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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亿光年外的仙女座
作者：树下野狐
内容简介
 六年前的初夏，蝉声密集，树叶惨碧，我隔着出租车的后窗，朝着渐行渐远的校门潇洒地挥了挥手，就此轻松而率性地告别了大学时代，还有那最难割舍的青春时光。一年后，当我在电视里重新看见那塔，那湖，那熟悉的校园、陌生的脸容，热泪突然涌上我的眼眶。那时我才忽然感觉离别的阵痛，还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乡愁。只是别时容易见时难，和她之间，相隔的又何止是天遥地广，万水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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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节
　　六年前的初夏，蝉声密集，树叶惨碧，我隔着出租车的后窗，朝着渐行渐远的校门潇洒地挥了挥手，就此轻松而率性地告别了大学时代，还有那最难割舍的青春时光。
　　一年后，当我在电视里重新看见那塔，那湖，那熟悉的校园、陌生的脸容，热泪突然涌上我的眼眶。那时我才忽然感觉离别的阵痛，还有一种难以名状的乡愁。只是别时容易见时难，和“她”之间，相隔的又何止是天遥地广，万水千山？
　　一直觉得自己是漂泊的宿命。所有漂泊的游子都有一个家园，藏在心里，不忍触及。
　　对我来说，燕园就象是郝思嘉心底里的十二橡树园，挫折、难过的时候，总要闭上眼睛回到那里，让未名湖的微风吹走所有的烦扰和忧愁。那贴满了宣传单的三角地，大讲堂前被砍掉了的柿子林，图书馆，林荫小路，六院围合的草坪，俄文楼前的椅子，老校长的铜像，连绵碧绿的勺海的荷叶，西校门前的威武的石狮，夕阳下的华表，未名湖畔的垂柳，湖心岛前的石舫，冬夜结冰的湖面上闪耀的烛火，还有那成双成对的恋人，若有若无的吉他声……一切都如此清晰鲜明，仿佛我从来不曾离去。
　　终于，去年的五月，再也按捺不住思念，回了一趟燕园。但当我回到“她”的面前，却发现相隔如此遥远。南门变了，东门变了，梦萦魂牵的许多地方全都变了，陌生得让我几乎记不起从前。
　　宿舍楼的大门全都装上了智能锁，许多楼都拆了，拆了又重建。新建的36楼前，梧桐树叶依旧在微风里沙沙作响，阳光闪耀，仿佛跳跃着的七彩五线谱。我记起从前的每个清晨，都要在这棵树下，迎着晨风吹着口哨，透过那枝叶纷乱的树梢，眺望女友的窗子，等待她探出的盈盈笑脸……但当我抬起头，却再也找不到那熟悉的窗口，只有一片旋转着的明媚蓝天。
　　那一刻我突然记起戴望舒的一句诗：“遮断了魂梦的不仅是海和天，云和树，无名的过客在往昔作了瞬间的踌躇”。
　　我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还没遗忘前离开。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比山更遥远的是星星，比星星更遥远的是时间，我和燕园从此相隔一亿光年。

第 2 节
　　写在前面的申明：
　　在青春快要结束的时候才开始回忆模糊不清的大学时代，一定有人说楼主你是从火星来的吧？所以这个故事的原本有个耸人听闻的名字就叫《火星探秘》，但考虑到如今科幻小说早已没落，只有故作纯情或者假装叛逆才能博得眼球，我就改成了这个特青春特纯洁的名字。
　　这是个混杂了回忆和臆想的故事，里面的人物大多是真的，事情大多是假的，只为了满足我个人意淫以及快意恩仇之用。不鼓励对号入座。如果因此发生了恋爱纠纷，家庭悲剧，本人深表同情但概不负责。
　　一人生若只如初见（1）
　　1995年的初秋，我一个人坐着火车穿越了大半个中国，来到了北京。在那之前，我出得最远的远门，是离家一百多公里外的省城，而那已是八年前的夏天。至今我依然记得十岁的我坐在姨父的货车里，当黎明的第一道阳光照进驾驶舱时，他回过头，带着调侃和鄙夷对我说：“乡巴佬，带你看看大世界。”
　　从三岁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注定是个不平凡的人。六岁的时候，我给自己写了一个墓志铭：这里沉睡着世上唯一两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
　　我相信这个世界是为我而生的，这个世上所有的人，之所以活着，是为了见证我的存在。所以当我听到姨父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非常之不屑，暗想：乡巴佬，以后我带你去看看真正的大世界。但是当我那一刻坐在北京公交车里，透过窗外蒙蒙细雨，第一次瞥见北京天安门的时候，我的心里还是被震撼了。那一刻我才真正地笃定，我来到了这个自小梦想的城市。
　　我从小的志向，就是考上这座城市里那所大学。这所大学的名字在如今这个网络游戏盛行的年代里听起来格外嚣张：pku。扁你。而这深刻地诠释了这个大学乃至整个世界的终极本质。
　　细雨蒙蒙，我提着大包小包第一次走进这所学校的南门，新生人头耸动，红色的横幅在大道上方鼓舞，草木清新的气味扑面而来。那一刻我忘记了火车呼啸而来时一路看见的壮丽风景，忘记了福州站台上、父亲渐行渐远、挥手擦拭眼角的身影，甚至忘记了那长着苹果脸蛋的初恋情人。
　　我曾经很多次幻想过第一次踏进这所学校的情景，但是我所幻想的是那个有两个石狮子把守的古色古香的大门。若干年后，一个自称芙蓉姐姐的女人在那两尊石狮子前面摆出了前凸后翘、满脸大义凛然的女烈士表情，用她的后现代行为艺术重新演绎了焦大在贾府门前的战斗檄文。
　　从石狮子镇守的西门进去，才是我梦想中的场景。两柱据说是从圆明园搬来的华表，伫立在视野的两侧，北边就是我院系所在的大楼。
　　我们院系在这个学校里有着特殊而又奇怪的地位。据说新中国早几代的大使、参赞们都是我的师兄，3年后的百年校庆证明了这个传闻不是假的。但是如今支撑我们系在学校里牛逼地位的，不是这成百上千的外交官，而是一个垂垂老矣的梵语学者。三十年前将他赶进牛棚的人，三十年后又把他供上了神坛，每次大会，都要前呼后拥掺扶着颤微微的老人出来说几句著名的“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虽然罗嗦，他说的话仍是一如既往的真诚。
　　作为硕果仅存的pku四大国宝，我们系里有许多关于季羡林的传说，第一个传说就是我初次走进学校的那天听到的。领我办理新生手续的师兄笑着问我，有没有把行李交给一个穿着蓝色中山装的老头儿看管？
　　这个著名的典故来自于某年九月迎新，一个新生牛逼烘烘地把行李丢给路边儿的一个老头说，喂，帮我看着。几个小时后，记起行李未拿，再奔回一看，老头依旧站在暮色里，小心谨慎地帮他看着箱子，寸步不离。
　　那个老头就是季羡林。
　　其实我考入这个系，并不是出于这个可爱老头儿的崇敬。我必须很不好意思地承认，那完全是因为我的年幼无知以及命运女神的恶作剧。那年填高考志愿的时候，提前批中关于北大的院系，就只有爪哇国的语言文化。虽然我很纳闷儿它有什么文化，可是本着对自己命运的负责的态度，还是顺便填了它。结果一失手成千古恨，再回首已十年身。
　　录取通知书寄来的时候，我妈在地球仪上找了半天才找到了这个千岛之国，然后用《大撒把》里那抑扬顿挫的声音朗诵：“在浩瀚的太平洋上洒落着颗颗明珠，其中最璀璨的那颗，就是贝劳。”
　　新生入学那天，我们的导师用比我妈还要慷慨激昂的声音，祝贺我们正式成为了新中国极为稀罕珍贵的璀璨国宝。那时侯全国只有我们学校开设了爪哇国语言文化，每四年才招收一届，每一届都不超过十三个人，只只都是熊猫。
　　我们这一届有八个女生，五个男生。史称“八女投江”和“狼牙山五壮士”。这个悲壮的称谓与我们系“pku最红最专”的名声不谋而合。当然，还有某些居心险恶之人散播谣言，说之所以有这个称谓，是因为新生见面会上，八个女生第一次看见我们便想要投江，而我们看见她们便想要跳崖。这完全是赤裸裸的挑拨和诽谤。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考虑到造谣者所处专业的男女比例，以及他们自身革命的长相，你就可以明白和原谅了。
　　五壮士居住的狼牙山代号28楼，距离三角地不过二十米之遥，据说是八十年代末某场学生运动的指挥中心，还据说下面地道密布、机关林立，安装了数之不尽的窃听器。害得我们每次群居胡侃、独坐手淫时都胆战心惊。然而我们搜寻了很久，除了床角的一个耗子洞，以及里面突然飞窜而出和我们誓死拼命的硕鼠，别无所获。整座大楼里，只有这只硕鼠还保留了革命年代无所畏惧的热情。

第 3 节
　　我们的宿舍代号125，不到十二个平方，住了六个彪型大汉、一只离异的硕鼠和数千只相亲相爱的蟑螂，属于联合国裁定的严重不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除了一位转系来的北京壮士，我和另外三位壮士以及两位其他院系的战友就在这里蜗居了四年。与螂共舞，互相pk，天人合一，从此培养了从容淡定的性格，以及团结友爱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我住进这螂牙山的第一个晚上，秋雨绵绵，凉意彻骨，躺在陌生的床上，听着上铺的南京壮士翻来覆去的声音，突然感觉到一种矫情的思乡的忧伤。而若干年后，我却常常躺在家里的床上，在梦里思念那个再也回不来的青春时代，还有那张吱吱嘎嘎响的床。就象一个哲人所写的广告文案：“青春是你匆匆用完又不经意丢掉的杜蕾丝，你怀念它不是因为它五彩缤纷，而是因为它们让你想起你经历过的每一个女人。”这个哲人当然是我。
　　在开始介绍我经历过的女人之前，必须先给各位看官介绍和我同居了四年的五个男人。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细皮嫩肉，长着一张陆毅的脸蛋，因为来自南京，所以叫做小南。第一天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父母正在上铺帮他铺床叠被，而他正木然地坐在一旁，倍儿有规律地轻摇着脑袋，脸上透着看破红尘的严肃和不耐烦。很多年以后，我在新闻联播里看见他，坐在胡主席与爪哇国酋长的中间，依旧是这副久违了的让我爱死的神情，那一刻我抱着肚子哈哈大笑，然后突然感到一阵恍如隔世的忧伤。
　　调戏小南是我们宿舍众壮士的业余爱好。我的相册里至今还保留着两张罪证。其中一张，我脉脉含情地凝视着咫尺之距的小南，他眉间带煞，嘴角含笑，右手里拿着打火机，随时准备玉石俱焚，誓死保全贞洁。另一张我闭着眼睛，深情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而他则娇羞地别过头去，欲拒还迎。这两张照片完整地展现了岁月是如何把杜十娘摧残成了潘金莲。
　　当然，岁月也能把潘金莲改造成杜十娘。比如鲲鲲。
　　鲲鲲姓蒋，是个又黑又壮长得象放大版侯耀华的北京孩子，走路的时候昂首阔步，睥睨自雄，认为北京是全世界最美的城市，北京话比法语还要动听，国安是比AC米兰、皇马、曼联加在一起还要牛逼的俱乐部，结果后来找了个姓汪的云南美女，史称“宁汉合流”，从此就变节把北京给卖了，毕业的时候甚至想嫁鸡随鸡，和女朋友一起到云南当吴三桂去。谁说红颜不祸水呢，唉。
　　在遇见陈圆圆之前，丫就是一典型的北京混子，喜欢横眉竖目，作出一幅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无畏表情，喜欢动辄对高洪波和曹大面歌功颂德，怒斥某某裁判员又吹了国安的黑哨，喜欢什么话都最终和母牛私处挂钩，动不动问候别人大爷，喜欢冷不丁地从床上蹦起来，猛地拉开房门，脸红脖子粗地对着宿舍楼道嘶吼，也不管有无女生经过，就气冲云霄地吼出一连串特学术特专业的人体解剖生理名词，弄得过往的男同学们骇而疾走，女同学们则羞红了脸哭着跑了。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在周五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半床月光里，忧伤地听着一个特甲醇的主题曲为“TonightIcelebratemylovetou……”的音乐节目。听完那些红男绿女的煽情往事，每每如梦如幻地叹一口气，幽幽地说：“唉，我估计我们六个人里面，我是最后结婚的一个了……”
　　结果他第一个有了女朋友，第一个结婚了。
　　她的女朋友娇小玲珑，他站在她边上就象老鹰捉小鸡，当然我们都很清楚他们两个中哪个才是真正的小鸡。每次看到他在女朋友面前低声细语，堆着笑百般献媚的时候，我们都感到百般错愕和无比悲愤。毛主席没有说错，一切姓蒋的反动派果然都是纸老虎。

第 4 节
　　有蒋委员长当然就有张少帅。张少帅来自于关外，大名张小辉，据说有着显赫的背景和一个女强人母亲，常常幻想自己是张学良。于是我只好尊重他的意愿，叫他“张从良”。
　　第一天遇见张从良的时候，他高高瘦瘦，穿着绿花格休闲西装，皮鞋擦得锃亮，提着箱子，不苟言笑跟随在母亲身后，对我们矜持而冷酷地点了点头，一览众山小，高处不胜寒，象是赶来发表演讲的事儿委会主席，特道貌岸然。
　　但当他打开柜子，就立刻原形毕露了。他连滚带爬地撞倒了一个书架、两张椅子，爆发出一声充满东北风情的惊叫：“哎呀妈！这啥玩意儿啊？”一屁股敦坐在地上，惊魂未定地瞪着从柜子里四散奔逃的小蟑螂。
　　堂堂九尺男儿，张少帅对区区昆虫如此惧怕，实在让我深为不齿。为了展现下我八闽英豪的男儿气概，说时迟那时快，我飞身而出摁死了一只小强，气定神闲地掸了掸手指，若无其事地说，北京的蟑螂这么小，简直是小强家族的耻辱，想我们福建山清水秀人杰地灵，连蟑螂都少说有拇指大，油光发亮，常常嗡嗡振翅在空中横冲直撞，我非得抡起拖鞋噼里啪啦一顿爆打，才能勉强击毙之。
　　少帅瞪眼看着我，张口结舌，象是看见火星来客，从此对我特别景仰。
　　男人都是好面子的，东北的男人尤其好面子，而张少帅更是东北男人的典范。比如为了证明东北男人酒量名不虚传，他可以生拉活拽着别人瓶吹，喝得脸红脖子粗直翻白眼，然后乘人不备偷偷溜进厕所，抠着喉咙吐出胆汁。
　　为了展示东北男人最能吃辣最革命，他曾和我比试吃云南辣酱，你一勺我一勺，吃得满头大汗青筋直爆还要面带微笑，在我龇牙咧嘴服输之后，这才一路狂奔冲进水房，把嘴对着水龙头，直冲得口喷白沫。
　　为了表现东北男人骁勇善战，他还特喜欢将藏式匕首别在牛仔裤上，龙行虎步，睥睨自雄。一语不合，便抡起拖把怒吼着冲入隔壁的宿舍，意气风发，挥斥方遒，臆想自己是常山赵子龙七进七出。
　　然而就象达尔文说的一样，每个物种都有其天敌，张小辉的天敌是田晶晶。
　　田晶晶是螂牙山上的另外一位北京壮士。他的哥哥叫作田亮亮。这就不得不让人佩服其父的先见之明。
　　新生报到的那天，当我提着行李到达宿舍门口，看见门板上贴着的这个给人无限遐想的名字时，心花怒放，魂魄俱销，以为伟大的pku已经和国际接轨，实行男女搭配，读书不累了。然则，当我推开门，看见田晶晶同学的那一刹那，当我确定他不是田晶晶的爸爸、而是他本人的那一刹那，对大学生活的第一个美好憧憬就此破灭了。
　　田晶晶同学的祖籍是保定，留着中分的头发，戴着眼镜，假装斯文的时候很有几分神似姜文。但当我拿姜文去恭维他的时候，他总是大为不悦，认为其美貌与他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其实有句话我一直不好意思说出来，如果他的上唇再贴一点胡子，更象是当年给鬼子带路的曲线救国者。
　　田晶晶的自我鉴定是贾宝玉，并且认为他所在的101中学就是大观园，里面有很多以他为轴心的女生，暗恋他暗恋得死去活来。他考上pku，就相当于贾宝玉中举后看破红尘，潇洒地飘然远去，留下了无数颗用万能胶也无法愈合的破碎心灵。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遇见一个自恋程度不下于我的人，瞠目结舌之外，知己之感油然而生。
　　必须承认，他除了美貌无法与我相提并论以外，有着许多与我相似的秉性，比如喜欢哗众取宠吸引眼球，比如喜欢高谈阔论调侃损人。两个相似的异性在一起会互相强烈的吸引，但是两个相似的同性蜗居在不适合人类居住的环境，除了彼此嫉妒挤兑，就只剩下“猩猩”相惜了。
　　因此见面之初，为了表达北京人民对我们的热烈欢迎，他鼓起腮帮子，瞪着眼睛，伸起双手在头顶笨拙地拍击，而后又弯着膝盖猛捶胸膛，放声长啸。达尔文如果看见他，一定会很喜慰——当然，还有北京动物园里的那只母猩猩。
　　除了强烈的表演欲望和贫嘴能力之外，田晶晶同学还有很强的语言天赋，东北话、英语和爪哇语都说得倍儿地道，甚至还学了几句我们福建的夷蛮语言，特别是那句“nguai-kue-kui-hui”（我去开会）颇有几分神韵。
　　但当我们的语言学教授义正词严地告诉大家，福建话和广东话是纯正地道的中华语言，是华夏文明的活化石，北京话才是蛮夷之语时，他义愤填膺，立即对该教授读china时的“踹哪儿”的发音予以了嬉笑怒骂的无情揭露和深刻抨击，佐证其不学无术，妖言惑众，全然不可信也。
　　谁想四年之后，他居然移居爪哇，娶了个闽裔的土著美女，从此生活在一群福建夷蛮的包围中，每天都要说上十七八遍“nguai-kue-kui-hui”，倍儿字正腔圆。偶尔给我打来越洋电话的时候，我总是要悚然一惊，以为遇上了一南洋骗子。
　　正如一位哲人所说，命运是一个又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岔道口，你永远不知道拐弯时会遇见什么。这个哲人当然还是我。

第 5 节
　　睡在田晶晶上铺的兄弟姓赵，大名颖初，生在上海，长在北京，移植了十八年仍然水土不服，蔫黄高瘦，佝偻着背，就象一株风吹日晒的麦秆，满脸的谨小慎微、惊惶无辜。所学的专业是地球物理。我至今没明白这“球系”是干什么的，每次问他，他总是涨红了脸，摸着头，眨巴着眼睛，痛苦地从张成O型的嘴里发出嗬嗬的声音。
　　每逢此时，田晶晶总是一拍桌子，大喝：“你的，招不招？不招，皇军的，给你上刑！”他吓得一哆嗦，口吃得就更厉害了，手指不断地朝上揪着头发，额头青筋暴起，恨不得脱离地心引力。
　　田晶晶对他拒不招供的言行很是不满，认为丫假装口吃，实则装大尾巴狼，自诩科学家，看不起我等平民大众，因此力排众议，主张对他进行彻底的劳动改造。
　　从此小赵就成了被专政的对象。每天刚一进门，就听田晶晶一声大喝：“立正！”小赵慌不迭地昂首挺胸，一动不动。田晶晶表情严肃地看他半分钟，又说：“稍息！”小赵急忙伸出左脚。还没站定，又说田晶晶连声急喝：“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向右看——齐！”弄得他满头大汗，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乱转。
　　军训完毕，小赵还要负责给田晶晶端茶倒水、捏拿按摩，俨然一上海小保姆。虽然依旧张口结舌说不出什么话，但满脸堆笑，毕恭毕敬，说明了改造已经收到了很大的成效。
　　我们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几次对着他高唱国歌，呼吁他把血肉筑成新的长城，他却总是搂着田晶晶的肩膀，满脸谄媚的笑容，结结巴巴地说：“好……好……好朋……朋友！”继续每天“立正”、“稍息”，不亦乐乎。只有在夜深人静，被田晶晶不断用脚丫子顶起床板时，才会听到一声他雄浑而凄厉的干嚎：“天——哪——”
　　2
　　岁月如梭，我常常会梦见28楼125，就如同当年睡在125的床上，时常梦见那高墙窄巷、倚山临海的青翠小城。
　　那时我常常梦见张开双臂，骑着单车冲下长长的斜坡，狂风扑面，湛蓝的天空白云飞舞。梦见夏日午后，蝉声密集，我和那长着苹果脸蛋的初恋情人并肩坐在长草摇曳的半山，眺望远处水天苍茫的海面。从梦里醒来，我仿佛还嗅得着咸湿的海风，和她身上独特的少女芬芳。
　　事实上，我从没大撒把冲下长坡，也从没和她并坐山头，遥望大海。我初次见她时，我读初三，她读初一。一个很铁的哥们儿悲痛地告诉我他坠入了情网，生拉活拽着我到了她的教室门前。我远远地看见她倚在栏杆上，阳光斜照着她晕红的脸颊，她侧着身，目光灼灼地凝视着我，毫不退缩。
　　那时她已经发育得高挑而玲珑有致，甜美得像初夏的桃子。经常左脚穿着解放鞋，右脚穿着白球鞋，孤独地走在细雨蒙蒙的操场上。许多男生都被她特立独行的范儿迷得神魂颠倒，我那位哥们儿也不例外。
　　而我那时正一心记挂着另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孩，惊鸿一瞥之后，就只记得那双大胆而天真的眸子。几年之后，她已经成了校里的风云人物，我常听见身边的男生们谈论起她，个个咬牙启齿却又装得若无其事，估计全是吃闭门羹吃出了内伤。而她依旧半倾着黑发，秋波流盼，左摇右晃地骑着单车在校园里独来独往。
　　有一天，我在书店里百无聊赖地翻看着小说，无意中瞥见她站在几米之外，正歪着头，双眼灼灼地凝视着我。视线相交，她依旧毫不退缩，嘴角漾起似有若无的微笑。
　　有一位哲人说过，泡妞的乐趣在于狩猎的斗智斗力与患得患失。对于这种明目张胆的勾引，我向来有种被视作猎物的羞怒与排斥，但那天不知为什么，却突然失去了免疫力。心底里向自己发了个誓：日落之前，如果遇见她三次，我就请她亲我的嘴儿。
　　于是我骑着单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当我第三次在一家音像店里遇见她时，也不做自我介绍，径直大步流星走到她身前，就象已经约会了无数次似的，对她说：“票买好了，今晚和我一起看电影。”
　　她抬起头，定定地凝视着我，似乎没觉得半点唐突和惊讶，嫣然一笑，说：“好。”
　　很多年以后的一天深夜，她突然给我打了一个很长的电话，回忆起很多几乎已经遗忘的往事，回忆起我初次见她时的情景。她说其实那不是我们的初次相遇。她初次见我时，是小学二年级。她的闺蜜是我的同桌，每天给她看我画的连环画、写的小说。就是从那时起，她喜欢上了我，再也没有更移。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距离我常常梦见她的日子已过了八年。她打电话是为了告诉我她即将结婚了。她说所有的东西都有一个期限，所以她决定从明天起不再喜欢我，所以在这个期限到来之前，她愿意招供所有的悲伤和甜蜜。

第 6 节
　　她说完这些话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我打开窗子，冬日的晨风清冽刺面，天海交接处，玫瑰色的暗云如巨浪起伏。我想起从前常常做的那些梦，想起从没有如梦中一般，和她在山顶眺望过星辰，看过日出。但我却怎么也想不起为什么和她闹了别扭，为什么在我去北京前的最后一个夏天，没有和她告别。
　　我只记得初到北京，给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告诉她初秋的北京天高气爽，西单的人潮熙熙攘攘。告诉她我的院系就在两只石狮子把守的西门，再往东走，就是美丽如画的未名湖，那里到处是笑颜如花的恋人。告诉她从今以后吃饭要用限额的饭票，一个学期只能洗二十次的澡，告诉她我们系里的一个老头被叫做国宝，我们个个都是熊猫。但我始终没有收到她的回信。在我和她之间，隔着迢迢绿水，重重青山。
　　那时每晚临睡前，除了交流鬼故事与黄色笑话，我们常常会聊起爱情。张小辉说爱情算个鸡毛，长春的漂亮姑娘他随叫随到。田晶晶说喜欢他的女生不计其数，为此得专门准备一备忘录，还说他克服失眠的办法，就是默数她们的名字，经常一不留神天就亮了。小赵忍不住发出两声轻笑，被他脚丫子猛地顶起床板，急忙训练有素地说：“我信！我信！服了！服了！”
　　小南照旧摇着脑袋一言不发，假装深沉。鲲鲲说他的初恋貌美如花，经常和他骑着单车一起看夕阳回家，说着说着不小心露出了破绽，原来该姑娘名花有主，丫纯属意淫。被我们戳穿后，他很是羞愧，猛地跳下床，拉开房门，对着漆黑无人的走道嘶吼了一声：“xxxx！”
　　关于xxxx这个词，有很多种叫法，最耳熟能详的莫过于“xx巴”。比如张少帅经常说：“贼xx巴冷”、“贼xx巴牛逼”,他的意思当然不是说贼的xx巴很冷，也无意探讨贼的xx巴与牛逼之间的后现代关系，纯粹只是一种表达强烈情感的语气助词。如果换成“贼xxxx冷”，或者“贼xxxx冷”，就感觉得了前列腺炎似的，不够爽利。
　　所以每次听鲲鲲嘶吼“xxxx”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很不爽利。我对他说：“你丫能不能直抒胸臆？要想玩儿深沉，干脆叫‘莱特兄弟’。”他问典故，我说：“莱特兄弟发明了飞机，是飞机的爸爸，因此简称‘xx巴’。”
　　关于爱情这个词，也有很多种说法。那时我不过十八岁，少年轻狂，喜欢一个女孩往往只有两个礼拜的保鲜期，得手之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逃离。（当然，在我们那个没有网络和一夜情的纯洁年代，所谓的“得手”不过是尝到她舌尖的滋味。）所有那些脸容模糊的女孩中，惟有她时不时地让我想起。每次想起，总夹杂着惆怅、愤怒、甜蜜，以及沸腾的情欲，但我不知道那样究竟算不算爱情。
　　所以轮到我的时候，我没有提她，而是信口胡诌了一个故事。在这个故事里，天蓝如海，夏蝉如浪，我骑着单车，大撒把冲下长长的斜坡，她从背后紧紧地抱住我，在我耳边大声地说，她希望这条斜坡有如一生那么漫长，她要这么抱着我，一直到死。
　　3
　　1995年的秋天，晴空媚好，28楼前的银杏树在风里金灿灿地摇曳。比起爱情，那时还有更多新鲜有趣的事儿。校园里到处是初识的朋友和美丽的女孩。我们就像从各条江河里汇入大海的鱼儿，无忧无虑，恣意地享受着跃过龙门后的自由和快乐。
　　那时田晶晶刚刚考取了驾照，每天清晨，我们吃过学五的紫米粥和油饼，搭乘着他的吉普车，呼啸着前往一教上课，沿途伸出脑袋，象美国大兵似的朝着过往的女生们挥手吹口哨，收获了白眼之后哈哈大笑。
　　上午通常是专业课，授业恩师两位姓杨，两位姓黄。老杨与老黄是归国华侨，前者是某民主党派主席，高瘦严肃，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上课时就象是在做人大报告；后者脑门油光，大肚浑圆，身段煞是可爱，常常穿着花里胡哨的印尼batik衬衫，教我们唱爪哇民歌，但他最喜欢压低嗓子深沉地演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尽管连第一句也找不着调儿。
　　小杨正值盛年，是我们系里的中流砥柱，长得有些像历史书里的成吉思汗，慈眉善目，满脸微笑，说起话来也特别温和亲切。但我们总怀疑他是国安局派遣来的秘密特工，盖因不管课上还是课下，他总是眼观四路耳听八方，就算是一只花脚蚊在墙角偷偷打了个饱嗝，也逃不出他的顺风耳。
　　小黄是当年刚毕业留校任教的大师兄，单纯热情，不修边幅，经常胡子拉杂，穿着领子乌黑的衬衫来上课，那件灯芯绒外套穿了四年，后来我们已经记不起它原来的颜色。我一直记得正式开学的第一天，他带着我们离开狭小逼仄的教室，围坐在图书馆东门前的草坪上，露天上课。天蓝如海，空气中尽是秋日草木的芬芳，我躺在草地上，看着白云自在飞扬，仿佛自己也浮在云端。
　　每天中午吃完午饭，我们围坐在宿舍里吞云吐雾地侃大山。那时常抽的烟叫“都宝”，又称“得儿逼”,第一次抽的时候，就像当头挨了一板砖，扶着墙，脑子里空白一片。洛夫有首诗，“枪声，吐出芥末的味道”，我想那是因为台湾只有日本料理，没有“得儿逼”。
　　附近几个寝室都禁烟，那些烟枪们都把我们这儿当作了大本营，烟腾雾绕，比试着各种吐烟圈的绝技。后来有些家伙浑水摸鱼，不仅蹭烟，还外带偷水，于是被我们挥舞墩布，全部驱逐出境。
　　下午大多是些冗长乏味的选修课，不是用来睡觉，就是用来写信，除了轮值替大家报道的同学外，很多人选择了更有意义的室外活动，比如踢球，比如去海淀买卡口带，比如蹲在路边，抽着烟，看来来往往的漂亮女生。但有些大课是与英语系、西语系一道上的，美女云集，谁也不愿意缺席。我第一次遇见芳芳，就是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课上。

第 7 节
　　芳芳失眠的时候，常常摇醒我，要我说一说是怎么爱上她的。这种问题通常都有一个标准答案，就算我半梦半醒依然能够脱口而出。如果你不知道，一定是恋爱谈得太少。
　　比如贾宝玉对林黛玉说，这个妹妹我从前见过。又比如柳梦梅调戏杜丽娘，只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四处闲寻遍。再比如阿Q对吴妈说，吴妈，我想和你困觉。一见钟情是个很不靠谱的事儿，但是女人们都喜欢。如果阿Q是在月色如水的高粱地里借景抒情，吴妈一定会羞答答地跟他走的。
　　所以我不假思索地告诉芳芳，初见她的那天正是秋分，昼夜等长，阴阳和谐，注定要发生些什么。我们走进化学北楼梯形教室的时候，阳光斜照，浮尘卷舞，一只蜜蜂正上下左右地横冲直撞，引得女生们掉头掩脸，尖叫不断。
　　庄晓周悄悄用胳膊肘捅我，小声说：“就是那个！就是那个！”
　　庄晓周是满清遗少，自称是爱新觉罗的后代，喜欢耸着肩膀走路，说话慢条斯理，谈论起漂亮女生时，不时眯起眼睛，发出一阵淫笑，实际上有贼心没贼胆，是个善良单纯的孩子。他做过的最勇猛的事儿，是在临近毕业的时候见义勇为，当街怒斥两流氓，结果被打了个鼻青脸肿，不料因祸得福，被系内通报嘉奖，就此进了新华社。
　　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他以多情胆小闻名遐迩，所学的缅甸语中，操练得最字正腔圆的就是“明古契哋”，意思就是“Iloveu”，然后直到大学毕业，也没见他对哪个女孩说过。据说他现在常驻联合国，对这三个字儿的全球版本一定拿演得滚瓜烂熟，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学以致用。
　　开学不到一个月，他已经暗恋上了两位女生，第一位肤白如雪，骨瘦如柴，经常坐在她男友的单车后面，眯着眼将头靠在男友的背上，长发飘舞，作无比幸福陶醉状，后来换了几个男朋友，神情依旧。
　　现在他暗恋的这位是法语系的系花，按他的说法，美丽得沉航母落飞机，裙下之臣可以组成一个加强营。我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圆睁着牛蛋大的眼睛，惊恐而绝望地仰望着上方，象一个等待飞碟前来营救的无辜E.T。就在她头顶两尺处，那只蜜蜂嗡嗡盘旋，也不知是被她的香水味儿，还是招蜂引蝶的名气所吸引，随时准备俯冲而下，来个第三类亲密接触。
　　她当然不是芳芳，否则这个故事就有了一个红杏出墙的版本。
　　我拍着庄晓周的肩膀说，黄蜂尾上针，最毒妇人心，tobeornottobe，这是个问题。但是毛主席说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牡丹花下死，其死比泰山还重。
　　就在他缩着脖子反复思考是否要英雄救美的时候，后排的一个女孩突然站起身，用遮阳帽将蜜蜂轻轻巧巧地兜住，然后走到窗边，放飞到蓝天与碧树之间。
　　那片喧嚣与混乱中，上课的铃声响了，微风拂动，阳光漏过树荫，斑斑点点地晃映在她的脸上，仿佛夏日午后摇曳的莲花，那么沉静而从容。
　　我对芳芳说，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并且就在那一刹那，我感觉五雷轰顶，万箭攒心，其严重程度就好比贾宝玉遇见了林黛玉，柳梦梅勾引了杜丽娘，阿Q爱上了吴妈。
　　但是她对我的这个答案很不满意，在黑暗里冷冷地凝视着我，说如果我真的一早就喜欢上她，为什么那节课上还对着某西班牙语的女生眉来眼去？甚至让还她帮我传递纸条？我冥思苦想了半天，记不起那位女生，只好腆着脸说张生之意不在崔莺莺，在于红娘也。
　　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生气，不是因为我在她眼皮底下给别的女生塞了情书，而是我记错了和她的初次相遇。
　　她说她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细雨蒙蒙，到处是欢声笑语的新生，我提着大包小包走在横幅招展的林荫道上，不小心和她撞了个满怀。她说我向她道歉时，转动着贼溜溜的大眼，说着语速奇快、什么也听不明白的蛮子语言，还说我笑容轻佻，趾高气扬，一看就是个自命不凡的讨厌鬼。
　　我已经记不起那个情景，但我却仿佛看见年轻的自己，张扬而冒失地行走在青春如歌的行板里。在我的周围，是一张张生动而充满了期冀的笑颜，仿佛无数个湿漉漉的音符，在生命的五线谱上跳动。
　　人生若只如初见。我不知道在那条林荫道上，在那九月的阳光和细雨里，曾有多少少年象我们一样相逢、错肩。就像那首歌里唱的，“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都是年轻如你的脸，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第 8 节
　　二　　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
　　1
　　我常常会想念十月的北京。想念那无边无际的蓝天，香山的红叶，树梢间跳跃的松鼠。想念骑着单车摇摇晃晃地行驶在白颐路上，路的中央和两旁都种着巨大的杨树，浓荫如盖，斑斑点点的阳光从茂密的树荫漏下，随着凉风在我身上纷乱地闪烁，空气里满是干爽明净的秋天气息。
　　那时北大南门外的大街宽阔而幽静，海淀图书城的周围是一片低矮的平房，沿街摆卖着假冒的名牌衣服与牛仔裤。军机处胡同里有不少价廉物美的餐馆，周末的时候，我们总要在那里吃上几大盘的渔香肉丝和土豆丝儿，觉得生活是如此的简单和幸福。
　　1995年的燕园，如今已只存在于相册与明信片。那时的大讲堂破旧如大蓬，看电影时冷飕飕地，四面漏风。南面是一片柿子林，周末常有跳蚤市场，穿梭着美丽的姑娘。边上是学三食堂，晚上就变成了舞厅。
　　三角地贴满了各种标语和广告，不少是清华男生的求偶宣言。北新商店里永远是过时的商品和板着脸爱理不理的营业员。没有光华楼，没有正大国际中心，更没有北大体育馆，到处是青砖灰瓦的筒子楼。只有图书馆以北的校园始终保持着古香古色的外貌，一如今日。
　　初到北京的那年秋天，我在未名湖畔拍了一卷的相片。一个女孩告诉我，她最喜欢塞万提斯像下的那一张。金色的夕阳、落叶堆积的小径、斜倚着的单车，总让她想起里尔克的《秋日》，心里充满莫名的惆怅。
　　那时我曾想做一个诗人，每天“醒来，读书，写长长的信，在林荫路上不停地徘徊，落叶纷飞”。
　　然而1995年的秋天，诗歌已经凋零如勺海的荷叶。三角地没人张贴诗歌，没有湖畔、草地的诗歌朗诵会，诗人不是住在地下室，就是去郊外卧轨，剩下的成了精神病。姑娘们喜欢宝马，再也不喜欢文青。
　　我曾兴致勃勃地加入五四文学社。入社的那天傍晚，夕阳残照，偌大的教室里除了我，只有两男一女，一个社长，一个副社长，还有一个书记。
　　他们都是才华横溢的诗人，每隔一段时间，他们就会把油印的诗报塞入我的宿舍。其中一位后来成了著名的财经记者，我尤其喜欢他的诗歌。许多年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在上海陕西南路的街头与他邂逅，而他似乎已经不记得我，也不再写诗。
　　我父亲说，喜欢诗歌的人是幸福的，他说喜欢诗歌的年代，人们一定还保存着对生活的梦想和美好愿望。而我已经十二年没有写诗了。现在“诗人”是个骂人的字眼，就和“知识分子”、“精英”、“教授”一样，被劳动人民无情地唾弃。大家不再传阅诗集，纷纷在互联网上搜索着芙蓉姐姐和小沈阳的消息。
　　我说这些话，说明我已经老了。只有老人才会满腹牢骚，追忆逝水年华。
　　但那时我还很年轻，意气风发，骑着单车穿行在落叶堆积的小径时，偶尔也会有女生上来搭讪，问一些明知故问的问题。所以当我在塞万提斯像下拍照时，只是为了证明我也曾经貌美如花，并没有打算做一个特立独行的唐吉诃德，去与风车搏斗，祭奠诗歌的夭亡。
　　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象我一样。在我斜对面的宿舍里，住着一个辜鸿铭式的诗人，如果你曾在世纪末的燕园生活过，一定记得他。
　　他从清华转到我们学校的中文系，给自己改了一个名字，叫做许汝瑾。头发花白，瘦骨嶙峋，穿着青衣长褂，常常大声地唱着京戏，大摇大摆地校园里横行。听说我喜欢诗歌，他门也不敲就闯了进来，大赞吾辈不孤，拿出他的诗集，和我口沫横飞地扪虱而谈。
　　虽然他写的是平仄拗口的古诗，字里行间常常夹杂着人体生理名词，我还是非常喜欢他。不是因为他的魏晋名士范儿，也不是因为他层出不穷的荤段子，只是因为他时常让我想起曾经的坚持与梦想。
　　每天晚上熄灯的时候，他常常会推开我们宿舍的门，大声朗诵一段关于伟人的黄色笑话。笑话本身并不独特，逗人的是他惟妙惟肖的语调，和黑暗里严肃而沉痛的表情。
　　每个大学都有许多让人捧腹的黄色笑话，常常有清华的男生跑到我们宿舍进行校际交流，互通有无。我曾有一个宏伟的计划，将所有这些笑话汇编成册，署名黄陵笑笑生，说不定能名留青史。
　　唯物主义史学家告诉我们，诗歌缘起于劳动人民的“歌其事”。对于这个观点，我一直很表怀疑。按照我猥琐的逻辑，劳动人民在烈日和暴雨下躬耕跋涉，饥寒交迫，多半没有闲情雅致吟风弄月，说几个荤段子暖暖身、振奋精神，倒是比较可能。如果不相信，咱们可以翻一翻《诗经》。
　　但诗歌和黄色笑话至少有一点是共通的，都是源于人们满腔热情得不到抒发的苦闷宣泄。在不能写诗歌的年代，人们通常都将才华用于编造黄色笑话。比如我们系里师从季羡林的某师兄，就曾悬赏了一个让人绝倒的谜语，谜面是“昭君出塞”，打一成语；豪言能猜出谜底的，可得南门外羊肉串若干。我们前赴后继，无不铩羽而归，望羊兴叹。

第 9 节
　　2
　　一个女孩在信中夹了一片嫣红而透明的树叶，对我说，秋天是悲伤的季节，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她说她觉得自己开始老了，常常会怀念家乡的青石小巷、海风、蝉声，和盛夏午后隆隆的雷雨。她说最怀念某个夏夜，和我一起走过黑暗的巷子时，看见的满天摇摇欲坠的星辰。
　　我知道她怀念1995年的夏天，无关诗歌，无关爱情，只是因为光阴如流水，永不可追。少年时代的忧愁总是那么简单而矫情，没有真实的困苦，没有痛彻的绝望，所以才格外甜蜜，值得珍惜。
　　那年秋天，我独自骑着单车穿行于落叶飘零的校园，不知在寻找些什么。阳光灿烂，青春漫长，仿佛在做着一场永远也不会醒来的梦。
　　我就像是一个迟到的寻芳者，庭院深深，满园的春花都已经凋谢，只剩下高树晚蝉，在西风里依稀说着往日的盛景。往日不可寻，来日未能期。我仿佛得到了所有，却又失去了全部。所有的一切仿佛即将开始，却又刚刚结束。
　　3
　　1995年九月的最后一天，一个好友从天津到了北京。他不是为了看我，只是为了见一个久未谋面的女生。高中时他喜欢上了许多女孩，每一封情书都是由我代笔。他说他喜欢上这些女孩，只是想忘记一个让他刻骨铭心的初恋。那时他的初恋和他依旧只有一墙之隔，这边是南开，那边是天大，咫尺之距却遥远如天涯。
　　他来北京寻找的女生，是他初恋的闺蜜，也是他失恋时得到慰藉的源泉。许多故事就是这么开始的。
　　那天，我陪着他去了颐和园。碧空万顷，柳枝拂面，岸边游人如织。凉风刮过金光粼粼的昆明湖，刮过我周身每一个毛孔，让我忽然战栗得想哭。我多么喜欢眼前的美景，初逢却只如重见。我对朋友说，我终于明白王国维为什么要死在这里了。汨罗江遄急浑浊，纵有八千粽子、九百龙舟，又怎抵得过此地十里烟柳、一潭明月？
　　他说你丫就一文青，真酸。他说第一眼喜欢上的东西通常不能持久，日久生情才算靠谱。他说这番话时感同身受，发自肺腑，还说此次不成功便成仁，如果他要跳入昆明湖，记得逢年过节给丢个粽子。
　　我一直没有告诉他，他来北京见的女孩，几年前曾与我有过短暂的暧昧。第二天见到她的时候，她亮晶晶地凝视着我，眉眼含笑，神情一如从前。
　　许多事情在开始时就已经结束，就如同北京短暂的秋天。一夜西风忽来，碧树凋零，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在阳光里摇曳。对面的屋顶上泛着淡淡的白霜，有人围着围巾，呵着白汽，从窗前骑车穿过。窗台落叶堆积。
　　朋友走的那天夜里，我一个人坐在俄文楼前的石椅上，抽着烟，想起了许多已经淡忘的事情。
　　我想起了那苹果脸蛋的初恋情人，想起和她并坐在幽暗的电影院里，那温热而芬芳的少女气息。想起她似笑非笑的眼睛，交错而过时低下的脸。想起她倚在走廊的栏杆上，远远地凝望着操场上的我。想起凑近她晕红的脸时，嘭嘭的心跳。想起那些朋友在我面前倾吐对她的爱慕。想起没有人知道我和她无期而始、无疾而终的恋情……
　　直到那一刻，我才突然真切地感觉到夏天的结束，感觉到一阵刺痛的惆怅，和莫名的怀念。
　　那天夜里，我给她写了一首诗，想要寄给她，却一直压在抽屉的最底边。我不知道我怀念的究竟是她，还是那再也追不回的如水光阴。1995年的秋天，诗歌已经同落叶凋零，写诗成了一件非常可笑的事儿。所以我就着吉他，将它谱成了一首简单的歌：
　　我掸了掸烟灰
　　雪就开始无声地飘落
　　这个城市在无边的苍茫中沉睡着
　　久远得如同
　　那个你一再提起的传说
　　你是否还记得
　　许多年前我们去过的那条大河
　　它平静地奔流象一个老人的脉搏
　　而远处夕阳正被獠牙的山峰吞没
　　那时你告诉我
　　一个关于河流的传说
　　很多个下午
　　我在这个孤独的城市
　　对着海的方向静默沉思
　　然后太阳就下山了
　　流水的声音激撞着空旷的夜色
　　那条大河漂白了许多岁月
　　譬如今夜
　　我忘记了你的容颜
　　只记得你那双雪一般空茫的眸子
　　和关于那条大河的无声的故事

第 10 节
　　4
　　我父亲是个音乐神童，他六岁的时候就自己做了一个二胡，学村口的老头儿，如泣如诉地拉着阿炳的《二泉映月》。后来他和我叔叔一个拉琴，一个吹笛子，勾引了不少年幼无知的少女。还有些邻村的女孩也悄悄地跑来偷看，其中一个成了我的婶娘。
　　我叔叔年轻的时候长得非常漂亮，他常常照着镜子，顾影自怜，惋叹生不逢时，说他们如果迟生几十年，早就红过什么“飞轮海”、“五月天”。按我说，他们可是赶上好时候啦。那时候的姑娘单纯质朴，你要是会写诗，会画画，会弹琴谱曲，一不留神说不定就能拐一个首长的闺女。他们年轻时要是加把劲儿，我现在就是高干子弟了。
　　我没有继承我父亲的音乐才华，除了能嗷嗷地飙几声高音，就只会弹弹吉他。那时候摇滚的热潮刚刚退去，民谣兴起，我们在宿舍里一边听窦唯、张楚、老狼、U2，一边打着扑克牌，齐声大吼：“姑娘，姑娘，漂亮，漂亮。警察，警察，打着手枪……”唱到高兴处，鲲鲲又猛地打开房门，脖子上青筋暴起，对着楼道咆哮：“睾丸！”
　　我喜欢摇滚，因为摇滚比任何一种通俗音乐更接近诗歌，更抒情。我喜欢那由缓转急，由温柔转为激昂的节奏，喜欢那愤怒、高亢，而又狂喜、悲伤的嘶吼。就仿佛把自己，把一切，全都撕裂、砸碎了，对着这世界恣意渲泄，毫不妥协。
　　有个女孩对我说，愤青才喜欢摇滚呢。我说如果青年不愤怒，不对一切不公平、不平等嘶吼咆哮，这个世界就他妈的被阉割啦。摇滚是胜过伟哥一万倍的春药，是居家做爱、兴邦振国必备之良药。是药三分毒，服用请遵医嘱。
　　好友回南开后，我坐在床上弹着吉他，反反复复地唱着那首自己编谱的《传说》。那天中午天空晴朗，凉风微送，很适合这种自怜自艾的民谣小调。走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不时吹几声口哨，探头窥望一番。有几个女生被我饱注深情的歌声感动得热泪盈眶，如果不是我们的白楼长威严地喝止我在午休时制造噪音，她们指不定就推门而进，和我畅谈人生理想了。
　　楼长者，门房老头儿是也。大学里的门房老头儿、老太通常都兼具多种功能，比如纪律纠察员、间谍、活人贞操锁、事儿妈……有时候还扮演了知心大姐的角色。以白楼长（他不姓白，因有白癜风，故被田晶晶赐为此姓）为统领的28楼三位楼长就将这多种身份转换得滚瓜烂熟。
　　白楼长慧眼如炬，一早就看出28楼125是特别捣蛋的居所，于是力排众议，对我们采取了招安收编的怀柔政策，分别委以重任。还经常语重心长地对我们进行上至国家政策，下至养生保健的谆谆教诲，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到“冷水洗脸、温水刷牙、热水烫脚”，无所不包。
　　和楼长套磁，有着诸多好处，比如偷用电炉不会被没收，深夜和女生谈心不会被举报，偶尔还能把自己干的坏事儿栽赃到隔壁寝室。就连我们熄灯后点着蜡烛，嗷嗷地嘶吼着“我有一张吱吱嘎嘎响的床……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也会遭遇他们选择性的失聪和失明。
　　那天中午或许是我的歌声太过悲怆，招来了不少流浪猫，在楼前忧郁地叫唤，打搅了白楼长的午休。他为了体现自己的公正严明，破门而入，对我的音乐艺术性表达了强烈的质疑，还严肃地反问我，这样的靡靡之音难道是新时代的大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吗？
　　我向来吃软不吃硬，对于他倚老卖老、屎壳郎趴铁轨的行为非常不以为然，楼道里那几个掩嘴偷笑的女孩，更勾起了我强烈的表演欲望。于是我毕恭毕敬地说，楼长，您说的太对了，咱们新时代的生活比蜜甜，新时代的青年需要朝气蓬勃、阳光向上的歌曲。您听听这首合不合您的意？
　　然后我拨弄琴弦，即兴摇滚了一曲：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午后
　　我蹲在茅坑
　　聚精会神
　　屙着大便
　　因为便秘，我愁眉苦脸
　　我看到墙角
　　几只蛆虫
　　奋勇向前～～
　　啊它们多么像你
　　白花花的肉体
　　它们多么像你
　　向上爬，向上爬
　　努力离开这
　　丑陋人间～～
　　“我静静地蹲着
　　想起从前
　　我掏出手纸
　　揩着屁眼
　　而这时你在
　　千里之外
　　涂着口红，描着眼圈
　　啊我对你的思念
　　就像屙大便
　　今天完了，明天还有
　　永远也没有
　　停止的一天！！！”
　　我高亢的嘶吼引起了楼外几只猫的附应，此起彼伏。白楼长的脸色已经酱紫如猪肝，那些女孩也全都呆住啦，我却灵感如泉涌，在一阵华丽的吉他过渡后，歌声复转低沉，继续旁若无人地深情弹唱：
　　“你知不知道
　　每天我都要去厕所三五遍
　　只为了一个人
　　在无人的空间
　　偷偷地把你思念
　　只为了不让人
　　看到我
　　泪流满面～～
　　“那些蛆虫
　　沿着墙根
　　向上爬，又跌下
　　毫不厌倦
　　最后化成蛹，变作苍蝇
　　美丽而危险
　　你就是那只
　　美丽苍蝇
　　带着一种病菌
　　叫做思念
　　从此我得了痢疾，还有
　　慢性肠炎～～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我拉多少次大便
　　就有多少次
　　对你的
　　痛苦思念～～”
　　楼长听到此处，已经再也忍受不了啦，摇头连称俗不可耐，朽木不可雕也，悻悻回房间看《参考消息》去了。我站在门口，手挥六弦，目送归鸿，含情脉脉地凝望着楼道里的那几个女孩，唱完了最后两节：
　　“在这个风和日丽的午后
　　我蹲在茅坑
　　聚精会神
　　屙着大便
　　因为便秘，我愁眉苦脸
　　你有没有想起我
　　当我憋粗了脖子
　　气运丹田
　　你有没有想起我
　　当你拉上丝袜
　　点起长长一支烟
　　“我多么希望
　　有那么一天
　　你突然出现，重回我身边
　　你对我的思念
　　能像苍蝇对大便
　　即使沧海桑田
　　即使一切改变
　　我相信
　　粪便里也能
　　孕育出春天～～
　　“即使沧海桑田
　　即使一切改变
　　我相信
　　粪便里也能
　　孕育出春天～～”
　　楼道里口哨四起，有人大声鼓掌叫好，说再来一个。看着那几个姑娘晕红如霞的盈盈笑脸，拿张从良的话说，那感觉就是“贼xx巴好”啦。这是我这辈子写的最快的一支歌。后来这首歌被命名为《茅坑相思进行曲》，在28楼里传唱一时。如果你路过28楼的厕所门前，一定会听到里面传来一声气运丹田的嘶吼。

第 11 节
　　5
　　那首《茅坑相思进行曲》流传得很广，有人特意将歌词刻写在厕所里的木门上，还标注了创作者的出处，供来者一边出恭，一边反复吟唱。田晶晶看见后很是不满，认为此举严重亵渎了我的歌曲和125寝室的威望，主张将之抹去。我对此持有不同意见。
　　我一直觉得，能让人带着上厕所的书一定是最有趣的书，阅之而不觉绕梁之臭味也。此歌居然被刻写于此，其殊荣简直不下于立石碑、建牌楼。
　　更何况中国是五千年的农耕社会，厕所乃是五谷轮回之地，农谚云：“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古人云:“读书需在马上、枕上、厕上”，就连外国友人弗洛伊德也说：“肛门期是童年的性欲阶段”……可见其地位之卓然。
　　俗话说“屁股决定脑袋”，人类文明的历程可以从厕所的演变清晰地看出来。比如最初的厕所常常和猪圈连在一起，出恭的时候，猪在你腚部的后面哼哼卿卿，不断地拱着栅栏，提醒你所谓“家”者，房下有猪也。
　　后来人类发明了马桶，可以放在架子床边，吃喝拉撒包括做爱都可不出六尺之外，这就是宅男宅女的生活雏形。再后来抽水马桶应运而生，有人甚至将其改装为汽车的座椅，行千里路，出千里恭，咱老孙到此一游，不亦乐乎。
　　等到将来共产主义社会，每个马桶必定都装载一小型火箭，出恭后一摁按钮，排泄物直接发射到外太空，外星人有诗赞曰：“无缘对面不相识，有缘千里一线牵。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1995年北大28楼的厕所还没有那么先进，仍需屈尊下蹲，每个抽水马桶的前面都有一扇木门，可以上拴。木门里侧涂写了各种各样的淫秽图画与革命口号，堪称是比三角地更自由、更激进的地方。通常来说，这些都是便秘者的杰作。大凡肠道通畅者，都不愿意一边蹲着马步，一边憋粗脖子涨红脸地进行艺术创作。只有满腹经纶不得宣泄者，才会借景抒情，尽舒平生抑郁之气。
　　除了我的歌曲，还有很多发人深省的语句，来此蹲踞者前赴后继地竞赛着学问、抱负与智力，让人看了流连忘返。比如有人出了个谜语：北大的冬天，打一人名。谜底是吴树青。有人继续出谜语：江苏的春天。谜底也是吴树青。又有人出了个谜语：如果失去大便，世界将会怎么样？答案还是吴树青。于是有人愤然回复：堂堂校长，出恭人竟敢对他不恭，成何体统！结果引来某人答下联于后：赫赫茅坑，小便者何必管人大便，干你鸟事？横批：自由万岁。最后有人总结陈述，写了一首小词：常记燕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出恭，误入茅坑深处，争渡，争渡，激起群粪无数。
　　那年秋天，麦麒骑着单车，载着他的女朋友，穿过白颐路，拐入北大南门，前往未名湖去参加一个民谣歌会。经过19楼时，他突然觉得腹痛难忍，于是弯着腰一路小跑，误入28楼深处。就在他蹲着马步，争渡、争渡时，忽然看见木门上刻写的《茅坑相思进行曲》，刹那间如醍醐灌顶，心有戚戚焉。
　　于是他来也匆匆，去也冲冲，迫不及待地奔进了我们寝室，就此和我一见如故，还叫嚷着要和我组成摇滚乐队，用这首歌横扫全球音乐排行榜。
　　大学毕业后，他在酒吧里唱了两年地下摇滚，天天睡在地下室里，吃着过期的泡面，半年洗一次澡，一年刷一次牙。某夜宿醉醒来，大彻大悟，砸掉了那把吉他，削发明志。我在上海新天地再见到他时，他西装革履，大腹便便，正挎着一个高挑的姑娘大摇大摆地从敞篷的保时捷里走出来，睥睨自雄，满口伦敦腔的英语。他亲热地塞给我一根古巴雪茄，告诉我他创立了一个视频搜索的网站，即将在英国上市，还强拉着我去金茂大厦吃了顿日本餐。
　　但我更喜欢1995年的他，那时他长得高瘦黝黑，乱发披肩，说话时手舞足蹈，喜欢抽着“得儿逼”烟，神经质地挤眉眨眼，满脑子都是朋克和重金属，自诩为人民大学唯一的吟游诗人。他的破锣嗓嘶哑凄厉，就像得了禽流感的狼，他觉得这样很沧桑性感，所以唱歌的时候总要不断地仰天干嚎，有时还要从眼角挤出一滴清泪。
　　田晶晶和张小辉对他很不以为然，说此人每次来都蹭烟蹭饭，却连一串羊肉串儿都没请过我们，实在太过腻歪。但看在他女朋友的面上，就先不挥舞墩布，将他驱逐出境了。
　　麦麒的女朋友是北京电影学院的才女，比我们大一届，长得非常漂亮。齐耳短发，双腿修长，有点儿像香港的袁洁莹。每次和麦麒来我们宿舍玩儿，她总是坐在角落，冷冷地望着我们，不紧不慢地抽着烟，吞云吐雾，不发一言。
　　张小辉和田晶晶被她的酷劲儿迷得神魂颠倒，争先恐后地说俏皮话，献殷勤。她走后，两人还要为她多看了谁一眼而唇枪舌剑，抢白得不亦乐乎。
　　对于师晴为什么会喜欢麦麒，我们都有些百思不得其解。按田晶晶的说法，社会动乱通常都是由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引起的，人世间最悲惨的事，莫过于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所以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那天下午麦麒和我相见恨晚，谈得兴高采烈，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想起草地上的民谣歌会。他说算了算了，不去也罢，那些都是俗人，唱的都是又酸又假的俗歌，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他把我视作同怀，让我很有些愧疚，因为我也正打着师晴的坏心眼儿，这么一来就不好意思做对不起朋友的事儿了。那时师晴正坐在角落，一边吐着烟圈，一边饶有兴味地凝视着我，好像把我里里外外看了个通透。

第 12 节
　　6
　　那时候CCTV正在热播韩剧《爱情是什么》。爱情是什么，这可真是个永恒的难题。田晶晶说爱情就是“爱发情”的简称，一男一女在一起，彼此总爱发情。张小辉说爱情就是xx巴毛，剪不断，理还乱，只有结扎的时候才能一下剃个精光。
　　隔壁阿拉伯语宿舍的马如虎听见了，打开房门严肃地质问：“你们俗不俗？俗不俗？真正的爱情怎么能有性呢？爱情是高尚的，纯洁的，是人类区别于禽兽的巨大标志。”
　　那天下午，这位情圣趁着屋里没人，拽着他的女朋友偷偷地钻到床上，一起研究纯洁的爱情，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出门的时候，我们一齐对着他喊：禽兽！
　　在我们相邻的墙上，有一个嵌入的“己”字形木书架，上层归126，下层归我们。他不知道书架的木板早已被我们凿穿了一个小洞。我们常常把眼贴在洞口，窥望如万花筒。如果不是有一次张小辉得意忘形，朝着洞口喷了一道烟圈，哈哈大笑，这个秘密绝不会那么就被发现。
　　除了马如虎，隔壁还住着5个阿拉伯语的宅男，每天除了颠来倒去地谈论班上的四个女生，编织绯闻，就是围着一台9寸的黑白电视玩《三国志》的游戏，自娱自乐。得知隐私被窥后，他们悲愤异常，想尽办法要堵住洞口。
　　圣人曰：“防民之眼，甚于防川”。他们越是想封堵，我们越是挖空心思和他们捣乱，斗智斗勇。我们专门录了一卷磁带，以作备用。每天晚上熄灯后，夜深人静时，就将录音机放在隔墙的书架上，将声音调到最大，随机放出一段录音。
　　有时是张小辉痛心疾首的劝诫：“马如虎，请不要再手淫了！手淫有害健康！”有时是我的呼喊：“响应基本国策，只生一个好！”有时是田晶晶倍儿深沉严肃的播音：“126马如虎请注意，126马如虎请注意……”等到隔壁肃然安静后，接着往下抑扬顿挫地广播：“……你是猪。你是猪。你是阿拉伯猪。你是阿拉伯花屁股大母猪。”如此循环反复，花样层出不穷。
　　尤其当他们宿舍来了女生时，我们就格外卖力，除了朝洞口吐烟、灌水的常规手段外，还想了许多馊主意，不足一一细表。等到他们愤然前来敲门时，我们又从门上方的气窗朝外倾泼一盆凉水，将他们浇成落汤鸡，然后在他们的咒骂声中捧腹大笑。
　　这事儿做得很不地道，换谁被浇一头冷水，都会暴跳如雷的。但比起这些，我们还做过许多更荒唐无聊的恶作剧，比如趁着楼长熄灯巡视时，用口香糖胶住他办公室的钥匙孔；比如在厕所的每个抽水马桶前贴上一个告示:此坑已坏；比如在不合口的饭菜里放上一只蟑螂，找食堂的师傅算账……有时玩笑开得过分，难免惹怒一些刺儿头，拳脚相斗。
　　如果有人问我们为什么这么胡闹，我想只能归结于年少轻狂、精力充沛，却找不到更好玩儿的消遣。
　　我的家乡是个倚山临海的东南小城，满街都是暴戾凶横的少年，如果不小心多看别人一眼，很可能就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亲眼见过有人一语不合，将别人的脖子砍断，也见过有人握着将断的手腕，追了凶手几条街。如果你问他们这么做的原因，他们一定也答不出为什么。
　　麦麒说，那是因为我们生于70年代，在动荡的革命年代出生的人，总带着一种莫名的戾气，就连我们小时唱的歌也都充斥着杀气腾腾的词语。他说我们是最后一批有理想有狠劲儿的青年，理想破灭后，就难免需要一些其他的宣泄口。所以他选择了做一个特立独行的朋克，他要用最带劲的音乐燃烧多余的热血。
　　但我觉得这种说法有点儿太过臆断，站不住脚。任何年代的青春都充满了美好和残酷，这与有没有理想无关。唯一的区别在于，那时候没有网络游戏，追女孩和打架都不能在虚拟的世界里进行，如果你出局了，就没有读取存档，重新再来的机会。
　　1995年的秋天，青春漫长，我们睡懒觉，跷课，上图书馆，听讲座，乐此不疲地做着恶作剧，唱着摇滚乐。崔健说他一无所有，U2说他还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麦麒说这个狗娘养的世界，他决不妥协。

第 13 节
　　麦麒说这句话是因为他失恋了。那天傍晚他喝了两瓶燕京，就抱着旁边的一株杨树嚎啕大哭，还试图用头去撞一位路过的姑娘。如果不是我和张小辉将他死死抱住，他一准脱掉自己的衣服，裸奔着跳入未名湖。
　　我们对师晴虽然都怀着阴暗的邪念，但看见他寻死寻活的模样，都有点义愤填膺，尤其当我们知道她是为了一个大款而离开麦麒。
　　张小辉骂他说，伤心个鸡毛啊！不就是女人吗？女人就是鸡毛，时候到了自然就有，怕个屌！
　　田晶晶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师晴这种红颜祸水，谁爱蹭谁蹭去。
　　鲲鲲说，你丫看开点，这种女人早离早好，有空咱多看看《毛选》，想想共产主义事业，争取化悲痛为力量，为祖国四化建设多作贡献。
　　麦麒还是嗷嗷大哭，他说他和她青梅竹马，从小就没喜欢过别的女孩。他说十年前就将儿子和女儿的名字都想好了，儿子就叫麦克尔杰克逊，女儿就叫麦当娜。他还说他相信她胜过于相信自己，现在这个狗娘养的世界，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他相信。
　　他走后，我们愤愤不平了一晚上，田晶晶说北京就这么几株好白菜，还全让猪拱了。张小辉正气凛然地说，麦麒虽然小气，好歹也是我们的朋友，朋友妻，不可戏，要想戏，割鸡鸡。
　　第二天早上，彤云密布，寒风刺骨，我们坐着田晶晶的吉普车，一路呼啸到了北京电影学院。
　　那天是周日，学校内外停着不少宝马奔驰，最不济也是一辆凌志。我们到师晴楼下的时候，她正好和一男的站在门口亲密地说话。那男的又高又壮，腰里别着大哥大，腕上戴着劳力士，脖子上挂着一条巨粗的金项链，一看就是从俄罗斯回来的倒爷。
　　张小辉骂了一句X他妈的，抡起板砖就想上前，从边儿上的宝马里钻出两大汉，一把将他架住。我们呼啦全冲上去了，师晴大叫：“别打架，他是我爸！”
　　我们愣住了，正寻思她说的是亲爹还是干爸，那男的冲我们哈哈直乐，问我们是不是师晴的朋友，还招呼一起去吃饭。后来我才知道师晴父母很早就离了婚，她爸靠倒卖车皮发了财，娶了一比他年轻十六岁的太太，住在京郊的别墅里，周末常来找她吃饭，她一次也没去过。
　　那天中午，她请我们在附近的小餐馆吃了顿饭，把一个魔方托我交还给麦麒。她说这是他九岁时送她的礼物，那时她父母刚离婚，晚上常常会偷偷一个人哭。麦麒老气横秋地对她说，这个世界就象魔方，只要她愿意，就可以在她手里变成她喜欢的模样。因为这句话，她决心要嫁给他。
　　但是等她长大了，才知道这个世界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这个世界不是魔方，而是磨坊，只会将万物一点一点地研磨成粉末。她不想象她母亲一样贫穷而孤单地活着，更不想承受她父亲的恩泽，所以她只有趁着还没被这世界研磨之前，随心所欲地生活。
　　送我们走的时候，她和我并肩走在最后，她告诉我，她很喜欢我那首关于茅坑和蛆虫的歌。这个世界除了像磨坊，还像一个巨大的肮脏的厕所，她说她就是我歌里唱的那个女孩，蛆虫一样贴着墙角向上爬，又跌下，努力离开这丑陋人间。唯一的分歧在于，她不相信粪便里真的能孕育出春天。
　　听了这些话，我没法再对她生气。她说的话让我想起十几年前的一个夏夜，那时我看完电影，在街边黑漆漆的公共厕所里小便，每踩一步，拖鞋下就发出“咯吱咯吱”的脆响。借着微弱的街灯，我才发现遍地都是蛆虫，在我脚底密密麻麻地蠕动。
　　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师晴说在这浩瀚无边的宇宙面前，我们都是迷失的蛆虫，要么被踩死，要么变作苍蝇，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她说完这些话后，狂风骤起，漫天忽然飘起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雪花落在她仰起的脸上，转瞬消融，就像突然涌出而又来不及擦去的泪水。
　　那是北京1995年的第一场雪。秋天就这样过去，无声无息，如同吉普车观后镜里被苍茫大雪掩埋的串串脚印，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