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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经典：伊人寂寞
作者：陈毓
内容简介
 当代文坛的一位艺术舞者陈毓情爱小说集 透过她弥漫巫意的文字，我们的眼睛和心灵抵近其情感的温度和真实： 成为标本任人瞻观的伊人惊鸿经历了什么无人知晓。《伊人寂寞》 和丈夫始终越不过0.3毫米身体距离的子安在情感上与丈夫相距多少公里？《寒冷的子宫》 牵念远方对爱不发一言的沉默者。《沉默者》 不相见莫如死的亲密爱人却敌不过36小时昼夜厮守的甜蜜考验。《海岸线》 她是所有人眼中绝无仅有的名角，她却决绝地越过一双双热情挽留的手，走向不归路。《名角》 在从容优雅看似温情的文字后面，透露出她对女性身体和情感的深切洞悉和无限悲悯。伊人寂寞，寂寞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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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3>伊人寂寞</h3>
是那场突然降临的死亡出卖了她。
灾难降临之前，她是个不久就要当妈妈的女人。那时她的妊娠反应已经过去，对食物的热爱又回到她心里，睡眠也回到她的眼睛里，她的精神很好，看上去健康而强健，有旺盛的精力。她生活得很好，即便她的肚子高高地隆起来了，腰身的粗壮使原来的衣服不再适合她，但是春天的到来却使她很容易打扮自己，她穿着宽松舒适的孕妇裙，看上去是那样的闲适自在。
是一个周末，她要去郊外镇上看望一位女友。女友在电话里不止一次跟她描述小镇油菜花开的样子，麦苗儿青青菜花儿黄，那情景她是熟悉的，只是好多年没看见了。现在，怀孕使她从容起来，那就去看看吧。
她拒绝了丈夫的陪同，她说，离预产期还早呢，没那么金贵，一个人去得了。她心疼上夜班的丈夫，就靠白天的睡眠补精神，她不想让他缺觉。
丈夫送她出门，随手理了理她耳边的头发，使她的头发更整齐。
他陪她走到巷子口，那里有一路公共汽车，可以载她去女友所在的小镇。他看着她上了公共汽车，他们相互挥手道别后，他就回家了。他睡觉。他的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一个完整的晚班的确使他疲累。他的睡眠一片黑暗，那里很少有梦。
他不知道正有什么在他的昏睡中发生。那辆公交车，载着他妻子和将要出生孩子的公交车被一辆迎面而来的车子撞到了路基下。他的妻子和他未来的孩子就在那一瞬间永远地弃他而去了。
他在医院里看见他们，准确点说，是看见他的妻子，他妻子的身体。
跟他谈判的是医生。医生说，她死了，在撞车的一瞬就死了，她撞坏了大脑，她没有痛苦。医生替他揭开那块白布，他看见她的脸，她的身子。她的身子和脸都是完好的，区别是它们现在看上去僵僵的，没了血色。他仔细地看她，他看见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那里没有恐惧，只有吃惊，像是看见什么叫她不明白的事情正在眼前发生。从前他惹她生气时她多半就是那表情，吃惊无辜地看着他，看得他心软，把所有的过错自觉承担在自己身上，不管事情的起因怪不怪自己，他都甘心。现在，那样的目光再次出现在他眼前，他立即就有了要承担什么的义务感了，可这一次，他能承担什么呢？
我们医院想买您妻子的身体，当然，这得您肯成全。医生在说话，在对他说。
等他终于听明白医生的话，他的直觉反应就是把自己善于操持钢铁的拳头砸在医生脸上。但他控制住了自己，他虽然活得粗糙，但这并不意味他缺少教养。
我们很想把您妻子的身体留在这里，您不知道，这对医学研究，有多高的价值。医生更加小心地寻找字词，生怕伤害了那做丈夫的情感。
谈判是艰难的。一方是刚刚痛失亲人的丈夫，一方是对科学秉承严谨态度的医生。
总之这桩谈判最后定下来了。丈夫终因那笔他不再有力气拒绝的金钱而放弃了他的坚持；而医生，一个视人体研究如同性命的人得到了那具人体：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年轻女人的健康完整的身体。
据说，那个女人的身体用了世界上最尖端的技术，被栩栩如生地保存了下来。
我是在一个名为“人体奥秘”的展览里见到她的。于我，那只是那几天众多参观中的一次参观，是一个不明就里就走进去了的一次观看。讲解的先生一再说，一定要进去看看，这里有中国仅此一家的珍藏。讲解先生说的“仅此一家的珍藏”，指的就是那个怀孕六个月女人的身体，她在这里有一个名字：惊鸿。那是一个很诗意的名字，但在这里我看不见诗意，也因此怀疑，那不是她的本名。
讲解先生说了她的来历，她现在的身价，那是一个惊人的数字。只因为，她的遭遇的偶然性导致了它科学研究价值的珍贵和奇缺。
时光过去了二十年（这也是讲解先生告诉的），她依旧保持着二十年前那一瞬发生时的表情，让她“永恒”的技术的确高超，她站在那里的样子大方周正，大睁的吃惊的眼睛叫她的表情看上去无辜而年轻。她的双乳饱满坚挺，鼓荡着生命力，她四肢和腹部的肌肉纹理结实有韵致，她孕育和护佑她婴儿的那个地方现在像一扇永远敞开的窗，向遇见她的每一双眼睛打开她身体里的秘密：她是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女人，你看她的宝宝多健康，仿佛随时都会在她的子宫里伸个懒腰踢一下腿似的。
我回到博物馆外，九月海滨的阳光明亮清润，空气里有青草的浓浓香气。我使劲摇头，想摇落那女人在我记忆里的目光。可是摇不掉。
我再回头，看见明亮的阳光使博物馆待在黑影里。
那里，藏着科学的凉意。
 <h3>名 角</h3>
陆小艺她爹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演了一辈子戏，跑了一辈子龙套。
陆小艺她妈结婚二十年也没生下一男半女。四十岁那年突然花开一树，生下了陆小艺。果实落地那天，那女人却如熬干了油的灯，熄了。陆小艺她爹中年得女，且以老伴的性命为代价，自然宝贝小艺得厉害。
小艺长得美。小艺她爹夸小艺:你看我家小艺，那肤色、那眉眼，天生一个美人像！真是天上没有，地下无双。左邻右舍初听这话，本是要骂的，又想这小艺自小没妈，她爹夸她两句，算是补偿她一份母爱，也便跟她爹唏嘘一番。
许是从小看爹演戏，小艺竟无师自通。一次剧团演出，演小旦的王小玉崴了脚，急得导演跳脚。小艺在后台看她爹化装，见了，小声问导演：您看我行吗？导演瞪着眼睛瞅小艺。小艺见导演充满疑惑的眼神，就比比画画地在后台唱了起来，导演没想到会有这样好的替补演员，高兴得抱起小艺直转圈。小艺自此加入了演艺圈。
小艺她爹死时，小艺已演过十部很有影响的戏了。小艺她爹临死感慨地说：小艺啊，你一年顶得上爹一生了！说完这话，闭目含笑死去。
小艺哭她爹。小艺的哭声里透着艺术气，圈内人评说小艺的情感炽烈逼真，但不知怎么，总让人想起小艺在台上演戏的情景。
小艺十八岁那年演的一部戏荣获了国家大奖。被一著名导演识中，那导演就带着小艺离开了小城。不久，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报纸、电视上，小城人获知小艺又演了一部什么戏，又获了一个什么奖。
小艺二十岁生日那天，在导演为她举办的生日酒会上结识了导演的儿子。导演的儿子刚从法国归来，一眼看见小艺，就说他是铁片遇见了磁铁，就跟导演说他要娶小艺。导演爱小艺，更爱儿子，就成全了这一对玉人。
婚后的小艺越发美丽出众，她的美丽有一种慑人的力量。初时，小艺的千娇百媚，富于戏剧化的言行逗得燕尔新婚中的丈夫开怀，对小艺越发生出一种化解不开的爱，常常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拿在手上怕跌了。
日子久了，小艺戏剧性的泛滥在丈夫那里只能换来宽厚温情的一瞥，然后是目不转睛地盯到他的报纸上去。小艺便有些不悦。一次，小艺又百般纠缠丈夫，导演的儿子就在小艺的耳边轻笑一声：小艺，我现在觉得你跟我在床上都像是在演戏呢！小艺便灰了脸。以后排完戏回家，就慵倦地卧在沙发上，样子极像是她家的那只狮子狗。丈夫逗她，她也不理。丈夫倒极体贴，以为她拍戏累了，问她冷暖温饱，而小艺终是慵倦，终日难见笑影。
可是只要一入戏，小艺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全都活泛过来。仿佛是上足了力的木偶人，急切渴望释放出全部的力。
《霸王别姬》剧组挑小艺去演虞姬。小艺的演技在这部戏里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她把那个虞姬演得千般柔情，万般刚烈，连导演都被她感动得涕泪滂沱。特别是项羽被困垓下，虞姬舞剑自刎的那一场戏，那每一个眼神、每一句唱白都让人为英雄美人垂泪，直至虞姬在剑光中揉碎芙蓉红满地。
小艺竟从这部戏里醒不来了。她说中国只有项羽一个男人，她说这话时眼睛里放射出一种让人心碎的光芒。她把项羽的扮演者当成了项羽的化身。
《霸王别姬》封镜。之后，“项羽”在一部警匪片里演一个警察。按剧情需要，警察需从十层高楼跳下。当然这一切都是特技，那警察也只是一个穿着衣服的木头人。当木头警察从高楼上坠下的一瞬间，摄影师从镜头里看见一个白色人影，仿佛是一只敛着翅膀的鸟儿，也跟着一起坠下去了。她落在了木头警察旁边，在摄影师的镜头里定格成一只静美的蝴蝶。她的白色羽衣洇在了一片绯红之中。
只有导演的儿子不哭。他说：小艺是上帝精心制作的一件艺术品，俗世里的生活她不快乐，于是上帝就将她收回去了。而人生，又怎能时时刻刻都在戏里啊！
 <h3>怎么回事</h3>
经过近半个月侦探摸底，他在这个下午进入了那扇门。
年轻女人的房间。他迅速判断，此女独身，而且像修女一样简单纯洁。
他的眼睛像精密的探测仪，从床到衣柜，到卫生间，到厨房，最后又回到小小的客厅。他在心里微笑。
更可喜的，是那姑娘很美，神情庄重，气质高贵，恰到好处的矜持，一点点的幽怨要细心识别才能发现。
现在那姑娘在墙上，静静打量他这个贸然闯入者。
门后的衣架上挂着她的外套和围巾，它们搭配在一起的色调让他觉得赏心悦目。他走过去，把围巾和外套摘下来，又走上前去，搭在照片上的姑娘的颈脖上，他现在连她的身高都能判断出来，甚至她的味道也仿佛可闻。他顺势做了一个拥抱的姿势，像一个彬彬有礼的绅士，一个情郎见到他的爱人那样。
为了延续他的幸福感，他走到衣柜前，把每一扇门、每一个抽斗都打开，那里井然有序地放着她的日常用品，她的不为人知的小秘密。他用两根指头挑起一件胸罩，在自己的胸前比画了一下，之后他矫正了自己刚才的拥抱姿势，把手臂往里缩了两厘米，心里说，这样的拥抱才适合你。
行动干净利索，决不能迟疑犹豫拖泥带水，这是干他们这行应该的，但是今天，他违背了自己的准则，他在犯规。
他一直是个谨慎小心的人，不在“工作”时冒任何一个危险。鬼知道他今天是怎么回事？
现在你再看他，从容走到姑娘的床边，在床上躺下，让他觉得美好的气息在那里格外浓郁，差不多立即就进入梦乡。他睡了十分钟，或者半分钟，之后他猛然醒来，惊跳而起，仿佛刚醒悟自己此刻置身此地的真正原因。他迅速走到梳妆台前，一一打开那些抽屉，把他认为值钱的东西迅速装进自己的袋子。
该走了。
但他的目光却停留在镜子里，他低头从放在镜子边上的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又借用了主人的圆珠笔，仿照孩童的笔迹，十分稚拙地写下一行字：妞，我想亲死你。
他把纸条放在梳妆台正中，用笔压住，确定主人归来即便得知自己遭盗的不幸事实时，也能在临昏厥前看见这个字条，读完这一行字。
之后他拍拍自己戴手套的两只手，带着他的获得，离开现场。
这依然会是一桩在警察那里挂着的案子！挂着挂着，连警察、连失主都会忘掉这事，世界太大了，大到这样的事件连本市晚间新闻都上不了。晚上躺在自己的床上，他不无遗憾地这般想。他想，若是能上新闻，说不定他就有机会在记者的镜头里看见失窃姑娘的真实容颜呢。
时间一天天过去，现在，他改行了。“金盆洗手”以前是一个词，现在是他心里能体会到的真切感受：轻松、自在、释然。
他带着释然之后的轻松和自在，衣冠楚楚地走进一家豪华购物中心，一阵香风扑上他的脸，使他心旷神怡，等他从迷蒙的香气里醒过神，就见到那个姑娘，正站在一排高高低低的名贵香水瓶子后面迎面而立。他眼睛一亮，满心欢喜，不由得冲着她“嗨”了一声：是你啊？原来你在这里上班？
他热情相迎，忘了过往，只是惊讶与欢喜。
那姑娘准把他当成了一位久未谋面的熟人，没准是自己十年不见的小学同学呢。他没看错，这确实是个有教养富美德的姑娘，她对他也是笑脸相迎，一边期盼他能早点报出大名好让她免受尴尬。
他一直走到她跟前，他把脸凑上去，直到姑娘独一无二的香气清晰可闻。他用低沉的嗓音在姑娘耳边细语：妞，我想亲死你。
然后他像是说出了一个深藏心间已久的心愿似的安静退去。
他不能回头，因此他没法看见那可爱姑娘脸上的笑容是怎样一点点冻结在脸上，红晕如何一点点退去，苍白又是如何铺满了那张迷人的脸蛋。
警察找上门来的时候他正在睡觉，他惊讶谁一大早就来敲他的门，不做贼就不怕谁敲门，是的，他早就不当贼了，他也早没了警惕心，因此当他打开房门，看见警察的一瞬，他还是有点吃惊，但他立即就明白了，并且明白自己无路可逃。
于是，他和那个比自己年轻几岁的警察开玩笑：要不是我提供线索，就是再过十五年，你也不会破案的。
年轻警察谦虚点头，在他的手腕上拍一下，说，我承认你是个奇迹。
 <h3>离 婚</h3>
上午九点半钟，白里曼法官准时出现在法官席位上。在审理完今天的案件之后他将退休，彻底告别这个他效力了三十年的法庭。
白里曼法官今天审理的是一桩离婚案，被告是婚姻中的丈夫，原告是妻子。
在提问前，白里曼法官照例认真打量双方，这是他三十年里养成的习惯，不管案件当事人因何来到这里，白里曼法官都会用平等的、近于神父的目光打量他们，似乎希望借此把他普世的爱赠予对方。
白里曼法官温和地打量这对夫妻，丈夫高猛威壮，妻子细瘦伶仃，仿佛在过去的生活里，他们一个用狠了加法，一个用狠了减法。
注视过他们之后，白里曼法官用温和的声音询问原告方。
白里曼：“你确定要和你的丈夫离婚？”
妻子：“是的，法官先生。”
白里曼：“你丈夫有外遇了吗？”
妻子：“这个我不确定，法官先生。”
白里曼：“他虐待你吗？”
“这个……”瘦弱的妻子神情更加迟疑。
“你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呢？”白里曼法官停顿一会儿，温和地问。
“我结婚的头一个月就确定我不能和我的丈夫在一张床上睡觉。”
“是何缘故？”
“他打呼噜，我没法形容他的呼噜，但是，法官先生，你想象一下你整夜睡在冰山和冰山之间的风口上是什么感觉。无论我盖多厚的被子，都没用。”
“ 你就因为这个要和他离婚？”
“也不是，法官先生，我和我的丈夫在过去的二十年，没在一张床上度过一个通宵。上个月，我们结婚整二十一年。”
“你在二十一年之后提出离婚，另有缘故吗？”
“我的丈夫，无论什么食物，到他嘴里，好像都无须咀嚼，两下就吞咽下去，我每次看他吃东西，都要替他担心，担心他被噎住，尤其吃鱼的时候，我都捏着一把汗，到头来，我自己完全忘掉了食物的滋味，我几乎不想再吃东西了。一顿又一顿，只要是我丈夫和我一起进餐，我只能看着他吃。”
难怪她那么瘦弱。白里曼法官想。“你是因为这个理由要与你的丈夫离婚？”
“也不全是，法官先生。他总是那么重的关门，他开关水龙头也非常用力，是的，法官先生，就是‘狠狠的’，仿佛他在生门或水龙头的气。我家的水龙头和门锁都是更换得最勤的物件，或者正是这个缘故。我请求他轻点关门、轻点开关水龙头，但二十一年过去，他都做不到。我每次听见水龙头开到极限发出的哗哗流水声，我就有尿涨的感觉。我不由地想，若是我家的水龙头每秒出水一吨，我丈夫恐怕也会开到极限。”
法官白里曼听到这里，觉得遇见职业生涯的难题了，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他判过那么多的离婚案件，分明和眼下这桩大不相同。
就在白里曼先生犹豫沉吟之际，他听见瘦弱的妻子继续说——
“一年四季，我丈夫只有在冬天才不会在家里光膀子，他那么爱光膀子，夏天如此，春天和秋天也是那样。我在厨房里炸鸡腿，他光着上半身在边上看，使我紧张不安，为他的光身子操心，结果几次误把味精当盐放了。法官大人，就在昨天晚上，我的丈夫把家里很多‘不完美’的瓷碗、瓷盘、瓷杯子都打碎在地上了，不是因为他和我吵架，是因为他觉得那些‘有印痕的’瓷碗、瓷盘、瓷杯子难看，他说那些印痕、划痕洗不掉，就有不洁净感，不完美。法官大人，那些瓷器是在厨房的地砖上击碎的，当我丈夫用力使它们碰撞在地板上破碎的时候，我感到我的牙齿在咀嚼沙砾，又像是脖子的骨头被什么东西压碎了。法官大人，我确信我不能再和我的丈夫在一个屋顶下过下去了。我恳请法官大人同情我，准予我和我的丈夫离婚，若是法庭不同意离婚，我将撞死在法庭之外的第一根廊柱上。”
白里曼法官看见妻子低下头，不再言语，似乎在啜泣。
那一直不说话，在边上听他妻子诉说的气鼓鼓的丈夫，这时候大声向白里曼法官提出抗议，他说，若是法庭同意他妻子离婚，他将撞死在法庭之外的第二根廊柱上。高猛威壮的丈夫说完这话，气哼哼地向法庭之外走去，边走边解衣服的扣子，三步之外，上衣已经在他手上了。白里曼法官看着那个哆嗦着一身肥肉离去的背影，禁不住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白里曼法官再次确信这是三十年职业生涯里遇见的最叫他踟蹰不决的案件，禁不住发了一回呆，随即他被一声巨大的关门声震醒过来。一团灰尘遮住了白里曼法官的视线。刚才猛烈的关门声震毁了白里曼法官头顶那副悬挂多年的“中正”条幅，落下来的那个“正”字这会儿恰好盖住了白里曼法官的脑门。
白里曼法官狼狈地宣布休庭。
走到隔壁的法官室，白里曼法官从窗户向外看，他看见那丈夫挥舞着手上的外套，一步两级地跨下了台阶，他继续向前，走过了第一根廊柱，走过了第二根廊柱，随后，连第七根廊柱都走过了。
不久，那个细瘦的身影也出现在白里曼法官的视线里，她小心地走下每一级台阶，仿佛台阶是玻璃做的，她不确定是否会踩碎它们，或者，那台阶上正结着一层光滑的白冰似的。
那妻子走到了第一根廊柱边，停了下来，白里曼法官大吃一惊，直到看见那妇人并没有把身子撞上去，而是把她消瘦的脸紧紧地依偎在廊柱上，才放下心来。
这是深秋季节，白里曼法官无端想象那张瘦脸贴在冰凉的石柱上会是那么的寒冷。
他叹息一声，想到自己明天就要退休，今天还遇见这样一件离婚案，无奈地摇了摇满头白发的脑袋。
 <h3>这辈子</h3>
现在，他躺着，她站着，在这高高山巅。风送草木香，燃烧柏枝的香气格外浓郁。
这从前的一对夫妻，现在一个坟里，一个坟外。她看丈夫新土的坟，感叹他比自己有福。她葬他，谁葬她呢？
白云飘动的样子像她的心情，散漫去，无拘谨。回顾二十年的婚姻，之于她，就像一所学校，她如幼童，从123，从aoe学起。
起初她一点不明白，觉得他们的不睦是他的错误，分明是他在挑剔，他在嫌弃她。嫌弃什么呢？说东说西，最后其实就是嫌弃她本人。那些看在别人眼里分明的优点，在他眼里都成缺憾。直到某一天，她明白了他那样待她的理由：他在平衡他对另一个女人的亏欠，那个才是他的所爱，但他无力选择和所爱相守一生，因为他对母亲的孝敬，即便母亲的决定违拗自己的本心，他却会放弃所爱，成全母亲。
成全了母亲就是成全了她么？天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条不归路，她被选择，被拘谨，她作为妻子活着，却是夹缝里的花，磐石下的草。
她尊敬他的母亲、她的婆婆，她也是尊敬她的丈夫的吧？因为在这方圆百里的城中，谁不知道她的丈夫啊！在所有外人的眼里，他们的婚姻正是郎才女貌的现实版。
她这夹缝里的花、磐石下的草，也要保持花的娇媚、草的强劲。哪怕有一个爱的敌人，横在她和他之间。
他凝目看她，她看见他瞳孔中的女人，不是自己。他爱怜她，那痴迷也是给另一个女人的。这种种，就算再迟笨一点，都能感觉得到，何况她从来都是谨慎敏感的一个女人。
隔着一个人，他和她的距离。如此近，却分外远，远到他注目她，都成偏见。
那时他的寡母健壮地活着，她对她的夸赞、抬举就是一顶遮蔽风雨雷电的保护伞。等那顶伞倒下时，她已从一株羞涩的小苗长成一棵根深叶老的大树了。
搬走她，已经要考验他的勇气了。
他力不从心了么？
或者，时间漫长得连他都忘了自己当初的心？
而她，早已按他的审美塑造了全新的自己，养成他喜欢的生活方式。他胃不好，她天天给他熬粥，二十年不间断，他从不说什么。抹布永远洁净芬芳，厨房洁净明亮，最灵敏的鼻子都嗅不出刚刚烹饪过复杂饭菜的踪迹。衣柜里的衣服，一定是经过熨烫之后才挂进去，在厨房穿过的家居服一定不能穿进卧室。没事坐着，哪怕一个人，也要挺直了腰背，不能塌着哈着，他说这叫“慎独”。她还学会了跳复杂的舞步，优雅地、十分专业地跳。黄土地养育大的她，也学会了咿咿呀呀的黄梅戏……
零零碎碎的、一点一点的不适，现在都成了她的习惯。
习惯了就好了，什么爱不爱、喜欢不喜欢的。她有一次对镜咿呀，冷眼对镜中人语。
隔着，也习惯了。习惯了，也平衡了。
因此，当他身染重病只能用躺着的角度，有充足的时间重新审视她和他的“这辈子”，重新体味她之于他生命的意味的时候，他这个校长检讨了，检讨他给她的压力、限制、冷漠与隔离。他真诚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她对他无私的照顾。而她，即便此刻，面对他这个“负担”，她脸上也是三春晖。
她笑着，说，感谢他这个校长，把她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村姑培养成一个在如此大的城市里也能游刃有余的优雅女人。把一个只能简单炊事的粗糙妇人培养成一个能烹制精致淮扬菜的巧妇。她说正是这清爽的淮扬菜，滋养了她的好皮肤好身材呢，她早已不喜欢家乡饭菜的重油与肥腻，而是真心喜欢淮扬菜的清淡。她说当她吟唱黄梅调的时候，仿佛身处叮咚的鸣泉边，让她在这个干燥的大城里从来都没有干涸之感。
她差不多要深情倾诉：我爱我现在的生活，爱现在的自己。
他却偏要跟她诉说自己的困惑，他说他怀念家乡饭菜的味道了，那味道让他想起童年的梦想。从前那么渴望逃离的地方，现在却被他梦魂萦绕。他说自己对母亲的敬爱与畏惧。他说他的困惑就是如果他接受她，安然接受，就是对另一个女人的背叛，如果都是背叛，他选择背叛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或者，他背叛了三个人。他说他的遗憾，就是不能给自己生命中最密切相关的两个女人一个完美的人生。
她想宽慰他，却找不到词语，只好不说什么。
他很快走完了自己的路。死亡终止一切。
就像现在，他躺着，她站着。一个坟里，一个坟外。在这高高山巅。她觉得此刻他们是如此的平等。
——这都是我自己修行的结果。
——我满意自己，真的很满意。
——我是一个好妻子。
她承认这就是此刻她的心情能像白云飘飞的原因。
这时候有人过来跟她说，那个真正的淮扬女人也来参加他的葬礼了，在另一面山坡上，眺望这边的葬礼。
在就在吧。她向那一面山坡上望一眼：她想站着，或是坐着，随她。她又说，不要打扰她。
于是，她向山下走去，她觉得自己脚步轻快，无拘无束，像一片飘动的云。
 <h3>走西口的哥哥回来了</h3>
嫂嫁过来的早上，唢呐的高音要把青天吹破,弟和狗剩们迎过山崖,戴红花的哥拉着驴走，端坐驴背的嫂比岩畔的桃花好看。狗剩说，他想和嫂睡觉，弟当即冲上去和狗剩撕破了脸。
闹过新房的夜晚，像鞭炮燃过的地面，狼藉而荒凉。嫂出来喊躺在磨盘上的弟回去睡觉，嫂用一根手指在弟的脸上戳一下，弟觉得有热血从那里涌出来，那个夜晚的深处，弟脸上的热也没能退去。他竖起耳朵向哥嫂的那边听，似乎什么也没听到，又似乎听见无边的喧嚣。
这是黄土腹地一个简单的三口之家。哥、嫂、弟。父母去世早，弟在哥的背影里找到父亲的依靠，现在，他又从嫂身上体味母亲的气息和温度。这个家庭也是贫瘠的。大风一年刮一次，从初一刮到三十。哥就算把年轻身体里的力气都祭献给身下的土地，土地的出产也难养活他们三张嘴。
哥要走西口。哥离家的那个早上，嫂的眼泪流啊流啊。嫂一天里几次惊慌慌地走到道场边，向哥离去的方向望，暮去朝来，嫂快站成道场边另一棵歪脖子枣树了。弟怯怯地看嫂，弟在嫂的惊慌里惊慌慌的。一天天，一月月，只有野地的风，殷勤敲打他们的门窗。夜里的敲打声响起，嫂屋里的灯就会亮了灭，灭了亮。
弟盼哥早点回来，弟想要替哥走西口，让哥留在嫂屋里。弟把心思说给嫂听，弟看见嫂久违了的笑容，活泼如那根在他脸上一戳的手指，弟的心长出了翅膀，呼啦啦要飞起来。
惊雷滚滚的暗夜，弟看见嫂屋里的灯亮起，又被闪电湮没，他听见嫂的喊声，在他耳边溅出一片火花。弟担心窑被震塌，赤脚奔到嫂门口。有我呢，有我呢，我不叫嫂害怕，弟在心里宣言。嫂扑出来的一瞬，和门口的弟撞在一起，倒在地上。弟和嫂像是游过了一片海，又仿佛门外的大雨浇到两人身上。湿淋淋的嫂和她的弟。
现在，站在崖畔望哥的，是弟，在屋里望崖畔弟弟的，是嫂。时间走得既慢又快。腊月到了，家家走西口的人儿陆续回来了。弟在嫂的回眸里，看见一片云影，一片霞光。弯弯的羊肠般的小路上，哥的身影出现了，只一眼，弟就认出，正是自己的亲哥。
哥归来的夜里，弟不见了。无声无息，像一滴水消失在哥脚下的黄土里，又像一粒尘土归于一片黄土世界。哥努力回忆被弟迎接拥抱的感受，而此刻，只有大风入怀，猛烈得使他窒息。哥当然要找他的弟，他没有找回他的弟，他摔下了崖畔，也没能用自己的腿脚把弟带回来。弟死了，所有人都这么说。
现在让我承认，我就是那个弟。
他在哥归来的夜里，在嫂窗上的光暗去后，长跪不起，他喊爹娘、哥嫂，砰砰有声地磕过十二个头之后，离乡了。踏着哥归来的脚印，越走越远地离开了故乡。这一走，三十二年。他走到哥嫂今生都无法走到的远处，他遇见过好几位姑娘，他和她们谈过几场半途而废的恋爱。这一年，他五十岁了，他在报上偶然读到一则新闻，说一条公路要修到一个叫漾儿洼的地方，他放下报纸，沉吟良久，嘱咐秘书给当地政府打电话，说他要捐资修那条公路。他想，有了公路，哥就能有一辆最好的轮椅，轮椅将变成哥刚强的双腿。
公路开通的那天，他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故乡物是人非，荒冢累累，其中一堆是哥的。只有嫂在照耀得山川一片暖色的秋阳里，迎接他。嫂的笑容沧桑，却撼动他半枯的心，他仿佛看见十八岁那年的自己，以及那个馨香的嫂。
 <h3>还能那么欢乐吗</h3>
两个人，正在幽会。当然是一男一女。
气氛是热烈的，场面却不能公开。
但是他们中的一个忽然脑袋缺氧，说，如果我们的另一半这会儿也和我们一样，在相似的房间，做同样的事情，我们还会这样欢乐吗？
场面到此，热烈的身体迅速降温。男人最早意识到危机，想要扭转局面，晚了。
只好停下来。等待。
等公共汽车一样，等待激情的到来。但是，那些幻想出来的画面真切立在眼前，像一面沮丧的镜子，一目了然，没有掩饰。还有谁需要辩护？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公平吗？上天啊！怎么会这样！他们各自在心中呐喊。
现在女人已经冷静下来，她从枕上抬起头，双手托住下巴，很认真地打量身边的男人。第一次，她看见自己以前没有看见的，隐藏在他表情深处的那些真实，比如冷漠、比如自私。他也是一个冷漠的人啊？她发现这一点，几乎有点吃惊；他也可以是自私的凶狠的吧，虽然在此之前她无论如何都不会朝这个方向想。她甚至回想了这几次和男人在一起的种种细节，最后她得出结论，爱是不堪闻问的，比如，他们互相吸引、从两个彼此一无所知的陌生人变成这么亲密的两个人，但是，他们真的在彼此的心灵中、灵魂里亲密了吗？她说过她爱他吗？他说过他爱她吗？两个彼此都没有说过爱的人，却能做爱人在一起做的事情吗？
怎么了？哪里出了差错？他们在一起的感觉不是很好吗？激情，缠绵，忘我。
但是，那是否是饥饿的人遇见美好的吃食，之后他饱了，但是，这个吃饱了的人还记得食物吗？他需要记住食物吗？你吃过那么多次饭，你记住哪顿饭了？
她被自己的胡思乱想搅得心烦意乱，几乎要哭了。
她的脸色一定极其难看，因此他也不能继续抽他的烟，他在床头的烟灰缸里压灭了烟头，抬起胳膊，扭过身体，想要把她拉进怀里，但她像一条光滑的鱼，滑溜溜地游出了他的臂弯。他有点悻悻的，这使她刚才推断他也是冷漠、自私的那些表情符号越发分明了些。
她把脑袋抵近他，他以为她要重回他的怀抱，但是，她只是做了一个像哭一样的笑的表情，离开了。他看着她快速地穿好衣服，这使他觉得自己赤裸地坐在她面前的样子很滑稽、很尴尬。他也行动起来，快速地穿戴整齐。
他安抚她坐下，给她和自己各泡了杯茶，希望这个美好的下午不至于就这样收场。
她把袅着水汽的茶放在鼻尖，深吸一口，很夸张地说，香。
香！他喝一口，附和着说。
他们几乎同时开口，想要开启新的话题。但她抢在了前面，于是他笑了，做出一个礼让的手势。
她给他讲看过的一部电影。电影讲一个美国作家在法国某小城邂逅了一位法国女郎，但他眼看就去机场了，他们不得不匆忙分手，分手前他们相约，五年之后，还在他们相遇的地方见面。
五年过去，美国作家想起这个约定，答应书商去法国为自己的新书做宣传，宣传的大幅海报贴在女郎所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自然，女郎知道他来了。
再次见面依然匆匆，但足够他们把当年走过的路线再走一遍，走过公园，走过天桥，走过塞纳河的某一段……女郎带他去了她的公寓，他坐在她的单人床上，听她用吉他演奏她谱写的一首爱情歌曲，听她讲述五年来不成功的几次恋爱。女郎提醒他，只有半小时了。他们看着对方，微笑，觉得时间珍贵，却不确定能做什么。
他们拥抱。回到塞纳河畔，他们上了一条船，她在电话里通知接他的法国司机等候的码头，这样他们就能在一起多待十分钟。眼见着接他的司机来到眼前，女郎最后问他，你结婚了吧。他们看着彼此，长久地微笑。再次拥抱，挥手永别。
她长长地叹一口气，为漫长的电影介绍做了结束语。
他们没有突破限制，时间的、空间的限制。她看着他说，他们没有做爱，初见，以及再见。导演不让他们做。导演高明。
不见得就高明，他说。想要去摸她的手，她却站起来，说，我该走了。
他收回手，说，这就走吗？看她的眼睛，看她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就说，那好吧。
她走到门边，折回脸，他适时地拥抱住她。她把整个身体都转过来，贴在他的胸口，他觉得她的拥抱像是一只猫的拥抱。轻。他用力地抱她，直到她的身体恢复了重量，她似乎在哭，他感到她的哆嗦，他们拥抱着倒在身后的床上。
 <h3>月光下</h3>
苏红妹夜里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被一个怪物追赶得撒腿狂奔，鞋都跑丢了。回头就见那怪物捧着自己的鞋怅然张望，一副要还她鞋子的样子。
苏红妹就在这时分醒来，满头大汗，心口怦怦直跳，摸着鼓胀的腹部，明白自己是在梦中，慢慢安下心来，想，亏着是梦，要是真跑，还不把肚里的胎儿给跑丢了？
要是真跑掉了呢？那最好！苏红妹想。对肚子里的孩子是要还是不要，苏红妹一直没想好。说真话，她不想现在就有孩子，但孩子不想自来，使她心生了好些烦恼。但既然有了，苏红妹也没像别人那样坚决去医院拿掉。因为她小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听她母亲说，她就是母亲不想要的时候怀上的，要是那时母亲狠心想个办法把自己弄掉，这世上就没有她了。
怀孕五个月了。随丈夫来城里打工一年零五个月。这一年多，她很少做梦，偶尔做梦也全是现实的烟火色，比如拿工钱了，比如找到比现在这个窝棚好出一大截的房子，而租金又不贵的，比如攒够了一大笔钱，再出来打不打工都无所谓了。但是眼下，那一切都还是属于未来的一个遥遥无期的设想。
这就是苏红妹不想要孩子的原因，对她来说，在城里养一个孩子，是艰难的。
在苏红妹的迟疑犹豫中孩子勇猛生长，直到苏红妹想要拿掉孩子的时候，已经晚了。
苏红妹躺在黑暗中，感到一点伤感，一点茫然。她不由设想起有了孩子后的生活。前几年，好在孩子还小，只要吃饱穿暖，等孩子上幼儿园、上小学的时候，也许自己的境况就好些了呢。走到哪个山再唱哪个山上的调吧。苏红妹把身体放到一个舒服的角度，希望重新入睡。天一亮，她还要买菜，给工地的二十个工人做饭呢。
七月的一个早上，苏红妹的孩子降生了。是个男孩，一个缺了一只耳朵的男孩。刚刚苏醒过来的苏红妹再次昏晕过去。
这个孩子我丢定了。苏红妹大喊大叫，哭得泪腺都干涸了。她本来就不想要他，他还跟她打鳖子。苏红妹觉得心里又厌恶又委屈，她硬心不给他吃奶，想把刚刚下来的奶水又给憋回去。孩子饿了哭，冲点廉价奶粉喂他，竟像给他喝琼浆玉液似的，“吭吭”地，发出那么幸福满足的吃奶声，一口气就能把奶瓶里的奶喝干净。饱了，就那么安静着，睁大着一双黑亮亮的眼睛，看着苏红妹，不知是不是给苏红妹表达着讨好与巴结。要是这两天找不到要这孩子的人家，她就趁黑把他丢到出门见到的第一个十字路口。苏红妹心想。
那夜，苏红妹被胸口火烧火燎的感觉闹醒，抬头见一轮清明的朗月升起在窝棚外面的椿树枝杈上。月光照耀得苏红妹的床头一片光亮，孩子睡在苏红妹脚底，恰好就在那片银光里，月光下孩子熟睡的脸安静如一朵莲花，惊得苏红妹发了半天愣，忍不住爬到床那边，认真地、正眼端详她的孩子，第一次，她看出了孩子的漂亮和美。饱满的、宽阔的天庭，通直端正的鼻子不都是自己的翻版么，棱角分明的嘴唇像孩子爸爸的，但比爸爸的更好看。看到孩子那只完好的耳朵的时候，苏红妹一阵伤心，大概因为只有一只耳朵吧，这只耳朵就长得格外尽力，渴望尽善尽美，它简直就是一只丰满的银元宝。孩子是否知道他的母亲在打量端详自己呢，所以把那只残耳提前藏匿好了，他偏脸向她，这使他看上去就是个没有缺点的好孩子。苏红妹忍不住去捏孩子的手，孩子的手心是那么的柔软温热，在她捏他的时候孩子醒了，安静地看着月光里那张打量自己的脸，母亲和孩子在月光里互相打量端详，凭着本能，孩子第一次向自己的母亲撒娇，他努着嘴巴，像是在寻找母亲的气息，苏红妹下意识地向孩子送上自己的奶头，有点紧张、有点羞涩，还有点慷慨大方地把奶头向孩子的嘴唇递去，孩子一下子就逮住了母亲的奶头，满怀感谢与喜悦地紧紧含住，用力吸吮。苏红妹觉得一股热热的液体从身体深处，从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汩汩涌出，使她身体里难言的拥堵和不适立即消散，使这一刻的她心思如此的柔软静好。苏红妹俯身在孩子脸前，她闻见孩子脸上好闻的味道，忍不住凑近孩子的额头，她亲了孩子一口，孩子显然吃饱了，他放了奶头，却不把自己的脸拿开，就那样眯着眼睛，半张着嘴巴，任由母亲温热的奶水如喷泉似的淋洒在脸上，那一刻，苏红妹的眼泪滴答落下，一起洒向自己的孩子。
是不是因为我总不想要你才害你缺了一只耳朵呢？
那个梦中追赶我的怪物，是不是你早在担心会被我遗弃？
你已经吃了我的奶，你不是我的孩子你还能是谁家的孩子呢？
我要把你给扔了你就尝不到老家的沙地甜瓜，是比母亲的奶水还甜的甜；沙鼬从一个洞跑进另一个洞，只是你眨一下眼的工夫，你信不信？我要真把你丢了谁带你去看那些？
进城后苏红妹一直积极学习普通话，在买菜讨价还价、在公共汽车上给乘务员报站的时候，她尤其努力要把自己的普通话说得没有家乡味儿。但是这一刻，苏红妹俯身在孩子脸上，一边流泪一边对孩子说话，用的是自己地道的家乡话。她跟自己的孩子是要说家乡话的，即便将来儿子的普通话说得和城里孩子听不出分别，她也要让自己的孩子先会说家乡话。
 <h3>收集天香的人</h3>
收集天香。这念头，是老郝在一次来得猛烈、去得莫名的头痛之后有的。
那次头痛仿佛一个启示，一个竖在老郝漫漫人生路上的醒目路标。这之前，老郝经营着“老郝羊肉泡馍庄”。取“庄”，而非“馆”，老郝的道理是要取“庄”之庄重、郑重。老郝觉得心里的道理没法跟人说，倒不是担心别人心生歧义笑话他，要是他那么在意别人的说法，老郝也不是老郝了。很简单，老郝最见不得眼下人们心里普遍存在的不郑重。
郑重的老郝郑重地经营着他的“老郝羊肉泡馍庄”。“老郝羊肉泡馍庄”的生意从开张第一天直到更换主人的那天都是门庭若市的。
那么好的生意却要改弦更张，这是为什么呢？
好端端的、从不头痛的老郝，那天突然晴天霹雳般地头痛起来。身材比老郝娇小两倍的丁一笑，用出吃奶的劲试图搬动老郝肥大的身子，送他去医院，痛得咬牙切齿的老郝感到他像一块铁板的神经猛然松动了，因疼痛扭结的眉展开了，老郝停下挣扎，问丁一笑：我猛然闻见一股荷的香气，我头不痛了。老郝摇了摇脑袋，脖子果然是柔软的、轻盈的。真的不痛了，老郝说。
老郝捧着丁一笑的脸，在她的脖颈肩窝嗅了又嗅，他闻出了兰蔻香水在丁一笑耳边挥发出的暖暖的香味，雅诗兰黛精华液在她眉目间传递出的琥珀的味道。但是，那缕分明的，却又是幽隐的，类似于荷的香气，老郝却是没能找到源处。老郝以前自学过几天中医，对中医的药草有些认知，于是就去查香味与疼痛的关系，虽然结果暧昧不明，但是，一个异常大胆的，又是十分美好的假设在老郝心中茁壮生长。他要经营天香，把香气卖给那些像自己一样需要香气拯治的人。在充满假设和玄想的那些日子，老郝甚至希望那次猛烈的头痛再次降临，为此，他早已在门前的草坪上种好了两大缸荷花恭候。但是，这之后老郝胸闷过、胃痛过、鼻炎发作过，但头，却没有再痛过一次。即便是前面所说的这些疼痛发生，老郝固执地选择去寻找能够医治疼痛的香，不奇怪，他都一一找到了。胸闷的时候，他忽然莫名想念上幼儿园的时候幼儿园里那棵苍郁的老柏树，凭着记忆找到幼儿园所在的位置，但是，现在那里像纪念碑似的耸立着一家五星级酒店，柏树的魂都没有了。胸闷催逼着他的脚，也引领着他。他在植物园门口停下脚步，他看见那里正有一棵柏树，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那样在等候他。老郝差不多是扑过去的，他站在树下贪婪地呼吸。奇迹般的，他的胸像有一扇看不见的窗向外界打开了。
这之后，老郝身体别的部位出过这样那样的、各种不同的痛。胃痛的时候他想要闻五味子的气味，打嗝的时候他想念在火锅里烫过的薄荷叶的味道。有次左眼皮狂跳不止，他也没有“要发财”的欢喜，却那么深不可测地怀念起中学时代在半坡的一次春游中，自己举着一朵蓬勃的蒲公英，让胖丫咕嘟着嘴唇吹的情景。奇怪的，他想到蒲公英淡如秋露的味道的时候，他的眼皮不跳了。
嗨，奇迹被我遇上了。老郝想。
“老郝羊肉泡馍庄”为老郝带来的滚滚钱财，现在铺设了一条又一条或宽或窄。或远或近的道路，条条道路通往广阔的原野，终端在某一棵树下，或是某一株藤萝边。有时是波涛连天的浩渺大海，有时是一条铺满青荇的小溪。现在老郝知道大海的气息能使他目明、阔叶灌木林畅快的香气利尿，而针叶灌木林的香却使他有饥饿感。除了自己闻那些他能够抵达的香源外，老郝收集那些香，把不同的香气装进各式各样的大大小小的瓶子里，再把一个个瓶子插入架子，把架子镶进专门的箱子，箱子放在车上。车是辆好车。老郝驾车上路，他听见瓶子里的香气们或打瞌睡，或轻声交谈，偶尔争辩，都是美好。老郝就那么宽慰、那么舒服地笑了。
老郝收集天香的脚步终止在一片桦树林边，一面向南的山坡。老郝到达那里的时候正是下午三点钟，太阳那么温暖地照耀着桦树林，仲秋已过，桦叶深红深黄，衬着梦幻一般的白色树干，美得让老郝伤心。老郝把车停在一个僻静的角落，蹚过眼前大片没膝的茅草。他闻到了他认为至高的、他唯一想要的终极香气。他幸福到不想赞叹，满意到不能形容。他走到那片桦树林边缘，在桦树和草甸的交界处，他躺下。开始他听见松子落进草皮的声息，一只松鼠跑过去的声音。没有一丝风，世界真安静真温暖啊，多么像一只舒服的摇篮。老郝尽情地向外部世界伸展他的身体。老郝的全部意识最后完全沉陷进他不想赞叹也不能形容的境界里去了。他装在口袋里的车钥匙，像得到密令似的，探出口袋，纵身一跃，完全是一副向主人学习的样子。
世界归于安静。依然无风。

2
<h3>化 蝶</h3>
“落架的凤凰不如鸡。”这样的感叹都不足以形容他的心情。
而在他的同事、朋友、亲戚眼里，从前的他是那么的高高在上。那么高高在上的人，怎么会忽然坠落至谷底，跌地即成罪犯呢？同时，他们怨恨他，觉得他的行为伤害了他们的信任。于是，从前的同事说，这人藏得多深啊！朋友也说，其实我们一点也不了解他！亲戚也跟着感叹，在我们老实巴交的族群里，他从来就是一个异类。
这些嗡嗡嘤嘤的议论，他已经听不见，因为监狱的大墙是那么的高，在他看来，高到连白云都飞不过去。
他绝望极了，了无生趣，生不如死。
只有妻子没有放弃他，每一个探视日都来监狱看他，每一次短暂的会面，她都刻意打扮得光鲜亮丽，把微笑毫无保留地给予他。有一次，通过电话线，她对他说，没有办法亲近你，只能把笑脸灌进你的大脑，让你想要忘掉我都不能够。
妻子的言语使他羞愧，以前妻子是一个多么单纯不善表达的女人啊，现在她对他笑，却难掩饰她的心事重重。
他应该自责，正是自己的贪欲，把妻子和儿子推进眼下难堪的境地。
妻子坚持在每一个探视日都来看他。他知道这多不容易。
这一次，妻子带来了他们的儿子。儿子是他一直渴望见到但从来不敢说出口的奢望。此刻，儿子就坐在他面前。儿子的小手贴在玻璃的这面，他的大手贴在玻璃的另一面，掌心相对，他忽然想：儿子心中的父亲，还是那么可靠与高大吗？
儿子正处在一个心里装着“十万个为什么”的年龄。
但是今天，儿子的提问让他心里一片塌方。
儿子问他：爸爸，犯人是什么变的？
他看见儿子瞳孔中反照出的自己，是如此的陌生与奇怪。
儿子眨动着眼睛，说他和班上的同学争论，罪犯是啥变成的？
小篼说：“犯人是老鼠变的，喜欢在暗处偷偷摸摸，偷这偷那。”
小离说：“犯人是猴子变的，要不怎么会被关在笼子里呢？”
黑牛说：“犯人是潜水艇变的，喜欢潜着，潜进一个地方很久都不露脸。”
我觉得这些和爸爸都对不上号，爸爸说犯人是什么变的？
妻子下意识要阻止儿子，但瞬间又沉默了，温柔地保持沉默，低头看看孩子的脸，再抬头看看丈夫的脸，如同一场辩论赛中深沉的裁判。
知道他面对儿子提问时内心的惭愧与尴尬，聪明的妻子解释说，她最近正给儿子读《昆虫记》。那本书还是他从前在家时买的。
妻子的话倒是提醒了他，他猜测，在孩子的意识里，还弄不明白什么是犯罪，只知道犯人就是坏人，困惑着像爸爸这样的好人怎么会是罪犯？像爸爸这样的罪犯什么时候才能变回好人？一定是这样的。
于是，他轻声反问儿子，是否留意到《昆虫记》中蝴蝶那一章节？记不记得蝴蝶是由昆虫衍化而来的？一只昆虫变成彩蝶的每一个过程，可否记得清楚？
高鸣枝头的蝉也是蝉蛹经过好多年在泥土里的修炼之后才蜕变成的。他微笑着解释。
看着儿子清澈的眼睛，看着那清澈瞳孔中自己的映像，他像个小学生回答老师的提问一样认真，一字一句——
在爸爸看来，当人的心，还有大脑，出现故障的时候，这个人可能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当他做了那些事情，就要受到法律的惩戒，这是他应该付出的代价，比如被囚禁，失去自由，这些失去促使他重新思考人生。就像爸爸现在，期待新生，如同蝉蛹在泥土里忍受黑暗的煎熬、渴望有一天变成枝头唱歌的蝉一样。
隔着厚厚的玻璃墙，他的手做出一个紧握儿子那只手的姿势，仿佛那一握，能给自己力量，也能给儿子传递信任。
现在，爸爸的答案是，每一个犯人可能都是一只蛹，学好了就变成了蝴蝶，变成了蝉，如果学不好，就永远只能是一只蛹，被埋在黑暗的泥土里。
当然，阳光、花香，是蛹化蝶化蝉的动力。
他说话越来越快，越来越流畅，仿佛在发表一个千人倾听的演讲，而不只是对着一堵玻璃墙外，只能从听筒里和他通话的他的小小的儿子。
孩子忽然问：爸爸，那你什么时候才能变成蝴蝶呢?
他愣住，忘了回答。
妻子好听的声音从听筒传来，替他做了回答：爸爸再有两年就变成蝴蝶了。
 <h3>白 马</h3>
三天前，他看见那匹马，只一眼，爱已无药可治。马在黎明的地平线上向着太阳驰骋，轮廓金红，但经验告诉他，马是白马。他注视着马的背影起伏又起伏，直至消失。在短短的三分钟里，他经历了爱与离别。
他在马离去的蹄声中失魂落魄。蹄声如鼓点敲击，大地的余音不绝，振荡到他的脚心、膝盖，再到他的小腹，在那里盘桓。
他一整天都神不守舍，不时倾耳而听，期待那独一无二的蹄声再次响起。白天过去，四野寂静，他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东方再次亮起前，他一夜不眠的守候里，那匹马光彩熠熠地出现，几乎是在他眨一下眼睛的时分出现，在此之前多一秒，马肯定不在那里。
马静立着，让他联想到一个词：稳静。这一刻看马，马的剪影甚至是黑的，马的鬃毛像一排密集的黑色旗帜，但他依然确信，马是白马，白云的白。
他“嗨”了一声，那一声“嗨”寄托着他对马仅仅一天一夜过去就凝集了一生的情感，他敏感地意识到马明白他的情感，马的双耳陡然一竖，黎明的地平线忽然一亮，“哗啦”一声，点亮天地之间那匹伫立的马。几乎同时，马一个打挺，在他目不转睛地注视里，完成从起步到驰飞到止步的一个完美过程，像是诚意报答他的守望，又像是要自夸给他看，马鬃耸起，状如飘雨，四蹄飞翻，色白如霜。他虽然站着，却觉得耳后生风，鼻头出火，像醉酒之人站不稳脚。小白马、小白龙、龙龙……他在喉咙里咕哝着，踉跄着向马靠近。
他向马远远地伸出他的右手，他想走得姿态洒脱，但却走得磕磕绊绊，他控制不住战栗，但他还是靠近了马，近到能在马泉眼般的眼神中照见自己，头发如马鬃高高飞扬，眼睛里火焰升腾，正是巨大爱情降临时的光焰。太阳悬于马的身后，他看见马从灰、到红、再到白的三变色。他几乎是一跃而起，在他就要触及马背的一瞬，马闪电般地向他扬起后蹄，他感到小腹一麻，马蹄却在离他一寸的距离收住。马90度的一个转身，向着天边飘然而去，使他再一次地失魂落魄，在马如鼓点敲击大地的蹄声中，他小腹的麻酥从腹部扩大到他的双腿、膝盖，一直到脚心，大地在他的脚心下长久地震颤。
他忽然想起他的经验，两天来退隐的经验这一刻被唤醒。他要用经验拥有这匹马。
是的，他是驯马师，草原上最优秀的驯马师，驯服野马是他一生的光荣。他是野马的敌人，也是野马的知己。千里马之于伯乐，野马之于他，都是彼此的存在意义。
带上驯马师的套索、鞭子以及嚼子，它们从祖先那里传递过来。他想起他的工具，却决定放弃工具，赤裸的马，天籁一般妙不可言的马，任何工具对它，都是侮辱。他决定徒手对待白马。
他在第三天黎明前夕等在他遇见马的地方，他预感马会来和他约会。
他捕捉到风中马的气息，循着气味，他看见那匹马，他耸动鼻翼，心醉神迷，但他清醒着眼前的约会，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动作，把身体变成一朵云，袅袅升腾，飘上马背。他感受到了马背的温度、弹性，但几乎同时，他像一滴难以栖息在树叶上的水珠一样，在马背上弹跳而起，跌落在马身后的草地上，溅起草的浓香、露珠的清香、铁线莲薄凉的冷香，穿过这些混合的气味，白马独一无二的气息扑进他的鼻腔。
他再次把身体聚拢成一朵云，飘向马背。他依然白费力气，再次坠地。白马稳立不动，目露促狭，像是在奚落他，又像是在嘲讽他。
他仰脸躺在地上，向白马伸出双手，喃喃自语：小白马、小白龙、龙龙……
他听见四周哄然而起的笑声。
你还是驯马师吗？
你像个发了情的娘们儿，水汪汪的。
你忘了你的鞭子、套绳、马嚼子啦？
他的那些驯马的搭档，他们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他真是昏了头，忘了潜伏在白马身边的危机。
多么漂亮的一匹马啊！伙伴们赞美道。
去野马那里，带上你的马鞭和嚼子，你忘了这些了，一个驯马师怎能忘了这些！奚落他的同伴，把一根长长的套索向白马抛去。
他从草地上跃起的同时，看见三根套马索从三个角度抛向他心爱的白马的脖子。把腾空的马从半空绊倒在地，马在脊背触地的刹那再次腾起，像一团火焰跑远了，脖子上的绳索在它的身后哆哆嗦嗦，一路延伸，似乎也可以延伸到天边。太阳猛然一跃，马卷裹的那团火焰在天边再次被绊倒，绊倒又挣起，像夏日雷雨天在草地深处炸响的连环雷。一团火焰，又一团火焰。三个驯马师拉着套索滚下各自的马背，被白马拖拽着在草地上犁过，却都不松手。又有三个驯马师齐刷刷抛出手上的套索，把他们像石头般沉重的身体坠在各自的套索上，一起对付那孤胆英雄。冷铁的马嚼子穿过白马的嘴唇，缰绳也已套上，天光大亮，所有的人都看清眼前这匹马，熠熠生辉，仿佛神就住在它那一边。
一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拉着马缰绳跃上白马优美的脊背，但他旋即像被利剑刺中一般滚落下来。另一个知难而上，被马闪电般地一踢，也跌下去了。
同伴的号叫唤起驯马师心中更大的野性。六根套索如死亡的绞索，把马拉翻在地。跃起，摔倒。摔倒，跃起。似乎一千次。嫣红如红宝石的血滴从衔铁口滴滴跌落。
即便这个时候，他心爱的白马依然睁着那双不染一尘的眼睛，它不知道不屈服的马儿在驯马师这里是不存在的。被驯马师捕获的马儿，只能站在他们一边。
白马最终的结局可想而知。马被杀死，变成驯马师胃囊中的物质，马的精神将来到师的身体里，马的勇气、力气、无畏、不屈，这些都是驯马人看重的。宰杀烹食马肉的过程，也以欢庆的方式，男人举杯痛饮，女人载歌载舞，孩子为争一块马的拐骨扭打在一起。
奇异的肉香不可阻挡地冲进他的鼻腔，刺激他的眼泪滚滚。
他渴望得到马的头骨，哪怕他要为此和那个杀死马的驯马师决斗，他也不放弃这最后的机会。他想要珍藏它，像珍藏可以一生缅怀的爱情。
当夜晚的虫鸣被睡神宽大的袖笼收没，寂静的草原夜，只有他和他的马头琴醒着，如泣如诉。他恍惚看见白马驮着他驰飞，马鬃飞扬，状如飘雨，四蹄翻飞,色白如霜，使他耳后生风，鼻头出火。
 <h3>爱情鱼</h3>
庄子在下雨起雾的日子也要去河里捕鱼。寒冷的冬日也不例外。
庄子总能或多或少地带些鱼回来。
庄子的鱼很少自家吃，不是慷慨地送左邻右舍，就是用盐浸了，用绳子穿了，挂到楼顶上去。庄子的妻子说，她压根儿就烦那股味道。
我搬来剧团的第二天，有人敲门。门没锁，就被撞开了一道缝儿，我看见了一兜鱼，再就看见了一张瘦的、表情温厚的脸。那脸说，我是庄子，给你送几条鱼来。
在不知多少次吃过庄子送来的鱼之后，也就认识了庄子的妻子梅子。梅子长得美。我感谢庄子的鱼，赞美梅子的美。我说庄子福气，娶了这样美的梅子。庄子笑声嘿嘿，脸上却无表情。我想，那要么是被赞美声宠坏了的极端的自信，要么就是一种与己无关的冷漠。
剧团冷清得门可罗雀。我这个编剧就整天练书法，写小说。舞美庄子仍是一日复一日地扛了渔具去河里捕鱼。
庄子在妻子的抱怨声里把鱼串到楼顶上去。那些晾干了的鱼随风摇摆，像经幡，像旗帜，又像是远逝的图腾。惹得附近的猫夜夜在楼顶上打架，把剧团冷清的夜吵闹得格外热闹。
一日，我去资料室找一份材料，在蒙尘的纸堆里我发现了一叠剧照，其中一张就是梅子，穿着古装，在舞台上。比台下的梅子瘦削一些，妩媚一些。我拃着灰手把照片装进了口袋。
那天吃饭时，我问导演老徐，梅子演过戏？徐导说没有。我让他看照片。徐导说，那是妙儿。我问妙儿是谁。妙儿就是妙儿。徐导给嘴里填一块馒头，再喝一口汤，咽下去，不理我。我也不说话，只盯着他的嘴看。徐导被我看得不自在了，终于说：“庄子以前的女朋友，剧团的台柱儿……”从徐导那里我知道了妙儿是杭城人。妙儿嗜鱼，庄子爱妙儿。庄子每天给妙儿捕鱼熬汤喝。贫瘠的北方小城总算有这样一条丰饶的河做庄子爱的牧场。妙儿快乐的汤碗里涡着庄子的幸福。人家笑庄子是妙儿的影子。庄子说，妙儿是他的太阳。
妙儿在一次文艺调演后鸟儿似的飞走了。妙儿是一只丽鸟。良禽择木而栖。妙儿飞向更高的枝头。
没了太阳，庄子的天空是阴沉的。沉默中，庄子买了昂贵的渔具。捕鱼，成了庄子每天的课目……
多年后剧团去了乡下演出，庄子在如鸦的人群中发现了一张脸。那张脸如暗夜里的灯盏，照亮了庄子心中的黑暗。庄子带着那姑娘进城，团里人一片唏嘘，都说整个儿一个妙儿。
我后来再见梅子，就觉得她那张脸美得有些缥缈，仿佛是某一张脸的叠影。我知道这是我的心理在作怪。
倒是庄子，仍是平静地去河里捕鱼。或慷慨送人，或是把鱼用盐浸了，用绳子穿了，晾到楼顶上去。
那些鱼惹得附近的猫夜夜在楼顶上打架，把剧团冷清的夜吵闹得格外热闹。
我在这样一个被猫们煽动得充满了鱼腥味儿的夜里，忽忆起曾经看过的一首诗：
 
你走了以后
我把美丽的爱情鱼
养活在生命里
……
 <h3>春风沉醉的夜晚</h3>
春风轻轻地吹，种子问蚯蚓：外面是什么？
蚯蚓说：外面是春风，春风召唤咱们到外面去。
外面什么样？也是这么黑吗？
不，外面亮得很……简妮在这个春风拂面的晚上，想起小学语文课本里的内容。
简妮从沙发上跃起，走到窗边。窗外黑了，但又能黑到哪里去？城市的夜晚，愈黑愈美丽。
二十四楼的阳台，春风荡漾，荡出简妮心上的涟漪，噗噗有声。
简妮渴望在这美好的夜晚和谁约会。爱情在别处，近水楼台月。简妮心里乱纷纷的。她就是这样的女人，既在虚无缥缈处，又能时时立足现实。
简妮想到的第一个人是索尔贝，她刚把一声“喂”送过去，电话里的索尔贝就能和简妮紧密纠缠，似两根在一起长了一百年的藤。等简妮腾出嘴巴问索尔贝此刻身在何处，答，刚下飞机，刚到印度。简妮差点昏厥。
春风轻轻地吹，种子问蚯蚓：外面是什么？
蚯蚓说：外面是春风，春风召唤咱们到外面去。
简妮想起阿丘。阿丘在第一秒就能接起电话，沉声说，在开会。简妮懊恼地把电话摔进沙发里。电话却响了，是休蝉。休蝉问简妮，在干吗？想不想出来？唱歌？喝酒？泡温泉？简妮轻叹。要是休蝉是索尔贝，是阿丘，该多好。可见人生处处缺憾，处处无奈无聊，简妮伸了个长长的懒腰，顺带伸出了深深的倦意，假意说，白天工作累了一天，想早点歇着，不出去了。休蝉诺诺，休蝉总是诺诺，仿佛他的愿望永远都是透明轻薄到能轻轻拿起轻轻放下。此刻的简妮只剩下气恼，索性关了手机。她下楼。站在一棵盛开的樱花树下做几个简单的瑜伽动作，无效；又慢跑到广场上，她看见一群年龄参差的女人正在劲头十足地跳舞，风吹杨柳哗啦啦，千江有水千江月。简妮的目光一一掠过那些舞者，她们或舞姿袅娜，或不那么袅娜，但都无限投入、无限激情，似乎身体里积攒了无限的力量要借此释放。简妮站在高台上观望，灵魂出窍，这使得那些舞蹈的人看在简妮眼里，如傀儡木偶。简妮想到索尔贝，想到阿丘，想到休蝉，一阵春风吹来，把灵魂送回到简妮身体里。眼前跳舞的人群再次活过来，简妮看见舞蹈的队伍赶过来、撵过去，向左、向右、向前、向后，退三步，进两步，原地旋转，停顿，向上提升身体，双手有节奏地击打，啪啪有声。简妮不觉笑出了声，她似乎能从每一个舞蹈的人的身上看出一些她们的隐私来。
简妮看见跳舞的人数还在一个又一个地添加，放在花台上的录音机，音乐从《月亮之上》到《荷塘月色》，从《卓玛》到《喀秋莎》，从《遇见》到《珍重》。天上人间，东方西方，相见分别。简妮自觉对音乐旋律的把握，以及身上的那些舞蹈直觉，完全能顺利混进这群跳舞的人中，她并不刻意去模仿这群舞者中谁的动作，而是迅速根据曲子的节奏独创舞步。探戈就探戈吧，那简妮跳的是一个人的探戈，收起，又放开，试探、挑逗，欲擒故纵。怎的又改街舞了？那好吧，如处无人之境，身不由己，身属自己。圆舞曲？简妮觉得自己是虚怀若谷，她把双手收于身侧、身后，点着舞步，旋出一个个小小的圆圈，像受了伤的鸟儿挣扎着渴望到天上去。还是沙漠花朵遇雨，低眉是为了仰起更丰盈的脸？简妮的鞋子早不在脚上了，她的裸足在大理石的光滑地板上，贴紧又分离、飞起又降落，世界喧哗又静止，那些跳舞的人纷纷为她收拢手脚，停下来观她跳舞。人群慢慢围拢，围成一个人圈，只有简妮在中间，舞蹈。她向左，人群向左；她向右，人群向右；她向外，人群扩大；她向内，人群紧缩。从高台上看下去，那场面吸引人心生好奇。只有赤脚的简妮，却像穿着魔女的红舞鞋，难以停下她的舞步。
疲惫终于使得简妮停了下来，她躺倒在地上，收缩起双腿，用胳膊挡在眉前。她看见天上的弯月亮，那么近，又如此远，她听见人群里的笑声、喧哗声、掌声、赞叹声、议论声，如此近，又那么远。
人群终于散开了吧？简妮再次感到清新的、带着花香、草叶香气的微暖的春风吹在脸上、身上，使她有点幸福、有点疲倦、有点伤感地渴望睡去。她也许真的睡着了半刻钟。她忽然醒来，再次感受到身下地板的温热，简妮向四周尽力伸展自己的身体，把身体摊成一个“大”字摆在地上。
简妮在深夜回家，在电梯里待了很久，才发现她忘记按电梯楼层了，终于上到二十四层，打开自家的房门，手上拎着鞋子。客厅灯光璀璨，电视机开着，简妮看见她的丈夫老聃，摊手摊脚地打横在沙发上。洗衣房里的洗衣机嗡嗡有声。不知从哪天起，只要老聃出差回来，都会抢着把自己里里外外的衣服扔进洗衣机里注水洗涤，而平时，老聃是绝不会洗他的哪怕一只袜子的。
听见简妮进门，老聃没抬头，闷声闷气地问，可否忘了他归来的日期？
简妮哧的笑一声：听说外面最近闹禽流感呢，你注意点很好。
简妮把鞋子在玄关处放下，边走边脱衣服，直接把自己送进了淋浴房。
 <h3>惊 蛰</h3>
春江水暖鸭先知。岸上的春天，定是猫先知道的，和暖想。猫第一次叫春的时候，和暖在心里笑话猫：真不知羞，几天的猫娃，就知道叫春了！
猫是秋天赭石从江北外婆家抱来的，抱来时猫刚满月，赭石说猫是老二，猫妈头胎生，共生了仨。“头虎二豹三猫四鼠”，这猫英武呢，就叫豹子算了！和暖就“豹子”、“豹子”地唤猫，猫从蒿窝窝里抬起黑亮的脑袋，黑眸子盯住和暖的眼睛，赞叹一般地叫：“妙！”相见欢。猫与和暖似乎都很满意对方。现在，这个家的成员是赭石、和暖、叫豹子的猫和叫大白、二白、三白的三只鸭子。
转年的春天，赭石沿着门前那条弯弯的、开满黄的油菜花、紫的苜蓿花的花间小径走了。和暖看扛着背包行囊的赭石走在花径上，心里忽然涌上难于言说的惆怅。她知道赭石要走到汉江边，过江，再等一趟长途车载了他到火车站，再坐上火车，到那个叫康城的地方，去那里的一个建筑队当工人。
赭石只让和暖送他到家门口。赭石说，这样我就能记住你站在咱家门口等我的样子了，和暖。两人间的话，赭石总是说得软软的柔柔的，赭石的话和暖总是爱听的，这也是她在一大堆求婚的男人中单挑了赭石的理由吧。
“咱们的好日子刚开始，晚一年再出去，行不？”和暖问赭石。
“迟早要出去的。年轻人都出去的。”赭石说。
“趁现在还没孩儿，攒点钱，等咱有了孩儿，我就不出去了。”赭石还说。
和暖想也对。蓝水河那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都把孩子托给老人看管，而她和赭石的父母都不在世上了。
和暖出神的工夫就看见赭石的身子在一个转弯处一晃，不见了。和暖一阵心跳、一阵心慌，然后脑子里空空的，心里空空的。和暖又在柑子树下站了吃完一碗饭的工夫，知道站在那里再也看不见赭石，就退回到院子里。和暖要给自己找点活儿干，来止住突然空出来的这片空虚，使这空虚不再延展，毕竟她的空虚是有甜美的企盼来填补的，毕竟她和赭石共撑的这些日子是她想要的好日子呢。
大白、二白、三白在傍晚自觉归来，今天它们似乎也知道男主人外出不在家，没让女主人费一星唾沫就乖乖进了鸭棚。猫更是乖觉，猫在夜里该熄灯的时候跳上床尾，猫看了看和暖的脸色，见女主人没有呵斥自己的意思，就心安理得地把身子安置在那里了。和暖在夜里醒来，听着猫细细的呼吸声，感觉着脚底被猫身压着的分量，和暖会故意蹬一下腿，把猫蹬醒。偶尔月光入窗的夜晚，和暖看见月光在猫的黑毛衣上照出一片粼粼波光，禁不住在心里感叹一声：真是只俊猫啊！
现在，赭石走时开花的油菜结了饱满的籽，被和暖收获了、归仓了。在麦鸟一声紧似一声的叫唤声里，后坡的小麦也晒到院场上了。忙着收获的和暖除了干活，喂饱自己和猫鸭，就是把充满疲惫的身子再歇息过来，而一旦身体像吸足了水分的植物那样饱满舒展的时候，和暖会那么深、那么狠地想念赭石。
日子如庄稼地，种下什么，随后是穿越季节的等待和盼望，等待生长，盼望收获。当风把后坡上的槲树叶吹红了的时候，赭石还没有回来。和暖知道自己还要再等过一个季节，赭石回来会是临近年关。一年回来一次，蓝水河外出的人总这样，就像候鸟。
和暖在冬至那天开始给赭石做鞋，和暖以往没有做鞋的经验，她和赭石的鞋都是赶集时在蓝水镇上的商店买来的。
但是这个冬天，和暖那么渴望给赭石做一双鞋，她依赭石的一双旧鞋剪出鞋样，她要全部手工做一双布鞋给赭石。和暖坐在炕上给赭石纳鞋，把她的想念密密缝进针脚。她算计好了，无论多精细的手工，中间有多少耽搁，鞋都会在腊月里赶在赭石归来时做好。她要让带着自己手上温度的、柔软的布鞋去体贴赭石那双攀高走低的脚。
一天早上醒来，和暖发现下雪了。下雪是蓝水河的冬天罕见的，但是接下来雪天天下，一下就是很多天。这真是稀罕！和暖最初看见雪的欢喜慢慢变成了担忧，她担心大雪会阻隔赭石归来。那些天和暖天天看电视里的天气预报，得知康城也在下雪，和暖就忧愁就睡不着觉。康城的天气时好时坏，和暖的心情也时好时坏。尤其是做梦梦见赭石被堵在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时候，和暖就会从梦中惊醒。醒了，就想赭石在外奔波，吃了很多的苦，自己没法分担，就自责、就落泪。
这个夜晚，和暖再次从梦中惊醒。伸腿蹬脚下的猫，发现猫不在。猫去哪里了？和暖从枕上抬头，同时隐约听见院墙上有响动，心上一惊，正疑虑间，就听见一声急促的猫叫，叫声惊得和暖在枕头上哆嗦了一下，猫分明是在叫春了，和先前一次比，猫的叫声简直算嚎。
和暖慢慢推开木格方窗，想要唤猫回来，刚把一扇窗推开，猫冲着身后的灯光更大地嚎了一声。没等和暖喊出声，一道黑亮的光一闪，猫跳上了墙，猫在墙头稍作停留，随即翻身到墙那边去了。
和暖呆了一呆，就看清雪花，纷纷扬扬的雪花，在窗口泄出的那片光亮里，纷乱地舞。

3
<h3>出 神</h3>
十几年的光阴随水流去，江河归位，空气中又能闻见成熟庄稼的芬芳气息，孩子的笑闹声随炊烟在村庄上空明亮升起……
禹觉得郁积在胸口的一股气慢慢散开，让他的身子仿佛要飘起来，又仿佛终于能够放下似的觉得轻松。从山巅向下望，阳光照耀着河流，照耀着村庄，照耀着田里劳作的男女。那些人，他们现在在路上遇见他，都要远远站住，静静垂下双臂，把头偏向一边，微微地向他笑，低低地唤他一声“禹爷”，然后目送他走远。那景象让禹有点幸福，有点疲惫，还有点莫名的感伤。人民的拥戴声和欢呼声让他心惊，他只能微笑，可笑着笑着笑容就失了温度，僵在脸上冷冷的，使他难受了。
他越来越不爱出门，无聊地躺在石榻上，看着墙上裂缝中一株雨季里长出后又枯死的灰白的草发呆。呆着，不觉想到了来世，今生似乎没甚可想了。那来世呢？若是真有来世，还做一个治水的贤人么？禹独自呵呵地笑了。
来世？自己倒愿意变作一棵树，禹想。不做激流中的石头，不做可以轻松飞过湍急流水的飞鸟，就做一棵苍苍的枝深叶茂的树，长在人迹不能至的山之凹，自在之外，顺便给远行的飞鸟停停脚，让劳顿的兽在它的枝干上蹭蹭痒……
呵呵，禹感觉快乐，感觉宽慰，再次笑了。他听见耳边飒飒的、簌簌的、淅淅的声响，恰似风吹树叶的声息，树枝沐浴在雪中雨中的声息，多么好啊！禹仿佛真的感觉到鼻息之间那树叶清苦的潮润气息，闻见当风到来、雨到来、雪到来时，树散发的各种不同的美好气息。
被这种念头拧着心，禹不觉并拢了双脚，伸直身子，双手合十，用力向上提升身体，同时向右旋转。禹慢慢旋转，慢慢把重心转到一只脚上，并且越来越快地旋转，快到自己感觉都要飞起来了。他真的是飞起来了吗？禹听见身体中噼噼啪啪的声响，仿佛体内正在开花，在一声紧似一声的噼啪声中，他感到上半身越来越轻，而他的双脚似乎合二为一了，那么牢靠、那么扎实地和大地亲密相融。他真切地感到脚下泥土松软的温热气息了。
惊喜和幸福涨满内心，让禹有点昏晕，他顺其自然地昏晕了半刻钟。随后他慢慢从那种昏晕里醒过来。低头打量自己的身体，他看见自己的下半身已然是一截苍苍树木了，他将信将疑地沿着树身向上看，他看见自己的头上正顶着一棵高大茂盛的树冠，巨大的幸福感冲击着禹的头，使他沉沉睡去。
醒来的第一个念头，禹就是热切地等待妻子。他一心一意地等妻子到来，他一定要说服她也变成一棵树。想当年三过家门不入，的确使她颇受了些冷落和委屈，现在，如果妻子也愿意变成一棵树，那他从此将根根叶叶、枝枝杈杈地终日与她厮守一起，还有什么遗憾呢？再说，单是变树时的美妙感觉，无论如何，也要说服她试一试。
要是她不肯听他的呢？那就一把抱住她，哄她、教她——收拢双脚，双手合十。帮她旋转、飞升。看，变成树了吧。变树的感觉如此美妙，体会到了，她也不会埋怨的吧。
可是，妻子怎么还不到来呢？禹打算像一棵树那样伸展身体，向着远处张望张望。却只听见脚底下“啪”的一声，犹如瓦钵摔碎在地的声响。禹惶然低头，却看见自己依然端坐在神龛上，在终日缭绕、从不肯有片刻歇息的香烛烟雾里。禹仿佛做梦似的长久地发了一回呆。
被长年的烟火熏炙，禹感觉自己的眼睛是那样肿胀，他的肩背僵硬如同死了一般，治水时落下的腿病使他的双腿沉重，没有一丝想要动弹一下的欲望。
收回视线，端正目光，从深沉的恍惚中清醒，禹还是在神龛上尽力地坐正自己的身子。
 <h3>褒 姒</h3>
一个人太美了会是一宗罪，会被视为不祥。你相信吗？
褒姒相信。
褒姒出生的时候她的父亲以为会是个男孩，急切地去孩子的两腿间检视，旋即失望了。他哼了一声，又哈了一声，顺手把她丢回到兽皮褥子上。他离开时旋起的一角甲胄，冰痛了她的腿，她本想哭一两声抗议与撒娇的，但立即打消了念头似的噤了声。她睁大眼睛，想要看清墙上的松石纹和一只羚牛的画角。但是她的父亲，那个英武威仪的族长，走了又回来了。他俯身向她，仔细打量她的脸，然后说出那句著名的话：这孩子是个妖精，她美得邪气，这不吉利。这句话注定了她在这个家族的命运。他离开时鬼使神差地又回了下头，这一回头，他只觉眼前一阵金花四溅，他从瞬间的晕眩里醒悟过来，意识到这异样来自她的笑，她对他笑。他踉跄着出门，像呼吸一样念叨着一个词：妖精。
这一别，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后来等她长大，他却战死了。陪他死去的还有家族的许多男人。活着的人像遍地燃起的滚滚烟火，这里一堆，那里一堆。
后来他们被串在一根绳子上，成了俘虏。褒姒也是其中的一个。她被串在黑漆漆的他们之中，却像暗夜里升起的月亮一样光明。那个王发现了她，他喜欢她的美。喜欢是什么呢？喜欢就像把水从河里取回，装进罐子，放在火焰上，然后听水发出吱吱的喊声吧。褒姒这样联想。但她不喜欢那吱吱喊声，觉得那跟圈养的彘被杀死前发出的声音相似。现在，她穿着华贵的佩环叮咚的衣裳，她习惯裸着的双脚包在软底的白狐靴子里，她的衣服和鞋子阻挡她到旷野上去。她不再看得见星星，她睡在鲜花环绕的高榻上，在整夜不息的灯烛的光明中，去亲近那个给她暖的男人。
但是这个美丽的女人似乎并不开心，王发现了这点。你为什么不笑呢？你为什么从来不肯对我笑呢？你有什么不欢的？王有这么多的女人，但王夜夜只跟你在一起，王给你锦衣玉食，给你最好的屋子最好的床榻，给你王的身体，你还要什么？只要王有的，王都给你！他看着她那张他怎么看也看不够的脸，决然地说。她看着他，有点惘然地看着他，摇头。她的眼睛像是两汪无限诱惑的深井，让他有跳进去的冲动。他当然要昂然地跳进去。
偶然的，他带她去看烽火台。春天的烽火台，野花和春草向着原野伸展，大地像一块锦绣毯子。天那么深、那么蓝、那么高。王看着山下坚固的宫殿绵延的城池，得意扬扬。他向他的妃、他的臣民演讲他的雄心他的壮志。她像每一次那样安静倾听，不打断、不呼应。但他住了嘴，呆呆地痴痴地看她，他看见他期盼了那么久，以为已经无望，却终于见到的绚烂现在褒姒脸上。这让她的脸生动如一块稀世的宝石，光华灿烂，夺人心魄。他惊喜地缘着她的目光，探寻唤醒欢颜的巨大力量，他看见她的所见：一匹白马正从地心驰过，向着无限春色，向着天尽头，飘然而去。白马四蹄生花，万草为之摇曳。
现在，朝中的所有大臣都知晓王的心思，那就是想要爱妃的脸上重现宝石开花一般的笑容。虢石父来了，他给伟大的王出了个了不得的主意，要在骊山上把烽火点起来。想想看，烽火点燃了，众诸侯仗剑荷戟，急急从八方赶来，那气势岂是那匹奔跑的白马能够比及的？郑伯友也站出来了，他劝谏周幽王，燃烽火博得美人笑的实验万万做不得，想那烽火台是为了战时救急用的。这样嬉闹的结果肯定会失信于诸侯，为往后埋下隐患。王看着两个大臣你一言我一语，如看着两只公鸡斗。他常常看见这两只公鸡斗，早都有点腻了。他先是笑着听他们争，再板着脸听，却听出了心思，当年跟诸侯相约有战事以烽火为号的约定还没有机会一试呢，他倒要看看他在这些诸侯心中的位置，试一试他们的忠诚度。谁说不高明呢？
烽火点燃了。狼烟滚滚。风把消息带到远方。
王率领臣子妃子在高台上观望。王感受到为王的威仪。王看见他分封的诸侯战马长枪，银甲鲜亮地到来，仿佛是他隐秘的虎威从天而降，拱地而来。王豪壮地大笑，呼应王的笑的，是褒姒脸上噼啪的花开声。王大为满意。王太满意了。王要将这军事演练进行下去。
这样的军事演练进行到第N次的时候，王没有看见他的后备军从八方来，但是这一次，敌人来了。敌人如洪水，势不可挡。逃跑时王依然没有忘记他的妃，他要带她飞到没有敌人的地方去，但他们没有翅膀。王被流矢所中，他以手捂胸，感到疼痛的来处，他挣扎着找他的妃，她脸上如宝石开花的绚烂笑容晃花了他的眼，让他片刻忘记了他的疼和痛。
 <h3>秦时月</h3>
掰着指头算，兵算出自己离家五年了。他记得离家时，门边硷畔的迎春正爆出星星点点的黄。那黄就摇曳在兵心头，这许多年。
兵的娘后来想儿子哭泣的时候，心里总算安慰：赶制的一件棉袍、一双棉窝窝，是兵带着走的。兵的爹老了，于是筑长城的劳役，该兵这样的年轻人替代。兵无所谓，北方，是自己迟早要去的，筑长城、守边，都一样。
兵不停地走在路上，就把麦田走到了身后。接着迎来了山，又走出了山。然后兵就看见无边的枯草，到处都是草，风呼呼吹过时，草低低地伏下，臣服于风的力量之下。兵看见长城时停下，长城在兵眼里，像一条蟒蛇，在平展展的荒草滩上蜿蜒伸展，直到兵目力不能及的地方。兵现在来延展这条蟒蛇的长度。
兵和另一些兵，被教练着和泥、填土、挖沟。不久，兵被固定在和泥这道工序上，因为兵最擅长和泥，兵和泥和得又快又匀，同样的米汁被兵和进泥土，就能筑出冷铁一般的墙。将官用铁戈来戳，戳不透，和兵一起筑墙的人因此得到嘉奖，若是被将官的铁戈戳透呢？那筑长城的兵将被填埋进一段新土墙里去。
第二年的时候，兵和一群兵又被选去种植榆树。那时候，衰草退了黄，添了绿，空气里鲜草的清香一阵阵扑进兵的鼻腔，兵觉得真是好闻极了。一些早开的野花像夜晚的星星一样明亮醒目，真是好看。榆树有大有小，兵严格按照规定的尺距把榆树呈三角形栽下。这些榆树阵，阻挡飞一般驰骋的匈奴骑兵的马腿。一个老兵回答了兵的疑惑。
兵早都闻说匈奴兵是些喜食腥膻的虎狼一样的野蛮人，挥舞大刀，骑高头大马，来如疾风，去如闪电，常常跟随在一股黑风的后面而来，眨眼就掠走了南人的马匹、牛羊、地里成熟的庄稼、屋里煮饭的妇女、河边浣衣的姑娘，简直是一群魔鬼。兵和更多的兵辛苦着筑长城、植榆树，就是为了挡住这疾风、这闪电和比这疾风闪电更可怕的大刀。
在榆树发出呼啦啦明亮响声的时候，兵听说了一个可喜的消息，蒙恬将军打了胜仗。消息是从北方退回来养伤的兵带来的。这个缺了屁股的兵倒不在乎丢了半边屁股在匈奴骑兵的大刀下，他大咧咧地说：就当是喂了饿狼了，命还在，好得很。像他这样的残兵就不用再上前线，不出意外，倒能活着回去见老娘。
兵现在驻守这个叫五里墩的烽火台，和那个缺了屁股的兵，为了区分彼此，下面叫兵为末，叫屁股残缺的兵为老。叫老，叫末，你记住了没？
大批的兵从五里墩烽火台上撤走，只留下叫老与末的两个兵。没有人告诉他俩要留多久，回头会有谁来接替。没人说。时间像草尖上的风，有些摇摆、不定、恍惚。日举烟，夜举火的烽火台有好些日子都是沉默安详的样子，有时候末站在五里墩上向北遥望，他只看见大片的草一天向南倒伏，一天向东倒伏，不好把握的样子。五里墩也不再像以前那种两个时辰一换岗的紧张与警惕。老和末有时候很是诧异，但他们同时说，没有狼烟和火把吵嚷的日子难道不好么？日子像他们在烽火台上摊开的身体，放松，再放松。
就这样，又一个春天来了。
一个漫漫的和风吹脸的春日，靠在土墩上晒太阳，老对末说：你没有打过仗，你没有看见蒙恬将军的弩车从直道上开过来的阵势，你也没扳过弩机。“放——”，老模仿发弩机的动作。“嗡”——老比拟弩飞驰的声音。像是有一万只大黄蜂朝一只羊猛扑过去。人仰马翻，当然是匈奴骑兵。老描述。
匈奴骑兵统统被赶回老家去了。你不信，你笑，你啥也没见过。你当然笑。
我修过长城，我和泥得到过领军的嘉奖，和我一道修长城的人都沾过光。末终于想出一件属于自己的光荣。末当然不会跟老说，他在北上前，是村里有名的砖瓦匠，他烧的砖，远近闻名哩。
我栽的榆树，大概都能活。这话是末在心里念叨的。因为末想，泥瓦匠是属水属土的，好水好土当然滋养木。
又一个夜晚，躺在烽火台上吹风，老笑嘻嘻地，神秘地对末说，你连女人都没见过哩，你见过啥！月洒清辉，虫鸣叽叽。
老的话末早听见了，但他默声，不理老。女人他咋没见过？他离家那年，隔壁喜良刚娶了媳妇，新媳妇来他门前井台上打水，隔着一把辘轳站着，一个人手上的温度传给下一个人，怎说他没见过女人？喜良去筑长城，比他早走一个月呢。
但末还是有点伤感，因为从他家的辘轳井台，末联想到老娘，以及老娘灶台上弥漫的饭菜的香气。他多久没吃娘做的饭菜了？他几乎都忘掉大白馒头的麦香气了。他鼻翼抽动，像狗觅食似的嗅，却还是只闻见清朗月光下青草清寡的香气。
 
【后记：公元前215年，嬴政以蒙恬为帅，统领三十万秦军北击匈奴。在黄河之滨，以步兵为主的秦军与匈奴骑兵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秦军在蒙恬的指挥下，以弩重创匈奴骑兵，秦军以锐不可当之势，迫使匈奴远遁大漠。蒙恬修长城，建直道，栽榆树。此后很长时间，匈奴“不敢南下而牧马”。即便秦末，中原陷入战乱，北方的匈奴也长久不敢南犯。这是后话。而彼时那两个兵，唯有坚守与期盼……】
 <h3>做一场风花雪月的梦</h3>
盖青觉得自己是一位秦国女子。她刚刚跟荆轲比完剑，这会儿正要去寻找剑法无敌的哥哥盖聂。她穿着秦国的衣服，仗一把长剑，款款地走在秦国的旷野上。
春意明显地浓了，虽然旱，草木依旧开始转绿，早开的桃花也已妖妖娆娆地绽放了，风吹到人脸上有了淡淡的暖意。
一行人出了王宫，其中走在中间的一人格外引人注目，此人身长八尺有余，魁梧健壮，额头高耸，双目长大，隆准虎口，其容貌并不漂亮，甚至可以算是难看，但却有无比的英武与威仪。自然，他就是秦王嬴政了。
不知是嬴政走向盖青，还是盖青走向嬴政，总之，这一天他们相遇了，在秦王宫外的咸阳古道上。
话还得从嫪毐说起，随着嫪毐在宫中势力一天天地增长，已直接威胁到嬴政的王权。扫除嫪毐，这想法已在嬴政心中酝酿很久了。这天秦王微服出城，就是约见李斯商讨对策的。
一路行来，秦王趁势向田间劳作的农人询问一下旱情。已近城外，突然从路两旁跳出一伙儿黑衣刺客，刀剑出鞘，均是冲着秦王。众护卫奋力护驾，难分难解之际，只见一个蓝色身影如风卷来，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一群刺客就如落叶一般静伏在秦王脚下。盖青就这样站在了秦王的面前。
一个声音脆脆地说：“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打架，只是看着他们鬼鬼祟祟地躲在暗处，脸上蒙着黑布，料想他们不是好人。”
望着眼前这个容貌美丽、剑法超人的女子，秦王心中无限欣慰，虎目中露出无限思慕。而盖青根本不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秦王，她留意到他眼中一晃而过的惊喜，又见他神色中那无法隐匿的肃然。禁不住一抱拳：“公子高姓？”“嬴政。”声音一出口，连嬴政自己都吓了一跳，但见盖青那里没有一点异常反应，也就放了心。
只听盖青问：“他们为什么要杀你呢？”嬴政神色更加肃然，道：“这事说来话长，若姑娘愿听，可跟我一起进宫，日后自会明白。”
尽管是初次相遇，盖青心中却有种说不清楚的牵挂，她迷惑于他脸上瞬息而变的决绝与茫然，还有他神情中的肃然。她直觉那是她十八岁的经历无法破译的。但这疑问却牵绊着她，她要去破译那其中的秘密。
入宫已有好几个月了。当盖青明白那人就是秦王的时候，她并没有因此而慌张，而惊喜。仿佛这是她出生以前心中就已明白了的。反而在她心中不时会浮起一种说不清楚的忧伤。那忧伤又仿佛是镜中的雾，无法捕捉，无法驱逐。盖青觉得自己像他的一个侍卫，又像是他的一个知己。她听他向自己倾诉心中的苦闷，和他那统一六国的抱负。他活在苦恼中，矛盾中，挣扎中。他要和那么多的人和事斗，要和自己抗争。他时而激昂，时而消沉，时而暴躁如闪电迅雷，时而又恬静如若静水。她看见过他兴奋快乐地绽放过孩子似的笑脸，又感受过他那无法靠近岸的溺水者的孤独……
她越来越深地关注这个男人。他似乎总是在发愁，而且有那么多的事要做。他身边的人把他看成大王，可她只觉得他可怜。她又一次陷入这种思绪中发呆的时候，她听见他声音低切地对她说：“不用为我担心，若是你小时候当过人质，听见吵闹声和马蹄声就吓得偷偷地哭，你就会知道，世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忍受的。”那声音让她的心发寒。她觉得自己的眼泪夺眶而出，打湿了他扶在案上的大手。
“假如活着，这一生必将和这样的男人连在一起，”盖青听见自己的声音低吟着，“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以他的事业为事业，以他的意志为意志，分享他成功的快乐，也分担他失意的痛苦。”
月落日升，盖青依旧伴随在秦王身边，仿佛他的侍卫，又仿佛他的知己。她觉得没有人能理解他的柔弱，他们都觉得他强大，包括那个总能看出他心中想法的李斯。
嬴政永远有做不完的事情。当然，在他看来，眼下最要紧的，就是平嫪毐之乱。这计划定在秦王心中已经很久了，只是不到万无一失的秦王是不会轻易下手的。
时机总算到了。
这是一个异常晴朗的早上，嫪毐被宣入宫。尽管有太后撑腰，嫪毐一向肆无忌惮，但面对秦王日益强大的威仪，嫪毐不得不暗自小心。他早已做好了准备。万不得已，就来个鱼死网破。
漫长又短暂的过程定格在那一声“车裂弃市”的断喝声中。秦王在一片如死的静寂中，只来得及看着一个蓝色影子扑进自己的怀抱。只是一个刹那，盖青就在秦王怀里奄奄一息了，她的背上插满了芒刺一般的东西。
秦王托着盖青的腰深深地脆了下去。他俯下他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努力睁开她的眼睛，然而仿佛是承受不住他眼中的热力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她隐约听见他在她耳边说：“我是要让你当我的王后的。”
她觉得一滴眼泪顺着眼角流到了耳根，他呼吸的气息在那里制造出一片冰凉。
“醒醒吧，盖青！”盖青觉得有一只手在使劲摇她。从梦中哽咽着醒来，见是自己的男朋友吴归，正俯在身边茫然地打量着自己。见她醒了，吴归半戏谑半嘲讽地说：“又做什么风花雪月的梦了，挺动情的吧！瞧枕头都快漂起来了。”又催道，“赶忙起来收拾收拾，我带你去吃麦当劳。”
吴归这几天不知跑哪儿去了，任她打爆了呼机也不回话，这会儿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了。
盖青听见吴归在外面发动车子的声音，转身朝里睡去。她知道睡是睡不着了，但她很希望就那样躺着。
如水一般的凉意淙淙着，从四周向盖青漫过来。
 <h3>焦尾琴</h3>
曹操年轻的时候胸有抱负但却很不自信，他到处寻找能把脉自己未来的高人。曹操拜访桥玄 ，桥玄像玉匠琢磨一块璞石那样打量曹操半天，评估说，天下就要乱了，能够使乱世安稳的人，难道不是你吗？曹操拜访何颙，何颙说得更明白，何颙说，汉朝就要亡了，能安天下的，除了曹操，还能有谁？曹操心里欢喜，但还是将信将疑，于是决定拜访当时以识人著称却又十分傲慢的许劭。几番周折总算见到许劭，许劭赠给曹操一句话：“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曹操听了，又惊又喜。
蔡邕呢？蔡邕是当时闻名遐迩的文学家、书法家。曹操拜蔡邕为师，经常去蔡府和老师探讨天文、音律和辞赋方面的知识。蔡邕并不像桥玄、何颙、许劭那样评价曹操。某次曹操请蔡邕评价自己，蔡邕竟然命侍女请出蔡文姬弹琴，蔡邕拈须沉吟，微笑面对曹操，说，且来听文姬弹奏的琴曲是何等的曼妙。
这是曹操第一次见到蔡文姬，第一次见到那把传说中的“焦尾琴”，第一次聆听了琴声的曼妙，目睹了文姬的妙丽无双。
曹操再见文姬，却是十多年后。这是后话。
还说蔡邕。蔡邕越是不评价曹操，曹操越是想让老师评价。每每曹操有此期待，蔡邕总是用他独一无二的沉默挡开曹操探究与期待的目光，他会默默把一勺滚烫的茶倾进曹操的茶碗，只说一个字：“请！”
蔡邕越是这样，曹操越敬爱他，只要在京城，就三天两头地带着礼物去拜望老师，谈论一回音律、天文或辞赋。从老师那里出来，曹操每次都感受到内心获得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安静和满足，尽管那安静和满足短暂如白驹过隙。
蔡邕被董卓连升三级的消息传到曹操耳中，曹操只说了一句话：恩师休矣！蔡邕果然不久即被王允所杀。消息传到曹操耳中，曹操觉得自己的头颅像是钻进了一只马蜂，嗡的一声，让他在一瞬间恍然失忆，眼前现出一片灰白。在那片灰白的死寂中，曹操听见焦尾琴激越如马蹄的嗒嗒声，从那片灰白之上，跳荡着跑向幽暗的深处。
马蹄嗒嗒，曹操醒悟自己正奔走在无处歇止的急行军的泥泞道路上。
奔走、杀伐，这是曹操的现实。他没有办法停下脚步。“君清平之奸贼，乱世之英雄。” 每每这个时候，总有许劭的声音像号角一样响起。
某年秋天行军，看着大片茫茫伸展向天际的秋草，看见秋草被大风吹倒又顽强挺起；看着一群大雁从北方来，从头顶急急飞过，终于消失在南面的天际，曹操把目光从那遥远不可知的惆怅里收回，大声呼喊军士前来问话，他问的是，可打听到了蔡文姬的准确消息？
建安十三年春天，曹操派使者周近带上珍贵的璧和华丽的锦出使匈奴，赎回流落匈奴十二年的蔡文姬。
曹操又亲点才华出众、仪表堂堂的董祀做蔡文姬的夫君。安排完婚事，曹操觉得长期压迫心头的某种东西被放置下来，他觉得满意与轻松，幻觉里，他似乎听见焦尾琴发出如水的清明长音。
曹操第二次见到蔡文姬是在文姬归来后的第二年。董祀犯了死罪，按律当斩。曹操正在府上烦闷，忽听门外一阵下人阻挡来宾的喧嚣声，曹操猛然抬头，就见一瘦削女子单衣薄裙、披发赤脚而来，如一片风中的树叶飘然匍匐于自己脚边，曹操脑海里再次蹦出久违了的焦尾琴清越的琴音，如初相闻。曹操沉声说：“文姬请起身。”但那个身影依然匍匐于地，幽咽难言。曹操看见文姬暴露在裙边的伶仃的赤脚，心间猛然一抖，曹操觉得自己的头就要炸裂了。曹操向外大喊一声：“来人，拉我快马，传我赦免令，免董祀死！”
一天早上，府上人抬进来一个大箱子，说是蔡文姬派人送来的，说里面装着的，是丞相最想要的东西。
曹操在这个美好的早上得到的，正是他梦寐以求的、自己从前在蔡邕府上见到过的那些珍贵图书中的一部分。蔡邕府上的那些书籍早已在战乱中遗失殆尽，现在文姬凭借记忆，整理出其中的十之三四。曹操大喜过望，当即下令赐给文姬空青鸟纹锦十匹。
曹操得到消息说，文姬已经随夫君董祀离开都城，去山青水媚之处隐居，不再回来了。
某一天，曹操翻阅文姬整理的书卷，慨然而叹。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蔡府聆听文姬弹奏焦尾琴的情景，那首激越的琴曲，到底是什么曲名？他还想亲自问一问,坊间关于焦尾琴的那个传说:蔡邕当年路过吴地，见一老妇烧火煮饭，噼啪作响的火光中，有隐约的清越琴声，因此断定正在化成烈焰的柴薪是块不平凡的可以制琴的好木料，于是抢救出残木,做成了一把七弦琴。用此琴弹奏，琴声优美，无以言表。因琴尾还留有火烧之后的残痕，故琴被蔡邕爱称为“焦尾”。
曹操很想当面问一问文姬，但是，她在哪里呢？
曹操再也没有听见过焦尾琴的声音。即便是在梦里。
 <h3>旅行者</h3>
旅行者来到一个神秘国度。他似乎名叫托马斯，托马斯A，或者托马斯B，都无关紧要。旅行者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这是个一辈子都在旅途上的人，他喜欢“在路上”的感觉，路上的种种“遇见”，让他有“活着”的充实感。同样，旅途上的片刻歇息，也能使他倦鸟归巢，重整羽翼，再度飞行。门关不住他，他是天生的浪子。
直到这一天——
托马斯到达的神秘国度使他惊喜赞叹。神秘国度拥有数千年的古老文明。街巷井然，建筑精美，人民心存对祖先的敬重，延续着祖先的文化和传统，他们在路上相遇，都要互致问讯，诵祷吉祥。他们的语言，在网络语言盛行的今天，依然像天籁之音般不被篡改。
托马斯来到神秘国度那天，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置于圣坛上，那颗据说比他们的祖先还要老的宝石失窃了。消息不胫而走，居民人心惶惶。人们首先怀疑外来者，因为圣坛上的神圣宝石是被神秘的咒语诅咒过的，靠近必招致灾难，这几乎是神秘国度居民融进血液里的警戒。至于能带来什么灾难，虽没得到过验证，但凡拥有宝石者必死的说法，神秘国度的居民深信不疑。
旅行者托马斯在神秘国度宽敞的街道上悠闲漫步，大气的建筑构件上雕刻着丰富的浮雕图案，细腻生动地传递着文明古国的信息。井然有序的街道边，建筑各具风神，恰当地留出美好的环境空间。谦和的行人、繁华的市场、悦耳的叫卖声……无论老孺稚童，长老雅士，宛转蛾眉，哪怕他们身着黑衣，也让旅行者有华丽新异之感。
但宝石失窃带来的恐慌迅速降临到安静祥和的神秘之境，如突至的沙尘，使人人惊慌，人们担心灾难殃及自身和家人，谣言乍起，像阴霾降临无人能够阻挡。
神秘之国的侍卫出动了，他们机警如猎犬，但一天天过去，失窃的宝石仍无着落。街上开始有人神秘地死去。第一个死者背靠神殿后面的一棵大树，脸上的表情怪异，很难一言说出那表情是幸福还是痛苦，就是三言两语也说不清，甚至千言万语，也够不着他弥留之际的那声叹息。那表情又似乎带着某种暗示，仿佛在说，我之所见，你们亲历才能知晓。
神殿后的死者给公众带来的恐慌可想而知。随之又有一人在毗邻闹市的一条巷道中死去，一样的脸上神秘不可解的表情。细心人留意到死者手势的相似，向外伸出的手臂似乎想要抓住什么，却显得徒劳绝望。第三、第四个死者出现，现在人们推测，死者脸上神秘不可解的表情就是贪婪，至此，人们终于理解了那说不上痛苦还是幸福的模糊表情的含义。
现在人们确信，神秘宝石，谁得到，谁必死。
但依然有人死去，人死去的样子像多米诺骨牌倒下，推倒他们的，是神秘宝石的力量。活着的人祈祷神灵，让宝石出现在死者身边、手中，哪怕是被秘密缝制在死者的衣襟底，只要能找到宝石，就有办法终止死亡。他们将心怀虔敬与忠诚，用圣水洗濯宝石，用神香缭绕宝石上人间的欲孽，再在万民的祈福祷告声中，把宝石放归原位。但是，人们只见死去的人，却不见失窃的宝石。心灰的人说，末日来了。
末日真的来了吗？眼见着死人越来越多，今天这里明天那里，但没人认领死去的人，因为认领了，无异于认领了羞耻，只好任由死者的尸骨风吹日晒，不堪目睹。行人掩鼻，神秘之国再也不是那个昌隆和平之境了。
只有野狗和乌鸦在寂寞的尸体之间忙碌，传播小道消息，却都是坏消息。死人越来越多，现在几乎没有人有兴趣猜测死者死去的因由。活着的人紧闭门窗，城市寂寞如死。
托马斯想到离开的时候业已迟晚，交通瘫痪，没有合适的工具，也没有人力能够送他离开。旅行者那颗习惯在路上、从不畏难的心现在疲惫不堪。他找不到可口干净的食物和水，旅行者皮包骨头，气喘吁吁，他想要总结自己的所见，想把自己模糊的思考写在纸上记录下来，他担心某天早上，太阳升起，他却再也不能站起。他的担心是正常的，因为在旅行者身后，城市一片死寂，以前在旅行者眼里是那样庄严神圣，让他想要流下感激热泪的建筑，现在像是巨大的废墟，散发出废墟才有的颓废味道。
旅行者挣扎着爬行到了海边，他向大海伸出手臂，但是大海涌起巨浪，浪头发出黑光，就在旅行者倍感绝望之时，一道璀璨光芒耀花了他的眼睛，光芒泄露自一只巨鸟的翅膀底部。托马斯从未见过那颗传说中的宝石，但他确信璀璨光芒一定来自传说中的宝石，那只神秘的大鸟把宝石当成了自己的一枚蛋，把它紧紧地抱在怀里。
旅行者陡增精神，他抬起上半个身子，与此同时，他惊讶地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嘹亮的、类似婴儿的啼哭。
 <h3>与比尔同行</h3>
一切靠自己。这句话印在《犟驴》登山手册的封面上。设备自备，保险自买，责任自负。紧接着的这三句话像是一句的余音。但这并不构成阻碍，越过夕阳西下静默的群山，我只看到被夕照照亮的嘎日山迷人的峰顶。
我曾和我认识的登山者探讨登山的话题。
“为什么登顶？”
“无限风光在险峰嘛！”这个人打着伟人的哈哈，但他的感受显然和说这话的伟人不同。
“主峰浓缩了山的精华。”这回答好像具体了点。
“从山顶俯瞰，看有骨骼的山，会增加人的骨气。”有一次，一个人对我这么说。
“人往高处走，本性使然么！”
“那又是怎样的本性呢？”
那个被我问的人没了答案。
这次，我决定和六个登山者一起登上嘎日山的峰顶，我渴望自己能有一个答案。
按俱乐部的规定，带着头灯和手电，带着睡袋和棉袄，带着雨具和蛇药，带着大量的水和少量的食物，带着二百块钱放下银行卡，我与他们集结了。
一个黑脸男站在队列前开门见山地宣读手册上的一段话：“所有参与者需本着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所有参与者即视为自愿接受本次户外活动可能面临的全部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可能发生的风险后果。”
随后，黑脸男用一篇外国小说做启动仪式发言。为省字
数，我代替黑脸男，用最少的字介绍这位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书中说的是两个淘金者带着金子从极地返家，他们饥饿、寒冷、疲乏。其中一个感觉腿每迈动一下，骨头在关节臼里的转动都让他痛苦。他那叫比尔的同伴也好不到哪儿去。在又一次艰难抬腿时，这个人扭伤了右脚腕，伤得厉害，他向死寂荒原里唯一的同伴求救，但比尔不看他，走远了。天黑了又亮了几次，这人已无力计算，他早已丢弃全部金子，匍匐爬行。他吸吮狼啃过的还残留有一丝肉腥味的驯鹿骨头，他用石头将骨头砸碎，吞下去。某一天，他看到了比尔的枪和金子，以及摊在地上的人骨。他无声地注视并走开。不久，他发现一头和他一样孱弱的病狼，正尾随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舔舐他留下的血迹。狼一定是希望他先死，好吃掉他。而这个被饥饿弄得奄奄一息的人也这么想。最后人赢了，他用牙齿磨破了狼的皮，狼血流进他的胃……现在这个人几乎失明，只能像虫子一样在地上蠕动，虽然缓慢，但一直在动。终于，一条捕鲸船上的科考人员发现了他。三个星期后，他在捕鲸船上醒来。再后来，这个人的余生只对一件事情感兴趣，那就是偷面包，把面包藏在屋子里，席子下。“好了，”黑脸男最后说，“你们七个人，都可以自比小说中幸运活下来的人，且把对方当成‘比尔’，你们是与比尔同行，明白了吗？一切靠自己。出发！”
这仪式特别，叫我喜欢。
前五公里，我如风般地走在前面。我闻见空气中树叶和百草千花混合出的迷人味道，在心里一次次借用古人诗句抒发情怀。接下来五公里，我依然保持匀速前进。又一个五公里过去了。渐渐地，有人超越了我。渐渐地，我落在了后面。渐渐地，我距他们越来越远。这时我想起以前听一个登山者抱怨自己不该跟一个专业登山队去冒险：“你撒一泡尿，就需要三小时才能再次赶上他们，假如他们不停下休息，你真就追不上了。”这一瞬间我心里想，我得努力别落下太远。我的背上像有一条小溪在流淌，脸上的汗滴在脚下石头上的声音清晰可闻。鸟呢？林中鸟为啥不叫了？我突然听见一声脆响来自我的右脚踝，一股火苗顿时蹿过右脚脚背，我大叫一声，蹲坐在地。
等我脊背一片冰凉地站起来，试探我的右脚，钻心地疼痛让我确定自己不能再前行了。我抬头，向嘎日山熠熠生辉的峰顶无声遥望，万般沮丧。
我把身子挪进一片山毛榉林中，我试图弄断一根树枝充当拐杖，好依靠它的支撑返回山下。时间过去一小时了，我在前有队友后无救援的登山半道上把那句“与比尔同行”的话重温无数遍。
但前面有人返回了？我早上没有看清的我六个队友中的某张脸突然现于眼前，这次我不能再漠视这张脸了，我认真打量这张脸，方正、亲近、可信。
“猜你遇见麻烦了，半小时前我才发觉。”同伴说，“我慢慢向前走，走得很慢，希望你能赶上来。二十分钟过去，却总不见你。”同伴又说，“前后不见人，我心里闷得慌，开始担心你，这担心一直困扰着我，我把我登上山顶的畅快情景，与知道你有麻烦却不回转的困扰对比了一下，发现我只能原路返回了。”方脸队友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手册里说，我们都是彼此的比尔。”我有气无力地回应。
“可我首先是警察。”说这话时，他的表情让他那张脸看起来格外动人。
“不论职业，不论性别，一切靠自己。”这句我在手册上读到的话我再没有说给我的同伴听。因为傍着他的手臂行走大大减轻了我的疼痛和恐惧，我的心里早已升腾起无比踏实且温暖的幸福感。
 <h3>又 见</h3>
我用十句中国式英语，给侯森解释一见钟情的意思，他摇着那颗卷毛脑袋，紧皱眉头，似懂非懂。他看我的眼神使我心碎。他一次次地说，只要我看见你的眼睛我就懂得，但是，现在，我让他看见，他其实还是不懂，我一时悲从心生，想，还有多难逾越的障碍横在我俩之间？其实侯森的英语也好不到哪儿去，果然，他说，在他的祖国，他说阿拉伯语。他却反问我，你想学英语还是阿拉伯语？为了证明我喜欢他的程度，我说，我想学阿拉伯语。侯森想了想说，你先学习英语。
现在，我和侯森一句一句完成语词的拼接，尽力让对方知晓彼此要表达的本意，让对方知晓自己此刻的心情。当侯森一连发来问号而我终究不明白他词语中漏掉的字母是哪一个的时候，我不由心生一个修行千年的狐仙被一朝废掉法力的哀伤。我必须把文学语言变成口语，把抒情变成叙事，让我们言语间的误会尽量少点。
为什么会喜欢侯森，大概他的神知晓。
在伟大的兵马俑前，侯森把他的相机举到我眼前，请我帮他们拍照。后来回想，在流水一般的人群中，侯森选择了我，完全可能是我手中的专业相机给了他判断，在用他的相机帮他拍照之后，我用我的相机为他们留影，侯森不失时机地给我写下他的邮箱地址，指着自己的胸口：发照片给我，一定！我用英语说没问题，他立即释然。回眸一笑，阳光一地。
走出三步之后侯森又倒退回来，请求和我合影，在我同行的起哄声和他同伴的“OK”声中，我们彼此的相机里存下一张合影照片，照片上的侯森脑袋俯在我头上，努力做出含情脉脉的表情，我看着，忍不住放声大笑。
侯森说，笑一下。你的笑脸，花一样。这些平常的词在他的表达里，有说不出来的力量。
我并不知道侯森在我的城市，他当时参加中科院在此举办的农业项目技术推广培训。他回国后在邮件里解释这些，但这时，我们隔着六个小时的时差。你需要睡觉。你必须睡觉。侯森在那边说。凌晨两点钟，我确实需要睡眠。我说，我去睡觉，你却醒着。他羞涩地蹦出几个字：在埃及，现在是夜里八点钟。
他问，你结婚了没？我说我有一个丈夫，一个女儿。他问，是真的吗？真的吗？又说，那为你高兴一下。
他问我，我和你说话，你的丈夫在干什么？是不是在喊你？是不是睡着了？
我回答他，我丈夫睡着了，在他的房间里。他十分不解这句话，觉得我和丈夫不睡在一个屋子里，一张床上，是有问题的。一切都和爱有关，说话、吃饭、睡觉，每一件事情。蹦豆一般，侯森说了这许多。
我没法回答他，我只告诉他，我的生活没有问题，我们多年如此。他坚持说这不对、不好，劝我积极改变现状，生活是可以被改变的，你们漫长的岁月中，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等在未来。这样的追问每次都在和他的对话里。他有次问我，不睡在一张床上，是不是因为你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人的缘故？
他像一个医生，渴望对我“有病的生活”望、闻、问、切。
但我偏偏像那个蔡桓公。
侯森比扁鹊固执，按他的说法，婚姻中的男女，没有吻，没有拥抱，彼此单独睡觉，是世上最大的错误之一。他说你必须改变生活，就算你结婚八年，也是能改变的，就从你出差回家的这个特别的晚上开始，你要专注于这个特殊的夜晚。然后沉默，仿佛这样就能腾出空间给我勇气、时机，然后静候我的“佳音”。
半小时后，他试探问我，嗨，你还在么？我说，我在。他立即问我，你的丈夫呢？我说，他在他的床上，睡着了。侯森立即发来一张悲伤的、困惑的脸谱。
我在那一瞬心怀感动，难道侯森关心我的身体甚于我自己？难道他了解我的身体甚于我自己？
可我是谁啊？侯森迫使我这样追问。
我在和侯森通话的过程里慢慢珍重起他来。
当又一个夜晚，我和他说话，他再次追问我的丈夫在干什么？我不知道该怎么给他说清“应酬”这个词的意思，该怎样向这个心灵简单干净如撒哈拉沙漠、如埃及十二月天空的男人解释。于是我说，他访朋友去了。他追问，需要到这个时候？我说，朋友在另一个城市。他终于气馁：他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我不知道，他不告诉我。长长的沉默之后，他说，宝贝，你现在可以和别的男人做爱了。
不必在意，不必等待。这是我多年修炼的内力，现在，这个异域青年隔着时差、隔着语言的障碍、隔着文化背景的不同，告诉我，你可以和别的男人做爱了。
如果有禁忌，这个人说，不必顾忌，可以打破。
真的就能打破么？
我悲哀于我的一个女友的感叹，她说，我已经知道我眼前放的是什么东西了，我还需要伸手去感受一下么？我不用伸手！
是的，我也不用伸手。在我的生活中，我用眼睛看到的，就是终极的判断，我不必烦劳自己再伸手。
我任凭侯森追问，你孤单么？你孤单么？
这一次，我潮湿着眼睛回答他：我不孤单，即使我的丈夫永远都不回家，我也不觉得孤单，相反，我觉得内心安宁、阔大，是从未有过的充实与完整。
我使用短句，力图表达出我的本意。
认识侯森半年之后，我去了埃及。十二月是埃及最好的季节，阳光明媚、天空湛蓝，走在开罗的街巷中，身体像是从什么东西里解放出来的坦然与安妥。
拜访闻名已久的胡夫金字塔、狮身人面像、帝王谷、卢克索神庙、埃及博物馆……之后我去了红海边，享受上帝在那里布下的美景，蓝色海洋、银白沙滩，绸子一样的海风拂过我的皮肤，心里是难言的柔软。
我最后去了阿斯旺，因为那里有侯森的研究项目在推广，温暖的阳光下，我和那些正在生长的作物彼此陌生。
侯森说，Vanilla，如果你来埃及，我要拥抱你。Vanilla，如果我去中国，我也要拥抱你。
我面对沙漠微笑，流到脸上的泪水被沙漠的热风迅速吹干。

4
<h3>看星星的人</h3>
这三个女人是阿黄、阿紫、阿黛。现在她们相信，有几个知己知彼、惺惺相惜的女友是那么的有益健康。她们不时会聚一次。一杯咖啡或茶，几块精致可口的点心，寻繁华大街上僻静的一角，就可以打发掉一个下午。城市很大，她们总能找到她们要找的地方。
这一次，她们去的是一家日本料理，紫藤掩映着小小的店门，清酒使她们脸染酡红。她们在酒的微醺里各自要讲一个自认为浪漫的故事。该阿黛了。活泼的阿黛一时沉默，仿佛潜入回忆的深潭。
阿黛说，那一年。
那一年，阿黛在陕西南部，做关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问题的调研，陪同他们做调研的，有个当地的宣传部部长。他对那片地域的了解和思考，他一路上的风趣和周到，都给她留下了美好的印象。
在草木茂盛的八月，他们沿着植被茂密、一江清流的汉江走，每一天都是景象万千。超乎平常的运动使阿黛的肌肉结实，脸上退去苍白，代之黑亮有光泽的健康肌肤。
远离喧嚣的乡野使人心变得简单安详，当地人近似沉寂的生活态度，近乎原始的劳作方式，都让阿黛重新思考生活本身。沿着江，走到秦岭的最高处，上溯那条江的源头。日落黄昏，江上渔火，黎明时向着太阳飞的鹭鸟，彩云一般的朱鹮……被美好打动，阿黛感慨，其实上天对人是公平的，无论它赐给你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生于繁华都市还是荒僻乡野。
调查结束时是又一个月圆时分，从未见过的一个又大又圆的月亮，圆满得叫人心生伤感。当地政府热情相送，山里自产的菜蔬用了五星级的厨艺去做，每一道菜都像一个脱胎换骨的女孩儿，叫人不敢轻易确认。身微醺，心已醉。
阿黛在后来的回忆里确定，那天自己肯定说了不少留恋的话，抒情的话。但是有个人，把她的感慨记住了。
还说那个宣传部部长吧，他来给考察队的人送行，他把一个个好看的纸盒装进载阿黛他们回去的车里，说里面装着的，是那一带茶山上出产的富硒茶。很少喝茶的阿黛回来后把那些茶都喝了，她在茶的香气里把那五十多个日子又过了一遍，她仿佛又看见江上的雾气是怎样弥漫过那片美好的山水。现在，那些凝在茶尖上的露珠随着茶汁来到她的身体里。
也许过了半年，也许一年。一天晚上，接近十一点钟的时候，阿黛的电话响了，是个陌生号码，但电话里那个人的第一句话说出时，阿黛就反应过来了：是那个宣传部部长。电话里说，我就在你家附近，你要是愿意出来，我带你去秦岭看又大又亮灿若金币的星星。
阿黛说噢。语气的平静自己都觉吃惊。阿黛赤脚跑到阳台上，天空果真是晴朗的，但哪里有金币一样的星星啊。他说，去了就看见了。看星星要到星星待的地方去。
听到这里，阿黄、阿紫一声惊呼，那你去了么？
去了。阿黛的回答使阿黄、阿紫兴奋。没人追究阿黛是怎么去跟丈夫解释午夜出门的理由的。撒谎，还是说实话？我们知道的结果是，阿黛跟那个宣传部部长去秦岭峡谷看星星了。
风浩大、清爽，吹过皮肤叫人觉出皮肤的洁净。
全世界的星星都聚拢到这条深邃的峡谷里来了吧？他们仿佛无意走入上帝的金库，那些星星啊，仿佛是被风吹拢，又像是被魔女的扫帚聚合，又大又亮，密密堆积，光灿夺目，伸手可及。那是阿黛从小到大从未看见过的星空，阿黛幸福得有点晕眩。
听那个部长讲他童年记忆里的星空，讲在乡下外婆家度过的小时候，和那时就在他心里驻下的、从不曾离开的孤独感。什么是无限？人能抓住的又是什么？这个长大了的人依然会像小时候一样迷茫。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告诉阿黛他从汉江边的小城开车到这里要走二百六十公里的山路，当他到达她家的那个路口时，离他出发已三个小时过去了，但他断定那是他带她去看星星的好时分。即便是接上她，他们还要再开一个小时的车进入山里。但行走过那段路程的阿黛能想到这些。
他在小城的傍晚里看见难得一见的云朵堆积西天，童年获得的观察天象的经验告诉他，那样的呈现预示着这个晚上会有最美最清澈的星空。他甚至从容地回到电脑前，在网上查看了她那边连日来的天气，然后他就出发了，他要帮她实现她的愿望：去看钻石般美丽的星星。
假如他在她家附近给她打电话而她恰巧关机呢？那他可不就奔了几百里的一个空么？他知道她住在那一带，但他根本不知道哪扇门是她家的。这贸然听上去似乎荒唐，但这个人显然不这样想。即便他没能在那个夜晚带她去看星星，想来他也不觉得自己的行动是不值得的、是可疑的吧。但上天在这个夜晚回应了他的诚恳。
阿黛讲完了她的故事。
她看阿黄、阿紫。她看见她们眼里的蒙蒙烟雾。
 <h3>海岸线</h3>
火车上。对面女子面前的那束鲜花里，像藏着一个魂，总把我的眼光吸引去。
我和鳗鱼的爱随夏天气温而高涨，夏天过去一半时鳗鱼跟我说，再不离开M城她非死不可。我爱鳗鱼，我决定带鳗鱼旅行，去N城。
从M城开往N城的直达快车早7：15始发，18：10到达，真正的朝发夕至。这趟列车开通不久，一切都是崭新的，柠檬黄的窗帘、烟灰的靠背和坐垫、咖啡色的几案以及铺在上面的白色麻质桌布，无不给我和鳗鱼明亮愉悦的心情再添一份愉悦和明亮。
我们的目的地是此前在地图上找见的一个海岛，我们打算关掉手机，在那里待十天，让世界只是我们两个人的。
海鲜新鲜上市，我们来得恰好。大海的慷慨赠予使鳗鱼感慨，她说刚刚明白，人类的嘴唇只该有两个用途：接吻和品尝各种美味。出去吃饭，回来做爱，累了睡觉，醒了发呆。能够安静真好啊！敢于关机真勇敢啊！但是仅仅过去两天，我就开始心慌，坐卧不宁，起初我不敢把这情绪冒出来，只在心里强做压抑。但是不久我发现鳗鱼背着我偷偷看手机，发短信。奇怪的是我发现了鳗鱼的举动，非但没生气，反而幸灾乐祸。我说，要不咱们还是把手机开着吧，这样你就不用跟个贼似的了。鳗鱼脸一红，又一黑，冷然说，多没意思啊，你好像不觉得自己是贼似的。这哪里像那个一向机智幽默的鳗鱼的话，我不禁呆了一呆。
手机还是开了，我们顷刻跌进千里之外我们的日常生活，仿佛我们不是在N城的海滨旅馆里。我一看见鳗鱼在电话里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就立即调转脸，走到外面去。我在海滩上漫无目的地走，也趁着这时分在电话里梳理几爪远方乱麻似的生活。
蓝色海岸线，金黄沙滩，人迹杳然的天然浴场，这是两天前让我们欢喜雀跃，感慨想要待上一辈子的天堂所在，也似乎不像第一天那么吸引人了。
鳗鱼开始担心海水里游泳会使她皮肤太黑，太黑的皮肤会暴露她的行踪，顿顿海鲜又使我俩肚子同样不适，美味变得索然，不出去就只能待在旅馆房间里，窗帘制造出的暗叫人压抑，心思慵倦，身体恹恹，我们忽然都不太好意思面对对方的身体了。
算一算，是我们出行的第四天。我在鳗鱼再一次在电话里吞吞吐吐的时候下决心说话，我小声地、讨好地、假装无所指地说，要不，我们先回去吧，往后想来的时候再来这里。鳗鱼这次没恼，她跨过我的身子，直接走到窗边掀开窗帘，大声说，嗨，我们游泳去吧。
这夜，我们像刚来那一两天一样亲密、美好、缠绵、不舍。
在入睡前那近似幸福的疲惫里，我听见鳗鱼在我耳边呢喃：我们明早就回M城吧。
M城和N城之间是对开车，车上熟悉的景象让我恍惚，我差不多都处在发呆状态。鳗鱼也是懒洋洋的，只有眼光在掠过对面那束鲜花时会被花的生动晃一下。但那束鲜花的主人，那个女子，一整天把一个明亮的发髻冲着我们，一路沉睡，无知无觉。
列车快到终点站时，那女子才从深远的睡眠中醒来，茫然四顾，终于明白自己是睡在一列高速开动的火车上，她伸了伸懒腰，向车窗外望了又望，然后，像是对即将到达的终点心里有些不确定似的发了长久的一个呆，一缕从玻璃窗上反照过来的余晖照在女子的脸上，使她那经过一天饱睡的脸显得饱满。
女子从包里取了化妆包去洗漱间，女子再回来的时候光彩夺目。妆容整洁的女子开始打电话，一天之中第一次听到女子的声音，感觉好奇，女子的声音很好听，她说的话也悦耳，悦耳的声音说：亲爱的，半小时后我就能到站，待会儿见。然后把手机装回到手袋里，女子站起来，抱起一整天占据我们桌面的那束新鲜如初的花，朝着两节车厢之间的蓝色废物桶走去，手臂一扬，抛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把那束花投了进去。
女子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我和鳗鱼像一个偷窥到别人秘密的人一样，赶紧把目光投放别处。
列车到站，那女子利落下车，等我们走出车厢，再次看见那女子欢呼着投身于一个男人的臂弯，鸟儿似的一路叽喳着走了。
尽管知道两人不会有谁来接站，但我和鳗鱼还是各自向外走。我们慢慢拉大距离，到最后看上去完全像两个不相干的旅人了。
 <h3>地 震</h3>
苏梅红捡起丈夫两月前忘在自己枕边的半包烟，举到眼前细看，直到烟盒上慢慢洇出她丈夫陈长安那张在苏梅红看来是那么得意的、油汪汪的脸。她对这张浮幻的脸认真打量，想要逮住他闪烁不定的眼神，但是没用，她总是逮不住它。她长吁一口气，吹散了那张脸。她从烟盒里摘出一根烟，给自己点上，第一口，她就呛着了。苏梅红忍着一声声的咳嗽，把烟盒丢进自己的包里，一边想：要是自己能把这红色烟盒变成一顶绿帽子，她一定会毫不迟疑地把它请到陈长安的脑袋上。
正在苏梅红努力搜寻大脑里有没有更为积极的愿望的时候，手机响了。是老豪。她至今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这又有什么关系，你知道一个人的名字你就一定了解他吗？嘿！苏梅红和老豪在网上说话半年了，但她从来不打算在现实里认识他。无端的，苏梅红觉得老豪一定不漂亮，尽管这并不构成她不想见他的理由。
苏梅红知道自己喜欢漂亮男人是三十岁那年，一次她和她的两个哥们儿坐在大学南路一家新疆烤肉摊上吃烤肉，忽然邻座就来了个外国人。一个多么漂亮多么年轻的外国男人啊！年轻漂亮的外国男人独自坐下，用咬伤舌头的中国话给小伙计说他的愿望，苏梅红舌尖上的外国语忽然小鸟一样的飞起来。他显然一下子明白了她，而且是满怀欢喜与感谢的。隔着三米的距离，他们交换着光芒与电流。苏梅红的表现当场被她的两哥们儿追究，不料苏梅红给了这样的解释：我不是好色，我这是追求完美。
现在，老豪在电话里说他要来看苏梅红了。见面这话老豪以往也语气弱弱地说过，但这次，苏梅红觉得老豪有不能被拒绝的坚定。为什么要来呢？现在这边闹地震，大家走都怕走不及，你却偏向虎山行？
我昨天去果园摘到了最好的葡萄，这可是人家专门生产冰酒的，顶顶著名的葡萄。我只是去送葡萄给你，不会有多久的耽搁，我来回你那边，不就两个小时的路程么。
你看我们连对方长啥样都不清楚，要在人群里挑出彼此来也太费事。
我已经快过篮关收费站了，你不见也不行了。
苏梅红脑子里如焰火升腾。然后苏梅红就笑了：还怕一个老豪不成？苏梅红想起自己刚刚咬牙切齿发下的誓愿，由不得哈哈大笑起来。一路大笑着奔到衣柜前。苏梅红对自己的那些套装、淑女装看也不想看一眼，好不容易挑出件可以挽救的体恤，苏梅红毫不犹豫就在衣服胸口的那个位置用剪刀剜出个洞，又在右边衣袖靠肩头的地方斜斜地剪了道口子，苏梅红把体恤在双手间绞缠揉搓后，又翻出件灰蓝的牛仔裤，打算就这样穿戴着去见老豪。
苏梅红刚把一个简单的发髻挽在脑后，老豪的电话就来了。
尽量愉快着心情下楼，苏梅红再次想到老豪的长相，她再次确定他是长得不好看的，也是寂寞的。
在人群里找人怎么也是容易的啊，苏梅红倒有些感叹地想。她惊讶于自己对老豪的想象，她对他的座驾的猜想和现实是一致的。接着就要看见一张表情落寞的、平淡无趣的脸了！苏梅红不由闭了下眼睛。黑色奥迪的玻璃窗缓缓降下，在漫长的天地永恒的安静里，苏梅红睁开自己的眼睛，她看见那样一双清澈无雨无渔无虞的眼睛。对，无雨无渔无虞，苏梅红确实是这么联想的。苏梅红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神竟能有叫打量他的人看不见他脸上别的器官的能量，在后来的时光里，苏梅红觉得自己忘记了挑剔，她有一瞬间的慌张。
你送我可以酿冰酒的葡萄，那我就请你喝冰酒吧。古人把这种美好的事情叫“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苏梅红说。这家西餐馆的冰酒是顶好的，有一年我跟一个腐败团出游，在塞纳河的豪华游轮上喝到的，就是这个牌子的冰酒。
我是不能喝酒的，一滴都不能喝。老豪紧张地说。
你一小时前在电话里说冰酒的时候，我听见你吞咽口水的声音了。苏梅红笑嘻嘻地说。
我说的是真话，我不撒谎。我不能喝酒，一喝就出事。
是怕喝酒控制不住自己犯错误吧？
你看你看，叫你误解真不好意思。那就喝一杯，喝多了会出人命的。
你看这么好的地方最近也是门可罗雀，就是怕出人命。这段日子来饭店吃饭的人，都怕地震到来自己没法从屋子里跑出去，择座都要挑门口的。就我俩不怕死，还要了这顶里面的屋子。苏梅红努力让自己把话说得风情一些。
她“叮铃”一声和老豪碰了杯，也不看老豪，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又“汩汩”地给自己斟好了酒。然后看老豪。就见老豪正用他那“无雨无渔无虞”的眼睛打量她，低低地说：我得趁这会儿能看清你的时候多看你一眼，要不一会儿我就看不了了。
隔着桌子，苏梅红把自己的脸向着老豪凑了凑，在淡淡的酒意淡淡的香气里，苏梅红替老豪想，这张脸是经得住你老豪打量的吧。
老豪喝酒的姿势蛮有观赏性的，苏梅红由此确定老豪说自己不能喝酒近似于一个谎言。她双手捧了酒瓶给老豪“汩汩”地又斟好了一杯。老豪这次却不推让，由着苏梅红的心意倒。
但是，苏梅红忽然发现老豪是那么安静，安静得她能听见两个人的呼吸，能隔着长长的走廊听见服务生走过的脚步声。在那片异样的寂静里，苏梅红看见老豪以一个慢动作的姿势倒在了面前的桌子上，大概是努力控制了自己的缘故，他的头刚好落在杯子、盘子和刀叉之间那片小小的空白处。
苏梅红的吃惊一定不小，她张大了嘴巴，茫然四顾，不知所措。老豪倒下的样子在她看来，简直就是电影里的英雄主角中弹时候的样子。她忽然那么莫名其妙地，也像电影里的人那样，伸出手，在老豪的鼻子尖试了一试，她不知道他这会儿是死了还是活着，但她想他多半是死了的。她起身就跑，还没忘了顺手把自己的包抓在手中，返身关好房间门的时候，苏梅红甚至还想到了自己留在地上的脚印，留在杯子、叉子上的手印唇印什么的。
苏梅红一路脚步很响地敲过大厅，她的高跟鞋击打地面的声音在她的耳朵里真是清亮得可怕，不久她就听见这声音仿佛能够传染似的，在她身后，一路纷乱的脚步声响紧随在她的清脆之后。嘈杂声中，她还能听见有人在喊，快跑，走安全通道！这使得苏梅红不再顾忌地奔跑起来。
这一队奔出来的人给大街上制造了混乱，使大街上走着的人以为地震了，忙乱地寻找宽阔的地方。也有清醒的人忙乱中仰望天空，想要看清那些高楼是否还在那里安静地屹立着，这是地震这段日子直接教给他们的经验：高处比低处会有更强的震感。
苏梅红仰望逼仄的天空，有一种想要坐下的虚脱感。
接下来的两天，苏梅红每天买来这个城市的各种报纸，每一行字都不放过，她想知道发生在葡国餐厅的那个惊心场面最终的真相。但是报纸的脸色那么平静，并没有可怕的字眼出现眼前。第三天，苏梅红鼓足勇气再次走进葡国餐厅。熟悉的音乐，熟悉的门迎欢迎光临的声音。苏梅红走到吧台那边，小声探问两天前闹地震的那场虚惊中可有人遇到不测，吧台里的女子用相当迷人的微笑告诉苏梅红，没有。一切都是正常的。
苏梅红再次要了她请老豪吃饭的那间屋子，在那天自己的位子上坐下，给自己点了份奶油蘑菇汤和烤鳕鱼。看着对面的那片虚空，苏梅红想，她和老豪，一个是寓言，一个是童话吧。至于自己的丈夫陈长安，是不是更像一篇冗长的小说呢？
苏梅红心里竟有了一瞬间的伤感。
 <h3>看电影</h3>
多少年没看电影了？这可真得好好算算。因此当她说要请他看电影的时候，他愣了一下。他是预设过他们的见面地点、环境，以及见面后会做什么，单单没想到会是看电影。
也不错。他心想，答应和她一起去。
现在的电影院咋这么宽松舒适呢？让他生出坐在会议室给属下开会的恍惚感。他的身前身后环绕着年轻人。和他们比，他真有点老，因此电影院给他的第一感觉是新异、诧异，还有点惶恐。惶恐的感觉是他觉得坐在此时此地突兀抢眼，他可不想在这里突兀抢眼。
银幕上在展示广告，楼盘、时装、汽车、美食、珠宝，一一端出来，像是等待他的检阅，使得他心里烦躁。好在灯光暗下去了，这使他被人认出来的担心减小了一点。他的身份、他的地位，与他这会儿和一个年轻女子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这件事联系起来，于他，是冒险。但即使冒险，也已经开始了。
他希望她主动。他早已不会把一个女人在情感上分析来分析去，但他却在分析她，分析的结果是他确信她是个聪明人，她喜欢漫长点儿的开场，他得陪她。他的底线就是恰到好处地做到不主动，但会积极迎接。
她似乎不那么主动，但也不是不主动。“真麻烦！”他心里笑着嘟哝。确定自己喜欢“这点儿麻烦”。
慢慢地，电影里的情节还是吸引了他，他看懂电影在讲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欲擒故纵，放开是为了收得更紧。“每次跟老易在一起，就像是洗了个热水澡，因为什么都是有目的的。”他逮住电影里女主角的这句台词，联想自己，他这会儿倒是最想走进一池热水里。她不更像是他渴望的热水吗？他是多么愿意去她这眼热泉里泡一泡，泡他为人所知的得意和辉煌，以及不为人知的无奈和寂寞。
“我不喜欢电影院里的黑暗。”电影里的男人在说，他拿来对照自己，不觉笑了——他倒是很喜欢黑暗。虽然他也怕黑暗中有注视他的明亮的眼睛。眼下趁着这黑暗，他捏住了她的手，他进一步延伸到她的手腕，她身体的一小部分。电影里的男女呼应着他的心思，他们在厚厚的窗帘背后彼此下手，这也是他的心思，他今天也想要这样的结果。他把她的手指捏痛了，她提醒他她的痛。他们在电影结束而灯光还没有再次亮起时心照不宣地一起起身，离座，离开了电影院。
来的时候是她去接的他。他当然不能带上司机，更不能自己开车。归去时，他依然坐在她的身后，把身体深陷进座位里。这个动作说明他的紧张感还没有消失。
车子驶进酒店停车场的时候，他忽然回忆起，眼前这奢华的五星级酒店耸立的地方，在二十多年前坐落着一家电影院，名叫“光明电影院”，而眼前酒店的名字叫“香格里拉酒店”。他还想起二十多年前，他是最喜欢请同学看电影的，他请男同学看，请女同学看，直到被他经常请看电影的那个女生后来做了他的妻子。这对当时的他是一件十分完美的事情。他们常常在看完电影回学校的路上放声高歌，他拉着她的手，转过午夜无人的街角，发愁买不到一包烟去巴结看门的大爷为他们开门。
他在后座上想得出神，不觉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她在驾驶位置上侧脸询问。他忍着笑意说，我笑我的心思。我想你若是能把车停在路边，把车窗都敞开，把你的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我们安静地看一会儿今晚的月亮，会不会很好呢？
这次是她在笑，肩膀耸动，哈哈大笑，她让车兜绕一圈，之后稳稳地停在一顶亭亭如华盖的棕榈树下。他们从汽车的天窗仰望出去，越过棕榈婆娑的树影，看这阴历初七八的夜晚，晴朗的天空上这一弯银月亮。
 <h3>鹊桥仙</h3>
黄昏的时候，我找到了昨天我在青城就预定好的这家饭店。
从服务生手中接过房卡的时候，我同时得到了一句祝福：情人节快乐。
抬头瞥见挂着七八只钟表的墙上的日历牌，特别用彩笔勾出了一个红红的心，心里包着这句话：七月七日，情人节。
奔波劳碌的日子叫我早已学会了随遇而安，随时随地地享受生命，更不会特意留心公共节日。我相信真正的节日是属于个人的，但这样的日子也不会太多吧？对我来说，比如有人问我结婚的日子，女儿来到人世的日子，虽不至于忘记，但也要颇费思量才能够回答得上。
我的行踪不会因为这些节日而改变。
电梯升往十二层。一出电梯门，正对着的就是我要找的那扇门。
我看见一个年轻女子站在门口，把一个安静的肩正对着我。突然走出来的人大概吓了她一跳。她仓皇地回头，嘴巴因为吃惊微微地张着，眼睛睁得很大，看见我没有离去的意思，猜想我大概是这间屋子临时的主人，仓皇让向旁边，像是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语解释她为何这会儿站在这里，对着一扇紧闭的门发呆。
看着女子胸口搂着的花，我替她解释：是不是找人，但不敢肯定住在哪个房间了？
就是这里。1203房间。女子声音微弱，语气却很是坚定地回答我。
那你要找的人肯定离开了，今晚这房间属于我住。
是的，是的。女子喏喏地应。
我一时间弄不明白她的意思，又不知道该怎样打发走她，就老实说，我实在是要进屋子里了，你瞧我满脸的风尘。
她轻声说对不起，又像是鼓足勇气地说：如果您不介意，我想进您的房间去。女子像是刚从自己的思绪里跳出来，追问我：我还没请问您呢，我可以进您这个房间看一眼吧？我只是想在今夜把这花插到这个房间里。
我想我遇见了一件一两句话说不明j白的事情，就只好开门进去。顺便请她进房子里来。
我匆匆地去了洗手间。出来，见那女子坐在临窗的沙发上发呆，胸口仍旧搂着那束花。看我出来，她就进去。出来时手里捧了装水的玻璃瓶子，瓶子里装着她带来的花。她说：香雪兰，很适合做插花。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是插了这种花的。
我知道她说的“我们”一定不是眼下的我们，就不说话，等着她的下文。
下面就是这个陌生女子讲给我的：
我在两年前遇见他。那时我不知道我会爱上他。他走之后我们开始通信。在通信的两年里，我发现我不可救药地爱上他了。这是一个注定不会花好月圆、寿终正寝的爱情。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爱情。好在爱情也许说到底就是一个人的事情吧。就像你爱花，难道你也要痴想花也应该爱上你么？你看这花悦目，花就得对着你微笑么？
可你也知道人是很怪的，他可以在道理上想得清楚，却在现实中烦心。
我为此暗自祈祷：如果再次相逢，我将听凭命运的安排。
两年后的今年，就是三个月前的今天，他再次到来。在今天的这间房子里，我们见面了。
我知道我的爱走到了山顶上，从此以后，不管是从哪个方向下去，我都只能走向谷底。
可也没有什么是要后悔的吧？这一切，都是我从前祈祷过的。
他走了，我留下来，留在他留给我的思念里。
三个月里，我每天从这家酒店门前过，我每次都看这扇窗，有时灯明，知道又有人入住，但不会是他。有时一连几天窗子都黑着，心里就盼望窗子里的灯能再次亮起。
今天黄昏，我从楼下过，我很想上来看看，看看今晚这房子会不会有人住？会住着谁？我就买了这花，我上来，就遇见你了。
你干吗不告诉那远方的男人一声你的心情，说你在想念他。我刚刚得到提醒，今天是七夕，中国传统的情人节啊。就算问个好，打个电话也是应该的么！
我想念他就得告诉他知道吗？还是让他安静着吧！她又恢复了那种自言自语的说话方式。
我面前的女子看上去分明固执，却也很有主张吧。尽管我不懂她的逻辑，但她说的似乎也有道理。于是就问，你来到这里只是为了把一束花插在这个房间里？假如这房子今晚并没有人住，你怎么办？
我就把花别在门口，然后走掉。那样，不管随后到来的人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是年老还是年轻，今夜住在这房子里的人都将看到这样一束花，反正是情人节了，门口的一束花也合情合景。
我只好说，幸亏我预订了这房间，不然我就和你的花失之交臂了。
她站起来要走。我又一次不知道是该挽留她再坐一会儿呢，还是随她的便。就在我犹豫的片刻，女子已经走到了房门口，她回头冲着我说：祝福情人节快乐。
祝福情人节快乐。我跟着小声说。
我站在门口，看着电梯门为她打开，又合上。
我在情人节遇见了一个有点怪异却也美好的女子。我这样想，心中有一瞬间的感动。
“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古人这样感慨过了，但我想我遇见的这个女子心中也是有这句诗的。
 <h3>寒冷的子宫</h3>
子安不吃槐花饭，尽管柯文是那么爱吃。一个被窝里的两个人，不爱同一样东西，这也不奇怪。
子安不爱槐花饭，直接的理由是槐花散发的气味让她联想到精液的气息，这让她反感。子安永远记得，她和柯文第一次做爱，就差点被那气息弄呕吐的尴尬，她惊讶那么洁净的柯文竟然会释放这样不洁的气息。子安觉得那气味就是横在她和柯文之间的障碍，难以逾越。她想，婚前要是试一试，她没准就不和柯文结婚了。
但是，别的男人呢？别的男人也是那种气味吗？
柯文在子安耳边喃喃，他说会好的！会好的子安！
往后再和子安亲近，柯文都要仔细清洁身体，他甚至在私处抹子安喜欢的那种带木香调的香水，但是没用，子安仍会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冲进洗手间，然后，柯文的耳朵里就是那像秋雨淅沥连绵的花洒喷淋的水声。
你把自己洗得都可以去做祭品了。柯文有一次冲着洗手间大喊。他不确定子安听清楚了没有，洗手间的水声停了片刻，又再度响起。
柯文是一个凡事都不喜欢深究的简单的男人，正如他追求子安，因为子安是自己喜欢的，那子安到底是否喜欢自己呢？谁喜欢过子安？只要子安最后能嫁给他，他就满足，就觉得自己胜利了。这一次，当子安惊跳起来冲进洗手间，柯文真的觉得无趣和懊恼，但是，他睡着了，却又在子安的惊呼中清醒过来。子安说，你竟然不去清洗？你要我一晚上都笼罩在你的那种气味里？
哪种气味？天下女人有像你这样的吗？柯文不悦，但他太渴望睡觉了，他匆匆去了洗手间，再回来倒头就睡，睡得理直气壮。他用脊背告诉子安，你是不是太矫情了？
既然时间都不能治愈子安的病，那就算了，反正那病又不要人的命。柯文想。
槐花饭是柯文最喜欢吃的，但是，自从和子安结婚后，这种只有在自家厨房才能烹制出来的鲜美味道，在柯文的食谱里消失了，消失了多年后的这个五一节，却又注定出现在柯文面前。
这个五一节，柯文带子安去邻近的小城看姐姐，正是槐花鲜美的时节，姐姐亲自去山上采摘了槐花蕾，用心做了槐花饭招待柯文夫妇。
柯文在一盘槐花饭前的表情就像是当着妻子的面会见初恋情人，尴尬、紧张、兴奋、小心翼翼。
柯文有几分羞涩地把嘴凑到盘子上，吞了一小口，然后终于控制不住，不管不顾地把脸俯在那盘槐花饭上，左右开弓，直到一大盘槐花饭一粒不剩。
子安看得目瞪口呆，她甚至忘了弥漫整个屋子的淡淡槐花味。看见柯文眼里的贪婪，子安联想到饥饿的狼把羊压在身子底下，柯文的欢喜看在此刻的子安眼里近于可耻。
子安再看柯文姐姐，姐姐脸上那份因为柯文的满足而派生出的满足和幸福，叫子安嫉妒。她想，她这一生大概都不能在柯文那里种植出这样的一株奇葩。姐弟俩的亲情远胜于他们的爱情？柯文的口腹之美远胜于他们的床笫之欢？子安不由联想。
子安觉得一股热流顺着自己的双腿，不可阻挡地汹涌而出。
竟然在不知道自己怀孕了的状态下流产了。这样的糊涂事情却在子安这里发生了。子安觉得自己大概属于天都不爱的那种人吧。
因为不喜欢那股槐花味，子安和柯文亲近时都用杜蕾斯。柯文反抗，子安用独睡对抗。柯文只好投降。时光流逝的样子恰像是他们在一起的样子，温吞的，说不出不好也说不出好，说不清快还是慢。
直到他们想要孩子的心思冒上心头，但是，子安却怀不上孩子了。柯文某次说，大概是子安内心对槐花味的抵触导致了她寒冷的子宫对精子的谋杀。
寒冷的子宫？柯文的声音萦绕在子安耳边，如咒。
有哪个胎儿愿意住在寒冷的子宫里呢？子安想。
但是，她和柯文不是一直用杜蕾斯吗？
是杜蕾斯出卖了她？还是柯文？
现在，这个不想待在寒冷子宫里的孩子提前出走了，把她、把柯文、把杜蕾斯集体嘲笑了一回。
子安把手搭在腹部，她刚刚准确知道子宫在身体里的位置。她觉得一股似曾相识的热流涌出了身体，用手去摸，手心里是一把自己的眼泪。
泪眼模糊的子安看见柯文的脸在房间门口探进来，让她联想起那天柯文在姐姐家俯在槐花饭盘上的脸，一股难以压抑的厌恶从子安心里、胃里奔涌而上。
 <h3>焰</h3>
这是五月的一个黄昏，男人走出自家院子，看见东方大片冰冻似的水晶般的天空，蓝得透明而纯粹，西边的一轮落日，却有着玛瑙般透明的质感，落日下面，火烧云几乎铺满了西天，那份绚烂让男人看着莫名地想要落泪。风从麦田吹来，空气中涌动着麦子饱满的香气，田野的深处有麦鸟在叫，高一声、低一声，很是动听。
男人黑且瘦小，因为逆着光走，使他的面孔更加模糊，只有他右手握着的那把弯勾镰，在落日的映照下光闪闪地脱颖而出。男人要去田埂割一把艾。因为老婆说她近来腿痛，怕是腿痛病又犯了，叫他割些艾回来熬了水冲洗。男人差不多立即就出了门，他本是一个本分而有责任心的男人，心痛老婆似乎更甚一些。
男人已经看到了一丛艾，在一块田边水灵灵地绿着，远远地，他就从众多的香气里辨识出了那份特别的香气。可男人这会儿却绕开了它，向着田野的深处走，仿佛大自然在这会儿显示了某种强大的力量，叫渺小的人身不由己。
如果换一个角度，你会发现男人现在置身于一片成熟麦子所汇聚的汪洋之中，这让男人看上去像漂浮在那片漫漶金黄海上的一张帆，帆随浪鼓涌，就有了十分的动荡。男人艰难而执着地挺进，寻寻觅觅，却不知所寻何物。
男人突然就驻了脚步，像万里跋涉者终于到达终点似的停住了脚步。世界在这儿打了一个小小的休止。
准确点说，男人看见了一个女人，她就站在麦田之中，一个出现在此刻既显得如此真实却又分外虚幻的女人。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人，她站在麦田之中，以稻草人的姿势向西天张开手臂，夕阳给她裸露的肌肤镀上一层金色，风在她张扬的头发上突显出形状。男人想，她想要拥抱住什么呢？落日？云霞？麦田？麦田上的风？还是他这个不期而至的男人？男人看见女人的嘴唇翕张，就猜想她在唱歌。男人倾耳去听，却只听见风行走在沉甸甸的麦穗间所撞出的声音。
被某种力量鼓舞，男人向女人迈近了一步，他现在能清晰地看清女人的眼睛。女人的眼睛像冬天的泉，雾气蒙蒙的，氤氲的雾气使她的眼神分外迷离。这迷离让男人有些站立不稳，于是他的身子就向女人站立的方向倾斜过去，他触到了她的指尖。男人握住了女人的指尖，他感觉女人的身体终于找到了方向似的倾过来，他适时地调整重心，好让她靠得舒服些。她的头枕在他的肩上，她的头发婆娑在他的耳际，使他的血液循环以正常速度的几何倍上冲。他吻女人的头发，又扳过她的头吻她的额、眉、鼻、嘴——这真是一个魔幻的下午，一个胆小拘谨的、从来没吻过任何女人的男人学会了亲吻，那感觉多神奇、多美妙啊！当男人再一次吻女人的眼睛的时候，他吻到了一股泉，他看见女人眼中泉水上涌，让她和他的脸湿淋淋的……在男人最后的意识中，他看见大片的麦子在女人身后轰然倒下，他感觉到麦子巨大的战栗，他闻到了那股浓烈的香气，他听见女人内容模糊指向分明的呢喃，男人最后像狼似的发出了一声长啸。世界刹那间黑暗，西天的火烧云只剩下一堆燃过的灰……
黑夜之后缀着白天，无数个昼与夜的交替之后，男人终于明白自己是多么希望能在现实中将女人从那个黄昏里剥离出来。他终于等来了这一天，男人看见女人和另一个女子走在大路上，他追随她们而去。他紧走几步赶过她们，又掉转头迎着她们走。他看清了她那清瘦的脸上清澈的眼睛，她仍然穿着那件在那个黄昏所穿的白短袖衫，那份熟悉让他怦然心动。让男人失望的是他并没有从女人的眼睛里找到那个黄昏中自己的影子。男人回转，重新超越她们，又转回头迎着她们走。两女子终于明白了他的用意，以为他在耍幽默，就冲他捂嘴而笑。她分明不认得他。作为男人的他在她的世界里从未出现过，是什么在那个神奇的黄昏制造了奇迹呢？他看着她们扬长而去，留下他站在那里独自犯傻。
 <h3>遇见红灯向右拐</h3>
他们从酒吧出来，已是凌晨两点钟了。车辆稀少，街道空阔，不见行人，最后一班交警也早已下班。这样，他们才能把车子在街道上开得像是跳舞一样。
红灯亮起时，他却能及时刹稳车子。让坐在旁边的她由此判断，他把车子开得扭扭捏捏，并不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而是他想这样开。
等绿灯的时候他们都不说话，阿菲的歌从背景音乐中脱颖而出，满满地流淌在车子里：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用一种魔鬼的语言……”
五个小时前，他们相遇在“真爱”酒吧里，一大群真正陌生却又似乎能找到相熟线索的人的一次偶然相遇。一圈子介绍下去，一片啤酒瓶磕碰出的脆响中就算熟人了。
接下来不像开始那样喝得气势汹涌，改成了慢慢地喝。开始唱一些歌，有一些慷慨的掌声。后来似乎觉得彼此没有必要这样客气，索性想唱的就唱他的歌，想说话的只管说他的话，谁想干什么谁就干什么吧。
她挤过去找歌唱。他挪了挪屁股，殷勤地说，想唱什么歌啊，我替你点。他不会点，她也不会。折腾了半天，她的歌出来了，是王菲的《流年》：
“你在我身边，打了个照面……”
她看着荧屏唱。他看着她的嘴唱。
停顿的时候，他就给她鼓掌。眼睛里全是笑，真真假假，却很明媚。
“你还唱什么啊？瞧我刚学会了点歌，总不能这样白白浪费掉了才能？”她唱完一首，他立即说。
她大笑。他就说，有合唱的歌吗？你说一首我俩合唱。
她想了又想，老老实实地说，我记不住歌名。他就点了《双截棍》，听原声。
一首首唱下去。他会自觉不自觉地把手臂伸过来，环一下她的肩，或是在她的头发上抚一把。
她感觉到了，可觉得没必要太认真。回过眼睛去看带她来的人，酒已经喝到七八成了。她偷偷看他一眼，说热，坐得远了一些。
他说：“热？干吗不把外套脱了，你的体形也不是太难看！”
她想这人是怎么说话的啊，看他的眼睛，却见他并不看她，就赌气似的把外套脱了。他像是早都忍不住似的一笑：“你早该脱的，这里这么热，你也不怕待会儿出去感冒了？”
她现在才明白他起身两次都是去调空调的，心里莫名的动了一下。
发愣的片刻，听见他的声音：“等一会儿走，我送你回去，好不好啊？”
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想，有那么多人，谁知道谁会跟谁顺路呢？在刚才简单的对话中她知道他今天下午才到达她的城市，他请他认得的朋友喝酒，朋友又唤了朋友，朋友的朋友连带上朋友就连带到她这里了。
她去了趟洗手间，出来就见他在埋单。见她回来，看着她的眼睛说：“我送你啊！”
还是上了他的车。因为带她来的哥们儿也上了吧？他依次送他们几个人，最后是她。
第三个人下去的时候，他说：“你坐到前面来吧。”
“我没有要害你的意思。”他似乎笑了一下。其实她没有看见他笑，但忍不住这样去想。
“你坐到前面我觉得心安。”
“你可别指望我会带路。前面路口向南走，我还能说清楚，你要是走别的路我也许就说不清楚了。”她跳下去，坐到副驾驶的位置。
红灯再次亮起，他说：“下一个路口，如果还是红灯，我们不等了，向右拐。遇见红灯向右拐，你同不同意啊？”
有一瞬间，她想到了家，想到了床。她想这会儿要是能立即回家，洗个热水澡，躺在自己的床上，翻书到天明，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很多个周末，她就是这样过的。可她却说：“好啊！只是那样，也许我就真的不能给你带路了，你也许不相信，我经常坐车坐过了站的。”
下一个路口，红灯。他像提前预言的那样，立即右拐。车子开进了一条更宽的马路。十分钟后，又是一个路口。绿灯，他接着直走。直到再一个路口。红灯，他流畅地右拐，车子进入了一个窄小的胡同。他们看见胡同两边的梧桐树巨大的枝干俯压在道路之上，形成好看的穹门，不由得同声赞美胡同的幽静，住在胡同里的人的安宁。
出了胡同，是一个小小的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他笑着问她：“往哪里走啊？”
“向右拐！”她大笑着说。她早已迷失方向，所到之处只觉得陌生，还有新异感。她从来没有以这样的方式在这个城市行走过。而今夜，她终于知道这个生活了多年的城市竟然有这么多她从未到过的地方，有她不曾看到过的夜景，黑暗以及明亮。她觉得这个城市阔大、空旷，有点美丽，也有些粗糙。真是恍惚如同梦游一样。
这样拐下去能走到自己的家吗？虽然南北不分，东西莫辨，可她却很想问他一个问题：“你知不知道这个城市是一座方城，不知我们今天这样转下去，转回原地的概率有多大？”
“要是能画出今夜的行踪路线图就好了。”她心里不无遗憾。
“要是越拐越远，拐到城外去了呢？”这种概率也应该是有的啊。
她是不讨厌他的，而他分明正喜欢她，这就是他们听由车子右拐下去的理由吗？
有一瞬间，她觉得自己的身子疲惫极了。她的疲惫的身子充满了对床的渴望，她觉得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遥远，隐隐约约，如在梦中，如梦中人语。
王菲的歌在午夜里唱，叫人觉得唱的人和听的人都有一种微醺的感觉。她的脑袋只需要一个可供停靠的地方，它似乎真的找到了停靠的地方，一下子就踏实了、安宁了。
她是一下子清醒过来的。从他的肩头望出去，她看见一棵绿荫匝地的枇杷树静静地立在草地上，像她每一个晨出暮归时看见的那样，站在那里，默无一言，不惊不奇地看着她。视线收回，聚焦在他的脸上，她看见他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正静静地笑望着她。
车窗外面，是她家小区的一个路口，车子静静地泊在路的右边。
“我是不是睡着了？”她问他，突然觉得十分的不好意思。
他嘴角一翘，算是回答。
王菲还在唱：“紫薇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已经远离我，一光年……”
“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里？”
“喝酒的时候我问过你。”
“那我告诉你了吗？”
“应该是告诉了的。”
“可是，你今天下午，哦，是昨天下午，才从珠海来！”
“你的家又不在外星球。”
“可你还是叫我吃惊。”
他莞尔一笑。牙齿洁白，眼神明亮。
她看见在他的身后，太阳光把几片枇杷树的树叶照得亮闪闪的。
她跳下车，又回头冲他挥了挥手。不知道是说“再见！”还是说“你回去吧！”他冲着她的背影“嗨”了一声。
她没有再回头，一跳一跳地走了。
 <h3>回 家</h3>
男人告诉妻子他要出一趟门。他装作漫不经心，却用眼睛后面的眼睛看，用耳朵背后的耳朵听。但她只那么轻轻“噢”了声作为回答。
自然，他是经常出门的。他从不事先大张旗鼓地收拾行囊，无论走多远，去多久，都是那样。而她，似乎也早已习惯了他的这种说回就回，说走就走。仿佛生活就该是这样的：放飞以及等待。
这一次，他却提前一晚上收拾行装，把行李箱打开，再合上，合上，再打开。像是决定不了要拿什么走。他甚至问她是带休闲装好还是西装合适。她回答说春天去海边穿休闲装更好一些。她还说，穿休闲装让他更显气质。
他还是忍不住告诉她，他把“海边”强调出来，希望她问他，去海边干什么？待多久？但是她始终不问。她不问，他就连自己面临说真话还是会撒谎的考验都不会有。
这次去海边他是要见一个年轻女子。他虽没见过她，却在网络里交往已久。她所在的城市是他早都想去的地方，这样，经她的一再盛情相邀，他打定主意去见她。
临出门的时候，她走到他的跟前，踮高脚尖用嘴唇在他的额头上碰了碰，他得了机会似的立即搂紧了她的腰，故意调和出恋恋不舍的味道。
海滨城市的三天是快乐的。那女孩子用她饱含激情的双脚把他迅速引向这个陌生城市的角角落落。在她的热情感召下，他似乎找回了久逝的青春，他们在海里游泳，埋在沙子里晒太阳，她闪着珍珠光泽的半裸身子叫他怦然心动。他们在海潮退后爬上滑溜溜的礁石，跟那些贼头贼脑的小沙蟹捉迷藏。夕阳西下，他们在丝绸般的海风里吃她早早备好的晚餐，她涡着余晖的笑靥叫他怦然心动。她是喜欢他的，是敬慕里生出的喜欢，这样的状态下是应该发生些什么的吧？当调皮的海风把她的头发偶尔吹到他的脸上，当她剥了湿淋淋的牡蛎填进他的嘴里，这都叫他心旌摇晃，血脉上冲……
他回家了。他当然得回家了。
他一进门就看见门廊边那盆新添的碧绿的植物，廊灯恰到好处地映衬着植物的碧绿，叫他眼前一片新鲜。他的拖鞋安静地泊在门边，静候他的脚归来。
妻子接过他的包，看着他换好鞋子，笑一笑，说：我去放洗澡水，你自己先喝杯水，饿了冰箱里有吃的东西。又说，厨房里的灯坏了，女儿不让打电话告诉爸爸。妻子的话，在他的心里溅起一片涟漪。
夜里，像每一次出门归来一样，他们做爱。这一次，他格外有激情，她也回应得十分热烈……他没有像通常那样立即沉沉睡去，他反复轻拂她的脊背，一下、一下，直到她背沟里的汗都被他手指上的热气吸走。
她的气息吹拂着他的脸，他看着睡中女人的脸，忍不住在心里埋怨一声：你怎么不问啊？
你为什么不问啊？
可忽然的，那个念头再次闪出，如果她真问了，他会说真话吗？
如果他的真话就是他对海边的女孩只是心动而没有行动，他们在一起的三天里他无数次的拥有过行动的机会，但他没有行动。
他说出这样的真话，可她会相信吗？他被这个念头吓着了。
他纠缠在这个念头里，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他自问自答，直到深深睡意覆盖了他。

5
<h3>魔术师</h3>
暗夜有奇迹，这是我四岁的经验。空气是一盆清水，夜如墨汁，一滴滴地浸入，天就黑了。夜的黑还浸入了别的，使夜显得格外诡异、拥挤。我模糊觉得，黑是最丰富的颜色。比如有人趁黑穿墙而入，比如明明是师傅的房间，却总有陌生女人暗夜来访。
我结巴着问师傅，这个我生活中最有学问的人。
嗨，你看见的是你的幻觉，要不你干脆想，这是魔术，魔术就是创造奇迹。师傅看着我的眼睛，若有所思地说。
那你变一个师母吧，我想趁白看清她的眉眼，看她是否有我妈那样的眼神，我差不多都快忘记妈妈的长相了。我小声嘟哝。师傅摸一下我的脑袋，说，师傅给你变一根棍子吧。看好了，小子。
师傅伸出他的左右手掌，在我的眼前晃晃。空的。我说。
是空的，师傅说。师傅开始晃动他的右手臂。在我的眼前从左到右、从右到左，加速摇晃，晃得我眼花。师傅喊一声停，他的右手恰巧停在我眼前，手里端端拄着一根细长的棍子。噢呀！我由衷对师傅赞叹，心里着实欢喜。
我从一根棍子走上我的魔术师生涯。从一个舞台走向下一个舞台，如永动器一样不能歇止。像童年的那些个夜晚一样，我总是看见一滴墨汁入水，制造了夜的黑与暗，我在那黑暗的掩护下识辨、飞翔、捕获，如蝙蝠。黑与白——魔术师最钟情的色彩。
魔术师生活开始的那些年，我总是分裂人体，男人的、女人的身体，当那些完好的身体在我的魔棒指挥下呈分裂状态的时候，我觉得美、觉得痛快，不单我这样想，那些被分裂者，仿佛也是欢喜的，他们笑意盈盈，因此，我使他们分裂又复合的魔力就呈现了一种悲欣交集的感动。现场的观众发出波涛汹涌的呼喊：“好！好！”
我变出一只长长的手臂，是那个拥有它的身体的好多个倍数。它不被控制，为所欲为，它得意，忘形，忘却自己，最后失掉自己。如果你能看见我的暗夜，你就能看见一张苍白的脸，似笑非笑的魔术师的脸，能看见同样苍白的貌似柔若无骨的不断翻出花样的手，那是我的脸，我的手。伟大的、呼声日益高涨的、走到哪里都会创造奇迹的魔术师的脸和手。别的都是隐匿着的，隐匿在黑中。外面的黑连同我身处的暗互为隐匿。那些道具，是魔术师的后台。他头上笼罩着思想的白雾。魔术师醒着的每一秒都在思考，为“奇迹”思考，从一个“奇迹”到下一个“奇迹”，马不停蹄。思想是有形状的，差不多的时候，魔术师的头上顶着一缕如雾如烟的物质，那是他思想时释放出的，有时这烟雾会凝结，坚硬如猛兽的犄角、如生猛的钢丝。
偶尔我也变出鸽子、鲜花和少女，那时我的心底会像是在曲终人散时的静谧里，主人可以歇息，可以放松下来的疲惫感。但是，鸽子、鲜花和少女不会过多出现在我的前台，我要的就是“见证奇迹”的这一瞬。但是，奇迹是什么呢？我有一次偶然问自己，结果我被自己惊吓，并且没有答案。
使不可能成为可能，可以颠倒黑白，任意美丑，可以使生死，使死生，并且永远是假的。这就是魔术么？因此在魔术师心里，这世上根本没有奇迹，魔术师和观众，他们合谋了骗局，这不荒诞么？我看穿了这些，因为我是魔术师，但我总是要假装惊喜惊奇地说：又到了见证奇迹的这一刻，也因为，我还是魔术师。
好了，又到了见证奇迹的这一刻！我再一次坐在美女靓仔的人圈里，我跟他们大声宣布，跟黑漆漆的现场如鸦的人群宣布：“又到了见证奇迹的这一刻，让我们睁大眼睛，一起看——”
这一次，我说，我能自己把自己的身体分开。
我听见现场没心没肺、只求奇迹的呼喊声、跺脚声、尖叫声响起。
好吧。我在心里跟自己说。
我又宣布，这一次，我要从我沉重的头颅做起。我的话音还没落稳，我的助手，也是我出于蓝的徒弟，就把一把明晃晃的，我看着都觉寒冷的利刃塞进我手里，到底是助手、徒弟，我一闪而过的心思也逃不过他的眼睛。我只好握紧刀柄，把刀刃抵近自己的脑袋，我感觉在刀冷森森的锋芒里，我头上那坚硬的思想之角慢慢地长出来了。大概他们都看见这奇迹了，因为我再次听见欢呼声，虽在耳边，却分外模糊遥远。
我顺水推舟地告诉他们，我可以把这个割下来给他们看。他们齐呼万岁。我的徒弟带头鼓起了掌。
好吧，割下来。我说到做到，脸上的表情是魔术师那职业化了的欲擒故纵。
我把我思想的分泌物、那个像鹿角一样的东西放在距离我如此近切的男女的面前，他们一点不嫌弃，摸摸捏捏的，说软说硬，谈笑风生。现场当即出现了一个高潮。这时我的徒弟说，古代有个叫比干的人，他是个极端聪明的人，因此有人断定他的心和大众的不同，有九个窍，因此最后有人提议开胸验心，辨辨真假。古人的试验害那个叫比干的聪明人死了。但是，伟大的魔术师是不会死的。我的徒弟大声宣布，现在才是真正见证奇迹的时候了。现场的观众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赞同声。在这呼声中，我的搭档、助手、朋友、徒弟煽情说：“电视机前的亿万观众，我知道你们都在屏气等着这最最精彩的一刻早点到来，请你们端正身子，睁大眼睛，一起来见证这光辉灿烂的奇迹吧。”
十年为徒，我寡言的徒弟何时练就了如此好的口才？使我不觉地配合起他的表演来。我同时惊讶地发现我手中的刀简直有了生命一般活泼泼地在呼唤我了。
好吧。我对我的徒儿莞尔一笑，请他帮我解开身上黑色外衣的纽扣，我的徒儿索性一气解开了三层衣服，使我苍白的肌肤一下子暴露在现场那些美妞靓男面前，暴露在电视机前看直播的观众面前。
我再次对我的徒弟，也是对着我的现实以及虚拟的观众说：
让我们一起来见证“真实”，我在“真实”两个字上用了点力，来看看一个魔术师的真心到底是怎样的？我说。
现场发出终极的欢呼，只有我的徒弟用意味深长的微笑和我的目光对接。
好吧。这次我对自己说，没有人比我更渴望奇迹，那在魔术师心里早已打翻在地的奇迹。我要低头看看我的心。我像传说中的武士那样，把刀的锋利从自己胸部划过，为了使我的动作稳健优美，我也选择半跪的高贵姿势。
我用双手，把一颗心捧出，像热恋中的青年向心爱的姑娘表达爱情时那样。虔诚无比。
 <h3>胖 人</h3>
胖人身懒，在桑拿天的七月，更是一动弹一身水,索性除了必须做的那点点事，胖人就喜卧在竹榻上，手捧闲书，吹电扇送来的微风。胖人不喜空调，觉得电扇送来的风，有山林植物的气息，使她身虽在水泥的高楼间，心却能在天地间自由呼吸。
胖人身子懒怠，脑子却极勤快。此刻胖人就在琢磨，是什么阻碍了人之外的其他动物的进化？为什么动物不能强大到足以和人类抗衡？猴子若是懂得搬起石头，会准人类的脑袋，还是自己的脚背？狼和人的故事里，狼叼住了人的衣袖，狼却最终放弃了人，不是狼力气不够，是狼被那个大喊救命、拉住树枝不松手的动物完全搞懵了，这如同贵州山林里那只老虎最初面对驴子的情景。
胖人还担心地球上的人越来越多，总有多到需靠火拼求生存的那一天。胖人操心操得闲远，胖人因此孤独。孤独的胖人自言自语：或许没事，某一天，一颗来自太空的陨石直冲地球，砰然一击，火光冲霄汉，地球上的生命终止，新的生命开始缓慢轮回。嗯，现代战争带来的毁灭性破坏也可以使地球重新找到平衡，但战争太残酷。假如气候变化更为剧烈，星球冰冻，倒是来得干净。白茫茫地球真干净。这是人类的咎由自取，你别不爱听！造孽，就是自己做了自己受。
关心完地球和人类的大命运，胖人又来关照我们的个体身心：你们都爱旅行，仿佛觉得那才是享乐了人生。我早没了游走的愿望，到处都一样，塑料景区，去那些偏远小镇？一样，因为人性是相同的。
闹市中也有微风，也有清凉，得看你怀什么心情。当个看客很美妙，而且我自觉是相当棒的看客，我虽然偶尔也在边上发言，偶尔语言暴力，但那是骨髓里的深刻。你刚发现胖人的自信自负，她却忽然叹息——
你看我，每天下班回家，只能把电视从头到尾翻几十遍，在竹椅上躺到十二点，再挪到床上躺着。我买了那么多书，福克纳、帕慕克、马特尔、桑塔格、库切、本尼迪克特、梅萨藤、卡佛……书快堆到天花板了，我每天读，却还是读不完。但我还会买书，我睡不着啊，我要用这些来打发走我的时间。按说谈恋爱最消磨时间，问题是，我和谁谈？在现实里，和男人走得近，说你是骚；和女人走得近，说你是同性恋；和尼姑和尚走得近，说你离婚被打击了不热爱生活了；和宠物走得近呢，又斜眼猜测你是否性奴了动物……我什么都不能恋，最后只好自恋，我说自恋的人是因为没人恋，信不信由你。
胖人不等我回答信与否，接着诉说，再说男人吧，任何一个男人，我都会看到他鼻孔一厘米处的鼻毛，这真是件悲哀的事。嗨，今天晚报上的新闻你看到了吧？其实这哪里算新闻！胖人对着我，自问自答。
自从认识胖人，我不读报纸也不担心世界发生了大事而留我在无知的暗处。胖人愤，你看我们的同胞，把土地污染了，把河流污染了，把食物里面掺毒了，于是他们就想起喂养人，全绿色的人，喂人干什么？当奶人！他们喝奶人的奶，求得自身的康健。我一边飞快移动手指回复胖人，一边按动一扇大门的门铃。
是的，我按的正是胖人的门铃。胖人是个离婚五年的单身女子，她离婚，是因为她那个超有钱老公把一个“奶瓶”女的肚子弄大了，有钱老公离婚时给胖人诉苦，我一吃“奶瓶”的奶，就忍不住想和“奶瓶”做爱。“奶瓶”的大肚子里有了三胞胎男孩……胖人终于忍无可忍，又十分不忍，于是自己搬出了那幢豪宅。
现在，我来敲胖人的门，我要和她谈恋爱，她说谈恋爱最消磨时间，可见这是个会谈恋爱的主，不会谈的人会说，上床容易床下难。
而且，我知道她喜欢漂亮的，三十三岁的男人，这是我们长达一年的网聊里她传递给我的信息。我自知我符合她的审美，而且，我们的言语，从第一天到此刻，都是如此的投机。我要把她从“骚”、“同性恋”、“不热爱生活”、“性奴动物”的恐惧里解放出来。当然，如果我运气好，博得了胖人的芳心，我将获得胖人以及梅萨藤、库切们……和他们为伍，我十分甘心。
当然，我没忘记把修鼻毛的剪子小心地探进我的鼻孔，我想胖人不管如何细心，她也只能看见一个干净如南极天空的鼻腔。
胖人是她的网名，我知道，胖人不胖，且身材窈窕，姿态娇媚。我们是在实名网站认识的，谁长啥样有十张个人生活照为证。
 <h3>嗨，我要敲你门了</h3>
陆羽走进小区大门，看见公示栏前簇拥着一圈脑袋，每张脸上的表情都有点嬉皮。陆羽凑上去，见一张A4白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请不要在早上寻欢！
陆羽心中窃笑，纵然人家早上寻欢，只要是在自己卧室，还要征询你的意见？她把被指责一方欢乐的场面和乱了心的邻居都想象一回，觉得生活真是有趣。
尽管搬来两年，可陆羽不认得这里所有的人。陆羽当初买这套房时丈夫是坚决反对的，但反对无效。陆羽实在喜欢这样的社区，住在一群陌生人中对她来说有鱼返回浩渺之水的安全感。陆羽不打算和这里的任何人混熟，她喜欢有距离的人际关系。
比如自己楼上住着的那对夫妻，她就从未有想要认识他们的心思。
陆羽楼上的两口子显然属于相对安静的人，安静到你根本判断不出家里有人还是没人。从偶尔制造的动静可以判断出他们的生活规律，每隔两周的周末，楼上才会有响动……就连他们的争吵似乎都有规律。开场似乎都一样，先是女人低声控诉，男人如寒蝉噤声，偶尔爆一声低低的抗议……间隔不久，是女人隐忍不住的穷追的声音，很重的摔打声，最后，终于有一件东西碎在地上。争吵声到此会有一个休止。
为什么会这样呢？陆羽每次都会在对方的吵闹摔打声中追问生活。
尽管被惊扰，好在不是天天如此，陆羽竟一次次谅解楼上的“两人战争”。因为知道对方相比自己更不痛快？从对方的不堪生活中比照出自己是幸福的？一次陆羽在办公室偶尔说起这事，对桌的同事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上去敲他们的门：凭什么要让邻居陪着他们的打斗呢？陆羽笑意盈盈地说，我不敢去，我担心人家会把气撒到我头上。
陆羽淡淡地说，他们吵的时候我就搬到老聃的屋子里睡觉。老聃是陆羽的老公。老聃经常出差，不在家的日子居多。
自从陆羽度完蜜月，就和老聃分房睡了，她忍受不了老聃的呼噜声。就这样，结婚五年，陆羽再也不能和老聃在一个床上度过一个通宵。
陆羽觉得自己是把婚姻思考得透彻的女人，她知道自己对婚姻的期许，作为一个外地人，在这个每天都拥动着数百万人口的城市里，居有定所，身有所依，有自己想要的安静如水的生活，不是很好么？陆羽不像很多女人那样，吃丈夫的醋，盯丈夫的梢，她明白如果一个人要背叛你，你是看不住的，唯一积极的办法就是设法保持自己在对方心中的魅力。当初陆羽嫁给老聃的时候，就被她的熟人圈子戏称为天鹅肉被癞蛤蟆吃了。陆羽笑着说，我们就是一对和睦相处的癞蛤蟆和天鹅，这有什么不合适呢？蛮好的。找个一辈子能把握的男人，就是陆羽对婚姻的最初设想，她自信能够好好经营她和老聃的婚姻。
现在，她以楼上那对夫妻为镜子，照见生活的千疮百孔，觉得自己和老聃的安静就是幸福。陆羽想，老聃和自己也有意见分歧的时候，但是，只要她闭紧嘴巴，耐住性子，不和老聃说话，要不了一天，老聃自然会想办法和她和解。这就是生活。
但是这次，老聃在和陆羽吵架后离家了，吵架后不回家，还是头一次。
又一个周末深夜，陆羽再次听到楼上夫妻千篇一律的争吵。
“咚”的一声，惊得陆羽急看天花板上的灯。
老聃不在，陆羽搬去老聃的卧室。
她看老聃枕边的书——《希区柯克小说精选》，这本书似乎在老聃枕边放很多年了。陆羽随手一翻，就翻到《恩爱夫妻》那篇，说一对彼此有了外遇的恩爱夫妻，丈夫觉得假如自己提出离婚，无疑如杀妻。妻子觉得丈夫把她当生命和荣誉一样爱着，如果自己提出离婚，必定置丈夫于灾难之中，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丈夫。丈夫也觉得只有自己先杀了妻子才是善良的。
陆羽奇怪一本跟随老聃多年的书自己竟然第一次翻阅，正打算看下一篇，楼上恰恰爆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喊叫，如冰川雪崩。不知是被小说迷惑，还是受了同事的多次挑唆，陆羽连拖鞋都没换，径直上了楼。
陆羽敲门,轻轻的；再敲门,怯怯的；再敲,这回，就有点不罢休的意思。门在陆羽不抱希望、准备退回去的时候豁然打开,陆羽眼前一亮,旋即一黑,陆羽的脑袋被一件当头飞来的布蒙住了,陆羽在暗中听见一声吼:你滚开,今生都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呯”的一声，门关闭了。
陆羽把脸从那块布中解放出来,见蒙住自己的是一件灰色男式西装,陆羽陡然看见一枚闪光的啄木鸟袖扣，把自己吓了一跳，这枚袖扣不正是上月老聃过生日时自己送给他的礼物么？陆羽下意识地在衣服口袋里乱摸，她竟然摸出了老聃的皮夹子。
陆羽站在那扇紧闭的铁门前，只觉眼前有无数的羽毛在飘飞,又似乎是茫茫的一片白雾兀自弥漫。
 <h3>蓝瓷花瓶</h3>
那段日子对她来说，是一杯清清的茶。
新婚中的她，爱情是醒里梦里的一片绿洲。
有朋友也要走进围城。朋友送来了大红的请柬。她和丈夫商量了好一阵，决定送一份礼物去。仅仅为了省钱，他们便没去任何商店。最后她说，就送咱家这只蓝瓷花瓶吧。丈夫没听懂似的看她：她正看着那只蓝瓷花瓶，目光静寂得像夏夜的一片月光。丈夫知道蓝瓷花瓶是她母亲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是她最心爱的东西。
蓝瓷花瓶便送了朋友。
在送完花瓶的第二天，他们便离开小城去了南方。走时仅带了几本书和几件随身的衣服，看看屋子，倒也没多少东西可带，带不走的和带着也没什么用的。
渐渐地，他们有了些钱，日子也不再如从前那般清贫。后来她和丈夫开了一家工艺品商店，专营一些美丽的仿古工艺品。也许丈夫天生就是块做生意的料，他们的生意很好。她也渐渐迷上了瓷器收藏，常常宝贝似的在灯下看了这件看那件。她便常常跟丈夫提起那只当年送了朋友的蓝瓷花瓶。忙碌在生意里的丈夫总要几经提醒才能和她回到同一话题上。她便有了些痴，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说，再也遇不见那么好的工艺了，再也看不见那样奇妙的蓝色，还有那样恬静的白色睡莲，就像是一群栖息在蓝色湖波上的天鹅。她和丈夫说这话的时候，依旧是目光静寂地望着不可知处，只是眼睛里多了两片火焰。
那一年，家里来信说她母亲病重，想着店里眼前的一大堆业务，又想贫苦惯了的母亲一向总是将苦难和着粗茶淡饭吞咽下去，料想这回也依旧抵熬得住，便想等忙过了这阵儿再回去。她万万没有料想自己一念之间会铸成终生的遗憾。不久，一封告知母亲病故的电报将她击得昏天黑地。
他们回到不再有母亲的小城。和丈夫一起去看朋友，一进朋友家门，她一眼就看见了那只蓝瓷花瓶。朋友将蓝瓷花瓶放在漂亮的红木家具上。朋友夫妇一再感谢婚礼时她送给他们那么美丽的礼物。他们的话题反反复复地环绕在花瓶周围。而她，更是执着地如同一只扑向火焰的飞蛾。
后来她有事没事地去朋友那里泡时间。朋友不知道她心里的故事。每次朋友都非常热情地待她，说欢迎她这么忙的人经常来看她。
看得出朋友和她一样爱着那只花瓶，花瓶从未染上过一粒微尘，朋友坚持不给瓶子里装任何饰物，即便是鲜花，朋友说，配不起。
这就让她那句话永远只能萦回在心里成一声幽幽的叹息。
她现在已经有能力去买一件更贵重的礼物给朋友了。她甚至想过要用昂贵的礼物去换回那只花瓶，但她不能啊。
她再次去看朋友，她和朋友坐在客厅的地板上谈笑。她借故起身取一样东西，然后仿佛是不经意地、重重地拂掉了那只花瓶。
她不记得是怎样走出朋友家的，也不记得朋友都说了些什么。她只看见这一刻的月亮，一轮冷寂的圆月亮，如镜似的悬在中天之上。
她站在一片月亮地里。
她看见自己月光下的影子是那么的落寞与孤单。
她缓缓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碎瓷片，就着月光，她看见躺在手心中的那片瓷，像一块残缺的镜子，又像是一团水珠。
她轻轻地唤了声“妈”，眼泪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滴滴落在洒满月光的地上。
 <h3>两个老人</h3>
我外公看一盅酒的眼神，一个字形容：贪。准酒鬼这词，送给他，我看合适。
酒醉心里明，这话大概是真的，要不酒醉后摇摇晃晃，站脚不稳的我的外公，怎能准确找到我的学校，站在我的教室门口，直接呼喊我的小名？
渴望有个地洞钻，就是我那会儿看见这样一个外公的心情。羞耻、愤怒、惊惶、厌恶……综合着我的心境。
我的班主任，故意装模作样地问：这是谁的家长啊？请站起来认领！我的羞愤抵到墙角了，我须得快速站起，冲出教室，跑向外面，耳朵依然躲不掉猛追上来的哄笑声，同学哈哈笑，老师呵呵笑，最后只剩下我那沉陷在酒精中的外公嘶哑的、咬字不清的呼喊声：你跑忒快我怎赶得上？你这昧良心的女女，嫌我给你丢脸了！忘了我疼你？
我终于停步，等他。看着他几欲倒地，又歪斜着努力站稳，终于还是扑趴在地上了。大雨过后依然细雨如诉的积水的地面，他不顾泥水，挣扎而起，终归没能把自己撑起来，让我无端联想起朱自清的《父亲》，那个爬在栏杆上难以越过的笨胖的身躯，一样的不雅，难堪。我忍着气，走过去，半拽半拖地把眼前这个瘦小的老头拎起来，让他的重量放到我的一个肩上，驾着的感觉，我一瞬间就懂了。
我努力协调他的醉步，否则还得回到原点上。我现在只能理智些，把他早点带回家，交给我外婆。走出学校操场，是一段煤渣铺成的窄马路，不再积水难行。行人寥落，我庆幸我们别扭的行走没谁在意。
煤渣小路穿过绵延的玉米地，纷披的玉米叶子在雨中像披着蓑衣的人，显出寒冷萧索的样子。现在是中午，若是晚上，走在这样的路上，需要点胆量。我外公也是这么想的吧，反正只要轮到我值周，我晚归走到这条路上，在小路一端的入口，准有外公在等我。知道我放学晚，我外公会多走两里地，等在煤渣路的一端，远远看见一个黑影子，烟袋锅的火星一明一灭，那火星是属于我外公的。
猛然出现心中的这个黑影子在这一刻平息了我心中的恼意，我平定情绪，努力忍受外公的酒气，慢慢地扶着他走上河桥，过了桥，就到家了。我带外公停在桥栏上，托扶着他的手臂，使他无力的双腿得到休息，看着河里翻腾的浑黄的河水，低头看软弱的外公的脸，想，这一刻没我，外公也许会掉进河里淹死。一个念头堵在心中：为什么外公总要喝醉呢？
外公每次进城必要喝醉，每次酒醒后都跟外婆解释：遇见以前店里的老伙计了，哪有不醉的理！
以前外公是开染坊的，在城里，前店后作坊，很是风光了些日子，据说美妾都娶了一个。我有次大胆问外公美妾的往事，心怀了挨耳光的准备，不料他倒洒脱：哪里是妾？是正房!不会生养嘛，才被家里逼迫着休了嘛。
休了前妻的外公娶了方圆几十里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程先生的女儿就是我现在的外婆，这会儿她坐在干燥的炕头，见我掮着酒气醺醺的外公回来，一点不抱怨，笑眯眯地：死老头子又喝醉了！进城就喝醉！喝醉就辛苦我女女！外婆赶两步把外公接过去，帮外公换拖鞋抹袜，扶外公躺平，热水袋也暖在外公脚下了。嘱咐都小声，说，睡一觉就好了。女女你也去喝杯水，劳累你了。
外婆这时候点着她那双残脚，不紧不忙地去给外公生火做饭了。永远是姜丝萝卜丝豆腐丝白菜丝的疙瘩汤。外婆说，喝醉的人睡醒后喝上一碗这面汤，不伤胃，不烧心，清醒得快。
说起远近闻名的程先生的女儿，闻名的理由就是她那个先生爹不准她缠脚，外婆的母亲缠一次，外公喝令放一次，三缠三放之后，我外婆的脚彻底残了。外婆一生都认为一个携带着一双大脚的女人，且是半残的脚，连天足都称不上，这个女人就是丑女人。当年嫁不出去的我外婆打好了当一辈子老处女的准备，没料想休了不会生养的媳妇的我外公来娶她。即便自己从城里嫁到了山里，心里却是感激的。这感激嫁接在另一个女人的痛苦上，使得我外婆觉得她的感激需要噤声。
被外公休了的女人后来占有了外公的染坊，这是外公的赔偿，所以我外公每次进城都醉，我外婆总以为是外公的良心逼迫外公醉酒，所以外婆从不拦挡外公进城，不阻挡外公喝酒。
等后来孩子们长大了，外公外婆弃了山里的老屋，搬到川道来住。我外婆甚至把自己变成了外公的同好，外公喝酒的时候也给外婆倒半杯。老头一杯，老太半杯，我这两个祖先半辈子的早上都是这样开始的。早、中、晚各一杯酒，不知从哪天起，成为我外公保持到老的生活习惯。
尽管喝了一生酒，我外公却说自己辨不出酒好酒坏。给他好酒喝，他自己说糟蹋了酒，说啥酒在他嘴里也只是个辣。只要便宜的酒。散的苞谷酒正合他的意思。要是嫌花钱少心里过意不去就买西凤大曲，四块钱，够了。我外公嘱咐给他送酒的晚辈。
西凤大曲在相当长的时间都是我们去看外公的必备礼物。
直到外公去世那天，外公床后的酒积攒了满满一箱。外婆说，酒还放在那里，她每天喝半杯，看看这酒还能折去几瓶？
外公走的前一天晚上，外婆梦见外公给她说话，嘱咐外婆要叫孩子们在他新屋前栽迎春花，外婆梦中答应了外公，就走出了梦境。枕上纳闷，想，外公在哪里有了新屋？只听见脚下一声紧似一声的我外公的呼吸声。外公晚年患有哮喘，外婆惊慌地爬过去看，就见外公给她眨巴眼睛，头一歪，去了。
外公是八十四岁去的。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都别嚎，我明年也要去的。大家算一算，外婆这年正好七十二岁。
外婆如她预言的那样，果然在满七十三岁的那年去了，从容，如归。老衣早已招呼几个舅娘帮她裁缝好了。外婆是在腊月天去世的，送她去墓地的人都看见外公外婆坟头的迎春竟然爆出了星星点点的黄，看着暖送葬人的眼。走在黑漆漆的人群里，我第一次觉得，死亡原来也有温暖的意味。
我回忆外婆说话的神情，外婆说，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你们不准嚎。
静默着送外婆，这是我们能够给予逝者的尊重。
 <h3>假若树能走开</h3>
我是一个林场看林人。
在林场还叫林区的时候，我就在这边工作。那时我是个伐木工人，后来禁伐了，我的伙计们陆续去山外另谋生路。我实在舍不得林区才会有的这股子好闻的味道，我甚至觉得，若是我离开林区，我会死于肺病，于是我设法留下来，用两条贵烟换来林场看林人这份差事。
我就像一条老狗，除了对故园的忠诚，几乎没有用处。打这比方的是我的场长，他说，林场要创收，要不你真就活成了一条可有可无的寂寞老狗。
场长比我年轻二十多岁，他不喜欢寂寞是很自然的，他需要更多的钱也是自然的。好在他的点子比林子里的蘑菇还多。他说，我们要趁市里开发旅游的好势头，让林子恢复禁伐前的热闹。靠山吃山，我们终归要在“山”字上动脑子。
春天，这一带绵延百里的杜鹃花吸引很多城里人来看，一时间，蜿蜒的山道挤满了不辞路远前来赏花的城里人。安静了小半年的“农家乐”也一时火爆起来。王场长眨动眼睛，想出了一条他认为绝好的创意。他找来林区仅存的一个画匠，帮他把创意实现在一张广告牌上。广告牌上画的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巨树，巨树藤萝缠绕，仿佛天宫里的场景。但我知道这棵树在现实中有原型，它的原型是山林中那棵据说有一千九百八十八岁的红豆杉。一群白颊噪鹛、灰喜鹊、黄臀鹎在红豆杉的枝杈间闹腾，真是生动极了、美好极了。看见的人都夸赞说，这真是张有想法的广告牌。
我们在那个春天推出了一个旅游项目，项目的名称就叫：来吧，来认养一棵永不背弃你的树！王场长说，我们的项目就是要吸引那些有闲钱、有闲情、有闲时间的城里人来给我们送点钱花。当然，那棵被认养的树在名义上属于认养人，树的归属还归林场、归国家，认领树的人绝对不能砍伐。这不违背我们护林的职责。
在森林里认养树？亏他想得出来。树又不是孤儿，无须谁来领养。但奇怪的是这个项目一推出，还真吸引了不少人来。来认养树的，有恋爱中的年轻人，有鳏寡老人，有中年夫妇。
第一对来认养树的老夫妇给了我深刻的印象。他们说要认养一棵三十八岁的树，还要那种挺拔的树种。判断树的年龄，对我来说，就像喝一杯苞谷烧般容易，我立即给他们挑了棵三十八岁的梓树。那对夫妇听到梓树这名字，立刻两眼发光，他们说，好啊，梓树，太吉祥了，就梓树。他们还说，原来在古人的诗句里读到梓树，还以为是传说呢。
为啥要三十八岁的树？老夫妇解释，他们有一个儿子，今年恰好三十八岁，但是他们的儿子去了加拿大，年前刚刚拿了一张什么卡，往后是不会回来长住了。现在，他们要在林子里认养一棵不离开的树，任何时候，只要他们来，树总在老地方等着他们。他们愿意给更多钱，只要求我们不要使那棵梓树的四周有别的杂木。这要求被我断然拒绝。老夫妇还算讲理，妥协一步，我也妥协一步，我为他们在那棵梓树的旁边立一块牌子，牌上写：李国衡的领地。李国衡是他们儿子的名字。
杜鹃花快要开的时节，山道上开来一辆红色跑车。跑车风一般刮来，停在林场大门边，从车上下来一个打扮时尚的年轻女人。能接待这样的女人我深感愉快。
年轻女人一开口，我的快乐心情立即像炽热的火盆遭到冰块覆盖。我鼓起勇气问她，您想要我们为您做什么？同时把我们的项目单递给她。她摘下眼镜，傲慢地反问我，你们都有哪些业务能吸引我？我再次请她看我们的项目单，以及一系列认养条款对应的收费价目。她“呯”一声把那张纸拍到我面前的桌面上，她的举动吓我一跳。我摸摸我的脸，还好，冰冰凉的。我猜，这个很美的女人准是被她的男人甩了，要不哪来这满脸的冷气？我第一次知道，如此美丽、看上去又富有的女人，也可能是不快乐的。
我能帮您什么，女士？我尽量和颜悦色地和她说话，我们王场长说，要把每一个顾客，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当成是我们的上帝。我再次说，我很乐意为您效劳。
她说，你们的广告牌子是真的吗？我看是假的！假的你们就是糊弄人。我可以告你们。
我吓出一身汗，辩解说，广告牌子上的树肯定是真的，我知道它长在那里。
我要认养牌子上的那棵树。她说。
那棵树长在林子深处，根本没有路通往那里。像您穿戴得这么讲究，是很难走到那里去的，光那些荆棘就够您受的。我为难地说。
何况这林子里好看的树多了，您可以选一棵自己够得着的树，这更实际、更有意思吧？我的口气很真诚。
女人想了想，决定让我帮她挑出这片树林中最高最粗的那棵树，属于她的树总归是要与众不同的。我说好，这能做到，您这么不一般的女士，拥有一棵与众不同的树，是应该的。
女人冰冻三尺的脸总算进入了春天。
女人后来挑了一棵高大的领春木。她说她的名字中有个春字，而她男人的名字中恰好有个领字。领与春，再也不分开！
分不开！我肯定地说。尽管心里很不确定，但能使顾客满意是我的责任。半年业务做下来，我发现我再也不是半年前的那个人了，我有点得意，又有点惆怅。
尽管树的名字里包含着领与春，但女人仍坚持要把一句话刻在树身上。我反对无效。她说人都能文身，树上就不能刻字了？这让我心疼，是原来伐木时都没有过的心疼，真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
“今生，领永远都不离开春。”这行字现在镌刻在那棵领春木身上，像一道符。
树被文了身，白花花亮出芬芳的肉。看得我心惊。
一年后，这种白花花在林子里直晃我的眼。
我下决心离开林区，哪怕被那越来越强烈的死于肺病的忧虑终日笼罩。
尽管不知道能去哪里，我还是打好了铺盖卷。
我现在就站在林区中间这条唯一通往外界的曲折小径上。
 <h3>卜吉寺的钟声</h3>
他很久不做那个梦了，但是昨夜，那个似乎逝去的梦重又找到他，猝不及防。他梦见自己攀爬在那堵灰色的墙上，他奋力向上，那堵墙仿佛也在生长，任他前进一步，墙也跟着增高一截，使他陷进绝望里。
他大喊一声，同时被那喊声惊呆，那是从前自己的声音啊，难道这许多年，他没有彻底改变过来？满心疑惑地回过神来，他看见夕阳叩门，自己此刻正打坐在蒲团上。刚才自己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他不能确定。一种伤感潮水一样漫过他的心头。
慧明法师这时候走进来，轻声说，门外来了两个人，要找宽明法师。
他就是宽明法师。宽厚贤明，宽大清明。谓之宽明。当初赐他法名的智慧法师在给他剃度的时候这样对他解说过。
他以为来的是求医的人。虽然寺院不是医院，但是，自从他来到卜吉寺不久，自从他救活那个滚下岩来、摔得奄奄一息的采药汉子，他医术了得的传说就不胫而走，一夜间成了卜吉寺方圆几十里地能起死回生的神医。求医问药者盈门，他成了随时可以普度众生的僧人。
回想初到卜吉寺的那天，在大山里疲于奔命的他，满脸倦色地来到卜吉寺的山门下。那一刻，夕阳正自沉没，山川一派辉煌，一列列山脉向着远天寂静伸展，仿佛是伸向天国的阶梯。
他多么渴望自己的灵魂能沿着那些阶梯走到天上去。天国里能有他的栖身之处么？寺院的钟声在他的头顶悠然响起，不知是向他召唤，还是在回答他的疑问，那一刻，他像是一个即将被冻僵的人遇见了温润的泉水，让他紧缩的、皱巴巴的心灵得到舒展。他如同一块肮脏的冰在那神圣的钟声里慢慢融化，那被融解释放的，还有他的满面泪水。他在一种巨大的虚脱中沉沉睡去。
醒来时，他看见自己躺在床上，身体包裹在一件旧的但却洁净柔软的僧袍里。智慧法师俯身在他脸上，说，菩萨会收留每一个生病的、饥饿的人。灵魂需要救赎，身体也需要，留下来吧。
这一留，十七年过去了。
十七年间，寺院后院的那棵银杏树都长高长粗了许多，当年收留他的智慧法师也圆寂五年了。五年前，宽明法师接替智慧法师，担当寺院的住持。
十七年前的那个早晨，在寺庙如烟如缕的晨光中，面对智慧法师宽仁的追寻的目光，他差不多就要坦白自己的罪恶了，他曾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中医，因一场婚外情杀害了自己的妻子，犯下弥天罪过。是的，他是从监狱里逃出来的，他不是像风一样自由地飘来，而是像贼一样躲避、逃亡、藏匿。
青灯佛卷，宽明法师刻苦修炼，静心修为，以求有善的业报， 诵读《因果经》“欲知过去因，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见其现在因”，在过去与现在之间，存于宽明法师心中的一个最大疑惑就是，智慧法师到底知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他似乎是不知晓的，但有时候，宽明法师又确信，智慧法师似乎早已洞悉自己的一切，知道他的来处，知道他的困境，在他到来的第一天。但是，智慧法师如何就能宽恕自己呢？在打坐念经的间隙，宽明法师拷问自己卑微的灵魂。
时光流逝，宽明法师越来越觉得自己罪孽深重，面对智慧法师，自己有不被宽恕的不诚实。而妻子惊慌的眼神似乎从来都不曾在他的眼前消失过，他为妻子的亡灵超度，他救死扶伤，积善行善，只祈愿换来内心片刻的安宁。
光阴荏苒，如寺院门外的斑驳树影，来了，又去了。宽明法师忙于佛事，忙于看病，忙于采药，忙于把自己的医术传授给后来的慧明法师。十七年间，他不曾云游，不曾走出大山一步，唯一的一次是上周去市里参加了佛教协会召开的理事会。
此刻，当宽明法师看见那两个持枪来人时，明白昨晚的梦所预兆的了。他谦恭地请他们在僧房坐下，请茶。来人向他出示警官证后，把一副手铐戴在他枯瘦的手腕上。
宽明法师请求给他一点时间，他必须交代几件事。他静静地在大殿里换完香，把禅杖和药箱从自己的僧房取出来，亲手交给慧明法师。像当年他从智慧法师手上接过禅杖一样，他用同样宽仁如水的目光看着慧明法师，用一样能抚慰世间所有坎坷的语气交代慧明法师料理寺院的一切事务。
宽明法师跨出寺院的大门时，回了一下头，他望见慧明法师目光平定地看着他的离去，并没有一点惊慌和不解。这使得他的心里有一种莫大的宽慰，那一刻，宽明法师再次感受到卜吉寺的神圣与庄严。
阿弥陀佛！宽明法师在心里诵了声佛，双手合十，但此刻，他的两只手掌竟完成不了这样的一个动作。他的心里，那份从来不曾放下的沉重却在他一步一步地离去中放下了。宽明法师再次想到《因果经》中那句：“欲知过去因，见其现在果；欲知未来果，见其现在因。”
宽明法师再次在心里诵了声佛。
 <h3>望镇的爱情</h3>
我和妻子闹到即将成为彼此前夫前妻的时候，突然接到弟弟从老家望镇打来的电话，弟弟说，你奶妈去世了，你快赶回家。
我当然得回家。我跟妻子解释，得宽限几天，等我参加奶妈的葬礼回来再办离婚手续。妻说，我陪你回一趟，眼下你奶妈还是我奶婆婆。
望镇深藏巴山深处，汉江蜀河在此交汇，一度成就望镇作为水旱码头的辉煌。至今，古镇风貌保存完好，精致如小家碧玉的明清建筑随处可见。
一路无话，进入天蓝水清的故乡，这段日子张牙舞爪的妻子安静了许多。我暗自诧异，若是山水能改变妻子的脾性，我何不早带她来，何苦要走到离婚这一步？
奶妈奶爸是老家最让妻子敬爱的两个人。妻子多次感慨，两个相爱的人，就是彼此的天堂！奶爸奶妈一生恩爱，这是奇迹，也是童话。当年妻子随我回老家，看见我奶爸奶妈的默契与恩爱，很有信心地说，你吃过奶妈的奶水，又被奶爸照拂过，她相信我们有福气经营好我们的婚姻。
因此，当某天我俩大打出手的时候，她声嘶力竭地呐喊，“你是一个变异的杂种！”这句话与我们最初的盟约有关，是对誓言彻底的灰心。
世上的幸福是相似的。在我奶妈奶爸这里，描述幸福的图景需用万语千言。两口子活到八十岁高龄依然恩爱如初，用万语千言说他们的一生肯定不过分，但是，从哪里说起？
说他们尚属青春的日子。
那时，他是地主家才华横溢的小儿子，她是老秀才的闺女，但她一生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后来，他们结婚了，那么恩爱的两个人却不能生养，结婚二十多年后爱情的果实突然坠地，但那个孩子却不幸夭折，奶妈从此再不能生养。奶水汹涌的奶妈慷慨喂养邻家奶水不足的孩子，于是他们成了我一生的奶妈奶爸。我后来远离故乡，远离那个饱含爱的家庭，这是我的遗憾。奶爸这样安慰失落的奶妈，如果奶妈想孩子，他愿意一生当她孩子，孝敬她。奶妈透过幸福的泪水看丈夫一眼。一生只需这样的一眼。
说他们的中年。
奶爸因出身被反绑着臂膀跪在碎砖上挨批斗，身边陪绑的永远是他忠诚如影子的妻子，在他痛苦绝望寻求自杀的时候，她把绳子刀子藏匿起来，晚上担心自己睡着丈夫寻短见，她把自己和他的手臂用一条布帕缠在一起才敢睡去。等他们从一场场危机中走出来的时候，奶妈哭着感叹，她为自己保全了一个丈夫，一个好人。
奶爸呢？奶爸说，他真的应该叫奶妈小妈妈，是她给了他第二条命。
说他们的暮年吧。
奶爸那时已经把经营了几十年的店铺赠予我弟弟，他只说了一句话，无论望镇走到哪一天，望镇有“杨氏汤粉店”，望镇就是一个永远有念想有气味的镇子。
“你把这门手艺里的学问弄明白了，你就有安宁的日子过。”这是奶爸对弟弟的忠告。
汽车进入望镇铺满木纹石的小街，热腾腾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东家油坊榨芝麻的香味刚刚散开，西家新鲜出锅的花馍馍就呼出一锅白雾呼应，上街小媳妇正把一块松明般透亮的腊肉闷进锅里……所有的忙碌都是为那个刚刚离世的人，唯独下街剃头店今天挂出歇业的牌子，因为他要恭恭敬敬地去为逝者守灵。
奶爸奶妈家在镇子的最高处，离汉江最远，但江涛声却在窗下，汩汩的江涛声就是在纷乱热闹的此刻，也听得清晰。
我们去奶妈的灵前上香、磕头。我们再去宽慰奶爸，奶爸坐在那把老椅子中，表情安详。我想大概人太老的时候，连悲伤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毕竟悲伤也是需要耗费气力的。我惆怅地想，如果我和妻子能活到八十岁，我们应该也不会有力气吵架了。奶爸宽慰我们说，奶妈走得安稳，她睡前还跟他唠嗑呢，她是在梦中走远了，找不着回来的路了。
“我说过陪她一辈子的话，说到做到了。”我感觉奶爸似乎长吁了一口气，似乎还笑了一下。
奶妈在家停灵三天，三天后的早上，起灵的那一刻，突然有人大喊：“老爹爹走了！”
我们跑到奶爸跟前，只见他依旧坐在那把老椅子中，很安详地离去了。
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日死。我的奶妈奶爸啊，他们就是奇迹，就是神话。我们送奶妈奶爸去他们的合葬墓地，把他们都送上山。送上山，在望镇，就是安葬死者的意思。
离开望镇的那天早上，我和妻子再次来到奶妈奶爸的墓地，从那里，能够俯瞰整个镇子的风光，看见汉江和蜀河在山下如两条阴阳鱼般合抱，把整座镇子衍化成一个神似太极的图形。山川的景象如此俊美，生命又是如此神秘不可言说，让人心生敬畏。
我忽然觉得手掌中我妻子的手和我的手紧紧相握。

6
<h3>减 法</h3>
现在，米根老爹已经不记得是否教过孙子一加一等于二这道算术题。他一辈子当村小学校长，好为人师按说是职业习惯。但他现在真是一点想不起自己是否教过孙子这算数。很多事情他现在都说不准。儿子第一次带孙子回来，孙子还是襁褓中粉嫩粉嫩的小毛芽，第二次来，就是一个能用网兜捕蝉的顽劣小子了。这都是时间的力量。时间使孩子长大，大人变老。
你看，时间就增加了米根老爹额头上的印痕。
印痕不算什么。但是自从在菜地边的小水渠上跌了跤，米根老爹竟躺倒了。在学校、在林中、在地里、在河边行走，原本对米根老爹来说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现在，却是横在米根老爹面前最大的难题。
这一躺倒，三年过去了。三年，米根老爹清楚听见窗外的树叶刷刷掉落过三场，当树叶又一次在枝头如鸟雀雀跃的时候，米根老爹清楚感到自己体内，有一根细丝悠悠荡荡地，要离开他的身体的牵扯到远处去，米根老爹无端想象自己正如一根大萝卜，正在慢慢变糠心，从最核心处往外糠。外表看，看不出来，糠是在心里的。
没有遗憾，不管是对自己，对老伴，还是对儿子。
现在死亡是横在米根老爹面前最平常的一件事情。老伴那么好，三年对他都像第一天那样有耐心，还有什么遗憾呢。儿子呢，他在城里，忙，是真忙，儿子是公家的人，做公家的事情。不能常回来，却也尽了最大努力多回来陪米根老爹，每回都像要抢回一分一秒那样，恨不能把一分钟当两分钟过。这还不够么？太够了。孙子呢，都上大学了，将来是要去很多的地方，更远的、更大的地方的。但是无论走多远，去哪里，却都是从米根老爹生活了一辈子的米仓山出发的，走到哪里这里都是出发点。想到这一点，米根老爹真是有贴心贴肺的欣慰和满足。
还有什么遗憾呢，真的没有了。
当身体内那根丝线悠悠荡荡的感觉越见分明的时候，米根老爹觉得自己最紧要的，是要做一道层层递减的减法题了，余数越小，他的内心会越发安妥。那样，他才会有最后的妥当，最后把身体和心灵摆放平展。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在老伴手上吃掉半碗粥之后，米根老爹靠在被垛上，平静地对老伴说，天是公道的，天使他躺了三年，使他想了三年，三年他想明白了以前很多年没想过的事情，他说这三年他得了福，现在该他要走了，走在老伴前头。这三年，老伴也有得，那就是他这三年对她的拖累使她能接受他的死，能安然平静无太多牵绊地接受他的离世。
儿子提前对父亲尽了孝道，也好。米根老爹对老伴说。
现在他还剩下几句话要交代。
一呢，从前好的时候预备下的棺材是柏木的，柏木棺材太沉太重，现在的晚辈都像自己的孙子，天生不长力气，没力气，怎抬得起那么沉那么重的棺木？下葬的时候他们可要吃苦了！要换成桐木的，桐木轻巧，不太费力气。
还有，以前选的墓地离村子太远、太僻，山高水长，路也不通，埋葬的时候肯定会从庄稼地走，就算是在冬天，踩不坏庄稼，却天寒地冻的，娃娃们辛苦，改在屋后林子里选棵树下，埋了好。往后，老伴若是还在老宅住着，也离得不远，抬头就能见到；若是随儿子去城里住，他在林子里待着也够得着看家护院。啥风水不风水的，能使心安妥的地方就有好风水。
米根老爹眼见着老伴以及晚辈们答应了自己：把柏木棺材卖掉，重新打了桐木的棺材。把新的墓地再画出来，长舒一口气，平静地，听任那根细丝悠悠荡荡地飘出身体去。
夏天终于过完了，连那个秋天秋老虎的尾巴也消失了。米根老爹说自己可以死了，因为渐渐凉爽的天气使死亡将要带走的那具躯壳能在人眼前保持最后的安静、最后的尊严。而不必使人在它面前屏气敛息。
米根老爹在立冬那天早上死了。
米根老爹的儿子去抱米根老爹到灵床上，儿子觉得父亲轻轻的，像一个婴孩那么重，他惊讶地张了张嘴，用目光去寻母亲，就见自己的母亲正用圣母一样慈悲平定的目光注视着他。
于是，米根老爹的儿子收住目光里的惊讶，把父亲那轻如婴孩的身体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身体上。
 <h3>沉默者</h3>
我表婶对我说，她看见我表叔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表叔，往后五十年，这喜欢都没减去一分。表婶说，一个女人嫁给啥样的男人，是天注定的。
沉默了一会儿，表婶叹息一般地说：“其实你表叔也喜欢我，要不他能那样对我笑？”
“咋样对你笑？”
“牙齿那么白，眼睛那么亮，一门心思地看着我！”
我表婶就这样对表叔一见钟情。
表叔呢？当他得知这个对母亲殷勤备至的女子就是母亲为他挑选的未来媳妇时，他急了，怒了。为了表示反抗，他即刻返回部队，两年都不曾回家。两年，他以为自己扭转了局面，但是，当他的老母亲带着那姑娘找到远在新疆的部队时，他才知道，自己始终拗不过强硬的母亲。
“你和部队首长的女儿自由恋爱啦？”老母亲大声嚷嚷，“首长的女儿咋能不讲道理呢？咋能仗着自己当官的爹欺压老百姓的闺女呢？”
几句话，就让我那可怜的表叔复员了。
表叔即刻恢复了农民身份。
重新挑起扁担，上岭、下河，表叔沉默得像他的影子。他的目光不和任何人对接，他挺直着腰来去，仿佛空气都无法亲近他的身体。
母亲看中的姑娘娶进了门，表叔和没说过一句话的表婶拜了天地。婚礼当天的气氛热烈却又怪异。所有人的热情遇上表叔的冷脸，都变得潮湿了，试图解读表叔的目光穿不过他的脸皮，没人能看透他的心。表叔不对生活作一句点评，他的沉默又使旁人心生同情，觉得他是委屈的：他是可以留在部队的吧？他是可以不当农民的吧？他还可以娶部队首长的女儿吧？可如今，咳！咳！
即便我，也是遗憾的，表叔从此不再去新疆，我也不再吃得到那么甜的葡萄干、无花果干了，那些包装精美，内容神秘的礼物带给我的惊喜也将不再有。我对着天空吹了一个泡泡，看着那个泡泡破裂消散，觉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会破灭，不由心生伤感。
现在，即便我的表叔是农民了，他也和周围的芸芸众生自然区分，他有着见过大世面的气质，连他的沉默，也似乎格外有力量。他娶的媳妇美丽、贤惠，但她没念过几天书，她还是不能和部队首长的女儿比。
他的老妈，真是糊涂呀。
我表奶在二十年后离世时总结表叔的婚姻，她说：“他们当初都怨我糊涂，做了糊涂事，你们看我为我儿子挑了一个多好的贤惠媳妇。部队首长的女子，不行的！”我表奶的逻辑是，男人的福气就是娶个一心待他好的女人，她给表叔找了一个能一生待他好的女人，准没错。
还是说表婶吧，哪怕爱表叔爱得委屈，表婶却说，表叔是她的命，一个人，要听命。表婶从不灰心，她心劲十足地相信，表叔已经是她的人了，表叔的身与心，迟早也是她的。急啥？不急。
表叔伺候地里的庄稼，格外尽心用力，茄子几行、辣椒几行、豆角几块、大葱几列，列队成行的庄稼阵挂紫披红、绿意深浓，仿佛神气十足的兵阵，随时可以正步前进，放出嘹亮的呐喊。表叔只有在看着他侍弄的那些庄稼时，目光里才盛满无限深情。
表叔在庄稼地里干活时，晌午不到，表婶就早早提一个竹篮来，竹篮里是葱油煎饼和一碟咸菜，另一只手上是一小罐米粥。走到地头，表婶向地深处呼喊：“开饭喽！”然后她坐回到树荫里，目光里波光潋滟，就那样看着表叔，直到表叔走出他的庄稼地，走到她的竹篮跟前。看着表叔吃光喝净，表婶脸上的满足和欣慰让野草都动容。
黄昏不到，表婶又会走到地里迎接表叔，地有多远，表婶就走多远，她等地里的表叔在地边的水渠里洗了手，扛上锄头，她就跟在表叔身后，腰肢一扭一扭地如唱歌，回家去。
看见表婶那么夸张地扭腰送胯，旁边的媳妇偷笑：“扭得再欢，你的肚子也是平的，咋不鼓起来？”表婶哪管谁人笑，依然扭呀扭。
终于，表婶的细腰一天天粗壮起来，肚子也越来越圆，现在简直是圆滚滚。
表婶笑眯眯地修正一句谚语，她说：“都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痴心妄想，我看呀，这癞蛤蟆只要心思用够了，天会掉下一只天鹅到蛤蟆嘴里的。”
新生儿庆满月的那天，表婶第二次看见表叔牙齿那么白，眼睛那么亮地笑。
这明亮落在表婶心里，使她的心底一片豁亮。
他们的孩子一天天长大，我表叔也变成了另一个孩子，他和女儿一起嬉闹，他编小猫小狗，他糊风筝，那风筝能飞到白云身边；他放烟灯，那烟灯摇摇摆摆，像是飞进了月宫。
表婶被表叔精巧的手艺惊得目瞪口呆，难怪部队首长的女儿也爱他。表婶感叹，自己是一个多有福的人哪！
时间过得似乎格外地快，他们的小孩大了，离开了家，漂洋过海去了很远的地方。现在，那个安静的小院只剩下表叔表婶两个老人，像两只老鸟，半天都不扑棱一下。
表婶现在走路慢慢腾腾，表叔呢？他很久都不能自己走路了。
走着走着，表叔就走到另一个世界去了。
表婶没有掉泪，她嘴唇翕动，喃喃地说：“死老头子，我可真是稀罕了你一辈子。”
 <h3>石匠的夏天</h3>
石匠打第六口石棺材的这年春天，杏花开得格外繁密，简直是繁花满枝。石匠想，他不爱吃杏，再黄的杏，也让他的牙有酸疼感，真遗憾。
石匠这年进入六十岁，是一个老汉了。石匠的第六口石棺材打得细致缓慢。叮叮当，叮叮当当，石匠琢磨石头的声音听着悦耳，仿佛他的劳作并不使我们产生死亡的联想。
石匠二十岁那年和他打造家什的那家女人好上了。女人是寡妇，石匠住下来，一住十五年。直到寡妇意外跌进深谷，石匠匆忙为寡妇赶造出一口石棺材。这是石匠打下的第一口石棺材。埋葬了寡妇，石匠重新上路。
石匠是手艺人。上天不饿手艺人。他走到哪里，都有人需要他，那些邀他做活的人家，从石匠打磨的石磨、石碾、石鼓、石碓窝上，琢磨石匠的为人、趣味、格调、心怀。
石匠的童子功是从一个个石狮子开始的。小小的石狮子，放在孩子炕头，憨态可掬，用狮子的童年陪伴孩子的童年，这是我们那一带乡村独有的幽默与贴切。
笑嘻嘻的石狮子，学猫步的石狮子，作揖打躬的石狮子，刚刚打了一个滚儿起来的石狮子……无不惟妙惟肖，让看的人都要忍不住笑，让吵闹不休的孩子在哭着闹着的时候，冷不丁和这狮子打个照面，这一愣，哭声停歇，孩子和狮子玩去了。
时间在叮叮当当中消逝。石匠在异乡行走的第二年结识下一个女人，石匠和女人一见钟情。认识的当年，石匠就着手打造他生命中的第二口石棺材。女人起初不让石匠打，说家里放那东西，看着瘆人，石匠用食指在女人的嘴唇上抹一下，“嘘”一声，女人觉得自己的小腹一麻，就依了石匠。棺材打成，工艺精良，看着悦目，女人感叹自己当初的担心真是多余。石匠在女人家的第三年，女人听说自己失踪多年的丈夫有了消息，女人就去寻她的丈夫。女人再回来，变成了一个骨灰盒。石匠默默地把那个盒子放进石棺材里。
石匠再一次上路。石匠低头行走，看上去有点伤感。
这之后，石匠又打下一口石棺材。那是在一个岔路口，石匠被一个女人拦住，女人请求石匠去她家，女人说，反正你一个人，你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那是一个看上去有点苍白的女人。女人请求石匠为自己量身打造一口石棺材，女人对石匠说自己快死了。
叮叮——当当——石棺材慢慢显出形状，女人满心欢喜，天天围着石匠和石棺材转。这个女人和前面的女人相反，对石棺材有无限的热情。某个夜晚，趁着石匠出门解手，女人爬进那个石棺材，安静躺着，仿佛提前死了，很吓石匠一跳。女人不和石匠睡觉，女人拿出一笔钱给石匠，但石匠没有接受。石匠在棺材打成的第二天上路，神情依然有点忧伤，因为那女人躺在石棺材中的样子他怎么都忘不掉，相比之下，前两个女人的样子却难以回忆起了。
石匠在路上走，第一次把棺材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石匠一直喜欢夏天，石匠现在明白自己喜欢夏天的理由了，夏天生机盎然，万物生长，他打磨石头的声音都是清凉悦耳的，他在树荫里做活儿，知了的叫声使他觉得时光悠长。
石匠被这一家人请去做活儿，却是要为两个小人儿做石棺材。那两个孩子在上学路上遭遇车祸，于是两家的父母打算把那一男一女的小小孩子埋在一起，好有个玩伴儿。
虽然是两口小棺材，石匠依然打造得尽心尽力。他自己做主，在两口石棺材里各打造出两个小石狮子，狮子神态可爱，孩子一定会喜欢。石匠自言自语，这是我送你们的礼物。
石匠依然走在路上，某一天，忽然觉得自己走到了一个熟悉的地方，石匠心神恍惚，半天才明白回到了很久前出发的自己的村口。石匠在村口徘徊，末了石匠叹息一声，慢慢向自己的村庄走去。
于是，我们这个叫果子沟的村庄响起了石匠凿打石头的声音。
当果子沟繁密的杏花全部掉落，杏子由青转黄的时候，石匠打造的第六口石棺材落成了。
那是后山石匠的祖坟地，石匠把石棺材打造在父母的坟边。石棺材庞大，像一座“石坟”。那天早上，所有人都聚集到“石坟”前，点评那座“石坟”。
夏天来到，坟地鸟鸣啾啾，在青青草色中，“石坟”真是个漂亮工程。人们在明亮的晨光中发现，石匠是那么的老，像是有八十岁了。石匠的身边站着一个年轻后生，石匠像鲁班一样细心地给后生讲解石坟的机关，后生脸上的敬畏与痴迷告诉每个看他的人，自己应承下的，是一个重大庄严的秘密。
那个年轻后生是石匠的侄儿，在石匠启程去另一个世界的那天，后生将要遵照石匠的嘱咐，开启石匠早已预设下的机关，指引一扇坚固的石门开启又闭合。
偶然的一夜，年轻后生梦见自己指挥了那扇石门，他看见年迈的石匠缓步走进那道神秘又安详的石门。石门缓缓闭合。
 <h3>不能说的秘密</h3>
滔滔河水在某一段被辟出去，分流出一条渠，一些鱼随波逐流，来到渠中，是清波荡漾渠水中最生动的部分。渠水穿过开黄色花的油菜田，聒噪着蛙鸣的稻田，扭啊扭啊地一路向前，像一条活力无限的小青蛇。
渠水在靠近水磨房的那片竹林边被收束住，跌下去，跌出一股猛力，这力拍打在水车的翅膀上，水车就飞快地转动起来，轰嗡嗡，轰嗡嗡，昼夜不停止。
苫麦草的水磨坊的屋顶，在远离村子的山边，像一朵老蘑菇。
日夜交替，只有守磨坊的阿淘，知道那里黎明与暗夜的颜色是否和村子里的一样。
阿淘是能人，能在漆器上画画，画花鸟虫鱼，听说他画的花引来过蝴蝶和蜜蜂，他画的虫鱼被鸡误以为真，鸡硬邦邦的喙啄坏了一张崭新的斗柜。
阿淘还能打卦占卜，有孩子早上起床莫名地害了红眼，孩子的母亲就带着孩子去阿淘那里请教偏方，阿淘两只冰凉的手捧住战战兢兢的孩子的脸，眯眼琢磨孩子的眼睛，又放开孩子的脸，抬头对着青白的天，半闭着自己的眼睛念叨，低声对肃立一旁的孩子的母亲说，窗角的那只蛛网，回去不吭声，挑了就好了。总之，这孩子的红眼转天就变得黑白分明了。
还有更厉害的说法，说阿淘能从一个病人身上散发的味道，断定病人的阳寿，据说他若是长久地盯着一个人看，这个人将遭遇诡异的事情。这些传闻使我在旷野遇见阿淘，就会低头迅疾走过，我对他的神秘力量心怀恐惧。但是野外的兔子、羊鹿遇见阿淘，却只能在阿淘的咒语中挪步不得，傻呆呆地等着他的老猎枪伸到眉心。
阿淘还能把清凉的水转化为炽烈的电，电可以点灯，可以发动水车带动磨子，于是我们村子第一次不必依靠人推驴拉而能磨出细白的面粉，榨出芬芳的豆油。
有了这些，就算阿淘是老地主的儿子，也没人真心嫌弃自己村里的这个能人，哪怕阿淘时不时地仍会被带上纸糊的帽子在村巷中被游斗，但游斗他的人显然在说自己是不得已的，因为被游斗之后的阿淘，当晚就会在自家门外发现两只鸡蛋，或一把挂面。阿淘望一眼村子，收下这不知来自何人的馈赠，把心放到平展展的地方了。
水磨坊的磨子转啊转啊，金色的麦粒变成白花花的面粉；金贵的黄豆变成扁扁的豆饼，豆饼被挤压出清亮的芳香的豆油，油流进罐子里。阿淘的手指在罐子口抹一下，这根抹过油的手指会被阿淘放进自己的嘴唇里，十分享受地吮一下。日子犹如这一吮，自有它幽隐的芳香和甜蜜。
水磨的渠口，有一个退水渠，每当水磨停止歌唱的时候，水会从这里畅快地排出，在低处跌出一个十多米高的瀑布。某个清晨，阿淘在瀑布旁湿漉漉的乱石堆里，捡出了八条青鱼，最小的，也有一拃长。阿淘望着瀑布，明白了鱼儿出水的真相。他欣喜极了，但他压抑了自己的欣喜，把它揣进心底。
这以后，水磨停歇的早晨，阿淘都会格外早起，走到那道瀑布边上，他看见有五条鱼在湿漉漉的乱石堆里等待他，有时是三条，哪怕只一条，也是够的。阿淘感恩上天的这份赐予，把不能言说的喜悦深藏心里，如果遇上活着的小鱼，阿淘会把鱼儿丢回到水里去。
捡回来的鱼被阿淘去鳞、盐渍，用搪瓷盘扣紧放在水磨房的阴凉中，只待深夜完工，阿淘再从榨油机的油槽里控出一点点油，将鱼煎得金黄灿烂，或者把鱼变成一碗泛着奶白色光芒的鱼汤。鱼香飘在磨坊里，有穿越漫长岁月的能量。
要是有一个女人来分享我的快乐，该有多好！一个人守着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日子久了，这秘密会不会撑破他的肚子？四野寂静，阿淘偶尔的一声慨叹，大概天听见了。
于是，一个落日熔金的黄昏，阿淘在磨坊门口搀扶起一个面黄肌瘦、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女人。阿淘给女人喂了水，喂了粥，女人醒了，但却不会说话，不久阿淘明白女人的不会说话是永久的。她是一个哑女。
哑女不说话，但哑女分明在说——
哑女说，她不走了。
哑女说，赶，也不走。
哑女说，她知道他是一个人。
哑女说，一个人加一个人，是两个人。又有一天，哑女说，可能还是三个人，或者五个人。
时间在这里陷入荒蛮。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世界里。
阿淘给哑女喝鱼汤。
是不是那些鱼汤的功劳呢？总之枯瘦的哑女迅速滋润起来，如桃树走出冬天进入春天，由不得阿淘赞美。
阿淘的目光越过哑女手中的鱼汤碗，看见哑女的嘴唇，娇艳正如四月的桃花瓣。
 <h3>恐 高</h3>
我们村在50年前住过苏联专家，专家走了很多年，但他们的影响还在，比如我们说一个人有学问，会给这人的名字后缀一“斯基”。“斯基”我们村有3个，惭愧，我就是其中之一。我叫杨克斯基。
——我在一个同乡会上结识杨克斯基。这是一个有趣的人，这一点从他的自我介绍中能听出点来。
杨克斯基在生活里总结了许多的哲理，比如他说，人的一生就是在和一个高度问题相处。
人比蚊子复杂，蚊子能到达的高度是3层楼房。杨克斯基的理论来自他的大学认知，入学的时候，杨克斯基带着母亲省吃俭用给他买的一顶雪白蚊帐，母亲担心他干瘦的身体禁不住城里蚊子的欺负，但4年大学毕业，那顶蚊帐压在杨克斯基的棕箱底没使用过一回，杨克斯基的宿舍在4楼，没有蚊子，3楼却有。杨克斯基于是判断，蚊子飞不过4层楼房的高度。
时隔十五年，杨克斯基在这座城市上到二十四层的高度，拥有了两百平方米的居室。住进去的第一晚他心情好极，正想着要把自己的好心情和谁分享，却听见一声清晰的蚊子的鸣叫，像一根草箭擦耳而过，他睁大眼睛，感到震惊。杨克斯基分析的结果是，城市扩张，生活前进，但蚊子的飞行能力并没进化。是电梯，电梯驮送了我们的身体，也把蚊子送上二十四层的高度。
杨克斯基无法把心得和躺在墓地里的母亲分享，他在心里喊“娘”，眼泪汪汪。他走到窗边向下俯瞰，一阵巨大的昏晕地震般降临，使他差点倒向地板，杨克斯基确知自己恐高，心中充满疑惑。
大学毕业，杨克斯基在一个乡村中学当了两年老师，因为与校长哲学论战翻脸，一气之下辞职，随一个朋友去城里搞建筑，杨克斯基甚至当过建筑工人，攀高爬低，在朝阳晚霞的剪影里砌楼房，在忙碌的空隙里琢磨一下关于高度的哲学命题。
鸽子震响鸽哨从他身边蓬勃地飞过，在楼房和楼房的空隙里留下转瞬即逝的飞行轨迹，鸽群的高度只是这么高吗？但是那些长途奔袭的信鸽呢？信鸽是鸽子中的优秀分子，如人类中的精英。
一个明媚的早上，蹲在工棚外吃胖嫂为他蒸的馒头，杨克斯基眼见着一群麻雀在他脚边觅食，用灵活明亮的眼睛揣度是否能从他那里得到吃食，他停住咀嚼，对胖嫂说，我杨克斯基是麻雀，也是鹰。
建筑工人杨克斯基是不恐高的，恐高他就不能工作。但是，此刻身居24层的杨克斯基却被自己的恐高困惑着。
可见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杨克斯基醉眼迷离地说。他说他高中的时候暗恋过一个女生，确信她是仙女中的仙女，尽管女生对他嗤之以鼻，说他黑瘦如鬼，他贫窄的胸脯最多只能依靠一支竹竿。15年后再见，杨克斯基的身体倒是高了宽了，但见那个仙女成了个满嘴坚硬方言的邋遢女人，杨克斯基偷偷躲到牛气哄哄的牛圈搂着牛脖子痛哭了一场，问牛，你知道我为啥长高了长宽了？我进城里吃粮食多了嘛。可仙女为啥不是仙女了？杨克斯基问牛牛不语，眼泪蒙眬地放下长达15年的暗恋。
杨克斯基带着多年的积蓄在那个春天回到故乡，承包了别人撂荒的土地和山间林地，一心一意地当起了农民。当然他是有现代意识的农民，他种树，养猪养鸡，猪是土猪、鸡是土鸡，他的产品广告语里说他的猪与鸡，是听松涛喝山泉赏野花的猪与鸡，他的猪肉鸡蛋走的都是会员消费渠道，自然也是好价钱，他现在是杨克农庄的庄园主，做全绿色的养殖种养。
杨克斯基说，你们来我庄园，开大车来。看上什么拿什么，能装多少装多少。
几个同乡齐声欢呼，好！中秋假就去。大家约定，要在杨克庄园小憩后顺道去登华山。说及华山，杨克斯基勃然变色，虚弱地摇头，说他陪不了，他只能在庄园温酒等候，因为他听见华山两字都晕眩。他说上月在一本地理杂志上看见航拍的华山，头晕目眩，心悸难忍，提醒他恐高的存在。
几位女士说不信，肯定是他偷懒，说你以前攀高爬低，也没见个晕。不会是现在身子贵了？
但看杨克斯基灰白的脸色，只好作罢。
中秋假日，杨克斯基约定的人马准时到达农庄，在山庄吃过农家菜带上补给后，他们去了华山，杨克斯基看着空空的院落，感到落寞，他想，这落寞会不会是属于鹰的？
这个朋友们带来喧哗也带来寂寞的早上，盘旋在杨克斯基脑海里的，是一只孤独高飞的鹰，高空的鹰能俯视方圆百里的视域，鹰的心情谁能体会？杨克斯基当即决定追随他的朋友朝觐华山，他选择从临近华山的另一面温和的山攀登。
杨克斯基直接开车从华山南麓攀升，在车轮下不断长高的山叫仙鹿山，和华山比肩，却因秀丽逶迤，树木高茂，掩饰了山的险峻，站在仙鹿山山顶，越过一道深邃的峡谷，杨克斯基清楚看见华山北峰在青碧的天宇下，如劈、如削，险峻高拔，寂寞如斯。
鹰乘着山谷的气流扶摇直上，越过了山巅，把翅膀贴上碧空，久久不动，像是要飞往天堂。杨克斯基仰脸，等待那股巨大的晕眩袭击自己。但是，他依然清醒着，他清醒地感到眼睛里噙满了眼泪，泪水滑过腮边，山风使他的两颊凉冰冰的。
 <h3>赶 花</h3>
管桩桩十七岁那年，管父以一个苍凉的手势作别了他十分留恋的阳世。管父是个养蜂人。现在，养蜂人死了，怎么办呢？管桩桩能做的，就是子承父业，做养蜂人。
父亲每年赶花的时间和线路，管桩桩和他母亲都知道。虽然他们没走过那路线，但彼此爱着的人，心和心是相通的，一个人的行迹会在另一个人心里留下印记。那么多年，管父赶花的线路画在他们心上了。现在，管桩桩就是把心中的线路在现实中用脚勘踏一遍。他知道在那条路上，什么时间会有什么花在什么地方等着他和他的蜜蜂来。
一月底的时候管桩桩和他的蜜蜂到达荆州，荆州的油菜花早的，在二月就有开的；晚的，会开至四月。管桩桩在荆州待到四月底，五一前后转场至河南，平顶山、三门峡、陕县，在这段路程里，迎接他们的是一路的槐花。跟着槐花的脚步走，就赶到了山西高平。正是六月时节，高平的野生黄荆条花开得漫山遍野都是。管桩桩有时会给一个诗意的比喻，说那是大自然的心花一朵朵开足了。
时间很快走进七月、八月。河南的芝麻开花了，他们就折回去赶芝麻花。
阳光、花香、温暖，似乎还有父亲的气息，淡淡的，有一点点甜。管桩桩想，在路上，自己的脚印没准儿会和父亲的脚印重叠呢，自己这回搭帐篷的地方，是否正是父亲上回停留的那片地？这样想的时候，管桩桩心里会有一片朦朦胧胧的幸福与安详。
九月到来，管桩桩他们就不去更远的地方了，他们当然可以一年在路上追着花走，一年都活在春天里，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但是，他们在九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回家。管桩桩一直在说“我们”。“我们”，从前是他和他的蜜蜂，现在是他和妻子和蜜蜂。让妻子待在自己和蜜蜂之间，管桩桩心里的欢喜没法和外人道，但他就是这样排序的。从前，管桩桩回家是要看母亲，现在回家，是看母亲和自己四岁的儿子。
管桩桩在独自赶花的第三年结的婚。管桩桩觉得自己的心旖旎如四月的油菜花田，但他是多么腼腆多么羞怯啊。倒是他的新娘大方、主动。她主动跟他说，她嫁给他，就因为他是个赶花人。她说一个赶花人，成天跟那些花啊蜜蜂啊蜂蜜啊在一起，他的脸虽然被太阳晒得黑里透黑，看上去远比实际老，可他的身体是年轻的，心透得像孩子。这样的男人不会对妻子不好，就算偶尔不好，也不过小孩子赌气，不是大事。管桩桩仔细看妻子的脸，又拿起妻子的白手翻来覆去地看，他觉得这个女人的话真英明，这个女人真了不得。
结婚第二年，他们一起上路赶花了。生活真好。管桩桩叹息一般在心里说。从前管桩桩听父亲说，做赶花人，就是“做神仙、做老虎、做狗”。所谓做神仙，是说养蜂人到了转场的地点，和周围村子的人关系打点好了，蜂箱卸好了，帐篷搭好了，天却下起雨来了。下雨蜜蜂采不成蜜，养蜂人没事干，就会穿着干净衣服去周围溜达，或者去另外的赶花人那里聚会喝酒，优哉游哉，仿佛神仙。做老虎呢？就是要赶场，要把蜂箱钉好装车，要卸车，在产蜜高峰期，要摇蜜、要起蜂王浆，忙得养蜂人跳着走，像跳老虎。至于做狗，是说常年颠簸的苦，到了转场地无处落脚的苦，在住户附近凑合的苦，不敢得罪地方上人的苦，活得跟个狗似的。但是，就算遇上这种种的苦，在管桩桩那里都有心力去化解。自从有了妻子之后，他觉得自己简直有使不完的力。这点点烦难，算得了什么呀。
四月的一天，管桩桩在如海的油菜花田间忙着摇蜜，抬眼的间歇，看见一辆汽车一颠一颠地向自己这边开来，因为太忙，他没十分在意来人，他猜他可能是来这里采风的艺术家吧，反正每年管桩桩都会和类似的旅游者、画家、摄影爱好者相遇。那人倒安静，顾自忙自己的，停车，选地方，搭帐篷。
黄昏收工后，那人来到了管桩桩的帐篷前，主动请管桩桩夫妇喝了点啤酒，吃了点铁盒子装着的食物，管桩桩就用蜂蜜水招待来人，还挖了一大勺蜂王浆劝客人吃，管桩桩说：你吃了吧，保管你这一年都不得感冒。第二天，当他们又忙着摇蜜时那人开车走了，只把一顶帐篷留在那里。
那人傍晚归来，果然带着如枪炮的照相机，折过管桩桩的帐篷，再次请他和妻子吃先一次吃过的东西，和他们聊天，问他们的收入，每年赶花的线路，零零碎碎的话。管桩桩问他是不是记者，他说不是。那你是做什么的呢？那人就在一个本上画了一座很好看的房子。你是个盖房子的？那人呵呵笑了，说差不多，是收拾房子里面的。管桩桩推测说，那你是个泥水匠了？刷房子的吧？这倒真是不像。但是，就算猜错了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二天一大早，那人就拔帐篷走了。看着他的车子像来时那样一颠一颠地开走。“嗨，他倒是赶场赶得快呢！”管桩桩心里说。一个理想油然产生，并迅速生根，转眼枝繁叶茂。管桩桩想要一辆能装得下自己和妻子，以及五十箱蜜蜂的大车子。那样，在往后赶场的日子里，车子就是他们的房子，是他们在路上的家，车子的样子大概就是大卡车的样子，改装后一边摆放蜂箱，一边做他和妻子的起居间。
那时候，自己就开着这车，带着妻子和蜜蜂，在青空下追赶着鲜花的踪迹，他们到达的区域将会扩大，他们要从海南沿海北上，要去云南罗平、贵州安顺、安徽歙县、江西婺源、江苏兴化、甘肃陇南、新疆昭苏大草原，还要去青海湖，去陕西汉中……那都是他听别的赶花人说过的地方，他们夸说那些地方的美，说那里的油菜花田是世界上最动人的风景。
开着那辆车，追着赶着，没准他们就把中国走遍了呢。
自从有了这理想，管桩桩觉得日子真是空前的美好。
 <h3>姑娘楼</h3>
人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莲雾村嫁出去的姑娘，哪怕是水，也能绕流回来。
城市像一只大章鱼，爪子一伸，莲雾村就被揽进章鱼嘴里了。村子的地不可抗拒地被征了去。
征了只能征了，像大多数的城中村一样，村民用自己的地换来分红，换来高楼上的房子。莲雾村那些没有儿子只有姑娘的人家会多分到一套小小的住房（当然这套房子是要交纳一部分建房基金的），以方便那嫁出去的姑娘照顾老人。村人给这类住户聚集的那栋楼起个温暖的名字：姑娘楼。
现在，一个叫苟福的年轻人和莲雾村的姑娘楼有了关系，和莲雾村姑娘楼的一扇窗子有了关系。
说苟福吧。
苟福一次和人抬杠，争论山里人为啥吃苦耐劳。我告诉你为啥！比如我要挑一担大粪从村里到山上的洋芋地，半山上我不能歇，我一歇，粪桶就倒了，我得咬牙挣扎到自己的地边，才能放挑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把隐忍当成了习惯。听的人觉得苟福的语气虽然粗暴些，但话有道理，服了。
苟福不是抱怨，相反，他是感恩知足的，是少见的懂得满足和感恩的人。苟福说自己以前要挑大粪，但那时不乏力气，一气把粪担挑到地里，不是多难为的事。
后来，苟福进城了。
苟福从一个建筑工地上的小工开始。不再挑大粪，苟福喜滋滋的，他那么喜悦着能参与一幢幢高楼的生长，就像笋子从地壳冒出来，吱吱地往空中长。这是苟福的联想。
几年后，苟福从小工变成领工。他越发喜滋滋。
苟福做梦都不会想自己有一天会接工程，会召集建筑工人，会做小老板。但是命运对这个爱笑的人也是笑眯眯的。苟福真从一个同乡手里承包了一幢小楼的建设。那幢楼有个别致的名字：姑娘楼。
掰着指头算，苟福进城才八年。八年，他走了多远啊。比在山里翻越几座大山可是远多了。苟福说。
这座被莲雾村人称做作姑娘楼的楼上有一个姑娘看上了苟福。那是一个好美丽的姑娘，苟福把自己和这个姑娘的姻缘巧合看成天赐。可不正是天赐的嘛，若是自己那天快一步慢一步，不就遇不上那个爆了摩托车胎的姑娘了么？那他就没法帮那姑娘把车子推到修车铺子，若是那姑娘那天没有忘带钱包，他不也就没机会给姑娘垫钱，也就没机会再见那姑娘了么？可见自己实在是个幸运的、有福的人，他甚至感激父亲给了他苟福这个名字。
一来二去的，那姑娘看上苟福了。
我可是山里人，只有一个老娘，几间瓦屋，几亩山地，我贫呢。苟福说。
我有老父老母，我连地也没有了，地要盖房了，不过，我能在“姑娘楼”里分得一套小单元房子。这个叫莲巧的姑娘说。苟福觉得这个城里姑娘真善良，怕自己不愿意两人相好似的。于是苟福用抒情的、真诚的语气跟莲巧说，他很幸运能遇上她，更感谢她能看上他这个山里的孩子，他是有力气的、有良心的，他愿意一心一意对她好。
不久，苟福确定自己将要建设的那幢楼恰是莲巧村里的姑娘楼，一想到自己一手建起的楼里，将有一扇窗子是属于莲巧和他的，苟福觉得这真是世上最美好的期待。
那幢楼开工了，打地基了，出地面了，一层层长高起来了……苟福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有现在这么幸福过，幸福得想要摇摇摆摆的了。
姑娘楼交付验收的那个晚上，苟福对自己奢侈了一下，他把每户的灯都拉亮，他慢慢绕楼房一圈，仰望每一扇亮着灯火的窗子，感受一种深沉的晕眩感。透彻骨头的幸福是晕眩的。苟福总结自己的感觉。
莲巧，不管哪扇窗子属于咱们，我都喜欢。
每一块砖都是放心砖。莲巧你放心，我要对得起你，对得起我们将来的好日子。苟福看头顶那片星光一样的灯火，觉得春风刮过无人野地的声息像极了自己的心声。
 <h3>大野地</h3>
现在是夏收之际，五月的阳光在大野地流荡，把麦子的焦香四处播撒。大野地的深处，有一个黑点慢慢移动，慢慢地，越来越近，直至看得分明。
看分明了，是一对拉着板车的老夫妇。老夫妇确实够老，但你却难判断他们的具体年岁，也许六十，也许七十。长途的跋涉与劳累，加上夏天骄阳的暴晒，使他们看上去苍老委顿得犹如两截枯木桩子。
望不到边际的麦田和他们身后的景象比，已是另一片天地，平地使他们的板车走得略显轻松了些，现在，是老妇坐在板车上，老夫拉车。老妇怀里搂着一个通常被称作蛇皮袋子的大口袋，没人知道，里面装着的是馒头，形状、大小、成色不一的馒头。看得出，它们来自不同的厨房，出自不同女人的手。当然，袋子最底下，有十二个馒头看上去是一样的，那是老妇从家里带出来的，她亲手蒸的馒头，家里旧年的最后一点陈麦子，陈麦子蒸馒头劲道，儿子最爱吃她蒸的馒头，因为揉面团下了功夫，口感瓷实，劲道，就这点诀窍。
想到儿子，昏昏欲睡的老妇振作了一下。她眯着眼睛尽量向大野地的远处望，她嘱咐老夫停车，她下了车，活动有点麻木的腿脚，走进路边的麦茬地，蹲下去，站起来的时候她手上是两个沉甸甸的麦穗。她呼喊老头把车停稳，腾出手和她一起去捡拾麦穗。他们果真捡拾到了一大把麦穗，他们在一个无风的垄沟点燃了一窝麦茬，用麦茬燃起的火焰烧熟了麦穗，把焦黑的麦穗在手心揉搓后，吹掉麦壳，张大嘴巴，把麦粒投进各自的嘴巴。慢慢咀嚼，吞咽下去。这就是他们的午餐了。他们一路上除了偶尔向人讨要吃的果腹，这是他们最自在的午餐，因为在他们看来，从不动声色的大地那里讨施舍总比从表情丰富的人那里讨要安心些。
他们从北方来，向南面走，一路上，他们总有麦穗可捡。他们尽量减少去村庄讨要的次数，妇人每次在向人家伸手的时候总要鼓起勇气说，要是有馍馍，就给我一个馍馍，一个就好。有次她刚刚走到一家的大门边，就迎上一股麦香气，老妇沉迷住了，她像中了蛊的人似的迷迷瞪瞪地说，我闻见馍馍的香气了，我就要一个馍馍，请给我一个馍馍吧。那刚好走出来的年轻女人把老妇脸上的沉迷当成了赞赏，当成对她蒸馍手艺的最高赞赏，一高兴，就给了老妇两个刚出笼的大馍馍，说，就让您老先尝尝我家新麦子蒸的馍馍吧。
老妇捧着两个馍馍回到板车边上，她和老夫轮流闻新蒸馍馍的香气，仿佛香气也能填充他们的辘辘饥肠，最后，那两个馍馍还是躺到了板车上，躺在靠近车前辕的木板上，在那里，被夏天的骄阳迅速暴晒成了两坨馍干。老妇人闻了闻，麦子的香气大不如前了，但她还是把两个缩小了的干馍馍放进蛇皮袋子里，她听着袋子里克拉拉的响动，像富翁听见金币响一样感到宽慰。她想，这些馍馍，足以给她儿吃上好几个月的。
老夫老妇的儿子，他们唯一的儿子进监狱快一年了，儿子三番五次地捎信给父母，说，别人都有家里人去探看，唯独他没有，为此他被同监室的人嘲笑。这一次，儿子更是说了狠话，要是父母嫌弃孩子了，现在就断交。断交这话伤了老夫妇，老夫连夜去把放在后窑的板车修理了，他们决定拉着板车去看儿子。板车在白天是他们的交通工具，他和老妇可以轮流在上面坐着歇息，晚上打开铺盖还可以供他们栖息，这样，能省下来去的盘缠。
他们早算好了，一定要在出门的第八天赶到儿子所在的监狱，因为那天是探视日。
现在，趁这对老夫妇还在路上，让我们来想象一下，那袋差不多和他们一般苍老的馍馍干，被小心翼翼地推到那个年轻人面前时的情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