我！别叫那个名字！我不是秀秀，秀秀死了，死了！”
她又开始歇斯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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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的窗子正对院子。任战烧着水，望着外面走神。
院子里，老鸭子又神气活现地到处溜达。而老邬的屋子依旧拉着厚厚的帘子，终年不见阳光。
他在想方才袁帅对他说的。
七年前，老邬的阿爸和倪万财发生口角，并失手杀死倪万财。听闻噩耗，老邬的阿妈心脏病发，抢救无效死在医院里。
同时在医院的，还有万财婶。她疼了一整夜，天亮时候生下孩子，趁护士不备逃出医院，把孩子送到玄月寺，自己就此消失。
有人说她离开了小镇，也有人说她跳海死了。
任战有点后悔，他不过是怀疑倪万财和自己当年的遭遇有牵连，但没想到竟挖出了老邬的过去。
她和泥鳅，都是那桩惨案的受害者。
袁帅怕自己不信，调出了保密的卷宗，和他描述的不差，那上面对于这起案件的起因，只写了“因口角而持械伤人”几个字。
口角？什么样的口角比命还重要，值得毁掉两家人的幸福，去争个你长我短？
任战只觉心突突跳。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老邬，想到她那张尖瘦的、像鬼一样苍白的脸，想到她一直注视你，但却又没有任何聚焦的空洞的黑眼睛，他心里就痛到发慌。
他摸着自己胸口。那里确实极不正常，就像他少年时那颗胆小的，稍有风吹草动就惊惶乱跳的心脏。
别乱想，那个只是老邬。
他对自己说，故作镇静地冲水，泡面，打开罐头准备晚餐。
手略有颤抖，滚沸的水泼出来一点，溅在手上。
可他没顾上，邬秀发来短信，他急急忙忙抓起手机，想让自己赶快摆脱这莫名其妙又让人窒息的情绪。
“任战，你猜我在干什么？”
任战呼出一口气，即便只有几个字，邬秀的信息也总是带着和煦的春风。他似乎可以透过小小的屏幕，想象到她那张温暖而生动的笑脸，想象到她有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里面跳跃着对未来的憧憬。
“好啦，你一定猜不到。我告诉你，我选好课啦，现在正在镇上买口笛呢。”
任战笑，“你还真的选了口笛课？”
“对啊，虽然你给我的那个链接一直打不开，不过我听我们老师吹啦，真的很好听。”
“那你好好学，这个上手很快，但要吹得好就不容易。”
“嗯。”邬秀捏着手机，秀颜略微发红。“任战，要是能亲耳听到你为我吹口笛就好啦，真的很想听你的声音啊。”
“会的。”他不由自主微笑，刚才还疼痛紧缩的心，又因为她重新稳定律动。
“我们离得很近。邬秀，我一直就有那种感觉。虽然相隔七年，但我们还总是能一起看流星雨，一起约会，现在又学了同一种乐器。
邬秀，比起那些近在身旁而彼此冷漠的爱人们，我们幸运很多。”

第二十八章 假的情话，真的笑话
任战从没想到，自己一旦进入恋爱状态，竟然能说出那么多让姑娘怦然心动的情话。
而且，张口就来。
他向来是木讷的。小时候身子不好，就是自卑+木讷。后来身子好了，就是责任感+木讷。
可是爱情，它能激发你的不仅有荷尔蒙，还有无数潜能。
它让木讷的人突然成了世界上最高明的文学大师和情书专家，所有浪漫的、富含哲理的传世金句信手拈来。他也不再需要任何酝酿，更不会害羞，只要一输入她的名字，无数肉麻和齁甜的句子就跟着文思泉涌。
而对于任战自己，每一句话都是真情实意的。他说邬秀是治愈系女孩，原来自己一直失眠，而现在只要她说一声晚安，就能安睡到天亮。
“我太幸福了。而且我只觉得自己给予你的太少了。”任战歉意道，“我总是从你身上得到温暖和快乐，但我感觉自己给你的太少了。”
“我已经很快乐了呀。而且我很为自己的男朋友是警察而骄傲。那些突然的不告而别，虽然当时让我担心，甚至还有些小情绪，但后来想到你是在保护我们这个小镇，我就又完全能理解了。”
邬秀道：“现在我唯一感到担心的，就是我们将来如何见面。特别是，我们中间存在七年的时差，即便我现在看似比你小上三岁，但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相遇的话，任战，你得叫我姐姐。”
任战大笑，“我不介意姐弟恋。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可以从现在起日日暴晒，风餐露宿，保证不出一月能老得连我爸妈都不认识。”
“啊啊，不要。我还是喜欢年轻英俊的。”
“哈哈哈……”
任战以大笑结束了这段对话，但放下手机后，他却陷入思考。见面的事本该由他先提出，但他却一直拖着，无数次打下相关的字句后，又逐一删除，总是在发送的前一刻生了胆怯。
邬秀不知道，有些情话只能听听。
他说她是治愈系女孩，却治不好他的心。他该失眠的依旧失眠，该做噩梦的仍然噩梦不止。她的笑和温暖只是用一块画布把那些凄厉可怖的真相都暂时盖住，又或是夜深人静，在他被过往逼得无法透气时，能一遍遍读着她发来的字句，暂得一口喘息。
印记之所以成为印记，是因为无法消除。
对于任战，不管他有多爱邬秀，只有找到当年的姐姐，知道她如今的样子，才能获得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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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帅，给你的。”
放学前，邬秀从传达室取报纸的时候，带回来一封他的信。
“还是北方来的呢。”邬秀笑道，“看你平时连写个字都懒，怎么这会儿竟写起信来？该不是瞧我有了网友，不甘寂寞，也学着交笔友了吧。”
“去去去！我这儿是正经事！”袁小帅朝她抖落一下落款，为自己正名。“看见没有？清华大学天文学系！”
他拆了信，摇头晃尾地显摆着，“上次给咱们讲流星雨的那两个教授，你不会忘了吧？”
“任教授和易教授对吧？当然没忘啊！易教授气质超级好，任教授又是宠妻狂魔，看了他们，我觉得连天文学都变超级浪漫了！”
“所以，跟我去考清华的天文系吧！我把我的成绩单寄给他们，他们都回信了，说国内的天文学界很需要我这样的人才啊！”
袁小帅嬉皮笑脸道，“秀秀，我们如果一起录取了，就是天文学界的又一对侠侣！我也努力找小星星，找到了拿你的名字给它们命名去！”
“去去去！谁跟你做侠侣！”邬秀啐了他一口，心中却想起了任战。
倘若他与自己同岁，也能像袁小帅那样同自己朝夕相处就好了。不论他填什么志愿，自己一定相伴左右。
一起同窗四年，再一起像任教授和易教授那样，做一对侠侣。
“小帅，你真的要去北方吗？你……我是说你一直就是在玄月镇长大的，怎么一下去那么远的地方？”邬秀问。
他望着她，咧嘴笑了笑。“秀秀，你是舍不得我吗？”
那一刻，时间仿佛定格。
她突然忘了自己之前问了什么，脑子有点卡壳。
其实袁小帅真的很帅。
他们太熟，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中学，他们都在一起，他们连长高的速度也一样，所以总是同桌、同桌……万年不变的同桌。
在她印象里，袁小帅永远在笑，嬉皮笑脸的没个正经，而只有到了今天，她才突然在袁小帅的笑容里看到了一些别的什么。
他的忧伤。
他笑着说“你是舍不得我吗”，可他其实很忧伤。
她不知道怎么面对一个忧伤的袁小帅，不得不逼着自己赶紧说点什么。
“我？我当然舍不得你，我们是同学嘛，十几年的老同学啦！”她尴尬极了，笑容也有点假，“呃，我是说你阿爸阿妈会说什么？毕竟是那么远的地方。”
“他们上个月离婚了，我阿爸下个月又要结婚。我就是去北极，他也不会在乎。”他淡淡自嘲，“我阿妈也要出国，还要把小梦一起带出去。”
“袁小帅……”
“怎么了？”他咬着嘴唇笑，浑不似平常那么大大咧咧。
她难过极了，又不知该如何开口。“你这个傻子，你阿爸阿妈的事，怎么从来都不和我讲？”
“他们有什么好讲的，我只想同你讲开心的事。”
他顿了顿，突然又做个鬼脸，像从前那样没心没肺笑起来，“哈哈，上当了吧？《撩妹十八法》里说的没错，女孩子就喜欢淡淡的忧郁！”
邬秀呆了两秒，猛然醒悟过来，追上去痛骂：“臭袁小帅！死袁小帅！你骗我，人家还真的为你伤心了呢！”
袁小帅哈哈大笑，拿书包顶在脑袋上，早已远远溜走。“哎哎，别打啦！我是真的想和你一起去北京啊！哎，你阿爸阿妈都同意了的，不信你去问他们啊！”

第二十九章 吃糖会蛀牙
有些事，你在当初的时候总也看不明白。
就像小时候大人对我们说，别吃糖、别吃糖，吃太多糖，牙就蛀了。
说一百次，我们都听不进去。
要什么时候才能听进去了呢？一定是只有当第一颗牙蛀了，痛得连豆腐都嚼不动的时候。那时候听进去了，却往往还捂着腮帮子倒打一耙，问大人为何不早点提醒。
邬秀就是那个孩子。
当后来她痛得满地打滚的时候，总是会想起那个普通的下午，她和袁小帅在塑胶跑道的操场上。他邀自己一起去报考一所北方的大学。
如果她答应了，那整个人生应该就完全不同了吧。
真的，那是一个多么好的下午。
太阳热烈莽撞，如少年悸动的心。袁小帅刚踢完球，穿着蓝底白字的球衣。他出了很多汗，头发一甩，都有汗珠洒出来，就像电影里的特技。
她也热极了，拿皮筋扎了个高高的马尾。因为扎得太高，许多小头发收不进去，便碎碎地落在她白皙的脖颈上。
那么好的建议，她却没听进去。
她一次次错过了就在她身边的好机会，一心一意去寻找那浪漫而充满危险的爱情。
注定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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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回到家，看到自己阿妈正站在门口。
她立刻甜甜叫了一声，“阿妈，我回来了！”
“今天怎么回来的晚呢？”邬秀娘怜爱道，紧锁的眉头瞬间舒开，“往常早回来了。”
“哦，我选了口笛课，去镇上买口笛了。”邬秀脱下书包，捞起桌上切好的莲雾，一口咬了半个。
“买口笛？你们学校也真是，快高考了，还教你们摆弄这些乐器。”邬秀娘轻怨道。
她倒不是不支持女儿学口笛，而是担心她跑去镇上又会碰到倪万财那个家伙。邬秀太小，他们这种保守的地方，也不会跟女孩子多说那方面的事，就怕到时候她吃了暗亏，自己都说不清楚。
“下次和小帅一起去，知道吗？”邬秀娘叮嘱了一句，欲言又止。
叉烧邬端着两盘菜，笑呵呵从厨房出来，“开饭啦，脆皮烧鸭！祝我们秀仔明天一模旗开得胜！”
他给女儿夹了一只鸭腿，邬秀娘又夹了另一只。
“哇，感动！”邬秀夸张地欢呼一声，蘸了梅子酱，狠狠咬了一大口。
邬秀娘心满意足地望着女儿吃，“仔啊，老师有说过什么时候填志愿？”
“还没说，大概等一模结束吧。”邬秀道，“对了，你们知不知道，小帅要去北京呢！”
叉烧邬与妻子互看一眼。
邬秀察觉到了这气氛的古怪，也停下筷子，诧异道：“阿爸阿妈，你们是……早就知道？”
邬秀娘默了默，“秀仔，你和小帅从小一起长大，你觉得他怎么样？”
邬秀看着自己的筷头。
她方才用这筷子去蘸梅子酱，现在筷头上留着一点点。那是她阿爸自制的，整个玄月镇上只有阿爸能做出那样肥嫩多汁的烧鸭，也只有阿爸能把梅子酱调出那个酸中带甜、如雨后青涩的口感来。
“小帅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把每个字都说得很用力，声音却还是很轻。
她实在是无法说出更多的评价来。
“小帅的父母各忙各的，他就来问了我和你阿妈的意见。”
叉烧邬平静道：“他从小就喜欢你。那么调皮的孩子，独独愿意陪着你去玩一些女孩子的玩意儿，不容易。他的心思，我和你阿妈早就知道了，也不反对。
但这最后的选择，我们还是尊重你的意见。秀仔，包括小帅他自己，也希望我们别给你施加压力。如果你愿意和他在一起，那就一起去北京。”
邬秀的眉头蹙成一团，她似还没搞清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笑了笑，仍旧用撒娇的语气，想活跃气氛。
“阿爸、阿妈，你们说什么呢？哪里就要到选择这么严重啦！北京有什么好？又冷、又没有朋友，我会劝他留下来哒，大家在一起多好。”
邬秀娘苦笑，“傻仔，你怎么还是半点不懂事？小帅一腔心思都在你身上，你现在却搞出个网友来。你还想让人家怎么样？”
邬秀怔怔，“阿妈，我……还是没搞明白，这和我交网友有什么关系？”
“唉！我怎么生了个傻女？”叉烧邬忍不住道，“这意思还不明显吗？你若想和小帅好，就跟他一块儿去北京。不然呢，也痛痛快快给句话，别把人家吊着，那不道义。”
“她阿爸……”邬秀娘叫了一声，嫌自家男人说话太冲。“秀仔，你阿爸是有点急躁，不过也确实是这么回事。我们都是老实本分的人家，可不兴那种……”
“脚踩两条船？”邬秀的声音显得刺耳。
三人同时沉默。
“我就知道你们会反对，你们根本就不懂！只要是跟网络沾边儿的，你们一个个都看作是洪水猛兽！”
邬秀生气地放下筷子，站起来大声道：“你们甚至都不问我他是谁，做什么的。你们一点都不了解他，就把他一棍子打死！
不，你们甚至都不想要了解他，不想知道他究竟有多好。你们只想活在自己能够掌控的世界里，包括掌控我！”
“秀仔，不准这么跟大人说话！”
“不是吗？你们一听到网恋，网友就吓得要命，好像他是魔鬼，会把你们的乖女吃掉一样！你们最好在网络上也建一堵围墙，好把我关在一个你们自认为安全的地方！”
她忿忿地嚷，红了眼眶，就像一个从没得过蛀牙的人据理力争。
“我从来都没想过什么脚踩两条船。我当小帅是最好的朋友。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为什么现在我有了男朋友，就不能有好朋友？大人的想法真庸俗！”

第三十章 城里的牛排
邬秀已经三天没和袁小帅说话了。
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
袁小帅三天没来学校。
其实邬秀是想好的。阿爸阿妈那里她还是收敛的，虽然那天晚餐时义正言辞大发了一顿脾气，但毕竟是骨肉至亲嘛，她为了发脾气都没怎么吃饭，晚上饥肠辘辘刷卷子刷得眼冒金星的时候，阿妈端进来一碗烧鸭米线给她，她呼噜呼噜吃完，扑在阿妈怀里嘤嘤哭了两声。
这梁子就算揭过去了。
但袁小帅，是绝对不可饶恕滴！
邬秀想好，她要再也不给他抄作业，也不给他抄笔记！嗯，还有么？我想想。
然而她并想不出更多的惩罚措施来。
她和袁小帅形影不离，从幼儿园长到高三，一起做过那么多事，可她竟想不出有什么是袁小帅离开她就不行的。
更多的，是他为她做的。
他早上在四螺街58号前叫她一起上学，放学了又巴巴地把她送回来。她参加合唱队的排练，他就干等两个小时，她一从排练厅出来，他就给她买好了鱼丸米线，热乎乎地递给她。
岛上一年四季有雷阵雨，全班同学都淋得跟落汤鸡一样，只有袁小帅回回都带伞。所以，她一次也没有淋过雨。
她有次问他，你是每天都听气象预报吗？
他说不是，是我包里每天都放着。
她说包里每天都放着，那不重吗？
他说不重，我力气大。
所以，邬秀回想了一下，似乎除了抄作业和抄笔记这两件之外，她拿不到他别的什么命门。
再想想，就是连这两件，似乎也是虚的。袁小帅确实上课不爱记笔记，也懒得写作业，可很没天理的，他的功课就是好。不然，也不会只是把成绩单寄过去，人家清华就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邬秀很沮丧。
第四天的时候，袁小帅终于来了。
他仍旧像平常一样，等打铃了才慢吞吞从桌肚里找出揉成一团的校服披在身上，拿了几何书的书皮做掩护，偷偷在下面看他的修真小说。
下课，邬秀终于忍不住了，气呼呼地踩了他一脚。
“哎哟哟，三天不见，秀秀的腿功竟然已练到了第九层！”袁小帅大惊小怪道。
“你老实说，这几天干嘛不来？我都还没生你气呢，你倒好，先来摆我的架子！”她噘着嘴，觉得自己委屈极了。
“我生病了。”
邬秀伸手拧了他一把，“骗谁呢？看看你这胳膊，比我大腿都粗，会生病就怪了！”
“真的，我假条才交上去。”他一本正经道。
“去去去，你再没句正经的，我就不理你了。”她板下脸来。
“行行，我说实话，你可给我保密啊。”
“嗯。”
“我去我阿爸新家了。”
“你阿爸，新家？”邬秀睁着大眼睛，半天才反应过来，三天前袁小帅似乎跟她提过一嘴，说他阿爸阿妈离婚的事。
“那个女人很有钱，在市里有好几套别墅。她接我去玩，给我买了许多名牌的衣服，光吃一块牛排就五百多。”
“哇，那你新阿妈对你很好啊。”邬秀有些替他高兴。
“呸！谁要她对我好，要不是她，我们家也不会散。不过也不全怪她，我阿妈自己外头有人，也不是好东西！”
袁小帅骂了两句，冷笑，“她不过是想讨好我。你晓得我是判给我阿爸的，又是长子，生怕和我处不好，惹我阿爸生气。”
“不管怎样，她不欺负你就好，给你好吃好喝的，总比虐待你要强啊。”邬秀言不由衷地安慰着。
“哼，她敢虐待我？我打断她的硅胶鼻子！”
袁小帅怒气冲冲道：“秀秀你知道吗，她听说我要去北方上大学，可高兴坏了，还张罗着给我买羽绒服。切，开学还得明年呢，她巴不得我现在就走。”
邬秀皱了皱眉。
袁小帅又提到了上大学的事。他那么聪明，是一定能考上的。所以，他是真的要去北京了。
关于这个，邬秀一点都不想提。她像鸵鸟似的，仿佛只要自己不提，那个日子就远远的不会来到，不会逼着她去做出选择，也不会逼着她去面对分别。
偏偏袁小帅提了出来。不但提出来，还把她整个人壁咚在黑板上，情深不俦地望着她，用一种小说里常用的低沉嗓音对她道。
“秀秀，只要你说一声。你说叫我留下来，我就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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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袁小帅头一次没有送邬秀回家。
他提早离校，去接他阿妹。
袁梦小他六岁，还在读小学五年级，但人小鬼大，特爱臭美，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妖精。袁小帅在路上要给她买汉堡套餐，被她深深鄙视。
“阿哥，这个吃了会胖啊，还会长痘痘，将来娶不到老婆。”她如见洪水猛兽，远远避之，闻一闻都不敢。
“没事，你阿哥没人要，胖死也不要紧。”
袁小帅自暴自弃地往口里塞了半包薯条，走了两步，却突然觉得一阵恶心，蹲到路边哇哇全吐了出来。
“哎呀，就跟你说不要吃这些了。前两天才肠胃炎挂了水呢，回去我给你煮粥喝吧。”小妖精体贴地替老哥拍背，还从哈罗凯蒂的小坤包里取出餐巾纸给他擦嘴。
袁小帅吐了一阵，悲痛地在汉堡上狠命闻了两下，一甩手扔进了垃圾桶。
“都怪那个女人，一定是想害死朕，在牛排里下毒。”袁小帅苦着脸道。
他得的是急性肠胃炎，三天来就喝着清汤寡水的白粥，唯一的油花大概就是酱菜包里的那一点点辣油。连喝三天，终于把自己喝得像只软脚蟹，刚才又吐了，现在连路都走不动，干脆往路边一瘫，长吁短叹。
“是你自己吃惯了鱼丸米线，受不起这么高级的西餐。”袁梦嘲笑道。
她也陪阿哥坐下来，从包里拿出小镜子照着，又拿出润唇膏像大人似的补妆。
“知道吗，其实你很傻。”她对自己阿哥道。
“什么？”
“你和秀秀姐啊。”袁梦叹了口气，深觉自己阿哥长了一副聪明皮相，但实际愚不可及。
“你像个小丑似的围在她身边那么多年，有用吗？”
她嘲笑他。“我早就跟你说过，女孩子不吃这一套。我们女孩纸就喜欢浪漫的，虚幻的，没见过的东西，越是不可捉摸，越是勇往直前。”
“你什么意思？”袁小帅坐起来。
“举个例子，你是镇子上那碗五块八的鱼丸米线，而那个神秘网友就像城里五百一块的高级牛排。哪怕牛排吃了会让你上吐下泻，但没吃过的东西，谁不想尝尝？”

第三十一章 阿斗还是小美
袁梦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显然没有考虑到将来自己也会爱上那块城里来的牛排。但在当时，她确实是发自肺腑。
她同情袁帅，觉得他一没技术，二没策略。
当然，归根结底，他没脑子。
比如他挺聪明一个人，不知道走高冷的学霸路线，让邬秀对自己萌生出敬仰之情。反而愚蠢地装作不会写作业，沉迷于她每天给自己抄笔记。从小学抄到初中，再抄到高中，攒了厚厚一沓，再自我催眠把这当成是彼此的情书。
再比如，他也从不肯告诉她，他是因为看不惯阿爸和新阿妈一起，才主动提出去北方上学的。毕业以后，他很可能就留在北京，这辈子都不再回玄月镇来了。
总之他在她面前，永远是智商无下限。那么多可以卖帅和卖惨的机会都白白浪费了。
在邬秀的印象里，他一直就是那碗每天放了学就能吃到的鱼丸米线，十几年过去，依旧是。
连价格都没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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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烧邬毕竟是疼女儿的。
他没怎么读过书，但一直喜欢听广播，并从中获得了许多知识。那天下午，他听了一档关于青少年叛逆问题的专题心理辅导，并且当天晚上就从女儿激烈的言辞里听出了叛逆的味道。
叉烧邬立刻警觉起来。
虽然秀仔从小乖巧省心，但专家也说了，女孩子到了十八、九岁的敏感期，真要叛逆起来，比男孩子更危险十倍。
他和邬秀娘一合计，觉得此事不能姑息，但也不能强硬，而要像专家说的那样正确引导，轻轻握住孩子的手，告诉她阿爸阿妈是世界上最爱她的人，然后再一点一点把她从那个荒诞而危险的泥沼里带回正途。
叉烧邬决定送一个礼物给女儿，来表达他们对女儿的爱。
所以，当邬秀回到家，打开叉烧邬送她的那个小盒子时，略有惊讶。
“阿爸，我不饿。”她看着盒子里的鸭蛋道。
“呃，秀仔啊，这个……它不是熟的。”叉烧邬尴尬地解释了一下。
“阿爸是想让我煮一煮？”
“阿爸和阿妈送这个给你……呃，做礼物。是想告诉你我们非常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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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哦”了一声，捧着鸭蛋，回了自己房间。
“任战，你在吗？”她拿出手机问道。
“在，你到家了？”
“嗯。可我遇到一个奇怪的事情。”她跳过那天和阿爸阿妈吵架的经过，避重就轻道，“我阿爸送了我一只鸭蛋，然后说他和阿妈非常爱我。”
“鸭蛋？你是说普通的鸭蛋？”
“对啊，奇不奇怪？”邬秀打开抽屉，抽出一根果丹皮塞在嘴里，继续打字道，“我看过了，是真的鸭蛋。你说会不会他们藏了什么东西在鸭蛋里，要我敲开了才知道？”
任战像是在思考，很久都没有回复。邬秀等得有些不耐烦，手里捧着那颗鸭蛋，几乎忍不住要动手。
她果然是只对未知的东西好奇，总是想打破了蛋壳瞧瞧里面究竟是什么。
正当她拿起鸭蛋，准备敲第一下的时候，任战短信到了。
“你弄坏它了吗？”
“还没，怎么啦？”
“那还好。”
他望着院子里悠闲散步的老鸭子，揪着的心终于放下。
“邬秀，我觉得这只蛋似乎不是用来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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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惊讶极了。
她没想到自己阿爸这样一个粗线条的男人，也有这么多的内心戏。送给她一只蛋，让她自己孵出来，从而体会阿爸阿妈养育她的艰辛。
这……也太神奇了吧。
更神奇的是，任战竟然能和阿爸的思路无缝连接，在她就要打算把蛋壳敲破的前一刹那果断阻止了她，让她蛋下留鸭。
“任战，我弄来一只纸箱，里面铺满了棉花，也接了一盏电灯泡，接下来该怎么做？”邬秀问。
那头任战在网上查找资料，现学现卖，“你把灯开起来，然后拿温度计测试下，确保纸箱子里的温度在37-38℃之间。”
邬秀弄了半天，“调试好了，现在能把鸭蛋放进去了吗？”
“貌似可以。哦，对了，你再放一小杯水，保持湿度。”
邬秀照做。
好啦，鸭蛋幸福地躺在那个纸箱做的小窝里。邬秀也幸福地躺在床上。
任战笑道：“你不用整天一直盯着它，要28天才能孵出来呢。”
“啊，你怎么知道我一直在看它！”
任战回了个笑脸的表情符。
他就是觉得自己能看到她，看到她正紧张兮兮又无比虔诚地盯着那个小纸箱子里的灰色鸭蛋，像是错过一秒，就会错过它的破壳而出。
时间就是这样，总是出其不意，又理所当然地往前走着。
在他刚搬来的时候，他说邬秀用小蝴蝶的贴花补了窗帘上的破洞。那时候，邬秀的窗帘还没有坏，但后来就真的坏了，她也真的用了小蝴蝶去补。
现在，她又得到了鸭子。他想告诉她不用担心，28天以后，她一定能孵出一只健康又贪吃的小鸭子。他本也奇怪她为什么会养一只鸭子做宠物，原来是自己从蛋壳里孵出来的。
只是后来她就举家离开了。把房子卖给了老邬，并没有把鸭子带走。
要告诉她吗？她和鸭子最终会有一场分别？
还是算了。这种明知道会离别，又无能为力，恐怕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
任战心道，它现在还很健康，希望它长命百岁，等我找到邬秀了，就和她一起养。嗯，见证了一个生命的诞生，又陪伴它走向终点，这似乎就是我们养育宠物的意义。
也许心有灵犀，邬秀很快发来短信。“任战，你养过宠物吗？”
“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所以这算是我们养的第一个宠物。”
“我们？”
“对啊，我照顾它前半生，你在那里照顾它后半生。”邬秀道，“作为它的爸爸，我允许你给它起个名字。”
“嗯，小美。”任战沉吟了一下，“它是你的女儿，你叫秀，它就叫美。”
邬秀脸立刻红起来，咬唇反击，“你怎么就知道是女儿呢？说不定是你儿子呢？你叫战，它就叫斗吧。阿斗这个名字也挺不错的。”
“不会是儿子的。”任战俊脸通红，但反正谁也看不见谁，说大话谁不会。“我算过命，命里是女儿。小美，一定是小美。”
“好，28天见分晓！公的叫阿斗，母的叫小美！”
邬秀按下发送，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一只鸭蛋撩到小心脏噗噗乱跳。

第三十二章 疯子和白痴
任战不是没想过他和邬秀的现在。
他旁敲侧击地问了她几次，将来可能会搬去哪里，但她都很茫然的样子，说我也不知道啊，要不我去问问阿爸吧。
任战想还是算了。
命运总会走向它该去的地方。就像邬秀一定会拥有鸭子，院子里一定会种起来一大片的琼崖海棠，而她的窗帘也一定会勾破一样。
只是他隐隐担心。
他是侦查系毕业的，逻辑是强项，不像邬秀那样一头扎在自己浪漫又充满未知的爱情里，每天欢天喜地，像朵盛开的小花儿。
他仔细想过他们相识的源头——那部裂屏的手机。
它为什么会裂开？
是摔的吗？谁摔的？又为什么要摔？
还有，它被藏在了地板下面，显然那并不是偶尔遗失，而是故意丢弃。
这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某一天，邬秀会用力摔坏这部手机，再也不想要了。
想到这个，他就坐卧不安。
这部诺基亚是他和邬秀之间唯一的联系，邬秀这样做，是想和自己决裂吗？
为什么？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难以缓和的矛盾，让温柔的邬秀会做出如此决绝的事情？
他也自欺欺人地想过，也许手机并不是邬秀自己摔的，她可能是被迫。但如果那样的话，她为什么不主动联系自己？
她知道自己会在2018年赶到玄月镇报到，并且就住在她搬走之前的屋子。自己找不到未来的她，可她却能在未来寻找自己。
他怀着这样的忧虑，白天沉浸在邬秀的轻言笑语中不敢说破，夜里又辗转反侧担心会被抛弃。
那个甜美得像花朵一样的女孩，正拼命划着桨，想要把他们爱情的小舟推得更远，却看不到一头奔向的正是一个激流汹涌的漩涡中心。
而他，虽然看得到结局，却不知道可怕的转折点什么时候出现，只能步步紧跟，心惊胆战。
唯一知道的是，那个结局，它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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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在院子里，仔细观察那排琼崖海棠。
人就是这么奇怪，他在北方的时候，家里地方很大，母亲也喜欢在院子里侍弄花草。可他对那个从来不上心，偶尔在母亲过生日的时候，会去拔几根颜色鲜艳的，捆成一把做生日礼物。
现在，他连每棵树上各开了几朵花儿都记得清清楚楚。他每天早上出门前浇一次水，浇水的时候轻轻跟它们说话，让那些含苞待放的快快开，让那些已经开了的好好享受绽放。
如果不小心路过，看到他温柔动情地对花儿说话的样子，你一定会以为——没错，那是一个男神经病。
但他自己是恍然不觉的。
今天早上，他出门的时候忘了浇水，中午便连午饭都不吃，急匆匆地回来给饥渴的树浇水。
夏天的海岛，中午都是35℃以上的。任战用浇花器盛水，自己都感觉出来的水是烫的。
这么热的天，花儿该多渴啊，他想。
就在他准备灌溉他心爱的海棠花的时候，背上突然一痛。
他回头，只见老邬抱着鸭子蹲在院子里。手里攥着一把碎石头，冷冷地看他。
“你用石头扔我？”他问。
他已经没脾气了，和这样的房东住在一起，不要说被扔石头，半夜被扔进大海也是正常的。
“对。”老邬冷漠道，且毫无愧疚感。
“为什么？”
“因为你是白痴。”
任战深深吐纳，不断在心中默念“我不和你一般见识”，然后转过身去。
“嗖！”
石头又砸了过来，这次没有砸中，从他耳朵边削过去，没入树丛。
“我说你是不是真的脑子有病！这么尖的石头，真要砸到头上，我会脑震荡的！”
他终于忍不住了，一下冲过来，抓住她的手，用劲掰开。他不信自己昂扬七尺，拔山扛鼎，竟会弄不过一个病病歪歪的女人。
她浑然不动。只是拼命攥紧那把石头。
老邬的手苍白细瘦，指甲盖是病态的浅紫色。她甚至连皮肤都是粗糙的，像一块冰冷粗粝的岩石。
任战突然住了手。
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的手被他握着，竟让他心里一阵异样，就像——像被一根轻柔的羽毛拂过心底。
“算了，不跟你计较。我去浇花，不许再扔我！”任战警告了两句，提了浇花器离开。
哐当一声！
她打翻了他的花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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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知道你很可怜，被男人骗，还家破人亡！但不代表你就能胡作非为！”
任战几乎是在咆哮，捏紧了拳头才克制住自己。他实在想不通袁帅是怎么忍受她这种奇怪的生物，竟然还把她捧得跟傲娇小公主似的。
“中午太热，花会被你烧死。”老邬道。
任战一怔，俊秀的眉毛挑起个不可思议的表情。
“你说什么？中午是不能浇花的吗？”
“白痴！”
他恍然大悟，倒有些不好意思，“对不起，我刚才有没有弄痛你？让我看看你的手吧，我有时候下手比较重。”
“白痴！”老邬抱着鸭子进屋，砰的关了门。
留下任战在原地大声道：“那什么时候浇花会比较好？对了，你身体不好，不要老是抱着鸭子，家禽身上很多细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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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任战回到警署后，认真思考了很久。
认真到一点都没想起要和邬秀发短信，也没继续追查倪万财的事。
他思考的问题是，不论老邬也好，泥鳅也好，他们本性都是好的，善良的。老邬虽然用石头丢了他两次，但却是为了他好。而泥鳅，虽然又痞又坏，可他最后抢了蓝皮本躲在大殿里哭着叫阿妈的情形，听得人太过揪心。
他觉得自己应该拯救他们，用爱感化他们。
让他们知道虽然他们经历了一些可怕的东西，但这个世界上终是正义战胜邪恶，善良制止残暴。就连袁警官这样觉悟的都在用心爱着他们，那他任战又有什么理由不做得更好呢？
他就是以保护人们安居乐业，获得幸福为己任的啊。
他思考了一下午，下班又去小市场买回一堆的材料。等老邬睡完一个午觉起来，任战已经在院子里搭好了一个鸭棚。

第三十三章 噩梦
任战做的是个挺标准的鸭棚。
上面有顶，下面有沙，他还学着人家养宠物猫或者宠物狗的做法，做了一个自动投喂器和自动饮水装置，最后搁置在最大最茂盛的一棵树下，并在它的边上，放了一只大号的塑胶浴盆，盛满水，好给它游泳。
“老邬！”他笑着叫她，“快过来看喜不喜欢？”
老邬看着他。
他是那么明亮。太阳就快落下，人间马上就要陷入黑暗。可他笑着在那里说话，浑不惧这即将到来的黑，明亮得像一个发光体。
他果然很好看，英俊挺拔，笑起来有不谙疾苦的阳光。这种人不论是放在过去未来，总是能让所有少女动心。
老邬走到他面前，不带任何表情，“这是什么？”
“是鸭棚。我不是说吗？家禽身上有很多细菌的，你身体不好，更不能让鸭子和你一起睡。你看这个地方多好，不怕日晒雨淋，还能有淡水游泳……”
老邬一脚踢翻了那只浴盆，水哗啦啦流了一地。
“白痴！”她道。
任战不知道该怎么做。
最近失眠问题愈加严重，昨晚一宿都没能合眼。今天好不容易给老邬做了鸭棚，她却不识好人心，不讲道理地弄坏。
他沮丧地躺在床上，累得要命却一点都睡不着，躺了半天，心下更加烦躁，干脆披衣去了海边。
夜晚的大海一片漆黑，海浪无情扑打着礁石，发出和心跳相同规律的声音。
破天荒的，任战脱了衣服，跳下大海。
海水冰冷，冷得他连心脏都骤缩了一下。他咬牙忍过这种不适，往大海深处游去。
那里是全黑的。越往深就越黑，也越冷。
刚开始时，任战还有些不习惯，渐渐适应之后，手脚就很灵活了，在大海里肆意游荡，像一条孤独的鱼。
冥冥中像是有人指引，他一直往大海的最深处去。更奇怪的是，他没有带任何潜水装备，竟也能到达海下如此深的地方。
那个地方没有光，也没有暖流。延续几百公尺，始终是冰冷而黑暗的。
任战突然有些害怕。
他不知道前面会有个什么东西在等着他。
但他又很想去看一看，他觉得自己应该去看一看，他不能就这样懦弱地掉头。
他深吸一口气，继续下潜。
黑暗中有一丝光亮，那光特别微弱，像是已经支撑到了尽头，随时都会熄灭一样。可因为四周实在太黑，那一点光亮还是让人看得很清楚。
一个透明的鸭蛋。
任战迅速向它游过去。
直到游得近了，才发现那个鸭蛋其实巨大极了，几乎有一个人那么高，发着幽幽的青灰色的光。
海水已经越来越冷，冷得任战连呼吸都痛起来。他用力游到那个东西近旁才发现，原来那是一具冰棺。
冰冷的，死一般的青灰色，发出幽幽的光。
任战战栗着，感觉自己的心剧烈跳动，像是随时都会跳出脆弱的胸膛，让自己长眠于此。
可他仍是没有走。
他抬起手，拂去覆盖在冰棺上的水草，露出睡在里面的人——老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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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邬！”任战大叫一声，猛地睁开眼睛。
身上是干的，他还在自己的床上。
是个梦。
但梦里那冰凉而绝望的气息，却那么真实。
他用手背撸了一下脸，满脸都是泪水。是，他刚才抱着冰棺哭到晕厥，也那么真实。
真是……真是一个奇怪的梦。任战想，不过还好，只是梦而已。
他起来，从冰箱里拿出一大罐冰水，一口气喝了一半。看看还只有九点多，便给邬秀发了条短信。
“睡了吗？”
“还没，刚写完作业。”
“别太累，早点休息。鸭蛋怎么样？”
“跟昨天差不多。唔，好着急啊，好想看到鸭宝宝。”
“哈哈，心急的鸭妈妈。对了，邬秀，”任战想了想道，“我遇到个难题。”
“什么难题，我能帮你吗？”邬秀立刻回复道。
“我现在的房东，是个很可怜、又很可悲的女人，我想帮助她，却不知怎么才能让她打开心扉。邬秀，你帮我想想办法。”
“唔，好啊。她身世怎么可怜了？”
“遇到了不负责任的男人吧，父亲进了监狱，母亲心脏病发死了。”
邬秀突的全身一颤，手机都差点滑出去。
任战发来的那几个字，看来竟是无比刺眼，残酷到不敢直视。她顿时全身都陷入极度寒冷，那种冷，直钻到骨头缝里，钻到心里。
“邬秀，你怎么了？”任战见她许久不回，便问道。
“啊，没什么，再帮你想主意呢。”她定了定神，起来把校服套在外面，“你是不是就想让她知道，这个世界还是有爱的，大家也都没有抛弃她，希望她好好活。”
“对。”
“那我觉得和追女孩子其实也没什么区别。”邬秀笑了笑，“你怎么追我的招数，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放心吧，我不吃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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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邬用力睁大眼睛。
可能是酒喝太多，她这两年的视力一直退步。像现在，便分不清楚是真的天黑，还是自己眼睛又糊了。
但没有关系，反正都一个样。
她睡得有些冷，想把被子用力扯上来一些，再接着睡。却发觉被子似乎是在哪里挂住了，用了力也扯不上来。
她无奈坐起来，爬到床尾，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嘎！”阿斗稳稳地坐在被子上，扑了两下翅膀，朝她大叫。
“你又要干嘛，怎么还不成精？”她无力吐槽。
“嘎嘎！”
“是饿了吗？我去给你弄吃的。”
她摸了摸阿斗的小脑袋，勉强起床。她自己也有很久没吃东西，肚子却也不饿，只是脚下略有打飘。她扶着墙，摇摇晃晃走到门边，从米缸里舀了一勺拌好的鸭饲料。
咚咚，有人敲门。
老邬皱起眉头，不想理睬。
门外响起清亮的声音，“老邬你也睡不着吗？我煮了宵夜，你要不要一起吃点？”

第三十四章 爱就像循环
老邬根本不会理他。
也不想开口说话。
任战的早餐和午餐都是去警署食堂吃的，每天的晚餐不外乎罐头+泡面。
星期一：五香牛肉罐头+麻油鸡泡面。
星期二：盐焗鸡罐头+红烧牛肉泡面。
星期三：黑椒牛柳罐头+咖喱鸡泡面……他有七种口味的罐头和七种口味的泡面,以此排列组合。
隔着窗子，老邬闻出来他今天所谓的宵夜，也不过就是某个罐头加某个泡面罢了。
那味道在出厂的时候就被精确设置好了：加滚沸水到刻度线，闷盖三分钟，再打开，扑鼻而来的人造香精，任何时候都不会失了水准。
老邬扯出一丝轻蔑耻笑。
她觉得自己应该要开了门，把他的虚情假意全都泼在地上，最好再泼在他身上，然后质问他到底想说明什么？
想说这个世界很有爱，我还没有被抛弃，所以应该振作起来，好好活下去吗！
呵呵，所有台词她都知道。每一集的剧情她都亲自导演。自作自受。
她缩在墙角。
地上有一大滩水，是阿斗在地上拉了屎，她用水冲洗了，可水还没干。
但谁又在乎那个？她现在的生命里，又怎么会在乎湿不湿，脏不脏这种事情？
于是她坐下去，抱着阿斗，直接坐在水和鸭粪里。
他坚持不了多久的。只要我不出声，他很快就会回去。继续和那个傻女孩发短信，告诉她我睡着了。而那个女孩会鼓励他，让他明早继续。
老邬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靠着门闭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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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我敲了很久的门，不过她没有出声，可能睡了。”任战回到房间，对邬秀道。
“十点还不到呢，这么早就睡了？”邬秀道，“对了，你做了什么宵夜？”
“泡面。”
“啊？这个也太没诚意了吧，换我也要不理你啦！”
“很没诚意吗？”任战不解，“我一直都是吃这个的。”
“唔，如果我去看望一个生病的朋友，总是自己亲手煮点什么才更好吧。对了，你会煮饭吗？”
“不会。”
“哈哈哈……笨死啦。”
“你会？”任战问。
“我也不会。不过我阿妈会啊，你等等，我去问我阿妈。”
十分钟后，邬秀一条条短信过来，详细说明烹饪的过程。任战也一丝不苟，把这些内容在笔记本上写了满满一页，中间不懂的地方还反复提问，这才记全一道最简单的料理——海鲜粥。
而经过这一轮邬秀才发现，任战和自己一样，也是个家务能力为零的大少爷，自己比他还略强一点，他连最基本的淘米、洗菜这些步骤都没有完全没有概念。
“好了，现在明白了没有？”邬秀最后问。
任战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合上笔记，“大致没问题了。如果有不懂的，明天再问你吧。”
“好。”
“不早了，睡吧。”
“嗯，晚安。”邬秀刚要发送，临时又改了主意，把“晚安”两字删去，“你知道吗，其实我挺羡慕你那个房东。”
“为什么？”
“因为她明天一早就能吃到你亲手煮的粥啊。”
“傻子，她是个很可怜的人。那些不幸，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弥补的。”
“我知道。可我就是很羡慕她。呜呜，她每天都能看到你，吃你亲手做的东西。”
任战微笑，“邬秀，你在吃醋吗？”
“讨厌，才不。”
“哈哈。”
邬秀顿了顿，继续道：“好吧，我是在吃醋，大概是因为我太想要看到你了。你对她好一点吧，就把她当做我，给她多一点爱，就当是爱我。”
“邬秀，我爱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你。”
“我知道，我不是说了‘就当’吗？
任战，你有没有觉得这很有意义？一开始，我觉得你不快乐，所以我就想让你变快乐。现在你有了我，我们又把爱传递给另一个需要的人。
这就像一个循环。说不定哪天，这份爱又会回到我自己身上，给我带来好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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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米用清水淘净，少量油拌匀。
青鱼、虾仁、鱿鱼、海参全部洗净，放开水中氽烫，冷水冲凉。
锅里倒入米粒和十杯水，大火煮，再转用小火煮到米粒开花，随后放入海鲜食材煮熟。
最后加盐和胡椒粉，撒入姜丝和葱花。略凉，盛起。
以上是任战从邬秀那里打听来的海鲜粥的煮法。
他们两人对煮饭这种事都是抓瞎，邬秀去问了她阿妈，才勉强凑出来这么一个方子，至于能不能成，邬秀没把握，任战就更没把握。
所以当第二天一早，任战在厨房里按步骤煮好那锅粥，邬秀问任战“好吃吗”？任战只能说“挺像的”。
没错，他对海鲜过敏，不敢尝，只能看。
看下来，觉得挺像的。
任战盛了一碗，去敲老邬的房门。
“老邬，你起来了吗？我给你煮了海鲜粥。”
他以为老邬又会像昨天那样没反应，正打算秉着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敲门。
门却开了。
老邬倚着门，眸子通红，不知是刚刚哭过，还是一夜未睡。
任战倒有些局促，结结巴巴道：“你起来没有？我……”
老邬看了他一眼，他手上捧了一碗粥。
米粒晶莹粘稠。上面摆了三粒浅粉色的虾仁，外加碧绿葱花和老黄姜丝。
“你做的？”她似乎是吸了吸鼻子。
“对，你……”任战还未说完。
老邬突然抢过他手里的碗，蹲在门边就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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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碗粥很烫。
任战拿的时候，都不敢用手心捧，而只用手指抵着碗口和碗底。
但老邬一点不怕。
她用两只手牢牢地捧着，大口大口地吃着，吃得飞快。中间似乎不小心呛到，咳了好一阵，任战担心地叫她吃慢点。
她像没听见。
等咳稍微止住，又开始大口大口地往下吞。那样子像是饿了几天几夜，饿了好几年。
那是阿妈的味道。阿妈煮的海鲜粥就是这样。她捧着碗，手抖个不停，几乎连勺子都拿不住。
“三粒虾仁，用最新鲜的草虾，轻轻剖开背部，剔去虾线。鱿鱼，要切成爱心的形状，铺在碗底，代表你是我心里最深的爱。最后撒上葱花和姜丝，记得别用葱白，那颜色不好看。”
在那个小小的、只有几平米的厨房里，窗上挂着半截蓝白色纱帘，一点碎碎的阳光在外头张望。阿爸挥舞着叉烧刀切开脆皮烧鸭，阿妈手把手教她煮海鲜粥。
“秀仔大了，以后结婚生仔，就煮这个给你心爱的人吧。”
“才不要啦！我要他煮给我吃。”邬秀撒娇道。

第三十五章 销魂刀
“任战，怎么样，老邬吃了吗？”邬秀亟不可待问。
“她吃了。”
“哇，好棒！她怎么说？她给你的厨艺打几分？”
任战没有回答。
邬秀觉察到什么，又写了一条。“唔，你怎么啦？是她又骂你了吗，为什么感觉你一点都不开心呢？”
“她哭了。”任战道。
他紧紧捏住手机，没有办法用词句描述出自己此刻感受。
他感到非常难受。
老邬狼吞虎咽吃掉那碗海鲜粥。
一边吃，一边有大颗的泪滚落下来。她吃完了，还冲到厨房，若不是他阻止，她就要把勺伸进那锅还没离火的海鲜粥里。
他夺走她的勺子。
那么滚烫的东西，喝下去，她的喉咙就废了。
“给我吃啊！好好吃，给我吃啊!”她大叫，歇斯底里的，挣扎哭嚎。
“给，给，我以后每天都烧给你吃！”他抱起她，强行带她离开，把她带到院子里。
这一次，她一点都没有挣扎。
她轻得像一片纸，在他怀里无法遏制地颤抖，她甚至用牙咬住他的衣服，想竭力控制住自己。
没有用。
她是那么痛。七年了，她以为自己早忘记了，以为自己醉生梦死，灵魂已烂在地狱里了。
可是没有。阿妈的粥那么香，每一口都是她的毒药，吃下去绞穿她肚肠。
“好痛啊……好、好苦啊……”她哭道。
泪水打湿他衣服，也揪得他的心一阵痛。
山上，玄月寺早课结束，打起了钟。
他把她抱到阳光里，让太阳不是太猛烈地晒到她身上。他想是不是去拿把椅子让她坐着，自己弄块毛巾给她洗脸。想了想，最终什么都没做。
他片刻都没有放开她，抱着她直接坐在地上，等她稍微平静下来一些，又用自己的袖子给她擦眼泪。
她太瘦，身上是一排嶙峋的骨头，脸上也是一点血色都没有。太阳大一点，她就要化成烟似的，和幽灵没什么两样。
擦眼泪的时候，任战仔细看了她，发现她其实很年轻。
她的眼睛里没有任何复杂的东西，干干净净，一眼便能望到底。她的睫毛很长，很漂亮，虽然有点枯黄。
“别哭了，以后我每天煮粥给你喝，我来保护你。”他道。
她空洞地望着他，不知该怎么抵制这诱惑。
慢慢的，眼泪干了。
她在他怀里睡过去。
他拿出手机，对邬秀发了两句话。
第一句“她吃了”。
第二句“她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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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是袁帅忘了老邬，默许任战这样由着性子招惹她，而是这几天他自己都焦头烂额，分身乏术。
他在省城。
一年前，他阿爸——那个年轻时曾经凭着一张帅脸、一身功夫拍过电影的小白脸得了阿茨海默症。
一年里，袁帅往省城跑了二十多次，比他在过去七年里加起来的都多。
每次去和回来，他都要坐两个多小时的长途车。那辆大巴士轰隆轰隆、每天六个班次往返于省城和玄月小镇之间。
上车时还是繁华的大都市，潮人馆、网红店，俊男倩女，宝马香车……但只要在车上打个盹，眼睛一睁开，就是乌黑一片的玄月镇，几盏惨兮兮的渔火照亮他回家的路。
这时候，袁帅就会想，这就是人生吗？
一睁眼，一闭眼，逝去了青春。
和大多数父母离异的孩子一样，他和阿爸关系不好，以前就很少去。除了过年，他带着袁梦去吃一顿，拿两个大红包回来，平常基本不去。后来他工作了，便连红包都懒得去拿。让袁梦一个人去，推说自己值班。
他和新阿妈见面次数更少，彼此说话比那些来警民合作站咨询问题的阿婶还要客气。
刚结婚时，阿爸身体还很好。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就像四十出头。袁帅听人说起过，说新阿妈打算自己生一个的，但后来似乎是年纪着实大了，一直没怀上。
现在，阿爸病了，新阿妈找不到人说话，所以每次袁帅去，她倒都拉着他，絮絮叨叨说很久，说阿爸把小便弄在床上臭死啦，说阿爸总是骂她，骂她勾引男人，拆散别人家庭。
这个时候，袁帅就安慰两句，然后抽一沓钞票出来放在桌上，说“阿姨你辛苦了”。
袁梦很反对他这样做，说这点钱还不如请个保姆。你当那个女人真有好心来伺候阿爸吗？
袁帅不解释。
久病无孝子。服侍这样一个病人，朝夕相对，心力交瘁，哪里是一个保姆能做得好的。那个新阿妈，对自己兄妹怎样无所谓，但她能对阿爸好就行了。
也不用特别好，不嫌弃就行。
他也打过电话给西半球的亲阿妈，说了阿爸的事。因为时差，他特意挑了半夜，凌晨两点，清晰听到电话线那头传来的轻微啜泣声。
但片刻之后，阿妈便吸吸鼻子，说自己在做一个大项目，可能没时间，然后又问儿子什么时候结婚，她来参加婚礼的时候，应该能顺便看看那个男人。
袁帅淡淡笑，说阿妈你忙吧，能创业不容易，何况还是在海外，注意保重身体。两人又客气地说了些别的，挂了电话。
他蹲在屋前抽了一宿的烟。
第二天一早，镇上的纹身馆开门，他就进去在自己左臂上纹了三个字——销魂刀。
馆里的纹身师父还笑他，说现在都流行纹洋名儿，网上有设计好的模板，这种老掉牙的剑啊、恨啊……都过时了，问他要不要换一个。
他一个手刀砍上来，砍得人家师父嗷嗷乱叫，差点臂骨骨折，求饶道：“好好，销魂刀，就销魂刀！”
墨针扎进皮肤里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憋闷了好久的胸口终于抒出了一口气。
《销魂刀》，是阿爸唯一演过的电影。
他把它纹在身上，便觉得不怕了。
阿爸忘了，阿妈忘了，即便以后自己老了，也得了像阿爸那样的阿茨海默症脑子坏了，都不要紧。只要看着手臂上这个纹身，他就还能记起来。
他的阿爸，年轻过，帅过，红过。
他们一家人，幸福过。

第三十六章 爱情里的他们
“你好，我叫任战。”
“现在是2018年10月8日，此时此刻，我的手里正握着你的手机。”
“我是刚来玄月镇的实习警员，也许你叫我黑猫警长更合适。”
……
七年了，这些话她还能一个字不差地背下来。
七年了，她经历了人世间最可怕的事情，她已经从云端跌到了粪坑里，脏不可言，臭不可闻，却还是对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念念不忘。
老邬打开窗子。
凌晨四点，天上尚有洁白的月亮和漫天星光。她想起那一年在中学礼堂里，自己坐在台下，听台上两位德高望重、又相敬如宾的天文学教授对他们说。
“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都已经是亿万年前的景象。真实的它们也许早就发生爆炸，灰飞烟灭。可我们还是津津有味地去看，热衷给它们编写各种美丽动人的传说。为什么呢？”
“因为太美了。”她喃喃回答。
爱情太美了。
爱情里的少年和少女都太美了。
美得她不忍心破坏，不愿意让爱情里的他们知晓现实的残酷。
对面的厨房亮起了灯，任战已经起来给她做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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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咯！今天吃萝卜糕和甜豆浆好不好？我朋友喜欢吃冰浆，但是你胃不好，就只能喝热的。”
门没锁。任战直接进来把早餐放在桌上，拉开窗帘。
今天天气真好，阳光照进屋里的时候，老邬看到许多尘埃在光柱里跳舞。任战背对着她，正用一块抹布擦着桌子。他穿一件白色短袖T和果绿色休闲短裤，人高腿长，帅气阳光，真的就是她在想象里描画出的样子。
“快起来，尝尝萝卜糕怎么样！这个超级难，前两锅都糊了，第三次才成功！”他转过头对她笑。
他的精神很好，眉目清隽，浑看不出失眠一宿的倦怠。
她不说话，冷冷看他。
他用筷子夹起一块，伸到她面前，“闻闻，香不香？这个放了干贝的给你吃，另外没放干贝的是我的。”
她吃了一惊，“你要和我一起吃？”
“对啊，我天不亮就起来了，饿到现在。”他委屈道。
她不知该说什么，呆了数秒后，如坐针毡，只好乖乖起来。
“先去刷牙，然后吃早餐。”他温柔地把她送到浴室门口，“我等你。”
老邬难以适应，混混沌沌中，竟又听话地刷了牙，洗了脸。
等她带着难得的清新口气和焕然一新的干净脸皮出来时，任战显然还不是很满意。
“不行啊，正常刷牙需要三分钟，你这也太快了，对牙齿不好。而且你这牙刷毛都卷起来了，用了很久吧？”
他在浴室里巡查了一圈，直接把她的牙刷和毛巾丢进垃圾桶，“我在网上给你买了新的电动牙刷，不到三分钟震动不停止。哦，它还会给你打分，80分警告，70分重刷。毛巾也用新的，负离子清洗毛孔，去除黑头，对皮肤好。”
老邬目瞪口呆看着他。
刚想开口恶言相向，却被他轻轻推到桌前坐下，塞了一杯豆浆在手里。“先喝点豆浆，暖暖胃。”
那只白色的马克杯是任战从自己屋里拿过来的。她记得当时买了一对。
任战把白的给了他，自己捧着那只黑的。
“你凭什么！”她恶狠狠道。
杯子握在她手里，太用力，那温暖直烫到了心底。
“什么？”
“我说你！自以为是，对我指手画脚！”她跳起来拍着桌子朝他吼。
任战平静望着她。
“你是指我替你做早餐？”
“哼！”
“那你恐怕得做好准备。因为接下来我不仅会替你做早餐，还会替你打扫屋子。对，你还要戒酒，按时吃饭，逐步锻炼。等你身体好起来，我认为你还应该去工作。”
老邬冷笑，“任警官，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来摆布我的人生！”
“因为你把你的人生过得一团糟！”任战道。
他站起来，忽的把窗帘拉到最大，猛烈的太阳一下刺进来，她“啊”的一声，挡住自己眼睛。
他大步走到她身前，再一次严厉地掰开她手，逼着她面对阳光。
“我不会像袁警官那样纵容你，你想颓，就把你藏起来与世隔绝，你想堕落，就陪着你一起邋遢！
是啊，你是有一个糟糕的过去，但那又怎样？糟糕是定语，它形容的是过去，说明再糟糕，也都已经过去了啊！”
他顿了顿，语气缓和下来，“我的过去也糟糕透了！你想听吗？”
她被骂得有些懵，茫然点头。
她在七年前就已经爱上他。但却并不知道，他有过什么糟糕的过去。
“你知道的是我对海鲜和酒精过敏，但事实上，我比这个更要严重得多。
我有很多东西不能吃，半根韭菜就会让我胃出血，芒果的话，更是闻一闻都会窒息。
我没上过幼儿园，整个小学的出勤率加起来也大概只有几个月，因为班里只要有一个人打喷嚏，我铁定得肺炎，而一个肺炎，就可能会要了我的命。
你更想象不到，和同学一起打球、游泳，对我来讲是奢望。
有医生预测我没法活到成年，甚至很多人劝我爸妈再生一个弟弟或者妹妹！”
他捏住老邬纤细的手腕，自嘲，“我自暴自弃过，有一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医院里，偷了手术刀——割腕。”
她惊恐道：“不要！”
“对，我没有。”他笑了笑，“我犹豫了一个晚上，还是没有勇气。第二天，我决定重头活起，那个连自杀都没勇气的胆小鬼——我实在不想那样活下去。”
他微笑着，拉着她走到阳光里，替她把油腻打结的头发归拢到耳朵后面，露出白皙的脸庞来。
她的皮肤薄到透明，强光下，看得到一根根青色的血管，血液在里头一跳一跳地流动。
“我改了名字，和过去彻底告别。以后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都会想，今天太阳这么好，早餐又这么美味，如果在那个晚上就没出息地死了，那所有这些就都享受不到了。
你也从今天开始好不好？就当是失忆，把一切都忘掉，喝了这杯豆浆以后，就做一个新的老邬，脱胎换骨，涅槃重生。”

第三十七章 讽刺剧大师
自从一杯豆浆泯恩仇以后，不管老邬同意不同意，任战就自说自话地开始了他的改造大行动。
他搭了一把躺椅在院子的树荫下，让老邬坐在上面休息，还去镇上图书馆借了几套漫画，让她睡得累了就随便翻两眼。
漫画当然是连一页都没打开。
在她的默许下，任战大刀阔斧，把所有破烂和酒瓶之类的全扔了，理出来的垃圾装了两辆平板车那么多。
然后又去买了螺丝钉子，把摇摇欲坠的门窗和家具全都弄结实。
坏掉的灯全修好，瓦数低的也换了新的，开起来亮堂堂。
漏水的龙头修好了。
浴室的瓷砖没有重贴，但是把墙上和地上的水垢都清洗干净了。脸盆架上还多了新买的洗面奶和护手霜。
冰箱里塞满食物。
订了两瓶牛奶，送奶员来大门口安了奶箱。
床单枕套用消毒液浸泡了两个小时，洗完就晾在院子里，收下来的时候有太阳的味道。
任战手脚很快，全身有使不完的劲。等这些全做完了，他还一点不累，天也还没黑。
他笑着过来拉她。
“你干什么！”老邬怒道。
“帮你剪头发。”
“住手，我不剪头发！喂，你别乱剪啊！”
“我学过的。但你别动，动了可剪丑了啊。”他把她按在椅子里，在她胸前围了一条大围裙。
老邬果然不敢乱动。
任战暗笑。
他算是有点摸透她了，也不过就是个被宠坏又被吓坏的小孩子。他在半个小时前帮她洗了头，头发现在还是湿湿的，用来剪正好。
他拿起一缕来，眯着眼睛，咔嚓！
她的头发又细又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没什么光泽，就像花园里缺乏照料的小草。
“这底下都分叉了。我先帮你剪短一些，等营养跟上了，我们再慢慢留长好不好？以后洗完头，记得用护发素做下按摩，头发就会滋润了。”
“切！”
“你别不信啊。我爸爸有阵子研究课题太专注，狂掉头发，差点秃头，后来我妈妈每天帮他做按摩，后来又渐渐长出来啦。”
“真的？”
“当然啊。”任战笑，“要是真的秃了，我妈妈可要伤心死啦。她一直认为我爸是天下第一帅。”
老邬脑补那个画面，不由翘了嘴角。
“耶，你笑了！”任战轻轻欢呼道，“知道吗，从我认识你到现在，还没见过你笑呢。”
老邬立刻又板起脸。
任战忍笑，手里咔嚓咔嚓，黑色的发丝像黑色的蝶，在他手中起舞纷飞。
“你笑什么！”她骂道。
“哈……没什么。”
“不许笑！”
“哈哈……”
“说了不许笑，你再笑！”
“好好，我不笑！你别再动了，再动剪到耳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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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候，任战又端来泡面和牛肉罐头。
“最后一次。我今天忙了一天，没空做饭。”他抱歉道。
“切！”
“也不光是泡面。你看，这里面是有配菜的，有西红柿和胡萝卜。”
“我要吃绿叶菜。”老邬望着那几粒西红柿末末，鄙夷道，然后又低头去看她的漫画。
果然，任战拿出了手机。
“邬秀，在吗？紧急求援！”
邬秀很快恢复道：“来了来了，什么事啊？”
“老邬吵着要吃绿叶菜呢，可现在这么晚了，菜场都关门了。”
“唔，我想想。”过一会，邬秀道，“阿爸在院子里有种生菜，不晓得过了这么久还在不在。不过这菜好养活，就是不去打理，它自己也会长。”
“真的？”任战高兴道，“我去找找，生菜长什么样子？”
“绿绿的，叶子很肥，像把扇子。哎，你真是菜盲啊，就你这样的还能照顾人？还帮她收拾屋子？打死我都不信。”她无情嘲笑他。
“邬同学，我有万能的百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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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一提问，立刻会有专业的植物学家、农业学家教我辨别出至少十种生菜。”
老邬望着任战，对着口型，轻轻说出自己早在七年前就收到过的消息。
原来真是这样，七年前自己一心一意要帮助的，竟然就是七年后这个走投无路的自己。
时光，真是一个最辛辣的讽刺剧大师。导演了一场好戏，让自己一人分饰两角。
任战，你真的来了。我这么可耻地活着，也许就是为了想亲眼看一看你。
你那么好。英俊、阳光、充满正能量。
而我，却再回不到你理想中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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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洗了生菜，做给老邬吃。
但老邬没吃几口。她三心二意地挑了几根面条，冷眼看任战吃着光面和不放任何调料的干牛肉。
“你吃泡面不放料包？”她皱眉道。
“香料会过敏。”
“不淡吗？”
“我加了盐。”
“那牛肉呢？”她拿起罐子看着标签上“黑椒味”三个字道，“这不是也有胡椒吗？”
“这个牌子的罐头，酱料和肉都是分开的，我只要不加就好了。”他耐心解释。
“所以那么多五香、咖喱、红烧……那么多口味，不过是打开包装的时候看着热闹是吧。”老邬轻蔑笑道，“天天那么吃，你也不烦？”
“从小习惯了。”
他的手机震动两下，拿出来看了一眼，但顾及老邬在场，并没有立刻去回。
她眸中闪过一丝痛苦。
就是那个！诺基亚C201，屏幕还是她摔坏的！
“怎么还用这么老的手机啊？”她故意道，满不在乎的样子。“谁来短信呢？”
“我女朋友。” 任战道，带了点骄傲，“她人很好，特别支持我帮助你，还出了很多主意。我以后要是找到她，要带她来见见你。”
老邬黯然。
她本来吃面的，突然间停下筷子，呆呆出神。
任战伸手在她跟前晃动，“嘿，想什么呢？认真吃饭！”
“任战，你说网恋到底靠不靠得住？”
“呃，怎么问这个？”
她望了他一眼，自嘲笑道：“以前我阿爸阿妈在的时候，老是反对我网恋，说网络上不会有真心，我还不信……”
“为什么不信？网络上怎么就没有真心？”任战反驳，“我和我女朋友就算是网恋啊，一次都没见过，可我们从来都不会欺骗对方。”
“是她没有欺骗你而已！”
她冷笑，“你弱不禁风的过去，你一年到头只能吃几口盐巴的奇葩体质，有跟她说过吗！”

第三十八章 又梦见老邬
任战沉了脸。
“我告诉你这些，不是用来让你嘲笑我的。”他脸色愠怒，“不管我有什么样的过去，这和我爱她并没有关系。我只要不在感情上欺骗她就对了。”
“既然没有关系，干嘛不直说！”老邬冷笑，“还不是怕她看不起你，自己心虚！”
“我没有！”
“你就有！”老邬声音比他更尖更响。
任战并不善言辞，气得几口把面和牛肉吃光，大声道：“就你心胸狭窄，自己没碰上好男人，就把世上男人全都一棍子打死！邬秀她，她怎么能像你这样？我们将来一定很幸福！”
“是啊，她怎么可能像我这样……你们以后也一定很幸福。”老邬轻轻道。
她也不再吵架，抬起惨白的脸孔，边说边朝他温柔地笑。
那句话里满是祝福的字眼，但从老邬嘴里说出来，却怀着最深最毒的恶意。
任战心里突然一阵发毛。
今天一整天，他替老邬把脏不可立足的屋子彻底打扫干净。她对他烧的海鲜粥爱吃到疯狂的地步，她甚至还很配合地洗了头，剪了头发。
他以为自己已经走近她了。
相比之前的又冷又硬、不可理喻已经好太多。他甚至觉得袁帅照顾她那么多年根本是不得其法，因为老邬并没有像他说的那样，连碰都不能碰。
可是现在，当老邬口口声声祝福他和邬秀的时候，他才真正感受到了她戗骨焚心的恨意。
她恨这个世界，恨所有人，不管对方是谁，也不问任何理由。她就像一头被愤怒和绝望包围的困兽，袁帅用锁链绑住她，她只是看起来安静了。但那些想要毁天灭地的念头却一直在她血液里横行，妄图挣脱枷锁。
毁了她，也毁了世界。
任战不由得又想到了泥鳅。眼前的老邬和那个六岁孩子是一样的。他们是那次劫案的真正受害者。他在警校也读过很多案宗，那些印在材料上的文字或者照片，完全不能表达当时案件惨烈之万分之一。逝者已矣。犯案者也被收押服刑，但真正留下创伤，并在痛苦的深渊里挣扎沉沦的，就是这些被害者和罪犯家属。
任战不由心软起来，也不再计较老邬说了什么。
他呆呆地望着她，目光穿过她而看着她身后茂盛的琼崖海棠，开始走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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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到半夜，任战又做起了梦。
他梦见老邬和自己奔跑在海边。海滩上搭了一个白色的小亭子，他们跑向亭子，就站在那里结婚。
泥鳅做花童，替老邬提着裙子。那是一款白色的抹胸裙，老邬不停地拉着胸口，说快掉下来啦，快掉下来啦！而他在抱怨，说谁让你那么瘦，没有胸就不要穿抹胸款的！
玄月寺的大师父，那个爱吃烤鸭的惠明大师替他们主持婚礼，问了一套明明是神父才会问的问题。就在他们两个人都说愿意的时候，袁帅从看戏的人群里冲过来，朝着他就是一个耳光！
任战一个激灵，翻身坐起——简直太可怕了！
和老邬结婚？这是什么鬼！
他像是被噩梦魇住，压住胸口大力喘了几口气，又起来去冰箱里拿了一大杯冰水，咕咚咕咚喝下去，这才定下神。
没什么的，不过是个梦。
我是梦到老邬了，但那是因为我这两天都和她朝夕相处。我在帮助她，在拯救她。对，没错，一定是那样。
我对老邬不可能存在任何感情，她简直就不是个女人。
我爱的是邬秀。我在梦里抱着老邬哭，也在梦里和老邬结婚，那其实都是我对邬秀的情感映射。只是我不知道邬秀长什么样子，所以才被老邬钻了空子。
不，我不能再这样下去。虽然是梦，但在梦里背叛也是不允许的。我得想想办法。
他光着上身，单穿一条浅灰色睡裤，又在家里开始举杠铃。等举了第三组的时候，突然有了主意，奔去抓起手机。
“邬秀，你睡了吗？我知道现在是半夜，但我实在太激动。你如果睡着了也没关系，你明早起来看到再回我吧。”
邬秀倒是很快回了个消息，“呵呵，任警官知不知道现在是半夜三点，而我昨晚复习到一点半。”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是在太激动了。”
“醒都醒了，看你到底为什么激动，说的有道理就原谅你。”
“邬秀，我觉得自己很爱你。”
“哈哈哈，任警官，你半夜里激动得睡不着，就是突然发现自己很爱我？”
“嗯。”
“么么，你真可爱。”邬秀打了个哈欠，笑道：“我也很爱你，快睡吧。”
“==，邬秀。我是说，我爱你，所以很想见你。”
“我也很想见你啊，可是连我自己也说不清七年以后我会在哪儿。而且，你不是也早问过吗，镇上的人都说不知道呢。”
任战确实打听过，他一个做刑侦的，要找一个七年前在这儿住过的姑娘，怎么会没有办法？只是奇怪的是，不管他去邬秀读过书的学校，还是她的同学，四螺街的街坊，大家都说好了似的，只要他一开口提邬秀的名字，全都说不知道。
而至于老邬的父亲砍死倪万财的事情，他又不想对邬秀提起，虽然她早已经离开，但老宅被一个杀人犯住过，心里多少会不舒服。
“你的下落我会继续打听。但现在我迫不及待，不，我必须立刻见到你。再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我怕我会疯掉。”
“呵呵，傻瓜。”邬秀虽然困得很，但被他这夜半突袭的甜蜜也搅得没了睡意，笑吟吟道，“喂，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你平常都没有这么沉不住气的。”
“邬秀，我想你。”任战捏着手机，想到白天老邬如诅咒似的恶毒眼神，手心里都攥出了汗。“你相信我，哪怕我曾经说过言不由衷的话，但都是因为我爱你。我真的爱你，只爱你一个。”
窗外飘过一个黑影。

第三十九章 火捕鱼
“谁！”任战一声断喝，立刻冲了出去。
森白的月光下，老邬像个幽灵似的站在院子里。
任战蹙眉，“怎么是你？半夜三更的吓我一跳，以为是小贼。”
他瞥了她一眼，发现她右手拢在大卫衣里头，看那露出来的部分，似乎是个铁家伙。
“你在干什么？”他情不自禁起了戒心。
“没什么。”
“手里拿的什么？”
“忘记浇水了，起来浇个水。”她望着他，面无表情地把花锄向他抛过来，“怕我袭警吗？空有一声力气，胆小如鼠。”
她鄙夷地笑了一声，转身走了。
任战松了口气。大概是真的被她坑了太多次，每次和她相处都像坐过山车似的胆战心惊。完全不知道她下一秒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
直等老邬完全走进了自己屋子，又关了门。任战这才打开手机，继续对邬秀道：“邬秀你还在吗？”
“在。”
“你身边有照片吗？你自己的。”
“嗯，有，火捕鱼时候在海边拍的。”
“我想到一个办法。你把照片埋在院子里的琼崖海棠树下，照道理我应该是能看到的，对不对？”
“好，那我现在去埋。”
他几乎是等不及片刻，收到短信立刻兴冲冲地去挖。
树下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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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捕鱼，是玄月镇的传统。
每年五月到七月间，是捕捞沙丁鱼的旺季。捕鱼船白天休息，夜间出海，富有经验的渔夫们在船尾点燃一根竹棒，竹棒末端则覆盖着硫磺土。
待硫磺溶解在水里，整个火焰把一大片水域都照亮了。沉睡中的鱼儿突然被惊醒，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就有先明白过来的鱼儿疯狂地跳起来，想要靠近那从未见过的光明。
平静的海面沸腾起来，你从未知道深蓝色的水下其实雀跃着如此多鲜活的生命。它们往往并不知道那火焰的真相，只是觉得好奇，觉得从未见过。
鱼儿们并不知情，渔夫已悄悄收网。
这样的火捕鱼屡试不爽。一艘渔船，一夜下来往往能捕捞将近3-4吨沙丁鱼。
有人说这很残忍，不过是为了看一眼耀眼的火焰，就让它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有人说，这很值得，因为毕竟见过了什么叫做光明，比在幽沉漆黑的大海里碌碌无为一生要好。
而对于在海边长大的邬秀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这是祖祖辈辈们生活的方式。火捕鱼的时候海边异常热闹，除了出海捕鱼的渔船外，海边还临时增设了许多小摊，有卖当地特色小食的，有卖手工艺品的，还有其它说不上来名字的。
老邬并没有睡。她坐在窗前，看任战屋里那盏微弱的灯光。七年前的今天，她半夜被他的短信叫醒，然后挑了一张在火捕鱼时候拍的照片，埋在第三棵琼崖海棠下。
老邬凄凄笑，从大卫衣的袖子里取出一个信封。
为了怕损坏，她特地小心地把照片装在信封里，又用一个密封袋把信封包起来。
她刚去院子里把袋子挖了出来。自己埋的，自然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袋子的外面有些泥土，但打开以后，里头的信封和照片依旧完好如初。
照片上的女孩穿一条紫红色的吊带裙，长度垂至脚面。一双细细的肩带更映衬她肩头肌肤胜雪，姿容婉丽绝伦。她在奔跑，边跑边笑，发辫松散下来，被海风吹起，张扬在青春的时光。
多美的女孩。
老邬摸着照片。多蠢的女孩。
她从床底下偷出一瓶悄悄藏起来，没被任战收走的烈酒，猛灌一口，止住快要流下的泪。
“咳咳咳咳……”她呛得咳起来，却听到门外任战咚咚咚地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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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邬，你给我出来！”他几乎是雷霆的怒气，一拳拳上去，把门都要打穿。
“我知道你没睡！你出来！你把邬秀的照片还我！”他厉声道。
门里没有丝毫动静。
“你别躲，我知道是你干的！半夜三更起来浇花，你骗谁呢！”
任战气得破口大骂，一脚一脚地踢门，那扇可怜的房门被他踢得瑟瑟发抖。“你是挺可怜，所以我和邬秀才想尽力帮你，可你呢！你就是这样报答我们的吗！”
漆黑的屋里，突然亮起一点火光。
任战大惊。用力一脚踹去，破门而入。
老邬坐在地上，她面前是平时喂老鸭吃食用的瓷盆子，有时候甚至昏钝的时候，她自己也会用这盆子来舀水喝。
但此刻，这只舀水用的盆子却烧了起来，邬秀的照片在火光里跳跃，就像那些被硫磺火吸引了，争先恐后送死的沙丁鱼。
“疯子，你是疯子！”任战边骂，自己却也像疯了般的冲上去，一脚踢翻火盆！
盆子滴溜溜滚走。照片落在地上后却并没熄灭，火光反倒窜得更高。
任战不舍得用脚去踩，空着手就扑上去！
“白痴！照片上淋了菜油，你是想废了这双手吗！”老邬骂道。
任战丝毫听不进去。他用力扑打火焰，火焰却伸长舌头舔他的手。远看，他就像捧着一团火，跳跃的火光映红双眸。
不顾一切，亦不知死活。
老邬明白了，他根本没想要扑灭火，只想趁照片没被完全烧掉之前，看一看邬秀的样子。
“白痴！”她不觉泪目，脱下身上的卫衣朝他冲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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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坐倒在地。
老邬穿一件岛上姑娘常穿的吊带衫，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她眼看着任战的双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发红，起了一颗颗黄豆大的水疱。她脸色惨白，摇摇欲坠，竟比他更像是受害者的样子。
“这，好像还蛮严重的。我……我去拿点鸡蛋清给你敷着。等天亮了，就赶紧去医院。”她啰啰嗦嗦道。
任战没说话。
他只望着手中的最后一小片相纸。那连四分之一都不到的地方上，除了边沿一圈烧焦的痕迹，隐约可见飞舞起来紫红色裙摆，还有一双白皙的足踝。
秀足娇嫩，连鞋都未穿。
“对……对不起。”老邬嗫嚅了一句。
她并没有对不起他。那是她自己的照片，她想烧就烧了，不欠任何人。可是看到他扑在火里连命都不要的样子，她又心疼到什么都顾不上了。
他爱我是真的，即便这个我已经不是他想象中的样子。她想。即便我们爱到后来是万丈深渊，但爱本身是没错的。
她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战战兢兢地去找来鸡蛋，打下蛋清，又找出棉签，想替他上药。
“滚！”任战突然朝她吼。
“对不起。”她低着头，只会这一句。
“我真的是白痴，白痴才会想要拯救你！”他咬牙切齿，“你这种人，根本不值得救！”

第四十章 离真相一步之遥
任战走了以后，老邬觉得很冷。
她没有关门，院子里的风吹到身上，凉透了。
她想了想，把被任战扔在地上的大卫衣捡起来，没头没脑地又套回到身上。卫衣上被火烧穿了好几个洞，也穿反了，她浑没发现。
还是冷啊，好冷啊。
她搓了搓手，去床底拖出一个大箱子。那里有阿妈织的毛衣。他们住南方，天再冷也一件皮夹克到头了。只是那时候她说要考大学，天南地北的没个准数，阿妈怕录取通知书下来再织会来不及，就预先准备起来。
她套了两件毛衣在身上，还是觉得冷。刚准备再套第三件的时候，发现第三件竟然只有一只袖子的，另一只——阿妈还没织完。
她懵了一下，怎么能没织完呢？
阿妈怎么能没织完呢？阿妈，你织啊！秀仔冷啊，秀仔好冷，想穿毛衣啊……
她坐在地上又发了一会儿的呆。然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哆哆嗦嗦地把那件独袖毛衣也往身上套。
一件卫衣+三件毛衣，本来是无法叠穿的，但她实在太瘦，衣服穿在身上，就像挂在竹竿上，虽然看着臃肿，她自己倒不难受。
“好多了，阿妈的毛衣最暖和，一穿就好多了。”她自言自语，拎着酒瓶子上床，喝了一大口。
“秀仔听话了，阿爸阿妈不要再生气哦。
你们看，我改了名字，他竟然一点都没怀疑到我。我今天还烧了照片，我会让他死心的。
阿爸阿妈，我以后都听话了，你们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再也不顶嘴，也不和你们吵架。你们说的都是对的，都是为了我好。
爱人算什么？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只有阿爸阿妈才不会嫌弃我。”她痴痴笑了笑，“而他叫我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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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桌上，放着那张抢救回来的残破照片。
他的手伤得不轻，一直到腕部都是可怕的红色，还有大大小小一圈水疱，如果不及时处理，以他的体质，恐怕又是一场来势汹汹的并发感染。
但他没有空管这些。
他很生气，并且失望。
气老邬根本不领他的情，他那么一腔热忱地想帮助她，想帮她走出泥沼，好好地开始新生活。可她狗改不了吃屎，仍是那么偏激、狭隘、自己不幸福就恨不得天下人人悲苦。
他失望透了。
这种失望，远大于照片被烧掉的失落，虽然他刚才一把扑在火里，看上去就像为了邬秀连命都不要的样子，但其实，那是他无言的愤怒——他对她失望透了。
为什么就不肯好呢？为什么就非要在那个烂泥塘里耗尽一生呢？
遇上了不负责任的坏男人又怎样，阿爸坐牢、阿妈病死了又怎样，每一天都是新的，都可以开始一个崭新的自己啊！
他坐在地上，堵着气，不肯去处理伤口，好像那样就能和她较劲，让她后悔羞愧似的。连邬秀发来短信都没有察觉。
“任战，你在干嘛，看到我照片没？”邬秀问了第二次。
任战这才觉醒，用唯一完好的小指艰难回答，“别提了，照片被我房东烧了。”
“啊，她为什么要烧照片？”
“谁知道。她精神有问题。”任战气鼓鼓道。“每次看到我和你在一起，都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任战想历数老邬的条条罪状，听他吹口笛就拿冷水泼他啊，给他吃过量的退烧药让他去不成约会啊，还有无数诋毁他和邬秀感情的风言风语……任战越想越气，如果不是手疼打字太累，真忍不住要跟邬秀发一通牢骚。
“你阿爸为什么要把房子卖给这样一个人？是你们家亲戚吗？这品行也太恶劣了！简直不知好歹！”任战怒道。
邬秀沉默着，她是个心善的孩子，很少背后去说人长短。“别生气，她也是个可怜人，阿妈都没了。
要不要我再去树下放一张照片，不过我虽然爱拍照，却很少给自己拍。别人给我拍的，我最满意的也就只有火捕鱼时候那张。”
任战却没回答，他正愣愣发怔。
邬秀的话让他想起件什么事，但却又想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事，只觉有个念头在脑子里模模糊糊闪现。越是着急，越是糊涂。
到底是什么事？老邬烧了邬秀的照片……这说明什么？仅仅是嫉妒我和邬秀相爱吗？不，似乎还有别的，还有别的更重要的一层关系在，可那又是什么呢？
邬秀短信又催，“任战，你还在吗？要不要我再去树下给你放张别的照片？”
任战一个激灵——
老邬怎么知道树下会有照片！难道……难道……
不，绝不可能！一个极其恐怖的念头在脑海里升起，但又立刻被他自己拍死。
绝不可能！他在心里反复默念，一个是温柔可爱的邬秀，一个是尖刻恶毒的老邬……这，根本绝无可能！
他不愿再去想这个事情，像逃避似的捧起手机，对邬秀打了长长一串的爱心。
邬秀哈哈大笑，“任战你怎么了，是什么东西压到按键了吗？为什么突然这么肉麻？”
“邬秀，我爱你。”任战觉得自己被刚才那个念头吓得微微冷汗，连心跳都是紊乱的，“答应我一定要保持现在这个美好的样子，一直等我找到你。”
“我一直就是现在的样子啊，呵呵，你说话好奇怪。”
“大概是因为一直都见不到你的关系，我有点焦虑。”任战尽量避重就轻，但一想到刚才那个念头，心里仍是像咽了一口苍蝇似的难受。
“没关系啦，我们一定会见到的。对了，刚才你去找照片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一个有点疯狂的主意。”
“什么主意？”
“唔，本来想等到圣诞节的时候，或者再特别一点的日子当礼物送给你。不过看你今天似乎心情不大好，那就提前送吧。”
任战总算是笑了，他的邬秀那么可爱，温柔又善解人意，他在瞎想什么呢？
“你要送我什么？”他道。
“你去看下墙上，就是书柜边上的那面墙上，是不是有什么不同？”
白墙上出现一枚印记。

第四十一章 跨时空的吻
放书柜的白墙上，果真显出一个印记。
那印记一寸不到，中间宽两头略窄，像个橄榄。颜色先是由嫩粉、浅粉变到甜心粉，最后又由甜心粉慢慢变黯变淡，像是经过了尘世风雨，岁月沉淀。
任战惊讶地望着这神奇一幕。
邬秀道:“任战先生，这是我上星期新买的口红，如果你还没明白我的意思的话，我只能说我很失望。”
她望着墙上的那粉色唇印，咬着唇，脸红得像阿妈刚煮熟的草虾。
“感谢提供坐标位置，我要开始吻咯！”
任战果然不笨，但发短信提醒是不是也太嚣张了一点！他是想怎样，让我在这里配合他深呼吸吗！
邬秀死死地盯着那个唇印，身体僵得已经连脚趾头都蜷了起来。唉，用意念想象自己和一个男人接吻，这该是有多浪——请注意，是浪！不是浪漫！
然而，她竟真的去做了，一边在心里死男人臭男人的乱骂，一边把中学六年里看过的所有毁人不倦的言情小说全都回忆了一遍，迅速脑补霸道总裁的接吻过程。
意念里的任总裁至少是一米八五以上的身高，刀削斧凿般的五官以及六块腹肌。一般情况下，他会先用邪魅狷狂的眼神瞄你一眼，而只要这一眼，自己就该脸红心跳不已。
这时候，任总裁往往会嘴角微微上扬一个性感的弧度，用铁钳般的大手牢牢箍住自己。自己要反抗吗？呃，不知道呢！跳过吧，反正自己也迫不及待了。哦不，正确的说法，自己应该完全沉溺在他清冷禁欲的男性气息里才对。
等邬秀从种种不可描述的场景中恢复理智的时候，任战已经又发来一条短信，她脸红心跳已经到了峰值，发现自己去拿手机的手都是微微发抖的。
这个家伙会说什么？“你的唇好香”还是更过分地提出“如何能跨时空爱抚”？
任战的话竟然带着委屈：“墙壁好凉，还是更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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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邬坐在干净的散发着大太阳香气的床单上，手里捧着一杯中药。
药是装在白色瓷杯中的，就是任战那天拿来的那只。老邬自己家里是没有这种瓷杯或者玻璃杯的。袁帅怕她想不开，或者在神智混乱的情况下做出自残身体的行为，所以把碗啊、杯子啊一律换成了铁皮的。就连她视为性命的酒，也是被灌在塑料瓶里才拿过来的。
老邬手捧着瓷杯，低头望杯子里的中药。
她剪了头发，正好是盖住耳朵根的一个长度，跟以前读书时候一样。头发很黑，眼睛很黑，手里的中药也很黑。
而脸和手，却是完全的莹白色，带了点病态的虚弱和透明。
袁帅看得有点痴。
洗干净的老邬，就像被剥了壳的鸡蛋，非但没有变老，她的容颜就像是被时光永远封存在了十八岁。
她仍是那样美。
“那小子……那小子，他竟然！”袁帅不知自己该哭该笑，该感激，还是该懊丧。
他努力了七年，都没有让她走出来，一年四季都躲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屋子里，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最严重时抗拒任何肢体接触，酗酒到几次胃出血。这样一个老邬，竟然允许任战收拾了房间，并且乖乖听从指挥，让他剪了头发。
“你是不是又爱上别人了？”袁帅果然还是哭了，想到自己努力七年却让人截胡，实在是悲恸到难以自抑。
他蹲在地上，仰着头，大着胆子去拉老邬的衣角，抽抽噎噎道：“衰仔是靠不住的，他太年轻，又是小白脸。小白脸没好心眼，这不是你自己说的吗……秀，你是不是看我看腻了？我明天去发廊换个新造型，你就会顺眼了啊。”
老邬厌烦地抽出手。“胡说什么，我没喜欢他。”
“啊，真的？我就知道，就知道！”袁帅几乎要高兴得跳舞，他跳了一半又停下来，怯怯地望着她道，“那你怎么让他给你收拾，大变样了这都……”
老邬冷漠地看了他一眼，袁帅立刻闭嘴。
“你是他上司？”她问。
“对啊。”袁帅得意道。
“我是你朋友，你是他上司。他替我扑灭了火，保住我这房子没被烧光，你是不是应该表示下感谢。”
袁帅一愣。老邬这番话倒是说得合情合理。虽然是要让他去谢衰仔，但是这个谢是代表老邬去谢的，怎么说都显得他和老邬的关系更近一点儿，而且还能向衰仔明示主权。这么一举两得的事情，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他挠挠头，想着这衰仔口叼，除了米饭、面条和他自己带来那一箱子的牛肉罐头基本都不能吃什么，牛奶、水果就更不成，买什么去看他呢？要不去小梦摊子上搞两双人字拖和防晒衣？
老邬慢吞吞起身，打开柜子，捧出一个密封饭盒递给袁帅。袁帅打开，喷香四溢。
“你……你给他做脆皮烧鸭？”
“是啊，他不是什么都不能吃吗？这么大的人，可怜巴巴地嚼干牛肉，你把这个给他拿去，但别说是我做的。”
“老邬，你特地给他做这个吃。”袁帅噘着嘴，开始吃醋。“你今年也就做给大师父吃的时候，让我蹭了一点点。”
“下次给你做。”老邬不耐烦道，“好了，你快去吧，记得自己千万别碰，更别说是我做的。”

第四十二章 时光重现
这是一个没有人会来打扰的夜，月亮高高升起，俯瞰着人间悲欢。任战早已睡熟，甚至发出若有似无的鼾声。
而老邬，还清醒着。
她自然是不会睡的。因为她把安眠的药全放进了那盒脆皮烧鸭里。三倍的量。
当然，她也仔细看过说明书，那些药量并不足以伤身，也是任战的过敏体质能够承受的。
她认真地洗了脸，梳了头，又从久未动过的梳妆匣里找出一枚小草莓发夹，别在自己鬓上。她本来想照照镜子，但又实在没有勇气，犹豫了半天还是没有，直接换上了紫红色吊带裙。
然后，她走出门去。
七年来，第一次脱去了厚重的卫衣，她的脸、脖颈、肩膀和手臂都裸-露在外，皮肤因久未暴露在日光下而变得异常敏感，微风拂过，也让它们轻轻起了战栗。
除了微风的撩拨，月色也争先恐后地来描摹她。乌发雪颜，我心芳洁。她的脖颈是那么修长而脆弱，她的手臂也纤细无比，像个一碰就碎的瓷娃娃。
照片里的姑娘仿佛重现，仍是极美。
别怕，就今晚一次。她对自己道，我苦了这么多年，就只求这一晚上的幸福，阿爸阿妈都不会怪我。
可她仍是怕的，她慌得连鞋都没穿，也浑然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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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宅，到打开任战房门，不过十米距离，却是她七年的爱恨悲欢。
因为她的任性，阿爸杀人入狱，阿妈心脏病发离世。七年前，她为了网恋和家人怄气、离家出走。这一走，再回来时已家破人亡。
她自然是没有再参加高考，袁帅也陪她一起放弃。他里里外外操持打点了一切，直到把骨灰盒交到她手里，让她跪下给阿妈落葬。
那天的雨下得很大，袁帅撑着一柄黑布大伞，那是上学时袁帅常带的，因为大，因为能撑两个人。
现在袁帅为她撑起伞，她已经哭都哭不出来。
那骨灰是刚焚化的，捧在手里，热的。
“你哭啊，秀秀我求你，哭出来吧！再这么下去，你要得病的啊！”袁帅急得跪在她身边，边哭边掐她。
她水豆腐般的皮肤被掐出一道道红得发紫的印子。可她仍无动于衷，连疼都不觉得。
她的精神出现严重问题，整夜整夜地不睡，并且伴有幻觉。那时已经开始放暑假，她就算没有参加高考，也已毕业。但她常常会搞不清楚这点，仍在每天清晨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去学校。
又过了一段时间，她开始忘事情。明明已经喂过阿斗，一转身就忘了，于是再喂一遍。有时，又一个人跑去12路车站，巴巴地等着和任战约会。
袁帅吓得寸步不敢离开，连哄带骗带她去市里求医。小地方并没有专业的精神诊疗所，医院精神科也不甚专业，开了点镇定安眠的药就打发他们回家。
之后，老邬就是不分昼夜地睡。
醒时痴痴呆呆，睡了浑浑噩噩。
又过了些时日，她的病症不但没好，反而更加恶化。她开始怕光，怕人，不敢出门，总是用一件黑色的衣服把自己从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她说一个人睡觉总做噩梦，问能不能和阿妈一块儿睡，袁帅懂她意思，就帮她把家搬回了老宅。
再到后来，她开始拒绝触碰。哪怕不是人，是被太阳光照一下，都会感觉皮肤火烧火燎地疼。袁帅心力交瘁，他也是在这时和玄月寺的大师父多了来往，大师父对他说这样下去不行，得去个大医院好好看看，不然这么年轻的女娃就真毁了。
袁帅说好，再怎么样，他都不会放弃邬秀。
他带她去了广州，在一家全国著名的精神专科医院里住了下来。她住一年，袁帅在医院对面借了五十块一天的“鸽子笼”，也住一年。（鸽子笼，泛指住宿条件极差的群租房，往往一个房间里，用布帘隔成十几个铺位，卫生条件、消防安全都存在极大隐患。）
为了保护她，袁帅利用职务之便，把所有当年案情都加密封存，除非有上级口令，其他人在这些表面的文件上查不出任何痕迹。他也一个个拜托村民，为了邬秀的身体考虑，请大家不要再提起当年的惨案，让她平静地生活下去。
他甚至不再喊她邬秀，而叫她老邬，希望她能彻底忘了那段血泪斑驳的过去。尽管知道那是一个消极的做法，但只要她能好好活下去就好。
但她又怎么可能忘记。
2018年10月8日，地球公转七圈，仍逃不开一场天龙座流星雨。
她也逃不过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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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看到的照片烧得只剩下一小片，看到的也只有那条紫红色的裙摆和一双白皙足踝。
但老邬抢先一步，先看到七年前的自己。
披散的秀发，发髻上的小草莓发夹，紫红色吊带裙。
她喜欢那个时候的自己。
那么清晰的，透明的，不着一点淤泥，太阳照在身上，仿佛能穿透身体而过。
就像那年时光，与他爱情。
她仍是爱他。
从看到他的第一眼，听他自我介绍说叫做任战开始，她的神智就渐渐起清醒。她和他发过的每一条条短信，里面的内容，她都逐渐记起。
那时候她曾怀疑的，怄气的，担心的，又不明所以的，现在都有了解释。
第一次不明失联，是因为手机快没电了。自己在小市场给他留下充电线，他就顺利拿到了。
第二次在某个晚上突然不回短信，他说是有了紧急任务，其实是被泥鳅刺伤了。
第三次自己故意给他吃下许多退烧药，想把他困在医院，从而改写第二天约会的事实，但他仍是从医院里逃了出来，坚持赴约。
而第四次，他总是找借口说的“不爱吃”现在也都证实了，就是食物过敏，确凿无疑。
时光交错着，颠过来又倒过去，就像同一部片子用不同的语言配了音，在你面前连续播放好几遍。有的是真相，有的是谎言。
她轻轻推门，看着白墙上鲜明而灰暗的唇印，又看着床上陷入熟睡的英俊的男人。
白痴，你要的这个爱情不可能圆满。
因为接下来的台本，我全知道。

第四十三章 回归的印记
任战总是喜欢把手机放在枕下。
据专家说，这是一个十分不科学的习惯，因为手机的XX波会辐射脑子，影响大脑健康。
但任战无所谓。
他和邬秀就只有这一部手机可以联系彼此。随着感情日益递增，他觉得就算没有XX波辐射脑子，他的脑子坏掉也是迟早的事。
今天，袁帅来看他。还带来了一盒脆皮烧鸭。任战其实一直蛮自律的，很少会特别去馋什么。
但不知是不是欲望这种东西是互通的，在和邬秀跨时空互撩了几次之后，他总是口干舌燥，终日都处于饥渴的状态。饥渴的不仅有性欲，还有口欲。
所以在看到那盒烧鸭之后，他的眼睛顿时一亮，故作矜持地邀请了袁帅一下后，就开始大快朵颐。
吃的时候，他那个被手机辐射过的脑子里还有个模糊的印象，似乎记得惠明曾说过一嘴，说这玄月镇上脆皮烧鸭烧得最好的就属叉烧邬了。任战用叉子艰难地叉起一块烧鸭，又蘸上梅子酱，心中腹诽老和尚井底之蛙，眼前这烧鸭就很是不错，等自己好了，倒是可常常去买，改善下伙食。
可他还没来得及问这是哪家铺子的，药效上来，他就有点头晕。
他强撑着把袁帅送到门口，回来一头倒在床上。老邬进屋的时候，他早已睡到了爪哇国去。
老邬试了下，发现他是真的睡熟，就从枕下摸出那部诺基亚，打开收件箱。
最后一条信息是互道晚安。这也有好几个回合，你亲我一下，我亲你一下。你再亲我一下，说先睡吧，我来梦里找你哦，然后另一个说，么么哒，在梦里要抱我一下哦……
热恋中的人，愚蠢而不自知。
邬秀冷漠望着熟睡中的任战。
说实话，他和自己想象中并不太一样。也许是因为来往都是二次元的关系，那时候的她也总是把任战想成漫画里典型的冷面警官的样子，对别人冷若冰霜，对自己情深似海，就连五官和身材也是漫画里那种不合逻辑的比例。
她提着裙子，爬上任战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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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任战终于梦到了邬秀。
她穿着一条紫红色长裙，光着脚，在沙滩上奔跑。照片上只有她一个人，左手已出框。但现在是很清楚了，她伸出去的左手正与他十指相扣。
耳边，所有的声音都一层层褪去。火捕鱼的光亮也隐没在渐起的朝曦里，他们终于甩脱了纷繁杂芜的人群，到达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
他把她搂进怀里，让她紧贴住自己胸口，听着他心动的声音。她把脸埋起来，不让他看自己害羞的模样。
海风出卖了她，吹动她的发，和他纠缠一起。
“邬秀，为什么不来找我？我不知道七年后你在哪里，但你知道我的。”他深情道。
“任战，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不，我知道这是梦。梦醒了你还是会走的。”他很急，紧紧抱住她，用力到两只手掌都钻心般剧痛。“告诉我，一定告诉我你现在哪里，天涯海角我都要找到你！”
“一定要来找我吗？”邬秀道。
“一定！”
“任战，这是一个幻想出来的爱情。荒诞且不切实际。我今天来就是要告诉你，放弃吧。”
“绝不！”
他不顾自己两手鲜血淋漓，紧紧抓住她纤细的胳膊，把她也抓得发痛，“我不管别人怎么说。没错，跨时空相恋，我们这种形式可能是特别了一点，但爱的本质和尘世间任何一对情侣并没有不同。
我爱你，邬秀。我恨透了再对着一部手机倾诉爱意，所以求你告诉我，去哪里才能找到你。”
“我知道，我也很想告诉你。”她伸出白皙的手指，轻抚他脸庞。
“可是——邬秀死了。”
她终于抬起头，露出一张血肉模糊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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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大叫一声，翻身坐起。
随后，又是第二声大叫——老邬在自己床上！
“变态！你简直就是变态！”任战定了定神便破口大骂。“怎么有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我以德报怨，那是真心实意想帮你！你……你竟然！”
老邬冷笑，她的肩带一直往下滑落，虽然瘦，但胸前还是一片大好春光，那皮肤白得任战都不敢抬头。
“我说什么来着？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之前还信誓旦旦说感情有多真，一会儿不还是和别的女人……”她幸灾乐祸。
“你给我闭嘴！”任战气到发抖，砰的打开房门，厉声道，“出去！别再让我看到你，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打女人！”
老邬嫣然一笑，轻飘飘下了床，走到门口时又回过身对他道，“忘了告诉你，你刚才把人家抱得可紧了。哦，你还起反应了，别说什么本能不本能的，身体就是比你诚实。任战，你这人真虚伪……”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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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四点，海边空无一人。晨曦正犹豫着要不要起来，四周灰蒙蒙的。
海风吹拂着面庞，像阿妈温暖又粗糙的手。
紫红色长裙飘逸，老邬赤着脚，在沙滩上踩出一连串的印记。
任战说过，他喜欢印记。任凭时光荏苒，爱也好，痛也好，发生过的永不会磨灭。
而她的印记，七年前的邬秀，七年后的老邬——终于归并到了一起。
就在今天结束吧。
这样残破的自己，罪孽深重的自己，早该离开这个世界。连狗都不如、腐烂又臭气熏天地活着，不过是撑着能看他一眼罢了。
现在都如愿了。
在彼此的那么多条短信里，说过的要抱抱啊，亲亲啊，现在总算都如愿了。再没遗憾。
她走累了。在海边坐下来，拿出手机，给自己编写最后的短信。
“对不起，邬秀。我在这个世界找到了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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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疯了。
他是等老邬走后，才发现手机不见了。
那种感觉有个词可以形容，叫做“如坠冰窟”，真的就是就像在三九严寒时掉到冰窟窿里，全身上下都凉透了。
他强迫着自己不要慌，冷静下来觉得这事儿没第二种可能，百分百是老邬走的时候给顺走了！
她向来嫉妒自己和邬秀来往，前一夜还变态地偷走邬秀的照片放火烧了，现在就更变本加厉，直接偷手机了！
任战手脚冰凉，他不敢想如果没有手机，再也无法和邬秀联系了，那他该怎么办。
他一脚踹开老邬家的房门，这个女人并不在家，桌上有一封给袁帅的信。信里内容大概是麻烦了他这么多年，她心里很过意不去，现在她心愿已了，也该放他自由。最后说火捕鱼那天晚上拍的照片，是她最喜欢的，他那里如果还有底片的话，就冲出来当做是遗照吧。
任战只觉脑袋“嗡”的一下，不知怎的竟两腿发软。
火捕鱼！她为什么要说火捕鱼？
邬秀也在火捕鱼的时候拍了照，照片上她穿一条紫红色长裙，光着脚踝！
而老邬，她刚才来我房里的时候，就穿着那样的紫红色长裙！为什么，她为什么要穿邬秀的衣服！
还是……！！！
一种前所未有的巨大恐惧紧紧撅住了他，令他无法呼吸。他刚刚还在为丢了手机而害怕，可那种害怕与此刻的恐惧相比，根本就不值一提。
“老邬！邬秀！……”他冲出门，向大海边发足狂奔，在空无一人的海滩边嘶声力喊。
那个名字，那个名字！
所有的线索都摆在面前，只要仔细思考，真相早就昭然欲揭，可为什么我之前没有想到！
他害怕至极，手足不由自主发颤。不知是怕看到她已经投海自尽，还是怕知道自己错过的真相。
当第一轮朝霞跃出海面，他终于看到她。
她穿着美丽的裙子，站在水中央。海水已经没到她胸口，长裙飘起来，与天上的朝霞相辉映。
她高举起手机，朝他挥了挥手，笑道：“任战，你好啊！很高兴认识你！”

第四十四章 白痴
任战全身巨震。
海上正升起日出，千万道霞光围绕着金色圆球，蒸腾起无穷无尽的光辉碧彩。红云纵横天际，似乎也不再顾惜什么过去和未来，只想抓住这一刻，狠命绽放。
而邬秀，远比朝霞更美。
她在笑着，是真正的恣意的开怀而笑。她一步步走向大海，从容潇洒，像天使找到了回家的路。
“停下！你快停下！”任战发疯般大喊，毫不犹豫趟进水里。
邬秀望着他笑。
她没有停下脚步，反而把手机举得更高，就像那是一个顶顶神圣的东西。
知道吗，任战？我不知幻想过多少次，假如我们像普通恋人那样在现实世界中相遇。那当我第一次见到你时，我该说什么？我们如果像朋友那样微笑着打招呼的话，你会不会爱上我？
她笑着，悄声地自言自语。
海水已经没到了脖子，她明显感觉呼吸越来越艰难。但笑容愈加灿烂。
真好，没想到你真的会来送我。幸好还是打扮了一下，穿了最喜欢的裙子，不知道这能不能给你留个好印象，让你在心里觉得我还是美的。
水已经到了下巴，背后也再听不到任战的呼喊。
她突然回过头，平静的海面翻滚起白色水花，任战已全身都浸在水里，奋力向自己游来。
“死心吧！我不会让你们在一起的！”
她瞬间变脸，又成了那个凶狠不讲理的老邬，朝他尖利吼道：“我已经告诉她，说你在这个世界里另有新欢，她不会再相信你了！”
任战并没有理她。
他游得极快，两条腿就像是两个飞速旋转的马达，几下就来到老邬身边，紧紧抱住她的身子。
“放开我，快放……”
海面不知何时变得不再平静。邬秀踮起脚尖，才能勉强触到海底的粗粝沙石。一个浪头打来，她喝了一口苦涩的海水，说不出话来。
“要涨潮了，跟我回去！”任战道。
他要高上许多，海水只到他下巴，而且看起来他的水性极好。邬秀想即便一会儿涨潮，他自保也绝对不成问题。
只是不知为何，她觉得他脸色有点差。自己贴着他，反觉得他比自己还冷，清晨刺骨的海水中仍能感到寒意。
“你不就是想拿回手机吗？就是舍不得和她断了！我告诉你，你们这种自以为是的爱情根本不叫爱情，是愚蠢，走向绝路！你们……你们再爱下去就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家破人亡！”
她不停叫骂，因为下肢被任战托住，所以身形反倒比刚才要稳许多，骂人也骂出了一长串。
“你给我闭嘴！”任战厉喝，手上力气更大，箍着她像两道铁钳。
“白痴！”她冷笑一声，右手突然高高扬起。
手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进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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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一惊。终于也喝下一口海水，剧烈呛咳，“你……咳咳，你干什么！”
“去捡啊！那不是你最重要的东西吗？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快把手机捡起来！现在还来得及，跟她好好解释，再求她原谅。”她恶毒道。
“咳咳……闭……嘴！”那一口海水呛得不轻，他还在不停咳嗽，却一眼都没去看手机。
涨潮的速度比想象中快得多，也比任战游向岸边的速度要快。
说话间，两人又都喝了好几口海水。邬秀觉得，任战踩水的力度似乎已渐渐弱了下去，他不再说话，也不再咳嗽，只是用冰凉的双臂尽可能把她举得更高。
“你怎么回事？喂，你放开我，自己游回去啊！”她觉得不对劲，大声道。
海水没过了他的眉毛。苍白的头颅随着浪头的来去，一会儿浮出水面，一会儿又沉下去，双目紧闭，嘴唇逐渐浮现出可怕的青紫色。
“任战，任战！”她害怕起来，用力拍他的脸颊，“放开我，你别吓我啊！”
他像是已经完全听不见了。对她的话没丝毫反应。
她慌了，用力从他的臂弯中挣脱出来，好带着他一起往回游。但这并不容易，因为尽管他已处于半昏迷状态，两手竟仍固执地维持着托举的状态。
“我不死了，我保证。求你松手，我带你一起回去。”她在他耳边哭，脆弱地用手指想扳开他的禁锢。
不知是不是真的听懂，还是实在没力了，任战的手松了松，邬秀立刻架起他，竭力往岸边游去。
任战的体重将近是她两倍，即便是在水中能借着浮力，但以邬秀的身体，就是在海水里站上一会儿，也能要她半条命。
她连拖带拉把他弄回岸上，累得头晕眼花，但更糟的是任战，他整个人处于深度昏迷，呼吸若有似无。她两手颤抖按压他胸腹，做心肺复苏。
“白痴，白痴！你死了我就立刻再跳下去！”她魂飞魄散，边哭边骂。
半晌，任战呕出两口海水，睁开眼来。
“你才是……白痴。”他望着她，居然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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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虚弱脱力，在医院住了两天才缓过来。
她能下床的时候，任战仍在重症监护室。
“原来他身体这么奇怪。人家吃海鲜过敏，他连碰一碰海水都会过敏，他还特么喝了好几口！”袁帅站在ICU外面，匪夷所思道。
那天，当他把任战和邬秀送到医院的时候，任战的血压值已降到非常低，处于休克状态。他特殊的体质连医生看了都傻眼，不仅对海水过敏，更对许多药物过敏，连抢救用药都如履薄冰。
“很难想象，这样的人能长到如此魁梧的体格，并且还成为警察。”——这是医生的原话。
邬秀仍是沉默。她好了之后就每天去任战的ICU病房门前守着。那是个玻璃隔断，任战有时候醒过来，她就立刻蹲下身子把自己藏起来。等他睡着了，又不知疲倦地等在门口。
袁帅问她那天的前因后果，她闭口不谈。
她总是把袁帅看她时拿来的水果啊，巧克力啊藏在口袋里，见到进出ICU的护士就悄悄塞上一颗，问她们任战今天的恢复情况。
护士见她痴心，便主动问你有什么话想对患者说的，可以写在纸上，我们替你送给他。
她又不说话，摇摇头，幽灵似的飘走了。

第四十五章 丑陋的自己
一周后，任战的情况基本稳定，从ICU病房转入普通病房。
邬秀其实已经可以出院，但她也赖着不走，仍是天天门神似的守在任战的病房门口。
不进去，也不离开。
每回开饭时，她就像特务搜查可疑分子，仔细盘查医院给他准备的饮食，一点点细枝末节都不放过。曾经为了护士给他在葱油花卷里放了葱而不依不饶。
可当护士告诉她，任战已经醒了，请她进去。
她又死活不肯。
就连听到他说话的声音，都会吓得拔腿就跑。
袁帅同几个医生护士都打了招呼。说她原本精神就有些不太正常，这次受了刺激之后，恐怕病情又加重了。大家有了心理准备，也就不再同她计较。
现在已近岁末，玄月镇虽处在南方，但到了夜晚还是有许多的凉意。邬秀窝在走廊的长椅上。她个子瘦小，那长椅倒是不嫌有多窄，只是金属的质地，一碰就钻心的凉。
她总是把自己团得更小。
任战扶着墙，缓缓而出。
由于对许多药物过敏，他的低血压症恢复起来十分艰难，至今仍被医生勒令卧床。他知道她就守在外面，从自己还在ICU的时候就知道，可她就是不肯进来。
“真的这么恨我吗？宁可死都不愿和我在一起？”他苦笑，扶着椅子极缓极缓蹲下。
由于过敏而产生的血压过低，令他现在每次变换体位都会产生强烈眩晕，眼前甚至是一片漆黑，看不清任何东西。
但她的美早已映入他的心。
“为什么不早说呢？说你一直就在这里等我，即便家里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你还是在等我。”他道。
黑雾渐渐散去。他能看到她白皙清秀的脸庞，她的黑发柔顺垂在耳边，眉目乖巧，睫毛如沾了水的蝶翼，微微轻颤。
“到底是什么把你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是我吗，爱我究竟让你付出了什么代价？”他握住她瘦骨嶙峋的手，心痛道。
“任战，冷……”她紧紧夹住他的手，这样窄的躺椅上，她瘦得竟能灵巧翻身。
任战凄苦一笑。他想将她抱起来，抱到自己床上去睡，但今时不比往日，他光是从地上站起来，便又是一阵眩晕。
他想了想，去病房里把自己的被子抱出来，盖在她身上，又坐下来，把她抱在怀里，不让她直接碰到那冰冷的金属椅子。
“还冷吗？”他柔声问。
她轻轻呢喃一声，听不出什么，却小猫似的继续往他怀里钻。
“邬秀，睡吧。”他哄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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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时候才明白过来的呢？任战问自己。
在ICU的那些日子里，他不论清醒还是昏迷，脑子里反反复复想的就是这件事。醒着就用清醒的脑子想，昏迷了就在梦里想。
日日夜夜，他像是被灌满了苦涩的泥浆和海水，稍微动一动，脑袋里就翻江倒海。
“呕……”他弓起身子不停呕吐，出的冷汗将病员服和床单全部打湿，直到脱水。
老邬就是邬秀！邬秀就是老邬！
他浑身战栗，空洞地盯着着ICU雪白的天花板，仿佛想找出答案。
身边的监测仪时不时发出尖利报警，医生和护士紧张得要命，小跑步进来给他推各种各样的针，一个个大声问他愚蠢至极的问题，比如他叫什么名字，又比如这个数字是几。他觉得无聊极了。
他的脑袋很清醒，身上也没什么难受。
他只想他们能安静些，好让他思考问题。
在白炽灯照出来的，那些个雪白的光亮里，他总是能看到她的脸。
为什么没有早想到呢？
她在租房合约上签名的时候，我多问一句她的名字就好了；
她听到我用口笛吹《白月光》，我问她为什么生气就好了；
她那么精心照顾阿斗，把它当做自己孩子，我问下鸭子的来历就好了；
又或者，我在吃着她做的脆皮烧鸭时，就该猜出来她就是叉烧邬的女儿，我刚上岛的时候，邬秀就对我提过……
一次次，真相与我近在咫尺，而我却从没认真看过她一眼。
我口口声声说要寻她，但事实上却总是沉迷于七年前那场虚幻的甜蜜中，难以自拔。我沉迷于每天对她说幼稚的情话，肉麻到可笑，肉麻到可耻。
而这绝非偶然。
我没关注过老邬，没发现她其实那么年轻，正好和邬秀同岁；也没发现她若收拾干净了，剪了头发，穿上紫红长裙，就和邬秀一样美。
我没有发现，是因为我根本不屑发现。我根本就不愿意多浪费时间去关注一个又凶又丑的女人。是，刚开始的时候，我甚至没有把她当成女人。
就在她跟我说她遇到了坏男人的时候，我也只是微微起了同情。我总认为那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无关。我甚至还看不起她，认为这样一个颓废邋遢的女人，被抛弃是理所当然。
我信口开河地安慰她，告诉她不要因为过去而自暴自弃，那是弱者的表现。我不负责任地鼓励她，忘记过去，从头开始。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不，我其实是应该想到的，我只是潜意识里不愿意去想——我的邬秀，会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样子。
究竟谁更丑陋？
是她，还是以貌取人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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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睁开眼睛。手机里有一条新的短信。
任战道：“对不起，邬秀。我在这个世界找到了爱人……”
邬秀有点懵。
墙上的唇印还十分明显，桃红色的，如少女悸动的心。
可任战说这个话是什么意思？他说他找到了那个世界的爱人，所以是要和这个世界的我分手吗？
可是，昨晚我们还有了第一次跨时空的吻，他还说想我，想迫不及待找到我。
这到底是怎么了？任战，为什么又来吓唬我？
她有点不知所措。阿妈问她早上吃什么，她答非所问。后来为了避开袁小帅一路上问东问西，她甚至连早饭都没吃，就提前出了家门。
“秀秀，怎么了，今天都不等我？”袁小帅果然凑过来刨根问底。“我昨晚看了《光之恋人》的剧场版，太逗了，正想今早讲给你听呢。”
“我不想听。”她捂着耳朵叫。
“哟，这是怎么了？秀秀不是最喜欢听我讲电影的吗？”他不放心地来摸邬秀的额头，“是不是病了？脸色也不好看。”
“哎呀，别摸了，你好烦！对，我是不舒服，帮我跟老师请个假，我先回家了！”邬秀不耐烦道。
她迅速理了书包，逃离教室。
整个高中，这是她第一次请假，哪怕接下来有非常重要的语数外。
没有不舒服，就是突然觉得自己连一秒钟都呆不下去。同学都那么吵，幼稚得要命，为了一些傻呵呵的笑话，没心没肺大笑。
而她不同，她是恋爱过、有过初吻的人。
现在她失恋了，没有人懂她的悲伤。

第四十六章 翘课
走出校门，还只有上午十点不到。镇上难得在这种时候见她这样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学生，来往的村民都用异样的眼神盯着她。
她不想再这样逛下去，镇子小，她相信只要再多溜达两圈，就会有人把她翘课的事传到她阿爸的耳朵里去。
而她又着实不想回家。
山上的玄月寺传来钟声。
邬秀咬咬唇，迈步往山上走去。
任战最后的那句话堵得她心里难受极了。她特别特别想找人倾诉，却不像从前那样能说给父母听，说给袁小帅听。
和任战恋爱，好像让她一下子失去了家人和朋友，失去了全世界。
她一步步走在通往山上的台阶上，日头在地上投下她美丽却沮丧的影子。她想着再也不要去看手机，却仍是每走几步就拿出来看一看。
自从那条短信之后，任战就没有再发过来任何消息。
会不会……不是任战发的？
她心里突然冒出来这样一个念头。这是短信，没有笔迹可校对，万一手机落在别人手里，那些反对我们恋爱的人，就能以他的名义发这样的消息过来，让我死心。
比如阿爸、阿妈，又或者是袁小帅？
啊啊啊，我知道了！少女展开想象：就像电影《终结者》里那样，一定是未来我和任战爱得难受难分，袁小帅不服气，就偷了任战的手机，以他的名义发消息给现在的我，想把我们的爱扼杀在摇篮里。
会是这样吗？
袁小帅会变成大反派？我不信。他这么傻乎乎的，怎么会想得出这样阴险恶毒的事情来？
而且小帅他怎么会知道任战呢，我们恋爱的事情是对所有人保密的。任战留在了小镇，难道小帅也在？他不是去清华念大学，然后又留在北方了吗？
那我呢，七年后的我又在哪里？
无数个可能性在心里翻过来滚过去，少女娇嫩的面颊被太阳烧得发烫。
她走到山腰突然停下，觉得不能就这么被动地听之任之，她得问清楚那家伙到底是谁，为什么要从中作梗，挑拨她和任战的感情。她得明确告诉他，她有多爱任战，就是横上一座刀山火海都别想把他们拆散！
她拿出手机，刚要发信息，一抬头却看到一个身材臃肿的女人，低头看着山石，一步步小心地下山来。
“万财婶……”邬秀想叫她却又有点惶恐，她想起上一次见面时，万财婶连推带搡把她赶出铺子的事。
她尴尬地站在路中间。
万财婶倒比上次客气许多，经过邬秀身边，还摸出手帕让她擦汗，温和道：“今天又不是礼拜天，秀仔怎么没去上学？”
邬秀是那种板不下脸子来的人，人家既然客客气气说这话，她也不好意思再计较，低声道：“有点心烦，出来散散心。”
“是念书太辛苦吗？我看你们高三仔一个个的，天天都用功到半夜。”万财婶叹口气，“秀仔打算考到哪里去？去大城市吧，这么聪明，又漂亮，考个清华给咱们玄月镇争光。”
“万财婶，清华很难考，小帅这样的成绩才能考得上，我没希望的。”
“呵呵，傻仔，小帅考上，那不就等于你考上？女人嘛，迟早要嫁人的，自己不好无所谓，男人出息就行了。秀仔你模样好，温柔又懂事，将来一定是个阔太太的命。”
万财婶絮絮叨叨。她说起阔太太，又想起了在寺庙门口遇到的那个穿宋锦旗袍的美丽女人。“不过秀仔即使上不了清华，那也得跟去北京啊，大学四年呢，都说城里女孩子没羞没躁，要是把小帅给拐跑了怎么办啊……”
“万财婶，我……我跟小帅没有。”邬秀羞红脸，“我没谈恋爱。”
“没恋爱？看你手机不离手，以为你……呵呵。”万财婶有些意外，“不为学业，不为感情，那是为啥？”
约是跟着大师父诵了几日的经，万财婶的模样也染了些佛相的慈爱宽和。她的手是粗糙的，脸庞也仍是苍白消瘦的，但眼里却多了光采，多了对未来的盼头。
“万财婶，你是不是讨厌我？”邬秀突然问，“那天在小市场，你为什么要赶我走？”
万财婶一怔。她的脸上浮起欲言又止的神色，拉着邬秀在一旁的山石上坐下，轻轻叹道。
“阿婶现在信了菩萨，不好再扯谎骗你，但我又真的不能说。”她停下来，为难道，“你相信阿婶，我只是想保护你。”
邬秀点点头，“我信。阿婶，我现在也好烦，我也有不能说的事，可是不说我心里又好难受。”
“嗯，我懂。仔啊，没人说的话就来山上找菩萨说吧。菩萨大慈大悲，会把我们每个人的烦心事都听在心里，慢慢地，找合适的时候，他就帮你把心愿给了了。”
“说给菩萨听？”
“对啊，秀，我晓得你是读书人，你也别说阿婶迷信，这些天寺里就来了一家人，还是北京来的女博士，也来给她儿子上香呢。”
邬秀“啊”了一声，惊奇道：“你说的是任博士和易博士吧？你也见到她了？她和她先生前不久还来我们学校做过讲座呢，人特别好。”
“姓什么不知道，就知道是北方来的一家人，搞科学的知识分子，有钱人。”万财婶从包里取出一块手帕，摊开了，露出中间一枚沉沉的金锁片给邬秀看。
“你看，这是他们家小公子给的。不愧是有钱人家，虽然冷口冷面，但一出手就送了我这个。啧啧啧，一看就是不俗的东西，我一定要好好藏起来，若给我家那个死鬼看到，一定又拿去赌了……”
万财婶仍在絮絮叨叨，她把金锁片拿给邬秀看，邬秀却根本无暇细看。
“任家的小公子？他也来了？”
邬秀如遭电击。突然间，她只觉冥冥中有一个非常大胆又非常幸福的念头钻进脑子，让她紧张得声音都变了调，“那个小公子叫什么？是叫……任战吗！”
“名字我倒没问，一个漂亮得不得了的男仔，就是瘦得吓人，一看就是有病的。”
邬秀紧紧抓住她手，急切道：“他现在在哪？还……还在寺里吗？”
万财婶摇头，“人家是有地位有身份的，市里的领导都要挨个请他们吃饭。你去问问大师父，看他们应酬完了，以后还会不会再来。”

第四十七章 大千世界并不只一个他
邬秀连解释都来不及，三步并作两步地奔上山顶的大殿中，一路上只听到自己砰砰心脏乱跳，那声音响得就像要刺穿耳膜。玄月寺规模虽小，但灰瓦青苔，梵香袅袅，再配着那悠远深沉的钟声，倒是也颇有一番佛法宝地的庄严之气。
“大师父！大师父！”
邬秀冲进大殿，也不管什么喧哗不喧哗的禁忌，大声叫嚷起来。她知道寺里只有惠明这一个半路出家的和尚，又要烧香，又要种植菜园以维持生计，倘若他挑了菜去镇上卖，那可就见不到他。
“哎哟哟，秀仔啊，菩萨正午睡呢，这都让你吵醒咯！”一个披着灰色和尚袍的老头笑眯眯从内堂出来。
若是平时，邬秀少不得会回个嘴，道一句“菩萨哪有睡午觉的，是大师傅你自己偷懒吧”，但今天她却没了这个心情，气喘吁吁道：“大师父，任家的小公子……他在不在？”
“小公子？”
“对，他阿妈给寺里捐了好多钱的，万财婶说他这两天都住在寺里。”
“你说他呀！”惠明耻笑一声，“嘿，他哪肯住寺里啊？秀仔你不知道那小子架子有多大，前前后后伺候的保姆就有两个，把他当大熊猫似的护着。别说住寺里，大殿都不让进，说闻着烟味会喘，连喝的水也是从山下带上来的。”
他摇了摇头，“一看就是个骄纵至极的公子哥儿，我看他似乎喜欢膳堂的猫，远远地盯着看了好久，我就抱起来给他摸。嘿，你猜他怎么着，他一退三尺远，好像那是什么洪水猛兽似的。阿弥陀佛，有钱人家的孩子，就都给惯的……”
惠明这和尚当得并不正宗，不过是妻离子散了之后寻个寺庙做栖身之所，于佛法和修为都不怎么样，念了个佛号后，又是一大段的吐槽。
邬秀没心情听他扯，急急道：“大师父，别管他骄纵不骄纵，他到底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叫任战！”
“任战？”惠明摸摸光头，不好意思笑道：“嘿，我还真忘了他叫什么。他们有学问的人，起的名字都跟诗画一样哪儿记得住。”
“大师父，麻烦告诉我他到底叫什么，这对我非常重要。”
惠明虽然啰嗦，但是个热心肠的人，当即便道：“秀仔你别急啊，我给你查查。”
他带着邬秀到了大殿，拿了钥匙开了抽屉，取出一本蓝色线装本子来。这是前任和尚留下的功德簿，上面用小楷端端正正写着捐助人的名字以及捐助的银两。
但翻到后面，那就变了味儿了。
惠明不会写小楷，为图方便就自说自话用了圆珠笔，蓝色圆珠笔在黄色毛边纸上涂涂改改甚是违和，而这功德簿上的内容也从高大上的风格，一下落到今天萝卜卖了多少钱，水电煤又付了多少钱之类，令人啼笑皆非。
翻到将近最后几页，邬秀总算找到了那户姓任的博士一家，他们捐了两万块钱用来修葺庙宇，而施主那一栏上的名字，赫然是“任子默”。
“任子默？这是他的名字？”邬秀咬唇道。
“对啊。真是寺里的规矩，不管谁布施的，最后谁受功德，我们就写谁的名字。错不了。”
邬秀花朵般明艳的容颜一下蔫了，低着头戚戚道：“他叫任子默……他怎么不叫任战呢？北京来的，十四岁，又姓任，他怎么就不是任战了呢？”
惠明道：“秀仔你是认识他？”
邬秀丧气点头，“我以为他是我一个朋友，很多……很多条件都吻合。”
“阿弥陀佛！冥冥中相遇自有缘分。你说的那些个条件，全国有几千几万个。只不过因为太看重他，这才眼里心里都是他。但大千世界，星辰日月，并不只有一个他。”
惠明这个人，有时候乱七八糟，但有时候讲的话又仿佛蕴含很高深的佛法哲理。
邬秀低头不语。
没错，是我太爱了，所以才眼里心里满满都是他。北京来的、姓任的、十四岁男孩，这不过纯属巧合罢了。
我跟任战无话不谈，如果他来过镇上，怎么可能不说？
何况大师父和万财婶都说，那任博士家的公子身体很弱，又娇气，和任战也大相径庭。
也许真是我想多了，这个任子默和任战并没有任何关系。
她道了声谢，悻悻离去。
惠明望着她单薄失落的背影，摇了摇头，诵了声阿弥陀佛。
但没隔一会儿，却又看到邬秀噔噔噔去而折返。
“大师父，大师父！”她叫道。
惠明意外，“秀仔可是忘了什么东西？”
邬秀摇头，气喘吁吁道：“大师父，我想过了，还是得见见他。不管是不是巧合，见了我才死心！”
“阿弥陀佛！今天是见不着了，以后如果任公子身体好些了，说不定他阿妈还会带着他来小庙还愿，到时候我尽量替你留住他。不过秀仔啊，一切但凭缘分，太执着反而功败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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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微明，袁帅带着袁梦做好的肉片粥赶到任战病房门口，便瞧见任战抱着邬秀，如胶似漆地睡在门外的走廊上。
邬秀还未醒，任战却是睁着眼，情深款款地望着怀里的人，还不是轻拍她的背，像哄着孩子。
“你妈-逼个禽兽！”袁帅七窍生烟，汤汤水水朝地下重重一扔，听令桄榔就是一阵乱响，上前一把就去任战怀里抢人。
“死衰仔，大海淹不死你，我今天打也打死你！趁我不在吃秀秀豆腐，你特么是活腻了！”
任战奋力举起双臂抵挡，但他现在大病未愈，袁帅又正在气头上，那拳头就如狂风-暴雨般落下来。
“住手！我们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她男朋友！我爱她，我爱邬秀！”任战急道。
“爱你妈！”袁帅又一拳，任战嘴角已溢出血丝。

第四十八章 别救我，杀人要坐牢
袁帅落拳极重，任战完全处于挨打的状态。医护人员从走廊那一头奔过来的时候，他的眼鼻嘴角都在淌血，有的滴落在病员服上，便是点点殷红。
没人顾到，邬秀整个人已经瑟缩起来，就像身上的每根神经都被绷到最紧，那些刺目的红，一滩滩的红全部在她眼中放大。男人粗重的呼吸声，吵闹声，远处小护士们大惊小怪的叫嚷声全都在脆弱的耳膜里横冲直撞。
她已经看不清眼前的人和事，看不见袁帅，也看不见任战。她只觉得又置身噩梦里，天那么黑，自己赤身裸体地躺在野地里，又仿佛能看到阿爸举着叉烧刀一刀一刀，刺穿那个恶人的肚子。
每一刀落下，就有刺穿皮肉的声音，那红色的血浆喷溅出来，淋了阿爸一脸。
“啊啊啊……”老邬突然尖叫，眼神里饱含着极度恐惧。
她歇斯底里起来，不断大叫，像见了鬼一样面容扭曲，她明明穿得好好的，却惊恐地瞪大眼睛，好像身上着了火一样用力拍打自己，后来又脱下自己的鞋一只只扔出去，边哭边喊：“走开，别碰我！走开啊！”
袁帅脸色一变，立刻放下任战，冲到她身边，紧紧抱住她，“秀秀！秀秀你冷静点，你看看我,我是小帅啊！”
老邬哪里听得进去，在袁帅怀里更是狠命挣扎，十指尖尖，连掐带挠。袁帅穿着短袖T，胳膊上立时就红了一片。
但他像是没有痛感，仍紧紧护着怀里的人，柔声道：“秀秀不怕，看，我在这儿呢，有什么危险小帅都会保护你。”
老邬已完全听不懂他说什么，她就像一头失了心智的野兽，发丝飘动，眸眼通红，除了弥漫的血色看不见任何人。
她苍白纤细的手如利爪般狠狠划破袁帅的皮肤，留下道道血痕，语声凄厉如杜鹃啼血，一会儿哭道：“阿爸……阿爸快来救我！”一会儿又狂吼：“不，别救我，别杀人……杀人要坐牢的！”
两个护工冲上来，一人手里拿着一卷绑带，就要把她捆起来。袁帅大怒，喝了一声“滚”，就把两人打飞出去。
越来越多的人围上来，医院的保安，甚至其他楼层的病患和家属，一个个赶来凑热闹，把病房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
邬秀吓得发抖，脸色越来越白。她像个鸵鸟似的用力把衣服领子拉起来，挡住自己的头，仿佛那样就不会被人发现。
“阿爸，阿爸别杀人……秀仔害怕！”她神经质般喃喃自语，如惊弓之鸟，苍惶无路。
袁帅双目赤红，他一把脱下身上的衣服，把邬秀连头盖住，不让她看周围的一切。
“都特么给老子闭嘴！让开！”他吼道，将她打横抱起，目光狠戾地瞪着面前这些吵吵闹闹的人群。
吃瓜群众望着他一身精壮发亮的肌肉，又亲眼目睹了他刚才是怎么打任战的，见他发狠便迅速安静下来，让开了一条通道。
任战连声咳嗽，扶着墙挣扎站起。
他连日里血压都升不上来，被袁帅这一顿重殴后更是眼冒金星，好长一段时间里眼前都是黑雾。这会儿终于模模糊糊有个大概的影子，却发现袁帅抱着邬秀要走。
“好狗不挡道！”袁帅面无表情道。
任战凄凄一笑，伸手抹去唇角的血渍，“随你怎么说，之前我不知道，现在既然知道了，我就绝不会再放手！”
袁帅冷冷看他。
怀里的女人抖得像筛糠，明显已不再是因为害怕发抖，而是病态的抽搐。
“走……带我走！”她蠕动着干裂的唇，缩着头乞求。
“你听到了？她要我带他走！”袁帅斜睨一眼，声音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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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礼拜后，浪起潮涌的海边。
一个男人站在离海岸很远的地方。他似乎很怕海水，当巨浪夹带着白色泡沫，一层层向岸滩边卷来的时候，他总是本能地皱一皱眉。
潮水慢慢涨起来，但他的脚却像生了根，一步都未离开。
空气里有浓重的海潮腥气，他低下头轻轻咳嗽。
“任战，任战！”远远有个女孩朝他奔过来，肤色黝黑，四肢纤细，奔跑的足迹在平静海滩上留下一行清晰印记。
任战回过头去，待女孩奔到近前，才轻声道：“有消息了吗？”
袁梦点点头，从包里取出一张纸条递给他，嗔道：“跟你说了别靠大海那么近。你也真是，明明那么怕海，却还真敢一股脑儿地往下跳，不是找死吗！照我说，你就该太太平平留在北方，来我们这儿捣什么乱呐！”
捣乱？任战苦笑。
也许没错，由北至南奔波几千公里，又费劲心机穿越这七年时差，搞不好真的只能用捣乱两个字来形容。
打扰了邬秀的平静生活，也乱了他自己的心。
自那天袁帅带着邬秀离开医院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周后，任战各项指标合格，迫不及待回到四螺街58号，却发现人去楼空。
任战又立刻去找袁帅，发现袁帅也不在警局。那里有个从市里调过来的陌生面孔，操着他听不懂的当地口音对他说，袁帅申请停薪留职，短时间内将不再负责玄月镇的治安工作。
任战顿时慌了，生怕袁帅就这么带着邬秀走了，再也不让自己见到他。他立刻冲到小市场。
还好，袁梦还在。
他三言两语说明来意，求袁梦告诉他袁帅和邬秀的下落。
意料之外的，袁梦说袁帅并不是故意躲着他，而是带邬秀去广州看病去了。但是具体广州哪里，连袁梦都不知道。
“我骗阿哥说镇上人口普查，要他给我一个落脚地址，他这才告诉了我，还千叮万嘱说不能让你晓得。唉，我多半是脑子也进水了，撬了阿嫂给自己喜欢的人。
行了，你快去吧，我连火车票都给你买好了。争气点，别辜负我一片苦心啊！”

第四十九章 到底爱谁
任战接过字条和车票，谢了一声便要走。袁梦却又叫住他。
“喂，傻子，就这么走了？”
任战不解望着她。
“我出了这么大的力，还牺牲了自己的幸福。你怎么也不亲我一下？”她大大方方笑着，乌黑的眼睛里波光潋滟。
任战原地不动。
“傻子，逗你玩的！”袁梦咬唇，用力捶了下任战肩膀，竟然被他一身紧实的肌肉震开，笑骂道：“天，比我阿哥都结实！行了，往后好好对秀秀姐吧，她比我可怜多了。”
任战突然伸出双臂，轻轻抱了抱袁梦，又很快松开。
“真的非常非常谢谢你。袁梦，你是个很可爱的姑娘，只是我……”他道。
“行了行了，别婆婆妈妈。我有的是人追，才不稀罕你。”
她笑了笑，目送他大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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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下了火车，便直奔袁帅的住处。
他其实是先去了邬秀住的精神病院，但那里管理很严格。他不是邬秀的直系亲属，又没有监护人允许，人家根本不让进。
任战也料到了，只好先来找邬秀的监护人。
袁帅住的地方很好找，就在医院对面的一个小区里。任战听袁梦说过，说上次袁帅带邬秀看病的时候，借的是设施极差的鸽子笼，所以也做好准备。但敲开门却发现，这竟然是个小巧的两室一厅。
袁帅也没有像上次那么凶神恶煞。他像是料到了任战会来似的，出来开了个门又自顾自进去，眉头都没起一下。
“拖鞋在门口鞋柜里，自己拿。我这里平常没人来，都是干净的。”
袁帅从厨房里探出个头，看到任战找到了拖鞋，又继续道：“我炒菜，你自己先在厅里坐一会儿。”
任战是准备好来和袁帅干上一架的。
他也准备好，不论如何绝不还手，但也不论如何都要他交出邬秀的监护权。他才是邬秀的男朋友，做她监护人名正言顺。
他如临大敌地坐在沙发上，心中把所有该说的、要说的话又重新捋了一遍，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袁帅，看他把油锅烧热，放下葱姜，又嗤啦啦爆炒起花蛤。而另外的灶上，清炖牛筋汤已冒出诱人香气。
袁帅半眼都没有看他，只是很认真地把一个个菜端到餐桌上，再拿出密封罐，拣出最好的部分给邬秀装上。三个菜，一个汤，再加一小盒米饭，最后全都放进保温袋里。
等做完这一切，袁帅总算抬眼瞧了瞧已坐了半天的任战。任战立刻坐正，屏息凝神，等待袁帅说开场白。
“这个保温袋很好用，可以保四个小时，我让小梦在网上海淘的。”这是袁帅的第一句话。
对于这样的一个开场，任战似乎有点措手不及。他讷讷地点了点头，“没想到你会烧菜。”
“怎么不会？我阿爸阿妈感情不好，小时候家里就我和小梦两个人，后来他们离婚了，小梦不愿跟我阿妈去国外，我们俩就相依为命。你看我这里环境怎么样？”
任战点头，“比我想得好。我以为你会住很小的房子。”
袁帅哈哈一笑，颇得意道：“前两年来的时候没经验，为了省钱住得很差劲，想给秀秀炖点汤补补身体都没条件。后来就学聪明了，这个房子的主人在海外留学，我帮他看房子，他就很便宜租给我。”
袁帅捧了只碗，盛了一大碗米饭，坐在小餐桌前，就着剩菜大口吃起来，含混道：“你挑食，这顿饭你也看不上。我可是饿了，就先吃了啊，吃完了还得给秀秀送饭去。”
任战默默看了袁帅有一分钟，突然也去厨房拿了只碗，盛了满满一碗米饭，比袁帅还多，闷声不响在餐桌前坐下。
“哟，开金口了呀？”袁帅嘲讽道，“怎么不怕吃了发癫？”
“能吃的我吃，不能吃的我就不吃。但不论怎么样，只要你能做到的事，我一样都能做到。”
“呵，行啊。”袁帅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就像在看一个不知天高地厚、满口大话的孩子。
他除了几个明的食材外，又仔细说了每样菜分别用过哪些佐料，免得任战食物过敏。
好在邬秀病中，医生建议饮食清淡，所以除了那两个海鲜外，任战还能吃上一个素菜和一个汤。
两个男人默默对视。
三分钟后，又听“砰”的一声，两人几乎同时放下饭碗，桌上已风卷残云，连半根菜叶都没留下。
袁帅噗的吐掉嘴里的牙签儿，漫不经心道：“你要觉得过意不去，就去厨房刷了碗再走。我先去给秀秀送饭。走时不用关门，我没值钱东西。”
他说着去提那个日本海淘来的保温袋子。
“等等！”任战按住他的手，“你还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我既然来了，就没打算一个人回去！”
袁帅淡漠地望着他，“衰仔，你几个意思？”
“这件事比较难以置信，但没错，我就是邬秀的男朋友。”
任战深吸口气，又缓缓吐出，“在我来玄月镇的第一天晚上，我捡到了一部手机，是邬秀她在七年前遗落的。我们就用这部手机互通消息，也陷入爱河。没错，我的意思是——我和七年前的她。”
袁帅依旧用那种充满讽刺的眼光望着任战，任战口中的惊天秘闻并没有让他有一丝丝的动容。他叼了根烟在嘴里，又用一只手眼花缭乱地转着打火机。
“呼！”他吐出一口烟来，半眯着眼睛，“说啊，我听着。”
任战道：“是我的错。我从没想过老邬就是邬秀，我只以为那是邬秀全家搬走后，又搬来的新房东。
我刚来没几天，泥鳅就刺伤了我，说恨住在四螺街58号的人，那是一看就有天生犯罪基因的孩子，然后你又告诉我老邬的父亲杀死了泥鳅的父亲。”
他抬起头，眸中满是痛苦之色，“我怎么可能想到，邬秀会有那样的家庭？她总是一副阳光和快乐的样子，说自己阿爸阿妈人都很好，非常非常疼她。你说我怎么会，把那样两件事放在同一个人身上？”
袁帅叼着的烟头忽明忽灭，宛若他眼中变幻不定的光。窗外的光线黯下来，夕阳却流泻进屋子，有一种幻灭前的美。
直到袁帅的声音再次响起，无情打破美景。“故事不错。可你特么以为自己是谁？梁山伯与祝英台啊！”

第五十章 自欺欺人
任战眉头一耸，语声里已含着隐忍的怒气。
“袁警官，我感激你这些年对邬秀的照顾，所以敬你在先。手机掉了，我和邬秀的过去查无对症，但不论你信与不信，我们相爱是事实。我是她男朋友，现在既然找到了她，自然该由我承担起照顾她的责任。”
“相爱？你小子敢在我这儿说相爱！”
袁帅猛地把烟扔了，一把揪起任战的衣领，“你爱她多久，三个月！而她呢？
七年！七年啊——从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一个女孩子最好的年华，她都用来爱一只狗了！你连狗都不如！”
“相隔七年并不是我的错！邬秀的父亲犯法也与我无关！”任战用力掰开袁帅的手，喘息道，“我从始至终都爱她，从前只能靠短信，现在找到了，就会一直一直陪着她，帮助她康复，等她好了，我还要娶她！你还要怎样！”
“我不许！我就是跟阿叔一样做一辈子牢，都不许你再欺负她！”袁帅红了眼睛，咆哮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她一等就是七年！你知道她这七年里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吗！”
“她……她的阿爸杀了人！三十七刀！法医过去的时候，肚子这里都烂得断成两截了！那血把她阿爸整个给染红，就像浇了一层红油漆。警察来录口供，她已经整个傻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光会尖叫。”
袁帅放开任战，却又紧紧攥住拳头，极压抑地呼吸着。
男儿泪溢出眼眶。
“这边阿爸刚被拷走，她阿妈又心脏病发走了。开庭那天，秀秀戴着孝，坐在庭上整个人是瘫着的，连坐都坐不直，法官判了什么，她也听不见。
我帮她料理后事，但我也不懂，还好有山上的惠明大师帮忙。头七过了以后，秀秀就开始高烧不退，退烧药吃了，出一身大汗，人就跟水里捞上来似的，等药效过了又哗的飚上来！去医院什么毛病都查不出，但就是退不下来。
我都快急疯了，抱着她病急乱投医，有老人说是倪万财的冤魂不散，缠上秀秀了，我虽恨死那个家伙，却又没办法，只好每天夜里给他烧纸，求他放过秀秀，要缠也来缠我，我阳气旺，功夫又好，不怕他。”
任战一句句听着，心脏撕裂般痛，他多么希望在那个时候陪伴着邬秀的能是自己。
可是不能，七年前他还那么弱小，根本什么都做不了。
袁帅吸口气，抬手抹了抹眼泪，继续道：“所以要摧毁一个人，真的一晚上就够了。特别是她。前一天还是阿爸阿妈怀里撒娇的，后一天就成了孤儿。
出了五七，我和她都枯槁得不成人形。我瘦十斤，她瘦了二十斤。第一次探监，我都不敢带她去，怕阿叔看了不能安心改造。”
他抬起头来又点燃一支烟，语调已经平复，甚至还带了点淡淡的笑意，吐出口烟圈道：“那一年，我和她只有十八岁。对了，出事时候是六月，当然了，高考也没去。”
任战捏着拳头，指甲盖早已发白，颤声道：“她说过她的理想，就是要当一名摄影师，还要去世界各地旅行。她还跟我说，七年后我找不到她，一定是因为她已经出人头地，带阿爸阿妈搬去城里享福了。”
袁帅嘲讽一笑“后来，她烧总算退了，但精神状态就变得很不稳定。她的抗抑郁治疗长达四年，这些年攒下来的精神科病历恐怕比你从小到大所有病历加起来都厚！”
任战苦笑，轻轻道：“未必。”
“是哦，忘了你也是个奇葩！”
任战因痛苦而阖起的眸再次睁开，“所以，袁警官今天对我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是觉得我异想天开，三分钟热度，想把我吓回去吗？”
“你弄错了。我没你那么幼稚！”袁帅紧盯着他，咆哮道，“我只想告诉你，你这个口口声声爱邬秀的人，在邬秀最需要你、最想要你保护的时候一个人躲在北京享福，现在又有什么资格来说爱！
另外，我也提醒你，别再沉浸在你和她的手机短信里！现在在你面前的，住在对面精神病院里的邬秀——早已不是你在短信里亲亲和抱抱的那个！
七年过去。她变了，她的世界也变了！她需要的不再是一个浪漫唯美的情人，而是一个安静稳定的生活环境，身体健康，好好活着。”
“安静的生活环境我也可以给她！我能带她回北京，让她得到更好的治疗，我爸妈认识医学界的许多权威专家！”任战大声道。
“闭上你的鸟嘴！北京了不起啊！认识权威了不起啊！”袁帅嘶吼，额头上青筋暴起，“任战，你特么是不是觉得自己特别伟大？
觉得邬秀都这样了，你还能不离不弃，她就该感恩戴德！而我，更应该跪下来谢你替我接了这个烫手山芋，然后逢人就夸你是大情圣、大善人！”
任战怒道：“我从来没想过这些，我只知道我爱邬秀，不论她变成什么样子，我对她都绝不变心！”
“邬秀从来就是邬秀！她没有变，一直就住在四螺街58号，我们也从未刻意隐瞒！
你若真爱过邬秀，不可能在七年后对她没有感觉，但事实上你从进门第一天起就看不起她，你认为她邋遢、恶俗、消极、不自爱。”
袁帅一针见血，直戳任战的死穴，每一个字都剐去他面上一分血色，苍白至无话可说。
“但这个也是邬秀。
只不过是她的另外一面。她身体里阴暗丑陋的那一面。
你怕了，找借口对自己说她不是。你喜欢的那个邬秀永远只活在你的手机里，光鲜亮丽地取悦你！现在看到真实的她，就逃之夭夭，像大街上那些普通人一样嫌弃她！
任战，你到底要自欺欺人到什么时候？你知不知道自己究竟爱的是邬秀，还是老邬？还是你两者都没爱过，甚至都没真正了解过！
你爱的不过是个自己想象出来的影子！你和她，你们两个都愚蠢透顶，在手机的这边塑造出一个完美无缺的样子给对方，幼稚到就像幼儿园的孩子在玩过家家！
任战，如果我去造一个AI人工智能和你谈情说爱，你是不是也一样会爱上呢！”

第五十一章 手底下的功夫
任战不动声色。
“你不相信我说的。你不觉得我们那个是爱，所以才会说出AI人工智能这种侮辱性的话来。”
他的声音很平静，眸光清澈，在逐渐暗淡下去的天色中仍闪动着坚毅的光彩。
“你说我接受不了她消极不堪那一面，对，我也确实向她隐瞒了我幼年体弱的事。
但那又怎样？恋爱中的人谁不是那样做的？我们都希望对方看到一个完美的自己，就像你每次送邬秀来看病，自己吃得很差，住得很差……这些事难道你都会去告诉她吗？
袁警官，由此及彼，你对邬秀，青梅竹马是爱，凭什么说我们在网络上一见钟情就不是爱？真的要背叛，天天同床共枕也能背叛，而若要长情，哪怕我每天对她说一句早安，坚持一辈子，也是长情。”
袁帅闷头不语，又想抽烟，掏了半天，却已经抽完了。他忿忿把烟壳子揉成一团，用力扔在地上。“你长不长情管我屁事，我只是警告你别再来惹邬秀！”
他看了看表，厌烦地不愿再和任战辩嘴，趿拉着鞋就打算去送饭。
“等等！”任战上来扣住他手腕。
袁帅一挑眉，扔下饭盒就刷的拉开架势，“妈的你自找的，老子早想扁你一顿！”
“说好了，谁赢谁去见邬秀！”
“好！”
话音落，一招袁家拳里最狠辣的“千夫指”，便朝任战胸腹十三处大穴攻来。
两人其实都不善言辞，在这里嘚不嘚说了半天，谁都说服不了谁，倒是肚子里的火越烧越旺，索性现在手底下见功夫倒也来得痛快。
任战与袁帅切磋过数次，知道袁家拳的精髓在于快与狠，袁帅能一口气连出三十来拳，拳拳都是开碑裂石的分量。任战不敢怠慢，一边见招拆招接了他三十几记重拳，一边仍不忘道：“邬秀怕见血，不许打脸！”
“还用你说！”袁帅喝了一声，果真只往任战的身上招呼。
不过几分钟，干净整洁的小屋就像经了一场浩劫！餐盘一只只被当做飞镖飞出，没有砸中目标后便哐啷震碎在地，桌子、椅子更是被当做武打的道具。
袁帅虎虎生风，一拳震碎任战挡在胸口的座椅，塑料椅面被他砸了个大洞，立时变拳为爪，猛抓任战小腹。任战生生硬退两步，扔了椅面，把剩下的不锈钢椅腿握在手里。
弓腰下身，摆了个双棍的起势。
袁帅冷笑，“好小子，深藏不露！我还真以为你没学过武功呢！”
“少林双棍，请指教！”
两人势均力敌。力道上袁帅稍稍占了便宜，应变上任战又略胜一筹。如此又过百招，袁帅眉宇间已有了不耐之色，出拳如疾风骤雨。
倒是任战逐渐沉稳，一招一式滴水不漏。他现在已熟了袁家拳套路，应对完全没有问题，而以他的体力还可再耗个百余招，所以不急于求胜。
他只是在等待机会，以守为攻，等袁帅自己露出破绽给他。
机会来了。
袁帅一招“千军破”，直切任战咽喉。但这只是虚招，真正的变化在后面，如果任战用双棍组成十字格挡，袁帅便会用一手同时制住他两根棍子，紧接着右手重拳，直捣他胸腹。
这一招袁帅刚才便使过一次，而任战就是这么拆的。所以当袁帅再次故伎重演，他没想到任战会直接扔了棍子，反手扣住他手腕。
他略略一愣，就在这电光火石间，任战飞脚一个侧踢，把袁帅从客厅踢到卧室，怕他撞在床架上流血，又急忙甩了一个靠垫过去，护住他的头。
袁帅头晕脑胀，还没起来，任战的膝盖已重重顶住他背脊。
“袁警官，承让了。”任战冷静道。
“狗屁！让你妈！有种放开，我们再战三百回合！”袁帅趴在地上叫。
“太晚了，邬秀会饿的。”任战仍是波澜不惊，提起被扔在地上的保温袋子查看。那些密封饭盒的性能果然极好，这么狂风-暴雨的一番冲击下，居然也没翻出来。
背后风声一紧，袁帅又冲了上来，用手肘扣紧了任战脖子。
任战一个后踢，袁帅闷哼一声，蹲在地上，龇牙咧嘴直不起身。
“有完没完！今天胜负已分，要打明天打！”任战扔下一句话，从门厅那儿顺走了袁帅的探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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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神奇的，任战在袁帅的出租房里住了下来。
两人说好平摊房租、水电煤，轮流做家务，生活也极其规律，每天清晨六点半，绕着精神病院晨跑。七点半，在正对着医院的绿地里准时开打。
由于两人武艺不凡，打得精彩纷呈，受到了周围群众的热烈欢迎。每次打架开始前，都会有许多精神病人捧着饭盆，津津有味边吃边看。一个礼拜以后，由于围观的病人越来越多，医院里的医生们已开始有条不紊地组织分批观摩。
而对于任战和袁帅自己，也形成了良好的默契。话不用多，手机调好倒计时，半个小时打完收场。八点整，超市开门，打输的那个就去买菜做饭，负责一日三餐。
这样的切磋极其公平，一个礼拜里总是你赢个三场，我赢个四场，倒也没有太大悬殊。任战对烹饪很不在行，所以即便是赢的时候，也还会虚心跟在袁帅后面，帮他提着菜篮子，又或者在厨房打下手。
一开始，袁帅还怀恨在心，做菜时尽挑任战不能吃的，不是海鲜，就是重辣，但任战倒是一点怨言都没有，捧着碗白米饭，吃两片菜叶，无怨无悔。
袁帅顶讨厌他这幅深情加苦情的样子，整了他几次连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也就好好做饭，顾及他的口味。
这天晚上，任战已送好晚饭回来，看了眼桌上仍是杯盘狼藉，袁帅穿了条花裤衩，pia几pia几舀着半只西瓜，看着电视上直播狼人杀，瓜瓤里的甜水溅在地上，干了就是遍地的黑点子。
任战也不发声，默默去厨房把碗洗了，又拿拖把出来拖了地。这本是袁帅今天该干的，但每逢他打扫时总是吊儿郎当，任战也习惯了。
他提着拖把经过袁帅身前的时候，袁帅把腿翘得老高，冷不丁道了句，“苏医生叫我去了，说邬秀的事。”

第五十二章 痴情男人绝种了
苏医生是邬秀的主治医生，一个胖乎乎、笑眯眯的姑娘。她胃口好，家里条件也好，所以从小学以后，体重就没下过一百三。
但客观讲，除了胖点，苏小红的五官很是端丽，有一种大户人家的福相，搁在古代就是旺夫之相，且她皮肤特别好，是真正的腻如羊脂，吹弹可破。在一群细如麻杆且肤色黝黑的广东女仔里，她就像是一只特立独行的大白鹅。
袁帅第一次带邬秀去看病的时候，苏小红还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实习医生，这两年已经独当一面。邬秀的病情反反复复，都是在她手里治疗的。每当袁帅急得焦头烂额，又被折磨得精疲力尽时，苏小红总会在他面前扬起那张笑嘻嘻的粉圆脸，给他不少安慰。
“小帅哥来啦？快坐，我洗个手，等我啊！”苏小红看到袁帅，热情地从抽屉里捞出一堆吃的，又关上了门。
桌上摊着许多的牛轧糖、一口酥、还有葵花籽仁……但袁帅只扫了一眼，他看到苏小红的脖子上戴了一根珍珠项链。
项链是他从袁梦摊子上顺的，两百都不到的假货，但戴在苏小红身上却很好看，名副其实珠圆玉润。
苏小红看他定定望着自己的脖子，腼腆一笑，“怎么样，好看吗？”
袁帅笑道：“医院不是规定不能戴首饰么？可别为了臭美，被领导抓个现行。”
苏小红瞪他一眼，“马上就下班了！医院那些破规定只管我上班，还管我下班啊！”
她将那双又肥又白的手在毛巾上擦干，变戏法似的端出两杯奶茶来放在桌上，朝袁帅眨眼睛，“乌龙玛奇朵，七分糖，多冰块，合不合你口味？”
“吃吃吃！一年比一年胖，当心嫁不出去！”
苏医生冲钢铁直男白了一眼，塞下一只蜜桃味的糯米团子，又吸了一大口奶茶道：“嫁什么嫁，像你这样的痴情男都绝种了，我看我还是孤老终身算了！”
袁帅哈哈大笑，拿吸管在奶茶顶上一戳，一口吸了半杯。
苏小红总嘲笑他痴情。二十岁起便带邬秀来看病，虽不是夫妻，但端茶送药、贴身伺候，所有丈夫能做的，甚至嫌弃的，袁帅都做了。
“行了，说正事儿吧，秀秀的病是不是有什么问题？”袁帅道。
“别担心，她恢复得很好，测评分数进步很大。”
“真的？”袁帅目露喜色，“那我们就能出院了？”
“你先别急。就是因为这次恢复得太顺利，我才有点奇怪。小帅你老实告诉我，这次跟你们一块儿来的那个靓仔，他和邬秀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袁帅厌烦道，“干嘛问这个，秀秀恢复得好那是你的功劳，干他鸟事！”
“小帅，我只有掌握实情，才能对症下药。”
袁帅默声不语，狠狠心，挤出两个字，“他是……秀秀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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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不爱吃零食，点了一根烟，缓缓道：“记不记得，在你第一次询问秀秀病史的时候，我就对你说过，发病前她正在网恋。”
“你是说这个靓仔就是她网恋的男朋友，不会吧？”苏小红眼睛都瞪大了。
“很惊讶吧？”袁帅苦笑，“王宝钏苦守寒窑，薛平贵还真的找上门了。以前秀秀也说过几次，我和你都只当她是精神错乱瞎说的，直到听那小子也亲口承认，我才知道竟是真的。”
他把任战在今年流星雨之夜捡到手机的事儿，又从头至尾对苏小红说了一遍。
苏小红越听越惊，一连吃了五包牛肉干才算镇定下来。“我去！还真有这样的事儿？科幻小说呢！
哎，不过你说那靓仔也真够傻，天天就这么爱来爱去的，也不晓得提醒邬秀让她做点儿投资什么的，七年里房价涨了快十倍，让她下手多买几套，现在不就是两人共同财产了嘛！”
袁帅白她一眼，“你当是你呢？这两个都是情圣，才瞧不起我等俗人。好了，现在你都知道了。
秀秀变成现在这样，全是拜他所赐。你别说那是精神病人的狭隘认知，我也这么认为，要不是他，秀秀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苏小红点头，用纸巾抹抹嘴，结束了下午茶。“那是邬秀的初恋，男朋友突然音讯全无，对她的打击很大。
而且你也说，出事当晚邬秀和父母大吵了一架，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小帅，我不是也跟你说过，她这些年病情反反复复，看似是受了刺激，其实根源上，是因为无法摆脱内心自责。”
袁帅拍拍手站起来，“先不管这么多，既然秀秀她好了，那你赶快打出院条给我。没几天就过年了，我本来还在担心，怕今年回不去老家，幸好不用。苏医生，再见！不，祝咱们永不再见！”
“不过是暂时稳定下来。”苏小红道，“小帅，我拟了一套新的疗法，如果成功的话，邬秀她很可能彻底痊愈。但如果失败，也许会加重病情。
你是她监护人，要不要试，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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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的心情很纠结。
他回来想了两天，自以为想清楚了，但此刻打算对任战开口却又开始犹豫。他从口袋里掏了根烟出来点上，狠狠吸了两口，憋闷得仍吐不出一个字来，只好又低头猛吸。
任战手里还提了拖把，军姿挺拔地坐在茶几上，看到袁帅这个欲言又止的样子不禁好笑。
“你这样子，很容易让人误会是要向我表白。”
他向来不会说笑，自作聪明地说了一句后，果然再一次弄巧成拙。
“你给我闭嘴！别以为特么住了两天，就能和我称兄道弟！你少天真，老子这辈子都不可能和你做朋友！”袁帅冲他恨恨道。
这样也好，他一骂，后面的话就顺溜了，说起来也没什么阻碍。而任战竟然也很快进入状态，对他的粗鲁和耳提面命并不以为意。
“苏医生说，邬秀这次好得很快。最大的原因，很可能是因为你……”袁帅停下来，他看到任战果然得意得嘴角上翘，突然十分心烦，扒下脚底的拖鞋就朝任战脑袋上抽，“死衰仔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跟你有什么关系！”
“不笑，不笑！你继续说。”任战笑得喘不过气，抱着头，强忍笑意。
“死衰仔，就知道惹老子生气！”袁帅忿忿地放下拖鞋，“医生说了，心病还要心药医。她建议让你小子参与进来，尝试一种相对激进的治疗，如果成功，邬秀有可能一下打开所有的心结，恢复成正常人。”
任战蹙眉，“那如果不成功呢？”
“不成功自然就是治不好了。”
“除了治不好呢？会比原来更糟吗，还是有什么其它副作用？”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医生！这种都是有风险系数的，你割个盲肠医生也不会给你百分百担保啊！”
“那我不同意。”任战连问也不问，一口否定道，“我不同意让邬秀冒任何风险！”

第五十三章 再爱一次
苏小红说的，在专业上叫做“脱敏疗法”，就是模拟当年的人和事，让患者重新面对，并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相对的放松训练，直到患者完全适应。
放在邬秀身上，就是让她和任战重新恋爱一次。
讲真，袁帅心里是拒绝的。他宁愿伺候邬秀一辈子，也不想把任战当做解药，承认只有他才能解开邬秀这么多年来的心结。
他花了整整两天时间做心理建设，才说服自己对任战坦白。没想到这臭小子二话不说就给拒了。
“什么、什么、什么就不同意了啊！”袁帅大怒道，“知道是怎么治疗吗？是让你和邬秀谈恋爱——要不同意也得我来说啊！”
“我不管，我只知道这个治疗方法有风险，医生也不是有全然把握。而一旦失败，吃苦的是邬秀。”
任战是石头精神，说话半点也不带拐弯，“你不是一直说我不够现实吗？好，我来说点现实的。第一，我比你年轻，饮食上很节制，不像你抽烟喝酒，还老吃垃圾食品，这也就是说我应该能比你更长寿，也就能照顾邬秀更久。
第二，我比你有钱，就算邬秀好不了，大不了我一辈子不工作，24小时陪着她。我还能租更大更好的房子，请更专业的看护。而你，坐吃山空顶多半年，就得回去工作，到时邬秀怎么办？”
“放你妈的狗屁！”袁帅气得冒烟，狠狠骂道，“你伟大，你愿意伺候邬秀一辈子！可你有没有想过，最好的不是让你伺候她，而是让她彻底好起来，能自食其力！她才二十五岁，不是五十二！”
“我怎么没想过！我想过要向她求婚，给她买最美的婚纱！她说没看过雪，我就打算带她去北欧度蜜月，去看雪，看北极光！”任战也吼道。
在他说出“求婚”两个字的时候，就已经被袁帅用“滚”字喷了一脸，但他不管，继续说下去。“我只是不敢冒险！她在我第一次告诉她名字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我是谁了，可现在她的时空全都乱了，她根本搞不清现在的这个我是真实的还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
“所以我们才要救她！模拟当年的场景，让你们好好爱一次！让她从那个噩梦里走出来！你不是口口声声要承担吗？拿出你的担当给我看啊，给我看啊！”袁帅狠狠地拍着自己胸脯，发出沉痛的响声。
“可是，万一……”
“什么万一，人生在世哪来那么多万一！我们想好了情愿照顾她一辈子，但万一来个海啸，我跟你都因公殉职了呢！还不是只剩她一个人！”
屋内一时沉寂。
“你要是没想好，就看看这个。”袁帅铁青着脸，从桌板下抽出一张折好的白纸。
任战打开一看，是一副彩色-图画。
图是邬秀画的，她美术不怎么好，画出来的东西和小孩子没两样，但人物的特点却抓得很鲜明。
画上有两个大人，笑眯眯的靠在一起，有点像婚姻登记所拍的那种照片，女的是她自己，抱着一只鸭子，男的穿着警服。
“这个是你，很好辨认。因为我从来不穿警服。”袁帅道，“苏医生说，这个是邬秀她内心期盼的映射，说明她并没有放弃对爱的憧憬。”
他看了任战一眼，冷哼道：“既然你告诉我两件事，那我也告诉你两件事。第一，我今天跟你说这个，并不是来征得你的同意，而是你必须同意，因为这是你欠邬秀的。
第二，你充其量不过是邬秀的一剂药，帮助她恢复正常。等她好了，我们俩还有一次公平竞争，所以治疗期间你给我注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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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玄月镇。
市里的领导要挨个请任教授一家吃饭——这句话不过是万财婶随口杜撰的。她是小人物，哪晓得这些事，这么说只为了显摆自己和任教授一家交情深厚。
但邬秀深信不疑，且从此时不时翘课。
她今天说自己头疼，明天说自己肚子疼，然后就偷偷坐12路到市里，游魂般的在几家著名的大饭店面前晃荡。她盼着市里的大领导恰好就在那里请客，然后送客出门的时候，能让自己和那个任公子见上一面。
她一晃大半天，常常中饭都顾不上吃，她觉得自己就像个小说里的怨妇，直勾勾的盯着大街上那些十四岁上下的男孩子看，可没一个是自己的爱人。
今天又是一无所获。她等到放学时间，才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进家门，假装从学校回来。
晚饭早摆在桌上，阿爸阿妈却谁都没有胃口，干干地坐着等她。阿爸为了阿妈的心脏病已经多年为抽烟的人，今天竟又抽了起来。
“秀仔，你去哪儿了？”阿妈先起来，轻叹了口气。“李老师说你请了病假……”
“什么病假，就是旷课！旷课！”叉烧邬吼了一声，烟杆子往桌上一咄，怒道，“胆子越来越大！李老师都打电话给我了，一模考得比小帅低了两百多分！”
邬秀眼圈一下子红起来，“阿爸，我，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下次下次，哪里还有下次！一考定终身，你万一落榜了再努力还有什么用！”
邬秀低头咬牙。
邬秀娘软语道：“秀仔，别怪你阿爸，他也是急了。你从小就乖，读书的事向来是不用阿爸阿妈操心，可现在怎么……唉！”
“这次是没发挥好，我下次会努力的。”
“秀仔，咱们都努力到这个份上了，不能差了这最后一口气啊，李老师说她一直对你寄予了很大希望的。”
邬秀噘嘴，“她对每个学生都这么说。”
“还敢顶嘴！”叉烧邬火起来，“天天魂不守舍！上课不是打瞌睡，就是看手机。你别当我不晓得，你跟网上的那个死仔还没断！”
“我没有！”邬秀紧咬着牙，咬得太用力，都尝到了自己唇上鲜血的味道。
然而没用，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没和他再联系了，”她垂着泪，凄然道，“很久都没有……联系了。”
“没有就把手机交出来！”叉烧邬道。
邬秀一惊，“为什么？手机是阿爸你送给我的。”
“送你手机是为了鼓励你用功读书，不是让你早恋影响学习的！”
叉烧邬继续施压，脸色沉得不见一丝平日里的慈爱，“我跟李老师也已经达成一致，从现在起一直到高考结束，手机由我保管。每天放学，让小帅来我们家吃饭，吃完饭，他帮你补习功课，直到晚上十点。”
邬秀脸色煞白。
挥舞惯了烧腊刀的男人并没有看出来，女儿娇嫩的心此刻正在滴血。他像平常一样武断，也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一家之主，只要没收手机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把陷入网恋歧途的女儿扳回到正道上来，像从前那样用功读书，迎接高考。
其实在他经常收听的广播里，心理学家曾明确指出，对于陷入早恋中的孩子不能采取粗暴和强制措施。叉烧邬听过，信过，也尝试过让女儿用孵蛋的方式体会父母苦心。
但鸡汤终究是鸡汤，一旦遇到现实问题，一旦看到女儿寒窗苦读十年，却在高考的关键当口因为早恋而耽误学习、成绩直线下滑的时候，干他个十碗鸡汤都没用。
“我不交！我绝不会交！”邬秀把心一横，紧攥着手机，决绝道，“我保证以后再也不逃课，一定好好读书。但，我绝不会把手机交出来！阿爸你打死我好啦！”
叉烧邬用一天拧断几百只鸭脖的大手一把从女儿手里夺过手机，狠狠扔于地下。
屏幕瞬间碎裂。

第五十四章 乖，吃药
邬秀惊叫一声坐起，发现才半夜三点钟。
她喘了喘气，对自己说那些都已经过去了——阿爸的责骂，阿妈的唠叨，还有梦里的邬秀和现在的老邬。
都过去了。
任战急急地从外屋奔过来，怕她眼睛难受，开了一盏小灯，“邬秀，怎么了？又做噩梦吗？”
邬秀面无表情地看他。“你还没睡？”
“睡了，我就睡在外面。”他柔声道。“要喝水吗？我去拿。”
邬秀点点头。
她看着任战去厨房拿水。为了她，他买了个新的热水瓶，每晚睡觉前总灌满一瓶，她如果要喝就用热水瓶和凉水壶兑一下，兑了温的再给她。
从广州回来后，他就这样片刻不离地守着她，白天不上班，晚上就在厅里搭个铺。
袁帅似乎也默许了这样的相处方式，三天两头过来看看她，给他们送点当天新捕捞上来的海鲜。任战不能碰这些，就让袁梦都弄干净，煮好了过来。除了和任战关起门来说会儿话之外，袁帅每次来都呆不了一刻钟。
所以有史以来，第一次的，她有大段大段的空白和任战单独在一起。
但反而没什么话说。
任战让她从那间老宅搬出来，住在他现在的屋子，也就是邬秀最早时候自己住的。他仍坚持老宅里的卫生状况对身体不利，所以想趁放假就做个彻底翻新。
“给我三个月，我包你旧貌换新颜。”他笑道。
干活前，他总是拉一张躺椅，让邬秀在太阳最好的位置像只猫似的躺着，边上放一只小凳，凳上铺一块木板，板上面常备漫画书，零食和水。躺椅边上还放着毛毯，她若睡着，便立刻替她盖上。
玄月镇，每一天太阳都很暖。
但再暖也暖不过他唇边的微笑。
邬秀也就在这样的好天气里，看着曾经喜欢的男人像只猴子似的爬上爬下。
“邬秀，这是我问工厂师傅拿来的色卡，你选一选墙面的颜色来。”任战拿着一沓色卡，兴冲冲道。
他还是很容易过敏，为了装修从上到下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口罩就戴了三只，现在一摘下来，脸上登时一圈明显的分界线。
邬秀冷冷道：“谁要你搞这些，没事找事！”
任战像没听见，仍饶有兴趣地翻着那本色卡，还不时拿起来把两张颜色相近的放在一起比对。
他坐在她的下方，从她的角度望去，侧颜英俊，完美无瑕。虽然全副武装，但刚才用冲击钻的时候，仍是有一些墙灰飘落下来。他的睫毛纤长浓密，就像一张天然雨帘，把白灰都挡在了外面。
眼睛眨一下，被染白了的睫毛就颤一下，拨人心弦。
邬秀有意不去看他的色卡，却没想到陷进了他的睫毛杀里。等她察觉到自己失态，已经是任战放下了色卡，使劲揉着自己眼睛。
“你怎么了？”邬秀皱眉道。
“眼睛痒。”
“过来让我看看。”
“哦。”
任战答应一声，伸出手朝着她的方向一顿乱抓，却再次惊觉不可思议的绵软。
“喂！”邬秀大怒，手扬起又想抽他耳光。
落下的时候却又变了，鬼迷心窍般地在他脸上轻轻一拂。
任战心里咚的一跳，立刻惊讶抬头。
是邬秀在打我吗？我应该是摸到了上次那个地方，所以她生气了。可她打得一点不痛，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舍不得我。
他不敢动，更不敢问。只好继续被动地坐着，等着她来看自己的眼睛。
“哪只眼睛痒？”她凶巴巴道。
“都痒。”他可怜兮兮。
邬秀“哼”了一声，伸手去扒他的眼皮。她的手指仍是冰凉，碰到他的时候他只觉自己整颗心都跟着提了起来，随着她的指尖小心翼翼游走。全身上下什么疼啊痒啊，全都忘了，只有她手指碰到的那一小片皮上还残存知觉。
邬秀皱着眉头。
任战的眼睛已被他自己揉得通红，眼睛里尽是红色血丝，还不时分泌着生理泪水，这幅样子——
还真想引人犯罪啊。邬秀想。
她趁他闭着眼睛没法看自己，便大胆地盯着他的五官，觉得他不仅睁着眼睛时好看，现在闭着眼睛也挺好看。睫毛脆弱的，时不时因为疼痛而急颤两下。眼角，大滴的泪水委委屈屈落下，就像哭了一样。
她叹口气，“我去拿棉签棒。”
“邬秀，别走。”他突然抓住她手。
“棉签在屋子里。”
“我知道，你别走。我不痒了。”
见她没有拒绝自己，他便大胆地用两只手抓住她，轻轻道：“你别走，在这里陪我坐会儿。”
她又是冷笑，“坐会儿眼睛就能好吗？到底你是疯子我是疯子？”
“别，别这么说自己！”他恳求道，声音透着心疼。“你只是病了，就像我们感冒发烧一样，我们这不是正在治病吗？治好了，自然就没事了。”
邬秀又“哼”一声。
只是他用手轻轻环上她腰的时候，她也没有拒绝。
他说自己不痒了，但事实上眼睛仍是睁不开来，并且还不停流泪。
“你放手，我去拿棉签。”她不耐烦道。
他笑了笑，温柔道：“我妈妈有个不用棉签的法子，要不我们试试？”
“什么？”
他在她耳边轻声道了几句，邬秀怒目圆睁，几乎又想要骂他，但看着他清秀俊逸的眉眼，心里竟又是一荡。
她狠狠瞪他一眼，小心扒开他眼皮，按他说的用舌头在眼里轻轻舔舐。
任战说，人的口腔里自带杀菌系统，所以是最安全卫生的。他还说，舌头的灵敏度和柔软度都是最无懈可击的，所以用舌头舔的话，力度一定能掌握得刚刚好。
鬼话连篇！
而她竟然信了。
不像她冰凉的手，她的舌头是有温度的，他的眼底也是有温度的，她一分分试探着落进他眼里的灰，再尝试着把它们用舌尖轻轻地包裹起来。
神，这种操作暧昧到不可描述！
才弄完一只眼睛，她就感觉自己心跳得快要爆炸了，强压下颤抖的声音，心慌意乱道：“好了没有？”
“好像还有一点。”他的声音很平静，还把她朝自己身前拉了拉。
她暗骂一声。现在这个姿势太诡异了，他坐在椅子上，膝盖打开，而她就站在他分开的两腿中间，两只手被他握在手里，十指相扣。
他的手很温暖，干燥。不像她的，又冷又潮湿。
又不知过了几分钟，她终于受不了了，大叫道：“好了没有？我累死啦！我……我要去漱口！”
他点点头，却突然手上用力，把她一把拽进怀里，坐在他腿上。他连眼都不睁，准确无比地用舌头撬开她的唇齿，温柔滚烫长驱直入。
“任战！你这个畜生！”她惊恐地看着他，口齿不清道，双手刚要挣扎却全都被他抓在手里。
“乖，吃药。”他道。

第五十五章 细水长流
这一吻持续了很久。
当然并不是一口气，而是断断续续。任战吻她，就像嘴里无聊了想吃话梅糖的那种频率，隔一会儿便含一颗。
而每一次，邬秀都被他吻得全身毛孔大开，就连一丝微风吹过，也足够她战栗一阵子。
等这一波过去，午后已经变成了黄昏。
邬秀喘着气骂道：“你不知道，我是精神病吗？”
“知道。苏医生说，让我做你的药。”
“滚！”她气得抬脚就踢。
没有用。她现在的姿势是被任战整个抱在怀里的，手和脚都被他强壮的胳膊牢牢箍住，唯剩了一张嘴，而这嘴还得用来吃“药”。
“放开我，流氓！”她无力地扭了两下，咬唇低声道，“我……腿麻了。”
任战唇角上扬。
他仍是没有放开，不过换了个姿势抱她，同时腾出一只手来替她揉腿。
“喂，你，腿不麻的吗？”
“麻。”抱着她坐在膝盖上两个多小时，邬秀就是再轻，也不可能不麻。
“那你还……”
“我怕你跑了，怕你下次又变成凶巴巴的老邬，不肯让我抱。”
“白痴！”她一挣立刻又感觉到他的禁锢，只好道，“你松开，我不走。”
他这才起来活动腿脚，却微微一跄，可见是麻得久了。
“白痴。”她又骂了句，伸出手替他轻轻揉。
“邬秀，告诉我为什么。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你就已经知道我是谁了，为什么一直都瞒着我，不肯承认自己的身份？”
“我是精神病，做再不正常的事，也都很正常。”她挑衅道。
“我不许你说自己！”他怒起来，语声低沉，“我从没那么看你，你就是邬秀，不管是七年前还是七年后，在我心里都是一个样子！”
可他很快又放软语调，像舍不得说她重话，含着无奈的恳求，“为什么总要留这么多恶意给自己？对我也罢了，对自己呢，能不能好一点？
苏医生说你是心理承受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放松一点好吗？一夜之间家里发生了那样的变故，确实很不幸，但这都不是你的原因，你没必要把那个枷锁套在自己头上！”
“你怎么知道不是我的原因？这就是我的原因！是我害阿爸去做牢的！是我害死我阿妈的！就是我，就是我！”
她的情绪又大幅波动起来，黑白分明的瞳仁闪烁着偏执的光，脖子白皙脆弱，用力向上昂着，仿佛再多一点力就会被折断。可她不管，依旧大幅度地挺着，皮肤太薄，纤细的血管里流着汩汩的血。
她是有精神疾病，但经过了两个月的治疗，现在已从急性发作期转为间歇期。
苏医生的形容很贴切，一定要正确认识精神病人。特别是这类间歇性发作的，他们就像是一座活火山，随时都可能喷发，把你和她自己都烧个尸骨无存。但如果不发作，其实还是可以在山上到处逛逛，看个日出，采采小花儿，风景还挺不错。
就像刚才，她和他缠绵了一下午，像一对真正的情侣，可说翻脸就翻脸。
“邬秀，邬秀，我们不聊那个话题好吗？”他及时抱住她，抚平她身上一根根暴涨出来的尖刺。
“是我问错话了，你原谅我，我只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不肯接受我，这才是……才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他改口道。
“我不知道。”她喘息道。要摆脱那种极端思维似乎很费力气，她依旧皱着眉头，看上去很疲累，脸上有明显的不耐烦。
“没关系，日子还长，你想起来告诉我。”任战道，轻轻吻了她的额头。他觉得其实今天已经是突破性进展，晚上给苏医生写邮件的时候可以好好说明一下，只是最后自己有点心急，小小的瑕疵。
苏医生说，心理疾病的治疗切忌心急。说难听了，哪怕永远是活火山，但只要她在有生之年能控制好不喷发，能和正常女人一样好好享受生活，那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他不会嫌弃她。
“饿吗？我去烧饭。”他拉着她，往另一边的房间走。
“晚上吃蟹煲吗？我买了白菜和鲍菇，可以烧鲍汁白菜炖蟹煲，是不是很高大上？还有一个有芝麻炒米圆，对了，它还有个名字叫做九品芝麻官，邬秀你猜猜为什么……
还有哦，我这两天在镇上闲逛，找什么地方有面粉卖，找到了我做面食给你吃好不好？我们北方可是一天里总有一两顿是面食的，你喜欢饺子还是包子……”
他围绕着吃啰里啰嗦讲了半天，大多数都是他这辈子从没有吃过，也永远不可能吃到的东西。他不过是看着菜谱或者美食视频，想象着它们的味道，然后依葫芦画瓢现学现卖。
苏医生说，尽可能多地陪她讲话，别让她一个人沉默。话题也轻松愉快，别带有刺激性。
任战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也会变成话痨，且婆婆妈妈，油盐酱醋。
但不知不觉的，讲这些的时候，他觉得心里很暖。
他烧饭的时候，总是让邬秀跟她一起呆在小厨房。狭小的空间变得更拥挤，他和她总是一转身就会撞到对方身体。灯光照出两个人的影子，不再像几个月前，只有他形单影只，冲着泡面，吃着罐头。
而他也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风姿绰约的易博士，虽不亲下庖厨，但总喜欢为每道菜肴编出一个典故，他缠着她讲典故，然后不知不觉中，就把没有味道的饭全部吃光。
后来他大一点，已经能找出有些典故中的疏漏，但他仍微笑着听母亲说故事，吃得津津有味。
他有点明白，原来诞生于奇幻和浪漫的浓烈爱情，需要这样细水长流的日子慢慢稀释。
涂料到了之后，任战就更神秘，他借口空气不好，不让邬秀进老宅参观，总是一个人关在里头大刀阔斧地不知搞些什么名堂，出来时身上和头发上都是星星点点的蓝白色。
“你在画什么？大海吗？”
时过境迁，邬秀好奇的心性总算还在，在看到任战用各种涂料调制了深深浅浅十几桶颜色之后，终于忍不住问。她猜想他不会只是简单刷个墙而已。
“保持点神秘感嘛，剧透了就不好玩了。”他笑着吻她。
她被他吻得心烦意乱，麻木的心竟然被撩拨起，暗暗开始期待老宅完工的那天。

第五十六章 时光慢
时光快，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时光慢，用尽一生，也不过爱上一人。
但不论快还是慢，苦短还是漫长，时光踏着它固有的频率，稳步向前。
冬季过去，新年到了。
海岛的新年与北方截然不同。首先是天气，在任战的认知里，只有被冻掉耳朵的那种才能叫做冬天，而在这里，腊月里他穿个卫衣还热得冒汗。
但他仍旧兴冲冲地到上邮局给父母写了张明信片，说自己在镇上交了女朋友，过年不回家。这张明信片寄出去以后他自己也忘了，没想到隔了一个多礼拜，收到了来自北京的快递。
“邬秀，快来看！好多东西呢，是我爸妈寄过来的新年礼物！”他扛着两只大纸箱，欢蹦乱跳地进来。
“吵死了！又不是三岁小孩，还要什么新年礼物！”邬秀反感地蹙着眉头，眼睛却时不时朝任战瞟，偷看他纸箱里到底是什么。
任战微笑不语，加快手上动作。但到真的打开箱子，连他自己都吃了一惊。
箱子里有好多东西，吃的用的应有尽有，不仅有全聚德的烤鸭、稻香村的枣花酥，还有御食园的豌豆黄、蜜麻花儿、茯苓饼、糖葫芦……
任战在院子里本架了个小桌用来喝茶，现在把这些玩意儿摊到桌上，瞬间就占满了整个桌子。花花绿绿的包装还没打开，看着就极有食欲。
邬秀看着任战喜不自胜的样子，又不高兴起来，闷声不响跑去房间里。
任战急忙拉住她，“怎么又生气了？是不喜欢这些礼物？”
邬秀板着脸，恶声道：“不想留下就回去，没人逼你陪我！”
“怎么能说逼呢？能和邬秀一起过年，我喜欢都来不及。”
“那寄这么多东西来干什么，怕你在这儿吃不饱、穿不暖，还是怕我亏待了你！”她脱口而出道。
任战面上闪过奇特的表情，似笑非笑。
这是她第一次把“你”和“我”用在同一句句子里，别人看来也许没什么，但对邬秀却极不容易，苏医生说这样的表达代表她在心里已经愿意承认两人关系了。
“原来你是计较这个，”他笑了笑，按捺住内心喜悦，“小气鬼，这些不是给我的，是我爸妈寄给你的。”
“给我的？他们都不认识我。”邬秀吃惊，竟忘了凶。
“用得着认识吗，你是我女朋友。现在找媳妇儿可难了，他们自然来不及的要巴结你。”任战笑道，拆开一包桂花糕喂她吃，“这些东西里头十之八九都是我没办法吃的，不是给你的还能给谁？也不仔细瞧瞧，就知道生气。”
“吃了我也不会领情！”邬秀冷哼一声，却还是乖乖张口，在桂花酥上咬了一小口。
任战微笑，喜滋滋喂她吃完点心，又去倒了半杯温水给她漱口。“喜欢吗？明年跟我回北京好不好？”
“呸！”她自己动手拆了一包麻花儿，嚼得嘎嘣嘎嘣响。
“少吃点，这东西甜，吃多了倒牙。”任战道。
邬秀又瞪他一眼。他不让吃，她就偏要吃。
任战无奈，苦笑着让她一个人在零食堆里玩儿，自己埋头继续拆箱子。
另一只纸箱里不再是吃食，而是手工编织的帽子、围巾和手套。
“邬秀，快来啊！这是我妈给你的！快来试试！”他兴奋地像个小孩子，把帽子戴在头上就朝邬秀奔过来。
邬秀嘴里还咬着半截麻花儿，莫名其妙就被任战用软绵绵和毛茸茸的东西裹了一头一脸。
“任战，你干什么！”邬秀叫起来。
帽子是红色的，式样是最近韩剧里最流行的那种款式，头顶中央还有一个可爱的大绒球。围巾和手套也是红色，看起来是整套。
“哇，邬秀你美死了！”任战大笑道。
他真是心都要化了。邬秀肤色白皙、五官精致，这几年又像是停止了生长，虽然比他还大上四岁，但单看外表，就像个清纯的高中生。晶莹剔透的人再围上这热烈的红色，整个儿就像电视里走出来的卡通娃娃，软萌到不行。
“狗屁！我是精神病！” 她偏要扫他兴。
“我就喜欢精神病。”任战决定放弃任何节操，而且发现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自己现在说肉麻话已经完全可以做到脸不红心不跳，理直气壮，对答如流。
“放屁，放屁！我看你是上次跳海，脑子进水了还没烘干！”邬秀又爆粗口，打算无情破坏他的一脑袋幻觉。
对于邬秀反复发作的病症，任战只需要一种办法，那就是——吃药。
“唔，放开。”她舌头被他撅住，睁大眼睛，口齿不清道。
“乖，时间到了。”他趁换气的时候，很快道：“每天三次，每次两粒，药不能停。”
“唔，等等……”
他不情不愿地停下来，却看到邬秀从手套里拿出一张折叠得很小的信纸。“这是什么？”
任战拿过来一看，上面是满满一面手写的字，字迹端正秀丽。
“是我妈妈写来的信。”任战道，“她说早就想给我们寄东西，但我一直没告诉她我的住址，直到上次收到我的新年贺卡以后才知道住址。
她说那箱吃的是我爸买给你的，我从小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让我爸很郁闷，听说我有女朋友了，赶紧开车上食品商店。他说他每样都买得不多，你先尝个鲜，觉得哪个好吃就告诉他一声，他回头再多买些寄来。”
邬秀咬着唇仔细地听，这回竟没有冷嘲热讽。
“还有这个围巾……哇，邬秀，这个竟然是我妈亲手织的哎！天呐，我妈都没给我织过围巾呢，好偏心啊！你知道吗？我妈是出了名的不会做家务，这辈子都没给我做过一顿饭，织过一件毛衣。”
他把信拿到她的面前一字一句念道：“因为没有见过邬小姐，不知她身材如何，况且织毛衣对我而言，难度着实太高。我专程请了一位老师，教我编织的技艺，用了一周时间总算完工。倘若邬小姐喜欢，可来信告知，也可简要说明她肩宽胸围，南方天热，但薄一些的开衫还是用得到的。”
这封信措辞委婉，关切之情溢于言表。不想邬秀却紧抿着唇，脸色越发青冷。
“邬秀，你怎么了？怎么好好的又伤心了？”他觉得她眼神有异，似乎又要发狂，赶紧抱住安慰。
但已经晚了。
她发狠地一把推倒小桌，令上面的京八件儿散落一地，又把身上的帽子围巾都一件件扯下来，狠命地往地上摔，两只脚使劲地踩，几下功夫就将那些软糯的糕团踩得稀巴烂。
“没人稀罕！没人稀罕！谁要你的破烂东西，谁要你的破烂东西！”她翻来覆去这两句，音调凄厉，嘶声狂吼。

第五十七章 阿妈的毛衣
这一次，邬秀没那么好哄。
她歇斯底里地发作过一通之后就自己逃进屋子，并且锁了门，不让任战进来。
任战站在门外，听着她哭。
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很挫败。他不知道如此的反复要有多少次，什么时候才是头。而他，又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走到她的那扇门里去。
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一点点暗。
那些千里迢迢从北京寄来的礼物还散落在地，任战也懒得去收拾。他只是捡起了围巾，无聊地把它围在自己脖子上，感受来自母亲的温暖。
不是很暖很舒服吗？邬秀她为什么要大发雷霆，我又哪里说错话了？他禁不住反省。
现在，他时常陷入这样的恐慌中，总害怕自己说错什么，做错什么，亦步亦趋。
会不会我和她永远就只能这样了？
他想象着她此刻在门里，她就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独自驾着小船迎着凄风苦雨而去。他拼命叫她，用尽力气追赶她、阻止她，可没有用。她关上门，轻易把他隔绝在另一个世界。
这种感觉，很像从前两人隔了七年的时差。
那种由里至外的无力感，那种哪怕我在这头做再多努力、豁出命去也无法改变你在那头命运的悲哀。
任战叹了口气。
手机响起来。自然是这个世界的手机——苹果X，他和邬秀有的那部，早已经沉入大海。
“喂，妈，是我。”任战接起电话，赶紧把视角切换到另一个角度。易烟雨喜欢视频，他生怕那一地的狼藉不小心被母亲看见，伤了老人的心。
“小默，收到爸妈的礼物了？小邬她喜欢吗？”易烟雨柔声道。她讲话很慢，虽然是嘎嘣脆的京片子，由她讲来却轻声细调，如吴侬软语。
“收到了，可喜欢呢。这才一会儿就拆了两三包，我不让她吃了，一会儿饭都不用吃了。”
“哎，小气鬼，让她吃。这小点心又不占肚子。”任平生豪迈道，“小默啊，我本来就想着和你妈飞过来，陪你们一块儿过年，再顺便去山上看看大师父。可你妈紧拦着我，说你跟小邬才好上，一定想要独处，说咱们去了你们反而不自在。”
“本来就是嘛，人家年轻人谈恋爱，你这老头非要往里凑热闹！”易烟雨啐了自己老伴一句，笑着对任战道，“不过妈妈可跟你说好了，咱也就今年，明年一定得把小邬带回北京来，知不知道？”
任战苦笑。他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结，轻咳了两声问道：“妈，我们那年来玄月寺，接待我们的就是惠明大师吗？我那时候小，有点记不清了。”
“是啊，就是他，玄月寺里里外外也就他一个师父。当年你在山上摔伤了腿，高烧好几天，还是他用土办法救了你的。小默，你有空多去看看他，他现在身体好吗？”
“还……还行吧。”任战勉强道，他不愿说惠明已患了老年痴呆的事。今天这通电话，每个话题都如此沉重，易烟雨还在絮絮叨叨，但任战哪有心情，随意敷衍两句，便匆匆挂断。
最后，他望着漆黑的屏幕，思绪又开始胡乱飞舞。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实里的爱情就这么难呢？几个月前，他和邬秀发短信网恋的时候，爱起来不是很容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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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候，任战为讨好邬秀，虽然已经准备好别的食材，但还是另外煮了她最喜欢的海鲜粥。邬秀却没有领情，大门紧闭，一点声息都没有。
任战晓得她发着脾气，不能硬来，也就随她去。
到得九点多的时候，任战又去敲门，恳求道：“邬秀，让我进去吧。”
邬秀没有回答。
任战将耳朵侧在门上，听到里面确实只有均匀清浅的呼吸。他无奈苦笑，轻轻打开了门。
对于刑侦专业的他来说，这样的门锁根本形同虚设，但他知道，他开了这个也没用，真正的门在邬秀心里，她如果不愿对他敞开，他就永远走不进去。
邬秀果真睡了，像是累极，一秒都等不得，直接倒在床上秒睡。
可今天的睡姿很古怪。
她身材枯瘦，平日就是盖上薄被也是小小的一只，不知为何今天肚子前竟是臃肿的一团，就像是……像是怀孕了一样！
任战微微变色。
是和我赌气暴饮暴食了？还是突然间长了什么肿瘤，我疏忽没有察觉？任战想着，整个后背都凉起来，虽然理智也告诉他这种可能性和恐龙复活差不多概率，但事情一扯到邬秀身上，就怎么都忍不住要胡思乱想。
应该没事，白天见她还好好的。但……她向来喜欢穿宽大的卫衣，若是把肚子挡住了呢？不，也不可能，我抱过她，她的腹部是很平坦的，瘦得都硌手。
他一边杞人忧天地东想西想，一边颤颤地揭开被子。
却哑然失笑。
邬秀的怀里抱着好几件毛衣，难怪鼓得像箩。
他松了一口气下来。
可为什么睡觉要抱着毛衣？很冷吗？
这间屋子，自从邬秀住回来，他已经换了两床垫被，这在南方几乎是没有的事，可他怕她冷，也知道她一个人睡不热。现在他摸了摸邬秀的额头，发觉是温的，还略有薄汗。
任战轻轻用力，想把她怀里那团毛衣抽出来，可她抱得很紧。他只要稍一用力，她就立刻条件反射般地护着那些衣服，搂得更紧。
他怕吵醒了她，不敢再动，只好将被子盖得松些。
这个晚上，他照样疲累，也照样毫无睡意。他知道不可能一整夜都坐在这里看着她睡觉，他必须休息好，明天才有精神来照顾她。
可他就是不想动，坐在她床边，虚虚地握着她的手，目光也像被钉住一样，挪移不开。
最近总是这样，他整个的生活都以她为中心，为了她一点点进步的表现，为了她能接纳他和她的关系，哪怕是骂他，或者是像今天这样，愿意把“我”和“你”放在同一句句子里，愿意说“我们”和“将来”……
这些，都会让他雀跃不已，在漫长而渺茫的康复道路上充满干劲。
但同时，他又脆弱无比。他不知她什么时候会再度爆发，用暴戾狂躁的火焰把他的信心全部击垮。
虽然苏医生每天都在给他打预防针，说精神疾病的康复不同于感冒发烧，药到病除，她好的时候思维逻辑比健康人还好，但很可能下一秒就歇斯底里，放火把你的房子都给烧了。
“坚持下去。”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也像是说给自己听。“我和你，我们一起加油。”

第五十八章 猪脑子和驴脑子
任战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在邬秀的床上。当然他衣服穿得好好的，邬秀也穿得好好的。
那张床不大，充其量四尺，要睡上两个大人，必然是不可能隔得太远。邬秀大概是半夜醒过一次，把毛衣放到了脚后跟，还大发善心地施舍了他一角被子，被他感激涕零地捂在胸口。
邬秀还是心疼我的，看我睡得熟，不忍心赶我走，还怕我冷，给我盖了被子。任战心想，昨天的沮丧已烟消云散。
他犹豫了下，想要不要趁热打铁，把她在搂在怀里睡一会儿，但又怕进程太快，引起她反感。
他决定先看一看她的状况再做决定，刚转身，惊觉小腹一痛。
邬秀一脚把他踢下了床。
“醒了就起来。”她声音一如往昔的冰冷。
任战苦笑，声音带着刚起床的干哑。“我……我这不是刚醒嘛。”
“我饿了。”她揉了揉自己乱糟糟的头发，面无表情看着他。
“好，我这就去做早餐。早上吃什么？松子豆浆+培根鸡蛋卷好不好？还是皮蛋粥+奶黄小包？”
“豆浆、奶黄包。”她简短命令。
“好好，我这就去蒸。上礼拜我在超市买了个新品种，里头还是奶黄馅，外头做成了小猪的形状，特别可爱，邬秀你一定会喜欢的。”任战乐颠颠地往厨房去。
很快，厨房就传来了豆浆机轰隆隆工作的声音，灶上也冒出了带着香甜味的蒸汽。
窗外，太阳已经升起来，海面上泛着粼粼微波，在那些波浪的尖尖上，偶尔跳跃着柔和的金粉色。
任战看着锅里的清水慢慢沸滚，从冰箱里拿出小猪包，放进笼屉里。温度的骤降让滚水暂时熄灭了一会儿，但没有关系，他知道它们很快将再次沸腾。
他在计时器上调了七分钟。继续等待。
这样的早晨非常美好。
虽然每天只睡几个小时，早上还被邬秀一脚踢下了床，但他仍是觉得非常满足。
她给我盖了被子，他忍不住得意，很有一种向全世界宣告的冲动。而且我现在每天都能吻她，她一次都没拒绝过我，袁帅跟她在一起那么久，仍旧是连肢体接触都不行。
这说明我在她心里确实是不同的。苏医生是英明的，我是她的药，全世界只有我才能治好她。
戒酒以后身体也变得好多了，今天早上还主动说饿。我知道这是因为昨天没有吃晚饭，但换在从前的话，就是两三天不吃东西也不觉得饿的。
我应该可以把她养得更胖一点，到时候哄哄她，让她试着和我爸妈视频。
苏医生说过真的痊愈就是要进入社会，不如就从我的家人开始。邬秀的阿爸是终身监禁，阿妈又没了，我让她多感受点家庭温暖，对她的病有帮助。
他忘我地盘算着。七分钟到，手机铃声和定时器同时响起。
袁帅打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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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接到电话的瞬间，其实心很虚。
从上次出院到现在，他已经有三个多月没上班了，一直以病假的名义在混考勤，而现在还在实习期内，他很怕袁帅假公济私向上头汇报说自己旷工，然后把自己踢回北京去。
他相信以袁帅的小鸡肚肠完全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可他是为了追查当年的案子才来到小镇的，无意收获了爱情，恩人却至今没有眉目。
他现在忙着过自己的小日子，什么弥补啊愧疚啊，七年压在心上的懊悔不及邬秀踢他一脚，说声“我饿了”。
他觉得自己很无耻。
但就是无耻也要活下去，还得开心地、坚强地活下去。不过四个月，他突然醒悟过来，为什么当邬秀和自己网恋的时候，会有那么多反对的声音，父母、学校，甚至整个社会都认为那是不切实际的儿戏。
现在看来，确实是儿戏。
那个时候的他们，不知生活的苟且，不懂生命的脆弱，他们整天生活在爱情里，动不动就承诺一辈子，动不动就君生我生，死生契阔。
他们不知道，真正的爱情不过就是每天早上蒸包子时沸水里翻滚的泡沫，也是每晚睡觉时，她多给他一角棉被。
不过幸好，袁帅并没有提开除他的事，他在电话里声音很急，让他赶紧去警署，说上次他们丢进大海里的那部诺基亚——找到了。
任战去的时候，警署和他第一天报到时一样凌乱，房间里充斥着香烟、咖喱、榴莲和香港脚混杂在一起的奇特味道。不同的是，袁帅新买了一台音响，整个警署办公室里回响着嘶声力竭的金属摇滚。
“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哟，赤裸裸……”袁帅手里举着几串鱼丸，正跟着音乐狂吼，表情狰狞地甩头。
任战觉得很好。眼前的一切，说明袁帅很正常。
他关了音响，清了清嗓子。
“手机呢？”他问。
袁帅“嗖”地扔过来。
那部神奇的C-201用一个专门用来装物证的密封袋封着，虽然在海里泡得久了，外边一圈铁皮都给腐蚀得差不多了，但屏幕上那道裂缝却是伪造不出来的。
“市里为了吸引开发商，搞了个海钓大赛，第一名就是一条十二斤的鲷鱼王。本来当场杀了想做刺身来着，却没想到在鱼肚子里剖出来这个。”
袁帅看着任战一脸惊讶的样子，鄙夷道：“别告诉我这事儿你一点不知道，记者都来了三波了，咱玄月镇有史以来第一次上了头条！”
“我确实不知道。”任战苦笑，“我最近活得跟退休大妈差不多，不看电视不上网。”
他把堆在自己椅子上的杂物挪开，坐下打了个哈欠，“你来就是告诉我这个？”
“你个死衰仔！这还不够？”袁帅随手抄起一本书朝他飞过来，骂道，“这很重要懂不懂！我早就知道这么酷的手机一定不会就这么掉了的，不瞒你说，我还偷偷下海摸过两次……”
任战失笑，“凭什么你就觉得它不会掉？我倒觉得邬秀把它一把扔进海里，这结局挺好的。”
“放屁！用你的猪脑子好好想想，你和邬秀的孽缘，也就是事情的起点，是你在邬秀家的地板缝里捡到了它，那它又怎么可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必然还是要回到你们俩手里才对嘛！
你说，假如我们能把它修好，然后发个消息给过去的邬秀，”袁帅兴奋道，“是不是就能避免那些惨剧发生，邬秀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任战叹口气。“这果然是猪脑子想出来的逻辑，和我用人脑子想的就是不一样。”
袁帅愣了一秒，随即气得哇哇乱叫，“你个死仔，念过大学了不起啊！快跟老子说，你个驴脑子能想出什么来！”

第五十九章 时光不回头
任战咳了两声，指着桌上的冷水壶道：“我早上起来连口水都没喝，你帮我倒点水。”
袁帅虎着脸，拿出任战好几个月都没用过的茶杯放在水龙头底下胡乱冲了冲，倒了大半杯凉水往他面前重重一放。
任战道：“你刚才的理论，基于两根时间线，一根是七年前的邬秀，一根是现在的我。所以你认为只要我们发送消息给对方，就可以改变对方世界，甚至扭转悲剧的发生。”
袁帅怒目而视，“难道不是？”
“你先听我说完。有些事情上的确可以，比如我对邬秀说很喜欢院子里的琼崖海棠，邬秀听了我的话，在七年前开始种树，才有现在满院子的海棠飘香。再比如说……”
他本想用两人的跨时空之吻来气袁帅，但想想还是不要伤害孤寡老人了。
“比如我最后一次和邬秀联系，是让她拿张相片埋在院子里，这样我就能看到她长什么样子。她也照做了，但却被现在的邬秀破坏了。她不愿让我知道她是谁，赶在我之前就把照片抢走，并且烧了。”
“对啊，这就很充分说明通过手机，这个世界和七年前那个世界是可以连结的啊！你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在互相影响！”
“不是互相，只能单向控制！邬秀在过去做的事能影响现在，但现在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过去的世界是无法预知的。
还拿种树做例子，邬秀在七年前埋下种子，但假设在这七年里，有一场台风把树吹倒了，那过去的邬秀她是无法知道的。同样，现在的邬秀烧了她自己的照片，扔了手机，过去的邬秀也不知道，还天天等着我给她回复，为我不再联系她而难过。这就是我说的时间的不可逆性。”
袁帅咬牙道：“先说下去。”
“你应该是受了很多科幻电影的影响，认为这是两个平行世界，所以只要我们在这里提出警告，就能避免那个世界的灾难。包括邬秀她自己，以前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任战轻叹一声，“但你们都疏忽了一点。手机只有一个，不论七年前它是在邬秀手里，还是现在在我手里，它都是同一个手机。也就是说，从头至尾只有一根时间线。”
“一根时间线，有什么区别吗？”
“一根时间线的意思，就是昨天的因造就今天的果。今天的这个世界，就是从昨天的世界里变化而来。今天的邬秀也是从昨天的邬秀变化而来。”
“妈的跟老子念经呢！说人话！”袁帅又要抬手敲他毛栗。
任战很轻巧地避开，淡淡道：“这还不好理解吗？手机能跨时空对话，但时光却无法回头。
今天院子里有盛开的琼崖海棠，说明七年前播下了种子。这个事实是不会改变的。不管是我让邬秀种的，还是别人让她种的，其结果就是种了。而邬秀，她……”
袁帅蛮横打断，“你的意思是说，邬秀现在家破人亡，这也是她命里注定，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这个结果无法避免？”
任战缓缓点头。“这些都是既定历史，而历史，是无法改变的。”
“我不信，我不信你的鬼话！”
袁帅暴怒，一把抓过桌上的手机厉声警告，手却微微颤抖，“我一定能把它修好！现在是两月中，离秀秀出事的时候，算下来还有四个月不到点 ，我一定能赶在这之前修好手机，然后发消息提醒她……”
“你还是没听懂我的话。我说得很清楚，时间是不可逆的。邬秀的父亲杀人，母亲病逝，这些事都已经成为历史，难道你认为只要发一个消息，就能让她死去的母亲和倪万财一起复活吗！”
“我不管！这至少是一个希望，我不可能像你试也不试放弃！
你不知道邬秀这些年吃了多少苦！你这种好命的衣食无忧的少爷，你根本想象不出！万一邬秀可以不用经历这些呢？万一她能一帆风顺地过这七年，毕业、工作、找到自己的幸福呢……”
袁帅激动起来，光想到那些，他就已经声音发颤，眼圈发红。
“你当我不愿意吗！只要她能好，我宁可……”任战也吼起来，声音扯到最高却陡然哑了，接下来的每个字都像破了孔的洞箫凄哑无力。
“我宁可来的第一天晚上，就没捡到过它。你和她青梅竹马也好，白头偕老也好，就当我从不曾认识她，她也没这么多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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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仍是不听劝地走了，留下任战在警署当班。
任战回想了下刚才两人的对话，觉得自己没错。
袁帅总说他不切实际，但现在，他觉得自己挺“实际”了，反倒是袁帅——总把邬秀康复的希望寄托在一部手机上， 以为凭一条短信就能让她幸免于难，这不是异想天开是什么？
从不要命地跳进海里的那一刻起，任战觉得自己已经想明白了。他要的不是那个活在虚幻里的邬秀，而是实实在在有血有肉的这个。
这些日子来，他与邬秀朝夕相处，他看着她每天挑三拣四吐槽自己做的饭菜；看着她酒瘾上来，因为到处找不到酒瓶子大发雷霆；也看她睡觉的时候，令人怦然心动的睡颜……
他觉得这才是日子。一个真实的、不完美的、但有温度、有脾气的邬秀。
任战不觉得苦，每一天忙碌而平静。他甚至很快就忘了之前一天几百条短信是怎么样一个状态，也对自己曾沉迷网恋感觉匪夷所思。
那时候的爱如此虚无，不可触摸也无法落地。他堂而皇之地隐瞒下自己弱鸡的过去，而她有再浓烈的爱意，也只能给他一个斑驳在墙上的唇印。
任战庆幸自己没有醒悟得太晚。
当她半身浸没在大海里，扬起手机，微笑向他问好，她应该是想弥补没能在现实里给他留个美好的第一印象。
而袁帅并不知道，那部千辛万苦失而复得的手机，其实当时就掉落在离任战不到两米的海面上。任战只要转个身，伸伸手，就能抓住。
但他没有。
他在风浪里抱紧她，他只要她。

第六十章 以暴制暴
任战把袁帅的音响接上自己的手机，挑了几首治愈系的曲子播放，接着便开始打扫。
一圈地刚扫完，桌上电话铃响，是外面窗口的同志告诉他说，有人要报案。
“袁警官不在，不过带进来吧，我先给他们做记录。”任战想了想道。
窗口同志把两人带进来的时候，两个当事人还在不停扭打，窗口同志不得不一人拷住一个，把他们强行分开。但那两人都极是凶悍，手被拷住了，脚还不停踢打对方，口里更是脏话不断。
这两人，一个女人，一个小孩，任战都认识——
邬秀和泥鳅！
任战惊讶得脸色都变了，疾步上前，替邬秀解开手铐。
“小心点，这两个都跟疯狗一样，真的会咬人！”同事出去前好心关照他。
任战急急忙忙关了门，压低声音道：“邬秀你怎么样，他们没弄痛你吧？好好的，怎么跟泥鳅起了冲突呢？”
邬秀看也不看他，手刚一自由，拎起桌上的玻璃烟缸“呼”的就朝泥鳅砸过去，被任战眼明手快接在手里。
她动作极快，没等任战把烟缸放下，又去拿袁帅放在地上健身用的哑铃，无奈太重举不起来。但她并不放弃，哑铃不成，随手抄起拖把朝泥鳅劈头盖脑打去。
“杀人啦，杀人啦！警察怂恿他老婆一起杀小孩啦！”泥鳅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被任战拷在沙发扶手上，一边左躲右藏，一边扯着嗓子杀猪般的嚎。
任战在场，又怎么可能让邬秀拿拖把砸到他？泥鳅虚张声势，只为能引起更大动静，刺激邬秀发狂。
“我打死你，打死你个坏人！你们全家都该死，下十八层地狱！”
邬秀果然上当，眼神又逐渐异样。她一步步朝泥鳅走去，通红的眸死盯着眼前这个和父亲一样长着三角眼的孩子，陷入自己混乱的臆想里。
“打死你！打死你！”
她的话语含混不清，喉咙发出野兽般嗬嗬的吼声。任战挡在泥鳅面前，她六亲不认朝着任战就打。
“邬秀，邬秀你清醒一点！你看着我，我是任战！”
“你们都是坏人，都该打！打死了才好！”
她狠狠道，眼神完全是混沌的，就像被抽取了灵魂，只剩麻木的躯壳。她的力气竟也比往常要大了好几倍，挥舞着沉重的拖把乱挥乱砸，恨得红了眼。
办公室地方本来就小，邬秀没打几下，桌上的水杯电脑就都被她带到地上，乒铃乓啷砸了个粉碎。瓷片朝四处飞溅，任战怕她弄伤自己，急忙把她拉到自己怀里，右手却一阵剧痛——被她用棍子重重敲了一记。
任战脸色一白。手上动作却没停，瞬间换了左手，往她手腕上轻轻一敲，她反射性松手，棍子就被任战接在手里。往膝上一顶，咔哧拗成两截。
“疯女人，连自己老公都打！”泥鳅从任战背后探出个头，幸灾乐祸道。
“你给我闭嘴！”任战大怒，随手从捡起个空的纸箱子，啪的一下套在泥鳅头上。
“邬秀，没事了。来，你到沙发上坐一会儿，我倒杯水，你喝了慢慢说。”任战用身体挡着她的视线，不让她去看缩在地上的泥鳅。
邬秀被他连哄带骗拖到沙发上坐下，喘着粗气四下寻找，“坏人呢？坏人去哪里？”
“这里是警局，坏人自然是被我们抓起来啦。”任战怕她情绪失控再扔东西，特地找了个纸质的一次性杯子，倒了半杯温水哄她喝下。
他右手伤得不轻，邬秀那癫狂的一棍子恰好砸在人最脆弱的指骨上，三根手指现在除了痛之外没有任何感觉，也完全抬不起来。
他担心会骨折，但令他自己也吃了一惊的是，当他想到这个时，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下再没法给邬秀做饭了。
紧接着他又有点小小的激动，不可名状地祈盼着邬秀能因为打伤自己而产生惭愧，从而学会控制自己情绪。
“我才出来半天，怎么就把自己弄到警署来了？”他搂着她柔声安慰。
她的眼神茫然而乖戾，已经忘了自己刚才做过什么，也不知道眼下到了什么地方。她凶狠地瞪着任战，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呼喝声，像在示威，直到确定任战没有任何恶意后才肯伏在他怀里，呼哧呼哧喘气。
“坏人，下毒，想毒死我全家！”她蛮不讲理，推了任战一把道，命令道，“你快去把他们全抓起来！他阿爸、他阿妈都不得好死！”
“下毒？”任战沉吟。
他知道邬秀说不清楚，走过去，摘了泥鳅头上的纸箱，沉声道，“我只给你一次机会，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老实交代！”
泥鳅脖子一昂，粗俗道：“你和疯女人白天穿一条裤子，半夜钻一个被窝，我还有什么好交代的！”
任战冷冷道：“是啊，你也知道她是我女人，而我这个人向来护短，你既然不肯交代，那我就写个故意伤人，直接送少管所算了！”
“屁！她伤了我还差不多！她刚才在外头咬我，一屋子人都看见了！”泥鳅抬起胳膊，果然手臂上有一块皮肤发红，还有两行齿印。
“她是精神病患者，不用负法律责任。”任战压低声音道，把自己右手举到泥鳅跟前，“而我至少断了三根指骨，我可以说是你干的，反正也没人看见。”
“你放屁！”
“不许说脏话，不然我用袁警官的袜子堵你的嘴！”任战厉声道，“还不快交代！”
泥鳅“呸”了一声，又用当地土话叽里咕噜骂了几句，这才悻悻说出原委，原来是他今天早上往邬秀的锅里扔了一把蟑螂。任战今天早上走得匆忙，替邬秀盛了一只小猪包出来放在她桌上，她吃得好吃，想再去锅里拿一个，打开锅盖，却见七八只蟑螂正争先恐后地往包子上爬。
这事儿泥鳅常干，也不单是撒蟑螂，有时候在她晾的衣服上剪几个破洞，有时候在她家外墙上写上几句骂人的脏话。
他没读过书，会写的字很少，写来写去无非就是“你是猪”、“你去死”之类。
以前袁帅对他也是逮一次骂一次，但骂归骂，心里毕竟还是怜惜他是个没爹没娘的孤儿，况且他跟邬秀一样，也是因为那件事才搞得家破人亡，所以也不忍心太苛责他。
“好啊，以后你在我家做了什么，我也去你家里一模一样地照做一遍，你说好不好？”
“你敢！”他凶顽的脸上竟然露出惊惧之色，“一人做事一人当，你有什么就冲着我来好了，大师父脑子糊涂，你别欺负他！”
任战不可察觉地一笑，心道这孩子倒也不是无可救药。
他沉吟了一会儿，道：“那好，从今天起，你每晚七点准时来我这里领罚。不然我就找到你家去，告诉你的大师父！”

第六十一章 菩萨是石头做的
在任战的威逼下，泥鳅写下保证书，保证从此后再也不来四螺街58号捣乱，并且每天晚上自觉到任战处领罚，不然就要将他以往恶行告诉惠明大师。
泥鳅西瓜大的字识不了一筐，自然写不出这个保证书，任战说，好，我替你写，大笔一挥，遂唰唰唰写了一张字条，让泥鳅盖上手印，这才放他离开。
泥鳅出了警局，特意绕到任战办公室的窗口，做着鬼脸嚣张道：“死警察你别得意，你泥鳅爷爷才不会怕你！你护着那个疯子啊，将来结了婚，生一窝小疯子，哈哈哈哈……”
任战根本不理他，连窗子都关上了。泥鳅又骂了两句，觉得无聊，也就悻悻离开。
海岛的冬天虽然暖和，但对于只有一件破和尚袍过冬的泥鳅来讲，还是难熬。这几天，他自作聪明地把拖在地上的布料剪下来，围在头上当帽子和围脖，但依旧难挡逐日南下的寒流。
泥鳅看了看天，现在已近中午，他早饭还没有着落。心里盘算着是去镇上的超市捞点吃的，还是去学校后面的空地上找放了学的孩子玩耍。
他才六岁，除了填饱肚子，仍是贪玩。
想了想，决定还是去找小孩。镇上的超市最近装了摄像探头，偷食不再容易。倒是那些小孩子，就算吃饱了中饭，口袋里总还有吃不完的零食。他强凶霸道，孩子们见他都怕，问他们要吃的，要玩具，没人敢不答应。
他最近有点着凉，擤了把鼻涕搓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紧了紧腰带，勒住已经饿得扁扁的小肚皮，往学校走去。
他忘了现在已临近新年，学校里早放了暑假，他在平常一直玩的那个地方等了半天，连一个小孩都没等到。
“妈的，都去哪儿了！老子快饿死了！”他不耐烦起来，学着大人那样骂脏话，手里却紧握着一架已经掉了漆的塑料小飞机。
那是小时候惠明大师给他买的，他唯一的生日礼物。
惠明没有戒牒证，玄月寺也向来领不到政府和佛教协会的补助，一切生活来源不过靠种菜自给自足。但那时候惠明还没得病，所以在他四岁之前，惠明每年都会给他过生日，煮一碗素面，送一件不值钱的小礼物。
第一年是他阿妈留下来的一个金锁片，第二年是一个小蛋糕，第三年是一本图画书，第四年便是这架小飞机。
一个胖胖的男孩手里捧着遥控汽车经过，泥鳅眼尖，立刻跳出来喝住他，“金胖，别走，过来陪我玩！”
金胖缩了一下，有些欲言又止，“我……我阿妈不让我和你玩。”
泥鳅怒：“为什么！”
“我阿妈说你……说你是野孩子，流氓仔！”
泥鳅一笑，揉了揉饿得发痛的肚皮，走过去，老练地勾住金胖的脖子，讨好道：“别听你阿妈的，你先把遥控车借我玩会儿，一会儿我教你打弹弓。我做了一张新的弹弓，我们去后山打鸟，一打一个准！”
金胖嫌鄙地推开，“泥鳅，你几天没洗澡了？身上好臭！”
“别管臭不臭了，不玩遥控车，那你给我点吃的。下次学校有谁欺负你，你跟我说一声，我一定帮你打回去！除了高年级，这方圆百里，没有我打不过的！”
金胖仍旧摇头，“不行，我真得走了。我阿妈晓得我跟你在一起，一定打死我。”
“给点零钱也行！你口袋里一定有，快交出来！”泥鳅凶相毕露。
“没……没有。救命！阿妈救命啊！”
泥鳅才不管金胖哭天抢地，直接上手便抢，终于在金胖口袋里摸出一张二十块的人民币。
他还没来得及得意，只觉后背一阵剧痛，一个胖胖的妇女手持一把长柄伞就朝他狠狠呼过来。
“阿妈，泥鳅他抢我东西！”金胖看到有大人撑腰，立刻大声告状。
“流氓仔！从小就不学好，跟你阿爸一样是劳改犯！这样的孩子生下来干嘛，我要是你阿妈，一定生下来就把你掐死，留着也是为祸社会！”
金胖阿妈欺他是没人出头的孤儿，下手一下比一下重，泥鳅单薄的背脊上很快就是一片红，淡淡血色透出破旧的僧袍。
“你住嘴！我阿爸是好人，姓邬的才是杀人犯，姓邬的才该死！”泥鳅抱头鼠窜，口里却声声怒骂，暴戾顽固。
啪——金胖阿妈一把抢过泥鳅手里的塑料小飞机，看也不看摔在地上。
脆弱的机翼登时折了。
“没人教养的小流氓，怎么不抓去少管所！”她鄙夷骂道，领着自己儿子扬长而去。
泥鳅坐在地上，愣愣地捧起断成两截的小飞机，过了许久才哇的一声哭出来。
“不得好死！你们谁都不得好死！”他哭着，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泼妇似的蹬腿惨嚎，“谁稀罕！有阿爸、有阿妈有什么好稀罕！
呜呜呜，大师父，你说我们有菩萨，你说菩萨会爱我，可菩萨是石头做的，它是石头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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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黄昏，泥鳅来到四螺街58号。
说真的，他挺看不起任战。因为任战不像袁帅，成天光着个大膀子，一身腱子肉招摇过市。任战体能虽强，但由于体质原因，整体偏瘦，再加上他刚来玄月镇的时候，不慎让泥鳅一刀得手，所以在泥鳅印象里，他就是一个文弱书生，没什么用。
泥鳅潜意识里没把任战当回事，他甚至是带了一点挑衅的味道大摇大摆地去敲了门。
老子来了，看你能把老子怎么样！这是他当时的想法。
但这想法很快就怂了。
任战不知道煮了什么，喷香扑鼻，馋得门外的泥鳅连口水都要掉下来。他已经一天没有吃东西，晚上去菜场捡了两只烂掉的番薯，回去煮了番薯汤给惠明。惠明津津有味地吃光了番薯，他自己只喝了汤。
死警察要怎么惩罚自己，难道就是让自己站在这里闻着饭菜的香味，然后来羞辱自己吗？哼，老子才不上当！老子开口讨一句吃的，老子就不是人！
泥鳅咽着口水，暗自在心里恶骂，却看到门轻轻打开，任战站在门内，手端一碗海鲜面。

第六十二章 人之初，性本善
任战看了看泥鳅，也不说话，淡淡转身，进了离邬秀房间很远的一个小间。
泥鳅跟在后面一路骂：“死警察，你要老子来，老子这也来了。你有话快说，有屁就快放，老子忙着！”
任战听他叫嚣，头也不回，用筷子夹起面上的一只蟹脚就朝后面扔过去。
泥鳅一惊，但见那只蟹脚紧贴着自己面门飞过，砰的一声钉在自己身后的木门上。蟹脚便如长钉，直没入门板一公分深，露在外面的部分还微微颤了两下。
泥鳅往自己脸上一摸，已被擦破一道浅浅的口子，热热的，是溢下来的血丝。
再一抬头，任战已到面前。泥鳅大骇，脸色都变了，情不自禁往后一退，惊惧道：“你……你想干什么！我是小孩，你是警察，警察打人犯法！”
任战厉声道：“你之前爱怎么撒野我不管，到了我这儿就要守我的规矩！”
他砰的将门关上，吓唬道：“看到没有，这里是全封闭的，我就是在这里将你杀了，都没人知道！”
泥鳅天生性野，平时仗着没人管，强凶霸道惯了，但毕竟是孩子，被任战这突然而来的恫吓震得脸色发白，咬唇嗫嚅道：“你不会杀我的，你……你不敢杀我。”
“为什么不敢？你平时总爱欺负人。我和你无冤无仇，来的第一天就被你捅了一刀。你有没有想过自己这刀下去很可能会捅死人！”
泥鳅狡辩，“哪儿有这么容易就死的！你那么大的人……流一点血，死不掉的。”
任战冷笑，“怎么死不掉？你自己阿爸不就是被人活活捅死的吗！”
泥鳅眼睛立刻红起来，迸射出极凶悍的光，“不许说我阿爸！”他咬牙切齿道。
“敢做却不敢听我说！”任战厉声呵斥，“你不觉得自己很滑稽吗？一面恨着用暴力杀死你阿爸的人，一面却又像他那样继续行恶。
你难道没有想过？假如那天你一刀杀死我，邬秀替我报仇，找到寺里杀了你，然后你大师父再替你报仇，又来杀了邬秀，最后袁警官杀死你大师父……”
“别说下去！”泥鳅哭道，“别……别说了，别让大师父死，我不许你咒他死！”
他往后退，瘦小的身体紧靠在墙上，做出全力戒备的姿势，小手攥成两只拳头，已冻得发紫的指甲盖无意识地抠着墙上的石灰。
“大师父……有菩萨保佑，他不会死，永远不会死！永远都陪着泥鳅！”他喘息着，一遍遍地说给自己壮胆，但越是发狠，眸中的恐惧之色便越深。
“大师父不能死，任何人都不能死！泥鳅，我说这些不是要咒他，只是要你知道——冤冤相报何时了。”
任战走到他的面前，用力握住他瘦弱的肩膀，掷地有声。
成年男人的体温从那双大手上传来，稳定住泥鳅瑟瑟发抖的身体。“你记住，你若恃强凌弱，这个世界上永远会有人比你更强！你若今天作恶，明天，你最在乎的人就会因你而受苦。
你的阿爸，还有邬秀阿爸，如果他们当时能忍一时之气，那现在两家人就不会弄成这样，邬秀不会疯，你也不会成为孤儿！”
他望着泥鳅，一字字道。
任战觉得，泥鳅和邬秀很像。
而泥鳅更可怜，他就像一只掉落在陷阱里的幼小的兽，明明那么孤独，那么绝望，却整天露着尖利的牙，做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泥鳅，没有人天生是坏人。只要你想学好，就一定能好，没有阿爸阿妈爱你，会有别人来爱你——但前提是，你要爱这个世界。”
他把那碗面，推到孩子面前。
任战是想好策略的。
泥鳅野性难驯，倘若一上来就苦口婆心地劝说，他根本不当回事，说不定骗吃骗喝一顿后，心里还耻笑你，觉得“看，老子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样”？
但现在不同。
任战上来先当头棒喝，让他知道怕，然后又捏了他命门，让他知道痛，最后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末了还填饱了他饥肠辘辘的肚子。
待泥鳅埋头把一碗面吃完，顿觉通体舒泰，全身都暖起来。他喝光最后几滴汤，舒服地打了个饱嗝，若是平时，恐怕就立刻躺下来，像只慵懒的猫那样，让人揉揉肚子。
只是现在，他不敢随意造次，看了任战一眼后，规规矩矩把碗摆在桌上，还不放心地仔细摆了下筷子，把筷头码整齐。
任战注意到他这个小细节，微微勾起唇角，“吃饱了？”
“嗯，饱了。”泥鳅低声道。
“还记得来这里是干嘛的吗？”
泥鳅一惊。保证书上写了，每晚是过来领罚的。任战教训了他一顿，还给了他吃的，泥鳅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任战又提起来。
“我是来受罚的，你要怎么罚我？”他倒是挺磊落，并没有要抵赖的样子，想了想又道，“不过你最好打我身上，别弄伤脸，大师父会看到。”
“我不打你。”任战莞尔，扔给他一个本子和一支笔。然后转身，在前方的白板上写下几个苍劲大字——
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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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泥鳅识字，也是任战早想好的。今天凑巧他和邬秀打架，让任战将计就计，提早施行了计划。其实就算没有这件事的发生，任战也会找别的机会，带他接受教育，回到正途。
上课的这间屋子，原来是叉烧邬用来堆杂物的，任战趁着给老宅装修，也趁机清空了一下。把没用的杂物搬走，重新粉刷了内墙，摆上桌椅，还挂上用来教学的白板。他还在网上订了两个书橱和有注音版的少儿读物，过几天就到。
任战去当地的小学咨询过。泥鳅虽然是孤儿，但只要办理好收养手续，提供相关户籍证明就可以上学。任战是愿意收养泥鳅的，只是今年学期已过半，他想先给泥鳅补点文化课，等办妥手续，来年九月泥鳅就能跟着同龄孩子一起上二年级，而不用比金胖他们低一级。
上午的那封保证书，是任战想试试泥鳅的水平，结果发觉他果真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
“喂，明年就要上学，你不能总还叫泥鳅吧，何况我要给你上户口，也得有自己的名字。”
某一天的晚上，任战上完课后对泥鳅道。
泥鳅咬着铅笔，眨巴眼睛，“你不给我取吗？”
孩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惊喜。
任战用心感化着泥鳅，泥鳅也给予他最好的回报。区区几天功夫，凶狠野蛮的坏小子已判若两人。他也不再穿和尚袍，而是穿了任战给他新买的运动套装和运动鞋，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子后面写字，温驯又神气。
“你的名字，就像是你自己的人生，自己把握更有意义。”任战道，“我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因为我想要战斗，当有人需要的时候，我绝不再沉默，而是站出来为保护弱者而战。”
他向来是这样对泥鳅说话，从不把他当无知的孩子，而是把他当做大人那样尊重，并鼓励他自己拿主意。
他翻了翻泥鳅的写字本，微笑道：“这些日子你也学了不少字了，有没有想用来做名字的？”
泥鳅慢慢地翻了几页，在字里行间琢磨，最后指着那句“人间正道是沧桑”，轻声道：“我喜欢这两个字，就叫‘任正道’吧。”

第六十三章 生不逢时
任战微微蹙眉，却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改姓啦，怎么不姓倪？”
泥鳅低着头，过了半晌才道：“我……我想叫你阿爸，可以吗？”
他抬起头，明亮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希冀，显是极盼望任战能答应。
任战没有立刻说好。他走过去，轻轻摸了摸泥鳅的头，柔声道：“你可以叫我阿爸，我也会对别人说起你是我的儿子。以后，你若能和邬秀和平相处，我还欢迎你住到我们家来。”
他顿了顿，“只是我希望你还是保留倪这个姓。不是我不要你，只是我怕改了姓，以后你阿妈回来找不到你。”
泥鳅低低道：“我不用留什么姓，我阿妈不会回来的，她把我送给大师父，就不会再要我了。”
他看任战仍犹豫不决，突然从脖子上摘了一根红绳下来。“阿……阿爸你看，这是我阿妈留给我的金锁片，这上面就有一个任字，说明我和阿爸有缘。”
那根红绳上确然系了一块金锁片，正面画的三月细雨，湖光浩渺，漫天莲叶和独行小舟，背面却只有一句诗“一蓑烟雨任平生”。
任战哑然。
人说冤冤相报何时了，同样，爱也总是在冥冥中接力传递。这块金锁片，他真是再熟悉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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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玄月镇，倪家。
万财婶托着后腰，艰难地从床上起来，脚刚落地，腹中又是一阵强烈宫缩，痛得她脸色一白，几乎就要栽倒在地。
昨天夜里就开始疼，但一直断断续续，直到天亮时分，宫缩一下密集起来，绞得她直抽冷气儿。
她扶着床沿，弯腰抱紧肚子，待缓过来这一阵儿，便咬着牙，开始收拾上医院要用的东西。
家里空空荡荡，男人又是好几天没有回来，不知是在哪里烂赌，还是又喝醉了不省人事。万财婶巴不得他不要回来。这种禽兽，淫-虫上来就是给他一条母狗，他也照干不误。她自嘲凄笑，自己如今这身子，他要再干，恐怕就是一尸两命。
她不敢多耽搁，趁着宫缩的间隙赶紧给自己找了几件替换衣服，和缝好的宝宝衣、洗漱用品一起装进一个旅行袋里。这几个月，她瞒着倪万财存了一笔生产的钱，偷偷藏在碗橱里，正要打开碗橱的门，肚子里又是刀绞一般。
“啊……”手里的袋子落地，她禁不住两手抱着肚子，呻吟出声。
哐当，倪万财破门而入。
“死女人，又要偷吃什么！”他喝了酒，蜡黄的脸上泛着红光，毫没分寸地把老婆拽到自己跟前。
“万财，你松手啊！”万财婶已没力气骂他，宫缩一次比一次强烈，痛得她身子都直不起来，虚弱喘息道，“你快送我去医院，孩子……要出来了！”
“你……你要生了？”倪万财瞧她不像装的，酒也被吓醒，“这么快！预产期到了？”
“前天……就……啊啊！”她话说到一半，又被一阵剧烈的宫缩打断，遏制不住地高声尖叫起来，“快去碗橱里拿钱，上……上医院！”
倪万财心虚地望了碗橱一眼，不但没动，反而放开她，往后缩了两步。
万财婶早已痛到没了力气，男人手一放，她便整个儿坐倒在发黑的水泥地上，一边喘气，一边不停催促，“就在……第二层，那个放腌菜的黑……黑色茶缸下面，有八百块钱。万财，你快些，我呃……好痛啊！”
倪万财身子僵硬，嗫嚅道：“他们说镇上新开了发廊，我就拿去玩了两把……我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生了。”
他话未说完，万财婶突然一声极骇人的尖叫，高亢凄厉的声音完全淹没了男人无耻的句子。倪万财吓了一跳，看到自己的老婆就这样直挺挺地躺在地上，身体瘦如骷髅，肚腹高耸。
一股鲜血从她的裤裆里洇出，很快染红了裤子，血色顺着冰凉的地面蜿蜒，一直流到他的脚下。
“啊啊啊啊！”万财婶痛得惨叫。
她脸色白得像死人，满脸冷汗，头发一绺一绺的，全部湿哒哒黏在惨白的脸上。她像是已经看不见他，眼睛空洞地盯着脏得发黑的天花板，张大的嘴巴里挤碎了呻吟。
她无助地躺在自己的血水里，随每一阵宫缩来临，那几乎被榨干的身体便绝望挺起，嘶嘶地吼叫一声，又绝望倒下
倪万财突然害怕起来。他像是不认识自己的老婆了一样，他甚至不能分辨眼前这个浑身是血的东西，她究竟是人，还是一只躺在马厩里分娩的母马。
这个胆小如鼠，一辈子只会在他身下求饶的女人，她凄厉的叫喊声听起来如此恐怖，就像是疯狂的笑声。
她……她笑什么？这个蠢婆娘，都这么痛了，她还笑得出来？有什么好笑的！
他被她笑得怕极了。他觉得自己连一秒钟都待不下去。她每笑一声，下面就会有更多的血喷出来，她却像是完全没感觉似的。
“我……我去借点钱，你再坚持一下，我回来就送你上医院！”倪万财找了个借口，夺门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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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财婶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她躺在医院里，身上是干净的病员服。
她的肚子也不疼了，那个耸立在她肚子上快半年的小山包消失了，一团粉色的肉肉睡在她身边的小床上，紧闭着眼，看模样乖巧得很。
菩萨保佑，菩萨保佑！万财婶吁了口气，如劫后余生，禁不住口中念佛。
有护士走进来，给她量血压，又把孩子交给她吸奶。
万财婶精神很好，她低头仔细看自己的儿子，嘴角上的笑容却慢慢消失。
儿子很像他。虽然还小，却是明显的三角眼。
她顿觉一阵恶心，下意识地想把他从自己的胸前移开，孩子眼都没睁开，却本能地伸出小手，牢牢捧住她的乳房，像捧着天地间最神圣的东西。她再用力，那孩子便瘪瘪嘴，像是要哭。
她又不忍起来。
只是个孩子，就算长得像万财，却是我亲骨肉。倘若连我这个当阿妈的都嫌弃他，那别人又会怎么对他？
她顿时鄙视自己刚才的行为，好好给孩子喂了个饱，又好好地抱着亲了亲，这才交还给护士。
她看护士抱走孩子，却还要来给她挂水，忙道：“不用不用。我好得很，一点毛病没有，别没事给我乱开药。你看，我孩子都生好了，现在就让我出院吧，我……我家里还有事儿。”
小护士知道她无钱无势，最乐意拿这种人开涮，尖刻道：“这么心疼钱，连命都不要了？知不知道救护车去接你的时候，你就昏死在那脏兮兮的水泥地里，血都流到了大门口了！不要挂水——有没有点医学常识，知不知道产后感染会死人的啊！”
“小刘，怎么跟病人说话的！”两个白大褂从门外进来，呵斥住口无遮拦的小护士。
前面一个年纪略长，万财婶看到小护士立刻低了头，叫了他一声“院长”。
万财婶心里一跳，她生来是底层，走到哪都是最轻贱的那种，不知道为什么生个孩子，竟然劳动院长亲自来看望，莫不是孩子有什么问题？
她慌起来，紧张地往孩子那边瞧去。
院长看出来她的顾虑，摆了摆手，用大领导惯常的语调——最平静的声音，却宣布着最惨痛的消息。
“这位女同事，你最好有心理准备，你的丈夫已在昨天夜晚不幸去世了。”

第六十四章 前世的孽
医生办公室里，一群刚下了大夜班的小护士和早班护士交接，谈完了正事儿便开始八卦。
“你们说倪万财的老婆也真够可以的啊，这儿仔刚生下来，男人就没了。怪了哎，哭都没哭一声。”
“何止没哭啊，早上打饭，吃了俩肉包子，外加一碗白粥一个蛋，胃口比我都好,刚才抱着仔还唱歌哩。”
刚给万财婶挂水的那个小刘压低声音道：“你们说，会不会是谋杀亲夫啊，哪有死了男人还这么高兴的。”
护士长道：“去去，你懂什么！我要是他老婆，我还上街放鞭炮呢！”
另一个年纪稍长的道：“没错，倪万财这种人，死了也活该！真正不值的是邬家，你们说叉烧邬做了一辈子老好人，怎么这次竟会这么狠？啧啧，听说人都被戳烂了，肠子碎了一地……”
“范姐，别说了，我都快吐了……”
外面火急火燎地奔进来一个医生，大骂道：“你们几个还有空聊天！叉烧邬他老婆不行了，还不快去抢救室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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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财婶闭上眼小睡了一会儿。
早上院长来告诉她，说她男人死了，让她节哀顺变。后来又有人进来，问她尸体怎么处理。那是个年轻人，嗫嚅了半天才把话说清楚，像是怕太过悲伤的消息刺激到她。
但她很是淡定，哄着自己的儿子，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扔了吧。我没钱火化他。你们爱解剖也好，爱遗体捐献也好，都行，我没意见。”
她连死因都没问。
年轻人显然非常惊讶，但也不敢再多问，立刻飞快地走了。
万财婶淡淡一笑。
她拿出任家小公子送的那枚金锁片，把他系在自家仔的脖子上。她没读过书，看不懂背后那句繁体的诗词，但见正面画的湖光山色，红莲摇曳，便觉得应该价值不菲。
“仔，再没有人欺负你阿妈了。”她笑着道。
然后她又觉得嘴角有点不习惯。毕竟除了摆摊做生意挤出来的那些假笑外，她已经有许多年没这么笑过了。
她觉得自己终于解脱了，就像亡命天涯的通缉犯终于被大赦了一样。她对自己说，从此以后每天都能睡安稳觉，不会再有人把她当牲口似的，干到下身流血。
她和她的孩子，他们会好好的，她会努力挣钱，供养他读书。她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她只要守着孩子过过小日子，就足够了。
上午又收进来一个急救病人，护士在走廊里来来回回奔跑了一上午，都没腾出人手来给孩子冲奶粉。孩子哭得凶，她按了几下护士铃也没人理，便自己下了床，走到外面找人。
医院小，抢救室就在走廊的尽头。两个年轻的孩子坐在外面的长椅上。
邬秀和袁小帅。
万财婶竟不自禁地一抖，急急地想过去问过究竟。走了还不到一半，抢救室大门打开，好几个医生护士推着一架病床出来。
袁小帅扑上去，凄吼了一声。
而邬秀，则完全是木的。
万财婶停住脚步，眼睁睁看着袁小帅拉着邬秀跪下来，朝着担架床上那个蒙了白布的人咚咚磕头。
医院里人来人往的很吵，可万财婶始终觉得，那天这两个孩子磕头的声音，像就在她的耳边，听得清楚极了。
袁小帅的嘴唇上还有青色的绒毛，他刚变声没多久的嗓子每哭一声，听起来都凄厉至极。
他用力扒着担架床，不准护士推走，一边对着邬秀凄喊：“秀秀，秀秀快来看你阿妈啊！一会儿就看不到了啊……”
但邬秀仍是木的。
她被袁小帅拖到地上，揿着她的脖子磕头，又揭开白布，拉着她去见自己阿妈最后一面。
从头至尾，她都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个局外人。
不，像个傀儡。
她跪在地上，麻木地看着哭到发抖的袁小帅，眼里空无一物。
护士推走了担架，经过万财婶身边的时候，万财婶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那么活生生的一个人，竟然就没了。
她扶着墙蹒跚赶去，想安慰这两个可怜的仔，以一个寡妇的身份劝他们日子还要过下去。可还没走到近前，袁小帅就瞠目而视。
“滚开！你还有脸来，为什么不管好你的男人！”少年被悲恸冲昏了头脑，口不择言，“为什么我没有早点宰了他！我宰了他，就不用阿叔动手，阿婶也不会死啊！”
医院的长廊里，回响着少年凄怆欲绝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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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财婶并没有办出院，她偷了隔壁床一套衣服，抱着孩子逃出医院。
她上了山。
听说男人就死在山上。
可她并不是来凭吊他的。山风吹来，让她的腿肚子哆嗦得更加厉害，她紧了紧孩子身上的斗篷。
这条山路她走过许多次。
怀孕以后，因为以前做下的妇科病，肚子总是痛，大师父给她针灸，让她好了很多。她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相信菩萨，相信经文里说的，人生来就是受苦的，只要咬紧牙关熬下去，把前世做的孽偿清了，就总能有解脱的一天。
她想，大约是自己前辈子做了太多的坏事，所以这辈子才要受无尽苦。
很多次，当她被倪万财折磨得生不如死的时候，她就会想，别怕，我是在还债，我让他弄够了，他就不会再去害别人家的清白姑娘。
她一直这么鼓励自己，当她躺在水泥地上生产的时候，当她痛到快失去知觉的时候，她甚至在一团黑暗里看到了金光大道。
怀里的孩子睡得香甜，万财婶笑了笑。
她望着玄月寺的小小牌匾，坐下来，哄着怀里的孩子，轻轻叹息。
“仔，阿妈以为受了这么些年的罪，终于把前世的债都还清了。谁晓得你阿爸临走又造了这么大一个孽。
他糟蹋了秀仔，那么清清白白的女仔。他自己一死了之，你让阿妈还有什么脸再活在这个镇上？
别怪阿妈不陪你，阿妈要替你阿爸还债。他欠的太多，阿妈只能拿命去赔，只有这样，或许以后你还能抬起头来做人。”
她含着泪，给孩子喂了最后一顿奶，又把小手小脚挨个亲了一遍，最后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裹着孩子的小襁褓。
月光照亮大海。

第六十五章 我没办法
袁帅掏出一根烟，又叮的打响火机，麻利地给男人点上。那男人半秃，戴副黑框眼镜，样子很倨傲。
他个子也矮，只到袁帅下巴，但袁帅却故意哈着腰，带着明显讨好。
“赵工，我找您可不容易，原来您也是潮汕人。您看这不大水冲了龙王庙吗？我们镇上，原来就好多是祖籍潮汕的。”
赵工慢悠悠抽了一口，淡淡道：“我是假的潮汕人，爷爷辈就来东莞了，半句潮汕话也不会讲。袁生你绕了大圈托人找到我，有话不妨直讲。”
袁帅仍是赔笑，“听说赵工是当年诺基亚组装线上的第一把手……”
“我已经改行了。”男人冷冷打断。
袁帅吃了一瘪，赶紧又从包里掏出两瓶茅台，两条熊猫，讨好道：“要是普通的活儿，哪敢来打扰赵工。诺基亚在国内的三条生产线都解散了，为了找您，我这都跑得腿都断了……”
他瞄了赵工一眼，看他目光停留在烟酒上，心头一喜，连忙从口袋里掏出那部已被焐热的破手机来，奉承道：“您看看这个，大海里泡了个把月，他们说也只有赵工您有这个本事。”
“C-201？”赵工坐直身体，厚玻璃镜片后发出咄咄精光，这让他整个人顿时都蒙上了一层传奇性的色彩，不再显得平庸。
“靓仔，是谁让你来找我的？”他眯着眼，“不过，他还真说对了，这活儿全世界也就只有我能做！”
矮胖男人傲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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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从赵工家里出来的时候，天上淅淅沥沥下起了雨。他向来懒得撑伞，把衣领子朝上一竖，缩着头走进雨里。
下午四点，刚有时间吃一天里的第一顿饭。今天不知怎的，很多商店都打烊关门。他找了好久，总算找到家吃面的铺子。
他要了一碗牛肉面和一瓶啤酒，坐在狭小的店堂里。店里放了一首信乐团和动力火车合唱的歌《不死心还在》。
“不死心还在，推翻命运安排……当灵魂被利剑贯穿，你的爱修复我，恢复最坚固状态……”
他在心里跟唱了两句，忽然笑起来，觉得那首歌的歌词好做作，做作到他连面条都吃不下去。
可是他记得自己十年前是很爱这首歌的，动不动就挂在嘴边朝邬秀耍帅，邬秀也喜欢，还把歌词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
呵呵，十年前的他们，就喜欢这种生啊死啊，天长地久啊，就喜欢明明在阳光里，骑着机车，载着女孩，嘴里却吼着“不死心还在，让爱拯救未来……”
雨一直下着，把整条街冲刷得看不真切。远远有个女人朝他走过来。她在店门口收了伞，带着一身湿冷的水汽，在袁帅身边坐下。
“今天怎么说也是除夕，你就吃这个？”苏小红看着他笑道。
袁帅笑了笑，低头呷了一口啤酒。
雨真是越来越大了，还是斜飘着下，苏小红穿了件半透明的真丝裙，弄湿了以后都贴在身上，看得到丰腴肥美的身体和内衣的颜色。
因为胖，她的胸也很大，跑得急了，一颤颤的。
袁帅脱下自己的牛仔外套，给她披在身上。
“干嘛过来找我？”袁帅给她倒了一杯。
“这不是我的地头吗，你在广东就我这一个朋友，我还不得尽个地主之谊什么的？”苏小红满不在乎道。
“你管得倒宽。”袁帅笑。从广州到东莞，驱车90公里，单程3个半小时，她这个地主当得辛苦。
“今天除夕，你可是你们家掌上明珠，不用回家守岁的吗？”
“我爸有我妈，我妈有我爸。你呢，就你一个。”苏小红望着他，觉得自己嗓子有点紧，“你阿爸已经认不出你了，邬秀又和任战在一起，今年谁陪你过年？”
“我是男人，不用人陪。”袁帅干完最后一口闷酒，喝得急了，呛到喉咙，“天天陪这个陪那个，早烦透了，今年终于能自己潇洒一把，早巴不得呢！”
他放下筷子，走到门口替她撑起伞，没羞没臊道：“小红你别把男人想得太好。我先送你回去，然后就去找个澡堂子过夜，巴基斯坦精油开背，外加全身按摩，一晚上也就两百多，能很爽了……”
苏小红看着他。
桌上是他的年夜饭，一个人喝光了一瓶酒，面条却还是满的。
她咬着唇，眼泪就这么一滴一滴地落下来。
袁帅叹口气，又收了伞走进来，让她靠在自己胸口，轻轻拍她的肩膀安慰。
“傻子，哭什么？大过年的。”
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伏在他怀里，哭得肩膀一抖一抖。
“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啊！”她颤声道，“你是好人啊！小帅，好人要有好报啊……”
袁帅轻轻摸着苏小红的头发，她头发很多，又黑又亮，像旺盛的充满生命力的水草，还带着茉莉花洗发水的香气。她的身上，她温暖多肉的身体紧靠着自己，散发着浓郁的女性荷尔蒙。
不死心还在，推翻命运安排……当灵魂被利剑贯穿，你的爱修复我，恢复最坚固状态……
店里的那首破歌放到了最高潮的部分，马路上大雨下个不停，苏小红又抱着自己哭个不停，连元帅都觉得眼眶发热。
还真是一个煽情的环境啊，他自嘲想。
“可是小红，我没办法。”
他扯起嘴角笑，说了这八个字以后便轻轻推开她，一个人钻进了漫天雨雾里。
新年的钟声敲响了。

第六十六章 星空摄影师
小镇上，日复一日。
今年过年晚，出了正月已经是三月头上，老宅基本完工，但任战总怕味道还没散尽，对邬秀身体有害，打算再多吹上些日子再搬进去。这些时间里，他一边陪着邬秀，一边忙忙碌碌准备软装，不时从网上订个桌椅，订个书柜什么，陆续搬进屋里。
邬秀在他面前总装作没兴趣，对装修细节从不过问，他拉着她一起挑选样子，也总是板着个脸一副极不耐烦的样子。但每到一件新家具，她就会趁任战不注意，偷偷用指甲抠破包装，去瞧一眼那沙发和窗帘的颜色。
这天，两人早早吃过晚饭。
天暖和起来，邬秀光脚坐在躺椅上，露一对白皙的秀足，看着漫画书。
任战叫了她几声，她都爱理不理。他便轻轻一笑，呵了她的脚底心。
邬秀最是怕痒，立刻把脚一缩，明明想笑却又忍住，做出一副恼怒的样子，朝任战怒目而视。
“你干什么！”她凶道。
任战莞尔，“书放在这里跑不掉，我先带你去看房子。”
他蒙着她的眼睛，走到老宅门口，邬秀一路冷嘲热讽，“神神叨叨了好几个月，也不知弄出个什么鬼名堂。”
他早已习惯她的这种态度，不以为意，直等走到屋子中间，才松开了手。
邬秀睁开眼睛。
老宅里原来的格局早已被打通，所有的餐厅和卧室现在都统统并做一间。墙面是深蓝色的夜空，用LED光带做成了星云和星雨，从四面八方将她包围。
她就站在宇宙的中央。
她拥有了所有的流星雨。
那些璀璨斑斓的光啊，不打一声招呼就横冲直撞进了她的心里，把盘踞多年阴霾和黑暗都毫不客气地驱走。她几乎是来不及忧伤，也来不及再说怪话，立刻有笑容本能地跃上嘴角。
“好看吗？”他从背后抱住她。
“好看。这些星星，也会闪吗？”她回过头，像孩子般天真问他。
“会的。小灯珠有三种模式。但我怕一直闪，你眼睛会不舒服。”他低头吻了她的额角，“邬秀，我们是在流星雨之夜相爱的，所以我觉得这样的设计对我们有很特别的意义。”
“幼稚！”
邬秀对“爱”这样的字眼还是很抗拒，身体立刻往外一挣，脱出他的怀抱。她很久没有像正常人那样说话了，似乎话里不带点毒，带点刺，就说不下去。
“连张床都没有，你是想让我睡地板吗？还有你看这几个桌子椅子，每个都不一样，是你七拼八凑在街上拣来的吧？”她讽刺了任战两句，立刻觉得舒服许多。
任战倒也习惯，笑着把她拉到一张北欧皮质沙发上坐下，“又没打算让你在这睡觉，要床做什么？再说这些椅子，每一张都是我在你收藏的家居杂志里淘来的，你以前貌似也很喜欢室内家装，还在杂志上打了勾。”
“白痴，喜欢也不能杂七杂八的东西放在一起啊！”
“我们这是工作室，后现代一点没问题，混搭效果更好。”任战笑。
“什么工作室？”邬秀皱眉。
任战微笑着站起来，从沙发后面拿出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礼物盒，又拉着她的手，扯开盒子上的蝴蝶结。
“邬秀，你不是一直想当摄影师吗？你知道有那种专业的星空摄影师吧，就是拍星星拍得超美的，你就做那种摄影师好吗？
等你好一点，我也辞职，然后就开着车，天南地北带着你地去拍星星。我对天文学也略懂一点，知道带你去哪里能拍到最美的星星。
我们可以一直过那样的生活，白天开着敞篷车，夜晚就宿在满天星光下。邬秀，我们可以不止拍星星，山川、花海、民居……有你的地方，都是我的风景。”
“白痴！”她骂道，却有晶莹的泪顺着面庞滑下来。
那个粉红色盒子里，是一台尼康的单反相机，是邬秀七年前第一次看流星雨时，就梦想要拥有的。假若那个时候阿爸送自己的生日礼物就是这台单反，而不是手机的话，那她现在的生活会不会也完全不同了呢？
她伸出手颤颤地去摸那盒子，去摸盒子里高贵矜持的相机，去摸相机边红黑相间的缎带。摸了两下，又把手收回来。
“白痴，我已经废了。”她哭着道。
“邬秀。”
“我已经废了，我再不是你以为的那个人……”她才说了一句，人就缩起来，把头埋在自己膝盖里，像只鸵鸟，害怕得抖成一团。
他默默地抱住她，抱得很紧，用很大的力气，紧到像是想把她箍到自己的身体里去，用自己的血液去温暖她，不顾一切保护她。
他用自己的下颚紧贴住她，隔一会儿便吻她一下头发，很久很久，什么都不说。
他知道她在哭，那种压抑的，几乎要咬碎唇齿的呜咽声，一直在胸口盘恒。他心痛到不行，却只能就这样抱着她，看着她在怀里发抖。
哭出来吧，邬秀。
他在心里默默呐喊，是我来得太晚，其实你一直在等这一刻，等我抱着你，好让你把所有的痛苦和委屈都一并哭出来。那就哭吧，是不是只有哭出来，你才真正肯面对这一切，才肯把七年前结的痂撕开，重新把烂肉剜掉，重新愈合。
“哇……”
她终于哭了。哭声像野地里被射落的乌鸦，无比凄厉粗哑。她一声接一声地哭着，哭得气都喘不过来。那些早就该流的眼泪，在阿爸被送上囚车，阿妈蒙着白布被推出抢救室时就该流的眼泪，终于汹涌地流了下来。
“我已经废了，我是被糟蹋过的人啊……倪万财那个畜生，他欺负我……阿爸是为了救我才坐牢的，阿妈也是被我气死的！我是……我是罪人啊，我哪里还配有梦想，我连活着都不配啊……”
“可你不是硬撑着活下来了吗？”
任战凄楚而笑，“我知道这些年你有多痛苦，活得多不容易，但你不是也活着吗？邬秀，你是为了我，对吗？”
他望着她，用手抚上她苍白的面颊，自己却泪湿满眶，“你为了见我，艰难地撑到现在。那就拜托你再撑一撑好吗？日子总会越来越好的，我们两个人一起努力，也会比你一个人好。
未来啊，梦想啊，我们先不想这么多。我就知道我们现在能每天在一起，能在早上醒来就看到对方，能好好地吃饭，能开怀地笑，那这一天就是好的。
我们先争取一天是好的，再争取一个礼拜是好的，再一个月，再有一年。邬秀，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把自己弄成那样，因为你害怕，你总觉得自己不配再过好日子，不配像从前那样快乐无忧地活着。可我……”
他哽咽着，喉咙紧到剧烈的痛，“我是一定要救你的。我要让你开开心心做人，拥有一个女孩该有的幸福。”

第六十七章 时间的疗效
三月七日，老黄历上写宜修造、动土。
镇上的水上嘉年华破土动工，红色的鞭炮屑盖了满地，乍看就像铺了一层厚厚的红丝绒地毯。所有人通宵狂欢，第二天的一早，整个小镇都还在沉睡中。
沿着海边的小路上，出现两个人影。
邬秀穿着白色的T恤和运动短裙，满心不情愿地被任战拖着，嘟嘟囔囔一脸不满。
“为什么要这么早，鬼都没爬起来。”她打着哈欠道。
任战笑她，“我怕你不适应，今天还特意晚了一个钟头，平时我都是六点就起来锻炼的。”
他看她实在走得磨叽，笑叹了口气，走到她后面推她一把，“早上空气好啊，你没听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吗？”
“可是早起的虫儿还被鸟吃了呢！”邬秀大声抗议，“让我在被窝里多赖一会儿，还能保住我的小命，多好！”
任战哈哈大笑，突然一猫腰蹲下，把邬秀背在身上，沿着海边跑起来，“鸟儿来了，那得拼命快跑，光躲有什么用！”
邬秀啊的大叫，“任战你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
任战笑着，跑得更快。
海风温柔地吹，掠过他的眉眼，拂过她的发梢。海浪一层层扑打礁石，如同他们咚咚悸动的心跳。
任战和邬秀坐在海边。
“现在这样没问题吗？要不要离大海再远一点？”她问。
“邬秀，你开始关心我了。”
“切！我是怕你又口吐白沫，我背不动你回去。”
任战笑，替她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现在这样没事，再远就看不到大海了。”
刚才，他们沿着海边慢跑了一会儿，邬秀久未锻炼，才一会儿就气喘吁吁，他不舍得她辛苦，就先坐下休息。
“任战。”
“嗯？”
“你以前真的身体很差？”
“是啊。”
“那怎么会好起来的呢？如果不知道你底细，单看外表，会觉得你好极了。”
他微微一笑，“你很想知道？”
她白他一眼，嗔道：“不说就算了。”
可事实上，她真的很想知道，任战给她规划的未来，驾着车去追赶星星，周游世界捕捉各类奇幻美景，这些都太令她着迷。
她几乎是一晚上都没睡，打开了尘封的箱子，把早已经掩埋入土的梦想又重新拾起来。她犹豫不决又忐忑不安，既不甘心放弃，又不敢去追求。
过那样的生活，应该要有很充沛的体力吧，邬秀暗暗想。为了拍摄到美丽的照片，有时候需要爬山，有时候需要涉水，甚至要横穿大漠，纵身海底……
而我现在的身体糟透了，才跑几步就累得想吐。
任战像是望穿了她的心思，伸出手臂将她收拢在自己怀里，揉着她的小脑袋。而她也失落地窝在他怀里，耷拉着身体，并没有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温驯得像小猫。
“我吃了一种药，身体就变好了。”他柔声道。
“呃，什么药？我也能买来吃吗？”她忍不住抬起头，眼神纯澈如好奇的孩子。
“你不用买，我们每个人都有。”
任战望着大海，轻轻道：“这个药就是时间。它能治愈世界上所有的创伤。七年前的我，懦弱胆怯到不可想象，我也曾经痛苦，以活着为耻辱。
可是时间，它让我成长，也让我变强大。
邬秀，我花了七年时间改变自己。我很庆幸，当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已经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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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在朋友圈里，发了他和邬秀的照片。
照片是邬秀拍的，用的就是任战送她的单反。她先在三脚架上搁好相机，设好定时，然后再赶回到他的身边，一起摆pose。
他们拍了许多张，各种表情各种姿势，第一次用单反还不熟练，有时候按下快门的时候，天色正好阴了，有时候又摆拍了太久，忍不住眨了眼睛。
邬秀来来回回地跑，却乐此不疲，最后终于在太阳钻出云层的刹那按下快门，让两张年轻恣意的脸庞就此定格。
他和她都在笑着，迎着阳光露出洁白的牙齿。而且因为失败了太多次，他们也不再像第一次那么正经，而是嘻嘻哈哈互相取笑着。他为了配合她的高度，微微弓下身子，却没想她一下从后背蹦上来，耀武扬威地骑在他身上，还在他的头上做了一对小耳朵。
“邬秀你真好看，就像十八岁的大姑娘。”他啧啧道，自卖自夸发了朋友圈。
“啊，不要啊！你……你快撤回来！”邬秀大急。
“撤不回来咯。”他坏笑道，“我女朋友这么好看，为什么要撤回？我当然要晒，天天晒，跟全世界晒！”
“丑死了，丑死了，也只有你这个瞎子会说我好看！”邬秀气得跳脚，“我本来就岁数比你大，现在脸色不好，头发也乱糟糟……
完蛋了，你朋友圈，你亲戚朋友都会看到！你这个白痴，也不晓得先修一修图！”
她气得不知说什么好，如临大敌地拿过任战的手机，把镜面屏幕当做镜子照来照去，紧张得自言自语：
“不行不行，我得去烫个头发，现在的头发像个鸡窝……而且我皮肤也不好，得买好一点的护肤品……啊，我还没什么像样的衣服……怎么办，感觉要花好多钱的样子啊！”
她苦恼地捧着自己的头，哀叫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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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你介绍的脱敏疗法有效，还是说时间本来就是治疗创伤最好的药。苏医生，我无法形容现在的欣喜，邬秀她每天都在进步。”
任战坐在十二路电车上，对苏小红发了如上的微信。而邬秀就坐在他边上，有暖暖的太阳晒着，他们相视而笑，十指相扣。
时光已踏入六月，他们的工作室筹备就绪。他给邬秀报了几个与摄影相关的网络课程。上个月她以大海和星空为题材，拍摄了几幅作品去杂志社投稿，竟然有一副被刊登在了杂志封面，拿到了五百块稿费。
这更让她信心倍增，对摄影的钻研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每天晚上都要任战赶着她去睡觉，学习热情犹胜当年备战高考。
袁帅一直在广州没有回来。
任战便更无顾忌，一到休息天就拉着邬秀上街去逛，名义上融入社会，实则就是约会。
“邬秀快看，这个就是现在的图书馆了。”
“好漂亮哎，这里面真的有会帮你找书的小机器人吗？”
“当然有啊，圆头圆脑，还会说话。啊啊，快看那边，邻家西餐社！”
“嗯嗯，我让老板给你留了一杯咖啡的，结果却害你酒精过敏。不过说起来那家店的老板还蛮帅的，厨艺也好，不知现在成家了没有？”
“哪里帅了，明明是个年过三十的油腻大叔！”任战生气道，“啤酒肚，还秃头，邬秀你的眼光差劲极了。”
“是是，岁月不仅是良药，还是一把杀猪刀。”邬秀忍笑道，“你别仗着自己青春貌美，十年以后，说不定还不如人家。”
“怎么可能，我饮食如此自律……”

第六十八章 爱情的样子
通常，男人在两种情况下，会感到焦灼张皇、充满期待，又忐忑不安。
一个是产房的外面，等待一个全新的生命。
另一个是发廊的外面，等待女朋友全新的造型。
邬秀在发廊里呆了四个钟头了。
开头不过想进去剪一下头发，因为发廊外面的洗剪吹小哥对她说，任战剪的那个头发实在太糟，完全辱没了邬秀的天姿国色。邬秀犹豫地看了任战一眼，任战大胆鼓励道：“去吧，打扮漂亮点。”
但当邬秀坐下洗了头，洗剪吹小哥仍旧不动剪子，对着镜子里邬秀的脑袋端详半天，“美女，不如烫个头吧。现在六十岁大妈都搞造型，你这么年轻又漂亮，不烫头都不好意思出门！”
邬秀低声道：“不用了，剪一下就好。”
洗剪吹操着东北口音，满嘴火车去忽悠任战，“大哥，说句话呗！对象搞漂亮了，那是给你长脸！对象烫了头，那是你身份的象征！犹豫啥呢，开业大吉，特价酬宾，你办张卡我当场给你打个八折，烫了头回头再送你个护理。”
“办卡多少钱？”邬秀问。
“便宜，五千！”
洗剪吹和邬秀同时望向任战。
任战大手一挥。“办！”
其结果，邬秀不仅烫了头，染了颜色，还另外做了护理。而在无聊的等待过程中，另有两名美容顾问拉住任战，热情灌输了一通皮肤保养的知识后，又让他诚惶诚恐地掏出五千，另办了一张美容卡。
当任战和邬秀走出发廊，全体员工集体欢送，鞠躬并大声道：“欢迎下次光临！”
开发已出具规模的商业街上，邬秀小脸滚烫，不知是被烫发机吹热的，还是因为花了任战的钱，让她感觉不好意思。
她小心翼翼捧着自己一脑袋的小卷卷，害羞道：“这个，很贵吗？我一共花了多少钱？”
“不贵，我买了卡，打折下来没多少。”任总裁一脸豪迈，心里盘算着是不是一会儿找个地方偷偷打电话，把自己信用卡的额度再往上提一提。
“那还好，我下次再拿了稿费就还你。”邬秀很高兴，喜滋滋地在路边的橱窗里照镜子，“真的好看吗？”
“好看极了！”任战肯定道，拉起她的小手，“再去买两件衣服，你总是不肯打扮自己。”
“下次吧。我最近买了很多衣服。”邬秀低声道。
她辗转七年，却是头一回实实在在的，在现实中开始谈情说爱。说实话，她并不晓得在恋爱中要掌握怎样的一个分寸才好。
我能心安理得花他的钱吗？花多少算可以承受呢？是让他给我买一支冰淇淋，还是买两件外套？
我和他要走得多近？拥抱接吻这些，在家里没人看见，但如果到了外面呢，众目睽睽下，还能手牵手吗？
这七年，她仿佛断层，如今大梦初醒，又回到原来十八岁的小女孩，于世事一无所知。
任战微笑看她。
洗剪吹浅薄的话术，在他听来顺耳至极。他心甘情愿奉献自己存了数月的积蓄，让她三两下挥霍干净。他也心甘情愿每天干吃白馒头就白菜汤，而让她为所欲为。
原来这就是爱情的样子。
在那些无法相见的日子，他每一天都深深祈求，他想要看到她，吻到她，夜夜相拥而眠；他想给她买许多好吃的，看着她吃，自己甘之如饴；他还想给她买最漂亮的衣服，最新潮的包，最昂贵的香水和化妆品，让她成为最穷凶极奢的女人。
这就是爱情。
爱情既不缥缈，也不虚幻，它有实实在在的形状，就是她新烫的蓬松发卷；爱情有颜色，是她的毛衣雪白、外套浅棕；爱情还有香味，一如她唇齿馨香、指尖温柔。
男人爱女人，没什么高不高雅，文不文明。《诗经》里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每一个挣扎在红尘三界里的凡人都只知道，爱你不过是花光所有来宠你，上天入地，让你高兴。
对于任战来说，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爱情，更让他无比满足。看着邬秀在自己眼前一点点复苏，脱去了僵硬粗糙的外壳，变得明艳生动，变得娇柔芬芳，莫说花了点钱，就是要他卖血割肾，都绝不会皱一下眉头。
“这条长裙显得淑女，这条短裙呢显得活泼。小姐你身材苗条，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导购小姐巧舌如簧，极力推销道。
“那就都买。”任战道。
“不要，都买好多了。”邬秀心疼钱，“你一个月也没多少工资……”
“听我的，都要了。”
任总裁豪情满怀，一边结账，一边吩咐导购小姐把商标剪了，好让直接邬秀穿回去。
邬秀在更衣室里换衣服的时候，任战接到了苏小红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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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靓仔！你在哪儿啊，这么吵！”
“在商场，买衣服呢！苏医生，你可能不会相信，我今天又陪邬秀做了头发，她好看极了！呵呵，我的意思是说，她就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子那样……”
任战的声音忍不住兴奋。
“小靓仔，你是不是没谈过恋爱啊，有女人肯花你的钱就激动成这样？
哈哈，清醒点啊，邬秀她是精神分裂，又不是社交恐惧症，出来做做头发、买买衣服有什么了不起的！”
苏小红一点都没有受任战的激情澎湃所引导，反而嗤之以鼻，“我还有个更严重的病患，自修完成了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金融硕士课程呢！”
任战有点懵，他本能上感觉今天的苏医生似乎心情不好。
“可邬秀确实开朗多了，胃口好，也爱笑，下半年我们的工作室也准备运营了，我以为……”
“以为这就是痊愈了？”
苏小红吸了口气，严肃道：“和过去相比，邬秀确实有非常大的进步。她在好转，对物质和生活都有了需求，甚至也像一个正常女人那样和你谈恋爱。
你们都以为她好了，可现在才是最危险的阶段。
封闭七年，邬秀早已是杯弓蛇影，任何一点风吹草动，哪怕只是路人一个异样的眼神，都有可能会吓得她缩回原来的壳子里，把防御系统一次性来个统统升级。”
苏小红苦笑，“到那时，她的病变成永久性的，治愈恐怕就真的没希望了。”
任战望着那个从更衣室里走出来的漂亮女孩儿。她穿着一件浅卡其色小波点的针织衫，配今年最流行的白色雪纺蛋糕裙，再加一双小白鞋，小心翼翼而满心欢喜地照着镜子。
温暖乖巧、青春洋溢，绝不输给任何一本时尚杂志上的封面少女。
望着她，任战觉得自己的信心又回来一点，医生都好夸大其词，从小到大，自己被那么多医生宣判过死刑，现在还不是活得好好的，邬秀也是一样。
“苏医生，要怎样才能证明邬秀是彻底痊愈了呢？我是说有没有什么指征性的东西？”
“指征自然是有，不过也有更简单的方法。”
“什么方法？”
“她跟你睡了吗？”

第六十九章 吃过花生的嘴嘴
任战差点把手机扔了。
“苏……苏医生，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认真的。”苏小红道，就像问你身高体重一样理直气壮。
任战脸一红，尴尬道：“还，没有。”
他是簪缨之家出身，又好离群索居，平日里除了训练就是训练，从无任何邪念，虽和邬秀朝夕相对，又明确了恋爱关系，但从来规规矩矩，拥抱亲吻也单纯得很。
“邬秀她身体还不是很好，现在就那个的话……呃，苏医生你觉得很不会太快了一点？”任战嗫嚅道。一句话说完，脸已经红得像猪头。
苏小红毫无人性，在电话那头笑得气也喘不过来。“哈哈……现在真是很少有你这么可爱的男人了，难怪邬秀当年要对你一见钟情，还真的是少女杀手啊。好啦，不逗你了。我跟你说正事儿。”
她吸了口气，认真道：“任警官，你也知道，邬秀她是被强暴的，然后又经历了家破人亡的惨剧。可以说，这是她埋的最深的痛。”
“我知道。”任战轻声道，“我不会因此而有什么想法，只会更想要保护她。”
“不是光保护啦！唉，任警官，你能不能开点窍啊！这是实战，是需要技巧的！”
“……”
“我就不跟你绕弯儿了啊，”苏小红嗓门脆亮，大声嚷嚷道，“所谓把最好的留到新婚夜，这种说法纯属扯淡。
因为99%的女生第一次都糟透了，紧张害怕，彷徨无助，如果对方是有经验的成熟男性，能温柔地循循善诱，那也许还好一点。
但反之，如果两人都是初次，按照大数据，基本上都会比较惨，甚至留下阴影……喂喂，任警官，你怎么不说话，你在听吗？”
“咳咳……我在听。”任战把音量又调小了两格，做贼心虚地生怕苏小红的声音惊醒了路人。
“邬秀的情况就更特殊。她因为被强暴，对性-爱产生恐惧，所以你和她是度了劫一起飞升呢，还是撑不过去五雷轰顶——基本就看你了。
任警官，如果你是处男，需不需要我跟你普及些基本知识，要知道小片里的那些其实很不科学？”
苏小红，这个女人太可怕了。难怪她追了袁帅这么多年，袁帅都敬而远之……
这，细思极恐啊。
电话那头，苏小红仍热心指导，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事无巨细，任战听了两句便招架不住，匆匆挂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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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挥金如土的一天后，邬秀由一开始的兴奋转变为肉痛，当任总裁提议在外面吃好晚饭再回家的时候，她坚决反对。
“回家吃。餐厅里不知道会放什么奇奇怪怪的佐料，别人没什么，你不小心会吃出大事。”她道，又补了一句，“我们以后都回家吃。”
任战感动不已。回家后便熟练地淘米煮饭，又戴上口罩和手套，为她处理海鲜。看着他做这些的时候，邬秀想起曾经和任战的对话。
那是在七年前，有一次任战突然发来短信，问她怎么煮饭。他说他有个女房东，身世可怜，他很想帮她。
邬秀也不会煮饭，于是便去问阿妈，是阿妈教了她如何做海鲜粥，然后她再现学现卖地去教任战。
那时候，她根本不可能想到，原来绕了一圈，这碗粥最终吃到了自己嘴里，而这个老实体贴的男人，也一直都在身边。
她从邬秀，到老邬。
他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到家里家外一把好手。
阿爸阿妈，谁说网恋不可靠？你们若能亲眼看见，也会为秀仔感到高兴。时光，纵令我万劫不复，但也终于苦尽甘来。
不出半小时，任战端出来三个菜、一个汤。
一锅花生猪脚、一条清蒸石斑、一盘高丽菜，外加一盅花枝鱼尾汤。
“今天简单点吧，没工夫做大菜。”任战笑道，给她盛了一碗汤。
“还是你厉害，这猪手要炖很久才会酥烂，以前我阿妈都没你做得快。”邬秀啧啧称道。
任战笑，猪手要炖两个小时，又哪里是厉害了就能做得出来的，明明是他天不亮就先起来炖好了，这才能在晚上回来，她想吃就能吃上。
“任战，你也吃！”她伸手夹了一筷给他。
“我不能吃这个，你乖，自己吃。”
“啊，猪肉都不能吃？”
“不是猪肉，是因为放了花生，我不能吃花生。”
“那你还放花生干什么，就烧纯猪手不行吗？”她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人要故意跟自己为难。
“不是你喜欢吗？我记得上次烧三杯鸡的时候，你把花生全挑着吃光了。”他也饿极了，夹了几片菜叶狼吞虎咽道。
邬秀叹了口气，神情悲悯道：“任战啊任战，你实在太可怜了，再挑食下去，你这个物种就要灭绝了。”
任战心中一动，要不要趁这个机会，让她拯救下我这个濒危物种？如果她再问怎么拯救，那我就说，你看人家怎么拯救大熊猫的——人工繁殖啊！
然而他还来不及说出口，邬秀两只手已环上了他的脖子。
任战身体顿时一僵。
自广州回来以后，他一直以治疗为名，和她有频繁的身体接触，深吻也不稀奇，但邬秀主动的，这还是第一次。
她黑亮的眼睛望着他，坏笑道：“吃花生过敏，那吃过花生的嘴嘴来亲你，会不会过敏呢？”
任战心跳如鼓。
邬秀刚吃了一只猪手，小嘴上黏了一圈蜂蜜和浓油赤酱的肉汁，油光鉴人，真是说多诱人就有多诱人。
任战光看着就已经有点晕了，明显一副大脑缺血，无法思考的样子，竟下意识地舔了下唇，干哑道：“要不……试试看。”
“那，如果真的过敏了，会怎么样？”她认真道。
他心烦意乱，觉得如果邬秀再磨蹭下去，自己不用等着花生过敏，邪火上窜就能直接爆血管了，把心一横道：“书柜第二格，白色药瓶。”
他一把抓过她，重重吻上去。

第七十章 蓦然回首，她在灯火阑珊处
这一吻，果然是天雷勾地火。
任战不但把邬秀嘴上的酱汁舔了一滴不剩，还从桌上吻到了——呃，床边。
“任战，你确定不要紧？你似乎心跳很快。”
“我很好。”他道。
“你脸也很红啊。”
“真的很好。”
“那你把手放到后面去，你顶到我了。”
他突然脸色一白，刷的放开她。“我有点热，我……我去洗个澡。你先吃饭。”
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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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也不用脑子想一想，任战两只手都抱着她，哪里还有多出来的手能顶到她。
顶到她的，自然是吻得难解难分时，兴奋不已自动站起来的小任战。
他苍惶逃到卫生间里，开了冷水洗澡，当冰冷的水浇了满身，他冻得一激灵，满身的邪念总算慢慢消退。
怎么回事？又不是第一次和邬秀接吻，他用自己当药来治愈她已经好多日子，却从没有像今天这么难以自制，竟当着她面就毫无廉耻地起了反应。
是花生的关系吗，是新的过敏症状？还是因为苏小红下午对自己说了那些话？
任战苦笑。
也许苏小红不了解，并不是所有男孩都像她想的那样，恋爱之后就急于上床。对任战而言，他爱邬秀，身体反应想要和她一起，这是本能。
但他还有理智，还有情感。
他的理智告诉他这件事必须谨言慎行，因为这是邬秀痊愈的最后一个关口。时代开放，它于许多情侣来说也许不过就是一场不用负责任的酒后失态，一间钟点房，一个避孕套。
而对邬秀，那是她整个的人生。
所有的苦难，也许最后就在一场完美的性-爱里结束。他要带引她走出地狱，就像亚当和夏娃，赤身裸体地奔赴天堂。他要让她知道，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性-爱一点都不丑陋，它是天下最美妙，最愉悦，是为爱情加分的。
他对邬秀感情越深，便越是不敢去触碰。他要好好准备，等待一个完美的天时地利，他要有十全的把握让她忘掉往事，不然便是伤害。
因为事起突然，刚才进卫生间的时候，并没有来得及去拿长裤，所以当他裹着浴巾出来，邬秀正站在门口。
她盯着他的膝盖，“你的腿受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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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一下心虚，那是他最致命的耻辱印记。他顿时像被抓住把柄似的苍惶跑进房间，等穿了长裤再出来时，邬秀已经坐到厅里看电视。
“邬秀，那个疤，是我小时候不小心……”他期期艾艾道。
邬秀似乎对他的伤疤并不感兴趣，她两眼紧盯着电视里一个歌唱节目，看得津津有味。
任战松了口气，邬秀一整晚都沉迷在那个光怪陆离的音乐频道里，对她说什么都不理。等任战洗了碗出来，她索性已经和衣躺到了床上，卷着被子，头朝里。
任战无奈，他望着她又把自己蜷成一团的睡姿，不知她是真的累了，还是情绪又突然起了反复。只能对自己说，去对一个精神疾病患者纠结为什么，并没有意义。
也许是我高估了自己，距离她痊愈还需要一段很艰难的里程。那些埋藏于灵魂深处的痛，不可能像玩过家家那样，亲几下抱几下就能治好。
他这几日都没睡得极少，在邬秀床边坐了一会儿，便觉得眼皮子打架，索性便放由自己睡去。才眯得半刻，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口笛声。
他一下惊醒，立刻奔向院子。
一个女孩站在院中，月光下背影苗条，她低着头，轻抚口笛，正是那首《白月光》。
任战心中大骇，脚步都不自觉发虚。当年他也没有看清那个救命恩人的样子，但那个身影他却深刻入骨髓。
“是你吗？”他颤声道，“你就是那个救了我的姐姐？”
女孩没有转身，笛声倒是停下了。
“噗嗤！”她笑道，“原来你还记得，我以为你小日子过得开心，已经早把我忘了。”
“没有，我一直都在找你，从来……从来不敢忘了你。”他急道，“能让我看看你的样子吗？”
她轻笑，遂缓缓道：“你真的有勇气知道我是谁吗？”
“有。”
“好，那你看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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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转得很慢很慢。
任战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只觉双手不自觉握紧，一颗心几乎要提到嗓子眼。
她的脸很模糊，虽然没有戴任何面具，你也能看到她眼睛鼻子的形状，但放在一起却认不出这个人是谁。
“为什么我看不清你的脸？”他惊诧道，“你是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看不清我，是因为你根本不想看清。你一直在逃避，不是吗？”
她大声耻笑，一步步向他走过来，“七年过去，你长得高了，也结实了，在外人看来，确实已经脱胎换骨，再不是从前的胆小鬼。
但是，问问你自己的良心。你真的就变了吗？勇气、责任、担当……这些是改个名字，或者光凭身体上的强壮就能带来的吗！”
任战步步后退，膝盖上的老伤痛彻心扉。
他一个趔趄跪倒在地上，红色的血又大片地洇出来。
“你还要拯救邬秀？我看你连自己都救不了！”她天籁般的声音如今带着可怕的回响，就像一把把利剑刺穿他的耳膜，“你就是个胆小鬼！从前是，现在也是！
你对自己不想面对的事情就假装不知道，哪怕事实都已经那么明显地摆在你面前，你还是可以装作不知道！
这就是你，自欺欺人的任子默！”
“不是，不是的！”他痛苦道。
“如果不是，那为什么没有勇气看清我的脸！”她蹲下来，将头凑到很近，衣衫鬓影间竟有熟悉的香味。
“看着我！看看我是谁啊！”她厉声喝道。
任战一个打挺坐起来。
四周还是黑的，原来是个梦。
他仍坐在邬秀床边，打了个盹，五分钟都不到，邬秀连睡姿都没变。
可他已惊出一身冷汗。
她说我早就该知道她是谁，是我自己害怕知道，所以才一直拒绝面对，是这样吗？我早就该知道了，事实那么明显。
他望着熟睡中的邬秀。

第七十一章 幸福不过假象
任战病了。
不知是贪吃了邬秀唇上的那点酱汁，还是冲凉受了寒，第二天早上，他还是像以往那样早起，想给邬秀做早餐，却觉得整个人都昏钝钝的，连口锅都提不动。
烧水的时候，他靠在墙上阖眸休息，不时轻咳。
一双带着凉意的小手抚上他额头。邬秀道：“任战，你发烧了。”
任战睁开眼，他倒没有觉得自己发烧，只是觉得邬秀的手好凉，抚摸着自己特别舒服。
“你起来了？”他微笑道。
“嗯。是不是昨天的花生过敏了？”她还有些脸红。
“应该不是。咳咳……花生过敏不是这样的。”
“那是怎么样？”
“头肿得像猪头，气管和食道肿胀，无法呼吸。”
邬秀噗嗤一笑。“你再去床上躺一会儿吧，今天我来弄早餐。”
任战还想硬撑，说实话他没那么娇气，他就是对自己狠的下手，才能有今天重新做人。
但在邬秀面前，意志力竟变得异常薄弱。他完全无力抗拒让她来照顾自己的巨大诱惑，乖乖地让她扶着自己躺回到床上，不是睡他自己搭的临时行军床，而是睡在她的大床上，盖着她刚才盖过的被子。
她没有放海鲜，煮了一锅香甜的白粥。
邬秀在厨房煮粥的时候，任战就坐在床上，看着她在厨房忙碌的身影。
他轻叹一口气，想起这七年里，曾有多少回强逼着自己进行地狱式训练：他在泥浆地里穿越铁丝网来回300趟；在正午的太阳底下平举AK47暴晒2小时；他背负30公斤装备急行军5000米；用背砸向坚硬的水泥地，向后跃起1.5米练习散打和硬气功……
那么多个日夜，那么多坚硬、冰冷、残酷与绝望。
而现在，他躺在邬秀的床上，新换过的被子是那么柔软，经常晾晒带着太阳的香气，厨房里渐渐飘起米香，闻起来平凡琐碎，温暖质朴。
他觉得很幸福。
他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很幸福对吧？呵呵，还说没有忘了我？任战，你骗谁呢，你总是在卿卿我我的爱情里自欺欺人！”
梦里那个声音又在耳畔响起，像一把尖刀剜着他膝盖上的旧伤，很快便鲜血淋漓。
他痛到脸色发白，咬着牙掀开被子，卷起裤腿。
“怎么了，一个伤疤也会痛成这样？”邬秀端着粥，平静望着他。
任战一惊，再去看自己的膝盖。
新结的痂颜色还很嫩，皮肤不过有些发红，却干干净净，根本没有流血。
又是幻觉。
任战更面无人色，“邬秀……”
邬秀将粥放在桌子上，从口袋里拿出一瓶药来。
“你睡眠不好，我看你一直吃这个。”她道，“这个药我也吃过，有时候吃得多了，容易产生臆想。你是不是常常做噩梦？我见了好几次了，你总是在梦里用力地去抓自己的膝盖，抠得血肉模糊。”
“你都知道？”任战惊道。
“是啊。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应不应该让你知道‘我知道’。”
她坐到他的对面，表情平静而成熟。
“你的治疗很有效，这几个月来，我的脑子渐渐清楚。可以说是我这七年来最清楚的。”她道，“我们终于在一起了，也许我应该保持下去，让这个最好的你和最好的我一直继续下去，说不定真的可以幸福。
但这没办法控制，一旦我脑子清楚，我就会忍不住去想，其实现在的这个‘我们’有许多破绽，我们互相隐藏了太多不敢让对方知道，因为事情一旦说穿了，很有可能就再也没法回头。
我很犹豫。任战，你曾经问过我，既然在你来到玄月镇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了你是谁，那为什么不立刻和你相认。现在你能理解了吗？不是我的病不能痊愈，而是我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好了，那个通透的我要怎么和你相处。”
她抱着膝盖，温柔地望着他微笑，“任战，我还是太舍不得你。”
任战不敢抬头。
明明是幻觉，但膝盖上的疼痛仍如此真实，痛到他连心脏都瑟缩起来。
“邬秀……”他痛苦望着她，眸里黯淡无光。
“要说出来吗，膝盖是怎么弄伤的？还有你从不离身的口笛，这是我们闽南独有的乐器，你一个生长在北方的人，又怎么会想起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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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把任战扔在房间里，跑到院子里抽烟。
她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着了，叼在嘴里，吐出一串迷幻而神秘的烟圈。阿斗向来喜欢闻她的烟味，立刻摇摇摆摆地跑过来，凑在她身边蹭啊蹭。她笑笑，摸了把它的肥屁股。
是，这才是她最真实的样子。
七年的残忍凌迟，她纵使身体和精神恢复，也不可能再是从前那个甜美可爱的邬秀。
她不过满足他一把，他向来沉迷于自己的天真甜美，也怪可怜。而她对自己从前的那种样子，亦十分怀念。
她偷出任战的手机，给袁帅打了个电话。
“小帅，是我。拜托你替我查几个事：第一，任战他有没有曾用名；第二，他的父母是不是就是全国著名的天文学教授，任平生和易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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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在广州火车站。
邬秀给他打来电话的前一分钟，他刚从赵工那里拿回来修好的C-201。当然，修理费够他买上好几部手机，但他心甘情愿。他算了下时间，现在差不多就是当年邬家出事的日子，于是亟不可待地编写着信息，发送给七年前的邬秀。
“秀秀，我是小帅！一定别去山上，否则后悔终身！”
他这一生，从没有这么紧张，编辑的时候听得到自己心脏狂跳，手指颤抖着摁错了好几次。看了又看，最后又加上一句“姓任的小子，他会害死你！”
手机显示，发送成功。

第七十二章 谁都别想阻止我们
七年前，玄月镇。
叉烧邬夺过女儿手里的手机，狠狠地摔在地上！
“阿爸！”邬秀尖叫一声，冲上去想去抢夺，却被叉烧邬一脚踢开，“不要脸的，你还不死心！”
“阿爸啊！”邬秀大声惨叫。
她惊骇地望着自己屠夫般的父亲，小小的胸膛剧烈起伏，却是连哭都不敢了。
“我答应，我答应你好好学习！我从现在开始，我保证再也不看手机，我早上五点就起，用所有的时间都来学习！求阿爸别弄坏它，别弄坏它啊！”
她跪在地上，哭着朝自己的父亲保证。
“现在知道后悔了！”叉烧邬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女儿，享受着大家长的尊严。
邬秀娘心脏不好，看着刚才这鸡飞狗跳的一幕，只觉眼前发黑，心脏别别乱跳，但她仍强忍着不适扶起女儿，加紧教育道：“秀仔，我们家底子并不好。可你从小到大，阿爸阿妈有亏待过你吗？
你说小帅有手机，我看你那个羡慕的样子，和你阿爸商量了，咬咬牙也就给你买了。
你知道为什么今年起，你阿爸除了白天，还要做夜市？就因为你说大学里想学艺术，所以他天天起早贪黑，想着多挣点钱，好供你潇潇洒洒地读书，不用担心学费。”
邬秀娘叹口气，“可是秀仔，你竟然因为谈恋爱，荒废了学业，我们真的……唉！”
“阿妈，你别说了。我……我知道错了。”邬秀哭着，“我一定好好学习，你们相信我！阿爸，你把手机还我，我一定能管住自己，二模的时候考个高分给你！”
“那就什么时候考了高分，什么时候从我这里拿回去！”叉烧邬无情道。
他当着邬秀的面，把手机锁进斗柜里，又把钥匙交给邬秀娘，“我去做生意，你在家里看好秀仔，别再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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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秀心如死灰。
晚饭她根本一点都吃不下，但阿妈催着，又不好不吃，只得麻木地扒了两口，根本味同嚼蜡。
“阿妈，我吃饱了。现在回房间学习去。”她低声道，做错事般的放下筷子。
邬秀娘点点头。
心口依旧堵得透不过气，秀仔走了以后，她本想强撑着去收碗，还是洗了一半就无力放下，回到房里想先去斗柜里找个保心丸来吃。
刚把药瓶拿在手里，听到斗柜的第一层，传来嘀嘀两声。
邬秀娘皱了皱眉头。她向来心软，虽然也恨那小子勾引得女儿不安心学习，但看着秀仔成天失魂落魄的样子又于心不忍。
要不索性就跟那个仔把话说清楚吧，直接告诉他我是秀仔阿妈，秀仔现在要考试，你们要谈情也好，说爱也好，等考完了再说。他如果爱秀仔，就要分得清楚是非，别影响她前途。
一抬头，却看到邬秀站在了门口。
邬秀娘吓了一跳，心脏又张狂跳动，面色发白，连气都喘不匀。“秀仔，你、你不是在写功课吗，怎么……”
可惜邬秀完全没有注意到阿妈苍白的脸色，她咬着唇，眼里含着泪。“阿妈，是手机响了对不对？”
“秀仔……”
“别骗我，我听见了，是手机响了。”她情绪激动难抑，哽咽着，“阿妈，我知道是他，那个是我为他特别设的铃声。我求求你，让我看一眼那个消息，哪怕不回给他，就让我看一眼也好！”
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凄声哭道：“你晓不晓得他已经好几个月都没有给我消息了！他是做刑警的，常常有许多危险的任务，我好怕他出了什么事啊，阿妈，秀仔求你！”
邬秀娘蹙着眉，语声低弱却坚持，“秀仔，你是乖仔！阿爸阿妈是为了你好，等你考完了……”
“我不要做乖仔，我也不要你们为了我好！”邬秀突然尖声道，“你们口口声声为了我好，可你们谁都不懂我！”
邬秀娘惊恐地看着自己女儿，她从没见过乖巧的秀仔像现在这样倔强暴躁，仿佛为了那个面都没见过的男仔，愿意与天下为敌。
“秀仔，你疯了！你对阿妈都这样没礼貌！”邬秀娘叫起来，心口的痛楚更加尖锐，却仍及不上“女儿变坏了”这个事实对她的撞击来得猛烈！
“我没疯！我只是求你让我看一眼那个短信，我知道它很重要！如果错过了，也许我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邬秀眼里透出某种近乎疯狂的神色。
是的，她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她等了半年，在这半年里，她一天24小时，就连睡觉和上厕所都紧紧揣着手机，生怕会错过任战来的短信。她还不惜逃课，像个精神病似的在街上盯着每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希望他就是自己的情人。
阿妈，你们都不懂，我可能真的要疯了。邬秀凄笑着想，难道你们没有相爱过吗？为什么你们就不明白，不让我和任战在一起，这会要了我的命吗？
“阿妈，对不起。我今天一定要拿到手机！”她突然扑上来，去抢阿妈手里的钥匙！
邬秀娘大惊失色。
她从没见过这样凶狠的女儿。为了那个男人，竟然向自己的亲阿妈动手。她本来就没什么力气，又惊又怕之下，手一松，药片全部打翻在地。
邬秀也怕极了，开锁的时候两只手都在发抖，但她却没有停止，咬着牙用左手稳定住右手，直到拿出手机。
果然有一条新的短信！
“秀秀，我是小帅！一定别去山上，否则后悔终身！姓任的小子，他会害死你！”
邬秀变了脸色。
短信是袁小帅发来的。说明手机确实到了他的手上，他要阻止自己和任战相爱，半年前就发过类似的信息，假冒任战还冤枉他爱上了别人。
而现在，袁小帅竟连掩饰都不屑了，明目张胆地不准自己和任战在一起。为什么不能去山上？万财婶说，那个叫任子默的男孩子可能会回来。难道——
任子默真的就是任战？袁小帅是怕我在今晚就遇到他，所以警告我不准上山吗！
不，我一定要去见他！我要告诉他，我想他想得快发疯了，我一天都等不下去，现在就要和他在一起！
她发足就要往外奔去。身旁的阿妈想拉住她胳膊，却被她用力一推。
任战，我来了！谁都别想阻止我们！

第七十三章 终结
邬秀娘本就犯了病，被邬秀这一推，立刻扑倒在地。
女儿的疯狂让她惊骇，但更惊骇的是短信上的内容！消息是小帅发来的啊，为什么不让去后山呢，是会出什么大事吗？那这个姓任的又是谁，难道是他约了秀仔今晚在山上约会？
心口的剧痛灼遍全身，看着满地的药片却仍是顾不上拣，也顾不上吃。女儿的事，让她越想越是惊惶，她颤颤地想站起来，两条腿却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几乎是跪爬着抓起客厅里的电话。
叉烧邬正在店里忙。今天生意分外好，光切鸭子就热得他汗流浃背。六月的天气里，他干脆脱了上衣扎在腰间，露出精壮的身子，特别是两条胳膊，随着他每次挥刀，鼓胀出结实肌肉。
“叉烧邬，再来半只肥的！”
“好嘞！”
叉烧邬麻利地从烤架上又摘下一只鸭子，抡起叉烧刀，哐哐哐手起刀落，鸭子就断成了均匀的一截截。油腻的肉末星子飞溅出来，打在他粗糙的脸上，他不过举起胳膊一撸，继续大刀阔斧。
夜市里人影喧嚣。
朴素的小镇人没多高明的思想，辛苦了一天都急着用两瓶啤酒和半只烧鸭来犒劳自己。叉烧邬一晚上卖掉二十几只鸭子，赚了近一百块，晚饭时和女儿的不快早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他耳边听着吃客们吆五喝六，提着客人送的烈酒猛灌两口，兴奋得满面油光。
手机响了，是家里来的电话，叉烧邬马虎地在毛巾上擦手，接起来。
“她阿爸，秀仔……秀仔抢了手机，上山去了！”是自家女人断断续续的声音。
“喂！听不见，你大声点！”
“那个男仔……他约了秀仔上山，你快去看看啊！”
“死仔，真正活得不耐烦了！”叉烧邬酒兴上涌，立刻往山上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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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这一次病得不轻，在房间里昏昏沉沉睡了一天，烧得嘴唇都干裂起皮。
但邬秀竟狠得下心来不管。她穿着昨天任战给她买的新衣服，打扮得山青水绿，然后去了趟集市，买回来一只肥嫩的肉鸭，见人都还主动打招呼。
活杀那只肉鸭的时候，她怕阿斗看了有心理阴影，特意把阿斗关进房间里不让它看。趁这时候，她瞄了任战一眼，发现他倒是醒了，正静静坐在床上。
早晨那碗白粥也还放在桌上，动也没动。
邬秀冷笑一声。
“要不要喝水？”她注意到他烧得干裂的嘴唇，大声道。
任战恍若未闻。
他就那么坐着，整个人前所未有的平静，同时也前所未有的苍白。窗外的一点点阳光打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虚化，像个影子。
邬秀突然有种错觉，仿佛这七年从未认识过他。那么多情话，那么多拥吻，还有那么多生离死别，可他于自己，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
年轻、英俊、神秘。
他从未介入过她的生活。不论她痛得如何死去活来，他都能全身而退。
她觉得这情绪恶心至极，当即连给他喝水的念头都省了，硬起心肠撇下他，独自去厨房忙了三个多钟头。回来的时候，发现任战竟已穿戴整齐，虽然脸色还是很不好，但站着的时候仍是背挺得笔直。
“你做了脆皮烧鸭？”他问。一出声，喉咙哑得叫她心惊。
“去看大师父。”
“我陪你去。”
“你不是病了么？”她的话里终于带了点点感情，却是嘲讽多过怜惜。
“我，咳咳咳……”他突然扭过头一阵急咳，好不容易止住了，望着她低低道，“天快黑了，我不放心。”
“不用担心。被强暴过一次，第二次就没什么好怕。”她冷冷讽刺。
任战脸色死一样白，也不辩解，只默默跟在她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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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便是七年前那天。
山风里透着残酷恶意，星子用云雾遮住了眼，佯装不见。
邬秀提着保温饭盒，快步走在前面。她并没有回头，但她能听到任战的脚步声和压抑的咳嗽一直紧随其后。
七年来，她从未上过山，即便是做了烧腊，也是让袁帅去带给惠明。她一直都没有勇气，去面对那曾经血流成河的地方。那里，有个叫邬秀的姑娘死了，如今活着的只是她麻木不仁的躯壳。
月光清寒。
她望着山上的寺庙，勾唇冷笑。
“任战，有没有觉得这里很熟悉？”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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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战身体一颤，瞳孔剧烈收缩一下。
“邬秀……”他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苍白薄唇翕张，却说不下去。
邬秀却笑了笑，极自然道：“我很熟悉，那年我就是在这里被强暴的。那时候真傻，一心想来找你，阿爸阿妈越是不让我们在一起，我就越是喜欢你！哈哈哈……就跟中了邪一样！”
她斜睨了眼任战，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起，他脸色已白得吓人，吃力扶着一棵树，身体微微弯着。
她心头一痛，却笑得更欢，索性在地上坐下来，惬意抱着两腿道：“山头那么大，我怕错过你，就自作聪明开始吹口笛。我心想这口笛是你教我的，你要是听到了，也许能认出我来。谁知道，你却装傻。”
任战望着她，勾起唇凄楚一笑，低低道：“我不是装傻，是那时候还不会。是听了你的，后来才去学。”
他摘下胸前口笛，放于掌心，“七年来，我一直把它放在身上。这枚口笛，还有膝盖上难以痊愈的伤疤，它们一直在提醒我，曾经有那么一个自私丑陋的过去。
我花了七年时间让自己变强，我以为强大了，就能来玄月镇找你，保护你，弥补从前的错。却没想到……咳咳咳……没想到……”
说到此处他又被一串撕心裂肺的咳嗽打断，佝偻身体，紧攥住胸口衣襟，痛苦到无法言语。
“你哪里强大了？在我看来，你和七年前一样自私！一样怯懦！”
邬秀冷漠地望着他。
她将口笛放于唇边，悠扬的乐声飘起来。

第七十四章 结在谁的身上
叉烧邬上山时耽搁了一下。
他急着上山想抄近道，便从倪万财家门口那条巷子前穿过，但路过倪万财家时，却听到里面传来女人极凄厉的呻吟。
门虚掩着。叉烧邬推门一看，只见到万财婶挺着肚子躺在一地的血水里。
她像是已经痛得没了意识，失神的大眼睛空洞地瞪着天花板。每回宫缩来了，便本能地大叫，捧着肚子胡乱翻滚，却根本娩不出孩子。
“倪万财这个畜生，老婆生了怎么也不管！”叉烧邬恨得大骂。他也不讲究什么忌讳，找了条床单把人一裹，立刻抱起来，冲上大街。
“救人啊！快让开，两条人命啊！”他大叫着，迈腿朝医院飞奔。
万财婶下身血流如注，叉烧邬抱着她，很快就被染得半身血红。
“快，送抢救室！”医生是个沉默寡言的，也不多问，把产妇往担架上一放，就推了进去。
看着抢救室的门合拢上，叉烧邬这才吁了口气。
他惦记女儿和那个死仔还在山上约会，立刻又马不停蹄急奔上山。
六月，山里的温度仍是阴冷。
叉烧邬疾行数里，本一头大汗，到了这里毛孔全部吹开，妖风一起，竟打了个寒颤。
他是个烹鸡宰鸭的粗汉子，向来不讲什么迷信，只是连找了几处都找不到女儿，心下烦躁。虽如此，他仍不敢放声去喊，怕那男仔听到自己声音躲了起来， 那就起不到警告他的作用。
走到半山的时候，突然迎面走来一个黑影。步履凌乱，鬼鬼祟祟。
“谁！”叉烧邬抬起手电，大喝一声。
那个人影被吓个半死，一屁股坐在地上。叉烧邬上前一看，竟然是倪万财。
叉烧邬恨铁不成钢，上前就是一脚。“你老婆生了！一个人在家里差点命都没了！你还有闲情跑道山上来耍！”
倪万财脸色惨白，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叉烧邬说的话，他像是根本没听进去。
“还愣什么，还不快去医院看你老婆！”
叉烧邬又踢了他一脚。倪万财这才哆哆嗦嗦起来，像见了鬼一样没命地逃。
叉烧邬摇头。他继续往山上走，走了十几步，突然整个人像被雷劈中了一般。
邬秀就这么直挺挺地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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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啊！”
叉烧邬仰天嘶吼，老泪纵横。
他手足剧颤地跑到女儿身边，几步路里像是老了几十岁。
“秀仔，秀仔……”他颤巍巍扶起女儿，但又被她的伤痕吓到，根本不敢碰她。
“秀仔别怕啊，没事了，阿爸来了……阿爸带你回家。”他哆哆嗦嗦解下自己腰间的背心，套在女儿身上。那件衣服在送万财婶去医院的时候染了不少血，套在邬秀苍白的身体上，更显恐怖。
“秀仔乖，阿爸保护你。没人、没人敢再欺负你。”他自言自语道，背起神志不清的女儿直奔山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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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阿妈！快开门！快开门！”叉烧邬重重擂门。
隔了很久，邬秀娘才起来开门。
她今天心脏难受，吃了药也不好，便早早上床歇着。她想纵然是秀仔偷偷和人约会，但她阿爸已经赶了去，见了顶多骂一顿，训两句，便能将人带回家来。
没想门一开，见着浑身是血的父女两人，顿时吓得腿都软了。
“这……这……”邬秀娘面无人色，瘫在地上，一句囫囵的话也说不出来。
“这什么这！还不带秀仔进房间去！”叉烧邬冲着她狂吼。
他被仇恨烧红了眼，根本无暇去看自己老婆此刻已白到发紫的唇色，只顾咆哮大吼。
“都怪你！连女儿都看不住！让她跑去山上……跑去山上被人糟蹋了啊！”他吼了两声，喉咙便哑了，抱着头蹲在地上，发出破碎的呜咽。
“你说秀仔……秀仔她……”软弱的女人几乎要晕厥。
“被人糟蹋了！”叉烧邬哭道，“我们秀仔……被人糟蹋了！”
他一拳拳重重砸在地上，砸得老旧的地板都变了形，豁出一道缝。
“我苦命的仔，苦命的仔啊……这是哪个伤天害理的畜生……我做鬼都不饶他啊！”邬秀娘抱着女儿，哭得气若游丝。
邬秀行尸走肉般坐着。
阿妈扑在她身上，悲痛欲绝。她却浑没感觉似的，就像一个坏掉的洋娃娃，任凭阿妈摇晃着自己身体。
手一松，手机掉进地板缝隙里。
“畜生！我救了你的老婆，你却来害我女儿！”叉烧邬龇目欲裂，丢下老婆女儿，冲进厨房，提起叉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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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在发出那条短信之后，便再也没有收到回复。
七年前的事还历历在目。他知道按照时间推算，那今天便是出事当日。他这条短信出去之后，究竟有没有能扭转厄运，实在是无从知晓。
邬秀还是那个邬秀，自己也仍是那个自己。他在回来的动车上打了个盹，醒来后记忆一如往昔，并没有变成别的样子。
所以，任战说的没错。
所有的既定历史都不可能改变。阿叔不可能无罪释放，倪万财和阿婶不可能从地下爬出来，泥鳅依旧是孤儿……
而邬秀，仍旧难逃被强暴的命运。
他突然间感到害怕，觉得这一切就像是有人预先设定好的、细丝密缝的局——
邬秀、任战、阿叔阿婶、倪万财、万财婶，还有他自己，每个人都像是这个局里不可或缺的一环，就算已经看透了结局，刻意想要逃开，到最后也总是身不由己。
但他还没有最后死心。
那部可以连结两个时空的手机还在他手里，他相信总有一个口子可以打破这个局！
当年的这些人，现在有的已经死了，有的痴傻，有的蹲了大狱。如果这个结不在自己身上，那究竟是谁能够力挽狂澜，遏制命运驰向那个可怕的终点？
是任战，还是邬秀？
他连夜赶往玄月镇，冲进四螺街58号。
屋里空无一人。

第七十五章 邬秀，再见了
任战和邬秀面对面站着。
山风渐起，两人都感到很冷，却没有办法再抱在一起取暖。
任战压抑着低咳，语声嘶哑道：“你是在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任子默的？”
“这很重要吗？”邬秀轻笑。
月光照在她白若透明的脸上，反射出莹白皎洁的光，她就像是站在了某个时光的通道口，看上去既有女性的成熟温润之美，又有少女的甜蜜无邪。
“我有很多机会能够知道，你膝盖上的旧伤，你挂在胸前的口笛……对了，你还让我和你的父母视频。
但你不知道，我其实早就见过他们。七年前他们来我学校做讲座，说起我们现在看到的星空，纵然是亿万年前的美，但也忍不住心动。
那时候我就知道了他们的名字，一蓑烟雨任平生，我也知道他们只有一个独子，叫做任子默。
所以我说，我有很多机会都能知道你的过去，但就像当初你也有很多机会知道老邬就是邬秀一样，我们都不愿去面对。”
任战脸容惨白，低声道：“是你比我勇敢许多。我……呵呵，我是胆小鬼。”
“勇敢不见得，但是我比你多许多时间。
高三的时候，我有整整半年都在等你回我短信，后来我家里出了事，我发了疯，我又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思考，思考我和你这前前后后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又到底是谁？”
她看着任战，目光无比清澈，语声平静宛若寺里晨钟暮鼓。
“这部手机，它把我们的人生都一切为二。
七年前我十八岁，我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阿爸阿妈都宠着我，当我掌上明珠，那时候我还准备高考，准备去实现一个个闪闪发亮的梦想。
可七年后，我成了老邬。一无所有，家破人亡。
你也是，在那之前你不过是个自私娇气的大少爷，可摇身一变，竟成了勇敢正义的任战了！呵呵，这不是笑话吗？
任战，你还记不记得那天在这里，你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吗？”
“记得。”任战凄楚道，“我说我救不了你，你朋友是警察，让他来救你……”
他突然弯下身子大笑起来，边笑边咳，笑得撕心裂肺，喘不过气。“我竟然让你的警察朋友来救你……哈哈哈，我一点都不知道你说的警察朋友其实就是我自己！而那时……咳咳咳，那个时空里，根本就没有任战，只有……咳咳，只有弱鸡，胆小鬼！我是胆小鬼啊！”
他捂嘴的掌心里一片殷红，竟是咳出了血。
邬秀也笑。“是啊，你看多有趣。我在那个时候救了你，而你现在来报恩。外人看来，你那么积极、阳光、正能量，你还那么有爱心，一心一意要拯救这个龌龊卑微、深陷于泥沼里的我，真是令人感动。
知道吗任战，我本来不恨你。相爱是两个人的事，那时候我们都爱了，即便这段爱走到最后是万劫不复，那也只是我自己运气不好。
可我没想到，最后把我推向地狱的人竟然就是你！
我救了你，你却亲手把我丢给魔鬼！虽然那时你只有十四岁，但你也应该知道，一个女孩子落到那样的色狼手里，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她的语声陡然尖利起来，眸光凌寒，像是要刺穿他肮脏的灵魂。“我只是求你打个电话，可你头也不回地逃走了！任战，你好卑鄙！你明明是个烂人，却在七年后伪装成正义使者的样子，引诱我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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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我是个烂人。”
任战笑了笑，轻声重复。
他现在不太敢咳嗽，喉咙里反复翻涌着腥甜的味道，冲上来又被他强行吞咽下去。那一点小小的受凉又让他原形毕露，他不知道是自己哪里又坏了，消化道还是气管出血，又或者是什么脏器重新出了问题。
从来都是假象。
强壮是假象，勇敢是假象。
他就一直活在假象里，自欺欺人。
“但我一直就想做好人，真的，不骗你。”他轻声自嘲，“我做梦都想变强，这样就能好好保护你。我……咳咳，在七年里，就在你受了很多苦的七年里，我也没有一天好过。
我逼自己不要命地训练，每次都累到吐，累到再也起不来，甚至直接昏死在训练场上。我以为流了那么多汗以后，总算能洗刷我的耻辱，我就能回来，弥补之前做的错事。”
他望着他，淡淡微笑，“可原来还是不行。绕了那么一大圈，我还是那个胆小自私的任子默，并没有任何改变。”
“邬秀，到底怎么做才能弥补呢？”他问。
他仍在断断续续咳嗽，总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用手背擦去嘴角血丝。
可他望着她的眼睛如此明亮，那里面有月光，有月光下宁静温和的大海，还有她翩然妩媚的影子。他就像是豁然开朗了一样，有一种前所未有的释然。
“我本来想，你没了阿爸阿妈，我如果和你结婚，以后我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我还想，我们要一起活到九十岁，把你在过去七年里吃的苦，用未来七十年好好补偿。
但现在看来，你并不需要那个。邬秀，别怪我笨，我确实是刚刚才明白过来，你需要什么。”
“我需要什么？”
“你需要的，就是我从不曾来过。”
任战轻咳数声，笑道：“离开我的干扰，你这七年应该过得很好，继续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考上大学，成为知名的摄影师。”
邬秀咬唇，噙着泪光道：“没错，如果不认识你，我现在一定很幸福。我会考上大学，在大学里有很多男孩追。”
“邬秀，对不起。”他最后道。
说这话的时候，他靠在一棵树上，身形萧瑟，夜风轻轻吹动他的衣袂，无比英俊，也无比苍白。
月色偏西。
邬秀一时恍惚，她觉得眼前这个虚弱悲伤的年轻人，同七年前向自己求救的少年其实并无分别。任战，哪怕是在他最帅气阳光的时候，他的心底都住着一个自卑绝望的任子默。
“任战。”她又同情起他，喃喃叫着他的名字。
任战仍是在笑，苍白的唇角向上勾起，像是竭力想给她留个好印象。
“我很想再抱抱你。”他有些不好意思，声音轻不可闻，“可我知道，我该走了。”
他抬起头，“邬秀，再见了！如果来北京，跟我说下，我不会见你，但应该能告诉你哪里有好玩和好吃的。”

第七十六章 如果没有任战
邬秀站在原地。
既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追。
任战一步步往山下走去，捂着嘴压抑地咳。等离她足够远的地方，他终于再撑不住，停下来，背靠着一块巨石，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剧咳。
其实这才是原本的自己。
那么不堪一击，又总是自欺欺人。
他边咳边自嘲地笑，那个风一吹就倒的弱鸡少年，却总是幻想自己能成为拯救世界的超级英雄，励志逆袭的书籍堆满枕头边，不过让自己做了一时的美梦而已。
现在，梦醒了。
邬秀说的没错，是自己亲手把她推进地狱，又有什么资格再装出一副救世主的样子来度她上岸。
而他的父母，任平生和易烟雨，风度翩翩，相敬如宾，如果不是有了这么个累赘的儿子，他们的人生应该也会快意潇洒许多。
所以，他其实根本不需要努力，他唯一要做的，就只要消失就好了。
这个念头，又让胸口凌迟般痛。
他强撑着走了两步，疼痛开始在整个胸膛里大幅蔓延开来，呼吸十分艰难，并且随着每次呼吸，胸口都会发出可怕的嘶嘶声。
邬秀就在身后三十米左右的地方，如果现在呼救，她一定能听到。
可他完全不想求生。
他不想再重复七年前那个让人羞耻的过程，他觉得如果那时候自己没有开口求救，邬秀没有听到，也不会遭遇那样的毒手。
而自己是多余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才是对任何人都好。
他靠着大石坐下，闭上眼睛，神色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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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帅一口气奔上山。
时间快到了，七年前的那一刻！那个扭转所有人命运的关键时刻就快到了！
手机就捏在自己手里！一定还能做什么的！
他不信任战的鬼话，那个衰仔一向就衰，可就算是命运又怎样！他一定能解开这个局，救邬秀，救所有的人，就算是要豁出命去，他也奉陪到底！
山路曲折，眼前黑影憧憧。他又跑得急，一不留神撞上一个人。那人身材矮小，只到他腰间，穿一身红色运动服。
“泥鳅！”袁帅吃了一惊，“这么晚了，你下山干嘛！”
“去找医生，新阿爸生病了，好烫！我叫他也不醒。”泥鳅抽抽噎噎道。
“新阿爸，是任战吗？”
泥鳅点头。
“死衰仔，又拖后腿！”袁帅狠狠骂道。
现在是千钧一发之际，这衰仔脑子好，袁帅本想靠他帮自己好好想想怎么破局，可现在非但靠不住，还得送他上医院去。
“他人在哪里？”
泥鳅把袁帅带到任战昏迷的那个地方，邬秀也已经在了。刚才还相爱相杀的一对人，现在一个正把另一个紧紧抱在怀里，焦急地抚摸着他的额头。
“你别误会，我对事不对人。”邬秀牵强道，“就是一只野狗生病了，我也会心疼。”
袁帅不想再和这对自欺欺人的CP说话。他蹲下身子，看任战的情况。除了脸色过度苍白和身体热得烫手外，他并看不出什么，安静地躺在邬秀怀里，就像睡着了。
“你来的正好，我背不动他，这才让泥鳅下山找人帮忙。快送他去医院，他今天一直咳嗽，刚才还吐了血。”邬秀催道。
袁帅很犹豫。
他又看了一次表，时间已经很接近了。
“秀秀，你听我说，衰仔的事等下再说，耽误这么一会儿死不了人。
但是我们现在得赶快想出办法来，阻止七年前的悲剧！就快没时间了，你看是你发个短信过去，还是什么……我已经发过了，但好像没什么用。”袁帅拿出那部手机来，急得有点语无伦次。
“什么叫耽误一会儿死不了人！”邬秀大怒，“别人也许死不了，但他是任战，他是碰一碰海水都会死的人，你难道忘了！”
“我没忘！可现在机会就在眼前！也许我们能改变过去呢，秀秀，你就不必吃那么多苦！你阿爸阿妈也会回到你身边！”
“我还能像原来那样吗，做无忧无虑的邬秀……”
“也许可以呢，发一个短信，让一切回到原点，从来就不认识什么任战！”袁帅蛊惑道。
“从来就不认识什么任战……”邬秀喃喃重复。
那样真好。
没有痛苦、没有绝望，没有阿爸满身是血的噩梦，也不用和阿妈阴阳两隔。
可是，也没有任战。
为什么——就算是活在地狱里，天天受着酷刑的时候，她仍旧爱着他？
就算知道是他们的爱情摧毁了一切的时候，她还是爱着他。
没有任战，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摇头，固执地抱紧他，用自己的额头贴住他的额头，想为他降温。
袁帅火了。单手揪住任战衣襟，把他从邬秀的怀里强拖出来，重重扔在地上。
“你特么能不能有点分寸！这小子不知好歹，可你也没比他好到哪里去！”他真是急得狠了，塞了手机到邬秀手里，红着眼道，“机会稍纵即逝！我求你快说点什么！说啊，是不是要我给你跪下！”
任战在地上连滚几下，倒是醒了，眼睛还未睁开，先是一阵剧咳。
“阿爸，阿爸你怎么样！”泥鳅扑上去，哭道。
任战轻轻摇头。他吃力睁开眼睛，身子就已经被袁帅提了起来。
“死衰仔，你闯的祸你来收拾！”袁帅走投无路，又把手机塞给任战，“快发消息，发消息啊！你们从前那么多废话，怎么现在该让你们发消息都傻了啊，这是救命的啊！”
“发什么都没用的。”任战虚弱道，“我跟你说过，这是既定历史，我们……改变不了历史。”
“不可能，不可能的！”袁帅像是快疯了，拼命大叫，“一模一样的晚上！又是四个人都在山上！你和邬秀，泥鳅代表已经死了的倪万财，我就代表阿叔，我们都在，难道说这只是巧合？”
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朝山上玄月寺的方向咚咚咚磕了好几个头，“不管是哪个菩萨，哪个神仙都好，求你们告诉我，到底要怎么做……只要能让秀秀别吃那些苦，就是折我的寿我都愿意。”
“袁帅，我知道了！”任战突然道。

第七十七章 一切回到起点
任战的声音还是很微弱。
但在那个夜里，却像是一道流星划破天际！
袁帅一下冲过去，“知道什么了，快说！”
任战尽量稳住自己急促的呼吸，道：“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一根时间线的原理吗？
我们这里所有人，不管是你、我，还是邬秀，我们在知道手机的秘密后再发回去的消息，相当于在原来的时间线上做了扭曲，也就是对既定历史造成异常干扰，所以……所以只能让事情变得更糟。
邬秀背着我，对过去的自己说分手，然后又扔了手机，这……只有让七年前的那个她备受煎熬，却于事无补。”
他说到这里，停下来压抑地咳了好几下。
“没错。”邬秀朝着袁帅道：“当年我就是收到了那条让我‘不要上山、否则会后悔终身’的消息，才决议上山，而这条消息就是你在刚才来的路上发的吧？”
袁帅脸色一尬。
任战咳了几声，立刻有几缕血丝顺着嘴角淌下来，但他浑不在意地一抹，继续道：“这也就是我说的既定……咳咳，既定历史无法改变。”
袁帅寒声道：“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了？”
“有一个办法——我们中间有个人，他没有历史。只有他发出去的信息，不会干扰过去，也许能有用。”
“谁？”
任战望着泥鳅——
七年前的现在，他还只是一团血肉，世界上没有泥鳅这个人，也就自然没有他留下的印记。
泥鳅瞬间无措，自出生起他从未担当过如此重要的地位，不禁小脸涨得通红，却仍是鼓着勇气道：“阿爸，你说好了，我该怎么做？”
任战把手机交到泥鳅手里，轻轻道：“对你的亲阿爸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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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云遮挡住月光。
“秀仔你是没吃过阿叔的宝贝，只要吃一次，包你下次还求着阿叔要，那滋味……嘿嘿，可销魂极了！”
倪万财绑了邬秀两手，高举过头，淫-笑着撕开邬秀的裙子。他垂涎邬秀已久，此刻光是在那雪白的大腿上摸了两下，就不自觉地硬了。
“求求你，放了我，求你啊！”邬秀看到他解皮带，吓得涕泪齐流，拼了命地哭叫。
“闭嘴！再喊败了老子的兴！”
倪万财凶相毕露，恫吓道：“这里连个影子都没有，你就是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听见！还不如省点力气，让老子好好爽一爽！”
“他会去报警的，警察很快就会来……”
倪万财一巴掌掴在邬秀脸上，打断她抽泣哭声。“放屁！那病秧子自身都难保！哼，这种大少爷老子见的多了，平时狗仗人势，遇上点事儿跑得比谁都快！”
“那还有阿婶，她就要生了！你要是强奸我，会被抓去坐牢，仔仔一生下来就见不到阿爸……”
“闭嘴闭嘴！你再说一句，我撕烂你的嘴！”倪万财被她说得心烦意乱，扬起手又是一巴掌，这回出手更重，邬秀半边小脸立刻高高肿了起来。
她被他淫威吓住，不敢再出声，哭得更凶。
其实倪万财也有些心慌。
邬秀的话让他想起家里的老婆，那个女人流了那么多血，又叫得那么惨，会不会现在已经死了？
可他只停顿了一秒。
管它呢，到嘴的食吃了再说！
倪万财恶向胆边生，一会儿再吓唬吓唬这个傻仔，叫她闭嘴不要说出去，说了就等于承认自己是被人干过的破烂货，量她也没那个胆子！
倪万财一甩胳膊，挺枪便上。
嘀嘀，手机进来一条短信。
倪万财厌烦地一皱眉。
他自然不会因为一条短信停下，稍稍一顿之后便又继续下去，哪知那短信竟是没完没了，一条连着一条，嘀嘀嘀嘀……不绝于耳。
“妈的！老子扔了你这破手机，再好好操-你！”倪万财大怒，放开邬秀，抓起手机就要向外扔去。
屏幕上掠过一行字：“阿爸，我是你仔，现在正在阿妈肚子里！我快死了，阿妈也快死了，快救我们！”
倪万财像活见了鬼，扑通一声坐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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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鳅看到屏幕显示“发送成功”，战战兢兢对任战道：“阿爸，这样行了吗？我照你说的，发了好多条过去。”
任战笑了笑，轻轻点头。
“可为什么没有用？我们这里什么都没变！衰仔，你说的法子到底行不行得通？”袁帅急道。
任战薄唇张了两下，却是什么话都没说出来。
大片的鲜血从他口中溢出，身子也不受控制地往后倒。他感觉自己像是坠落到了一个很深、又很黑的地洞里，他听到邬秀从洞口传来的哭声，他很想睁开眼睛，叫她不要担心，可他说的话她一句都听不到。
再然后，就感觉自己被袁帅背起来，飞快朝山下奔去。地势十分不平，颠得他想吐。
耳边有咚咚的声音，不知是自己还是袁帅的心跳，又有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像是一个惊慌失措的孩子。
是啊，他吓坏了。七年前，他就是这样慌不择路地选择了逃跑。而现在……
他昏昏沉沉，失去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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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默在林间奔逃。
白天看着茂林修竹、苍翠秀美的佛家圣地，如今一草一木都险恶丛生。他拖着重伤的右腿，每走一步都钻心剧痛，突然脚下踏空，一跟斗从悬崖上栽了下去。
任子默吓得连怎么惊呼都忘了，他不记得这矮小的山什么时候有了如此高耸的悬崖，坠落了很久竟然还没有到底。
这么高的地方，掉下去会死吗？
原来终于要死了。他突然又有了欣慰，像我这样的累赘，除了窝囊地苟延残喘，除了不断生病让爸妈担心外，根本什么都做不了。
死吧，对所有人都是解脱。
他闭上眼睛，准备迎接最后的时刻。
下坠仍在继续。他像落进了一个无底的隧洞里，洞口有一点点微弱的光亮，一个男人露出模糊的影子。他高大挺拔，伸出强壮的手臂抓住自己，并且在耳畔大声鼓舞。
“任子默，去战斗，去战斗！窝囊了一辈子，就算死，也要死得像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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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她，快放开她！”
远处传来少年声嘶力竭的吼声。
邬秀猛地睁开眼睛，竟看见任子默去而复返！
他来的时候不知摔了多少跤，白色的衣衫上尽是泥土和血印，特别是右腿，膝盖以下血肉模糊，几见森森白骨。
他脸色苍白，明明害怕到极致，可脸上却又是豁出了命去的样子，高声怪叫着，举起石头，朝灵魂出窍的倪万财砸去！

第七十八章 祝你拥有流星雨般刻骨铭心的爱情
北京清华，一年一度开学季。
即将毕业的大四老生又开始迎接新生入学，搬箱子的搬箱子，介绍校园的介绍校园，更有许多千奇百怪的社团在宿舍楼底下拉横幅、摆小摊，抢着在学弟学妹中招兵买马。
“各位同学，袁家拳了解一下！强身健体，精忠报国来！保护妹子，伸张正义来！”
袁帅照旧穿着紧身的工字背心，露出一身精壮肌肉，站在桌子上手卷着大喇叭吆喝。大一新生们被他的颜值和身材震撼到，纷纷凑过来问他要报名表。
邬秀叹口气。
今天是新生报到第三天，她的口笛社团前依旧门可罗雀，连一张报名表都没发出去。唉，现在这个时代，学这种民族乐器的真是越来越少了，何况还是这样一个小众乐器。
她沮丧地收拾了下摊子，准备回宿舍去。袁帅正给一波接一波的小迷妹们签名，百忙中挥着胳膊朝她喊道：“秀秀，你等我送你，这些表格很重的哎！”
“算了吧，大帅哥！你还是招你的徒子徒孙好了！”邬秀无奈嗔道。
她高估了自己，觉得女生宿舍楼不远，平时也就五分钟的路，却没想到此刻自己两手各提了两百份宣传单页，没几步手指就被勒得通红，不得不停下休息。
“要不要我帮你？”一个略低沉的男声响起。
邬秀抬头，对方是一个很俊秀的男孩，很高，偏瘦，穿一件质地精良的白衬衣，手里提着行李。
应该是刚报到的大一新生。邬秀想。
不知为何，邬秀觉得这个人很熟悉，似乎早在哪里见过。他的眼睛很明亮，这让她想起自己的家——那个美丽的海边小镇，还有那洒在海滩边的皎洁月光，璀璨星辰。
“你要去哪里，我帮你提回去。”男孩又道。
邬秀刚要说好，却瞥到男孩的另一只手上拄了一根手杖。“呃，不用了，我……我等我朋友，他一会儿就来。”
任战微微蹙眉，“你是觉得我帮不了你？”
“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是新生，我是学姐，应该是我来帮助你，再说你的腿也……”
“我膝盖有点小问题，但不妨碍我提东西。东西给我，你帮我推行李，女生宿舍笔直往前是不是？”
任战口气强硬，他不由分说收起了折叠手杖，从邬秀手里接过那两袋沉重的物料，一只手提着，另一只手提着自己的行李，大步向前走去。
邬秀看着任战背影。
他的膝盖确实有问题，离开了手杖，走路便显得吃力。但他依旧走得很快，逼得邬秀不得不快步跟上。等到了宿舍楼底下，任战背上略湿，邬秀也有点喘。
“谢谢啊。对了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任战，天文学系2018届新生。”
邬秀调皮一笑，顺手递上一张口笛社团报名表，“我叫邬秀，比你大四届。任同学，大学生活很无聊，要不我教你吹口笛，陶冶下情操啊？”
任战俊脸微红，“这个我……”
“别我了，快填吧，一对一，小姐姐我亲自辅导哦。”邬秀拿笔塞在他手里。
像是怕他反悔，他一填完，邬秀便立刻抢过报名表，语速极快道：“今晚第一次上课，天文馆楼顶，不见不散！”
她一口气奔上四楼，奔到窗前，不舍地想再看一眼他的背影，却发现任战根本没走。
他正仰着头，在一排排窗口前寻觅，看到她，目光便停留住，扬起嘴角微微一笑。
吓得邬秀立刻把头缩了进去。
完了完了完了，都大四了，还如此恬不知耻地去撩新来的小学弟，简直为老不尊，油~~~
邬秀为自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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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时候，任战照旧低头吃着白饭。
“妈，今天晚上天文馆能清场吗？”他突然道。
“清场？今天是天龙座流星雨哎，系里很多同学都要去楼顶观测的。”任平生道。
任战舀着白菜汤的手一滞，闷闷道：“哦，那算了。”
易烟雨听出儿子那句“算了”之后似乎另有隐情，追问了一句道：“小默是有什么特别的事吗？”
任战默了默。
“我想在那里——约会。”
最后两个字是他用鼻音发出的，整个头已经快埋到米饭里。
聪明的父母立刻就听懂了，互看一眼，爽快把钥匙丢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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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
邬秀穿了漂亮的裙子，秀发披肩，独自登上天文馆楼顶。
她一下午都在懊悔，竟约了任战在这里上口笛课。
自己这个猪脑子，怎么就没想到今晚是天龙座流星雨的观测日呢？再过一会儿这里恐怕就要被老师和同学占满，搭起五颜六色的帐篷，通宵开打狼人杀。到时候，别说口笛了，就是说句话都得扯着嗓子吼，真是什么浪漫都没有了。
可是奇怪，她从一楼走到三楼，都没有遇到一个人。
是自己来得太早吗？
任战呢，他真的会来吗？
四周很安静，天文馆的楼顶上，传来悠悠口笛声。
一个颀长的身影背对着自己，任战正低头吹奏，那一首《白月光》。
“邬秀，你来了？”他停下，月光下翩然而立，朝她微笑。
“原来你也会。”
她有些尴尬，自己还硬拉着他来参加社团，可他的琴技显然比自己还好得多。
“会一点点。小时候去过一个南方小镇，在那里学会的。”
邬秀眼睛豁然一亮，“你说的那个小镇，是不是玄月镇？你的膝盖……也是在那里弄伤的？”
任战点点头。
他像是误解了邬秀的意思，忙解释道：“我不是一直要用手杖，这两天天气不好，老伤有些发作，平时是可以正常走路的。”
邬秀神情激动，明明在笑，眼眶却湿润了，“不是的，是你救了我的！还记得吗？那天在山上，你用石头砸昏了那个色狼，救了我！呵呵，你现在好高，我都认不出来了！”
“你就是那个小姐姐？”任战也意外极了，“你来了北京？”
“对，我来了北京！我一直在找你，我阿爸阿妈特别感谢你，说你年纪那么小，却那么勇敢。任战，如果没有你，那我这辈子可能就不是这样了。”
任战腼腆地笑。
他有勇气去面对恶人，此刻却不敢去握女孩的手。
天空越发的明亮起来。像是在深蓝色的底盘上，洒满了无数碎钻。那些明亮的小东西慢慢往下沉，终于拖着亮晃晃的尾巴，一颗接一颗地坠落下来。
“听说对着流星雨许愿特别灵。”
“要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许愿才会灵。”
“可我没有口袋啊。”
“用我的。”
他终于有了借口，冠冕堂皇抓起她的手，放进自己口袋里。
任战/邬秀，祝你拥有流星雨般刻骨铭心的爱情！
——全文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