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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岁月迢迢
作者：绿亦歌
内容简介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失去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原谅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沈放，我们打个赌吧。 赌什么？ 赌你爱我。 《岁月忽已暮》第二部 沈放＆赵一玫 我越过十二万英里，越过昼夜与星辰，越过硝烟与战火，你在哪里，我去见你。 迢迢岁月，因你而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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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1999年的北京，天空远比如今酣畅淋漓，日光汹涌，清风过阵。赵一玫的母亲为她请来私人教练，教她跳拉丁舞。老师姓温，二十六七岁，丹凤眼微微上挑，长眉斜飞入鬓，获得过许多国际大奖。她母亲赵清彤就是有这样的本事，结识的人，个个都是行业翘楚，藏在云里雾里的山巅，不为常人所知晓。后来很多年，赵一玫回忆起自己的幼时，脑海里浮现的第一个画面，就是偌大的舞蹈室，窗户大开，楼下的树枝伸进来几枝，生机勃勃。舞蹈室灯光明亮，她穿着黑色的拉丁舞服一圈一圈地旋转，上半身岿然不动，脚掌爆发出全部的力量，耳边的音乐激烈地“咚咚咚”地打着节拍。她的眼睛看着远方，甩过头的一瞬间，仿佛天地间只剩下她一人。舞者的旋转，是拉丁舞最迷人的动作。教她的老师站在落地玻璃前，对赵一玫频频颔首，感叹道：“真是一个会走路的梦。”她赵一玫所拥有的一切，一定是最好的。

第一章 一月的海
“一月的海，冰冷的，壮阔的，沉默的，她深爱的。”
1
赵一玫抵达苏丹，是在四月的第一天。
首都喀土穆正式进入热浪滚烫的夏日，平均温度能够达到四十摄氏度。撒哈拉沙漠的沙尘暴也开始蠢蠢欲动，走在路上，只觉得万物都在燃烧。
赵一玫下了飞机，有一封新的邮件，点开来看，是接待方发来的道歉信，告诉她原本安排来接机的司机感染了疟疾。因为最近天气炎热，就医的病人太多，实在没有办法按时来接机，请求她的谅解。他们会在人手空闲后，第一时间赶来机场，麻烦她稍作等待。
在这里，感染疟疾常见得如同感冒发烧。赵一玫读完邮件，就拿手机拨打联系方的电话。对方很快接了电话，赵一玫开门见山：“你好，我是Rose，我已经抵达喀土穆，也已经收到邮件。你们不必抱歉，也不用再派车来接我，我有地址，可以自己过去。”
对方感到有些吃惊：“Rose……你应该知道，我们这里的治安，比不上你们中国。”
“我知道。”赵一玫斩钉截铁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我知道自己在哪里。”
这个世上，又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
对方见她执意如此，又碍于医院确实派不出人手，于是一次又一次地道歉，并且对她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赵一玫挂断电话，走出机场，映入眼帘的是满目的黄土，远远能看见几棵树，但更像是已经枯死的。赵一玫举起手，隐约能感觉到风。
她笑了笑，有风的地方，就有希望。
非洲，一块被上帝遗弃的土地。而苏丹，则是这块土地上最不安定，以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
赵一玫漫不经心地走在炎炎烈日下，心想：上帝又何曾真的眷顾过众生呢？
沙漠曾是赵一玫最厌恶的地方，因为在她的印象里，那代表着炎热、贫瘠和了无生机。
那时候她还热衷于追着雪季去阿尔卑斯山滑雪，去冰岛泡温泉和深潜，对于热带气候，赵一玫曾做过的最大让步就是夏威夷。因为那里有奢侈豪华的海滩酒店、身材完美的英俊男人和彻夜不眠的顶级跑车。
赵一玫很快便在机场外拦了一辆出租车，也懒得再讨价还价，将医院的地址报给对方后，就靠在玻璃窗上，一动不动地望着外面。
车上没开空调，循环器吹出来的也是热风，空气闷热难受。赵一玫一声不吭，仿佛失去了五感。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跟她搭话，永远绕不过那几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来这里做什么。
赵一玫沉默不语。她一路从墨西哥回到美国，再由洛杉矶飞到开罗，买了时间最近的一张从开罗到喀土穆的机票。她在机场的凳子上坐了一整晚，昼夜不停地奔波了三天两夜，跨越了大半个地球，再加上这灼热的阳光，她的身体已经到达极限。
汽车驶入城镇，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向赵一玫介绍着喀土穆。可他话还没说到一半，就有一辆皮卡从转角处直冲过来。司机情急之下猛地将车身转过九十度，电光石火间，只听到惊心动魄的一声巨响。
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赵一玫坐在后座没有系安全带，整个人翻倒在地，狠狠地撞上车门。一瞬间天旋地转，剧痛反而是后知后觉地涌上来的，赵一玫只觉全身的骨头都已经碎了。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司机从安全气囊里爬出来，解开安全带，头也不回地跑了。
好在她尚未失去听觉，又听到一阵车轮声，之后再是一阵大吵大嚷。有人用武器在重击，赵一玫听得懂阿拉伯语，再联系上刚才那位司机慌不择路地逃跑，猜到自己这是遇上帮派火并了。
当地三角洲地区危机、政治谋杀、街头帮派冲突、武装抢劫、暴力犯罪、走私、选举暴力、恐怖袭击……人人都遭遇着生存危机。
赵一玫倒在车门上，感觉自己的手臂已经完全失去知觉，鲜血汩汩地流出来，淌在肮脏的地上，只闻得出血腥味。赵一玫熟知各种急救常识，深知自己此时应该打开车门逃出去。这种劣质老旧的汽车不经撞，在如此高温的暴晒下，很容易发生爆炸。
可现在外面有帮派火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并且她对车外的情况一无所知，现在贸然闯出去，被误伤的可能性更大。
更何况，她是真的没有一点力气了。
还真是出门没看黄历，赵一玫倒在血泊中，眯起眼睛，心想：要是我就这样死了呢？
可能是她这一生在鬼门关徘徊的次数太多，这个念头在脑海里只是一闪而过，然后就停了下来。
因为在这一瞬间，赵一玫感受到了风。
真的是风，风中带着细沙，竟让她无端端想到了大海。一月的海，冰冷的，壮阔的，沉默的。
那风落在她的眼睛上，细沙覆盖着她的睫毛，像是颤抖的蝴蝶。赵一玫强忍着剧痛，忽地笑了。
外面激烈的打斗声渐渐安静下来，赵一玫心想：大概是自己失血过多，却又觉得意识尚且清醒。她咬紧牙关，用还能动的左脚颤巍巍地去踢车门。可车门岿然不动，她怎么能死在这里呢？赵一玫咬紧牙关，一下一下地踢着车门。
越是螳臂当车，反而越是激发了她求生的意志。像是过了一整个世纪那样漫长，赵一玫突然听到一句中文：“车里有人！”
下一秒，有人打开了车门，明晃晃的阳光直射入赵一玫的眼里。在眩晕之前，她只看清楚对方身上穿着迷彩服，应该是军人。
赵一玫只是因为贫血而短暂昏厥，醒过来的时候，她正躺在一辆越野车上。车前排坐着两个男人，是刚才的迷彩服，肩膀上印的是五星红旗。
赵一玫沙哑着声音开口：“谢谢。”
开车的男人看了她一眼，是刚刚开门救她的那个人。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略有些诧异，回过头看了赵一玫一眼：“醒了？”
“你不要乱动，刚刚给你做了简单的处理，右手骨折，具体的内伤还要等拍片以后才能知道，有什么不适吗？本来想送你去医院的，”男人解释道，“但收到沙尘暴的预警，只能先送你回我们的大本营，那里有军医。”
“谢谢。”赵一玫再次重复。
对方这才反应过来：“中国人？”
赵一玫本想点头的，却发现身体一动就疼得厉害，于是只眨眨眼：“是，赵一玫，你们可以叫我Rose。”
“雷宽，”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人进行了自我介绍，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同伴，“陆副队，陆桥。”
“麻烦你们了。”
“别说话了，刚刚给你打了葡萄糖，你的身体状态很糟糕。”
长途跋涉加上两夜未眠，换了一个男人来也得倒下。赵一玫却也没有解释或是诉苦，只说：“没关系，我忍得住。”
对方却没有再跟赵一玫说话。
2
越野车一路风驰电掣，很快便抵达了驻军大本营。陆桥简单地交代了几句后，就有别的军人抬着担架送赵一玫到了军医处。
负责赵一玫伤情的军医是个女人，叫李岚，三十岁出头，笑起来眼角有细纹，看起来很和蔼。她认真地给赵一玫做了个全身检查，第一时间确认没有伤到脊椎。
陆桥的紧急处理很到位，李岚立即叫来护士，给赵一玫做手术。
等麻醉过后，赵一玫再清醒过来时，就看到李岚在整理药箱。她察觉到赵一玫的动静，头也没回地说：“小姑娘，你一个人来苏丹啊？”
“嗯。”赵一玫回答，“给你们添麻烦了。”
赵一玫的目光巡视了一圈，欲言又止，李岚将她的手机递给她：“在找这个？”
赵一玫点点头，她的手臂还不能动，只能麻烦李岚帮她打电话去医院。手机开了外放，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你好，我是Rose。嗯，路上遇到一点小情况，我现在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不用担心，过一会儿找到车我就过去。”
挂断电话，李岚面无表情地看着赵一玫，摇头说：“小姑娘，你哪里都不能去。”
“我要去医院，我在那里工作。”
“工作？”李岚有些诧异，想了想，“你是志愿者？”
赵一玫点点头，自嘲地笑笑：“对，还没来得及报到，自己就先成了伤患。”
“这边每年都有成批的志愿者，不过大多数是来支教的。你去医院？你也是学医的？”
“不，我主要从事翻译工作，接受过培训，会一些护工的活。”
“翻译？你会说阿拉伯语？”
“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法语，”赵一玫毫无炫耀之意，认真地回答李岚的问题，“还有北京话。”
对方这下对她更有兴趣了，军营里都是大男人，难得见到年轻的小姑娘，李岚忍不住拉着她多聊了几句：“真厉害，大学就是学语言的吧？”
赵一玫点点头：“我大学主修西班牙语，别的都是辅修和自学的。”
李岚问：“你是哪所大学的？”
西班牙语和法语还说得过去，但国内开设葡萄牙语的学校少之又少，更别提阿拉伯语了。
赵一玫没回答，只说：“我是在美国念的大学，所以学习语言的资源也丰富一些。”
“怪不得，”李岚说，“看你的样子，还没工作吧？现在是放假吗？还是间隔年？”
赵一玫直截了当：“中途退学，现在是无业游民。”
李岚被她堵得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问点别的：“为什么来非洲？”
对于这个问题，赵一玫却没有直接回答。
她望向窗外，此时已是黄昏，沙漠被夕阳的红色所覆盖，变得柔和而遥远。它依然贫瘠、了无生机，却又有一种宁静从大地深处破土而出。
“可能是某种情结吧。”她回过头，轻声说，“我十八岁的时候看过一本书，那时候就想，总有一天要来非洲看看。”
“三毛的《撒哈拉》？”李岚猜测。
赵一玫摇摇头，莫名其妙地说了一句：“那本书还是我偷来的呢。”
李岚知道她不愿意再讨论这个话题，每个人总会有点执念，否则活着就太过无趣了。赵一玫说是非洲情结，李岚不置可否，但她知道绝对不是全部。
眼前的女孩很漂亮，蜜桃色的肌肤，酒红色的长卷发，身材高挑，没有化妆，却有一种流光溢彩的美。
她不应该在这里，李岚想，她应该属于另外一种世界。
此时的赵一玫正低着头，认真注视着地板上落下的光影。
她笑起来有点轻佻，但很迷人，李岚见过很多做志愿者的女孩，她们大多心地善良，穿着打扮都很朴素，一看就是那种好女孩。
Rose，玫瑰，李岚心想，这真是个有趣的小姑娘。
输完液后，赵一玫执意要离开军队大本营，去医院报到。军事重地，本来也不该让她舒舒服服地躺在这里疗养。
李岚不知道赵一玫是靠着怎样的毅力像个正常人一样站了起来，晚饭是李岚帮她从食堂打来的稀饭，赵一玫的手臂上还打着石膏，却坚持要自己来。
赵一玫拉开病房的白色拉链，这才看清李岚办公室的全貌。木质的办公桌靠在泛黄的墙边，文件收拾得整整齐齐，桌上一支乱放的笔都没有，一派军人的习惯。
唯一的装饰品，是墙上挂着的相框。赵一玫抬起头，在看清照片的一刹那，她只觉得天崩地裂。
像是有人活生生挖出她的心，放在手心，然后用力一捏——
赵一玫弯下腰，五脏六腑一齐痛苦地叫嚣。
她以为自己早已断了七情，灭了六欲，却在这一瞬间，被绝望如潮水般吞没，窒息。
李岚被她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赵一玫强行将自己的血和骨一点一点拼回来，然后强迫自己再一次看向那张照片。
李岚见她在看相框，出声解释：“我们部队的合照，陆副队和雷宽，你都见过了。中间那个是我们沈队，出任务去了。你应该看了新闻吧，南苏丹暴动，他们去把在那里的国人给接回来。”
赵一玫没说话，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开口：“危险吗？”
“你说呢？”李岚说，“南苏丹自独立以来发生的最大规模武装冲突，美军都已经撤离了。”
说完以后，李岚看了赵一玫一眼，见她还盯着那张照片，忽地反应过来——她那句“危险吗”问的并非是南苏丹，而是这个人。
李岚警觉且好奇地问：“你认识我们沈队？”
认识他吗？沈放？
赵一玫陷入漫长的沉默中。她和这个人，曾住在同一屋檐下，相互憎恨了数十年。他恨不得她去死，她也不盼他活着。
赵一玫仰着头，沉默地注视着他的照片。他依旧英俊逼人的脸，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嘴。一束阳光从窗口切下来，他在明处，她在暗处，所以她看得到他，他却再见不到她。
她认真地凝视他。
过往的岁月只在一刻就无法挽回地坍塌了，原来对她而言，他已经变得如此陌生。
年少的时候，她以为自己会永远爱他，哪怕他不爱自己，他这辈子也是属于自己的，满满当当，只有她。
“不，”她摇摇头，说，“只是很像我过去认识的一个人。”
“爱人？”
“不，”赵一玫说，“故人罢了。”
这一刹那，那些早已尘埃落定的过往，似乎卷起一阵细微而陈旧的风。她闭上眼睛，才终于肯承认，时光的大河漫漫，早已让那些爱恨情仇变成上一辈子的事了。
而今生今世，他和她路归路，桥归桥，从此山水再不相逢。
生离亦如死别。
天黑下来以后，雷宽才终于抽出空来送赵一玫去医院。军事重地，别的车是不允许开进来的。
在出军营的时候，突然响起一阵警报声，赵一玫以为发生了什么重大事故，一下子坐直了身子。雷宽的对讲机响起，他迅速拿起来，压低了声音和对方说话。
然后就见前方出现浩浩荡荡一列车队，开着大灯，沙漠被照得如同白昼。最前方的一辆越野车猛地一个急刹，在雷宽面前堪堪停了下来。
车门被打开，赵一玫首先看到的，是一双沉重的黑色军靴，然后是浅绿色的军裤，一双长而有力的腿。
男人漫不经心地扣上军帽，直直地向着雷宽走来。
赵一玫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整个人如坠冰窖，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背后是十几辆刺眼的车灯，迎着月色和漫漫荒漠站立，像是收割命运的死神。
幸好雷宽马上打开车门跳了下去。男人走到一半停了下来，雷宽对着他利落地敬了个礼。
“沈队！”雷宽欣喜若狂，“你回来了！”
男人的声音低沉，淡淡地问：“去哪儿？”
“报告沈队，今天在路上遇到一个中国人，来这边做志愿者的，出了车祸。下午在军医处做完了手术，现在受命送她去医院。”
沈放点点头，随意向车子扫了一眼。车里没开灯，从外面隐隐约约只能看到一个人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只见他拍了拍雷宽的肩膀：“注意安全。”
雷宽得令，敬了一个礼。
雷宽上车后发动了车子，从后视镜里看到沈放还站在原地，回头跟赵一玫说：“刚刚那是我们沈队，全世界最帅的男人。”
赵一玫坐在越野车后排的座位上，安静地低着头，长发垂下，遮住了她的脸。她一动不动，也没有接雷宽的话。
越野车渐渐消失在黑暗中。
这天夜里，赵一玫做了一个梦。
她这些年总是靠着吃安眠药才能入睡，已经许久没有做梦了。
她竟然梦到好些年前，她才二十出头，念的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斯坦福大学，活得肆意漂亮，人人都说她是上天的宠儿。那是她和沈放，唯一一次在美国相遇。
他站在旧金山黄昏的路灯下，冷冷地看着她。
他冷笑着开口：“天底下有哪一个妹妹成天觊觎自己哥哥的？”
赵一玫记得那是一个夏日的夜晚，可他却像是浑身结了冰，戾气极重，一字一顿地继续说：“赵一玫，你还记不记得我祝过你什么？”
她在梦中张嘴，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来。下一秒，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就直直地向她冲来，车灯大亮，照得她整个人双目失明。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撞飞了，然后重重地坠落。
赵一玫从梦中惊醒，在黑暗中一下又一下地眨着眼睛，才后知后觉地清醒过来，那只是一个梦。她睡在窗边的床上，远远望去，非洲大陆的深夜，只有茫茫的沙漠。
她想起来了。
他祝过她什么？
他祝她赵一玫，一生所求，皆不可得。
3
沈放从南苏丹带回来的，是第二批企业的中国工程师们。
从南苏丹回喀土穆，他们几乎是一路从硝烟战火中冲出来。除了保护人员的安全外，还有重要的文件资料，和一些关键性的设备。
等沈放回到喀土穆的时候，竟然有种回到家的错觉。南苏丹战火纷飞、索马里海盗猖獗、尼日利亚接二连三的炸弹爆炸……
和更穷凶极恶的地狱比起来，苏丹竟然也算是天堂了。
沈放回到军营后也没能立刻休息，国内的物资和医疗用品刚刚运送到，经过李岚他们的清点以后，再由他负责捐献到苏丹各医疗机构。
这天，喀土穆的室外温度高达四十八点五摄氏度，沈放一行人达到医院的时候，几乎能闻到皮肤腐烂的味道。在走廊里，一路哀号声四起，消毒水和麻醉剂是奢侈品，大部分包括截肢缝合的手术都是在患者意识清醒时直接进行。沈放无意在医院逗留，待物资清点结束以后，正准备离开，却被一旁的护士叫住。
“你们是中方的军人吧？”对方问道。
沈放点点头，护士让他稍等片刻，然后从办公室里拖出一筐西瓜：“Rose听说你们要来，让我转交给你。她今天去政府递交材料了，不能亲自来感谢，说也没有别的东西可以送，希望你们不要嫌弃，这是她昨天特意去买的。”
“Rose?”
“新来的志愿者，中国人，早前出了车祸，是你们部队的人救了她。”护士解释说。
沈放想起来，好像是有这么一件事。他回到喀土穆后，雷宽和李岚都跟他提过。特别是李岚，老在他耳边叨叨，说他那天不在，实在太可惜了，很久没见过那么漂亮的中国女人了，还是美国名校毕业，会六门语言。
其实也不是什么新鲜事，李岚却不厌其烦地说了过好几次。沈放心里明白，这里白日漫漫，时间就像是停止了，下一场雨都能让人记上大半辈子。
“Rose.”沈放蹙眉，他不喜欢这个名字。
这几年来非洲做义工的大学生越来越多，甚至有点掀起潮流的意思。特别是一些名校学子，为了漂亮的履历，把公益当成跻身职场的敲门砖，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但无论出发点和动机如何，对于这些愿意千里迢迢离开安逸舒适的环境，愿意来出生入死的人，沈放都是敬佩的。况且大部分人做公益和慈善，是真心怀着大爱和善意。
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
沈放看着那一筐西瓜，想象了一下一个女人背着它们在喀土穆的炎炎烈日下行走，觉得这个心意十足，也没什么可拒绝的。反正也不是只送给他的，于是他扛着一筐西瓜就离开了。
沈放回到军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李岚听说是赵一玫送的西瓜，喜滋滋地招呼着大家把它分来吃了。
“小姑娘的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她问沈放。
“没看到人。”沈放说。
“你也不知道帮我问一句，”李岚说，“一个女孩，千里迢迢来做这边做志愿者，一下飞机就遇上帮派火并。要是陆副队他们到得晚，说不定就死在车里了，想来也是真的可怜。”
沈放没吭声。
他坐在窗台下，西瓜只吃了一口，便搁在了一旁。他吃不惯甜的，特别是这几年，一吃甜的东西，五脏六腑都觉得难受。
“暴殄天物。”雷宽凑过来，也不多问，拿了他的那块西瓜啃得干干净净。
沈放没搭腔，他侧身而坐，一手搭在膝盖上，望着远方。他生得英俊，穿着军装，在夜色下衬得轮廓分明。
“看什么呢？”
“没什么。”沈放笑了笑，指了指天上的月亮，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四月。”
4
赵一玫很快就适应了在苏丹的生活。
她的工作，名义上是代替上一任志愿者负责文件的翻译和联络，但实际上，医院的人手远远不够。她受过专业的救护训练，专业程度已经超越这里大半的护士，甚至是许多医生。白天的时候，她除了做护工以外，也竭尽所能地去传授他们正确的医学知识。
好在在如此炎热的气候里，她的伤口并没有感染恶化，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着。
每天忙得无暇他顾，渐渐地，连赵一玫自己都觉得，军营里的那张照片，只是自己做的一场梦。
这么多年，真真假假，她时而是戏中人，时而是座下客，时间久了，就连自己也分不太清了。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四月下旬，赵一玫跟往常一样，晨跑结束以后去上班。
前台值夜班的护士探出头去，看到她，兴奋地大声喊：“Rose!Rose!Rose!”
赵一玫以为发生了紧急事故，大步走上前。众人错开身子，她就看见旧迹斑斑的木桌上摆着一大束盛开的鲜花。
大红色的玫瑰，触目惊心的色彩，静静地绽放在死亡之谷。恐怕这里的许多人，别说玫瑰，一生就连花是何物都不曾知晓。
赵一玫伸出手，没去触碰花瓣，而是生生抓住玫瑰花枝上的荆棘。旁边的护士低呼一声，赵一玫的手指被刺破，有一丝血流出来。
赵一玫勾起嘴角，笑起来。有刺的花，才称得上真正的玫瑰。然后一张香槟色的卡片从藤蔓间掉下来——
“生日快乐。姜河&何惜惜。”
赵一玫这才恍然想起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
而如今，生养她的人统统不在世间，她自己过得不分晨晓黄昏，许久未看日子。忽地被人提醒，多年前的这一天，她出生在了这个世界。
赵一玫漂泊已久，曾经的朋友早已断了联系，也只剩下学生时代的姜河和何惜惜了。知道她们惦记着自己，所以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发一封邮件报声平安。
赵一玫向来觉得自己行事乖张大胆，不按套路出牌，可就连她自己也无法想象，她的朋友们是如何将这一大束鲜花，隔着千万里，在这一天的清晨，准确无误地送到她的眼前的。
在黄土和沙漠之间，在死亡和破碎之间，这束花真是美得让人嫉妒。
这天赵一玫下班后，特意回到住处，从行李箱的最里面找出一条酒红色长裙。背后开衩，露出大片光洁的皮肤。她将长发高高盘起，系上一颗珍珠，熠熠生辉。然后坐在镜子前，认认真真画了一个妆，轻轻涂上亮亮的眼影，在明明灭灭的黄昏里，像是星辰在跳舞。
非洲白天太热，再怎么持久的妆，一上脸就被汗水冲得干干净净，可她执意将沉重的化妆包一路带了过来。
赵一玫坐在镜子前，最后一步，仔细地抹上口红。然后她站起身，提着长裙，对着窗外的天地微微屈身，像是要奔赴一场华丽的盛宴。
镜子里的她美得隆重，赵一玫笑起来，她也曾有过活得像公主一样骄傲的岁月。
她租了一辆车，独自开了很久，终于在夜里抵达土堤岛。
来自埃塞俄比亚的青尼罗河，和乌干达的白尼罗河在此交汇，成为世世代代的尼罗河。
赵一玫站在河堤边，看到一条青色大河和一条白色大河，泾渭分明，互不相干地平行奔流。
然后终有一刻，诞生于非洲的热带丛林和群山之中的它们相遇了，汇聚成世界上最长的河流，穿越瀑布、沼泽、峡谷河和沙漠，孕育生命。
这样的命运，才能称得上是久别重逢。
岛上的风很大，赵一玫靠着岩礁，盘腿在地上坐下。她从包里摸出一盒火柴，皱皱巴巴的盒子，也记不得他是什么时候送给她的了。其实也算不上送，只是随手丢给她的，并未放在心上。
这么多年，却被她视为珍宝，当成平安符一直带着。只有很偶尔的时候，才舍得划上一根。
这已是最后一根了。
赵一玫拿出火柴，在火柴盒上划了一下，没点着。她又试了几次，侧面的红磷已经脱落得所剩无几，火柴头上的硫黄大概也早就分解了。赵一玫咬牙，再使劲一擦，盒身凹进去，火柴从棍子中间断成两节。
“生日快乐。”她自嘲地说。
这天正好赶上军营一月一次的休假。
李岚一大早就在门口堵人，好不容易才逮着沈放、雷宽，还有陆桥一起。她拉开车门，不由分说就挤上去坐好：“沈队带我们兜风去！”
沈放哭笑不得：“我去办点私事。”
“知道你要去哪儿。”李岚摆摆手，“一起去呗，反正也没什么玩的，出去溜达溜达。”
沈放不置可否，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直直地向前冲，还没系好安全带的李岚被他吓了一跳。
沈放一上午去了好几个地方，都是喀土穆的客栈。老板们见到他，也是熟门熟路地拿出记事本，把人数、时间、房间价格报给他，沈放也只是随手翻翻，然后便拿出现金结账。
队里的其他人已见怪不怪，沈放一直有这么个怪癖，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找去当地的客栈，和老板达成一致，要是遇到走投无路、身无分文的旅人，能收留的就帮一把，所有费用都由他负责。
那些入住的客人沈放一个都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要是有人问起来，老板就说是自己做善事积德。他提出来的条件也简单，穷凶极恶之徒不收，女人和小孩优先。
李岚第一次听说这件事的时候，困惑了很久。
“沈队，不是，你这公益不算公益，捐款不算捐款的，连个记录都没有，你图什么呢？”
“积德呗。”他随口说道。
后来有一次，他们驻扎在西藏，有个年轻姑娘的钱包和手机都被人偷了，又遇上暴风雪，冻伤倒在客栈外，被老板抬了回去。姑娘身体恢复以后，在和老板的闲聊中得知了沈放的事。
姑娘也是倔强，坚持在店里洗碗做工，用来抵房费。等了一个月，还真的把沈放给等到了，就为了跟他说句“谢谢”。
“我今年大四毕业，和男朋友都是初恋，谈了八年，本来打算毕业就结婚的，没想到他突然变了心。”女孩说，“以前约好了毕业旅行要来西藏的，结果最后只有我一个人来了。失去一个人真的太难受了，真的是痛到打算死在这里的。觉得活不下去，心都被人挖出来碾成了渣，心想这辈子没了他，怎么能过得下去。”
“那天我倒在暴风雪里，心想：就这样死了也不错。他总会一辈子记得我，于心有愧，不得安生。”
女孩还想说什么，沈放却出声打断了她：“既然没死成，就好好活着。”
然后他没等对方再说话，转身就走了。那天李岚正好也在，她一路跟着沈放，在雪中走了许久，一条路一直走到尽头，沈放才终于停了下来。
他回过头，看着李岚，突然开口说：“我有一个妹妹，离家很远，四处漂泊。”
李岚至今都记得，那是沈放第一次提到自己家里的事。
他当时拿着打火机，但他戒烟已久，身上带着火机，大概只是个习惯。火苗在他的眼底跳跃，他松开手，火焰熄灭，然后又点燃。反反复复几次后，他才继续说：“每次看到这些无家可归的旅人，我就想她会不会也会有这样的时候。所以我能帮衬一点算一点，做点善事替她积点德。万一她哪天流落街头，希望也能有好心人肯收留。”
想来他这一生，能为她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李岚却越听越糊涂：“你妹妹一个人在外面？那你怎么不去找她呢？有你这样当哥哥的吗？”
沈放蹙眉，似乎有些厌恶：“我不想再见到她。”
“等等，说好的兄妹情深呢？这又是什么意思？豪门财产纠纷吗？”李岚瞪大了眼睛。
沈放冷笑一声，转身走了。算起来也就这么一次，李岚后来再也没听他提起过那个妹妹。
等沈放把他的私事处理完，李岚他们已经在集市上来来回回逛了无数次，还顺便见义勇为抓了个小偷。
正是黄昏，太阳落山以后，雷宽有些蠢蠢欲动：“走走走，喝一杯去。”
陆桥不喜欢吵闹的地方，不屑地说：“就你那点酒量？”
“我酒量怎么了？”雷宽不服，“陆队，你说说，上次先被喝翻的人是谁？”
“要不我们去找Rose吧？”李岚说，“她一个人，叫出来一起打台球。”
“今天有事，我就不去了。”沈放从裤兜里摸出钱包，甩给李岚，说，“算我的。”
李岚等的就是这个，接过钱包，还贼心不死：“真不去？你和美人怎么这么没缘分。”
雷宽不正经地吹了一声口哨，说：“这个我保证，大大大大大美人。”
沈放没理他，拿出钥匙，往停车的地方走。
“等等，老大，就这么一辆车，你开走了我们可怎么办？你要去哪里？”
沈放头也没回，给了追上来的雷宽一个漂亮的过肩摔，然后打开车门，利落地绝尘而去。
出了城区，沈放反而将车速降了下来，他摇下车窗，风里带着细沙和热气。一望无际的沙漠，似乎只有他一人，在静静地等待天黑。
沈放在土堤岛停下，倒车的时候，发现不远处的灌木林里竟然也停了一辆车。沈放朝岛上望了一眼，没看到有人，便猜想可能是被人遗弃在这里的。
沈放从右边的路走过去，在一块暗礁边坐下，一瞬间有风狂卷而过，河水怒吼。沈放从包里摸出两支烟点燃，放在脚边，也不抽，就看着烟雾慢慢飘远。河边风大，烟头明明灭灭的，没过多久就烧到了底。
他抬头看着天边的月亮，突然想起一些学生时代的事情。那时候老师教他们背课文，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沈放笑了笑，又静静地坐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这样怪没劲的，便起身准备回去。插钥匙的时候，沈放突然听到有声音，然后就看到刚才停在灌木林里的车子发动引擎，主人一脚干脆的油门，“轰隆”一声，狂躁地扬长而去。
两辆车擦肩而过的瞬间，沈放心不在焉地想：原来还真的有人。
两盏车灯亮起，一片漆黑的公路上，他向左驶，她向右拐；一座暗礁之隔，她在左岸，他在右岸。
犹如眼前的青白尼罗河，转过身的时候，却都没有看到彼此。
只剩下一根再划不燃的火柴，和两支渐渐熄灭的烟。

第二章 钻石尘埃
“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坚不可摧的？”
1
周末的时候，赵一玫难得有空，顶着大太阳去逛了一趟集市。南苏丹硝烟四起，喀土穆街上竟然还有不怕死的旅客，对着镜头笑得阳光灿烂。
她慢慢悠悠地闲逛，看到有卖围巾和披肩的摊子。赵一玫弯下腰，选了一条暗红色的披肩，没什么花哨的图案，垂摆处由深蓝色勾勒。
披肩的面料摸起来很柔软，赵一玫也没有问是什么面料，她分不清这些。披肩内里有一张不起眼的小标签，上面写着“made in China”。
赵一玫笑了笑，苏丹因为受到美国的制裁，很少有国家敢和他们进行贸易来往。
赵一玫随口砍下三分之一的价格买下披肩。她穿了一套白色吊带背心和白色阔腿裤，把披肩抖开搭在身上，有细细的金线如流云铺开，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再走两步，她看到有卖宝石饰品的摊铺。老板一脸富态，圆滚滚地坐在一旁，面前摆了一台小电视。信号很差，画面断断续续，一闪一闪的。
花花绿绿的宝石项链、手链、戒指就随意摆放着，赵一玫随手拿起一个红宝石手镯，套在手腕上，可她的手腕太细，一下子就掉了下来。
红宝石、绿宝石、蓝宝石、碧玺、坦桑石……非洲盛产宝石，可赵一玫不喜欢这些石头，感觉颜色太暗淡。女人的配饰，一定要璀璨明亮，才是画龙点睛之笔。
赵一玫转身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眼前忽地一闪。她转过身，伸出手，从一堆琳琅里摸出一条项链来。
那是有着一颗钻石的项链，用细细的黑色皮革绳串起来，看起来不伦不类。她把它举在阳光下，竟看到钻石中间有一条裂开的缝。
旷世巨钻，不过是炭。却是世界上最坚固的炭。
赵一玫觉得稀罕，问老板：“老板，这是什么石头？”
老板正聚精会神地看电视，撇了项链一眼：“钻石。”
赵一玫知道老板没骗人，她当然认得出这是真的钻石，只是更好奇：“钻石也会有裂缝？”
老板抬起头，又看了赵一玫一眼，奇怪地反问：“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坚不可摧的？”
赵一玫笑起来，把项链放在手掌心，狠狠地用力一握，烙得她的手生疼。她就这样使劲握着，等到手掌已经习惯了那样的痛，才慢慢松开手。
“老板，我要这个。”
老板斜眼，报了个价格。赵一玫掂量不出这颗钻石的重量，却也知道他的报价不低，何况它本身还带有瑕疵。
但这次赵一玫却完全没有还价，打开包就准备掏钱，然后手顿住。
她用的是一个简单的短牛皮钱包，黑色男款，只放得下几张卡和少量现金。刚刚买围巾已用去大半，现在里面只剩下薄薄的一张苏丹镑。
也不是第一次遇到没钱这种尴尬的事情了，她曾经在里约热内卢，被人连包带行李一抢而空，尚能安然无恙地活下来。
赵一玫耸耸肩，将钱包放回裤兜里，对老板说：“我回去拿钱，这条项链可以为我留着吗？”
老板盯着电视机，摆摆手，没说好还是不好。
赵一玫便当他是“好”了，于是转过身去，在集市出口处招了一辆摩托车，载着她回医院。
赵一玫离开得巧，她前脚刚搭车离开，后脚从集市的巷子里就拐出三辆摩托车。三名皮肤晒得黝黑的本地人从车上跳下来，戴着墨镜的为首的人手中拿了一把枪，脸上有一道刀疤，大步走在前面。他身后的两人身材高大，肌肉结实，露出手臂上凶狠的文身，看得出是混帮派的地痞流氓。
一时间，整个集市尖叫声和哭泣声此起彼伏，人们往各个方向逃跑，四散而去，沿路被他们打劫了个精光。
胖乎乎的老板听到尖叫声，刚抬起头，还没反应过来，就有一把冰凉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闭嘴。”对方压低了声音。
老板吓出一身冷汗，知道自己这是遭了抢匪。在非洲，暗偷明抢，打架斗殴，实在不是什么罕见的事。
老板乖乖闭嘴，站在摊前的男人使了一个眼色，他哆哆嗦嗦地站起来，打开收钱的盒子：“都在这里了。”
对方一把抢过钱去，没说话，目光阴鸷地盯着老板，手中的刀更深了一寸。
老板两腿打颤，却不敢说话，生怕惹恼了对方。为首的男人将枪别上裤包，蹲在地上，冷笑着将摊上的宝石一把抓起来，全塞进了身后同伴的蛇皮口袋里。
人人自危，集市前方摊位的人纷纷卷起财物就开跑。平时里相互帮衬吆喝的朋友，此时没有一个挺身而出。
这里就连生老病死都没有人管了。
下一秒，突然传来一阵“呜呜”的轰鸣声，只见三人刚才停在转角处的摩托车，就像脱缰野马一般直直地冲过来。
为首的男人来不及躲闪，凭着直觉肌肉绷紧，大喝一声，伸手去挡摩托车。
同一时间，骑在摩托车上的人将车把手一松，一道黑影在半空跳跃，稳稳当当地落在刀疤男身后。
然后沈放穿着军靴的右脚向前一踏，左脚弯曲，用膝盖踢中刀疤男的关节部位，在对方吃力趔趄的一瞬间，从他的腰间抽走了他的枪。
摩托车“轰”地倒在一旁，横着摔出好几米远。
等同伙回过神来，沈放已用枪抵着刀疤男的脑袋。
他的声音低沉而平静，丝毫不喘，用英文说：“放开他。”
挟持着老板的抢匪听得懂他的话，大声骂了一句，却试探性地将刀往深处送了一寸。
同一时间，沈放一只手掐住刀疤男，一只手举枪朝天开了一枪。
“砰”的一声，大地颤动，黄沙惊起。
枪匪吓得手脚无力，松开了老板的脖子。沈放只侧了侧头，眼睛一动不动，轻轻松松躲过身后的偷袭，然后抓住匕首，往后狠狠地一扎。
偷袭者痛得嗷嗷大叫，沈放却终于笑了起来。然后他冲着还站在篷子里的劫匪勾了勾手指。
对方气得跺脚，却不得不咬牙切齿地将手中的刀扔过去。
“哐当”一声，刀正好落在沈放的脚边。
沈放脚尖一勾，银光一闪，他右手持枪，左手抓住在空中飞起的刀。
像是不过瘾似的，他还将银刀在空中抛了几下，嘲讽地撇撇嘴。
老板终于得救，想逃离劫匪，结果不幸摔倒在地，被砂石结结实实地扎了一屁股。
沈放手中的枪终于离开刀疤男的后脑勺，后者等待这一刻早已多时。只见他猛地转身，电光石火间，拳头还没到，沈放已一脚将他狠狠踹倒在地。
刀疤男的脸贴在黄沙和石子之间，沈放一脚踩着他的肩膀，然后蹲下来，对着他的耳朵说了一句俚语。
对方的脸色微变。
同一时间，刚才挟持老板的那个男人转身就跑。沈放两步向前，手在桌上用力一撑，整个人腾空而起，跨过摊铺，像一只敏捷的豹子一般飞快地追上了另外一名绑匪。
他就这样堪堪追到了抢匪身后，左手一抓，脚一勾，手肘朝对方的背脊狠狠一顶。
男人痛不欲生，“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转眼前，看热闹的人群还没跑回来，就已经落了幕。
沈放拖着三个人，回到刚才的摊铺前，拍了拍手，问刚从地上爬起来的老板：“有绳子吗？”
沈放再拿出手机拨打电话，懒洋洋地说：“嗯，抓了两个小偷，麻烦你们过来一趟。”
然后他报上坐标，挂断电话，随手拉了张椅子，将枪往桌上一拍，大大咧咧地反扣着坐下来。
围观的人群也转移了战斗地点，来到摊铺前，好奇地对着他频频探头，指指点点。富态圆润的老板总算回过了神，恶狠狠地“呸”了三个抢匪一口，还乘人之危地踹上几脚泄气，再连声向沈放道谢。
沈放并未抬眼，只低低地对老板“嗯”了一声，就不再开口了。
沈放似乎等得有些无聊，就把刚刚夺来的刀子拿在手中转圈。他姿态闲适，仿佛手中拿的并非一把利器，而只是学生时代笔袋里最不起眼的一支笔。少年趴在桌子上，无所事事地转动，笔在他手中灵动地上上下下，如行云流水。
而此时，银光在阳光下一闪一闪的，让人陡生寒意。
过了一会儿，警察局的人匆忙赶来，骂骂咧咧地押着三名抢匪走了。
沈放也终于站起身，准备离开。
已经把摊铺重新收拾好的老板见他要走，赶紧上前拉住他，自我介绍一番后，问他的名字。
“Shen。”沈放淡淡地回答。
老板千恩万谢：“是否可以请先生共进晚餐？”
沈放摇头拒绝，老板似乎也猜到他会有这样的反应，从身后拿出一个盒子：“若先生不嫌弃，就当是谢礼了。”
老板待售的宝石都随随便便摊在外面，唯独这一块，郑重其事地放在盒子里，想必价值连城。沈放却连打开一睹究竟的好奇心都没有，绕过老板，准备离开。
“哎哎哎，”老板追出来，目光真挚殷切，“先生别嫌弃。”
沈放看着他的眼睛，终于停下脚步。老板松了一口气，正准备将盒子递给他，却看见沈放蹲下了身。
沈放人长得高，双腿修长而充满力量。他不经意地蹲下，两只手散散地搭在膝盖上，像是一只优雅的猎豹。
他在杂七杂八的宝石前随便翻了翻，看到角落里放了一条项链。他把黑色的皮革带拎起来，钻石在空中晃动，漂亮的光折射进他的眼里。
沈放眯起眼睛，看到钻石深处细细的裂缝。
他舒展眉眼，嘴角微勾，回过头对老板说：“老板，把这条项链卖给我吧。”
老板赶紧摆手道：“哪能要这条啊，这块钻石是碎过的，我有更大更好的。先生等等，我找出来送给你。”
“是吗？”沈放平淡地说，“我瞧着挺好的。”
“先生拿钻石项链，是要送给心爱的女人吧？女人哪能接受这么小的钻石啊，还是有裂痕的。”老板摆摆手，“不行不行，先生这不是存心气人吗？”
沈放又晃了晃手中的链子，看着那颗钻石在空中荡啊荡的，他勾起嘴角一笑，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他笑起来的时候眉头舒展开来，眼角不经意地上扬，显得极其英俊。
然后他站起身，摸出钱包，简单的黑色牛皮短款钱包，估摸着抽出苏丹镑，放在摊前。还没等老板反应过来，他就把项链放在手心，用力捏紧，大步走了。
“哎哎哎，先生，先生！”
赵一玫回来的时候，胖墩墩的老板总算是没看电视，打着哈欠坐在摊前。
赵一玫把钱递给他：“老板，我的项链。”
老板认得她，摆摆手：“卖了。”
“卖了？”赵一玫蹙眉，知道对方是商人，大脑飞快转动，压下心中的遗憾，赶紧问，“什么时候？”
“刚刚。”
“你还记得是谁买的吗？”赵一玫追问，“男人还是女人？什么穿着？”
老板猜出了赵一玫的想法，摇摇头，说：“你买不回来的。”
“为什么？我可以出十倍的价格。”
“人家是要送给心上人的。”
赵一玫沉默了，这就确实有点麻烦了。赵一玫想，如果只是买着玩，她大可以出高价拿下。但如果和情字扯上了边，可就说不定了。
但她还是想试一试，姜河曾说她固执得可怕，别人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她是到了黄河也不肯死心。
真是的，赵一玫在心中翻了个白眼，送条那样的钻石项链，也不觉得寒酸。
然后她站起身，朝着老板手指的方向，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大步追去。
老板说了，是个穿黑色背心的中国人，个头很高，很容易认出来。赵一玫在人群里穿梭，目光快速搜寻，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一直到她气喘吁吁，快找遍整个集市时，终于，赵一玫看到了老板口中的那个男人。
剃得极短的头发，穿着黑色背心，浅色迷彩军裤，一双黑色的军靴。他的身材高大挺拔，勾勒出肌肉流畅的线条，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甚至惹得路边的女人频频回首。
赵一玫猛地停下来，后面的人冷不丁撞上她，怒目瞪她一眼，用英文骂了句难听的话，可她置若罔闻。
是沈放。
赵一玫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背影，刚才老板说，那是要送给他心爱之人的。
是吗？沈放，这么多年，你也终于有了心爱之人。
你也终于会为一个人欢喜、痛苦、难过，会为她祈求平顺如意，会恨不得一夜白发。
那个人……是陈砂吗？
那一年除夕夜，他带她回家吃团圆饭，不就是存着要娶她过门的心思吗？
而几年过去，没有了自己这个恶毒女配的打扰，他们是不是终于欢天喜地地圆满结局了？
赵一玫愣怔着站在原地，看着沈放走出喧哗的集市，然后背影消失。夕阳西沉，暮色和荒漠融合，一直延伸到天际。
其实姜河说得不对，她不是不到黄河也不肯死心，她只是从小就以为，她想要的，就统统可以得到。
赵一玫突然很想抽一支烟，习惯性地摸了摸裤子，才想起自己已经戒烟许久。
在垂下手的瞬间，赵一玫忽地记起，自己第一次抽烟，还是她威胁沈放教的。
那时候，沈放在阳台上抽烟，被她抓了现行，赵一玫以此为把柄威胁，让他教自己抽烟，否则就要告诉沈钊。
沈放拿她没有办法，只好从烟盒里拿出一支烟，送到她的嘴边，她则懒洋洋地咬住。他又拿起打火机，“咔”的一声点燃，凑到赵一玫的烟头上，淡淡地说：“吸。”
烟丝在隐隐跳动的火焰中被点燃，很快就露出一圈殆尽的灰色。
沈放又伸手夺走赵一玫嘴里的烟：“吐。”
赵一玫轻轻吐出一口气。青灰色的烟圈打了一个卷，回荡在她和沈放的视线之间，下一秒才消散在夜风中。
他看着她的眼睛。
赵一玫的心在这一刻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怦怦怦”，像是在燃烧。她觉得他会弯下腰来吻自己。
那天外面下着干干净净的雪，还越下越大。而他的眼睛，在她的目光里，越来越明亮。
可沈放什么都没做。他只是从赵一玫嘴里拿走那支抽了一半的烟，平静地转过身，手臂搭在阳台的栏杆上，望着远处深蓝的夜，一言不发地抽完它。
夜色沉沉，月亮如水，谁都没有说话。
她还记得那个夜晚，细数起来，已经有十余年了吧。
在这个荒漠炙热的夏日，想起那个寒冷落雪的冬夜。
所以她戒掉了烟，戒掉了所有让她沉迷、上瘾的事物。
戒掉了他。
2
红日下沉，残阳照射在非洲大地上，千万年的沙漠和荒丘一齐苏醒。
一辆直升飞机在军营后的山坡迫降，机身不受控制，一路滑行几十米，千钧一发之际才终于停下。机头挂在悬崖边，声势浩大地晃了晃。
飞行员打开舱门，趔趔趄趄地拖着受伤的腿爬出飞机，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他的嘴唇干裂，面色苍白。
不远处军营的人收到命令，很快便赶了过来。
看到前来的沈放一行人，飞行员吃力地保持立正的姿势，并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回营地后，李岚很快为他进行了身体检查，营养不良加上严重脱水，还有腿部骨折。
“怎么弄成这样？”李岚蹙眉。
飞行员却来不及跟她多说，忍痛问道：“别管我，药物准备好了吗？”
“什么药？”
“等等，”飞行员说，“你们还没收到电报吗？我就是来取药的，大规模病毒感染，索马里当地的医药药物告急。”
“什么病毒？”李岚猛地抬头。
“马尔堡。”
“马尔堡出血热？”沈放也跟着略微蹙眉，“2004年安哥拉暴发的那个？”
李岚惊讶地看了一眼沈放：“你还知道这个？”
沈放学着她的样子，也露出惊讶的表情：“我会查资料，会认字，你今天第一次知道？”
雷宽哈哈大笑，李岚被他反讽了一嘴，只好乖乖闭嘴不说话了。
飞行员自顾自地说：“NPC1阻碍剂。”
李岚停下手中的动作，欲言又止，很快便恢复了镇定。
一旁的沈放将她刚才的犹豫全收在眼里，目光如炬地看向李岚：“你刚刚想说什么？”
“我们也没有了。”李岚艰难地说，“我前几天刚清点过，这边剩下的药物本来就不多了，并且已经过期了大半。”
“过期？”
“我已经在报告书里写明呈上去了，但南苏丹的撤离工作已经到了尾声，所以补给不一定及时。”
沈放打断她：“黄花菜都凉了，去医院。”
沈放点点头：“要多少？”
“三百支。”
一屋子的人都沉默了。
越野车在非洲的土地上风驰电掣，顶着炎炎烈日，一路尘土飞扬，终于在医院门口停下。
沈放跳下车，绕到后排，双手搭在车门上方，冲后排的飞行员努努嘴：“能自己走吗？”
对方摆摆手，一瘸一拐地走出来。李岚已给他做了紧急处理，行动上虽有些不便，但他还是坚持跟着沈放他们来医院。
他们都不是头一回来非洲出任务了。第一次是在尼日利亚，那时候尼日利亚陷入难民饥荒，是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的灾难。这里的大部分人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感染了HIV，更大一部分的人甚至连呼吸的机会都没有。
Live waiting for death.
而对此，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解释，TIA——This is africa.这就是非洲。
在此期间，李岚去到院长办公室，说明来意。她一开口就要数量惊人的药物，院方知道此事紧迫，赶忙召开了高层会议。会议由陆桥和李岚出席，赵一玫被临时叫来当翻译。
医院方问：“三百支药物，你们打算如何运输？”
陆桥一脸镇定地回答：“我们会安排直升飞机。”
赵一玫一边翻译，一边用余光看到李岚担忧地皱起眉头。
会议结束以后，赵一玫被叫上跟着医生去仓库里取药。她被院方当成这件事的中间人，接过单子后将药物清点了一遍。她原本是不想插足这件事的，却又说不出拒绝的理由，就只能硬着头皮接下来。
“药借到了，接下来怎么办？”李岚问。
飞行员站直了身体，敬了个军礼，说：“我随时待命。”
沈放动了动嘴，还没开口，雷宽就先狠狠地拍了对方一掌：“待命个屁啊，就你这老弱病残的样子，还能开飞机？”
赵一玫走到会议室的门口，正好听到这句话。她收回原本准备敲门的手，站在门口，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她听到陆桥问沈放：“沈队，这下可怎么办？还有别的飞行员吗？”
“没有了。”沈放说，“刚送了一批南苏丹的工程师走，而且民航和直升飞机的操作不一样，随军来的只有他一个人。”
“开车过去呢？”陆桥说。
沈放抬起头，望向墙壁上的非洲地图，拿起一旁的笔，勾勒了一条路线：“途经埃塞俄比亚？”
他的声音平静冷淡，但陆桥却越听越蹙眉。
“从苏丹到索马里首都的直线距离是两千五百千米，理想的情况下，也得两到三天。”最后，沈放说出自己的结论。
陆桥沉默了，谁都知道，这个最理想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我们在南苏丹还有驻军。”陆桥说，“是否还有可以执行任务的飞行员呢？”
沈放摇摇头。
屋子里有一刹那的安静，然后赵一玫就推开门说：“我会开。”
屋子里的几道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李岚大吃一惊，疑惑地问：“Rose？你说什么？”
赵一玫没有说话，她的目光直直地落在站在屋子最中央的男人身上。
日光从她的身后照过来，像是被蒙上一层雾气的照片。
这一刹那，沈放十分肯定自己是在做梦。
她不可能在这里。
她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过着任何一种生活，他可以接受她已和别人结婚生子，共度余生，甚至还可以接受她已忘了自己。
但他不能接受她此刻出现在这里，更不能接受她此刻出现在自己眼前。
他想起她刚刚离开的时候，他拼了命地找她，每日每夜地打电话，开车把她所有可能去的地方翻了个底朝天。她的朋友们在电话里恶狠狠地骂他，说：沈放，这就是你的报应。
可现在，他的报应还没有结束，她又怎么会出现在他的面前呢？
于是沈放平静地收回目光，继续和陆桥商量：“立刻去查询一下周边各大机场飞往马索里的时间，是否可以托运……”
他的声音戛然而止，因为刚刚站在门口的那个梦已经来到他的面前，还挡住了他眼前的光。她说：“沈放，是我。”
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嘴，她的脸，她的声音。
——沈放，是我。
旁边的李岚还没反应过来气氛不对，一头雾水地追问：“Rose，你刚才说你会开什么？”
沈放陷入沉默之中，半晌后，他用略微沙哑的声音说：“赵一玫。”
赵一玫笑了笑，这才扭过头去回答李岚刚才的问题：“开直升飞机。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参加过飞行学院的课程，有资格证书，还有一万公里的独自飞行里程。”
“这……”李岚瞪大了眼睛，“也太厉害了吧？”
“吹牛好听罢了，其实很正常。”赵一玫扳着手指，满不在乎地说，“有钱人的消遣嘛，滑雪、蹦极、潜水、打猎、开飞机……这些无聊的证书在我们那个圈子里，几乎人手一份。”
如此严肃的事情，被她说得像是小孩子过家家似的。
沈放蹙眉，嘴角微动，似乎是要发火。
一旁的飞行员却先一步认真地打量着赵一玫，确认道：“这位小姐，我不知道你是什么身份，你说开飞机只是消遣，那么请问你知道我们这次的计划是什么吗？”
“你是飞行员吧？我是联合国志愿者，在这家医院从事翻译和医护工作。”赵一玫说，“三百支NPC1阻碍剂，送去索马里，飞行时间约四个小时。”
然后她顿了顿，挪开停留在沈放身上的目光，又加了一句：“时间紧迫，除了我，你们没得选。”
赵一玫当天就跟着部队的车回了营地。
停在悬崖边上的飞机已经被拖了回来，赵一玫换了一身耐脏的衣服，扎起头发，跟着飞行员来到直升机前。
“直-11？原型为法国宇航公司的AS350‘松鼠’。真巧，我曾经驾驶过松鼠。”
赵一玫知道对方存了考验自己的意思，在他还没开口前，就故意带着卖弄的语气，把自己的记忆层搜刮了一遍，然后全盘托出。
飞行员有些诧异，终于对眼前的漂亮女人刮目相看：“在哪里？”
“南美洲。”
“什么时候？”
“一年前。”
“因为什么？”
赵一玫闭嘴，拒绝回答。
而一旁的沈放的耐心似乎已经到了尽头，他冷淡地开口：“赵小姐，虽然是我们有求于你，但人命关天，希望你可以稍微严肃一点。”
他的“你”字咬得很重，充满了讽刺的意味。他和她都是北京人，可在外多年，早就没有了北京话浓郁的腔调。
“一玫，”赵一玫说，“赵一玫。”
沈放沉默地蹲下身，和飞行员一起检查了一遍飞机。
赵一玫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良久以后，沈放再一次开口，看着赵一玫的眼睛，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刚刚来苏丹的时候，李岚也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一次，赵一玫终于肯好好回答，她说：“受人所托。”
“放心，我是真的不知道你在这里，我没有那么贱，上赶着来找你让你羞辱。”
沈放淡淡地瞥了她一眼，没有再继续追问究竟受何人所托，又是为了何事。
他伸出右手，曲起食指，轻轻地敲打了几下机翼，说：“我和你一起去。”
这一次换赵一玫吓了一跳，看着沈放：“啊？”
“我做你的安全员，”沈放不耐烦地说，“难道你真的以为我们会同意让你一个人去运输这批药物？”
赵一玫沉默了。于情于理都不可能，她最初以为随行的会是军医处的人，大概不会是李岚。因为她要留下来应对一切突发状况，却怎么也不应该是他啊。
赵一玫犹豫了一下，摇头拒绝：“不行。”
沈放像是听到了一个天大的笑话，轻笑出声。
赵一玫认真地说：“我说真的，沈放，不行。你会给我造成压力，我要尽量保证飞行安全。”
他是她的不可控因素，一直都是。
沈放把手搭在机翼上，侧过头，冷淡地问她：“赵一玫，我像是在询问你的意见吗？”
赵一玫哑口无言：“最后一件事，我有个条件。”
沈放眯了眯眼睛：“你说。”
“你答应了我就说。”
沈放看着她的眼睛，撇撇嘴，不甚在意地说：“我答应。”
赵一玫嘲讽地笑了一声：“不问是什么吗？”
“问了就能改变什么吗？”沈放面无表情地反驳。
飞机检修结束以后，正是暮色黄昏，药物在直升机后排摆放整齐。时间刻不容缓，赵一玫反复向飞行员确认了飞行路线的细节以后，站起身把头发扎好，说：“走吧。”
墨绿色的飞机静静地停在空地上，不远处有低矮的房屋交错。
“喂，真的没问题吧？”李岚忧心忡忡，“要不还是算了吧，取道埃塞俄比亚，开车过去吧。”
赵一玫笑笑，侧过头去问她：“当年安哥拉马尔堡出血热的死亡率是多少？”
李岚讪讪地回答：“99%，曾一度达到100%。”
赵一玫点点头：“那就对了。”
话虽这样说，她却还是对身边的搭档有些犹豫：“要不然你……”
沈放已经完全懒得跟她说话，径直走到机舱门边，用力打开，然后回过头，十分不耐烦地用眼神催促她。
李岚吐吐舌头，十分疑惑地说：“沈队今天怎么了？情绪明显失控啊。”
赵一玫欲言又止：“你们沈队……有女朋友吗？”
李岚“啊”了一声，上下打量赵一玫：“不是吧，这么快就看上我们沈队了？”
赵一玫不置可否地耸耸肩。
李岚是个典型的管不住嘴的人：“没有。唉，Rose，我劝你还是算了吧，沈队这种男人很难搞的，我当初还追过他呢。哦，想起来了，以前有过一个，那时候我们在西藏的军营里，那女孩千里迢迢来找他，回去还遇上了泥石流，差点没了命。”
赵一玫看着李岚，神色有些复杂。
李岚叹了一口气：“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后来就再没听他提过。你难道没发现吗？沈队笑都不肯笑一个的。”
赵一玫张张嘴，想说什么，又把话吞下去。她目光暗淡，轻声说：“我知道了。”
距离出发还有十分钟，李岚赶紧拉着赵一玫絮絮叨叨：“真的只是有钱人的消遣吗？可是我发现，你抬头看天空的时候，眼睛里在发光。”
“你很向往那里吧。”
赵一玫耸耸肩，望着天空随口说道：“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飞行员，我没能和他在一起，所以只能偷偷实现他的梦想——或许你们都喜欢听这样深情款款的理由？”
一阵风吹起，空气中弥漫着细细的黄沙，站在她们对面的沈放收回目光，似乎什么都没有听到。只是他垂在身侧的手握成拳头，然后又松开。
“走吧，”赵一玫也跟着跳上直升飞机，系好安全带，然后侧过头，对着自己身侧沉默的男人笑了笑，“哥哥。”
话音落下的一瞬间，赵一玫加大发动机的转速，飞机开始上升。在离地大概三米的时候，赵一玫侧过头，对沈放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微笑，猛地推动摇杆，飞机犹如展翅的雄鹰，在低空俯身前行。
“赵一玫！”沈放怒视她。
“抱歉，耍了个帅。”赵一玫耸耸肩，长出一口气，直视前方。
耳边是螺旋桨巨大的轰鸣声，身后是滚滚黄沙，大漠荒芜。这一刻，赵一玫在心底残忍而痛快地想，真好。
这真是一个适合重逢的地方。
从这一刻起，他们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

第三章 眼泪和雨
“赵一玫，我很想念你。”
1
飞机迎着落日飞去，霞光绚烂。
赵一玫和沈放都没有说话，飞机越飞越高，离地四千英尺。
真奇怪，赵一玫在心底想，他就在自己身边。她用余光偷窥自己身边的男人。
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远方，茫茫一片的白，他们穿越一个又一个云层。
云流上方的天气开始变化，玻璃窗外下起雪来。
“好久没看过雪了。”
沈放心不在焉地回答：“哦，加州不下雪的。”
“沈放，”赵一玫坐直身子，盯着前方白茫茫的一片，说，“我离开旧金山已经很多年了。”
沈放这才如梦初醒，转过头去看自己身边驾驶座上的赵一玫。她的目光坚定，操作娴熟，当年不可一世的小公主，现在已经成长为能够独当一面、乘风破浪的女人了。
董齐去世后，她曾有一段时间患上飞机恐惧症。别说坐飞机，就是在电视里看到飞机，都会忍不住呕吐。
那后来她又是如何鼓足勇气，只身前往美国，还拿到飞行证书的呢？
他并非一无所知，只是不愿意面对真相罢了。
沈放的喉头微动，想要艰难生涩地问她：那这些年，你都去了哪里？
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回过中国吗？”
“回过。”赵一玫点点头，“之前护照在南美被偷了，回去办手续。”
察觉到他的目光，赵一玫觉得两个人难得如此心平气和，这样的机会这辈子都恐怕很难遇到第二次。
她忍不住想要多和他说几句话：“沈叔叔还好吗？”
沈放冷笑一声，反问道：“你在乎过吗？”
赵一玫被他说中了心事，沉默了。如果她真的在乎，当初也不会一走了之，音信全无。
沈放越想越恼火，更痛恨的是，逼她至此的罪魁祸首，就是自己。
“我……”
赵一玫的话音未落，飞机毫无预料地撞上一团云，栽进雪中。周围的温度骤降，赵一玫被冷得打了一个哆嗦。下一秒，两个人都听到了“咔嚓”的声音，沈放转过头向着引擎望去。
“排气管裂开了。”他蹙眉道。
引擎传来杂音，赵一玫低声咒骂，似乎只一眨眼便夜晚降临，风雹源源不断地砸在机翼上。虽然不会被砸断，但这却对飞行造成了极大的干扰。
她觉得浑身的热度都要被抽干了，还感觉越来越冷。偏偏一股乱流迎面而来，他们无处可躲，只能硬碰硬，以最快的速度冲破云层。
这里没有月亮，没有大海，也没有陆地。
只有她和他。
赵一玫转过头去看沈放，没想到就在这一瞬间，他也转过头来，两人四目相对。
机身又是一震，不知是哪个部件的螺丝脱落，风浪在将他们往后推。
赵一玫的脸颊被风雪刮得似要裂开，巨大的寒意包围了他们，血液似乎都要凝结。她紧紧握着操纵杆，觉得五感在飞速退去。
沈放突然伸出手，使劲扒开她的嘴，将一壶伏特加灌了下去。
“喀喀——”
赵一玫的嗓子火烧火燎地疼，烈酒在她的五脏六腑间撞击。
“谢谢。”她说。
沈放抿着嘴，敲打空速表，指针坏掉了。
赵一玫开始感到耳鸣，强忍住难受，吃力地张开嘴：“我们必须下降。”
沈放点点头，利索地脱掉自己的飞行服，动作粗暴地披在赵一玫的身上。
“你疯了！”
赵一玫低声怒道。
沈放罔若未闻，说：“准备降落伞。”
“不，你先。”
赵一玫扳动操作杆，引擎冒出黑烟，飞机沉甸甸地往下坠，又是一记重撞。
螺旋桨失速，他们在万里高空失去了平衡，几乎就要坠机。
赵一玫深呼吸一口气，凝视沈放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你都要活下去。”
沈放一怔，缓声开口：“你当我是什么人？”
“必要的时候，就算是舍弃我，你也必须活下去。”
沈放冷冷地说：“做梦！”
他恨不得一把掐住她的脖子，他早就想这么做了。从第一次在他家别墅门口见到她，到最后一次在梦中见到她，每一次。
赵一玫早就习惯了他的暴怒，目不斜视地开口：“你还记不记得起飞前你说要答应我一件事的。”
沈放讥讽地笑起来：“你现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想用这个来要挟我？”
“沈放，你答应过我的。”赵一玫也转过头，与他四目相对。她一字一顿，认真地说，“你这一生，从来没有反悔过。”
沈放似笑非笑，反问：“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反悔过？”
赵一玫怔住，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
飞机陷入一片混沌之中，不断地坠落。三千英尺，两千英尺，争分夺秒地奔向死亡。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
她曾一度觉得沈放的心是铁做的。坚硬无比，永远不会动摇，永远无法战胜。
他就像是一处绝对领域，任命运带给他狂风、骤雨、暴雪、呼啸，他都不会受到一丝一毫的影响。
“我反悔过。”半晌，他忽地开口，用极低、极轻的声音说，“赵一玫，我反悔过。”
可是再坚不可摧的铁，也会被燃烧的火焰烙下滚热的印迹。
一千英尺。
沈放突然解开安全带，他倾身，一手按住她手中的操纵杆，一手扶着她的后脑勺，吻上她的唇。
他的吻来得这样突然、暴烈，天地在一瞬间噤声。
七百三十英尺。
她闭上眼睛，他睁开眼睛，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在颤动。是在做梦吗？否则你怎么肯出现在我眼前？
六百八十英尺。
一道光射入眼睛，是城市的灯火。星星点点，他们终于冲破了诡异的云层。
五百五十英尺。
他忽地温柔下来，用牙齿一点一点，细细地、轻轻地咬过她的唇。像是在她耳边低喃，诉说着这些年的分别和思念。
三百英尺。
沈放终于松开赵一玫，放在她脑后的手垂下，愣怔地凝视她。赵一玫心潮起伏，氧气重新灌入嘴鼻，仿佛死而后生。
两百六十英尺。
赵一玫咬牙，将操纵杆和油门踩到极限，引擎再一次怒吼，天地和飞机一起翻转，飞机再度上升。
两个人被打破了呼吸的节奏，说也没有说话。飞机渐渐与地面平行，俯瞰窗外，非洲大陆像是沉睡的大海，不时有灯塔飘零。
赵一玫在心中计算着方向，放慢飞行速度，隐约看到身下是平原，她绕着飞完了一个圈。
她脸上的红潮还未退去，也不敢侧头看身边的男人，手上的动作坚决，飞机再一次向下俯冲，引擎终于完全失灵了。
机轮落地的那一瞬间，她听到他声音喑哑地说：“一玫。”
飞机颠簸着停稳，两旁的树林里一阵骚动，鸟飞兽散。赵一玫和沈放弯着腰，狼狈地从飞机里钻出来。
一道强光扫来，附近听到动静的巡逻兵站在不远处高声喊话。
沈放挡在赵一玫身前，镇定地举起双手，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赵一玫亦步亦趋地跟在他的身后，学着他的样子，也举起双手。她抬起头，星光跌入眼里。听到对方喊话的语言，她心中的一块巨石终于落了地。
索马里，他们到了。
2
沈放还在负责处理那批药物的事，要签订合同，清点药物。赵一玫原本应该留下来帮他的，索马里有本国语言，其次才是阿拉伯语，用英语交流起来总是磕磕绊绊的。
可这天夜里，赵一玫心绪不宁，脑海里一片混乱。她想起飞机失事时的那个深吻，不知该如何面对沈放。
赵一玫找到一家清吧，点了一杯当地的鸡尾酒。舞台中央有歌手弹着吉他低唱，浓浓的阿拉伯语曲调忧伤。赵一玫不记得在哪里听过，和着节拍轻轻哼唱，心中无限伤感。
她摇晃着杯中酒，自嘲地笑笑，要是换了曾经的自己，一定会不顾一切地抓住沈放的衣领，拼命地摇晃他，还会不害臊地非要他给个说法，对自己负责。
她变得都快认不出自己了。
赵一玫穿着V领白色衬衫和破洞短裤，衬衫在衣摆处随意打了个结，有喝得微醺的男人提着酒瓶上前，找她搭讪。
赵一玫神色冷漠地摇头拒绝，对方面子上挂不住，讪讪地挡在她身前：“美女，一杯，就一杯。”
赵一玫二十岁出头那几年爱去酒吧，甚至深夜一个人在赌场写过论文，遇到过的闹事之人多如过江之鲤。此时她心烦意乱，轻蔑地看了对方一眼，冷冷地道：“滚开！”
对方看到她一个异国女子独自在酒吧伤情，认定了她只是色厉内荏，便更加嚣张，语气下流地说：“你就像这杯酒一样美丽。”
然后男人伸出手，姿势暧昧地去摸赵一玫的腰。
赵一玫的眼睛眨也不眨，笑了笑，接过对方手中的酒杯，然后从他的头顶倒下去，最后“啪”的一声将玻璃杯摔碎在地，依然面无表情：“滚！”
酒吧里有片刻的沉默，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过来，却多是在看热闹。有低呼的女人，也有鼓掌起哄的男人。
男人终于动怒，一拳头挥过去。赵一玫抬起手，堪堪接了下来。
她手上一用劲，深深掐住男人的手腕，一脚抬起踹向他，然后再好整以暇地笑笑，蹲在对方的面前，连扇了他几个响亮的巴掌，再对他说：“你难道不知道，美丽的东西都是危险的吗？”
沈放推开酒吧的门，正好撞上往外走的赵一玫，两个人站在昏暗的灯光下面面相觑。
方才的一片狼藉已经被服务员收拾好，客人们又恢复了原样，或低声细语，或暧昧调笑。
沈放挡在她的面前，丝毫没有要让开的意思。赵一玫仰起头，一心一意地凝视他。
他抬了抬下巴，指着一旁的台球桌，开口说：“打一局？”
他的声音低沉，像是下着皑皑白雪的荒原，让人无端想要伸出手，摸一摸他突出的喉结，他的颈项，他的面庞。
赵一玫开局发球，她俯下腰，白球走直线，撞开彩球，红色的球摇摇晃晃滚入球洞。她抬起头，冲沈放挑衅地笑了笑。
沈放站在台球桌的另一侧，整个人一半在明处一半在暗处。头顶悬挂的灯泡摇了摇，隐隐约约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似乎是在笑。
轮到他的时候，他轻车熟路，一次性进了四个球，最后把白球留在一个刁钻的位置，让赵一玫进退不能。
他穿着黑色背心，弯腰的时候锁骨明显，赵一玫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胸前微微的沟壑。
赵一玫无可奈何，失手将白球打入球洞。
她不服气，说：“再来。”
沈放还是让赵一玫开球，但他似乎从来不懂得怜香惜玉和手下留情，一口气将球统统打入洞中。
赵一玫目瞪口呆地望向他，这回她看清楚了，他勾着嘴角，确实是在笑。
她深呼吸一口气：“再来。”
连输三局以后，赵一玫咬牙切齿，将长发悉数束起，在脑后扎成一个丸子，说：“再来。”
“赵一玫。”他突然叫她。
她抬起头，蓦地想起飞机着陆的一瞬间，在巨大的轰鸣声中，他也是这样平淡地叫她，继而又想起那不顾一切的深吻。
“嘘。”赵一玫将食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说，“你听。”
酒吧的歌手已不知换了多少首歌，一曲前奏响起来，是Aphrodite&#39;s Child的Rain and Tears——
Give me an answer of love
I need an answer of love
Rain and tears in the sun
But in your heart, you feel the rainbow, the waves
Rain and tears both for shown
For in my heart, there&#39;ll never be a sun
Rain and tears all the same
时光流转，仿佛回到2005年，赵一玫在家中看电影——《最好的时光》。
张震和舒淇在昏暗的台球室里打球，没有人说话，只听见台球撞击的声音——啪，啪，啪。
离开的时候，张震站在黑夜里，台球室的门缝只投出零星的光。他看着舒淇的眼睛，对她说，我给你写信。电影插曲响起，就是这首Rain and Tears。
突然，身后的楼梯传来脚步声。赵一玫回过头，看到沈放面无表情地走下楼，然后走到饮水机边，“咕噜咕噜”接了一杯水。
赵一玫眼睛一亮，问他：“沈放，你会不会打桌球？”
少年冷笑一声，转身就走。
而电影中，张震坐着轮船，在千千万万的人海中寻找舒淇。最后她站在一家灯光昏暗的台球室门前，蓦然回头，就看到了他的脸。
时间仿佛停止了。
十几岁的赵一玫乐呵呵地自顾自地说：“下次一起打桌球，你输了就做我男朋友吧。”
他蹙起眉，声音里充满了怒火：“赵一玫，你真的很烦。”
她抬起头，笑嘻嘻地看着他：“要是我输了，就做你的女朋友。”
导演说，生命中有许多吉光片羽，无从名之，难以归类，也不能构成什么重要意义，但它们就是在的我心中萦绕不去。
此时再想起，那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
“赵一玫，”一曲歌闭，沈放忽地开口，他手中拿着台球杆，声音喑哑，他说，“我很想念你。”
Give me an answer of love,I need an answer of love.
给我一个爱的回应，我需要一个爱的回应。
她曾在母亲的病床前发誓，此生绝不再爱他，然后远走他乡，忘记过去，忘记他，忘记自己。
眼泪和雨，都是一样的。
赵一玫还来不及说话，酒吧的门忽地被撞开，一群当地人拿着工具冲了进来，火药味十足。
为首的男子往全场扫了一眼，目光定在赵一玫身上，意味不明地狞笑着走来。
他轻佻地吹了一声口哨，把玩着手中的匕首，说：“美人儿，我让你尝尝什么叫真正的危险。”
说话间，他手中的刀光一闪，就向着赵一玫的脸蛋划去。赵一玫来不及躲闪，电光石火间，一只大手伸过来，在半空中将男人的手腕生生掰成一个扭曲的角度。
沈放十指合拢，冷淡地说：“不准打女人。”
然后他回过头，皱着眉头看她，无可奈何地说：“赵一玫，你真的很烦。”
3
两天后，两人回了苏丹。
雷宽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总算平安归来了。”
然后他看到沈放独身一人，就问：“Rose呢？”
沈放淡淡地回答：“回医院了。”
雷宽敬了个军礼，沈放停下脚步，回过头来问他：“发生什么事了吗？”
“报告沈队，”雷宽的眉目间藏不住担忧的神色，“今天上午接到任务，有一批中国旅行团在山崖间被绑匪挟持，我们已经联系了本地警方，明天将去现场进行谈判，希望救下人质。”
沈放神色一紧，点点头：“旅行团一共有多少人？”
“包括导游在内，十六人。”雷宽补充道，“准备工作陆副队已经做好了，现在我们需要一个翻译。”
沈放目不转睛地看着雷宽，难得地犹豫起来：“就没有别的人了吗？”
“她精通六国语言。”雷宽说，“这里人种混杂，还没摸清对方到底是什么背景。”
沈放还在踟蹰：“不要把普通人卷进来，再想想别的办法，她本人或许不会同意。”
“让李岚去问问？”
雷宽不知沈放为何会眉头深锁，咬牙说：“沈队，人命关天。”
人命关天，那她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四千英尺的高空，她差一点就为之丧生。
“不行，有什么事我担着。”沈放松开拳头，摇头说，“不要把无辜的人卷进来。”
同一时间，赵一玫在医院接到李岚的电话。
“我去。”她坚定地说。
沈放看着眼前的赵一玫，觉得脑袋有点疼。
“赵一玫——”
赵一玫立正稍息，冲他敬了一个不标准的军礼，接过他的话：“你真的很烦。”
“你来这里究竟是干什么的？”沈放说，“找起死来倒是一回生二回熟啊。”
“那你呢？”赵一玫放下手臂，面色平静地看着他，“你怕死吗？”
沈放不甚在意，嗤笑了一声：“当然怕，世界上谁不怕死啊？”
“既然你这么怕死，那为什么还站在这里？”赵一玫咄咄逼人。
沈放淡淡地说：“我站在这里，是因为有比死亡更重要的东西。”
一室安静，然后赵一玫就笑了。
“沈放，我也怕死。”她说，“可是我站在这里，也是因为有比死亡更重要的东西。”
她想起第一天见面时，李岚问她：“你父母呢？”
她面色平静，淡淡地回答：“我的父母都已离世。”
“抱歉。”
“没有关系。”赵一玫说，“不过我想如果他们都在的话，是绝对不会同意我来这里的。”
人间不过魑魅魍魉，她早已活在规则以外。谁不贪生怕死？但有些事，总要有人来做。
“你要听吗？”赵一玫忽地正色，认真地问他，“我为什么来非洲。”
赵一玫与许安安在旅行中相识，那时赵一玫刚刚失去母亲，擅自与所有人切断联系，四处漂泊，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在哪里。
她去往乌斯怀亚，那里曾被誉为世界的尽头，那是她第二次去往乌斯怀亚。第一次为了记得，而第二次是为了忘记。
结果她在乌斯怀亚病倒，被许安安救了。许安安是中国籍，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来非洲做生意，主要从事药材贸易。她从小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爱极了这里的一切。
然而也是这里摧毁了她的一切。她的父母在一次暴动中被误伤身亡，店铺被砸得稀烂，什么也没有留下。许安安在学校念书，侥幸逃过一劫。
许安安第一次回到中国，带着父母的旧照片，却连骨灰也找不到。华夏大地，周围全是她的同胞。小时候，父母就教她中文：“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可从今往后，她再也没有故乡了。
赵一玫问许安安恨不恨，她说恨。每天晚上闭上眼睛就是噩梦，然后任她歇斯底里，哭得肝肠寸断，她最爱的人也再回不来。
然后她就坐在床上，迎接第二天阳光的来临。
可是最后，许安安加入了国际红十字会，又回到了这片土地。
“再后来，她感染了HIV，潜伏期比想象中要短，很快就病发了。我收到她的邮件的时候，她已经时日无多。她向我道歉，说她需要一个人来接替她的工作。她才二十六岁，一个女孩最好的年纪，还没来得及谈一次恋爱。”
“她救了我一命，我拿命相报，公平得很。”赵一玫说，“我从来都不是什么伟大的人，可有一些事，如果是我力所能及的，那么我愿意试一试。”
最后，赵一玫垂下眼睑，说：“只是我真的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沈放的喉头微动。
“那你可曾想过，会在哪里见到我？”
“鬼门关，奈何桥。”赵一玫平静地回答，“我曾经以为，要一直等到死的那天才能再见到你。”
“有那么难吗？”他侧过头看她。
“有。”赵一玫自嘲地说，“对我来说，在这个世界上，最难的一件事，就是再见你一面。”
沈放走到医务室，看到李岚在收拾急救箱。她明天要随医院的救护车一起去进行营救工作。
李岚回过头，看到沈放靠在门口，有些诧异：“沈队，怎么了？”
“没事，我过来看看，”沈放说，“明天我带队。”
“不是陆副队吗？”
“我负责狙击工作，”沈放揉揉眉心，“辛苦你们了。”
李岚笑笑：“怎么突然说这样的话，沈队，你有些不对劲啊。”
然后她低下头，有些惆怅地问：“你真的要退伍了？”
沈放微笑道：“回国以后想吃什么，我请客。”
李岚见他不愿再多谈这个话题，也隐约听说他出生于声名显赫的大家族。家里人还等着他回去继承家业，并且他亲生母亲的精神状况不太好，大概已经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程。
否则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放弃誓言和战友离开他们呢？
年少轻狂的叛逆期，总归不能一直长久下去，走在刀尖，命悬一线。
“听说你不愿意让Rose参与这次任务？”
沈放点点头：“我来找你，也是为了这件事，你明天能多留心她一点吗？”
李岚有些不明所以。
沈放望向窗外，夕阳的余晖落在他的身上。他摊开手心，上面是厚厚的一层老茧，生命线、事业线、爱情线交错，早已看不清最初的纹路。
沈放收拢手，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自嘲的笑容：“十六岁的时候，她曾被人绑架，歹徒将她在黑暗中关了三天三夜，最后拿到天价赎金，却差点将她撕票。”
李岚一脸震惊，最后好不容易抓住最重要的一条线索：“你……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我曾经跟你提过，我有一个妹妹，四海漂泊，下落不明。”
沈放露出淡淡的、哀伤的笑容，说：“就是她。”
他曾经指着她的鼻子大骂：做梦吧，我死也不会认你这个妹妹的。
她满眼嘲讽，冷笑道：沈放，谁愿意做你的妹妹？
然而到了最后，千言万语，情深和缘浅，故事的相遇和结束，都从这两个字开始。
与此同时，军营的另一侧，陆桥脑袋一拍，突然说：“我想起来了。”
“想起什么？”雷宽有些不明所以。
“你还记得不记得，好些年前，当我们还在西藏当兵的时候，有个小姑娘来看沈队？”
雷宽点点头：“记得啊，后来遇到泥石流，两个人差点埋在山底那次？ 怎么突然提起这件事？”
陆桥说：“当时阴差阳错，我见过那女孩一次。”陆桥细细凝神，又坚定地说，“现在想起来，那不就是Rose吗？”
“Rose？”雷宽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你没开玩笑吧？”
“嗯。”陆桥说，“她现在没化妆，比那时候黑了不少，发型也变了。过了这么久，差点没认出来。”
“那你是怎么确定她就是Rose的？”
“眼神。”陆桥淡淡地回答，“这么多年，我再没见到第二个人有那样灼热明亮的眼神。”
雷宽张张嘴，欲言又止：“都这么多年了。”
两个人面面相觑，在心中秘而不宣地决定将这个秘密埋藏。
“还有一件事，”雷宽说，“沈队真的要退伍了？”
陆桥点头：“他妈妈病重，没有人照顾，他想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他妈妈那个病，唉……”雷宽摇摇头，揉了揉太阳穴，问，“那之后呢？”
陆桥摇头：“不知道了，没问过。”
雷宽有些唏嘘：“第一次见到沈队，他浑身都是戾气，还有花不光的力气。一眨眼这么多年，大家就要各奔东西了。”
陆桥拍了拍他的头：“你小子闲得慌是不是？负重跑十圈。”
雷宽不情不愿地站直身体，转过头，边号叫边跑。
沈放离开医务室，就看到靠在墙外的赵一玫。他脚步一顿，不知道自己和李岚的对话她听进去了多少。
赵一玫看到沈放，倒是很无所谓地冲他摆摆手：“哟，我的哥哥。”
他走到她的身侧，平静地开口道：“我们下个月结束撤军，回国。”
“哦，”赵一玫点点头，似乎早就在意料之中，“一路平安。”
沈放神色淡漠：“你下次回了国回家里来看看吧。”
“对不起。”她突然说。
沈放猛地回过头，凝视她，然后淡淡地开口，问：“赵一玫，我可曾对你说过一句‘对不起’？”
赵一玫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轻声回答：“没有。”
十八岁的时候，她用高度数的爱尔兰烈酒费尽心思将他灌醉，然后在朦胧的月色里，她俯身亲吻他的唇，摸着他的眉骨，浑身微微颤抖，再脱下自己的白色吊带裙，仿佛仙女脱去了羽衣。
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来，湿湿的，咸咸的，像是海水的味道。
从那以后，每一次看见大海，她总是不可抑制地想起他。
想起他情动时微微蹙起的眉头，想起他醒来看到身侧的自己时暴怒的神情。
想起他讥讽的嘲笑，想起他决绝的话语。
据说回忆最会骗人了，它总是只记得那些回不去的好时光，让往事变得如烟花般璀璨，令人沉迷。
放不下执念，立地成了业障，在念念不忘里，就把一辈子给蹉跎了。
可她和沈放不一样。
十几年的光阴，他和她之间，连回忆都没办法替他们找出一点好时光来缅怀。
可为什么她还是入了魔？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那就欠着吧。”沈放说。
擦肩而过的瞬间，沈放突然想起重逢赵一玫的那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
她在梦中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迎着夕阳的余晖，他心中一痛，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只能声音沙哑地问：“是你？”
她在最后的一丝天光中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说：“是我。”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失去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原谅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第四章 惊鸿照影
“一玫一玫，也许真的会应了这个名字，长成一朵玫瑰，有刺，但是美丽。”
1
赵一玫十四岁这年，获得了全国青少年拉丁舞冠军。
有时尚少女杂志做了一期她的封面，她的长发绾成髻，露出光洁修长的脖颈，趴在把杆前，突然回过头看镜头，似笑非笑，一副得意扬扬的样子。
赵清彤亲自下厨忙活了一下午，做了一桌子的好菜。
最后上桌的是两件礼物，赵一玫的母亲赵清彤送给她一副玫瑰金耳环，在灯光下流光溢彩。她的继父沈钊对赵一玫出手向来大方，送给她一架天文望远镜，能看到几万光年外的天体。
“谢谢妈妈，谢谢沈叔！我好开心！你们对我真好！”
赵一玫捂住嘴，一副欣喜若狂的样子，笑得两眼弯弯。
坐在她对面的沈放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放下筷子，皱起眉头：“赵一玫，你作不作？”
赵一玫的笑容瞬间垮掉，冷冷地看着自己名义上的哥哥，扯了扯嘴角：“有些人真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就你那点演技，”沈放也冷笑，“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场面，还是算了吧，这儿还坐着一个活人呢。”
沈钊咳嗽了一声，赵一玫本来还想刺沈放几句的，但赵清彤也瞪了她一眼，她只好翻翻白眼作罢。
接下来的一顿饭总算是恢复了正常，冷冷清清，只有沈钊和赵清彤在甜甜蜜蜜地小声说话。
沈放没再拿起过筷子，以行动表示赵一玫已经倒掉他所有的胃口。
他和赵一玫都坐在靠落地窗的一边，他戴上耳机，凝视着窗外。赵一玫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庭院外亮着几盏路灯，有飞蛾扑火，可即使再亮的光芒，在黑夜里也显得格外孤独。
天边挂着一轮圆月，又大又圆，没有乌云的遮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
坐在她对面的男生侧脸英俊，头发剃得极短，鼻梁高挺，下巴至锁骨连成一条漂亮的弧线，嘴唇紧闭，猜不透他此时在想些什么。
赵一玫从来没有见沈放笑过。
风中带着若有似无的香气，和甜点的香气掺杂在一起，让人沉迷。
赵一玫“咦”了一声，问：“妈，你换香水了？”
赵清彤摇头：“没有。”
“沈叔你闻到了吗？”
沈钊也摇头。
赵一玫皱眉，最后转头看向沈放，却又不太愿意开口。
倒是沈放先收回目光，忽地开口：“我要搬出去住。”
沈钊似乎没听到，继续低头切着自己盘中的牛排。赵清彤更是从来不插手沈放的事，伸手去拿红酒杯。倒是赵一玫吃了一惊，抬头看向沈放。
沈放挑眉笑道：“爸，别这么没劲儿，您当初答应过我的。”
沈钊无可奈何，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刀叉正视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还以为你忘了。”
“当初赵姨来我家时我们就说好了的，我随时可以走。”沈放看也不看赵一玫，“爸，君子一诺。”
“也太突然了。”沈钊说。
“嗯。”沈放不愿再多说什么，站起身，“那我上去收拾行李。房子已经找好了，以后周末有空会回来。”
第二天清晨，赵一玫难得没开闹钟却起了个大早。她坐在床上迷迷糊糊好一阵，才突然想起沈放今天要走。
赵一玫赶忙从床上跳起来，鞋子都顾不上穿，赤着脚就往楼下跑。等她气喘吁吁地跑出大门，正好看到黑色轿车停在院子外面，沈放放好最后一件行李正准备上车。
“沈放！”她大声喊他。
沈放松开车门把手，转过头来看她。
赵一玫心烦气躁，看着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就火冒三丈，脑海里有无数念头飞闪而过，却一个也抓不住，只好冷着一张脸，恶毒地说：“你终于走了，这里的一切就都属于我了。”
“祝你饿死街头。”
她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看起来像一头恼怒的狮子。
沈放眯起眼睛，冷冷地打量着面前的女孩。
她说得没错，她的母亲夺走了他的父亲、逼得他的母亲发疯，而她们母女俩堂而皇之地搬入这座天价别墅，也成功地将他恶心到一刻都待不下去。
明明恨不得将对方千刀万剐，沈放却只是无所谓地笑笑，低下头钻进车里。车子开得不快，却仍渐渐消失在了赵一玫的视线里，她这才回过神往屋子里走。
这一回头，赵一玫整个人却怔住——
三年前，她和赵清彤初搬来沈家别墅，沈钊喜欢赵一玫，把她当亲生女儿一般疼爱，让人把院子打扫出来，撒了一地的玫瑰花种。赵一玫十分开心，也亲自去种了一株。沈钊挑的是白玫瑰，赵一玫种下的是整个院子里唯一一株红玫瑰。
刚刚种下的那段时间，赵一玫满心期待，天天跑去看有没有发芽，后来上了初中，她也就慢慢把这件事给忘了。
没想到会突然在这时开花了。
白色玫瑰映着绿叶，在阳光下肆意开放，闪闪的，像是在发光，真不愧是花中桂冠，美得如此张扬。
原来昨天夜里闻到的，是玫瑰的花香，赵一玫后知后觉地想。
沈放和赵一玫的房间都在二楼，一人在左，一人在右，所以两个人常常会在楼梯口狭路相逢。
等司机开车送走沈放后，赵一玫鬼使神差地走到沈放的房间门口，却发现被上了锁。
“什么破毛病，”赵一玫意思意思地踹了两脚房门，“还锁上了。”
沈放的卧室旁边是书房，赵一玫走进去，从窗口探出脑袋看了看，两个阳台之间隔得并不远。赵一玫本来就赤着脚，灵巧地踩上栏杆，深呼吸一口气，抓住旁边房间的阳台爬了过去。
沈放的房里空空荡荡，这是赵一玫三年来第一次见到他房间的模样。他几乎带走了自己所有的私人物品。
不对，赵一玫想，像他那样的男生，或许除了日常的衣物外，就没有别的物件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黑色的硬皮笔记本，赵一玫打开来，只见前面几页都被撕掉了，剩下的页数都是空白的。赵一玫坐在他的床上，只觉得困意袭来，便沉沉地睡去。
赵一玫在梦里梦见到了沈放。
那是十四岁的沈放，穿着白衣黑裤，刘海遮住了额头，不说话的时候乍一看真是风度翩翩。
可他偏偏傲慢地挡在赵一玫面前，眼睛里满是奚落，问：“你怎么还没滚出去？”
小小的赵一玫站在他的面前，笑嘻嘻地问他：“沈放哥哥是吧？你看到我是不是很难受？”
沈放盯着她。
“难受就对了，”赵一玫恶毒地笑起来，“既然你这么恨我，我又怎么能让你如愿呢？”
赵一玫醒来时已是黄昏，夕阳照进窗户。
她想起来了，赵一玫抬起手臂遮住射入眼里的光，喃喃自语：“今天是中秋啊。”
中国人都讲究佳节团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而他却在这一天离开了属于自己的家。
沈钊昨晚就问过他为什么会这样突然，他没有回答。
只有赵一玫知道，因为玫瑰花开了，所以他才走了。
“哼，”赵一玫走到门边，最后看了一眼沈放的房间，“神经病。”
2
赵一玫再次见到沈放，北京的秋天已经过了一半，满城枫叶。
学校发了新校服，是死气沉沉的深蓝色。赵一玫嫌它丑，除了周一的升旗仪式外，其他时候打死都不肯穿。
果不其然，她被抓了个现行。上完体育课，赵一玫在学校里慢悠悠地走着，教导主任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厉声呵斥：“那位同学，你过来一下。”
“怎么不穿校服？”
别的同学一般都会撒谎说“忘记穿了”“在教室里”“尺码不合适”之类的，唯独赵一玫，鼻子眼睛里都是嫌弃：“太丑了。”
教导主任被气个半死：“别的学生都能穿，就你不能？”
“不能。”赵一玫点点头。
“反了你了，还是不是学生了？”教导主任尖着嗓子，“天天强调要穿校服要穿校服，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
新官上任三把火，教导主任直接把赵大小姐拉到学校大门口罚站。为了让赵一玫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她还搬来一张凳子，让赵一玫站上去。
赵一玫因为行事张扬，一直都是初中部的话题人物。再这么一站，每个学生放学回家出校门时都要看她一眼。偏偏赵一玫站得理直气壮，脚踩在凳子上，却一屁股坐在课桌椅的靠背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人来人往。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高中部的沈放。
因为月考，老师拖了堂，沈放一行人离开学校的时候正好是傍晚，天边的火烧云红了一片。沈放开始没看到赵一玫，是他身边的宋祁临突然“咦”了一声：“那女的谁呢？”
旁边有人接话：“初中部的，这个女生我特别服。长得美，是真的美，成绩也一等一的好，跳舞还拿了全国冠军，开学的时候五班的高子找她搭讪，死得特别特别惨。”
宋二这个人，典型的纨绔子弟，家中排行老二，人称宋二公子。这种事宋二最喜闻乐见了，兴致勃勃地追问：“怎么个惨法？”
“送的首饰啊奢侈品啊，看都不看全丢垃圾桶里。后来有一次上体育课，高子带着人去堵她，约她一起喝奶茶。她白眼一翻，问高子，你谁啊。你不知道，高子当时给愣的，全校的脸都给丢尽了。”
宋二哈哈大笑，问：“这年头还有人不吃高子那一套啊？”
“你不知道，高子追她那股劲儿，都快赶上姚小同追连羽了。”
宋二马上面色一改，十分严肃地说：“那可真是，挺厉害的。”
“要不，二少你去试试？”旁边的人怂恿道。
宋二大言不惭：“好啊。”
沈放原本漫不经心地走着，顺着宋二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了穿着白色T恤的赵一玫。她把长发盘成了丸子头，露出光洁的额头，吊儿郎当地半蹲半坐着。
两个人隔着不远不近的一段路，目光在空中交会。
赵一玫一怔。
沈放走过去，站在她面前，轻嗤一声，说：“哟，我当这是谁呢，不是赵大小姐吗？”
赵一玫从靠椅上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沈放。
正好教导主任从教学楼走过来，想检查赵一玫到底有没有在好好反省，却看到她在和一个男生说话，立时火冒三丈。还没等她开口，赵一玫就先看到了她，犹如看到救星一般，眼前一亮。
“报告老师！”她说得很大声，周围的人都侧目过来。
“什么事？”教导主任强压住怒火。
“他戴项链！违反校规！”赵一玫指向沈放。
沈放身后的三五个男生一齐吃了一惊，这一出演得可真精彩啊。
教导主任转头看向沈放，看到他脖子上戴着一条细细的黑绳，皱着眉头：“说过多少次了，不许戴配饰。”
沈放目光一沉，没说话。
教导主任伸出手：“交出来吧。”
沈放冲教导主任微鞠一躬，淡淡地说：“老师，您要怎么处罚我都可以，但这条链子不能摘。”
教导主任眉头竖起：“哪有不能摘的道理！”
沈放不说话，还保持着鞠躬的姿势，赵一玫则在一旁冷笑。
教导主任看他如此坚持，突然想到什么，说：“学校也是开明的，如果是双亲的遗物，可以不摘。”
沈放还来不及开口，赵一玫就在一旁故意大声说：“哎呀，沈放，我记得你父亲健在啊，为人子女的，总不能这样诅咒自己爸妈吧。”
沈放猛地抬头，目光阴鸷地盯着赵一玫，似乎想将她千刀万剐。
他点点头，语气冰冷：“赵一玫，你以为我真的弄不死你？”
教导主任说：“这是学生该说的话吗！这位同学，把你的链子交出来，向人家女孩道歉！”
沈放一动不动，这下教导主任可急了，抓住他的衣领。他还是不动，只静静地开口，说：“老师，您就算是要开除我，这条链子我也不会摘，至于她……”
沈放语气诚恳地说：“她不配。”
赵一玫迎着夕阳抬起头，看着他英俊却残忍的脸，忽地笑了起来。
这件事最后闹大了，教导主任嚷嚷着要开除沈放，最后还惊动了校长，亲自给他打电话。挂断电话后，教导主任沉默了一会儿，摆摆手说：“既然是另有隐情，那就算了，下次主动告诉老师。但是你言行有愧，旁边站着去吧。”
沈放点点头，往赵一玫边上站着去。两个人一个在凳子上站着，一个靠着栏杆，谁也没再看谁。
又过了一阵子，人群都散了，赵一玫因为有沈放站在身边，虽然没人监督，却是再不肯坐下来了。
长久的沉默过后，赵一玫再次开口，语气里却少了轻佻和攻击，问：“你住哪儿呢？外面住着好玩吗？”
沈放冷冷地说：“滚！”
赵一玫收回看向远方的目光，落在了很近的地上。她和沈放一高一矮，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
赵一玫淡淡地笑，像是在自嘲：“知道了。”
3
赵清彤和赵一玫的生父董齐是在赵一玫三岁时离异的，赵一玫跟了母亲。赵清彤出身名门，年轻时做过电影明星，后来借着董齐的关系下海经商，做的是金银珠宝类的生意，可谓生财有道。
1999年的中秋，赵一玫的家里堆满了月饼，赵清彤嫌吃了长胖，全给赵一玫吃。赵一玫只吃莲蓉蛋黄，随手掰开一个，不是蛋黄的，她嫌弃地撇撇嘴，擦了擦手，继续写作业。
赵清彤从跑步机上下来，累得大汗淋漓。她走到饮水机前倒了一杯水，突然对赵一玫说：“我要结婚了。”
赵一玫很是不满：“要搬家吗？我国庆假期的作业还没写完呢。”
“又不要你来搬。”赵清彤说。
“不搬。”赵一玫说，“家里还有这么多螃蟹没吃完。”
“他家有个庭院，一直荒废着没用，听说你喜欢玫瑰，说都拿来给你种玫瑰。既然你不搬，那就算了。”赵清彤故意装出一副颇为惋惜的样子。
“搬搬搬！”赵一玫马上放下手中的笔，正襟危坐，“妈，你的终身大事不要听我这个小辈的意见，走自己的路，过自己的人生。”
赵清彤“啧啧”称奇，自己怎么会养了这么个没出息的女儿。
“见了面要叫沈叔叔。他还有个儿子，比你大三岁，以后就是你哥哥了。不过……”
“哦，”赵一玫不太在意地问，“长得帅吗？”
赵清彤被噎住：“我也没见过。”
“那好吧。”
到了晚上，赵清彤刚睡下，就有人来敲她的门。打开门一看，小小的赵一玫抱着枕头，头发睡得乱七八糟。她说：“妈，我今晚跟你睡吧。”
赵清彤把门打开，赵一玫飞快地溜进去。关了灯，赵一玫破天荒地从背后抱着赵清彤，小小的脸颊贴着她的后脖颈。
“妈妈。”
“嗯？”
“你以后是不是就不跟我睡了？”
“嗯。”
“哦，”赵一玫表示了解地点点头，“那你多给我点零花钱，治愈我受伤的心。”
周末的时候，赵清彤带着赵一玫去了沈家。这天的天气实在是太好了，赵清彤开车驶入沈家大门。沈钊和赵一玫的父亲董齐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的男人，董齐讲究排场和面子，这也是为什么赵一玫从小就是一副“本公主天下第一”的架势的原因。
于是赵一玫大摇大摆地进了沈家别墅，然后她就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滑铁卢。
穿着白衣黑裤的少年站在楼梯二楼的位置，目光如鹰般冷冷地打量着赵一玫和随后进来的赵清彤。
赵一玫打了一个寒战，心想：这大概就是赵清彤口中说的那位“哥哥”吧。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这位哥哥走到自己和母亲面前，将她们的行李箱打开，把里面的东西统统丢入了门口的水池里。
女人的胸罩、蕾丝内裤、丝袜……女孩的课本、花裙子、芭蕾鞋……上一秒还光鲜美丽的事物，就这样仙女散花似的，泡涨在死水微澜中，像是一记响亮的、狠狠的耳光。
这是小公主赵一玫人生中第一次受到如此羞辱。
她和她的母亲被让当成毫无价值、毫无尊严、可以任意踩踏的蝼蚁。
下一秒，那少年冷冷的眼神就射了过来。
他对着赵清彤一字一顿地说：“你和我爸打着爱的旗号，做的却是抢夺和伤害他人之事，我真为你们的爱情感到悲哀。”
赵一玫大步跨上前，握紧她母亲不停颤抖的手，瞪着他：“不许你这样说我妈！”
少年沈放双手插在裤兜里，脸上扬起一抹嘲讽的笑容，看也没看赵一玫一眼，转身就走了。
他的眼神毫无温度，赵一玫气得整个人都在颤抖，恨不得将他撕碎。
赵一玫一把拉住母亲的手腕，气冲冲地说：“妈！我们走！”
可赵清彤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赵一玫抬头看她，赵清彤底子好，是个天生的美人，再加上保养得好，看起来就像二十多岁的漂亮姑娘。在赵一玫的记忆里，她从来都是高傲而美丽的，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母亲流露出妥协。赵清彤绷紧身体，好似就要被什么东西压倒似的。
这不是她的妈妈，赵一玫想，赵清彤是多么要强的一个人啊？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是高贵而美丽的。
可此时自己身边的女人，却艰难地弯下腰，拍了拍赵一玫的头：“一玫啊，妈妈不想走了，可以吗？”
母女连心，小小年纪的赵一玫是没办法明白上一代人之间的爱恨情仇的。
赵一玫站在原地，看着漂浮在水面上的自己心爱的裙子和母亲的私物，它们就这样，如雨打浮萍般被人弃如敝屣。在这一刹那，十一岁的赵一玫却仿佛突然看见了自己一生的命运。
于是她松开母亲的手，一步一步走向水池，蹲下身，将属于自己和母亲的物品一件一件捞起来。
而听到动静赶来的沈放的父亲沈钊，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穿着华丽而昂贵的公主裙的小女孩浑身湿透了，却还在不停地弯腰捡着衣物，那是她的尊严，和她母亲的脸面。
而别墅二楼的某个房间里，少年靠在窗台边，望着地板上阳光打下的痕迹，沉默良久。
等用人们围出来，将赵清彤和赵一玫的行李重新收拾整齐以后，赵一玫才用手拧了拧湿漉漉的裙子，站在了沈钊的面前。
仿佛什么都没有发过生一样，她脸上挂着小女孩特有的天真无邪的笑容，说：“沈叔叔好。”
赵清彤诧异，没想到赵一玫竟然真的忍下了这口气。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从未真正了解过这个女儿。
自己的这个女儿啊，赵清彤在心底想，骄奢傲慢，对待许多人和事都没有耐心和同情心，但有些时候，赵清彤又会觉得她异常温柔，小孩子的温柔。
赵一玫的房间在二楼楼梯的右手边，房间的装潢和她自己家中几乎一模一样。又高又大的公主床，躺在上面整个人软得可以陷进去。一整面墙的衣帽间，水晶吊灯，金碧辉煌。
沈放看到赵一玫，蹙眉道：“你怎么还没滚出去？”
赵一玫眯起眼睛笑着问：“沈放哥哥是吧？你看到我是不是很难受啊？”
沈放盯着她。
“难受就对了，”赵一玫一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既然你不让我好过，我又怎么能让你如愿呢？”
这是赵一玫和沈放的第一次交锋，狭路相逢，和后来岁月里的那些你死我活比起来，实在称得上一片和睦。
吃晚饭前，沈钊把家里的钥匙交给赵一玫，并且代自己的儿子为下午的行为向赵一玫道歉。因着他对沈放的母亲有愧，连带着对沈放也纵容了许多。
赵一玫接过钥匙，心里把沈放骂了千万遍，表面上却笑得又甜又乖，她对着沈钊鞠了一躬：“沈叔叔，我的性格不好，有时也不够懂礼貌，以后要是有做错事的地方，请您多多包容。”
其实在富贵之家长大的小孩最会看人眼色了，装起落落大方来最是得心应手。
“但是他，”赵一玫抬头，看着一旁事不关己站着的沈放说，“他对我母亲恶言相向，我定当加倍奉还。”
他冷笑。
赵一玫就读的小学和沈放在同一个方向，可沈放拒绝和赵一玫同坐一辆车，就买了一辆自行车骑着上下学。有一次，赵一玫透过车窗看到他停在路边，穿着黑色运动衫的少年，一脚放在踏板上，单脚撑地，仰起脖子喝水。
很短暂的一瞬，车子呼啸着驶过马路。
那一刻，赵一玫突然特别渴望长大。
她想要成为他，将爱憎喜恶明明白白写在脸上，飞驰在风和雨中。而不是如此时此刻的自己，坐在温室里，像是娇贵的花永远被束缚，失去自由。
第二天是周末，赵一玫跟往常一样要去学舞蹈。沈放起床的时候，赵一玫已经收拾好准备出门了。
沈放按照惯例去学校踢球，半睡半醒间，端起桌子上的牛奶一饮而尽。
赵一玫满脸恶意地笑道：“哎呀，听说你对燕麦过敏，忘记跟你说了，这杯是燕麦牛奶，新西兰进口的，对身体特别好。”
沈放脸色惨白，整个人却还是很镇定。他放下手中的牛奶杯，认真地看了一眼眼前的小女孩。
她和他原本的预想有着千差万别。
十来岁的小姑娘，大多懦弱而怯事，自尊心又出奇的强，被他羞辱一番，就应该整天哭哭啼啼，或者小心翼翼地对他讨好巴结。毕竟是寄人篱下，怎么能不看人眼色过活呢？
可赵一玫却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表现出不符合年龄的心安理得。
阳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她的鼻梁挺拔，眼睛深邃，额头饱满，看起来有些像混血儿，五官已隐约有了分明的轮廓。
就是在那一刻，沈放突然有一种感觉，她会在这里住很多很多年。
他也会这样看着她慢慢长大，成为一个高傲的女人。
他赶不走她，要走，也是她自己走。
“赵一玫，”他点点头，“我记住了。”
一玫一玫，也许真的会应了这个名字，长成一朵玫瑰，有刺，但是美丽。
4
赵清彤和沈钊的婚礼定在十二月下旬。
再婚也敢如此高调，那满目鲜艳的红从酒店外一直铺到饭桌上。赵一玫百思不得其解，她一直觉得自己的母亲赵清彤是个超凡脱俗的女人，怎么到了结婚这件事上，偏偏是怎么俗气怎么来？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钊和赵清彤你推我搡，跟赵一玫和沈放宣布了日子。
“妈、沈叔，”赵一玫一边夹菜一边说，“你们结婚我就不去了。”
赵清彤和沈钊都有些尴尬。
“想想就起鸡皮疙瘩，”赵一玫捏了捏自己的手臂，“你们结婚，我难不成还要去当金童玉女？还要给那些叔叔阿姨敬酒，他们跟你说恭喜，会跟我说什么？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她这边刚刚说完，沈放也开了口：“我不去。”
赵清彤和沈钊的事，赵一玫搬到沈家后，自己拼了个七七八八。家里的阿姨闲时会聊点八卦，她们觉得赵一玫小，就没太注意。沈放的亲生母亲姓莫，是一位画家，从日本留学归来。
赵清彤再婚的前一天晚上，去赵一玫的卧室时看到她正在看漫画书，趴在床上，小腿一晃一晃的。
“一玫，”赵清彤在她的床边坐下来，“我和你沈叔的事，一直没跟你说过。”
赵一玫翻了一页漫画，头也没抬：“那是你们俩的事，讲不讲在你。”
“我和沈钊，是同年同月同日生，就是你们所说的青梅竹马，十八岁成年那天谈的恋爱。过了一两年，那时候我心大，吵着闹着要去做明星。他去日本留学，我不想他去，两个人就天天吵架，后来就分了手。”赵清彤轻描淡写，多年前的那些争吵、诀别、拥抱和泪水，好像根本不曾存在过，“后来我们好多年没联系，他和沈放的母亲在日本画展上相识，然后结了婚。我跟你父亲结了婚，之后的事你就都知道了。我们俩性格不合，在你很小的时候分开了。”
“我两年前在香港和沈钊偶遇，然后才决定重新在一起的。办婚礼的日子，正好是我们分开的第二十年。”
赵一玫说：“挺好的，你跟我爸说了吗？”
赵清彤和董齐是撕破了脸离的婚，都是自负惯了的天之骄子，闹得鸡飞狗跳。特别是争赵一玫的抚养权的那阵子，两个人简直恨不得掐死对方。最后还是赵一玫在法庭上突然叫了一声“妈妈”，这件事，恐怕连赵一玫自己都不知道。
赵清彤说：“说了，他说你要是不开心，就去他那里。”
“不去。”赵一玫说。
“还有一件事，”赵清彤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了出来，“我和沈钊重逢的时候，他还没有和沈放的母亲离婚。”
“可妈妈没有做任何违背道德的事，你可以相信我吗？”
“妈，”赵一玫开口，“你别怕，我会保护你的。”
第二天天还没亮，全屋子的人就都开始忙碌起来。进进出出的，化妆师和摄影师各一组人。
等所有人都跟着赵清彤和沈钊出门以后，沈放也站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准备骑自行车出门。
赵一玫一个人在家里待着百无聊赖，一时好奇心起，也偷偷出了门，拦下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叔叔，跟着前面那辆自行车。”
司机师傅一乐：“小姑娘，你这是演警匪片呢？”
“不是，”赵一玫一脸严肃，“叔叔，那是我哥哥，我妈妈怀疑他早恋，特派我来调查一下。叔叔，你仔细点开，别被我哥发现了，他最近是叛逆期，整个人就跟吃了火药一样，要是被发现了，指不定会离家出走的。”
司机师傅连连点头：“没问题，包在叔叔我身上。”
沈放穿梭在大街小巷，最后在一家医院门口停下来。等沈放锁好车走进医院，赵一玫才让司机把车停下来，开门的时候司机师傅说：“小妹妹，你哥哥是不是生病了啊？”
医院门口有许多花店和水果店，沈放两手空空进的医院，应该不是探病，或许司机师傅说得没错，他生病了？
赵一玫站在马路对面，等得有些百无聊赖。好在沈放并没有在医院待很久，他在门口顿了一下，并没有骑车，而是推着车往另一个方向继续走。
赵一玫松了一口气，赶紧跟上去。
因为是周末，所以路上的行人很多，天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
沈放走得不疾不徐，赵一玫却隐约猜到了这一次他要去哪里。果然，没走多久，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大门便映入眼帘。酒店大门装修得金碧辉煌，门外停了两排车，每一辆车上都扎着一朵喜气洋洋的花。
赵一玫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正午时分，喜宴的高潮应该已经过去了吧。
沈放把自行车停稳，然后回过头，目光准确无误地落在赵一玫的身上。他冷冷地看着她，赵一玫知道自己被发现了，只得硬着头皮走过去。
“我跟踪你，是我不对。”她主动道歉。
见她直接承认，沈放倒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这也是她母亲的婚礼，沈放在心底对自己说，她才十一岁。
赵一玫问：“你妈妈呢？”
沈放在心底刚刚有的一丝温存顷刻间荡然无存，他厌恶地看了赵一玫一眼：“你没资格提我的母亲。”
赵一玫心底的那一丝惆怅也跟着散去了九霄云外，她说：“你那么爱你妈妈，你怎么又不跟她呢？”
沈放勃然大怒。
赵一玫开心地笑起来，耸耸肩膀，既像天使又像魔鬼。
她这么一笑，沈放反而冷静下来，他说：“很难受是吧？”
“看着自己的妈妈嫁给别人，心里很难受吧？”沈放说，“以后他们会有孩子，和每一个幸福的家庭一样。我靠着自己也能生存下去，可你呢？”
他下了定义：“你什么都没有。”
抓蛇要打七寸，他们都太清楚彼此的死穴在哪里，一句话就可以致对方于死地。
如若他们换一个情景相识，或许会成为知己也不一定。
赵一玫龇牙咧嘴地盯着沈放，正想着要如何反驳他，突然觉得脖子上一片冷冰。她猛地抬起头看向天空，心中的愤恨瞬间烟消云散。
“啊，”小小的赵一玫伸出手，“下雪了啊。”
沈放跟着她一起抬起头，有白色的雪花落在他的脸庞上，冰冰凉凉的。
1999年，北京的初雪，来得比往年晚了一点点。
不过没关系，它终于还是来了。

第五章 生死之间
“忘了他，要她怎么忘了他。”
1
宋二对那天下午的事记忆犹新，觉得赵一玫实在有趣，暗暗将她记在心中。
宋二是学生会主席，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找到初中的年级主任：“老师，我们升旗手还差一个女生，您有推荐的人吗？”
“有什么要求吗？”
宋二脑海里出现赵一玫的形象，倒背如流：“个头高点的，不要太白，要有点朝气。气质佳，仪态大方的，会舞蹈之类的最好，还要成绩优异。”
“哦哦哦，”年级主任果然中计，“听你这么一说，还真有一个，特别合适。同学，你过来一下，帮我去一班把赵一玫叫来一趟。”
能和美女搭讪，一旁的男生喜滋滋地一转眼就跑了出去。没过多久，赵一玫就来了，她对宋二没印象，而是径直走到年级主任面前，问：“老师，您找我？”
“这是高中部的宋祁临，周一的升旗仪式缺个旗手，我推荐你去。来，主席，这是我们年级的赵一玫，是最拿得出手的姑娘了。”
赵一玫笑笑：“谢谢老师。”
她笑起来客客气气的，和前几天在学校门口张扬不羁地坐在凳子上的女孩大相径庭。有点意思，宋二想。
“嗯，学妹，你要是愿意的话，今天下午放学后就来操场训练吧。”宋二也是客客气气，“宋祁临，叫我宋二就好，有事就来高三（七）班找我。”
听到“高三（七）班”，赵一玫终于有了点反应。她抬起头盯着宋祁临，嘴里慢吞吞地回答：“哦。”
放了学，赵一玫收拾好桌子，周围的同学三五成群结伴回家。她向来不喜欢拉小群体，只和坐得近的几个同学礼貌地打声招呼。今天没什么作业，她便背着书包去了运动场。
因为要开运动会，运动场上全是穿着各色运动服的学生，很是热闹。赵一玫只记得“宋二”和“高三（七）班”这两个关键词，正犯愁呢，就看到了沈放。
他刚刚训练完，坐在台阶上喝水，仰起头，汗水顺着太阳穴一路流到锁骨，喉结突兀。周围一群斯文的男生，他的英俊最为打眼。
赵一玫走到沈放面前，直直地挡住他的视线。沈放垂眼看着两人相互重叠的影子，略微不悦地挑眉。
赵一玫叫他：“沈放。”
沈放捏着手中的塑料水瓶，淡淡地问：“有事？”
“你们班是不是有个姓宋的学生会主席？”
沈放扬起下巴指了指宋二所在的方向。
“谢谢。”赵一玫说。
赵一玫找到宋祁临的时候，他正在做俯卧撑。一群人在旁边围观，拍手叫好：“说好的，迟到一分钟十个，别偷懒啊二少。”
宋祁临正好一抬头就看到了赵一玫，她一双漂亮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宋二立马从地上弹起来，拍拍手上的灰尘，笑得一脸灿烂：“学妹好。”
众人见不得宋二变脸神速，纷纷做出呕吐样。
宋二办起正事来还是十分靠谱的，他先是给护旗队其他同学介绍了赵一玫，其实谁又没听说过“赵一玫”三个字呢。
前些日子新来的成员都是跟着老队员在练习，唯独赵一玫是宋主席亲自教学，恨不得手把手地来，谁都看出了猫腻。可只有赵一玫不以为意，没反应过来这就是所谓的开小灶。
“嗯，就是这样，你的脚再放低一点，保持阵型。”
“抛红旗的时候再有力一点，快一点。”
赵一玫学过舞蹈，仪态上实在是挑不出毛病，肢体的模仿能力也强，记忆力又好，短短一个傍晚的时间下来，连宋祁临都觉得再无可教了。
又得重新找幌子了，宋祁临在心底泪流满面地想。
旗手训练结束后，远处的天空中火烧云灿烂。运动场上的学生陆陆续续离去，只剩下零星的几个人留下来搬器材和捡垃圾。
沈放换下运动装，穿着黑色的外套和运动裤，把衣领立起来，拉链拉到下巴处。他单手拎着书包，随意地搭在肩膀上，手插在衣兜里，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不耐烦地说：“宋二，走了。”
宋祁临和赵一玫同时抬头向他看去，宋二这才意识到已经这么晚了，于是他转过头问赵一玫：“你住哪里？”
“东边。”
宋二“咦”了一声，转身看向自己身后的沈放。沈放垂着眼睑，似乎根本没有在听宋二和赵一玫的对话。宋二于是说：“沈放，你家不也在那边吗？有点晚了，顺路送一下吧。”
哪里知道宋二的话音刚落，就有两个声音同时响起——
“不行。”
“不要。”
赵一玫白了沈放一眼，顿了顿，客气地对宋二说：“家里有人来接我，就不必麻烦学长了，谢谢。”
沈放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容，看也没看赵一玫，踢了踢宋二的腿：“你走不走？”
宋二明明还想和赵一玫多待一会儿的，奈何沈放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一点眼见力都没有。赶着要投胎呢，宋二在心中腹诽自己的发小，决定等会儿找他好好算算账。
“那我们先走啦，你注意安全，明天见。”宋二跟在沈放身后，依依不舍地对赵一玫说。
赵一玫嘴里客气地说着“再见”，目光却恶狠狠地盯着沈放的背影。呵，他话都不愿和她多说一句，正好，她也连看都不想看他一眼。
赵一玫对宋二说了谎。因为不知道要训练多长时间，她早就通知司机先行离去了。
傍晚六点刚过，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北京城的交通完全瘫痪了。赵一玫坐不惯出租车，遇上堵车更是会吐出来。于是她在学校门口的小摊铺前破了一张百元大钞，准备搭地铁回家。
走在半路上，赵一玫的眼皮就开始狂跳，心中有股不知所以的烦躁。赵一玫蹙眉，停下脚步，抬起眼向四周望去。她所在的位置正好是转角处，十字路口的对面是繁华的商业区，行人匆匆如流水，亮着红色尾灯的车堵成了一条龙。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身后和右面的大片施工区，围栏上用油漆写着“危险”的警示标语，周围破破烂烂的，遍地是砖头和泥土。
天色已晚，拆迁的工人也已经下班，蓝色的塑料围栏边上有一道没有上锁的铁网门。赵一玫拉紧书包带，决定快步离开这里。
没想到就在下一秒，她的头部传来一阵钝痛，瞬间便失去了知觉。
赵一玫的大脑比她的身体先醒过来，她感觉自己浑身冰凉，寒意从脚底缓缓升起。她的手和脚都被捆得严实，粗暴的手法让她很痛。她的眼睛被蒙得死死的，嘴里塞着的东西让她反胃，想要干呕。
恐惧一点一点爬上她的背脊，她怀疑自己只是在做一场噩梦，可头部的剧痛又在明明白白地提醒着她，这一切都是真的。
她不敢出声，拼命在心底深呼吸，告诉自己要冷静。
她的生父和沈钊身边一直都有保镖，所以赵一玫很清楚，自己被绑架了。
在赵一玫年纪尚小的时候，身边曾发生过一起全城轰动的绑架事件。
当时赵清彤和她的生父董齐还没离婚，董齐正好认识受害者一家。被绑架的是个小男孩，和赵一玫念同一所小学。有一年寒假，两家人还带着孩子一起去海岛玩耍。
那件事发生的时候，家长们个个如临大敌，赵一玫几乎被限制了所有自由。
也正是这个原因，赵清彤和赵一玫的生父董齐离婚以后，就带着她搬离了别墅区，找了一处外表普通的住宅区，颇有大隐隐于市的意思。
赵一玫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在赵一玫细微地控制住呼吸之时，她听到一个男人沙哑的声音：“醒了。”
然后是椅子和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有人走到她的面前，是个女人的声音，带着挑衅：“醒了怎么也没点反应？”
赵一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不敢轻易出声。
“喂，”女人不满地踢了赵一玫一脚，“死了吗？”
“吓傻了？哼，哭一声来听听。”
赵一玫强忍住痛，还是不吭声。这时，绑匪中的另一人说话了：“安静点才好，少点麻烦，你别再作妖了。”
“我作妖？”女人冷哼一声，“这些天不是多亏我跟踪调查到今天她落单，你们能得手吗？”
最初那个沙哑的男声打断了他们：“都别吵了，办正事！”
“小丫头你听好了，乖乖地配合我们，不该说的话别说。我知道，你们这些少爷小姐的命可金贵着呢。”
赵一玫忍住心中的恐惧，沉默地点点头，既不反抗，也不哭泣求饶，强迫自己把所有的情绪都冻结住。
沙哑的男声再次开口：“丫头，说话，你是谁？”
赵一玫意识到他们是要录音，这表示她的生命暂时是安全的。她牙齿打着颤，轻声说：“是我，妈妈，我是一玫。”
2
这个周末沈放是回家拿衣服的。
天气一夜之间转凉，似乎玫瑰花昨天还在开放，转眼便已经到了深秋。他在二楼的房间收拾好行李，没有开灯，准备离开的时候正好遇上沈钊和赵清彤回家。
他站在楼梯口，听到沈钊说：“没事的，相信我。”
赵清彤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我要杀了他们！我发誓！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清彤，没事的，没事的，钱已经准备好了。”
赵清彤的声音又惶恐起来，听起来像是在疯言疯语：“怎么办？报警吗？他们要是拿到钱还是不把她放了可怎么办？他们会不会伤害她？怎么办，怎么办？我的女儿……不不不，不要报警，报警的话她就危险了……”
沈放猛地一怔。
沈钊沉默，赵清彤开始恐惧地大哭起来。她向来举止端庄，优雅大方，沈放还是第一次见到她情绪崩溃，可他的心底却没有丝毫快意。
过了好一会儿，沈钊才说：“好，我们不报警。”
然后电话铃声就突兀地响起，楼上楼下一起，像是死神的预告。
“我来。”赵清彤一咬牙抓起电话，声音忽地镇定下来：“你好，我是赵清彤。”
不知道对方说了什么，就听赵清彤说：“钱已经准备好了，不要伤害我的女儿，我们没有报警。”
“等一下，让她跟我说说话。”
一分钟后，楼下传来赵清彤崩溃的抽泣声，她几乎哭得昏厥，不断地说：“一玫，一玫，是我，是我，乖……”
“我要杀了你们，你们信不信，你们要是敢动我女儿半分……”
沈钊接过话筒，强忍住愤怒，说：“好，知道了。”
挂断电话后，屋子里回荡着赵清彤绝望的哭声。沈放的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抓住二楼的栏杆，艰难地开口：“爸。”
“沈放？”沈钊和赵清彤都大惊失色，“你怎么会在这里？”
“回来拿点东西。”
“你一直在这里？”
“发生什么事了？”他问。
沈钊清了清嗓子：“没什么，今天我和你赵姨有点事，你不用担心，东西拿好了吗？我让司机送你回去，你……注意安全。”
“爸，”沈放打断了沈钊，“发生了什么事？”
沈钊察觉到沈放的神色不对劲，终于妥协，颤抖着嗓音说：“一玫……被绑架了。”
虽然心中已经猜到，可沈放还是感觉寒意从脚下升起，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他脑海中飞快地闪过一个画面——宋二站在操场边上，笑嘻嘻地勾着他的脖子，说：“沈放，你家不也在那边吗？有点晚了，顺路送一下吧。”
然后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说：“不行。”
沈放感觉有人用手将自己的心死死地捏住，他压抑着情绪问：“对方……怎么说？”
“谈判好了，一玫现在很安全，后天交易。钱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你好好读书，没事的，一定要注意安全。”
沈放死死地握紧拳头，手背上的青筋暴起。这时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站的位置，正是赵一玫的房间门外。而此时此刻，她却下落不明。
如果他昨天放下那莫名其妙的自尊心，将她送回家，她便可以开开心心地回到家中，享用一顿可口的晚饭，然后倒在自己软绵绵的大床上。
如果不是因为他……
沈放的手松了又握紧，复又松开。
沈放沉默地走下楼，经过捂着脸大哭的赵清彤身边时，他不自觉地顿了顿身，却只字不语，继续向外走去。
“爸，”打开家门的时候，沈放站在灯光下，他没有回头，只是淡淡地说，“报警吧。”
他朝着夜色里走去，一步一顿。
新鲜的空气猛地灌入胸膛，沈放弯下腰，剧烈地咳嗽起来。愧疚的巨石压在他的心上，让他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感知。
沈放停下脚步，伫立在黄昏的路灯下。良久后，他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喂，是我。”
电话那头的宋祁临懒洋洋地问：“怎么了？”
“问你借个东西。”沈放说。
“借那个干吗？”
沈放不欲多言，只冷冷地问：“借不借？”
“借借借，上辈子欠你的。”宋二嘀咕道。
3
这天是个狂风大作的阴天，黑云压城城欲摧，并不是个好兆头。
绑匪事先约定让赵一玫的家长在城外的一座天桥上，九点三十分会开过一辆车，他们将装满钱的箱子抛下去就好。
“最后问你们一次，报警了吗？”
赵清彤顿了顿，然后斩钉截铁地说：“没有。”
“你们把我的女儿还给我。”
“呵，放心，等着吧。”
绑匪收到两千万赎金，确认无误的这段时间里，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赵一玫还在他们手中，身怀巨款的绑匪火急火燎，见钱眼开，理智瞬间被抛到九霄云外。
果然，赵一玫的心一沉，几人就如何处置她产生了分歧。
“放了吧，”有人说，“这丫头挺乖巧的，不哭又不闹，惹不出什么事的。”
“不行，这丫头片子太邪乎了。”
赵一玫靠在冰冷的墙边，麻木地听着一群陌生人在讨论着自己的生死。
她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可笑的是，她甚至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
几人的头目显然是最初那个声音沙哑的男人，长久地争执过后，他终于开口：“放了吧。”
赵一玫开始感觉耳鸣，头痛欲裂。终于，女人粗暴地将她一把抓起，推着她站起来，又用刀架在赵一玫的脖子上：“给我老实点，我的手可没有他们那么稳。”
赵一玫还穿着三天前单薄的秋装，冷得瑟瑟发抖。绑匪在下午一点提前抵达约定地点，将赵一玫放下，打算成功地脱身以后再通知家长接人的地点。
她是生是死，就在这段时间了。
赵一玫故意走得踉踉跄跄，三番五次摔倒，绑匪说：“把她的眼罩解开吧。”
“闭嘴！”女人说。
“你都把刀放在她的脖子上了，她还能做什么？”
绑匪解开套在赵一玫眼睛上的眼罩，重见天日的一刹那，她的大脑开始眩晕。她努力控制住自己的身体，所有的神经都绷紧了，头皮传来一阵阵让人麻木的战栗。
不知走了多久，他们来到一处荒凉的空地，女人拿望远镜环顾四周，确定没人以后，终于收起手中的刀。她粗暴地推了赵一玫一把，指着远处一座废弃的工厂：“过去。”
赵一玫走了一步，两步，三步……刚刚在心中松了一口气，以为就此自由了，于是开始狂奔。
五米，十米，距离他们越远，她就越安全。就在这时，她身后的女人突然尖叫起来：“有警察！把她抓回来！”
“抓住她！”
同一时刻，藏在暗处的狙击手一声枪响，子弹冲破风雨，正中绑匪握枪的右手，他手中的枪应声落地。
突然，赵一玫听到一声绝望的尖叫，那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赵清彤的声音。
“一玫！快跑！！”
恐惧爬上背脊，赵一玫害怕得浑身战栗，动弹不得。女人当机立断，拿出刀冲上去，试图再次抓住赵一玫，将她当成人质，以求全身而退。
“跑啊！！一玫！！”
赵一玫的身体终于灵动起来，血液重新流转，她开始狂奔。
那栋废弃的工厂矗立在不远的地方，像是在冷冰冰地看着她。
赵一玫听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几乎感觉到有一把无形的刀已经比在了自己的脖颈上。紧绷了整整三天的神经在这一刻几乎断开，她浑身颤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一边跑一边尖叫。
在这一刻，赵一玫清楚地听见摩托车的轰鸣声。电光石火间，一道黑色身影出现在雨中。男人的手向她伸来，她的大脑已经无法思考，身体自发行动，紧紧抱住对方的手臂。
沈放一咬牙，用力将赵一玫甩上摩托车。
绑匪冲上来，拿刀狠狠地刺过来。沈放抬手一挡，鲜红的血就流了出来。
伤口狰狞地张开，厉风刮过，血和雨水混在一起。
摩托车笔直地朝着远方驶去，赵一玫脑海中那根紧绷到极限的弦猛地松开，而不是断开。她觉得五感在一点一点地回到自己的身体上。
她听到了绑匪痛苦的号叫，混在摩托车的轰鸣声中，那是她的听觉。
她看到了不远处的赵清彤瘫倒在沈钊怀中，想要向自己冲来，却被人拉住，那是她的视觉。
她闻到了血和硝烟的味道，那是她的嗅觉。
眼泪一刻不停地落入她微张的嘴里，那是她的味觉。
冰凉的雨水大滴大滴地砸在她的脸上，又冷又痛，那是她的触觉。
“扑通——”她的心再一次狂跳起来。
赵一玫终于忍不住，死死地抱住身前的沈放，将头深深地埋在他的肩膀上，彻彻底底地痛哭出声。
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身体，滚烫且充满力量。他的背脊微微弯曲，骨骼硌在她的胸前，像是蓄势待发的猎豹。
那是她的，所有知觉。
忘了他？
要她怎么忘了他？
4
赵清彤和沈钊最后还是决定报警，警察顺着钱里的定位系统追踪到了绑匪的行踪。
赵一玫因此险而又险地获救了。
她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最豪华的VIP病房，电脑、电视、浴缸一应俱全，每天都有心理医生定时陪在她身边。
赵清彤推了所有事务，一天三餐都亲自下厨，一顿比一顿补，导致赵一玫看到鸡肉和燕窝就反胃。
在学校附近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从校长到科任老师统统来探病，据说保安也加强了三班。
病房的鲜花和水果从里面铺到外面的走廊上，常年不见的那些叔叔阿姨纷纷冒了出来，嘘寒问暖，应酬得赵一玫没病都要被折腾出病来了。
她明明对此烦得要死，却根本没提要出院的事，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赵一玫正安静地望着窗外，突然听到“砰”的一声，病房的门被推开，宋祁临站在门口，手舞足蹈地说：“当当当当——你的救命恩人来看你啦！”
赵一玫猛地回头，却看到他独自一人，身后空空荡荡的。
赵一玫面色一僵，失望的神色一闪而过。她收回目光，面无表情地问道：“你算哪门子的救命恩人？”
“那可是我的摩托车啊。”宋二捶胸顿足，眼泪汪汪地说，“本来偷偷藏在地下的，这下让老头子知道了，被拆得连渣渣都不剩了。”
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赵一玫床头的巧克力球，拆开包装后递给她。赵一玫没兴趣地撇撇嘴，宋二耸耸肩，将巧克力球抛进嘴里。
赵一玫一脸嫌弃地蹙眉问：“就你一个人？”
宋二嘴里还包着巧克力球，口齿不清地说：“不然还有谁？”
赵一玫不说话，宋祁临的眼睛眯成一条线，笑开来，摇摇头道：“他说什么都不肯来。”
也因为这件事，宋二可算是知道了赵一玫和沈放的关系，他百思不得其解：“你们俩也太装了，之前就跟完全不认识一样，幼稚不幼稚。”
“他装还是我装？把话说清楚。”
“他装，他装。”宋二连连说道，“我只知道沈叔再婚的事，至于你这个妹妹，他还真是半点都没说过。”
“呵。”赵一玫冷笑。
宋祁临离开后，赵一玫第二天就办理了出院手续，带着大小姐做派的一车行李，大摇大摆地回家了。
沈放穿着深蓝色的套头衫，刚一打开门，就和嚣张归来的大小姐迎面撞上。
沈放蹙眉，没说话，准备离开。赵一玫哪里肯放过他，挡在他的面前，他往左，她就往左，他往右，她就往右。
沈放终于不耐烦了，掀起眼皮问：“你做什么？”
赵一玫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她只是看到他出现，就下意识地不让他离开。片刻的沉默对峙后，赵一玫忽地笑了。
“你就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赵一玫问他，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声音中的期待。
沈放面对她的反问，愣了愣，然后才仔细看清眼前的她。她原本身材高挑玲珑，皮肤很好，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清晨晶莹的朝露。可这短短十来天，她就瘦了一大圈，原本就不算白皙的脸庞更显憔悴。
无论再张扬跋扈，她也只是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而已，遭遇到那样可怕的事情，她也只是在强装不在乎而已。
那个在操场分别的黄昏，他的那句“不行”一直在自己心中徘徊，他为什么不送她回家？为什么不亲眼看到她坐上司机的车？
万一，万一真的有万一呢？
是他的错。
沈放松开手，声音沙哑地说：“对不起。”
赵一玫歪头，不解地看着他。
“那天我应该送你回家的。”
赵一玫这才反应过来，她觉得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火从心中冒出来，她说：“又不是你的错，沈放，你就是因为这个莫须有的‘对不起’才来救我的吗？”
他说：“陷你于危险中之，是我的错。”
赵一玫笑起来，眉眼上挑，年轻的脸庞上带着一丝妩媚，说：“哦？沈放哥哥，你不想我去死了？”
沈放双眼阴沉地盯着她。
半晌，赵一玫说：“那好，我有话说。”
“沈放，”她一字一顿地说，“咱们俩走着瞧。”
赵一玫原本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绑架事件发生以后，虽然沈钊和赵清彤压下了新闻媒体，可事情还是在学校传得沸沸扬扬的。
走到哪里都有人向她行注目礼，包含着“有钱人家的小孩真可怜”，以及“有钱人家的小孩真幸福”等复杂的情绪。
赵一玫已经我行我素成了习惯，对此全然不在乎。
放学的时候，一帮男生堵在教室门口，你推我让，最后派了体育委员为代表，大大咧咧地往赵一玫面前一站，说：“要不然，以后我们大家轮流送你回家吧。”
赵一玫笑了笑，脱口而出：“不用了，我哥哥会送我回去的。”
话音刚落，赵一玫自己的脸先红了起来，被自己随口扯谎的功力怔住。走出校门，赵一玫一眼就看到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她打开车门，看到后排空空如也。
是啊，赵一玫自嘲地耸耸肩，哪里会有什么哥哥来送她呢？
上了车，司机跟赵一玫说：“你妈妈说今晚不回去吃饭，她在‘花间酒’等你。”
“哦，”赵一玫点点头，“有说是什么事吗？”
司机摇摇头。
赵一玫在心底算了算，把一家人的生日都数了数，确定自己没漏掉什么重要的日子。她心中怀揣着小小的疑惑，抱着座位上的卡通抱枕，不知不觉间打了个小盹。
在花间酒，赵清彤有常年独占的包间。赵一玫径直走进去，推开木门，暖橘色的灯光铺满整个房间。包间靠窗的桌子前，赵清彤和一个男人对立而坐。
赵清彤正在用指甲刀搓指甲，听到动静，懒洋洋地抬头看了赵一玫一眼，说：“坐。”
包间里开了暖气，男人脱了大衣，只穿一件深色格子衬衫。他皮肤白皙，看不出年龄，长相偏俊美，但不是沈钊的那种儒雅，反而让人觉得深不可测。
男人抬起头，神色复杂地盯着赵一玫。
血缘真是个奇怪的东西，赵一玫沉默地在赵清彤的旁边坐下来，她和董齐已经多少年没见了？
赵一玫离开董齐的时候才几岁？那时候董齐也还年轻，心高志远的，可惜羽翼未满，家族放在他肩膀上的担子并不是真的重，所以空闲的时间也多。每隔一两个月，他都会向赵清彤申请一次探亲。
他带赵一玫去的都是一些上流阶层喜欢的地方，虽然梦幻华丽，可其实并不讨小女孩的欢心。
赵一玫至今还记得，她小时候最大的愿望也不过是在迪士尼的城堡里住在一晚，推开窗，和父母一起看漫天的灿烂烟火。
再过了几年，董齐似乎都快忘了自己还有个亲生女儿，赵清彤也不愿意让他们再见面。她摸不清董齐的性子，万一他哪天心血来潮又来和她争抚养权呢？
等赵一玫稍微长大点，她偶尔也会问赵清彤：“我爸爸呢？”
赵清彤从来不拿别的大人哄小孩的话来敷衍赵一玫，她会直接告诉她：“我们俩离婚了。”
“为什么？”
“因为分开比在一起要开心。”
这一句话，赵一玫记了一辈子。
或许是因为赵清彤在物质上给赵一玫提供的条件太好，她从小就活得特别威风凛人，整天忙着当一个小公主，即使成长路上没有“爸爸”，也不觉得有多难过。
也不知道赵一玫从小脑子是如何发育的，她对于自己没有爸爸这件事，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完整的理论。
比如同学A没有她那双漂亮的小红鞋，同学B没有她好看，同学C没有她聪明，同学D没有她受老师欢迎……每个人都有无法拥有的东西，所以她赵一玫所无法拥有的，也就是父亲这一栏。
这并不是太值得耿耿于怀的一件事。
赵一玫回过神，平视坐在自己对面的董齐。她觉得很奇怪，和亲生父亲久别重逢，自己此时此刻明明应该百味杂陈的，可她的心却平静得似明镜。
赵一玫接过侍者递过来的桂花茶，轻轻喝了一口，说：“我饿了，先吃饭。”
菜品一样样端上来，赵清彤心里有事，没什么胃口。倒是赵一玫和董齐这对半路出家的父女，口味如出一辙，吃得津津有味。
等吃完饭后的冰激凌球后，赵一玫终于放下餐具，用一个自以为很优雅的姿势擦了擦嘴，然后把餐巾放下，吞了一下口水，若无其事地说：“说吧，什么事。”
赵清彤被她一副小大人的姿态弄得哭笑不得。
但她发现董齐好像很吃这一套，大概这就是董齐心目中自己女儿应该有的样子，优雅，高贵，得体。
董齐满心满腹的柔情，心里忐忑不安地打了许久的腹稿，想抒发一下“几年没见你都出落得这么大了”，或者肉麻地来一句“我很想你”。可是真到了临阵上场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只愣怔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
下一秒，董齐的眼眶微红，脱口而出：“阿玫啊。”
阿玫，赵一玫有些恍惚地想，好像这些年来，只有这个男人会这样叫她。阿玫，听起来亲密，其实十分别扭。一如他们这些年。
赵一玫隐约猜到他是为什么而来，头也不抬：“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不要再提，我也不想回忆。”
她对每个试图安慰自己的人都这样回答，包括赵清彤请的那一帮心理医生。她不愿意透露被绑架后的任何细节，只是反反复复告诉他们，自己没事。
“爸爸对不起你。”
“不。”赵一玫礼貌地说，“如果不是你们有足够的钱赎回我，我可能已经命丧黄泉，该说‘对不起’和‘谢谢’的人是我。”
她的客气疏离将董齐挡在心门之外。董齐垂下眼睑，知道自己意想之中的女儿扑到自己怀里将委屈和害怕痛痛快快哭出来的画面永远也不会有了。
赵一玫将背挺得笔直，她何尝没有看到董齐的失望。可因为赵清彤就在自己身边，她如果表现出对董齐，抑或是父亲这个角色的思念，那她的母亲一定会很难过的。
良久的沉默过后，董齐再次开口，直截了当地说：“我最近在办移民手续，去美国。”
“哦。”
赵一玫想，原来是来见她最后一面的啊。
“阿玫，”董齐颤声说，“我想带你走。”
董齐的话音刚落，赵一玫猛地转头，看向赵清彤。
开什么玩笑？董齐想要带走她？赵一玫觉得根本用不着自己拒绝，赵清彤就应该先三下五除二地解决了他。
但赵清彤没有，她一动不动地坐在灯下，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董齐又继续说：“发生了这样的事，你知道不知道我和你妈妈有多害怕？知不知道我有多后悔……我真的……我不想失去你……我只有你这一个女儿……”
赵清彤还是不说话，这下连董齐也沉默了，包间里是一阵让人心慌的沉默。
过了半晌，赵一玫才愣愣地反应过来，他们都在等着她的回答。
“容我插嘴问一句啊，”赵一玫试探着问，“您结婚了吗？”
董齐先又是一愣，看了赵清彤一眼。他发现赵清彤真的把自己从赵一玫的人生中撇了个干干净净。
“没有。”他回答道。
“为什么不结婚？”赵一玫更好奇了，“您身边缺人吗？”
董齐摇摇头。
“您不用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吗？董家家大业大，难不成指望我来继承？”
赵一玫这番话的语气里满是不屑和嘲讽，让人想大骂她一顿，却又不知该从何训起。
董齐倒也好好回答她：“单身挺好的，要我和一个人过一辈子，我想想就头大。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谈过恋爱了，就更别提结婚了。至于家业，你如果有兴趣，我都给你，好不好？”
如果没有和沈钊重逢的话，赵一玫想，赵清彤也会这样吧。不凑合，不将就，因为失败过，更明白没有爱就别提一生一世。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赵一玫觉得董齐和赵清彤是同一类人，一类和这个世界的主流不那么匹配的人。
而她却要在十年后才能明白，许多感情都是这样，正是因为太相似了，才只能分开。
“美国就安全了吗？没看新闻报道吗，乱停个车位都有可能挨枪子。”
“阿玫，不要任性，我想把最好的都给你。”
“最好的？”赵一玫挑了挑眉，“什么才叫最好的？”
“国内高考的竞争压力太大了，我和你妈妈商量了，你跟着我去美国，正好从高中念起，参加美国的大学统考，到时候申请学校也比较容易。那边什么都自由，你以后想做什么就去做，不用再担心应试教育。”
赵一玫并没有仔细听他的话，她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我和你妈妈”五个字上。赵一玫想要扭过头去看赵清彤，可是她没有，她忍住了。
她觉得心里有根一直紧绷的弦，在那一刹那，终于“叮”的一声断了。
“不去。”赵一玫冷冷地说。
“你妈妈说你一直很想去美国，你不是很喜欢Vera Wang吗……”
“不去。”
赵清彤终于开了口，她声音冰冷地说：“一玫，好好说话。”
“不、去。”
赵一玫死死地盯着董齐身后那面墙，上面贴了好看的印花墙纸。应该是玫瑰，因为有藤蔓。真好看，赵一玫心想。
赵一玫不太记得那天之后董齐还说了些什么，无非是改天再说，给她点时间考虑一类的托辞。
赵清彤自己开车回家，赵一玫坐司机开的车，又把来时的街景看了一遍。北京这么大，赵一玫望着窗外愣怔地想，它有什么好的，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
赵一玫回到家的时候，赵清彤已经坐在了沙发上。赵清彤面色阴沉，她盯着赵一玫换好拖鞋，赵一玫一回头看到她怒气十足的表情，终于把憋了一肚子的火爆发出来。
赵一玫转过身去，直面赵清彤，怒气冲天：“你为什么？！”
“你赶我走？跟着他去美国？
“你就这么想摆脱我？
“你有了新家庭，新生活，就不想要我了对不对？你终于觉得我是个负担了？是个包袱了？”
吼到最后，赵一玫的眼泪“唰唰”地流下来。
当年在赵清彤和沈钊新婚的酒店门口，沈放说过的话，她其实一个字都不曾忘记。
赵清彤也火了：“你嚷嚷什么嚷嚷？还真以为全天下就你最大啊？你这是和大人说话的态度吗？像什么样子！”
“你们有什么权利决定我的人生！！”最后一个字，赵一玫几乎是尖叫出来的。
“你知道什么叫人生吗！”赵清彤一字一顿。
“我不知道！就你知道！你把人生过得连亲生女儿都不要了！”
吵架吵到最后，谁不是口无遮拦，气上心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等赵一玫发完火，冲回卧室，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才发现靠在厨房门边的人影。
沈放手中拿着一罐可乐，不知在这里站了多久。
该死的！赵一玫在心中咒骂，他为什么会在这里？
沈放抬头看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别过头去，继续喝可乐。他的喉结明显，一下又一下地滚动着。这大概是青春期男孩最迷人的一点，只可惜此时的赵一玫无心欣赏。她胡乱抹掉自己脸上的泪，恨不得冲上去踩他两脚。
装什么装，他明明听到了。赵一玫恶狠狠地想，能够摆脱她，他心里一定乐开了花。想笑就笑吧，摆出一副没听到也无所谓的样子给谁看呢。
赵一玫冲回房间，“砰”的一声关上门，震得惊天动地。她靠在门背后，身体缓缓滑下。
美国，那么远的地方。和中国隔着一整个太平洋。
他真的，什么都没有听到吗？

第六章 告别圆舞
“赵一玫绝望地闭上眼睛，她把一切都毁了。”
1
宋二最心爱的摩托车被曝光，最终沦为一堆废铜烂铁的消息，很快在他的朋友圈子里传开了。
高子知道了这件事，找到宋祁临：“宋二，你可以啊，为美人两肋插刀。”
宋二笑眯眯地拍了拍高子的肩膀：“是啊，我还可以为美人插兄弟两刀呢。”
高子吞了吞口水，宋二这个人，成天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真正的喜怒没人摸得透。他试探着问：“宋二，你来真的？”
宋二没有回答他，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然后把校服搭在肩膀上，用手肘捅了捅正在睡觉的沈放：“沈公子，走啦。”
沈放睡得迷迷糊糊，揉了揉头发，凤眼微眯，沙哑着声音开口：“找死？”
“呵，”宋二指了指窗外，“那不是赵小妹吗？”
沈放原本不想搭理他的，听到“赵小妹”三个字时，涣散的目光顿了顿，不经意地回过头去。然后他就看到赵一玫穿过走廊，往校长办公室走去。她穿着大红色的高领毛衣，实在太过惹眼，周围的男生不由自主地让出一条道来。
突然，赵一玫像是有预感一般，猛地回过头，朝高三的教室望去。只是隔着遥遥的走道和熙攘的人群，她并没有发现玻璃后的目光。
沈放不经意地收回视线，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伸手弹宋二的脑门，不耐烦地说：“一边去。”
等赵一玫到了校长办公室，看到坐在皮沙发上的董齐，当下便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董齐打亲情牌攻不下她，现在就改了方针，走强硬的理智派。
“来来来，坐，又不是训话，”校长和董齐有交情，笑着说，“一玫啊，你小时候办生日宴我还去参加过呢，只是那时候太小，你肯定都不记得了，一转眼就亭亭玉立了啊。”
“谢谢校长，我就不坐了。”赵一玫站在两个男人面前，认认真真地鞠了一躬。
“都说了不要这么拘谨了。”校长乐呵呵地说，“前两天从你们班主任办公室经过才听到他们在夸你，又聪明又懂事，前途无量啊。”
赵一玫却全然没有在听他说话，她心不在焉地想到刚才在走廊上，总觉得有谁在凝视自己。当时她猛地回头，明明知道不可能，却还是在心底奢求，那盏教室的玻璃窗后，坐着某个人。她甚至在想象着他的模样，英俊的，冷漠的，嘴巴抿成一条线。
董齐咳嗽了一声：“阿玫？”
赵一玫这才回过神，低声说：“嗯。”
董齐和校长对视一眼，校长叹了口气，说：“那我们也就不绕弯子了，今天你爸爸来找我，是想让我作为一个长辈和你说些心里话。好孩子，你愿意听我说吗？”
“我们知道你成绩优异，正是因为这样，我和你爸爸才都希望你能走得更远一点，遇见更多更厉害的同龄人，过上更自由的生活。”
赵一玫静静地听完，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说：“我知道了，你们说的事，我也认真考虑过。”
“我叫赵一玫，玫瑰的玫，喜欢的东西有拉丁舞、冰激凌、游泳和火锅，讨厌语文、西兰花和老鼠。”赵一玫顿了顿，又说，“可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会过上怎样的生活……这些对我来说都太遥远了，我需要慢慢了解。”
“因为这是属于我自己的人生，所以我希望按照自己的方式来，我知道你们也是为了我好，可揠苗助长必然要承其所痛。我想要慢慢来，不想因为走得太快太急而错过路上的风景。
“并且美国就真的很好吗？我一定要现在去吗？现在就一定是最好的时机吗？”
“据我所知，很多同龄的朋友，去到美国以后都变了。有一些变得更好了，也有一些变得……完全不同了。”赵一玫说，“我不敢说自己是一个意志力坚定的人，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实在是太重要了，我觉得在没有准备好以前，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说完这段话后，赵一玫突然觉得自己一夜之间变得懂事了。
她和世界之间，又何尝不是隔着一扇斑驳的玻璃窗？谁在苦苦挣扎，谁又置身其外，究竟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她一概不知。
她只知道，此时的自己，不愿意离开。
“你说得对，这是你自己的人生，所有的决定都应该由你来做。”董齐站起身，似乎满意，又似乎遗憾，他最后只轻声说，“我只希望你此生无怨无悔。”
赵一玫垂下眼睑：“我答应你。”
我答应你，会用自己的方式，去度过这一生。
接下来的许多天，赵一玫都没有见到沈放。
北京已经进入冬天，银杏和枫叶纷纷坠下，化蝶而去。清晨的雾气越发厚重，而夜色又来得太快，下午四五点，已经看不见黄昏。
有一天上体育课，赵一玫走在路上，看到沈放和宋二一群人，颠着球从小卖部走出来。他只穿了一件加厚的黑色连帽衫，外面套着校服，在凛冽的寒冬间，显得越发白和冷。
几乎是下意识的，赵一玫抬腿就向他跑去。她吃力地扒开人群，宋二看到了她，笑着挥挥手：“赵小妹。”
“有事吗？”
沈放正侧过头去和身边的男生说话，并没有等停下来和赵一玫说话的宋祁临。
我为什么要找他？赵一玫心中涌起一股愤恨难明的委屈，愣愣地看着他越走越远。
他们之间好像一直都是这样，看似无限接近，可中间隔着千万重的山雾，遥遥而望，只剩下匆匆一瞥。
赵一玫成绩优异，旷下的课很快就补上了。然而期末考试迫在眉睫，学校也开始强制上晚自习。下午放学后，她没什么胃口，在便利店买了两瓶酸奶就往回走。
学校里没剩太多人，赵一玫走到楼梯口，突然听到一声很大的动静。于是她从走道绕过去，就看到楼梯下面的阴影处，有个女生紧紧地贴在墙壁上，面前有几个年龄相仿的女孩围着她。
唯一出乎意料的，是这几个女生都规规矩矩地穿着校服，头发乖乖地扎成马尾，身上也没有什么多余的首饰和文身，看起来十分普通。
“看你不爽已经很久了。”中间一个女生伸出手，使劲扯着靠在墙上的女孩的头发，“一天到晚只知道装可怜、发嗲，恶心不恶心啊？”
女孩的头被磕在瓷砖上，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女孩发出一声难受的低吟，还没来得及说话，另外一个女生已经一巴掌朝着她的脸扇过去。
赵一玫手里拿着两瓶没喝过的酸奶，撕开瓶盖上的锡纸，站在楼梯上，面无表情地将瓶子举起往下倒，黏糊糊的酸奶落在那几个女孩的头发和衣服上。
“啊！！”
几个女孩同时叫起来，然后愤怒地抬起头。
赵一玫靠在楼梯栏杆旁边，不疾不徐地挽起袖子，淡淡地说：“哦，手滑。”
中间的女生松开了女孩的头发，凶狠地盯着赵一玫，一连串的脏话张嘴就来。
赵一玫充耳不闻，双手插在连帽衫肚子上的口袋里，慢悠悠地沿着楼梯走下来。
等赵一玫走到几个女生面前，发现为首的女孩长得很乖巧，整齐的刘海刚刚过眉毛，眼睛又圆又大，让人无法和刚刚的施暴者联系起来。
几个女生迅速将赵一玫围住，个头最高的那个稍微和她持平，故技重施，想要扯赵一玫的头发。
“啪！”
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赵一玫抬手就是一耳光落在为首的女生脸上。
被打的女生发出恼怒的尖叫，惊讶地瞪大眼睛看着赵一玫，似乎没想到自己也会有挨打的一天。
“看什么看？”赵一玫冷哼了一声，“四个欺负一个，书读了这么多年，真是白读了。”
起先那个被她们围攻的女生还蹲在墙边瑟瑟发抖，拼命地抹眼泪，却不敢哭出声来。
“你老几啊？轮得到你说话？”
顶着一头酸奶的女生彻底火了，不管不顾地向赵一玫踢过去，却没想到赵一玫比她更快。只见赵一玫把腿抬高，一脚就踹中了对方的肚子。
五个人很快厮打成一团，女孩发起疯来有时比男孩还要恐怖。不按规章套路，扯到头发就算赢，一副不把你扯成秃子不肯罢休的架势。
赵一玫胜在身材高挑，四肢灵活，况且她是个真正不怕摊上事儿的主。年轻气盛，遇到看不惯的人和事，就像狮子一样，往死里逼。
没过多久，吃过晚饭回教学楼的学生就越来越多了，一直缩在角落里的女孩开始大叫起来。值班老师迅速赶过来，把保安都叫了过来，才算是阻止了这场恶斗。
不是冤家不聚头，一千个没想到的是，这次的值班老师就是逮住赵一玫不穿校服的教导主任。
她看见赵一玫，似乎十分开心，笑眯眯地盯着赵一玫。
“又是你啊。”教导主任意味深长地说。
被欺负的女孩在学生处说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几个女生刚开始还咬死不肯承认，一个两个都哭起来，模样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请了班主任来说明情况，她却说这几个学生都是班里的优等生，成绩好又礼貌懂事，年年被评为省三好。
两边的人各执一词，唯独赵一玫不说话，站在队伍的最末，漫不经心地望着窗外。
“看什么呢？”教导主任冷不防一问。
赵一玫脱口而出：“晚霞。”
真是难得，冬季还会有这样柔和的景致。
等赵一玫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转过头向众人望去，只见教导主任皮笑肉不笑：“上次还没站够是吧？下去站着吧，一直站到晚自习放学。”
“老师，”被欺负的女生说，“是她帮了我。”
“是她先动的手！”另外几个女生叫嚷起来，“认都不认识，就泼我们一身酸奶！”
赵一玫冷冷地扫了她们一眼，抬脚就往办公室外面走。
“站住！你去哪里！”
赵一玫顿了顿：“蹲校门。”
大名鼎鼎的赵一玫同学，再一次引起全校轰动。
有好事的人跑到高三年级，站在宋二的教室门口喊：“宋二，宋二，快出来。”
坐窗边的人回了一声：“宋二不在，有事打他手机呗。”
“快快快，跟他说一声呀，他的赵小妹正在学校门口蹲着呢。”
“啊？那个小美人儿？”
“可不是。”
沈放正好和几个男生一起从楼梯口走过来，手里还拿着冰镇可乐，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虽然赵一玫被绑架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但宋二的嘴巴其实很严，没有人知道她和沈放的关系。
他旁边的男生好奇地问了一句：“出什么事了？要把宋二叫回来吗？”
“不用，好像是几个女生打架。”
“哟，谁这么大胆子，连赵小妹也敢动？”
沈放仰头喝可乐，似乎全然不在意这边的聊天。他刚踢完球，外套还拿在手里，跟同伴打了声招呼就往楼下走。
赵一玫站在学校的铁门边，这次老师换了课桌给她站，还是学校门口最中央的位置，人来人往的。赵一玫的脸皮早就练得比城墙还厚，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她站得高也看得远，不知为何，在沈放从教学楼走出来的一刹那，她就目光如炬地锁定了这个人。
赵一玫的心不知为何“咯噔”一声，然后就开始骤跳。
看着沈放走过来，赵一玫心虚，先凶巴巴地开口说道：“闭嘴！”
没想到沈放只耸耸肩，真的什么也没有说。他举起双手，一副投降的样子，一步步朝着赵一玫走去。
他走到赵一玫面前，让赵一玫感觉浑身上下不舒服，恨不得全副武装举起武器向他开炮。谁知沈放只是轻轻把手里的可乐瓶子抛给她，然后去保安室又拉了一张桌子，懒洋洋地踩上去，和她并肩站着。
“你……”赵一玫欲言又止。
沈放没理她，自顾自地站着。校门口人来人往，两个人这学期是第二次往门口一站，想不认识都难。教导主任处理完几个女生的事，气势汹汹地冲过来，看到沈放时，气得鼻子都要歪了。
“怎么又是你？”
沈放好心提醒：“老师，你的高跟鞋要断了。”
教导主任深呼吸三口气，决定先处理了赵一玫的事。
“事情的来龙去脉我们已经问清楚了，你帮助同学是好事，但方法太偏激，而且先动手肯定是不对的。打架斗殴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况且你们几个还是女同学，闹成这样，成何体统！”
“处分通告下周一出来，记大过。”
话音刚落，一旁的沈放开了口：“老师，按照您这话的意思，打架这事，还男女有别了？”
教导主任还来不及发飙，他已在继续说：“既然您都说帮助同学是好事了，那到头来还得挨处分？”
“同学，话不能这么说……”
“我没觉得她这事哪里做错了。”沈放淡淡地道，“她保护了一个被校园暴力的同学，没有人受伤送医院，阻止了事件的恶化。难道你们的做法就是正确的，这就是所谓的教育？”
沈放难得尊口大开，平日惜字如金的他居然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个字。赵一玫站在旁边，整个人如遭雷击。
教导主任每次遇到这两个人都要被气得半死：“这位同学，我还没问你呢，你站在这里是干什么的？这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干什么，沈放想，你问我是干什么的？
沈放面带嘲讽，向教导主任鞠了一躬，说：“您口中这位不成体统的女同学，是我的妹妹。”
天似乎就在这一瞬间暗了下来，刚刚还绚烂无比的夕阳，一瞬间消失于天际。教室里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对面飞舞的红旗也因为没有了风而安静下来。
赵一玫努力侧过头去看身边的沈放，可他的脸也一时间隐在了黑暗里。
这是我的妹妹。
赵一玫想，只是普普通通的五个字，可是为什么，她竟然有点想哭。
近几年的日子里，那些针锋相对、咒怨和争吵好像从来不曾存在，只有他漫不经心的一句：“做得不错。”
2
宋二的生日在十二月的末梢，生日宴会自然是要怎么铺张怎么高调就怎么来。他很早之前就跟赵一玫说过这件事，可惜赵一玫没放在心上。直到生日会的前一天，宋二又特意打电话来确认，她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
赵一玫赶紧让司机开车载她去商场，给宋二选礼物。
赵一玫给他买了一双限量版的乔丹篮球鞋，估摸着宋二的身高随便选的44码。赵一玫速战速决，走下二楼的时候，正好遇到一个八音盒展览。商场的天花板上挂满了水晶吊坠，有人在旁边弹三角钢琴，琴声舒缓优雅。展厅的最中央，一面水晶橱柜里，放着一个纯手工的黑色八音盒。
赵一玫走上前去，拧上旋钮，钢琴手停下，八音盒里放的是肖邦的《告别圆舞曲》。
偏偏是肖邦。赵一玫凝视着眼前漆黑的八音盒，闭上眼睛，睫毛颤抖，不知是想到了谁。
一曲静静结束，她拿出手机给宋二打了个电话：“你之前说你比沈放大？你都已经十二月末了。”
“赵小妹，你不知道啊，”宋二大吃一惊，“他是第二年的一月，得正儿八经地叫我哥。”
赵一玫轻声问：“一月的哪一天？”
“最后一天。”宋二说。
一月的最后一天，赵一玫的脑海里又闪过他的脸，冷冷的，没什么表情，像是天边的月亮，又像是远处的大海。
挂断电话以后，赵一玫找到商场经理，指着那个连价格标签也不敢贴的八音盒说：“我要这个。”
赵一玫到底还是没能参加成宋二的生日宴。当天上午她换好衣服准备出门的时候，就看到赵清彤坐在沙发上，是在等她。
“你要去哪里？”赵清彤问。
“给朋友过生日。”
赵清彤蹙眉：“你爸今天的飞机，你就不去机场送送？”
赵一玫一愣，董齐根本没告诉她这件事。
“他……需要我送吗？”
“他是你爸，你说呢？”赵清彤淡淡地说，“还有三个小时，你现在去机场还来得及。”
赵一玫只好让司机代替她将礼物送到宋二家中，然后坐赵清彤的车去机场。汽车在机场高速路上飞驰，赵一玫望着窗外，觉得恍惚，原来这样就是要别离了。
首都国际机场明亮的灯光下，不同肤色，不同语言，不同国度的人来来往往。有人正拖着行李试图赶上航班关舱门的最后一刻，有人因为别离而失声痛哭，有人还像陀螺一样忙个不停交谈业务，有人则面色红润地憧憬幻想着新的生活和旅程。
万万没想到的是，董齐马上就要离开，在看到赵一玫时竟然眼前一亮。他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又开始孜孜不倦地试图说服赵一玫：“阿玫，你今年放寒假的时候过来美国玩吧，签证的事你不用担心，我带你去夏威夷度假。”
见赵一玫不为所动，董齐仍不放弃：“要是觉得寒假时间短，暑假来也可以，加州的夏天不热，去海边最合适了。”
“董先生。”赵一玫不疾不徐地开了口。
她这一声“董先生”，叫得董齐的心都揪成了一团，七上八下的，他似乎这辈子都没这么难受过。
董齐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些年里，自己到底都错过了些什么。
随之而来的，是赵一玫客套礼貌的祝福——
“祝您一路顺风。”
董齐伸出手，在半空中悬了许久，最终落在赵一玫的头上，颤抖着，轻轻地摸了摸。
许多许多年前，那时候他和赵清彤的感情还没有走到穷途末路，她还是他最最疼爱的女儿，她曾骑在他的双肩上“咯咯”地笑个不停。
董齐转身进了海关区，赵清彤站在原地，似乎在想些什么。
赵一玫这才意识到，至此一别，在赵清彤和董齐余下的半生里，寥寥数十年，或许再也不会相见了。
大概这就是别人所说的，爱过吧？
爱过？还爱吗？
“妈，”赵一玫扯了扯赵清彤的衣袖，“我们回家吧。”
她想要扑到母亲的怀里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虽然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有人在这一天经受成人之礼，有人在这一天懂得别离之痛。
而在北京的另一处，宋二家外的花园里有群妖在乱舞，唯独寿星本人兴趣乏乏。宋祁临走到坐在沙发边打游戏的沈放边上，用脚踢了踢他。
“你妹送的生日礼物，”宋二无可奈何地把盒子扔给沈放，“44码，这是你的码数。”
沈放打开鞋盒，黑白相间的乔丹，整个系列他唯独缺了这一款。
“快拿走，你们两个真是气死我了，眼不见心不烦。”宋二摆摆手。
沈放把鞋子放在一边，继续低头玩游戏，没说收，也没说不收。
“跟你说正事呢。”
沈放的声音淡淡的：“嗯？”
宋二一把抢过沈放手中的游戏机，说：“乐队的事怎么样了？”
沈放耸耸肩，压了压胳膊，没打算再把游戏机给抢回来，然后回答：“小龙女转学之后，主唱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
“还是找个女生吧，高音部分男生唱不好。”
“嗯，”沈放垂下眼睑，淡淡地道，“估计就是最后一次演出了，要准备高考了。”
宋二摇头晃脑：“那有什么，考完还不是留在北京念大学。难道你想出去？”
“我走不开，”沈放说，“我得照顾我妈。”
宋二点头，不再言语。两个人的沉默显得异常突兀，宋二斟酌着开口：“要不我们就公开招人，让广播站站长插播几条广告？”
沈放看着自己身旁的鞋盒，说：“随你。”
宋二是个行动派，第二天就找到广播站的人宣传乐队招人。那时候网络方兴未艾，在音乐爱好者聚集的网站，他也都发了帖子。宋二和沈放两人在圈子里小有名气，瞬间被顶为热门帖。
沈放和宋二自幼在一家幼儿园长大，爱好和审美都惊人的相似。
两个人从初中开始听摇滚，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把叛逆中二青年那一套学了个遍，好在学习没有落下，不然早就被逐出家门了。
沈放有一家常去的唱片店，一来二去认识了几个同龄人。初三的暑假，赵一玫母女俩已经搬进了沈家，沈放不愿意在家待着，每天都在外面闲逛。有个黄昏，他站在人来人往的北京某十字路口突发奇想，组建一支乐队吧？
乐队的名字叫“Eagle”，没什么特别的深意。取名字的那天下午，沈放和宋祁临坐在教室窗边打德州扑克，一边算着牌，一边随便想名字。
沈放的书包里正好装了一张CD，封面是灰白色的天空，上面是一只展翅的雄鹰，沈放便开口说：“那就叫‘Eagle’吧。”
两个少爷都是从小被逼着学钢琴，宋二常常提起自己在大院的童年：“他们爬树打仗揭竿造反，小爷我一个人被关在琴房里，孤零零的，那种可怜啊，就跟小黄花似的。”
后来上了初中，沈放和宋祁临双双进入叛逆期，顺便连古典音乐也一起背叛了。
沈放自己买了架子鼓，宋祁临倒腾起吉他来，又很快在圈子里找到了贝斯手和主唱，就把乐队给组起来了。
乐队每周训练两三次，最开始只是单纯地模仿和练习喜欢的歌曲，后来放长假的时候，沈放会自己创作一两首歌曲。
大家都是因为纯粹喜欢才聚在一起的，没什么音乐梦想或者说想要一夜成名的大抱负。特别是像宋二这样的背景，人生轨迹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任他再怎么闹腾也翻不过五指山。
在这方面，宋二和沈放又没有叛逆期少年的通病，他们好像生来就很认命，知道自己拥有的是大部分人做梦都不敢想的，所以从来不会嚷嚷说“我要过自己的人生，我要自由”这样的屁话。
“Eagle”，有时宋祁临想着也觉得这个名字取得真好。
3
与此同时，时间一天天过去，无论赵一玫装得如何不在意，一月的最后一天还是来临了。
这天不是沈放惯例回家的日子，但赵一玫前一天偷偷听沈钊说今天他不去公司，想必是要在家里等沈放。
赵大小姐破天荒头一遭没用闹钟，一大清早就自己从床上爬了起来，梳妆打扮半晌，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毛衣，头发高高地盘成丸子，正襟危坐在餐桌前，像是在等餐，又像是在等人。
这几日北京都在下雪，声势浩大，整个京城白茫茫一片，让人忘了它本身的面目。从落地窗望出去，会让人心生错觉，以为未来也会这样，洁净而美好。
等赵一玫吃完三片烤面包、两块蛋糕、一杯牛奶，还没看到沈放出现，她终于忍不住问阿姨：“他今天不回来吗？”
阿姨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那谁。”
“谁？”
赵一玫在心底翻了个大白眼：“沈放。”
“啊，少爷啊。”阿姨奇怪地看了赵一玫一眼，想不通她今天怎么会主动提到沈放，“他刚刚回来和老爷说了几句话，已经走了，估计是去医院了。”
“医院？”
赵一玫愣了愣，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赵清彤和沈钊结婚那天，他也去了一趟医院。赵一玫记得去医院的路，于是把八音盒小心翼翼地放在盒子里。出了门，一阵冷风灌过来，她才发现自己忘了穿外套。
算了，赵一玫跺跺脚，心想，跑跑步当运动了。
赵一玫抱着礼物盒，气喘吁吁地到了医院门口，正好看到沈放从马路对面走过来。他穿了一件黑色短款羽绒服，一只手拎了个蛋糕，另一只手捧着一束鲜花。
赵一玫小跑着跟上去，看到沈放进了医院大门后就上了电梯，生怕跟丢了他，焦急地拍打着电梯按钮。
电梯在十楼停下，赵一玫看了看旁边的楼层讲解，十楼，精神科。
赵一玫出了电梯，发现这一层楼异常安静。护士站就在楼梯入口处，年轻护士的脸上却是死气沉沉。其中一人抬头看了赵一玫一眼：“探病的？几号房？”
“我和我朋友一起来的，我在外面接了个电话，他刚刚进去，你们看到他了吗？”
“沈家的那位公子？”护士狐疑地看了赵一玫一眼，大概觉得她实在不像是骗子，就说，“走廊尽头最大的那间。”
赵一玫在病房门口站定，敲了敲门。
沈放的声音传来：“谁？”
赵一玫顿了顿，说：“是我。”
病房的门并没有关严实，轻轻一推就开了。就在赵一玫将门推开的一瞬间，沈放暴怒的声音也一并响起：“回去！”
门完全打开了，屋里屋外的人相对而立。
病床上坐着一名穿着条纹病服的女人，头发剪得极短，身材瘦削，皮肤是极度不健康的白。
她手里托着一个盘子，正在吃蛋糕。赵一玫突然觉得浑身发凉，因为对方正用一种十分恶毒和冰冷的目光盯着自己。
就像毒蛇在窥视猎物。
沈放站在女人的床边，看到赵一玫的一刹那，眼中盛满了怒气。他大步向赵一玫走去，挡在赵一玫的面前，不可思议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赵一玫隐约察觉到不对劲，还没来得及张嘴，病床上的女人已经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她把手中的盘子狠狠地向着赵一玫摔过去，然后抓起床头柜上所有能扔的东西，像发了疯一样攻击赵一玫。
沈放挡在赵一玫身前，替她拦下了全部的攻击。
赵一玫愣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放咬牙切齿，愤怒地看着赵一玫：“滚！”
赵一玫还来不及反应，女人已经跌跌撞撞地冲过来，一边哭一边指着赵一玫破口大骂：“贱人！贱人！贱人！”
赵一玫被吓了一跳，手中的礼物盒掉落在地上，精致美丽的八音盒掉了出来。
赵一玫被莫名其妙地攻击和辱骂，倔脾气也上来了：“你说什么？”
女人的神态已趋近疯癫，死命地伸手想掐赵一玫。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沈放转过身去护住她，她似乎谁也不认，搬起一旁的凳子使劲朝着沈放砸去。
沈放依然没有让开，不偏不倚地扛下了这一记。凳子砸在他的胸口，疼得他瞬间弯下腰去，可即使在这个时候，他也不忘将赵一玫拉到自己身后。
赵一玫冲着女人大吼：“你做什么！神经病吗！”
“闭嘴！”
沈放强忍住胸口的钝痛，试图架住女人。
“去死去死去死去死！！”女人依然在疯狂地大叫。
而走廊的那一头，护士们听到动静，一时间警铃大作。原本寂静的楼层一下子热闹起来，女人的尖叫声、警铃声、护士的脚步声，乱成一团。
“你来干什么！你满意了吗！赵一玫！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我的错？沈放你是瞎了吗！她想要杀了我！难道还是我的错？”
赵一玫习惯了和沈放争吵的模式，想也不想地吼了回去。
等她说完，才忽地想起自己究竟为何而来。
她为他而来，今天是他的生日。
她低下头看向地上的黑色八音盒，蛋糕砸碎在上面，奶油被踩得到处都是，还有杯子的碎片。
等到护士们冲进来，沈放摁住女人，护士给女人注射了一针。女人目光空洞，却还是死死地瞪着赵一玫。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她的声音越来越轻，终于渐渐镇定下来。
赵一玫被吓得动弹不得，沈放抱起女人，他的动作很轻，就好像对方只是一片羽毛，一不小心就会被风吹走。
等女人安静下来，赵一玫才得以仔细看清她的脸，她竟生得十分美丽。赵一玫从小到大见过太多漂亮的人，可依然觉得沈放怀里的女人很独特，带着纤尘不染的干净，十分耐看。
沈放把女人抱回床上，拉上被子盖好，然后走到门口，看着赵一玫。
他一身狼狈，额头被杯子磕出了血。他的眼眶通红，竭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与他对峙的那一刻，赵一玫突然想到了另外一种动物，和冰冷如毒蛇的女人截然不同。
他是奔跑在苍茫的非洲大草原上的猎豹。
良久，沈放愣怔地看着赵一玫，声音里压抑着痛苦。他清清楚楚地告诉她：“她是我妈。”
赵一玫猛地抬起头，不敢相信地看着沈放。
天哪，她刚才都说了些什么？又做了些什么？
这几年来，因为心中有愧，因为害怕赵清彤尴尬难堪，所以赵一玫从来没有打听过关于沈放母亲的事情。在那幢别墅里，也没有人有胆子主动提起这个女人。
所以赵一玫对她的所有认知，都只有她和沈钊离婚，没有得到沈放的抚养权。
赵一玫从来没有想过，她的状况会如此糟糕。
电光石火间，她想起了电梯口的指示牌上那三个字“精神科”。
这几年来，和沈放相处的一幕幕在赵一玫的脑海里炸开。
他把她的书包从二楼的阳台上丢进院子里的水池中，他指着赵一玫的鼻子大吼：“从我家滚出去！”
他对自己的妈妈说：“你和我爸打着爱的旗号，做的却是抢夺和伤害他人之事，我真为你们的爱情感到悲哀。”
这一瞬间，所有的事都清楚明了起来。赵一玫的身体开始颤抖，抬头凝视着眼前的男孩。
他站在逆光的地方，五官越发英俊，目光却跟他的母亲一样冰冷。他一字一顿地对赵一玫说：“滚、出、去。”
他的眼里盛满了恨意。在那一刻，赵一玫想，他是真的恨不得她就此消失。
八音盒的音乐已经走调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是肖邦的《告别圆舞曲》，纪念一段永不复得的爱情。
“生日快乐。”她在心底对他说。
窗外的雪花一如当年那般纷纷扬扬，似要将天地都吞没，不知何时才肯停歇。
赵一玫绝望地闭上眼睛。
她把一切都毁了。

第七章 长岛冰茶
“情理是什么？世俗是什么？爱情，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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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于前些日子斗殴事件的处分下来了，因为沈放的介入，惊动了更高层的校董。沈家的关系抖出来后，再没有人敢为难赵一玫了。几个施暴的女生一人记了一个大过，赵一玫在升旗仪式上被提出全校表扬。
宋二在路上见到她，老远就热情地跟她打招呼，却见她郁郁寡欢，显得十分落寞。
“怎么了？我的小公主。”宋祁临问。
赵一玫抬起头，看到宋二独自一人，平时和他形影不离的沈放不知去了哪里。她的心先是一沉，再想起自己最后一次见到沈放，两个人在医院决裂的情景，更是觉得胸口沉甸甸的，喘不过气来。
“没什么，”赵一玫笑笑，双手合十道歉，“抱歉，你的生日会都没去成，明年一定补上。”
“明年啊，”宋二将手枕在闹后，望着天空，“不一定有机会了哦。”
“怎么了？”
“我高考结束后可能会直接出国吧。”宋二说，“不说那么远的事了，小公主，你可要多笑笑，遇见不开心的事就和大哥哥说说。”
宋祁临是出了名的吊儿郎当，哪里有半分大哥哥的样子，可赵一玫此刻看着眼前的他，却觉得像是唯一的救命稻草。她沉默半晌，终于还是开了口：“宋二，你既然和沈放关系那么好……那么他母亲的事……你也应该知道吧？”
宋祁临一怔，下一秒，他收起嘻嘻哈哈的神情，认真地看着赵一玫：“你见到他的妈妈了？”
赵一玫点点头，把沈放生日那天发生的事告诉了他。
宋二问：“所以，你是怎么想的？”
“我？”赵一玫一愣，“我妈和沈叔的事，我其实从来都没过问过。对我而言，只要妈妈幸福就好了……可如果这种幸福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难怪他会那么恨我……但每个人的立场不同不是吗？”
“他妈妈的情况很不稳定，受不得一点刺激，连沈放要见她一面都很难，他这个人又最重情谊……你别往心里去，总会有办法的。”
“有什么办法呢。”赵一玫自嘲地笑笑。
宋二看着赵一玫的眼睛：“赵小妹，你其实一点都不讨厌他吧。”
“我……”赵一玫撇撇嘴，“我为什么不能讨厌他？”
“那是你们之间的事。下午放了学在车棚等我，我带你去吃烧烤。私人店铺，外人进不去的，就这么说定了啊。”
可等到放了学，老师又拖堂，等赵一玫气喘吁吁地跑到停车棚，看到的是并肩站在那里的沈放和宋祁临。
看到她来，沈放面无表情，转身就准备离开。宋二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他给拉住：“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你答应过我的，沈放，别这么不男人。”
沈放冷冷地瞟他一眼，没说话。
“这下人到齐啦，我埋单，走走走。”
赵一玫站在一旁，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沈放弯下腰，打开自行车锁。看到两辆并排的自行车，宋祁临才想起自己的自行车是没有后座的，但沈放的那一辆有。
说起来这还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宋二少爷天生什么都会，就是学不会骑自行车。而沈放的赛车又太拉风，回头率太高，宋二心里嫉妒，就偷偷给他装了个后座。
沈放无可奈何，手把手教会了宋祁临如何骑自行车耍帅。
这时，宋二琢磨着沈放的脾气开了口：“沈少爷？”
沈放一眼就猜到了他要说什么，看都没看赵一玫，试了试自己赛车的刹车：“不行。”
得到意料之中的答复，宋二也只是耸耸肩，说：“那我们换车骑，我载她。”
沈放顿了顿，垂下眼睑没说话，把车钥匙抛给宋祁临。这一扔一接的过程中，两个人倒是配合默契，忽略了一旁的赵一玫。
她不用大脑也能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忽地伸手，从半空截下宋二和沈放交换的那把钥匙，然后动作利索地一跨，坐上宋二的自行车，笑得一脸无辜：“你们俩这么熟，就共一辆吧，我看挺合适。”
沈放和宋祁临面面相觑，活了十八年，第一次被一个女生给耍了。
“你会骑车？”宋二大吃一惊。
赵一玫骄傲地扬了扬下巴：“去哪儿，说吧。”
于是这天，学校里走得晚的同学都目睹了十分难得的一幕——学生会主席宋二少爷，坐在沈家公子的赛车后座上，搂着他的腰，双腿抬得老高，从学校最长的斜坡冲了下去。寒风阵阵，夹杂着宋祁临撕心裂肺的尖叫声。
“啊啊啊——啊啊啊——”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赵一玫，慢悠悠地按着刹车，跟在他们身后，对转过头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的宋二，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容。
赵一玫心中感激宋二，他的闹腾其实是在帮她挡下所有的尴尬。否则她和沈放自医院一别后再见面，估计两边都是浓浓的硝烟味。
“你跟人家一个小女孩呕什么气啊？”宋二在路上数落沈放，“她又不是故意的，你知道那天她为什么要跟着你去医院吗？”
正好遇上十字路口的红灯，沈放停下来，单脚撑在地上，不知他到底有没有在听宋二说话。
“那天你生日，她给你准备了礼物，本来是要送给你的。”
沈放一愣，回过头去，目光正好看到身后的赵一玫。她的速度稍微慢一些，停在他身侧不远的位置。察觉到他的目光，赵一玫猛地抬头望过来，两个人四目相对。
在喧嚣热闹的大街上，仿佛一切都销声匿迹了。
红灯转绿，等待的人群又重新涌动起来。而漫长的人生，究竟又有多少次红灯，多少次绿灯，多少次暂停，多少次重新向前呢？
烧烤铺子离学校有一段路，老板是东北人，穿着深色长衫，戴一副眼镜，斯斯文文，不像是卖肉的，更像是传道授业的人。
三个人停好车，宋二刻意放慢脚步等赵一玫。
“哟，”老板看了赵一玫，笑着问，“谁家的？”
宋二故意指了指沈放：“他家的。”
沈放和赵一玫一起沉默了，却又不知从何反驳起。
宋二的奸计得逞，笑吟吟地回头问赵一玫：“想吃什么？”
“跟你们一样吧。”
“五叔，老规矩，十串羊腰、十串牛肉、二十串羊肉、十串排骨，还有土豆和藕，加点豆皮和大蒜。”宋二流利地跟老板说。
没多久，满满一盘烤肉就端了上来，热气腾腾，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赵一玫咬了一口后，就放下了竹签。
她和沈放面对面坐着，对方在拿开瓶器开汽水。赵一玫在心底问自己，几年了？
他们在一个屋檐下处了几年？这还是第一次在外面坐着一起吃饭。
沈放仿佛有感应一般，正好也抬起头看了赵一玫一眼。她的嘴边留下了一颗辣椒籽，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像一只贪得无厌的馋猫。
“砰”的一声，他手中玻璃瓶的瓶盖被撬开，他垂下眼睑。
赵一玫穿着白色的宽松毛衣，头发扎成马尾，看起来只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他们也像是第一天认识，客客气气，和和睦睦。
耳边响起的是宋二的话：“一顿饭的时间而已，就当我给你补上生日了。忘记前尘往事，放下心中芥蒂，之后你们路人也好，仇人也罢，我都不再插手。”
很多年后，沈放在海边和朋友们开派对，做沙滩烧烤，有穿着比基尼的女人大胆贴近他的身体，他忽地想到这一天，那个站在青春的枝头，将舒未舒的女孩。
人生若只如初见，要是所有的相遇和相识都是从这个火烧云漫天的黄昏开始，那他们也不必相忘于天涯。
不过是奢愿罢了。
而让沈放所不知道的，也是在这个傍晚，赵一玫在心中暗下了一个决定。
她决定直视自己的心意，不再躲避，不再掩藏。反正再糟糕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了吧，赵一玫想。至少她曾有过这样一个黄昏，和他静静地面对面坐着。
2
周末的时候，赵一玫又偷偷去了一次医院。
她特意找出一套不起眼的旧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土里土气，戴上一顶棒球帽和一副大边框眼镜，混进了人群里。
医院的电梯永远人满为患，她只能气喘吁吁地爬上十楼。精神科，大概是整个医院最安静的一层了。
赵一玫有前车之鉴，虽然对沈放的母亲有一肚子的好奇和不明白，却也知道对方十分怨恨自己，自己绝对不能出现在她的面前。她原本只是想来医院看看能不能碰碰运气从护士口中打听点过去的事。
她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有多长时间了？她会好起来吗？
赵一玫一边在心中盘算着要如何问出这些问题，一边朝着护士站走去。
“请问，14房的病人最近还好吗？”
“啊，你是来探病的吗？”护士问，“你和病人是什么关系？”
“我是……我是她朋友的女儿，”赵一玫努力挤出一个笑容，“我妈妈让我来看望阿姨。”
“哦，正好，”护士看着赵一玫身后的走廊，微笑着说，“他们来了。”
赵一玫猛地回过头去，就看到沈放推着坐在轮椅上的沈母迎面走来。
下午一两点钟的阳光，又凶猛又强烈，一切在白日之下暴露无余。
赵一玫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能差到这种地步。因为突然出了太阳，沈放正好带着沈母离开病房，打算出来散步。
赵一玫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看到，心中有鬼，赶紧拿手去捂自己的脸。没想到她不动还好，这样手忙脚乱地一折腾，反而弄巧成拙，吸引了沈放母子俩的注意力。
沈放的脚步一僵。
赵一玫用近乎哀求的目光迎上沈放的视线。
这时，赵一玫身旁的护士还拍了拍她的肩膀，特意将沈放母子指给她看，并对沈母说：“阿姨，有人来看你呢。”
赵一玫低下头，手心开始冒冷汗。
沈母手上正拿着一个万花筒笑嘻嘻地转着，突然听到护士叫她，于是拿着万花筒，对着赵一玫眨了眨眼睛。
下一秒，沈母的表情就凝固了，慢慢变得狰狞。
“啊啊啊——啊啊——狐狸精——该死的女人——”
电光石火间，沈母将手中的万花筒狠狠地朝着赵一玫砸去，沈放来不及阻止，赵一玫想躲闪，但身子却慢了一步，万花筒正好砸中了她的太阳穴。她用于伪装的平光框架眼镜“吧嗒”一声摔在地上，鲜血从她的眉尾沿着太阳穴汩汩流下。
护士发出尖叫，一把扯过赵一玫。沈放扑到自己母亲身上，用尽全力紧紧摁住她。
身后护士站的护士们赶紧摇响了警报，医生从办公室匆匆跑来。沈母拼命在沈放怀中挣扎，一口死命地咬住他的肩膀，全然忘了这是自己最宝贝的儿子。
赵一玫的眼眶和眉骨疼得像是有火在燃烧，她一动不动地站着，万花筒从她的脚边一路滚远，直至撞到安全出口的门，才终于停下来。
“你没事吧？”她身旁的护士拉着她，“来，我给你做个紧急处理，头痛不痛？别伤到神经了，赶紧的，小心留疤。”
她拉着赵一玫要离开，可赵一玫却回过头，轻声说了一句：“沈放。”
她的声音很小，却在各种杂乱的声音中被他神奇地捕捉到了。他突然抬起头，看着她。
隔着五米，不，大概只有三米远的距离，他冷冷地看着她。
“赵一玫，我说过什么，你听不懂吗？”
他说：“滚。”
眉头上又有鲜血流下来，她目之所及的世界，也变得一片血红。
3
“Eagle”找主唱的消息一发布，高三（七）班立刻在全校火了，每天下课或是放学后都会被女生们围得水泄不通。
其中百分之八九十都是冲着沈放来的，他长相英俊，为人冷漠，许多同班的女生几年都没和他说过一句话。
灰姑娘的梦还是要有的，万一成真了呢？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一个报名的人，居然是赵一玫。
赵一玫搬着凳子，颇为狂妄地往音乐教室门口一坐，排在后面的女生个个都噤了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沈放见迟迟无人进来，从里面推开门，就和赵一玫撞了个正着。
沈放看到她，整张脸阴沉下来：“你……”
“我要报名。”赵一玫从凳子上站起来，看着他的眼睛。
沈放冷笑道：“不行。”
赵一玫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他拒绝，面子上挂不住，愤怒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沈放不怒反笑，“赵一玫，你说为什么？”
她的眉梢还贴着一块白色纱布，她骗了所有人，说是自己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医生说再等几天就可以摘掉，没什么大碍。她不是疤痕体质，所以不用放在心上。
可只有她和他知道，这道疤是从何而来。
沈放绕过她，冲着身后畏畏缩缩的女生问：“都是来试音的吗？”
他语气冷淡，加上刚才和赵一玫硝烟味十足的对峙，后面的女生一时也没人敢上前。
“我。”
包括沈放在内的众人一起回头，只见一个个头矮矮的女生站在最后一排。旁人下意识地让开路，她走上来前，赵一玫这才清了她的面容。
雪白的脸，很黑的发，很黑的眼，淡粉色的唇，她似乎毫不介意赵一玫的打量，直直地抬起头，一双深似幽潭的黑眸撞入赵一玫的眼底。
赵一玫突然没由来地感受到一种恐惧。因为她还认识一个人，有着同样淡漠疏离的眼。
赵一玫抬起头，愣怔地看向沈放。沈放对着小个子女生微微颔首：“你叫什么名字？”
“陈砂。”女孩淡淡地说。
“跟我进来吧。”
“等一下！”
赵一玫横挡在教室门口：“凭什么！是我先来的！”
沈放和陈砂都没说话，面无表情地看着赵一玫。赵一玫心中惶恐，一咬牙，决定无赖到底：“我是不会让开的。”
沈放冷冷地看她一眼，正准备开口，宋祁临就走了出来。看到这架势，不用猜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他笑嘻嘻地上前，勾住沈放的脖子，再笑嘻嘻地冲着赵一玫招手：“赵小妹，过来过来。”
等到赵一玫不情不愿地走过去，宋二小声问：“想好唱什么歌了吗？”
赵一玫茫然地摇头，宋二叹了口气，安抚她：“那就让陈砂先吧，她之前参加歌唱比赛进过全国赛，觉得没意思就退出了，音色和唱功都很厉害的，要不你听听看？”
赵一玫跟在宋二身后，满腹不服地进了阶梯教室。乐队的成员都在，沈放是架子鼓手，没有把乐器搬来。陈砂的个子真的很矮，裹在松垮垮的校服里。可她却径直走到沈放面前，淡淡地开口：“你可以帮我伴奏吗？”
赵一玫心中暗自得意，想着沈放定会让她下不来台。谁知沈放却伸出手，一把捞走了吉他手的乐器，拨了拨，冲陈砂点了点头。
陈砂选的歌是王菲的《人间》，倒不让人诧异。正是王菲如日中天的年代，KTV热门金曲榜前十都是她。
“不是所有感情都会有始有终，孤独尽头不一定有惶恐。”
陈砂一开口，周围嘈杂的声音就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这个小女孩，她身体里像是蕴藏了无数的力量。
赵一玫猛地转过头，愣怔地看着沈放。他手上弹着吉他，坐在阶梯教室的长桌上，抬头凝视陈砂。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笑容，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不会一场空。”
那一刻，赵一玫忽地觉得心中痛楚，像是有千万支绵针细细地扎在她的胸口。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她想要捂住耳朵，不想再听到丁点陈砂的声音。为什么她的歌声会让自己那样悲伤？
陈砂此时唱完了最后一句：“但愿你会懂，该何去何从。”
音乐戛然而止，陈砂将话筒搁在讲台上，双手插在衣兜里，头也不回地推门离开。
宋二用胳膊肘捅了捅赵一玫：“赵小妹，该你了。”
赵一玫回过神，看到沈放已经把吉他还给吉他手，走到窗边，事不关己地望着外面。他的态度十分明显，他只为陈砂伴奏。
气氛正尴尬着，宋二揉了揉鼻子，又得来帮这两个人收拾烂摊子。宋二拿起吉他，对赵一玫说：“赵小妹，我给你伴奏，不要嫌弃哦。”
被无视的吉他手在一旁敢怒不敢言。
赵一玫任性地说：“我也要唱王菲的歌。”
“好好好，”宋二笑眯眯的，“哪一首？”
赵一玫下意识地抬头朝着沈放望去，他靠在窗台边，似乎在听，又似乎没有。
于是她脱口而出：“《但愿人长久》。”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长毛衣，马丁短靴，露出一截光洁白皙的小腿。全校只有她一个女生这样特立独行。头发散散地在脑后绾了个髻，三七分的刘海遮住了眼睛。她站在逆光的位置，漫不经心地将话筒在话筒架上固定。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她连十八岁都没有，沈放望着窗外，淡淡地想，她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悲欢离合，什么叫阴晴圆缺，什么叫此事古难全。
她只管放肆而鲜明地活着。
尾音淡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沈放终于回过头，漆黑的双眼对上赵一玫的目光，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完了吗？”
赵一玫没说话。
他推开门：“下一个。”
全场死一般的寂静，乐队别的成员吞了吞口水，感觉山雨欲来风满楼。
赵一玫看着沈放，心头冒出一股怒火，愤怒地将话筒一摔，道：“谁稀罕你和你的破乐队！”
然后她弯腰拿起自己的背包，头也不回地走了。她越走越快，越走越快，巴不得早一点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
赵一玫赌气跑出去，走到街上，才发现下雨了。雨来得突然，她只能躲在屋檐下，身后的商场在放谢霆锋的歌，报刊亭外清一色挂着他的巨幅海报。
赵一玫盯着海报上的他的脸，觉得十分讨厌。因为他英俊的五官依稀让她想到沈放。
彼时正是2002年，沸沸扬扬闹了两年的锋菲恋终于狼狈地结束了，这场年龄相差十一岁的姐弟恋，结束得让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各家媒体沾沾自喜地评价——这才合情合理。
情理是什么？世俗是什么？赵一玫盯着海报上穿着红色上衣的谢霆锋，盯着他桀骜不羁瞧不起全世界的眼神。
她伸出手，撕掉橱窗外的海报，撕掉那张和沈放极其相似的脸。
爱情，又是什么？
4
“Eagle”乐队的主唱定了下来，是陈砂。
这件事在学校又引起了轩然大波，赵一玫当众被打脸，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校园生活本就枯燥乏味，就指望着这群风云人物能折腾点热闹来看。堂堂赵大公主，竟然真被一个瘦小的女孩给比了下去。
但也就是私下里传得开心，当饭后谈资，并没有人真的为此感到开心。因为比起赵一玫的盛气凌人，陈砂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生人勿扰的冷气。赵一玫活得张扬放肆，对周围的人总是客气礼貌，从来不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真的有事要找她帮忙，她都很少拒绝。
而陈砂，她似乎生来孤独，并且不愿意融入这个世界。赵一玫好几次在学校里看到她，把脸裹在黑色的大围巾里，走在离人群很远的地方。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赵一玫就和陈砂在食堂狭路相逢，并直接杠上了。
当时正遇上用餐高峰期，赵一玫排队打完饭，发现附近的餐桌都满员了，只好转身往更远处走。食堂的地板终年油腻，冬天又穿得厚，赵一玫一个没注意，脚下趔趄，手中的餐盘被打翻，饭菜正好泼在了迎面而来的陈砂的身上。
上一秒还闹哄哄的食堂顿时寂静下来。
滚烫的菜汁顺着陈砂的头发流到身上，她掀起眼皮，冷冷地看着赵一玫。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赵一玫连声道歉，从包里翻出纸巾递给她。陈砂还是一声不吭地盯着赵一玫，也不接她递过来的纸巾。
这时候，不知道谁尖声尖气地说了一句：“这还不是故意的啊？都往人脸上泼了。”
赵一玫心中冷笑，平时没见你们谁和陈砂关系好过，这时候倒都帮着她说话了？
“心眼这么小，长得再漂亮又有什么用，跟蛇蝎一样。”
“刚刚是谁说话呢？”赵一玫转过身，对着坐在饭桌前的一帮学生说，“站出来，再说……”
赵一玫话还没说完，脑子突然“嗡”的一声，因为她看到沈放和几个男生正推门而入。
沈放抬起头，和她四目相对。完蛋了，赵一玫整个人像蔫了的气球，迅速瘪了下去。
沈放刚走进食堂，就看到站在中央的赵一玫，还有她对面浑身狼狈的陈砂，不锈钢餐盘打翻在地，陈砂脚边的米饭散乱不堪。
“怎么回事？”宋二问。
其他人见乐队的人来了，自然而然地认为陈砂有了靠山，知道赵一玫完蛋了，更是七嘴八舌地挑起事来——
“宋二公子，你们乐队的主唱可是被人欺负了。”
“对啊对啊，这么当面羞辱人的，还是第一次见呢。”
赵一玫根本听不见别人在说什么，她的心从沈放出现的那一刻起就乱了节奏，现在更是不可遏制地狂跳起来。
她心中懊恼，觉得是自己出门没看黄历。毕竟这件事在别人来看，都会觉得是自己为了主唱一事耿耿于怀，趁机报复陈砂，更何况……这个人是沈放。
误会就误会吧，赵一玫破罐子破摔地想，反正他那样烦她，多一件不多，少一件她还怕不够呢。
赵一玫看着沈放，将手中的纸巾捏成一团，然后垂下手臂。
她看着沈放面无表情地径直经过自己身边，走到陈砂面前。他脱下自己的校服外套罩在陈砂身上，陈砂一脸错愕，不可思议地抬头望他。
沈放抬头看了看挂在食堂中央的时钟，淡淡地道：“我带你出去重新买件衣服，还来得及上课。”
然后他双手插在套头衫前的大衣口袋里，抬脚从另一张门出去。陈砂在原地犹豫了三秒，穿上沈放的外套，跟在了他的身后。他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好让陈砂跟上自己的步伐。
两个人的身影一起消失在食堂的侧门，全场鸦雀无声。
自始至终，沈放都没有看赵一玫一眼。
宋二大声咳嗽了一声，怒道：“看什么看！吃你们的饭！本少还饿着肚子呢，谁再多说一句，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看热闹的学生们缩缩脖子，假装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赵一玫的大拇指指甲深深地掐入手心，脸上却一派平静，转过身去，从食堂的正门离开。
她挺直了背脊，就算败得溃不成军，也要摆出一副骄傲的姿态。
赵一玫独自回到教室里，拿出耳机，靠在椅子上，闭着眼睛听歌。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有人摘掉了她的耳机。赵一玫睁开眼，就看到了宋二笑嘻嘻的一张脸。
他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关东煮和热奶茶放在她的桌子上。
“你不饿啊？”宋祁临白了她一眼，“快趁热吃了。”
赵一玫看着眼前腾起的白雾，心中一软，嗫嚅道：“谢谢。”
“可别谢我，”宋二似笑非笑的看着赵一玫，“谢你哥去。”
赵一玫一愣，不可思议地抬起头，对上宋祁临的一双眼睛：“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宋二耸耸肩，“这是他给你买的。你可别说是我说的，回头我又得挨揍了。不过话说回来，赵小妹，我可真得感谢你，自从你出现以后，我终于有了坑他的机会……”
一次性筷子还握在手上，赵一玫却一口也吃不下去。
“你开玩笑的吧……怎么可能……”她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
宋祁临叹了口气：“主唱的事情……你别怪他，他是就事论事。”
“我知道。”赵一玫说，“陈砂唱得比我好，我心服口服。”
“可别人都说是他针对你，只要你不这样想就好。”
“他难道还不够针对我吗？”
“算起来，你和他认识很长时间了吧，以前还在一个屋檐下住过。”宋祁临好奇地看了赵一玫一眼，“难道这么久了，你都不知道他是怎样一个人吗？”
宋祁临望着窗外，严冬来临，万物都已经凋零沉睡，他漫不经心地说：“他比谁都绝情，却又比谁都温柔。”
赵一玫低下头，伸手去摸那杯纸杯装的大号奶茶，一股温热从指尖传到心底，却让人鼻头一酸，她轻声说：“我知道的。”
5
这年的元宵节，“Eagle”乐队在天津举办换了主唱以后的第一次live。
那是宋二住的大院里的一位哥哥开的清吧，就开在海边，选在元宵节这天开业。为了图个喜庆，让宋二他们来撑撑场子。
宋二除夕夜的时候专门打电话来邀请赵一玫：“说不定是我们学生时代的最后一次演出了，来吧，就当是个纪念。”
赵一玫是在客厅接的电话，话筒是镀金的欧洲古董，旋转的拨号盘，她的手指放在因为年月而剥落的罗马数字上，抬起头，愣怔地看着坐在沙发上的沈放。
过年期间，他被沈钊给强行叫了回来，说他又不是无家可归，一个人过年像什么样子。沈钊和赵清彤坚持要看春晚，他再不耐烦，也只能坐在一旁，抿着嘴一声不吭地陪着。
他没有告诉过她乐队的事，他似乎什么也没有告诉过她。
哦，除了一件事——
那天在医院里，他冷冷地看着她，说：“躺在那里的人，是我的母亲。”
赵一玫收回目光，轻声回答宋二：“我就不去了，欢天喜地的日子，白白给人添堵。”
这天夜里，赵一玫失眠睡不着觉，爬起来打开电脑。北京到天津的火车，两个小时的距离。
你不是不邀请我吗，赵一玫一边抢票一边不屑地想，那我就自己堂堂正正地去。
等真的到了元宵节那天，赵一玫站在人山人海的火车站，还是傻了眼。赵大公主长这么大还是生平第一次坐火车，偏偏遇上硬座加春运。
旁边有情侣在别离，热吻和拥抱，短短几步路，却似是跨过万丈红尘。
赵一玫别过头去，站起身，把票放在椅子上，走出火车站拦下一辆出租车。她拢了拢脖子上的围巾，对司机说：“去天津。”
等赵一玫抵达宋二说的海边，侥幸靠着运气找到了那家清吧时，演出还没有开始，屋子里早已坐满了人。但观众们都很安静，背景音乐在放carpenters的Yesterday once more。赵一玫走到吧台，点了一杯柠檬红茶。
服务员一怔，以为自己听错了：“姑娘，你要点的是长岛冰茶吧？”
“不，”赵一玫强调，“柠、檬、红、茶。”
晚上七点半，演出开始，全场的灯光暗下来，然后是爆发般的歌声：“ You are the moonlight of my night every night, giving all my love to youIf I lose everything in the fire, I’m sending all my love to you.”
暗蓝色的光打在陈砂身上，她站在舞台中央，画了很浓的妆，眼影闪着金光。她抬起头望着台下，和那个在学校里弱不禁风的小女孩简直判若两人。
灯光一一在乐队成员身上亮起，唯独沈放一个人坐在最后，光和影在他的身上切成两个世界。他低下头，行云流水般地敲打着面前的架子鼓，他的侧脸如刀锋般分明。
第一首抒情的歌曲唱完，沈放忽地抬手后，是一段酣畅淋漓的个人solo。鼓声催人，一下一下敲在人的心头，视觉和听觉在这一瞬间战栗。
全场尖叫起来，灯光闪烁，陈砂一把抓住话筒，下一首摇滚歌曲紧跟而来。
气氛终于被推到高潮，赵一玫愣怔地望着台上的沈放。
这一年，他十八岁，男孩和男人之间最模糊的界限。那样年轻的身体里，究竟蕴含着多少力量。
她想要跟所有人一起尖叫、跳跃，为他疯狂。
可她什么也没有做，因为她看到了站在他身边的陈砂。赵一玫强迫自己收回视线，将面前的玻璃杯中的柠檬水一饮而尽。
她生平第一次尝到了嫉妒的滋味。
她想要站在陈砂的位置，沈放身旁的那个位置。
服务员一边擦着杯子，一边笑着跟她搭话：“他真是帅爆了，不是吗？”
赵一玫沉默不语，酒保将她的沉默当成默认，吹了声口哨：“像你们这样的小姑娘，应该都爱这一款吧。”
“不，”她猛地抬起头，说，“那不是爱。”
对她而言，爱应该是比那更深刻的东西。
是在生死的一刹那，他为她挡下刺来的一刀，将她紧紧拉住。
是在滂沱的大雨中，她抱住他炙热的身体，号啕大哭。
她真是疯了，赵一玫想，她才不要什么柠檬红茶呢，她要的是长岛冰茶。
乐队演出结束后，卸完妆换好衣服已接近零点，万家灯火的元宵夜也终于回归寂静。
大雪悄无声息地落在地上，老板让司机送乐队成员回住处。宋二在前面和老板聊天，沈放走在最后面。准备上车前，他的余光忽地扫到不远处的灯下有个身影一闪而过。
“等我一下。”沈放突然停下脚步。
沈放抬脚，绕过木头搭建的房子。在另一边拦不到出租车的赵一玫冷得蹲在街上，她穿着黑色长靴，短款外套，露出一截光滑的大腿，低头冲着双手使劲地哈着热气。
雪花在她的四周纷飞，就像是发光的羽毛。
她没有看到沈放，重新站起身，试图拦下一辆驶过来的出租车。沈放拉开自己的外套拉链，顿了顿，又重新将手放回衣兜里，走到她的面前。
他的一双眼睛漆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你等我一下。”
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没有问她要去哪里。
赵一玫有一瞬间的错愕，回过神后，就看到他走到乐队成员那边，和他们说了些什么，其余人就上了一辆车离开了。然后他才重新走到她面前，剩下的一辆车开到两人面前，沈放拉开车门：“走吧。”
赵一玫经过他身边上车的时候，轻声说了句“谢谢”。
不需要问他去哪里，她知道，他会带自己回家。
上了车后，沈放靠着车窗沉沉地睡去，他大概是太累了。
车子驶入又深又大的隧道，暖橘色的光透进来，明明灭灭的光落在他英俊的侧脸上。车内暖气很足，他脱掉了外套，只穿了一件薄薄的深灰色毛衣。赵一玫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在两车交会的一刹那，看到他的睫毛微微有些颤动。
赵一玫忽地笑了，原来他并没有睡着。
6
这年元宵节，最后一场雪落完以后，北国渐渐迎来春天。
赵一玫深爱着四月，早些的玫瑰已经开了，她就出生在四月。
事故发生的那天清晨，赵一玫像是有什么预感似的，一连拉断了三根皮筋才把头发扎好。
第一节是英语课，老师惯例发报纸进行周考。第二节课语文老师请了假，由数学老师连上接下来的三堂课，全班同学一振哀号。
赵一玫十分清楚地记得，那天她一连错做了三道数学选择题，都是很简单的题目，可她的心思有些飘忽不定，便按照直觉随便选了。
老师讲到第一个排列组合的时候，沈放出现在教室外的窗户边上。
窗上凝结了厚厚的一层雾，他用手擦掉，露出影影绰绰的人影，并敲了敲窗户。赵一玫正好坐在窗边，转过头看到他，心里不知为何“咯噔”了一下。
赵一玫走出去，沈放没说话，一直带着她走到学校门口，司机已经把车停在了那里。
“你妈让你回去一趟。”他说。
“出什么事了？”
沈放也不拐弯抹角，直直地看着赵一玫，说：“你爸的飞机出事了。”
沈放一路沉默，陪着赵一玫回了家。赵一玫浑身都在颤抖，脸色苍白得可怕，不哭不闹，如坠冰窖。
赵清彤和沈钊就站在门口，赵清彤眼眶通红，赵清彤的脸上带着妆，可即使再浓的妆也掩盖不住她的憔悴。
赵一玫还算镇定：“出什么事了？”
问完她自己都忍不住自嘲地笑了，飞机出事，还能有什么事？
没有人回答她，赵一玫在北京的春天里不知道站了多久，突然一阵风过，她才觉得心中空空荡荡的，似乎缺少了很重要的一块。
她顿了半天才开口说：“妈，你不要难过。”
话音刚落，站在她身后的沈放猛地抬起头，仔细地凝视她。女孩身材高挑，头发扎成利落的丸子头。她的背挺得很直，在他的印象里，她似乎一直都是这样笔直的背脊，无论发生什么事。
赵清彤看着眼前的女儿，心中五味陈杂，她是什么时候出落成这样亭亭玉立的女孩的？女孩像她这样坚强，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赵清彤在心底对自己发誓，赵一玫将永远也不会知道，董齐这次坐飞机回国，是专程来给她庆祝这一年的生日的。
飞机没有人员幸存的消息很快就在新闻中得到了证实。
赵一玫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听到新闻后，她面无表情地换了台，切到一档电视购物节目，看到主持人表情十分夸张地说着：“哇！这样便宜的价格只在二十四小时内有效，心动不如行动……”
下一秒，赵一玫就丢下遥控器，冲到卫生间里呕吐起来。
她想起自己最后一次见到董齐是在上一年的冬天。在人来人往的首都国际机场，他还试图带她走，跟她描绘美国有多么美好。
她一心想要气他，还说什么“一路顺风”。那时的她并不知道，坐飞机的人，最忌讳的就是顺风了。
董齐和赵清彤是在她很小的时候离的异，赵一玫跟了母亲，和董齐的关系疏远冷淡。可这样的别扭和冷漠，只是因她不知该如何和他相处。
于是她只能用一种最笨拙、最差劲的方法去爱自己的父亲，因为她已经失去了拥有他的资格。
在董齐告诉她自己不打算再结婚生子，会把所有家产都留给她的时候，赵一玫心中所想的却是，只要有他的这句话在，等到有一天董齐老了，白发苍苍，牙齿掉光，病痛缠身的时候，她就能跪在病床前照顾他。
他给予了她生命，即使不能在一起生活，他也是她的父亲。是除了赵清彤以外，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她身体里有一半的血是他的，自她呱呱落地那天，从的就是父姓董。
可现在，这一切都破碎了。
十六岁这年，赵一玫黑发人送白发人，对象是她那总共见面次数还没有学校小卖部老板多的父亲。整整十六年，每一次的相见历历在目，屈指可数。
她彻底失去了那个她不曾拥有过的父亲。
亲生父亲。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竟能薄寡至此，她想起自己那些自以为是，一口一个“董先生”，耍着小聪明，假装成年人的样子，以及倔强到毫无礼貌的“不去”。
“爸爸。”
赵一玫痛苦地捂住眼睛，跪倒在地，热泪滚滚而下。
同学A没有她那双漂亮的小红鞋，没关系，赚钱以后自然能买得起；
同学B没有她好看，没关系，女大十八变，好好爱惜自己，总不会太丑；
同学C没有她聪明，没关系，勤能补拙，考试分数不是全部；
同学D没有她受老师喜欢，没关系，人人都会从校园毕业。
可是她没有父亲，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再有了。
永远都不会有了。
赵一玫跪在灵堂里，看着眼前飞舞的火焰，一张一张地烧着纸钱。黄色的纸在一瞬间化为黑色的灰，漫天飞舞，越飘越远，最后在漆着朱红色的棺材上轻轻落下。
每个人都来对她说“节哀”，可她有什么哀可以节的？
赵一玫在心底对自己说，就当董齐是去了美国，和她断了联系，他们这么多年来不都是这样过的吗？
一切都没有改变。
灵堂里吵吵闹闹，耳边响起哀乐，赵一玫终于烧尽了手中最后一沓纸钱。道士在灵堂中央作法，打开董齐的棺材，尽管里面什么都没有，可还是要一道程序一道程序地做。
赵清彤将黑白的相框放入棺材里，对赵一玫说：“过来，看你爸最后一面。”
赵一玫从垫子上站起来，愣怔地走了两步，突然眼前一黑，整个人昏厥过去。
哪里有什么最后一面？
真正的最后一面，已经过去了。她的亲生父亲已经身化烟灰，消失在茫茫大海上。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赵一玫都不能听到“飞机”两个字。
她会崩溃的。
7
董齐的葬礼以后，赵一玫心情抑郁，回家的当晚就病倒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正好家中负责衣食起居的阿姨女儿结婚，请假回家了。赵一玫发烧到三十九摄氏度，赵清彤在她的病床前连夜无休地伺候着。
赵一玫常年跳舞，很少生病，一病就闹得全家鸡犬不宁。好不容易烧退了，沈钊又接到电话，他少年时候的好友从楼梯上摔下去，磕破了头，去世了。
真的是许多年的好兄弟了，对方十几年前去了南方赶下海的热潮，后来事业有成，娶妻生子后就一直在沿海定居。沈钊和他许久没有见过面，人到中年，彼此联络也就只限于每逢佳节打个电话祝福一声。
大概是人到中年吧，生离死别总是突如其来。饶是沈钊这种大风大浪刀尖上站惯了的人，也难过了很久。他当即让助理取消了接下来的行程，打算坐最近的一班飞机去广州。
赵清彤更是大受打击，比沈钊还要难过几分。她和董齐再不和，也是夫妻一场，相识二十年的情分，没想到刚刚送走了董齐，旧友的噩耗就随之而来。当年她和沈钊谈恋爱，对方还出了不少力，两个人吵架的时候，他总是当和事佬，热恋的时候，就帮忙传点书信和小礼物。
赵清彤说：“我跟你一起去广州。”
沈钊点点头，却又有些为难：“一玫的病还没好呢。”
“我没关系。”赵一玫躺在床上，闷闷地说：“妈，你去吧，让我一个人静静，看着你难过，我也难受。”
最后是沈钊一锤定音：“我把沈放叫回来。”
沈钊和赵清彤前脚刚去机场，沈放后脚就背着他的黑色运动包回了家。已临近高考，他应该很忙才对。
赵一玫侧过头，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沈放，不知道为什么，她忽地想起了董齐，却不是悲痛，而是一股没由来的安心。
她病恹恹地躺在沙发上，嘴里含着一支温度计，额头上搭着一块毛巾，没放稳，眼看就要掉到地上去。
“省着点装，”沈放拉了凳子在旁边，打开电视机，看都懒得看赵一玫一眼，“你妈说你的烧退了。”
赵一玫动也不动，继续当尸体。
“继续咬，”沈放冷冷一笑，“希望你可以创下因为咬断温度计而水银中毒的记录。”
赵一玫这下“嗖”的一声正襟危坐起来。
“你是在可怜我吗？”她突然问。
“我失去了爸爸，所以你觉得我很可怜，是吗？”她重复道。
沈放沉默着。
半晌，他冷笑了一声，开口道：“赵一玫，你是不是太看得起自己了？你是病人，我不跟你计较，等你清醒了，再自己想想，你说的都是些什么话吧。”
“你爸不在了，难道你就活不下去了？你是为了你父亲而活的吗？赵一玫，我同情你做什么？”
电光石火的瞬间，赵一玫突然想到了他的母亲。
“那你呢，你的人生，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沈放一双漆黑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她，然后站起身，从水果篮里特意挑了一个最丑的苹果，一把堵住赵一玫的嘴，淡淡地说：“闭嘴。”
赵一玫下意识地咬了一口苹果，被呛得惊天动地地咳嗽起来。她坐起身，一把抓住苹果：“有你这样对待病人的吗！要削皮！切成兔子耳朵的形状！”
沈放嘲讽地扯了扯嘴角，没再搭理她。他把电视机换到体育频道开始看比赛，赵一玫侧躺着跟着看了一会儿。隔行如隔山，她看得毫无兴趣，加上吃下去的感冒药药效上了头，就睡了过去。
赵一玫睡得迷迷糊糊的，鼻子不通气，张着嘴呼吸，很难受地发出声音，沈放侧过头来看她。
赵一玫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嗓子又痒又疼，夜幕降临没多久，她终于因为口渴醒了过来。
她睁开眼睛，发现沈放仍坐在自己旁边。沈放背对着她，电视机没了动静，也没有开灯，他低着头在玩PSP。游戏机屏幕的光投在他的脸上，只是影影绰绰的一片。
沈放似乎又长高了一截，此时微微弓着身子。赵一玫凝视他的背影，突然有一种不可告人的冲动。
她想要抱一抱他。
赵一玫被自己突如其来的念头怔住，还来不及多想，沈放已经察觉到她醒来了，依然目不转睛地玩着游戏，开口说：“停电了。”
“哦。”
沉默了一会儿后，赵一玫才想起来自己应该说点什么：“我记得家里有蜡烛。”
“用光了，”沈放正好一局终了，赢了个大满贯，站起身，“我去买。”
“我跟你一起去吧，睡了一天，整个人都要瘫痪了。”
也许是因为赵一玫生病的缘故，沈放对她的态度不算太恶劣。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路上，北京入了春，是一年里最好的时节。梧桐树枝繁叶茂，风一吹，树叶哗啦作响。夜里没有人来扫，只有又细又高的路灯杆，橘黄色的光打在落叶堆上。
赵一玫在床上躺久了，此时来了兴致，抬脚在叶子上踩来踩去。沈放走了几步，又停下来等她。
沈家住在社区的深处，原本离便利店就有一段距离，二十多分钟的路，硬是被赵一玫拖长了一倍。
便利店里还有水果，沈放刚拿起两个苹果，一想到赵一玫说的“切成兔子耳朵形状”，便决定换成香蕉。
赵一玫不太爱吃零食，只买了一杯常温的北京酸奶。结账的时候，她看到货架上摆着的万宝路，听说里面有一颗爆珠，捏碎开，会发出薄荷的香气。
“你有烟瘾吗？”赵一玫突然开口问沈放。
沈放似乎被她的问题给问住，愣了一下：“没有。”
“那你对什么有瘾？”
他似乎又被问住，顿了顿，古怪地看了她一眼，大概是觉得很少有女生会问这样的问题吧。
他想了很久，一直到快到家门口了，赵一玫才听到沈放的回答。早就过了变声期的男生，声音冷冷淡淡的，他说：“我不知道，大概是一些别的东西吧。”
那一刻，赵一玫想到了一些很遥不可及的事物，比如夜里的海浪，一下一下拍打在寂静无人的海岸上，在天地间哗啦作响。
别的东西，赵一玫不知道那是什么。自由，野心，或者是其他什么。
沈放不知该如何跟她形容那种心情。
第二天，赵一玫醒来，感冒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她在客厅的茶几上看到已经燃烧殆尽的蜡烛留下的痕迹。短短的一小截，融化在烛台里，已经很难再使用了。她用刀片将它们小心翼翼地刮下来，放进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蜡炬成灰泪始干，一寸相思一寸灰。
她一生所拥有的，竟然也只有这么多。

第八章 燃情岁月
“一种情绪，一种困惑，一种难以言说的渴望。”
1
这年六月，沈放和宋二的高考结束了。
两个人都成绩优异，在红榜上名列前茅。
赵一玫原以为这些都和自己没有关系，她的生活并不会发生任何变化。一直到宋二打电话将赵一玫约出门。
“我要走啦。”宋祁临坐在街边的栏杆上，笑着凝视赵一玫，“去更北的地方，俄罗斯。”
赵一玫一愣，这才想起宋二曾经提过高考结束以后会出国。那时候感觉未来太遥远，她没有放在心上：“俄罗斯？这也……太不主流了吧。”
“不就是那么回事嘛。”宋祁临淡淡地说。
“俄罗斯很冷吧？”
“是啊。”宋祁临笑笑，静静地凝视着赵一玫的眼睛，然后伸出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头，温柔地说，“更北的地方，没有了我心爱的女孩。”
赵一玫猛地抬起头，有点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又好像已全然明白。
“我……”她不知该如何开口。
“还有一件事，我猜你还不知道。”宋二侧过头说，“你哥报的是军校，现在应该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了。”
接二连三传来意料之外的消息，让赵一玫有些手脚无措，只能慌张地看着宋二。
“他一直想报空军，当飞行员是他从小到大的梦想。”宋二说，“但他体检不合格，因为手臂上的那道伤疤太明显了。”
赵一玫又是一怔，良久才嗫嚅道：“那道伤疤……”
她和宋二都知道那道伤疤的来历——他为她挡下了致命的一刀。
“这些事我如果不告诉你的话，你肯定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宋二耸耸肩，笑道，“不过其实你知道了也没什么用，不是吗？”
“他会怨恨我吗？”
宋二笑得弯下腰，拍了拍赵一玫的肩膀：“别说傻话。”
“我宁愿他怨恨我，”赵一玫说，“也好过他什么都不肯跟我说。”
“我的好姑娘啊，”宋二伸出手，轻轻地摸了摸赵一玫的头发，笑容里藏着无可奈何，又说，“你可知道，你所选择的这条路，会很难很难。”
赵一玫没说话。
宋祁临低下头，认真地凝视她。一阵微风吹过，她的长发轻轻飞舞。她越发美丽，宋祁临自诩一生见过许多美人，可赵一玫总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他的喉头微动，最后化为一声叹息：“你要不，还是算了吧。”
赵一玫倔强地抬起头：“不。”
告别宋二以后，赵一玫回到家中，果然听说了沈放被军校录取的消息。赵一玫在客厅明亮的灯光下思绪杂乱，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沈钊一言不发，只用手拍了拍沈放的肩膀，这对父子大概早有过谈判。
沈放上楼去房间收拾行李，与站在大厅里的赵一玫擦肩而过。
至此，沈放和宋二都退出了“Eagle”乐队，将它交到陈砂手中。陈砂和赵一玫同级，她依然我行我素，但对乐队的事却很上心。后来赵一玫也偶尔能听到一些消息，听说他们在全国都有了不少粉丝，有唱片公司愿意为他们发行专辑，却被陈砂拒绝了。
赵一玫突然发现，自己的中学时代其实苍白得近乎可怜。而如今唯一与她有关的人，也都一一离开。他们步伐向前，谁也没有回头。
等到九月再开学，赵一玫一个人站在操场边上，还会下意识地望过去，想在那群欢呼的少年中寻到一个人的影子。
她总是无端地想起，这年冬天的元宵节时她在火车站看到的那对年轻的情侣，拥抱了又分开，分开之后又一顾三回头。
2
而赵一玫再见到沈放，竟然是在次年的冬天。学校管理严格，直至春节，他才放假回了家。就算同在一座城市又如何，这座城市实在是太大了。
沈放回家的时候，赵一玫才睡过懒觉起床。她早早地写完了寒假作业，穿着毛茸茸的睡衣，三天没洗的头发胡乱地捆成一把，刘海用夹子别上去，戴着一副老土的黑框眼镜，满脸油光，打着哈欠，十分不修边幅地从楼梯上走下去。
走到一半，赵一玫伸懒腰的动作猛地僵住。
她撞见了风尘仆仆的沈放，穿着一件黑色毛衣，脚边放着一个牛皮行李箱，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啊啊啊——啊啊啊——”
赵一玫忍不住尖叫出声，然后转身就往回跑。偏偏才上了一级台阶，拖鞋一下没穿稳，就从她的脚上顺着楼梯掉了下去。
沈放：“……”
赵一玫穿着圣诞老人绒袜的脚尴尬地踩在地板上，她挺直了背脊，一手抓住楼梯的栏杆，头也不回地往房间里冲去。
过了一会儿，沈放走上楼，敲了敲赵一玫的房门，将她的拖鞋放在门口。在他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房门猛地打开，出现在他眼前的，是已经精心打扮过，又像公主一样高傲美丽的赵大小姐了。
看着她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若无其事的一张脸，沈放忍不住勾起嘴角笑了笑。
而和沈放的淡漠全然不同的是，赵一玫再见到沈放，把自己丢人的形象抛到一旁，只觉心中的思念呼啸而至，如排山倒海般向她袭来。
他和她的记忆里有一些不同，更加英俊瘦削，肩膀宽厚结实，长手长脚，剃了刺猬头，像是行走的荷尔蒙。
他剑眉斜飞，写尽风流。
“沈放。”她声音喑哑，轻声叫他的名字。
他抬起眼看她，她却再说不出一个字来。
沈钊晚上回到家，见到沈放十分开心，当即让厨师换了菜：“做点他爱吃的，看看都瘦成什么样子了。”然后他又嘱咐司机：“去买两车烟花，吃过饭把车开去郊外放。”
沈钊亲自开车，赵一玫和沈放坐在后座上，两个人之间隔了一个位置，赵一玫侧过头靠在深色的玻璃窗上。车内在放李斯特的《爱之梦》，车外细雪飞舞，城墙的屋瓦上铺了薄薄的一层。道路两旁的树枝早已秃了，却因为这晚的雪和月光变得温柔而不荒凉。
赵一玫望着窗外飞驰的街景，忽地想到宋二。此时的俄罗斯大概已经零下二三十度了，不知他是如何挺过来的。
于是她开口问：“宋二回来了吗？”
“没。”大概也只有问到宋二的事，沈放才肯多回几句话，“他不肯回家。”
在前排的沈钊听到了，用余光撇了沈放一眼。
“他那样的人，在哪里都会过得很好吧。”赵一玫说。
沈放顿了顿，照搬了宋二的原话：“在战斗民族的熏陶下，已经千杯不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了。”
赵一玫笑起来，好奇地问：“你和他谁比较能喝？”
沈放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下车的时候一阵冷风刮过来，赵一玫打了个喷嚏。赵清彤这才发现她只穿了一件长兔毛毛衣，站在寒风里，全然一副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架势。
赵清彤说她：“你就趁着年轻瞎折腾吧，老了落一身的病根。”
赵一玫不屑地撇撇嘴：“年轻的时候都不打扮得漂漂亮亮，还指望老了？”
赵清彤说不过自己的女儿，在后备箱里找了找，好不容易翻出一件沈放不知道什么时候落下的黑色羽绒服让赵一玫穿上。
赵一玫的个子在女生里已经算是很高挑，套上沈放的外套却还是大了许多，看起来空荡荡的，装满了空气。
沈放没说什么，从几大箱烟花里拿出两个小袋子，从中抽出一支银灰色的烟花棒递给赵一玫，然后用打火机点燃。
烟花棒发出像星星一样形状的光芒，在夜空中一闪一闪的。赵一玫难得起了孩子心，拿着烟花棒在空中写字。
“放”，一个“方”和一个“攵”，焰火的光芒很快便消失在冷空气里，只在瞳孔里剩下一片灼眼的影子。
沈放帮着沈钊把烟花抬到河边，沈放习惯性地从包里拿出打火机点上，沈钊看了他一眼。
沈放被抓了个正着，只好耸耸肩，蹲下身子继续点燃引线。沈钊摆摆手：“抽多久了？”
“有一段时间了。”
沈钊点点头，沈放站起来，两个人一起往后退，看着引线一点一点燃烧。沈钊突然问：“你第一次抽烟，是我和你妈离婚那阵子？”
“不是。”沈放回答，“再后来一点。”
“什么感觉？”
第一簇烟花“砰”的一声腾空，所有人都抬头望去。
沈放想起自己第一次抽烟的时候，那是个华灯初上的夏日的黄昏，闷得人心里发慌。沈放那时比现在要矮上长长的一截，刚从医院走出来，就看到一个小个子男人在路边打电话，操着浓浓的南方口音。他的嗓门很大，语气却很温柔，哄着电话那头的人：“宝贝，乖，早点睡觉，睡着了，我就带着妈妈回来了。”
男人微微有些驼背，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捂眼睛。挂断电话后，他在原地蹲了下去，然后从包里拿出烟和打火机，哆嗦了好几次都没有点燃。沈放走上前去，从他的手里接过打火机，然后给他点上。
他猛地深吸一口烟，抬起头看着沈放，沈放这才看到他哭了。他毫不介意沈放还未成年，问他：“抽吗？”
什么感觉？
沈放记起自己那时的狼狈，不知道男人抽的是什么牌子的烟，实在是太烈，呛得他五脏六腑都快咳出来。可在难受中，孤独的少年竟捕捉到一丝转瞬即逝的快感。
下一秒，沈放脑海里却出现一个女孩的脸。
她把头发高高得扎起，抿着唇，一脸倔强地看着自己。
他也是在那一刻才恍然发现，在不相见的长长的时光里，她是会慢慢长大的。
沈钊问他为了什么而抽烟。
她是他抽烟的理由吗？
沈放转过头去，看到赵一玫站在车旁，还拿着他打发她玩的烟花棒在空中写字。
她在写什么呢？沈放突然想。
越来越多的焰火从白雪皑皑的大地上升起，在夜幕下“砰”的一声绽放开来，映着细细的飞雪，姹紫嫣红一片。
好似这长长的一生，才正要开始。
回到房间里，开了灯，赵一玫才看到身上穿着的沈放的羽绒服不知何时被炸了几个小洞，圆圆的，要仔细看才看得出来。赵一玫没放在心上，把衣服脱下来，拎着走到脏衣篮前，正准备扔下去，顿了顿，又把它搭在另一条手臂上，打开衣柜丢了进去。
没有洗过，也没有再还给他。
想起宋祁临离开时说的那句话——我的好姑娘呀，你可知道，你所选择的这条路，会很难很难。
3
自沈放离开以后，赵一玫发现自己对于时间的概念渐渐变了样。
于她而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似乎被分割成了两半，一半有他，一半没有他。
他出现的那一半，统共加起来也就那么几天，两只手都能数得过来。而没有他的日子又太长，就像黑板上的倒数计时，一天天溢出来。
高三的时候，赵清彤又正式找了赵一玫谈话，希望她毕业以后能去美国留学。
“我不去。”赵一玫拒绝道。
赵清彤深知自己女儿的倔脾气，其实连赵清彤自己也不知道赵一玫为何会那么排斥出国留学。他们周围的朋友圈子里很多小孩从小就被送出去读书，然后是世界级名校，一路青云直上，更是天之骄子，活得也和常人不在一个世界。
“别忘了，你当初可是答应过你爸爸的。”
提到董齐，赵一玫就被堵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你不能拿他来压我。”赵一玫不服气地说。
“可你知道那是他的心愿。”赵清彤说，“我也没说让你放弃学校的事情，不过从高三开始，我会专门给你请私人教师监督着手准备申请的事。你爸他……生前就为你疏通了大学教授的关系，能帮你拿到斯坦福教授的推荐信，他在那边也有很多校友可以帮你。”
赵一玫心中五味陈杂，她没有想到董齐曾为她做了这么多。说起来也是讽刺，以前赵清彤在她面前，从来只连名带姓地叫“董齐”，可他离世以后，她却改口变成“你爸爸”。
赵清彤最后退了一步：“去和留的问题，我们到时候再谈。”
赵清彤一锤定音，赵一玫一天被当成四十八小时用，白天学习，晚上补习，周末的课程表排得更是密密匝匝。
夜里她睡不着觉，人人都只看到她漂亮光鲜的一面，嫉妒羡慕，说她投得好胎，却从来没有人愿意去深究，这一路她又是如何走过来的。
哪里有天生的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呢？众生平等，每个人都是背着自己的命运，一步步向前的。
这年寒假，沈放回家待了三天，赵一玫正在香港参加SAT考试，她没能等到他。
赵一玫走在香港人来人往的街头，抬起头，看到大屏幕上播着最流行的时尚广告，眼前有电车摇摇晃晃经过，有人在地铁站门口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从南到北，她独自站在香港街头，对他的思念几乎浩大到要将自己吞噬。而他所在的故乡，已经纷纷扬扬地落下雪来。
“沈放。”她在心头一遍遍地念着他的名字。
她比任何时候都期待冬天的来临，却又比任何时候都痛恨冬天的来临。不知道他此时此刻在做什么，又是否会有片刻想起自己。
这年三月，赵一玫如愿以偿地收到了斯坦福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同年夏天，沈放破天荒地从学校回来了。因为不是过年，他自然没有回别墅，回的是他自己在外面租的房子。赵一玫从沈钊口中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握着筷子的手在微微颤抖。
“一玫，怎么了？”赵清彤问。
“没事。”赵一玫若无其事地笑笑。
赵一玫知道沈放住处的地址，吃过饭后，她随便找了个借口就出门了。沈放租住的地方在老城区，是给老北京人住的居民区，满大街的梧桐树，夏日的蝉鸣声嘶力竭。
走在院子里，能看到遛鸟的大爷，悠然自得地下棋的老人，还有三五成群玩捉迷藏的小孩。做鬼的那一个趴在墙头，大声倒数计时：“三，二，—……”
当初沈放搬走的时候，赵一玫才十四岁，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选择这样又老旧又喧嚣的住处。而时过境迁，再走在这条路上，赵一玫突然懂了。
或许他的一生所求也不过这样，住在长长的时光里，和每一个市井凡人一样，过着柴米油盐、炊烟袅袅的每一天。有家可归，茫茫红尘，有一盏灯为他所亮。
赵一玫顺着陡峭的楼梯爬上七楼，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又拿出镜子左左右右地照了一番，然后深呼吸一口气，正准备敲门，上了年岁的防盗门却从里面打开了。
站在里屋的沈放和走廊上的赵一玫四目相对。赵一玫张开嘴还来不及说什么，一个女孩就从沈放的身后走了出来。
陈砂。
赵一玫在看到陈砂的一瞬间，只觉得五雷轰顶，理智全无。她把刚才要说的话抛到九霄云外，像一只刺猬竖起全身的刺，咄咄逼人地大声质问沈放：“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沈放靠着门檐，淡淡地说：“不关你的事。”
陈砂一愣，想起两个人是兄妹的传闻，在玄关处站了一会儿，然后蹲下身穿好鞋，对沈放说：“那我走了。”
“我送你。”沈放说。
陈砂看了堵在门口的赵一玫一眼，没说话。沈放换了衣服走出来，当着赵一玫的面关上门。赵一玫就站在一旁，看着两人和自己擦肩而过。
我一定是疯了，赵一玫想。只有疯了才会一听到他回来的消息，就不管不顾地跑来；只有疯了才会眼睁睁看着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并肩离开。
六月的午后，室外是三十七摄氏度的高温，大地似乎都要被烤化了，楼道里却阴森冰冷。赵一玫独自坐在台阶上，一直等到日暮西沉，也没有等到沈放。
而在她不知道的地方，老旧的居民房的另一侧，沈放靠在斑驳的石墙上，低下头，拿出裤兜里的火柴，轻轻划燃，再点燃手中的烟。
头顶是火烧云流动的黄昏，脚下的烟蒂落了一地。
想要说的话，无法传达的思念，就在这一堵上了年岁的石墙之外，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成为永远的秘密。
4
几天以后，赵一玫接到宋二的电话：“请你吃烧烤，来不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赵一玫问。
“有一段时间了。”宋二笑了笑，“听说你要去美国了？”
他还能听谁说呢？
赵一玫勉强笑了笑：“你回来了为什么不通知我？”
“太强人所难了，我正在试图忘掉你呢。”宋祁临半真半假地说。
赵一玫拿着电话，在心中翻了个白眼。宋二似乎猜到了她的反应，在电话那头笑笑：“好了，不跟你开玩笑，出来吧，有样东西要给你。”
“改天吧。”
“过时不候哦。”宋二在电话里报了一个地址，说，“赵一玫，你考虑清楚了。”
赵一玫一愣，这个地址，是沈放的住处。
她急忙换了衣服，飞奔而去。
待她扶着墙跑上楼梯，屋子的大门半掩着，她停下来，试探性地敲了敲门。
“进来吧。”宋二说。
赵一玫深呼吸一口气，顺着暖橘色的光走进去，这是她第一次踏入这间屋子。
八十多平方米的老房子，一个人住显得空荡荡的。墙纸和房间都已经很旧了，宋二盘腿坐在地上，面前的茶几上摆满了烧烤。他冲赵一玫挥挥手：“来，吃夜宵。”
赵一玫的视线穿过他，落在躺在沙发上的沈放身上。他穿了一件黑色T恤，手背搭在额头上，已经沉沉地睡去。因为太高，所以他只能蜷曲在沙发上，看起来像是纯良无害的小兽。
宋祁临瞥他一眼，大口咬下竹签上的五花肉，十分不屑地说：“喝多了，睡着了。”
赵一玫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小心翼翼地在宋二的对面坐下来。她面前摆了一个喝空了的酒杯，上面还残留着些许酒液。
赵一玫猜到这是沈放用过的杯子，又倒满酒，然后端起来轻轻地和宋二碰了碰。
等把一桌子烤肉吃完，宋二终于心满意足地站起身，指了指沈放：“这小子有心事，又不愿意和我说，喝闷酒自己把自己给灌翻了。你看着办吧。”
“人我是交给你了，”宋二临走前说，“说实话，赵一玫，我也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可是想想，这世间的事，如果每一件都要论个对错，那岂不是太无趣了。”
宋二离开以后，屋子里一下子变得异常安静。赵一玫有些不知所措，只好沉默地盯着沈放看。可没想到下一秒，沈放的睫毛就微微颤抖，大概是要醒来了。
赵一玫吓了一跳，不知道该怎么办，第一个念头是要藏起来。她赶紧站起身，环顾四周，余光落在桌脚边新开的一瓶威士忌上。
那真是一瓶漂亮的酒，深棕的颜色，像是沉淀的岁月。突然之间，一个大胆的念头在她的脑中一闪而过。赵一玫拿起酒瓶，仰头喝下一口，然后俯身来到沈放跟前，对着他的嘴唇，将辛辣的烈酒送入他的口中。
沈放在这一刻睁开眼睛，四目相对，他头痛欲裂，只觉自己是在做梦，一个绮丽而温柔的梦。
她的嘴唇就像羽毛一般柔软，他在沉醉中再一次闭上了眼睛。
这天晚上，赵一玫没有回家。她乘人之危，自作主张地霸占了沈放的床。房间里充满了他的气味，就像那瓶威士忌一样，浓烈而辛辣。
赵一玫躺在他的床上，一闭上眼睛，脑海里出现的全是沈放的眼睛。剑眉斜飞，写尽风流，他有一双让人入迷的眼睛。
想近一点，仔细看看你的脸。又想远一点，得到你的全部。
在床上躺了许久都没有办法入睡，赵一玫干脆起身，去书房找影碟来看。沈放这一点像沈钊，有一整面墙壁的影碟和唱片。赵一玫随便抽出一张，是布拉德?皮特的《燃情岁月》。
电影的开场，一片秋色无边的草原，似乎所有的传奇总是开始于最稀疏平常的一天。
崔斯汀要离开的时候，苏珊娜对他说：“I will wait for you forever.”
她所爱的人是个放荡不羁的浪子，于是她恳求他留下，可他没有回头。
多年后，崔斯汀终于回乡，那时苏珊娜已经嫁给了他的哥哥。她含着泪水，轻声说：“Forever turned to be too long.”
——永远实在是太远了。
两个小时的电影，片尾曲响起，舒缓的钢琴曲在屋子里回响。赵一玫眨了眨眼睛，想起身，又觉得倦意终于袭来。
电影的最后一句台词——他死得其所。
死得其所，赵一玫淡淡地想，究竟怎样才算死得其所呢？
她正出着神，书房的门被人推开，沈放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赵一玫。
舒缓的钢琴曲在两人之间流淌，电影重新播放，是一望无际的美国西部草原。
电影里的男人骑马狂奔，门口的沈放愣怔地看着赵一玫，半梦半醒间，他口干舌燥，声音沙哑地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像是在自言自语。
赵一玫整个人陷在沙发里，从下往上看，窗外的月光落在沈放的脚边，照出他半身的凉意，一寸又一寸。
“那你对什么有瘾？”
黑暗中，赵一玫的脑海里浮现出自己的声音。
然后是沈放的声音，冷冷淡淡，从回忆里遥遥传来：“大概是一些别的东西。”
别的东西。
一种情绪，一种困惑，一种难以言说的渴望。
赵一玫凝视着站在门口的沈放，感觉自己的心像是死过一次一样，起初是微弱地跳动，然后越来越强，越来越快。
她终于明白自己的渴望是什么了，她想要拥抱他，想要亲吻他，想要离他近一点，再近一点。
她站起身，慢慢地朝他走去。
她一边走，一边将手放在胸前，解开珍珠般圆润的纽扣，长裙顺着她年轻的身体如羽翼轻轻落地。然后她来到他的面前，他身上那件黑色短袖被压得皱巴巴的。他的肩线流畅，胸膛挺阔，到了腰处，又微微陷下去。漂亮的倒三角，那是人体最美的部位。
她吻上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她张开双臂，轻柔地环上他的颈脖。他的身体炙热，让她忍不住想要紧紧贴着他。
他身体里酒精的味道让她沉迷，月色缭乱，彼此的呼吸都已经紊乱。
梦境和现实重叠交织，朦胧的光洒满床铺，沈放只觉得大脑“轰”的一声，理智和情感都被酒精死死地堵住，只剩下眼前的她。踏着月色而来，纷纷扬扬的羽毛在她的周身落下。
他沉沉地吻上她柔软的嘴唇，她的身体就像一朵玫瑰在月色下绽放，她动情地回应着他的吻。她太美丽，太甜蜜了，让他沉沦，不愿醒来。
她的双腿勾住他起伏的后背，有细密的汗水渗出。她的长发在枕头上散开，缠绕，如流水一般。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她眼里的他却越来越清晰。他身体散发的味道让她忍不住撑起身子，对着他的肩膀咬下去。他的皮肤光滑紧实，她甚至能感受到他血管里的血在涌动，她对着他的左肩张开嘴。舍不得，也求不得，却又想狠狠地一口咬下去，让他记得。
他停下来，凝视她，轻声问：“赵一玫，为什么是你？”
她的眼睛在夜里亮得灼人，嘴唇微微张开，深情地回视他的眼睛。她勾起嘴角，得意地笑着说：“沈放，一直都是我。”
她还来不及闭上嘴，喉咙里就发出其他的细细的声音。无论前方是地狱还是天堂，她终于缓缓闭上眼睛。
月光落在他赤裸的背上，泠泠一片。
5
第二天，赵一玫睁开眼时，沈放已经醒了。
他坐在床头，赤裸着上身，手里捏着一支已经皱巴巴的烟，但顾及有她在场，始终没有点燃。
他一动不动地看着身边的赵一玫，忽地对上她睁开的眼睛。两人四目相对，令沈放有些措手不及。他第一次在她面前失了态，手中的烟掉在床上，赵一玫还未彻底清醒，第一反应是又闭上了眼睛。
“赵一玫，”他收回目光，说，“我知道你醒了。”
他的声音低沉，性感而迷人，但是这些年，从这个声音里听到“赵一玫”三个字的次数屈指可数。
赵一玫仿佛被人硬生生地拽回现实中，她躺在他的床上，眨了一下又一下眼睛，记忆如潮水般涌来，她这才慢慢想起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和他四目相对，他漆黑的眼，依然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吻上去。
“沈放。”她欲言又止。
两人再次陷入沉默之中。
突然，他轻轻笑了笑，眼睛里却没有笑意，他问：“你想要什么？”
赵一玫一怔，喃喃自语地反问：“我想要什么？”
沈放好整以暇地看着她，眼神又恢复到从前那样，冷淡得无喜无怒，仿佛刚刚她睁眼看到的那个目光只是一个幻影。
赵一玫被他的姿态激怒，有些破罐子破摔：“你能做什么？你会对我负责吗？”
他冷冷地看了赵一玫一眼，说：“我不会。”
“谁说要你负责了！我……”
“赵一玫，”他忽地打断她的话，“我不会对任何人负责。”
“沈放，”赵一玫将手背搭在额头上，偏执地问，“你爱我吗？”
沈放一怔，没想到她会突然这样问。
他看着她的脸，在心底问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眼里，他的生活中，到处都是这个人？
他明明恨她、厌恶她，巴不得她消失在自己面前，甚至在这一夜以后，他可以用最难听的言语来羞辱她，但在她问他“你爱我吗”的时候，为什么他会觉得难过呢？
他手握成拳，青筋暴起，然后又轻轻松开。
“不。”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冰冷。
单人房里没有拉开窗帘，所以光线晦暗不明，让人看不见他的脸。莫文蔚唱过：也许你的心是单人房，多了一个人就会显得紧张。想看一看你最初的模样，你脱下来的伪装，你会怎么放。
良久的沉默过后，赵一玫终于点点头，又仰起头，不让眼泪落下来。她说：“好的，我知道了。”
赵一玫回到家中，却没想到赵清彤坐在客厅的最中央，满脸怒气地等着她。她还来不及换下衣服，赵清彤已经厉声问道：“你昨晚去哪里了？”
她彻夜不归，赵清彤想必也找了她整整一晚。赵一玫知道自己太过任性，让母亲担心了，却又不知她对自己的行踪知晓到了何种地步，于是心虚地站在门口，不敢抬头看赵清彤。
“不说是吗？”赵清彤冷笑一声，“你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了吗？”
她拿起面前的玻璃杯，狠狠地砸在大理石地板上，指着赵一玫道：“荒唐！”
“你看看你自己！你是个女孩！你还要不要脸面了！赵一玫，你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我所有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赵一玫看着滚落在地的玻璃碴，五脏六腑都在叫嚣着疼痛，突然觉得自己的心也如它们一样，不知何时已经碎成一粒一粒的。
“赵、一、玫，”赵清彤冷冷地看着她，赵一玫这还是第一次在母亲脸上看到这种冰冷的神情，“你死了这条心！”
“为什么！”赵一玫说，“我连爱一个人的权利都没有吗？”
“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我知道。”赵一玫看着自己的母亲，目光坚定，声音却无比温柔，她说，“爱是为之生，或者死。”
赵清彤高高地扬起手，意料之中的那一巴掌却迟迟没有落下。
赵一玫愣怔地看着赵清彤，勾勾嘴角，自嘲地笑道：“妈，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你马上离开北京，去美国读书，没得商量。”赵清彤斩钉截铁地说。
“妈妈！”赵一玫冲着赵清彤的背影大喊。
赵清彤绷直了背，头也没回地离开，剩赵一玫独自留在原地。
她也有过十八岁，她也爱过一个人，她也曾以为爱是生命的全部。可这样的一生，实在是太痛苦了。
赵一玫是她从小就当公主和心头肉的女儿啊，她又怎会舍得让自己的女儿走上这一条路。
“一切都还来得及。”
赵清彤在心中安慰自己，她还那样年轻，人生还有无限的可能，等她去了更遥远更广阔的地方，一定会遇到别的什么人的。
她会回归正常的、笔直的、光明的那条路。
这个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人，她可以爱上其中的任何一个，却唯独不能是沈放。
世俗不容，伦理不容，道德不容，天意不容。
她也不容。
6
这天下午，沈放回了沈家别墅一趟。
他用钥匙打开门，赵清彤拿了衣架上的包正准备出门，看到他，她的眉头一蹙，将包放下，说：“我正准备去找你。”
沈放抬起头，看到通向二楼的楼梯处一抹红色裙摆一闪而过。他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知道是谁在仓促之下躲了起来，不愿意见他。
赵清彤强装客气地说：“我们可以谈谈吗？”
沈放站在入口处，一动不动，淡淡地说：“您说。”
“是关于一玫的事。”
赵清彤看了他一眼，说话的时候她的背挺得很直，沈放总算发现赵一玫的习惯是从何而来的了。越是狼狈，越是受到侵犯，就越是要昂首挺胸。
“你们俩实在是……太荒唐了……她还小，不懂事也就罢了，你作为她的哥哥，作为一个男人，你竟然……”
听到“荒唐”两个字的时候，沈放眼中有什么情绪一闪而过。
荒唐？他想，七年前，自己也用了同样的词语指责赵清彤和沈钊。
荒唐吗？他和赵一玫？确实荒唐。
下一秒，沈放抬起头，静静地看着赵清彤，说：“她已经成年了，她足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赵清彤说：“你会毁了她的。”
“没有人可以毁掉她的人生。”沈放面色平淡地陈述。
“有。”赵清彤盯着沈放的眼睛，下一句话，一字一顿地说，“你知道，爱情可以毁了一个女人一生。”
沈放猛地抬头，愤怒地看着赵清彤。
两个人沉默地对峙着，赵清彤和沈放都知道，这个她指的是谁。是他那个因为被男人抛弃而发疯，只能在医院里度过余生的可怜又可悲的母亲。
爱情毁了她的一生。
言语伤人，不似刀刃带血，却比刀刃更加锋利。
这一刻，沈放觉得有人强行将他心底某样重要的东西给夺走了。他突然无比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他保护不了自己的母亲，也给不了那个女孩幸福。
荒唐，既然是荒唐，他想，那就到此为止吧。
“伯母，”沈放冷笑着开口，虽然用的是尊称，但语气里听不出任何尊重，“说句难听的，您有这闲工夫来威胁我，还不如回去管管您的女儿，让她不要那么天真，以为对一个男人投怀送抱，就能得到他的心。”
赵清彤没想到他竟会说出如此直白的话语：“你……”
“怎么？”沈放挑挑眉，“我说得有什么不对吗？”
然后他又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还是说，您就是这样对我爸的？所以也这样教自己的女儿？”
“沈放，我和你爸爸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怎样？” 沈放反问，强忍住心中的怒火，说，“您忘了刚才自己说过什么了吗？爱情可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你毁掉的人生，拿您的女儿来抵，不是正合适吗？”
赵清彤气得高高地扬起手，想要一巴掌扇向沈放。他却镇定地伸出手，在空中一把抓住赵清彤的手腕。
沈放冷冷地说：“赵夫人，请自重。”
这时，躲在二楼的赵一玫再也听不下去了，她愤怒地出现在楼梯口，大喊：“够了！”
她两眼通红地看着赵清彤，又看看沈放，这是她一生中最爱的两个人，可他们却一起将她逼到如此难堪的地步。
“够了，”她说，“求求你们，都不要再说了。”
沈放仿佛这时才看到她一样，挑挑眉说：“原来你在这里啊，那也就不用麻烦你妈妈转告你了。”
赵清彤气得浑身发抖：“我会转告给你爸爸的！”
“随便。”沈放耸耸肩，“顺便转告他，有空也来看看我妈妈，毕竟她还给他生了一个儿子呢。”
语毕，他推开赵清彤的手，肆无忌惮地问：“我可以走了吗？”
赵一玫瞪大双眼，愣怔地看着他。
他转过身，一阵风吹起来，偌大的客厅里，白色的窗帘如蝴蝶飞舞。她站在风中大声喊他的名字：“沈放！”
他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然后他就听到她痛苦、绝望而愤怒地说：“你怎么不去死啊！”
他回过头，勾起嘴角笑了笑，耸耸肩说：“好啊。”
沈放回到住处时已是傍晚，他收拾好房间，将DVD机中的《燃情岁月》退出来，却怎么也找不到装碟片的盒子。
客厅的茶几上还摆着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是七十年的爱尔兰威士忌。透明的瓶身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光，而她似乎就在这里，一口喝下暴烈的酒，然后抓住他的衣领，对着他的唇，将酒灌下。
沈放拿起酒瓶，仰起头，一饮而尽。酒精迅速在血液里弥漫，流经他的全身。他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怦怦怦。
他闭上眼睛，想起她的脸，她撑起身体，一口咬在自己的左肩上，可偏偏她又狠不下心，那齿痕太浅，第二天就褪去了。
她在黑暗中凝视他，她的两眼熠熠生辉。
赵清彤说得没错，他会毁了她的，她应该拥有更好的一切。
像玫瑰一样璀璨美丽的人生。
他将手臂搭在额头上，在寂静的夜里苦笑。
赵一玫，再见。
而此时此刻，在北京城的另一处，沈钊站在赵一玫的房门前，轻轻地敲了三下。
赵一玫打开门，看到沈钊，大概猜到他是为何而来。
“沈叔叔。”
“买了乳酪蛋糕，你妈妈怕长胖不肯吃，你愿意陪叔叔一起吃吗？”
赵一玫跟着沈钊下楼，赵清彤不知去了哪里，偌大的客厅里只有他们两个人。沈钊特意为她冲好奶茶，切好蛋糕，手指交错在一起，看着赵一玫，开口道：“抱歉，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可是我想，我们是一家人，这些事你有权知道。”
“我和你母亲的事，你可能大概知道一些，我和她在北京重逢的时候，我是还没离婚的。”
赵一玫抬起头，看着沈钊，有些艰难地开了口：“所以，你和我妈妈……我妈妈确实破坏了别人的婚姻？”
沈钊摇摇头，也给自己倒了一杯红茶：“我和沈放的母亲很早以前就分居了，她不同意和我离婚，时间长了，心中积郁想不开。我起初还觉得愧疚，想要弥补她，后来发现自己的拖泥带水反而更加伤害她，便下定决心要一刀两断。”
“我遇见你母亲的时候，已经和沈放的母亲达成了离婚协议，但那段时间她还在医院里，所以迟迟没有办理手续。能和你的母亲再度重逢，我感到非常开心，但我们并没有做出什么逾越道德的事情。”
“但这件事还是让沈放的母亲知道了，对她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刺激，她一口咬定是你母亲抢走了她的一切，她甚至还雇人去伤害你的母亲……”沈钊说，“这些事，恐怕连沈放都不知道。但也请你明白，对于他来说，他的母亲也确确实实是受害者。这也是为什么你妈会那样提防他，她是担心他会像他的母亲一样对你不利。”
赵一玫一直想要知道的真相终于摆在她的面前，想起下午赵清彤和沈放的对峙，想起在医院里看到的那个可怜的女人，想到这些年她一个人在空荡荡的病房里，等着一个再也不会回心转意的人。
爱情会毁了一个人，可世界上每天依旧有那样多的痴男怨女，飞蛾扑火一般坠入情网。
“下午的事我都听说了，首先要向你道歉。”沈钊说，“我了解我的儿子，他说那些话，或许并不是故意的。”
“听起来很像是一位父亲的偏袒，但是我想，他会那样说，或许只是为了激怒你，想让你离开他。”
“沈叔叔，”赵一玫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请您别说了。”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恨她，这样的安慰，无疑是在她的心上插刀。
“我知道了。”赵一玫说，“我会去美国的。”
7
这年八月，赵一玫坐上由北京飞往旧金山的飞机。赵清彤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和沈钊一起去送她。
她又变成天底下最普通的母亲，拉着女儿的手，叮嘱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沈钊在一旁打趣道：“这么舍不得，就别送她出去了。”
“不。”赵清彤直直地看着赵一玫，语气坚定地说，“她一定要去。”
赵一玫垂下眼睑，伸手给了赵清彤最后一个拥抱：“我知道的，我会好好的，妈妈你不用担心了。”
在触碰到赵清彤身体的一刹那，赵一玫才发现她浑身都在颤抖。她年过四十，一生所得和所获都太多太多，想要把关于生命，关于岁月的道理一一讲给眼前年轻的女儿听，可心里却知道，这人间的路，需要她自己去走一遭。
飞机起飞的一刹那，赵一玫的大脑里一片空白，耳朵里是止不住的鸣叫。
赵一玫坐的是头等舱，见她脸色惨白，空姐立马走上前去，轻声问她：“请问需要什么帮助吗？”
她捂住双耳，努力克制自己想要尖叫的冲动，脑海中不断重复着她想象中的一幕——飞机在太平洋上空坠毁，她坐在董齐的身边，努力去拉他，海水灌入机舱，一点一点吞没了他们。
飞机继续上升，不适感被放大，赵一玫的耳鸣越来越严重，随着窒息而来的是头痛，就好像有人拿针在扎她的大脑。
面前的空姐焦急地蹲下身，不停地张嘴闭嘴在说些什么，赵一玫根本听不清楚。她掐住自己的人中，让意识和眼前的画面重叠在一起。
空姐再次询问：“女士，女士，请问您需要帮助吗？”
赵一玫艰难地强迫自己回过神来，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摇了摇头：“没事。”
然后她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吃下去，戴上眼罩，盖上毛毯，努力让自己睡过去。
从那个炎热的夏日开始，她就开始了长长的失眠期。
药效渐渐上来，赵一玫在行程为十三个小时的航班上进入浅眠，还做了一个模糊的梦。梦里的场景不断变化，先是儿时董齐把她架在肩膀上大步向前走，然后赵清彤一把从董齐手里抢过自己。
后来是她学拉丁舞的时候，老师温柔地感叹，真是一个会走路的梦。然后是董齐在机场不停地对她说：阿玫，跟爸爸走吧。
梦里的时间混乱，又回到最初遇见沈放的那一天，黑衣黑裤的少年，俊美如天使，一字一顿地说：“滚出去。”
关于他的记忆扑面而来，最后一幕，是在那间没有光的房间里，她仰起头问他——
“你爱过我吗？”
他嘴角微动，一双漆黑漂亮的眼睛凝视着自己，说：“没爱过，一直爱着。”
赵一玫在梦中被惊醒，脸上不知何时满是泪水。她拉开一旁的机窗，云层顶端之上的阳光猛地刺入眼睛，让人瞬间失明。
在覆盖上阳光的这一刻，赵一玫忽地想起母亲的话，她说——“去美国，去更遥远的地方，去重新开始你的生活吧。”
云海镶着金色的边，似乎永无止境。飞机平稳地一路向前，带着她去往另外一个世界。
赵一玫静静地凝视这片洁白的天空，天地的广阔让红尘中的情爱显得那样渺小。她闭上眼睛，在心中许愿，从这一刻起，要努力忘记他。
前尘往事，就一并放手吧。
飞机在旧金山机场停靠，过了海关，等了许久行李才姗姗来迟。
周围人都推着巨大的推车，密密匝匝堆了许多行李。毕竟是山长水远，一路跋涉而来。唯独赵一玫只有一个二十寸的行李箱，轻轻松松地走出机场。
因为临着太平洋，就算是八月的盛夏，旧金山的空气依然清爽湿润，明媚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忍不住深深地呼吸。
赵一玫准备伸手拦出租车，一个身影蹦蹦跳跳地从她眼前跑过。
她停下脚步，发现对方是个中国女孩。
女孩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穿着印有卡通大象的短袖衫、白色球鞋，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年轻得让人嫉妒。
“江海江海，”她高高地挥动手臂，手舞足蹈，笑得满脸阳光，大声地冲身边的高个子少年说，“你看！是大海！”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弯下腰，接过她手中的行李。
赵一玫撇撇嘴，戴上墨镜，拎着她最新款的香奈儿包包，踩着十厘米高的高跟鞋，趾高气扬地从女孩身边经过。
一阵风吹起，这一天阳光凶猛，海水温柔，是一年之中旧金山最好的时候。
而在他们所不知道的时空，往后的漫长一生，都在这一天被改写了。

第九章 红尘一瞬
“那命运到底是什么？是你在这里，于是我生生世世无法去往他方。”
1
赵一玫没想到的是，几个小时后，她会在大学的学生宿舍与机场的小女孩再度相逢。
她们住三室两卫的寝室，赵一玫租下的是主卧。女孩的行李箱里装满了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连擀面杖都蹦了出来。她自己也好奇地拿擀面杖当棒球棍挥了挥，然后不好意思地笑起来，伸出手对赵一玫说：“你好，我叫姜河，江河湖海的那个河。”
姜河看起来一股子机灵劲儿，十六岁就拿了斯坦福电子工程系的全额奖学金。据她所言，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中学时代的同班同学，男生叫江海，托福和SAT都是满分。一提到江海，姜河的眼睛都在发光，叽叽喳喳说了一大堆。
赵一玫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生机勃勃，年轻活泼，是一个看了就让人高兴的女孩。
赵一玫回过头去看向窗外炙热的阳光，想到赵清彤曾经担心她从未交过女生好友，班主任老师还三番五次说起这件事。而她们口中所谓的知己好友，也不过是相伴一起上厕所罢了。想到这里，赵一玫突然忍不住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事吗？”姜河探头问她。
“没有。”赵一玫伸了个懒腰，“我要去宜家买家具，要跟我一起吗？”
赵一玫到美国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辆小跑车，据说很多留学男生都买车来泡妞，因为美国实在是地广人稀，没有车出行十分不方便。而赵一玫根本不屑搭别人的顺风车，她自己就是豪门。
姜河在宜家看上了一对马克杯，上面印着凡高的《星空》。赵一玫知道她想送给江海，就在一旁拼命怂恿。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小女孩为了心爱的人纠结来纠结去，涨红了一张小脸的样子真让她开心。
她好像从来没有过那样反复甜蜜的少女心，她和沈放，从一开始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赵一玫在角落里看到一盏白色的落地灯，安安静静地立在床头，被人来人往的客人忽略。“啪”的一声，赵一玫摁下开关，暖橘色的灯光瞬间射出来。
她无端地再一次想起那个盛夏的房间。空调的冷气和她热切的欲望混杂在一起，空气中有他的气息，像海洋，咸湿却致命。
赵一玫闭上眼睛，笑了笑，对姜河说：“我曾经有一个愿望，能和我爱的人一起逛宜家。”
“为什么？”姜河问。
“之子于归，宜室宜家。”
不过很可惜，她这一生都等不到这样一天了。
开学的第一周就是新生晚会，赵一玫的第二位室友何惜惜在这天姗姗来迟。她的航班在广州因为台风推迟了，晚了整整一周才抵达旧金山。
和奢华张扬的赵一玫全然不同，何惜惜只穿了一件最普通廉价的白色T恤，戴厚厚的框架眼镜，严肃拘谨，说话的时候会下意识地揉揉衣角。赵一玫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人大多自卑，内心孤独。
赵一玫穿了一条深V黑色小礼裙，腰线一道若隐若现的镂空，喷三宅一生的香水，是凛冽冰冷的男香。晚会上找她跳舞的人络绎不绝，赵一玫已经许久不跳舞，可有可无地换着舞伴。偌大的礼堂里，她甚至都记不得每个人的面孔。
晚会结束，她谢绝了每一个送她回家的邀请。赵一玫坐在跑车上，摇下座椅，透过头顶的天窗，看到漫天星河璀璨。繁星点点，似乎有银河横跨其间，这是在北京怎么也看不到的景色。
热闹和喧嚣褪去，赵一玫静静地躺在车上，心中无比酸涩，命令自己只许花十五分钟时间来思念他。
等赵一玫再次睁开眼，发现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手机上有一个未接来电。是国内打来的电话，显示不出号码，只有“未知”两个字。她把手机调了静音，没有听到。
来电时间是十分钟前，赵一玫再拨打回去，那边却是长久的忙音，无人应答。
这天夜里，赵一玫一次又一次，反反复复地拨打那个未知的号码，却统统石沉大海，只有冰冷的“嘟嘟”声。一直到夜色暗去，远处天光微亮，她才终于死心地放下手机。
她对着无情的机器喃喃：“沈放，是你吗？”
可是不是他，又有什么分别呢？
一万五千公里的距离，隔着一整个太平洋，隔着经年的岁月，隔着那些激烈决然的转身，她和他之间，又还剩下些什么？
2
这年冬天，赵一玫在旧金山遇见南山。
赵一玫大概得了一种叫一月的病，到了每年的一月就很难入眠，只能过上昼夜颠倒的生活。那天夜里，她在寝室里写论文，要翻译一篇西班牙文学作品，是个莫名其妙的爱情故事。她有些心烦意乱，开车去星巴卡买咖啡提神。
只剩下一个很窄的车位，赵一玫小心翼翼地将车倒进去，眼看就要成功，她忽地有些走神，误把刹车当油门，“砰”的一声，银色小跑车不自量力地撞上了前方的越野车。
赵一玫也是一脸错愕，赶紧松开安全带，从车里跑了下来。她穿着十厘米高的牛皮短靴，环抱双臂，呆呆地站在两辆车的边上，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有一名陌生男生推开星巴克的玻璃门出来。他走到赵一玫的身边，歪着头问她：“你没事吧？受伤了吗？”
赵一玫摇摇头，耸耸肩，指着那辆倒霉的越野车的屁股，伤脑筋地说：“不知道车主会不会砍死我？开这么大的越野车，会不会是个体重两百斤的大胖子？”
男生笑起来，然后绅士地对着赵一玫鞠躬：“美丽的小姐，恐怕要让你失望了，距离你的预计，我恐怕还需多加努力。”
赵一玫瞠目结舌，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英俊的男生就是那个倒霉的车主。
看着赵一玫一脸的哭笑不得，男生像是恶作剧得逞般地冲她眨着眼睛笑。夜里有风吹过，赵一玫的长发被吹得飞舞起来，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
男生将手中热腾腾的咖啡递给她，认真地说：“给你。”
“这可能是最后一杯咖啡了。”
赵一玫顺着他的视线回过头去，就看到星巴克的招牌灯光暗下来，已经关门打烊了。于是她笑起来，大大方方地接过他手中的咖啡：“谢谢你。”
温热的纸杯捧在手心，深夜一点的旧金山，眼前的男生的眼睛比星光还要璀璨，笑容的弧度是那样美。
南山就这样成了赵一玫的男朋友。
他叫她“阿玫”，但“玫”字的音发不标准，就成了“阿May”。
阿玫阿玫，曾经也有个人这样叫过她，那是她的生父，董齐。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赵一玫在心里一千次一万字地说服自己。为什么先放弃的人不能是我呢？
姜河和何惜惜对此都表示不理解，毕竟追赵一玫的男孩实在多如过江之鲫，南山哪里都好，但绝不是最好的那一个。
姜河喜欢穿着毛茸茸的睡衣爬到赵一玫的公主床上，抱着又大又软的枕头找她聊天。她天生活泼，总有说不完的话。而赵一玫恰好喜欢听她喋喋不休，又或许她的学生时代实在是太孤独了。
何惜惜有时候也会被她硬拉来参加卧谈会，她不会像姜河一样大大咧咧，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安安静静地听，她从来不谈和自己有关的事。
女生之间的话题总绕不过爱情，姜河一提到心上人就会满脸绯红，硬生生转移话题到赵一玫的身上。她好奇地问：“所以你们是一见钟情吗？”
赵一玫似笑非笑地反问她：“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姜河肯定地点点头，说：“他出现在你最狼狈的时候，在深夜一点的旧金山，递给你一杯热咖啡，难道这还不足以打动你？”
赵一玫眉飞色舞地笑起来：“Come on baby，女生可不能轻易被打动。”
姜河撇撇嘴，反问：“那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赵一玫垂下眼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后不知过了多久，姜河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抱着枕头歪着身子倒在赵一玫的床上，赵一玫才收回眺望窗外的目光，轻声说：“因为他的眼睛，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剑眉斜飞，写尽风流。
赵一玫回过头去，对上何惜惜无波无澜的一张脸。她冷冷地看着赵一玫，洞若观火。
“你们这类人，真是残忍。”她说。
赵一玫挑挑眉：“哪类人？”
“上天的宠儿，生来什么都有，所以不懂珍惜。”何惜惜说，“赵一玫，如果你注定无法爱上一个人，那就不要给他任何希望。”
赵一玫面无表情地从她身边擦肩而过。
赵一玫在Facebook上放出自己和南山的合照，两个人坐在沙滩上，身后是一望无际的大海。
宋祁临很早以前就和她互加了好友，他给她留言，说：“Sunshine.”
赵一玫回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后宋二找她私聊：“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你找了男朋友，我竟然有一种嫁女儿的百感交集。”
“别想占我的便宜，”赵一玫说，“少给自己长辈分。”
“岁月悠悠，时不我待。”宋祁临捶胸顿足，“养了多年的小玫瑰啊，居然被人捷足先登了。”
宋二说话依然没个正经，赵一玫干脆一律不往心里去。但他说的倒有一句是真的，岁月悠悠，时不我待。原来这么多年，一下子就过去了。
“他对你好吗？”
赵一玫骄傲大方地炫耀：“当然好啦，我拥有的，要是全世界最好的。”
宋二在那头大笑：“是是是，我的公主陛下。”
可是谁也不知道，究竟怎样才算好。有人曾经拿命救你，这样够不够好？也有人将她弃如敝屣，这样够不够差？
俄罗斯和美国的时差是八个小时，宋祁临偶尔也会跟赵一玫提到那边的生活，和阳光灿烂的加州截然不同，那里一年之中大部分都是寒冷的冬天。宋祁临在风雪交加的夜里捡回一个叫陈轻音的女孩，只因为对方的家世太过普通，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故事注定一路艰难。
他们每个人，似乎都在异国他乡有了新的生活，新的恋爱，新的开始。未来渐渐变得明朗，四平八稳地行驶在风平浪静的大海之上。生活光鲜照人，风华正茂，没有一丝阴霾，再也不必靠着酒精来麻痹自己。
大步走，不回头。
除了一个人，沈放。他好像永远只属于那一座岛屿，一个人静静地靠在墙边，让人永远猜不透他的心思，走不进他的世界。
3
次年夏天，赵一玫趁着放暑假，带着南山一起回到中国。
北京的空气都像是有味道的，刚刚走出机场，赵一玫站在夜色中深吸一口气，那浓浓的熟悉感顿时包围了她。
她回过头笑着对南山说：“欢迎来到我的城市。”
家中的别墅还是老样子，赵清彤和沈钊丝毫不见衰老，庭外玫瑰花开，芬芳四溢。二楼的走廊尽头，属于他的那间屋子的门紧闭。
见到南山，赵清彤和沈钊都非常开心，拉着他问长问短，听他说两个人是如何相识的。赵清彤长松了一口气，说：“真羡慕你们年轻人，这才是谈恋爱啊，多浪漫。”
赵一玫默不作声，刻意不去思考她是否话中有话。
赵一玫第二天醒来，第一件事便是去董齐的墓园。大概是猜到她有话要私下跟董齐聊，赵清彤没有陪她前去。南山倒是想去，却被赵一玫拒绝了：“你先休息，调好时差，然后我带你去爬长城。”
北京最贵的墓地，夏日的阳光落在皮肤上生疼，空气干燥，赵一玫发现自己竟然有点开始不适应北方的气候了。
她走到董齐的坟前，两手空空，也不知该给他买什么花。想来董齐也不会喜欢，她干脆盘腿在地上坐下，说：“我来看你了。”
“你肯定也知道，我去美国了，过得还不错。”赵一玫一边回忆一边说，“美国挺好的，但没你说的那么好。那边的东西不好吃，我自己学会了做饭，也不知道你是怎么忍下来的……哦，我还交了两个朋友，再找了个男朋友……你大概会很喜欢他……”
“不好意思，没带他来看你，总觉得太快了……再等等吧，说不定哪天就想通了呢……”
说到这里，赵一玫突然怔住，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然后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她假装满不在乎地哽咽道：“可是你都看不见了。”
她垂下头，伸手去触碰墓碑上男人的脸，不知道是他什么时候拍的照片，年轻英俊，可细看和后来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别人都说赵一玫长得像赵清彤，那其实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董齐。董齐的五官深邃，赵一玫眉目间的英气和他如出一辙。
赵一玫伸手去抹脸上的眼泪，又觉得自己很没出息，有什么可哭的呢？
“喂，董齐……你其实……爱惨了我妈吧。
“要是下辈子还有缘分遇到，对她好一些吧，我还给你做女儿。”
自顾自地说完这一番话后，赵一玫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告别的话语早已在心中说过千万遍，斑驳的树影落在石面上，再也不会有声音回答她。
阿玫。
赵一玫带着南山把北京城大大小小的景点逛了个遍。天安门、故宫、长城……第一天吃全聚德，第二天吃涮羊肉，第三天吃羊蝎子，再去后海泡一晚上的吧。一连过了一星期这样的日子，南山再也不敢嚷嚷着让她带自己出去玩了。
“服不服？”赵一玫笑着问他。
南山一边喝着北京老酸奶，一边泪流满面。
南山在Facebook上放出许多北京的照片，每天写长长的游记，言语里全是对这个国家和这座城市的赞美之情。赵一玫心中知道，他其实只是爱屋及乌罢了。
赵一玫感觉心中过意不去，问他：“除了北京，你还有别的想去的地方吗？”
南山眼睛一亮，说出了问十个人十个人都会做出的相同回答：“西藏！”
那时候西藏的旅游业还没有完全商业化，阿里雪山、墨脱、大昭寺……都是一提到就令人心驰神往的远方。
赵一玫当即订了最近一趟飞往拉萨的航班机票。
从北京到拉萨的飞行时间是五个小时，又遇上惯例的航班延误，一直折腾到深夜，两人才终于落了地。
赵一玫没来得及订住宿的酒店，在机场拦下出租车后，就让司机开车带着他们在城中一处一处寻找。最后好不容易寻到一家客栈，挂着大红灯笼，庭院是个清吧，有旅人坐在树下弹吉他。
南山吹了一声口哨：“我喜欢这里。”
赵一玫累得浑身的骨架都要散掉，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就睡了过去。客栈的床很硬，被子上有一股潮湿的味道。可不知是不是真的到了圣地，她竟然安然好眠，一夜无梦。
接到宋二的电话的时候，赵一玫和南山正在昭觉寺门外。
他们并肩坐在沿街的台阶上，周围游人如织，只有他们俩置身事外，不愿意踏入寺门。赵一玫心想：自己既然不是真的信徒，那就不要进入圣殿，装模作样地一跪三磕头，会白白玷污了心怀真诚之人。
就这样远远地将敬畏放在心间，或许才是真的尊重。
再说了，上天那样忙，生死尚且是小事，又怎会有时间在意她一介凡人的爱憎别离呢？
手机铃声在这个时候响起，赵一玫正眯着眼睛晒太阳，有一只流浪的小猫走到她的脚下，用鼻子拱了拱她的裙子。
千里之外是宋祁临满是期待的嗓门，吵吵嚷嚷道：“赵小妹，我回国了！速速出来，这次可不能再放我鸽子。”
赵一玫无可奈何地对着电话说：“你怎么不早一天说，我现在人都在西藏了，就昨晚才来的。”
她和宋祁临，好像从来都是这样没有缘分。
“你去了西藏？”宋祁临语气古怪地脱口而出，“你是去找沈放的吗？”
“什么？”赵一玫一愣。
宋祁临自知说漏了嘴，眼看瞒不住赵一玫，只好从实招来：“他们部队今年的军事训练在西藏……你不是去找他的？那你去西藏做什么？”
“我……”赵一玫望着远处的雪山，不知该从何说起。
一瞬间，经幡滚动，风送来虔诚的铃声。
赵一玫的心“怦怦”狂跳，她握着电话，愣怔地望着街对面人来人往的昭觉寺。如果真的有神明，那他大概正身于此处。
红尘里的爱人啊，总是一厢情愿地把世间种种归结于命运。
那命运到底是什么？是你在这里，于是我生生世世无法去往他方。
南山在一旁听着他们的对话，他跟着赵一玫学了一段时间的中文，隐约猜到一些：“你有朋友也在这里吗？”
“不，”赵一玫艰难地摇摇头，不知该如何跟他提起，只好说，“是我哥哥。”
南山从未听赵一玫提起过自己有哥哥，但他知道赵清彤和沈钊是重组家庭，他本来就聪明，一下子便猜到：“是伯父的儿子？”
赵一玫点点头，没有再说话。
这天夜里，赵一玫再次失眠了。高原昼夜温差大，她将被子紧紧地裹在身上，却还是忍不住微微颤抖。隔着斑驳的窗户，她望着远处冷冷的月亮。
她始终半梦半醒，一直到晨光出来才真正睡去。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生病了。
赵一玫觉得口干舌燥，大脑沉甸甸的，她分不清自己这是普通的伤寒还是高原反应。她向来自诩身体健康，热爱运动，昨天还活蹦乱跳的，没想到今天就奄奄一息了，像是中了什么诅咒似的。
“真是出息，”赵一玫在心中骂自己，“不就是一个沈放吗？”
“阿May，阿May，你怎么了？你醒一醒。”南山叫她。
赵一玫的太阳穴胀痛得厉害，觉得脑袋快要爆炸，她努力抬起手，用力按着太阳穴：“嗯。”
“你没事吧？”南山担忧地问。
“没事。”赵一玫说，“你帮我拿一瓶藿香液。”
“今天就不要出去了，我带你去看医生。”
赵一玫摇摇头：“没几天就要回美国了，出去走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反而会比较好。”
南山坚持：“不要，下次再来就是了。”
赵一玫看向窗外蔚蓝色的天空，下次，这些年，她学会的最对的一个道理，就是不要寄希望于下一次。
“南山，”赵一玫裹着被子坐起来，想了想，下定决心对他说，“关于我哥哥，有一件事我觉得应该告诉你。”
赵一玫强忍住头疼，将自己和沈放的过往说给南山听。原以为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可真的讲出来，才发现，寥寥几句，就是全部了。
听完以后，南山安静地看着赵一玫，然后轻声问：“你想见他吗？”
赵一玫一愣：“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可是我想知道。”
赵一玫摇摇头：“说不想肯定是骗你的，我告诉你这些事，只是觉得你有权知道。”
“我觉得你应该去见他。”南山说，“我很开心你愿意将过去的事告诉我，这让我觉得自己离你又近了一些。阿May，人不能永远都活在回忆里，你也不能永远逃避下去。”
“你只有再一次见到他，才能真正明白，自己现在的心意是怎样的。”南山说，“我陪你一起去。”
“我……”
“阿May，你一直是个勇敢的女孩。”南山说，“没关系的，无论是怎样的结果，我都能接受。”
赵一玫垂下眼睑，又是一阵风过，空灵的铃声在耳边和心中久久回荡。
沈放。
明明知道见他是错，就连想到他的名字，也是错。
赵一玫从宋二口中得到了沈放驻地的地址，宋二这个人，天生胳膊肘往外拐，坑起兄弟来真是一套一套的，连眼睛都不带眨。
赵一玫和南山拦下了路边的一辆汽车，报了目的地，司机摇头：“年轻人，一看你们就是从大城市来的，不清楚这边的情况。这边夏季雨水多，去那里的路太险了。”
“既然有路，就总是能去的，不是吗？”
司机摇摇头：“你看我这辆小破车，总不能拿命赌吧。”
赵一玫说：“要不，就算了吧。”
“阿May，你这样对我不公平。”南山说。
赵一玫知道，自己继续这样逃避，将南山当成他的替身，或者只是自己感情的寄托，对他确实是不公平的。
“好，我答应你。”
赵一玫站在路边，一辆辆黑车问过去。总算有个中年大叔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用脚碾灭烟头的火光，说：“行吧姑娘，就冲着你这股子执着劲，我走。”
赵一玫心中感激，以高价包下对方的车，又去一旁的超市搬了许多水和食物。
大叔说：“小姑娘还挺有长途旅行的意识的。”
赵一玫笑了笑，如果真的要细细算来，大概还是独自在异国他乡的日子，让当初的小公主变成了现在的她。
西藏的路不好开，营地又在山间深处，时而要穿过坑坑洼洼的小径，时而要绕盘山公路。赵一玫还是太过天真，提前吃了晕车药，就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她的高原反应还在体内隐隐潜伏，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赵一玫终于忍不住，推开车门跑出去，蹲在地上，扶着山间的巨石，“哇”的一下吐了满地。
南山给她递来矿泉水漱口，和她面对面蹲着，显得有些犹豫：“我是不是……不应该逼你。”
“不，”赵一玫说，“是你给了我勇气。”
南山温柔地笑起来，伸出手将赵一玫给拉了起来。
次日黄昏，他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南山是外国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在距离军营最近的小镇上下了车。
“阿May，”他笑着抱了抱赵一玫，“我等你。”
赵一玫在军营门外被拦了下来，她麻烦通信员转达给沈放，说有人来看望他。下午的集训正好结束，沈放脖子上搭着一条白色毛巾，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地喝水。有战友过来，问他晚上要不要一起打篮球。
“放哥，有人找你。”
“谁？”
来人指了指大门：“在外面等着，说是你妹妹。”
众人起哄，一边吹口哨，一边拖着长长的尾音，“哦——”
沈放一怔，旋即蹙眉：“妹妹？不可能……”
有人故意尖着嗓子唱起来：“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我的好哥哥你心里头爱的是谁……”
沈放面无表情，电光石火间伸出手，用擒拿术将对方的手臂掰到背后，然后看着通信员，礼貌地问：“是不是弄错了？”
“喏，这是证件。”
沈放松开手，在战友嗷嗷的起哄声中接过了赵一玫的身份证。大部分人的身份证照都拍得惨不忍睹，但赵一玫显然不可能允许自己的人生留下任何黑历史，十八岁的女孩，漫不经心地看着镜头，嘴唇微抿，不笑也不羞。
看着照片上熟悉又陌生的脸，沈放才突然想到，自己已经许久没有见过她了。
最后一次见到她的那个夏天，她坐在他的床边，穿上白色衬衫裙，牙齿咬住橡皮筋，将头发高高束起，然后挺直腰身，目不斜视地与他擦肩而过。
沈放心中一阵刺痛，像是有无数银针密密麻麻地扎在上头。
她回国了吗？她怎么会在这里？
他欲言又止，目光平静地将赵一玫的身份证退给对方，说：“我不见她，你让她回去吧。”
过了半个小时，沈放又接到通知：“有你的电话。”
沈放丢下篮球，半气半恼地走到办公室，接起来：“喂。”
“沈放，”赵一玫直接说，“是我。”
“我知道是你。”
“你出来见我。”
沈放还来不及拒绝，她突然飞快地说：“我想要见你。”
四周瞬间安静下来，沈放轻轻眯了眯眼睛，他似乎看到飘浮的尘埃也停止了。他口干舌燥，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然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赵一玫死死地抓紧话筒，看着缠绕不清的电话线，终于等到他沙哑的回答——
“我是不会见你的。”
语毕，他毫不犹豫地挂断电话。
当天夜里，暴雨突如其来，天地怒吼，高原的盛夏终于在雷雨交加中轰轰烈烈地降临了。
第二天，在大门边值班的人给沈放带来消息，赵一玫在清晨离开了，有一封信转交给他。薄薄的一个牛皮纸信封，已经皱巴巴的，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找到的。
沈放独自坐在宿舍的床上，伸长双腿，慢慢地拆开信。
一张照片缓缓飘落，在那栋他生活了二十年的别墅的旧窗下，满院鲜艳的玫瑰，在刺眼的阳光之下，热烈且无畏地盛开着。
年轻气盛，一无所有，偏偏身负满腔勇气。
照片的背后，是她眉飞色舞的字迹，写着：朝朝岁岁，平安喜乐。
千千万万句珍重和再见，都在这八个字之中了。
沈放垂下的手握成拳头，离别的一幕幕在他的眼前飞逝。他一拳重重地捶上厚重的墙壁，粉屑簌簌抖落。
青春的上游，白云飞走，苍狗与海鸥。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放在食堂听到新闻，说出山的公路因为暴雨发生了泥石流，山体大面积滑坡。所有出入的车辆都被堵在了路上，在山间徒步的游客不少，有人当场死亡，还有队伍全部失踪的，要立刻进行搜救行动。
沈放前脚踏入食堂的大门，整个人如遭雷击，后脚迟迟落不下去。他当即转身，跟迎面而来的一位战友撞了个正着。沈放一边道歉，一边头也不回地往外狂跑。
“喂喂，放哥，你这是去找魂吗？”
沈放主动向队长请缨，要求参加营救工作。队长似笑非笑，军营里的生活本就枯燥乏味，昨天就听说了有漂亮女孩来找沈放的事，于是打趣他道：“放心不下你的小女朋友？那为什么又不见人家？家属楼可常年空着呢。”
沈放脚跟一并，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又面无表情地重复了一遍自己的申请。他目光坦荡，不卑不亢地说：“家国天下，如果连心爱之人都无法保护，无家无国无天下，我也不配当个男人了。”
“一点乐子都没有。”队长冲他摆摆手，“去去去。”
沈放得到许可，转身拔腿就往外面的大雨中冲去。
“慌什么慌，你给我回来！规矩呢！”
沈放这才回过神，让自己镇定下来，走到队长面前，再次敬礼。
部队立即集合，两车的营救士兵坐上车浩浩荡荡地出发了。沈放的车技娴熟，一路将油门踩到底，越野车横冲直撞地飞驰在山间。雨刷在眼前心烦意乱地来回摆动，雨声响彻山谷。
天地间茫茫一片，他要找的人却不知身在何处。
不知在大雨中开了多久，营救队伍终于抵达了泥石流重灾现场。
据说从山顶跌落下来的游客就被埋在巨石之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血迹被雨水冲得到处都是。后面有一长排等待出山的车，全被堵在泥石流前，不敢靠近，现场一片混乱。
营救士兵从车上冲下去，开始救援伤员，并搜寻是否有别的遇难者。沈放带着战友开始安排车辆的撤离工作，封山工作肯定要持续一段时间，至于什么时候能放行，就只能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沈放按照顺序，一辆车一辆车地清点和记录。离他不远处有一辆黑色的私家车，司机是本地人，一看就是跑黑车的老江湖。
“哎呀，军人同志，快过来救救命啊！”
沈放小跑过去，顺着司机指的方向望去——
赵一玫难受地蜷曲在车后座上，意识已经模糊，正低低地呻吟着。
沈放一把拉开车门，质问司机：“她怎么了？”
“谢天谢地遇到了你们。她淋了雨，又有高反，很严重，我这边没有备用的氧气。”大叔叹了口气，说，“救护车进不来，我们的车子又被石头砸中，走不了了。”
沈放掏出对讲机，马上联系医疗队。
“救护车在路上了，”对方回答，“可是进不来。”
司机还在一旁说：“可千万别出事啊，她男朋友是个外国人，正在外面等着呢，我可惹不起外国人……”
沈放凝视着眼前的赵一玫，突然听到“男朋友”三个字，愣了一下。
然后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问司机：“你有她男朋友的联系方式吗？”
司机摇摇头，沈放将手伸进赵一玫的衣服口袋里，拿出她的手机。有开机密码，他蹙眉，输入她的生日，却提示密码错误。
他顿了顿，再输入自己的生日，0131，解锁成功。
他在最近的通话记录中翻到一个国外的号码，拨打过去，南山很快就接起来：“阿May。”
“你好，”沈放面无表情地用英文说，“请问你认识手机的主人吗？她现在高原反应很严重，有生命危险，需要救护车的帮助。请问你现在人在哪里？”
南山骤然得到这样的消息，当头一愣：“请问你是？”
“部队的人，负责营救工作，希望能得到你的配合。”沈放言简意赅地说。
南山不知道他就是沈放，一心只惦记着赵一玫的安全：“好。”
赵一玫迷迷糊糊间感觉有人轻轻将自己横抱起来。来人的体温高得烫人，她已经在发烧了，可来人的气息却让她觉得燥热，这人是火做的吗？
赵一玫睁开双眼，就对上一双无波无澜的漆黑的眼。她怔住，怀疑是自己的脑子烧出毛病了，因为这双眼睛不知在她的梦里出现过多少回。
剑眉斜飞，写尽风流。
赵一玫几乎能肯定自己不是烧糊涂了，就是高原反应过度，出现了像海市蜃楼一样的回光返照。她喃喃自语：“沈放，你怎么阴魂不散啊？”
沈放知道她醒了，但听不清她说的话，只低头叫她：“赵一玫。”
赵一玫吃力地举高手臂，摸了摸沈放的脸，上面全是雨水，摸起来很冷，但是……他挺拔的鼻，他抿成一条线的嘴唇，他下巴的线条，都是他。
赵一玫一时间分不清真假，又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放十分暴躁地将拳头握紧，心中不停地深呼吸，沸腾的血液终于渐渐平息，他却只淡漠地看了赵一玫一眼，言简意赅地说：“出任务。”
“沈放，是你吗？”
他轻轻叹了口气：“是我。”
“你终于肯来见我了吗？”
沈放将外套罩在赵一玫的身上，将她背起，从面前的巨石堆上攀过。他每一步都踩在危险的边缘，远处山巅闪电连连，雷声轰鸣，劈得天地一亮。
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沈放弯腰匍匐，有滚滚碎石从天而降。身后有人在尖叫，沈放头也没抬，声音低沉有力，说：“抓紧我。”
沈放身后驮着一个大活人却依然身手敏捷，命悬一线的一刹那，他咬牙俯冲，强劲的脚力在瞬间爆发。他看似轻松地跃起，与空中的碎石擦身而过。
赵一玫听到他说：“我送你回去。”
这时，又是一道闪电劈下。
赵一玫在这一瞬间彻底清醒过来，她伸出手环住他的脖子，她能感觉到他脉搏的跳动，一下一下，是那样鲜活，那样真实，和那年夏天一样强烈。
她终于明白，这不是梦，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她还在人间。
聚少离多的这些年，无论她在哪里，只要有他在，她总能平安回家。
翻过泥石流的重灾区，沈放在暴雨中一路狂奔。大雨倾盆，将沈放淋得湿透。赵一玫的身体越来越疲软无力，手臂终于不受控制地从他的脖颈上滑落。
她的呼吸变得急促，渐渐闭上眼睛。
沈放感受到背后的她的痛苦，他的眼睛盯着前方，渐渐放慢了奔跑的速度。他一脚踩入水坑，裤脚湿了大半，忽地开口：“喂，赵一玫。”
“赵一玫，你可欠我一条命，我还没让你还。
“你醒一醒。
“赵一玫。
“……”
“赵一玫，”他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前方，尽管那里已经被雨水连成白茫茫的一片，他恶狠狠地说，“你给我醒过来，信不信我把你从这里丢下去？”
堂堂沈大少爷，当年不可一世地站在台阶上，将女孩的行李全数扔进水池里。
而如今，他所求的，也不过是身后的女孩能够醒一醒。
沈放不知自己在路上跑了多久，在他近乎筋疲力尽的时候，终于遇到南山叫来的救援人员。救护车停下，工作人员迅速接过沈放背后的赵一玫。
南山从救护车上跳下来，对着沈放深深地鞠了一躬，无比诚恳地说：“谢谢你。”
沈放抬头看了他一眼。也就是这个眼神，让南山猛地明白了什么，他说：“你……”
这时，一旁的医生大声问道：“这位军官，您需要一起去医院吗？”
“不用了，”沈放摇摇头，指着来时的路，“我还有任务在身。”
然后他又看了南山一眼，淡淡地说：“照顾好她。”
说完，沈放转过身，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扎入漫天雨水之中。
他没有说再见。
4
赵一玫坐上从北京回到旧金山的飞机，听着熟悉的轰鸣声，觉得这半个夏天回国发生的种种只是大梦一场。
南山从停车场开出他的SUV，再交了天价停车费。排队出场的时候，南山打开电台，听到广播里说赵一玫喜欢的歌手在今日发布了最新专辑。
南山笑着说：“她下个月会在洛杉矶开演唱会，好不容易才抢到的VIP。”
“还有你离开时预订的那双高跟鞋，我已经帮你买下了。
“刚刚收到朋友的短信，说旧金山连续下了一周的雨，我们一回来就放晴了。”
越野车平缓地行驶在加州的阳光大道上，一路都是绿灯，畅通无阻。道路两旁鲜花盛开，金发碧眼的小孩吃着甜筒，笑靥纯净如天使。车里的音响在放When we were young，这才是她的生活。
“对了，晚上想吃什么？”南山问，“意大利菜？法国菜？还是日本料理？”
她摇下车窗，一阵风猛地灌进来，赵一玫凝视南山的眼睛，多么漂亮的一双眼睛啊。
“去你家吧。”她说。
南山一怔，车身猛地向前一冲。他侧过头，正对上赵一玫平静的眼睛。
南山独自住在一间高级公寓里，有专人定期收拾打扫，所以就算是大半个月没有回家，房间里依然一尘不染。
两人在超市买了大堆的新鲜食材，南山非要亲自下厨，不让赵一玫干一点活。赵一玫无事可做，只好蜷曲在沙发上看电影，有些昏昏欲睡。
南山只会做西餐，上等的肉眼牛排，配上波尔多左岸红酒，再点上白色的香槟蜡烛，留声机里放着莫扎特的曲子。
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优雅，仿佛那个狼狈的下着暴雨的午后从来就不曾有过。
晚上洗过澡，赵一玫穿了南山的衣服当睡衣。她以前看言情小说，里面总是写女主角穿自己男朋友的衣服，又清纯又性感。不过大概因为她不是小鸟依人的身材，所以穿着南山的衣服反而一点都不好看。
南山将她拉到自己身边，打开吹风机帮她吹头发。温热的风在房间里流动，吹风机的噪音很小，听久了反而让人觉得安心，南山的手温柔地拨动她的头发。
空气渐渐暖和起来，他关了吹风机，从身后将她轻轻环住。赵一玫抬起头，正对上南山的眼睛。
“我有没有说过，你有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她说。
南山笑起来，低下头，去吻她的脸。赵一玫闭上眼睛，他的吻是那样温柔，小心翼翼，他心中的她是美丽易碎的。
他的手掌贴上她的腰，那里有一个很深的凹陷，她的身材完美得让人怦然心动。他的手沿着她的腰线上移，明明最是情迷的一刹那，赵一玫却忽地睁开了眼。
她看着头顶的天花板，看着昂贵的水晶灯，看着上面折射出的一道道的光。而所有的知觉如潮水般退去，她就像是溺水之人，海水上涨，她快要窒息了。
赵一玫突然伸出手，轻轻推开压在自己身上的南山。南山一怔，坐直了身体，试探性地问：“阿May？”
赵一玫用手覆盖上自己的眼睛，嘴角露出苦涩的笑。因为她无比清醒及悲哀地意识到了一件事——
她其实一直被困在十八岁那年，那间陈旧的、看不见光的房间里。
从来没有离开过，从来也没有忘记过。
当初她不屑地告诉姜河，她才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
其实是她撒了谎。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只是那个人的名字，那样决然地刻在她的前半生里，横撇竖捺，触目惊心，却再不能跟旁人提起。
——沈放。
南山静静地开口，说：“阿May，我们分手吧。”
他说过的，无论是怎样的结果，他都能接受。
赵一玫回到寝室，姜河和何惜惜正在修吸尘器。姜河盘腿坐在毛毯上，眼睛都要钻进吸尘吸的刷子里。赵一玫一身狼狈地站在门口，一声不吭地看着她们俩。
“你怎么了？”姜河问她。
赵一玫摇摇头，轻声说：“我和南山分手了。”
姜河睁圆了一双眼睛：“为什么？”
赵一玫走上前，紧紧地抱住姜河。姜河身形瘦弱，抱起来肉肉的，软软的。她有些手忙脚乱，最后把手轻轻放在赵一玫的背脊上，一下一下地抚摸着。
“一玫，你不要难过好不好？”她认真地说。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姜河松开赵一玫走到门口，然后十分为难地回过头去，比了一个口型：“是南山。”
姜河不敢随便开门，这时，在一旁沉默许久的何惜惜却突然站起身，“砰”的一声打开了门。
风和雨一起灌进来，南山站在门边，一言不发地看着哭泣的赵一玫。
他的目光一如初见那晚的星空，温柔而平静。赵一玫哭了多久，南山就在门口等了多久。
终于，赵一玫抬起头，对他说：“抱歉。”
南山难过地摇摇头，轻声说：“阿May，don’t cry。”
等南山走后，一直躲在一旁不敢说话的姜河终于回过神来，呆若木鸡地看着赵一玫：“你们俩为什么要分手？他明明还爱着你。”
何惜惜在一旁冷笑：“因为她从来就没有爱过他。”
这天夜里，三个女孩一起躺在赵一玫的公主床上，在玫瑰味的香味中，赵一玫第一次将自己的过往向旁人提起。
“你认识江海多久了？”她问姜河。
“到今年冬天就八年了。”
“八年啊，”赵一玫在黑暗中喃喃自语，“我到现在还记得，八年前沈放的模样。”
那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穿着黑衣黑裤的少年站在台阶上，冷冷地看着她和她的母亲，一字一顿地说：“你和我爸打着爱的旗号，做的却是抢夺和伤害他人之事，我真为你们的爱情感到悲哀。”
然后他们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到此时此刻的呢？
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的呢？
又是从什么时候发现，她已经如此无可自拔了呢？
“你知道吗，躺在拉萨的医院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有一天我回国，下了飞机被告知他早就结婚了，我看到他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面无表情的小孩子。然后所有人都指着我对那个女孩说，宝贝，叫阿姨。”
赵一玫一边说，一边努力回忆那个梦，想要将梦中所见更加真实地描述出来。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眼睁睁看着你爱的人爱上了别人。因为你知道，你的余生中将再没有他。他娶妻生子还是微笑流泪，都将与你无关。”
会有那么一天吗？
如果那是真的，赵一玫光是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
突然，姜河开口问她：“新生晚会上，你错过的那通电话，会不会就是他打给你的？”
赵一玫摇摇头：“也许只是因为我这样期待吧。”
“你应该去问问他，他当时一定有什么重要的话想对你说，”突然，一直沉默的何惜惜开了口，她说，“女人的直觉大多准得可怕，特别是关于自己喜欢的人。”
赵一玫扯出一个牵强的笑容：“都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已经过了有效期限。
5
第二年的寒假，赵一玫没有回国。
一月的最后一天，她亲自开车去超市买菜下厨，做了一桌子佳肴。她还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烤了一个漂亮的蛋糕，费尽心思地装裱上奶油。新买的白色桌布在餐桌上铺开，点燃白色蜡烛，再在一旁摆上香槟和高脚杯。
姜河和何惜惜回来看到被吓得不轻，姜河连忙拿出手机看时间，疑惑地说：“一玫，我今天不过生日啊。”
赵一玫翻了个白眼：“我过还不行啊？”
“你的生日不是四月吗？”
“废话少说，吃不吃？”
“吃吃吃！”
两个人说话间，何惜惜已经在桌边坐下，展开餐巾，往酒杯里倒上清透的酒水。
赵一玫今天穿的是一条酒红色的长裙，室内开了暖气，所以并不觉得冷。她脖子上系了一条已经被磨得有些褪色的红绳，下面挂着一个玉坠。
“早就想问了，”姜河一边用叉子去戳土豆烧牛肉，一边问，“你之前戴的那条米奇摩托（mikimoto，此处为姜河口误）的珍珠项链很漂亮啊，为什么要换成这条绳子？”
赵一玫低下头，摸了摸脖子上的红绳，比了一个噤声的动作，说：“我偷来的。”
“偷的？”
“这是沈放的。”
部队管理严格，不许佩戴任何私人物件。他也再不是当初那个站在学校大门口和教导主任抬杠的少年了。
去年夏天，她大难不死，从西藏回到北京，又匆忙踏上飞往美国的航班。她出发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从自己的房间阳台翻进他的屋里。果不其然，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这条项链。
如非不是亲眼所见，她恐怕永远也不知道他真实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或许在某个她悠闲地喝着咖啡的阳光的午后，他正经历着九死一生。
她在照片背后写：朝朝岁岁，平安喜乐。可她又能以什么去交换他的一生顺境呢？
于是她将他的平安锁戴在脖子上，奢望能承接他所有的噩运。
“你就不怕他发现以后生气吗？”
“有本事来美国打我啊，”赵一玫挑眉笑笑，“我求之不得。”
姜河也笑起来，用手托着下巴：“真想见一见他是个怎样的人。”
赵一玫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何惜惜给蛋糕插上蜡烛并点燃，姜河说：“既然都点上蜡烛了，那就顺便许个愿吧，万一实现了呢？”
赵一玫突然想到什么，放声大笑起来。姜河不明所以地眨眨眼睛，赵一玫止住笑，双手合十，认认真真地说：“想和他一起看一场日出，看一场日落。”
一场生命升起，一场生命终结。
可他却说过，他祝她赵一玫一生所求，皆不可得。
这天夜里吃过生日蛋糕，赵一玫独自开车去了湾区。
冬夜的海边早已空无一人，月光冷冷地落在太平洋上，海浪一下一下拍打着沙滩。海风吹起，赵一玫拢了拢脖子上的围巾，从包里拿出火柴，轻轻一划，点燃了嘴里的烟。
深吸一口，满腔辛辣。
她在这样孤独而寒冷的一刻闭上眼睛，放纵自己对他的思念。
赵清彤说过，终有一天，她会去到更远的地方，遇见更多的人。她一定会为自己曾经的无知和狭小后悔，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总会有一个人取代他在她心上的位置。
或许吧，赵一玫想，或许真的有人可以做到，忘记过去的爱，开始新的人生，但那绝不会是她。
她试过了，不爱就是不爱，忘不了就是忘不了。
赵一玫将头埋在摊开的手掌中，难过地落下泪来。
他不肯入梦，她不敢出梦。
“沈放，你看，这是一月的海。”
一月的海，冰冷的，壮阔的，沉默的，她深爱的。

第十章 世界尽头
“你祝我赵一玫，一生所爱所求，皆不可得。”
1
这年夏天，姜河在家哭哭笑笑地看完《机器人瓦力》，并正式宣布：“我要学开直升飞机！”
虽然赵一玫搞不懂《机器人瓦力》和开飞机之间有什么关系，但闲暇之余，她还是帮姜河整理出厚厚一沓美国私人飞行学校的资料，以及非美国公民要如何提交认证的流程，再假装十分不经意地甩在她的面前。
姜河目瞪口呆，抱着赵一玫感动得眼泪鼻涕一起流：“嘤嘤嘤——一玫，我要嫁给你！”
“少来，”赵一玫翻了个白眼，一把推开她，“昨天你炒辣椒引发烟雾警报器差点招来警察的时候，也是这么对惜惜说的。”
“再说了，你要真舍得嫁给我，那你的江海呢？”赵一玫打趣道。
姜河笑嘻嘻地翻着眼前的飞行手册，豪情壮志地说：“等我拿到飞行执照，我就开飞机带江海去环游世界！”
就姜河一路坎坷的学车史来看，赵一玫十分为江海的生命安全感到担忧。
周末的时候，赵一玫开车带姜河去飞行学校实地参观。学员不多，大多都是美国人，毕竟平均学费在六万美元左右，算是一项顶奢侈的运动了。
工作人员事先给姜河打预防针：“学习飞行其实很困难，真正能拿到执照的人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
“没关系，”姜河一派乐观，蠢蠢欲动地说，“不试试怎么知道呢？”
训练场十分开阔，几乎一望无际。美国地多人少，土地和天空一样辽阔。这日的天气异常晴朗，阳光温柔，天空又蓝又远，偶尔有风将白云吹成一丝一丝的。
赵一玫停下来，凝视远方平缓的山丘和树林。
“怎么了？”姜河问她。
“没什么，”赵一玫淡淡地笑了笑，耸肩道，“只是突然想起以前有位朋友说过，他一直想成为一名飞行员。”
姜河知道赵一玫口中的“他”是指沈放，却不知道沈放因为受伤没有通过体检的事情，还开导赵一玫：“或许是因为他已经有了更想做的事情。”
赵一玫戴上墨镜，轻轻“嗯”了一声。
可最后姜河却没有报上名。六月的时候，她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她暗恋的男孩送了她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骏马。姜河高兴了整整一个夏天，她给它取名为“河川”，姜河每天都顶着酷热的太阳，不辞辛苦地去马场报到。
就连下雨天也不例外，她坐在马厩里给河川顺毛，跟它聊天，早就忘了自己要开着飞机带江海环游世界的豪情壮志。
赵一玫坐在阳台的摇摇椅上，看着外面倾盆的大雨。
第二天她独自开车去了飞行学校，指定了最昂贵的教练。教练是个英俊的美国人，来自纽约，叫Will。第一次见到赵一玫的时候，Will问她：“你为什么要学飞行？”
赵一玫站在空旷的跑道上，天空是沉阴的，她认真地回答：“想要战胜心中的恐惧。”
“漂亮的小姑娘，是什么使你恐惧？”
赵一玫垂下眼睑：“我的生父丧生于空难……后来每次坐飞机，我都会想起他。”
“飞机恐惧症吗？”
“但那都只是借口，”赵一玫张开双臂，手指捏紧，似乎想要抓住那缕看不见的风，她说，“我痛恨自己的软弱和自私。”
她和董齐空有血缘，却是一对没有缘分的父女。她说过那么多难听的话，直到他死，都没有机会听到她叫他一声“爸爸”。
她和赵清彤，母女情深一场，最后却为了一个男人走到穷途末路。
她和沈放，她亏欠他良多，却又一厢情愿，大概永无还清的那一日了。
她的一生如此狭隘，肆意妄为地活过了前半生。
她所拥有的是全世界最好的，却没有一样是她所渴求的，她深爱的都离她而去。
经过了超过七十个小时的飞行训练时间，十二月的时候，赵一玫获得了飞行执照。圣诞节的时候，她买下了人生中第一架直升飞机，AS350“松鼠”。
姜河的梦想是带着江海环游世界，而对赵一玫而言，却连自己拿到执照的事都不敢告诉沈放。你的梦想由我来替你完成，听起来虽然满腔爱意，可他根本就不会在乎。
那时候的她没有想到，多年以后，她真的会和他同乘一架飞机，度过生死攸关的四小时。
这年一月，赵一玫独自由旧金山飞往乌斯怀亚。南美大陆的最南端，曾经被人称为“世界尽头”。
赵一玫在一堵古老的灰黑色石墙上看到一行字：“It is not the end of world, it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life.”（这里不是世界的尽头，这里是新生活的开始。）
她停下来，仰起头，在心底将这段话一读再读，不知不觉间已是泪流满面。离开的时候，她拿出相机，对着这面墙按下快门，然后发送到自己的Facebook上，仅自己可见。
“沈放，又是一年的一月，祝你生日快乐。”
而她总有一天，不是在这里，就是在世界上某个其他角落，开始新的生活。
2
二十二岁的那年夏天，赵一玫从斯坦福大学毕业了。
同一屋檐下的三个女孩各奔东西，姜河离开江海，去往位于波士顿的麻省理工攻读硕士学位。何惜惜被旧金山一所生物科技企业录用，她出身贫寒，一个家的全部负担都落在了她一人身上。
最戏剧性的是赵一玫，她念的是西班牙语，在美国并不好找工作，最初也没有想过要留在美国找工作。她们专业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继续读书，赵一玫只抱着船到桥头自然直的想法，自认为总不会被饿死。
倒是系主任主动找到她：“我看过你的毕业论文，拉丁文方向写得很好，你在语言上的天赋很高，愿意来做我的博士生吗？”
赵一玫被吓得不轻，业内顶级教授主动邀请她做RA，就算是为了自己这四年所学也没有任何理由拒绝。
她自嘲道：“没想到，我们三个人中，明明是最不学无术的我，竟然读成了学历最高的那个。”
“别开玩笑，”姜河说，“你可是能在赌场点一杯咖啡熬夜写论文的奇女子。”
赵一玫无辜地眨眨眼睛：“因为那是我能找到的唯一一家通宵营业的商店。”
可见世事变化，谁也预料不到。
赵一玫送给姜河和何惜惜一人一瓶香水：“女人一定要有一款属于自己的香水。就算我们分开，闻到熟悉的味道，就能想到彼此。”
姜河抱着她哭得稀里哗啦。
赵一玫突然想起六七年前，沈放和宋二毕业的时候，那时她觉得自己的青春也跟着他们分崩离析了。
而如今，她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人生和朋友，不必再寄托于他人来缅怀自己的青春。
毕业典礼那天，赵一玫再次见到了南山。学校有穿着校徽的真人玩偶在发彩色气球，她排队为姜河领了一个。刚刚转身走上台阶，她就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阿May。”
赵一玫回过头，就看到了穿着学士服的南山。他看起来瘦了一些，晒黑了许多，但看起来还是那么英俊。赵一玫一个没注意，手中的气球松了，慢悠悠地飞上天。南山三两步走上前，轻轻踮起脚抓住气球的绳子，然后递给赵一玫。
他低下头，认真地把气球系在赵一玫的手腕上。
“谢谢。”她说。
“恭喜毕业。”他说。
“还要继续读呢，现在已经开始担心自己的发际线了。”
赵一玫笑笑，眼眶有些温润。南山长她两级，早就毕业了。她知道他会在这天回来，是专程来看她的。
南山问：“我可以抱一下你吗？”
赵一玫张开双臂，给了他一个结实的拥抱。他先是一怔，然后才反应过来，轻轻地将手臂放在赵一玫的背上，然后越收越紧，像是寻到此生最珍贵的宝物一般。
许久以后，南山松开赵一玫，他们看着彼此的眼睛，知道自此一别，大概是不会再见面了。
“对不起。”赵一玫说。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南山微笑着眨眨眼睛，“因为我大概还会爱你一些日子。”
这天夜里，繁华散尽，白天的热闹和喧嚣荡然无存，只有图书馆依然灯火通明，总有学子在孜孜不倦地努力着。赵一玫不想开车，三个女孩决定走路回家。
“好久没有这样的时刻了，不用担心功课，不用担心考试，就这样静静地走在路上。”赵一玫仰望漫天繁星，自言自语道。
“第一天来美国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一晃四年就过去了。”
“是啊，”何惜惜点点头，难得地毒舌，“连姜河都能穿B罩杯了。”
赵一玫偷偷附在她的耳边说：“加了海绵的。”
被揭了底的姜河在一旁大哭，追着赵一玫要打她。赵一玫抱着头停下来，指了指路边的冻酸奶店，问：“吃吗？”
赵一玫撒了满满一杯巧克力，多得快要溢出来。不开心的时候，开心的时候，吃甜食都是最简单的方法。
赵一玫穿着十二厘米细跟的高跟鞋，终于走不动了，于是她干脆把它脱下来，一手拎着一只，光着脚踩在地上走着。
“一玫，唱首歌吧。”姜河说。
赵一玫想了想，张口就唱：“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打住！”姜河眼泪汪汪，“换一首！我要听轻快欢乐的！”
她微卷的酒红色头发在路灯的照耀下异常美丽，她仰起头，轻声哼着小曲：“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不知是想到什么，赵一玫停了下来，问身后的两个女孩：“要是这一刻能够许一个心愿，你们会许什么愿望？”
何惜惜轻笑：“我想要的东西，从来不许愿。”
赵一玫用手指勾住高跟鞋的鞋带，将它们抡起来在空中转，她抬头看着夜空，每一次看见夜空的时候都会想起沈放。
或许是因为这样的夜空就如他的眼睛一样迷人吧，浩瀚深邃，距离她万丈红尘。
赵一玫轻声开口：“我想要见一眼我心爱的人。”
姜河上前来牵她的手，却还不忘泼她的冷水：“他此时距离你一万五千公里，你们的时差是十三个小时。”
“我知道。”赵一玫恹恹地回答。
“不，”何惜惜突然停下脚步，她说，“不一定。”
赵一玫猛地抬头向前方望去，下一秒，她整个人就开始不由自主地颤抖——
她看见了他。
看到了那个本该在一万五千公里之外，和她隔着十三个小时时差的男人。
沈放站在昏黄的路灯下，他脚边立了一个黑色行李箱。他低下头，划了一根火柴，然后双手聚拢，点燃了嘴里叼着的那支烟。
沈放和她的目光在半空中相对，他手指间夹着的烟头星火闪烁，然后赵一玫就听到了他的声音，依然低沉而性感。他似漫不经心地说：“旧金山的夜晚可真冷。”
赵一玫捂住嘴，眼泪猝不及防地掉落下来。
她丢下自己手中的高跟鞋，光着脚，拼了命地跑上前去，死死地抱住沈放。
沈放没有料到她的反应会如此强烈，整个人晃了晃。在这一刻，赵一玫的眼泪似决了堤，不顾形象地号啕大哭起来。
他的眼睛果真如这星空一样美。
剑眉斜飞，写尽风流。
沈放，赵一玫想，这只是你漫长而璀璨的人生中平凡的一天，但我可能要依靠它再活好多年。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赵一玫问。
沈放一脸嫌弃地将她从自己身上扒下来，淡淡地说：“有任务。”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赵一玫再一次固执地问，像个小孩子，不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绝不罢休。
沈放冷笑一声，拿出一个礼物盒甩给她：“我爸和你妈给你准备的毕业礼物。”
赵一玫接过来，是一个沉甸甸的盒子。她没打开，也没说谢谢，只直直地看着沈放：“不是你送的？”
“赵一玫，”沈放用彬彬有礼的语气说，“自作多情也要有个限度。”
姜河和何惜惜神色复杂地对视一眼，赵一玫把盒子推给他，说：“那我不要了。”
“随你。”沈放耸耸肩，看也不看那个礼物盒，又嘲讽道，“可真是一个孝顺女儿。”
沈放租了一辆悍马，就停在路边。他说完这句话，便转身朝着车走去，看样子是准备离开。
赵一玫再次冲上去，拦住他，一咬牙说：“我好歹也是你妹妹，你也应该送我一份毕业礼物。”
“妹妹？”他冷笑道，“天底下有哪个妹妹会成天觊觎自己的哥哥？”
赵一玫不说话，绷直了身体，还是维持着双臂张开挡住他的姿势，不肯退让。
沈放一路风尘仆仆，身上的戾气很重。他被赵一玫拦在车外，很是火大，蹙眉道：“赵一玫，你还记不记得我祝福过你什么？”
赵一玫闭上眼睛，睫毛微微颤抖，然后垂下手臂，轻声说：“你祝我赵一玫，一生所爱所求，皆不可得。”
沈放继续冷笑：“你记得倒是清楚。”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一清二楚。”赵一玫平静地回答。
“呵。”
他讽刺地一笑，拉开车门，绝尘而去。
沈放走后，赵一玫回到他站立过的路灯旁边，蹲着哭了很久。
姜河想上前安慰她，却被何惜惜拉住：“你就让她一个人待一会儿吧。”
晚上回到住处，赵一玫抵不住姜河的央求，把父母托沈放带来的礼物拆开来，是一双镶满了钻石的水晶鞋，做工无比精细。姜河不禁出声感叹，说：“全世界也只有这么一双吧？”
大概是吧，赵一玫想，赵清彤从来都不吝啬给她最好的。
下一秒，赵一玫盖上鞋盒，踩在椅子上面，将它塞进了衣橱的最高处。
“为什么？”姜河不解地问，“你不是最爱高跟鞋了吗？多么美的一双鞋啊。”
“是啊，”赵一玫笑了笑，“就因为它太美了。”
它璀璨夺目，比星空还要美丽，可旷古的钻石，不过是炭。
它会时时刻刻提醒她，她无法从他那里索求到任何礼物，就如同他永远不会爱她一样。
放好鞋盒后，赵一玫从凳子上下来，一个没站稳，整个人跌坐在地板上，姜河伸手去拉她。
赵一玫却不肯起身，坐在地上，愣怔地说：“无论如何，今晚对我来说都是一个奇迹。在我最思念他的时候，他跨越一万五千公里和十三个小时的时差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第二天天还未亮，赵一玫便开车出门，去酒店等沈放。他只请了半天假，第二天一大早就必须离开。
赵一玫坐在酒店大厅的沙发上等他，因为彻夜未眠，而大厅的温度又太过舒适，她竟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醒来以后，服务员告诉赵一玫，她等的人已经离开了。
“先生为你续了房间，如果您疲惫的话，可以去房间里休息。”
他住过的房间，服务员已经打扫过，几乎纤尘不染，就连枕头上也再未留下他的气味。
他来了又走，这确实是一个太短暂的梦。
赵一玫沉默地回了家，还买了一瓶爱尔兰威士忌，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喝了个精光。
姜河刚刚从超市买了冰激凌回来，看到瘫睡在地上的赵一玫，吓得心脏病差点发作，上前一把夺过她的酒杯：“赵一玫！你疯了！”
赵一玫双眼迷离，红着眼眶问她：“姜河，为什么我们要长大呢？”
为什么我们要长大呢？
如果不用长大，就可以一直任性、天真，不用担心明天的到来。
姜河想了很久，最后轻声回答她：“因为明天，终究会到来。”
这年夏天，赵一玫提前开始了她的博士生生涯，姜河独自前往波士顿，何惜惜在市区找到一个住处，开始了实习期。赵一玫要见她一面也很难再约到彼此都合适的时间。
偌大的屋子一下子变得空空荡荡的，姜河和何惜惜都建议赵一玫搬出去，或者重新找人合租。她不肯，还是将三个人一起生活过的房子给租了下来。
看似薄情的人，往往最是情深。
3
春节前夕，赵一玫在图书馆接到了赵清彤的电话。
“怎么还不回来？”
赵一玫有些无可奈何：“我们不放春节假的。”
“那之前的圣诞节、秋假、暑假你也都没回来，你自己算算，有多久没有回国了？”
赵一玫顿了顿：“我现在念书，导师要给我开工资的，不可能再像以前读本科那样自由。”
赵清彤满不在乎地说：“开多少工资？我加倍给你。”
赵一玫的语气渐渐冷淡下来：“您别说笑了。”
赵清彤在电话那头沉默半晌，终于示弱，低声说：“我生病了，你要是能抽个空，就回来看看我吧，我也就你这么一个女儿。”
赵一玫一怔：“你怎么了？生病了？怎么不早说呢？沈叔叔在吗？你去医院了吗？”
赵清彤失笑，却不再回答她的问题，说：“我也不逼你，你要回来就跟我说一声，我让厨师提前给你做你喜欢吃的菜。北京最近都在下雪。”
挂断电话，赵一玫就去向导师请假。她自读书以来从未请过假，何况是母亲生病，导师也十分通融，当即将这一年的年假都批给她。赵一玫订了时间最近的航班，匆匆赶回国。是司机来机场接的她，果然如赵清彤所说，整个北京城都在下雪。
等赵一玫回到家，推开门，却发现赵清彤言笑晏晏地坐在沙发上和几位富太太在喝茶。她系了一条爱马仕最新款的丝巾，穿着白色丝绸衬衫，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看起来气色很好。
看到赵一玫，她毫无愧色，冲着她招招手：“我的女儿终于回来了。”
赵一玫太了解赵清彤了，只消看一眼，就知道自己被欺骗了。可是有外人在，她只能强忍住心中的怒火，走到客厅，笑吟吟地跟前辈们打招呼：“阿姨们，好久不见了。”
“是我们的高才生哦，来来来，坐阿姨身边来。”
“又漂亮又懂事又聪明，哎哟哎哟，真是羡慕不来啊，我儿子要是有你一半就好了。”
“别装了，你儿子不是沃顿商学院毕业的吗？一玫，你还记得不记得你的小宇哥哥，小时候你们还一起学弹钢琴呢。”
赵一玫盯着茶几上的精致甜品，一声不吭。
等过了下午茶时间，几位阿姨相继站起来告辞离开。赵一玫跟在赵清彤身后，就像个提线木偶一样勉强。等将客人送走，母女俩站在花园里的小径上，面对面站着。
赵一玫深呼吸一口气：“你骗我。”
赵清彤却反问：“所以你是巴不得我生病了？”
“这是两码事！”
“如果我不这么说，你还会回来吗？”赵清彤平静地问。
赵一玫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雪渐渐停了，黄昏的傍晚，远处有一缕金光射过来。赵一玫就在抬头的那个瞬间，突然看到赵清彤的两鬓竟有些许斑白的发。
银丝落入眼底的这一刻，赵一玫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赵清彤今年五十岁了。
这五十年来，她究竟是如何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含辛茹苦养了自己这么多年，结果养了一只薄情寡义的白眼狼。
被欺骗的愤怒瞬间烟消云散，赵一玫想起当年对Will说想要战胜自己的懦弱和自私，真是可笑，她什么都没有做到。
“妈，对不起。”赵一玫终于服了软，说，“以后我每年都回家，拿到毕业证就离开美国。”
赵清彤一瞬间破了功，笑起来，嘴角的细纹用再贵的护肤品都掩盖不住，她问：“那你还要读多少年？”
赵一玫想了想系里让人闻风丧胆的毕业率，考虑到赵清彤的心理承受能力，她在心底偷偷打了个折扣，小心翼翼地说：“大概要……五年？”
赵清彤自嘲地笑笑：“当初是我非要送你去美国读书，想让你镀个金，拿个名校文凭而已，没想到你也是真的争气，居然一路读到了博士。”
“你一直以我为傲呢。”
赵清彤笑了笑，走了几步，又停下来，用很轻很轻的声音说：“一玫，你别生妈妈的气。”
赵一玫没有问赵清彤她说的究竟是骗她生病回国这件事，还是其他的什么事。
除夕这夜，沈放回了北京。
前几日，赵一玫隐约听沈钊提过这件事，她假装毫无知觉，不闻也不问。家中两位长辈在暗中对视一眼，都偷偷松了一口气。
可是等沈放真正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杀了个措手不及。
因为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他身旁还站着一个女孩，穿着黑色羽绒服，留短发，白白的一张脸，看起来像是高中生。
陈砂还是那样，又瘦又小，但给沈钊和赵清彤提了满满两手的礼物。她站在门口，看着沈家一屋子的富丽堂皇，说不出话来。
赵一玫正好从楼梯上下来，走到一半，看到陈砂，整个人如坠冰窖。就连坐在沙发上的赵清彤也愣住，猛地回过头去看自己的女儿。
没人说话，陈砂也没动，静静地站在灯下，最后还是沈钊取下眼镜，说：“还站着干什么，快进来坐，外面风大。”
沈放将陈砂带来的东西交给用人，再带着她走到沈钊和赵清彤面前，说：“这是陈砂。”
至于她是以什么样的身份参与他们的一家团圆，自然是不言而喻。
陈砂轻声说：“叔叔好，阿姨好，春节快乐。”
下一秒，楼梯上传来极大的动静，是赵一玫随手将一旁的古董花瓶狠狠地砸碎了。她脸上带着恨意，恶狠狠地看着沈放，大声吼道：“沈放，你去死！”
沈放抬头望过去，仿佛这时候才发现屋子里还有赵一玫的存在，他淡淡地点了点头：“哦，你在啊。”
然后赵一玫就听到他若有似无地对陈砂说：“你还记得吗？你们以前见过。”
陈砂轻声说：“记得的。”
“沈放，”赵一玫对陈砂熟视无睹，她只是愣怔地看着沈放，扬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沈放淡淡地勾了勾嘴角，反问道：“赵一玫，你是不是忘了什么？我带谁回我自己家，什么时候轮到你管了？”
赵一玫气得浑身颤抖，转身就往楼梯上跑，“砰”的一声将房间的门摔得惊天动地。
陈砂站在原地，沈放面无表情地看着楼梯的尽头，只剩下赵清彤和沈钊复杂地交换着眼神。
赵清彤十分勉强地挤出一个笑容，对陈砂说：“实在不好意思，家中的丑事，让姑娘见笑了。”
而关上房门的赵一玫，身体顺着墙慢慢滑下，最后在黑暗中蜷成小小的一团。
如果这里真的是她的家就好了，赵一玫想，那她就可以指着陈砂的鼻子，让他从自己家里滚出去。
可她知道，沈放说得对，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她算什么？不过是赵清彤的一个累赘罢了。
“沈放，我恨你……”她抱着自己的双臂，忍不住哭出来。
原来爱一个人到极致，是真的会恨的。
赵一玫将自己在屋子里锁了一整晚，其间赵清彤铁青着脸让管家通知她下楼吃晚饭，对方站在门口毕恭毕敬地敲了三声门：“小姐，该吃晚饭了，今晚是除夕夜，再怎么着，一家人也得和和气气把今天过了。”
赵一玫猛地拉开门走下楼，故意用很大声且冰冷的声音开口说：“陈伯，您说得对，除夕夜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我看还是赶紧吃饭，早点送陈砂回去，一个女孩在外面待晚了，家里人是会担心的。”
她话里话外都在将陈砂归为旁人，其实只是在自欺欺人：陈砂只是沈放带回来的一位客人，而非别的什么关系。
是什么关系，才会让一个男人在除夕之夜带着她回家拜访，还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上门呢？
陈伯尴尬地站在原地，不知该如何作答。只听沈放又冷冷地开口：“她今晚就住在这里。”
“她不走是吧？”赵一玫怒极反笑，点点头，“那我走。”
赵一玫嘴里虽然这样说，但身体却一动不动。她死死地盯着沈放，挺直了背脊，像是受到什么刺激，竖起浑身汗毛的小动物。
突然，只听一个声音淡淡地说：“那你走吧。”
赵一玫猛地抬头，因为说话的人竟是赵清彤。
赵清彤坐在餐桌旁，没看她，似乎两人根本就不是母女。
沈钊蹙眉：“你……”
“好，”赵一玫点点头，“好，我走。”
然后她抓起自己的挎包，毅然决然地打开大门。二月刺骨的寒风灌进来，赵一玫整个人扎入冬夜，头也不回地大步走了。
4
新春伊始，赵一玫一个人在酒店从除夕住到大年初三。
第四天，她在酒店门口遇到了赵清彤。赵清彤穿着深紫色大衣，头发盘起来，淡淡地看了赵一玫一眼：“今天有安排吗？”
赵一玫垂下眼睑：“没有。”
“那就陪我吃顿饭吧。”
说是一起吃饭，但时间还早，赵清彤便带着赵一玫去逛街。母女俩已经多年未曾一同逛街了，审美自然有偏差。但赵一玫没吭声，一一让导购小姐装起来。
等刷卡的时候，赵一玫大步向前，从自己的钱夹里拿出信用卡，对赵清彤说：“我有工资的。”
“在我心中，你一直都是个小孩子。”赵清彤有些伤感地笑笑。
吃饭的地方订的是一家日式私房菜馆，会员制度，据说连芥末也是从日本空运过来的。赵一玫突然想起，自从董齐离开以后，赵清彤就再也没有去过花间酒，大概那也是她最后一次和董齐一起吃饭吧。
等进了包间，赵一玫才发现赵清彤醉翁之意不在酒，她是带着自己来相亲的。对象就是那个“小时候一起学过钢琴毕业于沃顿商学院”的小宇哥哥。男人身材高大，英俊阳光，见识和教养都很好，只可惜赵一玫从小到大身边都是这样的男生，在美国的富二代更是比比皆是。
赵一玫心不在焉地吃着刺身，回答着他的问题：“没什么大志向，混日子呗。哦，你说毕业啊，再说吧，我不想工作，我们这个专业本来就是念着玩的，反正家里又不缺钱。”
听到对方问手机号码，她又说：“不好意思，我不怎么用手机的。”
好好的一顿饭，食材、厨艺和环境都是一等一的好，只可惜气氛却被赵一玫彻底搞砸了。大家神色尴尬地站在四合院门口说再见，赵清彤脸上还带着笑容：“改天有机会一起去滑雪啊，我们一玫很喜欢运动的。”
回到家中，赵一玫冲进房间，一股脑地将自己的东西塞进行李箱里，再利落地背上包，把沉重的行李箱“乒乒乓乓”地拽出来。
赵清彤挡在门口：“你做什么！”
“我要回美国！”赵一玫愤怒地大吼，“我在这里有什么意义？你休想再给我安排什么张三李四！我不需要！我的人生谁都不需要！我一个人也可以活下去！”
“谁也不需要！”赵清彤冷笑，“这是你的真心话吗？你怎么就不敢承认真相是什么？”
“真相？”赵一玫大笑起来，“我敢承认，可你们敢听吗？”
“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
“就为了一个男人！”
赵一玫眼中泪水婆娑，大声说：“对！就为了他！我就是变态，心理扭曲！我还不知羞耻地对他投怀送抱！他不爱我，我还犯贱，自己贴过去！可那又如何！这是我的人生，我要爱谁是我的权利！我碍着你们谁了？”
她一字一顿，咬牙切齿地说：“我这辈子，除了沈放谁也不要！”
赵清彤一怒之下将赵一玫囚禁了起来，还命人没收了她所有的通信设备。
“妈妈，”赵一玫砸碎了房间里所有可以砸的东西，对着房门愤怒地大喊，“放我出去！”
赵一玫绝食两天，赵清彤没来看过她一眼。都说女孩越长大越像母亲，母女两个人果然都是天生的倔。
赵一玫房间的窗户被锁上，她找遍了整个房间，最后不知从哪里翻出一把遗忘已久的瑞士军刀。她白天的时候，趁着赵清彤不在，一点一点地用利器敲打窗户，终于在第三天夜里，被她砸出了一个洞。
赵一玫顾不上行李，将洞砸大，然后从玻璃碎片中钻出去，跳到阳台上，顺着水管往下跳。寒冬腊月，水管上结了冰，赵一玫抱不住，整个人重重地坠落在地上。“砰”的一声，她摔到冰冷的地上，觉得五脏六腑都一齐碎了。
别墅的灯亮起来，管家推开门，大喊：“谁！”
赵一玫冷汗涔涔地咬牙爬起来，她不敢回头，用尽全身力气开始大步逃跑。
她在夜色中狂奔，长发被风拍打在脸上，浑身又冷又痛，甚至能听到自己骨骼裂开的声音，她却只是不停地跑啊跑。
她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囚禁了她多年的家。
突然，前方一道刺眼的黄光照过来，车轮声轰鸣，赵一玫拿手臂挡住眼睛，不得不停下来。
沈放的摩托车犹如黑夜里的鬼怪，在龇牙咧嘴地咆哮。他猛地刹住车，车头抬起。看到眼前差点被自己撞倒的赵一玫，沈放也是一怔：“你？”
身后的别墅的灯光已全部亮起，赵一玫不由分说地冲上前去，抓住车头，望着沈放，目光坚定，声音里却满是哀求，她说：“带我走！”
沈放一言不发，看着眼前的她。
“带我走！”她再次焦急地大声说道。
下一秒，他摘下自己的头盔扣在赵一玫的头上，言简意赅地说：“戴好，上车。”
在赵一玫抱住他的腰的一瞬间，沈放一个利落地掉头，发动机呼啸着，顺着明亮的黄灯一路向着远方飞驰。
风中落下雪花，在橘色的光影中细细地飞舞，一粒一粒，如同那双被她尘封的水晶鞋上闪烁的钻石。
赵一玫最后一次回望自己住了十年的别墅，和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赵一玫忍不住收紧手臂，用力环住沈放的腰，紧一点，再紧一点。感受到她的力量，沈放的身体有一刹那的僵硬，他在转角处减速，和迎面而来的卡车打了个照面。
他的体温，他的味道，关于他的一切，都四散在风雪中。
沈放在机场停下，赵一玫沉默地下车，将头盔还给他。他拿着头盔，静静地看着赵一玫，却没有说话。
“那我走了，”赵一玫说，“谢谢你。”
沈放松开握住方向盘的手，伸出手，想要帮她把凌乱的长发拨到耳后。手在空中不经意地顿了顿，然后脱力地垂下。
“再见。”他声音沙哑地开口。
然后踩下油门，摩托车一阵长啸，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去。眼睁睁看着他越走越远，赵一玫终于忍不住，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喊他的名字——
“沈放——”
“沈放！”
他没有回头。
大概下一次见面，他就真的已经结婚生子，为人夫，为人父，一生就此尘埃落定。
她要慢慢学会接受。

第十一章 岁月已老
“有人死于刀伤，有人死于病痛，有人死于岁月，却没有人会死于心碎。”
1
很久以后，赵一玫在非洲炙热而漫长的白日里收到姜河的邮件，她在信中写：一玫，我要结婚了。
赵一玫不知所措地看着屏幕，一瞬间五味陈杂。她忽地想起那年在机场擦肩而过的女孩，穿着卡通T恤，蹦蹦跳跳，生机勃勃得让人嫉妒。
赵一玫曾在美国见过一次姜河的未婚夫顾辛烈，据说两人青梅竹马，自幼时相识起就是同桌。
如今想起来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正值赵一玫和赵清彤彻底决裂，在下着雪的冬夜逃跑，匆匆回到旧金山。彼时姜河和何惜惜放心不下她，决定一起去黄石国家公园旅行。
赵一玫和何惜惜先抵达盐湖城，租下一辆拉风的SUV，然后去机场接姜河和顾辛烈。
在路上，何惜惜将自己即将要结婚的消息告诉姜河，姜河吃惊得下巴都要掉在车上。
他们在去时途经一家两层楼高的小客栈，寒冬游人稀少，他们是唯一的住客。老板是一对五六十岁的老夫妻，头发花白了许多，外国人总是老得比中国人要快一些。房间里准备了热奶茶，厨房也可以随意使用。
他们离开的那天，清晨下起了细雪，赵一玫有些感冒。她早早地起床，轻手轻脚地下了楼，却意外地在厨房里见到了顾辛烈。屋子里开了暖气，他只穿了一件薄薄的黑色毛衣，长手长脚，干干净净的大男孩，在厨房里和面，自己做pancake。
炉子开了，发出细微的声音，他走上前去将火调小，又加了几勺细糖进去。
赵一玫嗅了嗅鼻子，说：“好香。”
“你起得真早。”顾辛烈转身看到她，有些惊讶地笑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刚刚煮的牛奶，你再等一等。”
“用微波炉热一下就好啦。”赵一玫无所谓地说着，走上前去摇了摇纸盒里剩下的牛奶，仰起头“咕噜咕噜”两口就喝了下去。
“用小火温会香一些。”顾辛烈说，“姜河有一段时间失眠很严重，试过很多办法，后来发现这样给她热一杯牛奶最有用，再加一点点细糖。”
“为什么会失眠？”赵一玫问，“她从来没跟我们提过。”
“说是白天用脑过度，晚上躺在床上大脑不能停止运转，全是数字和公式。”顾辛烈耸耸肩，“学霸的世界可不是我等凡人可以理解的。”
“不愧是麻省理工的，硕士课程的学业很重吧，就算不是她的压力也会很大。我记得她在旧金山的时候，每天倒在地毯上就能睡着，还流口水、打鼾。”
顾辛烈垂下眼睑，轻声说：“又或许是因为波士顿太冷了吧。”
顾辛烈做了满满一桌子早餐，松饼、三明治、烘蛋、奶酪土司、三文鱼，赵一玫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过早餐，每天都是吃个汉堡草草了事。
赵一玫用手肘捅了捅他的后背：“小帅哥，我看好你，要加油拿下我们的小姜河啊。”
顾辛烈脚跟一并，敬了个礼，笑嘻嘻地说：“遵命！”
“请你让她一直做姜河吧，”赵一玫望着窗外飘起的白雪，玻璃上的雾气越来越重，说，“我不奢求她万丈光芒功成名就，她只要做一辈子的小姜河就好了。”
“谢谢你。”眼前的男生认真地说，“你和何惜惜是她最好的朋友，我看得出来你们是真的爱她。”
“因为她值得。”
那一年，姜河二十一岁，刚刚有资格在美国超市独自买酒，顾辛烈的漫漫追妻路，似乎还遥遥无期。
结婚对她来说是一件太遥远的事情。谁都没有想到，她竟然成了她们三个人中最早结婚的那一个。
当初那个为了爱情远渡重洋，又狠心转身离开的小女孩啊，终于也长大了。
姜河要结婚了，她没有嫁给十六岁那年，为之千里迢迢追到美国的那个男孩江海。
世界上没几个人能嫁给生命中第一次爱上的人。
赵一玫想：她没有，何惜惜也没有。
结束了黄石公园的旅行后，赵一玫回到学校，竟在下课回家的路上遇到了江海。
他一个人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一本书在读。赵一玫想了想，还是掉转了方向走上前去，问他：“我可以坐你身边吗？”
见到她，江海似乎很开心，他微笑着点点头。为了表示礼貌，他还合上了手中的书。赵一玫看到书皮上的书名，《破碎故事之心》。她没看过这本书，却无端爱上了这个书名。
这个世界每天都有人在死去，有人死于刀伤，有人死于病痛，有人死于岁月，却没有人会死于心碎。
赵一玫难得安安静静地在江海身边坐一会儿。
不知为什么，坐在江海身边竟让赵一玫想起了沈放，他们明明是完全极端的两类人。如果真要说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应该就是沉默了吧。
这该死的沉默，赵一玫想。
“她还好吗？”江海突然开口问赵一玫。
赵一玫知道他指的是姜河，于是点点头：“她很好，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
赵一玫说：“你认识一个叫顾辛烈的男生吗？他和姜河从小一起长大，你应该听说过才对。”
“哦，我见过他。”江海，“当年我和姜河第一次出国，来斯坦福的时候，他来送机，听姜河说是小学时的同桌。”
“这样啊，”赵一玫有些唏嘘，“说起来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他现在在她身边吗？”江海问。
赵一玫点点头，却看见江海露出一个淡淡的、无奈的笑容，他说：“那个男孩当时在机场跟姜河说，无论发生什么事，只要她告诉他，他一定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出现在他身边，他果然做到了。”
赵一玫这一刻心中无比难过，想到自己和沈放，想到沈放和陈砂，想到遥远的未来。
“你会难过吗？”
“会，”江海说，“我和她相识太多年，时间长了，有时就连自己都分不清我和她。直到她离开，我才知道，大部分都是如何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过下去的……失去她以后我才知道，原来我生命里一切灿烂的色彩，都是她带来的。”
江海微笑着说：“我还欠她一句‘谢谢’，和一句‘抱歉’。”
“那当你知道她已爱上别人，你的余生将不再有她的时候，你怎么办？”
江海想了想，说：“那就用余生来等她。”
2
赵一玫渐渐发现，博士生涯虽然枯燥，但时间却过得很快。接下来的那个冬天，烦琐之事接踵而来，期末考试和论文堆积如山，赵一玫忙得无暇他顾。
许多个夜晚，她顶着乱吹的狂风在露天停车场上一遍遍地找自己的车。她还开着当初那辆银色小跑车，只是它再没有了当初的酷炫，即使砸再多的钱保养，也挡不住时光的流逝。
有些时候赵一玫自己也不懂，她喜新，追赶潮流和时尚，永远都是走在流行前沿的那一个。可她又恋旧，属于她的东西，她一样都舍不得丢下。
那天夜里，赵一玫跟往常一样开着车行驶在无人的街道上，突然听到“砰”的一声，不知道是车轮碾到了什么利器。她蹙眉，准备开门下车看个仔细。才刚推开门，就感觉一阵冷风灌进来，她的潜意识里觉得不对劲。
然后她忽地反应过来，立马关上车门，扣上车窗锁。果不其然，下一秒，几个身形高大肥胖的墨西哥人就从暗处的角落里走了出来。他们手持利器，迅速将赵一玫的跑车围住，然后一步步走过来。
想起不久前南加州发生的中国留学生被抢劫并中枪死亡的消息，赵一玫浑身都在颤抖。她的跑车并不防弹，在绝对的力量和恐吓面前，脆弱得不堪一击。
赵一玫在心中深呼吸，在对方围上来以前，一脚油门踩到底，从最近的一名大汉身前飞奔而过。
小区的停车场也是露天的，下车以后距离她的宿舍还需要步行六七分钟。赵一玫拿出手机拨了“999”，又将手机紧紧握在左手中，手指随时准备按下拨打键，右手则拿着何惜惜离开时送给自己的喷雾。她脱下脚上的高跟鞋，光着双脚，用牙齿咬住钥匙，心里做好完全充分的准备，打开车门就一路狂奔。
小区里是鹅卵石铺成的路，冬天踩起来又冷又疼。赵一玫顾不得那么多，心“怦怦”直跳，听到任何风吹草动都会让她想要尖叫。
她总觉得身后有什么在追赶着，跑到最后，她哆哆嗦嗦地插进一把钥匙，一脚踢开房门进去后关上，才终于在黑暗中得到安全感。
赵一玫就是在这个时候接到沈钊的电话的，尖锐的手机铃声响起，她手忙脚乱，不小心摁了挂断，又赶紧重新拨打过去。沈钊在电话中告诉赵一玫，赵清彤病重住院了，大概时日无多。
赵一玫愣怔地接着电话，深蓝色的光从远处照入房间，有一种安静的美。她神情恍惚，似是漫不经心，然后她微笑着问：“沈叔叔，您说什么，我没有听清。”
“你妈妈她……她不想让我告诉你，知道你还在生她的气。”
赵一玫觉得像是听到什么天大的笑话一样，她一只手握着电话，一只手一下一下地扯着地毯上的毛，过了很久才“哦”了一声。
沈钊在电话那头声音沙哑地说：“一玫，对于这件事，我很抱歉。”
赵一玫却还是保持着原来的动作，不停地扯着地毯上的毛，问：“是什么病？”
“肺癌。”
“怎么可能？”赵一玫顿了顿，终于笑起来，“我妈妈这个人，既不抽烟又不喝酒，睡得比谁都早，最注重养生了。沈叔叔，你们就别合起伙来骗我了，就算是骗我，也要编个好一点的理由啊。”
沈钊没再说话。
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赵一玫心中涌起无数怨恨，红着眼眶，突然对着电话大吼：“你们非要用这样的理由骗我回去吗！你帮我转告她！我不会相信的！我不会回去的！我根本就没有原谅她！”
然后她就像是发疯的野兽一样，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啊——”
赵一玫一直尖叫到声嘶力竭，电话那头才终于换了人，是沈放的声音。他静静地叫她的名字：“赵一玫。”
连名带姓，绝不拖泥带水。可就是这样一道冰冷的声音，将赵一玫从崩溃的边缘拉了回来，她终于停止了无意义的哭喊。
她问：“沈放，是你吗？”
“是我。”
“沈放……我想回家。”
他说：“好，回来吧。”
其实心底明明知道沈钊不会骗她，骄傲如赵清彤，也不会再用同样笨拙的手法来向她低头。
这一切都是真的。
所以她才不愿意相信，才会崩溃，才会悔恨，才会绝望。
为什么命运要这样对她？
泪水再一次控制不住地充盈了赵一玫的眼眶，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掐得她五脏六腑生疼。
三室一厅的房间，所有的灯都被她打开。
姜河常常写实验报告到深夜，回到家就直接倒在客厅的地毯上呼呼大睡。何惜惜总是把厨房收拾得井井有条，每周换一次桌布，冬天的时候会把客厅的壁炉点燃。赵一玫会放CD来听，她喜欢听王菲的歌，听了许多年。姜河偶尔也会跟着哼，但她唱歌走调太厉害，总是让何惜惜和赵一玫倒在沙发上哈哈大笑。
曾经那样热闹的房间，那样温暖的冬天，如今变得空空荡荡的。
赵一玫终于忍不住，坐在地毯上放声大哭起来。她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软弱，她怀念自己的朋友们，怀念过去的好时光。
在这样绝望的夜里，她不可避免地想起了沈放。
她多么想念他，多么希望他能陪在自己身旁，多么希望让他看一看自己在异国他乡的生活。他会不会心疼，会不会难过，会不会后悔当初亲手将她逼出国？
赵一玫无知无觉地在客厅坐了一夜，第二天，当远方有微光亮起时，她才站起身，开车去了机场。飞机在跑道上缓缓滑行，冲上天空的时候，赵一玫透过机窗向下望去，蔚蓝色的海洋，一如从前那样波光粼粼。
下了飞机以后，赵一玫立刻赶往了医院。她见到赵清彤的时候，她已经非常虚弱了。肺癌晚期，癌细胞扩散得非常迅速。最初医生说治疗理想的话能够再支撑一年，但几次化疗下来，没有人敢再去问医生还剩下多少时日。
上一次见到赵清彤，赵一玫只是看到她鬓角处的几缕白发就已经难过得不能自已。
而这一次见面，她瘦了许多，褪去了精致隆重的妆容。
她还处在年轻貌美的青春期，而她的母亲，却已经那样老了。甚至等不及再老一点，就要被剥夺活下去的权利。
那天夜里，赵清彤吃了药后，终于缓缓睡去。赵一玫睡在套房隔壁的床上，深夜突然听到赵清彤翻身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她疼得大汗淋漓，身体几乎不能承受。赵清彤担心被赵一玫听到，强忍着痛苦，不敢呻吟出声，只能不停地抓着空气。
赵一玫知道赵清彤是害怕自己难过，她沉默着起身，走到通宵值班的医生办公室，几乎要给他们跪下：“求求你们，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她好受一点点？”
医生和护士赶往病房，赵一玫跌坐在医院冰冷的地上，哆哆嗦嗦地掏出手机给姜河打电话。她从见到赵清彤的那一刻起就克制不住的眼泪倾盆而下：“我好害怕啊姜河，你不知道，我真的好害怕……”
“我现在特别痛恨自己，我以前老是惹她生气，不肯对她好一点，只顾自己活得痛快开心……我好后悔……”
儿时背过一首古诗：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
沈钊将办公室直接搬到了病房里，几乎不接电话和出门谈事情，所有的事务都留在赵清彤进行治疗不在场的时候。
赵清彤清醒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说话和进食对她来说也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于是就演变成沈钊一个人说。沈钊的记忆力好，翻出两个人的年少往事来讲，讲第一次相见，讲第一次写情书，讲第一次约会去看电影……有些时候讲到和赵清彤回忆不相符的地方，她就轻轻地摇头，沈钊便笑起来，说：“好好好，是我错了。”
赵一玫回来的第二天，就在医院的走廊上见到了沈放。
他买了许多水果和保健品，又从家中带来了赵一玫的衣物，放在赵清彤的病房门口，敲了敲门，也不进去，便转身离开。正好遇到赵一玫从医院食堂吃饭回来，她默默拎起他放在门口的东西，推门而入。赵清彤刚吃了药睡过去，赵一玫则轻手轻脚地将水果放在她的床头。
等她再走出病房，发现沈放还站在原地。
赵一玫笑了笑，说：“陪我出去抽支烟吧。”
两个人沉默着并肩走出医院。医院大门口永远热闹非凡，便利店、餐馆、鲜花店、水果店，挤满了杂乱无章停放的车辆，似乎无时无刻不塞车。
沈放自入伍以后身上就不再带烟，赵一玫在便利店买了一包，两个人站在树下，背对着背，不说话。
沈放低下头，看着手中的烟一点点燃尽，积了长长的烟灰。他轻轻一弹，尽数落在地上。而树的背面，赵一玫用牙齿轻轻咬着滤嘴，也一口都没吸。她望着头顶灰蒙蒙的天空，还有光秃秃的树干，冬天总是这样萧条。
这是什么树？像梧桐，又似乎不是，她这才想起来，自己离开北京已经太多年了。
“那我回去了。”她说。
“好。”
他点点头，远远地看着她的身影淹没在医院大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第二次见到沈放是在三天以后，赵一玫知道他的假期不多，大概这两天就要回去了。他似乎是有事来找沈钊，在护士站旁边等着。赵一玫经过的时候，值班护士正好跟她打招呼，说：“刚刚去你妈的病房看过了，今天她的状态挺好的。”
“是啊，”赵一玫笑着说，“难得出太阳了，大概她的心情也好吧。”
“是你爸的功劳吧，一直在旁边说话逗她开心。真羡慕他们俩，患难见真情。在医院待久了，像你爸这样的男人，真的太难得了。”
护士没有察觉到气氛一下子变得不对劲，嘴里还在说着羡慕的话。
沈放面色僵硬，赵一玫一脸尴尬。
见赵一玫一直不搭腔，护士这才发觉不对劲，停下来顿了顿：“怎么了？”
“没什么。”赵一玫扯着嘴角笑了笑。
护士大概是猜到了什么，看看沈放，又看看赵一玫，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去。
等护士走开以后，赵一玫才犹豫着开口：“想起伯母也住在这家医院，如果方便的话，我可以去看看她吗？”
“不方便。”沈放冷冷地回答。
“我没有别的意思，”赵一玫说，“我妈妈现在都已经这样了……也没……没多少日子了……我希望，你母亲能够……能够原谅她。”
沈放冷淡地笑了笑，问：“有什么需要原谅的呢？”
赵一玫一愣，嗫嚅道：“我……”
沈放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等沈钊处理完手中的事情来到护士站时，他已经走了。
“他有说什么事吗？”
赵一玫摇摇头，然后想了想，试探着问：“沈叔叔，您知道沈放的母亲也在这家医院吗？”
“知道。”
“那您去看过她吗？”
沈钊看着赵一玫，说：“没有看过。因为这对你的母亲来说，是一种伤害。”
“有些时候，我们选择了一些，就必须放弃一些。”沈钊说，“无论你说我冷酷还是无情都好，但如果是不可能的事，还是不要再给对方希望比较好。”
“我没有，”赵一玫摇摇头，“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如果您去看望她，我一定会指责你，觉得对我母亲不公平，所以我也能理解沈放的愤怒。”
因为他和他的母亲，是被抛弃的那一方。
那么他呢？
这些年来，他又可曾给过她希望？
3
沈放回部队那天，赵一玫偷偷去了一次他母亲的病房。距离她第一次踏入这间病房，已经过去十年了。
赵一玫走到走廊的尽头，门开了一半，她正准备敲门，就听到里面传来说话声。那是个年轻的女孩，说：“伯母，有点烫，您慢点喝。”
赵一玫猛地听出来，这是陈砂的声音！
陈砂？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想到这个名字，赵一玫顿时觉得双腿发软，天旋地转。
她想起上一个冬天，沈放带着陈砂回家吃团年饭，而如今，又让她代替他照顾自己的母亲。
自己真是愚蠢至极，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为何她从来就不肯面对？
病房里发出勺子碰到碗的声音，赵一玫猜测是陈砂在给沈母喂粥，沈母似乎今天神志还清楚，问：“我儿子呢？他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陈砂小心翼翼地回答：“他回去了。”
“回哪里去了？”沈母突然激动起来，“那个女人那里吗？”
“不是不是，”陈砂赶紧解释，“出差办事，很快就会回来的。今天有我来陪您，阿姨您不开心吗？你看外面的天气这么好，我下午带您出去走走，好吗？”
赵一玫麻木地听着，她从来不知道，当年那个冷冰冰、从来不近人情的陈砂也能这样轻言细语，温柔体贴。大概每个女孩都是这样吧，为了爱，可以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这就去跟医生说说。”
陈砂站起身就往外走，赵一玫来不及躲闪，两个人就撞了个正着。陈砂一怔，怎么也没有想到赵一玫会在这里。她们俩似乎天生八字不合，只见陈砂沉下一张脸，冷冰冰地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她说话的语气和神态，倒是和沈放越来越像了。
“我……”赵一玫欲言又止。
病房里传来沈母的声音：“是谁来了？我儿子吗？”
陈砂和赵一玫对视，两个人脸上都闪过复杂的神色。赵一玫正准备离开，身后突然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
是她母亲的护士，站在几米远处，气喘吁吁地喊道：“到处找你！你怎么跑这里来了！快点跟我回去！你妈妈她……”
赵一玫猛地转过头去，一张脸在白炽灯下瞬间失去颜色，变得惨白。
赵一玫的母亲赵清彤，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春天离世了。
她生来富贵，性格骄傲，年少时匆匆与初恋情人分开，为了赌气嫁给了董家少爷，又在无数次的争吵中耗尽彼此最后一点缘分。后来她与沈钊重逢，二婚宴办得依然风光无限。她一生顺境，大富大贵，临死前有沈钊在身边日夜照顾，也算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了。
唯一的一个女儿，取名为一玫，是希望她如同玫瑰一般，美丽而高傲地盛开。
赵清彤离世前的最后一小段时光，回光返照，眼睛里闪着漂亮的光，依稀能看得出二三十年前少女美丽的面容。她赶走了所有人，只留下赵一玫在自己的病榻前。
“一玫，”她说，“答应我最后一件事，好吗？”
赵一玫早已哭成一个泪人，她紧紧握着母亲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手指，颤声说：“好。”
“你答应我，离开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再爱他。”
赵一玫眼含热泪，愣怔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赵清彤说：“原谅我，是一个自私的母亲。”
“在这个世界上，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你了啊。”
“妈妈，你会长命百岁的，一切都会过去的。真的，别说这样的话……求你了……”
“抱歉，我是个自私的母亲，明明是我犯下的错，却要让自己的女儿来偿还。”赵清彤说，“他不会给你幸福的……我的宝贝女儿啊，答应妈妈，好吗？”
“妈，你不要走。”赵一玫的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绝望地呢喃，“求你了，我答应你，我什么都答应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妈妈，妈妈……”
回答她的，只剩一室的空空荡荡，有风吹过，窗帘在阳光下飞舞。
几天以后，赵一玫在邮箱里看到姜河的来信，她说：你要相信，我们的一生，远比我们想象中要长。
长到足以让我们忘却这些伤痛，和奋不顾身爱过的那个人。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回望来时的路，无人知晓，我们究竟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了此时。
世间有千万条路，她偏偏选了最孤独的这一条；世间有那么多人，她偏偏爱上了不能爱的那一个。
4
赵清彤的葬礼结束后，赵一玫第一时间离开了，并切断了与所有人的联系。
这片土地对她来说，无论是情还是物，都让她心碎。
她几经波折，再次抵达位于南美洲的乌斯怀亚。一个人独自看了七次日落和七次黄昏以后，她因为厌食和心情郁积，终于病倒在客栈里，被救护车送往医院。
她便是在这里遇见了做志愿者的许安安，被她所救。许安安知道赵一玫身负许多往事，却从来不开口询问。渐渐地，两个人熟络以后，许安安会主动将自己的过去讲给赵一玫听。
也是因为许安安，赵一玫开始对志愿者组织有所了解，她试着学习一些基本的救援课程。许安安一开始鼓励她：“你要不要加入红十字会？难过的时候，不要一个人待着，让自己忙碌起来，随便做点什么都好。”
“你呢？”赵一玫问，“你会一直在这里吗？这是否也是一种逃避呢？”
“故乡嘛，”许安安坐在月光下，淡淡地笑着说，“回不回得去，都在那里。”
不知道是被她的笑容还是话语所触动，第二天，赵一玫终于鼓起勇气打开手机，给姜河打了一通电话。
听到她的声音，姜河在电话那头放声大哭：“你知不知道我们有多担心你？”
“抱歉。”赵一玫说。
“你在哪里？”
“乌斯怀亚。”
姜河愣怔地问：“你为什么要去那里？”
赵一玫站起身，伸出手去感受南美湿润的热风，没有回答。
“一玫，”姜河在电话里哀求她，“你回来好不好？”
赵一玫沉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开口：“对不起，姜河，我大概不会回来了。”
“我母亲给我留了很大一笔钱，够我衣食无忧一辈子了，她不想让我再跟沈家有任何联系。至于我，我很好，休学的事情我其实已经考虑很久了，我可能没办法一个人再在美国待下去，学术论文、文学翻译、PHD学位，那些都是我不想要的，它们让我很不快乐。你问我为什么来乌斯怀亚，那是因为这里跟我生长的国度晨昏颠倒，几乎是另外一个世界。
“这样我会觉得没那么难过，这会让我感觉现在跟前几年没有什么区别。我在国外，我妈妈还在国内，我们总是聚少离多。”
“那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肯回来？”
赵一玫有片刻的沉默。
然后她轻声开口，像是说给自己听似的喃喃低语：“直到我不再爱他的那一日。”
许多年前，他救她一命，她在心中天真地暗自许诺，她要还他一生。
却不曾想过，会是这样的还法。
挂断电话，赵一玫又跟自己的导师联系，告诉他家中发生了变故，她已经无法再继续学业。然后她又托何惜惜帮忙退掉她在美国租的房子。
“你说得倒容易，你屋子里有那么多东西，都不要了？”
“我不要了。”
何惜惜差点被她弄到崩溃，所有东西都打包捐赠了出去，到最后只剩下衣橱顶端那双镶满钻石的高跟鞋，她一次也没有穿过。
姜河在电话里对赵一玫说：“它依然美丽，胜过水晶鞋。”
赵一玫轻轻一笑：“可我已不再是公主了。”
后来她向红十字会提交了志愿者申请，许安安问她：“你都想好了？”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好不好，”赵一玫说，“但我就是想要这样做。”
她精通六国语言，在面试的时候，红十字会的人问她：“为什么想要成为一名志愿者？”
赵一玫想了想，回答说：“我的母亲曾经做错过一件事，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她都毁了另一个女人的全部，让她的余生都只能被关在医院里度过。我对此无能为力，也不再奢求能得到对方的原谅。如今我的父母都离我而去了，我一生的所求和所愿皆不可得，所以想要用仅剩的生命做一点什么。不管什么都好，只要能让我继续走下去。”
“不管发生了什么，我始终记得，我的父母为我取名一玫，是希望我能像一朵玫瑰一样美丽地活着。所以，我还是想要好好活下去。
“如果能为别人的生命带去些许慰籍，大概我也会过得容易一些。”
她说得颠三倒四，说不出更多煽情的、大无畏的话语。她甚至觉得自己是自私的，她最初想要进入志愿者组织的目的也不过是为了让自己的人生看起来更加高尚且有意义，好让她得以度过生命中的漫漫寒冬。
她要去帮助那些生活在地狱的人们，然后从他们身上获得些许柴火，支撑着自己活下去。
好在申请一切都顺利，斯坦福外语系的毕业证书无论到哪里都是闪闪发光的敲门砖。
5
而赵一玫所不知道的，是在她离开以后，姜河曾接到过一通来自沈放的电话。
第一次是在她下落不明的时候，沈钊几乎掘地三尺，一夜之间愁白了头。沈放打去越洋电话，问她是否知道赵一玫的去向。
姜河这才在电话里得知了赵一玫失踪的消息。她气得理智全无，冲着沈放大叫：“不见了？什么叫不见了！这么大一个人，说不见就不见了吗！”
电话那头的沈放却并未如赵一玫向姜河形容的那样冷酷，他静静地承接下姜河全部的怒火，礼貌地说：“抱歉，请问她上一次联系你是多久以前？”
“一周前，她母亲去世那天，她给我发了一封邮件。”
“她在邮件里说了什么？”
“她告诉我她的母亲去世了，然后……”姜河欲言又止。
“可以请你告诉我吗？我和父亲都很担心她。”
“她母亲让她答应自己，不要再爱你。”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安静，姜河心中不明所以，试探着问：“你……”
沈放再次轻声开口：“还有呢？”
“没有了。”
“你们曾经有没有过约定，要一起去什么地方？又或者是，有过回忆的地方？”姜河问。
“没有，”他静静地回答，“我和她之间，什么都没有。”
第二次是在接到赵一玫的电话以后，姜河给沈放打了电话。虽然她没有告诉他赵一玫现在身在何处，但告诉了他赵一玫暂时平安无事。
姜河搬出赵一玫的说辞：“她已经回了美国，只是心情不佳。既然她的母亲已经辞世了，那么她跟你和你的父亲也就不再有什么法律上的关系，谢谢你们的关心，望珍重。”
沈放平静地听完，沉默地点头，这才想起是在接电话，姜河在电话那头看不到自己的回应，只好艰难地开口：“哦，好的。”
要挂电话的时候，姜河问他：“你还恨她和伯母吗？”
沈放没有回答。
他在她的枕头下发现了一封信，一本他购于十五岁时的《夜航西飞》，还有一条系着坠子的红绳。
那是许多年前，他母亲专门去寺庙里为他求来的平安符。后来他进入军校，那里管理严格，禁止佩戴任何饰品，于是他一直将它锁在房间里，不知何时被她偷偷拿走了。
他将信轻轻展开来，是她的字迹，眉飞色舞。这些年来，他见过写字最肆意潇洒的女孩就是她了。
致：
也不知道这封信会被谁看到，算了，就这样吧。
我叫赵一玫，当初我爸给我取这个名字，大概是希望我拥有玫瑰一样的人生。可现在看来，我大概让他失望了。
十八岁那年，我曾在一个人的书架上看到一本书，《夜航西飞》。
“如果你必须离开你曾经住过、爱过、深埋着所有过往的地方，无论以何种方式，都不要慢慢离开，而要决绝地离开，永不回头。不要相信过去的时光才更好，它们已经消亡了。过去的岁月看来安全无害，被轻易跨越，而未来藏在迷雾中，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我偷走了那本书，还偷走了他一条项链。如今算起来，这两件东西就是我的全部遗产了。
我在那年离开了北京。
教练问我为什么要学开飞机，我说是因为想要战胜自己的懦弱。其实到头来我什么也没有赢过。我这一生做过最勇敢的事情，就是爱了一个不爱我的人。
如果有一天我因此而丧命，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第一次独自驾驶飞机，在大气层受到气流的干扰，我害怕得尖叫，然后撞上了飞鸟。那时真的以为自己会死掉，一个人在天上大哭大叫，把天地神明都求了一遍。
所以我现在在写的，应该就是遗书了。我一生都活得很自私任性，看起来肆无忌惮，可是到头来，却发现我所爱的，皆弃我而去。
可是回头想想，一辈子做不到循规蹈矩，也学不会安分守己，如果人生可以重新来过，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还是要这样过。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吃，想爱，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忽明忽暗的云。
赵一玫
PS：沈放，我已经用我的方式向你告别过了。
落款时间是在三年前。
男人站在布置得像是城堡的粉红色房间里，暗处的光落在他的身上，而他的小公主，早已长大成人，离开童话，离开城堡，离开家乡。
他手里握着她曾经写过的遗书，想他们曾经有多少次九死一生，多少次在鬼门关前徘徊，多少次差一点点就再也见不到彼此，心痛得快要停止呼吸。
外面纷纷扬扬地下着大雪，好似要将这一生的冷都在此时此刻用尽。
他想起她的十八岁，在最最亲密的时候，他问她：“赵一玫，为什么是你？”
她凝视他的眼睛，回答说：“沈放，一直都是我。”
他想起她的二十岁，他冒着泥石流的危险在大雨中狂奔，一声声地喊道：“赵一玫，我不准你死。”
他想起她的二十二岁，她大学毕业，他为了去美国见她，主动请缨前往执行任务。
她口口声声问他，自己也是他的妹妹，却为何得不到他的毕业礼物。
她不知道的是，那一次的任务极其危险，他隐藏在暗处，却被对方的杀手锁定。作为一名狙击手，位置被暴露无疑等同于在万丈高空走钢丝，生存概率小得近乎为零。
他和敌人近身搏斗，千钧一发之际，他捡起地上的枪。开枪的一刹那，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是她的脸，她回过头叫他的名字“沈放”。
任务结束以后，他请假一天去见她。他在深夜的路边等她，远远地听到她的声音，碎碎的，听不清楚她到底说了些什么。
可就在她出现在转角的那一刻，他竟然心跳如擂，紧张得不知所措。沈放在心中嘲讽自己，竟然像个情窦初开的十七八岁少年，纯情得一无是处。
他拿出准备了许久的水晶鞋送给她，骗她说是他的父亲托他顺便带来的毕业礼物。
她死死地抱住他不肯放手，哭得不能自已。沈放的双手悬在半空中，想要拥抱眼前的女孩，却又无奈地垂下。
这是他们相识的第十一年。他对她做了许多过分的事，就好像从来没有对她好过。唯一的一份礼物，甚至还不敢告诉她真相。
他的假期十分有限，第二天一大早就要回国，虽然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是在何时何地，又是何种情形。
可等他清晨准备离开酒店，来到大厅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赵一玫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抱着抱枕，靠着沙发背睡了过去。她还穿着昨天脚上那双十厘米的细高跟鞋，她当宝贝一样细心打理的头发已经凌乱地散开来。
她一直在等着他。
可他甚至都不知道她等了多久，又还要等多久。
他嫉妒她的爱，强烈而直接，气势如虹。
所有人都知道她爱她，可是没人知道他有多害怕，害怕有一天，她不再爱他。
她永远是他心头的一根刺，长在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每一次都扎得他快要窒息。
可他却舍不得拔掉它，非但舍不得，还要用心呵护，任由它把自己刺得痛不欲生。
他叫来酒店的服务员，续下自己昨晚的房间，让他们在自己离开后叫醒她，将她送上楼去。
她总说他冷血无情，对她百分之百残忍，沈放想，如果真的是这样就好了。
旧金山阳光灿烂，天空蔚蓝，他走出酒店，站在门口的时候，顿了顿，却还是没回头地走了。他和赵一玫，好像从来都没有认真地说过再见，因为每一次的再见，都是对彼此的伤害。
就像她不会知道，那双高跟鞋其实是由他自己设计再亲手做出来的，上面的每一颗钻石，代表的是他每一次对她的思念。
或许吧，或许有那么一天。
有那么一天，他最最心爱的女孩能够穿上全世界最美的水晶鞋，带着他最爱的笑容，毫不犹豫地说出“我愿意”，得到应该属于她的幸福。
即使那幸福，再也不会与他有关。
6
半年后，许安安离开了乌斯怀亚，去往非洲。赵一玫与她同行一段路程，抵达了玻利维亚。阴差阳错下，她遇到一个叫姚小同的女孩，无意中救了她一命。那时的赵一玫还不知道，她就是宋祁临的妻子。
或许赵一玫最初只是抱着好奇的心态，加上心底一些未泯的善良而加入了红十字组织。可当她真正见到所谓的贫民窟，目睹的疾病和死亡越多，就越是觉得生于世上，人人都有自己所必须承受的苦难。
她答应过赵清彤，此生不再爱他，可如果真的那么容易忘记，赵清彤又如何会以死相逼，她当年又如何说得出“爱是为之生，或者死”这样的话来。
那就这样吧，赵一玫想，我把自己的心锁上铁链，像孤魂野鬼一般行走于人间。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不再见他，便假装彼此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
再过半年后，居无定所的赵一玫收到了许安安的邮件，告诉她自己不幸感染了HIV，时日无多，希望她能够前往非洲接替自己的工作。
明知那里是地狱，赵一玫却还是毫不犹豫地收拾好行李，订了机票，飞往世界的另一端。
而在抵达苏丹的当天，她就遇上了帮派斗殴，在车祸中被中国驻军救回，与沈放擦肩而过。
人生不过就是与对的人以及错的人相逢。
别轻易责怪命运，它总是把最好的留到最后。
当我们真正学会爱的时候。

第十二章 心上之人
“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
1
十六名人质被困在苏丹山间，罗河谷以东多丘陵、山地，以西则是高原，绑匪们便隐匿在山丘之中，以天然屏障作为遮掩。
为了争取二十四小时的黄金营救时间，部队派出直升飞机和重要代表，希望能够尽量和平解决此事，救回人质。
部队的飞行员伤势尚未痊愈，赵一玫主动请缨随行。考虑到直升飞机的载重人数，同时她也得身兼翻译这项重要任务。
飞机在跑道上滑行，在阳光下成功起飞。
在空中遇上强烈的逆风，赵一玫不得不减慢飞行速度。非洲的飞行服务非常落后，没有雷达、天气和定位，甚至都没有可以联络的塔台。赵一玫只能根据经验目测，然后在心中计算定位。
满目只有茫茫草原，间或有群山起伏，然而它们几乎一模一样。
李岚问她：“你还好吗？”
“没关系。”赵一玫竖起大拇指，比了一个“OK”的手势，“你往下看这片神奇的土地，这样的机会可能一生只有一次。”
飞机加速，冲破两旁的云雾，金光射入眼帘，万物方醒。
“真想从天上看一次乞力马扎罗山，”赵一玫说，“这个世界最深的伤痕。”
李岚感叹：“小姑娘，你可真是个罗曼蒂克的人。”
赵一玫没有说话，她一只手操纵拉杆，然后回头，竟对上沈放静静的目光。
“学开飞机难吗？”李岚问她。
赵一玫笑着摇摇头：“还好，我的教练非常苛刻，不过也是因为他很优秀，生怕我丢了他的脸。”
“遇到过危险吗？”
“有一次吧。”赵一玫说，“那是我第一次单飞，原本是个晴朗的天气，结果遇到鸟击，我一个人在驾驶室里尖叫。我当时想，自己的运气真的是很差很差的那种。”
“后来下了飞机，我的教练告诉我，他第一次长途飞行前，写了一封遗书。我受到启发，回家后也写了一封遗书。后来每次飞行，无论遇到什么事就都不怕了。”
“为什么？”
“大概是没有什么牵挂和遗憾了。”
“那封遗书现在在哪里？”
赵一玫耸耸肩，笑道：“谁知道呢？”
因为天气原因，直升飞机比预计的时间晚了半小时抵达。而匪徒们显然比他们还要焦虑，在漫长且无法进行任何联络的几个小时内，他们不停地发送信息，疑心警方已在暗中布下天罗地网。
而他们手中唯一的筹码，就是这群中国人质。
等沈放带领部队走到山谷的入口时，苏丹的当地警方才姗姗来迟。纵使两国交好，然而在非洲，死亡和绑架简直是稀疏平常，就连首都也无法保证公民的安全。而此时苏丹又面临着南苏丹的战火，民不聊生，谁都无暇他顾。
警察对待这样的绑架事件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加上没有本国公民，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只是装模作样地走个形式而已。
也正是深知这一点，沈放他们作为派来苏丹的军队方，根本就没有指望这群饭桶。要保护自己的国人，还得靠自己。可因为是在别国的领土，不能大规模出兵，所以军方队伍一共只有六人。
警方很快便将山林包围起来，试图和绑匪交涉。赵一玫跟在沈放身边，交涉工作主要由警方派出专人，她只需要给本国方的人进行翻译。
可绑匪却不愿意与谈判专家进行对话，他们也深知警方的迂腐无能，此时真心想要和平解决这件事的只有中方，于是说：“我们只和中国人谈。”
沈放将武器交给身旁的人，大大方方地出列。他举起双手，颇有耐心地等在警戒线外，任由对方在暗处对他进审视。赵一玫站在李岚身边，紧张得全身的汗毛都要竖起来，手心里是密密麻麻的汗水，却不敢说话。
“换一个。”
沈放蹙眉，这伙绑匪显然经验丰富，相当难缠，其中必定有出谋划策的聪明人。
传话的人戴着面具，大概是收到了什么指令，突然指着远处的赵一玫说：“让她来。”
“该死！”沈放在心中骂了一句。
“她只是随行的翻译人员。”
“闭嘴！”传话员说，“让她过来，我们和她谈。”
沈放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绑匪们竟小心谨慎到如此地步。赵一玫确实是最适合的谈判人选，她不是军人，没有任何战斗力，又是翻译人员，一个人就可以保证谈判的进行。最重要的一点，是她本身就是个普通公民，相当于再白白献上了一名人质。
“不行！”沈放说，“她没有任何谈判的资格和权利。”
“她可以转述，”绑匪用刻意变声的语调说，“别磨磨蹭蹭了，我们只和她一、个、人、谈。”
双方一时僵持住，沈放垂下手臂，将拳头捏得咔咔作响。
赵一玫突然站出来，说：“让我去吧。”
“你……”
她身旁的众人都被吓了一跳，李岚忍不住用手指戳她：“脑子进水了吗？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知道。”
而他们所不知道的是，她在听到对方提出换掉沈放的要求的时候，心里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
自己能代替他，再为他做点什么，真的是太好了。
赵一玫模仿着沈放刚才的动作，举起双手，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当她走到警戒线前时，看到一个红点落在自己身上，就知道自己已经被对方的狙击手标记了。
绑匪点点头，转身让赵一玫跟上。赵一玫和沈放擦肩而过的瞬间，他蹙眉，喉头微动，正准备说些什么，她已飞快地转过头去，对他露出一个转瞬即逝的笑。
这些年来，她无数次处在生死相交的时刻，却没有哪次如此冷静而清晰地面对死亡。
2
谈判持续了四五个小时。
对方知道中国有钱，张口就开出天价，并且对后续的交易和安全工作要求非常复杂。赵一玫整个人全程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如果说错一句话，语气或者态度稍有不对，激怒了对方的话，陪她送命的还有十六名无辜的人质。
谈判地点是在山林间的一处帐篷里，厚厚的布将外面艳阳的天光挡得水泄不通，在这紧张的三百多分钟里，赵一玫忍不住想起十年前的事。
她的手脚被束缚，蒙上了双眼，被捆绑在铁栏旁边。直到现在，一回想起当时的情景，她仿佛还能闻到水管的铁锈味。
回忆的神奇和残酷就在于，封尘许久的过去，会在一瞬间猛地灌入脑海，然后不断地重现，不受控制。
赵一玫在心底不断地深呼吸，提醒自己要保持冷静，克制。对方的嘴皮子不断地翻动，狂暴且迅速地说着交易的一切细节，就像是一连串的子弹朝着赵一玫射来。她的头皮发麻，脑海里不断重现自己在雨中一边尖叫，一边绝望地奔跑的情景。
赵一玫用牙齿用力咬下口腔的内表皮，有细细的血在口腔渗透。她迫使自己冷静下来，通过通信仪器，尽量准确且不带感情地传达对方的意思。
五个小时后，谈判的大致走向终于定了下来。
“你们的飞行员呢？”
片刻的沉默过后，赵一玫开口道：“我就是飞行员。”
绑匪吹了一声口哨，大笑起来，感觉十分得意，说：“看来我们的运气真好。”
“这位小姐，我们不仅运气好，还十分有缘，不是吗？”
绑匪要求，在确定成功取到钱以后，他们会放了人质，并要求赵一玫开直升飞机将他们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届时他们自然会放了她。
可这样一来，赵一玫的安全就毫无保障了。他们尽可以将她丢入海中，然后大摇大摆地离开。
“不可能！”沈放斩钉截铁地说，“十六条人命是人命，一条人命就不是了吗？”
“少安毋躁，我们会把你们的美人儿送回去的。”
赵一玫忽地想起那个著名的道德悖论，一群人在铁轨上玩，大部分人在正在使用的铁轨上，只有一个人在停用的铁轨上。这时，火车来了，已经无法阻止，你可以按扳手让火车改行停用铁轨，那样大部分人将得救，另一个人被碾死；你也可以选择让火车开过去，那样大部分人被碾死，只一个人得救。
赵一玫笑笑，她会是那个眼睁睁等待死亡的人吗？她不是。
“可以。”她说。
“赵、一、玫。”通信器里传来沈放愤怒的声音。
他早就知道，她不受任何人控制，根本就不应该让她去！
军方在赵一玫的个人安全上不肯退让，愿意上涨赎金。可绑匪要钱更要命，即使再多的钱拿到手，可如果要在监狱里蹲一辈子也是空谈，谁也不肯在这个问题上妥协。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谈判拖的时间越长，绑匪就越是焦虑不安。他们被包围在深山之中，没有食物和水的补给，十六名人质中要是谁有个三长两短或是危险，更害怕的是他们。
最后两方各退一步，军方派人全程同行，以保证赵一玫的安全。
这个任务自然落在了沈放的身上。他解除了全身的武器，双手背在脑后，让绑匪从头到脚搜了个遍。随后，沈放和赵一玫各被一名绑匪用枪挟持着走上飞机。
坐上驾驶座的一刹那，摸到熟悉的操作杆，赵一玫顿时觉得全身放松了下来。
机身向前倾，飞机再次起飞。沈放坐在最后一个座位上，突然开口：“你没事吧？”
赵一玫勾了勾嘴角，反问道：“你是在担心我吗？”
沈放还来不及回答，坐在赵一玫身边的绑匪已经拿枪比着赵一玫的太阳穴：“闭嘴！”
沈放手握成拳，青筋暴起。赵一玫却笑起来，用苏丹语告诉他们：“对我客气点，现在你们的命可都在我的手里，要死大家一起死。”
绑匪们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小姑娘竟有如此胆识，哑口无言后，又恶狠狠地对她说：“好胆量，你记住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赵一玫淡淡地说。
在绑匪的授意下，他们向着加勒比海前进。加勒比海海盗猖狂四起，这里几乎是无政府领域，也是逃犯们的最佳流窜场所。每天出港的船只众多，可以很轻松地混入黑船或者海盗船中。
讽刺的是，这片海域却有着壮阔美丽的景色。
赵一玫想起多年前学地理，这片海域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大西洲。
那时，世界在她眼中还是模糊而遥远的，她只管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万物的美好。却不曾想到，十年以后，自己竟然会开着直升飞机，载着一群穷凶极恶的绑匪，飞过这片地狱般的海域。
想到这里，赵一玫微微侧过头去，定定地看着沈放。他像是有感应一样，也在这一瞬间抬起头看她。
而唯一让她感恩的一件事，就是他竟然还在自己身边。
“你们已经决定好目的地了吗？”赵一玫说，“马上就要到飞行距离的极限了。”
“闭嘴！你只管往前开！越远越好。”
赵一玫苦笑，指着变成红色的指示灯：“看到了吗？没油了。”
“让你往前开！”
“纪录片《空难事件簿》看过吗？其中有一集就是讲飞机没油的危险。”赵一玫面无表情地开始陈述，“引擎停止工作，飞机失去动力……”
“够了！”绑匪将枪比在她的太阳穴上，“你少耍什么花招，在最近的港口停下。”
红海上方气流紊乱，赵一玫才刚刚开始下降，就像是一头扎进了另一个次元。水滴疯狂地拍打在玻璃窗上。
绑匪皆是一惊，抓住安全环，就连持枪的男人也不得不暂时放下枪，抓紧安全带。赵一玫似笑非笑，不知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开口说道：“好天气似乎从来都不眷顾我。”
绑匪再一次被她无所谓的态度激怒，就连用枪指着沈放的绑匪也一瞬间将枪对准了赵一玫。下一秒，沈放用手肘狠狠顶上对方的太阳穴，冷冷地说：“你往哪里指？”
本就狭小的机舱内的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双方剑拔弩张。沈放伸直了一双长腿，双手环抱在胸前，嘴角抿成一条线，盯着地面。飞机的天气晦暗不明，雨水和云雾混为一体。虽然明知只是简单的物理现象，却仍让人心慌不已。
沈放平静地盯着脚下，无视几把对着自己头颅的手枪，只静静地凝视落在上面的光。
突然，赵一玫的声音打破了这紧张的气氛，只见她面带微笑地说：“不好意思打扰一下，有件事忘了告诉你们，希望你们都学过如何正确地使用枪支，当心不要走火。因为如果他死了，我就一头扎进红海里。”
沈放眉毛上挑，冷笑道：“赵一玫，什么时候轮到你来保护我了？”
赵一玫耸耸肩，飞机一头往下栽去。
飞机在加勒比海沿岸成功着陆。
重新回到地面的那一刻，绑匪们都大口大口地呼吸，疯狂地尖叫，他们拥有着惊人的财富，而自由和海洋就在不远处等着他们。赵一玫一动不动地坐在驾驶座上，冷眼看着他们。
“你，出来！”
赵一玫深呼吸一口气，举起双手一步步走到沙滩上。这里的砂石很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远处的海浪拍打着暗礁，不知道码头在何处。
匪徒们冲上飞机，将控制室好一顿乱砸，破坏得很彻底。赵一玫闭上眼睛，不去看那残忍的画面。
等整个驾驶座被毁得彻底失灵以后，他们又从飞机上跳下来，对着机身射击。
“砰！”
“砰！”
“砰！”
每一枪都像是开在赵一玫的心头。她是一名飞行员，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曾和自己并肩畅游在天空的飞机遭受如此对待。
它没有生命，世界上亦有无数台这样冰冷的机器，可对她来说，每一段旅程，每一次飞行，每一架飞机，都是独一无二的。
下一秒，沈放突然走上前去，一把捏住持枪人的手臂，手腕一扣，枪口朝天，下一发子弹冲着天空射去。
“你们就不怕它爆炸吗？”沈放冷声道。
“放开我！”对方大叫。
沈放眼中有一道阴鸷的光一闪而过，加重了死死捏住对方手臂的力量，而后似笑非笑地说：“给你们一个好心的忠告，尽快离开吧，谁知道这枪声会招来什么呢？”
有别的绑匪从沈放身后袭来，狠狠地给了他一拳。沈放弯下腰，手却没放开持枪的那条手臂。几个人很快便扭打在了一起，但没人敢再开枪。沈放说的话戳到了他们的痛处，他们现在还是逃犯，最要紧的是保命。
“够了！”
为首的人终于发话了，他大步走到沈放面前，戳了戳他的肩窝，竖起中指，笑着说：“年轻人，你会后悔的。”
沈放也笑笑，却没说话，他的目光穿越了身旁的这群暴徒，直接落在赵一玫的身上。
太阳开始西沉，绑匪们在彻底摧毁了飞机，又再次检查了沈放和赵一玫以后，将他们捆绑起来，丢在沙滩与海浪的交界处，然后便匆匆离去。
第一道海浪涌上来拍打着两人，将他们淋得浑身湿透，又若无其事地退下去。赵一玫和沈放背对背坐着，身体紧紧贴在一起，被水打湿了衣服以后，他的体温更加炙热地传递过来。
赵一玫在咸湿的海风中，还是不可避免地闻到了他的气息。这么多年以来，只要一看见大海，闻到海风的味道，她就会想起他。而这一刻，思念和现实竟然重合了。
沈放在沙滩上捡起锐利的碎石，一下一下地割着捆绑着自己手臂的绳子。石头的棱角将他的手心磨破，有鲜血流出来，在赵一玫看不见的地方，落入沙滩，浸入麻绳。
“突然想起一首波兰的诗。”赵一玫说，“主啊，请让我大大受苦，而后死去，让我走过寂静，连恐惧都不留下，使世界继续，让大海亲吻沙滩如从前。”
“听不懂。”沈放面无表情地说。
赵一玫撇撇嘴，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说：“你这个人真是不懂浪漫，从来都是。”
赵一玫的话音刚落，沈放突然轻轻一扯，他手上的绳子断开，然后站起身来。赵一玫只觉眼前一片阴影挡着远方的夕阳，抬起头，对上他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沈放面无表情地勾勾嘴角：“谁不懂浪漫呢？”
赵一玫只觉得自己的心跳骤然加快，半晌说不出一个字来。然后就见沈放淡淡地笑了笑，弯下腰去，解开她身上的绳子。
海浪再一次拍打过来，这一下比之前的几浪都要高，呼啸着从远处袭来，一瞬间将两人包裹，然后又“哗啦”一声，安静地退下。
赵一玫正张嘴想说谢谢，被海浪这么一拍，海水全灌入她的嘴里，她被呛了个半死。她抓起自己的头发，拧出一摊水，想到自己现在狼狈的形象，只能苦笑。
沈放站在她的对面，静静地等她拧干头发上的水。看她又捡起刚刚用来割绳子的石头，开口问：“你拿这个做什么？”
“当护身符吧。”赵一玫说，“感谢它救了我们一命。”
沈放不置可否地撇撇嘴，然后转身蹲下，有些不耐烦地对着赵一玫勾勾手，说：“上来。”
赵一玫愣了愣，然后小心翼翼、一步一步走到他身边，试探着跳上他的背脊。他的衣服很湿，海风吹过，冷得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战。他似乎感受到了这个细微的动作，更加用力地托住她。
“去哪里？”
“还用说吗？”他一步步踩在沙滩上，头也不回地说，“带你回去。”
让大海亲吻沙滩如从前，使白昼明亮地升起，仿佛不再有痛苦。
3
沈放和赵一玫最后抵达了码头，在当地警局借到电话，打到苏丹军营，由政府派出遣送车辆，一路南下，才最终得以回去。
而就在他们抵达苏丹的第三天，绑匪们在索马里边境落了网。当时他们偷偷潜伏上了一艘开往法国的黑船，巨额赎金在几天之内被他们肆意挥霍。
赵一玫得知这个消息以后，惊讶于他们的办事效率，震惊地问：“你们是如何找到他们的？”
“执行任务之前，我在飞机上偷藏了定位跟踪器，”沈放轻描淡写地说，“在他们破坏飞机的时候，我趁机贴在了其中一个人的身上。”
电光石火间，赵一玫想起沈放最后和他们起的争执。原来他只是在演戏，早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至于他执意要跟绑匪们一起上飞机究竟是为了救她，还是为了设下这个局，她无意纠结。这个人是沈放，他救过她一次，两次，三次……无论重来多少次，他都会救她。
她将生命托付于他，一如这么多年以来她所做的，全心全意地相信他。
回到苏丹以后，军队在外的任务也基本告一段落，已经开始在拆除基地，为回国做准备。赵一玫不能随意进出基地，于是回到医院，开始了照料十六名人质的工作。
十六名人质都经历了三天食不果腹，几乎没有进水的生活，身体机能暂时性丧失，需要住院输液。其中有六人受伤，四人是轻伤，几乎无碍。剩下的一老一少，小孩子在试图从窗户逃跑时摔断了腿。
那是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叫李槐，跟着父母到非洲来投奔在这里做药材生意的亲戚。他有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天真无邪。他最最喜欢的就是赵一玫，不仅因为她救了他们所有人的命，她也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姐姐。
他每天躺在病房里，一看到赵一玫，眼睛就会亮起来，开心地叫：“漂亮姐姐！”
赵一玫也很喜欢他，每天尽量抽出时间来陪他聊天。李槐喜欢拉着赵一玫给自己讲故事，赵一玫绞尽脑汁也不知该讲些什么。小时候只听过《白雪公主》《灰姑娘》和《拇指姑娘》，她想了想，便把自己在世界各地旅行时的所见所闻与他分享。
“旧金山是不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李槐问，“听说那里遍地都是黄金。”
“是啊，”赵一玫微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很远很远，等以后你的腿好了，我开飞机带你去。”
这一瞬间，赵一玫忽地顿了顿，想起许多年前何惜惜说过，旧金山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就在她们心中。
那如今呢，她的那座旧金山又在何处？
李槐一脸兴奋：“大姐姐你真酷！”
赵一玫拍拍他的脑门：“你要是喜欢，以后我教你开飞机。”
“好啊好啊！”
李槐的父母对她千恩万谢，他们没有受伤，在身体恢复以后就匆匆出院了。他们是来非洲谋求生存讨口饭吃的，每拖一天，储蓄就减少一点，如今已是捉襟见肘。若非生活所迫，谁又愿意远离他乡，来到这片可怖的土地呢？
沈放和李岚来医院找赵一玫的时候，她正在给李槐剪头发。
小男孩的头发长得很快，又黑又软的，遮住了眼睛。赵一玫让他在病床上坐着举好镜子，拿着剪刀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会一百种花式发型。
“姐姐，左边左边，那里还有一缕。”
“啊啊啊——姐姐你剪太多了！这样很丑啊！”
“丑什么丑，”赵一玫拿着剪刀“咔嚓咔嚓”地剪，“男孩就是要剪短发才精神英俊。没听说过吗？短发是检验帅哥的唯一标准。”
“像沈哥哥那样的吗？”
赵一玫一怔，放下剪刀，就看到了站在病房门口的沈放和李岚。
李岚笑了笑：“好久不见。”
“你怎么来了？”
“把多余的药物都捐过来。”李岚说，“待了这么久，真要离开了还有些不舍得呢。”
“快回去吧，”赵一玫笑着说，“祖国人民需要你们保家卫国。”
李岚笑着说：“你才是我的大功臣，幸好遇到了你。”
说完，她用手肘捅了捅沈放，沈放没吭声。
李岚只好站在门口，替自己这个不成器的队长问：“今天是沈队的送别会，你来吗？”
赵一玫之前就听说了沈放要退伍的事情，不过当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旅游车被劫持的事件上，无暇他顾。现在一切尘埃落定，赵一玫才突然意识到，他要离开了。
她在一瞬间想起两人在空中的那个长吻，炙热而强烈，仿佛在燃烧生命。
然后呢？
赵一玫没回答李岚，而是直直地看着沈放。
沈放蹙眉，知道她的意思，只好开口重新问一遍：“你来吗？”
“来。”赵一玫的笑容荡漾开来。
沈放和李岚离开以后，赵一玫突然想到什么，在网上搜索“陈砂”两个字。她原本以为会有许多重名的，没想到首页里一下子全是“Eagle”和“陈砂”。
原来这几年，“Eagle”在国内走红，已经跻身一线乐队。陈砂在大学时就辍了学，乐队别的成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她一个人一直在坚持。
最新的一张专辑上，她穿着黑色连帽衫，将帽子扣在头上，遮了一半的眼睛，冷冷地看着镜头。她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小女孩，独来独往，谁都进不去她的心。
可赵一玫见过她的另外一副模样，她站在沈家别墅的大门口，像个美梦成真的灰姑娘，内心惴惴不安，却又对未来心生向往。
赵一玫隔着老旧的屏幕，静静地和多年前的情敌对视，发现心中竟无波无澜，曾经疯狂的嫉妒也早已烟消云散。
是因为她不再爱他了吗？
还是因为……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能改变她对他的感情？
又或者是，他对她的。
晚上说是欢送会，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一群关系好的弟兄们跑到酒吧，热热闹闹地点了一桌子酒，说是不醉不归。
赵一玫穿着红色长裙姗姗来迟，她在酒吧大厅里没看到沈放，李岚扬扬下巴给她指路：“后面。”
从一条窄窄的木头搭建的小路走下去，能闻到海的味道。赵一玫拎着裙子，一步步走下去，终于在台阶的最末尾看到了他。
男人宽肩窄腰，伸长了腿靠在黑色的墙边，划一根火柴，嘴里叼着细长的烟。赵一玫走过去，和他肩并肩坐下来。
两个人什么话都没说。
一直到一支烟抽完，沈放从脚边的烟盒里拿出两支新的，然后捅了捅赵一玫的手臂，分给她一支。她凑过来，两人几乎额头相抵，烟头相触，点燃了她嘴里的那支烟。然后她在明明灭灭的星光中，看见了他的眼睛。
那年夏天，她如少女脱去羽衣，初识情爱的滋味。最亲密的时候，她大胆直视他的眼睛，他眉头微蹙，像是陷入一场无法醒来的梦境。
直到现在还记得那时身体的颤抖，他的气息，他说过的话。赵一玫深吸一口烟，却没有进到肺部，又轻轻吐了出来。
沈放沉默地弹了弹烟灰，用另外一只手从裤口袋里摸出一样东西，忽地开口说：“在集市上看到的小玩意儿，也不值几个钱，给你好了。”
赵一玫在青白的月光下看到了那条钻石项链，她还记得其中有一条裂开的缝。
赵一玫看看项链，又看看眼前的男人，挑着眉说：“帮我戴上吧。”
沈放冷冷地道：“自己戴。”
赵一玫不说话，只拢起头发，站在月光下静静地看着他。
沈放无可奈何，走上前去，微微低下头，绕过她的脸为她系上项链扣。他长手长脚，和她靠得很近，她的耳朵能感受到他温热的呼吸。
在抽身站直的时候，他用低哑的声音开口：“赵一玫。”
他从来都是这样叫她，连名带姓。
“沈放，”她突然笑起来，说，“我们打个赌吧。”
“赌什么？”
赵一玫退后一步，木质地板发出细微的咯吱声。月光如水，温柔地一泻而下。她凝视面前的他，一字一顿地说：“赌你爱我。”
然后她一步跨上前，踮起脚，一只手抱住他的头，用力地吻上他的唇。
赵一玫睁开眼睛，看见全世界的星光跌碎在他的眼睛里。
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坚不可摧的呢？
有啊。赵一玫看着眼前的男人，明明灭灭的光落在他的身上，她淡淡地想。
我爱你。
第二天，中国部队圆满完成在苏丹的任务，集体回国。
赵一玫独自留在苏丹，她还有许许多多的事要做。这天夜里，她又开车去了一次青白尼罗河，虽然没过多久，非洲却已经彻底进入盛夏，水势上涨。
赵一玫在一块石头下找到了那两个已经干瘪了的烟蒂，她弯腰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捡起来，和那块从加勒比海带回来的石头放在了一起。
李槐人小鬼大，问：“大姐姐，你怎么不开心？”
“你哪里看出我不开心了？”赵一玫用手指弹他的脑门。
“你都不涂口红了呀。”
赵一玫一时语塞，敷衍道：“用完了，这边没有卖的。”
“那大姐姐你等我努力赚钱，以后买很多很多的口红送给你！”
赵一玫微笑着伸手去摸他的头发，被自己剃得很短，像刺猬一样密密匝匝地竖起来，像极了某个人。
4
赵一玫留在了非洲，并再次收到了姜河的消息。姜河无意中在一部电影里窥到一处建立在冰岛悬崖上的教堂，她的未婚夫顾辛烈千辛万苦终于找到实地，两人决定在那里举办婚礼。
极光星辰，世界的尽头。真好。
赵一玫回复姜河邮件，向她推荐自己在天空之境玻利维亚时遇到的一个女孩，叫姚小同，就是做婚礼策划的。说来也很巧合，对方还是赵一玫高中时的学妹。赵一玫对她还有些印象，那时自己已经要毕业了，听说高一有个女孩拿着喇叭站在教学楼下追男生，用全校所有人都听得到的音量大喊：“连羽连羽，我爱你——”
赵一玫听到别人在背后评价这个女孩不知廉耻，好端端一个女孩竟这样不要脸地倒贴。
赵一玫倒是由衷地感到敬佩，就连大部分男孩也做不到这样勇敢。要不是那时自己忙着学业和出国，真想认识一下这位女中豪杰。长江后浪推前浪，学校里永远有新鲜的八卦和绯闻，还有无知无畏的少年人。
没想到八年后，两个人有缘在玻利维亚相遇，女孩水土不服差点丧命，是赵一玫救了她一命。听她说起是一个人来度过蜜月旅行的，嫁的也不是当年那个追得满学校跑的青梅竹马。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背后是多少失声痛哭的深夜，赵一玫也无从问起。
然而在最后分别的时候，赵一玫偶尔得知了姚小同新婚丈夫的名字，宋祁临。
赵一玫一时错愕，经年的岁月在心中奔腾而过，那些回忆里的故人，也各自有了不同的命运。世界这样大，却又这样小，她忍不住大笑出来，眼泪一滴一滴地掉落。
人生的阴差阳错谁也无法预料，只怪造化弄人罢了。
姜河的婚礼方案很快就定了下来，她将选好的婚纱拍给赵一玫看，附赠素净的请柬，据说是顾辛烈亲自设计的。
赵一玫看着请柬上新郎和新娘两个人并排的名字，在心底问自己：如果自己有一天能像任何一个普通女孩一样，拥有一场一生一次的婚礼，她会想要怎样的场景呢？
其实很多年前她们三人就讨论过这件事，那是在何惜惜的婚礼前夕，三个人在视频里大肆畅想婚礼和教堂。
那时的姜河天真地说：“怎样都好啊，只要是能嫁给自己心上的人，什么都无所谓，反正还有一辈子要过呢。”
赵一玫当初还斥责她：“你傻呀，人生就是要有仪式感，每一件重要的事都值得用心纪念，等到老了，连回忆都没得回忆。”
姜河撇撇嘴，笑着反问：“老都老了，还要回忆做什么呢？”
何惜惜突然开口说：“大概是因为，我们都是靠着回忆才得以活下去的吧。”
没有想到的是，何惜惜却在婚礼前夕毅然退婚，以决然的姿态回了中国。
而如今，她也终于懂了姜河那句“只要能嫁给自己心上的人，怎样都好，反正还有一辈子呢”。
她变得越来越贫瘠，青春明明才过了大半，却好像已经跋山涉水走了一生一世。
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

第十三章 故乡的风
“从此以后，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1
赵一玫最终还是没能前往冰岛参加姜河的婚礼。
她出发的前一天，一如既往去病房为李槐探病。毕竟是年轻的男孩，身体恢复得很快，已经能自己杵着拐棍下床蹦跶一两步了。
“等我出院了，就去帮爸妈打下手，等我再长大一点，就可以学开货车了。”李槐的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大姐姐，你有没有坐过货车？”
赵一玫摇摇头。
“那摩托车呢？以后我有了摩托车，就带你去兜风！姐姐你不是说想去东非大峡谷吗，我载你去！”
赵一玫拍拍他的头：“人小鬼大，把我当十几岁的小姑娘哄啊？”
“难道不是吗？”李槐故作惊讶地睁大眼睛。
赵一玫被他的糖衣炮弹逗得乐不可支，想起：“你马上要过生日了吧，想要什么礼物？”
“大姐姐你可以陪我过生日吗？”
“是啊，想要什么礼物？变形金刚？”
“不要。”李槐撇撇嘴，“我想到了就告诉你好不好？大姐姐，你什么时候从冰岛回来？”
“说不定，两三天吧。”赵一玫说，“等到极光出现，参加完婚礼就回来。”
“姐姐，你看见过极光吗？”
赵一玫摇摇头：“不过我看见过一次流星雨。”
“真的吗？那你许愿了吗？”
“没有。”赵一玫说，“那时候已经觉得，没有什么特别的事需要求上天成全了。”
“你呢？有什么想向流星许愿的事情吗？”
“我想让姐姐开心一些。”
“看到你我就很开心了。”赵一玫笑着去摸他的头发，还是硬邦邦的。
因为第二天要早起去赶飞机，赵一玫这天睡得比平时都要早一些。她躺在床上，脑海里想象着第二天见到姜河和何惜惜的情景，大概永远都会是她记忆里的那副模样吧，别的人都可以变，但是她们不会。
“啊，死丫头，”赵一玫有些难过地想，“居然就要结婚了。”
她就在这样的迷迷糊糊中睡了过去，窗外月光清明，非洲大陆一片宁静。
夜里十二点，忽听一阵巨响，整个医院的玻璃全被震裂开来。火焰弥漫成巨龙，一口将整栋医院吞没。漫天火光，烟雾腾飞，在这片广袤贫瘠的沙漠之上，像是毒蛇一般狰狞地吐着蛇信子。
开始有人发出绝望的尖叫，火势也一路蔓延开来。
这天不是赵一玫值班，她住在医院后面的宿舍里，十二个人一个单间，是上下铺。突然感觉大地在颤抖，铁架床微微摇晃，有人在外面大喊：“失火了，快跑啊！”
赵一玫在大片喧嚣的惊恐中醒来，一下子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赶紧披上衣服跳下床，踉踉跄跄地顺着人流往外跑。现场一片混乱，尖叫声、哭喊声、桌椅倒塌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刺激着所有人的听觉。有人被推倒在地，人潮很快踏过去。
赵一玫几乎记不清自己是如何逃出来的，她知道越是在这样慌乱的时候，就越不可以往前挤。她一路跟着人流，好不容易才挤出宿舍楼。
呼吸到新鲜空气的一刹那，她抬起头，看到熊熊的火焰已经将夜空照出一片红光。
你看，夕阳和绝望，竟然美得如出一辙。
逃生的人们来到医院远处的空地上，赵一玫正准备去寻找自己部门的同事，突然听到一声婴儿的号啕大哭。她回过头去，就看到一名当地女人抱着自己的孩子，满脸泪水。
赵一玫猛然想起李槐，脸色瞬间苍白，问身边的护士：“那些病人呢？”
“病人都安排在那边了，你要找人吗？”
赵一玫拔腿就跑。
“李槐——”
“李槐——”
赵一玫歇斯底里地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走到住院部的病人聚集处，现场已经非常混乱。许多病人原本就已经病危，从火灾里被抢救出来，没有了呼吸器，整个人就像是千疮百孔的排气扇，只能发出生命残喘的嘶吼。
火光映红了所有人绝望的脸。
消防车不知何时才能赶来，赵一玫在地上捡起一块床单，将抢救出来的药水瓶砸碎，浸湿床单，然后捂住自己的鼻子义无反顾地往大火燃烧的医院冲去。
她听到身后有人在大叫自己的名字，似乎想将她拉回来。
医院大门口的火势还在蔓延，像是张着血盆大口的怪兽。赵一玫死死地咬牙，眼睛一闭，冲了进去。
李槐的病房她去了太多次，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赵一玫一脚踹开房门，强烈的烟雾将她包围，她被呛得直不起腰来。
这时，她听到李槐虚弱的声音：“大姐姐？”
赵一玫在地板上找到了李槐，他在火灾来临时，试图自己拄着拐棍逃生，却从床上跌落，只能拖着受了伤的腿在地上爬行。赵一玫迅速将床单罩在他的头上，蹲下身子背起他。
十来岁的小男孩沉甸甸地压在她的身上，赵一玫一时受不住力，连带着李槐一起摔倒在地。
“姐姐，”李槐哭起来，“你把我放下，你快走。”
赵一玫一言不发，咬牙重新站起来。火势越来越大，她眼前除了火焰和烟雾，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了。
等她能站稳以后，她开始试图奔跑。病房离大门的出口并不远，赵一玫在脑海中想象着地图，在大火中试图辨认方向。
“马上就好了。”她对背后的李槐说，“出口马上就要到了，你看到了吗？”
突然听到“咯吱”一声，赵一玫的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前面，并没有察觉到。可李槐猛地抬起头，就看到头顶的一块天花板摇摇欲坠。
电光石火间，李槐使出全部力气，一把将赵一玫狠狠地向前推开。
赵一玫突然被他推开，随即跌倒在地，再仓皇地回过头——
“姐姐，”李槐笑着说，“我们说好了，以后你要教我开飞机。”
大火燃烧，吞噬了他最后的笑颜。
这是赵一玫昏迷之前，眼中所看到的最后一幕。
赵一玫没有参加李槐的葬礼，确切地来说，他并没有举行葬礼。
这里每天都有成百上千的人死去，死亡本身就是稀疏平常的，事故发生的那天，他父母在刚果，来不及赶回来。最后是由医院统一处理的，将所有遇难者埋葬了。这里什么都缺，物质、金钱、精神、安全，唯独不缺土地。没有墓碑，没有悼词，甚至连谁是谁都分不清楚，死去的人永远长眠于此。
李槐死后，赵一玫拒绝与人交流说话。
经过全面的身体检查后，医生断定她与语言功能有关的脑细胞并未在火灾中受到损伤，所以应该是受到刺激以后引发的暂时性失语症，属于心理疾病。
她又开始严重失眠，一到夜里就睡不着觉，头痛欲裂，耳朵里嗡嗡响，身体机能每况愈下，最终只能靠着大量的安眠药入睡。可即使在睡梦中也不得解脱，她总是一次次地回到那个大火熊熊燃烧的夜晚。
“姐姐，大姐姐。”他在火中一遍遍地叫她。
她伸手去拉他，可她的身体却像是被下了咒语，怎么也动不了。她想要大喊，让他快跑，可她的嗓子就像是坏掉了，发不出一点声音。
她的心在这一刻被撕裂。
然后她眼睁睁看着那块带火的天花板砸下来——
赵一玫从噩梦中惊醒，她满头大汗地走出医院外临时搭建的帐篷，看到青白的月光，又大又圆。但是太远了，无论她如何伸手都无法触碰到。
十几年前，她被人绑架，赵清彤花天价请来的心理医生也是这样，告诉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甚至还用了催眠术，试图侵入她的大脑，让她忘掉那些不愉快的记忆。
她们的脸上总是挂着和蔼可亲的微笑，一副认真聆听和感受着你的痛苦的样子。
赵一玫恨透了这些人，他们自以为看破了一切，将人类所有的感情都理所当然地打上标签。好的，坏的；有用的，没有用的；值得同情的，需要抛弃的；可以纪念的，必须忘却的。
每当别人对她说“他在天国一定希望你好好的，你要坚强，要连着他的份一起活下去”的时候，她总是出离愤怒。
她这一生，经历了太多生离和死别，总是笃定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所以咬牙一路走下去，可结果呢？
她无能为力。
她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站在青白尼罗河的交汇处，歇斯底里地发出喑哑的吼声。
五年，十年，二十年后，除了她和他的父母，世界上再不会有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叫李槐的男孩来过这个人间。
他还有很多很多的愿望，他想要去环游世界，想要学开飞机，想要开着摩托车载着他的大姐姐去兜风，他说过要给她买很多很多的口红。
她还没来得及为他庆祝生日。
2
火灾事件发生后，已经归国的陆桥等人第一时间得知了消息。李岚放心不下赵一玫，打着越洋电话与医院方联系，在磕磕绊绊的交流中拼凑出了事情的真相。
沈放接到李岚电话的时候，正好在外面陪宋二喝酒。
宋二一边夹菜一边问他：“之后打算做什么？”
“想开个学校。”沈放说。
“搞教育？可以啊。”宋二说，“现在教育是大投资，我之前也想办学校，地皮都看好了，就是手续办起来麻烦些，咱们俩合伙做？”
沈放摇摇头：“不是那种，我想开一家飞行学校。”
“你……”宋二一怔，“还惦记着你开飞机的梦呢？”
沈放顿了顿，将他在非洲遇见赵一玫的事情告诉了宋二。宋二全程听下来，眼珠子都要掉出来。
“哇！你们这样才是人生啊！”宋二说，“这才叫战斗的民族，和你们一比，我真是输得一塌糊涂。”
“你们俩的事，你怎么想的？”
沈放轻轻摇晃着杯中的酒，将它一饮而尽：“她大概还不想回国，我也有很多事要处理，我的，我妈的，包括我爸的……等一切都打点好了再去找她吧。”
“那她要是不愿意回来呢？”
“那我就陪她浪迹天涯。”
宋二吹了声口哨：“你想通了就好。学校那边，你要是遇到什么困难跟我说，我门路比你清一些。”
“算了，”沈放说，“回去坑爹。”
宋祁临哈哈大笑，沈放看不惯他得意扬扬的样子，故意戳他：“听说你去年结婚了？”
“离了。”
“那我这分子钱，给还是不给？”
“滚滚滚。”
宋家二少宋祁临，说起来也是天之骄子，没想到情路却比谁都要坎坷。
“既然你这么伤心，”沈放坐在榻下，没动筷子，“那为什么还要和她离婚？”
“你不懂，”宋祁临摇摇头，“我不能让她快乐，如果我连这都做不到，倒不如将自由还给她。”
沈放没说话，盯着面前热气腾腾的菜，全是空运来的最好的食料。只可惜他早就吃习惯了军中的糙粮，食堂的大杂烩，再来吃这些精贵的东西，总觉得浑身不自在。
“说起来，”宋祁临似笑非笑，“高中的时候，我是真心喜欢过赵小妹的。”
沈放淡淡地道：“我知道。”
“沈放，你算什么男人啊！”宋祁临说，“当年我就看你不顺眼了，一直想跟你来一场男人之间的决斗，打得你屁滚尿流，跪在赵小妹面前俯首称臣。”
“好啊，”沈放摇了摇面前的酒盏，五指捏拳，挑着眉，不在乎地说，“来啊。”
就在两人说话间，沈放的手机屏幕亮起来。他和朋友见面时从来不玩手机，讨厌被人打扰，但看到来电显示是李岚的名字，十分担心是部队出了什么事。
他迅速接起来：“喂？”
沈放沉默地听完电话，猛地站起身，愣怔地看着宋二：“她出事了。我要去找她。”
“怎么了？”
“没什么，”沈放说，“我能救她一次，两次，三次，就能救她一百次。”
“宋二，”拉开包间门的时候，沈放停下来，顿了顿，说，“我曾经跟她说过，我这一生，只后悔一件事。”
“我只后悔没能与她好好相爱，白白蹉跎了这些年。人生在世，又有几个十年，几个二十年，几个一辈子呢？”
然后，沈放好整以暇地给自己的手足兄弟捅上最后一刀：“你自己说过的，爱不起，就别爱了。”
宋二低下头，凝视着自己手中的掌纹。
许多年前，还在念高中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赵一玫。追求他的女孩想不通，坐在天台上，一哭二闹三上吊，以死来威胁宋祁临。那时的宋二少多猖狂啊，他就坐在下面草坪的铁栏杆上，一只脚悬空，一只脚踩在栅栏上，张开双手，痞气十足却又满不在乎地笑道：“你跳下来，我接着。”
下面一帮人起哄，最后那个女孩丢了一只鞋下来砸宋二，当然，没砸中。
宋二好脾气地笑笑，弯腰捡起来，爬上天台还给她，半蹲在她的面前，亲手为她穿上。
他脸上却是最无情不过的笑：“爱不起，就别爱了。”
宋祁临抬起头，看着沈放，问：“你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
“我原本以为是她高中毕业以后的那个夏天。”沈放摸了摸鼻子，有些隐晦地说，“你和她合伙把我灌醉的那天夜里……但后来一想，应该要更早一点。”
早到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到。
宋二挥挥拳头：“得了便宜还卖乖。”
沈放挺直了背，认真地对他说：“那时的我对她很不好，谢谢你一直……”
他一个二十好几的大男人，上过战场，扛过枪，面对半世的兄弟，却说不出别的什么感谢的话来。
“去吧，”宋二笑着说，“别再给自己留下什么遗憾了。”
沈放“砰”的一声关上门。
半个月后，沈放几经周折拿到了签证，重新回到非洲。
他抵达医院旧址的时候是个傍晚，大部分的病人和护士都已经被转移，被烧焦的空地上还保留着火灾后的遗迹。不远处的空地上搭建了帐篷，别的医院已经人满为患，留下的都是在排队等待的轻伤病人。
她独自坐在一块烧焦的石块上，双手抱着膝盖，不知在垂目想些什么。
她身后是西下的残阳，映红了整片天空，看起来又苍凉又广阔。
沈放一步步走到她的面前，单膝蹲下，然后抬头凝视她的眼睛，叫她的名字：“赵一玫。”
赵一玫抬起头，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沈放。她努力张嘴想说点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沈放拿出笔和纸，让赵一玫在上面写字。她接过纸，笔尖在上面戳了许久，却始终写不出一个字来。
沈放十分有耐心，就坐在她身边，两个人一起等到太阳落山，黑夜完全来临。
第二天，赵一玫从护士那里借来一把剪刀，沉默地将它放在沈放的手中。然后她挽起头发，背过身去对着他。
沈放想起他退伍前的那个午后，他和李岚一起去医院找她，在病房门口看到她在为一个小男孩剪头发。
他们轻声说着什么，她脸上竟露出难得温柔的笑容。
沈放拿起剪刀，只听到沉默的“咔嚓”声，她及腰的长发慢慢飘落在地。红尘三千烦恼丝，要是真能这样轻易剪掉就好了。
剪完最后一刀，沈放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赵一玫的头。
这里找不到镜子，他就随便捡了一块玻璃擦干净后递给赵一玫。赵一玫看着斑驳的玻璃片上自己的模样，还是那双眼睛，还是那个鼻子，还是那张嘴。
然后她看到有什么从自己的眼里涌出，温热，咸湿，像是燃烧的海洋。
眼泪如断了线的珍珠，大滴大滴地落下，沈放揽过赵一玫的肩膀，紧紧地将她抱在胸前。他是那样用力，几乎恨不得将她嵌入自己的身体。
这天夜里，沈放带着赵一玫去了一趟他在喀土穆赞助的客栈。非洲渐渐进入旅游旺季，只有三三两两的游客坐在灯下饮酒。
老板很惊讶：“怎么又回来了？”
沈放笑了笑：“桌球室空着吗？”
赵一玫跟在他身后，掀开帘子走进来。老板将桌球杆递给沈放，看到赵一玫，愣住，然后大笑起来，拍了拍沈放的肩膀：“找到人啦？”
赵一玫不明所以，在纸上写：找到什么？
沈放拍了拍她的头，没回答。赵一玫不气馁，又用苏丹语写了一遍，递给老板。
老板说：“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拿着你的照片，问我有没有见过你。后来他就跟我说，要是遇到走投无路的旅人，只要不是穷凶极恶之徒，都替他收留着。小姑娘，他这是在替你积功德呀。”
“找到了就好，你一个小姑娘在外漂泊，多让人不放心啊。”
老板还想说些什么，沈放已经整理好桌球，不耐烦地走过来打断了他的话，将球杆递给赵一玫。
赵一玫先发球，她开局的势头大好，一颗红球稳稳当当地落入洞中。只见她挑了挑眉，心情总算有些愉悦。接下来她又连续击中三个球，形势大好。
沈放一直站在角落里，不说好，也不说不好。轮到他的时候，就见他走上前，细细的球杆对准白球，他的身体前倾，几乎贴着桌面，领口隐约露出坚毅的锁骨。
赵一玫目不转睛地凝视他，看见他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然后下一秒，只听 “咚”的一声，白球干脆利落地落入球洞中。
赵一玫有些措手不及，还没反应过来，他忽地回过头来，认真地看着她说：“赵一玫，是我输了。”
沈放，我们打个赌吧？
赌什么？
赌你爱我。
沈放的嘴角似乎还带着笑，又继续说：“你自己说过的，我输了就做你的男朋友。”
赵一玫呆呆地看着桌球台上四散的彩球，许久后才转移目光，对上他的眼睛。
他说：“我越过四十万英里，越过昼夜与星辰，越过硝烟与战火，你在哪里，我去见你。”
赵一玫浑身微微颤抖，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开口，话几次到了喉头却说不出来。她和他面对面站在昏黄的灯光下，过了许久，她终于成功了，声音听起来很是喑哑，却又是那样温柔。她说：“沈放。”
“是我，”他将她的头按在自己的肩膀上，轻声说，“一直都是我。”
“我好恨啊……沈放，我好恨……”
“嗯。”
“我痛，这么多年，你知道不知道，我有多痛。”
“嗯。”
“沈放。”
“嗯。”
赵一玫终于忍不住，趴在他的肩头，放声大哭起来。
3
沈放陪着赵一玫，一直等到医院的撤离工作彻底结束，病人和伤员全部转移到别处。
沈放问她：“还有别的想去的地方吗？”
赵一玫说：“想去看一次乞力马扎罗山。”
“好，我陪你去。”
“还有呢？”
赵一玫沉默许久，终于开口说：“我想回家一趟。”
“你愿意吗？”
“想……试一试，”赵一玫说，“现在觉得，好像可以面对了。”
“回去做什么，你想过吗？”
赵一玫说：“爸妈给我的钱还剩下不少，想捐出来，做一些慈善事业……至于自己，还没有想过。”
沈放挑挑眉：“那好，我准备办一所飞行学校，正缺个打杂跑腿的小妹。”
赵一玫一愣，惊喜地道：“真的吗？”
沈放回答：“假的。”
“给工资吗？”
沈放面无表情：“实习期没有工资，包吃包住倒是可以考虑。”
赵一玫哈哈大笑起来，高高举起手臂：“走走走。”
“去哪里？”
“回家啊。”赵一玫说，“包吃包住，你说的。”
沈放在黑市买下一架直升飞机，AS350“松鼠”，他们从非洲驾驶着它一路向东。在沿途各国申请通行证，历时两个月，终于飞回了中国。
“准备好了吗？”赵一玫笑着侧过头问他。
沈放微微倾身，在她的额头上留下蜻蜓点水般的一吻，然后在赵一玫的错愕石化下，若无其事地坐直身体，淡淡地道：“可以起飞了，我的飞行员小姐。”
飞机在阳光下奔跑，他们在这里重逢。那时候她想，从此以后，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机头向上，越飞越高，天空辽阔无垠，目之所及都是灿烂的阳光。
想起自己曾自嘲说总是遇不上好天气，赵一玫想，原来是因为要把所有的好天气都汇聚在这样晴朗的一天。
珍珠聚集的一天。
他们从乞力马扎罗雪山上飞过，海拔近六千米的高山，赤道上唯一的雪正渐渐消融。或许十年以后，就什么也不剩了。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自然万物此消彼长，生老病死，无论发生了什么，活着的人，依然要好好地活下去。
半个月后，飞机在北京降落。此时北方的秋天已经来到，红色的枫叶和黄色的银杏，正是帝都的好时节。
赵一玫伸出手，一阵风从她的指间穿过，没有海洋的潮湿，没有大气层的咆哮，没有声音，没有颜色。
这是故乡的风。
“我回来了。”

第十四章 此心安处
“迢迢岁月，因你而圆满。”
1
回到北京以后，赵一玫跟着沈放回到他当年租住的老房子里。
大概是因为太老了，所以几年不见，竟然觉得它还和从前一样。下棋遛鸟的老人，玩捉迷藏的小孩，聊家长里短的妇人，都没有变过。
“你还一直住在这里呢？”
“我把它买下来了。”沈放说。
“什么时候的事？”
“你走后没多久。”
说的是她当年出国的那一次，或许那时的他和她一样，也是真的相信，这辈子不会再在一起了吧。
赵一玫垂下眼睑，跟在他身后，轻轻扯了扯他的衣摆。沈放勾了勾嘴角，放慢了脚步。
因为要倒时差，半夜里赵一玫口渴难耐，从梦中醒了过来。她睁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想起自己此时身在何处。
“沈放。”她小声叫他的名字。
浴室里传来他轻轻的鼻音：“嗯。”
浴室的门推开到一半，有一方光窄窄地漏出来。赤裸着上半身的男人站在镜子前抽烟，他长手长脚，撑在玻璃台上，微微仰起头，吐出烟圈。腰处凹下去，漂亮得让人想要深深地吻下去。
赵一玫侧脸压在枕头上，安静地凝视他。这漫长的前半生中，她已经忘了自己究竟有多少次凝视他的时候，在心底告诉自己是最后一次了。
要用力地看，要好好地看，要仔细地看，五脏六腑疼得就像在燃烧也舍不得收回目光。
唯独这一次，她终于可以松懈下来，脑子里什么都不想，没有憎恨，没有隐瞒，没有分别。
赵一玫醒醒睡睡，在房间里宅了整整三天。她赖在床上看电影吃零食，一下子像是回到了十几岁放暑假的时候。整天蓬头垢面，不用担心身材和素颜，也不会再像当年那样，因为三天没有洗头，在楼梯上看到他时尖叫着跑开。
沈放忍无可忍，强行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今天跟我去个地方。”
“去哪里？”
“医院。”
“做什么？”赵一玫疑惑地问。
“看我妈。”
赵一玫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你说什么？”
沈放看着她的眼睛：“我是认真的。”
他原本打算循序渐进，等他把一切都解决了再去接她回来的。可是从李岚的电话里得知她差点遇难的消息以后，他才猛然明白，世界上永远都没有“一切都准备好”的那一天。
所有的事情，他都会和她一起面对。
等到了病房门口，赵一玫又踟蹰不敢前进。她心中害怕，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和他的好时光又短暂又脆弱，或许走进了这道门，再出来的时候，他们又只能形同路人了。
她艰难地开口：“你想好了吗？”
沈放没说话，静静地看着她。
赵一玫站在门口，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沈放忽地抓住她的手腕，轻轻晃了晃，赵一玫便硬着头皮走进了病房。沈母正在听歌，是班得瑞的纯音乐，让人如置身森林奇境。沈放走到她跟前，轻声叫她：“妈。”
沈母睁开眼睛，赵一玫猛地低下头。可万万没想到，沈母没有意料之中强烈的反应，而是突然笑起来，说：“小陈姑娘，好久没见到你了。”
赵一玫怔住，转过头去看沈放，沈放也是一愣。
“跑去哪里玩啦，晒黑了这么多。”沈母眉开眼笑地拉着赵一玫的手絮絮叨叨，“小放前段时间跟我说他这次回来就不走了，一直留在北京，我还纳闷怎么没看到你呢。”
“你们在一起就好，你知不知道，他曾经鬼迷心窍地喜欢上了一个妖孽。”沈母说，“那个女的一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抢了我的老公，还想来抢我的儿子，我要杀了她们……”
说着说着，沈母的情绪又开始激动起来。
赵一玫呆呆地看着她握着自己的手，终于明白她是把短发的自己当成了陈砂。
她的大脑一片空白，知道沈母口中的妖孽说的就是自己。她浑身冰冷，却只能低着头，生怕被沈母发现。
见她不说话，神志已有些不清的沈母连忙抓紧她：“他就是一时被狐狸精迷了眼，你不要放在心上，我儿子是个很好的人，他这个人外冷内热，会对你很好的……以后你们俩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眼看着沈母的情绪又要反复，赵一玫终于艰难地开口，说：“伯母，我答应你，我不会丢下他的。”
“小陈姑娘，你真是个好姑娘。”
赵一玫心痛如刀绞，却只能极轻浅地笑着说：“谢谢伯母。”
看起来真是其乐融融的一幕。
她早就在心底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她担心的激烈场景并没有发生。赵一玫在心底问自己，这样不是很好吗？
谁都没有受到伤害，简直是皆大欢喜。
就在她这样想着的时候，身旁的沈放忽地松开了牵着她的手。
“妈，”沈放走上前去，紧紧抱住自己的母亲，然后用无比平静的语气说，“她不是陈砂。”
赵一玫猛地抬起头，猜到了他将要说出口的话。
果然，下一句，就听到他说：“她姓赵，赵一玫，你十年前就见过她了。”
病房里的时间似乎在这一刻停滞了。
赵一玫脑海中有许多画面一闪而过，摇摇欲坠的飞机、董齐的墓碑、封山的泥石流、赵清彤的那句“你答应我”、持枪的绑匪、索马里的巨浪滔天……最后是一团大火，将一切烧得干干净净。
赵一玫觉得自己的心跳在这一瞬间也跟着停止了。
沈母整个身子僵硬，然后她慢慢地弓起背脊，慢慢地发出一种悲哀的哭声。那是一种很细微的哀号，像是失去了母亲的小兽，呜咽着，寻找着。
赵一玫宁愿她尖叫，就像过去一样，拿东西狠狠地砸自己，甚至是以命相拼，拿刀戳自己的胸口。
可是她没有。
这个年过半百，在这间孤独的病房里被囚禁了十几年的女人，终于在这一刻，无比清醒而理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失去了儿子。
赵一玫也是在这一刻才终于明白，为何赵清彤临死之前让自己不要再爱沈放了。
对于这个女人，她们两母女实在是亏欠太多了。
她那如小兽般低声的呜咽充满了整个房间，沈放紧紧抱着自己的母亲，眼眶通红。
这天夜里，沈母在打过镇静剂后才缓缓睡去。
赵一玫和沈放于深夜离开，他们没有开车，而是一路并肩沉默地走回家。街边的路灯晦暗不明，这个季节已经有飞蛾扑火。大自然的定律，再如何残忍和同情，都改变不了任何。
赵一玫在路灯下停下脚步，轻声开口：“其实你可以不必告诉她的……就让她认为我是陈砂，不是很好吗？对谁都好。”
“赵一玫，”沈放转过头去，静静地看着她，“这是你父母为你取的名字。”
他们都在天上看着呢，看着自己唯一的宝贝女儿。
他既然承诺了要照顾她一生，就绝不会再让她受一点委屈。
她的前半生所经历的一切生离死别，就到他这里为止吧。
2
沈钊也得知了赵一玫回来的消息，他打电话给沈放，让他转接给赵一玫。
“一玫啊，叔叔想和你一起吃顿饭，可以吗？”
赵一玫心中愧疚无比：“叔叔，您别这样说，我本来就打算来看望您的。”
沈钊选在一家环境幽静，装潢古色古香的火锅店见面，缭绕的白气从石桌上慢慢升起。沈钊给赵一玫夹肉，说：“我记得你最喜欢吃肥牛。”
“叔叔你还记得呢。”
沈钊笑：“又没有老糊涂。”
赵一玫一口吃掉一块肥牛，抬起头时却发现沈钊没有动筷子，正静静地看着自己。
“我的变化很大吗？”赵一玫一边擦嘴边的油一边问，“是不是又晒黑了很多？头发也短了。”
沈钊摇摇头：“和你妈妈越来越像了，她年轻时也留过短发。”
赵一玫也起身给沈钊夹菜，笑嘻嘻地说：“沈叔，你应该说‘咱们家一玫什么发型都好看’。”
她用的是“咱们家”，沈钊想，自己年过半百，竟然还会被小姑娘的一句话哄得热泪盈眶。
沈钊故意撇开沈放，赵一玫便猜到他有话要对自己讲。
当年赵清彤那样强烈地反对他们，沈钊虽没有明确地表过态，但想来他是站在赵清彤那一方的。赵一玫心中惶恐，回到北京以后，发生的每一件事、见到的每一个人，似乎都在提醒她，欢愉只有片刻，凛冽的永远是现实。
赵一玫垂下眼睑，只盯着眼前的火锅，大口吃肉，以此来掩饰自己的不安与焦虑。
沈钊看出她不在状态，说：“一玫，沈叔叔是真心想见你一面，担心你过得不好。你叫我一句‘沈叔’，我就永远是你的长辈，有什么心事，你要是愿意，都可以讲给你沈叔叔听。”
赵一玫知道，无论如何逃避，该来的总会来，倒不如索性大方一点，坦荡面对。
“沈叔，”赵一玫鼓起勇气，说，“当年您说是为了我妈不去看沈放的母亲，如今……如果可以的话，您就去看看她吧。”
“我妈妈一定也……”
沈钊微笑着看她：“你妈妈一定也这样希望，是吗？”
赵一玫把好听的话吞了回去，她知道，赵清彤是占有欲那样强的一个人，是一定不会同意的。
沈钊说：“对不起，我们上一代作的孽，还要让你们来操心。”
赵一玫有些犹豫：“沈叔，我和沈放的事，您……”
沈钊一顿，却没有正面回答她：“你和沈放都是我看着长大的，抛开别的不说，作为过来人，我觉得你们俩不合适。”
赵一玫脱力，手中的筷子掉到地上。她弯下腰准备捡起来，沈钊却递过来一双新的。赵一玫茫然地看着沈钊，却没有伸手去接。
沈钊笑了笑：“你们俩都太倔强，锋芒太露，在一起必定相互伤害。这些年来发生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不是吗？”
“我……”赵一玫说不出话来。
赵清彤临终前的那句话在她的耳边响起——
“你答应我，离开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再爱他。”
然后是他站在光线昏暗的台球室里，举起手，微笑着说，赵一玫，是我输了。
“一玫，”沈钊却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伤心，自顾自地继续说，“我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我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浑蛋，除了一副皮囊外没有什么是拿得出手的，他负你诸多……可如果你还愿意的话，作为父亲，我希望你能原谅他。”
赵一玫抬起头，愣怔地看着沈钊，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
“自你母亲离开后，我想了很多。”沈钊说，“两个人在一起，或许还会有争吵，还是学不会妥协，甚至会生怨生恨，但如果不在一起的话……会没有办法面对余生吧。”
“我很后悔，和你母亲相处的时光太短暂了，就算重新在一起，也还是不懂珍惜，成天忙这个忙那个，整天像个陀螺转啊转的，真正相聚的时间又有多少呢？
“大部分的人都是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去，你们有彼此就应该珍惜，作为长辈，我应该支持你们才对。别的哪个女孩我都看不习惯，也不会放心把你交给随随便便冒出来的哪个浑小子。”
沈钊说：“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穷极一生都没有办法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一个。”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气”，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赵一玫就像是在荒漠中跋涉千里的旅人，终于寻到一处清泉。她仰起头，不让盈眶的泪水落下，轻声说：“沈叔叔，谢谢你。”
这么多年，沈放早就是她灵魂的一部分，如果不曾遇见他、爱上他，她便不会是现在的她。
爱情可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却也可以给予人一生。
3
赵一玫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星期以后，沈母就出院了。
是沈钊亲自为她办理的出院手续，将她接回了当年的老房子。赵清彤的遗物已经被收拾得一干二净，这栋别墅像是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每一次踏入这里，赵一玫都觉得时光停滞在了十一岁。她那年第一次在这里，看到那个冰冷的黑衣少年。
往后的许多年，她都不曾走出。
可这栋别墅对沈母来说，却已经太过陌生。她惊恐地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浑身瑟瑟发抖。沈钊微笑着，轻轻握住她的手，带她一间屋一间屋地认过去。
“这是我们家，你还记得吗？”
“记得，”沈母眨眨眼，“记得。”
白色的窗纱被微风卷起，沈母立于璀璨的水晶灯下，像是大梦未醒，轻声问：“钊哥，你来接我了吗？”
“是啊，”沈钊温柔地笑着说，“很抱歉，我迟到了。”
庭院外的玫瑰花开得正是灿烂，沈钊走在沈母身侧，为她撑起一把白色的小洋伞，微风习习，看上去像是一幅祥和的画。
风中送来芬芳的花香，沈母疑惑地望着满院姹紫嫣红的花，问：“这是什么花？”
“玫瑰，”沈钊轻声说，“你不是最喜欢玫瑰了吗？”
沈母模模糊糊地想了想，然后笑着点点头：“是啊是啊，我最喜欢玫瑰了。”
两个人在花园里坐着喝茶，沈母玩心大起，非要去荡庭院里的秋千。沈钊便在她身后轻轻推动秋千，绳索发出细细的咯吱声。女人在半空中荡漾起来，她身上穿的还是十年前流行的大花裙，在风中摇曳。
她脸上露出少女般的笑容，和当初那个面目丑陋狰狞的老女人判若两人。
世界上有多少女人，为“爱情”两个字白白蹉跎了一生。
沈放和赵一玫伫立在花园的入口处，静静凝视着这一幕。沈放握着赵一玫的手，十指交叉，从指尖连到心尖。他微微用力，不知道是不是在无声地告诉她，放心。
赵一玫沉默地看着花园里的一男一女，忽地想起自己的母亲赵清彤。当年她跟沈钊也是这样，饭后总要来花园散散步，下午阳光好的时候，就坐在这里下围棋，吃摆盘精致的英式下午茶。
美好得像是童话故事。
而如今，物是人非，只有蓝天和白云一如既往。
半晌，沈放开口，轻声说：“走吧。”
“你不用上前去跟她打个招呼吗？”
“黄粱一梦而已，”沈放淡淡地说，“就让她余生都不要再醒来了吧。”
她和沈放都知道，沈钊早已不爱她，或许这个男人根本从未爱过她，即使她为他生下了唯一的儿子。爱和不爱都是相对的，最深情的人，往往也是最无情的人。沈钊的这一生，真正爱过的，只有赵清彤一人。
所有的温柔和体贴都是假象。沈钊为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弥补，不过是为了成全下一辈。
孰对孰错，也轮不到她这样的局外人来评价。
可如果是她，赵一玫想，她大概不会接受这样的结局吧，那样痛彻心扉地爱过，最后换来的却是他的同情和怜悯，甚至比不爱本身更让她难堪和绝望。
不久以后，赵一玫在沈放家中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段时间沈放忙着学校的事情，每天早出晚归，赵一玫则在家中负责和国外的机构联系，希望能与他们取得合作，以及资源共享。她同时也向许多对中国有兴趣的飞行教练发出邀请，以高薪诱惑他们。
赵一玫相信，总有一天，在这片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飞行会变得更加自由。
这天，她刚刚结束一个视频会议，就听到门外传来敲门声。她以为是沈放回来了，一边开门一边说：“今天怎么这么……”
“早”字卡在喉咙里，门内的她和门外的陈砂静静对视。
十八岁那年，她们俩也是这样，一里一外，静静地看着对方。
陈砂却很镇定地开口问：“他在吗？”
“不在，”赵一玫说完，又觉得自己的语气太生硬，想了想，不太确定地问，“你找他有什么事吗？要不要……进来坐坐？”
“免了，”陈砂表情冷淡，从包里拿出两张票，“帮我转交给他。”
赵一玫下意识地接过票，陈砂转身就走。
“哎，等等。”她说。
陈砂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赵一玫看着陈砂瘦小的背影，才发现她的头发已经长长了许多，扎成了一个马尾。但手艺太差，所以看起来懒懒散散的。
赵一玫垂下眼睑，轻声说：“好久不见。”
这句话她说得真心实意，少年时代的校友她叫得出名字的也没几个，多年后还能再见面的，除了沈放和宋祁临外，竟只有陈砂一人。
陈砂没有回答，而是背对着赵一玫，举起手臂，可有可无地挥了挥。
等她离开以后，赵一玫才看清手中的票，是“Eagle”乐队这个月底举行的一场演唱会门票，最好的两个位置。
晚上沈放回来，赵一玫将这件事告诉了他。
“哦，”沈放没太放在心上，“他们这些年混得还不错，竟然还记得我。”
然后沈放看了赵一玫一眼，说：“票你拿着吧，我就不去了。”
“啊？”
“嗯，”沈放说，“不去了，散了就是散了，没什么可怀念的。”
“去看看也没什么关系吧，”赵一玫说，“很久没听过现场了。”
沈放将鱼刺剔出来放在她的盘子里，没有继续讨论这个问题。赵一玫与他相识多年，像懂得自己一样了解他的脾气，他不会改变自己的想法，所以也没必要再说下去。
到了月底，赵一玫在收拾房间的时候看到了这两张门票，才又想起这件事。
赵一玫的手指抚摸过“Eagle”这个名字，想起十八岁时的沈放。他在暗处的灯光下，行云流水般地敲打着面前的架子鼓，全场众人为他沸腾和尖叫。
那时不羁狂傲的少年，如今成了在自己枕边安然入睡的男人。
这天夜里，她独自去了演唱会现场。
场地很大，来了上万歌迷，赵一玫这些年不怎么了解国内的事情，没想到“Eagle”在陈砂的带领下竟走得如此风生水起。只可惜当年的人全换了一批，也难怪沈放说散了就是散了。
那时的她还因为沈放选陈砂为主唱而吃醋，心里耿耿于怀。现在足以证明宋二当时的话是对的，就事论事，陈砂才是对的人。
整个演唱会持续了近三个小时，最后落幕时，观众声嘶力竭地喊着“安可”，赵一玫静静地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不知过了多久，灯光忽地又亮起来，背景配乐奏响，却只有陈砂一个人拿着话筒走出来。
她穿着高中时的那套校服，可能因为太瘦太小，所以看起来竟一点都不违和。她将话筒架起，有些漫不经心地开口：“风雨过后不一定有美好的天空，不是天晴就会有彩虹。”
《人间》响起的这一刹那，赵一玫突然热泪盈眶。
“天上人间，如果真值得歌颂，也是因为有你才会变得闹哄哄……”
赵一玫知道这是陈砂唱给沈放的歌，她心中竟再没有当年的愤怒，只觉得遗憾，为着沈放的不在场。
“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但愿你以后每一个梦，不会一场空。”
这首歌结束以后，陈砂站在舞台上弯腰鞠躬，一动不动地保持了这个姿势许久。
可她要等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等人群都散去后，工作人员开始大规模清场，赵一玫还坐在VIP座位上。深秋的夜晚已经有些冷了，凳子腿上凝结了细小的水珠，四处都是热闹褪去后的寂静。
有人在她的身边坐下来，过了一会儿，陈砂笑了：“我就知道他不会来。”
赵一玫不知该如何回答，陈砂还穿着学生气的校服，一点当红歌手的样子都没有，就连笑起来的样子也是冷冰冰的。
“赵一玫，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你？”
赵一玫想，这句话，要是换了两三年前，大概就是自己对她说的了吧。
“他从来没有对我动过半点心，连一眼都没多看过。”陈砂说，“你还记得高中时你在食堂扣我饭菜的事吗？”
“我那不是故意的。”赵一玫说。
“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我宁愿你是故意的。”陈砂说，“他给我买衣服，还向我道歉，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你是他的妹妹。他给我买奶茶，问我喜欢什么味道，但你的那一杯，少糖、多奶、多珍珠，我一直都记得。”
“后来他毕业以后，我打着乐队的幌子成天去找他，他总是很耐心地帮我。可他对我越是礼貌客套，我就越是知道，我永远也走不进他的心。”
“好在他妈妈喜欢我，所以我常常去医院看望伯母。”陈砂说，“那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胜券在握，反正和谁过不是一辈子呢。我和他是同一类人，和我在一起的话，他应该会比别人要轻松很多吧。那年除夕夜，我和父母吵了架，他们不允许我继续办乐队，而我被赶出了家门。他于心不忍，收留了我。是我求着他带我去他家，说不想一个人过年，结果没想到你也回来了。”
“我本来以为，只要我一直坚持下去，他就总会接受我的……”陈砂勾起嘴角，自嘲地笑笑，“直到你下落不明，赵一玫，你这一生看到过几个男人哭？”
“你能想象吗？沈放这样的人，也会有哭的时候？”
赵一玫愣怔地看着她，良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沈放……怎么可能？
可是……怎么不可能？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因为他是不会主动跟你说的，”陈砂说，“你这个人，小肚鸡肠，又假又作，我怕你找他的麻烦。”
赵一玫还是头一回听别人这样当面说自己，却好脾气地笑笑：“谢谢。”
陈砂沉默了许久，突然说：“我爱了他很多年，只比你晚一点点而已。”
“但是我想，这辈子如果真的要输，我也只愿输给你。要是换了其他女人，我说不定会控制不住自己把她给撞死吧。”陈砂面无表情，语气平静地说。
赵一玫说：“我也是。”
两人看着对方，然后笑了起来。
陈砂耸耸肩，说：“我们原本可以成为朋友的。”
赵一玫得意扬扬地给她抛了个飞吻，说：“还是现在这样比较好。”
然后她站起身，挥了挥手，没说再见。
陈砂看着她渐渐走入黑暗里的身影，忽地想到几年前，赵一玫下落不明的时候，自己曾问过他一个问题。
她问他：“你爱过她吗？”
那时的他是如何回答的？
他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像是听到了一个荒诞的笑话。他声音低沉，沙哑而富有磁性地回答：“没爱过，是一直爱着。”
4
沈放在次年春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拿到了飞行执照，飞行学校也顺利开张了。赵一玫在美国考取了教练资格证，正式成为一名飞行教官。
沈放为学校取名为“Rose life”，有学员来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特别的，”他说，“好看而已。”
学校每年会放出三十个免费的名额，为像李槐那样有着飞行梦想，但经济条件不足以支撑的年轻人提供学习机会。
沈放拿到飞行执照后的第一次单飞，选在了元宵节的傍晚。赵一玫坐在他身边，系上安全带，笑嘻嘻地给他敬了一个礼：“那我就把全部的身家性命交给你了，沈先生。”
沈放嘴角含笑，一眼扫过她：“闭嘴。”
“遵命。”
飞机在跑道上缓缓滑行，然后向着玫瑰色的天空冲去。下一秒，沈放猛地将摇杆推到顶端，飞机在低空昂首，直直地冲上云霄。
“沈放！”赵一玫忍不住尖叫起来。
“不好意思，”沈放面无表情，模仿着当初赵一玫的话，“耍了个帅。”
夜幕来临，整座北京城的万家灯火一盏一盏亮起，像是漂在海面的河灯。赵一玫趴在窗前，轻声哼起来——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夜空浩瀚美丽，人间依然热闹喧嚣。
飞机在夜里缓缓降落，这一年的北京的最后一场雪，终于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发动机停止转动，两个人坐在飞机里，谁也没有动。窗外渐渐起雾，世界被分割成了两部分，他和她在这一头。
沈放解开安全带，转过头去，吻上赵一玫的唇。他的吻跟十年前一样，温热而潮湿。她闭上眼睛，想起自己一生中所见过的海。
然后她就听到他的声音，郑重而低沉，比承诺还要重一些，他说：“我爱你。”
赵一玫睁开眼，看见了他的眉，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
此心安处是吾乡，从此以后，有他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
赵一玫用手捂住嘴，眼泪却忍不住顺着脸颊滚滚而下，烫得几乎要被灼伤。
半世颠簸，换来一个你，也算是三生有幸。
“如今每每想起你，就会想到我总算是有家可归。”
迢迢岁月，因你而圆满。
（全文完）

番外 岁月掩于黄昏
“她的爱情，此于唇齿，掩于岁月。”
1
何惜惜在二十五岁那年回国，北京下了一场雨，飞机在跑道上耽误了很久。周围的人都无比焦急，唯独她一个人坐在窗边，手托着下巴，眼睛眨也不眨。
家里的三姑六婆喜欢嚼舌根，知道她回国，简直是欣喜若狂，甚至跑到她家里借她爸妈的电话给她打电话：“哟，不是说世界名校吗，不是说学的石油能源专业吗，不是说要嫁人了吗，不是说对方英俊多金吗，不是说嫁过去就能拿到绿卡吗……”
何惜惜的母亲在电话里讪讪地安慰她：“惜惜，你别往心里去。”
她笑了笑，舱门终于打开，疲惫的旅客一个个离开，她走在最后。取完行李，已经比预计要晚点一个半小时。何惜惜正往机场大巴的方向走去，突然听到有人叫她：“惜惜。”
声音不大，却像有某种魔力。
何惜惜转过头去，就看见了穿着黑色衬衫的陈烁。他身后是来往的行人车辆，这城市尘土飞扬人来人往，他只单单站着，犹如初遇那天。
何惜惜一愣，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你怎么来了？”
他笑，眉和眼一齐上扬，自有一种风流倜傥。他说：“我怎么就不能来了？”
何惜惜静静地看着他，无人招架得住她的眼神，饶是陈烁也不行，他举双手投降：“以前不是说过嘛，你要是回国，我一定来接。”
何惜惜抓着旅行箱拉杆的手松了又紧，出了一手的汗，然后才点点头，淡淡地开口道：“好久不见。”
想来想去，也只有这句话适合她与陈烁了。
何惜惜被美国排名前三的名校录取那年，周围的同学还在拼死拼活通宵达旦地备战高考。大家投向她的目光已经不只是羡慕，早就升级到了嫉妒。她面色平静地走到办公室，向老师递交了退学申请。
老师一脸犹豫：“惜惜，你要不还是把高考参加了吧，学校培养你也不容易，大家都一直指望着你能考清华给母校争光呢。”
何惜惜低着头：“抱歉。”
她收拾书包和日用品回家那天，有同学光明正大地当着她的面呛声：“跩什么跩！被名校录取就眼睛长到头顶上去了吗！白眼狼！”
班主任则在一旁漠然地写着板书，并没有制止他们。
从那天开始，何惜惜一天打三份工，去面馆当服务员，去超市当收营员，去夜市摆地摊，周末还要去给附近的小孩当家教。偶尔没有客人的时候，她忙里偷闲，就拿出单词书和MP3背英文单词。厚厚的一本书，已经被她背到每一页都脱落了。
出国前，何惜惜实打实地挣了一万块钱。四个月时间里，她瘦了十斤，可看起来反而胖了不少，全是浮肿。拿到签证那天，何惜惜偷偷回了学校一趟，跟她一般年纪的男孩女孩们，穿着洗得有些褪色的校服，在阳光下并肩走着，笑得一脸无忧无虑。
那天，何惜惜在学校门口买了一支红色的玫瑰，用玻璃瓶子装着。等到办公室的老师们都出去开会了，她才走进办公室，毕恭毕敬地将它摆在班主任的桌子前，鞠了三个躬后离开。
为了省下路费，她独自一人坐火车去广州转飞机。没想到遇上台风，飞机延误，开学的时间迫在眉睫，周围的人都匆忙买了最近一班从上海起飞的机票，何惜惜却面色平静地给学校发了一封邮件，告诉他们自己会晚到一周。
一周后，她才疲惫地抵达了美国旧金山，穿着最廉价的T恤和牛仔裤，却被刚刚认识的室友拉去了新生的开学晚会。
好在这里提供免费的食物，比萨、蛋糕、曲奇、薯条……对饥肠辘辘的何惜惜来说，简直就是美味佳肴。
她就是在这个时候遇见陈烁的。他穿着黑色燕尾服，走到何惜惜对面，轻声笑起来。
何惜惜端着cupcake抬起头，他指了指何惜惜，又指了指自己的嘴角。何惜惜用手一抹，才发现自己的嘴角沾满了蛋糕渣。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对方却风度翩翩地伸出手：“你好，我叫陈烁，不知可否与你共舞一曲？”
有首歌里唱“遇见一个人然后生命全改变”，像陈烁这样的花花公子，其实没那么大能耐改变她何惜惜的一生。
可她却为了他，放弃了一种人生。
2
陈烁学的是建筑，比何惜惜高一级，正好是念五年。因此他们做了四年的朋友，其实连何惜惜自己都没有搞懂，陈烁为什么要和她做朋友。
开学后，何惜惜在一家日式寿司店找到一份服务员的兼职，快下班的时候突然听到几声枪响，从同事的对话中得知是出了枪击案。这是何惜惜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距离自己太近，反而连害怕都没有了。
她一派静地收拾好餐厅，换好衣服，走出门的时候接到陈烁的电话。
“何惜惜？你没事吧？”
何惜惜愣住，这才反应过来他指的是什么事，于是轻松地笑笑：“我没事。”
“等我十五分钟，”他说，“我来接你。”
十五分钟后，陈烁将车停在餐厅外的街道上，四下无人的街，他大大咧咧地摁着喇叭。何惜惜推开玻璃门，正好看到他摇下车窗。一阵长风吹过，她忽地觉得是这些年从未有过的心安。
无论再怎么成熟、坚强、冷漠，她其实也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她渴望爱，也渴望被爱，渴望着一种绝不会属于自己的人生。
“谢谢你。”她说。
“没什么，”陈烁轻描淡写地回答，“我们是朋友。”
他是天之骄子，他的世界和她的截然不同。可就是这样拉拉扯扯含含糊糊，她成了他身边唯一能说心事的朋友。
赵一玫曾给出评价：“他并不爱你，只是从小他身边有太多的尔虞我诈，没有一个人像你这样纯粹地爱他罢了。”
何惜惜反问：“这世上又哪里还有那样纯粹的爱呢？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陈烁和何惜惜同年毕业，陈烁连毕业典礼都没有出席，一个人飞到巴西，横穿亚马孙丛林。结束那天，陈烁直接从里约热内卢回了国，他更新过一条Facebook状态，是他站在黄昏下，背对着镜头，伸着手臂，挥了挥手。
何惜惜正好在浏览网页，鼠标很快滑了过去，一直滑到网页的最下角，她又无力地松开鼠标，按着键盘，一点一点地挪上去。
也差不多是那个时候，她收到了第一份工作的offer。算不上太好的职位，但至少能继续留在美国，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她曾为之奋斗的一切，终于有了着落。
所以那个炎热的夏日的午后，她坐在电脑前，看着那张照片许久，以为这就是结局了。
他们各自生活在大洋两岸，再不相见。
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何惜惜在书店遇见John，也就是后来她那群亲戚口中“英俊多金”的未婚夫。
就像何惜惜跟姜河讲的那样，一个狗血又浪漫的故事。三月的旧金山下了一场雨，她在路边的书店里躲雨，年轻英俊的服务员主动给她送上热茶和可可蛋糕。她惊讶地抬起头，他笑着冲着她绅士地鞠了一躬：“For your beauty。”
那似乎是她这一生第一次被人称赞美丽，何况对方蓝色的双眸是如此真诚。
下一个周末，何惜惜习惯性地吃完饭后去散步，不知不觉又走到了那家店。他穿着藏绿色的店员服，大大地松了口气，笑着说：“你终于来了。”
后来，她渐渐养成了习惯，每个周末都会去那家书店。
他们也开始聊天，多半都是他听她说。她说自己来自中国，她的故乡临海，但和旧金山大不相同。他们的码头不像渔人码头那样浪漫与诗意，那里全是打渔的船只。工人们被晒得脱皮，年纪轻轻就将眉头皱成“川”字，家里有一大家子人在等着养活。
“‘川’字你知道吗？”她笑着问他，用手指在木桌上写，撇，竖，再一竖，就是一个汉字了。
他觉得惊讶，问她这是什么意思。
“River.”她想了想，又觉得无论用什么语言也无法描述出这个字真正的意思，于是用手机找到一幅水墨画，指着上面勾勒出的江川给他看，“这就是‘川’。”
后来有一次，公司临时放假，她不想太早回家，便开着车去了一趟书店。服务生已经换了人，戴着奇怪帽子的年轻人说：“我是这里的店长，也是唯一的店员。”
她奇怪地说：“How about John？”
对方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说：“原来你就是那个女孩啊。”
何惜惜这才知道，对方其实并非这里的店员，只是店长前段时间失恋，待在家里不肯出门，作为朋友的他正好没事，就过来帮他。
“因为你的原因，他现在每周都要过来工作。我还得给他付薪水呢。”真正的店长开玩笑似的抱怨说。
大概是一年后，何惜惜因为身份问题让工作受到牵连，自己一个人躲在家里哭。不知过了多久，她听到有人在窗外叫自己的名字。
何惜惜推开阳台的门，就看到John站在那里，穿着酒红色的衬衫。他冲着她笑笑，何惜惜十分吃惊，问他怎么会知道自己的住址。
他没有回答，只是问她发生了什么事。何惜惜一时没忍住，将所有的抱怨都向他吐露。她明明已经很努力了，但在一张绿卡面前，还是什么都化为虚有。
等何惜惜说完最后一个字，抬起头发现John在认真地看自己，问：“你可以嫁给我吗？”
何惜惜以为自己听错了，他或许说的是“merry”或者“Mary”，但绝不可能是“marry”。
是的，没有身份，她就会丢掉饭碗；找不到工作，她就得回国。这个国家，天天叫嚣着人权和平等，其实却是世界上最看重阶级的地方。她需要一张绿卡，发了疯般想要，却不是像这样，嫁给他？
简直是天方夜谭。她甚至不知道他的Family Name，他亦不知道她的中文名叫何惜惜。
况且即便她在这个国家待了六年，每天和来自不同国家的人打交道，必要的时候，她甚至能将口音切换成印度或者英国，但她从未想过要找一个不同颜色和皮肤的人结婚。
于是她摇摇头，正准备拒绝，他忽地开口说：“Because I love you。”
在那之后，何惜惜才慢慢知道，John的家世是那样显赫，他能给她的，不仅仅是一张能留在美国的绿卡。麻雀变凤凰，灰姑娘穿上水晶鞋，真是比童话还童话的故事。
在何惜惜结婚前三天的一个午后，她接到一通电话。
那天她正坐在屋子里收拾行李，她虽是个女孩，但东西少得可怜，干干净净的地毯上放着两个纸箱，何惜惜赤着脚坐在一旁发呆。但在电话铃声响起的一刹那，她突然发现，其实自己一直在等这一通电话。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未知号码”，响了三声她才接起来，电话两边谁都没有说话。
又过了许久，她终于听到陈烁的声音。他大概是喝了酒，声音听起来低沉又让人迷乱。他说：“何惜惜，你别结婚了。”
他没有说，你别结婚了，我娶你。他只是说，你别结婚了。
何惜惜紧紧握着手机，终于在那一刻，所有的失望排山倒海般袭来。即使到了最后，他也不肯给她一个奇迹。
她十分愤怒，她想要大声地问他：凭什么，陈烁，你凭什么来插手我的人生？
可她什么也没说就挂断了电话。然后她慢慢站起来，拿上车钥匙出了门。她跟John约在书店里，他们面对面坐着，她静静地将手中的订婚戒指摘下来，推到他的面前。
John愣住，何惜惜抬起头看他，她好像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地看过他。他眉目英挺，眼睛如海水般蔚蓝，他是真心爱她的，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们就能拥有彼此的人生。
何惜惜抱歉地说：“对不起。”
John拿起桌上的戒指，内环里还刻着他们名字的首字母。他用手指摩挲而过，也就是在那一刻，他伸出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不让何惜惜看到自己的眼泪。
他难过地问她：“为什么你可以做到这样的地步？”
何惜惜惨淡地笑笑，说：“因为我爱他，包括他的不爱。”
窗外阳光灿烂，可何惜惜却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的一生已经结束了。
那天夜里，何惜惜独自开车到了旧金山的海边，她坐在暗礁上，海浪一阵阵拍来。在海的那一头，是冷冷的月光，似在嘲笑她的痴心妄想。
她先点燃一支烟，然后一支又一支，最后拨通姜河的电话，告诉她，自己和John分手了。
姜河在电话那头尖叫：“何惜惜，你疯了吗？”
她淡淡地回答：“我大概是真的疯了。”
她这二十多年来所有的努力，所有在深夜咽下的泪水，竟然只因为他的一句话就统统灰飞烟灭了。
何惜惜回国的前一天晚上，姜河非要跟她学抽烟。姜河被呛得厉害，在烟雾缭绕中问何惜惜：“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
何惜惜想起自己第一次抽烟，是二十岁的那年夏天，陈烁开车带她去山上看银河。夜空低垂，像是伸手就能够到。她并不像别的小女生一样兴奋得哇哇大叫，而是坐在陈烁的跑车上，摇下车窗，静静地望着山对面寂静的夜。
陈烁一边摇头一边笑她：“你啊。”
他从包里拿出银色的打火机，问她：“抽烟吗？”
后来她便爱上了抽烟的感觉，慢性自杀，就像是爱上陈烁一样。
可她偏偏甘之如饴。
她弹了弹手中的烟灰，沙哑着声音说：“姜河，烟酒不能让你忘记一个人，它们只会让你更加沉迷。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东西能够让你忘记过去，那就是时间。”
其实有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放下了，不再想念，不再幻想，不再为他难过和痛苦。
直到他出现的那一刻。
每一次他的出现，都会让她所有的伪装溃不成军。
3
回国以后，何惜惜在一所大学找到了工作，从助教做起，工资微薄。但她渐渐对复杂的人际关系表示厌恶，她宁愿待在干净的实验室里，没日没夜地做实验，记录数据。
有一天下班，她从教室里出来，接到陈烁的电话：“带你去吃桂花糕。”
那是哪一年的事了，他们还在美国的时候，大家在陈烁家里开party过中秋节。陈烁那时有别的女朋友，和他一起在院子里做烧烤。何惜惜不喜欢社交，一个人在阳台上吹风。突然，有人从身后拍她的肩膀，她转过头去，陈烁问她：“看什么呢？”
“那棵树，”何惜惜伸手指了指，“有点像我家楼下的那棵桂花树。”
陈烁笑了笑：“想家了？”
“没有，”她淡淡地否认，“只是以前过中秋，我妈妈都会做桂花糕。”
陈烁说：“以后回国了，带你去吃一家桂花糕，只卖中秋那一天。”
陈烁跟她许诺过的话里，十句里他真能记得的最多只有一句，可每次他所记得的，都是最让她感动的一句。
陈烁跟她说的卖桂花糕的店铺开在巷子深处，青石板路走到最里面，要叩三下门才有人来开门。走进去，院子里的石桌上已摆好了酒和桂花糕。陈烁难得没有嘴贫，只说了一句“中秋快乐”，坐在何惜惜对面吃了一顿安静的晚饭。
那天以后，陈烁常常把车开到校门口等何惜惜一起吃饭。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北京最不缺的就是美食。大街小巷，再偏僻的地方他都能找到。何惜惜忍不住感叹：“你在美国那五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啊。”
陈烁笑笑：“不记得了。”
何惜惜回国后的第二年冬天，北京下初雪的那一日，她病倒了。
病来如山倒，她发着高烧，陈烁给她打电话，约她去故宫看雪。她拿着电话迷迷糊糊地说：“改天吧。”
过了一会儿，陈烁就来了何惜惜家，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药，进了门才问：“是什么病？”
何惜惜并不习惯吃药，被陈烁强迫着灌下去，他还自己带了蓝牙音响，放在何惜惜的房间里，放舒缓的音乐给她听。没过多久，药效发挥作用，她渐渐睡了过去。
何惜惜再醒来后，从床上下来，披了一件外套顺着声音走到厨房，看到陈烁正弯下腰去关天然气。
他穿着一件白色衬衫，穿着亚麻色的棉布拖鞋，用勺子舀了一口粥来尝。
天花板上暖橘色的灯光照下来，那一刻，何惜惜的眼眶发红，差一点就落下泪来。
陈烁回过头看到她，笑着放下勺子，对她说：“惜惜，我们在一起试试吧。”
何惜惜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过了一会儿，才冷笑着问：“陈烁，你是可怜我吗？”
他顿了顿，淡淡地“嗯”了一声：“算是吧。”
何惜惜觉得自己在那一瞬间被他狠狠地羞辱了，她扬起手，恨不得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她的手悬在空中，被陈烁一把抓住。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看着她。
她被气得反而笑出来，问：“陈烁，你怎么能这样欺负人？”
他只是轻声叫她的名字：“惜惜。”
像是叹息，又像是无奈。
陈烁伸手来拉何惜惜，她没有拒绝。她在旁人面前有多骄傲，在他面前就有多卑微。
何惜惜和陈烁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他们见面的时间反而少了。
陈烁是个近乎完美的情人，他细心体贴，约会的地点总是浪漫不重复，就像对待他的每一任前女友。有一天晚上，两人去何惜惜学校外的水果店买水果，何惜惜弯下腰选水果，陈烁无所事事地站在一旁。她称好重量，鬼使神差地上前握住他的手。
陈烁被吓了一跳，然后舒展开手心，握住她的手。这是他们俩第一次牵手，到最后何惜惜才发现，讽刺的是，也是唯一一次。
这年的一月，何惜惜回家过年，陈烁买了两张机票。
“你跟我回家？”何惜惜被他吓得不轻。
“嗯。”他漫不经心地回答。
“你家里呢？”
“年三十再赶回来吧。”
何惜惜家住在小城市，离北京有三个小时行程，下了飞机还要再辗转五个小时的大巴。何惜惜坐在窗边的位置，路上困了，把头靠在陈烁的肩膀上。
她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一声接着一声。
何惜惜提前跟父母打了招呼，说会有一个朋友一起回家。母亲开心地问：“是男朋友吗？”
她却迟疑地摇摇头：“只是在美国认识的朋友。”
何惜惜家住的地方甚至称不上小区，楼道的天花板很低，陈烁得低着头才能过。楼梯也很脏，角楼里不知是哪家的垃圾袋，在冬天也能发出臭味。灰色的墙壁上是小孩的涂鸦，何惜惜看到陈烁若无其事的表情的那一刻，突然觉得难过到心酸。
进了家门，她的父母很热情地迎接陈烁。他个头大，往沙发上一坐，整个沙发差不多就填满了。
何惜惜的父母都不会说普通话，尴尬地用方言跟陈烁交流。其实也没什么可聊的，问到他的父母和工作，陈烁又没有办法回答。
吃过午饭，何惜惜带着陈烁去外面逛逛。没有公交车的小地方，三块钱的三轮车可以从城北坐到城南，路边的商铺统统关门大吉，看起来真是荒凉得有些过分。
何惜惜自嘲地说：“你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乡下吧？”
陈烁倒也实话实说：“嗯。”
何惜惜笑了笑，伸了个懒腰，指了指整条街唯一开着的店铺。陈烁陪她走近了看，竟是一家婚纱店。模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已经脏得不成样子。
老板坐在店里，不冷不热地问：“选婚纱吗？”
陈烁下意识地摇头，却看到何惜惜正看着自己。
“你……”
“就这一次。”她轻声说，“不作数的。”
其实根本没什么可挑的，店里能完好无损地拿出来的婚纱和西装也就那么几套。两个人在试衣间里换好衣服走出来，看到对方，四目相对时，何惜惜发现自己一点也体会不到小说里写的那种激动与心跳。
她微笑着点点头：“你大概穿上乞丐装也帅得一塌糊涂。”
陈烁有些难过：“脱下来吧，以后你会有最美的婚纱。”
何惜惜摇摇头，央求老板为他们拍了一张照片。红色的底，两个人踩在墙纸上，一二三，“咔嚓”。
这大概是陈烁一生中拍得最为寒酸的一张照片，却也是何惜惜一生中与他唯一的合照。
何惜惜将照片冲了两张，一张放在信封里递给陈烁，然后说：“陈烁，我们分手吧。”
陈烁一愣。
“我不想再玩这样的游戏了。”她说，“我们都十分清楚明白，你是不会和我在一起的。抛开家世、样貌、未来、成长环境这些所有情侣都会考虑的问题，陈烁，自始至终，你其实都没有爱上我。”
两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谈一场恋爱，不去牵手，不去拥抱，没有想要吻对方的冲动。他们之间或许有许许多多的感情，却唯独没有爱情。
“陈烁，”她硬生生地重复道，“我们分手吧。”
已经很努力很努力地试过了，可不行就是不行，再怎么尝试，也不行。
他没有说话，他的手抓着她的手腕，紧紧握着不肯松开。
“放手吧，陈烁。”何惜惜静静地看着他，“其实你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她是这样了解他，他们是这样懂得彼此，可就算这样，她也还是看不开。其实不爱一个人有多难，爱一个人就有多难。
就像那可笑的结婚照，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她也还是舍不得扔掉。
4
分手以后，何惜惜觉得自己的生活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每天依然是教室、实验室和寝室三点一线。有些时候晚上很晚从办公室出来，她就去南门外吃烧烤。盘子端上来她才发现，点的全都是陈烁爱吃的东西。
过了一些日子，她和陈烁又渐渐联系上了。他给何惜惜打电话，约她出来喝酒，就像在美国的时候，一人一瓶，坐在四下无人的栏杆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大部分时间都是他说，她沉默地听着，也只有在抬头仰望看不到璀璨星空中那美得不可思议的银河的时候，何惜惜才会回过神来，想，那都已经是过去的事了。
他们试图相爱，可还是做不到。
那年冬天过去，陈烁交了新的女朋友。他周围从来不乏莺莺燕燕，但正儿八经带到朋友面前介绍是女朋友的，其实并不多。
女孩才刚刚二十岁，在何惜惜工作的大学念广告设计。何惜惜第一次见她的时候，陈烁把车停在学校广场的中央，何惜惜认得他的车，径直朝着他的方向走过去。走到一半，就看到一个背着画板的女孩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很自然地坐了进去。
何惜惜站在乍暖还寒的三月，想起刚刚那个女孩的样子，束着高高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又圆又大的眼睛，身材高挑美好，陈烁一直都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
何惜惜拢了拢脖子上系着的围巾，转身走了。广场上学生们欢天喜地地吵着闹着，可那些与她毫无关系。何惜惜淡淡地想，她的青春，不知是从哪一天起，又是到哪一天止，就好像从未拥有过。
后来，有一天何惜惜去上课，一走进教室，就看到女孩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她有片刻愣神，然后从容地走到讲台边，打开电脑。
她平静地讲课，点名，回答学生的问题。快到放学的时候，窗外突然下起了雨，噼里啪啦的，一会儿就下得很大。学生们都匆忙收拾东西离开教室，何惜惜慢慢地关了电脑，擦干净黑板，收拾好东西，然后走到整间教室剩下的最后一个人面前。她说：“你好。”
女孩说：“你以前是陈烁的女朋友，对吗？”
何惜惜想了想：“算是吧。”
“你们为什么会分手？你还爱他吗？”
何惜惜平静地看着自己对面的女孩，透过她那张美丽而年轻的脸，她仿佛看到了这些年的陈烁——他打篮球的样子，他抽烟的样子，他笑起来的样子，他漫不经心地弹吉他的样子。
外面雷声轰隆，陈烁曾经开车载着她从旧金山去往洛杉矶，在一号公路上遭遇罕见的倾盆大雨。他们将车停在观景处，坐在车里，看整个世界像是快要崩塌。
他转过头问她：“你在想什么？”
她淡淡地回答：“什么也没有想。”
其实她说了谎，她脑子里全是他的身影。尽管他就坐在自己身边，尽管他看起来是那样近。
雨越下越大，何惜惜终于回过神来，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慢慢地开口：“I met my soulmate, but he didn’t.”
而爱与不爱，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那天以后，何惜惜再也没有见过陈烁的女朋友。
日子一天天过去，学校里也有不少老师开始操心她的个人问题，各种饭局都把她带上。单身优质男青年虽然不多，但多出门几次，还是能遇到不少的。
可何惜惜都一一婉拒了，借口说曾经在美国受过情伤，暂时没有勇气再开始一段新的感情。
年纪大的教授语重心长地跟她讲；“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可能呢？”
何惜惜在心底苦笑。
不是没有试过，她和John。也不是没有试过，她和陈烁。
这才是最让人绝望的事情，她清楚地明白，自己的人生，只剩下最孤独的那一条路。
5
再后来，姜河打电话给何惜惜，她在电话里像个小姑娘一样哭得一塌糊涂，还结结巴巴哽咽地说：“惜惜，他回来了，惜惜，他回来找我了。”
不是没有羡慕过姜河，这么多年以来，她身边始终有一个顾辛烈，所以她其实从未尝过一无所有的滋味。
何惜惜对着电脑，也忍不住感动到哭。她努力微笑着说：“恭喜你，当初说好了，我们三个人中间，至少要有一个人幸福。”
姜河抱着电话不肯放手，最后何惜惜无奈地说：“好啦好啦，等今年暑假，我来美国看你们。”
在那一刻，她竟然有一种嫁女儿的复杂的感情。挂断电话后，何惜惜想了想，给陈烁发了一条短信，她问：陈烁，你睡了吗？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来一通电话，声音迷糊，大概是没睡醒，他问：“怎么了？”
“没什么，”她说，“只是觉得有些难过。”
“因为我吗？”他问。
“大概是吧，”她笑着说，“陈烁，你能想象我们二十年后的样子吗？或者我们五十岁的时候？又或者你一无所有，不再风度翩翩，不再年轻英俊？”
他低声笑：“到那个时候，你就不要再喜欢我了吧。”
“嗯。”她也跟着笑起来，“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直到你白发苍苍、步履蹒跚的那一日。
我爱你，直到不能再爱的那一日。
何惜惜最后一次见到陈烁，是在好几年后的八月的最后一天。正好是她遇见陈烁的第十年，没有多一天，也没有少一天。
陈烁来学校找她，他没有开车，夏日的夜晚炎热，两个人就沿着河边随意地走着。不长不短的一段路，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有小孩骑在父亲的肩膀上，高声欢呼着“驾”。
河对岸，明亮的灯光在水中投下倒影。有长风吹过，那样轻轻地一动，就碎开了。灯红酒绿，这是在美国永远也看不到的景色。
陈烁停下，他说：“惜惜，我要结婚了。”
这十年来的每一天对她而言都实在是太漫长了，她甚至觉得自己从未有过一刻真正的幸福。
可它又太短，短到一眨眼，梦就醒了。
何惜惜点点头，说：“哦。”
过了好久，何惜惜才觉得自己身上的力气被一点一点地抽干。她支撑不住，慢慢蹲下身去。
“陈烁，”何惜惜抬起头，凝视他的眼睛，这么多年，这竟然是陈烁第一次看到她如此失态。她几近崩溃，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像是要将自爱上他以来所吞咽下去的泪水悉数落下。她捂住嘴巴，却止不住呜咽。她说：“是我不爱你了，陈烁，是我不爱你了。”
陈烁愣怔地看着眼前的何惜惜，她哭得是那样伤心。他听见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全是不忍与遗憾，可又有什么办法呢，他也只能轻声说：“抱歉。”
这么多年。
她一个人等日出，看黄昏，数过流星，也试过在深夜买醉。她站在澎湃的海边，风吹乱了头发，回过头，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
她眼睁睁看着那只飞蛾迎着黑暗中唯一的火光扑去，燃烧了翅膀，灼瞎了双眼，然后生命一点一点化为灰烬。
她的爱情，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后记
——岁月迢迢，因你而圆满
写完这本书以后，我想要去看一次大海，用来纪念从2014年夏天到2016年尾梢，它陪伴我度过的日日夜夜。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大四在宿舍里没日没夜地写《岁月忽已暮》的日子，但不会想得太多，因为那些美好的、透明如醇酒的时光已经过去了。
我怀念那时候的一切，可我更喜欢现在的自己。
《岁月忽已暮》出版以后，许多读者来找我说，希望我能将沈放和赵一玫的故事写出来，我迟迟没有答应。因为最初在我的脑海中，这两人之间的感情是强烈的、绝望的、孤独的。
也就是这两三年的时间里，我去了一些地方，听说了许许多多的爱情故事。遗憾的总比圆满的多，大部分人都是以爱的名义，因为自尊、懦弱、胆怯而做着伤害对方的事。在分开的时候流着眼泪对我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谁是无可取代的，和谁过不是一辈子呢，soulmate只是一个可笑而荒诞的梦。
于是我写下了这个故事——《致岁月迢迢》，这样确切的爱，一生只有一次。
我几乎在每一本后记里都会提到一个人，我是十七岁的时候遇见他的。他转来班上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正在最后一排刷题海，不经意间抬头看了看，心想：天哪，这个男生真白，我泡一辈子的牛奶浴都不可能这么白。我要是有喜欢的人，一定也要是这样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就和我的邋遢很配。
我第一次和他聊天，手上拿了一本张爱玲的书。他看着书皮笑了笑，我们看着对方的眼睛，同时开口说：“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原来你也在这里。
他坐在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穿着堪称少女杀手的白衬衫，又高又瘦，活生生一个衣冠禽兽。哦不，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学生时代喜欢一个人无非就是那点花招，走过他身边的时候要故意大声说话，有事没事总往他那里凑凑，天天研究星座，努力证明我们是百分百绝配。
暗恋这件事，伤心伤肝，类似慢性自杀。我每天怀揣着小心思，在脑海里上演一百个小剧场。
一年后，我终于忍不住发出自己的大招，在春光明媚的天气里写了一封信。我有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她在广州读书，和我一样爱而不得，每天要发很多很多条短信，一起悲春伤秋惺惺相惜。
写完信后，我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那个朋友，一个字一个字地将信的内容念给她听。这么矫情的事情，我这辈子是真没胆量再做第二次了。我的普通话说得不好，亏得她没有笑场。
我一边打着电话，一边绕着操场走啊走，也不知走了多少圈，只记得那天阳光灿烂，像是珍珠聚集。
她在电话那头被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也不知道我和她到底谁比较傻。
那就是十七岁的我，和愿意真心真意爱我的朋友。
我把信藏在书包的内胆里，整日惴惴不安，想着再等一等，等到高中毕业，我就把信给他。只可惜没过多久，我就得知他已有喜欢的女生。我还没表白，就先失恋了，整个人都呆住，觉得痛彻心扉。
那是一个夏天的傍晚，同学都去吃晚饭了，教室里空荡荡的，我趴在桌上，拿出那封信，鼻子一吸一吸地撕碎。
好友吃过饭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看我哭得惨兮兮的样子，被吓了一跳，问我怎么了。
“我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我在心里第一千零一次发誓。
她帮我把碎了一地的纸屑给捡起来，说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度过了天崩地裂的一天，晚自习下课后，好友把我从座位上拉起来，一边翻着白眼，一边递给我一样东西。
那封被我撕碎的信，她用透明胶一点一点粘了起来。薄薄的两页纸，变得很厚很厚。
整整三个小时的晚自习，她只做了这一件事。
我不知道她晚上回到寝室后要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着手电筒看多久的书，才能补回这三个小时的学习内容。
我接过那两张奇怪的信纸，抱着她，哭得像个傻瓜。她嫌弃地推开我，让我不要把她的校服给弄脏了。
青春期的我，自卑，敏感，自尊心奇强，虚荣心爆棚，会假惺惺地说“天哪，我周末根本没有复习”，但仍有人温柔待我，保护着我一个又一个的梦。
那封信我小心翼翼地夹在日记本里，再也没有给任何人看过。
后来他知道了这件事，试探着问我能不能把信给他。我睁着眼睛说瞎话，笑嘻嘻地告诉他找不到了。他很愤怒，说我抹杀了他人生唯一有可能收到情书的机会。
那已经是很后来的事了。
如今一眨眼许多年过去，他再也不是当初趴在桌子上打盹的白衣少年，我也再不是那个笨手笨脚脾气火爆的自卑女孩。
我们还在一起，过着相看两不厌的生活。
我喜欢写勇敢一点的女孩，姜河是，胡桃是，姚小同是，赵一玫更是。
我想，在爱情的世界里，无论男女，我们都应该做一个勇敢的自己。
现在想起来，十七岁已经离我好远好远了。我甚至都记不太清楚，那时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是用怎样的心情在看待这个世界。现在的我，大概也没能长成那时自己所期待的模样。
她不谙世事，我于心有愧。
不久前的一个夜晚，我连夜赶路。大巴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里一片漆黑。其他旅客都已入睡，只剩下我一个人戴着耳机在听歌，陈奕迅在唱“天气不似预期，但要走，总要飞”。
时间太晚了，手机通讯里也没有朋友能陪我说说话。我看着司机驾驶室内的时钟数字慢慢地跳动，心中有一种感动，无限接近孤独，让我差点落泪。
皎白的月光照耀着大地，从窗外望见远方的城市灯火通明，冬天的空气冷得让人哆嗦，好似漫漫余生。没有人可以分享，也不值得与人喋喋不休。
在那一刻，我忽地意识到，我的少女时代结束了。
我甚至说不出它到底是在哪一刻结束的。
可我没有想象中的惆怅，对于时光的流逝，我终于渐渐坦然。
这个世界太大了，用尽一生都走不完，一座座相似的城市里，住着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年轻人。为了生存和生活奔波在他乡，不再将“梦想”挂在嘴边，亦不知下一站究竟在何处。
爱别离，怨长久，谁不是呢。我们都不算罕有。
可无论舍不舍得，我们都要跟过去说声再见，都要去往人生的下一个阶段了。
还是会流泪，会欢笑，会与旧人告别，会与新人相逢。
还是想要全心全意、好好地去爱人。
我深深地期待。
请你们相信，美好的爱情是存在的，那些以永远起誓的诺言也是真的，总会有一个人让你觉得，生于世上，原来是这样好。或许他出现得很早，你已经弄丢了他，又或许他出现得很晚，你还没有遇到他。
在我看来，真正好的感情，应该是通过彼此看到了一个更大，更美丽，更广阔的世界，为了你变得更加温柔和勇敢。而我的人生，也因为这段相遇而绚烂。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力气”，也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都能被冠之“soulmate”。
现实人生中所有的无能为力，我在故事里还你们一个圆满。
在这本书的后半段里，我让赵一玫去往乌斯怀亚，那里曾被誉为“世界的尽头”。
It is not the end of world, it is the beginning of a new life.
慢慢地，我开始一个人到处走走，春天的花，夏天的风，秋天的月，冬天的雪，高山和大海让我明白生命的渺小，自然万物又让我看到生命的坚韧和美丽。或许有一天，我能够真正懂得感恩、谦卑和温柔。
希望你们在年轻的时候，能够去往更远和更广阔之地，遇见更美丽和更自在的事物和灵魂。
人生已经这样难，若不是跟最心爱的那个人在一起，那漫漫余生又要怎样走完呢？
愿你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在爱里勇敢的赵一玫。
能够握紧的就别放了，能够拥抱的就别拉扯。
我们下一本书里再见。
2016.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