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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迹师
作者：阿嚏
内容简介
商朝遗孤子碧公主襁褓时流落民间，怀里抱着一盏观心盘的她偶遇师傅令仪，躲过了灭顶之灾，与师傅令仪日渐生了情愫。无奈黄粱一梦，她与他的相识原是一个局。为了护她，师傅令仪惨遭毒手。局中人已死，局外人却还活着。徘徊在生死背叛与情仇爱恨边缘的子碧带着那一盏可观人心亦可观天下物的观心盘，走过了千年的等待，踏遍了万世的山水，只为再一次与他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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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事章}
{启事章}
她想不起来很多事情，
却唯独记得寻找。
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见过他师傅那样的人，
我觉得那样美好的人，
也许只能活在别人的记忆里吧。
这艘船叫浮屠，它很少出现在世人的眼里，但这并不妨碍它成为很多人心里的美好梦乡。
传说能看见浮屠船的人，必然是心里有着深深的执念。执念是什么？是爱，是恨，还是嗔？
有些话是怎么也说不清楚的，唯有看见浮屠的人，才能深深明白自己内心里藏着的执念。
而每一个执念，都是一出百折千回的故事。
我叫冬荨，是在一千多年前住到浮屠船里的。当时我正处在生命的低谷，遭遇一场惨绝妖寰的追杀，身心疲惫，万念俱灰。还好，我遇见了那个叫阿碧的女人。阿碧来到这艘船，给我疗伤，让我活了下来，从此我们相依为命。
我遇见阿碧的那一天，从她的眼睛里看出，她是一个心里藏着心事的人。
她很美，像是下凡的神仙。按照她所说的，她应该活了很多很多年，久到从大商朝起，一直活到了城市里高楼林立的现在。
可她并不是妖怪，也不是真的神仙，她只是一个凡人，因为她有人的灵魂，要知道，妖怪和神仙，都是超出人的魂魄之外的存在。
天呐，一个凡人，活了这么久，真是个奇迹。
后来我听说了很多关于她的故事，比如她这些年来，一直在找一个人，她的师傅。在她的描述里，那是一个很棒的男人。对她很好，她有记忆以来，就随着师傅游历四方。可是后来师傅离开了，而在她的记忆里，对于他的离开，似乎出现了断层。
她想不起来很多事情，却唯独记得寻找。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见过他师傅那样的人，我觉得那样美好的人，也许只能活在别人的记忆里吧。
太美好的东西，总是脆弱的。
她要寻找，我要依靠。反正我们妖怪都是很现实的，又有漫长的生命需要打发，我就陪着她走了很多年。这一走，就忽然来到了这座城市。
这些年来能看见浮屠的人少之又少，而每一个看见浮屠的人，都是听说了妖界的那个传说。
传说浮屠船的主人阿碧，拥有一盏观心盘，能寻四方之物，找天下之人。而手段却很简单，你只需要把双手放在观心盘里就好了。没有谁会比观心盘更明白你心里的渴望了。
人们都叫她寻迹师。
能遇见寻迹师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
但其实就像这个世界上别的事情那样，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你得到一件，就得付出一件。
寻迹师确实可以帮心中有执念的有缘人找到他们想要寻找的，但代价却是付出心里的执念。从此之后，你的心里便再也没有那些让你纠结的点滴了，它们会在观心盘里凝聚成执念之物。
观心盘有十三个空着的凹槽。阿碧总是说，收集全了十三件执念之物，就能开启观心盘，找到她的师傅。
我一直很好奇，为什么观心盘能帮人找到想要的，却不能简单地帮阿碧自己，而是要繁复到收集十三件方能开启观心盘。
阿碧没有告诉过我，也许是怕我不懂，也许是觉得还没有实现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解释。
跟着一个人生活久了，就容易沾染她的气息。
我觉得我变得越来越像阿碧了。
但好在浮屠船后来又迎来了第三位住客——管家。
我们称他为管家，是因为他是一个顾家的好男人。关于他的事情，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至此，我们三个和这艘叫浮屠的船，就这么飘来飘去，终于来到了这座城市。
据小道消息，已经有妖怪看见我们的船只了。寻迹师到来的消息，一夜之间在这座城市传开来。
这对于阿碧来说是好事，因为这一千多年来，我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观心盘收集齐全过执念之物。
我们都知道，是因为时机未到。
但前几天一个造访者忽然出现，改变了这一切。
那个人叫申琛，是她的师叔，他来到浮屠船的第一件事，是要借观心盘去了一件尘缘。观心盘虽说只有阿碧能启动，但借给她的师叔，可真的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要知道在漫长的时间里，申琛师叔是我们唯一需要提防的人，曾几何时我们帮人寻找，他则一直躲在暗处紧紧盯着我们，虽然也没有做出什么伤害我们的事情，但总是让人如芒在背。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他说完第一件事，我和管家正准备送客，却没想到阿碧拦住了我们，支开了我们，并且还答应了他的要求。她以为我们没有听见，其实我和管家躲在门外，听得清清楚楚。
这还不是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更可怕的是，当这个家伙提出第二个要求——把浮屠船让给他，他们最迟可以住到这个冬天，而阿碧竟然答应了。
现在，我不仅不知道她师叔葫芦里的药了，甚至对阿碧的做法也感到非常不解。
我与她相处这么多年，知道她不是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所以为一个执念而交出自己安身立命的浮屠船，不像是她能做出的事情。
她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不清楚。那个叫管家的男人更是只能搔搔脑袋。
而她只是站在船舱里轻声呢喃，像是自言自语。她了解欲望，他想要的东西，如果你不给，他就会来抢。人生在世，除了肉身，什么都是身外之物。不必为了这些物什，去跟人争斗。
这倒是她，与世无争，只是执着地在世间行走着，寻找着藏在内心深处的那个人。
如果说寻迹师的传说让那么多人趋之若鹜，我想是除了她能寻心中执念的渴望外，还有这个女人所给予世间万物的温柔。
所以那些故事才能在她的掌心发生，那些可爱的美好的人们，才能放心地把双手交给她，让她一一领略他们的执念，帮他们找到归宿，寻回慰藉。而最终留给观心盘和她的，除了一个一个的执念，还有多少年都不会忘记的故事。
而这所有的故事，都已随着观心盘“咔嚓咔嚓”的旋转声，在城市的角落里悄悄拉开了帷幔。

{壹}狐契
{壹}狐契
你的愿望是什么？我的愿望是，希望你的愿望都可以成真喔！
1
阿苏欢喜地往学校外跑去。他最喜欢放学了，放学路上的一切在阿苏眼里都是十分好玩的，他可以和树上的鸟儿说话，可以摘路边果园里的果子吃，有时候还会遇到一些奇怪的人牵着奇怪的狗。那些大狗也挺好玩的。
他不知道别的同学会不会也这样想，反正也没有人愿意和他分享心情。
算起来，再有几天，阿苏便要过十二岁生日了。十二岁，他是初二年级年龄最小的孩子，这得归功于阿苏曾经连跳两级，没办法，谁让他学习太好。四年级的时候，阿苏就已经自学了初一年级的课程，戴着厚厚眼镜的老师刚刚从大学毕业，来到他们镇子上支教，看见阿苏就大呼神童，神童！
阿苏才不要做神童，阿苏想要当一只妖怪，一只上天入地，高兴时可以变成人类大吃特吃冰淇淋，不高兴时就变回原形，随便什么原形都好的妖怪。如果是一只鸟，那就飞上电线杆和那群小麻雀叽叽喳喳吵一架，然后吃点草丛里的小虫子；如果是一只猫咪，那就抓住家里的小老鼠，让它再也不敢半夜啃沙发，吵醒琉璃，然后去池塘边叼条大鲶鱼啃个饱；若是变成一只毛毛虫呢？那就更好玩啦！一头钻进镇子上水果店又大又多汁的苹果里吃个够。
阿苏是一个小吃货，什么都喜欢吃，长这么大还没有遇见什么不想吃的，不论是看见什么听见什么，他第一个问题永远是，能吃吗？第二个问题则是，好吃吗？如果别人不知好歹回答了这两个问题，那么他一定会抱那人大腿说：“什么时候带我去吃呀，我可以帮你写暑假寒假作业。”
秋天是阿苏最喜欢的季节了。他们居住的镇子上有很多大大的柿子树，每年秋天的这个时候，软绵绵的柿子挂满了树梢，远远看上去，像是一片小灯笼，风一吹，空气里都是香甜的味儿。
于是阿苏就背着书包一路走走停停，不时摘一个柿子塞进嘴里。肩上则时常停留着一只白头翁，阿苏吃一口柿子，对着站在他肩膀上的白头翁叽叽喳喳说几句话。白头翁的叫声婉转好听，阿苏则乐得咯咯笑。
看见此情此景的路人都觉得这孩子八成脑袋有问题。
阿苏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没有朋友的原因大概也是如此。
琉璃曾经拉长脸警告他，千万不能告诉别人，他能听懂鸟儿虫儿等小动物说话，更加不能对别人说的是，他想要成为一只妖怪是因为，他自己就和两只妖怪住在一起，一个叫琉璃的暴脾气女妖和一个叫莫北琛的好脾气大帅哥。琉璃大概是一只狐狸，北琛哥哥则可能是一头凶猛的狼。上一次，北琛哥哥喝醉的时候躺在院子里的石板上现了形，被琉璃骂了个狗血淋头，整整半年，北琛哥哥都捂着耳朵。
要是别的小孩子大概就吓尿了，但是阿苏不怕，从他懂事起，就和琉璃还有北琛哥哥住在一起。琉璃脾气火暴，负责赚钱养他和莫北琛，所以他和北琛哥哥都有点怕琉璃。北琛哥哥则好玩许多，每当琉璃出去做事，北琛哥哥就待在家里陪着阿苏。
千万不要怪阿苏偏心，为什么只喊北琛哥哥，却不喊琉璃姐姐。
阿苏曾经喊过一次，被琉璃揍个半死，并且威胁他再喊就把他丢出去。
阿苏太怕被丢出去了，被丢出去就没有饭吃，没有饭吃就会饿肚子，饿肚子什么的，简直是比上学还要可怕。
阿苏想，万一哪天琉璃真的生气不管他了，就太可怕了，为了不让那一天来临，他必须在这之前成为一只妖怪，一只像琉璃或者北琛哥哥那样法力高强的妖怪。
然后永远和琉璃北琛哥哥住在一起，吃好喝好，永远开开心心。
2
“竟然让我等你五分钟！”一只黑猫从垃圾桶盖上跳下来，伸了个懒腰，朝走过来的阿苏嚷嚷着。
阿苏搔搔脑袋，不好意思地说：“哎呀，是英语老师拖课了！不能怪我！”
黑猫伸出前爪挠挠脸，又在阿苏的腿上蹭了蹭，高冷地“喵”了一声。
阿苏眼睛顿时一亮：“真的吗？”
“那当然，身为一只高贵的猫，我怎么可能会骗你这种小屁孩？”黑猫优雅地迈着猫步，在前面带路，“就在前面柿子林，那个盘子真的是太神奇……”
一阵旋风从黑猫身边吹过，黑猫伸出爪子挥舞了一下面前的尘土，再睁开眼，阿苏已经嗷嗷叫着消失在街角。
黑猫抚额：“竟然不等本猫！太过分了喵！”
阿苏瞪大了眼睛，猫一样的眼睛好奇地盯着素衣男子手里的奇怪盘子，盘子里的一根指针徐徐转动着，在指向他的时候硬生生停止了转动。
“咦？坏了！不转了！”阿苏指着盘子大惊小怪。身边的黑猫呆滞地和素衣男子对视了一下，分明是在说我不认识这家伙，我只是围观的野猫呵呵。
素衣男子打量了一眼面前的阿苏：“终于找到你了。”
阿苏疑惑地抬头看看微笑的素衣男子，然后伸手指了指盘子里：“这个，能吃吗？”
“呃，不能。”素衣男子一时半会儿有些接受不了，这个小孩子好像有些不正常呢。
“这个盘子是用来干吗的？”阿苏流着口水说，“我可以玩一下吗？”
“这是观心盘，是我从一个人那里借来的，它能帮我在这个世界上找到我想要找到的那一个人。它还能收集人心里的执念。”
“执念？”阿苏不解地看着盘子里的物什，“那有什么用吗？”
“执念是这个世界上最真的存在，拥有它们，就可以找到任何你想要找的人，或者物，哪怕是那个人已经无数次转世，早已没有了从前的所有印迹，也可以找到。”
“哇！虽然不太明白，但还是觉得好厉害的样子！”
“但这还不是最厉害的，最厉害的是当它收齐十三件执念之物，填满它的十三个凹槽时，就可以找到过去、未来或者现在任何一个时空里的任何一个人。”
“升级版！”猫咪“喵”了一声，素衣男子不懂，但是阿苏听懂了。
“你有想要找的人吗？”素衣男子问。
阿苏摇摇头：“我想要吃好吃的，算吗？我要一屋子冰淇淋，我还要变成一只妖怪，上天入地，法力高强，哈哈哈！”
素衣男子哈哈笑起来：“你这个小孩倒是有几分意思，比你的老祖宗可有意思多了。”
“老祖宗？”阿苏好奇地重复道。
“对啊，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
阿苏仰着头沉默了几秒，忽然开口：“哇，好几千年了！”
素衣男子伸手抚摸着阿苏的圆脑袋：“倒是挺聪明，可惜了。”
阿苏嘿嘿笑着，素衣男子忽然道：“阿苏，你想不想找到你的爸爸妈妈？”
阿苏愣了。爸爸妈妈？他往后退了一步，他曾经问过琉璃，收获到的是面壁思过一整天，琉璃还说他们死了。倒是北琛哥哥，微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偷偷给他送了一个馒头加鸡腿。
“真好吃！”想到吃的，阿苏一下子没有控制住。
素衣男子正不解，黑猫适时地挠了挠阿苏的裤腿：“这个家伙看上去不像是好人，我们还是离他远点吧！”
阿苏很相信黑猫，黑猫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在这之前还有一只白头翁，可惜几个月前被一场暴风雨淋死了，之前的蝴蝶小Q也消失不见了。青蛙阿福则在一周前睡大觉去了，表示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明年池塘边第三棵柳树下再把酒言欢言无不尽。
“我要吃十条虫子！”这是阿福最后叮嘱阿苏的见面礼。
阿苏和黑猫跑出老远，阿苏回头看见素衣男子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的长发在风中徐徐飘着，男子冰蓝色的眼睛仿佛湖水般深邃。
奇怪的是，他明明已经跑出去好远好远，可是男子的声音却好像还在他的耳边。
“阿苏，等你想要回家了，就来找我吧。”
阿苏觉得不可思议，他的家可是在相反的方向呢！哼！黑猫的直觉果然没有错！这个家伙八成是个拐卖小孩子的坏蛋！
不行，他要快点回去，把这件事情告诉北琛哥哥，北琛哥哥一定有办法的。
什么？为什么不告诉琉璃？
不想活了才会告诉琉璃吧！琉璃一定会用“随便和陌生人说话”这个理由把他揍个屁滚尿流的！他才没有那么傻咧！
3
“怎么现在才回来！”
阿苏刚一进院门，就看见琉璃白了他一眼，揪着他的耳朵就往屋内走：“是不是又在路上和那只死黑猫聊天了！”
“呜呜，痛痛痛！”阿苏捂着耳朵，龇牙咧嘴地呼喊着，刚想说没有，屋顶上响起黑猫的叫声。琉璃瞪他一眼，他立刻噤声。莫北琛提着大箱子从屋子里摇晃着跑出来，看见琉璃提溜着可怜兮兮的阿苏，从琉璃手里抢过阿苏，替他揉搓着被捏得通红的耳垂，朝琉璃抗议：“你这样容易把孩子教育成暴力狂的！”
琉璃剜了一眼莫北琛，什么也不说，转身去收拾行李。
莫北琛嘿嘿笑了笑，捏捏闷闷不乐的阿苏的脸蛋，从背后摸出来一只盒子，递给阿苏。
“哇！手机！”阿苏欢呼。
莫北琛有些伤感地笑笑，对阿苏说：“你马上要过生日了，送给你。”
“谢谢北琛哥哥！我下次保证考个第一回来！” 
莫北琛无言地笑笑，只是伸手抚摸着阿苏的额头。他真舍不得这个家伙啊，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想到这里，莫北琛朝屋内看了一眼，琉璃忙碌的身影在他的视线里渐渐模糊。
“北琛哥哥你电话号码多少？阿苏存一下啦。”
“我已经帮你存在手机里了。”莫北琛拍拍他的肩膀，“快去收拾收拾吧，我们离开这里。”
阿苏郑重地点点头，抱着手机噔噔噔跑回屋子里。对于搬家，阿苏早已习惯，从小到大，每过一两年，他们就要搬一次家。阿苏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敢问琉璃，北琛哥哥也从不告诉他。
阿苏觉得，那应该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大概是妖怪们才能知道的事情，要是他能变成妖怪就好了。
黑猫说：“妄想，你是个人类，这辈子都别想变成什么妖怪了，而且变成妖怪有什么好的，妖怪还想变成人呢。”
蝴蝶小Q则表示：“能做妖怪也挺好的，可以活很久的时间，要是能变成人就更完美啦！”
阿福耷拉着眼皮说：“妖怪和人都不如蹲在田野里吃虫子来得有劲。”
然后他们集体表示，要是变成莫北琛那样好心好脾气的妖怪就还好，可万一变成琉璃了呢？
哇！太可怕了！能把人给吼死，从来都是拉着一张脸，太可怕太可怕！
小伙伴们在月光下的镇子上纷纷对阿苏表示同情的时候，阿苏只是微笑着，仰头看着明亮的月盘，轻声说：“其实琉璃姐姐也很好呀，琉璃姐姐每天早早出去工作，赚钱买菜买米，给我和北琛哥哥做可口的饭菜，琉璃还会在深夜给我盖蹬掉的被子，虽然琉璃姐姐从来没有承认过。其实琉璃姐姐也是一个内心很温暖的人呢。你们不要被她的表面欺骗了啦！”
月光下的小伙伴们纷纷表示神童的脑回路一般动物不能理解。
但阿苏说不出口的话是，好多次他半夜醒来偷偷溜到屋后去撒尿，都能看见琉璃一个人坐在屋顶，呆呆地望着漆黑的天空，有时候，她还会抹抹眼泪。
教书的先生说，一个人流泪，是因为心里藏着爱。
琉璃姐姐，应该是一个心里藏着很多爱的人吧。
“我带着他更加安全，对你对阿苏都是最好的安排。”莫北琛大声说，一张俊朗的脸涨得通红。
“苏家的人可不会这么想！”琉璃提醒他。
“那就让他们来吧！”莫北琛握紧拳头。
“你知道他们的手段的。”琉璃逼向他。
“琉璃你就让我带阿苏走吧。”莫北琛几乎是在求她。
“不是说好了我带吗！”琉璃并不领情，没好气地将行李往肩膀上一扛，朝站在院落里局促不安的阿苏喊，“还死站着干吗！走了！”
“喂！琉璃你就不能听我一次吗？！”莫北琛不甘心地挡在她面前。
“这件事没得商量！”琉璃推开他，拉着阿苏朝门外走去。
“那就一起走！”莫北琛提起手边的行李。
“一起走就是一起死！”琉璃吼他，“什么也不用说了，我办完事就来和你会合，你在老地方等我！”
莫北琛咬咬牙，叹一口气，转身走进屋里，找出一件阿苏的围巾，缠在手腕上，这才跑出院子，往琉璃离开的相反方向跑去。
4
琉璃疾步穿梭在人群中，做了一年的快递员，脚力确实锻炼了不少。
谁说妖怪就能随随便便变个身潇洒人世走一回的？还都以为是美少女变身那般美好呢？妖怪也需要艰辛谋生，尤其是对于一只生活在城市里的妖怪来说，更难。至于书里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妖怪吃人肉，吸人精魄修炼，则更是无稽之谈。人要给妖怪吃，妖怪还觉得吃不下呢。大多数妖怪喜欢吃水果蔬菜，都是素食主义者。只有极少数凶残的家伙才吃人肉喝人血。
琉璃是坚定的素食主义者，琉璃还需要城市的人群隐去自己的气味，所以她需要去面试，去找工作，办公楼里舒服的职业需要学历，她只是一只修炼百年的八尾狐狸，文凭还比不上身边的阿苏。不过琉璃倒是有几分姿色，甚至还有肥胖的老板想要拉她的手，但琉璃当场就给了对方几个大耳刮子，身为一只脾气暴躁的狐狸精，没有现出原形咬断对方的手腕就已经是大慈大悲了。
就这样，臭小子阿苏和莫北琛那个混蛋还不让她安心。
想到这里琉璃低头看了一眼踉踉跄跄跟在身边的阿苏，心里顿时百感交集。
“我们又要搬家了吗？”阿苏小心翼翼地问显然心情不美丽的琉璃。
琉璃点点头，没有说话。
“是因为有人在追我们吗？”
“闭嘴！小孩子问那么多干吗！”琉璃皱眉，白了他一眼。
阿苏撇撇嘴，忽然嘴角浮上一抹微笑，用只有他自己听得见的声音说：“阿苏不怕的，只要有琉璃和北琛哥哥在，阿苏什么都不怕，琉璃和北琛哥哥是法力高强的妖怪。”
尽管他声音很小很小，像是自己说给自己听的宽心话，可是还是琉璃听见了。她忽然停住了脚步，面无表情地看着仰起脸颊傻笑的阿苏，尽管她表面不为所动，但她听见自己心里响起一声绵长的叹息。
就到这里吧，总要撒手的，你不可能带着他度过第十二个生日的。那太难了，你不报仇已经是万幸了，如果再搭上一条命，传出去还不被这座城市里的数千只妖怪笑掉大牙，那些家伙太八卦了！
于是她松开了他的手，头也没回地说：“在这里等，我去买点吃的。还要赶很长的路。”
琉璃走出几步，说了句只有她自己听得见的“生日快乐”，消失在人头攒动的闹市，只留下阿苏抱着手机，极力张望着她离开的方向。
身为一只妖怪，感知太敏感也是一种罪。她已经拐出好几条街，但依然能感觉到身后那道炙热而又期盼的目光。
这种感觉真的是太糟糕了！毕竟，她是一只出生在漫天飞雪的冬季雪原里的狐狸啊。
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久到她几乎都快想不起来了。在人世间行走太久，就会越来越健忘，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会忘记线那头的温暖掌心；就像漂泊在大海中的孤岛，会记不起曾经紧紧偎依着海岸线的那盏灯塔。
琉璃眼前熙熙攘攘的人群渐渐幻化成一棵棵白桦树。冬天的雪原一望无际，白得像是上天为一场真实的童话特地搭建的美好幻境。
狐狸一家蜷缩在树洞里，小小的琉璃浑身雪白，眯着眼睛窝在妈妈暖和的怀里，外面的世界真冷啊，妈妈的怀抱真暖和啊。
狐狸爸爸出现在树洞口，叼回来一天的食物，小琉璃挣扎着拱着食物，狐狸爸爸和妈妈爱抚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幸福地偎依在一起。
整个冬天，狐狸爸爸都守护在洞口，因为这片森林里不仅有狐狸一家，还有雪狼一家。雪狼真是最讨厌的存在了！每次抢夺他们家的食物不说，还规定他们只能在树洞一带活动，否则就吃掉他们！狐狸爸爸的一只耳朵就是被一只雪狼撕下来的。狐狸妈妈告诉琉璃，看见雪狼了就要飞快地跑，不顾一切地跑，但是这还不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是人类，看见人类了千万别跑，躲在雪地里，人类有枪，什么动物也跑不过人类的猎枪。小琉璃好害怕这些雪狼和人类。可是狐狸爸爸很快又说，猎人很可怕，但苏家的人更是恶魔，是万万不能触碰的人类。
冬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小琉璃发现爸爸妈妈都多了一条尾巴。现在他们是两条尾巴的狐狸了，真奇怪。
他们告诉琉璃，他们一族的狐狸，是很稀有的品种，每隔十年便会多出一条尾巴。
“那一千年呢？”小琉璃天真地问，“岂不是要长一百条尾巴，哇！好壮观！”
“还没有活过那么长时间的狐狸呢。”狐狸妈妈说。
狐狸爸爸说只要长到九条尾巴，就可以修成不老身。可是很少有狐狸可以做到，狐狸爸爸最多见过长到八条尾巴的族类，但是在第九条尾巴出现之前，那只狐狸就死了。
小琉璃第一次觉得，死真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不仅有雪狼，还有猎人，还有奇怪的绝对不能触碰的苏家人，森林里真是太危险了！
所以每次狐狸爸爸出去猎食，小琉璃都会担心得要死，直到狐狸爸爸再次雄赳赳地矗立在洞口。
狐狸妈妈说，重要的是一家人在一起，修成不老身，其实没有那么重要。
是啊，其实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一家人在一起。
那年冬天漫长得可怕，雪狼族群逼近，狐狸爸爸必须更加小心翼翼，空手而归的第四天，狐狸妈妈也打算出去碰碰运气。琉璃不想独自留在树洞里，可是她还太小，肚子又叫得很欢，她只能偎依在洞口，看着爸爸妈妈离开的背影，看着他们各自拖着两条雪白的尾巴，摇曳进森林深处。
好孤独啊，好担心爸爸妈妈就这么走了，再也不会回来，那样的世界多可怕啊，可怕到小狐狸琉璃只是稍稍动了这个念头，便沮丧地趴在树洞里哼唧了起来。
后来，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永远没能再回到小琉璃等待他们归来的树洞。很多年来，琉璃依然忍不住会去想，如果那一天她固执地跟着他们出发，会不会一切就是另一番模样。
世上没有后悔药，正如夏虫不可语冰。一念之间，已是生死相隔，永无回头路。
琉璃恍惚地回过神来，周围人声喧嚣，雪原，林海，只不过是她又一次的出神。她忽然返身开始往回跑，她能感觉得到，那个臭小子，还在巴巴地望着她离开的方向。
5
琉璃负手站在低着头默默流泪的阿苏面前，伸手挑起他的下巴：“哭什么哭！多大的人了！让你等一会就知道哭。”
阿苏哽咽着，用力抹了几下眼泪，强忍着不让它再流出来。
琉璃被他一双可怜兮兮的眼睛看得发慌，心里无声地叹了口气，摆摆手：“好了好了，别哭了。”
阿苏嘟着嘴，清秀的小眉头紧皱，小声地说了句：“我以后天天给琉璃和北琛哥哥洗碗。”
“我们自己会洗。”琉璃没好气地说。
“我还可以择菜，还能洗衣服。”
“看不出来，我才走几分钟你就这么能干了。”
阿苏伸手握住了琉璃的手，一双泪眼懵懂地注视着她，局促地抿了抿嘴，说：“阿苏喜欢和琉璃还有北琛哥哥住在一起。”
琉璃白他一眼：“不要跟我煽情，姓莫的吃你这一套，我可不。”
阿苏缓缓低下了头，一袋子热乎乎的糖炒栗子被塞进阿苏手里。
“哇！糖炒栗子！阿苏最喜欢吃糖炒栗子了。”阿苏大声欢呼。
“你有什么是不喜欢吃的？”琉璃揶揄他，“别光顾着吃。提好行李，我们去找姓莫的。”
一听说要找莫北琛，阿苏一蹦三尺高，提着行李箱飞也似的跑了出去。
“跑什么跑！你知道去哪找？”琉璃吼。
阿苏回头咧嘴笑，挥舞着手臂：“方岩山嘛！琉璃刚刚离开的时候，北琛哥哥给我打电话说了，他还说不让我们去找他，说让琉璃和我先走！我就知道琉璃不会丢下北琛哥哥先走的！”
琉璃心里大叫一声不好，怪不得自己这一路这么顺畅，原来是这只雪狼又擅自做了主张。琉璃在心里暗暗诅咒了十八遍莫北琛，火急火燎地夹着阿苏往方岩山跑去。
莫北琛嘴里衔着阿苏的围巾，风驰电掣般在方岩山树林间穿梭。他身上雪白的皮毛沾染着红得刺眼的血迹，背上被撕开一道长长的口子，一直延续到肚皮。鲜血顺着四肢滴洒进他奔跑过的山路上、树干上、草丛里。
那些人一定会追上他的，只是时间的问题。他是一只雪狼，曾经矫健地奔跑在漫无边际的雪原里，身边都是健壮有力的族类，但现在他只有自己，他要为琉璃和阿苏争取更多的时间，苏家的人不是那么好惹的。
夜晚的风在他的鼻子里愈来愈沉重缓慢，他大口喘着粗气，倒在一棵槐树下，他能感觉到身上的力气正在迅速流逝，而苏家人的吆喝声近在咫尺。
那些脚步声越来越近，像是一把铁锤，在他心脏上，一下一下，敲打着他残余的生命。
真是讽刺，身为一只妖怪，竟然连人类都敌不过，就连逃跑都要变回真身，要是阿苏看到他现在的模样，大概也不会想要变成一只妖怪了吧。那个总喜欢吃这吃那的小家伙，一直以来都好脾气地生活在他和琉璃身边，说起来，其实阿苏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啊。
莫北琛想到这里，叹了口气，小腹下一片冰凉，他回头看了一眼浸透了鲜血的皮毛，将嘴里衔着的围巾藏匿在身子下。
他抬头看着山下的镇子，不知道琉璃最终有没有做出那个决定。要把一个孩子丢下，没有那么容易吧。她还那么逞强，非要自己去做。想起琉璃倔强的模样，莫北琛忍不住笑了起来，雪狼笑起来可不怎么好看。他不知道假如琉璃退缩了，真的由他去做这件事，他是否能狠得下心，大概……大概也做不到吧。毕竟，阿苏每次回来，都会带给他不知道从哪里摘来的浆果之类的好吃的。那些浆果太甜了，莫北琛没有办法忘记它们的味道。
可是就算如此，就算他和琉璃再带着阿苏逃掉这一次，也不会有下一次了。阿苏和琉璃，他们必须在彼此之间做出抉择。
那样的抉择，困扰了莫北琛数十年，从他带着琉璃离开雪原，一直如是。
树枝被踩断的声音让莫北琛猛地回过神来，他嗅了嗅空气里的气味，足足有十三个人，全是苏家的人。每个人都比之前的任何一人凶悍得多。
这是苏家最后的机会了，他们已经倾巢而出。
今晚他怕是逃不过了。夜色朦胧，雪狼的身体蜷缩着，一层白纱般的雾气在他的身体上徐徐浮起。山风徐徐吹过，白纱之气随之飘散。他想要恢复人形，竟然被伤到连这一点都办不到了。修行一世，无非是想要个人的皮囊，却不曾想到临死，还是一只雪狼。
“在这里！”手电照得莫北琛眯起了狭长的狼眼。
“围住那边，别让他跑了！”另外一个气势汹汹的胖子从树干后跃出。
几十道西装革履的黑影猫着腰，窥探着他，慢慢包围上来。
莫北琛瞥了一眼那些人，不为所动，挣扎着仰头，看着挂在树梢的圆月。
今晚的月亮好圆啊，真像是第一次看见那只狐狸的那一晚。
6
莫北琛还不叫莫北琛的时候，是一只威风凛凛的雪狼，如果他不走动，还好一些，一走，狼群就会嘀咕起来。莫北琛是一头瘸腿的雪狼。同族的狼都说，若不是腿疾，他最有可能成为下一代的头领。
莫北琛不想成为头领，头领有什么好的，每天带着狼群傻子一样在雪原上跑来跑去。
莫北琛从来没有出猎过，因为他觉得太残忍了，莫北琛也没有见过狐狸长什么模样。莫北琛只是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倒霉，被头领安排和一群母狼去采摘松子就算了，竟然还让他碰上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狐狸。
这可如何是好，总不能偷偷吃了吧？难道拖回去给大家吃？太残忍了。而且他也没有办法跟大家说这只狐狸是他捡来的，太了。
好吧，莫北琛不是不想成为头领，只是从不敢有那种奢望，莫北琛也不是不想出猎，只是怕掉队后再也找不到回家的路。按照雪狼的规矩，莫北琛只有被驱逐出去，死路一条。可是莫北琛巧舌如簧啊，愣是说得头领心烦意乱，嗷嗷叫着说留下吧留下吧，在狼群里带带孩子什么的也行，总之别白吃白喝。
莫北琛看见那只受伤的狐狸当晚，树林里落了一场大雪，一轮圆月高挂夜空。
小狐狸迷迷糊糊挣扎着喊了一声什么，蹲在树洞口的莫北琛麻溜儿地窜进去，嗷了一声：“你终于醒啦！”
小狐狸两眼一瞪又晕了过去。
莫北琛说：“我叫莫北琛，怎么样，名字好听吧！那是我从前杀死的猎人的名字！”
鬼知道他在哪个梦境里碰见的猎人，其实他连猎人的毛都没有见过。
然后莫北琛嘚瑟地瞥了一眼小狐狸：“你叫什么？”
“你管我！”小狐狸转过脸哼一声。
莫北琛表示才混了一天，自己雪狼的威慑力就荡然无存，森林复杂，世事艰难啊。亏他还从族群里偷了一朵大蘑菇给她吃。
莫北琛问：“你管我？这名字挺别致啊！我今年已经四岁了！狐狸你多大了？”
“你管我！”小狐狸答得很干脆。莫北琛刚准备露出獠牙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好歹也得知道狐狸要怕狼的小家伙，结果对方冷笑一声：“三岁半，问我年龄干吗？姓莫的！”
说完，一尾巴把莫北琛拍晕在地上。
真是一只暴躁的狐狸呢，莫北琛哭丧着脸，倒在了树洞里。
莫北琛在漫天大雪中认识了一只暴躁的狐狸，狐狸说她无名无姓，已在树洞中居住了个把月，并且奉劝莫北琛对自己客气一点，因为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可是有两条尾巴的存在！
莫北琛撇撇嘴，不屑地揉了揉狐狸柔软的皮毛，狐狸的毛真是手感绝佳啊，白白的，绒绒的，摸起来爪子心也痒痒的。“你老爸老妈不要你了吧，这都快春天了，他们想必是修成人形了，不要你这个小狐狸喽。”
“你胡说！”狐狸一巴掌拍过来，被早有准备的莫北琛牢牢抓住了。将近一个月被连续抽打，导致鼻青脸肿只能跟族类解释是绊脚了的莫北琛表示，跟这只暴躁的狐狸在一起，不得不有准备。
“是你自己说的，你爸爸妈妈有两条尾巴。据我所知，修成两条尾巴可就可以幻化成人形了吧！”莫北琛故作高深地做思考状。
狐狸明显被他唬住了，杵着一张脸别扭地抓着树洞里松软的朽木，直直地说：“爸爸妈妈会回来的。”
莫北琛的笑容僵在脸上，他还没有见过狐狸像现在这样满脸忧伤。
“他们说过让我等他们回来的。”狐狸嘀咕着，抬头看着树洞外的雪原，他们留下的足迹已被雪花覆盖，可身影仿佛还在她的眼底摇曳。
“好吧好吧，也许他们正在回来的路上。”莫北琛于心不忍地顺着狐狸的目光看着外面的雪原。
狐狸回过头，一双眼睛认真地看着莫北琛，小声地着问：“你刚说的，幻化成人形，是……是从哪里听说的？”
“森林外苏家。”莫北琛高深莫测地摆了摆狼爪。
“带我去！”狐狸说。
“叫我北琛哥哥，我就带你去。”莫北琛耍贱。
“姓莫的！你讨打！”狐狸一跃三尺高踢在莫北琛的脸上。
“喂喂，不要打脸好吗！身为一只英俊的雪狼，脸可是我的……我再说最后一遍！别抓我尾巴！”
……
7
苏家老宅坐落在森林外的镇子上，镇上最老的老人家也记不得这座宅子到底是什么时候修建的。
苏家最近有了一桩喜事，小少爷苏愈办百天宴。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大红灯笼高高挂，整个小镇仿佛都被渲染上了一层微妙的红光。
狐狸和莫北琛匍匐在琉璃瓦上，看着张灯结彩的苏家大院，主人敬过了酒，少奶奶抱着襁褓里的孩子，在院落里给大家过眼，气氛到了高潮。
“苏家真是厉害呐。”莫北琛看着满桌的盛宴咽了咽口水说，“前几日还传闻说要破产，少奶奶生了孩子也是奄奄一息，这才没多久，就又喜庆起来了。”
“你知道得倒挺多的。”狐狸白他一眼。
“我这叫身残脑不残。”莫北琛撇撇嘴。
襁褓中的苏愈被传送到屋檐下，少奶奶抱了孩子往屋内走去，大家依旧热闹非凡。莫北琛发现，身边的狐狸没有了踪影。等他掀开了琉璃瓦，钻入房内，再看见狐狸时，那少奶奶已然昏厥在床，狐狸的爪子伸入放着苏愈的摇篮内……
“你干什么！”莫北琛一爪子将狐狸拍倒在地，挡在摇篮面前，转身看了一眼摇篮里的婴孩。他的眼神骤然一愣，急忙再看向倒在房角的狐狸。
狐狸缓缓地站起身，走到莫北琛的身边，伸出爪子，搭在了婴孩身下的雪白的皮毛上。
“狐狸……那个，你先别难过，这可能，可能是白熊，哦不，白猫白狗的……”莫北琛语无伦次地看着淡漠得没有任何表情的狐狸。
他真想一巴掌拍死自己，没事带她来什么苏家！嘴巴欠就算了，还这么倒霉！还把霉运传染给狐狸。
那晚，莫北琛陪着狐狸坐在苏家的屋顶，坐了一夜。
“姓莫的，你说如果我没有看见那些皮毛，是不是他们就还会回来？”她用爪子挠了挠自己的眼睛，莫北琛觉得，他好像看见她哭了。
“如果那天，我和他们一起出发了，会不会一切就是另外一番模样？”她轻轻地呢喃着，像是在问莫北琛，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莫北琛定定地蹲在屋顶，往狐狸的身边靠了靠，夜晚很冷，靠得近一些，狐狸能暖和一些，那样的她会好受一些吧。
“姓莫的，好奇怪啊，我到现在还觉得，他们还活着，就像你说的，他们还在回家的路上。”
莫北琛伸出大大的爪子，揉了揉狐狸头顶松软的毛。
“他们说让我等他们回来的啊。”狐狸闭上了眼睛，眼泪在月光下闪着晶莹的光。
莫北琛的心里涌上无尽的酸楚，他心一横，把狐狸拉到自己的胸口，拍拍她的脑袋，说：“狐狸你别哭啊，以后我都陪着你。”
琉璃瓦在月色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狐狸对他笑笑，掀开身下的琉璃瓦，跃入房内。
琉璃瓦碎了一地，苏家老宅里的狗大声吠着，莫北琛看着狐狸叼起了摇篮里的婴孩，在她跃出窗外的时候，她扫视了一眼地上的琉璃瓦碎片，回头对莫北琛说：“以后就叫我琉璃吧。”
琉璃有了名字，莫北琛记得在他们认识的第三年，他终于被赶出了族群，琉璃说：“姓莫的你真是窝囊透了。”莫北琛委屈地表示他是为了保护琉璃，硬是不肯承认自己身上狐狸气味的由来才被族群赶出来的。
那一年他们离开了雪原。琉璃比任何一只狐狸都长得快，每半年，她就会冒出来一条雪白的棉花糖一般的狐尾。三年之后，当他们离开的时候，琉璃已是八条尾巴的美艳狐狸了，琉璃可以幻化成人形，琉璃揍莫北琛就跟玩儿似的。
为了让跟着自己混的莫北琛在人类居住的城市里看上去不那么狰狞，她大恩大德地在莫北琛头顶敲打了三下，莫北琛摇身一变，成了现在的莫北琛。
可琉璃的第九条尾巴很多年都没有长出来，琉璃告诉他，等第九条尾巴长出来，她就是真正的九尾狐妖了，可以翻江倒海，可以覆手为雨，也可以报仇雪恨。
琉璃看的那本从古董店里淘回来的书，莫北琛也看过，莫北琛在和琉璃生活在城市里的这些年，还回过几次雪原，苏家依旧家业盛大，只是后继无人。苏家小少爷一夜失踪后，苏家人一直在打探消息。
莫北琛得到的消息却足以让他和琉璃困顿数年。
莫北琛问她：“琉璃，一定要报仇吗？”
琉璃点点头。
莫北琛叹一口气，抱着沉睡在自己膝盖上的阿苏，背靠着院落里的柳树，怀里的阿苏已过了六岁生日。
梦里，阿苏还在念叨着：“琉璃姐姐我错了，不要打我……”
莫北琛深吸一口气，闭上了双眼。
琉璃对阿苏动辄就是打骂，莫北琛每次回来，都看见阿苏被揍得哇哇大哭，有几次他实在看不过去，便护着阿苏，琉璃便拿着扫帚追着抱着阿苏在院落里跑的莫北琛一起揍……莫北琛哭笑不得，阿苏躲在他怀里大气不敢出。
多少年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莫北琛一直担心的这一天，最终，还是来临了。
8
“北琛哥哥！”阿苏挣脱开琉璃的腋下，慌乱地将眼前奄奄一息的雪狼抱在怀里，“你怎么了！你流了好多血！”阿苏急得哭了出来。
雪狼张了张嘴，一口鲜血喷在阿苏的手臂上，阿苏哭得更大声了。
琉璃在雪狼的头上挥了挥手，雪狼渐渐幻化成莫北琛的模样。
“北琛哥哥，你没事了吧？”阿苏抱着莫北琛，小小的身体承受着高大的莫北琛，一屁股坐在地上。
莫北琛眯着眼看了看眼前的阿苏，艰难地微笑了一下：“阿苏，傻孩子。”
阿苏颤抖地伸手擦拭着莫北琛不断溢出嘴角的鲜血：“琉璃姐姐，快点救救北琛哥哥……琉璃姐姐，呜呜呜……”
莫北琛的目光越过阿苏的脑袋，看了一眼蹲下来的琉璃。
琉璃别过目光，咬着牙说了句：“真是个笨蛋！”
莫北琛无声地笑着：“我们，应该早，早早就做决定的……”
琉璃握紧了他冰凉的掌心：“伤得这么重，就别说话了！下次再擅自做决定不告诉我，我轻饶不了你。这次……这次就算了。”她说话的声音低了下去，莫北琛眨眨眼，示意她靠近一些。
琉璃靠在他的胸口，他的心跳已经很微弱了，几乎听不见了，他气若游丝地在琉璃耳边呢喃着：“阿苏……阿苏是一个……很好的孩子啊。”
琉璃隐忍着夺眶而出的眼泪。
“不管你，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琉璃，我……我都不会怪你的。记住，要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你这都替我做决定了。”琉璃别过脸。
莫北琛歉意地笑了笑，随即看向趴在他身上哭泣的阿苏，他难过地看着眼前这个他看着长大的孩子，心里充满了愧疚。是啊，他已经替琉璃做出了决定，可他唯一能对阿苏做的，只是想要再摸一摸这个孩子的额头。
他努力伸出去的手，最终还是无力地垂在了身侧。
琉璃听见他最后睁着眼睛，望着夜空中的圆月，呢喃着：“琉璃，真想回到雪原啊，就你和我，还有阿苏……”
“真是一点出息都没有！”琉璃伸手擦了擦眼泪，抱住了生命弥留在最后一刻的莫北琛。
“太爷，就是这个孩子。”树林里跳出一个健硕的中年男子。
紧跟其后，一个老态龙钟的老人，拄着狐头拐杖，一双鹰一般的眼睛盯着琉璃。
老人的目光随即在看到阿苏的瞬间缓和了下来，脸上竟然浮出一丝慈祥，他朝阿苏招了招手：“孩子，过来。”
阿苏抹了抹眼泪，看看莫北琛又看看老人，最后目光落在了琉璃身上。
琉璃一把推开了阿苏，阿苏踉跄着摔倒在老人和她之间。
“琉璃……”阿苏迷茫地朝琉璃走出几步。
“站住。”琉璃头也没有回地说，“那里才是你应该去的地方。”
顺着琉璃所指的方向，阿苏看了看微笑着张开双臂的老人，阿苏摇了摇头，又朝琉璃走出几步。
“你想被我打吗？”琉璃说。
阿苏站住了。
“你的北琛哥哥已经死了，你没有必要再走过来了。”琉璃抹了一下脸上的泪痕，“你过来，我就揍死你。”
阿苏定定地看着躺在地上的莫北琛。
“孩子，到爷爷这边来。”老人呼唤着，身边迅速围拢的几十个黑西装男子跃跃欲试。老人伸手挡住了他们，“阿苏，苏愈，我是你的爷爷啊。”
“爷……爷爷？”阿苏看着老人，老人点点头。“不，我没有爷爷，我，我只有北琛哥哥，和……和琉璃……”
老人皱了皱眉。
阿苏跑向琉璃，琉璃的身上笼着一层若隐若现的白雾，几乎是电光火石之间，她的身体迅速飞驰了出去，一只雪白的狐狸在月光下，露出獠牙和利爪，扑向拄着拐杖的老人，几十道黑影同时俯冲了过来。
阿苏被琉璃所带出的强劲的风扑倒在地上，八条雪白的尾巴在阿苏的视线里摇曳着。雪白的狐狸惨叫一声，跌落在阿苏面前。阿苏急急地跑过去，想要伸手去抚摸倒在地上的狐狸，被狐狸转身露出的獠牙吓得大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滚开！”琉璃恶狠狠地朝阿苏吼，再次扑入黑衣人群。人类的嘶吼声和狐狸发出的恶狠狠的声音交织在阿苏的耳畔，老人淡淡地在月色中吩咐道：“别杀死了她，她对我们还有用。”
死，不！阿苏的心底涌出一声呐喊！他的脑海里翻江倒海般迅速滑过一帧一帧的画面。如果琉璃死了，阿苏就再也没有家可以回去了。还有北琛哥哥，他不想要北琛哥哥死，也不想琉璃死，他想要和琉璃，还有北琛哥哥，一直一直住在一起。
他想要回家。
阿苏，等你想要回家了，就来找我吧……
那个声音在他的心底盘旋着，升腾着，阿苏眼睛里闪过亮亮的光芒。他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北琛哥哥，还有和那些坏蛋缠斗在一起的琉璃，忽然站起身，朝来时的山路迅速奔跑而去。
“抓住他！”老人指着阿苏跑掉的方向，几个黑西装男子迅速跟了上去。
八条雪白的尾巴在夜色中摇曳着，琉璃喘着粗气，挣脱了那名大汉的手腕，匍匐在地上，伺机攻击。她用眼角的余光看了一眼阿苏离开的方向，在心里叹了口气。
到底是个孩子，事到临头了，大概也只是自私地想要自己逃命吧。如果是当年的自己呢，若是真的跟着爸爸妈妈出去了，遭遇了那样的险境，自己会不会也像阿苏一样，独自而又远远地逃掉？
9
素衣男子站在柿子树下，采摘了一篮子的红柿子搁在脚边。他远远地看见阿苏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黑猫率先出现在素衣男子身边。
阿苏大口喘着粗气，小手撑着膝盖弓着腰。
“阿苏，你来了。”素衣男子笑了笑，伸手递给他一个鲜红的柿子。
阿苏慌乱地握住了男子的手指：“求求你，救救琉璃和北琛哥哥！”
“哦？”素衣男子疑惑地皱了皱眉。
阿苏眼泪哗一下流下来了：“阿苏，就要没有家了，北琛哥哥躺在地上，琉璃姐姐被坏人……”
素衣男子伸手放在阿苏的头上，阿苏停止了说话，渐渐平缓了下来。
“我知道了。”素衣男子将采摘的柿子放进篮子里，“阿苏，那个老人家，就是你的爷爷，就是你的家人。”
阿苏愣住了，随即拨浪鼓似的摇摇头：“不！他是坏人！琉璃和北琛哥哥才是……才是阿苏的家人。”
素衣男子摇摇头：“不如阿苏你听我讲一个故事吧。”
阿苏摇摇头，慌乱地抓住素衣男子的衣襟：“不行不行！现在琉璃很危险，求求你先救琉璃和北琛哥哥，然后，然后阿苏听你讲一辈子故事都行的！”
素衣男子抚摸着阿苏圆润的小脑袋：“我救不了他们，不过，听完这个故事之后，阿苏你自己就可以去救他们了。”
阿苏不解地看着素衣男子。脚边的黑猫“喵”了一声，那意思是，虽然听上去挺扯的，但是阿苏你好像没得选择啊。
那是一个很古老的故事。
“很久很久之前，我还和师兄住在昆仑山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出去替师傅采药。我在溪水边的树洞里认识了一只小狐狸。那是一只非常美丽的狐狸，很聪明很聪明。可是她看上去一点都不开心。她说想要做一个人。我教了她幻化之术。后来我再也没有看见过她。我听说人间有了一只长着九只尾巴的狐狸。我知道那是她。又过了很多年之后，苏氏诸侯带着家仆出现在昆仑山下，大骂了三天三夜，说师傅教徒不严，让一只狐狸祸害了人间。师傅透过观心盘看了前因后果，罚我下山替苏氏解围。原来是那狐狸害了苏氏女儿，代她去往朝歌，成了王后。人死不能复生，我抓了那狐狸，与苏氏立下契约，一命抵一命。且那狐狸的后世，也要来还债。凡是遇着了苏氏的传人，狐狸的后人便要舍弃一身的修为造化，满足苏氏后人的愿景。就这样，苏氏和狐狸也终于妥协，虽说狐狸吃亏，可狐狸行踪诡秘，又有哪个苏氏的后人能轻易瞧见。狐狸和苏氏便遵守契约，千年的时间也过来了。只是偶尔，他们会相遇，但时间总会抹平一切。直到一百年前，一只小狐狸的爸爸妈妈被你爷爷碰见了……”素衣男子说到这里，顿了顿，仰头望着满树的柿子，“那只小狐狸，便是琉璃。你爷爷用琉璃爸爸妈妈的修为完成了苏氏家道的中兴，救下了因难产而奄奄一息的你的母亲。小狐狸气不过，便从苏家叼走了你。”
阿苏定定地看着素衣男子消瘦的侧颜，黑猫用头蹭了蹭阿苏的脚后跟，瞪大了猫眼叫了一声。似乎是在警告阿苏不要相信这个家伙的胡说八道。
素衣男子伸手抱起蹲在地上的黑猫，不满地嘀咕了一句：“我说的都是真的，我一个活了几千年的人，用得着骗一个孩子么？”
黑猫又大声叫了一声，素衣男子叹了口气道：“你是问为什么过了这么久阿苏还是个孩子吗？那是因为琉璃在他身上下了咒。她用自己的修为，留住了阿苏的年华。”
黑猫皱了皱眉，吹了吹胡子，这次再也没有喵喵叫了。
素衣男子将黑猫抱在怀里抚摸着，被抚摸得很舒服的黑猫立刻叛变了阵营，享受地眯着猫眼。
男子俯身，看着阿苏，淡淡地说道：“签订了契约的狐狸从此再也无法自行修成九尾正身，只能自我修炼到第八条尾巴，想要成为真正的狐妖，就需要遵守契约，由苏氏的人决定，狐狸是否可以修成正果。所以说起来，苏氏和狐狸，也是各自退让了一步。千百年来，亦有狐狸想要修成正果，去寻找苏氏的后人，只希望能得到第九条尾巴，从此便腾云驾雾，点化生灵，成为一方神圣，高兴了可救人于水火，生气了就涂炭世间。但，这么多年来，我再也没有见过有九条尾巴的狐狸，再也没有看见过。而且契约一直都在，说明自那只狐狸之后，再也没有狐狸修成过九尾。若是修成了必然是苏氏后人帮助狐狸完成了修为，那契约如同诅咒，便也会因此消失。从此两不相欠，再也没有妥协，没有契约，没有仇恨。可要完成一只狐狸的修为，又谈何容易。苏氏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再说了，一个人唯一一次的生命，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给一只狐狸呢？”素衣男子长叹一口气，拍了拍阿苏的小肩膀，“所以阿苏，你明白我说的了吗？”
阿苏乖乖地点点头。素衣男子满意地笑了笑：“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啊。去吧，去做出你的抉择吧。”
素衣男子放下黑猫，提起脚边的篮子，伸手抚摸了一下篮子旁的白瓷老虎，瓷器顿时摇摇晃晃着生动起来，最终竟然变成了一只吊睛大白虎，素衣男子横跨在虎身上，摇头叹息着消失在连片的柿子林深处……
10
“喵！”黑猫跳进阿苏的怀里，警惕地叫了一声。
阿苏回过神来，身后响起老人淡淡的声音：“阿苏，跟爷爷回家，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你的爸爸和妈妈在家里给你做了很好吃的蛋糕。”
阿苏回头，看见被“黑色西装”提在手里的狐狸。
老人瞪了一眼“黑色西装”，“黑色西装”立刻提着狐狸转身离开。
“等等。”阿苏喊住了那个人。
老人摆摆手，“黑色西装”恭敬地看了一眼阿苏。阿苏指了指他手里的狐狸。
“八条尾巴就是八条命，不过经过刚刚那一番激战，她现在只剩下半条了，眼睛都睁不开了。”“黑色西装”得意地说，完全没有看见老人阴冷的面颊。
阿苏的脸上带着淡漠的笑容，他缓缓走向狐狸，“黑色西装”把狐狸顺势扔在他脚下。老人简直想要一拐杖戳死这个没有脑子的家仆。
阿苏半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伸手去触摸狐狸浸满鲜血的皮毛，她的八条尾巴几乎也被斩断了，只剩下尾根还在本能地哆嗦着。
阿苏缓缓地躬下身体，俯身用脸蛋贴着呼吸微弱的狐狸的脸颊，几个家仆顺势要拉起阿苏，被老人家喝止了：“就让他，最后送送她吧。”老人转过身，看向远处镇子上的几点灯火。
“臭小子。”琉璃气若游丝地呢喃着，身体却像是死了一般。
阿苏磨蹭着狐狸的额头：“琉璃姐姐。”
“不是说过了吗，不准这样喊我。”狐狸沙哑而微弱的声音响起，“我都要死了，你还气我。”狐狸咳嗽了几声，鲜血喷溅在草地上。
阿苏知道如果是平常的话，琉璃听见他这么喊她，早揪着他的耳朵满院子揍了，但此刻，她只是安静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阿苏的眼泪开始簌簌地往下掉。
“你不是想要成为一只妖怪吗？”狐狸的眉眼眯了眯，似乎是在笑，“说出来吧，身为八尾，我还是能完成你这个愿望的，毕竟你是，不论我愿意与否，你都是苏家的后人。”
阿苏摇摇头。
“那你想要什么？好吃的吗？”狐狸恨铁不成钢地叹口气，“巧克力，苹果，还是鸡腿？”狐狸挣扎着试图站起来，但最终又狠狠跌在地上。
阿苏伸手帮她站起来。
“其实我早该听你北琛哥哥的。”狐狸的眼睛里顿时噙满了泪水，“那样我们就都可以活着了。”
阿苏伸手抹了抹狐狸的眼泪，忽然用力抱住了狐狸。
“我明白了，你是打算勒死我。”狐狸在阿苏的肩膀上呢喃着，临死，她都改不了嘴毒的毛病。
“我是苏氏的后人，我愿以血荐契……”阿苏轻声地呢喃着，嘴角带着一抹微笑。
老人和狐狸同时瞪大了眼睛，老人惊异的是，苏愈怎么知道这些；狐狸惊异的是，原来这个臭小子一直都知道这一切。
“我愿，”阿苏扳过狐狸的肩膀，认真地看着狐狸的眼睛，“我愿琉璃姐姐修成正果，成为九尾，我愿以生命达成此契约……琉璃姐姐，你可以救活北琛哥哥的吧？如果你救活了他，就告诉他，北琛哥哥送我的礼物，我好喜欢的……”
阿苏说完，静静地微笑着，老人用拐杖使劲点着地面：“混账！混账！你们！还不赶紧把他给我拉回来！”
“阿苏……”狐狸的身体迅速幻化成人形，琉璃一跃而起，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孩子缓缓地倒了下去。
琉璃的眼泪滴落在阿苏的脸颊上，她抱起阿苏：“你这个臭小子！笨蛋！你和姓莫的简直一个比一个笨！”
阿苏咧嘴笑了笑：“琉璃姐姐，带小黑猫回家吧，就像阿苏跟着你们回家了一样……琉璃姐姐……”
阿苏的手指垂在身侧，黑猫舔了舔阿苏的手指，伤心地喵喵叫着。
山风呼啸，明月当空。小镇上的几点灯火跳跃了几下，熄灭了。第九条雪白的狐尾，在琉璃的身后迅速地冒出……
“阿苏，对不起……”琉璃紧紧抱住了怀里已经冰冷的孩子，隐忍地呢喃着，“你这个家伙，不是一直要变成妖怪吗！你还没有变成啊，你不准死！你不是说喜欢我们三个住在一起吗？不要死啊笨蛋，死了就什么都做不成了，就变成全天下最笨最笨的那个人了……”
周围安静极了，只剩下琉璃撕心裂肺的哭泣声。黑猫喵喵叫着，踩着猫步绕着失去了体温的男孩转了一圈，偎依着卧在了男孩的臂弯里，清澈的猫眼里，仿佛又浮现出那个喜欢在放学路上一蹦一跳，永远带着笑容的男孩。
尾声
“苏少爷。”几名穿黑色西装的保镖恭敬地鞠躬，才十一岁的苏愈小大人似的点点头，钻进了凯迪拉克车后座。
车子驶出好远，站在校门口的几个少女发出花痴的声音。
“好帅哦！”
“人家受不了了啦！学习成绩好又有钱又帅！”
“还有就是从来不和别人讲话！酷！”
少女们在花痴的路上越奔越远。
阿碧百无聊赖地看了一眼身边的素衣男子：“师叔是在向我解释如何做一个现代少女吗？”
“没什么，就过来看看。”素衣男子冷哼一声，嫌弃似的将观心盘丢给了阿碧。
阿碧看了一眼观心盘，观心盘里面浮现出一截虚无缥缈的狐尾。“九尾。”阿碧淡淡地说道。
“我要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希望你们在这个冬天到来的时候可以搬离浮屠船。”素衣男子冷冷地道了句，转身离开。
“大约在冬季，师叔就能住进温暖的浮屠船了。”阿碧朝素衣男子的背影淡然说道。
阿碧站在学校门口，陆续有学生三三两两从里面走出。她最后看了一眼观心盘，转身隐入火一样的柿子林。她想，那个叫阿苏的孩子终于回到了自己真正应该去的地方，这多多少少也算是一件好事吧。至少，在失去浮屠船这件事里，还有一个叫阿苏的家伙得到了自己的人生。
这就足够了。至于那两个妖怪，阿苏教会他们的，可能远远不止是爱那么简单吧。阿碧想着这些，走在柿林的脚步越发轻盈了起来。
苏愈坐在车子里，望着车窗外的柿子林，脑海里一片空白。爷爷说他得了一场怪病，导致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苏愈觉得真是奇怪，他这是失忆了么？
两道雪白的光影自车窗外一闪而过，他看清楚了，那是一只狐狸和一只雪狼。
镇子上竟然有这种凶猛的动物？不会是隔壁城市动物园里跑出来的吧？！万一咬到了那些同学怎么办？
苏愈拿起电话准备报警。
电话里传来嘟嘟声，苏愈好没耐心地等待着，忽然，车子的顶上扑通扑通两声，似乎有什么动物落脚在上面。
与此同时，他还听见了奇怪的动物的叫声，更加奇怪的是，他竟然还听得懂？！
“喂喂！说好了一礼拜只能来看一次阿苏的！不能打乱他的生活！”男人的声音响起。
“啪啪”两声脆响后，听到一个女人暴躁的吼声：“阿苏的命都是我拿修为换来的！我还不能见他了？”
“喂喂说话归说话，别扇我耳光好吗！”男人委屈地哀求着。
“你的命是我救的！你都是我的！我耗费了全部修为救你，扇你两耳光你还委屈了？！”
“没有没有，我就是觉得，你扇的时候能不能轻点儿。”
“滚蛋！”似乎是一只动物把另外一只踢飞了出去。
车天窗猛地被拉开了，一只狐狸笑眯眯地出现在车顶上，低头俯视着一脸惊恐的阿苏。
“妖怪啊！”阿苏扔了手里的手机。
“喂！臭小子！叫我琉璃姐姐！”狐狸一本正经地吼道。

{贰}珠泪
{贰}珠泪
若是心中有你，眼中有爱，离合亦是快乐，悲欢亦能莞尔。
若是遵从内心，凝望寻觅，生离亦是厮守，死别亦能重逢。
楔子
浮屠船里前一秒还在鸡飞狗跳，下一秒已经安静得连针掉在地上都会觉得害羞了。
鸡飞狗跳是因为前几天阿碧出去不小心把浮屠船送给了师叔申琛，竟然把住了上千年的船给了死对头。
身为浮屠船的居住者，冬荨和管家呆若木鸡地听完阿碧平淡的叙说之后，两个人瞬间就泪崩了。说起来他们走在一起也是因缘巧合，多年前，冬荨发现了这艘只有拥有执念之人才能看见的神奇的船，然后他偷偷住在了船上，再后来他遇见了阿碧，再后来，欠了别人一屁股债不得不给阿碧打工的管家也住了进来。
他们三个一住，就是上千年。
顾名思义，管家的职责是做饭洗衣服拖地；冬荨的职责是没事跟着主人阿碧出去找找有执念的人，争取造福妖界的花花草草；而阿碧，负责成为妖界第一寻迹师，助人为乐的同时完成自己心底最深处的那个愿望。
如此生活了许久，倒也安稳。
直到阿碧把浮屠船交给了他们最大的冤家——那个整天骑着老虎跑来跑去吓唬小妖怪的申琛师叔。
但伤心归伤心，东西还是要收拾的。阿碧看着两个人堆积在船舱里的两米多高的箱子，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于是她告诉二人，其实他们还可以赖着不走住到冬天，这是她和师叔约定的最后期限。
于是满头银发并且竖着两只猫耳朵的冬荨和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冒充黑执事的管家又开心地把东西放回原处，站在了阿碧的身后，摆开架势，接待了浮屠船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位客人。
客人来得不早不晚，刚好是吃过晚饭犯晕的时候。此刻船舱外已是月上枝头，他们打起精神，静静地凝望着面前的老人。
老人鹤发童颜，穿着干净的皂白麻衣，手中拄着一根红亮的鹤头拐杖，一双清亮的眼眸扫视了一圈船舱，颤巍巍地坐在了阿碧面前，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摸出来一本泛黄的医书，老态龙钟地翻找出一页，瘦骨嶙峋的手指缓缓地放在了那一页，指着上面的图，刚想说话，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他。但他的手却执着地放在那一页，另外一只手捂着嘴，拐杖应声倒在地上。一旁的冬荨眼疾手快，帮他捡了起来。
“您是想要找这个？”子碧看了一眼老人手指的图。
老人点点头。
子碧伸出手，摸了摸医书的页角，眉头皱了起来，她狐疑地看着老人：“这本书已经太久了，也许记载的东西早已失传。”
老人看了眼医书，摇了摇头：“不，我见过的，见过的。”老人说着宝贝似的收起书，放进怀里，看着为难的子碧，叹一口气道：“我听说姑娘你是寻迹师，一盏观心盘能寻天下存在的一切，老朽便是闻言而来，若姑娘有难处，我再上别处寻寻。”说着颤巍巍起身，像是随时都会散架一样朝船舱门口走去，边走边摇头叹息：“不在这一时，不在的，就要找到了，快了，快了……”
冬荨一下子跳在子碧面前：“喂喂，就这么让他走吗！”
阿碧皱了皱眉，把挡着自己视线的冬荨拨弄到一边，静默地看着老人落寞的背影。
冬荨执着地又挡在子碧面前，双手叉腰，眉毛倒竖：“为了执念之物把船都给别人了！现在就不要犹豫了吧！而且错过之后还能不能按时找到你师傅了？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一个能看见浮屠船的家伙，一定是心里有执念的！还犹豫什么……啊嗯嗯……”从阿碧身后闪出的管家微笑着捂着冬荨的嘴巴，对阿碧笑了笑，夹着挣扎的冬荨去了二楼。
“老人家留步。”子碧轻声喊住了老人，待那老人回过头来，她却哑巴了。其实她何尝不懂冬荨所说的那些。只是冬荨怕是忘了，她却没有忘记，那一页泛黄的医书里画的那个图，她是认得的。
她不知道自己做出的决定，是会给面前的老人希望，还是绝望。所以她只能犹豫又犹豫。
其实不论她怎么做，那个背影都会一直寻找下去吧？长久的残忍和一时的释然里，她又如何能替他做出决定，那么她所能做的，大概就是把事实呈现给他了。
冬荨呜呜哇哇的声音还回响在身后，她喊住了老人，叹了口气，走到镂雕龙凤的古朴木柜前，吱呀一声拉开了门，取出青铜色的观心盘，回头望着老人殷切祈望的眼眸，淡淡地说了一句：“也许，它能帮您。” 
老人的目光停留在了观心盘里那一截飘浮着的虚幻的狐尾上。
阿碧微笑着伸手拂过观心盘，狐尾闪烁着梦幻的白光，落入了凹槽之中。
“看来真的是寻迹师阿碧姑娘。”
她轻笑，揉了揉太阳穴：“那真是一只口是心非的狐狸，不过好在最后他们总算是找到了各自的归宿。”
“真好，能找到自己归宿的，真是太好不过的一件事了。”老人眼中满是期待。
她点点头。
算是找到了吧？那只狐狸和那个孩子最终都明白了契约的意义，也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哪怕是消亡，只要有爱的人陪在身边，就算是找到了吧。
老人长吁一口气，眼神里不禁多了一分的期冀，颤巍巍地把手放在了观心盘上：“但愿老朽的运气能和他们一样好……”他颤巍巍地说着，一道耀眼的白芒自观心盘中四射而起，最后的画面里，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的身影浮现在白芒之中……
1
一儿曰：“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此不为……此不为……”
阿禾走在山间小路上，身上挎着药笼，摇头晃脑地背诵着今天夫子教的文章，却卡在了中间，死活也想不起这一句的结尾，刚刚还快乐得跟小毛驴一样的心情烟消云散，小眉头皱在一起，大大的腮帮子咬着手指头，蹲在路边用力地想着。
阿禾从来没有见过日出，所以自然也不能理解大如车盖的日出，她有点儿怕身边的那些小孩子知道这个秘密，所以整堂课都鼓着大大的腮帮子，只盼着赶紧放学好让这帮讨厌的家伙赶紧离开她家草堂。其实阿禾也想看一次日出，但是却莫名其妙一直没有看见过。
真是笨死了，日出都没有见过。
阿禾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瞅见路边有一棵草药，飞快地拔掉了脚边的小草，一只瓢虫从她的眼前飞过，她漆黑的眸子一亮，追了过去。
日光在翩飞的蝶翅上闪烁着，阿禾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天边的夕阳，心里“咯噔”一下，惊叫一声“不好”，转身低头看着脚下的山路，往家的方向奔去。夫子吩咐过了，无论如何，每日酉时，即日落时辰，必须归家。夫子说这句话时非常严肃，所以阿禾从未有过酉时之后还没回家的时候。
“咚！”阿禾揉着脑袋，一屁股坐在地上，抬头看着撞上的是个什么东西。
面前是足足比她高出两个头的男孩子。咦？这个男娃娃长得好生奇怪，白发白衣，赤瞳白眉，乱糟糟的头发里戳着两只翘起来的猫耳朵，此刻正门神一样对她吹胡子瞪眼。阿禾摸着额头，痛得直跺脚，圆润的小脚又踩到了男孩的脚趾头。男孩子更加生气地瞪着阿禾，但终于也忍不住脚痛，矜持不下去了，抱着脚趾头直呼：“痛痛痛！小屁孩走路不长眼的吗？！”
“冬荨，该走了。”远处有好听的声音传来，阿禾越过小男孩晃来晃去的身影，看见不远处的路旁柏树下立着一道天青色的倩影，宛如天女下凡，山风一时吹过，那道影子晃了晃，朝山路下飘去。
小男孩急躁地瞅瞅那道影子，又看看面前的阿禾，嘀咕了一句：“喂！真不考虑把她掳走了吗？要知道她可是你师叔的人！”
阿禾确定对方不是在跟自己说话，不过她再傻还是听得懂掳走是什么意思的，顿时猫着身子往后退，两只漆黑的瞳孔警觉地盯着面前的白发男孩子。
“不过是师叔路过山涧偶得，哪算得上是他的爪牙？不过，你倒是可以问问她，要不要跟我们走。”山风夹裹着女子的声音，清脆悦耳，宛如竹林清风。
小男孩瞪着赤瞳：“喂！笨蛋，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走？”
阿禾顿时杏眼圆睁，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跟我们走，我们可以保护你的，你不用怕。”小男孩犹豫了一下，最终朝她伸出了手。
阿禾急忙往后缩，被那双留着长长指甲的手吓了一跳。
小男孩抚额，一副无奈的模样：“真是一个胆小鬼。”
阿禾盯着对方，她最讨厌别人说她是胆小鬼了，课堂上那小孩说她胆小，就被她一爪子给抓哭了。
阿禾立刻小眉头皱成了小疙瘩，鼻子里大大地冷哼一声，说：“你才是胆小鬼。”
这猛的一下倒是把小男孩吓了一跳，阿禾趁机转身就跑，边跑边闭着眼睛大吼大叫：“你才是你才是……”
她最后听见小男孩在她的身后远远地喊：“你这个笨蛋，回去会被晒干的！”
哼！晒干，当人家是药材么，信你才怪咧。
阿禾在心里嘀咕着，嘟着嘴边跑边往后看小男孩有没有跟上来，待到发现没有人跟上来时，大大地松了口气，一溜烟儿跑向山林深处，不久便看见了掩在树林后的柴扉，以及正在院落里收拾药材的夫子。
看见夫子，阿禾不禁咧嘴笑了笑。先前的那些紧张刺激，在看见院落里的夫子之后，全部消失殆尽。
2
“覆盆子采到了吗？”夫子帮她从背上取下药笼。
“嗯嗯！”阿禾嘻嘻笑着，重重地点点头。
“车厘子呢？”夫子翻看着药笼。
“车厘子、苜蓿根、铁钱片，都采到啦！”阿禾咧嘴嘿嘿地笑起来，显得白嫩的腮帮子更大了。
“嗯，那就好。”夫子摸摸阿禾的脑袋。
阿禾仰头看着一袭青衫的夫子。夫子有一双清亮而又有神的眸子，几缕乌黑的发丝挣脱开了布巾，垂在他清秀的侧脸旁，他颀长的身影被落日余晖拉得很长，倒映在草堂上。阿禾觉得好玩，歪了歪头，自己的影子靠在了夫子影子的肩头。
山风徐徐吹过，他看一眼兀自歪着大脑袋的阿禾：“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晚？”随即伸手帮她擦拭掉腮帮子上的绿色草汁：“又摔跤了？”
阿禾嘿嘿笑了两声，忽然想起回来的路上遇见的那两个怪人，小眉头皱在一起，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夫子。
“怎么这么不小心。”他嗔怪地拉着她往院落里的石盆走去，用衣袖沾了水帮她擦拭脸颊。前几日山里落了一场雨，石盆储存的水清澈而又甘甜。
阿禾从他的衣袖里挣扎出来，嘟哝着把刚才回家路上遇见的两个怪人说给了他听。
“还让阿禾跟他们走，说不然就会被晒干啦！”阿禾没心没肺地笑着。
夫子的手僵硬在阿禾的腮帮子上，随即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阿禾，转身兀自去收拾晾晒在院落里的药材，背对着她淡淡地说道：“天色不早了，灶里热了饭，吃过就快快歇息吧。”
阿禾听说有饭吃，立刻来了精神，她早饿得肚子呱呱叫了，这会儿夫子一提醒，肚子立刻像是小青蛙一样叫起来。
刚跑到门口，夫子的声音又响起来：“睡前别忘了背一遍今天教的文章。”
“哦。”阿禾嘟着嘴不情愿地扭捏进屋里，刚被馋虫上脑，现在连刚记住的那几句也给忘了个干净，心想着等会儿偷偷看一眼夫子的竹简。阿禾一边狼吞虎咽吃着饭食，一边看着院落里的夫子前前后后把药材搬进屋里来。
夫子今年应该过了而立之年吧，一直没有娶妻生子，大多数时候只是带着她云游四海，替人看病。只是在每年的秋冬时才回到这山中茅屋里，教附近山里的几个孩子识字，待到来年春天，夫子便又会遣散学童，带着她出山。
夫子在外云游，都随身携带着一幅画像，画中是一位少年，七八岁的模样，阿禾知道那是夫子失散多年的弟弟。夫子每到一地，每遇一人，都要拿出画像做一番讨问，二十年来风雨无阻。更多的时候，夫子会在闲暇时，拿出画像，呆呆地看上很久，有时候会忽然愤而丢弃在地上，但每次又小心翼翼地捡起来，擦拭掉上面的灰尘，继续呆呆地看上许久。
阿禾知道画像里的人对于夫子来说，一定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阿禾盼望着有那么一天，夫子会找到画中之人，这样的话，夫子也许就会常常笑一笑了吧。算起来，她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夫子笑了呢。
3
夫子看着阿禾走进草堂，俯身将晾晒在草席上的药材聚拢，抱在怀里，朝茅屋里走去，走了几步，听见几声“阿禾吃饭”的嘟囔，他想着定是她饿坏了，不禁想起阿禾大大的腮帮子鼓起的可笑模样，嘴角不自觉带了一抹微笑。
天边的日头在这个时候跳跃了一下，坠入远方的山头下，他眺望了一眼已经漆黑的东方天际，笑容僵硬在嘴角。
他记得初遇阿禾的那一年，也是在这样的一个黄昏里，跳马山山腰的瀑布发出冲天的响声，稍微转了几个山路弯道，声音便消失殆尽。爹爹牵着他的手，小心翼翼地伏身在山涧旁，山涧的对面盘膝坐着一位道人。
他当时才十岁出头，只是觉得新奇，忍不住偷偷瞄了几眼那道人。那道人看上去不过而立之年，黑如夜空的发丝披散在身后，松松垮垮地用草绳扎着，两缕发丝自双鬓垂下，一身粗布褐色麻衣，身后背着一支雷公鞭。眉眼俊逸，却透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淡漠和妖异。此刻正垂眼若有所思地斜睨着小小的他。道人身边的吊睛黑斑白虎朝他们父子俩发出一声低吼。
爹爹拉了一下他破烂的衣襟，他急忙低垂了头。
爹爹悬壶济世多年，一直给他灌输的就是医家道理，这世间的一切都是人本身的肉身所在，鬼神妖魅则是旁门左道，至于道人仙家，爹爹一向视为欺世盗名之徒。
他不曾想到，有一天，爹爹会拜倒在曾经最看不起的人面前，祈求一味药材。
“给你倒也无妨，只不过，我也有一个小小的要求。”道人淡漠地说着，伸手安抚着座前的老虎，那老虎毛如白雪，其间点缀着黑色的斑纹，硕大的体型像是一块巨石匍匐在道人身边，粗壮的咆哮声吓得十多岁的他大气不敢出。
“只要上仙赐予那一味药，小人刀山火海也……”
“没那么严重，”道人冷冷地道，“不过是日后你家小子需为我寻找一个人。”
“找人？”
“嗯。”
“只是我家小子一个眼瞎，现下暂时还可看见，日后头痛便又会眼疾发作。需得上仙那一味药才能根治，身边的这个孩子也是才疏学浅……”
“一切自有安排，我已算好了。”那道人起身，黑斑白虎咆哮着也站了起来，“这味药必定能治愈你家小子的眼疾，只是莫要忘了你我的约定。快回去吧，也许还能见着你家小子一面。”道人说完拂袖而去，一阵清凉的山风迅猛地刮过，爹爹哆嗦着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空空如也的山涧，这才扯了扯身边的大儿子。
“元化，快起来。”爹爹欣喜若狂地拉着他，沿着山路连夜往家里赶去，他这才发现爹爹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晶莹如玉的蚌壳。
三天三夜的路程他们却走了整整七天，白天不赶路，只在夜间走，而且一到白天，爹爹就躲在客栈里，死活不见他。元化觉得奇怪，但想到自从诊断了弟弟日后将会眼疾致瞎之后，爹爹的性情就变得怪了起来，元化也见怪不怪。后来赶到家里那一天时已是日落黄昏。柴扉久叩才开，弟弟正在院落里习五禽戏，看见自家兄长和爹爹回来了，顿时鸟儿一样飞了出来，却是绕开了爹爹的怀抱，直奔兄长。
“弟弟，小心脚下啊。”元化嘴角带着一抹宠溺的笑意，从怀里摸出一只木头飞鸟，自家弟弟立刻欢呼雀跃。元化笑着摸了摸弟弟额前新磕的小伤疤，前几月弟弟眼疾复发，他一时照顾不周，弟弟便磕在了灶台上，怕是要永远留下这个疤痕了，不过幸好头发梳起时还可遮盖。但纵是如此，他心里也十分愧疚。自古说是面相残破之人必命运坎坷，他觉得对不起自家幼弟。
这飞鸟是元化在长安街上特地给弟弟买回来的，一路上风餐露宿，比爹爹寻药还要小心，生怕弄坏了。现下看见弟弟开心，他也觉得神清气爽。
爹爹兴奋地一把抱起弟弟，顺手把蚌壳给了元化，吩咐道：“打开了放到屋后石盆里，明日清晨，太阳升起来，你弟弟的眼疾便可根治了。”
小小的元化拿着蚌壳就往屋后跑去，院落里不时传来爹爹和弟弟的嬉笑声。元化觉得真好，这样他们一家人就可以不用为弟弟日后的生活而操劳了，元化越想越觉得这一趟远门没白跑，幸亏了那道人。
说到那道人，倒是看着挺仙风道骨的，像是一个神仙模样，不过最后说什么能见最后一面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元化掰开了蚌壳，里面裸露出玉质般的蚌肉，河蚌两只大大的腮帮子在月色里一张一合，元化看得惊住了，直到院落里响起一阵骂声，以及弟弟的哭闹声。
元化警觉地一溜烟跑向前屋，几个军爷在夜色中朝爹爹怒吼着：“借你家孩子一用！”
爹爹挣扎着死死不肯撒手：“求求军爷放过小的，这孩子有眼疾……”
“哇哇哇！”弟弟抹着鼻涕，被军爷和爹爹分别拽着双腿双臂。
“放开我弟！”小小的元化朝几位当兵的拦腰撞去。
“找死！”其中一位抽出宝剑砍向倒在地上的元化。
一声沉闷的呻吟声响起，元化泪眼蒙眬地看着挡在自己身前的爹爹，以及被掳出门的弟弟。小小的他一个趔趄栽倒在刚下过一场春雨的泥土里，一双小手死死地抠着泥沼，双腿却软得根本站不起来。
爹爹用最后一口气呼喊了一声他的乳名：“阿元，把你弟弟，找……找回来。”
他爬向爹爹，双手捂着爹爹汩汩流血的小腹，使劲点着头，眼泪簌簌地往下落。
爹爹最后指了指屋后：“收起来，治好你兄弟的……眼疾……全靠那……”
元化不知道爹爹是否看见了他用力点下的头，爹爹留给他最后的印象，就是僵硬着手指，瞪着屋后的方向，至死，爹爹的手都死死抓着他破烂的衣袖。
他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掰开了爹爹的手。
那晚月光清澈，已是二十年前，屋后响起一声咔嚓的清脆闭合声。隔日天未亮，他收拾了行装，便准备去追上弟弟，恍恍惚惚去屋后收拾蚌壳，却看见一个小女孩坐在石盆上，看见他，鼓着大大的腮帮子，嘿嘿一笑问了句：“咦？夫子呢？”
4
不得不说，在元化看来，这个莫名其妙出现在他家屋后的小家伙实在是太啰唆了。
“喂喂！我问你呢，夫子呢？”小女孩嘟着嘴杵在门口不肯走。
元化看了一眼院落外面山路旁的新坟，叹息一声：“你是哪家的孩子？我送你回去吧。”
“我家？我家就在这里啊。”小女孩指指屋后，“喂，不要岔开话题，夫子呢？”
“什么夫子？”元化耐下心来，却压根听不进小女孩的疑问，他心烦意乱，心里空落落什么也没有，只想着快点追上弟弟。
“夫子说带我去看日出嘛！方诸看见过大鱼，看见过大大的月盘，还看见过白色的大老虎，可还没有看见过日出。夫子说日出是这世间最美的景象，说要带我去看日出的。”
“日出？”元化觉得真是奇了怪了，竟然还有人没看见过日出，“方诸？这是你的名字？”
“嗯。夫子说的，夫子说我叫方诸啊。”小女孩挠了挠腮帮子，疑惑地看着面前的男孩，忽然小眉头一皱，“啊咧！你不会不认识夫子吧？就是那个，那个头上缠着麻布，总是背着一个药篓……大概有两个你那么高……”
元化明白了，她说的是自己的爹爹，想到爹爹，他背过身去，抹了抹眼泪。小女孩噔噔噔跑过来，仰着头，无辜的眼睛看着他，伸出小手抹了抹他的脸颊：“咦？你怎么哭啦？”
元化还未来得及问这个小女孩为何没见过那么常见的日出，而山麓之北此刻已然起了一阵风，不时风雨大作。元化仰头看了一会儿天，呆滞地杵在院落里。
“要下雨啦！”小女孩朝元化大声说着。元化像是没听见，仍旧颤巍巍地呆立在原地。豆大的雨滴砸落进松软的泥土里，天地间刹那张起一张雨幕，小女孩急急地跺脚，使劲拽着他往茅屋扯，无奈实在力气太小，一不小心松了手，摔在泥水里，满脸污泥地盯着他：“会淋坏的！”小女孩说着爬起来又去拽他，死活将他拽到了屋檐下。
他浑身湿透了，站在茅屋屋檐下，望着雨幕中的山路，爹爹的新坟隐没在雨水里，怎么也看不清楚。
小女孩也顺着他的目光看着，不时哆嗦着甩甩身上的雨水，双手抱着因为寒冷而抖动的小臂，往他身边靠了靠。
他低头看了一眼小兽一样靠在他膝边的小女孩，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元化不知道这个小家伙是怎么把他拉回屋里的草席上的，翌日醒来时，屋里空落落的，外面春光明媚，他一时有些恍惚。她跑回来时手里提着一条小指粗的小鱼，看见元化醒来，旋即高兴地嘿嘿笑了两声，见他的目光落在自己手里的小鱼上，她急忙刷锅点灶，开始忙活了，小小的身影旋风似的在屋里跑前跑后。熬好了汤，端给他喝。他摇摇头。一连三天，她每天都如此，兴许是再也不肯看见她脸上的失落，兴许是真的饿了，他终于端起汤水喝了一口，紧接着是狼吞虎咽，待他喝完，才发现小女孩眼巴巴看着他手里的空碗在咽口水。
“没关系啦！方诸我逮鱼儿最厉害啦！我再去逮一条！”说着就要跑出去，天色将晚，他喊住了她。
他的目光第一次被眼前的这个小女孩所吸引，方诸，方诸，他猛地想起什么！摇摇晃晃地跑向屋后，蚌壳还在，只是里面已经空空如也。小女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他身后。
“你在看什么呀？”小女孩的目光落在了蚌壳上，好奇的眼眸顿时明亮起来，“呀！这是什么？”
他皱眉，从怀里摸出来那本爹爹写下的医书，爹爹用石墨写在晒干了浸过油的叶子上，缝在一起的医书。
他猛地翻开到某一页，他记得，爹爹活着的时候，带他寻访四海名山大川，山涧河流，每每会翻看这一页。
那一页的上头，赫然写着“方诸”二字。
他不敢置信地看完了那几十个字，心乱如麻，又看一遍，生怕是自己出现幻觉，恍惚间抬头望着东方的鱼肚白。小女孩扯了扯他的衣角：“你在看什么？给我看一眼呗。”
元化怔怔地看着小女孩天真无邪的眼睛，伸手想要抚摸一下她的脑袋，但最终他又缩回了手，爹爹僵硬的手仿佛在瞬间抓稳了他怦怦乱跳的心房。
于是他张了张嘴，背过身去，边走边强迫自己沉声说道：“我是夫子的孩子，夫子出远门了，夫子说让我带你去看日出，不过，不是现在。”
“啊！真好！那夫子什么时候回来？”小女孩期待地问。
“不知道呢，也许三五年，也许十几年，夫子没有回来之前，我就暂时是你的夫子了。”
小女孩愣怔了一下，随即嘀咕着：“好嘛，只要你带人家去看日出。”
元化俯身拾起蚌壳，小心翼翼地放进背篓里，背起行囊，拉着她走在漆黑的山路上。山风晃荡的小路上，两道小小的身影消失在山林深处。偶尔，还能传出来一两声被风吹散的零碎话语。
“以后就叫你阿禾吧。”
“阿禾？好耶！但是夫子回来是不是就不认得阿禾了？”
“不会的，从今天开始，我就是阿禾的夫子了，阿禾明白吗？”
“唔……那夫子要好好吃饭，阿禾煮鱼的本领最棒了！”
“嗯。”
“那夫子，我们什么时候去看日出啊？”
“等……等过几天找到弟弟了，再说吧。”
“唔……好吧。”
山风吹过，伫立在院落里的元化恍惚着回过神来，这些都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他后来自然是明白了阿禾为何单单不能看常人所见之日出，自然是更避讳让她有机会看见那一轮初升的红日。
此刻，他看了一眼屋里吃得腮帮子鼓鼓的阿禾，阿禾还是像他第一次看见她时的那般模样，时间对于她来说，仿佛是停滞的。想到这里，他轻叹一声，抚着院落里晾晒的药材，出神地望着挂在天边的细瘦的峨眉月。
5
晚上阿禾钻进被窝里，趴在草席上，聚精会神地看着夫子在屋里收拾着行囊。
“这次咱们去哪儿呢，夫子？”阿禾知道又到了他们每年出去云游，顺便找夫子的弟弟的时候了。草堂里的孩子昨儿个已经被夫子遣散了。想到有大半年都看不见那群讨厌的小家伙了，阿禾心里觉得有一点窃喜。
元化捆绑好最后一捆桂枝，伤寒病人可少不了它，搓了搓修长的手指，捻着摇曳的油灯，阿禾的腮帮子红扑扑地映在他眼里，他伸手摸了摸阿禾的额头：“早点睡吧，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
“那这次就能找到夫子的弟弟啦！阿禾就可以去看日出啦！”
元化笑了笑，二十年了，他再也不像当初，在阿禾提起这件事时，那么满心自责与愧疚。自家弟弟怕是他穷尽一生也找不到了吧，又或者，早已在当年死于那几个蛮横的兵士手里。其实在他的心里，早已失去了对这件事的执着，只是父命难违，他不过是放不下这个心坎。现下，他只是捏了捏阿禾的脸蛋：“早点睡吧。”
“夫子也早点睡。”
“嗯。”
“不准在我睡了之后又去院落里捣药！”
“嗯。”元化觉得好笑，阿禾虽然看着小，却十足是个大人了，总是生怕他照顾不好他自己。
“那明天就看日出吧！”
“机灵鬼。”元化宠溺地替她盖好被踢得东扭西歪的被子，吹灭了油灯，黑暗顿时侵袭。黑暗中，阿禾奶声奶气地忽然问了句：“夫子，你不会离开阿禾的吧？”
元化站在黑暗中：“不会的。”
“那如果，如果阿禾有一天消失了呢？”
黑暗中是短暂的沉默。
“那我会找回阿禾。”
“如果阿禾跑得很远很远，夫子一直找不到呢？”
“那我大概会一直一直找下去吧。不过，你为什么要跑那么远？不怕我找烦了不找你了？”
“嘿嘿。”阿禾笑着。
黑暗中元化摸索着走向门口，阿禾的声音忽然响起来：“如果夫子找不到我了，找烦了，也没有关系的，阿禾会去把夫子找回来的，一定的！”阿禾的声音里透着一股执拗，一股坚定。
元化在黑暗中笑了笑，轻轻带上了房门，然后又悄无声息地上了锁，一一关上木板窗户，确定每一个缝隙都严严实实，不会有光刺入，才放心地走了。
漆黑的柴扉外，一个道人看着他做完这一切，嘴角浮上一抹邪魅的笑容，拍了拍身边的吊睛黑斑白虎，转身消失在山林里。
阿禾一个人躺在黑暗里，听着夫子锁上门，关好窗户。房子里伸手不见五指，她琢磨着，自己偷偷不睡，隔日就能看见日出啦，她为自己的想法雀跃了半天，结果后半夜昏昏沉沉睡了过去，翌日醒来时已经是太阳晒屁股了。阿禾还来不及懊恼，便听见外面一阵嘈杂的铁器碰撞的声响。
夫子急急跑了出去，阿禾跟屁虫一样随在身后。几位军爷与夫子低语了几声，夫子面露难色，当兵的当即不耐烦，瞅了几眼他身后的阿禾。
阿禾揪着夫子的衣角，躲在他身后，只露出两只大大的眼睛。
“好吧，我随你们走一趟，不过我要带着她。”
“那自然是由了你的，我家丞相说了，只要你能治好他的头痛，什么要求都答应你！”
元化没有想到这位丞相姓曹，不过天下，又哪里还有第二个丞相？人说乱世奸雄，元化更没有想到，对方和自己年纪相仿，但是自有一股泰山压顶般的气势，他身在几丈开外，竟然被这股气势逼得不敢直视对方。
“你便是治好江东周泰者乎？”沉闷沙哑如同夹杂着沙子的石磨碾出的声音。
元化低低诺了一声。
“好，你过来。替我看看吧。”
“诺。”元化低垂着身体，徐徐走上前，一股异香自炉中徐徐飘飞进他的鼻腔里。
他一时没忍住：“莫不是西域天竺香？”
“夫子也喜欢？”曹丞相笑笑，横眉倒飞，“夫子看我这胡子，稀稀拉拉的，便是贪闻这异香，才烧着了。”
“看来我要小心一点了。”元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
医者父母心，元化从来觉得一个好的医生，是要和自己的病人关系融洽的，此乃事半功倍之医治手段。
曹丞相虽看着自有一股王者霸气，但说起话来也倒随意，俩人聊起了一些元化家乡的事情，元化没想到这位位极人臣的丞相竟对他家乡的风土人情如此熟悉。一时聊得投机，元化轻手解开了头巾，曹丞相的头发披散开来，漆黑的发丝遮挡了对方细长的丹凤眼。元化缓缓地用手指按压着他的头，询问是否有痛感，手势顺着后脑勺缓缓移向前额。元化轻轻拨弄开他额前的发丝，正欲用力按压，目力所及，猛地怔忪住了，像是旱天一声雷，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不可置信地盯着曹丞相额前的那道伤疤，双手都颤抖了起来。
直到对方皱眉看向他，他才手忙脚乱地按压了下去，几乎是颤抖着声音道：“这里，是……是否有痛感？”
“正是此处。”对方若有所思地盯着他。
元化惊出了一身冷汗。
曹丞相不置可否地笑笑：“自古言，面相残破皆命途坎坷，我是不信那一套的，夫子不必惊慌，这疤痕不过是小时候调皮，撞在灶台上而已。”
灶……灶台？！
记忆潮水般涌入他的脑海，自家弟弟哇哇大哭着用手捂着鲜血直流的额头，爹爹在一边呵斥他怎么不照看好弟弟。
“实不相瞒，我一直有眼疾，怕是这头痛跟眼疾有关吧？小时有医师断言，说我头痛之年，必瞎。”
元化呆呆地拜伏在地上，他知道自己此刻的脸色一定难看到了极点，只是低语：“丞相之疾，容我回驿馆三思。”
曹丞相沉默地看着他，随即摆了摆大袖，缓缓起身，兴许是坐久了的缘故，身体虚晃了两下。元化一时心揪，兀自说道：“小心脚下啊。”
曹丞相愣愣地盯着他，久久地，才伸手抓着他的小臂：“好多好多年没有再听到这句话了啊。我明白了，你退下吧。”
元化猛地抬头，与眼前的人四目相对，再也无法言语。直到走出丞相府，一路恍惚，步履蹒跚跑回驿馆，眼前浮现的全是阿禾的影子。
6
元化远远地看见驿馆门口的油灯，三步并作两步，飞奔了过来。一个小小的身影伏在驿馆前的石阶上，一双小手还执拗地握着拴马的石环，驿站的管事的掌着灯和他一起走进馆内。
“喊了好几次，非要等你回来。”管事的为难地说。
元化抱起沉睡的阿禾往屋里走去，阿禾揉揉惺忪的睡眼：“夫子，你回来了。锅里阿禾热了鱼汤，夫子记得……”
元化看着熟睡在自己怀里的阿禾，抱紧了她，俯身低头蹭了蹭阿禾的额头，胸中涌起一股莫名的伤感。他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个雨夜，那个时候，阿禾站在他身边，使劲把他拽回茅屋里。
驿馆外有人打更了，子时将至，他小心翼翼地把阿禾放进被窝里，坐在旁边守着她，伸手轻抚着她额前的碎发。打更的声音渐行渐远，他的面前倏忽一下，闪过一道纯白之光。
一夜无眠，元化的脑海里浮现的都是那道疤痕，左思右想，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知自家幼弟为何会变成曹操这样的人。而当年被掳走时的场景，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还有父亲僵硬地死死抓着他衣袖的手指。也许是巧合罢了。他仰头坐在漆黑的房间里，等待着初升的朝阳。
翌日清晨，曹丞相派了人来带他去赴宴，连带阿禾竟然也在被带行列。元化心里打鼓，想着难道自己暴露了？不可能的，就算那是自家幼弟，也只是他看到了幼弟的疤痕而已，没有理由他会暴露的，是扶他时说的那句话么？
人都说曹操疑心多变，诡诈无双，但……但也不至于如此吧？
宴会设在铜雀台，高墙飞檐，宏伟至极，一路上领头的兵丁沉默如石。阿禾新奇地仰着头四处查看，雀跃着。元化牵着他，心事重重，只是让阿禾安静一点。过了金凤台，中间便是铜雀台，远远看见一壮硕的中年人，身袭白色内衬，绑了发髻，留着一把稀稀落落的长髯。
“五禽戏！”阿禾指着那人，惊奇地朝自家夫子喊了一声。
元化急忙捂住她的嘴：“莫要声张。”
阿禾不明白。五禽戏是自家夫子每天清晨都会演练的一套戏法，似是夫子的爹爹教给夫子的。阿禾没有想到除了她和夫子外，还有别的人会。
元化俯首垂立在大殿之外，阿禾则看着头顶高楼之上的铜雀。不是说宴会吗？为何却寥寥数人？元化心里想着这些自己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也不知过了多久，沉闷沙哑的声音打破了大殿里的安静，耳边是曹丞相不怒自威的声音：“夫子，可知我刚习练的是何戏法？”
阿禾正欲说，元化倒吸一口冷气，抢在阿禾前头，故作淡然地道了句：“在下才疏学浅，不知。”
阿禾刚到嘴边的话硬生生咽了回去，曹丞相哈哈大笑三声：“也怪不得夫子，此乃小时得遇高人所教的健身戏法。”
元化惊魂未定，努力控制着自己止不住颤抖的双掌，用力握着朝面前的曹操施礼，阿禾也随着夫子的动作施礼。对方的目光在阿禾的身上扫视了几眼，随即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你是何人呐？”
“我是阿禾呀！”阿禾鼓着硕大的腮帮子，笑嘻嘻地说。
元化大气不敢出，只盼着阿禾别说出什么错话来。
“那你认识他吗？”随着沙哑的声音，从大殿内徐徐步出一个披散着长发、身着麻布衣裳的道人，那道人慵懒地斜睨了一眼阿禾，阿禾顿时刺溜一下钻到了元化身后。
元化艰难地抬起头，看着面前伫立的道人，思绪瞬间百转千回，惊得额上沁出一层细汗。他想要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唇，喉咙干涸，他闭了嘴，继而低了头，努力保持着俯首的姿态。
沉默发酵般在大殿里翻滚出层层密不透风的压抑。
曹丞相大笑三声，随即拍了两下巴掌，清脆的掌声回荡在空荡荡的殿内，两行太监立刻从殿外鱼贯而入，每一个人手里都端着精致的碗碟，青铜器皿，是天子的宴制。
不时群臣徐至，大殿内一时人满为患，仿佛从天而降。曹丞相端坐上座，推杯换盏，鹰一样的目光始终盯视着坐在最末尾的元化。
殿上忽然一阵吵闹声，元化再抬起头时，看见全副兵甲的武士拖着一个文臣朝殿外疾走，那文臣破口大骂，吐沫横飞，衣带凌乱，帽子滚落在元化脚边。元化呆呆地看着那顶帽子，时间不知道过去多久，一道高大的阴影遮蔽了他眼前的光。
沙哑的声音清晰地回响在他的耳边：“那是北海孔融，我治他的罪是不孝，夫子以为如何？”
孔融？元化是听说过的，天下文人之首，孔子第二十世孙，孝名满天下，就这样死了吗？以不孝的罪名吗？
“他总是觉得我不敢杀他，其实不是不敢，只是时候未到而已。”一道剑光闪过，那顶帽子被剑身贯穿，“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阴冷的声音戛然而止，那把剑被狠狠掷在元化面前，“夫子，纵是如此，还是没有想要向我说的吗？”
元化紧紧盯着面前的宝剑，不知道是该点头还是摇头。身边的阿禾发出满足的呼噜声，宴会举办了一天，外面已快子时，元化不敢想象过了子时，万一阿禾……
“夫子，我想尿尿。”
元化如鱼得水，急忙朝背过身去的曹丞相拜伏：“丞相所言，在下铭记在心，只是时间已晚，小女内急……”
“不准走。”那道人的声音自殿后的屏幛内传出，原来他一直未走。
元化一直记得当年在山涧，那道人再三叮嘱爹爹，子时一过，真身毕现，切记切记。他当时不懂，现在懂了，可他多么希望自己还是当年的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一切自有爹爹张罗。可是爹爹呢？爹爹很早就不在了。不论他怎么努力，怎么寻找，怎么低声下气，爹爹都不会再出现了，因为他离开了这个世界。他自己也已经不是当年的孩童了，他像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大人那样，明白离开意味着什么。
那意味着，你所能依靠的人，再也不能让你依靠了，尽管那个人也不想这样。在天冷时让你加衣的叨扰，成了世间最珍贵的奢望。而那些快乐的旧时光，永远永远，不会再让你感觉到了，一刻，一秒也是不能的。
元化沉默着，等待着，站在他面前的人也沉默着，等待着。
“夫子……”阿禾呢喃。外面传出打更的声音。
已是子时了。随时……随时都会……
元化猛地深吸一口气，忽然抬头盯着面前高大的身影：“听闻长安城里，木鸟精致好玩，丞相昔日去长安接皇帝归许都，可否赏玩？”
那道高大的背影也是忽地一愣，阴冷的脸颊顿时缓和下来，许久，像是想起了往事般感慨：“我去之时，举城皆焚，木鸟已化灰，化灰了。”
元化再也没有说话，拉着睡眼蒙眬的阿禾齐齐跪在了他面前。那高大的身影仿佛也在元化低垂的眸子里晃了晃，叹息一声，拂袖步入殿内，留给元化一声沙哑的话语。
“哎，你想要说的，我已经听到了。你走吧，走吧。”
7
元化背着在路上迷迷糊糊睡过去的阿禾，一路跑回驿馆，匆忙地收拾东西。丞相那几句话犹在耳后，他保不准对方会后悔。这样想着，他更加焦虑，匆忙之间，一本医书从怀里掉了出来，他怔怔地看着跌落在地上的医书。记忆潮水般涌上心头，他浑身一软颓然地跌坐在了地上。
“元化啊，你答应……答应爹爹，找到……找到你弟弟，治好他的眼疾……”
元化伸出手抓住了自己的小臂，爹爹临死前也是这么抓着他的，不忠不孝，是为羞耻，死后如何有脸面见爹爹，更何况，他答应过的，他答应了爹爹的！
漆黑的屋内，响起阿禾的清脆的声音：“夫子还没有睡么？”
元化起身，走过去坐在阿禾的枕边。
“夫子好像不开心呢。”
元化强作笑意。
“夫子不要不开心啦！夫子不开心阿禾也不会开心！阿禾希望夫子永远开心！”
永远开心？大概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吧。
元化摸摸她的头：“你怎么还不睡？”
“阿禾做了一个梦……”阿禾睁着无辜的大眼睛。
“哦？”
“阿禾梦见了一轮红彤彤的大太阳，像是车轮一样的大太阳！”阿禾兴奋地从被窝里伸出手，挥舞着抡出一个大大的圆。
元化拍拍她的脸蛋，没有说话。
“夫子，今天那个人会五禽戏欸。”
“我知道。”
“可夫子却骗了那个人。”
“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阿禾大概永远不会长大了，都二十年了，阿禾还是这么一丁点大。”阿禾委屈地嘟着嘴。
“永远也不会老，岂不是很好吗？”
“可是夫子会老啊。”
“阿禾为什么怕夫子老啊？”
阿禾鼓了鼓腮帮子：“因为夫子还没有带阿禾去看日出呢！”
元化愣愣地看着阿禾：“那么想要和夫子一起去看日出吗？”
“嗯！”阿禾重重地点头。
“就算是，就算看了日出第二天会消失掉，也要看吗？”
“消失？”阿禾疑惑起来，“嘿嘿，不怕啦！反正夫子会一直找到阿禾的对不对？”
元化沉默了良久，点了点头：“嗯，夫子会找到你的。”
“好耶！”阿禾鼓掌，“那夫子是答应带阿禾去看日出了吗？”
元化怔在原地，窗外夜色深沉，已快要亥时，日出之时，阿禾浑身散发着纯白之光，随时会真身毕现。
“夫子带我去吧。”阿禾把自己的小手放在了元化的手心。
元化认真地看着面前的阿禾，仿佛又回到了第一次在自家屋后看见她时，那时，她也是把自己的小手放在他的手心里，对他鼓起大大的腮帮子，嘿嘿笑着问他：“咦，夫子呢？”
“好，好吧，夫子带你去看日出。”元化握紧了双拳，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沁出的血水顺着指缝溢出。
驿馆的房顶凉风徐徐，东方已经是鱼肚白。元化坐在屋顶，凉风偶尔掀起他的衣衫，乌黑的发丝在身侧徐徐飘拂。阿禾依偎着他，脑袋靠在他的臂弯里，遥望着东方的鱼肚白。
此后很多年，元化依然想不明白，当时的阿禾是否已经洞悉了自己的命运，总之，在那个月朗风清的夜晚，阿禾显得那么安静。
阿禾遥望着天边，他望着阿禾，他多想时间就定格在这一刻，再也没有那些沉重的背负与苛刻的逼迫。天地间就他们两个人就好，也许就会永远快乐下去了。
思绪千丝万缕，他想着这些年和阿禾走过的路，阿禾的欢声笑语，阿禾的一切一切。其实说起来，他这条命，也是当年阿禾用鱼汤救回来的呢。
那些沉睡在他记忆深处的画面接踵而来。
那个在下雨的时候，笨拙地用小手拉着他去屋檐下躲雨的阿禾。
那个在他捣药累坏了的时候，打着哈欠给他捶打肩膀的阿禾。
还有那个每次跟在他的屁股后面，不论风餐露宿，还是刮风下雨，都一脸开心的笑容的阿禾。
还有很多很多，多到让他的眼睛酸涩，豆大的泪珠在眼眶里疯狂地打转。他偷偷别过头去，不想让阿禾看到这样的他。不然的话，阿禾是会比他还要快哭出来的吧。
她总是那样，担心着他的一切，也把他当作她生命里的一切。
“夫子，你会永远开心吗？”阿禾靠在他的身边，小声问。
元化想要说点什么，可是喉咙干涩，什么也说不出来。
东方的云层开始明亮，元化紧张地看着怀里越发虚弱的阿禾。她的周身散发着银光，身体缓慢地缩小着，在他的身后，是元化提前放在那里的玉一样的蚌壳。
“夫子会一直一直去找阿禾的吧？”阿禾虚弱的声音消散在夜风里。
元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哭出声来的，他一个大男人，此刻却潸然泪下。
阿禾想要伸出手去替他抹掉眼泪，银光一闪，她却消失了。元化低头看着蚌壳里银色的河蚌：“会的！会的！夫子会一直开心下去，会一直开心地寻找阿禾，直到夫子找到阿禾，所以阿禾，也要开心地等着夫子……”
这时东方的云层开始散开。
他的身后传来一声漠然的话语：“你终究是想通了，你完成了父亲的遗愿，你弟弟的眼疾也有救了。”
元化回头看着那道人。
“现在只等那一刻了。”道人嘴角难得地浮上一抹妖异的媚笑。
元化愣愣地望着蚌壳出神，东方越发明亮，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挥洒进他的眼眸里。
霎时，阳光照射进蚌壳里的明珠上，一道青烟随着明珠的缓慢软化徐徐升腾。他愣怔了片刻，迅速地抄起蚌壳，闭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扔进了驿馆外的护城河里。
“阿禾，等我。”他望着护城河激起的水花，轻轻呢喃着。
年轻的道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可置信的错愕，随即大怒，抽出身后的雷公鞭，狠狠地抽打在元化的身上。
他的身体自屋顶跌落，那一刻，他的嘴角却是带着一抹笑意。
是啊，他终于还是遵从内心，做了选择。就像阿禾说的那样，他很开心。
8
阿禾浑身湿漉漉地坐在护城河边，蜷缩着抱着小臂，看着来来往往的商贩走卒。
一道身影出现在她的身边，她回头看见白发赤瞳的少年站在她身后，瞪着她：“现在愿意跟我们走了吧？”
在赤瞳少年身后，站着的是一位天女一样的女子。女子一袭天青色的裙袂，微风徐徐吹过护城河边的嫩柳。女子乌金般亮丽的长发与裙袂轻舞飞扬，仿若天女下凡。阿禾呆呆地看着，觉得下一秒面前的这个女人就会飞天成为女神仙。
阿禾想起来了，很久之前，她曾经见过他们。
“跟我们走吧，不然你会很危险的。”年轻的女子定定地看着她。
“夫子不走，阿禾也不走。”阿禾固执地看着年轻女子，“求求你，告诉我夫子在哪？”
“你会死的！”白发赤瞳的少年气急败坏。
阿禾愣了愣：“阿禾不怕，阿禾只有夫子，阿禾想要夫子永远快乐，求求你告诉阿禾怎么才能找到夫子……”
年轻女子怔怔地望着她。
“冬荨，把书拿来。”女子吩咐。
赤瞳少年不甘不愿地从怀里摸出那本书，递给她。年轻女子翻到了那一页，放在了阿禾面前。
阿禾记得，这是夫子常常翻看的那一页。
在那一页的顶端，赫然写着“方诸”二字，旁边画着的，是一个坐在蚌壳里的小女孩。
注释云：方诸，阴燧蚌怪也。腮大而斧足，子时沉睡，真身毕现，明珠载蚌，亥时日升时复现人形，此刻见初阳，则津而为水。取其水洗眼，则去雾明目，眼疾可愈。
阿禾虽然很小很小，可是阿禾却并不傻。
“你明白了吗？”年轻女子定定地看着她。
阿禾嘿嘿笑了两声，拍了拍鼓起的腮帮子，圆润的脚趾头在阳光里翘了翘：“姐姐可告知阿禾，夫子在何处吗？”她的神情竟是比先前更加坚定了。
年轻女子遂合上医书。“真是个痴儿。”她把医书递给阿禾，“这是我们在驿馆捡到的，兴许你家夫子此刻在那铜雀台……只是你去了，兴许就永远不能回来了，而且，你也永远不可能再陪着你的夫子了……”
“可……可阿禾还是要去救夫子的。”她的眼里闪过一抹慌乱，但随即，笑容爬上了她的眼尾，“总之，阿禾都明白了！我想，这就是阿禾我的选择吧！夫子说，要做快乐的人，做了这样的选择的阿禾，其实是很快乐的！那么，谢谢你了神仙姐姐！”
阿禾说着转身跑向城中最高的那只大铜雀，跑了几步又转身朝女子大声喊：“要是姐姐有一天看见夫子了，告诉夫子，如果夫子找不到阿禾了，也不要难过，要开心，永远开心！因为阿禾会来找夫子的，一定会的！”
女子点点头，小女孩的身影永远地消失在了她的视线里。
“喂！”赤瞳少年打断了女子的话语，“你这不是把她往火坑里推吗！”
年轻女子看着奔跑出去的阿禾的背影，转身揪着赤瞳少年的猫耳：“就算我不说，她大概也会去找到他的吧，与其大费周章，不如我做了这个坏人。况且，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我们又何德何能，替人做了选择。”
赤瞳少年一路吃痛：“痛痛痛！喂喂，那你师叔可就赢了！他说不定会赶在我们之前找到你师傅的！那曹操何许人也……”
一高一矮两道身影渐渐隐没在初升的朝阳里。
尾声
子碧看着观心盘里十三个凹槽里浮现出的明珠，伸了个懒腰。
“这就是他心中的执念所幻化的吧？没想到他竟然活了这么多年。”冬荨不可思议地说，“我还以为只有我们妖和你这种有老神仙帮忙的人才能长命。”
“世间万物皆可长命，除了妖道仙道，还有很多你我都无法洞悉的门道。也许你身边最普通的那个人，已经活了上千年了。况且他字元化名华佗，本就是神医，自有养生之道。”
“不过曹操怎么成了华佗的弟弟呢？而且历史上华佗不是为曹操治头痛，结果被杀了吗？”冬荨疑惑地看着兀自起身把观心盘放进柜子里的阿碧。
阿碧关上柜子，转身把自己陷入沙发里，现代人类的沙发可真是舒服呢，“当年曹操从父亲的封地被兵士护送至长安去认太监爷爷，在路上无奈车辆翻到了山崖下，年幼的曹阿瞒就这么没了，几个兵士畏惧，本想一跑了之，结果在一处草堂里看到一个孩子跟年幼的曹操极像，于是就狸猫换太子……这个孩子在太监处一待数年。曹父前往长安看到这个孩子，发现不是自己的孩子，但因畏惧于太监已认了这个儿子当干孙子，自然也是认栽了。”
“怪不得他又碰上自己的弟弟，要是他早点把阿禾放归山涧不就好了。”冬荨摸摸猫耳，撇撇嘴说道。
“怕是他也有自己的难处吧。”子碧打了个哈欠，其实在元化和阿禾相处的起初，他应该是笃定了要把阿禾炼制成方诸水的，他以为自己已经足够冷漠，可他低估了时间和人的情感，所以才落得最后无法抉择，只求一死。可是阿禾呢，阿禾一直不知道夫子带着她的缘由，也许直到最后一刻，阿禾才明白了这些瓜葛，可是不重要了，都言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其实在爱里，草木也并不比人差。
元化终其一生无法抉择，阿禾为了心爱的人快乐而舍生忘死。说到底，他们终于还是做了彼此心底最真的选择。所以他们到最后，应该都是快乐的吧。
她忽然想起最后阿禾拜托她的那句话，她忘了跟那个老人家讲，心里一阵懊悔，转念一想却又觉得也罢，也罢。
其实当他把手放在观心盘上的那一刻，她就知道阿禾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再也找不到了。也许是想要帮那个笨蛋一样的小家伙做点什么，所以她撒了一个善意的谎。
她告诉那个老人家，在某个山涧之间的溪流里，阿禾一直在等着他。
因为她始终相信，只要心中有所念，哪怕生死离别，也是会执着地寻找下去的吧。只要那个人，一直，一直，活在自己的心底，活在心底最柔软的那个地方，那么就永远是开心的吧。

{叁}地荒
{叁}地荒
这世间的一切都是守恒的，爱也是。
楔子
深夜，手术室。
“病人心肌颤动，心律失常！”护士焦虑地盯着心电图。
“准备心电复苏！除颤器！”主治医师伸手接过除颤器，额头上沁出的一层细汗被身边的护士迅速擦掉。
“心肺复苏！第一次电击！200J！”主治医师深吸一口气，迅速将手中的高压除颤器摁在了病人的胸口。
瞬间，瘦小的身体像是被人凭空拉起般，在空中停滞，短暂的一秒，迅速又回落至手术台。
“心律异常！未恢复！”护士及时回馈信息。
“心肺复苏！第二次电击！提高到300J！”主治医生大声说，高压除颤器再一次瞬间拉起瘦小的身体。
“心律未恢复！”护士深呼吸，强压着剧烈起伏的胸口。
“心肺复苏！第三次电击！360J！”主治医生的眉头拧在了一起。
“心律未恢复！心律……心律停滞！”护士喊道。
“肾上腺素！”主治医生伸出手，一根针管被放进他的手里，紧接着针管扎入病人已经僵硬的身体里。
主治医生甚至觉得，病人的肌肉已经僵硬了，他怀疑扎入病人体内的针头已经被折断在肌肉里。
“心律依旧停滞！”护士呆呆地看着医生。
“准备第四次电击！”主治医生大声说。
手术室里响起刺耳尖啸的心电图停滞的长鸣声，所有的人这一次没有看向病人，而是盯着那台冰冷的机器。每个人都知道，这声长鸣意味着什么。
有人长长地叹了口气，站在手术台旁边一直焦虑地盯着心电图的小护士才来医院实习不到一周，此刻终于没忍住，哭了出来。
主治医生发现直到此刻他才有机会看清躺在手术台上的病人。一个瘦弱的小女孩，紧紧咬着紫青的嘴唇，额前的刘海全被汗水打湿了，在小姑娘的胸前和后背，有一大片烧伤留下的疤痕。床头的病历本上写着她只有十岁，因多年前烧伤后遗症，心肺功能严重受损……他也有一个女儿，今年也才十岁。
主治医生看了一眼紧闭的手术室玻璃门，在那道门后，有一个母亲，正在等待着她女儿的消息……
手术室的房门被推开了，医院走廊里传出女人歇斯底里的哭泣声。
手术室空无一人，安静得仿佛杳无人烟的深海。
角落里的布帘映着两道黑影，一高一矮两个人看着病床上的小女孩。高个子看上去丰神俊秀，侧颜在黑暗中自带月光柔和效果，真是帅得人神共愤。
“就是她了。”
“什么？”低个子少年迷茫地看看面前的小女孩，又抬头看看身边的高个子男人，一副快点带我离开这个鬼地方的表情。
“真是健忘，我说对了吧，地荒是不能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的，否则就会失去从前的记忆。”男人撇撇嘴。
“什么？”少年继续迷茫。
“没什么没什么，总之，你求我带你来找她，现在你找到了，我们两清了，我也该走了。”男人说着整个身体就开始虚化，顺便把身边的少年的手放在了手术台上的小女孩的手心。黑暗中一道微弱的白光自少年掌心溢出，流淌进女孩的身体。
“你在干什么？！这可是我的灵力啊！怎么能随便给……”少年简直要哭了，他看上去也不过十多岁，长得倒是挺水灵的，就是一头白发在黑暗中特别显眼。
“别啰唆，照顾好她！”男人在少年头上敲一棒槌，“这可是你求我帮你的！不准反悔！再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马上就成为本地土地爷了，做点好事也是你的职责所在。”
少年捂着脑袋委屈地撇着嘴巴：“你谁啊！另外什么土地爷啊？”
已虚幻至七八成的透明男人扶额：“真是忘得够快的……好了好了，我就住药斋，有事儿打我电话。我电话是，1868746……啊！她醒了！”
少年顺着男人所指的方向看了一眼，一个小女孩正坐在他面前，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他。
据后来值班的护士回忆，当夜医院被这两个人此起彼伏的“妈呀鬼呀”“你才是鬼你全家都是鬼”等等各种鬼哭狼嚎充斥，直接导致当晚医院十分钟以内被自动清空，甚至肝癌晚期只剩一口气的王大爷都被他们吓得猴急地飞奔出医院……
1
少年站在门口，欣喜若狂地看着面前的三个人：“和我一样漂亮的银发！”少年指着三人中的一位，被他指着的那一位银发小屁孩立刻嘚瑟地甩了甩乱糟糟的银发。
“还有一对狗不狗猫不猫的小耳朵！一定是冬荨小老弟了！”少年肯定地说。
冬荨继续僵硬地甩着头发，黑着脸看着面前的少年，一副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的表情。
少年开心地拍了一下冬荨的肩膀，转脸又看着另外一边的身材颀长的男人：“长得和我一样玉树临风！”从编织袋包围圈中突围而出的男人立刻挺直了背，掸了掸白衬衫上的灰尘。
“身上又驼着三个人的行李，一副万年苦力的样子，一定是管家了！”少年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管家别过脸去紧了紧自己身上的编织袋，里面装着三个人的被子。虽然只是来住几天提前体验下居住环境，但管家还是固执地带来了洁癖三人组的被子枕头以及毯子。说实在话，他就应该按照阿碧的意思找搬家公司！为了省两百块他也是蛮拼的……
“和我一样仙！还有……”少年惊喜地看着三人中的女人。
“呃，我是子碧，你们东家呢？”子碧立刻打断了少年，问。
“东家出去了，不过各位放心，有我阿荒在，保证各位有求必应！”少年说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三个人紧随其后入得庭院里来。
这座庭院位于市中心的一处公园的角落，典型的四合院格局，院落里银杏树枝叶繁茂，阳光碎了一地，院中一口天井，送来丝丝凉意。
这院落本是一韩国艺人休养用的，前几年才卖给现在的主人，这主人便在此开了一家药店，名为药斋。开业当天子碧也曾道贺，只是没想到再次叨扰，已是几年后的今天。若不是眼看着秋天就要过去，冬天即将来临，越发接近把浮屠船交出去的日子，阿碧也不会拖家带口地带着冬荨和管家来药斋叨扰。
前几天阿碧尝试着按照那个电话号码拨了个电话，没想到药斋的主人竟然数十年如一日没有换号。简单说明了意思，对方当即热情地表示，随时欢迎视察，如果觉得可以就马上搬过来吧。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家伙还是这么温柔可爱嘛。阿碧在心里想着，就拖着不情不愿的冬荨和管家来提前踩点了。至于药斋的主人，他叫长桑，她认识他很久很久了，久到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那个家伙就已经带着她在山里抓蝴蝶了。关于他的故事，说起来三天三夜也是说不完的，不过好在日后肯定是要住在这里了，到时候大概会有大把的时间来说一说这个家伙。
此刻，阿碧的目光停在了迎接他们的少年的背影上。
“东家已给各位准备了三处房间。”少年眉飞色舞地在前面带路，原来后面还别有洞天，又是一处院落，已是深秋，这里却还如同盛夏般花草繁盛。
冬荨小心地戳了戳身旁的管家，管家顺着冬荨的目光看向带路少年的脚。
我的天！
管家愣了愣，目光死死盯着少年的一双脚，随即又快速跟了上去。
这个少年竟然没有脚，他一路都在飘着……黑白无常又罢工了吗？任由阿飘光天化日之下游走人类世界，就算吓不到他们一众老妖怪，万一吓着了这院落里可爱的花花草草也不对啊！
少年回头朝管家粲然一笑，管家立刻打了个冷战。少年推开古朴的红木门，一行人在堂屋里坐定。堂屋装修得俨然就是一个药铺，正中央放着一处顶到天花板的古朴药柜，什么当归枸杞半夏胖大海一抽屉一抽屉，白纸黑字，铁质抽屉，一个个隐藏在柜子里。
进屋的刹那，管家恍惚感觉到一阵躁动，继而是绝对的安静。
少年回过头，笑了笑，声音响彻屋子：“哎呀，忍得我好辛苦，算了我直接一点吧，你们有观心盘的对吧？”
管家立刻挡在子碧面前，一副“此盘是我守，此人是我护，要想从此拿，打断你的小狗腿”的保镖模样。冬荨则竖起猫耳朵警觉地盯着少年，露出尖利可爱的小虎牙，不知道是想装可爱还是想吓唬对方。
“哎呀，你们不要紧张嘛！我听东家讲，那玩意儿能帮人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人，我就是想要借来一用，看看那个笨蛋。”少年摆摆手，走回柜台里，捏起一颗胖大海，扔进茶杯里。黑乎乎的胖大海立刻活了过来，枣核般圆滚滚的小胖墩，黑着脸在茶杯里上蹿下跳，还一边喊着：“放我出去！救命！救命！”
随着胖大海的呼救，药柜轰隆隆地震动了片刻，抽屉纷纷被拉开，无数的药材刹那间都活了过来，从每个抽屉里跳跃着，攀爬着，翻滚着，红润枸杞手拉手滑向柜台，一个个摔得鼻青脸肿；当归则喘着粗气整理着浑身的胡须，从抽屉的缝隙里拉出一个被夹住的同伙；人参和何首乌羞涩地依偎在一起……灵芝配着一口地道的东北腔“干啥玩意儿啊，跳起来才是正经事，哟哟躁起来啊”扭起了秧歌，果然是来自东北的药材……还有一只胖嘟嘟的莲子拱进了子碧的手心，舒舒服服地打起了呼噜……
“让你们见怪了，这些家伙只有东家在的时候才会消停。”少年搔搔脑袋。
子碧早就知道药斋里面的药材都是活的，倒不是因为他们都是修炼成精的妖怪，实则是沾染了药斋东家身上的修为，连带着这些药材也都活了过来。
“刚说到哪了？”少年蹂躏着那颗焦躁惊恐的胖大海。
“观心盘。”冬荨提醒少年，从茶杯里顺手搭救出鬼哭狼嚎的胖大海，倒不是因为爱心，实在是那药材哭起来太像一只母猫了……不过他总算是遇到一个比他还健忘的家伙了。看来白头发什么的果然是用脑过度，他决定以后要更加少用脑，节约脑细胞。
“对对，观心盘，”少年看着子碧，“执念，对不对？我也有的！”少年期待地看着子碧。
子碧淡淡一笑：“你要找的是人还是物？”
“人！”少年举手笑着说，露出八颗牙齿。
“为什么要找那个人？”
少年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羞涩，他小声说：“看看她在干吗啦，其实……其实也没有一定就要找到她。你们可能不知道，我的身体已经太弱了，自从半年前来到药斋，我便再也没有踏出过半步……药斋的主人出门前叮嘱我在此等你们，说你们有一件物什，可以帮我看看那个人。”
“为什么？我觉得你看上去精神挺好的啊！”冬荨凑过来问，他嘴里咬着上蹿下跳的胖大海，胖大海肥硕的小屁股在他的嘴角扭来扭去。
少年从冬荨嘴里扯出胖大海，轻轻爱抚着它的小屁股，看着胖大海肥硕的小屁股享受地扭来扭去，淡淡地说：“其实也没有为什么了，就是想再看她一眼，觉得看她的时候，自己是很开心的。曾经有一个人说，当我有一天能真正感受到人类的情感，到那时，我心里就会住着一个人。我想，我的心里现在就住了一个人。”
少年说完，淡然一笑，露出八颗珠贝般好看的牙齿，药斋里的药材们都安静了下来，然后集体开始支着腰杆俯身呕吐……“好恶心好肉麻！”“要死要死了，我感觉我要窒息了。”药材们东倒西歪，嘀咕着。
一阵清风自门外旋起，院落里响起一声清朗的说话声：“不得放肆。”
药材们愣了片刻，一溜烟窜进抽屉里，啪啪啪药柜集体关上，一阵寂静，从门外踏进来的人风尘仆仆，像是走了很远的路，一双俊目落在了子碧身上：“好久不见，阿碧。”
2
阿荒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自从五年前莫名其妙被那个高个子男人带到医院，莫名其妙有了一个新身份——土地爷，管辖范围以医院为中心，扩展至整座城市。每天的工作就是保障辖区的安全，哪里有妖怪捣乱他得去劝架，老大爷过马路摔倒了他要化身红领巾扶他过马路，就连那个骄傲的龙太子下雨，他还得叮嘱他千万别让雷电劈着花花草草小朋友什么的。总之，居委会大妈干的事情他干，居委会大妈不干的他也得干。
身为一只玉树临风的地荒，干了平常只有窝囊的地精才会做的工作，阿荒表示很郁闷。
虽然地精和地荒只差一个字，但却绝对不是一个类型的妖怪。地精是土壤灵气所幻化，生下来就是小老头的模样，白头发白胡子，整天笑眯眯的，脾气好到被揍了左脸能把右脸再凑上去，然后说一声客官你可劲儿打，开心最重要。
而他们地荒一族则是玄妙不可知的昆仑山天池湖底的地气所幻化，属于妖怪中的稀奇品种，个个玉树临风，身材颀长，聪明伶俐，是天庭有史以来仙女思凡的最大因素，常常干的事情是在昆仑山天池晒日光浴，有时候睁开眼睛，怀里就多了一位仙女。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情，他们虽然也觉得烦恼，但也终究无法改变，总之这种想法不能跟别人分享，太欠揍。
阿荒早就听了不少他们族人的传说，总觉得自己的宿命该是驾着七彩祥云整天英雄救美，现实却是每天最多搀扶老奶奶一百三十次过马路。
阿荒觉得也许回到他出生的天池，一切就会好起来，但他忘记了回去的路，一公里路痴急死英雄汉呐！ 
阿荒想了很多办法来唤起从前在天池的记忆，比如连夜吃掉一整棵树的核桃，比如去看神经科医生，比如去药斋找那个男人讨要药方，嗯，就是那个带他来这座城市的家伙，还说是自己求他，他才大发慈悲带自己来的，简直是扯！
但这些都不是让阿荒觉得生活无望的重点，重点是当那个名叫丁小雨的麻烦精现身的时候。第一次看见丁小雨的时候，她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阿荒手贱，救活了她，高个子男人说：“看吧，这就是你求着我帮你找的人，现在找到了，照顾好她。”
阿荒觉得自己要么是被这个男人踢了脑袋，要么是自己把自己的脑袋给踢了，总之，他很郁闷。
因为丁小雨简直就是人间第一麻烦精，一见面就耗费他的灵力来救活她。她从生下来的那一刻就得了一种怪病，她的记忆只能维持一天时间，换而言之，她只记得今天的事情，过了今天忘了昨天，过了明天忘了今天。阿荒简直想哭，想想看，他们两个站在一起，简直就是健忘界第一相声组合。
这简直太糟糕了，他想不明白他怎么会求着那个男人来找一个过了今天就忘了昨天的傻丫头。
阿荒不知道在他出现之前丁小雨的生活是怎么度过的，但他相信那一定是一段搞笑而又艰难的漫长时光，当然，也仅仅是对于丁小雨来说的漫长。阿荒来的这五年她没有任何好转，依然是在学校里成绩垫底，每次考试只能靠猜。卧室天花板上常年写着——我是丁小雨，我的妈妈是Marry，起床后要问妈妈今天我该做什么……
但对于丁小雨身边的人来说，他们一想到这个倒霉的小姑娘，首先想到的是她胸前挂着的硕大而且丑陋的记事牌，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她妈妈的电话号码，还有她家的地址。
丁小雨自然是没有什么朋友，幼稚园的时候她大抵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流着口水睡大觉，小学大家都说她是怪胎，她只能低着头被一群孩子围在教室门后，自己簌簌地掉眼泪，中学之后呢？人人都知道，丁小雨是一个白痴。
丁小雨没有朋友，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一个第二天就会忘掉自己的人做朋友。丁小雨没有爱好，小学毕业大家填同学录，丁小雨意外地收到了班里一个小男孩的同学录，可是在爱好、星座那些栏目里，她迷茫而又手足无措。丁小雨甚至没有一个真正认识的人，她是一个连自己都会忘掉的人啊。
可偏偏是这样子的丁小雨，却喜欢多管闲事。比如乞丐伸手要钱啦，丁小雨就把钱包递给对方。比如路过菜市场，她就会蹲在菜店门口，有人买鱼她就马上从店主手里买下那条鱼，店主后来看她都后怕，说姑娘你心肠好钱多，也不能这样子影响我生意啊。好在她也不是每天都会路过那里，也不是每次都记得那家鱼店。
更离奇的是，有一天阿荒看见丁小雨一个人蹲在自家别墅的阳台上，天都黑了，她还一动不动蹲着。阿荒觉得奇怪，飘过去看了丁小雨一眼，乐得笑岔了气。丁小雨从黑暗中抬起被叮了一脸包的头，小声地说了句“蚊子们饿了”。
……
阿荒觉得，这个小糊涂其实也挺可怜的，所以每当小糊涂走丢了，他就吹胡子瞪眼拎着她，把她扔回家。有时候丁小雨考试忘光了，他就飘到学霸那一桌，看两眼答案，又飘回丁小雨身边，命令她填写ABCD……更多的时候，阿荒只是跟在这个小糊涂的身后，丁小雨则一扫平时的沉默阴郁，叽叽喳喳像个小麻雀一样说个不停。
是的，没心没肺到可以忘掉一切的丁小雨，偏偏记得他这个“阿飘”，从五年前相遇到现在，丁小雨记得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他想，可能是因为那次他用灵力救活她的原因吧，顺便也把自己留在了她的记忆里。然后阿荒问她：“那别的呢？”丁小雨拨浪鼓似的摇摇头，瞪着一双迷茫的大眼睛。
阿荒真不知道这算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
丁小雨自五年前在手术台上一脚把他踹飞出去之后，就记住了他叫阿荒，是一只妖怪，喜欢吃好吃的，是这一带的土地爷，嘴贱心更贱，暴力又温柔。
“喂喂！谁温柔了，我可是个暴力狂。你别惹我啊，最好乖乖听话，本土地才好庇佑你。”阿荒斜着眉头，骄傲地甩了甩一头飘逸的银发。
“阿荒很温柔啦。”小糊涂咧嘴咯咯地笑起来，一头扎进阿荒的怀里拱了拱，她身上好闻的女孩子的气息顿时弥漫进他的鼻腔里，一抹红霞飞上了阿荒的两颊。
“哎呀，男女授受不亲啦！”阿荒大大咧咧地推开她，转身急急地走在前面，脸颊已然是红苹果。
丁小雨越来越依赖他，阿荒知道，那是因为这个倒霉蛋只能记得他这个老妖怪。他能看得出来丁小雨很在乎他。是啊，他没有出现之前，她像是行尸走肉般活着，喜怒哀乐都不太能领会，因为根本没有记忆让她锻炼这些人类的感情。他现在成了她生命里唯一长久记得的人。所以她拿出了自己仅有的热情，给了唯一能记得的他。
3
“做这么多吃不了啦！”阿荒看着一桌子丰盛的饭菜，却提不起食欲，这对于吃货荒来说，却常常出现。
丁小雨小小的身影还在厨房里忙碌，她的厨艺很好，经常给阿荒开小灶，比如妈妈不在家的时候。
“赶紧吃啦！”丁小雨端着色泽莹润的西红柿炒紫茄，放在了阿荒面前，“第一次做这个，不知道好吃不好吃。”
一桌子素菜，阿荒头都大了，丁小雨大善人不敢杀生，可他身为比人类还要更高级别的存在，处在食物链的顶端，绝对是一个彻底的荤食主义者，他要吃肉啊！
隔着桌子，阿荒看见丁小雨那双经常闪烁着迷茫的眼睛期待地看着他。
“怎么，不喜欢吃吗？”丁小雨小心翼翼地问。
阿荒最看不得女孩子失望了，于是迅速拿起筷子开始风卷残云，边往嘴巴里塞边频频点头，发出美美的咂嘴声：“嗯嗯，好吃，简直太好吃了！明天就别做这些了，明天吃清淡点儿，做个满汉全席什么的，你行的……”
丁小雨嘿嘿笑着，看着吃相难看的阿荒，夹菜给他：“那你要吃完哦。”
阿荒哭了。
“你太瘦了，男孩子要胖一点点才会让人有安全感。”丁小雨一本正经地说，“听你说妖怪手册里记载，土地爷除了有五险一金，还有双休，还包办婚姻，所以土地爷都有土地婆，但我好像没有看到你的土地婆哦。”
是谁说的丁小雨记忆不好所以傻来着？！根本就不傻好吗！阿荒边塞菜边默默反驳。
“虽然我是土地爷，但明显是某个分配工作的神仙弄错了，我还小，我还是个孩子，你看我的肌肤……”阿荒挺起塞得圆滚滚的腮帮子。
丁小雨嘿嘿笑着，戳了戳他的腮帮子，阿荒也笑笑，说：“其实土地爷一般都是地精来做，我们地荒一族只负责风骚三界。”
丁小雨若有所思地想了想：“那你怎么做了土地爷？”
阿荒撇撇嘴，皱眉抱怨：“都怪那个药斋的男人啊！神经病一样把我拖到你面前，然后告诉我说，是我求他带我来找你的，既然找到了，我还得帮他一个忙，这里的地精被人打死了，就让我顶替来照看这个辖区一段时间。所以我就来啦。”
“找我？”丁小雨两眼放光。
阿荒嫌弃地看着她：“别以为我想对你怎样啊！这完全是那个神经病说的，我可是一点儿都不记得我求过他。再说了，我就算求也是让他带我去见七仙女，怎么可能来这个鬼地方见一个……”
阿荒大大咧咧地说着，不经意间看见对面的丁小雨低着头默默地扒拉着米饭，急忙住嘴：“呃，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啦，我的意思是说……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来这里，不过总有一天，我会离开这里的吧。”
阿荒觉得对面的丁小雨快要哭了。
“啊！但绝对不是因为你所以离开，其实小雨你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啊！我离开的话也是因为我是一只地荒啦……”
丁小雨开始抽泣了。
阿荒抓耳挠腮：“哎呀，我也不是说我要离开，我是说，总是要离开的吧……”
丁小雨低垂着头，定定地听着。
阿荒彻底对自己的语言天赋绝望了：“算了算了，好乱，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楚了。反正，我就是希望不论怎样，小雨你都要开开心心的呀！”
“我知道的。”丁小雨抬起头努力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我知道阿荒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她笃定地说：“如果阿荒离开了，会来跟我告别的吧？”
阿荒沉默着，他真想扇自己一巴掌，破嘴，一说就没有个停。
“那个肯定会的，小雨是我的好朋友嘛！不过离开的话估计还要很长时间，你看我刚见你那一天就嚷嚷着要走，现在一晃都五年了……”阿荒有些窘迫。
“哈哈。”丁小雨被他的表情逗乐了，带着眼泪的眼睛笑成了月牙儿。
阿荒也笑起来，总算是开心起来啦，他最怕女孩子哭了。他定定地看着微笑的丁小雨的眼睛，伸手替她擦了擦眼角的泪珠。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那么认真地对他笑着，他心里忽然有一些伤感，他也第一次发现，这么久以来，这好像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
他忽然想，也许就这么待在这里，好像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刹那间，莫名其妙，那个男人的话回荡在他的耳边：地荒离开了自己出生的土地，就会失去记忆，你真的想好了吗？
他朝周围搜寻着，一汪湛蓝的湖水瞬间侵袭进他的眼底，面前的丁小雨渐渐模糊不清。他看见无边无际的湖泊，雾蒙蒙的天地，一道微弱的气缓慢地游弋着，一尾银色的鱼儿好奇地随着那一抹气游来游去……
4
丁小雨这个小糊涂竟然真的长大了。
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她已经记了厚厚一个日记本。作为一只没有节操的妖怪，阿荒选择了偷看。
简单来讲，只有一天记忆的丁小雨某一天路过学校操场，被一个篮球砸中，然后抬头的瞬间，电光火石，火石电光，丁小雨一颗粉红的小心脏开始怦怦剧烈跳跃起来，丁小雨恋爱了。
苍天啊，亏他还曾骄傲地以为，丁小雨会拜倒在他的飘逸银发下。真正的世风日下，他这样德才兼备、帅翻日月的新世纪好妖怪，并且还有一份土地爷的正当职业，福利和未来都十分可观，竟然还比不上一个人类小屁孩吗？
阿荒有些闷闷不乐地回忆着这一个月的种种迹象。
怪不得她之前一个月每到晚上都一个人偷偷躲在房间里鼓捣，原来是在写日记。怪不得每天早上她都要拖沓半天，原来是要把日记看一遍，以便于记得她自己正在喜欢一个男孩子。
这样子的恋爱不累吗？
阿荒开始有点佩服这个丫头了。
身为土地爷，迅速摸清了那个让丁小雨怦然心动的家伙。
一个长得还不错的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爽爽，笑起来坏坏的，不得不说丁小雨眼光还不错。但是……
像是很多人类那样，阿荒也不喜欢“但是”之后的话，可他又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丁小雨无论如何，不能跟那个叫陆巡的男生在一起。
绝对不可以！
当他在放学路上对丁小雨委婉地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丁小雨一直沉默。
“真的！我以土地爷的名义发誓，那个家伙脚踏十七八九只船！”
丁小雨依然沉默。
“而且他还抢乞丐的钱，看见老奶奶摔倒绕道走！”
丁小雨皱眉。
“他每天都要亲手杀死一只鸡来炖汤喝！”
丁小雨猛地抬头看着阿荒。
不得不说，深刻了解丁小雨品性的他编造的这些理由还是很具有杀伤力的。
但为什么丁小雨只是推开了他，然后一路飙着眼泪跑掉了呢？直觉告诉他，丁小雨并没有被他说服。
身为一只聪明的地荒及尽职的土地爷，阿荒永远有备选计划。
丁小雨的日记本被偷的那个清晨，阿荒躲在窗户外，看见丁小雨起床后迷茫地打开抽屉，然后愣怔了片刻，刷牙洗脸上学。阿荒本以为到此为止，刚准备忍不住给自己点赞，丁小雨却对他说，他永远不能再反对她和那个陆巡在一起了，因为她永远记住了他。
不对啊，他明明拿走了她的笔记本啊。她怎么还记得？阿荒理了理头绪，然后发现，丁小雨这个小糊涂，其实是一个很聪明的女孩啊。
她只能记住和阿荒有关的一切，在阿荒没有参与到她的感情里时，她只能用日记来记住自己喜欢的男生，可是阿荒出来反对她，阿荒还偷走了她的日记本，丁小雨唯一可以全盘记住的，是和阿荒有关的一切。
阿荒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是彻底笨蛋了一次。
丁小雨通过他这只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笨蛋妖怪，记住了她喜欢的那个男生的一切，而且再也不会遗忘。
“你利用我。”阿荒一把揪住了她的衣领，像是一个臭流氓。
丁小雨慌乱地往后退缩：“我……我没有！是你先反对我们，是你先偷走我的日记本的。”
“你有想到这么做对不对？！”他气急败坏地盯着她，而她像是一只无处逃窜的小兽，躲闪着他的眼神。
“我……我就是喜欢他！”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是陷入初恋的丁小雨，她忽然抬起头恶狠狠地用力甩开他，“你就是嫉妒！你就是吃醋！”
“我吃醋？！我嫉妒？！”阿荒觉得好笑，他忽然想说他们地荒一族的爱人都是仙女什么的，丁小雨你算什么。但是话未出口又觉得这样说实在是搞笑，“我反对你们是因为那个陆巡，不是因为我的感受，你知不知道那个男生是谁，你知不知道他是为了什么接近你……”
丁小雨的眼泪“唰”地一下溢出眼眶：“就算他像你说的那么坏！也比你好一万倍！”她睁着含满眼泪的眼睛，就那么定定地看着阿荒。
阿荒被她看得别过脸去，他听见女孩子轻微而又难过的哭泣声，他看见她蹲在地上，抱着膝盖说着：“我只是，只是想要像别人那样活着。我只是想要感觉一下，有喜欢的人的感觉，是不是真的像她们说的……说的那样幸福，我只是不想你离开了，我就又连自己是谁都不再记得……一个人也不记得，我只是害怕，害怕忘掉自己，忘掉已经记得的……我只是害怕啊……”
阿荒看着蹲在地上抽泣的丁小雨，心里难过得想要把眼前这个瘦小的女孩揉进自己的怀里：“丁小雨。”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立刻被她赌气打掉。
阿荒强挤出一抹笑容，又伸出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这一次，她没有打掉。他叹了口气，蹲下来，轻轻拍拍她的脊背：“我答应你，不会离开这里。”
5
不仅不会离开你，还会加倍守护你。
这座城市最近地面上不太安宁，莫名出现了不少凶神恶煞的道士。阿荒尤记得药斋的男人曾经对他说过，这里上一任土地爷就是死在这些臭道士手里。
阿荒最近增加了巡逻的次数，平常没事就待在丁小雨身边，尤其是那个陆巡出现的时候，阿荒浑身上下的毛就统统竖起来。他知道身为一只地荒，应该淡定，但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总是心神不宁的，感觉好像要出大事的样子。这种感觉在他的目光落在丁小雨身上的时候尤其强烈。
他绝对不能让她出事，他答应过她不会离开的，那么她也要平平安安才好。
丁小雨也确确实实记住了陆巡，并且天天跟小男朋友腻歪在一起，阿荒觉得自己这颗电灯泡越发明亮了。如果不是那日那个男生忽然对着空气里的他喊话，阿荒甚至开始觉得是自己先前小人之心想太多了。
当陆巡朝空气里的他喊话的时候，正好是丁小雨去卫生间的间隙。
“我知道你在这里，虽然我看不见你。”男生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空气里的他所在的位置。
难道陆巡能看见他？阿荒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保持着沉默。
“你是一只地荒，对不对？”男生冷冷地问。
八成是丁小雨这个糊涂虫讲出去的。阿荒皱眉，飘到了陆巡的身后：“然后呢？”
“你最好是不要多管闲事。”陆巡深吸一口气，阴险地笑起来，“不然你会死。”
“身为一个人类，威胁一只妖怪可不见得是明智的行为。”阿荒慢吞吞地说着。
男生诡异地一笑：“我们走着瞧。”
阿荒叹一口气：“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放下吧，也算是放过自己。”阿荒现出原形，坐在了男生对面。
“有些东西一辈子也无法忘掉，你让我放下？！”陆巡咬牙切齿地说，一拳砸在桌子上，“我要报仇！”
“报仇可以，我不反对，我们妖怪甚至鼓励大家报仇，但是冤有头债有主，你确定你找对了仇人？”
“丁成天死了，那就只能让他女儿和老婆来偿还他欠的债！”陆巡厉声说。
“你想怎么样？”阿荒死盯着那个男生。
“我会让她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如果你阻止我，你也一样！”陆巡说着，丢下阿荒，起身往女生卫生间门口走去。丁小雨的身影自门口一闪而现，带着羞涩的微笑走向男生。
阿荒心下一惊，迅速跃起。空气瞬间凝滞，阿荒用了自己的意念，他可不想自己辖区的人类目睹这一幕。两道漆黑的影子迅猛地掠过阿荒的视线，挡在他与陆巡之间，一胖一瘦两个穿着黑色道袍的人笑眯眯地出现在阿荒的面前。
长着山羊胡的瘦道人奸诈地眯着眼睛，死盯着阿荒：“果然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胖道人提着肥硕的大肚子上围着的布带，默契接口：“得来全不费功夫。”
两个道人嘿嘿齐声一笑，胖道人看上去比较憨厚，于是憨厚地问了句：“师兄，确定要他的命吗？他看上去还是个孩子耶。”这个胖道人显然是广东一带的人。
“你懂什么！知不知道地荒多稀有，知不知道地荒的魂器可以帮咱俩寿过百年！”瘦道人一个棒槌，打得胖道人连连求饶。
阿荒的视线越过他们，陆巡和丁小雨竟然不受他气场的控制，阿荒心下一惊，心知肯定是道人作祟，急朝丁小雨喊：“跑！”随即身形挪移，试图挣脱道人的纠缠。
“既然遇着了，也算是缘分，不如你乖乖束手就擒，免得我们兄弟为难你，下辈子，投胎做个人吧！”瘦道人说罢，一个鱼跃，欺身上前，与阿荒缠斗在一起。
丁小雨显然被眼前这一幕惊住了，她不知所措地看周身鲜血飞溅的阿荒，又看看脸上挂着诡异笑容的徐徐走向自己的陆巡，满脸惊慌，颤抖着的身体往后退缩着。
阿荒一心想要越过道人的阻拦，顾不得防守，露出一身破绽，胖瘦两个道人几个跳跃，已经挑断他的一手一脚筋骨，血液自手臂和小腿汩汩溢出。
两个道人也伤得不轻，口吐鲜血。丁小雨挣扎的声音穿透凝固的空气，陆巡揪住了她的马尾，刀子抵在了她的脖颈处，捂着她的嘴，顺势将她从窗户推了出去……
阿荒呆呆地看着这一切，瞪大了的眼睛里两个道人的身影上下翻飞，闪着寒光的剑刃蛇一样在他的身体上游走着，他膝盖一软，半跪在地上，但他的眼神始终看着被陆巡推出窗外的丁小雨。他记得这家餐厅位于五楼。鲜血在他的身体上四处飞溅，而他只是无动于衷地看着那个空荡荡的窗口。陆巡看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一抹释然的微笑：“怎么，你也想报仇吗？”说罢冷笑一声，随后也跳了出去。
“不要啊。”他怔怔地呢喃着，他看到一束耀眼的寒光在他的面前暴起，他深吸一口气，眼前一片漆黑，“对不起啊，答应你的事情，却没有做到，对不起啊……”
那个雾蒙蒙的湛蓝的湖泊又出现了，在他的面前渐渐清晰起来。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他的耳畔响起。
“没关系啊，反正我也记不得的，等我变成了普通的鱼，我就只有七秒钟的记忆，而你没有人类的感情。这样子的话，就算我们做了对彼此不好的事情，也没关系啦，反正七秒过后，我都不记得啦，我们就还是好朋友。”
“阿鱼……”他在心底轻声喊道。
6
一缕若有若无的气在湖泊里漂荡着，它似乎对什么都挺感兴趣的，在水草里游荡累了，它就围着鹅卵石休憩了一会儿。从清晨到太阳下山，它都没有再移动自己的身体，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它和湖面上的雾气有一点点不同。它的气更加纯粹、干净，像是薄纱一样，飘摇在水里。
太阳落进天池以北的昆仑山里，漆黑弥漫在湖泊里，所有的一切都睡着了。那缕缠绕着鹅卵石的气，刹那间烟消云散，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在这片湖泊里有成千上万缕这种气，日升而生，日落而灭，永无止境，只有一天的寿命，妖怪们管它们叫地荒。
地荒是妖怪里最低级的存在，因为它们只有一天的寿命，它们甚至来不及拥有感情。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它们生生灭灭，它们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喜怒哀乐，这个世界也不曾关注它们存在的意义。
更加没有人注意到，在湖泊的深处，有一缕气在游荡累了之后，没有缠绕在鹅卵石上。它本来是要吸附在冰凉又滑润的鹅卵石上舒舒服服地睡一觉的，谁知就在它伸开自己的气脚的时候，一尾银色的鱼儿恰好路过它跟鹅卵石之间，于是它覆在了银鱼的脊背上。
银鱼游啊游，快乐地从湖泊底伸出头，太阳早已落下，月亮初升，昆仑山天池的月光，皎洁而又美丽。
银鱼静静地浮在湖面上，享受着清凉的月光浴。
“咦？”那缕气抬起虚幻的头，看了一眼月亮，它从来没有见过月亮。它以为那是太阳，吓得急忙往银鱼的嘴巴里面钻。
银鱼被它弄痒了，一头扎进湖泊里，看着漂荡在自己面前的那一缕气：“呀，你是谁？”
地荒吓得急忙东窜西窜，银鱼追着它游啊游。
银鱼摇着好看的尾巴，把地荒堵在水草里：“我是天鱼，你可以叫我阿鱼。你是谁呀？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地荒惊恐地看着银鱼，月光自湖面洒进水底，地荒抬头指了指头顶的月光，又指指自己：“气，气，地气。”
“地气？”银鱼好奇地围着它转圈圈，吐出一连串的鱼泡泡，“哦，我明白了，你是地气幻化的妖怪，啊，成了妖怪你就不是地气啦，你是地荒。我在妖怪手册上看到过你们的名字的。”
地荒呆呆地听着，忽然嗖地一下蹿了出去，一口接着一口地把银鱼吐出的鱼泡泡吸进了自己身体里。
“呀，原来你吃鱼泡泡啊。”银鱼开心地游来游去。
“饿，饿，吃吃。”地荒指指自己的嘴巴，又指指银鱼。
“好！我给你多吐点鱼泡泡。”银鱼开心地摇着鱼尾，咕嘟嘟吐出一串又一串的鱼泡泡。
地荒飘逸的身体在鱼泡泡间游弋着，银鱼银铃般的笑声响彻在天池湖泊湛蓝的湖底。
日升月落，时间飞逝。
银鱼渐渐知晓了地荒的习性，当它们还是地气的时候，只有一天寿命。银鱼也不知道为何这只地气可以修炼成地荒，一天天活下来。难道是因为那天它附在自己的脊背上吗？说起来，它们天鱼一族，倒是浑身灵气呢！天鱼嘚瑟地想着，又看看呆呆的地荒，只是可惜地荒没有什么智商，也不大会说话，只能简单地说出一些词语。最常说的就是饿饿饿，真是一个小吃货。起初地荒吃的是它吐出的泡泡，后来地荒开始吃湖里金光闪闪的水草，地荒开始能说一些断断续续但完整的句子了。
再后来地荒开始吃湖泊里的一些小贝类，银鱼气坏了。
“吃鱼泡泡和水草都可以，但怎么能吃贝壳一家呢！你看他们的妈妈多么伤心！”银鱼指着靠在鹅卵石边哭泣的贝壳妈妈，地荒低着头，像是犯了错的孩子，一声不吭。
“你说话呀，不然再也不要跟着我。”银鱼赌气地说。
地荒猛地抬起头，注视着银鱼，张了张嘴：“饿，饿就吃。”
银鱼气不打一处来：“可是它们也好可怜的呀，怎么能为了吃就干坏事呢？它们这么伤心你看怎么办吧！”
地荒懵懂地看看贝壳妈妈，又看看银鱼，伸出气脚，一把把贝壳妈妈塞进了嘴里，地荒指了指自己的嘴巴：“饿，饿，就吃，吃了。”
银鱼气坏了，也难过坏了：“我不是问你为什么吃，我是说这样做是不对的。”
地荒迷茫地看着银鱼。
银鱼叹一口气，摇了摇鱼尾：“算了，怎么说你也不会明白的。”
地荒没有人的感情，甚至连生死的概念也不懂，银鱼最后抚摸了一下地荒的透明而又虚无的脑袋：“对不起啊地荒，我没有办法再和你一起了。”
地荒睁大了眼睛，不知所措地看着银鱼转身游进黑暗的湖底。
“别，别，不吃，不吃了……别……”地荒的触手缓慢地伸了出去。银鱼回头看着地荒，她还没有像现在这样难过，她怕自己再犹豫一下，就会忍不住又游回去。所以她最后对着地荒吐出一串鱼泡泡，转身消失在地荒的眼眸深处。
7
地荒一直在湖泊里到处走动，它再也没有吃过贝壳，它也不再吃水草，它记得银鱼不喜欢它吃掉别的东西。虽然它不明白银鱼为什么不让它吃，但是银鱼走了，它想要银鱼回来，所以它宁愿饿着肚子也不再吃。
它走了很长很长的路，终于走到了岸边，那晚月光很好，它浮出水面抬头看了一眼月亮，这让它想起第一次看见月亮的那晚，那晚银鱼也在。想到这里，它难过地低下了头。
月光照耀进它的身体，它的身体变得像是薄纱，它略微一跃，整个身体便贴着水面滑翔起来，风中有雪山的清甜气息。
它专注地看着身体下面的湖泊，寻找着那一尾银色的身影。
它看见月光下的湖边，坐着一名渔夫，它躲在水面下，只露出半个脑袋，看着那名渔夫。
渔夫穿着青蓝色的长衣，静静地坐在湖边垂钓着。在他的身边，一名男子靠在他的肩头，那名男子一身月光般皎洁的长衣，紧闭着双眼，衣服上沾染着血迹。
月光下，地荒好像看见一抹银色在湖底一闪而过，渔夫的竹竿“哗”的一声拉出水面，一尾银色的小鱼被提出湖面在月光下挣扎着，银色的鱼尾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地荒愣愣地看着，继而迅速跃出湖面，自水面狂奔向渔夫，它气喘吁吁地跑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渔夫将竿收起，触碰向那一尾银鱼。
夜风将男子的声音带入地荒的耳畔，在湖面上久久不散。
“令仪，我找到了，这一尾天鱼，可救治你的伤。”
“没用的。”受伤的男子睁开了凤眼，嘴角略微动了动，他的脸颊掩进垂钓男子的阴影里，让人看不清他的容貌。
“这一次，你且听我一次。”青衣男子扶那受伤的男子坐直了身体，将银鱼自掌心递向那男子溢出鲜血的心口。
“不！不，别！” 地荒挣扎着拖住了男子的手腕。
男子皱眉低头看见一只地荒，用力缠绕在他的周身。
受伤的男子睁开眼睛，用余光看了一眼地荒，缓缓地伸出手，抚摸着地荒的身体：“一只地气凝结的地荒，原来这世间真有此等妖物。地荒，你是紧张这尾天鱼吗？”
地荒点点头，又不好意思地低着头。
青衣男子为难地看着地荒：“真是对不住，我这位朋友受伤了，得需天鱼疗伤……”
地荒急忙扯住了男子的手腕，眼巴巴地看着昏迷在男人掌心的银鱼。
“放了天鱼吧。”受伤的男子摆摆手，靠在男人的肩膀沉沉地闭上了眼睛，“我的伤我清楚，长桑君不必再为我担忧。”
“可是如果不试一试……”
“我，我，可以。” 地荒指了指自己。
青衣男子抱住了身边刹那间又昏迷过去的男子，不可置信地看着地荒。
地荒指指他掌心的银鱼又指指湖泊：“放，放了。”
地荒又指指自己，伸手摸向受伤男子的心口，一道月光般皎洁的光自地荒的身体里溢出，流淌进男人的心口，男人的身体随即氤氲出一层淡淡的白光。
青衣男子不可置信地看着地荒将自己的灵力输送进男人的身体，它的身体越来越虚弱，它的气脚开始收缩，它虚幻的气一般的透明的身体，化为一道强烈的白光灌入男人的身体。
漆黑的夜空里，只徒留一缕若有若无的气，气若游丝地自青衣男子的手腕游走着，跌落在地上，一点一点隐没在冰凉的湖水里。
青衣男子看了一眼身边脸色恢复血色的男子，他掌心的银鱼也清醒过来。他叹一口气，长久地注视着湖泊：“谢谢你。”说罢，他伸出手，将银鱼放进了湖泊里。
“世人都说地荒没有感情，我看不尽然啊。”青衣男子淡淡地说道。
银鱼在湖泊里摇了摇尾巴，愤怒地对着青衣男子吐出一道湖水，青衣男子躲闪不及，只得苦苦一笑：“对不起啊，去找它吧，明天太阳升起来，它就会消失了。我在这里等着你，你想让我为你做什么，我都答应你。”
银鱼更加愤怒地吐出一口水，瞪圆了眼睛，转身一头扎进湖泊里。银鱼发现地荒的时候，他正缠绕着一块鹅卵石。
银鱼看着再也认不出自己的地荒，眼泪簌簌地掉下来：“你这傻瓜！笨蛋！”
地荒依然无动于衷地缠绕着鹅卵石。
银鱼贴近地荒，让地荒附在自己脊背上，它朝地荒吐出一连串鱼泡泡，地荒也不知道吃。银鱼急得又哭起来。
银鱼就这么偎依着地荒，她想这只地荒之所以能熬过那一天，一定是因为地荒附在了她的脊背上吧，那么现在也可以吧。
银鱼胡思乱想了一整夜，天快要亮的时候，银鱼发现地荒正发出微弱的声音，她靠近了它的虚幻的嘴角。
“饿，饿……”
银鱼开心坏了，急忙吐出鱼泡泡，地荒虚弱地吃了一颗，紧接着又吃了一颗，银鱼用尽全身的力气吐着鱼泡泡。地荒吃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可是地荒还是喊饿。银鱼拖来水草，地荒还是饿；银鱼心一狠，抓了贝壳一家，地荒还是喊饿。
地荒指着自己的嘴巴，又指指银鱼：“饿饿，吃，吃。”
银鱼愣了愣，忽然嘿嘿笑了笑，朝地荒伸出鱼鳍，触碰着地荒的气脚，然后它贴着地荒的脸颊，淡淡地笑着说：“你要乖啊。不要再做傻事了。你看你，搞得这么饿，真不好。”
地荒焦虑地喊着饿。
银鱼最后看了一眼地荒，亲吻了它的唇角，转身绕着地荒游了一圈，游进了地荒的嘴巴。她的声音最后在地荒的身体里响起：“世人都说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地荒只有一天的生命，所以你看，我们都不要担心啊，哪怕是对彼此做了不好的事情，等我变成普通的鱼，等时间过去七秒，我就又可以重新认识你啦。或者，等一天的时间过去，我又可以遇见另外一个你。可是我并不是一条普通的鱼，我也没有办法用一天的时间等另外一个你。所以地荒啊，你这个笨蛋，要好好活下去啊。不要浪费掉一条天鱼的修为。我们天鱼一族，是厉害到可以让生命起死回生的妖怪哟……”
地荒呆呆地张着嘴巴，任由银鱼消失在他的身体里，地荒的身体开始渐渐长出骨骼，肌肉的纹理迅速生长，虚幻的脑袋上飞速冒出银色的头发……
“阿鱼……”初升的朝阳第一缕五彩斑斓的阳光照射进湖底的时候，地荒第一次听见自己讲话的声音，是他喊出那条鱼的名字的时候。
他记得湖边的那个男人，他还记得那条鱼为什么消失了。湖边的那个男人对他说，你确定要去找她吗？地荒是不能离开自己的出生地的，否则便再也回不来了，而且还会失去在这里的所有记忆。
那个男人还说，如果你想好了，一百年后我再来找你，投胎也要排队的，人的轮回是十年，妖的轮回是一百年。那条鱼，应该算是妖吧。
他点点头，一头银发消失在湖泊底部。
8
地荒暴怒的情形，足以让那两个道人做一辈子噩梦。
街口，阿荒看着陆巡被摔得粉碎的身体，他回过头看了一眼站在身后的陆巡的灵魂：“值得吗？”
陆巡的魂魄晃了晃，沉默不言，跟在他的身后。
人死后的魂魄在去往冥界的路上意识都是模糊的，为的是方便鬼差行事，怕那人不愿往生，徒增鬼差劳力。此刻，陆巡的身影懵懂如纸人，阿荒捏起他的魂魄，放在自己的背上，飘飞至半空之中。
脚下的城市越来越小，他们穿过了整座城市，穿越大河山川，停留在一处海滨之城。
他要带陆巡的魂魄来见一个人。他本来今天就要做这件事，只是没想到还是迟了一步。
他们站在海边，两个穿着背心的小男孩嬉笑着叽叽喳喳说着什么，稍大一点的在前边捡拾贝壳，稍小的则背着竹篓在一边接着。他看着远处的那两个男孩，淡淡地说起了那一年的惨案。
十五年前，丁小雨的爸爸开发陆巡家里的老屋所在的那片地，陆巡的爸爸死活不愿意拆迁。丁小雨的爸爸约了陆巡的爸爸谈判，在那片已经拆迁完的废弃楼房里，陆巡的爸爸举着汽油威胁丁小雨的爸爸，争抢之中，汽油被点燃了，陆巡的爸爸和丁小雨的爸爸，葬身火海，而当时只有一岁的丁小雨也险些葬身火海。
“我也是看上一任土地爷留下的工作日志才知道了事件的原委。”阿荒看着奔跑的小男孩说，“事情并不是媒体说的那样，是丁小雨爸爸烧死你爸爸，畏罪自杀。其实是你的爸爸引燃了汽油，并且掳走了还是婴儿的丁小雨威胁他。丁小雨的爸爸救下了自己的女儿，本来可以逃生的，他后来回去火场是为了去救你爸爸，只是后来两个人都没有再走出那栋楼。”阿荒说着，回头看着站在身后的陆巡的魂魄。海风吹拂而过，陆巡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两个小男孩，眼底沁满了泪水。
阿荒顺着他的目光看着那两个小男孩跑出好远，他们大概归家了吧。
“上一世是冤家路窄，这一世，他们也都想明白了，才能成为兄弟吧。”阿荒淡淡地说完，远处有一黑一白身影渐渐飘来。老熟人了，阿荒自然知道该怎么办。只是这一次，他必须拿出他和那两位鬼差的交情，看看他们能否给他一个面子。
阿荒捏起陆巡的魂魄，折叠起来，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安抚着拍了拍口袋：“希望你活过来的时候，可以对她好一些，毕竟，她是那么喜欢你啊。”
医院里，阿荒静静地站在手术室的角落里，一切恍若五年前，他被那个药斋的男人拖到这里。他看着躺在手术台上的丁小雨，她的妈妈紧紧地握着她的手，也不知道哭泣，只是一动不动地看着自己的女儿。
他飘到丁小雨面前，缓缓地伸出手，皎洁的白光自他的袖口流出，弥漫在丁小雨支离破碎的身体上。
奇迹就这样发生在那个女人面前，丁小雨的身体迅速恢复，那些记忆也在阿荒的脑海深处接踵而来。
丁小雨的骨骼被白光衔接，丁小雨在厨房里忙来忙去的身影在他的眼底浮现着。
丁小雨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丁小雨蹲在路边哭泣时颤动的肩膀映入他的眼睑。
丁小雨的眼睫毛轻微地动了动，那条摇动着银色鱼尾的鱼儿游进了他的心底。
要好好活下去啊。
他说。
他已经按照她说的活了那么久，现在，该轮到她成为他的承诺了。
丁小雨，要开心啊。
他轻启唇角，收起修长的手指，最后低头在丁小雨的额角落下一个轻吻，微笑着最后看了一眼丁小雨，化作一道光，飘出了医院，飘向那个药斋的主人曾经留给他的地址。
“你知道我这儿的规矩，人死不能复生的。”药斋的主人看着他从口袋里摸出男生的灵魂，平铺在柜台上，无数的中药吵吵闹闹着在灵魂上跑来跑去。
“你借我药材就行。”阿荒撇撇嘴，“这一次之后，就当是我们扯平了。”
“我这儿的药材，你随便用吧。”药斋主人话一出口，药材们立刻尖叫着逃得无影无踪。
他每天都在熬药，虚弱的身体越来越透明，首先是脚消失了，再后来小腿和手指也变成了气体，透过他的身体，几乎能看到他背后的事物了。
那张灵魂却越发饱满，他用千年人参塑了灵魂的肉体，灵芝补了脸颊，月见草凝了精气，当归做了肾血……
那些跑来跑去的药材看见他就东躲西藏，终于有一天，陆巡走出了药斋。他目送着陆巡离开，抹掉了他灵魂里那一段不好的记忆，其余什么也没有说。
药斋的主人靠在院落里盛开的秋菊旁，说他真不像是一只地荒。他回过头问他，什么是地荒。药斋的主人摇头苦笑，这只地荒真的是越来越健忘了啊。
尾声
这是在药斋逗留的第四天，冬荨和管家还是无法适应这里吵吵嚷嚷的环境，好在还有一个安静的阿荒能让人瞬间觉得天地清静。
只是现在，他安静得让众人有一些难过。
阿碧看着观心盘上浮现出的第三件执念之物——一缕缥缈的气。
阿荒在几天前彻底消散，成了一缕气，在这期间，他已经不能再说话，似乎也丧失了意识，只是每天围绕着观心盘飘来飘去。有时候阿碧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帮他转动观心盘，丁小雨的影像就会浮现在观心盘之上。
“谢，谢，好。”那一缕透明的气艰难地吐出几个字。
阿碧微笑着抚摸着他虚幻的头，叹一口气，留下阿荒和丁小雨的影像在房间里。
影像里的丁小雨看上去很快乐的样子，阿荒用自己的魂器重塑了她的身体和灵魂。现在的丁小雨，聪明伶俐，再也不会忘记任何人任何事。她有了好朋友，她长得其实也挺好看，笑起来尤其生动。所以那个打篮球很棒的男生对她一见倾心，天天羞涩地等在学校门口，然后送她回家。
阿荒已经不认得那个男生了，他已经不再记得，是他向鬼差求情，留下了陆巡的魂魄，又用自己最后的本体糅合药材救活了陆巡。阿荒他只记得丁小雨。所以看到那个陆巡送她回家时，阿荒也会赌气似的别过脸去不看观心盘，但是过一会儿，他自己又郁闷地再次看向观心盘。
冬天的第一场雪落进药斋的天井的时候，冬荨在那个清晨拉开了阿荒的房间，他看见一堆药材在欢呼着那个可恶的家伙终于消失了，它们以后终于安全了！
冬荨踢飞了几只板蓝根，看见房间角落里，一缕皎洁的气息缠绕着假山里的鹅卵石。
阿碧和药斋的主人，还有管家和冬荨，就这样站在那个房间里，看着那缕虚弱的气。
药斋的老板说这是阿荒最后的一天了，我们陪陪他吧，别让他太孤单了，地荒这种妖怪，同族很少，实在容易孤独啊。
冬荨扯扯管家的衣袖，管家叹一口气，看着阿碧，阿碧又看向药斋老板。
药斋老板叹一口气，看向屋外的大雪：“我要是有办法，也不会等到现在了。”
众人哑然。
“爱一个人，却没有记忆，是很难过的一件事吧。不过现在也好，他在乎的人很快乐，一切都好起来了。阿荒现在应该很开心吧。因为他喜欢的那条鱼，现在很开心啊。”药斋的老板伸手抚摸着那一缕地气，将盆栽搬到了院落里。
院落里的大门在这个时候“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道银铃般清脆的声音脆脆地响起在院落里。
“请问这里是药斋吗？我是来还药斋主人掉在我家门口的钱包的……”院落里，大雪纷飞中，站着一位有着甜甜笑容的女生。
那天日落之后，鹅卵石上的那一缕气无声消散，皎洁的月光里，再也寻不到一丝一缕。

{肆}镜冢
{肆}镜冢
这世上的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叫缘分的东西，有的缘浅，有的缘深，是上辈子你们修来的福分，是下辈子你们要偿还的债数。
楔子
时节进入初秋，和煦的阳光碎了一江，云朵懒洋洋地飘在天边，这样的天气就该宅在阳台上喝喝咖啡，打打瞌睡。
但家里有熊孩子的就别想了。
自从上次从药斋回来，冬荨就一直嘀咕着不想搬过去，说是那边太吵了，那些药材都太可恶了，趁他睡觉时偷偷钻到他被窝里取暖就算了，竟然还把他的小内裤藏到了装药材的抽屉里！
子碧慵懒地看了眼开启唠叨模式的冬荨：“那你要和师叔一起住浮屠船吗？他也并没有说让你们搬离，不过我可能真的要走了。”
冬荨拨浪鼓一样摇着头，在榻榻米上肆意打着滚儿，肥硕的屁股扭来扭去抗议着：“要是住到药斋，我一定会神经衰弱的喵！”
管家的身影在这时挡在了她和冬荨肥硕的小屁股之间。
他换了一件刚刚清洗过的白衬衫，手里提着一盒诱人的生日蛋糕，清秀的脸颊上挂着些许期许。子碧注意到，他还特地刮了胡子。
她自然是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不然也不用一大早就火急火燎地缝补飘摇伞了。
今天，管家要去见一个人，或者说，每年的今天，他都要去见她。
“带上伞吧。”她起身拿起放在手边的飘摇伞，递给管家，不无担忧地凝视着他。
管家自然是发现了她眼里的忧虑，但也只是乖乖地接过她手里的飘摇伞，看着她新换的衣衫，故作轻松地岔开了话题：“你换衣服了，秋天竟然就过去了啊。”
那是一袭绣着淡粉色梅花的长裙，胭脂般的梅花花瓣飘飞在漫天的大雪之中，摇曳如画，是冬梅飞雪裙。不同的季节她都穿不同的裙子，顺应了天道，方能长生。更重要的是，这些裙袂，是出自于故人之手。
“春柳夏竹，秋葵冬梅，天青竹韵裙和秋葵戏水裙也该收起来了。”她抬手拿起红木茶几上的青花瓷壶，倒出菊色的茶水：“她今年就十八岁了吧？”
管家开心地扬了扬手里提着的蛋糕：“嗯，过了生日就十八岁了。”
子碧怔怔地看着站在舱门口的管家：“这次不同以往，要不这一趟我陪你去吧？”
“我搞得定的，而且浮屠船也得有人照顾着，万一这个时候你师叔来收船……”
他说得对，浮屠船也得有人照看着，冬荨倒是可以托付，就是太贪玩了，这孩子从在这座城市上学开始，越发不像是一个千年老妖怪了……倒是十足的人类小孩子模样。
“那你要小心行事。”
管家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摆摆手：“知道了，凌晨就回来，夜宵到时候想吃什么？我顺便去便利店买食材，回来做给你们吃。” 
“我要吃鱼！”冬荨翻滚着站起来，朝管家喊。
“好！”管家摆摆手，消失在舱门口。
冬荨打了个哈欠，坐在榻榻米上揉着太阳穴，看着走下船舱的管家背影，懒洋洋地问：“阿碧！要不我们把管家心里的执念释放出来吧？这样我们就有四件执念之物了！距离找到你师傅就更接近了哟。你看，你师傅那么厉害，肯定能帮我们搞定你师叔的！”
子碧伸手揉了揉冬荨的银发，轻叹一声：“要是事情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1
管家看了一眼时间，将近下午五点，再有几分钟就是高三下午放课的时间。他将车子停靠在惠兰高中的校门口，静静地等待着。
他要等的人叫景青青，一个绕口的名字，像极了她的人生，也绕极了。
第一次看见景青青的时候，是十六年前，那个时候她才两岁，粉嘟嘟的，蹲在冰天雪地里，哇哇地大哭着。
景青青两岁那年被亲生父母抛弃，他曾想过带着她一起生活，可子碧一句话提醒了他：“你能养大她，你能对她一生一世好，可你能亲眼看着她垂垂老去，而你芳华永驻，却无能为力吗？要知道，她现在已不是妖了。”
他只是犹豫了片刻，她便被一对夫妇所收养，起初那对夫妇对她还挺好的，直到他们又诞下了一个大胖小子，而且更加重要的是，那对夫妇和他一样，发现了景青青和别的孩子那一点不同的地方。
虽然只有一点，但也足以让人恐惧。
景青青在两岁那年看见站在风雪中的管家的时候，她伸出小手指，戳了戳管家的裤管，然后抬头说了一句：“你想要找一个人吗？”
管家微笑着点点头，时隔了两千多年，她还是能看穿他心中所想。
被景青青看穿自己的秘密，管家可以一笑置之，别人却不能。
先是养父母发现了两三岁的干女儿竟然能知晓他们心中极力隐藏的秘密。她说只要伸手碰一下爸爸妈妈，就能看到啦。从那以后，景青青的记忆里，爸爸妈妈再也没有抱过她。
再长大一点，景青青发现凡是她用手指头戳过的人，她一眼就能看见对方心里的无数个房间，而她总是会顺其自然地走进最深处最隐蔽的那个房间，打开那扇门，看着那个房间里的一切。
班主任老师的房间里有一个男人总在打她，班主任老师趴在床上哭啊哭。
同桌的小胖孤独地躲在漆黑的房间里，尿了裤子，呼喊着爸爸妈妈，但是总没有人理睬他。
再后来，景青青坐公车，触碰过的那些陌生人心底深处的房间，她都走进去过。学校食堂的打饭大妈，隔壁班的同学，所有她的身体碰到过的人，都会在她面前留下一扇门。她不想走进去，可是完全不受控制，最终还是会走进去，然后见证那里藏着的一切。
看多了世事沧桑，快乐便会悄然腐朽。
景青青没有一个朋友，她沉默寡言，很多人都以为她可能是个哑巴。景青青总是低着头，微微驼背，穿着宽大的校服，像是被装在了袋子里，在校园里移动着，偶尔被关注，还是因为被嘲笑。
景青青唯一的优点是，学习成绩还不错，中上游吧。因为曾经有一个男人告诉她，不要担心这些问题，每个人在青春期都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你和他们不同的是，你的青春更加独特，更加难以突围。可是你别怕，等你熬过去了就好了。你要做的是好好学习，等你十八岁那一天，等你真正长大了，你会发现从前经历的一切，都将是你的财富。
景青青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和她说话，那个说话的男人总是穿着白衬衫，每年会在生日这天出现在她的身边，从两岁到现在，整整十六年，雷打不动。因为从小就这样，景青青也不觉得他是一个奇怪的人。她心里其实也藏着一个房间，那个人不出现的日子，她就在那个房间里去看望他。
景青青从来没有告诉过那个男人，她心底的房间里的他。她觉得，这是她的秘密。
一个人有了自己的小秘密之后，日子就会比之前好过那么一点点。因为有了期盼，有了希望，有了喜怒哀乐的理由。
这些都是景青青告诉他的，除了那个她心里的秘密，她什么话都会跟他讲。
管家低头看了一眼车载时间，五点整，下课铃声准时响起。他斜靠在车身上，注视着走出校园的学生们。有不少学生忍不住打量靠在车身上的英俊男子，甚至有几个女学生已经在互相打气要不要过来索要个微信号什么的。
景青青的身影始终没有出现，管家心里有些焦躁，越过人群看向漆黑的校园，他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于是他转身朝校园内疾步走去。
2
“拜托您了，再帮我看一下吧？今天是我……”穿着校服，长相清秀的女生趴在传达室的窗口，一头乌黑柔亮的长发简简单单地系着一根红色的头绳，此刻她正满脸焦虑地朝传达室的老人央求着，“是我生日，我一定要把我买的礼物送给他，所以，拜托了。”
老人家愣了下：“你自己生日，反而着急着送别人礼物，真是奇怪呐。姑娘，我找了半天，没有景青青的收件。”
女生叫景青青。
景青青低着头：“他每年就这一天会来看我，要是错过了，就要等下一年了。”
老人和蔼地笑笑，转身在包裹堆里翻找着，不一会儿，歉意地看着满脸期待的景青青，摇了摇头。
景青青失落地说了声谢谢，刚一转身，撞上了结实的胸膛，还未抬头看清眼前人的长相，已经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拉到了身后。景青青抬头，看见了那件她心里的白衬衣，惊喜瞬时蔓延进她的眼里。
景青青被他拉着疾步走开，他一路不说话，景青青觉得他好像在生气。
景青青轻轻扯了一下男人的衣袖：“他人很好的，以前是我们学校的校长呢，退休了帮我们收包裹啦。”
“生日这一天不能随便和陌生人说话的。”男人皱眉，停下脚步，“我们之前说好了的。”
“我知道啦！只是情况特殊。”景青青嘟嘟嘴。
“什么情况？”男人警惕地问。
景青青摆摆手：“哎呀，也没什么。”景青青才不会告诉他，她本来给他买了礼物的，但是因为无良的淘宝卖家爽约，害得她现在两手空空，哼，回去就给差评！景青青想起来就有些气嘟嘟。不过在看见面前的管家手里提着的蛋糕的瞬间，她心里的气又一下子烟消云散。
“水果蛋糕吗？”景青青轻轻从他手里接过蛋糕。
他闷闷不乐地点点头：“花味蛋糕，融入了玫瑰花和法兰西浓巧克力，还有阿帕斯炼乳做奶酪，今天做好的，尝尝看。” 
“哎呀真棒！谢谢你啦！对了！你也不要不开心啦，好像被奥特曼抛弃的忧伤小怪兽哦！”景青青踮起脚尖，拉拉男人的下垂的嘴角。
他无奈地叹口气，随即宠溺地揉揉她额前的碎发：“比去年长高了很多呢，不过，”他回头看了一眼传达室的方向，老人黑色的身影在灯光里摇曳，忽大忽小，“你看，换个角度看，和蔼的传达室老头子是不是也很像偷偷摸摸潜入地球的小怪兽？而且小怪兽是不可能被奥特曼抛弃的，小怪兽只会把奥特曼打回母星，所以，作为一个还没有学会变身的女奥特曼，请你一定要谨记我们之前说好……”
“知道啦知道啦，好啰唆哦你，每年出现一次的神秘大叔，你这样啰唆会降低自己的神秘值的。”景青青说完嘿嘿笑了一声，心情也渐渐明朗起来。
她跟在他身边，偷偷看着他，她觉得他长得真好看，比学校里篮球打得超好的那个男生还要好看。唯一遗憾的是，对于他，她一无所知，包括名字、工作、住址、手机号码等一切信息。对于景青青来说，他就是一个来无影去无踪的无名氏，每年生日的这天准时出现，陪她过完生日，然后消失，直到下一个生日再出现。
景青青曾不止一次问过他为什么，但他只是沉默。景青青觉得，他一定有难言之隐，她不想他为难，所以也就不了了之。
“降低神秘值，总好过下次找你要去你的母星。”男人好听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他看看景青青，又看看学校的天台：“神秘大叔有神秘生日礼物，要不要去跟神秘大叔见识一下？”
“好啊。”景青青低头微笑，接过男人手里的蛋糕。如果说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其中有三百六十四天她是不开心的、沉默的，淹没人潮中被人说是孤僻的怪胎，那么她也会承认，因为她景青青啊，把一年中所有的快乐都在生日这一天用完了。
夜色暗下来，学校天台上，他点燃了十八根色彩斑斓的烟火，绚烂的烟火齐齐升空，在夜空里绽放出耀眼的花朵。在烟火五彩斑斓的光芒里，他捧着诱人的蛋糕，轻巧地放在她的面前：“恭喜景青青小朋友顺利长大为人！十八岁生日快乐！”
景青青呆呆地看着这一切，身后的烟火照耀在她漆黑的瞳孔里，感动的涟漪让她几乎沉沦。
她强忍着满满的要哭出来的冲动，忍不住伸手戳了一下蛋糕，放进嘴里，那是甜蜜的味道。
他伸手拍掉她的手，严肃地说：“喂，要先许愿。”
“知道啦，好啰唆。”她撇撇嘴说，心里却十分受用，有这么一个啰唆的家伙，其实也是她的渴望吧。爸爸妈妈常年出差，有时候大半年都不回家，她只能从每个月收到的生活费判断出来他们还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里。
景青青抬起头，定定地看着烛光里他清秀的侧脸，四目相对，他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莫名的心跳声在她的胸口跃动，她慌乱地低下头，注视着烛光，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如果他能一直留下来该多好，景青青惋惜地想着，睁开了眼睛，吹灭了蜡烛。
“你不想知道我许的愿望吗？”景青青看着认真切着蛋糕的男人，轻声问。
“说出来就不灵了。”他微笑。
“哦。”景青青失落地低下了头，吧唧一口吃下一嘴甜腻的奶油。再有几个小时，她就十八岁了，然后他又会消失，她再次做回那个怪胎景青青，就像是午夜十二点之后的灰姑娘，南瓜马车会消失，水晶鞋会消失，她会回到起灰的壁炉旁……与灰姑娘不同的是，王子会拿着水晶鞋去寻觅她，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要再出现，又要等整整一年。她的心里忽然响起一个强烈的声音，她不想要这一切结束，她想要永远地和他在一起。
她猛地抬起头，撞上了他温柔的视线，她想要说的话就这么呛在了喉咙口。他轻声问她：“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六岁的时候他给她缝制了一个会在晚上发出粉红色光芒的布娃娃，这样她晚上一个人睡就不怕黑了；十岁的时候她得到了一支能让写出来的字从纸上跳起来跑来跑去的钢笔，这样她就再也不用担心晚上一个人在家写作业无聊了；十六岁他送给她一根头绳，一根能让头发一直柔顺乌黑的神奇头绳，这样的她再也没有被同学嘲笑头发毛糙好难看了。
去年呢？去年她要了他的地址，他执拗不过她，告诉了她，她放学后去过一次那里，那里根本没有一艘船。
“我去过你说的那个地方了。”她几乎用听不见的声音说，她想要知道一切，可是她又怕连他也讨厌她。
他切割蛋糕的手僵硬着，嘴里轻声说：“那是浮屠船，你看不见它，说明时机还不到。”
她低着头，想不明白他说的话，只是鼓起勇气强迫自己问出了心底的那个问题：“为什么要每年来看我一次？如果我告诉你，这个答案就是我想要的礼物呢？” 她迫切地看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
这次轮到他沉默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天色，遥远的夜空是深邃的黑：“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他这才发现她哭了，豆大的眼泪跌落在蛋糕里，她隐忍的声音蚊子般响起：“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她猛地抬头，盯着他，“你一定知道为什么的吧？为什么我不能像别人那样，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感觉不到……”
他愣愣地看着她的眼泪沿着脸颊簌簌地掉落下来，即使于心不忍，也只是重复着刚才的那句话：“我送你回去。”
她固执地不肯动，他无奈地叹一口气，终于松了口：“你心中有疑问，是因为你还没有长大，等你长大了，这些疑问和困惑都会迎刃而解。现在，青青，你只需要等待零点的钟声响起就行了，其他的一切，交给我就好了。”
景青青还想说点什么，黑暗中，天台的水泥地面微微震颤着……从地面龟裂的地缝中，传出低沉的狼嚎声。
地震？
慌乱中景青青的手被一双温暖的掌心包裹了，她的身体不受控制地被他拉扯着跑出去。
天台地面“咔嚓”一声裂出一道一指宽的裂痕，飞溅的水泥块迸射着击打在围栏上，一双长着漆黑绒毛的利爪从裂缝中伸出，锋利的爪子深深地扎入了水泥中。
是一头地狼。
3
景青青两岁那年，他才找到她。浮屠船的主人当年跟他说，她已经跟冥鬼讲好条件了，金山银山，万贯家财，换他想要找的那个人转世为人。只不过就算是交了钱，也要等待。
她说：“你欠我一个人情，也许要还很久。”
那一年，他在观心盘的指引下，找到了那个他等待了两千年的人。
一个两岁的小姑娘，景青青。
一个被自己的父母当作怪胎丢弃在孤儿院门口的景青青。
那晚大雪，她穿着火红的羽绒服，站在冰天雪地里，像是一个小小的雪人。大概她的亲生父母选了这样颜色的羽绒服，也是想要让孤儿院的人快点注意到她吧。只可惜天寒地冻，没有人愿意停下来问一个陌生的小女孩为何会站在路边一整天。
他来到她身边，蹲下来，看着瑟瑟发抖的小姑娘，伸手拍掉她头上的积雪：“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怯生生地看着他，脆生生地说了三个字：“景青青。”
“好绕口。”他微笑。
她瞪着大眼睛盯着他，他也定定地望着她。她缓缓地伸出手，触碰到他的脸颊。周围飘落的雪花在这一刻悬停在空中，所有的一切都似乎被定格了。神奇而又短暂的一瞬之后，小姑娘景青青先是愣怔了一下，随即咧嘴一笑：“你想要找一个人吗？”
他点点头，时隔两千年，哪怕是她已经转世为人，她还是拥有这特殊的能力，能看到一个人心底的秘密。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个小女孩看上去似乎很郁闷。
“那个人就住在大哥哥心里的房间里呢，我看见了，她和大哥哥坐在屋顶看月亮，嘿嘿……”景青青奶声奶气地说着，他愣愣地听着，颤抖着碰了碰小姑娘的手指。那个时候的景青青虽然看到了他心底的秘密，却再也没有办法明白他的秘密里的那个他要找的人的故事。
他带她去KFC吃了汉堡，她狼吞虎咽的样子让他别过脸去，只是望着窗外的茫茫大雪发呆。
“叔叔，你送我回家吧。”景青青吸了一口可乐，脆生生地说。
“哦。”他在心里叹了口气。
“谢谢叔叔！”景青青更加开心，一口咬掉了半个大汉堡。
他看着她欣喜的笑脸，自己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那晚他牵着她的手走在空旷的大街上，银装素裹，所有的一切都洁白得不像话。氤氲的路灯下，她蹦蹦跳跳着，两只羊角辫在他的视线里轻盈地翻飞。
她和他讲了很多她家里的事情，什么爸爸喜欢看报纸，可是却很近视，还喜欢用胡茬扎她的脸蛋；妈妈会做很多好吃的。每天晚上他们三个人都要做游戏，爸爸扮演偷盗元宝的大盗贼，她就是元宝哈哈……
她笑起来的声音银铃般回响在深夜里。
看得出来，那是一对普通的人类夫妻，也许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冷血，只是景青青能看见的那些秘密，确实是吓到了那对夫妇，也许他们只是一时害怕，所以丢弃了自己的孩子，也许他们还会回孤儿院门口重新找回想要回家的孩子。
一整个晚上，他带着她路过了那家孤儿院不下十次，每一次，那里都空无一人。天亮的时候，她累了，躺在他的背上睡了过去。他背着她，颓然地坐在街边的长椅上。
天光初现，浮屠船的主人打着那把飘摇伞，站在他旁边，抬头看着漫天的大雪，似是自言自语：“你能养大她，你能对她一生一世好，可你能亲眼看着她垂垂老去，而你芳华永驻，却无能为力吗？”
她好不容易才有了转世为人的机会，他不愿意自己的自私毁掉了这一切。
景青青醒来的时候，揉揉惺忪的睡眼，看见他难过地看着她：“我找不到你的家啊。”他淡淡地说道，缓缓地仰脸望着苍穹，雪花落在他的眼角，化为一道清冽的水流，她伸出手帮他擦擦眼角，懂事地说：“叔叔不要难过，我一个人在这里等爸爸妈妈就好了。”
“咦？”景青青歪头看着站在旁边的子碧，“这个大姐姐好漂亮哦！”她忍不住想要伸手去触碰子碧，却又怕自己没有礼貌，直到子碧微笑着点点头。
“原来大姐姐也是要找一个人哦。”景青青缩回手，小声地说。
子碧微笑着点点头，看了一眼管家：“你真的想好了吗？”
他看看景青青，又看看子碧，终于点点头。
子碧的手缓缓地放在了景青青的额前，一道白光缓慢地流淌着笼罩了景青青的身体。
那天之后，景青青失去了家的记忆。
“就算如此，她以后大概还是会快乐不起来吧。”子碧最后轻轻拍了拍发呆的景青青的脸蛋，转身走进冰天雪地里，她的声音隔着漫天飞雪传进他的耳畔，“她会慢慢长大，总有一天，她还是要面对世间的那些事情啊……”
“我会保护她的。”他站起身，漫天的雪花里，他挺直了身体，“我会保护她免于灾难，我会让她安全成长，只要过了十八岁，她的能力就会消失，在这之前，”他握紧了身边还在发愣的景青青的手心，“我会一直守在她身边。”
风雪里，飘摇伞停了下来，他听见一声叹息，宛若穿越了千年，他听见她说：“可是十八岁的生日，是最难度过的吧。”
4
景青青的十八岁生日，他从没有想到这一天会这么快来到。
“真是活腻了。”地狼恶狠狠地露出獠牙。
“大哥，你不觉得奇怪吗？”地狼左边冒出一只大耳猪头，发出疑惑的呼噜声。紧接着，从地狼的右边又冒出一只大耳猪头，讨好地对地狼微笑着：“这个家伙根本不需要那个姑娘的真身渡劫，却死命不把她交给我们！”
说话的是一只屏蓬，驴身猪头，长着两颗脑袋，大大的耳朵垂在脸侧，一颗头长在本该是屁股的地方。
地狼冷冷地盯着将昏迷的女孩护在身后的男人：“把她交出来，饶你不死。”
“有本事自己来拿。”管家捂着胸口汩汩流血的伤口，将飘摇伞打开，无数缥缈的梨花花瓣顿时飞散在空中，纷纷扬扬地罩在了昏迷的景青青身上。
地狼舔食着利爪上男人的鲜血，猛地握紧了狼爪：“那就成全你。”
猛烈的风从地狼的身体四周骤然刮起，俯冲过来的地狼，袭向浑身是伤口的管家。管家回头看了眼昏迷中的景青青，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他还是没有保护好她，让她受了惊吓。而现在，他要彻底背弃他当年的承诺了。
景青青发间那根红绳，落在她呢喃的嘴角，她似乎是在喊他的名字：“雪之，雪之……”他几乎要忘记了，其实他还是有一个名字的——范雪之。
她想起来那些曾经的记忆了吗？他如此想着，嘴角带着视死如归的决绝，握紧了拳头，挡在了景青青的身前，他是死都要保护她的。
“砰！”一道明亮的橙黄色挡在了地狼和男人身边，是一个女子的纤细侧影。
“子碧……”他不敢置信地看着女人。
“你受伤了。”子碧皱眉。
他看了一眼浸染了鲜血的白衬衫，对子碧无声地笑笑：“阿碧，带她走吧。”他挣扎着想要站起身，终于失败，重新重重地跌倒在地。被格挡出去的地狼凶狠地看着他们，龇牙咧嘴地咆哮起来。
子碧犹豫着，看着昏迷的景青青，又看看浑身是血的管家。
“凌晨的时候，我会赶回去的。”他勉强支撑着身子颤巍巍地站起来，对她艰难地笑了笑，伸手将手中的飘摇伞递给了子碧，“这把伞阿碧你带回去吧。”管家朝她摆摆手，摇摇晃晃地走向地狼，头也没回地淡淡地说道：“阿碧，我又欠了你一个人情。看来要给你打工到下辈子了。”
子碧定定地望着他背后的伤口，她从没有看见过他像现在这样坚定，于是她抱紧了怀里的景青青，咬咬牙狠了狠心，转身：“我和冬荨等你回来，你答应了他的，要做鱼给他吃的。”
他回头看着子碧的背影渐渐隐匿在夜色中，心中松了口气，转脸看向地狼，握紧了拳头！
其实这一生他也没有什么遗憾，阿碧会照顾好她的吧。如果这一生有遗憾，他只遗憾没能陪着一个崭新的景青青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看见她真正长大，看着她毕业，看着她找到自己爱的人……
“这是谁？”冬荨看着子碧将怀里沉睡的景青青放在沙发上，“管家呢？阿碧你不是去找管家了吗？”
她一言未发，提起脚边的飘摇伞，步入了屏风后面。
“喂喂，阿碧，管家呢？呀！这个女孩子受伤了吗？怎么会有血？”冬荨低头嗅着景青青身上的血迹，他大大的赤瞳忽然睁圆了，不敢相信地呢喃，“这，这是管家的血？”
冬荨皱眉愣愣地盯着景青青：“阿碧？阿碧？”冬荨跑到了屏风后面，被眼前的一幕惊住了，子碧手里的飘摇伞，已被拆散了一地。
“你想要知道的话，去用观心盘看吧。”子碧静静地说道，一双纤手迅速地拆解着飘摇伞。
冬荨想要问她为何要毁掉飘摇伞，要知道，那可是她的师傅留给她的唯一东西。冬荨踉跄着跑到木柜旁，激动地拿出观心盘，缓缓地走到景青青的身边，拉起昏迷的景青青的手指，放在了观心盘上。
一阵令人眩晕的白光瞬间笼罩了整艘浮屠船。
一片鸟语花香的景象出现在冬荨的脑海深处，溪流汩汩流动的声音叮叮咚咚。
5
夜晚的溪流声总是最好听的，阿青最喜欢坐在屋顶，晒着月光，听着溪流声入睡，红头绳夹裹着乌黑柔顺的长发，在夜风中缓缓飘荡。但是今晚，阿青被另外一个声音吸引了。
阿青不可思议地抱着怀里的秤砣，粉嫩的小脸蛋紧紧贴着冰凉的寒铁，仔细聆听着。
“咕噜咕噜。”秤砣里发出奇怪的声音，“呜呜，放我出去。”
阿青好奇地抱着秤砣，左右上下查看着，到底是谁在讲话呢？
这是范先生几日前，从云露山山巅回来时带回来的物什，阿青从来没有见过，便央求了范先生拿来玩耍，范先生告诉她，这个东西世上是没有的，是范先生住在山巅的师傅交给范先生的，说用它便可以持天下之公平，富甲一方。
阿青见过范先生的师傅，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头子，白胡子白头发，天天围着烧得旺旺的炼丹炉，喃喃自语，每次看见阿青，都两眼放光，拉着阿青说东说西，问她如何炼丹，如何成仙，如何渡劫……一个怪好玩的老头子。每次阿青都会摆摆手说：“哎呀哎呀，我都不知道啦！我给你的炉子扇扇风吧！”
阿青于是便抱着大蒲扇帮老头子扇炼丹炉里的火，只留范先生和老头子面面相觑。
不过纵使老头子多奇怪，阿青还是无法理解，一坨黑色的铁，就算是罕见的千年寒铁所铸造，就能富甲一方么？阿青抱着秤砣正胡思乱想着，没承想秤砣里却发出了声音。
“快放我出去啦，这里面好黑。”秤砣在她的手心跳跃了一下。
阿青急忙抱住了：“啊？好黑吗？”
“嗯，还好热啊！”秤砣烦躁地在她手心挣扎着。
“可……可是我不知道怎么把你放出来啊。”阿青也很着急。
秤砣安静了一会儿，似乎是在想事情，过了一会儿，才又说道：“你是谁？”
“我是阿青啊。”
“那我是谁啊？”秤砣问。
这可难住了阿青，阿青去问范先生，范先生拿着秤砣打量了几眼，表示完全听不到阿青说的那个声音。阿青又去找山脚下种地的大伯，大伯说也听不见。阿青不服气，跑到山腰去问寺庙里的老和尚，老和尚他也听不见，不过他知道它叫什么。
“啊？太好了，大师你知道啊？”
“嗯，这叫缘分。阿青，你是一个有灵气的小姑娘，你要对秤砣好一点，说不定哪一天你的灵气就感染了他，他就会跑出来和你玩耍了。”老和尚笑眯眯地敲打着木鱼，送她出了山门。
老和尚站在山门口告诉阿青，这世上的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叫缘分的东西，有的缘浅，有的缘深，但都是上天的恩赐，是上辈子你们修来的福分，是下辈子你们要偿还的债数。
阿青听不懂，阿青只是每日抱着大秤砣坐在门槛上，看日升月落，四季更迭，时光飞逝。她日复一日地和秤砣里的那个声音说着云露山里好玩的事情。再后来范先生带着阿青出山了，范先生有了很大的府邸，阿青每晚就跟秤砣讲外面世界的那些士兵，那些大臣，还有他们范先生非常尊重的越王。
那个时候的阿青觉得，秤砣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了，他们永远不要分开。每每想到这里，阿青就会抱紧怀里的秤砣。而秤砣呢，它觉得那个有着银铃般笑声的阿青描述的世界真是好玩极了，要是能出去看看就好了。
于是阿青就带着眼馋的秤砣到处跑，她把秤砣放进溪流里，告诉秤砣这是有很多小鱼儿的清冽溪流；她把秤砣堆进雪人里，告诉秤砣它现在是雪人啦！秤砣觉得最舒服的是，当阿青把自己放在夜晚的屋顶晒月亮的时候，那薄纱一样的光芒就透进密不透风的黑暗世界里，让秤砣觉得真是好看。
“真想出去看看啊。”秤砣里是一个孩童的声音。
阿青今年十二岁了，距离她第一次看见秤砣已经有八年过去了，她已经从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顽童长成了眉眼讨喜的小姑娘。秤砣的声音也从婴孩变成了小男孩的声音。
阿青抱着秤砣坐在月亮下的屋顶上，时值盛夏，秤砣里的男孩不断喊着好热好热，埋怨自己怎么会住在这么一个黑暗的地方。阿青于是把它捧在手心，朝它吹着气，笑嘻嘻地问：“有没有凉快一点点？”
“好凉快好凉快，不要停啊。”
阿青欢喜地继续吹气，忽然秤砣在她手中一轻，声音消失了。阿青正觉得奇怪，一回头，看见了站在自己身后的男孩。男孩看上去和阿青年纪相仿，眉清目秀，身上穿着薄纱般的黑色纱衣，站在夜晚的月光里，仿佛从广寒宫里跑出来的小神仙。
他说：“哇！你就是阿青啊。”
阿青说：“哇！你终于出来了！”
他问：“我之前住的地方太黑了，果然还是外面亮堂一些。”
她说：“可不是嘛，秤砣里确实很黑。”
他撇撇嘴，不相信：“怎么可能，我怎么可能住在秤砣里，哈哈哈，你这个人真是好玩。”
“不相信算了，我要是告诉你我是一只妖怪，你是不是也不信啊！”阿青撇撇嘴说。
“不信！”男孩双手叉腰别过脸，“你就是一个小屁孩！”
“你，你！”小女孩气得脸都红了，“我真的是一只妖怪！我还能看见你心里在想什么！”女孩子说着，用手戳向男孩，男孩急忙躲开，吐吐舌头对小姑娘做了一个鬼脸。
不论阿青怎么解释，他都假装不相信自己是住在秤砣里的，直到惹得阿青蹬鼻子上眼，着急地到处找人给她作证。
阿青要范先生作证，对自己的身份作证，顺便告诉男孩他是从那个黑乎乎的秤砣里跑出来的，范先生只是无言地笑笑，拍拍阿青的头，认男孩为义子，说：“以后你就叫雪之吧，范雪之。”
义父对他和阿青很好很好，义父教他认字，研习商道，还教阿青跳舞、舞剑。义父的府上有了越来越多的门客，那些江湖中的人都是和义父一样是很好很好的人，他们常常开阿青的玩笑，说长大了范先生就要让她和雪之成婚。
阿青也会在听到这样的玩笑话之后脸颊绯红，她低下头，用小如蚊子的声音争辩道：“谁，谁要和他成亲嘛！”而雪之只是皱着眉头拉着阿青离开这些哈哈大笑的江湖人士：“我有什么不好啊！我这样英俊潇洒，我就要和你成亲，你不愿意么！”
阿青脸颊更加绯红。
他得寸进尺，握住她的手：“就这么定了！改天我就去告诉义父，你觉得怎么样？”
阿青低着头，挣脱他的手掌，跑进房间里，好几天看见他都躲着走。
很多年的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雪之十八岁那年，阿青已经成为一个曼妙的女子。过了生日就要成年的雪之发现外面的世界也并不像阿青说的那样好玩，比如阿青偶尔被义父领出去，她回来的时候必会满脸抑郁，不论雪之问她什么，她都只是摇摇头。
雪之渐渐悟出来，阿青每次出去遇到的，可能都是一些可怕的事情。
他去找义父，义父也只是沉默，让他好好研习商道。
某个夜晚，义父又带着阿青出门了。雪之站在府门前，看着阿青上了马车。据说吴国的奸细来到了越国，义父这几日都在带着阿青去见各种人。雪之不知道阿青和奸细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他只是担心她。
阿青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恍惚的。义父神色凝重，把阿青留在了房间便匆匆离开。
那个夜晚，他喊了无数声阿青，然后他看见阿青的眼泪簌簌落下。
“雪之，我受不了了。”她伏在他的肩头啜泣。
他在那天得知了阿青不快乐的原因。
那个夜晚，他和阿青坐在屋顶，月亮好圆好大，时值深秋。她告诉他说，她是一只镜妖，活了很长时间。雪之想起来了，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就噘着嘴告诉过他，只是那时候他不相信。
“我可以看见人心底的秘密，只要我触碰到他们，我就能看见。”她凝视着遥远的星空，一行眼泪从眼角流下，“可是我不想去看，雪之，那都是一些很可怕的事情，很可怕，很可怕……”
他猛地起身：“我去找义父。”
她拉住他的衣角：“没用的。”
他怔怔地站在月光下，夜风吹来，他的衣角在风中翻飞，他缓慢地坐在她的身边，伸手抱住了她：“别怕，我会保护你的。”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事情，“过几天是我及冠成人礼，义父会带我回云露山行成人礼，到时候我会向义父求亲的，这样我就能保护你了！”
“不要！”她忽然紧张地拉住他的衣袖，他奇怪地看着紧张过度的她，她低垂了眉眼，抱住了他，在他的耳畔低语，“其实能每天看见你，我就很知足了。” 
“你，你还是不愿意和我成亲吗？”他愣愣地说。
她沉默，心情复杂：“也许我们在一起是不会快乐的。”
“怎么会，我们这么多年都在一起，我没有什么不快乐，现在是你不快乐，只要我去找义父求亲，我们成亲了，义父以后就不会再带你出去做那些不快乐的事情了。”他固执地扳正她的肩膀，认真地跟她诉说着。
“好，好吧。”她咬着朱唇，艰难地点点头，一行清泪从她的颊滑落。
他欣喜地拥她入怀，抱紧了她。
“可是雪之，是妖，就会为了生存不择手段，你要学会这一点。”她莫名其妙地在他耳边淡淡说道。
6
义父的房间空荡荡的，雪之轻唤了几声义父，没有人答应。门人小萝明明说义父在歇息。让他进去说事，怎么偏偏又没有在呢，真是奇怪。
外面响起一阵甲胄撞击的嘈杂声响，待他反应过来，满屋子都是兵器的寒光。义父沉着脸色走了进来，压抑着怒气喊了一声他的名字：“雪之。”
“义父？”他正疑惑为何会出现此等景象，卫兵中出现了一个女子的身影，淡淡地指着他，道：“是他。”
义父的脸上闪过一抹惋惜，紧紧地握住了女子的手腕：“阿青，你再好好看看，确定是雪之？！”
女子冷冷地看了一眼他，点了点头。
义父的手颓然地垂在身侧，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雪之。
“义父！不……”
站在义父身边的将军模样的人大手一挥，几十把冷冷的兵刃架在了他的头上。
而他，从头至尾都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个站在兵士中间的女子。
“为什么？”他低着头问，“为什么……”他在被押解至越王都城王宫的路上一直在呢喃，越王说要亲自审讯他。是夜，倾盆大雨，他坐在囚车里，抬头仰视着深邃的夜空，不明白为何会是如此。
她的眼神是那样冷漠，她甚至不愿意看他一眼。他是吴国的奸细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多年前她说他是从秤砣里来的，而他现在相信她是妖了，是妖总会妖言惑众，他也想相信自己是秤砣里跑出来的妖怪，可是既然他也是妖怪，为何却有了人的七情六欲，为何却逃不出她给他画的牢笼？
他的成年礼便在这一天，只是他再也回不到云露山了，再也回不到那个他们初遇的地方了。
天下着瓢泼大雨，泥泞的路面，行车艰难，囚车里的他湿漉漉地回想着过去的一切，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
是妖，就会为了生存不择手段，雪之，你要学会这一点。
电闪雷鸣间，他忽然想到。
巨大的闪电劈过整个夜空，照亮了暗无边际的夜。一道闪电甚至劈断了他所乘囚车的铁锁。他蜷缩在囚车的角落里，士兵们纷纷下马，寻找避雷的地方。忽然，天雷轰隆轰隆着滚向大地，一道雪之平生从未见过的天雷，自漆黑的云层中劈砍向大地，直直地袭向他所在的囚车位置，雷电照亮了一切，兵丁们甚至看得见雪之上下蠕动的喉结，有洪亮的不可知的厉声大喝自天穹爆出，仿若天神怒喝。
范雪之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一道红色的身影自他的头顶飞升，在漆黑的夜空里，拥抱了劈砍而下的雷电……
豆大的雨点瞬间停止了，士兵们面面相觑。抬头仰望着月空，圆月当空。
大家都觉得奇怪至极。
只是瞬间，瓢泼大雨，电闪雷鸣，一切都消失了。
范雪之睁开眼睛，惊讶地发现车子竟然是向云露山方向行驶，与越王宫相反的方向，他来不及多想，便被匆匆赶来的义父带了回去。
那晚之后，范雪之活了下来，义父为他求了情，他以罪人之身待在云露山，为义父的师傅守灵，终身不得离开半步。
那时他才得知义父的师傅在那晚死于雷电之下，而他再也没有看见过阿青。府里的门客说，他离开的那一晚，吴越大战，越军败北，越王被困，好不容易求和，不几日范先生便要和越王前往吴国，做他国的囚徒。而阿青，则是范先生献给吴王的美女，改名西子，此刻已在去往吴国的路上。
他沉默地听着，手指掐入掌心，鲜红的血溢出了指缝，不知是恨还是惜。无所谓了吧，爱与恨，不都只能如是了吗？
从此他再没有开口说过只言片语，只是每天坐在云露山的山巅，静静地看着面前的日升月落。山中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几十年过去了，山脚下种地的大伯也老得牙都掉光了，半山腰的老和尚圆寂了，留下一堆舍利子。
听说吴国最终败了，越王称霸了中原，他还听说义父离开了越王，终得善终，而那个叫西子的女人，则成了吴国亡国的罪人，随着倾覆的大厦一起失踪了……
他的心底涌起一股难言的情绪，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他听闻着人世间的种种变化，几十年过去了，几百年过去了，他认识的所有人都死了，他想，她也死了吧。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依旧还活着，他无处可去，依旧心如死灰，依旧每天坐在山巅的巨石上，遥望着吴国的方向，只是吴国都已经不存在了，听说大秦统一了天下，听说一个叫刘邦的人又推翻了大秦……世事更迭，却始终无法更迭掉他心里的那一点记忆，哪怕是一点点。
后来，有成精的妖怪在山中整夜整夜地唱着古老的歌谣，有个四季会穿着不同裙子的女子出现在山中，偶尔，她会在山巅静静地站一个晚上，手中托着一个奇怪的罗盘，总是发出咔咔声。
渐渐地，他们熟络了起来，他告诉她，他叫雪之，他问她那是什么物什。她告诉他，这是观心盘，可以寻到古往今来任何想要寻找到的人，唯一的条件是，你得是真的想要找到那个人，不顾一切地想。
“这样啊。”他淡淡地呢喃着，望着云海翻滚，望着秋叶飘摇，望着寒冬断溪流。他本以为时间的洪流终能帮他抹平过往一切褶皱，但直到他再次想起心底的那个叫阿青的女人时，他才知道一切皆是徒劳。
某一个大雪纷飞的冬日，他的手终于放在女子手中的观心盘上，他定定地望着女子，轻声道出了一个名字：“阿青。”
很多年后，几十年，几百年，两千年，其实不论过去多少年，雪之都记得那晚那个名叫子碧的女人告诉他的那句话，她说：“你要找的人，就在这山中。在每一片树叶上，在每一条溪流里，在每一朵飘落的雪花里。”
她告诉他，阿青的游魂是被天雷劈散的，她还告诉他，有些话也许你不知道会比较好。
他执意想要知道，她淡淡一笑，说：“我没有权利告诉你，毕竟那是阿青最后的秘密。如果你真的想知道，不妨等我先问问她吧。”
那个托着观心盘的女人，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从每一片叶子每一条溪流每一朵雪花上，帮他收集到了阿青的一缕游魂。
她告诉他，从前有一只善良的镜妖，她是西王母的看花镜跌落凡间所化的妖怪，她拥有可以看出人心的法术，后来她被一个野心家收养，善良的镜妖本来想要逃离，可是她遇见了那个从黑乎乎的秤砣里跑出来的小秤妖。镜妖很喜欢那个小秤妖。后来他们都长大了，镜妖每天被野心家威胁着去帮他看人心底那些阴暗的七情六欲，镜妖很不开心，可是镜妖只要看到秤妖的笑容就觉得其实还是可以撑下去的。直到有一天，她得知了野心家要把秤妖送到云露山师傅那里，用秤妖的身体帮助野心家的师傅躲过天劫。聪明的镜妖为了阻止秤妖被送到云露山，只好冤枉秤妖是奸细，镜妖知道只有恨才能让秤妖在得知她死去了之后，不会那么难过。镜妖不想看见秤妖难过，她想要的，只是秤妖能好好地活下去，哪怕要用自己的身体替他挡下天雷……虽然，镜妖也想要嫁给秤妖，与他成亲，可是比起这些，镜妖更想要他活下去，长命百岁，因为只要秤妖活着，她就觉得，哪怕是自己灰飞烟灭了，也是值得的……
他负手站在山巅，静静地听着那个叫子碧的女子诉说着，他望着遥远的天际，一动不动。 
可是雪之，是妖，就会为了生存不择手段，你要学会这一点。
很久很久之前，这是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那时不懂，却自以为懂了她，而现下，他是真的懂得了她。她是妖，为了生可以不择手段。可这生，不是为她自己，而是为他。
“你说她是游魂，有办法可以让她活着吗？”过了很久，他终于回过头看向托着观心盘的女子，“我想要和她说一句话，一句就好了。”
“办法倒是有，我可以帮阿青投入轮回司，只是鬼差那里需要打点，需要金山银山，需要万贯家财，纵使如此，还需要排队，两千年后，方能投胎为人。”
她还说：“两千年很长很长的，长到记忆可能就此失散，你看见她，她也不认得你了。你若想好了，便来浮屠船找我吧。”
他问：“为何帮我？”
她转身，步入山风中，衣袂飞舞：“从前有一个人说我是天生孤命，唯有渡人，方可渡己。帮你，便是帮我自己。更何况，我也在找一个人，我相信这两千年时间里，你在等待的时候，也可以帮我一两个小忙。”
7
管家带了浑身的伤，倒在了浮屠船的舱门口。冬荨发现他的时候，他正挣扎着起身，穿过船舱，抱起沙发上昏迷之中的景青青，慌不择路地寻找着出口，时针此刻指向了零点整。
“喂喂，发生了什么？”冬荨喊住浑身是血的管家。
管家站在舱门口，回头皱眉看着冬荨，扫视了一圈船舱，嘴角拉扯出一抹微笑，他对冬荨露出一个好看的笑容：“不好意思啊，冬荨，也许不能给你做鱼吃了。”
“喂，你什么意思？”冬荨尖叫着冲了过去。
“让他去吧。”子碧自屏风后转出，她走到沙发边，看了一眼观心盘里缓缓升起的第四件执念之物——一面古朴的铜镜。
“有很多事情不是你我所能阻止的，此生彼消，缘聚缘散，命中该有的劫难，又岂能逃得过，上天虽有好生之德，却也惜天地精华，降下天雷，消亡巧夺天地精华之妖之人。若逃得过，便是永生；逃不过，便是灰飞烟灭。”
“渡劫？”冬荨猜测。
子碧点点头：“那个姑娘是镜妖转世，只是还携了做妖时的能力，十八岁之前，每年生日都会被天雷所追，过了十八岁方能安全。但这一年的天雷，最烈，最难逃。之前是我帮她，后来是管家。只是今年，怕是没有人能帮得了她了。也才引得那些妖怪趋之若鹜，毕竟天雷之后，作为妖会灰飞烟灭，作为人，却会留下真身观花镜，这镜子是西王母的宝物，携带在身，什么样的天劫都可安然度过。”
“那管家背着她，岂不是也危险了？不被天雷劈掉，也会被妖怪们围攻吧！”
子碧的目光看向船舱外的夜空，云层里，乌云翻滚，天雷轰鸣，她叹一口气：“人和妖都有权利选择自己如何生，如何死，这是他的选择，我们能做的就是帮他完成这些选择。”
“可是……”冬荨还想要说点什么，却看见子碧托着观心盘走出了船舱。冬荨瞬间懂了，急忙跟了出去。
天雷在他的头顶聚集，他回头看了一眼怀里昏睡的景青青，飞奔在夜色中，豆大的雨点哗啦啦地落下来。
这让他想起了被关在囚车的那一晚，也像现在这样。
他跑得飞快，他能感觉到周围伺机而动的妖怪们，他已经顾不上那些妖怪了，天雷将至，妖怪们也只敢远远地看着，并不敢靠近。
他抱着她，雨水浸透了他的衬衫，打湿了女孩的头发，他的目光坚毅，只是望着前方。女孩好像醒了，她在他怀里轻声呢喃：“你会留下来吗？会一直，一直陪着我吗……我不想，不想你离开啊……”
雨声越来越大了，他听不太清楚女孩在说什么，他只是在奔跑，像风一样，不不，他觉得自己必须跑得比风还要快，那些天雷降在他的身后，撕烂了大树，撕裂了路面……还不够，他必须更快，他要快过天雷，只有这样，他才能跑得过生和死，跑得过两千年的等待，跑得过那些屋顶谈天的夜晚……只有这样，他才能站在她的面前，把想要和她说的那句话，告诉她。
一道巨大的雷电照耀得整个天地间如同白昼，他怀里女孩苍白的脸颊映入他的眼睑。最后的最后，他觉得自己脚下轻盈得如同风，他把女孩护在了自己的怀里，紧紧拥抱了她。他觉得自己好像跑过了风，也跑过了天雷，连岁月也不在话下，他恍惚间又站在了那个穿着火红的小衫的女孩子面前，然后他听见自己说：“哇！你就是阿青啊。”
然后，他上前，紧紧地拥抱了她，在她的耳边轻声呢喃：“阿青，对不起，从前没有保护好你。可是这一次，阿青，无论如何我都会保护好你的……”
尾声
“清蒸鲈鱼来喽！”一盘色香味俱全的鱼摆在了红木餐桌上，船舱里顿时香气四溢。
冬荨流着口水迅速夹了一块放在嘴里，表情沉醉：“香菇的味道入肉三分，刚刚好，姜葱的味道提鲜又祛腥，花雕酒调和冰糖的清凉……嗯，打五分吧！满分十分！”冬荨摇头晃脑头头是道地品评着，说罢，边埋头大吃特吃边说：“别担心，本猫妖平生吃鱼无数，还没有打过超过五分的分数。你已经是创造纪录了，继续加油吧！”
坐在冬荨对面的管家扶额：“打这么低还吃那么多！”
“噗噜噗噜！”冬荨无赖地吐吐舌头。
冬荨从碗里抬起头来，心事重重地看了一眼刚刚又跑去厨房里鼓捣的管家，小声问子碧：“阿碧，你确定管家没事了？”
子碧抬头看着管家忙碌的背影，眉眼闪过一抹担忧，微怔片刻，回过神来淡淡地道：“他用自己的身体替景青青挡了渡劫的天雷，肉身已毁灭，我用飘摇伞伞骨捏了他的骨，伞面做了皮囊，观心盘凝练了他飞散的魂魄，我想，应该可以撑一段时间吧。”
“一段时间？”冬荨紧张起来。
“大概，四十九天吧。”
冬荨瞪大了眼睛：“那四十九天之后呢？”
“还是会魂飞魄散。”子碧淡淡地说道。
“这个傻瓜！”冬荨埋怨地朝管家的背影挥了挥拳头，“竟然用自己的身体去挡别人渡劫的天雷！”
子碧的嘴角浮上一抹微笑：“一报还一报，这便是命数吧。好在景青青平安无事，过了这道劫，她从此再无大碍，应该也看不见那些她不想看到的怪东西了。”
“可是她连管家都不记得了！”冬荨替管家感到不值。
“有些事情，无所谓记得与否了吧。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若是真的爱着彼此，又怎么会在乎一朝一夕的爱恨得失，与其羁绊一生苦痛连连，倒不如放手两忘，从此各自为安。”
“可是管家四十九天之后就要灰飞烟灭了，我还是觉得不值得啊！毕竟都过去两千年了，有什么心事是不能化解的啊！”冬荨撇撇嘴，嘀咕着，“我不想管家离开我们，离开了，我们……我们就再也吃不到好吃的鱼了。”
“也许，在他心里，是值得的吧。就像从前的她那样对他，她肯定也觉得，值得了。”
船舱外这时响起一声粗暴的呼喊声，众人的目光不禁透过落地窗望向岸边。
“收快递啊喂！”一个女人站在岸边，扬了扬手里的包裹，“范雪之！你的快递！”
“来了来了……”管家胡乱擦着手，跑出了船舱。
冬荨不可思议地盯着子碧：“看得见浮屠船的快递员？”
子碧同样不解地看着去签收的管家。
午后微醺的江风里，传来两个人的对话声。
“住哪里不好，住船上，让我好找！”女快递员凶神恶煞地把包裹塞进管家的怀里。
“对不起对不起，”管家看着怀里的快递，嘀咕着，“我没有买东西啊。”
“看下东西坏没有，过后不负责任的！”
“好的好的。”管家拆开了包裹，一双火红的手套出现在他的面前。
“不是你买的？”快递员看着疑惑的管家，“你不是范雪之？”
管家翻看着包裹的收件人姓名，在范雪之的后面，紧紧跟着买家的留言：送给一年只出现一次的神秘大叔，暖暖的冬天的礼物哟。
管家搔搔脑袋，疑惑地嘀咕着：“我没给自己买冬天的礼物啊，再说冬天不是还有一段时间吗？”
快递员姑娘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红彤彤的脸蛋一甩，转身骑着电动车“突突突”地一溜烟消失了。
子碧捏捏正嗑着瓜子的小不点的脑袋，起身：“看，还是值得的吧。”
“咦？不是说景青青不记得管家了吗，怎么还知道邮寄手套？”冬荨奇怪地问。
阿碧淡然一笑：“刚好路过惠兰中学，刚好看到掉在传达室角落里的包裹，刚好当时心情不错，就顺便帮那个健忘的姑娘转达一下她送给管家的礼物了。”
冬荨撇撇嘴不以为然：“切，还以为那个傻姑娘想起来了。”他说着，目不转睛地看着起身的子碧，“阿碧你去干吗？不吃饭了？”
子碧淡漠的声音缓缓响起：“去找一味药。”
“什么药？”
“一味可以让管家撑到冬天，戴上冬天的礼物的药。”
“去哪找？”冬荨“唰”地起身，“我也去！”
“师叔那里。”
冬荨一下没站稳，险些摔桌子底下，扶着桌子瞪大了眼睛问：“我还是个孩子，阿碧你不要吓我。”

{伍}簪爱
{伍}簪爱
人的命运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选择组成的，而人生没有如果，每一次选择都是覆水难收。
楔子
阿碧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船舱外的躺椅上睡了过去。
她是在看一本记录妖怪事迹的古籍时沉睡过去的，本想着从古籍里找到能救管家命的那一味药的制作方法，却总是徒劳。飘摇伞虽然能稳固住他的魂魄，但肉身终究需要灵气，看来她无论如何还是要去再见一次师叔了。只有他有那一味药。
只是这次之后，浮屠船怕就得交出去了。
整个浮屠船安静极了。
冬荨那个不消停的家伙前几天被她打发去找她的簪子去了，她难得有几天清静日子。
事情还得从观心盘迎来第四件执念之物说起，冬荨一时开心，就拿起她放在茶几上的簪子，扮起了皇上，非要管家扮演娘娘。说实话，她也不懂冬荨这个家伙怎么会迷上后宫剧……
然后脚下一滑，一个不小心，手中的簪子被他丢进了观心盘中……
观心盘连接着未来和过去的时空之道，她找了好几天，才看见那簪子落在了一处古朴的街道巷子里。
于是冬荨撇着嘴，十分不情愿地被阿碧扫地出门了。
找不回簪子就别回来！
冬荨欲哭无泪，好说歹说，说动了管家陪他一起去找簪子。
于是她才落了几天清静。
说起来，簪子丢掉，真不知道算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呢。她伸了个懒腰，从躺椅上起身，捡起掉落在地上的古籍，看着不远处的暮日，发了会儿呆，转身朝船舱里走去。
“但愿那两个家伙能顺利找回簪子，可是最好别这么快回来。清静日子真是过一天少一天呢。”她在心里想着，嘴角浮现了一抹笑意。说实在的，头上少了那簪子，倒真觉得心里空了不少。
簪子叫玉凰簪，说起来，还是很多年前，那个药斋的主人亲手交给她的。
她记得那个男人把簪子轻轻插进她的头发里，对她说：“阿碧，有了这个簪子，也许你能活得更长久一些。”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她几乎以为自己都已经忘掉了。
她摇摇头，不让自己想下去，兀自起身步入了船舱之中。
她应该收拾收拾动身去见师叔了，管家的身体可当真是不等人的。
1
公元200年，许昌。
天色将晚，春寒料峭的许昌大街上行人稀少。
才九岁的曹植蜷缩在街边的小巷子里，皱着小眉头，盯着街对面的烤肉摊。烧烤摊的小贩随即像是挑逗似的，迅猛地摇动着手中的蒲扇，炉火一时更旺，肉串在炉火上滋滋地冒着黄澄澄的油光，空气里顿时香气四溢。
曹植猛地咽了一下口水，肚子“呱呱”地叫起来，对面的小贩得胜似的嘴角上扬，大声叫卖起来。
明显是在诱惑他，要是此刻在父亲的府中，他估计早冲过去大快朵颐了，但是现在……
曹植有点后悔从书馆里溜出来了，要是留在书馆里，现在大概也吃上香喷喷的饭食了吧。膳房的下人们做饭可有一手了，香脆的烤野兔、酥软的糕点、可口的肉糜汤……
啊啊啊！他越想越饿，伸出袖子擦了擦口水，下定决心打算回去。可刚迈出一步，心里立刻又开始打鼓，现在回去，夫子怕是还在书馆里等他，万一要他背诵今天早上教的《诗经》怎么办？他当真是一个字也记不得了。他真是恨死了这些功课了，更让他难堪的是，书馆里五个学子，除了兄长曹丕，就全都是他的弟弟了，说起来他要做表率的，可他偏偏是拖后腿的那个——每天被留堂，由夫子监视着再学一遍当日所教文章，用父亲交代给夫子的原话来说就是：植儿愚笨，有劳夫子，多教一遍吧。
曹植知道兄弟们私下里一直在嘲笑他。
想到这里，小小的曹植心中更加委屈，眼看天色愈来愈黑，烤肉的小贩不知何时已经离去，只有烤肉摊旁边支起的占卜摊位依旧有一高一矮两个人，叽叽喳喳说着什么，浑然不知天色将晚。
巷子外的大街上不时有士兵匆匆走过，偶尔一两个兵丁停下来询问那一高一矮的算命人，两个人便指指巷子里的他，士兵们在夜色中眯着眼睛看他一眼，然后又摇摇头离去。
曹植越发心焦，那些兵士是在寻找他吗？他从小便不喜华衣，怕是那些士兵也没有认出他吧。不过自己跑丢了大半天了，父亲也该发现了，假若父亲没有发现，兄长曹丕也该发现了。曹植心里纠结着，越想越觉得自己好像被所有人给遗忘了。他眼见一高一矮两个人也开始收摊了，顿时一股巨大的委屈从天而降，曹植一时没忍住，“哇”的一声哭了。
“啊哈！我赢了！我就说他一定会哭的嘛！”占卜摊位上那银发少年的欢呼声响起。曹植抽噎了两下，停止了哭声，嗫嚅着走向那个摊位，他只是想着，等会儿再有士兵走过，他就承认自己是曹植，哪怕是让他背诵《论语》《诗经》他也认了。
他站在占卜摊位前，才发现那是一个长得奇高的年轻人，脸颊清瘦，面貌俊逸，身上的服饰却奇怪至极，白色的短衫竟不及腰，结实的胸膛在短衫里若隐若现，最奇怪的是，他竟然把一条黑色的内里长裤外穿……当真是不害臊。那奇高的年轻人身边的小矮子长相更为奇特，竟然是一头银发，浑身套着麻布的长衫，两只猫耳朵从头发里冒出来，一双赤瞳圆睁着，双手极力从高个男人手中抢夺过一把花花绿绿的纸币。
“说好了愿赌服输的！管家！快点！五百块！”银发少年大呼小叫着，“喂喂！松手啊！阿碧每个月还给你发工资的好吗！不要小气！”
奇高的男子依依不舍地捏紧着手里的纸币，少年终于抢夺过去，开心地点数起来。高个男子颓败地捂着脸，像是被割了肉一样沮丧。
曹植呆呆地看着这奇怪的一幕，一时也忘记了自己的处境，莫名其妙地问了句：“你们在干什么？”
银发少年看了一眼曹植，挑挑眉：“去去去！大人做事，小孩退让。”
“大……大胆……”曹植皱眉，他毕竟是当今丞相的三公子，再愚笨，也没有人敢这么呵斥他，一时间竟然是本能地呵斥了一句。
“呃……我胆子是挺大的，你要怎么的？”银发少年把花花绿绿的纸币塞进兜里，戏谑地瞅着他。
曹植涨红了脸，对方明显是不把他放在眼里，他还没有遇见过这种情况，一时气结，指着摊位说：“我，我要算命！”
“算命？”高个子男人眯起眼睛凑过来，狡黠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曹植，“很贵的。”
曹植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口袋，在对方意味深长的笑容里，往后退了两步，一双温暖的手掌在此刻抚在他的肩头，随即是一声曹植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有多贵？”
曹植心中一喜，按捺不住满心的欢喜，回头大声喊了句：“曹丕哥哥！”
2
曹植依偎在曹丕的身边，抬头看着穿着软甲的自家兄长，觉得心里像是吃了秤砣一样踏实，那种巨大的委屈瞬间被兄长温润的大手一扫而空。
自家兄长曹丕虽只比他大五岁，但身上已有一股威严庄重之气，高大的身影此刻在朦胧的夜色里，当真是像极了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
曹植嘴角带着一抹骄傲，重新审视着面前一高一矮两个算命的。
“贵不可言，贵不可言呐。”高个男子揉了揉褐色的短发，意味深长地对银发少年挤了挤眼睛，银发少年立刻警觉地开始迅速收拾摊位。
“我听闻南山之北有独玉，东海深处有珍禽，西域漠北有汗血，北冥之极有风鸟，皆是世间奇贵之物，但就是没有听说过，算命也可以贵不可言。”
“贵不一定是价格，也可能是别的东西呢。”高个男子神秘地笑了笑，“时间不早了，将军既然找到了令弟，怕是也该回去复命去了。”
曹丕本来心情还不错，毕竟是找到了偷跑出来的弟弟，总算是可以对父亲有个交代了，但他自小到大除了父亲，还没有谁敢这么跟他说话，该回去复命了还需要一个江湖术士来提醒他吗？当下脸色一沉，把自家幼弟护在怀里，一手轻敲着腰间的剑鞘，朝那高个男子冷冷一笑，赌气似的大声说道：“我今天还非要算上一卦，而且，植弟也要算。”
高个男子为难地看看曹丕，又看看曹丕怀里的曹植，狭长的丹凤眼眯了眯，他不想惹事，尤其是在这个时代，于是回头对银发少年低语：“冬荨，簪子给我一下？”
银发少年皱着小眉头，不情不愿地从胸口摸出一支簪子递给高个男子：“我们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都等了半个多月了，前前后后也有几百个人模狗样的家伙试过了，不过这两位嘛……”银发少年上下打量着曹植曹丕兄弟俩，“我可不觉得他们能插上这支簪子。”
“不试怎么知道？说不定他们其中某一个就是簪子的有缘人呢？”
银发少年撇撇嘴，抓狂似的挠挠乱糟糟的头发：“试吧试吧，反正试不到有缘人我们是别想带着它回去了。”
高个男子随即把簪子放在手心，面向曹植兄弟，眯起狭长的眼睛笑眯眯地说：“我们算命有一条规矩，插得上这支簪子的才给算。”
曹植盯着男子手里的翠绿色簪子，眼睛一亮，要说簪子他也见过不少，但是像这样的他还是头一次见。簪子在正面看是翠绿色的，但是只要稍微一转眼睛，立刻又变幻成了褐色，尤其是簪头，翠绿色时是凰头，褐色时又是玄武模样，当真是奇妙好玩。
“这是玉凰簪，”男子眯着狭长的眼睛，微笑着说道，“插得上此发簪的就是有缘人。二位，谁先来？”
“我先来。”曹植抓紧了自家兄长的衣袖，曹丕随即宠溺地一笑：“那就植弟先来。不过，”曹丕面向高个男子，狡黠一笑，“要是插得上呢？”
高个男子随即微微一笑：“那就送给令弟啦。”
曹丕轻笑着从男子的掌心拿起簪子：“那可说好了！”说罢轻轻插进了曹植的发髻之中。
银发少年目不转睛地盯着漆黑的发髻间的玉凰簪，莹润的翠绿和黝亮的褐色不时变换，高个男子则一双手小心翼翼地拢在曹植发髻之下，防备着簪子掉落在地上。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曹植晃动着小脑袋，回头看看自家兄长，又看看面前的两个奇怪的家伙，嘟着嘴问了句：“插上了吗？”
曹丕摸摸他的小脑袋，戏谑地看着面前的两个算命人，他早就觉得这两个服饰奇怪的人有招摇撞骗的嫌疑，此刻只想看二人出丑。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高个男子兴奋地眯着眼睛笑道。
“得来全不费功夫。”银发少年难得地咧嘴嬉笑起来。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这位小兄弟看来就是玉凰簪选定的有缘人了。我们也算是了却了一桩心事，只等……”高个男子说到这里忽然停顿了一下，“只等我给小兄弟占卜一卦了。”
高个男子随即从身上掏出一个闪烁着光芒的块状物体，迅速在上面划拉了几下。曹植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好玩的东西，忍不住踮起脚尖多看了几眼。曹丕虽然也好奇，但还是强行按捺住了心里的蠢蠢欲动，努力维持着戏谑的笑容。
“喂！你把苹果手机也带来了？！万一扭曲了时空隧道，改变历史进程……”银发少年大惊失色。
“安啦。”高个男子随意地摆摆手，“我这不是方便我们生存嘛，你看，我还存了各种穿越指南。”
“……”
高个男子脸上涌上一丝窃喜：“找到了，曹植曹子建嘛。”随即看看曹植，“你要算什么？姻缘？寿岁？前程？”
曹植皱着小眉头，咬着小手指，努力思索着。曹丕也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家幼弟，半晌，曹植说了句：“算算我什么时候可以不用背诵文章吧。”
曹丕简直哭笑不得，不过也是，自家幼弟确实有那么一点，嗯，愚笨，背诵文章向来是背一句忘一句，几个兄弟之中就属植弟最是为此苦恼了。为此别说夫子头疼不已了，就连父亲也是连连叹气。
高个男子愣怔了一下，显然是没有预料到这个小家伙要算这个。不过很快，高个男子看了一眼手中发着亮光的物什，欢快地念诵起来：“这个嘛，就是才气是吧。我找找啊。”高个男子努力翻找着，表情随着亮光起伏，忽然眼睛一亮，眯起眼睛看着曹植：“曹植字子建。年十岁余，诵读诗、论及辞赋数十万言，善属文。文章骨气奇高，词彩华茂，粲溢今古，卓尔不群，堪称诗家仙才呐。”
“翻译过来就是，”银发少年耷拉着脑袋，“你十岁就能背诵数十万字，长大后写的文章冠绝今古。”
噗！
曹丕差点一口老血吐在两位算命的脸上。
这不是信口胡诹么！
曹植有点似懂非懂，撇撇嘴看着自家兄长。曹丕此刻却莫名觉得这事儿越来越好玩了，忍不住笑着问：“那先生看我呢？”
高个男子一双手挡在了曹植的发髻之外：“玉凰簪已经找到了有缘人，也是我们的好事儿，我就送将军一卦吧。”
“有劳。”曹丕刚刚伸向自家幼弟发髻的簪子的手缓慢地缩回了衣袖之中，干咳了两声，“就测测寿岁吧。”
高个男子随即又投入了手中闪光物什之中，久久地，才抬起头，一脸愕然：“将军寿命八十，四十会有小难，愿您多多保重。”
“哦？”曹丕心下骇然，但细细思量，却也心安，他身体一向不好，倒是真没有想过可以活到掌朝之年。心情一时舒爽，随即从袖口摸出一些散碎小钱，丢在算命的面前，拉着曹植就往回走。
身后响起高个男子的叮嘱声：“簪子一旦插上，插簪之人便不可让簪子损坏，否则性命堪忧。而且，还要赔钱给我们！”
曹丕觉得真是好笑，不是说插上了就送给他幼弟了吗？这么小气！目光却不自觉地移向身边曹植发髻上的玉凰簪上，朦胧的月色里，那簪子流光溢彩，让曹丕心里也是一阵恍惚，仿佛被摄去了心魄似的。
此刻的曹植被兄长牵着手，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算命的摊位上的那两个人，夜风夹杂着他们的声音飘进他的耳畔。
“喂，这钱我能带回去吧？古董欸！”高个男子两眼冒星星。
“带什么带啊！这个时代的东西除了玉凰簪，我们什么都带不回去……”
“好可惜……”
“不过话说你用百度百科来替人算命真的好吗！”
“……”
“而且玉凰簪必须要在这个时代找到一个有缘人才能把我们从时空隧道带回去，这种设定也太耗费我们的生命了吧！”
“你这个活了上千年的老妖怪还在乎这点时间么……”
“谁老妖怪啊！你见过这么可爱的老妖怪吗！”
真是两个奇怪的人呢。曹植在心里嘀咕着，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发髻上的簪子，一股清凉之气瞬间沿着指尖袭遍了他的全身。
3
公元205年，曹丕府中。
十四岁的曹植坐在宴席之中，抬头看了一眼坐在父亲身边的兄长，心中很是替自家兄长感到高兴。兄长不日才随父亲出征返回许昌，这一次征战不仅让父亲彻底消灭了袁绍势力，而且整个北方再也没有人可以和父亲抗衡。父亲一开心，就许了一门亲事给兄长。
曹植是见过那位嫂嫂的，当真是国色天香，配上自家兄长的英武俊朗，满座宾客都说是佳偶天成。不过唯一让曹植心里有一点芥蒂的是，那位嫂嫂据说之前是袁绍之子袁熙的原配，据说兄长就是在袁熙府中发现了嫂嫂的。兄长当场把父亲赏给他的白玉钩交给了这位女子，以示拥有。
想到这里，曹植不禁笑出声来。
兄长今年业已十九岁，再有一年便是及冠之年，可出征为将军，可入侍为朝官，自然是少年热血，对美人儿无所适从。不过当场交给她白玉钩，曹植还是觉得兄长真是有些焦急得可爱了。要知道那白玉钩可是用来钩住内衣的别扣，当真是极为隐私之物。
曹植忍不住想象着当日兄长的动作，只觉得好玩至极，抬头看向坐在父亲身边的兄长，阴差阳错间，他的目光忽然与父亲鹰隼一样的目光相对，他急忙收敛了肆意的笑容，恭敬地低下了头。
在父亲面前，他永远是那个规规矩矩，有点愚笨的孩子。
大殿之上响起两声清脆的拍掌声，所有的热闹景象瞬间影子一样溜进了角落里，每个人像是瞬间被噤声了般盯着高高在上的曹操。
“植儿，听说父亲离开的这几年，你文才大有进步？已是能出口成章，挥笔成赋？今日你兄长曹丕大婚，不如为你兄长作赋一篇吧！”父亲的声音慵懒而又威严，在曹植听来，却是一声声炸响在他心里的爆竹。
这几年父亲和兄长征战在外，他和众兄弟依然在书馆里与夫子一起做学问，所不同的是，他终于不再是那个总是被留堂到最后的愚笨的曹子建了，相反，他进步神速。时至如今，他依然记得自己几乎是在一日之内，就诵读了《诗经》《论语》等诸子百家数十万言，而且倒背如流，一字不差。不仅是夫子和兄长震惊了，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那个簪子，还有那两个奇怪的占卜人。
难道是因为那支簪子吗？曹植不止一次仔细观摩过那支簪子，但是除了时而变幻的奇异表象之外，和别的簪子相比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百思不得其解，但文才却是一天天增长了。直到今日，他已是风靡了整个许昌的大才子。真如那位高个男子所言，也确实有人开始说他“骨气奇高，词彩华茂”。但此刻被父亲忽然提及，他心里莫名心虚起来，顿时乱如一团麻绳，所有的文才似乎也在瞬间飞离到了九霄云外，整个大脑一片亮澄澄的空白。
“丕儿，给子建出个题目吧。”父亲的声音回响在大殿之上。
曹植抬头看向坐在父亲身边的兄长，曹丕兴致高昂，丝毫没有注意到幼弟的脸色已经惨白：“就用迷迭香吧。”
迷迭香？曹植的思绪迅速开动了起来，但是毫无头绪。他想不明白是为什么，仅仅是心虚吗，还是他紧张了？他感觉到心跳加速，身上的袍子整个地被汗水沾湿了，夹裹着他的身体，让他想要逃离这个大殿。
兴许是感觉到幼弟的沉默，曹丕急忙打圆场，表示自己作为长兄，要先来一首，自家兄长洪亮的声音顿时回响在大殿之上。
“生中堂以游观兮，览芳草之树庭。重妙叶于纤枝兮，扬修干而结茎……”
曹植汗如雨下，努力思索着脑海中的辞藻。
“人的命运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选择组成的，而人生没有如果，每一次选择都是覆水难收……”清冽的女子声音忽然回响在他的脑海里，曹植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摇摇头，试图再次思索辞藻，因为兄长的赋就要念完了。
“要我帮你吗？”那个女子的声音再次响起。
“也许这一次你做不出来这篇赋，明天所有人都会知道，而且，你父亲会失望的。”那个声音充满了诱惑，让曹植不得不开始正视这些问题。
“我可以帮你做出一篇完美的赋，只要你点头，我就可以。”那个声音毋庸置疑而又缓慢地说道。
“不愿意就算了。”女子的声音透着一股调皮，渐渐消散。
兄长的声音在此刻也停滞了，轮到他了。曹植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兄长，又看看父亲，整个大殿的人目光都在他的身上，一动不动。
“不，不。”他嗫嚅着，“你是谁？你在哪里？”
“这么说你愿意咯？”女子的声音充满了窃喜。
“我……”曹植刚开口，声音陡然不受控制地发生了变化，“播西都之丽草兮，应青春而凝晖。流翠叶于纤柯兮，结微根于丹墀。芳暮秋之幽兰兮，丽昆仑之芝英……”
4
曹植已经没有任何心思留在兄长府上了，在东吴使者进贡大象的时候他的心思就已经飞出了身体，甚至来不及见证幼弟曹冲称象的方法到底行不行，他就偷偷跑了回来。
曹植刚进府门就摘下了发髻里的簪子，惊慌失措地远远看着。
是他出现了幻觉吗？不，不是的。那篇赋，根本就不是他想到的，他只是念了出来！
簪子在灯火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他仔细回想着刚才的一切。大殿里那些臣子自然是惊呼好赋，甚至呼声高过了兄长的那篇，就连父亲也是满眼震惊，不可置信地看着曾经是他所有孩子中最愚笨的植儿。
曹植的心绪渐渐平缓下来，他重新拿起那支簪子，手指在触碰到簪子的瞬间，一阵凉意自指尖鱼贯而入他的身体，整个脑海里瞬间一片澄明，就好像多年前他第一次摸向头上这支簪子时的感觉，时隔多年，这种感觉再一次袭来。
“我帮了你，你打算怎么报答我啊？”清脆的女子声音再次响起，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在他的脑海里，曹植僵硬的身体慢慢转过身，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背后的卧榻。
一袭明黄色的窄袖织纹衣出现在他的视线里，那女子看上去十七八岁的模样，俊俏清新若雨后新竹，贝齿轻启，戏谑地看着他，一双美目却是盯着他手里的簪子。
曹植惊得一身冷汗，即刻避开卧榻上的女子，只是呆呆地凝望着手里的簪子，语无伦次：“你……你是今天的那个声音？”
“是我啊。”女子轻笑，婀娜地起身，伸手系好腰间的红色束带，伸了个懒腰，一袭长发披散开来，胜却无数美景，“啊！好久没有出来了，还是外面的空气新鲜呢。对了，今天的那篇赋你可满意？”
曹植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使劲揉了揉眼睛，重新看向卧榻，女子依然明亮地对他微笑着。曹植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女子，心下淌过一股暖流，直到女子用手在他面前挥舞了两下，他才急忙别过脸颊，小声地说了句：“赋很好，很好，谢谢你帮我。”
“哎呀，不用客气。”女子大大咧咧地说着，跳下卧榻，凑近曹植，“就当是第一次吧。”
曹植看着女子近在咫尺的身子，鼻中一阵异香，他急忙往后悄悄退了两步。男女授受不亲，他作为七尺男儿，可不能坏了人家姑娘的贞洁，自然是要注意一些的。“第……第一次？”
“想必你也知道了，我就住在那支簪子里，今天是我第一次帮你，你还有三次机会，反正，我就在这里面，你有困难喊我一声，我就出来帮你啦。”
曹植摸不着头脑：“为什么要帮我？”
女子眨巴了一下眼睛，神秘莫测地对曹植笑笑：“反正帮够你四次，我就可以和那两个家伙回去啦，不然我就会被时空隧道给踢出来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每次都是这样，必须找个主人帮他四次，我才能融入时空隧道之中。哎呀，你不懂啦。你记住还有三次机会就好啦！要快点光顾我的生意哦！就这样我先走啦！”
“你要去哪儿？”曹植确实听不懂，不过听说对方要回去，心里顿时莫名焦虑起来。
女子嘿嘿笑了笑：“当然是回簪子啦！”
“哦。”曹植呆呆地应着，眼前一道黄光闪现，等他再注目四周时，女子已经消失不见，他猛地想起来一个问题，急切切地对着簪子喊了一句：“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就叫我簪儿吧。”玉凰簪通体闪过一道黄光，房间里再次恢复了安静。唯有曹植的那颗心，还在扑通扑通剧烈地跳动着，他也说不上来自己是紧张，还是因为刚刚那名女子的出现……
5
自此之后，曹植每日都佩戴着这支簪子，虽然簪儿再也没有现身过，但是却时不时会出现在他的意识里和他聊一会儿天。
曹植也渐渐地相信了自己忽然变得文才冠绝是因这支簪子。簪子曾经的主人们大多文采斐然，光是其中的那位屈子，就让曹植佩服不已，所以簪子自然也是浑身才气，后来的佩戴者自然而然会被感染。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一年过去，自家兄长在及冠之年，有了第一个孩子，曹睿。孩子长得很水灵，像极了那位国色天香的嫂嫂，父亲也是极为喜爱这位小孙子，每每带在身边，曹植心里为兄长感到高兴。
但兄长却日日郁郁寡欢，只在公开场合才强颜欢笑一下。曹植心里不明白兄长为何如此，但也不好发问。兄长这几年随父出征，已经锻炼成为一个真正的将军，尽管还没有任何的官职，但曹植知道自己和兄长之间的差距，假如兄长都无法解决的困局，怕是他问清楚了也是徒劳吧。
“你不问就永远不会知道哦。”簪儿戏谑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曹植已经习惯了簪儿时不时冒出来和他聊上几句，想必这古灵精怪的丫头又是知道了什么。
“其实你家兄长啊，是在担忧你父亲百年之后的事情。”簪儿说得轻松，但在曹植听来，这却是大逆不道的话，当下皱眉。
“别生气嘛。”簪儿说着，“别生气别生气，我这不是要帮你嘛！”
“我不要你帮。”曹植冷冷地说道。
脑海里一时清静，曹植等了许久没有声音，心下忍不住想象着簪儿嘟着嘴说别生气的模样，便觉得自己又太小心眼了，叹了口气，缓缓地道：“那你倒是说说，兄长都在不开心些什么？”
“嘿嘿，不生气啦？”簪儿嬉笑着问。
曹植嘴角浮上一抹微笑：“不了。”
簪儿这才把他兄长心中所想娓娓道来：“你父亲功高盖主，这天下有一半都是他打下来的，若不是他挥斥方遒，怕是这天下早就称帝者无数了，全天下都知道汉朝已是名存实亡，曹家，才是真正的朝廷。你父亲如今挟天子以令诸侯，已是贵不可升，接下来怕是就要废除三公，恢复丞相职位了，试问，谁能阻挡得了你的父亲？再之后呢？称异姓王？王之后呢？然后在你父亲百年之后呢？谁又能接替他的基业？谁又不想接替？”簪儿循循善诱说得倒是轻松，却听得曹植一身冷汗，他还从来没有想过这些。
“你当然没有想到过啦，榆木脑袋！”簪儿嗔怪着，她虽然身体在簪子里，魂魄却游离在曹植的周身，此刻凝望着呆呆地靠在卧榻上的曹植，才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已经成长为丰神俊秀的翩翩少年郎，心里竟然瞬间划过一道暖流。但很快，她压制着心中所想，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继续说道：“你兄长曹丕早就想过这些问题了。所以才郁郁寡欢。因为你们兄弟之中有一个叫曹冲的让他坐立不安。”
“冲弟？”曹植更加疑惑。
“你父亲啊，他是多么喜欢你们这位冲弟啊。”簪儿意味深长地说着。
曹植明白了。
他幼弟曹冲确实是聪明过人，五岁便有成年人的智力，品性又温良，每每决断事务，父亲都是赞许有加。
“自古以来都是立长不立幼，可你们这位冲弟，实在是逆天啊。”连簪儿都开始赞赏他这位天才幼弟了。
曹植叹口气，看来果然是这样，就算自己知道了兄长郁闷之事，也是毫无办法啊。
“你也要注意一下和你兄长的距离了。”簪儿忽然说。
“我？”曹植心下一惊。
“你文才名满许昌，你兄长可是看在眼里的。”簪儿淡淡地说着。
曹植愣住了，但随后便无所谓地轻笑道：“簪儿多虑了，兄长只是一时想不开，等到心结解开了，自然就好了。”
“不要觉得无所谓，记住我说的话。”簪儿说着，她定定地看着浅笑着的曹植，知道自己说再多，他也不会按照她所说的那样去做的。其实在很久之前她遇见的那些主人中，她又何尝没有给过他们诸多建议，但那些她从前的主人现在又在哪里呢？有的投江了，有的只能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她强制自己不去想这些，她不敢想象眼前的少年重蹈那些人覆辙的惨况。
“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反正，你还有三次机会让我帮你渡过难关的。”簪儿说着，本想鼓励对方要尽快使用她的三次帮助机会，但话到了嘴边，看着曹植忧郁的侧脸，她终究是没有说出口。
也许，连她自己也应该要注意和他之间的距离了。
6
公元208年，丞相府。
真不知道该说簪儿料事如神，还是世事皆如此。父亲在这一年废除三公，恢复了丞相制度，自任丞相，总揽朝政。人们都说，曹丞相有篡汉之心，实为奸臣。
哼！那些凡夫俗子懂什么！他们还不是眼红父亲的功绩！曹植俯首在父亲面前，心里如此想着。可是功绩再大，也是要忍受生离死别的。
年仅十三岁的冲弟弟，几日前被发现中了蛇毒，没几天就去世了。
父亲的心情可想而知，刚刚给冲弟弟送葬完毕，父亲就召集他们一干兄弟齐聚丞相府。此刻大家正拜服在父亲面前，噤若寒蝉。
曹植微微抬头，看见了为首的自家兄长的武冠。曹冲弟弟刚死几天，兄长便被汉帝封为五官中郎将，拜副丞相。簪儿说汉帝的意图再明显不过，这是在向他的父亲挑衅。父亲这几年公开表示要立冲弟弟为继承人，如今冲弟刚亡，汉帝便赏赐了兄长，明面上是安慰父亲，实则是在向父亲昭示，你的继承人看来不得不改为长子了啊。
曹植也想不出这样做，到底对兄长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你们知道曹冲是被什么蛇咬到的吧？”父亲沙哑的声音传进曹植的耳畔，也传进所有兄弟的耳畔。
所有人都沉默着。
“金环蛇呗。”簪儿淡淡地在曹植的脑海里说道。
曹植沉默着，脸色“唰”的一下白了。
“我听人说，你们兄弟之中有人圈养小蛇。是哪一位啊？”父亲叹了口气问，但是连曹植都听出了父亲话里的杀气和愤怒。
“你不说，也许别人就先说了哦。”簪儿叹息一声。
曹植皱了皱眉，眼睑微微抬起，望着兄长的背影。前几日他和兄长一起骑马出城去闲逛，在街上看见几个东吴的耍蛇艺人，一时兴起，便把艺人叫回了自己的府上，兄长说过几日来一起看杂耍，倒是一直没有出现，紧接着，冲弟弟就出事了。曹植心下大骇，等到他回头再去找杂耍艺人，却是再也寻不到了。
“植儿，你说说看。”父亲说。
曹植猛地抬起头，怔怔地望着父亲。
“要我帮你吗？”簪儿的声音魔咒一样响起来，“你还有三次机会的。”
“植儿？”父亲盯着愣怔的他，加重了语气。
“父亲，是丕儿不对。”曹丕忽然插话，曹植的目光落在自家兄长身上，父亲的神情更加严峻，显然是对曹丕插话大为不满。
“你说说看。”父亲看着兄长说。
曹丕缓缓起身，瞥了一眼身后的曹植，淡淡地叙述道：“前几天我和植弟去街上闲逛，叫了东吴耍蛇艺人，要说，这都是儿臣的主意，和植弟无关。”
曹植的指甲掐紧了掌心，钻心的疼痛提醒着他，也许他应该说点什么，也许，他应该赶在兄长之前说点什么，簪儿说得对，他不说，自然会有人说。
“现在那艺人和蛇何在？”父亲的声音已经变得冷漠。
“在，在……”曹丕看向曹植。
曹植始终低着头，周围陷入死寂般的沉默，一如他此刻的心绪。
“在我府中。”曹植在心里叹了口气，颓然说道。
“是什么蛇？”父亲大声问。
曹植张了张口，曹丕兀自接茬说道：“金环蛇。”
曹植看到父亲的脸色在瞬间失去了血色，那鹰隼一样的眼神在他的身上游离着，像是在剜着他的每一寸骨骼缝隙里的肉糜。
“口说无凭，植儿，父亲问你，是你吗？”
曹植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父亲。
“好，你不说，为父便查！”
左右兵丁迅速包围了整个曹植所居住的官府，曹植自始至终只是沉默着。
“我可以帮你的。你可以选择让我帮你的。”簪儿清脆的声音回荡在他的脑海里。
“如果不呢？”曹植漠然地问。
簪儿叹息一声：“我不知道，选择在你自己。当然，也许……也许你会被发配，最差，大概是会死掉吧。”簪儿说着，声音也渐渐小了下去。
会死掉吗？曹植定定地望着兄长的背影，那道背影再也没有回头看过他，兄长知道这个结果吗？他忽然想起了一些久远的事情，那些在书馆里的岁月……在这个非常紧迫的当口，他想起的却是那些虚无的从前。那时兄长什么都能替他挡下来，甚至在父亲提问他诗词歌赋时，兄长也能在旁边悄声提示……那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吧。
曹植叹了口气，看着无动于衷的兄长的背影，淡淡地应了一声：“簪儿，帮我。”
“人的命运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选择组成的，而人生没有如果，每一次选择都是覆水难收……”这句话再一次响起，曹植愣了愣，上一次响起时，还是在兄长的婚宴上。
时间过得真快啊，曹植静静地想着。
7
曹植又饮完了一坛青梅酒，单薄的身子倚靠在屋子外的石柱旁，手中握着的白玉钩滚落在酒坛之间，这是兄长大婚那天送给他的，大概当时的寓意是让他也早点找到心仪的人吧。他抬起清秀的面庞，呆呆地仰望着头顶的月盘。
一阵凉风起时，一抹黑影自后门遁入，那黑影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地自门廊走来，幽灵般游离在月华之中，武冠下的一张脸藏进阴影里，更显几分阴戾。
黑影停留在曹植的身边，盯着发呆的曹植淡淡地吐出两个字：“植弟。”
曹植缓缓地看向那道黑影，待他看清楚面前的黑影是谁时，浑身的汗毛顿时全竖了起来。他警觉地望着面前的兄长，满眼的惊慌。才一天的工夫，他却觉得，好像已经有很多很多年没有见过他的兄长了。
曹植定定地看着兄长俯身捡起了自己丢弃在酒坛之间的白玉钩，伸手拭去上面的灰尘，放在月光下打量着，曹植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到底是惋惜，还是漠然。
“你知道这白玉钩是谁送给为兄的吗？”
“不是父亲吗？”曹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先前的惊慌失措也变成了冷漠。
“那你知道这白玉钩之前又是谁的吗？”
曹植沉默不语。
“这白玉钩之前是灵帝的，后来父亲送给了我们的长兄曹昂。”
曹植不知兄长为何今夜如此怀旧，他们的长兄曹昂早在多年前就战死沙场了，曹植那时年纪尚小，但也知道父亲是极为喜爱曹昂的，据说长兄战亡之时，父亲哭了许久。要知道，曹植长这么大，还没有见父亲哭过一次，哪怕是落一点眼泪。
“你可知父亲为何送给我？”
曹植定定地望着他。
隐藏在武冠下的那张苍白的脸勾了勾嘴角，浮出一抹冷笑：“若不是曹昂大哥战死，我怕是一辈子也别想有这白玉钩了。父亲送给我，只是因为除了我，他再无人可送。”
曹植僵硬地保持着喝酒的姿势，手中的酒杯滑落，掉在地上发出一声钝响。不知道什么时候，白玉钩又被塞回了他的掌心。
“收好了，下次再掉的话也许就找不到了。”那张阴戾的脸重新隐藏进武冠的阴影里，缓缓转身离去。
“冲弟，冲弟的死……是你吗？”曹植忽然用尽全力，抓住了曹丕的衣袖，极为隐忍地小声嘶吼着，“是你吗？！”
曹植看着那个身影回头盯着他，而他也终于看清楚了那武冠下的脸颊，那张脸真的是在笑：“你以为父亲真的不知道是谁吗？”
曹植用力扯住对方的衣袖，咬牙切齿地发出压抑的低吼，那道身影却重重地撇开他，重新隐入了门廊的阴影之中。
曹植呆呆地坐着，夜色越来越晚。
“父亲真的知道吗？”他忽然没来由地问了句，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的簪儿叹了口气。
要不是那天她施法让那几个江湖艺人记忆紊乱，顺便用一条无毒的小草蛇替换掉了那条金环蛇，怕是他现在早被发配边陲小城了。簪儿如此想着，目光灼灼地盯着曹植的单薄的背影。月光在他俊秀的侧颊拂过一抹清冷。夜风渐凉，院落里的竹影婆娑地扫过他的薄唇，她情不自禁地伸手拭向他散乱在背的发。曹植的身体微微蜷缩了下，嘴里呢喃着喊了一声：“簪儿……”
簪儿的手停滞在他颊边，急忙缩回手，低垂着头，久久地，才肯再次看向他。
“你说人生就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选择组成的，是我选错了么……”
他选错了吗？她也不知道。
她只是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对他有这么复杂的情愫，难道是因为他和之前她所遇到的那些人不一样吗？她遇见过比他更有才的，但是那位主人一心为国，向死而生，最后投江而死，她像所有人那样尊敬他，怀念他，但却也疏远他，他太高大了，高大得让所有人望而却步，包括她。还有那个被赐死的公子扶苏，至死她都在为他惋惜，但也仅仅是惋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她无法为他们做出选择……历史的长河里她几易其主，遇见的人太多太多，可是却没有一位，让她如此心心念之。
曹植回头看了一眼她，他看见簪儿对他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就算你父亲知道了真相他又能怎么样？就像当初你父亲把白玉钩给他一样，现在，你父亲也不得不把身后的一切都给他了。可是，还有你，你还挡在他面前。”
“为什么？为什么是我？”曹植凄楚地望着身后的女子。
“我警告过你的，你的才华，也是一种威胁。你难道没有发现吗？其实自从你的弟弟曹冲去世，你父亲就已经在询问左右该立谁为继承人了，而你和他，就是你父亲的两面啊，你像是父亲充满文才的那一面，而你的兄长曹丕则继承了你父亲谋略的一面。你的父亲一直在犹豫不决，而你兄长其实在曹冲去世之前就想到了这一步，所以才有毒蛇这一出啊。一石二鸟，果然厉害啊。”
曹植如坠冰窖般地听着簪儿的分析。
“我帮你把那些杂耍艺人的记忆抹去，把金环蛇换成了无毒的草蛇，他以为这些都是你的心机，你现在是真的危险了。”
所以……所以他也要成为兄长的下一个被除掉的兄弟了吗？他愣愣地看着手掌心的白玉钩。
“他之前之所以那么关照你，是因为你的愚笨啊。一旦有一天你变成了他的威胁……”簪儿还在说着什么，曹植已经听不清楚了，他只是缓缓地裹紧了身上的麻衣，因为他忽然觉得，这个人世真的是好冷啊。
8
次日，曹植看了一眼被扔在酒瓶中间的白玉钩，吩咐仆从收拾行装。今天是随父出征的日子，他不能怠慢。
只是在仆从递上那个白玉钩的时候，他竟然说那不是他所丢之物，是仆从认错了。
等他到了丞相府的时候，才被通知大军已经出发了。曹植只看到了父亲留下来的一封信，信中痛斥他醉酒误事，让三军蒙羞！
连她也不得不称赞那曹丕的计谋，怪不得昨晚忽然出现，原来只是为了刺激傻瓜曹植多喝一些酒而已，那个人的计谋，当真是一环扣一环啊。
这样的他，又怎么可能是那曹丕的对手？她真的开始在心里担心他的未来了。
但她的曹植似乎是真的变了。
“喝酒误事，喝酒误事呀！”簪儿不知道警告过他多少次了。可是他总是笑笑，答应了她，却又一点儿也不少喝。簪儿恨不得钻入他的身体里，让他把那些酒都吐出来。可是她不能，她最多只能告诉他，那样对他不好。
“要收敛啊，要韬光养晦，要把你的锋芒藏起来。”簪儿几乎天天在他耳边唠叨，她叮嘱得苦口婆心，却始终不知道面前的他有没有真的放心里去。因每次她叮嘱，他都只是嘿嘿笑着，然后又提笔挥斥方遒。
铜雀台修筑好的那一天，他和所有的兄弟一起作赋，最后独有他的被父亲留下来放在身边时时欣赏。他眉飞色舞地跟簪儿讲述着当时曹丕的阴冷神色。
簪儿叹口气，不再说什么，她觉得，她的曹植公子其实并没有她想象的那般愚笨，他似乎是在，故意为之。
簪儿不解地看着他的反常，看着他与杨修、丁仪等当世名士密室长谈，却又总是肆意饮酒，也看着他临行作赋矫揉造作只为讨好父亲，而曹丕只是哭着送别便不知道赢了他多少倍。他还曾经特别询问兄长，甄姬是否用的皂荚与牡丹洗发，否则又怎会有如此余香。簪儿觉得不用自己提醒他，他也应该知道这话怎么可以当着曹丕的面讲出来。
为了第一时间回答他父亲的询问，他甚至提前揣摩好父亲的问题，然后写好答案，有一次询问还未到他面前，他的答案则已经摆在了父亲的案几上。他像是一个极为聪明而又贪玩的孩子，玩弄自己的父亲于股掌之中。
可是那曹操是何等人啊！终于被发现蹊跷，簪儿看着他拜服在地，面前是盛怒的曹操，而他只是沉默着。
“快点告诉你父亲，这些都是杨修的主意啊！”簪儿焦虑地呼喊着，“而且，这些本来就是杨修的主意啊，你问心无愧的！”簪儿极力说服他。
曹植无动于衷。
“你……你快点告诉你父亲啊！”簪儿几乎就要从簪子里冒出来了，玄武和凰头相继变幻着，连曹操都注意到了曹植头顶的这支簪子的跃动，“作为儿子，你欺骗父亲，是不孝；作为臣子，你欺骗魏王，是不忠；作为朋友，你置杨修于事外，是为不义！难道你要做这样的人吗？！”簪儿咬牙切齿地注视着沉默着的曹植，恨不得一巴掌扇醒他。
“你……你真的没有什么话要说吗？！”曹操沙哑的声音响彻在朝堂之上，谁都听得出来，曹操几乎是在逼着自己的儿子不承认这些了，他早已贵为魏王，一手遮天，天子都不放在眼里，只要曹植给他一个借口，他什么都可以替他扛下来啊。
“植儿，确实无话可说。”曹植抬头看着自己的父亲，静静地拜服在地。
曹操整个人瘫在座榻上。
他所做的那些，真的是在求死，簪儿终于确定了。
曹植头顶的簪子流光猛地一闪，簪儿猛吸一口气，与此同时，曹植抬起了头，空洞的眼神注视着父亲，忽然开口：“是……是杨修的主意。”
杨修被处死的那一天，曹植坐在府里的杏花树下，缓缓地将一杯酒洒进土里。从前，他总是和那个叫杨修的人坐在这里，谈古论今，说天说地，现在呢？现在他举目四望，偌大的府院里，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这里。他犹豫了片刻，抬起手，轻轻地从发髻里抽出了簪子。
一滴泪从簪身里溢出，滴落在他修长的手指上，他定定地看了片刻，终究是什么也没有说。
只是当曹植把簪子放在匣子里时，那一声清脆的少女的声音，再一次回响在他的耳畔。
“人的命运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选择组成的，而人生没有如果，每一次选择都是覆水难收……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
“簪儿啊簪儿。”他只是这样感慨着，却什么也不再说。
簪儿能感觉到他随身携带着她，但他却再也不肯把她插进发髻，她只能在黑暗的匣子里，感知着外面的一切，杨修死了，曹操也死了，他兄长曹丕终于成了魏王，不到一年，便逼着汉献帝禅让了帝位。这世上的事情于她不过是沧海一粟，于他，却是实实在在的苍老。
簪儿总是会恍惚，仿佛昨天他还是一个俊秀的少年郎，几乎是一夜之间，他就变成了两鬓斑白的老人。
她以为终于可以陪他到善终了，可是那个人，那个当年亲手把簪子插进他发髻的曹丕，还是拖着风中残烛般的身体出现在了曹植的面前。
当他从曹植的手中抽出那支簪子摔碎在地时，她静静地看着跪在地上的曹植一点点地捡拾着散碎一地的簪子，直到曹丕走到门口，他忽然手捧着簪子的碎片号啕大哭，抽泣着喊了一声“曹丕哥哥”。
她听见曹丕沙哑而又阴冷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响起在十月的寒风中：“植弟，你哭泣，是因为，是因为兄长毁掉了你最心爱的东西吗？”
一行清泪从飘浮在空中的簪儿脸上滑落，她知道，这一次，她终于可以离去了。一阵风拂过，她的身影在虚空之中晃动着，她最后看了一眼曹植，终于是魂飞魄散。
尾声
子碧静静地看着观心盘里浮现出的玉凰簪，冬荨惊呼一声：“不是摔碎了吗？”
“这是它的执念所化。”子碧看着观心盘，“只是没想到，它竟然有如此执念。”
穿着白色衬衫的管家优雅地在一边擦拭着银质的叉子，他刚吃完一盘牛排，显得很满足：“意思是说，玉凰簪这一趟时空旅行，也成了执念之物？”
冬荨惊呼：“那我们就有五个执念之物了，还差八个就可以找到你师傅了！”
“看你们这一趟玩得那么开心，我都不忍心召唤你们回来。”子碧说着，看了一眼管家，“你的身体最近感觉如何？”
冬荨撇撇嘴：“阿碧你放心吧，他身体挺好的，我觉得四十九天之后可能会更好！所以我们大概不用去找你师叔要药了，否则他肯定让我们马上搬走！给他挪地儿！”
管家简直要哭，立刻捂着心口：“我的胸口好痛！”
子碧扶了扶额，冬荨的话倒是提醒了她，她是应该去见一下师叔了，离管家身体崩坏的日子可是越来越近了。只是师叔神出鬼没，她前几天出门，都没有寻到。
“不过玉凰簪到底是什么做的？不是摔不碎吗？为什么又被曹丕给摔碎了？”冬荨挠了挠猫耳朵，把话题又扯了回来。
子碧看了一眼观心盘里浮现的簪子，淡淡地说道：“玉凰簪相传为仓颉所凿刻，传说仓颉造字时窃取了天帝的文才武略。天帝于是派遣万火之王凰王与万水之王玄武征伐仓颉，仓颉耗尽生命，将凰王和玄武封印在了一支刻满文字的簪子里。我想，曹植所见的簪儿，即是凰王和玄武封印所化吧。曹丕凡夫俗子却能摔碎这件灵物，大概也是簪儿自己的意愿吧。”
“所谓的第四次帮曹植。”管家放下手中的刀叉，喝了一口红酒说道，“曹丕大概也早就知道了簪子的秘密。毕竟曹植从一个愚笨的小儿变成一个文才名士，实在是太明显了。要是曹丕发现自己毁不了簪子，大概曹植就真的危险了。”
子碧赞许地看了一眼管家，忽然叹一口气：“不过簪儿自我粉碎，她自己也会魂飞魄散，现在你们看到的簪子，不过是她的执念所幻化而已。”子碧的手指摸向簪子，但簪子却像是空气似的，穿指而过。
“这么惨啊……”冬荨看着观心盘里的玉凰簪，一双耳朵耷拉了下来，好半天才又提起兴趣问，“对了，那曹植最后怎么样了啊？可不能辜负了簪儿一片心意啊。”
“曹丕没过一年便离世了，曹植倒是善终了，只是没有了簪儿陪他，怕也是孤苦至极。”子碧说话的这会儿，那簪子上的凰头和玄武交替闪现，黄色的亮光一闪而过。
“不是说曹丕可以活到八十岁吗？怎么四十岁有小难就离世了？”
管家眯起丹凤眼，回味地对冬荨插话：“你忘了吗？簪子一旦插上，插簪之人便不可让簪子损坏，否则性命堪忧。”
冬荨惊得睁大了嘴巴：“插簪之人不是曹植吗？”
“大概曹丕也是这么想的吧。”管家感慨地说，随即又埋头进入擦拭状态，“其实你仔细想想，是谁，把簪子插在了曹植的发髻里的呢？”
“冬荨，你要多学学啊，好歹你也活了几千年了。”子碧的声音把冬荨从震惊之中拉扯回现实。
冬荨不服气地看着管家：“喂，你这么聪明，那你倒是说说，曹植最后哭得那么伤心，是为了簪儿吗？”
船舱里因为这句话而沉默了许久。冬荨看看子碧，又看看管家。管家探探手，耸耸肩表示自己不知道，又去擦拭他的餐具去了。
子碧收起观心盘，起身走到窗边，望着外面的江水：“为了簪儿吗？我也不知道。至于他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了。其实在我看来，他一直都没有长大啊，一直都是那个要倚靠他的曹丕哥哥的愚笨小弟啊。”
子碧叹息一声，她忽然想起了簪儿说的那句话。
人的命运是由一个又一个的选择组成的，而人生没有如果，每一次选择都是覆水难收。
说到底，他们都做出了各自人生的选择，有人为了另外一个人肯牺牲自己甚至是魂飞魄散，有人为了别人而选择放弃帝位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到最后哭得那么伤心，大概是在后悔曾经做过的选择吧。
可是这人生，是真的没有如果的啊。

{陆}槐寂
{陆}槐寂
太过于偏执的爱，往往伤人伤己。而懂得的人，最终学会了爱。
楔子
“寻迹师？”头发里别着一枝槐花的奇怪男人，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少年。男人除了头发里别着槐花，一身的淡蓝色素衣上面，绣着一棵苍劲的古树，树上缀满了雪白的槐花。雪白的槐花映得他一张清秀的面颊更加柔和，举手投足间，当真是一个花一样的美男子。
少年一头乱糟糟的银发，还竖着两只猫耳朵，慵懒地打了个哈欠，打量着面前这个花枝招展自称怀安的男子：“寻迹师是我家主人阿碧，我叫冬荨，你找她干吗？”
年轻的男人皱了皱眉，不懂这个猫耳少年为何对他如此充满敌意，要知道他们可是第一次见面。
就在一个时辰前，他站在了这艘船下，船叫浮屠船，他找的就是浮屠船。他是在某个妖怪发的微信朋友圈看到浮屠船的，他还听人说很少有人能找到浮屠船，他觉得自己运气挺好的。
竟然头一次来河边，就让他看到了。
男人想到这里，不禁笑了起来。他伸手从发间拿下槐花，放在鼻翼下闻了闻，递给冬荨：“初次见面，不成敬意。这位小哥，希望你可以帮我见到浮屠船的主人阿碧姑娘。”
“唔。”冬荨接过槐花，见面送枝花？他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然后冬荨看见那枝槐花在他的手里闪烁了一下，纷纷绽开，露出小小的笑脸，没错！每一朵槐花都是一张笑哈哈的花瓣的脸颊，像娃娃一样对冬荨唱起了好听的歌谣，幽香顿时弥漫了整个船舱。
冬荨吓得一个趔趄险些掉下凳子：“太诡异了！”
“喂喂，吓到客人了。”白色衬衫，黑色西裤的管家扶住冬荨，“告诉你多少遍了，对待客人，要像春天般温暖……好可爱！”管家捡起冬荨扔在一边的那枝槐花，忍不住放在鼻翼下闻了闻，花朵们于是更加卖力地唱起欢乐的歌谣。
而此刻，男人的目光已然放在了不知何时，朝他款款而来的女人身上。女人一袭缀着梅花的雪色长裙，万缕青丝婉转如风般轻盈，只是简单的长裙和松松垮垮的发饰，却因那一张精致的脸颊，一切都变得生动了起来。
男子眼神中流露出惊喜，难掩欣喜地说道：“啊，这位一定是大名鼎鼎的浮屠船的主人，观心盘的拥有者子碧姑娘了。”
阿碧淡淡一笑：“请问有何贵干？”
男子急忙低头在衣服上找着什么，忽然，他欣喜地抓着衣服的一角，递到子碧面前：“我想要找它。”
子碧低头看了一眼，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冬荨一时好奇，急忙凑过去看。
在男子的衣服的那一角，正好绣着一只鸟儿。
“一只鸟？”冬荨忍不住抬头看向男人。
“不不，是一只百灵鸟。”男人急忙强调着，似乎觉得还不准确，立刻又补充道，“一只会说话的百灵鸟。”
1
唱完最后一首歌，苏浅坐在后台的镜子前，化妆师正熟练地替她卸妆，而后换上优雅精致的淡妆。四十分钟后，她要赶去市中心的一家五星级酒店，那里有一场记者发布会正在等待她。
苏浅今年二十三岁了，是一位偶像歌手。三年前参加一档火遍全国的好声音选秀节目，一夜成名，星途畅通。终于，她在二十三岁生日的这一天，完成了巡回演唱会的第二十三场，而且是在自己的家乡——梅城。
这对任何一个人来说，也许都是很成功的。可苏浅，似乎并没有享受到这种成功的喜悦，她甚至是忧郁的。
苏浅自己倒是无所谓，只是经纪人越来越爱提醒她：“苏浅，你有什么不开心的啊，你这么幸运，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
苏浅没有什么不满意的，但经纪人说：“你可能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私下里，我根本没有看见你笑过。”
苏浅很久之前看见过一句话，说是很多喜剧大师都有抑郁症。苏浅那时候觉得荒谬，但现在，她觉得一切都是当时年纪小，误以为成功了就能掌控一切。有些东西是你永远无法完全掌控的，譬如你内心深处那些始终无法驱散的孤寂。
很少有人知道苏浅是个孤儿，公司对外宣传的一直是她出生在国外，父亲是某大学的教授，母亲则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从小就培养苏浅音乐方面的素养。
只有苏浅一个人知道，第二十三场演唱会选在梅城的原因。
梅城只是一座小城，连三线城市都算不上，在这里开演唱会，大多数情况下是要赔钱的，但苏浅坚持。她很少有坚持的事情，可谁都知道，苏浅是那种一旦做了决定，九头牛都拉不回的倔种。
幸运的是，梅城的粉丝给足了苏浅面子。苏浅站在台上听着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的时候，她想，这些人总有一天会知道，她这个看似光芒四射的明星，二十年前，不过是梅城一家孤儿院门口哇哇大哭的孤儿。
老实说，苏浅并不怕那一天的到来，她只是有些厌倦了。厌倦了在镜头前扮演另外一个人，镜头后又失落成最真实的自己。
也许会有人说她虚伪，明明是万丈光芒，却偏偏要不开心地以为自己是俗世微尘。苏浅不在乎别人这样想，她始终觉得没有真正体验到的人生，都妄谈理解。她不需要别人理解，她只是想要寻找一条自我解脱之道。
“哎，真是一个负能量爆棚的自己。”想到这里，苏浅叹息一声看着镜子中精致的自己，喃喃自语。
化完妆，上了专车，赶赴发布会现场。半路上，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就让司机老李拐进了市中心的酒吧一条街。
发布会在即，连司机都感觉到了时间的紧迫，发布会的主角却忽然说：“老李，去趟酒吧街。”
可酒吧街距离发布会的酒店完全是不同的方向，老李不解地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苏浅。
酒吧一条街坐落在梅城的古街区，长不过两三百米，坐落着上百家小酒吧，以清吧居多。苏浅随意地走进了一家清吧，台上是穿着皮衣牛仔裤的男歌手，短发、小脸，长得倒是好看，颇有点像港台某当红偶像歌手，嗓音有些低沉，似是在哼唱一首南美的蓝调。
如今苏浅想起来那一晚的相遇，还觉得这世上真的有命运这回事。
酒吧里她选了最角落的位置，是除了酒保几乎不会有人注意的地方。她叫了啤酒，男歌手从台上走下来，也坐在她身边。她还觉得，这人真是自来熟，他却说：“你好，是苏浅吧，你占了我的座位。”
怪不得她坐了那么久，面前的酒杯还是没有酒保来收……
她戴了口罩和帽子，没想到还是被认出来。打扮朋克的男歌手说：“这是整个酒吧最隐蔽的位置，看来我们是一类人，能和大明星有相同的嗜好，我感到很荣幸。”
听到“大明星”三个字，苏浅皱了皱眉，抬头迎上对方戏谑的笑容，虽是长得好看，但这样滥用自己的笑容，也真是够讨人嫌的。她可不是那种看见帅哥就会心花怒放的小姑娘，再说，娱乐圈最不缺的就是美男子了，于是她不冷不热地说了句：“不想引人注意的话，最好不要上台唱歌。”
苏浅本以为对方会知难而退，却没想到他大方地坐在了她的身边，朝她伸出手：“初次见面，我是方晨。”
不是我叫方晨，而是我是方晨，好像全世界都应该认识他似的。
“苏浅。”苏浅在经纪公司接受的第一堂课就是礼仪，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哪怕是别人把东西扔到舞台上甚至是脸上，你也得微笑着鞠躬说谢谢的。很多人都以为明星是光芒四射的存在，其实背后的艰辛又有几人了解。
“你的新专辑很好听。”他给自己倒了杯啤酒，“就是有点儿好听过头了，太讨好听众粉丝了，不如你出道那会儿的歌，个性十足……”他做了个捂耳朵的姿势，算是用他的方式委婉地表达了最终的观点。
但对于苏浅来说这也太直接了吧，她一路走得顺风顺水，很少有人当面对她说，你不行，你不好，她一时真有些受不了。
“我就是唱出来，好不好，都应该说是作曲家和作词人的事。”她不冷不热地继续答话，她有点怀疑自己选错了酒吧，但奇怪的是她又完全没有想要走人的念头。身边的这个家伙就像是一块讨人厌的磁铁，一颦一笑都让苏浅忍不住想要压他一筹。
他笑笑，并不接苏浅火药味十足的话，只是伸手叫酒保过来，问她要喝什么，她赌气似的说啤酒。
“喝啤酒伤嗓子。”他拿起自己手边的啤酒一饮而尽，深深地凝视着她，许久，才对酒吧说，“她喝橙汁。”
“你才喝橙汁，我到酒吧可不是为了喝果汁的！”
“你黑眼圈太重了，睡眠质量可能有点差，橙汁有助于睡眠。”他不紧不慢地说。
“我要喝酒！”
“别听她的，拿橙汁过来，对了，这就对了。”
“……”
2
那晚的相遇对于苏浅来说就像是一场梦，梦里，身心俱疲的她随意地走进了一家酒吧，她本想只是喝杯酒，找找从前在酒吧驻唱的记忆，聊以慰藉。她没有想到，这次老天爷在她的梦里安排了一只桀骜不驯的小兽，小兽又喜欢跑来跑去，一不留神就不见了，惹得她不断想要寻找他的踪迹。
一切发生得就像一场梦，消失得也像是一场梦。
方晨再也没有出现过，哪怕苏浅一而再再而三地去那家酒吧，所有人都说，没怎么注意他，只是偶尔看见。在公司三令五申她再不回去就按照违约赔款的时候，苏浅带着一身的落寞，离开了梅城。
虽是放了一场记者发布会的鸽子，又玩失踪在梅城消耗数日，但公司也只是对她口头警告。
当初说了不再想唱歌的苏浅如今又坐在了司机老李的车子里，而且这一次，经纪人特别叮嘱，不能听她的。
所以苏浅再也没有机会从一场发布会逃离，更别说那一天的电影节开幕式，这种场合向来是大牌云集、名导会聚、钱主扎堆的顶级盛会。
如果苏浅是一颗璀璨的明星，那盛会则是星河。
好巧不巧，苏浅又看见那个朋克主儿了，只是认了大半天才敢喊出对方的名字。
好个衣冠禽兽，说是半天觉得像，原来是打扮不同，那天是皮衣牛仔裤，俨然一个热爱音乐的桀骜小青年；今天则是名牌顶级定制西装，眉宇俊朗，顾盼生辉，俨然奶油小生一枚。
而且左右还挎着两名当红女明星，就像那天搀扶着他扭捏离去的大胸美女，原来是个花花公子。苏浅忍不住在心里腹诽了一遍。
她很快从他的神情看出细微的尴尬，心里越发觉得得意，嘴上更加不饶人起来：“我说怎么这么多天不见，原来是有新欢。”
方晨只得讪笑：“好久不见，苏浅。”
苏浅玩心大起，更加撒泼打滚：“为什么那天晚上之后，就再也不联络我？”
方晨立刻蒙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没来得及说话，苏浅又是一记重锤：“你不能这样，你要对我负责。”
“负……负责？”方晨哭笑不得，但看得出开对方是在开玩笑，可身边的佳人早已负气甩开他，远远走开。
“哈哈。”见两位佳人走远，方晨低头看着她笑笑，“好了，现在我们扯平了。”他倒是一副好脾气的样子。
苏浅铆足劲儿等对方的反击却等来和风细雨，立刻没有了斗志：“知道我的厉害就好。”说完就要走开，一双手忽然拉住了她的掌心，温润如玉。
“喂，你刚说要我对你负责的。”他坏笑着，凝望她的眼神仿若深邃的星辰。
她轻轻抽离手指，脸上悄悄爬上一抹红晕，立刻吐吐舌头用俏皮掩盖：“说说而已。”
她说罢走出两步，又忽然站直，回头看着站在身后凝望她背影的方晨：“好吧，不逗你了。等会有空吗？要不要喝一杯？”她眨眨眼睛，故作严肃状：“橙汁！”
他笑，不答应也不拒绝。
她等得有些久，觉得眼前这家伙真是矜持，于是走过去大大咧咧和他握手：“讲好了，等会散了，老地方见。”
她说完，急忙转身离去，天知道她的大方都是伪装出来的，心里早已是小鹿乱撞。
偏偏他的声韵还响起在她身后：“你这是约我吗？”
“是啊！”她理直气壮地回头对他笑笑。
“没有人告诉你，女孩子要矜持吗？”他笑。
她嘟嘟嘴，她当然知道自己这个样子最可爱，在喜欢的人面前，就是要把最可爱的一面拿出来啊，这样对方才会爱你嘛！
“虽然我也知道女孩子要矜持，可是，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有些东西，我不能去像别人一样等，我必须要亲自去拿。我苏浅和你们这些家伙，是不一样的。”
“那等你退出娱乐圈，和这些家伙真的不一样了，再说吧。”他忽然冷笑，说完转身消失在人群中。
方晨记得，这就是那天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后来没有去老地方，也没有去见她。他想，如果事先就知道不能在一起，又何必要开始呢？哪怕是如此骄傲可爱的苏浅，哪怕是他也有些喜欢她，但是也仅仅只能是喜欢了。
3
苏浅竟然在一档选秀节目中走神了，主持人喊了她半天她才匆匆点评了刚刚那位歌手的唱功，惹得台下一片嘘声。
苏浅恋爱了，苏浅同时觉得，自己完蛋了。因为她还没有和对方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下台后自然是遭到经纪人一顿臭骂，她委屈到极点，自己跑出电视台，在大街上游荡。经纪人找了大半天终于在地下通道里找到她，她竟然戴着口罩在卖唱，说是赚点钱吃东西。经纪人哭笑不得，问了许久为何走神，她才和盘托出。
“方晨？”经纪人大惊失色，“你是说哪个方晨？”
苏浅觉得经纪人好生奇怪：“就是方晨啊，还有好几个吗？”
“你是指那天在电影节开幕式上的方晨？”经纪人几乎是激动得要哭了的状态。
苏浅呆若木鸡地点点头。
在年过半百的女经纪人又是花痴又是鼓励又是不敢相信再三确认的状态里，苏浅大致了解了方晨的背景：国内最大影视基地投资人，家族企业常年占据亚洲富豪榜第一名，产业涉及房产、酒店、电影娱乐等各个领域，方晨作为家族继承人，当真是钻石王老五中的战斗机，多少大胸细腰长腿美丽妹子天天盯梢，想要嫁入豪门。
“怪不得当初就觉得有点怪怪的，原来是方家的独子。”苏浅喃喃地说。苏浅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哪里都压不过他，人家是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的主儿，而她不过是装作强大的小孤儿一枚。
“大小姐！一定要把握住啊！”经纪人丧心病狂地摇晃着她。
苏浅觉得下午的牛排都要被摇晃出来了，撇撇嘴说：“就说过几句话，见过两次面，然后就再也没有看见过对方了，我觉得他好像挺讨厌我的……”
“怎么可能！能说几句话和见两次面对于方家独子来说有多难能可贵你知道吗！据说他之前可是从不接触女性的！还一度被怀疑取向问题！”经纪人口水横飞。
“那天还看见他搀扶着俩女人，自己跟个不会走路的老大爷似的。”
“那是别人倒贴！你见他跟她们讲话了？不过见两次面还不约你，就有点奇怪了。”
苏浅摇摇头：“想必是怕我要嫁入他们豪门吧……他们这种家庭不是挺排斥我们这种戏子的嘛。”
苏浅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一点点地化开了涟漪，说起来她还真是有些想念那个家伙似笑非笑的模样。
难道那个家伙说让她退出娱乐圈那句话并不是开玩笑？
苏浅想着那天最后的场面，她越是想，越是觉得这一切背后似乎藏着什么隐情。尤其是，方晨那似笑非笑的深邃的眼眸里，苏浅一直看不清楚，无论她怎么努力。她一个当红偶像，她都主动约了他，还要她怎样嘛。
但深埋在她心底的隐退的想法却是越来越具体。
直到那天真正来临，无论多么难以做到，苏浅都扛住了。她知道自己不仅仅是因为方晨的那句莫名其妙的话，更多的是她心底早已铸就的自我的隔阂。
她不想这么行尸走肉般过下去了，解约之后，欠了巨额违约金，只能变卖房产、车子。她搬进那个小两居的那天下着小雨，谁能想到当红偶像竟然需要自己搬动家具以至于淋雨感冒。
烧到四十度，浑浑噩噩中，电话响起，似乎听见了熟悉的声音。
苏浅高烧了三天，每天做噩梦，梦里她又回到了小时候的孤儿院，所有的阿姨都凶神恶煞，所有的孩子都互相敌视，她的小熊被人抢走，她在梦里死死抓着那个人的手，哭着不放。
醒来的时候看见满屋子的泰迪熊娃娃，还有那双被抓得到处是指痕的手。
“因为在报纸上看见你退出娱乐圈了，想着你既然做到了，那我……”
苏浅的眼泪簌簌地往外掉。
“你梦里又一直喊着要布熊洋娃娃，又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种……所以我就叫人把商场里的都买来了。”
明明做到很好却还是觉得很歉意的模样。苏浅捶了他一拳，一把扑进他的怀抱里。
那一晚无尽的缠绵，让她沉沦而无法自拔。
她想，她终于再一次，找到了童年的那个玩偶布熊。
4
已是午夜，偌大的房间里却一盏灯也没有开。巨大的玻璃落地窗旁，穿着中山装的老人面前，扔着一张清晨才会发出去的报纸。
方家手眼通天，什么消息都逃不过，尤其是关于继承人方晨的点点滴滴。
黑暗的房间里，老人长久地看着面前的独孙方晨。他用拐杖用力地戳着羊毛地毯：“这上面的消息是真的吗？”
方晨低头看着报纸上模糊的照片，标题赫然是“方家继承人酒店夜会当红明星苏浅，周一见！”
老人紧皱的眉头在孙子的沉默声中缓缓地舒展开来，他本来就很老了，可是现在看上去，他更老了。
“阿晨，你知道为什么这些年，我一直不让你和女孩子接触吗？”老人长叹一声问道。
方晨点点头。
“我们方家，是做过亏心事的，那个诅咒，你必须当心啊，阿晨！”老人的声音陡然提高。
方晨不服气地抬头：“爷爷，都过去这么久了！我想，我想那些东西也许都过去了……”
“过去？你忘了你妈妈是怎么去世的吗？”
方晨不说话。
“你妈妈生你的时候，她最后的遗言是什么？！”老人厉声问。
“她说她听见了百灵鸟在唱歌的声音。”方晨颓丧地垂着头。
“这就是证据！过去了吗？诅咒永远不会过去！它会缠着方家的祖祖孙孙，一直到我们全都消失！”老人激动地说着，干咳了起来。
“可是爷爷，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一定有别的办法吧！”方晨不死心地问。
“如果有别的办法，又怎么会等到现在。你奶奶当年生下你爸爸，也是听见了百灵鸟的声音，之后就去世了。到了你爸爸这一辈，他跟你一样执拗，以为一切都过去了，可是你妈妈的事证明他错了，之后他满怀愧疚随你妈妈殉情而去。这么些年来，我一个老头子撑着这么大个家业，就是等着你长大成人的这一天。阿晨，不要步你爸爸的后尘啊，不要让方家的血债上再添新的血债了啊。”老人声泪俱下地说着，手中的拐杖掉在了地上。
方晨低头去捡，眼泪模糊了视线，一抬头，看见爷爷已经是气喘吁吁。
“为什么一定是我们方家？为什么……”方晨不甘心地低语着。
“这都是孽债，是方家祖上欠了别人的，祖宗不还，只能是后人来填。阿晨，为了你好，也为了那个姑娘好，断了吧。”
方晨握紧了拐杖，手指头深深地嵌入拐杖的龙头里，浑身颤抖着。
“至于别的，方家这些年来在科研领域也投入不少，以后方家的继承人，也许都只能是用试管生养了，但愿这个办法，可以破除诅咒。”老人有气无力地说道。
“那若是那个诅咒也找到了我们从卵子库里找到的那个捐献的女人呢？”
“那就是天要亡我方家了。阿晨，为了你好，也为了那个姑娘，你总不希望她死在你手里吧，所以你还是连夜回趟老宅吧，等你自己觉得可以面对这一切了再回来。公司我会找人帮你看着。”老人说罢，努力撑起身体，拿走了方晨手里的拐杖，缓缓步出了房间，只留下方晨一人在黑暗中。
方晨后来一个人去了另外一座城市的老宅，他谁也没有告知，包括寻找他许久的苏浅。他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还是做错了。做错了，就必须有人去承担这个后果。而他唯一难过的是，这次要搭上苏浅跟他一起受罪。
他痛恨那个莫名的诅咒，却一点儿办法也没有，只能远远逃离。
他不知道在他离开的那一年里，他的苏浅，究竟经历了一些什么。他只记得他离开的那个下午，下着小雨，他站在机场，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城市，行尸走肉般，踏上了飞机。
那一刻，他才理解了苏浅曾经跟他说过的她的童年。
她曾经告诉过他，在她的童年里，有很多要抢走她的布熊娃娃的孩子，偶尔，那些凶神恶煞看管他们的阿姨会主持公道，拿着布熊娃娃问小朋友们这是谁的。苏浅说这些话的时候，紧紧抓着方晨的手，她说：“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冲过去，以最快的速度抢过布熊娃娃，然后告诉那个阿姨这是你的。你不能等，一定不能等。你一等，这个布熊娃娃就是别人的了。”
她说这些年里，她活得努力，想要丰盛的人生，可是心里的某个地方一直缺了一块，行尸走肉般走过这些年，直到遇见他，仿佛阴雨初晴，仿佛春水初盛，原来活得丰盛的人生，需要有你爱的人来配合，才算圆满。
她懂得太晚，却终于等到。
而他终于明白，却要离开。
5
苏浅第一次知道原来怀孕九个月没有医院证明是不能坐飞机的，好在方家老爷子不仅看在孩子的分上告知了她方家老宅在另外一座城市的地址，还替她搞定了航空公司。方家入股的公司，专门为她开辟了私人航班。
方家老爷子没有任何条件，毕竟，谁看见自家的骨肉，都会变得柔软。苏浅只记得，老爷子在送她走的时候，只是叹息着说：“你们做决定吧，毕竟，是你们的孩子。我老了，我的心已经狠不下去了。”
苏浅知道方家的诅咒，自然也是老爷子告知的。而消失的方晨，自始至终，都不知道苏浅已经怀有身孕，他在老宅待了大半年，依然无法走出对苏浅的依恋。有时候，他站在方家老宅的大槐树下，慢慢抬头看着天空，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可能都离不开老宅了。
说是私人航班，其实还是稀稀落落有几名乘客的，都是临时加进去的，反正顺路。前排是一个穿着雪白裙子的女子，安安静静的，她的身边坐着一头银发的孩子和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人。角落里靠近窗户处坐着的是一位穿西装的人，嘴角一颗媒婆痣，倒是有些不太好看……不时还有一两声鸟儿的清脆的叫声，苏浅怀疑有人空运鸟儿。
坐在苏浅旁边的是一个穿着淡蓝色素衣的年轻男人，衣服上绣着苍劲的古树和满树的槐花。苏浅还是头一次在生活里看见一个男人穿得这么花枝招展，可是却一点儿都不突兀，反而清新脱俗。男人此刻手里捏着一枝开满了槐花的树枝，蘸着墨水，在面前的宣纸上描绘着。苏浅略微歪头，看见是一处老宅，有一棵古老的槐树矗立在院落的中央。
“怎么样？”男人主动搭话，并把刚画好的画摆在苏浅面前，还未干的墨迹散发着墨香。苏浅认真地看着，只是觉得好漂亮。
“这是我的家。”男人挑了挑眉头说，“我第一次离开家里是在前天，但运气真是不好，才离开一天，又要回去。”男人有些悻悻然。“对了，你是有小宝宝了吗？”男人的目光落在了苏浅隆起的肚子上。
说到孩子，苏浅开心地点了点头。
男人笑得更加灿烂了：“那个，要不要我给你画张像？”
“太不好意思了。”苏浅不好意思地抿嘴笑。
“没什么。”男人大大咧咧地说着，挥毫落纸。
苏浅注意到，男人已经画好了一摞的宣纸：“你画了蛮多的。”
“都是练习的，对了，忘了告诉你，我这些可都是故事。连环画，知道吗？”
“小时候看到过。”
男人两眼放光：“要不要看看我的故事，很好玩的。”
苏浅本没心思，却也不好拒绝，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
男人开心得不得了，拿起宣纸，开始一张一张讲起他画的那些故事……
“在很久之前，大概是两百年前吧，有一个地方有一处人家，家里的院落中央呢，种着一棵大槐树，大槐树年代不知有多久远……”
槐树精几乎忘记了自己是哪一年被种在院落里的，他只记得，当他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在这个院落里，院落是方家秀才的。方家本也有几亩薄田，找几个长工耕种，无奈秀才几次考取功名都失败，渐渐花费完了这点家产。
宅子也是年久失修，秀才已快要三十岁了，长得倒是一表人才，可惜难出头，整天蹲坐在大槐树下，伤春悲秋。
他给槐树精起名叫怀安，取自“怀才不遇，随遇而安”。槐树精知道，这是秀才把他当活人朋友了。秀才喝醉了酒喜欢抱着槐树精哭啊闹啊说啊唱啊，从秀才絮絮叨叨的酒话里，槐树精知道了四书五经仁义道德，还有天下大事。
槐树精成了方圆几十里最博学的妖怪。好多妖怪的家务事，都是由槐树精来判定高下的，妖怪们有啥不懂的，也来问他，凡是他知道的，便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很是仗义。
但槐树精有个缺点，就是离不开树身，渊博的知识无法传播出去，很多妖怪夫妻打起来了，一时半会儿又不能往来。于是有了信使——一只会说话的百灵鸟。
百灵鸟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了人话，据说是无意中吃了谁的丹药，谁知道呢。妖怪的世界就是这样，每天都有新鲜事。
光会说话也不行，还得能保住肉身。鸟儿修炼本就是难中之难，为了获得修为，他就常常往来于那些妖怪和树精之间，偶尔传递的话语解决了问题，妖怪们便分百灵鸟一点修为，久而久之，鸟儿竟然也远近闻名了。
但更多的时候，鸟儿还是站在树精的枝丫上，哼唱着婉转动听的曲子，槐树精怀安于是就眯着眼睛，随着歌声无比享受地摆动自己的枝丫。
偶尔，他会给百灵鸟儿讲述自己从秀才那听来的消息，鸟儿听得开心了就跳来跳去。树精喜欢看百灵鸟灵巧的身子跳跃着的模样，尤其是，当百灵鸟终于得到突破，化身为一个曼妙的女子的那个清晨，她偎依在树精怀安的身旁，眉眼生辉。
树精怀安就安安静静地扎根在院落里，替她遮阳挡雨，树精怀安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天长地久。
6
那个长着媒婆痣的臭道士追着百灵鸟到方家宅子的时候，奄奄一息的百灵鸟躺在了树精最粗壮的枝丫上。树精急坏了，问她怎么了。鸟儿只是虚弱地摇摇头，试着站起来，又彻底倒在他的身旁。树精一时着急，急忙抖动身子，让百灵鸟儿藏在他早已空洞的树干里。
道士踢开了方家秀才破败的大门，直闯入院落，前前后后寻找了半天，最终一双倒三角眼落在了院落中央的槐树身上。
道士嘴里念念有词，一道火焰随即冲向树身，秀才惊呼一声跑进屋子里去端水盆。百灵鸟虚弱地躺在树身里，透过树身的缝隙看着外面凶神恶煞的道士。
“让我出去吧，你会被烧死的。”百灵鸟说。
树精无所谓地摇摇树枝，悄悄说：“我可是强大的树精哦，才不会这么轻易死掉，等着瞧吧。”
秀才泼出去的水浇不灭火，最后捡起扫帚开始打道士，毕竟烧的是自己家里的树，秀才刚好又喝醉了……
秀才赶走道士重新回到院落里的时候，看见了躺在槐树下的百灵鸟幻化的女子。
才子佳人的故事，自古以来不知演绎了多少。树精怀安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亲眼见证一出。百灵鸟喜欢上了落魄秀才，怎么看，怎么让他心里酸酸的，可是它只是一个不会走路的树精。
于是它只能日复一日地在这院落里看着百灵鸟幻化的女子和秀才举案齐眉，看着她鼓励他再次赶考，看着她的肚子渐渐鼓起，也看着秀才对她许下承诺一朝得了功名，就回来娶她。她还给了秀才一个信物，说是日后凭此物相认，一诺即下，百年不变。
可秀才后来再也没有回来，百灵鸟的孩子还没有生下来，道士就找上了门。就在百灵鸟准备全力还击的时刻，道士拿出了秀才的信物，说是那秀才，已知道她是妖女，自此断绝关系。
树精记得一切都在那天变了，百灵鸟的孩子没有了，臭道士也受了伤，发疯的百灵鸟，真是厉害啊。
很多年后，树精才明白，那天的百灵鸟不是发疯，她只是太爱那个秀才了。太爱一个人，就容易迷失自我，尤其是在那个人永远离你而去的时候。
再后来的事情，树精是听秀才的同乡说的，他说秀才在京城的妻子生下孩子的当晚，说是听见了百灵鸟的歌声，自此离世。秀才悲痛欲绝，不久也病故。
树精也再没有看见过百灵鸟，听一些妖怪说她当年诅咒了方家的妻子，凡是嫁入方家的女人，生下孩子的当晚，都必然听见百灵鸟的歌声，然后暴毙。
这诅咒，跟了方家世世代代。而树精，则唉声叹气地守在那个院落里，偶尔他的身上会落下一两只鸟儿，他每每惊喜地抬头，看到的，却往往是失落。
年轻的男人翻完了最后一张宣纸，讲完了自己的故事。
苏浅盯着面前笑眯眯的男人，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一声清脆的百灵鸟叫声回响在她的耳畔，她回头看见鸟声发出的地方，一个女人哼唱着比她听过的所有的歌曲都要好听百倍的曲子，徐徐朝她走来。那女子生得极美，美到令她窒息，她感觉到肚子里一阵阵痛，仿佛有个小生命正在努力往外挤。
她想起来那个叫怀安的人说的那个诅咒，心里惊慌失措。越来越强烈的阵痛海潮般袭来，她的眼前忽地漫过来一片黑暗，歌声消失的瞬间，她看见机舱里的几个人，都朝她涌了过来。
“臭道士！真是阴魂不散！”那歌声婉转的女子脸色大变。
媒婆痣西装男自公文包里抽出一把桃木剑，刺向女子：“妖女！还我丹药来！”
“小心！”怀安挡在了道士的桃木剑前，一道火焰自桃木剑中射出，一大半烧向怀安一半擦着那女子的脊背烧了过去，空气里都是羽毛被烧掉的焦煳味道。
“谁让你替我挡的！”女子并不领情一把推开男人。道士见有机可乘，再次祭出火焰。女子双指并拢跃入道士挡在苏浅面前的那道火焰中，朝昏迷的苏浅飞奔袭去：“拿命来！”
火焰就着女子的身体翻滚，怀安眼里顿时流露出惊慌，一把扑上去用自己的身体碾灭了火焰，女子挣脱开他的怀抱，恶狠狠地看他一眼：“别以为我不知道！当年的事也有你的份！你做什么我都不会原谅你的！”女子说完，看了一眼被道士护在身后的苏浅，自知不能得偿，遂化作一只鸟，遁入空气中，撞破了机舱的玻璃，飞出了众人的视线。
道士还欲祭出追杀火焰，被一边的子碧轻易挡下：“得饶人处且饶人，何必赶尽杀绝。”
“她偷拿了我的丹药！”道士咬牙切齿地说道。
“你还欺骗了她的感情呢。”冬荨阴阳怪气地说着，露出锋利的猫爪。
管家一副不怕打架的派头：“若不是当年你偷拿了秀才的信物，骗她说是秀才要和她断绝关系，她也不会变成今天这副模样。”
“哼！”道士冷哼一声，“那你们也不问问，当年的我怎么知道那是他们的信物？”
护在昏迷的苏浅旁的怀安低垂着的头缓缓地抬了起来，他环视了一圈众人，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有说。他走到昏迷的苏浅身边，把手里的槐花别在了她的发间，转身对道士淡然道：“她拿你的那颗丹药我来还吧，以后，请你放过她。”
怀安说着，自掌心浮现出一颗碧绿的丹药，整个机舱顿时碧绿如湖，道士两眼放光，抢步上前。子碧刚要阻止，怀安却朝她摇摇头，把丹药丢在了道士掌心。
“如果你们当中谁有机会再看见那只鸟，就告诉她，当年我做错了，我很后悔。连带着喜欢她这件事，也跟着后悔起来了。可是这后半句，你们就不要告诉她了。用喜欢的借口去做伤害人的事情，又有什么好说的呢。”怀安说着，嘴角的笑意随着他素蓝的衣物一起缓缓飘散在机舱里，强烈的气流迅速撕碎了他灰飞烟灭的魂魄。
徒留那最后一句话飘荡在众人的耳畔：“真是想念那些初遇的日子啊，如果能再听她唱一首歌就好了。”
整个飞机在瞬间解体了，子碧护住了昏迷的苏浅，而那一枝槐花始终如一地别在她的发间，像是一个祝福。
7
“你就是要买房子的子碧吗？”苏浅拉着才刚刚一岁的孩子的手，引着子碧和冬荨等一行人踏进了方家宅子，“房子都不错，只是院落里的那棵早已枯死的槐树看着碍眼。要是阿碧小姐嫌弃，我倒是可以让我老公叫人砍了去。”
“那倒不必。”她走向槐树，伸手摸了摸树身。
“听说好几百年的树了，不知道为什么说死就死了，之前也是只剩下树身还活着，枝丫什么的早已枯死了。”苏浅抱着孩子简简单单地说着。
“就这样吧，我买了。”阿碧淡淡地说道。
几天后，苏浅和方晨带着孩子离开了方家老宅，他们还在为一年前的飞机失事心下不安，只想着赶紧出售老宅回去过自己的安生日子。
说起一年前的飞机失事案，他们夫妇俩也觉得稀奇，整个飞机都失事了，人却都好好活着。而且，关于方家的诅咒似乎也随着苏浅消失的记忆消失了。苏浅唯一从那场空难中保留下来的，是发间的一枝花，白白的槐花，芳香扑鼻。
她不知道为何自己会有这样一枝花。
只有站在院落里看着枯死的大槐树的阿碧清楚，那天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那只百灵不知道何时站在了她身后的时候，阿碧抬头仰望着槐树光秃秃的树身，缓缓地开口道：“他是为你而死的。” 
“死了倒是清静，哪有活着难。”那只百灵还是一样的暴躁。
“虽然他告诉了那道士你和秀才的信物，但那也是他一片痴心，只可惜，偏执的痴心往往会害人害己。好在他用自己的方式做了所有补偿，你也别太恨他了。”阿碧说道，“这大概是他最后的一个愿望了。”
“要不是他，我和秀才会有一个好结局。”她愤恨地说。
“可百年以后呢？你是妖，他是人，人妖殊途。况且，这其实也是你自己种下的恶果，你若当年不偷盗那道士用来救师兄性命的丹药，他也不至于这样陷害你。”
“反正已经这样了，该死的不该死的都死了，现在再说这些，有什么用。”
“那你为何还回来？你应该去诅咒方家的后人，哪怕当年的确是你误会了。”
“哼！我自是会诅咒的，只可惜那臭道士伤了我的筋骨，等我恢复了，自然不会放过伤害过我的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阿碧回头看着百灵鸟，叹一口气，伸手抚摸着眼前坑坑洼洼的树身：“那道士不会再找你麻烦了，怀安用自己的丹药替你还了债。”
女子皱眉，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枯死的树身。
“树精一辈子不能离开自己的树身，离开的那一次就是他死掉的那一次，其实他早就做好了死的准备吧。况且，他也就只剩这点命了。你看他的身体，只剩树干了。那些枝丫，都替你还债了。你每杀死一个人，就会造成一段孽障，命里多了这些许的孽障，以后去了阴曹地府是要吃很多苦头的，他都替你受了。”
“他活该！”女人朝树身大声嘶吼，“谁让他这么做的！活该！笨蛋！傻瓜！”
阿碧叹了口气，看了一眼倔强地继续朝树身谩骂的女子，豆大的泪珠从百灵鸟的眼眶里簌簌地掉落下来，可她还是固执地谩骂着，别过了脸颊，似乎是不想让这枯木看见她的眼泪。
可是阿碧那一刻却在想，树精怀安要是能听见百灵鸟这些骂人的话，该有多好。
尾声
“妈呀！鬼啊！”冬荨怪叫着的声音简直要掀翻浮屠船的顶。
管家围着围裙手里抄着勺子刚跑出厨房，看见站在船头的人的脸颊，手中的勺子“哐当”一声跌落在地。
阿碧从船舱里走出，好好的一个周末的早晨，就让冬荨这个家伙破坏了，她正窝着一肚子气，却在看见船头那人的笑容时，呆在了原地。
“怀安？”
三人异口同声地喊道。
男人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看来你们果然认识我，对了，你们认识这只鸟不？”怀安从背后摸出一只鸟笼，一只百灵鸟在里面活蹦乱跳的。
“怎么回事？”冬荨跑过去在怀安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摸摸，“真是活人欸！”
怀安被摸得浑身痒痒，挣扎着说：“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一棵槐树身上，还有这只鸟儿，一直嚷嚷着浮屠船浮屠船！说要来找你们看看树精怀安过去为她做的事情，你们说奇怪不奇怪！我想，你们肯定知道我是谁，我就来找你们啦！”
阿碧明白了，肯定是那只百灵鸟。于是她笑了笑，看着鸟笼里的百灵鸟，转眼间手上多了一件物什。百灵鸟的目光顿时被女子手中的那个稀奇古怪的东西所吸引，那……好像是个罗盘。
古铜色的罗盘身上密密麻麻全是甲骨文，中心位置有一根铜针，围绕着铜针的是十三个凹陷的轮廓，其中有个五个凹槽填着奇奇怪怪的物什。
百灵鸟目不转睛地盯着罗盘上轻微颤动着的指针，鸣叫着，蹦蹦跳跳地跃入观心盘中。
一道耀眼的白芒闪过，一根晶莹剔透如钻石般璀璨的羽毛，轻轻地落在了观心盘中，嵌入了十三件执念之物空着的凹槽之中——这是观心盘收集到的第六件执念之物。与此同时，那些关于怀安的记忆，也落入了百灵鸟的明亮的眼眸里。
阿碧伸手抚摸着百灵鸟毛茸茸的小脑袋，淡淡地道了句：“终于，你也学会了爱。”

{柒}香珀
{柒}香珀
如果是自己很在乎的人，就算是拼了命也要去保护啊。不然，那个人一定会很伤心很伤心的。你愿意让自己在乎的人伤心吗？
楔子
船舱里飘出美好的早餐味道。
管家从厨房里端出了煎得外焦里嫩的鸡蛋，搭配了色泽鲜艳的草莓，一杯浓香的牛奶。越来越临近管家的大限了，子碧已经多次寻找师叔未果了。如此看来，她只能揭了浮屠船上的昊天符了。师叔不是说过吗？等到她揭了符咒，他能上船了，自然就会出现。
子碧看了周遭一眼，除了在厨房里忙碌的管家，冬荨那个飞贼的影子都没见着。
“冬荨这些天好像一直神神秘秘的。”她问坐下来跟管家说。
“八成是出去帮阿碧找执念之人去了吧。”管家把果酱抹在喷香的面包上，头也没有抬地说。
她沉默了一下：“船上最近是不是闹老鼠了？”
“啊？不可能吧，冬荨的地盘怎么可能会有老鼠敢来？”
说得也对，敢来冬荨地盘的老鼠，大概还没有生出来。
“我晚上经常听见一些吱吱的叫声。”她淡淡地说道，喝了一口牛奶。白色的牛奶在她的朱唇周围留下一个小圈圈。
管家拿起丝巾替她擦拭了一下，熟练得像是照顾自己的小宠物似的：“听错了吧。也可能是观心盘最近启动了，阿碧有些紧张吧。睡几个好觉就好了！”
“也许吧。”她皱了皱眉毛，鼻翼轻微地动了动，空气里，传来几声微弱的吱吱声。
难道真的是她过于紧张导致神经衰弱了吗？
她回头看了一眼冬荨大开的房门，心中的疑惑像是雨后的春笋，呼呼地往外冒。
1
漆黑的船舱里，两只小黑影蹲在角落里，发出窸窣的声响。两只小黑影中较小的那一只，将怀里一直抱着的玉米棒子塞进了脚下的破布袋子里，随即将腾出来的脏兮兮的小手“唰”地摁在了稍大一点的黑影的手心里，小黑影做完这一切，心满意足地盯着面前的大黑影，“咯咯”地笑起来，露出两颗好玩的大门牙。
冬荨托着观心盘的手往下一沉，小心脏险些蹦出胸口：“喂喂不要这么用力啊！”
肉嘟嘟的小手嗖的一下缩了回去，大门牙霎时藏进了鼓鼓的腮帮子里，这一切让这个只有冬荨一半高的小不点显得更加憨态可掬。
冬荨焦虑地摆摆手一副算了的表情，抓起小不点的手放在观心盘上，皱眉说：“这是观心盘，只要把手放在上面，心中有执念，就能找到你想要找到的那个人。”
小不点立刻惊得张开了圆圆的小嘴巴，小鹿般清澈的大眼睛好奇地盯着面前的观心盘。
刻满了甲骨文的青铜器徐徐地在肉嘟嘟的掌心下转动着，发出“咔咔咔”的声响，青色的光芒立刻从小不点的指缝溢出，照耀在两个人的面孔上……
“哇哇！会发光！”小不点立刻欢呼雀跃。
“嘘！”冬荨一把捂住了小不点的嘴巴，一双赤瞳没好气地瞪了眼前的小不点一眼。
前一秒还兴奋地跺着脚的小不点立刻噤声，一双漆黑的眸子闪烁着冒险般的欢快，偷笑着学冬荨嘘了一声。
冬荨一巴掌拍进小不点乱糟糟的棕色头发里，使劲揉着，压低了声音警告龇牙咧嘴的小不点：“不要学我，再学赶你下船。”
小不点一听下船，立刻紧张得往后缩了缩。冬荨对他能这么快领会到寄人篱下的恐惧很是满意，于是朝他晃了晃手指，示意他应该把注意力放在眼前的观心盘上。
“咦？不转了！”小不点大惊小怪地喊道。
冬荨真想把他的嘴缝起来，然后下一秒，观心盘的盘心蹦出了盘身，“哗啦”一声，整个观心盘立刻七零八落地散架了……
喵！这是闹哪样？！
冬荨一时反应不过来，观心盘这是……坏了？
他立刻抄起盘底，就着船舱外的月色仔细查看着，小不点也凑过来，学着冬荨的样子聚精会神地看着。
“难道还有保质期啊……”冬荨喃喃自语。
“保质期啊！”小不点仰着脸嬉笑着学声。
冬荨转过脸看了一眼立在身边的小不点，一巴掌把他拍翻在地：“不要学我！”说完，他看着散落一地的观心盘零件，缓慢地转过脸盯着小不点：“一定是因为你，赔我观心……”
小不点脸贴着地板，在黑暗中慢慢蠕动着，听到一个赔字，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拾起地上的小木棍，挑着破布袋子，撂在肩膀上，飞也似的随便找了个方向跑出去。直到黑暗中发出一系列撞翻家具的闷响，以及一声清脆的“哎哟”声，冬荨一脸无奈地看着凌乱的船舱，将散落的观心盘小心翼翼地收起来，重新放回木柜内，回头将蹲在地上撞得头昏脑涨的小不点拎起来。
“想跑？”冬荨凑近了，对他冷笑一声。
小不点可怜兮兮地求饶，两只小手捂着眼睛：“冬荨哥哥，我不是故意的啦！”
冬荨提着他往船舱的落地窗走去：“既然你要跑，那我现在就扔你下船。”
“呜呜……”小不点眼里瞬间噙满了晶莹的泪珠，“冬荨哥哥，呜呜呜，我可以，可以慢慢赔给你，给你打扫房间，帮你觅食……”
“首先，我的房间不需要你来打扫，我们有管家；其次，觅食什么的，我可是不吃玉米棒子的；最后，不准再喊我冬荨哥哥！还有，明天你给我作证，告诉阿碧观心盘是你弄坏的，为了防止你再偷跑……”冬荨瞪了小不点一眼，顺手把小不点背上的小破布袋抄在手里，“现在你的家产先押在我这里，明天解释清楚了再还你。”
小不点皱眉盯着冬荨手里的破布袋，冬荨指了指落地窗边的一个房间，然后猫着腰蹑手蹑脚地消失在房门口。小不点看着冬荨手里自己的破布袋子，只好学着冬荨的样子猫着腰，蹑手蹑脚地跟了过去……
等到两个小家伙都潜入了冬荨的房间，黑暗中的屏风后响起一个好听的男人声音：“好香啊。是什么物什的香味呢？要是制作成香水，一定能卖很多钱吧？”
“是冬荨带上船的那个小不点的味道。”年轻的女子声音穿透黑暗。
“世风日下啊，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用香水。不过阿碧，你知道他用的是什么香水吧？”
“可能是一种香料。”女人猜测道。
男人发出享受的吸气声：“真香啊，好想知道那是什么香料。已经忍不住想要亲自去问问冬荨的这个新朋友了。”
“还是先等等吧，”女人说着话，环视着被那两个家伙搞得乱糟糟的船舱，柳眉微皱，叹息一声，目光随后落在了冬荨的房间门上，“看起来冬荨似乎并不知道这个小不点不是人类呢。”
管家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木柜前，伸手触摸着散落的观心盘，像是没听见女人的话，兀自喃喃道：“看来下次要造个更加结实的了，还以为冬荨能看出来是赝品呢。”
2
冬荨微微翘起的鼻翼在清晨的阳光里耸了耸，小煎黄鱼清香的味儿轻轻撩拨着他的味蕾。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管家的白色衬衫在他的视线里渐渐清晰起来。
“醒了？赶紧刷牙洗脸，书包我给你收拾好了，早餐放在桌子上了，阿碧今天出去办点事，我中午要出去采购，晚上要吃什么？现在跟我讲，我一并采购回来。”管家边收拾着房间，边喋喋不休地唠叨着。
冬荨耷拉着脑袋，顶着乱糟糟的头发，梦游一样看着管家。
“昨晚回来太晚了，晚上小心阿碧回来问你。”
冬荨哼哼着，挠了挠藏在头发里的猫耳朵，哼哼着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昨晚，昨晚我回来就睡……”
等等，昨晚？！
小不点的身影立刻跃入在他的脑海里。
冬荨整个人瞬间清醒了，迅速打量了一圈房间，小不点，没有！小破布袋子，没有！他吸了吸鼻子，甚至连小不点身上的那股奇异的香味，也没有了！
冬荨迅速跳下床，冲出房间，回头警惕地看了一眼正在房间里拉窗帘的管家，快速地拉开了木柜……空空如也！
他一巴掌拍在脑门上，表情狰狞而又焦虑。
“怎么了？”管家提着吸尘器边往船舱外走去，边看着一起来就发疯的冬荨，“赶紧吃早餐，要迟到了，马上要期末了，阿碧要是再被老师叫去单独开家长会，估计她会疯的，你知道的，你们那个男老师实在是太讨人嫌了……”
冬荨完全没有听到管家的喋喋不休，他猛地回头，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般，求救似的看着管家：“那个，阿碧早上出去的时候，都带了些什么？”
管家头也没回地留下一道潇洒的背影：“什么也没带啊。”
冬荨简直要哭了。
观心盘呢？他昨晚明明放在这里的，阿碧如果没有带走，那么就没有理由不见了啊？不会……不会被偷了吧！
冬荨再一次想起了那个可疑的小不点……
装得倒是挺可爱的，行为却很诚实嘛！
冬荨狼吞虎咽着塞了几口早餐，抓起书包，冲出船舱，朝学校相反的方向奔跑而去。
昨天他就是在一桥那边遇见那个小不点的，他不抱能再次找到他的希望，毕竟偷了东西，不赶紧消失还在原地等待那不是傻吗？但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他就必须去试。
因为观心盘丢了，阿碧一定会杀了他的……况且，就算阿碧放过他，他自己也会自裁谢罪的……
想到这里，冬荨更加后悔私自带那个小不点上船，要是和阿碧商量一下，就绝对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了吧？哪怕是和管家知会一声，应该也不至于变得如此糟糕。
直到日暮时分，冬荨已经几乎转遍了全市所有的街道，作为一只猫妖，他表示自己累成了狗。耷拉着脑袋，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银发，冬荨心情更加郁结。眼看着离浮屠船停靠的河流愈来愈近，冬荨的步子却越来越慢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和阿碧解释这件事。他昨天遇见那个小不点的时候，想着也许能看见浮屠船的小不点，心里也是有执念的。果然，那个小不点说他想要找到自己的妈妈。冬荨本以为是帮阿碧找到了一件执念之物。
谁知却是引狼入室。
冬荨最恨的就是欺骗了，甚至他都不恨那些明目张胆来抢夺观心盘的家伙们，但是他恨小偷，恨欺骗。
冬荨不知道自己该怎么面对阿碧。观心盘不仅是阿碧找回她师傅的灵物，也是几千年来一直陪伴着阿碧的魄器。
妖怪、人，甚至是神魔，每个修炼的肉体，都需要借用一个灵物作为自己的魄器。修炼其实是一条净化之路，唯有一点点地用灵物将自己魂魄里的杂质俗尘濯出，才能得到最为纯净之魂魄，魂魄越是纯净，修为则越高。可见作为濯魄之器的灵物于修炼之人有多么重要，而且每个修炼者一生只有一件灵物作为濯魄之器，一旦丢失，修炼者便会日渐虚弱，直至消亡。
就像是此刻降临的日落般，谁也不能阻止的消亡。
冬荨抬头看了一眼江上日落的最后一抹余晖，失落的赤瞳里渐渐浮上一抹希冀之光。
冬荨加快了步伐，不敢置信地盯着在浮屠船下面徘徊的小黑影。
一根小木棍挑着一个小破布袋子，嗯，没错；怀里抱着一根硕大的玉米棒子，嗯，没错；硕大的腮帮子憨态可掬地冒出两颗大门牙，嗯，没错；空气里洋溢着一股奇异的香味，脏兮兮的脸颊在看到冬荨的那一刻，赤裸的小胖脚兴奋地跺着，高兴得像是吃了“成长快乐”一样喊了一句“冬荨哥哥”，嗯，没错！
冬荨被失落充斥的身体，瞬间像是炸药被点燃了般。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竟然还敢回来！
“冬荨哥哥，痛痛痛痛……”
“小偷！我的观心盘呢！”冬荨揪着小不点的大耳朵。
小不点紧紧抱着怀里的玉米棒子挣扎道：“什么观心盘啊？我没有拿！呜呜呜……”
“就是昨天被你搞坏的那个！快点交出来！”
“我没有拿呜呜……”小不点仰脸可怜兮兮地看着冬荨，“我要是拿了就不会回来啦。”
“……”
“对吧？”小不点眨巴着眼睛，试探性地问。
“那你回来干吗？”冬荨黑着脸问，“你别以为我是那么好骗的！”
“因为我觉得冬荨哥哥的家好棒，我还想要再睡一晚。”小不点开心地宣布，完全不觉得对方会拒绝他。
“不行！”冬荨一把推开朝浮屠船跑去的小不点，把他挡在了舷梯之外，“你不还回来观心盘，就永远也别想再上船，还有，不准喊我冬荨哥哥，再喊我打你啊。”
抱着玉米棒子的小不点微微皱着小眉头，眼泪汪汪地仰望着冬荨，冬荨最受不了别人这么可怜兮兮地看着他了，索性回头上船，徒留下小不点抱着玉米站在他身后。
哼，谁让他偷拿了观心盘还不承认，不然还可以收留他一晚，冬荨这样想着，望着站在岸边的小不点，收起了舷梯。
3
“冬荨？”子碧喊住了准备溜进房间的冬荨。
冬荨硬着头皮走到红木桌前，看了一眼坐在桌子边吃饭的管家和子碧，故作轻松地嘿嘿笑了笑。
“昨天晚上……”子碧静静地说道。
“昨天学校老师留堂了。”冬荨迅速说道。
“要期末考了吗？”子碧夹给冬荨半只香鱼。
要是搁平常，冬荨保准三下五除二吃掉它，但此刻他一点儿食欲也没有。
“对啊对啊，我先复习功课去了。”冬荨作为一只千年妖怪，也执拗不过子碧的意愿，好不容易才伪造了身份进入了本市的中学，成绩嘛，当然是马马虎虎。
“阿碧你今天怎么样？”冬荨跳下椅子，看了一眼紧闭的木柜，偷偷观察着子碧的气色。
“出去交了车船税，人类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有一种叫雷达的东西竟然能发现我们。”
“没有什么不舒服吗？”冬荨小声问。
子碧伸手摸了摸冬荨的额头：“没发烧啊？”
“喵！”冬荨拍掉子碧的手，“是我问你欸。”
“你什么时候学会关心别人了？”管家微笑着把冬荨碗里的香鱼夹走了，“既然你不吃，晚上我做夜宵给你。”
冬荨对他做了个鬼脸：“我要喝鱼汤！复习功课去了！”
“等一下。”子碧起身，走向木柜，冬荨整个心脏蹦到了嗓子眼。
子碧走到木柜旁，打开了下面的抽屉。
“给你买了一部手机。”子碧递给冬荨。
冬荨愣在原地，低头看着手里的印着一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的手机，一时不知所措。
“今天路过你们学校，看见好多人都有，想着也该给你买一部。”子碧淡淡地说。
管家对冬荨挤挤眼睛：“正好你也可以认识一些新朋友，像陌陌啊微信啊摇一摇啊，现在流行的抢红包你也可以试试运气……”
“还是要认识一些，正常的朋友。”子碧打断了管家。
管家哈哈笑着：“对对，正常的朋友。”
冬荨皱了皱眉：“哦，我知道了。”
直到冬荨关上门的瞬间，还听到管家压低声音笑着对子碧说：“你越来越像是一个人类家长了……”
“我本来就是人类。”
“可冬荨不是人类哟……”
冬荨盘膝坐在床上，眼睛却望着窗外的岸边，那只小黑影还杵在那里，月光照在他脏兮兮的小脸蛋上，小鹿般清澈的眼眸始终望着浮屠船。
真是倔强，竟然还不走。冬荨躺下来，望着船顶繁复瑰丽的木刻符文，心里琢磨着关于观心盘的一切。
他随着子碧也已经有一千多年了，一千多年间，观心盘从未坏过，此等灵物怎么可能会坏呢？但是事实就发生在他的眼前，而且，坏了就算了，更糟糕的是，竟然还丢了！让他更绝望的是，他认为偷拿了观心盘的家伙，此刻正倔强地等在浮屠船外面，这真是他几千年的生命中发生的最离谱的一件事了。
冬荨脑海里忽然想起了子碧说的让他认识一些正常的朋友的话。唉，都怪他没有听阿碧的话。
不过什么才叫正常的朋友啊，是在学习上互相帮助提高，然后周末在彼此的家里吃饭玩耍，平时一起结伴上下学吧……
那真是太恐怖了！冬荨制止自己继续想了下去，相比较之下，他倒是比较喜欢那些不正常的朋友，比如在地下通道里冒充流浪歌手唱歌的蝉妖，还有学校食堂里做饭巨难吃但总能说一些好玩故事的树精，在繁华步行街贩卖奇形怪状玩偶的老板……
甚至就算是那个小不点，似乎也比那些正常的朋友要有趣一些呢。
冬荨重新看向窗户外面，月光铺满的岸边空无一人。
他立刻趴在了窗户上，仔细搜寻着。
咦？人呢？
冬荨的心里有一股不好的预感，岸边是一个公园，公园里郁郁葱葱的树木此刻看起来阴森可怖，不时发出一两声难以察觉的嘶吼声。
像是某种野兽撕裂地表的咆哮声，但又极为隐忍。
“也许你的新朋友有危险了。”管家的声音在冬荨身后响起，手里端着刚刚熬好的鱼汤，看见冬荨回头，他微笑着指了指鱼汤，“夜宵。”
“你怎么知道他有危险了？”冬荨接过鱼汤，狐疑地问。
“我刚在船舱厨房里熬汤，刚好看见一只大老虎追着你的新朋友在岸边跑来跑去。”
“……”
“我本来想当时就告诉你的，但是想着也许你不让他上船，是因为怪他偷了观心盘的缘故，所以就……”
“你怎么知道观心盘……阿碧，阿碧知道了吗？”冬荨紧张兮兮地抱着汤碗。
管家摇摇头。
“那你知道观心盘在哪？”冬荨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管家看上去也没有那么讨厌。
“观心盘阿碧一直收得好好的啊，她的濯魄之器，怎么可能丢了？”
“那木柜里空……”
“真正的观心盘是不会坏的。”管家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不会坏？”冬荨喃喃自语重复道。
管家撇撇嘴：“不过今天早上打扫卫生看见了一只坏掉的观心盘，就顺手打扫了。”管家说着，欠揍地捏捏冬荨的脸蛋，转身走出了他的房间，“另外记得喝鱼汤啊，凉了喝肚子疼。喝完就睡觉，大晚上的就别乱跑了……”
管家话还没有说完，感觉到一股清凉的江风拂过他的后背，待他回头，看见空空如也的房间里，打开的窗户旁的窗帘在月光中徐徐摆动着。
管家无可奈何地叹口气，顺手端走了放在门口的鱼汤：“也许热一热，等会可以给冬荨的新朋友喝，顺便问问他为什么那么香……”管家嘴角挂着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轻轻带上门，喃喃自语：“啊！要发财了！”
4
冬荨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一幕。
小不点瑟瑟发抖地躲在巨石后面，一只硕大的白毛黑斑虎虎视眈眈地朝石头一步一步走来，巨大的虎爪踩过的路面，留下一指深的爪印。
一颗石子划过夜空，跌落在黑斑虎的脚边。黑斑虎低头看着落在脚边石头的空隙，草丛里跳出一道黑影，背着小不点飞一样跑出了森林。
那只老虎只是定定地看着两道黑影消失在树林边缘，并没有追赶。从黑暗中徐徐步出一道人影，老虎仰头看了一眼人影，乖乖地伏在他脚边，像是一只乖巧的大猫。
人影望着停靠在江边的浮屠船，嘴角弯出一抹微笑，修长的手指抚摸着老虎的额头，淡淡地道了句：“算起来也该到浮屠船交出来的日子了，也许我们该去和老朋友打个招呼了。”
老虎循着主人的目光望着浮屠船，露出凶狠獠牙咆哮着。
冬荨气喘吁吁地坐在床上，小不点抱着玉米棒子躲在房间角落里，显然还惊魂未定。
“别……别怕。这里很安全。”冬荨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在城市里住久了，到底不如从前在山林里奔跑的时光了，稍微一跑就喘得跟个人类似的。
“除了我们自愿带上船的人或妖，别的妖怪都没有办法上到浮屠船上的。”冬荨解释。
小不点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迈开脏兮兮的脚，小心翼翼地走到窗户边，看了一眼浮屠船外面安静的水岸。
“看，我没骗你吧。”冬荨得意地挑了挑眉头。
“不过，你怎么得罪了那只大老虎？”冬荨皱眉看着小不点，表情严肃。那只黑斑虎，他倒是认识的。他琢磨着要不要把小不点安顿好之后，找阿碧谈谈那只老虎的事情。
“我……”小不点欲言又止。
冬荨歪着头等待着，小不点皱眉低下了头，不再说话。
“好了好了，不想说就算了。”冬荨撇撇嘴，“那个，观心盘的事情是我误会你了，那个那个，对……对不起啦！”冬荨急躁地说着。
“冬荨哥哥……”小不点忽然抬头，眼神复杂地看着正在铺被子的冬荨的背影。
“今天你就睡这个房间吧，你不是要找妈妈吗？哪天我抽个时间找阿碧用观心盘帮你看看。那个，你晚上睡觉不磨牙吧？”冬荨瞅着他的大门牙，哈哈笑了起来。
小不点不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怎么，还生我的气？”冬荨挠挠猫耳。
小不点摇摇头。
“饿不饿？”冬荨看了一眼漆黑的船舱，摸黑把船舱里放坚果的盘子拿了进来。
小不点的眼睛立刻被点亮了：“哇！瓜子！核桃！”
冬荨满意地看着跳来跳去的小不点：“还有松子哦。”
小不点脸上的不安和阴霾瞬间一扫而空，蹦蹦跳跳地抓起坚果，瞅一眼冬荨，冬荨点点头，他立刻塞进自己的小破布袋子里。
冬荨扶额。
小不点不好意思地咧嘴笑笑：“等我找到妈妈了，就带给妈妈吃！”
冬荨愣住了：“你找了多久了？”
小不点继续往布袋子里装着坚果：“大概很长很长时间了吧，长到我都不记得啦！不过，一定会找到的！”
直到整个盘子都空了，小不点才心满意足地抱着袋子坐在沙发上，胖墩墩的身子晃来晃去：“好舒服啊！冬荨哥哥的家里真好啊！还有这么多好吃的，冬荨哥哥的妈妈一定很喜欢很喜欢冬荨哥哥吧！”
“妈妈？”冬荨好笑地重复着，“我没有。”
“啊？”小不点愣住了。
“我……我只是住在这里。”冬荨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小不点嘿嘿笑着：“反正冬荨哥哥的家很棒很棒就是了！要是我也有一个这样的家，就好啦！”
家吗？
冬荨循着小不点的目光扫视了一眼房间，他住在这里已经上千年了，但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这里是他的家，他的家吗？
冬荨的脑海里浮现出的却是另外一个久远的画面：茂密的森林里，青草与花朵铺就的林荫间，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笔直地投射在他的额头上，树林深处，他飞奔着，追逐着视线里的那道翠绿的身影，那是一个女人的身影。
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吧，但为什么还是记得死死的，一点儿都没有忘记？他不懂，正如他不懂小不点嘴里的家是什么样子的存在。
“冬荨哥哥！我以后还可以过来睡觉吗？”小不点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当然可以。”冬荨随口说道，说出口他就后悔了，意思是他以后都要被这个家伙烦到了吗？
“那我找到妈妈了也可以带妈妈过来住吗？”小不点得寸进尺地露出大门牙恶意卖萌着。冬荨也懒得和他说这些有的没的了，随即摆摆手：“可以，不过我们也快要搬离这里了。”
“啊？！”小不点讶异地看着他。
冬荨摆摆手：“没什么没什么，说了你也不懂。不过话说，你这么胆小，说不定找到你妈妈之前就被妖怪给吃掉了。今天那只大老虎可是很厉害的。”
“冬荨哥哥一定会帮我的对吧！”小不点嬉笑着。
还真是让人无语的回答呢，冬荨真不知道该说这个家伙是太天真可爱还是脸皮太厚。
“可是懦弱的人，就算别人帮了你，到最后你还是会失去你想要保护的那些。因为弱小的人，根本就不配拥有。我虽然很讨厌欺骗，但我更不喜欢懦弱的人啦。”冬荨淡淡地说着，小不点定定地听着，空气里一时沉默，直到沙发在小不点的屁股下发出一声吱呀声，小不点才喃喃地念着：“我很怕那只大老虎，我怕它吃掉了我，我就没办法再去找妈妈了。所以……所以我才那么怕它的。”
“那要是大老虎要吃的人是你妈妈呢？”冬荨问。
小不点低头紧紧抱着怀里的玉米棒子，嘟着嘴不说话。
冬荨转过脸看向窗外遥远的夜色：“如果是自己很在乎的人，就算是拼了命也要去保护啊，不然，那个人一定会很伤心很伤心的，你愿意让自己在乎的人伤心吗？”冬荨静静地说完，缓缓闭上了眼睛，脑海里，那道翠绿的身影又一次出现在他的视线里。
“冬荨哥哥，怎么才可以变成一个不懦弱的人呢？”黑暗中，响起小不点弱弱的询问。
“当然是修炼啦！”冬荨一巴掌把小不点拍翻在沙发上，“这样弱小可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修炼成为强大的存在啊！”
5
坚持了一个月之后，小不点可以一下子扎三四个小时马步不动。每天用他的小木棍挑着破布袋子，抱着一根玉米棒子，在学校门口小巷子里扎三四个小时马步，等冬荨放学，两个人一起偷偷上船，一整晚都在说些稀奇古怪的事情。
冬荨越发对小不点的人生感到好奇了。
按照小不点的描述，这个家伙也许活的时间比自己还长，而且冬荨严重怀疑他是一只妖怪，至于是什么妖怪，冬荨又猜不出来。小不点自己也不知道。他也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来到这个城市的，除了似乎活了很长时间，他一点儿妖怪的能力也没有。
小不点描述的妈妈更加让冬荨觉得不可思议。
小不点不仅没有看见过自己的妈妈，甚至连自己的家都忘记了，他只记得自己以前是住在树上的，还说是一棵非常非常大的树，大到可以站在上面摘到天上的星星。
“你这样是找不到妈妈的。”冬荨头疼地翻着子碧珍藏的《妖怪鉴别录》，“就算是用观心盘，也得你心里有那个你想要找的人的一点迹象，否则观心盘也无能为力。”
小不点蹲在书旁边：“我记得我妈妈会打猎！”
“打猎？”冬荨惊呼，迅速低头重新翻找书籍。
“我妈妈还有毛茸茸的衣服！”
“毛茸茸的衣服？”冬荨缩小寻找范围。
“我的大门牙跟我妈妈的很像！”
“等等，你不是没有见过你妈妈吗？”冬荨黑着脸问。
小不点嘿嘿笑了笑：“但是我梦见过。”
冬荨“咚”的一声被气晕在地，不一会儿又爬起来，揉揉小不点的脑袋：“哼哼，就算是没有蛛丝马迹，我也会帮你找到妈妈的，我可是你的冬荨哥哥啊，哈哈！”
“哈哈！”小不点学着冬荨叉腰大笑着。冬荨瞪他一眼，小不点立刻噤声，冬荨忍不住又哈哈笑起来，随即两个人又坐在地板上，仰头大笑着。
房间外，子碧和管家皱着眉偷听着。
“冬荨知道了我们偷听他和朋友说话，会生气的。”管家为难地说。
“生气总比有危险好。黑斑虎太危险了。”子碧皱了皱眉，“想必师叔也在附近了，他一向狡诈，冬荨不是他的对手。”
“那个小不点也被黑斑虎追杀了呢。”
“要是真被追杀，大概也轮不到冬荨去救他了。”子碧为事件下了定论，“也可能是回来找我们要浮屠船了。”
管家想起那天公园里追杀小不点的老虎，说实话他心里也没有底，但眼前冬荨替小不点寻找妈妈的这份热心，却是他很少看见的，“冬荨似乎很少会有朋友啊。”
“但这样的朋友对于冬荨来说也太危险了。我答应过别人，要照顾好冬荨的。”
管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沉默地看着房间里的一切。
冬荨和小家伙不知道说了什么，小不点咯咯笑着，冬荨不好意思地挠着猫耳朵。说起来，这样子的冬荨，还真的是很少很少见呢，他几乎不敢确定从前那个暴躁脾气的臭小子是不是他的一种错觉了。
“你打算怎么做？”管家问。
“我要先和他谈谈。”
“冬荨？”管家问，“不会是那个小不点吧？”
子碧留给他一个背影。
“我还没有问他用的是什么香水呢！”
“也许是一种琥珀的香味。”子碧淡淡地说道。管家愣了愣，忽然笑起来：“这么说你用观心盘帮他看过执念所指的妈妈了？”
子碧留给他一个沉默的背影，直到她走到木柜旁，才回头看着管家问出了自己心里一直在想的那个问题：“你说，他为什么要接近冬荨？”
6
学校旁边的小巷子里，小不点抱着玉米棒子，扛着一袋子坚果，面红耳赤地扎着马步，直到他看见巷子口出现的那一袭天青色衣衫，憋着的小脸蛋露出两颗大门牙，咧嘴笑起来：“我认识你，你是冬荨家里的大姐姐。”
子碧微微笑着：“你在等他放学吗？”
小家伙点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子碧蹲下来捏了捏依旧扎着马步的小不点。
“阿殊。”
“你妈妈起的？”
“不是，是冬荨哥哥给起的，他说我是一个很特殊的妖怪，所以就叫我阿殊。”
“这么说你知道自己是妖怪了？”子碧温柔地伸手摸了摸他乱糟糟的头发，小不点摇头晃脑躲闪着她的手指：“好痒好痒。”
“冬荨哥哥说我是，那我估计就是啦！冬荨哥哥不会骗我的！”
“那你会骗他吗？”子碧定定地望着小不点。
“我？”小不点的笑容瞬间飞走了，他撇撇嘴，扎的马步也不那么稳当了。
“冬荨从来没有交过朋友，所以阿殊，我希望你不要辜负他的友情。”
小不点低着头，不说话。
“你忍心让冬荨因为你而受伤害吗？”子碧蹲下来，伸手帮他擦拭掉脸上粘着的瓜子壳，“冬荨他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啊，我相信阿殊你会明白我说的话的，对吗？”
小不点缓缓地抬起头，小鹿般清澈的眼睛看着子碧，溢满了犹豫，但终于，他轻轻地点了点头。
子碧微笑着站起来，捏捏他的脸蛋：“如果你下次再看见那个道人，就是那个骑着老虎的人，告诉他，我想和他见一面。”她说完，从衣袖里摸出一袋松子，放在了小不点的手里，“去你该去的地方吧，不要再等冬荨了。”
小不点低头看着怀里的松子，硕大的眼泪簌簌地落下来，子碧叹了口气，转身消失在巷子口。
7
冬荨已经好几天没有看见小不点了。
放学经过学校旁边的巷子口的时候，冬荨总忍不住多看几眼，但没有小不点的身影。吃过晚饭，他放下碗筷准备去一桥那边找找看，问问这个家伙怎么忽然消失了，也不打个招呼。一定要蹂躏一下他乱糟糟的头发，让他知道玩失踪的后果。
“这么晚了，又去哪里野？”阿碧挡在了冬荨面前吼道。
“马上回来。”冬荨嬉笑一声，躲过她的阻拦，跑了出去。
子碧知道再隐瞒下去也没有必要了，遂叹了口气：“阿殊已经走了。”
冬荨不可思议地回头看着子碧。
“是我让他走的。”子碧看着冬荨的脸色越来越臭，她早料到了冬荨会很生气，但是她不想要欺骗他。
“为什么？”冬荨大声问。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子碧皱皱眉，不打算跟小屁孩纠缠下去，“都一千多岁了，就光长岁数不长智商！”
冬荨气急败坏地要挠她，管家急忙跑过来拉住他，用扇子帮冬荨降火：“阿碧也是为你好。”
“可他是我的朋友！”冬荨怒气冲冲地竖起两只猫耳，赤瞳委屈地湿润起来。
管家叹了口气，伸出手温柔地抚摸着冬荨的银发：“那个阿殊有问题的……”
“我看是你们有问题！”冬荨蛮横地打断他，伸手打掉管家的手，“你们凭什么管我！”
管家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望着沉默的子碧。
“我现在就去找他！我还要带他来浮屠船！如果你们不同意，那我也不回来了！”冬荨扔下这句话，留给两人一个决绝的背影。
“喂，冬荨……”
“真是不听话啊。”子碧喊住了本打算追出去的管家，“算了算了，他吃了苦头就知道回来了。”
“那万一你说的都是对的，冬荨他岂不是真的危险了？”管家担忧地问。
“所以这件事就要拜托给你了。”她说，“一定要把那个挨千刀的给保护好。”
“阿碧你呢？”管家有点不解，自己的修行跟冬荨差不多，保护冬荨，还是有点儿吃力，但是阿碧就不一样了……
“我要去做另外一件事。”子碧说着，抬头看着头顶镶嵌在木质天花板里的星辰，“很多事情，如果不是自己亲身经历，便不会相信那些道理。对了，你也要小心，飘摇伞做的身体，是很脆弱的。等熬过这阵子，我们就搬出去吧，我看能不能在师叔那里帮你要到药。”
管家叹一口气：“真是多事之秋啊。”
“随着观心盘的执念之物数量的增加，怕是会越来越难以度日。”她不无担忧地叹了口气。
冬荨找到小不点的时候，已经是月上枝梢。小不点蹲在一桥的路边，抱着玉米棒子，远远地看见冬荨，开心地跺着脚，跑过去喊了一声“冬荨哥哥”，但随即又低着头不再说话，倔强地杵在桥墩的阴影里，别过脸不去看冬荨。
“怎么啦？生气了？”冬荨伸手试图去摸小不点的脑袋，被小不点倔强地躲过了。
“脾气还挺大。我也不知道阿碧会找你啊，不过现在没事了，我说了帮你找妈妈的，就一定会帮你到底的！”冬荨使劲蹂躏着小不点乱糟糟的头发，“走吧，跟我回浮屠船，以后你都可以住在船上了，我跟阿碧说了，她其实人很好的，一定会接受你的。”
小不点依旧不说话，就杵着。
冬荨轻哼一声：“不去算了。等会儿天黑了，外面可是有很多专门抓小孩的坏人的。”冬荨本想吓吓小不点，没想到他根本不为所动。
“最近阿碧买了很多松子和瓜子哦，不想尝一尝吗？”
小不点仍旧不为所动地撇撇嘴。
冬荨尴尬地搔搔脑袋：“以后都不会再让你难过了，真的。”
小不点抬头看着他。
冬荨捏了捏小不点的脸蛋：“因为好朋友，就是彼此互相在乎的人啊，就是要永远让对方开心啊！”
小不点伸手抹了抹眼睛。
“跟我回去吧？”
小不点点点头，又警惕地看了一眼夜色里漆黑的某个角落，于是又紧张地摇摇头。眼泪簌簌地落下来，他忽然一头扑进冬荨的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
冬荨愣了愣，揉揉他的小脑袋：“别哭啦，以前是我不好，以后你要乖乖的，不论发生了什么都不要不辞而别知道吗？”
小不点哭得更大声了，冬荨帮他擦擦眼泪，捏着他的嘴角拉出大笑的弧度，小不点哽咽着止住了哭声，冬荨拍拍他的脑袋，拉着他的手，朝家的方向走去。
他现在懂了，家就是有自己在乎的人，就是让人想要和自己在乎的人一起待着的地方。他觉得自己应该好好跟阿碧道个歉，至于怎么开口，也许阿碧看到了他的新朋友，就会原谅他也说不定。
8
子碧病倒了。
冬荨和管家忙前忙后，管家去老街药铺抓了药，冬荨去市医院买了针剂，好几天下来，病不见好，反而越发严重。
这么多年了，冬荨几乎已经忘记了她上一次生病是什么时候，与此同时，小不点也再次消失，算起来有三四天都没有出现了，冬荨本想着等子碧病好了再去找他，然而眼下子碧已然虚弱到昏迷过去了。
冬荨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管家焦虑得如同蚂蚁站着的热锅，一大一小两个爷们一筹莫展地守在子碧身边。
“都怪我，要不是上次我和她生气，她也不会病倒了。”冬荨沮丧地皱眉。自从那天他找到了小不点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看见过阿碧，直到小不点再次消失，他才看见虚弱的阿碧回到了浮屠船。这么些天她去哪里了，连管家都不知道。
“你不要太自责了，目前最重要的是治好阿碧。”管家说着又替阿碧把起脉来。
“冬荨……”昏迷的阿碧呢喃着。
“阿碧！”冬荨惊呼一声，简直要哭了，“我以后再也不和你生气了！都怪我！你快点好起来吧，我知道错了……”
子碧虚弱地微笑着：“傻冬荨……”
“你现在觉得好一点没有？”管家摸摸她的额头。
子碧伸出手指，缓缓地指向木柜。
冬荨和管家对视一眼，同时回头看着紧闭的木柜。子碧举起的手，瞬间又失去了力度，她整个人再次陷入昏迷之中。
冬荨跑过去打开木柜，回头看着管家。
“空的？”这次轮到管家震惊了。
“不会是被放在别的更加安全的地方了吧？”冬荨察看着木柜其他的抽屉。
一粒玉米从木柜里滚落出来，掉在了两个人的脚边。冬荨低头捡起来，表情变得复杂而又疑惑。
算起来阿碧病倒的那一天，刚好是小不点离开的那一天，而且小不点消失后直到现在都没有再出现。
冬荨握紧了那一粒玉米，顾不上回答管家去哪儿的问题，跑出了船舱。
小不点蹲在桥墩旁，似乎是知道冬荨一定会寻找过来。看见冬荨远远地跑过来，他慢慢躲在了桥墩后面。
冬荨远远地站住脚步，看着从桥墩后面走出的黑斑虎。在黑斑虎的身后，抱着玉米棒子的小不点低着头，不敢看他。
“是你拿的吗？”冬荨静静地问。
小不点不说话，只是重重地点点头。
“这就是你接近我的目的？”冬荨觉得心里空空的，“把它还给我吧，阿碧不能没有它。”
小不点低着头，摇摇头。
“那你还要和我们做朋友吗？”冬荨叹了口气，完全不顾黑斑虎正在一步一步接近他，只是定定地望着小不点。
小不点这次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冬荨看见豆大的泪珠从他的眼睛里流出，滴在他怀里的玉米棒子上。
“我其实并不讨厌欺骗啊，我只是讨厌那些懦弱的人，懦弱得不敢面对朋友眼睛的人，懦弱得只敢躲起来的人，那才是我最讨厌的存在啊。这样子的人，我是永远不会原谅的。”
黑斑虎咆哮着，张开了血盆大口，空气中充斥着浓郁的血腥味，它的爪子以迅猛之势拍向冬荨。一声凄厉的猫叫声之后，一只雪白的大猫浑身升腾起血红的气息，恶狠狠地和老虎缠斗在一起。小不点一直静静地站在桥墩旁，低着头，眼泪不断往下掉落着。
那个道人说可以帮他找到妈妈，只要他拿到那个奇怪的盘子就可以了。他觉得只是拿一个盘子，冬荨哥哥会原谅他的吧。他本来想着偷偷拿到观心盘就跟冬荨哥哥摊牌，直到他看见那个阿碧姐姐越来越虚弱，他知道自己一定闯了很大的祸。其实他特别想要对冬荨哥哥说点什么，但是他不敢看冬荨哥哥的眼睛，他觉得自己简直是笨死了，为什么一件事情都做不好……
冬荨吐了一口鲜血，恢复了人形，躺在地上大口喘着气，黑斑虎徐徐地围着他转圈，似乎在考虑到底该从哪里下口。黑斑虎踩住了他的脚踝，冬荨感觉一阵钻心的疼痛直袭全身。
“要杀就快点！”冬荨恶狠狠地挥舞着拳头砸向黑斑虎。
“吼！”黑斑虎咆哮着，俯身咬向他的脖颈。
冬荨缓缓闭上了眼睛，眼角的余光看向小不点站着的地方，那里空空如也。
“嘭！”
冬荨的嘴角落了一粒玉米，老虎咆哮的声音更加迅猛，但却已不在他眼前。他猛地睁开眼，看见一只胖墩墩的小身影扎着马步挡在了他面前，那个小胖墩的手里高举着硕大的玉米棒子。
他像是感觉到了冬荨的目光似的，回头对冬荨咧嘴灿烂一笑，露出两颗大门牙。
“阿殊……”冬荨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小不点。空气里充斥着异样的香气，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喷上了某种醇厚的香水。
黑斑虎咆哮着扑过来，小不点的影子虚晃着，甩出的玉米棒子重重地砸在了老虎的脑袋上，小不点一下子跌倒在地上，水泥地面裂出一道缝隙。小不点拍拍屁股站起来，捡起落在地上的半根玉米棒子，再一次扎好了马步，他嘿嘿笑着，面对着刨着地面的黑斑虎，大声说着：“冬荨哥哥的家真是太棒了，有柔软的沙发，还有好吃的坚果，所以我想要一辈子和冬荨哥哥住在一起，冬荨哥哥必须活着，不然阿殊就没有办法再去冬荨哥哥家里了。”
“吼！”
“嘭！”
玉米棒子被黑斑虎死死咬住，甩向一边，小不点的手指渗出鲜红的血液。
冬荨瞪大了眼睛盯着小不点跌落在地上的身影，鲜血从他的嘴角溢出。小不点握紧拳头的身体徐徐爬起来，再次在距离冬荨三步之遥的位置扎出了一个小马步。他嘿嘿笑了一声，回头看了一眼冬荨：“欺骗了冬荨哥哥，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情了，不过幸好冬荨哥哥无法原谅的是懦弱的家伙，阿殊如果不是一个懦弱的家伙的话，冬荨哥哥就一定还能原谅阿殊的吧！哪怕是阿殊做了那么多愚蠢的事情，可是只要阿殊不再懦弱，那么，就一定会被原谅的吧！”
小不点大声说完，赤裸的脚后跟猛地一蹬地面，后背的木棍被他高高举起，黑斑虎嘶吼一声，被挑翻在地，与此同时，小不点的后背被利爪抓得血肉模糊，血液汩汩地浸透了他一直背着的破布袋子，无数的坚果散落一地。
小不点的身影虚晃了一下，半跪在地上，黑斑虎再次摆好了进攻的姿势，绿色的虎眼迸射出嗜血的怒火。
小不点支撑着身子，缓缓地挺直了脊背，冬荨呆呆地看着他再一次挡在自己的面前扎出一个马步，终于回过神来：“你是打不过他的！快跑啊傻瓜！你不是怕那只老虎吗？”
小不点嘿嘿笑着，盯着面前的黑斑虎，虚弱的身体摇晃着：“如果是自己很在乎的人，就算是拼了命也要去保护啊，不然，那个人一定会很伤心很伤心的，阿殊不愿意让冬荨哥哥伤心，阿殊只想要和冬荨哥哥一起回家。”
“你这个……这个笨蛋！”冬荨试图站起来，却完全是徒劳。
黑斑虎嘶吼一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那道摇晃着的小小身影。
一道金色的光芒自小不点的身体里迅速扩散，刺得人睁不开眼睛，黑斑虎与小不点的身影一起淹没在那道金芒里。冬荨昏厥过去的瞬间，似乎看见小不点蹲在了他的身边，憨态可掬地笑着，问了他一句：“冬荨哥哥会原谅阿殊吗？”
会的，一定会的。因为好朋友，就是彼此互相在乎的人啊，就是要永远让对方开心啊！
尾声
冬荨逗弄着站在楠木桌子上的小仓鼠，手心里的瓜子被它一把夺去了，两颗大门牙使劲儿磕着。
管家缝补着被仓鼠咬破的沙发：“喂喂，冬荨你就不能买个笼子吗！这沙发可是真皮的！”
冬荨撇撇嘴：“阿殊也要磨牙啊。”
管家满脸无奈：“买了磨牙棒怎么不用啊混蛋！”
小仓鼠别过脸看着管家，漆黑的眼眸滴溜溜地转动着，扑哧一下跳下桌子，跑向从屏风后面转出来的子碧脚边，吱吱叫着上蹿下跳。子碧蹲下身子，小仓鼠跳上她的手心，转着圈圈。
子碧从木柜里拿出观心盘，小仓鼠跳进盘子里，呆呆地坐着。
一道金色的光芒从盘底里升起，一块椭圆形的金黄色琥珀浮现在观心盘里，顿时香气四溢。
第七件执念之物缓缓地镶嵌入转动的观心盘里，散发着清冽的香味。
“原来是香珀啊，怪不得这么香。”管家眯着眼睛吸了口气。
小仓鼠机灵地看着头顶浮现的香珀，跳起来抓着，惹得冬荨不忍心看，急忙告诉它：“那是你的执念所化，你抓不到的。”
小仓鼠不管不顾地继续跳抓着。
“所以找到他的妈妈了吗？”管家放下手中的针线，仔细地察看着玉石般圆润的琥珀。
子碧轻轻挥舞着手里的扇子，在观心盘上面扇动着，金黄色的琥珀流沙般虚化在观心盘里，无数细微的沙子渐渐排列成一棵参天的大树，大树在风雨中摇摇晃晃着，一道闪电劈中了它，一滴树脂从树心里溢出来，滴进了在树洞里呼呼睡大觉的小仓鼠嘴里。
无数的金色小沙粒再次飘散，小仓鼠的身体在金黄色的树脂照耀中，缓缓幻化成了人形。
时间飞逝，金色的沙粒飘散，组合，再次飘散……最后成型为一块金黄色的香珀，藏在了小不点鼓鼓的腮帮子里。
“原来是树妖渡劫失败的魂魄幻化成琥珀，机缘巧合落在了它嘴里啊。”管家不敢置信地看着缓缓镶嵌进观心盘里的香珀。
子碧收起扇子，冬荨定定地看着观心盘里的小仓鼠：“真是个笨蛋，耗费掉全部修为也没有打死黑斑虎，还不如自己跑掉算了！”
“但至少把你给救出来了，为了救你，他可是豁出去了。”管家戳了戳冬荨的猫耳朵，“不过好在他还活着，虽然只是变成了普通的小仓鼠一只。”管家撇撇嘴，无限惋惜。
“笨蛋笨蛋！”冬荨故作黑脸地朝小仓鼠吼着。
“他现在应该已经失去了人的记忆了吧？估计听不懂你说的话了。”管家伸手摸了摸小仓鼠的脑袋，小仓鼠立刻发出吱吱的叫声，像是在示威。冬荨护宝似的挡开管家的手：“阿殊怕生的。”
“还是小不点可爱一些。”管家悻悻地说。
冬荨立刻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管家知道自己说错话了，乖乖闭着嘴去缝补沙发去了。
子碧拿起扇子，替小仓鼠扇着风，叮嘱颓丧的冬荨：“仓鼠很怕热的，也爱干净，你要养它，就都交给你了。”
冬荨抱着小仓鼠点点头：“那什么时候它才能恢复修为变成阿殊啊？”
管家边缝沙发边替冬荨算了笔账：“浮屠船里时间是停滞的，所以小仓鼠不用担心自己寿命的问题，等外面时间过去了一千年，大概它就又修炼成阿殊了吧。算下来，你养它一千年就好了。不过在此之前，你需要找个灵物代替香珀，作为它的魄器。”
冬荨正在琢磨自己该找个什么灵物给它，转眼手心里的小仓鼠已经不见了。顺着子碧的手势，冬荨看见那个小家伙，正用管家扔在桌子上的针线缠着观心盘，纤夫一样拖着观心盘朝船舱外艰难跋涉着……
冬荨一脸惊讶：“是谁说它没有人的记忆了！明明还是那个小不点嘛！”

{捌}天命
{捌}天命
金缕衣者，天命所归。
楔子
余慧子孤零零地在校门口徘徊着，一双无助的眼睛盯着漆黑的校园。
她低头用手机拨出那个打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号码，长久的忙音之后，手机屏幕的亮光在她的眼底跳跃了一下，像是最后的烛火，片刻间熄灭了，她心里的最后一点希望也随之破灭了。她盯着手里被握紧的手机，鼻头一酸，两行清泪簌簌地涌出眼眶。
“还不回家吗？” 清脆的女人声音忽然响起在她的身后，“已经放学了。”
余慧子抬头看见一顶渲染着瓣瓣梨花图案的油纸伞遮住了她头顶的雨幕。余慧子呆呆地看着面前这个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陌生女子，随即擦了擦两行眼泪，有点不知所措。
她抱紧了胸前的书包，本想一扭头冲进夜幕中跑掉算了，但是站在她身边的女子身上像是有一种魅惑，让她忍不住把心里想了很久的问题问了出来。
“你有看见一件衣服吗？金灿灿的，像是金子做的。”
年轻女子随即把伞朝余慧子头顶移了移：“这么贵重的衣服，怎么弄丢了呢？”
余慧子张了张嘴，眼泪再次汹涌而出。
余慧子的同桌叫冬荨，冬荨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余慧子家里的这件衣服，说是要看一眼，余慧子鼓了好大的勇气才偷偷拿出来给冬荨看一眼，毕竟那是奶奶临终前传给妈妈的，妈妈把它藏在家里最隐蔽的地方，只有每年奶奶的祭日才拿出来，对着它说一些话，就好像说给了奶奶听。说好了放学归还的，结果放课后余慧子死活没有等到冬荨。倒是一个女生好心提醒她：“冬荨在外面打游戏欠了别人不少钱呢，你赶紧回家告诉你妈妈吧，我看这事情悬了！”
余慧子觉得天都塌了。
“一定是卖了，一定是冬荨把它卖了！”余慧子泪如泉涌，小鹿一样清亮的眸子里全是绝望，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面前的女人好像冥冥之中在哪里遇见过，于是绝望的她死马权当活马医，试探地说道：“你能帮帮我吗？”
年轻女子其实刚从教导处出来，听完女生说的话，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气又冒了出来，从身后揪出冬荨：“是这个家伙吗？！”
女生立刻停止了哭泣，好像不敢相信似的，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冬荨。
冬荨挠挠头：“阿碧不要！”看见女生泪眼蒙眬的双眼，冬荨一下子蔫了，“哎呀，对不起啦，我也不知道那件衣服一放进观心盘就会消失啊……”
余慧子“哇”一下哭得更大声了，阿碧心里好不容易压下去的火气腾地又冒了出来，揪着冬荨的猫耳：“你看着办吧！”
“阿碧救命！”冬荨哭丧着脸，“我以为那件衣服就是一件执念之物呢，为了早点让你找到第八件执念之物，我可是费尽心思才让她把衣服偷偷拿出来的！”
阿碧愤愤地戳了戳冬荨的脑袋：“你还费尽心思！知道不知道我最近有多忙啊！知道不知道管家马上就要到大限了啊！”冬荨低垂着脑袋，一个劲儿撇嘴：“阿碧有话我们回家说嘛，这里好多我的同学呢。”
阿碧气不打一处来，深吸一口气，回头看着哭泣的女生，收敛了下语气说：“放心吧，我会帮你找回来的。不过在这之前，你可能也会看见一些事情，你要有心理准备。”
听说能找到衣服，女生抹了抹眼泪：“只要能找回衣服，我什么都不怕。”
阿碧犹豫了下，握起女孩子的手，轻轻地放进了她掌心不知何时浮现而出的观心盘……
已经过去了好多年了吧，其实如果不是冬荨这次闯祸，她大概早已忘了很久很久之前，她就已经认识了面前这个满脸泪珠的女生。
1
公元前216年。
正值数九寒天，韩信牵着自家小妹的手，踏着厚厚的积雪，走在清冷的阡陌间。
自家小妹今年才八岁，瞪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跟在他身边，哆嗦着小声问自家兄长：“哥哥，我们又要去亭长家吗？”
韩信听得出来自家小妹心里的不情愿，老实说，若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他自己也是一千个一万个不想再去亭长家蹭饭。
可是没办法啊。
他今年十五岁了，和小妹相依为命。世道凋零，到最后他也只能流落到靠儿时的伙伴接济，三天两头去蹭一顿饭食。
他自己倒无所谓，三天两头吃一顿也饿不死，可是不能饿着了小妹。她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八岁多了，却瘦得跟个奄奄一息的小鸟似的。韩信想到这里，看了一眼身边脏兮兮的小妹，心里泛起一阵酸楚。
“哥哥，快看，亭长家的房子好像大蘑菇！”
韩信顺着小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亭长家的院落就在前面不远了，草堂三栋，远远看着，落了一层白雪在屋顶，倒真是像三个大蘑菇。
他深吸了几口气，提了提精神，牵着小妹的手多用了几分力气。
敲了半晌，门还是没有人来开。
韩信思索着，兴许家里没有人？
“哥哥……”
“再等等吧，亭长估计正在穿衣呢。”韩信微笑着，伸手刮了刮自家小妹翘翘的小鼻尖。
“是谁啊？”院落里传来亭长敦厚的声音，院门随即“吱呀”一声开了。韩信施了礼，亭长看了一眼他身边的小女孩，伸手捏了捏小女孩嫩嘟嘟的小脸蛋儿：“阿虞，怎么不叫我叔伯先生啊。”
“叔伯先生好。”
亭长笑着牵着阿虞进了屋里，韩信随其后，进屋见了亭长夫人，又是施礼。
那女子只是冷哼一声，便坐在下堂，不再说话。屋内四壁清冷，四人面面相觑，越发尴尬。阿虞紧紧偎依进自家兄长的怀里，水灵灵的眼睛瞅瞅亭长，又瞅瞅自家兄长。
“夫人，可有饭食？”亭长终于开口了。韩信松了口气，脸却羞红到了脖子根。
“才吃过，又吃？”夫人冷声问。
亭长尴尬地咳嗽了数声：“再张罗一些来。”
“家中无米。”
“可有别的？”
“别的也没有。”
“哥哥……”阿虞轻声呢喃，扯了扯兄长的衣角。
韩信心里一阵泛酸，伸手抚摸了一下自家小妹的额角，起身对亭长施礼：“时间不早了，韩信就先告退了。”
“这，你看你才过来，要不，夫人……夫人……”
那女子径直走进了里屋，只留下一句：“七尺男儿了，也不害臊。”
韩信深吸一口气，牵起了自家小妹的手，走出了亭长的草堂。亭长愣了愣神，追了出来：“这些你拿着。”亭长满脸愧色，从怀里摸出一个饭团。
“万万使不得……”韩信连连推辞，肚子却咕咕叫起来，羞得他顿时满脸飘红。
亭长转而递给女孩：“阿虞拿着。”
阿虞刺溜一下滑到韩信背后，可怜兮兮地瞅着亭长，也瞅着亭长手里那一个小小的饭团。
“拿着吧！”亭长拍在韩信手里，转身走进自家院落，徒留韩信呆呆地站在原地。一阵风雪袭来，他打了个寒战，抬头看了一眼灰蒙蒙的天，觉得这世上的一切，都冷到了极点。
“哥哥，我不饿。”自家小妹懂事地把他递过来的饭团推入他的手心，“哥哥肚子叫了，所以哥哥吃吧。”阿虞吞了吞口水，脏兮兮的小脸灿烂一笑。
韩信觉得心里某个地方彻底崩塌了。他心里烦乱不堪，牵着自家小妹的手，在阡陌间踱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河边。
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吧。也是在河边，他孤独地坐在那里钓着鱼，那是他一天的口粮。一个婴儿坐在盆子里，哇哇哭着从上游漂了下来，他用鱼钩钩起了木盆，捡到了阿虞。
韩信抬头望着宽阔的河流，咽了口口水，把怀里的饭团拿出来，塞进小妹手里，见小妹不动，韩信只好自己掰了半个：“我们一起吃。”
“好！”阿虞兴奋地跳起来，把饭团塞进嘴里，狼吞虎咽地吃下去。
“啪！”韩信手里的半个饭团被打翻在地，骨碌滚了几下，停在一个硕大的草鞋边。
阿虞抬头看见几个高大的愣头小子兀自在笑，那笑容里充满了嘲讽。阿虞一个激灵躲在了哥哥身后。
那当头的愣头青看了一眼垂头丧气的韩信，大喝一声：“喂！韩信！饿了吗？想吃的话，就从我胯下钻过去吧，啊？哈哈哈！”
无赖奸笑着冲躲在韩信背后的小妹龇牙咧嘴着，一阵阵恶臭扑面而来。韩信深吸一口气，他看看站在面前的无赖，又看看躲在身后的小妹，他的身体颤了颤，僵硬在寒风里。
随即，他回头轻轻地捏了捏阿虞的脸蛋儿，似乎在说，别担心，马上就好了。然后他看着阿虞噙满眼泪的眼眸，转身朝为首的无赖缓缓地跪了下去……他听见自家小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还听见一声清脆的呵斥声在身后响起。
跪倒在地的韩信顺着交头接耳的无赖们的眼神回望了一眼身后，一名身披赤色长袍的少年，一手执剑，威风凛凛地矗立在河边。
韩信一直记得，那是他第一次看见项羽。
2
阿虞手里捏着半个饭团，在大街上转来转去，这是她所有的财产了。眼看着天就要黑了，她却还没有为自家哥哥买到一件像样的衣服。阿虞所指的像样，是和那日在河边救下哥哥的少年一样鲜艳的红色风袍，绲边的狐狸毛，看着就暖和。楚国尚红，哥哥说那是贵族才能穿的颜色。
她想起那日，贵族少年扶起她哥哥，那少年长得像是个美人儿，丰神俊秀的身姿，柔和而又不失俊朗的眉宇间尽是惋惜：“在下项籍，字羽，若是兄台不嫌寒舍卑微，可随项某至府上一叙。”
哥哥拒绝了他的好意。
算了，还是叫他羽吧，阿虞觉得“羽”字真好听。
想着想着，阿虞一抬头，发现自己又跑到了河边。梳着羊角辫的阿虞轻轻晃悠着小脑袋，在河边有一搭没一搭地溜达着。
一道微弱的金芒这个时候从草丛的间隙里闪耀出来，在日暮余晖中看起来是如此夺人眼目。阿虞被这道光刺了一眼，随即用小手遮住了脸颊，等她慢慢靠近，拨开草丛，几只蚱蜢跳跃着奔逃了，她顾不上去追那些好玩的蚱蜢，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只是呆呆地看着那件金光灿灿的衣服。
“这么晚了还不回家，家里大人会担心的。”一个女子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阿虞回头看着不知道何时站在了自己身后的年轻女子，她身着一袭天青色的长裙，长裙上刺绣的无数竹叶飘飞在她的裙摆里。一看就是她买不起的裙子！女子清冷的面颊望着滚滚的河水，仿佛不是在跟她说话。倒是站在女子身后的小男孩凶神恶煞一样盯着阿虞，嘀咕了一句：“小偷！”
阿虞不说话，只是低着头。忽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把草丛里的衣服抓在手里，抱进怀里。
长相俊俏的小男孩一身漆黑的长袍，衣袍间刺绣着栩栩如生的赤色麒麟不威自怒，他想要上前一步，却被年轻女子拦住了：“冬荨。”女子的声音清冷而又不失威严。
小男孩愤愤地站在原地，盯着阿虞手里的衣服，朝女子说道：“金缕衣者，天命所归，给这个小乞丐吗？我可看不出来她身上有什么天命。”
女子只是看着阿虞：“也许这也是天命吧。”之后又问阿虞：“为什么你要这件衣服呢？”
阿虞皱了皱小眉头，默默地说：“给哥哥找一件像样的衣服，这样哥哥就会变成羽那样厉害的人了。”
“羽？”年轻女子笑了。
小男孩不屑地哼了一声：“破落贵族有什么厉害的。”
年轻女子不置可否，随即她伸手摸了摸阿虞的羊角辫：“我懂了，不过，这可不是一般的衣服。它叫金缕衣，金缕衣者，天命所归。人的命运一如天上的星星，这是件可以让一个人的命运改为帝王命的衣服。你回家拿给你哥哥穿，他就有了皇帝的命，皇帝去见一个破落贵族，自然是很厉害了。快回去吧。”女子神秘兮兮地说罢，随即转身望着仍旧一脸气鼓鼓表情的小男孩：“冬荨，我们也该走了。”
小男孩不甘心地跺跺脚，朝女子抗议：“这样子胡闹，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你师傅啊！”
女子怔了怔，青色的长裙倒映在河流之中，宛若浮萍：“反正还有那么多物什没有找到，既然她捡到了，也许是天意吧，就先让她拿着回家给她哥哥穿吧。我们先去找别的物什。”女子说着，左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托了一个古铜色的观心盘。
小男孩气鼓鼓地瞥了一眼阿虞：“哼！小家伙！等着吧，我一定会再拿回来的。”语毕，追着女子消失在了远方的暮色之中。
阿虞看着女子离开之后才跑回家去。
韩信看到自家小妹交给自己的那件衣服后震住了。
阿虞百般解释，他才信了自家小妹的话，敢情是自家小妹沾了一个弥天大光啊。不过那句话倒是挺有意思的，金缕衣者，天命所归？穿得上就是皇帝命？韩信心里觉得好笑，不过看在自家小妹一番好意，再加上这件衣服看上去确实挺名贵的，韩信也就不以为意地穿在了身上。没想到还挺合身的，衣服是内衣，贴着皮肤，像是长在了他的身上，甚至连衣服的纹路都是贴着肌肉变化。但是不知是错觉还是他想多了，他感觉周围的一切在瞬间模糊了一下，脑袋里似乎有几千只蚊子在嗡嗡地拍打翅膀。他摇摇头极力让自己清醒过来，几乎是本能地挣扎着脱下了那件衣服。
韩信只觉得奇怪，他看看自家小妹，爱抚地捏了捏她的小脸蛋儿，只想着不能枉费了小妹的心意，哪天抽个时间去谢谢那个叫羽的少年郎搭救他。
想到这里，韩信的目光再次落在了那件金灿灿的衣服上。
3
屋内青铜的香炉徐徐冒着青烟。
项羽看着面前穿得单薄的韩信，从自己的肩上解开玉扣，把赤色风袍披在了韩信的身上。韩信急忙后退一步，却已然来不及了。
“天冷，韩君不必拘束，可往里面移坐。”项羽微微欠身，身体往红泥小火炉边靠了靠。
“公子使不得，信乃布衣，不足以同座。信今日来是感谢公子那日搭救之恩。”韩信恭敬道，微微抬头看着面前的项羽。他并不像外面流传的那样，是勇武无敌手可举鼎的少年，韩信甚至觉得，项羽长了一张美人的脸。
只是不知为何会有那样不相符的谣言流传在外。
那少年嘴角挂着一抹笑意，摆摆手示意不必道谢，纤长的手指提着一支笔，在竹简上书写着什么，见韩信微微一瞥，便把竹简递给了他：“叔父怕我生疏了，派人送来的兵书，我闲来无事，适才打发时间。”
韩信仔细看着那竹简，行云流水般的小篆，仿佛是墨迹自己飞在了竹简上：“公子写得一手好字。”
项羽笑而不语。
“只是公子，”他刚开口就后悔了，项羽感兴趣地看着他，他不得已，只好接着说，“只是公子似乎心思并不在兵书的精髓上，反倒刻意把精力用在了这书法上，此乃舍本求末之法。”
项羽怔了怔，随即认真地打量了一眼低着头的韩信，他竟然看得出来他的心思？
“公子？”韩信抬头看着陷入沉思的项羽，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他的手背。
项羽回过神来，刚好与他四目相对，坦然一笑：“实不相瞒，叔父一辈子都想着反秦大计，自然是把希望都放在了我身上。可我生来柔弱，叔父为了楚国的大业，才有了外面关于我的那些流言。”
“公子背负甚多。”韩信恭敬道，“韩信不该信口雌黄。”
“言重了。”项羽摆摆手，身姿微转，和韩信同排坐，目光重新放在了竹简上，“韩君对兵法知之甚多吧？”
“年少时也曾拜过师傅，略知。”
“可否讲给我听？”项羽欣喜道。
韩信拿起竹简，身体轻靠在项羽旁边：“公子所抄乃秦人兵书，秦人剽悍，打仗靠的是苛刻的铁律。所谓赳赳老秦，共赴国难。秦人是割不断的铁绳，攻防皆以斗志为前提。但若摧毁了秦人的气，则败局必定。”
项羽凝神，清亮的眸子泛着如痴如醉的光芒。
“对付这样的军队，必然需要超常的斗志，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矣。”韩信说罢，一拳砸在卧榻上。
项羽击掌称好：“自断后路，绝境逢生啊……”
门外忽而响起小姑娘的哭闹声，韩信微怔，急忙起身：“想必是小妹等我不及，在哭闹了。”
项羽朝门外击掌，跑进来两个下人，站在俩人之间的，是一个哭花了脸蛋儿的脏兮兮的小姑娘。
“哥哥！”看见自家哥哥，阿虞扑了过去，和韩信来了一个熊抱。
韩信心疼地伸手抹掉她脸上的泪痕：“怎么又哭闹起来了？”
“他欺负我！”阿虞咋咋呼呼地指着门外的院落。
韩信顺着自家小妹的手指看向门外，院落里站着一高一矮两道身影，高的背对着他们，看样子是个曼妙的姑娘家，矮的正回头朝他做鬼脸吐舌头。
“你们怎么办事的？”坐在榻上的少年缓缓起身，揉了揉额头，几个下人急忙解释：“是小的疏忽，没看住阿虞姑娘，方才那术士带着的小后生和阿虞吵闹起来。”
韩信明白了，是自家小妹和外面的那个小男孩闹矛盾了。
“还不快去招待子碧姑娘他们去北房。”少年不怒自威。
几个下人很快跑了出去，少年长吁一口气，对韩信施礼：“韩君见笑了。小妹无碍否？”
韩信这才想起来，急忙道：“小妹，快见过公子。”
阿虞看着那个叫羽的少年，脸红红的，刺溜一下躲在了韩信身后。
项羽哈哈笑着：“小妹不必拘谨，叫我羽哥哥就行了。”
“哼！小偷！”小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门口，朝阿虞做着鬼脸。
“我不是小偷！”阿虞回头大声嚷嚷。
“小妹！”韩信制止了自家小妹继续放肆下去。他随即歉意地看向面前的项羽，项羽微笑着摆摆手，随即朝小男孩道：“冬荨，还不快去找你家姑娘。”
“这个我心里自然有数，就是不知道项公子心里有没有数呢？”小男孩戏谑地笑着，黑乎乎的大眼睛亮堂堂的。
韩信摸不准他们是什么关系，只好紧紧把阿虞护在怀里，不让她再放肆。
项羽沉默地看着小男孩，久久地，施了一个礼：“冬荨可回复你家姑娘，子碧姑娘方才与我所说的那些，项羽已记在心里。”
“那就好！可别浪费了我的金缕衣！等你得了天下！可要记得帮我家姑娘找她师傅！”小男孩说着，一溜烟消失在门口。
项羽急忙拉韩信再次入座：“适才韩君所见姑娘乃是叔父请来的方士，给这座宅子看风水的，韩君见谅。”
“哦，无碍，就是自家小妹没见过世面，让公子见笑了。”
“什么嘛！人家才不是小偷。”被放开的阿虞气鼓鼓地蹲在屋子角落里，“那件金缕衣明明是那个姐姐给我的！我哪里有偷嘛！”
“金缕衣？哪个姐姐？是外面的那个吗？”韩信疑惑地问阿虞。
“小妹怕是早饿了吧？”项羽微笑着看向阿虞，很自然地打断了韩信的疑惑，语毕吩咐仆从端了点心上来。蹲在角落里的阿虞起初还很固执，可惜那糕点的样子实在诱人，不一会儿便跑过来狼吞虎咽起来。
韩信静静地看着自家小妹狼吞虎咽着，心里很不是滋味，小妹跟着自己受了太多苦了。
对面的少年也是叹息一声：“日后若是韩君无事，便常来府上吧。”韩信自是知道项羽的意思，只是觉得难堪而又感激，眼中一阵酸涩，只能拜倒在地。项羽忙扶起他：“不如你我结为兄弟！”
韩信怔住了，只觉得心潮澎湃。
项羽却早已执起他的手：“那韩君就是兄长了，我为义弟，既然如此，我该送义兄一件礼物！”项羽说着，拉着还未回过神来的韩信就往院落里走去。
项羽站在马厩里，伸手抚摸着一匹匹的高头大马。
“这些是叔父从齐国旧地托人运回来的，义兄可挑选一匹为坐骑。”
韩信只是呆呆地看着面前的高头大马，久久的沉默之后，他猛地拜倒在项羽面前，眼眶中噙满泪水。这么多年了，他以为这个世上于他韩信早已没有了人情冷暖，但此刻他却分明感受到了沁满心口的暖意：“信，定当不负义弟！”
项羽执着他的手腕，心下也甚是激动，只是把缰绳交予了他：“义兄与我去城郊放马如何？”
俩人去了城郊放马。只是韩信发现项羽的骑术实在是不敢恭维，好几次险些摔下马来，一路上韩信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生怕他摔下来。最后不得已，只好与他共骑一匹马，方才得知项羽在这之前根本就没有骑过马，韩信哑口无言，英武的少年英雄项羽，原来真的是他叔父项梁用来蒙蔽周围的谎言。可是当他对上项羽明亮眸子，他便也忘记了这些俗世的豪言壮志，只想着，骑马奔腾，还有剑舞。
他们骑累了就停下来席地而坐，项羽的剑术一般，歌喉却极好，长啸时如凤鸣龙吟。于是，他长啸，他剑舞。小妹阿虞站在一边转圈圈鼓掌。
项羽似乎醉了，他说：“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兄弟了，没有生死，就不能分开啊。”
韩信也醉了，他注视着躺在草地上合着双眸的少年，亦是缓缓地点了点头。
山风微伏，有风来兮，宛若佳人。
4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那一年，始皇帝崩了，即位的不是天下人都喜欢的大公子扶苏，而是秦二世胡亥。天下人人心知肚明，这是赵高和李斯的诡计。
于是陈胜吴广反了，六国的贵族反了，连他的项公子也反了。
他们在一起认识的时间已经跟他们不认识的时间差不多一样长了。现下，项羽的一个眼神韩信就能猜到有几层意思。
韩信看着浑身是血的项羽走进军帐里，两人对视一眼，相对无言。又是一场败仗。
兵法易读，真正打起仗来，那可是比登天还难。韩信还记得第一次相见时，他们亦曾说起兵法，彼时云置之死地而后生，而现在他们是真的站在了死地上了，却根本没有生的局面。
“秦军已连攻下我们十余座城池。再这样下去……”项羽皱着眉，灌下一口浊酒。
韩信记得他这位义弟是不能喝酒的，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拿走了他面前的酒杯。待项羽再想喝酒，却发现没有了杯子，只得一怒之下把酒壶摔碎在地上。韩信恭敬而又尴尬地伏在地上默默捡着酒壶的残片，义弟还在气头上，他自然是闭嘴的好。
自家小妹这时闯了进来，一袭雪白的狐裘包裹着她纤细的身体，她今年已经十五岁了，按照平常人家的年纪都该是带着孩子的娘亲了，可两位哥哥对她的宠溺让阿虞行事像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一看俩人的面目，阿虞就知道一定又是打了败仗，于是嘟嘴道：“定是哥哥没有穿那件金缕衣。”
韩信只觉得好笑，行兵打仗岂是儿戏？
倒是项羽感兴趣地多问了一句：“阿虞所言，是什么样的衣服？”
“是阿虞多年前拿给哥哥的。”阿虞说，“羽哥哥还记得吗？当年第一次看见你时，那个小男孩说我是小偷，他就是说的这件衣服，羽哥哥不记得了吗？”
“哦？那位方士吗？”项羽看向阿虞，随即又扫视了一眼站在旁边沉默着的韩信。他当然记得，他不仅记得，甚至可以说是一日也没有忘记那位方士，以及她对他说的那些话。
“是啊是啊就是她！她说，穿上了就可以有皇帝命，你们想啊，皇帝还能打败仗啊！”阿虞说完笑了起来。
听到“皇帝”两个字，韩信急忙喝止了自家小妹：“休得乱说！”
阿虞的笑容僵硬在脸上，赌气地瞪着自家哥哥，不相信他会吼自己，委屈得眼泪都开始在眼眶打转。韩信还想说什么，阿虞却一转身跑出了军帐。
韩信叹一口气，沉默了许久的项羽伸手握住他的手腕：“义兄不必多虑，阿虞不懂事，戏言罢了。”
韩信深吸一口气，也释然了，兴许是真的，是他太紧张了。这六国贵族都想着复国，自然是没有人喜欢“皇帝”这个字眼的。说到底，他只是担心义弟误会。
回到自己的军帐中，韩信始终在想那件衣服。七八年前小妹拿回来这件衣服时对他说的那些话他竟然神奇地一个字都没有忘记。他从行军行李中翻出那件衣服，七八年了，人都老了，它却丝毫没有变化，在烛光里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金缕衣者，天命所归。
穿上之人可获得帝王般的星相，帝王，还会败吗？他轻轻捻起那件衣服，脱下厚重的外衣，神不知鬼不觉地缓缓披在了身上，冰凉的触感在贴上肌肉的瞬间消失，衣服像是鱼鳞一样长在了身上。不，韩信低头打量着，怎么可能是鱼鳞，这样的鳞片，就是龙麟啊。
那样眩晕的感觉又来了，好像有无数的战鼓在心中擂起，轰天的巨鸣里，他站在星辰下，睥睨一切。那种帝王般的压迫感让他迅速冒出一身冷汗，眉宇间蒙上了一层幽暗的神色。
“哥哥？”阿虞盈盈立在军帐中，犹如一朵盛放的红莲，看着韩信一身妖异的金色光芒。
韩信皱眉，朝军帐外大喝：“你们是怎么守帐的？！”
士兵跪在地上吓得磕头求饶。
“哥哥息怒，是小妹……”阿虞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自家哥哥发这么大的火气呢！她本来是想要为今天的事情道歉的，可是她没有想到哥哥竟然还在生她的气。
“还有你！军中岂是你可以闯荡的地方！以后没有我的命令，不准随便出入我的军帐！”
阿虞呆呆地看着自家哥哥扭曲的眉宇，她只好低垂了眼眸缓缓退出军帐，她隐约觉得哥哥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但是又说不上来是哪里发生了变化，只想着也许是哥哥心情不好吧，毕竟吃了那么多败仗。
有士兵气喘吁吁地跑过她身侧，报了军情。韩信瞥了一眼自家小妹，他也觉得不应该这么苛刻，可是却控制不住自己的心神，前方军情紧急，他来不及多想，提着宝剑就出征了。
只是这一次，背水一战，他三千铁骑，冲杀了秦将十万兵马，以少胜多！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好的运气！
然后是彭城一役，被合围的项羽兵马在最后关头终于等来了韩信的救兵。义弟执着他的手走过三军，韩信听着呼天喊地的“韩大将军”，嘴角挂着一抹得意的笑意。
他竟然真的开始赢了，难道小妹说的关于这件衣服的预言是真的？他站在军帐里，脱下了战袍，抚摸着金灿灿的贴身金缕衣：“金缕衣者，天命所归吗？这世间真的有可以改变命运的衣服吗？想我韩信一生落魄，受尽屈辱，却不曾想……”他越想越觉得得意，这时，有士兵报项将军召见。
韩信收敛了笑容，披上战甲出了军帐，朝义弟的军帐大步走去。
中军帐中，韩信恭敬地垂着头，看着伏在案几上看着行军图的项羽。
项羽一直沉默着，韩信也只好一言不发。
久久地，项羽终于从案几上抬起眉眼，扫过站在案几下的韩信：“兄长用兵如神，彭城之役若不是兄长的救援，只怕是糟了。”
韩信微笑，中军帐中只有他们二人，但他还是谨慎得足够恭敬，自从他们领军出征以来，便很少有先前那般的亲近，韩信自然懂得保持适当的距离。
项羽意味深长地笑起来：“只是我这样败下去，怕是兄长的战功也无法抵消了。”
这笑容让韩信心里咯噔一下，他抬头看着项羽意味深长的笑容，自家义弟很少有这样的笑容，难道他觉察到了什么？那天，自家小妹在中军帐中说到金缕衣时，他这位义弟也是在场的。而且……一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猛地跳了出来！他被自己瞬间的想法吓出了一身冷汗。
当年，是那个方士给了自家小妹金缕衣，然而方士又出现在义弟的府上……他抬头看了一眼正沉默地看着自己的义弟，他努力回想着当年的那些藏在遥远岁月里的细节。
“穿上了就有皇帝……”自家小妹那天所说的话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天命所归，有皇帝的命还会败么？
不知道那个方士当年有没有跟义弟说起过这件衣服，看起来，就算是没有说，在自家小妹和那个小男孩闹了那个乌龙之后，义弟怕也是会问及自家小妹和小男孩的吵闹缘由的吧？
那么……
想到这里，韩信不禁开始冒冷汗。他忍不住瞥了一眼项羽挂在墙上的宝剑，那把剑距离他有五尺远，但是距离他的义弟只有一尺。
他的目光从宝剑上移向对面的项羽，这才深刻意识到，他们已经不是当年的少年郎了，那个坐在高位上的，是一个男人，是一个和他一样，对军功对天下对取胜都有着强烈欲望的男人。他缓缓地拉了拉衣袖，遮住了裸露在衣服外的金缕衣。
“义兄是穿了那件衣服吗？”项羽看着他拉上衣袖，淡淡地笑着问。
韩信心里“咯噔”一下，急忙扑倒在地：“信，信只是……只是觉得我们不能再败下去了，只好一试……”
他思索着接下来该怎么说，他明白，只要现在自己说错一个字，也许就会脑袋搬家。他这才忽然想起，眼前他一直认为虚弱的义弟，就在上个月，在彭城之役中斩杀了和他称兄道弟的楚国大将军，自己取而代之。要带领这么大的一支军队，怎么能不心狠手辣，这样的他，又如何会放过自己潜在的敌手，因为这场游戏里，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啊。权力的游戏里，每个人都仅仅只有一次机会啊！
韩信趴在地上，颤抖地等待着自己的命运。
一双温暖的手扶起了他：“义兄不必紧张，阿虞的玩笑话羽怎么会相信呢？只是当年有方士曾经跟我说起过……”项羽说到这里忽然停住了，留给韩信一个似有似无的笑容，随即摆摆手，“罢了罢了，方士的话怎么能相信呢？是吧，义兄？”
韩信僵硬地抬头看着项羽，依旧是那副宠辱不惊的神色，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从前他相信那是兄弟之间的信任，而现在，韩信再也看不清他的笑容了，也再不肯相信了。
是夜，韩信整晚都睡不着，小妹那天在中军帐所说的话一遍又一遍地浮现在他的脑海深处，还有自家义弟面对行军图时长久的沉默，是在对他无声警告么？韩信辗转反侧，脑海中不断浮现出自家义弟嘴角的那一抹意味深长的微笑，他越想越是后怕。一个想法跃入他的脑海，他一刻也等不及了，后半夜匆匆起身，去了小妹的帐中。
5
阿虞只是觉得好笑，为什么兄长非要她嫁给羽哥哥？
“只有你和羽哥哥一起回到我们楚国，兄长我才能放心地为你们征战天下啊！”韩信强迫自己扯出一抹笑容。
阿虞呆滞在原地，这是要她去监视羽哥哥吗？
“是哥哥和项王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么？”阿虞问。
韩信无言以对，别过脸不再看面前的小妹，月光自中军帐外挥洒进来，无限惆怅，这让韩信想起了很多年前，他和小妹住在草庐里时的那一缕月光。久久地，他望着头顶的月盘，淡淡地说道：“这世道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啊。其实兄长当初在河边第一次看见你时，是去寻死的，若不是年幼的你的哭声让兄长止步，怕是也走不到今天这境况啊。退一万步讲，若不是那天你在军帐说起那件……”他说到这里忽然停顿了下来，“要是没有说，一切也许还不至于如此吧。”
阿虞呆呆地盯着自家兄长：“是那件衣服吗？”她想起了兄长近来不败的战绩，她也想起了当年拿到这件衣服时那个女人说的那些话，金缕衣者，天命所归，可以让一个人有皇帝命的星相。
“这件事就这样吧。”韩信说，“也算是把你养大的一个交代吧，你嫁给他，下半辈子哥哥就不再担心了。”
她看着兄长的背影，终于明白了这件事没得商量，于是她微微朝自家兄长恭敬地施礼：“兄长放心，阿虞承蒙兄长抚养，自是知恩图报的人，唯有谨遵兄长安排。”
韩信没有看自家小妹一眼，他只是望着头顶的月光出神，心口一片冰凉，强迫自己说出了那句话：“哥哥还有最后一件事要拜托小妹。”
阿虞一直低着头，眼泪不知何时溢出眼眶。多年前，她跟着哥哥忍饥挨饿，风餐露宿，没有哭过；行军打仗，看着哥哥血肉模糊抬回来，她也没有哭过；现如今，面对着这个想要把自己当作筹码推出去的哥哥，她却哭了。
真不争气啊。她在心底责怪自己。
“等你嫁过去之后，关于那件，那件衣服的事情，哥哥希望只有你知我知。”
她深吸一口气，挤出最后一滴眼泪，看着那滴眼泪滴进军帐的沙土里，嘴角浮上一抹微笑，抬头看着自家兄长：“兄长原来也有怕的时候。”
韩信觉得自己的心口被扎进了一把刀子。
他猛地回头，揪起面前小妹的衣领，颤抖着，剧烈地摇晃着她：“我……我也是！被逼得没有路走了！你以为兄长我！愿意这样子吗！”
她一直沉默着。
他像是猛地意识到了什么，忽而松开了手。
韩信看着自家小妹整理好衣领，她再次恭敬地施礼：“不过，阿虞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韩信再也没有说话，他只是沉默地等待着。
“兄长忘了当初在河边项王说的那一番话了吗？”阿虞自嘲地最后看了一眼镜中人，转身离去，站在军帐门口，她停住脚步，“哥哥怕是还忘了一件事，那件衣服，说起来，也不是哥哥的。”
韩信静静地站立了很久很久。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必有过人之节。匹夫见辱，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此乃真英雄也。”这是当年项羽对他受胯下之辱的评价。
他一直记得的，记得死死的。
他只是没有想到说这番英雄之语的项羽听闻这个消息时，只是背对着他，一言不发。
韩信心里开始打退堂鼓，他这一出如此明显地利用小妹和项王攀住亲家关系，再留一手让项王退居后线，任谁都看得出来是在赌。他在赌自己手里的军马和战功，足以让项王接受这些看似合理的要求。
见项羽久默不语，韩信冷冷地打破了沉默：“义弟也到了该成家的时候，我身为义兄，也该替你谋划。”韩信淡然道。
项羽呆呆地看着香炉中袅袅升起的青烟。他觉得自己就像那抹青烟，虽然看似飘逸自由，实则却被困在铜炉里无法脱身。
韩信恭敬施礼：“如今楚国已复国，等成婚之后，义弟便可与小妹回故土，信自当替义弟争霸天下，等信扫清暴秦残兵，自会归来与义弟团聚。”
项羽艰难地抬起头，看着面前他尊称为兄长的韩信。这么想让他退出吗？他裹紧了身上的长袍，他只是觉得冷，彻骨的冷。他缓缓地站起身，居高临下地，最后看着面前的韩信：“我明白了，就按照兄长的意思办吧。”说罢，他转过身，和那几缕青烟融为一体，赤色长袍下，他攥紧了瘦弱的拳头。他只是忽然想起了多年前，那个方士给他讲过的那些话，还要继续相信那些话吗？他苦笑一声，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韩信看着义弟的背影，心里一颗石头终于落了地，成了亲家，他就等于拿到了那道护身符。
“义兄还记得当年在府中看到的方士吗？”项羽忽然侧过身问。
“记得。”韩信冷冷地应了一声。
项羽苦笑一声：“有些话藏在心里很久了，一直想要跟义兄说的。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信的项上人头都是义弟的，义弟想要什么？但说无妨。”韩信死死地盯着义弟的侧脸。
项羽沉默了许久，叹了口气，帐中的青烟也随之缭绕，他最终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摆摆手示意他可以退下了。
只是没想到小妹成婚没过几天，秦军就趁机袭营。将士们苦等了半天，韩将军还是没有出现。
韩信正满头大汗焦虑地在军帐中翻箱倒柜。
怎么可能不见了？他不过是睡了一觉，甚至连睡觉都穿着它，怎么会不见了呢？
军令已经催了七八次了，韩信终于叹一口气，颓丧地领兵出征了。只是在出军营时，回头看见了和项羽站在一起的自家小妹，她淡淡地扫视了他一眼：“哥哥自当努力杀敌，小妹等你消息。”小妹的目光落在他的袖口，随即似笑非笑地道了句：“找不到了，其实也是天命所归吧。”
韩信一怔，她曾对他说过，那件衣服并不是他的，是啊，那是她送给他的。韩信明白了，他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找不到那件衣服了。而她纤细的身影在这时决绝地闪过他的身侧，消失在他不可置信的目光里。
一定是她！
韩信又气又恼，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上了战场。
这一战，秦将几乎生擒了韩信，幸好项羽及时出现，以三百死士切进秦军军营，换上楚军大旗，秦军误以为中军已被攻破，几十万大军慌忙撤退，楚军趁机劫掠，转败为胜！
自家义弟原来这么会打仗？
韩信越想越觉得蹊跷，他刚丢了金缕衣，自家义弟就打了一个几乎是不可能的胜仗……
还没有回营，韩信就被降了军职。
中军帐里，韩信死死地盯着项王的衣角。
“前次义弟说起当年的那方士，话只说了一半，今日可以讲完了吧。”
项羽沉默地背对着他。
“那方士究竟和义弟说了什么？义弟但说无妨啊。”韩信步步紧逼。
项羽转过身来，长久地注视着他：“当年义兄也曾说过，羽背负甚多。义兄自是该懂得这些瓜葛。”
韩信发现自家义弟是越来越会跟自己拐弯抹角了。
项羽皱眉，随即说道：“羽自然是懂得，兄长如此焦虑，是因败仗而起，但胜败乃兵家常事，兄长不必太在意一城一池的得失。”项羽伸手拍拍韩信的肩膀，转身走到帐中行军图旁。
想到那道背影里面穿着的是本属于他的金缕衣，韩信心里顿时起了一股恶气。他猛地站起来，面对着自家义弟的搪塞，正准备直接问出那句他忍了许久的问题：到底是不是他，拿走了那件衣服！
然后他看着项羽从墙上取下那把宝剑，拔出了寒光毕现的利刃。
韩信愣愣地看着项羽手中的兵刃，“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义兄，你……你这是怎么了？”项羽挂好宝剑，扶起了他。
韩信战战兢兢地起身，他终于又一次体会到了当年孤苦飘零时的心情。比死更可怕的是你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
韩信呆呆地看着面前笑眯眯的义弟，他心里除了寒冷还是寒冷。穿着他的金缕衣，对他拔出宝剑，却还能如此微笑，金缕衣，果然是可以让弱者变得强大的宝物啊！
韩信恭敬地对面前的项王施礼：“信无事，只是一时恍惚，想起了一些往事。”
项羽不置可否，松开了他，忽然感慨了一句：“我们好像很多年没有一起骑马，一起舞剑了。”
“是啊，很多年了。”韩信冷冷地瞥了一眼义弟的衣角，淡漠地道。
也许，永远也不会有那一天了。
6
短短一载，韩信如今又变成七八年前的他。自从那天开始，他就一直败，直到降为守门的士兵，再也无职位可降。项王也早已不是当初的项羽，他已经是威震秦帝国的楚霸王。
想到这里，韩信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远处的日落余晖，他又多活了一天。
他知道这是他义弟的游戏，不杀他，也不囚禁他，可是却又提醒他：如果他想要我的项上人头，只是一句话的事情。皆是因为那件衣服吗？韩信知道战无不胜的自家义弟现在肯定就穿着那件衣服，而且他更加确定小妹已经把金缕衣的细节悉数告知了她的夫君。
项王和小妹每天都从他面前经过，他守的就是他们的军帐，小妹似乎总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不过他却根本不想和她说一句话。若不是她，他估计也不会有今天，他对她的恨意，埋在心底许久，如今已是参天大树，他几乎都想不起来那些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了……而项王则是每每看见他，都要拍拍他的肩膀，露出一个微笑闪身进入军帐，和那些将军讨论军国大计。大家都觉得项王够义气，还记得他这位落魄义兄。但那在他看来，这是一种侮辱，像是主人在拍打自己的狗一样，不是吗？
他其实很多次想到了死，却总在最后一刻想起那件金灿灿的衣服。于是他活了下来，静静地忍受着一切，也等待着。
只不过他再也没有看见过那件金缕衣。他几乎每天都在看着项王的衣角，渴望着有那么一刻可以证实他的想法。与此同时，他也看着项王成为打不败的西楚霸王，他现在还要杀刘邦，那个当年和他们一起打天下的老头子，当年自己可没有少嘲笑刘邦，说他这么大岁数了就别出来凑热闹了，那时义弟还时常阻止自己嘲笑刘邦。如今呢？如今义弟要在鸿门这个地方，杀了刘邦。
他也变了啊，是因为那件金缕衣吗？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萧何追出来的时候，眼看着刘邦骑着马跑出军营，才松了口气。回头看见站在军帐外的韩信。
韩信对刘邦这群人素来没有好印象。
“韩将军辛苦了啊，这么冷的天还守在外面。不如随我去汉营一叙，刚好有一些秦王宫的好酒哇！”
“萧大人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只是在下现在不便前行。”
“有何不便，”萧何眯着眼睛微笑着，“韩将军是放不下项王还是小妹啊？”韩信沉默不语。萧何坦然一笑，直起了身子，“莫不是除了项王和小妹，还有别的东西？”萧何从怀里露出一角金灿灿的光亮来。
韩信一下被震住了，直到被萧何拽出营门，他才顾得上回头看一眼背后越来越模糊的军帐。
巴蜀的岁月是漫长的。韩信在萧何为自己安排的府中度过了大半年的时光，他本不该相信刘邦这个人的，金缕衣是天命，他竟然小儿科到相信刘邦会把这件衣服让给他韩信吗？真是可笑。
“韩将军好雅兴。”萧何笑眯眯地出现在他的塌下，这府中本来就是萧何安排的软禁他的地方，萧何想什么时候来自然就是什么时候来。
“萧大人有什么指教吗？”韩信冷冷地问。
“听说将军每日无聊，我特地送上一件衣服，给将军消遣消遣。”萧何说着，从怀里摸出了一个赤色的包裹。
包裹一层一层地掀开，金灿灿的衣服呈现在韩信的眼前。
“你们早据为己有了，又何必拿我消遣。”韩信冷冷道。
“汉王知道这是将军的爱物，这次是真的要带给将军，将军要是有意，那就随萧何走一趟，去见见汉王？”
韩信缓缓伸出手，抚摸着那抹金芒，时光仿佛一下又回到了十几年前，亭长家的残羹剩饭，河边无赖们臊气的裤裆，跪在地上向自家义弟求饶的自己，小妹冷淡的目光……他再也不想回到那些饱受屈辱的日子了，再也不想了！
那种让人沉迷的眩晕感嗡嗡地拍打着翅膀又来了。
一抹幽暗的微笑浮上韩信的嘴角，他伸出手，牢牢地抓住了那件衣服。
时间在这一刻，伴随着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碾轧过一切障碍。
7
“兄长被封齐王了吗？”虞姬轻轻把一袭赤色红袍披在项羽身上。自从几年前自家兄长受了刘邦的大将军印，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已经连攻下了几十座城池，项王军队节节败退，他已经连续很多天没有合眼了。
“若大王肯给兄长发一封……”
项羽回过头柔柔一笑，制止了她继续说下去，她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掌灯，为他撑开一抹光亮，伸手覆在他冰凉的手背上。
温暖的灯光照亮了项羽轮廓分明的脸颊，他看了一眼伏在自己身侧的虞姬，忽然想起来，很多年前的一天，曾经也有一位少年将军，意气风发地将手背覆上，告诉他，兵法云，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是现如今再想起从前，他却再也记不起那人温润的掌心覆在他手背上的感觉了。
置之死地而后生。
韩信轻抚着手臂上覆着的金色鳞甲，满意地笑了，这一招真是屡试不爽啊。
才短短四年时间，他就征战了大半个天下。汉王和项羽如今在乌江一带对峙，据说实力不相上下。而他坐拥半个天下，汉王的使者一波接着一波来，可见前方战场形势凶险。
而他在等另一个人的使者。
“齐王，如今汉王和项王争霸，已到强弩之末，将军占据三分天下，进可成王霸之业。刘邦小人，不容人，将军要三思啊。”站在阶下的老人清了清嗓子道。
“你是让我帮项王？”
“据我所知，项王实则柔弱之人，不如先战刘邦，再退项王，可成帝王霸业。”
“帝王霸业？”韩信饶有兴趣地念叨着，“你说项王柔弱，那大概是多年以前的项王吧。现在的楚霸王，可一点儿不羸弱呢。”
蒯通阴恻恻地看了一眼韩信，道：“要说项王的过往旧事，那还是将军您知根知底。但天下人知道霸王威武，亦知将军旧事，难道将军不想雪耻吗？”
韩信抬头冷冷地瞥了一眼面前的老人，蒯通浑身打了个激灵，急忙俯首。
“我倒是想帮他，可他倒是有骨气，至今一个使者都没有。看来只能发兵攻楚了！”他一手提起兵符，捏紧了拳头，重重地砸在了桌子上。
垓下。十面埋伏，四面楚歌。
虞姬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歌声，将士们怆然泪下，项羽只是呆呆地站在帐篷中看着夜空中的天象，虞姬望着自己的夫君，心里像是刀绞一样。
“阿虞，你过来。”尽管成婚那年，她有了自己的名字虞姬，可他还是喜欢喊她的乳名。
“过了今夜，一切就都结束了。”项羽将虞姬抱进怀里，裹紧了单薄的红袍。
“大王，我……我可以给兄长书信一封……”
“不必了，这么多年了，我也累了。”他深邃的眸子望着夜空，“多年前，有一位方士姑娘曾到叔父府上，说我是天命所归。若不是那位姑娘，叔父大概也不会策划这么大一个谎言吧。我背负着这个谎言，走了这么多年，是真的累了。”
虞姬的眼泪落了下来，滴在他的手背上，他抬起头，替她擦干：“阿虞不必担心，你家兄长，自然会护你周全，只是我不能再陪你走下去了。”
“虞姬誓不会独生。”
项羽叹息一声，修长的手指滑过她冰凉的脸颊，他深邃的眼眸望着她，就好像又看见了当年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情景。那时她还是一个小姑娘，她的兄长在他的面前坐着，那个少年单薄瘦削，却在看着他时，满眼的期待。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记得这些，只是没有想到，到最后这一切都变了。时至今日，他终于有机会说服自己，把这些藏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了：“我有一个秘密，藏在心里很多年了，一直想要说，却没有勇气。现在终于到了要说的这一天了。”他负手望着外面苍茫的夜色，“其实当初看见你们，提拔了你家兄长，娶了你做妻，也是因为那位方士。她说啊，如果我遇见了那个叫韩信的人，就一定要相信他，娶他的小妹为妻，这样我就可以得天下。她身边的小男孩还说天命之所以归，是因为谋事在人，而成事在天不过是人心的聚合罢了。我从一开始，就是在利用你们啊。只是我不知为何你家兄长要离开我们，没有战功了，他还是我的义兄啊，哪怕不能再打天下，可他终究还是我的义兄啊，他为何要不告而别，又为何要投靠刘邦……”
阿虞愣在了他的怀里，她想起了那个在河边遇见的女人和小孩。她抬头看着面前的项羽，他的眼睛里噙着闪烁的泪珠。她认识他那年，他还只有二十出头，俊秀得像是神仙一样的男子，而如今，如今……
“说出来，心里舒服多了。”他淡然一笑，松开了怀里的虞姬，“我和义兄，也该见一面了。”他淡然说着，呼叫左右牵了他的乌骓马来。
虞姬却在此刻拽紧了他的手腕：“大王，虞姬有一件东西要交给大王，还有一件事，虞姬也藏在心里许久了。”
项羽不可置信地看着虞姬，猛然间，他似乎意识到了什么。
8
韩信看见他了。他比之前苍老了很多，眉目间却更加俊朗，倒是有点像霸王了。
“项王。”他骑着高头大马，披着紫色的风袍，袍子里面的金缕衣闪烁着妖异的光芒。
项羽淡然一笑，抬手指着他身上的那件金缕衣：“听阿虞说你当年丢了这件衣服才离开的，我本想着把阿虞给我的那件衣服还给你，可她执意不肯，却不曾想你还有一件，不过义兄，打仗真的靠这个可以取胜吗？”
韩信冷笑一声，自家义弟终于是长大了，死到临头了还是嘴硬得跟江东的鸭子一样。
项羽微笑着，从马鞍上提出一瓶酒：“要一起喝一杯吗？还记得当年你我策马奔腾时，你唱歌，我舞剑的事情么？”
韩信松开了握着的缰绳，金缕衣在夜色中透着妖异的金芒。
项羽拧开酒壶，自己先喝了一口，递给韩信，兀自吟唱了起来：“式微兮式微，问卿胡不归？若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
韩信仰头喝了一口酒，看向远方的夜幕，接着唱道：“式微兮式微，问卿胡不归？若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
项羽拔出宝剑，在月光中舞起了剑，韩信仰头喝酒，两个人四目相对，边唱边跳。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项羽仰天长啸，忽然低头看向韩信，定定地说了句：“要是能回到最开始，该有多好。”他顺势举起宝剑，抹向自己的脖颈。
鲜红的血液从红袍上溢了出来，顺着剑锋滴入沙土里，韩信愣愣地看着矗立在风中的项羽，他的身影晃了晃，倒在了地上。韩信站在他面前，冷冷地盯着奄奄一息的项羽，强忍着悲恸和恨意，咬牙切齿地道：“要是能回得去，人还用像狗一样厮咬么？”
项羽的眼中闪过一抹温润的光亮，韩信蹲下身子来，像是当年第一次看见彼此时那样，解开身上的玉扣，把一袭紫色的披风，披在了项羽瑟瑟发抖的身上。“算是还给你了。”韩信低沉地道，“我们现在互不相欠了，只是阿虞在哪？”
“兄长这么着急要见我吗？”女子清脆的声音回响在夜幕里。
韩信抬头看见自家小妹，牵着乌骓马，缓缓走了过来，她蹲下来，抱起因为失血而脸色苍白的项羽，把他的脸颊藏进自己的怀里。
一件金缕衣被扔在地上，韩信倒抽一口冷气，看着那件被扔在血泊里的金缕衣。
那是一件和他身上的金缕衣一模一样的衣服。
他抬起满是狐疑的脸盯着自家小妹，一股凉意从脊背直袭头顶。而她始终低垂着眼眸，用雪白的狐裘裹紧了瑟瑟发抖的项羽，用自己的脸颊贴紧了项羽失去温度的掌心。
“这金缕衣，是我当年拿走的。只是我从没有给项王，他从来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从来没有相信过这件衣服可以战无不胜。”
“你……你没有穿过？”韩信攥紧了拳头，不可置信地看看阿虞，又逼视着阿虞怀里虚弱的项羽，“你告诉我！她在胡说！你穿过的对不对？”韩信说着，几乎是瞬间，一口鲜血吐在了地上，血液顺着他的唇角滴进沙土里，他看看项羽，又看看阿虞，举目四望，自顾自地呢喃着：“不！不对！不可能有两件金缕衣的！你们……你们死到临头还诈我……你们……”他感觉到头顶的天也在旋转，他猛地跌倒在地上，颓丧地喘着粗气。
项羽微微抬起眼皮，望着披头散发的韩信，惨然一笑，自顾自地说着：“对不起，这么多年来，原来你过得这么辛苦，是义弟不好，从一开始就欺骗了兄长，是义弟背负了太多东西，兄长……兄长……”他抬起手，徒劳地想要扶起韩信，“时至今日，我其实就是想要死得风光一点，也不枉天下人给我的霸王虚名，能死在兄长手里，是我所愿。其实这天下，谁要谁拿去吧。我只是怀念我们一起的那段时光，可是天命所归，天命所归，为何偏偏选中你我，选中阿虞。如若我不是项王，你不是韩信，一切该多好。我们就这样长啸，舞剑，阿虞温酒，也是一辈子啊。”
韩信低垂了布满血丝的眸子。
他再也说不出话来，伸手抹了抹嘴角的鲜血，强撑着跪在项羽身边，颤抖着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其实当年的他何尝不明白，项羽革了他的将军之职，却让他守护自己和小妹的军帐，其实是在告诉他，他项羽和小妹还是记挂着他的啊。否则怎么会把最重要的军帐交给他守。只是，只是等他明白，一切却迟了。
紫袍被鲜血浸湿，项羽胸前剧烈起伏着：“我演了十几年，不能功亏一篑，霸王怎么能投降？那是我走过的所有路途，我不能后退，只能前进。兄长，你想要这天下，我就送给你，只是我抢不过那个糟老头子。兄长，好在你已经那么厉害了，再也不需要像当年初出茅庐的我们，置之死地而后生，走那么险恶的棋子。”
韩信强忍着泪水，低头不去看他：“你是说，你和刘邦争霸是为了求得两败俱伤，好让我渔翁得利？”他终于恍然大悟，“蒯通那个老狐狸，也是你安排在我身边的吧。”
项羽不置可否，嘴角挂着一抹笑意，一如多年前韩信以为是杀戮的那一抹笑容，他又相信了，他相信那是兄弟之情，可是自家义弟清亮的眸子却在那一刻永远地闭上了。
韩信猛地抓住他的肩膀，强忍着夺眶而出的泪水，咬牙切齿地道：“放心吧，我会送你上路的，天下人从此都会知道，你是霸王，你是西楚霸王，这天下我会帮你夺回来，那史官，我也会让他写你的事迹，你放心吧，金缕衣，这件金缕衣……”韩信手忙脚乱地从身上扒下来，扔在沙场的血泊里，“我本来想，亲自跟你说声对不起的，当年若不是我权欲蒙心，我们本来可以……”
披在项羽身上的绛紫色袍子在风中再也无法飞扬，阿虞站在不远处，听到了乌骓马凄厉的嘶鸣声。
是非功名利禄，转眼成空。韩信看着沾染了鲜血的金缕衣，长啸一声，悲痛欲绝。这些年，他从无名无姓到齐王，仗是一次一次打，城是一座一座夺，起初是为了小妹为了自己不被人看低，到后来又是为了什么呢？只是人和马一步一步走，到最后早已身不由己。
天命所归吗？呵，天命所归啊。
听闻霸王已死，将士们冲上来抢了霸王的尸体，要回去领功。韩信看着这战场成为屠杀的炼狱，看着夜色落下，朝阳升起，看着士兵们把那两件金缕衣当作金子撕碎了，看着刘邦抢了他的兵符，却一直无动于衷地看着地上那一摊血。
也许，他又想起了什么吧？其实他早就应该想得到，不是那件衣服的原因。之所以穿上那件衣服他就会变得战无不胜，是因为它消除了他心中的懦弱。一个勇者，自然是战无不胜。就像给他假金缕衣的萧何后来在他临死前对他说的那句话：“哪怕没有这件衣服，其实你还是会变的。因为你就是那样的人啊。从小受了那么多苦，在你的心底，其实是不肯相信任何人的，甚至包括你自己在内。而项王则完全是另外一种人，他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变，他所谓的变都是你臆想出来的。所以就算项王根本没有穿过那件衣服，却也通过苦苦研究兵书成了战无不胜的西楚霸王。汉王呢？他自始至终都不相信，他只是把金缕衣当作一件掌控人心的工具，所以天下落在了他手里。金缕衣，说到底不过是人心作祟罢了。你现在该懂了吧。”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乌江自刎，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朝。
再后来，韩信谋反，被诛杀在宫中。据说是萧何丞相说韩信有一件重要的东西要亲手交给他。史书上却从未提及到底是一件什么东西，连史官都在猜测，可以让齐王冒着生命危险独自去送的东西，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吧。一起让人猜不透的，还有他的字，项羽名籍字羽，而韩信只是叫韩信，并没有字。
而韩信始终记得，很多年前，他遇见了一个叫羽的贵族少年，他给他起了一个字：重言。承诺的意思。
他大概是觉得自己并没有做到，所以，不如抹去了罢。
尾声
余慧子缓缓地睁开了眼睛，她的脑袋有点疼，似乎做了一个冗长的梦，一个真实得可怕的梦，可是她却完全想不起来了，她听见老妈在房门外喊她出来吃饭，否则晚上别想着看什么“吸血鬼笔记”，她挣扎着起身，冲出去对老妈喊：“是‘吸血鬼日记’！不是笔记！”
“咦？这是什么？”老妈捻起了她肩膀上的一缕金线，“谁的头发？”
余慧子瞥了一眼，无所谓地摆摆手：“我又没有染发！肯定是老妈你的啦！”
站在余慧子家窗外的冬荨像个小大人似的整理着深蓝色的校服小西装：“好啦，衣服她已经重新从观心盘里找回来了，我们回家吧。”他刚刚把余慧子从窗户里塞进去，此刻累得气喘吁吁的，“话说，为什么她能从观心盘里重新把那件衣服找回来啊？”
“只有与那些物什有关的人，才能从浩瀚的时空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过就是可怜她又经历了一番那些前尘往事。”
冬荨歉意地龇牙咧嘴笑笑：“好了我知道错了，以后保证不随随便便乱找东西往观心盘里丢了。”说着，他瞥了一眼她手里的观心盘，漆黑的凹槽里，一件虚无的金缕衣已飘浮在观心盘里，缓缓地镶嵌入凹槽之中。
“看！我就知道有执念之物！”冬荨大惊小怪地喊。
阿碧扶额：“将功补过吧，回家记得写作业，马上中考了，我可不想再被老师喊去教导处了。”
“你放心了啦！”冬荨臭屁而又优雅地摆正着脖颈处的红色小领结，“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其余的执念之物啦！到时候就能看到你一直心心念念的师傅啦。”
冬荨的声音让她出了会儿神，那个人的音容笑貌就这样浮现在她的眼前，原来她已几千年没有见过他了。
“师傅，又要见面了吗？”
清冷的夜色里，一声轻微的呢喃飘散在夜风里。
“唉，话说他是不是超级帅啊？能让阿碧惦念了这么多年的人一定……”冬荨叽叽喳喳地在唠叨着。
一记爆栗敲在他的脑袋上，冬荨捂着脑袋，还来不及抱怨，手机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他抓起来一看，是管家发来的微信。
冬荨看了半天，嘀咕了句：“管家的PS技术越来越棒了，阿碧你看，他把自己下半身都P没了！”
阿碧侧过身子看了一眼，惊呼一声不好，拉着冬荨往浮屠船赶去。

{玖}天孤
{玖}天孤
这世间的爱有千万种，但只有一种方式来表达，那就是给予。
楔子
阿碧是在冬荨不断从管家透明的身体里穿来穿去的当口儿，揭下了浮屠船的昊天符。
揭了昊天符，浮屠船就不再会将师叔拒之于外了。虽然早料到这一天会来临，但事到临头，三个人还是伤感了一下。
管家的身体已经不允许他们再住在浮屠船了，好在药斋的主人说他有办法暂时稳固住管家的魂魄。正好，浮屠船也到了交给师叔的时候，他们也需要先搬去药斋稳住管家的魂魄。
搬去药斋的那一天，适逢新历的新年，到处张灯结彩。街上好不热闹，冬荨和管家大包小包挤在出租车的后面，开车的是一头牛妖，不时发出两声粗壮的喘息声，嘴巴里不停地咀嚼着什么。
在堵车堵了三十分钟之后，冬荨和管家彻底颓了。
阿碧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她刚刚给药斋的主人长桑发了消息，表示自己彻底要来投靠他了。对方在表示了欢迎之后，说他正在药斋里和一位老朋友吃火锅，他们来了正好可以试试他的手艺。
“咕咕……”说到吃的，还真的有点饿了。
然后车子就堵在了路上，纹丝不动。
阿碧一时无聊，玩了会儿手游，觉得没什么意思，后座的俩人还在为没有多拦一辆车而争论。她回头看了眼身后遥远地方的河流，浮屠船的影子摇摇晃晃着，驶向天边。
她叹了口气，转过脸不让自己去看那个方向，转而看向车窗外的马路两边。
他们此刻正堵在医院的门口，医院门口人来人往，阿碧的目光渐渐被一个扎着马尾的小女孩吸引。小女孩穿得鼓鼓的，十岁出头的样子，坐在医院门前的台阶上，默默地抹着眼泪。其实真正吸引了阿碧的目光的，是小女孩脚边的那只浑身乌黑的小狗。
小狗依偎在小女孩脚边，定定地望着抹眼泪的小姑娘，不时用头蹭蹭小女孩的手，偶尔可怜兮兮地呜咽一声，似乎在安慰着伤心的小女孩。
隐隐约约中，小女孩抽泣的声音传进了阿碧的耳畔。
“小黑，医生说现在只能看运气了……小黑，怎么办……”
大概是亲人生病了吧？
阿碧心下想着，叹了口气。
小女孩抱住了呜咽的小狗，一人一狗互相蹭了蹭额头，小女孩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尘土，朝医院里走去。
在门口被保安拦下来之后，小女孩拍了拍小黑狗的脑袋，于是小黑狗乖乖地蹲在地上，看着小女孩的背影隐入医院门口的人流中。
阿碧转过脸，本以为事情就到此为止了。这个世界上每天有那么多人要生老病死，她最多也只能是冷眼旁观，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但那只小黑狗的身影再次从她的眼里跑过，转身蹿入路边的小巷。她一时无聊，目光就随之投在了小巷里。
那只小黑狗在小巷子里左右查看了一番，身子一摇，幻化成一道人形。
阿碧不禁皱了皱眉，待再次看向巷子时，那道人影已经走出巷子。
竟然是一位穿着漆黑衬衣的俊美少年，少年紧皱着眉头，鼻翼耸动了几下，迅速隐入了人群之中……
1
“啧啧，还是城里的东西好吃，怪不得阿多一直嚷嚷着要来城里呢！”穿着青衫的男子夹着鲜润的三文鱼，轻沾了下喷香的酱油，喜滋滋地放进嘴里。
男子瘦瘦的，一袭青衫，星眸剑眉，嘴唇薄薄的，吃起东西来好看极了，只不过……
“这饭量也太大了吧！”冬荨猫在屋外门廊里，偷偷看着屋内热气腾腾的羊肉火锅，快要馋哭了。
此时屋内依旧热气腾腾，好不馋人。
“尤子兄，这么久没见，你可一点儿也没变啊。”长桑笑眯眯地夹起刚涮好的毛肚，放进中年男子面前的青瓷小碟里。
中年男子开心地端起碟子吸溜溜吃起来，吐字不清地咕哝着：“哎呀，你知道我的，不能经常来你们这儿转悠，折寿。我，唔，真嫩啊这毛肚，我等会走的时候能带一点……”男子赞叹着，忽然用握住筷子的手敲了敲额头，“啊！差点忘了正经事，我这次来，主要是……”
冬荨竖起耳朵，里面的声音却越发小了下去，不一会儿响起长桑的声音：“尤子兄放心吧。”
“哎呀，那最好了，我不能久待，你是知道的。”
“嗯，尤子兄福气滔滔，就这一会儿，因为尤子兄，我这药斋院落里那棵蜡梅都抽花骨朵了，本以为，它扛不过这个冬天了呢……”
“唔，那我可真的要赶紧走了。”男子狡黠地一笑。
“尤子兄请慢，等我为你准备回去要带的食材。”
“嗯嗯，长桑君真是我的贴心小棉袄，那就谢谢你啦！我带回去给丫头吃！”男子喜滋滋地称赞着主人的周全。
“尤子兄不用客套，这是在下应该做的，一百多年前，若不是尤子兄……”
“吃火锅啦！”男子笑眯眯地敲了敲长桑手里的筷子，打断了长桑，“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过去啦！”
长桑怔了怔，眼里泛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激，微笑着点点头：“那尤子兄慢吃，我这就出门去办那件事，食材等会儿我让新来的伙计帮你收拾好。”
“好好，麻烦你啦！”男子大大咧咧地挥挥手。
随着长廊木门被拉开，冬荨一个转身窜向院落里，若无其事地吹着口哨，打量着面前绝处逢生的蜡梅花骨朵。
“冬荨，你家主人呢？”长桑挎着药箱，一副要出门的样子。
冬荨朝后院努努嘴：“在后院药房里帮管家熬药呢。”
长桑若有所思地沉吟了片刻：“哦，我出去一趟，你看会儿家。”
冬荨鸡啄米似的点头：“放心吧，妥妥的。”
冬荨目送他走出药斋，又回头瞅瞅后院，一溜烟窜进香气四溢的屋内，大大咧咧地坐在男子的对面，举起筷子，透过火锅热腾腾的雾气对男子咧嘴一笑：“火锅什么的，一定要抢着吃才有感觉哟！”
“吼……”对面热气中发出低沉的奇怪的吼声，似乎不太友好。
冬荨皱了皱眉，嘴里咬着刚出锅的牛肉片，呆呆地看着热气中渐渐浮现的那张脸……整个人倒抽一口冷气。
“妈呀！怪兽啊！”冬荨炸毛，一蹦三尺高，紧张兮兮地对面前的那个浑身冒着金灿灿的光芒，说不清是什么神兽的家伙挥舞着小拳头，“啊！奥特曼大哥你在哪里啊，赶紧收了这货啊！”
药斋里发出冬荨鬼哭狼嚎的声音，这声音是惊动了阿碧和管家没错，但他们不打算去理会他。
因为阿碧惊喜地发现管家的身体在瞬间骨骼血肉脉络疯长，只不过半支香的时间，魂魄就被稳固住了，而管家正捏着刚中了50万块的彩票想着怎么花。
与此同时两个人正琢磨着，看来他们的运气都挺不错的呀！
2
但对于此刻的阿多来说，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今天依旧是倒霉的一天。
老爹一早上就像土匪一样地洗脸刷牙，背着破布小包袱，说是要去拜访一位远方的朋友。阿多好说歹说，老爹也没让她跟着去。阿多本来就心情坏坏的，再加上坏运气，简直想要踢自己两脚。
先是早上下山去镇子上帮老爹买花生，路上扶个老爷爷过马路，刚过马路牙子，老爷爷就羊痫风发作，送医院去了。
又在半山腰看见一只麻雀小崽子跌落鸟窝，她使了吃奶的劲儿好心把小鸟放回去，然后下一秒老鹰把雏鸟叼走了。阿多仍记得雏鸟被叼走时看着阿多的幽怨的小眼神。
卖花生干果的老板看见阿多远远走过来，急忙称好花生放在离摊子十米开外的路对面，阿多过来送钱的当口，老板急忙摆手阻止，刚买的苹果6随即脱手，一摔粉碎……老板哭着说阿多祖宗拜托你换一家干果店好吗，再这样下去我非得倾家荡产不可！
阿多觉得，大家真的是太倒霉了。
大家觉得，阿多小姑奶奶求求您行行好，离大家远一点好吗！
阿多觉得，哼！不好！
于是整个梅龙镇的人都鸡飞狗跳，躲得远远的，整条大街顿时空空如也。
阿多郁闷地扛着小麻袋里的花生，瞅瞅这家店铺的门缝，敲敲那家的铜铃，觉得没劲，一溜烟儿似的跑掉了。
梅龙镇是梅龙山下的一个小镇，人口几千，屋舍几千，民风淳朴到路不拾遗。风景优美，空气新鲜，本来是PM2.5（可入肺颗粒物）爆棚的世界里最适合居住养老的世外桃源。但美好的东西往往有那么一点瑕疵。对此，梅龙镇的人们总在想，梅龙山半山腰草堂里住着的那俩祖宗，什么时候才肯离开啊！
小祖宗阿多，年方十三，小脸蛋儿大眼睛，小蛮腰儿大长腿，搁平常人家，就是个抢手的黄花大闺女，但在梅龙镇人的眼里，阿多是一颗挥之不去的小扫把星。谁碰上谁倒霉，谁倒霉谁知道。简直是自带倒霉属性的灾星一颗啊！
老祖宗阿多的老爹，叫什么尤子，奇奇怪怪的一个男人，模样俊逸，据说曾令偶尔上山玩耍的女游客痴迷，纷纷要求住进民宿草堂，被一一拒绝。相对于阿多的人人谈之色变，阿多的老爹则谈之怪异，大家觉得这个长得极为好看的男人是不是个疯子啊。据众多目击者爆料，此人应该是老妖怪，穿着古代的长衫，经常傻坐在大松树下唱着古老的歌谣。
镇子上的大人，经常用“阿多老爹来抓你回去炼丹啦”之类的话吓唬自家孩子，以达到威慑作用。
阿多觉得他们根本不了解老爹嘛，老爹有什么好吓人的，老爹也根本不是在炼丹，他只是去山里采药，再卖给镇子上的中药铺子，毕竟他们也要生活呀。因为老爹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太能吃了，尤其喜欢花生，每天咔嚓咔嚓吃个不停。
阿多把一小麻袋的花生背在肩膀上，摇摇晃晃出了小镇，可今天她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沿着山路往回走，而是七拐八拐去了镇子外的镇中学门口。
阿多昨晚想了很久，毕竟她还从来没有离开过梅龙镇，她要去学校门口告诉卖冰糖葫芦的天墨，她需要再考虑几天。
打她记事起，她就和老爹住在梅龙山上，从未离开过一次。
老爹说，外面的世界很危险的，老爹去过很多外面的地方，但都没有梅龙山好。
阿多小时候觉得老爹说的什么都是对的，那时候老爹还能把她扛在肩膀上看一整晚梅龙山的星星。但随着时间推移，阿多越来越不太相信老爹说的那些话了。
比如老爹说外面很危险，但天墨说：“外面的世界很好玩，有可以打怪的游戏，非常刺激，还有好看的漫画，兵长虽然只有一米六但还是好厉害好帅！而且阿多你还可以去看3D电影，就好像跑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里面一样好玩！”
阿多流着口水羡慕地听天墨说着外面世界的种种。
可老爹说外面的人会像梅龙镇上的人一样，不会喜欢阿多的。对此，天墨告诉阿多，外面世界的人，可能真的不会喜欢阿多，但也绝对，不会像梅龙镇的人这样讨厌阿多。因为他们很忙，忙到甚至没有时间去真真切切讨厌一个人。
阿多真想去一个没有人会讨厌她的地方啊。阿多总是笑眯眯的，但她知道梅龙镇的人都很讨厌她，甚至是害怕她的出现。因为他们都说，她是会给人带来霉运的扫把星，人人避之不及。
阿多甩甩头，不让自己去想这些烦心的事情，专心走起路来。
3
远远地看见倚靠在装着冰糖葫芦的玻璃柜子旁边的男生，阿多一颗小心脏顿时活蹦乱跳起来。
“你来啦。”男生微笑着站在冰糖葫芦玻璃车后面，露出好看的笑容。
男生就是天墨，和阿多年纪相仿，穿着黑色衬衣黑色长裤，留着清爽的短发，一笑就露出两颗小虎牙，一双小鹿般湿漉漉的眼睛看着阿多的时候，温柔得像是夏天的晚风。
阿多是在几天前在山路上看见他的。他说他在半山腰迷路了，进山和出山的路都找不到。阿多于是咧嘴一笑，拉着他一路狂奔下山。她没敢告诉在路上摔倒了三次、撞了四次大树、五次险些掉进山涧溪水里的天墨，梅龙山路径复杂，迷路之后上不去也下不来，非常危险。
“你好像不是我们梅龙镇的人哦？”阿多松开男生的手，一只脚蹬地，“嗖”的一下跳上大松树树墩，盘腿坐下来，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浑身被雾水打湿的男生。
“对啊，我不是梅龙镇的人，刚来这里没多久。”男生老实地说，鼻子在空气里嗅了嗅，他清秀的眉头皱了皱，四周打量了一圈，最后不敢相信地把目光聚焦在傻笑的阿多身上。
“晚上爬山很危险的。”阿多指指雾气缭绕的梅龙山。
男生歉意地笑笑：“麻烦你了。”
阿多急忙挥挥手：“哎呀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干吗大晚上一个人跑这里来呀？镇子上多好玩，还有很多好吃的。”
男生看了一眼山脚下灯火通明的小镇，湿漉漉的眼睛闪过一抹犹豫：“我……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来这里找一个人，然后回去救一个人。”
“找谁？”阿多兴致盎然，“我可以帮你的！”阿多好奇地从树墩上跳下来，围绕着男生转了一圈。
男生看着绕圈的阿多，鼻子再次嗅了嗅，咧嘴笑：“这是秘密。以后再告诉你。”
“以后？你要待在我们梅龙镇吗？”阿多兴高采烈地盯着男生，老实说，除了老爹，阿多已经不记得上次和人讲这么多话是哪一年哪一个人了。
小小的她在心里盘算着，这个家伙是个新来的！他一定不知道她的那些糟糕的传闻，所以……
“那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阿多睁着楚楚动人的眼睛望着男生，她倒是会装可爱。
男生一愣，随即尴尬地搔了搔后脑勺：“嗯，我就在镇子外的学校门口卖冰糖葫芦儿，你可以去那里找我。”
“哇！好棒！那就这么说定了！”阿多欢呼，她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再次认真而又严肃地看着男生，“你刚说你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来？”
男生觉得面前的这个小家伙真是奇怪啊，于是疑惑地“嗯”了一声。
阿多满脸好奇地戳了戳他的胳膊：“那是什么地方啊？”
“就是，很远的地方啊。”男生更加疑惑，“就是一座很大的城市。”男生强调道，他终于意识到对方可能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
阿多嘿嘿傻笑了一下：“那里好玩吗？”
男生随即盘膝坐在了树墩上：“挺好玩的。对了，你叫什么？”
“我叫阿多！就住在半山腰。”阿多大大咧咧地朝男生咧嘴大笑。
男生抬头看了一眼雾气缭绕的青山峻峰：“原来是这样子啊，那个，我叫天墨。”
天墨，天墨，好好听的名字哦！
自从那天阿多蹲在树墩旁听他讲了那么多外面世界好玩的事情，整个人都像是要飞起来了！从前替老爹买花生总是不情不愿，自从遇见了天墨，这成了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因为，可以看见天墨呀！
“你跟你老爹讲了吗？”天墨从玻璃柜子里拿出一根糖葫芦给风尘仆仆的阿多。
“老爹肯定不会同意的。”阿多撇撇嘴，闷闷地接过糖葫芦咬了一口，“我还没有离开过梅龙山，老爹肯定会揍死我的。”
他戏谑地笑起来：“原来是胆小鬼。”
阿多嘟嘴：“谁胆小啦！我只是，只是不想让老爹一个人留在这里。”阿多说话的语气弱了下去，是啊，就算外面的世界很棒很棒，但是一想到她离开了，老爹就会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里，她心里觉得这样很不好。
“这样啊。”天墨若有所思地仰头看着远处山峦与天空交界处的夕阳余晖，“如果你自己一个人跑掉，我大概真的不会带你走了，阿多是一个很孝顺的孩子呢。”
“唔……可还是很想去外面看一看。”阿多羡慕地看着他，“唔，有一万个梅龙镇那么大的世界真是令人期待呢。”
天墨替她擦掉粘在脸颊上的晶莹的糖屑：“对呀，梅龙镇像是一条小河，而外面的世界呢，像是大海。”
阿多小鸡啄米般点点头，随即又摇摇头：“那个，大海是什么？”阿多咬着手指头问了一句。
“大海嘛。”天墨说着，忽然像是想起来什么，从玻璃橱柜下拿出一个大大的海螺，放在了阿多的耳边，轻轻附在她的耳畔，“听，这就是大海。”
阿多听见了此起彼伏的声音，说不上来是什么声音，但觉得好舒服。阿多的耳朵也被天墨呼出的气吹得痒痒的好舒服，于是她揉了揉耳朵，脸刹那红成了猴子屁股，她两只眼眸忽然湿漉漉的。
山风随之而来，吹过两道小小的身影。
阿多拍了拍脸颊，努力让自己有点发烫的脸颊变得冰凉。她噘着嘴，把手里的冰糖葫芦儿塞进嘴里，仰着清秀的小脸蛋儿，看着半山腰的雾气，含糊不清地说：“除了老爹，天墨你是第一个这样子对阿多的人呢。”
她说着跑进了山风里，半山腰缭绕的云雾瞬间飘散为她让出一道小径。“我快到家啦，你快点回去继续卖你的糖葫芦儿吧！不然真的会饿肚子的！那个，我今天就去告诉老爹我要离开梅龙山！你等我哦！”说罢，她蹦蹦跳跳着消失在云雾后。
徒留天墨站在原地，静静地看着阿多消失的地方，云雾迅速聚拢，再次掩盖了那条山中小径。
一只山中鸟雀从他的头顶飞过，一颗鸟蛋凭空落下，砸在他的脑袋上。运气真是背啊，天墨苦笑，果然是她啊，那么他真正要找的人大概是真的在这梅龙山里了。他怔怔地思考着，眼眸里闪过一抹说不清是庆幸还是惋惜的神色。
4
阿多一溜烟跑回家，快乐得像是一只小鸟。走进院落时，她咧嘴笑着朝院落里脆生生地喊了声：“老爹！我回来啦！”
“哦，你还知道回来啊。”院落里石桌旁响起男人冷嘲热讽的声音。男人穿着青衫，模样清秀，消瘦的身姿在月色下犹如青山般清爽不羁，颇有一番魏晋名士的风范。
“花生太沉了嘛！所以就在路上多歇息了几次！”阿多吐吐舌头，“我以后再也不去镇子上帮你买东西了，他们都笑话我。”阿多故意抱怨起来。
男人头也没抬地笑笑：“偷吃我熏的草鱼还冤枉山里的野猫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脸皮这么薄？”
“因为老爹熏的鱼好吃呀！”阿多吐吐舌头喜笑颜开。
男人自面前石桌上热气腾腾的锅里夹起一片鲜嫩的毛肚，一双修长的手指上下翻飞，放进碟子里粘着酱料，刚准备送进嘴里，一张樱桃小口趁机抢在他前面一口吞掉了毛肚，男人的瞳孔里映出阿多鼓着腮帮子古灵精怪的模样。
“啊啊啊！我的毛肚！”男人炸毛一样盯着空空如也的筷子，名士风范瞬间瓦解。
再回头看一眼盘子里，阿多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夹着筷子涮完了他最后两片毛肚。
“真好吃啊！老爹这个叫什么？”阿多滴溜溜转着眼睛，在石锅里打捞着。
她经常和老爹就着石锅，架着松针小火，吃野味火锅，这会儿正驾轻就熟捞着男人刚下的羊肉片。
“我的羊肉！”男人的筷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了出去。
阿多一口吞。
男人急忙去锅里抢，阿多扬起脸蛋端起已经熄火的石锅，咕嘟咕嘟喝起了蘑菇汤。男人捋起袖子去抢……
清风徐徐，山月如霜。
一大一小俩人倚靠在石凳旁抬头注视着山里的满天繁星，不时打一两个饱嗝，时间好像也吃撑了似的，流逝缓慢。
山里其实已是数九寒天，但草堂院落里却是鸟语花香，连不合时宜的牵牛花也开在了草堂的窗口下。
阿多其实也觉得奇怪，从前常问老爹为什么他们住的地方这么奇怪。
老爹的回答是，这就是运气啊，你老爹我运气好，找到了这么好一地儿，阿多，咱们爷俩就住这里了，住到咱们老。
空气里飘来一缕若有似无的花香，阿多看着星星，自言自语着：“老爹，你说外面的世界会不会比咱们梅龙山好玩啊？”
“那不能！”男人斩钉截铁地咧嘴笑笑，“外面的世界人很多，挤来挤去的，大家都扁扁的。”
“老爹我已经十三了，不是三岁小孩了……”阿多一副被打败的表情。
男人转过脸看着身边的女孩，伸手用力揉揉她乱糟糟的头发：“不管怎么样，你和老爹待在梅龙山就挺好的，外面的世界不是我们可以随便去的。”
“为什么不能去？”阿多定定地看着老爹，眼睛里全是怕希望落空的紧张。
男人皱眉：“外面太危险了。”
“有什么危险的？”阿多不服气地问。
男人摆摆手：“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赶紧专心消化，然后滚回去睡觉。明天记得去镇子上买花生。”
“我不！”阿多“霍”地站起来，吃得太撑一时没站稳，又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男人憋着笑：“好吧，那你说说你为什么要去外面的世界？”
阿多被问住了。
山里不知名的鸟雀吱吱叫着，星星眨巴着眼睛，阿多左思右想，嘟哝出一句：“因为外面的世界有好玩的游戏，好看的漫画，还有身临其境的电影什么的！我想要看看它们是不是真的很好玩。” 
男人静静地听着。
阿多最后呢喃了句：“而且，外面的人，不会像梅龙镇的人这样讨厌阿多。阿多想要去一个不被讨厌的地方。”
久久地，男人落寞的声音才响起在屋子里：“可是阿多，你有没有想过，谁会愿意和一个只能给自己带来坏运气的人做朋友呢？”
阿多用力甩开男人的手：“老爹！你当真不让我出去吗？”
男人回头看着犟得像是头小牛犊的阿多，落寞的表情变得严肃：“不可以。”
5
“哼！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老爹真是太讨厌了！”
阿多边黑灯瞎火收拾着行李，边嘀咕着对老爹的不满。
收拾停当，她趴在老爹房门口往里看了一眼，老爹正就着灯火，缝补着什么。
黑暗里，阿多朝他的背影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蹑手蹑脚溜出屋子，跑出院落，消失在山路尽头。
男人抬起头，朝着夜色里阿多渐渐消失的背影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中缝补的兔毛白手套。冬天来了，阿多的手总是生冻疮，他得提前做准备。
男人披上青衫，徐徐步出草堂，站在院落里，看着满天的星光，山中清泉瀑布流淌的清脆声响荡漾在他的耳畔。他静静地矗立在院落里，抬头仰望着头顶的星空，一动不动。
很多年了，在梅龙山的这些年，他几乎要忘记自己的身份了。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再也没有石化的迹象了，有阿多这个孩子在身边，的确是管用的。
在遇见阿多之前，他已经在世间游历了二十八年。他走过山川大河、城市村庄，挑选的都是人迹罕至的道路，从这个深山躲到那个古老的湖泊边，可还是躲不过命运的索取。
他在追随一颗星辰，一颗孤独地悬在天空的星辰，那颗星辰走到哪里，他就跟随着走到哪里。他必须在星辰落下的那一天，第一个找到它。于是他跟着那颗在天上旋转的星辰走啊走。
等待的时间总是漫长的。年复一年，那颗星辰消失在某个清晨，他错过了它的最佳掉落轨迹，只能凭着这么多年对它的了解，一寸土地一寸土地地翻找。
一找，就是四年，但始终杳无音讯。
他知道自己最终会迎来那一天，变成一块干瘪瘪的石头。但没有想到那一天会来得那么快。他的双腿变成了石块的那一天，是他二十八岁的生辰。很久之前，父母告诉过他，去远方吧，去没有人的地方，最好是连生命也没有，这样，你也许还能活得长久一点。
没想到二十八年就是他的大限。
他在那片人迹罕至的树林里躺了三天。蘑菇透过他的草鞋，长到了他的脚趾间，但是他石化的脚已经感知不到痛痒。偶尔还会有鸟儿把他的身体当作巢穴，在他的口袋里下一颗洁白的鸟蛋。
他就那么乖乖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头顶树梢外的天空。
下了一场大雨之后，蘑菇疯长，那些雨水像是能感知到他的存在，一滴也没有落在他的身上。他回想自己过去的生命，似乎只有这一点能带给他一点点好处。其余的，都是别人的。
遇见他的人会运气很好，常败的赌鬼会赌胜，出海的渔夫能打到硕大的珍珠，甚至他路过时脚下的枯木，也能逢春。
他天生带着好运，每个人，每个生命的个体，都会在靠近他的时候拿走一点点他身体里的好运。而每拿走一点点无形的运气，他的身体便悄悄石化一点点。这不是别人所能决定的，也不是他能阻止的。
日积月累，他终于倒在了这片树林深处。风吹日晒的苦楚让他觉得，也许死了会更好呢。但是时间缓慢，那些青草红花继续汲取着他身体里的好运，长势旺盛，而他只能慢慢变成石头，动不得。因为相对于植物，人对运气的汲取才是最迅速的。所以他离开家的那一天，那一对夫妇就跟他说，孩子，远离那些人类。
在他的大半个身体都变成石头的时候，他看见了背着竹篓捡拾着蘑菇的阿多，他终于可以快点结束这种痛苦了。他用口哨声吸引了只有四岁的阿多，眼前的小姑娘瞪着大大的眼睛，背着比她人还高的竹篓，聚精会神地打量着半人半石头的他。
“呀！你变成石头了？”阿多研究了半天之后，疑惑道。
他微笑着，眨了眨眼睛，意思是她说对了：“你能靠近我一点吗？”
蹲在地上的阿多乖乖地朝他挪了挪。
夜晚很快来临了。
阿多说自己是跟着舅舅舅妈来树林里采摘蘑菇的，舅舅舅妈说让她来这边找找看，等会儿就过来找她。
可他们一个晚上都没有来找她。
阿多只好蹲在他身边，一边等舅舅舅妈，一边给他讲自己村子里的好玩的事情。
“哎呀，我们村子里有一条小河，好好玩的，鱼儿都会吐泡泡，我每次都可以抓到好多小鱼小虾。只要我跳进小溪里，那些小鱼小虾就纷纷漂上来，翻着肚皮，于是我就捡回家，哈哈哈……”
“我们隔壁的王小小是个坏孩子，老是揍我，但是他每次揍我，都会跌进路边的沟里去，一出来就变成了个鬼一样的样子，好搞笑的！”
“晚上我会趴在小牛犊身上睡觉，但小牛犊后来在拉犁的时候，不小心绊坏了腿，再后来就被人拉走了，他们好像是把小牛犊杀了……”
“舅舅舅妈一定会来接我走的，我马上就要开学了，不然老师给我们家打电话……舅舅舅妈是很好很好的人，只是阿多偶尔会不乖，老闯祸，所以舅舅舅妈好像不怎么喜欢阿多呢。”
……
阿多说了无数次舅舅舅妈会来接她回去的间隙里，日子眨眼过去了半个月，这期间，阿多靠竹篓里出门时带的馒头和苹果填饱肚子。
再后来，他发现胸口的石头消失了，紧接着是双腿的石质恢复了血肉。
他答应带阿多去山下的村子里找舅舅舅妈送她回家的那个清晨，他脚趾上的最后一片石头趾甲变成了真趾甲。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子，只是觉得开心。阿多也很开心，因为她终于可以回家了。
他拉着阿多，站在了那家院落的门口，拉响了门铃。那对脸色怪异的夫妻在看到阿多的瞬间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之后死活不承认这是他们家的孩子。后来阿多的哭声惊动了左邻右舍，那些邻居也是躲得远远的，好像他手里牵着的不是阿多，而是一个怪物。
门被狠狠地摔上了，他拉着满脸泪痕的阿多，傻子一样站在门外。
一直站到了日落黄昏，阿多伸手抹了抹自己的脸颊，忽然咧嘴傻傻地笑了笑，对身边的他说：“好像忘了告诉你，我叫阿多，我……我以后可以跟着你吗？”
他低着头看着眼前的阿多，点点头，握紧了她的小手。
夕阳下，两个人的背影越走越远。这一走，就是十多年。
后来，他渐渐明白了那天自己为何躲过一劫，也许真的是因为阿多呢。
他在离开那个七彩的世界的时候，尊贵的父母除了对他说要远离人类外，还跟他说过一件事——去找一颗流星，天上最孤独的那一颗，它能给人带来厄运，但于你，它是救星。因为它的煞气可以克制别人吸走你的好运。孩子，这样你会活得久一点。
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读懂了阿多的意义。也许，在他寻找的那四年里，那颗星辰已经幻化成人形了；也许，那一天在山野的相遇，就是他寻找这么多年来，上天给予他的最好的回馈。真是天无绝人之路。从此，他带着她行走世间，成了她的老爹。
她是他的救星，而他是她唯一的依靠。
6
阿多一路哼着小曲儿，在山脚看见了天墨。玻璃柜子里温暖的灯光照耀得冰糖葫芦儿无比诱人，远远看着，在漆黑的夜里荡漾开暖暖的光晕。她不相信真如老爹所说，世界上没有人愿意和她做朋友。
阿多想要找到天墨的时候，他总能适时出现。阿多曾经问过天墨有什么诀窍，天墨说：“当你想要找到一个人的时候，你总能找到，尤其是，当你要找的那个人，恰好又在等你的时候。”
阿多觉得他们外面世界的人就是爱说话绕圈。但意思阿多听明白了，于是阿多红着脸说：“你说话真好听。”
阿多叹一口气：“真不明白老爹为什么偏要把我绑死在这里，你说，这里有什么好的啊！大家都讨厌我，说我是灾星，我长这么大，除了老爹就没有人会接近我，都说我会把坏运气带给他们。镇子上的每个人几乎都认识我，却没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阿多越说声音越小。
阿多感觉到一双温暖的大手覆在自己的额上，轻轻揉了揉。
“天墨你不是要来这里找一个人，然后回去救一个人吗？如果你找到了就赶紧回去吧，不用等阿多了，不然会耽误你救人的。”
天墨的神色僵在脸上，他别过脸去整理玻璃柜子里的冰糖葫芦儿：“我……我还没有找到。”
“嗯！天墨要加油。阿多也会加油的，争取在天墨找到那个人的那一天，也能和老爹一起跟着天墨去外面！”阿多傻傻地握紧了拳头。
男生呆呆地看着她，忽然伸出手，握住了她小小的拳头，他嗫嚅了许久，终于只是低下了头，淡淡地说了句：“一定会的。” 
阿多察觉出他忽然而至的伤感，于是没话找话地说：“天墨要救的人，一定也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吧！”
“是啊。”他轻轻地回应着阿多，“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前我被两个坏人追，后来爸爸妈妈为了保护我而失去了生命，在最后关头，是路过那片山谷的张老道士救下了我。那个时候，我只有三四岁。”
“哇！阿多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遇见老爹的！对了，那我一定要去感谢他！”阿多惊呼。
“感谢？”他不解地看着兴奋的阿多。
“感谢他救了天墨，然后天墨才能出现在阿多的面前呀！”阿多甜甜地说。
他愣了愣，随即拍拍阿多的肩膀：“会有那么一天的。”
“好，我记住啦。其实阿多也不可能一个人跑掉啦！老爹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天墨刚刚说那个救命恩人的时候，阿多就想起了以前遇见老爹的事情。以前舅舅舅妈不要阿多了，阿多就只能赖着老爹啦！虽然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运气很坏，但拥有老爹的小时候，阿多一点儿也没有觉得缺少了什么。老爹会做很多好吃的，虽然总跟阿多抢，老爹会缝补阿多摔破的衣服，虽然很丑，但如果我不穿他就会满院子追着我硬是要给我穿……”
“哈哈。”天墨被阿多撇嘴的模样逗笑了，“说起来老爹原来很可爱啊！”
“唔！现在想起来日子过得也蛮好玩的。”阿多笑。
“嘎吱！”一声树枝折断的声响在夜色中异常突兀，紧接着是一声“啊”的惨叫。阿多和天墨对视了一眼。阿多一拍脑门：“老爹？！”
7
男人慌乱地拍拍身上的尘土，在阿多出现在他面前之前，挺直了腰杆，若无其事地吹着口哨，做出一副啊呀好巧正好溜达至此路过的表情。
“老爹你在这干什么？”阿多迷茫地盯着一脑袋杂草的老爹，显然是刚摔的。
“长夜漫漫，我以为只有我睡不着，原来阿多你也睡不着啊？咦？这位小哥好面熟，好像在哪里见过呢……”
哒哒哒！黑暗里响起一阵急骤的脚步声。众人的目光随即看向声音来源。
三个手提公文包的高大男人冷冷地站在几十米开外：“妖孽！看你这次往哪里逃！竟然敢离开张老道家！”其中一个打着领带的白领打扮的男人站在夜色中，远远地打开了公文包，从中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宝剑。从他身后闪现出另外两名不论身材打扮都和他一模一样的白领男，纷纷打开手里的公文包，从中抽出两杆猎枪。
“啊！捉妖公司的！”老爹大喊一声，拉着阿多就跑，“今天真是够倒霉了！”
“天墨！”阿多转过脸看着站在夜色中的男生，“老爹，快救天墨！”
“别喊！”老爹扛着阿多跑得飞快。
“我要去救天墨！老爹，你放开……”阿多挣扎着，老爹不时回头看着身后，犯嘀咕，“他们妖怪的事情，哪能轮得到咱们爷俩插手啊！”
“我不管我不管！天墨是我朋友！”
“朋友？朋友有命重要吗？傻丫头！”
这边正跑着，那边一名捉妖白领扶了扶金边眼镜：“组长，那边那两个好像更珍贵，抓回去，能领双倍绩效奖金。”
“你们俩去追，我对付这只。”中间的人发号施令。
“让你闭嘴你偏喊！这下追上来了！完蛋了完蛋了！”男人喋喋不休地嚷嚷着，把阿多放在地上，“站着别动！”两颗子弹冒着火光急速射来，男人一个空中燕子翻飞，巧妙地躲过了子弹，迅速转身和追来的两个人缠斗在一起。
“老爹！快救天墨！”阿多指着不远处被捉妖白领男砍伤肩膀的男生。
“啊啊啊！真是有了相好忘了老爹！”男人不满地嘟哝着，返身把两个白领引入天墨的战斗范围。
“你们两个，分一个去抓小女孩！”捉妖男砍向天墨的同时不忘指挥，同时手中白色手枪朝呆呆地站在远处干着急的阿多射出一道火舌。
老爹和天墨的神色骤然大变，老爹大喝一声，龙吟般洪亮的声音震得子弹在空中微颤，但还是晚了一步，子弹虽然偏离，但它是爆破弹，依然在阿多的身边炸开。阿多小小的身影在两个人的视线里晃了晃，倒了下去。
“你！臭小子！去保护阿多！带她下山！走得越远越好！还有，你要救的那个人，已经痊愈了！别再打我们的主意！告诉阿多真相！”老爹嘶吼着，眼神说不出的凌厉，说话间身上已经被子弹打伤多处。
天墨强行脱离白领男的纠缠，脚踝被割裂，老爹用身体挡住了白领男的追击，为天墨创造机会。
天墨愣了愣，站在夜色中看着奋力挡住三个捉妖男的男人。
“还不快走！”男人怒喝。天墨站在原地，朝他深深鞠躬：“谢谢前辈大人大量。”言罢，抱起昏迷的阿多，翻身下山，去往灯火点点的梅龙镇。
他知道，只要去了人多的地方，阿多就安全了。
8
阿多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趴在天墨的肩膀上，山风徐徐，朝日初升，阿多认出来自己正身处梅龙山半山腰的云雾之中。
天墨回头看了一眼：“你醒了？”
昨晚的一切随着他的声音，猛地袭进她的脑海：“老爹！我要去救老爹！”
“昨晚那里我已经去过了，他没在那里。”天墨轻叹一口气，“我想着他可能回草堂了，所以想要带你过去，但你老爹在这里布下的云雾结界不是我所能突破的。”
“结界？”阿多第一次听见这样的字眼。
“你不知道吗？”
阿多睁着两只大眼睛迷茫地摇摇头。
天墨愣了愣，怪不得她不知道那个男人为什么不让她离开梅龙山呢，原来她从一开始就不知道。
“走这里。”阿多指着云雾中忽然说。
她指的地方并没有路，漆黑一片甚至像是深渊，但天墨没有犹豫，直接走了进去。
一步之遥，云雾之后，顿时海阔天空，山峰林立，青云缭绕，一处别致的院落坐落在路的尽头。
阿多急躁地挣脱开天墨的怀抱，跑向草堂。
院落里一片狼藉，显然也发生过一场战斗。
“老爹！”阿多人小眼尖，看见了靠着木门席地而坐的老爹。
老爹缓缓地睁开了眼睛，辨认着面前的阿多，苍白的薄唇许久才呢喃出阿多的名字。他朝她伸出手，但随即无力地垂落在身边。
阿多急得哭了出来，扑在男人身边，也不敢动他，只是抓住男人艰难伸出的手，眼泪哗啦啦流。
她真是后悔死了：“都怪阿多，阿多不走，老爹也不会追出来，老爹不追出来，就一切都没事了。阿多太不懂事了！阿多真该死掉！”
男人嘴角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微笑，他伸出手捏了捏阿多的脸蛋：“傻丫头，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啊。”男人说着，视线越过阿多头顶，看着站在她身后的天墨，“老爹累了，老爹想要睡一觉，阿多，你走吧，你在这里老爹睡不着。”
“我不走！阿多再也不走了！阿多哪里都不去！”阿多握紧了男人的手。
男人欣慰地看着阿多：“走吧，别让人家等久了，父女分别总是搞得又臭又长，咱们爷俩别这样。听话，乖。”
男人说着，朝身后的天墨摆摆手，天墨却只是呆呆地站着。
“对不起。”天墨定定地看着阿多抽泣的背影。
阿多缓缓地回头，看向身后满脸愧疚的天墨。
“对不起，阿多，我不能带你走了。”天墨低下了头，用小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道。
与此同时，男人如释重负地长吁出一口气，握紧了阿多的手。他知道，这一次，他又赢了，而且演技超赞，可是，当他看着男生离开，阿多呆呆地回头看着男生的样子时，他却发现自己好像心里很难过很难过，比自己要死掉了还难过。
9
阿多知道自己是一个很笨的人，所以当天墨说出为什么不能带她离开的真相的时候，阿多并没有觉得很难过，天墨只是想要老爹的好运气去帮他的主人救人，而她原来还是没有朋友啊。
她也并不怪没有受伤的老爹演一出临死托孤的苦肉计挽留她。如今她虽然还是很笨，但她学会了换位思考，老爹那么想要她留下来的心情，其实和她那么想要离开的心情是一样的啊。
日子还是像之前那样继续着，只是偶尔，阿多去镇子上买花生的时候，会不知不觉走到镇中学的门口，只是那里，再也没有那个肯和她说话的卖冰糖葫芦的天墨了。
谁会愿意和一个只能带来坏运气的人做朋友呢？
阿多坐在洒满月光的窗边，静静地望着月亮，想着那些夜晚。她和那个有着温暖笑容的男生，坐在暖暖的玻璃柜子旁天南海北地闲扯着，男生眉飞色舞，而她呢，她听得那么入迷……
“又不睡觉。”男人微笑着坐在她身边，顺着她的目光看向窗外的月色，“无论什么时候，夜晚的星空都是这么美啊。好像从来就没有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一样。”
阿多乖乖地靠进男人的怀里，轻轻挽住他的胳膊。
男人轻轻拍着阿多的脊背。很小的时候，阿多很怕黑，老爹就是这样子哄她入睡的，如今一晃十多年过去了。
“阿多好像很久都没有笑了。”男人笑眯眯地说道。
阿多小牛犊一样将头埋进他的怀里。
男人怔怔地一动不动，阿多长大之后就很少做出小时候才会做的亲昵动作了。
这么多天来，他再也没有看见过阿多微笑，他时常跟在阿多身后，看着她去买花生，看着她无动于衷地在人们的厌恶中不躲不闪地走出镇子，看着她一个人坐在半山腰的松树下，发一整天的呆。
“阿多，我们离开梅龙山吧。”男人忽然淡淡地说。
“老爹，我不想走了。”阿多小声回应着。
“阿多不是一直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吗？”男人惊诧。
阿多抬起头，麋鹿一样的眼眸望着男人，随之又紧紧挽住男人的胳膊，缩进他的怀里，一言不发。
“阿多，老爹这次没有逗你，是真的。”
“阿多知道。但是阿多不想走了。”
“那阿多之前为什么那么想要离开呢？”
阿多沉默了许久，直到男人感觉到她小小的身体开始在他的怀里微微地颤动着，男人的手指轻轻滑过她的脸颊，一行眼泪滴落在男人的手心，她发出如夜风般缥缈的声音，似是断了线的风筝，失去了一切对大地的期待和牵挂：“以前阿多想要离开这里，去外面的世界，并不是阿多想要去外面的世界，而是觉得，离开了梅龙镇，就没有人会知道阿多是一个会给人带来坏运气的人了，也许……也许就会有那么一两个人，愿意成为阿多的好朋友。天墨说……”她说到这停了下来。
“没事，阿多继续说吧。”男人宠溺地看着她。
“天墨说，那个时候，就会有人给阿多发短信，叫阿多出去玩。阿多生日的时候，就会有人给阿多过生日。阿多还能找到一份事情去做，阿多会长大，会变成一个和镇子上的大人一样的人，再也没有人会觉得，那个梅龙山上的阿多，是一个会给大家带来坏运气的人。”
男人静静地听着，仰头看着草堂外的夜色，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可是后来阿多想明白了，天墨并不是想和阿多做好朋友，天墨是为了救他的小主人爷爷的命，接近阿多也只是为了找到老爹，而阿多始终是一个坏运气的人，就算去了外面更宽广的世界，也还是坏运气的人，还是会有人讨厌阿多，就算那些短暂地和阿多成为好朋友的人，最后也会离开阿多的吧。所以，阿多想明白了，原来这就是老爹不让阿多离开的原因，阿多想清楚了，阿多再也不会离开了。”
她已经说完了，可是男人还是僵硬着身体一动不动，他感觉自己的眼睛涩涩的，很多年了，他都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阿多，其实天墨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和阿多一样，身上背负着很沉重的东西。是老爹逼着天墨说出真相的，老爹是个很自私的家伙！”男人捶了自己一拳，“天墨，一直以来都当阿多是好朋友的，不然他也可以拐走阿多威胁老爹不是？”
“老爹，我知道的，阿多并不怪天墨。”她说着，咧嘴对他笑笑，“希望天墨不要忘了阿多，要是能偶尔来看看咱们就好了。”阿多叹了口气，“所以老爹咱们别搬走了好吗？我怕天墨回来找不见咱们。”
“嗯，咱们不搬走了，老爹以后都听你的。”
阿多咧嘴笑笑：“那我以后能不去镇子上买花生了吗？”
男人微笑，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抱紧了她瘦小的身体。
窗外夜色弥漫，不知道从哪里飘来一团乌云，雨水夹裹着雪花，落在山峦之间，也落在窗口的男人心头。
他忽然明白了一些道理。只是不知该怎么跟怀里的孩子说，于是他轻轻合上了眼眸，感受着这个世界给予他的最后的温存。
这么多年了，这是他欠阿多的，是时候还给阿多自由了吧，他想。
“阿多，你还记得第一次看见老爹的事情吗？”
“唔，记得啊，在树林里，老爹快要变成石头啦。”
“那时候你只有四岁，一直呆呆地望着我……没想到时间一去这么多年，阿多，谢谢你陪了老爹这么多年啊……真想一辈子一直和阿多一起生活啊……”
“老爹，阿多会永远待在老爹身边的。”
“乖孩子。”
“老爹，阿多好累了，想要睡觉。”
“睡吧，睡着了就好了，明天醒来，阿多就是真正的大人了，老爹很是期待着那一天啊……老爹呢，也该回家了，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回得去，不过，阿多和老爹，都应该试一试……毕竟，那是我们活着的意义啊。”男人淡淡地说着，搂紧了怀里的阿多。
是夜，雨雪渐渐变为鹅毛大雪，男人披着青衫矗立在院落里，雪花围绕着他的周身旋转，却一片也没有落在他的身上，他就这样静静地站了一夜，仰头看了一夜的雪。雪停的那一刻，他的身体幻化成了无数金色的光斑，慢慢汇聚成一头摇头晃脑的貔貅。
很多年前，高高在上的父母对他说：“龙生九子，你是我们的第九个孩子，貔貅，你会给世间带去好运，可你也会因为那些好运而最终失去自己的生命。”
是啊，什么东西都不可能白白得来。拥有着世界上最多好运气的神兽貔貅，只能孤独地离开自己的家人，离开所有的人，甚至是离开所有的生命，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尽量把自己的运气留在自己身上，尽量，活得长久一些。
只有夜空里最孤独的那一颗孤星，那一颗浑身煞气，只能带给人厄运的灾星，才能为他留住自己的好运。
他找了很多年，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颗星。
可是现在，那颗星星长大了，长大的星星终是要离开夜空的，而夜空唯有告别。世上再长的相聚都逃不过注定的离别，她曾是他眼眸里唯一的一颗星，给予他璀璨星光，给予他生命的希望。所以作为她的夜空的他，也要把自己所能给予她的最好的爱，全部给她。而他所有的全部，就是他生命里的那些好运。把生命中所有的好运给最爱的人，他觉得这是自己这一生，做得最棒的一件事。
想到这里，金光闪闪的貔貅踱着步，摇摇晃晃走到窗口，看了一眼熟睡的阿多，化作一道光，覆在阿多的身体上。
“阿多，从今往后，你再也没有灾厄与颠沛，唯有老爹给你的好运气。”屋内最后一次响起男人的声音。
他是辟邪的貔貅，他是带去好运的瑞兽，所以他也能耗尽自己的所有好运，洗掉那颗星辰身上所有的煞气。
次日清晨，山雪落停，阿多揉了揉眼睛，喊了一声老爹，屋内寂静无声，唯有落满积雪的窗口，坐着一尊石质的貔貅，正咧嘴笑着看着阿多。
它好像在说：“死丫头，快点起床去买花生啦！”
但是阿多，再也没有听到过老爹说这一句话。
再也没有。
尾声
一只黑色的小狗跑进了药斋，随之幻化成一个穿着黑衬衫黑裤子的男生。
从药斋外跑过一老一少，其中的少女问身边气喘吁吁的老头子：“爷爷，小黑是跑到这里来了吗？”
“咦？明明跑过来了，怎么不见了？”老头子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看了一眼药斋，眼中闪烁一抹异样的神色，随之对少女说：“也许是看走眼了，跑到另一条街去了吧，走，去那边找找。”
“哦，那爷爷你刚出院，别累着了，我去追，你在这里休息一下啦。”
“嗯嗯。不累，爷爷的病已经好了，身体棒得很呢。”老人家乐呵呵地说着，最后看了一眼药斋的院落，嘴角带着一抹微笑，追着少女的步伐走了。
男生从药斋的门后闪出身体，叹了口气，对着老人和少女的背影看了许久，这才转身走进了药斋。
男生朝阿碧伸出手，掌心里浮出了他的魂器，一颗跳跃的黑曜石心。
“你们天犬一族，都这么忠诚吗？为了主人，甚至可以牺牲掉别人。”阿碧看着面前神色坚定的男生。
“只是不想那个人伤心。我答应了做她的朋友，却没有做到，希望可以为她做点事情。”
“那也不用耗费掉自己的魂器，只为留住那只瑞兽的肉身吧？你知道就算留住了，他也不再是那个人了，他的记忆会全部失掉的。”
男生笑笑：“没关系，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切都还有希望不是吗？”
他说得没错，阿碧喜欢这个男生的笑容，真诚。所以她淡淡地一笑，把观心盘放在了男生的面前。
男生把自己的魂器送进了观心盘。
“不后悔？”
男生笑笑：“她来的时候，希望你们可以把我送给她。好吗？”
阿碧点点头：“放心吧，你给了我你的执念，我也会帮你到底的。”
一个月后。
“求求你，救救老爹。”女孩子抱着怀里的石头貔貅。
长桑为难地看看面前的女孩子：“姑娘，我认识你老爹不假，但在下真的是无能为力。而且，我已经不行医很多年了，上次帮你老爹救那老人，我也是拼了半条命才保住那个老人家。”
冬荨摸摸猫耳朵：“怪不得长桑最近改吃荤了。”咽了咽口水，转脸又对女孩道：“不过你老爹真的是你怀里的这只石头貔貅？”
长桑叹一口气：“这倒是真的，很多年前我就认识他了。”
“那怎么就变成石头了？”管家疑惑地伸手去摸女孩怀里的貔貅，被女孩瞪了一眼。
长桑看着院落里盛开的蜡梅：“你们还记得那天来我这吃火锅的人吗？他就是貔貅所幻化，貔貅号称能辟邪，带来好运，那一天他来这里，蜡梅死而复生，管家中了彩票，他的身体本需要个把月才能恢复，却在瞬间就长出了血肉骨骼的脉络。而现在……”长桑看了眼女孩怀里的石头貔貅，“他必然是消耗尽毕生的好运，转给了心里认为很重要的人吧。”长桑看向女孩，“这世上除了能带来好运却会损害自身的貔貅，还有着带着煞气的孤星的存在，孤星只有厄运，只能颠沛流离，也许，是那只貔貅想明白了一些事情，所以才变成了石头呢。”
女孩定定地听着长桑的话，久久地，央求道：“真的没有办法了吗？求求你们了，只要能救老爹，我什么都可以做的。”
“也许我可以试试。”从后院刚安排好妖怪病号的子碧揉了揉太阳穴，“冬荨，把观心盘取出来给这位姑娘一用，也许能找到她想要找的人呢。”
冬荨麻溜儿跑去内屋拿观心盘，出来时，脚边跟着一只黑色的小狗。
观心盘里显现出男人在青峰峻山间漫步的身影时，同时给出了山川的位置，与此同时，阿碧把女孩脚边的小黑犬抱起，放进女孩的怀里，告诉她，天犬的鼻子是全天下最灵的，可以根据旧物的气味找到那个人，它会帮上忙的。
女孩愣愣地看着观心盘里那颗黑曜石心脏中间浮现出的老爹的背影，急急地点点头，抱着小黑犬跑出了药斋，着急得连道谢都是折回来说的。
“祝你好运。”阿碧微笑着，摸了摸女孩的额头。
目送女孩和小黑犬的背影消失在药斋的门口，阿碧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看着院落里盛开的蜡梅，三只麻雀叽叽喳喳在蜡梅丛中飞来飞去，好像是一家人呢。
她收回目光，定定地看着观心盘里那道背影，一袭青衫，缓缓漫步于崇山峻岭之间。
偶然间，那道背影回过头来，一双清亮的眸子，怔怔地仰望着漫天的飘雪，似乎是想起了过往的某件事，某个人。
“阿碧，你说阿多和小黑他们能找到这个家伙吗？”冬荨挠了挠耳朵。
阿碧抚摸了一下冬荨乱糟糟的银发：“一定会的。”
“阿碧你好肯定哦。”冬荨撇撇嘴。
阿碧淡淡地笑了笑：“因为阿多的老爹他呀……”
因为阿多的老爹他呀，已经把这世界上最好的运气都给了阿多，而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运气就是，有人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生命。
因为这世间最大的爱，也就是亲人给我们的爱意了吧。
这些爱有千万种形态，却只有一种方式来表达，那就是给予。
在这样的爱里，那些相互爱着的人，充满了勇气，所以无论多么大的艰难险阻，都能被克服，故事的结局，总会相聚。
所以，祝福你，阿多，还有你的老爹，还有那只在你的怀里舔着你手腕的小黑犬。
愿你们都有好运气，伴随一生。

{拾}长桑
{拾}长桑
不忘初心，方能找到来时的路，不论路的那一头是家，还是遥远的未来。
楔子
传说，七月七躲在葡萄架下，透过手中的九孔针，就能看见月光里翩翩起舞的，哦不，是认真织造美妙衣裳的天蚕。
它们雪白又肥硕，扭动娇嫩的腰肢把五彩丝线缠绵成好看的绸缎；它们可爱又骄傲，扬起精巧的小爪子把绸缎缝织成美妙的衣裳。
而躲在葡萄架下的少女们若窥得一丝半缕的机巧，便能缝织出这一年最美的衣裳，笑傲群芳。
对于少女们来说，每年双七的乞巧是一年中最盛大的节日。
但对于阿桑一家来说，每年的乞巧节是天蚕忙成天狗的繁忙时刻。
如果更准确点儿来说，那就是繁忙的其实只是阿桑一只蚕。
没错儿，阿桑一家就是天蚕一族，平常每天的工作就是给天上的神仙们做做衣服，偶尔在瑶池举办个时装派对。每年双七和天帝他老人家的女儿们去天台上织造衣裳，七个仙女再把衣裳往身上一裹，来一段天庭新近流行的小曲儿小舞蹈，人间的葡萄架下便发出少女们的一片痴迷声。
阿桑喜欢这个节日。
哪怕老爸总是偷懒，织到一半儿就跑去人间打酒喝去了。老妈呢，老妈总是喜欢混在仙女中跳舞，按照老妈的说法就是，如果当年晚一刻去轮回司，她也是水溜溜的小仙女。到时候追她的神仙还不从南天门排到蓬莱岛去，哪轮得到白白胖胖的阿桑老爸……
阿桑觉得无所谓啦，仙女有仙女的好处，天蚕有天蚕的自由。老爸老妈溜空儿摸鱼，阿桑就努把力多织造两件衣裳，把老爸老妈落下的给补上。有时候小伙伴们也偷溜出去，阿桑织造完自己的，又拿起别人的五彩丝线开始织造。别的天蚕都说阿桑有孝心，又老实，真是只好天蚕，但给外人织造，总免不了会吃亏的。阿桑总是嘿嘿笑，不好意思地挠挠自己身上白色的皱褶，又低头织造起自己那一件衣裳。
阿桑不怕累，也不怕因为多织造了几件衣裳最后会比别人晚一点回天界，阿桑只是觉得织造是一件能让它开心的事情。更何况，老爸老妈也时常谆谆教导它，告诉它，作为一只天蚕，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织造出美好的衣裳。如果我们忘掉自己的初心，那么我们就什么都不是了。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初心，不忘初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开心的存在。
阿桑还记得，老爸老妈每次义正词严地对它教导完这句话，下一秒就分头摸鱼去了，或者一个去小酒馆打酒喝，一个去瑶池广场和老神仙们跳舞去了……
阿桑想到这里，笑呵呵地摇摇大脑袋，认真织起了手中的绸缎。
又是一年双七，眼看着今年又要多织造两件衣裳，阿桑得立刻开工，否则就完成不了一家人的量了。
但今年阿桑刚把老爸的那一件衣裳织造完毕，正准备拿起老妈那一份开织，星光璀璨的夜空里，忽然一道刺眼的银光从它的身边划过，凌厉的气势夹裹着阿桑朝下界坠去。
头顶这时传来老爸老妈浑厚的吼声：“七姑娘跑下凡啦！”“还把我们的孩子拐带走了啊！”
于是阿桑转了个头，于是白白胖胖的天蚕阿桑看见了银光里一脸决绝的七姑娘美好的侧脸，而它正站在七姑娘的肩膀上，瞪着迷茫的小蚕眼，不知所措。
下凡？！
阿桑还没有来得及理清这两个字对于它意味什么，急速的坠落让它脑袋瞬间充血，顿时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1
子碧都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看见过冬荨的原形了。
此刻，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猫咪，正竖着两只耳朵，警惕地看着面前那个漆黑的秤砣。对了，在冬荨原形显现的那一刻，管家好死不活地拉扯了一下冬荨的猫尾巴。这世上有三样东西碰不得，老虎的屁股、猫的尾巴，再加上别人家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
管家和冬荨双双中招，被逼出原形这种事情竟然就发生在子碧的眼皮子底下，而且就在他们一行人送走了阿多和小黑之后不到两分钟。那个倒霉的小妖怪就扭动着肥硕的身子，吱里哇啦怪叫着要死要死从大门口闯将进来。
眼看着就要摔个狗啃地，一向高冷的冬荨竟然破例地伸出了自己优雅的爪子，扶住了这只软绵绵的……咦？好像是条蚕的家伙的小爪子。然后冬荨就被这只足足有一米多长的蚕给压倒在身下了……管家立刻去拉扯冬荨，再然后，当冬荨的猫爪还搭在跌倒在地的那个陌生妖怪的身上时，一道流转的荧光自陌生妖怪的身上流向冬荨和管家，于是冬荨和管家也同时被逼出了原形。
忘形咒。
很显然那个冒冒失失跑进药斋的家伙是一只被人下了咒语的蚕妖。此刻它已经缩小到只有正常蚕宝宝大小，正趴在冬荨的脑袋上吐着五彩的丝线。
忘形咒虽不是什么狠毒的招数，却能逼出妖怪的原形，然后一点点蚕食掉他们的记忆，直到他们脑海里空空一片。死倒是不会，但子碧很介意身边带着两个大傻瓜。显然，忘形咒在冬荨和管家身上已经开始起作用了，不然冬荨不会把秤砣放在屁股底下，并且还摆动肥硕的猫屁股揉来揉去。
这世上能用一只小妖的身体做诱饵使出忘形咒的妖很多，但是用来对付她子碧的妖却并不多。
在冬荨驮着蚕妖满院子飞奔着撵那坨可怜兮兮的黑秤砣的时候，药斋的主人长桑终于同意她回一趟浮屠船，但前提是，冬荨和管家必须留在药斋。
把冬荨和管家交给长桑照顾，她很放心，世上再也没有比他更高明的医生了，再加上长桑提议用观心盘稳住冬荨和管家的元神，这样他们的记忆会丧失得慢一些。她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于是她开启了观心盘，交给了长桑。
蚕妖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这样等你回来，这俩妖怪也只是失去了一点点记忆，不然就算你带回了解药，他们也早已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初心都忘了，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真是一只啰唆的蚕妖啊。冬荨用肥硕的屁股坐扁蚕妖的动作表达了自己的不耐烦。
不过阿碧倒是觉得这只蚕妖颇有意思，本以为它只是一只被利用的小妖怪，没想到还懂得这些道理。
“我叫阿桑，你呢？”蚕妖艰难地从冬荨的屁股下挤出来，向子碧的脚边蠕动，沿着她的裙子一点点攀爬上去，看它那么吃力，她便伸出手，把它放在了自己的掌心。
“我叫阿碧，这是长桑，猫是冬荨，就是你刚跑进来准备扶你却被你身上的忘形咒逼出原形的那个银发小男孩，这位是管家。”子碧的手指最后停留在靠着走廊木柱正喘气的秤砣。老实说，被一只猫追，可真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尤其是当这只猫还特别喜欢用自己的屁股蹂躏所抓到的一切事物时。
阿桑一一望过众人，视线在长桑身上多停留了一秒：“哎呀，我们的名字有一个字是一样的！”长桑怔了怔，忽而淡然一笑，微微点头。然后阿桑转头笑眯眯地对托着自己的子碧说：“你的衣服真好看，是冬梅飞雪裙吧。还有春柳、夏竹与秋葵，四季的每一季，都对应着一条裙袂，顺应了天道，方能长生。”
阿碧正疑惑这样一只小妖怎么会知道她裙子的名字，不等她问，阿桑自己先嘿嘿笑起来：“走吧走吧，你不是要去找那个养老虎的坏蛋拿解药吗？事不宜迟，我跟你去。”
“你刚刚才逃出来，又要去？”子碧惊讶于这个小家伙身上表现出来的勇气，明明前一秒还怕得要死地逃进来呢。
阿桑仰着头，瞪着小蚕眼：“我们天蚕一族，族语就是为大家服务，在所不惜。”
“好奇怪的族语。”变成了秤砣的管家在观心盘里一跳一跳地说道。
“好像在哪儿听说过了喵。”冬荨彻底把观心盘坐在了自己的屁股下，“痛痛痛！”秤砣挣扎着，一时被压着出不来。
“我们天蚕一族很厉害的！”自称阿桑的蚕妖还在喋喋不休地说着，阿碧把他捏起来，小心翼翼地放在肩膀上，告别了长桑，步出了药斋，往停靠在城中那条河里的浮屠船方向走去。
长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药斋大门外，低头看了一眼观心盘旁边蹲着的冬荨，和不断在冬荨身边跳来跳去的秤砣。
“啪嗒啪嗒”的秤砣撞击木地板的声音此起彼伏，天上飘下的雪粒渐渐淹没了子碧离去时的一串脚印，长桑低叹一声，静静地坐在了屋檐下的走廊里。
冬荨一巴掌把管家拍晕在身边，这个家伙跳来跳去实在是太烦了。冬荨抬起头看着身边仰头望着满天雪花的男人，伸出猫抓挠了挠对方的衣袖，骄傲地问了句：“喂，你谁呀？为什么一脸悲伤地坐在我身旁喵！”
2
“我是谁？”长桑伸出手，轻盈飘零的雪在他修长的指间萦绕，“我是长桑啊。”他淡淡地说道。
“喵！”冬荨一爪子拍在他大腿上，“胡说！别以为我是只猫就可以随便骗我！”冬荨瞅着眼前的男人，男人身材颀长，穿着一袭松松垮垮的旧针织长衣，瀑布般的淡蓝色长发随意地飘散在身侧，一枚古朴的木质发簪别在他的发间，散开的头发宛如淡漠的帘子，若隐若现地遮住了他半张俊逸的面颊，凤目流转间，冬荨又想起了之前软塌塌趴在自己脑袋上的蚕妖。嘁，还是想不起来这家伙是谁！
秤砣气喘吁吁地又问：“那刚刚跑出去的那个女人是谁？”
“女人？”冬荨疑惑地抬头斜眼白着头顶的秤砣，“我怎么不记得还有个女人？先别管什么女人了，对了我们刚在说什么？”
“你打了个岔，我也不记得了。”秤砣耷拉着脑袋从冬荨头顶滑下来。
长桑起身抱起观心盘和冬荨，把秤砣放进冬荨怀里。
冬荨和怀里的秤砣面面相觑，异口同声地问了句：“我到底是谁啊？”然后两人同时抬头看着头顶正抱着他们往室内走的男人。
“你是冬荨，你是管家。你们刚问的那个女人，是你们的主人，阿碧。”长桑指指冬荨又指指秤砣，“想要保住记忆，就乖乖待在观心盘里吧。”
“阿碧？阿碧是我们的主人？我们的主人不是一只母猫而是一个女人？”冬荨陷入了深深的怀疑中，然后他低头看见了自己的身体，发出了尖叫，“我的神啊！我怎么是只猫？！”
“猫其实还不错啦。”秤砣发出不自信的嘀咕，冬荨敢打赌，秤砣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竟然是个秤砣。
“你们中了忘形咒，阿碧去帮你们找解药去了。”长桑伸出手摸了摸冬荨的脑袋，冬荨享受地发出呼噜声，转眼又瞧见秤砣一脸醋色，好吧，虽然是黑漆漆的一坨，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它也是有五官的，只要你够仔细，不近视。于是长桑又伸出手，敲了敲秤砣的铁壳，算是安慰。
不然，还怎么安慰一块秤砣啊……
“不管怎么样，找解药对于我们来说是件好事，那个，你认识我们主人很久了吗？”冬荨横眉冷对。
“很久了。”
“有多久？”秤砣努力歪着跟身子一样粗的脑袋，看向男人。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孩子。”长桑把冬荨和秤砣放进观心盘里，观心盘发出了“咔嚓咔嚓”的声响，缓慢地转动了起来，被观心盘的金芒包裹在光晕里的两个家伙丝毫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依旧是呆呆地盯着男人看。
“那你怎么看起来和她一样年轻？”冬荨摸了摸自己的胡子。
“那是因为我们心里都藏着一个人，在没有见到这个人之前，我们不愿意老去。”男人淡淡地说道。
“好复杂的样子，有简单点的说法吗？”冬荨问。
“有啊，”长桑微笑，提醒他们注意身下旋转的观心盘，“这个叫观心盘，能带人进入当事人的过去，如果你们感兴趣也许可以自己去看一看。”他说着，伸出手指，轻轻地覆在了观心盘里，“故事有点长，真怕你们没耐心，不过好在你们已经坐在了观心盘里，再后悔，也没有什么后路可退了吧……”男人呢喃着的声音让两个家伙莫名觉得心慌，但没等冬荨和秤砣反应过来，一道耀眼的白光顷刻间淹没了他们的视线。
3
这只蚕妖真的是她见过的仅次于冬荨的啰唆鬼了。
子碧有点儿后悔带这个家伙一起来浮屠船了。很奇怪，按道理来说它应该已经忘掉了很多事情，但这只顽强的蚕妖似乎一点儿都没有忘记，反而更加精神焕发。一路上子碧已经差不多认识了它曾经在天界的所有亲戚朋友。
整天和这种啰唆的家伙待在一起，唐僧也会疯掉的吧！
但她并没有多少时间和它纠结，几分钟前她已上了浮屠船，顺利得让人不敢相信。浮屠船里格外安静，没有一点儿妖怪的气息。这只蚕妖不是说这里已经被改造成了抓妖公司吗？她里里外外走了一圈，确实一个妖怪的影子都没有。师叔也不在，她有点搞不太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咦？人呢？”小蚕妖在船舱的玻璃上蠕动着，往里面打量着。
阿碧伸手捏住它的小脑袋，把它放在肩膀上，走进船舱里，一切都和她走时一模一样，就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
这让她很不安，蚕妖也闭了嘴。
“后来呢？”她忽然打破了宁静，真没想到，极致的安静竟然让她有点怀念这个啰唆虫的声音。
“后来？”蚕妖嘟了嘟嘴巴，耷拉着脑袋，“哎，七公主实在是太调皮了，谁让她喜欢上了那个放牛的家伙呢！于是我就被下凡的七公主连累了，一起夹裹着下了凡间。不过好在我记得我来自哪里，我的家在天上嘛！我只要记得这一点就好了，我就能回去，嘿嘿。”
她看着蚕妖傻笑的模样说：“天那么高，不是很厉害的妖怪，很难上去的。”
“那你能上去吗？”蚕妖小小的眼睛里流露出一抹温柔的期待。
她摇摇头：“那需要很多很多的造化，我还不够，何况，我并不想去天上。以前我认识一个人，就来自那里，他说那里很冷，我怕冷。”子碧说着，看着又一次低下头去的蚕妖，伸出手摸了摸它的头，“再后来呢？”
“刚说到哪里了？”蚕妖问。
“忘形咒终于在你身上起作用了。”子碧笑，“说到你掉下天了。”
蚕妖嘿嘿一笑，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片桑叶，咔嚓咔嚓吃了起来，于是子碧看见了它露出缺了一角的牙齿。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蚕是有牙齿的，密密麻麻的上下两排，咔嚓咔嚓，像是执着的记忆，在桑叶上留下咔嚓咔嚓的印迹。
“然后我就遇到了大师傅和小师傅，当然，还有那个喜欢哇哇哭的小婴儿！”阿桑嘿嘿笑着说。
阿碧在蚕妖咔嚓咔嚓边吃边讲的声音里，眼前渐渐浮现出一片洁白的雪景，雪的尽头是个山坳，山坳里一处搭建着院落，几间木屋，世外桃源般的宁静。落雪徐徐，山湖缥缈。屋子里，烧着红红的火盆儿，两个男人面对面席地而坐，那是被阿桑称之为大师傅和小师傅的两个男人，男人长得极好看，甚至在阿桑的描述中，子碧觉得他们的长相并不亚于她这一生看到的最好看的两个人，长桑与令仪师傅。
而那个叫阿桑的男孩坐在落满积雪的屋檐下，他穿得极为单薄，却并不冷，那是他自己为自己织造的衣裳，御寒而又轻薄，神奇得紧。他手里捏着两颗明亮的夜明珠，夜明珠在雪地里散发着洁白的光芒，他嘿嘿笑着，把夜明珠在眼前摆来摆去，哦不对，其实，是在他面前的婴儿面前摆来摆去。因为在他的面前，一个可爱的女婴正在非常不可爱地哇哇大哭着。
阿桑说，大师傅和小师傅什么都好，就是不会哄孩子，不过好在他非常喜欢这个爱哭鼻子的小家伙。
哄人什么的，他最有一手了！
4
阿桑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摸出两颗夜明珠，在女婴面前轻轻撞击着，嘴里唱着轻缓的歌谣。夜明珠一看就价值不菲，是那日在山涧里相遇的老伯送他的，阿桑帮他织了一件蓑衣，老伯说什么也要送他夜明珠做报答。阿桑推辞不过，就带在了身上。回来跟大师傅小师傅说起这事儿，他们也只是淡淡地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夜明珠是老伯送的，歌谣却是阿桑织造衣裳的时候常常哼唱的。
红腾腾的丝线哟，大大的日头小小的果儿。
白莹莹的薄纱哟，清清的月光多多的兔儿。
绿油油的粉儿哟，悠悠的青草长长的河儿。
蓝澄澄的针脚哟，高高的天庭大大的屋儿。
……
阿桑不记得这是谁教给他的，印象中他从来就会唱这首歌。除此之外，那时的阿桑并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生身父母是谁，更别说自己的家在哪里了。
阿桑和大师傅还有小师傅以及面前的这个脸上还挂着泪珠，但是已经在开心地玩着夜明珠的婴孩住在山里。
勉强算是一家子的四口人，虽然看上去充满了奇怪的违和感，但住的时日久了，倒也有了一抹相依为命的温馨。
阿桑不知道大师傅叫什么，也不知道小师傅叫什么，更不知道这个爱哭的婴孩叫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叫阿桑，手艺很好，会织造很多美丽而又好看的衣裳，山里也常常会有一些人慕名拜访，希望求得一件衣裳。阿桑每次都尽心尽力，为他们织造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内最好的衣裳。
要说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件事是可以让阿桑废寝忘食的，那便是织造。什么样的粗布麻衣，在他的手里上下翻飞之后，都会变得美好而又舒适。他的一双手，能抽出最细最细的麻，能剖离最长最长的丝。更加神奇的是，他只要在夕阳下做衣，那些和煦的余晖便会成为他手里衣服的颜色。如果是雨天呢，就是淡青色的雨暮色。春天的绿草，秋天的银杏叶子，他坐在青草上，他靠在银杏树干上，那些颜色就会缓慢地透过他的手指，渗透进衣物的纹理里。有见过的人甚至称赞，那些丝和线，还有那些五彩斑斓的美妙颜色，甚至就是从他的手指头里吐出来的。
这些都是让阿桑不理解的事情，好在那些求他做衣的人不害怕，那么他也见怪不怪。唯一的麻烦是，每次做完一件衣服，他都会好累好累，然后就会睡上好多天，等他醒来，看见的一定是小师傅那道颀长的身影。
“说了很多次了，不要随便答应给他们做衣服。”小师傅皱眉，修长的手指缓慢地从他的头顶徐徐拂过，一道暖流便溢满了他的全身。阿桑嘿嘿笑着，他知道小师傅是在给他治疗。小师傅是很厉害的药师，说话时常带着一抹似有似无的微笑，小师傅长得很好看，做事专注的样子最吸引人，阿桑非常喜欢看着小师傅背着药篓在山涧寻找草药的模样。
阿桑每次问他在找什么草药，小师傅就呆呆地愣一会儿，然后回头对他微微一笑，淡然而又真诚地说：“找能治好阿桑的药。”
“阿桑以后尽量不答应给那些人做衣裳啦。”阿桑伸手擦擦小师傅额前细细的汗珠。
小师傅微笑着摸摸阿桑的头，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倒映在山涧的溪水里，一只鱼儿游过，碎了一片的影子。
“答应了不去给人做衣裳，又做不到。”小师傅叹一口气，“你这个孩子啊。”
阿桑嘿嘿地笑，也不说话，就只是笑。他从来没有看见过小师傅生气，甚至没看见小师傅大声和谁说过话，小师傅像是山里春天的那些雨水，温润而又谦和。连带着警告都像是和风细雨。阿桑也知道其中厉害，可他就是忍不住想要帮助那些出现在他面前的人。
“那个老伯说下雨没有蓑衣，淋湿了好冷的。”阿桑说。
小师傅开始收拾药箱，他没办法告诉眼前的阿桑，那个老伯是山涧里的一只鱼妖，被渔夫伤了鳞片，只能用阿桑的蓑衣修补自己残破的身体。
“还有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她那么瘦，山里雪那么大，她没有大棉袄会走不到山路尽头的镇子上。”阿桑从被窝里爬出来，认真地对着小师傅的侧脸说道。
那个瘦弱的女人，是来不及去南方的燕子，冻伤了翅膀赌了运气来这山里，谁知道她运气那么好，正好碰见了背着婴孩在山林里采摘蘑菇的阿桑。
“早点睡吧。”小师傅背起药箱，抚了抚阿桑的小脸蛋。
这时从隔壁传来婴孩的哭泣声，阿桑条件反射地跳将起来，裹着小棉被一溜烟就跑了出去。
徒留在他身后的男人，皱了皱眉，缓缓跟了出去。
5
“她喜欢晚上盖桃花丝线做的小被子，白天用枫叶做的小毯子，她醒着的时候喜欢闻桃子的味道。”阿桑忙不迭地从大师傅身边抽出粉色的被子，轻轻覆在婴孩身上，婴孩神奇地止住了哭声。
两个大男人站在屋子里，看着阿桑做着鬼脸逗得婴孩咯咯地笑，一时间百感交集。
外面风雪交加，屋内烧着火盆，温暖如春。
两个男人面对着火盆席地而坐，手里举着的是新酿的桂花酒。半大的孩子手里捧着夜明珠，嘴里哼唱着莫名的歌谣，轻轻拍打着婴孩的小肚子。婴孩呢，婴孩已经甜甜地入睡了。
真好啊。
阿桑看看眼前沉睡的婴孩，又看看大师傅小师傅温润好看的侧脸，窗户外是积雪压断了树枝的脆响。
阿桑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意，这股暖意，让他遗忘了以往心里的那个疑问，他从哪里来？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股暖意只让阿桑觉得，大师傅和小师傅都是很好很好的人，而与他们相依为命的日子，就是世界上最好的日子。
尽管，尽管大师傅总是不爱说话，冷冰冰地像是山里永远不会化去的雪。阿桑自有记忆以来，从来没有见过大师傅笑，大师傅也很少和他说话。阿桑觉得大师傅和小师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但是阿桑知道大师傅也是个像小师傅那样的好人，大师傅也许只是不喜欢他而已。
不过没关系，他还能哄这个总爱哭鼻子的婴孩。阿桑能看得出来，婴孩是大师傅最心爱的人，大师傅没事就会守在婴孩身边，就那么静静地看着她，可以一动不动一整天。
每当这个时候，小师傅就会坐在院落里，静静地望着遥远的天际，满脸的心事，阿桑想要问问小师傅在担心着什么，想着什么心事。可阿桑每次只能依偎在小师傅身边，一句话也问不出口。
阿桑隐隐觉得，大师傅和小师傅的世界，不是他一个只会织造衣裳的小屁孩所能理解的。
而那个时候依偎在小师傅身边的阿桑呢，就会想起另外一些莫名的问题，比如他的家在哪里。阿桑想起家的时候，总是隐隐想起两双焦虑的眼睛，那样的眼神，似乎是饱含了无数的爱意，但又充满了无可奈何。阿桑还会听见一个声音不断响起在他的心底，那个声音不断告诉他要不忘初心。
“阿桑想家了吗？”小师傅似乎总能看透他的心思。
阿桑于是点点头：“小师傅知道阿桑的家在哪里吗？”
一时间风静云停，阿桑感觉到婴孩呼吸的声音，还有大师傅停在婴孩颊边的手。小师傅喝了口酒，仰头望着天边，淡淡地道：“阿桑的家，在天上啊。”
阿桑觉得小师傅一定是喝醉了吧。
可是小师傅坚持说阿桑的家在天上，直到大师傅走过来，说你喝醉了，然后搀扶着小师傅走进屋里。阿桑于是就看着天边的云彩，幻想着自己在天上的家，还有那些素未谋面的亲人。
因为小师傅还说：“第一次看见阿桑的时候，就知道阿桑的家一定是在天上，等阿桑做好了最后那件衣裳，就带阿桑回家。”
阿桑于是开心地伸出三根指头：“阿桑已经做好三件啦！”
小师傅的眼神里带着一抹复杂的韵味，本想伸出手摸摸他的头，但最终只是轻轻地叹一口气作罢。
第一次看见阿桑的时候，他就知道无法带他回家了。
那个叫董永的牧童已经老去了，他的妻子早在几十年前就被王母带回了天庭。垂垂老矣的董永把掌心的那只天蚕交给他的时候，说：“它是我妻子当年从天上带来的天蚕，我没有办法送它回家了。如果你们有办法，就尽量送它回去吧，如果实在不行，也请对它好一点。”他看着它在掌心里从一只天蚕幻化成一个孩童，第一天就长出了牙齿头发，第二天就落地跑来跑去，第三天，他告诉他们说他叫阿桑。
阿桑好像并不对自己忽然出现这件事感到疑惑。
他知道这是天蚕一族的本性，辛勤付出，不求回报。所以这个傻孩子，才会在明知道自己每次织造都会伤及原形的情况下，还不拒绝那些妖怪。
他不知道带阿桑回这里，是不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但是他确实在努力，尝试着为阿桑做一些什么，比如找到能治阿桑每次织造完毕都会伤及自身的药方。只可惜，时间似乎总是有那么多的来不及，眼看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
就像阿桑总想不起他想要记起的那句话，就像他总想不起的家和亲人，似乎一切总是被时光所迫被世事所累，没有人可以轻易逃脱。
连那么善良的阿桑也不能。
6
阿桑第一次看见小师傅生气也是他第一次看见大师傅和小师傅吵架。
那是在冬天的最后一天的清晨，阿桑准备开始织造小师傅和大师傅交代给他的最后一件衣裳。
阿桑站在院落里，不知所措，可屋里只传出小师傅一人说话的声音。
“你总说是为了社稷，可是你好好想想，如今这天下难道不太平吗？一定要起干戈才算是为了社稷吗？”
“我都可以放下，你怎么就不能呢？”
“你不能这样做啊，阿桑他是一个很好的孩子啊。这最后一件衣服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做了，阿桑他会扛不过去的啊！”
“还有那个孩子，她还那么小啊！”
屋里一直，一直就只有小师傅在说话。
久久地，大师傅的声音才缓缓响起：“我答应过你父王的，要帮你拿回本属于你的一切。而你父王他，死得太惨了，也太冤枉了。我还答应过你的姐姐，要照顾好你。”
屋内重新归于平静，有人“扑通”一声跌坐在地上，似是有人哑口无言。顷刻，女婴的哭声响起。
阿桑一溜烟跑进屋里，看见哇哇大哭的婴孩，阿桑做着鬼脸，抱起她，往屋外走去。他同时看见，自己从前织造好的三件衣裙，两件摆放在两人之间，一件穿在婴孩身上，只差最后一件衣服要在冬天结束前织造出来，于是阿桑懂事地小声说：“大师傅，阿桑一定会在今天，把最后一件衣服织造出来的。”
阿桑记得，他最后走出屋子的时候，大师傅都没有看他，一直无动于衷地呆立着，而小师傅也只是喊了他一声“阿桑”。
阿桑抱着怀里的婴孩，漫无目的地在山里徐徐走着。穿着阿桑织造的衣裙的婴孩已经一岁多了，偶尔也能跑几步。阿桑便由着她在旁边捉蝴蝶，也不怕她弄脏了衣服。他们天蚕一族织造的特殊衣裙，不仅不会脏，还能随着穿戴人的身高体重而变化。
所以他此刻只是躺在最爱的那棵大槐树下，静静地看着头顶树枝外的天空。
“阿桑，你怎么还在这里？”那个头发花白，总是佝偻着背的老婆婆从树后慢悠悠地拄着拐杖走出来。
“阿槐婆婆！”阿桑最喜欢阿槐婆婆酿的蜂蜜了，老婆婆从怀里摸出一小瓶蜂蜜，递给阿桑。阿桑很久之前替婆婆做过一双鞋子。婆婆便时常给来大槐树下休息的阿桑一些好吃的蜂蜜。
“快走吧，孩子。”婆婆满是风霜的皱纹里流出两滴眼泪。阿槐婆婆似乎身体哪里都可以哭泣，阿桑一直觉得很奇怪。但今天的婆婆看上去格外难过。
“阿桑不能离开，阿桑答应了小师傅和大师傅，要替他们做好四件衣裳，然后小师傅就会送阿桑回家。”阿桑低着头，看着在地上咿呀学语，扯着婆婆裤脚的婴孩。
“傻孩子。”婆婆擦擦眼角的眼泪，“我们让你做衣裳固然会消耗阿桑的体力，但那四件衣裳是要命的呐。你看那个孩子穿的衣服，阿桑难道忘了，在你织造出这件衣裳之前，那个孩子不是一直在变小吗？若不是阿桑做的衣服，她现在估计已经是一个连哭都不会哭的婴儿了吧。”
阿桑不说话，他当然知道老婆婆在讲什么。那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缩小，他想，这也大概就是大师傅要他织造四件衣裙的原因吧，保住那个孩子的性命，让她健康长大。阿桑都明白，阿桑只是在这一刻忽然想起了大师傅和小师傅的样子：“如果不留在这里，阿桑又能去哪里呢？”
“天大地大去哪里都比留在这里强啊。”婆婆拄着拐杖，慢悠悠踱步走回巨大的树身后。一溜烟儿消失不见了，空留残音还萦绕在阿桑耳畔，“阿桑，你愿意相信他们，可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相信阿桑你啊。”
阿桑一直低着头，久久地，他终于站起身，独自一个人朝山路慢慢走去，那里的尽头就是镇子，到了镇子，他就能离开山里的一切了。身后的女婴完全意识不到发生了什么，还在咿呀叫着，扑着蝴蝶。不知道是脚被石块割到了，还是被草给刺疼了，婴孩忽然哭泣起来。
阿桑远远地听着，脚下的步子越来越慢，终于，他站定了脚步，握紧的小拳头缓缓地松开了。漫天的雪花忽而飘落，小小的阿桑站在那里，抬头看着高高的天空，那首歌谣似乎回响在遥远的天际。他深吸一口气，回身跑向哭泣的婴孩。
这个世界上的相信有很多，有的人有，有的人没有，有的人弃之如履，有的人拼命去守护。阿桑觉得，活着，就总得相信点什么吧。阿桑最能干的事情是织造，那么便没有理由放弃啊。阿桑在这个世界上只认识大师傅和小师傅还有那个爱哭鼻子的小家伙，那么就没有理由要放弃他们啊。阿桑觉得，他愿意相信自己相信的一切。
那是冬天的最后一个晚上，阿桑坐在院落里，就着雪光，织起了最后一件衣裳——冬梅飞雪裙。之前的每个季节，他都会在最后的那一天，遵照小师傅和大师傅的意思，织造出那个季节的一件衣裳。
这是最后一件。
那晚大雪纷飞里，小师傅撑着伞，说阿桑我带你离开这里吧。
雪落满了阿桑的头发、眉头，身躯的每一寸，他像是个雪人那样，席地而坐，手里织造出的，是月光般皎洁的衣衫。
他说他马上就要织造好了，真是一件漂亮的衣衫，他还说，他织好了衣服，就能回家了。因为他知道小师傅会送他回家的，只可惜，吃不到他一直想要吃的冰糖葫芦了。他真想在回家之前，最后再吃一次冰糖葫芦。
阿桑记得，那晚小师傅站在雪地里，哭了很久很久。他从没看见小师傅哭过，他没有想到，小师傅哭起来的样子，比那个小家伙还要难看。
清晨的时候，阿桑收起了最后一针。衣裳织造好的那一瞬，天空晴朗，第一缕阳光顺着雪光洒在院落里时，阿桑看见大师傅自风雪中徐徐走来，推开了院门，大师傅的手里，捏着一串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
阿桑想，也许大师傅并没有不喜欢他，大师傅也许真的只是不喜欢说话呢。
可是阿桑好怕，小师傅和大师傅会不会送阿桑回家之后，忘了阿桑呢？阿桑躺在小师傅的怀里，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他用尽了身体里最后的丝线。他是一只天蚕，天生就心灵手巧，能织造出世界上最美妙的衣裳，可那衣裳的每一根丝线，用的都是他的血肉。他把自己的所有血肉都给了不爱说话的大师傅，和总是摸着他的头让他早点睡的小师傅。而他最后担心的只是，怕大师傅和小师傅，还有那个爱哭鼻子的小家伙，忘了他。
天蚕一族的族语是——宁为世上一切生灵织造，生生世世，永不遗忘。
“阿桑的名字是叫长桑吧，以后阿桑的名字就是小师傅的名字，这样，阿桑就不用担心会被忘掉了。”这是阿桑最后听见小师傅的声音。
那个叫阿桑的男孩在听见了这样的许诺后，闭上了眼睛，他的嘴角带着一抹笑意。
因为，他终于可以回家了，而且，他也终于想起来自己的家，自己的父母，还有那句时常萦绕在他心底的话，其实是老妈老爸时常告诉他的那一句——作为一只天蚕，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织造出美好的衣裳。如果我们忘掉自己的初心，那么我们就什么都不是了。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有自己的初心，不忘初心，是这个世界上最开心的存在。他们总能找到回去的路，不论路的那一头是家，还是遥远的未来。
尾声
“长桑？这是你的名字？”子碧回过神来，面前的蚕妖笑着点了点头。
“不可能。”她皱眉，“长桑怎么可能是你故事里的那只蚕妖，况且，你才是那只蚕妖，不可能你和他都是那只蚕妖。”
“的确不可能。”蚕妖撇撇嘴，“蚕妖并不是长桑，故事里的小师傅才是你认识的那个长桑。”
“那阿桑呢？”
“阿桑回家了。”蚕妖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阿桑真是个幸运的家伙啊。最后一刻，那个冷冰冰的家伙，竟然肯为他付出一身修为。”
子碧静静地听着，心里一时间百感交集，是因阿桑的守望初心的执念，也是因为，在这个故事里的人，她似乎每个人都认识。
“哇，这是真的假的？”冬荨张圆了嘴巴，“感觉那个阿桑好厉害，能织造出那么美丽的衣裳。”
“可惜阿桑相信了大师傅和小师傅，就这样死掉了。”秤砣抹抹黑漆漆的眼泪。
冬荨和秤砣顿时抱在一起为阿桑的离去而感到遗憾难过。
冬荨身边的男人挑了挑炉子里的火炭：“阿桑没有死。”
“没死？！”冬荨和秤砣抱在一起惊叫的样子真是诡异至极。
“阿桑也许不记得了，他的大师傅最后给他买了冰糖葫芦，还把自己的所有修为给了奄奄一息的他。因为大师傅答应过阿桑要送他回家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更因为，阿桑是一个很好的孩子，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相信自己是能回家的，那么，愿意赌上性命去相信一件事的人，同样也值得另外一些人为他赴汤蹈火。”长桑说着，淡淡地笑了笑，“而献出自己所有修为的那个家伙，说到底，也是和阿桑一样，坚持着某些执念啊。”
“那阿桑呢？”冬荨问。
“他回到了天上的家，说不定现在正看着我们。”男人微笑道，观心盘在此刻发出亮光，天上的场景浮现，一只天蚕正在吐着五彩的丝线，织造着美妙的衣裳。
冬荨和秤砣蹲在观心盘里，身边男人的手依然牢牢覆在盘上。冬荨和秤砣想要跳出来活络活络筋骨，但是很快，他们发现，那双手已经牢牢把他们锁死在了观心盘里。
从冬荨的身上冒出一颗猫眼石，一粒石铁心则从秤砣的头顶冒出来，一颗鲜红的人心自长桑的胸口飘出，三件魂器，缓缓飘浮于观心盘之上。冬荨和秤砣哭天喊地地吼着那是他们的魂器啊！难道这个混蛋陌生男人要把他们的魂器献祭给这个破盘子？！
“喂喂！我们的魂器怎么跑出来了！你在干吗！”冬荨大吼，“既然阿桑还活着并且已经回家了，那和我家主人一起的家伙又是谁啊？”冬荨害怕的当口不忘解疑。
男人缓缓地闭上了眼睛：“那也是阿桑，只不过，那只是阿桑留在人间的一段记忆而已。”
子碧看着面前的蚕妖渐渐变得虚弱，浑身的光芒正在退散，她心里有太多的疑惑，可是却不知该先问出哪一个。
蚕妖还在努力回答她的问题：“至于你心里的疑惑，小师傅是长桑，我只是阿桑的一段记忆，被坏人收集了去利用了。你现在需要立刻赶回药斋，否则冬荨和管家就没救了。观心盘已经有九件执念之物，再加上他们三个的，已经接近启动它的十三件执念之物的临界线了……”
“怎么不早说！”子碧急忙起身。用观心盘收集执念之物是一回事，不会伤及妖怪本身，但用妖怪的魂器充当执念之物，则会毁了妖怪的所有修为乃至肉身……
蚕妖无辜地耸耸肩：“你也没问啊，而且我一直以为你是知道的……”
子碧来不及和蚕妖啰唆，迅速起身朝舱外走去，但忽然，她站定了脚步，她猛地想起那个故事里的四件裙子：“那个女婴……”
“是你。”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她回头看着蚕妖所在的位置，那里空无一物，它已经完全消失了。她循声望去，自屏风后步出一位穿着麻布的素衣道人。
“申琛师叔。”阿碧冷冷地注视着那个男人。
男人只是望着她笑而不语，忽然恭谨地低下了头，自屏风后徐徐走出一道颀长的身影，随之她看见一张寻觅了千年之久的面颊，听见了那一声许久未闻的问候。
那个人淡淡地对她笑了笑，说了句：“阿碧，好久不见。”
“令仪师傅。”她愣怔着脱口而出。
那一刻，她只觉天旋地转，一切都在她的眼前，模糊了。

{拾壹}观心
{拾壹}观心
喜欢，是最初的嫉妒。
楔子
冬荨一巴掌拍在了管家脸上，发出了人类的惨叫声：“管家你快点想想办法啊！我们的魂器被这家伙逼出来了啊！”
浑身雪白的冬荨说完挠了挠胡须，艰难地抬腿试图离开观心盘。
“没用的，我腰都快扭断了！但就是纹丝不动！”一坨黑乎乎的秤砣用力地扭捏着，喘着粗气说道。
与此同时，手托着观心盘的长桑缓缓起身，步出了药斋。
外面飞雪飘絮，整个院落轻飘飘地落了一层薄雪。
冬荨和管家扯着嗓子朝托着他们原形往外走的长桑抗议：“混蛋你要带我们去哪？快点放了我们，我家主人阿碧还等着我们去解救呢！”
长桑低头看了一眼愤怒的冬荨，以及无法从五官上看出愤怒的秤砣：“看来你们的记忆都回来了。”
“别岔开话题，你先解释清楚现在这种情况到底是几个意思！”冬荨气呼呼地吹着胡子瞪着眼。
“这是一场很多年前就已开始的赌局，你们和我都无法置身事外。”长桑伤感地回头看了一眼身后药斋的大门，转身步入熙熙攘攘的大街之中，身后雪中留下一串若隐若现的脚印。
冬荨和管家这才发现他们不知何时已经出了药斋，因为刚刚它们肆无忌惮的抗议，周围已经有不少路人在偷偷瞄着长桑怀里的它们了。
“你这是要去浮屠船？”管家压低了声音，努力让秤砣形态的自己在黑乎乎的原形上浮现出五官，随着几声清脆的气泡破碎的声音，两只小眼睛挣脱了秤砣原形的束缚，冒了出来，管家欣喜地转脸看了一眼橱窗里自己的影子，浓眉小眼，好猥琐……
“我带你们去见阿碧，还有你们找了很久的令仪。”
“胡说！”冬荨发出呼噜声。
“撒谎！”管家高喊。
不时有路人侧目。
长桑把他们塞进自己的怀里：“再说话，我们还没到浮屠船就会被当作神经病抓走！”
冬荨愤怒地打了个呼噜紧紧闭着猫嘴，管家愤怒地瞪着长桑，显得更加猥琐了……
“暂时就先相信你。”冬荨舔了舔自己的猫爪，回头蹭蹭黑乎乎的管家，“再说我们跟着阿碧这么久，不就是想要帮她凑齐十三件执念之物找到她的师傅令仪嘛。”
“现在加上你的我的，还有这个家伙的心，不就十二件了。说起来，再有一件执念之物阿碧就能看见她要找的那个人了。”管家的小眼睛弯成了月牙儿，附和着冬荨，边说边努力在原形上挣扎出两只细细的胳膊……
“其实你们和阿碧一起找了这么多年的那个人，一直就在你们身边。”长桑拨弄了一下观心盘说道，“事到如今，也不用瞒着你们了。一切就要结束了啊。”
冬荨和管家一脸呆滞地看着他。
“知道你们不会相信，其实之前的故事只说了一半，等你们听完就什么都明白了。”长桑说罢，修长的手指在观心盘上虚晃了一下，光芒四射，冬荨和管家同时被耀眼的光芒刺得闭上了眼睛，心里同时一万匹羊驼奔腾而过，要不要每次都这么刺眼啊！能不能照顾一下小动物们脆弱的眼睛啊！
而后，一片澄明的鸟语花香出现在了他们的视线里。
一颗五彩的石头，眨巴着眼睛，好奇地盯着歪七扭八趴在自己面前的冬荨和管家，下一秒，彩石欢呼了起来：“呀呼！妖怪？神仙？呀呼！太好玩了！你们可以陪我玩吗，好久没有看见这么可爱的小动物了！”
1
作为一颗神石，一颗女娲娘娘补天剩下的神石，本来是应该乖乖待在女娲娘娘的神石篮里，等待下一次补天重任来临时英勇献身的，但总有那么一两颗调皮的家伙是不会老老实实待在篮子里的。
作为一颗成功逃出了篮子的神石，她有时候也蛮想念曾经在篮子里的时光的。她还记得篮子里有很多和她一样的兄弟姐妹，他们有的有巴掌那么大一块，有的则只有指头那么大，像她一样有磨盘这么大的，则有成千上万。
没错儿，他们还分性别，男神石补天，女神石造人。
女娲娘娘平常除了和自己的老公吵架、打架、夫妻双方比赛砸家具之外，一天的安排往往是这样的：早上提着篮子出门去巡视天空，看有没有漏的地方；中午回来吃饭，顺便和老公斗嘴吵架；下午提着篮子出去捏人。
她就是在女娲娘娘捏人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河边小溪里的。
她记不清自己在小溪里待了多少年，总之，她掉进小溪的时候，小溪还只是小溪，人们还不穿衣服每天跑来跑去。等到她终于被小溪冲到大河里的时候，人们开始穿衣服并且见面再也不拿兽骨砸来砸去了，人们开始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反正她都听不懂。
不过她关心的却是那些好玩的事情。
比如河里的鱼儿很好玩，凡是碰过她身体的鱼儿就都会说话，然后一下跃出水面，化作美丽的少女，永远消失在河里。
比如那些停靠在她身上的鸟雀，等到再次振翅高飞，已经是千里之外。
再比如，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踪影，说她能助他们得道升仙。
这些家伙，难道也想做女娲娘娘和盘古大叔那样每天吵架的神仙吗？真是脑袋“短路”了。
她总是躲着他们，她开始明白自己身上的魔力，她也渐渐觉得离家出走似乎并不是那么好玩的一件事情了。
在天上的篮子里的日子，她和兄弟姐妹们叽叽喳喳说着凡间多好玩，盘古大叔劈开的家园鸟语花香，女娲娘娘精心造出的百兽和人类美丽无比，那简直就是一个花花世界哟。所有的神石都在想，要是能去见识见识，那该有多棒。
于是男神石们整天雄赳赳气昂昂挺胸抬头，等着被拿出去补天，这样就能见识到啦。女神石们婀娜多姿都往篮子的最上面挤，希望下一个人类的身体是用自己捏的。
神石们等了无数年，终于，有一颗神石成功地离开了篮子，而且不是被拿去补天，更不是被捏成小人，而是不小心被娘娘掉到了凡间的小溪里。神石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都说掉落凡间的那个家伙真是幸运，不用补天，不用捏人，直接就可以游荡世间，领略花花世界。
想到这里，神石撇了撇嘴，叹了口气。
其实，她自从掉落凡间，除了刚开始的那几年感觉有趣好玩之外，之后，她越来越觉得，这里好无聊哦。百兽都不和她玩耍，人们来来去去不肯低下头看看路边河边山巅的她，因为她只是一颗石头。
而且最无聊的是，她自己根本不会跑，从小溪里被冲进大河又从大河里被冲到岛上，后来一只大鸟抓着她飞去山巅的鸟窝垫窝，做了几年鸟粪石头之后，她觉得自己真是倒霉透顶。挣扎了几次，终于从缝隙里掉进悬崖，落在一处山谷里。
山谷里还算鸟语花香，一年到头也看不见个把人。
神石乖乖地躺在草丛中，四季更迭，风吹日晒。她偶尔抬头看天，开始怀念那些叽叽喳喳的兄弟姐妹，她觉得如果有一天能回去天上，一定要告诉所有兄弟姐妹，凡间的日子真不是石头该过的！
然而我们总说世事轮回，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再倒霉的咸鱼都有翻身的那一天，只要你的这一面已经倒霉到不能再倒霉……
她一直记得自己翻身的那一天，她首先看到了一双美好的手，是一双男人的手。那双手轻轻拨开了草丛，一张说不上怎么形容，但就是好看得让她立刻惊呼出口的面容，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她欢呼了一声，就被那双修长而又温暖的手捧在了手心。
2
老实说，这个男人她已经看见过好几次了，先前都只能看见他的背影，男人在山谷里呼吸吐纳，似乎在修炼。直觉告诉她，这样的男人和那些臭道士没啥区别，要小心为妙。
但在看见男人面容的那一刻她忽然想：我在这里我在这里，快点带我回家炼丹然后吃到肚子里和我结为一体！
她觉得，这个家伙长得比盘古大叔还要好看呢！
“终于找到你了。”这是男人对她说的第一句话。
他的话像一整罐蜂蜜一样缓慢地漫进了她的心窝里，让她忍不住害羞起来，变成了一颗红灿灿的宝石。她觉得凡间还是很好玩的嘛，如果喜欢上一个人，那么这就是最好玩的一件事情了。
她从不避讳自己喜欢他的想法，男人从看见她的那一天开始，就每天都来山谷里，呼吸吐纳，她就静静地待在男人的手心里，享受着男人掌心的温存。
他说他叫令仪。
哇！好好听的名字！神石在他的掌心跳跃着，她没有五官，所以没有表情也不会说话，只能跳来跳去表达自己的喜悦。
然后好事儿来了，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他把她捧在掌心，对着月光淡淡地说：“你想要像人那样存在于这个世界吗？”
人？
难道这个男人会女娲娘娘才会的本领？他也会捏人？
哇！好厉害好厉害！
神石像是之前那条碰过她的鱼跳跃出水面那样，在他的掌心翻滚着。
男人领会了她的喜悦，于是轻微地拍了拍她的身体。七道七彩的气息自天地间聚拢，在他的指尖萦绕，随之盘旋着注入了神石的身体，跳跃的神石猛地掉落在他的掌心动弹不得，三道更加耀眼的光芒自男人的掌心缓慢溢出，一道接着一道注入了神石。
只是那三道光芒中最后一道一直在神石的身边徘徊，始终不肯注入，神石和男人都在静静等待着。直到，那道光似乎打定了主意，呼地一跃，顺着山风，消失在山谷的夜色里。
神石不知道哪里出了差池，她从男人失落的表情里判断出来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她静静地等待着，直到她看见他眼里的失落渐渐隐匿，随之是一闪而过的欣喜，和他嘴角那一抹她从未看见过的温柔。
她在他的瞳孔里看见了两个自己。
那是她第一次看见幻化为人的自己，她不知道自己的模样算不算美。在她的记忆里，她很少看见美丽的女人，最美的大概就属女娲娘娘了，可是盘古大叔也经常喊她丑老婆。
不过没关系，她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他很高兴。他的脸颊眉宇本就那么好看，好看到让她词穷，那样好看的面容有了一层温柔，就变成了让她沉沦的爱情。
她第一次觉得，胸口的某个位置，明显地跳跃了一下。
她成为一个人，第一次的心跳，是在看见他眼里的温柔的那一刻。
她也是在那一天，拥有了自己的魂器——观心盘。
在她幻化成人的那一刻，她看着自己的掌心浮出的那个旋转着的奇怪盘子，瞪大了好奇的眼睛。
他告诉她，每个修炼成人的妖怪，都有一个魂器，而她并不能算是妖怪，她的魂器，是由她的原形神石所幻化。它叫观心盘，虽无船，却可渡人，唯有渡人，方可渡己。他说他住在山谷外的山上。
她欢呼了一声，牵住了他的手说：“我跟你回家呗！”
他笑着点点头。回去的路上她开心得要飞起来。一个女人，却像是个孩子似的这里瞅瞅那里看看。
“这么开心？”他笑问，眉宇里说不尽的温柔。
她抬起头对着他咧嘴笑：“对呀！以前只能做石头，好被动的，现在可以跑来跑去啦，当然好开心的。你没做过石头，是不知道我们的日子的，风吹日晒啊，淋雨也不能躲啊，只能待在一个地方，好无聊的。”她笑眯眯地说着。
他静静地听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那样的日子不会再有了。”他说话的声音始终软软的，非常好听。
她浑身过电般轻颤，她一抬头，看见夜色里他明亮的眸子，一时怔在原地。她嘿嘿笑着，点点头：“你说的！以后我都跟着你！”
3
观心盘倒是挺好玩的！
她随着他回了一处山坳，他的家就在那里，几间茅屋，院落里栽满了雪白的花，山风吹过的时候，满院子都是清香。
他就经常坐在院落里的石桌旁，慢慢饮一石杯苦苦的水。那是他用山涧的雪水汇聚的水，采摘了山腰的小树叶泡在水里，味道苦苦的，神奇的是喝一口就能神清气爽，喝一杯则浑身温润舒畅。
直到很多年后，她才知道那是一种叫茶的饮品。而他从来不跟她提起这些，她最常干的事情是托着掌心的观心盘，满山遍野地跑。有时候会遇见一只丢了小兔子的兔妈妈，兔妈妈睁着红宝石般的眼睛，怔怔地看着观心盘里焦虑地跑来跑去的小兔子的影子，于是兔妈妈根据观心盘的指引去找小兔子。
她还遇见过一个进山打猎的樵夫。樵夫的斧头不见了，于是她用观心盘偷偷在樵夫的手心下滑过，告诉樵夫他的斧头被山里那头大熊藏到桥下的河里去啦。
最好玩的是那些小动物。以前她是神石的时候，小动物们都不理睬她。现在，她每天只要往山林里一坐，双手做喇叭状朝头顶的树冠“呀呼”一声，树林里的百兽就乖乖开始排队：老虎爸爸要找自己的另一半母老虎；小狐狸的第九条尾巴怎么都长不出来很着急啦，问她有啥好办法没有；蜂蜜小王国排着仪仗队寻找自己的蜂窝，抱怨狗熊一家又偷它们的蜂蜜……
在这些小动物里，阿碧也遇见了很多撒谎的家伙，比如大灰狼撒谎说它的亲戚小鸭子找不到了，黄鼠狼先生说它丢了自己的老婆，一只俊俏的小母鸡……遇到撒谎的，阿碧都会毫不留情地拆穿对方，然后号召百兽把它们赶得远远的，再也看不见。
阿碧最讨厌撒谎的家伙了，不过抛开这些不愉快的，这个世界还是很好玩的！
这样的日子她能玩一整天，回家的时候，往往有香喷喷的饭菜在等着她。
令仪坐在院落里喝他自己泡的奇怪的水，她风一样跑进来，洗洗手，坐在石桌边，乖乖地搓搓手，等待小师傅端来一盘盘山中的珍馐。
哦对了，除了令仪，和他们住在一起的还有个小师傅。阿碧一直不知道小师傅的名字，她曾经问过师傅令仪，师傅说小师傅的名字是个秘密，以后你会明白的。因为她喊令仪为师傅，所以就喊了会做很好吃的饭菜的那个人做小师傅。小师傅总是笑眯眯的，小师傅脾气很好，小师傅还有一头很好看的长发，她很喜欢小师傅，可小师傅总是逗她说你一个女人，怎么跟个孩子似的。
“我才一岁好吗！”她大呼。
“她倒是没说错。”令仪淡淡地笑了笑。
“哪有一岁就长这么大的。”小师傅嘿嘿笑。
她低头看自己曼妙的身姿，红了脸颊，现在她无比确定自己是个美人儿了，山中偶尔出现的樵夫往往第一眼看见她，都说她是女神仙。在她的心里，只有女娲娘娘才能算得上女神仙，女娲娘娘那么美，那樵夫的意思是说她也很美嘛！
她对自己的想法很满意。
“不过阿碧好像又变年轻了呢。”小师傅伸手揉揉她乱糟糟插着不少树叶的头发，没办法，一只喜欢扑人的小狼为感谢她帮它找到妈妈，扑到她身上抱着她在树叶中打了几个滚。
她摸了摸脸颊，跑到井边，照了照自己的脸颊，她最近也有相同的感受，总觉得自己越来越小了，简直是在逆生长。哦不！她本来就不老好吗！只是越长越年纪小的样子。
“阿碧，再不过来我们可就吃完了。”小师傅朝她招手。
他们喊她阿碧，她也不知道怎么就起了这个名字。大概是有一天，她在溪水中洗澡不小心被一条鲤鱼撞倒在水里，然后一挣扎被缠进水草里，挣扎了许久才跑回家，被小师傅笑话浑身裹着水草像个碧绿的稻草人。
于是他们就阿碧阿碧地喊开了。
搞什么嘛，人家也要像师傅那样的名字，令仪，令仪，多么温润的名字呀。
他说那就叫你子碧吧。
咦？好像比阿碧好听那么一点点了呢。
“观心盘呢？”令仪夹了菜给她，淡淡地问。
阿碧回过神来：“唔，在这呢！”她狼吞虎咽着，自手心浮现出观心盘，放在了他的面前。
她没有注意到，除她之外的两个男人，神情在瞬间有了些微的变化。
他伸出手放在了观心盘里，久久地不言。她咀嚼的速度慢了下来，努力吞咽着嘴里的米饭，定定地看着浮现在脑海里的那道身影。多少次，只要他的掌心放进观心盘，她就能看见那道身影，大约是一个美妙的女子吧。曼妙的身姿，始终别过脸，在一片血红的花海中徐徐漫步。
他不无期待地看着她：“阿碧，你看见了什么吗？”
她像是之前无数次那样摇摇头。
他怔了怔，呆呆地杵着，直到坐在他对面的小师傅伸手在他的手背上轻拍了几下：“别着急，逃离的魂魄又能去哪儿呢，一定是在须弥山了。她大概不愿意用自己的三魂七魄完全占用阿碧的身体，最后一刻才抽离了一魂逃掉，她就是这样子的人。”小师傅说着，他才回过神来，终究抽离了放在观心盘上的手掌。
阿碧也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继续狼吞虎咽。
然而阿碧知道，接下来师傅会一整天都不再言语。不论她跟他说什么山林里好玩的事情，他都只是淡然一笑，然后坐在山风徐徐的院落里，举杯自饮，一直到夜色深沉。而阿碧就依偎在他的腿边，轻声问他：“师傅要找的那个人，对于师傅来说很重要吧？”
他看了身边的阿碧一眼，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最终只是无声地拍了拍她的头。
她乖乖地偎在他的身边，靠着他，她真的可以做到欺骗自己没有看见过那个女人的身影，她依然可以理直气壮地靠在他的身边，只因他是她喜欢的人。喜欢一个人，就是无限制地让自己堕落下去吧？为了喜欢，可以让自己撒谎，甚至变成自己讨厌的人。
阿碧之前最讨厌别人对她撒谎，可现如今她把自己变成了那个满嘴谎言的人。
阿碧还发现，不论何时，只要她回头，就能看见站在他们身后的小师傅，小师傅站在茅屋的窗边，静静地看着他们的背影。看到阿碧回头看他，便摆摆手笑笑，转身消失在窗口。
日子日复一日地过，阿碧每天都会看着师傅把手放进观心盘，问阿碧同样的问题，她给他的答案始终是摇头。
她并不是想要欺骗他，她只是在每次看见那道女人的身影的时候，莫名地，心里就会涌起一股酸酸的感觉，总觉得那道身影，要是消失了就好了。可是她明明还不认识那身影，甚至没有看见过她的模样。
她第一次感到疑惑，原来人是这样一个奇怪的存在，竟然会去讨厌一个从未谋面的陌生人。
阿碧是一个单纯的姑娘，她变成人形才不过一年的时间，以前她有什么不懂的，都会问师傅。但她始终压制着内心深处的这个疑惑，不让自己说出口。她偷偷地决定，要把这个秘密永远藏在心里。
很多年后，她才知道那种酸酸的感觉，叫嫉妒。而喜欢，是最初的嫉妒。
4
阿碧是在一个下了雪的清晨看见那只大白虎的，真是一只漂亮的大家伙，皮毛油亮雪白，其间点缀着黑斑，威风凛凛地蹲在茅屋外的石桌旁。
在它的身边，是师傅和一个陌生的道人，师傅的神情谨慎而又惊慌，那个陌生人则把一只金光闪闪的小物件推给了师傅。
“哇！那是什么？”阿碧欢呼着就要奔跑出去。一双修长的手拉住了她，阿碧回头，看见小师傅站在她身后，竖起手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小师傅告诉她，那个金闪闪的东西叫玉凰簪。
“那是用来干吗的呀？”阿碧好奇地趴在门缝看着师傅小心翼翼地收起那支簪子，陌生的道人起身，恭敬地鞠躬，老虎咆哮一声，钻进了花丛里。道人朝房间里看了一眼。
阿碧被那双阴森森的眼睛吓得后退了几步撞在小师傅怀里。
小师傅扶住了她：“那是我们大商朝的公主用来别在发间的饰物。”
“饰物？公主？”阿碧还是不懂，她回头看见小师傅总是挂着笑容的脸上，此刻阴云密布，就像站在院落里的师傅脸上的神情。阿碧觉得那个金光闪闪的什么簪子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然怎么可能让她的两位师傅都心神不宁。
那个送来簪子的道人就更不是什么好人了，看着就坏坏的。
对付坏人，阿碧的小动物朋友们有很多有趣的主意，比如兔妈妈采摘了可以让人拉一整天肚子的野草。
兔宝宝吃多了萝卜肚子胀胀的时候，兔妈妈就给它舔一下这种草。
阿碧在道人的饭里添加了一整棵野草。
在道人拉得快要虚脱在茅厕里的时候，坐在院落里的师傅掏出了怀里的簪子放在了阿碧的面前。小师傅皱眉喊了一声师傅的名字，但师傅却好像并没有听见，只是淡淡地对阿碧说：“阿碧，可否看下这支簪子的主人何在？”
阿碧撇撇嘴，不情愿地抓起簪子，放进观心盘里。伴随着观心盘“咔嚓咔嚓”的转动声，一道耀眼的白光升腾而起，阿碧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那道她已经看见过无数次的身影，血红的花海，孤单的背影在花海中缓步而行……
阿碧松开了簪子，她明白只有自己看见了白光里的幻境，还有那道身影。所以她几乎是赌气似的摇摇头，低着头开始扒饭。
她偷偷瞄了一眼师傅，他的脸上满是失落，而小师傅只是紧紧盯着那枚簪子，然后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阿碧，如果你看见了，就告诉我们吧……”
她皱了皱眉，耳畔是长久的沉默，豆大的眼泪在她的眼眶里打着转，她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委屈从心里升腾而起，迅速地涌出她的眼眶，她抹了抹眼泪，将筷子放在石桌上，起身飞快地跑出了院落。
“阿碧！”小师傅急忙起身。
“我去。”令仪按住了他，急急地追了出去。
山里的夜色总是来得很急，又是一个无月的夜晚，他满心焦虑，在山路上寻觅着那道熟悉的身影，可是没有，到处都找过了，他急得开始慌不择路，这么长久以来的记忆里，他很少有这样慌乱的时刻。
他呆呆地站在山路上，仰头望着漆黑的夜。猛地，一个念头跳入他的脑海。他满脸的慌张取而代之的是一抹划过眼底的欣喜。
他转身，一袭颀长的青色身影没入夜色中。
她果然是在这里，他远远地看见她坐在山谷的一处青石上抹着眼泪。他疾步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杵在她身边，也不说话，只是在她身边坐下。
她往旁边挪了挪身子，撇撇嘴，用力擦掉眼泪，赌气似的不看他。
“怎么生气了？”他挑挑眉，对她笑笑。
她不说话，只是瞪着前方。
“是师傅哪里做错了吗？”他耐心地看着她。
“哼！”她故意地重重哼了一声。
他笑了笑，伸手去摸她的头，她灵巧地躲过了。他不置可否，最后也只是安静地坐在她的身边。
两个人就这样长久地沉默着。许久，他才淡淡地开口道：“还记得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躲在草丛里，也像现在这样，一句话也不说。”
“石头怎么说话呀，笨！”阿碧撇撇嘴。
他也不和她计较她没大没小，搁平常，阿碧很少这样揶揄他，许是她真的生他的气了吧，他想。
他自顾自地说着，清亮的眸子里尽是温柔：“师傅这么些年来，都在找那个人。”他淡淡地说着，月光自他的发梢滑落，洒了一地的银光，仿若银河，“那个簪子就是她生前的饰物，那天，我注入你的原形中的魂魄，也是她的游魂。”
阿碧不说话，只是她一直紧皱的眉头终于缓缓舒展开了。
“是师傅错了，生死由命，其实找到了又能怎么样。更何况，沉湎于过去的寻找，终究也只能是徒劳一场吧。”他说着叹了口气，“阿碧，是师傅错了。你不要再生气了，好吗？”
阿碧握紧了小小的拳头，指甲深深地扎入手心之中，她现在真的一点儿气都没有了，就在她回头看见师傅低垂的眼眸的片刻，他的眸子里是浓得化不开的悲戚，阿碧只是觉得他真的是一个大讨厌鬼！
5
“阿碧，随我回去吧。”他朝她伸出手。
她呆呆地看着那只手，仿佛又回到了初遇的那一刻。
他似乎是觉得她依旧不愿意回去，于是淡淡一笑：“师傅以后再也不让你找她了。”他说完，皱了皱眉，又无奈地笑了笑。
她几乎就要忍不住告诉身边的男人，她看见了他要找的人，一直以来都是她的自私让她撒了谎。
他捉住了她的手，她乖乖地跟在他身边，徐徐往回走去。
“师傅……”阿碧低头看着自己不断移动的脚尖，艰难地开口说道，“我……”
“阿碧，你不欠师傅什么。”他打断了她，深吸一口气，望着弥漫了雾气的山路，仿佛望着他们各自不明的未来。他想了许久，终究还是说出了后半句话，他说：“阿碧，如果师傅那天在山谷里，找到的不是你该多好。”
阿碧听不懂他说的话，所以她只能更加紧紧地握住师傅的手，让自己坚定的声音回响在夜色中：“如果那天师傅没有遇见阿碧，那么阿碧大概会一直在草丛里待着吧。”
“我以为阿碧会想尽办法找到好玩的事情呢。”他强压着内心的歉意，笑着说道。
“因为我想，只要阿碧等待得足够久，就一定还能遇见师傅吧。”她无比满足地闭着眼，任由他牵着她的手在夜色中漫步。
“其实师傅是一个坏人呢，而阿碧是真正善良的人。坏人是不值得善良的人等待的。”夜色里他的声音轻轻地响起。
“可是阿碧喜欢师傅啊。喜欢的人，再坏也是好人！”她口没遮拦地嘻嘻笑着说，“而且，师傅才不是坏人呢。要阿碧说，来我们院子里的那个道人才是坏人。”
“所以你千万不要单独和他待在一起。”他郑重地警告她，她怕怕地瞪大了眼睛，继而又搂着他的胳膊，像个孩子那样摇来摇去：“有师傅在身边，阿碧不怕不怕啦！”
他怔了怔，眉宇间是散不开的忧愁：“也许，这些年来，并不是阿碧的身边有了师傅，而是师傅的身边有了阿碧。师傅的身边有了阿碧，才恍惚觉得很多事情其实并不是师傅之前想的那么决绝了。”
她嘿嘿狡黠一笑：“那师傅喜欢阿碧吗？”
他无奈地笑笑，握紧了她的手：“以后师傅不让你找那个人，你也不准再这样没大没小。”
“唔。”她不甘心地撇撇嘴，心里琢磨着哪天换个说法，最近她从樵夫那里学到了一个新词——爱。
据樵夫说，杀伤力五颗星。正好，改天试试效果。
那晚直到很晚他们才回到山坳的家中，阿碧辗转反侧睡不着。一则是因为开心，师傅终于不会再让她找那个奇怪的背影了；二则是纠结，师傅那么相信她，可她却欺骗了他，始终没有说出真相。后半夜实在睡不着了，她偷偷跑去院落外的山崖边，抱着膝盖吹山风。她不时摸摸自己的脸颊，觉得自己似乎又变小了一些。
从她跟着师傅来这里，一年多的时间，她已经从一个妙龄少女，渐渐变成了一个孩童的模样。她不知道是为何，问过师傅几次，他都只是说：“不要担心，师傅不会让你有事的。”
山脚下不时传来几声狗吠声，阿碧想起来她第一次看见令仪的情景。她躲在草丛里，那一张好看的面容透过隐隐约约的青草，渐渐浮现在她的视线里，夜色尽管很深但她却看清了他的面容，还有那一抹欣喜的微笑。
她生平第一次感觉到，被一个人找到的感觉，被一个人需要的感觉。这是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你漂泊了那么多年，一直以为自己注定漂泊也无所谓停留。但终于，有一个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你忽然意识到，原来，你生来并不是注定漂泊，你只是之前并没有遇见这个人。
阿碧想到这里，想起师傅执着地让她寻找的那道女人的身影，心里忽然有点难过。
微凉的夜风里，师傅温润的声音穿过篱笆传进院落，像是山涧的清泉般悦耳，只是这种好听的声音马上被那个讨厌的道人那尖细的声音打断了。
“她怎么可能没看见？师兄！她在骗你！你看不出来吗？这支簪子是我费了很大力气才从那些被烧毁的废墟里挖出来的。”
“也许这簪子并不是她的……”
“你会认错她的簪子吗？”陌生人冷笑的声音，“就算你认不出，我想跟你一起住的那个家伙总不会认错吧！”
“让我再想想。”
“如果她一直不说出那一缕魂的所在，那我们就这样浪费时间下去？师兄，最后的期限就在眼前了，那个藏在暗处的家伙的脾气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我已经跟她说过了，不会再找那一魂了，现在我会把所有精力放在观心盘和执念之物上。”
“真的不找了？要我说凑齐十三件执念之物开启时空轮回之道，回去了，你依然可以见到她的，何必现在执着于见她一面？况且她的魂魄已经脱离了原来的三魂七魄，早已失去了之前的记忆，就算是找到了，她也认不出你了，你又何必呢？”道人说到这里顿了顿，“师兄，你当真打算开始寻找执念之物，重开时空轮回之道？你不会是另有主意吧？”
“申琛，我自有安排。”
“你最好是真的有安排！而不是犹犹豫豫下不了手！”随之是摔门的声音，他其实不傻，早就看出师兄是在拖延时间，难道这么久不去收集执念之物，不启动观心盘，就是为了先找到那一缕魂魄再说吗？师兄啊师兄，你怕只是不想伤害你面前的这个叫阿碧的小姑娘吧。心软误事，到时那只鸟发起怒来，他们几个人根本不是对手。申琛如此想着，狠狠地叹了口气。
一声虎啸，陌生的道人骑虎自阿碧头顶掠去。在那道人低头看着脚下的山崖的瞬间，电光火石间，一道长衫的衣袖把阿碧藏在了身旁。
阿碧闻到一股清新的草药味，她欣喜地掀开长袍，抬头看着身边的小师傅，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双可爱的虎牙，以及一颗缺失了的门牙。
“你现在真的变成一个孩子了。”小师傅怜惜地摸摸她的小脑袋，从第一眼看到她，她是一个曼妙的女人，到现在，她的身体越来越小，几乎只到他的腰间，俨然十岁出头的小丫头。
然后小师傅便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陪着她坐在山崖边，静静地抬头看着头顶的月亮。
阿碧记得那个夜晚，小师傅在她的面前拿出了那枚簪子，金光闪闪的簪子，凤凰一样的好看模样。他轻轻地别在了她的发间，认真地打量着她，最后将她拥进怀里。阿碧听见小师傅轻微的声音，他说：“阿碧，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是超出你想象的险恶，譬如人心，譬如欲望，甚至是爱，这支簪子兴许能让你活得久一些。”
阿碧靠在他的肩膀上点点头，伸出小手摸摸头顶的簪子，她觉得，小女孩子戴这个，超奇怪的，不知道师傅会不会喜欢她这个样子。
6
阿碧与师傅令仪在次日的清晨告别了小师傅，也告别了山坳里的那个家。
按照师傅的说法，他们这一去不知时日。
阿碧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出远门，她离开的那天小师傅只是匆匆出来和他们见了一面，阿碧还以为她只是下山和师傅去采购，却没想到，一走就是七年。
这七年的时间里，阿碧一直跟在师傅的身后，他们遇见了数不清的人，繁华的城池、破败的村落、古灵精怪的妖怪、悲悲戚戚的人们、逍遥来去的神仙。他们有的要找人，有的要找物，有的，只是单纯想要回到过去找找当时的感觉。
当然，每个人都会付出自己的代价，比如沾染着他们执念的魂器。每个实现了自己目的的人都会留下自己的魂器的幻象在她手中的观心盘里，虽然那并不是他们真正的魂器，却足以影响到他们的修为。
能来找他们的非妖即仙，个个都明白其中的利害，但个个都眼不眨就付出了自己的魂器。
师傅说，那些人眼里有自己的世界，在没有找到自己的世界之前他们什么都不会付出，但在找到的那一刻他们会为它付出自己的所有。
欲望如是，爱也如是。
阿碧似懂非懂，她依然喜欢着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大胆而热烈的她曾在雪天钻进他的袍子里，曾在天劫来临的那一天被劈得像是一块焦炭，但恢复人形的刹那，她想的只是能紧紧抱着他，哭着说她不怕天劫，只怕再也看不见他了。
而师傅再也没有让她找过那道女人的身影。
她的身体越来越小了，七年下来她几乎只有五六岁的模样了，蹦蹦跳跳的倒是可爱，就是看上去不那么和眼前的男人般配了，她感觉到苦恼。
不过也有开心的时刻，比如路过繁华的城镇，他总会替她买一串糖葫芦。她喜欢吃这种人类的食物，酸酸甜甜的。再比如她越来越小了，走路越来越不方便，当她走累了，他就背着她，走过山川与大河，走过春雨和冬雪。
她趴在他温暖的背上，想象着日子就这么走下去，想象着自己藏匿在心底的那道孤单的身影。
阿碧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收集十三件执念之物，她也没有问过他，能和他在一起就可以了。随着年龄的缩小，她的问题也越来越幼稚可笑。她的记忆和面对这个世界的能力似乎也在随着年龄的缩小而消失，但没关系，她记得最清楚的是，自己喜欢着面前的这个男人，他是她的师傅，他是她的唯一。
她相信他会像当年把她从神石变成人一样，带着她走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等他们找到了十二件执念之物，就差最后一件的时候，他们回到了从前的那座山里的家，推开院门，小师傅坐在石桌旁捣药。阿碧欢呼着一把扑进他的怀里，眼泪鼻涕全抹在了他的青衫衣襟旁。
阿碧坐在师傅身边，看他们喝茶听他们说这些年的见闻，不知何时她沉沉地睡了过去。
梦里，那个孤单的背影在花海中缓慢地走着，阿碧朝她伸出手，背影缓慢地回过头，阿碧就要看见她的模样了……
“阿碧，阿碧，醒醒……”阿碧揉揉惺忪的睡眼，看见了小师傅坐在她的睡榻旁。
“唔，就差一点点……”她惋惜地叹一口气。
“我听令仪说，你们收集到了十二件执念之物？”
阿碧一个鱼跃起身，笑眯眯地在掌心里浮现出观心盘，献宝似的笑起来：“喏！好棒的吧！”
小师傅笑笑，只看了一眼，忽然认真地看着阿碧，满脸歉意地说道：“阿碧，不如这最后一件执念之物，就由我来给你吧。”
她愣愣地看着小师傅伸出的手指，观心盘似乎也感觉到了异动，开始旋转着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
“可是……可是师傅说这最后一件执念之物，得是观心盘的主人，才能开启时空轮回之道，这样才能扭转时空，回到真正的过去，否则就前功尽弃了……”她解释道。她从来没有拒绝过小师傅，小师傅是那样好的人。阿碧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他，只是藏匿着手心的观心盘。
小师傅叹一口气：“阿碧，你这个傻孩子。”随之紧紧抓住了她的手腕，尝试着要把手放进观心盘。 
“住手！”一道厉喝声骤然响起，吓得阿碧手上的观心盘跌落掌心，一声虎啸自院落里穿窗而入。
“走！”小师傅伸手抓住阿碧，阿碧急忙抱起观心盘，两个人自窗户跃出，消失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里。
7
阿碧听见耳旁呼啸的夜风，他们不知道奔跑了多久，山路颠簸，她一下子没忍住，胃里翻腾，吐了出来。
小师傅站定了脚步，急忙帮她捶着后背。
阿碧吐啊吐，摆摆手说自己跑不动了，跌坐在地上。
“快！阿碧，把观心盘拿出来。”他焦虑地朝她伸出手。
阿碧犹豫着。
“不然就来不及了！你知道不知道最后一件执念之物会要命的！”小师傅大声吼。阿碧从没有见过这样子的小师傅，小师傅从来都是笑眯眯的，那才是小师傅啊。
阿碧眼睛一酸，看着面前的男人，豆大的眼泪滚落下来。男人似乎顾不得她哭了，直接伸手去抢她怀里的观心盘。阿碧慌乱之下，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面前的小师傅。
“吼！”一声呼啸凌空而下，阿碧抬头看见一只吊睛白虎的血盆大口，被推得后退的小师傅横挡在阿碧面前，撞进了虎口之中，空气里都是血腥的味道。
阿碧看见小师傅的肩膀流了血，吓得她抱着观心盘一步一步后退着：“对……对不起……”
“阿碧，快，听话，把观心盘拿来，我给你我的执念……”小师傅朝她艰难地伸出手。
她看着眼前因自己受伤的小师傅，脑海里却浮现出师傅叮嘱她的模样，她紧紧咬着嘴唇，她怎么能背叛自己一直喜欢的人呢？她眼里的犹豫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决绝，她忽然朝小师傅大喊了一声：“不！”转身跑进了夜色之中。
阿碧喘着粗气，慌乱地跑着，夜里的山风吹得她流着泪的脸颊刺疼。树林里有几双红亮亮的眼睛，忽然跑出来在她的面前带路，那是一条回家的路。
阿碧认出来了，那是兔子一家。
她在心里谢谢它们，更加急速地跑着。
撞到一个人怀里的时候，阿碧同时看见了站在夜色中那道熟悉的身影：“师傅！”阿碧扑进来者的怀里。男人一动不动地任由她抱紧，低头看了一眼她手里捏着的观心盘，叹一口气，伸出手摸摸她的头。
“师傅，我没有把观心盘给小师傅。”阿碧坚定地看着男人说。
他的眼神里划过一丝愧疚，但很快地，他对阿碧笑了笑：“阿碧，带我去找他。”
兔子一家犹豫了一下，还是在前面带起了路，沿着来时山路，一行人跑进了浓得像墨水的夜色中。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小师傅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骑着老虎的道人伺机而动。
吊睛黑斑虎刨着地面，怒吼一声冲向血泊中的男人。
阿碧大呼一声，身边的师傅已经飘飞出去，几个简单的手势，挡住了攻击的白虎。
道人站在夜色中，看看令仪又看看躲在他身边的阿碧，冷哼一声。阿碧避开了道人刀子般的眼神，躲在了令仪身后。
“别怕。”他像是之前无数次那样摸摸她的头，“去看看你的小师傅怎么样了。”他头也没回地淡淡地说道。
阿碧蹲在奄奄一息的小师傅身边，眼泪无声地顺着下巴掉下来，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而她的小师傅只是对她笑了笑，他伸出手艰难地触碰了一下阿碧的脸蛋，之后无力地垂落。
“小师傅……”她低着头，嗫嚅着，满脸的歉疚，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捂住了他冒着鲜血的小腹，剧烈地哽咽着。
“哎，别哭啊，小师傅我还没死呢。女人心海底针呐，小师傅我疼了你那么久，还是比不了你师傅呢。”他戏谑地笑笑，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好在你小师傅我生命强大，这点儿伤不算什么。”
“对不起……是阿碧不懂事，阿碧不该丢下小师傅一个人跑掉……”
他用尽全身力气握住了她的手，用不容置疑的眼神看着她：“阿碧什么都没有做错。现在，可以给小师傅看看你的观心盘了吧。”
“休想！”道人隔着令仪朝躺在血泊中的男人怒吼道。
阿碧吓了一跳，令仪皱了皱眉，在他与道人之间撒下一道禁言咒。令仪回头看了一眼阿碧，脸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轻松，他微笑走到阿碧身边，替她擦拭掉眼泪，又卷起了阿碧的衣袖，在那里，阿碧扭扭捏捏写着几行字——“阿碧喜欢师傅”“师傅说最后一件执念之物得是阿碧的魂器”“这两件事阿碧绝对不能忘记”。
阿碧不好意思地撇撇嘴：“阿碧怕忘了，所以就写下来了，这样每天早上醒了看一眼，虽然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但这两件事，阿碧一直记得。”
他怔怔地听她说着，摸摸她的头：“傻孩子。”
阿碧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晚上，她的两个师傅都说她傻。
“去吧，听你小师傅的话，把观心盘拿出来吧。”他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小师傅，无奈地摇摇头，“你的小师傅，很疼你呢。阿碧，观心盘的事情是师傅骗了你。”他说着，抽离了摸着她额前刘海的手，“跟你的小师傅说声对不起吧，剩下的路，师傅替你们走。”说罢，他转身朝道人走去，逼得白虎步步后退。
“师兄，错过这一次，再想扭转时空回到过去就要等三千年，那只鸟不会放过我们的。”道人面前的禁言咒语瞬间解除。
“我知道，是我连累了你们，我跟你回去。”
道人冷哼一声，看着逐渐浮现在阿碧手心的观心盘，重重地哼了一声，忽然掉转虎头，“你们好自为之吧！”道人说罢，白虎咆哮着，腾云驾雾而去。
周围一片寂静。
“最后一件，我来。”师傅伸手挡在了小师傅的手指前，“你带阿碧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回来。”
小师傅对着师傅笑了笑：“我受伤太严重了，带着阿碧走不远了，还是你带她走吧，至于那个要找我们算账的家伙，我想他不会对我怎么样的。”他说着，一双手悄悄环绕过阿碧的手腕，放在了她手心的观心盘里。
夜色中一道耀眼的白光自阿碧的掌心溢出，一件人心的魂器镶嵌进观心盘，十三件执念之物剧烈地晃动着，最终纷纷击向中间的人心，刹那间，人心被击碎，十二件执念之物飞散在夜色中。
阿碧的最后意识里，是小师傅挂在嘴角的笑容，而她，躺在师傅的掌心里，安安静静的，像是一颗神石。
一声尖啸的鸟鸣声贯穿长空，阿碧觉得自己好像看见了一只大鸟在她的意识里展翅而过。一粒灰尘，自那遥远的苍穹徐徐落下，落在了她的眉心，只是一眨眼工夫，便渗透进了她的眉心里。
模糊中，她听见师傅大声疾呼的声音，让她不要沉睡过去，她还看见师傅背着她，搀扶着小师傅，艰难地在山路上跋涉着。
耳旁是呼啸的夜风，阿碧在那个温暖的怀抱里渐渐沉睡了过去。模糊的意识里，那道大鸟的黑影，挡在了她和师傅的面前，那道身影跟她的师傅说：“你知道的，她永远也不会醒来了……”
她再也不会醒来了吗？她是不是死掉了？阿碧不知道，阿碧只是想，凡间还是很好玩的。只要你喜欢的人，始终陪伴在你的身边，就会变成这个世界上最让人留恋的好时光。
哪怕这样的时光只有过一秒，哪怕这样的时光是如此来之不易，是混合着背叛和爱才能换来的一小段快乐，那也是值得押上自己的所有去冒险、去尝试、去付出的好时光。
只是那时的阿碧不知道，沉沉睡过去的她很快就会背弃自己，因为她就要看见那个在花海中徘徊的孤单背影了。
尾声
“后来呢？”冬荨皱了皱眉，用胡须蹭了蹭长桑的掌心，希望他一不小心可以把观心盘跌落在地，然后他就可以趁机和管家逃跑。
长桑的嘴角带着笑容：“我们没想到那粒灰尘会让阿碧沉睡那么多年，而且沉睡的同时，她的生命也在不断倒退，一直到她变成一个小婴儿。”
“她会一直一直缩小，直到消失吗？”管家发出惊恐和担心的疑惑。
“是的。”长桑叹一口气，“不过好在我们找到了另外一个可以让她再次长大的办法。”
“就是之前你说的故事的前半段？用天蚕制造的四件衣服来保住她的身体不消失？”
长桑点点头：“不仅可以让她的身体不再缩小，甚至可以让她再次长大。”
“怪不得阿碧每个季节都要穿一套不同的裙子。”冬荨舔了舔自己的猫毛，悠然地说道。
长桑收起观心盘，伸手拦了辆出租车，一个一脸络腮胡子的大叔把车停在了他们面前，冬荨认识他。这个城市总共有三十四位妖怪开出租，如果他没记错，这是一头修炼于清末的牛妖。与此同时，冬荨和管家发现自己能离开观心盘了。
“你们的魂器是被观心盘强行夺取的，所以修为尽失，你们现在只是普通的猫和秤砣。”长桑说。
“那我们还怎么救阿碧啊！”冬荨暴躁地挠了一下长桑，被对方巧妙地躲过去了。
“时间来不及了，我只能先用你们的魂器了。观心盘三千年启动一次，这是自上次之后，最后一年的最后一天了。”长桑说。
“什么三千年？”管家问。
“其实观心盘并不是找到十三件执念之物就能启动，而是找到了之后，还得等到三千年一轮回，才能开启时空轮回之道。”
“时空轮回之道是个什么鬼？”冬荨问，“不是说找到十三件执念之物是为了找令仪吗？”
“这说来话长。”长桑感慨。
“好吧，那你先告诉我们，不是说只是魂器的幻象吗？怎么最后一件还会要人命？”
“前面十二件的确是幻象，但是第十三件，必须是观心盘的主人的真正的魂器。”
“为什么？”冬荨和管家齐声问。
“只有最后一件是观心盘的主人付出的真正魂器，才能开启时空轮回之道。”长桑说。
“如果不是呢？如果是别人随随便便的魂器的幻象呢？”管家问。
“那之前收集的十二件执念之物就会烟消云散，而第十三件执念之物的人会因此失去魂器，被打回原形。”长桑轻声说。
“那你被打回原形还活了这么久？”冬荨问。
“这又是另一个故事了。”长桑笑。
“好吧，那阿碧呢？怎么被一粒灰尘给砸到沉睡过去了？”管家疑惑地用细细的小胳膊挠挠脑袋。
“心里有愧疚，才会被人抓住小辫子。那个时候的阿碧因为一粒灰尘而长久沉睡过去，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吧。”
“那粒灰尘很厉害吗？”冬荨和管家瞪大了眼睛，关切地问。
“嗯，一粒可以让人沉睡不醒的灰尘。”长桑皱眉道。
“听起来好像安眠药。”冬荨吐槽。
“那后来她是怎么清醒的？”管家问。
长桑长叹一声，看着车窗外絮絮而落的雪：“那已经是十四年后的事情了。或者说，阿碧在一个叫须弥的地方，待了十四年才回来。”

{拾贰}须弥
{拾贰}须弥
爱是蒙蔽双眼的一粒微尘，爱是拂拭微尘却不忍丢弃的执着。
楔子
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讨厌自己。
是她害得小师傅受伤，是她害得师傅伤心，也是她搞砸了一切。
阿碧使劲捶打着自己的脑袋，沮丧得像是一头发疯的小兽。
“哎呀，这样是打不死自己的。”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一句戏谑的话。
她抬起头四下里张望了一番，这才发现自己竟然出现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她止住了眼泪，努力辨识着周遭的环境。周围只有光，白茫茫一片光。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她以为是自己的眼睛看不见了，于是用力地揉了揉，可是四周除了无尽的光晕，依然是空洞寂寥。
也不能说什么都没有吧，其实还有一点点声音，刚开始只是轻微的呢喃，像是一只小蚊子在她的耳畔哼唱，怎么也挥之不去。
那个戏谑的声音打破了寂静的氛围：“喂喂，我在这里呢！”
阿碧努力寻找着声音的来源，终于在自己的指尖发现了声音所在——一颗米粒大小的灰尘。
跟别的灰尘不同的是，这粒灰尘单腿，有白色的眼睛和嘴巴，还有两只大耳朵垂在脸侧，十分滑稽的样子，此刻正在她的指尖跳来跳去，边跳边嚷嚷着：“你怎么不哭了？我最喜欢看人哭鼻子了，真是天下第一好玩的事情！”
一只幸灾乐祸的灰尘精，她看着眼前的这个小家伙，愤愤地想。
“这里是哪里？”阿碧抹了抹眼泪决定不跟这个小家伙一般见识。
“这里是须弥山。”灰尘在她的手指尖一跃而起，“来了就出不去了。”
阿碧瞪大了一双眼睛。
灰尘跺脚，跳来跳去：“你瞪我干吗？又不是我定的规矩！况且你一个师傅不疼、没爹没娘的石头，还出去干吗呀？”
它竟然能猜透她心里在想什么，真是一只不简单的灰尘精。
“我说对了吧，我要是你我早去死了。”灰尘精翻了翻白眼说。
“我师傅会来救我的。”阿碧大声说，老实说这个家伙真是个讨厌的小混蛋，她只想一脚踩死它。
“你师傅救你？别做梦了。你师傅根本就不喜欢你，他会救的大概是那个美人吧！”灰尘朝某个方向努了努嘴，阿碧顺着它的目光，看见一片血红的花海……
是师傅曾经让她无数次寻找的身影。
“你要想出去，就必须成为你师傅喜欢的人，只有有人想念的人，才能有机会从须弥山被接出去。你瞧，你师傅会想念的人，在那里。”
成为师傅会想念的人吗？她低头想着。
灰尘精叹了口气：“不然你就只能留在这里了，小石头。考虑考虑吧，要么留在这里和我这个讨厌的灰尘孤独终老，要么变成那个美人，出去就有你师傅爱你爱得死去活来。”
灰尘精说完，一个翻身躺在了她的掌心里，打起了呼噜。
成了她，就能出去，还能变成他喜欢的人，这对于她来说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她毕竟不是那个人，她怎么能欺骗师傅……
“欺骗什么呀，其实你师傅一直也在骗你啊，让你收集执念之物还不是为了他一己之私，找到他的心上人吗？你现在顶多是和他打个平手，况且，你不过是被他利用来找到他心上人的工具，你干吗要有那么多愧疚？人嘛，要对自己好一点，别人才会对你好一点。”
花海里的背影越走越远，阿碧皱眉看着自己交织在一起的手指。
“再不决定可就没机会了。”灰尘精指了指渐行渐远的背影，“而且你想想，从此以后你就是你师傅最喜欢的人啦！这不是你一直以来最大的心愿吗？快点决定哦！”
师傅找了这么多年的那个人，她现在可以变成那个人的，不然她就只能被困在这里。只有被爱着的人，才能有机会被爱她的人解救出须弥山。阿碧曾经在小师傅自己写的药典里看到过这样的话……
一种莫名的冲动自她的心底涌出，她猛地抬头看向灰尘精，却是始终不敢看一眼花海里的那道背影，她犹豫了许久，才小声说：“那好，好吧，你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变成她吗？”
灰尘精嘿嘿笑了笑，鲤鱼般跃起，站直了身子，打了个胜利的响指：“小石头终于上当了！”说罢，那粒灰尘顿时疯长，几乎遮蔽了她的视线，巨大的散发着恶臭的灰尘精逼近了她惊慌的脸颊，居高临下地诡笑道：“怎么能委屈你变成她呢？其实是我要躲进你的心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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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每天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血红的彼岸花花海里漫步，那些花开得那么红，那么艳，像熊熊燃烧的火，更像是一颗跳跃的心脏，似乎终于能稍稍填一填她内心的空寂。
须弥山倒是有很多好玩的地方，那些没有完整三魂七魄的魂魄，没有办法去轮回司投胎，又怕被鬼差逮住了灰飞烟灭，最后总是要来这须弥山。因此很多魂魄也把须弥山喊作小地府。
她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来的，她也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为何缺了魂魄。模模糊糊的记忆里，一些片段让她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似乎是在一处山谷，她离开了自己的魂魄，抽离出一魂，飘荡到这须弥山。须弥山聚集了成千上万的魂魄，魂魄的世界和人间也差不多，魂魄们开始组成村落，组成城镇，过起了世外桃源般的日子。
她比较孤僻，一直是独来独往。听说偶尔会有来自于须弥山外面世界的高人，来此地带走那些被想念之人的魂魄，助他们投胎转世。
她没有奢望过这样的好事儿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听说脱离了先前的三魂七魄，来到须弥山的魂魄们，都会变成和之前不一样的人。她想她只有一魂到了须弥山，大概也和从前那个完整的她不一样了吧。其实待在须弥山，也没有什么不好嘛。除了这里不需要吃东西，大家也不用吃东西这一点之外。须弥山不食，对于那些凑巧是饿死鬼的家伙来说简直是灾难，但她觉得不吃东西也挺好，节省时间，她想自己肯定不是饿死的。
她常常在彼岸花中间流淌的那条河里欣赏自己的倒影，想着自己一定是美死的。
所以后来她给自己起名叫阿美。这样她再也不用担心那些跟她打招呼的魂魄喊她大花了。
大花！这是什么破名字嘛！做鬼还这么没创意，第一个这样喊她的人是大力。阿美很鄙视那个经常去河里挑水的叫大力的挑水工。
须弥山的魂魄们也是分工明确的，虽然不需要为温饱担忧，但闲着也是闲着，魂魄们一看这须弥山到处荒芜得可怕，往往新来的魂魄一没记忆二没伙伴，一看这光秃秃的山，立刻就得抑郁症了，后悔不该脱离之前的三魂七魄调皮跑到这须弥山。因此，须弥山的老魂魄们觉得很有必要把须弥山建设得更加适合居住一些。
于是有魂魄开始挖须弥山，有的从自己胃里抠出生前吃过的梨树核，还有的则从河里开始挑水，生前是泥瓦工的伸手开始盖房子，农民则开始整田地……
几十年下来，效果显著。
现如今的须弥山是牛羊满山坡，曲径通梨花林，须弥山又没有季节变化，每天都是阳光灿烂，尽管这一切都是摆设，但大家也过得其乐融融，一派祥和之气。
小地府转眼成了小天庭。
挑水的大力特别有前瞻性地说不能搞这么好，不然天庭的神仙们知道了，得对付他们须弥山的魂魄，这叫嫉妒。嫉妒是最可怕的一种存在了，能让人完全变成另外一个连自己都讨厌的人。
大力说这话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束美极了的花，夹杂着雪白的梨花和紫色的星星般的无名花草，美丽得让人呼吸停滞，哦不，他们本来就是没有呼吸的，所以只能是满眼欣喜。阿美笑眯眯地接过花，立刻跳到离大力三条扁担长度的距离。阿美觉得不能和大力走得太近，哪怕对方是须弥山最潇洒倜傥的魂魄。阿美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对于大力这样的单身青年，阿美觉得最好还是保持距离，因为大力的背景，实在是过于复杂，不宜恋爱。
阿美说：“哟，你还知道嫉妒这么复杂的词呢！”
大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说：“我家阿碧教我的嘛，她上了好几年学堂。”
这就是阿美不接近大力的复杂背景，你说一个单身青年，你捡什么不好，别人都是捡田螺姑娘什么的回家给自己做饭，他倒好，捡个野丫头回去。重点是，这个野丫头还是个大麻烦！
整个须弥山里，阿美最最不待见的就是这个叫阿碧的野丫头了！甚至可以说，整个须弥山的魂魄们，在提到野丫头阿碧的名号的时候，都是一副双手捂嘴，吓得抱头鼠窜屁滚尿流的模样。
阿美跟别人不一样，阿美不怕她，阿美只是讨厌她而已。
毕竟，谁会喜欢一个到处惹祸，贪嘴偷吃，看见谁都想要恶作剧整蛊一下，甚至有一次把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踢进河里的野丫头呢？若不是阿美正好在河边臭美，那老头子就结果在河里了。
这么折腾一个老头子，可是真的戳中了阿美尊老爱幼的点！什么？你说阿碧那个野丫头也是需要爱的哟？得了吧，她简直就是混世小魔王好吗！
说到底，不肯投胎，却要到这须弥山度过漫长无聊岁月的魂魄，都是从三魂七魄里跑出来的，大多数是心中有执念，有执念的魂魄脾气能好到哪里去呢？整个须弥山的魂魄们大多数都不是善茬，但品性恶劣到阿碧那个丫头那种程度的，还真是找不出第二个。
2
阿美有一万个理由和大力划清界限，却始终没有走出这一步也是有原因的。
大力虽然靠力气在须弥山获得一席之地，但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绝活，他一双粗糙的大手，能种出整个须弥山最好看的花海。
女孩子嘛，总是爱美的，也是会为了美而迁就的。
须弥山的魂魄们都居住在梨花林子的深处，那里有一片茅草搭的屋子，屋前有花丛，有天井，偶尔还能看见一只宠物。当然，宠物的魂魄也是能来须弥山的。每当出现动物们的魂魄，比如猪啊牛啊羊啊小狗狗啊什么的，须弥山的居民们就会敲锣打鼓前往，现场开宠物拍卖大会，钱币就是一束花，谁的花插得最好，谁就算是最高价。
所以你明白大力这种魂魄会有多么吃香了吧。想必你也猜出来了，大力不缺上门说亲的人，大力只是习惯了一个人。
但阿美知道，大力是为了那个小魔王。
“你知道的，我家阿碧她调皮，我怕讨了老婆，阿碧她受委屈。”
天哪！就那个混世魔王还能受委屈？阿美敢说，这小兔崽子估计都不知道委屈为何物。
“你太惯着她了！”阿美翻翻白眼，“我听牧童说，是阿碧逼你不准成亲的？”
“也没有逼我，就是拿刀子捅了我几下。”大力憨厚地搔搔头，咧嘴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她反了天了！”阿美从石头上蹦下来，握紧拳头，“我替你出头！那丫头现在在哪？”
“哎呀哎呀，小孩子不懂事嘛，再说咱们魂魄被捅刀子也没事，阿碧手里也是知道轻重的。”大力说着挑起扁担，对她羞赧地一笑，低着头擦着阿美的肩膀，一摇一晃沿着田径走开了。
大力喜欢阿美，整个须弥山的魂魄皆知，唯有阿美视而不见，没办法，道不同不相为谋。在阿美看来，大家死都死了，还喜欢什么，不如好好做鬼，逍遥自在。
但流言说一千遍就能当真，大家说得多了，阿美也就不禁多关注起了这个老实巴交的大力。
老实说阿美在夜深人静非常寂寞的时候，还是想过大力的。什么？鬼魂还寂寞吗？当然寂寞，寂寞得紧，鬼魂和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七情六欲，三千烦嚣，一个也不会少。
扯远了。
阿美其实也是考虑过大力的，人老实，又有手艺，须弥山的大红人，除了家里有一个超级拖油瓶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不能接受的地方嘛。
但所有的想法止于想到阿碧这个混世魔王的这一刻。
前几天那个孩子又插着腰站在田埂上和种田的老农大吵了一架，什么老不死的都骂出口了，信不信我一脚把你从须弥山的洞口踢出去灰飞烟灭。
这孩子当真是没救了……
阿美正胡思乱想的当口，屋外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伴随着的是大力焦虑的声音。
阿美隔着门骂了一句：“大晚上也不消停，有事明天再说！现在赶紧滚蛋！”
敲门声随即静下来，阿美屏息静听，屋外是大力的喘气声，不一会儿，大力脚步走远的声音渐渐消失，他穿鞋喜欢拖着，阿美听得出来一定是他。
这么大晚上来吵醒脾气暴躁的她，一定是有什么要紧事吧。这个榆木疙瘩，说让他滚蛋他还真的就乖乖滚蛋了！
阿美骂骂咧咧着披起衣服，飘出屋外，在屋后堵住了慌慌张张的大力。
“怎么回事？着急投胎呢！”被打搅了好梦，阿美脾气有些炸裂。
大力一双手搓了又搓，哼哼唧唧说不出半句话。
“再不说永远别来看我！”阿美没好气地丢下一句话，转身砰地摔上了门。
隔着窗户，阿美偷瞄了一眼走到院落里的大力。他犹豫了蛮久，才挪到门口，隔着门缝低声下气地说了句：“阿碧不见了，我着急得很，找了好几处，都没有……”
“什么时候不见的？”阿美踢开门，朝大力吼，“一个孩子都看不住，要你何用！”
大力拘谨而又焦虑地站在夜色中：“阿碧说要出须弥山去外面玩几天，我以为她说笑呢，没想到她胆子真是大。”
“阿碧那个丫头什么心性你还不知道吗！”阿美恨铁不成钢地扭着大力的耳朵，消失在夜色中。
3
在须弥山的山脚下，有一尺山洞，深不见底，像是水井，经常流淌着漆黑的水，但打捞上来的水却又是清澈的。
须弥山里住了几千年的老魂魄们说，那是须弥山连接外面的洞口，每个魂魄自那里进来，也可以自那里出去。但出去的代价是，出去一次少一个魂魄，几个来回就是个真正的消亡。人的魂魄分为三魂七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
一般进须弥山的魂魄都是从原形逃出去的一魂或是一魄，经不住这么出入，最多的也就是一魂二魄什么的了。像阿美这种只有一魂的，是万万不能出去的，出去就会魂飞魄散。除非有人带她出去，但谁会想起她呢，连她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到底是谁。
谁也没想到顽劣如阿碧，竟然有胆子跑到外面去。毕竟进过须弥山的魂魄，在外面也只能待最多个把月，之后不回来就是魂飞魄散。进了须弥山，是只有得进没得出的，除非，除非有凡间的活人亲自来找你，方才带得你出去。
然后凑齐三魂七魄投胎转世去也。
要不是阿碧走失，阿美几乎都想不起来这些须弥山的规矩了。几千年来，似乎除了小魔头阿碧，再也没有魂魄走出去过。来到这里的魂魄，都是带了很深的执念才来的，没人想过还要出去。而且进来之后记忆尽失，无牵无挂，也才应了这须弥山的荒凉和寂寥。
所以须弥山的魂魄们不问来由，不等未来，只是静静地生活着。也许有人会来找到他们，也许永远不会。阿碧见多了那些一等几千年的老魂魄，等得老了容颜掉了牙齿，却还似孩子般无牵无挂地憧憬着。
说起来，这也真是一种奇怪的等候啊。
她一个不知来历的一魂，不知如何进来的，更不知道凡间是否还有牵挂，她有的，只是在这里的花海里，每天静静地走一遍。
不管怎么样阿碧的出走，为须弥山带来了一股不一样的风气，大家像是忽然才想起来，原来，他们还是有选择的。
选择就在洞口这里。洞口能进能出还能看见凡间的生活。
阿美和大力轮流守着洞口，在看见阿碧那个家伙的时候，阿美恶狠狠地喊来了大力。
洞口的水中，浮现出一个笑眯眯的老头子，老头子鹤发童颜，手中握着竹子做的鱼竿，遗憾的是没有鱼饵，只是凭空垂钓。
就在阿美还没有说出“这老头子傻吧”的时候，从水里冒出一个调皮的脑袋，不是阿碧那小魔头是谁！
大力喊来了须弥山的兄弟姐妹们，用力甩出了用彼岸花花瓣做的鱼绳，甩向洞口的水井深处，梨子做的鱼饵刚好钩住了那丫头，她似乎也察觉出了不妥，没等她挣扎，众人齐拉鱼绳，从水井中冒出一颗欠揍的脑袋，嘴边挂着恶作剧似的笑容。
大家都说要大力好好管教管教阿碧，大力拍着胸口保证，然后宝贝似的抱着阿碧回家去了。留下阿美一众人唉声叹气地看着大力的背影，议论纷纷。
“大力自己甩出的鱼绳吧？”
“须弥山什么物出去，都要少个一魂或是一魄的。”
“说起来大力似乎有一魂两魄呢，少一个也没有大碍……”
阿美看着大力兴高采烈地哼着山歌消失在梨花林的深处，暗自骂了一句：“笨蛋！傻瓜！”
大家被阿美的举动吸引，不时有老魂魄嬉笑：“阿美好像很担心大力哦。”
“不会是喜欢……”
“再说撕了你的臭嘴！”阿美白了一眼几个老不死的魂魄，魂魄们立刻低着头四散开去。
晚上大力来找阿美，带了一束好棒的鲜花。阿美没让他进门，只是隔着窗户说了句：“阿碧那个丫头还好吧？”
“阿碧跟我一样有一魂二魄，好得很，只是我得看紧她了。”
“你知道就好。”阿美没好气地说，“时间不早了，滚回去守着你的阿碧吧，老娘要睡觉了。”须弥山魂魄大多粗鄙，大家说话从来都是骂骂咧咧的。
“嗯好，阿碧的事情真的要谢谢阿美你了，改天我再好好感谢……”
“赶紧滚！”阿美暴躁起来。
大力在窗户外连滚带爬赶紧跑掉了，这么多年了，阿美还是改不掉脾气暴躁的坏习惯。他大力呢，还是改不掉怕阿美的性子。
4
阿碧又开始大闹须弥山了，不过自从这丫头出了一次事之后，大家对她反而更加容忍，连阿美都觉得，须弥山还是需要有个阿碧才像样，不对，才热闹。毕竟都是魂魄，都安安静静的，岂不是寡淡死了。
须弥山也在这几天即将迎来一件大事。
有个魂魄的凡间的爱人，跋山涉水，机缘巧合，找到了须弥山的洞口，天一亮即要带着那个幸运的魂魄离开须弥山，与其他漂泊凡间的魂魄会合，转去轮回司。
真是个幸运的家伙，几百年都没有这样的大事啦，整个须弥山炸开了锅。天蒙蒙亮大家就都凑在了洞口，静静等待着这一次须弥山的大好事。
人群中，阿美看见了大力的脖颈上骑着的丫头，丫头看上去很兴奋，挥舞着手臂，大力远远地朝阿美打了个招呼，阿美点点头算是示意，大力红着脸继续扛着阿碧看热闹。
洞口的水开始旋转散开，一双手自水中伸出，所有的魂魄都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密密麻麻的上万双手。所有的魂魄都没有记忆，也不知道这个人要接的是谁，所以所有魂魄都举起手，假如是对方要接的魂魄，便会漂浮过去，握住对方的手。谁都希望自己是那个幸运儿，只有那些新来的魂魄对此不屑一顾。阿碧欢呼着把手举得最高，因为她在大力的肩膀上。大力身高在魂魄中算是高的，阿美一眼就看到了大力也高高举起他的双手。
阿美皱眉嘀咕了句：“这么想要离开吗！”说完头也没回地走开了。
那天的事情后来变得复杂起来了，从阿美再次见到大力的时候，她已经了解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那个臭丫头呢？”阿美握紧拳头问面前浑身湿漉漉的大力。
大力抬起头，看见是阿美，咧嘴笑笑：“嘘，阿碧睡着啦。”
阿美一巴掌打在大力脑袋上：“我说你是真傻还是装傻，那个野丫头又不是你亲生的！你一个孤魂野鬼，犯得着一而再再而三为她付出魂魄吗！而且，我听说因为今天她捣乱，连带着那个人要带走的魂魄也飞散了！你说你还跳进洞口拉她回来干吗！让她去消散啊！她不要命，又蠢又傻，你一个成年魂魄，你也跟着傻吗，你说你……”
大力静静地听着，叹了口气，打断了阿美。在他认识阿美的十四年来他从未打断过她，每次都是洗耳恭听，顺从得跟个儿子似的。因为大家都说大力喜欢阿美，大力也不知道喜欢是什么，他没喜欢过人，不知道喜欢的滋味，只是在每次看见阿美时，总是浑身别扭，总觉得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好，说话结结巴巴的。所以他就索性不说，尽量听。时间久了，大力觉得，这也许就是喜欢吧。
因为喜欢，所以顺从；因为喜欢，所以在他的眼里，暴躁的阿美显得很可爱。
“阿美，你看今天早上，那么多双手都举起来了。须弥山的魂魄，几乎有一大半都举起了双手。”他笑着说。
“那又怎样？你不也举起手了吗？”阿美反讽。
“可是阿美没有举手，我想，阿美是还没有想到离开这里去投胎的理由吧。”
“你管我！而且现在的须弥山风气真是被你们这些新来的给带坏了。以前我们都不想离开的！”阿美抱怨。
“是啊，若是一开始就想要离开，又有谁会脱离自己本来的魂魄，千辛万苦来到这须弥山呢。每个人来到时候，都是白纸一张。可是阿美你看，时间，是多么神奇的东西，它让曾经执着的我们也不再偏执，也可以在这么多年后，举起想要离开的双手。”
“你们这种思维的魂魄，一开始就不应该来须弥山。”阿美低声说。
“其实我觉得，大概是因为大家在变成了白纸的那一刻后，也随之忘记了自己的执念，没有过去的人，只能憧憬未来，所以那些不论带着多么强大的偏执的魂魄，都会在来到须弥山的那一刻起，想要离开，想着，在整个世界的某个地方还有个人在乎着自己，所以高高举起的每一双手，都是一次期待，一次渴望被某个人关注着的期待。阿美你之所以还不想离开，是因为你的心里，还藏着连你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执念，那些还没有完全放下的执念，是阿美还没有离开这里的原因。也许，是一个无法面对的自己，也许，只是还没有放下从前，虽然阿美已经记不起来了。”
忽然，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块方巾，是一块用雪白的梨花做的方巾，他小心翼翼地递给喋喋不休的阿美：“认识你这么久了，第一次看见你哭呢。”
阿美怔了怔，一把夺过方巾擦拭着脸颊，别过脸去：“少胡说八道！我是眼睛里进虫子了！最近来须弥山的虫子可真多！你们管树林的也不管管！”
“不听你胡说八道了！要走你们走！我反正不想要离开！”阿美丢下这句话，转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夜色中，她握紧了大力的方巾，眼前浮现的是一双双渴望的手。
大力有一点说对了，她其实不是不想离开，只是因为她还没有想到，离开的理由，也许，真的是她的心里，还藏着自己都无法察觉的执念吧。
阿美想到里，使劲摇摇头：“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夜色下，她跟自己怄气似的把方巾扯碎了扔在路边，又踩了几脚，那个笨蛋！竟然想要离开，还跟她说那么多有的没的，难道他看不出来她是在生他的气吗！他离开了，她在这须弥山，连个拌嘴使唤的魂魄都没有，日子得过得多么慢啊。
她走出几步远，又折返了回来拾起地上的碎片，嘴角带着一抹对自己小心思的厌烦，又忍不住笑了笑。
5
当阿碧这个野丫头气喘吁吁地跑来报信的时候，阿美正在院落里打理前几天大力给她栽种的彼岸花。他说你喜欢这个，我就给你栽在门口，你一睁开眼就能看到，心情也好。
阿美心里美滋滋的，嘴上却刀子似的挖苦说：“你是嫌弃我脾气不好吗？”
大力只顾笑，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低头仔细地种下花根。
屋门被那个小魔头一脚踹开，阿美正要发怒，大力吃小魔头这一套，把她宠上天，阿美可不吃，她阿美今天非得好好教训这个家伙！省得小魔头以后给大力添麻烦。但阿美要骂人的话还在嘴边没有溜出去，阿碧一脸的泪花已经摔在了地上，七零八落的。
这是什么情况？小魔头还会哭？真是稀奇事。
“阿美姐姐！”小魔头一把扑在她怀里。阿美更加疑惑了，今天这太阳打西边升起来了吗？哦，她差点忘了，他们须弥山是没有太阳的。
“大力哥被抓走了！”野丫头哭丧着脸，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指着外面，“两个鬼差……”
阿美心头一紧：“别哭，慢慢说！是不是你又闯祸了！”
阿碧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抹在阿美身上：“是两个鬼差，说是大力哥哥违反了须弥山的规定……”这边野丫头还没有说完，门外已经飘来几只魂魄，七嘴八舌地说着大力已经被押去洞口了。阿美心下咯噔一下，拉起一脸泪花的阿碧：“走！”迅速飘向须弥山的洞口。
鬼差是黑白无常，阿美之前也见过他们，多少魂魄来须弥山路上最害怕遇到鬼差，遇上了就是被押到地狱里，魂魄不全，不能投胎只能被带到地狱打得灰飞烟灭渣渣都不剩。有世外神仙见不得众魂魄辛苦，遂作了这须弥山无量之境，但魂魄能来到这里，也是需要历尽千辛万苦的。不过只要到达，则可免除鬼差索魂。
缺失了魂魄的，若是又没有什么神器可附体存活，成妖，成人，或是成仙，孤零零游荡在世间，最怕的是遇见鬼差。阿美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兴许是看到阿碧那个小魔头不管不顾地冲过去，拉扯着鬼差的锁链吧。
于是她横着眉眼挡在两位鬼差面前，鬼差阴森森地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奉命捉拿魂魄，余等散开。”软绵绵的声音，却透着无法言说的冰冷彻骨。
“二位可知这是须弥山？”阿美冷笑。
两位鬼差自胸口掏出一张白纸飘落在阿美面前，白纸上，画的是一把伞。
“他本是一把普通的纸伞，却不知道从何处拿了人的魂魄，若是在世间倒也算是妖，我等自是井水不犯河水。但他却是不知为何偏偏混进须弥山，须弥山只能有魂魄，不能有妖，我等自奉阎罗之命来拿他！”
阿美不敢置信地看着那张白纸，阎罗殿的绘心纸，能绘出全天下所有人或妖的原形。她呆呆地看着奄奄一息的大力，男人艰难地抬起头，对她咧嘴虚弱地笑了笑。
“阎王爷下了命令要我们带魂魄回去，不要让我们为难。”鬼差中穿白色衣服的微微低头示意。
“哗啦！”一声脆响，大力脚上的锁链掉在了地上，阿美低头看见小魔头阿碧抱住了大力的腿，扯着嗓子大呼：“我不准你们带我的大力哥走！”
“阿碧……”大力伸出手，怔怔地看着低着头死死抱着她的阿碧，他似乎没想到阿碧会有这等反应。他轻轻地捏住阿碧的下巴，阿碧缓缓地抬起头来看着他，他的眼眸中迸射出惊喜。
阿美看见他欣慰地摸了摸她的头，他忽然笑了：“十四年了，我以为永远也等不到这一天了。”
“我不要你走！”小魔头阿碧闭着眼睛，紧紧抱着他的腿，哭得稀里哗啦的。阿美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小女孩会哭成那样，尤其是，她还是魂魄们都厌烦的小魔头阿碧。
“阿美，阿碧就拜托给你了。”他推开了阿碧，对身边的鬼差点了点头，鬼差拉扯着他的魂魄，飘向洞口。
“说什么废话！我才不帮你带孩子！”阿美挡在了鬼差面前，“这里是须弥山，哪怕他是一把伞，也不能被你们带走！”说罢，伸手挥出一道气流劈向鬼差，气流在鬼差面前无形地散开。
让一个魂魄去对抗鬼差本身就是笑话。
鬼差若无其事地朝洞口移去。
阿美沮丧地发现他们根本无能为力。
一张脏兮兮的小脸挡在了洞口，大声对鬼差说：“不就是要魂魄吗？我顶替他！”
所有围在旁边的魂魄都呆呆地看着小魔头，连阿美也没有想到，那个总是闯祸又自私的家伙，竟然转身一跃，跳进了洞口的水之中。
“阿碧！”大力挣扎着朝洞口奔去，链条绊倒了他，他狼狈地趴在洞口，看着越来越小的阿碧消失在水底。
“真是一个笨丫头！不是小魔头吗！临头却玩这一出算是什么魔头！”阿美拉住了大力，“你就剩一条命了还去！你们真是笨蛋笨一窝！笨蛋笨蛋笨蛋！在这好好等着！我回头再跟你们算账！记得照顾好我的花！”阿美说着，跃入了洞口。
水井深处，一粒灰尘，自她跃入的瞬间，从阿碧的眉心飘落而出，落在了趴在洞口的大力的掌心。
6
原来水井里这么大，这么美，周围都是水一样流淌着的人间的美景，阿美终于明白阿碧那个丫头为什么要偷偷跑出须弥山了。
因为这人间这么美，怎能不流连忘返？
她看见那个丫头站在井的那一边的世界里静静地看着她，在丫头的身边，站着一道颀长的男人的身影。
“令仪？”她不自觉地喊出了口，她怎么会知道对方的名字？她皱了皱眉，看见阿碧朝她伸出了手，她看清楚了阿碧，她也看清楚了那个男人的样子。
周围的场景斗转星移，她发现自己站在一处山谷里，男人在努力收集她飞散的魂魄，男人把她的魂魄注入那颗神石里，这样她就能占据神石的身体重新复活。她不忍心这颗神石就这么被自己完全占有，于是她挣脱了，飞进夜色中，飘向须弥山。
她只能想起这么多了。
她听见阿碧的声音响起在她的耳畔：“师傅，那是你一直要找的人吗？”
她静静地听着，男人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那师傅要带她回去吗？阿碧的话，没有关系的，阿碧可以在这里等师傅下次来救阿碧。”
小丫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礼貌了，大力那个家伙该高兴了。她站在井口，看着那个世界里那个懂事的阿碧。她想要说点什么，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她忘了，须弥山的魂魄是没有办法和凡间的人讲话的，除非那个人是真的来接你的。那个男人，不是来接她的，是来接那个丫头的。
“师傅这次是专门带你回去的，阿碧，你被一粒灰尘蒙蔽了眼睛。不过，好在那个姐姐帮你取出了它，你去跟她说一声谢谢吧。”
她听见阿碧噔噔跑过来的脚步声，阿碧水灵灵的眼睛流露着万千的不舍。她默默地看着阿碧和男人消失在水井深处，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只有他们的余声飘荡在须弥山荒芜的寂寥里。
“师傅，我怎么来到须弥山了？”
“那是因为阿碧心里有愧疚，来到这里帮师傅寻找那个背影，正好呢，有个坏人在阿碧的心里放了一粒灰尘。”
“一粒灰尘？为什么呀？”
“因为师傅没有按照坏人的意愿做事，坏人觉得师傅需要付出代价，所以坏人用一粒灰尘蒙蔽了阿碧的双眼，让阿碧来到这须弥山，成了一个连阿碧自己都讨厌的魂魄。可是师傅不相信阿碧会变成这样，于是师傅和他打了个赌，赌阿碧会因为爱自己的人，而最终付出自己的爱。阿碧果然办到了，最后阿碧跳入了水井中要代替大力哥哥，所以阿碧同时也自救了。”
“那小师傅呢？他也在家里等我们回去吗？”
“当然。”
“那阿美姐姐呢？”
“阿美姐姐，也因为阿碧的存在，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师傅会想办法带他们一起离开的，你忘了，那个鬼差说大力哥哥是一把伞呢。”
“大力哥哥真的是一把伞吗？”阿碧疑惑地看着面前的男人。
“嗯，一把飘摇伞。”男人微笑着，“今晚之后，那把伞会带他们前往凡间，但愿在那里，他们能一起好好生活。”
“哇！真好！师傅，你这么棒！我好喜欢你的！对啦！你喜欢阿碧吗？”
“嗯。”
“那师傅还要找阿美姐姐吗？”
“……”
“咦？师傅怎么不说话了？”
“阿碧，小心那粒灰尘呀。”
“唔。”
7
“所以说，那个阿美就是当时在山谷里神石修成人形时跑掉的魂魄吗？”冬荨把猫爪搭在秤砣脑袋上，懒洋洋地看着长桑。
他点点头。
“大力原来是飘摇伞哦。”秤砣伸展了下懒腰，“就是阿碧后来给我做身体的那把伞吗？”
长桑又点点头。
“那个令仪找了那么久的阿美到底是谁？”俩人齐声问。
出租车司机这个时候停下了车：“到了！”
一行人下了车，朝浮屠船走去。
长桑叹一口气：“她是我的姐姐，也是令仪曾经喜欢的人。”
“怪不得令仪一直想要复活她呢！”冬荨喃喃自语。
长桑叹息一声，抬头看了一眼面前的浮屠船。
“哎，对了，后来呢？大力和阿美离开须弥山了吧？不然也不会有后来的飘摇伞了，还有大力的魂魄是谁的？”
长桑干咳了两声，解释道：“那是令仪为了进入须弥山，从自己的魂魄里拿出了一魂二魄，附在了飘摇伞上，只不过进入须弥山让他记忆尽失。只有阿碧心中的一粒灰尘被逼出来时，才能恢复记忆。他本可以变回飘摇伞真身，跟着令仪离开须弥山，不过为了阿美，令仪在最后一刻放弃了带走那把伞，而是让他以大力的身份，带着阿美离开须弥山。”
“用自己的一部分魂魄去救阿碧，真是个赌徒啊！这是拿生命在赌博啊！”秤砣感慨，作为一只曾经爱赌如命，欠下巨额债务不得不替阿碧打工的秤砣，他表示自己在这一点上很崇拜令仪。
“是啊，差点丢掉了生命，只能靠着药材维持魂魄不散。这也是阿碧这么多年都找不到他的原因，一是他不愿意出现，时机未到，二是他魂魄不全，根本不算是完整的存在，又如何找呢？至于大力，在令仪和阿碧离开须弥山的那一刻，他带着阿美的魂魄，离开了须弥山。我想，在这个千疮百孔的结局里，阿美和大力，至少是圆满的吧，我听从须弥山出来的魂魄说，他们后来举办过一场须弥山绝无仅有的婚礼。”
“美好的婚礼？喵，想想就很好玩。”
“带你去那时看一看吧，毕竟也许今夜是我们最后相聚的时候了，任何美好都不容错过，错过就是罪。”长桑笑着把冬荨的猫爪子放在了观心盘里，秤砣在一边抗议：“阿碧很危险你们还玩！还有我也要看！快扶我一把！”
尾声
须弥山出了一件有史以来比天还要大的喜事，是比有人接走孤魂还要喜庆的大事。
暴脾气的大美人阿美终于要在梨花盛开的季节嫁给大力了。
须弥山没有吃的，大家就捏造出各种食物，假装吃肉，假装喝酒，敲敲打打，热闹得很。晚上大家要闹洞房，被阿美一嗓子都给吼回去了。
两只魂魄，站在须弥山的洞口，大眼瞪小眼。阿美说：“你看什么看，还不赶紧的！”
大力红着脸从怀里摸出一小束花，几十朵颜色各异的小花，被他这么一扎，美得不可方物。他说：“你知道为什么我扎的花比别人的美吗？”
阿美说：“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大力红着脸说：“那是因为我记得人间花束的样子。”
阿美觉得这家伙一定是成婚开心坏了，脑袋烧坏了，来到这须弥山还说记得人间事的魂魄，是天大的笑话。
阿美夺过花束，抱住了大力，阿美觉得大力很完美，她想，如果阿碧那个小魔头在，就更完美了呢。
然后，紧紧抱在一起的他们，化作一红一蓝两道光，在须弥山众魂魄的见证下，双双跳入洞口之中。
这是须弥山有史以来发生的第二件大喜事。
在他们跳入之后，不断有魂魄拥抱在一起，化作一束又一束五彩斑斓的光芒，跃入洞口与凡间的连接处。
魂魄们终于明白了，如果一直没有人记得你，没有人来找你，那么假如你心中有爱，你们也可以选择双双离开。而离开的秘密是，一个人的魂魄不够用，那么就两个人抱在一起，这样双双都能完好地存活在另外一个世界里了。
在那个世界里，也许并不比须弥山好很多，但至少，相爱的人可以互相品尝彼此喂给对方的美好食物。
因为这世间，唯有美食和爱情，不可辜负。
所以从须弥山跑出去的魂魄，据说每一对，都天长又地久，地老又天荒，幸福得像是真正的人类。

{拾叁}浮屠
{拾叁}浮屠
凡有寻找，必有归来。
楔子
冬荨整个人都蒙了。
他竟然被一个和尚劫持了！而且还是一个小沙弥。
小沙弥眉清目秀，十一二岁的模样，手中持着黑红的佛珠，脚下生风，头顶发亮，表情愤怒地飞奔向这座城市的边缘，怀里的冬荨和管家被颠簸得颇为艰辛。管家一个劲儿嚷嚷着慢点慢点，要吐了要吐了。
作为一只高贵的猫，冬荨从来没有让自己这么颠簸过。于是他伸出爪子挠了挠小沙弥的胸口，表情愤怒地咕噜一声，说：“凡人！快把我们放下来！我们可是妖怪！”
小沙弥一拳打在冬荨的猫鼻上，冬荨的眼泪唰地一下本能地流了下来。
“好你个小沙……”
“啪啪啪！”三个耳光落在猫胡子两边，冬荨整个被打晕了。
这个小沙弥实在是太暴躁了啊！冬荨流着眼泪迎着风，在心里默默地抱怨着。
管家躲在冬荨的胸口，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自己被揍。冬荨轻蔑地瞄了他一眼，嘀咕了句：“没义气的家伙！”
管家伸出细胳膊细腿，猥琐的五官嘿嘿嘿笑起来。
“哼！等会儿就笑不出来了！”小沙弥在管家的头上弹了一个脑蹦儿。
管家哭丧着脸捂着脑袋：“小和尚别闹了，我们这赶着去救人呢。”
“救人？”小沙弥冷笑，好看的眉眼清秀得简直可以去电视上客串故意装可爱的小朋友了，“等我们的账算完了，就看你们还有没有命救人了。”
“这不是谋财！这是要害命！”冬荨大呼，同时用猫爪轻轻安抚小沙弥，“小沙弥，看你的样子，也是受了十诫的，十诫规定不能杀生的！”
“十诫是对世人，不是对你们这些坏蛋妖怪！”小沙弥义愤填膺。
冬荨皱了皱眉，自从被这个小沙弥从长桑的怀里劫走，他就一直被小沙弥紧紧抱在怀里，一抬头只能看到小沙弥的下巴，这会儿看见小沙弥终于肯低头和他对视，顿时整个猫都不好了。
“是……是你？”冬荨疑惑地深出爪子想要触摸小沙弥的脸颊，被小沙弥无情打落。
“哼哼，终于认出来了吗？”小沙弥嘚瑟地笑。
冬荨顿时开始吹胡子瞪眼，喵喵地大吼：“我跟你势不两立！我不去找你！你反而送上门来了！”
“哼！是你这只胆小鬼一直在躲着我吧！”小沙弥冷笑，“好在终于让我找到了！今天我就要你偿命！”
“我也要你偿命！”冬荨毫不示弱。
被晾在一边的管家完全看呆了，见一猫一人都恶狠狠地瞪着彼此，忍不住弱弱地问了句：“你们俩到底谁欠谁啊？”
“闭嘴！”一猫一人齐声吼，猫爪和人手同时呼在管家冰冷漆黑的脸颊上……
1
“哎呀，这里的水质好像不太好啊。”山月和尚拿着放大镜，蹲在河底仔细地研究着从河床里冒出的小水泡。放大镜是他某天在河底漫步的时候，在水草里捡到的。当时就喜爱得不得了，一连好几天，天天拿着那破玩意儿到处研究。
山月是一个和尚，但从不念经，从不吃斋，从不远离女色。这也怪不了他，谁让他只能生活在水底呢。
其实严格来说，他也可以上岸。但那需要他头顶的那艘船也上岸。
他头顶的那艘船名叫浮屠船，是属于一个叫阿碧的女人的，但最近好像换了主人，一个素衣道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住到了船上。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并不能算是一个人了，若是人，谁能天天在水底待着？不得憋死？不得淹死？不得无聊死？
山月是一只影魅，作为影魅，是比魂魄还要低级的一种存在，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算是魂魄的一种，但他们只能生活在阴影里，所以妖怪书上对他们的记载就变成了影魅。影魅其实生前也是人，只是魂飞魄散的时候极力藏进阴影里试图保身，才形成了影魅一族。山月就是在临死之前出了点差错，于是就只能天天待在浮屠船底的阴影里了。
没错，他生活在那艘船的阴影里。
死了之后的山月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并不是只有活着的世界，还有死人的国度。比如魂飞魄散之前躲进阴影里的影魅，就可以躲在阴影的国度里，用生前的身份继续生存在这个世界上。
山月运气不好，死的那一刻是在一艘船上。所以就只能天天活在船的阴影里。
不过好在这些年这艘船也走了不少的江河海洋，往往是在一个地方刚好待得无聊至极的时候，这艘船就会去往下一条江河。
在路上，是山月最喜欢的状态。他听说现在世上的人都喜欢在路上，他想，那大概是世人都像他一样无聊吧。
山月是一个和尚，还是一个年轻英俊的和尚。所以山月每到一个地方，那些投河自杀，又恰好变成影魅的姑娘们，就一个劲儿跟在浮屠船后面说：“山月和尚，我给你做媳妇好吗？”
山月摇摇头，远远地笑。
那些女孩子不甘心，于是又说：“山月和尚，我好可怜的，求求你带我去你的船上嘛。”
山月刚要开口说话，耳畔这个时候便会准时暴出一声狮子吼：“还要不要脸啊，做人不成功，玩什么自杀，懦弱！做影子也不安分！勾引一个出家人！”
母狮子吼完之后，就一把揪着山月的耳朵，把他拖进浮屠船的房间里。
忘了说了，阴影的国度非常真实，并不是单薄的影子，而是整个真实世界的倒影。所以船上的人生活在真实的房间里，船下的人，游走在阴影的房间里。
山月被揪着拉进浮屠船的时候，好看的一张脸被对方揪得皱巴巴的。耳边是女人骂骂咧咧的声音，他脑海里却在想，好在还有一个阿美在自己身边，要不然，可能真得无聊死也说不定呢。
说起阿美，山月觉得可能三天三夜都讲不完她的故事了。
在这艘船的阴影里只有山月和阿美生活在这里，有时候山月实在是无聊，就一个劲儿问阿美：“你说当年的我们怎么那么傻，打来打去，最后落得俩人都葬身湖底。你说我怎么那么傻呢？难道是因为我由爱生恨，其实一直追着你打，是因为喜欢你吗？按道理来说，我生前肯定是那种严守戒律不近女色的好和尚啊。”
山月夸起自己来从不克制。
“倒霉鬼！就是因为你严守戒律！才活该死在船上！”阿美朝他吼。
山月于是双手撑着下巴，欣赏一朵花似的看着阿美生气的模样，微笑着说：“阿美你生气时候的样子，特别美。”
阿美于是就像是泄了气的气球一样：“其实生前再多的怨恨，死了待在一起上千年，也什么气都没有了。”
山月听完之后呆滞了一下，然后笑眯眯地拉起阿美的手说：“是啊是啊，不过这样也好，不是冤家不聚头。一切有为法，有如梦幻泡影，如梦亦如幻，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山月一边吟诵着前世对佛经的记忆，一边睁着黑曜石般好看的狭长眼眸，凝望着阿美。
“少勾引老娘！老娘有主了！”
“谁呀？”山月尾随着她问，“我见过吗？”
“见过！被你打得灰飞烟灭了！”阿美说到这里，一时压不住心口蹿出的火气，照着山月的脸颊就是一顿胖揍，边揍边骂，“都说从须弥山跑出来成双成对的魂魄都能幸福长久。我怎么就偏偏遇上你这秃驴！”
山月这个时候就急忙讨饶：“我错了我错了，谁让我年轻时候脾气火暴呢，这都是我的错！而且阿美你退一万步想想，其实这就是世间一切事物的规律啊，你以为是喜剧，其实稍不留神，就变成了悲剧。你以为是悲剧，可是又稍不留神，就又变成了一出谁都分不清是喜是悲的剧。这不就是人生嘛，本无规律可言。你不要太过于执着回忆当初了。”
阿美觉得山月说的虽然很欠揍，但其实也颇有几分道理，但还是选择痛下杀手狠狠揍他。
她和大力是运气不好，这也是命。而山月，也不过是他们命运的陪葬品罢了。说到底，抛开小爱小恨，其实谁也不欠谁。
况且，死了之后的山月，确实是比活着的山月讨喜很多。大概是这河水的柔软，也能洗涤掉人灵魂里的污迹吧。
一千年来，山月觉得阿美的脾气一点都没有变好，经常挨揍的结果就是，山月好看的一张脸时常被揍得连半夜上厕所不小心撞见他的阿美都会吓一跳，以为浮屠船上又死了一个大猪头。
于是忧伤的山月就又从怀里摸出自己心爱的放大镜，对着投影在水面上的月光研究，边研究边感慨着世事无常，生前还是死敌的俩人，死后竟然还生活在一起这么久，而且还越来越觉得如果没有了对方那该多可怕，真正是，“一切有为法，有如梦幻泡影……”
“整天就知道拿着那破玩意儿研究！你徒弟把我家冬荨抓起来要杀猫灭口你知道不知道！赶紧跟我去收拾烂摊子！”阿美边吼边揪着山月的耳朵，自浮屠船阴影中徐徐漂向水面……
山月瞪大了惊恐的美眸，纵使他温润如玉的性格，此刻也惊慌了起来，忍不住嘀咕了句：“阿美，出去了，咱们就是一个死啊。”
“死死死！你早就死了！”阿美吼。
山月忧伤地看着阿美的侧脸，叹一口气：“虽是死了，但能在这水底和你一起生活，也是一种乐趣呀。可你现在咱们出去，就是灰飞烟灭呀，你看，一切有为法，有如……”
“闭嘴！”阿美毫不留情地对山月的俊脸一顿猛揍。
2
阿碧和令仪静静地站在满月的船上，耳边是徐徐的河水流淌的声音，头顶的月光皎洁如白玉。
她还是没办法相信，身边的这个男人，就是她寻找了这么久的师傅令仪。
长衫落落，眉宇飞雪，一双狭长的眸子，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不食人间烟火，而最让人无法移开视线的，是他那双始终弥漫着一抹看不清的薄雾的眼眸。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站在那里，就能成为这世间的风景。
这就是她生生世世念着的师傅，这就是她这么些年来，一个人跋山涉水，要寻找的令仪。她从没有觉得会找不到他，但她也没有想过，找到他的那一天会是在哪一天。找一个人找得久了，寻找便成了一种状态，似乎连目的都忘了。
从她到浮屠船出现，到看见他。他讲了一整天，从她还是一颗神石的时候说起，一直到她今天站在这里，他说清楚了所有的来龙去脉，她却一句话也没有讲。
原来观心盘的目的不是用来找他的，也找不到他。凑齐了十三件执念之物的观心盘，能找到的只是一条带着全世界回到过去的路，而不是找到他的那条。这么长久以来，他一直就活在她的身后。甚至连师叔申琛，连长桑，都知道他的存在，唯独是她，不知道。
她知道他有自己的苦衷，无非是怕那躲在最暗处的人伤害她，不得已让她一个人。
“阿碧，这些年来辛苦你了。”他说着，伸手拍了拍她的头。
她定定地站着，仿佛在刹那间，又回到了久远但从未遗忘的从前。他们那时候还住在深山的家里，她经常玩得一身泥巴回来，他就站在院落里，笑着拍拍她的头。清风徐来，他们站在那个院落里，小师傅长桑搓着手喊他们该吃午饭了。
一切都在她的记忆里牢牢地扎着根，一点儿，也没有忘。
“今天就是满月了。”他淡淡地叹了口气。
她怔了怔，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今晚他一直沉默地站在她的身边。
她不仅知道了关于她的所有，也知道观心盘的秘密。真是可笑，她的魂器，她却一直都不知道它真正的作用，以为它只是找人找物的魂器。
师叔申琛说，观心盘乃神石原形幻化，十三个空着的凹槽可以收集到十三件来自于妖怪的执念，其实说是执念，大抵也是妖怪魂器的一部分，怪不得在她看来只是虚幻的执念，在那些妖怪看来，却是如此宝贵的存在。她何止是不懂自己，甚至不懂那些妖怪眼里的犹豫。
凑齐了十三件执念之物的观心盘，可纵观未来，可回溯过往，开启时间轮回之道。
所谓时间轮回之道，又与穿越回过去有所区别。
人们所说的穿越回去，只是在时间长河里穿梭，只能是一人，一物穿越。而开启时间轮回之道，可以将整个世界倒退回过去的某个点。
这便是观心盘的所有秘密。
“所以那时你告诉我收集十三件执念之物就能找到你的转世，也是在骗我吗？”她心中百感交集，想要说的话太多，想要挽留的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干巴巴地问出这样一句话来。
“阿碧，我必须给你一个理由保护我们大家活下去。”他静静地望着河面，轻声说道，“如果我不这样告诉你，怕是也不会有现在的重逢了。因为假如你不在这些年里努力收集执念之物，那个人很可能就会把我们所有人都杀掉，因为我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可以帮他回到过去。”
她明白了：“是因为那个把我送入须弥山的人吗？我不怕他。他在哪里，姓甚名谁？我们去跟他打一架。”
他轻叹一声：“他不是我们所能对付的，不然你申琛师叔也不会这么多年都寻他无果了。他之所以留着我们，全都是因为你的观心盘。”
阿碧皱了皱眉：“我还把师叔一直当作了对手。”
“这也不怪你，是我当初让他在你身边看着的。”
“那个她，是在须弥山的阿美姐姐吗？”她忽然问。
他点点头，“那只是她的一魂，其实……”他深深地凝望着她，“你就是另外一个她，只是少了一魄，所以你是阿碧，她是她。”
她在他温柔的眼神里笑了：“我还记得当年有一个小姑娘，因为这个才吃醋坠落到须弥山的。”
他也笑：“后来我带你出来的时候，你已经记不得一切了。”
“如果不是我缺了一魂，越长越小，大概都会记得吧。”
“那你记得了，还会找这么久吗？”他意味深长地看着她。
“也许一个人有时候一直一直找一个她曾经丢失过的人，只是因为曾经那个人给过她别人给不了的，所以她的寻找，大概是一种贪心吧。”
“阿碧，你长大了。”他欣慰地看着她。
她险些在他这句话里沉沦落泪，是啊，她只能长大吧。不然她还能做什么？哭吗？闹吗？还是大笑，说终于找到你了？没有，所有都没有。她只是静静地站在他的身边，听他诉说着发生在她身上的一切，那颗神石，那些山里的静好时光，还有那空寂辽阔的须弥山，还有这漫漫长路的三千年寻找路途……
时间能带来的，除了答案，还有人心深处的寂静。她竟然在听了他的所有讲述之后，没有任何感觉。她只是觉得，好像做了一个长久的梦，现在她终于醒了。
她只是在忽然转脸看着身边的他的瞬间，心里忽然萌生了一点点羞赧。
她方才明白，有的爱情无药可救，只是因为是他。因为是他，所以从没有恨，因为是他，所以唯有爱意绵绵。可能，真正爱着一个人的时候，便会情不自禁沉沦至旋涡里。他让你流泪，让你等待，让你寻找，但即便如此，当他站在你面前，你依旧会走过去牵住他的手。因为这些，都是不由自主。
她想，这样的感触大概是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给过她温柔的人吧。而这些温柔，又是她心里永恒的回声。所以她穿越千年，带着残缺的魂魄，来到他的身边。
“现在观心盘就差你的魂魄了，那个人也要出现了，阿碧，这些天我们要小心为妙。”他看了一眼满月，满眼的月华让他的眸子在深夜里清亮如繁星。他伸出手，轻轻扣住了她的手掌。
她的嘴角随着那双温暖的手掌而浮上一抹微笑，她听见自己无可救药地说道：“师傅，回到过去，你会看见她的吧？”
他沉默了许久，才淡淡地开口：“阿碧，过去是一个简单的词，但其实生活是在当下。”
“我明白了，我会小心的。假如，我是说假如，我做了什么别的决定，你会开心吗？”
他深深地凝望着黑夜，远处岸边的灯火辉煌，久久地，她才听见他的声音随着夜色飘散在风中：“阿碧，你真的长大了。”
此时身后传来一声沉闷的虎啸声，一个男人的声音冷冷地在两人的身后响起。
“师兄，观心盘被一个小沙弥抢走了。”申琛自白虎身上落下，走向令仪。
3
“这玩意就是观心盘？”小沙弥从猫爪下抢过来观心盘，左看右看，一时半会儿似乎忘记了要揍死冬荨然后活埋管家的念头。
“废话，如假包换，我们寻迹师可是从来不打诳语。”冬荨瞪着两只猫眼说。
小沙弥听出他话里的讽刺，于是一把揪起冬荨：“都说观心盘能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快点告诉我怎么用！”
“简单，把手放在观心盘里，然后心里想着你要找的那个人就行了。”管家急忙摆摆手，示意小沙弥，“有话好好说，赶紧放了这可怜的小猫吧。”
小沙弥把冬荨丢在地上，兀自把手放在观心盘上，左等右等，一点儿动静都没有。
“哦，忘了讲了，只有我们家阿碧才能启动它，或者我们家阿碧启动了再交给你，你才能用一次。”
“你耍我！”小沙弥暴怒，拳头开始向冬荨砸去。
“别这样，别这样，有话好好说嘛。你看这是什么？”管家指了指观心盘上升起的十二件执念之物。
整个观心盘“咔嚓咔嚓”缓慢地转动了起来，一道耀眼的白光自观心盘中射出，小沙弥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十二件执念之物徐徐在观心盘里飘浮着。
“厉害吧，我就说了有用吧！”冬荨嘚瑟地撇撇胡子。
“哼！再厉害又有什么用！有本事把我师傅还给我！”小沙弥像是想起了什么伤心事，忽然一脸委屈地吼起来。
冬荨被吓得够呛的同时也不甘示弱，表示也要对方还给自己师傅！
被晾在一边的管家再次陷入了迷茫中：“麻烦两位大爷给解释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如果没有我什么事情，我就先走了，我还赶着救人呢。”
冬荨和小沙弥互相看了一眼，双双黑着脸别过头去。
管家于是在两个人的嘴里，听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故事。
冬荨的故事版本是，话说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一座很美丽的森林，森林里生活着一只天真可爱的猫咪，嗯，就是冬荨本人。有一天，冬荨在森林里漫步，然后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叫阿美的女人和一个英俊的秃驴在打架。秃驴还带着一个小沙弥，秃驴打着打着，忽然禅杖一转，扑向了女子身边憨厚可爱的一个叫大力的男人。阿美舍身去救大力，却无力回天，从大力身上反弹出去的光刃，依旧伤害了大力，大力就被打回原形，变成了一把伞。不仅如此，那天被误伤的还有躲在石头后面偷偷观战的冬荨。
女人后来带着冬荨跑了，一直躲了很多年。直到冬荨和女人都觉得，嗯，可以双双出击去战秃驴了，一猫一人踏上了寻仇的道路。
最终女人和秃驴在一艘船边同归于尽，秃驴临死之前，用自己的最后一丝真气送走了小沙弥。冬荨伤心欲绝，留在了那艘船上，又过了很多年，一个叫阿碧的女人来到了船上。
冬荨一直在苦苦寻找当年那个小沙弥，既然师傅死了，就徒弟来还债吧！
管家听完冬荨的控诉，还没有来得及唏嘘世界真是小，原来大家的渊源如此深厚，就被小沙弥一把捏在了手心里。于是管家挣扎着在窒息的眩晕中，听到了小沙弥描述的另外一个版本。
在很久很久之前，有一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叫山月。山月和尚是附近方圆百里最英俊的和尚，所以女香客特别多，再后来，山月和尚在寺庙门口发现了襁褓中的小沙弥。
日子一天天过去，师徒俩过着与世无争的清修日子。
然而美好的生活，在那一天的午后被打破了，小沙弥迷迷糊糊地记得，那天他和师傅山月下山去采购，在集市上，山月和尚忽然抬头看着头顶的天空里的两道缠绕在一起的一红一蓝两道光影，嘀咕了句：“不会是妖怪吧？”
山月打量了半天，忽然说：“那就是妖怪！我们要除妖！赶尽杀绝！”说这话的时候，小沙弥吓坏了，他说：“天啦，师傅，你只是一个平凡的和尚，最多长得好看一些，除妖什么的好危险的，又不是靠脸。”
师傅不依，不仅不依，而且一直在追杀那两道光影。
小沙弥就跟着他，走啊走，跑啊跑，云游四方，浮游江河。
终于，找到了那两个妖怪。妖怪好狡猾，师傅好不容易把其中那个叫大力的家伙打回原形。师傅说，蓝光已灭，现在就剩红色的那个女妖了。
但红光女妖更加狡猾，而且她还多了一个帮手，一只通体雪白的猫妖。小沙弥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被那只猫挠过，至今脑门上还留着疤痕。
小沙弥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山月师傅和红光女妖在一艘叫浮屠的船上同归于尽。小沙弥还记得，那一天，山月师傅坠入江河，再也不见。为了保护小沙弥离开，山月用尽了自己最后一丝真气。
那天的午后，漫天红霞，小沙弥站在肃杀的山巅，看着渐渐远去的浮屠船，握紧了自己的小拳头。
他觉得，只要一找到那只可恶的猫妖，他就要剥了他的皮！既然那个女人死了，那就由她的帮手来偿还血债！
管家听完，整个秤砣都不好了。
这俩货，是不共戴天啊。
小沙弥说完，一猫一人就扭打在了一起。
观心盘射出的白光在此刻黯淡了下去，夜风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接近。管家摊开自己的细胳膊细腿，趴在地上努力听着。
4
已是人间元宵佳节，满月的河边，灯火璀璨，行人如织。
得知观心盘被抢的子碧和令仪一行人出了浮屠船，沿着岸边走。观心盘作为子碧的魂器，她自然是能感知到它存在的方位的。
申琛和长桑被令仪留在了浮屠船，阿碧想着大概是他怕她看见他们，心里觉得委屈吧。
他确实是考虑周全。但其实现如今的她再也不是之前那个受了一点点委屈就掉眼泪不配合的小女孩了。
“跟我说说她吧。”阿碧对身边的他说，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
他怔了怔，随即笑道：“你从前可是提都不会提到她，我记得之前我每次让你找她，你都苦着一张脸，你的小师傅长桑说你吃醋了。”
“我是真的吃醋了。”她笑起来，大方地承认了，“其实那个时候师傅你也知道我已经看见她了吧。”
他走过一盏明黄色的灯笼，站在光晕里朝她笑：“我只是觉得，阿碧是不会撒谎的。”
“可是小孩子才不管脸皮，他们只要糖果，要到了就是胜利。”她伸手拨了拨灯笼下的纸条上写的灯谜——天鹅飞去鸟不归，良字无头双人配，双木非林心相连，人尔相依亦长久。
答案那里空空如也。
她想了想，随即嘴角带了笑意。
他从灯笼的边缘摸出一根小巧的墨笔，在麻色的纸上写下其中两个字。
想你。
她看着那两个隽秀的小字，终于提过笔，在前面把答案补全了。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又自顾自往前走。
远远地，有人在卖冰糖葫芦，他疾步上前，她忽然拉住了他：“不用了。”
“一定要的。”他笑笑，反而是握住了她的手。
卖糖葫芦的小老倌儿笑眯眯的，给了他们优惠。她一手拿着一个，左吃一下，右吃一下，仿若孩童。
夜色越来越浓，他们渐渐走出了游人的区域，往更加漆黑的深夜走去。
她能感受到观心盘就在前面不远处，也许冬荨和管家也在那里，他们失去了自己的魂器，只不过是会说话的猫和秤砣。稍有外界的干扰，他们便会丧命。
她心里还是很着急的。可是着急又有什么用，现在连她也是自身不保。而带给她危险的男人就在她的身边，她却还是这样和他并排走着。
爱难道就是一种让人沉沦不知方向对错的迷幻药吗？
她忽然想起做神石的那些年里，那个美丽的女人和自己老公天天打来打去。那时，神石们总是在窃窃私语，原来这就是爱呀。
爱在她的心里，最初竟然是打来打去。再后来，爱是她心底的一点点酸涩，然后爱变成了她脑海里的谎言。然后时间走过千年，爱就是她面对他的时候，一切都变成了不动声色，只是想要跟他就这样走下去，一直一直走下去。
“对了，那个公主，后来怎么样了？”她忽然岔开话题。
“她啊，”他撇撇嘴笑起来，“是长桑的姐姐，是商朝的公主。”
“她一定很美吧。”她明亮的眼睛里全是羡慕，看不出来任何的嫉恨。
“嗯，甚至当时有人说，周姓的诸侯攻打朝歌，其实就是为了这个公主。因为商王拒绝了周姓诸侯的赐婚请求。”
“原来是一次爱情保卫战。”她笑。
他变得严肃起来：“其实祸根很早就埋下了，周姓诸侯后来趁商王攻打东夷，偷袭了朝歌。商王来不及迎战，竟然就这样葬送了商的江山。”
“后来呢？”
“后来长桑的姐姐死于乱军之中。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已经在死亡的边缘了。我受商恩惠多年，答应了她帮她照顾好弟弟长桑。”
“他其实之前不叫长桑吧？”
“嗯，这个名字是后来起的，是为了纪念一个很好的朋友。”他说着，抬头看了一眼星空。
“真好。”她将手里最后一颗糖葫芦放进嘴里，喃喃地说。
“是啊，从前的日子总是好的。”
“再后来呢？”她问。
“刚说你长大了，现在又变成小姑娘了。”他嗔怪着说她，“你记得吧，你小时候就喜欢一直问，然后呢，然后呢……”他说着刮了刮她的鼻子，她嘿嘿笑了笑，似乎就真的变成了一个小孩子。
他负手前行：“然后啊，我们看见了站在火焰中的商王，他要我给他一个承诺，让我帮帮他复国，我答应了，所以就有了后来和你相遇的故事。因为只有观心盘，才能让我们回到过去，重新开始。”
“哦，我明白了。”她低低地说，小心翼翼地把山楂核吐在掌心，“受人所托，不得不为。那后来为什么又不做了呢？”她认真地看着身边目光深远的他，觉得这就是他认识的师傅令仪。
“我想时间真的是很神奇的东西，它让人们遗忘过去，也让人们有当下的相遇，这说起来没什么道理可讲，但到了这一步，有很多东西，你就不会再去执着了。”
她听出了他话里的爱意，于是心里也跟着开心了起来。
她忽然想起很久之前，他曾经对她说过，说如果那天在山谷里遇见的不是她该有多好，她那个时候不明白，而现在，她全明白了。
她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不舍和后悔，而正是这些不舍和后悔，更加促使她明白了他坚守这么多年所需要的勇气和真意，是她的数倍。
不远处的夜风里，似乎有女人吼叫的声音。阿碧定睛看了一眼，一道熟悉而又缥缈的身影，自不远处映入她的眼。她看见身边令仪的眼睛里，也浮现出了那道曼妙的身影。
5
冬荨的猫嘴还咬在小沙弥的耳朵上，小沙弥的嘴巴塞满了猫毛，正准备咬向猫的爪子。管家在一边捂着眼睛，坐在观心盘上，从指缝里观看着这场没有硝烟的纯肉搏战。
阿美和山月的身影浮现在管家视线里的时候，冬荨和小沙弥怪叫一声，双双松嘴，双双扑进了来者的怀里。
“打打打！整天就知道打架！”阿美揪着冬荨的猫耳朵教训，“一千多年都过去了，都老得掐不动了，还一点妖怪的样子都没有！”
冬荨非常受用阿美这种上来就不分青红皂白的一顿臭骂，她以前就特别喜欢骂人，冬荨还没有来得及问她怎么又活过来了，回头看见了山月和尚和小沙弥已经抱在一起互相捏彼此嫩得可以掐出水的脸蛋了。
“阿美！你打大的！小的交给我！我们给大力哥哥报仇！”冬荨朝小沙弥吼。
“打就打！谁怕谁！”小沙弥握紧了手里的小禅杖。
山月和尚微笑着摸摸小沙弥的光头：“小孩子不要动不动就打架，哦对了，你怎么活了这么久还这么小的个子呀。”
小沙弥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为了报仇，我偷吃了师傅练就的返老还童丹，我怕自己老了打不过别人报不了仇。”
“你这孩子。”山月嘴上埋怨，心里受用得很，朝阿美挑挑眉头，“瞧见没有，贫僧除了有无知跳河少女喜爱，还是有人惦记的。”
“臭美！等会再收拾你！”阿美白了他一眼，回头对冬荨说：“以后不准打架了，老娘其实并没有活着，我现在也是死了的状态，怕你和这个家伙的徒弟把彼此给打死了，造成当年我们的悲剧，我就托着他来劝架。”
阿美和山月如此这般对着两个徒弟把前因后果讲述了一遍，两个刚刚还义愤填膺的小家伙，顿时鼻涕眼泪开始一起流。
“哭哭哭！就知道哭！”阿美打了冬荨一巴掌，又紧紧把他抱在怀里，“别哭啦，我反正是死是活都在这个世界上待得足够久了，我和你大力哥哥本只是别人的一个魂魄，机缘巧合脱离了原本的三魂七魄，独自游荡在这世间，我也是累极了。也到了该休息的时候了。”
冬荨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猫眼睛里流出豆大的泪珠。
“师傅你也要死掉了吗？”小沙弥抹着眼泪问山月。
山月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已经死了，我现在是影魅，一种生活在阴影里的我也说不上来的存在，本来好好的，现在跑出来了，也难逃再死一次，这次怕是真的就消失殆尽了。不过没关系啦，看到你这么活泼可爱地活着，为师很是欣慰！”
山月安慰完，小沙弥哭得更加悲伤了。
一阵夜风刮过，他们相互看了一眼，阿美揪住了山月的耳朵：“走了，秃驴。”
小沙弥和冬荨哭作一团，抱在一起比谁都亲。夜风里，阿美和山月的声音悠远地回荡着：“记得相亲相爱，别再打架了。加油哦小徒弟！”
“而且，前世再大的仇恨，放一起待千把年，保准俩人一点儿恨也没有了……这是血的教训，你们要记住！所以别再打架了！另外，冬荨记得快去保护你家主人！”阿美的声音最后传来。
冬荨抹了抹眼泪，看了一眼坐在观心盘上抹眼泪的管家，朝小沙弥的裤腿挠了挠：“小秃驴，带我去浮屠船！”
“你说谁是小秃驴！”
“你敢违抗你师傅的命令不和我相亲相爱？”
“亲爱的冬荨，浮屠船怎么走？”小沙弥变脸比变天还快。
秤砣在夜色中打了个口哨，朝夜色中着急地指着：“喂，别吵了你们！快看谁来了！”
直到阿美的身影飘散，令仪也一直是远远站着，没有走上前去。
“不去打个招呼吗？”阿碧不敢置信地问。
他笑笑：“魂魄脱离了本来的三魂七魄，就是另外一个人了。见与不见，又何必执着。”
她笑了笑没有说话，兀自走向夜色里的一猫一僧一秤砣。
6
申琛和长桑站在令仪的身边，满月的光华照射进船舱里。
空气凝结，寂静得能听见每个人的呼吸声。
“阿碧你要想好。”长桑轻声提醒她。
她笑了笑：“这么久以来，多谢大家的关照了。”她扫视了一圈众人，冬荨和管家还不知道她到底要干吗，一脸迷茫。
观心盘的第十三件执念之物必须是观心盘的拥有者的魂器，才能启动时间轮回之道。而代价则是，付出魂器的持有者，会灰飞烟灭。
她想了很久，觉得，是时候做出自己的决定了。
如果他回到从前，就能与她再次相遇，一切都可以重来。那么知道他是幸福的，她心里也便了无牵挂。只是觉得辛苦了这世间的世人，他们努力活出的丰富人生，竟然就要这样消失在她的手里。
她心里是有一些犹豫的。
然而她的手却本能地移向了缓慢转动着的观心盘，十二件执念之物在其中缓缓地飘动着。她最后抬头看了一眼眼前的令仪，轻声唤道：“师傅，如果那天在山谷里遇见的不是你，该多好。”
她大概也是累了。
“阿碧！”长桑忽然一步上前。
白虎挡在了长桑的面前，申琛冷冷地看着长桑道了句：“如果她不做这个决定，我们所有人都会死在那个人手里。这是他给我们的最后一次机会。”
“你……”长桑一时无言，申琛说得对，那个阴影这么多年来始终压在他们的头顶，一刻也没有散去过。
一滴眼泪自她的眼眸里流出，她低垂着头，看着掌心的观心盘。
如果她不献出自己的魂器，那么冬荨和管家还有长桑都会随着身体的衰弱而死，那个她从未看见过，却被他们所有人惧怕的人也会来取走其余人的性命。
如果她献出自己的魂器，那么她会死掉，这个世界会回到从前。
只有这两种选择了吗？她的手在观心盘上微微地颤动着……
所有的记忆潮水般涌来，这些年她遇见过的那些妖怪，还有那些可爱的人类，还有她自己的一整个人生。所有的回忆从这一刻倒退着，她的眼前浮现出一张张熟悉的脸颊，一幅幅永远不会忘记的画面……最后的最后，她发现自己又待在了一个好看的篮子里，周围都是和她一样的五彩石头，她仰着头，像是其他石头一样幻想着，外面的世界，一定很好玩吧，什么时候可以去领略一番呢？哎呀哎呀，真是好想赶紧出去见识见识呢！
人间的一切都是有趣的，只要你不会深深地爱上一个人。或者说，当你爱上一个人，也是有趣的，只要你不深深地沉沦在爱情里丢失自我。
可谁又能做到爱一个人，只爱到恰到好处。
爱是盲目的，爱就是迷失，爱是飞蛾扑火，爱是穷途末路时你还想着他的眼眸。
泪眼蒙眬中，一双温润的手握住了她的掌心，熟悉而又温柔的声音出现在她的耳畔：“阿碧，如果那天在山谷里我没有遇见你，也许我会一直等着你，一直等到，再次遇见你的那一天。”他说完，修长的手指伸入了观心盘里，“当年我虽然为救治阿桑失去了修为，但好在魂器还在。阿碧，我想了很久，我觉得，活着的人才是痛苦的，我自私了这么久，就最后再让我自私一次吧。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消失，我希望这个人是我。如果一定要有人活着，我希望这个人是你。至于那些国恨家仇，爱恨嗔痴，时间过去这么久，我已经都不大记得了。我也再不是从前的那个令仪了……”
他说罢，观心盘放射出强烈而又耀眼的光芒，最后一件魂器冉冉而生。
她呆愣在原地，却无法阻止。
她记得他跟她说过，如果第十三件执念之物不是持有者本人，观心盘便会反噬魂器持有者本人，结果就是，永远从这个世界消失，没有影魅，没有须弥山，什么也没有，再也寻不到。
阿碧的身影骤然跃入白芒之中，双指并拢，强行在观心盘中留下了所有魂器，空气里弥漫着一层薄薄的血雾。白芒散去，令仪倒退数步，跌倒在地。
十三件魂器化作的执念之物，徐徐自镶嵌的观心盘中升腾而起，飞出船舱，落入了冬荨、管家以及长桑的胸口。
“阿碧呢？”幻化为人形的冬荨四处搜寻着。
令仪呆呆地杵在船舱里，长桑沉默地拍了拍冬荨的肩膀。
申琛不敢置信地看着落在地上的空空如也的观心盘：“这个傻女人！”
阿碧记得，师叔申琛曾经在那个深山的院落里，偷偷跟她讲过一件关于观心盘的秘密。
如果第十三件执念之物是持有者和旁人一起付出魂器，那么便会换来最好的结果，只是观心盘的持有者消失，而其他人，都会幸存，时间也不会倒置。
其实还是有第三种选择的。
那个时常阴森森地冷笑的道人觉得，他跟那个小姑娘讲这个秘密并无伤大雅，反正她不敢这么做。
但那是很多年前的阿碧了。
时间会走，真正的爱意会愈发弥久珍贵，而人是会变的。
从前觉得最好的爱情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要糖果，就立刻有糖果。
现在她觉得，成全，是最好的爱情。就像他说的那样，消失的人是幸运的，活着的人才是最痛苦的。
她活得够久了，累了，现在，她想要稍稍地睡一会儿了，哪怕，就只是一会儿。哪怕，一睡就是永远。
在最后的生命里，她看见自己又藏在了那个草丛里，身边是清风徐徐的山谷，她躲在草丛后，透过密密的草丛，看见一个人的背影。
故事的最后，那个人轻轻地拨开了草丛，朝蹲在草丛里的那颗五彩的神石说：
“终于找到你了。”
于是所有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令仪，令仪，这是他的名字，也是她的命运。她又变成了那颗神石，不会走路，不会说话，只是怀着满心的欢喜，想象着眼前的这个男人把她捧在手心，想象着草丛外的世界里的每一束微笑都将包裹着他的温柔，美好的眼泪在彼此深邃的眼眸里凝结成永远，所以千年追寻，化作了她生命里美好的弹指一瞬。
尾声
长桑送走令仪是在一个下雨天。
冬天终于过去了。
长桑打着点缀着梨花的纸伞，站在药斋的门口，看着令仪的一袭长衫缓缓地消失在晨曦里。在他的身边，跟着一头银发的少年，还有一个瘦瘦高高的穿着白衬衫的年轻人。
老实说，他也觉得这样的组合真是奇怪。
但是他还是祝福了他们，希望他们可以找到那个最后用自己的牺牲换来了所有人生命的人。
毕竟，他们这次想要寻找的那个人，也是他一直想要找到的。
但他们说：“长桑你就留在这座城市吧，万一阿碧回来找不见我们怎么办？总要留个人在这里守着嘛。你最帅，你就留下来吧。”
他抬头看了一眼头顶清澈的天空，雨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天晴得很快。
他目送他们的身影完全消失，回身走进药斋，轻轻掩上了木门。
长桑收起纸伞，坐在了滴着水珠的屋檐下，沉默地看着天空。
他期待着令仪他们找到她的那一天，他也期待着那一天快点到来。正如他们坚信的那样，就算是完全消失了的人，只要有想念她的人不断去寻找，不断去尝试，就总会有办法再找回她的。
他们毫无理由地坚信着这些，他也坚信着。
最后的最后，他只愿那个消失了的女人所有的一切，最终都会在爱里得到圆满与成全。
愿那个叫子碧的女人，依旧行走在这个世界的某条街道，某个院落，某个人眼眸的最深处。

{番外}玄鸟
{番外}玄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楔子
一缕五彩斑斓的流光，摇曳着照亮了两双好奇的眼眸。
“好漂亮的魂魄呀。”其中一双美目流露出由衷赞叹的神情。
“不过它好像越来越虚弱了，怕是再有几天就完全消散了。”另外一双眼眸眨也不眨地看着飘浮着的流光。
说话的是一女一男。女人媚眼娇唇，极为妩媚，正伸手尝试着抓住那一缕魂魄。男人眉宇俊朗，伸了个懒腰，慵懒地半躺在石床上，半眯着眼睛，喝了一口石杯里的酒水。
两个人衣着古朴，像是画里跑出来的宫廷贵族。
这是一处极为狭窄的山洞，周围的岩壁上爬满了藤蔓，碧绿色的植物一直蜿蜒着朝洞顶爬去，自洞顶中心的洞口蜿蜒而出。水的滴答声，自洞里的某处徐徐响起。
一声“叮咚”的水滴声自漆黑的山洞深处传来，惊得那缕流光慌乱地躲在了女人的指尖，缠绵婉转。女人被逗得咯咯笑起来：“别怕别怕，那是水滴的声音。”
那一缕流光在女人的安抚下慢慢变成了一块五彩的神石状的光团，稳稳地落在了她的掌心，光团散发的光芒顿时照亮了周围的岩壁。
神石状的光团忽然消失了光芒，一缕薄薄的月光自头顶的洞口落下，在男人和女人的身上洒下一层霜白。
洞外的世界隐隐传来一声奇怪的长啸声，似是某种羽翼划破长空的尖啸声。男人和女人对视一眼，彼此瞪大了眼睛交换了一个眼神，双双躲进一条漆黑的隧道里。
一袭黑色的背影自洞口徐徐落下，朝漆黑的隧道吼了一句：“跑跑跑！祖宗的颜面都被你们丢尽了！”
躲在隧道内的一男一女吓得怪叫着抱在一起，可怜兮兮地被那黑影双双揪出了隧道。
1
“来来来，喝了这杯还有三杯，这可是葡萄长势最好那年酿造的好酒，你看你跑这么远，口干舌燥的，火气大，先降降温，润润喉哈。”阿德好脾气地一边说，一边给手边的石杯满上，完全不顾对面的人脸已经气成了猪肝色。
葡萄酒的芳香弥漫在整个石洞里，阿德半眯着眼睛享受地在空气中一闻，端起手中的石杯一饮而尽。
阿德喜欢喝酒，一喝酒就开心得像个孩子，他最喜欢端着酒杯边喝边摇头晃脑地在山洞里踱步。山洞只有那么点大，来回走十七步，绕一圈也不过是一杯酒下肚的时间。
平常没事的时候，阿德就抱着盛满了葡萄酒的大石杯，绕着山洞闲庭信步，嘴里品着美酒，脑子里什么事也不想，眼里只有眼前的一方小世界，心里便空旷如野。
他不仅喜欢喝酒，更喜欢酿酒。在阿德看来，喝酒与酿酒，是月光与星河的关系。喝酒只是眼前的良辰美景，酿酒却是久远绵长的生命造化。喝酒有喝酒的乐趣，酿酒有酿酒的魅力。山洞的一条地下隧道通往一处地下河流，地下河流旁有两排葡萄架，是阿德一点一点搭起来的。
起初只是从地下河里飘来一串葡萄一根枝丫，阿德小心呵护，把葡萄枝丫插在了岩石缝隙的泥土里，枝条渐渐长出了嫩芽。阿德时常抱着嫩芽盘膝坐在山洞里，随着洞口投下来的阳光移动着自己的身躯。
嫩芽渐渐长成了一棵葡萄树，一棵葡萄树渐渐绿成了两排绿荫。
山洞里几乎什么都没有，留给阿德最多的是时间。
阿德已经忘了自己待在山洞里的岁月有多久。山洞是个奇怪的地方，似乎时间也在这里停止了。阿德知道自己已经活了许多年，多到他认识的所有人都足以死去十几次。山洞的奇怪可不止这一点，在这里不用吃不用喝也能活着，当然，有酒喝是另外一回事。
阿德很满意这样的生活，没事喝喝酒睡睡觉，醒来的时候就看看月亮，或是陪着那些葡萄架晒晒太阳，偶尔和身边的女人亲亲小嘴拉拉小手……
说到女人，阿德管她叫狐狸，山洞里除了他之外唯一存在的人就是她了。阿德是和狐狸同一天来山洞的。阿德和她认识了很久，来山洞之前俩人关系就很好，常常抱在一起睡觉。狐狸极美，很多人都说她太美了会不会是妖怪啊，比如狐狸精什么的。
有一天阿德实在是听了太多关于狐狸的谣言，于是就去问狐狸，狐狸嘟着嘴说：“如果人家是妖怪，你就不爱人家了吗？”
阿德抱着狐狸亲了亲说：“怎么样都爱！”
那时阿德和狐狸还没有来山洞，他们还住在高大的宫殿里，狐狸喜欢跳舞，阿德喜欢看舞。狐狸喜欢喝酒，阿德也喜欢喝酒。狐狸喜欢阿德，阿德也喜欢狐狸。
后来就发生了很多事情，阿德不太愿意再提起那些事。总之，他和狐狸从宫殿搬到了山洞里，日子一天天地往下过，阿德和狐狸都很满足这样在一起的日子。
除了那个浑身罩着黑袍的家伙来的时候……
“喝喝喝！整天除了喝酒，还有一点正经事没有？”黑袍男子一把夺过阿德手里的酒杯，又怒气冲冲地看向小媳妇一样坐在阿德身后的狐狸，“还有你，整天不劝他多想想以后的事情，就知道天天腻歪在一起。”
“哎呀，国师不要生气嘛。有什么事不能喝了这杯酒再说呢，而且你看这山洞不也挺好的嘛，比我之前的宫殿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冬暖夏凉，还有驻颜美容的功效，自从搬进来，我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一半。”阿德嘚瑟地又一次一饮而尽。
黑袍气得简直要崩溃，戳着阿德的胸口：“躲在这破山洞里，你还过出优越感了！知不知道你祖宗的脸面在你这里都喂给狗吃了！”
阿德于是捂着胸口，一脸委屈地低着头，像个犯错的孩子。
黑袍一张猪肝色的脸颊更加愤怒：“说话！”
“你让他说什么嘛！”狐狸终于忍不住别人一直训斥自己的男人，故作凶狠地挡在了黑袍面前。黑袍一个没忍住手心冒出一团黑气，狐狸立刻了，蹿到阿德身后。阿德于是拍拍狐狸的脸蛋，“别怕别怕，玄就是吓吓你。”阿德说完，对玄咧嘴一笑，“对吧，玄？”
黑袍单名一个玄字，长相普通，只是凶起来可怕。阿德认识他很多年了，当初也是玄把他们放在了这个山洞里，说这山洞是洞天福地，能保人生命不息，可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阿德起初不相信，但从玄每一百年来探望他们一次的规律来看，今天是玄第三十次来看他们，这些已经足以证明玄并没有撒谎。
玄脾气不好，每次来山洞，对他们都是一顿劈头盖脸的训斥，什么阿德你真是不长进，来来来这里有新出的诸子百家典故，赶紧学习！于是山一样的竹简就堆满了山洞，后来竹简换成了更加柔软的纸书。更多的时候，玄经常揪着阿德和狐狸的耳朵，让他们俩站在洞口，对着头顶的月亮发誓再也不沾一滴酒了。
誓言就像风一样。阿德发过的誓有多少次，玄就在山洞里被气得跳来跳去多少次。
总之，阿德在和玄认识的这些年里，越来越怕这个一出现就怒不可遏的玄。
他不知道玄为什么有那么多怒气，也不明白玄为什么一定要他上进，更加不明白的是，玄这次一来，就表示要带走那团神石状的五彩流光。
玄说，它留在这里会越来越弱，直到完全消失，唯一的办法是去偷一颗真正的神石，让它附身。而这颗神石是他计划了很多年的那个惊天大计划的最关键之存在。
阿德在玄严肃认真的口吻里明白玄又要进行新的计划了。
于是阿德哭丧着一张脸说：“大哥你饶了我吧，我真的觉得现在的日子挺好的，咱别折腾了好吧。”
玄一巴掌把他打翻在地，同时掐着他的脖颈说：“神石在女娲娘娘那里，你去偷来！”
女娲娘娘！
阿德吓得一屁股软在玄的怀里，可怜兮兮的小眼神分明在说，大哥你这是逼我去死啊。
山洞里猛地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我去！”
阿德和玄还没有反应过来，狐狸的身影已然跃出洞口。
玄大叫一声你不准去！腾空追了出去。
2
管家单腿在洞口蹦来蹦去，细细的小胳膊不时趴在洞口，试图看清楚漆黑的山洞。
“小心。”令仪握住了秤砣，放在怀里，低头看了一眼山洞，里面寂静无声。
按照观心盘的指引，他们才找到这个隐蔽在大山深处的山洞。说是山洞，其实更像是一个地洞，只容得下一人出入的洞口隐蔽在茂密的荆棘里。
如果不出意外，阿碧的魂魄定是在这洞里了。令仪之前从未想过可以如此轻易就找到阿碧的魂魄，被观心盘打散的魂魄虽然不会立刻消失，但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得虚弱，直至消失。好在观心盘是她的魂器，对于她的魂魄的游离之处尤其敏感。
半个月来，他们几乎快速地游历了整个南方山川，在路上风餐露宿跋涉了这么久之后，观心盘忽然轻微地闪现出一丝魂魄所处位置的信息。直到他们尝试多次，才锁定了一个方向，一步也不敢耽误，因为每过去一秒，他们能找到她的概率就小一分。
现在，他们看着脚下漆黑的洞穴，只是有点不太明白，为什么她的魂魄会飘荡至此。
冬荨在半个时辰前自告奋勇，一下跃入洞口，到现在一点儿动静也没有，令仪和管家都有些着急，朝洞口里喊了几声，除了他们的回声什么也没有。
令仪隐隐有一种不好的预感，遂深吸一口气，跃入山洞之中。
阿德抱着猫咪蹲在漆黑的山洞隧道里，身边的玄冷冷地注视着洞口一跃而入的那道背影。
阿德完全没有注意到山洞里又跑进来一个人，更加没有注意到那人的肩上还蹲着一只秤砣。阿德此刻正满怀爱心地抚摸着胸口猫咪柔软的白毛，嘴里呢喃着：“真可爱呀，和我跟狐狸养的老白好像，哎呀，不会就是老白吧！”
玄一把捂住了嘀嘀咕咕的阿德的嘴，瞪了他一眼。阿德歉意地闭上嘴，这才看见洞口出现的那道人影。
“我还没有去找他，他倒先找上门来了，耍了我两次，让我苦等三千年无果，今年新仇旧恨，一起报了！”玄杀气四溢，猛地起身。阿德太熟悉他这种气息了，急忙拉住他：“你要干吗！”
玄冷笑一声：“今天我们撞大运了，等会我先杀掉那个男人，你捏死这只猫，观心盘就是我们的了。”
阿德急忙把怀里的猫藏进了身后，猫咪被下了忘言咒，干巴巴地吹胡子瞪眼。
阿德看着那道背影的眼神忽然变得迷离，他的脑海里猛地浮现出一个名字，他急忙拉住要冲杀出去的玄：“那个人，是令仪？”
玄点点头。
阿德随即笑笑：“你不早说，既然是令仪，我有更好的办法，不用杀人，都是21世纪了，能不打架就尽量别打架。”
玄开始后悔每次来都给这个家伙带最新潮的资讯书籍什么的了。
令仪注意到了黑暗中的窃窃私语声，但他听不太清楚，那里有一个比他更加强大的人，用了忘言咒，他只能分清那些声音来自于人类，其余的则一点儿也听不清楚。
黑暗中一道潇洒颀长的身影缓缓地走了出来，那人的怀里还抱着一只猫，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令仪怔怔地看着那人，一时觉得眼熟，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那个人走到他面前，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令仪看着他怀里的猫咪。
“你的猫？”那人直指猫咪问。
令仪点点头。
猫咪吹胡子瞪眼，焦躁不安地在那人怀里闹腾。
“令仪爱卿也爱养猫呀？以前我怎么就不知道呢。”那个年轻人挠了挠头，把猫还给令仪，笑眯眯地看着他。
令仪定定地看着面前的年轻人，无限熟悉的感觉冲击着他的神经，眼前人的脸颊渐渐变得越发熟稔，难道是他吗？令仪仔细看着那张笑眯眯的脸颊，这张脸似乎年轻了很多，令仪觉得不可能，他最后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是在朝歌的摘星台上，他站在火中，和自己心爱的女子紧紧拥抱在一起。
“令仪爱卿想不起来我了吗？”那人皱了皱眉，表情忧伤。
令仪从记忆中回过神来，面前的那张脸更加具体了。“大……大王……”令仪几乎是本能地躬身行礼。
“叫我阿德就好了，这都什么时代了，哪里还有什么大王呀。”他扶住令仪，令仪低着头，心里涌出无数的疑问，他一直以为，这个男人已经随着崩塌的王朝长埋历史的长河里了。
令仪听见那个男人在他的耳边小声呢喃：“劫我做人质。”
令仪不懂，直到黑暗中冲出来的黑袍凌厉地自他侧身扫过，险些将他掀翻在地。
“啊啊啊！你这乱臣贼子！”令仪听见阿德大吼着，而他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阿德拉扯着掐在了他的脖颈处，阿德继续大吼着，“大胆令仪！竟然劫持寡人！真是无法无天！”
令仪明白了，他扣住了阿德的脖颈，紧紧盯着玄。
“我说过，你食言，我会要你和她的命，我给过你机会，但你却两次让我失望。”玄漆黑的袖口飘浮出一块五彩斑斓的神石状的光团，恶狠狠地盯着令仪，“放了他，否则我现在就毁了她的魂魄，不等她自己消散，我现在就可以让她永远消失。”
“阿碧！”管家朝那团光大喊，“那是阿碧！”别看他小小一坨，吼起来也真是让人浑身都颤。
猫咪猛地吹开了嘴前的忘言咒，大口喘着气：“混蛋竟然敢对本猫实施忘言咒！”猫咪矫健的身影在空气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张牙舞爪地冲向玄。阿德在心里嘀咕这猫咪还挺勇敢，搞不好能扭转令仪弱势的战局，然后阿德看见冲过去的猫咪被玄捏在了手里。
“不好意思，我的砝码好像比你多。”玄冷笑着说。
“砝码这种东西不在于多少，而在于够不够重。”令仪捏紧了阿德的脖子，“那只猫我也不过才认识半个月，至于那块神石的魂魄，如果你毁了她，那你就永远不可能开启时空轮回之道了，要知道只有她才能催动观心盘。”
玄只是冷冷地看着他，手中升腾起的那一股黑气渐渐消散，神石状的光晕飘向令仪。冬荨自玄的掌心挣脱一跃而起，抱着光晕跃出了洞口。
阿德小声嘀咕了句：“我掩护你们离开。”
令仪心领神会，劫持着阿德飞身跃出洞口。
月光在玄的脸上留下清冷的霜色，他望着众人逃离的洞口，眼眸里闪过一抹复杂的神色。
3
阿德简直开心坏了。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多人，令仪自是不用说，还有这只可爱的猫咪以及那个他根本不认识的那团黑黑的东西。
他们坐在一处大松柏下喘着粗气，确定玄没有追上来。
令仪有些愧疚，阿德则大大咧咧地说：“没事没事，我开心还来不及呢，这些年来，玄都告诉我说不能离开那个山洞，否则以我凡人之躯就是个死，今天好不容易跑出来本王开心还来不及呢。”
令仪猛地皱紧了眉头，看着兴高采烈的阿德。阿德年轻的脸上在短短一个时辰内出现了几条皱纹，神色尽是疲惫。看来玄说得没错，那个山洞果然有奇效。
“糟糕！”令仪惊呼一声。
“不碍事不碍事，我等会儿再回去就是了。”
“有劳大王了。”令仪恭敬地说道。
阿德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了，我听玄说，那个魂魄需要神石附身才能不消散，狐狸一早去偷神石了，如果没出意外，现在怕是也要回来了。我等会回去帮你们偷出来，你们在这等我。”阿德说完，跳下松柏巨大的树根，朝众人挥挥手，身影没入丛林深处。
令仪和冬荨以及管家面面相觑，冬荨忍不住问了句：“他就是商纣王？”
令仪点点头。
“怎么和史书上描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管家疑惑地问。
令仪笑笑：“他本来就是这样子的。”
“那我们等他吗？”冬荨问。
令仪点点头，望着阿德离开的方向，那些记忆在瞬间将他淹没……
高高耸立的摘星台上，火光冲天，异族的军队已经冲进朝歌城，六百年基业毁于一旦。
商王站在高高的火光之中，拥着自己最心爱的女子，等待着死亡的审判。
令仪记得那天他就站在火光之外的世界里，怀里躺着的公主已停止呼吸，她最后的心愿是要他照顾好她的弟弟长桑。
他答应了。
而火光中的男人对他笑了笑，说公主走了，他会在另外一个世界替令仪照顾好她，只是大商六百年社稷，不能就这样被篡夺，他告诉了令仪观心盘的秘密，时间可以重置，大商会得到重来一次的机会，她需要他，大商需要他，大商的百姓也需要他。
令仪叹一口气，回过神来，怀里的观心盘不知何时缓慢地转动了起来……
玄第一次发现一个女人的眼泪竟然会如此之多。
他烦躁地在山洞里踱着步，他能说的好话都说了，能吼出来的威胁也都用尽。女人还是边哭边抓着他的衣袖让他赔阿德。
玄铁着一张脸，杵在山洞里，一时焦虑，从不喝酒的他竟然拿起石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狐狸停止了哭声，看着眼前的玄铁青的脸色，玄浑身都在抽搐，自他饮下那杯酒之后。
“你怎么了？”狐狸泪眼蒙眬。
玄伸出手，颤抖地抚摸着狐狸精致的脸颊，叹了口气，满眼的哀伤：“你是真的很喜欢他啊。”
狐狸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哀伤的玄，她有些不知所措，玄就应该是脾气暴躁的家伙啊。
一阵黑雾腾起，玄的身体消失在黑雾中，一只全身乌黑的大鸟自黑雾中清鸣一声，冲出洞口，冲上云霄。
玄漆黑的鸟眼俯瞰着夜色中的大地，他静静地盘旋在空中。狐狸噙满泪水的眼眸在他的脑海里久久地盘桓着。
玄还记得朝歌城破的那一天，他也是这样盘旋在空中，看着阿德那个家伙给自己架起高高的柴火。
阿德是玄第一个看见的人，也是他唯一的朋友。
玄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妈妈，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有记忆以来，他就住在云端，云端里也能铸造巢穴。云做的房子，云做的茶碗，还有云做的小狐狸。玄从小住在云端，记忆深处有一个声音不断提醒他，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玄鸟者，四翅鸟类，羽毛呈淡黄色，性暴戾，住云端，庇佑大商之鸟。六百年寿，旧鸟亡，化作鸟卵，复生，往复，接亡鸟命，庇佑大商王孙社稷。
因为记忆中不断有玄鸟二字在脑海中回荡，他给自己起名叫玄。玄很明白自己的任务，保护云端下面的大商朝嘛。这还不简单，他可是神鸟。
但朝歌城破的那一天，玄飞旋在空中，却没有把自己的神迹赋予那个大商，他不仅是眼看着大商消亡，甚至这消亡也是他一手铸就的。
大商强大，诸侯畏惧。商王贤明，臣子融洽。
但这都在商王娶了狐狸妲己之后改变了，商王开始每日每夜地喝酒，每日每夜地作乐，耗费民财修筑可摘星辰的摘星台，还要成仙，还发动了对东夷的战争。每每有大臣觐见，商王就非常暴躁，不是活活剥皮，就是扔到火坑。
大家都觉得，是妲己的魅惑，导致他们英明的商王变得昏庸。所以妲己是妖女，所以诸侯要反抗。
玄站在阿德的身后冷冷地看着一切的发生。关键时刻，他还会钻进阿德的身体里，替他做出所有决定里最愚蠢的那个决定。
他以为，这样子的阿德不仅会遭天下唾弃，也会让他身边的所有人讨厌他。
可是狐狸至死都陪在那个家伙的身边，甚至连玄钻进阿德的身体里对她说：“我们把自己烧死吧。”
狐狸也点点头说：“好呀。”
玄看着火光之中的阿德和狐狸，脑海里不断浮现出那句庇佑，他知道最终是他的本能替他带走了阿德和狐狸。
身为庇佑商的玄鸟，最终却一手毁了商。上天对他的惩罚是，一生中不能落地休息，只有在面对商王的时候才能稍息片刻。
玄用力地飞着，身体已经累到极限，但他停不下来。他经常这样子，用极累的身体一飞就是百年之久。他每一百年，才能见阿德一次。
这一百年里，他每时每刻都在想着解除自己身上的惩罚。
想到这里，玄俯身冲出云霄，俯瞰着地面洞口的方向，阿德小小的身影牵着狐狸双双跑出洞口，朝树林另一边的松柏跑去。
玄抬头看了一眼天边的月光。这是一天中最后的时辰，也许这次是他这一百年来最后的机会了。
4
狐狸和阿德不可思议地看着观心盘里阿碧的魂魄升腾而起，五彩斑斓的流光缓慢地缠绕着狐狸刚刚放进观心盘里的神石。这可是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女娲娘娘那偷出来的。
流光缠绕了片刻，渐渐注入神石之中，一个人的脸颊在神石上若隐若现，忽而又消失了，散发着流光的神石隐入了观心盘之中。
“咦？有个人！”狐狸伸手戳了戳神石。
“那就是子碧。”冬荨打掉了狐狸的手，他对狐狸和阿德这一对和玄混在一起的小夫妻印象非常之差。
阿德待在原地，看看令仪，又看看观心盘，满眼的疑惑。
“没错，大王，她的确很像公主，因为她的魂魄来自公主。只不过缺少了一魂，所以公主的记忆全然不在，至此并没有认出大王。我想，这大概也是她魂魄消散前会出现在大王身边的原因吧。无论漂泊多久的魂魄，都能找到亲人的所在，去看他们最后一眼。”
阿德一副恍若了然的神情：“那她什么时候才能再活过来？”
“七七四十九天之后，自然会由神石幻化为人形。大王不必担忧。”
“何必等那么久，我现在就可以让她活过来。”玄冷冷地从众人背后说道，一袭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闪入人群之中，速度快得让所有人都来不及反应。
阿德本能地挡在了放在松柏下的观心盘之前，黑影变作鸟爪的一双手贯穿了阿德的身体，狐狸惊呼一声，扑向阿德，令仪迅速扶住倒下的阿德。
玄远远地站着，手里提着滴着血的观心盘，不可置信地盯着电光火石之间已是奄奄一息的阿德：“废物！真是敌我不分！祖宗的脸都让你丢完了！”
玄转过身，提着观心盘作势要离开。令仪飞身上前，玄轻巧地将他格挡在外，飞起的爪子撕烂了他的手背。
“我要你的命！”狐狸满脸挂着泪水，不要命地暴露出所有的命门，冲向玄，而她的攻击也是不要命的凌厉。
如果阿德此刻睁着眼，大概就会说，狐狸竟然会这么凶呀。
但阿德紧紧地闭着眼，所以狐狸尖利的牙齿咬在玄的手腕处时，他没有看见的是，那个一向脾气暴躁的玄，竟然只是定定地看着狐狸，任由她狠狠咬着自己的命脉。
“你为什么不咬下去呢？”玄看着狐狸，“咬下去，我就死了。你就能替那个废物报仇了。”玄微笑着，他伸出另外一只手，想要摸摸狐狸的头，却发现手中提着观心盘，于是他扔下了观心盘，把手搭在了狐狸的额头上。
玄的血液滴在她的脸上，混合着眼泪流进她的嘴里，她恶狠狠地抬头看着那个可恶的男人，却神奇地怎么也咬不下去。脑海里有尖厉的声音提醒她，就是这个家伙打伤了阿德，还把你们放在山洞里那么久，简直是囚禁。可是又有另外一些模糊的画面让她犹豫。
那样温暖明媚的春光里，她浑身是血地躺在男人的怀里，她努力睁开眼，看见的是一脸温柔的玄。
她缓缓地松开了口，尖利的牙齿上流淌着玄青色的血液。
玄最终还是带着观心盘飞入了云霄，留在众人眼里的，是一只浑身青黑的玄鸟。
阿德在那一刻苏醒之后，对着天空玄留下的残影说出了两个字：“玄鸟。”
那天的阿德用最后的气力说出了只有大商王室才知道的秘密。
在很久之前，大商的祖先曾在沐浴的湖水中救起过一只玄鸟。玄鸟天生拥有改变人意志的神力，展翅可飞千里，坠入人间可幻化人形，改人心意。
玄鸟念及大商祖先阴德，遂许下重诺，生生世世庇佑大商王室子孙，化为人形，辅佐社稷。如有背弃，天地不容，只可飞翔于天地之间，劳累而不至死，百年才能见商王一面，遂落地休息一天。
他说，玄就是一只玄鸟。
5
阿碧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但是不可能啊，梦怎么会如此真实。可是如果不是梦，那又是什么？毕竟她现在看到的，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那时她只是一颗神石，不会走路不会说话。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厌烦了，也不能离开。但有一天，忽然跑来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狐狸红润的鼻尖嗅了嗅神石，一嘴巴把她含在了嘴里。
小狐狸把她叼去了一个山洞里，放到了自己的草窝里，她想，这只狐狸大概是觉得她好看吧，用来装饰自己的窝了。
小狐狸住在一个山洞里，山洞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漆黑的隧道。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总之，神石记得，山洞塌陷了好几次，地下河都换了好几条。然后有一天，那只把她压在软绵绵的蓬松狐狸尾巴下面睡觉的狐狸，忽然开口说话了。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真是一块好看的石头呀。”
小神石腹语：“你也挺漂亮的呀，有九条尾巴呢。”
小狐狸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长了九条尾巴。很多年后狐狸才明白，她是沾了神石的灵气。
神石和狐狸就这样一起又度过了很多年，狐狸去哪儿都叼着她。神石说：“你叼着我跑，累不累？”
狐狸笑笑：“我们是好姐妹嘛！”
虽然神石不会说话，但奇妙的是，狐狸似乎能听见她的心声，而神石自然也能听见狐狸说的话。真是一只奇妙的小狐狸啊，神石睡在狐狸柔软的尾巴里，每每想着。
然后有一天，在那条她和狐狸都喜欢去洗澡的河里，狐狸被一支从树林里射出的箭伤到了腿，狐狸疼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不远处有人类和车马的嘶鸣声，神石急坏了。她想，准是碰到狩猎的王公贵族了！那些人贪婪而又残忍，一定不会放过小狐狸的。
就在神石着急得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男人的声音出现在她和狐狸的身边：“真是笨，这么近还听不见人靠近的声音。”男人伸手查看了一眼狐狸的伤口，皱了皱眉头，小心翼翼地替她拔下箭头，洒上粉末状的药物，撕开自己的衣袖替她包扎好。男人边包扎边慢悠悠地嘀咕着：“看在大家都是同类的分上，帮你这一次了，下次要小心才是，还有这伤口如果一直好不了，就多来河里冲洗，但一定要小心……”
不远处，穿着王室华服的少年朝这边的男人举起了弓箭，大喊：“玄，猎物在你那里吗？”
名叫玄的男人看了一眼草丛里蜷缩着的小狐狸，伸手抚摸了一下她的脖子，他的眼睛里泛起一抹温柔：“真是一只漂亮的狐狸呢，也许以后还能再碰到你了。”他微笑着最后拍了拍狐狸，起身回头，朝身后的华服少年起身走去：“没有，可能在你那边吧，去那边看看吧阿德。”
神石发现，狐狸的眼睛里出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被狐狸抱在怀里的神石看着狐狸嘴角的微笑，觉得受伤了还能笑，狐狸也真是奇怪呢，不过很快地，神石便心疼地问狐狸还疼不疼。
狐狸笑了笑说：“一点都不疼了。”
为了给狐狸养伤，她们经常去女娲娘娘的庙里偷一些祭品吃。
狐狸再次看见那个男人，是在女娲娘娘的庙里。
彼时她们躲在神像背后吃着瓜果，男人和华服少年在庙中祭拜。
狐狸趴在神像边，偷偷看那个救她的男人。“原来他叫玄。”狐狸对神石说。
神石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女娲娘娘的神像同时轻微地颤动了下，神石大呼一声不好，抬头看见一道天雷自庙顶劈下。
她是从女娲娘娘那里逃出来的神石，却忘了避讳而去了女娲娘娘的庙宇，娘娘神迹自然是不肯放过逃跑的小石头。
她以为自己作为神石漫长而又无聊的一生就这么完结了，却猛地想到，她此刻正被狐狸抱在怀里。她想要提醒狐狸赶紧松手，她就是一颗火雷啊！而当她抬头看向抱着自己的狐狸时，俨然看见的却是一双细腻修长的女人的手指。
后来神石才明白，九尾狐遇见自己心爱的男子的那一刻，她会情不自禁地幻化为人形。
倒霉的狐狸在幻化的瞬间，遭遇了本是劈向神石的天雷。
神石觉得自己连累了狐狸，被劈过的狐狸丧失了记忆和修为，变成了最普通的少女，然后狼狈地倒在了华服少年和玄的面前。
穿着华服的阿德抱住了虚弱的狐狸，他想到：“哇，这女孩真好看，不如做我的娘娘吧。”
而狐狸看着眼前的华服少年，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人类的怀抱的温暖。
6
阿碧醒来的那一天，是在云端。她坐在玄鸟的背上。玄鸟飞得累极了，喘着粗气，回头看了眼她，又兀自专注地飞翔着。
“在现在的人间，有一个很有名的导演，拍过一部很好的片子，他里面有句台词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说的就是你吧？”
玄鸟静静地听着，转动翅膀，斜飞入云中。阿碧感觉到湿漉漉的雾气，待转出云丛，她浑身已经湿透，狼狈至极。
“好了好了，别这么报复我了，不说你的伤心事了。”她摆摆手，“都四十九天了，你怎么还不杀我？”
“没工夫。”玄鸟翻了翻白眼。
阿碧被他逗笑了：“那我自己跳下去摔死你觉得怎么样？”玄鸟不搭理她。
阿碧叹一口气：“其实说起来，你受这么大的苦楚，也有我的责任。”
“你责任大了去了！”玄鸟生气地吼。
阿碧急忙安抚他，摸摸他好看的羽毛：“好了好了，我错了，对不起还不行吗？这样吧，带我去找他们，我让阿德帮你解除诅咒。”
“那得一百年后。我现在见了他，也没有用。”
“真惨。”阿碧叹息，她将脸贴在玄鸟的脖子处，“我真知道错了。”
玄鸟冷哼一声：“错了有屁用，我都飞了这么多年了。不过，好在我报复成功了，你也寻找了那么多年，咱们算是扯平了。”
阿碧吐吐舌头笑笑：“是啊，真是一只厉害的鸟儿。愣是让我们这么多人陪着你一起受苦。”
“那是你们应得的。要不是你找了这么多年，令仪又等这么多年，再加上阿德在洞里待了那么多年，我才不会饶了你们！”
“可我怎么觉得阿德似乎很喜欢待在洞里？感觉不算是囚禁倒像是在度假。”阿碧说。
玄鸟长吁一口气，像是被气坏了：“那个废物！就是喜欢这种小情小调，怎么做得了商王！”
“但也不能像你当年那么害他啊，控制了他的意志力，做了那么多坏事。让阿德受了这么多年的谩骂。”
“他活该！”玄鸟没好气地说。
“那狐狸呢？”阿碧轻声问，“你看，并不是所有的一见钟情最后都会是良辰美景啊。但这也不妨碍狐狸一直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玄鸟没说话。
她摸摸玄的羽毛，说：“你知道吗？就是我刚说的那句台词的那部电影里，最终那个人选择像鸟一样地落地，毕竟翅膀倦了、乏了，早已承受不了现实的无奈和孤独。玄，你要是累了，其实也可以有选择的。”
一人一鸟在万里晴空中徐徐盘旋着，阿碧低头看看地上的世界，他们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洞口的上方。
“可我不想死，我死了就看不见她了。”玄的声音飘散在空中。
“都怪我，都怪我。”她摸摸玄鸟的头，“如果那天没有天雷，也许狐狸会选择和你在一起。”
“是都怪你！”玄鸟大声说，眼睛里却冒出晶莹的泪花，他们开始迅速往下落，“可我现在不怕了。我觉得，你刚说的挺对的。放弃有时候也是一种成全，成全别人，也成全自己。”
阿碧抓紧了玄鸟的羽翼：“你怎么哭了啊？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啦。女娲娘娘要劈我，我也没办法。我本想要她劈我的，可是狐狸抱着我……你别哭了啊，哎，我从来不知道，你们玄鸟还会哭泣？别哭别哭，你们可是威风凛凛的神鸟啊！”
玄鸟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背后的女人，教育她说：“我们玄鸟，一生中只会哭泣一次，当他的眼泪落下的那一刻，就是他坠向大地的时候。唉，倒是很像那句台词，搞不好那个导演见过某一只玄鸟也说不定呢……”
阿碧呆呆地听着玄鸟絮絮叨叨地说着，猛烈的风灌进她和他之间的羽翼里。他最后回头，幻化为人形的玄，朝极速坠落的阿碧伸出手，在她的掌心，是阿碧的观心盘：“喏，你的东西，还给你。”
阿碧看着观心盘里浮现出的玄色泪滴形水晶石，瞪大了眼睛：“可是这个不是我的东西。”
玄暴脾气地把观心盘和水晶石摔在她掌心：“告诉那个废物！如果我听说他没有照顾好狐狸，我一定会找他算账！不过就不要告诉那个比废物还要笨的狐狸了。”
“要说你自己说。”阿碧抓住了他的掌心。
他一点一点掰开她的手指：“小石头，别自责了，我其实真没怪你，其实我一直怪的，是我自己吧。怪没有第一次见她就把她抱在怀里，怪我那些年被执着冲昏头脑做了那么多坏事，怪我自己，只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现在才想明白这些，好像怎么做都有些迟了。不过好在还有些东西没有变，比如你，这么多年了，你还是像个孩子啊。”玄说着，朝她笑了笑，他是个脾气不怎么好的人，要笑起来真是难啊。可是他却在难得的笑容里，松开了她的掌心，飘向遥远的天空。
湛蓝的天空里，飘浮着的云朵忽然下了一场太阳雨。
这世上有一种鸟，生来就是暴脾气，但当他们温柔起来的时候，连云朵都会化为眼泪。
阿碧看见自己的眼泪飞散在空中。
她眼前的世界在泪水中开始旋转。她想，那只叫玄的鸟，她可能一辈子都忘不掉了。
因为在她的记忆深处，在很多年前，曾有一个如他般坏脾气的男人，却温柔地包扎着一只受伤的狐狸，然后那个男人，对狐狸和狐狸怀里的那颗神石笑了笑。
他笑着对她们说：“世间险恶，下次要小心啊。”
尾声
“阿德？”狐狸看着渐渐苏醒的阿德，一把将他抱在了怀里，顿时喜极而泣。
令仪和管家还有冬荨看着没入阿德胸口的水晶石，疑惑地看向阿碧。
“谢谢你阿碧。”狐狸抹抹眼泪，对阿碧笑笑，“对了，那个水晶一样的东西是什么？好神奇啊！如果不是它，阿德恐怕就……”
阿碧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她只是对苏醒的阿德说了句：“有人托我给你带句话，”她指了指抱着他的狐狸，“好好疼她。能跟你一起投身火海的女孩子在这个世界上可不多。”
阿德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玄说的嘛，他说君王死社稷国家都没有了，我得陪葬。而且得拉上狐狸。”
阿碧在心中骂了句死玄鸟！这种方法都用了！
但随即又释然了，就算是用了这样卑劣的手法，也是因为抱着一丝的期望啊，希望狐狸会退缩，希望她能离开阿德。如果不是狐狸义无反顾随着阿德走进火海，玄大概也不会醒悟爱情这种事情，真的不是早遇见就能拥有吧。也许阴差阳错，在错的时间遇上也能相爱一辈子。最终，还是要取决于相爱的两个人，是否真心。比如狐狸，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候，撞进了阿德怀里。
阿碧不打算把玄的故事告诉他们，她忽然觉得，其实就算什么都忘了，但只要有一个爱的人陪在身边，可以去爱，那就是幸福的吧。
在爱情里，不知者永远是最幸福的那一个，玄是希望狐狸和阿德可以幸福的吧。所以，阿碧决定，一个字都不告诉他们，就让他们继续快乐而又没羞没臊地生活在这个小山洞里。老实说，这里的葡萄酒还真是不错。
她看着面前抱在一起的阿德和狐狸，觉得这个结局，如果玄能看见，就更加圆满了。
阿碧正沉浸在无限的感慨里，洞口外的一声炸雷，炸得她险些灵魂出窍。
一道天雷自洞口落下，阿碧身形急闪，推开了小狐狸，众人还未从惊愕中回过神来，阿碧嘀咕了句：“女娲娘娘对逃脱的神石的天雷不是只会劈一次吗？就算不中也不会有第二次啊？”
狐狸弱弱地举起了手。
令仪在旁边提醒：“她去帮你偷了女娲娘娘的神石。”
阿碧皱了皱眉：“都不准出来！”随即飞身飘出洞口。
令仪伸手欲抓住她，却被她施在洞口的结界挡下。
九天之上，华光繁盛。
女娲娘娘飘飞在空中。
“望娘娘念在小狐狸初犯，饶过她吧，如果娘娘实在气不过，就劈死阿碧吧。”她低着头，轻声说。
“冤有头债有主，什么时候轮到你出来说情了，上次没劈中你是你运气，你现在让那个小狐狸赶紧给我滚出来……”女娲娘娘怒不可遏，但天雷却迟迟不肯落下。
“老婆，算了吧，都是经咱们手修行的孩子，你忍心劈死她们呀，再说了，那个玄不是答应给咱做一辈子补天的苦力嘛，老婆消消气……”男人粗犷的声音回响在天空。
阿碧抬头看见提着斧头的英俊男人正在苦苦劝着女娲娘娘。
“盘古大叔！”阿碧欣喜地喊了一声。
盘古做了个嘘的手势，继续苦口婆心地劝说着老婆跟他回天庭。玄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云后飞了出来，站在云端，朝阿碧笑笑。
“你……”
玄朝阿碧挤挤眼睛：“别怕，娘娘就是吓吓你们，其实她今天来，是想要告诉你们，我的魂魄在她那里了，另外娘娘觉得你的观心盘对天下实在是个威胁，你把观心盘交出来就行了。万一有歹人利用你们或者夺走，世道就危险了。”
盘古抱着踢腿挣扎的女娲娘娘：“那个阿碧你快点把观心盘给我们吧，至于你的魂器，之前那个神石可以替换。”
阿碧笑了笑：“谢娘娘和大叔宽恕。”
观心盘自她掌心浮出，随即缓慢地旋转着，放射出五彩的光晕，无数的执念之物浮现又消失，无数张脸颊一一幻化而出，再次消弭。
那些幻象里，有站在槐树上唱歌的百灵鸟，有找到了住在蚌壳里的小姑娘的老人家，有微笑着握着簪子插进弟弟发间的哥哥，有陪着猫咪玩耍的小仓鼠，有看着镜子梳妆打扮的女孩，有躲在路边看着小男孩路过的狐狸和地狼，有吐着泡泡和一缕地气相拥的小鱼儿，还有抱着石头貔貅问路的小女孩，以及坐在院落里石桌旁织造着衣裳的可爱小男孩……
一切的一切，都在瞬间化为五彩斑斓的流光，消散在了遥远的天际。
唯有阿碧站在山风徐徐的洞口，静静地望着湛蓝的天空，仿佛刚刚从一场漫长的梦境中醒来。
在她的身边，不知何时出现了另一道身影，他伸出手紧紧握住了她的掌心，脸上带着一切尘埃落定之后的释然。
她浅笑着依偎在他的肩头，心里是满满的安稳。
终于，在经历了那么多的颠沛流离之后，他们守到了只属于他们的温暖与永远。
漫天好看的云彩里，弥漫着圆满的气息。
而浮屠船的寻找之旅，亦将再次启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