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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姐不嫁人
作者：北风三百里
内容简介
 进步青年x小封建 免费不v，现代he短番外在专栏 01. 绍兴于家的小女儿16岁头一次溜出家门，从家里收租的麦堆里捡回一个重伤的年轻人，藏进于家荒废的地窖，一边把人救活，一边讲自己那位定了娃娃亲的表哥。她不是故意唠叨，深宅大院，哪有人听她说话呢？ 18岁，于小姐表哥留洋归来，来和她解除婚约。 于小姐：我天塌了（省略五百字心理活动）。 02. 进步青年宋麒遇到一个女孩子，话多而密，保守，思想落后，和他认识的新时代女性一点都不一样。他烦死她了，但看在她救过自己的命，他允许她啰嗦。 1929年的一个深夜，这个小唠叨精敲响了他在上海的公寓门。 我表哥不要我了，他嫌我封建。她说，流了很多眼泪。 我早就说他瞎，宋麒说，不过你确实封建。 宋麒死了以后，表哥来找于小姐。 可我不会嫁人了。于小姐说。 哪有女人不嫁人呢？表哥不解。 有一个人教过我，她说，他说，我想怎么活怎么活。 #现实客观上的be，作者主观上的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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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前奏
◎咖啡糖◎
【上海  夏】
后来的很多年，于曼颐总会想起那个午后。她和宋麒坐在他姑妈那栋老洋房的花园里，日光和煦，照在他们身上，让人昏昏欲睡。
那天他们两个人在赌气，谁也不想与谁说话，可是惬意的环境又叫人发不出火。最终还是于曼颐先沉不住气，小声嘀咕：“可我表哥是留过洋的。”
她那时已经不爱她表哥了，她自然是在故意气他。她也知道这话伤不到宋麒，毕竟那人向来不懂自卑二字的写法。
听见她说话，他用余光瞥她，又收回，身子微微后仰，靠到竹藤编织的椅子上。因为是去探望他姑妈，宋麒难得穿了一套非常上档次的西装三件套，用他同学阴损他的话：伪装无产阶级的资本家纨绔现原形了。
而于曼颐，本来应该穿她从绍兴家里带出来的那件紫色的大袖袄裙，那是他们于家女儿们见长辈最体面的服饰。可那身衣服就和她所有从于家带来的东西一样，都被宋麒用一把火烧了。他用那把火告诉她，她于曼颐从到他那儿起，以前的一切，就都不作数了。
所以她只能穿他带她定做的曳地大袖旗袍。曳地旗袍是他指的，当时上海的女明星都在穿，太贴腰身，所以她坚持要大袖，守住几分她大地主家小姐的保守。
宋麒当然嫌土。但于曼颐认为，他的嫌与她表哥的嫌不同。她表哥是觉得她土，觉得于家土，甚至于觉得整个绍兴都配不上他高贵的留洋派身份。而宋麒，是就事论事的嫌那袖子土。用他和她吵架经常说的话：你封建。
宋麒认为封建就是最土的，比穿破烂衣服和泼妇骂街更土。所以当于曼颐用她表哥留洋对比宋麒留在上海读书，他完全不生气，只是用他那副纨绔做派仰靠着藤椅，冷笑道：“那他就是留洋回来的人里最土的。”
她气得低头喝他姑妈给她尝的咖啡。咖啡豆是追求他姑妈的犹太人送的，磨出来苦得像中药，于曼颐不懂宋麒对咖啡的喜欢，她表哥在欧洲那么多年还没喝惯。
宋麒说：“所有留洋回来就急着去解除婚约的男人都土。你拿他和我比，也太拉低我的身份。”
于曼颐被苦得说不出话，一时没有理他。花园里安静了片刻，宋麒也起身给自己倒咖啡。咖啡壶从桌面上斜过去，雾气腾了于曼颐满眼。她在雾气里看到他往自己杯子里扔了两枚咖啡糖，然后若无其事地坐回去。
那糖里侧是蜂窝状的，在热水里融化得很快，融化得只剩下薄薄一片。于曼颐用舌尖把那糖片带到舌头底下含着，再喝，眉眼跟着微微弯起来。
于曼颐后半生一直在找那种咖啡糖的牌子，找到白发丛生，额间生出细纹。找到她已经记不清他的长相，他的声音，他不大好的脾气和对人稀薄的耐心。
他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爱人，好在他死了。人死了，别人就只记得他的好了。
作者有话说：
下本求收藏~
《和敌人重生后我俩干回老本行》
重生前：
【坑蒙拐骗商人女x三代忠良一使臣】
重生后：
【八零年代女企业家x她肩宽窄腰的外交部潜力股】
01.
汉女姜乐流尚在襁褓之中，便被一名西域商人从骆驼蹄下捡走抚养。
养到18岁，善易容，善经商，是丝绸之路上出了名的狡猾难缠。
某日，姜乐流遇到一个年轻男子，自称使臣之子，其父已死。他要回朝复命，以证袁家尽节，从未屈降。
姜乐流：“如此高尚，叫小女好生佩服！”
然后姜乐流就把他钱骗光了。
#你们人质出身，还这么傻白甜啊#
02.
袁野阔自幼随父出使邻国，又因朝中交恶成了人质。
19岁那年，他终于找到机会回朝。
路过敦煌时，袁野阔遇一舞女，柔弱无助，与他细诉辛酸过往。
袁野阔：“造化弄人，你我都是身不由己。”
然后袁野阔就带人把她抓了。
#我们人质出身，还真当是傻白甜啊#
03.
由于反派搞事，两个冤家再睁眼，双双来到八十年代的敦煌。
丝绸之路已经荒芜，莫高窟也被废弃。
取而代之的，只有戈壁上立起的敦煌研究院。一帮知识分子为爱发电，穷得家徒四壁。
起初，姜乐流只想吃瓜：摇钱树在上，他们不会摇，绝望。
而后，姜乐流撸袖子开干：算了，我上！
若干年后，当地的父老乡亲：
“电视上那个女企业家，不就是县城老姜家的姑娘？她家以前又穷又窝囊……”
研究院的退休老同事：
“诶？小姜旁边那个年轻外交官，不是当初一直在找文物，以证袁家忠良的…小袁？”
#他们都不看好你，我偏偏要替你争气#
『起初一个为钱，一个为名
最后为钱的倦了铜臭，为名的无意虚名
八瓣莲花已化土，人间大梦一场空
逍遥去也』

第2章 绍兴初见（一）
◎拖下田埂◎
【上卷  要嫁人】
于曼颐第一次见到宋麒，是从于家大宅二楼的窗户。
那扇窗户的形制很独特，于曼颐晚年被学生带着去参观于家祖宅时，听讲解才知道，那栋窗户的造型是为了挡住正厅来客朝上看的目光，同时也让于家女眷们保留向下窥视的权利。
的确，于家大宅高墙深深，哪怕外面换了天地，南方乡里仍是摆不脱旧时代的传统。于家的女儿们守着祖辈深居简出的规矩，而大厅里天南海北的客人，显然比来交租交粮的佃农更让人心生好奇。
虽说大门难出，但于曼颐也没觉得日子无趣。于家女儿多，聚在院子里扑蝶，喝茶，读书。
于曼颐小的时候爱去爬假山，从假山可以翻到另一座院子，可惜后来给三妈瞧见了，她叫人把假山顶敲掉一块，还罚于曼颐在书房里跪了两宿，她就不再敢爬了。
于家老大信佛，老二体弱，三叔有当家的迹象，这造成了三妈的泼辣。于曼颐是老四家的，她妈生她的时候就没了，她爸投身学生运动，死在狱里。于曼颐无父无母，只能过继给一直没有儿女的三妈。
三妈不想要她，三妈想即便过继，她也应该过继个男孩，这样能为她的丈夫继承家业增添筹码。毕竟，老大信佛，但可以还俗呀。老二病重，但万一痊愈呢？三叔的继承权并不稳妥，这让三妈感到焦灼，并把这焦灼发泄在于曼颐身上。
偏偏于曼颐丝毫不懂她的焦灼，她从小就不懂忧愁，不长记性，不觉得自己的存在有任何问题。她总是果断地认错，下跪，挨罚。
三妈不知道有下人会趁着夜色给三小姐送吃的，老二家里的老幺也会给她送活血化瘀的药膏。她只是在每一次看到她挨罚之后若无其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心想，那么容易死的父母，怎么生出了命这样硬的闺女。
三妈的焦灼停止在于曼颐14岁那年。她有一个远房的侄子来投奔她，长得一表人才，出口成章，深得她公公的喜爱，并决定资助他去国外读书。为了让这场资助更合情理，于老爷决定给他定下和于曼颐的亲事，等他毕业回国，两个人就成亲。
表哥的确是一个很好看的年轻人，好看而年轻，穿着乡里的长袍，白净的脸，温和的表情与举止。于曼颐和他在花园里遇见过几次，他向于曼颐示好。两个人躲到假山后面，他慢慢推开她的袖子，看到他表姑打出的伤痕，表情也着实不大认可。
他替她推开膏药，略带冰凉的指尖划过她的肌肤，于曼颐身上有难以察觉的战栗。她并未接触过异性，表哥就是她接触的第一个异性，也是这个宅院里第一个体贴她的异性。于曼颐根据她看过的戏本，认为这就是古往今来闺秀们寻求的爱情。于是当于老爷叫她过去，询问她的想法时，她说她很愿意。
这是于曼颐第一次显得“上道”，三妈欣慰极了。从那天起，她就对她越来越好，甚至会给她攒出嫁的东西，把她拉到闺房里说悄悄话。
于曼颐觉得这都是表哥为她带来的，她越来越爱他，也越来越期盼他的归来。虽然他出国后从未向于家寄信，但于曼颐坚信，等他回来，他们两人就能开始美好的夫妻生活，就像二叔闲时向她描述的，她早死的父母一样。
于曼颐等着她表哥回来娶她的第二年秋天，宋麒出现在了于家大宅的堂厅里。
那年外面应当是发生了大事，每天都有人上门拜访于老爷，有求他筹款的，求他办事的，求他做公道的。
宋麒的来意与别人没什么太大不同，他和他的一名同学正在上海读书，要办报，需要一笔钱。他的同学是绍兴人，说自己认识一位在当地德高望重的乡绅，或许可以去求得一二。
于老爷礼貌地回绝了他们。他不认为这些学生能掀起什么风浪，即便之前有过一些，也是巧合。中国如此大，被现代思潮洗礼过的学生和工人却如此少。这只不过又是一批以卵击石的孩子罢了，就像他那可怜的死在狱里的老四一样。
他们各自的立场如此鲜明，以至于对话后期开始夹枪带棒。于曼颐当时在花园里教二叔家的老幺绾发，听人说今日的客人和于老爷吵起来了，便兴致勃勃地提着袄裙上了二楼，和妹妹一道垫脚靠上窗户，朝堂厅望去。
于曼颐那时眼睛很好，隔着那么高的窗户，一眼看清了宋麒。
他穿一身黑色的学生装，扣子严谨地系到最上面一颗，领子翻直。于曼颐记忆中的表哥也很好看，但她又总想不起他的长相，可宋麒拥有叫人看一眼就很难忘掉的五官。
她站得那么高，本来是很难看到他的脸的，可他偏偏在喝茶的时候抬起头，眼睛直直望向二楼，叫她心里一沉，几乎以为他是在与她四目相对。
他的眉骨和鼻梁较她见过的男人更高，再加上黑衣服，本来是个很严峻的长相，偏生一双瑞凤眼，眼角微微上挑，显得人很轻佻。于曼颐只在别的乡绅家中的纨绔身上见过这样的容貌，怎么也不懂这双眼会长到这样一个穷学生身上。他盯着她所在的方向喝完了一整杯茶，然后将那茶杯放回桌面，站起身，同于老爷礼貌地讲：
“那就叨扰了。”
于曼颐并没有亲眼见到他与于老爷吵架，于是她认为他是个懂礼节且不擅顶撞长辈的男人，这为她几日后做出那个改变命运的决定埋下了种子。
总之，那是于曼颐见到宋麒的第一面。她伏在一楼看不到的二楼窗框上，看着他与朋友离开的身影，百无聊赖地想，表哥到底什么时候回来娶她啊。
…
宋麒没有再来拜访过于家宅院，外面的那件大事也逐渐没了声息。或许于老爷说的是对的，城市里发生的一切都转瞬即逝，只有乡里的水稻与麦田生生不息。
秋收的时候，于家祭祖的日子会到来。
所有的长辈都要去，小辈的哥哥们也要去。偌大的于家宅院，就只剩下几个女儿和下人。于曼颐那几日在和二叔学画纸鸢，她在纸鸢上画了很多小鸟，毛笔的笔尖很软，她画的小鸟都毛茸茸的，像她不梳头时的脑袋。
长辈们在的时候她不敢放，眼下宅子里没人，她终于把线放出来，拖着纸鸢从里厢往外跑。可惜宅门里的路太曲折，又总有门槛要过，她跑了几趟，纸鸢仍然没飞起来。
回过神的时候，于曼颐已经站到宅门前了。
她表情变得有些严肃。
于家的女儿，是不能自己出门的，要人带着才方便。三叔是不会带她的，三妈也不会。二叔身体好的时候，带着她和老幺去过几次集市，可二叔也病了很久了。于曼颐有些羡慕哥哥们，他们出门怎么就不用人带呢？她不走远，她只是想在门前放纸鸢。
她蹲在地上用手指划着青石板的地面，余光看见门房在窗户后面焦虑地走，一边走一边发出“啊呦”的声音。喊了没一会儿，他就捂着肚子匆匆离开，朝着茅房的方向跑过去。
好了，这一下，于家宅子里没人了，于家门口也没人了。
于曼颐将风筝往身后一背，拎着袄裙一角，像小鸟一样，从门槛上跳过去了。
大概是她比上次出来长得更高了，记忆里宽阔的路面变得很窄，宽度只容于老爷的轿子起落。右手是宅门，左手是河面，中间一条光亮的青石板路。
于曼颐觉得这条路也不适合放纸鸢，便沿着墙根一直走，过了桥，往集市的方向走。她记得这条路会路过一片田埂，二叔说那是于家收租的麦地，他说南边这一片的土地，全都姓于。
于曼颐好奇怪，于家有这样大的地，为什么她每天只能生活在宅子里呢？当然，于家的宅子也很大，可和这广阔的麦田比起来，它连一只纸鸢都放不起。
于曼颐起初走得很小心，低着头，怕被路过的人认出她的身份。但她很快意识到，根本没人认识她。虽然这里的人都对于老爷的名字如雷贯耳，但她于曼颐只是于家一个微不足道的女儿。她走在田埂上，就如同这片土地上千千万万的绍兴女儿一样。
秋收的日子刚过去几天，田埂上堆满了还没来得及被拉走的稻草，农民们则回家吃饭午休了。于曼颐背着纸鸢走在稻草间，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走了。再走就会到集市，那里说不定有人认识她。而且田埂是很适合奔跑的地方，她的小鸟可以在这里飞起来。
于曼颐这样想着，又深一脚浅一脚地在田埂上行走。刚准备把纸鸢拿下来，她脚腕忽然一紧——于曼颐心里也跟着一紧。
那股力气这样大，她根本抽不开脚踝。于曼颐的尖叫声憋在嗓子眼里出不来，膝盖一软，被人拖跪下去，又抱着头滚下田埂。纸鸢脆弱的骨架在翻滚中一根根折断，纸面也都被撕裂。她拼命地挣扎，直到看到一双眼睛。
她愣住了，她见过那双眼睛，隔着于家二楼的窗。
土被翻过，很松，沾了她一身的泥。纸鸢已经被压得不像样子，她用尽力气坐直，看到那双死盯着她的眼睛慢慢黯下去，闭上，只剩一张苍白的染了血污的脸。
他的嘴唇已经干裂，不知道多久没有喝水，微微翕动着，发出极低的声音。于曼颐听不清他说什么，只能把耳朵凑过去，凑到他嘴唇旁边，听到他用气音说：“救我。”
然后他的眼睛和嘴唇就都彻底闭上了。
是正午，日头挂在天当中，田埂宽阔而寂静，堆起金色的麦垛和谷堆。于曼颐的心跳慢慢恢复平日的振速，她发现对方的手不再攥着她的脚踝，而是手腕。他都晕过去了，还是紧紧钳着她的手腕，让她的指尖感到血流不畅的麻痹。
她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终于摆脱了他的钳制。
于曼颐用手背抹了抹自己的脸，发现她脸上都是泥，她能根据他的脸想象出自己的狼狈。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被奄奄一息地扔在这里，她猜测他被扔来的时间不久，否则收庄稼的农民早就发现了他。
于曼颐并不是一个擅长拒绝别人的人，于家对女人的规训是无条件的服从，可对外人呢？没有人教过于曼颐，因为她从生下来就不必面对外人。
于曼颐觉得事情有一些失控，或许她不应该偷偷溜出家门。倘若她将这个人带回去，那所有人都会知道她趁着家中长辈祭祖溜出家门，她必然再一次面对责罚。于曼颐畏疼，只是她善于伪装疼痛。表哥的出现使她不必生活在对疼痛的恐惧中，她不想自找麻烦。
于是她从宋麒的禁锢中彻底脱离开，拍打干净衣服，头也不回地从田埂上逃走了。

第3章 绍兴初见（二）
◎刺激◎
于曼颐回了宅子，假装自己也是去祭祖的一员，只是比旁人提前回来，路上又摔了一跤。门房不会和三妈事无巨细的核对，再加上吃坏肚子，便恹恹放她进门。
她回房间换了身干净衣服，又重梳了头发。没等一会儿，家里的大人们也陆续回到各自住处。
于曼颐很怕门房将自己出门的事说漏，也怕自己身上留下什么痕迹，被瞧出端倪。她对着铜镜反复擦拭头发和皮肤上的泥沙，继而发现手腕上有四道青紫色的指痕。她对着那指痕看了许久，惊觉这是方才被那男人攥出来的。
他求生的意志太过强烈，在她身上留下了印记。于曼颐慌慌张张地用一根丝带将手腕缠起来，准备三妈问起，就答是过门槛时被绊了一跤，扭伤了手腕。旧式衣服的袖子那么宽大，只要她不举起手，就能将腕上的手印遮得一干二净。
缠完手腕，于曼颐又后知后觉地感受到脚腕上的酸疼。她俯身，将腕上宽松的布袜向下挽，一张形状和大小完全属于男人的手印也出现在细的脚腕上，虎口的形状尤其殷红。
那片殷红将她的目光牢牢吸附住，让她眼睛里慢慢显出惊恐。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她只见过他两面，只听他说过两个字，他就在她身上留下了这么多大逆不道的印记。屋外传来走动声，下人来叫住在二楼的小姐们吃饭。于曼颐慌里慌张地将布袜提得比以往都高，又用袄裙盖住脚背，挪着小碎步移出了房门。
于家吃饭的人多，桌旁按照长幼尊卑摆椅子，坐下十多个。于曼颐坐在离于老爷最远的椅子，比她更小的只有二叔家的老幺，但她被爸妈带着，有时候还要坐在二叔腿上。
所以于曼颐只能是最远的椅子。
她头脑乱哄哄的，死盯着吃掉半碗米饭，才发觉饭桌上比往日要吵闹。几个哥哥姐姐出去祭祖时见了乡里别的人，正当着于老爷的面讨论。
先是二叔家的大儿子说，乔老爷的独子在法国念书，相中一个同级的法国女人，乔老爷大发雷霆。三妈闻言看了于曼颐一眼，不愿听这话题，强行打断。
过了一会儿，大姐也开口，聊起城南做木材生意的房掌柜病了，把家业传给了儿媳。三妈闻言大惊失色，说这怎么成？哪有女人当家的道理？大姐早就和三妈不和，便语带讥讽道，怎么不成？现下政府里都有女人担要职，政府都使得，家里使不得？我看你就很想当一当呢。
话说到这份上，三妈慌张地望向于老爷，否认道，她只想做好儿媳和妻子，若是有机会，也做好别人的娘，并没有想当家的意思。
老幺坐在二叔腿上大喊起来：“三妈已经做了二姐的娘，还要什么机会！”
于是三妈的脸色变得很差了。
于家这代人丁不旺，这是于老爷的一块心病。他也不懂，自己明明有四个儿子，怎么偏偏一个出家，一个病重，一个无子，一个身死呢？
大姐看三妈脸色不好，更故意气她，说曹家那位二爷也没孩子，便纳了二房，第二年便有了。三妈脸色煞白，言辞严厉道，如今已经换了天地，新政不提倡纳妾。大姐笑得前俯后仰，问她：“你怎的只能记住对你有利的新政？”
饭桌上的菜摆得整整齐齐，可于曼颐却觉得一切都很凌乱。于老爷一言不发地听他们说话，忽的长叹一声，说自己吃好了，便离席了。
过了一会儿，哥姐和二叔也走了。
于曼颐也想走，便努力地吃饭，不过她从小吃饭就很慢。此时，刚才一直没开口的二妈难得起了话题。
“游家那个被关在阁楼上的疯女人，你们还记得么？”她问。
“当然记得，”三妈巴不得赶紧转移话题，刚才那些没一个她爱听的，“游四爷从勾栏里赎回来的，被正房欺负得疯了。上次我去游家送礼正赶上她发疯，整个宅子都能听见她在二楼哭……”
“游家人就像听不见似的。”三妈随身的下人忍不住插嘴。看来这个话题很有噱头，在场的即便没开口，也竖起耳朵，连急着走的于曼颐也放慢了咽米的速度。
“她跑了。”二妈说。她说话很温柔，声音也很细。
“跑了？怎么跑的？阁楼可是上锁。”
“自然是别人帮她跑的，”二妈说，“前几日那两个来和老爷筹款的学生，你们还记得么？”
于曼颐猛地把头抬起来。
二妈还是用她那把嗓子不紧不慢道：
“他们去游家筹款，听见那女人在叫，游家大爷让他们不要在意。他家祖上是秀才，很把读书人当回事，就把这两个孩子好酒好菜的招待，还留他们住下。结果第二天游家人一醒，他们不见了，那女人也不见了。”
“追回来了么？”三妈听得眼睛都睁大。
“没追上，”二妈说，“他们连夜走的，去镇上坐火车。游家人追过去的时候火车还没发，有个男孩留下挡着他们，另一个带着人跑了。火车么，发了车谁能拦？”
“听说他们折回去把没跑成那个捆起来，要让他发电报来换人。结果回去的路上，他又跑了。”
“这不是人啊，是天上的鸟啊。”三妈捂住嘴。
“谁说不是呢？也不知道怎么跑的，从哪跑的，跑去了哪里，”二妈摇摇头，也吃完了，“可能当真是天上的飞鸟吧。”
二妈起身的瞬间，于曼颐也一下立起来。三妈斜她一眼，问：“不吃了？”
“不吃了。”她说。
“别听你哥那些话，”三妈嘱咐，“你表哥在欧洲学习忙，才不给我们写信。再等两年，他就回来了。”
于曼颐也不知为什么，她好像一点也不在乎了。她胡乱点点头，说：“我想拿块点心去楼上。”
三妈撇了下嘴，但并没有阻止她。
于曼颐用油纸把点心包起来，揣着跑上了楼。她不知道自己在激动什么，慌张什么。她血脉偾张，连手腕上指印的颜色都变得更为殷红。她哆哆嗦嗦地用丝带把宽松的袖口绑起来，拆了头发，换成更牢固的髻。
于家人恪守日落而息的古老规律，吃过饭后不会再有什么活动。她坐在窗边一直等，等到天彻底黑下来，大宅的灯一盏盏地熄灭，她无声地走下楼梯。
没有灯的宅院这样黑，这黑暗帮助她隐匿了自己的身形。于曼颐蹑手蹑脚跑到门前，发现门房在呼呼大睡。她忽然发现这栋宅院并不如她所想象的滴水不漏和坚固，它到处都是漏洞，它也是如此地脆弱，仿佛轻轻一推就会坍塌成一堆瓦砾。
于曼颐拉开门栓，逃出去了。
她沿着田埂奔跑，泥土再次弄脏了她的鞋底。于曼颐摔倒了，又爬起来，回忆着白天走过的路线。田里也没有灯，可月亮很亮，照在田埂上，照出一条光明的路来。泥土是松软的，她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白天留下的脚印，甚至于那一道被人拖下田埂的陷坑。
她沿着陷坑跑下去，看到凌乱的稻草里，藏着那只奄奄一息的飞鸟。
*
带宋麒回去比她自己出去麻烦了很多。他太高太沉，拖到门前就耗光了于曼颐的力气，遑论将他无声地拖过门槛，带去她为他选定的藏身之地。
于曼颐站在于家宅院的高墙下思考了很久，最终决定自己先悄悄溜进去，找一个打掩护的帮手。
由此可见，于曼颐同志有勇有谋，善于布局，为日后可堪大任埋下伏笔。
那个被她抓起来帮忙的是上个月刚和二妈分床睡的老幺。她快天亮时被二姐敲窗喊醒，裹着被子去找门房，大哭自己起夜时看见了脸盆大的虫。
门房半梦半醒地冲去杀虫，于曼颐把大门一推，趁着天光尚浅，将昏迷不醒的宋麒拖去了家里那口废弃的地窖。
她替他在里面存了一壶水，还有自己用油纸包的点心。于曼颐没找到药，决定明日天亮了当着三妈和二妈各摔一跤，再和她们讨些治伤的。她在漆黑的地窖里给他喂了两口水，然后便匆忙出去，要赶在天亮起换回干净的衣服。她在短短一天之内弄脏了两身衣服。
出地窖时，老幺裹着被子站在房檐下，看她的眼神有属于七岁孩童的狐疑。她问于曼颐地窖里是什么，于曼颐说是捡了野狗。老幺当即振奋，说她也要看狗。于曼颐说，这狗只认我，不认你，你打开地窖的门，它一定会冲过来咬你。
老幺立刻裹着被子逃走了，于曼颐为自己欺骗稚童感到惭愧。
她一夜未眠，回房倒头便睡，再醒来时的第一反应是昨夜做了场惊心动魄的梦。她拖着疲惫的身子去和于家长辈用了早点，回房看见洗衣的阿嬷在拿她的脏衣服。
那两套沾了泥的袄裙出现在眼前的瞬间，于曼颐头皮猛然炸开，昨夜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到眼前。
她冲过去搪塞阿嬷，说衣服是在花园里弄脏的，她自己会洗，这才把人弄走。她坐在空了的房间里心跳加速，想着地窖里那个不知道名字的男人，知道自己惹下了大麻烦。
她期望家中的长辈今天也有什么要事外出，可偏偏这天所有人都在家里，叫她一步也不敢离开自己的房间，生怕被长辈看出端倪。她一天里最大的动作就是吃过午饭后问三妈自己没饱，能否去厨房再拿饭。二妈看着她笑笑，说曼颐最近胃口真好，快快吃快快长大，快快地嫁人，为于家开枝散叶。
她这话竟似启发了三妈，三妈觉得除了自己努力，也可鞭策这过继的女儿努力。到时候让她侄儿入赘于家，她家三爷继承家业又有了更多筹码。于是她多拿了一个碗给到于曼颐，让她去厨房尽情地拿，尽情地吃，该胖的地方要胖。
有三妈发话，于曼颐这次放心地拿了好多吃的，仓鼠似的藏进了自己卧室。她比以往的任何一天都期待天黑下来，她甚至担心她一天不管那个男人，对方死在他家的地窖里。万一被游家听说找上门来，那就麻烦大了。
于曼颐紧张的时候就会和自己说话，这是这座宅子的人从来不听她说话所造成的。她也因此比旁人更理解那位被游家关在阁楼上的女人，她知道她尖叫，她哭泣，都是因为没人听她说话。她甚至理解她的三妈，因为三叔和于老爷也不会听她说话，所以她的倾诉欲和力气就只能花在于曼颐身上。
于曼颐时常痛恨自己能理解所有人的悲哀，却没有人来怜悯她。
她在屋子里自言自语了一下午，终于等到天黑下来，等到于宅的灯火尽数熄灭。她的眼睛在黑暗里亮得惊人，像是入夜后的狸猫。
她吃晚餐时又听到更多的消息，例如他们找不到人，便决定去报官。可游老爷细思之下认为此事太过丢人，毕竟是他们先将人关进阁楼，而游家以仁义文明乡里。此外，纳妾也是新政府不鼓励的，三妈听到此处赞同地点起头。二叔难得发表了意见，他说这件事大概率和乡里的大部分事一样不了了之。
于曼颐还听到他们提起了那个男人的名字，她直到这时才知道他叫宋麒。二叔特意强调，是麒麟的麒，好字。
于老爷只给家里的女孩请一年的私塾，于曼颐拼命地学，也学了些简单的字，“麒麟”是断不会写的。她问二叔，那个字会很难写么？比她的“颐”还难么？
三妈怪不高兴地打断了她，她说：“问这些做什么。”
于曼颐习惯性地没有反驳，但她并不着急。她头一次感知到一种隐秘的底气——大不了她等宋麒醒了问他自己。
然而这个人在地窖里悄无声息地躺了一天，这让于曼颐对他的苏醒与否毫无主意。打开地窖的门时，潮湿的土腥味扑面而来，她的心脏在寂静中再次狂跳起来。
这一年她十六岁，已经在这座宅院按部就班的生活了十六年。他是她此生面临过的最大未知，当她彻底接受了这件事后，她发现自己身体的所有反应并非来自恐惧，而是因为刺激。

第4章 绍兴初见（三）
◎阁楼里的女人们◎
于曼颐八十岁那年故地重游，给游客讲解的小姑娘并没有带他们去看地窖。的确，于家大宅移步换景，连房檐瑞兽都是当地数一数二的精巧，谁会去看地窖呢？于是于曼颐只能在人流散开后自己拄着拐杖摸索，沿着记忆中的道路走到宅院深处的角落，将那扇已经发霉朽烂的门自下而上地掀开——
然后天色迅速昏暗，明月悬于庭院树梢，南方泥土的潮气扑面而来。十六岁的于曼颐举着一只烛火从梯上滑下去，摸到了角落里那具年轻的身体。
他没有死，她放在他手里的点心没了，壶里的水也空了一半。于曼颐俯下身探听他的心跳，感到一种持久而稳定的跳动，一下连着一下，带着顽强的意味。
她拢了些稻草到身后，席地坐在他身侧，然后从怀中掏出了为他偷拿的食物和药品。她试图掰开他的嘴，把饭渣塞进去，但他双唇紧闭。于曼颐愈发用力，可对方丝毫不配合，到后面她甚至开始生气。
这对于曼颐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情绪，她从未对谁生过气。这是一种带有安全前提的情绪，是知道对方对自己全无威胁时才会产生的东西。她气得推了他一把，然后站起身在地窖里走了两圈，继而有点恼火地用鞋尖去踢他的腰。
一片漆黑里，她的脚腕再次被握住。
于曼颐的第一反应当然还是尖叫，但她立刻意识到这会惊醒其他人，便和宋麒一样把嘴紧闭上。她还察觉到，和上一次相比，宋麒这一次的力气很弱，应当只是为了阻止她踢自己。
地窖门已经合上了，放在角落的烛火是唯一的光源。蜡烛离于曼颐更近，这让她的影子有和自己身形不符的高大。她又一次地俯视宋麒，只是这次离得更近，看得也更清楚。他的脸色因为烛光的颜色而不至苍白，于曼颐惊奇地发现，他受了这么重的伤，竟然还在她不在的时候，把脸上的血和土都擦干净了。他真是过分在意体面了。
这一握耗尽了宋麒身上最后的力气，下一刻，他的手缓缓垂落到她的脚边。于曼颐提了提裙角，蹲下身，蹲到他身边。
他安静地看着她不说话。
“你不用费力和我解释你是谁，”她说，“我知道你是谁，我也知道你为什么会这样。这里是于家的地窖，你知道于家吧？你来过一次。”
宋麒脸上浮现出隐约的意外。
“你先不要出去，游家人在找你，”她继续说，“这个地窖没有人来，等你伤养好了，我帮你找机会溜出去。”
他点点头，于曼颐能感觉到他说话很艰难，当时那句“救我”也很嘶哑。她借着光打量他的脖颈，看到上面用绳子勒出很深的血痕，他的声带或许也受伤了。
因为她什么都不用他说，所以他们的第一场对话很简短。于曼颐想了想，把带来的食物和水放到他抬手就能碰到的位置，示意他恢复了力气就可以吃。他似乎不太喜欢别人喂他吃饭。
宋麒又点了点头，眼睛紧盯着她。
于曼颐觉得自己没什么能做的了，便解开了自己背下来的一张棉布毯子。她房间里的被褥都太大，少了就很显眼，所以她只能拿一方自己幼时用的的小毯，给他盖在身上。
“那我走了，明天这时候再来。”她说。
于曼颐将角落的蜡烛再度捧到手心里，沿梯摇摇晃晃往地窖外面爬。马上就要推开门时，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道压得很低的男声：“你叫什么？”
她回过头，也将声音压低：“我叫于曼颐。”
说完，她便推开了地窖的门。清朗月光一瞬洒入地窖，替代了烛火。但随着于曼颐的离去，月光和烛光，都从宋麒的视线里消失了。
*
于曼颐的生活规律彻底被打破了，连表哥的到来也未曾如此剧烈地影响过她。她要赶在天蒙蒙亮时苏醒，将昨晚送饭的碗洗好，归于厨房原位，以免那位总在监察下人偷盗器具的管家觉出异样。
然后她去吃早饭，将一颗鸡蛋藏入袖口。白天家里人少，她时不时绕去厨房，寻找那种无法计量，又无人看管的菜饭。晚饭时人多，能拿的食物也有限，她须得打起精神，见缝插针地动手。最后的最后，她还得打上一壶水，借着口渴的名义拎回闺房。
她在众人入睡后去找他，坐在他身边，从谨慎言辞到控制不住的说话——于曼颐惊奇地发现，她所捡来的男人，是宅院中第一个愿意听她长篇大论的人。她在某个瞬间意识到了这一点，然后就如同开闸洪水，要将她十六年来压在心中的琐碎都倾倒给他。
她无法确定宋麒是否对她无穷无尽的唠叨感到厌烦，就如同三叔厌烦枕边的三妈。他伤了嗓子，话很少，但对她的每一段发言都有该有的回应，即便这回应只是“嗯”，“好”，和“的确”。
例如昨日于曼颐问他自己是否话太多，他叹了口气，说：“的确。”于曼颐有些生气，抱着两只空碗回了房间，准备今日替他少拿些吃的，再让他多饿一会儿，意识到她的重要性。
她还没来得及践行这一想法，三妈就替她打消了午饭后去厨房捡漏的可能。
她坐下时就觉得三妈有话要说，等到整顿饭吃完，她终于把她叫到身边，让她回房间换身出门的衣裳。于曼颐很惊讶，她要出门了，还是由三妈带着？
虽说这只是十天来的第二次，但这在于曼颐的人生中，也算的上十分高频率的外出了，只是第一次是背着家里人而已。她在换衣裳的路上反复思考三妈带她出门的原因，心中产生了一个恐怖的猜测：
三妈知道她带人回来了，她要带她去游家认错。
于曼颐怀揣着恐惧上楼，换衣，梳头，最后磨磨蹭蹭地站到三妈房间门口。她也换了身衣裳，比平日鲜亮，样子也比平时年轻。她朝于曼颐笑了笑，在她前面下楼。于曼颐摸不透这笑容背后的含义，只能心惊胆战地跟着。
出门的时候，外面已经侯了两位黄包车夫。这是于曼颐第一次坐黄包车，以往和二叔出门都是马车和轿。她双腿并着坐在车上，发现黄包车跑起来时十分顺滑，并无轿子和马车的颠簸。
车也是敞开的，她侧过身扶着扶手，能看见路旁叫卖的商户，来往的人，绍兴城随处可见的河流与拱桥。路过一处街角时，方才就隐约浮动的桂花香变得尤其浓郁。于曼颐探身望出去，看见两个婆婆正用笸箩筛桂花，浅金色的桂花瓣落上门前的青石板，被风吹得滚了满地。
于曼颐意识到此行的目的地并非游家，她在桂花香里松了口气。
两辆黄包车拐上一条沿河的路，最终停在一处布行前。于曼颐下车，从门外就能看见铺子里各色的绸缎布匹。
三妈先她一步进门，和老板娘低语几句，很快，一匹红色绸缎就送到了她眼前。
老板娘热情地介绍，这匹布是从杭州送来的新货，上面带着暗花，最适合替出阁的姑娘做嫁衣。如今绣工师傅太紧俏，于家这位小姐两年后成亲，现下买回去就能提前排上工期，订好了金银线和花样送过去，牡丹，石榴，宝相，咱们一个都别少。
于曼颐感到措手不及，她知道自己要嫁给表哥，但从未想过这意味这什么。这匹要成为嫁衣的绸缎让她第一次对定亲有了实感，她结巴了许久，没想到对她耐心不多的三妈竟走到她身旁，问：“你喜欢么？”
于曼颐很意外，三妈从未在任何事上征求过她的意见。
“这料子，给你做嫁衣，你喜欢么？”三妈继续问，脸上的表情有一点柔和，“咱们女人能做主的事不多，嫁人的衣裳是一个。你喜欢，我们就定下，省的被别人抢走。”
于曼颐说不出喜欢，也说不出不喜欢，她对自己没有概念的事无法产生好恶。她用手去触碰那匹绸缎，指间划过光滑处，暗花的地方有一点粗糙，而后又是光滑。
她努力去想象这匹布上将绣上牡丹，石榴，宝相的花纹，而她穿着这身红衣服，嫁给一个她已经不太记得样子的男人。
于曼颐忽然发现，那个画面对她而言十分怪异。她只能想象出自己的脸，却想象不出站在她身旁的表哥的脸。又或者，那个站在她身边的人，根本没有脸。
她吓得将那匹绸缎往老板娘的方向一推，除她外的两个女人神色都显出意外。
“看来于小姐不喜欢这条，”老板娘先反应过来，讪笑道，“没关系。等冬天进了新货，你们再来我店里，总能找到一条顺心意的。”
三妈则在反应过来后迅速冷下脸，说：“你再帮我留两天，我找不到别的，就回来定这个。”
“可不是于小姐……”老板娘说，她并不知道于曼颐在于家的境况。
“她懂什么？”三妈斜睨她一眼，冷笑道，“还挑起来了，真是不识好歹。”
于曼颐低下头，为自己方才的不识好歹感到懊恼。她跟着三妈走出布行，看见她上和前面的黄包车夫说了两句，那人诧异地看她一眼，而后便抬起黄包车跑走了。于曼颐茫然地站在原地，看着三妈坐上了余下那辆，看都不看她地说：“你自己走回去吧。”
于曼颐终于意识到，自己刚才那一推，是闯了很大的祸。
她大门不出惯了，第一次感受到人与人之间脚力的差距。黄包车夫半个时辰走的路程，她走了一下午，还因为不熟悉绕了远路。
到家的时候天都黑了，门房开门后见是她，立刻怪道：“小姐，你怎么能看见集市好玩就不回来了呢？这都什么时辰了。厨房里还有些剩饭，你快去吃了吧。”
于曼颐不动声色地问：“是我三妈这样说的么？”
门房回答：“她是个善人，还替你在于老爷面前解释了不少。”
于曼颐点点头，说：“她的确体贴。”
她这一下午走得小腿鼓胀酸疼，人太累，甚至都没了食欲。她盯着抬上的几碗冷饭，想到今天没人会在意她来厨房偷拿，甚至没人会在意她不在房间里，一不做二不休，将饭碗一并端起，直接往地窖的方向走去了。
她还真没和宋麒一道吃过饭。
说是晚来，少拿，结果来得比往日还早，拿得比往日还多。宋麒看出她情绪不好，比往日更安静地听她叙述这一日的遭遇，听得从地上坐起身，后背又靠到墙上。他前几日身体还没恢复好，今天终于能坐起来，甚至在地窖里缓缓走动。
而于曼颐的叙述也就只是叙述，甚至没有什么责怪和愤怒的情绪。她只是走了太多路，很疲惫，抱着腿坐在他身侧，缓缓将头靠在自己的膝盖上。
“我是很喜欢我表哥的，”她闭着眼睛肯定自己，“因为和他定亲，我的日子好转了这么多。等嫁给他以后，一定会好转更多。我应当只是不喜欢那匹红布罢了。”
她都不用铺垫太多，毕竟她已经在这十日之内把人生中所有的鸡毛蒜皮事无巨细的告知了宋麒，包括她定亲的来龙去脉和表哥与三妈的关系。而往日并不十分理会她的宋麒在听到这番话后，忽然抬起眼。
“你有话要说么？”于曼颐问，“你嗓子好了么？”
短短十天，宋麒嗓子并没有很好，但他还是将盛水的碗摸索到嘴边喝了一口，措辞点到为止：
“我只是觉得很巧。游家那位姨太，说了和你同样的话。”
他竟然主动提起了游家那位姨太。
于曼颐并不迟钝，她只愣了一瞬，便明白了宋麒的暗示。她起初感到错愕，而后就有些生气。但她不是一个会随便发脾气的人，于是她先一步反省自己方才一瞬的心理——
她盼着与表哥结婚已有两年光景，这两年间，她无时无刻不在想象自己的人生能在盖头掀起的一瞬改头换面。她不再是于家没有父母过继旁人的孤女，她将变为另一个家庭的女主人，开启她新的人生。
到那时，她不必再在三妈面前低声下气。表哥曾见过她手臂上的伤，他并不认可三妈的行为，因此他一定会为她撑腰做主。
她将改变命运的所有期待都寄托在这场婚配之上，而宋麒在说什么？他竟将她的命运类比游家那位姨太——这无异于摧毁了她对未来的所有期待！
若真如他所说，那她的下场会是什么？将是什么？
三妈和二妈的话都帮她对嫁给表哥这事增添美好的想象，纵然那匹红布让她有一瞬恐惧，但于曼颐并不认为这就能撼动她自小所受的教育。她冒着这样大的风险将宋麒救活，他却对她说这样的话，于曼颐很难没有情绪。
想清楚这一切，于曼颐更加觉得自己生气得理所应当。她把手中的吃食往脚边一扔，语气和神色都带了些微恼火。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质问道，“我才不会被关进阁楼里！”

第5章 绍兴初见（四）
◎靠风筝和好◎
于曼颐初见到宋麒，他对于老爷恪守礼仪，她笃定他懂礼而尊老。而后在饭桌上听他替朋友挡住来人，她判定他很讲义气。最后她将他带回来，他因嗓子伤了不便说话，她便认定他寡言少语。
短短十余日，对于宋麒这个人，于曼颐的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描画，这描画的笔触还与她表哥知书达理的形象有几分重合。她以为自己这样一恼，宋麒会马上同她赔礼道歉。
但她很快意识到，真实的宋麒与她脑海中所想象的那个人，并无太多联系。
“我并没有说你会被关进阁楼里。”宋麒冷静地说。
“那你是在暗示，”怕地窖外有人路过，于曼颐控制着声量，声音气到有些抖，“你觉得我嫁给我表哥，日子也不会好转。”
“我不认识他，”宋麒的情绪倒是很稳定，就事论事道，“也无从判断你嫁过去的境况。”
“你当然无从判断。你是男人，又这么年轻，”于曼颐生起气来口不择言，根本不管宋麒比她还大了几岁，“你除了自己的父母，哪里见过别的夫妻？”
宋麒听到“自己的父母”几个字时，表情有微微的变化，但并没有说什么。而于曼颐用手指捏紧裙子的布料，振振有词道：
“可我见过很多，我二妈，三妈，她们都是嫁到于家，日子才变得比以前好。我三妈从小就告诉我，全天下的女人最好的命，就是嫁与良人，一生一世。嫁给我表哥，就是我眼下最好的一条路——”
她气得长篇大论，像是在捍卫自己的某种信仰。而宋麒并没有马上否认她对好命的定义，他只是在听她说话的时候慢慢曲起右腿，把胳膊架到上面，指尖捏一根干枯了的稻草，然后借着角落的烛火开始观察于曼颐，像是观察一种他本来不太熟悉的物种。
“你看什么！”意识到他在观察自己后，于曼颐止住对人生理念的自白，转而质问起他。
而宋麒的反应是把那根稻草捏折了，用目光再次考察了一番她那件宽松且形制保守的袄裙，抬头应道：
“和我那班同学待久了，好久没听到这种封建糟粕了。再加上你这紫鸳鸯裙子一穿……”
他看着她微微一笑。
“像是我阿爷那件从晚清传下来的紫鸳鸯补服，炼出人形了。”
…
于曼颐憋着无名火睡了一夜，醒得比往日都晚。有人来门口催她吃早饭，于曼颐匆忙换上衣服，走了两步一低头，眼前一抹紫，正是宋麒昨晚口中的补服成精。明知道长辈都到了，于曼颐还是一跺脚，扭身回去重换一身鹅黄的旧衣。
她当宋麒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善解人意，结果全是误解。
他只是嗓子还没好罢了！
于曼颐一边内心痛骂自己识人不清，一边匆匆赶赴餐桌。几个叔叔和于老爷有事，一早就出去了，只剩下三妈和抱着老幺喂饭的二妈。见她过来，三妈斥了声愈发不懂规矩，继而转头，和二妈继续刚才的话题。
于曼颐低下头吃饭，看见摆设的早点比往日丰盛，听二妈说是有人清早来送亲事的请柬，顺便带了礼。当中的白色米糕印着大红的“白头偕老”和“吉祥如意”，麻将牌似的列阵而摆。
于曼颐伸手取了一块，咬下一口乌豇豆和芝麻的馅，和糯米一起嚼，甜而不腻。
“方家带的夹塘印糕，”二妈见她多吃了两口，暂停了与三妈的对话，笑着和她说，“曼颐最近吃得比往日多，怎么也不见长胖？这印糕你喜欢就多带几块走，也沾沾别人婚事的喜气。”
若是往日，于曼颐定然忙不迭端走一盘，可今时毕竟不同往日。她高贵地看了一眼印糕，说：“我吃好了，不带了。”然后便继续吃厨房新做的生煎。
“不争气，吃什么都不长身子，”三妈没好气，“倒是省下做衣服的布料。亦兰，你接着说游家。我家老三外面的事一件都不告诉我，回屋倒头就睡。”
于曼颐专心致志地吃着生煎，并将耳朵竖了起来。
“游家也没办法了呀，”二妈转回身子，用帕子擦了擦嘴角，语气带了些看笑话的意味，“人家学校的校长找了上海的市政府，上海的市政府又找来绍兴县政府。当官的一级级问下来，问到游家人身上，游老爷吓得上轿时摔了两个跟头，腿都软了。”
“一个学生，犯得着这么兴师动众。”三妈说。
“游家丢了大脸，”二妈继续说，“先因为纳妾的事被训了一通。新政虽说没有禁止，可也是不提倡。说是不提倡，那就是举起来的鞭子，只看想不想抽下来。”
“太对了！”三妈又痛快又赞同。
“关进阁楼更是丑闻，有上海的记者在报纸上笔诛口伐，正面人物自然是两个学生。现在另一个迟迟回不去，游家又交不出下落，怕是要吃官司了。”
“那学生是有什么背景么？”三妈问。
“这倒是没人提过，”二妈说，“总之，上面催得很急就是了。游家现在焦头烂额的，游老爷又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家四爷的儿子本来和方家明日的婚事——”
于曼颐看了一眼手中的印糕，这才知道这是游方两家的喜糕，顿时感到一阵恶心，将印糕放了回去。
“总不会取消吧？”三妈问。
“取消怎么行？”二妈说，“那不就丢了更大的面子。自然是照常办，宾客也照常请，不然人家送礼过来做什么？我明天还得去回礼呢。”
“倒是没请我。”三妈说。
“娶二房的时候自然会请三妈。”一直在埋头吃饭的老幺突然抬头大声说。大姐成日用二房的事气三妈，老幺也有样学样了。
童言无忌，三妈脸青一阵白一阵，把喝粥的瓷勺往碗里一扔，发出“咣当”一声。二妈吓得急忙把老幺抱进怀里，用身子挡着三妈视线，半真半假地训道：
“说的什么话？大人讲话和你有什么关系？去，出去玩去。”
她把老幺从腿上赶下来，又将目光投向于曼颐。于曼颐识趣地将碗筷放下，伸手拉住了老幺肩膀头的衣服。
“走，和二姐出去玩，”她明显感到了三妈正在膨胀的怒意，决定避其锋芒，“快走。”
好好一方餐桌，一顿踏实饭都吃不得。于曼颐叹着气，带着老幺去往花园的方向。穿过假山和池塘就是地窖，她没有再往前走了，只找了片不容易崴脚的空地。
两个女儿停下脚步，老幺从怀里掏出毽子要她踢，于曼颐便漫不经心地踢起来，让老幺在旁边计数。她踢毽子很稳，也不必动脑子，心思早就飘到二妈刚才的那些话上——
上海派人来找宋麒了，他消失太长时间，音讯全无，说不定都有同学哭他死了。然而他才没死，他在她家的地窖有吃有喝，还有力气……说她是补服成精。
想到这儿，于曼颐忽然脚尖用力，把毽子踢飞了。
“三十二个！”老幺不满，“二姐，你今日真差！”
“二姐吃了印糕犯困，”于曼颐说，懒洋洋靠到假山旁，指示老幺自己去捡毽子，“捡回来你自己踢吧，二姐帮你计着个数。”
毽子被她一脚踢去池塘另一侧，这是于曼颐几年来积攒下的带妹妹的窍门之一，可以在等她跑来回的时候偷得清净。然而老幺毕竟长大了，她看看池塘远处的毽子，又看了看自己坐着不动的二姐，不高兴地往地上一蹲，说：
“我不踢毽子了，我要放风筝。”
于曼颐起初没反应过来，笑道：“哪有风筝？”
“怎么没有！我们一道扎的，二姐还在上面画了小鸟！”老幺说，“二姐，你回房去拿，我想放你的，你的漂亮。”
于曼颐脸上还在笑着，笑着笑着，心里一沉。
不提就算了，可她那风筝……
早就因为骨架压折了，被她埋进假山后面了啊！
老幺完全没看出她二姐的慌张，手指戳弄着泥土，还在长篇大论：
“……再过几日就要起大风了，我到时候去央求大人，带咱们去田埂上放风筝。二姐，你到时候把你的风筝带上，走之前，也去替我画几只小鸟在上面，好不好？”
她笑得脸上都僵了：
“你自己去吧，二姐不想去放风筝。放风筝还得跑，我跑不动。”
“怎么会！二姐不是最喜欢放风筝，还和我抱怨宅子里地方太小，风筝飞不起来吗？我就是拿二姐当幌子，爹爹才将这事提上了日程——二姐，你风筝呢？”
于曼颐，你风筝呢？
当晚，从伤病中痊愈的宋麒正计划着离开于家的时机。十几日杳无音讯，他那些同学不知道会有多着急。
他已经做好于曼颐今晚不再给他送饭的心理准备，于是把脏透了的衣服脱下来，开始用这几日攒下的清水擦洗身体。回上海要坐火车，他这样一身血污的上车未免太过显眼——
刚想到这里，地窖门板忽然“咔哒”一声，有人从梯子上两步跳下来。烛火晃得厉害，地窖里一片漆黑，一时谁也看不清谁。凉风被于曼颐挟进地窖，一瓢凉水似的泼到宋麒皮肤上，让他头皮猛然发紧。
而于曼颐，匆匆跑下来什么都还没看清的于曼颐，把手里一面沾了土又折断了骨架的风筝往宋麒面前一摔，气势汹汹道——
“你给我修好了！”

第6章 绍兴初见（五）
◎自由恋爱◎
“你给我修好了！”
于曼颐气势汹汹归汹汹，声音并不大，毕竟在地窖里这几天，她已经习惯了压着嗓子说话。然而随着摇晃的烛火慢慢回归平静，宋麒强作镇定的面容终于在她眼前缓缓清晰，与面容一同清晰的，是他尚还潮湿的上半身。
那声从被他拖下田埂就卡在嗓子眼里的尖叫声，终于后知后觉地爆发出来。
然而这音节只释放了一瞬，于曼颐就被人往过一拉，继而封住张开的嘴巴。那声尖叫转瞬被堵回去，简直像是被湿毛巾兜头盖下的开水壶。于曼颐拼了命的挣扎，指尖抓过宋麒的肩膀和胸口，留下一道道的红痕，疼得他眉头直抽——
“你别喊！”他低声提醒。
于曼颐这才慢慢平静下来，嘴唇贴着他手心，眼睛惊恐地瞪大。宋麒长吸一口气，两个人都听见了地窖外有人走过的脚步声。
大约是守夜的门房听见异响，过来查看又没见着东西。确认地面上再无其他声音传来，宋麒终于缓缓松下力道。谁知捂住她嘴的手抽离还没有半寸，于曼颐忽然狠狠咬了他虎口一下。宋麒眉头再次猛跳，另一只攥她肩膀的手当即抽离，两个人都在转瞬间弹离了对方。
“你做什么！”宋麒身上别的伤愈合的愈合，消肿的消肿，怎会想到临行前又受重创。而于曼颐从地上爬起来，看他的眼神已经没了羞怯，只剩下大仇得报。
也是，他第一次见着于曼颐，就把人家手腕和脚腕全都捏青，而于曼颐前倨后恭地照料了十日只得他一句暗讽。那么今天良辰吉日，给他身上也留点伤，怎么了？
“谁叫你不穿衣服！”她这回倒是记着压住声音，“只有乡里的疯子才会裸身跑在街上。”
宋麒听得没受伤的太阳穴也跳着疼，“我怎就裸身——”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忍着怒火将衣服抓过来披上，“我自己好好待在地窖里，谁知道你会突然闯进来？你昨日不是说不来了吗？”
这话一问，两个人才双双想起于曼颐方才跑进地窖的头一句话，视线也跟着落到地上。宋麒将那面已经断裂的风筝拾起，借着烛火观察一番，发觉确实有些眼熟。
“我那天背着风筝出去，本来什么都好好的，”于曼颐说，“被你扯下田埂，把骨架都摔断了。”
“你出去再买一个不就得了？”
宋麒不解，想到于曼颐并非她父母亲生，未必存下私房钱，便从衣服里掏了掏，只留下给自己买车票的钞票，将余下全都递给她。而于曼颐低头看了那钱一眼，更是生气。
“我又没法子随便出去买东西，”她说，“况且我妹妹见过我的风筝，集市上没有我要的样子。我要我以前那个，被你弄坏的这个。”
“你不是说你并未被关进阁楼里？”
“我当然没有被关进阁楼，我是——”
于曼颐想了想，忽然意识到，她的确没被关进阁楼，但她同样无法走出于家大院。她无法随意离开这里，正如游家的二姨太无法离开阁楼，这是于曼颐第一次对她的处境感到混乱。
宋麒给她钱，但她缺的并不是钱，她缺乏的是比钱更重要的东西。
而宋麒似乎也是直到这时，才对于曼颐心中的混乱有了概念。他将钱收回来，又借着烛光观察了一番于曼颐陷入沉思的表情。
他的同学们已经可以走上街头挥舞横幅，而于曼颐连走出这扇大门都做不到，遑论听到高墙外的言论。他说她是晚清的补服成精，这话显然对她的处境欠缺考虑。
宋麒在这一刻觉出一种微妙的理亏。他将于曼颐的风筝举到面前，意识到这是眼下他回报她救命之恩的唯一办法。
高材生，在学校里学的课程用来造飞机，稿纸上计算的是钢铁的比例，面对这面纸糊的风筝却无从下手。宋麒用手指摸索了一番风筝的骨骼脉络，意识到这东西极其脆弱和不稳定，左右重量稍有差异便很难飞起。
宋麒本计划后天凌晨离开，重扎一个是断然来不及了，他也没有这份手艺。摸索了半晌，他终于看向于曼颐，详细道：“那你得再给我拿糯米和毛线来，有细铁丝最好。”
于曼颐背起手狐疑看他，没想到他真有办法。
“还有糊风筝的纸，”他说，“这风筝面破了，我重帮你糊一次。不过上面的这些小鸟，我不会画。”
他要了这些东西，要是于曼颐拿不出来，那么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好在这几日的实践，于家大宅在于曼颐眼里已经是个漏洞百出的筛子，遑论眼下天色漆黑。她在脑海中迅速计算出获取这些材料的路线，朝宋麒点点头，扭头便顺着梯子爬走了。
不过一炷香，毛线，糯米，细铁丝，糊风筝的纸，全都摆到了宋麒面前。
骑虎难下。
刚才被于曼颐抓破的地方痛麻了，开始发痒。宋麒屈膝跪在地上，将那风筝骨架按照原型摆好，开始一处伤一处伤的修补，心中盼望自己那些抓伤也能这般一处处的自愈。于曼颐看他模样认真，心中浮现一丝惭愧，再度爬上地面，给他去厨房偷了份放冷了的年糕下来。
补服成精事件翻篇，二人关系略有缓和。
宋麒和于曼颐确认她自己可以复现那些小鸟后，便将残破的风筝面彻底撕下来，给他修复骨架留出更多发挥空间。于曼颐闲着无聊，在旁边用烛火烧小鸟，一片又一片。火光映亮纸面，宋麒看了一眼，发现那些鸟雀的笔触颇为精细，连羽毛都画了出来。
“学过？”他问，并用毛线捆牢一处折断的竹篾。
“没有，”于曼颐摇头，“照着屏风描的。”
宋麒点点头，肯定道：“画得很好。不像我那位同学，只会在报纸上画野草野草。”
他第一次来于家就是为了筹款办报，今晚当着于曼颐的面再度提起，她很难不好奇。她问宋麒那是一份什么样的报纸，让他们为了它上下奔走，到处筹款，以至于惹祸上身，只能藏进她家的地窖。
这个问题很是笼统，宋麒也很难用简单的话语讲清。于是于曼颐又问他报纸上有什么内容，而这问题让宋麒显得有些难以启齿。
“起初……”他迟疑着说，“起初是想宣传一些新的思想，例如科学和民主，权利与义务，还有一些新传入的主义……”
于曼颐好奇地看着他。
“但是并没有人买。”宋麒泄气道。
“当然没有人买，”于曼颐说，“我都没听过这些东西，我怎么会买自己没听过的东西呢？”
“对，所以我们调整了路线，”一处折断已经捆牢了，宋麒试了试强度，拿出一根铁丝，去修补风筝的另一处关节，“我们开始在上面连载小说。”
小说于曼颐是懂得的。
“小说就是话本，”她说，她毕竟稍稍识字，“杜丽娘，西厢记，还有聊斋，对不对？”
“那已经过时了，”宋麒说，“我们的报纸是一份份连载的，要让人每期都买，就得写现下流行的故事。等他们看完了新一期的小说连载，便会顺带着看几眼副刊的科学，民主和主义……”
而于曼颐对科学、民主和主义毫无兴趣，她将话题拉回自己熟悉的话本领域，穷追不舍地问：“那时下流行什么样的故事？”
宋麒低下头，开始专注地修理风筝。
他实在难以启齿，眼下最流行的故事，就是专注才子佳人情爱的鸳鸯蝴蝶派。虽说有不少同学甚至老师将这一流派批为“媚俗低级”，但自从他们的报刊开始连载鸳鸯蝴蝶派的情爱故事后，销量和以往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销量一上来，对他们报刊粗制劣造的批评也随之而来。宋麒认为他不能再放由这本报刊的插图只有同学画的野草野花，决定筹款增添版面，并招聘两名专业的编辑人员，负责美工与文字排版。
他们都没料到，这一筹就把本报最重要的连载写手宋麒筹得生死不明，筹进绍兴乡下的地窖。筹得不但新版面没有了，讲到一半的故事也只能换人执笔，并因为更新质量下滑被读者们痛骂。
“到底是什么故事啊？”于曼颐手脚并用，爬到宋麒身后，热切地询问。
宋麒深吸一口气，把铁丝拧出一个扣，“咔哒”一声捏闭合。
“一种新的故事，”他说，眼睛完全不看于曼颐，“讲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
…
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
于曼颐这晚怀揣着对这个新概念的遐想入睡，感到这四个字每一个都充满了遐想空间——
“自由”，也就是不必通过父母之名与媒妁之言，相识相遇全凭天赐机缘。“恋爱”，也就是不必一开始就定下亲事，而是一个过程，一种体验。
且听宋麒那意思，自由恋爱，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对男女相处一番后，即便不成，也不必寻死觅活，为反抗而殉情。这只是一次体验，大家还可以再和别人来一次体验——哇！
于曼颐激动得在床上翻滚，以至于第二天盯着一双黑眼圈去和长辈们吃早餐。不过和她的疲惫相比，三妈可以说是喜气洋洋。她坐定没一会儿就知道，原来是表哥给家里寄信了，今日一早就到了。
三妈不识字，等二妈过来才有人给她念。于曼颐坐在一旁听着，内容也无非是说在欧洲的学业繁重，语言艰难，但多亏于老爷资助，在钱财上并不窘迫。学校里中国人不多，绍兴的更是只有他一个，异国求学很是孤独。期盼尽早完成学业，回乡谋得教职。
一封信也不长，寥寥几句，都是套话。
“这孩子，”三妈越听越是寡淡，“好不容易寄信回来，也不懂问问曼颐如何，倒像是忘了他这订婚妻子。”
于曼颐低头吃饭，并不在意。
三妈也吃，桌上还有方家送来没吃完的印糕。于曼颐抬眼看了看那上面大红色的“白头偕老”与“喜结良缘”，忽然控制不住地喊道：“三妈。“
三妈抬头望向她，神色有些奇怪。
于曼颐保不准自己这样问会不会挨罚，可她这一刻实在难耐。
“我表哥会不会在欧洲……”
她鼓起勇气。
“自由恋爱了？”

第7章 绍兴初见（六）
◎飞鸟离去◎
于老爷的大儿子信佛而其妻刘氏为此昏迷不醒那一年，于家来了一位乡里有名的神婆。此事重点并不在于刘氏被唤醒后便搬去于家偏宅吃斋诵经，而在于那位神婆对着火炉念念有词的样子给幼年的于曼颐留下了深刻记忆。
于曼颐无法听清她口中的咒法，但她清楚地记得，当那位神婆念咒结束后冲天地一拜大喊“去”的瞬间，整个于家大院的人都陷入骇人的死寂。
于曼颐因此相信这世间是有咒法的，这咒法是人心中的恐惧。不过她没想到，自己这句“自由恋爱”的询问，也是一句咒法，一句使三妈和几个路过的下人都凝固的咒法。
有那么一会儿，于曼颐以为是外界的时间停止了流逝，除她以外的人全都失去了连贯的动作和表情，以至于呼吸。她陷入一种惶恐，仿佛于家大宅是一处被精心搭建起的戏台，而于家上下全都是被戏本支配的皮影。方才她于曼颐说了一句戏本之外的台词，于是锣鼓声停，整场戏陷入停滞，不知如何继续。
她在这惶恐里喝了一口茶，又喝了一口，终于等到操纵皮影的人反应过来，重新捡起控制动作的细杆。三妈的胳膊关节被细绳吊着提起来，狠狠拍击桌子，嗓音都因她脱离戏本的排演而不似往日：
“你在胡言乱语什么！”
她没想到她会这样生气，慌忙将茶盏放回桌面。下人们的皮影师也反应了过来，操纵着他们前来劝慰，并收拾被打翻的杯盘。于曼颐垂下头，听见三妈的声音愈发高亢，带着冲昏头脑的怒意。
“他是我娘家的孩子，我家的人向来踏实本分！他既然承下了婚约，怎么会去和欧洲的洋鬼子自——自——”
这四个字烫嘴，三妈说不出口，被烧得一脚踢翻椅子，起身继续骂。
“你是他订过婚的妻子，怎么能这样揣测你将来的夫婿？他在信上说得那样清楚，学业繁重，儿女情长的事自然没时间考虑，否则能成什么事？”
于曼颐缩起肩膀，双手交叠，收在膝头。奇怪的是，她心中并未涌起以往三妈大怒时的恐惧。她闭上眼，黑暗中浮现出摇摇欲坠而漏洞百出的于家大宅。而耳边尖利的斥责，只是皮影人照本宣科的戏腔。
这戏腔时高时低，忽长忽短，带着滑稽戏一般的尾音。于曼颐都不知道这四个字怎会让她陷入如此程度的暴怒，以至于摔砸杯碟，瓷片高高溅起。
终于，给皮影配音的人应当是累了，操纵皮影的人便让三妈坐下，容她靠着椅背休息。然而一阵喘息之后，她忽然再度起身，紧攥住于曼颐的手腕，撕扯着让她也从椅子上站立起来。
她的手掌因为愤怒滚烫，于曼颐没办法再把她当皮影。
“这些日子太纵容你！”她厉声说，“去，去祠堂给我跪着去！”
…
祠堂大门被“咣当”一声锁上的时候，于曼颐陷入了短暂的绝望。
她后悔自己刚才没有趁着还在桌边多吃些早饭，而这次被关进祠堂时，三妈甚至没有告诉她时间。若是一天倒还好，以她多年的经验，挨到晚饭并不困难。但若是明天才能出去，需要忍受饥饿的人不只有她自己。
于曼颐歪倒在祖宗面前的蒲团上，为这场突如其来的“共患难”感到欣慰。她思考片刻，认为宋麒今天与她一同挨饿也是理所应当，毕竟如果没有他，她也不会脱口而出那大逆不道的四个字，以至于在境况长久改善后再一次被关进祠堂。
这人实在不可与表哥同日而语，表哥的到来让她的日子越过越好，而宋麒呢？捏青她的手腕，弄折她的风筝，影响她的睡眠，如今又害她跪在这祠堂里。
于曼颐抬起头，望向祖宗牌位，最下面陈列着她的父母。她时常为自己从不思念父母感到羞愧，可她根本没有和他们相处过，他们也未尽过抚养的义务。人怎么会对没有相处过的人产生感情呢？
正如她与宋麒，虽然只有地窖里的短短十日，但他们相处过，就有了一份情谊，让她在此刻产生了“共患难”的欢愉。相比之下，她表哥……咦？
于曼颐再次陷入了混乱，她的脑子最近总是很乱。她低着头跪在蒲团上，阳光也随着日头升起洒进祠堂。她在这秋日的光照下愈发感到困倦，终于一头歪倒，趴在地上睡着了。
她是被一种有如老鼠蚕食般的声音吵醒的。
她在半梦半醒间分辨，慢慢意识到，那声音的来源是柔软的宣纸被缓缓撕裂。她发觉自己身下不再是冰冷的石砖，而是一方柔软的毯子，甚至是她很熟悉的一方毯子。
她抓了抓毯子，然后猛然把眼睛睁开，从地上弹坐起来。
祠堂的门被人撬开了，留一道缝隙，让月光洒入。她坐在那道光里，怀里是她早先拿去给宋麒的那张小毯。而宋麒若无其事地坐在光的另一侧，手上是已经修好了骨架在糊面的风筝，手边则搁着她家供奉祖宗的点心盘，已经吃了一半了。
于曼颐头皮都在那个瞬间炸开。
她甚至来不及问他怎么敢离开地窖，只是手脚并用地爬过去，将那点心盘一把搂回怀里。宋麒看了张皇失措的她一眼，笑道：“他们根本记不得里面放了什么东西。”
于曼颐紧搂着点心盘，心中又补一条他犯下的罪过。宋麒看她不信，叹了口气，起身去余下几个盘里各拿几枚，然后摆进于曼颐怀中的那盘。于曼颐狐疑地看向怀中，又看了看祠堂台上，发现自己似乎确实看不出区别。
他将点心摆回祭坛状，手里还余出一块，示意由于曼颐拿去。她忐忑接下，酥皮碎在指间的一瞬间，她胃里“咕”的一声。
“吃吧，”宋麒说，注意力又回到风筝上，“祖宗在上，佑的就是后代衣食无忧。”
这话未免太有道理，于曼颐轻而易举地被说服了。
吃归吃，祭盘还是得端回原位。于曼颐又爬上爬下的忙活了一通，再回到宋麒身边时，他已经把风筝修得只剩下翅膀处的黏合。
于曼颐这才想起来问他话：“你怎么从地窖里出来了？”
“你到晚上都没来，我就出来看看。”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祠堂？”
“你三妈嗓门真大，”他抬头，指了下自己耳朵，“我在地底下都快被震聋了。”
她了然，再看一眼祠堂大门，还有不解。
“那你怎么打开的锁——”
“锁破。”他说。
于曼颐无话可说。
纸面溢出了风筝的框架，他手底下又发出了那种老鼠蚕食的声音，实则只是撕裂了宣纸。于曼颐将碎纸片收拢到手心，看见宋麒将湿润的糯米再度涂抹到骨架上，将竹篾和纸面紧紧贴合。
这似乎就是他的最后一步动作。于曼颐蹲在他身旁看着，发现随着糯米干涸，纸张逐渐绷紧，贴着骨架的地方也被抻出了纸张特有的纹理。又等了一会儿，宋麒将那卷曾经和风筝一道被埋进土里的风筝线从衣服里掏出来，在竹篾的框架上绕出一个稳定的三角形结，然后看向于曼颐。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她终于看懂了他目光的意思。
“修好了？”她问。
“嗯。”
风筝修好，只剩下面上的鸟雀，这是于曼颐接下来的工作。她将风筝举起来，为宋麒的做事效率感到惊叹。然而还高兴了没一会儿，她突然发现宋麒这一日的穿戴格外整齐，脸上擦得干干净净，连那件黑色的学生外衣也是用水擦拭过，去了血腥味的。
他今日走出地窖，或许并不只是为了来找她。
于曼颐慢慢将风筝放下，看向宋麒的视线里也夹带出一丝怅然。她一直知道他是要走的，可是她没想到会这么快。更让她伤心的，是他的表情看起来非常轻松，似乎并不将即将到来的分别视为一件悲伤之事。
是啊，他要走的。他有为了他的消失而焦急的老师，同学，有他未完成的学业和读者众多的报纸。而她只是阁楼里被困死的鸟雀，即便有朝一日婚嫁，也是去往另一个阁楼，眼前所见，皆是翻不过的高墙大院。
“你要怎么走？”她问。
“走正门有些危险，”宋麒反问她，“有没有墙好翻？”
真奇怪，他问于曼颐翻墙的事，她的样子哪里看起来是会翻墙的？可于曼颐愣了愣，还当真想起来，这宅院里，的确有一面可以翻的墙。
她打量了一下宋麒的身形，意识到他比自己高了不少，即便那处假山的山头被敲掉，攀上去也不是难事。于是她点了点头，将那面风筝背到身后，带着宋麒走出了祠堂。
月亮极亮，于曼颐很怕他们被人发现，可这夜的于家大院就像是死去了一样，或许是操纵皮影的人都睡了。他们光明正大地走到那面于曼颐幼时常翻越的墙头之下，她指向假山被敲平的顶，问宋麒：“你可以吗？”
他被捆死了都能从游家人眼皮底下跑出来，他当然可以。
于曼颐觉得鼻头发酸，她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表哥去留洋前她也只是在门前挥了挥手。宋麒用眼睛算了算假山和墙的高度，回头冲她说：“于曼颐，我走了。”
“不要被游家抓到，”她说，“我救不了你了。”
“是，你救我一次就够了。”他笑笑，伸手攀住太湖石凸起的石楞，双臂用力，没怎么费劲就到了山顶。墙头更高，他刚有抬手的打算，一阵风忽然刮了起来。
月亮被风刮过来的云彩挡住了，于曼颐看不见他了。
她只能靠耳朵。她听见他蹬墙的声音，中间险些滑下来，还好他反应快，翻身上了墙头。他顺着墙头行走，一片漆黑里一道更漆黑的影。她在漆黑里忽然听见他的声音从她头顶响起，他说：“于曼颐，你把风筝举起来。”
“干什么？”
“举高点，你不是说院子里放不起来吗？”
她没听懂，但还是按照他的意思举起了风筝，甚至垫起了脚尖。而后她手里一轻，她的风筝竟然被他从墙头弯下腰，拿走了。
于曼颐感到握在手里的纺锤迅速滚动，风筝线被拉了出去。她顺着纺锤滚动的方向往上看，看到了黑暗之中那个举起风筝的人影。
风更大了，那朵挡住月亮的云也被风吹跑。清辉洒落的一瞬，于曼颐手里忽然一紧。她慌忙握紧纺锤，看到那面曾经只能在地上被拖曳的风筝乘风而起，像一只白鸟盘旋在于家大院的上空。
而高墙之上，那道身影飞身而落，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第8章 贵客上门（一）
◎春报◎
回沪之路并未宋麒预料中的顺利，火车站门口蹲守着近十位游家下人。他这时还不知道游老爷已经因为私扣学生被政府传唤，差人等他也只是想把他安然无恙送回警局。
宋麒戴了顶斗笠在车站门口的面馆久坐，最终决定跟随一名驾驶驴车运鸡的老汉先往海宁方向，再从那里的车站离开。车上家禽的味道如此浓重，一人数鸡并肩翻山，等宋麒终于辗转抵沪，第一件事不是去和同学报平安，而是去公共浴室清洗身体。
脱掉衣服的时候，两侧浴池的爷叔为他腰腹与后背的抓痕面色惊异，感慨年轻人到底体力旺盛，让他珍惜好时光，毕竟男人五十岁便荣光不在，丧失所有性吸引力，遑论取得如此激情四射的印记。
宋麒被说得面红耳赤，大半个人立刻浸入池水之中，想起身上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这才意识到，他已经离那座地窖，很远很远了。
等他清洗好一切在绍兴留下的印记，迎接同学们的眼泪拥抱，向老师解释这惊魂十日并重新坐进教室那一天，于曼颐在于家的生活，也彻底回归了往昔。
…
沈映梅并不习惯于沈映梅这个闺名，尤其是在嫁人之后。她是沈氏的女儿，嫁作于家的三少奶奶，名字落到纸上是于沈氏。因为自己没子女，她也没有享受过“妈”这个称呼，只被人称作“三妈”。
三妈于沈氏近来很焦虑，非常焦虑。
头一个焦虑的原因自然是孩子。于沈氏这一年的肚子仍然没有动静，她控制不住地将怀疑的眼神从自己身上移开，投向她的丈夫老三。虽然她并不能把怀疑宣之于口，但这个念头一旦出现了，就很难消失。
当然，于沈氏是一个善于思虑的人，她多年来一直在为此事寻找备用之法，目前最得力的应当就是她那位即将入赘的远方贤侄。于沈氏认为，到时候于曼颐生下的孩子继续姓于，虽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谁叫他们于家这代人丁不旺呢？
然而目前的问题在于，她这位博学而本分的大贤侄，已经半年没有给家里寄信了。
她很少公开谈及这一话题，毕竟上一次谈及的结果是于曼颐那句骇人的“自由恋爱”。于沈氏当时那样生气，很难说不是因为被于曼颐说破了她的忧虑——
毕竟，如果让于老爷知道了这一可能，她贤侄的学业势必会被迫中断，她自己在于家的境况也会更艰难。于家靠做地契发家而非慈善，于老爷资助她贤侄念书也不是出于善心，而是看准他是一块值得投资的土地，并以婚书为契，迫使他念成后将资助百倍的归还。
总而言之，在于沈氏此前的计算中，于曼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契约的签订。但眼下这种情况，又让于沈氏意识到，于曼颐仍是重要的。如果她的贤侄在留学的过程中被洋人的主义污染，产生了不该有的心思，那她就得让于曼颐把夫家的心栓回来，打消他那些心思，然后老老实实地走进燃着红烛的洞房里。
使唤于曼颐也不是一件难事，毕竟她这些年来除了那次“自由恋爱”，从没忤逆过她的意思。尤其是她将她在祠堂里关过之后，她相较以前甚至更加的沉默文静，最大的动静不过是坐在靠墙的假山下发呆。于沈氏很欣赏于曼颐近来的样子，如果她能一直这样下去，她将她假意当做亲女儿也无不可。
这天于曼颐又在假山下发呆时，看见已经很久没和她说过话的三妈走了过来。
她冲她笑，于曼颐觉得惶恐，毕竟上次在绸缎庄她也笑，不过这次她似乎没有变脸的打算。于曼颐站起身，看到她后腰靠住假山的一处凸起，微微弯着腰，视线与她持平着说话。她努力辨认着她的嘴唇和语言，终于从那些支离破碎的假意问候中听出了她要的东西——
她说，于曼颐识字，她要于曼颐给表哥写越洋家书。
“我不知道说什么呀。”于曼颐很茫然。
“这有什么不知道的，”三妈皱了下眉，又迅速舒展，“说你每日为等他回来所做的事，说于家的长辈多么盼望他完成学业，说你好奇他在那边的生活。要是还不够……”
三妈皮笑肉不笑道：“我带你去他父母家中劳作，你也可写进信里，让他知道你一片真心，以至愧对，不能背弃。”
距离宋麒离开的那个秋天又过了半年，她独自度过了一整个冬天，春日已经到了，可春光却丝毫照不进于家大院。于曼颐站在假山下面，头一次听着三妈对她推心置腹，却是教她对付男人的手段，有利有诱亦有愧，全无半个爱字。
一番言传下来，三妈长舒了口气，问她：“你记住了么？”
于曼颐点点头，实则心中已经忆不起半分。这番对话一结束，她便被推搡着去了书房，三妈亲自给她研磨，盯着她在宣纸上书写，写一句给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满意还要铺开新纸重写。她从未写过这样让人羞怯的东西，遑论还要念给旁人听，只写得满身大汗，手腕酸疼不已。
这封信花去了于曼颐一整天，吃过晚饭后又被逼着写了半页的胡言乱语。三次删改之后，于曼颐终于接过三妈递来的一张盖满了邮戳的牛皮纸信封，除了表哥手写的汉字，还有若干鬼画符一般的洋文。
“账房先生说……”三妈这时的语气也不大确定，“这是他在国外的地址，你若是照着描画一个……”
于曼颐画工再好，恐怕也画不出鬼画符的洋文字母，她甚至分不出那些连笔的字符哪个是哪个。这三页家书报废在即，于曼颐倒是松了口气——她实在难以保证表哥看到那些句子时不会对她生出厌恶。
然而三妈在此事上比她有韧性得多。她又去询问了一番账房先生，而后拿了些零钱过来，和那封信一道递给了于曼颐。
“你去镇上的邮局，自然有人帮你填写。这钱是越洋信的邮费，你一道拿去，我明天帮你安排接送的马车。”
于曼颐觉得自己像个提线皮影，这一天连带明天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她真心想做。她将信和钱一起拿回房间，又借着烛光读了几遍，越读越觉得恶心，字里行间竟像是跪在地上献媚，求人垂怜。那话根本就不是她说的，是她三妈说的，又因为她根本已经忘了十六岁女孩儿的心境，措辞只显得矫揉造作——可那又确确实实是她于曼颐的笔迹，是她的书法。她学了一年的私塾，学的字没有派上任何用场，最终只用来写求人回心转意的家书，她明天还得把这一笔烂糟亲手送去镇上的邮局！
于曼颐忽然觉得十二分委屈，转身扑到床上，眼泪把枕巾烫得湿透。床旁挂了刚从洗衣房送回来的衣服，于曼颐余光看见一抹紫，再抬头，又是两只鸳鸯。她擦干净眼泪，一脚踢翻衣架，在那衣服上踩了又踩，而后一把丢到床下，再也不想穿了。
镇上是比乡间集市更远的地方。
于曼颐第二日起得比别人都早，她上次起得这么早还是去厨房归还宋麒用过的碗碟。马车天不亮就套好了，三妈把她送上车，殷切的目光看起来倒真像一位母亲。于曼颐则在怀里抱着装有家书、信封与钱的袋子，在清晨的薄雾中出发了。
或许这是唯一的好消息——她走了一条往日从未见过的道路，路旁则是往日从未见过的风景。她将马车帘子掀开，看着远处的农田上的大片清翠，比在假山下发呆时更深刻地意识到春日已经到来。路旁盛开着低矮的鹅黄色的花，远处有孩子们在放风筝。
于曼颐看着风筝，思绪和风筝一起飘远了。
拉车的马老了，在路上走走停停，于曼颐和车夫到的时候邮局已经午休，寄信的业务只能等到下午办理。车夫也乏了，将马车栓好便去路旁的阴影处打盹，只留于曼颐睁大眼睛坐在车上，掀开车帘一角，仔细地观察这条比乡里最大的集市还要大、还要繁华、还要热闹的街道。
二叔说，绍兴南边的土地都姓于，但这里显然不属于南边的土地。于家的土地都是用来生长庄稼的，而不是用来做生意的。于曼颐的眼睛滴溜溜地跟着街上的行人转，转去卖胭脂水粉的铺子，卖绫罗绸缎的商行，最后落到街角一处外围还在售卖水果的报刊亭上。
好神奇的地方，比书店接了许多地气，又比卖连环画的摊位更上品格。于曼颐探出身子仔细观察，看到报刊亭的老板正坐在里面的躺椅上喝茶看报，而报刊亭外围立着铁打出来的架子，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报纸杂志。
于曼颐心里猛然一动。
那感觉很熟悉，她回忆了一下，惊觉这心跳的幅度只有那日打开地窖时可以比拟。她朝车夫所在的地方张望，发现他瘫倒在邮局外墙的角落，用斗笠盖着脸，已经彻底睡死了过去。
很好，那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于曼颐当真要做什么事的时候，从未犹豫。
她用手提着裙子从马车上跳下来，大踏步地向报刊亭的位置跑去。于曼颐忽然发现，春日的正午，阳光竟然可以这么亮，照得石砖铺砌的路面闪烁刺目的白光。她跑过叮当的自行车与叫卖的摊位，跑过邮局紧闭的大门和黄包车夫们的吆喝，跑到报刊亭前面，双手撑住铁架，将身子远远探过去，特别详细地问——
“老板，我要买一份上海发的学生印的报纸，正刊正在连载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副刊印了些没人要的自由、民主和主义，插图只有野花野草。老板，有这样一份报纸吗？”

第9章 贵客上门（二）
◎家书换戒尺◎
于曼颐从未干过这样的事，又或者她所干之事但凡与宋麒有关，就总是头一次。
回到马车上的时候，车夫仍然躺在地上酣睡。于曼颐将车帘牢牢拉住，把袄裙上卷至于膝盖，继而将她方才从报摊上买到的报纸一层层的铺到大腿内侧。
宋麒这报纸当真销量堪忧，老板那里不止有这个月的，还有上个月的，以至于上上个月的。于曼颐一口气全都买下来，又要了一根老板用来捆货箱的绳索。她将报纸叠好了，又用那绳子将左腿与报纸紧紧缚到一起。她在马车上试着走了几步，很担忧这报纸会在大庭广众下滑落，于是再坐下的时候解开活扣，狠狠一勒，在腿上打出一个死结。
好么，她手腕被宋麒捏青过，脚腕也被她捏青过，如今又为了买他的报纸将大腿也勒出青痕。他那些年给她留下的总是这样的印记，好在身体上的痕迹总是很轻易的随着时间消失，而那些真正痛的东西，反倒是无迹可寻的。
于曼颐就这般手忙脚乱地将报纸缚好，而后便感到了马车的颤动。马夫回来了，用鞭子警醒着站困了的马匹，又掀开车帘，提醒于曼颐邮局开门。她故作镇定地点头，而后便捏着那封上不了台面的家书下了马车，一个人往邮局的方向走过去。
于曼颐头一次来邮局，以为是什么稀罕地方，进去了形制和药房倒也相差无几，只是后面的柜格里装的不是药材，是各地寄来绍兴的信件包裹。墙上张贴了一张邮件的寄费简表，于曼颐对着算了算，心中忽然感到不妙。
她方才将三妈给她的钱用来买了报纸。去欧洲的挂号信邮费不菲，她余下的钱不够了。
正午前来邮局的人不多，排在于曼颐前面的只有一位收邮包的老人。她呆愣着站在那人身后，看着他拆开邮包，抚摸，打量，检查。那邮包对老人来说或许也是件要紧东西，他又用自己带的一张包袱皮将邮包层层裹起，在柜台的催促声中最后一次签下名字。
待老人再回头的时候，方才站在她身后的那位小姑娘，已经不见了。
…
于沈氏发觉，自己那过继的女儿于曼颐，近来很是争气。
她开始勤劳地给她表哥写信，频率几乎已经到了十日一封，完成后便会积极地向她申请一笔邮费，然后独自去邮局寄送。她并不抵触向于沈氏分享信件的内容，若是后者不满她含蓄的措辞，她便从善如流地将语句修改，言辞间的大胆与挑逗让于沈氏都感到心惊。
就于沈氏所知，于老爷对于家女儿们的私塾所用书本有着严格的筛选，最重要的一本便是教诲女子在夫家敬顺丈夫、曲从舅姑与和顺叔妹的《女诫》，而于曼颐所识文字，也都是从那本书上择取。于沈氏很惊奇，于曼颐是如何在仅仅阅读过这本书的前提下，学会了那些她嫁人之后才通晓的床第之语呢？
更让于沈氏感到惭愧的是，她虽然听于曼颐阅读给她贤侄的家书时感到些微害臊，但她竟然并不排斥听这些东西，就像是她童稚时也曾偷偷站在戏院外听词一般。况且这家书的寄送终究是为了她家老三将来继承家业谋划，于沈氏扪心自问，自己似乎并未产生刨根问底的打算。
看着于曼颐每日早晨因为努力写作而黑掉的眼圈，于沈氏低头啜茶，心中竟第一次产生了“母女齐心”的感动。
不过于曼颐心中当然清楚，她这眼圈绝非因为家书而黑，而是因为……借着烛火看报而黑。
继宋麒离开于家半年，那座地窖竟然再一次派上了用场，这一次的用场是于曼颐的书房。她趁着一次家中库房无人看管偷拿了几十只蜡烛，而后便在每个晚上勤恳地前往地窖，点亮烛火，仔细阅读她去镇上寄信时购买的报刊。若是入夜天气太冷，她便将那些根本未被寄出的家书点燃，靠着火光取片刻温暖。
那报纸与宋麒所说当真是一分不差，正刊印制的连载是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其故事之跌宕，纠葛之大胆，与于曼颐早年所读传统话本不可同日而语，端的是鸳鸯蝴蝶，恨海情天。她也关注了每次连载的落款，发现这故事竟然还是多人执笔，每逢旁人撰写便平平无奇，不过普通狗血，只有一位笔名“齐颂”的作者接棒，情节便会陡然曲折，字字句句，画面有如亲现眼前。于曼颐读到揪心之处，独自在黑暗中的地窖捶胸顿足，心想若是再遇见宋麒，一定让他把这位“齐颂”介绍与自己认识。
若是阅读完这自由恋爱，于曼颐仍未产生睡意，她也会意犹未尽地翻阅一会儿副刊的自由、民主与主义。不过她实在是对这些东西提不起兴趣，反倒是为那些粗糙的插画感到可惜。宋麒曾说，他的报纸上只有野花野草。如今于曼颐终于看到，发现近来这几期除了野花野草，还多出一些小猫小鸟。只可惜美工画工实在低劣，猫不像猫，鸟不像鸟，实在配不上主刊恨海情天的自由恋爱。
春日万物萌生，于曼颐也总有心思在动。又借寄家书的由头去了几次镇上邮局后，她终于在一个深夜潜入书房，偷拿了二叔的笔墨纸砚若干，然后在地窖里研磨铺画纸，画出一只栩栩如生的喜鹊来。
她将那只喜鹊剪下，贴到报纸的插图上，又提笔画出一朵牡丹。于曼颐这一夜熬得尤其晚，为宋麒的报纸排版出谋划策，画出无数花草鸟兽的小样供他选用。她熬得天光微亮才返回闺房，将那本剪贴过的报刊藏到枕头底下，又把写给表哥的家书放到梳妆柜上显眼的位置，准备找日子拿着家书和报纸，再去一趟邮局。
不过这一次，她不再是假意进去转一圈便离开，而是真真正正要去寄信。她要按照“读者意见请寄”这行字后的地址填写挂号信，将自己给宋麒画的插画小样寄过去，并请他帮自己转达对“齐颂”的敬佩。
毕竟，她在给表哥写信时能文思泉涌，灵感可全是来自于齐颂笔下的文字呢。
这场荒唐错事持续了整个春天，又度过了半个夏日。随着蝉鸣声愈发聒噪，一度为于曼颐的勤奋写信感到愉悦的三妈却愈发的不安了。
她在春天感到焦虑，是因为她的贤侄家书寥寥，言语中也毫不挂念他的订婚妻子。这促使她想了办法，让于曼颐主动与他写信联系。她以为这男女之间不过一层纱纸，她叫女方主动些，她的贤侄哪怕出于礼节也会传来回音，遑论于曼颐文字中的挑逗昭然若揭。
可一整个春天过去了，她怎么还是没有收到哪怕一封从欧洲寄来的回信呢？
三妈总在怀疑，她必须怀疑。对于她膝下无子，她选择怀疑丈夫。对于收不到欧洲的回信，她怀疑的眼神自然投向了于曼颐。
她此前对于曼颐流露了一些母亲的慈爱，这让她下意识地忽略了许多异常。如今她再次警惕起来，这些异常就变得十分显眼。她发现于曼颐总是在吃早饭时犯困，她还意识到那些由她所写的家书里出现了过多有如“自由恋爱”一般不寻常的词语——
那么，她是从哪里听到的这些东西？
她是沈家不受宠的偏房女儿，如今做到于家三少爷的正妻，她并不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当于曼颐再一次拿着那封所谓的越洋家书离开于家大宅时，三妈立刻将另一辆套好的马车叫到家门前，跟着她一起去了镇上。
然后她就见到了令自己震怒的一切。
那马车夫有如吃了蒙汗药一般，一到集市上便倒头大睡。而于曼颐在车夫睡去后，堂而皇之地跳下车，有恃无恐一般穿越集市上的人群，在报刊前与老板熟练地交流，而后拿出她的钱——那是于沈氏自己攒下的私房钱，用作给她贤侄寄越洋家书的钱——买了一份头版印刷着一对儿男女的报纸！
三妈按耐住性子，继续等，等到邮局下午开门，于曼颐跳下马车，手上拿的不再是报纸，而是那封她每天装模作样写就的家书。她冷着脸，无声地跟上于曼颐的脚步，站在邮局门口凝视，继而发现她拿着那封信在人群里转了一转，甚至都没有到柜台前面排队，就将那封信放回衣服里，一脸自若地出了邮局大门！
她做这一切的时候太熟练，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大门旁那双怨恨到喷火的眼睛。尤其是因为还没到家里，她走路的步子也比平日大，三妈敏锐地注意到她的步伐不似在宅院中端庄，仿佛左腿上捆着什么东西。
她看着那个无忧无虑的背影，那场对“母女同心”的幻想，已经一丁点都不剩了。
而于曼颐则就这么无忧无虑地上了马车，无忧无虑地睡了一会儿，无忧无虑地等马夫带马匹喝过水，拉她走上回家的道路。她趴在窗边看着后退的田埂，心中全是对今晚报刊上所印故事的猜测。她的好心情停在了跳下马车，双脚踏入于家大院门槛的那一瞬。抬起头的一瞬间，于曼颐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她的三妈，于家的三少奶奶于沈氏，拎着一根戒尺站在院门口，正冷冰冰地盯着她的眼睛。

第10章 贵客上门（三）
◎缝隙◎
眼睛。
于曼颐并不习惯直视三妈的眼睛，她已经习惯了低着眉眼，在斥责来临的第一秒下跪。她知道自己接下来应当做出什么样的动作，例如展开掌心，颤着声音在戒尺落下来时计数。这场景在她还是个稚童时时常发生，以至于留下了条件反射一般的身体反应。
但或许是因为从和表哥订婚那日起她就没有再挨过打，又或者是因为某种她目前还没有察觉到的原因，于曼颐并没有跪下，也没有伸出手，她甚至没有低头垂眼，而是微微扬起下巴，和于沈氏对上了目光。
她如此反应，反倒让气势汹汹的三妈脸上浮现一瞬的不知所措。随之而来的，是恼羞成怒以至于改变了声调的尖叫。
“于曼颐！”她不顾下人们惊恐的目光，朝自己过继的女儿撕心裂肺地喊起来，“你知不知道自己应当做什么！”
她知道，但她已经不认为那是“应当”。她被冲过来的三妈推搡着身体，一步一步地后退，直到腿上绑的报纸散落一地。于沈氏从地上将报纸捡起来，又尖声叫人送过一叠从她房间里翻出来的报纸，然后一张一张，一张一张地，摔到她正在发抖的脸上，肩膀上，胸前，腹部。
于曼颐怕极了，可她就是不低头，就是要用她年轻而漆黑的眼睛注视着于沈氏，理直气壮到就像那个做了错事的人是对方，而不是她自己。三妈摔完了报纸，又抬起手上的戒尺往她身上抽。那根象征着权威的戒尺挟风而至，眼看就要在她脸上像此前千百次一般敲出血痕。而于曼颐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闭眼，而是一把攥住了那把抽向她的戒尺，让于沈氏没办法向前哪怕一步。
“于曼颐，”三妈的语气是如此的不敢相信，“你是不是疯了？”
“你终日在于家的宅院大喊大叫，”于曼颐语气冷静，“你才是疯了。”
“你看清楚我是谁！”
“你问这做什么？”于曼颐死死攥着那戒尺，一字一顿地提醒，“沈映梅，你是忘了自己的名字么？”
于沈氏在她被直呼其名的那个瞬间陷入了彻底的疯狂。她用尽全身力气，将戒尺从于曼颐手中一把抽出。金属的边沿太过锋利，于曼颐只觉得一阵深及骨髓的刺痛，眼神望过去，只看见掌纹断裂，一道血痕出现在掌心正中。
“好，好，于曼颐，”三妈用戒尺拄在地上，闭了半晌眼睛，终于慢慢睁开，语气愈发的怨恨，“你现在不愿意跪下，那你就给我站在这里——”
她环顾四周，围观的下人纷纷收回目光，无一人如于曼颐一般敢与她对视。
“——站到你愿意跪为止！”
她抬起戒尺指着于曼颐的眼睛：“谁也不许给她水，不许给她吃的，不许放她进门！于曼颐，你如今好有骨气，那我就看看你有多硬的骨气！”
她说完了，便回过头，迈过二进院子的门槛，等几个下人跟在她身后进门，便将那大门“咣当”一声关上。
最近县里有事，家中除了二妈三妈，别的人全都被召去商议，要过几日才能回来。二妈自然拗不过三妈的泼辣，于曼颐闭了会儿眼，心中知道，这扇门，明日之前是不会打开了。
她意识到自己被留在了一个缝隙之间。一进的大门在她进来的时候就被锁上了 ，二进的门也插上了门栓。她回不去守旧的于家大宅，又去不成门外的自由天地。她被扔在这旧与新的缝隙之间，没有人管她，没有人要她，就如同她出生时父母也弃她而去一般。
她掌心好痛，血染脏了衣袖，痛得她嘴唇发白，腿脚发软。可她偏偏又不想坐下，她在此刻只想这样站着，只愿这样站着，仿佛不倒下就意味着她心中的不妥协。她身上流血的地方也不止这一处，于曼颐闭上眼，竭力放大掌心的疼痛，用以掩盖小腹里面的刺痛。
就如同齐颂笔下最为狗血的剧情一般，那日午夜，绍兴迎来了夏日的第一场大雨，于曼颐在雨中站了一夜，终于在日头升起前一头昏倒在地上了。
…
养病的几日，三妈没有再来房间里追究于曼颐，又或者是她也不想看见于曼颐的那双眼睛。
老幺和下人来给她送过吃的和药，和她说于老爷和几个少爷参加过县里的商议，和其他大户一道回来了。似乎又有什么新的政策被颁布，而于曼颐大病初愈，并没有精力去关心。她窝在被子里昏昏沉沉地睡着又醒来，心想倒是也好，她再也不用拧着鼻子给表哥写那些违心的家书了。只是可惜，她也再买不到宋麒他们出的报纸了。
又养了几日，她也可以坐起身子，自己把头发梳好，在房间里走一走。她忽然发现这一病，自己好像长高了一点，不再是以前的小孩身形，倒有点像个大人了。于曼颐摸了摸自己的脸和胸口，想到自己已经十七岁了。
还差一点点就能痊愈的那天，忽然有下人来敲于曼颐的房门，叫她去一趟堂厅，于老爷和客人要见她。
“谁？”于曼颐忍不住反问。
“客人，一个戴眼镜的老人，看起来很有学问，”下人也替她猜测，“还有些年轻的男男女女，他们来拜访于老爷，然后就要见你了。”
于曼颐沉默片刻，问：“我三妈在么？”
“也在的，”下人说，“几个少爷夫人，都在的。”
她叹了口气，很不愿意去，可也知道她不能在房间里躲一辈子。她让下人转达自己大病初愈，仪容不整，要等会儿才能到堂厅，烦请多等一会儿，然后就坐到梳妆台前，把睡得凌乱的头发一根根梳通。原来人病了头发也会干枯，她将失去光泽的长发藏到发髻里，戴了对儿蝴蝶样子的耳环提起精神，最后换衣服。她以前将不同的报纸藏在一件件的衣服里，于沈氏找出来的时候全给她用剪子绞了，剩下的最体面不过那件被宋麒嘲笑过的紫鸳鸯袄裙。于曼颐不情不愿地穿上，心想，要是给他看见，又要笑话她了。
一套妆成，她又是绍兴于家体面的女儿。于曼颐扶着扶手下楼梯，木质梯子踩上去吱呀作响，她觉得自己摇摇欲坠，眼前发晕，尚未痊愈的身体简直要出现幻觉了。
这如梦似幻的心境延续到了她抵达堂屋，拿着帕子给于家的长辈和客人问好。礼仪教她见着外人不能直视，只能微微垂着眼，用余光看。于曼颐用余光一张张扫过去，先扫过长辈们熟悉的脸，而后是一个戴着眼睛的很有学问的老人，以及几个年轻的……
于曼颐定在了原地。
还是那套黑色的学生装，还是那张脸。她不敢抬起头，只当是病未好全，看人花眼。偏偏对方抱着手臂，从人群中站出一步，微微歪头望向她，神情竟似昨日还在地窖中相见。
她本就大病初愈，耳垂在瞬间发红，简直怀疑自己又烧了起来。而宋麒只是冲她轻轻笑了一声，便回头和那位老者介绍：“老师，这应当就是我那份报纸的读者于小姐了。”
于曼颐这下倒是猛地把头抬起来了。
这一抬头，她看清了所有人，也看清了于老爷慈祥的神色。她在转瞬间明白，宋麒这说法很聪明——他不能说她曾背着于家人把他藏进地窖，对她这种宅院里的小姐而言，这行为简直算得上大逆不道。但给报纸寄信则是温和的，不甚逾越的。尤其是在这个情况下——于曼颐敏锐地察觉到这名老者和学生是于老爷的贵客——甚至是可以拉近于家和客人们的关系的。
他用一句话光明正大地认识了她。
她愣愣地看着宋麒，他也微笑着看着她。意识到于曼颐长大了一些，他的眉头微微上挑了一下，而后很快恢复了平常。于老爷让她坐下，于曼颐走了两步，发现自己的椅子紧邻着三妈，而后者正目光冰冷地望着她。她顿住步子，继而听到宋麒说：“我这边有个空位，于小姐可以坐过来。”
然而他身边并没有空位，只有一名表情茫然的学生。于曼颐不知所措地站着，然后宋麒说：“快给你的临摹老师让座，你这只会画四不像的庸才。”
几个学生哈哈大笑，于老爷也笑了，他们都知道了于曼颐给报纸寄过插图小样的事，这让于老爷脸上有光。那位学生果然立刻起身给于曼颐让座，还比划了一个“请”的手势，这下她不坐也不行了。
坐到椅子上的时候，于曼颐听到宋麒微微侧身，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有话和你说。”
但是他只说了这么一句，于曼颐猜测他是一会儿要带她出去。
初见宋麒站在面前的心跳平缓了，于曼颐坐在他身旁，用余光观察他的举止。他坐姿算不上端正，身子往她的一侧偏，左胳膊撑着扶手，右手放在膝盖上，指尖一下下地弹。她很艰难地控制着自己不要把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宋麒身上，而去听那位老者和于老爷正在交谈的事情。
原来是上面又下达了新政，县里想了办法，而后又下到了乡里，最后是于家和游家这些大户家里。新政要基层政府扫盲，还派了上海的老师和学生下到乡里的学堂。宋麒这一支人本来不是要来于家所在的乡里，但他用一番演说感动了老师，他说自己那十日和这片土地结下了深厚的缘分，他所救走的那位姨太也让他觉得当地的现代意识仍是不足。总之经过他天花乱坠的演讲，他们这支就被换过来了。
于曼颐不知道宋麒是不是为了自己特意换过来的，或许他一会儿会说。他目前只是斜着坐在她右手的椅子上，时不时打个哈欠，在两个老头儿客套的寒暄中困得头一点一点。
于老爷话题一转，继续和宋麒老师的对谈。原来他们这一支师生下到于家的乡里，于家就得负责他们的食宿问题。这事并不难，于家宅院这样大，后面还有许多空房。宋麒听到此处忽然将手举起来，他说自己毛病多，睡眠质量不好，对房间很挑剔，能否几位同学老师先聊，他跟着于小姐去后面看一看房子，把自己的定下来，省得晚些耽误同学时间。
他老师对他吹胡子瞪眼，无奈宋麒此人从不在意别人的胡子和眼。而于老爷作为主人自然要尊重客人的意见，挥挥手，便让于曼颐带宋麒出去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迈出门槛，宋麒在前，于曼颐在后。走过一段路后，堂屋里的对话声彻底消失，他们也到了可以开口的时候。宋麒听长辈谈话听得犯困，狠狠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才将身子转回去，看向出门后一直没有开口的于曼颐。
然后他的神色微微凝固，刚刚放松下的身体再次紧绷起来。
于曼颐低着眼睛，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但已经把脸哭花了。她用手背擦拭了一瞬眼泪，宋麒的眼神控制不住地落在她的掌心，看到了那道刚刚愈合的伤痕。

第11章 贵客上门（四）
◎漂亮易碎的瓷器◎
于曼颐也很想知道自己怎么了。她挨打的时候没有哭，站在雨里的时候没有哭，烧得昏沉头痛的时候也没有哭，可偏偏看到宋麒走在她面前没事人似的背影，委屈就难以抑制地涌上来，哭得脸上全是眼泪。
她闭了会儿眼，宋麒在她闭眼的时候盯着她手掌的伤痕看。地窖里的十日让他比于曼颐自己都更早意识到她过高的自尊，她不喜欢别人觉得自己可怜。她还没有主动向他提起这伤痕的来历，那就是不希望他知道这伤痕背后的可怜。但心里的委屈已经多得压不住，盛不下，于是只能哭出来，好在宋麒希望她哭出来。
于曼颐终于哭够了，手背在衣服上擦了擦，睁开眼的时候，宋麒微微俯着身子，手撑在膝盖上，仔细地研究她的五官。她吓得往后撤了一步，问：“你看什么？”
“你哭什么？”宋麒反问，“看见我回来喜极而泣？”
她被他这四个字弄得转瞬就不想哭了，她就知道宋麒这个人心是好的，但说话总是气人又讨厌。一年没见，他不关心她哭的原因，而是把她的眼泪归咎于自己魅力无穷。于曼颐用力把他推开，迈开大步往院子后面走，边走边问：“你睡觉到底有什么毛病？这里房子都很好，你要住哪间？”
“我有什么毛病，”宋麒说，“我在地窖里都睡得很香。你看哪间去找你方便，我住哪间。”
“不要，你住得离我远一些。”
“为什么？于曼颐，你怎么一年不见，脾气变得这么大？我以为你看到我回来会高兴。”
她当然高兴，她在堂厅听到他声音响起的时候几乎跳起来。于曼颐这时候还不知道，从西方引来的科学理论上讲，她这叫做迟到的青春期，和那场夏季暴雨一通汹涌抵达。高兴和悲伤都剧烈，亲近的要推开，喜欢的也要说不喜欢。又或者她的青春期早就到了，但这纸糊的于家大院里人人都是皮影，她也得面若纸色的跟着表演，否则就要被扔在大雨里，浇灭最后一丝生气。
而宋麒是活着的，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就也可以活起来了。
她在前面气势汹汹地走，宋麒在身后无辜地跟着，走到于曼颐自己也觉得自己乱发脾气。而宋麒捕捉到她身形中的一丝犹疑，当即长叹道：“这样吧，我再去睡一次地窖。我在地窖里的时候，你对我还是蛮关照的，真让人怀念。”
“一点也不怀念，”于曼颐说，“我起早贪黑的给你送饭，听你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有了好多不该有的心思。你翻上墙头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院子里，什么都和以前一样，又什么都不一样了。”
“什么不一样了？”宋麒问。
“我要是知道就不会发脾气了，”于曼颐说，“我又不像你们，读过书，还有好多同学，什么都能讨论。我自己一个人被关在门外，出也出不去，进也进不来……”
她到底在胡言乱语什么。
于曼颐痛恨自己的表达能力，她发现人说话的时候有一个词汇库，她以前的词汇库里装满了私塾和三妈的教诲，她用十六年的时间巩固，然后熟练地表达。可这一年来，这个词汇库里多了许多怪东西，他们和以前的词汇大扯头花，让她的思维和语言都开始错乱。这错乱感在见到宋麒后持续加剧，而人在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时候，就会急得像在发脾气。
原来她不是在发脾气，她只是太着急了。
宋麒比她更早看明白她在着急，他还是弯着腰看着她，冲她笑着说：“你不要着急，你慢慢和我说，要么我来问你。于曼颐，你怎么有胆子给我寄信的？你从哪儿买的报纸，又是从哪来的钱？”
他说话的时候身子放低，和她刚好平视。于曼颐不需要抬头仰望，也不需要低头回避。她背起手，终于像在地窖里似的和他说起话，故事的来龙去脉甚至和她在地窖里的那些唠叨无缝衔接。她叙述起事情事无巨细，连去买报时老板说他的报纸卖不动都要转达，让宋麒颇有些尴尬。直说至最后一次被关到门外时，她忽然失去了详细描述的兴致，寥寥数语略过，只说那晚下了一场很大的雨，她淋病了。
宋麒听明白了那句没头没尾的“出不去也进不来”是什么意思，眉毛微微皱起来。于曼颐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干净，每一个句子的收尾都比常人绵软。宋麒习惯了在她细枝末节的描述里寻找最要紧的词汇，哪怕他平日只能听进言简意赅的发言。
而于曼颐也不再发脾气了，她把自己要说的东西说清楚了。人说清楚话，又有人听她说话，她就不会发脾气了。要是三叔能多听听三妈说话，她应该也不会成日歇斯底里地对所有人呐喊。
两个人都平静了一下。
宋麒的神色不再像刚才轻松，于曼颐倒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她拉着宋麒又走了几个房间，问他要住哪里，而他还是那句话：“方便去找你的那间。”
于曼颐这次没让他住远点，她的确给他指出了离她最近的那间。
两个人挑完了屋子，又回了于老爷招待客人的堂厅。见宋麒进来，他的老师用丢人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于曼颐被老先生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逗出笑意。她的笑意引来了三妈不快的眼神，宋麒用余光瞥了一眼，不动声色地将于曼颐挡在了自己的身后。那位四不像同学因为于曼颐离开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宋麒没有让他再站起来，而是推着于曼颐坐到自己的座位上，然后摆出一副希望站到老师身侧的意图，把于曼颐彻底挡住了。
于曼颐坐在他身后，看到他将手背起来，脊背挺直，人很挺拔。他站着的时候倒是四平八稳，不像他坐下，坐没坐相。
他站到老师身侧，就更方便加入发言了。于曼颐听到他积极地加入了于老爷和那位老先生关于扫盲的商议，一副义不容辞的样子，连他的同学们都觉出奇怪。果然，说了没一会儿，他突然话锋一转，说这次扫盲班恰好要求每班至少两个女孩儿，不如就让于小姐作为其中之一。
于曼颐惊讶地抬起头，但他把她挡得太牢，她看不见任何人的反应。但她很快听到三妈的声音响起来，她声音冷冰冰的，带了一点怒气，她说于曼颐本来就识字，没什么好学的。
宋麒说，扫盲并不是只教识字。
三妈说，她识字就够了，还想学什么呢？终归是要嫁人的，学那些没有用的东西做什么，不如在家多练习女红。她那得意的画画，也是因为要做绣花的纹样。
宋麒的发言有一瞬停滞，而后，另一道女声插了进来。于曼颐侧过头，看到一名宋麒的女同学，脸极臭，说这到底是哪里的裹脚布成精了啊。
她骂得比宋麒难听多了，是一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同学。
气氛变得很僵硬，于老爷也感到了尴尬。宋麒的老师回头斥责了几句学生，打圆场道于家的女儿还是要于家的人来安排。于老爷也立刻站起身，请大家移步隔壁的酒楼，今日于家设宴，马车已经备好了。
他拍了拍自己三儿子的肩膀，便离开了堂厅，其他人鱼贯跟上，只有宋麒没动。他的老师见状绕路回来狠狠一拍他的后脑勺，于曼颐笑起来，她站起身，在宋麒身后悄声道，没有事的，他可以离开了。
他朝她手掌的方向看了一眼，并没有把她的话当真。
“今天有客人，”她说，“于家是有规矩的。”
于家的确有规矩，况且于老爷今天刚刚夸奖了于曼颐，她对自己眼下的处境有把握。而宋麒在老师的盛怒之下不得不离开，临走前还是控制不住地往身后看了一眼。
于曼颐交叠着双手坐在椅子上，眼睛看着脚尖，身上是一件绣了鸳鸯的紫色袄裙。他当时怎么会说这是补服成精呢？她穿这件衣服明明这么好看。她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椅子对面是受到于老爷暗示留下来的三叔和三妈，他们会决定她接下来的命运，就如同他们决定了她此生每一件事的命运。
她好像一件做工精致的雾紫色瓷器一样坐在那，那不是方才那个在后院里和他哭和笑的于曼颐。
宋麒叹了口气，只能决定自己尽快地吃，尽早地回来。
很快，于老爷，于家的其他人，来做客的老师，学生，甚至下人，都走了。堂厅里只留下了一对儿假人似的并肩坐着的三叔和三妈，和低着头坐在他们对面的于曼颐。她用袖子盖住自己的手，两手的手指绞在一起，指缝间有细密的汗，像是罪犯在等待宣判。
可她又何罪之有呢？
寂静之中，她终于少见的听到了三叔的声音。她习惯于听三妈的声音，但三叔在的时候，三妈便失却了发言权。他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继而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他说话不似三妈单刀直入，而是十分曲折，十分委婉。他先说于曼颐的父母，他的父亲是三叔的四弟，从小就与他关系不好，是个一身反骨的人，娶亲也没有遵从家中安排。他的妻子也是一身反骨的人，两个一身反骨的人在一起，下场果然十分凄惨。
于老爷此前对于曼颐很冷淡，就是因为她的父母都是这样的人，于老爷十分担心她也长歪，才让三叔三妈好好教养。好在于曼颐从小就很听话，从未做过大逆不道之事，今日更是让于老爷脸上有光。于老爷认为三叔教女有方，低声夸赞了他几句，这极大的鼓励了三叔。
三叔被鼓励之后用自己不慎灵光的大脑思考了一下，他知道自己被夸赞是因为于曼颐的画画得很好，这启发了他。他意识到，对于曼颐这一辈儿的女孩来说，无才便是德已经不是彻底正确的了，三叔本人也饱受枕边人无才的乏味和折磨，这里就是在说于沈氏。
因此，三叔做出了如下判断：他希望于曼颐有一些才华，她未来的丈夫是留洋回来的学者，对方定然对伴侣的学识是有要求的。但三叔也强调，于曼颐的才华需要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不能过低，过低会让她的丈夫感到丢人和乏味；也不能过高，过高会让他的丈夫感到失控与自卑。
总而言之，过低了面上无光，过高了面上也无光。因此，两个月的扫盲课程很好，非常好，刚刚好，他同意于曼颐参加宋麒所说的扫盲课程。
三妈面无表情地听着三叔安排了一切，这一次，她没有办法拒绝。
三叔的演讲发表结束了，他自觉讲得头头是道，挥手让于曼颐离开，自己在坐在堂厅喝几口茶。于曼颐安静地从头听到结束，起身谢过三叔，然后低着头，缓步迈出了堂厅的门槛，朝自己房间的方向走了过去。
她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了掌心，让刚刚愈合的伤口再度有了开裂的迹象。她希望宋麒早点回来，她能与他分享这个消息。她细细回想着从那日将宋麒带回来后发生的一切，感到一种强烈的侥幸。她在一次又一次的侥幸中碰到一个更为侥幸的时机，而后和宋麒一起，在一片混沌中撕开了一道缝隙。
这缝隙是如此狭窄和勉强，但她终于能在缝隙中透气。

第12章 贵客上门（五）
◎奇迹曼颐（百褶裙版）◎
宋麒整顿饭都在担心于曼颐受到为难，偏偏老师就坐在他旁边，动辄拍打他的肩膀，让他对接下来的扫盲课程发表看法。好不容易捱到结束，于老爷还有正事要谈，几个学生总算能坐马车返回于家。出门前于老爷已经让下人带他们选过房间，宋麒和同学分开没走两步，便看到了站在阴影里的于曼颐。
看到她的一瞬间，宋麒就知道，是好消息。
她脸上带着笑，手背在身后，看他过来时头微微扬起，不似平常总是低着。见着宋麒脚步加快，于曼颐也从阴影里走出来。她在这一刻发现一件很奇妙的事，宋麒会因为她脸上挂着笑而自己也露出笑容。这在于家很少见，于曼颐一度觉得大家都不喜欢她脸上有笑容，例如三妈，每每看到她心情愉悦便会冷下脸。
两个脸上都带着笑的人站到了一起，因为有笑，关于扫盲课的细节便不必太多言。不过于曼颐扭捏了一会儿，又提起了另一件事——关于衣服。
这次来于家的除了老师和宋麒，还有一名男学生和两个女学生。于曼颐在堂厅时特意观察了一下那两个女孩，她发现她们穿得衣服与自己不同。她们的衣服颜色比自己素，上面也没有那么多花纹，上衣袖口收紧，下摆则短至腹部，最不同的还是裙子，于曼颐的裙子长及脚踝，她们的却只到小腿，裙摆做成百褶裙样式，造就了和于曼颐所穿衣服截然不同的观感。
于曼颐觉得，自己如果当真要去参加扫盲课，最好不要穿成现在这个样子，最好穿得和这两位女学生一样。她想和其中一位借一身过来，趁着还没开课，自己裁剪一身出来。
“穿你现在这身也可以的。”宋麒觉得没必要。
“可是你说像是你阿爷晚清的补服成精。”于曼颐说。
宋麒感到自己被一颗一年前扔出去的石子击中眉心，只能转身带她去找同学。两个人走到一道刚点起灯的门前，宋麒指了指，告诉于曼颐：“她叫方千，身形和你差不多，你和她借吧。”
于曼颐点点头，很紧张地去叩门。
她没有认识过这个年龄的女孩，她只有一个比自己大了许多的阿姐，和一个比自己小了许多的妹妹。叩过两声后房门打开，于曼颐陡然对上号——方千便是那个在堂厅骂她三妈的青出于蓝。
方千私下脸并不臭，看来她那副神情是仅特殊场合可见。她是于曼颐见过的女孩子里头发最短的，鬓角碎发别到耳后，露出修长脖颈。她抱着手臂了解了于曼颐的想法，立刻回身从行李里拿出一身衣服，让于曼颐拿回去比照裁剪。
“明天就能做完吗？”她问于曼颐。
“应该可以的，”于曼颐说，“我有些旧衣服，可以改一改。”
方千听她说话的神情和宋麒有几分相似，他们都是语速很快的人，却很有耐心听她慢慢的说话，丝毫没有不耐烦。她和于曼颐说不用着急还她，课程后日才开，他们几个明日要去学堂和乡里的先生讨论课程的事，另外，另一名女孩的名额还没有定下来。
说到这儿，她抬眼看向宋麒，抱着手臂问：“你有主意了吗？”
宋麒说：“其实我有了，明天人都到了再说吧。”
于曼颐静静听他们说话，她发现方千和宋麒说话的时候语气很松弛，完全不像家中的女人和男人们说话时毕恭毕敬的样子。方千长得很漂亮，还替她骂了三妈，她有点喜欢方千，这种喜欢类似于她看到了一个比之前见到的形象更想成为的样子。
她的喜欢从照着方千的衣服剪裁开始。
她拆了一件以前的旧衣服，因为那件衣服的布料很素，上面也没有土里土气的鸳鸯和花瓣。最难做的是那条百褶裙，她研究了很久那些折痕是怎么做出来的，最后用一根与布料同色的线在背面下针。
方千和宋麒都让她不要急，但她还是熬了一整夜。天亮后她按照往日的时间下楼吃饭，学生们不在，下人们说他们一早就和老师出去了。饭桌上三妈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可于曼颐也没工夫管她，她还得回去接着做衣服，头一低下去，再抬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三妈都没让人叫她去吃午饭。
于曼颐抱着方千的衣服下楼，想看看她回来没有，结果她正好坐在花园的石头上喂鱼。
她头一次见着这种人，拿着一块绿豆糕，自己吃一口，喂鱼吃一口。于曼颐笑着走过去叫她，她回头看见于曼颐也笑，他们都是看见于曼颐笑就会跟着高兴的人。
两个姑娘坐在池塘旁边，这是于曼颐第一次和差不多年龄的女孩坐在一起。方千是学生里面唯一一个回来的，她和于曼颐说，自己实在是丢不起那个脸了。
“怎么了？”于曼颐问。
“我们不是差一个女学生的名额吗，乡里没有人愿意送女儿来上课，”方千说，“宋麒说，要游家把这个名额填了。”
“游家？”于曼颐很惊讶，心里有点担心。
“对，就那个之前差点把他打死的游家，”方千说，“我看他是去报仇了，带着老师和学堂的先生，站在人家游老爷面前信口开河，还说起那位被他带走的姨太太，说游家就是因为缺乏接受现代教育才做出这等封建落后之事……”
倒真是宋麒做得出来的事。
“那位姨太太怎么样了？”于曼颐被方千提醒了。
“起初不太好，”方千说，“宋麒这个人做事很欠考虑，他把人带出来，又没地方安置，虽然有报纸读者听说后来捐款，但老师还是把他好一通骂。”
于曼颐不懂为什么会不太好，按二妈所描述的那些，她觉得哪里都比关在阁楼里好。
“她什么都不会，”方千解释，“她以前只会弹琴唱曲，难道我们再让她去弹琴唱曲么？那和把她留在游家又有什么区别。于小姐，你仔细想，她光跑出去是不够的，人还是得有安身立命的本事。要是没有，家里起码有口饭吃。”
于曼颐领会得很快。“那后来怎么办呢？”
“我姑夫名下有一个毛线厂，”方千说，“我找关系把她送进去了，她很愿意，她说只要有办法，就不用回去。”
于曼颐点点头，替游家的姨太太松了口气。松气之余，她意识到方千虽然看起来是个普通的女学生，但有一些背景。不像宋麒，是真的穷。
又聊了一会儿，方千拿着自己的衣服走了。于曼颐觉得她与方千这段对话的信息其实很多，她仔细地反复地品味，终于找出了这段对话的重点：人得有安身立命的本事。
她有么？
于曼颐陷入了思考。
…
于曼颐的学生服经过两宿的加工，终于变得和方千的那件款式难辨区别。她穿着这身衣服下了楼，站在一群要去学堂讲课的学生中间，人人都冲她笑，夸她好看。除了于沈氏，大家都很高兴，并且无人在意于沈氏的情绪。
宋麒之前和她说过这次扫盲课的形式，的确是“不止教识字”。课程彻底按照大学的教育方式，有课程表，上午是一节英文和一节算数，下午是两节国文，参加的学员按需求自选。大多数人的选择都是上两节国文，于曼颐起初也是这个意思，宋麒听到后问她想不想学英语，她摇摇头，觉得自己用不上。
结果今日就要开课，她匆匆穿过人群，去找正在往马车上搬教材的宋麒。他已经搬完了自己的部分，又坐没坐相地靠在本该车夫坐的位置，旁观他那位给报纸画四不像的同学工作。马车旁还有一个正在举着英文教案备课的方千，三个学生坐在那，很有朝气。
于曼颐靠近这团朝气，又因为自己穿了和他们差不多的衣服，融入了这团朝气。她拽了拽身为朝气之一的宋麒的袖子，让他俯低身子。
宋麒低下头，看见是于曼颐便有些惊讶。他人在车上太高，她说话须得垫着脚。他手撑着马车的栏，再度将身子俯低，她终于可以一只手攥住他肩膀的布料，然后趴至他耳边。她还不习惯在公开的场合大声说话，宋麒对此并不着急，他完全可以配合她。
她趴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宋麒低着头听她说完，把目光投向她期待的眼神，忍不住笑着说：“当然可以，我一会帮你取。”
于曼颐松了一口气，跑回去了。
四不像同学仍在勤恳工作，注意到这一切的只有方千。方千放下英文课的教案，感慨道：“真挺招人喜欢的。”
宋麒没理她。
方千继续说：“你别是被人家可爱得说不出话。”
“你有病啊。”宋麒说。
“她和你要什么？”方千丝毫不觉得自己被攻击，反正她也经常如此攻击宋麒。
“没要什么。”宋麒闭上眼，后仰着靠向马车，耳边萦绕着于曼颐方才留下的气息，一种带点桂花味的香。他动了下肩膀，抻平方才被她攥在手心的学生服，又想起那道留在她掌心的伤痕。
“她问我课本够不够，”他说，“她三门都想学。”

第13章 贵客上门（六）
◎麒麟长剑◎
马车颠簸，这一次去的不是集市，而是离着政府仅有百米之遥的学堂。此处的建筑从清朝以来便没有太大变动，但又缺乏修葺，因此目之所及总觉得陈旧暗淡，最鲜亮的竟是沿途一处财神庙，因为香火鼎盛。庙里一棵槐树极为高耸，上面系满了鲜艳的红色布料，门前挤满了供奉的乡民。
“怎么人都那么爱钱？”方千说。
“当然爱钱，谁不爱钱，”四不像同学反问，“你不爱是你不缺。”
“宋麒那报纸期期亏损，我看他也缺得很，但对钱就缺乏兴趣，”方千说，目光转向他，“是吧，宋大少爷？”
“谁说的？相当有兴趣。”宋麒闭目养神，抱着手臂反驳，“我只是不认可一些获取钱财的方式。还有，本报已经靠连载小说收回本钱了。”
学生间一片嘘声，于曼颐看着他们，不太理解。可以确定的，是齐颂让宋麒的报纸起死回生，看来人的才华才是无本万利的生意。于曼颐又思考了一下自己的处境，发现自己虽然是地主家的小姐，但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财物，看来是帮不上忙了。
于曼颐此前给宋麒寄送插图小样时，曾在信中提及自己对齐颂的仰慕，但他见面之后并未主动提起此事。于曼颐此时忽然很想问他一问，但她极少在这么多人面前说话，开口就变得艰难起来。尤其是学生们吵吵嚷嚷的，很容易就把她的声音盖下去。
她试了几次都没说出口，最终还是把头低了下去。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她在于家也时常有这种欲言又止的时刻。
然后她忽然听见宋麒的声音响起来：“于曼颐，你说什么？”
于曼颐蓦然抬头。
他还是抱着手臂闭目养神，头微微仰着，靠在马车上，她都不知道宋麒是如何听见她那些短促而带着试探性的音节。他的声音也不大，但在一群学生里辨识度极高，大家转瞬就不再吵嚷，转而将目光投向于曼颐。宋麒也在说过这句话后慢慢将眼睛睁开，身子往前探了一些，目光专注地落在她身上，就像方才并不是在打盹。
大家都在等她说话，这实在是很少见的一种体验，于曼颐转瞬有些紧张。她花了一点时间组织好话语，终于攒够了勇气，勇敢发问：“给报纸写连载的那位作家齐颂，也是你们的同学吗？”
马车里静了一瞬，而后发出爆笑声。
宋麒愣了一瞬，脸上也挂上笑意，不过相比别人就带了点苦笑的意味。他的确收到了于曼颐那封情真意切的书信，阅读过上面对齐颂的称赞和仰慕，当时也只是觉得好笑。来了绍兴后事务繁多，他便将此事抛之脑后，没想到于曼颐会当着这么多人提起来。
“于小姐，”方千立刻加入了对话，“你喜欢看齐颂——”她瞥了一眼苦笑着的宋麒，说，“——的连载吗？你觉得他哪里写得好？”
“哪里都好，”于曼颐毫不吝啬自己的认可，她所受的教育并不允许她如此直接的表达对异性的崇拜，可齐颂眼下并不在这里，“他的故事和以前我看的话本不一样，也不会用些生僻字来难为我。”
“可你知道，”宋麒抱着手臂，忽然寡淡笑着开口，“这种故事对一些读书人来说，是很上不得台面的，被人看不起的。”
“凭什么要看不起？”于曼颐摇摇头，继续说，“故事不就是写给人看的么？让人看得喜欢不就是最重要的么？我最讨厌那些高高在上的读书人，什么都看不起，自己又做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
方千拍了拍手，道：“说得太好了，齐颂听到要高兴死了。于小姐，其实齐颂就是——”
“就是我在隔壁班的同学，”宋麒面不改色地打断了方千，“等我回了上海，一定向他转达你这番掷地有声的发言。”
马车行到学堂，一行人陆续下车。宋麒将另一个女生与于曼颐扶下马车，然后看到方千从另一边自己跳了下来。她抱着手臂走过来，狐疑地问宋麒：“你瞒着人家做什么？”
“说了去哪里听到这样由衷的称赞，”宋麒示意她进门，而后自己跟上，“如果知道我就是齐颂，她一定什么都不好意思说了。”
方千不禁顿足，站在宋麒身后，用他刚才攻击她的话回敬。
“你有病啊。”方千如是说。
…
学堂与私塾相比更大，更明亮，学生也更多。于曼颐从未在市集以外的地方见到过这么多人，年龄、肤色、身份各异。因为是扫盲课，所以来读的并不止是读书人，许多人看起来更像是街上的商贩，田里的农民，码头的船夫。
进去没一会儿，宋麒他们就被叫走了，于曼颐只能和这群人闹哄哄的挤在一起。她起初觉得害怕，而后发现并没有人在意自己。人们都是来学知识的，这东西曾经只属于权贵，如今却有人破开一道缝隙，让它自上而下地流至于此，流到了绍兴的地里田间，流进乡下的市集与河溪。于曼颐是这道缝隙的见证者。
闹哄哄的场景很快就随着报道结束而结束了。于曼颐意识到，这些人都是从谋生间隙挤出的上课时间，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参加下午的识字课程，有一些想学记账的还报了算数。报道的人群散去后，剩下的上第一节 英文课的人，竟然只有七名。
于曼颐很担心方千因此受挫，于是积极地坐到了第一排。然而坐得靠前并不影响她整节课听得云里雾里，到第二节 宋麒讲授的算数结束之后，于曼颐已经彻底垮下去了。
原来受挫的不是方千，是她自己。
下午还有两节识字课，于曼颐趁着中午休息，默默将座位挪到了最后一排。下午上课的人也在陆续进入学堂，于曼颐坐了没一会儿，忽然听到身后有一道女声响起：“是于家的二小姐吗？”
她蓦然回头，看到一张温雅而略带憔悴的脸，大约二十多岁，头发盘髻，两鬓有不属于这个年龄的白色发丝。
她立刻反应过来，这是被宋麒他们游说来上课的游家小姐。
这位小姐此前也出现在于家早饭时的八卦闲谈中，游家在此地的确是一个盛产传闻的家族。据于曼颐所知，这位游小姐16岁时曾被游老爷许配给一位门当户对的少爷，然而那位少爷在见过游小姐几次后突然宣扬她面相与自己相克，因此将她退婚。二妈转述此事时说，游小姐脸上有一道胎记，那位少爷应当是嫌弃她的胎记。
被退婚一次之后，游小姐的婚嫁就变得有些艰难了，然而游家毕竟是望族，在媒人撮合之下，她仍然被许配给了一名乡绅家中的账房。谁知该账房某日突然与那乡绅家中大小姐一同消失，原来这二人两情相悦已久，人家为了爱情私奔了。
于是游小姐的婚事再度搁置了下来。接连经历两次退婚，纵然她什么都没有做错，但她仍然变成了乡人口中的弃妇，遭受了许多嘲笑。没有人家愿意让儿子娶一个被退过两次婚的女人，媒人又替她说了几次全都失败，她就此永远地留在了家里。
于曼颐凭借她侧脸上浅色的胎记迅速判断出她的身份，而后为宋麒竟能让她参与扫盲而感到惊讶。不过她显然没有参加上午两门课程的打算，直到此时才过来，应当只打算识字。
她们两个是班里唯二两名姑娘，自然坐到了一起。于曼颐万万没想到，游小姐的到来极大的缓解了她的受挫感——下午的课程都是她有基础的，她一直在帮游小姐解惑答疑，这让于曼颐信心倍增，感到自己不是那么无用。
游小姐起初问于曼颐问题时还有些忐忑生涩，但见她很热心的样子，语气中也全无对自己的偏见，便逐渐放下了戒心。当天的课程结束时，她忽然侧过身，轻声说：“于小姐，你是这几年来第一个……第一个……”
于曼颐不明所以地看向她。
然而游小姐并没有把话说完，她垂下眼帘，神色和举止都比于曼颐更显出被驯养过度的软弱。她将书抱起来，自嘲道：“原来我还能被这样好的对待。”
她说完就离开了，于曼颐完全没弄明白自己做了什么。
随着游小姐的离开，其他来扫盲的人也三三两两地散去。于曼颐知道自己要等着和宋麒他们坐马车，便没觉得着急，而是把课本翻开，温习起白天的内容。
她并不知道宋麒是何时站到她身后的。
她一通温习之后发现，自己仍然弄不明白英文和算数的内容，而今日的识字课程对她来说又过分简单，于是便把注意力放到了教案的封面上。
这三本教案并非由官方出版，而是学生们根据扫盲人群的文化水平自己编写。于曼颐将算数本放到最上面，看到认识的“算数基础”四个大字下面，是一个她认识的“宋”和一个她不认识的“麒”。
她拿过一张白纸，在上面照着那个字画了一个。
她写了两遍就懂了，这字看着复杂，不过一个鹿和一个其字并在一起。她想起二叔说他是“麒麟的麒”，忽然好奇起“麟”字的写法。
她改不掉自言自语的毛病，对着白纸这么嘀咕了一句。话音方落，她身后传来一声笑，又因为那发出声音的人离她超出预期的近，于曼颐的背变得僵硬。
“部首是一样的，”对方并没有伸出手，只是用语言告知她，“左边是一个鹿。”
于是她写了一个鹿。
“右边的上面是一个米，下边的左边是一个夕。”
这都是简单的字，于曼颐可以自己完成。然而到了最后一个部首却出现了麻烦。宋麒说那字音为“跨”，但于曼颐无论如何都记不起学过这样一个字。她的笔尖在纸上悬停了很久，宋麒终于弯下腰，将她手中的笔接过，替她完成了那个“麟”字。
她的笔法温柔秀气，他补上的那三笔却潇洒飘逸。那一竖长长的拖至下方，让这个方正的字变得锐利，仿佛一柄长剑，从四方庭院里穿刺出去。

第14章 学堂见闻（一）
◎上海滩的种子（已替换）◎
那是于曼颐第一天上课，而后她开始每天上课。宋麒这些学生期末考试之后有两个月的暑假，全都花在了这次绍兴的扫盲课上。她开始习惯于穿学生装，习惯于坐马车，习惯于清早起来温习昨日所学的内容，她能感觉到于沈氏一直在冷冷地打量着她，但她这次参加课程是被三叔和于老爷亲口批准的，这让于沈氏迟迟找不到破绽。
此外，方千的存在也让于沈氏倍感压力。
有一些较量是男人不便参与的，而方千在类似较量中长期占据上风。她很擅长在于沈氏发表一些看法时面无表情地回击，其思维之敏捷，用词之刁钻，让围观者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唯恐被卷入战局。
于曼颐敏感地察觉到，方千的家庭或许与她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她所受的教育更先进，环境更开放，得到的机会更多，因此她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和底气。
她曾经的世界非常简单，世界里只有她自己，于沈氏，和许多面目模糊的于家人。然而扫盲班是一个很不同的地方，她身边所坐几乎可称为贩夫走卒，三教九流，谈话间便是一个崭新世界。
诸人来接受扫盲的原因不同，有些上算术课，想学记账，替长辈算清债务。也有来学识字，为给异乡亲友写家书不必求人。学英文的最少，大多是有识字基础的人，也是最年轻，最勤于讨教的一批。
方千下课总被一批人紧追着答疑，其中有个穿着绿色邮差服的小年轻，戴一圆圆眼镜，年龄或许比于曼颐还小几个月，因为见着于曼颐与几个老师交往密切，便主动在她与游小姐讨论习题时凑过去，期望于曼颐能帮他多与方千套套近乎，让他有更多的答疑时间。
于曼颐起初不懂小邮差的勤学好问，后来才得知，他一年前考入附近一家邮局，国文、算数和常识成绩均不差，唯有英文拿了鸭蛋，因此错失可升任管理岗位的邮务生，只能担任最下一档的邮差，仅比杂役强些许。
虽说目前上级并未向他提及日后的晋升路线，但挡不住小邮差暗自立下学好英文的志向，日后也能坐办公室、盖邮戳、寄送来往国内外的邮件，表现得好还能被调去大城市呢！
“何处算大城市？”游小姐很少与游家以外的人说话，对终日骑着自行车东奔西走的小邮差也感到好奇。
“宁波咯，”小邮差推了下滑到鼻梁下面的眼镜，煞有介事地向两个漂亮姑娘炫耀自己所见过的世面，“离绍兴近些的，杭州你们都晓得。哦，还有南京，不过最大的——”
他忽然从椅子上站起来，手向东北方向一指，越过远方钱塘江水滚滚入海，指向一个遥远的目的地：“——那还要属黄浦江头，上、海、滩！”
“便是方老师，和宋老师他们来的地方。”游小姐点点头。
“是了，”小邮差收回手，神情意犹未尽，“十里洋场上海滩，噶繁华，噶有钞票。南京路晓得伐？早年要建有轨电车，犹太的大老板花大价钱压平了地面，新路都是红木铺的，一块这么宽，这么长，桐油泡过，铺平以后再铺柏油。四百万块哇，就这么铺在地面上，把两位小姐家里的木头家具都打掉也铺不完……”
“和我和游姐姐家的家具有什么关系。”于曼颐哑然失笑。
别的学生走得七七八八，小邮差结束了自己的大都市发言，看了一眼天色，也飞跑出去骑车。游小姐本想再和于曼颐多坐会儿，可游家来接她的车夫已经到了门外，她也只能抱起课本，匆匆离开，徒留下于曼颐自己坐在教室里。
宋麒他们还没过来，他们老师下午也有作业要批改，走得总会比学生晚一些。于曼颐将国文课本的最后一页翻开，是一张很粗糙的中国地图，只印刷了一些富庶之地的名字。于曼颐发现绍兴在江南一界也是叫得上名字的一座旧城，沿着水路上行，便是小邮差口中的上海滩了。
于曼颐第一次对宋麒所来之处感到一些好奇。
在遇到宋麒前，她去过最远的地方是乡里的集市。而后为了买他的报纸，她频繁往来镇上的商街。于曼颐想象不到水乡之外的所在，据她所知，连三叔也只去过绍兴县旁的上虞。于家以地契做大，而后耕读传家，几代人固守乡土。于曼颐忽然想到，或许是因为她那个离家读书的父亲与旁人有所不同，才造成了她的格格不入。
这个与于家格格不入的于曼颐一边思索一边拿起毛笔，从地图上的绍兴而起，绕过河流与山麓，画出一道细细的，指向上海的线。
于曼颐描画的笔触被隔壁备课室的拍桌声打颤。
声音不是宋麒他们这些学生，年龄更长，但也不是平常与学生们出入讲堂的老师。于曼颐慌乱中将毛笔放回桌面，急忙起身往隔壁去，想看看出了什么事。
人初至门口，便是一道响亮的斥责。
“孟先生，你也太不识好歹！”
于曼颐人还没进去，便被屋子里站着的宋麒看见。他目光一转，向她使了个眼神，手背在身后往一侧摆动，示意她不要进门。于曼颐立刻撤回一步，身子藏在半开的门后，透过木门上的孔洞向内观察。
屋里的景象，可谓是剑拔弩张。
右侧站立的，是一位于曼颐没见过的先生，穿一深蓝色中山装，门襟五粒纽扣系到最上，紧紧箍住粗大而短的脖子，看起来气得要被窒息了。他拍桌后站起身，背着手在房间里左右转了几轮，最终又停下脚步，手哆嗦着抬起来，直指对面学者的鼻尖。
于曼颐顺着他手指方向看过去，不意外看到了那位带着宋麒他们来扫盲的孟老师。
相比于中山装的勃然大怒，孟老师可谓是坐得八风不动，反倒是几个坐在他身后佯装忙碌的学生按耐不住，纷纷转过头看向中山装。宋麒也将手中所批试卷放回桌面，冷冷瞥了对方一眼，开口提醒：
“贺处长，你身为政府官员，这样指着我们老师，未免有些失态了。”
贺处长这才讪讪收手。
思量片刻后，贺处长换了一副嘴脸，开始苦口婆心道：
“孟老师，你对扫盲的认识，终归还是太天真，太知识分子。这世上人人做事都有目的，基督教扫盲，是为了传教。他清政府扫盲，是为了叫汉人学满语。如今天地换了，上面拨款叫你们这些老师、学生来开扫盲课，自然也不只是为了教人识字啊！”
“巧了，我孟某人开班讲学，为的还真只是教人识字。”
“孟先生，大家都是聪明人，没必要把话说得那么直白。你不用我们官方编撰的课本，私自删除政府所要宣扬的主义立论，若是真有人过问起你存何私心……”
“孟某人的私心，便是将中国数百万不识字的人改造成识字、有知识的国民。至于你所说那些内容，我今日不讲你们的，明日也不会讲旁人的。我要识字归识字，知识归知识，仅此而已。”
“孟先生，我虽为政客，但也懂你们这些学者心中所想。你们做学问的人想纯粹，想不站队。可你是否想过，如今这世道，你必须选一边站啊！你若是不站这一边，如何证明你也没站那一边呢？到最后，只能落一个两边不讨好的下场，我这是肺腑之言啊！”
“孟某人只站真理无穷。贺处长，慢走。”
于曼颐虽然听不大懂他们所说的内容，但她趴在窗框上，仍能感到室内气氛的焦灼。她浅浅思考了一会儿，意识到这扫盲课或许并非看上去那么简单。怪不得他们的课本都是由宋麒等人编撰，看来以前的课本里，是有一些为孟老师所不认可的内容的。
孟老师哪边都不选，而贺处长却说这世道容不得人不选。他们在选什么呢？于曼颐继续趴在窗户上，看到宋麒在孟老师的示意下站起身，将贺处长送到了门外。她微微侧身，躲到打开的门板之后，又瞧见宋麒和对方面对面站在一起。
“你们这位孟老师真是固执，丝毫不懂变通，”贺处长边走边抱怨，“他用了拨款的钱来带你们扫盲，却不教授出钱的人要他教授的内容。若是上面怪罪下来，你们这课程能否继续，我也打不住包票。”
宋麒并未回应，只是礼节性地朝他点了下头，抬手示意他离开的道路。
“我没有骗你们，”贺处长背起手，忧心忡忡地离开，“你们还是学生，做事不必思虑后果。等你们再大些就懂得了，在这世道要做一些事，是由不得你哪边都不选的。你终归是要选择一条道路的，选了，就回不了头了。”
贺处长的声音逐渐远去，终于消失在学堂院子里的那棵高大的参天古松之后。宋麒背着手见他渐行渐远，摇了摇头，回过身时，发现了好奇地看着他的于曼颐。
两人对视片刻，他将目光移开，抬腿往备课室的方向走。于曼颐则从门板后小步跑过来，站到他身侧，仰头看着他，与他齐平了步伐。
“他在说什么选不选的，”于曼颐好奇道，“我日后也需要选么？”
宋麒被她问得愣了片刻，而后轻笑了一声，不作声地摇摇头。于曼颐在他身边紧追着不放，不放弃地追问：“摇头是什么意思？宋麒，那你要不要选？若是你真要选，或许你可以知会我一声，我和你选同一边，你选的一定是正确的一边——”
她方才见宋麒坐在孟先生身后便心情不好，送离贺处长后神色更是沉重。偏偏于曼颐在他身旁喋喋不休，将这些事当成过家家来说，再严肃的问题也化成幼稚游戏。
宋麒前几日见于曼颐话比地窖里少了许多，正忧心她这一年在于家所受委屈，没想到她才上了几日课就恢复活泼轻松与话痨，实在是一只非常愉快的小鸟，只要替她找到一处自由天地，便能上蹿下跳的撒欢。
她的轻松让宋麒也觉得轻松，于是他停下脚步，和于曼颐说：“我自然要选。我选今日不在你家吃饭，去城东吃你们当地有名的绍三鲜，你要不要陪我过去？”

第15章 学堂见闻（二）
◎忧郁（已替换）◎
这是于曼颐头一次被二叔以外的人带出去吃饭。
她和宋麒单独去自然是不像话的，于是和老师同学们在回程的路上分开时，又多出一个方千。然而方千对和他们两个一起活动这件事并无热情，在半路自己绕去一处书店，于是这顿饭最终还是她与宋麒单独去。
于曼颐觉得宋麒对这顿饭的兴趣其实不大，他对食物、睡眠、住宿的兴趣，都不大，于曼颐也不知道他真正在意的是什么。她猜测他是有一点想避开他的老师，以免对方看出他的心不在焉。的确，他是一个会在自己的报纸上宣扬主义的人，他不是一个和孟老师一样，只选真理无穷的人。
于曼颐忽然感到，宋麒的处境其实与自己并没什么不同。正如她回不去旧的宅院，又无法前往高墙外的广阔世界一般，宋麒眼下也被困在某个夹缝之中。他们都在这夹缝中感到一丝无望，但人活着，再无望，饭也是要吃的。
于是她又开始讲话，经过几日授课学习，她的发言变得更有逻辑。她先说这绍三鲜里的肉圆是用稽山放养的土猪，又说这最正宗的鸡汤必得用越鸡炖熬，至于这几枚鱼圆，则是从鉴湖里钓鱼。宋麒选的这家馆子很是一般，早知道他对这道菜感兴趣，于曼颐大可以拜托二妈和厨房知会，这种地方菜，自家做的，总是比开门做生意的酒楼里更正宗。
于曼颐喋喋不休，宋麒终于从心不在焉中回过神，仔细研究起她的五官。他是家中独子，没有妹妹，不晓得女孩子十六七岁的长相变化会这样快，几日过去就又有不同。又或者是因为她善于模仿，说话间不再低眉顺眼，而有一种方千才有的怡然。
只不过方千没有这么多话，宋麒成长过程中所见的所有闺秀、名媛、女同学，都没这么多话。普天之下，单单一个于曼颐，会在他面前如此执著地唠叨。
宋麒移来餐桌上的茶杯，听见于曼颐的话题已经从拜托厨房做醉鸡到了一家于老爷曾赞不绝口的酒楼黄鱼。他呷了一口茶，接下了于曼颐的话头：“很好啊。日后你若是来上海，我也会这样盛情款待。”
宋麒不知道这句话哪里有问题，居然让勤于说话的于曼颐语气一滞。短暂的安静后，他听见于曼颐轻轻开口，语气颇带了几分好奇。
“宋麒，”于曼颐小心地问，“上海，真的像小邮差说的……那么好吗？”
“小邮差？”宋麒愣了一会儿，终于把那个总追在方千身后询问英文的人和这个代号连上线。他看了一会儿于曼颐，反问道，“小邮差是怎样说的？”
于曼颐想了想，发现其实小邮差也并没有具体的说了什么，只是他从神态到语气都带着夸张的感染力，让她本能地相信了那是一座黄金之城。她回忆了一会小邮差的只言片语，和宋麒汇报道：“他说上海有一条南京路，柏油底下都是红木。那木头一块这么宽，这么长，犹太老板买了四百万块来铺……”
宋麒听于曼颐说话时本就习惯带着笑，听到她说这些更是忍俊不禁，笑到将茶杯放回桌面。于曼颐睁大眼睛看着他，发现宋麒笑起来与平日很不同，当真是清风明月，比他冷漠时好看很多。
“我不记得有这些说法，”他想了想，回答道，“似乎听长辈说起过，是为了铺电车轨道而买来的铁藜木。也不会有四百万块，至多几十万块罢了。刚建成的时候有人管那地方叫做红木大马路，或许是被误传了。”
于曼颐发出了一声恍然大悟的“啊”。
“路建来就是被人踩的，”宋麒说，“拿来吹嘘就没意思了，上海也是如此。有一些学校，银行，码头，方便人做生意，做学问。别的，没什么了。”
“上海有码头？”
“自然，上海是开埠之地。那些银行、学校，换一个城市也能做，当真能算得上特例的，也就是这些码头。你把你国文课本拿出来，我记得后面有个地图，我指给你看。”
于曼颐懵懵懂懂去拿书，拿到一半忽然想起什么，又“嗖”的一下把书塞了回去。宋麒不解，伸手去拿，结果被她死死压在最里面。于曼颐没想到这人竟然小孩心性，本只是随口一提，见她不给，竟然起了逗她的兴致。先装吃饭，等她松了手又将书包一把夺过。两个人在饭桌旁闹成一团，宋麒将书掏出来，举高了抖开，果然看见了最后一页地图上从绍兴到上海的那道细细的线。
她跳起来也够不着他把胳膊伸直举着的书，气得打他肩膀。宋麒也不觉得痛，只逗她道：“怪不得问我上海，原来这样想去上海。”
“我不想去上海！”于曼颐说，一边拽着他袖子往下拉。
“上海很好的，”宋麒忽然改口，仿佛刚才那个对上海不屑一顾的是别人，“红木铺的路，犹太大老板建许多楼，街上全是时装店和咖啡馆，我们学校也很漂亮——”
“我自己去不成的！”于曼颐说，“我得等我表哥回来，等我求求他，或许他能带我去。”
于曼颐这话一出，宋麒忽的一愣，胳膊也微微弯下去。于曼颐见缝插针地跳起来，将那课本从他手里夺下，这才塞回了自己书包。
她说这话并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她已经接受这事接受了许多年，就连来接受扫盲教育也是因为三叔期望她是一个“在学识上配得上留洋派”的妻子。时至今日，于曼颐仍然感谢她的表哥，感谢他的到来让她的境况比以往好过，感谢他的存在给了她接受教育的一线生机。
然而这话似乎对宋麒造成了一些伤害，他由着她将书拿走，而后像是忽然意识到什么，开始闷不做声地吃起饭来。
他仍是对食物没兴趣，吃饭只为了转移注意力，把一道好菜吃得没滋没味。于曼颐咽了几口米饭，又抬头看他，刚想问宋麒是否仍在为贺处长的事烦心，门口忽然传来了方千和店家的说话声。
方才他们半路分开，约好了一会儿在店里汇合。于曼颐看着方千风风火火地走过来，将买来的许多书往桌面上一扔，连着给自己灌了几杯茶下去解渴。
于曼颐将那些书替她摆整齐，发现竟都是英文的书名与内文，封面上堂而皇之印着拥吻的金发男女。她连忙移开目光，听见从口渴中缓解过来的方千兴冲冲和他们两人道：“早知道我们早些来城东，这里好地方真不少。书店里有些书上海都买不到，还见着家藏在市井里的印社，里面的老先生都是前清的文人出身……宋麒，你在忧郁什么？”
宋麒并没回答，然而方千也根本不在乎宋麒在忧郁什么，她只是随口一问，随后便将身体转向于曼颐，情绪饱满道：“我还发现了一个好地方，就在这儿出门向东，沿着河走三百米。曼颐，我先带你过去，等宋麒结过账再来找我们。”
于曼颐：“我这里也有一些零钱，你们是客人，我可以……”
方千已经将她一把抓走了，只留下一句：“不必和宋少爷客气。”
门外便是蜿蜒河道，因为接近暮色，水上漂一层雾气，不时有一道尽头没入河面、方便乌篷船停靠的石梯。商铺的木头门脸依次被她们甩在身后，于曼颐也是第一次发现，城东这道沿河的古街竟然这样繁华，商铺应有尽有，不比镇上的市集差。
她在紧迫地前进中抽空问方千：“你为什么总喊他宋少爷？”
“这样他会为了让我闭嘴尽快掏钱，”方千狡黠一笑，不等于曼颐再问，脚步一顿，便抬起手指着一处敞开的窗户道，“就是这里，你看，我觉得很适合你！”
于曼颐被她拉得跌跌撞撞，猛然顿住脚步，几乎撞到方千身上。她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扇朝外大开的木窗，上面挂着一道用白色油漆粉刷的木匾，上书四个大字：如海画室。
右侧又有一扇窗，钉一张白纸，墨迹新鲜，或许就是这几天刚刚写就。于曼颐盯着那两张纸看了片刻，胸口微微起伏，像是心中飞起成群鸟雀，在暮色中扇动翅膀。
“乘暑假余暇，设图画速成科，有志学画者来。”
白纸下面则一排用细线吊起的授课者画作，于曼颐此前所模仿的范本大多为屏风和绣花纹样，她自觉画得比原作更漂亮，也颇有些得意。然而与这些真正的画作比起来，她的作品就变得十分幼稚，十分外行了。她还发现，这些画作所用颜料也与她在家中所见不同，然而于曼颐现下并不知道那是什么。
她看了那些画很久，从惊艳到痴迷，以至于有些小小的自惭形秽，这些神色的改变全都落在方千眼里，让她颇为自己带于曼颐前来的决定得意。反正下午那两节国文课的内容对于曼颐而言也很简单，如果能借着出门扫盲的机会，来学些她真正感兴趣的东西，那岂不是更好的选择。
然而出乎方千意料的是，于曼颐看着看着，脸色却逐渐变得失落，而后忽然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忧郁得突然，让方千十分摸不着头脑，只能快步追上去询问。好在她对于曼颐耐心比对宋麒略多，几番追问下，终于问出了她忧虑所在——
于曼颐出门参加扫盲课，于老爷让账房特批了她一些零用。这零用够吃饭，够买书，却是决计不够参加一门额外的美术课程，遑论购买那些另于曼颐神往的新鲜颜料。
“我可以借给你呀。”方千说。
“你借我做什么呢？”于曼颐摇摇头，“我还不上的。还不上的钱，是不可以借的。”
太阳落山，夕阳也忧郁。于曼颐怅然若失地走在前面，后面跟着同样怅然若失的方千。后者对他们三个人同时忧郁这件事感到烦躁，紧跟了于曼颐几步，忽然一抬头，拉着她的袖子将她拽回了身边。
“我觉得你想错了，”方千笃定道，“我觉得你是能还得上的！”
…
宋麒自青春期结束后，尚未经历过如此漫长的忧郁，而他甚至不知道这忧郁是从何而来，总之是从于曼颐将他陪高兴了，又当着他提起自己表哥那瞬开始。宋麒思考了一夜，将此事抽丝剥茧，做出如下总结——
他觉得此前于曼颐碰到困境，第一个来求助的总是他宋麒，例如修风筝，又例如参加扫盲课程，因此如果她想去上海，那第一个想起的应当也是从上海过来的宋麒。然而他昨天忽然发现，在于曼颐心中，如果她表哥能带她去上海，那决计是轮不到他宋麒的。这让宋麒十分挫败，感到自己变成了她的备选。
宋麒为自己竟然是于曼颐的备选而忧郁，这忧郁让他第二天讲课的时候都非常落寞，甚至于好奇起那位留洋的表哥到底攻读了哪门学位。若是对方攻读的是比他更专业的基础科学专业，那在于曼颐眼里，是否在请教算数的时候，他宋麒也不过是个备选——他宋麒何曾当过旁人备选！
宋备选越想越不悦，自己坐在备课室批改扫盲班的试卷，往日能混个及格的全给了不及格。改到中午休息时，方千进门打量了一会儿他青黑的脸，而后转身出去，再进门的就成了于曼颐。
宋麒不知道于曼颐是否又是来请教他算数习题，即便问了他也只不过是一个退而求其次的备选。两个人在桌面两侧静默地坐着，于曼颐似乎在纠结，而宋麒也在斟酌。
漫长的斟酌后，宋麒忽然抬头，开口道：
“你表哥学的什么专业？”
“我想给报纸兼职插画。”
……
连门外偷听的方千都感到一丝迷茫。
“你说什么？”于曼颐鼓了很久勇气才开口，根本没听清宋麒问什么。而后者愣了片刻，似乎突然反应过来，立刻改口道：“你说什么？想给报纸兼职插画？”
“对，方千说，你们报纸一直缺插画，”于曼颐满脑子画室的学费，忙不迭解释，“我上次画的那些你说能用，我还可以画的，只不过需要你预支一笔薪水。方千昨天带我去了城东一家画室在招学生，我想去，但是有一笔学费……”
她依然延续了自己说事情事无巨细的习惯，而宋麒越听越舒展，越听越了然。等到于曼颐终于说完，他清了清嗓子，开口道：“你……表哥没有从国外给你汇过款么？”
于曼颐被他问得摸不着头脑：“我表哥读书的学费还是于家出的，他怎么会给我汇款呢？”
“所以你也没有去问过他，”宋麒用陈述的语气说，“你想学画，而学费不够，于是你首先来找我。”
门外偷听的方千听到此处，忽然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若是我不成，你或许才会去询问你表哥，将他当做备选，”宋麒有条不紊道，“巧了，我这里，恰好缺一名插画，而且我可以给你预支工钱。总之，你首先来找我实在是找对人了。”
于曼颐此刻当真是满脸写满了茫然。此外，她忽然发现，笼罩了宋麒一晚上和一上午的忧郁不见了。这忧郁真是来得莫名，去得也莫名，让她走出备课室时忍不住地把这一怪相与方千进行探讨，担心宋麒出了什么事。
然而方千让她放宽心，不必在意宋麒，拿到预支的薪水去交学费就好。两人吃过饭后她又将于曼颐带回学堂，后者似乎仍对宋麒的状态感到不安，于是方千拍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道：
“曼颐，你当真不必在意他的情绪。正如我娘从小就教育我的，我今天也来告诉你。”
“男人，都是傻的。我以前还当宋麒比旁人好些，但自从来了绍兴，我发现，他也是傻的！”
方千神色太严肃，于曼颐忍不住笑了一声。她没有说话，只是在心里默默想，宋麒不傻的。
宋麒……是很好的。

第16章 学堂见闻（三）
◎拱桥（已替换）◎
手里有一笔自己赚来的钱，对于曼颐而言是很新鲜的体验。但她本质还未为这笔薪水付出劳动，因此她此刻可以被视为预支了赚钱的体验。宋麒询问画室收费后便给于曼颐拿了三块大洋，比学费还要多出半块。
于家并不缺钱，但女儿们并无持有财产的资格，这便是自古女子都会将金银打成首饰，当做嫁妆的原因。于曼颐以往听那些话本时便替她们难过，她们的财产总是固定的，只会遭受损益的，因此便有了许多为钱发了疯的桥段。但凡这钱是能增益的，能失而复得的，这世上定不会有那么多女人为一匣首饰沉江跳河。
赚钱的愉快体验过一次，就知道这比指望一笔嫁妆可靠的多。但于曼颐又很清醒，自己这薪水来得并不牢靠，本质是借着宋麒与方千的关系走了一条捷径，她接下来还有许多事要做。
大洋比铜板大一些，沉一些，三枚摞在一起，沉甸甸放在手心，又沁了一点手心的汗，由于曼颐从学堂带到了画室。她趁着中午学堂休息来报名，窗户和门都是刚刚支开，里面坐一名画师，三十左右，穿青灰色长衫，外面挂着被颜料染了色的围裙与袖套。两个人面对面坐下后，他和于曼颐自我介绍道，他叫苏文。
这名字很秀气，他人也很秀气。于曼颐除了宋麒外第一次与于家之外的男人单独说话，紧张得掌心纹路里全是汗水，将大洋交出去的时候，银面上都被她攥出潮湿。
苏文一愣，看向窗外万里无云，奇怪道：“来的路上下雨了么？”
于曼颐急忙摇头，说：“是太热了，跑出汗了。”
苏文笑起来，眼角纹路能看出比她和宋麒年长。他将大洋收起来，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报名表推给于曼颐，玩笑道：“不必着急嘛，我开到晚上。”
“下午还有扫盲课的。”于曼颐将那报名表接过，垂眼一扫，看到了许多待填的空格。她拿起苏文放在桌上的钢笔，从自己的名字开始，一框一框地填进去。
“扫盲课？”苏文若有所悟，与她闲聊，“你便是扫盲课上那两位乡绅家里送来的小姐之一？姓游？”
“你知道我们？”于曼颐很意外，抬头看看他，又低头一心二用地书写，“我不姓游，我是于家的，我叫于曼颐。”
上半页的个人信息填过，后面是一些问卷。于曼颐在“美术基础”一栏停笔，思量片刻，抬头询问道：“这基础该如何算呢？我没有学过，但我自己画了许多，也不算完全没有基础。”
“你自己画过？那你带来了么？”
于曼颐昨夜便设想过类似问题，急忙从随身的提包里拿出一些在纸片上的随手画作。她以前对这些作品颇为自得，但自从见过了苏文挂在窗户上的画，便没什么骄傲在了，苏文若要将她归为一个“零基础”，那她也无话可说。
但苏文并没有这样说。
他接过于曼颐的画作时神色还是微微笑着，翻了几页，脸上便显出一丝惊艳神色。但这惊艳又慢慢被不解取代，十几张翻过去，他神色回归平常，显然是做出了对于曼颐作品的判断。
于曼颐正襟危坐，面对着自己此生所见的第一个“专业画师”，神色严峻得几乎像要听判词。而苏文将那些画在桌面上细细整理齐平，推还到于曼颐的报名表边，询问道：“你这些画，都是模仿的谁的呢？”
于曼颐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回忆片刻，回答道：“绣花的纹样，家里的屏风，商品上拆下来的包装纸……有什么，我就模仿什么。”
“你很会模仿，也能模仿得很像，”苏文说，“但你模仿的这些东西都很平庸。你已经模仿了太多平庸的东西，如果你来上课，我会带你模仿一些更好的美术作品，那对你提升自己更有帮助。”
“苏老师，可是……”于曼颐忽然开口，似乎对他的话有些别的想法。但她并不擅长否定和反驳别人，于是只起了一个话头，就卡顿住了。
“怎么？”苏文说话的声音是很典型的吴侬软语，很温和，这温和鼓励了她。
“……可是其实，我只是想画一些平庸的东西，”于曼颐终于有了鼓起勇气的诚实，“我只是想把这些平庸的东西画到最好。因为就我所见，你所说的那些更好的东西……”
她沉默片刻，继续说：
“需要很多钱，很多时间，才能画出那些很好的东西，”她看着苏文，尽可能将语言组织好，“从介绍我来上课的人，到借我学费的人，以及你方才，你们似乎都是默认了人来学画画是因为喜爱画画，是为了画出更好的画。可其实……我自然是喜爱画画，我也想画出更好的画，但我的喜爱和我想并不重要。”
“那你觉得什么是重要的呢？”苏文的语气依然平缓，而于曼颐的叙述在找到切入点之后，已经显得有些急促。她迫切地要向老师表达自己的想法，她只有这三块大洋，只有这剩下的一个多月扫盲课。
“扫盲课的一位老师告诉我，”于曼颐说，“人要有自己安身立命的本事。我听不懂算数，算数不成。我英语也学得很浅薄，英语不成。我识字，但能识字的人太多。我思来想去，自己只有画画这门手艺……”
她将画画称为一门手艺，一门与木匠、打铁相同的东西，苏文已经知道了她如何看待自己的天赋。他有些可惜，但他并不觉得难以理解。
“我看到报纸和杂志上总有人需要插图，”于曼颐继续说，“那些洋货商品的包装纸上也要插图，我第一笔薪水也是因为我能给人画插图。苏老师，我并不是为了学更好的美术而来，我只是想有一门安身立命的手艺，例如给人画那些你所说的平庸的插图和包装纸。上次我路过一家照相馆，能给照相馆画背景也成……”
“好了，好了。”苏文打断了于曼颐急切地叙述。
他低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再度翻阅起于曼颐的画。他忽然注意到了一些方才忽略的细节，例如即便是模仿这些平庸之作，她的笔触仍然是具有灵性的。但她藏起了自己的灵性，因为平庸的东西才能让她用最快的速度寻得安身立命之法。
苏文对着她的画又思考了一会儿，抬头道：“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但你说自己并不是为了学美术而来，这话并不准确。”
于曼颐茫然看着他。
“你所说的这条路，叫工商美术，”苏文很有耐心地向她解释，“这在上海，已经是一门专业的美术分支了，有专门的美术班，更注重商业应用，只是我不从事罢了。你所说临摹的那些包装图案，也大多是上海发过来的。”
工商美术。
于曼颐嘴唇微微动了一下，默念这四个字。这四个字如此简介而贴切地将她方才表达的一切囊括了进去，仿佛将一簇漫无目的生长的枝蔓用外力聚合，指向了一个锚点。
“不过你表达得很清楚，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了，”苏文夸奖于曼颐，“那我要你在这次的短期课所临摹的画作，或许会与别的学生有所不同，但也没有那么大的不同。于小姐，美术这事殊途同归，我看你的这些模仿之作，你应当懂我在说什么。你若是认同我的话，我给你开一张单子，你去附近采购纸笔颜料，三日之后便可来上课了。”
而于曼颐仍沉浸在“工商美术”这言简意赅地四个字中，点头的时候几乎有些恍惚了。
“我……认同的，”她说，又在意识到这课程敲定后改口喊道，“苏老师，我很认同的。”
…
于曼颐这一个中午所摄入的信息量比平日在学堂三天都多，她等苏老师开单子的时间都用来自我消化。从画室出来后要过一座石拱桥，于曼颐拿着单子站在桥上思索片刻，想到这些画具可以叫方千来陪她买，然后说是方千的，这样于家也不会有人觉出异样。
于曼颐发现人受过一些教育之后，大脑运转的速度就会快一些，思考问题也会更有逻辑些。像是这些事，放在以前，她或许三天才能理明白，而现下在桥上站一会儿就理明白了，看来人这脑子实在是越用才能越活。她在桥上很愉快地站着，又因为午后的阳光太刺眼而将眼睛眯了起来。她眯着眼睛和一辆从远处驶来的乌篷船打招呼，满头白发的船夫用浓重的绍兴口音问：“你是谁家的女儿？”
“我是于家的女儿。”于曼颐说，打招呼的胳膊举着，宽松的袖子往肘处滑落，露出的小臂在太阳底下白皙发亮，腕上还有一串蓝玛瑙石的手链，是她自小就在戴的。
“好姑娘。”船夫夸奖道，而后一撑杆子，从桥洞下面钻过去了。于曼颐又跑到桥的另一边看乌篷船远去，心想，她还没有带宋麒他们坐过这种船，下次来城东是可以坐船的。但她又想，上海虽是大都市，也未必没有河道，或许人家并不觉得这些船很稀罕。不过不稀罕就不稀罕吧，她也没有什么更拿得出手的地主之谊。这些从另一个世界来的年轻人一次又一次地将她带入先前不敢想象的所在，她已经不知道该做什么才算得上足量的报答。
于曼颐就这样抱着感激和邀请的心情回了学堂，然而出乎她意料的是，叫她报名后来备课室知会一声的宋麒不在了，桌旁只坐着方千和另外两名学生。
“是政府来人叫孟先生去县里，”方千告诉她，“宋麒不放心，就跟着一道去了。曼颐，从你家到县政府要很久么？”
“上次二叔他们去开会，”于曼颐说，“在县里睡了一夜才回来。”
“他们中午才走，那今天恐怕是回不来了，”方千了然，“或许明天会回来。”
然而两个人第二天也没有回来。
于曼颐觉得方千对自己所说的那句话简略掉了很多内容。他们三个学生私下显然是就此事有过一些讨论，但他们没有邀请于曼颐参加讨论。他们在她在场时都装得很镇定，很宽心，和学堂的老师也是这样说：
“今日不回来，那就明天回来。明天不回来，后天一定就回来了。人在途中，总会被意外耽搁。”
他们这样一致对外的说辞让于曼颐有些失落，她觉得虽然他们对她很好，但还是没有将她当成自己人。不过她也确实不是与他们一样的年轻人，正如他们都觉得于曼颐去学画是因为喜好，因为他们去读自己的专业就是因为喜好，而于曼颐很清楚自己的喜好不重要——人的寂寞总是来源于无法被旁人感同身受的处境。
她的寂寞延续到了第三天深夜。于曼颐本以为宋麒他们今夜也不会回来了，她几乎在想，如果再不回来，是不是要去问于老爷报官了，毕竟这年头路上劫道的也很多。她脑子里要思索的事一夜之间变作先前的好几倍，上床时先思考今日的英文和算术课，再因为明日就能去画室上头一节课而辗转反侧，最后终于有了些困意，又惦记起没有音信的宋麒。就在此时，她听到了于家大院门房处传来了微弱的卸马车的声音。
于曼颐的困意骤然消失。
马蹄声哒哒，很轻的声音，但因为时间太晚，而她头脑太清醒，就变得非常清晰。她起身披了件外衣，将窗户打开向外望，很快看到了一老一少两道身影从黑暗里显出来。他们低声说了几句话，在于曼颐的窗户下分开，毕竟宋麒当初挑房子时的要求就是离她住的地方近些。
他们回来了，于曼颐合该松下一口气，可她心里总觉得不踏实。县城来回，又有马车，不该是三个日夜的路程，也不该这么晚才回来。她站在窗前向下望，很快意识到自己为何觉得奇怪——宋麒忙了这些日子才回于家，却不急着回自己的房间，而是站在和老师分开的地方，对着黑暗思索了很长时间，才微动了下身子，有了离开的样子。
于曼颐又在窗户上趴了一会儿，觉得事情变得更奇怪了。因为即便宋麒此刻离开了，但他所去的方向，也并非是自己的房间。
他往于家那处荒废的地窖方向去了。

第17章 学堂见闻（四）
◎地窖再遇（已替换）◎
于曼颐又开始生宋麒的气了。
他方才若是能直接回到自己的房间，于曼颐现在恐怕已经睡着了。但他偏偏不回，他偏偏要去那个对她而言有些不同的于家地窖。他去那里做什么？他怎么不睡觉？他为什么三天才回来？好奇心把于曼颐逼得在床上辗转反侧，她逼着自己闭眼入睡，然而黑暗里全是他那道有些孤独的背影。
最终，她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点一支蜡烛，穿上去年秋天去地窖里找他时才会穿的深色衣裙，蹑手蹑脚地跑出了房门。
黑暗里有一点火，是于曼颐手里捧着的烛火。整个于家都睡了，只有她和宋麒醒着，就像去年的很多夜晚一样。可他们又不一样了，他是于家的客人，她是于家读了书的女儿，而这一切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那个他被她带进地窖的秋夜。
木质的楼梯这样陡，轻轻一踩便会发出吱呀的声响。于曼颐猜测是这栋宅子比去年更旧了一些，也更脆弱了一些，它这两年老化得尤其比往年快了。她几乎是立着脚尖跑下了楼梯，避免它产生更大的声响。待走到了院子里，于曼颐终于松了一口气。
月光足够亮，她吹灭了蜡烛，沿着那条熟悉的道路去地窖里找宋麒了。
于曼颐的出现使正在忙碌的宋麒猝不及防。
头顶的地窖门被“喀拉”一声拉开，宋麒还当是于家人巡夜的门房听见了他从地底发出的声响。然而跳下来的不是门房，而是于曼颐。她个子比去年高了许多，这种区别在低矮的地窖里尤其明显。
他看着她走到他身边，对他手头所做探头探脑地好奇。宋麒觉得此刻的于曼颐很像一只鸟雀，她从地窖门外飞了进来，落在他桌边，目光在他手腕上跳来跳去，让宋麒一时不敢有额外动作。这只鸟雀盯着他手头作品观察许久，终于抬头问道：“你在做什么？”
问完了这句话，她又将目光撤到更远的地方，观察了一番地窖，语气更惊讶：“你这桌椅是哪里搬来的？”
她对这地窖的记忆仅停留在最后一次离开时的阴暗潮湿，那晚她将风筝摔到宋麒面前叫他修理，第二个晚上，他便离开了。她没有想过自己会再来这个地方，更没想到再来的时候，这里摆了一张写字用的书桌，和一把生了霉斑的旧椅子。
桌上点着烛火，放了一摞稿纸。宋麒不动声色地将那稿纸扣过去，说：“瞧见你们库房有些不用的家具，就搬进来了。”
“你自己房间不是也有书桌么？”
“是有一张，”宋麒说，“但我想，你在自己房间里画画，或许不大方便。”
于曼颐脑子里属实转了几个弯才明白宋麒的意思。
他借她钱报了课，自然知道她要有练画场所的困扰。她的房间连几张报纸都藏不住，更不要提作画的纸笔和颜料——而这间废弃的地窖，去年藏得住他，今年也定然能藏住于曼颐。
明白过来的于曼颐对眼前的一切有些不知所措，而宋麒似乎并未将这件事很当回事。他低下头，继续解释道：“我本想着今晚只来看一眼，来了才想起下期报纸还有些内容没写完。总之回房间也是睡觉，这里又有纸笔，干脆……”
烛火闪了闪，宋麒顿住声音，忽然意识到是于曼颐朝他俯过了身。他昼夜赶路，身上冰凉，此刻手背却捂上一片暖意来，原来是于曼颐用手心罩上了他的手背。
她将他的手从桌上拾起来，放在自己的两只手间捂了一会儿，热意缓慢地通过皮肤的接触传导进他的身体。这是一无所有的于曼颐眼下能想到的唯一感谢他的方式，她将自己的体温送给宋麒，这礼物单纯代表她对他无以言说的谢意。
等到两个人皮肤的温度变得相当了，于曼颐才将宋麒的手放回去，又用桌上的烛台点亮了自己手里那根灭掉的烛火，而后便匆匆转身，离开地窖了。
…
好奇心被满足了，还将日后作画的秘密地点也解决了，于曼颐一夜无梦，第二天起床也是神清气爽。开窗时她才发现后半夜下了雨，怪不得昨天如此闷热。她用胳膊撑着窗框往楼下看，远处的几个学生也纷纷从自己的房间出来，正在往前厅吃早饭，宋麒也在他们中间。
方千先抬头看到了于曼颐，便高兴地冲她挥起手来，而后用胳膊肘顶了一下宋麒。后者被提醒，茫然将头抬起，看起于曼颐的瞬间神色忽有些不自然。
这种不自然延续到了一行人去往学堂的马车上。他往日都会自然地坐在于曼颐身旁，丝毫不顾及与她的距离，有时甚至逼得于曼颐为了避嫌而往方千的方向靠一些。而今日他上车后先是询问于曼颐“我坐这里方便吗”，而后谨慎落座，争取不碰到她的衣服。然而方千今天偏偏不坐于曼颐身旁，吃过早饭风风火火上马车，一屁股坐到宋麒左边，将他狠狠往于曼颐所在的右侧驱赶了一段距离。
两个人肩并肩靠到一起，于曼颐立刻觉出宋麒今日格外僵硬，和以往松松散散往她身旁一坐的样子截然不同。
不等她开口，方千便心直口快地发问了：“宋麒，你怎的回来以后怪怪的？”
“出去三天，有些累。”宋麒说。
他说话时调整坐姿，似乎是试图与于曼颐拉开距离。然而马车正巧路过凹坑，车身一晃，，将微欠起身子的宋麒往于曼颐身边又是一送。他手往身侧一落，刚好将于曼颐的手彻底盖在手心，是和昨夜一般的皮肤触感。
于曼颐觉得宋麒的手不冰了，甚至有些烫了，或许是她昨夜给人家的热量传导过度了。她侧过头，看见宋麒将眼睛闭上一会儿，再睁开时干脆起身坐去了另一方座椅。
“你看起来真是有些病了。”方千毫无怜悯地评价。
不需要与于曼颐并肩而坐的宋麒迅速恢复了平日算不得稳重的稳重。他抱起手臂闭目养神，回敬道：“若是你与孟老师同处三日，你病得要比我更重。”
“到底怎么了？”方千顺势问起，“你们两个再不回来，我们都要上报学校了。“
宋麒不在，方千便又坐到了于曼颐身旁。于曼颐侧过头看她一眼，确定他们几个学生果然不像对外解释时那样放松。孟老师和任何一个学堂的老师都不与他们同车，这让宋麒说话不必遮遮掩掩。
“自然是因为孟老师和那些当官的争执得厉害，”宋麒微睁开眼，停顿中微微叹了口气，“他们要我们加上扫盲课原本有的宣传内容，孟老师严词拒绝。我担忧他们借故叫停扫盲班，便私下劝老师妥协一些，结果……”
“孟老师一定骂你了。”方千了然。
“好一顿臭骂，”宋麒无奈摇头，“几乎要把我当成和政府一边的人了，觉得我是替外人做说客……”
“孟老师就是这样的人，”方千说，“从不让一步，否则以他的资历，不会到今天仍然只是个老师。”
另两个学生闻言也叹起气来。他们都是下午教识字课的，于曼颐与他们两人对话不多，到这几日才因为要兼职插画与那位画什么都像四不像的同学有了些交流。于曼颐听到这位同学对宋麒说：“你也真是的，当着孟老师，说那些妥协的话做什么？听上去倒真像是政府派来的说客，我们做人做事，是要有底线的……”
宋麒太累了，闭着眼并没有解释什么。反倒是一直静默听着的于曼颐，慢慢清楚了这场闹剧的前因后果。
县政府派人来叫孟老师在扫盲课里加上宣传内容，但孟老师只愿传道授业，对扫盲以外的东西全都敬谢不敏。这游说一次不成，又将孟老师叫去县城一次。孟老师油盐不进，宋麒担心他们借故取消扫盲课，便试探孟老师做出让步，结果被好一顿骂，怪不得昨晚和老师分别后自己站着思考人生。
于曼颐不觉得孟老师有错，可她也不觉得宋麒的担心有什么错，不过那位同学说宋麒做事缺乏底线，让于曼颐有些不开心了。这人应当也没什么恶意，只是孟老师较为忠诚的追随者，但他的话让宋麒本就疲惫的神色更添一分无奈，而他不是一个愿意解释自己无奈的人。
于曼颐不愿贸然加入学生们的讨论，他们先前已经将她排除在外。可她又为有人这样说宋麒而感到不悦，这不悦让她在对方再度开口说“妥协到最后，就会彻底背离初衷”时控制不住地反驳道：“宋麒去年救走游家的姨太，你们都说他做事冲动。他今天劝老师让一步，你们又说他妥协……”
没人想到于曼颐会突然开口，连宋麒本人都在意外之下将眼睛睁开。
于曼颐顿了顿，发现四个学生的目光都落到了自己身上。她觉得自己这番话也很冲动，但还是硬着头皮说完：“要做成一件事，就是要有时妥协，有时冲动。宋麒是为了把事情做成才说这些话，做那些事，什么都不做的人，自然不必妥协，也不必冲动……”
那学生颇有些尴尬：“于小姐，你是说我什么都不做吗？我也是做了许多事的。”
“你当然做了许多事，”于曼颐将身子转向他，说，“那位游家的姨太太不就是你与宋麒一道救的么？那他在火车站让你带人离开，他自己被抓走，你说这是妥协，还是冲动？你为什么说他没有底线？你们的底线是不愿在课里加内容，宋麒的底线是把事情做成，怎么你们的底线就更高贵了？”
于曼颐越说越急，想起他去年在地窖里一身的伤，竟有些替宋麒被指责生气。方千听到一半连忙将她肩膀揽住，安抚地拍她后背，把于曼颐的气消下去。
“别急别急，”她笑道，“我们知道你的意思，我们只是平常互相玩笑惯了，说话没那么注意。喂，快为你驴唇不对马嘴的好为人师道歉。”
“抱歉抱歉，实在抱歉。”那位同学立刻低头作揖。
“你又不是在说我，”于曼颐被方千揽着肩膀，头偏在一边，“我也没要你道歉，我是说宋麒他……”
“我没生气的。”方才一直安静听她替自己辩白的宋麒忽然反应了过来，立刻澄清了自己听到指责时的闭目不言。他从小到大都不把别人的话往心里去，被误解了也不爱反驳，没想到今日叫于曼颐听着了，把她气成这个样子。说完了他又觉得不放心，在摇摇晃晃的马车上站起身，坐回了于曼颐身旁。
她并不善于与人争执，这也是宋麒第一次见到她与人争执。不善于争执的人大段的说话和辩白，哪怕对方立刻道歉，也会有一点想哭的意思。宋麒盯着于曼颐的五官看了一会儿，忽然回过头，冲他同学说：“本来没生气的，看见你把人气成这样，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了。”
“你以死谢罪吧。”方千立刻抬头帮腔。
马车走到学堂的时候，头一次主动和人争执的于曼颐才算彻底好了。那学生一路朝于曼颐作揖道歉，搞得她也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声解释自己方才只是分享个人看法。一行人接连下车，于曼颐掀开车帘的时候，宋麒正站在下面等着扶她。
他抬起手，她将手放进去，借着他的力气跳下了马车。她借力也借得很轻，又或者是因为她本身就很轻，宋麒只觉得是一只小鸟在自己胳膊上落了一下，然后又扑腾着翅膀飞下去了。
宋麒跟在于曼颐身后将她送进扫盲班的学堂。上午游小姐不来，小邮差会坐到于曼颐身侧，和她一起听方千的第一节 英文课。他又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再回头时，看到了抱着教案注视他的方千。
他移开眼神，两人擦肩而过的瞬间，他听见方千用自言自语的语气说：“是我我就陷进去了。”
宋麒不想理她，目不斜视地回了备课室，将前几日堆积的算数作业整理好，赶在第二节 课开始前挨个批复。
往常及不了格的，今天全及格了。
作者有话说：
小邮差：我算术课怎么一会及格一会不及格的。

第18章 学堂见闻（五）
◎游小姐（已替换）◎
于曼颐头一天上课，颜料都没拿到手里，全都订好了存在画室附近的铺子，唯一和扫盲课本一同放入袋子的是自己熬夜缝的袖套和画笔。算术课结束后她匆匆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宋麒拿着备课案到她身边站了一下，没说什么又离开了。
小邮差拖着下巴看于曼颐，询问道：“于小姐，你不上下午的课了吗？”
于曼颐犹豫片刻，还是没有将实话与他全盘托出。她去画室这事只有宋麒几个学生知道，他们是决不会向于家透露的，但对别人她并无相同程度的信任。她对小邮差说：“识字课学的东西我都学过，以后下午都不上了。”
“你同游小姐说过了吗？”小邮差问。
于曼颐同样摇头。画室毕竟在城东，于曼颐又不能使于家的马车，再耽搁就要迟到了。她没有再对小邮差多解释，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学堂，向门外的广阔天地奔去。
夏令时，蝉鸣聒噪，绍兴的乡村水道纵横。于曼颐沿着河岸小跑着行走，后背上很快渗出一些薄汗，将薄的学生服都浸得潮湿。她记得前几日来这里，河岸上的苦楝树还没有开花，而今天，树冠间已经开满了白或紫的花瓣，和绿叶一同笼在河面上，花叶遮天蔽日，细碎的花瓣又被风吹落到河面上，也落到于曼颐的衣服和头发上。
路程终归还是有些遥远，于曼颐赶到画室的时候，苏老师已经开课了。坐在下面的学生比扫盲班里报名学英语的还要多几名，正由苏文挨个点名。点到于曼颐时，她刚刚从后门走进来，因为过拱桥时跑得太用力而有些喘不匀气。她先前和苏文说过，自己来上课这事家里未必愿意，所以她也想瞒着家里，若是有什么公开姓名的场合，请苏老师务必帮她遮掩过去。而苏文也一向是个懂体谅的人，他在点名的这一刻迟疑了一瞬，而后将点名册举起，说道：“最后一位，于小姐，可否到了？”
画室里安静了片刻，而后，一只手从教室后排高高举起。
“到了。”坐定的于曼颐刚刚支起画板。她看着站在画室前方的苏文，额上还有因为奔跑而渗出的细汗。她匀了一口气，再次重复道：“于小姐，到了。”
…
于曼颐变得好忙碌，比去年把宋麒藏进地窖那些天还忙碌。
她上午先要去学堂听一节不好懂的英文和一节更不好懂的算数，中午在路上边走边吃掉一块芝麻烧饼，赶在苏老师点名前坐进画室。等她从画室跑回下了课的学堂，能和在备课室的宋麒他们坐一会儿，也腾出空来完成报纸的插画。这一切在于家眼皮底下光明正大地发生，这让于曼颐在侥幸之余感到了惊讶。她再次意识到，于家看似森严的规矩里面留下诸多缝隙。这规矩叫人“不许”“不能”“不可”，但它只管束守规矩的人，也只惩罚守规矩的人。若是当真有一个不守规矩的人借着那些缝隙开始“许”“能”“可”，它又发现不了，奈何不得。于曼颐忽然明白了：原来规矩是为了管守规矩的人，规矩是狗屁。
不守规矩的人有了第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于曼颐开始逃掉识字课去画室的第七天，终于被提前赶到学堂的游小姐抓了个正着。
两个姑娘站在学堂门口大眼瞪小眼，旁边是端着一碗阳春面路过的小邮差。送游小姐来的车夫好奇地伸头看了看学堂里的景象，而后就走了，只留下游小姐伸手攥住于曼颐的手腕，一副要她说个清楚的架势。游小姐一生气，白皙的脸上那道浅色的胎记就变深了，那也是她第一次被退婚的理由。
“游姐姐，”于曼颐好不容易赶着一日宋麒早下课不必迟到，没想到被人堵在了学堂口，“我最近下午都有些事，你……”
“最近？”游小姐反问，“那过些日子，就回来了么？”
于曼颐理亏地闭上嘴。
“于小姐，”游小姐语气顿了顿，都有些伤心了，“我还当我终于有了个能说话的朋友，你说不见就不见了，我问小邮差，他也不知道你去向。这扫盲课的老师学生，我除了你没有一个熟悉的，你……”
她颓然松了手。
“你要是以后都不来了，我对这读书写字的兴趣也有限。终日静悄悄来了又静悄悄走，和在游家也没什么不同……”
“游姐姐，游姐姐。”于曼颐觉得自己简直像个负心汉，把人家游小姐的心都伤透了。她往身侧看了看，方才来往的学生都不见了，干脆一跺脚，将游小姐拖到了学堂外的一棵大槐树底下。
“游姐姐，”于曼颐开口，语气里带了点破釜沉舟，“我告诉你，你可千万别和别人说，游家人也不行。”
“我和游家人有什么话说。”游小姐说。
于曼颐看她样子笃定，点了下头，便垫脚附到她耳侧，将自己学画的事全盘托出。游小姐越听脸色越惊讶，再打量于曼颐时，就看见了她指腹洗不干净的颜料，包里耷出的袖套一角。
“……我三妈一定不会同意，”于曼颐这番耳语终于说到最后，“所以我都是悄悄的上课，连小邮差也不告诉。游姐姐，你要是实在想和我说话，我以后就早些回学堂，给你把识字课的不懂讲清楚再和宋麒他们走……你别生气了。”
一席话听完，游小姐的神色缓和了不少，胎记的颜色也变浅回去了。而后者仰天观察一番日头，心中暗叹这节课恐怕又要迟了。
于曼颐觉得女人的问题也没那么难解决，她和游小姐说清楚了自己的行踪，人家就原谅了她，并答应下课后在学堂多等一会儿她。男人的问题才是麻烦，就像宋麒，这几天像是吃错药似的，对在她给报纸画插画的时候欲言又止，偶尔还冷不丁和她打探她表哥。她要是不愿说呢，宋麒就不大高兴。她要是说得太详细呢，宋麒也不大高兴。好在她已经有了方千之外的另一个倾诉对象，于是她将这一怪相与游小姐诉说，对方笑得脸色通红却不对她直言，只说曼颐啊，小曼颐，这事我不好说的，还得你自己想明白了，才算是真懂。
于曼颐深感疲惫，认定男人女人都不大好懂，还是画画最好懂。
游小姐已经答应了每日在扫盲班下课后等她，那时于家的车夫还没到，于曼颐也不必将今日的练习作品藏到方千那里。游小姐想看她的画，她就大方地展示给对方。没想到看了几日之后，游小姐忽然来找于曼颐，和她说，自己也想去美术班了。
这属实是在于曼颐意料之外。
“因为你说，”游小姐问得也很忐忑，“有些人没基础，学得也不错。我想，我来扫盲课也是为了和你说话，况且我对识字并不感兴趣，而且……”
“学费和画具，都是要钱的。”于曼颐说。
游小姐陷入了沉默，她不像于曼颐，是很容易被打击到的。于曼颐看着她想了想，又改口道：“但苏老师说，若是有朋友感兴趣想插班进来，可以先去旁听一节课。游小姐，不然，你先去和我旁听一节课？”
于曼颐此段时间以来已经总结出一套成事风格，即做事不必一步到位，先试着踩出一脚，再踩一脚，一步一步往前踩，路就被踩出来了，她邀请游小姐去旁听也是出于这套成事风格。两个人约好了第二天中午在学堂门口汇合，等游家的车夫离开，她们就一起往画室的方向去。
从学堂到画室，于曼颐已经对这条路很熟悉了，游小姐则是第一次走。后者是显而易见地很少离开游家宅子，被她拉着半走半跑，又是酷暑夏日，脸色很快就因为出汗而变红，脸上的胎记也愈发明显。等走到拱桥处时，她显然已经气息不匀，手撑着青石雕刻的桥栏，半晌没缓过气来。而于曼颐则是走到拱桥才想起自己有几样新颜料到了铺子，她得去取，便把游小姐留在拱桥上，自己跑走了。
树影苍茂，落花缤纷。游小姐一个人站在这拱桥上，看着于曼颐的身影消失在拱桥下，用手背拭了额头汗水，又朝拱桥另一头回身。
日后许多年，于曼颐想起这一日，都觉得又庆幸，又惋惜，又悲伤。人年轻时对日后际遇一无所知，她自然也无从预料，她此后诸多绝处逢生，竟全始自游小姐在拱桥上的这一回身。

第19章 学堂见闻（六）
◎你们这些自由恋爱（已替换）◎
于曼颐此前对游小姐的了解只来自二妈，对她婚事的了解也只来自二妈。传闻中的游小姐第一次被退婚是因为脸上的胎记，第二次被退婚是因为男方与真爱私奔。
而真正认识游小姐后，于曼颐则了解到这两件事里更细节的部分——
例如那位少爷虽说的确嫌弃游小姐的胎记，但他更看不上的是游家囚禁姨太的做派。例如那位账房虽说的确与大小姐私奔，但当真将账房逼得破釜沉舟的是游家盛气凌人的姿态。
总之，游小姐嫁不出去这事，和游小姐本人并无半分关系，游家造孽，罪责全落到她身上，最终还要顶一个“弃妇”之名，在家中受尽白眼。
于曼颐到这时才明白，所有关于游小姐的传言最终都是出自游家之口，而游小姐本人在这件事里却是噤声的，寂静的。反正她吃游家的饭长大，说不得游家半句不好。况且即便她说了，也无人倾听。
这样的话听久了，游小姐也逐渐相信了自己的处境。在扫盲课上与于曼颐相熟后，她屡次语重心长地提醒于曼颐，既然她已经有了订婚的夫婿，那就一定要使出浑身解数将对方抓紧，伏低做小，尽量示好，千万不要像她一样，一次嫁不出去，次次嫁不出去，最终只能沦为乡人口中的谈资，父母甩不脱的累赘和耻辱。
“游姐姐，你不要这样说，”于曼颐那天劝她，“你脾气这样好，又聪明，教什么都一点就通，你一定会碰到更合适的夫婿的。”
“碰不着了，”游小姐摇摇头，说自己嫁不出去的口吻比她父母都笃定，“媒人听着是我都推辞，乡里现在早就将我传成满脸胎记的丑八怪，吓得两个男人一个退婚，一个和别人私奔……没人再能和我说亲。”
游小姐根本不丑，她只是在婚嫁上运气不好，而一个女人在婚嫁上运气不好，在这个年代就被判了死刑。
于曼颐不知如何劝她，想了很久，最终的主意竟然是拿一份宋麒他们出版的报纸带去学堂，和她说：
“游姐姐，你看这头版的连载故事，讲的就很有意思。你说亲不成也未必就得孤独终老，这世上谈婚论嫁还有一种可能，叫自由恋爱。”
游小姐那日听于曼颐说话的神情像在听天方夜谭，尤其是当她说到“相识相遇全凭天赐机缘”，而恋爱则是“一种体验，一个过程”，吓得急忙掩住她的嘴，急忙阻拦道：
“曼颐，你可不要瞎说，更别听这些外面的报纸蛊惑。你看看这十里八乡的女儿们，谁不是等父母之命？又有谁是你说的‘自由恋爱’……那家里一定会被搅得鸡犬不宁！”
她说“鸡犬不宁”这几个字时五官十分用力，眼睛瞪得好圆，眉毛全挑起来，身体姿态十分生动，和她平日死气沉沉的样子截然相反。
于曼颐那天就有一种直觉，一种来自女人的直觉。而到了她站在桥上这一天，于曼颐后知后觉，这世上最准的，莫过于女人的直觉。
个么当时的场景也的确是十分唯美，百年青石拱桥，落英缤纷，桥上站美人。美人缓回首，伸手去接那漫天散落的花瓣，脸上泛红的胎记也成了漫天花雨的一部分。可见这世上根本没有美丑之分，只有爱与不爱。爱的人见你脸上胎记也认定是花瓣留痕，不爱的人只能看见一片殷红吓人。而将教室木窗缓缓打开苏文老师浸润在艺术世界三十二年孑然一身，养出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去看这一刻站在拱桥上的梦中情人。
游小姐，请。
于曼颐回来的时候，苏文已经走到门外，将在桥上等她的游小姐请进画室了。
那天的学生一个都没来，于曼颐匆匆跑进去，还以为是画室临时解散。苏老师正在游小姐面前组织语言，被学生拽着袖子问情况，他手一挥，说：
“我上节课不是宣布，今天上课比平日推迟半小时，你没听？”
于曼颐看看苏文又看看游小姐，心中恍然：他苏文苏老师怕是也有点男人的直觉，昨天被仙人拖梦延迟开课，留给他和游小姐演一见钟情。
于是于曼颐适时地介绍道：“苏老师，这位姐姐就是我们扫盲课的游……”
“游筱青。”游小姐说。
“苏文。”苏老师也及时地自报姓名。
然后两个人就又谁都不说话了，只看着对方发愣。于曼颐急得抓耳挠腮，头一次亲临蝴蝶鸳鸯派小说的事发现场，脑海里反复响起的只有游小姐那句大惊小怪的“鸡犬不宁”。
先反应过来的自然是苏文。他轻咳一声，示意游小姐参观画室里的作品，墙上悬挂的范例大多由他所花，于曼颐抱着手观察老师，怎么看怎么像在孔雀开屏。游小姐起初神态羞涩，绕了一圈后也放下了矜持，轻声问：“不过我听曼颐说，你这里的学费……”
“你是插班，不必付全部，”苏老师急忙说，“付四分之一就行。”
于曼颐闻言一愣，伸出十指一番计算，先算授课总天，又算上过的课程，最后算学费，发现自己在扫盲班上了一个月算数，竟然愈发的算不清楚了，也不知道宋麒是怎么教的。
片刻后，于曼颐将手指收回拳头，认定若不是她天资太差，就是宋麒的教案有问题。
游小姐点点头，又说：“不过这些颜料，不知道价格我能否承担……”
苏老师说：“我这里颜料多得用不完，但凡学生定课，我就随课附赠一套。”
于曼颐方才还能将责任推到宋麒身上，这一刻眨眨眼，终于觉出问题。她迟疑着发出一声“苏——”，三个字在嗓子口没滑完一圈，便见着苏老师猛然回头，和她说：
“你的那套，我晚些给你。”
于曼颐将话咽了回去，心道她该早点带游姐姐来的。早点来，她手头这套都不用花钱买了。
这一日的美术课，游小姐坐在于曼颐身后旁听了整堂，而苏文的讲授则明显比平日更卖力，更生动。尤其是到了练习阶段，苏文频频走到于曼颐身边指导，指导时候俯着身子，一只手握笔在她画面上勾画，另一只手则扶在游小姐身旁一张展开的空白画板上。
这一日的课于曼颐上得尤其累，尤其辛苦，进步也尤其大。结课时她与游小姐一同离开教室，两人登上拱桥时，游小姐忽然回头，朝画室打开的窗户里面望去。
苏老师背着手站在窗前，和她隔河而望。于曼颐看了看她游姐姐又看了看苏老师，听见身旁响起一道微不可闻的呢喃——
“曼颐，他的手，好好看啊。”
寡言少语的游小姐竟是一位手控，这是于曼颐始料未及的。于曼颐也有一丝手控，她将宋麒的手与苏老师的手对比了一下，觉得宋麒并没输掉，便没有对这一话题多做纠缠，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此刻想起宋麒。
她只是看了一眼游小姐，心中暗道大事不好，不过也没有非常不好——这天杀的游家造孽无数，如今终于来了报应。自家女儿扫盲扫出自由恋爱的苗头，往大了说是五雷轰顶，往小了也得鸡犬不宁。
有意思。都说世道不太平，可这世间万物总是不破不立。青天之下，摇摇欲坠的，又何止只有于家的宅子呢？
作者有话说：
朋友们，这本太难写了，是一个很流派摸索+技巧验证的作品。写是因为很单纯的想写，决定免费是为了不生活在烂尾的恐惧里，能写完就是胜利。没想到现在还是每天生活在烂尾的恐惧里……楔子的作话也提醒过，是为了冲破瓶颈期的作品，vb都没发也是想悄悄写完又有一个更新的压力，结果追更的数据比我以前申榜的时候还多（迷茫地抽烟）。这甚至是我第一次正经写有反派的故事，我以前的故事都不会写坏人搞事，所以我有时候搞事搞得也……很笨拙……原谅我……
总之很感谢愿意看到这里的朋友，我会尽我最大努力去写，争取不辜负这些可爱的角色。如果辜负了，我就推翻章节再写……反正这个瓶颈期是一定要破开的（坚定地抽烟）。

第20章 学堂见闻（七）
◎不知心动（已替换）◎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游小姐和以前不一样了。
她以前怎么素怎么穿，头上一根簪子都不插，耳环也只是朴素款式，近来的打扮则是愈发的大方伶俐。她应当是与游家做了一番交涉，于曼颐不知道她编了怎样的谎言，总之，她上午也开始来学堂修习英文和算数，而下午则会与她一同去往城东的画室。小邮差痛失两名姐姐作为学伴，几次围追堵截，终于逼迫于曼颐说出实话。
然后小邮差也成了给她们去学画打掩护的一环，至于于曼颐，则负责了另一环的掩护工作，那便是游小姐与苏老师的私联关系。
于曼颐也是很难理解——
游小姐都去学画了，她又不是见不着苏老师，怎么给苏老师写个信还要劳烦她去转交呢？苏老师更是，他学费都收四分之一，颜料也是免费提供，怎么画了一张游小姐的画像后，倒是不敢当面送出，反而要趁着游小姐去洗颜料盘时塞给于曼颐——你们自由恋爱的人，真是好麻烦，好纠结，好曲折哦！
总之，这天从画室离开后，那张游小姐的画像便揣进了于曼颐的衣服里。苏老师拜托她和游小姐在无人处展开画幅，于曼颐便牵着游姐姐的手，在回学堂的路上好一通寻觅，最终和她躲到了一处河边的槐树下。
那是一棵极粗壮的古槐树，树底凹陷，镂出来一个巨大的洞。但因为洞朝着河面，而河面对岸是没有窗户的墙壁，这树洞变成了一个绝佳的藏身地点。于曼颐带着游姐姐藏进洞里，然后一只手握着画像上侧的卷轴，另一只手轻轻地、轻轻地，将画册下方的卷轴拨开。于是那日站在桥上看落花的游小姐，也这么一点点、一点点的，复现在了本人的眼前。
树洞里变得静悄悄的。
于曼颐看画看得很内行，看颜色，看笔触，看构图，而她身旁的游小姐显然看的不是这些。她感到身旁人的呼吸在变急促，身体的温度也在上升。她听到了一声很小很小的抽泣，像是在哭，也像是在笑。她看到游小姐伸出手，指尖轻轻碰在画幅上的女人的脸上——那处折磨了她许多年的胎记，在画里，变成了一朵浅粉色的花。
于曼颐想，好漂亮的花，不是随手一画，那么小的东西，连花瓣的脉络都做了浅色的处理。她转过脸去想和游小姐讲解这画画得多好，苏老师的水平有多高，却在转头的一瞬间看到游小姐眼角挂了一行泪——那不是一个愿意被人打搅的神情。
她又盯着那幅画看了好长时间，几乎看入了迷。于曼颐担心她们回去的时候游家的车夫已经到学堂门口，便提醒道：“游姐姐，不然你……”
“曼颐。”游小姐忽然喊她，继而攥住了她的手。她牵着她的手，将她掌心盖在自己的心口，恍惚着说：“你摸我这里。”
于曼颐一时失语。
她幼时从于家庭院里捡过一只受伤的小鸟，替它治伤时将它攥在手里。鸟类的身体明明那么小，那么脆弱，跳起来却扑通有力，速度飞快，几乎像要从嘴巴里飞出来——这就是游小姐现在的心跳。
“游姐姐，”于曼颐头一次摸到人的心这样跳，简直不知所措，“你这是怎么了？”
游小姐脸上还挂着泪，嘴角又有笑意，说话的声音却是哭腔：“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是第一次这样，我是不是要死了？”
她的脸颊又开始泛红，那道在画上被设计成花朵的胎记更是红得耀眼。于曼颐不觉得游小姐要死了，哪有要死的人脸上会有笑意？她把手掌放平，在她胸口捋了捋，让游小姐深呼吸，总算将她的心跳哄慢下去。
那幅画慌乱中已经被丢到树洞的地上，游小姐缓过来没一会儿，便去弯腰将它拾起。于曼颐看着她把画极细心地卷起来，但表情又乱七八糟的，说话也语无伦次。诸多无意义地发言后，游小姐终于扑进于曼颐怀里，大哭起来。
“小曼颐，”她说，“我完了，我喜欢上苏文了！”
于曼颐被她扑了个措手不及，只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自己所阅读的所有报纸连载，最终拍着她的肩膀，模仿那些小说里的配角哄劝道：“游姐姐，你哭什么啊？苏老师是值得喜欢的。”
游小姐和于曼颐说不清楚，她也无法说清楚。她只是扑在她肩膀上大哭着说：“曼颐，你只订过婚，没有动过心。你不明白，我完了，我完了！”
…
游姐姐说她完了，而且她说于曼颐不明白。
于曼颐确实不明白，这种不明白在她心里发酵，到坐马车回于家的时候演变成了一种不高兴。画室是她带游姐姐去的，信是她私下替他们递的，画卷也是她在树洞里展开的。她为了这两个人忙里忙外这么久，最后落一个“你不明白”——她不明白就给她讲嘛！干吗要说她只订过婚，没动过心？动心就是什么很了不起的事吗？再说，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那些齐颂笔下的连载，她可是字斟句酌地阅读。
于曼颐不高兴的时候一句话都不讲，回家以后和一屋子于家人坐下吃饭，继续自己的逻辑推演。
游小姐做出自己“动心”的论断前，先做的一件事是把于曼颐的手放在自己心口，让她感受她的心跳。由此可见，心跳得越快，动心就越厉害，心跳是动心的必要条件。这样说来，表哥第一次在后院替她胳膊上的青肿擦药，她就……
不对。于曼颐咽了口米饭，对自我进行了否定。
那天表哥的指腹在她小臂上摩挲，她先是战栗，而后心跳缓步提升，为的是与异性肢体接触大逆不道，被三妈发现后果不堪设想。那天的心跳是紧张的心跳，和游小姐今日的全无章法、满脸通红不可同日而语。于曼颐饭吃到一半开始垂头丧气，意识到自己真的没有动过心，心跳得快不是动心，就像她也不能说那天救助的小鸟对她动心。
她正沮丧着，方千忽然抬起头，问她旁边的另一个同学：“宋麒人呢？”
“去拿报纸了，”那个同学说，“我们这周的新报印出来了，他下午去镇上买了。”
方千“哦”了一声，继续吃饭。于曼颐抬头盯着那张空了的椅子看了一会儿，这才意识到她一下午都没见着宋麒，坐马车回来的时候也没有，只是自己当时满脑子都是游小姐的“你不懂”，完全没有注意他的失踪。
这因宋麒不在而出现的短暂对话迅速的结束，也让于曼颐复低下头，继续在自己的思维里遨游。她一思不成，继续想到：公正地说，游小姐也不是完全没给她讲。她在树洞里哭完了就催着于曼颐回学堂了，毕竟游家的马车还要来接她。两个人在青石铺就的路上快步行走，游小姐边走边和她回忆：
“其实我前几天就该知道的，但我也是头一次动心，我刚刚才明白。我以前也见过那两位和我订婚的夫婿，我一见就紧张，不敢抬头，也不敢看他们。可苏文……我看见他就想笑，他也一看见我就笑。有学生顶撞他，我看他也没说什么，但我就不高兴。不上课的时候，我也总想他，想起他的时候，我不光心，我这个位置——”
她用手捂了一下腹部，于曼颐正快步往学堂赶，侧目看了一眼，狐疑道：“游姐姐，那里是胃。你心动我理解，你胃里也动，是不是有蛔虫？”
于曼颐是出于对她身体的关心，然而游小姐就不再和她说了，再问就是那句：“你没动过心，你不懂。”
怎么了嘛，没动过心还低人一等。
于曼颐的逻辑推演终于在晚饭结束的时候结束了，她在回程的不理解、在马车上的不高兴、和在吃饭时的想不通，也随着碗筷被收走告一段落。她最近的效率愈发的高，功课在学堂里就能做完，给报纸的插图也早就交上去，画室的作业也在完成课堂练习后紧锣密鼓的完成。
于曼颐无事一身轻而忧心忡忡的回了自己的房间，躺倒在床上，将手掌覆在心口，而后慢慢向下移动，盖在胃上，感受着自己身体的起伏和血液的流动。
她并没有熄灭烛火，也还没有洗漱，但眼皮又控制不住地往起合。于曼颐想逼着自己起身，但她的意识强硬地在苏醒与沉睡的那个夹缝之间遨游，又不受控制地游向了一副画面——
漆黑的地窖，微弱的烛火，她被人捂着嘴困在怀里。她心脏怦怦跳，跳得像要从嘴巴里飞出来，跳得她控制不住地反抗，用指甲在对方后背留下一道道的印记，而地窖外巡逻的人越来越近，脚底发出“咚咚”的声音……
于曼颐挣扎了一会儿，终于意识到，那“咚咚”的声音不是梦境。她猛然将眼皮睁开，然后从床上坐起身，借着几乎烧没了的蜡烛火光去开窗户。
开窗的瞬间，一颗石子几乎擦着于曼颐的耳侧飞过去。她被吓了一跳，气冲冲地低头，发现窗户底下，站着和她挥舞一份崭新报纸的宋麒。
那张脸和她方才的梦境重合，于曼颐忽然感到了胃里有东西在冲撞。她眼睛看着站在楼下的宋麒，指腹在胃部打了个圈，心想，游姐姐，完了……
她是不是，也害了蛔虫。
作者有话说：
终于把锁定的都替完了。

第21章 学堂见闻（八）
◎两只地鼠◎
时候太晚，天都黑了，这不是一个适合相见的时候。然而宋麒拿着那份报纸执著地在楼下比划，最终向地窖的方向指了指，也让于曼颐明白了他的暗示。
她猜不透宋麒今晚如此执著的原因，也对他下午出门所做的事缺乏头绪。然而她关窗的时候他已经往地窖的方向走，但凡于曼颐不去，他恐怕就会在那里一直等，这人做事真是全凭自己性子来，叫别人不听他的也不得不听。于曼颐只好再一次被迫鬼鬼祟祟地往地窖去了。
她一路走过去，越想越觉得自己被宋麒诱惑了。他似乎很懂得怎么勾起人的好奇心，而于曼颐也很不争气地在每一次感到好奇。她怎么想这事都是宋麒主动的，从他头一次把她从田埂上拖下去就是他主动的，发展到后面又总像她上赶着。再加上刚才她在梦里和他见了一面，人去见梦里的人，心态总是无法很平静的。
因此于曼颐走到地窖的时候，已经要被心里发酵的自尊气死了。
几天没见，这人行径恰似公鸟垒窝，已经把地窖布置得更完全了，桌椅烛台应有尽有，像是他自己有时候也会跑下来办工。于曼颐没什么好气地顺着梯子跳下去，只见宋麒头也不抬，专心致志伏在桌上写作，手边放着那份他刚才在挥舞的报纸。
到底谁给评评理，他搞得又像是她主动来找他了。
于曼颐抱着手臂不往过走，偏要等他主动抬头。而宋麒把手头两行字写完才抬头看她，两个人目光一对，于曼颐立刻质问道：“你叫我来干什么？”
女孩子十七八岁长得真快啊，她好像又高了。去年她站在地窖里还是小小一个，今年头顶都快顶到那个宋麒须得微微弯腰的地窖顶了。她抱着手臂站在那儿，一身年轻女孩儿刚苏醒过来的别扭和骄傲。
然而正如先前所说，宋麒家中并无姐妹，对这个年龄段女孩的认识也很有限。他叫于曼颐过来自然是有好消息的，却被这从他视角而言没什么来由的质问呛得莫名，呛出了一丁点藏了很久的少爷脾气。
“你态度好些，我再告诉你。”他说，顺手已经合上的钢笔笔帽拧开，又低头开始写东西了。
上次他用这种微微拖长的音调是说她补服成精，也有可能这才是他本来的脾性，只是成长中受了不少道德教化，才教出一点额外的耐心。且宋麒的耐心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于曼颐哭的时候就源源不尽，反之则稀薄有限。
可惜此时的于曼颐还没找到日后驯化宋麒这副脾气的诀窍，人的本能就是针尖对麦芒。她又和他顶了几句也没占上风，最终赌气似的说了句“你不说就算了”，便转过身子，双手握住木梯，准备回房间继续被打断的睡眠，虽然睡不睡得着就不一定了。
然而她刚撑住地窖门准备推开，却忽然听见身后一声灭灯的“噗”，而后便是急促的脚步声。于曼颐身子一僵，迅速分辨出脚步声并非只来自身后的宋麒——地窖外面，也有人越走越近。
她人在梯子上来不及下去，腰间一轻，居然是被宋麒单手卡着腰抱下来，然后被他挟在怀里躲进梯后的墙角。
下一瞬，头顶的木门传来一声年久失修的“嘎吱”，地窖里透进了一丁点稀薄的月色。于曼颐这时候才看出宋麒这套桌椅位置布置得高明——没有光的时候，只有人把身子探进来才能看见，不探进来就是视线死角。她屏息凝神祈祷这位巡逻的门房别当真进来，否则被发现的，绝不只是那套桌椅。
万幸的是，那木门只是开了个缝隙，片刻之后便被合上，伴随着一声睡意朦胧的嘟囔：“明日找只野猫来捉老鼠吧。”
很是熟悉的剧情，直到脚步声消失，藏起来的两只“老鼠”才陆续松下气来。于曼颐几乎都疑惑起这位门房到底是如何在于家吃了二十多年空饷——她头一次出去放风筝，他没看见；她要将宋麒带回来，他被骗去茅房灭了半宿虫；他俩在地窖里第一次折腾出噪音，他路过又不听。更别提宋麒顺着假山爬墙离开他一无所知，这次打开地窖门又将他俩当成老鼠……
宋麒也在于曼颐身后用气声在笑，声音就响在她耳侧，让她半边身子都变得僵麻。他人站在她背后，胳膊从她腰侧揽到身前，几乎将她整个人罩在怀里。于曼颐到这时才发现自己的手竟然紧攥着他的小臂，而两人的体温隔着各自的衣服交换。她在一片黑暗里闭上眼，让目之所及的黑暗更黑暗。而宋麒笑完了，声音从黑暗之外传来：
“你们于家的人，工作都好尽责。”
她攥着他小臂的手忽然使了力，用指甲掐了他一把。力气算不上大，但足以让宋麒抽了口气。绷着身体的人从她变成了他，宋麒像是反应了过来，把锢在她腰间的胳膊收了回去。于曼颐从他身体为了她弯出的空间里逃出来，回过头的同时与他拉开距离。黑暗让他们只能靠温度判断彼此的距离，她安静了一会儿，终于开口问：“你到底要和我说什么？”
她说话的时候才发现宋麒已经不在她身边了，他不是老鼠，他是没有声音的猫和静悄悄的鸟。他的声音是从地窖另一侧响起来的，伴随着烛火被点亮的“噗”一声。于曼颐在缓缓燃起来的火光里看到了宋麒落到墙壁上的影子，影子里的手里是一张展开了的报纸。她终于反应过来，宋麒从在窗户底下叫她开始，手边就一直拿着这张报纸。
“于二小姐。”
她脾气大的时候他就不叫她于曼颐了，叫她于二小姐，这称呼是自今天开始的，带了一些调侃和故意。于曼颐不想再和宋麒拌嘴，只是走过去借着烛火细看他手上的报纸，看清楚的一瞬，神色便有些变了。
他抖了一下，报纸“哗啦”一声，又翻开一版，于曼颐嘴角眉梢都有了惊喜。她伸手去抢报纸，结果他又举到远处不给她，另一只手绕到于曼颐脖颈后握着。
“你刚才好凶，”宋麒说，“我为了买报纸去镇上跑了个来回，天黑了才回于家，就换来你这个态度。”
“我没凶你。”于曼颐被他捏着后脖颈，想挣扎又怕闹出太大动静，以至于只能任他握着。她折腾了半晌还是没抢回报纸，长吁一口气，干脆抬起手指道：“还有一棵海棠树，你也印上去了么？”
“这一版。”宋麒说，拿着报纸的手一抖，又抖开两页，果然是于曼颐口中那棵海棠树。这还是宋麒的报纸第一次有这样像模像样的插图，这也是于曼颐第一次看见自己的画被铅印在报纸上，而不是纸片上的潦草一画。她借着烛火上下观察一番那页的排版，忽然不急着抢报纸了，而是将视线转向宋麒——微弱的火光照亮于曼颐的脸，眼角眉梢，全是新奇和有所成就的笑意。
宋麒晃神，握着于曼颐后颈的手微微松开，任她弹射似的靠近自己，终于将那报纸夺到手里。她将报纸来来回回地翻了三遍，举起来看过又铺到桌面上。她用手指去摩挲纸面，油墨牢固地被印制在纸面上，她的插画和齐颂的小说一样墨迹清晰。
“真的是我画的插图！”于曼颐说，“我画的东西被印到报纸上了！”
她将报纸从桌面上举起，比画纸略大的一版，遮住了她半个身子。她终于不再是白白领了一笔薪水，而是为了所得付出的劳动。于曼颐觉得自己离方千所说的那句“安身立命的法子”走近了一步，虽然只有很小的一步。她又这么举着换了个角度尽情欣赏了一会儿，终于被宋麒将报纸从眼前拿开，好气而好笑地询问：“要在地窖看多久？这报纸就是给你买的，你拿回房间看也行。”
他把报纸叠了两折递还给她，将桌上的蜡烛灭了，光换成手里的油灯。于曼颐跟在他身后，见他将地窖门举开一道缝，四下环顾一番，确定无人之后爬出，又伸手将还在地窖里的于曼颐拉出来。于曼颐觉得他俩此刻倒确实有些像两只团体行动的地鼠，爬出洞穴前还要观察环境是否安全。
于家尽职尽责的门房保佑，他们十分安全，寂静的院子里只有他们的脚步声和报纸被衣服摩擦的动静。又跟着宋麒走了几步，于曼颐忽然伸手将他衣服后襟扯住。
油灯一晃，宋麒停下脚步。他回过头，于曼颐已经和刚下地窖时完全不同了，靠他靠得极近，眼睛也亮亮的，就像是与他已经完全没有了隔阂。
月亮和油灯都是光源，于曼颐在这些光里干净温柔又漂亮。她微微踮起脚，压低声音问宋麒：“你能不能陪我去祠堂？”
“什么？”宋麒垂了下手腕，油灯微微晃了下。于曼颐今晚是真的很高兴，他认识她这些日子，第一次见到她这样。
“我想把报纸烧给我父母，白天太显眼了，”于曼颐摸了下藏在胸口衣服里的报纸，想了一会儿，继续和宋麒说，“还有你，我想要他们看看你。我和他们求过的愿都灵了，我让他们认下你，以后就也能像保佑我一样，保佑你了。”

第22章 完美配合（一）
◎祠堂◎
回房间的路走到一半，宋麒又陪着于曼颐绕去祠堂的方向了。
就于家宅子里的几条路，宋麒眼下的确是对晚上的样子比对白天更熟，白天他还未必能找得这样迅速。两个人在祠堂紧锁的大门前站了片刻，宋麒从地上捡起一根废掉的铁丝，在锁眼里转了几下。
寂静夜色里“咔哒”一声，祠堂的大门第二次被他撬开了。于曼颐侧过头，发现他连锁都没弄坏，走的时候还能再关上，真是溜门撬锁的老手。
“你怎么开锁这么熟练？”她猫腰进了祠堂，见宋麒正将门掩上。而他将手里油灯挂到墙角照明，对于曼颐说：“从小就练，为了叫什么都关不住我。”
他的确是很难被关住的，不然当时也没法从游家手里逃出来。这是于曼颐第一次听宋麒提他自己的事，但也就这么一句了。他又替她将放在高处的父母牌位端下来，放在她正跪着的前方，又用油灯做火源，点起了一根祭祖的蜡烛。蜡油很快融化成蜡油，在烛身上滚落，凝固，顶部的火苗则随着于曼颐探过去的报纸跳动，将她笔下的插画吞噬，最终燃作一片又一片的灰。
于曼颐一边烧，一边轻声和父母说着这些日子发生的事，而宋麒只是在一旁站着，看见于曼颐的脸在跳动的火光里或明或暗。她在旁人眼里并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但对着宋麒和父母的时候，倒是无比的啰嗦。这一夜真好，这三个愿意听她啰嗦的人都在她身边了。
烧到最后一页报纸的时候，于曼颐终于看向了站在一边的宋麒。
于曼颐的父母牌位在上，宋麒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该跟着她跪下，可他跪下又显得不大像话，且没什么名分。好在于曼颐看出了他的纠结，连忙摆手道：“你不用跪的，你过来和我坐在一起吧。”
说完，她就把跪姿改成了膝盖并着侧坐，宋麒也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姿势坐到于曼颐旁边：一条腿立着，一条腿盘着。那根流着蜡油的烛火就放在他俩相向而坐的正中间，宋麒用手笼了下火团，帮于曼颐将最后一张报纸也点燃了。
“我不知道你要烧给他们，”宋麒说，“下周我去镇上，再帮你买一份吧。”
“好呀，”于曼颐笑了一下，转向牌位说，“妈，这就是宋麒了，你和爸爸快记下他的样子。他做事可冲动了，老是碰到危险。妈妈，你和爸爸要保佑他，别再碰到危险了。”
“你怎么不说我好话呢？”宋麒抬头看着于曼颐父母的牌位，忽然有些不自在，把视线也移开了。他用手把报纸的灰烬在地上抹平，又扫到了垫子底下，把他们来祠堂的痕迹彻底“毁尸灭迹”。
“你让你爸妈看一眼，”宋麒开口，语气还很当真，“我做事多仔细啊。”
于是于曼颐只能容他表现了一番。
她本来只是来烧个报纸，不过报纸烧完了，两个人似乎都没有走的意思。于曼颐把学堂这几天的事都和宋麒说了，说到游小姐时，她有一点迟疑，但最终还是把她和自己一起去学画，又和苏老师陷入爱河的事也分享给了对方。
宋麒只和那位苏老师见过一面，他想了想这两人的样貌，点头道：“倒是挺相配，不过游家能愿意吗？”
“谁知道呢，”于曼颐抱着膝盖摇了摇头，“自由恋爱就是这样，鸡飞狗跳的。”
她这句话说得很老成，就像她已经阅尽千帆似的，而宋麒则因为想到一些与于曼颐有关的事而陷入沉默。至于于曼颐本人，对自己的处境仍然缺乏认知，仿佛她只是白长了几寸身高，脑子却还没有开窍。之所以这样评价，是因为她在宋麒的沉默里又对着香烛思考了一番，继而提出了一个惊天设想。
她说：“宋麒，游姐姐今天说我只和我表哥订过婚，我没有自由恋爱过。我想了一下，我觉得没有恋爱过，确实有点可惜。”
宋麒朝她投去了讶异的目光，他几乎有些紧张了。
于曼颐继续说：“所以你能不能帮我求求齐颂，让他在报纸上写一个这样的恋爱故事：先结婚，再自由恋爱？这样等我表哥留洋回来，我就能拿这个故事参考了。”
如果说宋麒最初是因为于曼颐的境遇沉默，而后是因为紧张而沉默，当他真正听清并领会这句话后，他觉得自己，完全是因为于曼颐这个超前于时代的设想，而沉默。
…
宋麒对于曼颐的沉默持续到了第二天去学堂的路上，他上马车的时候都没有再往她身边坐。方千抬头打量了他们两人一番，又摸不着头脑的把视线移开了。最终打破沉默的反倒成了四不像同学，他主动和于曼颐提起新刊发行，他和学堂里就读的小邮差提过一句，对方愿意捎带一份报纸到于家府上，以后就省得他们来回镇里了。
于曼颐本想和他说昨天宋麒拿给自己看过，不过宋麒一路都在专心研究路旁风景，搞得于曼颐也对他俩昨晚所发生的一切缺乏头绪，也就什么都没对外人说。
一行人终于在学堂响钟前赶到门口，然而于曼颐坐在马车里都能听到，今天的学堂门外，似乎比平日要喧哗得多。
“怎么了？这么热闹？”方千先开口，起身往宋麒所坐的窗旁一站，又把垂着的窗帘掀开。除了他俩旁人都看不见窗外到底发生了什么，而宋麒和方千微微探身之后，神情几乎是前后脚地难看起来。
“你们先别下车。”宋麒这么说了一句，起身就掀马车帘子。于曼颐在他身后跟惯了，下意识站起身，立刻被察觉到的宋麒一把按住肩膀。
几乎就在于曼颐被按坐回去的一瞬间，马车外、学堂门口，又响起了一声嘹亮的斥责：“到底是谁？一群扫盲的穷光蛋，是谁吃了这个豹子胆，想攀我们游家的高枝！！”
——游家人！
于曼颐的脸色也和宋麒、方千一样，难看起来了。
马车里没人说话，宋麒也定定看着于曼颐，似乎在示意她不要冲动。外面传来一些看热闹的嘈杂，但什么声音都盖不住那道粗哑而高亢的咒骂声。
“这是谁的画？谁画的！给老子站出来！”
“他妈的，什么扫盲班！成天教些什么东西，教得未出阁的小姐和人偷情——我啐！”
“这个画画的不找出来，你们谁都别进学堂，谁都他妈的别上课！”
“宋麒，”另一个男生脸色也在这番污言秽语之下变得难看，“我和你一块下去，这游家人是来找事的。什么教未出阁的小姐偷情？好不体面的话，他们在胡说什么？”
的确是很不体面的话，什么事到了游家人嘴里，就变得难听起来了。
但……
于曼颐抬起头，在游家人不间断的叫骂声里看向屈着膝盖站在门口的宋麒——
她忽然意识到了，马车内外，扫盲班这么多人，眼下只有宋麒和她自己，知道游家人口中骂骂咧咧的……到底是什么。

第23章 完美配合（二）
◎勇敢曼颐◎
马车外的叫骂声愈发嘹亮，宋麒抬开帘子看了几眼，还是回头嘱咐道：“我下去就好，我和游家总之也结过许多梁子了。于曼颐，你……”
他手还放在于曼颐肩上，此刻轻轻往下按了下，示意于曼颐安心。然而她怎么能安心？外面没有游姐姐的声音，游家人一定把她扣在家里了。一个能把姨太太关进阁楼的人家，对被退婚的女儿也不会有太多的仁慈。
听那些斥责里的意思，游姐姐并没有透露苏文的任何信息，这才让他们拿着画找来了学堂。于曼颐几乎要坐在马车里焦灼起来——她的画怎么刚拿回家就被发现，还是说游家就当真是这么密不透风的一张叫人窒息的网？
于曼颐忽然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识还是太浅、太简单了，天底下不只有于家，不只有学堂和一群从上海来的年轻学生。天底下多的是三妈一样的女人，和三叔一样的男人，以及千千万万和于家一样的宅子，和在宅子里困着的，她和游姐姐一样的女孩子。
宋麒不叫她下马车，方千也认可了宋麒的道理。他和游家再结怨也是外来人，时候到了一走，然而于曼颐要是被这家人盯上，在绍兴怕就是没有穷尽的麻烦。于是她也没有再挣扎，只是用手指将车窗旁挂着的帘子微微挑开，从那一处缝隙里往外看着。
的确是游家人在闹，把往日清净的学堂门前搅成一锅乱粥。于曼颐认出来，来叫嚣的是游家许多门房里的一位。她在此刻倒是对于家那位专心吃空饷的门房很想念了。于家的门房是个心宽体胖的中老年男人，游家这位门房却凶神恶煞，腱子肉从撸到肩膀处的衣袖下面暴起来，活像个打手。或许这就是派他来闹事的缘由。
他在学堂门前凶神恶煞地挡着，不让任何来扫盲的学生进门，但凡有人敢接近，他就将那张苏文画的游小姐往对方眼前一递，狰狞道：“是不是你！我看就是你！觊觎游家的小姐，游老爷饶不了你！”
眼看上课时间要开始，有的学生不想卷进这场闹剧，更不想和游家惹上关系，干脆默默地转身逃课了。
于曼颐急得手指都弯起来，从扶着帘子变成紧攥。
马车停了离学堂大门有些距离，宋麒也是现在才走过去。终究还是想来扫盲的学生占了多数，他们回头看见宋麒，立刻开口和他抱怨：“宋老师，你看看这事，这怎么弄？今天还上不上课了？”
“当然上。”宋麒说，示意人群给他让开一条路。
这一群外来的学生里，游家人最熟的也的确是宋麒——去年他拜访游老爷，一批人见过；去火车站把他抓回来，又一批人见过；政府下了命令让游老爷交人，游家为了找他把他样貌画成像全府传阅过。即便这些契机都错过去了，今年夏天他又来绍兴，站在游家那一场叫游老爷面红耳赤的劝学，也是全府都听见了。
因此，熟归熟，却绝不是什么好的熟。碰上今日这场景，更是新仇旧恨，全都涌到一起。那门房看见宋麒的一瞬就暴怒，将画卷再度展开，几乎是顶到了宋麒的眼前。
“宋麒，你怎么解释？你看看，这画是你们哪个来扫盲的贱种小子画的，来勾引我们游家的小姐！”
宋麒被他画卷抵在眼前，没躲也没动，只冷冷看着他道：“学堂进门就是孔圣人，你说在这里闹事，倒是不怕惊扰先贤。”
绍兴乡里自古重文墨，就像是有些南方省里敬神仙，在孔圣人面前喧哗，的确是公认的不敬。游家门房闻言鼻孔张了张，声音果然小了些，但仍然骄横：“我没闹事！我是奉了游老爷的意思，来找出这个画画的臭小子，带回去当面教训！你做老师，你说，你们哪个学生是画师出身的？”
“我们入学都有登记，没有做画师的。”
“没有？画得这么像，”他又把画卷举起来了，手指头在游小姐脸上的那团红色的胎记来回戳，“那即便不是画师，也是懂画画的！她除了游家只来学堂，一定是你们这里的人！”
他将身子转向人群，声音愈发暴躁：“到底是哪个怂包软蛋，给老子站出来！有胆子肖想女人，没胆子认？今天你不站出来，这扫盲班就别开课——”
人群哄然。游家在当地算得上望族，有关系也有势力，他们一门心思来闹事，这事恐怕的确没那么容易了结。说话间，几个感到开课无望的学生又转身走了。
“够了！”宋麒提高声音，明显也是有了怒意，“你们游家人关起门折腾就算了，今天还要来学堂闹？你让我们交人，我倒是想让你们游家也交人——游小姐是县政府登记过的学生，她今天怎么还不到？”
“登记个屁！”游家门房道，“游老爷心慈让她个嫁不出去的老姑娘来读书识字，她倒好，叫人家画那种搔首弄姿的画像。传出去了，哪个正经人家还会要？连丧偶的人家都不娶这样不检点的女人！”
于曼颐实在不知道那张画像算什么搔首弄姿，况且他不在这里嚷嚷，谁会知道游小姐叫人画过一张像？于曼颐气得耳膜都有些嗡响，而学堂大门外，宋麒和对方的争执也愈发激烈了。
“宋麒！你不要不识好歹！”那门房嚷嚷道，“你是不是真当我们游家拿你没办法？等游老爷翻脸，我们县里自然有人！”
宋麒气极反笑：“是吗？好，那你一定要把那位县里的人请出来，让我这穷学生长长见识。”
话说到这儿，于曼颐听到方千在她身后发出一声很难控制的嗤笑。她回头望向方千，很着急了：“我听二妈说，游家的确有绍兴县里的关系。方千，他们吵得这么凶，会不会真的出事？万一真的出事，能不能，你那位在上海有工厂的姑父……”
“曼颐，不用着急。”方千刚才还挺担心的，然而对方既然提起了“县里的人”，证明游家的底牌和靠山也就到此为止了。她摇摇头，说：“宋麒要是真的出事，哪里能轮得到我姑父关心。”
他们都不和于曼颐把话说明白，因此只有于曼颐在真的着急，而正如她方才的醒悟，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仍然受到了很多限制。她听不懂方千的弦外之音，只能探身出去看着宋麒和游家门房的对峙。
然而游家待字闺中的小姐被送了画像，有了“私定终身”的嫌疑，这绝不是一件可以通过言语理论清楚的事。游家要宋麒交画像的人，宋麒则要游家把游小姐送回来上课，鸡同鸭讲也不过如此。于曼颐扒着窗往外看了许久，忽然发现事态变得有些难以控制，因为远处又有几个五大三粗的游家人赶过来了。
游家来人了，于曼颐不觉得学堂的那些戴着小小眼镜的老师会站出来，替宋麒这些外来的学生主持公道。或许学生里会有看不过去的，但他们毕竟是当地人，惹恼了当地的望族，以后的日子恐怕就会很难过了。
于曼颐忽然咬了下嘴唇，继而狠拍一把窗框，在方千三个人没反应过来的瞬间，起身掀帘一气呵成，然后从马车上跳下去了。
方千吓了一跳，宋麒下车前还让她看好于曼颐。她掀开窗帘压着嗓子喊了两声，然而于曼颐头也不回地往学堂前面跑过去了。
宋麒和游家门房的对峙已经到了边缘，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现在处理问题未免也太有耐心、太审时度势、太拖沓了，当真不如前些年年少轻狂，不管不顾来得痛快。正当他脑海里出现了这个念头的一瞬，学堂前聚集的人群里忽然传来了一些躁动，一道小小的身影从人群中挤出一道缝，像只麻雀似的跳到了他身前。
宋麒脑子里都是空的，他来不及做出反应。直到那道身影开口，他才意识到，挡在她前面的是于曼颐。他从来没听到她说话声音这么大，她连在扫盲课上回答问题都是慢慢的，小声的。
她在他面前大声冲游家门房喊：
“是我画的！画像是我给游姐姐画的，她怕我家不让我学画才什么都不说，你们要找就找我！”
作者有话说：
最近好像找到一点感觉了（但是不确保后面不会再卡TAT），有点开心。
写这个文其实是为了专栏里那本《女打星》蓄力，想先把这种女主成长型的故事先走一遍，看看会碰到什么问题，以及怎么去搭剧情框架。我感觉我的确是更适合剧情流，但是我也很喜欢夹点感情在边角，不夹就会有那种猛吃米饭的感觉，有点子噎。
那么这种混着写的就只能自己研究一套方法出来，在保证女主成长高光的前提下让男主既值得爱又不要抢风头，还是有点子挑战的！
所以相比于《墨尔本风停否》那本的强烈自我表达欲，这本更偏向于研究一套方法论出来的感觉（当然题材也是我很感兴趣的）。
目前看来蓄力蓄出一点眉目了，最近准备一边更这个一边准备女打星那本的素材，完结以后尽量无缝地开那本。
所以大家要是感兴趣可以去收藏一下《女打星》！鞠躬么么哒！

第24章 完美配合（三）
◎强压嘴角◎
于曼颐出现得太突然，叫学堂外围观的人群都是一愣。等到反应过来她所说的内容，议论声便从四面八方响起来。
游家其他人也在这时候赶过来了，拉着门房询问几句现状，便将视线一道投向了于曼颐。学堂门前三级台阶，于曼颐像是一下站在舞台上，成了所有人视线的中心。她头一次被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方才鼓起的勇气忽然泄了一些，控制不住地往后退了半步。
有人在背后扶住了她，手掌按在她腰间，温热隔着衣服传进她身体。宋麒当然不希望于曼颐牵扯进来，这也是他不让她下车的原因。
然而她已经站在了这里，她已经喊出了这样一句——那就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她回头看着宋麒，宋麒也看着她，扶着她后腰的手不动声色地抽离，这个举动当着众人，对他们来说还是太越界了。但他那短暂的支撑似乎给了于曼颐不退缩的勇气，她回过头，看着面色惊异的游家人，继续硬着头皮质问：
“你们好奇怪，为什么一口咬定是男人画的，还给游姐姐扣上那些难听的帽子？我也在学画，她不过是我为作业找的模特罢了。”
“模特”这词是舶来品，于曼颐第一次听还是从苏老师口中，据说是上海的一些美术学校会请来专门的人供学生观察画像，这些人就叫“模特”。
这词语头一次从于曼颐嘴里滚落，发音还有些生涩，也让围观的学生们一头雾水。最后，还是自学内容远超英文扫盲课授课内容的小邮差站出来，挥着手臂和大家解释道：“模特，就是Model，就是给站在那，给画师作参考的！”
人群里发出“哦”的一声，连游家新来的几个人脸上也露出恍然，只不过很快被一些年长的瞪没了。那最初在门口挑衅的游家门房脸色变了变，又将画着游小姐的那张画抖开，看看于曼颐又看看画面，脸上的神色仍是不大信任。
“你说这是你画的？”他反问，“那她为何不说？”
“你怎么不好好听人说话？”于曼颐愈发有底气，“当然是因为你们这些人大惊小怪，自家小姐被人画了像就来大闹学堂。那我学画画的事传出去，谁知道会怎么样……她是为了我才不说的。”
于曼颐说到这儿才反应过来，自己今天这么站出来大喊，事情一定会传回于家耳朵里，再想学就得看家里长辈的脸色了。然而她如果不站出来，游姐姐在游家的境遇就难说了。再加上游家人大闹学堂，连扫盲班接下来的命运都变得难以预测。
哎，于曼颐悲哀而壮烈地想，真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她想到这里，就微微把头垂了下去，明显是有些失落。宋麒站在她身后，视线全落在她身上，他在这一刻似乎也对于曼颐之外的人和事没有一丁点兴趣。她的头低下去，从他所站的地方看过去，能看见挽起的黑发和衣领之间的一小截皮肤。宋麒忽然想起来，她第一次带他回于家，有一段路实在没法拖着走，便将昏迷中的他负到肩上。宋麒当时短暂地清醒了一会儿，朦胧的视线里，也见到了这一小截皮肤。
他忽然觉得很不妥地将视线移开了，并把注意力再度灌注在学堂门前。
游家的门房的确没有那么好糊弄，他又打量了一会儿手里的人像，对于曼颐的说法提出了怀疑。他说这幅画虽然大逆不道，但是画工并不差，画面里的游小姐可以说是栩栩如生。他不相信这只是于曼颐的作业，执笔的一定另有其人。
“什么另有其人？哪来的人？”于曼颐一口咬死，“你自己也说了，游姐姐除了游家，只来学堂。学堂里没有专业画师，只有我会画画。现在我来认领这画，你又说不是我的，你是不是一定要让游家蒙羞，找出游姐姐不清白的证据才满意？”
“是哦，”小邮差叉着腰，在人群里恍然大悟，立刻带动到，“这位大哥可真是居心叵测啊！”
“你——你们！”门房一时语塞，连气势也弱下去了。他无声地张了张嘴，最后转向一名新来的游家人，结巴道：“曹管家，我当真没有这个意思啊！”
于曼颐不认识这人，而宋麒顺着他说话的方向看过去，眉头便抬起来了。
他和游家几次结仇，当然也熟悉这位曹管家，更别说他头一次在火车站逃跑不成，就是被这位头顶溜光的曹管家抓回去的。对方已经听完了争执的全过程，此刻脸色阴沉地在宋麒和于曼颐脸上扫视了一轮，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他来学堂当然是奉了游老爷的指示，来帮着把那画像的淫贼捉回游家，也警醒这些市井乡民莫要再起攀附的心思——
游小姐再嫁不出去，也是游家的财产，是换过来的彩礼，是送出去的嫁妆，是要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安排的一样东西，怎么上了几堂扫盲课，就节外生枝，长出自己的意志了？昨天有丫鬟见着她边哭边在后院埋东西，回禀了游二爷，挖出来竟是这么一张画，罚跪了一晚也不松口出自谁手，真真是要反了天了。
他是来维护游家的脸面的，他不是来叫游家更丢脸的。如果这画真是出自于曼颐之手倒也好了，那就该他们于家管教女儿，而不是游家了。但那画又实在可疑，凭她一个小姑娘空口白牙，以他对游老爷的了解，他是交不了差的。
脑子里过完了这一轮思虑，曹管家脸上的肉抽动了几下，终于开口了。
“在我们游家，私定终身是顶了天的大事，要论家法的，”他死盯着于曼颐，试图从她眼睛里找出人说谎时特有的畏缩，“这画要当真是于小姐画的，反倒好了，只当是一场误会。可是……”
他从门房手里拿过那卷画，仔细打量了一会儿，又掀起眼皮盯着于曼颐。
“游老爷凡事都是要看证据的。于小姐，你说这画是你画的，那你怎么证明呢？”
“喂！”从马车上过来就一直在旁边看着的方千终于忍不住了，“那你怎么证明不是她画的？你们这些乡下人到底懂不懂法，晓不晓得怀疑的人才该举证啊！”
“那你们这些外来户也少插手我们本地的事！”曹管家一横眼神，狠狠瞪了方千一眼。方千大小姐脾气，何时受过这等气，撸起袖子就要和对方大开骂战，被小邮差一个扑身拦回去了。
刚刚缓和的场面又紧绷起来，于曼颐急得头皮发麻。她眼神在曹管家手里摇晃的画卷上看了几眼，又将眼睛闭了一会儿，终于横下心来，一把攥住站在她身后的宋麒的手腕，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和自己并肩站着。
“我证明！我可以证明！”她说，“你们说来说去，是不相信我能画出那张画，那我再画一张就是了！”
“再画一张也不过是临摹，”曹管家咄咄逼人道，“于小姐，你本就懂画，学人画一幅，就算一模一样，也不是什么难事。”
“我不照着画，”于曼颐说，攥着宋麒手腕，指甲都用力到嵌进去了，“我当着你们再画一张，画得一样逼真一样好，就画他！”
刚刚还在吵闹的学堂门前，忽然静下来了。都不用当真动笔，这句画一出来，人们的怀疑就开始减少，毕竟于曼颐看起来太有底气，太胸有成竹了。只有宋麒，也唯有宋麒，知道她有多紧张——
他微微俯下身子在她耳边开口，神色是和于曼颐一样的镇定，但声音却有一点收紧：“你掐我……力气别这么大。”
…
谁都没上过这样的扫盲课。
于曼颐不交画，游家人就不走，可让来上课的乡亲们干耗着也不是办法。最终，两边人都退了半步——课么还是照样上，宋麒在上面讲，于曼颐在下面画，游家人就在旁边等着结果。
“我画的未必就是他上课的样子。”于曼颐坐下的时候说。她本来是希望上课归上课，画像归画像的，然而游家人又死活不同意，仿佛就要看她画个一塌糊涂的宋麒出来，然后在众人面前下不来台。的确，人动来动去的时候，形态是更难捕捉的。
但于曼颐又想起，苏老师画游小姐的时候，她也并非就是一直站在那座桥上。他把自己对游小姐第一面的记忆落到笔端，甚至比她站在那里由他雕琢更生动了。
“我尽量少动些。”宋麒帮她搭画架的时候说。
“没事，”于曼颐瞥了一眼他手腕上自己掐出来的痕迹，想起他在田埂上也把自己脚腕掐得青紫，心中竟然平衡起来了，“我画你是因为我最熟悉你的样子，不看也能画的。”
宋麒愣了愣，再离开的时候，神色明显不大自然了。方千站在远处抱着手臂观察，发现宋麒正在那强压嘴角。
真是情况紧迫啊，方千暗自感慨道，叫见惯了世面的宋麒都紧张得嘴角肌肉抽搐了。
作者有话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纲里设计得这么紧张的剧情，写的时候就控制不住的搞笑！

第25章 完美配合（四）
◎你不懂，你没有自由恋爱过◎
从进苏老师的画室前，于曼颐就画过许多东西，拓本大多来自绣花的范本与买来商品的包装。师从苏老师后，她模仿的对象就变成了苏老师。于曼颐学东西快得惊人，模仿能力也高得惊人，以至于苏老师都忍不住几次找到她，告诉她：“我不需要你画得与我一模一样，你早晚要画出你于曼颐自己的模样。”
于曼颐迟迟没悟出自己的模样是什么样，但眼下，“和苏老师一模一样”这件事，显然帮了她、游小姐、和对眼下危机一无所知的苏老师一个大忙。她已经从苏老师那学来了绘画的技法，连笔锋起落的习惯都与苏文无差，唯一的困境，或许是……
于曼颐抬起眼，看着站在讲台上的宋麒，陷入了对苏文所说内容的回忆。
他们这暑期课程很短暂，按理说所讲的内容也不会深刻。然而苏文那天，仍是在看过于曼颐的作业后，问了她这样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所画的东西，为什么总不够活？”
于曼颐当时算不得很服气：“有人夸过我的画儿很生动。”
“外行自然是形似就觉得生动，”苏老师说话毫不委婉，让于曼颐有些受挫，“我说的是‘活’，无论是动物还是人，甚至一花一草，都活生生的。”
于曼颐不再顶嘴，静静地听起来了。
“你总模仿我，也是因为你自己的东西没有生命，不活，”苏老师继续说，“我知道你学画只是想练个赚钱的法子，如果你此生都只想练赚钱的法子，那不活也就不活了。可我觉得，以你的天赋，若是只有如此野心，未免太可惜了。”
“我不觉得自己有很多天赋，”于曼颐说，“我的天赋够赚一点安身立命的钱，就很好了。”
“你不要再气我了。”苏文的语气忽然有些恼火。于曼颐意外地抬头，看见苏文盯着她的笔触，摇了摇头，似乎不是在生她的气，是在生自己的。
苏文平缓了一下，继续说：“不‘活’，是因为你的眼睛还不够毒，看人看物匆匆一扫，看什么都只看整体——普通人的眼睛才这么看，我们画家的眼睛不能这么看。”
他都把于曼颐和自己归类进“我们画家”的行列了，于曼颐更不好说什么了。
“要让你笔下的东西活起来，”苏文终于说到了关键处，“你就要炼你的眼，炼得能一眼看出你所描画之物最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特点，再在画作中加以放大。你的作品是由你加工过的现实，若只是和现实一模一样，你像得过照相机么？”
于曼颐好像懂了一些，又没有特别懂。于是她从墙上拿了一张苏文画的打铁匠，问道：“那苏老师，你找特点的时候，有什么诀窍么？就像这个打铁匠，我觉得他与别的打铁匠也没什么不同，那你是如何找到他的特点呢？”
“人是最难找特点的，”苏文看到于曼颐渐入佳境，便愈发愿意与她分享自己的经验，“人有衣冠，受礼教，乍看不过高矮胖瘦、男女老幼之别。我最初画人总是逃不脱千篇一律，而后画得多了，我忽然发现了人与人之间最大的不同。”
“什么？”
“动物性。”
“动物？”
“对，人不过是动物戴了衣冠。若把人当人，便很难看出不同。但若把人当动物，找出与他气质最为相似的动物，他的特点就呼之欲出了。”
“苏老师，我不懂。”
“你不懂是因为你见的人太少了，等你见多了，自然就能分辨出人们身上有什么样的动物性。像我，你看我像什么？”
于曼颐盯着苏文看了许久，挫败地摇了摇头——她怎么看苏文都是一个人，看不出他像什么动物。
苏文笑起来，自嘲道：“我有一日没刮胡子去照镜子，觉得自己像一只脾气不错的山羊。”
他不说这样说就罢了，他这样一说，于曼颐仔细看他，发现苏文真的有点像一只山羊。感谢苏老师不吝用自己作比，让于曼颐很快融会贯通。
“你多去看看吧，”苏文最后告诉她，“看多了就能发觉，有的人勤恳温驯像黄牛，有的人则敏捷机警如猎豹。有些女孩子胆小但灵性，就很像梅花鹿，还有的男孩一眼看过去很像狗……人人心中都有一只共生之兽。”
于曼颐笑起来，而苏文只是和她认真地总结：“要想把人画活，就找他身上的动物性。”
这是师徒二人那天兴来闲叙，于曼颐记倒是记得，但并没什么机会实践。她闲时画过自家小妹，也在听不懂英语课时画过讲课的方千，可都没画出她们身上的动物性。但眼下这张人像，是要给游家人做评判的。她和苏文落笔的方法类似，她模仿苏文的每一幅作品都很像——可她自己画的时候，总是不“活”。
她要找到宋麒身上的动物性。
宋麒像什么呢？
于曼颐抬起头，开始观察讲台上站着的宋麒。
于曼颐忽然觉得宋麒有些陌生，她好像很久都没有仔细看过宋麒了。宋麒站在讲台上，双手撑着讲桌，正低头给扫盲课的学员们阅读公式定理。他应当是怕于曼颐看不清他的样子，所以动作幅度都很轻微，可于曼颐却觉得宋麒站着不动的时候更“不活”了，更不符合他在她心中的印象了。
那宋麒在她心里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于曼颐觉得讲台上的宋麒很让人丧失灵感，干脆低下头不看他了，她对记忆里的宋麒反倒更熟悉些。她还记得她与宋麒的第一面，他去拜访于老爷，喝茶抬起头时，她从二楼看到的那一双漆黑的眼睛。要么就是第二面，他把她从田埂上拖下去，先映入眼帘的，仍然是那双漆黑的眼睛……
除了眼睛呢？
于曼颐闭上眼，继续强迫自己去想。她脑海里的画面纷繁复杂，记忆不断向前，最终定格的画面，竟然是他伤愈的那一晚，从墙上翻身离开时的背影。
人人都有动物性，宋麒也有。
于曼颐眼前漆黑一片，漆黑中反复出现那道衣角蹁跹的背影，从墙头纵身一跃，身姿轻盈，不在人间。
她忽然懂了。
宋麒……是人间关不住的飞鸟。
…
说是上课，也没人正经听宋麒在讲什么，都在等着于曼颐那张画到底和游家人拿来的那张能否对上。算术课本就让人昏昏欲睡，到于曼颐画完的时候，坐在门外等候的游家人竟然睡倒了一片，让讲课的宋麒简直是如鲠在喉。
他想走过去看一眼于曼颐的作品，然而那画像已经很快从方千手里传阅到其他学生手里，最终被曹管家一把夺走，一手展开于曼颐的新作，一手抖开从游小姐的画像，和几个刚从睡梦中被他踢醒的游家人比对起来。
“倒也算不上完全相同。”曹管家迟疑片刻，还是挑剔道。
“一个画男人，一个画女人，”方千抱着手臂，对曹管家愈发看不顺眼，语气也十二分的不耐烦，“当然不同！临摹的你嫌没难度，现在画了不同的人，你又嫌不同——你们游家找事也不要太过分吧？”
于曼颐全神贯注画了半个上午，又是头一次这样正经画人像，撂下笔的时候手都有些颤。她喝了几口水，也走了过来，神色很镇定。
“曹管家，这画是不是出自同一人的手，懂画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她说，“冒昧问一句，你懂画吗？”
曹管家将举着画的手垂落，嘴硬道：“我——我……”
他是来叫学堂里这些外来的学生难堪的，眼下自己倒有些难堪了。他不懂画，而这两张人像虽然一男一女，但的确像是出自同一人之手。尴尬了好一会儿，他只能改口道：“我不懂画，但我们游老爷是懂画的。等我拿回去给老爷一看，我们游家自有评判。”
“光评判就够了吗？再说了，明眼人一看便知，还用得着评判。”方千抬高声音，“游小姐是我们扫盲班的学生，这几日课程繁重，一节都缺不得——叫你们家的人，尽早把游小姐送回来上课才是正事。”
方千这么一说，围观的学生们言语也松动起来。于曼颐的神经也终于从方才的紧绷中缓过来，听到有人声音不高不低地说：“这游家真有意思。明明就是人家于小姐画了张画，算不得什么大事，硬是要给自家女儿扣一个私定终身的帽子，闹得人尽皆知……”
“游家人做派一贯如此，”又有人说，“先前把姨太太关在阁楼里，消息都闹到了绍兴县城。又因为抓了宋老师上了上海的报纸，可真给我们乡里丢人……”
“想想他家竟是我们这儿叫得上名字的乡绅地主，我实在不齿与之为伍啊……”
人太多，也分不清这些话都出自谁口，人人都说，就变得人人都敢说。曹管家听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将两幅画先后卷起，急忙带着游家人离开了学堂。方千站了站，又等学生们的议论发酵了一会儿，而后便拍拍手招呼道：“行了，该上英文课了，都回座位吧。”
于曼颐仍没什么力气管画架和颜料，回过头时，发现小邮差竟很积极地帮她将东西都收拾好了。游小姐今日没来，小邮差收拾好于曼颐的东西便坐到了她身旁，举止间倒有些钦佩的意思。
“你做什么？”于曼颐不解。
“曼颐姐，”小邮差比她小一岁，以前叫她于小姐，今日忽然换称呼了，“你好厉害啊。游家在乡里横行霸道，耀武扬威，以前还强收过我大哥家里的地租，我头一次见他们吃瘪。”
“这算什么吃瘪，”于曼颐说，“还不是他们想如何就如何。”
小邮差摇摇头，对于曼颐的话不大认可。
“总之，曼颐姐，我今日对你佩服极了，”他说，“日后你要是用得着我，尽管和我说！”
于曼颐对这番豪情壮志摸不着头脑，再加上方千已经开始讲课，瞥了小邮差一眼，脑海中全是方千曾经说的那句：“男人，都是傻的。”
她画画耗了许多精力，再加上英文课难懂，听了没一会儿就开始犯困，不知不觉间竟然睡着了。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直到放课时才有了醒的意思。于曼颐昏昏沉沉睁开眼，发现身边所坐不再是小邮差的那一抹黄绿，而是一道鹅黄色的衣裙。她蓦然坐直身子，当真发现游小姐正笑吟吟地看着她。
“游姐姐！”好在别的学生已经去吃饭，她这一声喊只引来零星注目。于曼颐扑过去将她肩膀抱住，不需要说太多上午的事，游小姐心里也都清楚了。
“他们没打你吧？”于曼颐忽然松开手，神色紧张道。游小姐摇了摇头，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轻描淡写道：“没有，只是跪了一夜。但要是没你今天早上这一遭……就难说了。”
于曼颐感到一阵心有余悸。两个人都没主动提，但都知道，苏文的画室，这几日恐怕还是先不要再去，也可能永远都不能再去。于曼颐趴回桌面，有些悲伤地想，该不会给宋麒的那幅画像，就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提起画笔吧？
想到这，她又爬起来了。
“游姐姐，”她问，“那我画呢？”
“我带回来了呀。”游小姐说。
于曼颐视线在她桌面来回一圈，并没有见到。游小姐见状，也立刻补充道：“不过不在我这儿，我一拿到学堂，就给宋老师要走了。”
宋麒？
于曼颐对着游小姐眨了眨眼，对他这行为有些不明所以。不过既然宋麒拿过去了，那她就也没什么着急的，等下课了再去要过来就行。
而在与她一墙之隔的备课室，宋麒已经研究自己的画像好半天了，研究到拿着一屉小笼包吃的方千开始有些不耐烦了。
“你到底吃不吃啊？”她问，“吃完了我还得把屉还回去呢。”
面对宋麒的置若罔闻，方千深吸了一口气，大步走过去，将那画像一把抓起，继早上那惊鸿一瞥之后第二次观摩起来。
“你别撕坏了。”宋麒镇定地提醒。
方千也学他的置若罔闻，只是把注意力灌注在画面上——
画上的人黑衣黑眸，手里捏一杯茶，微微仰头将茶水一饮而尽。画面的确与宋麒上课时没有半分关系，他在讲堂上向来站得四平八稳，画面里的人倒是一派轻盈，乍看上去像一只黑羽的飞鸟。
“这画有什么问题吗你看看看看看？”方千问，“我照镜子都不看这么久。”
“这画的是我第一次去于家那天。”宋麒解释。
方千仍然不理解：“所以呢？”
“所以于曼颐在我第一次去于家，就记住我了。”
方千：“所以……”
“所以你自由恋爱的小说，”宋麒道，“还是看少了。”
“所以游姐姐，”几乎是在宋麒说这句话的同一秒，墙另一侧的于曼颐语重心长地摸着游小姐的手背告诫道，“你还是不要自由恋爱了，自由恋爱，真的太危险了，”

第26章 完美配合（五）
◎扬名立万◎
从学堂到于家，马车的时间是半个时辰。一件口耳相传的事过去，应当是三天。
就于曼颐以往听家中女眷讨论旁人长短的经验，外面发生了事，头一天先是现场围观的人回家在饭桌和床头传播，这是第一轮发酵。到了第二天，听了奇闻的亲朋好友便会在市场和街头进行扩散。事情往往先传进在市场买菜购物的下人耳朵，再自下向上地传播，最后在第三天，成就二妈和三妈饭时的谈资——当初宋麒逃跑和游小姐退婚，遵循的都是这一传播规律。
于曼颐日后在国外旁听了些传播学的理论，将少年时的这一经验命名为三日扩散理论。鉴于这一次的主角是她自己，到了第三天，她整个人几乎算得上坐立难安。
游小姐被家里关过一轮，上午的课也不能再来了，只能中午被车夫送来学堂，再等放学后被车夫带走，于是于曼颐这三个上午的同桌便稳定地成了小邮差。
她唉声叹气一上午，小邮差也察言观色了一上午。等到宋麒的算数放课后，他和于曼颐一道拿出午饭来吃时，按耐不住地询问道：“曼颐姐，你到底怎么了？你这几天下午，怎么都没去画室了？”
于曼颐为小邮差称呼自己曼颐姐而烦恼，她没做好当别人姐的心理准备，总觉得怪怪的。况且他既然叫了自己姐，怎么又一点不识时务，看不出她在为了学画不成而烦恼。
她寥寥几语概括了于家今晚即将掀起的暴风骤雨，终于让小邮差的脸色从困惑变成恍然大悟。他自己悟了还不行，不顾旁边还有几个学生坐着，大声说：“曼颐姐，那你也不要这样丧气。你若是当真想学画，就算你家里人不许，也一定能找出法子。”
真是好一身正能量，于曼颐直起身子，问他：“那你有什么法子？”
“我眼下还没想出来。”小邮差字正腔圆地说。
法子没有，徒增烦恼倒是一把好手，于曼颐实在不想再给他当姐了。她拿着厨房给她带的食盒换了个位置，吃了没两口，又有一个没说过话的同学来找她了。
她那天可真是一战成名，但凡在场的扫盲课学生全都认得了她的样貌，也记下了她的名字。于家虽说在当地也似乎不逊于游家的大户，但于老爷为人较为低调，在当地人心中也只是那么个符号。可于曼颐闹这么一出之后，人们先是知晓了，镇上的扫盲班有个很会画画的姑娘，叫臭名昭著的游家人丢了脸面；然后才分辨清，这位小姐是于家的二小姐，而于老爷是这位小姐的爷爷——其中从属关系，已然置换了。
“于二小姐，”这位学生客气地叫她，“学堂外面有人找你。”
大中午的，有人找她？
于曼颐有些意外。她总共就认识这么几个人，还都是扫盲班里的，谁会中午来找她呢？那学生看出她奇怪，便补充道：“是一个长得很像山羊的男人。”
于曼颐急忙放下食盒跑出去了。
虽说游小姐下午上课的时候才会过来，但于曼颐生怕她今日来得提前，和苏文相见时叫送她过来的车夫看出端倪。好在学堂门外此刻只有几个路人，连出门吃饭的学生都还没回来。于曼颐匆匆迈出门槛，看见苏文神色憔悴、胡子拉碴的模样，便知道他也听说那天的事了。再加上她和游小姐这三天都没有出现在画室里，苏文一定也能猜出大概。
他长出胡子的模样真是愈发像山羊，眼神也憔悴得像是老了十岁。于曼颐四顾一番，拉着他的袖子，心惊胆战地把他带到一处外人看不见的角落，开口道：“苏老师……”
“我听说了，”苏文也开口，嗓音都很沙哑，“游小姐她、她……”
“她还好，这几天下午都按时来学堂，”于曼颐说，“但是画室是去不成了。别说去那么远，她家车夫这几天都在门外守着，她连和我去门外的河岸散步都不敢。”
苏文神色一黯，说：“是我不该送她那张画。”
于曼颐眼见苏文憔悴模样，也忍不住地替他神伤起来。自由恋爱这事，总归是快乐和悲伤都很极致。苏文安静片刻，又询问：“那你……”
“我怕是也很难再去了，”于曼颐叹气，“你在城东都听说了，于家知晓也不会迟过今晚。我是瞒着他们向你报名的，这种先斩后奏的事……”
终归是被自己和游小姐连累，苏文的神色在憔悴之外又多出许多歉意，也终于从棒打鸳鸯的痛苦中抽出几分精力，想起于曼颐那副以假乱真的画来。他并没有要求于曼颐拿过来给他，只是说：“即便你以后不在我这里上课，也不要放弃这条路。你这样的孩子，若是不画画……那就太可惜了。”
“是啊，”于曼颐也有些失落，“本是准备学点技法，能换些安身立命的钱，画室里还有同学愿意帮我介绍。现在学堂里人人盯着我……”
“你不要总想着赚钱。”苏文实在是又憔悴又被她气到。
“那我想什么？”于曼颐跟不上苏文的思路。
苏文也被她问住了，欲言又止的模样似乎是想起了一些少年时的野心，而那些曾经立下的誓言都距离眼下这个以教画为生的男人很远。他师出无名，在上海没得到认可，只能回乡赚一些糊口的钱，虚度了一年又一年。他一事无成，没有名气，连给喜欢的人画一幅画像，都会给各自招来灾祸。
苏文就这么愣愣站在那，脑海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他想，既然他是于曼颐的启蒙老师，而她的笔触又带了他的影子，那若是于曼颐当真有那么一天，他苏文是否也能在美术史里占上小小的一笔呢？
于是他揉了揉自己蓬乱的头发，又睁大了他带着红血丝的眼。他微微俯下身，用手盖住于曼颐的肩膀，语气笃定得就像他初出茅庐时一般。
他说：“曼颐啊……你要扬名立万。”
…
扬名立万。
好陌生的四个字。
于曼颐不是没受过旁人的期许和祝愿，其中大多还来自对她最好的二妈。然而即便是二妈，对她的祝愿也大多与她日后的婚嫁有关。例如“嫁一个如意郎君”，又例如“相夫教子，多子多福”。与表哥订婚后，这祝愿的词语便多了些，她见过最多的当属赞他三叔有了个“乘龙快婿”。
她到时候才发现，自己之所以对“扬名立万”四个字如此陌生，是因为她先前所受的祝愿都是对她夫婿和子嗣的祝愿。而她周围的所有人，都把这些祝愿，当成了对于曼颐的祝愿。
这是她第一次收到一个祝愿，与日后的夫君无关，与自己的子嗣也无关，只与她自己有关。她抱着这个祝愿一脸恍惚地回到了学堂，将苏老师递给她的情信转交给了游小姐，坐在她身边等她哭完，又借来一只火柴，把信件彻底地毁尸灭迹。等马车来了，她继续一脸恍惚地上了车，和学生们在落日余晖之下往于家的方向赶。
这几日她心里吊得难受，和她同坐的几个学生也算不上踏实。于曼颐那天站出来固然值得称赞，但曹管家撂狠话的时候也暗示过了——游小姐没有背着家里私定终身，那她幸而无罪；但于曼颐背着家里跑去学画，那于家该负起管教女儿的责任了。
没人会主动给于家报信，但那日的景象一传十十传百，今天也该传进于家大院了。今晚这回程之路叫人心悸，偏偏当事人于曼颐一脸恍惚，似乎被什么别的事吸引了注意。
方千越想越放心不下，一如既往地先开口。她在摇晃的马车上站直了身子，坐到于曼颐身旁，主动问道：“曼颐，你这几天都没去画室，以后是不是都不去了？”
于曼颐被她喊得回神，这才想起今晚一场硬仗在即：“我也不知道，等回了于家……或许会知道结果。”
她的话印证了方千对此地消息传播速度的猜想，于是方千追问：“那你有什么应对的法子么？看你一路都心不在焉，是在想你三妈和三叔么？没关系，我们都在，他们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她问得于曼颐都有些惭愧起来。别人替自己殚精竭虑，她却被苏文的一句话弄得神思恍惚。但人的注意力就是这样不受理智操控，那四个字在她脑海里反复盘旋，比当初宋麒在地窖里那句“自由恋爱”更加振聋发聩。
于曼颐猜测，自由恋爱这事再怎么震惊她，也是在她旧脑子里、相较于包办婚姻的变体。而“扬名立万”于她而言，算得上石破天惊——她赚点安身立命的钱就觉得自己够大胆，“扬名立万”是她表哥这样的人才配肩负的使命，苏文怎么好用在她身上的呀？
她实在想不通了，只能攥住坐到她身旁的方千的手腕，打断她关于于家的思路，询问道：“方千，我有一件事想问你。你身边有没有人……扬名立万？”
这话一问出口，于曼颐就发现了，这个词不光对自己很陌生，对方千也很陌生。她品了半天于曼颐这问题，侧头和同学商量：“还真把我问住了，咱们身边有这种人么？人活到什么份上，才算扬名立万？”
“好‘重’的一个词，”四不像同学也感慨，“你若是说有钱，我们倒是认识。你说有名，我们也认识。但要说能称得起扬名立万……于二小姐，你从哪听来这样一个词？和今晚于家对你的发落有关系么？”
“没有没有，”于曼颐连忙摇头，“只是和人闲聊的时候听见的。我从没听人称赞过谁扬名立万，就有些好奇。”
“这词在小地方确实少见，这人和你闲聊间提起这个词，或许是见过什么世面，又有谁和他许过诺言，”方千说，“我在上海倒是常听见。小时候在广州长大，也会有闯羊城的这样发愿景。”
“这倒是，”四不像说，“人要扬名立万，就得去这些开埠之地闯荡，背井离乡地闯出来，才配得上这四个字的重量。哎，不过我父母不这么认为，他们只希望我学成后回乡做个教书匠，再远不能比杭州更远……”
看来这学成后的出路是每一代青年人的达尔摩斯之剑，无关乎时代，只关乎境况。几个人的话题很快被转移到了这上面，于曼颐听了一会儿，忽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不需要考虑这件事的。她的出路已经被定死了一条，且是与扬名立万绝无关系的一条。
于曼颐叹了口气，心想，苏文对她的厚望，实在是错付了——
她连于家大院都出不去，何况绍兴县城，以至于那个用铁藜木铺了南京路的上海滩？

第27章 完美配合（六）
◎凌霄花◎
随着于家逐渐驶近，于曼颐那被苏文调离的注意力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处境上，胃里也因为神经紧绷而有些抽搐。马车另一侧的方千他们则是就前途探讨完毕，又说起了今日再度不见踪影的宋麒。
“我当真是替他代课代累了，”方千摇头道，“以往不见人，起码还告诉我去做什么。今天倒好，留张字条就走了，还人情的饭都要排到明年了。”
于曼颐按着胃瞧了一眼方千，心里也觉出些微失落——宋麒今日不在学堂，去向没有和方千说，也没有和她说，甚至没有关心于家晚上对她的处置。
她在方千他们的对话声里低下头，用手去折百褶裙堆在腿上的裙摆。于曼颐告诫自己，宋麒是一个会为素昧平生的游家姨太出手的青年人，此前对自己的诸多帮助，或许也只是出自本性良善。她感激他，但也只到感激为止，而不应当依赖上他。像刚才那样的失落，就是很不合适的——毕竟表哥是与她下过聘书的关系，她都没有因为他产生过这样的失落。
就在于曼颐自己的这般劝诫中，马车终于缓缓驶到了于家门前。
窗帘半卷着，于曼颐瞧见马车停得比平日靠外，距离于家大门有些距离，像是被什么挡住了路。方千倒是没察觉，一马当先地掀开帘子，下车的瞬间便发出一声“咦”来。
另两个同学跟着下车，又接连发出了两声“哇”。于曼颐不明所以，最后一个从马车里出去，双脚在地上踩稳了才抬头，映入眼帘的，竟然是一辆停在于家大门外的黑色汽车。
她去镇上不多，县里更少，长这么大也就见过一次汽车。即便那辆车很旧、很破，但也引发了许多的围观和惊叹。黄包车两条腿，马车四只蹄，这四个轮子的盒子跑得飞快，还会发出“滴滴”的声音，真像一辆钢铁猛兽，是没见过的稀奇物件。
和那辆车的破旧相比，这辆车可以称得上锃光瓦亮的新，浓墨重彩的黑。车鼻子很长，后面拖一个四四方方的车身，比一个成年女性略高，轮子上沾了不少泥巴，是因为这边很多地方没有公路，恐怕是压着田埂过来的。
“福特？”方千问。
“不像，”四不像同学摇头，“上海最多福特，没有长这样子的。宋麒在就好了，他对车熟，他一直梦想有汽车牌子来报纸上打广告。”
“销量不高，野心过大。”方千说。
几个人又绕车转了一圈，神色颇有些惊异。于曼颐看得出来，方千不是没见过车，惊讶是因为这车出现得太突兀。一路过来都是田埂和水稻，河道旁铺的青石板，又用木头搭建小码头。这样的地方，走马车、走黄包车、停靠乌篷船，都是很和谐的场景。偏偏这么一个四四方方的黑匣子，停在于家大院灰色的高墙下，和周遭一切格格不入。
于曼颐也伸手摸了摸，只觉那车身冷冰冰的，没有马车的温度。她回过头，想问问门房家里是否来了客人，可那门房又擅离职守了，只留着于家门户大开，牌楼上两排瑞兽，各自歪着头。
“走走走，”方千兴起，“看看来了何方神圣，老师也没和我们说啊。”
几个学生步子迈得很大，一下就跨进于家门槛。于曼颐忙不迭跟上，也猜测道：“若是来了客人，会不会就没时间管我画画的事了？我趁他们不注意跑掉，或许能躲开责罚。”
一行人一路往里，直到迈进第二道门，终于看见了两个干活的下人。于曼颐认出其中一个是在二妈房里做事的，便走过去叫住她，问：“今天于家是不是有客上门，门外那汽车是谁开来的？”
两个下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人说：“二小姐，我也没瞧见。有人说，车上下来四个人，只有一位眼熟，是来给你们上课的那些学生里的一个。”
这描述完全没有准头，但因为只有宋麒不在场，那就势必是宋麒了。他一天不见，再回来竟然带回来三个，又声势浩大地带回一辆车。于曼颐愈发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了，而方千则抱起手臂，似乎品出些什么。
“人呢？”方千问。
“本来都在堂厅，说等你们回来，”另一个下人说，“后来聊着聊着，就和于老爷他们去花园了，叫我们搬了好多椅子过去。后面，我们就不知道了，二少奶奶叫我们来打扫前院了。”
二妈也在，那其他几位长辈应当也不会缺席。于曼颐对今晚的预期本是一场对她擅作主张学画的审判，然而宋麒这一出，叫她对接下来的事变得完全没有头绪，甚至有种失控的惶恐。
“方千，那这样的话，我就回房间了，”她后退着说，“你们去看看吧，等你们回来呢。”
“欸？”方千立刻握住她手腕，将她拉回身边，“是等我们回来，你也是我们中的一个。好大的阵仗，上次我们来，可都没有去花园呢。走，咱们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于曼颐简直是被方千拖过去的。她担心极了，担心本来于家的长辈们已经忽视她所犯下的罪责，又被她这番登场搅得想起来了，继而在众人面前训她一顿。她想了好多狡辩的词语，刚才在马车上因为走神没出的冷汗，这时候全落下来了。
从前院去花园得穿过两条长长的回廊，于曼颐一边走一边流汗，前院听不到的喧哗也随着她的脚步逐渐变得嘹亮。人年轻的时候耳力绝佳，于曼颐轻易地在嘈杂的对话声里分辨出了于老爷的笑声，二叔、三叔的奉承，和一道听过但并不熟悉的男声，以及一道非常清晰的、她从未听过的女声。
最后两步跨过去，于曼颐手腕一松，终于被方千放开了。
面前是豁然开朗的于家花园，一进去就是于老爷最得意的一笼凌霄花，沿着搭起的铁架攀出一条花木长廊来。正赶上夏天凌霄花开，老头子恐怕也是很得意地带着一群人来院子里欣赏，以证明他虽然身份上只是个远居乡下的地主，但实际的生活高雅如隐士，这才能熏陶出有才华的后代来。
满地凌霄花不扫，于曼颐手足无措地在花前立定，看见宋麒在听到她脚步声的同时便转过了身。他轻轻碰了下站在他身旁的另一名中年男人，于曼颐继耳熟之后又感到了面熟，随即想起来，这是那位曾经在学堂和孟老师为加减内容而争执的政府官员。
随着他的触碰，另一名与他们并肩站着的年轻女人也回过头，将目光一道投向了于曼颐。她看容貌并没比方千大许多，但身上又没有学生的稚气，再加上带了金丝眼镜，便是一种稳重的，带了凌冽的年轻。
“贺处长，霍记者。”宋麒开口说话，语气一如既往地轻松，但于曼颐注意到他眼底有疲惫，看样子起码一轮昼夜没有休息了。于曼颐很想过去问问他怎么了，要不要睡一会儿。
但他还是精神很好地继续介绍道：“这位，就是我说的于小姐了。”
作者有话说：
浅浅地出去玩了一下但还是坚强地更一些。

第28章 完美配合（七）
◎拍一张合照◎
诚如于曼颐所总结，消息从学堂传播到于家，最快也得三日光景，也给宋麒留下了三日周旋的时间。他对自己要做的事并没有十足把握，于是也就没有和旁人透露，只是去镇上邮局打过几轮电话，又把学堂的事处理完后，连夜赶去了县城。
电话找的是先前因为游家姨太的事采访过他的记者霍时雯，宋麒也办报，很知道他们做新闻的讲究个后续，就像人看小说也求番外。这游家继姨太逃脱的丑闻后又大闹扫盲班，再加上一个女学生私学画画的事，简直是“旧社会压迫求知女子”和“封建女子勇于反抗”两件事套到一块。再加上和一年前的那篇报道遥相呼应，是最好不过的材料。
果然，霍记者挂了电话就去买火车票，两日便周转到了绍兴县城。
至于那位贺处长，先前是和宋麒的老师有过过节的，这也让宋麒最初有些拿不准。但他打电话给朋友问了几句对方的背景，心里便了然了——
这位贺处长是上海调来绍兴县的挂职官员，这一任期是他青云路上一大劫。
表现得好，重回上海位列仙班；表现不好，就做好准备在此地喝茶看报到终老。
去年游家的丑闻已经让刚上任的他在老上级面前丢脸，结果今年宋麒他们的扫盲班也不配合，真是叫贺处长头都大了。
然而正是此情此景，让贺处长十分需要挣个政绩，有个表现，最好还能在报纸上露露脸。话说回来了，于曼颐这一遭在学堂露脸，就是他任期治理有方的最佳证据——
你们可看看，去年游家闹出的丑闻与我无关。这扫盲班如今办得风生水起，该来的两个女学生一个没少。虽说游家人又闹出事端，但这位于二小姐侠女风范，还趁着上扫盲班之余学了画画——
这这这，哎，虽然我并未刻意引导当下的进步之风，不过的确是我过来之后，当地民风突然开化，欣欣向荣，前途大好，是百姓和我合作的结果呀！
另外，这采访也不是我主动找来的，是去年那位救下游家姨太的青年学生特意联系了报社，对我做出如此肯定。到时候上海街头巷尾盛传我贺某人在扫盲班的政绩，真是惭愧惭愧，过誉啦！
就这样，贺处长加急调来一辆汽车，叫秘书开车，把宋麒和刚刚赶来绍兴县城的霍记者一道接去了于曼颐所在的镇子。宋麒与秘书坐前排，贺处长与记者坐后排，来的路上已经完成了一段乡间文化治理的经验之谈，字字珠玑，情真意切，只等着霍记者回沪整理文稿了。
宋麒这时间也着实安排得十分紧迫。几乎就在汽车停到于家门外的同时，三妈于沈氏正在敦促三叔去和于老爷通报于曼颐学画之事。三叔初初一听，吓得几乎从椅子上跌下来——
于曼颐她怎么敢的？背着家里学画，抛头露脸的和游家人起争执，事发后还瞒了他们三天！当真是他四弟的女儿，干的事也和他那离经叛道的弟弟一样叫人痛恨。他紧张得不得了，只怕于老爷比他更早知道，最后连他一道怪罪，扣个教女无方的名号。
他在房间里吓得背着手来来回回地走，终于想好了向父亲控诉的语言，要和于曼颐彻底的划清界限，连这女儿也不想养了，二房对她好就让二房管吧，反正再有一年也要嫁人了。至于他自己，若是努力一年再无后，那恐怕的确是要纳个妾室开枝散叶了。当然，最后这个念头他并未告知于沈氏，他只是自己心中盘算。
他就这么心怀忐忑地离开房间，谁知道刚下楼，就碰见来喊他的总管家，简直是满脸的笑意，说是来了贵客中的贵客，他快去堂厅相见。
再然后，一切就明了了。
于老爷初听于曼颐的事自然是意外，但那可是贺处长。于老爷对什么上海、北平来的大人物反倒不大在意，但来客若是就在绍兴县政府里担职，那可是与当地乡绅的社交密切相关。既然贺处长觉得于曼颐这一行为顺应了当下的潮流，那她就是顺应了潮流。
说起来，于老爷在此刻也感到一些迷茫了。宋麒第一次来于家的时候他曾论断，城市里发生的一切都转瞬即逝，只有乡里的水稻与麦田生生不息。但这一次，城市里的这股风似乎已经刮了很久了，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风又疾又劲，让他也不得不改掉一些往日的思维，去接受于曼颐学画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好事，否则怎么会有政府的人和上海的记者过来呢？
当然，这些东西都只发生在于老爷的脑子里。在旁人面前，他必须维持一家之主的沉稳威严，做出一副刚刚知晓、并不惊讶的样子。
然而，他那不成器的老三就没有这等见地了，叫他的时候畏畏缩缩地来，弄清楚情况后又得意洋洋地欢喜，说自己就是一个这样开明的父亲，养出于曼颐这样的女儿来也不足为奇。
说完了，他又意识到于老爷还在身旁，立刻补充，这一切最后还要归功于一家之主的教导有方，于曼颐的父亲、即于老爷的四子、他的弟弟也是这样优秀的青年人，只是去世太早了，可惜极了。
说到这里时，他觉得身旁落来一道嘲讽的视线，像是来自宋麒所在的方向。但当他转过头以后，那道视线又消失了。
总之，堂厅里就这么其乐融融地聊了大半个时辰，都在等着于曼颐回来。而后天色渐晚，于老爷要在太阳落山前带客人一赏花园美景，一群人便换地方了。
这些原委是于曼颐在听完霍记者、贺处长、于老爷、宋麒以及三叔的寒暄客套后总结出来的，有一些动机和目的没人明说，但她似乎也听懂了暗示，她觉得自己比以前进步了好多。原来那些自小管教着她的规则也不是铁律一般的规则，这些掌握权力的人真正的规则是“声名财权”，当规则与这些东西对冲时，规则就不重要了。他们自小就在欺骗于曼颐，而三妈比她更相信这套骗局，她自发担任这场骗局的执行者。
她还觉得宋麒比她想得更复杂。他分明是知晓这套规则的，他对这套规则利用得如此娴熟，但他一直以来都在回避被卷入此局。如果不是这次为了于曼颐，他明显更热衷于平日里办报，上课，和同学们插科打诨的那套生活。
和这些人周旋时的宋麒显得不大愉快，尽管表面上看着客套十足。几番周旋结束，那位戴着金丝眼镜的霍记者终于将目光转向真正的主角于曼颐，朝她挥了挥手中相机，语气轻盈道：“那我和你单独聊一会，好不好？”
她是一种不能用漂亮这个词形容的姣好容貌，仿佛觉得一个人好看，是一种感觉而非视觉体验。于曼颐点点头，觉得她与于家的所有女人都不同，甚至与她先前所见过的特立独行的方千也不同。她又生出新的神往来。
不过刚走了两步，她余光看见宋麒已经在她抽离人群后也立刻走到一边，便和霍时雯说：“姐姐，我能不能先去和宋麒说几句话。”
“好，”霍时雯调节相机，“不过太阳快落山了，光线好的时候拍照好看些，你早些回来哦。”
于曼颐点了点头。两个人在凌霄花底下分开，她躲开众人视线，很快在一处角落找到了宋麒。他找了把椅子坐下，手肘撑在膝盖上，闭着眼睛慢慢揉太阳穴。于曼颐看了他一会儿，悄无声息地走过去，将一颗小邮差课间进贡给她的水果糖递给他。
宋麒听见有人过来，微微睁开眼，又接下了她递过来的糖。将糖剥出来后，于曼颐说：“糖纸还给我，我还要照着画呢。”
“好用功啊。”宋麒笑着把糖纸还给她。
糖纸轻软，带一点油性，在手心沁了汗。于曼颐将那糖纸反复揉折，意识到的时候，发现也不好用来临摹了。宋麒若是往日看见一定会笑她，但他今天也没什么多余的力气再关注于曼颐了，只是又将眼睛闭上，慢慢地揉太阳穴。
于曼颐算了算时间，想起方千和她说宋麒是今天留下了代课的纸条。但那纸条未必是今天放过去的，或许他昨天下课后便放过去了，然后连夜找车去了绍兴县。
她忽的探出手，将宋麒的手格开，而后将自己的指腹按在他太阳穴上，轻轻地按压了几下。宋麒意外地抬起头，发现于曼颐因为是背身朝着别人，他们又在角落，这只手伸出来也是旁人看不见的。
“你三妈和三叔……”宋麒提醒。
“看见就看见了，”于曼颐说，又想起方才对他们的新认知，语气里还有点看不起人，“一群大骗子。”
好莫名的一句骂。
宋麒忍笑，又不敢动作太大，怕当真叫于家人看见了。于曼颐指腹微凉，缓解了他熬了两天一夜的头昏脑涨。
有脚步声在接近，于曼颐终究还是收回了手，继而背在了身后。她回头看见霍时雯正拿着相机在找构图，和宋麒说自己要过去。然而走了没两步，她又绕回来了。
“宋麒，他们拍照片用的胶卷贵不贵？”
她怎么又对胶卷感兴趣了？宋麒想了想，回答她：“一张的话，也还好。照相机里是一整卷，给你拍完了，还要再拍许多张，然后一道洗出来。”
于曼颐点点头，沉思片刻，又问：“那你能和我拍一张照片吗？”
作者有话说：
动笔的时候还想12万完结，我在想啥……原来长篇脑子长出来就回不去了，我已经是不是写小短篇的北风三百里了，我已经是纽钴禄北风了。

第29章 完美配合（八）
◎落花有情◎
于曼颐要和宋麒拍照，霍时雯并没有显现出意外的感情。她只是打量方才选定的背景，而后说：“可以，我先给你拍一张单人照。对了，那张画像在么？我想让它一道出镜。”
“在我房间里。”宋麒说。
霍时雯点点头，示意宋麒去将画像拿过来，而后便安排起于曼颐拍照的姿势。她将相机挂在手腕上，帮于曼颐整理她的头发。
她将于曼颐的长发别到耳后时离她很近，于曼颐睁大眼睛观察着她。金丝眼镜框架极细，镜片后面是一双很冷静的眼睛。不同于方千极短的头发，霍时雯头发细而浓密，也规整地别在耳后，直垂到腰间。
于曼颐头一次见着女人头发这样长而不扎成髻，寻常人这样很容易像是披头散发，但霍时雯完全不适用于这个词，她每一根头发丝都在自己的控制之下。
“姐姐，”于曼颐在她帮她整理头发时询问，“你是上海来的记者吗？”
“是呀。”霍时雯说。
“你是什么报纸呀？”她继续问，“是不是比宋麒的报纸大很多？”
“是《申报》，”霍时雯说，“大一些吧，他那份也做得很好。”
头发理好了，她退了两步，开始调试相机。于曼颐先前只去过一次镇上的照相馆，见过一台很古老的相机，按下快门时发出巨大的“咔嚓”声，白光刺眼得像是发生了爆炸。
霍时雯这台很小，也不需要架三脚架，很适合她这样的身量随身带着。
“你是不是既要写文章，也要拍照呀？”于曼颐又问。她对霍时雯充满了好奇。
“我是摄影记者转行，”霍时雯说，朝她笑笑，“我先前在照相馆工作。”
于曼颐很惊讶。
“女人可以在照相馆吗？照相馆里也有女人工作吗？”
“可以，但你要拍得比男人好很多才行。”霍时雯说。
“你好厉害，”于曼颐由衷道，“那你一定能赚好多钱，完全够自己安身立命了。”
霍时雯冷静如斯，也不禁有些好笑。她说：“赚得不多，只够租公寓和吃饭，上海太贵了。”
“那就很多了，”于曼颐说，“于家没有一个女人赚钱，我只见过胭脂店和布坊的老板娘出门赚钱。我们这儿的邮局、银行，还有你说的照相馆，都不要女人。”
“上海的邮局、银行、照相馆，都要女人，”霍时雯说，“报社也要女人。如果他们也不要女人，我也不必背井离乡地跑去上海了，什么都那样贵。”
她看起来很体面，但两次说贵，于是于曼颐相信，上海是真的很贵。连霍时雯这样的女人也只能赚够租房吃饭的钱，她去了，恐怕只能露宿街头了。
她替于曼颐找了一处台阶，旁边摆设了太湖石，石上又探过来一树梢的花。于曼颐在树梢下站定，宋麒也将画拿过来了。
霍时雯展开画卷打量，笑了一句“真是很像”，便让于曼颐拿着画，在树底下摆拍了几张。于曼颐身体有些僵，她问：“姐姐，这像是要登报么？”
“要登一整版。”霍时雯说。
于曼颐更僵了。
胶卷有限，霍时雯最后剩下一张，用来给宋麒和于曼颐拍合照。
然而宋麒刚走到她身边，一直在和于老爷寒暄的贺处长像是发现了什么，忽然声音嘹亮地走了过来：“霍记者，你已经开始拍了？啊呀，你怎么都不同我说一声——来来来，我们一道和于二小姐合影一张，来日见报！”
贺处长将宣扬自己的政绩作为行为指导，照片上报自是比没上报好。他本以为霍时雯会主动提出来这事，谁知人家终归也是冲着于小姐来绍兴，对他个老男人拍照兴趣不大。
不过他在这一刻抓住了机会，不但自己走过来，连于老爷、于家的一家老小，还有一帮子学生和自己的秘书都一道招呼了过来。
太湖石旁的空间陡然狭窄，贺处长还特意将于曼颐请到他和于老爷正当中，以显示自己没有喧宾夺主，殊不知于曼颐脸色都黯了下来。
宋麒都被人挤得看不到了。于曼颐想叫宋麒回来，然而她也知道，无论按照哪一套长幼尊卑的规矩，宋麒也没理由站在于老爷和贺处长的中间。于曼颐再度对规矩这东西生出极大的厌恶。
霍时雯刚才说了，胶片只剩下最后一张，这张大合照拍了，她就再没机会了。于曼颐十二分沮丧，听见霍时雯“一——二”的计数声时也生不出半分笑意。
然而霍时雯忽然将相机放下了。
“霍记者，如何？”贺处长询问。
“构图不大好。”霍时雯说。
“这构图……”
“居中几位个子各有高低，很不整齐，”霍时雯有理有据，“拍出来未免太乱了。贺处长，你介意我搬两把椅子来吗？你和于老爷坐在前面，将这位小小姐抱着。几个扫盲班的学生和于二小姐按个子分前后两排站着，于家的几位家眷在这两排左右站开，这样就很好看了。”
霍时雯安排得颇有经验，没人觉得有什么问题，立刻按照她所说调换了位置。再站好的时候，于曼颐感到身后有一道比她高了许多的身影。甚至不需要回头看，她就能感觉出来，那是宋麒。
方千这下也站到了她身旁。方才被挤得四散的学生们一站到一起，气氛陡然轻松了许多。于家的人都站得四平八稳，但学生们可不顾那些规矩，方千搀住于曼颐的胳膊，将头微靠在她耳旁。另一名女学生贴近于曼颐，也牵起了她的手。牵到一半，她又回头笑骂一声：“这次别给我头上比耳朵！”
四不像同学立刻将手收回去了。
他们这样闹腾，倒显得于家的那些人死气沉沉。霍时雯冲他们微笑，而后终于将相机抬起来。
“一——二——”
“三”字喊出来的前一秒，于曼颐忽然觉得余光里有什么东西闪过，像是头顶的凌霄花掉落下来。花瓣落在她肩膀上，“啪嗒”一声。于曼颐侧过目光，想伸手去把花瓣拂开。然而就在她的手探过去的瞬间，另一只手覆上她肩膀，将那朵泛红的花朵拿走了。
她觉得自己指尖好像和宋麒的手背微微擦碰了一瞬，而后，相机“咔嚓”一声，这最后一张胶卷，已经使出去了。
作者有话说：
这几天在外面，就努力地短短地更。

第30章 风筝高飞（一）
◎“夫婿陪同”◎
若说贺处长和霍记者的到来给于曼颐带来了什么新鲜体验，那手里攥了十三块大洋，是一个前所未有的体验。
三块是霍记者给的，她说这是于曼颐接受采访的报酬，她这一整版的报道提成不止三块。
五块是于老爷叫账房奖给她的，虽说不多，但以于老爷的守财和抠门，这已是一笔巨款。
还有十块大洋，则是贺处长叫秘书拿给她的，说她画得好，让她拿了钱再去买喜欢的颜料。贺处长真是大方，就于曼颐所知，那些拉黄包车的起早贪黑一个月，也只能赚七八块而已。
于曼颐算数不好，但她算出了为何三块、五块、和十块加起来等于十三，是因为于老爷那五块，被站在旁边看见了的三妈收走了。她没做反抗，只默默将三妈没见着的那十三块好好藏在身上。
由此推理，于老爷并不反对于曼颐学画，但三妈仍然不认可。不过即便是不认可的三妈，也没有提起画室的事，于曼颐和苏文学画这事竟被默许了。
她怕钱又像当初的报纸似的被搜走，便将十三块揣进了自己缝的钱袋，又因为怕钱走路的时候太响，在里面塞了棉絮。于曼颐藏钱的时候无比快乐，她发现自己果然还是姓于，是地主家的女儿，于家先祖就是靠这样一点一滴攒下家业。
把这钱藏好以后，她便坐上马车，又和学生们一道往学堂去了。这次她甚至不必藏起下午上画室的工具，堂而皇之地抱着装有画笔和颜料的提兜，又在课间大胆地翻阅起一本从苏文那拿来的画册。
最先发现她如此大胆的是小邮差，他观察于曼颐许久，当她是昨天被家里罚过，今日已经疯了。他从怀中摸出一份揉皱巴的报纸，小心翼翼道：“曼颐姐，你不必这样自暴自弃。我答应帮你想办法的，你看……”
“什么？”于曼颐意外地从画册间抬起头，明白小邮差在说什么时，立刻摆手道，“不必了不必了，我这事已经解决了，我今天下午就能接着去画室，以后都不用背着家里人了！”
小邮差：“怎么解决的？”
于曼颐顿声，想起宋麒在凌霄花下转身那一幕，神色忽然有些不自然。她不知道自己这样算哪样，只是胃里一直在动，不停地动，尤其是与他指尖相触的那一瞬，简直要有东西飞出来了。
“总之解决了。”她搪塞道。
于曼颐这“解决”二字说得是信誓旦旦，到拎着画具再次前往苏文的画室时还满脑子盘算：
她以后可以光明正大地来上课了，或许帮游姐姐带个话、传个信也不算难事。只不过自由恋爱的人是否会把相见当成必须呢？总之她和表哥这样订婚的，一年半载没有家书往来，也没觉得难熬。反倒宋麒，一天没见就有些不习惯……咦？
于曼颐在拱桥上站住，思考了一会儿。
她没有获得太多思考的时间，因为她刚站定，桥面上就过来个人，将她肩膀撞了一下。对方也在走神，意识到撞人后连声道歉，定睛一看才发现，是画室里唯一的那个女学生。
“于小姐？”依赖每次点名的代称，对方也只知道她叫于小姐。于曼颐和他对视片刻，终于想起他在画室里常坐最后一排。
不过她并不记得对方的名字，只能挂上个微笑，老套地寒暄：“你也来上课呀？”
“上什么课，于小姐怎么还开玩笑？”对方只当她真是在玩笑，苦笑着摇头，“快去画室领学费的退款吧，再晚些，苏老师就要走了。”
什么？
于曼颐神色一怔，反应过来的瞬间，便在拱桥上迈开步子，朝画室的方向跑去。这座桥曾经能直接看到开窗的画室里面，然而这天的窗户却关得死死的，画室里面也一片昏暗。
于曼颐推门而入，只见着苏文神色憔悴地坐在一把椅子上，正在收拾桌上的零钱。不过憔悴归憔悴，他收拾得倒是比先前利索多了，胡子和头发都剃过，衣服也是新洗净的，难得没有颜料染在衣袖上。
他显然也没想到于曼颐会来，看见她的第一反应是将眼神回避开。而后意识到于曼颐不应该出现在这，又回过头关心道：
“于小姐，你家里不是不让你来学画了么？你怎么……我本想托一个学生，将你的学费……”
“先别说我的学费了，我现在好有钱呢，”于曼颐瞪大了眼，“苏老师，你这是要做什么去啊？”
苏文顿声，一阵寂静后，画室里传来一声长长的叹息。
原来他昨天去找过于曼颐后，思来想去，都觉得游小姐的罪是为他遭的。他恨自己地位低微，不但救不了游小姐，连去他家上门提亲的勇气都没有——毕竟游家的姻亲都是当地的乡绅，而他只是一个穷画师。
他就这样思考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甚至都没有再上课，只叫学生们按照他的要求临摹画作。到放课时，他终于做出了决定，并宣布：今天这堂，就是暑期班的最后一堂课了。明日，他就要离开绍兴，并会在明日下午将所有学费原数退还。
至于离开绍兴去做什么？
苏文并没有十足的打算，但他知道，这绍兴的乡下，他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他在这里只会虚度时光，永无出人头地的日子。他的同学们有人在广州，也有人在北平，甚至还有人在海外——为什么旁人敢出去闯荡，而他苏文不敢？
因此他决定，先出去，他一日都等不及地要出去。等出去了，进修，学画，教课，哪一条路，都好过在这座小桥流水的画室里老去。
他知道于曼颐不会再来，于是准备托人转退她的学费。他甚至没有勇气再去一次学堂，他很怕见到游小姐的那一刻，自己便会丧失离开的勇气。
但他万万没想到，于曼颐又能来上课了——然而无论她上还是不上，这块土地日后的故事，都与他苏文没有关系了。
他将于曼颐两块大洋的学费拿了出来，又将游小姐的那一块也拿出来。想了一会儿，他从自己钱袋里拿出了一块布包着的一个镯子，和于曼颐说：“于小姐，你看……”
“你不要送她东西了，搜出来又是麻烦，”于曼颐说，“况且你出去要花许多钱，你将学费都退了也很不明智。”
于曼颐骂他骂得很不客气，苏文只能悲伤地把镯子放回去。但他还是执意把于曼颐的学费退给了她，她只能收下，放在钱袋里的时候正落入棉絮，没一点声音。
她满肚子火气地动用了宋麒教她的算数，知道抛开那枚还给游小姐的，自己眼下有十六块大洋了。
然而钱有什么用呢？她学不了画了。于曼颐也没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生出这样财大气粗的念头来。
她又陪苏文坐了一会儿，终于将最后几名学生的学费也退了回去。画室里已经被收拾得很干净，苏文将他所有的画都收进了行囊。他甚至不敢给游小姐留下一张做纪念，她已经为他受过一次苦了。看来人没混出头的时候，动心都是罪过。
他离开绍兴的心情是如此迫切，他的行囊也很轻。苏文昨天做出决定的时候也没料到，送他去码头坐船的会是自己的学生于曼颐，他要先坐船去杭州，在那里问询一些消息，而后做出关于自己前途的决定。
水波悠悠，这是他的故乡，也是他要离开的地方。苏文站上了乌篷船，回头看着站在岸上的于曼颐。她背着她的画具，头发黑漆漆的挽着髻，眉眼墨画似的清晰。她的长相和来报道的时候不一样了，她来报道的时候气质与游小姐并没有太大不同，都是清隽的漂亮。但一个夏天过去了，她脸上的颜色变得鲜妍起来了。
她看起来因为苏文的离开不大高兴，但还是站在码头上与苏文挥手道：“苏老师，你要扬名立万。”
苏文朝她鞠礼，再抬头时，乌篷船已经顺着河水走远了。
…
同一段路，兴高采烈地来，垂头丧气地回，于曼颐觉得自己被命运戏弄了。回到学堂后得知游小姐今天竟然抱病请休，她便更寂寞了。
下午的课程还没开始，于曼颐趴在桌子上，唯一的快乐只剩下将手伸进钱袋，一枚大洋一枚大洋地摸过去。十六圆……她有十六圆。
她伸出另一只胳膊，侧枕着换了个角度，眼睛微微地眨，睫毛扫在皮肤上。她闻到了一点油墨味，视线落下去，发现自己正枕在一张报纸上，就是小邮差一早要拿给她看的那张报纸。
于曼颐坐直身子，发现竟然是一份霍时雯从业的《申报》。
或许是为了给宋麒留面子，霍姐姐没和于曼颐说实话。这上海来的《申报》远比宋麒那份厚重，内容也丰富了太多。从报道到广告，从社论到电影海报，简直网罗了世间万物。尤其是几张商品的宣传画，精美到叫于曼颐只想裁剪下来，拿回家里临摹。
小邮差去吃饭了，还没有回来。于曼颐被苏文的离开搞得胃口全无，心思全被这份报纸吸引过去。
她又翻了两版，视线不由自主地汇聚到报纸右下角的一份小小广告上。
【越亭图画函授学堂现值秋季招】
报纸上写。
于曼颐定睛细看。
【教法明显，尽人能学。有志学画，随时报名】
【特注：报名男女不限，若系女生，需有父兄或夫婿陪同，名号职业一并详报】
作者有话说：
函授这个东西比较特殊，容我下章科普一下。
五一了，今天来评论的朋友都发个红包高兴高兴叭！

第31章 风筝高飞（二）
◎于家的底线◎
广告寥寥几行，写清了课程安排和报名方法。一科是艺术画，还有一科是商业画，教授商标、广告等实用画法。课程分上下两期，半年完课，而今年为扩大生源学费减半，纳费只十八元。
不懂的地方有两处，一处是“函授”是什么授，另一处则是这女生报名，须有父兄或夫婿陪同去现场……
于曼颐抿了抿嘴，拿起那报纸，往隔壁的备课室走了。
宋麒昨日半夜将贺处长送走，今日又一早来学堂上课，此时正伏在案上休息。于曼颐看他背影的肩胛一眼，拿着报纸走到方千身边，便和她询问起函授来。
“函授？”方千拿起报纸想了一想，“真了不起，如今绘画都有函授学校了，先前都没注意过。”
“你们并不是函授么？”于曼颐问。
“当然不是，我们是去课堂上和老师面授的，”方千说，“函授是叫去不了学校的人也能自学，靠邮寄讲义和作业批改，最后也能拿着学历和文凭。如今社会很缺人，许多拿函授文凭的人，也找到了不错的工作。”
于曼颐：“可她为什么叫女生报名的时候，需要父兄夫婿陪同，还要做详细登记……我也不见对男学生有这要求。”
“这我就不清楚了，”方千盯着那行字看了片刻，猜测道，“或许是有些女孩子去上学，上到一半就被家里人领走了。所以叫报名的时候有家里人带着她们，以免学费或求学时出什么问题。”
于曼颐似乎懂了，哪怕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也有许多女人是不能全为自己做主的。
她拿着报纸来问方千，心里自然是有一些期待的，但这期待在详细了解后又被熄灭了。
函授课程很好，很适合她，但学费和报名来回的路费她负担不起，最关键的是，于家不会有一个男人陪同她车马劳顿地去上海做登记。想明白了这一点，她便转身离开了备课室，连报纸都没有拿走。
方千看了会儿于曼颐的背影，也有些替她可惜。拿函授文凭不需要亲临现场，只要邮寄讲义作业便能学到上海的课程，可于家人……
她余光里有人一动，宋麒似乎睡醒了，把头从胳膊里抬了起来。方千转过头，见他按了下自己眉心，而后便把手往自己的方向伸过来。
“《申报》么？”他说，“我看看。”
…
于曼颐已经连着四天没画画了，前三天是不敢去，今天是去了，苏文又走了。苏文离开这事倒是传得飞快，再加上昨日于家门前停一辆汽车和于曼颐在学堂的那幅画，乡亲们东拼西凑，竟然拼出一个大差不差的真相来，又将真相传去了于家。
这真相当然不包括游小姐的画像是出自苏文之手，只是说原来于曼颐是师从这个今日坐船离开的苏老师。二妈先在晚饭时提起了这一话头，于曼颐只能捡着能说的说，又替苏文编了许多谎言，例如他离开是因为有同学办美术学校，叫他去做老师了。
真是日有所看，夜有所思，那报纸上的美术学校，看来是在她脑子里扎了根了。
“走了倒也好，”三妈坐在饭桌另一侧，忽然冷不丁地冒出这么句话来，“省得叫你成日惦记着画画，又抛头露脸的去上课。”
于曼颐陷入了沉默。
这个夏天的晚饭都是学生们和于家一起吃的，三妈顾忌着体面，加上最初被方千呛回去许多次，近来已经不太说她了。然而昨天霍记者的到来似乎让三妈受到了什么刺激，不光把于老爷奖给她的钱拿走，今日听说她求学的老师离开，语气尤其冷嘲热讽。
她这么一说，方千和宋麒也对视一眼，将筷子放下，皱眉看过去。
“本就只答应了你上扫盲课，你却给自己做主，下午去那么远的地方学画——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也不知什么时候于家的女儿们做决定，都不要经过父母和夫婿的允许了。”
“三少奶奶，”方千忍不住开口，“人家上海的记者和县里的领导都来探望曼颐，就是因为她做了学画的决定，你又有什么好不满？”
“看就看了，很了不起么？”三妈也将筷子“咣当”放上瓷碗，“有时间学那些劳什子的东西，不如研究好女红和绣工。总归都是要嫁给她表哥的，到时候屋里屋外都要她操持，还画什么画，识字又有什么用处？”
“不变成三少奶奶这样的女人，这样就是最大的用处。”方千冷静地说，她从不在嘴上吃亏。于沈氏说不过方千，一时语塞，只能转头看向于曼颐。
“你也别总觉着这些学生替你说话你就做对了，”她说，“她们不过是来办个扫盲班。过些日子课程结束，他们就要走了，日后养你教你的还是于家，你读过书、会画画，也没什么不同！”
“你别说不过我就去讲曼颐！”方千脸色难看。
“我说的有什么错？”于沈氏忍了一个夏天，本想着忍到这些学生离开就万事大吉，谁想事情愈发不受控，一口恶气全宣泄出来，“你们是不是课程完了就要走？莫不是还要在这乡下地界待一辈子？于曼颐，我实话告诉你，等他们走了，很快就会忘了你，没有一个人会记得你！”
饭桌上吵作一团，最后叫停一切的，还是不喜欢掺进儿女之事的于老爷。一家之主把筷子和碗都摔到桌子上，恼火道：“够了！当我不在么！”
其实于老爷对于曼颐学画这件事没有什么不赞成，但也没有什么赞成。他是整个于家的主人，他只在乎两件事：于家对外的脸面，和于家对内的稳定，一切赏罚也由此而来。
昨天两个贵客的前来，叫于家长了脸面，他因此奖了于曼颐钱。但他也很清楚，三媳妇的说法不无道理：于曼颐敢不和家里人商量就自己做决定，这影响于家对内的稳定。
他客观，起码是在于家家内客观道：
“不许再就这件事吵了。曼颐喜欢画画，我知道了，喜欢画画不算犯错。不过既然你那老师已经离开，以后也不要再上别的课程了，何况还要和那么多男人同处一室，传到你表哥耳朵里很不好听。我昨天也叫账房给过你大洋，那足够你买许多颜料的画册了。以后，你在家里画就是了。”
饭桌上静悄悄的，只有筷子磕碰的声音。于曼颐低着头，手里握紧筷子，意识到这段话，是在她开口询问前，就把函授课的路堵死了。
她忙着替自己伤心，倒是没注意到宋麒比平日都早的放下了筷子，起身出去了。
饭桌上这场架吵得于曼颐心里一团乱麻，让她本就因为苏文的离开有些伤心的心更钝着疼。她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很长时间，发现眼下能缓解自己伤心的，竟然只有画画，也只能有画画。
她从床上爬起来点灯，塞了一本画卷入怀，心里知道所有颜料和画笔都藏在地窖里，只为避免三妈对她房间的翻查。她再次踏上了那条已经十二分熟稔的道路，踮着脚尖下楼，又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行，终于抵达地窖虚掩的门前。
于曼颐在这一刻发现一件以前没有注意过的事：她对宋麒的存在，是有知觉的。
这种知觉表现于，当她走过一条路时，会感到宋麒也刚刚走过这里，然后她就会在抬头的时候望见宋麒站在她要去的地方。又或者只要宋麒靠近她所在的地方，空气就会产生轻微的波动，而于曼颐也能感知到他的接近。
因此日后许多年，即便宋麒不在她身边，她也时常对宋麒的存在产生知觉。她无法和别人共享这种知觉，她只能在心里告诉自己，是宋麒来见她了，就如同她当年反复地去地窖里见宋麒。
这也是她去地窖里见宋麒的其中一次。
她好像也没有像上次似的，因为是自己主动来找宋麒而生闷气了，她甚至是很想见到他的。她不知道宋麒是不是知道她今晚会过来，所以特地在地窖里等他。又或者像他所说的，他觉得在这里写东西是很有灵感的。
她猜测是前者，因为宋麒看到她从梯子上跳下来的时候一点都不惊讶，只是抬头打了个招呼，便又低头写起了东西。于曼颐发现他手旁边又放了一份报纸，她起初以为是他办的那份，但她走近了就发现，竟然是她留在方千那的那份《申报》。
不过和她白天所见不同，报纸上镂出一个四方的大洞，似乎是被人剪下去了。于曼颐盯着报纸看了一会儿，把镂洞的那页翻到反面，忍不住说：“你把我要临摹的广告画裁成两半了。”
“是么？”宋麒低着头写作，语气很抱歉，神色可一点都不抱歉，“那太不巧了，正面的东西我要用。”
说完这话，他手头的工作似乎也告一段落，便将笔放下看向于曼颐。于曼颐生气也是在虚张声势，被他看了一眼，便将视线迅速地移开。
她似乎不大会和宋麒像从前似的相处了，这种不自然是从昨天在凌霄花底下看见他开始的，因为时间太短，而他白天又没有单独来找她，于曼颐到这一刻才反应过来。
她不愿让自己陷入这种手足无措的劣势，于是强找话题道：“今天晚饭时，三妈说的，是真的吗？”
“她说了很多废话，”宋麒说，“你说哪句？”
“就是那句，”于曼颐又烦恼起自己这话题找得让人不痛快，“就是说，你们回了上海……很快就会把我忘了，那句。”
地窖里静了一会儿，宋麒开口说：“应当不会，毕竟你和我见过的女孩子都……不大相同。”
“我没什么不同，”于曼颐觉得他的意思是说她与方千她们不同，立刻澄清道，“我们这里有许多我这样的女孩子。我表哥说过，我与她们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这样不突出，也不落后，是最好的。”
宋麒知道她误解了，但也没有把话说得更清楚。不过表哥这论断让他有些替于曼颐不悦，他说：“那或许是他眼神不好，分辨不出你的不同。”
他本来想说他瞎，又觉得他与这人毕竟素昧平生，用这样的词还是太重了，哪怕他心里的确是这样想的。
他本来没有往深了说的意思，他正在筹谋另一件事。不过于曼颐再次冷不丁提起她表哥，让宋麒想起她第一次提起她表哥，也是在这个地方。宋麒觉得今日的于曼颐比起那个将她拖进地窖里的于曼颐已经脱胎换骨了，她别的地方都变了，唯独提起她表哥的时候，语气里仍残存许多当初的痕迹。
他一时也不知道是这位表哥魅力实在大，还是婚嫁这件事，在女人身上所留下的印记比其他事物更顽固。
至于于曼颐，提起她表哥似乎是她回归唠叨本性的一道钥匙，这段婚约毕竟也是她与过去的自己唯一的联结了——都不需要宋麒细问，她便将自己的想法全盘托出。
她说：
“宋麒，我和你说实话，我起初去看报纸上那些自由恋爱的小说，当真是很喜欢的，我还拿给了游姐姐。我学着故事里的那些配角，给她和苏老师传话，传情书，看她又哭又笑的，和故事里的主角没什么不同。可是后来……”
“她说自由恋爱会叫家里鸡犬不宁，这词还是用轻了，自由恋爱，何止是鸡犬不宁！游家那天闹出那么大的动静，要不是我会画画，她不知道要受多少罪。还有苏老师。女人自由恋爱没有好下场，他是个男人，下场也这么凄惨。画室也关了，又要背井离乡地出去闯荡，你都不晓得他今天站在乌篷船上，顺着水流离开的样子有多可怜——”
“哎，自由恋爱好归好，可对我们这地方的人来说，代价也太大了。那些听了父母安排的，反倒没有这样的凄惨故事。”
于曼颐这话不假，于家的几个少奶奶都是由媒人和父母安排好嫁过来的。数十年来相夫教子、生儿育女，起码表面上都十分稳定。此外，表哥虽然是三妈的远亲，但他行事颇有二叔的文雅，且二叔夫妻看起来是相当恩爱的。
“还有，我也是今天才发现，原来我学画这事，于家没有非常反对。原来只要赚了钱，赚了脸面，他们还会对我的本事多几分青睐。原来他们的底线不是扫盲，也不是学画，而是我无论做什么，都别影响我和我表哥的婚约，不许坏了自己的名声——和学画与上课比起来，这个底线，才是当真不能碰。”
她现在分析事情头脑清楚得惊人。宋麒看着她心中满是无奈，只想往她这脑袋更里面看一看，看她是不是开窍只开逻辑分析。按理说这样的脑子是最适合算数的，她算数怎么又不好呢？
她把自己的主意拿得这样清楚，宋麒也只能低下头，又在一张崭新的白纸上写下几个字，而后折起来，放进于曼颐手心。
于曼颐当即就要展开：“什么？”
“明天晚上再看，”宋麒说，起身将那份被裁了的《申报》折好，放进衣服里，“保证不叫你碰于家的底线。”
“报纸我……”于曼颐说。
“明天晚上过去了，”宋麒说，“你想买几份，买几份。”

第32章 风筝高飞（三）
◎风筝高飞处◎
字条已经给到手里，于曼颐当然没有那个耐心等到明天晚上再看。
她又在地窖自己画了会儿画，后半夜终于回了房间。油灯灭了连一炷香都没有，她再度爬起来将灯点亮，借着灯火逐字看清了纸里宋麒的字迹。
不多，只有五个：风筝高飞处。
风筝高飞处？
五个字没头没尾，再没更多的提示。于曼颐把纸盯透了也没看出更多头绪，只看出来宋麒这笔字银钩铁画，比起学堂的老先生们也不遑多让，的确有几份功底。
然而他那句“想买几份买几份”说在前，送她这张纸显然不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字体。
于曼颐从疑惑变成了好奇，又从好奇里生出一些烦恼。这个宋麒不喜欢有话直说，总是和她卖关子，然后打她个措手不及，真不知道他这幅娴熟的做派是不是在其他女孩子那里练出来的——要么就是通读过世面上许多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于曼颐怀揣着这样的烦恼，气冲冲地睡着了。
她这宿熬得太晚，第二天起床也晚，甚至错过了于家共同的早饭，还是方千给她从厨房要来两块点心。
她匆匆忙忙地上了车，发髻都盘得没有平素整齐。结果她发现，她竟然还不是来得最晚的——车夫的吆喝声都响起来了，宋麒竟然还没上来！
她忙不迭开口：“哎，我们等——”
“宋麒有事，”方千忽然制止了她，又意味深长地看着她，“今日我替他再代一节课，他早就出去了。”
“他去哪了？”于曼颐神色惊讶，毕竟他们昨晚还在地窖里见过，他并没有提起今天要外出。
“他没告诉我，”方千说，又反问，“所以也没告诉你么？”
宋麒对她卖关子，对方千也没说全部。于曼颐慢慢意识到，宋麒这人做事情习惯独来，成则是他人之功，不成则留给自己再想他法，就像他先前让同学带姨太太离开而自己从游家脱困一样。
她低下头，心想，等宋麒这次回来，她要告诉他，他不必事事独来。
到了学堂，游小姐照旧没来，除了她，又有几个学生今日也告病了。于曼颐听见学生们在传，最近变天频繁，本是夏令时节却总有寒气，有好多人都生病了，且这次的病是有一些传染性的。
因此上课的时候，方千特意与大家科普了一些常识，即这种季节性的发热感冒是靠呼吸传播的，大家如果实在担忧，可用布料遮掩口鼻，这个是科学。而民间盛传的饮用石灰水预防则是迷信，是万万不能信，也不能践行的。
扫盲班办了两个多月，这些上海来的学生已然在当地建立了威信，人人都把他们所说的话当做真正的“科学”，并时常用这些话敲打外面的愚昧乡民，显得自己站在了知识的高点，很有威严。
“知道了，方老师，”学生们交头接耳了一会儿，便有人高声应道，“我们也把你这话往集市上传一传，叫大家别信那些教派满口胡言，一碗石灰水敢卖三块大洋。”
“好，大家务必传快一些，也将这传染性说得严重些，叫大家多加小心，”方千说着，眼神在于曼颐身上落了一瞬，又很快移开，“免得叫更多人受蒙骗。”
方千今日很忙，上了第一节 英文，休息一会儿便又替宋麒上了算数，好不容易等到下课，立刻抱起书包从教室逃跑，仿佛只怕被人抓住答疑，让本就冒烟的嗓子再说更多话。
游小姐抱病不来，宋麒下落成迷，美术课已经停了，今日连方千也被累得逃了。于曼颐将头埋在臂弯里，忽然觉得三妈那句话，或许真的有些道理——
他们都是这里的过客，等扫盲课结束，她所拥有的一切也会消失。游小姐会回到游家做她大门难出的闺秀小姐，宋麒和方千会回上海，苏文更是在那一天到来前已经离开。
而这个夏天所发生的一切，也只不过是她于曼颐……年少时一场转瞬即逝的幻梦。
她在臂弯里眨眼，几乎要为自己的这些想法伤感得落下眼泪。刚用袖子把眼尾泪水吸干，小邮差又从她身旁跳出来了。
于曼颐抬起眼，看见小邮差的一瞬忽然自暴自弃地想：啊，似乎也还没那么差，她身边，起码还有一个绝对不会离开绍兴、满心惦记着升任邮务生的小邮差。
“曼颐姐，门外有人来找你！”小邮差大呼小叫道。
又有人来找她。
于曼颐把自己狭窄的社交面想了一大圈，刨除了告病的游小姐和离开的苏文，还有已经逃之夭夭的方千，立刻认定是上午缺席的宋麒回来了——
他一定是来告诉她“风筝高飞处”的后文了！
于曼颐兴奋得从椅子上一跃而起，几乎是蹦跳着往学堂外面跑，跨过了一道教室的台阶，又绕开孔夫子的塑像，满脸的笑意，在看到门外人影的一瞬……僵住。
门外等着她的不是宋麒。
而是一脸漠然，又因她的笑脸而皱起眉的三妈。
…
刚来学堂的时候，于曼颐认识了许多会因为她的高兴而高兴的人。如今扫盲课就要结束了，这些与她同喜的人即将离开，因她的快乐而不快乐的三妈，似乎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存在感。
方千不在，没有人会拦着她带于曼颐离开。于是这个夏天里，于曼颐第一次没有在学堂或画室度过下午，而是在那个曾经要给她制定嫁衣布料的布料店。
头一次来，三妈叫这位布坊老板娘见过了于曼颐在家里的地位。但此后她在学堂里的事，又叫当地的许多人传言开，包括那辆停在于家门前的大汽车。
因此，哪怕做生意的人最会察言观色，那老板娘似乎也拿不准该如何在三妈面前对待于曼颐了。
“一件中式的长袍，”三妈站在于曼颐身后，冷冰冰地给她下指令，“一件过冬的棉衣，上下一套，多配一条男士社交用的裤子，再一件帽子和绒裤。还有，你表哥这次的家书里说，他的褥子也很破了，你再选个素净花色，按照他信上的尺寸做一套被褥罩子，和做好的衣服一道寄过去。”
于曼颐觉得自己的算数又差了，不然她怎么算不清这些衣服要多少布料，又记不清那写在纸上的一大串尺寸呢？
“这样多的衣服，”老板娘终于找到了切入点，“于二小姐真是心灵手巧，能把未来夫婿的衣服全包下来。娶一个这样巧手的媳妇，比去外面找裁缝，实惠多了！”
于曼颐低着头，手指划过那些或粗糙或顺滑的布料，心里忽然很悲哀——她说她实惠，而实惠，也是一种便宜。
她做衣服的手艺，是方千她们口中的心灵手巧。而在这些人看来，这印证着她的便宜。
她一言不发地将几种颜色的布匹抽出来，有两件放在一起的，是成套的搭配。那老板娘方才那句没听见反驳，于是再接再厉道：
“于二小姐的眼光真真是好啊，不愧是在学堂画像画得人尽皆知，又在画室里正经学过的。这两种颜色搭配着做出一身衣服来，谁不夸一句你夫君器宇轩昂，出类拔萃——”
“嗤。”
三妈这声一出，察言观色的老板娘立刻安静了。
“学些半吊子画工，”三妈看着于曼颐的背影，冷声说，“拿到外面也混不到饭吃，给男人挑衣服颜色倒是刚好。于曼颐，你这美术，没白学。”
于曼颐闭了闭眼，手在布料上攥了一把，擦下一点汗去。老板娘不敢再说话，布坊里安安静静的。片刻之后，于曼颐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忽然开口替自己澄清：
“我学画画，不是为了给表哥挑衣服，是为了学一个让自己安身立命的法子。”
老板娘吓得大气都不敢喘，看看于曼颐，又看了一眼于沈氏。而于沈氏的神色初初有些惊讶，不过大概是她最近被方千回嘴得习惯了，竟然少见的没有暴怒。
她只是抱起手臂，看着于曼颐，看了好长时间，终于从嘴角滚出一道笑声来。
那笑声起初只有短促的一下，而后变长，变高，变得刺耳起来。于沈氏笑得老板娘的神色都局促起来，终于缓慢地停下，擦了擦眼角消除的泪，尖声道：
“安身立命？我在于家这些年，还没见过哪个女人不吃于家给的饭，靠自己安身立命。于曼颐，纵然你有些画画的天赋，但就那些我翻出来的作品，也当真是拿不上台面的平平无奇。那记者冲着你是个女人才来采访你，你以为你当真出去找活计，谁会为了你画的东西付钱？”
她顿了顿，继续说：“你那个老师苏文，不也是卖不出画作，最后只能靠给人上课赚口饭吃？老师都是这样的庸才，教出来的学生又能强到哪里？”
“除非，除非你离开这绍兴乡下，去师从什么名家大师，学个一年半载，或许能有一点名堂。可是哪有这样好的机会给你？”
“你听没听着我说话，于曼颐——”
“——于曼颐！”
马车上一道叫名字的响亮呼唤，终于把于曼颐从下午在布坊的噩梦中唤醒。她瞪大迷茫双眼，看见方千坐在她对面，看她的神色十二分担忧。
“我一时没在学堂里看着，就叫她把你带走了，”方千在摇晃的马车上站起身，往她旁边坐下，“看你下午恍恍惚惚，没出什么事吧？”
于曼颐迟疑片刻，还是摇了摇头。于沈氏下午已经叫人把衣服拿回了于家，她回去上了最后一会儿课，并没打算告诉方千。她已经为了她与三妈吵了太多的架，她很快就要走了，于曼颐没必要再把她牵扯进来。
难过归难过，但她心里很清楚，这些学生为她所做的，已经够多了。
方千担忧地看了她一会儿，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于曼颐本以为她俩的对话会结束在这儿，然而她忽然用手指刮了一下她的鼻梁，问她：“你鼻子痒么？有被感染学生间的那个传染病么？”
传染病？
于曼颐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感觉自己并不觉得虚弱。用方千她们科学的说法，她有很好的抵抗力。
“好，那我告诉你这个病的症状。”方千说。
她不明所以，然而方千已经不管不顾地开始给她灌输了，例如病发时涕泗横流，体温生得很高，浑身没力气，说话时声音粗哑……
“你不涕泗横流也没关系，”方千根本不管她听没听懂，又从兜里掏出两包白纸折的纸包来，一包写着“胡椒”，一包写着“哑糖”，于曼颐发现那笔迹很眼熟，和宋麒昨晚给她的那张白纸一样，“你进门前嗅一下这个，保管你涕泗横流。还有这个糖，也不知宋麒从哪里找的，含一会儿嗓子就变声，粗得很……”
等一下等一下——“等一下！”于曼颐终于喊出来。
“什么意思啊？”她接过两包，“什么涕泗横流，什么嗓音变粗的糖，什么……”
方千顿声片刻，也没想到于曼颐没有理解自己所说的话。她低头仔细回忆了一会儿，一拍脑门，恍然大悟道：
“哦，所以宋麒是让你和我说计划——我以为他已经告诉你了呢！”
计划……
马车又晃了晃，于曼颐掀开帘子，意识到于家都快到了。她落回座位，看见四不像同学今日也不在回程的车上，车上只有方千和另一个教国文的女同学。
于曼颐忽然发现，这个女同学平日穿得都很素净，但今日的裙子是蓝色的，是一条让人过目不忘的连衣裙。而且她也没有扎辫子，她把齐腰的长发散下来，低着头的时候，几乎是看不到脸的。
而于曼颐的头发如果不扎髻，散下来的时候，也是散到腰间的。
她忽然有了一个隐约的猜测，而方千的声音也在此时传进了她的耳朵。
“……进门前，先嗅胡椒，涕泗横流；再含哑糖，声音嘶哑，”她说，“传染病的消息已经由下午不上课的学生们散播开了，这病不是谁的小道八卦，人人都会得，传得非常快，于家人应当也耳闻了。”
于曼颐看着方千在她面前张合的双唇，心脏一下一下地振动着，幅度似乎比往日都猛烈。
“我们把你送回房间，你就和小黎，”方千指向那平素十分安静的女同学，“将衣服换了，穿上她这条蓝色的连衣裙，再把发型也梳成她这样。她代替你在房间里躺着，这病传染性严重，我会和于家人强调，把饭菜送到门口，千万不要和你当面接触。”
没有人会主动去接近一个害了传染病的人。
“你穿着她的衣服，梳着她的头发，”方千说，“去她房间里，路上不要抬头。等到了晚上于家人都睡下，宋麒就会在和你说好的地方等你，帮你来回一趟上海，报名那个打了广告的函授课。”
最后一句话让于曼颐心潮澎湃起来，然而她脑筋一顿，忽然没反应过来：“宋麒没有和我说好哪里见面。”
“没有么？”方千也很错愕，甚至有些无措，毕竟宋麒没有告知她这部分的内容。
马车里只安静了一个瞬间，于曼颐忽然将头抬起来了。她颤抖着将手伸进衣服里，拿出那张已经被她翻看揉皱了的纸片。
她将那纸片展开，眼前也一字一字地，浮现出宋麒的手笔。
她知道他在哪里等她了。
“风筝高飞处”……
宋麒今晚，要在风筝高飞处，接她去上海。

第33章 风筝高飞（四）
◎她像蝴蝶落进怀里◎
宋麒的计划给得事无巨细，唯独需要的是于曼颐的一些演技，她也的确在于家人面前到位地表演了一套流涕、流泪、哑声说话。
这传染病的威力下午已经在乡里传开，人人都被于曼颐吓得退避三舍，下午和她相处过的三妈尤其脸色煞白。
为了避免她起疑心，方千还在一旁大肆宣传道：
“这病刚感染没什么预兆，一病发就是爆发！上一刻还精神抖擞，下一刻就浑身乏力。曼颐这症状比其他几个学生都重，看来她是很容易爆发的体质！你们都离她远些，远些！”
于曼颐靠着小黎的肩膀，听见有人站在远处问：“你们两个和她一道回来，在马车上相处那么久，该不会也要爆发了吧！”
“我们早在上海就被传染过一次了，”方千振振有词道，“我们早就有了抗体，抗体就是……哎！总是我们是不会被感染的，不过小黎与她靠得太近，也说不准。小黎，你一会儿送曼颐回了房，也去自己屋里躺着，这几日先不要出来了，以免突然爆发！”
然后站在于曼颐身旁的小黎也真情流露地点了点头，大家的演技都是如此逼真。
于曼颐在众人让出的一条道路中脚步虚浮地回房，站她身后的方千还没有出戏。于曼颐一只脚刚迈过门槛，就听见方千的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
“三少奶奶……下午布坊和曼颐……大事不好……你也别再见人……快都离她远些……”
她实在忍不住笑，笑出半声便把声音转成剧烈的咳嗽。房间里乱作一团，老幺大声喊起来：“二姐要咳死了！三妈和二姐待了那么久，三妈也要死了！三妈死了，三叔会马不停蹄地娶个二房！”
“啐！”
老幺大哭：“妈，三妈朝我吐吐沫，我也要害病了……”
她实在担忧自己笑出声音，背影病歪歪而迅速地消失了。
小黎身量和于曼颐差不多，两人到了她的房间，迅速地将衣服互换，又把发型也照着对方的样子梳好。于曼颐知道自己这一行只是为了去函授课的现场报名，毕竟小黎不能永远在她房间里躺着。两个人将帮彼此打点好装束，于曼颐说：“这次太谢谢你。”
“路上顺利。”小黎说，而后便躺到了她的床上，被子一盖，完全以假乱真。她伸了个懒腰，又道，“这几个月累死我了，能躺几日倒也好。”
于曼颐看着她躺下，又低头望向自己身上的连衣裙，最后将目光投向梳妆柜的铜镜。她愣愣地望着镜子里那个留着及腰长发的年轻女学生，忽然产生了一种身份被调换的错乱。
她急忙将眼神收回来，用头发遮着脸，往小黎住的地方去了。
于家已经很乱了，她躲在小黎房间里，听着下人们忙着烧水，用开水泼地面，给马车消毒，间或夹杂着老幺的大哭。
而于曼颐在这一片嘈杂里静悄悄地坐在椅子上，等待夜幕降临的那一刻。她在这静坐的状态下也生出了许多疑惑，例如宋麒到底要如何带她过去，她仍差下的学费如何处理，以及报名函授课程后，那些来往的授课邮包与她的作业该如何通过邮局寄送……
她想不出来，或许见到宋麒的时候，她就能想出来了。
于曼颐闭上眼，迫使自己静下心，静得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当她再睁开眼的时候，窗外已经一片漆黑了。嘈杂了整个傍晚的于家，也像是戏幕落下一般，再度陷入了死寂。
她这次没有拿油灯，因为她无法再在太阳升起钱将灯送回来。于曼颐离开房间的时候还用小黎的包装了两件自己的贴身衣物，当然也塞了钱袋。
她将自己的行李拿起来，用一条布裹住下半张脸，以防被于家撞破时得以蒙混。她吹灭了小黎房里的灯，又闭了会儿眼。再睁开的时候，终于站起身，从房间里推门出去了。
风筝高飞处，在后院的假山。
于曼颐凭着在这座院子里长了十七年的记忆，摸着黑，摸着墙壁，终于从客房摸索到了假山。后院就亮许多了，月亮高悬树梢，假山上有一道蜿蜒反射了月光，因为太光滑，像是一条银箔铺的道路。
那条路她小时候常爬，后来被三妈罚了，就不敢了。她小时候也会从那条路爬上墙头，然而自从假山顶端的石尖被三妈敲掉后，她就再也没有尝试过了。
于曼颐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那敲掉石头的事，已经过去七年了，她已经长高了好多。即便是没有那块山顶尖石垫脚，她只要敢跳，也是够得着墙头的。
她的到来使得地面上的碎石发出声音，墙外有人听到了她的靠近。于曼颐在假山下站定，听到墙的另一头，竟传来一声悠长的口哨。
她要被宋麒气得笑出来。
很好的一个人，又精通了许多不入流的把戏，把一个流氓哨吹得响亮又标准。他用这哨音和她对了暗号，于曼颐也毫不迟疑地爬上了那条假山上的路。
山不过两米高，于家的高墙也只又高了半个身位。她以前为什么会觉得这墙那么高呢？这墙和摇摇欲坠的于家大院一样，都那么古老而虚张声势。
她顺着那条流淌着月光的道路爬上假山，感觉少时的自己再度从身体里活了过来。于曼颐想起来，自己没有记忆的时候是那样野蛮的一个小姑娘……她又是在哪一个时刻开始，被规训成了后来循规蹈矩的模样呢？
她还差最后一跃，于曼颐仰起头，看向于家大院的墙头。宋麒曾经从这里跳上去过，她回忆着他当时的姿势，微微往后错步，又下蹲了身子，找到起跳的动力。双脚弹离地面的一瞬，于曼颐立刻举高胳膊，指甲狠狠抠住墙头的瓦砾，叫那块已经被雨水冲得腐朽的砖发出碎裂的“喀啦”声。
她在把砖头弄碎前翻身坐上了墙头。掉落的灰尘蒙了她满脸，又覆住她的肩。于曼颐打了两个小小的喷嚏，再抬起头的时候，发现宋麒正站在墙外，仰头冲她露出笑来。
她很想感动一下，然而此刻不是感动的时候。
墙内有假山，还有垫高的地砖，然而墙外则是一片空旷，几乎三米的高度，让人往下看一眼就眩晕了。于曼颐双手紧抠着墙头不愿动手，直到看着她的宋麒发现她情绪里的恐惧，笑容不减，反而更重了。
他讨厌！她从第一次救他回来就知道他讨厌！
他本来不打算在离开于家这面墙前说话的，人声在黑夜里太明显了，比鸟叫似的口哨明显多了。然而于曼颐此刻的情境不允许他保持静默，宋麒只能用手在嘴前笼着，让气音传远些，他说：
“你跳，我接着你。”
于曼颐要哭了，她发现自己也没刚才爬假山的时候那么勇敢，真是上山容易下墙难。她又抠着墙头思考了一会让人生，然后意识到自己再不跳，那个终日擅离职守的门房又要来巡院了。
“你别接偏了！”她也用气音说。
“不偏，”宋麒信誓旦旦，“你看准了跳就行。”
“你快跳啊。”“我在——哎！”
宋麒发现于曼颐这人做事欠点节奏感，思想建设了半天，跳的时候连个预备动作都没有，眼睛一闭就往下栽。他猛地向前一步，把从天而降的她囫囵个裹进双臂。
她这件连衣裙轻薄，从墙上落下来的时候裙角翩跹，宋麒像是搂了只蓝色蝴蝶进怀里。她从高处跃下，心脏砰砰直跳，隔着两件薄衫撞在宋麒心口，让他也控制不住地跟着心跳加速。
他双臂在她腰后猛然收紧，又随着她双脚落地缓缓放松。于曼颐两只胳膊架在他肩上，因为害怕在他脖颈后搂紧，下巴也缩在他肩窝。下坠的重力让两个人不可避免地贴近彼此，他被撞得胸口里一声闷响。
宋麒很想发散一下，然而现在不是发散的时候。
远处的街道传来打更的声音，他把于曼颐从自己怀里放出来，转牵住她的手，迅速地带她远离开于家的高墙，他并不想让明天集市上有一对男女在于家墙外鬼祟的传闻。
两个人沿着无人的青石路面一直跑，跑到于曼颐都有些气喘。好在他们终于远离了于家，她也能大点声说话。
“去镇上坐火车么？”她气喘吁吁地问。
“火车有发车时刻，坐火车就来不及了，”宋麒回头看她，又扫视了四周，终于放慢了脚步，“坐船。”
“坐船？”于曼颐惊异。
宋麒点点头，终于在一处无人的路口站定。于曼颐环顾四周，这才发现，他们都快跑到城东了。
集市上到这个点更是空无一人，很少有人住在这。夜色里浮起薄薄的雾，宋麒往远处张望，而后又将指节放到唇边，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来。
他这到底怎么吹出来的？于曼颐观察了他一会儿，也将自己的指节含住，一下不成又来一下。她也没想到自己天赋异禀，第三下就找到唇齿诀窍，吹出一声更尖细、音调更高的来。
宋麒被她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回头询问，雾气里，就有一个骑着自行车的身影摇摇晃晃地现出来了。
深蓝色里一团浓黑，靠近了又有点绿。那身影越靠近，于曼颐就越震惊，到看清他腰侧那个从未离身的邮包时，她怀疑自己可能是所有人里最后一个知道今晚安排的。
“小邮差！”于曼颐看着他滑行了几米后将车架到他们身旁，“你也知道？”
“我也是傍晚把信都送完了才知道。”小邮差傻笑着将自行车的锁头递给宋麒，回头又和于曼颐说，“我不但知道，日后你上课的邮包和作业，都得我从那个于家墙边的狗洞里帮你寄呢。”
于曼颐觉得自己要被这番信息量炸得晕眩过去，但是这不是晕眩的时候，今夜除了逃出于家，不是任何事的时候。
宋麒从小邮差手里接过那辆自行车，又和他确认了将这邮局财产在码头附近的安置地点，便示意于曼颐坐到后座上，他也坐上车座了。两个人从步行变作自行车，于曼颐双手紧攥着宋麒腰侧的衣服，又因为车晃得厉害改成直接抱住腰。
他俩都不扭捏了，不是时候。
耳畔是呼呼的风声，他们要去城外的码头，四不像和渔夫租了一艘船，在那里接应他们。时间很赶，宋麒骑得几乎在车上微微有了站立感，但他还是到位地询问于曼颐：
“还有什么疑问吗？”
“啊？”
“我说你对去报函授课的事，还有哪里没解决吗？”
“啊，有的有的，”于曼颐这个疑思怀揣了半天，但既然宋麒在百忙之中抽空体贴了她的脑子，她还是问出来了，“他报名的时候那个针对女学生的条件，就是还要一个夫婿或兄长陪同的事……”
她觉得宋麒骑车的速度微妙地慢了一下，不过他又很快直起腰，边加速骑车边告诉她：“这很好解决，你就和他们说我是你的——”
“我知道了！”于曼颐恍然大悟，“我就和他们说，你是我的兄长！”
宋麒：……
“那你得撒个谎！”于曼颐抱紧宋麒的腰，伴随着车轮猛转，风声呼啸，脑子都通了，“你得和他们说你姓于，你叫于麒！”
…
一炷香后，城外码头。
四不像同学来扫盲以后被叫了太久的四不像，都快忘了自己叫卢相沧了。卢同学绍兴本地人，出生的乡镇正在此地上游再过三十里。卢同学精通水性，也会撑船，今夜从渔夫手里租来一辆小船用作夜航，明日天亮还得尽快还回去。
宋麒到的时间比他预计的还早一些，但他脸上并没有接到人的快乐，只结了一层寒霜。卢同学体贴地将于曼颐扶上甲板，看她摇摇晃晃往船舱里去坐着，而后才转身去看紧跟着上船的宋麒。
他问：“顺利么？”
宋麒点了下头，并没有回答他。
卢同学感到气氛微妙的沉重，他并不知道这两人发生了什么，但他自愿担起活跃气氛的责任。他一撑竹竿将船驶离河岸，而后趁着小船摇晃，和闷坐一边的宋麒展示渔船上的捕鱼工具。
“这东西我小时常用，”他和宋麒说，“我们那的习俗，将鱼捕上来，有一种杀法是将鱼鳍剥下……”
“别和我说鱼鳍！”宋麒突然站起来，和他压着嗓音说。
“鱼鳍？”卢同学疑惑重复。
“我说！”宋麒气极，“别和我说于麒！！”

第34章 风筝高飞（五）
◎星河航船◎
绍兴县周水路庞杂，多有交汇之处。夜航船一路往钱塘江方向行驶，终于汇入浙东的古运河，成为星空下的一盏孤舟。
这是于曼颐第一次离开绍兴，第一次离开，就去了那么远的上海，她家里没有一个女人去过上海，连三叔也只是随着于老爷去过两次。她躺在船舱的凹陷处，嗅到了沁在木头缝里的鱼腥味，也听到了船舱外，被桨拨动出的水声。
宋麒起初和卢相沧话不多，等到船入运河，便也渐渐聊起来了。于曼颐侧身躺着，身上盖着一件外套，听见两个男人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来，大到时局，小至学校，还有明年要修的课程。
她有的话能听懂，有的也听不大懂。他们的声线都低，便带上了助眠的效果。她在低沉的对话声中时梦时醒，中间听到宋麒进来，躺在舱侧休息了一会儿，又出去换卢相沧。
他起身的时候动作很轻，但她还是睁开了眼睛，伴随着意识的不清醒。船舱里没有亮灯，但是舱顶有一道缝隙，星光便透过缝隙照出宋麒的身形。于曼颐目送宋麒离开，又将目光投向那道缝隙，看到了缝隙外辉煌的银河。
天上竟然有那么多星星，她在于家的时候从没注意过，辉煌灿烂得要溢出来，然后在天的尽头落入江河。她用眼睛记住了那片星光，又听到了其他船只汇聚的声音，而后便翻了个身，继续睡觉了。
船行一夜，于曼颐一早被吵醒。
船舱外面嘈杂得像是进了市场，比镇上的市场还吵，叫卖声与船桨打的水声一道沸腾。她艰难地坐直身子，看见船舱的帘子被掀开了。帘子外面，宋麒和卢相沧踩着船舷，刚停了船，正和另一只船上人的说话。
她用袖子擦了擦脸，朦胧着走出去，看到那船上有人端出来三碗面线，用勺子一扣浇头，轮流递给了宋麒他俩。递到最后一碗时，于曼颐知趣地伸手，捧住一碗滚烫的杭州片儿川。
她睡了一夜，就从绍兴到杭州了。
卖片儿川的船上驾着锅，整片水域都是它的店面。于曼颐站在甲板上把汤面囫囵吃完，那船又从一群码头工人处驶回来，把他们的空碗收走。周遭船来船往，绍兴口音居然很多，有人着长衫，有人穿短打，都是一身在河上过了夜的水汽。
他们的船又往前撑了几步，终于停靠在了码头旁边。岸上已经有人在等他们，伸手将卢相沧拉上岸，与他拍着肩膀叙旧。于曼颐听出来，这人是卢相沧在绍兴的发小。
“这是你同学？”他指着宋麒和于曼颐问卢相沧，口音能听出些微不同。
“是，”卢相沧说，“过江就托付给你了，我还得把船驶回去。”
“卢同学不送我们了么？”宋麒已经上岸，回头扶于曼颐时，她握着他的手臂问这么一句。
两个人都使了力，她借着宋麒的力气被拽上岸，听见对方说：“送不成了，咱们要过钱塘江，得再换一艘船。过了江，就能去坐火车了。”
“这样绕，”于曼颐说，“你先前是直接从绍兴去了上海。”
“我那一次是迫于形式绕路，去上海也得中途换车，”宋麒说，“先走水路再坐火车，是最快的。”
水里热闹，岸上更拥挤。过江的人熙熙攘攘，口音大多是江浙一带的，但也能听出微小不同。于曼颐和宋麒跟着那位发小走过一段铺陈在滩涂上的跳板，那板铺得又细又长，早晨雾气又重，远望过去只是一条跟着一条的人影，几乎像在渡奈何桥。
卢同学的发小从事的正是过塘行的工作，带人过钱塘江只是他们业务里的一项。正巧今日顺风，渡船不必摇橹，竖起帆篷便可朝对岸行驶。船上坐了几个挑脚夫，还有两位着了长衫的先生，最后才是宋麒和于曼颐。
于曼颐愣愣看那两位先生，忽然想到，苏老师说自己要先去杭州，应当也是这样穿一身长衫，从方才的码头换了过江船，又在这船上吹了钱塘江的江风。
她恨他对游姐姐不负责任地动心，又不负责任地离开。但她看着宽阔的江面，忽然感到人是这样渺小。这样渺小的人，敢于承认当下的无力和痛楚，继而抛下安稳日子，去广阔天地里重锻筋骨，分明是一件很勇敢的事，她不该责备他的。
渡船渐近对岸，雾气也开始消散。码头之后便是火车站，船号声几乎是叠着火车进站的长鸣声响起来。
于曼颐踮起脚，从挡在她眼前的人头之间望出去，看到一个穿着制服的人正在用纸卷成的扩音器高声呐喊，手脚并用地指挥堵塞的客船：
“去火车站的往这边！”
“到上海的火车要发车了，去上海的动作快点！”
“再不去就迟了！这里有条近道我带路。还有去上海的吗？没有走了！”
他报车次报得像在催命，跳上码头的乘客挤得几乎要把人埋了。一片嘈杂里，有一道明显不同于旁人的年轻女声，清脆嘹亮地响起来。
“还有的！”于曼颐高举着一只手用以引起注意，另一只手则紧攥着宋麒的手，将他从人群里拖带出来——
“我们也去上海！”
作者有话说：
Let&#39;s go, go go go.

第35章 大上海（一）
◎宋麒！你个大骗子！◎
南星桥的火车晨发夕至，到上海时已是傍晚。这座城市一来就给了于曼颐下马威——
从火车站到法租界的吉安路几欲一小时，两人赶到时，向街的报名窗口已经关得严严实实。一张通告贴在窗外，用钢笔写了小字：
今日报名已结束，有意者请明日8时前来。
“关门了。”于曼颐说，说完了又回头，终于好好看了一眼小邮差口中那个红木铺路的上海滩。
然而吉安路也只是法租界里一条小路，没有红木，也没有江滩，唯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道路两侧遮天蔽日的梧桐。商铺不多，沿街仍是一条条的里弄，剃头裁衣服的摊位沿弄而设，各个里弄自成一派。
终归和绍兴的民居差了许多，于曼颐观察片刻，问宋麒：“你也住在这样的地方么？”
宋麒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说：“差不多吧。”
他们从租界外的上海南站一路过来，沿途所见实在算不得精致。于曼颐感到一丝失望，果然还是宋麒所说较为符合实际，至于小邮差的那些渲染，大抵也是从吹牛的人那道听途说来的。
不过虽说窗户紧锁，窗框上新贴的一张报名须知又提供了比报上更多的消息，例如报名者需要携一张照片前来，填写报名表后一同递交。于曼颐并没有带照片，眼下去照相馆拍一张也来不及了。两个人商量了几句，决定明天一早先把于曼颐送过来，再由宋麒拐去报社，和霍记者要一张她洗好的单人照。
说到这儿，她那份扫盲班的报道，这几天也该刊出来了。
头一晚报名不成，于曼颐一下显得有些无所事事，站在街头东张西望，仍然试图找出些这座城市的传奇色彩。宋麒看她一眼，说：“今日太累了，还是先休息。不然明天报过名，我带你去中山东路看一看。”
“中正东路有什么？”
“在黄浦江边，沿路有银行，电报局，保险公司，洋行……”
“听起来都和钱有关。”
“的确，孟老师说他留学回来，在海面远远看着上海，整座城市就像是漂在钱海上的一艘船。”
好有画面感的描述，于曼颐遗憾自己是坐火车而非客船前来，没看到孟老师所描绘的这幅景象。两个人站在紧闭的窗前说话，于曼颐余光一瞥，发现宋麒身后伸了个鬼鬼祟祟的脑袋出来。
她被吓了一大跳。
宋麒侧过头，也看见了这个只到他腰的小女孩。一大一小对视几秒，那小姑娘一眨眼，从身后掏出一叠传单，问道：“姐姐，你们是来报名画室的么？”
“是，不过来迟了。”于曼颐说。
“好巧，”那女孩说，“来迟了，反倒遇上我了。姐姐，他家图画教得很一般，你不如看看我老师的学堂，比他陆越亭可高明多了！”
陆越亭便是越亭图画函授学堂校长的名字，这校长在沪上美术界也算个人物，小姑娘大言不惭，将他的画批得一文不值。于曼颐莞尔接过传单，轻念出声：“姜玉函授……”
“姐姐，你是不晓得的！”那小姑娘添油加醋，“这陆越亭办画室只为赚钱，说是半年完课，总要多拖学生一期再发毕业证，也叫学生多交一期的学费！而我们姜玉画室则不同！咦，这哥哥衣服上绣了隔壁大学的名字。哥哥，你听过陆越亭的事迹么？”
“我不学美术，”宋麒说，“也没听过这些事。”
不怪宋麒态度冷漠，实在是这小鬼说话语气太像街头骗子，长得又鬼灵精。他将于曼颐手中传单拿过，折起来往衣服里一揣，便拉着她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传单上有地址！”那小鬼在他们身后不死心地喊道，“姐姐，你要是感兴趣，明日来看看呀！”
宋麒带着于曼颐往前走，传单塞在衣服兜里，她拿了一下，也没拿回来。
“明天送你来报名，你少理这些街头骗子。你长得太面善，人家最好找你。”
“说不定是看见你才来送的。”
“不会，今日之前，我从未收到过传单，我看起来太难骗。”
“她也未必是骗子……”
“未必是骗子，也未必是什么好画室，”宋麒说，“你日后若真要找工作，人家总得看学校出身。我这样的外行都听过陆越亭，这位姜玉校长……”
他顿住脚步，又像是唤醒了什么记忆，然而最后还是摇摇头，重新迈开步子：“当真没听过。”
宋麒火车上便和于曼颐商量了住处的事，她先是义正言辞要住旅馆，又在得知价格后立刻改口住宋麒家里也行。自行车上的那一搂腰已然融化掉她身上本就不剩太多的戒律——三妈曾经看见表哥与她说话都会破口大骂，若是知道她如今没什么心理负担地住进一个男人家里，恐怕会气得晕厥过去。
不过她眼下正因为疫病爆发的隐患被于家人关在卧室里，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了。
宋麒的住处也是法租界的一条里弄，样子比方才见过的几条新些，门外照例聚集了一路的生意贩子。弄堂里街头巷尾的八卦传得夸张，宋麒特意带于曼颐吃了饭才回去，又趁着人烟稀少快快地穿行而过，终于抵达最靠里一间红色小楼的二层。
他和于曼颐说过，他们租了二楼的里外两间，里间睡觉，外间偶尔会有报社的人来赶工，就当成客厅。因为出入人多，房东太太时常嚷嚷着要给他涨价，不过每次都被学生们的花言巧语哄过去，到现在也还没真正涨起来。
“步子小声，”他上楼时和于曼颐比手势，“她听见有人来借宿，明早又要过问。”
蹑手蹑脚是她最擅长的，她连踩在于家那些摇摇欲坠的楼梯上，都能不叫木头出声。两个人鬼鬼祟祟打开客厅大门，宋麒护着于曼颐从自己身前过去，确认一番门外无人后，终于关上了门。
他也不想如此谨慎，只是房东太太若是知道他带了女孩回来，明天，整条里弄都会得知他要结婚办喜酒了。
他不在家时，他同学或许也来过几次，客厅里散落不少草稿和样刊，还有没发出去的废稿。于曼颐背着手等他收拾屋子，见他弯着腰一件件的捡，捡到后来也烦了，只收拾出了一片睡觉的空地，然后便将手中的文件都堆到工作桌上。
“够了，够我睡了。”于曼颐立刻说。
然而宋麒奇怪看她一眼，又拿出一把钥匙，将里间的锁头拧开了——卧室和客厅相比，自然是很狭窄，单人床紧靠着窗户，床下面放了几摞书。没有衣柜，只有一个支在床边的衣架，上面挂着宋麒的衣服。
于曼颐看了一眼，发现他衣架外面的衣服，都只能称得上干净而不是新，但最里面有一身成套的西装，外面又挂一件黑色大衣，熨得倒是很平整。但那身衣服就那么被所有衣服挤在最里处，像是很久没都没拿出来穿过了。
“去床上睡吧。”宋麒说，想了想，又从衣架上找出一件洗过的夏季外套，丢盖到单人床的被子上。
只是件外套，但给于曼颐穿，就够当睡袍了。
于曼颐右手拧着左手手指，感觉自己来宋麒家过夜这个决定，还是有点草率了。这和在渔船上两人睡在船舱里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要面对的细节也太多了。
“用水和……都在一楼，”宋麒说着说着，也感到一丝尴尬，只能加快语速道，“你要去的话，就把我叫醒，我带你下去。”
“那有油灯照明么？”于曼颐问。
“用电灯。”宋麒说。
她只在镇上见过通电的邮局之类建筑，思考片刻，继续问：“那用电灯，不是都看见亮了？况且，电是很贵的……”这是她猜的，“你晚上用电，你房东太太，又要怪你了。”
“应当不会吧。”宋麒迟疑。
“我三妈就怪下人用油灯不省着，”于曼颐说，“电跟油样子不一样，但人抠门起来，是一样的。”
宋麒觉得于曼颐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本事十分了不起。电灯只是技术上比油灯先进一些，但人性这东西，城里乡下，海内海外，都是相通的。
“那不用电灯了，”宋麒说，“用手电筒吧。”
于曼颐：“什么叫手电桶？手放进去，就能发电的木桶吗？那房东太太或许不会嫌你浪费了，等于我们自己买了油灯。”
宋麒：……
他又觉得，于曼颐不愧在画画上天赋异禀，想象能力也是十分的了不起。而且这句“等于我们自己买了油灯”，七拐八拐的，竟然还绕回去了。
然而人毕竟不能靠想象力活着，宋麒翻箱倒柜，终于找出了他们的“油灯”。两个人又对着手电筒研究了一会儿，于曼颐终于学会了如何通过按钮控制灯泡的明暗。她不停地拨动那开关，灯泡也不间断地亮起熄灭，像是她在运河上看到的一闪一闪的星星。
“不要玩了，”宋麒阻止，“你这样，灯泡会烧掉的。”
“啊，”于曼颐恍然大悟，“果然很像油灯。”
宋麒：……
他脑子现在比他客厅还乱。
学会了手电筒，于曼颐又迅速地学习了一下宋麒床头的台灯。两样都学会了，她也掌握了这间屋子的基本使用方式。
宋麒已经把门替她关上了，她把穿了两天的连衣裙换掉，又将宋麒的那件外套穿到身上。好在是衣服旧，料子已经被穿得很软。衣服穿在她身上几乎垂到膝盖，她又将衣架上的一条布取下来，当做腰带扎在腰间。
肩线垂得低，袖子也很长，都没办法了。于曼颐将最上面一颗扣子扣紧，终于有了上床的打算。
宋麒是在地窖里躲了十天也要洗衣服擦脸的人，屋子自然也比旁人干净，于曼颐躺下去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她摸索着台灯的按钮，“咔哒”一声后，房间便陷入了黑暗。
屋子里只剩下窗外的一点星光，入了夜的上海，并不比绍兴明亮。或许有些地方是明亮的，例如宋麒白天所说的黄浦江边，但居民聚集的地方也是很安静的。
于曼颐躺在宋麒的床上，终于在这一刻，产生了一丝非常微妙的思乡之情。那是人第一次与生养自己的故土分离后的身体反应。
她发现上海也没有她想得那么好，当然，绍兴也算不上很好，但绍兴也没有她跑出来前想的那么不好。就好像于家，虽然有诸多禁锢和规矩，但她也是吃了于家一口一口的饭长大，穿于家给她买的衣服，纵然她有诸多不满，但这不满也还不足以构成彻底逃离的“恨”。
她这思维飘散开就再难回来，从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到方才学会的手电筒与电灯。漂了半天，最终落定的，是白天那张惊鸿一瞥的函授传单。
姜玉。
好神奇的两个字，但看很简单，合起来就有种山中玉石的质地。于曼颐都没有好好看一眼那张传单，宋麒就塞回自己衣服了。她睁着眼睛回忆了半天，想起上面还印了两幅校长的画作——她忽然很想仔细看看这位姜校长的画作。
于曼颐在黑暗里眨眼，想起宋麒方才把一摞东西放去工作桌，塞在胸前的那张传单也一并飘落。她再度蹑手蹑脚地爬起，将立在床边的手电筒拾起来，“咔哒”一声推亮了灯泡。
她没有惊醒宋麒的打算，她也不是要下楼用水，她只是单纯地想看看那张传单。
于曼颐光着脚踩在地板上，穿着宋麒宽大的外套，从卧室无声地飘了出去。她用一块布蒙着手电筒的光，让那光尽量的黯淡朦胧，只为了找出那张和稿纸一道飘落的传单。
宋麒和她赶了一个昼夜的路，再加上先前的计划，一定是很累了，睡得也很沉。于曼颐用光照着工作台，迅速地翻阅那些手稿，寻找那张夹落其中的传单。
这个主义的文章，那个主义的文章。
这个思想的概括，那个思想的传播。
齐颂上一章的小说，齐颂这一章的小说。
齐颂的……
小说？
于曼颐翻找的手忽然停住，转而将齐颂的小说手稿拿起来，发现上面钢笔书写的字体微妙的眼熟。
她看了半天，终于意识到，那笔字……和纸片上的“风筝高飞处”一样，和纸包上的“胡椒”与“哑糖”也一样。
宋麒……齐颂！
齐颂！
两地奔波，船换火车。宋麒好不容易在熟悉的客厅躺下，睡得可谓十分安然，除了梦里出现了于曼颐拿一盏油灯，又“啪”的一下做法，将那油灯变成手电筒。
他在睡梦里觉得困惑，又觉得身体被剧烈地晃动。宋麒迷糊间当自己还在渔船上，是运河上起了风浪，才把他晃成这个样子。
他强迫自己睁开眼，刚准备询问船舱外的卢相沧发生了什么，眼前就爆开一团白光。
宋麒眯起眼，又用手挡着，从指缝里往外看。只见一片黑暗中，于曼颐手里握着手电筒，有如审问犯人一样照着他的脸。
他曼颐姐穿一件酷似长款风衣的外套，腰带扎出腰身，一手将他犯罪证据递到眼前，一手拿着手电筒，质问道：“宋麒！你个大骗子！”
作者有话说：
玩脱了叭。

第36章 大上海（二）
◎地主和她的“佃农”◎
白光照得眼疼，宋麒起初还摸不着头脑，反应过来之后便知道大事不好。于曼颐正在气头上，她一在气头上，他就控制不住她。
“你怎么总不对我说实话！”于曼颐越说越气，“在绍兴的时候说走就走，从来不告诉我你去干什么。来上海这么大的事就给我一张字条，什么解释都没有。”
“现在连齐颂也是骗我的，我当着你的面说了那么多要对齐颂说的话，你就一言不发地看笑话！”
“我没看笑话！”宋麒辩解，又放低声音，“你小点声，我房间隔音不好——”
“——咣！”
都不必他这句话说完，门外便传来一声响亮的拍门。
两个人都噤声了。
黑暗里只有手电筒的白光晃动，宋麒迅速抢过来按灭。而后，门外便传来房东太太气急败坏的声音：
“吵吵吵吵吵吵！白天过来做报纸吵，晚上过来睡觉也吵！等宋麒回来我好好找他问，啊我租的是他一个人又不是你们一群……今天又是哪个小赤佬？开门！”
里弄里好安静，恐怕都听到了房东的咆哮。于曼颐吓得不再出声，被宋麒拎着衣服关回卧室。
手电筒的光没了，他摸索着去拉电灯的绳。“咔哒”一声，橙色灯光笼罩客厅，也照亮一地狼藉。
宋麒硬着头皮去把门打开，也看到了房东太太的神情从愤怒变到意外，又挂上了更大的不满。
“小宋！”她河东狮吼，“不是在绍兴扫盲？回来要报备说没说过！”
“……说，说过的。”
“带人过夜也要报备，”她继续质问，“听声音还是个女学生？你带女孩子回来你——”
话说到这儿，房东太太不满的神情中又多出一丝好奇。她探头往里张望片刻，发现卧室大门紧闭，客厅地上铺着单人床被，语气稍稍缓和。
“还算有点绅士风度，”她说，“我最烦现在年轻人，谈朋友么谈着谈着就躺到一起了。”
这房间与外面隔音都很一般，更别提卧室那道小门。宋麒头皮发紧，立刻向房东太太解释，也是担心于曼颐听了尴尬：“不是谈朋友，就是普通的女同学。”
“哪一个女同学？”房东太太把披在肩上的衣服一紧，凑近了追问，“好几个呢，长短头发高矮个子的……”
“阿姨你不好这样说吧！”饶是宋麒具备在各种环境下强装镇定的本事，这下声音也提高了，“都是来做报纸的没有人来过夜的！”
“啊呦呦呦我哪说来过夜你急啥？”阿姨白眼一翻，“急着澄清是不啦，啊我们小宋，洁身自好，从来没带女人回过家的，连我给他打扫都不让进门的，女同学听到不啦？”
女人都很难控制，无关年纪，而宋麒如此无力，谁都控制不来。他唯一能控制的只剩下家里的门，“咣”的一声把门关上，把房东太太关到门外了。
“明早带下来吃早饭啊！”房东太太说，终于踩着坡跟鞋，“哒哒哒”从楼梯上走下去了。
房子里终于安静下来了。
宋麒长出一口气，这才回到了卧室门外。他将手放到生了锈的铜把手上，停顿片刻，终于往下一拧，继而将门推开了。
房东太太的到来吓到了于曼颐，她抱着腿缩在他床头，上衣罩住腿，整个人缩成一座钟，长发散开，柔顺地披在整个后背。宋麒将书架旁的一把椅子拖到床边，没什么底气地坐下，发现于曼颐正低着头抹眼泪。
……她为什么骂了人又自己在这儿抹眼泪？
“我错啦，”宋麒说，“刚开始就是想听你和我说连载，后来也一直没有说清楚的机会，就忘了。”
“但也没有错得这么严重吧。”
“还好没让房东太太看见，不然一定觉得我欺负你……”
他将手电筒立在桌面上，用右手一点点地转动，也用余光看着于曼颐。她闹的时候倒还好说，她哭起来可真叫人手足无措。他痛恨自己写了那么多连载却只懂笔下功夫，落到自己身上，想了半天，说：“你哭得都不好看了。”
“你才不好看了！”于曼颐抬头反驳。
她骂他，宋麒舒服了。
于曼颐又抹了把眼泪，终于有了力气开口说话。
“你不要骗我行不行？”她说，“二妈说我爸爸走的时候就是骗我妈妈，她放他走了，他就再也没回来了。”
宋麒转着手电筒的手指一顿，而后慢慢收回身侧。他攥了下拳，将手放到膝盖上，回答她：“嗯。”
“我觉得你对我不坦诚，”她说，“你们四个人，都不把我当自己人。”
“没有的。”宋麒说。
“有的，你们商量外面的事，觉得我听不懂，讨论的时候也不叫我，”她把那些被忽视的时刻一股脑说出来，“你第一次不告而别，是和你老师去找贺处长。”
宋麒这下没话说了。
“第二次，是去找记者来给我解围。你不但没和我说，连方千也没有。你这样做我很感谢，可是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不提前告诉我。”
宋麒抬起头看着于曼颐，想了想，回答的语气自己也不大肯定：“我怕我没周旋好，叫你期待落空。”
“我不怕期待落空，但我不喜欢被蒙在鼓里，”于曼颐说，“你应该提前告诉我，我可以和你一起完成计划，而不是只等着你来。在学堂里一起对付游家人那次，不就很好吗？”
她说的话很有道理，宋麒不是油盐不进的人。他又把手伸到手电筒旁边，慢慢地转起来。
“如果说这两件事有隐情，”于曼颐越说越站上道德高地，“那齐颂这事可没有，就是你单纯地在骗我。可见你骗人都骗习惯了，你这样我以后都不能信任你了。”
“别啊。”宋麒道。
“你是不是还有别的事瞒着我？你今天最好一起说了。”
“没了。”宋麒说，眼神控制不住地往衣架深处那身西服大衣瞥了一眼。好在卧室里光线昏暗，他又只是眼神微动。
于曼颐变得不好糊弄了，她要宋麒给她发个誓，证明自己绝不会再将她蒙在鼓里。而宋麒思考一会儿和她说，自家祖上因为立誓吃过大亏，祖训里说宋家子孙不得立誓。于曼颐很生气，她觉得宋麒又在扯谎，但他扯的是他祖宗，祖宗死无对证。
两人僵持片刻，宋麒终于想出办法，从抽屉里扯出一张白纸来。
“我给你立欠条，行么？”宋麒又拧开一支钢笔，他离家多日，钢笔都干了，他只能再拧开一瓶墨水，“你们于家起家就是靠给人家佃农租地借债，我如今也给你于曼颐做一次佃农。”
“念那么多书，做什么不好做佃农。”于曼颐想起那些来她家交粮食的劳苦人，脸被晒得开裂，手掌粗得像磨盘。
“佃农有什么不好，”宋麒说，“我们穿衣吃饭都靠的是佃农，无产阶级才是没有原罪的。”
他这样说着，将白纸也铺开，钢笔终于吸满了墨水。于曼颐将自己身体挪到床沿上，看见宋麒又用那笔救过他、又叫自己露了馅的字体在白纸上书写道：
本人宋麒，因多次欺骗于曼颐，又因客观因素无法发誓，今日立此欠条。见此欠条，如见本人。
他欠她什么呢？佃农欠的是田地和粮食，银行欠的是贷款和铜钿。宋麒将钢笔的笔尖从纸面上抬起来，思索片刻，和于曼颐说：“这欠条后面就留给你写，你写什么，我就欠你什么。这样，之前骗你的事算扯平了么？”
他说话间已经签了名字，将那张纸从桌上拿起来，递到于曼颐手里。她垂眼看去，底下该写欠款的地方，的确是一片空白的。
“没期限么？”于曼颐问。
“没有，我一个佃农，怎么敢和地主谈期限。”宋麒说。
他用钢笔写的字遒劲，木头桌面又算不上硬，那白纸都被笔尖写凹进去了。于曼颐用指腹摸过那些凹凸的字迹，抬起头，总算饶过宋麒一命。
“那我留着，想到了就和你讨。”
“即来即兑。”宋麒道。
这来上海的第一场戏，到此刻终于落下帷幕。宋麒站起身，将卧室的灯绳拉了一下，房间里便只剩下门外散落进的星光。于曼颐听着他脚步声消失在门外，自己的眼睛也慢慢适应了黑暗。
她在黑暗里眨了眨眼，突然从床上跳下去，摸出自己装了学费的钱袋，将那欠条一同塞进去了。
…
我有十六元，报社新发的插画薪水三元，加起来十九元，比学费还多一元。多出这一元用来还给宋麒来回的车票钱。
这算数是于曼颐和宋麒吃早饭时算出来的，想到她这钱包今天就要彻底空下去，于曼颐的心在滴血。宋麒察言观色，问她是否要启用借条，数额随意填写，被于曼颐严词拒绝。
她虽然出身地主家庭，但眼里可不是只有铜钿。她要将欠条攒着实现更有价值的事，至于这事是什么，她还没想到。
然而她这想法让宋麒提心吊胆，须知这世上能兑换成钱的东西都不难实现，于曼颐不要钱，宋麒很担心她要自己的命。
可见无产阶级的命运全然不在自己手中，而地主天生就是地主，没有生产资料，也能从虚空里生出欠条。
为了不耽误时间，宋麒仍然没有在里弄里吃早饭，省得被房东太太捉住盘问。两人早早吃完馄饨，便去了函授学堂所在的吉安路。前面已经有人在排队了，看来陆越亭真是名声响，也不愁生源。
于曼颐快步站去了队尾，又将手伸进钱袋，用拇指摩挲着那些大洋的背面。而宋麒和她嘱咐了几句话，便抬手叫了辆黄包车，去霍记者工作的申报馆要她的照片了。
宋麒一走，于曼颐就觉得无所适从起来。
她在绍兴都极少单独出行，即便去也是去东城那样熟门熟路之处。这是她第一次来上海，一个人站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周遭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总是有些紧张的……会不会有人抢她的钱袋呢？
于曼颐这样想着，立刻将手伸到钱袋附近，攥着那块衣服，谁也伸不进口袋。
队伍微微往前了一点，她也跟着走了一步。前面刚才有四个人，走了一个，离她第三位的一名妇女便探身冲着打开窗户的报名处询问了什么。
然而说了没几句话，于曼颐忽然听到坐在窗户里的员工很不耐烦地大声说道：
“真麻烦，真麻烦！我就说，咱们陆老师，能不能别再招女学生！”
作者有话说：
Try my best恢复日更！

第37章 大上海（三）
◎初见大上海◎
城里人的暴躁与乡下不同。乡下人说话也会很大声，但那更像是语言无法表达思想的焦急。但城里人大声说话的时候，就如同一台散着机油味的机器突然在运转时突然爆裂了。
于曼颐站在队中，嗅见了机器爆炸的刺鼻气息。
她看见那人从窗口后站起身，将窗户往上推到最大，而后探出了大半个身子。他把那名妇女的报名表扔回去，说：“报纸上写的清清楚楚，女学生报名，得丈夫或兄长陪同。你一个人来，又叫我通融，我到底怎么给你通融呢？”
“学校最近很忙，不要给我们增加工作负担了！”
他态度又急又凶，将那本就没什么底气的女人呵斥到了一边，又将目光转向队伍后面，敏锐地看到了于曼颐。她与前后来报名的男学生都有些距离，身边明显也是没有丈夫或兄长的陪同。
她心里祈祷千万不要被点名，然而下一秒，那人的手就举起来了。
“还有你！”他用手指指着她，“你也是一个人么？一个人就不要排队了，浪费什么时间？既浪费你的，也浪费我们的！”
他们之间颇有一点距离，于曼颐迫不得已，只能提高声音说：“我有人陪同的，是我哥哥，但是我哥哥……”
“——我哥哥去拿报名的照……”
“——那就等你哥来了再说！”
两道声音一起响，对方的比于曼颐大好多。队伍又往前动了一格，于曼颐前后都拿到了报名要填写的表格，唯独把她空过去了。填过表格的人另排了一条缴费的队伍，而她既没表格，又没照片，也没有陪同的兄长。
她排不进队伍，只能找一片阴凉等着宋麒过来。刚坐下一会儿，昨日那个给她发传单的小姑娘就又鬼鬼祟祟地过来了。
她这次没给她发传单，开口就问：“姐姐，你还是非要上他家的函授课么？人家都不让你排队呢。”
于曼颐谨记宋麒对她“易于受骗”的评价，看了一眼这个比自己机灵不少的小鬼，坚定道：“是要上他家的。”
对方看了一眼门外“陆越亭”三个大字，回过头，很是不服气：“到底比我老师好在哪里？凭什么他就从不发愁生源？”
她是看着于曼颐说的，样子倒真像是在提问。于曼颐迟疑片刻，觉得自己有问不答不大礼貌，便对她将宋麒昨日的话复述：“或许是因为大家来学画，都是想学个安身立命的法子，然后找工作。人找工作，就要看学校出身，陆校长的名气，总归是……”
“我们姜校长在欧洲也是很有名气的！”那小鬼不听便罢了，听到这样的说辞，立刻火冒三丈，“只是刚回上海，名气还没打响罢了！你们看不上我们，我们还看不上你们呢，哼！”
她这下完全不要把于曼颐拉过去了，狠跺一下脚，转身就往与陆越亭画室相反的方向狂奔，一边跑一边怒气冲冲地喊“有什么了不起”。
于曼颐觉得自己方才虽说是说了实话，但实话未必礼貌，也就触怒了这孩子。她后悔地揪了揪手指，看见报名的队伍渐渐缩短，心中先着急宋麒怎么还不回来，又延伸到这传奇还是得眼见为实——
小邮差口中的上海滩红木铺路，然而从昨日到今天，呈现在于曼颐眼前的，却只是一条平平无奇的马路，一个斤斤计较的房东，一个暴躁易怒的画室员工，和一个玻璃心的传单幼童。
绍兴女儿于曼颐头一次触电大上海，坐在法租界的梧桐树影底下，长长叹了口气。
…
“照片还在印刷厂？”申报馆门外，宋麒因为霍时雯同事的工作效率十分郁闷。
“是啊，今早发到各家报社，昨晚送到印刷厂。那些印刷的材料中午去取，拿回来也要一会儿呢，”民国白领霍时雯一早上忙得脚不沾地，刚有功夫出来给宋少爷答疑解惑，“你要是看不惯，就快帮我去领导那告他们一状，我早被这些同事气得没脾气了。”
“还有别的洗出来的么？”
“没有，你自己做报纸，还不知道洗印照片的速度么，”霍时雯道，“那有个访客喝咖啡的地方，你去坐坐吧，送回来我马上拿给你。”
“那我得回去和于曼颐……”
“你去了，再回来拿，再去，”霍时雯道，“在绍兴待久了，忘了上海的远近？且坐着吧。”
屋子里又有人在喊名字，霍时雯应了一声，匆匆转头离开。留下宋麒站在申报馆外面的大理石砖墙底下，也长长叹了口气。
…
对上海十分失落的于曼颐坐在梧桐树底下，一等就等到了中午。
上午报名的人已经送走了最后一个，她巴望着看了一眼远处，仍没有宋麒的影子。窗口里的两个人说了几句话，便有了将窗户下落的意思，急得于曼颐赶忙过去询问。
“我还没报呢！”她说。
“你哥呢？”
“还没过来，他——”
“一个人不能报。”那人说，这就要将窗户下落，看都不看一眼于曼颐扶着窗棂的手。她急忙把手抽回来，对方已经不由分说落锁。声音隔了玻璃窗，变得闷闷的，她只能拍着窗户追问：“那你们下午还开么？”
“今天下午学校有事，”对方在窗户里应付道，“明日一早，和你哥再来吧。”
“哎！”
“哎！！”
“不行，我明早我——”
“喂！”
……
什么破地方！
玻璃倒是结实，敲了几下都没破，里面的人倒是忙不迭消失了。于曼颐急到一半也生出恼火，看来这些员工也不是本意如此，这上海滩，真是谁来谁暴躁，谁来谁恼火。
她恼火着一回头，发现上午被她气跑那小姑娘，正挽着一个成年女人的手，站在道路另侧嘲讽地看着她。
她朝于曼颐一拉下眼皮，道：“人家不要你吧，人家不要你吧——还嫌我们没名气，哼！”
“小芝。”她身旁那女人轻斥了一声，把她的得意喝停。于曼颐的眼神顺着她抚着小芝肩膀的手往上看，最终定焦到一张别有风情的脸上。
细眉，银盘脸型，黑发在脑后抓一个纺锤似的髻，戴珍珠耳环，又穿一身黑。于曼颐几乎是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反应过来，这是那个小孩嘴里念个没完的“我校长”。
姜玉校长。
于曼颐发现自己很容易被这些女人抓住眼神，头一个是方千，而后是霍时雯。如今这位姜玉，则是……比前两人，更让她移不开眼，就仿佛是女人年纪越大，越有韵味和吸引力。
她那点被画室员工气出的暴躁，全在看见姜玉的时候没了。
她看姜玉，姜玉也在观察她，一边看，一边教育她身旁的孩童：
“叫你出去发传单，不是叫你去和人家抢生源。报什么名，报哪里的名，都是人家学生自愿，你这样讨好和贬低，只会叫人把你当做骗子，生出反感……我为什么看你这样眼熟呢？”
她前面都在对小芝说话，最后一句竟朝向了于曼颐，将她吓了一跳。她人在绍兴十七年，哪里见过姜玉这样的女人？她又怎么会面熟她？于曼颐比她更百思不得其解，然而片刻之后，姜玉自己便想明白了。
“你是那个上了《申报》的绍兴女儿？”她颇为赞赏的看向于曼颐，“我早上刚翻过的报纸，你叫于……”
“于曼颐。”
“对，是很好听的名字，”姜玉用手拢住小芝的后脑勺轻拍，叫她不许没见识地张大嘴，“果然，还是想来上海学美术，对么？”
“是，想上函授，”于曼颐已经被她的话吸引，“那张报纸已经发出去了么？在哪里看？”
“到处都能看，《申报》么，到处都在卖，”姜玉道，“你自己还没看过么？街角就有报摊。”
“哪里？”
姜玉伸出另一只手，指尖抬起，腕上一个透亮的玉镯子。于曼颐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看到吉安路尽头的路口，与另一道更宽阔的马路交汇。她听见姜玉说：“那边是商业街，什么都有，你走过去找找，一定能找到卖报的。老板要是看过报纸，说不定还能认出你呢。”
他们所在的报名处在吉安路深处，虽说也有些商铺，但终归显一点冷清。但尽头那条街，于曼颐远远看过去，也能看见车水马龙，听见鼎沸人声——
那在于家有如天神降临一般的小汽车，她就这么望过去一会儿，就看见三辆开过。更别提还有拉黄包车的，卖花的，卖报的，还有她见都没见过的电车，顺着轨道前行，发出“铛铛”之声。
“人……”于曼颐有点恍惚，“人好多。”
“这算什么多？”小芝开口说，不过这次语气客气些，“只是有些商铺、大楼罢了。姐姐，原来你都没看到自己上的报纸么？那你快去买一张，翻开看看呀。”
“我……”于曼颐迟疑。
她去扫盲课，是学生们带出来的。去画室，是方千介绍的。虽说上课以后开始背着于家跑来跑去，但那……毕竟是绍兴啊。
于曼颐其实对自己去做一件事，没什么太大的信心，事实上，她也没试过。即便是这次，如此大逆不道地离开于家，那本质……也是宋麒计划得周密。
即便是到了上海，连报课的地方也在告诉于曼颐，你自己是给自己做不了主的。你想来报课，没有夫婿和兄长的陪同，你连报名表都是拿不到的。
“我……等我哥回来，”于曼颐说，“那条街有些远，我哥让我站在这别瞎跑，省得他回来找不着我。”
“这算什么远呀！”小芝童言大嗓门，“我每日发传单，要跑好几条街呢！你就这么走过去，再买了报纸走回来，他找不着你就不能等一会儿么？”
“姐姐，你可是上了报纸呀！我要是上了报纸，我三更天就站在报摊等开门，邮差一送过来，老板没拆开，我先抢一张拿来看！你怎么一点都不急着看呀！”
“我想看的，我就是……”
“想看，那你自己去买呀！”
“你嗓门好大，吵得很，”姜玉忽然笑笑，似乎看出了于曼颐的顾虑，于是叫停了小芝，和于曼颐轻声细语道，“那路只是看着远，你走几步就到了。人上了报纸，怎么会不急着看呢？快去吧，那条街很热闹的。”
她说话并不给人压迫，反倒给人力量。说完了这些，姜玉就带着小芝往另一个方向走了，还和她说着一会儿要吃的东西。于曼颐看着她的背影远去，又将目光转向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心中竟当真生出几分勇气。
她闭上眼睛，听着头顶梧桐叶响，再睁开眼时还没看到宋麒回来的身影，便毅然决然地朝那条路走了过去。
越走……越热闹。
有些热闹是远处看不到的，非得走得近了，才能看见店铺敞开的门，门前排成长龙的队。于曼颐心中记着来的方向，起初还数着步子，走到后面，就越走越大了。
她听见卖花的人在喊，卖报的人也在喊。她想跟上人群里卖报的声音，然而人潮拥挤，人头逐渐密集，她在人群里蹦跳着，寻找着，却一直没找到。
她听见电车“铛铛”的声音，成群的乘客上下车门，有不少年轻人穿着宋麒和方千那种学生制服，还有人穿了衬衣西装，腋下夹着公文包，体面贵气得紧。她看到好多霍时雯一样的年轻女孩子，穿着体面的现代的裙装，头发梳着很新潮的样式，还有人烫了。还有很多阿姨，也和宋麒的房东一样，抱着买菜的小布包，在人流里穿梭着。
她觉得大家都好漂亮，不过也着实好着急。这是一个很着急的城市，所有人面色严肃地上车下车，生怕被甩下来。不像在绍兴，大家都慢悠悠的，船开了也能随时停靠在岸边等待……那慢悠悠的也很好，但这让眼前的急促变得非常新奇。
有人骑着自行车从她面前过去了，车篮里放着新买的鲜花。车铃也很急，催得于曼颐匆忙闪避。她被挤上人行道，转头看见一扇落地窗，里面坐着一个和姜玉似的成年女人，穿一条酒红色的丝绒裙子，外面披着一件流苏的外套。她在喝一种黑色的，装在瓷杯子里的液体。于曼颐不知道她为什么要穿得这样漂亮在店里喝中药。
她又被人挤着往前走，看见了另一个玻璃橱窗，里面放着许多西洋的乐器。她去辨认铭牌，上面写着小篆的“小提琴”，放在架子上的是一个棕红色的、闪着油亮光的琴体。还有一个写着“萨克斯”的，通体铜黄，锃光闪亮。
紧随其后的橱窗则摆放了首饰和一条裙子。于曼颐被那铭牌上的价格吓到，但她还是抬头去张望那条裙子，那是一套白色的洋装长裙，在模特身上搭配了绸制的手套和一个皮包。于曼颐从没见过这样的衣服，但她是个很有审美的画家，她立刻意识到这套衣服有多好看。
她被人流裹挟着，原来上海的道路不给人自己行走的自由，她只能顺着人流去走。她走了好远，终于看到了一个摆放报刊的摊位，比她在镇上买到宋麒报纸的那份大多了——老板甚至还摆了一些花草在报刊前一并售卖！
她费力地从人群里挤过去，朝卖报的老板举起手，引起他的注意。
“你好，请给我……请给我一份《申报》！”于曼颐说道。
…
于曼颐去买《申报》，本来只是冲着看看自己的英姿。然而等宋麒终于拿上她照片回来，这报纸简直成了他们两个去陆越亭函授学堂招生办公室演戏的绝佳道具。
他们回杭州的火车就在明早，那员工叫他们明早报名的安排显然无法成行。两人进办公室时那推脱的招生员工还拦了一拦，然而等经理看清他们今早拒绝的人就是登上《申报》的于曼颐时，被训到一边站着的人就成了那员工了。
“我妹妹，”宋麒，现在是于麒了，为她讨个公道的样子倒真是痛心疾首，“正是接受了《申报》的采访后，又看到了陆老师的招生广告。我们车马劳顿，周转来上海报名，却被你们拒之门外，受尽白眼……”
“于小姐的兄长，喝茶，请喝茶，”那经理赶忙为他奉上一杯铁观音，“是我们的员工不够关注新闻，才没认出于小姐的样貌。”
宋麒喝了杯茶，缓和语气：“若是今天找不到这报名的大门，我们火车就在明日，今日怕是要抱憾离开，那就太可惜了。我妹妹这样好的天赋，就这样断送在你们手中……”
经理冷汗直冒，瞪了一眼那将于曼颐赶走的员工，继续说：“不急，我这就为于小姐办理入学的手续。”
于曼颐坐在宋麒身旁，样子也算乖巧，这时候却抽了下鼻子，道：“哥，我看要不算了。人家陆老师或许根本不想收我，看不上我这乡下来的学生。有一个姜校长的函授学堂，也给我发了传单……”
“不可不可，”经理急忙阻拦，“那姜玉一个新开了没多久的学堂，连两届的毕业生都没有，老师的教学水平自然不能和我们陆老师相提并论。没必要，于小姐，没必要。”
“倒也不是非去姜校长那里不可，”宋麒看于曼颐递过话茬，立刻接下，“我只是失望，陆校长这样有名的函授学校，以男女学生均可入学的名号在沪上打响名头，本是如此先进和进步。然而……”
“然而我哥来了，你们就这样鞍前马后。我一个人的时候，你们就对我不屑一顾……啊，或许我该和采访我的霍姐姐说一声这事，那这趟上海，也不算白来……”
于曼颐一脸凄婉，做出悲伤姿态，仿佛已经认定了陆校长不想要她。三个人说到最后，那经理感觉于曼颐当真是要去《申报》和那采访她的霍记者说一说自己的委屈，急中生智，一拍大腿，道：
“于家兄妹，这事就当我视察，你们这期的学费，减半之后再减半，只收你九元大洋，行不行？可千万不要闹到记者那里去啊！”
“九元大洋”四个字一出，于曼颐泫然欲泣的脸上，眼角泪光霎时就止住了。然而她顿了顿，还是伸手轻轻一拭，道：“我这样拿一份报纸被特殊对待，也算不得什么高尚。我前面还有个阿姨，她……”
“还有谁？这又是哪个？”经理忍无可忍，转向上午负责招生的那员工呵道。
“是个，是一个……”那员工想起早上自己对人呼来喝去的样子，一时结舌。
“再联系一趟，一并招进来！”经理挥手，又转向于曼颐，诚恳道，“于小姐，并不是特殊对待你，我们陆老师的函授学堂，就是男女都招，就是男女都招的呀……”

第38章 大上海（四）
◎黄浦江边并肩行◎
于曼颐近来地主血统觉醒，每件事做完了先清点身上的钱。
她早上买报被找了零钱，钱袋霎时沉了一大截。抛去刚给出去的九元学费，又拿出一枚还给宋麒做路费，剩下的钱和宋麒那张欠条一起，挤在棉絮的间隙里。靠着这些防止撞击声的棉絮，她这钱袋鼓鼓囊囊，有如丰收时节的粮仓。
那枚还给宋麒的大洋落在两人之间，他半天才接过去。于曼颐翻转了手的朝向，将大洋扣在他手心里，而后迅速抽离。
“和我算得够清楚。”宋麒说。
“好多东西也还不上了，”于曼颐说，她心里的宋麒终归还是一个报纸刚刚盈利的学生，“也只能还给你钱了，这钱还是你发给我的薪水。”
“你又不白拿，”宋麒说，“你不做了，我还得另找画插画的。”
她也不是不做了，她是做不成了。两个人都没把话说破，可气氛骗不了人，很快便陷入了沉默。
于曼颐收回视线，将自己钱袋口的绳索系紧，又听见宋麒故作调侃道：“不过你胆子也够大的，人生地不熟，头一次来上海，就跑到那么远的街上买报纸。”
于曼颐脑海里忽然闪过小芝说话的口气，便学着说到：“那有什么远的，更远的地方我也敢自己去。”
“这么厉害？”宋麒说，“那好了，黄浦江就在那边，你也自己去观赏，省得嫌我跟着累赘。”
于曼颐这一张《申报》买得自己信心大增，方才在经理那也是扬眉吐气。宋麒让她自己去，她扭头就走，脑海里再度出现小芝那声极具感染力的呐喊。
“有什么了不起！”她也这样说。
她走得大步流星，宋麒开始还抱着手臂看她什么时候回头，没想到她真就一股脑走去了路口。街的尽头车水马龙，电车铛铛响，人群涌动，下一秒就要把她人淹没。宋麒神色一动，手放下，控制不住地抬高声音：
“于曼颐。”
“哎！”
好在是他步子大，追了几步就跟上，一把攥住差点就消失的于曼颐的胳膊，把她拉回自己身旁。两个人一高一矮地对峙，宋麒看着她的神情，倒是被气笑。
“你得意什么？”他说，“赌我会追上来？”
“你确实追了上来。”于曼颐说。
“我当然会追上来，”宋麒松开她手腕，在这一刻意识到他实在无能，不但控制不住于曼颐，还反被于曼颐控制，“我把你从绍兴带出来，自然得好好送回去，弄丢了可怎么交代。”
这话题很难绕开，说了没几句就又被提及。宋麒看见于曼颐侧过脸——他们刚才从吉安路钻出来，已经进了车水马龙的主干道。从梧桐树到街旁的商铺，流光溢彩，全落进她黑而明亮的瞳孔，就像是烙了进去。
她眼睛里落着那些景象，忽然言不由衷地开口道：“是，当然是要回绍兴的。说实话，你们上海，也只是……只是看起来好。街上人这么多，大家脾气又差，东西又那么贵，我根本……我根本住不起，也生活不起。”
宋麒没有反驳，也没有顺着她的话说，只是看着于曼颐。
“我要好好上函授的课程，经理说，他们邮寄的讲义都是老师亲手写的，批复的作业也有老师修改，”于曼颐说，“陆越亭有那么大的名气，等小邮差给我把文凭也送过来，我或许就可以出去找工作了。今日那份报道我的《申报》上，有好多招聘的广告，还有姜校长的那所学校，在招聘助教。我喜欢姜校长，可惜她不给我的学费打折，也没有名气。”
她一步一步，都走得这样实际而脚踏实地，就像他们去江边的这条道路，没有搭乘黄包车或电车，只是由宋麒带着，一步步地走过去。然而宋麒能做的，也只是陪她走这一段路而已，连他也不知道，她最终的目的地是哪里。
他们终于走到江边了。
那是一条很宽阔的马路，比绍兴的所有路都宽，也比于曼颐方才在吉安路所见的那条宽。马路正中有一条细长的管制区，停满了她在于家门外见到的那种汽车，都是黑色的方盒。
沿江的人行道上摆了许多用木栅栏围起的鲜花，两旁是行人与等客的黄包车。绳索之外是码头，细长的木板伸出去，外面停靠了中等大小的船只。更远的地方，是更大的码头，停靠了巨大高耸的邮轮，像是从海里浮起的钢铁巨兽。
而在马路这一边，也就是于曼颐和宋麒行走的这一边，是由大理石和罗马立柱组成的沿江建筑群。
和吉安路的繁华相比，这地方并不亲切，这地方只有钱的气味，没有人的气味。于曼颐并没有十分被江边的景象触动，如果她终有一天再次来到上海，也是为了吉安路，而非黄浦江。
但和宋麒站在江边吹风仍是很舒服的。她用沿岸的绳索撑着自己的身体，隔着滔滔江水，向空无一物的对岸望去。她的身后人来人往，没有人在乎她，也没有人在乎宋麒，这让于曼颐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
“宋麒，”她在江风中开口，“我觉得，我的记忆，好像出了问题。”
“什么？”宋麒看着江面，他也在想事情。
“我真的只是，去年在地窖里见过你，又在这个夏天，和你上了三个月的扫盲班吗？我怎么觉得，我已经和你认识好久了……我们真的只认识了这么短的日子吗？”
宋麒被她提醒，转过身，用绳索拦住自己的后背。他抱着手臂回忆，也觉得有些意外。
“我好像也是刚刚才意识到，只有这么短。”
有电车沿着江，从他们身后开了过去，发出了“铛铛”的声响。戴着遮阳帽的外国女士从他们身后走过，带来一阵扑鼻的香水气息，又被江风吹散了。
“等扫盲课结束，你就要回上海了。你回上海，就继续上学吗？”
“嗯，上学，”宋麒说，“还有一些自己的事要做。”
“蛮好的，”于曼颐说，“我也找到自己要做的事了，我也可以去做自己的事了。”
找到自己要做的事，是很开心的，但于曼颐说完了，又有些难过。她隐约意识到这难过是从何而来，但她还没有面对的勇气。她所能做的，只是在江风中侧过头，将视线聚焦在一群刚刚下了船，在码头上打闹的学生身上。
“我们学校的，”宋麒看了一眼，忽然开口，“从对岸郊游回来吧。”
于曼颐低低的“嗯”了一声，仍然固执地看着那些学生。随着他们的走近，她听到他们在调侃其中一位男生的恋情。有人将他藏在怀里的一封情信抢出来，调侃一般，高声地朗诵出声。
他念：
“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学生们哄堂大笑，有人喊道：“为什么要骗人家这诗是你写的？作者是那么有名的诗人，我要向学妹揭发你！”
那被调侃的学生涨红了脸，去争夺对方手中的信件。然而他的同学，仍然高举着那封情信，不依不饶地念：
“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于曼颐在学生们年轻的笑声里流了会儿眼泪，但也就只是流了一会儿，江风就帮她把眼泪擦干了。她算不上非常明白自己流泪的原因，但她知道自己该为什么高兴。
她在嫁人之外，终于找到了一件自己要做，而且能做成的事了。
——【上卷  要嫁人】终

第39章 间奏
◎唢呐声◎
【绍兴，冬】
游家院子里已经忙了一天了，明天还得再忙一天。能沾手的下人就这么几个，收到最后，一个挽了辫子的把行李往地上一扔，愤愤道：
“这都是说的第三个了，还是嫁过去做小老婆，是什么很体面的婚事吗？要费这些力气。”
“嘘，嘘，”另一个赶忙掩住她嘴，“当然不体面，若是体面，还犯得上夜里走？游家这些年就出这么一个往北边嫁的……过了长江，还得过黄河。”
在座的连城外的运河都没出过，更别提更远的地理划分。她们又交头接耳了一会儿，先开口那个继续评价：
“她当然要嫁得远一些，近的都晓得她被退过两次货。不嫁远了，谁会要她？只是害了我们，要收拾这些厚重衣服。嫁妆明明这么少，看起来却比别的小姐多。”
“好奇怪，”另一个一直沉默的圆脸抬起头，一边叠衣服一边问，“都说新政府不鼓励纳妾，也不鼓励娶小老婆，怎么我们家的少爷娶了两个，北方这户还娶四个……这新政到底算不算数呢？”
“不要讨论宅子外面的事。”那个捂嘴的年长的把她叫停，“聊聊婚事就得了。”
高墙隔了日月，院子里落了一地雪白。这是绍兴这些年来头一次下雪。接亲的人按道理明日该到，不过这样大的雪，就说不准了。
游小姐的父母因此有些焦急——毕竟，这场往北的说亲，已经是游小姐的第三次婚事了。若是这次再出纰漏，等过了年，游小姐就要二十九了。
“爸，妈，”游筱青坐在堂底下，神色淡淡的，“倒也不用这样，像急着把我甩出去似的。离头一次说亲都迟了十年了，还怕迟这一两天的么？”
人要嫁出去，她说话反倒没有以前唯唯诺诺。夫妻二人对视一眼，心中不是完全没有困惑。
这门亲事，是他们走投无路之下，一个北方来的媒人帮说的。那人年龄很大，也不是头亲，但给的彩礼多，礼数也周到。
须知游家的长辈已经因为游小姐的婚事被戳了许多年脊梁骨，如今有一个大户人家，愿意明媒正娶他们被退过两次婚的女儿，派人来把游筱青风风光光接走，这举动可以称得上一雪前耻，菩萨显灵。
至于嫁出去以后的事，那就是北边的事了。过了长江又过黄河，乡里人从不关心运河外发生了什么。乡里人不关心的事，游家也不会太关心。
但让游家长辈愤怒的是，游筱青竟然如此不知好歹，几次推辞媒人的说辞。她一个被退过两次婚的老姑娘，竟然嫌弃起人家了。
她先说那人年龄大，她妈便说年龄大懂疼人。她自己想了两宿，又说这婚事蹊跷——
那人既然不在乎游小姐被退过两次婚，又不在乎她脸上的胎记，那他看起来对姨太太的要求并不高。他那么有钱，为何本地没姑娘嫁他，反倒要跨过了长江黄河，来这样远的绍兴说亲呢？
游筱青那几日又哭又闹，但没有一个人听她说话，反倒是游老爷一次吃饭的时候嫌她吵，把她关去那个逃跑的姨太太被关过的阁楼里。
“关她几宿就好了，我看就是三房不会教！”游老爷说。
果然，游小姐第一日还在阁楼里喊，第二日便安静了。第五天她被带出来，整个人变得安安静静，游家再安排什么，她都听任了。她以前虽说怯懦，但在父母面前还是有一些女儿样子的。然而这一次从阁楼出来，她也不与父母说话了。
下人们说，她要么不开口，要开口，就是在冷笑。
她从说亲的媒人离开，冷笑到定亲的第一笔彩礼送到。裁缝给她量体做嫁衣，她冷笑。她妈去她房里嘱咐过门以后的规矩，她冷笑。下人们背着她说长短，一回头，就看见游筱青一言不发地站在身后，不说话，冷笑。
“赶紧把她嫁走吧，”游家所有人私下都传，“嫁出去了，就安生了。”
她唯一不冷笑的时候，就是看着那副据说是扫盲课上于家小姐给她画的画像时。那画像洗清嫌疑后便被允许挂在她闺房的墙上，游老爷听说后，还做出很慈悲的样子，吩咐道：“那就叫她当成嫁妆，一道带去北方吧。”
她明日就要走了，这幅画也一早被下人们拿走，和其他嫁妆一起放进箱子里了。游小姐的房间现在空空的，只剩下一张床，一把椅子，和挂在墙上的一身新嫁衣了。
外面下了雪，房子里也没什么人气。游小姐终日冷笑，哪怕她明日就要离开，也没有人愿意接近她，包括她的父母。
在堂底下说完那句叫人很不舒服的话，她最后在游家冲所有人冷笑了一轮，笑得大家汗毛倒竖。
只有那个圆脸的小下人还有一点好心，她跟着游小姐到了闺房门前，和她说：“小姐，你的厚衣服，我们都给你放在箱子里了，你要是明天冷，就叫他们给你放一件去马车上。我没去过黄河北边，她们说，很冷的。”
游小姐回过头，出乎意料，她没有冲她冷笑。她只是伸手摸了摸她鬓角的头发，和她说：“是么？不会比游家更冷了。”
她似懂非懂地看着游小姐，想她或许是说自己屋子里的炉子被拿走的事。她说：“小姐，不然我去叫他们把炉子搬回来。是他们太着急了。”
“不用了，”游筱青说，“我用不上了，谢谢你。”
她说这话的时候一点都没有其他下人口中的阴冷，甚至是很亲切的。她看了小圆脸一会儿，问：“你见过于家那位二小姐么？”
“没见过。”小圆脸诚实地说。
“你见到她就会认出来，她与我们长得都不同，你一眼就能分辨出来那种不同，”游小姐说，“你要是以后见着她，麻烦帮我转告她一声。”
“你告诉她，这世上好多事，原来是商量不来的……只有彻底打碎的，和重新塑起来的。”
“小姐，我听不懂。”
“你不用懂，我也是刚想明白的。我这一辈子好愚笨，就想明白这一件事。想明白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游筱青说完了，就回了自己屋子，又把门关上了。那小圆脸下人愣愣地看了一会儿房间里枯坐的人影，摸了摸方才被游小姐摸过的鬓角，便转身走了。
那天下了好大的雪，雪落了厚厚一层，又压断了枯枝。小圆脸在落雪声里睡得十分香甜，且她因为就睡在厨房的炉灶边，没受着一点冷。
然而她第二天又醒得特别早，早到天都还没亮。她是被另一个下人的尖叫声吵醒的，那声音如此尖悚，连厚重的积雪都吸收不了，只能响彻整座游家大院。
“游小姐哎——”
那道声音尾调细长，像是鬼在雪夜里哭唱。
“吊死了啊——”
这话顺着游家的门缝飘出去，沿着窄窄的河道散开，附上落了一夜的白雪，流传了一整个绍兴的冬。

第40章 火烧于家（一）
◎她能懂◎
【下卷  不嫁人】
于曼颐倒是不知道别人的毕业证书都是怎样领取的，但她的那一封美术学校的函授毕业证，是由小邮差，从于家墙角的那处狗洞塞进来的。
其实她这大半年的发课文件，都是这样被塞过来的；而她用来覆课的作业，也是由这里塞出去。
先前于老爷已经允许她画画，她动笔时便也无需太过小心，只是那些由老师撰写的讲义来路可疑，她学过后统一存放进无人问津的地窖。
就这样，纵然于家大院墙高院深，却挡不住一颗种子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抽芽生长，要将那年久失修的墙垣顶塌了。
小邮差很细心，他知道毕业证与以往的作业不同，特意用一张报纸给于曼颐包好了才塞进。她将证书从狗洞里小心抽出，在膝上展开，又将指尖从右往左的划过，默念道：
“学生于曼颐，浙江省绍兴人，现年十八岁，在本校商业画科修业期满成绩优秀准予毕业此证。”
证明的字数列了两行半，其后是便是“越亭图画函授学堂”和落款和校长、主任的盖章。或许是为了显得洋气，毕业证左侧竟然还是英文的，但那上面的单词她就不认得了，只看出最下面有一行花体的“Diploma”。
纸上落了一滴眼泪，但很快被于曼颐用手擦干净了，她脸上也干干净净的，看不出什么哭过的样子。
“曼颐姐，”狗洞里传来小邮差压低的声音，“拿了毕业证，你就能出去找工作了么？可是咱们镇上，也没地方要女人做工啊。还有，你家里人……能放你出门么？”
“且走且看吧，”于曼颐说，“还有我叫你买的东西，你给我带了吗？”
狗洞里传来一阵响动，又是一包东西被塞过来。于曼颐将报纸打开，看见了两摞上坟用的冥纸钱，还有一盒火柴。她点了点，问小邮差：“花了多少？我补给你。”
她这半年都在家里，手里的钱还是剩下那八块多。她等着小邮差把自己那笔零碎都拿走，然而狗洞对面沉默片刻，声音再响起来，低沉了许多。
“不用给了，曼颐姐，”小邮差说，“就当我也给游小姐的一点心意吧。她们未出嫁的女孩子都在城外的姑娘坟，男人不好过去的。”
于曼颐愣了愣，没有再反驳，只说：“好。”
洞对面又是一阵噪音，于曼颐听着小邮差彻底离开了，终于扶着膝盖，从墙边缓缓站起来。蹲了太久，她腿上麻得厉害，也不知道只是因为血不流通，还是想起了游筱青。
天是四月的天，空气里一股火烧味，是墙外面有不少人在沿街烧纸。于曼颐把纸钱和毕业证都藏在宽大的袄裙底下，从闲谈的下人们身后匆匆走过。
她以前讨厌极了这身衣服，如今却发现这衣服也有它的好处，例如很能藏东西，这是细细窄窄的百褶裙做不到的。
半年来，她在这袄裙里藏过讲义，藏过作业，藏过画纸画笔……她在青天之下做尽了不可做之事。
她走得很快，但还是听到下人们说：“清明扫坟日，今晚都早些睡吧，省得碰上不干净的东西。”
“听说最近游家在闹鬼？是哪个太太小姐？”
“你能问得出哪个，就知道他家罪过多，闹起来都不知是哪个。说不定根本就没闹，是人心里的鬼……”
于曼颐在声音消失前迈过门槛，将门往身后一关，身子靠在门板上。她想，这人间到底有没有鬼？为什么只有作恶的人见鬼，鬼却不回来看看真思念他们的人？莫非是怕吓着她么？
纸钱藏在腰间，鼓鼓囊囊，藏在胸口的毕业证书也很薄，发出细细的刺啦声。于曼颐又闭了一会儿眼，等着下人们从院子里离开，然后转身朝自己房间去了。
清明日子，家里的男人们又都不在了，只剩下二妈三妈，和长大了一岁、终于能自己吃饭的老幺。于曼颐把纸钱和毕业证书都在衣柜里藏好，下去和她们一道吃起午饭。
去年收成不好，今年生意又难做，当真是地主家也没余粮，饭桌上的菜式也比往年清减许多。于曼颐低着头把米粒都吃完，终于打点好语言，抬头和三妈说：
“我表哥夏天回来要穿的衣服，我做好了。”
三妈正低着头喝粥，闻言撩起眼皮看她一眼，神色还算满意。于曼颐继续说：
“不过那些扣子都很过时，他是洋派人物，恐怕很难喜欢。我想下午去一趟铺子，给他买一包新的回来。”
“好呀，还是曼颐有审美，我们的眼光都过时了，”二妈很亲切地插进话来，“有钱么？要去账房那支一些么？”
“没有，”于曼颐说，“先前爷爷给了我一些，都给三妈收走了。”
“拿你五元，记了半年，”三妈哼了一声，“从小给你买衣服吃饭都不晓得花了多少。一会儿去账房支五元，以后别再说我欠你的，给你表哥买什么都从里面出。自己家的男人，自己掏钱。”
于曼颐已经不爱和她斗嘴计较了，没什么意义。她要钱，钱拿到了。
一顿饭吃得清汤寡水，吃得老幺抱怨了好几句，最后又被二妈抱进怀里哄着吃。于曼颐把茶水也喝干净，便重新回到房间，换了另一身裙摆稍短的衣服。不过短也不能太短，只是略微高过脚踝，否则又要被三妈指点，况且她也需要裙摆替自己遮掩那包纸钱。
账房给于曼颐核钱的时候也很谨慎。她背着手站在那账房面前，看他一颗一颗地拨动珠子，又把这五元的开销记在账本上，心里意识到，于家可能真的是不复当初了。
家里唯一神态轻松的也只剩那位门房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混吃等死，时不时地擅离职守，让这本就漏洞百出的于家大院更破出一个巨大的漏洞。
于曼颐出门的时候他刚好坐在门边发愣，他看见于二小姐迈过门槛后，忽然回头冲他含义不明地笑了一下。他以为是自己被发现了什么，忐忑起身，道：“二小姐……”
“坐下吧，齐叔，”于曼颐笑着说，“我真喜欢你这样。”
门房老齐被夸了一句，手足无措地抓了抓后脑勺。他看着于曼颐走到街上，抬手叫来了一辆黄包车，目送二小姐远去，对方才发生的一切都摸不着头脑。
黄包车刚开始是往城东去的，车夫跑得很快，没一会儿就把于曼颐拉过了一座拱桥。车轮碾过青石板时“咯噔”一声，震得于曼颐睁开眼，控制不住地看向早就封了窗户的如海画室。
她心里有阵细微的绞痛，然而画室的窗户在她眼前只是一闪即逝。这人间的一切都是一闪即逝。
黄包车夫先带于曼颐去了布店，里面的老板娘热情地招待了她，她这半年已经为了给表哥做衣服从她这儿花了不少钱了，不过之前都是三妈掏的。
老板娘发觉于曼颐现在自己拿钱了，她把这解读为于曼颐过门后即将给夫家管账的一个信号，于是更加卖力推销。
于曼颐对她的话并没有什么兴趣，但她仍然多看了这老板娘一眼，问：“这铺子不是你自己的么？你怎么还总惦记着替夫家管账。”
“我是死了老公才出来做生意的。”老板娘嗓门很大。
“我觉得你这样挺好的。”于曼颐说。
“好什么好，”这位老板娘以命苦闻名十里八乡，骤然得到于曼颐肯定，自己都懵了，“当然还是像你们府上那些夫人太太好，家里有男人掌柜管事，自己不需要太辛苦。谁叫我出身这样差，嫁不到什么好人家……小姐你就不一样了，你三妈可是给你说了门好亲事。你表哥是留洋的才子，再加上你娘家加持，今后不一定多发达……”
“好吧。”于曼颐说，实在没兴趣反驳了。
她拿了那包新扣子，金属做的，蓝底金纹饰，看起来更适合缝在西服上，而不是中式的长袍。于曼颐把这包扣子塞进包里，复又坐上了黄包车。车夫询问她是否直接回家，她摇了摇头，反问：“你知道姑娘坟么？”
车夫脸色变了变，心虚地移开了视线。
于曼颐叹了口气，知道这人间一切都是有价格的。她从钱袋里把零钱都找出来，因为很碎，握在手中便显得非常多。她将攥着钱的手掌在车夫面前摊开，问：
“送我过去，等我上过坟出来再送回于家，不要和别人说。这些钱够么？”
那车夫看见钱，又变得非常乐意了。于是黄包车再度被抬起来，朝荒凉的城外驶去。
于曼颐身上有一袋扣子，一袋钱，还有一包藏在裙子底下的纸钱和一盒火柴，这些东西让她觉得身体沉甸甸的。房屋逐渐变得稀疏，街道两侧起初是田埂，而后是更为荒凉的郊野，遍布半人高的杂草。
于曼颐侧过头，看见荒郊中有若隐若现的石像。车夫也看到了，一边跑一边和她说：
“小姐，你看见那些了么？听说是宋朝的大官告老还乡，在这里重修了祖坟。后来打仗墓被盗了，只留下了坟前的石像，还有一尊石头做的太师椅。嘿，一朝天子一朝臣，哪有什么真的王权富贵呢？早晚都是要塌了，连墓都保不下来，留下些石头已经算了不起。”
今天是清明，这条路稍稍比平日多了些人气，于曼颐看到两三个上坟回来的人。这车夫虽说起初推脱，但拿到了钱倒是尽心尽力，把于曼颐送到了姑娘坟的边上，然后便将车落到一棵树下，嘱咐道：“小姐，我在这里等你，你上好了就回来，不要让我等太久啊。”
“好。”于曼颐说，而后提起裙角往山上走。车夫定睛细看，发现她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包用黄纸裹起来的东西，或许是用来烧的。
他点了根旱烟，就开始在树下等了。
古代的大官都在这里建祖坟，看来这片郊野的确是风水宝地，姑娘们葬在这里，死后总算少几分委屈。于曼颐拨开野草，深一脚浅一脚地往里迈，触目所及的墓碑，全都是当地没成家就死了的女孩子。
哪怕是清明，来姑娘坟扫墓的人也十分稀少。于曼颐走了很久，只看见了一个给女儿上坟的中年女人，似乎也是背着家人来的，听见她脚步声惊恐回头，发现不认识才继续烧纸。
她边走边将油纸包拆开，终于拿出了那包纸钱和火柴盒。墓碑上刻着死者的名字，她一个一个地辨认过去，终于在靠里的位置看到了那个写着“游筱青”的碑。
实在是一个很矮小，也很简陋的墓碑。但出乎于曼颐预料的是，她竟然不是唯一一个来祭拜游小姐的人。
一个将头发扎成环的小丫头正跪坐在游小姐墓前，抽抽搭搭地给她烧纸。她的纸钱是最便宜的那种，但她哭得也很伤心。于曼颐微微弯着腰去看，发现这小丫头脸圆圆的，很招人亲近。
人的注视是有能量的，那小圆脸很快感觉到了于曼颐的注视，眼睛一睁，吓了大一跳。于曼颐看她穿着很朴素，一时半刻也拿捏不准身份。
“你是游姐姐的什么人？”她问。
“我……我……”她一边害怕一边看于曼颐的脸，看了好久，然后好像单凭看，已经认出她的身份，“我是游家的丫环，我不是游小姐的人，我只是见过她……你是于家的二小姐么？”
于曼颐一愣，心里有些警惕：“你见过我？”
“我没见过，”小圆脸摇头道，“但游小姐说，我只要见到你，就能认出你，游小姐果然没有骗我，你……看起来，不一样。”
“哪不一样？”
“说不上，就是不一样，”小圆脸说，起身把膝盖拍干净，“于二小姐，你也来祭拜她么？那你来我这里吧，我去边上跪着去，我们下人都是在一边的。”
“不用，一道跪着吧，我不在乎这些。”于曼颐说，走过去又拉着她一起跪下了。
她把自己的纸钱也拆开，和小丫环带来的倒在了一起。旧的纸钱本就不易燃，一下被这么多压上去，火苗窜了两下就灭了。她又划亮一根火柴，往纸钱堆里一扔，只听见“噗”的一声，火苗便窜了起来。
火光很亮，于曼颐漆黑了很久的眼睛里，也终于有了一些光亮。那些纸钱迅速化在火里，灰烬被风一吹，又卷着上了半空，成了一道烟。
于曼颐看着那墓碑，顾及着还有外人在场，只能在心里默念道：
游姐姐，我拿着毕业证了。苏老师……还是没消息，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也不知道还回不回来。听说我表哥就要毕业了，可是我好像也没那么盼着他回来了……
又是一把纸钱撒进去，烟把他们的身形都笼罩了。于曼颐咳嗽了几声，等烟再散开，忽然发现那小丫环从背后拿下一卷画，抬手就要往火里扔。
火星子“噼啪”一下，于曼颐急忙伸手去抢，小指被火舌燎了一下。她顾不得查看，只急着把画展开，果然是苏老师画给游小姐的那一幅。
“哪来的？”于曼颐看向丫环。
“游小姐死了，他们要在坑里烧她东西，我抢下来的，”小丫环说，“她最喜欢这画了，我想要烧，也是得在她墓前烧，她才能拿着……对了，于小姐，这画就是你画的吧？”
她喉咙一哽，也不知说是还是不是。画幅被烧了个洞，她在白烟里把画展开，终于又看见了那张抬头的仕女图，和游小姐脸上那个融进了花雨的胎记。
苏文画人太传神，游小姐都走了半年了，这画卷一展开，还是让那小丫环一瞬间流了眼泪。
于曼颐倒是没哭，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以前那么爱哭，现在心却变得这么硬。
她只是跪在游小姐墓碑前，沉默着注视着那画上的人。而那小丫环哭了好几嗓，终于想起了什么，断断续续地开口道：“于二小姐，我想起来了，游小姐走的前一晚，有话叫我告诉你……”
这句话把她从恍惚中唤醒，于曼颐的视线缓缓从画卷上移开，转向了小丫环。
小丫环的圆脸上全是泪痕，她用手掌把鼻涕眼泪都抹开，说：
“于小姐，游小姐叫我告诉你，这世上好多事都是商量不来的，只有彻底打碎的，和重新塑起来的……”
她哭得话也说不齐整，又断了一会儿，吞了好几口眼泪，继续说：“她还说，她这辈子就想明白这一件事，想明白的时候，已经没机会了……”
她眼泪太多了，抹了一手，甩进火堆，“嘶啦”一声。于曼颐看她哭得可怜，把怀里的手绢拿给她擦了擦。
小丫环擦干了眼泪才看见于曼颐眼眶里也有泪，可她偏不让那些眼泪落下来，她狠咬着牙，脸颊清瘦，脸与脖颈连接处都咬拧出了纹路。游小姐坟前的火映在她眼眶积攒的水光里，瞳孔里的火，比坟前的还要盛大。
“于小姐，”小丫环终于止住了哭，“可我听的时候没懂，我本来想请她说明白，但是她那天夜里就走了。于小姐……你能懂么？”
游小姐面前这团火里扔了太多助燃的纸钱，白烟笼罩了整片姑娘坟，每一座坟前都传来影影绰绰的哭声。
“我懂。”
白烟里面，于曼颐的声音缓缓响起来，连她自己都感到恍惚，那陌生的声音，竟然是从她喉咙里发出来的。
“我能懂。”

第41章 火烧于家（二）
◎大戏台◎
黄包车在山下等着，于曼颐此行也只是借口去布店，耽搁太久就会很不像话。她又在游筱青的坟前待了一会儿，便起身回去了。
车夫回程走得与来路不同，从城外另一个门进，能缩短些到于家的距离。于曼颐起初并没觉出意外，走到一处码头，才发觉这条河道如此眼熟。
“停一下。”她忽然起身说。
车夫刹住脚步。
天色已经有点晚了，落日落在水域的尽头，成了一轮明亮的橙黄，叫水面也染了相同的颜色。
于曼颐站在水边，双臂抱在胸前，脑海里逐渐勾画出那一夜的景象：雾气，星光，夜航船……和扶着他上船的，宋麒。
她脑海里的画面已经有些模糊了，原来距离那一夜，已经过去了大半年。扫盲班的学生们早已离开了绍兴，当初参加课程的当地人也四散乡间。
于曼颐有时候会以为那个夏天只是一场幻梦，它如此短暂，又如此轻快，它格格不入地嵌在她的生命里，最终用一张美术学校的毕业文凭，和游筱青的墓碑，证实了这段日子的真实性。
于曼颐还不知道那段日子到底会给她的人生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起码目前看来，她在他们离开后，只是继续了原本的轨迹。
不过那段日子对小邮差倒是很重要，他曾通过狗洞向于曼颐分享，他通过了今年的晋升考试，英文甚至拿了第一。等到了夏天，就可以从邮差升任邮务生了。他要继续努力，说不定日后还能调去杭州，调去宁波，调去上海。
于曼颐叹了口气，她很为了小邮差高兴，但她仍然叹了口气。
傍晚的风起来，她将手臂收得更紧了些。车夫站在她身边，很有兴趣地与她分享：
“小姐，这是咱们浙东的运河，坐一夜的船，就能到西兴，那是个很繁华的镇子。再过一条钱塘江，就到杭州了，那是我去过最远的地方……”
“嗯，”于曼颐说，“我知道的。”
“小姐知道的？”船夫惊讶道，“那小姐真是知道很多事，这乡间的大部分人，连这条运河都没有走出去过……”
“知道太多也未必是好事，”于曼颐说，“就总变得不大甘心。我们回去吧。”
车夫闭了嘴，等于曼颐坐回黄包车，便又将车抬了起来。她侧头看着运河远去，忽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她当时要宋麒装作她哥，他那么生气，是不是因为他本以为自己会装作她夫婿？她在这一刻忽然有些好奇……宋麒现在在做什么呢？
于曼颐闭了会儿眼睛，再睁开的时候，水面已经从她视线中消失了。
从城外到于家又走了大半时辰，只这么一个下午，家门口的氛围便和出去时有了微妙的不同——于曼颐出去的时候，门房齐叔看起来还很轻松。她到门前的这一刻，齐叔就变得紧张起来。
他在门口转来转去，看见于曼颐下车，急忙跑到她跟前，结巴道：“二小姐，二小姐，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于曼颐现在说谎根本不打草稿：“找不着黄包车，耽搁了。”
然而从来不上心的齐叔这么紧张，看起来是有事情发生了。于曼颐转头看向他，发现他神色十分紧张，吞吞吐吐，一幅要说什么又说不出口的样子。
“怎么了？”于曼颐顿住脚步。
他还是说不出，结巴了好半天，于家门里终于有道声音比他先响起来：“曼颐，怎么耽搁这么久！快进门，看看谁来了！”
于曼颐蓦然回头，发现近来总是没精打采的三妈大步朝她走过来，脸上写着神采奕奕。她换了身新做的浅黄色衣裳，一把攥住于曼颐的手腕，将她拖进了门槛。
能叫于沈氏高兴的事，往往对于曼颐来说算不得好事，这是于曼颐总结出的经验之谈。她被三妈一路拖带进堂厅，抬头的一瞬，眼睛里映入两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她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那位妇女长着她表哥的眼睛，那位男人有表哥的脸型。人的基因实在奇妙，表哥巧妙地继承了他爹娘脸上的几处特征，并将他们糅合在一起，混出一幅还算不错的样貌。
“堂哥堂嫂，”三妈还是那么神采奕奕地站在于曼颐身边，“快看看，这就是咱们曼颐。你们来也不和我提前知会，早知道她就不叫她下午出去了，害得你们等这么久——不过她出去也是给咱们默恒买做衣服的扣子，你们看看，这样好的儿媳妇，到哪里去找呀！”
于曼颐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默恒是表哥的名字。
三妈一直在扯她的袖子，扯得于曼颐转头看她，神色显出不理解。于沈氏暗示无果，只能偏过头，眼神狠着而语气含笑：“曼颐，快跪下向你未来的公婆请安啊，你这孩子，怎么一点也——”
她伸手去掐于曼颐的胳膊，却被后者动作轻微地闪开了。于曼颐用余光看了一眼座上那对儿局促的夫妇，不冷不热道：“当然是要跪的，不过到时候三书六聘，花轿上门，我奉茶改口，那跪得就很合乎礼仪。现在这样，随随便便就跪下，对二老也太不敬了。”
于沈氏一时哑着。
于曼颐又说：“三妈也不告诉我一声，就这么把我带进来。这毕竟是我未来公婆，我连梳妆打扮都不做，风尘仆仆的，真不怕别人觉得咱们于家不懂礼数。”
她一席话说下来，说得于沈氏脸色十分尴尬。于曼颐低着头，又冲表哥的父母说了几句不冷不热但礼数周到的话，就从堂屋离开了。
迈出门槛的瞬间，她听到三妈声音带了几分尴尬，解释道：“于家的小姐，教导就是这样的。堂哥堂嫂，我先给你们安排住处，等明日于老爷回家，咱们规规矩矩地见面……默恒的学习怎么样了？”
于曼颐转了个弯，就听不到那对夫妇说话了。她站着想了一会儿，只觉得那对夫妇看起来特别的局促。
表哥父母是于沈氏的娘家人，她于曼颐又是他们未来的媳妇。定亲都定好了，若只是路过绍兴拜访未来的亲家，于曼颐不知道他们有什么好局促的。
她敏感地意识到了一些怪异。
…
于家好久没有宴请宾客了，这一次宴请表哥的父母，也是三妈的娘家，菜式不如先前招待宋麒他们丰盛。
于曼颐抱着手臂看了一会儿，也不知道是因为于老爷没把他们当回事，还是因为于家的帐的确不比去年了。
饭桌上照例得推杯换盏，今日的于沈氏可谓特别地雀跃，特别地张罗，特别地得意。这是一场她筹划多年、日思夜想的团圆，她娘家终于来人了，连带着她那个留洋的贤侄也要毕业了。她收养的女儿去年时不时地逆反她，今年也终于老实了。
太好了，太好了。等到夏天一到，贤侄毕业，回来一定能得到于老爷的重用——
她生不出孩子怎么了？老公不成器又怎么样？女儿女婿全是自己的人。于家在沈默恒身上花了那么多钱，以于老爷的做派，一定会要他百倍报答，这报答就意味着利益的锁定。
这一锁定，再等十几年，等于老爷一死，丈夫、女婿都在家里举足轻重，她沈映梅就是这个家的当家主母。
她在沈家的时候就不受宠，能嫁来于家全靠自己筹谋。如今在于家这盘大棋也终于到了收官之战，只差最后一着，她就能从那个沈三姨太家的小闺女摇身一变，成为已经败落的沈家最有出息、最能提携亲戚的女儿。
于沈氏这顿饭吃得是意气风发，这是独属于她的挥斥方遒，连笑声都特别的嘹亮，让于老爷皱起眉头。
她正笑着，于曼颐忽然用余光看见她未来的公婆，也就是表哥的父母，即三妈的堂哥嫂，暗自交换了一个眼神，神色忧愁。
“好了，笑成这样，”于老爷皮笑肉不笑地提醒，“很不合规矩，管管你妻子。”
三叔听出于老爷的话外之意，急忙按住了已经喝多的于沈氏。然而三妈正在兴头上，被按住之前，仍然得意道：
“留洋啊，乡里这些年，才出过几个留洋的学生？爹，你总说现在生意不好做，到时候默恒回来，我看把生意做去外国也未尝不可……”
“默恒是读书人，”于老爷维持着体面，把视线转向了坐立难安的亲家，“读书人要有读书人的样子，生意并不是想象中那样，谁都能做……”
他这话一出，于曼颐看见自己未来公婆忽然像够着什么救命稻草似的，忙不迭解释：
“是啊是啊，我们自己的儿子自己是知道的，是个读书人的脑子，不会做生意的。这不是，前几日刚寄了信回来，说自己找到一份学校的教职，机会很好，若是能在职读个博士……”
桌子上有一瞬安静，只有于沈氏还在嗅不到危机的笑。
“读博士？”于老爷脸色僵了僵，控制不住地用鼻子哼了一声，“你们不做生意，倒是不知道如今赚钱的难处。他读博士，我可……”
“不必不必，”表哥父亲急忙说，“读博士，那就有奖学金了。况且他找到了教职，已经不用……”
“读博要多久？”于老爷神色冷下来，“我们曼颐已经等了他四年，如今已经十八了！他若是要读了博再回来——”
于曼颐的敏锐再次让她抬起头，预感到了一些不详。果然，于老爷话音未落，夫妻二人对视一眼，忽然双双将椅子推开站起，然后互相搀扶着，“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
这下，连一直在笑的三妈，脸色也僵硬了。三叔再也按不住她，她一下站起身子，慌张道：“堂哥堂嫂，你们这是做什么呀？快起来呀，咱们今后是要做亲家的呀……：
“于老爷！”三妈的“亲家”看都不看她一眼，只低着头，沉痛道，“我们两个，是来给我们那个不肖的儿子，赔罪的！”
好奇妙的体验。
这是于曼颐头一次发现，原来外面发生的事，和自己是没什么太大关系的。她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这场闹剧上演。
这也是她再次发现，于家这座宅院真的很像一座戏台，大家都是被牵了线的皮影，哭和笑都有种故意做出的刻意。
先发难的是表哥的父母，这对儿衣着朴素的败落亲戚像两个真正的苦命人，互相搀扶着哭成一团。他们一板一眼地背诵着台词，每一处语气都痛彻心扉得很到位：
“映梅啊——于老爷——我们对不起你们！是我们没把孩子教育好啊——这小兔崽子出国就忘了本，崇洋媚外得很啊——他学成了不想着回报生养他的父母和故乡，还有资助他的恩人，反倒说国外的学术气氛先进，他要留在国外做学问啊——”
“他他他，这大逆不道的孩子，他还说自己在国外遇到了真正的——我都不好意思提那个词——我呸，他说自己遇到了真爱啊！”
“他要和我们曼颐解除婚约，这么好的儿媳妇，给他做了那么多衣服，他竟然要和人家解除婚约，他真是不识抬举啊！”
公婆的表演结束了，聚光灯扫过了一脸震怒的于老爷，聚焦到了满脸空白的三妈脸上。她脸色煞白，毫无血色，攥着手绢捂着自己胸口。她真是一个入戏太深的演员，于曼颐看着她越喘越厉害，就像马上要窒息了。
她最终爆发出了一声尖叫：“哥！哥啊！！”
她扑将过去，撕扯着她哥嫂的衣服，控诉道：“你们胡说什么？你们在胡说什么！你们是不是恨我，是不是要毁了我！我在于家这么多年，我在于家这么多年啊！”
战场离得太近，于曼颐小心地避让开他们，留足了表演的空间。
于沈氏继续哭嚎着，许多年的筹划付之一炬让她彻底失控。她甚至用自己压箱底的嫁妆钱给她侄子买做衣服的布料，她连自己喜欢的胭脂都舍不得买，她去给他买了衣服布料。
“我哪里对不起沈家，我哪里对不起沈家！”她大哭起来，“从小什么都轮不着我，你们都不管我！我嫁了人，我什么都想着你们，我什么都想着你们！没有我，沈默恒留什么洋，读什么书！你们就这样对我，你们为什么总是这样对我！”
她疯发得太足，范围半径不断扩大，踢倒了椅子。于曼颐为了自保只能一直后退，退到餐厅屏风后，这让那张饭桌底下的人，和他们头顶的聚光，显得更有质感了。
很好的构图和色彩，刚拿到美术学校毕业证的于曼颐这样想道。
“成什么体统！”于老爷终于在黑暗中发出低沉的声音，带着恼火，“都是什么东西，我于家到底惹着了什么东西！”
“爹，”三叔立刻惶恐地站出来，“我带她走，我带她走。”
“你别碰我！”三妈忽然从地上弹起来，甩开了三叔伸过来的手，“生不出孩子的狗东西，要不是因为你，我何苦去收养你弟弟的孩子，又何苦把我侄子弄进家门做女婿！你还成日惦记着再娶，你自己有问题，你再娶十个，自己也是个狗东西！”
三叔被她骂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终于从嗓子眼里憋出一声：“闭嘴！”
“你们都对不起我！”沈映梅战斗力十足地在众人中间大喊道，“你们没有一个人对得起我，于家人，沈家人……天杀的狗东西们……天杀的……”
她的尖叫声逐渐变成自言自语，于曼颐小心翼翼地从屏风后面把头冒出去，看见于沈氏念着念着，忽然从地上抄起一把椅子，朝餐桌顶上挂着的吊灯一把砸了过去。
她动作幅度太大，没人敢拦，下人和于家旁人都尖叫着散开。
伴随着一声剧烈的爆炸声，堂厅终于陷入了彻底的黑暗。

第42章 火烧于家（三）
◎唢呐再响◎
这还是于曼颐头一次夜里来镇上，放在以前，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大半夜的，和她三妈一道，去医院。
每一个词之间听起来都不该有联系。
说是医院，也不过是个诊所的规模，也就前些年才开到镇上，里面工作的人穿衣打扮和药房医馆里的先生都不同。
于曼颐看见几个穿了白色衣服的女孩子进到了病房里，她们被称为护士。她盯着她们的背影看了看，心想，若是早点知道女人能做护士，学护士也无不可。
那盏灯被三妈砸得爆裂开，碎片飞了满屋子，也把她的手和脸刮得鲜血淋漓。于老爷气急，让她和娘家人，包括自己的老公，全都滚出去。
滚到一半他又叫于曼颐跟上，可见于家实在是没人了。他让马车带他们去镇上的诊所把伤治好，别传出去是他们于家打人，他们于家的名声多少还是要比游家强一些的。
诊所里有一股淡淡的酒精味，护士们推着架子走来走去，光也很暗淡。于曼颐坐在病房外面的椅子上，用右手的拇指去蹭左手的指节，尽量不去听病房里的争吵，尽管那些争吵一句不落的进她耳朵。
“你们都是蝗虫，是杀千刀的臭虫！”咒骂声里夹一会儿哭，又继续，“我没受过沈家一丁点好处，都是我在给沈家好处！你们别再来和我套近乎，我血已经干了，我的血已经干了！”
“请不要动，”护士的声音，“镊子夹不住碎片了。”
“映梅，孩子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也拦不住啊，”她的哥嫂语气也很委屈，“你自己没有孩子，不懂这种护着孩子的难处……”
“我没孩子不赖我！赖他！”三妈被捅了一下似的大叫，于曼颐听到了三叔的叹气和嘟囔。
“谁没有难处？你们都有难处，为什么没人想我的难处？从来没人可怜我，可我才是最可怜的！”
“曼颐才是最可怜，”可能是被她刺激了，三叔竟然说人话了，“由着你一手安排婚事，现在好了，年龄也大了，又被你娘家退了婚。十八岁……十八岁还怎么说亲？人家都是十三四就定好的婚事，哪还有好人家空着位置等她？”
于曼颐到这时候才意识到，这场闹剧原来是和自己有关系的。若是这事发生在一年前，她一定会哭天抢地，觉得天塌了。
然而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不知道，她平静得像是城外无风无浪时的运河。
若当真说她的情绪有几分波动，那也是因为眼下忽然聚过来的几个小护士，而不是表哥退婚这事本身。或许是因为她所坐的位置并不正对着三妈的病房，她们把她当成了别的病人的陪同。
她们站在病房门外配药，在小推车旁围城一圈，于曼颐听见她们压着嗓门说：
“来前太乱，这到底是游家还是于家？”
“于家，是于家，”有人肯定道，“刚才换药的妹妹和我说了，是于家那位三少奶奶，把自己过继的女儿说给了自己娘家。于老爷因此资助她那位远方侄子出国读书，可他竟然退婚了。”
“退婚了？”
“是了，于老爷可是咱们这儿出了名的抠门。那男的花了人家的钱留洋，又不回来娶于家小姐，于老爷一定会迁怒三少奶奶，她以后的日子就难过了。”
“会迁怒于小姐么？”
“于小姐又没做错什么。”
“他们就是这样有毛病。游小姐被退了两次婚，哪次是自己做错了？他们就要迁怒游小姐，谁知道于家人会不会也这样。”
“即便自家不迁怒，女人被退了婚，还能活啊？后半辈子都毁掉了，只要没过门，人人都戳你脊梁骨。纵然嫁出去，夫家也会觉得吃了亏，变着法的拿这事作践你。”
于曼颐手上一使力，低下头，发现自己的指甲嵌在肉里，把关节抓破了，见了血。
那几个小护士哀叹一阵，继续说：
“这些年好多被退婚的，都是这些留洋的学生退的。纵然没留洋，去北平上海读些什么劳什子书，回来就高贵起来了。拿着一纸文凭，满口先进思想，说以前的亲事是包办婚姻，做不得数……”
“我们在医院里见些世面，还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屁话，”一个年长的冷笑，“倒是可怜那些被退婚的姑娘，做错什么了？踏踏实实等着定亲的丈夫回来娶她，尽孝父母，伺候公婆，什么都没做，就成了封建产物……”
“姐姐，那那些被退婚的‘封建产物’，”开口的女孩子问，“她们被退婚了，去做什么了？”
“要是娘家没权势的话，被退婚了就很难嫁出去了，嫁也嫁不到什么好人家，”年长的道，“你看游小姐，那不就是一次不如一次？”
“别总提游小姐了，”一个人提醒，“总有人说游家闹鬼，你老提她，我心里慌……”
看来大家都很害怕封建产物，这番谈话因为游小姐的出现迅速结束。于曼颐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们把配好的药送进病房，垂下眼，看见指节上被自己弄破的伤口迅速结痂，结出一条细细的红痕。
三妈仍在哭喊，像是要把自己大半辈子的委屈全都哭出来。于曼颐觉得自己的太阳穴随着她的尖叫在不受控制地跳动，她感到很深的头痛。
一些恐惧后知后觉地席卷而来。表哥自己恐怕都没想到，他一封出于彰显先进与捍卫自由的信件，让他故乡的两个女人的天，接连有了塌陷的迹象。
…
于曼颐对天塌下来的担忧延续了几日，于沈氏的伤势也在诊所耽搁了几日。她这几日对娘家人非打即骂，东西扔得房间里全都是，整个诊所都听闻了她的冤屈，于老爷最在乎的名声也被糟蹋得一点不剩。
闹到了第五天，去送换洗衣服的下人把三妈的话从诊所带回来：
叫于曼颐去她房里，把那些给表哥买了还没用得上的布料都去店里退了。她的嫁妆今后只留给自己，谁也别想再动她半分。
二妈和二叔向来独善其身，对三房的这场闹剧也只是旁观，并不参与。三叔看起来很头痛，也很丢人，好几日躲着不回家，只怕于老爷找他的麻烦。一时之间，于曼颐竟然成了这个家里最顶用的人了。
她叹了口气，只能去三妈房里把那些东西收起来，坐着家里的马车去布店退货。
她觉得这事很尴尬，布店的老板娘好像也没比她好到哪去。短短五天，十里八乡恐怕都听闻了于曼颐被她表哥退婚的事，看她的眼神全带上怜悯。
老板娘把退回来的货一件件整理好，大概是感觉自己死了老公和于曼颐被退婚这两件事有一些共性，她对她的态度还比之前亲近一点，也不把她当大户人家的小姐了。
“退了也好，”她语气带了一点公平公正，“这种留洋的学生，心思是藏不住的。提前就退了，总比嫁过去再和离要好。离了婚，那就更找不着人家了，到时候再拖个孩子……啧啧啧。你放心，你娘家有钱，再说一个，也不会太差的。”
于曼颐抬头看看老板娘，她正抱着胳膊倚在柜台上嗑瓜子，操心的样子比她三叔看起来还多几分真情。她之前也只和游小姐谈过心事，她发现和不同年龄段的女人谈心的感觉也很不同。
例如这位死过老公的布店老板娘，就和正值芳龄的小姐们有很大差别。她嘬了下嘴，把瓜子皮“噗”一口吐到柜台后面，用脚尖把皮和灰尘聚拢。
“可我听护士们说，”于曼颐低着头说，“被退过婚以后再说，就一个不如一个了。我表哥虽说也没有多好……”
她回忆了一下自己和表哥为数不多的接触。
“起码长得还好。他们要是再说一个，我见都没见过，我……”
“没见过才是正常的，”老板娘又抓了一把花生米，搓了几下，搓掉了红皮，攒出一把一道往嘴里扔，然后口齿不清道，“我们嫁人前都没见过，高矮胖瘦一并不知。不过家里几口人、几亩地，爹娘倒是很在意。”
“都不知道高矮胖瘦，”于曼颐拧着裙子不甘心，“怎么嫁啊？嫁过去不喜欢，怎么处啊？”
“硬着头皮处呗，”老板娘说，“反正到时候一关灯，那个玩意行就行，你也看不……”
于曼颐茫然地抬头看向她，老板娘迅速“呸”掉口中的红皮，双唇紧闭。两个女人对视了一会儿，老板娘道：“你三妈连这都不和你说？”
“说什么？”
“没什么，”她迅速改口，“于小姐，你别忧心了。人这辈子，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能找出活法，你看我，是不是？”
于曼颐点点头，从桌子上把她退回来的钱放进衣服，便打算起身离开。走了两步，她还是忍不住好奇，回头问：“那个玩意是……”
“走！走！”老板娘骤然动手轰她，“半大姑娘不懂人事，走！”
不懂人事的半大姑娘于曼颐只能坐着马车从布店回于家，思考了一路那个玩意是什么玩意，想到最后也一无所获。且直觉告诉她，虽然老板娘质问她三妈没和她说，但她最好不要向三妈咨询这个东西。
不过老板娘有一句话倒是很启发于曼颐：人这辈子，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虽然被退婚这件事本身并没有很伤害到于曼颐，但如果因为嫁不成表哥，于家就随便把她说给别人，那她就要开始为自己的前途担忧起来了。
不说别的，就说那张毕业文凭。她起初是想，表哥作为一个受过洋派教育的人，应当不会对她学画、甚至工作有太多抵触。况且他这样的留洋学生，很难屈居小地方，不一定哪天就会动了去北平上海的心思——
但如果是另外一个没受过教育的男人来做她的丈夫，命运就变得十分难以预测。以于曼颐对附近几位乡绅情况的了解，于老爷心思一动，把她说给游家那几位小少爷也不是完全没可能。
真是……苦恼，十分苦恼。
于家这几日可谓是人丁零落。二叔一家为了避开这场闹剧去寺里找他已经出家的大哥了，三妈在诊所，三叔则不知下落，据下人传闻是去了烟花柳巷逃避现实。
一时间，偌大的宅子里只有于曼颐和于老爷进进出出。与之一同的，则是宅子外愈演愈烈的传闻——
人人都说，于家的乘龙快婿在国外找了个金发碧眼的女朋友，谈起了自由恋爱，看不上他于家的二小姐了，连带着也看不上于家了。
然而于家在当地也是好几代的地主了，那女婿即便留过洋，总归也只是个学生，怎么会傲得看不上于家呢？那事情就有的说了，看来这于家实际上并没有表面上的光鲜，无法单凭家业叫女婿舍弃国外教职。再加上当地商会也有传言，于老爷近来出手不比前些年阔绰，应当是去年几次生意场上失策，如今捏在手里的，只剩下那些田地了。
风言风语传遍了大街小巷，再加上于曼颐被退婚这件板上钉钉的真事掺杂其中，就更加难辨别真假。
于家的下人们不敢谈论这件事，于是静悄悄的大院里，就只有于曼颐下楼时木楼梯踩出的“吱呀”声，一天响过一天，仿佛这房子也一天脆弱过一天。
于曼颐到后来都没想明白，为什么人面对不同的事，会产生截然不同的应对。例如当她意识到于家账簿上的亏空时，她的第一反应是问一问于老爷，自己所学的这点技艺能否派上用场，给于家减轻哪怕一丁点的负担。正如她那日在上海所想：她是于家养大的女儿，于家供她吃穿用度十八年，她对他们终归没有积攒下太过深沉的恨意。
然而她的想法竟是如此的空中楼阁，游小姐死前看清的，才是事情的真相——
这个世界上许多事，是商量不来的，只有彻底打碎的，和重新塑起来的。
她在坟前的时候说她能懂，那只是她以为自己懂。
当她看到流连勾栏多日的三叔，带着那个替北方财主说亲的媒婆走进于家大门的时候，她才算是真真正正的明白——
这道迎亲的唢呐被游小姐用命吹成了送葬，眼下，终于在大势已去的于家，又找到气口了。

第43章 火烧于家（四）
◎烈火将临◎
于曼颐自小到大极少得到认可，也向来对自己的能力并无太多自信。她真是没想到，自己成年后得到的第一番认可，是来自一个来和于家提亲的媒婆。
于家当真不比以前了，堂厅列坐，上的茶都是陈的。媒人从北往南，见多识广，喝一口茶就掂量出轻重，笑吟吟地看向于老爷，说道：
“生儿育女，嫁人娶妻，这是咱们这些做长辈的人生头几桩大事。于老爷最近的难处我都听闻了，我这边的情况，也都请三少爷和您介绍了。刚才只进门和于小姐打了个照面，要么请出来再让我瞧瞧呢？”
也不必请出来，于曼颐就站在屏风后面，看她的目光溢满了恨。她很难不将游姐姐的死，和这个穿一身姜黄袍子的女人联系到一起。她大半个身子都背对着于曼颐，她瞧不见她脸，因此控制不住自己将她的脸也想象成这种姜黄色。
于老爷低头喝茶，三叔则在一旁小心翼翼地陪着。他正妻的一番行径已经彻底惹怒了他从小就畏惧的父亲，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替他爹分忧解难——
首先是钱上的难，再则是于曼颐被退婚后名声的难。别的东西，都不在他考虑范围内了。
“再怎么也是于家的小姐，”于老爷说，“八字还没一撇，外人想见就见么？你也没提前和我说过。”
最后一句话指向了三叔，他急忙辩解道：“爹，我是一心想着帮家里渡过难关，一听见有办法，只想着赶快告诉你，也顾不得那么多规矩了。爹啊……”
他压低声音，刚好够屏风后面的于曼颐听着：“咱们家这光景，赶快把账平了，才是真的。”
“也没有落魄着急到那个份上。”于老爷声音带了点疲惫，但语气并不坚定。
媒人一点也不着急，笑吟吟地低头喝茶，看起来并不在乎两个男人在说什么。三叔又和于老爷压低声音商讨了一番，于曼颐听到一些纸张抖动的声音，似乎是他把一些印在纸面上的东西拿给于老爷看了。
于是于老爷本就不坚定的声音，变得更不坚定了。
“我已经做不来这些主了，”他说，“做错了，子孙又要怪到我头上。曼颐是你们带大的，上一个亲事也是你们说的，是定是毁都由你们经手。这一次，也叫你们做父母的自己拿主意吧。”
三叔短促地笑了一声，声音十分刺耳。而那媒婆听到于老爷松口，立刻插话道：“是的是的，为人父母，哪有不希望子女好呢？况且我介绍来的这位，嫁过去可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是，我也是盼着曼颐好，才带你来的，”三叔说，“沈家那个穷侄儿，臭读书的，吹了就吹了！”
他用这句话和三妈划清了界限，标明了自己和于老爷的共同立场。
“不过，于老爷，”媒人继续不紧不慢道，“婚事交给我一手操办倒是不难，但这张纸，还是得您过目。”
又是一阵纸张被抖动的声音，是三叔从下面拿过来，又巴巴地呈给于老爷。那媒人把茶杯放下，语气带了一丝认真。
“我们都是说话算话的正经人家，本来是不必有这个流程的。但想必您也听说了，之前游家那档事……”
于曼颐脊背僵直。
“……我们第一笔彩礼都送过去了，迎亲的队伍也到了门口。结果倒好，他们看不住自己家的女儿，迎亲的队伍一到，只迎着一具尸体，吊在那房梁上！”
像是一道闪电从头顶劈下来，头一次有人在于曼颐耳边这样大声而冷漠的复述那个画面。她扶着屏风，浑身的血都跟着变冷。
她根本没亲眼见到游筱青的死状，但在这一刻，那画面却随着媒人的复述，纤毫毕现地浮现在她眼前。
“……哼，我以为是他们在骗我，就想推开门去验证。啊呀，我一个妇道人家没见过世面，那门一推开，真是吓死我了！身子就那么吊在我眼前，两只脚直踢我面门，吓得我好几宿没睡着觉！”
“游家人更可气！自己看不好人，彩礼也不还回来。于老爷，您给评评理，那迎亲的花轿锣鼓队，哪个不要钱？全都赔进去了！”
“好了！”于老爷大约也给她的描述弄得不舒服起来，“你到底要说什么？”
“嗨，我们做媒人的，说话细致惯了，”她说，“总之，我要介绍的这位呢，他也不愿总做赔本生意。他和我说，若是再替他说定亲事，就由要嫁过来的姑娘在这契约上签字画押，日后反悔，也有个凭证，不要像那死人赖账的游小姐……”
“你闭嘴！”
堂厅里忽然一声怒斥，于曼颐再也压抑不住怒火，从屏风后面跳出来大喊一声，身上不剩半点闺秀的温雅。她出现得太突然，第一个反应过来的竟然是门房齐叔，手忙脚乱地把她往回拦。
“你闭嘴，你混账，你不许再说她！”于曼颐被气得语无伦次，脑海里一时又没什么像样的脏话，逼得眼泪直往下流，“是你给她说亲，你把她逼死，你和游家人都不是好东西，你们——”
于曼颐的嘴忽然被捂住，她侧过视线，看见是三叔一个箭步窜过来，用胳膊钳住她双臂，右手捂住她口鼻，不容她再说半个字。
“啊呀，”媒人这才反应过来，意外道，“我在门口一看，还当是个文静姑娘呢，原来这么厉害。不过也没事……”
她冲于曼颐笑了笑，眼睛里面有冷光闪过去。
“等嫁到夫家，有几个姐姐教导，很快就懂了。”
三叔又在尬笑，于曼颐拼命挣扎，一口咬在他手上，逼得他把手撤开。她从三叔怀里连踢带打地挣脱开，跑到于老爷身边，几乎是生平头几声当着他面喊出爷爷。
“爷爷，我不嫁他家，”她站着重复了几遍，看于老爷面色微动，心中一狠，“扑通”一声跪下，攥着他膝上的袍子和生出皱纹的手，连声哀求道，“爷爷，他家把游姐姐都逼死了，我不嫁他家！于家缺钱我能挣，我也能挣钱，不一定非要叫我嫁人啊！”
于老爷没有直视她，只微微将目光移开了。于曼颐心里一凉，更紧地抓着他的手，继续说：“爷爷，他那么有钱，他为什么不在本地娶，非要跑到我们这说亲呢？他是在本地找不着人了！他得多坏啊，本地都没有人愿意嫁给他了，才来这里说的！我嫁得那么远，过了长江又要过黄河，我多久才能回一次家啊！”
“好有主意的小姐，”媒人看着她哭，语气也意外，“头一次碰到这样有主意的小姐……说话也清楚，哭得叫人心疼。于老爷啊……”
她把茶杯放下，坐起身子了。
“再和你孙女，享几日天伦之乐吧。我就住在镇上的旅馆，等你们定下来了，叫三少爷去找我说一声，花轿和唢呐，我都是备好的。这一次，不用再等很久了。”
她走路像伥鬼似的，连点声音都没有，就从堂屋飘走了。于曼颐握着于老爷的手求个没完，她从小到大，还是头一次和他这样亲密。
她哭得连门房齐叔都有些看不下去，站在旁边道：“老爷，要是四少爷还在……”
“闭嘴！”于曼颐也不知道自己亲爹到底和三叔有什么矛盾，他本来还在旁边忍气吞声地等着于老爷发话，一听见这三个字，立刻把齐叔推到了一边，拉着于曼颐的胳膊把他从于老爷身上提起来。
那张契纸落在地上，三叔一只手攥着她的胳膊，一只手把契约捡起来，示意另一个下人去书房拿印泥。于老爷从头到尾都不发话，只在一旁看着于曼颐在三儿子手底下挣扎，仿佛只要他什么都不说，这罪孽就算不到他头上。
“三叔，你比我三妈更坏！”于曼颐红着眼睛冲他大喊，“你才是最坏的，我看错了，你才是最坏的！”
“是么？”三叔不为所动，仍然攥着她的胳膊，将她的肉都攥青了。他看了一眼一言不发的父亲，说，“总要有人看起来是最坏的。”
印泥拿过来了。纵然于曼颐已经挣扎得没什么力气，她还是使尽全力去去对抗那股将她手指按进红泥，又按向契约的力道。她拼尽了全力，这全力显得那样无力。于曼颐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指印落上了契约，一枚红色的、被拖花了的指印。
她所有的力气在契约被按了指印、又被抽走的那一刻，尽数用尽。
她卸力的一瞬，三叔的力气也骤然消失。他松手，任凭于曼颐跪在地上，又慢慢地倒下去。他看了一眼那纸协议，再抬头的时候，于老爷已经离开了，带走了那叠写有彩礼清单的印纸。
“曼颐啊，”三叔叹了口气，说，“我说了，你才是最可怜的……三叔给你，尽可能的，找一个好人家，啊。”
…
邮局。
再过一个月，小邮差就能升任邮务生了。他是他们这届唯一一个考过晋升考试的，但他一点都高兴不来。
这前半年除了晋升，他身边没有一件好事。游小姐走了，他曼颐姐也被退婚了，听说她那个三叔又给她说了一个，具体是谁，消息还没传出来，但他心里总有种隐隐的不踏实。
今天，他是特别不踏实。
他早上吃饭就呛了，胃里一上午都不舒服，跑了好几次茅厕。到下午又觉得眼睛疼，看东西一个劲儿的出虚影，还总有人在他耳边哭，哭得他无法集中注意，精神都要衰弱了。他就这么半死不活地在邮局干了大半天，快下班的时候，有个同事突然敲门，和他说邮局外面有人找他。
“寄信放邮筒，收信等分发。”小邮差说。
“不是信的事，”同事说，“你快去吧，是个女人找你，急得很呢。”
女人？小邮差想了想，觉得可能又是那个热衷于麻烦自己的大姐。他叹了口气，把手里的工作分类放好，磨磨蹭蹭地走到邮局外面。
出乎意料，等他的不是他大姐。
不过，也是个中年女人。
他觉得这人很面熟，想了一会儿，想起来是城东一家布店的老板娘，他送信的时候和她打过几回照面。
这老板娘很紧张地站在邮局门前，左顾右盼，两只手交替着互相攥紧。他狐疑地走过去，一开口搭话，就把对方吓了一跳。
“是你找我？”他仔细回忆是不是哪封信送错了。
“哎，哎。”那老板娘张口结舌地看着他，鼓了半天勇气，终于从怀里掏出一张信纸，塞到小邮差怀里。
他第一反应还是自己信送错了，然而打开一开，竟然是一笔非常熟悉的字体——是他上扫盲班的时候，每次抄于曼颐作业时，都会看到的她的字体。
“曼颐姐叫你找我？”他迅速地扫视那些汉字，但毕竟头晕胃疼了一整天，看也看得不大清晰。
“对，是于小姐，于小姐叫我帮她找你，”那老板娘再次开口，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她说，明天天亮时，还在老地方和你见面……”
小邮差抬起头，和那老板娘四目相对。
“她要你帮她，备三样东西。”老板娘一板一眼地，向小邮差复述着于曼颐托她转达的每一个字。
“于小姐，要火油，要烈酒，还要一艘……”
她顿了顿，口齿在这一刻变得清晰：
“从运河上走的，船。”
作者有话说：
今天两更明天不更啦。

第44章 火烧于家（五）
◎烧！！！◎
拿到毕业证书以后，于曼颐已经有段日子再没去狗洞拿东西。从那天他们在堂厅大闹一场后，于家一直死气沉沉的，正午都不见许多人影，更别提这么早了。
梅雨季，整个宅子笼着一层雾气，叫人看不清门楣。于曼颐从衣柜里翻出一件最为宽大的长裙，裙角盖在脚背上，几乎有些冬天的款式了。
这件衣服没有腰身，没有收袖口，末端更无开衩。她不是拿它来穿的，她是拿它来遮盖即将缠在腿上、腰上和胳膊上的东西的。
天刚蒙亮，院子里雾气黏稠。她人走过去，雾气便被撞得分出一条道路，又在她走过后迅速合拢。雾都在替她遮掩行踪。
她从雾气中摸索到了那面墙壁，又扶着墙倚坐下去。她以前习惯跪着从洞里掏东西，然而那日她跪得太凶，膝盖的青黑到今天还没好，她便不好跪下去了。
墙那边也有动静，看来小邮差办事得力，比她到得还早。于曼颐将手伸进狗洞，把她要的东西一样样摸出来，她摸一样，对面就沉默着补一样，两个人有比先前更惊人的默契。
他按照她信上所说，从城南一家酒铺买了最烈最陈的老酿，即便是酒量最好的船夫，喝一晚也会醉晕过去。于曼颐沉默着用麻绳把三瓶酒壶的壶口捆起来，系在自己的腿上，又用裙子盖住。
还有四瓶火油，装在铁质的扁瓶里。火油体积小，于曼颐把它们一份份地捆在胳膊上。铁质的金属紧贴着皮肤，又沾了清晨的雾气，凉极了。
“船也问好了，”小邮差的声音终于从墙外面传来，有和平日截然不同的稳重，“你什么时候用？”
“就明晚。”于曼颐说。
“好，”小邮差道，“还走上次那条路，我用自行车送你去码头。”
“我认得路。”
“自行车快一些。”
于曼颐没有再反驳，她只觉得荒唐。小邮差，老板娘，还有当初扫盲班的学生……这些萍水相逢的人，随便一个都待她这样好，而和她流着一脉血的亲人却在打另一番算盘。
她试图站起身，尽量维持着身体的平衡，毕竟裙子底下藏了太多东西。铁的瓷的容器都拽着往下坠，麻绳又捆得极紧，嵌进肉里，让血液的流动都显得不那么畅通。
于曼颐扶着墙深吸一口气，忽然听到小邮差在墙外说：“曼颐姐……
“怎么？”
“你要这些东西，是要把于家烧了么？”
于曼颐面色冷漠地隔着墙往外面望，只看见浓重雾气里的青灰色墙面。小邮差在对面，她不知道他问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给他送信是下了赌注，赌他站在她一方。然而人心隔肚皮，如今又隔了一层高墙，她连他的神情都看不清。
墙对面静了片刻，小邮差终于继续开口：“曼颐姐，我娘总说，妇人心慈。”
“是么？”于曼颐的语气含义不明。
“但我觉得，心慈就手软，”他的声音隔着高墙过来，“你那信上的字写得好用力，叫我想起一首在石碑上见过的七字诗。”
于曼颐听出他并无告密之意，便转过身，很慢地往回走。她走得很小心，但胳膊和腿上的器具还是偶尔碰撞，发出叮当之声。
在这肃穆的碰撞声里，墙外传来了若有若无的背诗声。他或许都不知道于曼颐已经走了，他只是固执地背道：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物以报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不忠之人曰可杀！不孝之人曰可杀！不仁之人曰可杀！不义之人曰可杀！不礼不智不信人，杀！杀！杀！
***
三叔急得很，头一天按了手印，第二天去镇上找媒人，第四天便是定亲宴。于家当下就这么几个人，嫁方出席的是于老爷和三叔，娶方则由媒人和一位代替男方来的管家。
于曼颐第三天就显得很配合了，一幅想通了的样子，准备定亲宴的时候也去厨房帮了忙。于家前几日为薪水遣散了很多下人，现在只剩下为数不多几个能做活的。
她们都知道于曼颐要嫁的是那个逼死了游小姐的人家，和她一道做活的时候看她的眼神也很同情。然而于曼颐看起来一点都不伤心，安安静静坐在案板前帮忙，还帮不识字的嬷嬷用红糖在白色的米糕上写了“白头偕老”和“吉祥如意”。
她写完了才发现，自己的字体不知什么时候变了。她以前写字很温婉，细小娟秀，如今这些字笔画却这样刚劲，把八个喜气洋洋的字写得杀气腾腾。再由锅里的蒸汽一热，笔画都顺着糕面流下去了。
媒人天黑了到，明晦交际，于家宅子点上了很久没点的灯笼。干活的是齐叔，于曼颐抱着手臂、仰着头见他从梯上下来，说：“齐叔，忙完了就去门口坐着吧，像你平常似的，别进来凑热闹。”
她说话不算客气，齐叔当她是要嫁到坏人家里，心里憋着一股火，点头哈腰地答应了。临走他又回头看，觉得二小姐脸上瘦了不少，眉眼生得漆黑俊逸，和四少爷这么大的时候有些像，下半张脸又和四少奶奶刚嫁来于家的时候重合。
她双臂抱着站在灯底下，抬头打量那些亮起的灯笼，容着火光一点点落下来，勾勒出骨骼分明的侧脸轮廓。
她穿的是那件被宋麒说是补服成精的紫鸳鸯裙子，于家这些年也没给她添置什么像样的新衣服。她在灯下站了一会儿，看见周遭已经没人，便又去了厨房。
厨房里面只剩下最后一个以前在二妈房里做事的下人了，她看见于曼颐回来，立刻说：“二小姐，菜都端上桌了，那酒还温着，你看看……”
“你走吧，”于曼颐说，“酒我来上。刚才三妈从镇上叫车夫带话，她要出院了，要人过去帮忙，你们几个过去伺候吧。”
“我叫三少奶奶房里的两个去吧，”对方说，“我们留下伺候订婚的宴席，虽说人不多，但是……”
“叫你去你就去，”于曼颐眉头微微皱起来，语气有些不耐烦，“都去，实在不愿意去的就留下，随便你们。”
她一身的戾气，把人说得不敢反驳。那下人嘟囔了几句便走了，于曼颐看她消失在厨房外面，立刻将炉上温着的酒倒了，又从柜子里把自己买的拿出来，倒进空了的酒壶。
她又在厨房里坐了一会儿，看酒也温得差不多，院子里也彻底静下来。她揉揉眉心，又去院子里看了几眼，发现几个房子做事的下人都去接三妈了，还剩下几个平日愿意跟着三叔和于老爷的还在院子里。
于曼颐一张张脸地看过去，冲他们笑了笑，又回厨房了。
天色又晚了一些，院子里彻底黑了。于曼颐听见门外传来马车的声音，她拎着酒壶拿去餐桌上，外面传来媒人和三叔高声的寒暄。
于老爷问：“怎么今晚这么少人？”
有人说：“三少奶奶要出院，叫人过去伺候着。”
“我呸，”三叔道，“摆什么排场，不知道今日曼颐订婚么？好在你们几个识相，等着吃过饭我挨个赏！”
“三少爷，你叫我问那家我问好了，”媒人亲热道，看来她在于家一鱼两吃，“这沈家的女人这么不懂事，你把她休了。咱们再娶正妻，保证明年就添个大胖小子！”
“爹啊，”三叔的声音听着就喜上眉梢，“咱们于家这下可有后啦！”
于曼颐听着那些声音由远及近，垂下眼，把酒挨个斟满，只有自己的那杯里是清水。然后就坐到了侧边的椅子上，抬起头，一脸乖巧地等人回来。
她以前真乖巧的时候没人夸过她，如今装出来的乖巧，倒是把于老爷和三叔都哄着了。那媒人见多识广，对她突然转了性倒是有几分忌惮，但她一杯杯酒敬过去，和她细说了一番自己的想法，她倒也接受了。
“我起初不嫁是心里还有我表哥，”于曼颐和她坐在一起，笑吟吟道，“我惦记了他四年，他说不娶就不娶了，总得叫我适应一下。不过我现在想通了，我真的想通了。我们做女人的，嫁给谁都是一样的……”
她凑过去，轻声道：“夫家有钱，才是正经的。谁有钱，谁能帮衬我娘家，我就嫁给谁。我帮衬得越多，还愁在娘家地位不高么？”
媒婆深以为然：“于小姐，你算是懂了这婚嫁之事的真谛了。那游小姐就是想不明白……我有做媒人的同行说，她是心里有人才那样激烈。你说她心里有谁呢？谁能比这位北方的老爷更好呢？”
“是啊，”于曼颐轻声道，“她怎么这样想不明白，她心里又有谁呢？”
于曼颐的酒陈而香，她又擅劝，几轮下来，桌上的人便开始昏沉。她穿一身紫衣穿梭其中，又倒了几杯，依次递给了周遭的下人。
她笑着说：“都喝呀，自己家的小姐要嫁人了，都那么严肃做什么？你们没去接我三妈真幸运，一会儿我三叔还要给你们打赏呢，来，都喝！”
这些下人并没有喝太多，但酒劲毕竟大，于老爷和三叔又不再清醒，他们很快就退到房外的台阶上吹夜风歇着了。
眼看着最能喝的媒人也嘟囔了几句后伏到在桌子上，于曼颐满是笑容的脸，终于慢慢冷了下来。
她把酒盅放回桌面，“咔哒”一声。她过去推了推于老爷，又推了推三叔，看见他们都没什么反应。紫色的长裙拖曳在脚腕上，她将裙角掀起，从腿窝里依次解下来四瓶铁瓶装的火油。
几个下人在外面谈天，于曼颐瞥他们一眼，将那火油从饭桌旁开始倒。油落到地上，蜿蜒着流淌开，带着不同与清水的粘稠，流淌出一大片。她倒空了一瓶又开一瓶，从餐厅倒到无人的后门处，又倒去厨房，倒去那个她跪过又按过手印的堂厅。
火油连着不断，是一条牵一发动全身的河流。于曼颐又等了一会儿，等到天比刚才更黑，夜里又起出雾气。她从一盆花里拿出一个备好的包裹，最后清点了一遍——
文凭，钱袋，换洗的那身学生衣服。她曾经总耽搁于于家供她的吃穿用度，然而原来于家也没有给过她什么，她值得拿走的东西都是她自己挣来的。他们养她，就像养一匹马，一只羊，他们也会给马和羊水和食物，但那些供给是为了一朝一日叫马去拉车，或者将羊的毛剪了卖掉。
她又从花盆里抓出一个包裹放进怀里，然后便直起了身子。她将手伸进包裹，从里面拿出当初给游筱青上坟所用的火柴，擦着了，举着那簇火回头望去——于家，木宅，木窗，灯笼，后花园，地窖，堂屋，餐厅，地上蜿蜒的火油的河……
“轰！”
火是在一瞬间燃起来的，它顺着四处流淌的火油疾驰，跨过门槛，舔舐门窗，又顺着木柱窜上房梁。身后的火烧得噼啪作响，于曼颐没有回头，她迅速顺着记忆中的道路跑到了后花园的假山旁，然后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
喝多了的下人们终于被这场突如其来的大火惊醒，他们大声呼喊着，去找院子里储水的瓷缸。然而那些瓷缸里已经不是水了，于曼颐早就在昨夜把水都舀出去，又用库房里一些低浓度的酒替换了。他们或许会泼一会儿，才发现火势越灭越大吧。
她去年爬上墙头的时候还感到困难，但今年就变得很容易。她去年跳下去的时候也会害怕，但这一刻她又觉得那墙并不那么高了。她唯一痛恨的就是这条裙子让她行动不便，但她也来不及换了。
她从雾气里跳下去，听到不远处有人在叫她。她抬起头，小邮差竟然没有在说好的地方等她，他就躲在墙后面，急得脸都涨红了。
“曼颐姐！”他一只脚蹬着车一只脚撑地的跑过来，“好大的火，我在门口等不着人，我以为你要和他们一起……”
“我叫你备船，怎么会和他们一起。”于曼颐冷静道。
她迅速坐上车后座，又将怀里的包裹抱紧。小邮差问：“我直接带你去码头吗？”
“不，”于曼颐说，“从游家那条路走。”
小邮差迟疑了一瞬，但还是迅速调转了自行车的方向，按照于曼颐的意思往游家那边走去。于家的火已经开始惊动周边了，但雾气浓重，街坊只能看见夜空里一团影影绰绰的火光，一时也拿不准到底是哪里起火。
小邮差走街串巷惯了，自行车骑得飞快，比宋麒那次还要熟稔。火势引发的躁动还没有传到游家所在的方向，很快，他家的门头出现在雾气里，院子里静得像没人一样。
“听说游家人现在夜里不敢出来，”小邮差喃喃道，“听说他们……曼颐姐？”
他本以为于曼颐只是想在临走前再看一眼游小姐所在的地方，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自行车刚停下来，于曼颐就跳下他的后座，走到游家的高墙之外。
游家的墙没有于家的高，有一处凹得尤其严重，听宋麒说，这就是他们带游家姨太逃跑的那个漏洞。游家人愚钝，到今天都不知道他们是从这里走的，他们只当那学生长了翅膀，从哪里都能飞走。
于曼颐从怀里把那个包裹拿出来，她把外面的纸撕开一道口子，小邮差转过头，发现那里面塞满了当初他给于曼颐买的冥纸钱。
黄色的，铜板一样的冥钱，塞满了整个包裹，几乎要爆裂出来了。
“曼颐姐，”他说，“再不走就要被追上来了，你在等什么啊？”
“等风。”于曼颐说。她顿了顿，抬头看向漆黑的夜空，语气里是刻骨的恨：“游姐姐，给我风。”
小邮差不懂，然而游筱青显然懂了。于曼颐这句话说完了没多久，浓重的雾气忽然被风慢慢吹散，白色的浓雾被一道道的撕开，就像是夜色被撕开无数口子。
风，来风！
地上的雾被卷出了波纹，风陡然间平地而起，吹起于曼颐跑散了的头发。她看准时机，用身体背着风擦亮几根聚在一起的火柴，手里燃起一簇极明亮的火焰。
她用那团火点着了手里的纸钱，然后顺着风势，狠狠往游家外墙的缺口扔进去。
包裹已经被撕裂了，火焰点着了被火油浸泡过又晾干了的冥钱，一把一把地往外散。大风卷着起火的冥钱，席卷了游家宅子的上空！雾气尽散，游家漆黑的庭院上方，全是一团一团，着了火的冥钱！
隔着高墙宅院，于曼颐仰着头，听见里面传来一声巡夜的门房凄厉的哭嚎：“回来了！她们回来了！她们回来，索命了！”

第45章 上海再会（一）
◎小火车滴滴去上海◎
浓雾从游家开始散，散到于家旧宅的上空，夜色里是两团交相辉映的火光。木头做的房子本就易燃，加上火油，摧枯拉朽地往下倒，隔着几条街也能听见房梁落地的轰鸣。
于曼颐走得愈远，那两团火光就越并做一团，浓烟撕扯着往天上翻滚，夹杂着游家人见鬼的哭喊。石桥，青石板，画室，布店，学堂，连同城外的姑娘坟……全都远了，全都消失在运河的尽头。于曼颐眼里那簇熊熊燃烧的火焰也终于慢慢凋谢，熄灭，散进风里，变成前尘往事的灰烬，只留下一股刺鼻的火烧味。
于曼颐在这火烧味里睁开眼，听见外面人声鼎沸。她捏了下眉心，忽然心中一沉道：“着火了！”
船帘子被人一撩，火烧味更刺鼻。一缕天光泄进船舱，她眯起眼，看见小邮差蹲在帘子外面，说：“曼颐姐，出来吃点东西吧。”
她茫然地往外爬，身子跟着船晃，走到船舱外面才算站直身子。一抬头，迎面而来一座桥，底下是闸，运河就此到了断头处。往上看，桥上供一鼎硕大铜炉，里面积满香火的灰，浓烟顺着炉顶往外飘，这边是火烧味的来源。
而炉子后面，是一座人来人往的城隍庙，木牌子上龙飞凤舞：西兴城隍庙。
西兴……
于曼颐揉了揉太阳穴，忽然想起来，上次宋麒带她去报名，就是在西兴码头转了船，然后去钱塘江对岸坐火车。
水里挤挤挨挨，全是浙东来的船，人们互相搀扶着上岸。她抱着胳膊回头，小邮差蹲在船上给她分出一袋吃的，又用油纸包好了递过来。
于曼颐把东西接到手里，是不合常理的沉重。但她刚死里逃生，实在想不来那么多。
“曼颐姐，我得回了，”小邮差说，“也不知道你两把火烧了，乡里现在什么说法。你也别告诉我你去哪儿，这样回头有人问我，我就不用说谎了。”
她把东西握在手里，沉默着点头。包袱就背在背上，她要把租船和买东西的钱拿给小邮差，然而对方只却摇了摇头，将她扶上了岸，又迅速跳回船里。
“曼颐姐，”他说，“后会有期。”
她没料想分别来得这样突然，又是这样快。几艘船互相躲闪着从河面上离开，她望着小邮差所撑的那艘乌篷船消失，终于意识到了手里吃的不寻常的沉重。她往油纸里摸了一下，心里忽然感到一些悲伤。
他给了她一个手表，还有一些钱。东西都装在一个绣了桂花的钱袋里，于曼颐能看出来，这是布店老板娘的东西。
这是她的故乡最后留给她的善意，这份善意不是来自于家，而是来自两个和她不相干的人。于曼颐用袖子擦了擦眼泪，把自己的钱也倒进了绣桂花的钱袋里。她再也不用怕自己的东西被于家发现，于是那些棉絮终于可以扔出去。
倒到最后，她看到了一张欠条。于曼颐打开看了看上面的那些字，将纸条折好，再度塞到了新钱袋的最底下。
做完这一切，于曼颐在这条断头河旁找了个门槛坐下，把小邮差留给她的东西吃完，便起身去找过钱塘江的船了。
去年的那趟报名给于曼颐今日要做的事打了个样，然而当真自己去交涉，又截然是另一番光景。码头旁边全是带人货过江的过塘行，木门拉开，进出的全是五大三粗的船夫。她穿一身小姐的衣裙，站在门口鬼鬼祟祟地往里看，最终被后面排着的人不耐烦地推进去。
桌子后面那位办手续的人与船夫们相比，稍微文雅一点点，但文雅得很有限。于曼颐和他艰难地描述了自己要过江的诉求，听见对方说：“一个人两角。”
两角尚在她的承受范围内，于曼颐刚低头去翻钱袋，对方又问：“你男人呢？”
她“啊”了一声，茫然地抬头望向对方。
柜台见多识广，迅速判断出于曼颐是孤身一人，且无丈夫或兄长陪同。他用手指拨了下算盘珠子，说：“你一个人？那三角。”
“为什么！”事关钱袋，于曼颐立刻提高了嗓门。
“今日偏风，”柜台说，“乘客须得帮着摇橹。你没男人，就没人出力。船夫多辛劳，我们就得多收费。”
“我也能帮着摇橹。”
于曼颐这话一出，身后排队的几个短衣帮忽然发出大笑声，笑得柜台也跟着摇头。于曼颐气愤回头，看见他们指点着自己的袖子，说：
“这是哪家的地主小姐。穿这衣服上船，裙角都要湿透，还帮着摇橹？不要没站稳掉进浪里，我们还得捞人呢！”
这多出来的一角简直像在要于曼颐的命，她气不过，立刻起身道：“这码头上这么多过塘行，你不渡我，我去别家问！”
短衣帮们又是哄笑，柜台眼珠朝上瞥她一眼，道：“好啊，那你尽去问。”
于曼颐气冲冲地转身，紧了紧包袱，大步踏出这家过塘行，把看热闹的短衣帮都冲开一条道路。
一炷香后。
“耽误这些功夫……”同一个柜台，娴熟地重新打算盘，在账簿上记下一笔，又滚动眼珠瞥了一眼于曼颐，“人家别的过塘行都不带单身的女人，要么收你四角，你还与我置气……我可是好心人呢。”
“去吧，门口有人带你上船，”他将一张单据递给于曼颐，“刚有一艘船走，你不要出去找那一通，你都已经到对岸了……”
又是上次那道木板搭的奈何桥，于曼颐经人带着从岸上走到渡江的船，手臂抱着缩在船角，听见有人和船夫交代她这行无人摇撸，心中更郁闷，谁也不想理。她发现自己脸色难看的时候，倒是没人来调侃和嘲讽自己的，于是决定垮着这张脸一直到上海。
然而在南星站买火车票时，那坐在高高柜台上的售票员又问她：“你一个人么？你男人呢？”
于曼颐心中憋了一股火，立刻火冒三丈道：“就我一个人，我一个人不能买票吗？你们是公家的火车站，铁轨又是铺好的，莫非又要——”
“我说你若是一个人，还能买二等车厢的，要六角。若是两个人，二等车厢没位置了，你便只能买三等车厢的坐地板过去，要么就只能买最贵的一等车厢……你嚷嚷什么？”
于曼颐：……
她忍气吞声地从钱袋里又掏出六角钱，递给售票员了。
被售票员翻白眼比被过塘行嘲讽更让于曼颐受伤害，她抱着自己的行李包袱在站台上等班次，终于顺着人流被挤上了火车。她努力地挤了好几节车厢，终于在一处靠窗的位置找到了座位。
她起初觉得这个地方是比别的座位要强的，因为同座既没有一坐便会岔开腿的短衣帮，也没有尖叫着乱踢乱打的儿童，只有几个正在打盹的老妇人。然而车过了几条隧道后，这几位老妇人忽然转醒了，她们看起来互相认识，很有默契地对坐在她们中间的于曼颐产生了好奇。
“姑娘，”一位高邮口音的问道，“你怎么自己坐在这里？你男人呢？”
于曼颐：……
“她是一个人，”另一位老太婆了然地替她解释，“她一定是去上海找她男人。”
于曼颐：…………
“可怜的，”第三位老妇人见她一脸灰尘，疼惜地用手上帕子擦了擦她的眉眼，“这些后生都没有责任心，叫年轻媳妇自己跋山涉水地去找。怎么都不知道回来接呢？”
“莫伤心，姑娘，”高邮老婆婆睁大浑浊的眼，安慰道，“我活了八十三岁，最重要的人生经验就是，不要指望男人。”
三个阿婆都很真诚，于曼颐也很难搪塞。她点点头，应道：“是，指望不上，指望不上的……”
思考了一下，她又微微调转话锋。
“不过有的，也还好，”她说，“有个别的，应该还可以……指望一下。”
…
火车穿山，老婆婆们很快又开始犯困，人岁数大了就是这样，于曼颐也终于得来一些清净。而人一清净下来，心中就会多出许多念头——
例如，于曼颐忽然在这一刻想到，其实她也不知道宋麒指不指得上，扪心自问，她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要去找宋麒……她该以什么样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呢？
是他的学生，朋友，恩人，还是共享一个夏天交情的旧相识？她觉得自己是很熟悉宋麒的，但这“熟悉”是否只是她单方面以为的，于曼颐不确定。
如果交情仅按日子的长短来算，那她和宋麒的交情很薄。一个夏天加上十日的地窖，甚至比不过普通的同学。
然而交情如果按相互的亏欠来算，那她和宋麒之间又很深——他欠她一条性命，她欠他许多自由，和一份给予她离开勇气的函授文凭。
于曼颐一边想着，一边从钱袋里把小邮差的手表拿出来，戴到了自己手腕上。金属的表带贴在手腕上，把人的意识也冰清醒。她低头去看表盘，计算出离到站还有四个小时，她要用这四个小时考虑清楚她接下来的去向。
她在于家的时候是没有考虑过这件事的，那时候她满心都是恨和逃，仿佛被猎人追捕的兔子，脑子里只能想着眼前的生路。然而这辆前往上海的火车竟然成了她脱离危险后的第一处避风港。它在铁轨上轰鸣着前进，用地理上的移动标志着她即将前往的新生。
于曼颐用一些牲口的骨头摆在了自己床上，又用绳子把那些骨头捆起来。这样大火之后，别人只会觉得是于家不干人事，为了防止小姐逃婚把她捆在闺房里，和家中其他人一同葬身火海。
况且，就于家剩下的那些人——一个已经被怨恨刺激得有点疯癫的三妈，只想独善其身的二妈二叔……没人会主动追究这场大火的真相。至于那些没走的下人，他们都要把树倒猢狲散的人性写在脸上了。
秒针滴滴答，于曼颐盯着自己的手腕，继续计划。
她自己剩下的钱，加上小邮差刚才给她的，她手里又有了十八块大洋。她拿出一块坐火车和过江，还剩下十七元，足够她用到找到工作了。她有文凭，找工作不是一件非常困难且需要旁人协助的事，就像那位游家的姨太太，去上海以后就需要方千去拜托自家姑父……她不需要。
于曼颐发现自己只是很单纯地想去找宋麒。她不再需要宋麒为她做什么，也没有像几位阿嬷口中所说“指望”宋麒什么。她只是想与宋麒再见一面，如果他恰好没有自由恋爱的话，她也可以和他多说一会儿话……宋麒恋爱了吗？他们大学生一般都会自由恋爱的，比如她表哥。
于曼颐忽然有点心烦，她又把脸垮下去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想起宋麒或许会自由恋爱就一肚子火，她只是忽然很暴躁地把钱袋里那张欠条拿出来，心想，他还因为骗我齐颂的事，欠我这个东西呢！
那她就用这欠条，叫宋麒请她去吃顿很贵的饭好了。即便他自由恋爱了，那她用这欠条做由头，叫他陪自己吃顿饭，总是不过分吧。
就这样了。
想通了这一点后，于曼颐立刻推醒了身旁那位又睡过去的老婆婆，问她有没有随身带梳子。老婆婆半睡半醒地从衣服里掏出一把木梳，帮着于曼颐把头发拆开，又在她背后铺下来，用梳子一下下的梳顺。她头发本就浓密乌黑，被这样梳了一通，又立刻变回了体面精神的样子。
“要去见心上人，是要打扮好的呀，不要很穷酸的。”老婆婆说，因为没牙，嘴巴瘪瘪的。
于曼颐逃难一整夜，有点犯困，也没有力气辩解什么。她由着老人摆弄她的头发，为她梳出一个前面有头帘，又在脖子后面用发卡别起来，而不是扎髻的造型。火车过隧道的时候她通过车窗照了一下，有一些不习惯，但老人说，现在上海的年轻女孩子都梳这个发型，是一个电影明星带火的。要是她去烫一下，就更好看了。
“我们街坊说烫头的人都是狐狸精。”于曼颐控制不住道。
“封建死了。”老婆婆瘪嘴一撇，不看于曼颐了。
一等车厢连接处有一处可以关上门的小隔间，于曼颐快下车的时候溜了过去，在里面把衣服也换了，换成之前照着方千做的那套学生装和百褶裙。她换了衣服回到座位，三位老婆婆一致表示：“这件好看多了嘛。”
经过了大半天的车启车停，换了发型、也换了衣服的于曼颐终于抵达了上海火车站。她还是紧抱着自己的包袱，又把已经缠在腰间的钱袋攥在手里，一边四处张望，一边调动着上次来这里的记忆。
她倒是不路盲，但是她不知道怎么直接从火车站去宋麒家，于是只能先走到报名画室的吉安路，然后绕去宋麒所住那条里弄的方向。
她越近就越紧张，越近就越害怕，摸着那张欠条时撞起的胆，每走一步就泄一点。于曼颐就这么双脚朝前身子朝后的扭捏到了那条里弄，脑海里正在组织与宋麒再见的开场白，迎面撞上一个拎着菜篮子出来的阿姨。
“啊呦！”对方大喊一声，差点被她把东西撞掉了。
于曼颐不认识她的脸，但这声音好熟悉。借住的那一夜，她们两个隔着门板互相听到过彼此。每一个上海阿姨都有自我辨识度的“啊呦”。
此外，每一个上海阿姨都对生面孔很敏感，也很警惕。于曼颐被她上下打量了一番，终于迎来了命中注定的拷问：“侬是撒宁啊？”
她问她是谁，于曼颐也不知道该如何自我介绍。她只能深吸一口气，道：“我来找宋麒……”
“宋麒？”房东阿姨语气意外，“他早就搬走了呀，他不住这里啦。”

第46章 上海再会（二）
◎听到宋麒的消息◎
“他搬走了？”
于曼颐预想了无数种情况，却偏偏没想到这一个。房东太太又说了几句，她立刻追问道：“那他什么时候走的？他搬去哪里了？”
“去年冬天就走了，”房东太太道，“搬去哪里我就不晓得了，他又没和我汇报。小姑娘，你是他……”
她再次上下打量于曼颐，而她再次意识到她与宋麒之间无法描述的关系。于曼颐往后退了两步，摇摇头，回避了她的询问，便转身离开了这条里弄。
宋麒搬走了……是啊，她怎么没想到这种可能呢。这里并不是他的家，她上次来的时候也见到了，这里至多算是他的一处落脚点，相比于住处，这里更像是他用来办报的地方……
办报？报纸上是有读者来信的地址的。
于曼颐忽然抬起头，再度加快了脚步。十字路口又是一处报社，比她在镇上邮局外所见的那家大得多。她跑到那些罗列拜访的报刊前，抬高声音问老板：
“老板，《澄报》还在吗？”
她庆幸自己不像第一次买报，因为不知道名字，只能笨拙地描述，然后一份份地辨认。她画插画的时候知道了宋麒这份报纸的名字，然而她不知道的那一次买到了，她如今知道了，这报纸却买不到了。
“《澄报》？”老板抬起头，和她确认道，“你说那份学生办的报纸吗？停刊了，去年冬天就停刊了。”
停刊了，去年冬天……
都是去年冬天，报纸停刊，宋麒也从以前的住处搬走。于曼颐不知道上个冬天发生了什么，会叫他的生活产生这么大的变动。
她在卖报处站了许久，直到来买报的行人因为觉得她碍事将她推开。腕上的手表滴答作响，提醒于曼颐并未将那火车上的四个小时物尽其用——
她只想到了来上海去见宋麒，却没想到，如果她见不到宋麒，她该去哪里。
于曼颐并不是完全没有想到一些可能。她可以去宋麒的学校门口看看，学校门口人来人往，宋麒他们一行四人，她等上几天，不至于一个都等不到。但她又觉得这样的去找他，太刻意，也太显得她要“指望”他什么。
房东太太打量她的目光已经意味深长，她若是贸然出现在学校门口，宋麒的同学们又会说什么？她下意识地抵触那些想象中的目光。她已经品尝过被表哥定义为“封建产物”的滋味，那上海那些同样进步的学生，会不会也用这些词来形容她？他们又会说宋麒什么？
街道上人来人往，每一个人都行色匆匆。于曼颐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又走了许多路，这会儿天已经带了一些昏暗。
她看了看天，脑海里又浮现出了夜空中被吹开的大雾，和弥散的火光。她放火不止是烧了于家，也是烧了自己的退路，她现在只能往前走了。
“有什么了不起。”于曼颐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那个开画室的姜玉校长身边那个小跟班的口头禅，她忽然发现这是一句很提气的口头禅。
她对着街道默念了几句这话，便转回身子，又回到了报刊亭那。
“那老板，”她说，又伸手摸向了自己的钱袋，“我不要《澄报》了，你给我一份《申报》，再给我一张上海的地图吧。”
…
那位《申报》的记者霍时雯曾告诉于曼颐：上海什么都那样贵。
这话在当时对于曼颐而言，只是单纯的一句话。然而到了她自己来到上海的这一天，这句话就成了她每日睁开眼时，头顶悬着的一把剑。
旅社贵，吃饭贵，连坐电车和黄包车也很贵。于曼颐庆幸自己是春夏之交过来的，不然她连买厚衣服的钱都没有，现在也只能两件换着穿，以至于旅社的老板今日看她还是个穿百褶裙的女学生，明日就成了穿紫袄裙的小封建，她从未见过穿衣风格如此两极的女孩子。
工作比她想象的难找很多。上海很缺人，但没有那么缺工作的女人。坐办公室的职位偏爱更高的学历，一些服务员和女工的岗位倒是有名额，但那也需要关系和经验，于曼颐竟然连这些工作都找不到——
她穿百褶裙和学生服去面试的时候，人家觉得她受过教育来做这些活是搞笑；她穿袄裙去了，人家又觉得她是家里跑出来的妇女，肯定笨手笨脚。
意识到这一点以后，于曼颐要被这就业市场气死了。
那份《申报》上所有的招聘广告都被她跑了个遍，去一家就剪下来一张。剪到最后，招聘页上全是大洞，她还是一无所获。于曼颐悲痛万分，在旅社躺了一整天，第二天又爬起来跑去报刊亭，买了一份近日又出的《申报》——天无绝人之路，她在这天的报纸招聘上，发现姜玉画室又刊出了招聘助教的广告。
重回吉安路，于曼颐心中对自己寄予厚望。
她的文凭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她还特意多花了一点钱，在这家做什么都要额外收费的低价旅社进浴室洗了个澡，而非前几日只能在水房。她学着那位老婆婆的手法给自己梳好了头发，又把晾干了的百褶裙重新穿上，一身清爽地去见姜校长了。
她找了大半个月的工作，上海都已经入夏了，宋麒去年就是这个时候重新回到的绍兴。这两座城市在地理上算不上非常遥远，同一个节气的气候也很相似。她听到梧桐树上传来隐约的蝉鸣声，姜玉的绘画学校藏在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下，是一幢两层的红砖小楼，气质优雅得和她人一样。
于曼颐在铁门外面仰着头欣赏了一会儿，便被在一楼工作的学校秘书领进去了。
事情起初进展得还是很顺利的，尤其是在于曼颐现场画了一张水彩画交给负责面试的老师后，对方明显眼前一亮。
然而当他核对于曼颐的文凭时，那张写着“越亭图画函授学堂”的纸递过去的瞬间，那人眉头就又皱了起来。
于曼颐立刻有些忐忑。
“你是从陆越亭那毕业的？”他抬起头，语气带了些嘲讽，“那你怎么不在陆越亭那应聘助教呢？”
陆校长也没招啊。
但于曼颐好歹没把这句话说出来。
“绍兴人？”他又看了一眼于曼颐毕业证上的籍贯，“你什么时候来的上海？”
“这……这个月……”她结巴道。
“刚到？”对方语气缓和了一些，“那可能你还没听说过那些事……你走吧，姜校长这里不聘陆越亭教出来的学生。”
“为什么？”于曼颐立刻有些着急，“你们又没在报纸上说这规矩……”
“这规矩在上海绘画界所有人心里，”对方起身就打算走，“陆越亭的学生也没有人会来应聘，是你不懂规矩。”
陆越亭和姜玉，两个画室，搞得像两个有世仇的世家。于曼颐使劲回忆，心道莫非就是因为先前抢生源的事？
“老师，老师，”她还是学生心态，起身追着那人道，“我先前和姜校长说过话，你能不能转达她一句，我叫于曼颐，她还夸过我呢。你让她看一眼我的画再决定——”
“曼颐？”
身后一道带了几分疑惑的女声，于曼颐下意识顿住脚步。回头的瞬间，一个梳着笔直长黑发，戴金丝眼镜的女人站在墨绿色的地毯上，头微微歪到一侧，惊讶地看着她。
那老师看见于曼颐顿步，立刻加快步伐，进了走廊深处的办公室，将门“咣当”一声合上了。而于曼颐在意识到他身影彻底消失后，也只能转移身子，看向那叫住她的女人。
走廊狭长逆光，她聚焦视线，终于认出了那个模糊的人影。
“姐姐……”她很久没叫人姐姐，脑海里控制不住地出现游筱青的样子。于曼颐甩了下头，改口道，“霍姐姐？”
两个人都认出了对方，霍时雯立刻走过来，牵着她的手腕问道：“你这是……自己来上海了？”
…
距离上次来上海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于曼颐终于后知后觉地明白了，那天她隔着一扇玻璃看到一个女人在喝中药——人家喝的不是中药，那东西叫咖啡。
“姜玉现在很有名，主编叫我采访她，不过她今日不在学校，我只能和经理预约了下次的时间，”霍时雯低头将咖啡里的冰块用勺子拨到一边，轻声问，“你需要我帮问她你的事吗？”
当然需要，但于曼颐现在最担心的并不是这件事。刚才霍时雯寥寥数语，以她的阅历，她完全没听懂她那些弦外之音，这些受过教育的人说话总是很含糊。她甚至觉得，她是在看宋麒那份报纸后面的那些内容——那些主义，理念，自由，民主。
“时雯姐，”她用霍时雯更习惯的方式喊她，“你能不能再说清楚一点，就是那些关于宋麒的事。你不要用和方千他们说话的方式和我说……我听起来好难啊。”
霍时雯抬眼看了看她，叹了口气。她往前移了下身子，把声音压得很低。
“我不说清楚，是因为这些话不适合在公开场合说，”她说，“你坐到我旁边，我小声给你讲。”
于曼颐立刻放下那杯她根本没喝下去的咖啡，从霍时雯对面坐到了她身旁的一把椅子。霍时雯随身带了一个小包，她从里面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里面粘贴了不少报道。她翻到其中一页，拿到了于曼颐眼前。
“这插画还是用的我……”于曼颐想起自己给宋麒寄过那一大包插画的小样。
“嗯，是宋麒那份报纸，”霍时雯说，并示意她声音更小一些，“他这份报纸，其实不全是他自己出钱做的，有一部分资金是另一本在上海很畅销的周刊资助的。那家周刊的主编，去年发了一篇文章，嘲讽了一个……”
她又在思考怎么给于曼颐解释。
“上海有一些土地是租界的，租界里有很多外国人，他们也有自己的报纸和团体，”她说，“这个主编写了一篇文章，分析了一个国家在本国的皇室，那个国家在上海的报纸就说，他这文章有侮辱意味，要求处理这个主编。”
“凭什么啊？”于曼颐说，“我在自己家里说几句话，他们怎么管得那么宽？”
“他们一向管得很宽，”霍时雯道，“但他们管得宽是他们的事，我们没想到，这个主编竟然真的被处理了，不但杂志被停掉，人也被抓进去，判了一年零两个月。”
“为什么不护着自己人？”
“因为弱小和恐惧，”霍时雯道，“这件事一出，很多沪上的报纸都看不过，纷纷刊登文章，宋麒那份也发了。还有很多法律界的人也被惹怒，组织了法律营救……结果就是，很多人都被惩治了。”
“那宋麒也……”于曼颐回想起那个被反复提及的“冬天”。
“其实他本来是可以逃过去的，”霍时雯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于曼颐，问她，“你……对宋麒了解到什么程度？”
于曼颐觉得自己还算比较了解他，他都和自己承诺他没有别的事瞒着她了：“他不就是一个……学机械的学生吗？他还有个笔名叫齐颂。”
“就这些？”
“嗯。”
霍时雯做记者出身，说话滴水不漏。她意识到宋麒做事都有自己考虑，既然他还没有向于曼颐全盘托出，她也只能委婉道：“他家里也出了点事。以前的话，或许还能帮他。结果这次不但没帮成，还把他连累了。有些人做事讲究那套父债子偿，推波助澜，叫警察把他关了一个月才放出来。”
“一个月？”
“总比那位主编幸运多了，”霍时雯说，“出来后有段时间，警察总上门查他，他就搬了家，和一些交好的同学也断了联系，不希望连累别人。他现在去学校也不多，除了课业，在一家机械厂兼做工程师……这都是方千告诉我的，我去探看游家那位姨太近况的时候，见过她一次。”
咖啡桌上蒙了一层镂花的布，于曼颐听得控制不住地用指腹摩挲那些镂空，她觉得自己的心好像也是这样，一个洞跟着一个洞。
“你去找过他？那你想要他现在的地址？”
于曼颐低着头，轻轻点了下。
“但他未必会留你太久，他现在对谁都很淡，不知道在狱里怎么了，”霍时雯从她的剪贴本上撕下一张空白纸，写了行潦草的字上去，“对了，你还没告诉我，你自己来上海是怎么回事呢……你家竟然愿意放你出来么？”
于曼颐不愿意抬头看霍时雯，她怕自己抬起头，眼眶里的水汽就藏不住。她用小拇指把那张写了宋麒地址的纸片拖到眼前，说话也只敢几个词组断成句：“嗯……放了，他们，放我走的。”
她说到最后一个字时，霍时雯忽然低头喝起来咖啡，假装什么都没看见似的，不再追问了。
于曼颐藏不住了。那张刚被拖过去的纸片上，落了一滴水，“啪嗒”一声，把油性笔的字迹，晕成了一大片。

第47章 上海再会（三）
◎重逢时刻◎
找工作不成，但听到了宋麒的消息，然而也不是什么叫人欢喜的消息。于曼颐这一天过得疲惫无比，比先前半个月东奔西走地找工作还要疲惫。
回到旅社的时候，老板很热情地询问于曼颐找工作的情况，毕竟她今早看起来比平日都斗志昂扬。然而她只是摇摇头，询问他自己是否可以使用门边的那张桌子。
她租住的那间屋子里并没有桌子，和她一起租住的几位女客人似乎也不需要桌子。然而于曼颐发现自己是那种一定要有一张桌子的人，她前几日在这桌子上给自己写了一份简历，画了几张样画，还要剪裁报纸上的招工广告。
老板点头，她在桌子旁坐定，而后便按照霍时雯给她写的地址，在刚刚摊开的地图上寻找起来。
宋麒的新住处不在里弄了，他搬去了一处公寓，也在法租界里面，距离于曼颐所住的旅社走过去大约半小时。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其实一直没有很遥远，于曼颐之前就有类似的感觉，如今被验证了。
她在地图上圈了个圈，而后将自己订在一起的招聘剪报翻到姜玉画师那页，用铅笔打了个叉——姜玉和陆校长到底有什么过节呢？她不知道，那面试的老师说“上海绘画界”，而于曼颐初来乍到，也没人引荐过。
她后悔刚才光顾着哭，没有问霍时雯是否有过耳闻。
新订的工作又都黄了，她还得再去买一份《申报》。于曼颐将那份地图摞到上面，盯了宋麒所在的那个小点看了好久，终于抬头看向一直在抽烟的旅店老板。
“老板，”于曼颐说，“我想问你一件男人的事。”
“……”老板灭了烟，被于曼颐这没头没尾的话弄得有些无措。
“就是……”于曼颐看着老板，听说他岁数不小但至今未婚，她看他面相和绍兴的布店老板娘还蛮匹配。于曼颐这样想完，又觉得自己有点对给人拉郎配对过于执着了，她一个逃了婚的人，看见单身男女的第一反应竟然还是搞配平。
但这并不怪她，她那件少女心事是去咨询的布店老板娘，如今她对一些年轻男性的心理产生疑问，她来问面前这位，这很难不让她把这两人联想到一起。
“你们男人若是日子碰到难处，”于曼颐继续说，“你还会愿意见到，以前认识的人吗？”
原来是这个问题。旅店老板立刻又点上一支烟，回答她：“这要看你说的这位是什么样的品行。”
“他很好。”于曼颐说。
“那应当不大愿意，”老板说，“像我们这样有品位的男人，遇见低谷向来都是要自己慢慢挨过去，很不愿意旁人来插手。另外还要看他这难处的大小，在上海滩混，的确有这规矩——不要被旁人连累，也不要连累旁人。”
老板说完这话就走掉了，而于曼颐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想起霍时雯在咖啡厅说“他现在对谁都很淡”，还说“他不愿连累旁人”，这话竟和老板刚刚说的后半句重合了。
宋麒……
她轻轻转过头，枕在了胳膊上。
他的确是一个很不喜欢连累别人的人，然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偏偏就在于这相互的连累。于曼颐侧着头将那张地图拿起来在眼前晃了晃，产生了一些新的想法。
她为这忽然出现在她脑海里的想法而恍惚。她以前要面对宋麒的时候，总是很被动，生气也总出自他的逗弄。但那把火烧过之后，她做事的时候总是不像以前了。
或许那场火烧的不止是于家，也烧了于曼颐心外的一层魔障。一个新的自己，从她心里慢慢醒过来了。
于曼颐隔天又跑去见了两场面试，当然没有入选，但她已经习惯了。旅店老板见她匆匆回来，再出门时却把百褶裙换了那身紫色袄裙，头发也从新潮的散发梳回旧样子，活像他家中那位从镇江接来的六旬老姨母。
“怎么突然弄得这样土？”老板皱眉道。
“就是要土一些。”于曼颐说，说着还从地上抓起一些土，特意拍打到衣服上，搞得自己尘土飞扬。老板更看不懂她了——哎，现在世道太难，年轻人找不到工作，个个都在发疯。
她土起来也不难看，眼睛亮晶晶的，神态很机敏，并非月份牌上那些鬼气森森的旧式女人，倒像是一个生机勃勃的现代人被裹进一层旧日的壳，每一步都雀跃着要把那外壳挣开。果然是人穿衣裳而非衣裳穿人，她只来了上海一个月，同一件衣服穿上去，样子就不一样了。
她临走前又对着地图辨认一番，记下路线，便跑出门了。
她白天去面试，走在路上已经接近傍晚。租界里面的民宅仍是一扇又一扇的石库门，延伸进去，是比外街更热闹的里弄。
走过了几条街，沿路的房子逐渐高起来，终于从三四层的小楼到了一片公寓区。于曼颐按照门牌找到霍时雯给她写的那个，抬起头，是一栋浅绿色的六层公寓，样子很时髦，家家户户窗外面挂了花。
一楼靠门处有一扇窗户，但窗户里面没人，这让于曼颐深感这世上所有门房都是齐叔。她四顾一圈不见有人拦她，便拎着裙子，一步两阶的爬到了宋麒所住的四楼。
一层两户，宋麒在东侧。于曼颐将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番，没声音，也意味着家里没人。门口放了个废弃但洗净了的花盆，于曼颐把那花盆倒扣过来，正襟危坐地坐了上去。
裙角拖在地面上，宽大的袖子又罩住腿。她用双手抱着膝盖，将一侧的脸贴在膝上，半闭着眼睛等宋麒回来。
*
哪怕是上海，这时候的穿衣风格也是很混乱的一段时日。一条大街，左边是洋行，右边就是当铺。
倒也不是洋行里的人就穿西服，当铺里的人就穿长袍。人们的区分仿佛并不严格，三人并肩而行，长衫、西服、中山装，后面或许还有一位，穿着马褂戴着墨镜和一顶瓜皮帽，实在是……很混乱的场景。
譬如眼前这二位就很混乱，混乱到穿一身洋装长裙的方千抱着手臂出言讥讽：
“卢先生，你纵然是去中药房里做了账房，也没必要把自己打扮成刚从乡下过来的样子。你这幅样子，我很不愿承认你是和我们一道在学校里上过课的。请你下次买衣服务必来咨询我和小黎的意见，你现在让我觉得在陪我太爷出门。”
“中药房别的先生都穿成这样。”卢相沧已经不像四不像了，短暂的几月工作，叫他看起来比方千大了一轮，老老实实穿着长袍马褂。
“我还在实习，当然是不能太出挑。方千，你这样的大小姐，不懂我们这些外来人想留在上海就得忍气吞声，照章办事……宋麒，宋麒回来了！”
时值在学校的第四个年头，课程已经很少了，几个学生都在为了前途奔波。方千在一家洋行里做了翻译，卢相沧则是为了不回老家找了一个账房。至于宋麒，关了报纸之后也去了一家机械厂做工程师——他以前就不打算接他父亲的生意，如今更不能接了。
“宋麒！”方千从自家车窗里探身出去喊了一声。
下班时分，人潮汹涌。人群里一道身影听见这声喊，短暂地停顿了一瞬，而后便加快脚步，试图重新混入人流。
然而混入人流这事也不是主观想混就能混进去的，宋麒个子太高，又穿一身暗纹的深色宽领西装，因着气温渐热而没有系扣，实在是稳中带骚得太过显眼。
“我不大习惯他不穿那套旧学生装，”方千推开车门，一边追一边和卢相沧道，“他稍微换件衣服，一身资产阶级的狼狗味就藏不住。他们经商起家的与我们这种从政的真不同。”
“听说他工作的那机械厂里有许多英国工程师，”卢相沧说，“他也是入乡随俗，我也是入乡随俗，大家都在适应工作环境。”
“不要碰瓷了。”
街上人多得行走不便，然而方千和卢相沧还是迅速跟上了他的步伐，终于在他进公寓大门前将他捉拿。
“停下停下停下……宋麒！”方千少被人这么甩脱，追得一肚子恼火。卢相沧怕她当街发作，立刻替她指责道：“宋麒，你没必要总这样躲着我们！”
“躲着”这两个词不好听，宋麒终于放缓了步伐，回头看向他们。仍然是一双漆黑的眼睛，但神情比先前稳重了太多，也带了一些冷漠。
“我真受够了，”方千按耐不住地发作到，“你现在犯得着和我们这样划清界限吗？好歹做了四年同学，也一起办过报……”
“别提报……”身旁的卢相沧小声提醒，方千才适时闭上嘴。
那份报纸可真是一切的源头。他救游家的姨太太被抓是为报筹款，带于家的二小姐扫盲是凭报插画。到去年锒铛入狱，也是因为在这报上登了不该登的内容。
孟老师先前就说了，宋麒这无法无天的性格，早晚摔个大跟头，到最后还真因为这报纸摔了一跤。当时除了他之外，几个报社的学生都被巡捕房带走审问，好在大家都很快就被放了出来，只有宋麒因为他爸那位商界对头推波助澜，受了一个月的牢狱之灾。
宋麒并没有对他们提起狱里的事，事实上，他出来之后，就没有和他们提起过任何事，他尽量避开和他们更多的交集，以免有警察来搜查他时，再度将这些以前的朋友卷进去。
“我们不就是进去几天吗？”方千说，“就算你内疚，也没必要……”
“我不是内疚。”
太久没听见宋麒的声音，他忽然一张口，倒是吓了方千一跳。她抬起头，看见宋麒垂着视线打量片刻她与卢相沧，继续语调平稳地说：“你们没必要知道，回去吧，别再来找我，也别叫人看见你们来找我。”
“哎……哎！”方千跺脚。她看宋麒没有回头的意思，只能不管不顾地喊：“游家那位姨太……和我说，她厂里最近有绍兴来的女工，和她提起游家上个月夜里起火……”
宋麒终于在公寓门前顿住脚步。
“于家像是也出了事，但毕竟不是同一个乡里的，她知道的就不清楚，”方千说，“曼颐会不会有事？”
她说别的宋麒都不停，只有说于曼颐的时候，他好像能听进去一些。方千和卢相沧对视一眼，继续说：
“我们洋行里有一些回国的留学生，都是毕业就和家里毁了婚约，想在上海找受过教育的学生做妻子。我总想，曼颐那位表哥会不会也做这种事？我再也没有听到她的消息了，她有联系过你吗？”
“听她描述，她那表哥人品尚可，应当不会像你同事。”
宋麒愿意和她多说话，方千已经很欣慰，尽管他这话每个字都在把对话导向结束。三个人又沉默着对峙了片刻，宋麒终于回头道：“我会写一封信去镇上邮局向那位小邮差询问，你们快走吧，不要在我这儿多留了。”
“你怎么总赶我们？”方千刚看到一点曙光，又受到了宋麒的驱赶，她何时被男人如此驱赶，都是男人上赶着她的，“要是曼颐真碰到难处来找你，你莫非也要这样赶走她？”
“照赶不误，”宋麒这样说着，语气已经缓和了，“快走吧，我收到回信会告诉你们。”
方千家里的汽车经过不少拥堵，总算在这时赶上了他们三个路人的速度，停在了公寓楼门口。方千抱怨着和卢相沧回身上了车，公寓楼前终于只剩下了宋麒一人。
他目送那辆轿车离开，转向门前一位坐在窗户后面的老人，问：“今日有警察来找我吗？”
“没有的，宋先生，”那老人立刻说，速度快得像在掩饰什么，“没有警察来找你，没有任何人找你，我一直在这门口，我都盯着的。”
宋麒看起来松了口气。电梯这几日坏了，又一直没人修好，他只能脱了外套又挂在手臂上，沿着楼梯一层层地爬上去。
爬到第二层的时候他就觉得不对，到了第三层这种感觉更甚。宋麒站定脚步往楼上看，嗅见封闭的楼梯里有一股淡淡的桂花香。
这到底是什么现世的报应，比雷劈都要快。在一楼说着“照赶不误”的宋麒，三步一转弯，就看见蹲在自己家门口的那个紫色补服精。
至于于曼颐，于曼颐本是对这场重逢有一番出于理智的计划，她计划中的自己接下来的所作所为都是出于演技，她甚至为自己无法召之即来的眼泪而苦恼了一会儿。
但当宋麒出现在她面前的一瞬间，她忽然控制不住地眼窝一酸，迅速积蓄的眼泪没有半分虚假，比直接落下来还让人心酸。
宋麒一脸意外地在她面前站定，因为事发突然甚至显出一些无措。而于曼颐咬了半天嘴唇，终于在对方蹲下身与她平视时，把那句本打算靠演技说出来的台词，每一个咬字都灌了厚重的情绪。
“宋麒……”
她看着他漆黑的眼睛，好像又看到了那场烧毁一切的火，姑娘坟上浓重的雾，冥钱燃起的青色的烟，还有运河上空看不到尽头的星河。
“宋麒，”她忽然伸出手臂扑了过去，“我受了，好多好多委屈。”
作者有话说：
strong哥你顶得住你自己顶吧
大家六一快乐呀，算了算故事里的时间，也可以是六一：）六一重逢啦。

第48章 上海再会（四）
◎“你确实还是有点封建残余”◎
宋麒起初已经不大记得上次抱住于曼颐的感受，似乎是去报名那晚她从墙头上跳下来。然而那次相比拥抱更像高空坠物，他只记得胸口一声闷击，两个人便匆匆跑去码头，毫无消化时间。
而今日她又一次扑进他怀中，姿态不带旖旎，是完全出于身体本能的依赖。宋麒下意识地张开手，任她将眼睛埋在自己肩膀，眼泪濡湿衬衣的领口。
她出现得这么突然，他竟然没有很抵触，只是有一些意外。宋麒不是很明白自己的心理。
于曼颐在宋麒怀里哭了好一会儿，像是真的积攒了太多委屈，又压抑了太长时间，终于找到一个安全的发泄口。她记忆里和宋麒的上次拥抱并非在第一次逃出于家的那一夜，反倒是在地窖里被他从梯子上抱下去护着那晚。那天他是从身后拥着她，而今天是从身前。
她自下向上地拥抱，双臂从他腰间穿过，而他的右手也慢慢从空中落上她后背，随着她的哭泣轻轻地拍打，又在她哭到打嗝的时候帮她顺了顺。
她手指揪着他衣服，把肩膀拽出纹路，哭湿的地方紧贴上皮肤。宋麒侧低着头看，从肩窝到半跪的膝盖，身体凹进去的空间一分不差地填进一个人，她还挺会找地方钻。
楼下有脚步声，而后开锁，似乎是三楼的住户回来了。宋麒担心一会儿自己对门那户夫妻也会回来，看见这幕未免太不像话，终于用安抚的语气问：“我们……进去说？”
于曼颐抽泣着，但仍然在他肩膀上点了点头，而后撤回身子，等宋麒起身去开公寓的门。
她刚才一心一意地等宋麒回来，到这时候才有了多余的心思四处打量。宋麒这公寓从外面看是很漂亮，走廊里也用的是湖绿色的马赛克地坪，延续了楼体的精致。
然而走廊里的光线总是昏昏沉沉的，楼梯边倒是有窗户，但被窗框分割成一小块又一小块，玻璃外壁又生出霉斑和水渍，让光线更进不来了……你们城里人的住处也不过如此。
“咔哒”一声，宋麒将门打开。于曼颐转身，在他门前站定半晌——公寓里面的采光与楼道一如既往，似乎这是此时公寓的通病，钢栅栏样的窗户把一切都分割得一块块的。
但除此之外，房间里面是很讲究的。地上铺的是胡桃木地板，客厅里摆设一张餐桌，上面放了几本书和一瓶花。屋子里家具并不多，和宋麒先前住过的地方类似，不过他家里如今多了不少书，仿佛终于有地方放了，因此摆了一整面墙。
于曼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书，她走过去迅速地扫视，看到一些书脊上印的像是外文，甚至都不是英文——也可能是她英文实在没入门。
除了这一切，客厅墙壁上还挂一面圆形镜子，外圈镶一圈铜框。于曼颐走过去，从镜子里照出自己的样子，发现自己眼圈通红，头发凌乱——她顿时有一些站不住。
她是打算看起来潦倒一点，以唤醒宋麒的恻隐之心，然而这哭完了之后就有点太潦倒了。她只是想显得自己路途奔波，但没想显得自己落魄而凄惨。
于曼颐迅速把头发重新整理好，回过头时，宋麒已经倒好一杯水放在桌面上，示意她过去坐下。
她正襟危坐，又“咕咚咚”地把水喝完。放下水杯的时候，于曼颐看到宋麒正十二分专注地看着自己的脸，一时间动作幅度都不敢太大了。
“我正好想找小邮差问一句。”
“什么？”
于曼颐被宋麒这句话吓了一跳，好在下一刻，他就补充道：“方千和我说，那位游家的姨太从老乡那里听到，游家起火了，于家也出了事。什么事？”
“方千和你说了？”这属实在于曼颐计划之外，“她还说什么了？”
“说了我刚才和你说的全部，”宋麒说，“那人不是你们乡里人，只听说了这些。”
于曼颐微微松了口气。
她没打算告诉宋麒自己……自己烧了于家，这事她自己到现在回忆起来也觉得激烈。这是杀人……但她心里又有一处不停地告诉她，是他们先不顾她性命在先，而她所做一切，不过是为了自保。
只是人的自保竟也有代价，于曼颐近日常觉得，她有一部分的灵魂似乎永远被留在那场大火里。她许多次在深夜梦见三叔逼着自己画押的场景，然后梦里便又会燃起一场滔天大火。她在午夜被噩梦惊醒，又在白天逼迫自己忘记。
“所以……”宋麒一只手扶在桌子上，又朝她微微低着身子，语气关切道，“于家到底怎么了？”
“于家……于家……”
好在于曼颐来到这里之前已经编好了谎话。她迅速把语气调整回正常，继而抬起头看向宋麒，认真道：“于家的事，就是我逃走的事。”
宋麒没有接话，只听她说。
“是……是我表哥，”于曼颐道，“我表哥他……不要我了。”
“不要你了？”
“嗯，他来信和我退婚了，他嫌我封建，落后。他在国外遇到了‘真爱’，看我觉得不上档次。”
……
于曼颐敏锐地察觉到气氛在绷紧，宋麒似乎因为她所受的这些形容词有些不高兴，神色里甚至些微有了敌意。上次于曼颐和他说，表哥说自己与别的女孩子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时，他神色里也有这种不悦。
他那一次用词很委婉地说，“那或许是他眼神不好”。然而这一次，宋麒直言道：“那是他瞎，我早就说他瞎。”
“所以我并不封建，对不对？”于曼颐趁机兴高采烈。
然而她今日为了激发他的恻隐之心穿了紫鸳鸯袄裙，发型也很老气。宋麒打量她半晌，还是无法违背良心，实事求是而客观地表述：
“你看上去，确实有一些……封建残余。但真正的封建并不是穿衣，真正的封建在人心里。我看你表哥，纵然留了洋，恐怕仍然是很封建的。我都不需要认识他，我就知道这一点。”
尽管宋麒这番话也没有否认于曼颐封建这档事，她还是短暂地开心了一会儿。
退婚的事发生后，其实每个人都和于曼颐骂过她表哥。但他们骂他是因为他糟蹋了于家供他读书的钱，是因为丢了于家的颜面，是因为影响了三妈和三叔接手于家的打算。到现在为止，只有宋麒是站在于曼颐的角度上，说了她表哥的不是。
于曼颐一度很伤心，因为她发现他们生气的时候并没有驳斥表哥所说的那番道理，就连那些护士和布店老板娘，也只是将这件事看做司空见惯，似乎男人变得“先进”之后和发妻划清界限是一件可以理解且十分合理的事。
于曼颐甚至因此开始怀疑，她被抛弃这件事是否就是这么合理。而她在被抛弃后所受到的一切对待，是她表哥在为了追求自由和进步时，势必出现的附属品——
仿佛这个世界上就活该存在她们这样一些女人，被人像物品似的订下婚事，又被人以追求自由进步的名义弃如敝履。或许若干年以后会有人为她们叹一口气，但也只是叹那么一口气，没有人把她们当成有血有肉的人去提及。再往后一些，或许能有人多看一眼，怜悯地将她们称为旧时代的遗物和悲剧，然而这一个“遗物”，一个“悲剧”，就是她们长达大半个世纪的人生了。
说回来吧，还得给宋麒解释。
总之，如果仅仅是退婚，于曼颐还犯不上逃跑。她等宋麒替她骂了表哥一顿后，又一五一十地把于家叫她嫁给北方财主的事也说了，连游小姐的事也一并说了。
宋麒听得神色愈发冷峻，手也在桌子底下慢慢捏紧。他们城市里的人，再进步也是和真实的世界相隔甚远。游家姨太给他剥开一层，于曼颐如今，算是又给他剥开一层。
她并没有提那场火，只是说到自己被逼着画了押后，就托小邮差准备了船，在夜色里翻墙逃出去了。
而后又是在上海的一些事，连带去姜玉那面试时偶遇霍时雯，又得到了他的新地址，两个人分开后的经历终于同步完毕。
这段经历于曼颐尽量叙述得轻快，尤其是几次面试被拒绝的经历，也的确是又惨兮兮又荒唐可笑。她一边笑一边给宋麒讲，他没有跟着她一起笑，但神色终归缓和了一些。
他还是心情好的时候好看一些，眼型微弯，眨眼时睫毛跳动，不过于曼颐察觉到，她这次来上海，他性子明显比先前冷了。
她的长篇大论终于汇报完毕，宋麒从餐桌上摸过一本大部头的书，无意识地去拨动一侧的书口。
于曼颐听见那种书页迅速落下、互相撞击的声音响了一会儿，宋麒终于问她：“那你现在住在哪里？”

第49章 上海再会（五）
◎他还是以前的宋麒◎
她住在哪里？于曼颐有一会儿没说话。
这又是一个让人会陷入不愉快的话题，于曼颐住的那所旅社是几条街里最便宜的，挤满了初至上海的外乡人。女宿相比男宿卫生和人数情况都好些，屋子里只有六个人，于曼颐称呼她们为姐姐和阿姨。
她不太想让宋麒知道自己住在这样的地方，于是只报了街道的名字。宋麒初听有些意外，说：“离我并不远，但我没有见过那的旅社。”
他当然不会看到，那是一个非常小的门脸，被旁边一家馄饨摊摆开的摊位遮得看不清招牌。于曼颐不希望他追问下去，万幸的是，门在这时响了。
是用指节叩门的声音，急促而有节奏。宋麒回过头，示意于曼颐稍等，便起身将客厅的外门打开。
他的身体挡住了外面看进来的视线，但于曼颐探头张望，发现门外似乎站着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老头。他微微躬身和宋麒耳语了几句，宋麒说话的语气便变化了。
“在哪里？”他问。
“刚路过大门，去买烟了。他们和我打听你是否在家，让我看着你不要出门，他们稍后就来。”
宋麒用道谢迅速中断了和他的对话，再次回到于曼颐身边时，举止显得紧迫不少。
“怎么了？”
“没什么，”宋麒又不和她把话说清楚了，“我有些事，你先回去吧。”
霍时雯提醒过于曼颐，宋麒未必会留她太久，然而这时间也太短了。她迅速回忆了一番和霍时雯当时的对话，追问道：“是不是有警察要上门？”
宋麒皱眉：“霍记者和你说的？”
于曼颐发现宋麒在意识到她知道太多事时的抗拒，就如同她也在听到宋麒知晓游家大火时的抗拒，原来“全盘托出”会让人丧失控制感。于是她迅速改口，说：“不是的，她只说你去年因为办报遇到些麻烦。我……我猜的。”
她抬手指门外：“那个爷爷形容的，就像是警察做的事。”
宋麒沉默着看她几秒，又站去窗前往下望。屋子里本就采光不好，天色又有些暗了，于曼颐只能看见他一道沉默瘦削，但脊背挺直的背影。她对他的背影比容貌记得更深刻，他在于家的堂厅上就曾将她挡到身子后面。如今他气质变了不少，但身形仍然是当时的颀长挺直。
于曼颐看到他一边看着楼下一边无意识地去掏皮夹，从里面取出一叠纸钞，点都不点，便拿回来放到于曼颐面前的桌上。
“你先回去，”他语速很快，“那条街我记得很破，你回去收拾东西，换一家好点旅社。最近别再来找我。我……”
钱推在于曼颐面前，完全是她意料之外，再加上他语气真的不太好，带了催促和驱赶。
“我又不是来和你要钱的。”于曼颐说，一直温和的语气突然带上了恼火。
然而她是来要什么的呢？她特意穿了旧衣服，让自己显得“可怜一点”，但她也不是真的要宋麒可怜她。她看到他的一瞬就生出委屈和依赖，仿佛那个敢一把火烧了于家的人是她分裂出的另一个人格。她到底是来要什么的呢？
刚才明明是很好的，他替她骂了她表哥，让她像是回到了那些在地窖里的日子。她和他一起在那间里弄住那晚也是她想要的东西，他教她怎么用手电和台灯，还在她哭的时候坐到她床边，给她写了一张她到现在都舍不得拿出来叫他兑现的欠条。
可他为什么现在只是急促而直白地给她递过来一叠钱呢？
宋麒似乎也在这一刻意识到自己行为有些不妥。他指腹压在那叠钞票上，语气仍然很急，但又带了解释的意味：“我不是……我是想……”
他现在住得好，穿得好，看上去也不是那个穷学生的样子，可在于曼颐心里竟然还不如那个带着她垫脚走过房东太太大门时，在小石库门里住着的宋麒。
“你和我表哥是一样的，”她刚被消化的委屈变成了一种新的委屈，“你们都急着想把我甩开，我根本就没有想要你们什么！”
她声音很委屈，但这次眼圈却不红了，看着宋麒的眼神变得执拗而倔强，她的眼泪很珍贵，也不是谁都能给的。于曼颐最后看了他一眼，刻意弯腰将桌上的钱推到一侧，又把那杯水“咕咚咚”喝完。
她从钱袋里把欠条掏出来，往桌子上一扔，说：“我在地窖里喂过你一杯水，现在我们清了。”
她说完就走，头都不回。宋麒起身便去追，然而走到门口时，他忽然听到了一楼传来的对话声。
短暂的停顿过后，她已经一步两个台阶地跳下去了。楼梯里回声响亮，他听见那位将警察送进刚修好电梯的老门卫，语气在看到于曼颐后变得很惊讶：
“你什么时候进去的？你找的哪位住客？”
“我谁都没有找。”于曼颐冷声说。而后所有由她发出来的响动，就都在楼道里消失了。
*
女宿里鼾声如雷，于曼颐也是半梦半醒。
她晚上回来就倒到床上，叫几个与她同住的姐姐还以为她生了病。她也确实像生了病，脸色通红，眼皮发烫，偏偏趴在床上一言不发，谁和她说话都不开口。
她拗着这固执的姿态睡着了。
噩梦阴魂不散，如期而至，又是于家上空滚滚的浓烟和不熄灭的烈火。今日更甚，那些本该葬身火海的于家人一个个都活了过来，顶着一张烧焦的面孔，阴沉地看向准备逃出院落的于曼颐。
他们挡在她从后花园离开的路上，挡在假山前面，衣衫褴褛，皮肤焦黑，手被烧得像是流淌的蜡烛头，红色的蜡油顺着指缝滴下来。
于曼颐想跑，却被绊倒。她匍在地上转头，看见火里走出来迎亲的花轿和唢呐，还有已经融化了五官的媒婆。而在于家浓烟密布的上空，一个没有脸的男人慢慢汇聚成型，一身赤红喜服像是从火里长出来……
她的尖叫声被憋在埋进去的枕头里，于曼颐大汗淋漓地醒过来，听到胸口的心脏在和床板剧烈的撞击。
她压着心脏睡觉了。
她发觉自己的心跳比梦里的鼓声还大，然而女宿里的鼾声并不逊于她身体内部发出的声音。于曼颐用枕巾抹干额头汗水，战战兢兢地从床上爬起，穿鞋时特意看了眼床底，生怕有什么东西爬出来。
姐姐和阿姨们都睡得很熟，她们都是做体力活的人。于曼颐走到一位和自己相熟的人床前，蹲着说：“姐姐，姐姐，你能不能陪我出去吃点东西？”
回应她的是更响亮的鼾声，且不止一人如此。
询问了三个床铺无果后，没吃晚饭的于曼颐认命地用一支笔把长发盘起来，推门出去找吃的了。
那噩梦太逼真，让她觉得深夜的旅社里危机四伏，不知道哪里就会窜出一道烧焦的黑影。于曼颐抱着手臂走到门口，脚步忽然顿住——门外当真有一条黑影。
然而这黑影和梦里的佝偻矮小不同，很高，很挺拔，很寂寞。他低着头站在旅社门前，抬起的胳膊微微抖了下，于曼颐才发现，他在弹烟灰。
她对那姿态并不熟悉，但她比谁都熟悉那身影。尤其是——于曼颐开始生自己的气——尤其是腰的那个位置，她坐自行车的时候搂过，她又会画画，对那个地方的线条记忆清晰。
她一把将半掩的门推开，让那身影的主人在自己面前暴露无遗。而对方手里的烟灰又在这时落下去一些，风一起，就和于家上空的黑烟似的，被吹散了。
她并没有告诉宋麒旅社具体的位置，她只说了是哪条街。而他大半夜站在门前，于曼颐恨自己心软的速度过快了，她这超速的心软来自于自己较强的脑补能力。
然而宋麒此人相比生路更擅长找死。他看了一眼于曼颐，又看了一眼旅社，说：“这也是人住的地方。”
“口口声声佃农和无产阶级，”于曼颐说，反手将门彻底合严，“我们无产阶级就住这里。”
“行。”宋麒认可。
“你大晚上在街上晃什么？”
“晚上好找门，”宋麒说，“白天人多又会难找。你这旅店，真是……”
他对这旅店意见很大，于曼颐要是不住这，他也犯不上急中出错，只想拿钱让她换个地方。而于曼颐只解读字面意思，回头看了看旅店门脸，发现确实太小了，白天两边的食肆开业摆摊，就遮得谁也找不着。
“我也没想到你会这么晚出来。”
“我饿了。”
她当然饿，被他气得晚饭没吃就去睡觉，还在梦里精疲力竭。而宋麒听到后便把烟灭了，给她提供选项：“那边有个馄饨摊，还没歇。”
于曼颐记得她带宋麒去酒楼吃邵三鲜，他大言不惭“你若来上海我也会盛情款待”，然而他目前的盛情款待就是黄鱼小馄饨。两个人坐下的时候她还冷着脸，宋麒看她一眼，先和老板要下两碗，又说：“我说款待就一定会款待，可你今天刚来，总得叫我有安排的时间……”
“你叫我最近别去找你，”于曼颐说，“是你先赶人。”
“那会儿确实紧迫，”宋麒说，“我是说，我那里不太方便，你别去找我。等你定下新住处，我就方便……去找你。”
他说完了，又从将烟盒和打火机从衣服里掏出来，从更底部掏出一张揉皱了的纸条。于曼颐垂下眼，看见他把那张欠条推回她面前。
“别把东西落在我这里。”他说。
作者有话说：
shake it这宋麒怎么下卷不当傻呵男大以后人物变得很带感呢。

第50章 民国练习生(一)
◎于麒和他待业的妹妹◎
黄鱼馄饨刚端上来，鱼和汤都是刚熬出来，在夜色里腾出雾气。鱼汤烧得发白，点缀些雪菜和葱花，用勺子拨过，底下还埋了笋干。
真是盛情款待。
于曼颐低头喝汤，听见宋麒问她：“你从于家跑出来，他们会不会来上海找你？”
“他们又不知道我来上海。”
他们或许会猜，但也不确信。中国那么大，出了绍兴去杭州，火车四通八达，她想跑到哪里都行——就像她现在，也对苏老师的去向一无所知。
几口鱼汤喝下去，于曼颐刚才梦里出的冷汗就都被热汗替代了，这顿夜宵驱逐了她心头旋绕的寒意。
她抬起头，也问宋麒：“你怎么开始抽烟了？”
他意味不明的发出一个单音节，便将方才和欠条一道掏出来的烟盒与火机放回衣兜。收好之后，他说：“我很少当着人抽，没想到你会出来。”
他应当没骗人，她下午扑过去的时候，并没有闻到很明显的气味，那种已经和于家的男人们融为一体的气味。于曼颐不再追问，她觉得自己也没什么资格追问人家这样细节的事。
宋麒还是以前的宋麒吗？毕竟于曼颐也不再是以前的于曼颐了。两个人低着头把馄饨一个个地吃完，都吃得很慢。
直到沉默已经无法再用瓷勺与碗的碰撞声掩盖时，宋麒终于开口说话。
“你要是不愿意用我的钱，那我明天带你去和方千吃饭。她家里有纺织厂，学校的宿舍也有很多人不住了。不管是哪里，总比你住的那间旅社……”
“明天不行，我明天有面试，回来就很晚了。”
“回来？你要去哪里？”
“不在租界里。”
“租界外面治安不好。”
“可是租界里的人都比我厉害，我太差了，比不过他们。找了大半个月，还是没有地方要我。”
宋麒很少安慰人，低头把最后的一颗馄饨吃完，才说：“你不差的，你很厉害。”
“我不差为什么比不过他们？”
她找的工作全都没后文，办公室外排队的人要么有经验，要么是面授的文凭。只有她，穿一条土气的裙子，呆呆站在人群里，像个初来乍到的笨蛋。
“他们又没有从小被关在宅子里，也不用从狗洞里掏作业和课堂讲义，”宋麒说，“上了那么多年学，和你这个只读过一年私塾和三个月扫盲班的人同台比试，他们心里恐怕还在打鼓呢。”
宋麒放下勺子，故作忧虑道：“怎么回事？函授文凭的和我一起面试。我多年饱读诗书，是读进了狗肚子里？”
“你和他们站到一起，你就赢了。”宋麒又把勺子拿起来。
她好像真的好一点了。
“那是陆校长发的文凭顶用，”她心情好转之余又觉得宋麒这踩一捧一的安慰方式太高估她，便将认可归功于陆越亭，“他名气大，人家看是陆校长教出来的，才让我进面试……”
“这半年那位姜玉校长在上海声名鹊起，文凭更顶用。或许当时我应该补足学费，送你去姜玉那里。”
“你也听说了姜玉？”于曼颐立刻精神起来，她记得宋麒上次还是对姜玉完全没有印象的样子。
“她办校上过几次报纸，有耳闻。”
“那你知不知道……”终于抓到一个和“沪上美术界”有交集的人，于曼颐立刻向宋麒复述了自己在姜玉画室亮出文凭就被驱赶的遭遇。然而宋麒皱着眉听她说完，表情也很意外。
“还有这些矛盾？”他努力回忆一番，再抬起眼，显然一无所获，“我也没听说过，我只知道报纸上登出来的事，你所说的似乎是什么业内秘辛。”
于曼颐悲伤极了：“我好讨厌这种死不明白的感觉。”
“少用这些词。”宋麒对这些字眼似乎比先前敏感，立刻提醒。片刻思考后，他继续说：“不过你要是真想弄清楚，那我们就去问问这些‘美术界’的人。”
“你认识？”
“我认识啊，你也认识，”宋麒笑了笑，“我做你哥的时候，我们两个一起认识的。”
于曼颐恍然大悟。
*
于曼颐第二天还是执着地去参加了租界外的面试，好在第一轮就把她刷下来了，因此她在宋麒下班之前便回了旅社，坐在门口那面桌子旁等他。没等一会儿，她看到街道上走过一个人，一脸找不着门脸的烦躁。
于曼颐跑出去喊他名字，宋麒这才看到她从两边摊位里挤出来，做饭的白烟蒸腾，把旅社招牌遮了个一干二净。
“这真不像人住的地方。”他复述道。
“哎！怎么说话的！”旅店老板刚巧坐在门口，探身出去便破口大骂。
“我是替你不平，”宋麒将于曼颐拉到身旁，思路清晰，“人家都把你店门遮住了，遮门挡财，人赚不到钱都是有原因的。”
老板震撼地陷入了沉思。
于曼颐感到宋麒这半年来变化很微妙，有的时刻更沉稳了，不过一些时刻，仍然是那个在游家借着扫盲班的名义明开演讲暗嘲封建的宋麒。
他这演讲能力从于家发挥到游家，又从游家发挥到画室报名。现在他又来了，这次的演讲主题是《我妹从你校苦学勤练拿了文凭怎么就找不着工作呢？你给解决一下吧》。
陆越亭画室的经理对于麒和于曼颐当然是有印象的，上次也是他接待了这兄妹二人。一年过去了，经理的沟通能力也见长，端了杯茶坐在于麒旁边，苦口婆心道：
“于先生，令妹找工作这事，学校也是爱莫能助。你知道啊，今年这就业形势特别的差，工作特别的难找，我连自己这碗饭都端得战战兢兢，生怕哪天就砸了呢。”
“怎么一年不如一年呢？”于麒说，“我记得早些年，函授文凭找工作，也是很容易的。”
“上过学的越来越多，”经理喝茶叹气，“学历贬值，人才饱和啊。”
“哥，”于曼颐站在旁边小声说，“我不想去纺织厂。我去纺织厂，那这函授课，不就白学了。”
“是啊，我妹妹还是想做点对口的工作，”于麒示意她稍安浮躁，继续问经理，“我昨天看见报上登了姜玉画室在招助教，这岗位如何？你们都是教育行业的，不如帮我引荐一下？”
“嘿呦呦，”经理放下茶杯，记忆力绝佳地提起了上次的事，“于先生上次就要去报名姜玉，这次又当着我提起姜玉。我都说过，这姜玉为人不过关的。况且令妹拿的是我们陆校长的文凭，即便过去了，她姜玉也不会收啊。”
“为什么不收？莫非就是因为和你们抢过生源的事？抢生源在各行业都常见，二位校长的肚量未免……”
“哎，这不是肚量的事，”那经理放下茶杯，“是这她姜玉偷师在先。于先生，于小姐，你们两个应当也对月份牌有所耳闻吧？”
于曼颐不太清楚，但宋麒的确耳闻。这东西近来在上海爆火，常随报刊或商品附送，在月份栏上印刷彩色画片。那些画片起初粗糙，而后愈发精细，到近年已经成了几个外商品牌做广告的兵家必争之地，一张热门的月份牌画能给画家带来400元的收入，而一位工人辛劳足月也不过15月薪，是为商业美术最成功的行业典范。
陆越亭早年就是靠画月份牌在商业美术界声名鹊起，于曼颐所报名的也是他学校里的商业画科。美术界也承认，陆校长虽然画工不比许多同行前辈精良，但在商业美术的领域却是不折不扣的宗师和先行者。而这一切，和他研究出的一套叫做“擦笔水彩画法”的新技术有关。
“这擦笔画法是我们陆校长最先研究出来，借用的是他早年在照相馆给人画像的经验。于先生，你也知道，这月份牌上画的多是美人仕女，又要挂在人家里，自然是怎么生动立体怎么好看，我们陆校长也是靠这门擦笔水彩画，成了沪上一绝。你看，我这墙上就有一张。”
于曼颐顺他所指抬头看去，果然看到一张月份牌，画的是个站在梅花树下的闺秀，颜色鲜艳明亮，人物与单纯的水彩或国画都不同，脸庞圆润，带了照相馆拍出来似的立体感。
“我倒不知道你说的这种月份牌，是陆校长发明的。我看见的时候，满街都是这种……擦笔水彩画了。”
“是啊，这就是泄密了。许多人以为美术不过纸上涂色，其实作画与开饭店一样，往深了走，各有各的绝活和技法手艺。整个上海，最初只有我们陆校长会这门擦笔水彩的技法，他那画人的方式很独特，是用炭精粉……嗨，外行很难懂。总之，大批顾客当时被他的画法吸引，印出去以后的销量与其他月份牌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这姜玉——这姜玉！”
“听说她早年是商务印书馆图画部招的学生，学习三年，就职四年，攒够了钱便去欧洲进修。进修回来又回老地方给人授课，这一去，就盯上了我们陆校长送去商务印书馆印刷的月份牌原稿。”
“好她个姜玉，做老师一个月八十的月薪怕是嫌少，拿了陆校长的原稿肆意研究，竟然真叫她研究出了堆叠立体感的技法。她不光自己看，还与其他月份牌画师一同分享，这下好了，上海许多人都学会了陆校长的擦笔画法，这和去别人家后厨偷秘方有什么不同？”
“我似乎听闻过这件事。”宋麒终于被唤醒了记忆，也想起了第一次听到姜玉名字时的迟疑。
“当时报纸上曾有辩论，有人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陆校长不愿分享独门技法也是自然，那些人学他技法又低价售画，坏了行业规矩。但也有人说，商业美术行业才有起色，只有叫更多人赚钱，才能引来更多人的创造，月份牌这行也的确是在擦笔画法流行后才真正热闹起来。我当时年龄不大，只看了一些，觉得吵得很激烈。”
“的确，那是十年前的事了。姜玉在月份牌界成名后，才有了钱办校，如今摇身一变，又成了有名的教育家了。商战，恶劣的商战！于小姐，你可千万不要去这种人那里工作啊！”经理下了论断。
今日这信息量实在太多，于曼颐整理大脑，只提取出一个“画月份牌一张卖了400元”和一个“商战，恶劣的商战”。
大上海，未免太复杂了。
*
“这有什么复杂的！”
一年没见，方千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嘹亮。难得宋麒主动来找她，没想到背后一跳，竟然跳出了于曼颐。两个姑娘在学校门前好一通寒暄，说清了来龙去脉，最后由那个出钱的冤大头带着，去了学校隔壁一处靠徽帮菜发家的酒楼。
于曼颐路上和她说自己来上海的事，坐进酒楼就说了找工作的事。她听姜玉的事比宋麒上道，很快就做出自己的评价：
“宋麒不是说了当时报上的骂战吗？这的确不是一件非黑即白的事，你若我叫我从道德上说，我也说不清谁对谁错。但既然都说是商业美术了，那做商人的，就是要为了眼前的肥肉抢，夺，撕咬，我家里的长辈都是这样做的。姜玉从一个商务印书馆图画部的学生做到现在的校长，当然不是等闲角色。”
“我头一次见她，她温温柔柔的，”于曼颐说，“我想不出她抢东西的样子。”
“然而这世上要紧的东西都是抢来的，”方千笑了一声，“莫非你以前在于家，什么都不用抢？”
“以前确实不抢，都是爷爷分给三叔他们，再由三叔分给三妈和别的人，再由三妈分给我……”她说着说着就小声下去，似乎也意识到了这其中的不合理。
“等着旁人分给你，自然不用抢了，”方千道，“那就只能吃一点点人家指缝里漏给你的饭，姜玉能靠别人漏给自己一所学校吗？你既然已经跑出了于家，就不能再用于家那套规矩。你一直没找到工作，是不是也是自己不会抢，不懂怎么抢？”
于曼颐想了想，发现自己面对雇主的时候的确看起来很窝囊，很不会争取，别说“抢”了。
“别再吓唬她了，”坐在一旁的宋麒忽然开口，“她今天在经理那就听了不少了，你又在这里教育她。你就很老道吗，方小姐？”
“我当然很老道，我就是在斗争中长大的。”方千说，终于闭上了尊贵的嘴，吃了几口酒楼的饭。
“不过他们月份牌画家一张竟有400元吗？天哪，我在洋行做翻译也不过月薪40元，还不如跪在我爸面前说几句好听的话。”
“你跪在你爸面前，他都要吓死了，”宋麒说，“你向来是站着就把钱要了。”
于曼颐笑起来，她又看到了这熟悉的方千和宋麒的互相辗轧。他们两人的存在让于曼颐觉得莫名安心，仿佛是她天翻地覆的世界里，最后两个稳定的锚点。
宋麒蛇打七寸，方千没办法在这件事上反击他，干脆换了话题。她说：“你要我给曼颐找个住处，是吗？”
“嗯，不难吧？”
“倒是不难，”方千说完了，看了看于曼颐，又看了看坐在一旁的宋麒，脸上忽然浮现出一种五步之内有仇必报的笑，“我觉得你家就挺好的。”
作者有话说：
全书最难控制的MVP方小姐。

第51章 民国练习生(二)
◎一些关于合住的矛盾◎
宋麒家……这可，使不得。
方千话音才落，于曼颐已经陷入了惊慌。她怎么能住去宋麒家里呢？他们两个非亲非故，又不是真的兄妹，更没有别的关系。虽说先前也借宿过一晚，但那只是权宜之计，这一次，可是要给她找一个“住处”……
“我那不行。”
……
于曼颐从纷繁的心理活动中抽身出来，目光投去话音刚落的宋麒身上。
他这四个字说的简短笃定，毫不委婉，神色也很平静。人靠在椅背上，手放在桌面上，姿态也很松弛，完全没有难以启齿的迟疑。
……等。
她不去住是一回事，宋麒这幅样子就是另一回事了。于曼颐瞪了他一会儿，发现他并没有转头给自己交代的意思，立刻收回视线，也毫不迟疑地对方千说：
“我不能去他那住！”
方千：“怎么了？”
于曼颐斩钉截铁：“因为我是封建残余！”
“封……”方千一时语塞，心道这又不是什么好词，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然而这两位当事人的态度都如此笃定，她即便有心撮合，也不能枉顾个人意志。
“那我……去别处问问吧。”她最后说。
后半顿饭的对话便只在于曼颐和方千之间了，她似乎打定主意不理宋麒。吃到结束，三人先走回学校门口，将方千送了回去。
看着她背影消失，宋麒侧身问于曼颐：“送你回旅舍？”
“不必，”于曼颐立刻与他拉开距离，“我们无产阶级住的地方，你西装革履的，放不下你。”
“我又不进去。”
“总之不欢迎你。”
宋麒到此刻才开始反省，意识到或许是自己那句直白的“我那不行”惹恼了于曼颐。他不道歉，反问道：“那你是很想和我一起住吗？”
哪有他这样问人的？！
于曼颐不接他话，气势汹汹地在电车站站着，等到车一停，立刻跳了上去，又走到了倒数第二排的座位上。
她侧过头，看见宋麒就站在她所坐的车窗旁，很无辜地仰头看她。他左手掀开一点西服外套在腰上搁着，右手抬起来，用指节敲她车窗，“咚咚咚”。
她才不看他，就像他刚才也没看她。电车“铛”一声驶离了，于曼颐抱着手臂在座位上生闷气，一时半会是好不了了。
*
和以前的朋友重逢的快乐是短暂的，于曼颐很快又为自己的生计发愁起来。她照例去和旅店老板借桌子，然后在一个女寝姐姐送她的写着“秀华纺织厂”的写字本上一笔一笔地划拉：
余钱：16元。
风亭照相馆，背景绘制师：拒。
梦华小报，插画师：拒。
……
新买报纸刊出的招工广告又翻到了最后，她仍是一无所获。于曼颐对着写字本发呆，控制不住地想起方千与她说的：你是不是不会抢？
于曼颐觉得方千言重了，她说话向来耸动。她真正的意思，应当是怪她不善于争取。她说不出自己的好，也不敢在雇主面前更多的介绍自己。
与她的退缩相反的，应当就是姜玉，她能在寸土寸金的上海开起一所学校，其间想必经历了许多锱铢必较。于曼颐又思考片刻，将那本子一合，便从旅舍窄小的门里跑出去了。
今日没有约好的面试，她一定要见到姜玉。
然而人生的路上到处都是拦路虎，于曼颐刚走进姜玉的学校大门，便和上次拒绝她那位老师撞上了。对方打量她一眼，语气很不耐烦：“你怎么又来了？说了不用陆越亭的人！”
“我要见姜校长。”于曼颐说。
“做不成助教的人那么多，莫非个个都要见姜校长？”那老师语气匪夷所思，“走吧，我还有别的事。”
“他们是画得不好才见不成，”于曼颐掷地有声，“我画得好。我是文凭的问题，不是自己的问题，我要见姜校长！”
“谁说你画得好？”
“你说的！”
“……”
争执正僵着，楼上突然一蹦一跳下来个小姑娘。于曼颐侧头看，发现这孩子样貌很眼熟，但又比她脑海中的人长高了不少。两人对视片刻，于曼颐听见她大喊：“上过报纸的姐姐！”
“你们认识？”
“认识的。”
她跳过来打量于曼颐，语气说不上友好，不过也没有面试老师的抗拒：“你来我们这里做什么？你不是在陆越亭那学画吗？”
“她来应聘助教。都去和陆越亭学了，又来我们这里，真是……”
小孩显然没有成年人的教条，又或者是因为她们先前打过交道。她打量了一会儿于曼颐，说：“那我去和姜校长说一声，看她要不要见你！”
说完，她便“噔噔噔”跑上了楼。于曼颐没等一会儿，又见她“噔噔噔”跑下来，大声说：“你去校长室吧！她在接待客人，一会儿就来了！”
*
校长室里很安静。
于曼颐这些日子跑了不少公司，也见了不少办公的地方。大上海富丽堂皇，有的地方抬起头见水晶穹顶，真叫人眼花缭乱，自惭困窘。然而姜玉的办公室和别处都不一样，窗帘和家具都是丝绒装起来的，墙上与柜子上摆放着她自己与学生的画作，和她这人给人的感觉一样。
然而于曼颐已经知道，她不能相信别人给她的感觉了。姜玉只是需要别人觉得她温柔优雅，温柔优雅是一个好大的骗局，这世上的事不是靠温柔优雅做成的。
因此她虽然很想得到这份工作，但当姜玉回来的时候，她脸上又带了一些警惕。她警惕而拘束地坐在沙发上，看到姜玉穿一条深色的香云纱旗袍，脖子上带了一串珍珠项链，头发温婉地在脑后挽髻。
她声音柔柔地和于曼颐寒暄几句，而后从柜子里拿出一叠画纸，又从里面翻出了于曼颐来面试时画的那一张。
她没想到她会保留下来。
“罗老师面试过的作品我都会看，学校正是用人的时候，”她能看穿于曼颐心意一般说道，“但是你这副作品，即便你拿的不是陆校长的文凭，在我这里也是不过关的。”
“可罗老师说……”她这才知道那位面试官姓罗。
“罗老师只看技法，我要看的是作品的意识。你只从陆越亭那学了技法，提笔画的也是陆越亭的东西，又不如他其他的学生熟练，那我为什么要你不要别人呢？”
“姜校长，什么叫意识？”
“你把技法做到顶级，意识自然就会从你笔端浮现。所以说，你连基础的技法，都还做得不到位。但这不是你的错……”
姜玉话锋一转。她的语气并不是在指责于曼颐，反倒是为了她惋惜。
“陆校长的技法，本就有些落后了。他自己是十年前成名的，靠着名气办校多年，教给你们的也是十年前那套东西。而商业美术这一行，最忌讳落伍。技法只是工具，人人可用，商业美术，卖的是内容。”
于曼颐仿佛从她温和的声音里看见刀光一现。
“他总觉得是我学走了他的技法，叫后来的画家们抢了他的生意。却没想过，他已经上了年龄，画的也是他那个年龄的审美，女人们姿态扭捏，裹着小脚。而现在人对女人的审美，已经是……”
于曼颐看到姜玉身后一张立着的月份牌女人图，竟然是一个烫了卷发的年轻女人穿着开到胸前的V领衫，坐在一辆漆黑的摩托车上。
还有一组四张并放的更为大胆，居然是四个穿着连体衣的女孩刚洗了澡出来，衣服短到大腿中部。这对于曼颐而言是十分裸露的画面，然而这四个姑娘都是落落大方地摆出各样姿态，神色也绝无扭捏。
她回忆陆越亭的画，想起他画的月份牌颜色也鲜艳，但与姜玉办公室里这些比起来，就很黯淡了。而且他画的女人姿势也有些刻板，像是被人摆弄出来的模样，脖颈佝偻，有如提线木偶。
而这些画法，都延续到了于曼颐的笔触里，她脸一下变得很红。
红过之后便是沮丧，她好像知道自己一直无法找到工作的原因了。她想给人画画，她学的也没什么问题，但她的审美太落后，她可真是一个……封建残余。
于曼颐越想越受挫，来找姜玉时的一腔斗志全都被打击没了。然而姜玉在这一番说辞之后，又把她的画拿起来看了一番，柔柔开口：“曼颐，你为什么学画？”
于曼颐茫然地抬起了头。
她为什么学画？
自然是为了给人画包装纸……不是，是为了赚一些安身立命的钱。但安身立命未免太低级，她绞尽脑汁地想了一会儿词语，终于想起了苏文嘱咐她的那四个字。
“为了……扬名立万。”她说。
这四个字与她垂头丧气的样子格格不入，姜玉都被逗笑了。她摇摇头，说：“这是谁教给你的词语？真没有见识，他一定一事无成吧。”
于曼颐哑然。
什么都不对了。她学的东西是不对的，扬名立万也是不对的。她从没有受过这样大的打击，咬着嘴唇看向姜玉，恍惚间想起，宋麒把她惹生气了，也还没有来找她道歉——事业和感情双双遇挫，她真是太失败了吧！
她要是没有逃出于家就好了。
这个念头一出来，于曼颐立刻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意识到了一个陷阱，那就是当人有退路的时候，很容易回避失败与痛苦，转而投向那条更容易、也无需太多付出的道路。
然而那才是一条更昂贵的道路，仿若一个包装精美却需要用未来支付的礼物。须知她若是没有逃出于家，她就要嫁去北边做别人的四太太了——还好，我们曼颐已经用一把火，把那条退路烧掉了。
于曼颐回过神，继续凝神听姜玉与她说话。
“……不过你这画法虽然有很多陆校长的痕迹，但我也能看出来你悟性不错。这样吧，我这里有一条路，你或许可以试试。”
姜玉从自己的桌子上找出一张纸来。
“这是商务印书馆图画部招聘练习生的报名表，我也是从这里考出来的。你这技法用作商业美术虽然审美过时，但去应付这考试，也比其他学生强许多了。况且那些考官年龄也不小了，不会反感陆越亭的画法。”
“这个能……”于曼颐听着‘练习生’这三个字就有些忧虑，“有薪水吗？”
她这不加掩饰的现实将姜玉逗笑了。
“通过考试的话，每个月是有津贴的，和工人差不多，”姜玉说，“前两年还有老师给你们上课，或许能将你这旧审美洗刷干净。但人家将你培养出来，你也要在印书馆工作三年，至于正式的薪水……见仁见智吧。”
姜玉看来是嫌少，不然她也不会离开商务印书馆出去留学，又回来开学校。但姜玉觉得少的数字，对于曼颐来说，一定很多。
她立刻将报名表接过来了。
她感谢姜玉与她说了这么多，她在她心里形象更多面了。于曼颐捏着报名表离开，推门时忽然回头，问：“姜校长，你说的印书馆那上课……有你的课程么？”
姜玉已经坐回办公桌。她抬起头，冲于曼颐笑笑：“有的。”
*
于曼颐出了姜玉的学校，便找了一处吃馄饨的摊位。她又想吃黄鱼馄饨了，然而这品类好生昂贵，不是她自己能吃得起的。于曼颐要了一份鲜肉的，又将那报名表拿出，心想，若是通过了这门考试，在商务印书馆做练习生，那津贴起码能吃得起黄鱼馄饨了。
她已经被打击得很现实了。总之安身立命很低级，扬名立万也低级，那她就低级到底了，她学画就是为了吃得起黄鱼馄饨。
于曼颐从包里拿出一根笔，一边吃一边在本上写：
3日后，报名截止，棋盘街带报名照。
7日后，棋盘街考试。
刚写到这，她耳边忽然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于曼颐抬起头，看到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刚从她面前走过去，走进隔壁一处旅舍，粗声粗气道：“这个人，见过吗？！”
馄饨好烫，她急急咽下去，又将纸币也收起来。馄饨摊和旅舍并无隔音可言，她听到那人继续高声喊道：“没见过？你们几个，再给我去隔壁一家家的问！哥儿几个替刘老板雇了你们，找不到这逃婚的臭娘们，谁也别吃饭！”
“什么事？”身旁一个老太太问。
“抓逃婚的，”一个爷叔也颤巍巍回答，“在这片搜了好几天了，听说东家是个刘姓盐商……刘丰盐！”
话音未落，于曼颐手里的瓷勺忽然“咣当”一声落回碗里。
刘丰盐……
婚书上几个偌大的汉字，墨色的，却像是流了血。
刘丰盐……
于曼颐忽然站起身，险些打翻那碗没吃完的馄饨。她抱紧包，头埋得低低的，趁着几个进旅舍的人还没出来，朝自己住的旅舍跑去。
她是一周一周给的房钱，老板说这样能便宜一些，如今求着老板给她退钱。她太着急，说话的声音都在发抖，老板只能不情不愿、慢吞吞地给她办。
她看着对方磨蹭着在账簿上写字，也没力气催了，只带着哭腔说：“老板，若是这几天有人来问我，你能不能说你没见过？”
“谁问你？”老板尚未认识到事态严重，“那位穿西装的公子哥？吵架了？哈，他那个嘴，不谈朋友也好！”
“不是的，不是的，你千万不要说见过我，求求你了。”
于曼颐语气太急，他终于听出异常，抬头才发现她已经眼里含泪。老板这才加快了手里动作，最后将几枚硬币用纸包了递回，说：
“住在这种地方，自然都有难处，放心，我没有见过，也没听过你的名字。”
她已经来不及感激，就像她离开绍兴前也没有对布店老板娘表示感激。于曼颐逼着眼泪退去，否则会模糊视线，看不清道路。她将钱和文凭和自己的衣服都抱在怀里，这次多了一张重要的纸，是商务印刷馆的报名表。
她用一张别人给她的包袱皮裹在头上当成头巾，一路从旅舍狂奔到了宋麒所住的那条街。公寓依然很洋气地矗立在路旁边，不过这次那位老门卫倒是尽忠职守地站着，盘问每一个访客进门的目的。
于曼颐很怕那些人里会有来这条街的，几乎是带着哭腔和门卫说话：“能不能先让我进去，我找宋麒，我找宋麒！”
“宋先生还没回来，”老门卫今日一改脾性，“不过他就快下班了，小姐你先登记，等他回来……”
“我去门口等他行不行？”
“这不合规矩，我们这公寓住户很在乎治安，进去的都要……”
“我不要在街上站着，你让我进去吧！”
“街上很好的来，小姐可以先去喝咖啡。”
于曼颐从没有这样清醒地体验过梦里才有的恐惧，她连火烧于家的时候都很镇定。她看到那个从火和烟里长出来的男人醒过来了，他从夜空俯视着她，他甚至开始有了模糊的五官……
她烧了于家，可那个刘丰盐还活着！他两次订婚的彩礼都打了水漂，他识破了于曼颐笨拙的障眼法，他来找她了！
门卫拦着于曼颐，真是老当益壮，叫她绕不开也过不去。她后背忽然投下一道阴影，于曼颐浑身冰凉，满脑子都是刘丰盐的人发现了她的踪迹。
她抱着脑袋蹲下去，不知道他们会把她捆住还是放进麻袋里。然而那阴影停顿片刻，最终转到她身前蹲下，用手扶着她的肩膀，语气意外：“曼颐，怎么了？”
于曼颐抬起头，嗓子深处传来剧烈的酸涩。她攥住他放在她肩上的手，用尽全力地抓着，语无伦次道：“宋麒……于家……火……”
他安慰人的话语贫瘠，他不让她住进自己家里，他只会敲她的车窗后在车底满脸无奈。然而这一刻，他却本能地伸出手臂，在怀里给她一处留出安抚和平复的空间。
“好了，好了，”他有些疑惑，但仍然声音温和，“我回来了。”

第52章 民国练习生(三)
◎你可真是……大机灵鬼◎
这是于曼颐第三次来宋麒住的地方，第二次来他现在的寓所。她对街道的恐惧在宋麒把她带进公寓大门的一瞬减轻，只剩下浑身的冷汗提醒她方才的应激。
他们没有那么多人，姜玉的学校和宋麒所住的街道也有一段距离。她被他扶着肩膀后侧带进电梯，再回过神的时候，已经坐在她上次来的时候所坐的那把椅子了。
他又给她倒了杯水。于曼颐盯着玻璃杯的水面慢慢升到杯口，注水声也拐了个弯，从响亮变得沉闷。
她的心终于慢慢定下来。
她去握杯子，手指还在抖，但尽力握稳。宋麒看她心神不定，试探着问：“你说什么，火？”
于曼颐险些将杯子松开，但她迅速抬起另一只手，把杯子稳固住了。她盯着微微晃动的水面，意识到自己刚才险些说漏了嘴。
“没有，没有火，”她笨拙地纠正自己，“和火没关系。”
她全神贯注地看着水面，而宋麒也在看她。他看她的眼神产生了一些变化，从彻底的关切变得带了少许观察。
她真的只是跑出了于家吗？从绍兴孤身来上海，这对以前的于曼颐来说是一件多大的事，可对当前的她而言，似乎又不算什么了。
那个在地窖里对他啰嗦着将自己全盘托出的于曼颐与过去不同了，她开始有意识的遮掩自己。
她又喝了几口水，终于平静下来，和宋麒断断续续地解释：“我在……我从姜校长那出来，我拿到了报名表，我去吃馄饨……我看到了刘丰盐的人……”
“刘丰盐是？”
“是逼死了游姐姐的人，”这个名字是于曼颐恐惧的源泉，她又有些激动了，“他给了游家一笔彩礼，游姐姐死了……他又来和于家说亲，结果我跑了，他气不过，雇了人在到处找我，我碰见他们了……”
宋麒很耐心地听她说话，就像是他重返游家的那一天。看来啰嗦才是于曼颐底层的语言系统，她再变也改不了这点，一着急就没办法条理清晰。
宋麒也不明白自己在听于曼颐说话这件事上为何如此有耐心，他对自己的认知向来是缺乏耐心。他尽量用自己的理性去把她情绪性的话语转化成单纯的事实骨架，再用反问句和她核实。
“刘丰盐的人在上海搜旅社，看见你了吗？”
“没有，我跑了。”
“旅社那位老板……”
“他答应我了，他说自己没见过我。”
宋麒感到一些欣慰。于曼颐的逻辑缺失只体现在语言上，但落实到行动上又非常有条理。如此甚好，她这人很难靠理性驱动，惊慌乱窜之下单凭本能也活得滴水不漏，实在是一只神奇的封建残余。
相比之下，宋麒自认略逊一筹，想事情还得特意调动理智。
“你先前说小邮差帮你准备了船，会不会是他透露你的行踪？”
“不会的，”于曼颐很坚定，“他特意不让我告诉他我的去向，他说这样他就是真的不知道，而不用撒谎了。他只知道我坐船去过杭州。”
宋麒点了点头。
“既然没人知道你在上海，那就是说，刘丰盐只是顺着南方城市撒网。你都过来这么久了，他们先前应该是在杭州一带搜人，搜不到才来了上海。只要你躲过这段日子，他们自然会去别的城市。”
他说得很有道理，于曼颐狂跳不止的心脏缓过来些。她想了想，又说：“他会不会报警找我？”
“或许会在绍兴报警，”宋麒说，“可惜现在这城市各有各的混乱，政府只想各扫门前雪。除非像我上次那样闹上报纸，一个地方的案子，很难在另一个地方闹大。”
“他会来上海报警吗？”
“不排除这个可能。但上海这边情况和其他城市不同，我们现在法租界，各个警署有自己的辖区。租界外面的事很难闹到租界里，更何况是绍兴的事？”
于曼颐全神贯注地听他分析完，终于能稳稳当当端着杯子，喝了一大口水。
“所以我说你不要去租界外面找工作，”宋麒继续说，“现在又多了一条不能去的理由。”
“我不去外面了，”于曼颐这才想起来那张报名表，赶忙找出来从桌面上推过去，“我去找了姜玉，她让我去参加这场考试，考过了就能去商务印书馆图画部做练习生……哎呀！”
她刚稳重下来，又一抬头，纠结道：“你说我躲过这段日子就行，可我三天以后要去报名，七天以后还要去考试，万一碰上……还有公示……”
“报名可以我帮你去，考试和公示……”
宋麒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又一次避免了被于曼颐带着跑，靠逻辑把事情从头开始捋。
“其实我上次就想问你，”他说，“你从于家走，带了正式的身份证明么？你找那些工作，都不看这些吗？”
“我没有身份证明，我一直都没有，”于曼颐说，“我就是这么和他们说的，我们乡下的女孩子，生下来就没办过证明，他们也都认可，许多外地来工作的人，都没有身份。”
她真是石头缝里蹦出来一个人，击碎了宋麒有条有理的成长认知，这片土地真大啊，于曼颐的背后才是1929年真实的中国，而城市化且流程完备的上海只是其间狭窄的一处特例。
宋麒重整思路，在短时间里振作起来，继续说道：“所以你是一个没有身份的人，只要找到门路，你变成谁都可以。”
门路是什么？于曼颐没听懂。但她纠正道：
“也不是谁都可以，我文凭上写的是于曼颐，我不能变成别人，不然这文凭就作废了，我身上顶用的就这一样东西。”
“于曼颐是中文名字，”宋麒思路一通，脑子就转得很快，说话间就有了后文，“我给你做一个外国身份，办一张假护照，只要别被使馆抓去核查，又别真用去出入境，凡是用名字的地方都能蒙混过去。”
……他在说什么！
于曼颐真想知道两人分开这一年到底都发生了什么。怎么她用一把火将于家付之一炬，又连夜逃出几百公里。而宋麒说起办假身份驾轻就熟，就像做过了好多次，更别提他所说的是外国身份！
这是两个怎样的法外狂徒啊！
“……你就假装一个国外长大的华裔，”宋麒渐入佳境，“于曼颐三个字私下和熟人用，报名、登记、住店都用证件上的，这样也很合理。尤其一些在租界给洋人办事的走狗，十分崇洋媚外，见你拿的外国证件，或许都不会严查你……”
“最关键的一点。”宋麒话音一转。
“那些警察已经将我的亲属关系摸得清清楚楚，若是家里一定要多一个人，捏造一个从国外来的身份，是最叫他们查不出脉络的。”
……等。
于曼颐脖子僵硬，缓缓转头看向宋麒。她好像终于找回理智了，她被刘丰盐吓破了胆，到这时候才找回理智。
“什么样的身份比较合适呢？”宋麒摸着下巴陷入假设，“……留洋才女和她的糟糠之夫？”

第53章 民国练习生(四)
◎奇迹曼颐（洋装版）◎
人的自尊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越是匮乏越是急着自证拥有，反过来也成立。这句话落到耳朵里的一瞬，于曼颐忽然从宋麒身上看懂了她表哥与她划清界限的真正原因：
他正是没有那么进步，才迫切地割断自己与故乡的联系，又毫不犹豫地把于曼颐推上风口浪尖。
她对表哥生出过不多的好感，被他退婚后，也只是生出不多的恨。他是一个隐身在于家身后的男人。他们可真是层层叠叠的隐藏，三叔藏在三妈之后，于老爷藏在三叔之后，表哥又藏在于老爷之后，把惨烈的爱恨都留在于曼颐和于沈氏之间。
于曼颐用火把自己与于家难解的爱恨烧了。现在，她连对表哥的那点恨也消失了，人很难恨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她也不再认为是他抛弃了她，他们之间谈不上抛弃，反倒让她拥有了挣脱藩篱的理由。蛮好的，和于曼颐退婚将成为表哥一生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于曼颐收回自己的思绪，听见宋麒仍然沉浸在假设里：
“……但他们要去和我别的亲属验证，我也没有定过婚约，是否会有破绽呢？或许你还是彻底的陌生人好些，做个假的租客合同也无不可……”
“你先前不是很笃定的，不让我住进你家里吗？”于曼颐终于忍不住问道。
“你不是在楼下求我留你吗？”宋麒不假思索。
他思维何等跳跃！于曼颐立刻否认：“我哪里求你了？”
“门卫可以作证，”宋麒道，“我一会儿还要去和齐叔解释，简直像我始乱终弃。我这样清白的人。”
什么始乱终弃，什么……“齐叔？”
“一楼的老门卫。”
这世上的门卫莫非都姓齐，于曼颐感到头疼，更头疼的是，她现在也的确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方千还没有找到住处，护照也只存在于计划里。她仍然是于曼颐，街上的每一处旅社对她而言都是陷阱。
“但我这里不是长久之计，”宋麒逗她尽兴，还是改回了以前的口风，“你上次也看到了，警察说来就来。等刘丰盐的人离开上海，我帮你再找一处安全的地方。”
他这次竟然主动对她提起了警察的事，看来做出了留她短住的决定后，宋麒对自己的事也松了口风。于曼颐迟疑片刻，试探着询问：
“宋麒，那些警察，到底找你什么事？真的就只是报纸的事吗？”
宋麒神色维持着轻松，他看向于曼颐，不着痕迹地反问：
“你真的，就只是从于家跑出来吗？”
他看出异常了，但他没有追问。他在暗示于曼颐也不要追问。她捧着玻璃杯的手指又有些痉挛了。
宋麒的视线从她的脸上移到水杯上，又帮她把水杯拿走。于曼颐的手落回膝盖。
“你的行李呢？我看一看。”
于曼颐觉得自己刚才的问话太冲动，而宋麒的反问也让她像是触角被电的蜗牛。她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一板一眼地把自己行李在桌上摊开，把东西给他过目。
“这是文凭？”
宋麒第一次看见她的文凭，这东西里毕竟有他的功劳，因此他很是仔细地把所有字都读了一遍，并肯定道：“不错。”
……
他将于曼颐的文凭和商务印书馆的报名表收起来，这两样东西他替她报名的时候都得用。而后是隔壁床位送给她的纺织厂的本子，他刚拿起来，就被于曼颐抢走，说：“这个不能看。”
宋麒举起双手示意投降，又去拿她钱袋。那是布店老板娘给她缝的，上面有针脚细密的白色桂花。
宋麒将钱袋拿在手里掂了掂，又递还给她。他没有对于曼颐的财务状况直接做出评价，只说：“勇气可嘉。”
……气死人了。
最下面的是那身鸳鸯成精的衣服，于曼颐今天穿的是学生服。两件衣服勤洗勤替，布料都被磨薄了，于曼颐唯恐他说什么“这也是人穿的衣服”，那她一定会翻脸，下楼自愿被刘丰盐带走。
不过宋麒只是看着衣服沉思片刻，说：“留洋学生穿这种衣服太违和，警察一眼就识破了。”
“那我照着方千上次那套做一身吧，”于曼颐又对裁缝活蠢蠢欲动，“拿你那条窗帘行吗？”
宋麒：……
他那窗帘倒真是欧派花纹，做洋装并不违和。然而他斩钉截铁地拒绝道：“我正好晚上要出门，带你去买一身吧。”
“我买不起，我可以用窗帘……”
“我买得起，请你不要用我的窗帘。”
*
于曼颐和宋麒趁着夜色出门，显得鬼鬼祟祟的。于曼颐是真的鬼祟，坐在黄包车上用头巾遮脸，警惕地观察街上是否有刘丰盐的人。宋麒抱着手臂闭目养神，不过偶尔也抬头看一眼。
他带她去的竟然是陆越亭画室旁的那条街，于曼颐在那条街上第一次看见人喝咖啡，第一次看见西洋乐器，也是第一次看到一条放在橱窗里的洋装长裙。
宋麒闻言后直接将于曼颐送进那间服装店。店里几近打烊，没想到还有生意上门，不过看这两人是真的打算消费，店员也就尽心尽力地招待起来。
于曼颐本以为宋麒会和她一起出谋划策，然而他对陪女人买衣服兴趣并不高。试到第三身的时候，于曼颐从试衣间里再出去，宋麒就已经不在了。
“小姐，先生说你看到喜欢的就定下，他一会回来付款。”店员说。
“他去哪里了？”
“这我不太清楚。”
于曼颐有些失落，但是这本来就不是宋麒的义务，他已经做出了超过他责任范畴的许多事。她抿了下嘴，打量了一会儿镜子里的自己，问店员：
“我觉得都不是很合适，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一条白色的，胸前是一排贝壳白的扣子，布料上有十字纹路……”
店员听她叙述了好一会，终于反应过来：“那是去年的款式了。”
“是的，我就是去年看到你们放在橱窗里的。”
“那我去给你找一找，我记得还有一套。不过这衣服啊一季一换，那种样式已经不时兴了，小姐，你确定……”
“没关系的，”于曼颐下意识地说，“我也不是很时兴的人，穿这些时兴的衣服，总是怪怪的。”
“时兴是说衣服的，小姐怎么能用在人身上呢，”店员道，“人又不是死物，我们工人夜校里说……哦，苟日新，日日新。我去给你拿衣服。”
大上海真是先进如斯，连服装店的店员都能说出这样的话。劳动人民的智慧如此质朴又充满真理，前有绍兴的黄包车师父对着丞相坟墓总结王超更替，今天买衣服的店员也能给于曼颐传授夜校知识。
不过工人夜校又是什么呢？是和函授学堂一样的地方吗？
于曼颐想问宋麒，但是宋麒迟迟不回来。她坐在沙发上等店员把衣服拿回来，上身的一瞬间，就得到了赞叹——不排除是人家急着下班，不过于曼颐自己也觉得，这身衣服还是比前几套顺眼多了。
“那就这一套吧。”她说。
她把衣服换下来，让店员包好。因为宋麒还没回来，所以她和店员说自己想去隔壁的书店逛一逛。
书店同样也快闭店了，她急匆匆地挑了几本美术教材，想在商务印书馆的考试开始前恶补几天，尽可能的不要让自己的审美如此封建。这些书都是彩印的，花了她一块三毛。
啧，知识昂贵。
于曼颐抱着书往服装店走，进门时忽然感到后面有人走过。她心头总悬着刘丰盐的影子，惊慌回头，才看到空旷的街道尽头，两个男人的影子先后路过，有一道身影很明显是宋麒。
她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但能看见宋麒给了对方一样东西。她在宋麒发现她站在店门前跑了回去，抱着一包书和服务员装好的那包衣服一起坐在沙发上。
她沉默着等他推开服装店的门，和店员说了几句话，又揽着她肩膀把她带出去。黄包车已经叫好了，她和宋麒一道坐上去，他没有太关注她怀里还抱着一包新买的书，也没有问。
所以她也没有问，她怕自己蜗牛的触角再次触电。表哥退婚这件事终归还是给她留下了一些印记，她以前只是生理上怕痛，现在她心理上也怕痛。因为怕痛，干脆就假装不知道的回避。
他们一起回了公寓门口，于曼颐其实还没有做好再次和宋麒共住一室的准备，这和上次在里弄里不一样了。
然而她先跳下车，回过头时，宋麒却没有下来。他朝站在门口的齐叔招招手，说：“辛苦送她上去，你知道我钥匙在哪里。”
齐叔立刻过来接于曼颐，宋麒朝她微微俯身，说：“我临时有些事，明早给你带些洗漱的东西回来。你不要随便出门，知道了吗？”
“我知道，”于曼颐鼓起勇气说，“那你能不能早一点，我可以等你回来再睡。”
“恐怕不大行。”宋麒说。
夜里起雾，夜里总起雾，就和于曼颐离开于家的时候一样。她看见他的黄包车消失在雾气里，齐叔的声音则被雾气洇得缥缈：“小姐，来，我教你乘电梯。”
她只能抱着书和衣服回去。
宋麒这次没教她怎么用新家里多出的无数电器，于曼颐在家里找了好长时间，终于找出那把手电筒。她把开关一按一按，灯泡的光也一闪一闪，那是她唯一熟悉的东西，是她在运河上空见过的闪烁的星星。
她把手电筒倒放在桌面上，又翻开了纺织厂的笔记本，在一页新翻开的横纹上写：
买书，一块三。
余钱，十四元。
欠款，宋麒，裙装，十八元。
这衣服太贵了，她拿的时候没想到，去年的过时款还要这个价格。她如果知道应该就不会买了，她竟然也没有多问一句。
于曼颐揉了揉眼睛，在后面继续写：
顶级月份牌，稿酬四百每张。
商务印书馆练习生津贴，每月十五元。
看来她一定得通过这场考试了。
作者有话说：
端午开心哦～

第54章 民国练习生(五)
◎这怎么摸上了◎
白天的时候，宋麒将于曼颐的钱袋形容为“勇气可嘉”，然而她知道，自己并没什么勇气。人在面对更好的选择时去选择未知的那个才是勇气，这是反人性的。而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未知和更糟里选择未知罢了。
所以她不但没有勇气，运气也不太好，否则怎么总是要面临这种选择呢？
然而事已至此，于曼颐只希望把自己那些运气，都攒到这场考试里。她钱要花完了，还欠了宋麒的人情和钱，她很不愿意欠别人东西。她太想也太需要去这个叫商务印书馆的地方了。
她在宋麒家里尽量缩小自己的活动范围，只用一个杯子，一把椅子，睡觉的时候就躺在客房那张大床最边缘的位置。她摸索着找到了所有灯的开关，入睡的时候只在床头柜留了一盏台灯。
她在旅馆里永远伴随着其他女人的鼾声入眠，宋麒家里却是很安静的。她一觉睡到天亮，不用担心被别人吵醒，不用担心刘丰盐的人突然闯进宾馆抓她，连那场折磨了她大半个月的火都没有来梦里骚扰她。
不过她睡眠仍然很浅。快天亮的时候，于曼颐听见客厅里传来开门的声音。她立刻睁开眼，还没来得及起身，听见对方将什么东西放上桌面，就又匆匆离开了。
于曼颐跑到客厅里，看到桌上放了一袋东西，是宋麒给她买的一些姑娘们生活上用的东西。他不会选，于曼颐翻了翻那些东西，看出来他一定被坑了。
他很急，放下东西就离开，没有等她出来说话。于曼颐把那些东西收到自己房间，又跑出去吃完了他买的早饭。他这回应当看到她买的美术课本了，因为那些东西就摊开了放在餐桌上。于曼颐把饭碗洗干净，就坐回饭桌上继续看和画起来。
公寓和宅子里的用具有些不同，但也没有那么大的差距。于曼颐觉得宋麒一直不回来，她不可能一直饿着，就又谨慎地从柜子里找出一颗土豆。锅已经架好了，下面是凝固的透明固体。于曼颐壮着胆子实验，将点燃了的火柴丢进去，果然看见火苗窜起，锅里的水很快开始沸腾。
于曼颐准备给自己水煮一颗土豆的时候，门被敲响了。
她心里一惊，立刻大力将火吹灭，保持家里安静无声。好在这时候来的不是警察，她听到门外传来齐叔的声音：
“于小姐，现在方便吗？我进去了。”
于曼颐觉得宋麒有些太信任齐叔了，他完全掌握了他家门的钥匙。她刚坐回餐桌，对方便端着一份饭进来，给她放到了桌上。
“不用不用，”于曼颐立刻说，“我自己煮就好。”
“宋先生让你先不要动火，家里的东西你不熟悉，”齐叔说，“况且你要备考，这几日我给你送一些上来就好。”
他果然还是看到了她买的课本，只是没有当时提及。不过于曼颐被另一句话吸引了注意：“这几日？他什么时候回来？”
“快的话明天就回，慢的话或许要三五天，”齐叔道，“于小姐，宋先生说你要考商务印书馆？”
“是的。”
“那可是很好的公司啊，”齐叔感慨，“听说职工有自己的工会和读书会，还有专门的浴室和食堂呢。第一批员工岁数都与我差不多了，我从没听说过，人能不做工，雇主仍然给发钱的——听说那叫退休金。真是好地方啊。”
于曼颐也没听说过。佃农们手停口停，年轻时再卖力，也逃不过老来凄惨。若是有退休金这种东西，那岂不是就不用等孩子赡养了？那养儿防老这话，恐怕也就失效了。
于曼颐脑海里闪过一些神奇的念头，神奇而大逆不道。资本社会和现代文明从根源上开始撼动她的农耕思想，维持时间接近两秒。
两秒后，她回过神，和齐叔说：“齐叔，这顿饭辛苦你端上来了。之后就让我自己做吧，我学会用那个锅了。”
齐叔这才闻见家里的酒精味，他去看了一眼，于曼颐用的原来是酒精锅。他受了宋麒的委托，但是于曼颐也有自己的态度。
斟酌片刻后，老门卫说：“那这样，于小姐，我晚上给你买些吃的上来，都能用这个锅做。别的器皿你就不要动了，好么？”
一老一少达成一致。
于曼颐的活动范围又扩大到了厨房，用的东西也多出一个锅和一个碗。她在家里煮饭，备考，睡觉，一个人又度过了一天，一夜，又一天。刘丰盐的人在外面搜她，她没有任何出门自找麻烦的欲望。
到了第二天晚上，宋麒终于回来了。
于曼颐鼻子很灵，她是先闻见了一股从门缝里钻进来的强烈的机油味，然后才听见了放轻的脚步声。她能辨认出宋麒的脚步声，立刻起身去开门。
宋麒正在摸钥匙，陡然看见门被打开，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看清门缝里的于曼颐时才松了一口气。
她好像猫，或者鼹鼠，或者麻雀，总是不太像人，在门缝里伸着脑袋用黑色的眼睛观察他。宋麒注意到她穿了那身新买的米白色洋装，腰身掐得紧，不再是被宽袍大袖遮掩的身体线条。
于曼颐也观察到他在看自己的衣服，说：“我怕警察忽然上门。”
“这几日消停了不少。”宋麒说，从她给他留的门缝里挤进去了。
房间里有两个人竟然和只有一个时差这么多，宋麒一回来，于曼颐觉得这房间立刻变小了，不再是只有她在走来走去。
宋麒带了饭回来，也看到了于曼颐在厨房留下的酒精残骸，感慨道：“竟然没把我家烧了。”
“有什么了不起，我什么都会。”
她急匆匆把自己堆在餐桌上的书都摞到靠墙一侧，等宋麒把饭摆开。他看起来有一些歉意，把于曼颐自己在家里扔了两天——虽然后者看起来一点都没往心里去。
宋麒看了一眼书，意识到，人家在学习。
他刚回家的时候不觉得，也是坐下来才发现自己身上机油味浓重，于曼颐也没问他，看来她已经决定什么都不问他。宋麒立刻去浴室用冷水冲了一遍，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这才坐回餐桌和她吃饭。
两个人聊了几句家里的情况后，宋麒从被他扔去沙发的衣服里拿出一个信封。信封张开一个口，倒出起码三样东西——
一张折了三折的租房合同，一份绿皮的写了“PASSPORT”的本，还有一张刻意做旧过的船票。
三样东西被递到于曼颐手里，加上穿着洋装的她本人，是四位一体的作假全套。
那合同和船票不难理解，不过护照于曼颐的确是第一次见，立刻翻开。照片用得又是之前上报的那张，只是洗小了又裁剪过。印刷的部分不难伪造，但几个外国章刻得以假乱真，花体字曲曲绕绕，她一个单词都没看懂。
不过她在自己照片下面找到一行很长的名字，她从没想到人还能取这样长的名字。
“R……”她只能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念。
“Rossela Borrelli，”宋麒替她补完，“意大利裔的名字，澳大利亚的护照。”
她也来了上海几日了，因为租界的原因对英美法都有了解，以为会是这三个国家，没想到宋麒给她搞来如此特殊的搭配。于曼颐大胆提问：“怎么定下来的？”
“英美法的护照太常见，容易被看出来是假的，”宋麒说，“这边澳大利亚的人很少，护照也不常见，就算被查了，一时也找不到范本对比。”
有点道理。
“至于这个意大利裔……”宋麒把她手里的护照压下去，在那行点了点，“澳大利亚有不少意大利移民，我找了个最常见的女名和姓氏。还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他们意大利人的英语口音和流利度都非常……”
于曼颐：……
“这样你说不好就有借口了。”宋麒委婉道。
“这不就和宁波口音和绍兴口音的上海话一样吗？”于曼颐迅速举一反三，“都是能听出来的呀。”
“你能听出来，北方人可听不出来，”宋麒说，“只要别碰到意大利人，别的国家最多也只是说你口音特殊。现在唯一的问题是……”
还有问题？于曼颐洗耳恭听。
“意大利语很多弹舌音，这在西方人眼里是常识。帮我做护照的意大利人办完了才告诉我，你和别人自我介绍的时候，这个Rossela的开头R，要弹。”
……弹？
好神秘的问题。
于是于曼颐试探着问：“你……你会不会，弹？”
“我会一点，因为法语也要弹，”宋麒说，“大概是……”
他喉咙里果然发出了一声奇异的弹音。于曼颐模仿了一声，然而只是发出一声干瘪的鸟叫。
“不不，”宋麒很专注地给她指导起来，“你发声的位置太靠前——”
他指导得很专业，然而这只是把鸟叫的声音从于曼颐的喉咙前面调到喉咙后面。这种弹音很看天生，例如宋麒就是天生就会，从没想过还要思考发声方法。
然而这发音事关重大，几番指导无果后，宋老师也有些焦急。他叹了口气，忽然将于曼颐的手从桌子上拿起来，攥着她指尖碰向自己喉咙，询问：
“这个位置，你能感觉到吗？”
他刚洗过澡，于曼颐只觉得指尖一凉，又迅速涌上热的血。宋麒喉咙处的皮肤随着声音一动，只是极其微小的振动，却叫于曼颐整只手都有些发烫和酸麻。
“你有感觉了吗？”宋麒用字面意思发问，看上去心无邪念。
于曼颐：……
有，她有了。
她迅速抽回手，指节剐蹭过宋麒的喉结，指尖也拂过他有些潮湿的锁骨衣领。她没有再回应宋麒的询问，只是开始专注过头地吃饭。
于曼颐拒绝发弹舌音，也拒绝回忆刚才的事。自我保护系统在报警，系统告诉于曼颐，作为一个封建残余，刚才那画面实在有点超前了。
作者有话说：
更新个上，可以出去玩了！

第55章 民国练习生(六)
◎考不过就只能回去..啦！◎
宋麒只消失了这两晚，而后回家的频率便正常了。于曼颐尽量将注意力放在准备考试上，而不是与宋麒共处一室上，她的焦虑来源于宋麒那日报名后给她拿回家的回执单——
报名是按次序发考生号，于曼颐的考生号以267作为结尾。那就是说，在她前面，已经有266人报名了，而她报名的时候，已经是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了。
她预感到这次报名人数会突破300名，而今年的练习名额却只有30个。她面试时连同行的5人都没有赢过，陡然要面临300人的竞争，实在眼前一黑。
不过也有好消息，好消息是于曼颐已经完全不会梦到于家起火的事了。她现在做的噩梦都是商务印书馆放榜，长长一张名单贴出来，从第一个到最后一个都是别人的名字。
至于她，她没考上，钱也花完了，再回过神时，人已经坐上一家棺材似的花轿，从南到北，过了长江又过黄河——
于曼颐半夜被吓醒，考不上就只能回去给刘丰盐当小老婆了！她瞪着一双铜铃眼去客厅点灯温习，将半夜出门喝水的宋麒吓了一跳。他有光时也睡不好，便拿一本全英文的书坐到客厅和于曼颐一同看。
于曼颐英文水平很一般，闲时翻看他书封，只能看见一个短语是“RADIO”。
RADIO是什么？他看这做什么呢？
但她满心都是考试，没有什么心思关心宋麒了。
总之，于曼颐点灯熬油恶补七天，终于迎来了商务印书馆笔试的日子。为了避免路上偶遇刘丰盐的人导致节外生枝，宋麒特意请来方千车接车送，又因为考试在一个周末，无所事事的卢相沧便也跟过来了。
于曼颐又感激又痛苦——你们三个大学生都没有事情做吗？为什么要来看她一个函授生考试呢？四个人坐在车上并由宋麒开车时，她压力真的好大。
方千家财力不可小觑，后座的真皮座椅比马车舒服太多。于曼颐抱着新买的画具（这导致她余款金额再减）蜷缩着，听见卢相沧在副驾驶侃侃而谈：
“这商务印书馆可真是出版界的黄埔军校，尤其是那美术部——听说如今沪上活跃的商业画家，有一半都是出自他家。还有些更出名的，开了美术学校和广告画室，一样扬名立万！练习生考进去后，三年培训堪比本科，有国画，有水彩素描，还有装饰广告这样时髦的课程，老师不是名家就是外籍！”
“你真是太过耸动了，”方千道，“你才应当去做报纸。”
“我确有此意，但我的美术水平不是四不像吗！水平不成，关注些行业的边角料罢了！”卢相沧显然没听懂方千的言外之意，继续对商务印书馆大加吹捧。
“不过在我看来，若是能进商务印书馆，那要比上大学更好。大学大学，重在学字，你们两个学的东西恰好是如今社会所需，若是我这样的，学了一个父母觉得很体面，社会却用不到的职业，那找工作时，可真是头痛极了！”
“然而这商务印书馆，虽说做的是印刷这一老行当，但前些年便已改做股份制，再加上就在你们上海吹了资本之风，培养人时重中之重的便是‘商务’了。沪上有名的画家多了，怎么偏偏他们商务印书馆的人遍地开花？”
“我想，那便是人家在培养学徒时便不讲究死读书，从脑筋上就有了商业的意识！这才是当今社会需要的人才呢！”
卢相沧一番发言，将这商务印书馆吹得天上有地上无，让于曼颐是愈发的向往，又愈发的紧张。说话间宋麒已经将车开到了棋盘街，街前被来应考的和陪考的堵得水泄不通。车再进不去，宋麒只能另找出路，由方千陪着于曼颐走到棋盘街的考点前。
考点就设在商务印书馆的总发行所，一栋四层五列的欧式建筑，一楼开放店面，二楼窗外架有遮阳篷，三楼以上便是拱形花窗和雕花纹路，高处正中拱起一座巴洛克顶楼。
发行所前车水马龙，摩肩接踵，不时有西装革履的人进出门口，还有戴着眼镜的看起来便很有学问的先生。于曼颐余光见着方千将腰一插，感慨道：
“过了这街便是上海县城，老早整条街都是裁缝铺子，破得我都不爱来。如今倒是凭这一间出版社发达起来了，装得蛮有文化，啧啧。”
方千自小所在寸土寸金，看惯了黄浦江边万国建筑，自然对商务印书馆见怪不怪。然而这画面对于曼颐来说，还是颇有些震撼的——
她去面试也跑过不少地方，然而大家再豪华，也只是在豪华的大楼里租住一间办公室，或者一个走廊。这商务印书馆，却是自己建起了一整座精致到牙齿的大楼。据卢相沧刚才所说，这样的大楼，商务印书馆在整个上海，建了四栋！
顶楼挂了一座钟，时针已经几乎指向9点。一些来迟的考生都挤挤挨挨地进到门里去了，于曼颐也急忙和方千告别，而后进去报道。她的名字和别人一起被印在表格上，于曼颐卖力挤进去，与负责签到的老师说：“267号，Rossela。”
她这几日刻苦练习，还真把这弹舌音发了出来。那是一串报名的登记人里唯一一个外国名字，老师显然也有印象，抬头看向她时，又因为她的东方面孔有些困惑。
于曼颐赶忙把护照递过去。
“我是，混血儿，”她照着宋麒教她的说辞解释，“长相遗传了我妈妈，但用了我爸爸的姓氏。”
“那么有没有中文名字？”老师问，“我来备注一下。”
“会公开吗？”于曼颐很谨慎。
“公示和入职都是证件名字，”老师说，“不过你这名字很难记，还是用中文备注一下，方便老师们内部传阅。”
她这样说，那于曼颐就松了口气。她接过老师递来的钢笔，在被指明的备注区龙飞凤舞地写道：
商务印书馆美术部报考生267号，于曼颐。
*
距离当年大学招考已经过去了四年，宋麒其实早已忘了等待录取的心情。然而这几天来犹如热锅蚂蚁的于曼颐，让他对那些日子真是好一番回味：
“我肯定去不成了。”这是她每天早上吃饭时的第一句话。等到宋麒晚上下班回来后，她又会站在窗前看着夜色，幽怨一句：“我这样的审美，还是回去嫁人吧。”
阅卷期竟然长达10天，宋麒觉得这些老师未免太懒散了，300张画作何必看10天？从里面挑出30张又是什么难事？再这样下去，于曼颐不疯，自己也要疯了。
他也试图给她减轻压力，甚至忍痛割让窗帘，表面问于曼颐是否想裁剪衣服，实则是希望她转移注意。
于曼颐闻言平静道：“考不上，日后我自有做不完的衣服。”
于是宋麒也不敢插手了，刚考完试的人，处处点了处处炸，脾气都大得很，封建残余也不例外——
就这样挨到第十天，商务印书馆的放榜日，终于到了！

第56章 民国练习生(七)
◎欢迎来到新世界，于曼颐◎
放榜的时间在周三上午，宋麒特意和英国经理请了半天假。
最近他也托了在租界巡捕房办事的朋友打听，上海已经没有刘丰盐的人在到处搜人了。看来大半个月没有消息，让他们终于放弃了对于曼颐潜逃上海的猜测。
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陪着去了一趟。两个人从宋麒的公寓坐电车去了棋盘街，于曼颐从头到尾一言不发，身体绷得有如弓弦，极致专注地看着车窗外的行人，一时也分不清是在警惕刘丰盐，还是因为放榜而神经紧张。
招考那日起码是个周末，今日放榜时有不少发行所的员工来上班，整条街被彻底堵作水泄不通。两个人奋力钻入人群，终于赶在榜单张贴时挤到最前一排。
来贴榜的也是发行所的员工，穿的还是一条灰色长袍，看来这商务印书馆西化得并没那么严重。他贴榜的手刚放下，于曼颐便踮起脚开始寻找——人名太小，她卖力看了三遍，仍没找到自己名字。
宋麒也在帮她找名字，一列人名还没看完，只觉得胳膊一阵剧痛。侧过头，于曼颐面如死灰地站在他身侧，右手狠攥他胳膊，指甲掐得衣服深陷。
宋麒：“他……”
“完了，宋麒，”于曼颐说话间已经有了眼泪，“我没考上，我真没考上！我得回去嫁人了！”
他本有别的话想说，但又被她绕去别处：“没考上也不要紧，上海工作多得很。”
“我找不着工作，我就这一个机会，”于曼颐越说越悲伤，眼泪簌簌往下落，“我审美太封建了，人家外面的公司不要我！”
“不是，于曼颐……”宋麒立刻改口，“你先别哭，他这榜……”
“啊——”于曼颐已经开始原地站着大哭，看起来真是十分悲伤。
宋麒忍无可忍：“于曼颐！他这榜上就十五个名字，还有十五个没贴出来呢！”
……
两分钟后，那穿了长袍的员工终于慢吞吞地将另一张告示也拿了出来，张贴时只感到身后一道愤恨而嫌他拖拉的眼神，以至于后背发凉，匆匆贴好便为台下让出视线。
这次找起来倒是十分方便，因为于曼颐的登记名字本就是一长串英文，混在其他考生两三个汉字的名字排列里变得非常明显。
“这一届还有外国人？”有个在旁边同样伸着脖子看榜的考生惊诧道。
什么外国人，不过是他宋麒移花接木，做了一个假的外国身份。宋麒早先就预感过于曼颐这次能考上，如今预感成真，也就没有很意外。
他转过头，看见于曼颐脸上仍挂着泪痕，一双乌黑眼睛正死死盯着新榜下半张——她的名次并不靠前，处在二十七的位置，分数也与后三人相差不大，刚好蹭一个入选的分数线。
宋麒一时也看不出她是为了入选而高兴，还是因为名次太靠后而烦恼，她此刻的表情看起来深藏不漏。迟疑片刻后，他抬起那只方才被于曼颐狠掐的胳膊，轻轻碰了她一下。
她这才大梦初醒一般转头望向他，瞳孔里写满了不可置信。
“你通过了，”宋麒提醒，“你看到了吗？”
“我通过了。”于曼颐迷茫地重复，“我通过了。”
她似乎是到这个时候才终于反应过来，梅开二度，又将他胳膊一攥。宋麒痛归痛却不好出声，只能看着于曼颐神色越来越鲜活灵动，眼睛里光华大盛。
“我考进了！”她声音也抬高了，引得身旁几个考生投来艳羡目光，“我真的考进了，我能去商务印书馆做练习生了！我不用……”
她最后几个字化作喃喃：“……不用回绍兴了……”
他本也是不可能让她回绍兴的，过不过都不会。于曼颐又回头看了几眼，确认自己并未眼花，而后便一把攥住宋麒的手，将他从人群里拉了出去。
真是古有范进中举，今有曼颐上榜，宋麒觉得她看上去高兴得已经把一切都忘了。她第一次主动拦住一辆黄包车，带着宋麒坐上去，和车夫报出了方千所工作的洋行的名字。
他以往也带她坐过黄包车，她总是不敢抬头，安静地坐在他身边，很少向路边的店铺张望。然而今天她却异常地活泼，探着身子四处张望，仿佛上海滩的流光溢彩第一次真正落进眼底，让她脸上的颜色也比先前鲜妍。
路旁有咖啡厅，有书店，有裁缝铺子。这些地方他们以前也带于曼颐去过，可她从不觉得与自己有关，然而她在这一刻忽然觉得她是配进这些地方的。刘丰盐的人找不到她，走了，她过考了，商务印书馆是人人称道的好公司，课程还能洗刷她旧日的封建审美，将她重新培养一遍！
她路过一间花店时叫车夫停下，跑下去买了两束芍药，又抱着回车上。这芍药方千上次送过她一束，她在宋麒家的餐桌上用玻璃杯装了水养着，养到开败了才依依不舍的扔掉。她很喜欢芍药，她不让宋麒给她买，她自己也舍不得，现在她甚至可以买两束，一束给自己，一束给方千了。
她不再是和于沈氏一样的女人，攥着一些娘家带来的嫁妆，藏在柜子底下，只出不进，精于计算，最终为了给女婿寄越洋的棉衣花没了，又因为女婿也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她要有一个月十五元的薪水了，这十五元每个月都会有，全是凭她自己的本事挣的！那么大的公司，要比娘家和男人都可靠！
宋麒陪着她到了方千的洋行楼下，她工作的大楼就在外滩的大道旁边。他们站在被大理石楼宇包抄出的一个路口，看见方千文件都没来得及放，抱着就下来找她。她也跑过去找方千，把那么大一捧花塞进她怀里。
宋麒站在一旁看着两个女孩子说话，她们都太高兴了，于曼颐说着说着就流了些眼泪，被方千伸出手擦干净。她掐了一朵芍药别到她头发上，哄她：“曼颐不哭啦，哪有这么好看的人在大街上哭啊。”
的确好看，宋麒也觉得很漂亮。
“我和同事还有场会，”方千最后说，“不能陪你再说了，这样好不好？晚上咱们去吃顿饭，我叫卢相沧也来，还在上次那家店，还叫宋麒请客！”
“怎么又是我。”宋麒和方千说笑道，眼睛并没有离开于曼颐。都能听出他只是在调侃，他也是很想请客的。
“那我上去了，晚上见。”
“晚上见。”
方千回去工作，于曼颐在回程的路上平静了不少。她抱着一大捧芍药，又像以前似的安安静静坐在一侧，偶尔抬头看看上海的街道。夏天真的来了，一来一回间日头升高，她额上慢慢渗出一层细密的汗。
于曼颐没有管那些汗，她将手伸到花束底部，掐出一根单独的芍药来，说：“这朵给齐叔吧。”
“给吧，”宋麒也靠在座位上，“方千有，齐叔都有，我没有。晚上是不是卢相沧也有？”
于曼颐如梦初醒，又要去掐断一支。宋麒摇摇头，想起刚才还被掐了一把，不做指望道：“回去放进水杯好好照看吧，放在桌子上就当送我了，家里比平日香很多。”
说话间，黄包车就到了。
齐叔又在门口站着，他近来都十分尽忠职守，与绍兴版本的齐叔大不相同。于曼颐和宋麒跳下车，他一见着二人，便立刻迎上来。
“齐叔，给你花，”于曼颐立刻递了一支过去，“我考上商务印书馆了。”
齐叔本是一脸忧虑地迎上来，忽然听着这样大的喜讯，叫他显得欲言又止。于曼颐送了花就一蹦一跳地进公寓了，然而宋麒很敏感地察觉到了齐叔的焦灼，停步问道：“怎么了？”
“警察来过。”齐叔立刻回答，手里仍是很珍贵地拿着于曼颐送他的那朵花。
于曼颐没坐电梯，她自己走的时候都不爱坐电梯。宋麒听见她脚步轻盈地上楼，眼神再投向齐叔时，便不大像他平日了。
……
于曼颐走楼梯上去，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听见电梯叮咚响。宋麒走出来的时候神色里带了些焦灼，她想和他说话，却发现他的目光落在门锁上。
门锁已经被砸开了。
于曼颐抱着花，一时慌乱起来。
“遭贼了吗？”她靠自己的经验推测道，“齐叔不是就在门口吗？”
“不是贼。”
宋麒伸手推门，门轴“嘎吱”一声，便是被翻得触目惊心的客厅。于曼颐不由自主地将抱着花的双臂收紧，看见那个她本来要用来装花的高玻璃杯，也被撞翻在地，砸出一地碎片。
她脑海里骤然闪过重逢第一次的对话。不是贼，大张旗鼓地撬门，又把家里翻成这样，是……
“是警察？”
宋麒没有回答她。
他走到书架旁，摸索到一处暗格。他之前让于曼颐每次出门前都把自己的东西收进这个暗格，还好他今早再次提醒，家里没有别人的东西，他们应当也并没有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
然而……
齐叔说他们走时拿了宋麒一本书，一本很厚的、绿色封皮的、英文版的书。他们让齐叔转达宋麒，明天去警局拿书，再一五一十地把这书的来历和用处都交代清楚了，才能再拿回去。
于曼颐也发现了，书架上那本宋麒这几日最常翻看的写着“RADIO”的书不见了。
“他们为什么拿走那本书？”于曼颐又忍不住问，她已经很多次不问了，然而这次她实在忍不住了，“我查了词典，Radio只是无线电，又不是什么违法的……”
宋麒看了她一眼，于曼颐意识到自己这行为很越界，立刻不再说话。通过考试的快乐被一扫而空，她垂下眼睛，说：“我帮你打扫一下。”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宋麒说，“你把东西收好，我送你去平姨那住几日。下个月印书馆入职，你可以搬去职工宿舍。”
平姨是于曼颐第一次来上海时住的地方，是宋麒的上一个房东。她不喜欢那个阿姨，太凶了，她也不喜欢宋麒又要把她送走。她不是不能搬出去住，她也知道在宋麒家只是过渡，但是他又像重逢那天一样赶她……
“不用，”于曼颐说，“我会收拾好，我再找一个旅社就是了。”
“旅社还是……”
“住旅社，”于曼颐说，“我不住平姨那。”
她住平姨那，就是宋麒的上一间房子。他都要赶走她了，干吗还要吧她安排到他住过的地方？她住在那就会想起那天他教她用手电。
她已经很努力地去认识这个城市，认识这个新世界。可他们又总是比于曼颐快一步，他们总是在做她理解不了的事。他办报纸的时候，她就看不懂后面讲主义的版面。现在她能看懂一点了，她还知道自己是“封建残余”，脱离了于家她就是“无产阶级”，可他又在看她看不懂的英文书了。
她第一次和他吵架就是因为他们商量事情不带她，现在他还是不带她。她于曼颐终归是外人，是城市的外乡人，是这些进步的学生里的异类。
宋麒这次没来找她道歉。于曼颐在卧室里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出门的时候，看见一片狼藉的房间里，只有一个新洗的杯子放到桌上，里面倒了清水。宋麒把她买的花替她插了进去，但他已经出门了。
…
家仍然是于曼颐收拾的，宋麒说别人都有花，他没有，于曼颐就很赌气地在离开前把家收拾干净了。她也不知道怎么才算欠他少一点，他替她做了好多事，可她为什么还是这么委屈呢？
快到晚上的时候宋麒从公司回来，拿了一个纸袋。于曼颐打定主意不再问他，她特别讨厌宋麒那些沉默着看向她的时刻。走的时候宋麒让她把收好的行李也带上，于曼颐觉得他是今晚就要把自己赶走，心里更是生出恼火。
两个人谁也不说话的坐上黄包车，去赴和方千的那顿晚餐。
真是一顿寡淡无味的晚饭，看来人的味蕾是受心情操控的。真正发自内心高兴的人只有卢相沧，他抱着酒杯和于曼颐挥斥方遒：
“大公司，第一份工作就是大公司，真是好平台，真是高起点。不过相比这些虚名，那三年培训课程才是最叫我羡慕的！听说如今沪上名声正旺的那位姜玉校长也是商务印书馆的练习生出身，于二小姐啊……”
“我不是于二小姐。”于曼颐心情不好，脸色和语气都冷。
宋麒正低头吃饭，闻言抬眼看向她。于曼颐并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只是固执纠正卢相沧：“我是于曼颐。”
“是的，是的，”卢相沧醉中也残存清醒，立刻改口，“你自然是你自己，我只是二小姐叫得顺口……总之！”
“于小姐，苟富贵，勿相忘！商务印书馆里，自有一番天地！”
卢相沧这话一说完，便“扑通”一声倒回桌面，将酒也撞得滚落。方千眼疾手快扶住酒瓶，苦笑着对另两人道：
“真是没出息，不然你们两个先回家，我等他朋友来接他？实在不想叫他吐在我家车上啊。”
先回家？哪里是于曼颐的家呢？她已经把她的家烧了，宋麒的家也不是她的家。她忽然仰起头，将酒杯里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而后便起身抱起了自己的行李。
学校附近便有很多旅社，于曼颐准备在旁边找一家过夜，明日再找更合适的。她不想和宋麒说话，他也不主动叫她，只是拎着那个纸袋，在她身后一言不发地跟着。
夜深人静，巷弄人稀。于曼颐听着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一直没有远离，忽然停住步伐，回头质问：“你总跟着我做什么？你不是要我今晚就搬走吗？”
“我没有要你今晚搬走。”
“你让我把行李都带出来，你不就是这个意思……”
“思”字话音未落，于曼颐忽然看到宋麒从衣兜里拿出一个铁瓶灌装的酒。他们所在之处是一个无人的十字路口，路边聚拢着一团扫起来的梧桐叶。原来天气太热的时候梧桐叶子也会往下掉，是一种与秋日枯叶有所不同的衰黄。
宋麒将那酒瓶拧开，倒到落叶上，烈酒一瞬间浸透了干枯的叶子。于曼颐不明所以，她提高声音，质问道：“宋麒，你到底要——啊！”
他指间忽然窜出一簇火焰，于曼颐都不知道他是何时拿出的打火机。他用打火机点燃了一片落叶，然后将那落叶直接扔进落叶堆里。
“轰”的闷响，一团火从枯叶里窜起来，在寂静的夜色里窜到半人高，吓得于曼颐倒退两步。然而那爆燃只是一瞬间，很快，火焰的高度就下降到脚踝，是一团亮在夜色里的旺盛、稳定的火。
他站在火的一侧，而她站在火的另一侧。于曼颐在这个瞬间忽然醒悟过来，宋麒已经知道了她对于家的所作所为。
他帮她事无巨细的打听刘丰盐，他在租界的巡捕房也有人脉，他不可能对那些人搜于曼颐时的话术一无所知。他只是一直没和她说明白，他知道的时间或许比她猜想的更早，于曼颐忽然想起了他看到她用酒精锅时那句玩笑般的“竟然没把我家烧了”，那甚至只是她去宋麒家的第三天。
她抬头看向宋麒，眼睛里又一次映出燃烧的火。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到底要做什么？
“你没有杀人，”这竟然是宋麒的第一句话，“火被扑灭了，只烧塌了于家吃饭的前厅。四个人被房梁砸晕，或痴或残，倒是未必比死好过。但你不必再做噩梦了。”
枯叶被点燃，在火里“噼啪”一声。火星翻滚，仿若于家那场大火萦绕在她心头的余烬。她闭了会儿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看到宋麒将纸袋里一包东西隔着火扔给了她。
东西有些大，于曼颐匆忙接住，被撞得怀中闷响。她将外面的包装撕开，看到一个上班用的手提包，设计上没什么性别意味，只是上班用的。
“把你在上海买的东西放进去，别的都烧了。”宋麒说。
那团枯叶怎么这样禁烧，都燃起来有一会儿了，却越烧越旺。于曼颐将背上的包袱解下来，和行李一起塞进宋麒刚扔过来的手提包。
她并没有那么多东西可烧，她本就从绍兴带了不多的东西。但那团跳动的火焰蛊惑人心，让于曼颐无法自控地先拿出了那身袄裙。
那身紫色的，被宋麒称作补服成精的鸳鸯袄裙，她十五岁后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于曼颐攥紧了被洗薄的布料，将衣服一点点从手提包里扯出来。
火焰在她眼睛里一闪即逝，火舌暴涨，在瞬间将袄裙吞噬。红色的火染上一缕紫，而后迅速升起一股黑烟，伴随着刺鼻的气息。
“料子倒是不怎么好。”宋麒道。
而后是那身学生装，那是一件从旧裙子改过来的、不那么彻底的学生装，就像于曼颐，有一点先进，但先进得又不大彻底。她没有太多犹豫，把这件半先不先的衣服也扔进火里。
还好她今天穿了那件新买的洋装，于曼颐知道自己必须再新买一件衣服穿了。她一点都不心疼这两件从于家带来的衣服被烧毁，他们本来该和别的东西一起葬身火海。
第三次抬手，她连那块压箱底的包袱皮也一起烧了。
手提包里轻了好多。她攥着那个绣花钱袋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这是布店老板娘送给她的，不是于家的，她不想烧。
别的应当没有了。
少了这些累赘，手提包一下就可以扣上了。于曼颐摸索着那两枚金属扣子，按合时发出两声叫人身心舒畅的“咔哒”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洋装，单手提包，隔着那团火看向宋麒。
东西都烧没了，浓烟变淡，但火还没有熄灭，它在不死心的与夜色纠缠。而宋麒的声音从纠缠的另一端传过来，刺破夜色与烟，传进她的耳朵里。
他说：“欢迎来到新世界，于曼颐。”

第57章 曼挽狂澜（一）
◎一个很完整的夏天◎
于曼颐并没有在火烧衣服的那晚就离开宋麒家，至于宋麒那本写了“Radio”的书第二天是如何被拿回来的，她也没有了解得太细致，但是她注意到里面有好几页都被撕走了。
“再买一本新的吗？”于曼颐问他。
“有价无市。”宋麒这样说。
她点点头，又想了想，突发奇想：
“那我去商务印书馆里给你找找呢？我那天考试只去了发行所，都见着好多书。等去了总社培训，肯定资料更多。你想要什么样的，我去帮你问？”
于曼颐发自内心地想帮宋麒什么，就像她第一次来上海就告诉他的：你不要总是那么独，碰到事情我们可以一起面对。
然而宋麒将那本被撕过的书放回抽屉，难得和她说话严肃：“不要和别人提这些事，也不要自己去找无线电的东西。知道了吗？”
能让宋麒严肃的事不过这几件，于曼颐来上海后已经都体验过一遍。一回生二回熟，他已经不会因为宋麒这样对她说话心生委屈了。
“你和我发誓，”宋麒说，还是不大放心，“不许去找，现在查得很严。”
“为什么查得严？无线电不就是齐叔爱听的收音机吗？莫非听收音机还犯法吗？”
“对，就是收音机，”宋麒立刻顺着她的理解说下去，“有些黄色频道，听了就要被抓，所以警察严查。”
于曼颐表情变幻：“啊——宋麒，你人不可貌相！”
她说完了就忙不迭跑回卧室收拾东西，留下宋麒百口莫辩，澄清也不是，不澄清也不好。他偶尔真是会被于曼颐气到。
关于搬家的问题，于曼颐最后还是要去平姨那里过渡几日，因为只有平姨答应赊她的房租，而旅社不行。原来阿姨们心都很好，对以前的租客也讲人情，凶蛮只是她们在长期的市井生活中锻炼出的必备素质。
这是于曼颐目前为止度过的最快乐的一段闲暇。商务印书馆的考试通过了，刘丰盐的人离开了上海。她住在一处热闹的石库门里弄，每个月多交一点点钱，平姨便会给她多做一口饭。
她没有买新的成衣，那价钱她都负担不起。但她从巷子里的裁缝铺用极低的价格淘来一些做衣服的余料。无事可做的于曼颐在屋子里待了几日，给自己做出三身夏天的新衣服。至于秋冬的，那时候她就有薪水了。
宋麒和方千偶尔会来找她吃饭，她居然还赶上了他们二人在夏天的毕业典礼。这两个人最后一个学期几乎都是在就职的公司度过的，乍回学校，甚至显得陌生起来。学校里都是一张张年轻的脸，而他们已经是毕业的人了。
“恍如昨日。”方千有感而发。
于曼颐挤在中间倒是不违和，她的年龄和那些刚入学的人是差不多的，但她也是个社会人了。她跟在宋麒身后看过了大学里的图书馆，银杏树，教学楼前宽阔的大道，还有来来往往的、穿着长袍或西装的教授。
“可惜我只是一个函授，”她也有感而发，“可惜我没有读过大学。”
“以后或许有机会呢。”方千说。
“我都已经考进商务印书馆，要开始工作了。”
“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去年这时候，你还一心一意要嫁给你表哥呢。”
“前年更早，她还因为我说她表哥不好，要在地窖里打我呢。”
于是于曼颐又在校园里追打起他来。
晚些时候，于曼颐也看到了他们的毕业证，材质似乎也没有比她的函授文凭高明多少，不过那个落款就很值钱了：
...交通大学校长...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另有一张文凭，还是英文的，花体字设计得十分高级，落款照样有校长的签名。这些毕业证里很让于曼颐羡慕的一点是他们的照片都戴了学士帽，左脸侧垂下一根穗来。
典礼现场要核实身份，于曼颐没进去，宋麒出来的时候和她说，没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是毕业生们排着队，挨个给校长拨穗。他把穗甩回去，弯下身子让于曼颐再拨一次。
“丢死人了。”于曼颐忍受着其他同学的注视，迅速给他拨了回去。
毕业毕竟是个人生的重要时刻，很多上海本地的学生父母都来了，然而宋麒家里并没有人来。于曼颐很少问他家里的事，只记得霍时雯隐约提到他父亲去年碰到意外。
“你家里人不来吗？”她第一次主动询问。
“不来。”宋麒语气轻松，并不在乎。他从未主动对她提起过自己家里的事，次数甚至比不上方千的调侃。不过这次回上海，方千也不调侃了，她在宋麒面前时连自己的家事都会回避。
于曼颐会在一些时刻感受到自己和宋麒有一些相似之处，他们在彼此身上印证着某种无法言说的共性。她很了解自己，但她哪怕到了今天，也对宋麒所知甚少，所以她无法用语言将这共性挑明。
这是她在上海所经历的第一个完整的夏天，她后来又在上海经历了很多次夏天，有宋麒的，或者没有宋麒的。
天气又热了一点之后，于曼颐这一批美术部练习生的报到日也到了。宋麒前一日又来找她吃饭，答应第二天一早陪她去商务印书馆的总社——人到新环境的第一天和最后一天，都会期待身旁有人陪同。
他们的新人生都徐徐展开，于曼颐那晚在床上翻滚不止，彻夜未眠。她的行李已经收好了，明日和平姨告别，她便能搬进商务印书馆的宿舍了。
而另一边，宋麒拎着平姨硬塞给他的一条鱼，在夜色里慢慢走回公寓。他有点头疼，他又不会处理鱼，或许送给齐叔呢？
他拎着这条让他无从下手的鱼，慢慢晃回了家。齐叔又不在门前了，他尽忠职守了一整个夏天，难得不在门前，取而代之的是两个陌生的男人。
宋麒顿住了脚步。
鱼嘴被钩子扎穿了，目眦欲裂。宋麒微微叹了口气，看向那两个在见到他后便直起身的男人，语气寒冷而漠然。
“一本英国经理拿入境的无线电普及，”他打量了片刻对方死鱼一般没有温度的脸，继续说，“你们不敢动外国人，就来来回回地找我么？”

第58章 曼挽狂澜（二）
◎曼颐点亮新世界◎
于曼颐是被猫叫醒的。
那是平姨养的一只狸花猫，平日在房顶，在阳台，在屋檐，总之不在屋子里。它偶尔会来找于曼颐要点东西吃，要到了就头也不回地离开，没什么良心的样子，有如于曼颐喜欢的男人类型。
它不停地挠于曼颐的窗户，直到于曼颐从床上坐起来，换上了去报道穿的衣服。宋麒昨天走的时候答应平姨来吃早饭，然而她下楼的时候并没有看见他。
直到她吃完饭，拎起东西准备搬走，宋麒也没有过来。
这是很重要的一天，于曼颐顾不得想他了，或许是公司临时有事，而他们两个人房间里都没电话。她走到弄堂口，那只猫又跃过来抓她裙角，几乎将她好好的衣服挠出棉线。
“我要去工作了。”于曼颐感觉这猫很舍不得自己。
然而它忽然很悲伤地叫了两声，继而装身跃上墙头。于曼颐看着它背影消失，心里忽然升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悲伤，仿佛这世上发生了什么很重要的事，而她不知道。
可现在还有什么事比去商务印书馆报道更重要呢？
电车刚从她眼前驶过，于曼颐顾不得想太多，立刻跑起来去追车。这并不是一条热门的线路，所以哪怕在上班的早晨，车上仍然留下几处空余座位。她摇晃着走到车后，坐下时想起，她上次坐在这个位置上时，宋麒站在车窗下敲她的窗户。
她侧头看向空荡的车窗外，心想：他为什么没来送她呢？他很少说话不算话。
电车移动起来，街道开始后撤。于曼颐闭上眼，还没开始工作，就有一些累了。
她的宿舍和工作的商务印书馆总馆都在宝山路上。于曼颐听说大部分练习生都住在火车北站的华兴路，即她来上海一下车就要经过的一处地方。
但她是女孩，这一届通过美术部遴选的只有两个女孩，上一届也只有一位。所以她们三个人都被安排在编译所位于宝山路的一座半洋式小楼的二层，一楼住了八位编译所的男员工，都是大学毕业生——这是她前几日去申请宿舍时的负责老师告诉她的。
电车把于曼颐搁在一处僻静街道。或许是不同部门的上班时间也有差别，一楼已经没人了，二楼反倒有些微响动。于曼颐在门前站了片刻，便有个穿了青蓝色短褂的男人跑过来，询问道：“是美术部的罗小姐吗？”
“罗？不是的，你说的是另一位报道的同事吧。”
“那位已经到了。”
于曼颐愣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是不是误传了，他们用外文名字做登记，那个念Ro——”
多解释无用，她苦笑道：“总之不念罗。我姓于，于曼颐。：
“原来如此，于小姐，”男人恍然大悟，“二楼是女生宿舍，我不方便上去。两间美术部的屋子，你住在东侧那一间。”
“好，谢谢。”
一楼里侧几间卧室都锁了门，往里有一处吃饭的场所，摆了两条桌子。这宿舍倒是很像个旅社，刚才来接待于曼颐的那位也像是旅社的茶房。通往二楼的楼梯有些狭窄，于曼颐侧身跨上去，看见三道门，左右两间卧室都半掩着，中间有一个给二楼公用的浴室。
她脚步很轻，但仍然无法避免楼梯的吱呀作响。几乎就在于曼颐踏上最高层的瞬间，靠西的那间卧室门便被“砰”一声打开，而后冒出一个女孩来。
两人对视片刻，对方问：“美术部的新人？”
“对。”
于曼颐的长相很容易亲近，眼睛乌黑，说话时的尾音还带一点绍兴方言的婉约。说话那女孩目测比她大些，她半个身子还在屋子里，隔着房门伸出手，很生涩地与于曼颐握了一下。
于曼颐有些好笑，他们都将她当成东方面孔的外国人对待，毕竟她那串意大利名字放在名单里，太显眼了。
“你我是比你早一届的练习生，我叫袁晚。”
方千，袁晚，对仗工整。于曼颐心想。她是东侧卧室，一个人住了一整间，西侧那个就是她和同届舍友的寝室了。
“你快去收拾吧，美术部让这届新人十点前在总社门前集合，我还要去带你们参观呢。”
袁晚短头发，和方千那种极短的不大一样，是齐耳的学生头，也很利索。她和于曼颐说完了便跑去浴室洗漱了，于曼颐见她将门一锁，自己也转身去推南侧卧室的门。
按茶房所说，她那位舍友已经到了。
这件屋子的采光要比袁晚那间好些，于曼颐推开门，便看到两张面对面的床铺，和中间的一张大桌子。两张床的床头都正对窗户，她的床上还什么都没有，另一张床上则坐了一个女孩子，正背对着她收拾枕头。
于曼颐几乎是看到她瘦弱背影的一顺便喉咙收紧，而当对方听到脚步声回头时，她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纵然五官样貌截然不同，一个清丽一个清冷，但对方眼角下侧，也生有一个蝴蝶样的胎记。
“游……”于曼颐欲言又止。
“罗小姐？”对方询问。
“我……不姓罗。”
“我也不姓游。你走错地方了吗？”
她当然没有，但她确实认错了人。两个女孩子身形相似，又在差不多的地方生了红色胎记。不过这位姑娘的胎记比游小姐的小很多，这让人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在她五官的美好上，而非胎记上，这胎记就仅作为辨识度。
除此之外，两个人就没什么共同之处了。于曼颐听出来她扬州口音，神色和面容都偏冷淡，对于曼颐也没什么亲近和认识的意图。
倒是于曼颐，一边收拾东西一边不停地侧头看她，还时不时的说句话，试图自我介绍，将宋麒给她编的国外经历和真实情况混杂着托出。
然而对方只说了句，“我叫尤红。”
“好好听的名字啊。”于曼颐立刻捧场。
尤红看她一眼。她已经意识到于曼颐格外热烈地看了自己好几眼，又说这种套近乎的话，没的感情道：“有没有人说过，你这人很莫名其妙？”
尤红身上带刺，于曼颐颇为受挫地将注意力转回行李上。虽说身形胎记相似，名字里又都带了颜色，但尤红和游筱青的脾性，可真是南辕北辙。
于曼颐在感情上受到了一些打击。
尤红没有等她，她收拾好床铺就去商务印书馆了。宿舍和总馆都在宝山路，她们朝东走一会儿就能到，于曼颐听见隔壁的袁晚也收拾好后，便迅速跟了下去。
上海的街道向来是繁华大道里猛然辟出一条僻静小路，这宿舍也不例外。于曼颐绕去主干路不久，便看见了一栋五层的水泥大楼，门前三道罗马柱，真是平地起巨兽。
即便是上海，五层楼的建筑这时也并不常见。于曼颐站在围墙外仰望了一会儿，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女声：“这是东方图书馆，也是商务印书馆名下的产业。”
于曼颐用仰着头的状态猛然回头，险些扭断脖子。她捂着差点被分筋错骨的后勃颈，与拿着粢饭边走边吃的袁晚四目相对。
“吃么？”袁晚又递过来一只用糯米包了油条做出来的粢饭，“我买多了。”
于曼颐接过说声“谢谢”，便跟在她身边走了起来。
“里面有四十多万册书呢，”袁晚带着她拐了个弯，往真正的商务印书馆走去，“还有很多古籍和地方志，比市政的博物馆都要丰富。我们员工若是想看书，登记了就可进入，编译所的那些大学生，进去就不爱出来。”
“我们美术部的不爱进吗？”
“我们美术部属于创收机构，”袁晚道，“大家更向钱看齐，实践比看书重要，这也是上海美术界说我们商务印书馆的练习生，出商人而非艺术家的原因。”
这些美术界怎么总觉得自己高明一筹呢？于曼颐叹气。
从东方图书馆走过去不久，偌大的商务印书馆总厂便立在了于曼颐眼前。她再度仰头，控制不住地“哇”的一声。
她先前去发行所考试，已经觉得那建筑很宏伟，很精致。然而这总厂，是八十余亩的宏伟和精致！
她以为所谓的商务印书馆，既然是个“馆”，那就是一栋楼，至多是一栋比较豪华、精致的楼。然而真正的商务印书馆，是由诸多建筑楼、诸多工厂、甚至小学和医院组成的，徐徐运转的一架精密机器。
这座八十余亩的机器从寸土寸金的上海滩上站立起来，一呼一吸间，吞吐着无数员工进入和离开。
“我以为馆里只是……印书。”于曼颐道，她只领会了“印书”二字。
“最初确实只是个印刷厂，”袁晚道，“江西路那边租了三间民居，就开业了。恐怕他们也没想到，会发展成这个样子，现在甚至建起了拍电影的厂房。”
她们二人所站之处视野受限，于曼颐只能匆匆瞥一眼几处标志建筑，那处在水泥路尽头、门前植被茂密的编译所尤其漂亮，三层楼每层都有露天走廊，雕花铁艺栏，走廊上站了几位员工谈天抽烟。
而后，袁晚吃完了最后一口糯米，拉着她进了编译所旁边的总务楼。
大厅里已经挤满了来报道的新人，新人看起来总是较为呆滞和茫然。于曼颐看见尤红也站在人群里，想靠近，又感到后背升起的寒意。
“好高傲，”袁晚道，“我一早与她打招呼，心里还很担忧，这样的人要怎么做邻居相处。还好你来了。”
“美术部只有我们三个吗？”
“对，历来没进过女人。我是第一个考进来的，你们这届也只有你们两个。”
看来袁晚去年饱受无女人之苦，毕竟于曼颐看他们男学生们都会带着互相介绍，出去喝茶，抽烟，吃饭。但这社会风气刚刚开化，真正出来工作的女人又不多，即便考进来了，生活和工作上又会受到许多桎梏。
于曼颐感谢袁晚先考了进来，又热情给她讲解，不然她不知道要多茫然。
又等了片刻，真正负责新员工培训的老师终于到了。方才袁晚只是给于曼颐粗略一讲，这位老师则是带着所有人，将那些建筑挨个走了一遍。
于曼颐初见只觉得这商务印书馆像一架精密机器，一走动起来，这架机器便在她眼前运转起来了。排字部的工人按稿取字排版，整栋厂房都是将字块排平的“咔哒”之声。而后字板运入印刷部，每个工人身上都是多年来被浸透的油墨味。一切就绪后，书籍装订成册，运入库房，等待发行部，也就是她那日在棋盘街考试的地方，派车来运。
这印刷是印书馆的立身之本，有如人体内血液的流动。其后又生长出躯干末梢的细微之处，诸如编译所后新建的小学，西侧的花园，以至于一座疗病房，若非重病，几乎可替代医院。
噪音最大的莫过厂房尽头的发电机房。于曼颐已经不是那个将手电筒理解为木桶的于曼颐了，她站在发电机房外，听着机器轰隆运转，有如为整座机器注入能源燃料，将这商务印书馆全厂上下催得隆隆作响，生机勃勃。
这一圈绕过，三十个新人终于被带着回到了总务楼。
看来这商务印书馆的培训也深谙人性之道。人人都说商务印书馆好，何处好？名声再大，练习生也不过拿十五元的月薪，在上海刚刚够吃饭住宿。但绕着公司看一圈，见过了那些专为员工建造的设施，便心生归属感，恨不得在这里待到养老。
于曼颐觉得自己激动归激动，还是冷静为好。古时候的宫女，见着王宫也是很豪华的，但那王宫和她有什么关系呢？想必姜玉也是想通了这一点，最终才出去自立门户。
一楼大厅被新人们的谈论声充斥着，只有于曼颐和尤红分站两侧，较为安静。那老师拍手示意大家安静，询问道：“是否还有问题？”
有人立刻说：“老师，我们三年练习期满，工作如何安排呢？”
“要根据你们的成绩分配。营业部和各部名下的杂志社可以去，还有下属的广告画室、电影制作部门，也会来要人。”
“人人都有的去吗？”
“当然不是。”
此话一出，刚才还兴奋着的人群顿时哗然。
“你们便将这里当做大学，三个月做一次考核，若是一年过去仍在后十名打转，那便会被判作不合格。你们方才所见的排字部，还有营业部的一些售货员，都是一些部门的练习生成绩不过关，才分过去的。”
这消息还算好，不是扫地出门，只是逐出美术部。这消息也很不好，谁也不想辛辛苦苦考进来，最终去做售货或排字的工作。
于曼颐闻言，立刻不再琢磨宫女和皇宫的事，反而开始思考自己那个倒数第四的入选成绩了。
……
“你们这届竟然这样严格？哦，或许是因为我们这届只有十人，而你们招了三十人。这可能就是扩招的危害吧。”
晚上吃饭时，袁晚这样和于曼颐说。
于曼颐本是垂头丧气，但听说这届扩招，心里又生出一丝庆幸——若是这届不招三十人，又哪有她入职的份呢？她总是善于在悲观里找一些乐观，如此才能勉强快乐生活。
“那考核又是什么样的呢？”
“我们这届倒是也有考核，应当差不多。英文，算数，还有各科美术。”
“为什么都来了美术部还要考算数？”于曼颐大惊。
“因为很多人学成后，要去营业部见客户的呀，”袁晚说，“我都说了，商务印书馆的美术部，是创收部门，并不是艺术部门。”
于曼颐十分悲怆，只能埋头吃饭。
“不过我看你考入的成绩倒是很平均，不偏科，”袁晚道，“你那位舍友才有麻烦。她是顶级的偏科。我和老师要来你们的成绩看了看，她英文只有六分，算数恐怕也不会好。这样的人，在馆里是不吃香的。”
“六分？”
“恐怕是一点都不会，全靠蒙的。”
“那她只凭美术分数便进来了？”
袁晚这才反应过来：“那应当是很高了，破格录取也不意外。”
于曼颐没再说话，感到一丝被天才捶打的悲伤。
这位尤红天才的确不同寻常，于曼颐住进编译所宿舍近一周，除了报道那天，都没有再见过她几面。她向来是她还没醒就离开，等她睡了才回来。
于曼颐对她一无所知，想把她当成游姐姐的心情一再遭受磨损。尤红是尤红，除了那枚胎记，和游筱青没有半点联系，她用行动打消了她的妄想。
至于印书馆的章程，做六休一，到了第六天晚上，于曼颐终于从紧张的课业和对去做排字工的恐惧中闲下来，想起了那个失约的宋麒。
他真是失约得彻彻底底，当天没有来送于曼颐，这几日也没有来找她解释。自尊让于曼颐有点不想去找他，但那只清早来找她的狸花猫又反复进入她的脑袋，让她感到事情或许并非如同表面看上去那样。
于是她在宿舍里吃过晚饭，便准备去一趟宋麒的公寓。
这是一条新路，她还没有从宿舍出发，走这条路去找过宋麒。于曼颐被电车摇摇晃晃地送到他家门外的车站，又跳下车，不紧不慢地往他家走。
她最近不在宋麒家里，他想必也不会自己买花，男人很少自己买花。于曼颐在路边摆摊的姨婆手里买了一束芍药，抱着走向了公寓的方向。
上海齐叔不在门口了，于曼颐就知道齐叔们的底色还是擅离职守。她笑了笑，抱着花爬楼梯上去，脚步轻快又跳跃。
她大概知道宋麒会把钥匙放在哪，因此就算家里没人，她也能进去。然而家里居然是有人的，家门半掩，从门缝里看进去，却黑漆漆的。
宋麒忘了关门？
于曼颐站在门口一愣，脚步声也随即停住。她将手放在门把上，刚准备推开时，心里忽然升起一丝退缩感，像是动物遇到危险时的本能反应。
她极度敏感地将手迅速抽回去。
然而就在她的手离开门把的一瞬，一只手忽然从门缝里伸了出来，用很大的力气把她拖进了门里。
于曼颐来不及发出叫声，只感到自己的身体转瞬没入黑暗，视线里也再看不到任何东西。芍药花跌落在地，她细瘦的手腕被一只大手紧紧攥住，姿态一如当初将她拖下田埂。

第59章 曼挽狂澜（三）
◎曼颐送宋麒离开上海◎
于曼颐又闻到了那股机油味，是她住进宋麒家后，他第一次回来时的味道。这一次的味道比先前更加浓烈。
他握住她手腕的姿势是熟悉的，机油的气味也是熟悉的，所以于曼颐并没有太多的惊恐。门从半掩变作关合，又被控制着力度，发出了一声极轻微的“咔哒”声。
她的瞳孔迅速适应了黑暗，倒映出了黑暗里的身影。他们仅有的几次靠近彼此的身体都是在黑暗里，以至于在此刻认出宋麒的身份，对于曼颐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他在自己家里，为什么不开灯呢？
她的出现显然也在宋麒的意料之外，他将她拖进来，然后就陷入了沉默。两个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于曼颐感到他握住自己手腕的手掌上有一层汗。
很快，他把手撤开，低声问：“你怎么又来公寓了？我不是说我会去找你？”
“那你也没去找我……”于曼颐的声音心虚却实事求是。
芍药花跌落在地，散出一地花香。宋麒俯身将花拾起来，递还她怀中，说道：“我最近……不大方便，或许下个月……”
“下个月？”
宋麒不再挡着她的视线，于曼颐终于看到他脚下的东西。他竟然也拿了一个和那天送给于曼颐的模样相似的公文包，里面放了些衣服和文件。
他要出门吗？
家里一段时间不住人，是有感觉的，哪怕只有一周。于曼颐感觉到宋麒这一周应当都不在家里，这让房间里的空气显得凝滞而沾染了潮气。他只是临时回来拿东西，并且不想让人知道他回来过，才连灯都不打开。
他又从抽屉里拿了一些钱出来，和钱夹一起扔进公文包，然后将金属按扣。他走到窗户旁看了几眼，终于走回于曼颐身边，习惯性地揽住她肩膀，又在打开门时把她一道带了出去。
他们对门的那一户已经在吃饭了，那是一对夫妻，房门关合，但橘色光线从门和地面的缝隙里流淌出来。路上的光比家里强了好多，于曼颐除了宋麒的脸，也能看清他穿的衣服了。
他没有像上班似的穿西装，而是一身深色的中山装，因为既不中也不洋，色调又很暗，所以即便他长成这个样子，混在晚上的人群里也不会太显眼。
“你要去哪里啊？”她问，没有太期待他回答。然而宋麒一边走一边将她带去一条暗处小路，竟然真的说了。
“去武汉。”
“坐火车？”
“坐船。”
情况应当不算非常紧迫，否则以宋麒的风格，应该会让她自己离开。但应该也不是十分安全，否则他不会连黄包车都不叫，只是带着于曼颐绕开大路，从一处没有光的里弄，拐去另一处没有光的里弄。
于曼颐来到上海以后，已经对许多宏大的故事无师自通，因为这座城市本身就处在宏大的语境，她日后自然也会成为宏大故事的一部分。但她在十八岁这一年意识到了一件事，即宏大的故事都是由具体的人组成。宏大的故事带动了一个群体的命运，而她个人的命运，是由一个具体的人，在深夜里带她走过的许多路构成。
宏大的故事不会记载这个深夜，但在于曼颐个人的历史中，这是一个很值得铭记的夜晚。他们快走到码头的时候，宋麒看了一眼手表的时间，忽然转头问她：“你饿不饿？”
宋麒在吃上实在缺乏创意。过了这条弄堂口就是码头，离船开还有些时间，他坐在巷子的无人处，陪于曼颐吃了一碗黄鱼馄饨，又说了会儿话。
她和他说了商务印书馆有多大多漂亮，也说了自己那位神似游筱青，但也仅限于神似的舍友，这些本来是他那天送她过去时就该知道的内容。
她只说自己的事，不问宋麒的。宋麒也要了一份馄饨，但他没什么胃口，只是安静地听于曼颐告诉他的内容。而后他又觉得自己一言不发不大合适，便从衣袋里拿出一根笔，在一张纸上给她写了行地址。
“我不在这几天，”他把纸推给于曼颐，“你要是碰到事，例如你家里人又来上海，就去这个地址找一位姓徐的先生，他答应我会照拂你。”
“你不用再担心我的事了，”于曼颐摇摇头，但还是将纸条随手塞进口袋，“我已经进了公司，会有薪水，宿舍里也有很多同住的人，你把你自己照顾好吧。”
“用不上我了？”宋麒调侃道，“我以后是不是在你这里就算没用了？”
“我以前也不是想用你的，”于曼颐说，“你不要这样说行不行。”
宋麒摇摇头，终于低头喝了一点汤。他把勺子搁回去，说：“用也没事的。”
于曼颐不喜欢这些用不用的话，好像她和宋麒就剩这点交集了。她给自己做的衣服心口处缝了个口袋，那张折了的纸片就塞在口袋里，她一动，就跟着发出声响。
“你去武汉做什么，我也不能问么？”她终于鼓起勇气。
宋麒能把那串地址给她似乎是一个信号，一个昭示着他可以和她略作透露的信号。那串地址和一家电机公司有关系，这解释了他身上偶尔出现的机油味。
“我去拿零件。”宋麒说，答案到此为止。
那条巷子离码头不远，于曼颐甚至可以听到轮船出发时的汽笛声。她不知道宋麒所乘轮船的具体时间，因此每一次有汽笛声响起，她都会抬头看他。而他只是和于曼颐坐在一起，直到馄饨汤晾干最后一丝热气。
“我去坐船，你就在这里吧，”宋麒终于站起身，将行李也提起来，“码头上太乱了，你不要过去了。”
宋麒或许还是更适合中山装，他性子太张扬，西装革履时锋芒毕露，中式的衣服倒是能藏锋，弯腰说话时更显内敛。他和于曼颐说话还是习惯于平视，又因为她这次是坐着，甚至是走到她身前后，屈膝半蹲了下来，以至于他都要比她低一些了。
于曼颐很少体验到向下看宋麒的感觉，姿势显得很不自然。
“真遗憾，没送你去报道，”宋麒说，“你都陪我去毕业了。”
“没关系的。”于曼颐说。她眼神垂落，控制不住地伸手理了一下宋麒的领口，把他被掖着的一处领角揪出来，又在脖颈处捋平展。他肩型平阔，她把衣服顺着肩膀捋下去，最终在臂弯处抻平了。
“你什么都没吃，船上会不会饿？”
“我还是少吃点好，我容易晕船，上次带你走运河就晕了。”
原来宋麒也有弱点，他还毫不避讳，于曼颐有点想笑，他总能在紧张的气氛里夹一些好笑。她推了下他肩膀，把他拍得离自己远了点。
宋麒也笑着站了起来。
汽笛声又响了，这一次应该是宋麒的那艘。他往巷子口看了一眼，和于曼颐说：“那我走了。”
“嗯。”
“再会。”
这是宋麒第一次用非常标准的上海话与她道别，于曼颐安静了一会儿，也学着他的腔调说道：
“再会。”
巷子的尽头光很亮，是码头的照灯折射的光芒。宋麒和她道别后便向那道光走去，而于曼颐看着他的背影慢慢被光线吞噬，直到眼睛有些酸了，才将目光收回眼前的汤碗。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但她确实掉了几滴眼泪进汤里。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只好想，宋麒这个人啊，实在太浪费了。
她把他那碗一口没吃的馄饨拖到自己面前，一个一个，全咽进肚子里。于曼颐从来没有吃到这么撑过，就好像把胃里填到很满，心里就不会再空荡荡的害怕。
宋麒并没有明说自己回来的时间，但在他回来之前，于曼颐也有自己的日子要过。而她能想出的最好的过日子的办法，就是吃饱每一顿饭，不要挨饿——
然后在吃某一顿饭的时候，宋麒就会回来了。
*
一月后。
“……再会，就是再见。侬好，就是你好。十三点，就是说这个人脑子有问题，这个不算脏，缺西，这个比较脏……”
“那我觉得和我说的也没什么区别，为什么要说我洋泾浜？”
商务印书馆门口的苏式面馆里，袁晚正在努力给上海挽回声誉。她叹了口气，继续和一脸不忿的于曼颐解释：
“那我们有教养的上海宁，是不会当着面说你们洋泾浜的。那种当着你们面说洋泾浜的上海宁，恐怕浑身上下，就只有那口上海话值得骄傲了。况且这上海话哪有什么标准不标准，开埠以后来了那么多人，口音都混在一起了……”
“你们有教养的上海宁背着我们说。”
“哎呀！”
袁晚沟通失败，丧失耐心，喊了一嗓子。于曼颐撇了撇嘴，继续一心二用地吃汤面，边吃边看下午上课的教材。
“不要把城市一棍子打死嘛，人都是很复杂的，”袁晚也低头吃面，最后辩解了一句，“别的地方肯定也……也有好人有坏人嘛，上海也是一样的。”
此话不假，于曼颐代入绍兴，回忆片刻于游二家和对她伸出援手的小邮差和老板娘，点点头，算是认可了袁晚就上午几个同学指点于曼颐口音的辩解。
人一上班，时间就过得非常快，再加上宋麒不在上海而方千工作繁忙，这时间就过得更加快。最初的兴奋被反复练习的麻木替代，最近第一次考评的成绩出了，这麻木又被压力替代。
于曼颐努力，别的同学也在努力。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于曼颐的成绩从二十七名爬到了二十六，提升了整整一名之多。
也就是说，如果她接下来几个月继续保持这样的提升速度，那就有很大概率被分去做售货员啦！
当然，她并不是唯一一个感到压力的人。考评结果出来那天，她第一次在回宿舍时遇见尤红躺在床上，一副一蹶不振的样子。
于曼颐心生好奇，拜托袁晚帮她打听分数，得知这位天才舍友延续了自己美术各科登顶，但算数和英语个位数的成绩，导致最终排名甚至还不如于曼颐。
于曼颐觉得尤红大可不必如此受挫，须知这世上对天才向来网开一面，她美术成绩如此出众，于曼颐不相信最终分配时真会让她去卖货，说不定就有哪个部门的领导对她另眼相待，将她特调过去。
虽然截止目前看来，他们这届练习生因为人数众多，仍被领导们视作一群新来的鸭子，挤挤挨挨地坐在课堂上，等着大家各自修炼，各自开窍。
而于曼颐作为鸭子中的一只，也第一次体验到了系统的美术教学，而非苏文那样简单的画室教法、亦或陆越亭单一的函授课程。
她以往对美术认知不过铅笔画与水彩，然而到了商务印书馆，油画与国画也成了必修。又因为那句被反复强调的“创收部门而非艺术”，装潢广告和产品包装设计也在课程其列。
有几位老师甚至是外籍员工，汉语夹杂着英文，教于曼颐听起来好生费力。她偷瞥一眼尤红，发现这位天才舍友神色间也藏有对外文教学的不满。
如果说于曼颐在这压力与麻木之中还有什么期待，那便是姜玉的讲座了。
姜玉曾和她说自己也在商务印书馆授课，这话并不准确。她自己的学校事务繁多，一周才来一次练习生的课堂。
她也不像别的老师所讲专业技法，更偏向做一些意识和理念上的指导。而这意识与理念也大多与美术无关，更多聚焦于“商务”二字上，这让其他专业的老师们提起她时颇有些嗤之以鼻。
于曼颐不是很在乎姜玉讲什么，反正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是从零开始，听一听“商务”也不损失。她更在乎的是见到姜玉，就如同她以前总是想见到方千和霍时雯——
她人生中的一切都是靠模仿所得，她的每一次进步必须借助于一个模仿对象，目前，这个对象是姜玉。
姜玉是靠画月份牌声名鹊起，所设的函授学校也是以商业美术闻名。她常拿一些市面上的商业案例来给于曼颐他们举例，例如这一天拿来的，就是一份导致商品推广失败的月份牌广告。
那商品于曼颐倒是听过，是沪上一家十分有名的胭脂牌子，听说近来不想再与上海其他牌子竞争，想将商品卖到上海周边的县镇，也花了大力气叫人画月份牌，随报刊推广赠送。然而姜玉说，“销量惨淡”。
这很稀奇。因为那月份牌就专业人士看来没什么问题，画工精美，笔触精致，即便是用来在上海推广也过关，怎么会卖不动呢？
“这月份牌的作者我认识，”一名先前嘲讽于曼颐口音的男学生立刻站起来说道，“他师从名门，我不认为这月份牌画得有什么问题。我想问题是出在当地，据我所知，上海周边县镇十分穷困，或许那的女人们没有余钱购买胭脂。”
“或许她们不需要买胭脂，这画是画的擦了胭脂前往舞会的场景，她们又没有舞会。”另有一学生也说道。
姜玉微笑着看着学生们讨论，不加评判。
于曼颐听着他们愈说愈过分，忽然按耐不住，忽然起身说道：“这月份牌怎么没有问题呢？我觉得问题很大，甚至这胭脂卖不动，全都是这月份牌的问题！”
姜玉眉毛微动，站在台上，向被学生们言语惹恼了的于曼颐看去。
“姜老师方才说了，这商家已经有了自己的销售目的，他们的买方不再是上海的女客人们，而是周边的县镇。那月份牌上的广告也写了，这盒胭脂的售价远低于在上海的款型，即便县镇上的购买力再不如上海，也不至于连四分之一的价格都出不起吧！”
“你们说这月份牌画得漂亮。的确，他技艺超群，我也自愧不如。可他到底画了什么呢？舞厅，霓虹灯，还有与胭脂配套的口红与卷发棒。这在上海自然都是很时髦的东西，但……”
于曼颐想起了三年前的自己。
“但对一些乡镇里的人而言，这些东西有如天外来客，她们见都没见过，又如何理解藏在无数陌生东西里的一盒胭脂呢？”
“你们都说这月份牌画得好。是，它当然好，可它和那些乡镇里的女孩子有什么关系呢？你们既然要把东西卖到乡镇，为何又要看不起乡镇，而不去看一看、了解真实的乡镇是什么样子呢？这世上并不是只有上海一座大城市呀。”
“还有你，”她又向另一个人开口，字句掷地有声，“什么叫她们没有舞会，便不需要胭脂？乡镇里的女孩子当然无法参加舞会，但她们也有自己的社交，也要上街，有赶集，要去看戏，若是有便宜又好用的胭脂，她们怎么会不掏钱呢？这胭脂卖不动，不是她们不买，而是这广告根本就没打算卖给她们！”
于曼颐一通发言，说得几个开始发言的男生哑口无言，连一直坐在后排不做声的尤红也抬头看了她一眼。
“姜老师，”于曼颐再次转头，连微笑着观察的姜玉都被她的突然呼唤吓了一跳，“你方才说他们随刊赠送，随的是什么刊？”
姜玉立刻领会了于曼颐的意思，说出了那几份大报的名字。于曼颐长叹一声，转向那些学生，继续道：
“如今扫盲不普及，乡镇里的女孩子识字的都少，随刊赠送已经不明智，他又去随这些男人爱看的报纸。当然，若是在大城市自是可以随这些报纸，我发现城市里也有许多知识女性在读严肃报纸……”
“但既然你们现在已经决定在乡镇里卖东西，希望人家关注你的东西，那就将姿态放低一些，去做一些人家能理解、能接触到的东西，再去宣传你的劳什子商品。”
姜玉饶有兴趣：“曼颐，你觉得应当随什么赠送呢？”
“去菜场随猪肉，都比随刊要好。家里的猪肉，都是女人买的，”于曼颐大胆发言，说得台下学生们纷纷侧目，“如果非要随刊，那我想，就随一些……”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吧！”
……
好一通教城里人做人的发言，后半节课大半小时，没有一个人再敢大放厥词。于曼颐在座位上不声不响坐到下课，准备溜走时，被拿着教案的姜玉叫了过去。
她方才说得时候心潮澎湃，说完了才觉得自己激动过头。正所谓枪打出头鸟，于曼颐觉得自己一定是被年轻些的宋麒附身了，才会搞出这种大放厥词的场面。
姜玉叫她，于曼颐扭捏着走过去。她今日穿的是宋麒给她买的那身洋装，姜玉打量她一番，笑道：
“你和去年我见到你，可是一点都不同了。穿的衣服是这个样子，说的话可一点都不这个样子。”
“我们……无产阶级，”于曼颐开始胡言乱语，“即便进了城市，也不会忘本的。”
“都是哪里学的词，”姜玉笑起来，“这可不像鸳鸯蝴蝶派小说里会提到的东西。”
鸳鸯蝴蝶派当然不提，但是鸳鸯蝴蝶派会勾引她看报纸，在报纸的后半部分潜移默化地给她植入进去。宋麒都比这些卖胭脂的更懂怎么吸引少女注意。
于曼颐晃了下身子，将双手背到腰后，听到姜玉继续说：“我看了你近来的成绩，算不上非常安全。课业跟不上么？”
“我在努力。”于曼颐道。
“光努力可不够，你这些同学，人人在努力，”姜玉摇摇头，“我想你走进了死胡同，毕竟先前学了很多错的东西。这周末印书馆休息，你去函授学校的校长办公室找我吧，我帮你看看画作。”
“真的？”于曼颐喜极，眼睛一亮。
“还有假的不成？”姜玉又为她露出笑容，“对了，我不要你带学校留给你的那些作业。你再新画一些作品，我要看你自己画的东西。”
“画什么？”
“什么都行，人，景物，或者上海的街道，总之是要你自己选的……有时间么？”
姜玉一句反问，于曼颐立刻反应过来。
“有的！”她踊跃道，“有时间！我这几日就画新的！”
*
若不是姜玉这个要求，于曼颐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什么十分想画的东西。苏文和陆越亭将她一路教上来，技巧相比早先愈发高明，反倒将她少年时在于家大院里四处画东西的热情给教没了。
于曼颐起初觉得商务印书馆是很值得一画的，然而当真在门前架起画板，她又感到一些烦躁——
原来人工作后，哪怕公司再宏伟，看到的时候也只剩抵触，下班后便想逃离，并无任何欣赏其精巧美丽的心情，这真让人伤心。
姜玉叫她画人，于曼颐目前除了宋麒，也并没有觉得谁的样貌非常值得一画，然而宋麒又不在上海。各种设想几番遭到推翻，她忽然想起了宋麒所住的那栋楼房，倒也是十分精致貌美，大理石与水泥共同建造的一排欧式公寓，比他本人更适合入画。
于是于曼颐立刻搬起画架，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往宋麒那栋公寓的方向去了。
她为了画东西特意早走了一会儿，眼下天还没黑。齐叔正坐在公寓门前打盹，远远看到于曼颐很是惊讶，但她并没有走过来，只是遥遥冲齐叔打了个招呼，而后便在街角找到角度，将画架支了起来。
天色染上一层红霞，正是速写的好时候。
创作的热情远比创作本身重要，于曼颐调整画板角度，在画纸上迅速打出型来。她抬头看了一会儿公寓造型，又低头在画纸上填了几笔。
再抬起头时，一道身影，忽然挡住了于曼颐的视线。
那身影很高，也很宽阔，像一堵墙，将她的视线挡得无比严实。于曼颐愣了片刻，将视线继续抬高，发现了一张有如死去的鱼一般没有表情的脸。
他说话也像鱼在动嘴，一张一合，丝毫不牵动脸部其他的肌肉。
“你在这站了多久了？”他的声音像是从腹腔而非嘴里传出来，“有没有见到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出来，或者进去？”

第60章 曼挽狂澜（四）
◎秋后算账记账中◎
于曼颐从未和这样的人打过交道。她也见过坏人，于家的人，游家的人，刘丰盐雇佣的那些打手……但是她没见过这样的人。
他像一堵墙似的挡在他面前，身上是让她无法忍受的铁锈味和烟味，脸上还有一道刀疤。于曼颐被呛得倒退两步，在心里为他起了一个刀疤鱼的名字。
他问了她两个问题，一个是站在这里多久，还有一个是见人进入或出去。于曼颐在这栋公寓住了两周有余，的确除宋麒外，没有见过穿西装的年轻男人。
他来找宋麒？
于曼颐脑海里一瞬间出现了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的画面，那是她与这些人仅有的一次隔空交集。
她抬眼看他，又过电似的将眼神移开。对方察觉出异常，逼近一步，语气阴沉起来：“你不敢看我？心里有鬼？”
“我……”于曼颐尽力镇定，“我当然怕你。我们只是普通居民，见到你们穿制服的逼上来，害怕也……也很正常。”
世道虽乱，于曼颐也不信这法租界里就没一点法治了。她好端端站在这里画画，对方还能抓走她不成？
齐叔也远远看见她被拦住，立刻从门前站起身，神色焦急。于曼颐余光见他要过来，立刻在刀疤鱼的视线外，将藏在身侧的手低低地摆了一下。
万幸，齐叔停步了。
于曼颐的外形在这一刻提供了很大的说服力。她穿着洋装，个子不高，又藏起了眼睛里的锋芒，看上去便十分的无害，害怕也变得十分合理。刀疤鱼又打量她片刻，伸手道：“证件给我。”
于曼颐低着头，从衣服里把护照拿出来。那人翻看两眼，发现竟是澳大利亚的护照和意籍，再次抬头打量于曼颐。
意大利多见黑发黑眸，于曼颐又解释自己是混血，只是长相更似母亲，而姓氏随了父亲。她近来因为学习日渐消瘦，脸部线条愈发锐利，高鼻梁和略高于旁人的眉骨，说是混血，也并非完全没有根据——
或许宋麒当时也是注意到她这些五官特点，才给她编造出这样一套天衣无缝的谎言。
他说这些走狗崇洋媚外，对外籍不敢造次这话，看来也是真的。那人翻过于曼颐的证件后，甚至并没有提出核验，便把护照还给她了。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
“采风。”
“采什么？”
“……就是画画，画一些街道。”
“为什么要在这里画？这有什么好画的？”
“这建筑外形很经典，是个犹太建筑师设计的，”于曼颐最近上西洋画正好学了一些新词语，立刻用上，“那楼顶是巴洛克风格的，门外的雕像是文艺复兴……”
“行了行了。”
武夫对这些文化名词很反感，立刻叫停了于曼颐。她这些话已经将自己的身份彻底洗清，对方的盘查终于离开了她本人。
“见着穿西装的人进出了吗？”
“没有，没见着，”于曼颐鼓起勇气去直视对方，听说直视时会让自己说的话显得逼真一些，“我刚画了一会儿，除了门口那位爷叔，谁都没看见。”
“妈的……去哪了？”
刀疤鱼的盘问终于结束，骂了一声，点起一根烟，朝街道另一头走去。于曼颐出了一身冷汗，想将画板收起来，又觉得自己这样立刻跑掉显得刻意，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画。
画纸上被歪歪扭扭地添上一些笔迹，于曼颐听到那道声音竟然又折了回来。她脊背僵直，听见那声音之外还多了另一道男声。
新声音道：“查查查，抓了三四次了，还是什么都查不出！我看这宋麒，没必要盯了！”
“为什么不盯？他消失莫非不可疑！”
“他那英国公司说他出差外派，这有什么可疑的！”
“怎会那么巧，去武汉出差？他这么可疑的人，和武汉挂了关系，只会更为可疑！妈的，我就应该时时盯着他，见他上船就把他抓回来，而不是只能等他回来！这回审他，我一定……”
“我真受够你了！我若是宋麒，即便当爹的蹲了大牢……”
于曼颐脸色一凝：宋麒的父亲在监狱？
“……那些生意和关系也不会作废，更何况还有一个那样名声在外的姑妈？我好好的公子哥不当，为什么要去做这些掉脑袋的事？！人只有吃错药了，才会不求财，而求死！我不想再将时间浪费在宋麒身上了！我还有老婆和家庭，我要回去吃饭！”
于曼颐完全是靠本能在落笔，一笔一笔画得十分离奇。一道呼吸声离开了，但另一道呼吸声仍然站在路边，目光偶尔扫过她僵直的后背。
她闭了会儿眼，将第一张写生揉起来，作废，又匆匆画了一张，而后便迅速离开了宋麒所住的这片街区。
*
“曼颐，这就是你新画的……东西？”
校长办公室里，姜玉的声音仍然很温柔。她不是一个会情绪外露的女人，旁人也很难听出她满意或不满意。
但于曼颐知道，她是对自己有看法了。
那公寓的写生笔锋凌乱，连她平日给商务印书馆的课堂作业还不如。她不愿给姜玉留下这样的印象，但那天刀疤鱼的盘问和而后的对话实在让她心绪难宁，连上课都听得很不认真。
尤红这几日总是在看她，似乎对她有什么想法，但于曼颐已经什么都没心思想了。
“姜老师，我、我……”于曼颐尽力组织语言，还好姜玉愿意等她的结巴，“我遇到了一些事，耽误了写生。姜老师，我下周调整好状态，再画一张给你看，可以吗？这个，这个不做数，这个不是我的真实水平……”
“作画到最后就是本能反应，有如吃饭喝水。哪怕状态再差，只要技法到位，心至手至，至多是灵性上有所缺失。若是状态差，就画不好，那证明基础也并不稳固。你不用再给我画了。”
“姜老师，我……”
“我并不是在批评你。”
姜玉还是笑眯眯的，但于曼颐立刻闭上了嘴。她忽然觉得，姜老师比刀疤鱼还要吓人。这世上大多地方都是大张旗鼓放明枪，她在商场上的沉浮却靠暗箭，自己做了什么，心里藏了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你先前学画，除了陆越亭，还师从过哪位老师？”
“一位……绍兴乡下的画师，姓苏。”
“你似乎很喜欢模仿别人的笔法？”
“……嗯。”
“所以这些笨拙的笔法，都是师承那位苏老师的？”
于曼颐替苏老师惭愧了起来。
“我都能看出你学了谁。苏老师，陆越亭，还有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画家。你去模仿他们是因为……”
“因为他们的画册便宜……”于曼颐都要缩进沙发了，“名家的画册，太贵了……”
“原来如此，那我明白了。”
姜玉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稿纸，在书桌上铺平，而后便拧开了钢笔，在稿纸上写了几行字。她抬起头，同于曼颐说：“去书架上把我的章拿过来。”
于曼颐立刻跳起来，跑着将校长章拿了过来，双手送到姜玉桌上——
很快，一枚印着大红色校长章的权限书便递给了于曼颐。
“你既然已经进了商务印书馆，那就应当将馆里的资源都利用起来。东方图书管，你进去过吗？”
姜玉所说的正是于曼颐入馆第一天所见街边的那栋五层建筑。她摇了摇头，惭愧道：“我应付课业已经把时间都耗尽，所以……”
“别人应付课业，你也应付课业，你比别人强在哪里呢？”姜玉可惜叹气。
“那东方图书管，外人想进都进不去的地方，你既然有了身份，应当尽力阅览。不过四楼和五楼有一些屋子，放了很珍贵的古籍画册，寻常学生是看不了的。你存好这封权限书，给入口那位老先生查验，他自然会放你进去。”
权限书薄薄一层，看起来轻如鸿毛，没想到能撬开如此重要的一道门。于曼颐很珍惜地将那页纸折好，放进了自己的公文包里。
“好特殊的公文包，”姜玉难得对人做出评价，对她来说，女孩子穿衣违和或许比其他事更叫人痛苦，“小姑娘怎么用这样的东西呢？和你的衣服并不搭配呀。”
“是……是好朋友送的。”于曼颐立刻解释。
说完了她忽然意识到，自己这身衣服是这位“好朋友”送的，公文包也是这位“好朋友”送的。
她今天真是凑巧，这一身都是这位“好朋友”送的。也不知道这位“好朋友”……现在到底在哪里。
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别说武汉，便是东北也能走个来回了。于曼颐在意识到这一点后，便翻出了宋麒留给他的那张写了电机公司地址的字条在灯下研读，然而也只是研读。
她不知自己在何时变成了一个很警惕的人，尤其是那日被刀疤鱼逼问后，她便产生了被监视和跟踪的自觉——尽管并没有人监视和跟踪她，但她已经从对方那番话中品读出一些宋麒处境的为难。
她不愿因为自己的失误，而给宋麒造成多余的麻烦。她以前已经给他造成很多麻烦了。
于是于曼颐把所有空余的时间都花在了东方图书管里，她也是越看，越看出这图书馆馆藏的可怕。
五层楼的资料浩如烟海，孤本、善本、珍本不计其数，她在于家时只能靠临摹包装提升技法，如今放眼望去，除了几十万册报章期刊，还有诸多国外运来的人体解剖图和油画、照片原底。
到用姜玉的权限信进入四层以上，书架间更是放了许多市面上无法流通的书籍，彩印、油印的画作罗列其中。于曼颐有如麻雀掉进谷堆，终日埋头苦啄，啄得消化都要出了问题。
四五层自然也并非只有美术藏品，一些在图书馆外被禁止售卖的书籍同样以不录入的形式隐藏其中，全靠人淘金一般一本本地查询。
于曼颐这天发现一层书架，竟然标注着“RADIO”五个字母。她大惊之下立刻蹲下身子抽书研读，发现这里面的书竟然不是英文的，就是德文的，例图之细节，零件尺寸之精准，都远超宋麒先前拿回家那本。
RADIO，RADIO不是收音机。于曼颐恍然大悟——
RADIO，原来是无线电！
……什么黄色频道！他就会骗她！
于曼颐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被骗，又垮下了脸，更着急宋麒回来了。但是她这次并不是出于思念，而是出于对质问的迫切。
宋麒到底骗了她多少东西？RADIO骗她，家境也骗她。他怎么没说过自己有个名声在外的姑妈，还有一个公子哥的隐藏身份？真相竟然还是靠刀疤鱼说给她的！
好，看来那天晚上在平姨家里给于曼颐写欠条的时候，完全就是把她当成小孩哄骗。嘴上说着再也没事瞒着她，结果瞒她瞒得手到擒来，罪状一张纸都写不下——她这回当真要好好逼问他一下！
于曼颐这天难得没和美术界先贤隔书谈心，而是拿着一本讲无线电的英文书翻了半天，准备学些专业名词，到时候出口成章，吓唬他一把。她在图书馆待得比往日还晚，直到门口那位爷叔来催她离开。
四楼的书看归看，并不能像楼下似的借阅。于曼颐立刻把书放归远处，而后便抱起她沉重的公文包，往宿舍方向走去。
说到宿舍，这就要说一下她那位舍友尤红了。
于曼颐最近在图书馆碰到过她几次，这才意识到，她之前早出晚归，原来都是在东方图书管里学习。她本以为尤红是去潜心研究美术的，没想到她那日偷偷查看她借阅记录，竟然不是英文，就是算数——
不是，她都这么努力学英文和算数，怎么还是只有17分啊？
于曼颐不理解，人和人之间很难互相理解，或许尤红也想不明白于曼颐的美术各科分数为何提升如此之慢。
总之，她近来已经完全放弃把尤红与游筱青对标这件事，这女人完全不配成为游姐姐的替身。于曼颐受够了她晚上回宿舍时的洗漱声，也受够了她一早离开宿舍时发出的噪音。她是一个美术天赋卓绝却如同惊弓之鸟一般的怪人，对每一个试图靠近她的人抱有莫名的敌意。
于曼颐觉得自己很忙，要担忧去做售货员的事，要担忧刘丰盐和于家人的死灰复燃，还要担忧杳无音讯的宋麒，她没打算和尤红一般见识，浪费时间。
然而她没去找尤红，尤红竟然来找她了。
这样形容也不标准，因为尤红并不是找她，她只是在她回宿舍时坐在床上看着她，眼神恨恨又不平。于曼颐被她看得莫名其妙，低头找脸盆时，忽然听到尤红用轻蔑的声音说道：
“真有心机。”
于曼颐：……？？
她抱着脸盆起身，直视着尤红的视线，看回去。
她以往每次看到尤红脸上的胎记都会心里一酸，但这臭丫头不断透支她的耐心，以至于今天她再次看向这胎记，心里已经完全没有波动。
“谁有心机？”
“你。”
“我怎么了？”
“大家都在本本分分学东西，”尤红气得眼眶都红了，“你倒好，课不好好上，却去找老师给你开小灶，还去四楼看考试题！”
…………………………
于曼颐一时都要被气笑了。
“谁不知道东方图书管四楼是放试卷的地方！”尤红道。
“你听谁说的？”于曼颐抱着脸盆，“四楼都是书架，哪有放试卷的地方？”
“你想说是什么是什么，反正我们也上不成四楼，只有你见过。”尤红将身子一扭，于曼颐被她气坏了，她之前怎么会觉得这人像游姐姐呢？
“不想着提升本事，就会讨好老师，”尤红越说越气，越说越当真，“凭什么姜老师那么喜欢你？你是不是给姜老师好处了？”
……………………
“你就是怪会讨好人，你见我第一面就来和我套近乎，还说我名字好听。谁听不出我这名字贱得很……”
我讨好你？！
你要不是姓尤，要不是有这么一个胎记，我看都不会多看你！
于曼颐一时怒火中烧，脸盆一放就要发作。然而就在此时，宿舍门忽然被人推开，袁晚头发抓髻，脑袋伸进来道：
“曼颐，一楼编译所的人说门外有人……曼颐？”
宿舍里的气氛可真是剑拔弩张。尤红眼眶通红坐在床上，身子梗得像一根别扭的树枝，气得浑身发抖，就像被欺负的人是她似的。
而于曼颐脸盆扔在地上，牙刷毛巾滚了一地，刚把发夹拆下来因此头发蓬乱。她双手叉腰，一副要和尤红理论一番的样子。
“你们干吗呢？”袁晚震惊道。
“她犯病。”于曼颐没好气。
“你才犯病！”
“你俩多大了！”袁晚在这一刻终于有一些姐姐的样子出来，“曼颐，快下去，人家等你呢。”
于曼颐又看了一会儿尤红，而尤红梗着脖子，死活不和于曼颐对视。她真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气到最后只能嗤笑一声，随手捋了两下头发，又披了件薄衫在新做的裙子外面，跟着袁晚下楼了。
“什么情况？”
“她说姜老师给我开小灶。”
“开小灶还不好，”袁晚道，“她嫉妒你，你应该得意。”
这都什么精神胜利法。
于曼颐和这两位都没话说了，只能黑着一张脸下到一楼。编译所的几个男同事正在一楼喝酒抽烟，更加让人恼火，一个一个全都不如宋麒看着顺眼，虽然宋麒现在因为欺骗她多次，也造成一些不顺眼。
她走到门口，将宿舍的大门拉开。清凉夜色扑面而来，于曼颐侧身走到门外站定，余光见着一道影子在看到她出来后，迅速跑过来。
她将目光投向来人，而后，一股浓烈的机油味扑面而来。
于曼颐感到一丝熟悉，或者是非常熟悉——
这是宋麒身上时常出现的味道，是和机器昼夜相处，才会被浸润在衣服里的一种味道。她甚至能闻出来，这两种机油，应当是同一款的。
在这机油味里，一个戴着帽子，微胖的中年男人，气喘吁吁的跑到于曼颐面前。
“于小姐？于曼颐小姐？”
“我是。你是……”
她并不熟悉这张脸，但当对方自报家门的一瞬间，于曼颐眼前忽然闪过了那张宋麒离开前给她留下的字条。
徐先生，电机公司的徐先生。
“于小姐，你现在有没有时间？方不方便，和我走一趟？”
于曼颐的警惕心再度升起：“去哪里？做什么？”
“去电机公司，宋先生应当和你说过我这里的。至于做什么……做什么……”
那男人摘下帽子，于曼颐看到他满脑门都是汗。他用手帕将额头上的汗擦干，重新戴正帽子，压低声音道：
“是我擅作主张。我觉得，宋先生现在，需要……见见你。”

第61章 曼挽狂澜（五）
◎曼颐和宋麒大吵架◎
于曼颐再回过神时，她已经和徐先生走在一条漆黑的弄堂里了。
他的走法一如当初宋麒带她去码头，不走大道，而是在无人处找出一条路来，仿佛他们这些人就只能走这样较为曲折、又必须掩人耳目的道路。
不过徐先生不大会等她，只是埋低头，急匆匆地在前面带路。而于曼颐抱着手臂，和他刻意拉开一段距离，心里仍然存有一丝警惕。
他们就这样步行到了徐先生的电机公司。说是公司，也不过是一栋居民住宅，只是一楼设做开间门脸，里面陈列各样电器，柜台和架子上则堆着电器的零件。
房间一侧放了一家烧坏了发动机，发出刺鼻的机油味，这整间屋子都有机油味。于曼颐侧过头，看见发动机旁坐着个身材魁梧又光着膀子的中年男人，正在修理发动机。
那人看见于曼颐，立刻站起身，不顾手上油污，抓过一件坎肩便裸膀穿上，沾得布料上也黑皴皴的。再开口的时候，于曼颐便听出来了，这人东北口音，和她一位同学一样。
“于小姐，那位于小姐。”徐先生介绍道。
东北汉子立刻反应过来，脸上的警惕消失，转而带上热情笑容：“于小姐，原来是于小姐。”
他想来与于曼颐握手，但于曼颐目光微落，看见他手上油污未净。那人注意到于曼颐的视线，也立刻把手缩回去，只自我介绍道：“我叫……大磊。”
好潦草的名字。
于曼颐不大在乎他叫什么，潦不潦草。她转头看向徐先生，因为走了这么长一段路，语气有些不耐烦：“宋麒人呢？”
“在楼上。”
徐先生立刻给于曼颐带路，将上楼楼梯的外门打开。她刚才在门外便看出来，这电机公司上下两层，楼上窗户拉得很严实，只能看到里面点着微弱的灯。
木质楼梯狭窄陡峭，于曼颐跟着徐先生爬上去，愈爬愈闻到楼上的机油味更为浓烈。等走到最后一层，于曼颐立刻明白过来，楼上这么大味道，是因为这里也是一个机器车间。
徐先生用布把房间里的东西都罩上了，于曼颐只能通过布料的轮廓判断出那是一架车床，她认得那个东西，因为商务印书馆的某一座厂房里也有类似的东西。
她心里已经有了模糊的猜测，她似乎已经不需要别人告诉她什么，全凭自己近来的所见也能猜到宋麒所做。
车间里面还有一道门，徐先生将门打开，回过头，和她充满歉意道：“于小姐，在这里，你进来吧。”
这已经是整栋楼里最适合休养的房间，关上门，就关上了外面的嘈杂和浓烈的气味。房间很狭窄，靠里有一张单人床，于曼颐默不作声地走过去，低头看了会儿床上的那张脸，一句话都没说。
她的沉默让徐先生有些忐忑。
他不是对于曼颐一无所知，宋麒托他在自己离开上海后帮扶于曼颐时，和他说了一些于曼颐的情况。徐先生自己也是乡镇来人，知道这些地主们把自家小姐养在阁楼，见的东西少，也爱大惊小怪，他以为于曼颐也是这样的女孩子。
即便不说出身，在宋麒的叙述里，于曼颐也是个年龄不大的小姑娘，会因为考不上商务印书馆站在原地流眼泪，又因为家里要捉她嫁人而惊慌失措，六神无主。
然而这样的一个女孩子，在这一刻，面对着昏迷不醒的宋麒，怎么这样镇定呢？
她就那么站着看了好一会儿，背影单薄却稳重，站在床前一动不动。徐先生抱着手臂在门旁几番揣度，终于听到于曼颐开口问：
“你叫我过来看他，总得把事先和我说清楚吧。”
然而这可不好办，他们所做这事，就是最说不清楚的，这也是徐先生前几日一直不敢去找于曼颐的原因。况且于曼颐……他对着的是于曼颐，他该从何说起呢？
徐先生是一个很质朴也很纯粹的工程人，机器一是一，二是二，他觉得人之间也是这样。例如于曼颐是宋先生重要的人，那宋麒受了这样重的伤，他认为就应该告知于曼颐。但他们手头的工作决不能泄露分毫，那他就没有道理和于曼颐多做解释。
但当这两个东西交叉到了一起，他该怎么处理呢？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还是要比机器复杂许多。
然而于曼颐语出惊人：“你们是不是在造无线电？”
徐先生被吓了一跳，吓得冷汗都冒出来了。宋麒怎么这都和于曼颐说呢？
然而于曼颐在这一瞬转过身，就像看透他的脑子似的，用另一句话打消他的惶恐：“你不用害怕，宋麒没和我说，你也没和我说。是我自己猜出来的。”
徐先生压根就没想过于曼颐能猜出来，人猜不出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怎么会想到，于曼颐已经在图书馆翻完了一整本无线电的书呢？
她早就不是于家大宅的二小姐了。
“商务印书馆里有秘密工会，员工们私下都知道，所以虽然我不懂，但我大概知道你们的身份，”于曼颐说，“但我对你们不感兴趣，我只是个老百姓，想赚一点钱，好好过日子，所以你不需要和我解释太多。”
徐先生摘了帽子，又开始擦汗了。
“我只说我看到的：宋麒帮你们造无线电，借着在英国公司的理由，拿到一些市面上禁止流通的专业书。刚才那个用布盖着的车床是用来车零件的，但有的零件车不出来，宋麒就去武汉替你们拿，因为他可以借公司理由出差。”
“我也只想问我没看到的：他为什么会出事？”
“回上海交接零件的时候，出了点纰漏……”徐先生靠在门上，叹了口气，“另外还有一个暗点，和我这里的作用差不多。宋麒过去找人，结果那地方已经……好在，人和零件，都回我这里了。”
在徐先生口中，人和零件似乎是一样重要的。于曼颐不懂他，就像她也不懂商务印书馆的工会里那些人。
她弄懂了一切，又回身看向宋麒。他眼睛闭着，脸上没什么痛苦，看起来只是睡着了，只是睡得比较沉。
她忽然控制不住地伸手去摸他手腕，感到了微弱但稳定的心跳后，因为质问徐先生而紧绷的身体才缓缓放松下来。
他很少这么安静，他在于曼颐的身边时总是没完没了的说话，给她解决问题，解决完了又惹她生气。他也不睡觉，扫盲班的时候总去地窖写东西，回了上海后又整晚不回家。哪有人这么成宿成宿的不睡觉呢？
总得补回来的。看吧，补回来了。
于曼颐微微把被子往下拉一些，看到他穿的衣服比平日大了几号，看尺寸，应当是徐先生的。右侧的袖子从领口就被剪开，取而代之的是一道绷带，从靠近心口的位置裹到肩膀。
她用指尖碰了一下绷带，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了白布下隐约的血。已经被止住了，又用绷带一层层的裹住。
于曼颐也很意外自己没哭，她自己都觉得自己现在应该哭的。但细思起来，她从被三叔按着手印下手印那天开始，就没有在除了宋麒以外的人面前哭过了。
哭有什么用呢？
“他要多久才能醒？”于曼颐眼睛看着宋麒的脸，问题则朝向身后的徐先生。
“医生说他失血过多，慢慢恢复，转醒或许一到两周，”徐先生又在叹气，“真是急死了，现在机器上有的地方只有他懂。耽误两周，机器出不来，要耽误重要的事了……”
于曼颐将手从宋麒的绷带处收回来，又将被子替他盖好。她忽然又伸出手，摸了两下他漆黑的眉毛，继而转身站起来了。
“为什么只有宋麒懂，你不是电机公司的吗？你不懂吗？”
徐先生并没有被于曼颐这句话戳到痛处，他说什么都又老实，又诚恳。
他说：“我们负责不同的部分。宋麒负责的那部分，我没有学过，他也是从公司的一些禁止外带的手册上看的。现在市面上又买不到那些资料，哎……”
于曼颐眼前忽然闪过了东方图书馆四楼那层写着“RADIO”的书架。
宋麒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躺在她身后，一言不发。于曼颐不习惯他这个样子，但这画面又意外的不陌生——
这栋屋子光线昏暗，让于曼颐想起那些地窖里的时日。她一开始把宋麒救回家里，他就是这么安安静静地躺在那的。
她的命运是从那个决定把宋麒带回地窖的时刻转上岔路的，此后种种，阴差阳错，绝处逢生。而这一刻，又到她做选择的时候了。
于曼颐抬起头，将目光投向焦虑不已的徐先生。他不停地用手帕擦拭着脑门上的汗，擦完了又把帽子带回去。
“那把你需要的部分写下来吧。”于曼颐终于开口。她觉得宋麒好像在她身后动了一下，但她回头的时候，他还是维持着那个微微侧头躺着的姿势。
于是于曼颐回过头，继续说：
“东方图书馆的权限层里……”
“或许有你需要的东西。”
*
于曼颐近来由于经历颇多，因此感触也颇多。
例如她发现，人做事是否鬼祟，完全看她的出发点是否鬼祟。当人知道自己所从事之事需要鬼祟时，那她从心态到行为，就都会随之鬼祟起来。
像这看四楼的无线电资料，她那日大摇大摆看了一天，走的时候都不屑于归位。而如今再来看，却显得特别的心虚，特别的惊慌，特别的手忙脚乱。
看门的爷叔就在图书馆门口坐着，并不屑于回头看于曼颐，于曼颐也根据两个齐叔的行事作风推测，这位爷叔不会太负责——
谁来做看门工作，是为了尽职尽责呢？
但她还是抄得很害怕，时不时抬头往门外看一眼，又将视线迅速回归书本，奋笔疾书。
至于有些要画图的地方——
有些老师总批评于曼颐画画像个复印机，模仿哪位老师就复印哪位，现在她倒真成了一台精度很高的复印机了，眼睛如尺，横平竖直，粗略一看就复刻尺寸，许多地方甚至不需要测量角度。
哪怕只有一个架子的书本，对徐先生来说也是如获至宝了。于曼颐替他抄了两次，他立刻意识到商务印书馆是多么珍贵的社会资源，打了几次报告，给于曼颐申请下来一台微型相机。
然而这也并没有解放于曼颐的劳动。胶卷有限，她只能在翻到一些极其复杂的图形时动用相机，剩下的时间，仍然在数不尽的抄抄抄，抄得她一次测验时，英文分数都上去了。
于曼颐每次去电机公司时，宋麒的脸色看起来都能比之前好一点，但还是没有醒来的迹象。她和徐先生在他躺着的房间里传递资料，于曼颐回头观察宋麒，感觉他不说话的时候能比平常英俊一些，在这个时刻主要起到了一个装饰上的作用。
她以前去图书馆并不这么频繁，但这两周，几乎是日日泡在图书馆里。她抄得手酸，回宿舍时也没力气理会尤红的挑衅，叫她看起来愈发的面目狰狞，歇斯底里。
终于，她在一次抄了重要资料并走出图书馆大门后，被尤红纠缠住了。
“拿出来！”对方伸手便来揪她公文包。
然而里面都是给徐先生的无线电资料，于曼颐心里一惊，没想到这两周鬼祟，四楼爷叔没找她麻烦，竟然被尤红盯上了。
她死攥着公文包不放——当然不能叫尤红知道她在干什么。于曼颐在这一刻也十分困惑，她抄无线电这事和尤红有什么关系？警察都没她严格！
“拿出来！”尤红气势汹汹，和她就公文包撕扯，“我就知道你是去四楼抄试卷，你每次都抄好厚一叠试卷！”
啊！！！！
于曼颐略显崩溃。
“你这两次英文和算数成绩都高了好多，”尤红大叫道，“还骗我说四楼只有书架！你给我拿出来！”
这人美术天赋那么高，怎么别的地方像个弱智啊？
于曼颐和尤红纠缠不休，眼看公文包就要被抢走，她忽然整个人往前一步，贴到尤红身边。
尤红猝不及防，险些朝后跌倒。于曼颐立刻攥住她胳膊，靠近她耳侧，语速极快道：“没骗你，真的不是试卷，但四楼有好多去年的题！”
尤红瞪大眼睛。
于曼颐：“你放开我，我答应你，今晚回去就给你看我写的笔记，而且以后每次都给你看。”
尤红立刻收手。于曼颐抱着公文包后撤几步，长舒了一口气。
“早说不就完了，”尤红一脸别扭，“我就是不想去做售货员！”
她说完这话扭头就走，留下于曼颐站在风中，头发被撕扯得披散下来，颇为凌乱。
把包都给我抢裂了。
于曼颐重新将宋麒送她那公文包夹到腋下，紧了紧包扣，确保没有什么资料被扯飞出来，才绕进小路往徐先生的电机公司走去。
从考进商务印书馆到耽搁了这些日子，上海的天气都比先前凉了一些。于曼颐又是晚上过去的，便在到方格长裙外披了件很薄的纯色针织外衫。
她这两周常来电机公司，和徐先生以及一楼那位大磊都熟悉了。两个人都是电机公司的人，但也有另一档身份，和宋麒的情况差不多。
徐先生从事的大多是设计和工程工作，也负责给店里的账务做会计，平日多在二楼坐着，大磊则在一楼售货。不过于曼颐今日来的时候，发现他俩都不在，一楼空荡荡的，但通往二楼的楼梯门倒是开着的。
她歪头看了看，听见楼上似乎有隐约的争吵声。于曼颐抱紧公文包思考片刻，最终选择蹑手蹑脚地爬上去。
走到一半，她心就提起来了。
居然是宋麒的声音，她太熟悉他的声音，只要有些微声音就能辨认。
他声音不高，还带点虚弱，但语气是很激烈的。这人刚醒过来又在激烈什么呢？他当装饰的时候不是挺好的吗？
于曼颐加快爬楼步伐，想去看一眼醒过来的宋麒。然而她还没走到门口，宋麒的声音骤然变大，带了强烈的质问。
“我连警察来公寓都要把她支走，你们让她去图书馆抄资料！”
“哎呀，哎呀……”徐先生的声音。
“她的资料是假的！要是被查出来送回绍兴怎么办？”
“哎呀，哎呀……”大磊的声音。
“你伤刚好，别发这么大的火……”徐先生的声音靠近门，似乎是要走，“我看于小姐做得也很好，你大可不必……”
“……啊，于小姐。”
二楼房门半开，于曼颐站在楼梯上，徐先生站在门里。她怀抱着宋麒送他的公文包，里面装满刚抄来的文件。
“于小姐？于小姐！”大磊听见她来了，也立刻从屋子里逃出来。
他们二人齐齐躲到于曼颐身后，接连道：
“于小姐，资料给我，先给我。”
“哎呀，宋先生醒了，你快去看一看呢？”
“于曼颐！”屋子里传来声音，“进来！”
于曼颐初听宋麒苏醒，有一丝高兴。发现他在发火，有一点莫名。意识到他是怕自己身份暴露，感到了然。
然而此刻被他这么吼了一声，早先准备秋后算的账，一下涌上了心头，跟着就是一股邪火。
她把公文包往徐先生怀里一扔，一步跨两阶，转瞬上到二楼。紧跟着就是“咣当”一声，将门也摔得闭合，只留徐先生和大磊在门外面面相觑。
门内，剑拔弩张。
宋麒果然是刚醒，站着吵了一会儿就体力不支，坐回了椅子上，用手撑着头。于曼颐本来想和他吵，看他脸色苍白又不好主动发难，只能抱着手臂在一边怒气冲冲地站着。
等了一会儿，宋麒终于缓过来了，单手扶住桌边沿，撑着身体把头抬起来。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于曼颐就见缝插针道：“虚就躺下。”
宋麒：……
“我还躺？”他这回把精神打起来了，“我再躺你是不是都能去工部局偷文件了？”
“那不行，没权限。”
宋麒：……
他给她气得愈合的伤口都要裂了。
“我说没说过不许找无线电的东西？我说没说过现在查得很严？我一本公司拿的书被巡捕房查出来都……”
宋麒闭了会儿眼，略过了这一段，继续说：“你在图书馆抄了那么多本，要是被人注意到怎么办？”
“没有人注意我，我都是用画册压着抄的，我又不傻！”
“谁觉得自己傻？我以前也觉得自己聪明，想做什么做什么，事事有人挽救，最后呢？因为一张报纸，险些死在监狱里！”
于曼颐瞪大眼睛看他，宋麒此前并没有提过这事，霍时雯也只和她说宋麒因为那期报纸被关了一个月。
怪不得他后来会让于曼颐不要随便说“死”字，人没死之前都不怕死，死了也来不及怕，只有险些死过的人，才知道这字的可怕。
这句话说完，他力气也用尽。宋麒又用手撑住头，疲惫道：“现在我醒过来了，那部分机器我来装就好，你以后不要再去抄书了。”
“还有一章没抄完，和你做的部分没关系，徐先生说对日后调试也很重要，”于曼颐低着眼睛，“我答应徐先生给他抄完。”
“于曼颐！”宋麒忍无可忍。
“宋麒！”
她的声音一出，门外听着的两个人，和宋麒，全都愣住了。
她以前说话都不敢大声，和他发脾气也是生闷气。如今却真是翅膀硬了，一嗓子亮出来，搞得当事人手足无措。
然而她这理直气壮而中气十足的一嗓子，也就只有一嗓子。剩下的话，说着说着，嗓音就开始抖了。
“你和我吼什么吼？明明是你自己不中用，去送零件的时候挨枪子，搞得徐先生没办法按时完成工作，天天脑门出汗，你个废物！”
宋麒：……？？
门外的徐先生又开始脑门子出汗，立刻和大磊道：“这事倒也不怪宋先生，是那边出事又没有及时通消息，他是无辜……无辜被牵连，于小姐这话言重了。”
大磊：“那你推门进去解释一下呢？”
徐先生：“我疯了？”
两人继续耳朵贴门，这次贴过去，于曼颐声音已经带哭腔了。
“商务印书馆那么多课，我还要给你们抄书，抄得手都酸了，你还骂我。刀疤鱼都没骂我，你比刀疤鱼还讨厌！”
“刀疤鱼是谁？”
“你连刀疤鱼都猜不出是谁，大废物！”
“……”
“又废物又爱骗人！你……你……”
于曼颐似乎掏了什么东西出来，往桌面上一拍。
“给我念！”
门里沉默许久，宋麒竟然真的拿起来，迟疑着念道：“本人宋麒，因多次欺骗于曼颐，又因客观因素无法发誓，今日立此欠条……”
“写的欠条像放屁一样！”于曼颐的声音再次响起，“说是就骗我齐颂的事，结果呢？”
“刀疤鱼说你是公子哥，你爹入狱，你还有一个名声在外的姑妈，这都是谁啊？你什么都没和我说过，你就在我这里装穷学生！”
“……刀疤鱼到底是谁……算了，你别……”
“骗子离我远点！”
“我给你手帕！”
“我用不着！”
“你到底要吵架还是要哭？哭完了再吵！”
“谁想和你吵！我还有好多重要的事要做呢！又不像你，昏迷两周才醒，把人家徐先生的要紧事都耽误了！”
“这这这，”徐先生急忙将擦汗的手放回背后，“在下何德何能……”
门内的声音实在引人遐想，由吵架变作哄劝，又由哄劝变作道歉。然而这道歉并不被接受，尤其是进门时那一通训斥，已然将场面推向一个不可挽回的地步。
随着声音向门外靠近，大磊和徐先生迅速让开道路，退到楼梯口，假装正在商量别的事。而于曼颐大步流星地走到他俩身边，和徐先生大声道：
“破公文包给我！”
“什么破公文包？”宋麒紧追着出来。
“人家姜老师都嫌我这包丑，你毫无审美！”于曼颐头也不回地批判道，继而从徐先生手中抢过空包。
“还有一章，我明天给你，以后谁爱抄谁抄。帮你们忙还要挨人训，真不值当！”
“哎呀，哎呀……”徐先生又开始了。
于曼颐拿了空包便想离开，然而宋麒伸手握住了她手腕。她脚步一顿，回头时将拎包的手抬起，狠狠在宋麒胳膊上砸了一下。
“哎！”还好这是没有受伤那半边身体，宋麒立刻收手，无计可施地看着她背影离开。
好大一场戏，简直是水入油锅。现在水走了，电机公司里只剩下三个男人，颇为尴尬地看着彼此。
大磊试图缓和气氛：
“哈哈，这于小姐，看着文文静静，比我们东北女人还虎。哈哈哈，这一包砸过去……”
宋麒将目光投向大磊，神色一言难尽。
“看我干啥？”大磊道，并且由于心中觉得于小姐方才所言甚是，便控制不住地揶揄道，“——给你打爽了？”
“十三点。”宋麒扭头就走。
大磊不可思议：“人家打你你骂我？”
宋麒一肚子火无处发泄——
“不骂你还能骂她啊！”
机油气息飘散，机械车床仍在运转，轰隆作响，尘土飞扬。
作者有话说：
给我写爽了。

第62章 曼挽狂澜（六）
◎宋麒撞见曼颐和人约会◎
于曼颐从电机公司走回宿舍，一路时哭时走，走到最后，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宋麒竟然吼我！
骗人是素质问题，吼人是态度问题，他两症齐发，真是判了死刑。她走到门口才发现自己没带钥匙，按了两下门铃，住在一楼的一位编译所男同事便来给她开门。
于曼颐此前也见过这位同事，这位同事长了一张同时代才子惯有的秀气的脸，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由于长相和表哥一个流派，在这里不多赘述。
编译所不似美术部，更是一个女同事没有，因此他此前多次暗示于曼颐一道出去喝咖啡。但于曼颐哪怕和他说过许多此话，都不记得他的长相，也没记住他的姓名，因此就在心里将他称呼为路人甲了。
路人甲看见于曼颐在哭，立刻神情关切，用她的意大利姓氏称呼道：“发生什么了，Miss Borrelli？”
于曼颐知道他们编译所的英文部为了翻译语境日常都是全英对话，她觉得这未免也太造作了。路人甲和她说话的时候也常用英文，被于曼颐翻过白眼后便换做中英混杂，克制了许多。
“没事。”于曼颐侧身从他身边走过，准备上楼。
“Miss Borrelli!”路人甲又追过来道，“上次我和你说的have a cup of coffee...”
那中药到底有什么好喝的？于曼颐不懂。但她正在生宋麒的气，现在看宋麒十分不顺眼，相应对别的男人的不顺眼程度就略微降低，这个东西讲究一个此起彼伏。
因此她侧头打量了一会儿路人甲，难得松口道：“那明天下班吧。”
路人甲很快乐地离开了。
虽然于曼颐不晓得咖啡有什么好喝的，但她又想到，宋麒从来没有带她去喝过咖啡，他就会带她吃黄鱼馄饨，于是更生气了。
于曼颐发觉只要和宋麒相关的事，她就会被气得情绪起伏，眼泪时不时往下掉，比如现在一对比，刚止住的眼泪又充满了眼眶。
她泪意盈盈地回了自己房间，一开门，和在书桌上满脸期待的尤红正打照面。
她傍晚答应尤红给她抄四楼的笔记，尤红从回宿舍就开始期待，甚至做出了给于曼颐泡了杯茶这种太阳西出的准备工作。然而左等右等不见她回来，好不容易听见脚步声，一开门，竟然是一双受了大委屈的泪眼！
尤红僵住了。
讽刺么？她这一脸笑容也收不回去了，桌上的茶还冒热气呢。追问笔记？于曼颐都这幅样子了，她还上来就要笔记，着实有点没人性了。
于曼颐也不是完全没有准备，她之前和袁晚要过去年的一份资料，准备拿出来糊弄一下尤红。她一边抽噎一边坐到桌旁，刚准备把资料拿出来，尤红竟然小心翼翼地关心道：
“你……你怎么了……”
真是泪水开闸！
于曼颐先前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和尤红关系破冰，竟然是靠骂男人！
她太伤心了，人伤心的时候，在叙述上就会缺乏一些理智，理智又是于曼颐脑子里本来就比较稀缺的东西。
一段简要而略作删减的前情概述后，于曼颐哭着和尤红控诉道：
“他第一次见我就讽刺我！我以前穿衣服不大时髦，他说我是他爷爷的紫衣服成精！我刚来上海住的旅社不好，他还说这不是人住的地方！”
“天哪，好毒的嘴！”尤红震惊道。
“他好像那种没良心的野猫！饿了就来找我，想走就走，从来不打招呼！”
“男人最忌若即若离！”尤红肯定。
“还毫无情调，就知道带我吃黄鱼馄饨。认识这么久，没一句真话。明明出身不差，装得自己穷穷的，搞得我每次花他一点钱就辗转反侧，生怕他自己挨饿！”
“怎么？还怕人图他的钱啊？”尤红老道地揣测，“这种男的最有心机了！”
“刚才还吼我！吼得可大声了！”
“为什么吼你？”
“因为……”于曼颐语塞，她也不能透露无线电的事，便说，“因为他不喜欢我把太多时间花在图书馆里！”
“天哪！怎么能限制人去图书馆，他凭什么！他是不是就想让你洗手作羹汤，少学点知识，省得把他比下去了！”
于曼颐胡乱点头道：“就是！”
“分，必须分！”
尤红紧攥住于曼颐的手，和她同仇敌忾，感情立刻升温：“这种男人，一秒都多谈不得！曼颐，你说得都是真的吧？这世上竟有这种Cheap Man...You, Deserve, Better!”
“都是真的，”于曼颐擦干眼泪，笃定道，“没有一件事是我编的，真的都是真的……你怎么也说起了英文？”
“和楼下编译所的同事说话多了。”
……
于曼颐和尤红说了宋麒一夜坏话，也和她坦白四楼当真没有试卷，也没有往年课题，只有一些画作，若是尤红不信她下次可以把姜老师的权限信借给她。
灯都关了，床那边静了静，于曼颐听到尤红苦笑一声，说：“算了，就当我没和你纠缠过这事，或许我注定是要去做售货员的。”
“你画的东西那么好，怎么会去做售货员呢？英文和算数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难，我想是你学的时候……”
“我读写字都很困难，这似乎是个病，自小就这样，”尤红翻了个身，睡着了，“若不是商务印书馆招人，我也无处可去。但恐怕最后还是要去站柜台了，睡吧。”
于曼颐在黑暗里眨了眨眼，也翻过了身。尤红不和她发疯了，她说话时语气淡淡的，因为看不着脸，在黑夜里，就让人幻听成游筱青。
于曼颐将眼泪擦到枕巾上，闭眼睡着了。
她第二日白天照常要去商务印书馆上课，早上和中午吃饭时都遇见了路人甲。她早上的时候被抛媚眼还没意识到，到了中午才想起晚上得和他去喝咖啡，一时有些压力。
她也不是那么想去喝中药，于曼颐发现自己口味确实很质朴……她睡了一觉再醒来，发现自己还就喜欢吃黄鱼馄饨。
于是她下午抽空跑到编译所门口，和路人甲说：“我下课得去东方图书管，晚上有些作业要做，就不和你去了。”
“我可以wait you。”路人甲说，“或者，我还可以陪你去。”
结果就变成了于曼颐下了课要和路人甲一道去图书馆，抄完书还得和他去喝咖啡，她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编译所的工作时长略久于美术部，于曼颐下课后和尤红分开，便去印书馆的门口假装站着，准备假装一会儿就自行离开，这样晚上骗人时也较有把握。然而她刚站定两分钟，身后便投下一片阴影，将她身子笼罩进去。
于曼颐在地上看到自己的影子高了宽了好几寸，猛然回头，正对上宋麒半解的领口。
他穿的衣服比往常大一号，或许是这样不大会牵动包裹的伤口。于曼颐看到他领口一侧还有绷带若隐若现，叹气后抬起视线，和他垂着的目光四目相对。
她抬眼，宋麒微微偏了下头。
哪有伤刚好就出来瞎跑的？真是枪子挨轻了。于曼颐又将视线移开，身子往右侧动了一步，宋麒也跟着她动。她又往左，宋麒也跟她往左。
“你做什么！”于曼颐低声恼火。
“你是不是要去图书馆？”宋麒也压低声音，将她去路挡得十分严实，“不许去。”
“我……”
“你要抄的东西我公司里也有，我会给徐先生一份，比你的全。”
“……”
于曼颐要说的话被他赌住，真是预判了她的预判。她顿声片刻，改口道：“我不去图书馆，我要和人去咖啡馆。”
“和谁？”宋麒语气和眉毛都挑起来。
“男同事。”
“哪位男同事？”
“……”
于曼颐发现自己都不知道路人甲叫什么！
“甲先生！”她随口一说。
“贾先生，我还真先生呢。”
“……”
“宋麒！”于曼颐一跺脚，将头抬起来，“你怎么这么讨厌？”
“我又讨厌了？”
“你……”
“Miss Borrelli！”
身后一声嘹亮的呼唤，于曼颐眼前一黑，天旋地转。宋麒与她一同转头，只见路人甲油头粉面地从编译所里拎着包跑出来，又在看清宋麒与于曼颐过近的距离时微微僵住。
于曼颐余光看见宋麒将手臂抱了起来。
“Miss Borrelli？”路人甲讪笑道，“我们不是说好了晚上去约会……”
宋麒眉毛挑得更高了，于曼颐也猝不及防——说是去图书馆，至多去完再喝个咖啡，他是怎么直接上升到约会的高度的？？
“所以这位先生是……”路人甲又笑着转向宋麒，打量了他一番。
宋麒伤过一次，气质倒是更沉下去，竹松似的站在于曼颐身旁一言不发，肩膀平阔，睫毛敛着藏住眼里的锋，嘴角似笑非笑，叫人很难看出态度。
于曼颐道：“啊，我他，你，我……”
“我是她哥哥。”宋麒道。
“啊！”路人甲恍然大悟，伸手来与他相握。宋麒也不回避，伸手接他的西式礼仪，两个人手掌一触，对方摸到他手上的茧，面色显出些不确定。
他拿不准宋麒的气质。年龄也没有太大，只看外形不过洋行里常见的工程师，但这并不是一双握尺笔的手。具体握什么呢？世道这么乱，他一个工程师，摸什么东西会在这些地方留下茧呢？
路人甲将手缩回去了。
“工作太忙，今天才有时间来看她，”宋麒说，“你们有约？”
他转头看于曼颐，看得她视线退缩：“那我是……打扰你们了？”
“没有没有，”路人甲急忙道，“我们都是同事，日日想约都可以……”
“原来你们日日想约都可以。”宋麒了然。
于曼颐恨不得钻进地缝里。
“Miss Borrelli，既然你哥哥今日来看你，”路人甲退到一侧，“那自然是亲族为重，我们择日再约！Bye-bye！”
“拜，拜……”于曼颐眼睛看着地面，十分僵硬地回应。
路人甲跑走了，编译所别的同事也陆续从印书馆门口走了出来。于曼颐和宋麒站在人流里，她不时被撞得脚步微移，移着移着，就再次被挤到他跟前。
下班的人太多了，没有给她左右逃走的空间，她也没有勇气抬头和宋麒对视。她到底在心虚什么？明明昨天是宋麒做错了啊！
宋麒现在也比以前沉得住气，他可以站在那看着于曼颐，一直不说话，等她自己给出解释。
下班的人流终于被他等得稀疏了，于曼颐长吸一口气，抬起头，准备将宋麒骗过自己的事都控诉一番。
然而她抬起头的一瞬间，马路对面的一个男人却彻底吸引了她的注意。
宋麒是背身对着马路，又用身体挡着她，因此于曼颐只能从他肩膀和脖颈夹出的角度看到蛛丝马迹。她眼睛忽然睁得很大，一手抓住宋麒肩上布料，微微踮起脚，满脸错愕地望向马路对面。
宋麒猛然被她揪住衣服，又见她神色惶恐，也跟着她的视线转头。然而于曼颐却在这时向前一步，几乎钻进他怀里，迅速而小声地命令：“不许回头！”
他脖子一僵，复又低头，看见于曼颐越钻越近，几乎要把脸埋到他肩膀处。
“怎么了？”
“刀疤鱼刀疤鱼刀疤鱼。”
宋麒：……
他今天就要回头看看，到底谁是刀疤鱼。
纵然下班的人流开始稀疏，商务印书馆毕竟是一个如此大的公司，门前车水马龙，叫宋麒和于曼颐很好隐藏在人群里。
他借着这股人流回过头，看清马路对面景象的一瞬，瞳孔迅速收缩，伸手将于曼颐彻底压入怀中。
他们在明，穿着巡捕房的制服，大摇大摆地路过这处街口。而宋麒他们在暗，顺着人流不动声色地后撤，撤进一处狭窄的巷口。
弄堂顶部电线错杂，架设着晾衣杆，交叠的潮湿的破旧的衣服垂落下来，是人在逼仄的环境下尽可能争夺空间的痕迹。
他们躲进这些重叠的晾衣杆之后，远离了宽阔的马路，躲进了弄堂的尽头。宋麒在警惕中感到一些可笑，他笑于曼颐将对方命名为刀疤鱼，这实在是太贴切的一个称呼。
她怎么到处给人起外号呢？那位贾先生是不是也是外号……她有没有给自己起外号？
他们顺着弄堂倒退许久，已经离印书馆所在的马路很远了，况且对方刚才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们的迹象。宋麒松了口气，低下头看和她牵着手逃跑的于曼颐，脸色一片苍白，手心都是冷汗。
这个胆子还……还能去图书馆抄无线电？
他都怀疑徐先生那半柜子的资料是不是于曼颐本人抄了送过来的。
“所以我不让你再去图书馆，”宋麒忍不住开口，“刀疤鱼……”
他闭了下眼，不知道自己怎么跟着于曼颐喊起来。
“刀疤鱼要是一时兴起，突击图书馆检查，就会把你抓个正着。”
“是啊，吓死人了，还有这种事。”于曼颐心有余悸。
她停下脚步，忽然想到：
“那我们不要在外面走了，要是被他碰见，他既见过我，也认得你。而且他要是发现你身上有伤，一定会觉得很可疑。”
“去咖啡馆？”宋麒意有所指。
“咖啡馆也是外面啊！”于曼颐坚决否认，并毫无察觉宋麒的所指，叫他自讨没趣。
两人在逼仄的巷子里面对面地站着，于曼颐抬起头，通过低矮的民居之上露出的外面的高一些的建筑辨认了一番地形。
“这都快到我宿舍了，”她说，“一楼这会应该没人，你……”
他们刚才有几处跑动，宋麒脸色又算不上很好。他昨天刚醒，于曼颐真不知道他非要出门干什么，真是凭空给她添了好多麻烦，还不如继续在床上做一个美丽的摆件。
“你去我宿舍楼下坐一会儿，等晚上再出来。”
她这样说完，往前走了几步，又突然转身，气咻咻道：“你去了老实坐着，不要再给我添麻烦了！”
“那没有办法，”宋麒竟然说，“我这人天生就是一个大麻烦。”
他说完就大摇大摆地走了，弄堂里道路交错，地形如此复杂，他竟然精准地找到了通往于曼颐宿舍的那条，未免太有方向感了。

第63章 曼挽狂澜（七）
◎宋麒曼颐交换礼物！◎
编译所的几位男同事月薪最低也有六十，高者可达一百多，在同年龄的工薪阶层里实属富裕，因此每到周五下班便会出门，要么去舞厅，要么去约会，总之很少回宿舍消磨时间。
于曼颐回宿舍时，他们果然一个都不在，全都出去过周末了。哪怕是临时被于曼颐放鸽子的路人甲也不在，恐怕是迅速找到了备选。
一楼除了他们的房间和吃饭的客厅，还有一处角落放了一张给大家喝茶看报用的沙发。于曼颐带着宋麒过去坐下，又拿了两份报纸给他，说：
“你就在这里看报坐着吧，等天黑了再离开，我要上楼了。”
“你要将我一个人留在这？”
于曼颐：“……你这叫什么话？你一个大男人自己在楼下看看报纸，还委屈你了？”
“这是你的地盘，你当然不觉得怪异。留我一个人在这儿，一会儿你同事回来，见我一张生面孔，我如何介绍自己？”
于曼颐站着想了一会儿，又给自己拿了一份报纸，没好气地坐到了他身旁那张与他呈直角摆放的沙发上。
报纸上在说工人罢工，这真是一个多事之秋。于曼颐现在已经可以读进去一些这样的严肃报道了，她翻了一页报纸，余光忽然瞧见身旁多了张纸。
她侧过头，看见那张因为吵架拍在桌子上的欠条又被宋麒放在了沙发扶手上，用胳膊推了回来。
于曼颐觉得他们二人好无聊，一张随手撕的纸，随手写的欠条，这半年来来回回的拉锯，都皱得要被揉破了。
“我不要了，”于曼颐道，“你这人没什么信用，欠条也没信用。”
“拿回去吧，我给你欠了新东西。”
他又欠她东西了，这欠条竟还有高利贷的作用，一翻二，二翻三。
她将欠条拿过来，瞧见那个空着的写欠款的地方，先被宋麒用笔画出两行来供她日后填写，后面又自己写了一行：
“又欠皮包一件，伤愈兑现。”
……
他记住了她说他的公文包丑陋。
于曼颐压了片刻嘴角，心中也出现了个模糊的念头。她没再反驳，将那欠条好生折起，又放到自己手心，再开口时，语气稍缓。
“光将欠条还我也没用，”她说，“你那些骗我的事，一个都没告诉我。”
谁知宋麒又不顺着她说了：“那你烧了于家，倒是也没告诉我。”
“这怎么好比？”
“这当然好比，都是与家里的事，都是叫外人听了觉得大逆不道的事。你不告诉我，是怕我觉得你纵火伤人……”
“那你当真这样觉得么？”
“当然不，我觉得烧得好。人有胆量与生养自己的地方一刀两断，又全盘否决旧日所见，在新世界中将自己重塑，是很值得佩服的事。”
“那我自然也不会觉得你所做的事，算什么大逆不道，”于曼颐说，“我去给徐先生抄资料，也是因为我觉得，只要是你做的事，都是有道理的事。”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宋麒竟然破天荒的将与于曼颐对视的视线移开了。
“你也不必这样相信我，”他说，“总有一日，你要自己去听，去看，再做自己的判断，而不是借我的判断去判断。这样即便哪天我不在你身边……”
“你不要转移话题。”
宋麒被她打断，也没有再深入说什么。他又低头翻了一会儿报纸，余光见着于曼颐仍然执着地望着自己，只能叹了口气，将报纸合上。
“我家境的确不错，”他说，“但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那些钱是靠吃人换来的。”
于曼颐又有些不懂。她目前也只是能看懂报纸上的严肃新闻，至多看一些时政，财经版仍是直接翻过去的。
“我是我爷爷和姑妈抚养大的，”宋麒道，“清朝未灭时，我爷爷有官职，眼见着一朝崩塌，想救国而不得，告老还乡，一生郁郁无为。”
“我父亲或许想，既然我爷爷从政无法救国，那他便从商，然而这就走上了歧路。商业只是救国手段，商业极为重要，但人若是被商业支配，那便会逐渐冷血残酷，成为资本的傀儡……而资本从诞生的那一天，每一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最后这句话于曼颐竟然看到过，是她在看宋麒的鸳鸯蝴蝶派小说时，后面的“主义”里引用过的一句话。
“我也走上了歧路，”宋麒苦笑一声，“我想既然商业救不得，那实业是否能救得？所以我没有遵从他的意思学商，而是学了工程。然而就我这些年所见……实业也救不得。”
“那到底什么能救？”
于曼颐忽然反应过来：“那台无线电发报机……”
宋麒冲她微点了下头：“我想试一试。”
“你父亲入狱，你不担心么？”
“我和他没什么感情，彼此仇恨，我反倒觉得他入狱是罪有应得。”宋麒道。
“那你母亲？”
“很早就去世了，若是我母亲还在，他应当不至如此不近人情。”
“那你姑妈……”
“她是个神奇的女人，”宋麒说了半天家里的事，到这里终于有了些笑意，“若是你愿意，我可以带你去拜访她。她性格很好，只是为人上……”
于曼颐眨了眨眼。
“花心且滥情，”宋麒道，“她是靠写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名声在外，与家世倒没什么关系。”
“所以你用齐颂写的连载是……”
“只学她一点皮毛，还差得远呢。”
“你真是好神奇的出身和家庭。”
“我也这样觉得。”
他瞒了她这样久的事，今日一并说出来，竟然也没那么复杂。于曼颐思考片刻，觉得宋麒这出身真是越想越有趣，尤其是和他这人平日行事联想到一起，简直有趣极了。
“你笑什么？”他果然问。
“我觉得你好好玩。”于曼颐笑着说。
“我也觉得你好玩，”宋麒立刻回敬，“一个地主家的小姐，不在阁楼里好好养着，却跑去田埂上放风筝，还把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带回家，到底是哪来的胆子？”
“明明是你先把我拖下去的。”
“你不是跑了么？怎么晚上又回来了？”
“我听他们说你是为了游家的姨太太才被抓的，”于曼颐说，“我觉得你是个好人。”
“是啊，多奇怪，”宋麒放下报纸，“于家上上下下一群皮影人，教你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为什么你的脑袋就与她们不同，觉得被关进阁楼的姨太太可怜，又觉得救姨太太的人才是好人？”
于曼颐被问住了。
是啊，到底是谁给她放进去的思想呢？
“因此我觉得，你能走到今日，是因为你生来就是今日这样的人，”宋麒饶有兴趣，看来他也曾思考过这个问题，“你生来就知道，自己要像今日这般自由自在地活着，只是投胎时阴差阳错，将你送到了一个锁了门窗的戏院里。”
“若是旁人，生在戏院里，自小看那些皮影人演戏，便认下了，相信戏里的东西就是真的，等自己长大了，也只能去台上有样学样。然而你不一样。”
“我不但跑出来了，还将戏院都烧了，”于曼颐道，“好幸运，我那天将你捡回来了。”
“我说过了，”宋麒笑着摇摇头，“和我没关系，是因为你本来就是这样的人。若是你那天没捡着我，你捡着一个王麒，赵麒，孙麒，哪怕你谁都不捡……结果也是一样的。你总是会走到这一步的，只是时间早晚，方式不同罢了。”
于曼颐伸出胳膊放到她和宋麒相邻的沙发扶手上，又把头枕上去。她又嗅见了宋麒身上淡淡的机油气味，或许是这几日他没帮着动手组装，那味道只剩下很淡的一层了。
“但是，你还是很重要的，”于曼颐固执道，“如果不是你，事情还是会有很多不一样的。”
于曼颐说着说着，心里忽然很难过，是一种无法控制地难过。宋麒不回答她了，她猛然抬头，发现宋麒已经不在了，她身旁的沙发上空空荡荡。于曼颐心里猛然一沉，在这一刻突然感到了世界被剧烈地摇晃，然后彻底坍塌下去，仿佛这座宿舍也只是一个有如于家一般的戏园子……再睁开眼的时候，她躺在沙发扶手上，眼前是尤红惊讶的神情。
“曼颐，”她说，“你怎么睡在这里了？”
她坐正身子，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和宋麒聊着天，就睡着了。梦里他的消失太过突然，于曼颐手忙脚乱地摸衣服，直到找出那张欠条，看到他切实的笔迹时，才松下一口气。
“你回来就只有我一个人么？”于曼颐问。
“对呀，我刚回来，有同事说你自己睡在这里，叫我过来找你……这是谁的衣服呀？”
于曼颐一愣，感觉肩上有些沉。她把那件衣服拿下来，轻轻一抖，又是那种已经被洗衣粉稀释过的机油的气息。
“朋友的，”她说，“我抽空还给他吧。”
她抱着衣服起身，和尤红一道往宿舍的楼上走。某一个时刻，于曼颐忽然产生了回头的想法，于是她再次回头。
客厅的窗户不知被谁打开了，窗外飞进来只黑色的鸟，收拢翅膀落到沙发上，啄食着扶手。它跳了一会儿，又从窗户飞走了。
自由自在，翱翔人间。
*
不需要抄书的日子变得有规律起来。于曼颐下定决心帮尤红通过考试，避免去售货的命运，因此每晚和她早回一会儿宿舍，帮她将那些文字和数字念出声，辅助她理解。
她果然只是读写有问题，理解上并没有问题，在于曼颐的帮助下，这两门要命的学科成绩竟然很快提升起来了。
解决了自己的卖货危机，尤红也开始帮着于曼颐指点绘画。她这复印机的毛病比尤红读写障碍还难改，被她骂了好几次：
“你总复制别人的东西，什么时候才能画出自己的东西！你最初到底是为了什么画画的？”
“为了给人画包装纸，”于曼颐在尤红面前倒是很诚恳，“那时候临摹包装纸，画得越像越好。”
“请你有一些野心和出息！”尤红气极，语气酷似苏老师当时的恨铁不成钢。
经过天才终日耳提面命，于曼颐终于在某一天，突然突破了这个照抄笔触的关卡，画出了一张风格迥异的图画来。又因为她临摹过太多名家笔法，这一开窍，画工就开始指数级上升。
到这一个月的测评时，她和尤红双双晋升到班内的四和七名，彻底摆脱了去当售货员和排版工人的危机。
而这个月薪水的发放也让于曼颐彻底摆脱赤贫状态。她将入职后四个月的薪水统一点数，在那个快用完的纺织厂本子上写：
抛却下月生活费用，存钱余款：40元。
还宋麒裙子：18元。
还平姨赊欠房租：5元。
还剩：17元。
于曼颐放下笔，盯着本子看了看，心道：
算了，仍然是赤贫状态。
但她看了一会儿，还是拿起笔，在本子上继续算：
给宋麒的礼物：7元。
还剩：10元。
“啊啊啊！”
写完这一行，于曼颐忽然坐在宿舍里仰天喊了一声，将尤红吓了一跳。
“怎么了？”她问。
“我好穷啊！”于曼颐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像姜老师一样有钱！”
姜玉每周来上课衣服都是新的，她都没见她穿重样过。于曼颐低头狂翻笔记本，翻到很早之前一页，拿给尤红看。
“我听说顶级的月份牌稿酬，一张就有四百块，”她语气严肃而憧憬，“我一年才一百八……加一点补助，二百块，只有人家一张画稿酬的一半。”
“四百块是最顶级的，”尤红清醒道，“你去捡垃圾，最顶级的一个月也不少赚。做什么做到顶级，都是又赚又难。”
“走吧，我不是答应今天请你吃饭？”
“你为什么看起来比较有钱。”于曼颐嘀咕。
尤红走过来，将她的笔记本又翻回最新一页。
“因为我没有欠人家的房租和衣服钱，也不用给男人买礼物，”她说，“这是上次那个cheap man？怎么送你礼物你还要还，你还要再给人家买？你真cheap到极点。”
“……不是这样的。”于曼颐一时有口难言。
两个人换了衣服，一道从宿舍出门了。
她们刚发了薪水，尤红特意带她去了一家稍高档的餐厅，桌上刀叉银光闪闪，台上还有乐队助兴。于曼颐和她吃了一会儿，忽然感到尤红在桌子底下踢了一下自己。
她抬头，尤红一脸紧张道：“那边那桌人，怎么一直在看我们？”
看我们？
于曼颐毫无防备地回头，眉毛被吓得一跳。距离她们不远处的靠窗座位上，坐了四个男人，其中三个她都认识——
徐先生，大磊，宋麒。
还有个没见过的男人背对着她，穿一身不起眼的灰色西装，年龄似乎稍长，戴着一顶帽子，不吃饭，只偶尔喝一口杯中酒水。
于曼颐回头时，宋麒和大磊正望向她这一侧。她甚至听到那个陌生男人询问：“怎么了？”
“哦，认识的朋友。”大磊立刻露出笑容。
“你的朋友？”
“宋麒的……朋友。”
这朋友二字说得真是用尽全力。
那年长的轻笑一声，说：“那就去打招呼，别在意我。”
“他过来了！”尤红又踢于曼颐。
Cheap man近在眼前，于曼颐生怕尤红说出什么话叫她那天对宋麒的抹黑露馅，立刻站起身，大步朝饭店门外走去。
宋麒脚步一顿，果然也调转方向，在她出门后跟了过去。
两人前后脚离开餐厅。上海市民生逢此刻竟然也如此注重周末生活，门外车水马龙，有西装革履的男人拎着新鲜小菜闲庭信步，有女人穿一身旗袍窈窕地走，怀中抱着用牛皮纸包起的鲜花。
送信的邮差结束工作，骑着自行车一路飞驰，速度赛过被人流阻挡的汽车，车铃声一响一路，后面紧跟一位同样汽车的巡捕：
“你超速了！”那巡捕喊。
于曼颐被人往后拽了一把，堪堪躲过那高速的自行车追逐赛。
“你看起来好慌啊。”宋麒的声音从她身后响起来。
“哪有？没有！完全不！”于曼颐道，余光已经看见被留在室内的尤红一脸狐疑地向外张望。
镇定了几秒，于曼颐倒打一耙：“是你们几个一直偷看我们，把我室友都吓着了！”
“是么？”宋麒扬眉，“那我一会儿去和她道歉？”
“不必了！”
宋麒耸了下肩膀，这事算了结。
“你们怎么出来吃饭了？”于曼颐问，“四个大男人，好显眼。”
“毕竟是人，”宋麒道，“机器完成了，喝一点。”
他“一点”二字咬得很重，看来真是很一点。于曼颐又从橱窗里看过去，看那位陌生男人低头坐着，帽子遮着脸，比宋麒他们三人更谨慎。从露出的一点面部线条看，是上了一些年龄的瘦削。
“那蛮好的，”于曼颐收回视线，语气轻松，“我们也考核通过了，不用担心被派去做售货员。”
“这么巧，”宋麒道，忽然倒退两步，“等我一下。”
他迅速地撤回店里，低头从桌子底下拿东西，又迅速地回到于曼颐面前。她接过他递来的纸袋，刚准备伸手，就被宋麒止住。
“回去看，”他说，“看完了把欠条给我划掉。”
啊……是伤愈兑现的包。
看来他伤也好了。
于曼颐又压了片刻嘴角，也从衣服里掏了个较小的盒子出来。因为没有宋麒的大，所以直接揣在了外套口袋里。
宋麒这份不需要回去拆，他用指节卡着包装，将盒子里面的皮夹拆了出来。黑色牛皮上面钉着金属方格，简单又高级。
他将皮夹打开，哭笑不得：“还放了钱啊？”
“还你的衣服。”于曼颐道。
“不用了，”他试图拿出，“莫非那包你也要折现给我吗？”
“那倒不用，”于曼颐说，“这钱是要告诉你……我愿意收你礼物，是你的荣幸。”
“那我未免太荣幸了。”
她说这样的话，宋麒只能把皮夹合上，揣进西装外套。他终于换回了他本来的尺寸，不必再穿那些大一些的衣服，用来避开伤口。于曼颐希望他以后都不需要穿那种衣服了。
他们近来见得很少，但两人都有朋友在室内等着，能说的也很有限。然而就这么几句话的功夫，街上忽然传来了一声呼哨。
呼哨声音尖利，叫餐厅里的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室外，于曼颐侧过头，发现那位和宋麒他们坐在一起的陌生人也抬起头，露出了藏在帽檐下的眼睛。
她这下知道对方为什么戴着帽子了，他的目光比鹰隼还锋利，看一眼就知道不是常人。于曼颐迅速收回视线，站到宋麒身旁，顺着人群的目光往街上望去。
一个庞大的队伍缓缓移动了过来，沸腾汹涌的人流，将市民们的日常生活冲得避往街道两侧。
“这是……”
“工人在闹罢工，”宋麒简短道，仿佛并不意外这个场面。他将于曼颐往后拽了一下，提醒道，“这几日不大太平，你除了上班少出门吧。”
“只这几日吗？”于曼颐追问，“我还想考完了试，去找你……”
“别去找我，我会找你。”宋麒再次重复。
她的话被堵回来，但她已经知道宋麒是出于好意。于曼颐摇摇头，再次抬起视线，向沸腾的街道望过去。
“这到底是怎么了……”她语气茫然。
“有人贪欲旺盛，种下恶因，自然结了恶果。”身后忽然响起一道声音，于曼颐惊讶地回头，发现那个和宋麒他们坐在一起的男人竟然出来了。
他站在她身后，打量了片刻宋麒与于曼颐，又将帽子按低了。
“这世道，还有的乱呢。”
那道沸腾的队伍已经走到餐厅门前，于曼颐被再次逼得后退，退回了餐厅里面，宋麒也没有让她出门的意思。
而那戴帽子的中年男人却只是抬头看了看，与宋麒语调轻松地说了声“再会”，便迈步出去，汇入了上海滩此刻的滚滚洪流。
有人投身，有人观望。而于曼颐只是一脸好奇地站在宋麒身后，也站在那个将被洪流冲开的河岸口。

第64章 扬名立万（一）
◎宋麒带曼颐见姑妈◎
于曼颐在真正赚到花不完的钱之前，一直没有正儿八经的攒下什么钱来。她日后反思这一困境，发现是自己实在太爱买衣服了。
这种购买欲追根溯源，大概就是在她最爱美的年纪却只能经受两件衣服来回更替的困窘。而后境况好一些，又只能从裁缝铺子买来别人做衣服的边角料，拿回家自行裁剪。
这窘迫的境遇在她进入商务印书馆拿薪水后略有缓解，又在决定和宋麒去看他姑妈前彻底破戒——她拿出很大一笔钱，去一家有名的裁缝铺，量身定做了一件旗袍。
上海实在是于曼颐生平所见最为在乎衣裳潮流的一座城市，她记得自己第一天来这里时，最时兴的旗袍款式还是宽松的大袖旗袍，长度大约到小腿，女人们习惯在脖颈处戴一条丝巾，袖口微喇，垂在臂弯处，再长一点，还能水波似的垂到手腕。
然而还不到一年，这种旗袍就在女人间过时了。裁缝给她推荐了一种长及脚背的旗袍款式，曲线收腰，是一个电影明星穿火的——
说起来，于曼颐刚来上海的时候被那几位阿婆新梳的发型，也是这位影星带火的。
因为衣长到脚背，又有三颗扣子将立领扣高，这种旗袍就显得人身形特别的修长瘦削。如此形容，这旗袍听上去是更为保守的，然而实情并非如此。
这款旗袍的袖子和之前的所有衣服比起来，都太短了，短得几乎可以称作无袖，短得于曼颐连连摆手——
她那身洋装都没有露出这样多的胳膊，这胳膊要是给于家的那些女人看到，真是吓得眼白一番，马上就要晕过去了。
“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土？”她和裁缝沟通时宋麒本只在一旁坐着看报，听了几句后，忽然很不可思议地将报纸放下。
“我哪里土了？”于曼颐被他说得莫名，“这胳膊露这样多，我怎么敢往高了抬手？”
“抱歉，我用词不当——你能不能不要这样封建？做个旗袍还要将袖子加长，你叫我好有挫败感。”
“你有什么挫败？”
“这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宋麒放下报纸，气得走了。
于曼颐看着他背影消失门口，“嗤”了一声，转回裁缝方向，继续说：
“不用理他，袖子就还要去年那款大袖，到臂弯那种。长度就要方才试的曳地到脚面的……叔叔，这真的土吗？”
裁缝手里握着皮尺，息事宁人道：“人穿衣服，又不是衣服穿人。于小姐这样的容貌身段，穿什么，都像电影明星。”
瞧人家这情商，和绍兴的布店老板娘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安慰话说得叫人通体舒畅。于曼颐侧过头，也往镜子里看了一眼——
她穿了一件店里的烟蓝色软缎旗袍，立领收束，领子外面戴了一串搭配的珠串项链，她到底是谁呢？
会做生意的人时刻会做，于曼颐正看着，老板又拿过来一件雪青色的大衣给她披到旗袍外头，问：“天要转凉了，于小姐要不要再搭配一件呢？”
衣裳真是无底洞，于曼颐婉拒道：“晚些再买吧，今日只定这一件旗袍。”
这两个人真都不是好脾气，因为这一条袖子，竟然能从定做斗嘴到取衣服。付账时宋麒一边与她辩论一边拿钱，皮夹抽出来，还是于曼颐送的那个。
然而下一秒，她又将他推开，掏了自己的钱拿给柜台，不甘示弱道：“这样土的一件衣服，怎么好意思叫宋先生掏钱。”
“啊呀，于小姐真是好阔气啊，”宋麒被她身子挡着靠不近柜台，只能动嘴，“那也将欠条给我一并消了吧，我昨日还梦到你写了个天文数字上去，将我自己卖了也偿还不起。”
“宋先生对自己的容貌太谦虚了，我想五十块还是卖得的。那欠条也至多价值五十元，和你的信用相同。”
她说完了便潇洒地离开，留下宋麒与裁缝铺的老板对视。
“平叔，我从小在你这里定衣服，你倒是就看着。”
“哎呀，哎呀，”那老板摆手，“宋先生，你要是因为钱没花出去不痛快，我这里还有一件雪青色的大衣，现在定下刚好冬天穿……”
宋麒再度掏出皮夹，老板终于将这件大衣推销出去了。
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到了下个周末时，于曼颐终于换上那件旗袍，又与尤红拿化妆品在自己脸上研究一番，然后和宋麒一道坐上那辆去他姑妈家的黄包车。
她来上海后竟然还往高窜了两厘米，穿的鞋又带了半跟，个头从以往只到宋麒喉结处变作到他下颌。
真是人高了，翅膀硬了，脾气也大了。两个人都将脸扭开，在黄包车上背对背，谁也不理谁。
他们那两年真是奇怪，总为了无聊的小事吵来吵去，要么是欠条，要么是袖子，就过不得一天安生日子。僵持到姑妈家大别墅的门口，于曼颐忽然道：
“你要是这么讨厌封建，你就离我远一些，去和那些又进步又开明的女孩子亲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不喜欢那样的袖子。”
她语气里有一点委屈，宋麒立刻心软，立刻内疚，立刻觉得自己做得有问题。然而紧接着，于曼颐又说：
“因为一条袖子和我吵架，我看你和我表哥没什么差别，或许你还不如人家呢。”
他竟然将自己与那个表哥对比，宋麒刚产生的内疚立刻消失了，奇耻大辱涌上心头。两个人继续开吵，吵得门卫将他们引进花园里等着宋麒姑妈出来时，都忍不住回头看起热闹。
两个人，一个不到二十，穿一身烟蓝色的曳地旗袍，虽然袖子是过时样子，但身材好，气质也好，被贴着身形的旗袍衬得身段纤长，眉眼黑得纯正，略深的眼窝与鼻梁，已经不再是少女的样子，而有了成年女性的气度。
另一个则是二十出头，因为要来见长辈，所以穿了麦尔登面料的深灰色暗纹西装，比身旁那女孩子高了半头，肩形很宽，将衣服很好的架了起来。虽说气质有一丝纨绔，幸被较为正派的长相压住，眼窝深而眉骨高，这就减免了许多轻佻。
他将这两个年轻漂亮又火冒三丈的人带到花园里坐下，拿了咖啡送过来，又去通报正在和两个男人在起居室谈心的姑妈，打算告诉她，她养大的侄子带着女孩子到了。
于曼颐的表哥恐怕也没想到，他引以为傲的留洋文凭，会成为人家二人打情骂俏的工具，虽然于曼颐并不认可他俩此刻这是打情骂俏，她觉得自己是在用一种十分当真的语气和宋麒说：
“可我表哥是留过洋的。”
宋麒一路过来已经被她气得失却风度好几句了，到这一句，就更不在乎风度了。他立刻说：“留洋又如何？他就是留洋回来的人里最土的。”
“所有留洋回来就急着去解除婚约的男人都土。你拿他和我比，真是拉低我的身份。”
宋麒已经被于曼颐气得口不择言，然而他发火的苗头竟然对准的是她表哥，真是贯穿始终的不骂你还能骂她——
因此，于曼颐在这一刻忽然决定不吵了，就像他们之前许多次无疾而终的吵架一样。
她选择低头喝咖啡，又被苦得皱了下脸，而宋麒迅速摸出两颗咖啡糖给她扔过来。她将那蜂窝状的被融化了的糖片用舌尖带到舌头底下含着，感到苦和甜两种滋味同时在口腔里化开。
“你能不能少气我两句？”
于曼颐抬起头，发现宋麒脸转向一侧，竟然给她气出了一丝委屈。这……刚还吵得好好的，他突然露出这幅样子做什么？显得是她于曼颐欺人太甚。
“我不……我没……”于曼颐一时结舌，都拿不准是否要走过去安慰几句。
“哈哈哈哈哈哈！”
她还没做出最终决定，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嘹亮的笑声，真是人未至，声先达。
“你个嚣张跋扈的臭小子还有这一天！我真是扬眉吐气了！”
这声音如此具有穿透性，叫于曼颐放弃了和宋麒的感情交流，控制不住地回头细看，这一看，就看得她坐直起立，从天性上生出一种小巫见大巫的尊重来——
宋麒那位靠写鸳鸯蝴蝶派小说名声在外、花心且滥情的姑妈，来了。

第65章 扬名立万（二）
◎宋麒神奇性格的由来◎
哇。
这是于曼颐在看到宋麒姑妈后脑海里唯一的想法。
原来当人看见一个实在超出认知的画面时，脑子里的第一反应不是评判，不是试图理解，只剩下：
哇。
她穿的衣服并没有多么的特立独行，一条较为常见的元宝领三排扣沈藏蓝色旗袍，围了一条较为常见的黄狐狸披肩，浑身上下最贵不过一枚蓝宝石戒指。能看出她在衣服上没有太用心，她不是很需要别人觉得自己好看。
但她身边那两位年轻男人，很明显是需要姑妈觉得自己好看的，因此他们穿戴的都十分妥善精致，这种妥善和宋麒的妥善还不一样，带了较为强烈的讨好感。
两个人走近后，于曼颐控制不住地再次在心中“哇”了一声，她余光瞥见其中一位脚腕上是戴了用银圈穿的铃铛的……
这画面有点超出了，正好宋麒也站起来了，于曼颐便顺势往他的方向站了一步。她听见宋麒用非常见怪不怪的声音说：“我不是说我今天要来吗？”
“你来就来喽，我还能为你把我的谈心会给推迟了？”
……谈心会。
姑妈说完了，便转过身，一手拉一个，先往左边亲切道：“那宝贝就先回去，姐姐还有一些自己的事。”
又和右边说：“你也是宝贝，你是姐姐的什么？”
于曼颐：……
“小猫~”
宋麒：……………………
他每次来，他姑妈都比上次更过分一点！
他多年来已经见怪不怪，然而这场景对于曼颐来说未免太有冲击力，宋麒一时担心她难以承受，连带着对他也产生什么看法。
然而当他转过头时，前封建残余于二小姐，竟然只是震惊但好奇的看着姑妈和两个男人的互动，眼神仿佛打开了什么崭新大门……
“咳。”他道。
姑妈那边的社交尚不那么容易结束，这两位美男子似乎也是排队许久才到这一天，却被宋麒的到来打断，只能将分别的时刻尽可能延长。姑妈长叹一声，飞吻并安抚道：“不要这样妒忌旁人，你们都是我的……小、猫、咪！”
“于曼颐，”而这一边，宋麒将于曼颐看呆了的脑袋拧过来，“你脑子里想什么呢？”
“我在想你。”于曼颐诚实道。
宋麒不理解。
“我想你被这样的人带大，”她说，“以往一切行为，都变得十分合理。我不会再和你吵架了……”
她神色忽然多了怜悯：“我觉得你能像个正常人似的长这么大，私下已经做出很多努力了。”
宋麒：……
一刻钟后，正常人宋麒的姑妈终于结束了自己的社交活动，和宋麒与于曼颐移步到别墅的客厅里。
这客厅也是雍容华贵，家具恨不得都是古董空运来的，可见姑妈物欲之旺盛，与之相比，宋麒过得简直是清修生活，看来他为人处世更多还是受他爷爷影响，姑妈只在精神上造成一些残留。
于曼颐觉得宋麒幸好随了他爷爷，然而他姑妈显然不这样认为，她言谈间很明显地透露出，宋麒这人在她眼里实在太无聊了，太枯燥了，小时候还好玩一些，长大学了工程，脑子简直都学瓦特掉了！
“他讲话就好像打那个算盘珠子，”她和于曼颐讲话，形容得活灵活现，妙语连珠，“啪！一下。啪！又一下。打一下是一下，死板得很，一点惊喜都没有。”
宋麒讲话还没有惊喜？于曼颐不知道姑妈需要何等的惊喜，或许脚腕上戴铃铛就够惊喜了……
宋麒显然也是如此认为，宋麒道：“你要的惊喜常人给不了。”
“胡扯不啦？你姑妈要的那个不叫惊喜，我要的是情绪价值。情绪价值给不到，那只能说明给的人不够努力。”
好时髦的词汇，于曼颐又学会了。如果说她此前的所有进步来源于对所见到的女人的向往与模仿，那这天与宋麒姑妈的会面，实在是一场激烈的思想碰撞。
于曼颐审时度势，认为自己目前还是将姜玉当做自己的模仿标准较为稳妥。宋麒姑妈，哦，也就是这位叫宋华章的女士，学起来危险系数较高，一步错位就误入歧途了。
令她惊讶的是，姑妈竟然是知道姜玉的。
“姜校长么，名声在外，”她说，靠回沙发慢慢喝了口咖啡，“早就想认识了，竟然是你的老师么？”
宋麒立刻警告：“你见人家老师做什么？她日后还要在商务印书馆工作的，你可不要胡来。”
“和长辈讲话不讲礼貌。”
姑妈将杯子放回茶几，没再理会宋麒，继续同于曼颐和蔼道：“但她并不在馆里上课吧？你和她的师生关系，莫非是在那所函授学校？”
“她上的，两周一次，算作讲座，”于曼颐向姑妈解释，“那所函授学校我周末也去，她有时候会给我私下看看画作，做些指导。”
“那么多学生，她怎么单指导你？”姑妈好奇起来。
姜玉先前还真和于曼颐说过一次，她说于曼颐看起来懵懵懂懂，莽莽撞撞，与她刚来上海那年的样子很像。虽说天分不如尤红，但笔触里有股执拗，这执拗远比天分重要。
想来她去商务印书馆也是姜玉所指，进东方图书管的权限也是姜玉所给，她对于曼颐尽管所做不多，但桩桩件件全都关键而要紧。
“竟然只是和你眼缘好么？”姑妈如此总结，“那还真是个性情中人，叫我更想认识了。”
她说完这话，便叫人从书房拿了封硬壳信笺过来，在上面写下一封邀请函。于曼颐余光辨认，发现她这笔走游龙，和宋麒的字简直如出一辙。
“那就劳烦于小姐，”姑妈合了钢笔，便笑着将那邀请函从茶几上推给于曼颐，“帮我转送给姜校长，看她是否赏光，来我这里做客吧。”
真是突然又合理。于曼颐点了下头，将那邀请函从茶几拿到手里，垂眼望去，只觉得这纸厚实细密，真像一张做工精良的门票。
这张不知通往何处的门票拿进手里后，客厅里的对话就又变得家常起来。姑妈询问了于曼颐的年龄，立刻开始感叹自己年华老去，早年被宋麒拖累得厉害，以至于后半辈子既不结婚又不生孩子，只盼弥补那段被迫带孩子的青春。
“你带我什么了？”宋麒已经不想再参与两个女人的对话，这一刻又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你自己喜欢谈恋爱与我有什么关系？”
“纵然我什么都没做，”姑妈道，“那也是长姑如母，我心理负担是很大的！”
姑妈拍着胸口如是说，叫于曼颐低着头忍笑，她以前只说宋麒好玩，然而宋华章要比他好玩一百倍。
“总之现在是没人管得了你，”宋麒对他这姑妈算是彻底无奈，“阿爷去世，你哥又进监狱……”
“什么我哥，那是你爹。”
“你自己都不愿认他做哥，还要叫我认他做爹？”
“我只能称他为，我亡嫂的鳏夫。”
“那他便是我亡母的鳏夫。”
……
“你能不能不要再笑了？”
回程的黄包车，于曼颐已经对着那封邀请函笑了三条街。这姑侄二人对话的后劲太大，叫她像是看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滑稽戏，脑海里反复盘旋那些词句。
宋麒说她性格很好——这哪里是性格很好，这分明是很好笑！
不过……
“她若是当真不结婚，也不生孩子，”于曼颐在黄包车上坐直身子，问宋麒，“真的没事么？”
“你看她像有事吗？”
“我不知道，”于曼颐摇摇头，“只是我从小到大，身边的人都将结婚生子当做头等大事。女人若是嫁不出去，那全家都要被戳断脊梁，游姐姐就是……”
于曼颐顿声片刻，不愿将她突如其来的悲伤传递给宋麒，便改口道：
“总之，我以为女人到了年龄，就是要嫁人生子的，至多是迟些，但再迟也是要有那么一天的。在我们那，没嫁人的女孩子，就会被称作没人要的老姑娘，人人都能来贬低你，可怜你。可你姑妈……”
的确，但凡明眼人，谁会去贬低宋华章，可怜宋华章呢？
但凡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宋华章过得未免也太快乐了，快乐得将于曼颐“不嫁人便会晚年凄凉”的思想钢印都撼动了。
不过这钢印也只是晃动了一秒，就又被烙回去了。
于曼颐坐在黄包车上不做声地想：
宋华章出身好，学问好，住在那么漂亮的房子里，又赚了那样多的钱——她能拒绝嫁人生子是因为她手握这些筹码，她于曼颐有吗？
这问题好复杂，这问题真是十分复杂，这不是一个月只拿十五块月薪的于曼颐该思考的问题。她与宋麒去程的沉默是因为赌气，而回程的沉默则是为了思考。
终于，黄包车将她从宋华章的别墅送回了编译所的宿舍，于曼颐跳下车与宋麒告别，她按响了门铃，等着别人来给她开门时，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将皮包里的那封邀请函拿了出来。
她垂下眼，看到邀请函的正面，是宋华章写下的四个龙飞凤舞的汉字——
姜玉亲启。
也好。
她还是做执行层面的事，比较不需要动脑。

第66章 扬名立万（三）
◎赚到第一桶金，然而。◎
“宋华章？久仰大名。”
姜玉函授学校的校长办公室里，又是只有于曼颐和姜玉二人。她们都已经习惯了每个周末上午的看画与指点，于曼颐一敲门，姜玉便暂停了对学校文件的批阅，与她坐到沙发上了。
然而于曼颐今日从包里拿出来的不止有自己这周的课业，还有一份来自宋华章的邀请函。
宋华章说姜玉“名声在外”，而姜玉对宋华章“久仰大名”。于曼颐坐在沙发上，看着姜玉将那邀请函拆开看了几眼，而后便放回茶几，问于曼颐：
“她怎么会通过你转赠邀请函呢？”
“她是我朋友的姑妈，”于曼颐说，“我朋友带我去见她时，她给我的。”
姜玉笑了笑：“朋友？我可没带‘朋友’去见过我长辈。”
姜玉极少过问于曼颐私事，这句调侃真是将她弄得手足无措。那邀请函又被拿起来阅读片刻，而后递进了于曼颐手中。
“是场宴会，一些出版界的同仁都会前往，倒不失为拓展关系的机会。我会赴约。”
“那我叫我朋友……转达。”
姜玉的调侃让于曼颐再用“朋友”这两个字时都变得为难了。她低下头，听见姜玉又开口：
“既然是借了你的关系，那你就同我一起吧。”
“我吗？”
“这屋子里还有谁？”
姜玉这句话说完，门外便有人叫了声“姜校长”。于曼颐看着她起身，目光再次落回茶几上，发现那封邀请函竟当真变作一张入场门票，轻飘飘地落到她怀里了。
……
“你吗？”
编译所宿舍里，尤红听于曼颐说了这事，脸上又露出了那久违的嫉妒。于曼颐觉得尤红这人也真是心无城府，每次嫉妒她都写在脸上，犹如一位喜怒形于色的单纯反派，这还能做什么大事！
她心中很难平衡，毕竟明眼人都能看出，于曼颐在绘画上的天赋是不如她的，然而她却总能获得姜玉青睐，上次是图书馆的权限，如今又能跟着姜玉去宋华章的宴会。
组局的是宋华章，而赴约的人既有姜玉，其他人的身份自然也不容小觑。她们都是由商务印书馆培训过的人，自然心中都清楚，这世上有本事的人数不胜数，有人脉的人也数不胜数，然而又有本事又有人脉的人，便是凤毛麟角了。
人性如此奇怪，分明都是同等水平的人，但见过面的与没见过面的，在心中的分量竟然会有天壤之别，就总觉得那见过面的更值得信任。当然，这一切比较先得建立在实力之上，只会夸夸其谈之人放到哪里都是笑料，正所谓菜就多练，此乃放之四海皆准的金科玉律。
“你又在生气。”于曼颐道。
“我没有。”
“你怎么这样想不开？”于曼颐循循善诱，“纵然有什么机会，我一个人也应付不来，到时候一定会叫你一起。尤红啊……”
尤红被她扳过脸。
“我发誓，”于曼颐一只手扳着她脸，一只手指天道，“我绝不会背着你独自发财！”
尤红不禁“噗嗤”一笑。
“我这人就是心眼小，”她自嘲道，“曼颐，你为何对我这么宽容？你怎么总叫我觉得，你已经认识我好久了？”
“倒确实有这么个人，”于曼颐随口道，“我十六岁便认识她，她是我第一个好朋友……”
“好啊！”尤红脸色骤变，“你竟将我当做别人替身！谁要做你第二个好朋友！”
她猛然从床上坐起，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宿舍。于曼颐一愣，被尤红突然发作搞得莫名，只能无奈跺脚：“你能不能不要心眼这样小……”
女人很难懂，女人真的很难懂，前有游筱青为了她去画室而不陪自己上课自怨自艾，后有尤红为了她之前还有个游筱青生闷气。而于曼颐在哄女人这件事上一如既往地笨拙，她过去找尤红，和她说：“那只是我之前的姐姐，你现在也是我的好姐姐……”
“你到底有多少个好姐姐，啐！”
于曼颐就这么被啐去了宋华章的宴会，真是令人悲伤。
好在她一到宋华章的别墅门前，就将被尤红的唾弃忘记了。这是她第一次参加如此像样的宴会，庭院里外都是金碧辉煌，流光溢彩。天气已经转凉，于曼颐将那件雪青色的大衣围在旗袍外面，和姜玉一同走下接她们的小轿车，第二次迈进了宋华章家的大门。
头一次见大场面，于曼颐神色不露怯，但心里总归有些虚。她将大衣交由侍者挂起，与姜玉走了没几步，便被人流挤散，挤得只能拿一杯酒，站在长桌旁落寞食用蝴蝶酥。
宋华章没有告诉她宋麒也会来，宋麒也没有。因此当舞池的音乐响起，而她看清忽然揽住她腰的来人时，难免非常惊异。
“会跳？”宋麒注意到她条件反射似的步伐。
“馆里的业余舞会有教……”
“贾先生带你？”宋麒忽然提起。
“没有，”于曼颐矢口否认，“我与尤红练的，但我不熟女步。”
果然，她踩了宋麒一脚，且因为鞋子带跟，接触面积小，这一脚可谓十分用力。
“你跳女步我便不会踩你了。”于曼颐道。
“那像什么话！”宋麒在这件事上没有退缩。
两人为谁换女步决斗般跳了一曲，真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一曲跳毕，一位侍应穿过人群走来，俯身提醒道：“于小姐，宋女士和姜校长请你上二楼。”
“只有我吗？”于曼颐这样说着，看了一眼宋麒。
“并未提起宋先生。”
“但也没说不能一起上去吧？”
侍者迟疑：“那倒……”
“没提起就是不需要我，”宋麒忽然开口，“你自己上去就是了。我姑妈和你老师要找你，总不会叫你吃亏的。”
于曼颐点了点头，理智上认同宋麒的说法，但心理上又有些不习惯。她从绍兴的于家大院行至如今，有时有宋麒，有时没宋麒。然而即便是在那些没有他的时刻，所行之事也时常是仿照宋麒先前所做，一步步离经叛道，追溯至于那条驶离绍兴的古运河。
于曼颐看着宋麒，不知道为何，这离开的一步竟如何也迈不出去。
“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宋麒笑道，“平日与我吵架，不都是扭头就走么？”
她穿着她自己买的旗袍，戴着她自己买的发饰与耳环，珠串的手袋也是自己的，浑身上下竟然已经与宋麒没什么关系了。她不欠他什么了，倒是手袋里恒久地藏一张揉皱了的欠条，是宋麒还欠她一样久不落定的承诺。
“那你就站在这里等我。”于曼颐说。
“好。”宋麒点头，神色一如既往的散漫。
“我说真的，”于曼颐忽然很执着，“我下来之前，你哪也不许去。”
宋麒被她执着的态度搞得无所适从：
“我当然就站在这儿，我还能去哪呢？我这样一个游手好闲的人，自然是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否则我来这宴会做什么？”
他又在冒充什么纨绔子弟？他永远要在真实的自己外面套一个别的身份，先前是穷学生，后来又是英国公司的工程师。
“油嘴滑舌，没有一句真心话。”
于曼颐故意这么说了宋麒一句，这才转身走了。她身形绰约，旗袍在腰间收出美好弧线，布料滑落脚边，被步子带得蹁跹。侍者带着于曼颐走到了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她忽然控制不住地回身——
笑意从她喉咙里滚出来。宋麒拿一杯酒站在原地，因为向她做了承诺而无法移动，身体微晃，仰头看天花板，的确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
于曼颐转回身子，终于在侍者的指引下上楼了。
相比于一楼，二楼的环境相当安静。宋华章这家不似住处，倒更似社交场所，藏了不少谈话的私密之地。于曼颐沿着过道行走，看见几处房间里有些男男女女商谈的身影，而宋华章和姜玉是在最里面那间的。除了他们，里面还零星坐着几个中年男女，两三成对，言谈间是寒暄与生意。
宋麒说的没错，宋华章与姜玉一起找于曼颐，一定不是去叫她吃亏的。不但没吃亏，还吃着一个极大的便宜——
坐在他俩正对面那男人是个开印刷厂的，以往只承接出版社与报社的印刷生意，还做了些烟草公司的订单。这两年月份牌生意的赚头水涨船高，他守着那样多印钞机一般的印刷机，却只眼睁睁见别人发财，终于在近日下了决心，也要订购一套月份牌画，将这口蛋糕分上一分。
然而隔行如隔山，印刷厂直接做这门生意，只熟门，不熟路，因此趁着宋华章这场宴会，找了几位出版界的业内人士来帮忙。那么早年做月份牌十分畅销的的姜玉，就被他当做金字招牌了。
“李先生，我都办学校好多年了，画月份牌这事，手也生了，”姜玉这样说，“你看这样行不行？”
她扶着于曼颐的肩膀将她介绍过来。
“既然你说那些月份牌的专业画室太贵，这一次又只是小幅试水，那我便当你不想在稿费上投入太多，”她说，“那便用我的学生好了。”
“那推销时可否依然使用姜校长门生的名头？”
“自然可用。”
“那便好说，”李老板挥挥手，“不过我想画的是十二生肖全套，姜校长一张要价500，整套下来可谓天价，不知这位门生……”
于曼颐几乎脱口而出“50即可”，被姜玉在脖颈后掐了一把。她立刻闭嘴，听到姜玉说：“十二张图费时费力，我像她这样资历时，百元一张恐怕是有的。”
这整数的算式让于曼颐在动用算数时毫不费力，毫不费力而激动！
李老板面露迟疑：“这只是个学生，我本想着，800元就……”
不等姜玉开口，于曼颐立刻道：“我想也是可以的。”
她感到姜玉在她脖子后面轻拍一把，拍出一丝恨铁不成钢与缺乏眼界。于曼颐侧目，心道姜校长，你未免饱女不知饿女饥，又饥又急迫！
她自己松了口，姜玉也不再替她与李老板拉锯了，转而又和另一位专做美术的出版社经理谈起了学校出画册的事。这是于曼颐头一次看见姜玉不在学校的样子，真是言笑晏晏，推杯换盏，看来她还有的学呢。
那李老板又与于曼颐商谈几句，便和她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时间，转而和宋华章说起别的事来。
宋华章看起来只是组局而不谈什么切实的生意，于曼颐听到她笑吟吟地问李老板：“月份牌想尝尝鲜，是不是连环画也眼红了？听说这门生意近来也很好做。”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李老板道，“况且也没找到门路。”
“门路到处都有，”宋华章道，“这可是真是出版界的好时候，整条苏州河沿岸，全都是叫你们这些出版商占了，赚得盆满钵满。”
真是哗啦啦响的铜钿，每个人都在为了碎银琢磨，于曼颐也不例外。这邀请函真不愧是一张门票，她粗略算了方才李老板所说工期——
三个月，十二张，800元，她与尤红稿费和画作一人分一半，完全来得及。于曼颐在这个时刻算数变得非常好，好到她不再需要在那个本上一笔一划的计算。
“姜校长，”她说话间凑过去，“你少喝一些吧，我在楼下等你结束。”
“不必，不必，”姜玉回头看她，“时候晚了，你先回去吧，散场时自然有司机接我。”
“可……”
“回去休息吧，”姜玉道，“三个月十二张，接下来你得狠熬呢。”
十二张自然要狠熬，还好有尤红帮忙。于曼颐看姜玉忙着与人谈话，没有和她太多解释，便自己退到楼下了。
虽说在姜玉那很低，但800元可真不是一笔小钱，这是于曼颐前几日想都不敢想的一笔数字，今日就这样砸到头上，叫她真措手不及，兴高采烈，满心都是与宋麒的分享欲！
她穿了那么高的鞋跟，仍然是快步跑下楼梯，踩得木质地板“咔哒咔哒”的响——
什么叫柳暗花明！这就叫柳暗花明！什么叫苦尽甘来！这就叫苦尽甘来！她答应尤红不会独自发财，这现世福气未免来得太快！
于曼颐一路半跳下去，抬眼时才发现宋麒不在她指定的位置。她心里微微一沉，好在视线一转，便看到这人从大厅另一侧走回来，边走边打理那件被挂在手背上的外套。
于曼颐快步走过去：“你去做什么了？”
“我衣服叫人泼湿了，”宋麒十分无奈，“我和你讲，有个女孩子与我搭话，故意将酒杯泼到我身上……”
真是出乎意料的走向，于曼颐松了口气，没理他。
“我被搭讪你都不急？”宋麒跟上她。
“搭就搭了，”于曼颐道，“又不是挨了枪子，我还当你忽然又去做什么要紧事了。衣服给我看看。”
他今日穿的西服外套颜色偏浅，真是泼上好大好显眼的一片红酒渍。于曼颐拎着打量片刻，给他出主意：
“这酒渍过夜就不好洗了，我宿舍旁有个洗衣行，你要是愿意送我，就顺路送过去洗一下。”
“倒是顺路，不过拿去洗了我就只能穿着里衣回自己家了。”
“不用，”于曼颐又说，“你上次落在我那那身衣服我还没还给你，你从洗衣行出来，走几步就是我宿舍，我拿下来给你。”
又能送于曼颐，又能去她宿舍楼下拿衣服，今日这酒倒是泼得物超所值。姜玉和宋华章都在二楼，他俩没再去打扰长辈，去拿了于曼颐的大衣，便去门外叫了辆等着的黄包车，往编译所的宿舍方向去了。
他们来的时候只是天色微暗，这会儿已经完全黑了。两人坐上黄包车又开始斗嘴，说说笑笑间共享了那赚了大钱的消息。
“真是好阔气的于小姐，”宋麒道，“我看你日后只怕是更嚣张了。”
于曼颐立刻从皮包里摸出一枚硬币：“的确，赏你拿去洗衣服，日后要更听我的差遣。”
宋麒回绝：“这嗟来之钱我收不得，我也是很有自尊的。”
说话间黄包车便到了洗衣行，里面灯光微亮，还有员工在工作。宋麒下车进店，于曼颐和车夫道：“请再往前一些，再有五十米便到了。”
五十米这个距离很微妙，走起来并不遥远，但五十米的距离往往附带一个转角。这转角让人对即将看到的事情一无所知，只能在转过去的瞬间，意识到形势不同预料。
车夫停车了，于曼颐也一脸意外地从车上站起，因为急着下车，险些被车架绊倒。她紧捏着皮包，手指骨节紧得发白，匆匆忙忙地拨开那些本该住在一楼、此刻却站在院子里的编译所同事们。
房间里是一阵一阵的尖叫，刺耳到了极点，又惊恐到了极点。
“怎么了？”于曼颐随手抓了一个人询问，对方回过头时候她才看清，这是曾约她喝咖啡的同事路人甲。
他们的宿舍是这片区域较为精致的一栋二层小楼，夜色降临后打开灯，沿街的窗户便能看见小楼里温馨的橘色灯光。
这栋温馨的楼现在明显不同往常，那叫声太凄厉了，凄厉到于曼颐能理解这些人为何不敢靠近。
“于小姐，”路人甲明显也被吓了一跳，慌张中连夹杂的英文都不说了，“你那位叫尤红的舍友是怎么回事？她家里来人，都要将宿舍砸了！”
……尤红？什么！
于曼颐脸色一变，放开路人甲便要往宿舍里走。然而她刚迈出一步，房门里便噼里啪啦地砸出一堆行李，连带着许多颜料和被撕毁了的画作，全是于曼颐宿舍房间里的东西。
先被推出来的竟然是住在宿舍隔壁的袁晚，她堪堪站稳，破口大骂道：“你们讲不讲法律？这里是上海，是上海！光天化……众目睽睽抢人，我要去去巡捕房报警抓你们！”
“你去！你去就是了！”一道陌生的女声传出来，噪音夹杂着明显是尤红发出来的尖叫声，“契上是她的手印，白纸黑字的五年，去哪里都是我们占道理！”
于曼颐的脑海在听到尤红声时便一片空白，等到她被衣冠不整地推搡出来，她几乎是本能地冲过去，将刚脱离魔爪的尤红护到身后。
“你们干什么！”
“这又是哪来的臭丫头？”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从屋子里钻了出来，后面又跟了几个五官模糊的男男女女，“你给我让开！我们自己家里的事，外人插什么手！”
“尤红是我舍友！”于曼颐喊叫间忽然也感到一丝无力，“你们凭什么砸我们的东西，你们……”
“别乱敲诈！没碰，你的东西我们一样没碰！”那男人走过来，抬手便推搡于曼颐，“你这姑娘也是蠢笨，和人同住都不问清楚背景么？你和她一起住，好人家的姑娘谁和她一起住！”
“贱人！”一个站在男人身后的女孩子忽然指着尤红，尖声道，“你那不检点的娘勾引我爹，带你一块嫁进尤家，你还真当自己是尤家的小姐了，花着尤家的钱学起了美术，还考来这里躲着……我爹都被你娘俩克死了，你倒过上了好日子！”
“他自己生病和我有什么关系——”尤红刚开口，那男人便伸手将她头发抓住，拖着往外走。
“签好的契去纱厂干五年，你跑什么？你跑了那用来做葬的钱谁来还？你——”
他忽然胳膊吃痛，回过头，发现是被于曼颐咬住了。她刚才被喝止后便陷入呆愣，男人还当她个小姑娘见着这么多人怕了，谁知她反应过来后，反应忽然无比激烈，像是忽然失去了理智似的。
他一把甩开于曼颐，将她推到地上，然而她迅速爬起来，一边起身一边喊：“你们放开游姐姐！”
于曼颐没叫过尤红姐姐，尤红惊慌中听到这陌生称谓，只来得及抬头看一眼，瞧见于曼颐眼睛都是血红的。
“你们放开游姐姐！你们这些吃人的黑心狗，我要将你们游家人都杀了——”
她如疯了一般扑上来咬人，被那男人甩开，又不知疲倦的往上扑，扑得旁边看着的袁晚都害怕起来，过去将她拦着了，她实在担忧于曼颐和那男人中间要死一个。
那班人也被于曼颐的阵势吓到，迅速地撤退，迅速地钳制着尤红离开。于曼颐最后一下被摔得狠了，再抬头的时候，才看到那些人已经声势浩大地将其他试图阻拦的同事都推搡开，竟然上了远处一辆黑而大的匣子车。
她还有理智吗？于曼颐不知道。她只觉得自己脑子里都是炸开的血，那漫天的纸钱从绍兴烧来了上海，还是烧不尽这些吃人的黑狗。游姐姐又要死了，游姐姐又要再死一次了，她上次没救下她，她这次还是救不下她！她为什么总救不下她！
有人匆匆拨开人群将她扶起来，将她揽在怀里，容她大哭。于曼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整个人抖得如同筛糠，她终于认出了来人是谁，急促地告诉对方：
“宋麒，他们又把游姐姐抢走了！他们又抢走了又抢走了又要把她逼死了！！她又要上吊了她又要死了我要去救她救她救她啊！”
“能救，能救，”宋麒远望一眼那消失在夜色里的汽车，回过头时尽量将语气放缓，尽量让她恢复理智，“我和你一起救，这次一定能救，曼颐……”
他按着她肩膀将她从怀里扶出来：“你不是以前的于曼颐了，对不对？你现在有很多办法，我也有很多办法，对不对？”
“对……对。”于曼颐终于一点一点，放缓了呼吸。
她抬起头看向宋麒，而宋麒在看清她的眼睛时，心里也止不住地抽紧发疼。他的曼颐眼睛又红了，但已经不是因为眼泪，而是冷静到极点的意志。
“我已经不是以前的于曼颐了……我不是了。”
她深吸一口气，没有再依靠宋麒的力量，而是自己站直了身子。她扫视了一圈院子里旁观的同事，知道谁也靠不住，谁也帮不上。
“我一定能想出办法救游姐姐，”于曼颐一字一顿道，不是对旁人，也不是对宋麒，只是对自己，“她这次，一定不会被逼得吊死了。”

第67章 扬名立万（四）
◎曼颐决心救出尤红◎
于曼颐已经好久没梦到那夜的大火了，而在今日的这场梦，那场在于家大院里燃起的烈火被迅速略过，取而代之的是在游家院子上散开的火钱，星星点点，缀进夜空，每一条缝合的线眼里都在往外渗血，渗火，渗出惨烈的叫声。
于家坏极了，但他们的坏没要成她的命。可游筱青死了，她的死亡无法挽回，一个人在空荡荡的闺房里吊死，她踢倒椅子的时候该有多绝望，窒息时又该有多疼？绍兴过了一个夏季又来一个冬，新一年的雪再次落上河面，谁会记得那个脸上生着花瓣一样的胎记，站在石桥上看落英的游筱青？
于曼颐在湿透了的枕头上醒过来，发现天花板是陌生的，床也是陌生的。空气里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机油味，房门半掩，外面是两个男人的声音。
“……住在电机公司也不是办法，哪有姑娘家住在这里的，况且我们也不只是电机公司。”大磊粗重的嗓音，和标准的东北口音。于曼颐侧躺着听，觉得东北口音忧愁的时候会显得比其他口音都更忧愁。
“我那就是好地方么？”宋麒的声音也疲惫的响起来，“她宿舍那门房在收拾呢，床都被砸坏了，收拾好了就回去住。”
有打火机的声音，机油味里又多了烟味。于曼颐想起了她刚刚与宋麒重逢的那晚，她意识到宋麒一直都没有真正不抽烟，他只是不当着她而已。
“你那工厂的朋友怎么说的？”
“帮着问了，”大磊道，“那个叫尤红的姑娘原来是扬州一户人家三姨太的女儿，那个姨太太是从勾栏里头赎回来的。”
“这都不叫纳妾多久了，他们还有完没完。”
“那尤红呢，跟着她妈进了尤家的门，就开始学美术，那个尤老爷也愿意栽培，发现还真有些天赋。结果去年这时候，尤老爷暴毙，这尤家那个正房居然……”
大磊声音里都透露出不忍。
“把那三姨太活活给饿死了。”
于曼颐闭上眼，心口阵阵抽搐。她忽然想起自己头一次和尤红吵架，她脱口而出：谁听不出我这名字贱。
尤红很好听啊。
“这事做得太过分，也遭人指点，她们对尤红就不敢太狠了。正好，你知道那日本纱厂的包身工吧？就爱招这江浙穷苦人家的女孩过去，先给父母一笔钱，说来了上海吃好喝好，但真来了，那工厂里是往死了累人。”
“尤家明知道那工厂是怎么回事，还是和人签契，把尤红卖进纱厂做包身工了，五年。结果送来上海的路上，她跑了，不知道怎么挨过那半年，考进了商务印书馆。可惜没藏住，这又叫人发现了。”
“巡捕房管不管？”
“管不了，人家占理，纱厂纳税大头，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以前有女工的父母发现这纱厂往死折腾人去巡捕房告的，都没管。”
“卖了多少钱？能不能赎？”
“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大磊看来是了解清楚了，“契上的钱不多，但那些女工进了纱厂，压榨得极狠，一年就能翻回几十倍的本，更别说是五年。我们要拿钱赎人，赎的不是那契上的，是她这五年能给纱厂赚的，那就没数了。”
怎么办，到底该怎么办。于曼颐睁眼看着天花板，意识到宋麒已经替她把能问的办法都问过了。
“最近不是罢工闹得很厉害么？”宋麒忽然问了个于曼颐没想过的事，“这家日本纱厂怎么铁板一块，从没听过有工人跟着一起？”
“这我还真没打听，”大磊道，“我再帮你去问问。”
这句话说完就是椅子拖动的声音，于曼颐意识到大磊起身下楼了。门外又安静了一会儿，宋麒似乎将烟捻灭，拍了拍衣服，脚步声便朝着她躺的地方过来了。
他之前受伤也是躺这儿，于曼颐盖的被子还是他当时用的。狭窄卧室房门被推开，他在门口站定，看见于曼颐望着她的眼睛时，才意识到她已经醒了，且把刚才他们的对话都听着了。
这房间真是很小，进了房门，就只有一把椅子的空隙，而后便是人躺着的床。于曼颐睁着眼睛看着宋麒将椅子拖过来，坐在床边，又伸手将她放在被子里的胳膊拿出来。
他从桌上摸过一盒药，和她说：“刚才给你上一半，看你睡着了，怕把你弄醒。胳膊往里弯一点。”
于曼颐默不作声的按照他的意思摆弄自己，将胳膊肘伸到外面，看着白色药膏贴上来，身体迟钝地疼，大脑也迟钝地反应。
“做噩梦了？”
“算不上。”
“听见你说梦话。”
“我梦着游姐姐和我坐在树洞里，”于曼颐的声音带了些恍惚，也分不清梦境和现实，“都像是上辈子的事了。”
她眼泪又流出来了，无知无觉的。于曼颐闭着眼忍了一会儿，很苦恼地说：“宋麒，我怎么老哭，我怎么这么爱哭？真没用。”
她胳膊上用纱布缠住了，腿上的伤口又在刺痛。于曼颐身体的知觉是随着眼泪流出来而慢慢恢复的，因此哭或许并不是坏事，哭是唤醒身体的方式。
宋麒将椅子后撤，右膝盖触着地面，示意于曼颐坐起。她坐直了身子，又将旗袍开衩的裙摆撩到腿侧，露出青紫红肿的膝盖。
他伸手握她脚腕，将她腿拉到与他自己弯曲的膝盖同一水平线。打量片刻伤口后，宋麒说：“刚才消毒不干净，你再忍一下。”
桌上还有一瓶空药瓶，于曼颐看见他拧开才知道是酒精棉。她微微蹙着眉头任他清理伤口，疼得厉害时，便伸手握住他肩膀。
房间破旧，灯光昏暗，他们总是在光线不那么好又逼仄的地方独处。她垂着眼看宋麒低着头的样子，眉毛，鼻梁，睫毛，这角度倒真是与她在于家二楼瞧见他的第一眼一致。
“疼不疼？”宋麒问她。
“还好，”于曼颐道，“你当时中弹疼不疼？”
“也还好，做手术的时候会打麻药，算不上疼。”
“那打麻药之前呢？”
“光顾着跑，记不清楚了，”宋麒拿镊子的手顿了顿，又想起来，“不过记着血，没想到人能流那么多血，半边身子都是。”
“你也会用枪吧？”
“会，你怎么知道？”
“你手上，我能摸出来。”
“确实会，我们家的人，都得学枪，学骑马，我爷爷也不是文官。”
“那你教我吧。”
宋麒抬眼看她：“什么？”
“教我学枪，”于曼颐说，“我想把他们都杀了。”
她语气平淡，神色淡漠。宋麒和她说了半晌话，本想着叫她放松一下神经，闲话间也以为她恢复过来了。
他没再回应，只是低着头将她膝上的绷带缠好。他的不回应给了于曼颐缓冲的时间，这缠绷带的时间长得不合理，终于在打结时，宋麒看着上面又坠下一颗新的泪滴。
泪滴“啪嗒”一声落在绷带上，又被晕进底层凝固的血里。宋麒抬起头，看见于曼颐的眼睛里终于又有了情绪。他松了一口气。
她的手还落在他肩上，一点点将他衣服攥紧，扯出许多褶皱。
“我好不容易……”她顿住，又控制不住，“好不容易又有一个朋友……”
“……还是我太弱了，我以为我能自保，能赚钱养活自己，就够了。我以为我不去招惹别人，别人就不会来招惹我，可这些黑心狗到处吃人，吃不了我，就去吃我的朋友。方千说我不会争，看来会争都不够，我以后不但要争，我还要去打，去抢，我要把天底下所有的于家大院，游家大院，把这些娶姨太太，卖女儿的黑心狗，全都烧死。烧不死，就把房子推倒了，将他们埋进黄土烂泥里！”
宋麒这回竟没拦着她，反倒说：“是，我们也在干这事呢。”
于是她又绕回来：“那你教我打枪吧？”
“你先休息吧。”
“你先答应我。”
他拗不过她，只能点头：“好，我教你。”
她的伤口都处理好了，眼泪也流干了，终于躺回了床上。她太累了，合上眼睛没一会儿就又睡过去，然而手还攥着宋麒的袖子，无论如何都不叫他走。
于是他只能坐在她床边，靠在床头，疲惫地将眼睛闭上。他用没被攥着袖子的那只手将她被子拉上肩膀，生平头一次自言自语。
“于曼颐。”
“我该拿你怎么办啊。”
*
于曼颐第二天睡醒时宋麒已经不在了，桌上放了些日用品，是他从自己家把她先前用的拿过来了。于曼颐在小卧室的隔间洗了脸，又用湿毛巾把睡皱了的衣服擦平整，再下楼的时候，大磊正在一楼擦机器。
“于小姐，”他语气有些小心，“早。”
“早。”于曼颐开口，发现自己嗓音略哑。她清了清嗓子，问大磊：“有水吗？”
他急忙递来一杯。
这杯水喝下去，她就好很多了。一楼开了铺门，门外又是清早繁忙的街道。大家看起来都很忙碌，很轻松，很没有心事，没人知道昨天一个女孩被捉走了，就好像游筱青死的时候，也没人知道。
“我还得去印书馆。”于曼颐说。
“慢走。”大磊话少而谨慎。
一楼有镜子，二楼都没有镜子。于曼颐又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得整齐了一些，将大衣套在外面，便离开了电机公司，汇入了门外的人流——
她看起来似乎也没什么事了，除了脸色有一些憔悴。
尤红的事已经被编译所的同事传开了，从隔壁的编译大楼传到了总馆。大家似乎对于曼颐来公司的样子有些好奇，毕竟她昨晚是直接被自己的朋友带走，有一些人甚至觉得，她今天大概不会来了。
然而她来了，从大门口走进来的，穿的还是昨晚那身衣服，干干净净，头发也整整齐齐。她在大道上走了没几步就碰到了美术部的人，有人急忙知会她：“于小姐，经理找你。”
“好，我知道了。”她的语气比她外表还平静。
美术部也在总馆大楼，她又这么若无其事地走去了经理的办公室，坐到了几位上级的沙发上。这种事拿给巡捕房都棘手，公司自然也是一个头两个大。那位经理给于曼颐倒了杯茶，又详细询问了几句昨晚的情况——虽然他已经从宿舍门房那里听过一遍了。
“你们能管么？她毕竟是美术部的员工。”于曼颐问，但她几乎没抱希望，她现在似乎很难将希望放在别人身上。
果然，那经理擦了擦汗，道：“这该怎么管？一群拿画笔的，莫非去纱厂抢人吗？道理是和讲道理的人讲的。”
于曼颐苦笑一声，倒是不意外。
“那宿舍我叫门房在修了……你昨晚住哪里？”
“朋友那。”
“那你就再借住几日。地板都被砸得不成样子，重装还得几日……被吓着了吧？给你批两日休假如何？”
于曼颐看了经理一眼，看见他的样子也很为难，颇有些在人性和资本性间挣扎的样子。她移开视线，说：“我得休两周，我也叫他们打了，要去医院。”
“哎，这……哎，去吧去吧，去吧，休息，应当休息的。”
于曼颐在漠然里竟感到一丝开口索要东西的畸形愉悦，她要得容易，对方竟然也很容易的给了。和经理说完话后，她便在同事们的注目里离开了办公室，又离开了商务印书馆的大门，慢慢走回了编译所的宿舍。
同事都去上班了，宿舍里空无一人。她和尤红的屋子门都被砸坏了，于曼颐走进去，把自己的行李装进手提箱，也把尤红没被拿走也没被摔坏的东西用一块布包好。她想到，等尤红回来，这些东西还是要给她用的，她是一个比于曼颐更舍不得买新东西的人。
于曼颐无比坚信尤红会回来，她连考商务印书馆的时候，都没有这样坚信过自己。
她就拿着这个行李箱和包袱离开了宿舍，下楼的时候，她听到有人在她身后说：“有没有人说过你这人很莫名其妙？”
然而她回过头的时候，身后分明谁都没有。
于曼颐在楼梯上呆站了一会儿，抱着两个行李，继续走动起来了。
她没有回电机公司的打算，大磊昨晚已经暗示过了，那个地方不应该留外人常住。她也知道自己不能去找宋麒，他那个住处被盯得太死，那些巡捕总在暗地注视。
于曼颐在大街上走了一会儿，终于看到一家装修得还不错的旅社。她看了一会儿那招牌，便抱着行李走进去了。
于曼颐这次特意找了一家有单独浴室的旅社，房间里也只有一张床，只有她一个人睡。她将水放满浴缸，而人站在旁边，看着热水一点点上涨。
等到水位上涨到一个足够让她沉入而又不会弄湿膝盖伤口的位置，于曼颐便将衣服脱了丢到地上，迈进水里，又沉进去了。
那水真是很热……将她的皮肤烫得越来越红，她的脸也被热气蒸得越来越红。她闭了气将自己沉到浴缸底部，黑发在水里慢慢散开，飘散着。人闭着眼，眼前一片血红，遑论热水让人血气沸腾。
于曼颐在黑暗里又看到了于家烧起来的那场火，她觉得火真是自然界十分美丽的一种东西，是能将黑暗都吞噬的一种东西。
这口气闭得好长，肺里开始针扎似的疼时，于曼颐终于从水里坐了起来。她睁开眼时，眼前那团于家的火就消失了，这让她怅然若失。
于是她转而想：尤红，尤红实在是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她也要给这个名字，配一场不逊于于家的大火。
*
上海更冷了，外面冷，就显得咖啡厅特别暖和，咖啡也特别暖和。
于曼颐现在不大觉得这东西苦了，她近来在咖啡厅看东西看得多，长期喝下来，也就习惯了。她和宋麒好几天没见，两个人坐在椅子上，谁也没和谁说话，都在等人来。
她来的路上拿了份报纸，上面照常是在讲工人罢工。从去年开始，这场罢工风潮真是愈演愈烈，于曼颐已经可以预料到，更大的风波也要来了。
她忽然想起那个戴帽子的人说：有人种下恶因，结了恶果——的确如此。她近来逐渐戒掉了许多少时常生出的心慈手软和恻隐之心，或许就是因为看清了，有许多人的可怜，是在自食恶果。
等的人一直不来，宋麒先放下了报纸。于曼颐感觉到他要说话，便将眼睛抬起。
“你过年去哪里？”宋麒问。
“姜老师问我要不要去她那，”于曼颐说，“方千也问我了。”
“你倒是不寂寞。”
“你有话直说。”
“去我姑妈那？”
于曼颐不做声。
“方千说你推了，”宋麒摇摇头，又将报纸拿起，“恐怕姜玉你也推了吧，我看你只是哪都不想去。可过年哪有在旅社里的？”
“旅社里蛮好的。房间弄乱也有人打扫，我作画颜料气味又大，住宿舍和租房子反而不方便。”
“你钱还够么？”
“够，从没这样够过。”
她那月份牌的前八张已经交过去了，刘老板一张一付，出手痛快又阔绰，叫于曼颐意识到人还是要给赚钱容易的人做事，自己才能也赚得容易些。
没有尤红，她一个人画，日日夜夜不合眼，倒是没耽搁工期和质量，这让刘老板对她的信任日渐加深。
她又清瘦一些，脸上的线条愈发锐利清晰，眼睛里的光凝而深邃。宋麒抖了下报纸，用罢工潮的头版报道遮住了自己的神情。
他心不在焉地读了两行，报纸忽然被于曼颐扯下去了，他则借着那个被她手压出的V字空隙里看到她朝自己探身。
“怎么了？”连续吃软钉子的宋麒没有深聊的心情。
“你就不能多请两句？”于曼颐道。
“……”
“我确实哪都不想去，”她说，神情看起来甚至是很正经，“不过是你的话，多请两句，我可能就愿意去了。”
……她从哪学的这些？
宋麒被她撩拨得神色微僵，他这样的口才和反应，竟然被她压制了。两人隔着报纸的V字空隙对视着，他还没来得及再次开口，咖啡馆门口忽然传来了开门的铃铛声。
寒意随人一道被挟进来，这一进竟然是两个——
一个穿了白色大衣，头戴一顶平顶帽，手指上是洗不净的钢笔渍。另一人也戴着压低的帽子，穿了件工厂工人才穿的短外套，跟在前者身后，步履匆匆走到于曼颐他们二人桌旁。
宋麒急忙放下报纸，于曼颐也将手收回去。那穿白色大衣的将帽子摘下，露出一张戴着金丝眼镜的脸——
“这家纱厂不参加罢工的事，我们弄清楚了，”霍时雯对于曼颐开口，“我认识了几位专门负责工人情况的朋友。我请了一位过来，他去年从广州过来就负责沪东一带的工厂，你想问什么都可以。”
“请问怎么称呼？”于曼颐将视线转向对方。
那人似乎已经习惯了不抬头，只是出于尊敬，微微抬了下帽檐，回应道：“称呼我小苏就可以。”
于曼颐眉头微微皱起来。
桌上有一些不寻常的安静，霍时雯看看小苏，又看看于曼颐，为了缓解尴尬似的先开口：“二位似乎还是同乡呢，都是绍兴人……”
“苏老师？”于曼颐忽然说。
那人身子一僵，直到这时才有了抬头的姿态。而于曼颐攥着咖啡杯的手指慢慢捏紧，捏得骨节都泛出青白。
漆黑的眼睛对上漆黑的眼睛，于曼颐好像又看到了那个站在乌篷船上远去的青年。故乡的运河千年来流淌不息，送走了无数绍兴的儿女，他们也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两个。
他因为游筱青与他告别，又因为尤红与她相遇。原来当人铁了心要做一件事，这世上成千上万人，都自愿化身为她的船、桨，和爆裂的武器。

第68章 扬名立万（五）
◎宋麒再次伪装曼颐哥哥◎
真是他乡遇故人，衣上有风尘。于曼颐和苏文面对面坐着，曾经的一对师生，这分别后的起伏际遇，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
苏文是她的启蒙老师……苏文毕竟是她的启蒙老师。
他是以工作的身份过来的，陡然牵扯许多过往的生活，明显有些张不开嘴。于曼颐静了片刻，移些微视线道：
“宋麒，时雯姐，能不能麻烦你们回避一下？我和苏老师是旧交，有些话要说。”
宋麒在绍兴只是远远见过苏文一面，也是到了这一刻才认清他的样子。但他清楚苏文与游小姐的事情脉络，自己起身的同事也将霍时雯请走：
“好，那我们出去透气。”
两个人背影消失在咖啡厅门口，于曼颐转回视线，看见苏文的眼神果然颤抖着抬起来，小心翼翼地询问道：
“曼颐，我这些年也没有回过乡，我想问……”
于曼颐打量他几眼，忽然担心起他得知游筱青的事后的反应，这是她无法预料也不可控制的反应。她曾经会将游筱青与尤红混淆，但这种混淆在近来忽然消失了，于曼颐无比清晰地认识到，游筱青已经离开，而她眼下最重要的事是把尤红救出来，这营救出不得岔子。
“苏老师，不然你先和我说工厂的事吧。”她转移话题道，想无论如何先把自己要的东西拿到。
“游小姐她，应当嫁人了吧，那人家……”
“苏老师，”于曼颐轻声，“这几家日本纱厂的情况，你有没有做过详细记录？你有照片给我看吗？”
“曼颐，”苏老师终于被她带回轨道，“霍记者刚才说的并不严谨，工人罢工这事事关重大，我的确可以和你说一些内情，但我身上也有规定，例如照片就……”
一别多年，不谈旧事，单刀直入，又碰了软钉子。于曼颐盯着苏文的脸安静片刻，忽然意识到他并没有想象中的配合。
在故乡外受了历练，苏文终于长出一些主见来，然而这是于曼颐此刻不需要的主见，叫她平白遇着困难。她闭着眼叹了口气，再睁开时，口风忽然转了。
“苏老师，”她控制着神情变得悲哀，“你知道么？游姐姐死了。”
她本是准备问清楚工厂的时候婉转道来，叫苏文一点点建立心理准备。然而他与她在这一刻的阵线并不相同，于曼颐只能这样打破他的心理防线。
果然，本料想着最坏不过游筱青嫁人的苏文猛然抬起头，看向她的眼神变得极度震惊。
“她吊死了，”于曼颐悲耸道，“在自己屋子的房梁上，屋子里什么都没有，连炉子都没有，只有墙上你画的那幅画。”
“为……为什么……为什么上吊……”苏文又痛又慌乱。
“因为你啊，”于曼颐真假混杂，说得苏文满脸悔不当初，“因为你走了，你不要她了，她家里人又逼她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人……他们把她在阁楼里关了好几天，饿了她好几天，她出来就自己吊死了！”
“什么……什么时候……”
“就是你在离开后的第一个冬天，”于曼颐心中暗自惊讶，她惊讶自己说这些话时竟然毫不悲痛，简直铁石心肠，“你这些年都没回去过么？我去给她上坟，她坟前都荒芜了，都没有人给她烧纸……最后我们将你画给她的画像烧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没想到……”
语言这门艺术真是偌大的威力，三言两语就将人刺激得失态，于曼颐在无形中掌握了这门技巧。但这也与苏文本人有关，例如宋麒就不会如此轻易防线崩溃。于曼颐在这一刻对弱者的厌烦达到了顶峰。
“苏老师，节哀顺变，这消息对你或许太突然了。”她将餐桌上的纸巾推了过去。
“我想游姐姐泉下有知，也不会怪罪你，纵然的确是你离开她在先。若是当时你不畏惧游家在当地势力，做出些微举动，或许结果会有所不同……”
“我当时什么都没有，我太弱了，我本想着……”
“这我倒是能与你共情。”于曼颐在这一刻语气又很是理解，但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是真的理解，还是演出来的理解。
“苏老师，我这次想尽办法找人询问工厂的事，就是因为我有一位新的朋友，也遇到了与游姐姐相似的事……”
苏文缓了许久，终于抬头看向于曼颐。
“她也有情郎，也被家里强逼着嫁人，她不嫁，她家就将她卖去了日本纱厂，”于曼颐又开始真假混杂，“我想将她救出来，需要许多人帮助，苏老师，我真没想到老天会将你送过来……”
“苏老师，这日本纱厂的情况，你现在，可以详细地和我说了么？”
苏文看着于曼颐，就像他根本没有认识过这个学生。他愣神片刻，心已经回了绍兴，□□则很空洞地说：“你……你都想问什么……”
“我想问工厂里事无巨细的一切。”于曼颐道。
……
咖啡馆外，宋麒与霍时雯正站着闲聊。他们二人当时因为游家那位三姨太的报道相识，而后又多了于曼颐一层关系，连于曼颐找到他公寓门口，也是亏了霍时雯的提醒。
宋麒近来看问题较为成熟，他认为霍时雯这人真是不动声色的重要，每次需要她的时候，就出来做一些扭转局势的行为，事成之后，功成身退。由于太过不动声色，他认为此处有必要特意指明，以免旁人忽视霍记者的重要性。
霍时雯拿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站在掉光了叶子的梧桐树下抽着，忽然抬了下下巴，提醒道：“出来了。”
宋麒回头。
于曼颐和苏文一前一后地走出了咖啡厅的门，苏文神色恍惚，形容憔悴，步履摇晃，而于曼颐在他身后走着，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只是神色有些凝重。
苏文匆匆与霍时雯道别，转身时微微抬头，宋麒再次看清了他的样子。
于曼颐也道别，道别得很迅速，点了下头就要离开。霍时雯微笑道：“好，你们先走，我抽完这支烟。”
四人陡然分作三路，两走一站，还有一个感到不对劲的宋麒。他最终选择了于曼颐的方向，疾走两步抓着她手腕，问道：“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这不很明显不是那么回事！宋麒示意了一下苏文离开的方向，追问：“你怎么把人说哭了？”
“他自己愿意哭，”于曼颐不耐烦，“我还能拦着他？你放开我，我有事。”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那苏文不是你启蒙老师……”
“什么启蒙老师？”于曼颐忽然生出一股无名火，“没用的男人。”
宋麒：……
“我今天见着他一点都不高兴，”于曼颐也转过身，多少愿意和宋麒说明白了，“他当初说走就走，根本没有想过自己离开游姐姐会碰到什么。我在于家大院出不来，他一个男人，为什么不能有点胆色？可他什么都没做，现在掉眼泪有什么用？”
宋麒耐心解释：“他走的时候又想不到后来会发生那些事。”
“你干什么替他说话？你们男人真是沆瀣一气。总之所有人都逼着游姐姐死，只有他能救，他也没救。你一个外乡人都能做那么多，他差你差远了。”
……不是？？她到底是夸他还是骂他！宋麒五味杂陈！
他就这么停顿了一瞬，于曼颐就又要转身：
“我不和你说了。他把工厂的事告诉我了，我现在有个想法，我要去看能不能行。”
她太着急了，急得像是宋麒去年进监狱前的那段日子。宋麒心里一沉，又走几步拦着她，提醒道：“你有什么想法？你倒是和我们商量好了再去。”
“有什么好商量的，我做好了再和你们说。”
“你现在怎么这么独？”
“你以前不就这样吗？什么事都做完了再告诉我，我有样学样而已。”
“我后来不是改了吗？我现在什么事不和你商量？你你……”宋麒都开始嫌弃此刻的自己，此刻的自己不但啰嗦，还有一种被自己扔的回旋镖倒扎的烦躁。
“你学我倒是学点好的，这是我的缺点，你别一并学过去了！”
到这句话为止，于曼颐似乎终于听进去了。她站定身子冷静片刻，终于将情绪戒了，冷静而无奈地说：“我就是想快点把尤红救出来……”
“当然要救，但你别这么着急，我们一步步地稳妥行事。”
“以前也不见你稳妥。”
“所以我去体验牢里生活了！”宋麒自暴自弃道，“你也想体验一下？那我先给你传授一些和狱霸打交道的经验，不知道这东西是否男女通用。”
于曼颐终于闭嘴了，冷静了，转回身子不服气地看着他了。
两人在干枯的梧桐树下低着头说了几句话，身子又走近些，终于靠近了彼此。那些他们头顶的树杈生得弯曲又粗壮，有一根离得远的千辛万苦生长到另一根上方，为了和人家挨着生出一个逆天改命的弧线，又在马上要贴近时长得过头了。
真是好努力，又好艰难啊。
树杈上最后一片枯叶也掉下去了，树下的宋麒与于曼颐终于好好谈完了一段对话，且非常值得鼓励的没有吵起来。宋麒长叹一口气，将于曼颐送上黄包车，又回去站到了霍时雯身旁。
“给我一支烟。”他说。
“我只有女士的。”
“都行。”
他在树下将那烟点起来，神色严肃地吸了两口，置身事外如霍时雯也忍不住关切道：“怎么了？”
“说不清楚，”宋麒说，“真就倒反天罡。”
他仰头长吐了一个圈，忽然很不甘心地咨询霍时雯：“我以前办事有那么独，那么不和别人商量，那么招人讨厌吗？”
霍时雯被烟呛得笑出声来：“天哪……阁下终于意识到了？”
头顶飞鸟拣尽寒枝，在冬日来来回回的游荡，终于在咖啡馆避风的窗口落定。宋麒就这样盯着那只鸟，十分惆怅地将女士烟抽完了。
*
宋麒真是十分庆幸自己那日拦下了于曼颐，否则他的确要在铁窗外面给她送衣服了。
苏文那日除了给于曼颐拿来不少文字记录与照片，还将一些以包身工为主的日纱厂工人为何不参与罢工的事也一并说明白了——
工人罢工，一重统一活动的信息传达，二重思想主义的底层传播。于曼颐初听意外，而后迅速理解，这事简直和先前姜玉所说的，那驰名沪上的胭脂在沪郊乡镇卖不动的商业问题如出一辙。
简而言之：包身女工们听不懂。
其实最近几次罢工的传达方式已经非常浅显、非常接地气、非常易于理解，这便是大多数男工、和上海地区的女工们能够参加罢工的原因——他们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他们知道罢工是为了自己的权利，他们知道自己本该拥有更好的生活。
然而这批日纱厂的包身工大多来自江浙贫苦家庭，吃住都在日纱厂里，平日根本无法接触外界，也听不到太多关于罢工的消息。苏文曾经托几名在同纱厂工作的、非包身工的上海女工将罢工的传单带进去，然而大家完全看不懂那传单上写的文字。
人如何理解自己认知之外的事呢？她们被父母卖进纱厂，只觉得自己命中注定就要这样悲哀过活，从不存在另一种可能，遑论团结起来反抗资本家。
“你们为何不用她们能听懂的方式讲呢？”于曼颐问。
“如何才算她们能听懂呢？”苏文也有工作无法推进的困难，“她们不识字，甚至有的方言也无法理解。另外，人进不去工厂，就只能靠传单，可这传单都是统一印制的，我去哪里做一批新的传单呢？”
于曼颐的第一反应真是简单粗暴，她那日在梧桐树底下和宋麒说：
“那位叫我画月份牌的刘老板不就有自己的印刷厂么？他也可以给女工们印制传单呀！”
“你疯了么？”宋麒被她气得无奈，“现在到处都在抓印传单的人，这罢工对工人们是好，对这些开工厂的老板呢？你能找到印刷厂，苏文就找不到么？他一定是试过了不成，才印不了新的。”
“但刘老板那的确是条路，”他后来又说，“你再与我说说那刘老板的事，我们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
于是于曼颐便从那日在宋华章房里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这一说，还当真找出一条路来。
是日。
于曼颐看宋麒当她哥真是当上瘾了，假扮数次，毫无厌倦之意，姿态语言反而愈发熟稔。她手里拿着的是今日要给刘老板的最后四张月份牌，这几日她点灯熬油，终于将这四幅画提前完成了。
她用一张牛皮纸将四张画包起来，在饭桌一侧再次抬头，瞧见宋麒，不对，现在又是于麒了，正在和刘老板推杯换盏。
“于先生为何有些面熟啊，”酒过三巡，刘老板打量了一番在容貌上略作伪装的宋麒，“我当真没见过你么？”
或许当真见过，毕竟刘老板去过宋华章家里三次，难保哪次就与宋麒擦肩而过。于是于曼颐立刻往桌前坐了坐，道：
“刘老板，我哥哥就是这样平平无奇的大众样貌，你也不是第一个眼熟他的了。这样多好，你们两人很有眼缘呢。”
宋麒瞥了于曼颐一眼，对她这番说辞似乎略有不满。不过他今日在脸上做了些伪装，的确导致自身容貌略有折损……于曼颐出门时还安慰道：“人只有无用时才需要做美丽摆件，你今日至关重要，丑一些也无妨。”
宋麒则回应：“请你闭嘴。”
总之。
“刘老板，”餐桌上的宋麒再次举杯，“我初来乍到苏州河，实在对出版生意无从下手，还好我妹妹与你这样的业界前辈有过合作。”
“我要投钱的这版连环画，是由国外一个很有名的童话改编的。市面上那些神话传说，想必客人们也看厌了，咱们搞一点洋玩意……”
“啊，洋玩意！”刘老板很高兴。
于曼颐对上海滩这崇洋媚外的风气真是无奈极了，仿佛只要舶来的就是好东西。
“虽说我也印过许多连环画册，但自己出版，毕竟是第一次，”刘老板说，“我还是想先见草图，再……”
“草图自然有，曼颐，你不是画了一些草稿么？”
于曼颐立刻从牛皮纸里将自己连夜赶出来的连环画草图和月份牌成稿一起递过去。
“哎，我妹妹这月份牌，”宋麒先把月份牌抽出来了，“我妹妹这画工，真是毋庸置疑，看来当初送她去商务印书馆的决定，实在太明智了。”
“刘老板，这月份牌你先收好，这是你们上一档生意。现在咱们谈的是下一档生意，这合作真是完美——
既有我从外面带进来的故事与资金，我妹妹又能入一个新行业，你只出些油墨与启动机器的钱便能入股。到时候赚来收益，你我二八分……”
“哥，你真是黑心，”于曼颐唱起红脸，“将你那从犹太人那学来的精明收一收。刘老板是带我入行的人，我认为四六分才合理。”
“四六我就太吃亏了，你这丫头怎么胳膊肘朝外拐？”
两人眼看就要吵起来，刘老板将月份牌收起，笑道：
“哎呀呀，兄妹之间，别为钱伤了和气。二八我吃亏，四六于先生吃亏，不如就三七分成——总之我也只是出一组印刷机。”
“于先生，我只是……”刘老板忽然看向宋麒，说出了最后一丝丝担忧，“你这故事，当真卖得动吗？我看这草图上，有许多页，是没有台词的。”
不等宋麒说话，于曼颐突然起身站过来，在刘老板耳侧道：“刘老板，包卖的！我哥在国外，那可是出了名的奸商！”
宋麒：……
她怎么总是夸得他不是滋味呢？
实在皆大欢喜！刘老板从业多年，从没做过这样完美又尽在掌控的生意！画画的人是合作过的，连稿酬都是不要的！成本的风险是旁人负担的，试水连环画又是他近来一直在琢磨的！
精明如刘老板也能计算出来，这从头到尾，自己分明就是只出了几台印刷机嘛！简直是坐在原地，平白等着连环画上市后的三七分成——
朋友们，介和天上掉钱有什么区别！
刘老板就这样憧憬而喜悦的离开了，留下于家兄妹坐在酒楼里，大眼瞪小眼。
“快吃，”宋麒见他背影消失，终于放松下来，“好多菜，花了我好多钱。”
“我真是受够你了，”于曼颐拿起筷子，“终日带我吃黄鱼馄饨，吃一顿好的，还是用来给别人做局的。”
“……你怎么随口污蔑别人？你一到上海我就带你去学校旁边，和方千一起吃了那么有名的徽菜。还有你入职商务印书馆，我请没请你？”
于曼颐忽然反应过来：“啊，的确的确，看来等尤红出来，我得向她澄清一下你的清白。”
“……你和尤红说我什么了？”
“没什么，说你极大方，她还夸你是Rich Man。”
“……”
宋麒又感到了那种熟悉的不是滋味。
他警惕地想，等尤红出来，他一定要把这事问清楚，决不能由着于曼颐毁他清白。

第69章 扬名立万（六）
◎宋麒曼颐感情与事业双高潮◎
先前那套月份牌数量再多，也不过十二张，这与刘老板新约定的连环画却是上下两套一组，加起来一百二十页之多。
从那日吃了那顿做局的饭回到旅社，于曼颐便开始没日没夜地画连环画，还要将宋麒给她编插的剧情夹在页数里，忙起来真是连饭都顾不上吃。
等她再抬头的时候，竟然已经是大年夜了。
方千又给旅社前台打了电话，问她是否要去自己家里，被于曼颐再度婉拒。她心里记挂着连环画，记挂着在工厂的尤红，也记挂着游筱青在姑娘坟无人祭拜的坟茔。
她将自己所经历的不平桩桩件件压在心头，压得神形单薄，眼睛抬起来时，眼底却藏了不灭的韧性。她站在前台柜后将方千的电话挂断，再转过身时，看到了来捉她去家里的宋麒。
他还当真又来请她了，但是于曼颐这次是真去不成。她说：“你写的那草稿未免太长，我还剩三十多张……”
“我的面子不给，”宋麒道，将一张精致的邀请函递过去，“我姑妈的总要吧？”
和当初请姜玉的是同一款，信函上还带一股淡淡馨香。于曼颐展开读了上面的字——真是作家，几行字写得情真意切，她要真回绝，倒显得很不懂事了。
“总归只有一晚，”宋麒劝她，“吃一顿饭，再在她的客房里睡一宿，不会耽误你的救人大业的。”
于曼颐屈尊降贵地答应了。
这种时候，她商务印书馆的同事都有不少回乡了，但交通毕竟不那么方便，上海仍然留下了许多客居异乡的外人。他们走过石库门的里弄，发现这样的地方倒是很热闹的，纵然是外乡人也能与街坊聚在一起，还有孩童在外面放炮点灯。
他们没有叫黄包车，就这么从旅社慢慢地、并着肩膀一起走，走到了姑妈家里。
偌大个别墅灯火通明，从院子里亮到客厅。于曼颐中间又和宋华章见过两次，与她已经很熟悉了。两个年轻人坐下没一会儿，宋华章便叫人拿过来一个礼盒，送给了于曼颐。
“叫我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新款，”宋华章说，“小姑娘的，怎么过年都不晓得买新衣服呀？”
她哪里有心情买新衣服呢。于曼颐有些僵硬的拿着那盒子，想说自己不好收，又被宋麒在桌子底下按住了。
“还有你哦，”果然，宋华章又去骂宋麒，“她自己不买，你也不晓得给人家买？”
“我的错我的错。”
自家姑妈果然还是自家了解，宋麒立刻承认错误，就没招来宋华章更多指责。后者喝了口酒，又转回于曼颐的方向，和蔼道：
“那要不要就换上好了？我每次看到小姑娘穿得漂漂亮亮，我就会产生一些新的灵感。”
宋麒：“你的灵感来源真都挺奇怪的。”
“我是不是今天骂你少了。”
“我去换我去换，”于曼颐见势不妙，立刻抱着盒子站起来，“确实是我不够周到，过年来拜访长辈，都没有好好准备。”
这姑侄二人真是跳脱，于曼颐猜测宋麒他爸恐怕就是因为与他俩格格不入才被排斥。有人把她带去了她今晚要住的客房，于曼颐把自己的衣服放上床头，又换上宋华章给她那一身。
盒子里是一整套衣服，彼时上海的旗袍强调修长，看来外国这修长风潮更甚。斜裁长裙纯黑飘逸，裁剪方式则强行叫连短袖子都不愿做的于曼颐露出了一缕后背，衣服里面还得穿两件拢起身材的里衬。
这衣服当真不是无产阶级与劳动人民的衣服，于曼颐决定回了旅社就将这衣服脱了，否则画画要累极了。但若是将这衣服穿去吃饭，又是美极了。果然……人的劳动与小布尔乔亚式的美是冲突而对立的，真叫人伤感。
她穿着宋华章给她的衣服回到宋麒身边，发现他也换了一身衣服回来，速度比她快不少，看来宋华章是给他们两人都买了。
于曼颐看他一眼，发现宋华章给他俩买的两款衣服，几处设计细节明显是配套的，例如他的袖口就与她的领口配套，而他那胸针又明显对应放在她盒子里的项链。
宋华章亲切道：“你在曼颐旁边，与她配套，显得你都好看了些。”
“是啊，我现在又起不得什么作用，还是好看些最好，否则就一点用都派不上了。”
他在话里有话什么？于曼颐在桌子下用鞋跟踩了他一脚。这场衣服的喜剧终于到此为止，三个人边聊边将年夜饭吃完了。
吃饭时于曼颐才第一次瞧见宋华章竟在别墅里养了只黑猫，还去她怀中卧了片刻，目光炯炯地看了一会儿于曼颐，便走了。她觉得那黑猫面无表情，心思微妙，便一直提防着它做怪，没想到晚上刚在房间里躺下，床脚还真被踩陷下去了。
她急忙亮了台灯，看见黑猫嘴里叼着她换下来的贴身束腰，身子矫健地从卧室里跑出去。于曼颐大叹一声，立刻披上睡袍外套下楼去追。
宋华章这房子未免太大，她循着那黑影从三楼客房追下去，又追到了半掩着门的书房里。甫一推门，黑猫早就没了影子，倒是书桌前坐着的人蓦然转身，竟是宋麒。
他怎么又在半夜写东西？他叫她来姑妈家里好休一晚，倒是惦记着自己的事，大年夜也不敢耽误。
于曼颐看着他，将他看得慢慢心虚。
“我也只是随便写几笔，这就要去睡了。”宋麒解释。
书房里也有沙发，于曼颐过去坐下，很不信任地看着他。
“你在写什么？画图纸么？”
“不是，”宋麒现在也不大瞒着她了，“我那份报纸，或许要复办了，我做些准备。”
“报纸？”
“嗯，需要一些宣传的载体。”
“你这人真是忙碌，”于曼颐抱着手臂靠进沙发的柔软垫子，“明明学的是机械，还总得办报纸……这次用不用我给你画插图了？”
宋麒笑起来：“你如今的身价，我哪里请得起啊？”
他将钢笔合上，和于曼颐一道坐去沙发上了。宋麒只开了书房桌上的台灯，因此他们又一起坐在了昏暗的地方。她出来得着急，头发散着披在肩上，身子微斜，发梢便扫过他的手背。
柔软而带着香气。
几个月的伏案工作叫她后颈总是隐隐作痛，于曼颐用手揉了下脖子，长发再次流水似的从肩头倾泻下来。她还没来得及将手拿下来，另一只手掌忽然覆上她手背，然后攥上她耳后的脖颈。
男人的体温似乎是要高一些的，这温度让血液流得舒缓。但男人的力量又太大，轻微的按压便叫后颈发酸，发胀。她动了下肩，轻声说：“你轻一点。”
“是么？”宋麒反问，手上力度放轻，“那这样呢？”
她点了点头，又侧过脸，看向他所在的位置。
他背对着光，她一时也看不清他的样子，就如同在地窖里那些日子，她也没怎么看清楚过。但是于曼颐忽然很迫切地希望自己能更好的记住，因此她伸出手，用指尖点着划过他的眉骨和鼻梁，又描摹了他的脸型。
“你做什么？摸来摸去。”宋麒在黑暗里声音带上笑。
“胡说什么，我只是记一下你的骨相，”于曼颐说，“我很会记，记住以后，不看你就能画了。”
“你不是很早就可以默画我了么？在扫盲学堂。”
“你和那时候又不大一样了。”
“是么？”宋麒将捏着她后颈的手慢慢滑到她喉咙处，手指收紧一些，将她拉得离自己更近，“可我为什么总觉得，你一直都是最开始见到的样子。”
“你这话真叫人挫败，”于曼颐并不抵触他的拉近，“我明明都变了好多了，衣服，说话……我可不是封建残余了。”
“你封建还是进步，在我这里也没什么不同，这不过是人们造来评判的词语……”
他与她贴近了额头，皮肤温度较她而言更高一些。于曼颐微微闭上眼。睫毛扫过对方鼻梁的一瞬，她忽然预感到，若是这样放任下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然而他们是在宋麒的姑妈家。
她将眼睛睁开了。
宋麒虎口收得并不紧，于曼颐微微一挣就挣脱。他似乎也在这一刻反应了过来，余光看见书房的门缝半合着，那黑猫站在明暗交界处，歪头望着他们。
“我得……”于曼颐语气有一些发僵，“我得去救尤红了！”
“……的确，救尤红可是大事。”宋麒点点头，停顿片刻后，才将倾过去的身子缓慢地收回来，语气不能不说怅然。
于曼颐“嗯”了一声，匆匆起身，将滑落的睡袍肩带调整回了该在的位置。她没有将书房的门拉得太开，身子微侧，从黑猫背上跨过去了。
宋麒坐在晦暗不明的书房里，捏了下眉心。再抬起头时，他忽然瞧见那黑猫脚步轻巧走入书房，将自己叼着的一块布料扔到他膝上。
宋麒拿起来看了一眼，脸色顿时有些发红。
“你拿人家这过来干什么！”他手忙脚乱地将于曼颐的束腰扔回猫身上，“送回去！太下流了你！”
黑猫轻蔑地看了宋麒一眼，转身驮着束腰，大摇大摆地走了。很显然，此猫认为自己并不下流，下流的另有其人。
这一年的正月过得好快。在这个什么都没有发生的夜晚之后，于曼颐和宋麒一个要忙连环画的出版，一个要忙报纸的复刊——
很快，第一批连环画在四月初被印刷出来，上市后很快被扫买过半。
只是那些摆摊销售的摊主发现这本连环画的销售很不同寻常——真正购买的顾客并不算多，但一旦有人来买，便是几十上百，将摊位上此本的进货一扫而空。
这些连环画，最后全都汇聚到包括于曼颐所在的旅社的几处集中点。
霍时雯也被叫来帮忙了，几个人在于曼颐的房间里一待就是一整天。
“这本连环画上册一共60页，”于曼颐和所有人说，“只留下我在纸上写的这些页码，其他的全撕掉，最后剩下23页，仍然是一个完整的故事。”
“天，”霍时雯惊异，“人家是藏头诗，每句第一个字连起来成新诗。你们竟然将剧情藏在连环画里，把这些页数撕掉，剩下的会变成新故事……这是谁改编的童话故事？”
“自然是大文豪齐颂。”于曼颐道。
这撕书的工作真是简单痛快又尽兴，连着三四天，这许多连环画的汇聚点里，都是这样“刷拉刷拉”的撕书声，将崭新故事从旧故事中撕了出来。
“下册什么时候出？”苏文接过这些连环画时追问。
“五月是不是罢工的最高潮？”
“对。”
“那就要在五月一日之前，将下册也送到这些日本纱厂的包身女工手里。那些和她们同工厂的上海工人能转达到位吗？”
“就和上次送传单一样。只是那些传单她们看不懂，这次……”
“这次的连环画，她们一定能看懂。”
*
日纱厂里，到处都是飞舞的灰尘与线头。
尤红已经对日子没有什么概念了，她不记得自己是哪一天被抓进来的，也不记得自己到底进来了多久。工厂外似乎是过了一个年的，女工们那日听到了爆竹声。但她还能挨到下一个年吗？
她蜷缩在泡了水的泥地里，身上没有一点力气。她好像听见有人在替她求情：“带工，带工你别再打她了。她今天真的是生病了，我摸她头了，要烧死了……”
“哪来那些病！若是人人生病都不上工，工厂还有什么赚头！”
她头皮忽然像裂开一样疼，是被人揪着头发往起拽。尤红艰难地睁眼，从细缝里看到一张五官像蜡烛化开一样的脸。
她微微挣了下身子，感到自己被揪着头发提高，又狠狠往地上一砸。尘土飞扬，她又被摔进了土里。
有人在踩她的手，原来人痛极了竟然喊不出声音。那个女人又来替她求情：“带工，带工你就打她吧，但你不要踩她的手，她以前是画画的，把手踩坏了就画不成画了……”
原来她还会画画？
尤红在泥土里终于流出一滴眼泪。她都要忘了自己在商务印书馆的日子里……美术部，编译所的宿舍，还有为了图书馆四楼的争风吃醋……那些过往，竟然都像是发生在上辈子的事了。
“画画？她还想画画？先将这五年熬过去吧！”
手背上又是一阵钻心剧痛，尤红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居然是很庆幸的，她希望自己就此死掉好了。而那带工在发现她挨打也没有反应后，暴怒而无可奈何地踢向她心窝。
“真昏了！她这一周的工钱都不算了！”
梦里好，梦里不痛。可惜的是，她最终还要苏醒……为什么不能死掉呢？
尤红是半夜醒的，这是很少见的一件事，她平日都累得倒在地上便开始昏睡，极少半夜睡醒。让她意外的，是工房楼里竟然还有几个没睡的女孩子。
这间日纱厂，两千多的包身工，三十多个带工像管猪猡一样管着她们。她们都不识字，有一部分说的方言甚至都与旁人不通。她们除了工作就是工作，平日很少交流……是什么叫她们半夜爬起来了呢？
尤红艰难地撑起身体，朝那些围在一起的女孩子望过去。
她们在哭，围着一本小小的书，借着月色看着哭。其中的一个看见尤红醒了，她们似乎是知道尤红进来前是上过学的，便悄悄走过来，和她说：
“尤红，快看这本小人书，工厂里的女孩子，最近都在传着看。你看入神，身上就没那么痛。”
尤红扫了一眼，没有力气抬手，只是问：“这是什么？”
“是我们。”另一个女孩子也小心翼翼地爬过来，从许多昏睡的女孩子中间爬过来。
“是一个没有字、只有画的小人书。她画了一个被父母卖到纱厂里面的女孩子，没日没夜的工作，天天挨打，吃不饱也穿不暖，这不就是我们吗……”
尤红艰难地撑起身子，将那书接过来。
这不是小人书，这是连环画，她进工厂前便在地摊上看过、她当时觉得那是很低俗的一门艺术，被她瞧不起，因此当于曼颐想买来看的时候，她还把于曼颐拽走了。
然而就是这样低俗的艺术，竟然是最容易叫这些不识字的女孩子看懂的。尤红翻了前面两页，借着月色仔细看时，眼睛忽然睁大了。
这是……
这是于曼颐的画风！是她一手教出来、骂出来、叫她画出自己的东西的画风！
真是没天赋的笨蛋，画得一点都不好看，又急又赶，却笔笔都是真情。尤红匆忙地翻了两页，听见拿着连环画过来的包身工和她说：
“可是还没讲完呢，这书是外面的女工带进来的，只有上册。尤红，你有学问，你帮我们看看，这最后一页，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说，下册还有别的内容？”
尤红抬起眼皮看她一眼，又迅速翻到最后一页。
她没有抬头，她像一个飘在身体外的灵魂一样，听到自己问：“你觉得这最后一页，是什么意思？”
“我们猜的，”那女孩子怯生生道，“那最后一页似乎是想说，我们不该生来就是这样的……我们生下来，不是一定要在这工厂里，当牛做马，挨打挨饿，我们还有一种活法。可是……我们真的能有别的活法吗？”
好，好你个于曼颐。
尤红抬起头，眼睛里蓄了泪，然而她仍然冷静地说：“那我们等着，或许下一册里，会告诉我们，是不是还有另一种活法。”
四月，四月很快就结束了。
尤红那日被打得太狠，这些天吃饭时都会咳血，但她仍扛着做。她有一种预感，她预感到于曼颐要做些事出来了。
整个四月，几十间工房里，几本上册的连环画在包身女工们之间传来传去，或许也在其他工厂的包身女工们间传来传去。
五月到来的前夕，新的小人书终于被传进了工厂。
或许带工们也发现了异常，他们发现这些女工们的眼里有了不甘与怨恨，还有人出现了愤怒。但她们没有人敢说话，她们只是无声的愤怒。
这愤怒在白日里无声的酝酿，在工厂高耸的红墙里无声的酝酿，在每一个人被殴打时酝酿。
那本下册的小人书在夜里的工房偷偷传递，终于传到了尤红手里——
是真的，下册里的画，真的画出一样新的活法。原来她们不是一定要在工厂里没日没夜的劳作，不是一定要挨打，不是只能挤在泔水桶旁边吃剩饭。
原来这工厂外面，已经有许多工人站出来了。原来这些日子跨越高墙的呼喊声，是和她们一样的工人发出来的——她们还以为只有学生在参与这些活动！
下册给她们画了好多美好的场景，是女工们想都没想过的，因为她们想不出自己没见过的东西。工厂里面有两千个包身工，为什么要惧怕三十个带工……的确，他们有铁棒，他们力气大，可她们有两千人！
没有一个字，不需要识字，那些简单但有力量的画面已经把所有信息都传达出来了。
她们是被骗过来的，那些带工与父母描述的，与工厂里真实的样子根本不一样。她们根本没有要太多东西，她们只是想像人一样活着。这些包身工们，终于看懂了这场罢工潮是为什么了！
工厂里的气氛变得压抑而怪异，不听话的女工越来越多，挨打也咬着嘴唇不吭声。人人心中都憋着一股怒火，憋着对本该过上的人的日子的向往。
尤红似乎恢复了对日子的知觉，她甚至开始关注每日经过工厂办公室时，能透过窗看到的日历。
五月，第一波罢工高潮终于到来了。红墙外传来工人的疾呼声，那声音传进尤红耳朵里，将她刺激得神经跳动。许多女工都听到了，她们陆续停下手里的纱品，抬头像墙外望去，像一只一只仰起头的绵羊。
带工立刻意识到了不寻常，从地上捡起一根铁棒，开始巡逻，看到走神的人，便用铁棍狠砸她的后背。
她们这一日被带去空地上干活，并不在密闭厂房里，带工们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决定。有一位用铁棍敲打了一会儿，发现抬起头的女工越来越多，便发号施令道：“回去，都回厂房里！”
没有人动。
墙外的口号声愈发响亮，忽然之间，人群里响起了一道刺耳的尖叫声。尤红迅速回过头，看到一个带工拖着一个不听话的女工走到墙边，用绳子捆住她的手腕，将她猛然吊上去了！
他抽出皮带，大喝道：“你们再看！就和她一样！”
她们中的许多人都被吊起来打过，尤红也不例外，她的手腕到现在还有那日被吊了一个下午留下的伤痕。她忽然听到自己耳鸣，忽然感到愤怒，她觉得自己好像一个高压锅，怨气和怒火在日复一日的痛苦中，被压抑到了极致。
她忽然跳上了晾晒纱品的桌子，发出了从未有过的撕裂声带般的喊声：“你把她放下来！”
所有女工都转头看她。
带工们的反应更为激烈，他们对视一眼，立刻抽出皮带，捡起铁棍，朝着跳上桌子的尤红走过来。只要他们走到尤红身边，捏死她就像捏死一直蚂蚁。
然而他们走不到了。
工厂的高墙外，忽然有如弹射一般，飞进来无数的传单。有的带字，但有的不是，其中有许多张，只有一张小人书大小，三面光滑，一面粗糙，似乎是从书上撕下来的一张单页。
很多人都认出来来，那个单页上的女孩子，是小人书上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手里拿着一把贯穿整个纸面的尖刀。
“不许捡！都不许捡！”
“谁弯腰我打谁！”
“你们是不是——册那！”
没人再看手里的活了，甚至没人捡传单了。带工们倒退一步，看到所有被他们殴打、虐待、侮辱的包身工们，眼睛里忽然都生出了火焰。
她们有人捡起了椅子，有人拿起桌上的纺锤，有人举起了剪刀。有人握着地上无人看管的铁棍，有人甚至将针捏在指尖。
或许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尖刀，因为这世上的一切都能成为尖刀。两千个人，整整两千个包身工，在她们面前，那三十个手拿铁棍的带工除了后退，什么都做不了。
“你们到底要做什么！”终于，有一个带工壮着胆子喊出来。
灼灼烈日，传单飘飞。工厂内外都是口号，男工人，女工人，上海的工人，外来的工人，所有的人，全都汇入这片浪潮。
“我们要做人啊！！”

第70章 扬名立万（七）
◎曼颐重回绍兴◎
罢工真正开始的时候，尤红才感到那积压在心窝里的被带工踢出的伤，开始迟缓而剧烈的钝痛。
她被裹在人群里往前走，每走一步都感到力竭。包身工们潮水一般涌动，推翻了工厂的机器，也推倒了用铁链拴着的大门。
那扇大门与工人们的宿舍相通，下一扇便通向外面的街道。进工厂后的日日夜夜，尤红从未想过自己还能再次从这扇门里走出去——但她真还能撑到走出去吗？
人流如潮，由不得她停下脚步，尤红只能尽量将步子放慢，又被身后激动的人推得跌撞。她忽然在山呼海啸一般的口号声里听到了自己的名字：
“尤红！尤红！”
她以为是幻觉，然而那声音愈发执着着急。
“尤红！尤红！！”
她蓦然回头。
被工人们挤满了的街道上，竟然有一个女孩子爬上一辆轿车车顶，急得跳着喊她。心口的疼和眼眶的酸同时折磨着她，她转回身子，想要逆着人潮回去，然而当下的人潮哪有让她逆行的道理。
“我去追你！尤红！我们过去！”
太多人在挤她，挤得她身体内部的疼痛愈发明显尖锐，像是有刀在扎她的心脏。尤红觉得心悸，她尽可能地躲到路边，身体贴着墙壁。
等了好久，于曼颐和几个她没见过的男男女女终于挤过来了。
尤红也看不清自己的样子，但于曼颐看到她时的神色让她觉得自己一定非常狼狈，非常可怜。她眼前眩晕的厉害，身体紧贴着墙壁，脸色煞白。
“尤红，你……”于曼颐来扶她，而她膝盖一软，终于放心地倒进她怀里。
她都没哭，于曼颐却哭了。尤红觉得她不能这样，于曼颐费了那么多心思来救她，她怎么能一看见她就晕过去呢？
“曼颐，你那个连环画，你那个画……”她断断续续地说。
“你别说话了，我们先去医院。”于曼颐哭着说。
“你那个画，特别好……画得特别好，你比我有天赋，真的。”她将眼睛埋进她肩膀，声音逐渐细弱。
“你太过分了，说好了一起赚钱，你跑去工厂，我一个人画得都要累死了，我画得太难看了，以后你得和我一起画……苏文，你快帮我把她抱起来，她要不行了！”
尤红觉得自己或许活不到医院了，心口针扎一样疼，进工厂以后所有的伤和积攒的病痛都在这一刻爆发。她攥着于曼颐的袖子，还是不愿意离开她。
“曼颐，我好想回家……”她轻声说，“我想回我妈妈那，院子里好多姐姐和阿姨，她们都对我可好了……”
“都让一下！前面都让一下！”
“她嫁到尤家是为了送我学画，可尤家还不如院子里……”
“曼颐，我心脏是不是碎掉了？你把我送回扬州好不好，把我埋在扬州河边的柳树底下，院子里的阿姨们都在那……”
“尤红你别说话了，我们去医院……苏老师你跑快一点啊！！！”
*
一个月后。
报纸上已经连篇累牍的报道了一个月的工人罢工了。于曼颐从走廊的报刊架里拿了一张，带着走进了病房里。
她财经新闻一贯是不看的，后面报了些电影明星的事，也是草草翻过去。社会新闻倒是有一篇出自霍时雯手笔，于曼颐出于礼貌扫视片刻，着重看起来后面几篇对当下时局的报道。
真是个多事之秋，到处都不太平，北方小范围的缠斗各地爆发，就像是没有尽头。新签的关税协定条款也是摆在明面上的退让和屈服。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懂的，好像是在某一个瞬间，一下就看懂了。若是现在的她再去翻阅宋麒那份报纸，一定不会只关注前面的蝴蝶鸳鸯派连载，而对后面的“主义”也有自己的见解。
尤红在病床上动了一动，于曼颐转过头，轻声问：“怎么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啊。”尤红声音细而微弱。
“还得半个月吧，”于曼颐回忆医生的话，又安慰她，“你别急着出院，馆里给你出的住院费，咱们不自己掏钱。”
“馆里为什么会给我出医药费，我心里总是……”
“我叫他们出的。”
“你叫他们出，他们就出啊。”
“当然了。”
于曼颐的语气简直是天经地义，有如土匪，尤红想笑，又一笑就震着心口疼，只能抿着嘴将脸埋进枕头里。
于曼颐收回身子，又将那报纸举到眼前，继续和她说：“住处呢，也给你找好了，咱们搬出去住，安保森严的新公寓……那栋楼你知道本来是什么吗？”
“什么？”
“大富豪给自己投钱的足球队修的运动员宿舍，”于曼颐面不改色，“隔壁全是一米八的足球运动员……啧。”
尤红脸埋着，声音都是闷的，实在忍不住笑：“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和我没关系，和你有关系啊……真可惜，竟和我没关系，”于曼颐长叹，“总之，没人再能闯进去了。就算闯进去，那些运动员听见，也不会有心无力。”
“我的东西……”
“都给你放过去了，你东西不多，等你病好了，咱们再赚钱，再买新的。”
尤红颤了颤睫毛，将手从被子里拿出来。
她手指还有一点颤抖，是心率出问题的连带毛病。手指骨节上也还有被人踩在泥里留下的痕迹。她试着动了动手指，又被于曼颐攥着，放回被子里了。
“能恢复，医生和我说的，”于曼颐宽慰道，“你再给身体一些时间，商务印书馆那边我也问了，等你恢复好了，和下一拨练习生一块入职……咱们从头再来。”
从头再来。
真是一个悲伤但又极致美好的词语。尤红觉得自己还是幸运的……她起码拥有了重头再来的机会。
她还想再和于曼颐说几句话，然而门外有人来找她了。这几日总有人来找她，于曼颐放下报纸与尤红知会一声，便独自走到了楼道里。
竟然是苏文和宋麒。
苏文拿来了一些营养品，是他和朋友凑钱买的。于曼颐连句道谢也没有，拿着便放进了病房，还得宋麒跟过去小声提醒：“你这是做什么？那晚不是多亏了苏文跑得快？”
“他该做的。”于曼颐现在浑身是刺，十分难惹，谁都不敢说她。
两个人走回病房门口，苏文还没走，低着头动了动喉结，终于和于曼颐搭话：“曼颐，我想问一下，咱们乡里那处姑娘坟……到底是在哪？”
于曼颐抱起手，看他的神色略有变化，收敛了些微锋芒。
“我想去给游小姐扫墓。”苏文终于抬起了头。
虽说时代也并未尘埃落定，但尤红和罢工的事毕竟告一段落。思及苏文离开故乡走的水路，那道河流的弯大约也给他人生画出一个不完整的逗号，尤其是游筱青的死，只怕今生日日夜夜，都是执念。
“你要回绍兴吗？”于曼颐问。
“对，我想回去一趟，”苏文说，“来回一趟不会耽搁太久。我不在绍兴过夜，三日光景，应当是拿得出的……”
都是江南，水路相通，离得能有多遥远，是离是回，不过只是人心头一念。
“那就回去吧，”于曼颐说，“你知道丞相坟吗？就在那条路上。不知道也没关系，你找个拉黄包车的人，多给他一些钱，他就会带你去了。”
苏文点点头。
然而就在他准备转身的那个瞬间，于曼颐忽然抬手拉住了他。宋麒也很意外，与苏文一道抬眼望向于曼颐。
“或者……我和你一起回绍兴呢？”
回绍兴。
很简单的三个字，落在宋麒耳朵里，却太震惊。他急忙将于曼颐的手从苏文衣服上拿下来，反问道：
“你回绍兴做什么？”
“我也想去给游姐姐扫墓。”
“你……”
宋麒与苏文对视一眼，立刻道：“你与他怎么比？你要是被人看见了，把你抓回去，你……”
“现在谁还能抓我？”于曼颐并不认可，“于家人残的残，痴的痴，树倒猢狲散。况且姑娘坟在山里……苏老师，你并不打算回画室吧？”
“倒是没有这个打算，”苏文说，“物是人非，没什么好看的。时间那么紧张，我去一趟山里的姑娘坟，将墓扫了，就回镇上坐火车了。”
道理上看来，于曼颐说得没什么错，宋麒也没有阻拦她的理由。他比旁人能明白，游筱青的死是横亘在于曼颐心头的一道执念，人死如灯灭，然而被留下的活人却得做困兽之斗。如今他们将尤红救出来，这执念终于消散大半，还剩下最后一息横亘，或许就只能回她坟头，用一缕青烟化解。
“可我这次去不成。”宋麒皱起眉，他那报纸复刊近来正到繁重关头。
“你不去才是最好的，你和当初去的时候样子变化不多，好多扫盲班的都认识你……你若是一起回去了，才叫我们更引人注目了。”于曼颐一语中的。
宋麒仍在犹豫，于曼颐走过去靠近了他身体，苏文立刻识时务地移开了视线。
她牵着宋麒手，指腹在他手背上打圈摩挲，身子贴近他手臂，在他耳畔道：“宋麒，我就回去这一次。这次给游姐姐上了坟，我就再也不回了……”
宋麒：“或许八月，等我忙完了……”
“她忌日是冬天，今年清明也没人。我们那有习俗，人刚走这两年，这两个日子是很要紧的……若是再晚，我去说什么，恐怕她也听不着了……”
“你怎么又用这些封建残余的东西来说服我？”
“你当真不信么？虽说是封建残余，可我在这些事上，倒真是很信的……宋麒，若是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也要记着，这人刚走的前两年……”
“你说这话做什么！”宋麒立刻打断她。
两人拉拉扯扯，终于有了结论，叫在一旁等着的苏文十分难熬。宋麒终于放开于曼颐，任她与苏文一道约定了回绍兴的日子，约好了便又回去陪尤红了。
两个男人目送于曼颐将病房的门关上，终于对视了一眼。宋麒似乎有话要说，而苏文已经被他俩的耳鬓厮磨弄得不堪忍受。
“苏老师，你比我大一些，我讲话是应该客气一点的……”宋麒道。
“你快讲吧。”苏文催促。
“我是要说，”宋麒神色严肃，“我这次实在没办法和你们一道，但她要是回绍兴出了事……你也不用回来了。”
苏文：……
“你这话可一点都不客气啊。”苏文无力地回击。
*
于曼颐离开绍兴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自己会再回来，如今踏上归途，心境已与离开时截然不同。
苏文找人打听了镇上的火车时刻，最终规划出一条她先前没走过的路线：
先坐火车去杭州，再坐夜航船走水路去码头。不回乡下，直接城外找一辆黄包车，去姑娘坟祭拜之后，在去镇上稍作歇息，等到下午便有一辆直达上海的火车发车。火车开一天一夜后，他俩便能重回上海东站，和等他们回来的宋麒汇合。
于曼颐如今已经不必再为了路费与吃饭发愁，她如今所要在乎的只是时间够不够。夜航船天明时将抵码头，于曼颐谨慎地用一块纱巾围上下半张脸，在苏文的搀扶下走到了岸上。
双足踏上故乡土地的一瞬，她感到心脏竟产生了微妙的共振。
她曾经如此痛恨这里，她想是看不到尽头的河流将她封在了故乡里。而后她冲破了这里，冲向了河流之外的广阔天地，以为那里迎接她的将是无边的光明……
然而，然而，那广阔天地间，仍然是重重考验，重重难关。那天地间多的是比于家、游家更坏的人，更贪婪的恶鬼。这世界仿若一个蛋壳外又生出新的蛋壳，而她每一次打破旧的蛋壳，都要用尽全身力气，受尽诸多痛楚。
可即便受了再多痛楚，于曼颐想，若是让她再选一遍，她仍然会选择挣脱，仍然会选择打破。那蛋壳外的世界固然危机四伏，但她找到了与她并肩作战的人，也不停捡拾新的武器，只要她举起尖刀，她就拥有抵抗的权力。
但她若是缴械，若是臣服，那蛋壳便会将她封在旧日世界中，最后将她关进那个通往北方的花轿，再由花轿将她送往一个四四方方的院落。等到石砖泥瓦真正将她封起来，她恐怕就再也无法逃脱。
于曼颐这样想着，又坐上一辆由苏文谈下来的黄包车，和他一道前往姑娘坟的方向。
车过荒郊，黎明里的山麓雾气深重，于曼颐再次在雾气中看到了那座废弃的丞相坟外堆积倒塌的石像生。她看到了青石雕刻的无人端坐的太师椅，看到了影影绰绰的牛首与羊角。
她上次来这里还是清明，路上遇到一些人，而今日的时间，时辰，姑娘坟里注定只有她与苏文两个人。于曼颐甚至希望看到那位曾经来给游小姐上坟的小丫环，然而这注定只是希望。按她当时的岁数算，她应当也嫁人了。
这是这里的女孩子躲不过的命，这许多年来，或许也只出了一个游筱青，靠死躲过去了，又出了一个于曼颐，她逃出去了。
要么逃离，要么死。能否改造呢？于曼颐也不知道，毕竟当初游筱青叫人转达过她，这世间只有彻底打碎的，和重新塑起来的。
她和苏文一道跪下了。
他们不见故人，不进城，连纸钱都是从上海买了带过来的。于曼颐侧过头，看见苏文又拿出了一叠折起来的小纸，竟然都是用铅笔、炭笔、钢笔，画出来的游筱青的样子。
于曼颐抬起眼，看见苏文一言不发地点起火，将那些纸片一张张地丢进了火里。
那些纸片很明显不是同一时间画的，有的甚至只是拆开的烟壳。那是苏文在广州和上海的日日夜夜里，在无数个工作的空隙里，用随手拿起的纸片画下的他记忆里的样子。他记忆里的游筱青，永远站在石桥上看落英。
于曼颐在这个时刻决定原谅苏文了，毕竟人的弱小和懦弱只是当下的缺点，而不是永恒的罪过。至于游筱青是否原谅，她自己会做决定的。
于曼颐也低下头，将手中的纸钱扔进了火里。姑娘坟上一缕袅袅青烟，游筱青的故事，终于在这里结束了。
苏文给了那黄包车夫不少钱，他一早带他们来姑娘坟，下山以后还要带他们去镇上吃饭，后面这段路就稍长了。车不会经过于家和游家所在的那片土地，但走到一处河道时，于曼颐还是叫停了师父。
“苏老师，你记不记得靠近城外河道的那家布店？”她问。
苏文回忆片刻，他也不需要太久回忆，他们这地方太小了，位置加上做什么生意，很容易分辨。
“记得。”
“从这过去，很快就能回来，”于曼颐又将纱巾戴上，“我去给她送个东西，你能否在这等等我？”
“哎，宋麒说……”苏文摇摇头，“你去可以，但我要和你一起。师父，你再等我们一下。”
师父面露不满，苏文只能又给了他一点钱。
时间太早了，出门的人也很少，再加上雾气深重，这都能帮着掩藏曼颐和苏文的行踪。他们步履匆匆走到那处布店外，招牌没有变，门半掩着，门外放着刚拎出来的水桶，水面还在摇晃呢。
于曼颐的嘴角在面纱下面勾起来，她从怀里拿出一个绣了花的钱袋，里面装得鼓鼓囊囊的，全是钱，还有一枚金戒指。
她把钱袋拿给苏文，说：“苏老师，你帮我把钱袋，挂到那个水桶上，行不行？”
苏文点点头。于曼颐不得不说，苏老师有一个非常突出的优点，就是跑得快，他跑得真的好快，他当初怎么非要学美术，不去做运动员呢？或许会更有前途。
他用不逊于当初将尤红送去医院的跑速跑到水桶边，敏捷地将那个钱袋挂上去，又跑回来。两人一高一低藏在晨雾里，躲在墙边，看到布店老板娘很快走出来，身形在看清水桶上的钱袋一瞬僵住。
她俯身将那钱袋拿起来，里面的钱沉得她几乎捧不动。她打开钱袋，看到里面的金戒指，又抬眼四处张望，似乎想喊，又控制住了。
“……傻姑娘！”她最终给了于曼颐这个称呼。
苏文和于曼颐偷笑起来。于曼颐在当地的名声不晓得变成什么样子了，布店老板娘都知道不能大声地喊，只能反反复复地在雾气里叫她：
“傻姑娘！回来呀，你出来与我见一面呀！你……这钱袋……哎呀，傻姑娘啊！”
她的声音消散在雾气里，苏文与于曼颐已经离开了。
他们如同和宋麒所约定的一样，根本没有进以前的旧城，剩下的路就直往镇上去了。苏文这趟路程倒是安排得合理又紧凑，等下午的火车开了，他们就能顺利地离开绍兴。
这实在是一条很长的道路，黄包车夫将他们拉过青石路，又拉过一段田埂。快到镇上时，车夫用毛巾擦了擦汗，忽然回头问道：“二位是当地人么？”
“不是。”于曼颐立刻说。
“哦，听口音很像。”
“我们是下游另一座镇子的。”苏文也道。
“咦？”车夫多嘴问了一句，“既然是别的地方的，怎么会去姑娘坟呢？那埋的，都是我们这里未出阁的姑娘啊。”
苏文看向于曼颐。她还是用纱巾遮着脸，露出一双明亮机敏的眼睛。
“我们有一位表亲，父母双亡，姐姐嫁来了这里，便来投靠，”于曼颐道，“然而自己也早早去世了，真可怜啊。”
“的确可怜，我竟没听说过这个女孩子。我们这里这么小，鸡毛蒜皮的事，都会传得家喻户晓……”
“是么？”于曼颐忽然开口问，“那老伯你想必也听说了于家那场火吧？”
苏文很震惊地看向于曼颐。
“……这事在我们那边传得不像样，都叫我很好奇了，”于曼颐沉稳地追问，“后来这于家到底如何了呢？”
她这话简直问到老伯心坎里了。
“嗨呀，这可是我们这儿这些年最大的新闻了！这才是真正的家喻户晓，我想讲一讲，都没人愿意重复的听！这事，恐怕得从那位于二小姐的姻亲说起……”
“前面的事我都听过了，”于曼颐说，“我只是好奇起火之后，发生了什么。”
“起火之后？”老伯脚步放慢，回忆片刻，随后加快了步伐，“起火之后，于家那两个当家的，于老爷被砸得痴傻了，那位三少爷则被烧坏了脸和嗓子，腿也瘸了。”
“二少爷和二少奶奶当时在寺里与他们大哥待着，听说起火了，兄弟二人急忙去救。于家大院被烧毁了前厅，于老爷的痴和三少爷的残废就是那横梁砸下来导致的。”
“二少爷和他大哥合计一番，便将于老爷接走照看着了。”
“于家的地呢？”于曼颐问。
“于家的地，都赔出去啊！”老伯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他们收了那位定亲的财主许多钱，拿到手便投资出去，然而那位于二小姐跑了，那位财主人财两空，当然不认！”
“他要找于家讨说法，然而一个痴了的老爷子，一个病弱的二少爷，一个出家的和尚……这谈什么呢？最后还是二少奶奶做主，把于家没被烧了的宅子和田地，都赔给那位刘财主了。只剩下很少一些钱，叫二少奶奶拿去新买一间小宅子，把痴了的于老爷接去住了。”
于曼颐纱巾下的嘴角撇了撇，没想到那位和声细语的二妈，最后倒是做了于家的主了。
“那位三少奶奶又如何？”
“似乎改嫁了！”老伯道，“她在起火之前便不太正常了，起火时她在医院和哥嫂待着。三少爷被火烧得不成样子，和她送去了同一家医院，有人让她去看，她一看就被吓疯了！打死不认那是她丈夫，咬死了自己才十七岁，还是沈家未出阁的小姐……”
“最后就只能等她哥嫂带她回乡，或许是改嫁了，这我就不清楚了。”
这些曾经与她朝夕相处的人，在那场火后的命运就这样成为老伯的闲谈，让于曼颐觉得恍如隔世。她闭着眼在黄包车上靠了一会儿，又想起一个漏网之鱼。
“那位三少爷的结局呢？”
他们已经快到目的地了，镇上近年比以往繁华一些。老伯放慢脚步，和于曼颐说道：
“他不见了。他腿瘸了，脸毁了，嗓子也毁了……他的妻子不认他，两位哥哥与他也有诸多不和，便只接走了于老爷，而没有管他。他在镇上的医院抢救出一条命来，便消失了，我们那没有人再见过他了……即便见着，恐怕也没人认识他吧。”
随着所有人的命运被交代清楚，于曼颐和苏文也到了目的地。这真是一段漫长而获益匪浅的路，她又拿出一些铜板给老伯，当做他为她讲述许多的谢礼。
她少时常常走在于家宅子摇摇欲坠的楼梯上，觉得那木楼就要坍塌，如今这于家倒当真是塌了，散了。
于曼颐一点都不自责，她丝毫不觉得于家落魄至此的罪责在她。这家人本就气数已尽，在账房拨款都显窘迫时便大势已去。而后于老爷想将于曼颐当做筹码，从刘丰盐那换来钱再上牌桌，反倒叫于家坍塌得更快，更彻底了。
火车还有一个小时发车，于曼颐和苏文找了一处车站旁的餐馆，吃了一碗鸡蛋面。她吃饭时将纱巾解下片刻，等到车站外的时刻钟敲响时，便与苏文匆匆起身，往车站里走去。
她还没在镇上坐过火车呢，这真是一个极小的火车站，甚至能从站外看见站台。于曼颐很新奇地打量了几眼，觉得虽说她不打算再回来了，但她还是希望镇上发展得好一些，也叫当年的乡亲们生活得便利一些。
蒸汽火车发出了很长的汽笛声，苏文将她拦在身前，让她上车。
“苏老师，你不必一路都如此紧张我。”于曼颐道。
“你若是出了事，宋麒要叫我好自为之呢。”苏文可不敢怠慢。
两个人的身影先后消失在车门里，车站的员工惯例检查了一番站台，便一一将车门关上了。于曼颐寻了座位落身不久，忽然听到了站台上传来嘶哑的喊叫声。
她听不清对方在喊什么。刚准备从窗户看一看，便听到车站员工的呵斥声：“哪里来的乞丐！怎么不将大门守好，给我赶出去，赶出去！”
那人又在叫喊，声音模糊而凄惨。苏文起身将车窗的帘子放下，叹息道：
“这乡下地方，总是有许多疯子与傻子在乞讨。城市里似乎还是有人管的，这里，就只能叫他们自生自灭了。”
于曼颐点点头，而后便有些困了。他们两个昨夜坐船，她在船上又没睡好。
“这火车是直接去上海的，”苏文和她说，“你困了便睡吧，明天睡醒了，宋麒答应来火车站接你的。”
于曼颐抱上手臂，将纱巾解下来，盖在身体上。
她没有再和苏老师说话，她实在太困了。她只是迷迷糊糊地想，尤红救出来了，游姐姐的墓也扫过了。她这半年真是累得心力交瘁，这次回上海，她要好好过一段安生日子，也好好和宋麒相处一段日子。
蒸汽火车发出“轰隆隆”的声音，于曼颐半倚着车座睡去——
这是她此生第三次离开绍兴，若是不出意外，她应当，不会再回来了。
作者有话说：
要开新剧情了，也要收尾了。
这个本来准备12万完结的文写了好长，最近像是被附身一样每天冲六七千字，今天直接干了8000，好奇特的一次创作体验。
不过开是因为写作瓶颈期写啥啥不成，莽出来冲破了还是很开心的，而且这冲破还伴随着字数井喷，好奇特的体验again。
写小说，有趣（反派勾唇笑

第71章 不要回头（一）
◎约会一日游：打枪，骑马，吹口哨◎
尤红在夏日梅雨时出院，路两旁的梧桐叶子已经全都被接连不断的雨水浇绿了。两个人从编译所的宿舍搬去了新公寓，两间卧室，各有各的阳台。
尤红将床铺收拾好后，来和于曼颐说：“宋麒要是来，你提前和我说一声就好，我出去避开。”
“你为什么要避开？”于曼颐不理解。
“给你们方便呀。”尤红也奇怪。
“方便什么呀？”
尤红：……
她在烟花柳巷里长大，窗户下面就是河道，开窗便能见着整条河岸亮起红灯笼，而客人们乘着船上门。耳濡目染间，她过早的积累了这个年龄段不该有的知识，并认为这些知识人人具备，人人熟练，甚至人人有过实践。
想来她不是一个称职的好朋友，她对于曼颐感情问题和周遭男人的兴趣远远小于上图书馆四楼，从头到尾对宋麒的评价仅限于一句被误导了的Cheap Man。
当然，由于自小接触的都是那些河道上来的男人，她对男女之事的确未老先衰，对宋麒表现出的克制与理解也持怀疑态度。然而目前看来，宋麒在这方面上，的确表里如一得不似常人。
尤红看着一脸茫然的于曼颐沉默片刻，最终做出了自己童年趴在河道窗户上阅人无数的判断：
正所谓太极两仪，阴阳调和，这世间万物都是正负相抵。洪水蓄久了堤坝总会垮，看起来越正常的人私下往往越不正常。因此如果宋麒表面上看起来是这个样子，甚至都到这个份上了，还是这个样子，那一旦翻转过来，恐怕就是不行不行的了。
以上皆为尤老师基于理智的推理。
于曼颐还是一脸茫然地看着尤红沉思，继而居然听到她问出一个，当年布店老板娘问过她的问题：
“你家里长辈连这都不和你说？”
“到底说什么呀？”于曼颐真不懂了。
“曼颐啊，”尤红抬起眼，发出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谆谆教诲的语气，“你和我透露一下，你俩……到哪一步了？”
“什么哪一步？”
“就……”尤红简直不知从何说起，这什么落后的生理教育，她一个做舍友的怎么还得给人讲这些。
她最终用一种学术讨论的语气，万分正经地问：“你俩怎么还没困觉啊？”
于曼颐：…………………
太突然了！
她已经很久不害羞了，也很久不瑟缩了，然而这一刻的于曼颐，真是害羞又瑟缩。她匆忙移开视线，说：“我……他……那……”
“怪不得你那张狂想图画得那么传神，”尤红忽然懂了，“真困了，可能就画不出来了。但这个也未必，要是他花样特别多……”
“你别说了！”于曼颐从沙发上蓦然起身，要回自己卧室。
“你干什么啊？”尤红不满，“于曼颐，性解放是艺术创作的关键一步，我们要正视欲望才能客观看待欲望。你知识太匮乏了，你回来听我说……”
“我不听！你耍流氓！”
“人类繁衍就靠耍流氓。”
“你为什么住院以后变成这样了！”
“我一直这样啊，你以为我在那种地方长大每天听什么呢？我对这些事已经超脱了，我已经在next level去观察了。”
“这些事对我太超前了！”于曼颐深感自己封建残余的人格底色突然浮现。
“这有什么超前的？亲完了不就该这一步了吗？”
“……”
“……你俩连亲还没亲？”
“我俩……”于曼颐顿住脚步，试图辩解，“我俩碰了一下额头……”
尤红：……
“我时间也挺紧的，”她说，“这些弱智事情就没必要在我这传播了。”
于曼颐万万没想到，这一日过后，尤红竟把这事当成一个任务去做了。她隔日去图书馆翻找半天，竟然找出一本收录论文，毫不在意管理员眼光地借了出来。
那论文第二天就放到了于曼颐床头，封面上13个大字：《性解放也是反封建的关键一步》。
于曼颐：……你们这些搞学术的每天在研究什么呢？
不过她还是趁自己不备将那论文塞进了新买的手提包中。这款手提包大了一些，足够她放自己的速写本和画笔。她将封面用报纸包住，而后就开始在一些四下无人的时刻，研读起来。
神秘。
好神秘。
此事真是古老，博大，精深，奥妙，源远流长，有历史，有传承，有突破。看来近年来真是江河倒行，人家老祖宗们对这事分明是很开明，很支持的啊！
于曼颐拿着论文仔细研读，并从美术的角度批判的研究了一下插图中的人体。正在批判的时候，眼前纸页一合，那册装订好但被撕了封皮的论文被人抽走了。
于曼颐抬头，不禁大喊：“啊啊啊啊啊！”
宋麒：“怎么了？”
她从没起身这么快过，简直是虚影一晃，就将宋麒手中论文夺回怀中。好在封皮已经被报纸包住，而报纸上又只是一篇英文印刷的报道。
她正在商务印书馆对街一家咖啡厅的室外座椅上攻读学术，谁晓得宋麒会突然路过，还抓她个正着——
他来这干什么？
于曼颐抱紧论文，有如抱紧自己的声誉，甚至一时张不开嘴，只能用眼神传达疑问。
“我来送请柬。”宋麒领会了她的眼神。
又送请柬？
宋华章在请人做客这件事上也太有仪式感，每次都是一封像模像样还带了香水味的请柬。
哦，这次有两封。
宋麒显然也很不耐烦给他姑妈跑腿，但是本次请柬和他也有关系。于曼颐打开自己的那封，发现是宋华章说周末要去沪郊的马场骑马练枪，邀请于曼颐与她同去。
“你不是一直问我何时教你枪吗？”宋麒说，“正好。”
“你也去？”
“当然。”
“那这封是……”
于曼颐扫视信封上的“姜玉亲启”，恍然大悟：“啊，你们姑侄，要请我们师生两个去……那我替你把请柬转送。”
“不送也行。”宋麒道。
“那怎么行？你姑妈都给我了，而且姜老师也很欣赏你姑妈的，上次参加宴会回来，她还和我说……”
“好，好，”宋麒忽然抬手制止，“我时间紧，不想听这些弱智事情在我这里传播。”
于曼颐脑海中骤然浮现尤红对她与宋麒碰额头的不屑，心中不禁感到：……咦？
*
跑马场市内就有，但因为宋华章还要练枪，一行人就只能去需要居住一晚的山内别墅。宋家真是自宋麒爷爷传下来的归隐之心，宋华章虽说来得不多，但还是叫人将这处隐蔽的田园打理得井井有条。
于曼颐和宋麒道：“所以平日你姑妈不来，这些园丁和管家就自己在这里伺候花，养马，住大别墅……我好羡慕。”
宋麒一愣，转而惊讶道：“我竟然没有思考过这个角度。她真是赚钱没数，花钱也没数。”
“我父亲晚年在这里养老，也在这里病逝，”宋华章回头和她解释，也不知是否听到了她压低的声音，“宋麒小时候也常来这里过夏天，因此这房子要好好照料。”
她抬手往远处指：“上海没有山，这叫我父亲初来很不习惯，他选来选去，最终选出了上海，才算见到山脉。那边还有一片湖水，宋麒七岁掉进去过。”
宋麒：“……我不记得，她在胡说。”
“宋麒说阿爷告老还乡，不是上海么？”
“我家祖上是从宁波迁来的。他还在任上的时候，我们住广州东关。”宋华章道。
“宁波的山很多么？”
“宁波的山最好看，湖水也更漂亮。其实我们更喜欢宁波，只是我和我亡嫂的鳏夫都来上海读书，又留在这里，我父亲才无奈搬来。”
“竟是前朝的故事了。”姜玉在一旁听着，也感慨。
“是啊，我家人早就看明白，”宋华章微笑，“富贵和权势都是漩涡，盛时越盛，败时也就越荒凉。落到子孙后代，只要无愧于心的活着，长辈很少去干涉什么。”
“这话听上去像是文官说的，倒不像武官。”
“文官才是最看不透的。”宋华章摇摇头，不再细说了。
他们四人今日都穿了马术服，深色围领，浅色上衣，再将马术裤收入马靴。于曼颐第一次穿这样的裤子，两个口袋极大，放东西深不见底。
宋麒和宋华章都有自己的马，身形偏高大，一黑一白，筋肉遒劲，十分欺生，见着于曼颐和姜玉便鼻孔喷气，踏蹄警示。
“鞭子。”宋华章道。
马夫急忙摘了鞭子送来，只听空气里一声脆响，甚至都没打到身上，两匹马便不约而同的安静下来。
“畜生。”宋华章又道，摇了摇头。
后牵出来的是两匹矮一些又平和一些的中马，这便是给于曼颐和姜玉骑的。两人在马夫的搀扶下跨坐上去，不等于曼颐坐稳，她胯/下那匹就开始倒退。
催马向前是甩缰，这马倒退又该如何？于曼颐一时手足无措，宋麒立刻催马过来，将她手中缰绳往身侧一拉。那马顺势转了个半弯，四蹄哒哒停下。
“真是欺软怕硬，”宋麒笑道，“平日里明明是最老实的。”
“是啊，所以可万万不能叫马看出你的恐惧。”宋华章的声音也传过来，一边是告诉姜玉，也一边接下了宋麒的话。
“这世上许多人并无人性，倒有畜生性。畜生性便是这样，你若叫它看出你恐惧软弱，即便旁人已将它训得老老实实，但它可不会听你的话。”
“那它怎样才会听我的话？”于曼颐问。
然而宋华章已经催马与姜玉远了，只有宋麒回身与她说：
“该教的技巧刚才都和你说过，你使在它身上就是，唯一记着的就是别怕。这些马都被训过，它见你不怕它，很快就俯首听命了。”
他说完了，便将缰绳松开，放回于曼颐手里。那马或许感受到宋麒不再牵着自己，立刻步履轻快地从马厩前跑出去，也不知是马刻意还是骑马本就如此，于曼颐跑出去十米便觉得自己要被颠散架了。
宋麒的马也跟上来了，这些马习惯群奔，见着有更高的马快跑立刻有了加速趋势。于曼颐颠簸间只觉得自己要飞出去，又听见宋麒在身旁提醒：
“这回可没欺负你，现在不过小步跑。你腰用灵活一些——”
——什么腰用灵活一些？
她又被马背狠颠了几把，脊椎就要被颠碎的前一瞬，忽然就找到了与马共同起伏的节奏。宋麒也很惊喜，他抬起头，和宋华章喊道：“姑妈，她学得比我快多了！”
“稳妥些，你别带她马！”宋华章侧头看了一眼，简直心有余悸，“两个年轻人怎么不知轻重？”
然而这两个不知轻重的年轻人已经迅速超过宋华章与姜玉，在马场里越跑越快了。起初仍是小步跑动，马腿越抬越高，最后四蹄凌空，才走了三圈，就催着马奔起来了。
于曼颐这马个子虽中等，但心气很高，看见宋麒那匹乌黑的大马在前狂奔，也牟足了劲去追赶。于曼颐身子与马一起一伏，额间迅速渗出汗水，但在太阳底下又是从未体验过的快乐。
她好喜欢骑马！
区区两匹马，就将这马场踩得尘土飞扬，踩得姜玉和宋华章只能躲到场外一处直道慢慢练，以免自己的马也被带动得激昂起来。
“老了啊！”宋华章感慨。
“是啊，”姜玉神色也唏嘘，“还是……年轻好。”
“臭小子，”宋华章站定片刻，又忽然不满道，“真见不得他这么得意，一会儿打靶，我要叫他好看。”
姜玉在一旁颇为无奈，实在想不出这姑侄二人一较高下的原因是什么。
不过她很快明白了，原因大概是这俩人都姓宋。或许他们宋家的儿女，无论哪一代，身上都流着祖上喜欢出风头的血统。而没出成的那个，就有一些不高兴。
骑马的时候宋华章不高兴，打靶的时候宋麒不高兴。
“你的枪有问题吧。”惜败一环之后，宋麒如是说。
“找理由就没意思了。”宋华章回敬。
“再来一局，给我个面子。”
“我也要面子。”
宋麒放下手枪，看了一眼远处用手搭着凉棚张望的师生二人，又将目光转回宋华章。毕竟是从小养大的侄子，这四目相对的一瞬，宋华章立时嗅到了阴谋的气息。
她的贤侄放下枪，走近她，提出了一个宋华章无法拒绝的请求——她不但无法拒绝，她还给赌注加码了。
三分钟后。
骑马这事只有人在马上的时候是快乐的，下了马就是腰酸背疼，双脚往前的每一步都在摇晃。于曼颐刚才骑得得意忘形，这会儿正不住揉捏小腿肚，人都要散架了。
然而快散架的她就这么被宋麒拉到了靶场的遮阳棚里，手枪放入虎口，五指分别落上冰冷器械的各处。
她动用余光，发现姜老师也在另一边被赶鸭子上架了。
“帮个忙，”宋麒站在她身后，扶着她的手，将手枪抬起，瞄准视线成一线，“我和我姑妈打赌了。”
“赌什么？”
他没有马上回答于曼颐，却开始一五一十地讲解如何使用这手枪。知识点真是突如其来又过于密集，于曼颐只感到宋麒用身体和举起的手臂将她整个围拢，握着她手背的手慢慢平展，替她托着手腕。
姜玉那猛然传来开枪声，于曼颐吓得眼睛一闭，也本能扣下了扳机。
这第一枪自然是打飞了。不但打飞了，枪的后坐力还将她往后猛推一把。宋麒微微弯腰替她拦住，她只觉得身子猛然撞他怀里。
“先试一枪，试好了么？”
太突然了，太突然了！
“到底是什么赌注？”
宋麒握她手背，再次抬枪，而后顺着胳膊收回来，手指一一点她错误姿势。
“别想赌注，想目标。”
想目标……目标自然是那二十米开外的靶子。不对，不是靶子，是靶心，被黑色的实线一圈圈地绕起来的，鲜红的靶心。
于曼颐的呼吸慢慢平稳。
宋麒的声音从她脑后传来，从清晰渐渐变得低沉，又从低沉变作模糊：
“你眼里只有靶心，心里也只有靶心。别的都不必想，不必看，只当我也不存在……”
周围景物逐渐淡去，变作模糊而单调的白，一切噪音也都消失，只剩下天，地，于曼颐，枪靶。而后，连天地也消失，这世上只剩下她，与那枚鲜红的……
“啪！”
枪响的一瞬，万事万物又在一瞬间回来了。于曼颐这次有了准备，没被枪的后坐力击退，只是手臂仍然震得发麻。远处有人高喊一声“十环”，她愣怔片刻，听着身旁也是一声爆裂枪响，而后再度传来报数“八环！”
好像……赢了？
虽然不知道宋麒和宋华章有什么赌注，但于曼颐觉得很高兴，人赢了就是很高兴。她猛然回头，想和宋麒分享喜讯，然而他并不在刚才的位置。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她回头时消失了，于曼颐目光迅速移动，终于捕捉到他和宋华章站在一处圆桌旁。
“十加八，比九加十，”宋麒振振有词，“显然是我赢下了。”
“你靠人家女孩子帮你赢下，怎么还这样自豪？”宋华章气急。
“别这样，姑妈，”宋麒道，“你比我强，我的学生比你的学生强，但你的学生美术比我的学生强，大家都很强！”
“我就不该和你做交易，你是和你爹一样的奸商！”
“好了好了，”宋麒道，“那下个月新来的那匹纯血马，便归我了。”
“……”宋华章一口气出不来，险些憋死，最终只能怒道——“啐！”
这匹马恐怕价值不菲，将宋华章气得晚饭都不愿与宋麒一起吃了。宋麒也很识趣地没有再在她眼前晃，只请求于曼颐帮她拿些点心上楼，就如同当初他在地窖里躲着那几天一样。
然而宋华章并没有轻易放过宋麒，一行人吃过饭后，她也不让于曼颐上楼，而是把她带去书房，拿出很多宋麒小时候的字画与照片给她看。
这一整日的剧烈活动下来，于曼颐很怕宋麒饿着不舒服，相册看得是坐立难安。看到天色漆黑时，终于听到宋华章好笑地问她：
“你就这么关心我那四处骗人的侄子？他在骗人上可真是与他父亲一脉相承，还好没走了邪路。”
于曼颐没想到宋华章看出她心急，脸色一红，遮掩道：“他骗人都是觉得好玩，也不是生了坏心。”
“的确，你们两个都是好孩子。”宋华章忽然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
“今日在我这儿开心么？”
“开心的，骑马与打枪，都好有趣。”
“那就好，我们家的孩子爱玩这些，我还担心你不习惯。你要是喜欢，我以后来这边，就都叫上你。宋麒现在工作忙，也很少陪我来了。”
“好，谢谢姑妈。”
“谢什么？行了，我叫人在餐桌上放了保温的食盒，你拿去楼上给他吧。”
于曼颐点点头，将膝上的相册放到一旁，便起身去拿食盒。走了两步忽然又转身回来，伸开手，将坐着的宋华章环肩抱了一下。
她不会说话，抱了一下，就离开了，留下宋华章坐在书房的沙发上看着她跑走，轻笑着叹道：“好孩子。”
宋华章和宋麒赌气也是赌一时，饭还是给他装得好好的。于曼颐到这会儿才放下心来，她还在想，那点心怎么果腹，累了一天，吃下去胃都要痛了。
她提着食盒上了楼，回忆片刻房门，才想起哪间是宋麒的。这天骑马骑得大汗淋漓，他们回来时便洗过澡了。山里晚上稍冷，于曼颐换了一条及踝的绸裙，上身又披了件薄衫。她走到宋麒门前，发现门居然是半掩着的。
她试探着敲了一声。
很快，屋子里传来宋麒的声音。
“方叔，你不要再问了，那吃的一会儿有人给我拿，你不要……”
门被拉开。
于曼颐站着，站着，站了一会儿。
站到实在控制不住时，她在心里，吹了一声口哨——
哦，仔细想来，连吹口哨，也是宋麒带她逃出于家那晚，叫小邮差时，教给她的。
作者有话说：
好孩子，下章再教你点别的。

第72章 不要回头（二）
◎约会一夜游：学习一些新知识◎
宋麒也不知道在忙什么，竟然刚洗了澡出来，头发还滴着水，一件睡衣敞开来穿，半遮半掩，由于形象的确好，也不能将其称为不雅观。
于曼颐心里口哨吹得嘹亮，眼神也未作收敛。宋麒看见她的一瞬似乎还有穿好衣服之意，见她看得坦坦荡荡，手上一顿，倒是不遮掩了。
不愧是看过论文又受过理论教育的，这反封建的教育已经开始奏效。于曼颐又用专业美术的眼光批判地打量了一番，恍惚间记起她对此部位虽然没什么视觉记忆，竟有触觉记忆——
便是地窖十日游，她见他将上衣脱了清洗身体，将他前胸后背好一阵狠挠的记忆。
“请问你是来送饭的么？”宋麒终于出声打断了她眼光的批判。
于曼颐这才如梦初醒，点头道：“的确，我……是来送饭的。”
他将衣服前单系了一颗要紧扣子，放于曼颐进去了。
她住的是客房，宋麒的并不是，这是他自小来这里过夏天便住的屋子，屋子里的东西自然也能看出使用的痕迹。
于曼颐由他领着坐上沙发，将饭一样样从饭盒里拿出来，说：“你姑妈嘴硬心软，你要什么点心？人家根本没打算饿着你。”
“我本也就只想吃点心，我不饿。”
“你觉也不睡，饭也不吃？”于曼颐语气无奈，“哪有你这样的？身体都要坏了。”
她感觉她以前并不太在乎宋麒的身体，例如他在地窖的时候，她偷拿食物全凭心情，有时候根本拿不得什么像样东西，他也照吃不误，毫无怨言。
如此想来，他能记着带她去吃黄鱼馄饨，已经是很上心了。
这东西似乎控制不住，人开始在意一个人，就开始在意细枝末节，连少吃一顿饭都觉得可怜。于曼颐将饭拿出来便盯住宋麒，盯得他只能拿出筷子，一样样而兴趣缺乏地往嘴里填。
他吃得还算认真，于曼颐这才把视线移开了。
他房间里书多，放得到处都是，工程和主义的都有，还有不少外文的。她打量片刻，忽然发现他们面前的茶几上扔了三条打结系在一起的薄毛巾，又卷成绳索样子。
两条毛巾她尚还理解，三条是做什么？于曼颐又盯着毛巾卷的绳索看了一会儿，将疑惑的眼神移向了宋麒。
他也注意到了她的视线，看了两眼，很正常道：“我在练解绑。”
“什么解绑？”
“前几日和大磊碰见个能人教的，”宋麒迅速吃完饭，将碗筷放回饭盒，又拿过绳索对她解释，“若是被人绑了，又没人看着，其实是有法子解开的。”
于曼颐目瞪口呆地看他迅速将绳子打结，套到自己腕上又一拉，那绳结便打死了。
“你看，是不是打死了？”
于曼颐探手一试，的确。这怎么可能解得开呢？
然而下一秒，宋麒忽然将手腕变了个角度，配合膝盖和手指，竟然真的迅速把那绳结给绞松了。而后再用牙齿一咬，绳索就掉落回了茶几桌面。
……这么快！
“看清了么？”
“……没有。”
没看清就再来一遍。那毛巾绳索第二次掉落在地板上时，于曼颐可谓叹为观止。两个人对着方才的操作很是传授了一番经验，折腾了大半小时，硬是把于曼颐也教会了。
于曼颐深感她将那论文看完后，这世上的一切都能变作学术探讨。只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师父不但被饿死，还被徒弟追问道：
“可是你解来解去，都是一个捆法，若是人家给你捆得复杂些怎么办？例如我们绍兴的长工，我曾见他们用一种绳结捆过东西，那是很难解的。若回头有个绍兴人把你抓了，你该怎么办？”
“哦？”宋麒兴趣来了，“你用那捆法给我捆上，叫我长长见识。”
那是家里长工的工作，于曼颐哪能记得那么清楚？她将那条毛巾绳索捡起，只能尽可能回忆着对方当初的手势，一圈一圈地在宋麒手腕上打出一个无比牢固的绳结。
这的确是很难解了！
于曼颐坐在沙发旁，看着宋麒左拉右拽，用尽方才的办法，却完全失却了方才的熟练。她看着看着，忽然就起了坏心眼——
宋麒无时无刻不在骗她，欺负她，逗弄她。今时此刻他终于落了下风，于曼颐轻咳一声，决定给他一些教训。
“解不开了？”她故作关切地问。
“似乎不行，这结太复杂，”宋麒已经解得额上出了一丝薄汗，“你帮我解开吧。”
然而于曼颐没有动。
宋麒一愣，微微抬头，发现她一脸故作高深的笑，又故作高深地站直了身子，将已收好的食盒拎起来。
她说：“解不开就算了，你先这样睡一晚，明日早上我和姑妈说你不舒服，给你送早饭时，再帮你解开好了。”
宋麒被她打了个措手不及，瞳孔震颤，神色真是震惊又意外——
他宋麒骗术精湛，承袭自他因金融诈骗罪入狱的亡母的鳏夫，纵横多年从未失手，今日竟然马失前蹄，被于曼颐计算了！
“于曼颐。”
“于曼颐？？”
“……曼颐姐？”
“我最后给你一次机会。”
他叫不住了，于曼颐嘴角挂着微笑，已经起身往门外走了。也好，给宋麒个教训，省得他到处骗人，自鸣得意，日后总得栽个更大的——的的的诶？？
她后背忽的一热，眼前视线被遮住片刻，再回过神时，身子已经叫人用两只胳膊从后往前的套住了。好在食盒是提着的，本就离地面不远，落到地上也只是脆响一声，并未侧倒碎裂——不过于曼颐已经顾不得它碎不碎了！
她低下头，两只捆在一起的手在她腰间收紧，双臂环绕圈她腰侧，她已经被宋麒套在怀里了。
她被明显属于男人的很大的力气拉扯着后退，又被他扯得一起和他倒在床上。她不确定房间的隔音，也不敢叫出声音，只是用手肘顶她身后的宋麒。
“放开我！”
“你给我解开。”
“我不解。”
“你不解我们就在这里耗着。”
于曼颐试图挣脱，然而她哪里挣的动？他捆着手都把她制服了。他将她收嵌怀中，下巴抵在她肩胛骨上，双手还在腰间不住逗弄，将她本就宽松的薄衫都揉散开了。
“好了好了，我输了，好么？”于曼颐终于认错，“我不该捆着你，我给你解开，放我走，行不行？”
“你给我解开？来不及了。”宋麒忽然在她耳边发出一声气音的笑，于曼颐低下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他竟将她那个结也解开了。
“看着复杂，多绕两圈就行，”宋麒说，手腕甩开绳索，在她腰上掐了一把，道，“这下该怎么办？你没筹码了，拿什么和我做交易？”
于曼颐真后悔惹他了。
他真是顶级的骗子，还有工程师的严谨和商人绝不吃亏的品性。他骗了于曼颐那么多次都糊弄过去，今日只被她骗了一次，就不依不饶地纠缠，甚至是嘴上哄着与她说了几句话，等她再低下头时，发现那绳子已经缚到自己手腕上了！
“宋麒！你别太过分了！”于曼颐压着嗓音和他争执。
“今日可不是我先过分的，”宋麒一边说一边将她带得往床头一段距离，又将那绳索拉上床头的一根铁艺栏。于曼颐侧过身气恼地看着他，胳膊弯曲，用了些力气，将自己拽得半坐起来，靠上床头。
宋麒就在她身旁，挂着他骗子、工程师和商人品性混杂的微笑，从枕头底下拿出一只怀表。于曼颐看见他按了一下表上的钮，不给她一点反应时间地通知道：
“给你两分钟，要是能解开，我就放你走。”
“你！”
“还是你刚才的绳结，方法我也说了——你多绕两圈就行。啊……还有一分五十。”
这倒计时让人神经下意识紧绷，于曼颐心跳都加速了不少，直接被他带进了圈套。那怀表的声音咔哒咔哒咔哒，她没时间在和他纠缠对错，只能低下头，开始卖力地解起了那个她咎由自取的绳结。
好在她刚才已经修得了简便解法，多绕两圈，是哪里多绕……是这……不对，那就……
咔哒咔哒，秒表就在她耳畔，让于曼颐心跳加速，注意力飙增，都忘了自己是被捆在人家床头。咔哒咔哒，咔哒……
“我解开了！”
毛巾捆在床头的部分还在，绕着她手腕的地方却已经脱落了。于曼颐大功告成地将双手举起，转头看向靠在床头上看着她的宋麒——
他一条腿伸平了放在床上，另一条腿曲起来，手架在曲起来的膝盖上，衣服也被她扯开了。于曼颐的衣服也没好到哪去，两个衣衫不整的人，竟然在这里专心致志地解绳，他还很严谨地看着她解完了。
两分钟已经结束了，秒表的计时声也停下。大概是没想到她真能解开，宋麒眉头微抬，神色里有一丝失落。
他马失前蹄，她被他算计，他想逗逗她，结果预判失败，搞得多此一举。看来今晚，于曼颐还是得走了。
“行吧，”宋麒轻叹一声，抬手表示认输，“那你走吧，我不拦着你。”
啊……
他不拦着她了，她也可以走了。床上被他俩刚才闹得一团乱，于曼颐垂下眼，看见自己的薄衫落下来露出半个肩膀，绸制的裙装腰侧特别他刚才的手揉皱。
她拢了拢头发，将身子坐直，准备走。
宋麒真的不拦她，他虽说到处骗人，但说话算话的契约精神倒是处处坐实。于曼颐慢吞吞地把头发从身侧拢到背后，黑色的绸缎一样的长发一缕一缕地滑落肩头。
她回过头，看着靠在床头的宋麒。
他手还没完全放下，是一点点落回身边的。于曼颐转头的时候他也抬起眼，下一秒，她忽然将头发一甩，身子调转，整个人落进他怀里了。
真是好突然地砸入怀中，但宋麒硬是一声没坑，双手顺势收拢，身子也跟着坐高了一些，将落进她怀里的于曼颐完全承住了。
她弯起双膝，他双手抚着她后背，手指缠着她头发，拽得她轻轻仰了下头。
“回来了？”宋麒用一只手抚着她后脑，将她按在肩膀上，又低着头用嘴唇擦碰她侧额，“就这一次机会，你不走？”
“不走。”
“不怕我再把你绑起来？”
于曼颐将眉眼埋在他肩上，埋了一会儿，仰起头，一点点地用颤抖的睫毛去挠他下巴和嘴唇。
她的声音太小了，她很久没有这么小声的说话了。但是只要是从她口中说出来的，他总能听得一清二楚。
她说：“可是我就是想和你待在一起……”

第73章 不要回头（三）
◎约会一夜游2：学习了更多的新知识◎
这绝不是于曼颐第一次抱住宋麒，她抱他或被他抱住已经许多次了，是为了躲于家的门房搜查，是为了从墙上一跃而下，是重逢时刻的安抚，又或者是许多个绝境时刻里，他在用拥抱缓解她的害怕。
但这竟然是第一次，单纯为了抱他而去抱他。
她身子嵌在他怀里，手开始搭在他肩上，放了一会儿后又被他攥着拿到身侧。
宋麒动了下身子，她也跟着被颠了一下。于曼颐头埋在他肩膀上，埋得太实，他笑了一声，气音在她耳边说：“你这样我怎么亲你？”
“谁说要亲了。”她声音闷着，故意将头换了个肩膀，依然用后脑勺对他。宋麒低下头在她头顶碰了碰，嗅见她用了这边房里的浴品，气味微变，竟然与他身上的都一样了。
于曼颐来上海长高了一些，平日穿的鞋跟也越来越高，宋麒近来与她说话都不需刻意压低身子。但这身高竟是假的，跳进他怀里躲着，平日总梗着力气的身子又柔软许多，叫他忍不住揉捏一番，越捏越在他身上流淌，最终叫他忍不住询问：“你是抱枕变的？”
“你才是门板变的，”于曼颐口不择言，“又展又硬，硌死人了。”
“那你下去啊。”
“下去就下去。”
她一个鲤鱼打挺就要起身，结果身子打起来了，手还被宋麒攥着。他将她胳膊一扯，两人身形翻转，这又展又硬的便遮天蔽日般压到抱枕身上了。
他左手十指扣住她右手，将她半边身子钉在床头，鼻尖便来寻她鼻尖，睫毛也来寻她睫毛，最终嘴唇也寻上应当寻的地方。于曼颐侧过脸躲避，后腰一凉，忍不住小声惊叫，竟是他手摸索到睡衣后背的V口低处，继而探进去了。
这衣服！
他指腹在她后背的皮肤上摩挲打圈，娴熟得让人心生疑惑。于曼颐这回更挣不开他，又觉得身体的反应很奇怪，轻轻一碰就发抖发颤。她咬着嘴唇很不解地看着宋麒，他注意到她神色，忽然笑了一声，在她耳侧道：“你看书做什么？你来问我就好。”
……他那天看见了！
“你为什么，你是不是……”于曼颐抖着嗓音问。
“我是不是什么？”他手上的确有长期摸枪的留下的茧，握手时只是轻微感觉，但触碰到后背，便是强烈的粗糙和刮擦感。
“你又不能天生就懂！”
“对，我就是天生就懂，”宋麒笑了，“你什么都和我学，这里怎么不学了？”
他提她手腕，将她带得靠到床头上，另一只手仍然在她后背游走。他的嘴唇也比她的粗糙，从她脖颈一路吻上唇侧，又迟迟不去终点，在一些要紧又不要紧的地方打转，逼得于曼颐将眼睛都睁开用来瞪他。
他笑着抵住她额头：“你着急了？你怎么总在生气？”
方才一通挑逗，她没被他攥着的那只手也抬起来了，起初落在他后背上，而后垂落下去，从他本就只系了单扣的上衣下摆摸索进去，从前往后地游走。
这一通打转将她意识转清醒，落在宋麒后背的手掌忽然觉得不大对劲。于曼颐手指顺着一处细小筋节摸过，宋麒显然也意识到问题，立刻要将她伸进去的手拿出来。
“你别动。”于曼颐眼神一清。
那筋节尽头便是凸起的皮肤，长长一道，贯穿整个后背。于曼颐继续向上，摸出他后背上这已经愈合的伤痕交错丛生，简直不知有多少。
她一边触碰一边盯着宋麒漆黑的眼睛，他果然将视线移开了。
“你脱了给我看看。”于曼颐最后将手抽出来说。
“没什么好看的。”
她忽的有些生气，他又在骗人了。宋麒松开了她的手，刚要起身，腹部却被于曼颐曲起的膝盖猛顶一下。他这回没忍住，闷哼一声，抬头用匪夷所思的眼神看她。
她伸手就脱他衣服，将那一颗单扣揪开，掐着他胳膊让他转身。上衣本就宽松，被她往床上一扔，宋麒只能认命一般背对她坐下。
他身形太板正，这样的姿势也只是微微弓着，肩胛骨和脊骨随着弯腰凸起。于曼颐冷眼看着他后背上许多鞭痕和烫伤，眼泪也跟着掉下来。
他说他为了一张报纸差点死在监狱里，一句带过，还是被她气到极点拿来训她的。
这就是差点死在监狱里的意思吗？
知道他进监狱的人就不多，说起来也都是含糊带过，恐怕他身上这些事，他谁都没说。要不是今天和于曼颐闹得忘形，他也不会给她这个堪破的机会。
她一言不发地掉眼泪，又气又心疼，哭了一会儿宋麒才觉出异常。他回头的时候，她眼泪已经把衣服前襟打湿了一块，新的眼泪还在顺着脸侧往下汇聚。
“我就说你别看。”他叹了口气，将他被抢走的上衣拿回手里，团起来就往于曼颐脸上使。她悲伤之下也顾不得嫌弃，容他贴身过来，用衣服把她眼泪都擦干净。
宋麒开始后悔自己刚才一直在不要紧的地方打转了，于曼颐哭成这个样子，他已经没机会了。他将湿透了的上衣扔到床底下，再度平躺床上，将于曼颐抬到自己身上，又任她眼睛垂在自己锁骨处。
新的眼泪又顺着他锁骨往下流，他这床今日真是要被淹了。宋麒长叹一声，转而说：“都过去很久了，你刚才也看见，都愈合了。你再哭下去，我又要为这伤多受一次折磨……你还哭？”
这说法较为有效，她终于停下了。
于曼颐在宋麒胸口趴了一会儿，终于等到眼泪不往下掉，嗓子也能说出话。她手脚并用地往上爬了一点，发现宋麒一脸不知如何是好的神情与他对视着。她伸手抹了把眼泪，又爬上去一点，学着他刚才的顺序，在宋麒嘴角和一些不大要紧的地方周旋了一番，最终在他嘴角挑起来的时候，将双唇与他的轻轻贴到一起。
最后这一下他没教，于曼颐贴得小心而认真，全凭自己对亲吻的想象。她贴完了，眼睛抬起来，眼圈因为哭过红着，别别扭扭地问：“是这样吗？”
他眼睛微弯，她来上海以后，就没再见过他这样笑。
“对，就是这样。”他说，也用于曼颐的方法碰了她的嘴唇一下。
他衣服用来给她擦眼泪，没法穿了，就只能裸着上身躺下。于曼颐自觉也不能一直压着人家，身子一斜滚倒他身侧，又被他侧身伸出手搂回怀里。
他身子弓起来，皮肤发烫，用胳膊将她囚在怀中。真是一场情绪过载的缠斗，两个人什么都没做，又困得不得了，眼皮都要粘在一起了。
“别走了，反正别人也不知道你没回房间。”宋麒昏沉道。
“那你就这么和我躺着睡么？”于曼颐咸鱼翻面，从背对他变作正对，都是在他胳膊囚出的那片空隙。
宋麒点头，手臂又收紧些，让她身子贴上自己腰腹。
“不行么？”
于曼颐调动知识点，小心地问：“那你熬得住么……”
……到底自己学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难熬，”宋麒闭眼道，“但这是人和畜生的区别。”
他说完了便抬起胳膊，将床头的灯关了。屋子里陷入漆黑，耳畔只有他的鼻息。于曼颐睁着眼睛躺了一会儿，还是将手伸到他背后，小心地触碰着那些伤痕，仿佛一场迟来的安慰。
疤痕太深了，她又有一些想哭。而宋麒在黑暗里吻了吻她眼角，没什么意识似地说：“我看见你手心那道的时候，也被气疯了。”
她手心，什么她手心？
于曼颐想了好长时间才想起来，是她为了买他的报纸，被三妈用戒尺在手心抽的那一道。他重回于家的时候她没忍住眼泪，用手背擦脸的时候，他竟然看到了。
好在她手心的早就愈合了，他后背上的那些也愈合了。于曼颐用手心贴住他炽热的后背，闭上眼，很快在他怀里睡着了。
*
于曼颐出去过了个周末，再回来就吃错药了，这事在尤红眼里就是这样的。
坐着傻笑，站着傻笑，躺着也傻笑。热恋期的人就是这样吗？这谈恋爱对人性的伤害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尤红看于曼颐这样，还以为他俩这一个周末已经做出了如何突破性的进展。结果于曼颐半夜睡不着来找她，两个姑娘在床上躺着谈心片刻，尤红惊诧道：
“你俩就亲了？”
“啊。”于曼颐咧着嘴点头。
“亲了一下？”尤红又逼问。
“醒着亲了一下，”于曼颐说，“好像睡着的时候，也亲了几下，我没什么意识。”
真有你俩的，尤红心想——战天斗地玩纯爱；白天放火罢工，晚上亲了一下。
她翻了个身，觉得无聊，不想听了。
“祝你俩一周年前能把正事办了。”她说。
“什么一周年？”于曼颐又没听懂。
“谈恋爱一周年啊，”尤红困倦道，“就确认关系一周年，他们进步派和我们说媒下聘又不一样，青年男女表白恋爱……我睡了。”
尤红说完就睡了，留下于曼颐瞪眼看着天花板，慢慢品出不对劲了。
对啊。
对啊！
这些进步青年们，不都是先接触，约会吃饭压马路，等到心生好感，再表白，再开始自由恋爱——这都不用尤红说，她最开始看的那些鸳鸯蝴蝶派的小说，都是这么写的！
怎么她和宋麒，别的都没落下，偏偏就直接跳过了最关键的这一环呢？
卧室里一片漆黑，于曼颐抱起手臂瞪着天花板，思想开始了它自由自在的漂流。
对啊，好奇怪啊？为什么所有人忽然就都将她和宋麒默认一对儿了，她自己也就这么默认了。宋华章送他俩成套匹配的衣服，大磊他们也一见她来就汇报宋麒行踪，方千更是在她刚来上海时就觉得她可以搬进宋麒家里——
凭什么凭什么呀！她一个黄花大闺女！
于曼颐开始生气了。
宋麒为什么不和她表白？为什么不和她表白就和她拉拉扯扯，带她去见长辈，又和她在床上打闹嬉戏，还教她怎么亲自己？
他俩真的在谈恋爱吗？宋麒是不是根本就没这个意思，等到哪天厌了就起身走人，还会反问她：“哦？那你觉得我们两个是什么关系？”
天花板一片漆黑，于曼颐看着灯泡不亮的吊灯火冒三丈。
要么就是另一种可能——于曼颐嘴角一撇，忽然很委屈——有可能，宋麒觉得，对她于曼颐，表白这事不是必须的。
人家尤红刚才也说了，“进步的青年男女”，她于曼颐进步吗？或许现在是进步的，但她和那种从小就进步的又不太一样。是不是宋麒觉得，要是和别的女孩子谈恋爱，表白是要有的；但对于曼颐这种封建残余的出身来说，表白就不是什么大事，所以用不着为她用心准备。
这么一通组合拳思考下来，于曼颐忽然坐起身，将台灯打开，又把睡得正沉的尤红摇醒。
可怜尤红刚沉入梦乡，就被人从梦里强行拽回现实世界。她用手挡着台灯刺眼的光，看见指缝里的于曼颐满眼是泪，双目通红。
尤红：……？
于曼颐：“Cheap Man，我被骗了感情！”
尤红：…………啊？？
尤红这夜没有弄懂于曼颐，事实上，但凡没有把她脑子扒开研究，这个思维回路都很难懂。但在于曼颐的世界里，她的一切委屈又都合情合理，合理到第一天生闷气，第二天单方面冷战，第三天宋麒来找她吃饭，她吃到一半把筷子往下一放，决定让他猜猜看。
宋麒露出了和尤红那晚同样的神情。
其实宋麒自小就对研究机械较有兴趣，他喜欢拆开手表闹钟，然后发现万事万物皆有规律。人的规律比机器复杂很多，但多研究多总结，也总能总结出来。
这些年来唯独于曼颐，让宋麒屡受挫败，但饶有兴致，好家伙，今天又出了他认知外的故障了。
他没有第一时间去追问，还是先好好把饭吃完，又用价格威逼利诱于曼颐也把饭吃完。两个人吃过饭后便去江边散步，于曼颐抱着手越走越快，果然是她先沉不住气了。
“到底怎么了？”宋麒看着她一边走一边哭，终于追上去问。
于曼颐擦了把眼泪，质问道：“为什么我没有表白！”
“……什么？”
“表白，就是谈恋爱之前的表白！”于曼颐抽噎着问，“为什么别的女孩子谈恋爱都有表白，我就没有？为什么所有人都默认我和你是一对儿，然后我就和你顺理成章地在一起？”
宋麒恍然大悟！
她这个词倒是用的很好，“顺理成章”——他们两个的确是顺理成章嘛！
宋麒抬手去擦她眼泪，她今日没穿高跟鞋，他又得把腰弯下去了。
他如此姿态，于曼颐的情绪便稍好了一些。止住抽噎后，她继续质问：
“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封建残余，就不配和你那些女同学女同事一样，有一个像样的表白？”
“我绝无此意。”宋麒擦眼泪的百忙之中指天发了一秒誓。
“是，我们这种，之前是只需要媒人说亲，交换八字，结婚前连见都不见一面，也不需要表白。可是我们又不是相亲和父母之命，我们是……”
于曼颐喉咙一哽，又委屈了：“我以为我们是自由恋爱的！”
宋麒又心疼又好笑，急忙说：“我们的确是自由恋爱！”
好在江边没什么人，不然宋麒要丢大脸，路过的行人看到于曼颐哭成这样，会以为他犯下了多大的罪孽呢？他觉得自己有些无辜，但也的确做错了。
他将哭个没完的于曼颐往怀里揽了揽，手在她后背拍打着，内疚道：“是，我的确是……我的确是顺理成章便和你谈起了恋爱，我竟然把表白这事给忽略了。”
于曼颐在他怀里点点头，心想，对，你就是这样一个缺乏耐心又粗心的人。
“好了，不要哭了，”他好笑地说，“原来就是为了这事，你和我说了不就好了。于曼颐，你抬头叫我看看……”
她在他怀里抬起一双泪眼，为了没有表白哭得天崩地裂。
宋麒笑道：“所以这到底是谁呀？是将于家放火烧了的于曼颐？还是带着工人罢工的于曼颐？哦，这不是在我昏过去的时候顶起半边天的于曼颐？现在怎么为了区区一场表白掉眼泪，哭成这个样子？”
他一边说一边用拇指将她眼泪擦干了，于曼颐闭了会儿眼，再开口，又不好意思又理直气壮。
“你说这些做什么……”她小声辩解，“那些事都是硬着头皮做的，我才……”
“我才十九岁。”她忽然说。
宋麒蓦的一愣。
“是啊，”他神色安静了不少，看着于曼颐的脸愣了一会儿，又伸手揽着她肩膀，将她带到怀里了，“我总是忘了，你才十九岁。”
风起云涌，因缘际会，真是一个精彩的时候，但不是一个好时候……于曼颐才十九岁。
江风起了，宋麒低头吻了吻她的头顶，轻声说：“十九岁就很正常了，我十九岁时，觉得天上明月也手到擒来。十九岁想要什么东西，都是应当的。”
宋麒也并没有如他口吻一般的年龄，但或许是游家姨太和报纸事件两次死里逃生，他的心境和同龄人还是差了太多——于曼颐也忘了，他都是死过两次的人了。而她才十九岁，她甚至还没到他第一次面对生死抉择的年龄。
最近的日子好太平，让她回归了这个年龄的孩子该有的性情，生气和快乐都来得很容易。于曼颐抬起头，听见宋麒问她：“那我补给你一场表白，好不好？”
她扬起唇角，重重点了下头。

第74章 不要回头（四）
◎宋麒给曼颐兑现欠条◎
宋麒这一日答应了于曼颐，而后就又不大出现了。
她也不着急，反正每周末宋华章都会来接她去别墅。两个女人练骑马，练打枪，将她练得抬手便是十环，选的马匹也越来越高大，越来越矫健。但宋麒那匹始终不愿给她试骑，宋华章说，越好的马越有脾性，认了主就很难改。
她也有点想要一匹只认自己的马，但这话怎么好开口呢？于曼颐找人询问了一番纯血马的价格，发现自己的稿费与之相比真是九牛一毛——人还是尽量减少物欲，无产阶级的血汗钱在这东西上真就不堪一击。
于曼颐问完了就老实了，踏踏实实骑那匹小马，也不敢骑得太过肆意，万一磕碰了将她卖了都赔不起。
秋日将近时，于曼颐去一处较为隐蔽的话剧剧场找到了宋麒。
工部局查得越严，他们这些宣传活动倒是越紧密。上海话剧文化繁荣，学生和不少青年工人都是戏迷，于是阵地也就转移到了舞台上。
戏不错，只是经费实在紧张，连音响都是徐先生从电机公司里捐赠来的。灯光和舞台机械连续出问题，真是人才紧张叠加掩人耳目，宋麒堂堂交大机械毕业生，被叫去给人修机器。
两个人好久没一起吃饭，好不容易定下约会时间又将他叫走，于曼颐当然不愿意。她执着地去了那个宋麒不是很想让她去的剧院，又见到了许多在排演话剧的、宋麒的同道中人。
她人过去了，宋麒也只能介绍：“这位是商务印书馆的于曼颐。”
好威风，名字前面有大公司挂着的感觉果然不同。更让她感觉良好的，是台上几位年轻年长的人，在听到她的名字后都过来探看。
“于曼颐？”有人急忙来与她握手，“是那位打通了最后一批日纱厂的于小姐？久闻大名！”
一双双温热又有力量的手与她相握，于曼颐尽力大方得体，将宋麒临时改约的气恼咽回肚子里。宋麒已经被人叫去后台研究机器了，她在空无一人的台下找位置坐着，晃着双腿观看他们的排练。
台上的演员显然都不是专业的，就像宋麒也不是专业修机器的。他们拿着剧本在台上对戏，演员口音各异，台词也说得南腔北调。但于曼颐觉得他们演的东西很有意思，她甚至惊讶于自己不怎么费劲就看懂了。
真是一群厉害的人，他们将那些宋麒曾印在报纸后面的、苦恼于读者不看的东西，用一出话剧演了出来——这样大家就更好理解了。
他们的灯光设备也很简陋，于曼颐看到台下蹲着一个人，把一块铁皮浸在盐水桶里，后面连着电线，靠转动铁皮给剧场的灯光加上了渐明渐暗的效果。
于曼颐以前以为做事的必备条件是有钱，例如商务印书馆，处处都有钱。如今看来，钱有最好，但钱不是最要紧的。这世上的确存在一些东西，比钱更关键，比铜钿更难以摧毁。
排练到最后的时候，后台传来一阵高亢的音乐声，看来宋麒把音响修好了。于曼颐想去后台找他时，身旁忽然坐下一个人。
她转过头，惊讶地发现，那个曾经和宋麒三人一道在西餐厅吃饭、又戴着帽子的男人，坐在了她身边。
她该如何对待宋麒的上级呢？于曼颐看着他眨了眨眼，端庄道：“大领导好。”
那人本来生一张严肃冷峻的面孔，被于曼颐这样一叫，忽然控制不住，笑出声音来。于曼颐手足无措，好在宋麒很快循声而来，看见于曼颐和他坐着时，神色有些紧张。
那人看出宋麒不自然，抬手示意他无事。
“看话剧了？”他问于曼颐。
“嗯。”
“看你很入迷，觉得好看？”
“条件有限，已经很好了。”
“的确，条件有限，”大领导点点头，咬起烟斗问，“你觉得哪里有限？”
于曼颐哪里懂呢？她是话剧外行，看来看去，只能找点业内的东西点评。
“那个背景墙上的风景，有一些粗糙。”
“的确，是从照相馆借来的，”大领导说，“现在连印刷厂都很难找，哎。”
于曼颐点点头，故作深沉和理解。宋麒抱着手在一旁看她，又担心又好笑。大领导不再说话了，于曼颐看了看宋麒，又看了看他，忽然开口问：
“大领导，那我给你们画几张，好不好？”
宋麒猝不及防，大领导也有些意外地将头抬起来，只有于曼颐十分认真地继续说：“我给你们画几张，你们让宋麒休息两天吧，他……”
“等等等！”宋麒这一下没看住，立刻箭步过来，“我不累，我没事，于曼颐，去吃饭。”
大领导又开始笑了，这回笑得十分温和，鹰隼一样的眼睛里全是看晚辈的和善。
“我听说你稿费很高啊。”大领导说，居然对她的事有所耳闻。她把一个劲儿扒拉她的宋麒甩开，解释道：“我自己开口，肯定是不要钱的呀……”
“行了，你别拽人家了，”男人笑着看了一眼宋麒，“好，他最近的确任务太重。我放他休息一天，换你一幅背景画，行不行？”
“好！”于曼颐快乐极了。
两个人终于并肩出了剧场，宋麒简直心有余悸。他提醒道：“你以后还是少来这些地方，少和我身边的人交往。最近查得越来越严，我实在……”
“我不觉得你们在做什么过分的事呀，”于曼颐很不理解，“你们都是为了带工人们过好日子，为什么工部局总要查你们呢？就像之前那个刀疤鱼，对你纠缠不休的。”
查不出东西还好，但凡抓到些微蛛丝马迹……于曼颐想起他后背上那些鞭痕，眉头微皱。
“你若是在于家没烧的时候，和下人们说他们本该拿更多工钱，说那些长工的卖身契不合理，于家人会给你好脸色吗？这上海滩，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宅子和房顶的于家大院罢了。”
于曼颐点点头，大概明白了。
天刚擦黑，她终于能和宋麒踏踏实实吃一顿饭了，她一边吃一边思考宋麒刚才说过的话，忽然意识到了自己应下这幅画也是有危险的。
“宋麒，”于曼颐忽然说，“要不然你给我弄一把枪吧。”
她怎么总是突如其来的？宋麒的心脏刚从她和大领导套近乎的狂跳中歇下来，又因为她开口要枪飚速了。
宋麒捂了下心脏的位置，感觉这一天天的，太刺激了。
“你要枪干什么？”
“危急关头救命呀，”于曼颐的神色如此理所当然，倒显得宋麒保守了，“万一他们发现我的画不是单纯的作品，要把我抓走，我就和他们对射。”
宋麒：……
他是不是不该带她去靶场。
“我最近弹无虚发，全是十环……”于曼颐还在说。
这他倒是从宋华章那听说了，但宋麒还是回绝道：“不行。”
“为什么？”
“那枪是玩具吗？说拿就拿。擦枪走火怎么办？”
“走火是质量不好，你不会给我弄个质量好的。”
……还成了他办事不力了？
此事全无周旋余地，宋麒坚决不同意，到她把话剧背景画画完了也不让步。于曼颐和他赌气，又不听他的由他转交背景画，而是自己送去剧院了。
一回生二回熟，这家小小的剧院里的人们，已经认识于曼颐了。他们把她新画的背景与原本的简陋道具替换，台上台下一片赞叹。
宋麒气得坐在台下明目张胆地抽烟，甚至不躲着她了。
呵，于曼颐不在意，她已经融入了新的温暖大家庭。剧场里的人被一一介绍给她，最后有一位新人从后台被人带出来，两个人一打照面，叫于曼颐震惊极了——人生何处不相逢，来人竟然是贺处长！
她在绍兴扫盲班和于家大院之外，总共就认识这么两个人：苏老师和曾经替她解围的贺处长。现在，这两个人都加入了同一支队伍，他们绍兴可真是根红苗正，星火燎原。
这也成了她今日和宋麒关系的破冰口。她和贺处长寒暄过后，便去将台下坐着的宋麒叫去后台，说有个旧相识可以一叙。
于曼颐和贺处长不过两次照面，一次是他去扫盲班上，恳请孟先生在教材里加入当局要求的材料。二次则是她因为替游筱青出头，宋麒为了帮她周旋，连夜将贺处长从县城请去于家。
除了这两次外，宋麒见他的次数比于曼颐只多不少。
贺处长并不紧张见到于曼颐和宋麒，据他所说，在座的人都知晓他先前履历，而后经历种种周旋，他终于能来到正确的地方，做一些不再违心的事，也回到他最想回的上海滩。至于今日他乡遇故人，更叫他感慨万千，脑海复现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于曼颐不知道他所说的“种种周旋”是什么，她只知道他已经不叫贺处长了，而是“老贺”。她还能看出一点是，宋麒和他说话时，嘴角挂着微笑，但眼神算不上非常和善。
大领导今日不在，据说去了外省，一周后才会回来。宋麒没再说什么，带着于曼颐离开了剧院，又问她要不要去骑马。
“好远的。”于曼颐很意外，宋华章今日又不去。
“我开车送你，”宋麒忽然不和她吵架了，看起来有些累，而且只想和她一起待着，“我和你一起去别墅，不带我姑妈。况且这是你替我要来的休息日……我就应该陪你的。”
还好他们今日出门早，宋麒去宋华章那取了车，又带着于曼颐往郊区开了很久，终于在下午三点多时抵达马场。
今日马场略有不同。
宋麒路上便让于曼颐自己去后座，将骑术服换上，又容她手脚并用，爬回他的副驾驶。因此她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已经是一身飒爽的骑术服。
宋麒自己倒是不换，停车后便带她往前走，一直走到马厩旁。他带她走路时站得靠前，身子一直遮挡于曼颐的视线，以至于她都快走到门前，才看到那匹和宋麒的马一样高大的黑色赛马站在厩外。
“天哪！”于曼颐控制不住地失声叫道。
马的漂亮与否比人之间更直观，这匹黑马皮毛发亮，四肢修长有力，鬃毛顺滑，肩高远超于曼颐先前常骑的那匹矮马。两个人走过去时，它雄赳赳气昂昂地站在那，对两个陌生人怒目而视。
“这是……”
“我姑妈输给我那匹纯血马，昨日刚到，”宋麒用手遮阳看了几眼，又看了看于曼颐，“她说你天赋惊人，现在骑术比我还强……能骑？”
“你愿意让我骑？”
“其实有些担心，”宋麒道，“它个子太高，我怕将你摔了。但我听说你到处打听赛马价格，现在市面上的马良莠不齐，你到时候高价买一匹骡子回来，还不如把它……”
“谁会笨到买骡子！”于曼颐已经一边反驳一边往那黑马的方向跑过去了。
她踩着马靴在草场上狂奔，宋麒跟在她身后。于曼颐跑到马身旁，伸手去摸它光滑的马毛，后背，垂落的鬃毛，感受它的皮肉在手掌下随着呼吸起伏，而皮毛里积蓄了太阳与自身的热量……
宋麒也赶到了。
“你直接上？”他问，“还是我先替你试试。”
“不要，我自己试！”于曼颐立刻说，“你姑妈说好马认主，要是你试了，他认了你怎么办？”
“什么谬论，”宋麒无奈，“那它应当已经认了驯它的马夫。”
“反正我要是上海第一个骑它的。”于曼颐很执着。
缰绳和马鞍都备好了，她左脚蹬上马镫，手上用力，娴熟地翻身上马，姿势的确老练。高马一动就颠得厉害，于曼颐起初还惊叫几声，而后迅速人马合一。
宋麒站在身后，略松一口气。
他好像已经慢慢放心将她放出去了……虽然这放心里，仍然夹杂了许多的担忧。
于曼颐催马在草场上跑了一遍，脸上出一层薄汗，又跑回了宋麒身旁。两人一高一低地对视，于曼颐笑道：“头一次这样俯视你。”
“下来吧，我高高在上的于小姐。”宋麒摇头笑道。
不是于二小姐，是于小姐。于二小姐是于家的二小姐，而于小姐只是她于曼颐自己。她勒马停住，从马背上滑下来，正落进宋麒怀里。
“满不满意？”宋麒道，“这个表白礼物，可以？”
“啊……”
于曼颐这才反应过来，脸上是汗，眼睛里是水晶。她思考片刻，没有被快乐冲昏头脑：“这不是你姑妈输给你的东西？你这表白礼物简直借花献佛！”
“你好刁难人！”宋麒将她肩膀揽住，伸手掐她腰侧，“我看你是不晓得这马有价无市，我送出去多心疼！那你将马还我，我再买一样，省得被你说我借花！”
“不行！这马已经归我了！”
她在他身上撒泼耍赖打滚不讲理，被他攥着后脖颈带回上次住过的房间。两个人轮流洗净在马场上出的汗，于曼颐穿着睡衣跑出来，又出新幺蛾子：“那我不计较你将这匹马借花献佛，你再送我一把枪。”
“你在幻想些什么？要枪就把马收回来。”
“不行，我两个都要。宋麒宋麒宋麒……”
她在他身上滚来滚去，滚得他脸色都变得有些微妙，抬手便将她推往一侧。于曼颐一计不成，灵机一动，忽然从包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来。
她到处找笔，找得宋麒将目光投来，神色甚至有些好奇。这好奇在他看清于曼颐递过来的东西后迅速僵住，碎裂，掉下满地的无可奈何。
小小一张白纸，先是两行陈旧字迹：
“本人宋麒，因多次欺骗于曼颐，又因客观因素无法发誓，今日立此欠条。见此欠条，如见本人。”
下面又是被划掉的上次欠款：
“又欠皮包一件，伤愈兑现。”
而在正当中的两道横线上，是于曼颐刚填上去的新鲜笔迹：
一把手枪，一匣子弹。
“你……”宋麒一时说不出反驳的言语。
于曼颐了然，意识到自己终于拿捏到了宋麒的软肋。他这个人啊，就是太注重承诺，太有契约精神——这下他赖不掉了！
赖是赖不掉了，生气还是可以的。宋麒目光在那欠条上停留好久，最终板起脸，很不高兴地说：“这么要紧的东西，你就给我用在要枪上。”
“因为枪也很要紧嘛。”于曼颐立刻说。
枪很要紧，而且很难弄，于曼颐身边这么多能人，但真能弄到手枪的，或许只有宋华章与宋麒——哪有和长辈要枪的！她只能来找宋麒了。
于曼颐看宋麒像个万能工具箱，要什么，说一声，过几天打开就自己变出来，枪一定也是如此。而他的表情让于曼颐确信，他确实是能给她搞到的。
他板着脸把欠条拿走了，攥成一团放进她送给他的皮夹，看来这交易他认下了。于曼颐长舒一口气，又贴近他，结果被他无情推开。
“你都答应了，还生气做什么啊？”
“我都答应了，还不能自己生会儿气吗？”
他当真不高兴了，这是很少见的。他也不再和于曼颐在床上靠着躺下，自己拿了本书去沙发上看，面色深沉，一言不发。
于曼颐突然发现自己平常随时大小气颇有些熬人，这会让伴侣很无所适从。她坐在床上自己检讨了一会儿，又凑到宋麒身边，和他说：
“你送我一把枪，我以后就再也不和你吵架了。”
“我不相信。”宋麒眼睛盯着书，冷声说。
“真的，真的，你摸我心脏，”于曼颐不知轻重，拿起宋麒的手就往自己怀里放，“我要是说谎，肯定心跳会加快。但是你摸，特别稳定。”
真是因为心跳稳定吗？于曼颐不知道。反正宋麒手被她拉过去以后，忽然抬起眼，打量起了她。
“哎呀，求求你了，你别生气了，”于曼颐又贴过去，往他腿上一坐，双手搂在他脖子后面，“你那么贵的马都送了，一把枪算什么啊？你要是这么不高兴，那我……我……”
于曼颐凑过去胡乱在他脸上游走一番，最后按照上次的理解，轻轻贴了下他嘴唇。
她感觉腿底下和以往坐他身上的感觉不一样，但她也不知道怎么了。宋麒一言不发地盯着她，手又从她上衣下摆里探进去，在她后腰处打圈。
她顺势靠到他肩上，想着怎么让他消气怎么来——但是宋麒的呼吸声，怎么听起来更像生气了呢？
“你不会还在生气吧？”她都哄委屈了，人挂在他身上，头垂在锁骨的窝里。
宋麒侧过脸，用下巴蹭了蹭她，语气又灼热又冰冷。
“对，”他说，“我憋着一股邪火，没地方发。”
“那你就发出来吧，”于曼颐语气可怜，“你骂我吧，别憋在心里。你老是什么事都憋着……都憋坏了。”
她以为宋麒会把她从腿上赶下去，然而他竟然双手往腰侧一滑，嵌着腿窝将她端了起来。于曼颐只能将手臂在他脖子后面收紧，以免掉下去。
她到现在还觉得宋麒是要骂她，骂就骂吧，干吗要站起来呢？
然而下一秒，于曼颐意识到，事情不对劲了。

第75章 不要回头（五）
◎约会一夜游3：学习最关键知识◎
于曼颐从宋麒身上学到了太多东西，他也给予了她所有的首次体验。她还从宋麒身上学到，哪怕是相同的一件事，也有许多不同的方法。
这方法与人的性格有关，也与最终的目的有关。而今天他的目的，显然不是像上次那么单纯。
他单手勾着她一侧膝窝，另一只手扶住于曼颐后背，又从脊骨攀升到后颈。她的上衣不知是何时滑落到了地板上，只剩下里面的一件吊带长裙，露出大片脊背和肩颈。那些露出的皮肤光滑而冰凉，然而他指腹滑过的地方，就变烫了许多。
他没有碰她的脸，但她的脸也开始发烫。她并没有故意想说什么，但喉咙里又传出细小而难以辨认的声音，如果不是他就靠在她耳侧，甚至是听不到的。
“你要说什么？”宋麒转过头，将嘴唇抵在她耳畔故意问。
她一个封建残余能说什么？这最终一步来得突然而猝不及防。他又把她向上颠了一下，让她更稳固地圈住自己后颈，而于曼颐头紧埋着他肩膀上，浑身收紧，如此牢固地与他嵌合，叫人摸不透是在配合还是对抗。
怎么总得哄呢，怎么做什么都得哄呢？宋麒无可奈何地摇头。她抱得太紧，他也不用托着她膝窝了，而是将一只手覆在后腰处，另一只手去摸她的头发，又将手指从黑发之间穿过，在后背上慢慢的抚动。
抚一下就松一些，终于从一个牢固僵硬的挂饰恢复成一个放松柔软的挂饰。她将眼睛埋进他颈窝，睫毛扫着皮肤，眼皮滚烫。
“你不是看过书了么？”
看书和实践又不一样。
“抬头。”
她才不要。
于曼颐很多时候都看不懂宋麒，他身上太多矛盾感，他总是又严厉又温柔，又粗心又细致，哪怕到了这一刻也是如此。他哄她的语气很耐心，唇齿贴在她耳畔，一句句让她卸下防备，但抚摸她头发的手却越来越用力，五指与发丝交缠，最终向下一拽，将她拽得压抑不住喉咙里的细碎声音，又骤然抬起头。
他已经坐在床上，而她半坐在他腿上，这让她的视角甚至是更高一些的。他将手从她发间抽出来，又整个覆住她脑后，带得她弯下腰，仿佛自愿一般触碰他的嘴唇。她腰软得厉害，却被他用另一只手牢牢攥着，将她的腰腹拢过去，紧贴住他的腰腹。
人的身体为何会如此贴合彼此的轮廓呢？
于曼颐没有再逃了，他引导了一切的开头，而后她就开始自发地摸索。她伸出胳膊抱住他肩膀，腰肢挺起而肩颈弯下去，她低头去吻他，双唇本能地触碰他的嘴唇，并在这一刻意识到她之前的那种方法是错误的。
原来亲吻是身体的本能行为，原来亲吻不是由意志控制的克制。她一边掉眼泪一边不顾一切地吻他，而他只是用手持续在后背安抚她，并在她喘气的间隙里用下巴蹭她的颈侧，又用气声问：“你哭什么？”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只是抱紧他继续亲吻，亲累了又哭着说：“宋麒你能不能不要走？”
“我不就在这里吗？”
他对她的开发又到头了，后面的还得自己来。于曼颐真是一个彻底的顽固分子，被他放到身子下面的时候还在顽固地抵抗，好像这一步是某个故事的最后一步，只要不到这一步，后面的故事就不会继续了。
“你不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我最喜欢你。”
“不行，你要只喜欢我。”
她用手背去擦眼泪，掌心还有那道年岁久远的戒尺打出的疤痕。宋麒低下头吻她的手心，又把她眼角的眼泪吻干净。
在那个最后的瞬间，宋麒确信，自己已经把已知的一切都教给她了，也把自己能给她的最好的都给了她。
她是父母早逝后被当做一件物件养大的于曼颐，在于家宅子里按部就班地长大，又被当做旧时代的遗物弃若敝履。但是这个小遗物在放风筝的那天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她把一个本来活不成的人救活了。宋麒从不觉得他是什么于曼颐的恩人与贵人，他连这偷来的一程性命都是于曼颐给他的。如此对比起来，他给她的这些帮助，就显得非常微不足道了。
是他要感谢于曼颐，而不该是于曼颐感谢他。她让他多做了许多真正改变了什么的事，而不只是为了一时的冲动在田埂下静默的死去。她让他能再陪伴养大自己的亲人一段日子，虽然多出来的日子也总在斗嘴和吵架。她还给了他好多笑容和快乐，让没有被见证成长的他，见证了别人的成长，又见识到这片宋家三代人试图捍卫的泥土之下，能生长出的最为坚韧的人性——
宋麒一直觉得，于曼颐要比他勇敢多了。他从始至终也只是在出生的阶级里摸爬滚打，而于曼颐一路走过来，九九八十一难，他从旁观到被打动，介入又抽身而出。时至今日，她已经成人了，而他也可以放心了。
她开始一直在哭，就像他对她做了什么不可饶恕的坏事。而后疼痛缓解，她才意识到这件事是好的，是让人开心的。宋麒很照顾她，发现她耳后的反应很大后，便一直亲吻和触碰那个地方。实在哄不住了，就又露出平日藏而不漏的恶劣，拽着她脚腕将她扯回怀里。他力气这样大，就像把她拖下田埂时一样，将她的脚腕与手腕全都攥青了。
“你太讨厌了！”于曼颐熟悉了流程后一边挣扎一边骂他。
骂也没用，他反倒说起更讨厌的话：“不是你和我要枪吗？”
这一夜未免太漫长了，他反反复复地作弄她，就像是太阳永远不会升起来了。后半夜的时候于曼颐实在熬不住，抱着他肩膀哀求：“宋麒，算了吧，还有以后呢，还有下次呢。”
她这半年成长得娇纵跋扈，要么和他发脾气，要么和他耍赖，还没这么低声下气过。宋麒笑起来，终于略作停顿，抵在她耳畔提要求：“那你求好听一些，说些我爱听的话，今天就结束。”
她哪里知道什么算好听，而宋麒又爱听什么话？两个人拧着劲儿对视，于曼颐身子底下的床单早就湿透了。
“其实你说过的。”宋麒又靠近她，用指腹在她嘴角和脸颊处摩擦。练枪练的茧子把她皮肤擦得干涩疼痛，他捏着于曼颐下巴，把她脸捏到侧过去，轻声提醒：“那你叫我哥哥吧。”
于曼颐给他气得挣了一下。她叫他哥哥的时候都在伪装，都是去做要紧事的，结果他自己心里暗暗享受起来了？
“很难为情吗？”
宋麒不捏她脸了，笑了一会儿，自己平躺，又把她抱到身上。于曼颐自己闭着眼睛生闷气，听到他说：“哥哥，我哥，哥……这不都是你自己叫的吗？我可没让你喊过。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他学她说话，“哥”字尤其拖得长，于曼颐哪里那么发音了？她执着地闭紧双唇，咬紧牙关，耳朵枕在他胸口上，听见男人缓慢而深的心跳声，一声声震耳膜，震得她胸口跟着一起，像在共鸣。
他没再折磨她，她一直不说话，那有节奏的心跳声又很催眠，累极了的于曼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他身子平展宽阔，的确是可以趴着睡的。宋麒抓过被子盖到她身上，吻了一下她头顶，又抬手把灯关了。
两个人的呼吸声都微弱了，他攥住她放在自己胸口的手，拿到唇边亲吻。肢体的牵动声里，是一声从喉咙里逸出来的、细微到不可闻的“哥哥”。
于曼颐后来反复回想这一夜，感到冥冥之中，命运还是给了他们诸多馈赠。比如她和宋麒之间，本质上，是没有留下任何遗憾的。

第76章 不要回头（六）
◎于曼颐，不要回头◎
于曼颐第二天醒得比平日都晚。她挣扎着从床上醒过来，裹着被子往起一坐，被子外面只露一个脑袋。
坐在沙发上的宋麒也在这时候抬眼看她。
两个人一对视，昨晚的记忆全都浮现。于曼颐没好气地看着宋麒，发现他都洗漱好了，衣服的每个扣子都扣得妥帖，整个人看上去衣冠楚楚。
再看看自己，还好有被子裹着，被子底下……
她又瞪了宋麒一眼，裹着被子站起身，又从夹缝里伸出一只手，“嗖”的一下将衣服抽到怀里，继而去洗漱了。
而宋麒从头到尾只是饶有兴趣又体面地看着她，样子真是让人火冒三丈的优雅。
于曼颐闷不做声地在浴室将自己打理了一番，也终于一扫身上的狼狈，并生出一股与宋麒秋后算账的底气来。她叉着腰走出去，站在端坐沙发读报纸的宋麒面前，气势汹汹地问：
“你枪什么时候给我？”
“吃早饭。”宋麒抬下巴指了下沙发前那张小桌上放的食物，倒是还热着，看起来是他从外面拿进来的，连咖啡也是他自己煮的。于曼颐也确实饿了，坐下刚吃了一口，又听到他一本正经地说：“昨晚给过你了啊。”
“……宋麒！”于曼颐咬着半口煎蛋，脸“腾”的一红，简直是火冒三丈。他们男人怎么那事前后像变了个人，变得如此不知羞耻？？
“好好好，”宋麒见她当真生气，举手投降道，“你欠条都用上了，我还能赖了你的？上次给你做护照那朋友就能弄，我回家里就给他打电话。”
“要等多久？”
“他这几日不在上海，”宋麒说，“不过两周后那剧场有公演，很多学生和工人都会来，他也会。我到时候让他顺路带过来，我拿到手就给你，绝不耽搁……行吗，领导？”
于曼颐略略消气。
两个人这才踏实将早饭吃完，宋麒间或又说了些不该说的话，挨了于曼颐许多打。两人一同走出别墅，正准备离开时，马夫却跑过来了。
“宋先生，宋先生，”他弯了下腰，和他说，“你们最近还过来吗，不用马吧？”
“最近？怎么了？”
“哎，宋女士说……”马夫很难为情，“她想把马接去她在上海那庄园，在院子里养几天。”
“她有病啊？”宋麒脱口而出。
“宋麒！”于曼颐叫停他口出狂言。
“她今早打电话来要的，”马夫道，“她说这马送你骑，没说她不能欣赏。而且她已经答应带给几位朋友看了，就接过去几天……”
宋麒没话好说，摆手道：“这是于小姐的马了，你问她吧。”
于曼颐当然不会拒绝。反正马都是她的了，送到宋华章那里养几天，又不会不认她。况且……
她抬起头，朝被马夫带出来，正在草坪上放风的这匹黑马走过去。
真漂亮啊，也很高大，最重要的是，它昨天和于曼颐相处了一会儿，便开始认她了。于曼颐之前也骑过几匹，都没有与这匹马的契合感，她将手放到它的后背上，轻轻地抚摸它的鬃毛，果然看到它抬起头与自己对视。
她又用额头触碰了一下马的侧脸，黑马也顺从地低下头，与她额头相触。它的蹄子踩在地面上，发出“哒哒”的声音，于曼颐第一次感到了人与绝对忠诚的动物之间的联结。
“我真的好喜欢它。”她喃喃自语。
不出意料，宋麒又开始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但碍于马夫在身边，说的十分隐晦。他说：“你昨天可答应了，你要只喜欢……”
最后一个字没说出来，于曼颐踩了他一脚，就跑走了。
两个人就这么拌着嘴开车回了上海，于曼颐知道，那匹马下午也就被送去上海了。她太喜欢它了，准备借着拜访宋华章的名义这几日多去看看它，她也确实这么做了。
只是才去了几回，宋华章就看出了名堂。她这才知道宋麒将这匹马送给了于曼颐，带她去探望在后院闲逛的黑马时笑道：
“竟是送给你了吗？那我便不心疼了。不过他竟舍得送给你……他从小就最喜欢好马，还曾为了我父亲将一匹退役的赛马送给我而不送他赌气不吃饭呢。”
“他自小就这样倔吗？”
“的确，倔极了，”宋华章感慨，“只要是他认准了的人和事，那便当真是认下了。后来那匹马生病去世，他自己去将它埋了，终日闷闷不乐。父亲说再送一匹同品种的给他，他也不愿要了。”
于曼颐头一次听宋麒少时的事，她对他的了解终究还是太少了。两个女人站在后院里看着黑马低头漫步，于曼颐走过去捋了捋马鬃，忽然问：
“那匹马叫什么呢？”
“哪一匹？”
“宋麒认下的那一匹。”
“我只是随口起了一个名字，我的马很多，”宋华章回忆片刻，“但宋麒也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而且他提起它也只用这个名字……叫麒麟。”
“麒麟？宋麒的那个麒麟么？”
“的确。”
“他现在那一匹，我记得不叫这个。”
“他只认那一匹叫麒麟的。”
“这样啊，我还想，将这匹叫做麒麟，他或许会高兴……”
宋华章想了想，开口道：
“不一样，若是你叫，他或许就认下了……曼颐，你总是不清楚你在他那里的分量。他都将这匹马送给你……我了解他，他若是愿意把这样一匹马送给你，那你做什么，他都是愿意的。”
于曼颐回头看着宋华章，看了一会儿，又转回目光，将嘴唇贴近黑马的耳朵，轻声说：“那我就叫你麒麟了。”
黑马抬头看她，又将头贴到她脸侧了。
宋麒只休了那一日靠于曼颐的背景画换来的假，而后便没再来找过她，唯一的动静也只是某日给她公寓大楼下的电话机去电，和她说定时间，让她去剧场门外拿东西。
“啊，莫非是……”于曼颐的声音在看到附近有人路过时迅速停下。
“对，到了，”宋麒嗓音有些哑，听起来最近是累极了，“我实在没时间取了再给你送去，还得烦劳你亲自过来拿一趟。”
这有什么烦劳的，他在电话里说话这么客气，倒不是那天那副不知廉耻的样子。或许是他旁边也有人，但于曼颐还是被他的生分弄得有些不开心。
她没有回应，沉默片刻后，宋麒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曼颐通过话筒里的声音猜测他或许转了个身，背过了附近的其他人。
他声音低，有点哑，很疲惫。
“你没有话与我说吗？我来得及听一件。”
于曼颐想了想，说：“有，我……我给那匹黑马起了个名字，叫麒麟。”
宋华章说他不会生气，但于曼颐也不确定，说也只是试探着，若是宋麒不愿意她就改一个。不过宋麒显然是愿意的，他在电话机里笑了笑，说：“好啊，好名字，会取。”
“我还能再说一件吗？”
“说吧。”
“我想你了。”
于曼颐听到话筒那边沉重的呼吸声，他似乎在叹气。短暂的沉默后，宋麒说：“那你演话剧那天来找我，我出去给你送东西时，多和你待一会……那破机器，总不会演的时候又坏掉。”
于曼颐开心了一点点，宋麒明显也开心了一点点。他那边的噪音又嘈杂起来，有人过来和他讲话，他匆匆应下几句，便把话筒挂掉了。
演话剧的日子很快就到了。
于曼颐已经知道他们这工作的隐蔽性了，因此她去之前便将自己打扮得十分低调，没有穿旗袍洋装，而是换了长裤与带口袋的上衣。只是她的鞋子都是配裙子的，于曼颐翻了很久，最后干脆将马靴穿上了。
她在镜子前照了一番，感到自己这身衣服倒真像一个外地来沪的马夫。
她来过剧场两次，都是宋麒带着的，自己走还是头一回。但于曼颐越靠近剧场就觉得不对劲，她总觉得背后有一双、不对，是许多双眼睛在盯着自己。可当她回头时，那些眼睛又都消失了。
她在繁华的街上走着，走着走着，就想起宋麒那句“若是你和于家的下人们说他们本该拿更多工钱，于家人会给你好脸色吗？这上海滩，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宅子和房顶的于家大院罢了。”
于曼颐顿住了脚步，不再走了。
会是工部局的人吗？会是刀疤鱼他们吗？于曼颐感到后脊慢慢蹿升起一股寒意，不行……她不能去找宋麒！
他没有和于曼颐直说那话剧是演什么的，但那话剧的性质恐怕与“和于家的下人们说他们本该拿更多工钱”很相似。今天剧场里去了那么多进步的学生和工人，宋麒当初只是发了一篇文章，就险些丢了性命，若是今天他们发现了这个会场，那些学生工人会如何？那些曾经用温热的手握住于曼颐的演员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大街上人来人往，背后那些眼睛只是盯着于曼颐，并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她不能再走了，再走会给他们带路。她也不能去小路，去小路他们一定会动手的。于曼颐在马路上站着，手脚冰凉，眼前发黑——她该怎么办？她到底该去哪里？！
眼前忽然掠过一道黑影，是一辆汽车从她眼前开过。那辆车遮住她的一瞬间，于曼颐觉得后腰的衣服一紧，她来不及尖叫，瞬间就被人拽进一条里弄。
于曼颐眼泪都要被吓出来，但抬起头时，那几乎被吓出来的眼泪又变成了松了一口的气。搂着她的人是宋麒，他将她抱在怀里贴近墙壁，从衣兜里拿出一把枪塞进她手里。
“宋麒，有人……”于曼颐小声说，“有人跟着我。”
“连你也跟？”宋麒意外了一瞬，又恢复了冷静，“也有人跟着我。”
他自己也有枪，又摸出来一把，攥在手里。
“也跟你？是从剧院跟过来吗？”
“不是，从公寓出门就在跟了。”
这巷子很窄，他们躲在一辆推货的车下面，看到两双脚从马车外靠近，又远离。两个人等了很久，确信再没有人过来后，宋麒终于扶着于曼颐，慢慢从推车下面爬了出来。
她脸色煞白，宋麒把枪从她手里拿出来，打量她这一身打扮片刻，又帮她塞进了马靴一侧。
“你去找我姑妈，”宋麒说，“现在就去，没人敢在她那闹事。”
“那你……”
“我得去报信，让他们立刻取消演出，”宋麒脸色很冷，看起来问题比于曼颐想的严重，“这次演出有问题，一定有问题……我觉得贺处长……”
“贺处长？”
“别再问了，你快去找我姑妈，我不去找你就别离开。”
枪别在马靴里，又硌又沉，这是宋麒最后塞给于曼颐的东西。他给她指了一条与他们进来的路相反方向的巷子，几乎是有些严厉地在催促她：“快走。”
“你和我一起……”
“我不能去，我去通知剧场的人。”
于曼颐明白了，这些上海滩的“于家人”要等剧场的演员和观众都到齐，再把所有人一网打尽。只要演出取消，他们就会扑个空。
可是宋麒……可是宋麒！
于曼颐知道自己带不走他，他就是这种人，他和卢相沧在火车站被游家人围住，他也是叫卢相沧带着游家姨太离开，自己去拖延时间。他从始至终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怎么会跟着于曼颐去他姑妈家躲下呢？
于曼颐在极度惶恐里看到一个命运的齿轮在她面前旋转起来。宋麒救下了游家的姨太，又闹上了报纸——这件事名声如此恶劣，让被下放绍兴的贺处长调不回上海。如今贺处长真的回到了上海，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宋麒！
她已经在往姑妈家的方向走了，又在这个时候控制不住地把头转回来。宋麒竟然也在看她，他不能高声说话，于是他只能把声音压低，又用他那像在话筒里一样、略带沙哑的嗓音和她说话。
“于曼颐，”他看她的眼神如此平静，就像当初她站在于家宅子的二楼，见到他的第一眼一样，“不要回头。”
于曼颐，不要回头。于曼颐，不要回头。
枪还在硌着她的小腿，于曼颐逼着自己将头转回来，真的没有再回头，而是大步地奔跑起来。
她要去找宋华章，她不能回头，她不能太慢。找到宋华章，一切都有转机，她可以安全，就算工部局真的抓了宋麒，宋华章也有办法周旋……
于曼颐疯狂地跑，跑得喉咙干枯，肺疼得喘不过气，跑得藏在靴子里的枪硌在小腿上，恐怕已经将她皮肤硌青了，硌破了。
她疯狂地跑，不顾一切地跑，不回头地跑，跑过了好几条街，终于看到了宋华章别墅的大门！门口没有人，于曼颐扶住膝盖喘了两口气，用尽全身力气去按门铃。
然而就在于曼颐的手抬起来的一瞬间，她忽然听到了耳后传来棍子袭来的风声。
宋华章别墅的大门并不正对着人来人往的大马路，而是一条梧桐密布的安静小路。于曼颐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但这尖叫声迅速被人用湿透的布捂着口鼻堵了回去。
昏迷前的最后一瞬，于曼颐听到了两个声音。
一个是人的，那人说：“妈的，这贱人真能跑，怪不得刘老板说她难抓。这么多人从她家门口开始蹲，追到这才追上。”
另一个竟然是马的。是紧邻着这条街的别墅花园里，正在散步的麒麟听到了她那声短促的尖叫，然后发出一声暴躁的嘶鸣。

第77章 不要回头（七）
◎于曼颐，别怕◎
是秋天，这竟然又是一个秋天，是和宋麒与于曼颐初遇那天一样的季节。
稻谷又在成熟了，这些庄稼似乎从来不管城市里的动荡，它们只是沉默的在这片土地上生生不息。这是于曼颐第一次走公路回绍兴，没有运河的水波与铁轨的顺畅，她被关在马车里，每一次轮胎的滚动都压实在土地上，每往前一寸都那样颠簸。
她吸入了太多让她昏迷的气体，意识并不清醒。但在几次非常短暂的苏醒时，她看到自己的手脚都被麻绳紧紧捆锁着。他们没让她坐着，而是将她丢在座椅之下，又用一些稻谷将她的身子盖住。
于曼颐能感觉到自己后脑的疼痛，那一棍打得不计后果，让她眼前时不时发黑，再配上吸入的迷药，使她用尽全力也无法从乏力和昏迷中逃脱。
马车的窗帘也是被木板钉死的，她看不见车外，也对时间丧失了概念。于曼颐试图移动自己的身体，然而那两个绳结将她的手腕和脚腕捆出了血印，她身上又毫无力气……她为什么这样没有力气！
她唯一能感知到的，就是这辆马车没有停过。两个车夫交替驾驶，从上海一秒不停地奔回绍兴。于曼颐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如此清楚他们是要去绍兴，或许她毕竟是这里的孩子，当她回到自己的故乡、又嗅到这里泥土和河水的气息，她的身体自会产生相应的感知。
然而这并不是她自愿回来的。
第四次从黑暗中挣扎着苏醒过来时，于曼颐终于听到了马车之外，车夫们的对话声。她更加确信了目的地，因为他们说着一口与她一样纯正的乡音。
“一动不动，不会死了吧？”
“不会，我刚才试过气。”
“命真硬。”
“是啊。”
于曼颐预感到他们要说些要紧的信息，用尽全力将被捆起的手放到自己嘴边，狠狠一咬，满嘴血腥味。
黑暗终于没有再次迅速将她俘虏。
“看天色，今晚就能到了，刘老板也能到吧？”
“是明天一早，走丞相坟那条路，你知道吧？”
“知道，他在隔壁县城嘛。”
丞相坟，于曼颐也知道。她瞪大眼睛，试图听懂他们到底在说什么。于家所在的乡下没有刘老板，他们那儿没有刘姓的人做生意，所以刘老板是……
于曼颐压抑住了嗓子眼里的惊叫。
刘丰盐。
是刘丰盐！
她想起了上次那黄包车老伯所说的——于家赔光了彩礼，二妈便将于家大院赔给了刘丰盐。所以他们现在要去……
于曼颐绝望地闭上眼。
她为什么又要回到于家大院，她为什么就逃不出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分明已经见证了三妈的疯，三叔的残，于老爷的痴，和一场遮天蔽日的大火，为什么又入主了新的主人，为什么这些人杀不干净，又阴魂不散！
咬破的手腕不顶用了，血慢慢凝固，黑暗从脑子里再度席卷过来。于曼颐尽力睁大眼，眼皮却控制不住地粘合。马车飞驰，碾过一块碎石，颠得她身体狠狠往起一弹，撞在车座的底板，又砸回车底。
在这个再次昏迷的瞬间，于曼颐脑海里浮现了最后一个念头：宋麒呢？宋麒怎么样了！
然而她没有时间想更多。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马车不见了，于曼颐周遭，已经全黑了。
药效终于过去，于曼颐可以移动自己的四肢。她尽量让瞳孔适应眼前的黑暗。但这不是正常的黑，她显然被关在了一个漆黑的密闭空间里。她的手脚依然是被捆着的，于曼颐滚动身体，去撞击身旁的东西，碰了两下就感觉到了——这是于家以前祠堂的柜子。
她对这地方太过熟悉，因此识别出来并不困难。但是那柜子上分明摆放了许多牌位和祭品，一撞就会咣当只响，现在为何毫无声息呢？
于曼颐在黑暗里意识到，是刘丰盐把于家祖宗的牌位都丢弃了。这祠堂现在灰尘密布，无人使用，与一个库房和牢房也并无差别。
她还想再试着动动手脚，但祠堂门外忽然传来了一种奇怪的脚步声。这不是正常人走路的声音，而像是什么沉重的东西，在地上拖着，拖着，拖着……
“咣当！”
门被对方狠狠推开了。
星光终于透过打开的外门洒进祠堂，与星光一同的，还有于家屋檐底下点起的诡异的红色灯笼。刘丰盐来接亲的前一天，这些灯笼就被点亮了。这一天，他们又把灯笼挂起来了。
好奇怪，门开了，是应该有人进来的，起码要看到一个人影，可是于曼颐什么都看不见，门外空荡荡的，像是鬼把门打开。
她的视线就这样从上往下地落，一直落，落到一个距离地面只有半米多高的地方时，她终于看清了一颗蓬乱的头，和一双满是恨意的眼。
她在这个瞬间恢复了所有的力气，用脚蹬着地面，疯狂地向后退，退，一直到后背“咣当”一声撞上柜子。而那个坐在地上的人手里拎着一根棍子，一言不发地爬过了祠堂的门槛，又用五指撑着地面，一点点地把自己挪了过来。
于曼颐无声地流泪，像是见到了恶鬼。那恶鬼冲她咧着嘴无声而癫狂地笑，笑到自己也流下两行眼泪。
他用被火燎过的、接近失声的嗓子和她说话。他要说清楚话并不容易，每一个字吐出来，喉咙都像是在遭受刀刮，可他还是要说，一字一顿，每个字都在仇恨里浸透了。
“曼颐，这不是我的好女儿……”
“曼颐！！”
话音方落，他就抄起那根棍子，往于曼颐膝盖上狠狠一击。
昏迷时她的身体对一切都很迟钝，如今药效退去，所有的疼痛都变得如此清晰剧烈。于曼颐尖叫一声，屈身侧躺，感到膝盖骨被打裂了一般疼起来。
“疼不疼？曼颐，疼不疼？！”
三叔又开始笑了，他已经疯了很久了，他在癫狂里仍然铭记着仇恨，如今他的仇人终于回来了。
“那天房梁砸下来，我，也是这样，疼了一夜啊！”
那房梁显然不止砸断了他的腿，他连嗓音都变得怪异的尖。于曼颐尽力将身体蜷缩起来，感到那棍子砸在自己胳膊，后背，以及最刁钻精准的膝盖处。
她不愿尖叫，她不愿意在这样的人前表现出自己的痛苦和恐惧，就只能狠狠咬着嘴唇，将所有声音都合着眼泪吞回去。
左边膝盖以下的腿在剧痛中逐渐失去了知觉。
“还好，还好……”三叔忽然停下手，喃喃自语道，“我在火车站看见你了，哈哈哈，我在火车站，我看见你了！他们把我赶走了，可是我看见你了！那辆火车是去上海的——去上海的火车啊！原来你哪也没去，就躲在上海啊！”
于曼颐双眼紧闭，想起了她坐火车最后一次离开绍兴时，站台上的嘶喊声与工作人员的驱赶。
“我在镇上，我怕也要爬回来啊！我爬回于家找了刘老板，我告诉她你就在上海啊！”
“哈哈哈哈哈，曼颐，刘老板将库房还给我住了，我不用睡在桥洞底下了，我又有地方住了，哈哈哈，我不用淋雨，挨饿，给人当成乞丐打……于曼颐！”
他声音骤变，突然从地上爬过来，双手掐着她的脖子质问道：“你要过饭吗？你被人当街打过吗？你穿得漂漂亮亮，在上海做起好好小姐了——呸！你个臭婊子！”
他疯了，手上不知轻重，于曼颐发不出声音，整张脸被憋得青紫，喉咙里咯咯作响。三叔将被烧毁了五官的脸凑近她，怪声道：
“曼颐，你好狠的心啊。我们不过是要将你嫁人，你就要烧死于家所有人。你说我是最坏的——于曼颐！我看于家最坏的人，是你啊！”
于曼颐窒息的前一秒，三叔又毫无预兆地将手松开了。
“不过你逃不过的，”他又用手撑着地，一边往后退一边发出怪笑声，“呵，哈哈哈哈，你逃不过……刘老板派人在上海搜啊，搜啊，到处找你的名字，竟然在月份牌的落款上看到了？商务印书馆……好气派啊……你好有出息……可那有什么用！”
“你要嫁人，你是要嫁给刘老板的！你是人家下过礼，下过聘书的姨太太，这就是你的命，你逃不过的！”
“明天一早，刘老板明天一早就到了。这院子里的灯笼都是为你点的，你看看，这双喜字也贴上了……啊呀，我还是他的亲家呢，那我那库房里，是不是能多要一条褥子了？”
三叔双手撑着在原地转圈，为一条尚未兑现的褥子喜极而泣。
“嫁人喽！喝喜酒喽！”他一边唱着一边往前爬，艰难地爬过了祠堂的门槛，“咣当”一声砸在地上，又将那门反手关上了。
门没关严，门缝里洒下一缕月光。于曼颐的脸被那月光照着，终于缓慢而无声地淌下一行泪来。
三叔的歌声也消失了，直面被烧毁的人脸的恐惧淡去，身上的疼痛也慢慢消失，唯一恒久而钻心的，是膝盖骨深处针扎一样的剧痛。于曼颐疼得动弹不得，她缓缓地转过头，避开月光，又将眼睛闭上，意识逐渐被黑暗吞噬。
没有办法了。
她没办法了。
她被捆住了，她的腿疼得动不了。刘丰盐明早就到，宅子里都是他的家丁，红灯笼点起来了，她要嫁人了。这次她没有周旋的时间，他就要在这里娶她。她势必成为他的姨太太，自此被关进深深的宅子里——扫盲班，上海，商务印书馆，都会成为过去，或许有一天有人和她提起这些名词，她也只会觉得陌生，都想不起那些是自己的亲身经历。
那她得趁着现在在仔细想一下，好好的想一下。于曼颐流着眼泪想，这一夜过去，她或许连想的资格都不会再有了。
她开始想很多人，很多地方，脑海里的一幅幅画面如电影一般闪过——苏文的画室，石桥上的游筱青，老板娘的布店，商务印书馆如钢铁机器一般的蒸腾，和她吵架又抱住她哭的尤红，姜玉，宋麒……宋麒……宋麒……
于曼颐控制不住地流眼泪，鬓角的黑发全被泪水浸透。
她无力再去想别人，宋麒在一瞬间将她的回忆全都填满了。她想起他与她的第一眼对望，黑色的学生服，像是漆黑的飞鸟。她想起他躺在地窖里和她吵架，撑起身体叫她补服成精。他站上墙头把她的风筝放飞，他重回于家用身体隔开她与于家。他在地窖里写字，低着头，给她摆放了桌椅和画册。
他带她离开，站在墙下张开手臂，让她跳下去。他和她坐船，她睁开眼，运河上空无边无际的星河。他们在上海再次相见，她扑进他怀里，大哭自己受的所有委屈。
她被刘丰盐搜查第一个求助的人是他，她考上商务印书馆第一个知道的人是他，他送了她一条那么漂亮的裙子，又因为她要改旗袍袖子和她吵架——他们为什么一直在吵架呢，他们为什么不能好好的相处几天呢？
他中弹了，躺在床上，静悄悄的，她坐在她床边，把抄来的笔记一本本地从包里拿出来。尤红被抓走，他包好了她身上所有伤口，又和她一起演了一出好戏。他终于和她恋爱了，粗心到忘记表白，但又带她去他长大的地方住下，教她打枪，骑马。他说于曼颐，你别怕。该教的东西都交给你了，你唯一记着的就是，别怕……
于曼颐，别怕。
于曼颐，不要怕。
不要怕，不要怕，不要怕，不要怕……
月亮又升高了一些，月光从门缝里流淌着，再度流到于曼颐的脸上。她睫毛颤动，缓慢而一点点地睁开，眼睛忽然黑得深不见底，像是将这片夜色都吸进去了。
她身上的所有知觉都在复活，疼痛加倍，力量也加倍。她膝盖疼得比刚才还要厉害，但她还是屈起身子，用嘴叼住手腕上的绳结，开始用力地撕扯。
这是绍兴的绳结，绍兴乡下人捆牲口的结。但她会解……
她忽然想起自己会解！
她用牙把绳结咬松了，又用没受伤的膝盖去顶。于曼颐弓起腰，两只手腕缠绕交叠，脑海里全是宋麒的声音：“你再多绕两圈。”
多绕两圈，她得多绕两圈。
腕上被拧出了血，这麻绳要比毛巾捆得结实多了。于曼颐用尽全身力气，又拽又咬，在某一个瞬间，她忽然感到腕上的捆绑感骤然一松，那截麻绳软弱无力地掉在地上。
她立刻坐起身子，用手去够脚腕上的绳结。一样的绳结，但她膝盖太痛了，起身让疼痛加倍。于曼颐咬着嘴唇，喉咙眼里一股血腥味。她用尽全身力气，脸色煞白，终于将脚腕上的绳结也解开了。
三叔居然没有将祠堂锁门，他一个疯子，他哪懂得锁门呢？
那根打断了于曼颐膝盖骨的木棍就扔在地上，她用两只手和一条腿拖着自己使不上力气的那条，终于爬到了木棍所在的位置。她把身体的支点架在木棍上，又在站起来之前将手伸进马靴里，掏出了宋麒最后塞给她的那把枪。
枪沉甸甸的，宋麒已经给她上好子弹了。于曼颐把枪栓拉开，用尽力气撑着木棍，一点点挪到了祠堂门外。
院子里没人，人都在屋子里，开着灯，人影映在纸窗上，像鬼影。她再次利用了自己对于家地形的熟悉，在一切漆黑无人的地方行走，避开了所有可能与人正面撞上的小路。
她不能走正门，正门一定有人。于曼颐凭着记忆往后花园里走，但心里又很是焦急：她现在的腿，根本爬不上那座假山啊！
但她很快意识到，自己连假山也没有机会试爬了。
几乎就在于曼颐抵达后花园的瞬间，于家院子另一头，忽然传来一声咆哮：“祠堂！谁把祠堂门打开了，于曼颐跑了！”
于曼颐跑了！
这消息无异于一声惊雷，将整个喜气洋洋筹备婚礼的于家院子都炸蒙了。于曼颐听到身后传来嘈杂的脚步声，许多人都开始四下奔跑。后花园目前没人，但下一秒呢？
她再次忽视了膝盖钻心的疼痛，使劲用一条腿跳着，跳到了杂草丛生的花园深处。那扇地窖的门静静地生锈，被杂草掩盖着。于曼颐将门打开，不再顾得上什么梯子，直接一脚踩空，将自己摔了进去。
她身子重重落地，“扑通”一声，随之而来的是地窖门的闭合。于曼颐浑身剧痛，又咬着嘴一声不吭，因为地窖上面很快传来人们搜查的声音。
“后花园有吗？”
“没有！没有！”
“假山后面！假山上面！”
“都没有啊！”
有人在地面上行走，脚步声就响在她头顶。她蜷缩起身子，手撑着泥土，脊背贴住墙面，又将枪举起来，直冲着地窖的门。
她胳膊举得发酸，几乎支撑不住时，嘈杂的脚步声终于远去了。
“又给她跑了……她于曼颐是不是会飞！她莫非还有翅膀不成！”
“完了，这下完了。又跑了，刘老板明早就到。他要是知道了，我们都得……”
“继续找，继续找啊！都给我出去抓，去码头，去火车站，去所有出城的路，给我抓回来！她一个丫头片子，哪有那么大的本事！我就不信了！”
所有人都在跑，脚步声轰隆作响。于曼颐浑身没有力气，忽然又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哭喊着：“我的褥子！我的褥子呀！我没有褥子啦！”
四肢着地攀爬的声音也消失了。
于曼颐闭上眼，她感到绝望。所有人都出去找她了，但她并没有安全，她现在甚至不知道怎么从地窖里爬上去！她的膝盖根本没法让她去爬那个以前自如上下的梯子！
宋麒，怎么办啊。
宋麒，宋麒！
她还是下意识地寻找宋麒，可是宋麒不可能出现了。他只是反反复复地在她耳边说，于曼颐，不要怕，于曼颐，别怕。
对。
于曼颐睁开眼，眼神忽然变得很决绝。
她还可以死。
她不可能嫁给刘丰盐，她宁愿死。她手里有枪，这就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
但她的手怎么都举不起来，就像是地窖里有人在死死按着她。这地方除了她和宋麒没人知道，是宋麒在按着她吗？
就在她这样想的下一秒，地窖的门忽然被人“咔”的一声拉开了。手腕上的压迫感迅速消失，于曼颐火速抬枪，就在她要朝着地窖门射击时，一道熟悉的声音竟然传过来：
“二小姐，二小姐，你在吗？”
于曼颐浑身的血液冰冷又沸腾！
是齐叔！
是于家人要卖掉她时，提起她父亲若是见到今日的齐叔；也是那个总坐在于家门口，玩忽职守又无所事事的齐叔！
于曼颐的眼泪再次流下来。齐叔手脚并用，举着一台油灯，从梯子上爬了下来。油灯照着他皱纹密布的脸，她才走了不到两年，齐叔都这样老了。
他伸手来扶于曼颐，抱着她将她搀起来，看见她手里漆黑的枪口时，吓得身上一哆嗦。
“啊呀，二小姐，你怎么还用枪呢？”
“齐叔，你知道我在这儿？”
“你以前不是成日和那男学生藏在这聊天？”
他扶着她去爬梯子，于曼颐又惊慌，又恍然，又感激。齐叔早就知道，齐叔什么都知道。他不是玩忽职守的看门老头，他早就知道他们的秘密。他每一次路过都故意发出很大的动静，他什么都不说……
于曼颐一边流眼泪一边被他拖着后腰去爬梯子。
膝盖钻心地疼，但齐叔在身后给了她大部分助力。于曼颐拼尽全力爬上地面，将要摔倒时，又被齐叔从后面扶着。
“二小姐，快跑吧，”齐叔急匆匆道，“他们都出去找你了，你从大门跑，你尽管跑。”
可她怎么跑啊！
于曼颐用尽全力拄着木棍，问：“齐叔，家里有没有马？”
“马？哪有马，于家早就把马都卖了。刘丰盐来的时候，就剩下我一个糟老头。你要马，我……”
于家门外忽然传来一声暴怒的嘶鸣。于曼颐和齐叔同时回头，那嘶鸣又来了一声，穿透半夜秋日的冷气。
于曼颐忽然激动道：“麒麟！”
麒麟为什么会在绍兴？
齐叔急忙去开门，于曼颐则在身后用尽全力而一瘸一拐地跟。于家大门打开，门口站着一匹气喘吁吁的黑色大马，它跟在马车后面一直跑，一直跑，跑得乌黑发亮的皮毛都蒙上了道路的灰尘。
它胸口许多划伤，是被铁器划出来的。于曼颐愣了一瞬，意识到它跃过了宋华章花园的铁栅栏——他竟然撞倒了那铁栏，跟上了他们的马车！怪不得它听到她尖叫时，会发出暴怒的嘶鸣！
“二小姐，你会骑马？”齐叔震惊，又心有余悸地看向她手里的枪。
“我会骑，”于曼颐泪流满面道，这都是宋麒教给她的，他已经把一切都教给她了，“齐叔，你扶我上马，我一个人上不去。”
“哎，好，好，二小姐，我来扶你。”
他帮着托举于曼颐，苍老的手一直在抖，气喘吁吁。麒麟弯下腿任由她跨/坐，又在她坐稳的一瞬喷着气站直身体。
马起身的一瞬，齐叔就变得非常矮小和苍老。这是这个世界上最后一个叫于曼颐二小姐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她被叫了二小姐不会反驳的人。她低下头看着齐叔，喉咙哽咽道：“齐叔，我……”
“走吧，二小姐，”齐叔颤巍巍地倒退，又朝她提起了灯，“你真的好像四少爷小时候，于家一群混账，只有你们父女……快走吧，二小姐，不要回头啊！”
于曼颐，走吧，不要回头。
他也让她不要回头！
麒麟鼻子又喷了一口气，它从上海一口气跑过来，已经累极了，但还是支撑着四蹄，等着于曼颐的驾驭。她俯下身子抚摸它的脖子，脑海里迅速想：去镇上的路都有刘丰盐的人，码头有，火车站也有……
她眼神忽然清明，直起腰来勒住缰绳，有力的那条腿踢了一下麒麟的身侧，黑马眼神振奋，立刻带她往她指引的方向奔去。
天这么黑，但是也要亮了。
这片土地地势开阔而肥沃，放眼望去，是故乡望不到尽头的稻田。于曼颐策马在明暗交界的田埂上狂奔，马的四蹄在柔软的泥土上留下极深刻的印记。平原的尽头有了隐约的山峦，山路上浮现了清晨特有的浓重的雾气。
这不是于曼颐第一次走这条路。
是绍兴的荒郊，荒凉的郊外尽是孤坟，是通往丞相坟和姑娘坟的那条山路。于曼颐策马狂奔，越跑眼神越凌厉，越跑越是浮现出一身的杀意！
麒麟身上开始出汗，汗水重刷了细密的皮毛，洗刷了一身尘土，一匹天神一样黑色的巨马撞碎了这片多年不化的山间雾气。于曼颐一手拉缰绳，一手握着枪，终于在这晦暗的天地间，听到了山路上传来的锣鼓声。
刘丰盐竟这么着急。他不但自己回来，还直接带了迎亲队回来。这吹锣打鼓的队伍上次没接成于曼颐，今日又来了，像一群傀儡一般在雾气里摇晃着。队伍最前面，是一个骑在戴了红色绣球的马上的，穿着喜服的男人！
这是一直迎亲的队伍，他们如此欢喜，又如此缺乏纪律，刘丰盐还不如带一支家丁回来。这些摇头晃脑、敲锣打鼓的人在看见雾气里缓缓浮现的于曼颐时发出了惊讶和起哄一般的笑声，而这笑声又在看清她手里的枪后被冻结。
于曼颐举起枪，朝天鸣。
队伍立刻散开了，身后的花轿也跌落山路碎石。迎亲队的人们尖叫着四散奔逃，唯一没走成的，是那个坐在队伍最前的马上的男人。
他的脸隐藏在一团雾气里，于曼颐并不好奇，她根本不想知道刘丰盐长什么样子，就像是她也已经忘记了表哥的样子。他们行尸走肉，或许根本就算不得活着，他们不需要长相，他们最大的意义莫过于在于曼颐面前成为一个符号，一个让她起了杀心的虚无之意。
他在害怕，他也想逃，可是于曼颐的枪已经对准了他。他策马去哪里，她的枪口就对准哪里。他的马也在害怕于曼颐的马，麒麟是何等的马匹？黑色巨马的逼近让那只矮小的迎亲马吓破了胆，后背一抖便将自己的主人摔落在地，而后撒开四蹄狂奔，消失进山间的雾气。
走吧，都离开吧，为虎作伥不是你们的罪恶，你们后半生仍能悔改。可是刘丰盐！
逼死游筱青的刘丰盐，抓了于曼颐的刘丰盐，杀死了许多姨太太以至于只能跨过黄河找新妻的刘丰盐，他不配有回头路了。他的脸仍然被雾气团着，雾气也让他窒息。他在地上滚，爬，哀嚎，终于在某一个时刻直起腰来，往山路一旁的丞相坟栽进去。
游筱青，你看着吧，于曼颐要替你杀人了。刘丰盐往荒芜了的丞相坟神道狂奔，而麒麟也稳健地迈着四蹄跟了过去。它的马蹄如此沉重，踩在泥土上发出一声声的闷响。于曼颐没有逼得太近，她就要这么一点点跟过去，她想起游筱青上吊而亡，那喉咙也是这样被绳子一点点勒断，又一点点窒息。
神道到头了，石头雕刻的石像生也消失了，路的尽头只有荒芜而巨大的坟堆，和倒塌了的墓碑。刘丰盐在雾气里惊恐的回头，看见于曼颐骑在如此高大的黑马上朝他逼近，手里拿着一把漆黑冰冷的枪，她的眼睛也是漆黑的，是全黑的，就好像瞳孔已经弥漫到整个眼球了。
哭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来，这是通往姑娘坟的路，她们都来看热闹了，一边看一边发出快乐的哭声。于曼颐终于把枪抬起来，对准刘丰盐的眉心。
他还想跑，他竟然还想跑。他撅起屁股，弯下腰，从麒麟的四蹄之下爬了过去。他在某个瞬间，甚至觉得自己跑掉了——
然而下一秒，子弹穿过他的后脑，打碎他的颅骨，穿透他的脑子，又从他眉心将他的脸撕开了，撕出来一个大洞，把他整张脸都打碎了。
那团裹着他的脸的雾气终于散开了，因为他的脸皮已经和骨血碎在一起了。
他没有往前扑，他身子歪斜，向另一侧倒去，然后七扭八歪地，倒在了那个于曼颐两次路过的青石雕刻的太师椅上。
而在他的身后，是丞相坟狭长凋敝的神道，是被日头刺破的山间浓雾，是冒着烟的枪口，和于曼颐一片漆黑的眼睛。

第78章 不要回头（八）
◎她的只和最，都给一个人了◎
刘丰盐死了，死在了丞相坟的太师椅上，又委顿着身体滑落在地。麒麟的四蹄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将满地血迹踩入湿泥，又回到了坚硬的山路，继而掉过头，沿着道路狂奔起来。
刘丰盐的人在码头，在火车站，却没有人看守这条走马的绍兴古道。
于曼颐不知道自己又耽搁了多久。田埂和水稻消失又出现，天色也明了后又昏暗。她伏在麒麟的身上，有时是清醒的，也有时候只剩下微弱的意识。
是来路也是归途，麒麟重走了他跟随着马车所走的道路。它替于曼颐接管了她逐渐消逝的意志，不回头地朝着上海的方向狂奔，四蹄终于踏上了象征着现代文明的柏油马路。
它并不是神迹的马匹，他也只认识这一条道路，但这一条路就够了。于曼颐再次睁眼的时候，眼前已经是宋华章别墅前垮塌的铁栅栏。她甚至没有去处理被撞倒的铁栅栏，那些铁尖上还残留着麒麟划破前胸所留下的血迹。
它放缓了脚步，从那处倒塌的地方跃过，终于将于曼颐送到了别墅大开的门前。
它的脚步声惊动了房子里的人，先是管家出来望了一眼，看到它背上昏迷的于曼颐时，便发出了一声惊呼。而后越来越多的人聚拢了过来，每个人的脸色都悲戚中带着震惊——终于，宋华章也步履不稳地跑出来了。
“曼颐……曼颐！”
她跌跌撞撞地向她的方向跑，身后出现了姜玉和尤红，过了一会儿，又跟出了方千与卢相沧。于曼颐半醒着看向他们——他们都聚在这里做什么呢？
她喉咙干得说不出话，嘴唇也都裂开了。她没有吃东西，没有喝水，也不知道从她离开倒现在到底过了几天。她用所有的意志力逼迫自己清醒过来，感到宋华章在伸手扶她。她的四肢已经没有知觉了，但当她从马上落到地上的一瞬，膝盖上的剧痛让她脸色再度煞白，而她也“扑通”一声跪到了地上。
“曼颐！”
宋华章靠近她，又跪在地上抱住了她。于曼颐整个人缩在她怀里，嗅到她身上的气味——她身上有和宋麒类似的味道，虽然并不完全相同，但这似乎是一种隶属于基因控制的气味。她是宋麒在这世上最近的血亲，也是于曼颐现在最亲的人。
她实在是没有力气，只能攥着她的肩膀将嘴唇贴近她。她太久没说话，一开口，声音嘶哑又微弱：“姑妈，姑妈……”
“哎，姑妈在，姑妈在呢。是不是刘丰盐？是不是你们家那些王八蛋！”
“快去救……”她茫然地说，“快去救宋麒，快去……剧场……”
宋华章忽然不再说话。
重复他的名字给了于曼颐力量，她挣扎起来，身体反应逐渐激烈：“姑妈，你快去救他！他去救人了，他又去救人了，只有你能救他！”
“姑妈你去救他啊！”
她挣扎得愈发剧烈，可院子里那么多人，却都是沉默的。长途跋涉和重伤让于曼颐逐渐失去了理智，只是陷入崩溃一般重复着相同而无人回应的话——
终于，在某个到达顶点的时刻，她感到身体上所有的疼痛都消失了，与此同时，她听见自己大脑里的一根弦也发出了崩断的声音。
她的世界再度陷入了黑暗。
*
梦里是走不到头的黑暗。
身旁的声音很怪，咿咿呀呀，叽叽喳喳。于曼颐在一片黑暗里摸索着行走，逐渐意识到，她似乎是身在一个戏园里——一个关着门，关着窗的戏园里。
眼前偶尔会亮起一道聚光灯，随之而来的是一场没头没尾的戏。戏台上的人穿着古老的戏服，画着看不清面容的戏妆。于曼颐觉得他们很面熟，就像是她从小看到大的熟人，但是她又一个都说不出名字。
她有时在突然亮起的戏台前停留，有时觉得那些唱腔索然无畏，便转身离开。有人试图来捉她回去继续做观众，但于曼颐在这一刻变得脾气很差，脾气很差且无法忍受，于是她在漆黑中抬枪——
“砰”的一声枪响，血溅了一地的声音。
然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来抓她了。
但很奇怪的是，于曼颐并不觉得自己手里握着一把枪。她完全是发自本能地抬起了手。这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你不需要真正拥有任何东西，重要的是，你心中要知道，你有驾驭那些东西的能力。
当然，最关键的是，她现在什么都不怕。那些台上唱念做打的演员，台下张牙舞爪的家丁，都只是皮影人罢了。
于曼颐继续在黑暗里走。
她越走越焦急。她想出去，想冲开这戏园子，但她根本无法在黑暗中视物，也找不到正确的道路。她开始奔跑，哪怕地上乱摆的桌椅撞得她不停跌倒，又将她浑身磕得青肿。然而在某一个时刻，她忽然感到脚腕一紧——
于曼颐惊叫一声，而后就在黑暗里被拽得滚下去了。
她在黑暗里一直滚，滚了好几圈，再睁开眼时，天忽然亮了。她被突如其来的白光刺得闭上眼睛，再睁开眼时，发现另一双眼睛就在近在咫尺的地方。
这个人，于曼颐就更面熟了，可她还是想不起他是谁。
他与她对视着，脸上全是血污。于曼颐与他躺在一起，感到他的体温很低，呼吸也很微弱。她试图从他的钳制中逃脱，但他的手紧攥着她的手腕，将她的皮肤都捏青了。
她开始大喊：“你放开我！你放开——你放开我！宋麒，你放开我！”
她在这一刻忽然认出这个将她从黑暗里拖下田埂的人是谁了。
然后她就醒过来了。
病房里安静得不正常。
她此前也来过医院，这是一个嘈杂吵闹的地方，走廊里永远有人窃窃私语，房间里也充斥着争执和哭泣。可是这个病房太安静了，安静得就像是从医院里拆分出一块独立的空间，安静到连时间的流逝也不复存在了。
于曼颐身上不疼了。她微微转动脖颈，而后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情。
病床旁边坐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攥着她的手腕，微笑地看着她。但是他这次一点也不用力，也没有像之前每次攥着她时弄疼她。他只是安安静静坐在那，又任凭于曼颐从病床上弹坐起来，扑过去抱住他。
她的情绪在一瞬间很激动，所有的委屈都涌上了心头。她开始向宋麒告状，就像她之前每次向他告状一样。她说三叔的傻，说刘丰盐的坏，说齐叔的洞若观火，也说麒麟的通人性。她还说了那绳结多绕了两圈的解法，又说自己抬枪杀人时，听到他在她身后的呼吸声，就像是他在指导她打靶。
她说了那么多，可是宋麒一直不说话。
他只是抱着她，等她在自己怀里哭完了，又把眼泪都擦到他肩膀的衣服上。他用手慢慢的抚摸她的头发，又轻拍她的后背，让于曼颐倾诉了这一程所有的委屈和疼痛。
于曼颐觉得这个世界太安静了，只有她在喋喋不休。而且她觉得奇怪，因为宋麒衣服上熟悉的味道消失了，连他以前偶尔被她发现的烟味也没有了。
她在这种不正常的安静中感到了忐忑和恐惧，又在宋麒怀里将头抬了起来。他还是那样看着她，垂着眼睛，又温柔又包容。
他好奇怪啊，他居然穿着那身黑色的学生服……这都是多久以前的衣服了。
于曼颐慢慢撤开了身子，开始打量他。她发现宋麒的五官似乎回到了她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比现在更年轻一些，也更干净一些，没有了后来的深沉和疲惫。他左手轻轻握着她的手，又抬起另一只，替她将最后的泪痕也擦拭干净。
于曼颐开始觉得焦急——他为什么不说话？他不是最爱说话的吗？伤成那个样子还要说她补服成精，指着她的旅舍质问“这也是人住的地方”——他怎么能忍住这么久不说话？
她意识到，或许是自己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她光顾着自己倾诉了，于是她不再叙说什么，转而问到：“你今天会一直陪着我吧？”
她这个尝试是正确的，宋麒的嘴唇终于动了。但是他的声音也不像是从他身体里传来的，而是直接从于曼颐耳朵里响起来。
“曼颐，不行了，我很快就要走了。”
于曼颐一愣，心里涌起一股怪异感。她为了压制那种奇怪的感觉，立刻开始发脾气：“为什么！为什么不能陪着我，你要去哪里！”
她以往不开心，宋麒嘴上说着不行，其实很快就会顺着她的意思来。可这一次他好像没什么办法，他叹了口气，还是攥着她的手，轻声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
“今天……今天是我把你拉到田埂下面的那一天。三年过去了，我又回到了同一天。”
于曼颐面露不解：“你在说什么呢？”
“我很难和你解释，我也是不久前才知道的。曼颐，有个人告诉我，我那天……本来是应该死的。”
“荒郊野外，田埂下面，受了那么重的伤，也没有吃喝，我很快就要死了。那个人都在领我离开的路上了，结果等他一到，他发现，我不见了。”
“他气急了，是谁在和他抢人？他怎么也没想到，是一个困在戏园子里的小封建，把我抢走了，把我藏在地窖里，害得他找不着我了。”
于曼颐一言不发地听着他说这些话，眼泪开始控制不住地下落——宋麒是最讨厌封建糟粕的，他连于曼颐去给游筱青上坟的说辞都很不认同。他现在在这里说什么？
“可惜现在三年过去了，他又想起了我。等他再一回来，发现真是了不得，那个小封建变成了这么厉害的女人，会用枪，会骑马，还做了好些厉害的事。他觉得这三年的阴差阳错倒也不算白错，只是……我的事情，不能再耽搁了。”
于曼颐流着眼泪去抓宋麒的袖子，发现已经抓不实了，抓不住了。
“那天的确是贺处长把消息泄露了。有人看到我们开始疏散学生和工人，剧场外就开始扫射……我这回没逃过。这个在田埂底下把我漏掉的人，这回终于抓着我了……不过我和他说了好长时间，你也知道，我是最会诡辩的。终于，他答应让我再和你见一面——还好有这一面，不然你受了这些委屈，再去找谁哄你呢？现在应当不委屈了吧。”
“委屈的，我还是委屈的，我还得哄好长时间才能哄好。”于曼颐固执地说。
宋麒的神色里露出了一些内疚：“还是委屈么？可是我时间不够了。我还有话想和你说，如果再哄你，我就说不完了……”
“不行，我还是得说我要说的事，总不能什么都由着你性子来。”
他的衣服变得更浅了，浑身上下，只有肩膀和胸口的地方还有实感，于曼颐就只能紧紧抓着那些地方。但很快，那些地方也开始握不住了。
“第一件事，”宋麒神色变得有些严肃，“我那天说，你要只喜欢我。我想了一下，改主意了。曼颐，你可以喜欢别人，可以喜欢任何人。你是彻底自由的，你不属于于家，也不属于我……你想做什么事，想爱什么人，都是自由的。”
“谁说我要喜欢别人了！”于曼颐一边哭一边坚定地否认，“我就是喜欢你，我最喜欢你，只喜欢你，我怎么会喜欢别人呢？你不许这么说，你还是要说，我必须只能喜欢你！”
然而宋麒甚至没有时间再和于曼颐辩驳。
他继续说：“我走以后，你得好好吃饭，睡觉，买衣服，骑马，画画，重视自己的天赋，做自己想做的事。你是我见过最勇敢也最有才华的人，你以后会比我做更多事，取得比我大得多的成就。”
“你不在我一个人怎么做啊！”于曼颐大哭着问。
“你当然可以做，”宋麒这回多说了一句，“刘丰盐不就是你一个人杀的吗？我把该教的都教给你了，只要别怕，你什么都能做成。”
宋麒想了想，又抬起头，最后嘱咐道：“最后一件，你还是得多陪陪我姑妈……她不会因为我不在了就不认你，所以你也不能不再联系她。不然以后，就没人叫她姑妈了。”
这寂静的地方终于传来了除了他们说话外的别的声音，于曼颐循声望出去，看到一只黑色的飞鸟落在窗外，正扑腾着翅膀。
“你也会变成那个吗？”于曼颐控制不住地开始哭。
宋麒却开始笑：“我是人，我怎么会变成飞鸟？”
“我以为你会变成飞鸟，你变成飞鸟还能来看我。”
“我确实会回来看你，我要检查你有没有做到答应我的这些事。你或许会有一些感觉，但你恐怕看不到我。”
“那我以后都看不到你了吗？”
宋麒想了想，回答她：“在尽头吧。在尽头的时候，你应当能看到我。”
“那我可以提前去尽头，我明天就可以去尽头。”
“不行，”宋麒脸色微变，这句话说得很严格，“我帮你问了，你很长寿，你能活很久。你必须活到真正的尽头，我才会去见你。你要是提前来了，我就不见你了。”
“真的吗？你是不是在骗我，你是不是又在骗人？”
“我没有骗人，”宋麒举起手和她发誓，“这不是骗人的话，这是承诺。我做过承诺的事，有一件没有做到的吗？”
这承诺显得如此不切实际，但是这承诺是宋麒许下的，因此又变得十分可信而可以兑现。
那只黑色的大鸟在窗外愈发急迫，宋麒把于曼颐往怀里最后揽了一把，也将她最后的眼泪擦干净。
“不哭了。”
于曼颐都觉得很奇怪，这样简单的三个字，她居然真的停下了。她终于能说出完整的话，她尽力平静地说：“那我，就等到尽头，再去见你吧。”
“好，那我们尽头见。”
“再见。”她说。
病房里重归寂静，黑色的大鸟和宋麒都消失了，于曼颐脸上一滴眼泪都没有留下。她没有继续哭，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病床上。
她觉得事情很紧迫，她得快点回到那个现实的病房里，这世上还有许多事情等着她做。她得好好地吃饭，睡觉，买衣服，骑马，画画，陪伴宋华章。她得好好表现，以免宋麒回来检查的时候，因为她表现太差而不在尽头与她相见。
但是有一件事，于曼颐觉得自己恐怕很难做到了。
她的只和最，都已经给了一个人了。无论这一刻距离那个尽头还有多遥远，她也无法在半路上多看一眼旁人了。

第79章 不要回头（九）
◎拿到唯一的合照，变故突至◎
【上海，冬】
还有一周便是农历新年了，印刷厂的工人们陆续停工，商务印书馆其他部门的工作便也开始懈怠——光景再难过，新年也是要来了。
人来人往的印书馆门前的传达室里，坐着个穿了棉袄，昏昏欲睡的老人。他的困顿在看清一个姑娘走近时迅速消失，转而变成了真诚的关心。
“于小姐，怎么穿得这样少？冬天了呀。”他将身子从窗口探出来问到。
“齐叔，我不冷的。”来人脸上神色淡淡的，挂着永恒的客套得体的微笑。
齐叔就这样探着身子，一直张望着只穿了大衣、又裹了一条丝巾的于曼颐进门，最终止不住地叹了一口气。
距离那个秋天已经过去一年半了。
刘丰盐的死轰动一时，但他不过一个外乡人，住进于家大院的半年间横行乡里，欺男霸女，乡亲们竟无一人为他说话。再加上丞相坟那日早上并无人路过，这暴毙一事便不了了之。
就此，这经手了于家三代人和刘丰盐的大院便彻底荒废了。家丁们将宅中财物一扫而空，徒留下一个空院子，最后来了一名镇上政府里的人，用铁锁和封条，将那大院彻底封死。
旁人都走了，可齐叔怎么办呢？他从17岁便住在这大院的门房里，见证了于家三代人的兴起与落寞，没有妻儿，也没有别的手艺。一筹莫展之际，镇上来了个肩上挂公职的小邮差，将一封从上海寄来的信递给了他，里面还有一张火车票，和一张去邮局兑换的汇款单。
竟然是于小姐！
她的字如此好看，信中一句一行，措辞也如此稳妥。她说自己就职的商务印书馆传达室里有一职空缺，若是齐叔不嫌弃，可以前往上海，她介绍他办理手续。若是齐叔不愿背井离乡，那于曼颐也愿按月汇款，供他养老余生。
齐叔惊喜极了：老了老了，竟然能去上海务工了，还是如此体面的公司里，如此闲适的岗位。那小邮差还与他介绍，这种机构干满若干年便有养老金发放，甚至比那些儿孙满堂却得等着嗟来之食的乡间老人更有尊严。
如此，齐叔立刻收拾铺盖出发了。
他从火车站下车，来接他的是苏文，将他带上黄包车，引他去商务印书馆的大门口。于小姐站在门口等他——她瘦了，稳重了，安静了，穿一条黑色的贴身修长旗袍，脸上挂着微笑等他。
这是齐叔头一次见到如此有派头的大企业，印刷厂里机械轰鸣运转，来往的员工都穿着长衫或长衫，若是女人便穿着旗袍、烫了头。他谨慎地跟在于曼颐身后将入职的手续办完，活了这么大岁数，第一次有了些上进之心，上进的原因是不能给于小姐丢脸。
从这一日起，他便开始看着于曼颐上班，下班，出去吃饭，又回来。有时会有一个女人坐在小轿车上来接她与她的老师，那女人年龄约莫不到四十，眉眼之间一股英气，齐叔觉得她有些面熟，但又想不起到底像谁。
在上海住久了，齐叔也逐渐学会了这里老爷叔们的生活方式，开始用自己微薄的薪水买茶，做西洋帽子，买收音机，甚至去广场上跳舞。他认识了一些绍兴的同乡——上海绍兴人不少的，有自己的同乡会、常下的绍兴馆子、常去的绍兴茶社。
他那日在同乡会里听到有新来的人说——
“真是凄惨啊，那样大的于家，那样凄凉的败落，以前多么风光的一个三少爷，因为偷了人家晾在窗户上的一条褥子，被人当街乱棍打死。”
齐叔沉稳地喝了一口茶，一言不语，但支起耳朵，这是他这一生最擅长的本领。他听见另一人又补充道——
“你说他松手不就行了？就是不松。他一边攥着不松手，一边喊，这是刘老板承诺给他的……真是疯了，谁不知道刘老板惨死丞相坟？据说是被姑娘坟的孤魂野鬼索命，将脸皮都撕下来了！”
“哎，你都来了这里，要讲科学，不要再说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这世上有许多东西，偏偏科学解释不了，最终还得归于你看不上的迷信。”
这话题到这里就结束了，齐叔缓缓放下茶，舒出一口陈年浊气。
总之，他就这样在商务印书馆做了一年多的新门房，除了偶尔打打盹，可谓尽心尽力，又因为总和员工们笑着打招呼，年中时候拿下一笔奖金，奖励他老则老矣却有精神气。
他的笑容在看到于曼颐一早来上班时最为明显，也在看到她下班时最为宽慰。齐叔唯一担忧的，是于曼颐看起来太平静，又太可靠。
她三餐不落的吃饭，睡眠也很充足，脸色从不青白憔悴。齐叔刚去上海的时候，她穿了个把月的黑色旗袍，而后便开始买新衣服，一件一件不停地买。她赚钱应当不少，除了商务印书馆的薪水，还有月份牌和连环画，商家们慕名上门，排队都来不及。
那位中年女人来接她下班时，她还没走到门口，脸上便会挂上微笑。她也时常给那女人买吃的，用的，丝巾和衣服，国外进口的新鲜玩意，她会把这些东西存在齐叔的传达室里，见她过来再取出来，哄得那女人的脸上也浮现欣慰和快乐。
于曼颐看起来情绪稳定，生活健康，无懈可击，而齐叔为她身上没有破绽的完美感到担忧。
今天是1932年的1月28日，几近新年。
齐叔近来一直在研究上海当地的春节蒸糕，今天终于研究出了成果。他在劈啪作响的炉子和沸腾的锅水上放置小蒸桶，又洒下米粉，成功蒸出一块蒸糕，切做半张扑克牌大小，上面点了红枣。
他将这蒸糕切成三层，单独拿出当中心的那一摞，用手帕包好了，等着给下班的于曼颐。很快，下班的员工们便开始成群结队的向门口移动，齐叔抱着蒸糕站在门口，一眼从人群里见着了和那个叫尤红的舍友一同往前走的于曼颐。
他听到尤红说：“你晚上就不和我吃饭了吗？”
“嗯，我和时雯姐约好了。”
“她都好久没消息了，怎么突然要见你？”
齐叔自认已经将于曼颐身边的人都认全了，但霍时雯他并没有听过。于是他只是跑过去，将蒸糕递到她眼前，邀功道：“于小姐，过年的蒸糕。”
蒸糕米香扑鼻，又热着，让于曼颐脸上露出一些真切的笑意。她道谢后将米糕接下，抱了一会儿觉得不妥，又拿给了尤红。
“我怕路上走凉了。尤红，不然你帮我拿回家吧，这样抱着，手上也暖和。”她说。
“行，那我也谢谢齐叔。”
齐叔很满足。
一老一少目送着于曼颐走出大门，又拦下一辆黄包车，便往租界的方向去了。齐叔忍不住叹气，让他意外的是，尤红也叹了一口气。
“尤红小姐，”齐叔问，“你是她的好朋友。你告诉我，我家于小姐，当真像她看上去一样么？”
然而尤红只是摇摇头，说：“齐叔，我说不上，我真的说不上。我觉得她看上去太好了，可人是不能这样好的，人是得有缝隙的。我上一个瞧见这样没缝隙的，就是她要去见的那位霍时雯。”
“尤红小姐，什么叫缝隙？”
“我解释不清，但人若是没有缝隙，就会出大问题。”
*
霍时雯约见于曼颐是在一家很小的咖啡馆里，店极狭窄，总共不过三张桌子，提供些简单但精致的菜品。老板养了条狗，满店乱跑，见于曼颐进来便嗅了一番，熟悉她的气味后便离开了。
霍时雯拿了本外文书坐在最角落的位置，于曼颐都坐到她对面了，她才反应过来。
“时雯姐，”于曼颐放下皮包，朝她笑笑，“怎么选一个离报馆这样远的地方，你回家方便么？”
霍时雯迟疑片刻，提醒道：“曼颐，我辞职很久了。我……我和你说过两次了。”
于曼颐一愣，而后反应过来。
“对，提过的，”她自嘲一笑，“我最近记性不大好，总是心不在焉的，这回我一定记住了。”
霍时雯点了下头，将书收回皮包。
两人说了几句近况，于曼颐的罗宋汤便端了上来。她吃东西很仔细，一口一口，每一口都咽得很认真。
霍时雯看了她一会儿，开口问：“过年，去哪里？是不是去宋……”
她想说宋麒的姑妈，但又敏感地绕开了这个名字，转而问道：“宋女士那里？”
“时雯姐，你的记性也不大好，”于曼颐笑道，“我上次和你说了，姜老师决定去法国游学，她也去那边旅居了。她想带我走，我不愿意……就这样。”
“哦，对，我想起来了，”霍时雯点点头，“那你要不要来我这儿？我搬了新家，一个人也很无趣。”
“可以吗？我回去问问尤红。我们两个都去，行吗？”
“好啊，那太好了。”
说完过年的事，两个人就又没有话可说了，于曼颐便又开始认真吃饭。她余光见着霍时雯吃吃停停，还提醒道：“时雯姐，你吃得这么慢，汤都凉了，对胃不好。”
“凉了我就不吃了。”
“你不能剩饭呀。”
“你怎么管得这么宽，”霍时雯被她逗笑，“像个封建大家长，连人家吃饭都要管。”
“我才不封建。”她否认道。
勺子与碗壁的轻撞声里，这顿饭终于吃到了尾声。霍时雯示意服务生将餐具撤了，又将方才挂到身后的皮包拿出来。
她翻找皮包的样子有些犹豫，但神情又很笃定。于曼颐觉出异常，也将自己的餐具撤走，目光落在她伸进皮包的那只胳膊上。
霍时雯翻了好长时间，终于拿出一个牛皮信封，里面装着一张硬硬的东西。她把信封从桌面上推过去，轻声说道：
“搬家的时候，找到一些东西。我觉得……应该拿给你。”
于曼颐脸上还挂着得体的笑，在小咖啡厅昏暗的灯光里伸手去拿。指间触着牛皮信封一瞬，她肩上忽然传来一阵酥麻，就像落了什么东西上去。
她微笑着打开信封，又微笑着将里面的那张洗印的硬卡抽了出来。她的眼神落在手中的黑白相片上，神色并没有在一瞬间产生太大的变化。
只有霍时雯的声音轻轻的陈述着：“那张合照……你们在于家那张合照，我洗出来了，一直忘了给你。我想你不愿意见着旁人，就让朋友帮忙，把别的地方都模糊了，又裁剪放大，只印了你和宋麒前后站着这部分……你是不是，没有他的照片？”
于曼颐安安静静地看着那张照片。
的确是她和宋麒……是17岁的她和21岁的宋麒。他们站在于家后院的凌霄花下，他站在她身后。那照片像是忽然在眼前动起来，一整朵凌霄花随风而落，“啪嗒”一声落在她肩头。
于曼颐侧过目光，想伸手去把肩上的落花拂开。然而就在她的手探过去的瞬间，另一只手覆上她肩膀，也来拿那泛红的花朵。
然后照片定格，两人指尖相触。她记忆里只有那一瞬的记忆，但照片是旁人拍的，样子也是很客观的。照片里的宋麒穿一身黑色的学生服，五官俊朗，眉眼漆黑，没有看镜头，也没有看她的肩膀，而是看着她微微侧过的脸。
于曼颐很安静，霍时雯也很安静。宋麒说得没错，霍时雯总是不动声色地发挥一些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惜这个帮人记着她重要性的朋友，也已经不在了。
霍时雯看着于曼颐没有破绽的神情里，终于露出了一丝断裂的缝隙。她的笑容逐渐消失，永远微微弯着的眼睛也闭起。两行眼泪从她眼角渗出来，滴落在照片上，就像是那朵花落下去时一般，发出了“啪嗒”的声音。
霍时雯慢慢将一张纸巾推了过去。
“骗子……”于曼颐闭着眼，轻声对霍时雯控诉道，“说是会回来看我，又说他回来的时候我会有感觉。没有的，姐姐，他根本没有回来过，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过……”
她的眼泪越流越多，终于将那张完美的面具击垮了。霍时雯看着于曼颐，心里的第一反应是心疼，第二反应却是松了一口气。
哭出来是好事，她是得哭出来的。她若是一直像是刚才那个样子，或许就不止是流流眼泪那么简单了。
服务生端了热茶过来，看见于曼颐哭得厉害，有些不知所措。霍时雯朝他摆摆手，要了一块热毛巾。
于曼颐没有推辞，把那热毛巾展开，又覆到了脸上。她双手盖着脸，胳膊撑在桌面上，支撑着自己的身体。
她的声音从毛巾下面传出来，沉闷而带着小孩似的闹脾气。
“姐姐，我真的好想他，我真的好想他。”
“我知道。”霍时雯隔着毛巾摸了摸她的鼻梁。
“他就会骗我，他又在骗我，我再也不想理他了。”
“那就不理他。”
于曼颐吸了下鼻子，终于把毛巾拿下来了，眼泪被吸干净，只剩下通红的眼睛。她搬着椅子坐到霍时雯身侧，抱住她手臂，把头靠到她肩膀上。靠了一会儿觉得不够，削瘦而柔软的身体往过贴，都快要蛇精一样缠上去。
“好啦，你。”霍时雯苦笑。
“我还是得继续好好吃饭，去尽头找他算账。大骗子。”
“的确。”
“姐姐，你也得好好吃饭，你吃得太少了。”
霍时雯这回却没有接话。
两个女孩又待了一会儿，霍时雯给她要了一杯热红酒，喝完便舒缓了神经。快过年了，上海一年也就冷这些时日。她们穿好了大衣，霍时雯又将自己的围巾给她围上。
“我家就在附近，”她说，“你围着叫黄包车回去，别冻感冒了。”
“那我把我的丝巾给你。”
“好。”
她们并肩走出快打烊的咖啡馆。寒风袭来，霍时雯又转头提醒她：
“我之前在报社的朋友给我传消息，最近可能会出事。你除了去商务印书馆上班，平日就别出租界了，你们那公寓位置很好，你好好住着，也别搬家。”
于曼颐最近对新闻关注不多，茫然地点了下头。她坐上一辆黄包车，与霍时雯挥手告别，而后便向她与尤红所在的租界里的公寓方向驶去。
这时候大概是九点半，回家路上又花了半小时。还好霍时雯将围巾借给了她，于曼颐一路走回去，身体几乎要被这寒夜和冷风浸透。
公寓外面还能看见许多亮灯，有人睡了，有人没有。她急促地敲门，等尤红给自己一开，便扑进了家里的浴室，放了一缸热水，把自己彻底沉进去。
十点半的时候，尤红站在浴室外面问：“我要做一碗面，你吃不吃？”
“吃！”于曼颐迅速从浴缸里爬起来说。
尤红觉得于曼颐比下午分开的时候好了许多，这种感觉很微妙，好了就是好了。她用酒精炉烧了一锅热水，抓了两把面条进去，又应于曼颐要求给她下了一个荷包蛋。
面条端上饭桌，是十一点。
于曼颐晚上根本没吃饱，西餐就是西餐，花那么多钱，只有一点点，只有缺乏食欲的霍时雯不觉得量少。她和尤红一边说话一边吃面，聊起来之后会迎来的练习生毕业意向。
“我想去发行所。”于曼颐道。
“发行所？棋盘街的那家吗？”
“嗯，听说姜老师刚毕业的时候，就是去的棋盘街。不光能画画，还能直接见客户，谈合作，见大世面。”
“行倒是行，可是……那你是不是就要搬走了？棋盘街离我们这比总厂可远多了。”
“或许吧，但也未必。时雯姐和我说，最近尽量不要搬家……”
“为什么？”
“因为可能会出事。”
“出什么事？”
“出……”于曼颐哪里知道？她被问得迟疑片刻，还没来得及将后半句话说完，窗户外面，忽然传来了一片密集的枪响声。
这枪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如此嘹亮，震掉了于曼颐手里的筷子，也吓得尤红打翻了手边的玻璃杯。两个人对视一眼，急忙起身，站到窗旁向外张望。
寂静而漆黑的夜色里，上海闸北方向，如同暴雨将至的雷闪一般，泛出一道道凌厉的白光。
作者有话说：
最近几章每天都觉得明天可以完结了每个明天都写不到完结哈哈哈。
但我今天确实觉得明天应该可以完结了，还剩最后一个人物的伏笔钩掉（不是表哥），押中是谁的发红包庆祝一下。

第80章 不要回头（十）
◎敬于小姐◎
于曼颐所住的公寓层数高，从窗外望出去，远近许多低矮建筑尽收眼底。伴随着那断断续续的枪声与白光，附近许多已经暗下的窗户都亮了起来。
人人都在探看，但夜色里却寂静无声。那枪声起初是单薄的，断裂的，又在某一个时刻变得连贯爆裂，发出一长串“哒哒哒哒哒哒”的扫射声。
楼道里终于传来了声音，一些住在隔壁的邻居打开了房门。尤红闻声也急忙去开门，房门拉开，于曼颐听见外面有个老人在安慰大家：
“不碍事，不碍事，27年的时候也响过一次……明早或许就停了。”
明早真的能停吗？于曼颐不知道。她和尤红没有再分开睡，而是一同挤在她的卧室里，甚至将一些零碎的行李收拾进皮箱。她衣柜里有许多样式好看的衣服，于曼颐一件都没拿，只把两条长裤和毛衣、棉衣找出来备着，又将马靴也摆在卧室门口。
枪响了一整夜。
于曼颐有种动物般的预感和本能，她觉得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太好过了，但具体如何难，她还无法精准预测。她安慰尤红先睡一会儿，自己又去把家里的贵重物品藏好，再清点一遍家中存粮与现金。
凌晨四点多，尤红睡醒，也来让她去休息。于曼颐逼着自己进入梦乡，也不知到底是醒还是睡着，但冥冥中总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和她说，不怕，别怕，不要害怕。
于曼颐在睡梦中眼角微湿，宋麒竟然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她睡了两个小时，六点多醒来，发现家里的电也停了。楼道里的嘈杂声终于消失，或许人们都在回家自谋打算。闸北的枪声变得更为密集，伴随着飞机的轰鸣和更猛烈的爆炸。她和尤红站在窗户前面，看着慢慢亮起的天色里升起了一道道的黑烟。
“是闸北……”尤红喃喃道，“是……是商务印书馆那边……曼颐，我们……”
“再等等，”于曼颐也很紧张，但仍然冷静地看着远处，“时雯姐让我别出租界，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会有消息过来的。”
她们的公寓楼下十分繁华，平日都会有叫卖报纸的卖报童一早跑来，然而今天也没有了。消息的传递回归了最原始的方式，于曼颐在窗前站了很久，随着天色亮起，看见许多衣冠不整的人涌上街头，显然是从闸北地区跑过来的难民，前来租界里投奔亲戚。
她听到有人边跑边哭喊：“炸人了，炸死人了啊！”
她仔细地看每一张脸，终于在一个瞬间捕捉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苏文戴着帽子从人流中抽身而出，站到于曼颐的楼下时抬头，刚好与她对视。
“苏老师！”于曼颐喊道，而后立刻拉着尤红打开门，往楼下跑去。
苏老师风尘仆仆，帽子和衣服上都是灰，神色十分凝重。三个人站在楼下没说几句，旁边等着消息又发现苏文知情的邻居全都涌过来了。
“昨天日军从虹口向闸北进攻，今早又有轰炸，”他说，“刚才湖州会馆中弹了，飞机还在盘旋，你们千万不要过去。”
“他们做什么！”围观者立刻有关心时事的人愤怒道，“不是提出了几条混账条件，昨天中午都答应了吗！”
“人家就是要打你，还管你是答应不答应！”又有年轻气盛的人说。
更多的人涌了过来，围观的人被冲散，于曼颐也会逼回公寓大门。苏文回头看了看，将手中的包裹递给于曼颐，说：
“这是些吃的和用的，你们先拿着。现在很多闸北的难民都逃到租界，交通工具也被征用，接下来物资肯定会短缺……保护好自己，知道了吗？”
“苏老师，那你……”
“我得干我该干的事去，”苏文把帽子压低，最后和她道别，“曼颐，时局如此，有所作为是幸事。有机会的话，我再来看你。”
有机会。
可若是没机会呢？
苏文没有说。
于曼颐甚至都没有再多看他一眼，和他多说一句话，他便转过身，融进了洪流一般涌动的人群里。刚才听到他报信的邻居们，愤怒者有之，担忧者有之，又因为人太多，说话声音都只能越来越大，充斥着公寓一楼大厅。
然而无论他们的声音多大，都在此刻被一声更为巨大的爆炸声吞噬。
于曼颐抬头望去，只见闸北方向升起一道巨大焦黑的烟柱。这是一月二十九日的上午十点，她后来才知道，那道烟柱，便是商务印书馆被炸毁后，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丝痕迹。
*
商务印书馆以出版为业，总厂内纸类堆积尤多。这场大火从早上十点烧到了下午五点，焚余的纸灰随北风散到四面八方，连租界都被笼罩在铺天盖地的黑灰中。
于曼颐对炸药所造成的火势并无概念，以至于还对总厂能残留下些东西抱有期寄。然而两日后，报纸恢复通讯，八个字便说清了商务印书馆的情况——古籍孤本，尽付一炬。
八十余亩的总厂，如同钢铁巨兽一般匍匐闸北，又日夜吞吐蒸汽的商务印书馆总厂，竟然就在一日之间，化作黑烟，消散了。
于曼颐感到焦灼，她从未感到如此焦灼。她对商务印书馆的感情如此复杂，这是她新世界开始的地方，她甚至对接下来人生的规划也依据于它。然而它如今不在了——为什么，为什么她生命中所看重的一切，都要这样以各种方式离开她！
枪声响了四天，到2月1日，于曼颐站在窗边时，又看到了更为浓重的黑灰，从闸北方向随风奔涌，落在路人身上，叫吸入它的人弯腰猛咳。这场黑灰飘得比第一场更为遥远，甚至蔓延至于南京路。到了下午，卖报童又传来加急特号，沿街大喊道：
“东方图书馆起火，烟灰冲天，五层大厦焚毁一空！”
东方图书馆……东方图书馆也起火了。
这个消息似乎并没有比总厂被炸让于曼颐产生更多悲痛和不解。她只是站在窗前，茫然地看着窗外的一切，对世界的真实性再次产生了怀疑。
如果这世上的一切都可以被如此轻易的摧毁，那到底有什么是强悍而永恒的？宋麒曾告诉她，这上海滩也不过是一个没有屋顶的于家大院。那上海滩之外呢？她曾立誓要将刘丰盐一般抢走游筱青、尤红的人都杀了，她以为杀死他们，这世界就会变好，她就抵达了使命的终点——可当更多的人限于苦难，当所有她在意、关心的人都被洪流吞噬，她又该怎么办？她又要往哪里走？
宋麒，我该往哪里走？可宋麒已经不会告诉她了。他在丞相坟里最后送了她一程，接下来的路，就全要于曼颐自己去做决定了。
黑灰飘散不尽，于曼颐在窗前闭上了眼。
硝烟的气息从窗缝攥进来，让她喉咙产生了怪异的灼烧感。她在这被气味营造出的硝烟炮火里站了一会儿，忽然转过身，去卧室里换了一身轻便衣服，又将枪塞进马靴里，穿好了。
万幸，公寓大堂里的电话还没有断。于曼颐走到管理电话的员工那，和对方报下一处编码。前几日有人来和她说过，这是商务印书馆在租界临时办公点的电话。
这两场爆炸来得如此突然，商务印书馆元气大伤，甚至可以说元气尽伤。好在当日只有二十余人留守厂内，又在情况危及后迅速撤离。
整个上海总馆都停业了，所有同事也处于停职状态，租界办公点里，只有临时成立的善后委员会在工作。
于曼颐的电话刚被接通时，对方的语气明显十分焦灼，他几乎不等于曼颐开口，便解释道：“我们正在处理搬运事宜，若是客账或债务问题，请再容许缓缓……”
“什么搬运？你们有法子进闸北？”于曼颐单刀直入。
“什么？”那人一愣，“你是……”
“我是商务印书馆的员工，”于曼颐说，“你们需不需要人手？”
话筒那边的人临危受命，事务繁多，被各路人马催促得焦头烂额。陡然间接到一个这样的电话，语气竟然有些颤抖了。
“需……需要，”他急促地说，“你记下集合地址，我们下午就有车队，要去北天通庵路第五厂搬机器。”
商务印书馆的总馆已经被彻底炸毁了，搬运人员几次欲抵达不得，只能调整策略，全力挽救北天通庵路的第五厂。这同样是一个大厂，内存机器书籍诸多，又在第二道退守防线之后，便有了挽救余地。
于曼颐出门时所带东西不多，最要紧的莫过马靴里的手枪和一把手电筒。尤红担心她，又将一些蒸糕攥实了放进她衣袋里，嘱咐她不要饿着。
“你也是，主动去闸北做什么？”她送她下楼，街上到处是睡大街的难民。人人都在从闸北往过跑，于曼颐却要过去，她真是无法理解。
“苏老师不是说了么？”于曼颐安慰她，“时局如此，有所作为是幸事。我不想……我不想眼睁睁地看着，我不是这样的人。”
“你的确不是。”尤红没有更多阻拦。若于曼颐只是个看客，她现在早就化作那日纱厂后山里的一具白骨。
于曼颐步行抵达临时集合地，看到一个拿着喇叭的同事正在组织车队。什么车都有，汽车，马车，三轮车……她自报姓名，而后被人带着坐上一辆小车的副驾。
她在副驾驶上坐稳，不过半分钟，便等来了司机。那司机头发乱糟糟的，眼镜腿也断了，但仍然穿得蛮体面，尽管这体面也蒙了许多灰尘。
于曼颐脱口而出：“贾先生？”
那人被她叫得一抬头，哭笑不得：“于小姐？How are you？侬怎么叫我贾先生，我姓甄的呀！”
于曼颐忍俊不禁，自责怎么到这一天才知道路人甲先生的真姓，他还真姓甄！
车队在动了，于曼颐跟着他们慢慢出发。队伍里各式各样的车辆加起来十余个，全都是去闸北的。沿街都是难民，急救车一会儿开过去一辆，担架遍地散落。于曼颐从车窗里往外看，见得愈多，神色就愈凝重。
跑出来的都是如此景象，闸北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子？商务印书馆在那里，她来上海后的诸多记忆也都在那里，甚至还有那处与宋麒一起吃饭的馄饨摊……这一番爆炸之后，恐怕，什么都不剩了。
甄先生偶尔与她说话，原来他前日便开始帮着运送第五厂的东西，这是商务印书馆在闸北区最后一处能挽救的资产。馆里这次受损太严重，虽然还没下发正式通知，但恐怕是无限期停业。他们这些雇员，都得重新自谋出路——据说能领一笔维持费，但复业是绝不可能的了。
“我倒也算不得多么高尚，但那第五厂里有一批外文书是我translate。刚刚下印，若是一本不剩，那真是what a pity！”甄先生对于曼颐絮叨道。
于曼颐以往最厌烦甄先生说英文，如今倒是听得饶有兴致。两人与车队一起，连续几天进入闸北，将仍有使用价值的机器、书籍、纸张一一带回租界。
于曼颐尽量控制自己的视线不要太久停留在那些已经被炸毁的建筑上，因为长久的注视已经倒塌的东西会让人陷入没有意义的悲痛。树上的叶子都被火烧尽了，留下漆黑的树干，像是残躯。建筑的玻璃全都被震碎，烟囱也倒下来。有些建筑略微坚固，还维持着外部的骨架，但屋顶上被炸出一个又一个大洞；而大部分的民居都那样脆弱，房梁落地，院门坍塌，满地狼藉。
好在他们前往的第五厂在防线之后，尚且无需面对正面战场。于曼颐逐渐习惯了在副驾驶上听到远处传来的枪声与爆炸，而她居然在这个时候感觉到了，她感觉宋麒来了。
他是为她前往战区担忧，还是为她与甄先生相处而吃醋呢？他总是管她这，管她那，怕她危险，不让她住在他家里，也不让她替他抄书，结果她现在都在做这种事了。他一向是拿她没有办法的。
于曼颐进入车队的第四天，商务印书馆总馆停业的通知终于正式成立。车队里的不少同仁怨声载道，但也没有办法，只能继续手头的工作。
时局如此，于曼颐反复在心中念诵着苏文所说的这四个字。她在炮声的间隙里想，苏老师怎么样了呢？尤红说，这几日，苏老师没有再来过了。
就在于曼颐这样想的一秒，他们向着五厂行驶的车轮底下，突然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轰！”
一道红光从眼前闪过，于曼颐只觉得身子猛然一轻，而后随着整辆车被掀翻过去。他们这辆车今日押尾，前面的车都过去了，结果爆点竟是在最后这辆这里。
车被掀翻只是一瞬间，在空中旋了两圈，而后狠狠砸到一处沙袋上。于曼颐感到自己被漆黑笼罩了几秒，意识回归时，发现一只手正在用石头锤砸驾驶座的车窗，像是要把同样晕过去的甄先生拽出去。
是谁……不会是他们的人！
于曼颐从骂骂咧咧的声音里迅速判断出了对方的阵营。她的副驾驶在对方的视线死角，于曼颐用肩膀将糊住眼睛的血擦干净，而后静悄悄地伸手，去摸靴子里的枪。
然而不等她的手伸过去，玻璃窗忽然传来“哗啦”一声，一枚鹅蛋大的石头砸进来，正砸在甄先生的头上，砸得他发出一声呻吟。
“没死？”车外的人很惊讶。
于曼颐愣了一瞬，她觉得这声音很耳熟，但她又想不起是谁。骤然间，她瞳孔紧缩，看见车窗外的人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来，直冲着甄先生的脖子扎过去。
来不及掏枪了！
于曼颐一扯安全带，一只手扶着已经被砸碎了玻璃的车窗框，顾不得玻璃尖扎进手掌，腰上用力，抬脚就往那只拿了匕首的手上踢。
她一脚踹歪了那只手，匕首“噗嗤”一声，扎进甄先生脖子旁边的车座后背里。肉搏不是于曼颐擅长的东西，她脚踢过去没有及时收回，对方立刻反手攥住她脚腕，将她整个人从已经碎了的车窗里拖了出去。
玻璃尖划破她的腿和后背，于曼颐疼得尖叫大喊。她被囫囵个拖出了车窗，又被狠狠往地上一摔，整个人乾坤颠倒。再反应过来的时候，脖子竟然已经被一只手掐住了。
她被掐得眼眶充血，视线能捕捉到最清晰的，是一道狭长的刀疤。
于曼颐知道这是谁了。
可他不是工部局的人么？闸北打成这个样子，他为什么要为难他们这些抢救物资的老百姓。还是说……
于曼颐忽然疯狂地挣扎起来。是啊，三妈之外还有三叔，而三叔还勾结了于家之外的刘丰盐。这世上的邪恶层叠着嵌套勾连，无论是于家，还是上海滩，又有什么稀奇的？
她被掐得喉咙里发出“咔咔”的声音，双脚悬空，挣扎得逐渐无力。她够不到枪，枪在她靴子里……于曼颐双手使劲向外掰他掐着自己脖子的手，可她哪有那么大力气？
她要死了吗，终于要死了吗？经历了这么多……最后死在这样一个人手里？
不对，于曼颐在窒息中想，不对，不是这样的。
宋麒说他已经问过了，她能活很久，她的尽头还很遥远。她不能死，她要是现在放弃，提前去了尽头，宋麒就不会见她了！
不可以！
于曼颐忽然不再防卫自己，而开始进攻。防卫是没有用的，人活着，永远有比你力气大、比你心狠手辣的人。所以她要进攻……她必须进攻！
于曼颐忽然伸开胳膊，狠狠往那道刀疤上方的眼睛里戳了一下。对方猝不及防，被她戳得手上力气一松，侧头躲避。她毫不放松，身子猛挣，又抬腿去踢他小腹以下，踹了一脚又一脚。
这两下下来，男人的手果然松开了。于曼颐立刻蹲下身想从靴子里掏枪，然而她刚弯腰，一只日式皮靴就又从她眼前踢过来，直接往她鼻梁踹了一脚。
那力气自左前方而来，于曼颐被踹得往身侧翻滚，身子痛得蜷缩到一起。她剧痛之中仍然不忘将手伸向靴子，然而就在这一瞬，那只日式军靴蓦然踩下来，将她手踩进地里！
那鞋底坚硬如铁，踩得于曼颐手指骨节“咔嚓”作响，断了也不足为奇。她刚才那几下都忍住了，但到这里，实在无法控制地尖叫了一声。
“你倒是很像我之前一个犯人，”刀疤鱼蹲下来，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在宋麒公寓门外与她见过面了，“再疼也不出声……非得上些狠的。”
于曼颐眼前浮现出宋麒后背的那些伤，那些刀痕、鞭痕和烫伤，都是他……都是他！
她忽然身子一转，充满仇恨地看向那道刀疤。她的眼神吸引了男人所有的注意力，然后她将靴子一转，踩住了方才那把掉落在地的匕首，又用鞋跟往上一踢，反手拿起，在一瞬间横插进对方的脖子里！
他的神色仍是闲适的，尽在掌控的，饶有兴趣的，但他的脖子已经被刀贯穿了。
献血顺着匕首往下，落上刀柄，顺着于曼颐的手腕向下滑落，浸透了她扎起的袖口，又流到她心脏的位置。于曼颐终于喘出一口粗气，看着那双眼睛里浮现出后知后觉的恐惧。
她没有立刻把刀从他脖子里拔出来，只是与他对视着，看那恐惧愈发浓郁。于曼颐握紧刀柄，她知道，一旦她撤刀，这样的位置，所有鲜血都会在一瞬间喷薄而出。
“教你一个经验，”于曼颐咬牙切齿地说，一点点转动刀柄，“不要轻敌。”
她听到她耳边传来了一声惊叹，仿佛在惊叹她也开始教别人东西。那声音刚才毫无声息，恐怕是担忧得大气也不敢喘。
他的脖子里发出刚才和她被踩住的手指一样的声音，咔哒，咔哒，像是骨头被锐器拧碎。于曼颐开始撤刀，速度极慢，并品味起对方神色里的痛苦。
“你本来可以死快一点的，”于曼颐死死盯着他，“谁叫你那样对宋麒！”
她不抽反插，又将那被抽出去的刀重新捅回男人脖子。这样的反复让创口扩大，开始有血迸射出来，于曼颐再度拧了一圈刀，终于猛然一抽，将刀抽出来了！
贯通的创口，两侧鲜血瞬间喷涌，溅出去一米之远，又将于曼颐整个人浴进血里。她为了不让血进眼里而紧闭双眼，又在感觉鲜血停止喷涌后慢慢将眼睛睁开。
她的对手终于倒下了，倒在一片血泊里，于曼颐的身体也慢慢丧失了力气。然而她手里攥着那把匕首，一时间没有放下——这是她头一次从别人那里抢东西。
没有人教她，没有人告诉她，是她自己抢来的武器。
于曼颐紧攥着匕首，方才车辆翻倒后被挤压的膝盖又开始隐隐作痛。这世道怎么总是和她这只膝盖过不去？她慢慢跪进满地流淌的血泊里，又过了一会儿，连自己是谁，在这里做什么，要去哪里，都不知道了。
她的大脑从未体验过这样纯粹的空白，上一次经历这样的空白，或许是刚从母亲腹中脱胎。
于曼颐在血里一直跪着，衣服开始吸血，那些血一直顺着她的衣服往上爬。远处的枪炮声逐渐停止了，这是战斗短暂的中场休息。于曼颐现在觉得那片战场也没有什么接近不得的，反正她这里，也刚刚造出一具尸体。
她在这亘古的洪荒和空白里跪到身边传来脚步声。于曼颐已经有了动物的本能，她知道这个脚步声没有威胁，但她也不知道什么别的。她现在什么都不知道。
那道脚步声在她正前方停下，除了一双靴子，于曼颐还看到了一支比她的枪长得多的枪，立在那双靴子旁边。
“很惊喜。”那道声音说，也熟悉。她怎么到处都是熟悉的声音？她作为一个地主出身的小姐，熟悉的声音也太多了。
于曼颐无声地动了一下，表示听见。
对方对她的不屑一顾表示理解，短暂停顿片刻后，那道声音又问：
“所以，你是谁？”
怎么？她熟悉人家，人家不熟悉她。于曼颐又无声地动了一下，想开口回答时，却出乎意料地张不开嘴。
她是谁？是啊……她是谁？
她一时想不出答案，所以选择不开口，而且她觉得不开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想不开口就不开口。
果然，她不开口，对方就只能迁就她。于曼颐低着头，听见那人叹了口气，抬高了声音，再度询问道：
“火烧于家，是你？”
有些遥远的记忆袭来，于曼颐恍惚片刻，想，对，火烧于家，是我。
“抄写无线电，是你？”
抄写无线电……也是我。
“领导罢工是你？”
这个推辞不得，是她，那件事主要归功于她。
“刚才杀了叛徒，是你？”
……
于曼颐终于抬起头，抬高声音，道：“是我。”
“很好！那你是谁？”
我是谁。
我是谁？
我是于曼颐，绍兴于家的二小姐，在于家大院生活了十六年，许给了我外姓表哥，要做他的妻子。
可他后来说我封建，他要和我退婚，我也做不成他的妻子——那我不做他的妻子，我又做了谁？
我曾经一心一意做于家的女儿，但于家被我用火烧了，因此我做不成于家的人。我起初没有身份证明，而后做了一张护照，可那护照上的信息也都是假的，因此我也不是我证件上的那个人。之后，之后我去做商务印书馆的员工，可现在商务印书馆也没了，那我就不能说我是商务印书馆的人。
我……我爱过一个人，他教会我好多东西。可他已经走了，不在了。但他临走前教给我最后一个东西，他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只属于我自己。
我只属于我自己。
啊，我好像知道了。
原来我从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地方。我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妻子，谁的员工。我来到这个世上，从头到尾，只属于我自己。
我就是我自己。我的父母给我起了一个代号，此后多年，我便用这个代号，称呼我自己——
“我是于曼颐……我叫于曼颐！”
“很好！于曼颐。”
“于曼颐”从血泊里站起来，和来人对视着。他比她高了许多，但她并没有仰起头，而是倒退一步，这样便能与他呈现平视。
那是一张严肃而冷峻的面容，有着一双鹰隼一般锐利的眼。于曼颐此前只有和宋麒在一起时才见到过他，今天，她也到了战场上，与他在炮火的轰鸣里相见。
“听说商务印书馆停业了，”男人说，“你可否告诉我，你接下来想去做的事？”
于曼颐不回答他的问题，她不喜欢被别人问，她现在要问别人。
“你问我这个做什么？我想做什么，与你有什么关系？”
“因为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你。”
“有多重要？”
“比扬名立万更重要。你还没有回答我，你现在最想做的，是什么？”
“我……我身边的人都在挨饿受苦，我现在只想让这场战争停下，让他们生活得好一些。”
“那很好，我们是志同道合的人。我们也有此意。”
“……”
“感兴趣？但我也要提醒你，有些道路，踏上了，就不能回头了。”
“你真的需要我吗？那你需要更了解我。”
“什么？”
“我永远不会回头。”
*
【1935年，巴黎，夏】
“真是没想到，你也会……你也会出国留学。”
露天咖啡馆外，尽是享受午后阳光的异国男女。树荫下的一张小桌旁，坐了两张东方面孔，也是年龄相仿的青年男女。
靠里的那位姑娘穿了一条墨绿色的法式连衣裙，无袖，神色很悠闲。她靠着椅背将最后一口咖啡喝完，语气礼貌：
“我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表哥。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了。”
“等……等一下，曼颐，”那位抹了发蜡又戴着金丝眼镜的男人急忙起身叫她，“哦，或者我现在该叫你……Rossela。”
于曼颐，哦，或者说，Rossela，有些无奈地将刚戴上的墨镜摘下来，转回身子，依然维持着客套。
“我今天的确没有预留叙旧的时间，表哥，”她说，“英国的博士这样悠闲么？我在巴黎这边的课业，是很紧张的。”
“我只是想，我们异国他乡偶然相遇，又有那样的渊源，或许……”表哥打量着于曼颐现在的样貌，身材，谈吐，忽然控制不住地猜测道，“曼颐，你是不是嫁了有钱人，他送你出国读书？那人是做什么生意的？”
“什么？”
于曼颐维持着礼貌的神色终于在这一刻微微僵住，又逐渐冷淡下来。
她转回身子，平静地看着对方，回答道：“抱歉，我没有嫁人。或者说……我以后也不会嫁人了。”
“什么？”表哥脸上露出十分不解的神色，“哪有女人不嫁人呢？还是说，那人送你出国读书，只是不和你……”
他产生了一些低劣的推测，于曼颐被他的视线打量得有些不悦，但这不悦消失得很快。人很难和自己看不起的人一般计较。
“很难理解么？”她浑不在意地反问，“不理解就算了……这事也是旁人告诉我，他和我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想怎么活怎么活。”
计划被耽误了太久，于曼颐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与这样的人周旋，她好像连他的名字都记不住了。
她摸了下腿侧做最后确认，没有再看表哥一眼，而是大踏步地穿过巴黎的街道，又在表哥追过来之前拐进一条偏僻的小路。
她灵活地穿梭在这些阴暗潮湿的小道，像是早已对附近的地形万分熟稔。终于，于曼颐看到了巷子深处，出现了一道臃肿的背影。
相比于于曼颐，那个人才是更不愿意被看清样貌的。这样热的夏天，他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捂得满头大汗。而于曼颐只是戴着一架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
“护照，快，给我新护照。”那中年男人焦急地说。
一张新护照从于曼颐手中翻出来，又递了过去。男人翻开第一页，只看了一眼，就破口大骂道：“我要做一张男人的美国护照，你给我做一张女人的澳洲护照做什么？！你——你——”
他的语气在看清那张护照照片上的人脸时忽然僵住。
男人慢慢抬头，发现那个在电话里自称有门路给他办假护照的、所谓的巴黎美术学院的女留学生，已经把墨镜摘下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他对这张脸很熟悉。
他在于家见过她，又在上海见过她。这是他第三次见她——是他贺处长，老贺，第三次见于曼颐。
他瞪大眼睛，眼睁睁看着于曼颐从裙子下面摸出来一把漆黑的手枪，娴熟地上膛，又对准他的眉心。
“你……你……”贺处长急促地后退，然而身后已经是巷子的死角。
“你要做什么！”他惊惧地喊道。
于曼颐抬着枪，一步步地逼近他。他试图转身跑走，可面前只有一面喷着墙绘的红砖墙面。
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道轻盈而愉快的声音：
“我吗？锄——奸——”
话音未落，巷子里便传来一声沉闷的“砰”的一声。
一张扭曲的人脸顺着墙面滑落下去，眉心喷出的鲜红血浆，和那些抽象派的喷绘一起，组成了一副精彩绝伦的画面。
而在他身后，于曼颐单膝蹲下，又在他身体各处补了几枪，直到弹匣被打空。
“不要回头呀。”她语气温柔，有如善意提醒。
黑色而冰冷的枪又被藏进腿侧的枪套里，于曼颐抻平自己法式连衣裙的裙角，哼着歌，离开了这条巷口。
时间有些紧迫，完成任务之后，她还有几件要紧事要做，例如去品尝一下街角的那家贝果——
毕竟在抵达尽头前，于小姐给自己计划了许多必须体验的，美好生活。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值此完结之际，我只想感慨：怎么大结局会写了一万字……算了，谁还记得这个故事开文时文案里那个“中短篇”和我回评论时不知深浅的“12w完结”呢。
这个故事和之前几个好像都不一样，之前几个大结局都有好多话想说，这个写的过程中一直说“等完结我要写个长长的后记”！但等真的完结了，又只有一种“言尽于此”的心情。
或者说，《于小姐》这一本给我更多的启发是在写作方法上的，这个是作者视角的东西，就比较涉及到技术层面了。我打游戏的时候也对源代码没什么兴趣，我猜想读者们亦如是，因此这些技巧层面的东西我就不在这里啰嗦了。
但是我回评论的时候，发现大家对“创作”这件事的状态还蛮感兴趣的，因为这个事有点玄学感。玄学总是让人产生兴趣的！
可以分享下，《于小姐》这本确实是我来晋江以后，第一次有强烈的“被角色附身”的感觉的一本书。这种感觉之前写短篇体验得比较多，然后《落日化鲸》里男主跳海的时候体验过，《墨尔本》那本里的司七线体验过。
所谓“附身感”肯定不是真的被附身了！我之后用理智总结了一下，其实就是，我太了解这些人物了，太了解整个世界了以及角色的人生了，因此我无论写谁的剧情，都可以让这个角色上我身（不好意思又开始玄学），就写TA的所思所想，所见所感。
当然这个前提还是我已经把这一章的几个剧情点已经打好了，所谓的“上身”，只是我因为可以共情角色，所以很了解当他面对这些外部事件发生时会自然而然产生的反应。
所以这个故事真的对我消耗特别大，写到最后，每一章都边写边哭，为了他们的命运掉眼泪。比如写曼颐被抓回于家那一章，那天我还特别忙，但是我知道如果不写情绪就断了，所以下午强行抽出来3个多小时去写，一边掉眼泪一边拼命打字，写完以后准备去吃饭，一站起来，扑通一下跪到地上了，让我不禁怀疑到底是于曼颐被打断了膝盖，还是我被打断了膝盖……
我写前几本书学到一件事就是不抱怨，我写的过程里也有很多奇怪的杂七杂八的情绪，也很想和大家说啊我哭得好难受。但是我又觉得，每天这一章拿出来就是要给大家带来一些好的情绪的。这种“好情绪”未必是快乐，是一个“好精彩”的情绪，无论剧情是甜是虐，读者今天打开更新觉得“精彩！”，我觉得就写到位了。毕竟现在时间都这么紧，娱乐方式这么多，还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么古老的娱乐方式上，甚至这么勇敢地打开一个be文，要是再让大家觉得“这看得没获得”，我就有点自责。所以我《落日》的时候还会在作话里嘚嘚嘚好多有的没的，现在作话也尽量不说什么了，沉浸，阅读时的沉浸体验最重要。
我最开心的地方，肯定还是看到评论里有读者说，觉得女主带给了她力量，觉得共情了女主的生命体验。这是我觉得最有成就感的时刻。因为啥呢！这个话题我可以扯一扯。
我小时候看了好多年代文，不是我们焕颜频道的年代文，是真的可能五十年代生的作者写的一些长篇小说。我在青春期里疯狂痴迷这些年代感的作品，对我影响最大的一个，是一个四字小说，希望大家不要解码，反正就是这么一本，用现在的话可以总结为“男主视角升级流年代爽文”的小说。
我看得废寝忘食，男主潇洒的人生观几乎奠定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基调，当然，这大哥也经历了很多感情体验。在跟着男主体验完他潇洒的一辈子之后，我就开始琢磨了：那我可以成为这个故事里的哪个角色呢？经过一番研究，我发现：我可以去做这个男的潇洒多情的一辈子里最后那个，被他选中并无限包容他的女人。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结论。
青春期小孩是没有性别意识，但有性别认知的，比如我知道，我是一个女孩。然后小朋友的世界，又是那么的小，当时也没有很多内容可以看，所以我对人生大部分认知都是来自于故事里。结果每一个故事里，男人的生命都是多姿多彩，女人的生命都是男姿男彩。当时我是没感觉的，我是在自己自我意识浮现出来以后，开始觉知这个问题的。
其实在这个网络环境下，探讨性别议题，是一个有点危险的事，但我还是选择在这个后记里面和你们聊一下。
我觉得我也很难给自己定调说我是一个啥类型文的作者，我只能这样说：
我是一个看着旧作品长大的人，我成长过程中受到了诸多此类作品的浸泡影响。当下的各种思潮，让我产生了对以往观念的质疑，所以我选择把故事的核心放在女主身上，去探讨“于曼颐”本人的生命和成长——我不希望我的读者和我小时候一样，看完一个很精彩的故事，然后代入了一下，发现自己只能去做那个男人最后选中的女人，成为一个“家和归宿”。
但我诚实地面对自己，我的“女主故事”里，仍然对爱情体验有很大的需求。所以我思来想去，认为《于小姐》这本就属于“女主核心”故事，去围绕她对爱，对友谊，对生命，对事业的所有渴望与体验去设计剧情。包括男主的设计，也是在已知女主“内在课题”的情况下，围绕女主设计出一个能让感情戏非常可看、又可以加成于她的人物。我觉得这会是我以后设计故事的一个基础思路。
大概就这些吧！哦还有最后几句。
我昨天写完倒数第二章，其实特别累，特别崩溃（但我依然坚强地没有说）。然后我晚上正好约了一个苹果新出的电子产品的体验，我就强撑着去体验了一下。等待预约的过程中，我把苹果门店里所有的产品都玩了一遍，然后我很意外地，感到了一种宁静。
其实我也不是这个品牌的粉丝，我当时想的是另一件事：
如果苹果只有一个手机，一个电脑，一个耳机，它也不会成为一个这么稳固的品牌。我感觉苹果这个品牌，很像乔布斯这个“总创造者”的“整套创造思维”在现实世界里的映射。那我作为一个小小小小mini的小说作者，其实也不是说，我的创造力是为了写一本书，两本书，甚至都不止一个系列的书……我希望大家打开我的书，就像是在逛一个有自己独特美学的品牌门店一样。你感觉每一个产品、每一个系列都不一样，但是它们又有相同的底色。我觉得这才是“不辜负创作天赋”的一种表现——这样想完了，出门店的时候很快乐，感觉自己被更伟大的创造者隔空治愈了。
其实写短篇的时候我已经找到这种隐约的“门店感”了，但是当我重新提笔长篇，并且来写网文以后，我发现网文长篇的创作人格，和杂志短篇的创作人格，似乎相差甚远，我必须从头开始继续找。所以我也是，摸索了几本，碰壁了几本，垂头丧气了几本，又爬起来几本。直到这本书完结的这一天，我清晰地感知到，“于小姐”会是我“长篇门店”的第一块砖。很谢谢你们陪我共同搭建了这第一块砖，追更的人数刚好在一个，能逼着我必须完结，又不会对我造成太大压力的程度，评论区也很温柔，谢谢你们。
曼颐和宋麒番外的话我有一个idea，但是是现代的，和这个故事调性不搭，我放在专栏里那个《番外集》了，最近有空的话去写一下，你们可以去看看，这本书今天就标完结了。然后霍记者的那一本我目前也很有创作欲，但是没有体力了，所以过段时间开，你们感兴趣的话可以收藏一下。
就这些啦。
拜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