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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文男主是我爸
作者：林绵绵
内容简介
 机缘巧合之下，洛书颜无意间得知，自己竟然生活在一本男频小说中，是男主角的独生女。 男主红颜知己无数，从一穷二白到富可敌国，令人高不可攀。 众所周知，他此生唯一软肋与逆鳞便是女儿，只可惜女儿早死，即便是他放在心上的女主角也不敢轻易提起。 注定早死的洛书颜：？ 更要命的是，住在她家隔壁的那一对母子似乎也不简单，如果她没记错，应该是《天才宝贝：娇弱妈咪带球跑》中的女主角与球。 #起点文男主是我爸，狗血带球跑中的球是我竹马# #男频文与女频文大乱炖# #害，这都什么事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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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九月，正是桂花盛开的季节，洛书颜迈着小短腿上楼，只走到三楼跟四楼区间时，便闻到一股浓郁的香味。
她咽了咽口水。
人们都说金秋九月，可在宁城这座小城市，九月的天依然很炎热，即便现在都快到下午五点了，那毒辣的太阳还在空中高高挂起，并没有落山的打算。
洛书颜皮肤极白，别看她现在才六岁，可眉眼之间已经初具小美女的特色，一笑便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一双大眼睛更是清澈明亮。都说儿子长得像妈妈、女儿长得像爸爸，这话没错，洛书颜的爸爸洛天远长相帅气清俊、身材挺拔，哪怕带着小拖油瓶、家中父母相继去世，依然有大批年轻靓女喜欢他。
洛书颜那已经去世的奶奶曾经抱着三岁的她说过，她的爸爸长相帅气，她的妈妈皮肤雪白，继承了父母良好基因的洛书颜，那时候跟年画上的小福娃一样，谁见了都喜欢。
为什么三岁时奶奶说的话她还记得呢？
因为她是个穿越者。她猜测，可能是投胎的时候没有喝孟婆汤，以致于在她很小的时候，她就提前知道了很多事情，听得懂大人们说的话，收音机里讲的故事也似曾相识，直到两岁时，她才反应过来，她可能带着记忆投胎了，只是上辈子的事她也想不起来，不过只是这样，也很逆天了。
一岁开口说话，从磕磕绊绊到越来越流畅，两岁时能背古诗，家里人都说她是小神童小天才，听过一次就会背，这种夸奖她实在受之有愧，因为她知道，她绝对不止听过一次……
她懂事到从来都不会去提那从未见过的亲妈，也没有兴趣去探寻父辈的一段往事。
不过大人们似乎把她当成小孩，有时候也会压低声音、交头接耳的说一说她母亲的事。
最后摒除掉那些明显的谣言，她总结出了父母之间的事：她亲妈十九岁那一年怀孕，那时她爸爸二十一岁，她亲妈生下她以后，就将她留给她爸爸，跟着娘家姑姑去了国外定居。
在九十年代，乡镇上的年轻女孩十八九岁结婚生子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不过在听说亲妈是二十岁生下自己时，洛书颜有一段时间看向爸爸洛天远时，忍不住摇头。
洛书颜还在回忆，四楼是一梯两户，有位年轻女人探头喊道：“书颜，回来啦？”
洛书颜五官精致可爱，身材却不如班上那群小女孩纤细，相反还颇有像小胖妹方向发展的趋势。
还好她皮肤白，在这种情况下，大人们都说她跟粉雕玉琢似的。
洛书颜总算上了四楼，没有去自己家，反倒背着书包一脚跨进了邻居家。
说话的年轻女人名叫沈清若，就住在她家隔壁。
她称呼她为“沈姨”。
沈清若赶忙为她取下书包挂在一旁，屋子里凉爽许多，那双带着些许薄茧的手牵着她胖乎乎的小手进了厨房，“正好，刚想着你们要放学了，提前将凉粉给拿了出来，这会儿吃正好，不算太冰。”
洛书颜抿唇一笑，露出讨喜的酒窝，“早在进楼就闻到桂花香啦，沈姨，我要喝一大碗！”
沈清若每年夏天都会做桂花酒酿凉粉。
凉粉不是那种用冰粉粉冲的，而是用手揉出来的，比外面卖的好吃，浇上一勺红糖水，一勺桂花酱，再来一些酒酿跟葡萄干，是洛家父女夏天的最爱。
沈清若也笑了笑，她从筷筒里找到洛书颜专用的小勺子，给她盛了一碗凉粉。
洛书颜端着小碗来到客厅，乖巧的坐在木质沙发上坐下，一口接一口的喝着。
见沈清若一边擦手一边看向客厅里的钟，洛书颜又说：“我放学看到沈宴跟他同学一块儿进了书店，估计要等会儿才回家。”
沈清若眉眼弯弯，“难怪呢。”
这边的小区是一梯两户，户型却不一样，沈清若住的这一套是两室一厅的。这里算得上是学区房了，是学校的宿舍楼，洛奶奶是小学老师，学校分了一套房子，现在就留给了儿子洛天远跟孙女住，沈清若的这一套也是洛天远两年前买下来的。
当时那位老师要举家搬往京市，这一套房子留着怕没人住会坏，宁城是一座小城市，几乎家家都有住处，也不流行租房，如果要租出去，也只能以最低的价格，那老师一盘算，还不如卖了。洛天远当时便以很低的价格买了下来。
洛天远为人仗义，大家都觉得他是想为那位老师解决难关才买下来的。
只有洛书颜当时听了爸爸的决定之后两眼放光。
她虽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隐约也知道，房子以后会升值的，这一块地段又好，有小学初中，离高中也不远，附近还有医院，城市总会发展，如果要拆迁，那也是赚了！
自从家里有了两套房子以后，洛书颜睡觉都更香了。
洛天远前脚买了房子，后脚就将这房子租给了沈清若，沈清若爱干净，为人温柔好说话，这房子被她捯饬得很温馨。
以前洛书颜总觉得洛天远会跟沈清若在一起，毕竟男的帅、女的美，谁也不亏，都带着小拖油瓶，不光她这么想，街坊邻居也这么想，沈清若没少受女同志挤兑，可两年过去了，这两人没有一点点要处对象的意思，反而跟朋友似的。
这让吃瓜群众洛书颜有些失望。
她还蛮喜欢沈清若的，做饭好吃、性子温柔，也不爱作妖，如果给她当后妈，绝对不是白雪公主故事里王后那一款的。
“今天在学校过得还开心吗？”沈清若又问道。
洛书颜回忆了一下，歪了歪头，当了六年的小朋友，她卖萌已经没了压力，除了比其他小朋友更聪明懂事以外，也没别的区别，“就那样，沈姨，今天我去小卖部多买了一瓶哇哈哈，给沈宴喝他还不要！”
她毫无心理负担的告状。
两年前沈宴搬过来的时候，洛书颜看到他，虽然觉得这小孩长得的确很帅，酷酷的不爱说话，但也没有丧心病狂的想到青梅竹马这四个字，毕竟她总觉得自己比沈宴要大得多，尽管他实际年龄比她要大半岁。
自从前不久有讨人嫌的同学看到他们俩一块儿上学，还说她是沈宴的小媳妇后，沈宴就不爱等她了，在学校也不爱搭理她。
好气哦，她可是被口头占便宜的那一方都没生气，他反而还扭扭捏捏，当她是洪水猛兽，太伤自尊啦，她好歹也算是个小美女吧~
沈清若听了以后，先是愣了一下，又笑道：“他可能是不好意思。”
洛书颜：“……”
她皱着鼻子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他越来越不可爱了。”
沈清若见面前自带婴儿肥的小女孩，露出跟大人似的表情说出这番话，不由得扑哧笑了起来。
笑过以后，也是一阵怅然。
“小宴他……只是不懂得回应。”
洛书颜很赞同的点了点头，如果没有颜值加持，就沈宴那臭小孩的臭屁性子，她才不会理他呢。
抬起头来，看着一面墙壁上都是奖状，洛书颜又叹了一口气。
比起她这个假神童，沈宴才是真正的小天才。那天她跟他一块儿写作业，见他都在看三年级四年级的书籍时，着实诧异了好久，明明他们才刚刚升小学一年级！
他是真的很聪明，也很早熟。
非常的酷，见她偷偷地看新白娘子传奇时，还露出了那种霸道总裁式的嘲讽，他什么都没说，但小脸上仿佛写着“弱智”两个字。
沈宴什么都会，他很少看电视剧电影，但很喜欢看英文电影。
她听得头都大了，他却专心致志……最要命的是，他这几天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了初中的英文课本在提前预习了。
他们现在才小学一年级诶！英语这一门课在宁城都是初一才添加进去的，他不是提前了一年，而是提前了整整六年。
太可怕了。
她不能接受竹马比自己聪明，所以已经单方面的在心里否认了那一桩绯闻。
正在跟沈清若聊着天才小宝贝沈宴，当事人就回家了，告状被人抓包，实在是尴尬了些，尤其洛书颜常常自诩懂事成熟……
沈宴有一双漆黑的眸子，他比她要高很多，在同龄人中都算是高个子，书包很重，但他没有顺势驼背弯腰，而是脊背挺直。
明明还没到七岁，身上已经有学霸甚至学神的气质。
在其他小男孩都乖乖屈服于高温、穿上过膝短裤时，他还是短袖、长裤，反正洛书颜跟他认识这么久，就没见过他在家里以外的地方穿短裤过，可谓是偶像包袱比她还重了。
他一点儿都不像是一年级小学生。
沈清若还是照惯例的走过去，轻声问他：“要不要喝凉粉？”
沈宴也是一如既往地回答：“不用。”
他不爱喝凉粉，不爱吃雪糕冰棒，不爱吃奶糖不爱吃蛋糕，渴了只喝白开水。
洛书颜摸了摸下巴，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小子是在抗糖、戒糖……
难道他已经聪明到七岁就开始实施保养计划了吗？
沈宴注意到洛书颜那打量的眼神，他虽然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只瞥了她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第2章
傍晚时分，天也没暗下来，九十年代的宁城，大家生活安逸又平静，大多数家庭都是五点钟就吃晚饭。
沈清若有两份工作，在洛天远的介绍之下，在一家琴行当钢琴老师，她与这座小城市也有些格格不入，虽然独身一人带着儿子，却也总将自己打扮得干净，她有一手巧手，总会自己在外面买布匹，坐在缝纫机前设计裁剪连衣裙，看似普通，可穿在她身上再是合适不过。她恬静舒雅，如同百合花。
另一份工作则是照顾洛书颜的生活起居，洛天远并不算细心，还有工作上的事要忙，偶尔也会出差一段时间，刚开始，洛天远也请过保姆阿姨，无奈在生活习性上都合不来，自从一个阿姨总是将洛书颜的奶粉、饼干糖果偷偷地带回家，甚至在洛天远看不到的地方，一日三餐都用素面条对付后，洛天远便信不过这些人了。
洛天远后来也问过洛书颜，彼时洛书颜已经在沈清若这里混了好几顿饭了，她说她喜欢吃沈姨做的饭，爱女如命的洛天远便主动拜托了沈清若。从那以后，洛天远每个月都会给沈清若一笔钱，当然，为了避嫌，他几乎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喝一碗凉粉已经是极限了。
有着这两份工资，沈清若在宁城过得也很自在。
只是洛书颜也不止一次看到沈清若在阳台上浇花失神的模样。
这小城里关于沈清若的流言也不少，她长得漂亮，气质又端庄温雅，独自带着一个儿子，有人说她是个寡妇，有人说她给人当小三被赶了出来，众所纷纭，听说两年以前，她都是带着沈宴寄居在下面县城一家人中，日子也算平静，自从那家的奶奶去世以后，沈清若为了儿子的发展，这才搬到市里来。
她刚搬来时，并没有住在洛天远的房子里，只租在附近一个平房，居然也遭遇过骚扰，还险些出了事，也幸好洛天远恰好从那里经过，救了她一回，洛天远听说她的经历后，便将房子租给她，互相能有个照应，这个宿舍楼人际关系简单，不至于再发生那样的事。
两个小孩，一个大人，吃得也不多，沈清若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洛天远给她的钱，她自己都没留，全花在洛书颜身上，平日里吃的饭菜都快比得上宁城富裕人家了。
宁城也算是这附近有名的鱼米之乡，鱼特别多，价格也便宜。
这几年的磨难，沈清若当年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也是厨艺了得。
一条鱼，鱼肉部分做成了弹牙的鱼丸，鱼头部分则做成了豆腐鱼头汤，汤是奶白色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还有一道洛书颜爱吃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沈宴不怎么爱吃。
沈宴跟洛书颜都不怎么爱吃蔬菜，饶是沈清若总是绞尽脑汁的想菜谱，桌上一道素炒青菜除了她以外也无人问津。
两个小孩都吃得很好，沈清若都不怎么碰他们爱吃的菜，洛书颜一向懂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她的瓷碗里，笑嘻嘻地说：“沈姨是不是也在减肥呀？”
沈清若一愣。
原本低头吃饭的沈宴看了一眼洛书颜，也有些不自在的夹了一个鱼丸放在妈妈的碗里。
他什么都没说。
一顿饭，三个人都吃得很开心，跟以往任何时候都没有区别，吃完饭以后，洛书颜跟沈宴就要写作业了，两个小孩坐在一旁，一年级的作业对洛书颜来说过分简单了，沈宴就更不用说了，见他在翻看五年级的数学书，洛书颜没能忍住，低声问道：“你都看到五年级了？都会吗？”
沈宴翻了一页，抬头看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他还是不愿意搭理她。
洛书颜见他这爱理不理的样子，撇了撇嘴，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不是男子汉啊，别人说我跟你是一对，我都没生气，你瞧瞧你，气得跟什么似的，是我吃亏诶！你这人真是，怎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
沈宴瞥了她一眼，完全没有想回答她的意思。
他不是那样小气的人，别人说的话他才不会在意。
他生气、不，他才没有生气——
起因很简单，他跟她不是一个班的，有一天打扫卫生，他从她班上经过，听到别人问她，她跟他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喜欢他。
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其实对喜欢、好感是什么意思根本不知道，不过受到电视剧的熏陶，就说他喜欢她、她喜欢他……到底什么是喜欢，谁也说不上来。
他听到她一边擦窗户一边没心没肺的说，我才不喜欢他呢！
他还不喜欢她呢！
反正，他不太愿意理她了。
两个天才凑在一块儿，虽然一个是假天才，一个是真天才，但注定都是骄傲的。
沈宴不愿意搭理洛书颜，洛书颜也不稀得热脸去贴冷屁股，然而内心里还是得吐槽，小屁孩就是别扭矫情。
在沈清若的角度看，这画面就很温馨了，两个小萝卜头凑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多好啊。
正在这时，有人来敲门了，洛书颜跟沈宴都没抬头，对这件事似乎都没什么兴趣。
沈清若以为是洛天远，也没耽误，小跑着去开门。
哪知道门一开，站在门口的不是洛天远，而是一位戴着大墨镜的年轻女人。
沈清若怔了怔，问道：“姑娘，你找谁？”
“我听天远说，他女儿是在邻居家吃饭，他女儿呢？”年轻女人说这话时，也在不动声色的打量沈清若。
作为洛天远的准女友，她自然早就打听了他的事，对于他这个邻居，她更是在意，尤其是听说他对这个邻居多加帮助后，更是警铃大作。
现在看着沈清若虽然没她年轻，可也算得上美貌，她下意识地挺直腰背，说道：“天远今天要加班，我来接他女儿出去吃饭。我是天远的女朋友。”
她不忘摆出自己的身份。
沈清若面上却没有嫉妒，反而是警惕，她轻声说道：“书颜已经吃过晚饭了，现在在写作业。”
宋晚晴听了这话更是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
她是宁城首富的千金，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洛天远，几次接触后对他有了感情，他们相处也很愉快，前两天他送她回家时，两人还情不自禁的拥抱了，离情侣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她知道他有女儿，她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至于连一个小女孩都接受不了。
可他总是忽近忽远，令她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思来想去便让人查了一下，这不，就查到了沈清若。
女人都是了解女人的，宋晚晴知道，沈清若就是想曲线救国，从洛天远女儿这里入手，最后登堂入室成为洛太太。
“作业天天都可以写，既然已经吃了晚饭，那我就带她去逛街买衣服。”宋晚晴从小就是天之骄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她看不上沈清若这样的手段，更觉得她内心阴暗，怎么好让天远的女儿被人利用。
沈清若却有自己的坚持。
她以前见识广，绑架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富豪之家更是熟人作案的多，有保姆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将小孩绑架索取钱财。
虽然洛天远没明说，平日里也没表现出来，她却是知道的，洛天远资产也算雄厚，在小城市大家见识不多也就看不出来。洛天远之所以还窝在宁城，还住在这学校宿舍楼里，为的不是别的，就是他的女儿。
他不相信别人能善待他的女儿，而且他的女儿也在这里住习惯了，之前他跟她提过，想问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省会城市、去住大别墅，她没有答应。
正如洛天远最在意的是他女儿，她最在意的也是儿子。
她不可能为了照顾别人的女儿，就擅自的打乱自己的安排。
现在住这里，是她跟洛天远租的房子，去大城市去住大别墅，那算什么呢？
她拒绝以后，正好今年年初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团队专门针对有钱却也不是大富豪的人家作案，绑架人家家里的小孩来勒索，从那以后洛天远也歇了这念头。
如果她在没有经过洛天远的同意之下，让陌生人带走了洛书颜，无论洛书颜会不会出事，洛天远都不会再信赖她。
洛天远是她的恩人，这几年在他的庇护下，她过得也很顺遂，她很喜欢洛书颜，更加不会让小孩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事。
思及此，沈清若的表情平静了许多，“不好意思，我答应过他，除了他以外，不会让别人从我这里接走书颜。”
宋晚晴听了这话快气疯了。
拿出刚上市发布的手机要给洛天远打电话，无论这里信号不好，她瞪了沈清若一眼，一边下楼一边找接收信号的地方，比起大哥大，她手里这款手机小巧得多，走在大街上拿出手机便吸引不少回头率。
总算找到了信号，也拨通了洛天远办公室的电话，过了好一会儿那头才接起电话。
洛天远的声音很有磁性，宋晚晴耳朵贴着听筒，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竟然脸都红了，也忘记生气。
等洛天远问她有什么事时，她才猛然想起，“天远，我跟你说你这邻居太霸道了，我说带着书颜去逛街买衣服，她居然还在我面前摆谱，不让我带书颜走，她是不是太过分啦？”
坐在办公室里正在签文件的洛天远顿住，他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抓紧了电话，语气也严肃了许多：“你去我家？”

第3章
“对啊！”
隔着信号不太好的手机，宋晚晴此刻也没听到洛天远明显不悦的语气。
她还很年轻，洛天远今年二十七八岁，她比他要小四岁，正是青春无敌的年纪，又有着那样好的家世，从小到大就没听过不好的话，这会儿在沈清若这里踢到了铁板，自然是怒气冲冲的，逮着机会就不愿意放过，小嘴叭叭叭的开始告状：“天远，你这个邻居真的太过分了，她这是什么意思，我来接书颜吃饭她都不让，要给书颜买衣服她也不让，她是不是把自己当亲妈了？”
洛天远捏了捏鼻梁，有些烦躁。
他根本就没打算再婚，每一次展开新的感情，也跟对方说好了这一点。
他很心疼女儿，从出生到现在就没见过妈妈，以后可能也不会见到，这六年里，他比外人更深刻地知道女儿的懂事。
这六年他跟女儿相依为命，女儿早就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了。
当然他也有感情需求、生理需求，他并不会排斥拥有一段感情，但在女儿更成熟更懂事以前，他并不希望她知道。更何况作为一个父亲，跟女儿谈论这种事，本身就不太合适。
现在宋晚晴跑到沈清若家里去，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书颜不可能听不到，也不可能不知道。
这让洛天远有些着急，有些心慌，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他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
没有听到洛天远的回应，宋晚晴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小心翼翼的试探着问道：“天远，你是不是生气了？”
实际上，洛天远是一个非常绅士的人。
他不会跟人发脾气，尤其是女人，即便现在他真的不是很耐烦，可还是说道：“没有，”他不愿意说太多，只是以不轻不重的语气说，“我跟清若没什么，只是以前我的确嘱咐过她，除了我以外谁都不能带走书颜，清若只是帮我在照顾她的日常起居，我也有付钱。”
很奇怪。
如果是旁人说这种话，宋晚晴肯定不相信，但这话出自洛天远之口，她就相信了。
“恩，我相信你！”
毕竟是喜欢的女人，洛天远这一刻也表现出十足的耐心，与成熟男人的包容心，“今天也不早了，你先回去吧，我会替你跟清若道个歉。你回去时注意安全。”
宋晚晴挂了电话后，晕乎乎的上了车。
至于洛天远，已经开始为面前这一难题烦恼了。
该怎么跟女儿解释呢？女儿生气怎么办？
——
洛书颜的肚量很大。
在洛天远第一时间从公司赶回来后，就接她回了家，只是几步的距离。
很多年轻的爸爸对女儿似乎都更宠爱，洛天远也不例外，好友们都笑他是女儿奴，毫不夸张地说，那是洛书颜还没开口要天上的星星，只要她要，搞不好洛天远上天入地也要满足她的心愿。
洛天远对外温和，在创业工作上为人处事也足够雷厉风行，唯独面对女儿束手无策。
眼巴巴的跟在女儿后面，她走哪里，他跟哪里，毫无当爸爸的威严。
洛书颜打开冰箱，冰箱里有前几天洛天远买的蛋糕。
也不是谁过生日，就是她看到电视上有人吃蛋糕，随口说了一句，洛天远便特意去了省会城市一家最有名的蛋糕房，给女儿买了蛋糕，据说用的不是时下蛋糕店常用的植物奶油，而是比较罕见的动物奶油。上面点缀的水果都是宁城没有的。
洛书颜面上纠结，都这个点了，吃蛋糕无疑是慢性自杀吧……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胖乎乎的爪子，默默地关上冰箱。
虽然她现在还小，才六岁，可也要注意饭量跟身材了！不然就爸爸对她这么个惯法，她要是不节制一点，以后肯定会成为胖子的。
“怎么不吃？”洛天远问她，“是不是不新鲜了？那要不要爸爸现在出去再给你买一个？”
洛书颜：“……”
她转过头来，很严肃的样子。
洛天远面露紧张，哪里还有一点点在外那运筹帷幄的模样。
如果洛书颜只是六岁，从身体到内心都是六岁，可能她对爸爸找女朋友会反对，会难过会不爽，可她内心并不是六岁，她也猜过自己的年龄，可能是潜意识的作用，她在面对爸爸时，不会把他当同龄人，而是发自内心的当成长辈，经过一番实验跟总结，她强烈怀疑，自己上辈子只活到了十四五岁。
为什么呢？
很简单，她也看过初中高中的课本，初三的她还看得懂，也总觉得自己学过，可高中的课本她就摸瞎，而且她看到十二三岁的初中生，也会觉得对方是小屁孩，但看到十四五岁或者更大一点的学生就不会那样想。
不过十四五岁也足够懂很多事了。
她还记得，她爸爸背着她给她做饭，也记得她生病时爸爸抱着她奔去医院，那时候她高烧不退，嘴唇上都开始冒泡，她爸爸急得都哭了，等她烧退了以后他也一夜未睡，她还记得，幼儿园时有个同学的爷爷摸了她一下，她恶心得不行，回家以后说给他听，一向温和有礼的他在盛怒之下去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就往外冲。
他后来眼睛红红的，蹲下来跟她说，以后无论是谁，这样欺负她，希望她都说给他听。
她当时被他那阴鸷模样吓到了，还问他，爸爸是不是要杀人，坐牢怎么办？
他笑，却摸了摸她的头，语气沉沉，谁伤害书颜，爸爸就跟谁拼命。
六年了，对她来说，他也是最最重要的爸爸，她的爸爸还那么年轻，未来还那么长，她会长大，也许有一天她会独立，会有自己的家庭，难道要让爸爸一辈子都孤单吗？亲情代替不了爱情，她的爸爸也想有个人能靠一靠。
想清楚这一点，洛书颜很淡定的问他：“今天那个人是爸爸的女朋友吗？”
洛天远紧张，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宋晚晴还不是他的女朋友，不过这时候否认，似乎也不好。
处于天人交加的洛天远沉默了。
洛书颜哼哼道：“爸爸要敢作敢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咯。”
洛天远无奈，想起那天晚上的拥抱，点了下头，“是的。”
“哦！”洛书颜拉长音调，双手叉腰。
“你要是不喜欢爸爸交女朋友，那爸爸……”
洛天远话还没说完，洛书颜就睁大了眼睛，“那你是不是要跟女朋友分手，太过分了，我不认可这种行为。”
小女孩说话时声音清脆，可是说的话又是跟大人似的，洛天远倒是已经习惯了，不至于笑场。
对洛天远来说，没有人比女儿更重要。
“老洛同志，你还年轻，有女朋友也很正常嘛。”洛书颜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他，“就像我以后长大了也会有男朋友嘛，这是很正常的事，我不会生气的，只要你找的女朋友不是那种很凶对我很差很过分的，我都可以的！”
这一番话，勾得老父亲差点都哭了。
洛天远很感慨，他女儿这么懂事，说的话多贴心啊……
诶，等等！
洛天远突然注意到她刚才说的话里好像有“我以后也会有男朋友”，他收敛了脸上的感动，盯着她，“男朋友？怎么回事？”
洛书颜：“……？”
大意了。
对于一个老父亲来说，恐怕并没有做好“有一天女儿会喜欢上一个臭小子，并且嫁给他”的心理准备。
——
洛书颜刚才走得匆忙，她写作业的时候习惯吃零食，桌子上还零散的摆着几颗奶糖。
沈宴收拾桌子时看到那奶糖上的公鸡，只犹豫了几秒，便将奶糖还有水果糖都收拾好，来到客厅，客厅的高脚桌上摆着一些透明的罐子，这都是洛天远在外地买来的，有奶糖，也有进口的水果糖，沈宴不爱吃甜的，这些糖罐子都是洛书颜的。
洛书颜不知道，每天都是沈宴在帮她收拾分类。
他将奶糖水果糖都分别放进属于它们的罐子里。
洛书颜也不知道，有一次原来县城里妈妈认识的朋友带了小朋友过来，那小朋友去偷拿罐子里的糖果，他瞧见了，气得不行。
“不准碰。”
“这是她的糖！”

第4章
即便现在是九十年代末，在宁城小学生的课业也不算繁重，甚至在洛书颜看来是很轻松的。
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正课有语文跟数学，思想品德跟自然也勉强算正课，初次之外便是美术、音乐与体育了。
早上七点钟起床，洛天远不知道是不是被她昨天那番言论给刺激了，明明找男朋友这种话从小朋友口中说出来是很喜感的，可在老父亲听来就很不是滋味了。他有时候工作很忙，由于小学离小区很近很近，这一块民风也算淳朴，他平常也很放心让洛书颜跟沈宴结伴去上学，今天他打算亲自送女儿过去。
现在小学除了星期一以外，都不会要求同学们必须穿校服。
星期一是要升国旗做操的，今天是星期五，洛书颜起床后打开衣柜，看都没看那老土的深蓝色校服，直接选了一条荷叶边的粉色连衣裙。
洛书颜在班上人缘不错，她发现了，这个年龄的小女孩处于一种很别扭的爱美年纪，明明在幼儿园时很爱穿裙子的，结果上了小学都不爱穿裙子了，她之前上学时就听到一个家长在训斥孩子，说给她买了连衣裙一次都不穿，简直浪费钱！
虽然她现在也是六岁的小女孩，但她也不太懂女同学们的脑回路。
她的衣柜里大半都是连衣裙，洛天远每次出差，总会在当地的百货大楼去给她买最新款的童装，于是，从幼儿园开始，她就是这条街最靓的崽……
她穿好衣服从卧室出来，正好看到爸爸在冰箱前犯愁。
洛天远在生活上不够细心，在洛书颜上幼儿园时，他也曾经想要为女儿准备爱心早餐，无奈在厨艺这件事上，他没有点亮技能点，做的早餐就算是亲女儿也不买账。从那以后，他就歇了这心思。
现在沈清若都将洛书颜的一日三餐都准备好。
洛天远一个大男人就好打发了，在外面随便糊弄两口就好。
不过今天洛天远还是很想当一回称职的爸爸，准备给女儿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无奈冰箱里没多少食材。
洛书颜看到爸爸这模样，顿时一个激灵，赶忙冲了过去，鼓着包子脸一脸正色地说：“沈姨说今天早上给我做拌面吃。”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爸爸下厨。
洛书颜仍然记得当初那焦得连母鸡都不认识的鸡蛋……
“……”洛天远站了起来，“那快去刷牙洗脸，吃完早餐爸爸送你上学。”
直到洛书颜来到洗手间，看着自己的粉色小牙刷上已经挤好了牙膏，还有点儿回不过神来。
洗漱完毕后，父女俩就去了隔壁，沈清若已经准备好了早餐，只是她没想到今天洛天远会跟着过来，愣了一下，便道：“你等一下，我再去煮碗面条。”
洛天远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两人看似登对，实际上对对方都没有那种想法。
虽然有的人会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可这二人都是为人父为人母的，并不想让孩子混淆概念，不是做给外人看，而是做给孩子看。
洛天远赶忙摆摆手：“不用，我等下自己随便对付一下，今天主要是送孩子上学。”
沈清若也没勉强，她并不是那种热情的人。
经历过种种以后，她不再去奢望别的东西，只想把儿子养大成人，尽管比起从前，这种生活已经算得上窘迫贫寒，可她心里特别安宁，每一天都很平静。
在宁城，本地人都习惯早餐是粉、面，沈宴几乎在这边长大，口味也很一致。
两个小孩一人一小碗拌面，还有沈清若昨天晚上熬好的绿豆水。
洛天远看了一眼沈清若面前的面包跟煎蛋，若有所思。
他不愿意去调查这孤儿寡母的一家，但沈清若举手投足间的气质，还有掩藏不了的习惯，无一不透露出她曾经养尊处优的生活。
沈清若注意到洛天远看自己，便笑着解释道：“我先前给他们准备面包煎蛋还有牛奶，他们都不喜欢。”
洛天远微笑颔首，“恩，书颜一岁就不愿意喝牛奶了。”
今天洛天远来这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跟沈清若道个歉，他了解宋晚晴，没什么坏心，就是有时候说话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她昨天在电话里气呼呼地，可见是跟沈清若发生了口角。
对于沈清若来说，无疑是无妄之灾。
思及此，洛天远面上露出一丝尴尬，他抬起手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倒也不必避讳两个小孩，毕竟他昨天已经跟女儿说清楚了。
沈清若见他这样，便知道他是因为昨天的事情不好意思，不由莞尔一笑，“昨天那位小姐是你的朋友吗？”
她主动提及，洛天远不免松了一口气，却还是小心翼翼地看了女儿一眼，见女儿正专心地在吃面，他这才说道：“恩。不好意思，昨天我工作太忙，忘了提前给你打个电话。”
沈清若嗯了一声，“那以后这位小姐来接书颜，是不是可以……？”
洛书颜闻言竖起了耳朵。
她并不知道自己那老父亲不准备结婚的打算，他还年轻，现在谈恋爱，谈的时间长了，总是不可避免的就涉及到谈婚论嫁。
如果老父亲同意昨天那位小姐接她出去玩儿，是不是代表那美女有成为她后妈的可能？
洛天远自然是放心宋晚晴的。
宋晚晴为人单纯，高兴跟不高兴都写在脸上，只是，比起作为某人的男朋友，洛天远更在意的是父亲这个角色。
女儿还小，什么都不知道，一旦开了这个先例，以后如果有人单独面对她，以他朋友的身份带走她，那样的后果他能承受吗？
洛天远摇了摇头：“不了，书颜还小，还是谨慎一点好，不能让她觉得可以随便跟人走。”
洛书颜悄悄地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爸爸啊爸爸，我才不是一个棒棒糖就可以骗走的小孩。
沈清若笑了笑，“那你要跟你的朋友好好解释一下，可能她会觉得你在防备着她。”
“恩。”
表面在吃面、实则偷听大人说话的并不是洛书颜，还有沈宴，他看了一眼妈妈，抿了抿唇，有些不爽。
上午有四节课，为了保证十一点多就能放学，早上上学的时间也很早。吃完早餐后，俩小孩各自背着小书包，跟在洛天远身后出门了。
虽然小区离学校实在很近，可当洛天远下楼时，看着大片的根本没派上用场、已经被老婶婶们占了在唠嗑的停车位时，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
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他早就按捺不住享受生活的冲动买车了，哪至于下雨天还得淋一身雨，他赶上了好时候，当年正好闲不住倒腾买卖赚了一笔钱，买了认购证，现在俗称发财证，都说92年股票认购证造就了当时股市的第一代大户，这话没错，洛天远当时拼了全部身家，还借了不少钱，尽管当时的认购证只对当地户口，可办法比困难多，还是被洛天远钻了空子，他买了不少认购证，发了一大笔财。
毫不夸张地说，宋晚晴家在宁城明面上是首富，其实洛天远现在的身家并不输给宋家，只是他比较谨慎，有句话说得好，闷声发大财，他有了软肋，无论哪个年代都不缺亡命之徒，宋家在宁城根基深有人脉，可即便如此，宋晚晴的哥哥小时候竟然也被绑架过，险些撕票。
洛天远怎么可能让心尖上的女儿受到一点点伤害，于是只能隐藏自己，竟是连一辆小轿车都不敢买。
他不由得自嘲一笑，有钱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花，真是有够憋屈。
洛天远掩饰得很好，除了沈清若这个细心的人发现一些端倪，洛书颜都没察觉出自己竟然升级成一枚富二代了。
现在学生之间还没有攀比成风，洛书颜也不觉得自己家里有钱。相反她还觉得自己的老父亲实在不会过日子。
她是隐约知道，爸爸一个月工资也就近千，在宁城也算是高收入了，他几乎将所有的工资都花在她身上，出差一趟又是买裙子又是买零食，她说不要还不行。就连楼上的奶奶都摇摇头这样评价他，长得好、学历高、热心肠，就是太不会过日子了！
她怀疑，家里都没有存折这样东西……
如果不是爸爸为人仗义，名下还有两套房子，洛书颜都要为他们父女俩的未来担忧了。
洛天远倒是想了个法子，一手牵着洛书颜，一手牵着沈宴走出小区后，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书颜，这秋天过了就是冬天了，爸爸在想，要不要借点钱去买一辆二手车，我问过了，不算很贵，你觉得呢？”
洛书颜惊呆了。
要知道现在也不是没人开小轿车，但都是富豪级别的，他们家什么情况啊，居然要借钱买二手车？？
她诧异的抬起头看向爸爸，心想，男人果然都是一样，有女朋友就想买车，真是飘了飘了！
洛天远没等女儿回答，又问沈宴，“沈宴，你觉得呢？”
沈宴想了想，点了下头，“挺好。”
省得洛书颜在街上看到轿车就移不开眼。

第5章
好什么啊！
洛书颜狠狠地瞪了沈宴一眼，又看向爸爸，劝道：“爸爸你一个月工资才多少，车那么贵，不是我们这种家庭能买的，而且我们家也不需要车啊，家里离学校这么近，走路十分钟就到，你去公司有公车坐，还可以骑自行车！”
有那个钱还不如多买一套房子呢。
当然这话她不敢说，毕竟小学生就算再懂，也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现在人们对买房子没什么执念，也没多大想法，都认为有地方住就行，为儿女囤一套房那都算思想超前了。现在他们家里都有两套房了，还没算镇上的房子，再买房子显然不现实，爸爸也不会同意。
宁城不比京市、沪市那样的大城市，人均工资水平也不高，像洛天远这种明面上一个月拿近一千的人，在这座小城都不算多数。
现在猪肉三块钱一斤，大米七毛一斤……九十年代末很多家庭的状况已经得到了改善，吃肉也不是稀奇事，可由这个物价也可以推算出洛天远的工资，足够洛家父女过得不错了，稍微会打算一点，每个月还能存不少钱呢！
洛书颜也大概知道男人对车的狂热。
不说洛天远了，就是班上那群男孩子也喜欢玩具车。
可他们家是什么情况？车明显就不是他们能消费得起的。
洛天远懵了一下，显然没有想到女儿会说出这样一番话。
等回过神来时，哭笑不得，却也有一丝丝心酸。他赚那么多钱，不就是为了女儿能有好的生活吗？不就是为了让女儿过得快乐吗？
本来他只是这样一说，现在反而更坚定了买车的想法，对外，他可以说卖了房子买车，正好他也想跟沈清若商量一下，将现在他们娘俩住的房子便宜卖给他们，总不能一直租房住。
宁城虽然是他的家乡，可他知道，他跟他的女儿不会一直呆在这里的，等他足够强大了，等女儿大一点了，他会带她离开这里，去更大的城市。
洛天远一路无话，等到了小学门口时，他蹲了下来，跟洛书颜说道：“爸爸已经想好了要买车了，钱爸爸会去凑，等天气不好时，爸爸可以开车接你放学，多好。”
洛书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蹲在她面前的洛天远，今年也才二十七八岁，他长相帅气，气质也干净，穿着最普通的短袖也好看，也难怪他带着个小拖油瓶在感情市场上仍然热度不减，光从外貌气质来说就是比起电视剧里的男演员也不逊色。
大家都说他年轻着呢，跟他一样大的叔叔都没结婚。
他是一个父亲，可也是一个人，是人就有喜欢的东西，就有兴趣爱好，他不抽烟不喝酒，几乎将所有的钱都花在她身上，现在他想买一辆车，难道她这个当女儿的也要阻止吗？
总感觉自己好像很不孝顺的样子……
“那好吧。”洛书颜一脸郁闷的点头。
谁叫老父亲喜欢呢。
还能咋地，答应呗。
洛天远被她这表情逗笑了，探出手捏了捏她的脸，“那爸爸就去打听二手车了。争取在国庆节之前搞定，正好带着你跟沈宴出去玩一圈。”
沈宴拉着书包带子，表情淡定得很。
同学们陆陆续续的进入校园，有高年级的学生在校门口检查有没有戴红领巾。
洛书颜慌了神，“我忘记拿红领巾了！”
管得可严呢，没有戴红领巾的同学不准进校园，还得记名字，因为学校门口的摊贩抓住了商机，除了卖卖冰袋辣条、果丹皮唐僧肉以外，还卖红领巾，每天早上总是会卖出去不少，一条红领巾不贵，小学生也有能力买下来，总比迟到记名字好。
洛天远刚走没一会儿，洛书颜正准备从口袋里拿钱去买红领巾时，沈宴探出手提住了她的书包。
明明他才比她大半岁，却已经高出了一个头。
洛书颜啊了一声，还没来得及说他，就听到他说：“给你拿了，别买。”
“……哦。”
摊贩错失一桩生意，果断地将渴望的目光转移到别的小倒霉蛋上。
沈宴从书包的一侧拿出一条红领巾，顿了顿，有些嫌弃的塞给她，“才开学多久，你起码买了十条红领巾了。”
记性差得很。
洛书颜轻哼了一声，一边系红领巾一边小声说道：“有备无患嘛。”
刚开始她觉得系红领巾有些幼稚，哪知道班上的小萝卜头在收到老师发的红领巾时骄傲极了，都觉得自己向少年队员迈了一大步，这年头三四年级的作文里，一句“我胸前的红领巾更鲜艳了！”算是标配，可见对小学生来说，红领巾就是荣誉的象征。
这个红，是战士们鲜血染成的！
两个人一块儿往校门口走去，高年级的同学看到他们戴了红领巾也没说什么，就放他们进去了。
宁城小学并不是很大，走进去一旁的墙壁上贴着瓷砖，瓷砖上都是画，有世界地图，还有一些名人名言，最醒目的便是那一句“落后就要挨打”。
两人不在一个班，沈宴都没跟洛书颜打一声招呼就径直从教室后门走了进去。
虽然还没到期中考试，不过他是个读书的好苗子这件事老师们都知道，很偏心的把他安排在教室最好的位置。
一年级一共有五个班，沈宴被分在了一班，洛书颜在二班。
洛书颜长得可爱漂亮，吐字清晰，学习也不错，颜控的班主任就认命她为班长。
课间十分钟，男生们都凑在一块儿玩弹珠，女生们则四个一组跳皮筋，洛书颜刚开始对这种课外活动是毫无兴趣的，尽管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她觉得这种小孩子玩的游戏已经不适合她了，可身为班长，人缘太好了，总是有人邀请她，她不愿意不合群，再加上现在还有着婴儿肥，每天吃得也不少，是应该安排上运动项目来燃烧卡路里了。
洛书颜一头长发扎成两个辫子，穿上粉色连衣裙，跳皮筋的样子活泼又可爱。
不知道是不是她带动了穿裙子的风潮，班上已经有几个女孩子穿起了裙子。
“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
一年级前排是一片草地，哪怕课间只有十分钟，大部分同学都出来玩耍。
沈宴在看书，听到后桌的熊孩子小男生在跟别人说悄悄话，“二班的班长真凶，刘东拉她的辫子，她用铅笔戳他，都快戳流血了。反正我是不敢惹她的，垃圾就不要倒在二班门口了。”
大家都知道沈宴跟洛书颜关系好，这两人总是一块儿上学，不过也没人敢去问沈宴，虽然才开学半个多月，但小萝卜头们都看得出来，沈宴这个人不好惹。
沈宴低头看书，在心里记下了这件事。
——
洛天远送俩孩子上学以后，并没有急着去上班，反而回了小区，在门口就碰上了要去上班的沈清若。
沈清若的主职工作比较清闲，现在宁城的家长们对于孩子的期望就是好好念书了，至于兴趣爱好，还没想那么远，也有家长送孩子学个画画什么的，钢琴这种以后流行起来的热门项目，在宁城这座小城市反倒冷门。
也有家长送孩子来学钢琴，不过也不多，收费还贵，琴行给沈清若分成，没事的时候，沈清若也会在店里弹钢琴来吸引其他家长的注意力，但总的来说，在工作这件事上，清闲并不是好事，沈清若正行走在失业的边缘。
洛天远跟沈清若并并排走着，隔着距离。
他想起自己的打算，问道：“清若，你有没有打算要买房？”
沈清若闻言还愣了一下，不由得抓紧了自行车的把手，她抿了抿唇，想点头，又没有底气。
宁城也有新的楼盘，她听同事说过，设施齐全的新小区房价是八百到一千一个平房，她一个月的工资连一平方都买不起，二手房便宜一些，不过她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便是有这个念头，也不敢往深了想。
洛天远语气轻松地说：“我听说现在买房可以跟银行贷款，就是你自己准备一部分钱，大概三分之一左右，然后跟银行借钱凑足，每个月再还钱给银行，我一个朋友在京市买了房，贷款十年。”
沈清若这几年消息也是闭塞状态，她离开时，也没有听过贷款买房这件事，这会儿听到这个消息，还很是诧异。
“还可以这样？”
洛天远笑了笑，“恩，不过我听说跟银行贷款也很麻烦。清若，我就不跟你兜圈子了，你如果喜欢我那房子，我就按市场价给你打八折卖给你，你要是有钱，就先付个三成左右，两成也可以，剩下的你按月给我，我们可以签个合同，也跟别人一样，按十年算，利息我收你肯定比银行便宜。你要是后来赚了钱，也可以提前把钱都给我。”
沈清若听了这话，是疯狂的心动。
她肯定是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的，那是栖身之所，一直租房子也不像话。
贷款买房很新鲜，但她知道以自己的条件很难贷款，洛天远这种方法最适合她了，当然，她如果同意了也是占了很大的便宜。
光是市场价八折……洛天远对外卖的话，绝对有人抢着要。
多年的涵养刻在骨子里，她不愿意占别人便宜，可内心又为之所动，一时之间矛盾极了。
“你好好想想，我主要也是想买车了，手上没那么多钱，卖房以后就可以买车了。”
洛天远也很头疼啊。他一个富翁，为了买辆二手车，还在做足表面功夫，让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卖了房买车……
难，太难了。

第6章
中午十一点多就放学了，当沈宴跟洛书颜一前一后回家时，沈清若已经准备好午饭了。
洛书颜洗了手坐在桌子上，看着盘子里有两个香酥诱人的大鸡腿时，睁大了眼睛。
这一看就是外面街头摊位出品的，特别香、特别好吃。
沈清若总觉得外面的不太卫生，都不会买这些东西给他们吃，今天是怎么了？
其实沈清若今天上午都没什么心思上班，好在她上班时间比较灵活，没什么事十一点左右就下班了，要是往常，她早就想好了要做什么午饭，可今天思绪一直飘在房子上，便在街头买了两个大鸡腿，回家后匆匆忙忙只做了凉面，就算是午饭了。
见两个孩子都盯着鸡腿也没动，她内心愧疚，轻声说道：“今天有点事，就没准备那么多菜，下午一定给你们做好吃的。”
说时迟那时快，洛书颜以最快的速度拿起盘子里的大鸡腿开始暴风吸入。
生怕速度慢了一点，嘴里还包着肉就口齿不清地说：“谁说不好的，我太喜欢了！”
学校小卖部以及外面摊上的冰袋辣条她可以抵抗住诱惑，至今都没碰，虽说洛天远给她带的糖果跟蛋糕她也喜欢，可本质上她还是热爱咸口的肉食，比如羊肉串啊，比如炸火腿肠啊……光是想想就唾沫分泌。
沈宴嗤笑，却没动那盘子里的鸡腿，低头吃面。
原本沈清若还没下定决心，毕竟她脸皮薄，不爱贪小便宜，可她算过了自己的存款，正好房子打八折她能付得起两成首付，这就犹豫了，如果她不要那八折的优惠，那她就没那么多钱，如果要八折的优惠，这钱就刚刚好……她还处于天人交加中，这看到自己的儿子，顿时就下定了决心，所谓的尊严跟底线在儿子面前不值得一提，只要能给儿子一个家，一个属于他们的家，这便宜她咬牙占了，以后绝对更用心的照顾洛书颜来报答洛天远。
洛书颜胃口再好，也是个小孩子，一个鸡腿下肚，再吃点凉面就已经吃不下了，再一看，盘子里另一个鸡腿沈宴都没碰，而他已经吃完了那一碗面起身准备去休息。
沈清若也注意到了，问道：“这鸡腿你不吃吗？”
沈宴摇了下头，“我不爱吃。”
不爱吃？
沈清若还是记得儿子爱吃鸡腿的，这怎么回事？
不过小孩子的口味总是一时一时的变，她也不好多问，便对洛书颜道：“书颜，你吃不吃？”
洛书颜摇头，摸着自己的小肚子，“我吃不下了，沈姨，你吃吧。你还没吃鸡腿，也只买了两个。”
沈清若笑，“我不爱吃鸡腿。这样吧，留着你下午吃，好不好？”
洛书颜当然高兴，她爱吃鸡腿，可无奈只有一个胃，实在装不下了。
沈清若说的话她也相信，在楼上楼下的阿姨们都爱喝那种油很厚的汤时，沈清若就显得与众不同了，洛书颜看得出来，她是有意的在保持身材，平常吃得也很健康，像炸鸡腿这样的东西，显然不在美女的食谱之内。
洛书颜都很佩服沈清若的自律，听说她比洛天远还要大一岁，可看起来就很年轻，身段也好，盘靓条顺。
沈宴走进房里时，还能听到洛书颜高兴的呼声，他垂着眼睛，心想，真是馋鬼，上辈子饿死的。
午饭以后，小学生的日常里，总是避免不了“午睡”这一项的。
他们家隔得近，一回家就能吃上午饭，这会儿也不过才十二点出头，沈清若让他们看会儿电视，得等到十二点半才能谁，不能吃完饭就立马睡觉。
在洛书颜看来，现在电视频道少，这个点也不是播放电视剧的黄金时段，她也懒得看电视，索性拿起沈宴放在桌子上的英语书翻了翻。
都是她会的，她悄悄放心了，至少在上高中以前，她只要努力学习，还是能混个学霸当当的。
沈宴见她在翻书，也没生气。
他正坐在椅子上把玩前段时间洛天远从外地带回来的魔方。
直到十二点半，洛书颜放下英语课本，准备出去。
她在很小很小的时候，洛天远都不会帮她换尿布洗澡，不止如此，他还不让洛爷爷帮忙，当时还在世的洛奶奶没少吐槽过，要说洛天远是甩手掌柜吧，那也不是，洗尿片冲牛奶哄睡，他样样精通，也乐于去做，并不是那种回家就躺在一边看电视的爸爸，他什么都可以为女儿做，就是不能给她换尿片洗澡，当然别的男性更不能。
所以，当他知道他的宝贝女儿在幼儿园被人摸了一下，哪怕是摸了手，他也恨不得砍死那老色鬼。
当然因为他当时冲到那老色鬼家里，狠狠地发作了一通，没多久街坊邻居就知道了，大家私底下都对家里孩子说远离那老色鬼，就是那老色鬼的儿媳都不让他带孙女了，也算是一桩好事。
其实不用洛天远耳提面命，洛书颜也会跟男孩子保持距离，这样到沈宴房间看书，还是沈清若在家、门也开着、沈宴更是值得信赖的小萝卜头，不然她也不会进来。
洛书颜走的时候，沈宴看着她的辫子，想起后桌说的，不知道为什么，他也有点想拉她的辫子。
——
洛天远早就想买车了，现在找到了现成的借口，又有卖房凑钱为理由，就一刻都不想等了。
他自己也就算了，现在这桑塔纳他也不是很看得上，主要还是想在下雨的时候开车接送女儿，这样也不会被雨水淋湿。
现在这公司的职员都不知道他是幕后大老板，都当他是技术员工，他现在心态也很矛盾，一方面觉得这样的“隐居”状态很好，有点刺激，但另一方面有钱不能明目张胆的用，实在憋屈。
办公室里有一个同事前两天还在说亲戚要卖车，问他们有没有意向。
洛天远拉着那个同事到外面说了这事，“你亲戚的车卖出去了吗？”
同事见这事有谱，赶忙摇头，“没呢，现在谁家里有那么多闲钱，怎么，远哥你要买？”
洛天远笑了笑，“是有这个想法，刚卖了房凑了一笔钱，就是你能不能跟你亲戚说一下，便宜一点，我没那么多钱。”
同事听了这话都惊呆了，“卖、卖房？”
在现在很多人心里，住的房子基本上就是父辈祖辈传下来的老房子，就算再缺钱也不能卖房。
洛天远嗯了一声，“钱今天到账的，我名下有两套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买辆车，你跟你亲戚说，我是诚心想买，他能便宜，我今天就买，要是不能便宜，我就再看看。”
现在的公交车很慢，城市道路也没以后那么好，一辆自行车去哪里都方便，但骑车的人坐车的人都不舒服。
还是小轿车好！
他就想给女儿好一点的生活，最起码的衣食住行得到位。
同事一听他这话，也能理解了，坏笑着道：“我知道了，找对象了这得捯饬好，有车对象都满意，还是远哥果断，你等着，我这马上就跟我亲戚打个电话。谈拢了今天就交易！”
公司里谁不知道洛天远交了个有钱的女朋友，人家是千金大小姐，这条件不到位，怎么哄骗到手？
房子有了，工作也有，这就差车了。
宁城也有小轿车，但毕竟是少数，谁不想用车来装点门面，但没钱啊，所以，有车就意味着有钱。
一个诚心想买，一个诚心想卖，卖家急着用钱，就让了价，洛天远以比自己想象中要少很多的价格买了这辈子的第一辆轿车，一辆二手桑塔纳。
他前两年趁着有空考了驾照，一下班就开车准备去接闺女放学。
在宁城小学上学的基本上都是这一片的，除非是恶劣天气，否则大多数学生都是放学后自己回家，沈宴没等洛书颜，洛书颜也不缺玩伴，正聊着双休日要去哪里玩要看什么动画片时，突然前面有个男同学一声惊呼：“啊！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小轿车！”
如果是在大城市，小轿车就不算罕见了，可在宁城，学校门口突然停着一辆小轿车，那就足够让高年级的男同学兴奋激动了。
叶欣挽着洛书颜的手，小声道：“我姨夫的老板也有一辆车，前几天还说要借车带我们出去玩，洛书颜，我可以带你一起去。”
洛书颜笑着婉拒，“我爸也说国庆节带我出去玩。”
两人走到校门口，洛书颜没往小轿车那里看，又听到叶欣在她身旁说道：“那是沈宴家里的车吗？我看到沈宴站在车旁了！”
洛书颜霎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转移视线，顺着叶欣指的方向看去——
“诶，那个人好眼熟啊，洛书颜，是不是你爸爸！”
“是你家里的车！！”

第7章
在几个同学艳羡的目光中，洛书颜跟沈宴一块儿上了车。这个年代的轿车种类并不多，在宁城有少数人家结婚时，跟别人借一辆桑塔纳作为婚车都是极有面子的。
她嘴唇颤抖着问道：“爸，这车多少钱啊？”
尽管她还是小孩子，可平常新闻也有看，大人们说话聊天也有听一耳朵。
桑塔纳新车要二十万左右，如果用后世的眼光来看，自然不算贵，可现在是什么年代？九十年代末，人们工资一个月才几百块，在宁城一辆桑塔纳可以买三套房子了！
虽然她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爸爸会去买车，但也没想到上午说的，他下午就真给买了辆车回来！
洛天远手握着方向盘，从容地注视着前面的路况，现在大街并不宽阔，路上行人要么在步行，要么骑自行车，这一辆小轿车奔驰而过，实在是招人眼。
他轻笑了一声：“这是二手车，不如新车那样贵，别人急着出手，我也算捡到便宜了，十四万买下来的。”
车主很爱惜车，平常也不经常开，按新旧程度，算是九五成新。
十四万这个价格算是洛天远捡到便宜了，如果不是车主急着用钱出手，恐怕这车卖个十七八万不成问题。
洛书颜一听这话都险些晕了过去。
刚开始爸爸说要买车，她以为他会买一辆破破烂烂的小轿车，顶天了几万块钱，咬咬牙也不是不能接受，可谁知道他一出手买的是十几万的车……
正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洛书颜做着深呼吸进行自我抢救时，沈宴却抬起头看了洛天远的后脑勺。
他印象中的洛叔叔并不是那种吹牛皮、不务实的人，十四万在宁城绝对是一笔大数目，可以买两套还不错的房子了，而洛叔叔一副并没有觉得十四万有很多的轻松语气，只有两个原因，第一，他是打肿脸充胖子，第二，这十四万对于他真的不多。
他比较倾向于是后者。
沈宴不由得心情也轻松起来。受先天或者后天影响，为家里生活担忧的并不只是洛书颜，沈宴也一样，难以想象他七岁不到，对金钱对物价已经有了深刻的认识。洛叔叔对他们这么照顾，他真的不希望洛家因为一辆车而陷入拮据的状态。
洛书颜却没想那么远，她是当局者迷，抱着“家里条件不算太好，但也还可以”的先入为主的观念，此刻她恨不得去摇摇爸爸的肩膀，逼着他去退车了。
其实在外人眼里，洛家的家庭条件还是很过得去的。
洛爷爷是工厂的骨干干部，在他那个年代，谁能在工厂有一份工作，那就是铁饭碗，之后大批工人下岗，洛爷爷也已经退休了，攒下了还算厚实的家底，洛奶奶则是小学的老师，单位分了一套房子，老两口又是勤俭节约惯了，为洛天远存下了娶媳妇的钱，可惜一直没派上用场……
有着这一份家底，洛天远买下第二套房也不算突兀。
而洛天远本人更算得上是精英，他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就是在九十年代，跟他同龄的，大学生都不算多。
现在洛天远在一家公司上班，除了拿底薪以外还有提成，多的时候一两千都有可能，少的时候也有大几百。
洛书颜观察过了，按照他们家的消费水平，他们应该算得上是月光族。
在这种前提之下，爸爸哪里来的钱去买车的？
要是一万块两万块那还好说，现在可是十四万！
洛书颜顿时清明了不少，不过她也没想过家里真的有十四万，自己家里是个什么情况她难道还不清楚？
沈宴听洛天远的语气轻松，断定他不把十四万放在眼里，洛书颜听了亲爸的话，就猜测老父亲是在逗她，故意骗她玩儿呢。
对，早上才说买车，下午就开了车过来，谁家能一次性拿出十四万？
爸爸不是那样不切实际的人。
洛书颜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靠谱，再转念一想，之前她去爸爸公司的时候，看到他公司门口停着一辆桑塔纳，搞不好是公司老板的车，或者公司的公车？爸爸只是借来一用？
有道理！
沈宴看到洛书颜跟变脸似的，刚刚还“眼睛瞪得像铜铃”，整个人摇摇欲坠，后一秒又皱紧了眉头，陷入了沉思中，这一秒多云转晴，笑得跟吃了大鸡腿一样。
他在心里摇了摇头，傻了，疯了。
洛书颜不愿意配合爸爸演戏，也就懒得问他是从哪里凑来的钱，洛天远呢，开车的次数不多，虽然大街上也没什么轿车，但他还是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这会儿也抽不出心思去跟女儿解释太多。
——
晚上，洛书颜从隔壁回来，洗了个澡以后准备回卧室睡觉，却看到洛天远坐在客厅沙发上在讲电话。
她对于爸爸工作上、感情上的事情也不是很感兴趣，正要一脚进去卧室时，突然听到几句话钻进了耳朵里——
“我付了四万定金，剩下十万签了合同一个月内付清……”
“二手车也好，不显眼，什么配不配的，就是个代步工具。”
“不过十四万确实比我想象中便宜了很多。”
洛天远是在跟至交好友宋前进通电话。
宋前进是极少数几个知道他家底的人之一，被他安排在深市港城了解生意。现在港城楼市暴跌，烧炭自杀的人更是不少，洛天远并没有打算在这个节点抄底，他还想观望观望。除了主职生意以外，他也想在娱乐圈分一杯羹，可现在女儿小，他也脱不开身，只能让至交好友去打听了解具体情况。
今天宋前进知道了他买了一辆二手车，立即就打电话过来。
他在电话里搞笑的捶足顿胸，质问洛天远作为一个大富翁，怎么买辆车都抠搜，但实际上作为最要好的朋友，他是知道洛天远的苦心的。打电话过来，更多的是调侃，毕竟他一个跑腿的，现在在港城跟深市潇洒如同大老板呢。
洛书颜闻言表情僵硬，宛如行尸走肉一般，来到客厅。
洛天远见女儿这样，便匆忙挂了电话，“不说了，书颜找我有事。”
宋前进还在电话里说呢，“那好，下个月我回去一趟，给宝贝侄女买了不少礼物，她肯定喜欢！”
挂了电话后，洛天远见洛书颜一副遭受大打击的模样，急切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洛书颜缓缓抬头，话都说不利索了，“爸、爸爸，你真的买了车？”
洛天远错愕了一秒，点了下头，“是啊，今天下午不是跟你说了。”
她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当时他说话语气那么轻松！
洛书颜急得都在冒汗，“十四万啊，我们家里没有那么多钱吧！”
她可是知道的，当时爷爷奶奶见她还在喝奶，那么大的小孩是不记事的，所以也就没在她面前遮掩避讳，老两口一辈子辛辛苦苦攒了好几万块钱，就是在现在，几万块放在普通家庭都是不小的数目。
现在十四万是什么概念，家里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
洛天远在心里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他现在之所以装穷，还是有几个理由的，第一，他还没强大到那种程度，这年头下海经商的人很多，发财的人也不少，可越有钱就意味着生活也不是那么平静安宁，他答应过已逝的父亲母亲，要让书颜平安快乐长大。
第二，他还没找到除了沈清若以外的人来照顾女儿，在他还没露富时，都有保姆试图从家里从女儿这里捞得好处，一旦他暴露出自己，又有什么信心找到的人会全心全意的照顾女儿，人心隔肚皮，如果保姆跟歹人里应外合伤害了他的女儿，届时就算把那人千刀万剐，可给女儿的伤害也造成了，那是无法弥补的，而沈清若只愿意呆在宁城，他能理解她，她不愿意让人指着骂，不愿意让她的儿子遭受非议。
第三，他前两年接触过一个富商，富商家里很有钱，把独生子惯得无法无天，惹下不少祸事。他希望女儿能生活简单一些，他也会循序渐进的让女儿知道家里情况在一点一点的变化。
他就希望自己珍惜疼爱的女儿能够快乐幸福。
基于以上几点，洛天远在女儿面前都掩饰得很好，而洛书颜呢，对爸爸有着全天然的信任，他说的话她都会相信，至今为止，洛天远也还没翻车。
洛天远早就想好充分的理由了，外人同事都深信不疑。
他看着女儿稚嫩的面庞，慢慢地说：“这两年我在公司表现不错，前不久才发了一笔奖金，有一两万块，你爷爷奶奶留的钱还剩一两万，我自己再凑了点，凑成四万付了定金。”
“剩下的十万，恩……我前几天跟你沈姨商量好了，我把那套房子卖给她，她去贷款，差不多有五六万左右，剩下的四五万……爸爸也在想办法跟几个朋友借一借凑一凑。”
洛天远跟沈清若说的是收她两成首付，剩下的她慢慢还，对外就说沈清若自己在银行贷款买房凑足房款给他。
沈清若也乐意这样，不然真正的交易方式传出去了，还指不定多难听呢。
洛天远的这番说辞还算是没有漏洞，而站在他面前的洛书颜却险些昏厥过去——
房子没了！！！

第8章
即使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潜意识里洛书颜也认为房子很重要，卖了房子买车那是作死啊！
她头晕耳鸣，只看到洛天远的嘴唇一张一合的，都没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在这个年代，房子不如后世那样值钱，不过在国人心里，房子是安身立命之本，洛天远知道女儿比同龄女孩成熟，看着她一脸茫然的表情，忍不住探出手抚了抚她的发顶，说道：“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诚然房子没了对于洛书颜来说，无疑是天崩地裂。
不过看着眼前爸爸小心翼翼的神情，她想起今天早上做好的心理建设，又勉强压下那一波接着一波的心痛，冲着洛天远还笑了一下。
那个笑，其实比哭还难看。
老祖宗都说，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原本两套房子给洛书颜带来的安全感，瞬间少了一大半。
她哪里高兴得起来呀。
“那么多钱……”她还是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十四万啊！！
在宁城一个月七八百都能算高工资，一个月一千那得令多少人羡慕，按这种算法，一年就是一万二，洛书颜不由得想，如果爷爷奶奶还在世，爸爸一条腿就保不住了，绝对是要被打断的节奏。
现在买一辆车，所有的存款加一套房都搭进去不说，还欠下好几万的债，洛书颜探出手抓住衣领，顿觉这日子更加过不下去了，她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真是每天都操碎了心啊！
洛天远知道自己贸贸然买车，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那他之前装穷就成为了一场笑话。
“公司老板是外地人，前几天跟我通了电话，知道我想买车还很支持，他呢，常年不在宁城分公司，但经理们有时候也会出门谈事，没车也不方便，不过他也担心买辆车会被经理假公济私，就跟我提议，私车公用，每月看出车次数算钱，一次八十。”洛天远也是为了圆谎操碎了心，“我算过了，一个月起码也会出车个几次，每月有额外收入近八百，公司还给我报销油费，每月有补贴。”
父女俩相依为命，洛天远一方面十分宠爱女儿，另一方面也很新潮，想跟女儿做朋友。
果然，听到洛天远这么说，洛书颜的呼吸也不像刚才那么急促了，平缓了许多。
“然后呢，我有时候工作不是那么忙，就想找点兼职做，书颜，你知道婚车吧？”洛天远问。
洛书颜隐约知道爸爸的打算了，她迟疑着点了下头，“新娘新郎结婚要用车。上面会贴好多花跟彩带。”
“恩，真聪明！”洛天远继续说，“我准备在有空时就接活，一次也有一百多。”
洛书颜听懂了，按照爸爸的计划，用不了多久就会将身上的债还清。
她在心里算了一下，每个月公司应该可以给爸爸一千左右，宁城虽小，可每月结婚的人也不少，哪怕一个月只出个三四次，也能赚近五百，这就一千五了，他们父女俩节约一点，每个月再争取存五百凑成两千，可能两年就能还清欠款。
两年之后，那就开始赚钱了，以这种速度，两三年赚一套房子也不成问题了。
当然，这是在所有的一切都很顺利美满的情况下。
不过人就要对生活抱有美好的期待，洛书颜今晚又能睡个好觉了，只是，在想到隔壁的房子不再属于他们家时，仍然有点小小的郁闷。
——
在洛家父女因为车的事情开家庭小会时，沈家母子也没例外。
毫不夸张地说，沈清若今天一天的心思都在房子上，饭没怎么吃，水没怎么喝。
在夜幕降临，洛家父女又离开以后，沈清若切好了西瓜，郑重其事的拉着沈宴来到客厅沙发上坐下，电视机还开着，正在播放最近开播的电视剧。
沈宴聪明懂事，从小就不爱说话也不闹腾，沈清若当时都急坏了，同事都说贵人语迟，有的孩子天生内向，让她不要太在意，可是身为母亲，前面二十多年见多识广，她在孩子的事情上不敢掉以轻心，还特意带沈宴去了省里的医院检查。
确定不是自闭症，沈清若便安下心来。不过那个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医生还给沈宴测了智商，当时那个医生还特别惊讶，跟沈清若说沈宴智商超群，以后好好培养肯定是个小天才……这话沈清若没敢听，因为她觉得那样的测试不太靠谱，之前也没听说过。
对她来说，孩子只要没病没灾健健康康就好。
可随着沈宴一天一天的长大，开始表现出比同龄人要聪明许多的一面，沈清若再想起那个医生说的话，也有些不确定了。
也因为儿子早熟聪慧，沈清若在遇到重要的事情时，都会让沈宴知道，也会征求他的意见。
“儿子。”不知道是不是天气热的缘故，沈清若的脸颊有些发红，她不太愿意在儿子面前表现得太算计太市侩，“今天你洛叔叔跟我说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沈清若还在打着腹稿，便听到儿子沈宴说道：“妈，我同意。”
？
沈清若诧异的看他，“你知道是什么事？”
仔细想想，今天是洛天远开车去接的孩子们，难保不会透露这件事。
不过，她有些别扭，虽然知道洛天远平日里跟孩子们处得跟朋友似的，可毕竟这是她自己家里的事，她还是希望能自己亲口跟儿子说，而不是让儿子从外人那里知道。
沈宴眼睛亮亮的，平常跟小大人一样，脸上表情都很严肃认真，这会儿却隐约带了些期待，“大概知道，妈，我很喜欢洛叔叔，他待我也好，如果你让洛叔叔当我爸爸，我是愿意的。”
沈清若：“…………？”
她听到了什么？
一向淡定淑雅的沈清若脸上也难得的出现了类似懵逼的表情。
等回过神来后，她低头捋头发，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尴尬，“想什么呢，妈妈跟你洛叔叔是朋友，可能比普通朋友关系要好一点，但也只是朋友，昨天来敲门的那个年轻阿姨才是洛叔叔的女朋友。”
沈宴怔住。
其实他真的很喜欢洛叔叔，洛叔叔之前保护了他和妈妈，之后还对他们百般照顾，又是给妈妈介绍工作，又是将房子租给他们住。
可以这么说，洛天远满足了沈宴心里所有对父亲的要求与渴望。
沈宴再懂事，也不可能不向往一个完整的家庭，有爸爸有妈妈有妹妹……他没有问过关于爸爸的事情，他想，也许他的亲生爸爸已经死了，不然何至于几年都不出现。他并不是什么人都愿意接纳的，如果换做是别的人，他也许不会说，但绝对不会认可那人成为自己的新爸爸。
现在听到妈妈否定了他的猜测跟期待，沈宴并没有吵闹，而是低下头，跟个小鹌鹑似的。
一阵沉默以后，沈清若语重心长的解释：“你洛叔叔救了我，我特别感激他，等你长大一点就会知道这份恩情对于妈妈意味着什么。不过也只是这样，妈妈对洛叔叔只有友情，同样的，你洛叔叔也只是把我当成朋友看待，儿子，不要听别人怎么说的，用你的眼睛去看。”
沈宴闷闷不乐的点头。
他只是想不通，为什么洛叔叔不喜欢妈妈，为什么妈妈不喜欢洛叔叔？
洛书颜喜欢他妈妈，他也喜欢洛叔叔，他们怎么就不可以成为幸福的一家呢？
然而，作为一个天才宝贝，沈宴是不会去为难大人尤其是自己妈妈的，听了这话他也没说什么了。
“好，继续跟你说事情。”经过这一出乌龙，沈清若内心那窘迫的心情纾解了不少，表情也平和许多，“今天你洛叔叔问妈妈要不要把这套房子买下来，他给我们按市场价打八折，房款大概五六万左右，现在流行贷款买房，意思是我们可以出两成左右的钱作为首付，大概一万出头，剩下的可以按月付，利息也还可以，可以约定十年期限，没钱还可以拉长期限，有钱的话提前还款也可以，你觉得呢？妈妈要不要把这套房子买下来？”
现在租房便宜，洛天远更是以白菜价租给他们。
但凡沈清若不去考虑太多，可能都不会想到买房，毕竟买房以后，家里就一分钱存款都没有了，不止如此，每个月还得出大半的工资来还房贷，生活质量大受影响。可沈清若还是想给儿子留点什么东西，租人家的房子毕竟不如住自己的房子好。
沈宴听了这话却想起了洛书颜。
他脑子转得很快，突然想到洛叔叔该不会是卖房买车吧？？
那洛书颜会发疯的……

第9章
洛书颜没疯，一觉睡到太阳高高挂起。
洛天远双休日是不用上班的，一大早就出去给女儿买早餐，小城人不多，这一块的街坊四邻都认识他，他昨天还是开着小轿车回来的，这人刚从楼里出来，还没走到小区门口，便被洛奶奶以前的老闺蜜王奶奶拦住了。
王奶奶是这一片的大嗓门，早上才从儿子那里听说洛天远买车，早餐都没顾上吃，也没心思去打太极拳，这就过来堵人了。
她确实是在问洛天远，可无奈当了好多年老师了，嗓门早就念出来了，跟人说话都跟要吵架似的，更别说现在也上了年纪，耳朵不如以前好使……
于是，群众们要么在唠嗑，要么晒衣服，随着王奶奶的一声“怒吼”，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天远，你买车了？听说十几万，你哪里来的钱！！”
小区就这么大，一传十、十传百，今天大家都知道洛天远昨天开了辆小轿车回来。
有几户人家私底下都在嘀咕，这是发大财啦？
洛天远也想借人民群众的嘴巴洗清发达的嫌疑。
他点了下头，手里还拿着搪瓷缸，准备打豆浆的，“是买车了，不过是二手的。”
这话一出口，别的老太太老阿姨们都凑了上来，你一言我一语的，都在问怎么回事，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冲洛天远甩来。
无奈之下，洛天远只好简洁地说道：“十四万买的，公司给了一些补贴，我自己借了点，”他顿了一下，“然后把隔壁那套房子卖给沈宴他妈了。”
听到后面那一句，老婶婶们惊呆了。
在大家心里，不到十万火急时，那是绝对不能卖房子的，现在卖房买车？怎么越听越不得劲了？
瞬时间，大家看向洛天远的眼神也变了。
王奶奶更是不敢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你卖房买车？？！”
好了，多亏王奶奶的大嗓门，现在整个小区的人都知道洛天远是卖了房子买车的。
王奶奶是看着洛天远长大的，小时候他还总来她家里吃晚饭，跟自家侄子一样亲，好友去世以后，她也存了照顾这对父女的心思，平常做了什么好吃的，总是会送到洛家去，现在听说洛天远卖了房子买车，王奶奶双手颤抖，好像下一秒就要晕过去。
其实如果洛奶奶还在世，并且也不知道儿子有多少钱的话，听到这消息也会背过气去。
好在洛天远也是个有眼色的，赶忙上前扶着王奶奶，将昨晚跟洛书颜说的那些话，又说给王奶奶听。
吃瓜群众一听他的打算，眼神又一次变了，不过从刚才看败家子的变回了从前看别人家孩子的。
是啊！既然有这么好的门路，那买车这是不算亏，放在眼前那肯定让人肉疼，可长远的看，那是稳赚不赔的！这天远小子的脑子怎么这么灵通呢？
见王奶奶的气顺了，面上表情也好了，洛天远笑道：“姨，您家里要用车就跟我说一声，只要我跟车都有空，肯定给您当司机！”
“天远，我呢，我家呢？”
“是啊，谁家没个用车的时候，天远，你可别忘记婶子！”
王奶奶听了这话却不高兴了，一叉腰，挡住别人的路，“说啥呢，用车不要钱的呀？天远买这车可是花了十四万，那是小轿车，可不是你家里的牛车三轮车，跟人借三轮车都得提上一刀肉吧？”
说到要花钱，老婶婶们就不说话了，个别两个胡搅蛮缠的也忍不住说道：“都是街坊邻居的，这还要钱啊，帮个忙的事。”
洛天远表面上很无奈，对于这档子事，男人不好计较，可笑意却不达眼底。
王奶奶吵架也不含糊，“行啊，你家电视机搬我家借两天呗，都是街坊邻居的……我看你家自行车也挺好，借两天呗。”
……
…………
洛天远好不容易脱身，在街对面买了油条跟包子，又去豆浆摊打了一缸子香喷喷的豆浆。
王奶奶的儿子跟洛天远也是朋友，个人能力不突出，工厂下岗以后没了着落，洛天远知道他心眼不多、为人老实，便介绍他去了公司的后勤部，清闲工资也不算低，洛天远现在也在敦促他学习财务内勤这一块，有让他转为财务的打算，王奶奶并不知道洛天远是幕后大老板，只当洛天远在公司费尽心思的为儿子铺路，心里不知道多感激，此刻有人想要占洛天远的便宜，她立马化身为护崽的母鸡，谁向前一步，她就啄谁。
在洛天远出去买早餐时，洛书颜也起床了。
小学生的作息十分规律，晚上九点睡觉，早上七点起床，她今天是赖床了。
才刷牙洗脸没多久，就听到了敲门声，她趿拉着拖鞋来到门口，刚开始以为是爸爸忘记带钥匙了，打开门，只见沈宴站在门外。
他应该也是才醒来没多久，脸上还有着睡竹席留下的印子。
“我妈熬了绿豆水。”沈宴这样说。
洛书颜心下惊讶，今天是怎么回事，沈宴居然来敲门喊她吃早餐，这是以前都没有的待遇。
她跟沈姨关系好，都当隔壁是自己家来去自如。
沈宴突然这么热情，是想干嘛？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洛书颜自认为已经get到沈宴的目的，该不会是零花钱不够来跟他借钱吧？
昨天课间十分钟，她在跳皮筋时，还看到他老人家从教室出来，站在不远处看男生们玩弹珠。
他应该对玩弹珠有了兴趣吧？
洛书颜哦了一声，“我爸爸出去买早餐了。”
说完这话，见沈宴还是没走，且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洛书颜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家里买了车，她也要省着用零花钱了，放在昨天，别说是借，就是给他买，她也毫不犹豫的答应，可今天，家里一夜之间从温饱变成赤贫户，她哪里还敢出手大方呢？
不过小伙子很少会开口跟人借钱，说不定是头一次，她还是不要拒绝了。
“进来吧。”
洛书颜往屋里走，沈宴迟疑了一会儿也跟了上去。
跟洛书颜认识两年，之前还在同一所幼儿园，老师布置任务让他们画画，洛书颜就画了两个房子，她那会儿还拉着他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总而言之，她很喜欢这两套房子，在画上还给房子取了名，一个叫旺财，一个叫得福。
现在洛叔叔为了买车，把得福给卖了，洛书颜肯定很伤心很难过很生气。
像洛书颜这个年纪的小孩没几个有自己支配的零花钱，洛天远对她极尽疼爱，几乎每个星期都会给她十块钱，小学生们最爱的冰袋跟辣条通通只要一毛钱，可想而知这十块钱对一年级的学生来说无疑是巨款，除此之外，客厅的茶几上有一个装杂物的篮子，洛天远也经常将零钱放在里面，叮嘱洛书颜需要用钱就拿。
所以，即便已经成了赤贫户，洛书颜还是有钱借给沈宴去买弹珠的。
没等洛书颜去拿钱，沈宴就跟在她后面说道：“洛叔叔的车……”
洛书颜听他这话，转过头来，疑惑的看他。
“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我听我妈说要买下来。”沈宴说到这里又看了她一眼，“你爸爸要卖房子。”
洛书颜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并且也接受了，现在听他这样说，表情也没变，“我知道啊。”
沈宴仔细地观察她的表情，又问道：“你不生气吗？”
这个问题问得好。
洛书颜生气吗？当然是不生气的。
现在住的这一套是奶奶分的房子，隔壁那一套是她爸爸买的，也是花的爷爷奶奶的钱。
爷爷奶奶去世了，这两套房子毫无疑问是属于她爸爸的，目前并不属于她。
既然是爸爸的，那他想怎么支配都是他的事，他是一个成年人，自然比她考虑得多。虽然她在此之前，的确很迷茫，甚至有一种错失很多个万的感觉，但仅仅只是对于房子的价值肉疼罢了。
这两套房子给了她很多安全感，可对她来说，所谓价值，所谓安全感，比起她爸爸的快乐，都不算什么！
她想通了，只要爸爸开心，只要爸爸觉得快乐，那就够了！
买车就买车嘛，大不了以后她不要零花钱了~
洛书颜摇了摇头，“我一点儿都不生气。”
她说的是真心话，可在沈宴看来，配上她这表情，让他想起了前几天在书店一本书上看到的话——
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

第10章
洛书颜才发现自己误会沈宴了。还以为他是来借钱买弹珠，没想到他是在担心她会因为这一件事生气。
她转了个弯，没有往卧室方向走去，反而去了饭厅，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瓶桔子汽水递给他。
桔子汽水是玻璃瓶装的。在汽水成为家长对孩子乖巧的奖励时，洛天远都是一箱一箱的买回来，夏天会放在冰箱里，渴了热了喝一瓶，那才叫清爽。
沈宴也不知道要不要接这瓶汽水。
不到七岁的小男孩尽管已经早熟到学会收敛自己的情绪了，可这会儿面上也出现类似纠结的表情。
他不喜欢吃甜的，这种汽水喝过一次就不爱喝，比起味道甜腻奇怪的汽水，他更喜欢喝凉白开。
如果放在以往，他早就婉拒了，看都不会再看一眼，可这会儿跟以往不一样啊，洛书颜处于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他如果不接她手里的这瓶汽水，会不会更惹她生气？
“喝不喝啊？”洛书颜见他一直不接，便提高了音量问道。
沈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脑子里还没想出一个明确的结果，身体却很诚实地、快速地接了过来。
小手握着玻璃瓶，汽水刚从冰箱里拿出来，这会儿瓶身都有了一层水珠，他被冷得打了个激灵。
“言不由衷”这个词用在洛书颜身上非常不合适，可此刻沈宴却认为她在说谎。
明明昨天她还那么反对洛叔叔买车，只因为家里没那么多钱，现在洛叔叔买车了，并且还是卖房子凑的钱，她肯定气疯了！
沈宴想了想，又迟疑着说道：“洛叔叔是个很有本事很厉害的人，就算他真的卖了房子买车，我相信他肯定很快能赚回来的。”
其实这件事在沈宴看来也很矛盾。明明洛叔叔在说起车子价值十四万时语气那样轻松，一副十四万好像只是十四块的样子，怎么一转头又是卖房凑钱买车，如果真的卖房买车，那语气就不该是那样的啊……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然而沈宴就算再聪明，这会儿也没办法理清这里面的弯弯绕绕。
他就只能这样安慰洛书颜了。
就算得福被卖出去了，洛叔叔一定会将另一个得福给买回来的！
洛书颜听到沈宴这话也很迷惑，当然也因为沈宴对爸爸的迷之自信，而让她心情更开阔了。
一个小屁孩小豆丁，跟她爸还不是亲人呢，都这么相信她爸爸，她作为爸爸的亲生女儿，难道还要质疑爸爸的决定吗。
想到这里，她靠着饭桌，熟练地用开盖器开了汽水，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口后才舒了一口气，“我真没生气，房子嘛，哪有人重要。”
沈宴才松了一口气，脑子里突然钻进来一段对话——
“女生说没有就是有，说没生气就是在生气！”
“话要反着来听，知不知道？”
这是前几天他妈跟洛书颜一块儿看电视剧时，他从房间出来找水喝，电视剧里的人说出来的一段话。
是这样吗？
沈宴也不确定，他盯着洛书颜。
沈宴长得有几分像沈清若，而沈清若又是这一片出了名的美人，在洛书颜看来，五官精致舒服倒是其次，主要还是这母子俩的气质就跟这边的人不一样。
现在黄金档正在播放一部古装电视剧，那里面有个小太子，穿着古装特别好看。
可洛书颜觉得，沈宴要是扮起太子来，肯定比那个小演员还要合适得多！
难道是因为他平常爱看书，不爱看电视剧不爱吃零食，所以气质就跟别的小朋友不一样吗？
洛书颜看着沈宴，沈宴倒是有些不好意思地移开了视线，想起自己的决定，他咬咬牙，语气十分艰难地说道：“洛书颜，我有一个办法，我可以跟我妈妈说，不买你家的房子，现在除了我家以外，这附近应该没有人要买房子，我妈妈不买，洛叔叔就没那么多钱，可以让他把车退掉。”
这样的决定对沈宴来说很难。
他小小年纪对物价已经有了认知，妈妈在这种大事上也没有把他当不懂事的小孩来看，还会告诉他，外面的房子多少钱，洛叔叔把房子卖给他们家，是在帮助他们，他们占了很大的便宜。
妈妈说，买一套外面的房子要比买洛叔叔的房子，起码要贵好几千块。
好几千块钱意味着什么，沈宴还是知道的，妈妈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才几百块。
可是，对他来说，几千块是很多，洛书颜的心情也更重要。
他不希望因为这么一件事令洛书颜不开心，说不定她还会跟洛叔叔闹脾气，那就更不得安宁了。
他家不买洛家的房子，就是最好的办法了！
洛书颜听了沈宴口中所谓的“办法”，一时之间也惊呆了。
如果她真的只是六岁小孩，那她肯定不明白沈宴的为难，也看不到他做这个决定时浑身都在散发着光芒。
她是知道的，沈姨一直都想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沈宴也是，好像从他记事起，光是搬家都搬了好几回了，他很喜欢这里，也很爱惜隔壁的房子，有一回楼上的小孩不懂事跑来玩，拿着铅笔在墙上画了一笔，沈宴都有些生气，还想了好多办法要把笔印给去掉。
无论是沈姨，还是沈宴，都太想要一个完全属于他们的房子跟家了。
现在沈宴居然能为了照顾她的情绪，而做出这个决定，呜呜呜，这臭小孩已经这样在意她了吗！！
她哪里受得住这样沉重的友情啊！
说好了只是做塑料朋友嘛！
沈宴见洛书颜脸上的表情变幻。
只见她上前一步，后又退后一步，抿了抿唇说道：“我真的没有生气，不是在说假话，昨天晚上我爸都跟我说了他的打算，他买车也不是为了面子，只想多赚点钱以后换大房子，沈宴，你家里买这房子真的挺好的，要是你不让沈姨买，那多亏啊是不是？这里离学校近，离沈姨上班的琴行也近，多好啊……”
接下来，洛书颜全方位的将隔壁那房子夸了个遍，俨然一副合格优秀的中介模样。
最后沈宴离开的时候，耳边似乎还是萦绕着她的声音——
“房子朝向好，阳光充足，前面又没有遮挡物……”
“楼与楼的间隙大，又是学校的小区，很安全……”
“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
他回到家时，沈清若正准备出门买菜，见他跟失了魂似的，赶忙拉住了他的胳膊，担忧的问道：“儿子，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难道中暑了？”
沈宴回过神来，摇了摇头，指了指耳朵，“吵。”
沈清若探出手摸他的额头，见他确实没有什么不适，这才放他进屋。
隔壁门开着，她下楼时正好听到电视机里的声音，面上带了些笑容，看来是刚才儿子去喊书颜时，被电视机里的声音吵到了。
***
多亏了街坊四邻的宣传，本来有的人还认为洛天远发财了，这样一宣传又是真的要卖房，家里有保守派老人的无一不拿洛天远当反面例子教训家里子孙，千万别学这一套，买个车还把房子给搭进去，得亏洛家老两口都不在了，要不然岂不是要被活活气死。
说白了，大家只是当着洛天远的面说他能干，说他有门路，实际上这个年代，大家都更倾向于脚踏实地的守着一份工作赚钱、存钱。
洛天远打了豆浆跟包子油条回来，父女俩吃了个早餐。一般洛天远放假在家时，父女俩要么去外面吃，要么自己在家倒腾，总之不会去沈清若那里吃饭，用洛天远的话来说就是，一次两次如果搞习惯了就不好了，他们俩一个带着儿子一个带着女儿，既然都没组合家庭的意思，就尽量不要凑在一块儿吃饭。
洛天远怕洛书颜会想多，沈清若也怕沈宴会想多，两人可谓是一拍即合。
“书颜，爸爸中午带你下馆子，怎么样？还是吃那家饺子店。”
洛书颜正在看书，抬起头来，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小声地说：“还是不出去了，在家里下点挂面吃吧，沈姨昨天不是送了点卤牛肉吗？”
也难怪婶婶们奶奶们说她爸不是过日子的人了，刚买了车，正是要节衣缩食的时候，爸爸还想着带她下馆子……
洛天远也没想到女儿想的是节约，毕竟他虽然一直伪装没钱，可实际上又是超级富豪，人有钱时跟没钱时，思维是不一样的，就像现在，洛天远就没想到自己买车的这一行为即使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居然也会有“女儿要节约”的后遗症。
宁城不大，餐馆基本上都是炒菜类的，小孩子天天都在吃家常菜，肯定是想换换口味的，抱着这样的想法，洛天远自认为已经get到女儿的想法，便道：“不想下馆子，那爸爸就开车带你去市里吃麦当劳吧？”
自从两三年前，市里分别有了麦当劳跟肯德基以后，洛天远在有空时，也会偶尔带洛书颜去吃一回。
麦当劳跟肯德基对于现在普通家庭来说也不便宜，洛书颜以前没有心理负担是家里没有背债，还有两套房，爸爸工资在宁城也算得上是高收入，可是现在，她家卖了一套房不说，还背债好几万，这汉堡她怎么吃得下去啊！
洛书颜看着爸爸那毫无欠债自觉的笑脸，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中，该怎么委婉地提醒爸爸他们现在很穷啊？

第11章
最后汉堡薯条没吃，父女俩也没下馆子，因为宋晚晴来了。
宋晚晴不知道在哪本书看到的，作者以各种例子阐述了“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个观点，宋晚晴深以为然，决定试探一下。她的确相信洛天远所说的跟沈清若之间没关系，但同样作为女人，她不相信沈清若对洛天远就没有那方面的心思。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宋晚晴看来，洛天远实在太优秀了，她每天都在担心他身边的女人对他别有用心。
首先，洛天远是名牌大学毕业的，九十年代末期，大学生并不多，受过最高教育的他们在人民群众中都戴上了光环。宋晚晴家里在羊城也有分公司，大批工人都去了羊城那一块找机遇，宋家公司为了招聘大学生，给出的条件就很丰厚，基本上一个月工资都在一千多块以上，还包食宿。
洛天远虽然没有在大城市拼搏，留在了宁城，用后世的话来形容他目前的境况便是，呆在十八线小城市，拿着一线的工资。可见他个人能力不俗。
其次，他的外表俊朗，身姿挺拔，经常穿着白衬衫跟黑裤，将自己的形象打理得干净，无论哪个年代，爱干净长得好的人，总是格外受人青睐的。
最后，洛天远的人品实在是很好，身上没有任何宋晚晴看不上的坏毛病，比如贪小便宜，比如势利眼虚荣，比如不尊重人。
在这样的基础前提之下，再来一场英雄救美，已经足够宋晚晴对他有好感。
然而宋晚晴也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她是宋家的掌上明珠，并且也是从国外留学回来，从小到大见到的优秀男人多了去了，寻常人对她的温柔示好并不能轻易打动她，她是在跟洛天远相处中被他吸引，进而喜欢的。
宋晚晴要抓住洛天远的胃，却也不打算自己下厨做饭。
毕竟是她做的，还是她家保姆做的，本质上也是一样的，她也没打算结婚后自己当老妈子的。
洛书颜看着饭桌上的菜，没出息的咽了咽口水——
有红烧肉、青椒炒牛肉、海带排骨汤以及清蒸大闸蟹。
不止如此，宋晚晴实在贴心，还准备了小孩子都爱吃的奶油蛋糕、大果冻、草莓牛奶。
洛天远面上表情没什么变化，倒是洛书颜已经被宋晚晴折服一大半了。
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三个人坐在饭桌前，洛书颜啃了一块好吃到要跳舞的红烧肉后，这才发现，平常动辄两碗大米饭的爸爸，今天矜持得过分。
洛天远也不是没有胃口，只是宋晚晴的这一举动，超出了他的预想范围。
洛书颜在大快朵颐时偶尔瞥一眼爸爸，洛天远也会小心翼翼地观察她的表情，见她并没有不高兴时，这才松了一口气。
其实洛天远每一次跟谁谈恋爱之前，他都会严肃地跟对方申明，他并不打算结婚，如果对方会接受，才会展开一段恋情。
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他这样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不打算结婚，肯定是不想给女儿找后妈，他的前两个女朋友或许有动过结婚的念头，或许没有，但都默契的没有选择出现在他女儿面前。
现在洛天远碰上了宋晚晴这么一个变数，实在是打了个措手不及。
本来前天宋晚晴找过来，他第二天就该去跟她说清楚，可昨天因为买车的事情耽搁了，在他的计划里，星期一一定会抽空跟她联系，顺便说清楚这个问题。
他们的关系虽然还没到男女朋友这一步，不过在一天晚上他拥抱了她之后，他有跟她说他不打算结婚的，哪知道她反过来娇嗔，说他想得美，她也没想结婚……
洛天远不由得捏了捏鼻梁，看来今天得跟她说清楚了。
“好吃吗？”宋晚晴并不是很喜欢小孩子，但见洛书颜长得漂亮又可爱，眉眼之间跟洛天远很像，她就不反感了，还主动帮她剥蟹肉。
洛书颜吃得腮帮子鼓鼓的，连连点头。
当然好吃！
她感觉上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饭菜都是上辈子的事！
虽然这么说很对不起沈姨，可她都尝得出来，这一桌饭菜的味道的确比沈姨做的要好很多，就是外面那些馆子都比不上。
宋晚晴见洛书颜喜欢，便笑着说道：“这是我家阿姨做的，阿姨在我家做了好几年了，听说她爷爷还是以后宫里的御厨，她就算没得到全部真传，也继承了老御厨的几分本事。”
洛书颜还在吃着肥美的蟹肉，听了宋晚晴这话，内心也很惊讶。
那天宋晚晴是在跟沈清若说话，洛书颜并没有看到她，今天一见，看她说话气质，看她衣着打扮，便知道她爸爸这次找了个千金小姐女朋友。
“是吗？”洛天远淡淡一笑，“今天真是麻烦你了。”
“这哪是麻烦，不是应该的嘛。”宋晚晴佯怒瞪了他一眼，“我刚看了冰箱，好像什么菜都没有，你不吃饭，难道书颜也不吃吗？”
洛天远：“我工作忙，没时间做饭，平常书颜都是在清若那里吃。”似乎怕宋晚晴会误会，他又补充了一句，“每个月我都会交伙食费给清若，她算是帮我照顾书颜。”
宋晚晴恩了一声，眼波流转，又笑道：“那真是感谢她，天远，要不今天下午我们做东，请清若姐跟她儿子一起在外面吃个饭吧，就去吃红房子的西餐吧，那家的牛排还算可以。”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美味可口、入口即化的红烧肉这会儿也不香了。
洛书颜放下筷子。
她是有原则的小孩，虽然这红烧肉比沈姨做的好吃，可她心里还是喜欢吃沈姨做的饭菜。
爸爸的这个女朋友好像对沈姨有偏见。
宋晚晴在等待洛天远的回答，洛天远却注意女儿的动静，见她放下了筷子，赶忙问道：“吃饱了？”
洛书颜笑眯眯的点头，“恩，早上吃太多了，爸爸，我去房间写作业了。”
洛天远嗯了一声，目光还是追着她，“你把空调打开，别热着了。”
等洛书颜进了卧室将门关好以后，她坐在床边，也不知道能做什么，作业早就做完了，爸爸跟宋阿姨又在饭厅，她去看电视好像也很奇怪，她还挺想偷听他们说话的内容，但考虑到卧室与饭厅的距离，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作为女儿，她并不反对爸爸跟别人结婚，毕竟他还那样年轻，有些讨厌的大人也会打着“开玩笑”的旗号给她举例，告诉她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似乎看到她惊慌失措的样子很下饭，可她知道，爸爸的人生没道理因为她在感情婚姻这件事上按下暂停键。她不反对爸爸结婚，但她也可以行使作为女儿的权利，比如适当地提出自己的意见。
她想好了，等家里只有她跟爸爸两个人，她会跟爸爸说，希望以后能让她多接触他的女朋友。
她内心深处并不是六岁小孩……她可能有着更丰富的阅历，那她应该可以分辨一下“准后妈”的性子跟人品吧？
如果对她有排斥感，只是在爸爸面前装样子喜欢她，那她肯定看得出来的！
而且现在的大人都很小看小孩，说不定还会在小孩面前表露真正的自我呢。
正在洛书颜开始对未来进行严谨的规划时，洛天远敲了一下门，问道：“书颜，爸爸可以进来吗？”
洛书颜赶忙坐好，开始装模作样的写作业，“可以！”
过了一会儿后，洛天远推门进来，见她正在认认真真的写作业，便笑道：“记得午睡，书颜，爸爸去送送客人，可能要晚点回来，冰箱里有汽水跟蛋糕，要是你有事，爸爸也不在家，可以去隔壁找沈宴或者你沈姨。”
“好。”
洛书颜一向都是乖宝宝。
可能别家的小孩在放假时都会四处玩耍，无谓高温与烈日，可洛书颜不是，暑假两个月，她是将“能不出去就不出去，就算出去也绝对不晒太阳”这一方针贯彻到底，有好几段友情都因为她不能陪着一块儿嗨一块儿在太阳底下流汗而终止了。
戒糖她是办不到了，可提前防晒还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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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晚晴虽然带了司机过来，但在洛天远提出要送她时，她还是决定跟洛天远一块儿坐公交车。
轿车虽然舒服，可跟司机一块儿坐有什么意思，只要跟洛天远在一起，别说是坐公交车，就是步行回去，她也是乐意的。
抱着这样的想法，当她被洛天远带着来到一辆轿车前时，她明显愣了。
“天远，这是……”
洛天远为她打开副驾驶座的门，笑道：“昨天刚买的车。”
宋晚晴突然想到，好像上个星期她跟洛天远吃完饭回家时，无意间说了一句，公交车有些挤。
当时她说完都有些不自在，生怕洛天远以为她是在嫌他穷，她不知所措，好在他还反过来安慰她，还说轿车的确舒服很多。
那件事距离现在也不过才几天，洛天远就买了车，宋晚晴很难不去联想他是为了她才买车的。
一时之间，宋晚晴侧过头看向洛天远，眼睛亮晶晶的。
这个男人在女朋友提出来坐公交车不舒服时，不仅没有小心眼到要生气，反而默默地去买了一辆车，也太好了吧！
她爱了爱了！

第12章
宋晚晴已经到了适婚年纪，一回国家里便开始物色人选，她也相亲过好几次了，即便对方与她是门当户对，她仍然觉得不来电。就在遇到洛天远之前，她想的都是找个各方面合适的人嫁了也很不错，可遇到洛天远之后，她骨子里的叛逆便被激发出来，不愿意按照父母的安排踏入一段根本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
现在洛天远对她这样好，宋晚晴更是下定了决心，一定好好对他，对这段感情，连带着之前对他的猜测，都令她无比愧疚。
洛天远打开副驾驶座的门，见宋晚晴站着不动，又体贴的问道：“不习惯坐副驾驶座？”
宋晚晴回过神来，赶忙摇了摇头，“没有没有。”
一边说着一边以最快的速度上了车。
洛天远关好车门，跑到一边也上了车，他停车的地方上面便是一棵有着几十年树龄的大树，在树荫之下，车内也不算热，可在小区里也不是说话的好地方，他一踩油门，将车缓缓驶出小区，宁城也有西餐厅，不过只有那么几家，他边开车边征询她的意见，“晚晴，现在有空吗？有空的话我们去喝杯咖啡怎么样？”
宋晚晴巴不得多跟洛天远单独相处，自然是忙不迭点头，“好啊好啊！”
开车来到了红房子餐厅，现在刚过一点，对宁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过了饭点，好在西餐厅也有甜点饮品，哪怕是晚上九十点钟也是营业状态。
洛天远特意选了个包厢，这样方便谈话。
现在的西餐厅包厢都有最低消费，洛天远将餐单递给宋晚晴，让她点单。
宋晚晴虽然是宋家的大小姐，但并不代表她不知人间疾苦。她知道洛天远一个月工资多少，也知道西餐厅并不是他经常消费得起的地方，她却也不忍伤害他的自尊心，想着最低消费，点了两杯咖啡跟一叠蛋糕，正好能凑够。
两人闲聊了一会儿后，洛天远看了一眼手表，心里还惦记着独自在家的女儿，便直接切入正题，“晚晴，有件事我想跟你说清楚，我并没有结婚的打算，现在不可能结婚，未来也不可能。”
见宋晚晴还笑着，他又补充了一句，“我没有开玩笑，是认真的。”
宋晚晴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怔怔的看他，手上吃蛋糕的叉子落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也毫无察觉，“你开什么玩笑……”
“本来这话我那天也跟你说了，但你好像没相信，现在我觉得很有必要跟你再说一次。我今年二十八岁了，已经过了冲动的年纪，所以我说不结婚就是真的不会结婚。你还年轻，如果你也没打算结婚，那可能我们还适合经历一些事情，可如果你有结婚的打算，那我想我们不适合，我给不了任何人婚姻。”
洛天远的思想是超前的，也是时髦的。
九十年代末不婚族这个说法还没流行，基本上大家都默认每个人都是要结婚的。
洛天远曾经也谈过恋爱，好在前女友也知道他意向坚定，谈过一段时间后便和平分手了。现在以相亲介绍为主要方式构成的男女结识，也有可能会失败会散，但一开始大家都是抱着美好的期待开始的，比如组成一个家庭，可在洛天远这里，感情的终点不是婚姻。
这就好比去买彩票，买的人刚开始也并不觉得自己中大奖的机率很高，只是买那一个好的可能罢了，可如果提前得知，一定不会中奖，又有几个人愿意花钱去买呢？
因此，在洛书颜的亲妈出国以后到现在，也有六年时间了，洛天远英俊帅气，却也只谈过两次恋爱，这便是主要原因。
只有那么两个人愿意在一定不会中奖的前提下，仍然花钱去买那一张彩票。
宋晚晴不能理解，虽然她现在也没有跟洛天远结婚的想法，但这不妨碍她觉得荒唐，“你是不是因为书颜才不结婚，那我可以跟你保证……”
这个话题来得太突然，她已经忘记了自己原先的打算是谈两年，如果还合适才会跟家里挑明，在她目前的计划里还没有跟洛天远结婚这一项，但当洛天远说他不会跟谁结婚时，她下意识地急了，甚至开始违背自己的计划，说一些保证的话。
比如，她不是虐待孩子的后妈，就算做不到视如己出，也会善待的。
洛天远耐心地听着她说的这些，并没有打断她，等她说完以后，他才说道：“谢谢你喜欢书颜，不过我还是没有结婚的打算。”
不结婚，除了是为了女儿以外，也是他自己的本意。
他并不觉得人心是可控的，他相信大部分后妈一开始对孩子都没有恶意。
更何况，他不需要别的女人去施舍给他的孩子一份善意。
很多人都跟他说，孩子需要妈妈。可孩子需要的是亲生的、一直陪在她身边、有浓厚感情基础的妈妈，而不是一个外来者，甚至可能这个外来者会给她的生活带来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而且，一开始跟他进入一段婚姻，就背着母亲的角色，这对别人来说也未必公平。他也无法保证自己不会在婚姻生活中对喜欢的女人有太多要求，要求她做到亲妈的程度。
宋晚晴见洛天远目光坚定，她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
洛书颜正准备打算午睡，突然传来敲门声，她穿好拖鞋走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站在外面的是楼上大婶家的孙子，还有楼下刘老师家的女儿。既然是熟人，她也就开了门，大婶家的孙子今年也有十一二岁了，手里拿着从外面租来的碟片，压低声音、很小心地问道：“书颜，你爸在家吗？”
洛书颜已经知道他们来是干嘛的了。
这一栋除了二楼的王老师跟李老师家以外，也就她家有DVD机了。
王老师跟李老师都是很严肃的人，所以她家成了这些孩子们的首选，他们租到影片都会来她家里看，她一般也是答应的，毕竟电视上来来回回也就那么几个电视剧，看都看腻了，电影就不一样了，现在港城那边的好电影特别多，她都看得入迷，只可惜小店老板还是有底线的，像她这个年纪的去租借碟片都会被轰出去……
“我爸不在家。”洛书颜琢磨着自家爸爸也不是一时半刻能回的，也就准备放心大胆地放他们进来了。
她瞥了一眼那碟片，是周星星导演主演的喜剧。
快！她已经迫不及待了！
正当她准备迎他们时，突然隔壁的门开了，沈宴从里面出来，正盯着他们。
大婶家的孙子跟刘老师的女儿都自来熟的进门了，令洛书颜没想到的是，沈宴居然也跟着进来了。
她很诧异，“你不是不喜欢看这种电影吗？”
沈宴瞥了她一眼，却没说话。
两个大一点的孩子熟练地操作了DVD机，当电视机里传来那熟悉的音乐时，俩孩子已经坐在沙发上了。
刘老师的女儿坐在靠边的位置，她旁边已经没了空位，洛书颜便准备坐在大婶家的孙子旁边，哪知道她还没坐下，沈宴就钻了过来，挤开了她，自己坐了下来。
洛书颜：“……？”
行吧，反正也不是看僵尸叔叔。
她坐在最外边也可以接受。
沈宴并不喜欢看电影，他觉得很无聊，今天为什么来看呢？
因为他昨天下去倒垃圾时，听到一楼的两个长舌妇在聊天，说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子跟隔壁家的小女孩一块儿玩，大人们回来时，两个孩子还搂搂抱抱的。
她们说的时候，只当这是一桩如同谁家孩子考了鸭蛋、尿了床似的笑话。
只有沈宴微微皱眉，因为他想起来，那个小女孩好像也就七八岁。
他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他妈妈总是给他灌输性别意识，告诉他要学会保护自己也不要伤害别人，可那些大人听到这些事，看到这些事，却好像不在乎……
今天他正好听到有人敲隔壁的门，便打开门缝看了一会儿，是有人来洛书颜家里看电影。
她也真是粗心。
算了，洛叔叔对他挺好，他就“牺牲”两个小时的时间来看着她好了，希望她以后能长点心眼，别天天只知道吃吃喝喝。

第13章
大概是洛天远的话给宋晚晴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哪怕她在国外呆了好几年，很多思想已经逐渐西化，但骨子里她也没有不婚的打算，因此从那天谈话直到国庆前夕，她都没有再出现在洛天远面前。
国庆节是有七天假的，洛天远早就有计划要带着女儿去一趟京市。
宁城也有火车站，出发去京市也需要将近一天一夜。计划归计划，洛天远也拿不定主意，毕竟路途遥远，小孩子身体抵抗力也没那么好，如果水土不服导致生病，那就很难办了。
不过作为老父亲而言，他的确也很想带女儿出去走走看看，去见识更大的世界。
这天，洛天远下班带回来一只烤鸡，迟疑了一下，来到隔壁。
沈清若没想到洛天远今天会留下来吃饭，也没扭捏，去厨房又添了碗筷，两个大人两个小孩将一张小饭桌都坐满了。离国庆也只有两天了，宁城的天气也没那么炎热了，这会儿在夕阳余晖中吃晚饭，也别有一番风味。
沈清若猜测洛天远是有事情要说，果不其然，刚吃了几口饭，洛天远就放下筷子，说道：“这次国庆节我被公司安排去京市出差，书颜，你想不想跟爸爸一起去看看？”
洛书颜也没顾得上去啃鸡翅了，眨了眨眼睛，生怕自己回答速度太慢，爸爸会临时改变主意，她举起手来大声回道：“要去要去！”
就算没有上辈子的记忆，洛书颜对京市这样的大城市也是向往的，更别说还有那些脍炙人口的歌曲加持。
她在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就经常教他们《我爱天1安1门》这首歌了。
现在国庆节出游也不像以后那样人山人海，而且整整七天假啊！在家里宅着虽然也很有意思，但哪里比得上出去玩耍令宝宝开心呢？
洛天远眼神柔和，被女儿这样子逗笑了，却还是说道：“爸爸是去工作的，在没空的时候，可能就要你乖乖呆在酒店房间哪里都不能去，你也愿意吗？”
“坐火车要坐一天一夜，你确定要去吗？”
他倒是想带女儿坐飞机去京市，可这年头，宁城没有机场，买一张机票也没有那么简单，与其这样瞎折腾，还不如去坐火车。
毕竟女儿还没坐过火车呢。
“要！！”
洛天远的笑意更深了，他这次名义上是公司派去出差，实际上要去这有无数英雄豪杰、商界大鳄的城市去看看。
这次去京市，除了去谈投资生意项目以外，还有一件可以说很重要，也可以说无足轻重的事——买房。
由于现在的大学生还是很向往京市，洛天远也不确定女儿未来会不会去京市念大学，提前准备着总是没错的，正好他手里也有闲置的可用的资金，不然给女儿买两套地段好的房子，以后能派得上用场自然好，派不上用场也权当是给女儿攒零花钱了。
他虽然因为九二年的认购证以及之后开厂开公司发了一大笔财，可他也知道，不管做什么生意都不会有稳赚不赔的时候，一方面他胆大心细，在事业方面从不犹豫，可另一方面他也是一个父亲，想尽可能的为女儿多存一些实质性的东西，比如房子，比如商铺。
而这些东西，他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再动的。那是未来他给他女儿攒的底气。
洛天远又看向沈宴，轻声问道：“沈宴，你想不想去京市，想去的话，叔叔带你和书颜一块儿去，你们两个孩子也能相互有个照应。”
沈宴再怎么聪明懂事，毕竟也是个小孩，刚开始听到洛叔叔要带洛书颜去京市时，他就下意识地攥紧了筷子。
他也很想去京市，去语文老师常常念叨一生一定要去一次的京市。
本来他也没想过洛叔叔会带他去，想是想，不过也只是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考京市那最有名的大学，突然听到洛叔叔问他愿不愿意去，他也想跟洛书颜一样立马点头，可他还是克制住了，期待的看向妈妈。
妈妈说可以，那他才能说可以。
洛书颜倒是很想代替沈宴回答，要知道爸爸工作的话，一个人呆在酒店房间肯定无聊，多个人就没那么孤单。
沈清若攥着筷子的手抖了一抖，却没让人看出她的真实情绪，她低垂着眼眸，后又抬起头来，对洛天远说，“那多麻烦你。照顾两个小孩太累了。”
这已经是变相的婉拒了。
洛天远却看出了沈宴的期待，以为沈清若是担心这些小事，便道：“两个孩子都很懂事，带一个玩也是玩，带两个玩也是玩，没所谓的，要不这样，你们好好商量一下，明天再告诉我结果也可以。”
沈清若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表面上却还是不动声色，“好。”
——
洛书颜就真的很开心。
她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上幼儿园的时候觉得小朋友真的很幼稚，上课也很无聊，但碰上幼儿园组织的春游秋游，她又特别容易兴奋，可能在出游前好久就已经在计划要带什么零食、要穿什么衣服了！
吃完饭回家后，她就开始收拾行李了。
她的衣柜里有很多裙子，正准备拿出最靓最时髦的裙子时，突然想到了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就是京市的天气适不适合穿裙子啊？
呜呜呜她从来不看外地的天气预报的，这会儿都过了时间了。
洛天远正在看财经新闻，突然听到一阵哒哒哒的声音，下一秒可爱的女儿出现在他面前，正好挡住了电视机。
只见小女孩手里还拿着两条裙子，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有两个问题要问。”
洛天远笑着点头，“一百个问题都行。”
“第一个问题，京市天气怎么样，我是穿短袖还是长袖还是外套？”
洛天远手边正好有京市报纸，他翻了翻，“白天可以穿短袖，早上跟晚上要穿长袖。你不用带太多衣服，到时候爸爸带你去商场买。”
本来洛书颜的小脑袋并没有为费用的事情而着急的，但这会儿听到给女儿买裙子狂魔洛天远这么说，她瞬间警醒：“爸爸，现在变成三个问题了，第二个问题，这次去京市的费用谁出啊？我是指我跟沈宴的。”
她知道，公司派爸爸出差，那肯定会承担爸爸的来回车费以及伙食，可她跟沈宴的呢？
他们家现在负债累累，公费出去旅游那她完全可以，要是自费……那还是、算了吧。
洛天远失笑不已，“小孩子怎么天天操心这些事。放心，你跟沈宴火车票都可以买半票，我跟公司说了，都可以报销的，而且出差也有差旅费跟加班费，足够给你在商场买很多裙子了。”
听到洛天远这么说，洛书颜才松了一口气。
也对，公司是知道爸爸的基本情况的，父母双亡，带着个孩子，总不可能出差就把孩子丢在家里，报销所有的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
不过，话说回来，这公司怎么回事，明明知道她跟她爸爸相依为命，家里也没别的长辈了，为什么总是派爸爸全国各地的出差？？
洛天远见女儿这明显如释重负的表情，实在是被逗笑了，但怕女儿会生气，又憋着笑，清了清嗓子，“还有第三个问题呢？”
洛书颜从疑惑中回过神来，想起今天的大事，便将两条裙子都往身上比了下，还转了个圈圈，“爸，我是穿这个荷叶边的好，还是穿这个假两件套的好？”
不等洛天远回答，她又自言自语：“荷叶边的好看，就是布料有点闷，穿着有些热，但好看啊。”
“假两件套的穿着舒服，但又没那么洋气。”
“算了，都带上吧，也许京市的天气穿荷叶边的也不热，假两件套的就坐火车的时候穿！”
她完全没给洛天远说话的机会，提出了问题，又自己解决了问题，然后漂亮的转身又欢天喜地的回了房间，继续挑选去京市穿的衣服。
洛天远：“……？”
——
这边洛书颜都在收拾衣服了，隔壁的气氛却没这么平和。
沈清若也陷入了为难中，她知道儿子很想去，儿子一直很懂事，就算想要什么东西也会考虑家里的情况，几乎从来没开口要过什么，尽管现在他正坐在桌子前认真看书，但身为母亲，她知道儿子很想去京市。
可要她怎么办呢，京市……京市！
当年她离开了那座城市就没想过要回去，有时候她听到谁从京市回来、谁家来了陌生人，她都会提心吊胆好长时间，现在七年过去了，她逐渐平和，只当那些事是前世发生的，可现在洛天远的一番话轻易地打破了她的幻想。
谁都向往大都市，她不就是为了儿子的发展才从县城搬到这里来吗？
她的儿子聪明，这里困不住他，他会有更广阔的的天空。
沈清若一边缝着衣服，一边假装不经意地问道：“儿子，你想去京市吗？”
沈宴没抬头，只是笔尖在纸上停顿了一下，“还好，不去也可以。”
听到儿子这么说，她却很心酸，后又咬咬牙下定了决心，恐怕在京市，在那些人心里，她已经死了，而且这么多年过去了，京市那样大，也不一定会碰到，洛天远也许是有些钱，可比起那个人……还是有区别的，肯定是没机会碰上，就算碰上了，谁会怀疑一个陌生人带着的小孩是她这个死人生的呢？

第14章
当然沈清若更相信，她死以后，也是给别人腾了位置，那个人如今肯定生活美满，早就已经忘记世界上曾经存在过她这么一个人。反倒是她，儿子只是有机会去一趟京市，她如临大敌……实在可笑至极！
沈宴一直都很懂事，他是想去京市没错，听了洛叔叔的话也很心动，但如果妈妈不同意他去，他也不会耍赖，更不会闹脾气。
他知道，妈妈这是不愿意他去，他也不想做让妈妈不开心的事。尽管心里有些失落，但还是打起精神来认真看书。
沈清若看着儿子挺直了脊背，正在认真做题看书的样子，不禁晃神。
儿子在五官上也是结合了她跟那个人的优点，但仔细看看，他长得既不是特别像她，也不是特别像那个人，也许就算哪天儿子跟那个人正面碰上，那个人也不一定能联想到亲情血缘这件事上。
“儿子，妈妈并不是不允许你去，只是担心你从来没出过远门，会水土不服。”沈清若又恢复了之前的淡定从容，笑起来时眼睛明亮，“我在想要不要去药店提前给你们买点药。”
沈宴猛地抬起头来，有些不相信的看她。
他以为妈妈不会愿意他去的，没想到……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这突如其来的、巨大的惊喜令他懵了，反应过来后便是再三确认：“真的吗？妈，你真的同意我跟洛叔叔他们一起去？真的吗？”
沈清若见状不免难受。
偶尔她也会产生那种不公平的心理，明明她的儿子该是天之骄子，如今却要跟着她在这小城市里过着最最平凡普通的生活。
好在这样的心理随着儿子一天天长大而渐渐平静、消弭。
“当然。”沈清若有些不自在的搓了搓手，“我只是觉得不好意思罢了，不过仔细想想，你洛叔叔也是真的很想你跟着一起去，这样书颜也有个伴。”
沈宴是真的很激动，话都比平常要多。
比如，他是不是要开始收拾行李了。
比如，老师布置的作业要不要提前全部完成。
比如，要不要带毛巾牙刷去。
——
第二天，沈清若跟洛天远说了这件事，还给了洛天远五百块钱作为来回车费还有伙食。
洛天远作为一个富豪，又怎么好意思收人家孤儿寡母的钱，自然是一番推让，“我公司都有报销的，而且沈宴也花不了几个钱，你把钱留着，这件事就这么说定了，你要是觉得过不去，那就给我们三个在路上做点吃的，这火车上的饭盒不好吃，俩小孩不一定吃得惯。”
沈清若见洛天远是真的不想收，两个人这样在走廊里你推过来，我让过去，也不太像样，只能将钱重新攥在手里。
五百块钱，对于洛天远来说真的不算什么。而对沈清若来说，这是为数不多的存款了，几天前她跟洛天远签了合同，将手里基本上所有的存款都交了首付，这房子是她的了，也是因为有了住处，她对于儿子去京市这件事才没有那样惊惶。
沈清若已经决定了，这两天要好好准备他们三个在路上吃的东西，脑子里过了一遍，想起很重要的事，又迟疑着叫住了他：“天远……”
洛天远下了几级楼梯，回过头来。
“天远，如果你们在京市遇到陌生人，有人问起小宴的话，你能不能跟别人说，小宴是你外甥或者侄子……”沈清若表情犹豫，“让别人知道，小宴是有妈妈，也有爸爸的。”
简而言之，就是不要让任何人怀疑沈宴的身世。
洛天远之前便猜测沈清若过去非富即贵，再联想到她对于去京市这件事有些排斥，心里隐约能猜到，在京市她跟沈宴有亲人。
他跟沈清若认识两年多，知道她是什么性子，即便此刻已经确定沈宴身世不一般，他也不会去避开，思索了几秒，他重新开口说道：“如果真的有人问起来，我就说沈宴是我外甥，父母都是宁城本地人，两口子都在上班。”
沈清若嘴唇微动，低下头来，“谢谢。”
“那沈宴的生日呢？”
洛天远的一句话令沈清若猛然惊醒，生日才是最大的问题，她脸色一白，算了算时间，便道：“就说他已经过了七岁生日吧。”
如果不是洛天远，如果不是足够信任洛天远，沈清若是绝对不可能对任何人透露出一点点关于沈宴身世的消息的。
洛天远了然点头，语气轻松，“放心吧。我尽量不让俩孩子去见生人。只是呆三四天就回，每天都让孩子给你打电话报平安。”
——
现在出游，并不像以后那样一票难求。
洛天远在宁城也有很多认识的人，正好运气好，碰上了有人退票，他便买了下来。
出门在外是要低调的，本来洛天远是准备买三张软卧票的，但想了想，他一个人走江湖时都得小心掩藏好，更别说带着两个孩子，可千万别被人瞧出他有钱，便干脆买了两张硬卧票。
洛天远手里拿着两张票，开玩笑似的说道：“沈宴，晚上就委屈你跟我挤挤了。”
想了想，他又解释道：“公司只给报两张票，书颜又是女孩子，她两岁以后就没跟我睡一张床了，你俩虽然都是小孩，但睡在一张床也不像话，是不是？”
沈宴不知怎的，还小脸一红，“我知道了。”
他才不要跟洛书颜睡一张床呢。
洛书颜睡觉可不老实，幼儿园午睡时还总踢被子。
沈清若准备了很多吃的。
宁城火车站管理并不严格，就算不用买月台票都可以送人到火车上，因此也有不少人“扒火车”，就算有乘务员检票，也总是能躲得过去。
卧铺车厢人并不多，扒火车的人也没胆大到要去蹭卧铺车厢，一路上也不算挤，拿着火车票到了车厢后，沈清若这才下车。
沈宴是头一次坐火车，觉得稀奇极了，但他不爱露怯，坐在床铺上，只悄悄地侧头看一眼车窗外，他都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跳特别快，掌心还有着一层薄汗。
洛书颜也很兴奋，不过潜意识里，她知道自己绝对不是第一次坐火车，比如，她还知道火车上的洗手间在哪呢！明明也没谁告诉她，但她就知道，她还知道火车上有人推着小车车买零食饭盒。
俩小孩坐在一张床铺上，火车启动时，小脸上都是兴奋激动的表情。
直到看车窗外看腻了，俩小孩才依依不舍的收回视线，正在这时，有人推着小车车卖零食了，洛书颜赶紧凑到过道去看，沈宴比较矜持一点，却还是探头去听动静。
“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来，同志，脚让一让……”
有别的车厢的乘客正大嗓门的在问：“有没有正经吃的？”
“盒饭要等一等，不过有泡面，车厢那头有开水供应。”
听到有泡面，洛书颜两眼放光，立马转头问在看报纸的洛天远，“爸，我想吃泡面！”
洛天远放下报纸，面露无奈，他也不知道怎么小孩子会喜欢吃泡面。
在宁城连成规模的超市都没有，基本上都是小卖部，这年头孩子们的零食也不是那么丰富，在小孩子看来，可能一年才吃上那么一两回的泡面堪称人间美味。
洛书颜也知道泡面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物以稀为贵啊，吃一次还是很香的。
……
…………
洛天远对于女儿从来都是有求必应，即便沈清若准备了晚饭，他还是买了两桶泡面。
他负责解决沈清若准备的晚饭。
沈宴跟洛书颜则凑在火车上的小桌子上吸溜着泡面。
洛书颜口齿不清的问：“好吃吧？”
沈宴傲娇的很，“没我妈做的菜好吃。”
洛书颜虽然赞同他这个观点，但也认为他不够尊重泡面，便不客气地说道：“那你别吃了，快去吃饭。”
沈宴没搭理她，不过在洛书颜低头吃泡面时，突然碗里又多了一小截火腿肠，她抬起头来，一秒多云转晴，“你不吃哦？”
沈宴：“你吃饭为什么话这么多？”
洛书颜气啊：“你这样以后没女朋友的。”
沈宴：“……”
神经病！！这种话是她一个小女孩该说的吗！！
洛天远去打开水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没老父亲在，洛书颜毫无心理负担的调侃沈宴，“到时候可别死皮赖脸的求我给你介绍对象哦？”
沈宴疯了。
虽然知道洛书颜一直都很疯，但她怎么可以说出这种话来！
连泡面都不想吃了。
洛天远回来，看到的就是沈宴“铁青着一张脸”，他的宝贝女儿吃面吃得开心，不由得好奇问道：“怎么了，吵架了？”
沈宴看了洛书颜一眼，心想，不能这样下去了。
肯定是看了太多弱智电视剧了，小孩子看那些电视剧电影是会受影响的！
可能是旅行的途中心情很好，他不像从前那样端着，破天荒的开口告状：“洛叔叔，洛书颜说要给我介绍对象，我拒绝了她。”
洛书颜：“……？？”
洛天远：“……！”

第15章
洛书颜着实没想到沈宴如此颠倒是非黑白，瞧瞧他说的，她给他介绍对象？他拒绝了？
不过这时候显然还没轮得到她生气，洛天远才刚忘记她之前说的“她以后也会有男朋友”这件事，此刻因为沈宴的话，又被重新勾起了回忆，他皱了皱眉头，问道：“书颜，你上哪学的这些乱七八糟的？”
洛书颜是真的冤。
她纯粹是调侃沈宴，哪里想到会翻车的？
不过仔细想想，这事情好像的确不能怪沈宴，也是她的锅，大概是沈宴一直表现得很聪明很成熟，而让她在交流之中总是忘记他还只是个不到七岁的孩子。如果今天她十几岁，他也十几岁，可能调侃一下没什么关系。
往严重的说，她该不会是语言骚扰小朋友吧？
洛书颜瑟瑟发抖。
以后她真的要注意跟小朋友说话的尺度了呜呜呜。
她真的都快把沈宴当同龄人看待了。
现在转念一想，人家是货真价实的小朋友，她是个活了两辈子的人……
洛书颜低头不说话，算是在自我反省了。
沈宴却见不得她这受了委屈的模样，明明告状的是他，这会儿又忍不住为她解围，他说道：“其实她也是在跟我开玩笑。”
洛天远也不至于为了童言稚语生气，不过他突然想到，好像的确有必要给女儿灌输一些知识了。
为了让气氛更轻松一点，他笑着说道：“你想给沈宴介绍对象？”
洛书颜：“……没有。”
“我想以沈宴的聪明劲，只要以后心思都用在学习上，肯定能考特别好的大学。”洛天远又看向洛书颜，“还有书颜，其实你找朋友爸爸不反对，不过有一点，一定要让爸爸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爸爸不会伤害你，如果你心里不敢让爸爸知道，或者你的朋友不敢被我知道，那爸爸是不看好这段情谊的。”
男人都通常了解男人，尽管女儿才六岁，但洛天远有时候想起未来女儿会被臭小子骗走，还是很憋屈的。
这世界上好男人少得可怜，就连他自己都不是……
此时洛天远也开始埋怨造物主，为什么不多造一些绝世好男人以后供他女儿挑选呢？为什么那么吝啬呢？
洛书颜闻言微窘。
该怎么保证才会让爸爸相信，这世界上谁都有可能早恋，就她不可能呢……
沈宴听了洛天远的话，也很赞同的点头，“洛叔叔说得没错。”
有洛叔叔强力把关，相信洛书颜是不会被带坏的。
洛书颜欲哭无泪：……快别说了！停止这个话题！
——
一天一夜的旅程，他们终于下车呼吸到京市的空气。
火车站人来人往，洛天远一手牵着洛书颜，一手牵着沈宴走出火车站。
他拦了一辆计程车去了之前朋友安排入住的酒店，这会儿都已经下午了，洛书颜跟沈宴不见疲倦，到了酒店后先后洗了个澡，便被洛天远带着去了酒店餐厅吃饭。
这酒店富丽堂皇，洛书颜跟沈宴的眼睛都快忙不过来，四处张望，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酒店餐厅是以自助餐形式为主的，也可以点菜，洛天远跟好友坐下来后，便让俩孩子拿盘子去拿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洛天远的好友名叫郭维康，两人是大学同学，郭维康在洛天远的帮助下，现在在京市自己开了家公司，生意还很不错，两人脾性以及为人处事都很合得来，这几年来也一直都有来往。
郭维康看着洛书颜的背影，又收回视线，调侃洛天远，“我还是单身汉，你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洛天远失笑，“你是黄金单身汉。”
“说正事说正事，你运气不错，我有个熟人要出国了，实在是急着用钱，准备以低价把名下的一套小洋楼卖掉，我去看了的，环境不错，不过有点偏，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规划，上下两层，还带空中花园，一口价八十万，他都是这两年才装修的，家具都是进口的，我是手里没这么多钱，不然肯定要买。”
八十万对于这个年代来说，实在算很多了。
现在商品房少，贷款条件也苛刻，别人既然是急售，自然是要求一次性付款。
在洛天远的预想中，八十万买两套普通的房子也是够了的，现在问题来了，是买一套小洋楼好，还是买两套房子好？
“你好好考虑，这两天你要看房我随时都陪你去。”郭维康又不好意思地笑了，“不瞒你说，我这熟人听说我有朋友想买房，可是来找我好几次了，这年头这么大这么贵的房子实在不好脱手，能买得起这房子的也不乐意住别人的二手房，你知道，有不少人忌讳。”
洛天远打趣他：“我要是买了那房子你是不是有辛苦费？”
郭维康笑骂他：“有个屁，我又没改行当中介，跟你说实话吧，那熟人的表妹我在追呢，自家人肯定是要尽力的。这房子确实好，他如果不是缺钱，如果不是要去国外，也不会卖那房子。”
洛天远还是决定带女儿去看看，这房子毕竟是给女儿买的，就算她现在还小，也可以以她的想法为参考条件。
洛书颜跟沈宴这两个小土包子在餐厅里走来走去，看什么都觉得好，都不知道该挑什么了。
不知道是饿了还是怎么的，俩小孩都觉得京市的东西特别好吃，小蛋糕造型精致，饮料还随便喝……京市人民太幸福了。
这种幸福一直维持到第二天早上。
本来洛天远是要带他们去看升旗的，可这两个小孩坐了太长时间的火车，就算是早睡早起的小学生，四五点也起不来，这个计划只好搁置，等吃了早餐以后，郭维康就开车过来了，载着他们去看小洋房。
为了防止露馅，洛天远是这样跟两个小萝卜头说的：“你郭叔叔想买一套房子，还拿不定主意，让我去帮忙参考参考。”
洛书颜由衷的感慨：“郭叔叔真厉害！”
郭维康：……我不是，我没有，是你爸爸厉害。
按照地段来说，那小洋房的确是有些偏僻了，并不处于市中心。
郭维康解释道：“现在市中心也很少见那种小洋房，天远，我跟你说，这一块你别看偏，我听别人说风水特别好，这别墅区的住客，要么是大老板，要么是……你懂的，这些人为什么扎堆在这里住，就是靠山靠水，反正目前看，除了地段偏了点、贵了点没别的问题，不过贵也有贵的道理。”
“还有，这里临近一个温泉眼，引进的都是温泉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个原理，在这里入住的住户泡温泉免费，这样想想是不是还挺舒服的？”
“对了，我打听过了，这里的物业也是二十四小时的，安全方面做得很到位，听说保安请的都是有身手的。”
“我这熟人吧，特别迷信风水，当时户型的设计都是请人看过的，摆的也是招财招福的风水阵，我不太信这个，不过我看了他家的户型还有装修摆设，确实很顺眼。”
沈宴坐在后面，听到郭维康的话，又坐直了身体。
洛书颜正吃着棒棒糖看着车窗外，郭维康说的话她也没往心里去，除了觉得这个郭叔叔有钱到过分以外，也没别的想法。
沈宴却品出了一丝不对劲来。
明明是这个郭叔叔买房，为什么他要这样详细的给洛叔叔介绍呢？
而且这说话的语气他怎么觉得这样熟悉呢？
到底在哪里听过的呢？

第16章
这一片并不是成规模的别墅区，不过风景优美、空气清新，除了出行不是很方便以外，几乎没有缺点。然而能住在这一块的人非富即贵，几乎都有小轿车与司机，于是出行不便似乎也成为了一个优点，因为那意味着这边人不多，足够安静不吵闹。
郭维康将车停好，又笑道：“现在是十月份，你们没赶上好时候，要是晚来一两个月，还可以看到这边成片的枫林，听说特别漂亮。”
洛书颜跟沈宴也跟着下车，两人还是头一次来这种地方，没能忍住好奇心，开始东张西望。
在洛书颜看来，这一片的确很漂亮，依山畔水，昨天他们下火车的时候还感觉天气炎热，从市中心到这里，好像温度跟湿度都自动调节到最舒适的模式。
这个郭叔叔真有钱！居然能买得起这里的洋房！
郭维康手里拿着钥匙，带着他们绕过一片竹林，这才来到一栋洋楼前。
洛书颜仰着头，看到这漂亮的房子，只有一个念头：这就是童话故事里的城堡吧……
这栋洋房被护栏围了起来，走进去便是一个小型花园，主人在花园里种花种草，还摆放了喝下午茶的桌椅，甚至还安放了令洛书颜很喜欢的秋千椅。她很想去坐坐，但又怕自己这样做会显得很没礼貌很土鳖，只能忍住，不过她多往那秋千椅瞅了好几眼。
沈宴走在她身后，也随着她的视线看向秋千椅，不由得摇了摇头。
“从那里下去，有一个酒窖，要是没有这方面的兴趣爱好，也可以改造成地下储藏室。”郭维康指了指里面，“从屋子里也可以下去，我们先进去。”
沈宴注意到郭维康主动帮他们把门打开，等他们一个一个进去后，他才关门跟上。
郭维康见沈宴正皱眉看他，当小孩子脸上露出那样严肃打量的表情时，其实是很可爱的，他笑了起来，“小伙子，这样看叔叔做什么？觉得叔叔很帅吗？”
沈宴：“……”
他摇了下头，只是觉得这个叔叔有些奇怪罢了，不过他也没有思路。
郭维康哈哈大笑：“太伤人了。”
他继续走上前去跟洛天远介绍房子的户型还有摆设，“一楼除了客厅饭厅厨卫以外，还有一个老人房。老人爬楼梯毕竟危险了。”
洛天远点头。
“老人房可以改造成客卧。你在外面也看到了，二楼有个大露台，除了书房没有阳台以外，儿童房跟主卧室都可以通向露台，光线明亮也通风，两个房间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对了，主卧室旁边本来有个储藏室的，被女主人改成了衣帽间，连接主卧室……”
洛天远心里有数了。
这房子他是非常满意的，只可惜有一点需要注意，就算买下来目前几年内他也没打算入住。
京市跟宁城不一样，如今工厂大批工人下岗、私企越来越多，大学生们来京市发展，已经不像过去那样由单位分配房子，就是有这样的机会，也轮不到新人，于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也有不少人开始选择租房。
可又有几个人租得起大别墅的？
先前他的打算是买两套二居室或者三居室、地段繁华一点的房子，这样以后租出去也不错，可现在他也不确定了。
郭维康知道洛天远爱女如命，他买房子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女儿，便笑着对四处观望的洛书颜说道：“大侄女，这房子怎么样？”
洛书颜也没想到这位郭叔叔买个房子，居然也会征询她这个小女孩的意见，不过转念一想，这可能也是变相的炫耀？
她深谙其道，知道郭维康很满意这个房子，不然怎么夸得天花乱坠的。
“很好啊，这么好的房子我在电视上也没怎么见过。这房子太漂亮了。”
漂亮到她这个六岁的小宝贝也想“仇富”了。
有钱人……过得也太潇洒了叭！！
郭维康听了这话得意洋洋的看着洛天远，好似在说：瞧见了吧，你宝贝闺女喜欢这房子。
洛天远无奈，但他一向随性，本身就打算提前给女儿置办房子，既然连买房子的钱都出得起，又何必在意那仨瓜俩枣的租金。
这房子的确好，以后女儿来京市念书，想必他们住在这里也很舒服。
最重要的是女儿喜欢。
洛天远知道，女儿不知道要买房的人是他，因此她此刻表现出来的对这房子的喜欢才是最真实的。
想到这里，洛天远不动声色的对郭维康点了下头。
郭维康激动地低喊了一声YES。
他是拿不到中介费的，纯粹就是为了泡妹子讨好妹子而已，不过他也不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这房子要不是他夸的那样好，他也不会撺掇洛天远买下来，兄弟情义自然更重要。
两个大人两个小孩从屋子里出来，准备去酒窖看看时，洛书颜注意到隔壁不远处的一栋小洋楼，离他们这边大概有十来米左右，刚才她都没发现，以为这栋房子已经很漂亮了，没想到隔壁的那栋洋楼更胜出几分。
从外观来看，这一栋比那一栋要新很多，可那一栋似乎有些年代了，从墙上看还有爬山虎的印记，令她恍惚间似乎回到了更久之前，这房子的历史感、设计感更显贵重与肃穆。
郭维康注意到洛书颜驻足，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
他今天心情大好，话比平常还要多，“那栋房子很久没人住了，不过总有人来打扫，我上次过来正好听了一些事情，天远，你知道那是谁家吗？是陆家。这个陆家可了不得，祖辈是有名的大官，父辈又是红色资本家，反正在这京市那是有头有脸的大家族。不过人家有钱倒也不是什么值得谈论的新闻，就那一栋，听说是陆家独子跟夫人的婚房。”
洛天远其实对别人家的事并没有什么兴趣，只是好友此刻分享八卦的欲望太过强烈，他也不好打断。
洛书颜对八卦有莫大的兴趣，她敏感的发现了重要，抬起头看向郭维康，“既然是婚房，为什么又说很久没人住了？”
“有两个传言，不知道哪一个是真的，有人说陆太太意外去世了，也有人说陆太太跟陆先生离婚去了国外。”郭维康笑了笑，“这些有钱人家的事情我们就是看客，哪里还真能摸得清楚，都是道听途说罢了。”
洛天远不太爱让女儿听这些大人之间的感情纠葛，用眼神阻止了郭维康继续比比。
沈宴也对这种事情没兴趣，相反还觉得很无聊。
他是个遇到难题就很容易钻牛角尖的性子，认定了郭维康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又想不起来，正常小孩到这个时候就不会再想下去，或者转移注意力，但他偏偏不，越想不明白就越要弄清楚。
这里地段偏僻，这会儿也到了饭点，郭维康便开车带他们回中心地段去吃饭。
一路上他也不停地在唠叨。
不过好在克制住了去问洛天远公司以及生意的近况。
“其实你现在完全可以带着大侄女离开宁城，那地方太小了，教育跟医疗哪里比得上大城市，我几个客户都是费尽心思要把孩子带过来上学，还有的更是高瞻远瞩，都在考虑着把孩子送出国镀金了。”
这个问题也令洛天远很头疼。
他私心里当然希望带女儿来京市念书，不然也不会现在就来买房。
这是他潜意识里的真实想法，但为人父母，本身想法就是很矛盾的，一方面希望儿女有更好的未来与发展，另一方面却也不愿意儿女受到哪怕一丝丝的伤害，洛天远如今就在这两种状态中反复横跳。
最后，他决定，等自己的事业更稳定一点了再带女儿离开宁城。
洛天远毫无心理负担的在好友面前装穷：“我还没那个条件……”
他说的是实话，现在没条件带女儿来京市，不过不是经济方面的条件，而是生活方面。
“现在在宁城也挺好，有人照顾她日常起居，她在宁城也住习惯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洛书颜听了这话，却在心里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难道有钱人跟穷人的对比已经这么鲜明了吗？？
他们家还没条件去大城市定居生活，郭叔叔却已经有钱到要在京市买大别墅……
郭维康想疯狂骂街：你他妈没这么条件，那全国多少人都是赤贫户啊！
不过为了配合好友演戏，他只能昧着良心附和：“那你努力工作，早日实现条件。呵呵。”
洛天远微微一笑：“借你吉言。”
郭维康又问：“我记得你在宁城是有两套房子吧？”
这一句话对于在安静思考的沈宴，如同在脑内擦亮了一根火柴——
所有他觉得不对劲的地方都可以得到一个解释了！
他总算知道这位郭叔叔有哪里不对劲了，他说话的语气明明就跟那天洛书颜对他推销“得福”一模一样啊！
是啊，郭叔叔既然是买房的，何必跟那什么似的不停推销？
不对，郭叔叔是对谁在推销？
沈宴一双眼睛直瞪瞪的盯着坐在副驾驶座跟郭维康闲聊的洛天远。
他明白了，是洛叔叔要买房！！

第17章
郭维康很高兴，除了尽地主之谊请他们吃饭以外，还跑去麦当劳给俩小孩买了汉堡薯条跟可乐。
洛书颜见沈宴一直心不在焉的，还以为他是想妈妈了。
洛天远这次过来，除了买房以外，就是来谈生意了。他这几年也算是全国各地都跑遍了，见识比以前广，有好友告诉他，这半年来有人特别执着的在拉投资，准备创立一个以互联网服务为主的公司，这是大家从未听说过的行业，因此想要拉到投资找创始人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洛天远的这位好友可谓是电脑爱好者，他没什么钱，却极力推崇，只听那位拉投资的人说了大概的方案以及计划以后，便拍手叫好，明明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他却帮人四处拉关系，最后拉到了洛天远这里来。
他甚至狂热的跟洛天远表示，只要洛天远能投资入股，将来互联网、不，国内财富榜上必定会有他洛天远的名字。
他几乎每隔几天就给洛天远打长途电话。洛天远来京市也是为了这件事。
洛天远以92年股市的认购证发家，他在大学时偶然认识的教授是那方面的专家，两人是忘年交，在教授这里，他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因此便嗅到了机会，他一向大胆，知道那是一场豪赌。赌赢了，那自然好，赌输了也没关系，一切可以重头再来，他用了家中所有的存款买了认购证，当时买的人少，后来中签率更是高，多少人在这场机遇以及豪赌中，成为了百万资产的富翁。
洛天远也不例外。赚到这一大笔钱以后，他便去了南方办厂办公司，之后更是财源滚滚。
对于未来的发展走向，洛天远是倾向于三种产业的，娱乐、房地产以及好友说的互联网。
等吃完饭以后，洛天远就准备去谈生意了，借口要去工作，便让洛书颜跟沈宴留在酒店房间里。
酒店服务很到位，只需要给前台打一个电话，水果饮料一应都提供。
洛书颜吃了午饭又吃了汉堡，这会儿跟小猪似的，躺在沙发上就不想动了。
见沈宴还是皱着眉头一副陷入沉思的模样，洛书颜便主动说道：“你想你妈妈可以给她打电话，我听说酒店打电话不要钱的。”
沈宴这小伙子实在过分节约了。
明明沈姨给了他好几十块，他都没用。
不，不对，还是用了五毛钱的。刚才洛天远跟郭维康聊天的时候，洛书颜盯着外面小卖部的大冰柜，沈宴知道她心里想什么，便出去给她买了火炬冰淇淋。
沈宴听到她说话，还吓了一跳，毕竟整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等他看向她时，居然露出了那种欲言又止的表情。
洛书颜头皮发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你该不会想妈妈想到立马要回宁城吧？”
沈宴无语：“有一件事我不知道要不要告诉你。”
“那还是别告诉我了。”洛书颜瑟缩一下，“电视剧里太监总是跟皇上说，”她停顿了，用太监专用的尖利嗓音说，“皇上，奴才有句话不知当说不当说。”
“总之，这话一出，就没好事！”她下了结论。
沈宴被她逗得想笑，又憋住笑。
“那算了。”他酷酷的说。
可洛书颜是什么性子，沈宴说算了，不说了，她又开始好奇他要跟她说什么事。
她等了一会儿，本来想着以小朋友的性子，话不说完肯定会憋得难受的，没想到沈宴说算了就是算了，他并没有难受，反而还在看电视新闻……
这小孩怎么这样！！
洛书颜在沙发上扭来扭去，果然当小孩当久了，就不自觉地变得幼稚起来，竟然试图以用高难度的动作引起沈宴的注意。
沈宴果然注意到她了，他还是那样冷淡：“要听吗？”
洛书颜气死了。
小小年纪就这么酷，长大以后还得了？他该日夜祈祷颜值不要崩坏，不然他最大的优点也将荡然无存。
她也面无表情：“你想说就说吧。”
沈宴嗤笑，没等洛书颜抓狂，他便又认真起来，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有个怀疑，今天要买房的人不是郭叔叔，而是你爸爸。”
什么是垂死病中惊坐起。
洛书颜一个鲤鱼打挺，瞪圆了眼睛看他，大眼对大眼一会儿后，她摇了摇头，一脸不可置信，“开什么玩笑！”
她爸爸买那个大别墅？怎么可能！
他们家又没钱！
沈宴也不着急，反问她：“那你说如果是郭叔叔买房，为什么一直都是他在跟你爸爸说，跟在推销似的？”
洛书颜反驳：“他肯定想买但又拿不定主意，所以就说那房子有多好有多好。你说他是在推销，我说他是真心喜欢那房子。”
沈宴又问：“那郭叔叔干嘛问你觉得那房子怎么样，他可没问我。”
洛书颜：“还不是你板着个脸，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
沈宴：“我注意到了，你说那房子漂亮以后，郭叔叔立马就看向你爸爸，你爸爸还点了下头。”
洛书颜：“……”
“反正郭叔叔给我一种并不像是在买房的感觉，反而是在卖房，打个比方，如果他是卖房的，那他会对谁说那么多有的没的，肯定是要买房的人。”沈宴一锤定音，“我说的是我的感觉，反正我猜买房的人是洛叔叔。”
洛书颜：“…………”
这么草率，只是凭他的感觉吗？
沈宴见她盯着自己，又说：“你自己回忆回忆一下今天上午。”
他知道，洛书颜也很聪明，只是正如以前妈妈教他的一句古诗“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洛书颜是洛叔叔的女儿，两人相依为命多年，她看不到洛叔叔的不同，也有可能洛叔叔无法掩藏他的“不同”，可她也很难看到。
洛书颜果然就不由自主的去回忆今天上午发生的事。
郭维康说的那些话她的确没往心里去，但这会儿回想起来，似乎的确有很怪异的地方。
郭叔叔过分热情了，她脑子里突然闪现出一个词——销售员。
一旦代入到这个身份中，郭叔叔如果在推销这个房子，那他是跟谁推销？必然是要买房子的人！
谁呢？？
答案不言而喻。
见洛书颜表情变幻，沈宴又说：“其实之前你家买车，我就觉得有些不对了，当时洛叔叔给我的感觉好像买车特别容易，跟买菜一样，可他转头又说是卖房买车。洛叔叔又不是那种吹牛皮的人，怎么可能前面表现得十四万不算什么，之后又要到处凑钱卖房买车，反正我也说不上来哪里奇怪，但我就是觉得不对。”
两个小孩都开始慢慢回忆洛天远身上的不对劲来。
抛去了女儿这个滤镜，洛书颜才猛然反应过来——她爸爸、好像的确有点问题。
洛书颜语气微颤，“那今天我们看的房子值多少钱啊？”
正好电视上正在说房价的事，沈宴随手一指，“上面说什么楼盘要开盘了，我妈之前关注过这一块，开盘就代表要卖了，三千多一个平方。别墅应该更贵吧？？”
洛书颜粗略估算了一下，今天看的那房子少说也有两百个平方。
二手房要比新房单价便宜，可别墅肯定更贵啊……起码也得大几十万起步吧？！
她大脑一片空白：几十万！几十万！！
这真的不是在做梦吗？？
她怎么觉得那么不靠谱呢？在她以为他们家成为赤贫户的时候，有人告诉她，她可能是富二代，这也太玄幻了吧！

第18章
沈宴跟洛书颜说的这些话，简直推翻了她的世界观。
一直到今天以前，洛书颜都不觉得“富二代”这个词能安在她身上。
的确，她知道爸爸很厉害很棒，不过这潜意识里也是加了十八层厚的女儿滤镜。她的爸爸是个很优秀的普通人，她一直这样认为。
是的，他是名牌大学毕业，顶着大学生的名头，只要不作死，在这个年代都不会混得太差。
本来他可以跟着宋叔叔一起去深市港城打拼，她听说，深市那边的大学毕业生一个月拿一两千块都不罕见。只是爸爸为了她而选择留在宁城，不过就算是在宁城，爸爸都算得上是比较耀眼的人物。
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爸爸会买得起小轿车、大别墅，这跟她了解的、听说的完全不一样。
他们家难道不是普通温饱、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可能也能勉强迈入小康吗？
怎么一转眼变成了富豪家庭？
虽然“以为家里一般般结果很有钱”远远比“以为家里很有钱结果很穷”容易接受多了，但洛书颜还是不太愿意相信沈宴的猜测。
沈宴见洛书颜一脸茫然懵逼，也不知道她有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不过他也只是对她说出他的想法而已。
他慢慢挪到她身边坐下，从桌子上撇了根香蕉递给她，“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这也是好事不是吗？如果我的猜测不是对的，这对咱们来说也没什么影响。”
作为她的邻居、她的幼儿园同学、她的小学校友，他有必要将他发现的事情说给她听，可这件事其实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都不是坏事，这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
他也不知道洛书颜纠结个什么劲。
洛书颜缓缓看向他，又低头看向手里的香蕉，动作粗暴地剥了皮，狠狠地咬了一口，“都是你，我现在已经无法冷静了！”
沈宴又说道：“还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洛书颜转过头来，一脸抓狂，“又有什么事啊！你别告诉我，你发现我不是我爸的亲生女儿了！”
沈宴：“……”
大概是洛书颜这表情很有趣，他竟然难得的笑了一下。
“这个我暂时还没发现。”沈宴说，“不过你应该的确是洛叔叔的亲生女儿，因为你们俩长得很像。”
洛书颜：“……我谢谢你了。”
“我想跟你说，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我想洛叔叔那样做肯定有理由，你没必要跟他生气。”沈宴又化身为知心大哥哥来开解洛书颜，“大人的事情我们现在还搞不懂，就像我也搞不懂我妈妈的一些想法，后来我也想通了，他们有他们的想法，既然他们不想让我们知道，那我们就装作不知道好了。”
洛书颜看向沈宴，眼神探究。
她跟他，到底谁才更像穿越者啊。
他比她要聪明，小小年纪已经能看初中课本了。
他比她观察入微，连发生在她身边的事情他似乎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小孩……该不会是老乡吧？
好了，她已经蠢到连暗号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了。
沈宴见她露出“我自闭了”这样的表情，迟疑了一下，问道：“怎么了？”
洛书颜一脸生无可恋：“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一句话，别问我是什么话，我不想说。”
那句话是——重生、穿越也改变不了智商。
不过沈宴的话她还是听了进去，的确，大人都有大人的想法，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她对她最好的人，既然他不想让她知道，那一定是有他的道理，那她就懂事的装作不知道好了。
当然了，配合演戏是一方面，她还是想搞清楚，沈宴的猜测是真是假，因为这决定着未来她是否能够继续毫无心理负担的吃好吃的，穿好看的。
——
柯荣带着他的策划案以及计划书几乎跑遍了全国，托关系见过很多所谓的大老板，可这些人嘴上说着赏识他，实际上根本就不愿意投资入股，在他们看来，他的想法，他的策划通通不现实，谁会为了一个从未接触从未听说过的行业砸钱，他能理解，但想到自己内心的抱负无法施展，仍然憋闷。
他找到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人，只是实现梦想并不只是存在于交谈之中，更需要资金注入。如今资金这一块，仍然是白板。
经人介绍，他今天又要跟一位老板聊天，重复说了很多遍的话，他眼神里已经没有刚开始的狂热，站在镜子前，只觉得自己逐渐如同死水一般。
他拉了拉领带，试图让自己放松一下。
好友叶文忠拍了拍他的肩膀，“别这样，我这个大学同学跟那些人不一样，听说他这两年跟国外公司也有订单合作，可能见识也比别人广，我不是在逗你开心，他对你互联网很感兴趣，问的一些问题可都是行家才知道的，我一听就知道有谱，不然也不至于让你大老远的跑过来，是不是？”
柯荣苦笑一声。
一开始在见到洛天远之前，柯荣并不敢抱有太大的期待，就怕落空，直到见到洛天远，他向往常一样麻木的推出自己的策划书，只见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开始翻开起来。
十分钟过去了……
二十分钟过去……
半小时过去了……
柯荣猛然惊醒过来，洛天远竟然还在翻这份其他老板翻了两页就不愿意再看下去的策划书。
他内心涌起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以及一点点破土而生的期冀。
也许……这个叫洛天远的人真的不一样？
洛天远之前跟好友通过无数通电话，该了解的事情早已经了解，不过看到这策划书，他仍然入神了，等终于将里面的事情都捋清楚后，他合上那承载着心血与梦想的策划书，抬起头看向这个叫做柯荣的男人，“文忠应该跟你说过，我在深市那边有公司也有工厂，主要对的是国外的客户，目前账上并没有很多资金。”
柯荣眼里的光一点一点的消失。
这个话跟之前的一些老板们说的话也没什么区别。
我们对你的策划书很感兴趣，不过很抱歉，没有多余的资金投给你。
洛天远顿了一顿，探出手在桌面上敲了敲，这是他陷入思考时常有的习惯与动作，片刻后，他沉声道：“这样吧，我先跟你签个合同，资金分批注入，我过段时间去深市那边看看，凑一凑应该是没问题的。”
柯荣闻言不可置信的抬起头，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洛、洛总，你、你的意思？？”
洛天远微笑颔首，“我入股。”
——
昨天下午才到京市，今天已经完成了两件大事——房子与投资互联网。洛天远的心里也松了一口气。他还记得这次来还有一个重大任务，那就是带女儿跟沈宴好好在这京市逛一逛，京市著名的景点太多了，两三天肯定是玩不够的，要想不跟赶场子一样的玩，少说也得半个月。
他拒绝了柯荣一起吃晚饭的邀约，打了辆车准备回酒店。
在回酒店的路上，他接到了郭维康的电话。
在他目前装穷的人设中，手机这种东西显然是不适合他的，不过郭维康也有他的理由，京市这么大，要真有点什么事想联系难道还特意跑去酒店找他吗？
郭维康现在也是个不大不小的老板，当即就把自己备用的手机借给了洛天远。
洛天远以前出差时也买过大哥大，只觉得拿在手里都是累赘，对手机这种东西更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这次用了郭维康的手机，算是改变了他的想法，他已经开始琢磨着，要用什么合理的借口买一部手机而不崩人设了。
郭维康语气兴奋：“几个老同学听说你来京市了，都说要为你接风洗尘，怎么样，要不要办一个同学聚会，咱们这都毕业好几年了，一个个都为了生活奔波，还没正经聚过。”
洛天远却婉拒道：“不了，我这次也不是一个人过来的，还带着两个孩子，后天一早的车票，总不好大部分时间都让孩子呆在酒店。”
郭维康却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今天晚上可以吧？”
洛天远：“不可以，晚上我不会让两个孩子单独呆在酒店的。我女儿也害怕。”
郭维康：“……”
其实他想说，酒店是最安全的。
“那明天中午或者下午？”
“也不行，明天早上我带他们爬长城。”
郭维康无语：“还爬长城，你女儿明天会恨你的。”
洛天远语气坚定：“总之没空，我之后会常来京市，以后有机会的。”
郭维康知道改变不了他的决定，便吐槽道：“以前念书的时候我可没看出来你有一天会成为二十四孝好爸爸。”
洛天远在大学时代绝对是风云人物。
会打篮球、学习成绩好、长得又帅，大把大把的女孩子喜欢他，大概是帅哥的情史都很丰富，洛天远也不例外，大学时期他也谈过好几个女朋友，虽然最后都分了，不过这也不影响其他男同学对他羡慕嫉妒恨。
洛天远多情不滥情，在郭维康的印象中，似乎从来没为感情痛苦过。
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
谁能想到洛天远这样的人有一天会说出“我女儿会害怕”“不行，我要带我女儿出去玩”“不聊了，我要给我女儿冲奶”这种话？？
郭维康到现在还记得，大概是两年前吧，他突然接到了洛天远打来的电话，还以为是有什么事，结果他就说了几句话——
“今天是我生日。”
“你知道吗，我女儿给我画了一幅画。”
“画上还写了五个字。”
“你知道是五个什么字吗？”
“是爸爸我爱你。”
“我女儿说她爱我。她说爸爸我爱你。”
…………

第19章
洛天远也懒得跟未婚未育人士聊他女儿有多可爱有多好，正准备挂掉电话时，又听到郭维康提起了一个人。
“之前秦雨桐不是在沪市那边读硕士吗，本来硕士毕业后是准备去国外攻读博士的，但不知道怎么的，她没去，现在在单位可是骨干。听说她家里也在为她找对象的事情着急上火呢，倒是她自己一点儿都不急，我有几次都碰到她，她也是一个人。”郭维康叹了一口气，“其实你们俩挺可惜的，当时差一点就在一块儿了，哪知道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这个程咬金就是洛书颜的亲妈了。
洛天远尽管已经六年没有见过她了，如果不是还共同孕育了一个孩子，他恐怕都快想不起来自己生命中还出现过这样一个人。
他在爱情这方面十分淡薄。
不过即便如此，洛天远也不喜欢好友以这样的语气提起自己女儿的亲妈，他压低了声音：“够了，别这么说。要是没事我就挂电话了。”
郭维康知道自己的话惹到了洛天远，赶忙道歉：“哥们儿，我不是那个意思，就是嘴快……”
挂了电话后，计程车也停在了酒店门口。
洛天远虽然很放心两个小孩不会到处乱跑，但还是小跑着坐电梯上楼，直到打开门，瞧见两个小萝卜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这才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他这一进来，洛书颜跟沈宴齐齐回头看他。
两个小孩长得都很可爱很精致。
尤其其中一个还是自己的宝贝，洛天远心情轻松，走上前去，摸了摸洛书颜的小脑袋，问道：“饿不饿？”
洛书颜指了指垃圾桶。
她今天说话的兴致并不是很高，还沉浸在“自己是否是富二代”这个猜想中难以自拔。
沈宴替她回答：“不饿，我们吃了香蕉吃了橙子，还喝了两瓶健力宝。”
“既然不饿的话，那我先带你们去逛逛这附近的商场买点东西，等逛累了再带你们去吃烤鸭。”
一锤定音，洛天远决定了今天晚上的行程，主要是逛街和吃饭。
一向听到逛街就满血复活的洛书颜今天也是兴致缺缺的。
她以往都不会太过关注身边的人和事，今天有沈宴提醒她，来到商场以后，这里的衣服都不便宜，可是她的爸爸一口气给她挑了好几条公主连衣裙，表情也都没有变化。
在这个人均工资都只有几百的年代，他这样的做法，要么是极其溺爱孩子，要么是真的不在乎这些钱。
洛书颜捧着连衣裙晕乎乎的去更衣室，她知道爸爸最爱自己，只要她想要的，只要她开了口，爸爸都会想办法为她办到。所以爸爸到底是前者，还是前者后者都是呢？这是个问题。
洛天远自然也注意到了洛书颜的表情。
他并没有觉得女儿发现了自己的秘密，而是低下头问正在玩魔方的沈宴，“她怎么了？”
沈宴抬起头来，哦了一声，以很平静的口吻回道：“没关系，她只是受到了冲击而已。”
洛天远听了这话想笑：“那她都受到了什么冲击？”
沈宴都不想说了。
他觉得大人们都爱说谎，明明他们自己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教导他们，做人要诚实。
他想到洛书颜今天下午的纠结，便道：“因为我们都觉得大人爱说谎。”
洛天远：“……？”
他自然而然的就认为两个孩子是在生气。
也对，带他们大老远的过来，却没有好好陪他们。
洛天远保证道：“大人没有爱说谎，放心，今天晚上跟明天一整天都会好好陪你们，要是你们不怕累的话，我们明天去天安门再去爬长城，至于别的景点，可能就没时间去了，下次有机会再带你们玩别的地方。”
沈宴静静地看着洛天远，在洛书颜换好裙子出来时，他点了下头，“洛叔叔你开心就好。”
最后，在商场逛了快一个小时，三个人收获满满。
洛天远除了给自己添了秋季的毛衣与外套以外，还给洛书颜买了很洋气的毛呢裙以及牛仔套装，明明要换季了，买裙狂魔洛天远仍然给她挑了两套公主连衣裙，至于沈宴小萝卜头，尽管他极力推脱抗拒，洛天远也还是给他买了时尚帅气的牛仔套装。
沈宴：“我觉得这一套跟洛书颜的好像。”
他这样说。
洛天远笑：“童装来来去去就那么几个款式。没关系的。”
第二天他们三个人都在天安门前照相留念，紧接着去了长城，长城修建保存得很好，只可惜那份为这宏伟建筑惊叹的心情在爬了一段距离时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
爬长城几乎要手脚并用。
两个小孩都累成了狗。
沈宴很能吃苦，他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也没喊停，洛书颜也不想显得自己过分娇气，只能吭哧吭哧跟在他身后。
一直等他们来到好汉碑留影时，照片里的三个人，洛天远神采奕奕、沈宴面无表情、洛书颜双眼呆滞。
洛书颜立下豪言壮语：今生再也不来第二次。
沈宴瞥她：话别说太早。
——
在京市的短短几天，洛书颜过得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样开心，好像真正兴奋激动的时刻都是在火车上，以及下火车的那一瞬间，难道这就是旅游吗？
沈宴似乎很喜欢京市，两个小孩在临走前，非常懂事的将被子叠好。
来的时候是一人一个包，走的时候大大小小的包有很多。
洛天远带着两个孩子从电梯出来，离火车开车还有两个多小时，足够他们不慌不忙地去火车站了，只是没有想到，刚走出几步，还没走到酒店旋转门那里，身后便传来一道甜美的女声：“洛天远！”
两个孩子一个大人都下意识地转过身来，只见酒店大堂一侧迎面走来一位年轻美女。
她笑起来时有一对酒窝，五官精致，整个人明艳大方，穿着时髦的连衣裙，一头长发披肩，就是洛书颜都觉得眼前一亮。
太漂亮了。比起电视上的女明星也不逊色。
洛天远的表情跟眼神反而都很平静，语气温和的跟那人打了招呼：“雨桐，好久不见。”
秦雨桐昨天跟同事换班去了聚会，却没见到心心念念的人，暗自打听一番才知道，他没来，但也没离开，问郭维康要了地址后，她一大早上便精心打扮一番赶了过来，就是想见他一面。
快八年了。
她以为她会遇到别的可能，她会有更美满的人生，可是午夜梦回时，她想的、念的还是眼前这个人。
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她想来看看他，如果聊得好，也想问他一句，你后悔了吗？
只是所有的情绪，在看到更为成熟成为温和的他以后，都荡然无存，那种心动的感觉居然还在。
“好久不见，我过来办点事，正好听郭维康说你住在这边。”秦雨桐抬起手看了看腕表，冲他莞尔一笑，“这么多年没见了，要是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喝杯咖啡？”
洛天远还牵着洛书颜，他知道自己无法拒绝这个要求，过去他们也是相熟的朋友，甚至也有过一段朦胧的情愫，好几年没见，她又主动过来打招呼，他没有理由拒绝。
不过当着孩子的面似乎也不好，他想了想便低头对洛书颜说：“书颜，你跟沈宴在那边大堂的沙发上坐一会儿，我跟阿姨有点事要说，你们别到处乱跑，就在原地乖乖等爸爸好不好？”
秦雨桐终于注意到洛书颜。
又或者说她一早就注意到了，只是逼自己去忽视而已。
这个小女孩的亲妈如同一根刺卡在她心里，按理来说，她应该对小孩释放善意，可她骨子里也很骄傲，实在无法伪装和善温柔的样子。
只是在听到洛天远说的话时，她愣怔了一会儿。
这样温柔的洛天远似乎记忆中从未见过，他那样的耀眼优秀，他来去自如，似乎从不为谁停留，也不为谁难过，他看起来是温和的，可待人接物也有一层疏离，她以为她见过洛天远的全部，却没想到，他原来可以这样。
那种温柔、宠溺、小心翼翼，真的是他吗？
洛书颜心里燃烧着八卦之火，却还是表面乖巧的点头：“好，不急的。”
洛天远了解女儿，看她这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摸了摸她的头，“哪里都别去，就在大堂沙发等爸爸，爸爸很快就回的。”
等亲自带着洛书颜跟沈宴去了那边的沙发坐下后，洛天远又蹲了下来，再次叮嘱女儿：“爸爸就在这里，如果有人给你糖果……”
洛书颜打断他：“我知道，谁来跟我说话我都不理，糖果我也不要，爸爸你快去吧，那位漂亮阿姨一直盯着你，别让美女久等，好吗？”
洛天远面露尴尬。
秦雨桐身姿窈窕，站在那边自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只是她一直望着洛天远。
直到洛天远一步步走近她，她又一次露出那甜美的笑容。
两人去了一旁的咖啡区。
洛书颜只恨自己没有顺风耳，不然就可以听听爸爸跟这个漂亮阿姨到底是什么关系了！
她按捺不住要八卦的冲动，主动戳了戳低头玩魔方的小孩，低声问道：“你猜他们在说什么？”
“他们是什么关系啊，我怎么都没听我爸爸说过他有这个朋友……”
“也对，我爸爸都不跟我说这些，那个宋阿姨找到家我才知道他在谈恋爱！”
“不对不对，爸爸不是在跟宋阿姨谈恋爱吗？这又是在做什么？”
“沈宴，你说他们究竟会说什么呢？”
沈宴刚刚又拼好魔方的一面，闻言头都没抬，手上的动作也没停，语气平静地说：“你想知道吗？我正好会唇语。”
洛书颜这下是真的震惊了，诧异的看向沈宴，“真的？你会唇语？？”
沈宴点头：“恩，想知道吗？翻译一个字十块钱。”
洛书颜：“…………”
这什么破小孩！！！
见洛书颜不说话了，沈宴只感觉耳边终于清静了。

第20章
洛天远在当年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同样外貌出色、成绩优异的秦雨桐也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校花。
她明艳大方，心地善良，笑起来给人感觉如同春风拂面。
这样一位女同学，在男寝提到的次数是最多的，洛天远那时是二十出头的毛小子，少年慕艾，又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他偶尔也会加入到讨论中，只是他跟那些男同学最大的区别在于，他是有机会接触到秦雨桐的。他们是同一届不同专业的，每年新生联欢会都由他们来主持，一来二去也就认识了，秦雨桐见谁都面带微笑，唯独见了洛天远会脸红。
洛天远为人仗义，待人又温和，有一次在排练时，秦雨桐身体不舒服，还差点晕了，是洛天远背着她去医务室的。当年郎才女貌，人人都觉得他们是般配的一对，只是谁都没有想到，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
秦雨桐点了一杯蓝山，低头用小汤匙搅拌着，再次抬起头来，正好跟洛天远四目相对，她心跳加快，现在的她已经不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了，这些年的成长早已令她学会了伪装情绪，此刻她镇定自若，假装不经意地问道：“听说你现在在宁城，过得还好吗？”
洛天远的心思似乎并不在咖啡上：“还不错。”
秦雨桐是为洛天远打抱不平的，她从来没想过，他这样能干的一个人，居然会甘心留在小城市，根本无法施展拳脚。他应该属于大城市，在大城市追求梦想一展抱负才对。
然而她现在也没有资格劝解他做出对人生更有利的正确选择。
她想，他应该是为了那个小女孩，他的女儿。
实际上，她知道自己不该迁怒一个还很懵懂的小孩子，可是想到洛天远因为他女儿而选择在小城里过平凡的人生，她就忍不住气闷。
“你现在还是一个人吗？”秦雨桐这话问出口，又担心洛天远会误会，赶忙补充了一句，“我就是随便问问，没别的意思。”
洛天远并不会因为她这么一个问题联想太多，比起此刻的寒暄，他更担心女儿在大堂有没有乖乖的，“恩。”
秦雨桐闻言内心激起一阵涟漪，却还是按捺住不该有的情绪，“怎么没想再找一个？”
“我其实没打算结婚了。”洛天远抬手看了一眼腕表，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未来就跟我女儿相依为命了。”
秦雨桐手里的动作一顿，诧异的看向洛天远。
不打算结婚了？
是在开玩笑，还是来真的？秦雨桐发现几年过去了，她竟然一点儿都看不懂洛天远了。
她想起了奚h，那个横刀夺爱、怀孕逼婚却在生下孩子后又一走了之的女人。
在内心深处，她是不愿意相信洛天远是为了奚h才做出这个决定的。在爱恋多年的人面前，秦雨桐已经无法保持面对其他人时的冷静，她勉强笑了笑，像是唠家常一样说道：“你跟奚h还有联系吗？我也是前两天才听我妈说，她现在在国外过得很好，好像都已经结婚了吧。”
洛天远表情平静，似乎对这个消息一点儿都不惊讶，他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脸上还带着从容的笑意：“那很好。”
秦雨桐盯着洛天远的脸，试图找到一丝她看得懂看得透的表情，可她只看到了平静。
洛天远是真心希望奚h过得好，毕竟是他孩子的亲妈，两人当年也是和平分手，互不相欠，她也说过，有缘分她会回来看孩子，没缘分就让孩子当她这个亲妈已经死了。
秦雨桐还想问点什么，洛天远却已经站起身来，微笑着说道：“雨桐，不好意思，我女儿还在外面等我，就不跟你聊了，下次有空再聚。”
说完后洛天远从钱包里拿出一百块压在桌子的餐单下便离开了。
秦雨桐怔怔的望着他离开的背影。
——
三个人上了火车后，心情已经没有来时那样愉快。
洛天远去打了热水回来，见女儿正坐在床上发呆，他走了过来，弯腰坐在她身旁，轻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饿了？”
沈宴坐在对面的床铺，他本来在翻报纸的，闻言抬起头来看了洛书颜一眼，见对方面色红润，又低下头继续做自己的事。
饿是不可能饿的。
洛书颜今天可是吃了大鸡腿又吃了面包，刚才在火车站又喝了一瓶汽水。
洛书颜不知道沈宴在吐槽她吃得多，她看向爸爸，欲言又止，最后实在过不了内心那一关，她小声说：“爸爸，那个漂亮阿姨是谁啊？”
大概洛天远也没想到女儿会这么敏感，他愣了一会儿，无奈地解释道：“是爸爸念大学时的校友，她正好来酒店附近办事，这就碰上了。”
洛书颜可不是那么容易被糊弄的小孩，那个漂亮阿姨说的话，她一个字都不相信。
她感觉得到，漂亮阿姨肯定喜欢她爸爸。
为什么这么感觉呢，她以前幼儿园的老师也喜欢她爸爸，老师对她特别照顾，别的小朋友后背汗湿了，老师都管不过来，但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在她身上。中午睡午觉的时候，屋子里热，老师也坐在她的小床边上帮她扇风，对她可温柔了。
她记得老师跟爸爸说话时的语气还有眼神，明明那个漂亮阿姨跟老师一样。
碰巧遇到什么的，骗小孩呢。
洛书颜哼哼道：“我才不相信呢。”
洛天远：“…………”
“爸爸，你是喜欢宋阿姨，还是喜欢今天这个漂亮阿姨？”
洛书颜实在对这个问题很好奇。
可她没想过，作为女儿问爸爸这些问题，会令大人尴尬。
即便洛天远对这些事情从不在意，此刻见宝贝女儿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他也有些不自在。
正在洛天远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时，只听到对面的小男孩嗤笑一声：“洛书颜，你知不知羞？”
“沈宴，你偷听我们说话，你知不知羞？”
“我没偷听，你声音大到隔壁车厢的人都听得到。”
“你少胡说八道！我跟我爸爸说话，你不要插嘴！”
“你才多大，天天想一些乱七八糟的，做作业就没见你这样上心。”
……
…………
于是，洛天远默默地探出手捂住了耳朵。
两个小孩很喜欢拌嘴，他跟沈清若对这种状况一向都是冷处理，都不帮谁，只要不是吵得很过分，他们都不会干涉。
因此以上“两小儿辩日”的场景经常发生，洛天远也已经习惯了，好在女儿总算没追着问他到底喜欢哪个阿姨了，这还是得感谢沈宴。
——
第二天下午他们才回到宁城。
在火车上洛书颜也没有睡得很沉，隔壁车厢的大叔打呼声很大，吵到她都睡不着，再加上她有点认床，那两天在京市酒店睡得也不是很好，于是吃完晚饭洗了澡后，她就提前一个小时上床睡觉了。
睡到中途时，洛书颜醒来，想上厕所，她昏昏沉沉的起来，看了一眼放在书桌上的闹钟，时针指向十一。
居然都十一点了。
准备穿拖鞋时，发现拖鞋被她踢到了床底下，索性就打算赤着脚去洗手间。打开房门，她往洗手间走去，突然听到一阵说话的声音，她下意识地停下脚步，这会儿意识恢复清明，侧耳倾听，发现是爸爸的声音，好像是从厨房传来的。
洛天远回来后便忙着工作，晚饭也没吃多少，现在饿了就想煮个泡面吃，他正一边烧水一边跟好友宋前进通电话。
“我已经跟人签了合同，柯荣的想法我很看好。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我想着这两年厂里利润也很可观，跟国外那边客户的合作很稳定，不如将这些利润分散出来，投资在其他行业。”洛天远靠着厨房流理台，“放心，我跟他谈的是先投资一百万看看，这一百万分三次给他，入股比例我也很满意。”
宋前进这几年跟国外那边接触多，也算是见多识广，不过他更是发自内心的崇拜佩服洛天远，他总觉得洛天远的眼光比他的长远，这一次也是一如既往的支持他，“你说了算，正好这两个月要跟国外那边结算，账上应该有充足的资金。”
洛天远嗯了一声：“京市那边的房子我也看好了，书颜挺喜欢的，我就买了下来，办成了这两件事，这算是有收获。”
宋前进打趣他：“你这是要准备为大侄女攒多少嫁妆啊。”
嫁妆？这话跟老父亲说，完全是诛心啊！
洛天远骂他：“滚远点。”
两个男人还在聊着电话，站在厨房外面不远处的洛书颜听了爸爸的这些话，跟被人点了穴似的，一动不动，表情恍惚。
她掐了掐自己的胳膊——
痛！
她不是在做梦？
原来她真的是富二代了……

第21章
洛天远端着泡面出来时，洛书颜已经回房了。她关了灯，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了，一颗心狂跳不已。刚开始沈宴告诉她，那栋漂亮的大别墅是她爸爸要买时，她还半信半疑，并不敢轻易相信自己已经升级成一枚富二代了。这两天她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却被她听到了爸爸跟人通话的内容。
沈宴的猜测成了现实。她爸爸说什么来着，给人投资一百万？京市那套别墅买了下来？这字字句句全是他是富一代、她是富二代的实锤啊！
想到爸爸一跃成为富豪，她也跟着成为富二代，洛书颜就无法冷静。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一直到将近凌晨两点才睡着。
第二天盯着黑眼圈出现在洛天远面前时，她原本激动、狂躁不安的心情也平静了许多。
洛天远看着女儿明显精神不振的模样，还很关切的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洛书颜半真半假的回道：“没睡好，还有点困。”
“这样啊。”洛天远显然不是一个严厉的爸爸，他听到女儿这么说，第一反应就是：“要不今天别去上学了，就在家里休息，我跟你们班主任请个假？”
在很多小学生想要装病逃避上学时，洛书颜已经拥有了睡不好就能请假的待遇。
对洛天远来说，他这辈子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父母都不在了，他赚钱的大半动力都来源于女儿，因此，在当爸爸这件事上，他努力将“我的孩子我就要惯就要宠”这一方针贯彻落实。
至于女儿成绩好不好，他并没有那样在乎，在他看来，孩子的身体心理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洛书颜：“……不用。”
虽然课本上的知识她都听得懂，就算一天不去上课也没关系，不过在家里好像会更无聊。
洛天远担忧的看她：“是不是你的床不舒服，要不要给你换一个带有席梦思床垫的？”
原来这就是有钱人的生活吗？
洛书颜下意识地揪着衣襟，只觉得如同做梦一般，她抵抗住了，摇了摇头，“不用，我现在睡着很舒服。”
“好吧。”老父亲的提议都被否决，洛天远摸了摸洛书颜的脑袋，“那去刷牙洗脸，我开车送你和沈宴上学。”
洛书颜听到“开车”两个字时睫毛微颤。
她以最快的速度梳洗好后，去隔壁吃了早餐，便跟沈宴一块儿下楼了。
洛天远正坐在车上等他们。
本来小区离学校就很近，步行只需十分钟，开车更快，等目送着洛天远开车离开，洛书颜拉着书包的带子，便迫不及待地压低声音对沈宴说道：“沈宴，你真是神了，你的猜测是对的！”
她不敢说得太大声，想起在火车上他说的话，她又四处张望，小声问：“我现在的声音应该不大吧？”
沈宴瞥了她一眼：“刚好。”
“那我就放心了。”洛书颜虽然声音很小，但表情很兴奋，就像是中了大奖一样，“昨天晚上我醒来听到我爸跟别人讲电话，原来那天看的大房子真的是我爸爸要买！”
沈宴表情淡定：“我当时说了你还不相信。”
“我没听到我爸说我怎么敢相信，诶，沈宴，你说我爸爸算不算富豪？”
“看在哪里。”
“什么意思？”
沈宴回：“在宁城，那肯定算的，在京市，我不知道算不算。”
洛书颜还是很高兴：“那你说，我算不算大小姐啊？”
沈宴：“……”
他真的无法理解洛书颜兴奋的点。
还大小姐。
洛书颜又问：“你说我算不算啊。”
沈宴不愿意在学校跟她发生争执，这会让外人看了笑话，他只能昧着良心说瞎话，“应该算吧。”
洛书颜果然就开心起来了，开心了一会儿后，她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又很认真严肃地叮嘱沈宴，“这件事你不能说给别人听，这是我家的秘密。我爸爸不说，肯定是有理由的，我跟你说，是因为我相信你，你不能辜负我对你的信任。”
沈宴面露嫌弃，“我才不是长舌妇！”
“你也不能说给沈姨听。”
沈宴：“……”
“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沈宴快走几步，明显不想搭理她了，却还是说道：“我才懒得说。”
别看沈宴今年还是小屁头，但洛书颜已经很相信他的人品，他既然答应了不会说，那就一定不会说。
“你以后可以喊我大小姐吗？”
沈宴像是看智障一样看她，“你是弱智吗？”
洛书颜也觉得自己挺傻的，明明她之前很聪明啊。
难道她也因为家里有钱而飘了？
接下来一整天，洛书颜其实都很兴奋，尤其是想到家里有了小车车，还在京市有了一栋漂亮的大别墅，她真是时刻都想笑，班上的同学今天也发现了，班长大人不知道碰到了什么好事，居然还主动擦黑板……
这种好心情一直持续到放学。
洛书颜跟同桌叶欣准备去书店买自动铅笔，哪知道刚走到街边，就听到一阵巨响，往声源处看去，地上居然躺着一个人。
那个人身边血液蔓延，叶欣尖叫一声，谁都没有想到会有人坠楼！
还好这一块都没有高楼大厦，最高的楼是粮食站宿舍楼，也只有六楼，如果从更高处跳下来，那更惨不忍睹。
只是在洛书颜这样的小学生看来，眼前的画面也足够可怕了。
叶欣闭着眼睛尖叫，洛书颜被她扯着不小心跌坐在地上，人在这种时候大脑都是一片空白的，她张了张嘴，目光怔怔的看着那一滩血，就在这时，一双手挡在了她的眼前。
沈宴蹲了下来，用双手捂着她的眼睛，他低声道：“什么都没有，别怕。”
现在是放学时间，小学生们都陆陆续续的过来，大人们自发的围成一团，让小朋友们绕路走，都不想让小孩子看到这一幕。
洛书颜只觉得手脚冰凉，想起刚才的所见，她都忍不住打哆嗦。
太可怕了。
——
等沈宴带着洛书颜回家时，沈清若也听到了消息，正准备出门去接他们，见俩孩子一起回来，她也松了一口气，“刚听人说有人意外坠楼了，你们没走那条路吧？”
洛书颜发抖。
沈宴盯着沈清若，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再说。
沈清若顿时手足无措，她没有见过别人跳楼的场景，不过想也想得到那场面肯定很可怕，大人们看到都不一定能受得住，更别说才几岁的小孩。
当洛书颜去洗手间时，沈清若这才将沈宴拉到一边，小声问他：“书颜看到了？”
沈宴嗯了一声。
沈清若有些心急：“怎么搞的！”她又看向儿子，“你呢，看到了吗？”
“没。”
其实沈宴在说谎，洛书颜看到的，他也看到了。
他也有些害怕，不过当洛书颜害怕时，他不知道怎么的就不怕了。
为了不让妈妈担心，就只能说谎了。
沈清若稍稍松了一口气，然而见到洛书颜魂不守舍的从洗手间出来，她一颗心又揪着了。
尽管洛书颜不是她的孩子，可在一起相处了这么久，感情也很深，见小孩脸色苍白，她心里也难受。
晚饭洛书颜没怎么吃，她实在吃不下，哪怕饭桌上有她爱吃的小排骨，她也没动几筷子。
吃完饭她就想回家洗澡睡觉，沈清若担心她，问道：“书颜，要不要给你爸爸打个电话，让他早点下班？”
洛书颜懂事的摇头，“不要，节后爸爸工作忙。”
沈清若叹气，“那要不要我去隔壁陪你？”
“谢谢沈姨，不过不用，我就想睡一觉。”
“那好吧，有什么事就过来，要是一个人睡觉害怕，我等下忙完了就过去陪你。”
洛书颜笑了笑，露出浅浅酒窝，“我要是害怕再来找沈姨。”
洛书颜回去了，沈清若收拾碗筷以后便开始翻找书籍，想看看小孩子如果被吓到了要不要吃什么药，与此同时，坐在房间写作业的沈宴犹豫了一会儿，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书本，里面夹着一些纸币，他想了想，拿了五块钱攥在手里。
他从房间出来，对在客厅看书的沈清若说道：“妈，我下去一趟，马上回。”
沈清若头都没抬，“好。”
宁城是一座安宁淳朴的小城，这里街坊邻居都互相认识。
小孩们写完作业总是会在下面聚着一起玩，沈宴不爱跟他们玩，有时候吃完晚饭后会自己去小区外面的书店看书。
沈清若以为儿子现在也是下去看书。
沈宴拿着一块钱下楼走出小区，却没有去常去的书店，而是转了个弯，去了一个小摊前。
这小摊主要卖烤串炸串，晚上生意很好，洛书颜喜欢吃，不过她也不常吃，偶尔会在放学回家前买一串火腿肠吃，吃完了再回去吃饭。对她这种在外面吃脏串的行为，沈宴之前很看不上。
沈宴递给老板五块钱，“两根火腿肠，再来一份炸土豆。”
“好嘞，要辣不？”
“少放点辣。”
沈宴在等老板炸串时，突然一道声音从背后传来：“沈宴？”
他回过头，居然是后座同学。
后座同学叫向飞，向飞见沈宴在买炸串，还以为是自己认错人了，明明在学校里都没见沈宴吃过零食。
总感觉沈宴不是会吃炸串的人啊。
向飞是跟妈妈一块儿出来买球鞋的，跟沈宴打了个招呼就走了，不过想到炸串的香味，他嘴也馋了，便拉了拉妈妈的衣袖，可怜巴巴地说：“妈，我想吃炸串，刚那个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他都在吃。”
意思是说，学习好的都在吃，就代表这东西不是不卫生，是可以吃的。
“你要是成绩好，天天吃都行。你瞅瞅你现在这成绩，你还吃得下去？？”
“……妈。”

第22章
沈宴拿着打包好的炸串进了小区，现在已经入秋，天黑得也早了，他笼罩在夜色中，一路加快步伐来到四楼，却没有回自己家，而是站在隔壁犹豫了一会儿才探出手敲了敲门。
现在也才六点多左右，洛书颜应该没那么早就睡。
要不是看她今天受到惊讶又没吃多少，他才懒得跑下去给她买炸串这种垃圾食品呢。
洛书颜刚洗完澡，正准备看会儿书平静一下心情就睡觉的，突然听到一阵敲门声，趿拉着拖鞋来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站在外面的人是沈宴，她疑惑着打开了门，问道：“干嘛？”
沈宴走了进来，没搭理他，径直来到饭厅，将手中的一次性饭盒放在桌上，语气生硬，还有强装出来的不在乎，“我去书店碰上了后桌，他请我吃炸串，我不爱吃，丢了也可惜，你吃了吧。”
洛书颜：“……？”
她也跟着过去，果然打开那饭盒，一股诱人的孜然香味扑鼻而来，要是放在往常，她早就食指大动了，可今天实在是没胃口。
“我也不想吃。”
沈宴瞪了她一眼：“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不要浪费。”
洛书颜无语：“这又不是米饭。”
“火腿肠里有猪肉，土豆也是农民伯伯种的。”
意思是说，米饭不能浪费，难道猪得罪你了，你可以浪费它的肉？也可以浪费土豆吗？都是食物，不分高低贵贱。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洛书颜怎么可能不知道这是沈宴特意给她买的。
这年头小学生都穷，手里有一块两块都是大款了，这两串火腿肠加一份炸土豆，少说也要四五块，哪个同学会出手阔绰到出四五块请人吃炸串？这话说出去谁信啊。
沈宴这臭小孩有时候是真的聪明过头了，有时候也蠢蠢的。
洛书颜既然知道，就不会浪费他的心意。
她点了下头，坐在饭桌前开始吃炸土豆。
土豆炸得外面焦焦的，撒上孜然粉跟辣椒粉，算得上是一绝。
火腿肠炸得开花，更是美味。
洛书颜原本惊惧的心情似乎也被治愈了，沈宴并没走，而是在她对面坐了下来，也不知道犹豫了多久，打了多久的腹稿，他才别扭的开口：“你看僵尸叔叔都不怕，那个就更不用怕了。”
其实他也不会安慰她，他也知道，电影是电影，都是假的，可活生生的人跳楼，是真的，是不一样的。不过他还是希望洛书颜不要害怕，他跟他妈妈就住在隔壁，大不了以后每天上学放学他等她一块儿，这样就不用怕了吧。
洛书颜歪了歪头，用竹签戳了一块土豆，“嗯。”
刚开始是真的怕，想起来也吃不下饭，可这都过去两三个小时了，心情似乎也平静了不少。
沈宴听她这么说，心里就放心了。
正在沈宴看着洛书颜小口吃着炸串时，门口又传来敲门声，俩小孩对视，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慌张。
如果敲门的人是洛天远也就算了，他宠孩子，就算看到洛书颜吃炸串也不会说什么，可如果是沈清若…………
沈清若不赞同孩子吃外面这些脏串，她认为油不卫生、又在街头，来来往往都是灰尘，吃了不干净会生病，就是洛书颜之前想吃了，都是在外面吃干抹净才回来。今天沈清若精心做的小排骨洛书颜都没吃几块，结果转过头来吃炸串又吃得很香……
好像不是很好！
沈宴想的更多，以妈妈的聪明，一定会看出来是他跑出去给洛书颜买的炸串，他不愿意这件事情被除了他以外的人知道，哪怕是自己的妈妈。
说时迟那时快，沈宴小跑着去了门口，站在门口的小板凳上透过猫眼看到是妈妈，立马又拍到饭厅，小声地跟洛书颜说：“快藏在厨房的碗柜里，别让我妈发现，对了，还要把窗户打开散味。”
俩小孩配合默契，一个去藏炸串开窗户，一个从洛书颜的书包里拿出课本跟写字本，做好这一切后，洛书颜才去开门。
沈清若手里拿着杯冲好的热牛奶进来，见儿子正坐在地板上看书，还很诧异，“你不是说下楼有事吗？”
怎么一转眼又来了书颜家里？
沈宴表情镇定：“洛书颜说她有一道算术题不会，我来教她。”
洛书颜也连连点头，配合他的表演：“是啊，沈姨，我有一道题怎么都不会，就让沈宴来教我了。”
对于这番说辞，沈清若也没怀疑。
“书颜，我给你冲了杯热牛奶，可能这会儿还有点烫，你在睡觉前喝了。”沈清若笑了笑，语气温和，“晚上睡觉前喝牛奶会睡得更好的。知道你不爱喝牛奶，我在里面放了一点蜂蜜，是甜的。”
今天小孩受惊了，她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个法子。
入睡前喝牛奶有助于安眠。
睡一觉可能明天小孩子就不太记得今天的事了。
洛书颜心里暖洋洋的。
虽然都是邻居，爸爸也付了钱让沈姨照顾她的一日三餐，可她能感觉到，沈姨是真的关心她，沈宴也担心她晚上没吃东西会饿，还特意去外面给她买炸串，她运气怎么这么好！
她都要被感动死了。
沈清若见洛书颜都洗了澡换了睡裙，又瞥了一眼客厅茶几上的书本，便道：“这会儿也不早了，书颜你就早点睡，有什么不懂的明天再让小宴跟你讲。”
本来那就只是扯谎，洛书颜自然没什么意见，“好。”
沈清若又问：“你爸爸还没回，要不要我来陪你睡？”
“不用不用，真的！”
在洛书颜的再三劝说之下，沈清若只好带着沈宴先回家了。洛书颜捧着这杯热牛奶，又想到厨房橱柜里的炸串，她弯了弯唇，将炸串都吃完、喝了牛奶后刷了牙就上床睡觉了。
不知道是不是热牛奶发挥了作用，洛书颜刻意没去想今天下午的事情，竟然没多久就沉沉入睡了。
——
因为下了重要的决定，洛天远这两天还很忙，一直到晚上九、十点才回到家，沈清若听到动静，打开门一看，果然洛天远站在隔壁门口掏钥匙，洛天远回过头来，还很诧异，“这么晚了还没睡？”
宁城的夜生活远没有京市沪市那样精彩，人们都是看过黄金档的电视剧就睡觉，洛天远每次加班回来，小区里几乎所有人家的灯全部都熄灭了，所以在这个点看到沈清若打开门还没睡觉，着实令他感到惊讶。
沈清若面露疲倦：“快睡了，有件事想跟你说。”
她早就熬不住了，但还是想等到洛天远回来，将今天下午发生的事情说给他听。
这就令洛天远好奇了，“什么事？”
沈清若面色严肃起来，“今天下午粮食站的宿舍楼有人跳楼了，书颜跟同学正好经过那里……”
洛天远神色一凛，眉头紧皱，“书颜怎么样？”
“受到了惊吓，晚饭也没吃几口，很早就睡了，我让她喝了牛奶，不知道她睡得好不好。”沈清若顿了顿，“如果她明天精神不振的话，就带她去医院看看吧。”
沈清若是知道的，有些事情大人稍微不注意，小孩子就有可能留下心理阴影。
这么小的小孩承受她不该经历的事情，实在令人心疼。
她知道洛天远是一个很好的爸爸，可也担心他在这种小事上不够细心，这才开口提醒他。
洛天远捏了捏鼻梁，心里也在担心女儿，他点了下头，“好，谢谢你，我先进去看看她。”
洛天远进了屋子以后，站在女儿卧室门口停下了脚步。
为了让女儿对性别意识有很深刻的了解，从去年开始，他几乎就很少进她的房间了。
只犹豫了一会儿，他就轻轻地推门进去，借着月光来到床前，见女儿睡得正熟，他悬在半空中的心也落地了。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他才离开房间，洗漱完毕后准备回房时，又实在担心女儿，便在储物间找到了折叠床，拿了枕头跟毯子便在女儿卧室门口睡下了。
这样一来，女儿要是做了噩梦有个什么动静，他也能听得到，可以及时进去安抚她。
养育一个孩子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不是让她吃饱穿暖就行，洛天远至今还记得女儿在三岁以前体质都不好，经常发烧，有一回烧得特别严重，迟迟不退，他看着那小小的身躯因为发烧而难受得直哼哼，他只恨不得代替她承受未来人生中所有可能遇到的伤害跟病痛。
洛天远回忆着这六年来的点点滴滴，越想就越是心疼女儿。
一直到凌晨一两点才入睡。
洛书颜睡得很香也很沉，她一般很少会做梦，这个晚上却做了个梦。
小学生的生物钟都很规律，早上七点不到，洛书颜就从睡梦中醒了过来，双目呆滞的看着天花板。
她以前也做过梦，不过随着越来越清醒，梦的内容也越来越模糊，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她越是清醒，那个梦就越是清晰。
她梦到了一本小说内容，似乎是归类于男频这一块，她也不是很清楚，只记得这是一本草根逆袭爽文，男主角从一穷二白的大学生做生意发家致富成为首富，红颜知己无数，堪称人生赢家。
这本小说很长很长，分为上部与下部。
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角名叫洛天远，他在文中也有一个女儿名叫洛书颜，而在下部中，他的女儿意外去世……
洛书颜：“……？？”

第23章
洛书颜并没有急着起床，而是坐在床上开始仔细回想梦里的剧情。
其实这本都很奇怪，分为上下两部，上部有多精彩，下部就有多致郁、潦草。
上部详细的描写了洛天远的事业线，讲述清楚了他的发家史。洛天远在大学期间以一笔小买卖赚了一些钱，机缘巧合之下他在报纸上看到刊登沪市发行股票认购证，对金融这一行还算了解的他立马就意识到这是个机会，用了所有的存款还想办法借了一笔钱凑了几万块全部买了认购证，这被后世称为九二发财证的机遇令洛天远赚了好几百万，在大家还在羡慕“万元户”时，洛天远一跃就成为了大富翁。
他敢想敢做，从不怕输，在深市那一块开了制衣公司，聘请了红颜知己之一的高中同学成为服装设计师，这位同学从小就喜欢画衣服，设计出来的衣服令人眼前一亮，家里人都说她是异想天开，唯有洛天远欣赏她尊重她，她也视洛天远为伯乐，即便日后成为了知名设计师，依然留在洛天远公司为他效劳。
这家制衣公司短短几年间就在业内大放光彩，还签下了不少跨国合约，赚了个盆满钵满。
之后几年洛天远又分别成立了房地产公司、娱乐公司，甚至还投资互联网入股，他本人在炒股炒期货方面眼光独到，没几年资产就翻了好多倍，一直到上部结束时，他的资产已达百亿。
在业界他是一个传奇，短短十二年时间，就从穷学生变成了百亿富翁。
可能是洛天远的发家太顺利了，作者在下部中就给他设置了挫折，这个挫折便是亲情，是他放在心尖上、最最重要的女儿。
在女儿去世以后，洛天远颓废厌世，之后虽然重新振作起来，但女儿成了他的逆鳞与禁忌，即便是陪他度过最艰难日子的女主角也不敢轻易提起。大概是主角经历着人世间最悲伤的丧女，气氛太过致郁，下部在连载期间成绩并不是很好，作者便很草率潦草的完结了，一直到完结时，洛天远也没有结婚，更没有其他子女。
回忆完毕。
洛书颜还是处于茫然中，她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谁会把一个梦当成是现实生活呢，可不知道为什么，她低头看向自己的胳膊，发现冒出了鸡皮疙瘩。
她干脆起床，穿好拖鞋打开房门，却被眼前的一幕吓得后退两步。
洛天远正窝在折叠床上，听到动静，他下意识地赶紧坐了起来，见女儿正瞪圆了眼睛看着自己，他抓了抓头发，冲女儿一笑：“宝贝，早上好。”
洛书颜一脸问号，“爸爸你怎么在这里睡？”
“大概是我喝多了？”洛天远起来，抱着抱枕跟毯子，动作麻利的收好折叠床，又转头对女儿说道：“是不是吓到你了？”
洛书颜摇了摇头：“还好。爸爸你不是不喝酒吗？”
“昨天公司聚会。”洛天远睁着眼睛说瞎话，并不想告诉女儿实情。
……
洛天远从洗手间洗漱出来，便看到女儿在收拾书包，他迟疑了一会儿，走上前去，“昨天你沈姨都跟我说了，你今天有没有好一点，要不爸爸带你去医院看看，让医生开点安神药？”
他刻意的不想去提昨天的事，就怕勾起女儿可怕的回忆。
洛天远不知道的是，现在盘踞在洛书颜心头的阴影已经不是昨天的那一惨状了，而是她做的那个梦。
她不知道梦里的那个洛天远是不是她爸爸，更不知道梦里死掉的洛书颜是不是她自己。
“不用。”洛书颜拒绝了，可能是小时候去医院的次数不少，导致她现在看到医院都有点发怵，“我不用去医院。”
洛天远见她精神状态还好，也就不勉强她非要去医院了，不过……
“今天别上学了吧，我跟你班主任打个电话，给你请一天假，爸爸也跟公司请假好好陪你玩一天怎么样？”
洛书颜怔了怔。
那个梦之所以令她如此上心，主要还是里面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细节跟现实对得上，她有些害怕，怕自己做的这个梦是真的。
事到如今一味的害怕是不行的，她要去求证，就像前几天证明爸爸是富豪一样，现在她也要去证明那个梦是真是假。
洛书颜这一刻脑子转得很快，她握着漂亮的笔盒，小声说道：“爸爸，你还是去上班吧，不过能带我一起去吗？”
“跟我去上班？”洛天远有些诧异，“可是爸爸上班的地方没有电视机，很无聊的。”
“没关系，我只要跟爸爸在一块儿就好了。”
洛书颜比起大多数小孩都要懂事，也更坐得住，可这不代表她能在办公室里待上一天，之前洛天远也带她去过公司，她呆了半天就吵着要回家了。
也许女儿只是一时兴起？
洛天远对女儿一向是有求必应，就算知道她绝对待不了多久就会吵着要走，他还是答应了她的要求，带她去公司上班。
——
洛书颜跟着洛天远下车后，站在一楼看着贴在墙壁上的公司标志。这是一家运输公司，主要向深市那边运输原材料，洛天远负责接收订单以及跟客户保持联系，平日里工作也并不忙碌，偶尔也需要去外地出差，在此之前，洛书颜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工作性质。
她跟着爸爸走进公司，一路上也碰到了几个员工，他们都认识她，她也仔细观察着他们跟爸爸说话时的神情，确定他们也不知道爸爸的秘密。中也有描写这个运输公司，表面上的老板是一位深市商人，实际上幕后大老板是洛天远。
之前她听到爸爸讲电话，知道他们家并不像表现出来的那样普通，也知道她搞不好是个富二代，但此刻也不敢轻易认定她的爸爸跟中的“洛天远”一样是幕后大老板。
直到她跟着洛天远走进办公室。
洛天远的办公室并不大，平常跟另一个销售员共用一个办公室，这段时间那个销售员去外地出差了。
本来洛天远是想陪女儿一块儿看书的，可刚过来办公桌上的座机就响了起来，工厂那边有人过来找他，他准备离开时，又从口袋里摸出钱包放在办公桌上，“书颜，爸爸有点事出去一下，公司外面有小卖部，不用过马路，就在一出门左手边，你想吃什么就自己买，爸爸把钱包留给你。”
洛书颜乖乖地应了一声。
等洛天远离开后，她才拿起那个皮夹，打开皮夹，里面放着一张照片，是她三岁时跟爸爸的合照。
那个时候她比现在还要胖，她看着胖嘟嘟的自己就想笑，正准备把钱包放回去时，不经意地瞥见钱包内侧右下方印着两个字，笑颜。
她猛然愣住。
在中，洛天远给深市那边的公司取名为笑颜，笑颜时装有限公司。
现在人们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了解外面的世界，在深市笑颜时装有限公司出的款式一上市便成为流行，可宁城离深市太远了，就算是沈清若也没听过笑颜这个公司。
洛书颜还记得有一段小剧情，笑颜公司秋季出了一批皮衣，品质跟版型都很好，是当时的销售爆款，笑颜公司趁热打铁推出了钱包。
现在爸爸的钱包上印着“笑颜”二字，这难道是巧合吗？
正在洛书颜陷入到沉思中时，目光扫到了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笔记本是摊开状态，上面写着一些字，写了又划掉，最后在两个字下着重画了两条线。
洛天远还惦记着独自在办公室的女儿，忙完了就以最快的速度赶了回来，一进办公室就看到女儿一手托腮在发呆。
他不敢再吓她，便探出手敲了敲门。
听到敲门声，洛书颜直起身子，这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爸爸。
洛天远走了过来，在办公桌前站定，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小脑袋，“是没出去买吃的，还是已经吃完了？”
洛书颜现在哪里还有心思吃东西，就是山珍海味、满汉全席摆在她面前，她都没有兴趣。
她现在更想证实一件事，一件令她头皮发麻的事。
她指了指笔记本上的两个字，“爸爸，这两个字里有一个是我的名字。”
其实她是认识这两个字的，很多字她都认识，但她不敢说，怕被别人认为是小怪物。
洛天远顺着她的小胖手指的字看去，笑了笑，神情自然又温和，“恩，后面这个字是你的名字，前面这个字念致，致也有送给、给予的意思。”
“爸爸很喜欢这两个字，以后要给你准备一个惊喜。现在还不能告诉你。”
他一直都想开一家娱乐公司，这两年也在探索计划中，如果不出意外，最迟明年年底公司就会创立。
宋前进让他提前想好公司名提前注册，免得好名字都被别人占用了。
对他来说，致颜这个名字最合适了。
是送给女儿书颜的礼物。
洛书颜闻言摇摇欲坠，在中剧情中，男主角洛天远开了一家娱乐公司，投资了不少卖座叫好的电影，更捧出了不少大有名气的演员歌手。
这家公司叫什么呢？
致颜传媒集团。
洛天远见女儿表情有些奇怪，联想到昨天下午发生的事以及女儿受到的惊吓，便关切紧张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洛书颜内心悲怆地摇头，却还是不得不打起精神来应付老父亲，“没有。”
没什么事，她只是感觉自己好像真的时日无多了……

第24章
昨天下午放学后，有好几个前往书店文具店的学生都目睹了跳楼那一惨状。
对于小学生来说，那无疑是巨大的冲击。今天几乎每个班上都有学生请假，班主任基本上也都批了假条，课间休息十分钟，一年级前面的草地上倒也没之前那样热闹，班上的学生们都三五成群的讨论着昨天的事，有的同学明明没有见过，却绘声绘色的讲述着，仿佛昨天自己在场一般。
“你们见过杀猪没？跟你们说，那场面比杀猪要恐怖一百倍！”
“地上全是血，今天我爸爸骑车送我上学经过那里，血都没洗干净！太可怕了，我爸说这两天要绕路来学校，再也不走那条路了。”
“就是就是，咱们班今天都有好几个人请假，二班的班长都请假了。”
“太可怕了，二班的班长那么厉害，胆子那么大，还不是被吓得今天请假了，我听说她昨天还哭了。”
沈宴不轻不重的盖上笔盒，回过头冷冷地注视着在讨论这件事的几个同学。
由于沈宴的目光太有压力，几个同学都跟被人掐住了喉咙一样，瞬间就安静起来了。
糟糕！差点忘记了沈宴跟二班的班长关系超好！
不知道昨天沈宴有没有在场呢？应该没吧，不然今天肯定也要请假，谁见了昨天那场面不被吓得晚上做噩梦呀。
几个男生都悻悻离开了教室。
过了一会儿，有个男同学扭扭捏捏、十分别扭、鼓起勇气的来到沈宴的课桌前，低声问道：“沈宴，洛书颜今天是不是生病了？”
沈宴正在看书，闻言抬起头来看向他。
洛书颜是不是生病跟这位同学有什么关系呢？他过来问这个问题是干什么呢？
他一向都很高冷，这会儿虽然没说话，但眼里的疑惑还是成功传达给了男同学。
男同学早就听说沈宴跟二班的班长洛书颜关系好，两人经常一块儿上学放学，虽然看到沈宴这不爱搭理人的样子他有些害怕，但勇敢战胜了内心的畏惧，他深吸一口气，说道：“沈宴，你知不知道洛书颜什么时候来，我想还钱给她。”
沈宴疑惑地瞥他，“什么钱？”
洛书颜居然跟他们班上的学生都认识？还借钱给别人？
男同学有些不好意思，“就前天我去书店买本子，钱好像被人偷了，是洛书颜帮我结的账，我昨天准备还给她的，但钱忘记带了。”
沈宴了然，“哦，不知道。”
不、不知道吗？
男同学有些不确定了。
他是觉得都过了好几天了，如果一直不还钱，是不是不太好？
洛书颜同学会不会认为他是故意不还钱的？
他可不希望给别的同学留下这种坏印象，那太糟糕了。
不过，之前好像听说沈宴同学跟洛书颜同学是邻居来着，那……
他迟疑犹豫了一会儿，从口袋里摸出五毛钱，放在沈宴的桌子上，“沈宴，你要是碰到了洛书颜，能不能帮我把这个钱转交给她？”
沈宴不爱去当“信鸽”。
不过想到洛书颜……他没点头也没摇头。
男同学松了一口气，权当他是答应了，正准备离开时，想起什么，又从口袋里摸出三四颗佳佳奶糖放在桌上，“沈宴，这个糖也帮我交给洛书颜吧，我那天都忘记跟她说谢谢了。”
他刚说完，正好对上沈宴的眼睛，也感受到来自沈宴的死亡凝视。
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找死。
再低头看向课桌上的佳佳奶糖，他这个时候反应速度很快，赶忙抓起奶糖就脚底抹油溜了。
沈宴都不稀得开启嘲讽模式了。
就这样的佳佳奶糖，洛书颜早就吃腻了都不爱吃了。
不过洛书颜现在情况有没有好一点？今天不会又不想吃饭吧，他可不是很愿意再去给她买炸串了，那东西实在不卫生，他都看到老板接过钱以后又去串火腿肠。
要是吃多了拉肚子，岂不是雪上加霜？
可洛书颜不爱吃饭了怎么办呢？
——
洛书颜在感觉自己真的时日无多时，第一想法就是要将这离奇的梦都说给爸爸听，爸爸一定不会眼睁睁看着她死的，爸爸一定一定会救她的，抱着这样笃定的想法，她放下手中的铅笔，郑重其事的说道：“爸爸，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
洛天远正在订正文件，听到这话抬起头看向她，笑眯眯地说道：“梦到什么好事了？”
好事？
那算什么好事啊！
洛书颜疯狂摇头，宛如上辈子是拨浪鼓。
“不是好事，我梦到爸爸你……”她话还没说出口，不知道怎么回事，开始狂打喷嚏，“阿嚏、阿嚏、阿嚏！”
她惊呆了。
可是还在打喷嚏，怎么也停不住。
洛天远赶忙放下手中的工作来到她身边，一边给她擦口水一边轻轻地拍她的背，“怎么了，是不是感冒了？怎么开始打喷嚏了，是不是穿太少了？”
洛书颜没有计算，但她起码打了两三分钟的喷嚏才停住。
眼眶红红的，“爸爸，我……”
她又想说了，结果才消停一会儿，喷嚏又找上了她，这次的时间更长了！
洛书颜都快吓尿了，她也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但脑子里突然想到关于那个梦的结尾，有“不可剧透”这四个字印在她的脑海里。
难道这意思是说，她做的这个梦不可以告诉别人吗？
当她心里有了这个想法后，打喷嚏才停止。
真的不可以说给爸爸听吗？可如果不说给爸爸听，那她怎么证实梦中的事情是真的呢？
她倒是想再去试试，可还是怕了，总感觉自己如果强制性的要将梦中的一切都说给爸爸听，是在作死。
小孩子在三岁以前抵抗力都不是很好，洛书颜一直到三岁以后才不怎么生病了，可她每一次生病对洛天远来说都是一场煎熬，这会儿看着女儿狂打喷嚏，他也不敢忽视，什么都不说了，拿起车钥匙就牵着洛书颜往外走，“你很少这样打喷嚏，是不是生病了，爸爸带你去医院看看。”
洛书颜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还在怀疑那个梦的真伪，分不出其他的心神去回应洛天远的话，这就由着爸爸抱她上车，直到车子平稳地停在卫生院门口，洛书颜才恍然回过神来。
“爸爸，我们来医院做什么？”
洛天远面色严肃，表情担忧：“看看你是不是生病了。”
洛书颜：“爸爸，我没生病。”
“可你刚才一直在打喷嚏。”
洛书颜：“……”
她很无奈，“那是有原因的，不过不是生病。”
在洛天远看来，宝贝闺女就是在死鸭子嘴硬了。其实，在洛书颜很小的时候，洛天远就买了不少关于养育孩子的书籍，他知道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是避免不了发烧感冒咳嗽的，基本上大多数情况都不用吊水，只要家长精心护理总会好起来的，因此，女儿以前发烧感冒，他爸妈的第一想法就是要送去诊所吊水，他多加阻拦，还被暴脾气的爸爸揍了一顿。
不过，在养育孩子这件事上，他也不愿意退让，因此，女儿从小到大打针的次数比起同龄孩子来说，只少不多。
然而女儿还是很怕来医院。
“生病了也不一定会打针，你放心，爸爸会结合实际情况，不会随随便便就让你吊水的。”
洛书颜急了：“我真是没生病，就是……阿嚏、阿嚏！”
她一下没控制住自己的想法，又想把那个梦说出来，结果……
洛天远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怕洛书颜会耍赖，索性直接抱起她，表情认真地说：“别说了。”
洛书颜：“…………”
她太委屈了。
一路挂号排队，总算等到护士叫她的名字，洛天远带着她走进了办公室，卫生院里都是一股浓浓的消毒水的味道，洛书颜看到穿白大褂的医生就发怵。
这个医生并不像她家小区外面的诊所医生一样。
他先问过基本情况、拿听诊器听过以后，这才说道：“除了打喷嚏以外没有其他症状，应该没什么问题，回家多观察观察。”
洛书颜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洛天远却不这么想，如果只是单纯的打喷嚏，可能他也不会这么着急，关键是昨天女儿还受惊了。
“医生，你再给看看，昨天粮食站宿舍楼那里不是有人跳楼了吗？我女儿正好看到了受了惊，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一直食欲不振，刚才更是不停地打喷嚏，以前她打喷嚏也只是打几个，这次一连打好多个。”
洛天远表情跟语气都很焦急。
医生也不觉得稀奇，自计划生育开始，很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自然看得格外金贵一点，在孩子的发展过程中，是避免不了头疼脑热的，医生都看多了，家长却急得满头大汗，说白了，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可怜天下父母心。
他对于这种情况也有经验了，低头思索片刻，拿起笔在纸上开始刷刷刷的写：“那就先查个血看看吧，要是查血没问题，我再开个小儿安神片。”
洛天远这才放下心来，一连说了几个好。
医生开好单子，洛天远缴费后就带着女儿上楼去抽血，洛书颜一脸欲哭无泪，她知道自己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凡真要有点不舒服，这抽血她也认了，可她没有啊，想到自己又要挨一针抽一小管血，她就想逃。
她真的怕打针！
难道这就是剧透要付出的代价吗？
联想到那可怕的梦境还有如今想说也不能说的状况，她只想哇的一声哭出来。
她不想死啊！！

第25章
别的事情洛书颜都可以反抗，但这件事显然没得商量。
她现在唯一庆幸的是她长大了，护士阿姨可以看得清她手臂上的血管了。
在更小的时候，由于给小宝宝打针是个难事，在宁城这边给小宝宝基本上都是打头皮针。一旦确认要打针，为了方便护士阿姨操作，都要剃一小块头发，很不巧的，洛书颜经历过头发缺好几块的尴尬时期。
如果她是货真价实的小宝宝，肯定是没什么意见，就算头发都给剃光，可能天天都乐呵呵，可关键她不是真正的小宝宝，每次打完头皮针她都拒绝照镜子，不然会被自己丑到哭出声来。
洛书颜抽血的时候，洛天远就站在她旁边，双手搭在她的肩膀上，算是抚慰。
好在抽血结果出来她的确没什么事，洛天远也就不好再逼着医生做其他检查，医生开了小儿安神片后，父女俩就从医院出来了。
本来在洛天远的计划中，今天是要带女儿去吃好吃的，比如去红房子西餐厅吃牛排吃意面，可是这会儿看着女儿耷拉着脑袋，一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他只好改了主意，蹲了下来，轻声问道：“今天是想在外面吃，还是回去吃？”
现在纵然是要去吃满汉全席，洛书颜也没那个兴致。
本来想到梦里的“洛书颜”死了她十分害怕，经过剧透打喷嚏、去医院抽血后，不知怎的，这份惶恐的心情打了个半折，倒是疲惫更占据上风。
她只想回去吃沈姨做的饭菜，然后好好的睡一觉。
至于其他的事，还是等今天过后再去想吧，她不为难自己了。
“回去吃。我想吃沈姨做的鸡蛋面了。”
洛天远嗯了一声，虽然医生说女儿没生病，但他看着女儿这脆弱疲倦的模样，难得的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说道：“来，爸爸背你过去。”
“都没几步路了。”
“不要爸爸背了吗？”
这失落的语气，一向是洛天远的杀手锏，洛书颜最吃这一套，也不再废话了，冲到他的背上，抱着他的脖子，爸爸的背是这个世界上最安全最可靠的，现在是爸爸就在她身边，她才能不那么害怕吧？
洛天远轻而易举的就背起了洛书颜，一边往停车方向走去一边说道：“瘦了。”
洛书颜哈哈笑了起来。
要是她以后变成大胖子，可能她爸爸还是会说她很瘦吧。
不过这段时间她好像真的像奶奶说的那样抽条了，她看到自己的婴儿肥都没那么明显了。
不知道是太累了，还是内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上车后没多久，洛书颜就沉沉入睡，洛天远通过车内的后视镜看到女儿趴在后座睡着的样子，面露心疼，要是知道女儿昨天会遇到那种事，他说什么也要提前下班开车去接她。
——
饭桌上，洛书颜顶着沈清若、沈宴以及洛天远的注视，将一碗鸡蛋面全部吃完了，连汤也没剩下。
这令担心她的三人都悄悄地松了一口气，能吃就代表没事。
原本沈宴在课堂上破天荒的记了笔记想给洛书颜补补她落下的课，一瞧见她吃完了面就开始打呵欠的模样，只好作罢。
洛书颜吃饱了就想睡觉，洛天远在书柜里找出关于儿童生病的那些事的书籍，准备对照症状好好再瞧瞧，他也不是不相信医生，就是想自己看看，他总觉得，医生不一定能全部了解他女儿的所有情况，但他能。
就在洛天远看书的时候，门外传来敲门声，他以为是沈清若，但仔细听一下这敲门的节奏，便知道不是，沈清若是个细心温柔的人，她知道书颜不舒服要睡觉，绝对不会以这种力度敲门的，抱着这样的猜测，洛天远走到门边开了门，却没想到来人是宋晚晴。
他那天已经将话说得很清楚了，那天以后宋晚晴也没有再出现，他以为就算是结束了。
宋晚晴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呢？
她这段时间有过茫然也有过恼怒，可最终都败给了对洛天远的喜欢。她想通了，洛天远决定不结婚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
以他们俩家世的悬殊差别，就算她愿意跟他结婚，她家里人也绝对不可能答应。
她自己也清楚，洛天远不是适合她的结婚人选，他只是普通人，家境寻常，还带着一个女儿，她如果嫁给他，父母在生气之下断了她的经济来源怎么办？难道她也要跟着他过这种柴米油盐的日子吗？显然不可能。
她现在还很年轻，就算要结婚，那也是几年以后的事，趁着现在父母还没有催婚，她何不趁着现在好好享受一次爱情？以洛天远的人品还有不结婚的打算，到时候她有了合适的结婚人选，想必他也不会不放手。
想通了这一点以后，宋晚晴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洛天远了。
“天远，我朋友给了我两张电影票，是泰坦尼克号的，等下我们去电影院吧？”
她省去了那些不必要的寒暄，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短暂分开过，就好像他们昨天还在约会见面一样。
她太过开心，也有装出来的娇俏，这会儿声音有些大。
洛天远没有请她进来，想到在卧室睡觉的女儿，他拿起放在鞋柜上的钥匙走了出来，反手关上门，语气深沉：“书颜在睡觉，我们出去说。”
他一下凑近，宋晚晴也不想躲避，便闻到他身上那股清冽的味道，她被他的目光包围着，那种心跳加快的感觉又一次席卷而来。
她低着头，手里拿着电影票，欢喜又羞涩地说：“恩，好。”
狭窄的楼梯道，两人一前一后的下了楼，走出楼道，洛天远站在昏暗的灯光之下，却停下了脚步，“晚晴，不好意思，我今天不能去看电影，你找别人陪你看吧。”
前一秒还在面红耳赤的宋晚晴听到这话愣住了，她很少被别人拒绝，便是洛天远也从来没拒绝过她的邀约，她一时错愕不及，等反应过来后便以为洛天远是在生气，赶忙解释道；“天远，你是在生气吗？抱歉，这段时间我家里出了点事，实在没时间联系你，你看，我一有空就来找你啦！”
洛天远疲倦的摇了摇头：“我没生气，书颜这两天受惊了，我得在家陪着她。”
听他提到他女儿，宋晚晴有些不自在。
她是未婚未孕的年轻女人，很少跟小朋友打交道，在洛天远没说出那番话之前，她对洛书颜的印象也只是懂事可爱漂亮，没有其他小孩那样惹人厌烦，可在洛天远说他不会结婚以后，她再想起洛书颜，心情就很复杂了。
诚然作为一个成年人去吃一个小孩子的醋很不可理喻，可她内心深处是很别扭的，所以今天在来的路上，她就算路过了蛋糕店，也不想给洛书颜带一份蛋糕。
她敢肯定，洛天远不结婚一定是因为他的女儿，也许作为一个父亲而言，他这样的决定没什么可指摘的。可一想到洛天远最爱的、最重要的人不是她，而是他的女儿，她就有些不是滋味了。
在恋爱中的男女谁不希望自己是对方的最爱，谁不希望自己在男朋友心里排第一，谁愿意屈居于第二？
宋晚晴从小在家里都是被宠大的，在外面也没受过什么委屈，这会儿没忍住，便不由控制的说道：“我们好不容易才有机会看电影啊，你不是给你邻居付了钱吗，就让她帮忙照顾一下不行吗？”
洛天远沉默了片刻，说道：“清若也要照顾她自己的孩子，而且我也想在家里陪我女儿。”
宋晚晴顿时就来气了。
她已经放低自己主动来找他了，他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
“你又不是医生，陪着也没用啊。”
其实话说出口宋晚晴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这话没错，洛天远又不是医生，他陪在家能做什么？而且看电影也只是两个小时而已，那小孩也没病重到分分秒秒都得大人陪在身边吧？不过没说错是没说错，她也知道自己说这话不合适……
洛天远静静地看着她，一向温和带笑的脸上此刻什么表情都没有，那一双眸子更是无端的漠然了许多。
明明他也没说什么，脸上也没有动怒，但宋晚晴在他这平静的注视之下，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洛天远知道这不是宋晚晴的错。
她只不过是还没当妈，书颜也不是她的女儿，所以她才会说出这一番话来。
不过内心深处，他仍然有一丝庆幸，庆幸他跟宋晚晴的关系没有更进一步，否则以宋晚晴的性子，一旦他们真的在一起了，肯定还会生出许多不必要的事端来。
……
沈宴下楼倒垃圾，他也不是故意要偷听别人讲话，但他就是听到了这番对话。
他心里莫名感到生气。
洛叔叔是洛书颜的爸爸，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还陪在她身边的亲人，难道她生病了不舒服了，洛叔叔不该陪在她身边吗？
这个女人的声音他还记得，就是那天找上门来还对他妈妈格外不客气的那个女人！
沈宴面无表情地提着垃圾袋从楼道里出来，他快经过宋晚晴身边时，故意喊道：“让一让，让一让，里面有大便。”
宋晚晴躲避不及，可能是心理作祟，她甚至感觉自己能闻到一股臭味。
她赶忙躲开，却因为穿着高跟鞋动作急了些，差点摔倒。
沈宴从她身边经过，看都没看她一眼，也没看洛天远，表情冷漠。

第26章
洛天远的情史可以用丰富两个字来形容，在还没当爸爸之前，他在京市尽管并不算富裕，甚至在土著同学之间算得上是清贫，但这也丝毫不损他的魅力，但凡是他喜欢的，有好感的，最后都在一起了，在爱情这方面，他从未有过遗憾。
在当上爸爸以后，不知是突然洗心革面还是想要给女儿树立一个好榜样，他谈恋爱的次数少了很多。
原因很简单，他是当爸爸的人了，身份不一样了，谈恋爱的性质就没以前那样简单，在确定关系之前，他会跟对方说清楚两件事，第一，他不打算结婚，这一点也不会改变，第二，在这个世界上他只有一个亲人了，那就是他的女儿，对他来说，无论是什么人都不会比他女儿重要，在他心里，女儿大于一切。只有接受了这两点，一段感情才会有继续走下去的可能。
在此之前，他跟宋晚晴的关系还没有进行到那一步，但他认为，他已经将该说的话都说了，他也以为她听懂了。
可事实上，她似乎并没有搞清楚。
当然她有她自己的心思也是正常的，毕竟他们两个人身份不同，一个有孩子，一个没孩子，他不能要求她理解他为人父的心情。
不理解没有关系，但不能接受的话，这就是他们两个人根本不合适的问题了。
他不可能为了谈恋爱，为了一个女朋友，而放下自己的女儿。
洛天远看向宋晚晴，无论是心情还是眼里的热度都不如从前，冷淡了许多。
他突然发现自己再也回不去从前的时光了，他再也不可能对哪一个女人像从前那样喜欢，那一段喜欢一个人喜欢到眼里心里只有她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又或者说，他对于宋晚晴的喜欢本身就很浅薄。
无论这人是不是自己的女朋友，洛天远都不会对她太严苛，也不会一点情面都不留，他温声道：“晚晴，现在不早了，我孩子还在家里，实在是走不开，抱歉，今天没办法送你回去。”
宋晚晴听着这一番话，心里却开始紧张起来。
她总觉得洛天远生气了，但看他的表情听他说的话，也不像是在生气的样子。
“天远，我是不是说错话了？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对？”
路灯下，年轻女人面容俏丽，穿着时尚，表情一派天真，是洛天远喜欢的类型。
洛天远此刻却是心如止水，“没有，晚晴，我跟你不是一路人，你很好，我之前也很喜欢你，但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我们不太合适，如果继续在一起的话，以后会有很多矛盾。以后如果你愿意的话，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只管说，我能办到就一定帮你。”
宋晚晴慌张不已，她不明白，她已经放低姿态主动来找他了，她已经做到这个份上了，为什么他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天远，你什么意思啊……是不是因为我非拉着你看电影？我没有阻止你陪着书颜，只是我觉得我好不容易过来找你一趟，也不会占用你太多时间，现在书颜也没住院，没有严重到必须得二十四小时都守着她的程度，那你陪我去看一场电影，这个要求也不过分吧？”
如果洛天远对宋晚晴死缠烂打，那她对他绝对没有这么深的执念，可相识以来，他一直是忽近忽远、若即若离的态度，此刻更是能轻而易举地说他们不合适、到此为止，这一瞬间，骨子里升起来的胜负欲以及“只能我不喜欢别人，不可以别人不喜欢我”的心理作祟，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失态。
洛天远看着宋晚晴，却也只是低声说道：“跟这件事情关系不大。我只是觉得，我们不合适，你不必在我身上浪费时间。这对你我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从没有尝过感情之苦的洛天远，其实对爱情并没有那样在乎。
比起所谓的感情，他更在乎的是女儿，是他自己，以及他的生活和事业。
宋晚晴难以置信，只是瞥见洛天远冷淡的眼神，以及过往驻足好奇注视这边的路人，她总算找回一丝理智。
她沉默了片刻，攥紧了手，几乎将嘴唇咬破，这才说道：“我们都冷静一段时间吧。”
这是她给自己，也是给洛天远的台阶。
她喜欢洛天远喜欢到这一刻竟然没有甩他一巴掌、也没有立即掉头就走将这个人永远排除自己的世界。
她希望他懂她的心意，更希望他珍惜。
这是她给他最后的机会。
——
沈宴倒垃圾上楼来时，见洛天远跟宋晚晴还在聊天，他抿了抿唇，目不斜视的经过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又有些坐不住，看书也看不进去，他担心洛书颜，本来想去隔壁看看她的，但又怕这个点她已经睡了，实际上，他最担心的是洛叔叔真的会去跟那个女人看电影，让洛书颜一个人在家。
思来想去，他干脆来到门边，搬了张小凳子坐着。
这房门的隔音效果没那么好，要是洛叔叔回来的话，他肯定能听到动静的。
如果洛叔叔没有回来……
洛书颜都生病了不舒服了，他怎么可以不回来！
想到那个女人说的话，沈宴就很生气，为洛书颜生气，明明洛书颜身体强壮得跟牛一样，一整年也没有生病几次，这一次是因为受到了惊吓，难道看电影比洛书颜更重要吗？
沈清若从洗手间出来，见儿子气呼呼地坐在门口，她好奇问道：“你干嘛呢？”
沈宴不愿意说，只闷闷地回答：“有事。”
对于儿子的内心世界，沈清若一向是充分尊重的，见沈宴不愿意说，她也就不问了，只是语气温和地说：“那妈妈去看电视了，你忙完了记得去洗澡睡觉，明天还要早起上学。”
沈宴嗯了一声，心情实在不怎么好。
洛天远在宋晚晴走后，在楼下抽了根烟。
他年轻的时候也抽烟，后来奚玥意外怀孕后，他就戒烟了，等女儿出生后，也不怎么碰烟和酒，除了心烦的时候才会下楼躲着女儿抽一根。
抽完烟也没那么烦了，在楼下散了好久的烟味这才上楼。
沈宴坐在门口都已经好久了，有几次听到脚步声都以为是洛叔叔，哪知道透过猫眼看到都是楼上的邻居，他有些不确定，洛叔叔难道真的把洛书颜一个人丢在家里去看电影了？就在他茫然时，又听到一阵脚步声，便将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又听到有人掏钥匙，他赶忙悄悄地打开门，正好就看到了洛天远进门。
其实这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但他就是莫名的松了一口气。
沈宴跟洛书颜的情况是有几分像的，一个跟着妈妈，从来没见过爸爸，一个跟着爸爸，从来没见过妈妈，在家庭情况上，他们两个人应该是惺惺相惜的，这时候的沈宴也没搞清楚，他究竟是关心担心洛书颜，还是在意一个答案，一个“在单亲家庭中，孩子究竟是不是可以随时被抛下的”的答案。
——
洛书颜倒没有沈宴脑补的那么可怜，她一觉睡得很沉，半夜醒来口渴想喝水，便穿好拖鞋打开房门，哪知道爸爸居然又睡在折叠床上。
她开门发出的声响足以令洛天远醒过来。
洛天远见女儿睁着大眼睛看她，他赶忙问道：“是不是哪里不舒服？饿了还是渴了？”
洛书颜心里酸酸的，胀胀的，总感觉回到了更小的时候。
那时候她总是发烧，爸爸也是这样整晚整晚的守着她。
“我渴了。”
洛天远已经起身，有些手忙脚乱，“那好，爸爸给你倒水，不过现在天气凉了，不能喝冷的，要喝温的，爸爸给你兑一兑。”
说完他便去了厨房，洛书颜也跟着去了。
洛天远不是一个很细心的人，这几年独自带娃，在女儿的事情上还是细致了很多，开水跟凉白开兑一兑，调成温水，这才递给洛书颜，“小口喝，别太着急，小心呛到了。”
洛书颜喝完半杯水后，感觉嗓子舒服了很多。
这深夜的一杯水令她清醒了许多。
洛天远见她睡不着，索性就拉着她坐在沙发上聊聊天。如果不是女儿极力反对，他都想给她下一碗面条给她填填肚子。
洛书颜又想起了那个梦。
或许人都有潜意识，她总觉得那个梦可能是真的，在梦里她的爸爸变成了很厉害的人，在梦里，她好像也意外身亡了，而且究竟是怎么死的也没说。
死亡这个词，离她并不遥远，所有人都觉得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可她记得爷爷奶奶在临死前的那一段时间发生的事，她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感受过死亡。
洛天远见女儿垂着头不说话，便问道：“是不是有什么事？”
洛书颜点了下头，鼓起勇气问道：“爸爸，我要是死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
着实令洛天远愣了好一会儿，等反应过来后，他笑道：“说什么傻话呢。”
洛书颜苦着一张脸，“爸爸，我怕。”
洛天远以为她是被那个跳楼的画面给刺激了，毕竟小孩子看到那种可怕的情景留下心理阴影都不算稀奇，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以平和的方式告诉她这一切，“别怕，每个人都会经历一回的，有生就有死，就像爷爷奶奶，他们也不在了，以后爸爸也会死的，但书颜，你别怕，你要是去了天上，爸爸也会一起去，这样就不会害怕了。”
洛天远的本意是想告诉洛书颜，他肯定会比她先死。
有爸爸陪着你一块儿在天上，你就不用害怕了。
洛书颜却听岔了他的意思，她一脸惊恐慌张，等回过神来后赶忙摆摆手，疯狂摇头，“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爸爸，就算我不在了，你也要好好活着！”
洛天远：“……不会的，爸爸比你大那么多，爸爸肯定比你先死。”
洛书颜：“不是这样，不是这样，爸爸，你答应我，要是我不在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
这都什么跟什么？
洛天远头疼不已，实在不明白自己闺女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要是放在平常，他肯定要好好跟她说道说道，可一看时钟，都快一点了，显然要是继续这个问题争论下去，女儿只会越来越精神，这睡不好觉身体肯定会更不舒服的。
于是他主动败下阵来，无奈地应了，“好好好。”
小孩子的想法可真是古怪！
洛书颜却不敢敷衍，她伸出胖乎乎的爪子，很郑重很认真地说：“那爸爸跟我拉钩保证，答应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不可以反悔。”
洛天远：“……”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爸爸，你答应了，就算我真的像梦里那样不在了，你也要好好活着，开心地活着。

第27章
第二天一大早上，洛书颜就洗漱好，收拾好课本背上书包，俨然一副要去上学的架势。
洛天远匆忙穿好衬衫正在打领带，见状顿了一下，问道：“你今天要上学？”
在他的计划中，反正这个星期也没剩两天了，准备跟女儿的班主任多请几天假，下个星期一再去上课的，却没想到女儿已经打算要去学校了。
洛书颜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某些时候神经格外大条。
她不知道别人碰到她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会更聪明的应对吗？
她一向是个乖宝宝，既然规定了不能剧透，那她就不能说，强制性要说出来的话，一开始是狂打喷嚏，那后来呢？比起书里的情节，她更在意的是现在，也在意爸爸会不会因为她的反常而担心。
反正在家也没事干，去了爸爸的公司也很无聊，还不如去学校呢，跟小萝卜头们一块儿上课、一块儿跳皮筋，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恩，马上就要期中考试了，这是我们升小学第一次重要的考试，老师们都很在意。”
洛天远嗯了一声：“成绩都是其次，主要是你自己的身体健康。就算没考好也没关系，成绩并不能代表什么的。”
在“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这口号已经传播开来的现在，洛天远作为家长说出这一番话，如果被老师跟班主任听到了，那场面一定很喜感。
不过洛天远的确是有这个底气。
在他看来，只要他好好工作努力赚钱就行了，他女儿成绩好那自然最好，成绩不好也没关系，他会为她拼出一个美好的未来。
有做梦这件事在后，对洛书颜来说，爸爸是大富豪的事情给她带来的冲击也没那么大了。
升级成富二代是什么感觉呢？
她没什么感觉，除了想起隔壁的房子不再那么心痛以外，她的生活也没有任何改变。
对了，还有一个改变：她花钱不再像之前那样畏手畏脚了。
沈宴也没想到洛书颜今天会上学，都不需要沈清若提醒，吃完早餐后，他就自发的跟着洛书颜一块儿下楼了。
“洛书颜，我妈要我每天跟你一起上学放学。”沈宴说道。
由于他的语气是不情不愿的，洛书颜也没放在心上，便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说：“不用，你不想跟我一起走也可以啊。”
她知道，现在男孩子别扭着，都不愿意跟女孩子一块儿玩，更别说一块儿上学放学了。
沈姨的心意她领了，不过她觉得也没必要去勉强沈宴做他不喜欢做的事。
他不想跟她一起上学放学，也就不用强迫他了。她可是善解人意的好孩子。
男孩子嘛，酷着呢。
沈宴这臭小孩的偶像包袱又不是一般的重。
沈宴闻言脸色一僵，语气更冷了，“我不想跟你一起走是一回事，我答应我妈妈又是另外一回事，反正你放学等我。”
洛书颜：“……？”
行吧，对她来说无所谓放学跟谁一块儿走。
“好，其实你不用勉强你自己，不想跟我走的话……”
她话还没说完，便听到他冷酷的打断她，“没人可以勉强我，只是我这个人比较信守承诺，答应了就要做到。”
“你真酷。”洛书颜瞥了他一眼，“行吧，那就谢谢你了。”
沈宴没有搭理她。
他是不放心她再跟她那个同桌一块儿走了，遇到点事只会闭着眼睛尖叫。
洛书颜胆子小也就算了，跟她一起的人要是胆子也小，那可算完了。
洛叔叔平日里待他好，待他妈妈也好，做人要知恩图报，他就每天陪洛书颜上学放学算了，反正也耽误不了什么，省得她下次又被吓到。
——
没几天后，洛天远的哥们儿宋前进从深市回来了。
宋前进主要负责的是笑颜时装的一些生意，为人仗义，是洛天远最信任的朋友，两人从小一块儿长大，那情谊也是不一般的。宋前进给洛书颜带了一个跟她一样高的大玩偶，这种玩偶现在在这边的省会城市都很少见到，院子里其他小朋友还会特意跑来洛书颜家里看看那个大玩偶，谁看了都喜欢。
洛书颜也很喜欢，然而心情也有一些复杂。
因为这个大玩偶跟梦中那本称之为起点文的小说情节又一次对上了，在下部中，作者也花了简单的笔墨描写这个大玩偶，这是男主角女儿的玩偶，在她死后，有一次官配女主角不经意地看见男主角喝醉了抱着玩偶伤心欲绝，这是作者第一次以旁观者的视角写出男主角在失去女儿以后的悲恸，即便距离女儿去世已经有几年了，他仍然没有放下，每一天、每一天都不曾忘记。
官配女主角有这样一句独白：如果有这样一个法子，能用她以及别人的性命来换取他女儿的再生，他一定毫不犹豫变成杀人犯。
这些跟洛书颜都没什么关系。
她已经想通了，心态也平和了许多。现在的她还小，接触不到那么多事情去证明她的爸爸就是小说中的男主角“洛天远”，她无法断定那是小说还是现实，不过在小说中，按照时间线推断，“洛书颜”也是好几年以后才去世的，这几年不用担心，何必日日去纠结这件事，以后她小心一点就好了，要实在逃不开，那也是命中注定她只能活那么久。
宋前进给洛天远带来了好几个好消息，第一，笑颜时装今年一年的纯利润比起去年都要多出好几个点，在深市那边已经是有口皆碑的品牌，假以时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分公司都不是梦；第二，受港城股市楼市崩盘影响，之前港城一些中小娱乐公司老板跑路的跑路，破产的破产，名下有好几个还未出名却很有天资天赋的艺人，他跟他们都接触过，条件也已经谈妥了，等到公司成立，他们就可以直接成为旗下艺人员工；第三，深市那边有一块地无人问津，他去跟有关人员打过交道，可以以很低的价格拿下，不过地段偏了点。
“还是需要你自己过去看看。”宋前进摸了摸鼻子，“你知道，我这人除了会看靓女，别的都不会看。”
洛天远这个人眼光独到，凡是他看好的生意，最后基本上都火了。
两个人在房间里聊着，洛天远听到钥匙开门的声音，赶忙对宋前进嘘了一声，压低声音道：“书颜回来了，你别在她面前说那些有的没的，她还什么都不知道。”
宋前进啧了一声，“自从经过你这一出后，我开始琢磨，你说我爸妈会不会也是有钱人装成穷人？那我已经长大了，可以告诉我家里有钱的事实了。”
他这样调侃，洛天远拿起手边的塑料杯子就冲他砸了过去，“少放屁。别说了，书颜进来了。”
两人从书房出来，果然洛书颜背着书包进来。
洛书颜见爸爸跟宋叔叔都在家，顺口就问了一句，“爸，今天这么早就下班了？”
洛天远不慌不忙地说：“恩，今天公司没什么事。”
洛书颜注意到宋前进手里拿着份文件，视线便多停留了几秒，她还没来得及转移目光，便听到爸爸笑道：“之前买车不是借了几万块吗，就是跟你宋叔叔借的钱，今天让他过来，我给他打个借条的。”
“你宋叔叔仗义，不肯收我利息就算了，还友情赞助了几千块钱，咱们家里能买这车，你宋叔叔可是帮了不小的忙。”
宋前进：“……？”
借条？这又是哪一出？
洛书颜如果不知道实情，也没听到那通电话内容，也不知道京市的房子是自家的，肯定就信了老父亲说的话，可现在，她什么都知道了，这心情就有些微妙了。
她原来还看不出来，她爸爸竟然很有当演员的天赋。
她这个当女儿的都被他骗到了！
作为一个孝顺的女儿，是不可能拆自家老爸的台的。
她转了个方向，对着还在懵逼中的宋前进鞠了一躬，语气真诚地说：“宋叔叔，谢谢你肯借钱给我爸爸买车，你放心，我爸爸一定会如期还给你的。”
作为演员的女儿，她肯定也不能表现太差，为了将自己的感谢演绎得真实真诚，她不仅给宋叔叔倒了茶，还和他一起分享了自己最喜欢的饼干跟糖果——
“宋叔叔，你尝尝这个，这个可好吃了，是爸爸出差给我带回来的。”
“宋叔叔，你怎么不喝茶，我家里还有汽水，喝不喝？”
洛天远：……这个不要脸的还打算坐到什么时候？

第28章
一年级的期中考试成绩很快地就出来了，现在小学无论是期中考试还是期末考试，都只考数学和语文。一年级五个班，这次一班跟二班的班主任都是满面春风，原因无他，他们两个班都出现了双一百。
洛书颜考了双一百，沈宴也考了双一百。
两人在班上都出尽了风头。
洛天远跟沈清若都很高兴，虽然这只是小学的第一场考试，但也足够令当家长的他们兴奋了。
沈清若去菜市场买了一只鸡，半边鸡炖汤，半边鸡烧给孩子们吃。
饭桌上沈宴瞥了洛书颜一眼，说道：“我不吃鸡腿。”
沈清若也没在意，“那鸡腿就给书颜吃，你吃鸡翅。”
前几天洛书颜跟着沈清若一块儿看了一部很长很长的韩剧，她没看多久，就被沈清若赶去做作业了。沈清若并不觉得洛书颜能看得懂这种爱情电视剧，她单纯只是怕孩子看电视时间长了坏眼睛。
洛书颜坏笑，“沈宴你喜欢吃鸡翅啊，”话还没说完，她又看向沈清若，“沈姨，我们前几天看的那部电视剧，那里面的大妈说了，男的吃鸡翅会出轨的。是不是真的？”
话说到这里，她总算记起来自己的小学生身份，又歪着头问道：“出轨是什么意思啊？”
沈清若：“…………”
以后还是不能让书颜看电视剧了。
沈宴也不知道“出轨”是什么意思。
在小城里，大妈们说起谁家那点烂事，也不会用“出轨”这个词，大家都是说“搞破鞋”“臭不要脸”……
沈宴也看向自家妈妈。
面对两个小豆丁渴求新知识的眼神，沈清若微窘，不过她向来都不是敷衍孩子的家长，就算尴尬，就算觉得这个话题不是很合时宜，她还是如实解释道：“出轨是很不好的。就是、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比如谈恋爱比如结婚了，其中一方背叛了另外一方，跟其他人在一起了。”
沈宴看向碗里的鸡翅，顿时觉得不香了。
“不过，”沈清若是开明的家长，看着儿子耷拉着脑袋，赶忙说道：“我相信小宴就算吃再多的鸡翅，也不会做出不好的事情来，鸡翅还是好鸡翅，很好吃很有营养，不可以将责任推卸在鸡翅上的。”
洛书颜听着沈清若一本正经的解释，哈哈大笑起来，“沈宴，你要是怕的话，我跟你换一换，你吃鸡腿，我吃鸡翅也可以啊。”
沈宴默默地护着自己的瓷碗，“不。”
最后，洛书颜吃的大鸡腿，沈宴吃的鸡翅。
洛天远也给两个孩子准备了奖励，除了小礼物以外，也要带他们去红房子西餐厅去吃晚餐。
红房子是宁城最高档的西餐厅。
要是放在往常，洛书颜一定会使出浑身解数来阻止这一顿晚餐，可现在，她毫无心理负担。她并不确定自己的爸爸是不是那本起点文里未来会富可敌国的大富豪，但至少现在有一件事是可以确认的，那就是他们家没那么穷，并且还能大步迈入富豪的队伍。
既然家里有钱，那吃一顿西餐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洛天远不知道自己的小秘密已经被两个萝卜头给看穿了，正如洛书颜无条件地信任他，他也一样，有着女儿滤镜以及天然的在女儿面前的迷之自信，他也没有察觉女儿偶尔看向他时那意味深长的眼神，仿佛在说——戏精啊戏精。
沈清若跟洛天远都很有默契，像这样的场合跟晚餐，她是不会去的，小城人就这么多，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碰上熟人的可能，好不容易他们才渐渐撇清男女关系的谣言，更多人都相信他们的关系很简单，在这个关头，如果被人看到一块儿带着孩子吃西餐，那这两年来的避嫌就成了一场笑话。
于是，洛天远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来了红房子，哪知道刚在门口停好车，便意外碰上了老熟人。
洛天远没有想到会在宁城遇到秦雨桐。
两人寒暄之后，秦雨桐才笑着说道：“宁城单位向上级提出希望能派骨干员工过来传授经验，本来这个名额也不是我的，是从另外两个同事中选择，可一个才刚刚查出怀孕，另一个家里有老人也有小孩，实在走不开，我就主动提出过来这边。大概会呆半年左右。”
洛天远知道秦雨桐是他们单位的骨干，她在大学期间成绩就很优异，经常拿奖学金。只是他曾经跟她的确是有过一段，虽然是未遂，但他也有些了解她，她并不是一个能在生活中吃苦的人，又是京市本地人，现在能主动提出来到宁城出长差，可见这几年她也成熟成长了许多。
“恩。”洛天远想了想，毕竟是校友，过去关系也不错，便道：“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以后要是遇上什么事，我能帮得上忙的，你就来找我。”
秦雨桐抿了抿唇，笑起来的样子格外漂亮。
她抬起手将头发捋在耳后，声音轻柔也欢快，“好，留个联系方式吧，正好我从京市带了不少小孩子喜欢吃的零食来，下次你要是有空就上我那去一趟，带给你女儿吃。”
沈宴跟洛书颜站在一边当背景板。
洛书颜倒没想那么多，可沈宴比较敏感，他听到这个漂亮阿姨说这话，不由得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他觉得有些奇怪，这个阿姨嘴上说是给洛书颜带了吃的，可好像从头到尾都没有看洛书颜一眼。
得，这个阿姨可能也会在洛书颜生病的时候把洛叔叔拉去看电影。
洛天远跟秦雨桐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秦雨桐主动以自己还要去置办东西为由先离开了。
等洛天远带着两个孩子走进西餐厅坐下，洛书颜便迫不及待地八卦：“爸爸，那个漂亮阿姨我们在京市是不是见过？她怎么来宁城了，她是不是为了你来的？”
洛天远一边无奈，一边给两个小孩倒水，还得分出心神来回答这个问题，“她是为了工作来的。”
无论秦雨桐是因为什么来的，这都不是洛天远会去关心的问题。
洛书颜跟小大人似的摇了摇头，学着电视剧主角那样说话，“非也非也，怎么就那么巧呢，我们上个月在京市见过她，她这个月就调来宁城出差，她如果不是为了你来的，我就，我就，”她看了看，指着沈宴说，“我就跟他姓！”
沈宴：“……”
洛天远屈起手指给了她一个毛栗，哭笑不得，“还改姓，口没遮拦。”
“唔。”洛书颜吃痛，捂着自己的额头，却还是嚷嚷着，“反正她就是为了爸爸你来的！”
沈宴一脸“我怎么会认识这个蠢货”的表情，他不相信洛书颜感觉不到那个阿姨根本就不喜欢她，她却还乐呵呵的，真是火烧眉毛也不知道急，洛叔叔真要跟那个阿姨在一块儿了，以后有得她受了。
洛书颜是不是缺心眼啊？
洛天远作了个暂停的手势，“打住，点单吃晚餐，爸爸饿了。”
跟女儿处得跟好朋友一样，的确是一件令他高兴的事，可是也不代表他对于跟女儿谈论这种问题不会尴尬。
——
从红房子西餐厅出来，洛书颜吃得肚子都撑了，沈宴也没好到哪里去。
他们都是头一次吃西餐，吃了牛排，吃了意面薯条，又吃了小蛋糕喝了奶昔，满足是满足，但也是真的撑。
回到家以后，洛书颜很自觉地跟沈宴一会儿做作业。
沈宴早就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写完了，现在也是在预习这两天要学的课程，他抬起头看向正在做数学题的洛书颜，想起今天的事情，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还是站起身来，从一旁的书柜里翻翻找找，总算找到了一本童话书。
这是沈清若给他买的，他只翻过一次就没有再看，对这种小孩子们都喜欢的童话故事书，他向来都不感兴趣。
他记性好，还记得这本童话故事书里都有哪些故事，探出手拂去上面的灰尘，便将这本书扔在洛书颜面前。
洛书颜被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居然是童话书，她抬起头来，一脸疑惑不解。
沈宴板着脸，“你看看第三个故事。”
洛书颜虽然不知道沈宴唱的是哪一出，却还是翻开这本书，找到第三个故事——白雪公主。
……
…………
洛书颜就算再迟钝，此刻也get到沈宴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你想提醒我什么？”她问。
她没有再翻那本书，还开始转动手中的铅笔，无论是眼神还是表情，都很无所谓。
沈宴：“……那个秦，她不喜欢你。”
洛书颜：“我知道呀。”
沈宴有些惊讶也有些生气，“你知道你还这样，要是她成了洛叔叔的女朋友，她会像这个故事里的王后一样，天天虐待你，不给你饭吃。”
虽然是天才小宝贝，可他毕竟本质上还是小孩子……
洛书颜很严肃地纠正他：“王后没有不让白雪公主吃饭。”
沈宴气死了，“这是重点吗？”
“好啦。”洛书颜当然知道沈宴是关心她才会这样，一时之间也不自觉地开始哄他，“别生气，你有你的想法，我也有我的想法，我爸爸跟谁谈恋爱我是管不着的。他找女朋友就找他喜欢的，而且我又不是人民币，要人人都喜欢，这世上说不定还真有人不喜欢钱呢是吧？她不喜欢我没关系，又不是我跟她谈恋爱。只要我爸爸喜欢就够了，而且我相信我爸爸，我爸爸会找他喜欢的人当女朋友，但他不会找对我不好的人当老婆的。”
洛书颜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是她的爸爸，她的爸爸如果有一天要跟什么人结婚，必然也是会首先考虑她。
她如果现在就纠结后妈会虐待她不给她饭吃，实际上就是不信任爸爸啊。
她的爸爸是不会让别人欺负她伤害她的，这件事，她比任何人都清楚不是吗？
“就像你妈妈是不会允许别人来伤害你一样，就算那个人是她喜欢的人，她也不会允许，因为你才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洛书颜盯着沈宴的眼睛说，“我们要相信他们。”
沈宴愣了好一会儿，等回过神来后，有些不自在的撇过头，“反正你自己多长点心眼。”
“恩！”
洛书颜又随手翻了翻故事书，问道：“关于这个故事，其实我有一点小疑问，你说，这个王子怎么回事啊，他见到白雪公主的时候，是以为白雪公主已经死了，那他为什么还会喜欢她，还要带她回家？”
沈宴心不在焉，随口回道：“可能她长得漂亮吧。”
“那不是更奇怪吗？就算再漂亮，那个时候他也以为那是一个死人啊！他们之前也没有感情啊，正常人会带一个尸体回家吗？那又不是他的谁。他都不认识。”
沈宴听到“尸体”这个词，再联想到这个故事，不由得后背一寒，嘴上却还是嚷道：“你怎么这么多问题，我又不是王子我怎么知道。”
洛书颜：“不知道就不知道咯。反正我觉得这个王子有问题。”
沈宴不知道这个王子有没有问题，他只知道，这天晚上他做了一个噩梦，梦到了尸体，他被吓醒了，额头上还出了冷汗，心跳加速，回想起梦中的情节仍然感到害怕。
想起始作俑者，他攥紧了小拳头，狠狠地、用力地捶了捶墙。
要不是洛书颜说那些有的没的，他才不会做噩梦。
墙那边是洛书颜的卧室。
两个小孩的卧室只隔着一堵墙。
墙那边的洛书颜睡得可香呢。

第29章
宁城的秋天到来，洛天远虽然跟秦雨桐交换了联系方式，但他转头就将这件事忘在脑后了。
直到一天下午秦雨桐主动打来电话。
“天远，不好意思在这个时间打扰你。我也实在没办法了，你也知道我在宁城人生地不熟的，除了你以外我都不认识谁，跟同事们的关系也不算特别好。前几天我每次下班都感觉有人在跟着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可我很害怕，单位安排我跟另外一个女同事同住，可她最近都没有住在宿舍……”秦雨桐的语气无助，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洛天远知道秦雨桐在外表方面极为出色，就是在京市都有很多人追求，在这小城市里她这样的外貌气质的确很招眼。
两人过去关系不错，又是校友，她现在遇到这种事情，洛天远是不可能坐视不理的，他沉吟道：“你别怕，你今天什么时候下班？”
秦雨桐似乎啜泣了一下，“我今天没什么事，五点就能下班。”
“那好，我跟公司请个假，现在去你单位接你，你带着我走一走你平常回宿舍的路。你跟我好好说一说这几天发生的事，我再跟派出所打个招呼，他们那边应该会派警察守几天，要是能抓到可疑的人自然最好，就算抓不到起到震慑效果也可以还你一个清净了。”
秦雨桐哽咽着道：“好，天远，谢谢你，要不是你，我真是要吓死了。”
洛天远又安抚了她几句，挂了电话后，便跟同事打了声招呼，拿起车钥匙离开公司。
他前脚开车刚离开，后脚宋晚晴就过来了，她坐在车上看着他开车离开的，瞧见他的车往与家里相反方向开，便留了个心眼对司机说道：“跟上他的车，但不要离太近，别被他发现了。”
宋晚晴今天坐的车是另外一辆，洛天远就算从后视镜里看到也认不出。
距离那次洛天远说他们不合适到今天，已经快一个月了。
宋晚晴从小被家人捧在手心里长大，物质也好精神也罢，从来没人亏待过她，她骨子里也很骄傲，洛天远说出那样的话，按理来说他就该消失在她的世界了，刚开始她也是这样打算的，可是这一个月洛天远都没有来找她，她的心态就发生了变化，今天她过来找他，也是鼓足了勇气。
洛天远不知道宋晚晴跟着她，一路开车来到秦雨桐的单位门口。
他抬手看了一眼手表，在电话里他跟秦雨桐约定好了时间，他会准时赶到，她也说了会准时在单位门口等着，可距离约定的时间都过去快十分钟了，她还没出来。
他想了想，索性跟门卫的老大爷说了声，老大爷人挺好，给里面办公室打了电话，没一会儿秦雨桐才小跑着出来。
今天气温不算高，她穿了一件白衬衫搭配半身裙，外面穿了件看起来就很柔软的毛衣外套，整个人看起来温柔又优雅。
秦雨桐站在洛天远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天远，抱歉，刚才有个同事找我帮忙，我实在推脱不开，你等很久了吧？要不，今天我请你吃饭当做赔罪？”
洛天远笑，“不用那么客气，我也没等多久，而且今天我女儿的班主任要上门家访，我的确没多少时间在外面吃饭，改天吧。”
秦雨桐只愣了几秒钟，很快地便恢复正常，“那好吧，孩子的事情排首位。”
在看到洛天远是开车过来时，秦雨桐还很惊讶，“是你公司的车吗？”
洛天远一边帮她打开车门一边回道：“算是吧。”
其实他们两个人也没聊什么，但在不远处的宋晚晴看来，这两个人就是一对狗男女了。
她眼里都在冒火，一双手紧紧地攥着手包。
果然洛天远说什么他们不合适都是骗她的，他明明就是移情别恋了，原来是有人想撬她的墙脚。这一个月以来的种种困惑都能得到一个解释了，为什么他突然会说不会结婚，为什么他会在她找上门来时，不仅没有欣喜若狂，反而还很冷淡地说他们不合适，原来他身边出现了别人！
宋晚晴从来没有这样生气过。
她的东西，她可以不要，但在她没有丢掉之前，别人休想从她手里抢走！
“去查一下刚才那个女人是谁！”
宋晚晴气得牙痒痒。
与此同时，在车上的洛天远跟秦雨桐也没有什么话聊。
两个人好几年没见面，在生活轨迹上，早已南辕北辙，秦雨桐从事的工作，洛天远不懂，洛天远的工作，更加不可能跟外人随意谈起。
他们当年只差一点点就成为了情侣，在秦雨桐看来，她跟洛天远会重新在一起，只要她愿意。毕竟洛天远现在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不是吗？这宁城她都逛了个遍，可没瞧见什么出色的美人，她就不相信他面对她时不会再次动心。
——
洛书颜并不知道自己老爸命犯桃花，每一年的桃花运都格外的旺。
她开始为自己的事情烦恼，小学跟初中的课本她都看过，在积极分子沈宴的带动下，她已经复习完了所有的课程，高中的课程准备等上初中再预习。从一年级到初三，这可是好几年的时光，老师留的作业对她来说没有什么挑战性，考试更不是什么难题，小学生的课业跟紧张这个词一点关系都没有。
难道她每天放学回家就看看故事书混日子吗？
这也未免太咸鱼了！
其实大部分小学生，尤其是一年级的小学生都很咸鱼，就是班主任老师平常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压力。每天下午四点多就放学了，积极一点的回家就立马写作业，写完作业就看看电视，跟小伙伴们玩耍，日子很舒心很快乐。
如果洛书颜的邻居不是沈宴的话，她也不会有自己是条咸鱼的觉悟。
沈宴作为天才宝贝，智商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一大截了，他还比好多小学生都要刻苦，这就让洛书颜常常自惭形秽了。
时间长了，她便觉得自己是一条咸鱼。
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可高中的课本她现在真的不想看啊，她才一年级就算现在预习了过不了几年说不定也忘了，岂不是白白浪费时间？她的记性又不如沈宴那样好。
作为一个隐形的、别人都不知道的千金小姐，洛书颜觉得自己很有必要拓展一下业务水平。
最后，洛书颜挑挑选选，为自己选择了两项未来一定要拥有的特长：钢琴、舞蹈。
电视上女主角在众人面前弹奏钢琴曲，尽显优雅，轻易地虏获帅气逼人男主角的心。
沈清若也很会弹钢琴，有这么一个现成的老师在，洛书颜认为自己绝对不能错过。
至于舞蹈……
她对舞蹈了解得不多，但想想看应该能锻炼体型吧？她现在还是小胖妞，既然还没抽条，不如平常跳舞来燃烧过多的卡路里，私心里她觉得跳舞的阿姨都特别漂亮！
“沈宴，你觉得我学弹钢琴学跳舞怎么样？”洛书颜已经脑补了自己未来成为小仙女的模样，爽完了以后便看向沈宴问道。
“我看你比较适合弹棉花。”沈宴现在在洛书颜面前，成功地完成了从酷哥到毒舌男的完美进化。
洛书颜：“沈宴你去死啊。”
沈宴低头继续看题目，“你不要三分钟热度。”
虽然洛书颜总是不承认自己是个幼稚小孩，但每次沈宴对她使用激将法都异常管用。
洛书颜被他这样一刺激，晚上洛天远下班回来，她冲动之下便道：“爸爸，我想学弹钢琴，还想学跳舞！”
洛天远听了她这话还很高兴，他对女儿没什么要求，健康快乐就行，现在女儿学习成绩好，还主动要求学钢琴跟舞蹈，身为老父亲的心，顿时火热起来，他女儿多勤奋多优秀啊，也没想那么多便脱口而出：“好！爸爸给你买一架钢琴！”
“爸爸，钢琴很贵的！”洛书颜也脱口而出。
“……”
“……”
两个人都为了自己的“脱口而出”沉默下来。
一个总是忘记自己还在立贫穷人设。
一个总忘记自己的富二代身份。
洛天远为了弥补之前的错误，赶忙真诚补充道：“钢琴贵是贵，但只要是我女儿想要的，爸爸拼了命都要为你挣过来，书颜，你放心，最近公司效益好，老板给我涨工资了，我的奖金也比其他同事要多，你宋叔叔不是在深市那边发展吗，他给我介绍了一个私活，也能赚不少钱，给你买一架钢琴应该没什么问题！”
“爸爸，其实我们可以先不买钢琴，让我先学一段时间，要是我弹得好，那时候再买也不迟……”
“也行，那明天爸爸就跟你沈姨聊一聊，跳舞这个事爸爸也去问问同事，看有没有教跳舞的。”
父女俩经过一番讨论，以及互相演戏之后，确定了最后方案。
当然，洛天远作为戏精，也没忘记抒情，充分地向洛书颜表达了“虽然家里情况并没有特别好，但爸爸一定会努力工作，也请宝贝女儿不要为了考虑这些事情而放弃成为钢琴家舞蹈家的梦想，只要你用心学，就是对爸爸以及这个家最大的回报了”这样的中心思想。
洛书颜作为戏精的女儿，也表示自己一定会好好学，绝对不会辜负爸爸的期望，更不会浪费爸爸的血汗钱，不过以后如果她不能成为钢琴家舞蹈家，也请爸爸不要失望。
最后，洛书颜回到卧室，心里叹道，当一个装作不知道家里很有钱的富二代太难了。

第30章
自从洛书颜无意间知道洛天远跟宋晚晴掰了以后，她对自家爸爸的感情大事也没那么大兴趣了。
男女之情太复杂了，她这样的小朋友实在琢磨不透。
不过她看爸爸短期内并没有结婚的打算。她不禁摇头，爸爸还是那个会让她亲妈在十九岁怀孕的爸爸，明明前段时间跟宋阿姨还挺甜蜜的，结果十一过后，她就再也没见过宋阿姨。
洛书颜想起这件事的时候，也会偷偷跟沈宴讨论。
她倒是想跟其他女孩子说啊，可这个年龄的小豆丁又懂什么呢，沈宴跟他们不一样，他也不懂，不过他们两个人在大人的事情上还是能聊得到一块儿去的。
沈宴对于宋晚晴再也没过来讨人嫌这件事是很满意的。
他背着小书包，瞥了洛书颜一眼，不禁在心里摇头，真是傻子，“你难道还很希望她来你家吗？”
洛书颜：“也不能这么说，我就只是有点好奇，我感觉宋阿姨还是很喜欢我爸爸的。而且她家阿姨做的菜真的超好吃。”
“撑死你，你上辈子饿死的？”沈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洛叔叔什么都好，就是眼光不好！”
两个女人都不喜欢洛书颜！
一个想在洛书颜生病的时候抢走洛叔叔，一个嘴上说着关心洛书颜，实际上都不愿意多看她一眼。
这两个人……洛叔叔要是真跟谁处一块儿，他心里会很鄙视洛叔叔的。
洛书颜就不喜欢听别人说自己爸爸一点点不好了，她轻哼道：“你别瞎说，我爸爸眼光最好了。”
“你心里什么都知道，干嘛还装傻。”沈宴一针见血。
洛书颜闻言叹了一口气，她该怎么说呢。
她就是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很少很少会有人喜欢男朋友与前任的孩子的。
她觉得，别人不喜欢她是正常的，但无论是宋阿姨还是秦阿姨，看起来都不像是会虐待小孩的人。
沈宴好像很担心她的处境。
思及此，洛书颜看向沈宴，说道：“她们不喜欢我，我不在乎，只要我喜欢的人喜欢我就够了。比如我爸爸，比如沈姨，比如你。”
沈宴却是一愣，等反应过来后耳朵红红的，很不自在的撇过头，还嘴硬地说道：“我才不喜欢你！”
洛书颜将什么都看在眼里，知道沈宴并不是那种热心肠的小孩，他其实很担心她才会这样。
唔，她的心理年龄肯定是比他大的。
他还是一年级的小学生，她起码应该上初中了。
不可以跟小孩子一般计较。洛书颜笑眯眯地说：“没关系啊，我喜欢你就够了。”
沈宴：“……”
不知羞！
不过他心情还是很好，唇角翘起，得意极了。
虽然洛书颜跟沈宴强调过好几次她不是人民币，不需要人人都喜欢，可沈宴还是对宋晚晴以及秦雨桐抱有很深的成见。
这天，秦雨桐托家里人寄来包裹，其中除了给洛天远准备的进口剃须刀以外，还有一件京市时下流行的儿童毛衣，这是送给洛书颜的，秦雨桐后来也想通了，她也快三十岁了，按照她的条件想要找好的，也不是碰不上，不过跟她差不多大的，条件相当的，基本上都已经结婚了，她能选择的少之又少。
她也不是一个愿意将就的人，除了外在条件，她更在乎的是感觉。不然也不会在父母的连番催促逼婚之下，还没安定下来。
她对小孩没有太大的感觉，内心深处她也知道孩子是无辜的，好几次她都想鼓起勇气对洛书颜好一点，但只要看到洛书颜，她就会想起奚h，如果当初不是奚h横刀夺爱，她跟洛天远早就在一起了。如果洛书颜不是奚h的孩子，是别人的孩子，以她的性格，早就已经接受了。
现在的她看似是想通了，实际上没有。她不愿意再错过洛天远，洛天远跟学生时代一样若即若离，身边永远都不缺少爱慕者，那她也只能偶尔从洛书颜这里入手。她想过了，等她跟洛天远在一起了结婚了，相信洛书颜也比现在更懂事了，能处得来就处，处不来她送洛书颜去寄宿学校。
洛天远收了秦雨桐的礼物，但又给了钱。这便令秦雨桐有些摸不准他的意思了。
洛书颜穿上了这儿童毛衣，美滋滋的在大家面前转悠了一圈，她最近开始学钢琴跟舞蹈了，可能是每天的运动量都不小，她竟然又瘦了一些，看起来没从前小胖妞时期可爱，可是漂亮标致了许多。
“怎么样，好不好看？”
这毛衣是红色的，洛书颜继承了她亲妈的肤白基因，穿上这毛衣跟瓷娃娃似的。
沈清若连连点头，“非常好看，书颜很适合穿红色，秦小姐的眼光真的很好。”
前段时间秦雨桐以校友朋友的身份来找洛天远帮忙，沈清若也见过她。
坐在沙发上玩魔方的沈宴抬起头来，轻哼了一声，用上了之前就学会的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洛天远并没有告诉他们，他是收了秦雨桐准备的礼物，但又折现给了钱。
沈清若听到儿子说出这一句话，顿时脸色就变了，表情严肃，“沈宴，妈妈什么时候教过你这句话？一点礼貌都没有。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你知道吗？你如果不知道，你随便乱用这是很无知的行为，你如果知道，却随便用在别人身上这就是很没有教养的行为！”
其实，沈清若很少会限制儿子的发展，像这样声色俱厉的训斥，更是少之又少，沈宴脸色都变了，有些委屈，却还是不肯低头。
他觉得自己没错。
如果现在连他都不站在洛书颜这一边，如果连他都夸赞这种收买人心的举动，那以后又有谁会帮洛书颜？
洛书颜见气氛紧张起来，她不知不觉的挡在了沈宴面前，抿了抿唇，替他解释道：“沈姨，沈宴不是那个意思，前几天我们一起看动画片，这句话是里面的人说的，你不要怪沈宴，他只是……”
他只是担心大家都觉得秦阿姨好，以后秦阿姨跟她爸爸在一起了，如果秦阿姨暗地里对她不好，大家记着现在的好，会先入为主的以为是她调皮捣蛋。
沈宴性子敏感，但因为他跟她处在相同的位置，所以他更担心她会遇到那些不好的事。
其实这里面的弯弯绕绕沈清若又何尝不懂呢，她的想法跟儿子不一样，儿子还小，仍然有一颗赤诚的心，而她经过那些磨难，早已经不像当初那样纯粹。她觉得与人交往一定要保持距离，洛家的事情他们又有什么立场去管？
洛天远温和一笑，主动拿过沈宴手中的魔方，细心地教他该怎么操作后，这才说道：“书颜跟沈宴都很棒，这句话我可是上初中才知道的，你们比我聪明多了，这样吧，为了庆祝你们的词汇量更丰富了，明天我带你们去吃牛排怎么样？”
……
…………
等两个孩子写作业的时候，洛天远要出门一趟，沈清若借口倒垃圾也跟了出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跟他道歉，“天远，小宴说的话你别放在心上，他只是有些害怕秦小姐对书颜不是真心，你放心，我会好好说他的，这孩子有时候说话太没遮拦。”
洛天远拿着车钥匙，思忖片刻，脸上浮现笑意，“不用，沈宴话本来就少，你这样训斥他，以后他话更少了怎么办。况且，说不定小孩子看人比我们大人看人更准。”
沈清若心下一惊，“什么意思？”
洛天远却没回答这个问题，“我跟雨桐是大学校友，以前关系的确不错，她对书颜妈妈有一些误解，我有跟她解释过，也不知道她当年有没有听进去，总之，我跟她也不太合适。”
沈清若却听明白了，洛天远跟那位秦小姐应该从前就有过一段，但因为一些原因没有走到一起。
洛天远说得简单，但意思很明了，既然以前都没有在一起，那么现在跟未来就更没可能了。
“原来是这样。”沈清若笑了笑，“小宴就是太看重书颜了，他没什么朋友，小时候也没有玩伴，自从我们搬到这里来，他比以前外向了很多，只是他不会表达，但他心里是很关心很在意书颜的，对他来说，书颜可能就是他唯一的朋友了。”
洛天远嗯了一声，“书颜也是一样，她从小就聪明，好像跟谁都能玩得到一块儿去，但真正能说得上话的朋友就没几个，所以，把房子租给你们卖给你们，也是我的私心，我平日里工作忙，有时候没办法陪着书颜，有你们，我真的放心很多。”
与此同时，洛书颜看似在认真写作业，实际上是在观察沈宴。
他一直都是天才宝贝，学习成绩是最好的，学习态度也是最积极的，他什么都好，这次因为她被沈姨训斥了，会不会暗地里掉金豆豆？
她几乎趴在桌子上去偷看他。
沈宴却突然抬起头来，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是不是在难过。
“你作业写完了吗？”
洛书颜啊了一声，“还剩一道应用题。”
沈宴不耐烦地，“那你不做作业看我做什么？我脸上有答案吗？”
洛书颜嘿嘿一笑，从口袋里摸出一颗巧克力递给他，“我今天是不是不应该因为穿了新毛衣就太高兴？”
可是那件毛衣是爸爸拿回来的，她又不知道爸爸跟秦阿姨现在是什么关系，要当礼貌的小孩，既然爸爸已经收了秦阿姨给她的毛衣，那她最起码也应该试穿一下吧。
这个问题沈宴不是很想回答。
他见过好几个表面上对他很好，但在他妈妈看不到的地方又很讨厌他的人。
比如在县城时，也有一个老师喜欢他妈妈，总是找理由接近他妈妈，不止如此，他还经常给他买玩具，好像对他很好的样子。他一开始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有一次他妈妈正好被邻居叫去有事，他口渴了想喝水但是够不到，就去找那个老师帮忙。
那个老师表情很不耐烦，大概是觉得他还那样小，不会记得什么。可他记得的不只是不耐烦，还有眼里藏不住的讨厌。
为什么要讨厌他呢？他没有做错事呀。
大家都说那个老师很好，对他也好，邻居家的奶奶也劝他妈妈跟这个老师定下来。
后来没过多久，他妈妈就带着他搬家坐车来了宁城。
他不知道怎么的，就觉得很开心，也松了一口气。
洛书颜说的他都懂，没有几个人会喜欢他们这样的小孩，喜欢他妈妈的，喜欢洛叔叔的，都希望他和洛书颜不要存在，可他们已经存在了呀。
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但他知道，无论发生什么事，就算那个秦阿姨还是那个宋阿姨以后成为洛书颜的新妈妈时，在她们欺负她时，他一定一定会站在她这边。
“嗯。”
洛书颜见沈宴点头，想了想，说道：“那我以后不穿了。”
沈宴没好气地，“你喜欢就穿。”
洛书颜没心眼，他有。
他会一直盯着的。

第31章
九八年，一部电视剧正式在大陆播放，上至七八十岁大妈，下至一年级小朋友，几乎都在讨论有关剧情人物。
沈清若也是这部剧的忠实观众。
洛书颜跟着一块儿看，沈清若也常常忘记赶她去看书写作业，于是两个女性，一大一小分别占据沙发一端，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名叫小燕子的漂亮姑娘在皇宫里引发的一系列鸡飞狗跳。
沈宴从卧室出来倒水喝，见妈妈跟洛书颜都在盯着电视机看，他经过时，只是在电视机前多停留了几秒钟，便遭遇冷酷无情的对待——
“沈宴，快走开快走开，跟木桩子一样杵在那里干嘛啊！”
“儿子，让一让——”
沈宴不由得摇了摇头，却因为写完了作业、预习了明天的功课，有了短暂的休息时间，而破天荒的选择坐下来陪着他们一起看这部几乎只要有电视机有天线家庭都会看的电视剧。
现在电视机能收到的频道有限，这样一部具有喜剧色彩、故事情节也算跌宕起伏的电视剧，一经播出便大受欢迎。
第二天放学，本来洛书颜是跟沈宴一块儿走的，还没走出校园，洛书颜的同桌叶欣就跟了上来，于是就变成了三人行。
叶欣很怕沈宴，沈宴恰好也懒得理她，两人竟然都没说过几句话。
叶欣挽着洛书颜的手臂，继续谈论那部电视剧，“洛书颜，你是喜欢五阿哥还是喜欢尔康？我不喜欢尔泰，他好黑哦。”
洛书颜喜欢谁呢。
她能说她两个都不喜欢吗？
叶欣自顾自地说：“你是不是喜欢五阿哥，大家都喜欢。”
洛书颜想都没想就疯狂摇头，“我才不喜欢他，他后面跟傻子一样，跟别人结了婚还生了孩子！”
这话一说出口，她愣住了。
叶欣跟沈宴也愣住了。
叶欣说：“你说什么啊，他喜欢小燕子。”
洛书颜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句话，明明电视剧里才放到他们跟着皇阿玛微服私访，明明五阿哥心里只有小燕子，那她为什么会说五阿哥后面跟别人结婚生孩子？
她陷入了沉思中。
难道是她做的梦里那本小说提过，好像没有吧？
那她怎么会这么说呢？难道是她上辈子看过这部电视剧，难道后面会有神展开？
一直等他们走进小区，沈宴见洛书颜还在苦恼，便拉了拉她的书包拉链上的小玩偶，“走路看路，想什么呢？”
洛书颜苦着脸，“我在想我为什么会认为五阿哥会跟别人结婚生孩子。”
沈宴无语：“他是阿哥，不跟别人结婚生孩子才不正常吧？”
洛书颜：“可是可是……”
后转念一想，咦，沈宴这是在跟她讨论吗？她顿时将五阿哥什么的都抛在脑后，饶有兴致的问道：“你呢，喜欢紫薇还是喜欢小燕子？”
沈宴：“……”
他能说他两个都不喜欢吗？
一个疯疯癫癫，一个哭哭啼啼。
“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喜欢容嬷嬷了哦？”
他后悔了，他就不该搭理洛书颜。
——
秦雨桐给洛书颜买毛衣的事情，宋晚晴也通过别的途径知道了。
宋家在宁城根基深有人脉，想要找几个人盯着秦雨桐，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
宋晚晴现在就想搞事，对洛天远她已经没有很深的执念了，因为她知道对方是真的不想结婚，也是真的不想跟她再继续下去，她再凑上去也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虽然她知道狗男女这个词之所以男排在女前面，必然是男的过错更大，但她还是不想报复洛天远，对挖了她墙脚、抢她男人的秦雨桐才是想起来就牙痒痒。
现在她知道秦雨桐给洛书颜买了毛衣，更是坐实了她的猜测，秦雨桐这个女人心机城府不是一般的深。
宋晚晴对洛书颜算不上很喜欢，但也绝对不讨厌，谁会没事干讨厌一个小女孩呢，不过她一个未婚女青年，自己都没当过妈，就更不可能对别人的小孩有太多爱的。
可她也从来没想过用曲线救国这一招，她的想法很简单，大人的事跟小孩子有什么关系呢？
要是利用小孩子总感觉怪怪的。
这秦雨桐倒好，居然想通过对洛书颜好来博取洛天远的喜欢，这手段太下作了，宋晚晴很是看不上。
她最近也很不顺，家里人安排她跟省城一个名营企业的公子哥相亲，她看过照片便没兴趣了，长得虽然算不上丑，但跟帅也绝对沾不上关系，在跟洛天远有过一段以后，现在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跟这种歪瓜裂枣结婚。
气急之下，宋晚晴砸了手边的茶杯，吩咐下去，让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弄几只野猫放在秦雨桐宿舍那条路上，秦雨桐不是怕猫吗？
反正，只要秦雨桐在宁城一天，她就不会让她好过。
——
秦雨桐送的那件毛衣一直放在衣柜里，洛书颜没有再穿过。
她不缺新衣服穿，洛天远每次去外地出差都会去当地的商场给她买最流行的童装，宋前进也会从深市港城那边寄来童装。
自从洛书颜知道家里有钱以后，她对于收到新衣服也不会有心理负担了。
富二代就该有富二代的样子，虽然现在他们家对外还是欠债状态，可洛书颜已经有了千金小姐的偶像包袱了，什么好看她就穿什么，这天学校组织秋游，她就穿上了之前在京市买的牛仔套装，这种牛仔款式的衣服在宁城都很少见，她美滋滋的站在镜子前转了个圈，小孩子长得快，当时在京市试穿时还大了一些，现在穿就刚刚好合身了。
她以为她会是整个年级最靓的崽，没想到刚出门就碰上了同样穿着牛仔套装的沈宴。
洛书颜：“……”
差点忘记了，当时她爸爸也给沈宴买了一套，童装款式都差不多，她的外套比沈宴多了几朵小花，其他的就一样了。
沈宴：“……”
要不是怕麻烦，他都想回去换了。
只不过这衣服是洛叔叔给他买的，一次都没有穿过，价格也不便宜，宁城的秋天短，这次要是不穿，明年就小了，那样就太浪费了。
沈清若看了却是眼前一亮，就连楼下的大妈见了都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龙凤胎兄妹呢。衣服都穿一样的。”
沈宴：“我没有这样的妹妹。”
自从他妈妈告诉他，她跟洛叔叔是不可能的，他就再也没期待有一个妹妹。
洛书颜才不是他妹妹。
洛书颜也不让他：“我也没有这样的哥哥。”
两个小孩总是拌嘴，可感情也是真的好。洛天远看着女儿跟沈宴几乎穿得一样，顿时想到，以后再也不买相同款式的童装了，得穿不一样的，不然看着都怪别扭的。
一年级五个班秋游地点都是植物园，洛书颜的书包里塞得满满的都是吃的，准备零食时不觉得多，这会儿背上书包就很重了，她四处张望一圈，看到了站在一边的沈宴，沈宴的书包看起来很空很瘪。
他不爱吃零食，搞不好书包里除了几本书以外就是一瓶水跟一个面包了。
洛书颜向来麻烦自己人都是好意思的，便跑到沈宴面前，拉开书包拉链，二话不说将饼干、果冻、糖果都塞给他。
“我装不下。”
沈宴瞥她，“那你还装那么多？撑死你。”
昨天洛书颜往书包里装零食时，他就提醒过她，只是秋游半天，中午还回家吃饭，根本就吃不了那么多零食，但她非不听，还说这是仪式感，是对秋游的一种尊重……现在知道背这么多零食很重了吧？
洛书颜敢怒不敢言，毕竟还得拜托沈宴帮忙装零食。
等她书包轻了一大截以后，她才跑去跟自己班上的同学汇合。
沈宴附近的几个男孩子在洛书颜走后便凑了过来，可能是今天不上课，大家心情都很好，于是也就胆子很肥的，笑嘻嘻地开玩笑：“沈宴，你媳妇儿对你真好，还给你这么多好吃的。”
沈宴一愣，缓缓地看向他们，问道：“你知道媳妇儿是什么意思吗？”
几个男孩子只知道表面的意思，媳妇儿就是老婆呗。
不过他们也是学高年级的，只知道是这个意思，但老婆是干什么的还真不知道。
就像去年上幼儿园时他们玩过家家的，有的当爸爸，有的当妈妈一样，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这背后的关系、是干什么的，那就不知道了。
沈宴见他们还在笑，当时脸色就沉了下来，“不知道就不要乱叫。”

第32章
很多小学生都喜欢秋游，上午玩半天，下午放假，就是洛书颜这么一个自诩成熟的小孩都喜欢秋游，不过当她开开心心的回家后，意外地发现沈宴今天很不开心，脸色沉得吓人，也不爱搭理人。
沈清若正在厨房忙活，洛书颜倒是想忽视沈宴，可这小伙子身上不停地散发低气压，她只好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在他身旁坐下，小声地问道：“是不是书包很重啊？”
这件事也怪她，什么都想带，书包装了满满的零食，结果等到了植物园后又觉得太重，这才让沈宴帮忙分担一点，该不会是他的书包太重，所以他就生气了吧？
洛书颜不等沈宴回答，便表情虔诚地道歉：“对不起，我不该带那么多零食，更不该让你帮我背。”
沈宴总算转过头看向她，“你知道就好。”
可是他生气不是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帮洛书颜背零食他也没有不高兴，只是同学说的那个词很让他反感。
沈宴是早熟的。还没搬到宁城来时，沈清若因为漂亮的外表清新的气质吸引了很多人，正所谓怀璧其罪，沈清若并没有再婚的打算，她只想好好带儿子长大，有人的地方就有纠纷，更别说是这些事了，有些人甚至会当着她的面说很难听的话，沈宴那时候年纪虽然小，可听多了也就懂了。
有的词并不是什么好词。
之后来到宁城，他们母子俩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总算是过上了真正安宁的生活。
沈宴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或许内心深处他也是害怕的，害怕这种话传到洛书颜耳朵里，所以才会装出可怕的样子去吓那几个嘴碎的同学，意图就是希望他们不要再多嘴。
他害怕的是洛书颜听了这些以后，不会再像现在这样把他当成朋友。也许她现在跟那些同学一样，不明白媳妇儿是什么意思，但她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他希望她不要听到。
洛书颜见沈宴表情缓和了许多，便也松了一口气，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大果冻塞给他，“就当我赔礼道歉了，这个果冻真的超好吃，是宋叔叔从港城带来的，不是很甜，就是那种很自然的水果味道，你试试嘛。”
沈宴破天荒的接过了那个大果冻。
现在洛书颜的生活比起以前充实丰富了许多，她每天都要学钢琴学舞蹈。经过一番安排以后，她中午吃完饭会跟着沈清若去琴行学一个小时的钢琴，再回来睡半个多小时去上学，放学以后吃完饭写完作业又要去学舞蹈。
洛书颜学的不是芭蕾，而是民族舞。
洛天远看过舞蹈老师跳芭蕾，不由得心惊胆战，最后跟女儿商量了一下，选择的是民族舞。
本来每天都是洛天远去接洛书颜的，可今天他有点事，便拜托沈清若去接洛书颜。
现在冬天来临，天黑得都比较早了，沈清若不想黑灯瞎火的出门，便干脆带着儿子早早地去了舞蹈教室外等候。
舞蹈教室里开着暖气，洛书颜穿着舞蹈服正认真地跟老师练基本功。
教室内一片暖和，教室外面也不算太冷。
只是室内室外有温差，以致于窗户上都蒙上了一层雾气，从外面看向里面，竟然给人一种透过薄雾看天宫的错觉。
洛书颜自从上小学以后就慢慢抽条了，可能平常穿着厚一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这会儿穿着舞蹈服就连沈清若都不由得叹道：“虽然书颜现在只有六岁，但跟两年前真是不一样了。”
女大十八变，洛书颜本来就是美人坯子，可想而知等大一点了进入青春期该有多漂亮美丽。
沈清若有时候看着沈宴，心里都有些许遗憾，她怀孕的时候，当时救她的那一对老夫妇都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他们都说看她的肚子应该是女儿，这话听多了，她就真的以为自己会生一个可爱的女儿，在还未生产前，做的小衣服都是女宝宝的。
她那时还想过，等女儿大了，她会跟女儿睡在一起谈天论地，成为跟姐妹似的母女……
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她的心头至宝，然而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儿子聪慧早熟，似乎在她的记忆中，他就没有很黏她，母子俩也没有很亲密的时刻。
“儿子，书颜跳舞是不是很好看？”
沈清若扭头问沈宴。
现在宁城也没有太多兴趣爱好班供人选择，沈清若也在琢磨着要不要给儿子报个书法班或者画画班，儿子总是一头扎进书里面学习，她担心他不能劳逸结合……
沈宴明明目不转睛的看着教室里跳舞的洛书颜，嘴上却还是说道：“就那样吧。”
沈清若失笑，“明明很好看，书颜是咱们这一片长得最好看最可爱的女孩子了。”
——
洛天远今天加了一会儿班便开车去往宁城医院。
他也是接到秦雨桐打来的电话，才知道她摔倒住院了。秦雨桐在电话里说，不知道是不是她做错了什么事，得罪了同事，明明她经常走的那一条路都没猫的，可昨天下班后回家，突然有几只野猫窜了出来，她最怕猫，当时吓得魂飞魄散，还骑着自行车呢这就摔倒了，还好没摔骨折。
洛天远思忖了片刻，最后说下班之后会去看看她。
下班以后，洛天远在公司外面买了一篮子水果，又去商店买了补品，这才去往医院。
秦雨桐断定是有人想整她，然而宁城这小地方根本就没有监控，更别说那小巷子里，之前她说有人跟踪她，洛天远便带她去了一趟派出所，派出所一个实习警察对她一见钟情，秦雨桐知道自己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宁城是需要一些人脉的，即使不喜欢实习警察，也没在明面上拒绝他。
她在跟洛天远打了电话以后，琢磨了一会儿，又给实习警察打了个电话。
表面上她是在跟实习警察说这件事，希望他能帮忙查一查。不过打这通电话的目的也不只是这样——
“雨桐，你是在宁城医院吗？这样，我马上过来，你想吃点什么？要不我让我妈炖点汤？”
她浅浅一笑：“不用，我一点儿都不饿。”
“那好，我这就过来。”
实习警察显然更将秦雨桐放在心上，在洛天远来之前，他便来到了病房。
面对喜欢的姑娘，他一向不知道聊什么才好，“雨桐，你放心，这几天我会跟队长说一声，我主要负责查你这件事，一定不会让你白白受苦！”
秦雨桐抿唇低头，她穿着大一号的病号服，此刻虽然没有上妆，却更显楚楚动人，“那这样不会耽误你的工作吗？”
“怎么会，保护人民群众就是我的工作。”实习警察嘿嘿一笑，“保护你也是我最重要的工作。”
秦雨桐笑得更温和了。
心里却是不耐烦，小地方果然是小地方，要是放在京市，这样的人哪里好意思凑到她面前来。
这年头的人啊，越来越没有自知之明了。
洛天远过来的时候，实习警察正在帮秦雨桐削苹果，两人有说有笑。
实习警察一见洛天远便如临大敌，他不自觉地便充当起主人身份，像是招待客人一样，给洛天远倒了茶水，“洛哥，真是对不住啊，条件有限，只有白开水，明天我就去买点汽水过来。”
秦雨桐盯着洛天远，不愿意放过他脸上一丝表情变化。
可惜洛天远很平静，他只待了十分钟左右便站起身来，温和地说：“现在也不早了，我就不打扰你休息了。过几天有空再来看你。”
秦雨桐错愕。
实习警察内心暗爽。
秦雨桐都来不及挽留，洛天远便起身离开了病房，等她再回过神来时，病房里只剩下她跟实习警察。
实习警察还在说什么，她已经听不进去了，她双手不自觉地抓住了被子，指尖微微泛白。
这是怎么回事？
以前大学时，她喜欢他，她知道他也喜欢她，只是两个人之间的窗户纸一直没被捅破，她看似淡定，实则面对喜欢的人时怎么可能不着急。于是，为了刺激他，有时候她会让他撞见别的男同学跟她告白的场景，有时候她会让他不经意地看到别人写给她的情书，甚至为了引起他的嫉妒，她会跟男同学一块儿讨论题目被他看到。
那个时候，他明明是有情绪的。可是现在怎么回事，难道他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了吗？
还是说他只是更会掩饰他的真实心情了？
秦雨桐也无从得知。
对于这件事，洛天远面上是怎么样的，心里就是怎么想的。对他来说，当年没有跟秦雨桐在一起，现在依然不可能在一起。
——
洛书颜跳完舞回家，沈清若在家里自己画了一个身高记录表，她偶尔会去量一下身高。
她也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见过亲妈，可能刚出生的时候见过，不过那时候受婴儿视力影响，就算她见过，肯定也看不清楚亲妈长什么样子。奶奶偶尔提起来时，也只是夸她亲妈肤白貌美，盘靓条顺，至于身高……似乎、好像没有提过。
她的爸爸身姿挺拔，有一米八。
于是，洛书颜对自己的身高也很有自信，可是偶尔也会出一些事情来打击她的信心。
比如星期一集合做早操时，老师让小萝卜头们排成队，都是以高矮来排，矮的排在前面，高的排在后面。
女生排成两队，男生也排成两队，她每次都排在前三。
这就很打击人了。
沈宴明明只是比她大半岁，却已经高出她很多了。
洛书颜量了身高，刚刚一米一。
她苦着脸。
沈宴量了身高，四舍五入一下，一米二七。
见洛书颜面露苦恼，恨不得要踮起脚去量身高，沈清若安慰她，“你才六岁呢，还有好多年可以慢慢长，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没你高，你看我现在也有一米六五呀。”
洛书颜前一秒才被安慰到，后一秒又被沈宴的一声嗤笑刺激到。
“我以后一定会长到一米六五以上的！”
沈宴接了话，“是吗？那我能长到一米八五以上。”
两个孩子一番争论以后，居然幼稚地开始写纸条，小萝卜头凑在书桌前。
后来洛书颜比较严谨，侧过头问沈宴，“那得有个年龄期限吧？你说设定为多少岁合适？”
沈宴也想了想：“十八岁吧。”
……
两个人一人一支铅笔，郑重其事的在纸上写着——
【我，洛书颜，十八岁时一定会长到一米六五以上。】
【我，沈宴，十八岁时一定会长到一米八五以上。】
【沈宴作证。】
【洛书颜作证。】
“没有达到目标的人要答应对方一个要求！”
沈宴跟洛书颜互相交换了纸条，十分严肃认真。
之后，洛书颜藏在了自己的百宝盒里。
沈宴藏在了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里夹着。

第33章
沈清若看着两个小萝卜头约定好十八岁的事，目光温柔。
她真的很喜欢现在的生活，平静又安逸。
“小宴，书颜，我下去倒垃圾，马上就回。”沈清若收拾好厨房垃圾，来到门口，不忘对客厅里在讨论身高的两个小孩叮嘱一声。
两个孩子异口同声地说：“听到了。”
沈清若面上带笑的走出门，刚下楼就碰到了从医院回来的洛天远。
她有些意外，毕竟这个点还早，“怎么这么早回来？”
现在是冬天，洛书颜每天跳舞课时长一个半小时，从六点半开始，八点钟就会下课，现在连八点半都没有。
昼夜温差大，这会儿他们站在楼道口，隐约都能听到寒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洛天远：“恩，医院的探视时间快过了，我就只呆了一会儿。”
沈清若啊了一声：“秦小姐没事吧？”
“没什么事。”洛天远显然不是很愿意谈论这个话题，他拢了拢风衣，呼出一口气，“清若，我们公司跟国外有项目合作，有些文件都需要找翻译，我记得你好像懂英文是吧？”
沈清若在这宁城也算是个另类。
她举止优雅，会钢琴，也会说一口流利的外语。
这是洛天远无意间发现的，她现在偶尔会教两个孩子一些英文方面的基础，有一次他还看到她在看英文书籍，便随口问了她一句。
她当时愣了一下，大概不想骗他，也不想敷衍他，便笑着说：“我爷爷奶奶年轻时留过洋，年少时父母对我管教也很严格。”
……
沈清若愣住，下意识地回道：“恩，懂一点。”
其实这话是谦虚了，沈清若虽然没有如父母计划的那样留学，可是家里对她管教很严格，再加上婚后顶着某人太太的身份，偶尔也会陪着他出席一些公众场合，她的口语十分流利。本来已经好几年没用过有些生疏了，最近这一年里，儿子对英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洛书颜也被带动了学习态度，她便干脆重新捡了起来。
买了双语词典，又在书店找了好几本英文书籍，这段时间才逐渐找回从前的感觉来。
“明天或者后天我给你一份文件，你试着翻译一下。”洛天远低声说，“会有酬劳的，你要是翻译得好，公司那边满意，以后无论是兼职还是发展成主职都很不错，我问过了，多的时候一个月能有七八份文件需要翻译，我跟公司内部也谈好了价格，按字数给你算，只要你干得好，酬劳是你在琴行工作的几倍。”
沈清若诧异的看着洛天远。
她当然是心动的，现在她每个月工资也不高，虽然洛天远给她的酬劳也不少，不过她都花在了伙食上，让两个小家伙都吃得很好。每个月她要定时还钱给洛天远，算是房贷，能够剩下的钱真的不多，孩子一天大过一天，以后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可在宁城这小地方，能够供她选择的工作太少。
当初机缘巧合之下，救下她的那对老夫妇正好有一个走失多年的女儿，老两口虽然知道女儿是凶多吉少，但仍然抱着一丝期望，不敢去销户，老夫妇知道了她的遭遇之后，让她顶替了他们女儿的身份，成为了沈清若。
说来也巧，她本来也姓沈，这也是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了。
户口上的沈清若是在念完初中以后在去大城市的路上意外走失，之后也有警察给他们打过电话，说找到了他们女儿的尸体，让他们过来认领，无论是胎记还是外貌特征都对得上。
他们在去认领的途中，救下了沈清若，便改变了主意，极力逃避接受女儿早逝的事实。
如果是别人抛出橄榄枝，沈清若是绝对不敢轻易接下来的，可现在说出这番话的人是洛天远，她低着头，轻声道：“我试试，也不知道能不能行。”
她知道是洛天远在帮她。
这一份恩情她怎么还得完呢？
似乎听到了沈清若的心声，洛天远语气轻松地说：“我看你肯定行，以后多赚点钱，这宁城虽然安宁，可毕竟也限制了孩子的发展，等以后有机会了，咱们两家搬到省城去，我听说省城的师资教育很好。”
沈清若这一次没有再拒绝了。
之前洛天远也提议过，不过那时候她怕别人说闲话，更怕儿子会受人指点，所以干脆拒绝了。
现在洛天远要给她这么一个机会，只要她抓牢了，她就可以改善儿子的生活、教育环境。
洛天远的意图很明显，他随时可以带着女儿去省城，可即便是在宁城，他陪着女儿的时间也不多，交给外人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心的，可要让沈清若跟着他们一块儿去，那就必须得为他们创造条件，沈清若在乎什么，他都知道，既然知道，就不会不去理会。
现在，他想拉这对母子一把，是帮他们，也是在帮自己。
说来说去，无论是他，还是沈清若，现在人生中优先考虑的人已经不是自己，而是孩子了。
——
宋晚晴看着别人传来的消息，秦雨桐被吓得屁滚尿流，摔倒住院。
她高兴得哈哈大笑起来，为没能看到秦雨桐出洋相而感到遗憾。只要秦雨桐再试图接近洛天远，那她会想更过分的招数！
想到洛天远，宋晚晴的表情又难过起来。
她已经很喜欢他了，喜欢到就算没有结果也愿意低头主动去找他，可他居然转头跟别人搞在一起！
也就幸好他没有真的跟秦雨桐发生什么，不然她也控制不住自己要发疯。
她无法接受自己是选择项之一，更无法接受自己还是被放弃的那一项。
由于宋晚晴还惦记着洛天远，她在跟省城那家民营企业的公子相亲这件事上也是咸鱼得一批，都是被家里人捧在手心里长大，谁还真愿意当舔狗？那家企业公子见宋晚晴对自己爱理不理，几次以后也没了兴致。
这令宋家人十分恼火。
当宋晚晴在卧室里为了洛天远愁眉苦脸时，楼下书房里，她的爸爸、叔叔、哥哥因为她都很恼怒。
“晚晴不知道怎么想的，人家陈家的企业在省城都很有名气，陈公子刚开始还很喜欢晚晴，约了好几回了，她呢，要么不去，要么去了也是心不在焉。我今天给陈公子打电话，总之不太好，这件事要黄了。”
宋朝阳说到最后都有点气愤。
现在家里工厂跟企业是什么情况，他是知道一些的，比起前几年，是越来越差了，如果现在还没有起色的话，等以后企业交到他手里，情况肯定更糟糕。
除了在企业内部下功夫以外，最重要的还是对外的生意。这年头富豪之中都很流行联姻，准确地说，联姻这种事从古代就流传下来，两个家族结成姻亲，互帮互助、利益共享。
宋朝阳只有这一个妹妹，自然是指望她能带来巨大的利益。
所谓兄妹情谊，在小的时候肯定是有的，他也为妹妹打过架，不过那都小时候的事了。
他指望妹妹能跟陈公子订亲，这样他们家也能接触到省城的大人物，从而企业开展更多门路跟生意，哪知道妹妹居然一点儿都不上心？
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是宋家的女儿？既然享受了宋家的一切，当然得有回报！
“怎么回事？”宋晚晴的爸爸宋荣华皱眉问道。
宋朝阳赶忙告状：“她现在一门心思扑在一个叫洛天远的人身上，我都不好意思说，爸，你知道吗，那个叫洛天远的，人家还是单亲爸爸，带着个上小学的女儿，要是人家有本事那就算了，关键他只是一个运输公司的小职员，除了长相好一点，简直一无是处！晚晴现在真是魔怔了。”
宋荣华沉吟片刻：“到底怎么回事？说清楚。”
于是宋朝阳将宋晚晴跟洛天远那点事都抖落出来，其中也包括洛天远的身家背景，总之用宋朝阳的话来说就是不值得一提。
宋荣华闻言后颔首：“既然不值得一提，就尽快解决了，别让他再缠着晚晴。”
他顿了顿，又说：“我们这种人家是讲脸面的，对他，恩，他叫什么名字？”
“洛天远……”
“对这个叫洛天远的年轻人客气一点，让他知难而退就可以了。朝阳，你记住了，你出门在外代表的就是宋家的形象。”
“爸，我知道了。”
宋荣华又看向在一旁当背景板的弟弟，沉声问道：“深市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不是很好。”宋新华叹了一口气，“我跟笑颜时装的经理打过交道，他也没有见过他们老板，好像是常年在国外，另一个副总经理倒是常驻深市，但行事低调，从不参加业内的饭局。现在我也不知道从哪里入手了。”
宋家在宁城有多处产业，其中利润最大的便是布料纺织厂，有机器，也有原材料，这两年生意远不如从前，于是他们把目光放在深市那边的企业，谁不知道深市的笑颜时装是服装业的一匹黑马，销量最高，营业额也是别人的好几倍，更是跟国外有生意上的往来，堪称财大气粗。
今年宋荣华给手底下的人下了任务，一定要跟笑颜时装的负责人拉上关系，如果以后能由他们来提供笑颜时装的布料，那么宋家就能重现当年的光辉与荣耀。
宋荣华语气低沉：“无论用什么办法也要搭上笑颜时装这艘大船。”
宋新华无奈，却碍于大哥的威严，不得不硬着头皮点头：“好，我尽力。”

第34章
自从宁城进入冬天以后，洛书颜就成为了起床困难户。
宁城属于南方，到了冬天就湿冷湿冷的，冷到了人的骨头里，又没有暖气，起床全靠一身正气。
洛书颜倒是想开空调，可家里这空调的制暖效果实在不给力，而且一觉醒来，房间里太过干燥喉咙疼得都快说不出话来，比起这种煎熬，寒冷似乎也不算可怕，从那以后她就打消了靠空调取暖的念头。
闹钟已经响了，洛书颜探出手关了闹钟，继续窝在温暖的被窝里。
瞌睡虫跑了，但身体还是很诚实，不愿意接触寒冷。
她就那样闭着眼睛，抱着“再睡五分钟”的念头，一个五分钟过去了，两个五分钟过去了……
要不，凑个整数起床吧？
入冬后，洛天远每天都会依照惯例喊女儿起床。
很难想象，他在学生时代也是起床困难户，基本上踩点或者迟到，现在当了爸爸以后，赖床这件事跟他从此绝缘。
“书颜，起床了。”
洛天远站在门外喊了好几声，只依稀听到女儿懒洋洋地应了一句。
他毕竟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再加上又几乎是无底线宠女狂魔，跟以往任何一天一样，他又语气温和地问道：“书颜，要是不愿意起床就算了，爸爸给你班主任打个电话，就说你今天不去上学了，明天去，怎么样？”
在洛天远看来，他女儿聪明，小学课程又简单，就算一天不去也没关系，而且这么冷的天，让孩子起床着实太为难了，还不如让女儿美滋滋的睡个懒觉。
学习这种事，本来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一天认真学习不会成为学霸，一天没学习也不会从学霸成为学渣。
重要的是女儿开心！
洛天远早上起床后便将屋门打开透气，也方便沈宴过来串门，他这话刚说完，还没得到女儿的回复，沈宴就进来了，恰好听到这一番话。
沈宴：“……”
他半个小时前就已经起床了，这会儿洗漱完毕在家里等了快十分钟，也没等来洛书颜一块儿吃早餐，便知道她又在赖床，于是他过来催她起床，哪知道就听到洛叔叔说出这样一番大部分家长都不会说的话。
真的是目瞪狗呆。
他真的很无语，见洛叔叔还有继续劝洛书颜今天不要去上学的意思，他赶忙说道：“洛叔叔，这样是不行的。”
洛天远这才注意到沈宴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他低头看着这小萝卜头，“什么不行？”
“我说你劝洛书颜不去上学这样是不行的。”
沈宴这一年话开始变得多起来了，不过仅限于面对熟人时。
“她没有生病，也没有不舒服，外面天气也没有糟糕到不能出门的地步，为什么不要她去上学。”
“大部分人都起床上学了，六楼孙老师的儿子今年读高三，他还要上早自习，每天天没亮就已经起床去上学了。”
洛天远：“……那不是高三吗，现在书颜才读一年级，功课不紧张，没关系的。”
沈宴：“不是课程问题，是学习态度问题。洛书颜是很聪明，学习成绩也很好，可一旦她懈怠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然后也许再也赶不上来。大家都在努力学习，只有她因为赖床不去上学，等到小升初的时候，她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考不上好的初中。”
沈宴：“考不上好的初中，可能就考不上重点高中，要是考不上重点高中，以她这种在学习方面懈怠的态度，很有可能最后也考不上好的大学。考不上好的大学，她就找不到合适满意的工作，找不到好的工作……”
就没有那么高的工资，洛书颜千万别指望他以后能接济她！
他最多只会给她买一点吃的。
他话还没说完，只听到房门被打开。
洛书颜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穿着粉色的毛绒绒睡衣，打了个呵欠，“够了，沈宴，你是唐僧吗？”
她听到沈宴说一连串这样的话就头疼。
好像她今天没起床去上学，她就只能当一条再也翻不起来的咸鱼一样。
明明她才六岁，被这小孩念得都有危机感了！
天知道距离她高考还有十几年呢！
洛天远乐呵呵的摸了摸沈宴的头，“你比我严厉，不过沈宴，你现在是没有女儿，等你有女儿了，你可能还不如我严厉。”
沈宴一脸不相信。
他才不会变成那样毫无底线的爸爸。
“好了，今天的确是有点晚了，书颜你快去洗漱，等你们吃完早餐我开车送你们去学校，应该是不会迟到的。”
洛天远想了想，还是决定找回当爸爸的威严，故意板着脸说：“不过今天沈宴说得没错，学习态度要端正，书颜，以后不可以赖床了，要早睡早起。”
洛书颜苦哈哈的点头。
她也想早起啊，可关键是做不到啊。
洛天远又冲女儿眨了眨眼，“好，可以赖床五分钟，只能五分钟，不能再多了。”
洛书颜甩了甩头，“我只希望冬天快点过去，或者寒假快点来临。”
沈宴对洛书颜起床的这一行为十分满意，不由点头说道：“恭喜你，离好大学又更近了一步。”
洛书颜：“……”
到底是她穿越还是他穿越啊。
他一点儿都不像七岁的小男孩，哪里有七岁小土著将好大学挂在嘴上的？
——
宋朝阳对宋晚晴的事情非常上心，除却一点点做哥哥的对妹妹的关心以外，便是为自身利益打算了。
他知道妹妹条件好，长得漂亮，又是出国留学回来的高材生，以这样的条件，哪怕以后相亲的对象不是省城企业的公子哥，是京市那边的，也是高攀得起的。
他以为，他跟妹妹一母同胞，他的利益她也应该看得最重才是，毕竟他以后好了，她才能过得好，可惜妹妹这些年被家里人惯得太厉害，已经不知道天高地厚，也看不清楚现实，竟然跟一个一穷二白、除了脸以外一无是处的小子在一块儿，甚至为了这个穷小子，还怠慢了家里人安排好的对象。
这件事即使爸爸不开口，他也会出面解决好。
不过宋朝阳也不是全没脑子的草包，从妹妹这里入手显然是行不通的，这丫头被宠得无法无天，家里人越是阻拦，恐怕她就越来劲，还是得从洛天远这里下功夫。
男人都是最了解男人的，宋朝阳都不需要费多少心思，就想到了一个万全的解决办法。
男人最看重的是什么？是自尊，那他就要粉碎了洛天远的自尊心。让他以后看到宋家的人都要躲得远远的。
宋朝阳有了主意，便不想再耽误时间了，这天让家里司机开了车库里最新最贵的一辆进口车出来。
开车来到洛天远所在的运输公司门口，没一会儿，宋朝阳就看到洛天远从里面出来。
平心而论，洛天远这个人不论身家背景的话，走在人群中的确会吸引不少人的注意。
宋朝阳之前打听到他是名牌大学毕业生，虽然也看不太上，但也存了些尊重的念头，哪知道往下一查才令人失望，好端端的大学生不在大城市发展，反而回到老家当一个普通职员，一千块一个月的工资听着是挺不错，可对于他们宋家这样的人家来说，一千块算得了什么呢？！
晚晴现在还没结婚，不知道门当户对有多重要，真要让她当后妈嫁给一个普通人过柴米油盐的日子，她肯定得疯。如今情到深处是有情饮水饱，等真的踏入婚姻生活一地鸡毛了，才会知道什么是贫贱夫妻百事哀。
洛天远今天是准备接女儿放学的，哪知道还没走到车旁，便瞧见一个人朝他走了过来，“是洛先生吗？”
洛天远迟疑了一下，“是。”
“我家先生想约你喝茶聊聊天。”司机想了想，又补充道：“我家先生是晚晴小姐的哥哥。”
洛天远也没往深里想，自从上次他跟宋晚晴说清楚以后，两人便没有再见面，这就算是结束了，现在宋晚晴的哥哥找他是有什么事吗？难道是宋晚晴出了什么事？
毕竟是喜欢过的女人，洛天远只犹豫了片刻，便跟了上去。
宋朝阳长相斯文，跟洛天远见面也是客客气气的打了个招呼，直到两个人去了公司对面的茶楼包厢坐下以后，宋朝阳这才说道：“洛先生，你应该知道，我们家这一代只有晚晴这一个女孩，家里长辈都非常疼她，所以对她也是有求必应，她要什么，都有人会想办法给她，之前我父母给晚晴介绍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对象，可惜晚晴不喜欢他，后来我也看出来她是心有所属。”
洛天远不知道宋朝阳要说什么，便默不作声等待着下文。
“我只有这一个妹妹，既然知道了她有喜欢的人，自然就不会勉强她去做不喜欢做的事，看到她难过，我心里也不好受，只是家中长辈也很失望，说她没有承担起这一代的责任来，我跟他们想法不一样，打拼事业那是男人的事，是我这个当哥哥的事，我的妹妹只要活得开心就够了，别的都不重要。”
宋朝阳说得非常动情，只是洛天远表情却很平淡。
“我跟父母商量了一下，想了个好法子，所以今天就来叨扰你了，是这样的，晚晴她从小娇生惯养，吃的用的穿的住的都是最好的，我也不忍心她结婚后就住宿舍楼，还得为了柴米油盐奔波，洛先生，只要你愿意入赘我们家，我父母这边我会想办法让他们同意。晚晴的闺蜜朋友未来嫁的人应该也是非富即贵，为了让她不至于跟朋友们断了联系，我是建议你辞掉这边的工作，来我们家的公司，你放心，我一定给你安排一个好的岗位。”
“你们婚后就跟我们住在一起，我听说你有个女儿……其实我们家里人也很喜欢孩子，不过……”
宋朝阳话还没说完，便听到坐在他对面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打断了他，微笑着说道：“宋先生，我想你误会了。”
洛天远脸上仍然带着疏离的笑意：“我跟宋小姐只是普通朋友，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过去没有在一起，现在没有，未来更不会在一起，所以请令尊放心。”
宋朝阳：“……”
他还没说完呢。
未免太过顺利了吧，还是这洛天远自尊心比他想象的还要强，连入赘这样的话都听不得？
难道晚晴从头到尾是剃头挑子一头热？

第35章
马上就到元旦了。
虽然还没到千禧年，不过九九年一样重要，宁城教育部要求举办文艺晚会，几个学校都得派人上台表演节目，宁城小学作为这一片历史最悠久的小学，自然是要准备好几个节目的。
挑挑选选了快半个月，终于确定下来了，一班表演朗诵，二班表演舞蹈。
洛书颜正好前段时间就在学习舞蹈基本功，班主任听说以后特别高兴，因为洛书颜是班里长得最可爱最漂亮的小姑娘，学习成绩又好，这会儿又多了个舞蹈的特长，当即就拍板决定让洛书颜当领舞。
班主任一共选了七个小萝卜头来跳舞，跳的是《铃儿响叮当》，学校里找了有舞蹈功底的音乐老师来编舞彩排，由于时间比较紧，每天下午放学以后，她们七个女孩子都要留下来排练四十分钟左右。
除了洛书颜叫苦不迭以外，其他六个女孩子都非常开心。
毕竟这可是班主任点名让她们跳舞的，这是莫大的殊荣。
学生们的家长也很支持，因为到时候全城很多领导都会去观看这场文艺晚会，本地电视台也会播放，这是能上电视节目的好机会，谁愿意自家孩子错过？
洛书颜本来每天傍晚六点半就得去舞蹈教室，八点钟才能回家。
小学是四点多放学，这中间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可以让她喘口气，她可以不紧不慢地吃饭、写作业，现在好了，被占用了四十分钟，她每天吃饭都跟打仗似的。
还好元旦过后她就解放了，不然这种日子要是持续下去，她肯定受不了。
每次排练完，学校里都没人了，洛书颜跟另外六个女孩子都不同路。还好班主任很细心，只让她们练到五点钟左右，入冬以后天黑得很早，六点钟左右天就完全黑了下来，让几个小学生走夜路实在太不安全，五点钟正好，天还是亮的，街上也有很多人。
要是练到六点钟回去，洛书颜一个人回家肯定也会害怕。
她认真地排练着舞蹈，想到沈宴还在等她，她心里就特别踏实。
本来她爸爸是要每天来接她放学的，可年底了他的工作也很忙，沈宴这个酷小孩有时候真的很贴心，便主动提出每天放学后在教室等她一起回家。
现在教室里都有白炽灯，沈宴主动接过了班级里的钥匙，每天最后一个走，他一般都是在教室里写作业看书。
今天排练结束，洛书颜都出了一身薄汗，不需要老师提醒，她从书包里找到隔汗布，在其他小萝卜头不知道感冒的威力有多大时，她就已经开始主动预防感冒找上来，冬天感冒鼻塞真的太痛苦了，她实在不想经常经历。
与此同时，写完作业的沈宴想起洛书颜这两天总是抱怨排练完肚子饿，他便收好写字本，背上书包一路快走来到学校后门门口，宁城小学的后门有一条小吃街，主要服务对象不是这一群小学生，毕竟谁都知道小学生口袋里没什么钱。
离宁城小学不远处是医院还有高中，小吃街到了晚上总是很热闹。
沈宴看都没看那诱人的炸串摊，径直来到烤红薯摊位前，给了钱，声线平稳地说：“老板，麻烦挑一个最甜的，我要最甜的。”
老板见沈宴长得可爱精致，表情又跟大人似的，一时之间也被逗笑了，不过也真就认认真真挑选了烤好的红薯，凭借经验给他装上，“小朋友，我保证这个就是最甜的，红心的，绝对甜。”
沈宴揣着这热乎乎的烤红薯一路继续快走回到学校，在一年级那一排教室门口正好碰上了洛书颜。
她白皙的小脸红扑扑的，显然出了汗。
洛书颜小跑着来到沈宴面前，嗨了一声，“还以为你有事走了呢。”
沈宴：“我要是有事先走会跟你说的。”
洛书颜嘿嘿笑：“那快回去吧，我肚子好饿，沈姨肯定做了好吃的。”
两人正一边说一边往学校门口走去，洛书颜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她最近运动量直线上升，再加上又是需要囤积脂肪的冬天，刚放学那会儿不觉得有什么，等排练完就真的很饿了。
其实家里也有饼干糖果，不过她受她那刚毕业没多久的、从头发丝精致到脚趾头的舞蹈老师影响，已经不怎么吃这些东西了。
舞蹈老师说，吃了对牙齿不好，对身体不好，还不如好好吃点饭。
她那个舞蹈老师长得很漂亮，身材也好，虽然是才从舞蹈学院毕业的学生还年轻得很，不过已经是小女神了！
洛书颜也想以后成为小女神。
就在洛书颜忍受接踵而来的饥饿时，突然一阵甜甜的香味扑鼻而来，她低头一看，是沈宴递过来的烤红薯。
什、什么意思？
沈宴表情别扭：“我多买了一个，你吃不吃，不吃我扔了。”
洛书颜赶紧接了过来，这个烤红薯也不是很大，吃完应该还能吃得下饭！
她撕开红薯表皮，只见里面是红心的，咬上一口，甜滋滋的！
她满足的说道：“太好吃了，这个好甜啊！比糖还甜！”
沈宴嘴角微翘，“那你多吃点。”
两个小孩子结伴走着，老老实实地遵守交通规则，一路安全地回到了小区，正好洛书颜将手里的烤红薯也吃完了，不知道是不是她太饿了，吃完也没有觉得很饱，回家还能吃小半碗米饭。
刚走到他们所在的这一栋，便看到楼下停着一辆轿车。
现在是五点多，正是家家户户吃晚饭的时间，楼下都没人。
洛书颜刚开始以为是自己家里的车，定睛一看，车标车牌不一样。
这时候从车上走下来一个人，一个看起来有四五十岁的奶奶。
那人看到洛书颜便笑了起来，她穿着风衣和高跟鞋，身上很香，就像电视剧里那些漂亮的女演员一样。
“你是书颜吗？洛天远是你爸爸吧？”
洛书颜也不是很会跟陌生人打交道，她跟沈宴站在一块儿，沈宴一脸警惕地瞧着来人。
“别害怕，你应该见过你宋阿姨吧？就是你爸爸的女朋友。”
洛书颜其实很想说，她爸爸好像跟宋阿姨已经分手了。
不过没等她说，那个年轻奶奶又一次开口：“我是你宋阿姨的小婶婶，今天本来是找你爸爸，可你爸爸好像还没回，那你能跟……”她顿了一下，似乎对接下来的称呼有些难以启齿，“能跟奶奶聊一聊吗？”
洛书颜觉得不答应好像有些不礼貌，但是答应之前又看了沈宴。
沈宴也很犹豫呢。他也知道那个宋阿姨是洛叔叔的女朋友，虽然她过分到让洛叔叔抛下生病的洛书颜陪她去看电影，不过两个人的确是那种关系，现在洛叔叔跟那个宋是什么情况他也不知道，如果宋以后可能会成为洛书颜的后妈，他们现在把她的家人赶走，她会不会因此讨厌甚至嫉恨洛书颜呢？
正在俩小孩犹豫的时候，宋晚晴的小婶婶笑眯眯地说道：“书颜，你可能还不知道你宋阿姨家是什么情况，本来她的父母是不同意她跟你爸爸在一起的，但因为她很喜欢你爸爸，所以家里人也只好妥协，不过……”
话说到这里，她是有些说不下去的。
因为她也没想到那个叫洛天远的男人的女儿会长得这么漂亮可爱，总感觉对小女孩说那些话会很残忍。
宋朝阳说，洛天远最在意的是他的女儿，如果吓唬吓唬小孩，小孩委屈之下闹了哭了，这男人就算对晚晴有再大的心思那也得打个折扣。
这种没人品没道德的事她也不愿意做，可宋朝阳已经拜托她了，她女儿毕业以后也得进家里公司上班，到时候宋朝阳接手公司成为老大，她女儿也得依仗他……为了女儿的前途，她也只能硬着头皮上阵了。
沈宴知道，有些大人一旦说了“不过”，这后面就没什么好话了！
他探出手拉着洛书颜的书包带子后退了一步，悄悄地在她面前挡了挡。
宋晚晴的小婶婶咬咬牙说道：“不过我们家晚晴还是个姑娘，没结婚也没孩子，嫁给一个有孩子的毕竟不太好，你爸爸那样好，是大学生，工作也不错，跟我们晚晴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你也希望你爸爸能够幸福吧？我们打听到你还有个堂姑，她没孩子，我想她肯定愿意收养你的……”
看着这粉雕玉琢的小女孩愣神的模样，她也有些过意不去，又立马缓和语气，“你要是舍不得离开你爸爸也行，省城有很好的寄宿小学，我们家可以送你去，等你爸爸跟晚晴给你生了弟弟妹妹以后，你也可以经常回来。”
理智告诉洛书颜，她爸爸是不会送她去寄宿学校的，更不会把她送人，不过感情上听到这样一番话，她真的受不住。
无法自控的眼泪就扑簌簌的往下掉了。
她知道有人说她是小拖油瓶，拖累了爸爸……
可是……
她也不想这样的。
沈宴狠狠地瞪着小婶婶，将洛书颜护在身后，很生气的吼道：“你是谁，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你！你快走！！”
他快气疯了。
如果他知道这个看似和善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他说什么都要拉着洛书颜走的。
他慌乱的低头寻找，试图在地上找石头，就要拿石头狠狠地朝她砸过去赶走她！砸死这个坏女人！
妈妈说不可以打人，可她跟洛书颜说了这话！！他就想打！
正在这时，轿车的声音传来，是洛天远的车。
洛天远坐在车上就看到俩孩子跟陌生人站在一块儿，旁边还有辆轿车，他心生疑虑，赶紧挂好档停车，等他快步走近，便听到了女儿的啜泣声。
他一愣，慌忙地抱起女儿，一边帮她擦眼泪一边警惕地看着宋晚晴的小婶婶，“书颜，怎么了？怎么了？”
洛书颜已经不想哭了，但听到爸爸的声音，她心里更委屈了，哇的一声哭得好大声！
沈宴见洛天远来了，一脸仇视地盯着已经不知所措的小婶婶，恨不得扑上去撕咬她，大声控诉道：“就是她！！她说她是宋阿姨的婶婶，她还说为了让你跟宋阿姨结婚，要把洛书颜送走！”
“她说，要把洛书颜送人，还要把她送到省城的寄宿学校去！！”
洛天远看向她，眼神冰冷。
对他来说，在这个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人就是他的女儿，现在居然有人到他女儿面前说出这番话，简直诛心。
宋晚晴的小婶婶竟然被他这眼神逼得后退一步，惊惧不已，这洛天远……真的只是普通人吗？

第36章
孙娜回到家，满身疲倦，好像打了三天三夜的麻将。
宋新华坐在沙发上也是一脸苦大仇深。
夫妻俩坐下，在自己家里也能畅所欲言、互相吐槽，孙娜见女儿没在家，这才揉着太阳穴说道：“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今天居然还要到几岁的小孩子面前说那些话，我肯定是要折寿的。”
宋新华何尝不知道妻子被侄子安排了任务。
他叹了一口气，抚着妻子的手，安慰道：“辛苦你了。”他双眸黯淡下来，“都是我没什么本事，现在一家人都要在公司上班，不然何至于被朝阳这小子呼来喝去。”
他被自己大哥指挥也就算了，现在晚辈也能骑到他头上来，真是有够憋屈的。
可谁叫他没本事呢？
“不说这个，老公，有件事我想跟你说。”孙娜一脸正色，“今天我也算是跟那个洛天远打了交道，怎么说呢，我觉得他不像是朝阳说的普通男人，这些年我也偶尔跟着你出席饭局，也算是见了一些世面，反正我看那个洛天远很有气势，你不知道，他虽然没发脾气，可给我的感觉…………怎么跟你形容呢，很有咱爸年轻时的气势。”
孙娜说的咱爸，就是宋新华的爸爸，也是一手创立宋氏的人，好几年前便撒手归西了。
宋爸爸年轻时候也是宁城了不得的人物，他能在那个年代白手起家创立工厂谁不说他厉害？
孙娜顿了顿，她其实更想说，洛天远比宋爸爸年轻时气场更足，但想到自家老公对他爸爸的崇拜，这话又给咽了回去。
宋新华嗤笑一声：“说什么呢，朝阳这孩子也贼，他是查清楚了的，那个洛天远真只是个普通员工，可能是名牌大学毕业生，所以你才有这种错觉吧。”
孙娜迟疑：是吗？
是因为大学生的身份给洛天远镀了一层金辉吗？
可她也没少见过大学生啊。而且，她觉得宋晚晴在外面也算是见多识广，这两年身边也不是没有比洛天远外貌更出色的人，她怎么就一头扎了进去呢？
“你去给我收拾行李，我明天要去一趟深市。”
孙娜的注意力立马被转移，“怎么刚回来又要去啊？”
宋新华一脸无奈：“大哥命令的，我今年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打通笑颜时装的关系，诶，麻烦得很。”
孙娜想了想：“要不，把这件事给丢出去吧，今年你都去了好几趟深市了，要是办成了也没功劳，办不成到时候大哥又要说你没用，还不如不干呢。”
宋新华也有这个想法：“可怎么丢出去？”
孙娜美目一转便有了主意：“我跟王医生说一下，让他给你打个石膏，就说你骨折了要在家里休养，大哥总不可能骨折了还派你去吧？”
宋新华一顿，“这也行，大哥这两年越发迷信了，请个江湖人士算什么运势，结果人家说咱们宋氏今年会有一劫，从今年开始会迅速走下坡路，他就急得不行，倒是苦了我们这群人跟着瞎折腾。”
——
洛书颜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人在感情跟理智上是无法做到平衡的。
理智上，她知道以爸爸的性格，是不会把她送到堂姑那里去，更不会送她去寄宿学校，如果她今年念初中或者高中，倒是有可能，可她才六岁，上寄宿学校根本就不适合。总之，爸爸是不会为了跟宋阿姨结婚而将她丢到一边去的。
可是感情上，她听到别人说出那些话，她就无法控制自己，那种可能会被抛弃的感觉让她难受到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大声哭泣。
哪怕那个人已经走了，哪怕爸爸把她抱回了家，屋子里只剩他们父女俩，她还是没有止住哭声。
她虽然没有带着记忆穿越，可她心里知道，自己是活了两辈子的人，在上辈子她可能有自己的父母，可能有自己的生活，只是忘记了而已，所以，一开始，她其实没有办法完全地把洛天远当成是爸爸。
都说爸爸跟妈妈的身份不一样，也许妈妈在怀孕的时候就已经对孩子有了很深的感情，但爸爸对孩子的感情是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实际上孩子对爸爸也是这样的，刚开始她不是很愿意被洛天远抱着，奶奶就笑她那么一丁点大就知道认人了，真正把洛天远当成是至亲，是爸爸，是相处了很长很长时间以后。
他待她那样好，做到了一个爸爸能做到的极致，在别的小朋友的爸爸都当甩手掌柜时，他对她尽心尽力，翻阅很多关于养育儿童养育女儿的书籍，大到奶粉品牌，小到断奶后的吃食，他通通都严格把关。每一次她生病的时候都是他守着她，她在婴孩期间，因为神经发育问题，即便很想睡整觉，也会经常性的醒来，都是他顶着黑眼圈又一次哄她入睡。
她学会爬的时候，他高兴得跟个大傻子一样，每天拿着一部老旧的相机恨不得怼到她脸上拍。
她学会走的时候偶尔会摔倒，她还没哭，他就如同运动健将飞奔过来哄她。
读幼儿园的时候，他送她过去，别的小朋友都在哭，她没哭，不过她悄悄地发现他躲在幼儿园窗户外面看她，他在幼儿园呆了一整天。
之后他发现她适应得很好时，还很失落。
他是她的爸爸，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最重要的人，如果有一天她去堂姑那里，或者去寄宿学校，他的生活会更幸福美满的话，她一定会答应的。
洛天远见女儿哭成了小泪人，抽抽噎噎的，心里更是难受。
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会因为他而让女儿受到这样的伤害。
他手足无措，却还是一下一下的摸着她的小脑袋，低声哄她：“书颜，别哭了，你看，爸爸都把那个人赶走了，她都是胡说八道的，爸爸是绝对不可能把你送走的，你是爸爸的孩子，不管是责任还是义务，爸爸都会陪着你长大。”
洛书颜哭已经不是因为那个人说的话了。
她泪眼朦胧的看着爸爸，在她刚刚能看得清人脸的时候瞧见他，还是非常年轻的小伙子，意气风发，说不出来的朝气，现在六年过去了，他从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年变成了现在这成熟稳重的模样。
也许别人说得对，她真的是小拖油瓶。
“可是，宋阿姨……”
其实不是宋阿姨，应该是喜欢爸爸的阿姨们，很大可能都不会喜欢她。
她的话还没说完，洛天远就已经明白她的意思，他眼眸一沉，刚开始觉得有些事情没必要让女儿知道，现在想想，与其让那些不知所谓的人在女儿面前嚼舌根子，不如他一次性解决好，让女儿知道他的打算，这样别人说那些话时，她也有不信与无视的底气。
“书颜，有件事爸爸想跟你说，我是不打算结婚的。”洛天远慢慢地、耐心地说着，“当时你妈妈怀孕以后，我是已经准备好要跟她结婚的，但她因为一些原因决定去国外追求她自己的梦想，我很支持，我们两个人也是和平分手的，当时她跟我约定好，你归我，她以后也不会跟我争抚养权，但她有一个要求，如果我以后结婚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定要告诉她，她到时候会回来接你。”
洛书颜傻眼了，都顾不上哭了，突如其来听到这么一件事，她都惊呆了。
原来还有这么一出？
“当然，我结婚或者不结婚，跟她这个要求没有太大关系。当爸爸责任很大，偶尔我听到谁家的孩子出事了，谁家的孩子溺水了或者走丢了，我晚上都会睡不着，有时候还会偷偷去房间看你，看到你我才放心，你现在六岁了，这六年里爸爸其实也有觉得累的时候，但对于爸爸来说，你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我怕有一天我结婚了，如果又有了另外一个孩子，我会偶尔忽视你，这是我无法容忍的事。”
他那样疼爱的小女孩，如果有一天他忽视了她，他都不会原谅他自己。
不可控的不只是后妈的人性，也有爸爸的。
书颜没有妈妈在身边已经比寻常小孩少了一份爱，他怎么忍心让另外一份爱也有飘摇的时候。
“我也不想再有第二个小孩了，当爸爸太累了。至于结婚，因为我也没有自信能够让跟你全然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待你跟亲妈一样，更没有自信可以同时当一个好爸爸跟好丈夫。”
洛书颜怎么都没想到，她爸爸居然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打算！
“除了我以外，别的人还能选择其他人成为丈夫，而且，我也的确没有跟谁共度一生的想法。”
丈夫还可以选择，爸爸是没有选择的。
书颜一出生就是他的女儿，他得为她负责，得护她一生周全。他可以选择不去当谁的丈夫，但却必须要当一个好爸爸，因为他的孩子已经出生了。
“爸爸不结婚，不只是因为你，也是的确没有自信能当一个好丈夫，与其以后在婚姻这件事上留下污点，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选择。”
有理有据，无从辩驳。
洛书颜突然想到，在梦中那本书里，男主角“洛天远”也是一生未婚的。
她这会儿哪里还会因为别人的话难受，她感觉她的小脑袋里满满的都是问号。
总感觉爸爸说得都对，但又哪里不对的样子。
思来想去，大概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在这种事情上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所共鸣，倒是沈宴……说不定他能理解爸爸的想法呢？
既然不能理解，她也不能改变，那……就这样吧？
洛书颜晕乎乎的，双目呆滞，一下被灌输了起点文男主的婚姻观，只有一个想法——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紧接着洛天远又丢出一个消息来，“我跟你宋阿姨……”其实没在一起。
不过他及时地想到，如果说没在一起的话，会不会有误导女儿的嫌疑？
会不会让女儿知道，普通朋友也能像他跟宋晚晴那样相处？
成年人的感情太复杂了，不是只有朋友跟伴侣这两种关系的，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关系，俗称，暧昧期。
洛天远索性换了一种说法，“我跟你宋阿姨已经分手了，她的家人过来说这些话，也是有原因的，但不是希望我跟她在一起，这跟你解释起来有些麻烦，可能你也不会理解，要不这样，等你大一点了，如果对这件事还感兴趣的话，到时候爸爸再好好跟你说，行不行？”
洛书颜：“……行。”
她突然发现，她真的还是个宝宝。
爸爸说得这些，她没听懂。
晚上，沈宴还是很担心洛书颜，他想去隔壁问问看，事情究竟解决到什么程度了，洛叔叔究竟会怎么说，但走到门口他又折返回来，要是他们父女俩正说在兴头上呢，他过去岂不是很奇怪？
这样犹豫、犹豫、再犹豫，一直到晚上九点钟，到了他上床睡觉的时间了，他也没敲开隔壁的门。
沈宴心里焦灼，坐在床上难以入睡，在“去问问她”与“她要是都睡下了怎么办”的念头之间反复横跳，最后实在是受不了了，干脆拿起笔盒对着墙上敲了敲。
一下，没人理。
两下，还是没人理。
真的睡了？
他继续敲。
与他有一墙之隔的洛书颜都快化身为暴躁小妹了。
她刚刚酝酿出睡意，眼皮也越来越重，突然听到敲击声，她以为自己听错了，翻个了身准备继续睡，哪知道对面的人如同啄木鸟一样，敲敲敲啄啄啄个不停！
她猛地坐起来，却想起了今天的事情，以及那个甜甜的烤红薯，就算有再大的起床气这会儿也消散了，认命地拿起笔盒，对着墙有气无力地敲了一下。
今天本来是想过去跟沈宴说一声的，哪知道跟爸爸聊完平复心情以后都很晚了。她想着他应该睡了，就没过去。
——洛书颜、洛书颜，你有事吗？
——有事吗？
——睡了吗？——hello？
……
——在。
——没事。
——睡着了，别担心。
——你也快点睡！
两人交流仅限于此，别的更深层次的话题，用一个笔盒也没办法交流。
沈宴不知道洛书颜跟洛天远都聊了什么，除了墙那头传来的声音可以辨别洛书颜还没睡还活着以外，别的他也不知道。
这个冬天的晚上，沈宴陷入了沉思中。
他要不要研究一组暗号来，以便于在这种情况下能够用暗号跟墙那边的洛书颜进行交流？

第37章
第二天一大早，沈宴就已经早早起床洗漱好在家里等着洛书颜过来了。
他想知道昨天她回家以后都发生了什么事，最想知道的是，洛叔叔究竟会不会像那个人说的那样把洛书颜送走。
洛书颜一觉睡到大天亮，今天她没有赖床，起床洗漱后便背着书包来到隔壁。
刚进屋还吓了一跳，沈宴正坐在椅子上盯着门外，一见她进来，他赶紧坐了起来，带得椅子都差点倒了。
“怎么样？”沈宴冲了过来，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洛叔叔怎么说？他会怎么解决这件事？”
洛书颜愣住：“……”
反应过来后，也不敢卖关子了，联系到他昨天的举动，他肯定是在关心她，心下一暖便小声道：“没怎么，我爸爸说他跟宋阿姨已经分手了，而且，他说他不想结婚，也不会跟谁结婚。”
沈宴一听这话，信息量太大，一时间就是他这聪明的小脑袋也没办法理顺，不由得呆住。
不、不结婚？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洛书颜冲他眨了眨眼，压低声音道：“别的，等下上学路上再跟你说。”
好似不知不觉的，她跟沈宴就成为了特别要好的朋友，她有什么秘密不会瞒着他，他所有的秘密是不是跟她共享，那她就不清楚了。
这是很神奇的事，很难想象，她目前最好的朋友居然是沈宴，一个男孩子。
沈宴迟疑着点头：“好。”
看她这样，不像是受过委屈的。
那就好，洛叔叔应该处理得很圆满。
今天是个晴天，不需要洛天远开车送他们，再加上洛书颜也想跟沈宴聊聊天，便借口早餐吃多了要步行上学消食拒绝了爸爸开车接送。
吃完早餐后，洛书颜跟沈宴一块儿下楼走出小区，往宁城小学方向走去。
洛书颜将洛天远昨天跟她说的那些话，以小孩子能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来后，饶是同为男性的沈宴都愣住了。
洛书颜见沈宴不说话，便推了他一下，“反正我爸爸那意思就是不打算结婚了。你怎么看？”
沈宴终于找回思绪，只说道：“挺好的。”
洛书颜目瞪口呆：“好……吗？”
沈宴瞥她一眼：“至少你不会有后妈，没有人会虐待你，不给饭你吃，送你去你堂姑来，送你去寄宿学校。”
洛书颜：“……”
她面上一阵纠结，话是这样说，可……她记得以前爷爷奶奶是很希望爸爸结婚的，那时候他们还整天为他张罗，想给他介绍对象，可惜都被他婉拒了。
沈宴看出洛书颜的犹豫，便道：“大人的事情你管那么多做什么，洛叔叔那样做自然有他的理由，而且也的确不是所有人都想结婚啊。结婚多没意思。”
七岁小男孩说出这种话真的不违和吗？
洛书颜沉默了片刻，又道：“真希望有录音机，把你的话录下来，以后放给你女朋友听。”
沈宴现在对于这样的话题已经麻木了。
因为他发现他根本避不开，洛书颜也避不开。现在大火的电视剧，大多数都是以男女感情为主线，别说是洛书颜，就是他后桌也天天在说要娶紫薇为妻呢。
好在，大家嘴上这样说，但男同学跟女同学之间似乎都开始“避嫌”了，男同学不爱跟女同学同桌，老师也不会这样安排，女同学也不爱跟男同学说话，像沈宴跟洛书颜这样天天结伴上学放学的，真是少数中的极少数了。
沈宴没作声。
放在以往，他肯定要怼她的，可今天他的心思都扑在了想暗号上。
本来他准备跟洛书颜一块儿商量的，但转过头瞥见她的笑脸，又只好作罢。
算了，两个人一起想虽然速度快一些，但她这段时间已经很忙了，还是他来吧。
——
洛天远回了公司，便接到了宋前进打来的电话。
宋前进前段时间又回了深市，几乎每个星期都会打几通电话来汇报公司情况，五年前笑颜时装只是深市一个毫不起眼的时装公司，可今时不同往日，经过这五年的磨练与打拼，大都市的人提起服装必然会想起笑颜时装。洛天远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对宋前进十分信赖，而宋前进更是回报了洛天远百分之百的真心，无论大小事情，从不敢隐瞒洛天远，更没想过从中徇私。
宋前进汇报了公司的一些重要事情后，支支吾吾起来。
洛天远以为他是有什么事情要寻求帮忙，便道：“我们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你直接说，别拐弯抹角，我不喜欢。”
宋前进叹了一口气，说道：“有件事我上次回去就想跟你说了，这次估计也瞒不住，宋新华，就是你那女朋友宋小姐的叔叔，这几个月来没少来深市，找了很多关系想见你一面，我知道你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你是笑颜时装的老板，所以都推脱了，也怕这宋新华见了我，以后在宁城碰到也会联想到你。”
“你女朋友宋小姐家里，很有跟我们合作的心思，又是给销售经理送礼，又是打通关系，就是想以后为我们提供布料，可你也知道，当时创立这公司时，是刘老板帮了我们很大的忙，一直都是刘老板给我们提供布料，这几年合作也很愉快。”
“天远，这事我也有私心，怕跟你说了，你会帮衬你女朋友家里，所以就一直压着没告诉你。”
宋前进这段时间一直处于天人交加的状态中。
对于洛天远的忠心，让他不愿意隐瞒他任何事情，如果不是洛天远，他还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混呢，可从道义以及生意诚信的角度，他实在不愿意解除跟刘老板的合作，毕竟如果没有刘老板的帮忙，笑颜时装也不会这样顺利。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宋前进始终记得洛天远的初衷，生意就是生意，感情是感情，如果公私不分，那像什么样呢？
洛天远沉默下来。
宋前进也没说什么，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如果他是洛天远的话，说不定早就将生意给了女朋友家里。
正在宋前进都在考虑该怎么跟刘老板致歉时，只听到电话那头的洛天远声音平静地说：“前进，我应该跟你说过，做生意最忌讳的就是感情用事，即便今天晚晴是我的妻子，这生意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宋前进怔住：“可是宋小姐那边……”
洛天远沉声道：“我跟她已经分开很久了。”
“那宋家这边我怎么回应？”
洛天远在意的事情不多，他性子温和，只要不触及他的底线，他都很好说话，可现在宋家人到他面前耍那些小手段也就罢了，他们千不该万不该是算计到他女儿面前。
他女儿今年才六岁。
但凡他们有一点点良知，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他神色冰冷，低声道：“笑颜时装这辈子都不会跟宋家合作，我名下所有的产业都是。”
宋前进一惊：“什么？”
他是了解自家兄弟的，说话向来都很有艺术性，不会把话说得太绝对，一旦说话太绝，那肯定是一点退路都没有了。
可洛天远对曾经的女朋友都是很大方的，无论是谈恋爱时，还是分手时，他从来都不会亏待别人，难道宋晚晴要成为一个例外了？
要知道洛天远虽然多情，可在感情这方面，跟女朋友都是好聚好散，宋晚晴是做了什么人神共愤的事情惹得脾气好的洛天远这样？
洛天远：“就这样吧。”
他跟宋晚晴之间毕竟有过一段，两人也算好聚好散，如果是别的人这样，绝对不会只是这样简单收场。
就这样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了。
如果宋家人还想凑到他和书颜面前来，届时他也不会再手软。
——
元旦演出时间被安排在九八年的最后一天。
学校音乐老师编舞的《铃儿响铃铛》洛书颜都快跳吐了，每天四十分钟，这支舞并不难，除了刚开始一个星期是在学习以外，其他时间都在反复排练，一天最起码要跳四五遍，不止是她，其他几个女孩子也是，从一开始的兴致勃勃到了现在的面无表情。
班主任跟音乐老师在讨论之下，最后订下了舞蹈服。
统一的白色修身公主纱裙、白色裤袜以及黑色小皮鞋。
作为领舞，洛书颜在衣着上跟其他几个伴舞还是明显区别的，她的公主纱裙明显更华丽一些，宁城小学这次也舍得花钱，校领导看过她们的舞蹈以后表示很满意，学校财务室也不敢太抠搜，于是班主任特意坐大巴去了一趟省城，这些舞蹈服装都是在省城买的，跟别的妖艳贱货就不一样。
其实洛书颜并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集体舞蹈了，作为整条街最靓的崽，她在幼儿园时就很出众，可这一次跟以往幼儿园内自己举办的活动不一样，毕竟是要上本地电视节目的，洛天远尤为兴奋，四处宣传不说，还去跟朋友借了录像机，早早地就背着录像机以及照相机，准备给女儿留下无数珍贵的回忆。
这两年他拍照的兴趣稍减，洛书颜三岁以前，他几乎每天都会给她拍下照片，以致于现在家里的抽屉里光是相册都有很多本。
洛书颜偶尔翻看，也会忍不住疑虑，明明是同一个动作同一个表情，为什么她爸爸会乐此不疲的拍？
在大家的“翘首以盼”中，十二月三十一号终于来临。
这天，洛书颜跟其他几个女孩子排练了一上午以后，下午时分便来到了宁城体育馆，体育馆很有些年代了，里面设施都很老旧，但有一个很大的会堂，舞台已经搭建好，会场内能容纳一两百人。
学校也没有请化妆师，还好她们漂亮的音乐老师有化妆品，平时也爱美，于是由她来帮他们化妆。
洛书颜以前也看过小学生跳舞化妆的，一句话来形容，很辣眼睛。
嘴唇红红的，眼皮蓝绿蓝绿的，眉心还会用口红点一点。
就算是天生丽质的小女孩，也经不起这么一番折腾。
洛书颜都鼓足了勇气，想着如果音乐老师也打算给她们这么化妆，那她可不可以提个意见，不在眼皮上画？
总感觉在眼皮上画那么亮的东西，跟孙悟空都有得一拼了。
哪知道音乐老师不愧是学校里备受未婚男老师追求的美女，她化妆手法很娴熟，洛书颜这才放心了，等化好妆后，她赶紧拿起小镜子，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顿时松了一口气。
眼皮没有蓝绿蓝绿的，是那种很好看的颜色，但一点儿都不显眼！
嘴唇也没有很红！
虽然眉心还有一点红，不过这是时下的流行，别的班小朋友包括男生都被点了一点，所以也不算很突兀了。
……
随着《铃儿响叮当》前奏响起，帷幕被拉开，洛书颜第一个舞姿轻盈地奔向舞台中心，紧接着别的女孩子们也陆陆续续的围了过来，六七岁的小女孩，逐渐摆脱了婴儿肥，既有还未褪去的稚气，也有属于小女孩的天真，跳这支舞蹈也令人眼前一亮。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她们排练了那么久，对于每一个动作已经熟记在心，绝对不会出错。
同时她们也很紧张，洛书颜都不敢去看台下的观众，更别说还有电视台的摄像机对着她们。
她们始终记得老师叮嘱她们的，脸上要带着笑容。
洛天远找了个前排的位置，他左手边是沈宴，沈宴的座位旁边是沈清若，尽管台上的几个女孩子服装都差不多，他们的位置距离舞台也有一段距离，但他们还是第一眼就看到了洛书颜。
后面的观众正小声地讨论着——
“那个领舞的小女孩长得很俊。”
“以后肯定是个小美女，跳得可真好，不比之前在电视上那些小明星跳得差。”
“看得出来，她比其他几个小女孩都跳得好，应该是有舞蹈功底吧？家长估计也没少花心思去培养她，诶，我都好想再生个女儿了。”
洛天远听了以后神气极了。
如果不是顾念着这是公共场合，大家也都在认真观看舞蹈，他真想跟后面的观众握手，顺便告诉他们，领舞的小女孩是他的女儿。
他拿着录像机拍着，目不转睛的看着舞台上那个灵动的小甜妞，不知怎么的，眼眶一热，几乎有掉泪的冲动。
他这个人薄情，看似温和，实则骨子里也很淡薄，除了父母离世时哭过以外，这辈子掉泪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是为了女儿。
好像抱着襁褓中的她的记忆仍然停留在昨天一样，一转眼，她就长这么大了。
从小婴儿成了小女孩。
沈宴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台上的洛书颜，嘴角带着笑意。
别人都觉得她跳得好，他却为她松了一口气，她这段时间可是一直在抱怨，说累得跟小区门卫的土狗一样，过了今天以后，她应该可以放松懒散一段时间了。
舞蹈结束以后，全场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洛书颜跟其他几个小萝卜头都开心得不行。
一向对她们严厉有加的班主任此刻脸上也带着骄傲的笑容，在后台蹲下来挨个抱了她们一下，鼓励着说道：“你们太棒了，比以往任何一次排练都要棒，老师为你们感到骄傲！”
她们为学校为班级赢了一个奖，不是第一名，也不是第二名，是教育局领导亲自颁给她们的“最受欢迎奖”。
班主任说学校也会有奖品给她们，如果没猜错，一人一个奖状、写字本以及自动卷笔刀。
洛天远给洛书颜拍了好多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他最满意的。
沈宴跟洛书颜站在后台，沈宴不爱笑，洛书颜干脆去挠他痒痒，他往旁边一躲，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洛书颜恶作剧得逞哈哈大笑起来，这一幕被洛天远抓拍下来。
照片右下角显示了时间——
1998.12.31 17：25
这是九八年的最后一天。
洛书颜在音乐老师的带领下，去洗手间卸了妆换了自己的衣服后，就跟着洛天远一行人回家了。
第二天会放假，洛书颜也就懒得去赶作业了，准备回家看电视时，沈宴叫住了她。
他有些别扭的递给她一个正方体的纸盒，“洛书颜，这是送给你的。”
洛书颜很是诧异的接了过来，当着他的面打开了盒子。
沈宴一时没有来得及阻止她，见她打开盒子，耳根有些红。
毕竟这是他第一次送礼物。
就是洛书颜过六岁生日的时候，他都没有送过呢。只不过这次情况特殊，明天是元旦，是新年，今天她又登台演出了，所以他几天前拿着攒下来的零花钱去买了这个礼物。
洛书颜拿出那个水晶球，随着她的动作，水晶球里的亮片在水里晃动，好看极了。
水晶球里除了亮片以外，还有一个粉色的小熊。
之前她跟同桌去逛这种店时也会看到，价格并不便宜，她觉得也不实用就没买，没想到沈宴送了她一个水晶球。
洛书颜诧异的抬起头看他：“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
沈宴以为她不喜欢，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抿了抿唇，伸出小手，“不喜欢就还我。”
洛书颜生怕他会抢走，赶紧藏在后面，后退两步，一脸警惕地看他，“送出去的礼物哪有收回来的道理。”
沈宴一看她这护宝的模样，心里好受了许多，知道她是喜欢。
“不是什么好日子，就是看你今天演出，明天又是新年。”沈宴想了一个很好的理由，“洛叔叔把房子便宜卖给我们，我心里都知道的。”
洛书颜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
没想到这小孩还挺有感恩心嘛。
不过明天是新年，他都送了礼物给她，她没道理一点儿表示都没有？
可是她现在有的东西，都不是他喜欢的。
洛书颜思来想去，决定给他弹奏一曲她最擅长的歌曲，只是家里还没买钢琴，她便兴冲冲地跑回家，找了几个杯子，在沈宴疑惑的目光中，分别往杯子里倒了一些水，排成一行。
她拿着不锈钢的筷子，冲沈宴一笑：“我也要送礼物给你了，你听好，也记好。”
一串沈宴并不陌生的旋律在她的操作之下萦绕在他耳边。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挂在天上放光明，好像许多小星星……
洛书颜开心的敲着。
沈宴盯着她，听着这首特别的曲子，不由得笑了起来。
——
元旦过后没多久，宋前进临时回来有事，两人是要就新的一年计划展开工作讨论的，在洛天远家里显然不合适，于是两个大男人来了红房子西餐厅。说来也巧，两人刚走到门口，宋前进便看到了一个熟人，于是两人行变成三人行。
宋前进趁着熟人朋友去洗手间的功夫，对洛天远压低声音介绍：“这个刘中通是我在港城认识的，当时他帮了我一个小忙，之后我们在深市也见过几次面，为人很仗义，你知道他老板是谁吗？”
宋前进太心急了，也懒得卖关子，不等洛天远问是谁，他便赶紧说道：“他老板是盛远集团的总经理，他是那个陆总的助理。”
洛天远对盛远集团并不陌生。
传闻盛远集团背靠大山、即便是在京市也是屹立不倒的存在。
盛远集团名下产业无数，目前京市最热销的楼盘便是旗下的项目，不止如此，还涉猎矿产、金融，洛天远也算得上是炒股方面的个中高手了，可也比不上盛远集团在股市上的影响。然而盛远集团是家族企业，囊括了几代人的心血，洛天远不过是这几年才发家的，以后究竟谁更胜一筹，仍是未知数。
洛天远表情平淡：“哦，原来如此。”
正当宋前进还想分享更多消息时，刘中通回来包厢了，他西装革履一表人才，言语不俗，只是总经理的助理都如此优秀，洛天远对盛远集团的实力也算是有了一个浅薄的了解。
刘中通跟宋前进是一见如故，宋前进也没有跟他透露洛天远的真实身份跟境况，刘中通仍然眼光毒辣的看出洛天远非池中物。
“话说，刘兄这次怎么会来宁城？”酒过三巡，宋前进这才问道。
刘中通一脸无奈地笑了笑：“我们这些打工的，去哪里还不是老板的一句话。宋兄，洛兄，我也不瞒你们，这些年我跟在陆总身边就没干什么正事，就满世界跑了，英国美国我去过好几次，那种山沟沟的乡镇我也去过，你们别看我现在这么黑，我刚毕业那会儿可白了，女同学都说我是小白脸。”
宋前进听了却是一惊：“满世界跑？你们盛远的业务已经遍布全球了吗？”
“老兄，你这是在笑话我。”刘中通抹了抹脸，“我就是陆总身边的一个助理，”可能是喝了些酒，他的话匣子也打开了，便叹了一口气：“京市关于我们陆总的太太的传闻太多了，有人说她意外去世了，有人说她跟我们陆总离婚去国外了，到现在陆家也没个说法，不说别的，我们陆总真的是难得一见的痴情人。”
其实不论是洛天远还是宋前进，对人家的家事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不过就算兴致缺缺，在这刘中通明显吐槽、充满倾诉欲的情况下，也都打起精神去听他唠叨。
刘中通也就是酒逢知己，再加上跟宋前进也算是熟人，知道他的人品，相信他不会到处乱说，这才放纵自己。
“当年陆太太意外失踪，刚开始都以为她是去散心了，哪知道好几天都没回家，陆总就急了，毫不夸张地说几乎将京市都快翻个底朝天，也没找到她，后来在海边发现了陆太太的随身用品，可惜都过了好几天很多痕迹都被破坏了，在海里也搜了很久，你们是不知道，后来打捞到陆太太的鞋子，又在礁石的缝里发现陆太太的饰品后，我们陆总那么顶天立地的一个男人，当时就倒下了。”
“其实这些年来，大家都知道陆太太是意外丧生了，只是我们陆总认为只要一天没找到尸体，他就不会相信陆太太死了，这几年来，陆总派人四处寻找，沿着海找了不知道多少城市，就连国外都去了不知道多少回了，他还是不肯死心。”
“陆家老夫人都不知道气病多少回了。我这次也是碰巧来宁城的。”
宁城算得上是很小很小的城市了，离京市也很遥远，这里也不是沿海城市，并不是陆家搜寻的重点城市，这一次刘中通也是受人所托，家里一个亲戚之前知青下放来到宁城下面一个乡村，对宁城的糕点念念不忘，听说他会经过宁城上面的省会城市，便给他打电话，托他去宁城带一些糕点回来，他这才没直接回京市，而是转道坐大巴来到宁城。
“宋兄，我们真是有缘。”刘中通又给宋前进倒了一杯酒。
宋前进将他说的这些话也听了进去，便随口说道：“那你也是顺便打听那个陆太太在没在这边？”
刘中通恩了一声：“我现在都习惯每去一个地方就会托人问了。”他顿了顿，“宋兄，你是宁城本地人，估计这边的人你都见过，来，看下这照片。”
实际上，刘中通也是例行公事。
从公文包的夹层找到一张照片递给宋前进，“你帮忙看看。”
他语气随意，既然心里已经断定陆太太已经死了，肯定是不会抱希望谁真的见过陆太太。
宋前进接过照片，定睛一看，原本混沌的双眼逐渐清明——
这、这这这、这不是洛天远那个邻居沈清若吗？？
刘中通正在低头吃东西，也就没注意到宋前进的表情。
宋前进心下大惊，却赶紧收敛好表情，将照片递给了身旁的洛天远，“天远，你看看。”
洛天远接过来一瞧，照片中的女人明眸皓齿，穿着一身缎面绣牡丹的旗袍，正坐在草坪的秋千上，阳光正好。
虽然早就知道沈清若过去非富即贵，但真的知道她的事情以后，洛天远也愣住了。
宋前进用手肘撞了撞他，神情严肃。
洛天远却摇了摇头。
宋前进不可置信的看他，然而还是配合他，打好腹稿后对刘中通说道：“刘兄，这照片你先借我两天，我帮你问问，宁城小，你又是外来的，大家都怕惹麻烦，你突然这样问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人家就算见过这个人也说没见过。这两天你就在宁城好好呆着，我去帮你问。”
刘中通一边感慨宋前进的周到仗义，一边又笑着摇头：“不用，这就是例行公事，不需要那么麻烦，我买东西时随便问问就是了。”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洛天远破天荒的开口了：“刘兄，也不是麻烦不麻烦，我女朋友很喜欢旗袍，裁缝店也没她满意的款式，我看照片上这位太太的旗袍很不错，也想借着去裁缝铺让人照着样子做。正好也帮你问问，你呢，风尘仆仆过来，还是好好在酒店休息，让我们也尽地主之谊招待你。”话说到此处，他顿了一下，“今后我们哥俩去京市，也少不得麻烦你了。”
这一番话有理有据，合乎情理。
刘中通本来来宁城就不是为了找人，只是打算例行公事随便在街上找两个人问了就算完事。
现在他乡遇故知已经是惊喜，没想到朋友对他的事情还这么上心，意动之下，他端起酒杯说道：“好，麻烦你们了，以后你们来京市，我肯定好好招待你们！”

第38章
沈清若现在帮洛天远公司翻译一些文件。琴行那边她也没辞工，毕竟手上还有两三个学生，洛书颜也跟着她在学钢琴，她跟洛天远商量好了，等洛天远从国外订购的钢琴运输回来以后，她就辞了琴行的工作，专心翻译文件以及教洛书颜弹钢琴。
现在沈清若的工资很可观了，她有信心，照这么个趋势下去，不用两年，她就能将欠洛天远的钱还清。
她也明白，是洛天远给了她这份酬劳丰厚的工作，也是洛天远给了她栖身之地。
对她而言，洛天远就是她离开陆家离开京市以后遇到的最大的恩人，她无以为报，除了全心全意的照顾洛书颜以外，也想不出别的法子来回报他。
晚上，洛书颜已经回家睡下了，沈宴也早早地睡了。沈清若还在灯下认真地翻开双语词典。
她很珍惜现在这来之不易的生活，也很期待能够靠自己尽早给儿子物质更丰富的未来。
英语重新捡起来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她想要做得更好一点，这样才不会辜负洛天远的安排和帮忙。
时针指向十，沈清若听到了一阵敲门声，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那敲门的力度很轻，等侧耳倾听一番确认之后，这才起身来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来人是洛天远，便松了一口气打开了房门。
洛天远的工作忙，她是知道的。
加班到十点多钟是经常的事，不过他很少会这么晚来找她。
难道是为了书颜的事？
洛天远表情凝重：“清若，有空吗？我们出去谈谈。”
沈清若见他露出这种表情，愣怔了一会儿，“出去谈？”
现在已经很晚了。
比起合适还是不合适的问题，她更担心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平常在避嫌这件事上，洛天远比她更在乎。
洛天远严肃点头：“是很重要的事，沈宴虽然在睡觉，但如果他起床去洗手间听到的话，我觉得不是很好。这个点大家都睡了，我们去我车上聊吧。”
沈清若一怔，轻点了下头，拿起挂衣杆上的厚棉袄便跟着洛天远出去了。
十点多了，小区里几乎没有哪家的灯还开着，外面天寒地冻，等沈清若上了车后，这种冰锥刺骨的感觉才稍稍好转一些。
“天远，是出了什么事吗？”沈清若小心翼翼的问道。
洛天远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照片，迟疑了片刻递给她，“你看看。”
沈清若狐疑着接过照片，车内光线昏暗，她定睛一看，待看清楚照片上的人后，瞳孔紧缩，手也不自觉地微颤。
“这……”
她喉咙干涩，只觉得一股寒气自脚底升起。
洛天远看她这样子就已经捋清楚来龙去脉了，他叹了一口气，本意不是想吓她，便缓了缓语气，尽量平静地说道：“今天我跟前进出去吃饭，正好碰到了他在港城认识的熟人，叫刘中通，说是盛远集团陆总的助理，他来宁城除了给亲戚买特产以外，就是顺便找人了。他找的人是陆太太，听说好几年前失踪，之后在海边找到她的随身物品，大家都断定她是意外丧生了，”他顿了一下，“只是她的丈夫陆总不愿意接受，这些年来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在找她。”
听刘中通说，那位陆先生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去寻找，一是家中父母反对，不愿意将这件事情声张，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二则是担心陆太太如果还在人世的话，被有心人发现，反而对她的安全不利。
沈清若垂着头，洛天远也看不清她的表情。
“我没跟刘中通说我见过照片上的人，还好前进也配合，我就借来了这张照片，没有这张照片，我相信刘中通也不会绕过我们去问别人，我们跟他说会帮他去打听。”洛天远看向她，语气认真，“清若，这件事你怎么打算的，是想让他找到，还是不想让他找到？”
沈清若闻言抬起头来，却令洛天远一愣，她已经泪流满面，难掩悲伤痛苦。
“我可以不被他找到吗？”沈清若语气祈求，“我躲了这么多年，逃了这么多年，就是不想再见那些人，也不想再当什么陆太太。”
她不敢想，她不惜精心计划自己假死、离开了京市离开他身边，原本以为未来终于能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了，结果他还没打算放过她？
洛天远没说话。
在沉默了片刻以后，他说道：“这几年你过得很辛苦，我是都看在眼里的，当时我就看出来你跟其他人不同，清若，我听说，他从来没有放弃找你，也不肯接受你意外离世这件事，在海边找到你的随身用品后更是倒下，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从我了解的这些来看，我认为他心里是有你的，你也是他的妻子，你们还有一个孩子……”
在洛天远看来，沈清若实在不必这样为难自己。
她明明是豪门太太，沈宴也是豪门继承人，母子俩却还要为了生计而操心。
又何必呢？
事实上，作为旁观者，他也永远不会理解沈清若会以假死来摆脱自己的人生。
真的难到那个地步了吗？不得不摧毁自己前二十多年的种种，不要身份，不要家人，所有的一切都舍弃？
她连这几年来的种种都熬过了，扛过了，又有什么事是不能经历的呢？
沈清若缓缓摇了摇头，她浑身颤抖，没有想到陆行森居然还不愿意放过她。
陆行森心里有她？她怎么敢相信，怎么可以相信！
当洛天远提到“孩子”，她如同受惊的动物一般，猛然回过神来，气息不稳的求他：“天远，我求求你，我求求你帮帮我，我不能被他找到，如果他发现我还活着，他是不会放过我的，如果他知道小宴的存在，也会把他从我身边抢走的！”
洛天远叹息：“你又怎么确信他在知道你还活着时，不会高兴？”
沈清若想都没想，眼眶通红：“你不知道，他恨我，恨我占了他喜欢的人的位置，他无时不刻的希望我消失在这个世界，如果他发现我还活着，这后果我不敢赌。”
洛天远很想告诉她，如果一个男人不爱一个女人，如果那位陆先生真的如她所说的那样，那么她的死活他又何必在意？更不会去花费人力物力，这么多年来也没放弃寻找她。
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他巴不得她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恐怕还没等找到她的随身用品，就已经迫不及待地宣扬她已死的消息，何必这样瞒着，自欺欺人呢？
只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沈清若不愿意相信那位陆先生，他说再多也是无用功。
更何况他毕竟不是当事人，不清楚也不了解她过去受到了哪些伤害，作为朋友，他不需要对她的决定指手画脚。
“你希望我怎么帮你？”洛天远沉声问道。
沈清若知道，自己这几年来之所以过得舒心，全是因为洛天远的帮忙庇护，她垂泪，半晌后说道：“就跟那个人说没有人见过我，我不愿意失去现在这种平静，现在我跟小宴都过得很好，不愿意改变。”
洛天远陷入了沉思中。
平行而论，这种事情他是不想掺和进去的，更别说还牵扯到了盛远集团。
权衡利弊，他都不该去管。
正如沈清若只想过平静的日子，他也一样，不愿意给自己给女儿带来任何变数。
只是，他跟沈清若毕竟相识两年多了，这两年以来，也是她悉心照顾书颜，洛天远在迟疑。
沈清若也知道，她不该为难他，可是她也没办法，现在除了洛天远，没人会帮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洛天远点了下头：“好。”
——
回到家已经快十一点了，洛天远知道女儿已经睡着了，这才拿起座机给宋前进打了电话。
宋前进一直没睡，也是在等这通电话。
洛天远拿着电话筒，语气沉静：“前进，这件事就瞒着吧。”
宋前进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什么？你说什么？”
“瞒着。”洛天远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表情也很严肃，“瞒着吧。”
“你疯了，你知道那是谁吗？是盛远集团的！沈清若是失踪多年的陆太太，你也听刘中通说了，这些年来那位陆总一直都在找她，如果有一天他找到她了，发现我们帮忙瞒着怎么办？”宋前进考虑的是商业上的事。
怒发冲冠为红颜，从刘中通叙述的来说，那位陆总对沈清若是情根深种，更别说沈清若还带着个孩子，毫无疑问，算算时间也知道是那位陆总的孩子，一个老婆，一个孩子，也足够令原本理智的男人不理智了。
其实这个道理洛天远又何尝不知道。
只是当沈清若那样哀声祈求他的时候，他想到了很多事情，她照顾书颜的一幕一幕全都涌上心头，作为一个外人，对书颜极尽爱护，百般照顾，更是因为有了她，书颜的生活才丰富了很多。
他也想起了女儿曾经跟他说过，最喜欢沈姨了，沈姨对她最好了。
他不知道沈清若跟那位陆总之间发生了什么，但她眼里的畏惧还有痛苦不是作假的，无论那位陆总对她是什么感情，至少对于现在的她来说，无疑是洪水猛兽。
洛天远垂着眼睛：“我知道，但我已经答应了清若，就一定要做到。”
无论他是因为什么答应了沈清若，答应了就是答应了，没有后悔的道理。
答应了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
电话那头的宋前进沉默着，过了好一会儿，才无奈地说道：“好，谁叫你是我老大。”

第39章
沈清若一夜未眠，回忆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再记起这七年来独自抚养沈宴所遇到的种种挫折与困难，心酸到极点时也哭过好几回。从前她难受时，一天一夜都将自己困在房间里也是常有的事，可当了母亲以后，比起从前，那真是坚强千倍百倍。天还未亮，记起孩子们早上还要吃早餐，她站了起来，却因为没休息好险些跌倒在地。
勉强喝了一杯热牛奶后，这才恢复了精神气，来到厨房，和面擀面。
沈宴跟洛书颜都是面食爱好者，沈清若一开始还会去外面买面条，去年试着做了一回手擀面，两个孩子非常喜欢，吃了很多，她便经常起大早给他们擀面条。
洛书颜起床洗漱后来到这边，还在犯困，闻到厨房传来的香味，她眼睛一亮，一扫疲倦，快步走到厨房，深吸一口气，以很夸张的语气说道：“沈姨，我在门口就闻到香味了，你今天又给我们做手擀面吃吗？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
沈清若转过头来，温声笑道：“看你们上学太辛苦了，给你们做点好吃的。”
洛书颜却注意到沈清若的声音不对劲，带着浓浓的鼻音。
凑近一瞧，便看沈清若眼睛红肿，明显是哭过的模样。
沈清若不愿意让孩子瞧见她这样，忙避过去低头掩饰自己。
洛书颜很惊讶，沈姨跟沈宴搬过来也有两年多了，在她的印象中，沈姨一直都是温柔淑雅，从不跟人起争执，说话轻言细语，让人如沐春风，为人处事更是没得挑，她从来没见过她失态的模样。
哭，也是哭过的，不过都是看电视上极为煽情的情节时，才会眼眶红红。
洛书颜抿了抿唇，小声问她：“沈姨，你怎么了？”
有些事情，沈清若可以跟洛天远说，却不能跟孩子说，大人之间的事情，孩子不需要知道，那太沉重了。
沈清若破天荒的说了谎：“昨天看了本感人的小说，今天早上又切了洋葱，没什么事。”
洛书颜一脸狐疑的看她。
不过她没有再追问下去，只是转身跑到煤气灶前，吩咐听到动静来到厨房的沈宴，“把小锅拿出来装点水，我们再煮几个鸡蛋吧。”
沈清若是背对着沈宴的，沈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洛书颜这样说，便下意识地笑话她：“一碗面还不够你吃，你还吃煮鸡蛋，撑死你。”
洛书颜轻哼：“那我煮了你别吃。”
有沈清若在，洛书颜才敢操作煤气灶。
……
“你们先吃，我收拾一下厨房。”
沈清若丢下这一句话又回了厨房。
饭桌上洛书颜跟沈宴你看我、我看你，最后还是洛书颜从盘子里拿了两个发烫的鸡蛋又去了一趟厨房。
并不算宽敞的厨房里，沈清若正在用抹布费力的擦着流理台。
洛书颜走了过去，拉了拉她的衣服，沈清若转过头来，只见洛书颜将两个鸡蛋放进了她的围裙口袋里，仰起头笑眯眯地说：“沈姨，电视上说眼睛肿了可以用鸡蛋敷一敷，效果会很好。”
沈清若一怔，险些又掉泪了。
不知道是不是洛天远提到了从前的那些人，如今再回忆起来，只觉恍如隔世，可那些伤痛依然存在。前二十多年，她被娇生惯养，可是没几个人真心待她，现在她从云端跌落，却收获了这么多的真心。
她蹲了下来，探出手抱了抱洛书颜，闻着小孩子身上的味道，感到无比的安心。
她什么都没说，洛书颜也什么都没问，只是抬起小手，迟疑了一下，最后落在沈清若的肩膀上，她拍了拍算作安慰。
从饭厅过来的沈宴站在厨房门口，看着眼前这一幕，垂下眼睛，却也是止步不前。
——
两个小孩走在上学的路上，沈宴今天意外的沉默，洛书颜也还在担心沈清若，一向叽叽喳喳的她也没说话。
快走到学校门口时，沈宴终于忍不住了，咬咬牙问道：“我妈怎么了？”
洛书颜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冷不丁听到这话，下意识地顿住了脚步，“我也不知道。”
她觉得自己跟沈宴是最好的朋友，不应该有秘密。
上一次沈宴发现了她爸爸的不对劲也是第一时间就说给她听了，现在她也不能瞒着他。
“沈姨好像哭了，眼睛都是肿的，声音也不对。”洛书颜看向沈宴，“她说是看了一本感人的小说，又切了洋葱，可我觉得不是那样的。”
沈宴默不作声，皱起眉头，显然也在思考。
昨天他睡觉前妈妈还兴致颇高的看书朗诵，怎么等他睡一觉醒来后就变样了？
难道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
比起洛书颜，沈宴更了解自己的妈妈，当初最难最难的时候，妈妈也是咬牙挺了过来，除了那一次被洛叔叔救下后她哭过以外，基本上就没见过她哭，妈妈是他见过的最勇敢最坚强的人。
现在听洛书颜说，倒是比那一次情况更严重。
可究竟是什么事呢，他想不通。
洛书颜见沈宴这般，叹了一口气，轻声道：“沈宴，我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吧。”
沈宴猛地看向她。
“你之前就是这样教我的，不是吗？大人有大人的理由，他们不想说，我们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洛书颜反过来劝他，“我今天也问了沈姨，可她没说，这就是她的态度了，她后来都不跟我们一块儿吃早餐，就是不想让你发现，我们不要让大人为难，好不好？”
沈宴跟她说过，大人有大人的考虑，他们不愿意说肯定是有不能说的理由，作为小孩，为了不让大人担心，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也许这样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跟宽慰了。
冬日的早晨，说话时都会呵出热气，洛书颜皮肤雪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戴着红色的毛线帽，鼻子都冻红了，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盯着他。
沈宴也看着她，最后轻轻地点了下头，“好。”
——
虽然两个小孩都已经郑重其事的做了决定，不过也不代表他们对沈清若的伤心难过视若无睹。
四点多放学，洛书颜跟沈宴结伴去了与小区方向相反的花市。
宁城现在还没有花店，只有一个花鸟市场，既卖花也卖鸟，大老爷们经常喜欢去那里逛，沈清若是一个很热爱生活的人，碰上什么好日子也会骑自行车去花市买上一把花放在家里，不过最近这段时间，她忙了起来倒是很少买花了。
洛书颜想到了这个好点子，女人都喜欢花，不开心的时候买一些花送给沈姨，沈姨应该会重新高兴起来吧？
以往对于她的点子都嗤之以鼻的沈宴，这一次很难得的没有杠她，还从书包里拿出自己这两天的零花钱交给洛书颜，作为买花的资金。
洛书颜自从知道自己是富二代以后，在花钱这方面便没有那么节约了，但也没有大手大脚。她手上也有钱，不过因为摸不准花市的价格，便收下了沈宴的零花钱。
攥着几块钱，两个小孩一路十分谨慎的过了红绿灯，走了好几分钟才来到了花市。
这个点花市都快关门了，有些摊位的老板早早地就收了摊。好不容易碰上一家，花的品种也没早上那样多。
老板见两个小孩长得都精致可爱，语气也温和了许多，“小朋友，要买什么花呀？”
洛书颜摇了摇头，“还没想好。”
老板被她这说话的语气逗笑了，“是要送人吗？”
“恩。”回答问题的人是沈宴，为了防止一问一答跟挤牙膏似的，这一次没等老板继续问，他就补充着回道：“送给我妈的。”
老板心里有谱了，指了指摆放在角落的花，“这是新进的花，省城那边的人送妈妈都是送康乃馨。”
洛书颜跟沈宴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然后都很失望。
康乃馨这个名字是真的好听，但在其他娇艳欲滴的花的衬托下，属实平平无奇了些。
沈宴看向洛书颜，用眼神在征求她的意见。
外貌协会资深会员的洛书颜果断摇头，“老板，我们不要康乃馨，有没有其他好看的花？”
老板随手一指，“没多少了，你们自己挑，要收摊给你们便宜的价格。”
沈宴跟洛书颜走进店里，尽管老板说没多少花了，可他们也都挑花了眼，选择困难症这会儿也发作了。
“你说买什么花？”沈宴侧过头问她。
洛书颜也犯难呢，“玫瑰花好看是好看，不过都是男朋友送给女朋友的。”
沈宴一滞，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你从哪里听说的？”
“电视上都是这样的，男主角送女主角玫瑰花。”
两个小孩挑挑选选，最后洛书颜看中了角落里的向日葵，让老板用报纸包好，洛书颜付钱的时候，老板一边收钱一边调侃沈宴：“一块儿出来买东西，怎么好让女孩子掏钱？”
老板很年轻，平日里没少打趣来买花的男男女女，这会儿也是习惯性的调侃。
洛书颜没打算搭理这种大人自以为是的逗趣。
哪知道一向高贵冷艳的沈宴竟然回应了，“我的钱都在她手上。”
他说的是实话，今天一放学他就将自己的零花钱都交给她了。
老板已经找了零钱给洛书颜，闻言还愣了一下，后哈哈大笑起来，“小伙子，你很有前途嘛。”
沈宴自认为已经将该解释的都解释了，便没理会老板，跟着洛书颜走出了花市。
回到家以后，沈清若的情绪已经彻底平稳下来，正在厨房里忙活，等她出来的时候，看到两个孩子扭扭捏捏的，你推过来、我让过去。
洛书颜见沈清若过来，便推了沈宴一把，小声道：“你送她会更高兴的，傻子。”
以前她送给爸爸她自己画的画，爸爸很高兴，到现在还好好收着，爸爸说过，他最喜欢的就是她送给他的礼物。
沈清若将两个孩子的互动都看在眼里，温声问道：“怎么了？”
沈宴这才走上前，背在身后的手伸了出来，将那一株向日葵递给她，有些不自在的说：“妈妈，送给你的。我跟洛书颜一起买的。”
洛书颜没有想到沈宴对自己妈妈也会这么别扭，平常怼她的时候不见词穷，还时常出口成章，到了关键时刻就掉链子。
她果断走上前来替他说了没说完的话，“沈姨，我们希望你天天开心，笑口常开，万事如意！”
沈清若愣住，看着眼前两个孩子脸上流露出来的关心，她走上前，将两个孩子都往怀里带，轻声笑道：“谢谢你们。”

第40章
从那天以后，沈清若更加卖力的工作了。
今年宁城的冬天异常寒冷，有几次洛天远加班回来，站在楼下往上看时，居民楼的灯都熄灭了，只剩下沈清若卧室的那一盏灯还亮着。
十点钟，亮着。
有时候十一点钟，也还是亮着的。
她比以前更努力了，有时候会大清早的坐大巴去省城图书馆买书，下午赶回来，事实证明，老天爷也是眷顾勤奋的人，她翻译文件越来越流畅，那些生涩的单词她也不会翻译错，以她现在的水平，完全可以比得上跨国企业那些翻译秘书。洛天远一开始的确是存了帮她的心，可现在她证明了她的实力，这让洛天远也松了一口气。
他发家以后，帮了很多人，比如王大婶家的儿子，可这些人或多或少都跟他沾亲带故，他也知道公是公、私是私，所以，他也只会看在过去的情谊上帮一次，不管那人有没有抓住唯一的一次机会，都只是这样了。唯有沈清若在他这里是个例外，先前他帮她躲开了一场噩梦，之后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房子租给她，给她介绍琴行工作，去年为了买车合理又想方设法的将房子卖给她，洛天远知道，他做得已经够多了。
毕竟沈清若跟他非亲非故，他们之间更没有别人猜测的私情。可看到沈清若，他就会想起自己，他们两个人处境相同，她独自拉扯儿子长大，他也跟女儿相依为命。
好在，沈清若并没有辜负他的帮忙，她努力地抓住了每一次的机会，将小日子越过越好。
洛天远进了居民楼，刚走到门口，听到隔壁门打开，沈清若披着厚厚的棉袄，冲他笑了一笑，“我今天下午包了点馄饨，给你放在冰箱的冷冻柜里，你要吃的话可以自己烧水煮。”
“恩，谢谢。”洛天远迟疑了片刻，又劝她，“怎么还没睡，其实你不用这么拼的，现在又是大冬天的，小心熬坏了身子。”
沈清若拢了拢衣服，不甚在意的摇头，眼睛却很亮，“以前是我太懦弱了，事到临头总是想着退让，得过且过，将自己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天远，真的很谢谢你，总是这样帮我们母子俩，没有你，我们肯定不会有现在这样安宁的生活，现在我也想通了，逃避也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我不可能让小宴为了我一直窝在宁城不出去，作为妈妈，没有给他一个健全温馨的家庭已经很对不起他了，现在我只想尽我所能给他好一点的生活。”
刚知道肚子里有一个小生命时，她有好几次都想过要去把他打掉，只有这样，她才能跟过去彻底告别，可每一次走到医院门口，她又下不了决心，拖了一天又一天，直到……她感受到胎动。
她不止一次后悔遇到陆行森、爱上陆行森，可她不后悔生下了小宴。
洛天远见她眼神坚定，不由得笑了笑，他身材挺拔，穿着版型笔挺的大衣，楼道里的灯忽明忽暗，可能是加班的原因，他身上带着一丝疲倦，使得他整个人更显温和，“好，正好我想跟你商量，过几年我们公司有意向搬到西城，西城是省城，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比起宁城都要好太多，你怎么想？”
西城是本省的省会城市，沈清若也去过好几次了，跟京市是不能比，但她早些年跟着家里人也去过不少地方，就全国的大都市来比较，西城都能排名靠前。
如果是之前，沈清若肯定是想着逃避，可当她知道陆行森还不想放过她时，她害怕过、茫然过，最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便陆行森出现在她面前，只要她不愿意，他也不能勉强她。她现在唯一能做的是，让自己变得更强大，给儿子更好的生活，这样即使有朝一日再次重逢，她也希望自己有跟他抗争的勇气，而不是除了垂泪沉迷什么都不会做，什么都不敢做。
沈清若抬起头看向洛天远，“西城自然很好，这几年我多接点工作，尽快将房款都还给你，也为去西城做准备。”
就这样的，还在睡梦中的沈宴跟洛书颜就被彼此爹妈确定了短暂的未来，几年后要去西城求学，去看看更大更广阔的世界。
——
陆行森已经近一年没有来东溪别墅了。
东溪别墅是他与沈沁的婚房，想起这个名字，哪怕只是淡淡的在心里划过，也会带来细细密密的疼痛感。
如果他知道那一天她给他打电话是最后一次，他绝对不会不耐烦的、连她话都没说完便挂断电话。结婚那一年里，他在东溪别墅住的日子屈指可数，她总是默默地在这里等他，无论他什么时候回来，她都会为他留一盏灯，而现在当他站在这院子里，连一丝温暖与烟火气息都没有感受到时，他以为他会麻木，可呼吸之间，仍然感到肺部似火在灼烧。
陆行森拿出钥匙走进屋子里。
在他的要求与命令之下，这屋子里的所有摆设跟她在时一模一样，连杯子的位置都没变，有一次保洁阿姨不小心将她随手放在书架上的发圈扔掉，他怒火中烧，难以克制脾气。
他从出生起便是盛远集团的继承人，在他的字典里就没有得不到这三个字，只要是他喜欢的，想要的，最后都会得到，他太过自大，年少时分不清自己究竟喜欢谁，被人三言两语就蒙蔽了双眼，乃至于误会她，跟她结婚后也都是冷眼以待，直到她从他的世界消失，他才猛然醒悟过来自己心里的人是谁。
也不知道在屋子里呆了多久，他听到了门铃声。
即便知道不会是她，可还是抱有希望，来到门口，见到站在外面的人是好友，他的眼神重新黯淡。
江丞走了进来，手里拿着车钥匙，随口笑道：“刚看到你的车还以为看花眼了，真是你啊。”
陆行森脸上表情寡淡，“你来这边做什么？”
“我家老头子说不舒服，我过来看看，准备抄近路回去，这就走了这边。”江丞坐了下来，四处打量了一番，“我上一次来好像是四年前了，还真是没有改变，话说我真是没有跟你当邻居的缘分，前段时间我不是去了美国吗，刚回来就听说你家隔壁那房主把房子给卖了，还是八十万的白菜价。”
陆行森对于这种与他无关的琐事并没有兴趣。
也不知道有没有认真在听。
江丞也无所谓，继续自顾自地说：“不过我刚看了一眼，隔壁那栋也没人。不知道下次过来的时候能不能碰到你那邻居。”
其实江丞对于谁买了隔壁的房子这种小事也没兴趣，近年来，陆行森行事低调，深居简出，他们这群好友都很少有机会跟他碰上，都知道他难以承受丧妻之痛，刚开始以为他最多一年就会重新振作起来，像从前那样，花丛片叶不沾身，谁知道都快八年了，他还是没有走出来，反而有越陷越深的迹象。
这让江丞实在困惑，明明沈沁还在时，也没见他对她多看重多在乎。
陆行森仍然出神地盯着摆放在茶几上的杯子。
江丞还记得自己身上有任务，陆行森的妈妈陆夫人给他打过电话，恳求他能劝劝陆行森放下沈沁放下过去，江丞难以想象雍容华贵的陆夫人会以那样的语气，他为之动容，可怜天下父母心。
即便知道陆行森不爱听这些话，江丞也要说，沉默了片刻后，他总算开口了，“行森，这国内你都快找遍了，也没找到她，还是算了吧，沈沁如果还在世，不可能都快八年过去了还是毫无音讯，你的人生还很长，总不可能一直这样等下去找下去，是不是？你要是一个人那也就算了，你身后有陆家，有盛远。”
他们都知道，沈沁已经不在人世了，他相信，陆行森也知道，只是不愿意去面对这个事实而已。
如果沈沁还活着，在陆行森这样犹如地毯式的寻找之下怎么会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换句话说，如果沈沁还活着，她为什么不回来？沈沁有多爱陆行森，他们都是看在眼里的。
陆行森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就在江丞感到挫败时，只听到他声音喑哑地回：“活要见人，死要……”他顿了一下，那两个字似乎难以启齿，开口便是痛彻心扉，“见尸，只要一天没有找到她，那我就会当她还活着。”

第41章
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她与爸爸来到了省会城市西城，随同的人还有沈清若和沈宴。
这几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情。
洛书颜至今仍然记得，在一个雪夜，她已经窝在床上睡觉，却听到了敲门声，那一天爸爸还在加班，她以为是爸爸忘记带钥匙了，便只能穿上厚厚的睡袄起来，透过猫眼看到站在门外的人是宋晚晴时，她诧异得都忘记了要开门。
她知道宋晚晴要结婚了，在这个年代，就算是达官贵人家里有喜事，寻常老百姓也是一无所知的，她为什么会知道呢？因为几天前，宋晚晴让司机送来了喜糖跟请柬。
爸爸收到以后，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表情。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生气，十分的平静，好似要结婚的人不是他的前女友一样。
门外的宋晚晴穿着单薄的衣服，她眼眶通红，早就放下了昔日的骄傲，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可她就是想要听一个答案，她的手指冻得都快没有知觉了，仍然不死心的敲着门，也许是情绪都快到达崩溃的边缘，她竟然开始低喊：“天远，你在家对不对？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我知道我哥哥跟婶婶做的事情让你生气了，可是我是不知情的，天远，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只要你说你喜欢我，只要你要我，我就跟你走，好不好？”
洛书颜正准备开门的，听到这里，小手放在门把手上，却顿住了。
爸爸没在家，她如果现在开门的话，会不会不合适？会不会让宋阿姨更难受？
宋阿姨也不会愿意她听到这些话吧？
洛书颜跟宋晚晴隔着一道门，她还小，不懂得爱而不得的感情有多煎熬，她才七岁，但仍然能感觉到宋晚晴的痛苦，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些难受，她第一次直面所谓爱情的另一面。
原来不是像电视上演的那样，最后皆大欢喜，有情人终成眷属，原来也会有你爱他、他不爱你的一面。
最后宋晚晴走了，洛书颜来到窗户那里，看着她走出了这一栋楼，白雪覆盖了一切，在这样的深夜，那一轮弯月都让世间显得如此孤寂。
洛书颜想起了最开始见到宋晚晴时，她是那样的活泼开朗，可现在，她也不确定宋晚晴还能不能像过去那样开怀大笑了。
洛书颜不知道的是，沈宴也站在窗户那里看着宋晚晴离开。
他的眼神也很困惑，不明白那个张扬跋扈、试图霸占洛叔叔的女人怎么会这么可怜。
洛书颜也不知道，当宋晚晴走出小区时，洛天远回来了，他们两个人隔着一段距离，他脸上不再是温和的表情，只是静静地看着她，脱掉了大衣来到她身旁为她披上。
明明是这样温情的动作，他说出来的话却令宋晚晴彻底死心。
“晚晴，祝你幸福。”
直到这一刻，宋晚晴才体会到洛天远的无情。
他或许曾经喜欢过她，毕竟他那样温柔地拥抱过她，可现在他也已经不再喜欢她了。
原来一个男人不再喜欢一个女人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她在他眼里看不到心疼，只看得到平静，她甚至宁愿他是不耐烦的，是厌恶的，都不要如此平静。
她突然明白了，脱掉了他的大衣，很诚恳地跟他道了个歉后，脊背挺直、再也不回头的往前走去，这一次，她要他看着她离开。
之后，宋晚晴结婚后没多久，秦雨桐也离开了宁城，回了京市，她在临走之前，送给了洛书颜一本《小王子》，洛书颜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但仍然小心地珍藏起来，她想，等她大一点后应该就懂了。
沈清若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已经彻底还清了剩余的房款，她知道洛天远有去西城的打算，又开始拼命工作努力赚钱，在洛书颜十岁这一年，又存下了房子的首付，跟银行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仍然跟洛氏父女当邻居。
在洛天远的介绍安排下，她去了洛天远在西城的笑颜时装分公司当海外部的员工，短短一年时间，就从普通员工升职为副主管。现在的她薪水高，还房贷基本上没什么压力，只要想起自己在宁城有一套房子，在西城也有一套住所，她就格外的安心，可能是受洛天远影响，她现在也想尽可能的给儿子置办更多的产业，即便工作再忙，她也是开心的，好像活了这么多年，才终于找到了她喜欢的生活方式。
洛书颜跟沈宴是六年级才转到西城小学的，西城小学只是一个过渡，洛天远是希望他们两个人在小升初的考试中，都能考上实验中学火箭班。
西城一中是重点高中，有数据显示，里面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实验中学升上来的，所在在西城有这么一句话，上了实验中学的火箭班就能考上西城一中，上了西城一中离好大学就不远了。
本来洛天远是准备安排两个孩子都在一个班的，可临时出了差子，洛书颜被分到了二班，沈宴去了一班，两人依然没有缘分成为同班同学。
正值夏天，离小升初的考试也没几天了，六年级的气氛也一扫之前的轻松，在并不繁重的学业下，他们高高兴兴的过了五年的小学生活，却在这最后一年初步接触到升学考试带来的压力。
这天下课后，洛书颜跟同桌唐雨结伴去上厕所。
十一岁的洛书颜已经是个小美女了，这几年她也还在坚持弹钢琴学跳舞，这个阶段能考的证书都考了，事实证明她的决定是正确的，因为学跳舞的关系，她每天体力消耗都不小，就算吃得多也不会长胖，现在再翻看从前的相册，看着小时候胖嘟嘟的自己，她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现在的她一点儿都不胖了，在同龄女孩子中间还算是瘦子，学舞对体型要求也很高，之前舞蹈老师教的东西都成为了一种习惯，她走路挺直腰背，收紧小腹。不知她本身就有这个基因还是后天练成的，小小年纪脖颈修长，从六年级的走廊经过，宛如白天鹅。
小时候胖嘟嘟的洛书颜是粉雕玉琢，可爱活泼，现在的她褪去了婴儿肥，五官渐渐长开，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校花这个名头已经安在她头上了。
唐雨挽着洛书颜的手臂，语气苦恼的说道：“我妈妈天天说我，还没收了我的零花钱说要给我买背背佳，烦死了，我准备买磁带的。现在也买不成了，诶，你的复读机我过两天还给你啊。”
洛书颜笑，“不着急。”
她又侧过头看了唐雨一眼，其实之前她就注意到了，自己的同桌似乎在刻意驼背。
思来想去，提到了背背佳，干脆就提醒她吧，“唐雨，我看你好像是有点驼背，是不是书包太重了？驼背不好的，一旦成习惯以后改不过来就不好看了。”
唐雨小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是，那个……”
“怎么？”
唐雨把洛书颜当成最好的朋友，对父母不想说的话，面对她也能说得出来，面红耳赤之余，她咬咬牙，压低声音道：“书颜，我都烦死了。”
她趁着没人，悄悄地站直了身体，洛书颜这才明白唐雨驼背的原因。
处于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都开始发育了。
唐雨体型微胖，看发育情况都快赶上初中的女孩子了，而她本人觉得非常羞耻，尤其是班上的女孩子都不像她这样，经过这一对比，她很怕别人注意到她的变化，于是才驼背想要掩饰。
洛书颜盯着唐雨的胸前出了神，又想到自己……不由得面露艳羡。
她想打人了。
难道这也成为了一种烦恼吗？她至今发育了跟没发育一样才想抓狂好吗？
不过看唐雨是真的为这件事烦恼，洛书颜又果断地收回了羡慕的眼神，认真地跟她说：“那你就更要挺直腰走路，你没看电视上吗，好多丰胸广告。你不要觉得自己这样不好看，生物书上都有，这是正常的，唐雨，我特别羡慕你这样的，好多人都想这样呢。”
唐雨不确定的问她：“真的吗？我觉得好丑！”
还特别难为情。
“不丑啊。”洛书颜仔细观察着，“一点儿都不丑，不过你要是一直刻意驼背，那就不好看了。”
唐雨：“真的吗？”
“真的，不过唐雨，你可以跟你妈妈说，一定要你妈妈带你去买合适的内衣。”洛书颜觉得自己都快化身为知心姐姐了，虽然她自己发育了跟没发育一样，不过沈姨也带她去商场买了适合她的小背心。
可能洛书颜的表情太真诚了，唐雨接下来也没再驼背，一扫之前的烦闷，开始叽叽喳喳的跟洛书颜就身体变化展开讨论，两个女孩子之间的关系也拉近了很多。
两人结伴去了厕所，回来的路上正好会经过一班。
唐雨想起自己听说的传言，将洛书颜挽得更紧了些，悄悄地说：“书颜，我听说一班的语文委员喜欢沈宴，总是下课找他说话。”
洛书颜闻言下意识地看向教室里，沈宴坐在第三排，正在低头看书，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视线太强烈了，他竟然也抬起头看了过来，正好与她四目相对。
还是那双漆黑的眸子。
正如十一岁的洛书颜比起六岁时变了很多，沈宴也没逃得过时间大法的威力，他现在个子更高了，他才十二岁，身高已经赶上了一米六五的沈清若。
他更聪明了，几次考试都几乎拿满分，是全年级第一名。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身上那一股生人勿进的气场比起从前更甚，脸上总是没什么笑容。
帅气这个词用在十二岁的少年身上似乎不是很合适，但因为长年累月的阅读，以及他几乎无时不刻的在汲取知识，令他小小年纪就突显出与周围同学的不同来。
清冷疏离又高傲，这是洛书颜能够想到的、适合用在他身上的词。当然了，对外他一直是这种好像别人欠他几百万没还的模样，洛书颜却觉得他越来越臭屁了，随着词汇量的丰富，他嘴巴毒得她都分分钟想跟他绝交。
沈宴看了洛书颜一眼，便收回了视线，继续低头看书。
洛书颜也没再看他。
唐雨也注意到他们两个人对视过，语气兴奋地补充：“不过我们大家都知道沈宴不喜欢她，她们班上的人也跟我说了，沈宴都不搭理那语文委员的。我们都知道，沈宴喜欢你！”
洛书颜缓缓地看向她：“……？”

第42章
洛书颜知道沈宴喜欢她，她也喜欢沈宴，这是友情方面的互相喜欢。六年级的小萝卜头又知道什么是男女之情呢？谁跟谁走得近了，就是喜欢，谁跟谁多说了一句话，也是喜欢。洛书颜转学到这所小学以来，也收到过好几封情书，她都不想说了，能不能改改错别字再给她？那些男孩子们喜欢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她长得漂亮，因为她爱笑，因为她成绩好。
她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什么是真正的男女之情，但是她见过。
她见过那天晚上的宋晚晴，真正的喜欢绝对不是她们这个年龄能感觉到的，能体会到的。
离小升初的考试也没几天了，老师们对他们从一开始的严厉到了这几天的温和，一向爱拖堂的数学老师随着放学铃响，也不再说出那一句“再耽误大家两分钟”，而是将粉笔放在讲台上，收好课本，脸上都堆满了笑容：“今天就到这里了，下课。”
由班长带头，全班起立，异口同声地喊：“老师再见！”
等目送着数学老师离开后，洛书颜便开始收拾课本，沈宴已经在二班的教室外面等他了。
谁都知道，洛书颜每天跟沈宴一起上学放学，关于他们俩的事情不知道被传了多少个版本，原本洛书颜以为小学生是不会八卦的，哪知道小学生的想象力更丰富！
有的人猜测她跟沈宴是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妹；
有的人猜测他们是亲戚；
有的人说他们在一块儿了！
两个班的班主任虽然不相信两个小学生能早恋，但还是分别给洛天远和沈清若打了电话，从两位家长那里知道了两家的关系以后，再加上沈宴几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洛书颜排名全年级第二，老师们也就没管了。
洛书颜跟沈宴依然是邻居，由于沈清若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职场丽人，朝九晚五，偶尔也会加班，根本不可能像在宁城那样每天给他们准备一日三餐，于是沈清若跟洛天远便请了一位烧饭阿姨，这位阿姨为人老实，话也不多，烧得一手好菜。
到了西城，洛天远即便已经成为了大富翁，也没敢露富，只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三居室，这小区有好几栋楼，每一栋都是一梯两户，格局相同，西城毕竟是省会城市，房价比宁城要高出许多，但这几年沈清若工作努力，攒下了一笔钱，在洛天远的帮助之下跟银行成功贷款买下了隔壁的房子。
洛书颜背着书包小跑着来到沈宴身边，迎着夕阳的余晖，两个孩子一块儿走出校园往家的方向走去，夕阳拉长了他们的影子。
洛书颜不是一个藏得住话的人，而且她跟沈宴之间几乎也没有任何秘密，想起唐雨跟自己说的小八卦，她嘿嘿一笑，高马尾在空中划出一道弧来，“沈宴，我听说你们班的语文委员喜欢你，是不是真的？看不出来你还挺受欢迎的嘛。”
虽然她觉得这小子太臭屁了些，不过现在电视剧都开始流行冷面男主了，可见还是有很多人喜欢这一款的。
一般对于这种话题，沈宴都是不愿意参与，不愿意搭理的，秉承着“惜字如金”的原则，尽量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他想起了今天去打水时，听到其他班几个女生在那儿聊天，似乎没看到他，聊得十分火热，其中就提到了三班的谁谁谁又给洛书颜写了情书。
虽然心里知道那些男生写情书就跟胡诌作文一样，搞不好语句不通顺、标点符号用错、错别字一大堆，可他还是竖着耳朵听了个仔细。
之后回到教室，他又努力回想了一下洛书颜最近的情况，确定没什么不对劲，也不像是会被弱智情书打动的样子，他才稍稍放心。
沈宴自然是没搭理洛书颜的。
洛书颜早就习惯了他这高贵冷艳的模样，就算他不给回应，她一个人也能自嗨到家，便继续自顾自地说：“我都不记得你们班语文委员长什么样子了，是单马尾还是双马尾啊？你喜欢她吗？”
沈宴停下脚步，抬眼瞥她，“洛书颜，你知不知羞？”
如果不是知道她的成绩没退步，如果不是天天盯着她好好看书，他都担心她会学坏！这些六年级的学生也是，居然还写情书！
洛书颜啧了一声，“你怎么天天说这话。算了，不说这个了，”她拉开书包拉链，从里面掏出一本粉色的笔记本递给他，“这是我的同学录，给你留了一页，你看，我给你的口头禅都写上了。”
沈宴一扫，在那一页口头禅后面，果然跟着她写的一行字——洛书颜，你知不知羞。
不知怎的，他一下没控制住自己，竟然笑了起来。
怕被她发现，又飞快地掩饰了脸上的笑意，重新摆上那一副生人勿进的表情。
“我不写。”沈宴将同学录给推了回去。
洛书颜：“为什么啊，都写了。我把第一页都留给你了，你看我多仗义。”
沈宴：“反正我不写这种弱智东西。”
洛书颜气得想打人。亏她还特地将第一页这么重要的位置留给他，他就这反应？
她一边将同学录重新放回书包里一边骂骂咧咧，总之，没什么好话，都是在骂沈宴的。
沈宴也不在乎，跟在她旁边注意着红绿灯，拉了她的书包上的小挂饰一下。
同学录这种东西根本就不适合他跟她。
都是要分离了，以后不在一个学校很难见到面才写，他跟她现在还是邻居，每天一块儿吃饭，之后还要一起上中学、高中、考同一所大学，总是天天都要见面，这同学录又有什么好写的？
沈宴想问洛书颜情书的事，话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也没什么好问的，她是什么性子，她会不会被那些狗屁不通的情书打动，他比谁都清楚，何必问出来呢，免得她以为他与她是“一丘之貉”，对这种八卦和无聊的事情感兴趣。
“我们去音像店吧。”洛书颜拉了沈宴一下，“马上就是唐雨生日了，她一直想买萧然的正版磁带，我想送给她。”
沈宴回想起总是跟洛书颜一起去上厕所的女生，哦了一声，一脸不情愿，但还是跟着她转道去了另一边。
现在大家听歌的设备不多，洛书颜听说初中生跟高中生听歌都用MP3，他们小学生都买不起这个，家长也不可能给他们买，办法总比困难多，复读机就有听歌的功能。
萧然的磁带放在最显眼的地方，小小的一盒，听说最近销量特别高，打开电视剧的音乐节目，一周排行榜里他总是排在前三。
正版磁带也不算便宜，洛书颜拿起那磁带看了看，在磁带的反面下行有很多小字，注明了编曲填词的人员，她一眼便看到了那个logo——致颜唱片。
致颜传媒集团除了投资电视剧、电影以外，也运营发行唱片，去年横空出世，旗下现在最知名的艺人便是萧然，萧然擅长编曲，个人风格强烈，一出道便吸引了不少年轻粉丝，这已经是他的第二张专辑了，一经推出便成为销售冠军。
沈宴见洛书颜拿着磁带在发呆，便出声提醒她，“是钱没带够吗？我有。”
洛书颜回过神来，握紧了那盒磁带，抿了抿唇，问道：“沈宴，你说我爸爸准备什么时候告诉我我家里超有钱这件事啊？”
她不知道爸爸现在名下资产有多少个亿了。
难道在爸爸心里，她还没有成为已经经过了考验的小孩吗？
沈宴看了她一眼，“你很缺钱吗？”
洛书颜摇了摇头，她何止是不缺钱，就是在小学生中间，她都能算有钱人了。
爸爸总是给她很多零花钱，可是小学生又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呢，她最爱吃的炸串现在都不怎么吃了。
有钱人的生活也没那么香啊。
——
两年前，笑颜时装在西城开了分公司，洛天远出手阔绰，趁着房地产这股风还没刮到西城来，便买下了一栋写字楼，当地政府知道笑颜时装在业界的影响力，为了招商引资，也为了解决西城毕业大学生的工作问题，没少给笑颜时装各方面的优惠政策，这栋位于西城繁华地带的写字楼，洛天远就以比预期中要低不少的价格拿下。
现在洛天远在公司明面上是客户部经理，在他的安排之下，有着丰富翻译经验和流利口语的沈清若则跳槽来到这公司通过自己的努力升职为海外部副主管。两人刚开始来到公司时，也难免会有闲言闲语，随着洛天远谈了个女朋友、几个月后又分手，这一谣言不攻自破。
沈清若将一头长发剪短了，穿着白色的套装，走在人群中也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离两个孩子小升初的考试日子越来越近，两个人都默契的没有选择加班，下班铃一响，就收拾了办公桌准备回家，在电梯那里碰上。
这几年的时光令洛天远也更加成熟稳重。
公司里那群才毕业没多久的年轻女孩都很喜欢他，每次瞧见他都脸红。
现在公司里基本上没什么人会认为洛天远跟沈清若是一对了。
洛天远跟沈清若也不像是在宁城时那样避嫌了，毕竟两个孩子都这么大了，他们也都清楚，不会听信所谓的流言蜚语。于是偶尔碰上不好的天气，他也会主动开车带她一起回家。宋前进都说过，沈清若也是洛天远的红颜知己，两人情况差不多，独自带着孩子，有时候对于一些别人无法感同身受的事情会有相通点。
只是他们二人确实对彼此都没有那方面的心思，沈清若不是洛天远会喜欢的类型，更何况他知道了她曾经的经历，便更不会对她有那种心思，沈清若呢，也压根没有跟谁谈感情的打算，只想多赚钱以后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两人一起走进电梯，电梯里贴着新上映电影的宣传海报。
“苏雪的演技很好。”沈清若突然笑道，“前两天同事约我去看电影，看的就是这一部，剧情很搞笑，苏雪也很漂亮。”
沈清若现在也是几个为数不多知道洛天远真实背景的人之一。
随着两家关系越来越好，洛天远似乎也没打算避讳她。
沈清若知道这部电影就是致颜传媒投资开拍的，一经上映票房大爆，苏雪更是现在致颜传媒力捧的女艺人。
今年二月份时，她也见过苏雪一面。
苏雪是港城人，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说话也软言细语，更像是在撒娇。港城美人太多，各具特色，在这种环境下，苏雪仍然能排在中上，可见她有多美。
那时候苏雪一脸好奇，只是微抬下巴问她：“你跟天远是什么关系？是他女友吗？”
她笑着摇了摇头，说不是。
苏雪立马就开心起来，眼睛亮亮的，“那我相信你。”
……
洛天远看了一眼海报上明眸皓齿的女人，表情一如既往的温和，只是眼里掠过一丝笑意，“她听你这么说肯定很高兴。”
几年前苏雪为了给母亲治病，经人介绍准备去拍广告，哪知道这是一场骗局，在饭局上肥头大耳的老板偷偷给她下药，她喝了酒后被老板带回酒店，正在混沌时，仅存一丝的理智逼着她从房间跑出来，正好撞上了来港城出差的洛天远。
洛天远救了她，见她有天赋，容貌也好，在征得她同意以后，将她签了下来。
既然提到了苏雪，洛天远也就顺便说道：“我准备等书颜跟小宴考试完了以后带他们去一趟港城，去年不是就办了通行证吗？之前在星月湾买的房子书颜还没去过，我想带她看看，也顺便看看公司的情况，清若，你要不要一起去，深市那边的总公司你还没去过。”
“港城？”
洛天远点头：“清若，你知道我信任的人不多，以后除了海外部以外，我想把更重要的工作交给你，所以希望你能多学习多见识，当然，我这不是给你压力，也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沈清若见识不俗，可能因为过去几年的经历，她在刚来公司时，是有些怯懦的，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她在前半生都没有工作的经验，之后生下沈宴，不得不挑起生活的担子，从事的也是比较简单的工作，她从未想过自己能在职场上大放光彩。
是洛天远给了她机会，她在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以后，也开始变得自信起来。
毫不夸张的说，是洛天远让她看到了原来在自己身上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她不再犹豫，她想抓住每一个机会，“好。”
——
洛天远回到家时，洛书颜正在研究刚从音像店买来的磁带。
“喜欢萧然？”洛天远坐了下来，看了一眼笑着问道。
“还好，他的歌蛮好听的。”
现在好歌手太多了。洛书颜感觉好歌都听不完。
洛天远道：“要是喜欢他的话，爸爸可以拜托熟人去给你要个签名照。我有个朋友就在这家公司上班，有时候会碰到萧然。”
……又是无中生友。
洛书颜已经习惯了，偶尔也会感叹一下老爸的演技真好，跟那些电影明星都有得一拼了。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家里的真实情况，恐怕她还被蒙在鼓里，以为家里刚从温饱家庭迈向小康。
不过自从前年发生了一件事情以后，她开始明白理解老父亲的苦心了。
前年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新闻，某市首富之子被人绑架，绑匪提出百万赎金，还好警察叔叔给力，否则那个可怜的小男孩多半会被撕票。
当时她也听说了这个新闻，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天晚上她口渴起床喝水，看到爸爸坐在客厅里一边抽烟一边看报纸，她走过去一瞧，爸爸看的就是那个小孩被绑架的新闻。
她至今还记得爸爸看向她时，满脸紧张与害怕。
这两个词用在爸爸身上似乎很不合适，无论在哪个时候，他都是淡定从容的，可她确定自己没有眼花，那一刻开始她明白了爸爸的苦心，也知道爸爸掩饰富豪身份的原因了。
想到自己今天下午放学后在音像店里跟沈宴的一番话，她抿了抿唇。
“不要啦。”洛书颜将磁带放在书包里，“是我同桌喜欢他，我还好，路人粉而已。”
洛天远难得的疑惑了：“路人……粉？那是什么？”
这已经是洛书颜不知道多少次脱口而出的怪词了，“就是有点好感，只是偶尔关注一下。”
“好吧。”
洛天远有些遗憾。
他现在越来越摸不准女儿的喜好了，就连穿衣风格，她都是更喜欢沈清若给她挑的，他给她挑的明明很可爱很淑女，她反而没那么喜欢，就算嘴上说喜欢，实际上也最多穿那么几次。蛋糕糖果零食她这两年也不怎么吃了，还很严肃地叮嘱他不要浪费不要买。
他突然想到，之前跟他有过合作的熊总比他要年长十来岁，那次在饭局上喝多了，熊总就拉着他倾吐心事，说女儿在国外留学，每次给她打电话，他说十句，她回一句，他发一长条短信叮嘱她注意身体不要亏待自己，她就回一个“哦，知道了”……
原本他以为女儿喜欢萧然，下次就找机会安排她跟萧然见一面，结果女儿反应也是淡淡。
以后会不会女儿有什么心事也不会跟他说？虽然他也知道等孩子十来岁以后，秘密跟心事都会选择跟朋友分享，但他还是希望女儿能多黏着他。
洛书颜及时地发现爸爸的情绪有一点点低落。
“爸爸，我想看电影了。”
洛天远立马就高兴了：“好，收拾一下，爸爸这就带你去看电影，看完电影还想做什么呢，吃不吃必胜客，还是肯德基？”
——
与此同时，东溪别墅里陆行森手里拿着一张照片。
他双目怔然的盯着照片里的女人。
女人坐在光线昏暗的餐厅里，由于隔着一段距离，只能看到她的侧颜。
江丞瞥了陆行森一眼，弹了弹烟灰，故作不经意地说：“这是我的人在港城时拍的照片，当时不敢惊动她，只拍了这么一张照片，其实我也不敢断定照片里的人就是她，毕竟隔着距离，又只是个侧脸，我也不敢认，不过想想，这都过去快十二年了，就是我们比起从前都变化不小，她肯定也是有变化的。”
陆行森也不知道为什么，难道真的是分离太久了，或者说他潜意识里已经接受了她不在人世这件事吗？看着这照片，除了刚开始的紧张以外，竟然没有一丝丝别的情绪。
平静到他都诧异。
如果说他已经接受了这件事，已经放下了她，为什么在看到这屋子里她的东西时，心还是会被牵动，还是会痛？
“她……还好吗？”陆行森过了半晌问道。
江丞勉强压下内心那一点心虚，说道：“还不错，不过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改了名字，我让人查过，她现在叫叶如秋，在港城一所小学教书。”
“港城……”陆行森的视线从照片转移到茶几上的杯子上，他声音喑哑，神情黯然，“以前她是说过想看看维多利亚港。江丞，这几天忙完了我去一趟港城。”
总归是要去一趟的。
问问她，为什么要不告而别，为什么能狠心这么多年不露面。
他也想知道，找了她十多年，为什么这一刻有了她的消息看到她的照片，他却如此平静。

第43章
从东溪别墅出来，江丞回到车上便拨通了陆夫人的电话。
“阿姨，我不知道行森有没有相信照片上的女人是沈沁，不过他有说要去一趟港城，应该是信了的，毕竟过了十多年了，人的相貌发生一点改变也是正常的。”江丞低声说，“只是我不知道行森见过那个叶小姐以后会不会如您所想。”
江丞是陆行森多年的好友，两人从记事起就一块儿玩了，现在见陆行森如此偏执，过着如同苦行僧一般的生活，他心里也难受。
所以，当陆夫人找上他，希望他能帮忙时，他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陆夫人这两年来一直都在寻找跟沈沁长相相似的人，几个月前，终于在港城找到了叶如秋，叶如秋算是目前最像沈沁的人了，在光线昏暗的地方，几乎有八、九成相像。
叶如秋的真实年龄比沈沁要小两岁，从小家境贫寒，靠母亲四处为人打工生活，几乎不费什么力气，陆夫人就打动了叶如秋，这几个月正在让叶如秋从行为习惯乃至言语谈吐方面学习沈沁。
陆夫人觉得，以儿子对沈沁的在意，这十多年来他是怎么过的，她这个当母亲的都看在眼里，现在出现了一个赝品，儿子也有可能沉迷在这种幻想中。
当然陆夫人不太看得上叶如秋这种没有家世没有背景没有学识的女子，叶如秋在市井中长大，爱慕虚荣、小家子气，陆夫人只打算让叶如秋陪在儿子身边一段时间，叶如秋并不聪明，她的本性儿子一定会看透的，到那个时候，儿子便会厌恶，叶如秋越是长得像沈沁，儿子就越容易放下。
玩腻了、沉迷够了，儿子一定会抽身的，到时候她便会给儿子重新安排一个女人，一个门当户对、符合陆太太身份的女人。
陆夫人很有把握：“我的儿子我是了解的，小沁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可要好好活着，我想，小沁在天有灵，肯定也希望行森能过得幸福。”
江丞却没陆夫人这样乐观。
人死了，她的形象便会被活人美化。如果行森真的那么容易走出来，又何必蹉跎这十来年？
不过既然拜托到他这里来了，他为了好友也要试一试，希望那个叶如秋能够让行森走出来吧。
——
洛书颜送给唐雨的磁带，唐雨特别喜欢。
之前哪怕唐雨的妈妈耳提面命，恨不得抄家伙揍她了，她也没想改掉驼背的行为，洛书颜那天说了以后，又找了好几个漂亮女明星的贴图来，告诉她，自信才是一种美，你看，这些女明星的胸也很大啊，哪里丑了，别人想都想不来，还要去做隆胸手术呢。
由于洛书颜说这话的时候语气跟表情都很真诚，而且眼神也是艳羡的，唐雨便信了她的话。
洛书颜虽然才转学过来这边一年，但她成绩好、长相漂亮、人缘又好，是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了，唐雨觉得，她说的话肯定是真的，想到自己也有地方令洛书颜羡慕，她再低头看看自己的胸，就一点儿都不烦恼了，背也悄悄地挺直了。
唐雨也送了洛书颜一张音乐贺卡。
纵观学生时代的大大小小考试，小升初考试绝对不算很重要，跟中考和高考是不能比的，但六年级的学生们也知道了，下一次开学，可能身边的同学就不是原来的了，所以这阵子便流行起写同学录以及送礼物。
送的最多的礼物就是贺卡了。
有音乐的跟没音乐的是不一样的，送给玩得好的，那自然是有音乐的，玩得一般的，就只能收到平平无奇无音乐的普通贺卡。
洛书颜人缘好，收了一大叠贺卡。
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沈宴也收到了很多贺卡，大多数都是女生送的。
转念一想这样的情况也是正常的，沈宴不仅长得好，还有学霸光环，有小女生喜欢一点儿都不奇怪。
这天晚上，沈宴去书店买了一张特别花哨的贺卡，听老板说是卖得最好的，他买了贺卡回到房间，正准备拿笔写点什么的，突然灵机一动，笔从右手来到了左手，他不是左撇子，想要用左手写字，就是希望洛书颜不要发现是他送的贺卡。
其实他觉得送贺卡特别无聊。
不过别的人都给洛书颜送了贺卡，她收到也很开心，那他就勉为其难的也送一份吧。
沈宴小小年纪，写字已经很好看了，就连老师都夸他，卷面整洁，令人眼前一亮。
他用左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着——
【永远开心，永远快乐。】
左手写字，跟右手写字是不一样的，沈宴就算想写好，也还是有些歪歪扭扭，不过他想，洛书颜是绝对看不出来的，这就放心了。
这是沈宴在这一年送出去的第一张贺卡，也是唯一一张。
只可惜，洛书颜收贺卡收到手软，这一张话语并不多的贺卡也没有引起她的注意，被她放在抽屉里，跟其他同学的贺卡在一块儿。
——
小升初考试的前一天要布置考场。
老师们人手不足，又习惯了将这种事情都交给学生，于是，六年级的小学生十分兴奋地搬着课桌跟椅子去往别的教室。
课桌是学校里的，有学生用削铅笔的小刀在课桌上刻了“早”字，也有些调皮的学生用改正液在课桌上写“XXX专用”。
沈宴除了搬桌子以外还要监督同学们布置考场，有一张课桌大剌剌的在走廊上，出去准备将这课桌搬进来时，只见课桌桌面上用黑色的圆珠笔涂黑写了一行字——洛书颜我喜欢你。
他面无表情的盯着这一行字，从书包的侧边拿出改正液，非常果断的涂上，直至完全覆盖。
洛书颜跟沈宴都约好了，谁先搬完课桌谁就在教学楼前的花坛等着，明天就要考试了，沈清若今天也是提前下班准备做拿手好菜为他们打气，原本洛天远是要带他们去外面吃海鲜的，但沈清若没同意，这要是平常也就算了，考试前夕怎么能在外面吃，吃坏了肚子影响考试发挥怎么办？洛天远觉得很有道理，只能将海鲜大餐安排在考试以后了。
洛书颜比沈宴要提前搬完书桌，跟班上同学说了一会儿话后，就背着书包去花坛了，到了花坛，沈宴还没来。
她也不着急，坐在花坛上等着。
哪知道没等到沈宴，倒是等到了班上一个很调皮捣蛋的男同学陈盛云。
陈盛云成绩不是很好，总是垫底，平常看他穿着打扮，还有透露出来的信息，大概家庭条件不错，父母都是做餐饮生意的，他只比沈宴矮一点，平常很调皮，作业从不按时交，老师拿他都没办法。
洛书颜见陈盛云似乎目的明确朝着她这边过来，她赶紧站了起来，还以为是谁找她有事。
哪知道陈盛云来到她面前后又不吭声了。
洛书颜便摸不准这个同学找她是做什么了，正准备问时，陈盛云提了个纸袋子递给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皮肤有些黑的缘故，他脸红也看不出来，只是说话不像平常那样嚣张，还有些吞吞吐吐，“洛、洛书颜，之前我看你在别人的同学录上写了生日。”
恩，然后呢？
陈盛云不敢看她：“你生日时我们都放假了，这礼物我就提起送给你，都是我自己亲手做的。希望你会喜欢。”
洛书颜当场就愣住了。
她跟陈盛云一点儿都不熟，话都没说过几句，他这是什么意思？
这礼物她肯定是不能收的。
就在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时，只见沈宴背着书包走过来了，陈盛云也看到了，也不敢再说什么了，将礼物放在花坛上就一溜烟跑了，他天不怕地不怕，跟父母都敢顶嘴，可看到沈宴，他就有点儿发怵。
沈宴来到洛书颜身边，洛书颜出于好奇心理，再加上人家这礼物的确是送给她的，便拿了起来，一看，居然是个透明玻璃罐，里面都是时下流行的纸叠小星星，少说也有好几百个。
刚才陈盛云又说是他亲手做的。
洛书颜实在很难想象他叠小星星的样子……
不过这也不耽误她诧异：“哇。”
沈宴凑过去一瞧，“这什么？”
洛书颜：“小星星，现在好像初中高中流行送这个，估计这个里面有九百九十九个，好惊讶啊，他看起来不像会是叠这个的人啊，还一叠就叠这么多。”
沈宴瞥了她一眼，语气冷淡：“你怎么知道不是他买的？”
洛书颜：“他说是他自己做的。”
沈宴：“这要是是他叠的，我跟你姓。”
洛书颜：“……”
沈宴：“这要不是他叠的，你跟我姓。”
洛书颜想起陈盛云说那话时的真诚模样，觉得沈宴是以貌取人，一时也被他这话激到了。
可现在陈盛云走了，根本就没有什么办法去证实这件事。
不过这个谜题到了晚上就被洛书颜发现了谜底。
她复习完准备上床睡觉时，又看到书桌上的星星罐，想起唐雨也叠过的，当时好像是在叠之前写了字，写好了再叠的，说不定这个纸星星里也有字呢？
洛书颜干脆打开那个玻璃罐，随便捡了一颗纸星星，小心翼翼的拆开一看，的确是有字，定睛一看——
陈盛风，我喜欢你。
……
如果她没记错，陈盛风是陈盛云的哥哥，好像今年在读高一吧？上次他们开运动会，陈盛风就来接过陈盛云，因为长相帅气，她还被迫从几个女生那里吃过瓜。
难道这一罐星星是喜欢陈盛风的女生送的，结果被陈盛云拿来送给她？
还能这样操作吗？？
洛书颜再想起沈宴说的话，无语凝噎。

第44章
小升初的考试结束以后，洛书颜就松了一口气。
虽然她潜意识里也觉得比起中考跟高考，这种考试在学生时代并不算很重要，发挥自己平常该有的水平就可以了，可无奈沈宴对这次的考试特别上心，他还不许她懒散对待，这个学期以来，洛书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认真。
沈宴为了刺激她，还说别到时候上了初中，他在火箭班，她在普通班……
这小孩现在嘴巴越来越毒了。
然而洛书颜也的确不想太丢脸，其实书本上的内容她都啃得滚瓜烂熟了，可她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太粗心。
因为粗心，在上次期中考试时，让她都多丢了好几分。
沈宴当时皱着眉头都能把苍蝇夹死，光是她的试卷他都翻了好几遍，从那次考试以后，他便拉着她晚上一块儿复习了，好像丢分的人是他一样。
这次考试前，他更是破天荒的嗦起来，在考场外面千叮咛万嘱咐，让她别急着交卷，多审题，做完卷子以后再耐着性子从头到尾检查一次，她知道他是为了她好，只是也经不住这样念叨，当即在考场外面发誓，说一定会考上火箭班的。
沈宴却看着她：“你的志向就跟针眼一样小是吗？”
洛书颜：“……”
沈宴很认真地，“这次考全城前五吧。”
洛书颜却吓了一大跳，全城前五是什么概念？西城光是小学就有好几所，这次是统一小升初，考全城前五那难度确实有些高了。
不说别的，就在他们这所小学，她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考年级第二，但偶尔那么一两次考试也会考第三，现在沈宴让她考全城前五，实在是太为难她了。
不是所有的人穿越、重生一次都会变成学霸学神的，她因为对课本上的内容熟悉，所以学起来并不吃力，但这并不代表她就能考第一考前五，毕竟无论哪个年龄哪个时候，都是不缺真正聪明用功的学生的。
洛书颜别扭的，“好难的。”
沈宴却盯着她，“只要你细心一点就不难，你要是考了全城前五，我就请你吃麦当劳肯德基，”似乎知道这对洛书颜的诱惑不大，他又补充了一句，“五次。”
洛书颜惊呆了，“你这是大放血啊，为什么呀？”
沈宴：“我希望你别那么马虎，好好考。”
洛书颜突然觉得压力山大，沈宴又盯着她，她就只能点头答应了，“好，不过要六次。”
沈宴无语：“六次就六次。”
……
不过也得亏沈宴耳提面命，洛书颜写完试卷以后检查了好几次，检查出了两道错题，算一算也是十多分呢，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这次考试她尽了全力了，要是没考到全城前五，也希望沈宴不要生气，她真的努力了。
还好沈宴没追着问她考得怎么样。
考试过后，他们就准备出发去港城了，去港城是会路过深市的，这样的行程安排让沈宴都有些激动。
每年洛天远都会带着洛书颜跟沈宴出去玩，但都不会走得太远，这次居然要去港城，两个小孩都快乐疯了。完全将还没出来的考试成绩抛在脑后，毕竟有两个月的假期呢，最重要的是，今年没有暑假作业！
这让洛书颜可高兴坏了。
每年暑假老师都会发两本作业，一本数学一本语文，语文老师还会布置作业，虽然两个月的假期这么些作业真不算多了，可再少也是有的，今年没有暑假作业，洛书颜笑得都更欢了，哪知道沈宴不按常理出牌，拉着她去跟同小区的初中生借了初一的课本，这也就算了，就当预习，他还去书店买了学习资料，两份，一份给了她。
洛书颜觉得，有沈宴这么一个朋友邻居在，她在学生时代是别想懒散度日了。
其实也挺好的，她这个人就是太得过且过了，没个人在旁边督促她，搞不好上了高中，不，都不用上高中，在初中她就能成绩倒退为学渣。
想到高中……
洛书颜又沉默了。
她这辈子还能上高中吗？
在原著剧情里按照时间线推算，“洛书颜”好像就是十四五岁意外去世的，如果她也这个年纪去世，应该还没来得及上高中吧？
这几年她已经尽量不去想这件事了，她不想让自己日日活在恐慌中，可她今年十一岁，离十四五岁也越来越近……
坐在去深市的飞机上，沈宴才从高兴中回过神来，便看到洛书颜沉默着，脸上的表情是他看不懂的，也是他从未在她这里见过的。
“怎么了？是不是晕机？”沈宴迟疑着问道。
洛书颜摇了摇头，她坐在靠窗的位置，“没事。”
沈宴：“有事就说啊，别憋着。”
洛书颜犹豫了一会儿，小声说：“沈宴，你说我要是死了怎么办？”
这几年来，她也想过用其他方式“剧透”，可只要她有这个想法，身体就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总之，似乎冥冥之中就在阻止她将她最想说的话说出来一样。
沈宴听了这个问题却是一愣，反应过来后皱着眉头说：“你怎么想这个，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如果不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呢？”
沈宴断定，洛书颜昨天晚上肯定看了弱智电视剧。
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管是他妈妈还是洛书颜，都很喜欢看韩剧，他妈总是租影碟回来，两个人每次看那韩剧总是看得眼泪汪汪的，却还是要看。
好像前几天他妈妈租回来一部电视剧，叫什么生死恋，女主角就是得了绝症。
难道洛书颜是看了这电视剧有感而发？
“我看你打得死老虎，这种事不存在的。”沈宴觉得好笑。
洛书颜沮丧，“是吗？”
笑颜时装西城分公司每年都给员工体检这一待遇，洛天远也都会带洛书颜去医院体检。
天知道每一次洛书颜去医院都胆战心惊的，生怕自己检查出什么不治之症。
好在每一次她的身体都没什么问题。
沈宴见她露出这样的表情，又安慰她，“我看你会活到九十岁。”
洛书颜：“借你吉言了。”
沈宴：“以后少看那些电视剧，会影响智商的。”
洛书颜：“……？”
到了深市以后，洛天远开了两个房间，出门在外，即便他不想露富，但也不愿意委屈了孩子，入住的都是最好的酒店，当然了，当着孩子的面就说公司会报销住宿费，好在两个孩子对这种事情似乎不关心，并没有在意的样子。
因为现在沈宴十二岁了，洛书颜也有十一，是大孩子了，于是安排洛天远跟沈宴住一间房，沈清若带着洛书颜住在隔壁那间房里。
刚到酒店没坐一会儿，沈清若跟洛天远就有事出门了，叮嘱两个孩子在房间里不要乱跑。
各自的爹妈都不在，洛书颜跟沈宴便在一间房里看电视。
现在电视频道多了很多，洛书颜打开电视机，正好就在放一档节目，在采访正当红女星苏雪。
主持人问苏雪：“现在有没有男友呢？”
这是港城的一档节目，在深市也能收到这个台。
苏雪笑，“忙都忙死啦，哪有时间拍拖。”
主持人：“中意的对象呢？”
苏雪顿了一顿，下意识地摸了摸发尾，“你猜呢？”
主持人意会：“不知多少男人要心碎了。”
苏雪哈哈大笑起来。
洛书颜跟沈宴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类似淡定的情绪。
这几年，沈宴已经不再是那个会为了其他女人不喜欢洛书颜而愤怒的小孩子了。
倒也不是说他不管这些事了，他只是发现自己盯着也是浪费时间，洛叔叔好像也没跟谁长久过，就是当时的宋和秦，也只是蹦Q了短短一段时间就结了婚或者走了，之后洛叔叔也谈了几次恋爱，时间都不算长，短的有几个月，长的也不过就一年左右，那几个人有对洛书颜特别好的，也有对洛书颜一般的，也有可能他们都没见过的……
他算是发现了，洛叔叔换女朋友的速度太快了，有时候他都没记清楚某一个人的脸，下次洛叔叔身边又换了一个人。
反正，这些人基本上是不太可能成为洛书颜的后妈的，既然这样，她们对洛书颜是好还是一般，是善意还是没有善意，就没那么重要了。
比如这个苏雪，沈宴也见过一次。
苏雪那次来，可是给洛书颜买了好多套衣服跟鞋子，他看得出来，这个苏雪是真的喜欢洛叔叔，对洛书颜也不赖。
他也不知道苏雪是不是洛叔叔的女朋友。
思及此，他不由得感慨一句：“你爸爸……女朋友真多啊。”
洛书颜闻言微窘，但还是选择为爸爸说话，“他又没有一次谈两个。”
其实她也觉得她爸爸的情史好丰富哦。
沈宴：“这倒也是。”
洛书颜心里自然是向着爸爸的，沈宴也没差多少，虽然洛叔叔没有成为自己的爸爸，但他还是很喜欢洛叔叔。
这样想想，洛叔叔也没有脚踏两条船啊，算不得什么。
不过沈宴心里也是属实佩服洛天远，这也能忙得过来，他光是想想那几个风格不同的阿姨就很头大了……
——
两个孩子在酒店看节目时，沈清若跟洛天远出门办事，洛天远跟宋前进有重要事情要谈，沈清若便没打扰他们，从包厢出来去了对面一条街，她坐车来的路上看到了一家首饰店。
走进首饰店里，她挑了一颗碎钻。
店员热情，首饰店里也提供很多服务。
沈清若只试探着问：“可以帮我做一个发卡吗？”
这家首饰店连打耳洞编手链这样的服务都提供，做发卡自然也不在话下。
沈清若拿出自己之前买好的做发卡用的东西，递给店员，想了想，又从手包的夹层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颗珍珠。
这是一颗美乐珠，在市场上都非常罕见，却没有珍珠质地，从外观看倒是具有陶瓷的晶亮外观。
她在十八岁那一年，便收到了这样一颗美乐珠，是类似成熟木瓜的橙色调，十分漂亮。
这是她那已过世的祖父送给她的，她很喜欢，让人做成了项链，经常佩戴，她从陆家出来，什么贵重物品都没戴，就怕引起怀疑，但这美乐珠不愿意留下。她知道在收藏市场上，她这颗美乐珠极为罕见，就算是卖也能卖到不错的价格，可再难的时候她都没想过卖。
马上就要到书颜的生日了，这几年如果不是洛天远的帮忙跟庇护，她跟儿子绝对不会过得这样舒心，思来想去，她便想将这一颗美乐珠送给她。
她准备在发卡上镶上碎钻跟美乐珠送给洛书颜。
也不知道书颜会不会喜欢，希望她喜欢。

第45章
宋前进跟洛天远在包厢里谈完了公事以后，想起沈清若，又不由得说道：“天远，你是不知道，这几年我可都提心吊胆的，怕那位陆总找到她，又怕他找不到她，光是噩梦我都做了好几次了，梦里那位陆总可是把我们整破产了，你给我说说。”
他是以开玩笑的口吻说的。
不过说的也是实话，在宋前进看来，他们跟沈清若无亲无故的，犯不着为了她去得罪盛远集团。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觉得这沈清若就是红颜祸水，她虽然没让洛天远喜欢上，可她比洛天远之前那些女朋友还要麻烦得多！至少那些女朋友不会给洛天远带来这么大的潜在危机！
宋前进挺不是滋味的，有几次他去京市出差路过盛远集团都想上去见见那位陆总，告诉他他老婆在哪。
可他怂。
他不敢。
在宋前进心里，这沈清若跟灾星也没什么区别了。
他知道，洛天远是个很讲义气很仗义的人，他把沈清若当成朋友，又亲口跟她承诺过了，他就不会违背诺言。
好在这几年他也跟沈清若打交道，知道她这些年的经历后，也实在同情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独自拉扯孩子长大，其中的心酸不是当事人是无法体会的，沈清若也是个很懂感恩的人，为人努力上进又善良，时间长了，他也放下了成见，但总归心里还是有些担忧的。
洛天远听了这话却笑，“放心，不会的，陆行森这个人不是公私不分的人，更何况我们跟盛远集团也没有合作。”
怒发冲冠为红颜这种事，不是说它不存在，但得看当事人是什么性格。
洛天远也不会让自己走钢丝，他调查过陆行森，别说陆行森不是那种人，就现在盛远集团还有个董事长坐镇，陆行森就算真的蠢到用商战来发泄自己的怒气，他那爸爸也不会坐视不理。
更何况，时至今时今日，他虽然没有陆家根基深，可真要拼起来，他也不一定是输的那一方。
假如那一天陆行森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想要对付他，也得考虑沈清若吧。
洛天远将沈清若安排到笑颜时装来，是有私心的，他的确是想帮帮这对母子俩，但同时也想让她留在自己的公司，成为他信任的员工，哪一天陆行森真的发疯到智商全无，以沈清若的性格，也绝对不会任由陆行森来对付他。
宋前进叹了一口气：“但愿吧，不过也太大胆了，现在她在海外部任副主管，看你的意思也是想让她接手很重要的工作，那她以后就免不了要跟外面的人打交道，那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
洛天远站起身来，走到窗户那里，沉吟道：“你以为生了孩子就只要让他吃饱穿暖吗，为人父母总是要为孩子考虑更多的。”
以前沈清若最在意的是陆行森，所以她会假死隐姓埋名过与从前有着天壤之别的生活。
现在沈清若最在意最重要的人是她儿子，所以她才会走出来，带她儿子看更广阔的天空。
说白了，那个男人对她来说已经无足轻重了。
宋前进嘿了一声：“我没当爹，不过你俩估计很有共同话题。”
两人从包厢出来，就正好碰上从首饰店回来的沈清若，三个人准备去笑颜时装总部看看。
洛天远跟沈清若现在名义上都是笑颜时装分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出现在总部也不会引起注意。
现如今笑颜时装在国内时装行业来说，算得上是领头羊了。在市中心独占一栋楼，从外观来看，十分气派，三人开车来到地下停车场，坐电梯直接来到高层，洛天远并不经常来这边，但总经理办公室依然为他留着。
宋前进知道现在沈清若也知道洛天远的真实情况，便没避讳她，“天远对颜这个字真是情有独钟，时装公司取名为笑颜，娱乐公司是致颜，房地产公司是开颜，前年搞了个百货公司又取名为欢颜。自己女儿还叫书颜。”
沈清若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其实他们都知道，是因为洛书颜的名字里有个颜字，洛天远才格外喜欢这个字，对于名下的公司产业取名都会带“颜”，可见女儿对他有多重要。
“话说天远，书颜的名字是谁取的？”宋前进对这个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洛天远表情僵硬了几秒：“……唔，算命的取的。”
宋前进：“……？”
洛天远只能无奈解释：“我一个远方亲戚是算命的，对这个有些兴趣，当时孩子出生后，亲戚正好来宁城办事，就顺道过来看看，名字是他取的。我爸妈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就直接在医院登记了出生证明，都没问过我。”
这也算是洛天远的一个遗憾。
他当时根本就没顾得上取名这回事，等回过神来时，就已经被告知怀中的小不点已经被取名为洛书颜了。
后来上户口时他想改名字，父母都不允许，说都已经喊习惯了，突然改名对孩子不好。
其实也就喊了几天。
他父母最看重的还是亲戚说的那一句“这个名字会给孩子带来好运，让她一生平安顺遂”。
老人家就喜欢听这种喜庆话，再加上名字又好听，说什么都不肯再给孙女改名。
正在三人说话时，突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宋前进起身一边去开门一边说道：“应该是程萌，我昨天碰到她跟她说了你今天会来。”
沈清若下意识地站起身来，倒是洛天远仍然坐在办公椅上，脸上却已经带了温和的笑容看向门外。
沈清若现在既然是笑颜时装的员工，对程萌这个名字就不陌生。
程萌是笑颜时装的总设计师，可以这么说，笑颜时装有今天这样大的成就，程萌绝对算得上是大功臣。
更令沈清若意外的是，程萌的名气这样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也没有跳槽的打算，她之前在分公司时就听员工们私底下讨论过，说有大老板花重金挖她，她都没心动。
程萌走了进来，她穿着剪裁得体又简单的套装，长相只能算得上是清秀。
当她走进办公室时，沈清若就为之前的问题找到了答案。
程萌深爱洛天远。
从她进门起，她的眼睛就全是他。
程萌跟洛天远汇报了工作以后，又道：“书颜就这两天要过生日了吧，可惜我明天就要去意大利，肯定是赶不回来了，我给她设计了两套衣服，已经让人做好了就放在前台，对了，”程萌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盒子，她笑了笑，“上次书颜知道我在设计大赛获了奖，还特意打电话恭喜我，除了奖杯以外，主办方还送了我一颗钻石，我不太爱珠宝首饰，就干脆送给她吧，小女孩应该会喜欢。”
洛天远知道程萌对女儿是真心实意的喜欢。
现在的程萌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被家人逼着辍学的女孩了，她有名也有钱，对她来说，这一颗钻石就是她的心意。
洛天远很少会让女儿收别人的贵重物品，这一回却代替她收了，“我替书颜谢谢你。”
程萌笑，“她喜欢就好。”
有程萌那一颗钻石为礼物，沈清若都不知道自己送这礼物合不合适了。
她跟洛书颜住一间房，晚上洛书颜洗澡的时候，她从包里拿出那个发夹仔细端量，心里越发犹豫。
虽然她现在的工资不算低，可每个月要还房贷，还想着给儿子攒点钱，在经济上实在不算非常宽裕，今天在首饰店买的也是碎钻。
正在沈清若纠结的时候，洛书颜已经从浴室出来。
见她坐在一旁，洛书颜凑了过来，这就瞧见了她手里的发夹，不禁说道：“这个发夹好漂亮呀。”
沈清若侧过头来，可能是被洛书颜这话鼓励了，便笑道：“喜欢吗？本来想等你生日时送给你的，既然被你先看到了，那就提前送给你吧。”
洛书颜惊喜：“真的吗？”
她迫不及待地接过这个发夹，实在爱不释手，“沈姨，这个是钻吗？”
“恩，碎钻。”
洛书颜嘟囔着“那是不是很贵”，又说：“那这个珠子是什么，看起来好漂亮呀。”
沈清若笑，“不值钱的。就是漂亮的珠子。”
洛书颜根本就不知道这是罕见的美乐珠，也没怀疑沈清若的话。
她太喜欢这个发夹了，这会儿也不管头发还是湿的，就别在头上，眼睛亮晶晶的，“沈姨，好不好看？”
沈清若的眼睛里是温柔的笑意，“我们书颜最好看了。”
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喜欢这个发卡，沈清若也就放心了。
至于美乐珠的珍贵，她也没想那么多，看着这个可爱的女孩子，她都忍不住在想，如果她有更好的，她也是愿意给书颜。
——
陆行森是在港城一家酒店的餐厅见到叶如秋的。
叶如秋穿着一身素白的裙子，她有一头柔顺光滑的长发，笑起来时的样子格外的像沈沁。
也只是像。
陆行森不能否认，在来的路上，尽管大部分时候心情都是平静的，可偶尔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她的一颦一笑，他也忍不住心头发麻，甚至连说什么话都在脑子里过了好几遍。
如今他已经不再年轻，离四十岁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阴。
他有时候也会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他不再那样年轻，所以在看到她的照片时，心情也没有太大的波动？
直到看到叶如秋时，他才找到了一个答案。
就算很像，但也不是她。
陆行森慢条斯理地端起咖啡，恢复了以往的淡定从容，金丝框镜片泛着光，他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已经红了脸的女人，低声说：“叶小姐，不如我们来聊聊，是谁让你模仿我太太？”
——
叶如秋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她身上。
她是港城人，很小的时候家庭环境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全职太太，本来他们一家三口过得很温馨的，直到有一天父亲意外去世，她跟母亲从原来的家里搬出来，住进了公屋，母亲为了生活一连打好几份工。好在她也算争气，凭着自己的努力当了学校老师，一天下班后，有一个陌生男人找上她，要跟她谈一笔生意。
他说，她长得很像一个人，只要她好好学习那个人的行为习惯还有说话方式，只要她能成功地陪在一个男人身边，无论是一个月还是一年，都会给她丰厚的报酬。
不出意外地，她被打动了，从记事起家里就缺钱，尽管现在她开始工作了，可工资也只是勉强够她和妈妈的生活，有时候听着同事讨论购物那些事，她都插不上嘴。
只要她能令眼前这个男人心动，只要她能陪在他身边，她就能过上从前梦寐以求的生活。
更何况，这个男人还这样的英俊。
叶如秋听着他慵懒的嗓音，看着他沉静的面庞，心跳加速，却还是牢记别人交待她的，她抬起头来，面露迷茫，轻轻地摇了下头后又赶紧低下头，“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陆行森的目光幽深，还真是费了心思。
行为上的确学到了精髓，只可惜对着这一张像她却又不是她的脸，他内心毫无波动。
要是还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他早就让这女人滚了。
失去沈沁的这十来年里，他学会了温柔，只是讽刺的是，他最想温柔以待的人已经不在身边。
“叶小姐，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我朋友与我母亲找上你的。叨扰你的生活，我很抱歉。”陆行森看向叶如秋，明明神情是温和的，可说出来的话却无端让人生寒，“只是他们可能忘记告诉你了，我生平最厌恶有人利用我太太做文章。”
叶如秋怔怔的看着陆行森，竟然不知道是坦白从宽好，还是抵死不认好。
陆行森的语气缓了缓：“叶小姐好好想，等聊完了以后我会让人送你回家。”
——
同一家酒店，套房里洛书颜跟沈宴正在看电视。
本来洛天远在港城星月湾也买了一套别墅，只不过来的时候太过匆忙，洛天远也忘记请钟点工阿姨去收拾，没收拾肯定是住不了人的，于是这两天就暂时在酒店将就一下。洛天远跟沈清若来港城，一是带两个孩子玩，二则是谈生意项目了，沈清若暂时充当洛天远的秘书，两人一大清早就出门了，出门前也没忘叮嘱俩小孩不要到处乱跑，中午会过来接他们出去吃饭。
这一次的旅程，预计是半个月左右，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慢慢玩，在洛天远的计划里，也是头几天将工作上的事情都处理好，之后几天再一心一意陪孩子玩。好在俩小孩也很懂事，就算在酒店呆着也不闹腾。
十二点刚过，套房里的座机就响了起来，沈宴离电话比较近，他起身拿起话筒喂了一声。
那头说话的人是沈清若：“儿子，我跟你洛叔叔还有宋叔叔估计十多分钟就到酒店门口，你跟书颜可以先下来。”
沈宴嗯了一声。
挂了电话后，对坐在沙发上的洛书颜说：“收拾一下，五分钟后我们下去等他们，他们十多分钟后就到酒店门口，接到我们就直接去吃饭。”
洛书颜坐直身体，手里还拿着苹果，诧异得瞪圆了眼睛，“这么快，那等我一下，我去换个衣服。”
沈宴看她：“没必要换衣服。”
洛书颜：“当然要换，我这个都是去年的款式了。来港城肯定要更洋气。”
说完她也不管沈宴是什么表情，直接起身拿起桌子上的房卡去了隔壁。
好在她这个人还有时间观念，很快地就换好了衣服。
洛书颜跟着沈宴走进电梯，美滋滋的看着电梯镜面壁里的自己。
都十一岁了，她比以前高了很多，也瘦了很多。
虽然这天气也很热，不过去的地方都有冷气，她很臭美，没有将头发扎起来，而是柔顺的披在肩头。
她除了皮肤白以外，头发也很好，听她奶奶说，她小时候头发就又黑又浓密，现在也一样，发际线生得很好。
今天的她穿的是时下流行的背带裤搭配简单的白色T恤，脚上是经典款的帆布鞋，俏皮又可爱。
沈宴注意着她一直在摆弄头上的发卡，便嗤笑：“你可以了，今天照了八百回镜子了。”
洛书颜才懒得搭理他，“沈姨送我的发卡真的太好看了。”
别的女孩子可能进入青春期才会爱美，但洛书颜从小学一年级，不，追溯到更久以前，她都很臭美。
出门绝对不晒太阳。
沈宴看着手里的太阳伞，十分不爽：“你能不能自己拿伞。”
洛书颜眨眨眼睛：“这太阳伞的颜色跟我这衣服颜色不搭，你就帮忙拿一下啊，等下有太阳的话，我也帮你遮一下嘛。”
沈宴都快被洛书颜烦死了。
真是个娇气包。
“我不需要打伞，你赶紧自己拿着。”沈宴催促。
洛书颜自然也有治他的法子：“马上都我生日了。”
沈宴：“……”
生日真是个万能借口。
他懒得跟她计较，于是也不吭声了。
洛书颜越照镜子就越喜欢这发卡，虽然是碎钻但也很闪，不过最好看的还是这珠子，不知道沈姨在哪里买的，她也不是没逛过街，但就没见到哪家饰品店卖过这种珠子。
走出电梯后两人去了酒店门口，没看到他们的车，便又等了一会儿，洛书颜都想去洗手间了。
她今天就不该喝太多橙汁跟水。
洛书颜：“我去下洗手间啊，你在这里等着，我马上就来。”
沈宴：“回房间吗？”
洛书颜摇头：“不回了，一楼餐厅那里不是有洗手间吗，我去那个就可以。”
沈宴哦了一声。
洛书颜也不耽误时间，往一楼餐厅方向走去，一路小跑着来到洗手间。
这个点洗手间的人也不多，洛书颜进去的时候，都空着好几个坑。
等她再出来的时候，只见洗手台那里有个女人正在补妆，眼眶红红的，她通过镜子多看了那女人好几眼，不知道是不是她看错了，总觉得这个阿姨长得好像沈姨哦，如果不是知道沈姨没有姐妹，她都怀疑这个阿姨是沈姨的姐妹。
叶如秋根本无心在意别人，她刚才在洗手间关上门狠狠地哭过一场。
恨自己无能，连这大好的机会也抓不住。
也恨那个陆先生太无情，看似温和实际上心比冰块还冷还硬。
她更担心的是，之前江先生提前支付的五万块她已经花了，事情没有办成，这个钱她要怎么还啊？
不行，不能这样下去，她必须得再找陆先生好好谈一谈，不作一番垂死挣扎就这样认命，那她也太无能了。她不相信陆先生就一点感觉都没有，明明他见她第一眼时，眼睛是浓重的、抹不开的情绪，尽管她没看懂。
叶如秋心急，知道陆行森马上就要走，补妆之后就匆忙离开了洗手间，连洗手台上的新手机都忘记带走。
洛书颜是洗完手后才发现这个手机的。
这手机应该就是刚才那个阿姨的。
手机在二十年代初期也不算常见，还没到人手一支的程度，现如今这样的手机都能算得上是贵重物品。
洛书颜是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拿起手机便往外追去，心思却飘得远了：这件事得记下来，作文又有梗可写了。
叶如秋是在餐厅门口碰上陆行森的。
她极力压下面对陆行森时的恐慌，小声道：“陆先生，你妈是希望你能走出来的，这一招不成，她肯定会想别的办法，我知你对陆太太一往情深，应该也不愿意再面对这种烦心事，我有个好主意，不如我们就按照你妈希望的那样假装在一起，你放心，我有自知之明，只不过是想为陆先生你省掉一些麻烦罢了。”
陆行森都想笑了。
这一个二个的都把他当傻子。
他正想让叶如秋去照照镜子清醒一下时，突然一道软糯的女童声音从身后传来：“阿姨，这是你的手机吗？好像不小心落在洗手间了。”
叶如秋看向洛书颜，视线从她的脸下移到手上，表情一松：“恩，是我的手机，小朋友，谢谢你呀。”
陆行森也下意识地转过身来，是准备离开的，却不经意地瞥见她头上的发卡。
这个发卡很漂亮，引人注目的是发卡上的橙色调的美乐珠。
一瞬间，陆行森瞳孔紧缩，一脸不可置信，心也提到了嗓子眼来。
以往她还在时，他对她并不关心，等她消失以后，所有关于她的记忆，都一幕一幕鲜明起来。
他记得这颗美乐珠，只听说似乎是她家中长辈寻来送给她的，她后来改成了项链，十回里有四五回都是戴那条项链，可见珍爱。
是他的记忆出错了吗？怎么这小女孩头上发卡上的美乐珠跟他记忆中的一样？
他表情愣怔，抬起手想去触碰，想去瞧个仔细。
只是手还只是在半空中，沈宴就冲了过来，一把拉着洛书颜后退几步，将她护在身后，他目光警惕地看着陆行森，“干什么？”
洛书颜也觉得眼前这个叔叔有些奇怪，虽然长得很帅，但这样发怔的看她……让她心里直发毛。
她下意识地拉着沈宴的衣服。
“那个阿姨的手机落在洗手台上，我给她送过来的。”她小声解释道。
沈宴从她手里接过手机，这才看向叶如秋，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总感觉这个人长得很像他妈妈，不过只是乍一看有点像而已。妈妈说过，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有长得像的人也不奇怪。
他转移视线又盯着陆行森，他年纪还小，并不懂得掩饰自己内心的真实情绪，这会儿看陆行森，就像看一个变态。
肯定是变态，不然互不相识，他一个大人干嘛盯着洛书颜看？
沈宴厌恶极了，将洛书颜护得更好，连句话都不愿意再多说，就带着洛书颜走了。
一边走还不忘故意高声对她说：“不要理会陌生人，不要理会陌生人，这话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在外面一定要小心！”
洛书颜也很冤啊，“我是给那个阿姨送手机的……哪里晓得她旁边有个叔叔啊。”
沈宴气死，但也知道这件事不赖洛书颜，“他有没有碰到你？”
洛书颜诚实摇头：“没有。”
沈宴这才松了一口气，“早知道我就跟你一起来了。”
洛书颜回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个奇怪的叔叔还在盯着她。
眼神似在探寻又悲伤。
好奇怪啊。

第46章
沈宴带着洛书颜站在酒店门口，想起刚才那一幕仍然心有余悸。
他侧过头，见洛书颜似乎处于沉思中，又不由得问道：“真的没有碰到你吗？”
怕洛书颜是不敢说真话，便补充了一句，“别怕，马上洛叔叔跟我妈妈也来了，而且就算遇到这种事也不是你的错，你不用怕。”
洛书颜这才从沉思中回过神来，赶忙摇了摇头，“真没碰到我，我没骗你，我就是觉得刚才那个叔叔好奇怪。”
“变态都是奇怪的，正常人是不会理解他们的。”沈宴的脸色还是很难看。
洛书颜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我感觉他不是变态。不像那种人，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看起来好像很难过的样子。”
她小时候是粉雕玉琢的小可爱，现在尽管稚气未脱，可在外貌方面已经很显眼了。
这些年她也见过那些奇怪变态的大人，他们大多猥琐且胆小，只是那一双眼睛里透露出来的欲念是骗不了人的，她偶尔也会看到那些人投注在她身上的眼神，好在她有自我保护意识，每天上学放学都跟沈宴一块儿，家里离学校又近，爸爸更是经常开车去接她放学，所以除了幼儿园那次被同学的爷爷摸了一下手以外，她也没有遇到不好的事。
刚才那个叔叔看起来是很奇怪，还想探出手去摸她的头，可她从他身上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对她不好的可能。
可是……
都是陌生人，他为什么会对她露出难过的神情呢？
沈宴：“人家不会把变态两个字刻在脸上，反正今天的事情要引起警惕，你是，我也是，我不该让你一个人去洗手间的。”
洛书颜听了这话心里暖洋洋的，“也不是这样啦，不过那个阿姨的手机落在洗手台上，我看到了，总不可能当没看到一样吧？”
沈宴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
不过拾金不昧这话老师们总是放在嘴上，这事情放在他身上，他肯定也会拿着手机追出去。
他本来是想好好跟洛书颜说说的，但又怕自己说得不好，会给她一种她做错了的错觉。
“恩，那怎么办呢？”沈宴也在想这个问题。
要是以后再碰到这种事，该怎么办呢。
洛书颜倒是很快地就想到了好主意，“如果是在酒店，我们就把手机直接交给前台，如果是在外面，就把东西送去派出所！”
沈宴说，“这个好，反正我们以后捡到东西，不要再追上去，我听说，现在人贩子的招数特别多，防不胜防的。”
洛书颜听到人贩子这三个字就头皮发麻，两个小孩因为这件事展开讨论商量时，一辆黑色的车停在酒店门口，坐在副驾驶座的洛天远打开车窗，冲他们喊道：“上车。”
中午他们去了一家海鲜酒楼吃饭。
洛书颜跟沈宴都喜欢吃海鲜，沈清若没顾上自己吃，倒是手不停地帮俩孩子剥虾，看着俩孩子一脸满足的样子，她心里也高兴。
不管是西城还是宁城都不临海，海鲜都是从外地运过来的，哪里比得上这边的新鲜呢。
“等下吃完饭回酒店休息一下准备退房。晚上就不住这边了。”洛天远笑，“这边还是有些吵了，风景也不怎么好，书颜，你宋叔叔在港城这边有熟人，他那个熟人在星月湾有一幢别墅，暂时借给我们住两天，听说那别墅离海也不远，明天带你们去海边玩，书颜的生日也在别墅里过算了。”
只有沈清若跟宋前进知道，星月湾的别墅是洛天远买的。
他们都以为两个小孩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洛书颜跟沈宴却对视了一眼。
中途洛书颜要去洗手间，沈宴都跟着一块儿，准备在洗手间门口等她。
洛书颜压低声音，好奇地问沈宴：“你说，我爸爸说的那个星月湾的别墅会不会就是我们家的啊？”
沈宴想了想：“有可能。如果是跟朋友借住房子，我觉得洛叔叔是不会说在人家家里办生日聚会的。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不一定准。”
洛书颜喜笑颜开。
心里美滋滋的，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听到爸爸在港城也买了一套别墅，她高兴得恨不得一蹦三尺高。
见洛书颜这兴奋的样子，沈宴都没眼看，“房子而已，至于高兴成这样？”
洛书颜轻哼，“那是你现在还没钱，你要有钱，我肯定让你去买一套房，悄悄告诉你啊，我觉得以后房子肯定会很贵很贵的。”
沈宴：“……”
两人从洗手间回到包厢，三个大人正好在聊天，宋前进说到家里一个侄女在读高三，正在为考大学的事烦恼，一见洛书颜，又用手肘撞了撞一旁的洛天远，“干脆想办法让书颜来港城念书，以后考港大，那可是好学校，反正……”
反正在港城也有一套别墅呢。
不过这话他没敢说。
洛天远还没接话，刚坐下来的沈宴就说道：“她不考港大，我们说好了以后一起考清大。”
宋前进诧异的看着沈宴。
他刚才也就是口嗨一下，毕竟还没上初中的小不点说高考也太早了。哪知道两个小孩还真想好了以后考什么大学？？
现在的小孩都这样吗？
当事人之一的洛书颜一头雾水：……？我们什么时候说好了？
她在沈宴的逼视之下，总算想起了一件小事。
也就两个月以前吧，楼上的哥哥要高考，成绩很好，是准备考京市的大学，见到他们放学，也顺口鼓励了他们一下，让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也考京市的大学。
回到家以后，沈宴问她，以后想考什么大学。
她哪知道啊。
明明小升初的考试还没应付完呢，谁会去想高考那么遥远的事，她就随口应了一声。
沈宴当时就说，以后考清大吧，清大好。
……
难道就这么一段对话，就让沈宴以为他们已经说好了一起、考清大？？
她可不想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清大那是什么学校，那是学神们的聚集地。
她虽然成绩也好，不过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像清大这样的学校，对她来说还是很有难度，现在成绩好不代表初中高中成绩也好。
洛书颜立马补充一句：“你考清大，我烤面筋哈。”
沈宴鄙视的看她：“洛书颜，你的志向比针眼还小。”
这话说完后，他又看向洛天远，“洛叔叔，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让洛书颜跟我一起考清大的。”
洛天远觉得这话有点儿怪。
不过也知道沈宴这小孩说话经常跟大人似的，他笑了笑，“好吧，先预祝你们都考上清大。”
洛书颜：“……？”
——
回酒店以后，沈宴找到机会跟沈清若说：“妈妈，这次回去以后给我报个武术班吧，我想学武术。”
沈清若难掩诧异，“学武术？为什么？”
其实，在洛书颜这几年学钢琴和舞蹈时，沈清若也给沈宴报了书法班。
不过沈宴对此兴趣并不大，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提出要去报武术班。
沈宴也不愿说出真正的理由来。
今天在酒店发生的事情他跟洛书颜都商量好了，谁都不说，免得让大人担心。
“我就是想学武术。”沈宴心想，不学点拳脚功夫，以后碰上这种情况他都不知道该怎么保护洛书颜。
沈清若向来对儿子都是有求必应，更何况这也是好事，便没再多问，“好吧，等我们回去以后我去看看有没有好的武术馆子。”
沈宴松了一口气，又说：“最好让洛书颜也跟着我一块儿去学。”
沈清若笑，“那要看她愿不愿意呀，她现在又要学钢琴又要学舞蹈，恐怕是没时间的。”
这的确是个问题，沈宴陷入了沉思中。
上初中以后，学习压力肯定要比小学时大得多，洛书颜学了几年的舞蹈跟钢琴肯定不会就此搁置，可光是学这两样她就已经很忙了，哪有空去学武术？
还是他学吧，也是一样的。
沈清若见儿子皱着眉头在思考，不禁晃神。
小的时候儿子长得还有几分像她，现在反而没那么像了，可他长得也不是很像那个人。
回忆过去，似乎儿子长得更像陆行森已逝的祖父，她也没见过老人家几面，只在家族相册上见过陆行森祖父年轻时的模样。
如今再想起跟那个人有关的事情，已经不像最初时心会扯着疼了，只在内心深处激起一阵涟漪，最后归于平静。
唯一遗憾的是，此生第一次爱人就落了个这样的下场，让她以后再也提不起勇气接受另一段感情了。
——
陆行森是连夜赶来港城的，昨天晚上都没怎么睡，送走叶如秋以后他回到房间，终于扛不住身体上带来的疲倦沉沉入睡。
这一次，他做了个梦，一个很短的梦。
梦里沈沁还是记忆中的模样，她朝着他走来，小腹高高隆起，她哀怨的看他，质问他为什么要让另一个人代替她的位置。
他惊慌不已，极力地向她解释他没有，可她没有听，依然离他远去。
陆行森从睡梦中惊醒过来，额头上都出了一层汗，他呼吸急促，过了不知道多久才逐渐平静下来，这些年来，他并不经常梦到她，上一次她入梦还是两年以前。
他捏了捏鼻梁，却想起了梦中她小腹隆起的样子，再联想到今天那个小女孩发卡上的美乐珠。
一个可笑的、荒诞的猜测钻入他的脑海中，怎么也甩不开。
……
他拿起电话，犹豫了许久，给在港城的好友打了个电话：“显明，我想请你帮我个忙，帮我查一个人，我入住的这家酒店应该会有监控，在餐厅门口，今天跟我有接触的一个小女孩，看看她是不是也住在这家酒店，跟谁一起住，是什么关系。”
——
洛天远跟沈宴住一间房，两人在房间里等了快半个小时，沈清若跟洛书颜还没有要走的架势。最后洛天远决定先带着沈宴退房去停车场，他们直接在酒店门口等她们。
沈清若是爱美的，以前是条件不够，自从两家搬到西城她也正式成为一名白领丽人以后，她便格外的在乎外在形象。她生得很美，气质温婉，岁月对她很温柔，今天她穿着一身浅色的长裙，丝毫看不出来她已经三十多岁。
她在画眉毛，洛书颜一手托腮出神的看她，赞道：“沈姨，你好美啊。”
沈清若闻言手里的动作一顿，侧过头瞧她，“你可比我漂亮多了，现在你还小，等你上初中或者高中以后，会更漂亮的，我再也没见过比我们书颜更漂亮的女孩子了。”
洛书颜小脸一红。
她对沈清若的这些化妆品都很感兴趣，不过她还小，像她这么大的女孩子都是素面朝天，她也不好意思表达自己对口红的喜欢。
可是化妆品真的很神奇啊，就像是魔法一样，能让上妆者瞬间变得比以前更漂亮。
沈清若笑，“我给你画个眉毛，再给你重新编头发，怎么样？”
女孩子总是爱美的，洛书颜尤其爱美。
她忙不迭点头答应。
洛书颜的眉形很好看，沈清若只是淡淡的描了一层。又给她重新编了头发，沈清若有一双巧手，她平常也爱看编发的书籍，奈何生了个儿子，好手艺也是毫无用武之地，直到几年前她成为洛天远的邻居，便时常帮洛书颜编头发，也算是找到了乐趣。
在沈清若接手梳头发编头发这个任务之前，都是洛天远这个新手奶爸帮洛书颜扎头发。
爸爸扎头发当然也有扎得好的，但洛天远绝对不是那个例外。
以前洛书颜总被洛天远折腾得头发疼，他总爱扎得很紧，扎两个马尾洛书颜的眼皮都往上扬。
洛书颜眼泪汪汪的揉着头皮，可也没办法，就算她有初中生的思维，可身体反应上还是小孩子，她也扎不好头发，直到沈清若第一次帮她扎头发，她头皮每一个毛孔都在欢欣雀跃，终于避免了小小年纪被迫脱发的“悲惨命运”。
两人收拾完离开房间时，已经超过了跟洛天远约定好的时间。
不过她们两个人都没有迟到的自觉，仍然不急不忙的。
而在楼下门口等着的洛天远跟沈宴似乎也已经习惯了，洛天远瞧见酒店对面有卖糯米糍的，便将车停在停车位上，带着沈宴去对面买糯米糍。
沈宴也毫无怨言，要是妈妈跟洛书颜真的准时下来，他才会意外呢。
也不知道女孩子都在忙些什么，明明几分钟就能收拾好，她们愣是能拖半个小时。
沈清若带着洛书颜去了前台退房。
洛书颜昨天晚上没睡好，在沈清若洗澡的时候，她作死看了一档节目，港城这边也有电视频道会播放关于灵异事件的讨论，场景逼真，背景音乐更是让人头皮发麻，可……该死的是越害怕就越想看，她看了一会儿就扛不住了，晚上睁着眼睛也不敢睡，要不是沈姨躺在她旁边，她怀疑这酒店她都不敢再呆下去。
这会儿昏昏欲睡的，沈清若也看出她很疲倦，便探出手将她搂着，让她靠着自己，温声道：“你靠一会儿，等下在车上睡。退房没那么快。”
洛书颜干脆双手抱着沈清若的腰，眷念地蹭了蹭，“唔，累死了。”
沈清若失笑，将身份证跟房卡都给了前台。
前台小姐还记得领导的嘱托，将一张单子递给沈清若，面带礼貌微笑说道：“小姐，麻烦填下单子，我们这边现在有活动，针对亲子家庭的，过两天会有抽奖，如果抽到您的话，届时会打电话通知您过来领奖。”
沈清若随口问道：“抽什么奖？”
前台小姐笑，“就海洋公园的门票，如果抽中您的话，我们会送两张门票。”
沈清若也知道很多人来港城都会去海洋公园。
她知道自己运气没那么好，不过这会儿也是顺手填一张单子，她也没想那么多，接过前台小姐给的圆珠笔在纸上填着。
小孩生日这一项，她填习惯了，填的是沈宴的出生年月日。
本来是想改过来的，但转念一想，书颜跟儿子也不过是相差半年，没什么关系，便也懒得更改了。
单子上填的信息并不多，除了她的姓名电话以外，就是小孩的出生年月日，跟她之前在街上配合销售人员做的访问单一样。
沈清若将填好的单子交给前台小姐。
前台小姐又看了看无精打采的洛书颜，笑道：“你们母女俩皮肤都好白，都很漂亮。”
沈清若一愣，但也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开口解释这个误会。
以前她带着洛书颜还有沈宴一块儿去买衣服，别人导购员也会误会她跟书颜是母女，因为关系很亲密，刚开始她还会解释，被误会的次数多了，也觉得解释没什么意思，毕竟她跟这个前台小姐以后也没什么交集，何必浪费口舌。
洛书颜也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她觉得很有意思，还有人误会她跟沈宴是龙凤胎呢。
她跟沈姨关系好，自从她开始进入发育期后，跟沈姨两人还会一块儿逛街去买小背心小内衣，沈姨还会教她好多事，那些爸爸不方便说也不方便教的事。
“走吧。”
沈清若成功办理退房后，便一手牵着洛书颜一手拖着行李箱往酒店门口走去。
前台小姐看着沈清若填的这张单子也松了一口气，总算是完成任务了，还好这个小姐脾气好好说话。
洛天远跟沈宴已经在车上等着了。
还准备了刚做好的芒果糯米糍。
沈宴像之前一样对洛书颜说道：“很棒，只迟到了二十分钟。”
洛书颜：“……”
倒也不必如此。
——
在沈清若退房离开没多久，陆行森就收到了好友发的视频以及那张单子。
他并没有立刻点开视频，而是盯着那张单子，十多年过去了，人的笔迹也会发生细微的变化，只是从一些经常会写的字里依然能看出端倪来，比如这个沈字。
沈沁写沈很有特点，三点水她总是先写两点，最后等这个字快写完时再加上一点。
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陆行森顿时屏住呼吸，双手都在发颤。
他的确是来见她的，可谁知来到港城后发现那个叶如秋只是他妈跟江丞找的替身，那时的情绪有轻松也有茫然，如同人在下午午睡时，睡到四五点起床那种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自己的空虚。
在这时候，却又峰回路转，让他发现了她留下的痕迹。
陆行森想点开视频，却又不敢点开，怕是她，更怕不是她，一切又是一场空。
最后，他还是点开了视频。
酒店里人来人往，突然屏幕里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女孩从电梯里出来走向前台，她低着头似乎在跟小女孩说着什么，抬起头来时，脸上满是笑容。再次见到沈沁，哪怕是以这样的方式，仍然令陆行森如遭雷击般怔住。
这十多年来，那么多个日日夜夜，他难道没有想过也许她已经不在人世吗？
可他不想放弃，有时候他都宁愿就算她真的不在了，这辈子也别被他找到尸骨，那样的话，至少他还能自欺欺人，假装她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躲着他罢了。
现在她就出现在他面前，他除了望着这屏幕，竟然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就怕这只是一场梦。
陆行森终于注意到她身旁的小女孩，如同他猜测的那样，是他昨天在酒店碰上的，那个头上带着美乐珠的小女孩。
一大一小十分亲密，小女孩可能是在撒娇，抱着她的腰不肯放，她脸上满是疼惜。
陆行森拿起单子看了看，在小孩出生年月日那一行里，她写得很清楚，他却已经开始在计算，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她在消失时就已经怀孕了，只是月份太浅。
他不知道，那么她呢，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
关于她的记忆，他都记得很清楚，算算时间，应该就是那一次了，那一次他处于盛怒中，如今回想起来，他明明是为她跟别的男人一起吃饭而生气，却为了掩饰真实的情绪，故意让她误会他是为了顾茜发火。
那天晚上，她是背着他睡觉的，他明明听到了她的啜泣声，却不愿意低头道歉。
……
陆行森盯着那出生年月日，眼眶一热，随之而来的是钻心的痛。
想起昨天那个小女孩看向他的样子，他原本空荡的心似乎被什么东西填满了。
原来，她还活着。
原来，他跟她有了一个孩子，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那个孩子慢慢长大成为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

第47章
星月湾位于半山腰，站在露台上还能看到不远处的海，这里靠山靠海，算得上是一处风水宝地。
洛书颜这几年来虽然知道自己已经升级成富二代了，不过一直在配合爸爸的表演，在吃穿用度上跟周围的同学们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除了零花钱多一点，衣服多一点以外，根本就看不出来她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当她站在这被称之为豪宅的屋子时，她都忍不住化身为土包子了。
京市的那套别墅装修更华丽，不过她只去过一次，这都过去好几年了，记忆早就没那么深刻了。
星月湾的别墅比京市的那一套还要大，有主楼跟副楼，不仅如此，前有小花园，后有游泳池，洛书颜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用，都不知道该看哪儿才好。
这别墅有好几个房间，比酒店要宽敞舒服得多，洛天远率先带着女儿上了二楼，带她走进一个带阳台与浴室衣帽间的卧室，“书颜，你就住这里，还满意吗？”
整个别墅的装修风格都是仿欧式建筑。
这一间房间更是装修高档豪华，走进去便可以看到一张立体雕花的欧式公主床，地上铺着厚厚的羊毛地毯，小沙发躺椅上还摆着好几个样子可爱的玩偶，落地窗、白色纱窗帘、精致的水晶吊灯，屋内的家具摆设都能体现出主人在设计布置这间房时的用心。
阳台上还有一张秋千椅，坐着便可以欣赏风景。
用心聆听甚至能听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
这一幢别墅，就像是洛书颜梦中的城堡模样。
洛天远又问她，“书颜喜欢这个房子吗，喜欢这个卧室吗？”
话说到这里，洛书颜已经能确定这是自己家里的别墅了。
如果真像爸爸说的那样，是宋叔叔熟人的房子，爸爸绝对不会这样问她。
很早之前在上美术课时，她也曾经画过房子，在她的画里，房间里就有这样一张秋千椅。爸爸当时还问过她，以后家里重新装修的话，她喜欢什么样的卧室，她说，要有一张公主床，漂亮的吊灯，如果是落地窗、阳台上还有秋千，那就最好了。
其实这话是好几年前说的，那时候她还不知道家里的真实情况，没想到爸爸居然一直都记得。
洛书颜回过头来，脸上都是兴奋雀跃的笑容：“我太喜欢了！”
洛天远听女儿这样说，看她是真的喜欢，心下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他本意是没打算在港城买房子的，机缘巧合之下碰上了这么一个机会，见价格合理、房子也是真的不错，便买了下来。
当时的打算是，等女儿大一点了成年了，将这房子当礼物送给她也不错。
沈宴也很喜欢这个房子，当他们两个人在游泳池玩水时，洛书颜无比神奇的叉腰大笑：“沈宴，这真的是我家的房子，你对我好一点，以后我们长大了，要是还来港城玩，我就让你住我家的房子！”
沈宴捧了一把水朝她身上泼，“你清醒一点。”
洛书颜气死了。
两个人都是去年暑假学会的游泳，沈宴要比她更厉害一些。
她怕晒，去商场买的泳衣都是连体式的，将胳膊都遮得严严实实的。
两人打起了水仗，疯玩了一通，饶是早熟又很酷的沈宴都被逗得哈哈大笑起来，露出一口小白牙。
第二天早上，沈宴不知道是吃坏了肚子还是水土不服，去过几次洗手间后，跟霜打了的茄子一样。由于从星月湾去医院有一段路程，这里又是半山腰，小孩本来就不舒服，怕他会晕车，洛天远便请了个私人诊所的医生上门来看，还好医生说没什么问题，只是食物吃杂了又有些不适应这里的环境，这才拉肚子的，开了一些药，沈宴吃下后就开始犯困想睡觉了。
本来他们是打算去超市购物的，这房子里还缺一些生活用品。遇到沈宴生病，沈清若便留下来照顾儿子，于是，洛天远开车带着洛书颜去了离别墅较近的超市。
超市有地下停车场，洛天远专注地看着路况，也没有及时地注意到有一辆车跟在他后面悄悄进来。
洛书颜不喜欢地下停车场，甚至有点儿怕。
以往洛天远都是避免让她来地下停车场的，还记得那次开车带两个孩子去西城玩，也是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当时书颜的反应就很不对劲，脸色发白，他问她怎么了，她也不知道，就是说怕。后来他也问过医生，医生说有的小孩会怕电梯，也会怕地下停车场，没有太大的影响，先观察再说。
从那次以后，没有特殊情况的话，他都是开车让她跟其他人先下车。
今天也算是特殊情况，港城寸土寸金，这超市外面也没有临时停车位，车上也没有其他人，洛天远更不可能让女儿下车独自在外面等她，于是只能开车来停车场了。
洛天远停好车后，先下车来到后座，打开车门，牵着女儿下来。
自从洛书颜长大以后，洛天远都很少会抱她，更别说这样大手牵小手，今天在地下停车场，也是为了安抚女儿，这才牵着她的手往电梯方向走去。
洛书颜下意识地握紧了爸爸的手。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害怕地下停车场。
后来回忆了一下，可能跟她的上辈子有关，也有可能是她三岁时爷爷追的那部警匪港剧有关，好像里面就有关于地下停车场的情节，当时爷爷都被吓得一下捏紧了手里的核桃，可见这个情节有多骇人。
被爸爸牵着，洛书颜这才松了一口气。
她得克服这件事才对，恩！
陆行森坐在副驾驶座上，眼睁睁看着他的女儿被一个陌生的成年男性牵着往电梯方向走去。
从昨天到今天，他几乎都没怎么睡，也没吃什么东西，这会儿眼前险些一黑。
他死死地盯着那个男人，如果视线能杀人，恐怕洛天远已经魂归西天了。
此时，他很想下车，让那个男人离他女儿远一点，可手放在车把手上，他又迟疑了。以前年少读书时，不懂近乡情更怯是什么滋味，如今倒是体会了个遍。朝思暮想、一刻也不敢忘的人还活着，不止如此，她还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凡他再年轻一点，哪怕是三四年前他得知这个消息，他都会不管不顾的去见她，不，见她们。
可现在，他怕了。
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该怎么面对女儿。
十多年过去了，那孩子也快十二岁了，他作为父亲缺席了整整十二年，让他实在畏惧站在女儿面前。
只是……
陆行森一瞬间心又提了上来，他不懂，沈沁为什么会放心让女儿跟一个成年男性独自在一块儿，更让他不解甚至忧心的是，那个男人还牵着女儿的手，就算是关系不错的叔叔，是不是也不太合适？毕竟女儿也大了，都十二岁了。
都说男人最了解男人，陆行森知道有些男人不配称之为人，对几乎没有什么自保能力的小孩有龌龊的念头。
他不确定刚才那个男人人品如何，可作为一个父亲，看着女儿被成年男性牵走，那一刹那涌起的担忧，让他选择打破自己的计划，他拿起准备好的帽子还有口罩下车了。
不行，他一定得去看看。
洛天远带着洛书颜进了超市，超市里什么都有。
洛书颜还记得沈宴喜欢吃苹果，主动小跑到水果区，拽了一个塑料袋，开始认真地挑选苹果，嘴里还念叨着：“沈宴可能就是这几天没吃苹果才会生病，多买几个，他不喜欢吃粉苹果，要吃脆的，甜的！”
“……”
洛天远走到她身旁，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果然那句话说得没错。”
“什么话？”
“没什么。诶！”
洛天远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孩子在十岁以前，他们的世界就是父母，十岁以后，会有朋友玩伴进入到他们的世界。
瞧瞧，女儿现在在超市都在惦记沈宴爱吃苹果。
洛书颜挑完几个又大又脆的苹果后，又说：“这里有蓝莓，我们要买几盒，爸爸你总是看电脑，之前不是还说眼睛酸胀吗？听说吃蓝莓对眼睛好。”
洛天远一扫之前的郁闷，心想，果然那句话说得没错。
女儿就是贴心的小棉袄。
他女儿不是小棉袄，是羽绒服。
还记着他眼睛不舒服。
隔着好几个货架，陆行森盯着那一大一小，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就怕自己眨眼的时候，就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洛天远去买剃须刀的时候，洛书颜便去了另外一个货架，另外一个货架上摆着小孩的玩具，她想看看有没有类似魔方、九宫锁的益智玩具给沈宴解闷，却发现这货架上居然有那种做得很逼真很华丽的芭比娃娃。
她盯着那个芭比娃娃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
有一段时间她也喜欢芭比娃娃，不过喜欢的时间不长，爸爸出差在外地给她买了好多娃娃，她都是三分钟热度，后来搬家都送给了楼下的小女孩。
现在芭比娃娃真是越做越好了，比她爸爸以前给她买的还要好。
洛书颜随手拿了个九宫锁就去找爸爸了。
货架那头的陆行森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他走了过去，看了看那个芭比娃娃，顿时心念一动。
女儿应该是喜欢吧，不然也不会看这么长时间，但为什么选了一个便宜的玩具呢？
陆行森又看了芭比娃娃的价格，顿时就心领神会了。
难道是觉得这个太贵了不好意思拿？他在欣慰的同时也有些难受，这么小就如此懂事了，这些年来肯定也吃了很多苦吧？

第48章
晚上，沈宴在喝过粥以后已经好了很多，肚子没那么疼了，正坐在沙发上研究洛书颜买给他的九宫锁。
十二岁的少年跟七岁的儿童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沈宴长高了很多，比起小时候现在都能算个帅气少年了，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垂眸认真的样子就是洛书颜都忍不住感慨一句：“不活了，你的睫毛居然比我的还翘，老实承认吧，你是不是偷偷用了沈姨的睫毛夹？”
沈宴终于抬起头看了她一眼，却是一脸“我怎么会认识你这个疯子”。
洛书颜很容易羡慕别人。
比如羡慕唐雨发育得好，未来不出意外绝对是大胸美女，比如羡慕沈宴的翘睫毛。
越长大就越爱美，她总是偷偷地意磷约海像小时候那样吃完晚饭吃蛋糕这种事再也没发生过，上一次吃蛋糕还是沈姨过生日的时候，她会看沈姨买回来的杂志，将黄瓜切成片敷面，可惜刀工差得很，想象中是要切成薄片，结果切成了厚厚一片，贴在脸上就会立马掉下来。
沈宴那时候过来不小心看到她，吓得后退一步，等回过神来后哈哈大笑起来。
他很少那样开怀大笑。
“沈宴，马上我生日了。”洛书颜又提醒了他一句。
“洛书颜，你好不好意思？”沈宴瞥她，“有你这样跟人开口要礼物的吗？”
洛书颜毫无自觉，“跟别人我肯定是不好意思开口的，但跟你，我是非常好意思的，你要是不送礼物，我们绝交一小时。”
事实上，洛书颜也没说错，她是四岁那一年认识沈宴的，现在都过去七年了，他们这段友情维持七年了，两家关系又好，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
“不好意思这个词用在我们身上，是对我们友谊的亵渎。”洛书颜说。
沈宴嗤笑：“亵渎什么意思你知道吗？”
洛书颜：“我当然知道，我上次期中考试语文比你还多一分！”
沈宴：“你还是跟我绝交一小时吧。”
洛书颜：“不是吧不是吧，你真没给我准备礼物？”
沈宴唇角翘起，手上动作却没停。
俩孩子在为礼物这件事“争吵”时，在厨房炖甜汤的沈清若接到了酒店打来的电话。
她靠着厨房流理台，轻声道：“你好，有什么事吗？”
酒店前台小姐说话声音很温柔，哪怕隔着电话，似乎也能看到她说话时面带热情笑容：“沈小姐，您好，我们酒店进行亲子活动抽奖时抽中了您，除了海洋公园的两张门票以外，还会赠送您一套限量芭比娃娃套装。请您有空来酒店领取。”
沈清若有些诧异：“芭比娃娃？抽奖这么快吗？”
前台小姐：“恩，正好截止到昨天，您跟您女儿都非常幸运，这套限量芭比娃娃真的很漂亮，小女孩们都很喜欢。”
“这样啊。”沈清若也没想到运气会这么好，“那好，我就这两天去领取。”
挂了电话以后，正好洛天远来到厨房，随口问道：“公司那边的电话吗？”
沈清若转过身来，“不是。酒店前台打来的电话，对了，你们昨天有参加抽奖吗？”
洛天远：“抽奖？什么抽奖？”
“没有吗？昨天我跟书颜退房的时候，前台小姐给了我一张单子，说是酒店在搞亲子活动，凡事带孩子入住的都可以参加，奖品是海洋公园两张门票。”沈清若看向洛天远，“前台没让你填吗？”
洛天远心下疑惑，却没表露出来，笑了笑：“可能前台忘记了吧，刚好我让沈宴在一边等我，她也许没注意那么多。”
沈清若哦了一声，继续说：“我中奖了，看这两天什么时候有空去领奖，正好带两个孩子去海洋公园玩，对了，刚才前台还说，会另外赠送一套芭比娃娃，也不知道书颜喜不喜欢。”
洛天远心里的疑惑更深了：“她几年前就不喜欢芭比娃娃了，或者到时候让她看看，要是不喜欢的话，就转送给别人吧。”
沈清若也没想那么多：“行。”
洛天远转身走出厨房，表情凝重，径直上楼回房。
港城多富豪，几乎每年都有绑架案，就连首富之子也被绑架过。
这些绑匪基本上都有周全的计划，不然也不可能躲得过保镖，洛天远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多心了，但酒店前台这个举动的确很令人怀疑，如果是亲子活动抽奖，为什么他退房的时候前台没说？
洛天远对于这种事情从来不敢马虎，既然有一丝丝不对劲，他都不会放过。
如果是酒店前台疏忽了，那自然最好，可如果这是一场有预谋的计划呢？
处于他这样的位置，不怕想太多，就怕想太少。
他去过很多城市出差，这家酒店也入住过几次，还从来没听说过酒店有抽奖活动，思来想去，他拨通了宋前进的电话，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
洛天远声音低沉：“前进，有个事情你帮我查一下，尽量隐蔽些，别弄出太大动静惹人怀疑，昨天清若退房的时候，前台说酒店有亲子活动，让她填了个单子，今天又给她打电话说中奖了，我怀疑这里面有猫腻，你去查查看酒店究竟有没有这个抽奖活动，要是没有的话，就再查一下是谁在背后操纵。”
宋前进诧异不已：“有这种事？行，我去查查。”
洛天远叹了一口气：“但愿是我多想了。”
不然被人盯上，他们在明，别人在暗，始终还是处于危险中。
——
沈清若按照这边的法子炖了甜汤，还亲手做了双皮奶，似乎是想弥补这段时间对两个孩子的忽视。
自从她去了笑颜时装分公司以后，就没有精力再去为孩子们做一日三餐，心理上总感觉对不起他们，这终于有空了，恨不得化身为御厨，天天给他们做满汉全席。
洛书颜每次都很给面子，沈宴就不一定了，他喜欢咸口的，这种甜汤、双皮奶不是他的爱，只在心情极好的时候才会尝一碗。
洛书颜一边喝双皮奶，一边也没忘记告状：“沈姨，沈宴说没给我准备礼物！”
沈清若一愣，笑道：“我想他应该是准备了的。”
沈宴：“……事先说好，我可没空叠什么纸星星。”
他不提这个还好，一提纸星星，洛书颜就难受。
如果不是小升初的考试都结束了，也放暑假了，她真想将那一罐子星星还回去。
这明明是一个女孩子的心意，怎么好被人转送给她？
不过想到青春期的女生各种少女心思百转千回，可青春期的男生已经初备大猪蹄子特色，她就难受，为小姐姐难受。
她立马就决定了，十八岁以前就算是潘安再世，她也不会跟人早恋，而且恋爱的话，还是要跟比自己年纪要大几岁的，这样对方应该也会更成熟一点？
沈宴见洛书颜半天不说话，又道：“你不会真喜欢那种礼物吧？？”
洛书颜回过神来，疯狂摇头，宛如拨浪鼓投胎：“怎么可能！！我才不喜欢！”
沈宴微不可察地舒了一口气：“是吗？”
不喜欢就好，那种东西他是叠不来的。
洛书颜一手托腮，“我有时候真的过分早熟了。”
明明才十一岁，居然都想起谈恋爱的事来了。
沈宴瞥她：“你有时候真的过分幼稚了。”
“诶。”洛书颜一脸欲言又止，想将那纸星星的事情说给他听，但说出来又怕他笑话，这种想说又不能说的感觉太难受了。
沈宴：“怎么？”
洛书颜见周围没人，这才小声问道：“如果有人送你礼物，你不喜欢，你会不会送给其他人啊？”
沈宴恍然大悟，一脸“果然如此”的欠揍表情，“我说吧，那一罐纸星星就不是他叠的，你还不信。”
洛书颜好气，“我没说，你别瞎猜！”
“所以，”沈宴顿了一顿，眼里有着笑意，“你该跟我姓了，沈书颜。”

第49章
陆行森在知道妻子还活着，并且还为他生了个女儿时，他就一刻不停地请信任的朋友就着现在的线索去查查她这些年都在哪里、都经历了什么事，以及，陪在他女儿身边的那个男人是谁。只是朋友也跟他说得很清楚了，现在信息都不全面，除了酒店登记的名字以外，别的都不清楚，在相关系统他们也没熟人，更何况在这个年代，全国的信息也都不是实时共享的，需要查清楚他想知道的这些事情，并且还不能声张，肯定是需要花费一点时间的。
顺利的话，可能就几天就能查到，不顺利的话，可能得一个多星期。
按理来说，陆行森这十多年都等过去了，肯定是不在乎这一时半刻的，可实际上，他很心急，尤其是看到女儿跟那个陌生男人一块儿，实在是太危险了。他不放心，让港城的好友请了两个身手不错的人去盯着，只要她和女儿有一点点危险，他绝对不会坐视不理。
这两天，他顾不上吃饭也顾不上睡觉，满脑子都被那母女俩占满了。
一会儿开心到无以复加，一会儿又如坠深渊。
他不懂，也想不通，为什么她在怀孕后还不回来找他？
想起女儿在超市看到芭比娃娃也懂事的没有要求去买，可见这些年是受了些苦的，他知道自己错得离谱，可他毕竟是孩子的爸爸，难道她认为别的男人对孩子会比他这个当亲爸爸的对孩子更好吗？
正在他像之前十多年一样自我折磨时，盯梢的人传来了几张照片。
照片里，一个女人挽着那个男人的手臂，两人一同进入了高档公寓里，另一张照片男人从公寓里出来，照片显示时间已经凌晨，孤男寡女又是这样亲密的姿态，可见这几个小时里都发生了什么事。
陆行森不可置信的看着照片。
盯梢的人同时也发来讯息，讯息上显示，那个女人是正当红的演员苏雪，他们出入的这个高档公寓也是苏雪的住处。
关于沈沁这些年来的事情，虽然还没查清楚，但从现有的照片资料显示，她跟那个男人关系匪浅，不然怎么会让女儿跟那个男人单独出去。这几天以来，他想过很多种可能，总是下意识地避过“她跟别人在一起”这种可能。
如果他们真的是那种关系，那她究竟知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品性？
不仅手牵着十多岁的继女，还三更半夜跟别的女人约会，这样的男人也值得她委曲求全吗？
陆行森当即就决定，让人将拍到的照片送给狗仔。想让她好好看看，她选择的这个男人究竟是什么货色。
可电话拨出去后，他又立马挂了电话。
他疲倦地捏了捏鼻梁。
还是算了。
——
与此同时，宋前进也给洛天远打了电话，“天远，我查过了，那家酒店并没有举办什么亲子抽奖活动。”
洛天远坐在椅子上，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沉吟道：“还有没有特别的情况，那个前台小姐应该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宋前进嗯了一声，“有件事情很奇怪，我不知道是不是巧合，我让人查了一下住客的名单，居然陆行森也在这家酒店，天远，你说这件事会不会是他安排的？”不等洛天远回答，他又说，“不对啊，不是说他找了他太太很多年吗，如果真发现了清若，他会这么沉得住气？”
洛天远听了这话，就知道这件事十有八九跟陆行森脱不开关系。
不过还是要去证实一下。
如果陆行森知道沈清若在这里，是什么令他按兵不动？
这件事一定要搞清楚。
洛天远当即就做了决定：“前进，你给我安排两个可靠的人盯着陆行森，我记得你跟一位港城警察关系还不错，是吗？”
宋前进：“恩，是的。”
“明天我会过去一趟，你就带那个警察在酒店附近转悠，随时注意这边的情况。”
“行。”
第二天洛天远就准备去那个酒店领奖，如果这件事真的是陆行森安排的话，他一定不会没有行动准备。
当然在去往酒店前，洛天远也让沈清若给酒店前台打了个电话。
洛天远不打算在没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前，将这件事情说给沈清若听，便道：“我去那边办事，顺路经过酒店，正好去领奖，你就问下前台是不是只要带身份证就好。”
沈清若惦记着儿子的情况，也没想那么多。
从前台那里确定带着身份证件就可以领奖后，洛天远拿着沈清若的身份证离开了星月湾。
当洛天远来到酒店时，前台小姐都愣住了：“我们是通知沈小姐来领奖的。”
洛天远面上笑容不变：“我来领奖也是一样的。”
前台小姐心下诧异，“我们这里需要本人来领。”
洛天远：“可是今天她给你们打电话时，我也在旁边听到了，你们说的是，带身份证来领奖。”
他顿了一下，环顾了四周，“不如请你们经理出来说说这事，领奖而已，不是只要带身份证吗，她在家里照顾孩子，可没时间出来，我来代为领奖不行？”
前台有些惊慌，便脱口而出：“那我跟沈小姐打个电话证实一下。”
洛天远摊手，“那你快点。”
前台一边低头按电话按键，一边用余光注意着洛天远，电话很快地就接通了。
电话那头的女声温柔有礼貌：“你好。”
前台小姐赶忙说道：“沈小姐，您没有时间来领奖吗？”
“恩，家里有点事走不开。”沈清若顿了顿，“我让人过去领奖了，带着我的身份证，不可以吗？”
前台小姐一脸沮丧，没想到连这件事也没办好，“可以可以，只是我跟您证实一下。”
正准备挂掉电话时，那头传来一道女声：“是不是我爸爸打来的电话？”
……
沈清若回过头来，看到洛书颜从楼梯上下来，一脸兴奋雀跃，她点了下头，“小姐，不好意思，麻烦您让他接一下电话。”
说完这话，沈清若将手机递给洛书颜。
酒店那边，前台小姐将电话交给洛天远，脸上带着礼貌的笑容：“那边找您有事。”
洛天远接过电话，喂了一声。
“爸爸！”洛书颜喊，“爸爸，你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一份那个芒果糯米糍好不好？”
洛书颜提出这个要求时，是有些心虚的。
芒果糯米糍是真的好吃，不过她吃糯米不容易消化，总会难受一会儿。
不过这一会儿也不是不能忍受的。
西城可没这么好吃的芒果糯米糍。
洛天远无奈，却也不得不答应。谁叫女儿爱吃呢，不过等下还是要去药店买一些小儿消食片，免得吃了糯米糍又嚷着不舒服。
等挂了电话后，前台小姐将提前准备好的海洋公园的门票以及芭比娃娃都给了洛天远。
洛天远转身走出酒店时，不着痕迹的往大堂方向看了一眼，大堂有几个住客，其中有个男人西装革履坐在沙发上，正在低头看报纸。
对于陆行森，洛天远并不陌生，这几年来，他偶尔也会了解盛远的情况。
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人是陆行森。
陆行森已经闲到在酒店大堂消磨时间了吗？显然不是，他一定是在等什么人。
等洛天远走后，陆行森回到酒店房间，刚才前台小姐留了个心眼，在跟沈清若通话的时候按了录音键，现在这通电话的内容也被陆行森听了个正着。
在听到沈沁的声音时，陆行森大脑一片空白。
他怔怔的，动也不敢动。
所有那一瞬间失而复得的喜悦，在听到女儿那一声又一声“爸爸”后，理智彻底崩溃。
他的女儿为什么喊别人爸爸？
——
洛天远越发肯定了这个酒店活动就是陆行森搞的鬼。
看着副驾驶座上摆着的芭比娃娃，他内心有一个猜测，不过这个猜测要问过沈清若后才能得到证实。
当他从酒店回到星月湾时，两个孩子都已经吃过饭去午睡了。
他喊来沈清若，两人来到别墅外面的花园，在确定周围没人时，他才问道：“清若，关于酒店亲子抽奖的事我想问一下你，当时你在单子上都填了哪些内容？”
沈清若也不傻，从今天早上她就察觉出不对劲来了，这会儿听到洛天远这样问，更是疑虑丛生，她看向他，皱着眉头问道：“怎么了，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恩，有一点事，不过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沈清若这才回忆起来。
其实这个酒店的抽奖活动是有一点问题的，亲子抽奖抽的明明是海洋公园的门票，她也听经常出差的同事说过，一些百货商场包括酒店偶尔也会推出这样的活动来引流，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可直到洛天远将奖品拿回来时，她才发现不对劲。
奖品是海洋公园的门票，那赠送的芭比娃娃怎么看起来比门票要贵很多？
不过她也只是脑海里过了一遍，想着洛天远去领奖的，他既然没说有问题，那就应该没问题。
哪知道她还没完全放下心来，便听到洛天远问了这样的问题。
一瞬间，她的心都提到嗓子眼来了，努力回忆：“那张单子跟我之前逛街配合销售人员做调查的一样，填了姓名跟电话号码，还有入住的房号，”想起什么，她猛地睁大了眼睛，“对了，单子上还填了小孩的出生年月日，我当时填错了，填的是小宴的出生日期！”
港城有很多绑架案，这世界上永远不缺亡命之徒。
洛天远确实掩饰得很好，到现在也没几个人知道他的真实情况，可如果就有人发现他是富豪，想借此来绑架书颜勒索一笔钱财呢？
沈清若顿时就慌乱了，“天远，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行，我得上楼看看！”
她想立刻上楼去看看书颜是不是好好的，如果因为她的关系，而让书颜置身于危险之中的话，那她一辈子都不会好过的。
洛天远抓住了她的手腕，随即很快放开，他一脸严肃：“清若，你冷静一下，你听我说，跟书颜没关系。这个酒店根本就没有抽奖活动，有人利用了住客对前台小姐的不设防心理，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有人就是陆行森，前进去查过了，酒店的住客名单里就有他，而且我也找人盯梢了，他的行为很古怪，今天我去领奖时，也在酒店大堂看到了他。”
“不过真正让我确定做这件事的人是他，还是因为那个芭比娃娃。”
“你应该也看得出来，这个芭比娃娃价值不菲，我回来的路上还没想通，听你说你填的小孩生日，错将书颜的出生年月填成了沈宴的，我才确定的。你跟书颜住在同一间房，填亲子单子时，填的是沈宴的生日，陆行森算一下时间的话，应该是误会书颜是他女儿了。”
这一个又一个的误会跟巧合，最后令陆行森误以为书颜是他的女儿，也因为这一层关系，所以他到现在都不敢轻举妄动。
沈清若错愕的看着洛天远，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因为她突然又想起了一个细节，当时前台小姐似乎还夸过，说她们母女俩皮肤都白，是试探吗？
——
楼上的房间里，洛书颜午睡睡得很沉。
不知道怎么回事，午睡从来不会做梦的她，今天做了一个十分奇怪的梦。
就像几年前那次做梦一样，梦中的她，似乎点开了网站上的一篇小说，文名是《天才宝贝：娇弱妈咪带球跑》，她本来不想看这篇小说的，可好像有什么人控制了她的手一样，迫使她点开了这篇小说。
小说内容很狗血，经典的虐恋情深套路，先虐女后虐男。
女主角沈沁的祖父在并不太平的年代，以一己之力，救下了好友一家，后来两家成了世交，陆家越来越好，生意越做越大，而沈家因为人丁不兴旺，子孙后代有能力的也不多，渐渐开始走下坡路，陆老爷子投桃报李，为了帮助好友，给孙子与沈家的孙女订下了婚约。
之后陆老爷子去世，陆先生接了班，而陆夫人并不满意公公给她儿子订下的这桩婚约，她有更满意的儿媳妇人选，而男主角陆行森对沈沁也并没有什么感情，就在沈家都打算主动取消这桩婚约时，沈沁与陆行森被人设计共度了一夜，还被有心人发现了，陆先生本身就不想违背逝世的父亲说的话，当即就郑重其事的向沈家提了亲。
陆行森在女配顾茜的挑拨之下，误以为是沈沁算计了自己，即便婚后，也总是对沈沁冷言冷语。
在受尽了痛苦跟误会以后，沈沁心灰意冷，再加上唯一的母亲因病去世，便有了轻生的念头，当她准备亲手解决自己的生命时，想到了母亲对自己的嘱托，一定要开心快乐的活着，于是精心设计了一个局，让所有人都以为她死了，在机缘巧合之下，她隐姓埋名的开始另一段生活。
只是她没想到，在离开时，她就已经怀有身孕。
改名为沈清若的她积极努力地生活，独自带着儿子长大，也算是苦中作乐，在儿子七岁这一年，她被陆行森的助理意外找到。而终于知道自己心里的人是沈沁的陆行森经过了几年的自我折磨，面对失而复得的爱人，他欣喜若狂……
……
洛书颜从睡梦中醒来，双目呆滞的看着那漂亮的水晶吊灯，一脸茫然，好像不知道此刻身处何地，自己是谁，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哈？？？

第50章
不知道是不是有过一次经验，这一回洛书颜彻底清醒以后，没有上次那样慌张失措。
当然也有可能是梦到的这篇小说里没有谁早死吧。
洛书颜也不敢确定自己这回做的梦是不是就是现实中发生的事。虽然女主角的名字是沈清若，虽然球的名字是沈宴，但她还是不敢妄下推断。
然而等她从卧室出来，碰到同样准备下楼找水喝的沈宴时，心情顿时就很微妙了。
对于这种虐恋情深的小说，她很有意见。
尤其是她在梦中看的这篇带球跑，总结一下就是：八章半都在虐女主角，半章虐男主，最后一章欢喜大团圆。
然后作者居然标注为“追妻火葬场”？？
哪里火葬场，她怎么没看见？
还什么先虐女后虐男，哪里有虐男主角啦，不说要虐个三分之二，最起码得一半一半才公平呀。
然而这都是大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她就算有意见也得憋着，可最让她不爽的是，在那本小说中，作为球的“沈宴”也太可恶了！
“沈宴”明明知道妈妈独自抚养他长大有多辛苦，却在男主角爸爸出现以后，没有丝毫犹豫的、连心理挣扎都没有就轻而易举地接受了爸爸，这当然也OK，可他不应该帮爸爸追妻，好像他跟爸爸才是一伙的。
无视了妈妈这么多年的辛劳与不容易，无视了那么多年的相依为命，却转瞬就投入到爸爸的阵营中。
这简直、简直就是叉烧嘛！
太可恶了！！
沈宴刚醒来，正口渴呢，在楼梯那里碰到洛书颜，还没来得及跟她打个招呼，就见她表情变幻，一副好像他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样的表情。
就很迷。
“干嘛？”沈宴问她，头发还有些乱糟糟的，脸上也有睡觉时压出来的痕迹。
洛书颜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你千万不要变成叉烧，那样我就不喜欢你了。”
沈宴：“……？”
他一脸莫名其妙：“你在说什么啊你。”
叉烧是什么意思？他们前两天的确是在机场吃过叉烧饭，但那是什么意思？
有着上一次的事情作为经验，洛书颜也知道，她做的这个梦多半是真的。
其实从沈姨平常的行为习惯中就可以看得出来。
她要真的只是宁城下面小县城一个初中毕业的本地人，绝对不会养出那样的气质来。
会英语、会钢琴小提琴还会一些别国语言，在那个年代不是知识分子家里不是富豪之家，是很难做到的。不过她当时只是觉得奇怪，并没有往深了想，对她来说，沈姨不管是什么身份，那都是沈姨，是爱她的沈姨。
正是因为知道多半是真的，洛书颜才有些难受。
不只是为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难受，还为“沈宴”的行为难受。
洛书颜抿了抿唇，轻声说：“我最喜欢沈姨，谁要是伤害沈姨，我都不答应。”
沈宴瞥她，“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洛书颜，你少看点电视剧吧。”
洛书颜：“……”
别的她也不能说。
因为她感觉到喉咙已经开始难受了，搞不好会像之前一样狂打喷嚏，或者咳嗽。
沈宴看了她一眼，大概是真的觉得她莫名其妙，便没理会她，自己下楼了。
洛书颜站在原地，后又扶着楼梯下去，她突然想到一件很重要的事！
不对，在她梦到的那篇小说里，球是七岁时，母子俩被意外发现找回家的，而且通篇小说中也没有她跟她爸爸出场，开什么玩笑，她是沈宴最好的朋友，他们两家关系那么好，怎么可能一点戏份都没有？而且，现在沈宴已经快十二岁了……跟小说中七岁被找到好像有很大的年龄出入。
到底怎么回事啊？
是有哪里不对吗？难道说梦中的那篇小说根本就和实际没有关系？
接下来一直到傍晚时分，洛书颜都在沉思中。
洛天远过来询问沈宴，“她怎么回事？感觉闷闷不乐的。”
沈宴才觉得奇怪呢，“谁知道，她刚才还冲我翻白眼。”
洛天远：“……那你得罪她了？”
在一旁陷入思考的洛书颜听到这段对话，很无语的说：“我哪有冲你翻白眼，明明是睫毛掉在眼睛里不舒服，我才那样的！别造谣。”
还翻白眼。
她只是在努力地将小说中的细节跟现实中对比，哪有美国时间去冲沈宴翻白眼。
而且！她作为他的朋友，在他还没有做出她不赞同的事情之前，她是不会不理他的……
恩，就算他做了，作为朋友，她还是要劝劝他，如果他实在听不进去，她嘴巴说干都没用，到那个时候再翻白眼也不迟！
洛书颜想不通，干脆起身，“我去找沈姨了。”
留下一大一小两个男性在原地面面相觑。
洛天远问：“你真的没有惹她不开心吗？”
沈宴往沙发上认命一躺：“我冤。”
……
洛书颜在二楼阳台找到沈清若的。
她正在收衣服。
夕阳下，沈清若穿了一身简单的宽松连衣裙，长发随意挽起，她一边收衣服，一边也会偶尔停下来眺望那片海，听到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闻着那似乎带着咸味的气味，不由舒展笑容。
正在她享受这股宁静时，突然感觉到有人抱着她的腰，低头一看，一个毛绒绒的脑袋正蹭着她。
“怎么了？”沈清若问。
洛书颜声音也闷闷地，“没什么，沈姨，辛苦你了。”
沈清若以为洛书颜说的是别的事，愣了一下，笑道：“不辛苦啊。”
洛书颜很快地放开了沈清若，晒过太阳的衣服跟被单都有一种好闻的气味，她只感觉自己被这温暖的味道包围着，再回想起小说中的情节，突然希望这一切都只是梦，跟现实无关。
不然沈姨那些年该多难过啊。
……
比起几年前的那一次，沈清若这一回已经平静了许多。
她想起了曾经在书上看到的一句话，时间是治愈伤痛的良药。
时间很神奇，她当年那个时候多爱陆行森啊，爱到失去自我也依然沉迷其中，可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再回忆起从前那个自己时，只感觉是上辈子的事。十多年了，再深的感情也终于平淡下来，混迹在空气中，混迹在厨房的油烟中，并不值得一提了。
现在即使陆行森出现在她面前，她也没那么多情绪可以分给他，她只是害怕，他会将小宴抢走。
傍晚时分，两个孩子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在看电视，沈清若主动上二楼找到了洛天远。
书房里，洛天远正在处理公事，见她进来，便放下手中的事，抬头问她：“还在为陆行森的事担心？”
沈清若还是很镇定的，“有一点，我别的都不怕，就怕……”
她没说完，不过洛天远也懂她的意思。
他想了想，沉声道：“不用担心，虽然说陆家在京市有人脉也有权势，但也不是他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如果他们真想争夺抚养权，我会帮你请最好的律师团队。这一点你别担心，车到山前必有路，乐观些。”
沈清若听了洛天远这话，的确是松了一口气。
她知道洛天远这几年发展迅速，有他帮忙，即便哪天真因为抚养权的事情闹起来了，她的胜算也不小。
不过……这不是她的初衷。
她不想因为这些前尘往事而影响到了洛天远跟洛书颜，陆家对子嗣十分看重，陆行森现在也发现了她生下了一个孩子，如果被陆先生跟陆夫人发现，他们一定会想办法都要让小宴认祖归宗。届时洛天远如果帮她，而使得他被陆家打击报复怎么办？明明这些事情就跟他没关系，明明这些年来，他对他们母子是那样的照顾。
洛天远见沈清若不说话，也猜得到她心里在想什么，毕竟两个人认识也有这么多年了。
他起身，走到她面前，温声道：“不用想麻烦不麻烦，清若，不用我说你应该也知道，书颜把你跟小宴都当成了自家人。小宴我也喜欢，不瞒你说，我都是把他当成我外甥，这样吧，如果小宴他愿意回去，那我们不逼他，如果他不愿意回去，就咱们两家这么些年的情谊，你也别跟我客气。”
沈清若眼眶一热，点了下头，“谢谢你，天远。”
两人正在书房里谈这件事，也在商量接下来要做什么准备，提前预防陆家来抢孩子的举动。
洛书颜跟沈宴在楼下呆着，沈宴嫌弃垃圾桶里有榴莲核，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两个孩子划拳谁输就去倒垃圾，洛书颜输了，她提着垃圾走出别墅。
发现一个叔叔正弯腰站在门口，像是喝过酒的样子，她不由得后退了一步。
陆行森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改变计划，在事情都没查清楚之前就来星月湾。
可他无法忍受自己的孩子喊别人爸爸。
明明是他的妻子，他的孩子……
这会儿洛天远已经从书房出来，正准备下楼。沈清若则在厨房忙活。
洛书颜没看清楚来人的样子，赶紧提着垃圾又准备往屋里去，一边走一边冲里面喊道：“爸爸，外面有一位叔叔！”
这该不会是她爸爸的朋友吧？
陆行森身形消瘦，手扶着一边的栏杆，抬起头来，红了眼眶，本来他这几天就没睡，也没吃什么东西，喝了酒胃更是难受。
“你喊我叔叔？”
“我不是叔叔，我才是你爸爸。”
“……？”
洛书颜惊呆了。这、这是什么情况？
她茫然地提着垃圾，像是被人点了穴一样，因为她突然发现，这个叔叔就是前两天在餐厅门口遇到的奇怪叔叔，可他怎么说……他是她爸爸？？？
此时门外的动静已经吸引了里面的人的注意力，沈宴立马飞快地跟洛天远一块儿冲了出来，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洛天远之前就已经猜到了陆行森是误会书颜是他的女儿了，不过他着实也没想到，陆行森会在这种情况下闯到星月湾来，还是喝醉了酒。如果这会儿只有他跟沈清若在的话，这种状况他肯定是不会插手管的，可现在两个孩子还在家里，就由不得陆行森在这里撒酒疯了。
不等陆行森再说出更过分的话来，洛天远一个箭步冲上来，使了使力气扶着他，陆行森自然是下意识地反抗，只是喝了酒的人，本身力气就比不上平常时候，这会儿，洛天远轻易地就可以将陆行森制服。
当机立断的，洛天远抬起手对着他的后脖子狠而准的一劈，陆行森下一秒就晕了过去。

第51章
洛书颜跟沈宴都呆呆的看着。
沈清若是紧跟其后过来，见到洛天远扶着已经晕过去的陆行森，瞳孔紧缩，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但很快地便恢复了镇定神情。
“这是怎么了？”她尾音发颤。
沈宴的视线从陆行森转移到了沈清若身上，表情疑虑。
这混乱的一出，打破了这个夜晚的平静。
洛天远断定陆行森是带了司机过来的，他也没有好心到要去收留陆行森一个晚上，更何况一个不理智的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一颗不定时的炸弹，他跟沈清若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倒是可以应付，可两个孩子呢，尤其是沈宴……
他还是希望能在尽量不影响孩子的前提下，解决好这件事情。
本身大人之间的恩怨跟孩子就没关系。
洛天远脑子转得很快，已经想好了怎么处理，便笑着安抚两个孩子：“没事，书颜，小宴，这是我的朋友，前几天还一块儿吃过饭，只是酒品不怎么好，喝多了就发疯，也是我的错，今天下午给他打电话让他来这里找我一趟，哪知道他喝了酒，诶，你们休息，我先送他回家。”
沈宴盯着已经晕过去的陆行森，表情凝重。
而洛书颜，一向都不会让爸爸为难，虽然她也察觉到事情应该不像爸爸说的那样简单，但她还是点头说道：“好，爸爸你去忙吧！”
洛天远看向沈清若，脸上闪过一丝无奈与疲倦，“清若，我先扶他去车上。”
沈清若这会儿心跳还没平缓过来，就是她也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出。
还好洛天远够果断，打晕了陆行森，否则在她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时候就跟儿子说出这一切，她肯定是办不到的。
她不免松了一口气，点了下头：“好。”
洛天远有着强健的体魄，可这也不代表他扶着晕过去的陆行森会有多轻松，只是连扶带拖走出别墅花园后，这才在门口看到那辆黑车的轿车。
司机正在车上打盹，突然直起身子随意往外面看了一眼，就看到了老板被人扶着出来。
他心下一惊，赶紧下车。
他是陆行森托朋友临时找的司机，听得懂普通话，却不会说，还以为住在星月湾的洛天远是港城富商，便用港城话说道：“先生，这是怎么了？”
洛天远也听得懂港话，不经常说，“他喝醉了你不知道？”
司机帮忙扶着陆行森，笑了下，“是喝了一些酒，他报了地址让我过来，我原以为他在这边有住处，先生，他是你的朋友是吗？”
洛天远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从哪里来，你就送他回哪里去，实在不知道住处，就给他开一间房。”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就将陆行森扔在街边算了，现在陆行森不按常理出牌，打乱了所有的计划，真是头疼。
洛天远嫌弃的推开了陆行森，让司机一个人扶着。
他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拿了几张港币递给司机，“这些够吗？”
司机哪里能接，连忙笑道：“我知道陆先生的住处，不用的。”
洛天远却笑了笑，“这个就给你买烟抽，也是麻烦你了，照顾一个醉鬼也很辛苦的。”
司机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只觉得这位先生倒是比陆先生更懂人情世故。
钱自然不算多，不过能想着给他一些钱去买烟抽，这就很难得了。
“谢谢老板。”
洛天远顿了顿，又从钱包里抽了一张名片出来递给他，“他是来找我谈事情，只不过喝多了，话还没说完就晕了，这是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等他醒过来麻烦你将这名片递给他，顺便告诉他，家里有孩子，他弄出这么大阵仗，把孩子都吓到了，有什么事还是给我打电话约我出去聊，生意上的事情就不要带到我家来说，家里孩子还小呢，公事还是在外面聊比较合适，你说是吧？”
司机也是有孩子的，想到陆行森喝多了，说不定还撒酒疯，确实是会让人家家长不愉快，也就是这位先生脾气好了。
他忙说：“好，等陆先生醒来我就跟他说。”
洛天远笑，“那就麻烦你了。”
他帮着司机一起把陆行森扶上车，刚目送着司机开车离开，沈清若披了个披肩从别墅里出来，她目光担忧，指间拢了拢披肩，轻声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
洛天远倒反过来安慰她，“要不怎么会有世事无常这句话呢？”
沈清若叹了一口气，目光里隐约有着痛楚的情绪，但很快地便恢复寻常，“接下来……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估计最后还是不可避免会面临争夺抚养权这个问题。”
“那都是以后的事，还是一件一件的解决吧，比如，”洛天远顿了一下，“该这么跟小宴解释。这件事你是瞒不下去的了。”
沈清若也为这件事头疼呢。
儿子从小就很懂事，就是以前被人笑话没有爸爸气得眼眶通红时，他也没质问她。
而她在这件事上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不知道该怎么跟孩子解释，是骗孩子爸爸已经去世了，还是跟孩子说实话，这个难题到现在她也没找到一个答案。
于是，儿子不问，她也就不说。
不过洛天远说得对，这件事已经瞒不下去了，她总得给儿子一个说法。
洛天远见沈清若面露纠结与犹豫，沉吟道：“以前你是下定决心不跟陆家不跟过去有什么联系，那么避而不谈也是可以的，可是，现在你的工作能力一天比一天强，未来肯定不会局限于一个省城分公司副主管的职位，就算这次没有碰到陆行森，未来也是避免不了的。”
沈清若轻点了下头，“我知道，我以为不会这么快的，其实也是鸵鸟心理，总想着拖过一时是一时。”
洛天远失笑，目光深远，“孩子们一天大过一天了，不过我倒是很理解你这个心理，就像我也没想好该什么时候把家里的实情说给书颜听一样，我比你要幸运些，我还可以再拖一下，你不行了，你可拖不了了。”
沈清若只是笑笑，眉宇之间的愁绪总算消散了些。
她以前也不是没有朋友，但自从她离开以后，跟那些朋友再也没有来往，年少时的友情总是比较简单的，所谈论的话题也有限，如今想来，竟然也不算深刻。而洛天远是她成为沈清若以后第一个真正的朋友，这段友情也是她一直在“沾光”，他总会帮她，她常说，不是洛天远，就不会有今天的她，这话是真的，这些年来，她最感激的人也是他。
现在也因为有洛天远的帮忙，她才不至于惊慌失措，但她想，她不可能一直依仗洛天远的庇护，那太自私了，她必须得快速独立起来。她跟陆行森十多年没有见面了，她从前不怎么了解他，现在也一样，但有一点应该是不变的，今天他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就代表他依然是冲动的。
如果他误会了她跟洛天远之间有什么，又或者说查到了几年前是洛天远帮忙，才没让他的助理找到她，以陆行森的性格，可能会迁怒，也有可能做出一些不利于洛天远的事情来。
她要好好想想，该怎么做，才能让洛氏父女避开这些本来他们就不应该承受的纷扰。
这才是她现在真正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沉迷于所谓的感情恩怨中。
——
两个大人在外面聊天的时候，别墅客厅里安静得可怕，洛书颜已经将电视机给关掉了，她抱着抱枕也陷入了沉思中，一旁的沈宴似乎也在思考什么事情，两人都没出声。
不知道是不是梦到了那一本小说，洛书颜很难不将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往小说剧情上靠拢。
刚才那个喝醉酒了的、还说他才是她爸爸的叔叔，就是那天在酒店餐厅门口碰到的叔叔。
她确信自己是爸爸的亲生女儿，那那个叔叔为什么那样说呢？
认错人了，还真是在撒酒疯？
洛书颜仔细回忆这那天在酒店餐厅门口发生的事，她皱着眉头，突然想起了一件小事。
当时那个叔叔探出手来好像是想碰她！
可是他好像是要碰她的头！
洛书颜下意识地探出手来去摸头发，恰好手指碰到了这几天每天都会戴的发卡，她摸到以后顿住，心里油然而生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会不会那个叔叔看的是她的发卡？她的发卡是沈姨送的，沈姨后来说过，那颗漂亮的珠子是她以前年轻时家里人送的……那会不会那个叔叔是看到了发卡上的珠子才那样失态？
如果这个猜测是真的，那这个叔叔跟沈姨是什么关系？
洛书颜猛地侧过头看向沈宴。
对了，这几天住酒店她都是跟沈姨住一间房，不知情者的确会误会她跟沈姨是母女俩，那么那个叔叔会不会也误会了？
其实，到这里为止，洛书颜都知道这只是自己的猜测，连一点能拿得出手的证据都没有。
沈宴察觉到洛书颜的视线，便看向她，语气淡淡：“看我做什么？”
洛书颜苦着脸，“我发现了一件事，但我不知道该不该说，因为我也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对的。”
沈宴：“我有什么事都是说给你听的。”
洛书颜闻言一个激灵。
的确，她跟沈宴之间不该有秘密，沈宴不管发现了什么都会跟她说，她也不能对他有所隐瞒。
而且她只是说出她的猜测而已。
洛书颜神情认真地看他：“沈宴，你还记不记得那天我们在酒店餐厅门口，当时你说那个叔叔是变态，我觉得不像，现在想起来，他好像是要碰我头上的发卡，就是这个，”她将发卡递给沈宴，“这是沈姨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沈姨说这个珠子是她年轻时候家里人送的，你说那个叔叔是不是因为这个珠子才那样？”
沈宴眉眼沉沉，没有说话。
洛书颜继续说：“而且他好像误会了我是他女儿，我又跟沈姨住一间房，在外面住酒店也是，连前台小姐都以为我跟她是母女……所以，我在想，他是不是认识沈姨，是不是沈姨以前的……”
“他刚还说什么不是我叔叔，是我爸爸……他为什么这么说？”洛书颜赶忙补充，“我肯定是我爸爸的亲生女儿，这点大家都知道的！”
沈宴看她，不由得攥紧了小拳头。
他已经明白洛书颜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第52章
其实如果没有那个梦影响，洛书颜也不会联想这么多，将自己的猜测说出来以后，她又赶忙说道：“沈宴，我就是猜的，也许是我想太多了。”
他们两个人有个没有说出口的约定，那就是关于对方的事情，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就像当年沈宴也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她爸爸是富豪，他也会跟她说他的想法一样，他们之间不应该对对方的事情有所隐瞒。
沈宴脸色沉沉，他一向聪明。
很多洛书颜都不会关注到的事情他却都注意到了。
比如，刚才那个叔叔出现时，他明显看到妈妈愣了一会儿。
短短几秒钟，是很难分辨出人的面部表情跟心情的，不过他跟妈妈相依为命这么多年，他就是能感觉到，妈妈的情绪不对劲。
是的，洛书颜没有证据，他也知道，可他的潜意识告诉他，她的猜测是真的。
沈宴唇线抿直，语气比刚才更冷硬，“我知道了。”
洛书颜怔了怔，抱着抱枕，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刚才我爸爸好像也是不想让那个叔叔乱说，所以才会动手把他打晕。沈宴，我在想，那个人要么是跟沈姨有关系，要么是跟我自己的妈妈有关系，不过我自己的妈妈去国外都十几年了……”
“诶，也有可能是我在胡思乱想，你说得对，我不该看太多电视剧的！”
洛书颜自己都不知道，她是在下意识地安抚沈宴。
一个缺席了十几年的爸爸，突然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她想，沈宴可能并不是那么高兴。
如果有一天，她妈妈来找她，她应该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吧……
而且她跟沈宴的情况不一样，她明确知道她妈妈还在世，去了国外，有时候家里还会收到从国外寄来的包裹，她是知道妈妈活在这个世界的，可沈宴不一样，他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也不知道他是活着还是死了。
洛书颜抿了抿唇，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些难受，为沈宴难受。
她探出手，戳了戳他的手臂。
“沈宴，你饿不饿，我去给你洗个苹果，好不好？”
沈宴看她，那是一种让洛书颜都怔住的眼神。
深沉这个词用在十二岁的大男孩身上是很不合适的。
可这一刻的沈宴让洛书颜想到了一句话，沉默是最大的哭声。
“现在不想吃。”
不知道沉默了多久，沈宴突然问洛书颜：“等下不管是谁先回来，洛书颜，你帮我问一下，好不好？”
洛书颜：“啊？”
“帮我开个头。”沈宴垂着头，“我不知道该怎么问。也许他们还当我是小孩。”
洛书颜明白沈宴的意思了。
她嗯了一声：“好，包在我身上！只要你想知道，我马上就帮你问！”
本来洛书颜以为肯定是沈清若先回来的，哪知道门一开，她立马回头看向玄关处，从外面进来的人是她爸爸。
洛天远是要跟沈清若一起进屋的，可沈清若说她想一个人静一静，吹吹海风想想事情，他想，她今天的确是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是需要冷静一下，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嘱咐她不要走得太远。
洛天远看到两个孩子都坐在沙发上，电视机也关了，心下诧异之余也有些不确定。
两个孩子本来就很聪明，今天的事情他的解释显然没有令他们信服。
只是这件事也不好解释，毕竟他把陆行森打晕是事实。
心下已经百转千回，表面却不动声色，“怎么不看电视，也好，现在也不早了，快准备睡觉，明天带你们去海洋公园玩。可得早睡早起，明天才有精神在外面呆一整天。”
洛书颜还想着沈宴拜托她做的事。
她跟爸爸也不会拐弯抹角，没想太多，就直接开口好奇问道：“爸爸，那个叔叔到底是谁啊？他肯定不是爸爸你的朋友！”
洛天远一愣，随即笑道：“怎么会这么问？”
洛书颜又将那天在酒店餐厅门口发生的事情说给洛天远听，手里还攥着那个发卡，“这是沈姨送给我的，那个叔叔是不是认识沈姨？”
听了女儿这话，算是为洛天远解惑了。
原来陆行森是看到了女儿头上的发卡，所以会怀疑会继续往下查，才有了这乌龙戏剧的一出。
今天他也在纳闷，明明沈清若都没有见到陆行森，虽然都在同一家酒店，可他们跟他没有正面碰上过，而以陆行森的性子，如果真的是偶然看到沈清若，他绝对不会搞出这么多花样来。
有了这个细节，所有的事情都能连起来了。
洛天远还没回答。
一旁的沈宴却开口了，他盯着洛天远，“洛叔叔，我换个说法问你，那个人是不是我血缘关系、法律关系上的爸爸？”
洛天远感慨于两个孩子的细心。
也知道这件事情瞒不下去了，可该将这一切都说出来的人不该是他，应该是沈清若这个当妈的，或者陆行森那个当爹而不自知的，无论如何，都轮不到他。
沈宴跟洛书颜都盯着洛天远，等待着他的答案。
洛天远却温和一笑，“这件事你应该听你妈说会比较好。她不会瞒着你的，好了，别想那么多了，去睡觉吧。”
其实，洛天远虽然没回答，可他说这话已经间接地承认了，沈宴顿时脸色一变。
洛书颜也没想到自己的猜测是真的。
她傻眼了。
难道说她梦到的那本小说是现实？女主角就是沈姨？
那…………
沈宴真的是小说中的高智商天才球？
可是，剧情全都被打乱了啊！
洛天远知道沈宴的情绪不对劲，这会儿沈清若还在外面没回来，他不可能放沈宴一个人在房间里，这孩子性子倔强，又处于这样的年纪，如果钻牛角尖的话，还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他便干脆跟洛书颜说，让她先回房休息，他陪着沈宴聊聊。
洛书颜自然没什么意见，她压低声音说：“爸爸，沈宴其实挺难受的，他没说，但我知道。”
她跟沈宴都认识多少年了，早就非常清楚彼此了。
沈宴这会儿心情是什么样的，她比谁都了解。
洛天远欣慰女儿的细致，探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好。”
当洛天远来到隔壁的房间，沈宴正坐在床边在发呆。
他洗过澡，穿着比较宽松的短袖短裤。
洛天远还记得第一次见时这孩子的模样，瘦瘦的、小小的，眼睛却很亮，那会儿这孩子才五岁不到，口齿清晰伶俐，只是不怎么开口说话，看人时眼神也是防备。
一转眼，沈宴已经长成了十二岁的青少年。
当时他之所以想拉沈清若一把，除了他理解单亲妈妈的辛苦与不容易以外，更多的是心疼这个小孩。
当了爸爸以后，在对待孩子这方面，心思变得更敏感温柔，他不愿意看到跟女儿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受苦，所以才会一反常态，除了救下沈清若以外，还将隔壁的房子卖给她，是想给他们母子俩一个相对安全的栖身之所。
这孩子在家里比以前外向了很多，偶尔也会被书颜逗得哈哈大笑。
毫不夸张的说，沈宴也是洛天远看着长大的，他说把他当成自家外甥这话不是作假。
洛天远走过去，在沈宴身旁坐下。
屋子里很安静，洛天远探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怎么还不睡？”
沈宴侧过头，他脸上无喜无悲，可心里是实在难受，“洛叔叔，那真的是我爸爸对吧？可是我从来没听我妈妈说过，我以为我爸爸早就去世了。”
小时候他可能好奇爸爸是谁，爸爸去了哪里，可是，后来他没了这份好奇心，他想着，如果他爸爸还在的话，怎么可能不来找他跟妈妈呢，怎么可能在妈妈受到欺负时不出现呢，怎么可能在别的小朋友笑他没有爸爸、甚至骂他是野种时不出现呢？
如果爸爸还活着，怎么可以这样呢？
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爸爸去世了，不在了。
这么多年，他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现在突然告诉他，他爸爸没死……
他一下就懵了。
洛天远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沈宴，思忖了片刻，轻声道：“这是很复杂的事情，叔叔也不太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与其我跟你说，还不如听你妈妈怎么说。”
沈宴茫然，“那我该怎么做？”
该怎么做？
洛天远也被这个问题难到了，“小宴，你现在也不是小孩子了，是个大男孩了，我觉得像你们这个年纪的人已经有明辨是非的能力了，我是这样想的，如果可以的话，以后希望你能成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有担当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得有自己的主见，为自己的主见承担起责任来，别人毕竟是旁观者，谁都不能为你做决定，你得自己去分辨，就从这件事开始吧？你自己去看，去听，去想，然后自己做决定。”
这就是洛天远想要办成的事情。
大人之间的事情最好不要影响到小孩。
从表面上来看，这似乎是沈清若跟陆行森之间的事，但其实不是那样，这种情况太复杂，已经不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事，还是一个父亲跟一个儿子之间的事。
沈宴不能为沈清若做决定，同样沈清若也不能为沈宴做决定。
洛天远说的这番话，沈宴听懂了，他点了点头，内心的茫然消散了许多。
“好。”他这样回答。
就从这件事开始，就从十二岁开始，当一个有主见的人。
这个晚上，洛天远守着沈宴，直到沈宴睡着，直到沈清若回来。
他在迷迷糊糊睡着之前，看着坐在床边的洛叔叔，突然想，其实他是想要爸爸的，但他想要的是洛叔叔这样的爸爸。

第53章
这个晚上，有好几个人都睡不着，而造成这个局面的始作俑者却一觉睡到了大天亮，陆行森醒来时，只觉得后脖子酸疼不已，再加上昨天也喝了不少酒，刚坐起身来只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险些又晕了过去，等他好不容易勉强稳住，去了浴室冲了个凉，这才舒服了些。
他喝醉了，也并不代表他对昨天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他记得他去了星月湾。
陆行森让酒店前台送来早餐，又给司机打了个电话。
司机动作很快，在早餐送来之前便过来了。
陆行森还未开口问他昨天他是怎么回来的，司机就将名片递上，说道：“陆先生，这是昨天那位先生让我转交给您的名片。”
从司机手里接过名片，名片上显示的是笑颜时装经理洛天远。
他目光幽深，手指不由得用力，硬是在名片边缘捏出了一道痕迹。
对于这一个抢了自己妻子以及孩子的男人，陆行森只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放在他年轻时候，他早就付诸行动了。
“他还说了什么？”陆行森一开口，声音沙哑。
无端的让人感到扑面而来的压力。
司机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又很快地低下头来，老老实实地回道：“那位先生说，您如果有事的话，可以直接跟他联系，还说……”
他顿了一下，其实那些话也不难听，只是这会儿陆先生浑身散发低气压，他便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了。
陆行森瞥他：“还说什么，直接说。”
“还说家里有孩子，您昨天贸然过去已经让小孩吓了一跳，为了孩子好，让您不要再不经过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去他家了。生意上的事情在外面谈会比较好。”
陆行森死死咬着牙关。
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好似下一秒就要发作。
但最后还是生生的忍了下来，只感觉喉咙干涩，顿时就开始剧烈咳嗽。
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了，想起沈沁，想起孩子，也只能忍着让司机先出去，他盯着那张名片，过了半晌站起身来，拿起电话，深吸一口气，拨通了名片上的电话。
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一道温和的男声传来：“是陆总吗？”
陆行森面无表情，冷声道：“约在哪里见面？”
洛天远：“不如就约在酒店餐厅。”
陆行森：“时间。”
洛天远：“我现在出发。”
陆行森不愿意在这个男人面前失了姿态，即便内心翻涌着连他都无法克制的妒火，他仍然拿出了作为盛远集团总经理的气势。
这边洛天远挂了电话后看了一眼时间，是早上七点半。
两个孩子都没醒，他拿起车钥匙准备出门，在出门前跟沈清若说了一声。
沈清若正在准备早餐，闻言关掉了煤气，认真地说道：“还是我去吧，这件事应该我自己去解决的。”
洛天远却摇了摇头，一副轻松的模样，“本质上是应该你去解决，我也没打算揽过这件事，只是清若，我不相信陆行森，他在还没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时，也没想过事情会对孩子有多大冲击时，就凭着一股气还在喝醉酒的情况下过来，这样一个人我不认为他现在能心平气和的跟你聊。我虽不了解他，但我想他在气头上无法冷静时，一些行为是不受大脑控制的，现在他不仅误会书颜是他女儿，甚至还误会我跟你有男女关系，我毕竟是个男人，真要动起手来，我不一定会处于下风，但你就不一样了。”
“还是我先把事情跟他说清楚，至少让他知道，书颜不是他的女儿，我跟你也不是他想的那种关系，等他平静下来了，你们再见面会更好一点。”
沈清若也懂洛天远的顾虑。
虽然在短暂的婚姻生活中，陆行森的脾气不算好，但也没动过手，不过，都已经分开十几年了，人是会变的，比如她，也比如他，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她也不知道。
只是这件事情牵扯到了洛家父女，她心里不是滋味，也很愧疚。
“天远，对不起……”
洛天远一愣，笑道：“别见外，你是我的朋友，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员工，明知道你可能有危险还置身事外，书颜要是知道了，可能都会对我这个当爸的失望。”
事到如今，并不是不想掺和就不能不管的。
几年前，是他帮了沈清若避过陆行森，现在陆行森更是误会了他跟沈清若有那种关系，他想置之不理是不现实的，更何况还有这么多年的情谊在，如果这时候都不去帮沈清若一把，也实在过意不去。
——
早上八点，洛书颜从房间梳洗好出来下楼，见楼下只有沈清若一个人在忙活，她打了个哈欠，随口问道：“难道又是我最晚起床吗？”
沈清若正在榨豆浆，闻言回过头看了一眼，笑道：“不是，小宴还没起床，你爸爸出去有事了，今天可能去不了海洋公园了，外面在下大雨。”
洛书颜嗯了一声，又深吸一口气，“好香啊！”
“给你们榨的黑芝麻花生红枣豆浆。”沈清若顿了一下，抬头往楼上看去，面露担忧，“小宴怎么还没起床？”
洛书颜也纳闷呢。
沈宴是早睡早起的好孩子，平常这个点沈宴估计都起床做了几道题了，现在他还在房间没出来？
她又想起来这小孩昨天遇到了那样大的事情，估计还懵懵的，便道：“他可能昨天晚上睡得有点晚了，沈姨，这样，我把早餐送上去跟他在房间吃，他那个房间视野不错，可以看到海。”
沈清若昨天从洛天远口中得知，儿子已经猜到了陆行森跟他的关系。
是她太懦弱了，这十二年来都害怕跟儿子解释。
那些事情太复杂了，如果不是陆行森还出现在他们母子面前，她宁愿一辈子将那些事那些人都烂在肚子里。
可是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沈清若将蒸好的叉烧包拿出来放在盘子里，又倒了两杯豆浆，还在餐盘里放了两个白煮蛋，将早餐交给洛书颜后，她迟疑了一下，轻声说道：“书颜，等下你跟小宴吃完早餐就下来吧，我有事情想跟你们说。”
洛书颜怔了怔，随即明白过来，沈姨这是要将所有的事情都说给他们听了。
她心里难受，为沈姨，也为沈宴。
之前生活明明很开心啊，怎么突然就这样了。
她嗯了一声，端着餐盘上楼了，来到沈宴的房间门口，她敲了敲门，没多久，门就开了。
沈宴没有穿睡衣，看样子也已经洗漱好了。
他看了她一眼，又回到飘窗上坐着，似乎是在看外面的海与风景。
洛书颜只觉得他的背影给她一种很孤寂的感觉。
她傻乎乎的端着餐盘，“沈宴，吃早餐了。”
沈宴头都没回，“不想吃。”
“哦。”
洛书颜将餐盘放在一边的桌子上，学着他的样子上了飘窗，坐在他旁边，也顺着他的视线向外看去。
大雨冲刷着窗户，隐约也能看到那片海。下雨天呆在家里是最舒服的了，坐在飘窗上看雨看海，也别有一番滋味。
洛书颜抱着膝盖，突发奇想，哼唱着歌曲——
“如果我有仙女棒，变大变小变漂亮，还要变个都是漫画巧克力和玩具的家……”
女孩的声音比较柔比较甜，她唱着歌，自己给自己打着拍子，俏皮又可爱。
沈宴不知不觉的看向她。
洛书颜唱歌时也是笑着的，她一笑起来便有两个小酒窝。
沈宴想，应该是老天爷看她太可爱了，太喜欢她了，所以就戳了戳她的脸，给她戳出了两个酒窝来吧？
洛书颜感觉到沈宴在看她，她又转过头来，跟他四目相对，她突然加大分贝大声唱：“如果我有机器猫，我要叫他小沈宴……“
“小沈宴帮我实现所有的愿望……”
沈宴不知怎的，笑了笑，“唱错了。”
“没唱错，我觉得机器猫就是小沈宴啊。”洛书颜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小沈宴帮我实现所有的愿望，第一个愿望，好好吃早餐，这叉烧包超好吃啊，豆浆也好喝，听说黑芝麻吃了头发浓密又多，红枣还补血，喝沈姨亲手榨的豆浆，气色红润睡得好。”
沈宴拿她没办法，只好说道：“好，吃早餐。”
洛书颜飞快地下了飘窗端了餐盘过来。
飘窗很大，足够容纳他们两个人了。
两个人坐在飘窗上吃着包子，洛书颜不爱吃蛋黄，只爱吃蛋白，每次吃鸡蛋都是将蛋黄留给沈宴，而沈宴呢，知道她喜欢吃蛋白，每次也都会将蛋白留给她，于是，早上吃鸡蛋都是这样的，洛书颜吃两个鸡蛋的蛋白，沈宴吃两个蛋黄。
这一次也不例外。
沈宴吃了两个蛋黄，顿了一下。
现在在洛书颜心里，沈宴就是需要关爱的小宝宝，他停顿一下，她都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赶忙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沈宴唇角翘起，“噎得慌。”
吃了两个蛋黄，真是有些噎，有些干。
洛书颜连忙端起杯子递给他，“那你喝豆浆顺顺。”
“我不爱喝豆浆。”沈宴也是给一点颜色就要开染坊的主。
洛书颜问：“那你喝什么？”
沈宴：“橙汁。”
“行。”洛书颜拍拍手，跳下飘窗，“我这就去跟你拿。”
看着洛书颜离开房间，沈宴的表情一下就柔和了。
他突然开始觉得，那好像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了。
有洛书颜，有妈妈，有洛叔叔在，就算天塌下来又怎么样呢，有人陪着他，不是吗？

第54章
洛天远开车来到酒店，走到餐厅时，便看到酒店经理站在门外，似乎是在等什么人。他迟疑了一下，走上前，经理看到他，赶忙迎了上来，语气恭敬地说：“是洛先生吗？陆总已经在等您了。”
陆行森已经大手笔的将酒店餐厅给包了下来，洛天远被经理领着进去餐厅，在靠窗的位置看到了穿着正装的陆行森。
这不是陆行森第一次见到洛天远，前几次他都没有太仔细地打量这个男人。
站在男人的角度来看，这个洛天远的确也有可取之处，如果不是以这样的方式认识，如果不是有着这样的渊源，陆行森是欣赏这种人的，可现在的情况注定他们不可能成为朋友，只能是敌人。
陆行森不愿意在仇敌面前失了尊严，下颚紧绷，他一出生便是天之骄子，家世好，长相好，无往而不利，这辈子就在感情这件事上栽了跟头。岁月对这样的人似乎格外宽容，他穿着深色的西装，看起来成熟稳重，比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沉稳，比三十多岁的同龄人也多了一份贵气。
洛天远没有陆行森穿得那样正式，他只穿了一件灰色的T恤搭配休闲裤，面对陆行森这样的人，他也一派气定神闲，至少在气场方面，并没有输给陆行森，反而一个处于紧绷状态，一个轻松自在。
“陆总，你好，我想不用自我介绍了。”洛天远坐了下来，抬手看了眼时间，“抱歉，我没有太多时间，要回家陪我女儿吃午餐，所以你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问。”
原本陆行森已经平静下来了，听了这话，猛地看向他，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洛天远已经重新投胎了。
那一副金丝框眼镜镜片下的眼眸微沉，陆行森冷冷地说：“你女儿？洛先生未免太自来熟了。”
洛天远笑了。
他就像是听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一样，一开始是低笑，后实在是忍不住了，笑声更大了些，可能是觉得这样不太礼貌，他握拳抵在唇边掩饰，轻咳了一声，在陆行森要发飙之前，轻描淡写地说：“陆总，我想你误会了，书颜是我的亲生女儿，清若的确生了一个孩子，但不是书颜，是小宴，一个男孩子。”
陆行森那一瞬间大脑一片空白。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诧异的看向洛天远。
洛天远继续说：“我跟清若也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你应该也找人去查了吧。几年前我将房子租给清若，她帮我照顾孩子，我给她介绍工作，我们俩是朋友，如果你不认可朋友这种说法，那……”他顿了一下，看向陆行森的眼神变得凌厉认真起来，“那你也可以认为我跟她是家人。”
陆行森的确是找人查了，可结果还没送上来，关于洛天远跟她的关系，他也只是凭着照片猜测的。
都是男人，陆行森其实已经相信了洛天远说的。
只是他久久回不过神来，因为洛天远说沈沁的确生了一个孩子，不过不是他以为的女儿，而是一个儿子。
他猛然想起来，那天在餐厅门口以防备眼神看他的那个小男孩……就是他儿子吧？
陆行森沉默着，最后问：“她不想见我吗？”
原本以为两个男人的这一次见面，要么是他见血，要么是洛天远见血，没想到会这样的平和。
洛天远反过来问他：“你是说清若，还是小宴？”
陆行森痛苦闭眼，“我昨天不是有意的。”
“是吗？”洛天远淡淡一笑，显然并不在意他这话，“小宴现在也知道了，你不应该在什么都没搞清楚之前就找上门来，孩子们都受到了惊吓，至于清若，我想等你冷静下来了，等你看到查到的那些事情，你们再见面也不迟。”
……
将该说的都说了以后，洛天远也不愿意跟陆行森再废话。
其实面对这种男人，洛天远私心里是不屑的，之所以还能这样坐下来跟他说这样一番话，不过是因为陆行森是沈清若过去的丈夫，也是沈宴血缘关系上的爸爸。
洛天远走了以后，陆行森呆坐在餐厅坐了好久好久，久到都快成为了一座雕塑。
失而复得本身是人生中最美好的词，可此刻，陆行森才发现，一切都被他搞砸了。
——
在洛天远回来之前，沈清若为两个孩子做了水果沙拉，明亮宽敞的客厅里，沈清若在递给沈宴小叉子时，以一种怀念的语气说：“我儿时很喜欢吃水果沙拉，那时国内买不到这个，我的祖母也就是奶奶托人在国外买来，现在一晃都过去快二十年了。”
沈宴一愣。
洛书颜也看向她。
虽然知道沈姨是要将事情说给他们听，可真到了这个时候，她反而希望时间能回转，回到他们还在西城或者宁城的时候。
至少沈姨和沈宴就不用面对这些事了。
沈清若坐在他们旁边的单人沙发上，将披肩盖在腿上，她已经三十多岁了，可看起来还是那样年轻，还是那样的温柔。
她目光柔和的看着沈宴，轻声说：“小宴，其实关于你爸爸的事情，我很早就想跟你说了，可我总怕你怨我，我更怕你要我还给你一个爸爸，所以我就没提，你从小就懂事，就算好奇也没问过我。我确实不知道该怎么说，该从何说起，现在我的思路也没有很清晰，就从我娘家开始说起吧。”
沈家祖上出过好几个状元跟大官，是真正的世家，后来，到了沈清若祖父这一代，他对经商感兴趣，他留过洋，在做生意这一方面很有眼光，在国外也有人脉，之后有了雄厚的资产。
只是，似乎这样的家族也摆脱不了一个魔咒，上人太强，后人反而会弱一些，好在沈清若的祖父也只要求后代能守住财就够了，可哪知沈清若的父亲跟叔父都是爱冒险爱折腾的性子，在祖父晚年时，兄弟几个各有各的主意，也有客观的原因，反倒令昔日强盛的家族渐渐衰弱。
陆家是个例外，陆老爷子跟沈老爷子是挚友，两人年轻时更是出生入死救过对方，后来日子终于平静下来了，便订下了婚约，为的就是让两家亲上加亲。跟沈家的情况不一样，陆老爷子的儿子很有出息，家庭关系也比较简单，于是也就越来越好。
“那个年代，尤其是我们这样的家庭，基本上都是父母说好了也就定下来了。”沈清若笑了笑，“好多年前就提倡自由恋爱，是很有道理的，小宴，我跟你爸爸就没有感情基础，性格不合，我俩那时候总吵架，当然一段婚姻一段感情走到那样的地步，不是一个人的错，我也有错，当时我母亲也就是你外婆得了癌症，没多久就去世了，我心灰意冷，仔细想想，那时候我太脆弱了，没有一点抗风险的能力，不愿意背负起家族的责任，就想着出去走走，哪知道这一走就是十几年。”
沈清若轻描淡写地说出那段过往。
她省去了很多细节，几乎都没有责怪陆行森。
可洛书颜却知道，她梦到的那本小说就是沈姨的故事，真实情况根本就不像是沈姨说的那样！
沈宴的爸爸自私又霸道，还很可笑，对沈姨非常坏，沈姨当时既要面临母亲去世的痛苦，还得时不时被恶毒女配挑衅，在家里被挑剔的婆婆找茬，丈夫更是对她冷言冷语！这些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全都在欺负她！
洛书颜难过极了。
沈姨这样好的人，为什么要欺负她？
她开始讨厌那个叔叔了。
沈清若之所以不说陆行森的不是，并不是对这个人还有感情或者心存幻想，她只是不想让大人之间的恩怨影响到孩子。
她不愿意她的儿子学会憎恨。
别人对她来说已经无关紧要，她在意的是自己的孩子，让儿子恨陆行森，有什么意义呢？大人之间的事情，大人作的恶，本来就不该由孩子去承担这个后果，她只希望儿子每天开心快乐，那就够了。
……
沈宴只是红着眼眶问妈妈：“他对你不好，是不是？”
沈清若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她想了想，说：“那一段婚姻，他也是身不由己的。”
沈宴强忍着眼泪。
这一场谈话，沈清若将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了，除了她在那段婚姻中的经历，关于那些伤害她通通都省略，对她来说，也不是放下了，而是不重要了，所以能够如此平静甚至自我调侃的说出来，这是她自己都想不到的，刚离开时那一两年里，想起陆行森她就会哭，现在已经心如止水了，就像是从自身抽离出来，就好像沈沁真的死了。
现在，她只想抱抱那个会在夜晚哭泣的沈沁，告诉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洛书颜既心疼沈宴，也心疼沈清若，她没让沈宴再问下去，好在沈清若也要准备午餐了，这会儿雨也停了，洛书颜带着沈宴来到别墅后面的游泳池，两个人坐在泳池边上。
雨后的空气都带着一股青草味道。
“你在难过吗？”洛书颜问他。
沈宴抿了抿唇，两个人靠得很近，他轻轻地点了下头。
洛书颜眼眶一热，又低下头，“那你会怎么做？”
她已经不想把原著中的“沈宴”跟他联系在一起了，他们是不同的两个人。
她想，无论沈宴的决定是什么，她都会支持他的，就像她无论做什么，他都支持一样。
沈宴看她，“洛叔叔说，我要自己看，自己听，自己做决定，谁都不能勉强我。”
洛书颜：“当然，谁都不能勉强你！”
“我妈原不原谅那个人是她的事，我不管。”沈宴目光坚定，“即使有一天我妈原谅那个人了，但我心里不觉得他做到了一个爸爸该做的，我也不会认他，除非当我觉得他像洛叔叔一样做到了一个爸爸该做的，令我心服口服了，到那时候，他才是我爸爸！”
如果没有办法让他心服口服，就算血缘关系、法律关系上那个人是他爸爸，他也不承认。
洛书颜愣住，回过神来后也跟着重重点头，“好！如果他对你不好，我们就不要理他！”
沈宴看着天空，又收回眼神盯着洛书颜，他一字一句地说：“洛书颜，我永远都不会也不要变成他那样的人。”
洛书颜用力地点头，“恩，你绝对不会变成那样的人的，你要是变成了那样，我也不理你了。”
约好了，谁都不准变成那样的大人。
——
洛天远回到家以后，将他跟陆行森之间的对话，都复述给沈清若听。
洛天远也忍不住感慨：“原先以为他是个冲动的人，要不怎么会在没弄清楚状况时就闯到星月湾来，还跟书颜说那种话，今天我跟他聊了一下，他还能听得进去，也信了我跟他解释的。我跟他说了，等他查到了你这些年来是怎么生活的，等冷静下来后你们再碰面聊天。”
原本洛天远以为会花一番功夫才能跟陆行森解释清楚，现在花费的时间比他预计的要短很多。
仔细想想也是，陆行森毕竟在盛远集团当权这么多年，即便被一时的情绪占领了主导地位，他也不会做出太出格的事来。
沈清若笑，“他的确是很冲动，年轻时性子也很暴躁。天远，多亏了你，如果我跟他直接碰面，可能不会这样顺利。”
原本应该是翻天覆地、如同港城前段时间的台风时节一般猛烈的，但因为有着洛天远的圆滑手段，这件事竟然比沈清若想象的要平静，如果是她直接跟陆行森碰上，虽然今时今日的她看到他也不会失了理智，可终归都是局内人，难免会有一些不需要的纠缠。
现在的沈清若想要的只是平静的生活而已。
沈宴跟洛书颜也都是要上初一的大孩子了，他们都很懂事，就算知道了这令人震惊的真相，当坐在饭桌前吃饭时，他们都默契的没有提起这件事，就像之前在西城时一样。
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平静温馨地吃了一顿晚饭。
洛天远在沈清若收拾碗筷时，对两个孩子说道：“明天去海洋公园玩，宋叔叔也去，他最近赚了不少钱，你们可以趁机敲他竹杠，想吃什么都不要跟他客气，他说他请客买单。”
洛书颜一向都很捧场，欢呼一声：“那太好了！”
无论是洛天远还是洛书颜，想法都是一样的，希望这件事尽可能的对沈清若和沈宴影响小一点。
晚上，洛书颜躺在床上睡不着，因为她突然想到了两个很重要的问题——
第一，那天在餐厅门口她捡到的手机主人跟陆某人是什么关系？
如果她没记错，那个阿姨跟沈姨可是长得很像的，两人还拉拉扯扯！
陆某人该不会跟那些狗血恶俗的电视剧一样找替身吧？
自从确定了沈姨就是她梦中那本小说的女主角沈沁后，洛书颜再想起陆行森，不再是称呼为那位叔叔，而是陆某人。
她坚决跟沈姨站在统一战线，凡是欺负过沈姨的人，也都是她讨厌的人。
第二，陆某人现在已经知道了沈宴是他儿子，那么他会不会把沈宴抢回家？
想到这一点，洛书颜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
陆家有权有势，如果要争夺沈宴的抚养权，应该也特别容易吧？
电视剧上都说了，有钱人家都特别看重子嗣，尤其是男孩！
洛书颜才不要做那种知道重要的事情还偏要瞒着对方的人，第一个问题她会老老实实将她看到的一切都说给沈姨听的，不可以让沈姨被蒙在鼓里。
那第二个问题呢？
洛书颜不知道沈宴愿不愿意回陆家，实在是太好奇了，下床在桌子上找到了水杯，来到墙边，用力地敲了敲。
之前沈宴研究出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懂的暗号来。
那时她还笑他幼稚……
——在不在？在不在？
沈宴也睡不着，自从知道自己的爸爸还在世并且是那么个样子后，他这两天就失眠了，正在想一些有的没的时，突然听到有人在敲击墙，他竖起耳朵一听，就知道是洛书颜在给他传递暗号。
她问他在不在，这个点他不在房间还能去哪里？
虽然这样想，但他还是下床找到了合适的东西，回应了她——
在。
洛书颜：【出来。】
沈宴：【哦。】
没一会儿，洛书颜跟沈宴悄悄地打开了门，在门口相遇。
洛书颜小声说：“咱们去楼下喝橙汁吧。”
沈宴：“行。”
两个人轻手轻脚下楼，打开冰箱找到了橙汁，一人一杯坐在沙发上。
洛书颜捧着杯子，小口喝了一口橙汁，看向沈宴，轻声问道：“听沈姨说的，你爸爸家里特别有钱，如果他们要接你回家呢？”
沈宴瞥了她一眼，“对我来说，只有宁城跟西城才是我的家。”
洛书颜：“可是……”
沈宴打断了她，他凝视着她，问道：“你希望我去那边吗？”
洛书颜摇了摇头，“我不想。”
沈宴笑了，“那我不回去。”
“可是，陆家特别有钱，你回去了你就可以住大房子，坐豪车轿车，可以有很多很多东西，可以上很好很好的学校。你会很好的。”这便是让洛书颜纠结的地方，哪怕她现在也还小，但她已经知道阶级不同意味着什么，如果沈宴回到了陆家，那他的未来会很好的！是别人都想象不到的好！
沈宴淡淡地说：“那又怎样。好还是不好，是我说了算，别人都觉得好，可我不觉得好。我想留在我妈妈身边，我想跟你一块儿上学考清大，只要是我想的，那就是好的。”
洛书颜听了心里很感动，“好吧，你说得对，得你自己说了算，旁人说了都不算。”
两个人聊了些有的没的，这就准备回房了，在上楼梯时，沈宴提醒了她，“喝了橙汁，回房记得刷牙，对牙齿好。”
洛书颜笑他，“我当然知道。你也是，要刷牙。”
这第二个问题洛书颜觉得已经解决好了。
那第一个问题呢，陆某人跟那个小姐到底是什么关系？反正明天她一定会说给沈姨听的。
——
第二天，宋前进便开车来接他们去海洋公园。
昨天下了雨，今天天气却很好，不过才早上八九点钟，太阳已经高高挂起，明显是个大晴天。
沈清若给洛书颜露出来的皮肤上都擦了防晒霜，沈宴不肯涂，最后还是洛书颜逼着他，他才不情不愿的往脸上随便抹了点。
暑假的海洋公园有很多人，今天比昨天要热，天气预报显示室外温度今日最高三十六七度。
沈宴都很难得的露出了笑脸，一扫昨天的阴郁，跟洛书颜走哪都好奇地四处瞅瞅，十足的好奇宝宝。
沈清若也怕晒黑，涂了防晒霜不打紧，还戴上帽子墨镜，大热天的还穿了薄薄的长袖打了太阳伞。
走在后面的宋前进只觉得不可思议，大声问她：“清若，你不热啊？”
洛书颜也走在沈清若在伞下，她回过头来代替沈清若回答：“热也比晒成黑炭好。”
以洛天远、宋前进以及沈宴组成的临时男人帮就不太能理解她们的做法以及想法了。
晒一晒，有什么关系呢？晒黑了又怎么样呢，又不是不会白回去。
打伞多麻烦啊。
陆行森在他们入园以后也过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过来。
他想远远地看她、看孩子一眼。
可人就是这样的贪心，看了一眼，就想看第二眼，多看几眼，就想凑上去。
等从洛天远那里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又一次席卷而来，可同时，他也在害怕，既想看到她跟孩子，又怕看到。
陆行森做了一个决定，一个临时的、冲动的决定。
他在港城这边认识不少人，轻而易举地就入园了，也跟海洋公园的管理人员碰面，他看到公园里有穿着大玩偶服的工作人员，顿时心念一动，想要换上这种大玩偶服，光明正大的跟在她，跟在孩子后面，他只想近距离的看看他们。
管理人员用一口并不流利的港普说道：“陆先生，今天天气特别热，如果您穿着玩偶服的话，有可能会中暑的。”
陆行森语气坚决：“就这样。”
于是，在管理人员瞠目结舌的表情中，陆行森换上了那套唐老鸭的玩偶服。
的确，今天是高温天气，太阳火辣辣的，穿上这玩偶服陆行森还以为自己在蒸桑拿。
不过他也不在乎，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走到衣服都汗湿了，这才在不远处看到那一行人。
他竟然不敢走近。
洛书颜正在吃甜筒，小脸热得红扑扑的，看到了不远处的唐老鸭，她瞬间兴奋了，喊沈宴看，“那里有个唐老鸭，不行，我要去跟唐老鸭合照。”
来海洋公园当然要拍很多好看的照片啊，不然不是白来了？
洛天远正在接电话，宋前进也在低头看手机。
沈清若只好拿着相机带着沈宴跟洛书颜往唐老鸭那边走去。
陆行森见沈清若朝着自己走过来，他瞬间怔住，动也不敢动。
沈清若走到唐老鸭面前，有些不好意思地轻声说道：“你好，孩子想跟你合照，可以吗？”
陆行森呆呆的。
等反应过来后，连忙笨拙点头。
洛书颜举起手：“我先来！”
沈宴笑她：“谁跟你抢似的，我也不拍。”
沈清若：“都拍都拍，等回去以后洗出来也是美好的回忆呀，只是麻烦唐老鸭了，这么热的天。”
洛书颜率先走上去抱着唐老鸭的肚子，陆行森一愣，更加不敢动了。
洛书颜冲着镜头比了个剪刀手。
沈宴不爱拍，但在沈清若的劝说之下，还是跟洛书颜一块儿拍了张照片，唐老鸭站在中间，洛书颜站在左边，沈宴站在右边。
沈宴刻意离唐老鸭远了点，可能是心理作用，总感觉有点热。
洛书颜则靠着唐老鸭，笑得很开心。
等拍完了照片后，沈清若不忘带着两个孩子跟唐老鸭柔声道：“真是谢谢你了。”
陆行森摇了摇头，后退一步，似乎在说不用客气。
沈清若带着洛书颜跟沈宴往洛天远他们所在的方向走去。
火辣辣的太阳底下，陆行森一动不动的站着，有来来往往的游客经过，他毫无知觉。
他在玩偶服里，汗水跟雨水一样往下流。
然而，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眼眶酸涩得很，有着玩偶服作为掩饰，游客们都看不到躲在唐老鸭里的那个男人在哭。

第55章
洛书颜的十一岁生日过得很温馨。
她爱的人、爱她的人都在身边，扫去之前的阴霾，大家围着大蛋糕都笑得很开心。
蛋糕上插了十几根蜡烛，她闭上眼睛许了个愿望。
每一年她的愿望都简单，每一年都一样，她想着，如果真的有神仙有老天爷，她念叨好几年了，也总会有实现的可能吧？
她希望她能好好地活着，希望身边的人都开心快乐。
在港城过了十一岁的生日，他们就准备过两天要出发回西城了。
而在他们回西城前，陆行森终于又一次打来电话，请求跟沈清若见一面。沈清若知道以陆行森的性格，肯定是避不开他的，于是答应前去赴约。
她跟以往去参加公司重要的聚会一样，认真地化了个妆。
洛书颜站在梳妆台前，看着她摆弄那些化妆品，不由得好奇问道：“沈姨，你为什么要答应去见他？”
她想起前几天她将餐厅门口的所见所闻说给沈姨听时，沈姨只是淡然一笑，好像并没有放在心上。
这让她有些疑惑，在原著剧情中，男主角之所以能追妻成功，是因为女主角心里还有他，可沈姨现在这样子，不像是还喜欢陆某人啊。
沈清若知道这也是她儿子想问的，她一边描眉一边回道：“当年我的确是一声不响地就走了，欠他一个交待，更别说我还生下了小宴，于情于理都该去见他一面。”
洛书颜似懂非懂。
现在无论是沈宴，还是沈姨，都让她感到疑惑，明明剧情是一样的，可他们跟那本小说中的性格完全不一样。
沈宴很有自己的主见，目前并没有接受他爸爸的打算。
沈姨也一样，从头到尾都很淡然冷静，丝毫没有慌张。
今天沈清若穿的是一身白色的套装。来到跟陆行森约好的咖啡厅，被服务员领着去了靠窗的位置。
其实陆行森在沈清若下车时就看到她了。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这里视野很好，能够隐约看到维多利亚港，他盯着楼下的车来车往，直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
他已经见过沈清若好几次了。
不过每一次他都会出神，也许他们中间隔着十多年的岁月，他见她时，熟悉又陌生，五官眉目仍旧是那个人，但也不是了。
现在的她将一头长发剪短，是干练利落的短发，发尾微微翘起，她穿着一身的白色套装，迎面走过来时，便让人联想到自信二字。
从前的她是温柔的，婉约的，笑起来时眼睛里盛满了情意，委屈时也是一言不发，她如同一盏灯，永远在那里等着他。
陆行森想过千万次跟她重逢时的情景。
唯独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平静，她也是。
也许是他们都不再年轻了。
沈清若在他对面坐下来，唤来服务员，熟练地点单：“一杯美式，谢谢。”
服务员走后，沈清若才看向陆行森，轻声道：“行森，好久不见。”
沈清若很感谢洛天远，如果是几年前跟陆行森重逢，她绝对不会这样镇定自若，仿佛他只是旧友，这几年生活上的、工作上的经历造就了今时今刻的她。
离开十几年，却是这几年才逐渐找回自我。
陆行森盯着沈清若，内心翻腾，表面上也很平和，“好久不见。”
实际上，直到这一刻她真正的出现在他面前，感受到她鲜活的一面，他才恍然明白过来，这些年她去了哪里、跟什么人在一起、有没有爱过其他人根本就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还活着。
在生与死面前，其他事情都显得微不足道，包括他迟来的爱情。
也是想通这一点后，他才会主动提出跟她见面。
沈清若今天也不是来跟陆行森叙旧的，自从工作以后，她也遇到过很多难缠的客户，在职场上慢吞吞的是不行的，这会儿也延续了职场上的风格，直接奔向重点，“行森，我今天来找你，是为了两件事，第一，我想你的人也应该查到了我这些年来的经历，这并不难查，那你也应该知道，如果不是天远，我跟小宴就不会有今天的好生活，当然，我并不是想让你为此感激，只是希望你能知道，这几年是谁在护着你的孩子。我们之间的事情跟天远没有关系，就算你有怨气有怒火，都不要冲着他。”
这是沈清若最担心的事情，如果陆行森真的因此迁怒并且对付洛天远，她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理。
陆行森只感觉到一阵闷痛，他自嘲一笑，“你是这样看我的？”
沈清若迟疑了一下，“抱歉，我只是不希望无辜的人被我连累。”
陆行森侧过头看向窗外，沉默了片刻，这才说道：“你放心。”
听他这么说，沈清若便松了一口气。
虽然以洛天远现在的实力，盛远集团也不一定有胜算，可这对于洛天远来说是无妄之灾，她不愿意牵扯到他。
他帮她已经够多了，怎么好意思再连累到他？
“第二件事，”沈清若顿了顿，“就是小宴的抚养权了，我不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情况，我跟小宴相依为命，他现在十二岁了，有自己的想法，如果他想跟你回去，我绝不阻拦，可如果他不想跟你回去，也希望你不要跟我争他，不过，你有你的立场，你要是真的想要这个孩子，真要跟我打官司，我也不会退让。只是有一点，不要影响也不要伤害到他。他从小就比同龄孩子要内向，话也很少，性子比较内敛，就算受了委屈也不说，我希望他能过得开心。”
陆行森怔怔的看着桌子上的咖啡杯，他不敢轻易地想起那孩子，不敢去翻别人查到的资料，只是看了第一页就已经受不了了。
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她宁愿假死，宁愿过那样居无定所的生活也要离开他，可见被他伤得很深。
其实到了现在，他反而希望她真的能那个洛天远在一起了，至少这样代表这些年来，她过得不是那样辛苦。
他究竟都做了什么，让她还有他们的孩子受了这么多苦。
他太胆小，连翻阅她过去这十多年的经历的勇气都没有。
“小沁，我知道我很混蛋，但也没有无耻到一天都没有养过他，就要将他从你身边抢走的地步。”陆行森看向他，目光沉痛，“你放心，我跟你保证，没有任何人能将他从你身边抢走。不会跟你打官司，我有自知之明，至于我父母……我也会处理好，即便有一天他们知道了孩子的存在，他们也不会跟你来抢孩子。这是我的承诺。”
沈清若闻言一愣，随即真心笑道：“那我谢谢你。”
陆行森心里一痛，“我们之间不必这样客气。”
沈清若不甚在意的笑了笑，又抬手看了手表，“抱歉，孩子还在家里等我，另外，我有跟律师谈过，只要小宴愿意，我不会阻止你们见面。”
他们就像是已经离婚的夫妻，只是为了孩子才坐下来聊一聊。
这个认知令陆行森难以接受，可也不得不接受。
只是一个人在暗无天日的井底呆了这么多年，只是一束光照进来，便让他欣喜若狂，他渴望拥有更多，可更害怕连这一束光都失去。
沈清若走了，陆行森坐在咖啡厅一直到深夜。
他想起她年轻时的模样，又想起前两天在街上偶然看到的一个妈妈，大概是在忙工作，并没有太多时间照顾小孩，便将小孩背在身上，那样热的天也在坚持工作。
他在想，她这些年来是怎么过来的？
也许她已经找到了自我，现在也活得很漂亮，可他反而心疼，那个穿着旗袍坐在秋千上笑得温婉的沈沁，好像真的不在了，而他，就是那个凶手。
——
第二天，就在洛天远跟沈清若在收拾行李时，有人按了门铃，沈清若去开的门，来人有些面熟，仔细一看，是前几天跟在陆行森身边的司机。
司机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知道这家人不太欢迎自己贸然前来，脸上赔着笑说道：“小姐，你好，这是陆总让我送来的礼物。”
洛天远也走了过来，略一思索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沈清若看到这些大包小包中有积木玩具的logo袋子，便接了过来。
司机松了一口气，任务完成后赶紧道别走了。
沈清若看着茶几上的大包小包犯了难。
她一一打开来看，发现有积木玩具，有赛车模型，有跑步鞋，显然是给儿子准备的礼物。
不仅如此，居然还有两套芭比娃娃，还有小女孩佩戴的手表，不用说，这是给书颜买的。
还有一罐上好的茶叶，她很久很久以前喜欢喝茶，这应该是给她准备的。
屋子里四个人，三个人都有礼物……
沈清若看向洛天远。
洛天远耸耸肩，并不在意。
在装茶叶的袋子里还有一封信，信封是牛皮纸的，信纸上面是力透纸背的字迹——
【小沁：等我处理好一些事情，我会去找你跟孩子，承担起丈夫与父亲的责任。 】
沈清若看了一眼，便重新收好。
洛天远见两个孩子没在客厅，这才问道：“接下来怎么打算？”
沈清若笑，“好好工作，努力赚钱，享受成果。”
“那陆行森呢？”洛天远问。
沈清若目光深远，看向落地窗外的花园，轻声道：“顺其自然，不强求别人，也不勉强自己。”
——
晚上，沈宴在床上翻来覆去很久都没睡着。
他干脆起身，来到桌子前，看到摆在桌上的玩具，还是没有伸手去拆开。

第56章
时间过得很快，陆行森的出现仿佛只是在平静的湖面扔了一颗石子，即便引起了涟漪，但随着他们一行人回到西城后又渐渐平静了。
洛书颜在小升初的考试中超常发挥，考了全城第四，沈宴作为别人家的小孩，也没辜负天才宝宝的人设，考了全城第一。
两个人会一起上实验中学，就正式成为中学生了。
只是他们可能真的没有成为同班同学的缘分，分班时，沈宴还是在一班，而洛书颜在二班。
实验中学每个年级都有两个火箭班，基本上都是成绩好的那一批学生。
一班实力跟二班实力相当，学校不可能让第一名跟第二名都在一个班级，于是顺序就被打乱了，好在这样分班也是公平的。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本来沈清若也要送孩子报名的，只可惜公司出了点问题，便临时派她去北方出差，距离很远，又要坐飞机，还得坐火车，洛天远基本上是不会干涉分公司的运转的，不过在听说沈清若要被派去出差时，也问过她的意见，要不要打声招呼派别人出差，毕竟路途遥远，一路上也很折腾。
她却拒绝了。出差的话，有奖金，还有出差补贴，公司待遇好，这也是一笔不少的酬劳，更何况这也是锻炼的机会，她不是不能吃苦的人，她不愿意放弃这样的机会，谁都知道，在笑颜时装升职的话，不仅看资历也看表现。
洛天远自然尊重她的决定，于是接过给沈宴报名的重任。
一大清早，就叮嘱了两个孩子带上必备的资料，这就开车送他们去实验中学了。
他们当时买这小区的房子也是经过实地考察的，这小区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学区房了，离西城小学有十分钟左右的路程，离实验中学也不远，步行过去也可以，如果想坐公交车，小区门口就有直达的两班公交车。
洛天远让两个孩子都上车后，这才绕到另一边准备上车。
上车后，一边系安全带一边习惯性的注意路况，就怕车子启动时突然有人窜出来。
他注意到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原装进口宝马。
现在时代发展迅速，西城又是比较重要的省会城市，大街上的轿车也不少，有那么一些进口豪车也不奇怪，只是他在小区也住了这么长时间了，并没有见过这辆车。
他内心生疑，却还是不动声色的将车缓缓驶出小区，不出意料的是，那辆宝马车也跟着他出了小区。
洛天远开车来到实验中学，将车停在门口后，这就带着两个孩子往校门口走去。
背着书包的沈宴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看去。
洛书颜走在他身旁，见他不动了，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
今天是开学报名日，很多家长都来送孩子报名，校门口有摩托车有自行车也有小轿车，人来人往的。
“你在看什么？”她好奇问道。
沈宴摇了摇头：“没什么，我感觉有人在看我。”
洛书颜又回头看了一眼：“都是家长跟同学啊。”
沈宴嗯了一声：“可能是我感觉错了吧。”
洛天远听到两个孩子的对话，心里已经有数了，基本上全国的学生都这几天开学。
他大手一揽，手搭在沈宴的肩膀上，“走吧，等下你们还要在班级汇合，记得拿教科书。”
洛书颜兴奋地，“我昨天已经买了包书的。”
沈宴瞥她，实在不理解为什么女生都喜欢买花花绿绿的纸给书包上。
洛天远带着他们两个人进了校园，报名程序也不复杂，拿户口本还有报名费就可以了。
虽然今天开学，可正式上课也不是今天，不过都是从六年级升上来的，老师们也有话要说，报了名以后都要回各自的班级，等着领书然后老师也会暂时选出班干部，不到中午，肯定是放不了学的。
陆行森没敢明目张胆的真出现在儿子面前，只将车停在学校门口，等他们进了学校后，他才下车来，围着实验中学外面走了一圈，越看就越觉得这学校未免有些老旧了，栏杆都有些破损了。
他寻思着，要不要借什么名义给这学校捐点什么，至少给他孩子改善一下教育环境。
正在思索时，感觉到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
陆行森转过身来，看到站在身后的人居然是洛天远时，他还有些回过神来，“……”
洛天远猜到在小区看到的那辆宝马是陆行森的，不过真的看到他在学校门口晃悠时，还是感到惊讶。
“陆总，你怎么在这？”
陆行森表情有一丝不自在：“小宴今天开学，我过来看看。”
洛天远哦了一声。
陆行森面对洛天远是别扭的，虽然他知道沈沁跟洛天远之间什么都没有，可她跟孩子最信任的人都是洛天远，这让他在看到洛天远时，忍不住生出类似嫉妒的情绪来。
不过也只是这样，无论是盛远集团的总经理，还是陆行森，都不会为了这种嫉妒之情去做什么冲动的事来。
这样不仅会把她和孩子越推越远，更让他感觉自己无能与可笑。
“小沁呢？”陆行森又问。
他昨天就来了西城，去笑颜时装附近，从下班前就等着，一直到那栋楼所有的灯都熄灭，他也没看到她。
今天一大清早又开车去了她所在的小区，也只看到洛天远带着两个孩子出来。
洛天远反问：“谁？”
陆行森忍耐：“我是说，清若呢。”
“哦。”洛天远平静地说，“去高北出差了。”
陆行森脸色微变。
他自然知道高北离西城有多远，说是长途跋涉也不夸张，洛天远居然派她去了高北出差！
那里气候不怎么好，环境也一般。
洛天远也懒得搭理陆行森，他也不去理会陆行森的表情变幻，又道：“对了，给你提个醒，如果你不想之后接到绑匪的电话，我建议你以后低调一些。”
这里是西城，不是京市。
京市是天子脚下，自然没那么多作恶多端的，可现在的西城也不算安宁，如果他没记错，陆家在西城根本没有产业。
洛天远说了这话后就没管陆行森是什么反应径直往停车方向走去。
陆行森表情僵硬，目送着他上了那辆桑塔纳走了。
“……”
——
洛书颜是二班的第二名，班主任见她嗓门也不大，总是带着笑容，便没让她当班长，而是选她当英语课代表。
初中生活跟六年级也没什么区别。
扎双马尾的女学生越来越少了，洛书颜也从双马尾改成了单马尾，实验中学也有校服，不过款式单一又肥大，除了必须穿校服的日子，大家都是穿自己的衣服，洛书颜发现，读小学时还有女孩子会穿裙子，上了初中，穿裙子的女学生居然成了另类！
这也就算了，可是都爱穿黑白灰又是怎么了？
洛书颜还是我行我素，她那么多漂亮的裙子，怎么忍心看它们在衣柜里落灰，于是，在洛书颜并不情愿的情况下，她成了初一年级最高调的女学生。
沈宴在初一年级显然也算得上风云人物。
首先，他成绩好，毕竟是全城第一，无论在哪个时候，学霸都是自带光环的。
其次，他长得好，初中的女孩子们已经隐约明白帅与不帅的区别，而很显然，沈宴绝对是帅的那一列。
最后，他十分的酷，一部从韩国那边传来翻译的、令好多初中高中女生着迷的小说出现，男主角很帅，男主角很酷……这类型的帅哥开始广受女生欢迎。
只可惜，现在很多男生是装酷，而沈宴是真的酷。
这天，他在学校小超市买东西，目不转睛的认真选购着零食，只见他拿了一瓶饮料，又拿了波板糖。
有个女生被同伴推着跟在了沈宴身后去结账。
她满脸通红，同伴跟在她后面，挤眉弄眼，示意她跟沈宴说话。
这两个女生都是沈宴班上的同学，平常跟沈宴也没怎么说话。
女生鼓起勇气，声音细弱如蚊地喊了沈宴一声。
沈宴回过头来，表情冷淡。
女生这才鼓起勇气说：“我跟你是一个班的，我坐在四组，刚才发现没带钱，可以不可以……”
她手里拿着瓶喝的。
沈宴收回眼神，结了账给了钱就走了，都没搭理这个女生。
没带钱的话，可以将饮料放回去。
实在渴的话，学校里也可以打热水喝。
而且，他跟这个人也不熟，有充分的不借钱的理由。
那个女生见沈宴直接付账走了，根本就没理她，她顿时小脸通红，恨不得在地上找个洞钻进去，同伴凑过来，很是为她打抱不平，压低声音道：“这什么人啊，都是一个班的，请喝一瓶饮料这不是很正常吗？这沈宴也太抠了！”
“别说了。”女生都快哭了。
哪知道鼓起勇气跟沈宴说话，居然会是这样的结果。
两个女生走出了小超市，离沈宴有几米远，他们都是要回教室的。
同伴仍是愤愤不平。
沈宴上了楼，一班在最尽头，二班跟在一班后面，他回教室都会经过二班，他站在走廊那里托人喊了洛书颜出来。
另外两个女生动作慢一点，当她们过来时，正好就看到沈宴将手里的饮料还有波板糖递给了洛书颜。
洛书颜接过饮料跟糖，笑嘻嘻地说：“好人一生平安。”
她实在不愿意去小超市，而且现在是秋老虎，天气还是很热，从教室去小超市总是避免不了要晒太阳，于是，就盯上了沈宴，她嘴皮子都磨破了，才说服沈宴将一次肯德基换成给她跑腿三次。
他欠她六顿肯德基，已经吃过一次了，这会儿又兑换了一次，还差四次呢。
她想起来又问道：“多少钱？”
沈宴瞥了她一眼，丢下一句话就往一班教室走去——
“不要你的。”

第57章
西城的秋天来得比以往要迟一些。
洛书颜跟沈宴都已经习惯了初中生活。这天上午二班最后一节课是音乐，一班是体育，可是一班的班主任有一个外号，人称霸课狂魔，只要碰上他没课，班里又恰逢体育或者音乐，那必然是要霸占的，一班的学生们叫苦不迭，可也不敢说什么，只能敢怒不敢言。
二班的班主任在学生中人缘不错，总是乐呵呵的，目前为止还没有过霸课行为。
比起上音乐课，大家都更喜欢上体育课。
体育课基本上就是自由活动。
二班的音乐老师很重视这一课，即便在学生时代音乐课都只是副科，可音乐老师绝不向数学语文英语认输，每个星期都有两节音乐课，除了教大家认五线谱唱歌以外，偶尔碰上心情好的时候，还会让班上的男生将学校里老旧的钢琴搬到教室来。
不管是实验中学还是别的学校，对音乐都不会太重视。
说的好听是钢琴，说的不好听连音乐老师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琴。
不过条件有限，只要能弹出旋律那就可以了。
音乐老师准备一边弹琴一边带着全班唱歌时，突然想起来前几天在一个音乐机构碰到了二班的学生洛书颜。
她当时是找朋友有事，也就顺嘴打听了一下，没想到洛书颜学钢琴都学了好几年了，学得很好。
思及此，音乐老师看向坐在教室中间的洛书颜。
洛书颜正好就跟音乐老师进行了眼神上的交流，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下一秒，音乐老师朗声道：“洛书颜同学，老师听说你从小就在学钢琴，要不今天跟我们弹奏一曲？”
洛书颜：“……？”
这偶像剧般的情节是怎么回事？
老师既然已经发话了，洛书颜只能硬着头皮从座位上起来，来到讲台边。
现在连不会弹钢琴这个借口都不能用，因为上次她去学钢琴时就碰上了这位……
如果说不想弹，岂不是不给老师面子？音乐老师人还蛮好的。
“弹什么呢？”音乐老师也在沉思，对于教室里其他学生齐刷刷看向洛书颜这一幕，也没在意，“你学了好几年了，卡农肯定是会的吧，就卡农吧？”
洛书颜只感觉虎躯一震。
昨天后桌的女学生跟别人借了一本小说，自己看不打紧，还跟她们实时讲述里面的情节。
其中就有“女主角被女配角嘲笑，生日聚会上女主角顶着众人的目光弹奏一曲卡农，令众人惊艳折服”……
在现在的小说跟电视剧里，似乎只要弹钢琴，基本上弹的就是卡农。
“行吗？”音乐老师又问了一句。
洛书颜：……我可以说不行吗？
坐在“钢琴”前，洛书颜双手放在泛着黄的琴键上，深吸了一口气。
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登台表演了。
在宁城时她也弹过钢琴。
其实二班也有一些女生也学过钢琴，可这是音乐老师第一次让学生上来弹钢琴，大家都不由得屏住呼吸，竖起耳朵。
洛书颜的第一位钢琴老师是沈清若。
沈清若是京市沈家的大小姐，即便后来沈家走下坡路了，可曾经辉煌过，在钢琴这方面的水平很高，比起现在西城这边的钢琴老师也不差。
音乐老师给了洛书颜琴谱。
洛书颜开始弹奏起来，卡农之所以在小说中出镜率那么高，是有理由的，旋律是真的动听，还给弹奏者添上了一层光环。今天的洛书颜穿着白色的衬衫，衬衫上绣着精致的小花朵。
音乐老师也闭眼认真倾听。
现在如果有滤镜这个说法，那么教室里的同学看向洛书颜时，必然带的是清新柔光滤镜。
十一点钟的太阳光从教室外面透过窗户折射进来，照在洛书颜身上。
离她不远处的班长正怔怔的看着她，就连手握着钢笔，墨水不小心沾到了手上也没发现。
一班离二班那样近，自然也听到了这首钢琴曲。
沈宴正在认真记笔记，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他的笔尖一顿。
很久很久以前，洛书颜学钢琴时他的耳朵没少受她荼毒，他的这双耳朵见证了她的进步。
也是因为听了太多太多次，这一刻，没有任何证据，没有任何缘由，他就是听出来了，这是她在弹奏。
这一节被班主任霸占的体育课上，沈宴第一次没有认真听讲。
他在草稿纸上画了一个正在弹钢琴的卡通小女孩。
——
放学后，沈宴跟洛书颜结伴回家，他们很少会坐公交车，毕竟学校离家里也不算太远，坐公交车回家的学生太多了，每次都很难挤得上去。两个人刚走到校门口准备去另一边的人行道时，突然一辆车跟在他们旁边停了车。
陆行森打开车窗，他表面镇定，其实第一次跟儿子正式见面，这让他很紧张，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在冒汗。
“小宴，书颜，我来送你们回家。”
他今天没有穿得很正式，尽管看似平静，但说完这话后，他小心翼翼的看向沈宴的眼神透露了他此刻的真实。
洛书颜看向沈宴，不知道他要不要上车。
沈宴静静地看着陆行森。
这一刻忐忑的人是父亲，真正淡定到平静的人反而是儿子。
这段时间沈宴能感觉到偶尔有什么人在看他，他观察过几次，后又问过洛叔叔，知道是血缘关系上的爸爸在偷看他后，他就已经做好了会有今天的心理准备。
或许他过分早熟吧。
除了那一天知道事情的真相，知道自己的爸爸还在世时，他有过怨恨以外，之后一直都很平静。
就像现在，他不知道别的小孩会怎么做，但他打开了车门，先让洛书颜上车，他再上车。
陆行森在心里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原本以为儿子是不会接受他这个爸爸，也不会理他的，现在看来，好像情况比他想象的要好一点。
然而即便儿子上车了，他的紧张也没有缓解，在紧张时，他就会开始找话题，透过后视镜看着两个孩子坐在后座，又笑道：“这车有些旧了，是不是坐着不舒服？”
如果不是洛天远那样说，他也不会想到要去换车。
这段时间还特意找人买了辆二手桑塔纳。
只是这桑塔纳开着不是很舒服，座椅也不如他先前开的那辆车好，他怕委屈了孩子，但洛天远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他也不希望沈沁还在世并且还生了个孩子的事情被别人知道。
洛书颜跟沈宴是站在统一战线的，而且她对陆行森也没什么好印象，港城餐厅那个跟沈姨长得很像的阿姨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再加上在原著里他加注在沈姨身上那些冷暴力，都足以让她不会对他热情。
沈宴呢，随着上了初中，有时候洛书颜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就像她现在也不懂他为什么会选择上车一样。
两个孩子都不说话，陆行森也不气馁，继续说道：“要不我带你们在外面吃，想吃必胜客还是肯德基，听说你们很喜欢吃海鲜，或者去酒楼吃海鲜？”
沈宴这回说话了，他抬起头来，表情不变：“不用，麻烦送我们回家，谢谢。”
洛书颜都缩了缩脖子。
虽然对陆行森这样冷淡才是正确的做法，可……这会儿在车上也太尴尬了叭！
她不应该在车上，应该在车底才对。
陆行森面露失落，可还是应道：“好。”
实验中学本来离家也近，开车很快，陆行森感觉都没过几分钟，车子就已经驶进了小区里。
他有些落寞，隔着十二年的时光，无法修复的不只是夫妻关系，还有父子关系。
那些时光，那些伤害，是很难弥补得了的。
在他所受的教育中，有四个字一直被祖父以及父亲耳提面命，那就是及时止损。
他知道沈沁已经放下了对他的感情，没有那份他曾经沾沾自喜的深情，现在的他在沈沁面前就是跳梁小丑，无论他做什么，都不会打动她，甚至在她看来，说不定是一种困扰。
如果是年轻时候的他，知道了，感觉到了沈沁已经不再爱他，他肯定无法接受。
可正是因为不再年轻了，他在确定她不爱他时，失落过，痛苦过，最后也接受了。
如果她不爱他，对她来说会比较好过一点，可以。
他会用余生去弥补这些错误。
就在陆行森失落的时候，突然沈宴从书包的夹层拿出一张纸叠好递给他。
沈宴脸上没什么表情，语气也很平淡：“我去书店翻过法律相关的书籍，你是我血缘上的父亲，在我未满十八岁之前，你都有义务跟责任抚养我，这是逃避不了的。我马上就要满十三岁了，是按十三年给你算的，这十三年的抚养费我都算好了，你可以看看我这样的算法是不是对的。”
洛书颜：“……？”
沈宴继续说：“总数我已经合计好了，下面的卡号是我妈妈的，有户名也有开户行，如果你没有意见，麻烦尽快将这十三年的抚养费都打在我妈妈卡里。另外十三岁以后，你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看你怎么方便，最好不要拖欠。”
陆行森：“……？”
车内三个人，除了沈宴以外，陆行森跟洛书颜的表情都是一样的——哈？？？
沈宴见陆行森接过了那张纸条，这才对呆若木鸡的洛书颜说：“走了。”
洛书颜跟着沈宴走进小区楼里，仍然处于晃神中。
沈宴突然停下了脚步，他站在高她一级的台阶上，侧过身看她，抿了抿唇，“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应该跟他要钱？”
洛书颜回过神来，赶忙摇了摇头，“不是，我是……”
只是没想到他会这样做。
沈宴神色平静地说：“我身体里流着他一半的血，不管他想认还是不想认，不管我认他还是不认他，该出的钱他一分都不能少，这是他的义务。”

第58章
在沈宴跟洛书颜下车很久以后，陆行森看着那张纸条仍旧回不过神来。
纸条上的计算公式很合理，要求的抚养费一个月平均八百块也着实出乎他的预料，他虽然对法律不太了解，不过看得出来，儿子应该是认真翻阅过相关书籍，最下面有一个合计总数为十二万四千八百块，旁边还有括号，括号里写着“由于十二年前的物价跟现在有很大的区别，故抹去四千八百块，还需要支付十二万块，之后每三年视物价以及沈宴的日常花费调整抚养费”，他一下没忍不住，笑出了声。
大概是能想到儿子在写这些东西时的神情，陆行森只觉开怀。
他重新发动车子，往这附近的银行开去。
在转账汇款时，他原本的想法是要转十二万的十倍，不过转念一想，看着这纸条，最终还是汇了十二万四千八过去。
儿子既然辛辛苦苦算了这个数字，他肯定是要配合的。
对于陆行森来说，钱只是一个数字罢了，以后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留给她跟孩子的。
汇完款后，他是有些紧张的，其实之前他就想过在物质上面尽可能的弥补，只是他怕他给了，她不会接受，他更怕她会认为，他给了这些钱就是尽了责任，这些天也在纠结，儿子的这张纸条让他豁然开朗，既然是抚养费的话，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从银行出来，陆行森又将车开回小区，他知道她如果不加班的话，应该是这个点下班，可惜洛天远这个无良老板总是让她加班。
哪知道两辆车在小区楼下碰面了。
洛天远拿着车钥匙，他是回来取个人章的，没想到会碰到陆行森。
其实也不意外，这几个月里，陆行森经常会过来，不过无论是沈清若还是沈宴都当他是普通路人，并没有怎么在意。
洛天远还真有点儿疑惑。
这人都不用工作吗？如果他没记错，陆行森不是盛远集团的总经理吗，那怎么会这么清闲？清闲到让人疑惑又嫉妒。
难道这就是家族企业的特色？
洛天远只瞥了一眼那跟自己同款的桑塔纳，很快地就移开了视线，压根没有跟陆行森打招呼的意思，径直进了小区楼。
他们两个人对彼此都很不屑。大概是同性相斥，至今为止，陆行森每次来都会准备很多礼物，有给沈清若的，也有给沈宴的，连洛书颜每次都能收到不少礼物，唯独洛天远，在陆行森这里连一根毛线都没有收到。
洛天远呢，对谁都温和，总是带着笑容，一看到陆行森，就会不自觉地收敛脸上的笑意，看都懒得多看一眼。
洛天远的工作很忙，随着旗下的公司越做越大，就更是忙碌，身为决策者，他不仅不轻松，相反现在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不过不管再忙，每个星期都会抽时间好好陪女儿，今天他是回来取章的，连饭都没顾得上吃就又回公司了。
同样的，沈清若的工作也并不清闲，尤其是最近国外订单很多，海外部的每个人都在加班，她也不例外，不过公司待遇好，加班费给得也高。
于是，晚饭就只有洛书颜跟沈宴吃，阿姨还在收拾厨房。
上次沈清若从港城回来后给沈宴报了武术班，跟洛书颜的舞蹈班在同一栋楼，现在西城刮起了培养孩子兴趣爱好的风，很多家长都会趁着孩子上高中之前给他们报班，沈宴上武术班的时间跟洛书颜恰好是同步的，基本上都是同一时间上课、同一时间下课。
由于这段时间沈清若跟洛天远都很忙，于是沈宴跟洛书颜就结伴一块儿去培训中心。
培训中心离家也不远，出门就有公交站，坐三站路就到。
小区还有别的学生也有报班，在公交车上天天都能碰上熟人。
吃完晚饭后，两人在家里休息了一会儿就准备出发了，哪知道刚下楼，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碰到了陆行森。
陆行森早就将他们的时间摸准了，一见他们背着书包下来，立马凑上来说道：“是去上课吧？坐公交车多挤，要不我送你们过去？”
洛书颜看向沈宴。
一般这种事情都是由他来做决定。毕竟陆某人是他爸爸。
沈宴一般都不怎么搭理陆行森，不过他是个理智的少年，这小区去那个培训中心的学生也有很多，西城公交车没那么多，开得又慢，一趟没挤上去，等下一趟又得十几二十分钟，思来想去，也就没有拒绝陆行森的提议。
他迟到也没关系，洛书颜那个舞蹈老师脾气可差，不管谁迟到了总是会训斥的。
陆行森不知道多高兴，打开门让两个孩子上车以后，又问：“晚饭有没有吃饱，要不要喝点什么？不如我先带你们去麦当劳或者肯德基给你们买点薯条汉堡可乐？”
沈宴：“不用，麻烦快一点，我们赶时间的。”
洛书颜有些不忍心的扭头看向车窗外。
她有时候觉得陆某人真的是又可怜又可恨。
每次觉得他可怜的时候，她就会想起沈姨那些年吃的苦，以及沈宴被人讥笑没有爸爸的委屈。
这样一想，她就不觉得他可怜了。
陆行森便没再说话了，他将车停好，目送着两个孩子进了大楼后，便坐在车上，准备等他们下课。
他是知道的，他们都要上课一个半小时左右。
本来他是准备就在车上等的，但突然瞥到副驾驶座上的相机，顿时心念一动，就拿着相机下车了。
他知道儿子是在二楼最里头的教室学武术，拿着相机过去，站在门口就看到了穿着武术服装的儿子。
这走廊里除了他以外，一个家长都没有。
陆行森拿着相机对着沈宴咔咔咔的一顿拍。
他这相机跟别的相机不一样，按下快门时声音很小。
不过武术班本来人就少，沈宴一眼就看到贴在窗户那里往里看、往里拍的陆行森。
沈宴：“……”
他主动跟老师打了个手势，老师以为他要去洗手间，便点头同意他出去。
在沈宴出来的时候，陆行森正在低头琢磨胶卷。
沈宴轻咳了一声。
陆行森侧过头来，诧异问道：“这么快下课了？”
沈宴面色无奈：“我在上课，请你不要在这里守着，也不要拍照，会影响到其他师兄师弟的。”
陆行森尴尬，还是拿着相机走了。
他走的时候背影格外的萧瑟，沈宴什么感觉都没有，直接转身进去教室。
虽然血缘上是父子俩，但毕竟没有真正相处过，又缺席了这么多年，沈宴很难把陆行森当成爸爸，而他本人也不是那种外向的性子，即便是跟妈妈，平常也不太亲近，更别说是对着一个从未相处过的爸爸。
能够做到这样有礼貌，已经是沈宴有教养了。
陆行森走进电梯，还想着儿子说的话，也就没注意到这电梯是往上，而不是往下，等电梯门开时，他才发现自己来了四楼。
二楼主要是武术班还有跆拳道班。
三楼现在还没有对外开放，四楼都是舞蹈班。
抱着“来都来了”的想法，陆行森来到了洛书颜上课的教室门外。
教室里有几个女孩子都在跟着老师学着跳。
陆行森站在窗户外面，看着洛书颜，心情有些复杂。
虽然在港城闹了一场乌龙，但最开始他是真的以为书颜是他的女儿，那时候他欣喜若狂，也患得患失，看到她那样可爱那样爱笑，他心里也很欣慰，那会儿对书颜投入了天然的喜欢，现在虽然他知道她不是他的女儿，但每次买礼物时，总是不会忘记给她准备一份。
他拿起相机对着洛书颜多拍了几张。
洛书颜的舞蹈老师非常严格，正盯着学生们在练这几天学会的一支舞，突然不经意地瞥见外面站着一个男人，还拿着相机在拍照，她顿时就警惕起来，她名下就只有这么几个好苗子，这几个学生的家长她都见过，可外面这个人很陌生，最奇怪的是，他拿着相机拍什么拍？
舞蹈老师平常也没少听说一些不好的事。
知道这社会并不是那样太平，人贩子猖狂，就她们镇上都有年轻女人被拐卖，不止如此，还有一些人会盯上小孩，总之，这个世界的黑暗面绝不是正常人能够想象到的。
她既然是这些女孩子的老师，就必然要在家长不在的时候，保护好她的学生们。
想到这里，她走到教室门口，厉声呵斥：“你是哪个学生的家长？我怎么没见过你？”
陆行森这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个陌生人这样训斥。
他皱了皱眉头。
舞蹈老师就更觉得他神情怪异，也不是哪个学生的家长，那他来这里做什么，还拿着相机往里拍，越看就越不像好人！
她鼓足了勇气，来到陆行森面前，离着几步的距离，防备的看向他：“你究竟是哪个学生的家长？”
这问题可难倒陆行森了。他倒也没脸大到会说是洛书颜的家长……
毕竟认真来说，他跟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舞蹈老师见他不说话答不上来，心里更疑惑，都在想着报警流程了。
这时候，洛书颜十分无奈、无语的走了出来，她站在门口，举了举手：“老师，这是我叔叔。”
她跳舞跳得好好的，听到动静这才发现陆某人居然就站在教室门口！
还拿着个相机在拍，被老师质问了也不作声，再这么下去会被当成变态送去派出所的。
洛书颜无奈地想：……谁让这是沈宴血缘关系上的爸爸呢，谁让拿人手短，她现在手上还戴着他送的手表呢。
陆行森一听到洛书颜肯定了他的身份。
他就立马硬气起来：“我是洛书颜的叔叔，我刚送她来上课的。”
洛书颜：“……”
舞蹈老师仍然不放心，实在是陆行森的行为举止太奇怪，她盯着他看了一眼，转身走进教室，从包里拿出手机，想了想，秉着身为一位老师的职责，还是决定给洛书颜的爸爸打个电话，询问一番。
那头洛天远很快地就接起了电话。
舞蹈老师将事情简单地跟洛天远说了一遍，强调了虽然洛书颜说是叔叔，但行为怪异……
洛天远一听舞蹈老师说的，便知道是陆行森那个吃饱了撑的。
他捏了捏鼻梁，无奈地说：“梁老师，抱歉，影响到您上课了，的确是书颜的……”他顿了一下，实在不愿意承认，但又不得不说，“是书颜的叔叔，他是无业游民，喜欢拍照，总会拿着相机，您不用理会也不用担心。”
舞蹈老师：“……？”
她更担心了！
——
因为前后被儿子以及舞蹈老师赶走，陆行森便没了兴致，老老实实去车上等着两个孩子下课。
洛书颜跟沈宴下课以后，都累到不愿意说话。
之前经历过那样的插曲，即便陆行森现在已经决定不要所谓的脸面与尊严，这会儿也分外受挫，没有心思去找话题，一路上竟然也是出奇的安静，坐公交车是三站路到，坐小轿车速度更快，只是当陆行森停好车时，就看到沈清若往这边走来。
他下意识地抬手看了一眼时间，都八点多了。
虽然知道她对于忙碌的工作也是乐在其中，但想到她这会儿才下班，他又想骂洛天远是周扒皮了。
不过他还记得自己的身份，等她走到面前来时，也只是笑着问道：“才下班？”
沈清若现在对陆行森的出现一点儿都不意外，她本身就没想阻拦他跟儿子亲近。
对于陆行森，她现在也只是把他当成前夫了。
都快四十岁了，所谓的爱恨情仇只会令人心生疲倦，很多事情不是不介意，而是算了，懒得想了，她只想放过自己，这样平和的状态更令她感到舒服。
“恩。”沈清若将还没吃完的面包重新放回包里。
陆行森很难不注意到她这个小动作，没能忍住，又问道：“你晚饭就吃面包吗？”
沈清若一愣，“这样比较方便。”
公司茶水间也给员工们准备了八宝粥、泡面这类的速食，加班更是有餐补，不过她晚上一向都吃得不多，有时候下班回来也没精力跟心思下厨做饭，都是在店里随便买个面包对付过去。
陆行森将欲脱口而出的“我带你去吃饭”给憋了回去。
憋得难受。
沈清若却没再看他，而是带着一脸疲倦的洛书颜和沈宴往小区楼里走去。
月光下，陆行森的影子都是孤寂的。
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后，果断开车驶出小区去附近的餐厅打包了饭菜，都是她曾经爱吃的。
哪知道等回来时，居然又在楼下碰到了洛天远。
洛天远也是刚下班，临近月底，又赶上了新投资的电影上映以及季度新款上市，最近他也特别忙，有时候忙起来连喝水的时间都没有，同样都是老板，这会儿再看到陆行森居然有闲情逸致追求姑娘谈恋爱，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两人一起上楼。
陆行森提着打包好的饭菜，看着洛天远，沉声道：“洛总，为了员工的福利待遇，贵司也该建一个员工食堂才行，有的员工每天加班到很晚，连吃晚饭都成了问题。洛总日进斗金、财大气粗，在这方面不应该这样抠门才是。”
洛天远停下上楼的脚步，他侧过头瞥了他一眼，语气淡然：“你出钱？”
陆行森：“……”
他隐忍点头：“可以。”
洛天远不知是感慨还是讽刺，“论财大气粗，自然是比不上盛远的。只是我想，对于有的吃完饭都成问题的员工来说，她更愿意拿到一份餐补，而不是一份食堂的晚餐。”
陆行森气啊，“她晚上就吃了个面包。”
洛天远：“加班餐补是十块，一个面包三块钱。”
他停顿了一下，目光锐利，“陆总，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不将七块钱放在眼里。公司里那些加班的员工都很在意这七块钱。”
陆行森愣住。
洛天远却懒得跟他说了，快步上楼将他甩在身后。
陆行森表情不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楼梯间的灯也熄灭了。
他上了楼，将买好的饭菜放在门口，又敲了敲门，听到里头传来脚步声，这才转身，身形隐匿于黑暗中，慢慢地下楼。
沈宴去洗澡了，沈清若来开的门，打开门，看到门口放着东西，她蹲下来仔细一看，是打包好的饭菜，一摸，还是热乎的，她想着下班回家时在楼下碰到陆行森，便猜到这应该是他买的，她探头看了一眼，楼道里空无一人。
将这些饭菜提着进了屋子，这才发现，他买了两荤一素一汤。
打包盒上还贴着一个便利贴，上面是熟悉的字迹――
【好好吃饭。】
——
没几天后，沈清若去银行办事顺便取钱时，才发现自己的账户居然多了十二万多！
她还以为是出什么差错了，让柜员打了最近的账户往来明细表，看到这十二万多是来自户名为陆行森的账户时，她疑惑不已。
在刚刚重逢，他刚得知她还活着并且还有了小宴时，尚且没有给她支票或者转账，怎么前两天又给她打了钱？
她拿着银行回单回家，坐在沙发上百思不得其解时，正好沈宴放学回来。
沈宴见她在看银行回单，他也想看看陆行森有没有转账过来，便随口问道：“妈，你有收到十二万块钱吗？”
“你知道？”沈清若更疑惑了，当然内心也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不是十二万，而是十二万四千八，小宴，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沈宴平静地点头：“恩，是我让他转给你的，我从出生到十三岁的抚养费。”
沈清若：“……？”
怎么每个字她都懂，连在一起她就听不懂了？
抚养费？？
沈宴站在桌子前喝水，“妈，我只想让你过得轻松一点。”
这句话轻易地就勾起了沈清若的泪点。
要说这些年来不辛苦是假话，可哪怕再难，她也没有后悔生下儿子。
现在从儿子口中听到这样一句话，她除了欣慰，也有愧疚。
明明她也没有给他很好的生活。
“我并不是妈你一个人的责任。”
他很小的时候，就经常会听到这样的歌词或者这样的话，世上只有妈妈好，妈妈是最伟大的，孩子是妈妈的全部，妈妈可以为了自己的孩子牺牲一切……
但其实他不想那样，妈妈不用伟大，只要开心就可以了。
所以，他可以主动去跟那个人要这些年的抚养费，十二万四千八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不多，可能够让他的妈妈过得更轻松，那就够了。
至于那个人的愧疚之情是否会减少，这本来跟他就没有关系，不是吗？
——
沈宴晚上睡不着，来到阳台，他房间的小阳台跟洛书颜的小阳台是挨在一起的，只隔了不到十厘米左右的距离。
他拿起笔盒冲着墙敲了几下。
几分钟之后，穿着粉色毛绒绒睡衣的洛书颜打着呵欠出来，她也站在阳台的栏杆那里，无精打采的看向他：“干嘛？”
沈宴指了指天空，说道：“看星星。”
洛书颜打了个冷颤，“这么冷，看什么星星？”
不知道是谁高贵冷艳，夏天时她拉他看星星、找北斗七星，他还说幼稚，现在居然会主动找她看星星了，好成熟呢。
洛书颜开启嘲讽模式：“也不知道谁说看星星幼稚的哦？”
沈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又认命地蹲下来，将准备好的礼物给她，她探出手就能接住。
“这什么？”
“自己看。”
洛书颜拆开纸盒子，发现里面是一个小的音乐盒。
她更诧异了：“我生日还得大半年呢。”
沈宴没说话。
洛书颜想起了被那罐纸星星支配的恐惧，又不确定的问道：“这该不会是哪个女生送给你的，你又转送给我？”
沈宴气死，伸出手，“还给我。”
洛书颜一见他这反应，将音乐盒抱得更紧，“不是就不是，我就是想问今天是什么日子嘛，要是碰上什么节日，你送我礼物，我又没送你礼物，怪不好意思的。”
沈宴嗤笑，“你还会不好意思？”
洛书颜冲他露出凶狠的表情，警告他不要阴阳怪气。
沉默了一会儿后，沈宴这才说道：“不是什么节日，就是想着你五岁时我不小心摔坏了你一个音乐盒，赔给你的。”
洛书颜震惊了，“你不会吧？认真的？”
她都忘记了有没有这件事了，他居然还记得？
沈宴嗯了一声：“赔给你的，你打开看看。”
洛书颜这才小心地打开音乐盒。
这年头的音乐盒基本上都是致爱丽丝。这个音乐盒看起来比之前在精品店看到的精致一些，不过应该也是致爱丽丝吧？
一阵熟悉的旋律传来，洛书颜微微发怔，竟然是卡农。
她看他，“现在音乐盒都改了音乐吗？”
沈宴唇角翘起，“谁知道，我随便买的一个。”
他绝对不会让她知道，他跑了好多家精品店文具店，才终于找到这么一个。
为什么不让洛书颜知道呢？
十二岁的沈宴也不知道。

第59章
实验中学除了初三以外，初一跟初二每个班级几乎每半个月就要重新办黑板报。在大多数学生心里，出黑板报都能算得上是一项光荣的任务，一般老师都会交给成绩好的班干部来负责，每次出黑板报都需要两个学生，这一次就轮到了班长跟作为英语课代表的洛书颜，洛书颜跟班上同学关系都不错，班长为人开朗热情，乐于助人，大家都很喜欢他。
班长名叫江诚，个子很高，学习成绩也好，这次升初中在班上排名都是第三，听说他在小学时就一直在当班长，对这个职务已经驾轻就熟，班上的人都很服他。
马上就到元旦了，自然黑板报是以元旦为主题。
洛书颜跟江诚都是利用课间十分钟以及放学后一点时间来出黑板报。
洛书颜负责设计排版以及画画，江诚则负责填字。两人也算是分工明确。
出黑板报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尤其是天气冷了，教室里也没暖气，洛书颜都觉得自己的手被冻得都使不出劲来了，出黑板报的效率也比夏天时要慢许多。
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一响，江诚就率先冲了出去，去了学校的小超市买了袋热牛奶。
他知道洛书颜怕冷，今天早上还特意去小超市看了的，小超市的老板将袋装的牛奶放进热水里温着，拿出来捧在手心里都热乎乎的。
其实出黑板报也是他来安排，他也是第一次动用了身为班长的权利给自己“谋私”，将洛书颜安排跟自己一组。
上了初中的学生，可能用情窦初开这个词也不太合适，但年轻稚嫩的学生已经知道对一个人有好感是什么意思了。
江诚头一次见洛书颜，只觉得她很漂亮，成绩也好，真正有好感，喜欢她还是在那次音乐课时她弹了钢琴以后，他无法描述那是什么感觉，只知道看到她，他就心跳加速，偶尔上课的时候，他还会分心看她的背影。
当江诚揣着那热牛奶回到教室时，却看到一班的沈宴正坐在最后一排的椅子上指挥洛书颜——
“歪了歪了，往左边移一点。”
“对，就这样，不用红色粉笔，不好看。”
江诚猛地停了下来。
这会儿已经放学了，教室里的学生都走了。
洛书颜正站在椅子上出板报，听到声音回过头往门外看去，见是江诚，便笑道：“班长，我还以为你先走了。”
江诚顶着沈宴的视线来到洛书颜身旁，语气故作轻松地说：“我去小超市买点东西，正好看到有热牛奶，给你买了一袋，可以暖暖手。”
洛书颜：“啊？班长，你太客气了，不用啦。”
江诚只感觉有人盯着自己，“是你太客气了，我跟班头说了，他说这些都算在班费里，拿着吧。”
听江诚这样说，洛书颜这才接了过来，笑着说：“谢谢。”
沈宴冷冷地看着江诚。
江诚虽然是背对着的，但这不带温度的目光还是感受得到。
他转过身来，对上沈宴那面无表情的脸时，愣了一下，却还是说道：“沈同学，我不知道你在，没有给你买，不好意思。”
洛书颜从椅子上跳下来，自然而然的在沈宴旁边坐下，“班长，你太客气了，他又不是我们班的，他要是想喝，自己去买就是。”
说完这话，她又看向沈宴，“是吧？”
其实洛书颜对沈宴说话不算客气，但江诚还是感觉得到，这两人的关系是极好的。
沈宴嗤笑，“你等下别让我替你喝了。”
洛书颜：“……”
江诚听了这话，紧张问道：“你不喜欢喝这个牌子的牛奶吗？还是说不喜欢这个味道？”
洛书颜解释：“不是不是，我好像有点乳糖不耐受，所以很少喝牛奶。”
江诚有些不知所措。
总感觉自己买错了，连她不喝牛奶都不知道。
正当他准备说点什么时，沈宴抬手看了一眼时间，对洛书颜说：“别墨迹了，快一点，等下还有事。”
沈宴也有自己的小心机，他不说是要去上课，就说有事。好像他跟洛书颜有什么小秘密一样。
洛书颜紧了紧拳头，“你可以先回去。”
沈宴不经意地扫了江诚一眼：“那我还是得等你吃饭。在这里等跟在家里等没什么区别。”
江诚拿着粉笔盒，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知道洛书颜跟一班的沈宴关系好，但没想到他们关系会这么好，一时间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平常健谈热情的他，今天几乎一直处于沉默中，只可惜洛书颜满脑子都是黑板报，也没有察觉到江诚跟沈宴这两个少年之间的暗涌。
——
三个虽然还未形成三角恋关系的学生，一同走出校园，沈宴话本来就少，洛书颜都习惯了他在不熟的人面前是处于静音模式，便出于礼貌主动跟江诚聊天，江诚一扫之前的郁闷，他本来就爽朗，跟洛书颜又是同一个班，在谈起同学、老师这些话题上，还是很能聊得到一块儿去的，江诚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喜欢自己跟洛书颜很有话聊，而她身边的沈宴一言不发，直到走到校门口，江诚家离学校比较远，得坐公交车回去，这才不得不道别。
江诚一脸意犹未尽。
沈宴面无表情。
洛书颜则摸着肚子，对沈宴说：“好饿啊，我们走快点，也不知道今天阿姨给我们都做了什么好吃的。”
沈宴没说话。
他的心情并没有比江诚好，相反，他此刻心里还很烦躁。
这种烦躁的情绪一直持续到上武术班的时候，老师让两人一组进行比划时，跟沈宴同组的师兄今天都惊呆了，在结束以后，他喘着气问沈宴：“我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你出手一点都不客气！”
沈宴抿了抿唇，没有说话，额前的碎发都汗湿了。
他也觉得自己很不对劲。
可究竟哪里不对劲，他也说不上来。
“师兄，对不起。”沈宴道歉。
师兄站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理解理解，马上要期末考试了，你压力也很大吧？都一样，我爸都说了，我这次要还是垫底，少不了一顿竹笋炒肉，诶！谁不烦呢，干嘛要搞什么期末考试，让人年都过不好。”
沈宴目光出神地盯着一旁的垫子，什么话都没说。
小小的少年，尽管聪明，可也不是什么都清楚什么都了解。
这个冬天的晚上，沈宴也没想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了。
下课回家，他见阿姨忘记扔厨房垃圾了，便穿上棉袄，提起垃圾袋下楼，正好就碰到了陆行森。
陆行森现在基本上都是京市跟西城两边跑，大部分人都以为他是在出公差，他在同一小区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沈宴的名字。本来他是想在同一栋楼买房的，只可惜等了很长时间，也没等到人家抛售房子，只能退而求其次，在隔壁那一栋买了一套大三居。
他每次来西城总会住在这边，他知道今天沈清若会加班，便让餐厅炖了一些骨头汤准备给她送来。
他知道，直接说给她喝，她肯定是不要的，所以，每次送什么东西，他都是以给儿子的名字送出去，至于她究竟喝没喝，吃没吃，他也不知道。
陆行森提着保温桶，看着自家儿子黑着一张脸扔垃圾，便喊住了他：“小宴，你这是怎么了？心情不好？”
就是碰上心情好的时候，沈宴都不一定搭理他，更别说他现在心情不好，连看都没看陆行森一眼，就要往小区楼方向走去。
陆行森赶忙追了上去，一脸担忧地问：“是零花钱不够吗？还是说学习上出了问题？”
沈宴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知道这人是好意，倒也不会将脾气发在他身上，他只是皱着眉头，说道：“不是，别问了。”
陆行森更担心了。
等沈宴走进去，他才回过神来。
其实到现在，陆行森仍然不知道该怎么跟沈宴相处，儿子性格并不外向，话也少，性子内敛，他先前又没有当爸爸的经验，错过了孩子的成长时期，现在想当个好爸爸，反而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
他倒是想捏着鼻子学习学习洛天远。
可关键是……洛天远家是个女儿啊，父女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他就是想学，这路子多半也是不对的。
诶。
正当陆行森发愁的时候，沈清若下班回来了。
手里还是拿着面包。
陆行森看到又是一阵纠结。
“小沁，我刚看到小宴心情好像不是很好，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不好意思说？”陆行森极力才将视线从面包上挪开，“我问他，他也不说。”
但凡陆行森是要谈论孩子的问题，沈清若都会耐着性子好好跟他聊跟他谈。
毕竟陆行森是小宴的爸爸，这件事是改变不了的。
她没道理霸着儿子不放，既然陆行森已经知道了，也想好好当一个爸爸，那她也没立场跟理由去阻拦。
沈清若听了陆行森的话，顿了一顿，“你没看错？”
倒也不是她不信，只是从小儿子就总是不开心的样子，表情就那样……
陆行森严肃点头：“我没看错，他绝对心情不好，这孩子内向，要真有什么事憋在心里不说，时间长了，身体也得憋出病来。”
沈清若沉思，后又说道：“好，我知道了，我等下问问他。”
陆行森恩了一声，又将保温桶递给她，掩饰性的咳嗽一声，“骨头汤，还很滋补，给小宴喝，你也多少喝点暖暖身子。”
沈清若也没别扭，接过了他的保温桶。
这让陆行森松了一口气，但他也不知道，她会不会喝。
每次看到她吃面包，他总会想起洛天远说的那句话，难道她真的是因为那餐补多出来的七块钱吗？
每次想到，他心里总是闷闷的，很难受，但也说不出来。
从这件小事就能看出来，她过去十二年里都吃了多少苦，才会让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现在为了省出七块钱而选择晚上吃一个面包对付过去……
沈清若提着保温桶就进去了，回到家后，见儿子在房间写作业，她想了想，还是给他盛了一碗骨头汤送进去。
台灯下，沈宴正在复习。
沈清若将瓷碗放在桌上，轻声道：“今天在学校里过得还好吗？”
沈宴看到这骨头汤，就猜到应该是那个人跟妈妈说了些什么，他继续低头写作业，嗯了一声：“还好。”
“那就好，要是碰上了什么不开心的事，可以跟妈妈说。”沈清若又道，“真是抱歉，最近年底妈妈工作忙，也没顾得上你。”
沈宴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摇了下头：“妈，你工作也辛苦了，快去休息吧。”
沈清若心下一阵怅然。
不过她很快地就调整好了心态，孩子大了，有心事不愿意跟父母说也是正常的。
她走出房间，替儿子关上门后，思索了一番提着保温桶又去了隔壁。
隔壁洛天远还没回来，洛书颜也在看书。
沈清若要给洛书颜盛汤喝。
洛书颜疯狂摇头：“我不喝，都这么晚了，我舞蹈老师都说我最近胖了。”
沈清若笑，捏了捏她的脸，“那好，书颜，我有件事想拜托你，小宴今天好像不开心，你能不能开导他一下？我知道，你们是最好的朋友了。”
洛书颜诧异：“他不开心吗？”
“应该是有点儿。”
洛书颜：……男孩的心思她是真的搞不懂了。
不过她还是答应了沈清若，会好好开导沈宴这个令人难以琢磨的男孩。
等沈清若离开后，她跑到卧室阳台，拿笔盒敲了敲墙。
在寒风中等了好几分钟，沈宴才慢悠悠的出来，他穿着深蓝色的睡袄，表情臭屁极了，“干嘛？”
洛书颜搓搓手，“我爸说我们可以玩他的电脑，听说现在好多人都申请了扣号，我们也申请一个吧，你过来。”
沈宴只迟疑了几秒钟，就点头答应了。
初一的他们已经开始上微机课了。
一个星期一节课，学校有微机房，有几十台电脑，不过都没联网，就是让学生练习练习打字，调皮捣蛋的学生也会玩电脑上的蜘蛛纸牌，电脑对于学生们来说很神秘。
没一会儿，沈宴跟洛书颜钻进了洛天远的书房里。电脑太复杂他们也不懂，不过桌面上很多文件都是经过加密的，他们也打不开，经过一番操作后，洛书颜总算申请到了属于自己的扣号，人生中第一个社交号。
在填写网名时她犯难了。
她一手托腮：“你说我该取什么网名好？王莉跟我说她的网名是雪天使。”
沈宴：“……”
他虽然没说什么，但脸上那表情透露出他对这个网名的评价。
现在很多初中生都有自己的扣号，女生网名多半类似水晶女孩、轻舞飞扬，男生网名则是快乐小子、旋风男孩。
洛书颜都不是很喜欢，甚至私心里还觉得土里土气的。
她想了想，郑重其事的在电脑上打下自己的网名——SY。
SY，是书颜。
洛书颜将自己的资料都填写好后，将位置让出来给沈宴。
轮到沈宴填网名时，洛书颜就给他出馊主意，“要不，你就取一个西城第一帅？哈哈哈。”
沈宴嫌弃的瞥了她一眼，“等你改网名为西城第一美，我再换。”
他一边说着，一边思索着，最后在洛书颜好奇的眼神中，打下了自己的网名——。SY
SY，也是沈宴。
洛书颜惊呆了，“你这人怎么抄袭我的创意啊。”
沈宴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没跟你一样，句号位置不同。你申请专利了吗？”
洛书颜盯着他的网名，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样子。

第60章
这天陆行森接到了父母打来的电话，让他回家吃晚饭。
他大概能猜到是为了什么事，这几年他妈没少劝他放下过去，找个合适的对象再婚。只是他一直没听，说过一些话也做过一些事，令原本强势的妈妈现在也只敢旁敲侧击，甚至想出给他找替身的可笑法子来。
他知道，也不只是他妈有这样的想法，他爸也是。
如果说他妈考虑的是他的未来幸福，那他爸考虑的就是家族企业的后续发展。
没有后代作为继承人，会令公司的元老股东蠢蠢欲动，也会引发一系列不必要的冲突。
只是他爸就算为这件事心烦，通常也不会在明面上给他施加压力。
他们一家三口关系都不算很好，在饭厅吃饭，也是各自占据一边的位置，大多数时候都是各吃各的，沉默以待。
陆夫人给陆行森夹了一块排骨，假装不经意地说道：“今天我出门居然碰上了小茜，真是造孽，明明还挺年轻，也就三十多岁，看起来真是老了很多。听说她那个丈夫都在外面找了年轻的毕业大学生，都怀孕了，要生了，我看到小茜还在购置婴儿用品，说是那孩子会养在她名下，要我说啊，这不是亲生的就不一样，养多少年，付出多少心血，人还是跟亲妈亲。”
顾茜的母亲跟陆夫人是很好的朋友。在顾茜十多岁的时候，顾夫人因病去世，而顾家因为站错了队，日渐衰败，顾茜是个有心眼的，为了给自己谋求更好的未来，依靠母亲跟陆夫人的关系，在陆家借住，陆夫人对她也算是尽心尽力的培养。
只是顾茜心比较大，并不满意陆夫人给她的安排，她喜欢陆行森，也喜欢陆太太这个位置。
陆夫人呢，的确也是喜欢顾茜的，不过也是看在顾夫人的份上，再加上瞧她也实在可怜，平日里也多有照拂。
但……顾茜想要当陆太太，疼爱她的陆夫人也第一个不答应。
陆夫人希望自己的儿媳妇是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能跟儿子门当户对，顾茜的综合条件在陆夫人看来，还不如沈沁呢。所以就算顾茜机关算尽，直到沈沁“死”后，她也没如愿嫁给陆行森。
除了陆行森不爱她以外，陆夫人也有出力。
顾茜心如死灰，嫁给了京市一个富商二代，论财势必然比不上陆家，但条件也算可以了，两人在婚后也过过一段如胶似漆的日子，只是后来那个二代不知从哪里听说顾茜深爱陆行森以后，对她就冷淡了许多。
后来顾茜怀孕，却因为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一不小心流产了，当时就伤了身子，从那以后，便坐不稳胎了，怀孕两三次，都没怀稳就流产。医生说她很难再怀孕，这几年过去了，她的丈夫想着她生不了孩子，本意是要离婚的，但顾茜死活不肯，只能作罢，最后还是顾茜主动提议，借腹生子，哪知道那个二代尝到了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甜头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陆行森对顾茜的事情一点兴趣都没有，面无表情的听着，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陆夫人话锋一转，“历史上也有将位子传给侄子后辈这样的事，不过呢，我是觉得再亲也没有亲生的亲，行森，妈自然是希望你能找一个合适的人过美满日子，可你要是不愿意，那妈也没办法逼你，但是，这么大的家业，你总得考虑一下让谁接手吧？这都是你爷爷跟你爸的心血啊。”
现在陆夫人已经想开了，或者说死心了。
她知道她管不了儿子，可这件事必须得有个交待吧？
一直没开口的陆先生突然说道：“吃饭，这件事不用你操心。”
陆夫人怔了一怔，这事怎么就不用她操心了？
陆行森也开口了，“妈，这事您别管了，我会处理好的。”
“……”
陆夫人气得又想去看乳腺科了。
吃完晚饭后，陆先生以公司上的事情为由，将陆行森叫到书房，门关上后，他一脸严肃地问：“这段时间你经常去西城，是不是有了小沁的消息？”
正所谓姜还是老的辣。
陆先生虽然没有去查儿子，不过多年处于高位，自然也嗅出一丝不对劲来。
尤其是……
“上次我去公司，见你办公桌上有两本初中奥数题，”陆先生的视线变得锐利，紧紧地盯着儿子，“你找到小沁了是不是？小沁是不是生了个孩子？”
陆先生虽然今年已经快七十了，但他精神矍铄，看待事情也比较敏锐。
他能够感觉到，儿子这几次回家，心情都很不错，过去十二年里，他总是阴沉的，这段时间却不一样，那时他已经生疑了，之后在儿子办公桌上看到初中奥数题，心里就有了一个猜测。
陆行森也没想到他爸反应会这么快。
那两本初中奥数题是他从书店买的，准备带给书颜跟小宴，哪知道被他爸看到了。
不过这件事他本来也没想过要瞒着，也瞒不下去。
他准备过段时间，等儿子对他态度好一点了，他要去立个遗嘱，以后，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留给儿子的，这是以备不时之需，毕竟他现在已经不那么年轻了，再过几年，就迈入中年，他必须得为儿子铺好路，如果哪天他出了什么事，儿子继承他的财产，说不定还会遇到阻力。
如果他要立遗嘱，必然也是要惊动父母的，父母这里肯定瞒不住，只是他没想到，他爸会这么快地就察觉到。
陆行森低声道：“是。”
随着他回答“是”，陆先生激动地站起身来，险些打翻了书桌上的杯子。
他表情振奋，猜到了是一回事，从儿子口中证实又是另外一回事。
对于儿媳妇，他是亏欠的，当年权力交接，公司里的事情也有很多，再加上开发南方与海外市场，他经常出差，并没有太多时间管家里的事，当然，公公跟儿媳妇本身就是要保持一些距离，儿子跟儿媳妇又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等他终于彻底地给儿子铺好路，能够松一口气时，发现儿媳妇出了意外。
子不教父之过，儿媳妇看似是出了意外，但那时候他也猜得到，她多半是自杀。
无论如何，他们陆家将人逼到自杀的地步……他打从心里感到不安与愧疚，因此这十多年来，儿子坚持要找儿媳妇，他也没插手，对沈家那边也是尽力帮忙，但始终还是不够。
“小沁真的还活着？”陆先生又一次问道。
陆行森点头：“恩，她换了个身份。”
“那她这些年都去了哪里？过得还好吗？”
陆行森神色黯然，苦笑一声：“她吃了很多苦。”
她吃了很多苦，她比过去是沈小姐、陆太太时辛苦清贫许多，但她也是快乐的。
她已经不再爱他了。
陆先生沉默了许久，又问道：“那孩子呢？还好吗？”
“很好。”陆行森又笑了起来，“很聪明，小升初考试考了全城第一，很懂事很听话，小沁把他教得很好，除了平常上课以外，还去学武术，我这里有他的照片，爸，要不要看？”
陆先生赶忙一边催促一边从抽屉里拿眼镜，“快，给我看看！”
陆行森拿出钱包，钱包里夹着一张照片，是一张登记照。
照片上沈宴一脸严肃。
陆先生看了许久，看得眼睛都湿润了，半晌叹道：“这孩子长得像你爷爷小时候，你爷爷小时候也是这样子，家里还有照片。”
陆行森疑虑，“是吗？”
“我一看就看出来了，他跟你爷爷年轻时长得很像。”
陆行森没好意思把之前那一出乌龙说给他爸听。
陆先生从钱包里拿出这张照片，十分珍惜的放在自己的抽屉里，“这照片就给我了。”
“……？”
陆先生再怎样淡定，也是个古稀老人，这会儿知道自己儿媳妇还活着，还有了孙子，便想早点跟他们见面了，“你什么时候安排一下，我跟你去西城，去见见他们。”
陆行森面露纠结，“这个我要问一下小沁。”
“应该的。”陆先生想了又想，“你妈那边，暂时别让她知道，她这人藏不住话，要是知道有个孙子，肯定恨不得立马坐车过去，这始终不好，还是要得到小沁的同意，等她同意了，我们再去看也不迟，不着急不着急的。”
陆行森松了一口气，“好。”
——
在年味渐浓时，初中终于开始放寒假了。
这一次期末考试，洛书颜考了全班第一，年级第二，沈宴考了全年级第一，几乎都满分，洛书颜只比沈宴低了几分，名次追得很紧。
考试过后，洛书颜终于没那么紧张了。
寒假除了预习下学期的功课以及做寒假作业以外，就是倒腾她的扣空间了。
作为一个富二代，她想让自己的空间格外的酷炫，在大家都不会为这种虚拟东西多花一分钱时，她已经充值了黄钻绿钻红钻……不仅如此，她还经常帮沈宴登录攒星星升等级，发现沈宴的空间光秃秃的，实在不忍心，又帮他搞了冲钻一条龙。
沈宴一脸匪夷所思：“……看来洛叔叔给你的零花钱太多了。”
洛书颜就很理直气壮啊，“我现在都很少买零食吃了，总要让我快乐一些吧，放心，不贵的。”
她又看向沈宴的好友列表，诧异问道：“给你申请扣号，就是要你加好友啊，你怎么好友列表里只有我？你都不加你同学吗？”
沈宴正在看书，头都没抬，“麻烦。”
洛书颜手痒痒，“我给你改个个性签名吧？”
沈宴酷酷的，“随便。”
洛书颜打字速度很快，也很熟练，不过打的不是现在教的五笔，而是拼音。
她给沈宴设定了个性签名——西城第一帅。
恶作剧得逞，她哈哈大笑起来。
沈宴只是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看书。
她跑去沈宴的空间，见他留言板一条留言都没有，太可怜了。于是，一口气留了五条留言——
【沈宴是猪。】
【沈宴不准长到一米八五以上。】
【沈宴滴滴滴。】
【LSY到此一游。】
【天天开心！】
——
沈宴家里也有电脑，是陆行森买来的，说是给沈宴解闷的。
电脑就在沈宴的房间里，他并不常用，只有在查资料时才会打开，晚上睡觉前，想起今天的事情，他又起身来到书桌前坐下，打开了电脑，登了企鹅。
不是很熟练地打开了洛书颜的空间。
来到留言板，她的留言板有一些留言，看样子都是她的同学留的，还有她的小学同学，可见她人缘有多好。
他在留言板留了一条留言——
【好好学习，天天开心。】
想起她说的，他的好友列表里只有她一个人。
之前也有同班同学问过他的号，他说没有。
这样看看，列表里只有她一个人也就够了。

第61章
笑颜公司福利待遇好，到年底会依靠考核来发年终奖。沈清若的努力工作是有回报的，光是年终奖都拿到手软，并且因为海外部的主管调去深市，她现在已经正式升职，薪资待遇也比原来的要好。不止如此，在年会上她还抽中了一万块的现金奖，事业上的顺利跟步步高升令沈清若容光焕发，即便加班到晚上，每天忙到连追剧的时间都没有，她仍然感到充实开心。
离过年越来越近，海外部的很多工作都告一段落，沈清若终于有了时间，这天下午便带着两个孩子去外面吃好吃的，顺便在商场买新衣服过年。
寒假对于洛书颜跟沈宴来说也不无聊，毕竟一个要上舞蹈钢琴班，一个要上武术班，白天还得在家里预习下学期的功课。
两个孩子现在都有很多新衣服穿，洛天远偶尔会带他们出来逛街买，宋前进也会从深市港城那边给他们带新款，陆行森也不愿意落后旁人，每次从京市过来，后备箱都塞得满满当当的。从商场出来，沈清若临时发现将雨伞落在柜台了，叮嘱两个孩子就在商场门口等着，她折返回去拿。
就在两人百无聊赖的听着商场里的新年歌时，突然洛书颜感觉到有人拍了她的肩膀一下，她回过头来，居然是江诚。
江诚穿着厚厚的棉服，手里捧着一个纸袋子，看到洛书颜，便咧开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尽显阳光，“洛书颜，你也来逛街啊？”
沈宴脸上的表情冷淡了许多，放在羽绒服口袋里的手也悄悄攥紧了。
洛书颜点头笑道：“恩，出来吃饭逛街，你呢？”
江诚也笑，“我姐姐带我出去买东西，没想到在这里碰到你。”他想了想，将纸袋子递给她，“刚炒好的栗子，可香可甜了，你尝尝。”
洛书颜已经很撑了。
刚才沈姨带他们去吃西餐，她不止吃了牛排还吃了意面，之后更是放飞自我吃了甜品。
糖炒栗子虽然香，可她的胃实在没地方了。
她从不勉强自己，摆了摆手，“刚才吃多了，这会儿还撑着呢。谢谢你啊。”
江诚有些失落，“那好吧。”
万年背景板沈宴不咸不淡的开口：“走了。”
江诚似乎才注意到沈宴，他看向沈宴，脸上的笑容比看洛书颜时要淡许多，但从旁观者看来还是很热情，“沈同学，你这次期末考试发挥超常啊，都快满分了。”
洛书颜知道沈宴不爱搭理不熟的人，便代替他回答：“他不是发挥超常，这就是他的水平，他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以前我们在宁城时，他本来都可以连跳几级的，但他没跳，所以啊，他跟我们不是一个年级的，你把他看成是高中生就行。”
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她说这话时，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都有炫耀的成分在。
实际上，洛书颜说的也不是大话。
沈宴在宁城小学时就很出众，当时校领导也让他连跳几级，如果他当时真的跳级，现在才不是初一的学生，而是高中生呢，搞不好明年或者后年都能上大学了。
可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选择跳级，而是按部就班的，跟大部分普通孩子一样上完了小学。
沈清若向来尊重儿子的意愿，知道儿子不愿意跳级，也就没有勉强他。
见洛书颜眉飞色舞的吹嘘，沈宴侧过头看向她，脸上带了些若有似无的笑意。
江诚干巴巴的笑：“是吗？那好厉害。”
洛书颜心想，要不怎么是天才宝贝呢？
也就是沈宴比较低调，不然他说不定都已经考上大学了。
江诚被他姐姐叫走了，沈清若带着两个孩子到路边打车回家，等从计程车上下来，沈清若以征求意见的口吻问道：“小宴，书颜，我在想，要不要等工作没那么忙的时候去考个驾照？你们觉得呢？”
沈清若现在的经济条件好了很多，要是放在以前，她绝对不敢想买车的事，可现在不一样了，她哪怕买辆二手车也会比现在出行更方便吧？
洛书颜举手叫好，“好好好！沈姨以后就是有房有车又有钱了，想去哪里也不用求人，多好啊。”
看着沈姨跟原著中的女主角越来越不像，洛书颜反而感到开心。
就算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啊，原著中沈家在京市几乎都快成了透明家族，沈姨的父母相继去世，现在摇摇欲坠的沈氏也是沈姨的叔父在掌权，虽然原著中没有详细写她被陆行森找到以后的生活，但也想得到，沈姨在陆家仍然是孤立无援的。
洛书颜认为，书里的结局就跟童话故事一样，都是被美化了的。
一句“公主跟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难道就能概括余生吗？
她相信，凭着一个男人的爱情堆砌成的城堡与大床，绝对睡得不是那样踏实安稳。
沈宴就没洛书颜那样激动，他只是说道：“妈，你学车注意安全。”
沈清若早就有了这个打算，之所以之前搁置，还是部门处于交接状态，没那么多时间，等得到了两个孩子的支持，前脚把他们送回家，后脚她就出门，准备去外面看看有哪些靠谱的驾校了。
洛书颜则像在自己家一样，坐在沙发上，打开电视，又拿了沈宴的坚果，准备看电视剧。
沈宴以往是不会参与这种追剧活动的，今天破天荒的在洛书颜身旁坐下，犹豫了好久之后才问道：“那个江诚是怎么回事？”
洛书颜还在剥核桃，闻言疑惑的看他，“什么怎么回事？”
“那个江诚……”沈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想问什么问题他当然知道，但话到嘴边就是开不了口，“他……”
沈宴很少说话吞吞吐吐。
洛书颜耐着性子听他说，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下文，她还在纳闷呢，电视剧里女主角正在质问男主角究竟爱谁，她突然脑子里灵光一闪，诧异的看他，“你该不会是认为我跟班长有什么吧？”
沈宴沉默：“……”
洛书颜惊了几秒，后哈哈大笑起来，“你怎么会这么想？”
沈宴的脸色已经很沉了，要是放在往常，他早就起身回房了，不给洛书颜猖狂的机会，可今天，他太想知道答案，于是只能忍耐着。
洛书颜笑够了以后问他：“你天天脑子里在想什么？我是不知道班长心里怎么想的，但我是不可能会喜欢一个初中生的。”
沈宴面色僵硬：“什么意思？”
“谁会喜欢初中生啊，初中生懂什么？”洛书颜对沈宴向来都不会有所隐瞒，这会儿家里也没人，她便放肆起来，“我跟你说，我算是看透了，可能初中女生的喜欢是真的，但这个年纪男生的喜欢那就是一阵风，吹吹也就算了，我为什么要喜欢初中生，是电视不好看吗，是学业很轻松吗？”
洛书颜真不是歧视初中男生。
准确地说，哪怕上了高中，这些男生的喜欢就飘得很。
从陈盛云送给她的那罐纸星星就可以看出来了！陈盛云为什么能拿走别的女生送给陈盛风的礼物，还不是因为陈盛风不珍惜，陈盛云为什么说将从哥哥那里拿走的纸星星是他亲手叠的，他说那话时的表情可比金子还真！
枉她作为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都没看出他是在说谎……
可见男人本质上就是那种睁着眼睛说瞎话还很理所当然的生物啊！
沈宴：“……你的意思是你会喜欢高中生？”
洛书颜诧异看他：“怎么可能，我们不是说好要一起考清大吗？我要喜欢谁了，谈恋爱了，我肯定是会分心的，搞不好最后一本分数线都够不上。沈宴，你放心好了，你别看我喜欢看这种爱情电视剧，这种电视剧乍一看是挺迷惑人，但我寻思着吧，不管是男主角还是女主角，一沾上这个，智商直线下降，让我都急得跺脚，所以，这就证明了，恋爱中的人智商真的为零，我每看一集，我不早恋的决定就更坚定一分。”
说到这里，她干脆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道：“放心吧，我会好好学习的，凡是影响我学习的，通通拒绝拒绝！”
沈宴扯了扯嘴角。
他突然发现，虽然他得到了想要的答案，知道了她对那个江没有多余的想法，但心里还是闷得慌。
他锤了捶胸口。
洛书颜关心问他：“你怎么了？”
沈宴面无表情：“缺氧。”
洛书颜哦了一声：“那你去阳台上吹吹风。”
沈宴：“…………”
——
除夕很快地就到了，西城过年气氛很浓厚，一大清早，家家户户就在忙着贴对联贴窗花，以及准备年饭了。从好几年前，洛家跟沈家就在一起过年了，分开过的话毕竟孤单了些，两家都是大人带着孩子。虽然是年夜饭，但很多家庭都是将午饭定为年夜饭，晚饭吃饺子或者喝鸡汤。
以往陆家都是晚上吃年饭，今年陆行森以有事为由，将年饭改为中午。
陆夫人很不喜欢这样改变以往传统的行为，不过儿子跟丈夫都这样提议，她也没有办法。
陆行森吃完午饭后就准备坐车赶往西城了。
虽然他知道就算他去了，他也进不了门，没办法跟儿子还有她一块儿吃年夜饭，但他就是想呆在有他们的城市里。
陆夫人见儿子火急火燎的离开，还站在落地窗前对丈夫吐槽呢，“也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急事，吃了饭就走，都不说在家里多坐坐，这过年不就是一家人团圆的日子吗？”
陆先生正坐在沙发上看西城日报，闻言头都没抬，语气淡淡：“你少管点阿森的事，他都能多活几年。”
陆行森一路紧赶慢赶，等到了西城的时候，已经快晚上十点了。
十点钟，小区里都很安静，陆行森站在车旁，抬起头往上看，看得到她家里的灯是亮着的。
他爱的人都在上面，可他不能上去。
不过他也不失落，反而觉得今年是这十几年以来，过得最好的一个年了。
她还活着，他们的孩子也很健康。
过不了几年他就四十岁了，有一句话是四十不惑，好像是说人到了四十岁，很多事情都明白了，都懂了。
二十岁、三十岁的他绝对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年轻的他肯定会觉得现在的自己既懦弱又胆小，连争取都不敢，不过他现在有了新的感悟，他也明白了她的决定，她的想法。
他不想去求一个什么结果，只想这样陪在他们身边。
他们当他是路人，当他是这小区的一棵树，都可以。
陆行森站在车旁，寒冬腊月里，他丝毫感觉不到冷。
就在他望着那屋子里的光时，从楼梯口那里走出来一个人，他定睛一看，继而面无表情。
是洛天远。
洛天远穿着大衣出来，他是下来抽烟的，没想到会碰到陆行森。
两人不对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洛天远也没有跟陆行森打招呼，自己走到挡风处，点燃了一根烟。
陆行森也想抽烟了，摸了摸口袋，只摸到了烟盒，没摸到打火机。
他只迟疑了几秒钟，就朝着洛天远走去，低声道：“借个火。”
洛天远瞥了他一眼，没有拒绝。
陆行森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再看了看洛天远的烟，顿时乐了，“洛总真有钱。”
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是被洛天远影响，是听了他的话，所以才将烟给换了，由原来的都不对外出售的烟改抽为现在二十一包的，跌破多少人的眼镜。
这一轮他赢了。
洛天远抽的是四十一包的。
他是二十一包的，在伪装有钱人身份这件事上，他，赢了。
洛天远都懒得理他了。
——
春晚很好看，可两个孩子已经习惯了早睡早起，不到十点钟就困了，各回各家睡觉了，沈宴是被零点的鞭炮声吵醒的，一到零点，几乎各家各户都在楼下放鞭炮，这是当地习俗，不止零点放鞭炮，初一一大清早也要放。
沈宴等着鞭炮声彻底消失时，睡意也都散了一大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就起床打开了电脑，登录了企鹅，又点开了洛书颜的空间。
他的好友列表只有洛书颜一个人，同样空间也设置了只对洛书颜可见。
洛书颜的空间花里胡哨的。
他点开她的留言板，发现有人昨天给她留了言，是新年快乐。
洛书颜在这留言下面回复：谢谢班长，你也新年快乐。
沈宴沉默了一会儿，一连在洛书颜的留言板留了十几条，总算将江诚的留言给压下去后，他觉得顺眼了很多。

第62章
西城的习俗中，大年初一是不用走访亲戚，陆行森在楼下等了快一个小时，才等到洛书颜不情不愿的下楼喊他上去。
陆行森很喜欢洛书颜，这种喜欢早在他认为她是他女儿时就存在了，更别说在西城，她是对他最热情的那个人了。
洛书颜：“……”
陆行森跟在洛书颜后面，手里提着大包小包的，明明是名贵的东西，都是用简陋的包装包着，别人也看不出来实际价值。
“书颜，放心吧，叔叔这次没给你买芭比娃娃，给你买的是手机，高不高兴？”
陆行森不愿意亏待了两个孩子。
京市不少像这个年纪的孩子都已经有了手机。
小宴跟书颜也得有，他去商场挑了好久，总算挑了两个诺基亚手机，是最新上市的。
洛书颜一听到陆行森给她和沈宴买了手机，她杏目圆睁，“手、手机？”
倒不是她土包子，而是就算她爸爸再怎么宠她惯她，也没想过在初一时就给她买手机。
冷不丁听到有人要送手机给她，她震惊了。
陆行森笑，“对，新上市的，外观还挺好看，卖得很好，听说还可以上扣。”
洛书颜还算镇定，她说：“那太贵重了。”
两人说着说着就到了门口，门是开着的。
洛书颜率先进了门，换了属于自己的妥协，陆行森紧跟其后，沈清若微笑着递给他一次性鞋套，语带歉意：“不好意思，没有其他拖鞋了。”
陆行森自然不会在意这个，套上鞋套进了屋子。
他刚坐下来没多久，洛天远进来了，他注意到洛天远穿的是拖鞋。
虽然他一直都知道洛天远跟她之间没有那种关系，但这种区别待遇，还是令他原本火热的心下沉了些。
洛天远没跟陆行森打招呼，径直去了饭厅，再次出来时，他捧着蓝色的马克杯在喝水。
沈清若一早上都在忙活，对她来说，陆行森是前夫，也是客人，大年初一的不想失了礼数，便给他泡了茶。
于是，陆行森又发现，她给他倒茶用的是透明的一次性塑料杯。所有的东西都是一次性的，鞋套、杯子，都证明着他在这里是什么身份。
只是客人。
好在陆行森很快地就重新振作起来，拿出准备好的礼物，除了给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手机以外，还分别给了大红包。
洛书颜没出息的悄悄捏了捏，根据她的经验，这大红包里应该是有一万块的。
看着摆在茶几上的手机，洛天远跟沈清若对视一眼，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手机就算了，不适合。”
陆行森：“……我看很多初中生都有手机。”
沈清若笑着解释：“关键是用不上，学校也不让带，这东西太显眼了。”
洛天远接过话茬，“可以先留着，等他们中考之后再给他们也一样。”
沈清若跟洛天远之间无疑是默契的，这种默契是好几年相处才培养出来的，实际上来说，沈清若真正跟陆行森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彼此都不是很了解，更别谈什么默契了。
真要认真来说，沈清若跟部门同事的默契度都比跟陆行森的要高。
陆行森有时候也在庆幸，但凡洛天远对她有一点点心思，他都没有任何的胜算。
“中考？”陆行森叹了一口气，“也可以。”
就是到时候手机估计也过时了，不知道两个孩子还喜不喜欢，看不看得上。
洛书颜收到压岁钱高兴得不得了，在书房里数来数去，别的不说，她数钱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就连沈宴都吐槽她以后适合去柜台工作。
沈宴见她这财迷样就想笑，“你没见过钱啊？”
洛书颜很理所当然地，“我见过，但我就喜欢收压岁钱，我最喜欢压岁钱了。”
她有些迷信，总觉得压岁钱给的人越多，她就能活得更长。
钱不钱的，其实无所谓，她爸爸又没短了她的，她的压岁钱小金库比很多白领都多呢。
沈宴盯着她，出去了几分钟，再次进来洛书颜的书房时，手里拿着好几个红包，他递给她，假装不在意的说道：“给你。”
洛书颜正在数钱呢，面前突然冒出几个大红包来，她抬起头，诧异的看他，“干嘛？”
“你不是喜欢吗？放你那。”
洛书颜更疑惑了，“刚我这干嘛？”
沈宴被这话一噎，干脆直接将红包放在她书桌上，“帮我存着。”
“哦。”洛书颜也没打算弄清楚沈宴的脑回路，收好红包，突然灵机一动，“你不是说我像柜员吗？要不我就专门对你开一个书颜银行，你把钱存在我这，我给你算利息，尊敬的客户，请问您是存定期还是活期？”
她一边说一边飞快地从笔筒里拿出彩笔来，在草稿纸上写上“书颜银行”这四个大字，后期待的看向他。
沈宴：“……”
幼稚。
“定期吧？”他心想，大年初一的，总不好拒绝她，便回道。
“行。”洛书颜认真地写着，“那存多久？一年还是两年？”
沈宴想了想，“暂时两年。”
“行，那我给你说下利息啊，一百块两年是一毛钱，你这里有……”洛书颜数了又数，“一万一千块，两年利息就是十一块，这是你的银行回单，请收好，两年后凭这个来取钱。”
一万块是陆行森给的，另外一千块，沈清若跟洛天远分别给了五百块。
沈宴接过洛书颜给的“回单”，嘴角翘起。
洛书颜看着这桌上的钱犯了难，“这么多钱放在我这里，要是丢了怎么办？”
沈宴瞥她：“丢了你就慢慢还，一年还两百。”
洛书颜：“……那我得还五十多年！”
沈宴：“所以开银行是有风险的，你知道了吧？”
洛书颜无语：“我不给你存了。”
沈宴将回单小心郑重地放在口袋里，又看向她，“好，你把钱给我，两年后我还是凭单子取钱。”
洛书颜故作痛苦摇头：“奸商啊奸商！我太容易被你骗了！”
某存款大户笑得很开心。
——
陆行森跟沈清若提了一下想让父母见见沈宴这事。
说完之后，他又立马保证：“你放心，我爸都说了，你辛辛苦苦把孩子养大，是绝对不会抢孩子的，我爸这个人你应该也是了解的，他不是那种说话不算话的人。其实我也没想这么快让他知道，他自己发现的，不过这事还是看你。”
沈清若对于公公的人品是信任的。
可以这么说，在那段婚姻中，整个陆家，也只有公公对她很好。
只是公公工作很忙，经常出差，而她跟公公也并不常见面，但她始终记得的是，她母亲查出癌症后，是公公托人给她找了权威的医生。
她相信公公一定不会跟她来抢孩子，但……
如今她已经不想再勉强自己说不愿意说的话，做不愿意做的事。
一阵沉默之后，陆行森已经猜到了她的想法，便道：“你放心，这件事我会处理好，不会给你添麻烦。”
沈清若抬起头来，神情疏离，“陆老来见，自然是可以的。但我这里不欢迎陆夫人。”
如果不是陆行森知道了她还活着，也知道了小宴的存在，她希望过去的那些人都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固然陆夫人也没有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但她了解陆夫人，陆行森现在没有再婚，也没有其他孩子，以陆夫人对子嗣的看重，现在她也许只是想看看小宴，可次数看多了，陆夫人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做些什么事来打扰他们的生活。
陆行森目前的这种打扰，她之所以接受，是因为他是孩子的爸爸，但这并不代表着，她能够接受过去所有人的打扰。
她已经不再是沈沁了，可以对不喜欢的人说不，也可以拒绝不喜欢的事了。
“你既然问了我，这就是我的意见。”她看向陆行森，神色淡然，“我相信你，我也相信陆老，但我不相信她。”
——
春天过去，夏天悄悄来临。
这天，沈宴跟洛书颜一起放学回家，在学校附近的十字路口时，一位精神矍铄身子健朗的老人主动向他们问路，他看起来应该有七十岁了，但一点儿都不驼背，腰板挺直，说话时温和有礼：“小朋友，请问实验中学往哪走？”
老人问路时，眼睛却是盯着沈宴的。
洛书颜很热心地给他指了个方向，“老爷爷，往前走几百米就到了。不过现在学校都放学了。”
“没事，谢谢你，小朋友。”老人依依不舍的将视线转移到洛书颜身上，从口袋里掏出几颗巧克力递给他们，“这个巧克力给你们吃，味道还可以。”
洛书颜后退一步，正准备摆摆手说不用了时，只见刚才一直默不作声的沈宴探出手从老人掌心拿过了那几颗用漂亮糖纸包裹好的巧克力。
洛书颜一脸目瞪狗呆。
老人离开以后，洛书颜这才开始“教训”沈宴，“你怎么能接陌生人的巧克力？我爸跟沈姨都说了，不能吃陌生人的东西，也不能接陌生人的吃的，人贩子都是这个套路的！你太不小心了吧！”
沈宴一脸淡定的将巧克力都塞进她的口袋，只给自己留了一颗。
“下次注意，这次可以吃。”
“你要是怕里面有毒，我帮你试，可以吧？”
他拆开包装纸，将巧克力放进嘴里。
“什么啊。”洛书颜无语死了。
沈宴没说话，一手插在裤袋里，慢悠悠的走着，他上网查过陆家也查过盛远集团。
网页上有很久之前的报纸信息，上面有一张照片，照片最中间是一位老人，那位老人就是盛远集团的董事长，陆显尧。
刚才，那个问路的老人就是陆显尧。
他认识。

第63章
“这房子就是你给小宴买的？”
陆先生在屋子里看了一圈，转过身来问道。
陆行森点头，似乎怕他爸觉得这屋子小了，他赶忙解释道：“这边的别墅都比较旧，也有新开发的，还没竣工，我来西城的次数比较多，总不好一直住在酒店，所以就在这小区买了套，写的是小宴的名字。”
“很好。”陆先生坐了下来，手里捧着玻璃隔热杯，不知是不是热气熏得人眼睛发热，想起自己的孙子，他眼眶微微湿润，“那孩子被教得很好，沈家是书香门第，沈老跟老夫人年轻时也是留过洋的，有这样一句老话，宁跟讨饭娘，不跟当官爹，老祖宗传下来的话总是有道理的，如果小宴跟着你长大，他不会这样好，我看得出来，小沁在他身上花了很多心血。”
陆行森垂着头，那些资料他也是花了很大的勇气才看完的。
越是了解她这些年吃的哭，就越痛恨从前那个自己。
但凡她没有嫁给他，无论后来嫁给谁，相信那人都不会像他那样对她，以她的性情，想来都会过得很好。
他的确是她生命中的灾星。
陆先生抬头看了儿子一眼，又道：“这次就不要让孩子见我了，小宴还小，很多事情他可能自己都没弄明白，大人都无法接受的事情，就不要逼小孩去接受了，至于小沁那边，我也是没脸见她，想来她现在日子过得安稳，也不一定还愿意见从前这些人，她既然已经改名换姓，就尽量不要打扰她。”
“好。”
陆先生也不好过多的插手儿子的私事，但见他这来西城的热乎劲，也不一定是为了看孩子，便隐晦地说道：“行森，你小时候我就教过你，凡事要尽全力再听天命，只是那时候教你，是为了公事，现在我再在这后面补充一句，凡事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过分执拗，你跟小沁有做夫妻的缘，没有夫妻的份，就不必太勉强了。伤人伤己。”
陆行森闻言自嘲一笑，“我现在求的不是一个结果了，爸，您放心，我心里有数的，我就想让她跟孩子过得舒服一点。”
话说到这里，陆先生也不好再说下去了，只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
很快地就到了初二，初二年级增加了物理课。
沈宴跟洛书颜都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学生，不偏科，无论哪一科成绩都很好，在沈宴的带动之下，洛书颜的成绩越来越稳定，现在基本上每次重要考试都会排在班级第一，偶尔考题简单时，还能跟沈宴并排年级第一。考题越简单，前几名的差距就越小。
一班跟二班的物理老师都喜欢带学生上实验课，只是物理实验室有限，初三的也会用，剩给初二的就很少了，这天，二班先上实验课，然后一班再接着上。
实验课也都是分组，物理老师也都是按成绩分的，两个成绩好的，带两个成绩垫底的。
洛书颜跟江诚在一个小组，基本上未来两年做实验都这样安排。
他们组还有两个调皮捣蛋的学生，物理老师的初衷也是班长在这个组，多多少少能起到震慑效果。
洛书颜很喜欢上物理课，做实验的时候也很认真，在江诚的带动之下，还特意多做了几个实验，等到这节课的下课铃响，这一组的另外两个学生飞速的拿上本子跟笔就溜了，留下洛书颜跟江诚还在研究实验。
沈宴是学习上的积极分子，这边下课铃响，他就已经收拾好课本来到实验室外面，便透过窗户，看到了洛书颜跟江诚。
两人意识到下课了，一边收拾实验器材一边就刚才实验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
虽然只是隔着一道窗户一堵墙，但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江诚虽然喜欢洛书颜，但在学习问题上，他也是认真的，这会儿什么都没想，就是一门心思的在跟洛书颜讨论。
而在窗外的沈宴看来，这两人就是有说有笑，相谈甚欢了。
他下意识地攥紧了圆珠笔。
尽管他的脸上总没什么表情，可这一刻却是冷得吓人。
洛书颜跟江诚一前一后走出实验室，这才看到了沈宴，跟他打了个招呼，“你们班也上实验课啊？”
“恩。”沈宴虽然心情不是很好，但也不至于将这莫须有的不爽发泄在洛书颜身上。
两人相处多年，洛书颜太了解沈宴了，顿时就品出他语气里的不对劲来，“怎么了，心情不好吗？”
沈宴不着痕迹的扫了江诚一眼，又看向洛书颜，“没。”
洛书颜想继续问下去，可这会儿离上课时间也没几分钟了，实验室离教学楼也不算近，她抬手看了一眼时间，又说：“那我先回教室了，对了，等下放学不用等我，我跟同桌买东西，在外面吃米线。”
沈宴也认识她的同桌，是个性格挺开朗的女孩子。
上了初中，明显女孩子跟女孩子之间有更多话题可聊，洛书颜偶尔会跟她认识的朋友们一起去书店，一起去逛什么呀呀，一起聊电视剧，她的朋友他也都认识。
很奇怪，她的同桌有那么两次还跑她家睡过，她们还会去商场特意买同款外套，也会经常约着去逛超市或者去拍大头贴，他都没什么感觉，可她跟江诚或者别的男生凑在一起，哪怕只是做个实验，他心里就很郁闷很不爽了。
难道他是怕她早恋影响学习吗？
可认识这么多年了，她说的话，哪句真哪句假，他一听就能听出来，他知道她并不喜欢江诚，也知道她之前说的那些话是真的，况且她的学习成绩并没有下降，那他到底在不爽个什么劲啊？
这种心情，令沈宴做实验时都差点做失败了。
他盯着这些器材，莫名感到烦躁。
物理课之后是体育课，体育课没人霸课的话，就是自由活动。
教室里有学生在看书，也有在聊天的，还有在操场打球散步的。
沈宴不愿意呆在教室，也不愿意去操场，干脆坐在楼梯间里。
他一向知道自己聪明，很多大人都看不穿的事情，他懂，那些高年级都觉得很难的奥数题，他随便就能解出来，虽然他今年才十三四岁，可他很少会被什么问题难倒。
放学后，沈宴一个人回家。
其实，他自己也知道，这种类似于烦躁不爽的心情已经不止一次了，可每一次他都会压下来缓一缓，并没有试图挖掘更深，这一次他本来也打算这样做的，可当他走进小区楼迈上台阶时，突然觉得这样很没有意思，他隐约知道，他离那个答案只有一步之遥了，之前无数次，他都会后退一步或者原地不动的呆着，可实际上，只要他踏出一步……也许他就知道那个答案。
他干脆停了下来，趁着这会儿放学还没到下班的点，楼梯间也没有人来人往，他便坐在台阶上，出神地望着那被地上的糖果吸引的成群结队的蚂蚁。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没有朋友的时候，妈妈要出去工作赚钱，他就这样坐在门槛上，看着蚂蚁搬家。
他很少说话，街坊四邻有善良的人就说这是贵人话少，有爱八卦的会低声私语，说他是不是傻子。
可他觉得看蚂蚁、看天空中飘着的云朵都很有意思。
直到他认识洛书颜，他已经很多年没看蚂蚁了。他珍惜着跟洛书颜的这一段友情，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敢轻易地伸出脚去碰碰那个答案。
电视剧上有这样的情节，男主角喜欢女主角，但他不知道，得等到经历很多事，得等到别人提醒，他才恍然大悟。
那时候洛书颜被感动得眼泪汪汪，他只觉得弱智、幼稚。
一个人连自己心里怎么想的都不知道，会不会太蠢了？他讨厌愚蠢的人。
沈宴望着那群疯狂爬向糖果的蚂蚁，突然觉得，他就像是蚂蚁，洛书颜就是那颗糖。
他其实什么都知道，可他不愿意往深里想。
他真的喜欢洛书颜吗？不是朋友对朋友的喜欢，而是男生对女生的喜欢。他真的喜欢她吗？
独占欲在友情中也会有的。
不行。
沈宴深吸一口气，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手。
洛书颜不是别人。
他必须要在自己非常确定的时候。
他不知道是不是，那就不要说，也不要被她发现。
等到他确定肯定时，再去想下一步也不迟，因为珍惜和洛书颜的友情，所以连一步都不想迈错。
——
洛书颜跟同桌在外面逛，去新开的米线店吃了米线，米线平平无奇，倒是这店里的酥肉味道出奇的好。
她抬手看了眼时间，便唤来服务员：“将这个酥肉给我打包一份。”
服务员开了单子去厨房，洛书颜又催促同桌，“快点快点，这酥肉要热的才好吃。”
同桌喝了一口汤，看她，“这酥肉该不会是带给你竹马吃吧？”
洛书颜：“……都说了不是竹马，青梅竹马这个词才不适合。”
“哪里不适合。”同桌挤眉弄眼，“你看看你，在外面吃到什么好吃的，都是想着给他带，多好啊。”
……
洛书颜最后带了一份酥肉回去。
沈宴已经恢复平静，正在看高中的物理竞赛题。
“这个酥肉很好吃，你试试，我敢保证，这是你喜欢的口味！”洛书颜说这话时眼睛亮晶晶的。
沈宴放下手中的书，尝了一口这酥肉。
洛书颜赶忙问，“怎么样怎么样，是不是很好吃？”
沈宴抬起头看她，点了下头，“好吃。”
“那下次我带你去吃，在店里吃味道更好。”
沈宴突然想，他跟那些蚂蚁是不一样的，蚂蚁想要蚕食糖果，而他只想呆在糖果旁边。

第64章
在初二上学期结束时，洛书颜来初潮了。
洛书颜身边的几个朋友都已经来过初潮，她们也会跟她分享一些事情，所以当她发现自己的床单上有血时，丝毫不惊慌，很淡定的从抽屉里找了卫生棉换上，这卫生棉还是上次她逛超市时买的，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就像现在，要是她家里没有卫生棉，岂不是手忙脚乱？
她蹲在洗手间里吭哧吭哧的、想将床单上的血迹清洗干净时，只感觉到眼前的光线暗了暗，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来，见沈宴背着光站在门口，正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她：“你在洗衣服？？”
洛书颜表情呆滞，床单那里已经揉搓出泡沫。
她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难道该怪沈宴在她家来去自如吗？可是他们自从搬过来后就交换了钥匙啊，她去他家也是直接拿钥匙开门的……
这辈子来大姨妈的第一天，洛书颜终于有了一种是大女孩的自觉了。
她赶忙拉过一旁的床单，试图盖住有血迹的地方，小脸涨得通红，“以后我们还是敲门进吧。”
沈宴正纳闷呢，瞥见她手上的泡沫颜色有些不对劲。
再看看她这会儿的表情……
天才宝贝之所以为天才宝贝，被点亮的绝对不只是智商，还有敏锐的观察力。
沈宴呼吸一滞，再联想到现在是什么月份，便表情不自在的说：“用的冷水还是热水？”
“……热水。”洛书颜才不会跟自己过不去，她虽然没有经验，但也知道这时候最好不要碰冷水，更何况现在还是冬天。
沈宴哦了一声，背过身去，准备去客厅，但走出一步又停了下来，语气镇定：“你家里有开水吗？要不要给你倒一杯。”
洛书颜琢磨着好像沈姨那里有红糖，她其实也没感觉到不舒服，不过同桌说她来那个的时候，她妈妈都会给她煮红糖水喝，喝了暖乎乎的，特别舒服。
“你家里有红糖吗？”洛书颜这话一说出口就后悔了，此刻也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说，“我突然想喝糖水了。”
沈宴僵硬了一秒，“哦，好，我去看看，还想喝什么？”
洛书颜：“没了。”
洛书颜不知道床单上沾了血，用冷水洗效果更好，她还是努力将床单那一块洗得差不多了才将被套都放进洗衣机里，随着洗衣机发动，她也松了一口气。
沈宴给她冲了一杯浓浓的红糖水，她喝了一口便觉得J得慌，但还是硬着头皮喝了。
这一天的沈宴对洛书颜实在是体贴。
连拿碗筷这种事都没让她做，直到夜晚来临，洛书颜看着抽屉里的卫生棉，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沈宴该不会是发现了她来大姨妈了吧？不然他今天怎么这么好？
沈宴对这事并没有经验，他只是观察入微罢了，再加上不管上什么课都很专心致志，生物课上，女老师在讲男生女生生理特征时，后排几个男生在那起哄时，他听得很认真，还将几个重要的知识点都记了下来。
那位女老师见班上女学生也不少，在讲到初潮这里时，停顿了一下，告诉她们，生理期时要注意照顾好自己，尽量不要碰冷水，也不要喝冷饮，最重要的是，要注意卫生，也要注意休息。
沈宴觉得，书本上的知识还是很丰富的，要好好学习认真听课，总会有派得上用场的一天。
洛书颜来大姨妈后，也第一时间跟沈清若说了。
随着年龄增长，沈姨教了她很多女孩子的事情，在她的人生里，沈姨几乎就代替了母亲这一角色，自然而然的，在身体发生这样大变化时，她首先想到分享的人就是沈姨。
……
沈清若知道以后，也透露给了洛天远。
的确，在这样的事情上，看似父亲好像不能为女儿做什么，甚至在普通家庭里，父亲都是避讳这种事的，但沈清若觉得，洛书颜的妈妈也没在身边，她也不可能代替妈妈这个角色，思来想去，还是说给了洛天远听。
洛天远有些不知所措。
在他的心里，女儿还是个小女孩，突然之间，就变成了大女孩，这让他的心情颇有些惆怅，但第二天天没亮，他就起床，在储藏室里翻翻找找，总算找到了宋前进从国外带回来的燕窝。
他根本就不知道这玩意儿该怎么弄。
也就只是听哪个女朋友提过一嘴，说燕窝喝了好，尤其对女性十分滋补。
大冬天的，早上五点钟，天还是黑的，洛天远在网上查了很久的资料，泡燕窝，泡了很久很久，又小心细致地将里面的杂质挑出来，光是做完这些步骤，都花了快四个多小时，等终于炖好了燕窝，洛天远一看手表，已经十点多了。
他将炖好的燕窝温着，见女儿还没起床，又贴了便利贴在冰箱上——
【书颜：保温锅里有燕窝，记得喝掉。】
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呵护洛书颜。
洛书颜早上起来，看到冰箱上的便利贴，只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
上了初二以后，他们搬到了新的教学楼，将教室让给了学弟学妹们，旧的教学楼离学校小超市更远一些。洛书颜就更不愿意去小超市了。
这天放学后，两个人凑在一张书桌上写作业。
沈宴随手翻了翻上学期的语文课本，指着《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的一句诗说道：“这应该是李白的诗词吧？”
洛书颜瞥了一眼，摇了摇头，“不是李白。我记得不是李白。”
沈宴一反常态，“应该就是李白，我也记得。”
洛书颜来劲了，她更相信自己的感觉，“真的不是李白，”她越说便越确定，“肯定不是李白，要不我们打个赌吧？如果不是李白的话，你就，你就，”她想了想，眼睛一亮，“你就再帮我跑腿五次，不，六次！”
沈宴语气淡然，“你错了，是李白，如果是李白的话，你怎么办？”
洛书颜：“真不是李白，如果是他的话，我帮你跑腿五次！”
两个人似乎为这个问题犟上了，最后洛书颜翻了资料，又上网查了之后，额头都出了一层汗，她得意洋洋的示意沈宴看电脑上的诗词，双手叉腰，只恨不得对天狂笑三声，“你错了吧，我就说了这不是李白写的，是清末诗人刘翰的！”
沈宴似乎不相信，又看了好几眼，等终于确定后才不情不愿的说：“那行吧，算你赢了。”
洛书颜想到沈宴又要帮她跑腿六次就很兴奋。
一兴奋，就故意笑他，“承认吧，我语文成绩比你好多了。”
沈宴没搭理她，但转身回房时，嘴角带了些若有似无的笑意，舒了一口气，不枉他今天在音乐课上翻了好多书，才找到这么一个不会被她看出来的漏洞。
他也不知道，究竟她是傻瓜，还是他是傻瓜。
接下来沈宴就开启了自己的跑腿生涯，洛书颜也没那么爱吃零食，经常会让他买矿泉水或者现在女生们都爱喝的冰红茶，小超市里也卖熟食，烤土豆烤鸡柳最受欢迎，小超市的锅里还有煮玉米跟茶叶蛋，洛书颜毫无心理负担的让沈宴帮忙跑腿，毕竟这是赌注啊，毕竟他输了啊，这天她一边喝着冰红茶一边剥茶叶蛋，美滋滋的，同桌突然有所感悟，转过头来压低声音对她说道：“书颜，你家竹马肯定喜欢你的吧？肯定的吧？我现在找竹马还来得及吗？”
洛书颜淡定的剥着蛋壳，“他这是跟我打赌打输了赔的。”
同桌哦了一声，“可我感觉他喜欢你诶，你喜欢他吗？”
这种感觉，洛书颜已经不止听过一次了。
“你之前不是还说感觉班长喜欢我吗？物理课代表也喜欢我吗？”
同桌：“……是这样的。”
“如果我没记错，物理课代表好像跟一班的英语课代表一块儿去书店这事，也是你告诉我的吧？”
“……这个这个……”
洛书颜咬了一口蛋白，淡定总结：“别说他根本不是那种心思，就算是的，想追我的人，只有等到大学才真正有机会。”
她跟沈宴认识这么多年了。
沈宴将“我爱学习，学习爱我，别的都是妖艳贱货”这一方针贯彻到底，她很欣赏，也很赞同。
他们彼此照顾，按照同桌说的这样，那肯定也会有不少人认为她喜欢沈宴吧？
她是喜欢沈宴啊，可那是朋友对朋友的喜欢，把这道理掰碎了说给别人听，别人也听不懂。
同桌默默竖起大拇指：“行吧，反正咱们加了扣，以后你要是跟沈宴谈了，你可一定要告诉我啊。”
洛书颜：“不会有那一天的。”
同桌：“一定会有那么一天的，要不咱们打个赌吧，要是你以后跟沈宴在一块儿了，你就，你就在KTV给我唱十首青藏高原。”
洛书颜：“……”
同桌：“就这么说好了啊，十首青藏高原哦。”
洛书颜猜得没错，她的朋友们认为沈宴喜欢她，在别的吃瓜萝卜头那里的版本则是他们两情相悦，沈宴喜欢她，她也喜欢沈宴，两人还在偷偷摸摸搞对象。洛书颜在学校里很出众，除了学霸光环以外，她还长得漂亮，穿的衣服又好看，平常编的头发更是比别的女生花样要多，这时间长了，不只是本校的，就连外校的都知道实验中学的洛书颜长得漂亮。
喜欢洛书颜的男生也有很多，几乎每几天她就能在抽屉收到情书跟巧克力。
也有不少人想加她的扣，她都拒绝了。
实验中学几乎最好的老师都分给了火箭班，大家都知道，升重高的升学率都是火箭班贡献出来的，而普通班的水平就更是参差不齐了，当然也有认真搞学习的，但每个班里都有那么几个不认真学习的调皮捣蛋的学生。
这个年纪的一些学生最向往的便是古惑仔系列电影里的生活。
当然啦，实验中学管得严，收保护费这类行为是少之又少的，于是，他们每天除了上课不听讲以外，也就是三五成群的在班里威风威风了。
五班的程龙看上洛书颜了，要说多喜欢，那肯定是没有的，毕竟都没接触，就是看洛书颜长得漂亮，真要谈恋爱了，说出去都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程龙的战斗力究竟如何没几个人知道，毕竟学校管得严，打群架这种事也轮不到初二的学生，另外几个学生之所以围着程龙转，原因很现实，程龙家是开超市的，经常会给他们带吃的，程龙也有钱，跟他一块儿出去不用掏钱。
总的来说，他们嘴上喊程龙为龙哥、老大，实际上程龙就是冤大头的角色。
程龙边上的“小弟”说：“老大，我听说洛书颜跟沈宴关系好，就是那个全年级第一的沈宴，他这是胆子肥啊，跟你抢。”
程龙正拿着圆规在手腕上比划，想看看在上面是刻个忍比较好，还是刻个死比较威风。
现在都流行用圆规在手上刺，然后用蓝墨水或者黑墨水染色，就好像真的是纹身一样。
纹身连高中生都不敢搞，更别说是初中生了，所以中二年纪的少年就只能想出这个损招来了。
程龙闻言抬起头来，“那今天放学后就去教训教训他。”
他说的“教训”，也就是放学后堵着沈宴，让他以后离洛书颜远一点，识相一点。
另一个小弟适当地开口提醒：“那个，我听说……沈宴好像是今年武术比赛少年组的冠军来着……”
程龙：“……”
妈的，手上就刺“忍”字好了。

第65章
天涯何处无芳草，这句话被初中男生演绎得淋漓尽致，程龙自从知道沈宴的战斗力以后就怂了，再加上洛书颜的确也不是他追得到的，他便退而求其次，改去追班上另外一个女学生赵巧，用了一盒德芙以及初二扛把子女人的名头，轻易地就令赵巧动心了。
赵巧小学成绩不错，当时也是靠自己的能力考上实验中学的，只是父母去年离婚后，家里扯皮拉筋的事情太多了，她也没心思学习，现在跟着爷爷奶奶住，对唯一的孙女是极尽疼爱，没人管着她学习，成绩落下来后就很难追得上去。
赵巧跟班上几个不学习的女生凑在一块儿玩，自从跟程龙谈恋爱后，竟然有大姐头的气势了。
赵巧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程龙竟然喜欢过洛书颜，这心里就很不是滋味了。
一旁的女生便给她出主意，“要不，我们放学后去堵洛书颜，让她知道厉害。”
赵巧诧异看她，“打人？那不行，我不打的。”
一旁的女生噎住：“我没说要打她啊，她成绩那么好，就是去警告她一下，让她知道，你跟程龙在一块儿了，不让她跟程龙来往。”
谁又不傻，洛书颜成绩那么好，是考重高的好苗子，每次考试都年级前三，要是洛书颜告状，那学校肯定会让她们请家长。
如果她爸妈知道她在学校里正事不干还打架，肯定要打断她的腿，说不定学校还要给她们记处分。
疯了吧，才会为了这么些事情打架。
赵巧也很心动，她跟程龙在一块儿的事情，也不知道洛书颜知不知道。
最好还是要她知道。
洛书颜放学后去了一趟洗手间，正好就被赵巧等人堵住了。
赵巧看洛书颜长得漂亮，穿得也时尚，气焰顿时被灭了一大半。
“有事吗？同学。”洛书颜刚洗过手，她随身都带着小瓶的洗手液，洗过之后那股香味也很浓郁，她一边低头从书房夹层拿纸巾一边随口问道。
旁边的女同学见赵巧怂了，故意轻咳了一声提醒她。
赵巧不愿意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便故意加重语气，还挺直了腰板，大声说：“洛书颜，我是程龙的女朋友，希望以后你最好跟他保持距离，毕竟他有女朋友了。”
洛书颜：“……？”
暂且不说这番话有多耳熟，是电视剧里出现频率很高的台词，她只想知道程龙是谁？
就在洛书颜疑惑茫然时，沈宴从另外一头走过来，他随意地单肩背着书包，穿着白色的T恤搭配黑色的运动裤，放学后的教室走廊，地面上铺着一层细碎的夕阳光芒。
他过来，在洛书颜身旁站定，冷淡地看了一眼赵巧等人，又侧过头看洛书颜，“你同学？”
沈宴比洛书颜要高很多。
赵巧猛地愣住，在实验中学，男生们心目中的校花是洛书颜，那女生们心目中的校草就是沈宴了。
成绩好，长得好，性格又酷。
洛书颜摇了摇头，诚实回答：“我不认识，还不知道要干嘛呢。”
沈宴瞥向赵巧等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很平淡的注视，却令赵巧心虚的后退一步，想也没想就说：“没什么，我也是来上厕所的，放学了。”
说完这话她就掉头走，一旁的两个女生面面相觑，也赶紧溜了。
沈宴看向洛书颜，问道：“怎么回事？”
洛书颜还一头雾水呢，“谁知道。”
沈宴见洛书颜也不像是会被人欺负的样子，也就没再多问了。
这只是个小插曲，两人跟以往一样一块儿放学，初二为了节省时间，他们都买了自行车，在天气舒服的时候会一起骑车上学放学，比步行上学要方便许多，洛书颜的自行车是粉色的，沈宴是深蓝色的，两人一起去了自行车车棚，在开锁时，洛书颜想起同桌说的事情，便站起身来，看向一旁清瘦的沈宴，提议道：“好像我们都没一起拍过大头贴，等下去拍吧，他们好多人都拍了，最近大头贴的生意特别好，几个机子都是抢着拍。”
初三的学生马上就会面临中考，好多都去拍了大头贴，拍了以后会互相赠送，也带动了初一初二的风潮。
洛书颜也跟朋友去拍过大头贴，想起来还没跟沈宴一起拍过，便随口提了一句。
沈宴不爱拍照，他们都认识这么多年了，合照加起来也没拍过多少张，一本薄薄的相册就能全部装满，洛书颜只是随口一提，其实已经做好了沈宴会拒绝的心理准备。
哪知道沈宴开了锁以后，抬起头瞥了她一眼，沉默了几秒，点了下头，“行吧。”
洛书颜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真的行？”
沈宴将书包好好背着，垂着眼眸，“你要是再问，就不行了。”
这附近有个照相馆，大头贴机子就在照相馆里，一共有三个。
沈宴跟洛书颜排了十几分钟才轮到他们，撩开帘子，他们钻了进去，里面空间并不大，但完全可以容纳两个人。
洛书颜选好了喜欢的背景，两个人出现在屏幕里。
“沈宴，你摆个pose好不好？”
“……不。”头可断血可流，唯独不能对着镜头摆那些夸张的姿势，这是沈宴最后的坚持。
“我挠你痒痒啊。”论治沈宴，没有人比洛书颜更在行。
折腾了许久，后面的人都在催促他们了，他们才拍好，一共打印了两份，每一份都有十六张照片。
十六张照片里，十二张沈宴都仿佛是雕像，而洛书颜则是在雕像旁“搔首弄姿”的游客。
洛书颜拿着这大头贴哀嚎一声：“我为什么想不开要跟你一起拍啊，你看看这拍的是什么，你笑都不笑，搞得我好像那上蹿下跳的猴子！”
当然有四张还算看得过去，也都是她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逗笑的。
沈宴盯着大头贴里的他与她，他站在她旁边，她正向他这边歪头对着镜子比了个剪刀手，笑起来眉眼弯弯，一对酒窝浅现，好看极了。
他觉得拍得挺好的。
回家以后，沈宴将这些大头贴都小心地夹在书本里，后去客厅喝水，又怕夹在书里会不小心弄丢，毕竟大头贴也不大，他放下杯子又回了卧室，接下来十分钟里，沈宴也终于经历了人生中的情绪之一——纠结。
他一下把大头贴放在抽屉里，一下又拿出来夹在相框里，最后折腾来折腾去，将大头贴放在了前段时间在武术比赛中获得的冠军奖杯里。
这下，他终于满意了。
这个位置很好。
没几天后，沈宴有了人生中第一个钱包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从奖杯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大头贴夹在钱包里。
——
在初二升初三的这个暑假，洛书颜跟沈宴都不能免俗的在外面报了补习班。
没有哪个学霸会嫌自己成绩太好。初二他们增加了一门正课物理，中考时是一定会考的，初三就要增加化学这门课，虽然洛书颜在沈宴的带动下，已经提前预习了化学，可她心里没底，便让洛天远给她和沈宴都报了化学班以及物理增强班。
这天，他们从补习班回来时已经快十二点了，沈宴直接回了自己家，洛书颜在外面出了一身汗，只想洗个澡再吃饭，哪知道刚打开门，便听到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洛天远平常不会带朋友来家里，总觉得不太方便，他的一些朋友们有时候说话口没遮拦，他不愿意让女儿听到他们这些人谈事，一方面是还没到让女儿知道家里情况的时候，另一方面呢，男人之间聊天很没分寸，他管得了自己，却管不了别人，偶尔朋友在说话激动时也会说比如我操之类的粗话，这话怎么能让他女儿听到？
可今天是个例外，宋前进从深市回来，买了个跳舞机给洛书颜，这跳舞机并不轻便，搬上来还得两个人，宋前进跟洛书颜算是很熟了，他常以干爸这样的身份自居，而宋前进这次回来还带了个朋友，这个朋友也正好是洛天远的好友及大学同学，洛天远也没想那么多，他知道宋前进在书颜面前是不会说些有的没的，而他的大学同学又是温和谦逊的性子，便干脆邀请二人上来喝杯茶。
洛天远听到开门的声响，对宋前进说：“今天中午就我做东请韦俊去海鲜酒楼吃一顿，正好书颜跟小宴都从补习班回来了，带俩孩子一起去。”
宋前进拿着手包跟墨镜，“行，我这就跟酒楼打个电话，订个包厢。也不知道有没有大龙虾，我记得书颜可爱吃这一口。”
“书颜跟小宴都补习半个多月了，其实，这俩孩子成绩都好，书颜期中期末考试都会开家长会，班主任私底下也跟我说过，说书颜考重高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洛天远即使现在已经财大气粗，今日不同往日，可在说起女儿时，跟天底下所有的爸爸一样，憋着炫耀，“我就想让书颜轻松一点，说带她出去玩，她不肯啊，非要报补习班，这孩子比我读书时是强多了。”
说起女儿的事情，洛天远只怕是一天一夜都说不完。
他觉得他女儿太聪明太懂事了，不管大事小事，就没让他操过心，明明他都跟她说了，学习尽力就好，他挣下这一份家业，为的不就是女儿能开心过日子吗？可女儿不仅没有懈怠，反而越来越努力，恐怕考清大这样的学校，对她来说也不是很有难度了。
宋前进跟韦俊吐槽，“知道我说的没错了吧，天远现在就是二十四孝好爸爸，天天女儿长女儿短的。只怕书颜要天上的星星，他都要去摘。”
韦俊温文尔雅一笑，“的确没想到，我记得天远以前也不是这样的。”
三人正在说话，洛书颜从外面进来，看着地垫上是爸爸的皮鞋，这才松了一口气，她正蹲下来去解凉鞋的扣子，便听到一阵脚步声，她下意识地抬起头来，首先看到的就是她爸爸。
还未来得及喊一声爸爸，便看到落后于她爸爸一步走上前来的陌生叔叔。
几乎就是那一瞬间，洛书颜大脑一片空白，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她看到那个叔叔时，第一想法就是逃！
大热天的，一股寒气从脚底窜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她打了个寒颤，手臂上都冒出了鸡皮疙瘩。
人在害怕时的第一反应就是逃避。
洛书颜连鞋子都没顾得上换，便后退一步，后背生寒，如果不是爸爸跟宋叔叔还在这里，她早就转身跑了！

第66章
洛书颜的反应，宋前进跟洛天远也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洛天远，他皱着眉头上前一步，关切问道：“书颜，怎么了？”
虽然感到害怕，可在听到爸爸的声音时，洛书颜就像是抱住了定海神针一样，赶忙来到爸爸身边，想看那个陌生叔叔，却又不敢看，只能小声地问：“爸爸，那是谁啊？”
她也很疑惑，她确定她从来没见过这位叔叔，那为什么她看到他就害怕，就想逃呢？
那种害怕不是假的，比她看恐怖电影时突然鬼脸出现时的害怕还要多很多倍！
洛天远一开始以为女儿是见到生人才会这样，但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他女儿从小到大就没认生过，也不怕生，怎么看到韦俊就吓成这样呢？当然他的疑惑都只是藏在心里，表面上并没有表现出来，如果女儿今天只有四五岁，他肯定率先把女儿抱起来哄一顿，其他人其他事通通排在后面。
可现在不一样了，女儿都已经十几岁了，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升初三了。家里有客人在，女儿的情绪自然也很重要，但现在摆在第一位的应该是照顾客人，等把客人送走以后，他再好好问问女儿也不迟。四五岁的女孩子，自然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十几岁的女孩子，便需要学着懂礼貌了。
洛天远想的，也是洛书颜想的。
她虽然真的很怕，也很想逃，但她同时也知道，能被爸爸带到家里来的，肯定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这时候她要礼貌一点，等客人都走了以后，她再跟爸爸说她的害怕。
不用爸爸说，她都知道做人要懂礼貌。
洛天远来到洛书颜身旁，手搭在她的肩上，温声道：“宋叔叔爸爸就不多介绍了，他这次回来给你买了跳舞机，还有一套家用的唱K设备，你没事可以叫你同学来家里玩。”
洛书颜的视线快速的在韦俊身上略过，看到笑得褶子都出来的宋叔叔，她的心更安定了。
“谢谢宋叔叔！”
宋前进乐了，“说什么谢呢，这不是跟干爸见外吗？”
洛天远：“注意称呼。”
他又指向韦俊，“韦俊，这是我女儿书颜。”
韦俊心里还在纳闷呢，怎么天远这女儿看到自己就跟看到鬼一样，不过他也只是疑惑纳闷，并没有表现出来，对洛书颜笑道：“书颜，你好，很早就听你爸爸一直提你了。”
洛书颜极力地想让自己镇定一些，然而听到这个人说话，她又想拔腿就跑了。
“书颜，这是爸爸的大学同学，你可以喊他韦叔叔。”
洛书颜硬着头皮，忍着鸡皮疙瘩冒出的那种发麻发冷的感觉，喊了一声：“韦叔叔好。”
韦俊有些尴尬，“你好你好。”
宋前进哈哈大笑起来，“书颜，你是不是怕你韦叔叔啊？”
洛书颜哪里能真的承认，“没有，就是从来没见过这个叔叔……”
“那是。”宋前进说，“你韦叔叔大学毕业后就在南方硕博连读，之后又被国外的公司挖走，所以你这才没见过他。”
“书颜，你韦叔叔第一次来西城，我请他吃饭，准备去吃海鲜，你跟小宴要不要一起去？”
如果没有刚才那一出，洛天远肯定直接就让两个孩子跟着他们一块儿去了，可现在他都能明显感觉到女儿对韦俊的害怕，便决定听从女儿的意见，如果她不去，他也不会勉强。
洛书颜都害怕到快窒息了，大热天的后背都出了冷汗，这已经是极限了，哪里还敢跟这个韦叔叔一块儿吃饭，她立马摇头，也不忘找个好理由，“今天阿姨给我们做了鸡翅，而且今天上课好累，我想早点吃完饭就睡觉，还没洗澡呢。”
宋前进想说些什么，洛天远抢先开口，“那好吧，今天的确太热了，我给你炖了燕窝在冰箱里，记得喝。”
燕窝的价值是否如同宣传的那样，还有待考究，不过洛书颜还挺喜欢喝这个，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她喝了燕窝后，感觉自己的皮肤的确好了一些，从那以后，洛天远便隔几天就给她炖一次燕窝。
“好。”
洛天远也怕女儿会多想，在出门前，又提醒她，“爸爸今天还要陪你宋叔叔还有韦叔叔去走走，可能要晚点才能回，要是有什么事，记得给爸爸打电话，对了，小宴也在家里，有事也可以去找他。”
“知道啦。”
洛天远又小声说：“晚上爸爸会早点回，你等爸爸一下，咱们聊聊。”
洛书颜心里一暖，连忙点头，“好！”
洛天远跟着宋前进还有韦俊下了楼，刚上车，宋前进就对坐在后座的韦俊说，“怎么样，我没夸张吧，他现在的世界中心就是他女儿，不过也正常，我们书颜的确漂亮可爱又聪明懂事，我都想呢，他运气怎么就这么好，居然生了个好女儿。”
韦俊笑了笑，又迟疑着说：“那孩子是不是怕我？”
话说到这里，他又摸了摸脸，疑惑问道：“是我长得很可怕吗？”
韦俊长相自然是不可怕的。
就是在大学时期，他也是斯文俊秀的那种类型，虽然在女生中受欢迎的程度赶不上洛天远，但从来也不缺爱慕者。
这几年在国外的经历，令他更显成熟，举手投足间那种海归气质，总是轻易地就能招来不少回头率。
宋前进好笑，“可能是书颜从来没见过你，你看起来又像老师吧，总算找回点安慰了，天远，你是不知道，这小子有好几个人追。”
洛天远坐在副驾驶座，侧过头看了韦俊一眼，以歉意的口吻说道：“韦俊，我女儿应该是从来没见过你，突然看到家里来了生人，就有些害怕了，你别放在心上啊。”
韦俊倒也不至于真的跟一个小姑娘计较，便松了松领带，笑道：“没事，我小时候也不爱在家里见到生人，都是从这个年龄过来的，能理解。”
“天远，这次我见到韦俊，那就像是演电视剧一样，韦俊不是在港城一家公司当高管吗，公司就给他安排了一个高级公寓，你说巧不巧，正好就跟苏雪住在同一栋，我也是偶然碰上的，还以为是我眼花看错了。”
洛天远面露讶色，“这么巧？”
他还没听苏雪提起过。
韦俊也说呢，“我本来也是想稳定下来了再跟你们联络，哪知道上班没几天就碰到了前进，刚开始我还纳闷呢，怎么总感觉有人在草丛里盯着，我还给物业反应，结果后来有一次在电梯里碰到了苏雪，这才知道有个大明星住在这里。”
宋前进便说，“苏雪早就赚了个盆满钵满，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搬到安全隐私更好的洋楼，非得在公寓里住着。”
洛天远：“……”
他跟苏雪也说过这件事，只是苏雪对那个公寓很有感情，听说是她爸爸曾经许诺过要尽全力买的公寓。
三个人从公寓又谈到了港城的房价，谈到了楼市自然不可避免又讨论股市，便没再提今天洛书颜害怕韦俊这一出了，宋前进没觉得这是什么大事，毕竟他长得凶，自家外甥看他都怕都会哭，他认为洛书颜就是怕生，而韦俊呢，虽然心里有些纳闷有些无奈，但也没将这件事放在心上，只是在想，自己是不是看起来太凶了，反倒是洛天远，吃饭时偶尔会看向韦俊，在想女儿为什么会怕韦俊，并没有将这个问题抛在脑后。
——
洛书颜洗完澡后便去了隔壁吃午饭。
阿姨话不多厨艺却很好，每次做完午饭她就赶着回家，于是家里只有洛书颜跟沈宴吃饭。
两荤一素一汤，对于两个孩子来说是足够了的。
沈宴见洛书颜吃饭时心不在焉的，就连最爱的鸡翅也没怎么动，心下诧异，便放下筷子，假装不经意地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洛书颜耷拉着脑袋，她自己都没想明白呢，不过她对沈宴向来都是有话直说，这会儿也实在是憋得辛苦，便道：“今天我爸爸带客人来家里了，是他的大学同学，我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叔叔我就特别害怕，就是那种，怎么跟你形容呢？就是特别怕看他，要不是我爸爸跟宋叔叔在，我都恨不得要跑了，我就觉得很奇怪啊，明明之前都没见过这个叔叔，我确定是第一次见，为什么我会这么怕他呢？”
沈宴沉思了一会儿，问道：“他长得很可怕吗？是不是脸上长了什么东西？”
洛书颜摇头，“相反他长得还有点帅，就不丑，还很斯文的，听说还是个博士，还在国外工作过，很厉害的一个人。”
沈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是相信洛叔叔的，既然洛叔叔能跟那个人成为朋友，那代表那个人应该不是坏人，可洛书颜这反应也不是假的啊。
思来想去，他只能说道：“那你以后少跟他接触。”
洛书颜按了按脑袋，愁眉苦脸的，“恩，我就是没想通，我为什么会怕他。明明他还挺好的，不过他笑起来我还更怕。”
沈宴安慰她，“想不通就不用去想，反正你既然看他不舒服，就少接触，以后多避着他。”
洛书颜嗯了一声，又问他：“你会不会觉得我这个人很莫名其妙，很没有礼貌？”
“你这个人的确很莫名其妙，但这次没有。”沈宴思忖片刻，抬头看她，“我觉得，你就相信你的直觉就好了，既然直觉告诉你这个人很可怕，那你就小心一点，别跟他接触。”
“还是怕吗？”沈宴又问她。
洛书颜点点头，“还是有点怕，这会儿后背都在发凉。”
沈宴想了想，给她夹了一块鸡翅，“这样吧，今天下午就暂时不预习功课了，吃完饭后我带你去租电影，你不是喜欢看周星星的吗？就租两部回来。”
洛书颜瞪圆了眼睛，有些不敢相信，“你陪我看？”
要知道每次她被喜剧电影逗得都快笑岔气时，沈宴就仿佛是个雕塑，坐在一旁一动不动，脸上也没什么表情，在这种映衬之下，就显得她好像真的是弱智了。
沈宴嗯了一声，“不过你先吃饭，要是不想吃，等下租电影时给你买个麦当劳套餐。”
洛书颜开心了，还耶了好几声。
其实她也不是不怕了，就是觉得沈宴挺担心她的，她不想让他担心，反正没什么事是麦当劳的冰可乐以及喜剧电影不能解决的。
沈宴见她又恢复了没心没肺的快乐模样，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还挺怕她这吃不下饭的样子的，毕竟在她这里，鸡翅都吃不下了，那肯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第67章
洛书颜跟沈宴吃完饭后，就结伴出来，顶着炎炎烈日去了小区附近的小店，这家店开了好几年了，对外都是租售各种影片电视剧，顺带着也卖DVD，本来他们说好是要租两部喜剧电影的，但当洛书颜看到小店里的几部电视剧介绍时，瞬间就走不动路了。
之前她跟沈姨都在追大长今追到几乎疯狂的地步……
洛书颜站在一部电视剧碟片前走不动路了。
沈宴正在低头挑选喜剧电影，正准备扭头跟洛书颜商量该租哪一部时，发现洛书颜没在身旁，他放下手中的碟片来到她身旁，顺着她渴望的视线看过去，《新娘十八岁》这五个字令他沉默了几秒，他问她：“你到底要看哪部？”
洛书颜：“我可以……”
可以租这部听名字就很想看的电视剧吗？
她话都没说完，沈宴就已经知道她要问什么，“不可以。那不是你该看的。”
洛书颜：“其实我今年都十三岁了。”
“哦，原来不是十八岁。”沈宴对这种电视剧实在没好感，尤其是很多年前他无意间、被迫、并不是心甘情愿的跟着他妈还有洛书颜看过某部韩剧的片段，“你真的想看？”
洛书颜就差没将眼睛黏在那海报上了，“你难道不想看吗？”
最后，沈宴还是妥协了，陪她租了这套电视剧，不过很显然少年的耐心即便在面对喜欢的女孩时，也是极为有限的，在他耐着性子陪洛书颜看了一集以后，他首先扛不住了，抱着抱枕靠着沙发睡着了，洛书颜等看到第三集 时才发现沈宴已经睡着，客厅里的空调开着，是最舒服的二十六度，少年穿着宽松的短袖中裤，闭着眼睛，睫毛下落下一层阴影……
洛书颜见他抱着抱枕，轻手轻脚的起身，在他的卧室里找到薄毯，回到客厅轻轻地给他盖上。
梦中，沈宴感觉到似乎有人抱着了他，那温度令他眷念，他下意识地蹭了蹭，正好脸颊就蹭到了洛书颜的手背。
也许是从小一块儿长大，洛书颜并不是经常会仔细端量沈宴。
别人说沈宴长得多帅时，她都没什么感觉，毕竟从小到大她看得最多的就是这一张脸。
她盯着沈宴，他头发很短，是干净利落的样子。
睫毛很长很翘，经过这个夏天的炙烤，他的皮肤不如冬天时那样白，反而晒黑了一些。
他好像突然就长大了，他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经历春夏秋冬，她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都能看到他，他只在最开始时说过要一起考清大，后来就没说了，可能是不想给她很大的压力，而不知不觉的，上了初中以后，当听到别人说要考大学时，她首先想到的就是清大，什么时候开始，清大也成了她的目标。
十三岁的洛书颜也同样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折服于最高学府的魅力，还是，不愿意跟沈宴分开。
——
晚上洛天远八点钟不到就赶了回来，还记得女儿今天的异样，父女俩经常会谈心，洛天远工作虽忙，但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这一块也很关心，基本上父女俩隔三差五就会好好地谈一次。
洛天远拿着水果刀正细致地削着苹果皮，洛书颜坐在一旁研究跳舞机。
洛天远将削好的苹果递给她，又问道：“书颜，你能不能告诉爸爸，你为什么会怕韦叔叔？”
这件事即使洛天远不问，洛书颜也会说的。
她不是一个能藏得住话的人，对她信任的人，她更是有什么就说什么。
她完全信任且爱的人有三个，爸爸、沈宴还有沈姨，而这三个人排个顺序的话，毫无疑问，爸爸是排在第一位的。
“爸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看到那个韦叔叔我就特别害怕，还想跑，后背冒冷汗，可我明明没有见过他啊。”洛书颜也很纳闷。
洛天远今天也回忆了一下，他确定女儿在此之前没有见过韦俊。
是的，这件事情当然可以敷衍着过去，比如女儿怕生，比如突然见到家里有了生人会害怕，可他不愿意敷衍自己，尤其是在女儿的事情上。
每一个理由，他都能反驳过去，他的女儿他最了解不过，不可能没有缘由的就害怕一个人。
洛书颜小心地看了她爸一眼，“爸，我今天是不是不该那样，是不是很不礼貌呀？”
“怎么会。”洛天远抬起手摸了摸她的脑袋，神情温和，“你今天表现得很好啊，而且恐惧这样的情绪是掩饰不了的，就算是爸爸，遇到害怕的事物也不一定会做得比你好，你今天很棒了。”
洛书颜被成功地转移了注意力，“爸爸也会有害怕的事情吗？”
她总觉得，爸爸是无所不能的。
现在爸爸却说，他也有害怕的事物。
洛天远眼眸一暗，“当然会有，只有是人，就会有令他害怕的，爸爸害怕书颜生病，也害怕书颜不开心。”
像他这样的人，父母都不在了，身边只有女儿，能让他感到害怕的都是跟女儿有关。
晚上，洛天远到很晚才睡着，很少会做什么梦的他却梦到女儿躺在血泊中，小脸雪白，已经没了生气，他吓得闷哼一声，从梦中醒来时，那股钻心的疼痛，那种好像人都是四分五裂的、了无生趣的感觉席卷而来，他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去隔壁看看女儿，来到女儿房间门口，手放在门把手上，却不知道要不要推门进去。
梦中的情景太骇人，他也顾不上能不去女儿卧室就不去的原则，打开了门，走到床边，看女儿睡得正香，他似乎还觉得不保险，甚至探出手放在她的鼻子下面，感觉到温热的气息喷在手上，他的一颗心才终于落地。
说来也很可笑，书颜还是小婴儿时，他看她小小的，半夜总会惊醒，总会去试探她的鼻息才会安心。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当了爸爸后，就没睡过整觉，怕她会被什么东西堵住呼吸，又怕她会在梦中学会翻身，然后翻过去后就翻不过来，总之，他无师自通，没当爸时外面打雷下雨再大动静他也睡不醒，当了爸以后会经常惊醒。
不过那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也没想到女儿今年十三岁了，他还要去试探鼻息……
洛天远从卧室出来，却睡不着了，干脆起来给女儿泡燕窝，他站在厨房流理台前，想到了几年前在深市遇到的一个人。
那个人跟妻子带着孩子在深市奔波，有一天妻子有事外出，他带着孩子去外面吃饭，就只是那么一会儿的功夫，等他回过头来时，儿子不见了。他找了儿子好几年，精神疲倦，胡子拉渣，他提起儿子时，眼神茫然，只是会一个劲的懊悔，懊悔自己那天为什么要去洗手间，无数个夜晚，怎么也睡不好，害怕儿子生病了没人照顾，害怕儿子受到了伤害，于是，他自责，为什么要去洗手间呢？
这件事令洛天远感到害怕。
他怕的是，那一个又一个无心的瞬间，等到以后他回想起来时，他会痛恨这时候的自己，为什么要那样呢？为什么不能多上点心呢？
很多案子中，都是熟人直接或者间接参与，这令洛天远很早很早前就知道，人心隔肚皮，也许是他太谨慎了，也许是他太多疑了，可他觉得，无论他跟别人关系有多好，无论那人看起来有多正直靠谱，他更应该相信的都是孩子的直觉。
还是那句话，不怕多此一举，就怕危险从身边经过，还一无所知，那才是最可怕的。
比起韦俊，他当然更相信他的孩子。
洛天远耐着性子等到天边刚露出鱼肚白，便拨通了宋前进的号码。
宋前进晚上才喝了酒，这会儿还有些不在状态，“这么早，出什么事了？”
洛天远几乎一夜没睡，语气疲倦低沉，“前进，有件事你帮我留意一下，其他人我都不信任，这件事很重要。”
宋前进很少会听到洛天远用这样郑重的语气，“你等一下，我去洗个冷水脸清醒一下。”
过了一会儿后，宋前进意识清醒了许多，“什么事，你说。”
洛天远站在阳台上，这个时间的西城带着一丝凉爽，周围安静得很，“帮我多留意韦俊，找人盯着他。”
宋前进大吃一惊，“韦俊？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洛天远当然不会将自己的心里路程说出来，宋前进没有当爸爸，他也没有处在这样的位置，所以，他不指望任何人来体会他此刻的感觉。他知道，如果他说是因为书颜打从心里害怕韦俊，宋前进一定觉得匪夷所思，说不定在盯梢过程中还会有怠慢的情况，他不愿意这样。
也许别人会觉得他这当爸爸的已经跟神经质没什么两样了，也许有人会以为他是杞人忧天，想太多。
可这件事说到底，也还是因为女儿对韦俊的畏惧害怕以及不知道理由，如果知道女儿为什么害怕，那还好说，最可怕的是，不知道为什么害怕。
他小心谨慎了这么多年，多此一举的事情也做过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
“具体什么事我不好说。”洛天远声音沉沉，“总之，我觉得他有点问题，你多盯着他，有什么异动就跟我说。”
宋前进跟韦俊充其量也就是比普通朋友关系好一点，他跟洛天远关系是最铁的，是出生入死过的兄弟，他能为洛天远豁出命，孰轻孰重根本就不用比较，他没有再追问，便应了下来：“你放心，我肯定找人盯着他不让他发现。”

第68章
正式进入初三，这是紧张的一年，火箭班的学生们更早一步的迈进了考试的紧张气氛中，课间十分钟要么在补眠要么在背政治历史，实验中学初中还不会分文科理科，中考除了考语数外，物理与化学，还会考政治历史这样的科目，前几年，大家都把主要心思放在了正课上，这最后一年，便开始进入了疯狂背书状态中。
就是洛书颜这么个爱美的性子，在初三这一年，都由原来的隔一天洗一次头，改成了隔两天洗一次，中间那一天洗刘海敷衍了事。
其他的学生们只会为来年的中考紧张，洛书颜不同，她感觉自己已经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了。
在这样的心理压力之下，她没有崩溃，算是素质很过硬，也很乐天派了。
精神上还在顽强，洛书颜的体重却掉了很多，当然也有抽条的原因。
她本来就不胖，这些年来一直在坚持学舞蹈。当她这天早上起来站在体重秤上，发现自己去上个月又轻了四斤时，发出了无奈的叹息。
早上，洛书颜跟沈宴一起去上学，他们这小区附近就有一个派出所，洛书颜在派出所门口停下脚步，眼神里满是毫不掩饰的渴望。
如果接下来一两年里都在派出所呆着，肯定非常安全吧？
沈宴见她露出这样的神情，疑惑问道：“干嘛？”
洛书颜摇了摇头，将渴望的视线转移开来，双手拉着书包带子，“我在想一句话，是福是祸躲不过啊。”
由于洛书颜总是会说这种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沈宴早已经习惯，这会儿他哦了一声，还很能跟得上她的思路，就这么一句话展开讨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跟你说的是两码事，你说，人如果知道结果，是不是就不用努力去改变结局了？”
这话说起来，很有咸鱼风范。
沈宴：“这么说也不对，每个人生下来都是要死的，既然结局一样，就等死算了，可有的人就能活得痛快，有的人就得过且过。”
洛书颜摇摇头，“也不是这样，你没理解我的意思。”
“你的意思很少有人能理解。”沈宴瞥了她一眼，“没有任何人能在结局到来之前提前知晓，任何事都是有变数的，你所知道的结果，不一定就是真的结局，真是疯了，大早上的我跟你讨论这么深做什么……”
沈宴只是随口一答，洛书颜却听了进去，一路上她反复都在思量这句话。
的确，没有任何人能在结局到来之前提前知晓。
实际上，事情已经发生了变数，比如她，已经知道了小说中发生的一些事情，那她凭什么不能改变结局呢？
她始终相信，老天爷让她梦到那些事情一定是有理由的，从根本上来说，她就是整件事的一个变数。
如果她小心提防，千防万防还是没有逃过原本的结局，那她认了。
可现在结局还没到来，焉知她会活到九十岁不是真正的结局呢？
洛书颜算是警惕性特别高的初中生了，她遵守交通规则，走在路上从来不到处东张西望，甚至还会有意的规避不走高楼附近，就怕哪家从楼上扔东西下来或者花盆砸下来……早睡早起，还会偶尔去跑步锻炼身体，因为她不知道原著中的“洛书颜”究竟是死于什么意外，所以能预防得也有限，不去危险的地方，不跟危险的人接触，有时候她的警惕心甚至比沈宴都要高，她就这样一天一天的等着那个意外降临……
当洛天远的财力又更上一层楼时，他便想着给自己还有给女儿请可信的保镖了。
他自己倒还好，毕竟是个有自保能力的成年人，主要还是担心女儿，以前没请保镖并不是没有这个意识，是没碰上合适的人，找不到合适的他宁愿不请，不然又怎么知道不是埋了隐患在身边？终于前两年，他无意间救下了一个人，这个人身手了得，如果不是被信任的人坑了，也不至于落得那样的下场，他救下那人以后，也暗自观察了两年，终于决定请那人给女儿当保镖。
不过这年头，他对外也没露富，不知情者也只会认为他是一个公司的小领导，大钱没有，但生活肯定是无忧的，这样贸贸然请个保镖跟在女儿身边，肯定会惹人注目，索性他就跟保镖商量好，让他以开出租车的名义，每天接送女儿上学，对外是出租车司机。
高业是退役军人，如果不是洛天远救了他，他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在他心里，他这条命是洛天远的，洛天远拜托他当保镖，他自然二话不说就一口答应，也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好好保护好洛天远的女儿，他只能用这个方式来报答洛天远的救命之恩了。
这天，洛天远送洛书颜还有沈宴到小区门口，高业已经在出租车上等着了。
洛天远拍了拍女儿的肩膀，温声笑道：“书颜，小宴，我想着初三时间紧，这马上到了秋天就要进入寒冬了，我平常也确实没太多时间接送你们，就跟高司机说好了，他每天来接送你们上学。”
现在西城也有一些家长会这样做，请出租车司机送孩子上学放学，费用当然要比普通叫车要贵一些，不过这样方便，毕竟等上学高峰期的时候不一定能拦得到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也乐意这样，只要准时准点送上学放学，其他时间也不耽误他们拉活赚钱，多好。
洛书颜跟沈宴也没想那么多，直到洛书颜上车看到计程车上的司机信息牌上的高业二字时，她愣住了。
在原著中，高业是“洛天远”的保镖，对“洛天远”忠心耿耿，为人忠诚，身手了得，帮“洛天远”都避过了几次难关。
可按照原著时间线，高业不是等到下部才出现的吗？怎么现在就出场了，难道这也是一个变数？
不知是不是剧情里的高业形象深入人心，洛书颜见他就很有安全感，觉得高叔特别的可靠，令她原本偶尔想起原著会心慌意乱的心情平静了许多。
虽然不知道那个意外会不会来，也不知道会以何种方式到来，但她已经不害怕了。
——
韦俊不是西城人，只是他现在也算是西城一个实业公司的客户，偶尔他会代表公司来西城出差，频率不高，两三个月可能就来一次，每次来最多也就呆两天，洛天远知道女儿害怕韦俊，也就没再跟韦俊约着在家里见面，更不会让女儿再见到韦俊，只是宋前进盯韦俊也盯了几个月了，韦俊并没有奇怪的举动，就是普通的高层领导，每天都很忙，不过洛天远也不敢掉以轻心，让宋前进继续盯着。
他也知道洛书颜看到自己就害怕，这次过来也是帮苏雪带东西，给洛天远打了电话就只是在小区外面的车上等着，没有要上去打扰的打算。
就在他等着洛天远百无聊赖时，抬起头来，却看到一个男人提着购物袋正好经过他车前进去小区。
他不由得愣住。
等回过神来想再去瞧个仔细时，发现那人已经进去了，只能看到背影。
他不禁疑惑又迷茫，去年公司派他去京市谈项目，在一个饭局上他见过盛远集团的总经理，虽然只是打了个照面，但他记性一向好，刚才那个人好像是那位陆总吧？
他想了想，又觉得自己应该看错了，盛远的主场在京市，就算有分公司在西城，也不至于让总经理亲自来坐镇，更何况陆总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洛天远从小区里出来，敲了敲车窗户。
韦俊打开车窗。
洛天远笑着说：“让你多等了，刚出来时碰到个人聊了两句。”
韦俊也没在意，他从读书时就是老好人了，在同学之中人缘都很好，他解开安全带下车打开后备箱，“苏雪知道我要过来，让我带了一些燕窝来，对了，这个袋子里的大衣跟毛衣是她出国工作时买的。”
苏雪算是洛天远谈的时间最长的一个女朋友了。
两人中间也分开过，但又和好了，洛天远还挺喜欢苏雪的，没什么心眼，心思也单纯，性子也善良，再加上两人的工作性质，每个月能聚一次都算多的了，可能正是因为聚少离多，彼此之间的滤镜还没打破，真正在一起的日子不长，苏雪也不是爱吵架爱钻牛角尖的人，因此，他们对彼此目前的印象还处于非常不错的阶段。
洛天远跟苏雪的感情观也很合拍，洛天远明确说过自己是不会结婚的，苏雪也觉得结婚没什么意思，她又是大荧幕演员，现在还年轻，结婚的话无疑是对事业的一个大打击，两人都说好了，谈就好好谈，要是一方觉得不合适了，也可以随时提出分手，另一方绝不挽留。
洛天远看着苏雪准备的这些礼物，不禁面色温和，苏雪是个非常体贴的人。
韦俊将东西都拿出来后，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喝到你们的喜酒，这份子钱我可是准备好了。”
洛天远笑了笑，他跟苏雪之间的约定还有不结婚的打算，他可以跟宋前进说，对韦俊这种普通朋友就没必要说了。
韦俊抬手看了眼手表，“不跟你说了，我等下还有约，先走了。”
洛天远嗯了一声，“慢走。”
等韦俊开车走后，洛天远才提着东西走进小区。
——
没几天后，陆行森分别找了沈清若与洛天远，说了他的打算以及建议。
陆行森经常来西城，偶尔没事的时候也会去打听打听这边的师资力量，在省会城市来说，西城的高中算不错了，可跟京市比起来，到底还是差一些。
为了孩子的长远发展，其实去京市读高中会更好一点。
洛天远之前之所以在京市买房子，除了想给女儿留点产业以外，就是想带女儿去京市念书了。
只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搁置了，当陆行森提起来的时候，作为老父亲而言，无疑是心动的。
洛天远大学就是在京市念的，他知道京市的师资力量，这几年走南闯北，也知道西城跟京市的差距在哪里，他想的比较远，有陆家这层关系在，至少去了京市，也会多一层保护，对他，对女儿来说都是好事。
不过，这件事主要还是得以两个孩子的想法为重，沈清若的意愿也很重要。
对于洛书颜跟沈宴来说，去哪里读高中都是一样的，当然啦，内心深处还是向往京市。
沈清若也经过了一番思索，在跟洛天远进行了深刻的聊天以后，她也动了心。
洛天远在南方这一块的事业自然没得说，只是北方市场一直没正经严肃的打开，像洛天远这样的人，要说对京市没有想法，那肯定是假的，他除了要在京市开笑颜时装分公司以外，最主要的还是想在那边开科技公司以及互联网公司。
沈清若之所以会被打动，是因为她现在的格局跟从前不一样了，高度也不一样。
如果她跟着去了京市，不管她是去笑颜时装，还是去新开的科技公司，以她现在在西城的成绩，过去京市至少也是经理。
西城这边的公司有元老员工，资历比她高，她很难往上升，去了京市，肯定不像现在这样舒适，可未来前景也会更好。
从前，她是一个妈妈，所考虑顾虑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现在她在事业上做出了成绩，自然不可避免的将自己的前途也排在前面。
经过一番权衡，她也决定带着儿子去京市，不过也要等到两个孩子读完初中。
至于京市的那些人那些事……
当她站在不同的高度时，便不会被这些前尘旧事绊住前进的脚步。
——
另一边，既然都已经决定好了，等洛书颜跟沈宴读完初三要去京市念高中，那陆行森就要着手开始准备了。
陆夫人越来越害怕参加聚会跟饭局了，打牌也不怎么打了，倒不是快七十岁了对这些东西就不感兴趣了，她只是每次参加这种聚会回来，心口就疼，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夫人太太们，早就已经当奶奶了，孙子都上小学初中了，而她一生要强，年轻时就爱拔尖，丈夫要选最好的，儿子也要培养到最优秀，所以当儿子娶家世注定衰落的沈沁，她并不满意，当然就算不满，也没想过让儿子离婚再娶，毕竟离婚这名声也不好。
她原以为最憋屈的事就是不能亲自为儿子挑选一个样样合心意合眼缘的儿媳妇，哪知道这只是个开始。
现在她儿子都快四十岁了，孤身一人也就罢了，连个后代都没有，每每想起她就胸口发闷。
最最粗俗的一哭二闹三上吊，她也都用过了，可儿子在再婚生子这件事上，无论如何都不肯妥协，她也没硬气到真能寻死，于是就一年耗一年，每一年她都会自我安慰，明年就好了，明年儿子就会走出来……结果现在连她都不能自欺欺人了，想到自己七十岁了，连个孙子孙女都没有，真是眼前一黑，人生无趣。
她想好了，马上她就要办七十岁的寿宴了……
算了，还办什么？让人家白白看笑话吗？
不过，她这次一定要狠狠心逼一逼儿子了，四十岁意味着什么，这再晚个几年，就算是想生也生不出来了！
离她的寿宴越来越近，她连儿子的人影都看不到，正在着急上火的时候，这天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
“陆夫人，您还记得我吗？”电话里是温和的女声，“我是孙佩，十几年前您聘我为家里的私人护士，那时候还跟着王医生工作呢。”
陆家有权有势，一直都有专业的私人医生以及看护，这十几年来都换了好几次了，陆夫人每天跟那么多人打交道，哪里还记得一个私人护士。
不过她说的王医生她是有印象的，“王医生？他不是已经去国外定居了吗？”
“是的。”孙佩笑了笑，“五年前王医生去了国外，陆夫人，今天我给您打电话也是鼓起勇气的，有一件事在我心里十几年了，我一直不敢说，最近总是频繁地想起陆太太，实在是良心不得安，这才冒昧的给您打来电话，还好您家里的座机号码没变。”
提到沈沁，陆夫人的动作一顿，表情严肃起来，“是什么事？”
孙佩叹了一口气，“当时陆太太的母亲去世，她晚上总是睡不好失眠，我去例行给她制定营养餐时，见她脸色不好，就陪她去了医院，当时做了一些检查，哪知道检查还没出来，陆太太就出了意外，当时在医院那里留的是我的号码，我去拿的结果……结果上显示，陆太太当时已经怀孕了，月份比较浅，不过有两三个月了。”
好似一道惊天雷，直接砸在了陆夫人头上。
她站在桌旁，手里还握着电话筒，闻言猛然愣住，瞳孔紧缩，浑身都在颤抖。
“你、你说什么？”她不可置信甚至尖声问道。
孙佩带有哭腔，“我很早就想说了，可当时您家里情况……我真的不敢说！这两年我总想起陆太太，又听说……”
陆夫人只感觉一阵耳鸣，听到她支支吾吾的，她厉声道：“还有什么！你给我说清楚！”
“又听说，如果未出生的孩子在母体里就……是不是要做法事？毕竟是您的孙子……”
——
孙佩挂了电话后，后背出了一身冷汗，回过头看向那个站在一边的男人，她的心还在嗓子眼，只觉惊魂未定，“陆总，我按您说的跟夫人说了……夫人好像晕过去了。”
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些事情，前两天，陆行森突然找到她，让她给他妈打这么一通电话，事成以后会给她一笔钱，但同时，也需要她嘴巴严实，要保密。
她知道那位陆太太已经意外去世很久了，可现在触碰到这种豪门辛秘，她不仅不好奇，反而觉得毛骨悚然。
如果不是真的缺钱，她哪里会沾惹这种事呢？
不需要陆行森提醒，她巴不得拿了钱就赶紧消失，有多远就走多远，陆家这种人家谁敢轻易招惹？更别说多嘴了。
陆行森目光幽深，沉声道：“我知道了。”
——
晚上，陆行森赶回家里，他坐在床边坐了很久。
陆夫人悠悠转醒，她眼里一片混沌，过了不知道多久，她才想起今天接到的那通电话，猛地抓住床幔，一口气没上来，险些又晕了过去。

第69章
遇到这种事，陆夫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要说给儿子听，可话到嘴边她又给咽了回去。
自从沈沁出事以后，儿子性情大变，本来她与儿子之间的感情就不算很深厚，这些年来，儿子并不经常回来就已经证明了，他心里对她有怨，怨恨她从前对沈沁不好。
可是她就一定错了吗？身为母亲，只想给儿子最好的一切，在这京市，谁家里娶妻不是娶门当户对的，她对沈沁是不满意，可也没想过要害她，平日里也不过是嘴上对她不客气，该带她出席的场合，哪次含糊过？婆媳关系本来就是千古难题，圣人都无法解决。沈沁出事以后她也难过，也自责过，可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不该好好活着吗？
因为沈沁，她跟儿子离了心，她说的，儿子再也不听，如果现在儿子知道沈沁在出事前可能怀有身孕，儿子绝对不可能原谅她，那母子关系将再也无法修补！
陆行森看着母亲神色变幻莫测，轻声问道：“妈，怎么了？您今天怎么晕倒了？”
问这话时，他盯着她。
陆夫人咬咬牙，摇了摇头，“没事，这人年纪大了，身体总会有问题的，我歇一歇就好。”
“真的没事？”陆行森又一次问她，“有事的话，您一定要说。”
陆夫人气血翻涌，却也不得不压下去，“真没事，都是老毛病了。”
尽管这些年来，陆行森早就已经看透了他妈，可真到了这一刻，他依然感到失望。
他妈当年对沈沁说的那些话，怎么对她的，他都知道，可身为人子，他无法像报复顾茜一样报复母亲，于是，这么多年来，他除了尽可能的少见面，别的他办不到。有那么一个瞬间，他真的想给她一个机会，想看看她究竟是不是真的为沈沁出事愧疚，可直到这时候，她想保全的仍是她自己。
当然，这也没什么可说的。
陆行森自嘲一笑，论起对沈沁的伤害，他才是最可恨的那个人。
也难怪她不惜假死要离开，也难怪重逢后她眼里的光早已消失。
这都是自找的，这都是报应。
没几天后，陆夫人休养好，小心行事来到那私人护士说的医院，动用了一些人脉，想要查出十几年前的资料是很有难度的，可说来也巧，这医院这些年来的病人资料都放在仓库里，正准备覆盖归档，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出当时沈沁就医的资料单，单子保存得很好，当她看到查血结果上显示的确处于妊娠期时，她眼前一黑，扶着门只觉天旋地转，寒气从脚底升起。
她根本就不知道！
她要是知道沈沁当时怀孕了，绝对把她当祖宗伺候起来！
陆夫人将单子按压在胸口，哀戚不已，她的孙子！！
与此同时，陆行森回到曾经的婚房，四处转悠了一下，这附近有一棵古树，不知有多少年的历史，陆行森站在树下，他想起自己之前想的，他不是非要求一个结果，只愿意当一棵树守护她与孩子。
他得为他的儿子铺一条路，一条康庄大道，只愿儿子一生顺遂，这也是她最大的心愿。
——
最近实验中学有这样一则流言，八班一个男学生酷爱打游戏，正好游戏厅里有一台游戏机设定很有意思，当打到最后一关，并且破了前面的记录时，便可以打字，每次游戏机开启时都会显示，这个男学生就打到了最后一关，在游戏机上打下“洛书颜我喜欢你”这七个字，这件事传了开来，洛书颜又火了一把。
一些女生们都为这偶像剧般的情节着迷了。
这简直就是小说女主角才有的待遇啊！！
男生们也觉得这一举动酷毙了，帅爆了，有人想要模仿，可打游戏的技术不过关。
而当事人洛书颜表情淡定，甚至内心还有点儿小抓狂，为什么呢，这件事传到了老师耳朵里，班主任生怕她被八班的那个男生追到，还特意给她爸爸打了电话，让她爸爸来学校。
洛天远也没想到自己女儿在学校这么受欢迎。
这类的把戏他在学生时代也用在女孩子身上过，那时候年纪小，还觉得自己很帅很酷，现在有臭小子将这种套路用在他女儿身上，其中滋味可想而知。
洛天远一向温和的脸上此刻都没什么表情。
从老师办公室出来，他看着外面的天空，不知道怎么回事，想到了报应这两个字……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
洛书颜有些紧张。
当然更多的是委屈，明明她才是被打扰的那一个啊，为什么老师还要让她爸爸来，为什么她还要经历这种明明没有什么又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的憋屈。
她讨厌死那个男生了！！
她都不认识他，就算见过，那都没说过几句话！
他都没想过自己的行为会给她带来困扰的吗！
洛天远当然相信自己女儿没有早恋，他只是在烦恼，到底该如何劝说女儿，这个年纪的男孩子的喜欢就是一阵风，千万千万不要相信男孩子的话呢？
毫无疑问，如果哪天谁伤害了他女儿，他肯定是想废了那个人的。
至少得断胳膊断腿的那种。
可问题是，就算那人付出了代价，女儿也受到了伤害啊。洛天远忍不住仰天长啸，造物主为什么就不能多创造几个绝世好男人供他女儿挑选？
“爸爸……”
洛书颜欲言又止，最后委屈的低下头，“我根本就不知道那是谁。”
洛天远叹了一口气，“爸爸知道，老师也知道，就是……”
该怎么说呢？
他一边带着女儿往学校门口走一边斟词酌句，“书颜，是这样的，爸爸是男人，也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这个年纪的男生在想什么，爸爸清楚得很，就像你喜欢那些演员明星，你之前喜欢萧然，后来喜欢原光，现在又喜欢国外的那个谁，这个年纪的男生也是这样……”
洛书颜没能忍住：“那不一样吧……”
追星狗经常爬墙，那不是正常的吗？
洛天远：“本质上是一样，你别看他在游戏机上打那些字，要是你没在这个学校，你没跟他认识，那他也会为别的女孩子打那些字的。”
洛书颜：“爸，你要说什么嘛。”
洛天远停下脚步，他看向女儿，目光柔和，“书颜，爸爸希望你以后能遇到一个只喜欢你的男孩子，这种喜欢会维持到很长很长时间，直到你们老去。”
这就是当爸爸的心了，他做不到的事情，绝大部分男人都做不到的事情，他希望他未来的女婿能做到。
如果不能做到，那也不要当他的女婿，这种行为，这种想法，俗称双标。
洛天远知道女儿到了青春期，肯定是避免不了会沾上这种事的，他不该避讳跟她聊这些，他该像一盏明灯那样，虽然他的行为他的经历，还当不了明灯，最多也就是反面教材，但他希望他的女儿能遇到一切温暖的事，所遇到的人也都是温暖的人。
“只喜欢我的人？”洛书颜垂着头，这种人会有吗？
洛天远失笑，“当然这些不该是你现在做的事，就算你现在遇到了这样的人，也得一起努力考大学啊，反正好好学习，好好享受学生时代。”
洛书颜陷入了沉思中。
她不知道自己上辈子有没有早恋过，多半应该是没有的。
只喜欢她的人会有吗，会出现吗？
当她脑子里满是这个问题时，猝不及防的便看到在校门口大树下的沈宴。
沈宴正靠着书，手里拿着本书，正在等他们。
这件游戏机事件最后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结尾。
不知道是谁很快地就打破了八班那个男生的记录，并且将最新记录刷到了几乎别人都追不上的成绩，原本的“洛书颜我喜欢你”也变成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吃瓜群众的注意力被成功转移。
这究竟是哪位神人啊？
——
初三生活是紧张的，也是单一的。
就连原本会偷偷看武侠小说的同学也开始认真学习了。
这样的生活要持续到中考以后，洛书颜的睡眠质量反而越来越好，每天脑子里只有学习这件事，别的事情都不用操心，以致于当她晚上做噩梦梦到自己死了的时候，她惊醒过来便没了睡意。
她现在就处于原著中“洛书颜”意外身亡的时间点。
按照时间线推算，也就是这一年左右的样子。
其实她已经看开了，尽人事听天命，不到最后一刻她也不愿意接受那样的结局，只是，夜晚会放大脆弱情绪，她睡不着，便干脆起来，打开书桌的台灯，拿出信纸跟笔，窗外黑漆漆的，她歪着头想了一下，在信纸上开始写道：“亲爱的爸爸……”
她有些感性。
写了很长的一封信，比她八百字的作文还要长。
写到一些地方时，她都掉了眼泪。
等写完这封信，她小心翼翼地叠好，想了想，放进了抽屉里。
白天时跟夜晚时，人好像是两种不同的模样，至少第二天下午放学回来，她再想起那封信时，只觉得自己太经不住事，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这是在写遗书呢，她回到卧室，准备将那封信撕掉，要是不小心被爸爸看到了，爸爸肯定是要吓坏的。
哪知道等她打开抽屉，原本放在里面的那封信不知道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
洛书颜趿拉着拖鞋从房间出来，看到阿姨还没走，便问道：“阿姨，你今天有没有帮我收拾房间啊？”
阿姨拿着包正准备换鞋，闻言摇头，“没啊，今天都没进去过，怎么，是不是丢了东西？”
洛书颜：“没有没有，我就是问问。”
阿姨走了以后，洛天远跟沈宴也都走了进来。
沈宴是过来吃饭的，洛天远今天下班早，也准备陪女儿吃饭。
洛书颜一脸紧张地看向洛天远，“爸爸，你今天有没有去我房间啊？”
她最怕的就是爸爸看到那封信了！
洛天远疑惑，“没有，怎么，丢了东西？”
他基本上是不会去女儿卧室的，今天更是没去过。
洛书颜抓狂，“那到底是谁拿走了我的信啊！”
沈宴一顿，“信？”
洛书颜见沈宴也露出这表情，就知道了现在可能进去她房间的人都没有嫌疑了。
阿姨没去，爸爸也没去，沈宴也没去，沈姨又去出差了，那究竟是谁拿了她的那封信啊？
其他人又没有她家的钥匙，根本就进不来，就算有小偷进来，总不可能不偷其他东西，只偷一封信吧？
洛天远确定了不是什么重要东西后，就去接电话了。洛书颜还在努力回想，是不是昨天晚上她放在其他地方，她一觉醒来忘记了？
一旁的沈宴见她这焦灼的模样，眼睑低垂。
信？什么信？难道是谁写给她的情书？

第70章
洛书颜的异性缘一直都很好，每个学期都能收到很多情书。她说是找一封信，沈宴便先入为主的以为是情书。
其实，沈宴也足够了解洛书颜，两人每天都在一块儿，她有没有喜欢别人，他应该是最清楚的，他明明知道她是不可能为了谁写的情书焦躁成这模样的，可理智是一回事，感情又是另外一回事，但凡只要想到有一点点的可能她找的信是别人的情书，他就有些受不了了。
不过，就算心里再闷得慌，沈宴也没表现出来。
他很讨厌这样的情绪，更讨厌无法摆脱这种情绪的自己。
吃完晚饭后，也顾不上看书，在洛书颜去洗手间时，他悄无声息的上楼去了楼顶。
楼顶上还有人家晒的床单被套没有收走，沈宴经过的时候，还能闻到洗衣粉的味道。
现在是西城最舒适的季节，不冷也不热，每天天气都很好。
沈宴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楼顶很安静，很适合在这里想问题，好像离天空也很近，近到抬手似乎就能触碰到夕阳与云彩。
洛书颜从洗手间出来时，发现家里没人了，去了隔壁，沈宴也不在。
上了初三以后，他们不需要每天都去兴趣班了。她跟沈宴都是吃完晚饭就会复习功课，今天他去哪里了？
洛书颜以为他去楼下倒垃圾或者买东西了，想着等他一块儿回来看书，便从口袋里拿出前段时间宋前进给她买的MP3，戴上耳机听歌，MP3备受学生欢迎，它比录音机还有复读机都要轻便，小小的一支里可以下载很多很多歌曲。
听了几首歌后，发现沈宴还没回来，这就令人意外了。
沈宴不是那种出门办事不会打招呼的人。
洛书颜想了想，准备出门去书店看看，刚关上大门准备下楼时，突然福至心灵，她抬起头往上看了看，抱着去看看的心态，她上楼去了楼顶，他们这一栋并不是电梯房，楼梯房一般都不会太高，这一栋也不过只有八楼，很快地她就到了楼顶，阿姨大妈们在楼顶拉了好几条线晒衣服床单，此刻凉风习习，吹起了还未收走的床单，她看到了沈宴，沈宴似乎有心灵感应一般，也转过头看了过来，那一刹那，很像是电影里才有的镜头。
洛书颜走了过去，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她还有些惊讶，“你怎么来这里了？”
沈宴没说话，只是收回视线，继续看天空。
洛书颜猜测，他应该是遇到了烦心事，可能是陆家那边的，可能是学习上的。
以她对他的了解，应该是陆家那边的。
他不想说话，她也不会逼他说。
她重新拿出MP3，分了一只耳机给他，“喏，听歌，还蛮好听的。”
沈宴迟疑了一下，接过了耳机戴上。
两个人挨在一起坐，一人一只耳机，看看天空吹吹晚风，听着好听的歌，再是舒服惬意不过了。
音乐有种神奇的魔力，轻易地就抚平了沈宴的烦闷。
洛书颜听着歌，侧头盯着沈宴。
沈宴察觉到她的视线，也转过头来，四目相对，他下意识地躲避，眼睑低垂，看向地面上的石头，“你看我做什么？”
洛书颜笑了笑，露出讨喜的酒窝来，“真希望我们一起上高中，一起上大学，肯定很有意思。”
如果能有那个运气上高中上大学，该多好啊。
跟沈宴一起朝着清大努力，跟他去吃大学外面的小吃街，高中时每个月比比月考的成绩……
沈宴嘴角微翘，“那不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吗？”
洛书颜抿了抿唇，“那我就借你吉言了。”
希望到时候能一起上高中，一起努力拼搏上大学！
——
洛天远又一次让致颜公司的公关处理他跟苏雪的照片。
跟公众人物谈恋爱就得时刻小心，洛天远自觉已经非常谨慎小心了，可港城的狗仔也不是吃素的，在这种严防死守的情况下，仍然每年都会拍到照片。本来洛天远从来没打算在暴露出身家背景时，跟女演员女明星谈恋爱，苏雪是个例外，她朝气阳光，真诚善良，这才令他打破原则跟她在一起。
不过跟明星谈恋爱除了聚少离多以外，还会经历这样的烦恼。
洛天远并不想出现在镜头前，原先以为自己能够控制这种局面，毕竟致颜传媒现在在业界也是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哪知道港城狗仔十分不好惹，每次拍到照片都要花好一番功夫才能压得下去。
他跟苏雪在一起自然是开心的，只是两人相处的时间不多，他也知道苏雪跟致颜传媒的合同要到期了，苏雪不止一次的提过她对家庭的向往，当然她只是提一提，并没有要跟他结婚的意思，而他也听说有不少富商富二代在追求她，先前他去港城时，也碰到过富商送她回家。情侣之间，聚少离多固然没那么多矛盾，可同时，感情也很容易由浓转淡。
洛天远本来就不是一个长情的人，现在他也觉得跟苏雪的这段感情到了该终止的时候了。
苏雪为人也洒脱，在听到洛天远提出分开时，她也不意外，反而笑道：“其实我也不知该如何开口呢，现在我钱已经赚够了，合约也到期了，并不想再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我准备去国外定居，买一个大house，想想就美好，天远，我没跟致颜续约，你不会怪我吧？”
洛天远也不意外苏雪会有这样的决定。
她虽然底子好，也有天赋，可终究对这一行没有太大兴趣，当初之所以要进娱乐圈，就是为了赚钱，现在钱赚够了，自然是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洛天远失笑，“怎么会，你有你的打算，我知道。”
公司跟艺人之间本身就是一纸合约的关系，合约到期了，一方不愿意再呆下去，另一方不需要责怪，也无需强行挽留。
好聚好散这个词用在他跟苏雪身上也是再适合不过的。
他知道苏雪已经不缺钱，沉吟片刻道：“苏雪，致颜传媒在圈内也有名气，我的事你也知道，以后你遇到任何的麻烦都可以来找我，不用跟我客气。”
洛天远对他的女朋友都不会吝啬。
苏雪不缺钱，就缺一个底气。
什么时候她想回来了，致颜传媒都会签她，给丰厚的条件。
她就算不想回来，毕竟也是圈内人，说不准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只要她有需要，他也不会坐视不理。
苏雪眼睛里有泪光，她嗯了一声，“好，虽然你总说我们之间不用说谢谢，但真的，谢谢你。”
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沉迷在爱情中无法自拔。
苏雪爱得坦荡，离开时也没有扭捏不舍，甚至还跟洛天远开玩笑，说哪天她结婚时他可以不用送份子钱。
——
两个月以后，苏雪跟致颜传媒的合约正式到期，她没有续约，在影迷的不舍中宣布息影。
苏雪的决定很令外界震惊，毕竟她还处于最好的年纪，事业也在上升期，大家都猜测她是息影结婚，之前就有传闻说她背靠大山，跟着某位大人物大老板才会有今天的风光，现在她是逼宫成功，从小三转正，自然不需要在娱乐圈里这样拼了，以后就是豪门太太。这个猜测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大家几乎都相信了。
宋前进作为内部人士，他都以为苏雪终于拿下了洛天远，要成为那个例外升级成洛太太了，还特意打电话给洛天远，才得知洛天远跟苏雪已经分手了。可见这个谣言流言传得有多深入人心。
苏雪息影以后也被狗仔拍到了照片，她给母亲还有准继父买了一套别墅，又买了商铺，这一举动更是坐实了嫁入豪门的传闻。
这天晚上，苏雪将准备好的东西放在了保险柜里后，便从书房出来，卧室的抽屉最里层有着几瓶药。
她其实很早就生病了，只不过这几年有了钱以后才去看了心理医生，她掩饰得很好，没有人会把她跟抑郁症联系在一块儿，谁都没有发现，就是她那已经走出疾病与丧夫阴影，重新开始幸福生活的妈妈都没有发现。洛天远很细心，有那么一次都差点被他察觉出端倪来了，但又被她掩饰过去，幸好他们聚少离多，相处的时间不多，不然她也没有那个自信可以骗过他，不被他发现。
她的心理医生是个非常可靠的人，一直很遵守职业道德，从不会对外提起她的病。
也不知道为什么，早在之前，她就不想吃药了，也不想去看医生了。
可能是觉得已经完成了任务，就算洛天远不跟她分手，她也会提的，她救不了自己，也撑不下去了，每一天每一天都活得很辛苦，几乎每天都有很多时候她都想过死。她知道，洛天远真正喜欢的只是她伪装出来的样子，真正的她，不是阳光有朝气的，也不是活泼的。
她不愿意再骗他，也不愿意再骗自己。
停药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她就像是被海水抛弃的鱼，暴晒在太阳下，连呼吸都是撕心裂肺的痛。
这天，她将一本有些破损的日记本以及一封信寄了出去，收件人是洛天远。
——
一大清早，天还未亮，洛天远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是宋前进打开的。
洛天远捏了捏鼻梁，遣散睡意，这才接起电话，才被吵醒的时候声音是有些慵懒的，“这么早打电话做什么？”
那头的宋前进明明见惯了大风大浪，可说话时牙齿都在打颤，“天、天远，苏雪她，苏雪她自杀了，现在正在抢救中……医生说、说希望渺茫……”
洛天远猛然愣住，还以为是自己耳朵出现了幻听。

第71章
苏雪晚上在公寓自杀，这件事还是韦俊发现的，据韦俊说，他正好家里没网，又有重要的邮件要发，所以才上楼想跟苏雪借电脑一用，哪知道敲门敲了半天都没反应，他又给她打了电话，还是没人接，由于港城前不久发生过入室抢劫错手杀人的案件，韦俊便留了个心眼，又去停车场看了一眼，苏雪的车并没有开走，他便强行开门进了苏雪的公寓，在洗手间发现了她，她的呼吸薄弱，韦俊叫了救护车送她去了医院。
洛天远跟沈清若打了声招呼，将工作上的事情交给其他人后，就马不停蹄的赶往港城。
致颜传媒的公关很给力，再加上财势跟人脉，愣是将苏雪自杀这事藏得严严实实的，新闻都没曝出来。
医生说要是再晚一会儿送过来，人就救不回来了，只是现在人是抢救回来了，但多半会成为植物人，所有人包括洛天远都没想到苏雪会自杀，在外人看来，她根本就没有自杀的理由，长相漂亮，又是知名的女演员，有钱有貌，进一步可以跟富商结婚成为阔太，退一步也可以守着自己赚的钱一辈子吃穿不愁，追她的人那样多，有豪门二代，也有社会精英，明明是人生赢家，又有哪些不如意到要自杀呢？
韦俊神情疲倦，呆呆的坐在走廊长椅上。
洛天远去安抚苏雪的母亲了，宋前进从外面回来，坐在韦俊身旁。
宋前进这两天几乎都没睡，他跟苏雪的关系也不错，算得上是朋友了，朋友身上发生这种事，他心里也难过，“诶，这苏雪也是，有什么事是想不开的呢？”
韦俊手里捧着速溶咖啡，闻言苦笑，“那只有她自己才知道了。我看她这段时间都不对劲，不过我工作忙，也就没想那么多。”
宋前进诶了一声。
韦俊也叹了一口气。
苏雪跟洛天远分手的事情，他也是前两天无意间才知道的。
他熬了两个晚上了，这会儿眼睛里都是血丝，想起苏雪躺在病房里，想起医生说的那些话，他下意识地攥紧了咖啡罐。
洛天远即便极力地想要压住这条新闻，港城狗仔嗅出不对劲来，在医院轮番蹲点，最后藏了近一个星期后，娱乐周刊终于登了苏雪自杀的新闻，顿时众说纷纭，猜测无休无止，其中有一个经常跟苏雪的狗仔爆料，苏雪前段时间晚上喝酒买醉，她那个神秘男友也很久没来了，她本人在男装店订购了冬季新款，也跟店员说了以后都取消订购服务……总之种种迹象表明，苏雪被抛弃了，上位无望，所以自杀。
有心人也想趁此机会搅乱一池春水，便指责致颜传媒压榨苏雪，甚至还摆出一些莫须有的证据，说苏雪这几年来几乎都没有休息过，被公司当成了赚钱机器……
一时之间，致颜传媒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而回到西城的洛天远此时才看到了苏雪寄给他的东西。
苏雪的日记本是从中学开始写的，原本她生活在一个美满的家庭，爸爸是医生，妈妈是全职太太，他们一家三口非常幸福，后来她的爸爸意外去世，留下母女俩相依为命，她的妈妈为了养活她，四处打工，孤儿寡母被人欺负是常态，爷爷奶奶那边痛失爱子，咒骂她与妈妈是灾星。
这是洛天远一早就知道的，可是洛天远不知道的事情也有很多。
苏雪长得漂亮，从小就很出众，她跟妈妈住在窄小的房子里，有一年她妈妈找了份待遇还可以的工作，她去妈妈工作的地方，老板将她妈支开以后，对她动手动脚，她吓坏了，老板却威胁她，不能告诉别人，否则会让她妈失去这份工作，她忍耐下来。
生活的遭遇看似让苏雪变得更坚强了，实际上她早已千疮百孔。
那天她被人骗着去了饭局，其实是被最信赖的朋友骗了，如果不是洛天远及时出现，她不知道自己等遭遇了这种事后，是会自甘堕落，从此成为肥头大耳的情人，还是会忍受不住生活给她的打击选择自杀。
她在写给洛天远的信里说，她很感谢他，跟他在一起的日子，是她自从失去爸爸以后过得最快乐的时光了。
她很想坚强起来，不想软弱，想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可是她在深渊里，已经爬不起来了。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母亲的病已经痊愈，给母亲留下的财产也足够她衣食无忧一辈子，现在母亲也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她反而茫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自杀不是解脱。
她知道走上这条路也很痛苦，只是她没有别的法子了。
她找不到人生的方向了。
“天远，很早前，早在遇到你认识你之前，我就觉得暗无天日，当你出现时，我以为我能够重新好起来，就跟所有正常人一样，可我没有做到，每一次我说那些话，摆出的那些表情，令你看向我时的神情温柔，这让我喜欢又害怕，我终于发现，我这辈子都好不起来了。”
“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而我是被命运讨厌的人，握不住这个机会。我握住的时候，觉得好痛好痛。”
“我的选择会给你带来困扰，如果有人攻击你攻击公司，你可以将我的日记本还有病例都公开。”
……
…………
洛天远看完后沉默了许久，将她寄给自己的日记本、病例还有信都锁在了柜子里。
日记本里详细描写了她那些年的经历，那些她每每想起来都会呕吐的经历。
他不想公开，也不打算说给第二个人听，也许这样做会保护他，会保护公司，可是无疑是对苏雪的第二次沉重打击，她绝对不会希望自己的过去被人反复咀嚼，被人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
作为男友，他没有及时发现她的心理问题，已经是失职了，难道还要将她的伤口公之于众吗？
哪怕是宋前进问起来，他都没有说。
于是，大家就真的以为苏雪是为情自杀，影迷们泣不成声，都在谴责那个抛弃了苏雪的男人。
从头到尾，洛天远都没有跟谁提过苏雪的日记跟病。
——
苏雪自杀的事情，洛书颜也知道了，她心里特别难过，这几年来，她跟苏雪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可她能真切的感受到，苏雪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她跟爸爸以往的那些女朋友不一样。
苏雪会给她买很多漂亮的裙子衣服，有一次更是夸张到给她买了一整套水晶发饰，那个明眸皓齿的女人说，她小时候就最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了。
洛书颜打开衣柜，看着那漂亮的大衣还有羽绒服跟裙子，外面的天都暗了下来，那一种空虚又难受的感觉占据了她的心。
她从卧室里出来，只见沈宴站在客厅里，正一脸担忧的看她。
其实不只是洛书颜，沈宴也收到过苏雪的礼物，他对洛天远的那些女朋友向来没什么好感，苏雪算是一个例外，因为他感觉得到苏雪对洛书颜没有恶意，相反她还很喜欢洛书颜。
沈宴想起报纸上说的那些事，想到苏雪自杀抢救回来也成了植物人，他心里也有些难受。
洛书颜看着沈宴，两人相对无言，她说道：“等中考结束后，我想去港城看苏姨。”
沈宴点头，“恩，一起去。”
洛书颜想起苏雪又一阵难过。
这几天爸爸也是在两地奔波，每次都来去匆匆，看起来都疲惫了很多。
报纸上说，苏雪是为情自杀，爸爸也没有澄清，但她总觉得不是那样的。
她认识的了解的苏雪不是会为情自杀的。
那天晚上，她看到爸爸的脸上满是自责，可她始终相信，她爸爸不是报纸上说的那样。
她的爸爸根本就不是那样的人。
这里面肯定是有什么外人不知道的事，爸爸没说就一定有他的理由，有一定不能对外人说的理由。
洛书颜蹲了下来，她心里闷闷地。
沈宴走到她面前，“你别看报纸上说的那样，洛叔叔不是那样的人，他跟苏阿姨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是我们都不知道的。”
他相信洛叔叔，也相信事情的真相绝对不是报纸上说的那样。
洛书颜嗯了一声：“我知道。”
沈宴看了她的发顶一会儿，也蹲了下来，他凑过去，探出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算是安慰。
两人都笼罩在夕阳里，从远处看，好像沈宴在抱着洛书颜。
“你说苏姨会醒过来吗？”洛书颜突然问，“她之前还说过等我中考后带我去做头发的，还要带我去打耳洞，给我买漂亮的耳钉。”
沈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植物人苏醒的机率不是很大，他这两天都在查资料，也去图书馆借过医学方面的书籍，情况都不是很乐观。
说不定一辈子都不会醒过来。
沈宴是个诚实的人，他不愿意说谎，也不愿意说那些所谓善意的谎言骗别人。
只是这一刻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说道：“等她睡够了就会醒了。”
——
虽然洛天远跟苏雪已经分手一段时间了，而且苏雪跟致颜传媒也解约了，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现在苏雪如何其实跟洛天远并没有什么关系，然而洛天远仍然尽了全力压住所有对苏雪所有不好的新闻，他也单独的跟苏雪的心理医生见过面，心理医生是个很有职业道德感的人，如果不是洛天远是知情人，恐怕心理医生都不会跟洛天远提起苏雪的情况。
不需要洛天远提醒，心理医生也绝不会将苏雪的事情说出去。抑郁症并不是什么不能说的，可港城狗仔打听到一点点风声，都会蜂拥而上，从苏雪小时候的事情挖掘起，最后将她极力想要深藏的阴影全部展现在世人面前。
即便苏雪不是抑郁症患者，只是个普通人，也受不了这样的情况。
洛天远始终相信苏雪会苏醒过来，他不希望苏雪醒过来以后面对的是这样的结局。
那些苏雪不愿意提起的事情，那些溃烂的伤疤，不应该被外人知晓。
太阳底下不缺新鲜事，苏雪的事情引起过轰动，媒体也进行过多种猜测，最后都认为她是为情自杀，致颜传媒也在努力施压，庆幸的是现在网络不发达，大家也只是看电视以及报纸了解大概情况，这件事情没有媒介发酵，半个月不到的时间，苏雪的近况便只有一些影迷们关心了，八卦头条又换成某某富商的太太在公众场合厮打小三女星……
洛天远安顿好了苏雪的妈妈。
苏母从痛苦的情绪中走了出来，她给洛天远倒了一杯茶，用不太熟练的普通话说道：“阿雪经常跟我提起你，每次提到都好开心，她说你是个好人，如果不是你，她也不会有今天，洛先生，你为阿雪做得已经很多了，我看到外界那样揣测，心里好不舒服，阿雪如果知道，肯定也要生气，不如我去跟媒体解释一下，阿雪……那样跟你是没有关系的。”
外界猜测的是苏雪被男友抛弃，继而选择自杀。
这个男友的身份现在还没被曝出来，只是苏母看到报纸上的那些言辞，还有影迷们的极端言论，她也为之心惊。
洛天远捧着属于他的马克杯，一阵恍惚，又笑着摇头：“不用，现在言论已经平息下来了，过不了多久就不会有人提起这事。将媒体往这方面引导，也好过去研究她这二十多年来的种种。”
苏母垂泪，“洛先生，有一件事我藏在心里很久了。那是阿雪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我看到她用纱布包扎手腕，那时我问过她，她只说不小心弄伤了。”
剩下的她也说不出口。
一个母亲没有及时地发现，或者并没有重视女儿的异样，她好愧疚。
事到如今，别人猜测女儿是为情自杀，可她知道不是那样的，然而这里面的真相，她也不敢深思。
当年她为了养活自己和女儿，还得面对公婆的恶语，她觉得好累好累，每天都没有休息的时间，除了拼命的工作，也没有别的办法，她没有高学历，结婚以后就没有工作，像她这样的人，也找不到好的工作，只能打小工。
现在回想起来，女儿可能表现出她受过的伤害，只是她那时太累了，选择了忽视。
如果她早一点发现，早一点重视，会不会结局就不一样了？
洛天远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沉默不语。
这段时间，苏母一直住在苏雪的公寓里，洛天远不好在这里久呆，只是叮嘱苏母注意身体，见时间不早了，也就准备离开，他走出公寓楼，在门口碰到了下班回来的韦俊。
韦俊一脸疲态，眼底下有青色，他扯了扯领带，随口问道：“又来看苏婶？”
洛天远点头。
“天远，报纸上的那些话你别放在心上，我们都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韦俊拍了拍洛天远的肩膀，安慰他。
洛天远不甚在意的摇头，“我是没放在心上。”
韦俊一顿，又捏了捏鼻梁，“这段时间真是加班累死了，不过天远，都是朋友，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只管开口，苏婶这边，我住得近，也会有空来看看她。”
事到如今，洛天远对韦俊的疑心也没减少。
不过宋前进盯了这么长时间，韦俊的确也没令人怀疑的地方。
在大学时候，韦俊就很热心肠，这次如果不是他，可能苏雪也不会被抢救回来。
洛天远跟韦俊道别以后，往外面走去，他脑子里闪过一些念头，回过头来，只见韦俊站在阴影处，似乎目送他离开，见他转过身来，韦俊还抬起手冲他挥了挥。
不知道是不是他想太多了。
他总觉得韦俊发现苏雪的那个时间点不太对。
苏雪跟韦俊充其量也只是普通朋友，还是因为他的这层关系才有了一些交集，韦俊并不是不知礼数的人，难道真的是工作上碰到了急事，所以晚上才会去跟苏雪借电脑？
可是，问题又来了，他在敲苏雪的门打了电话都没找到她时，为什么要去停车场确认她究竟在不在家？
他们不是普通朋友吗？距离学生时代已经有些遥远了，远到洛天远都不确定韦俊究竟热心肠到哪种程度。
洛天远走出小区，拿出手机给宋前进打了个电话，确定宋前进的人还盯着韦俊，他才放心了些。
到底有没有问题，总会见真章的。
——
韦俊回了屋子，来到墙壁前，墙壁上贴着一张电影海报。
那是苏雪的首部电影处女作，电影里她如同百合花一样清纯清冷，令人着迷。韦俊看了这部电影后，对苏雪的喜欢，也只是影迷对演员的喜欢，直到那一天他在电梯里碰到她，当在现实里有了交集以后，他对她的这种喜欢就转变成了一种连他自己都搞不懂的爱意。
她比电影里还要善良，比电影里要活泼外向。他知道她跟洛天远在一起，对于自己的这位大学同学，他是佩服的，尽管他在学习成绩这方面胜于洛天远，可能力上还是差得远。不过他观察入微，也是偶然间他才发现，洛天远很有可能是大名鼎鼎的笑颜时装的老板……
郎才女貌，他心服口服，他们哪天结婚，他也会道一声恭喜。
只是他没有想到，洛天远会跟苏雪分手，现在回想起来，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洛天远在大学时代异性缘就很好，换女朋友换得快在同学之中也是一桩新闻，但那时，大家提起时，也只是以羡慕的口吻，他以为，洛天远跟苏雪谈了这么长时间，肯定是会结婚的，苏雪对洛天远的女儿都是细心周到。
可是，他们分手了。
到这时候为止，他虽然为苏雪打抱不平，不过内心也有一丝连他都察觉不到的庆幸在，他想着，他们分手了，她很伤心，可他会陪在她身边，总有一天她也会看到他，还没等他做出实际行动，她就以那样惨烈的方式自杀了。
他知道，苏雪是为洛天远自杀的。
洛天远这个人似乎很喜欢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比如秦雨桐，他们学生时代的校花，不也是被洛天远耍得团团转……
可现在苏雪为他自杀了，他不仅没有懊悔痛苦，反而如此淡定，还试图将那些传闻给压下去，现在没人讨论苏雪自杀的事情，绝对是洛天远出手的，他竟然狠心绝情到这种地步了。
恐怕对洛天远而言，更重要的是公司不受影响吧，苏雪是死是活他根本就不在乎。
不在乎是吗？
是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就有在乎的东西，在乎的人，洛天远也不会例外。
——
韦俊行事小心，尤其是察觉到有人盯着自己以后，他连医院都很少去，每天似乎两点一线，但实际上，他已经匿名托人在查洛天远的事，洛天远的每一个女朋友除了苏雪以外，其他人都不是秘密，他小心谨慎地查了近一个月，才查到了宋晚晴这条线。
宋晚晴几年前就已经结婚了，婚姻生活还算美满，只是宋家的情况就很耐人寻味了，原本是掌权人的宋荣华从去年开始就退休，大家都以为会是他的儿子宋朝阳上位，可哪知道，最后上位的是宋荣华的弟弟，宋朝阳在公司被边缘化……
宋氏几年前想尽办法想要跟笑颜时装合作，可是笑颜时装有了合作商，便拒绝了宋氏的邀约，宋朝阳进了公司以后，采取的一些措施也挽救了不了公司，反倒被自家叔叔利用了，宋朝阳分了一笔钱，结果被人诱惑着去了赌场，钱都输了个精光，欠了一屁股债。
韦俊以前做过相关研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赌徒是比较容易控制的那种人。
他们已经失去了清醒时候的理智跟逻辑思维，必要时候都可以六亲不认，只要足够了解他们，捏住他们的软肋，想要为之所用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并且最难能可贵的是，宋朝阳跟洛天远可是有仇的，如果宋朝阳没有被赌博冲昏头脑，那这件事找上他，几乎没有胜算，可关键是，宋朝阳现在恐怕已经急红了眼，别谈什么理智了，没拿刀回家逼父母拿钱出来已经算不错了。
在这种时候，只要稍稍挑拨一下，宋朝阳便可以成为他手里的那把刀。
不仅锋利，还不会被洛天远注意到，恐怕洛天远都快忘记世界上有宋朝阳这么一号人了吧。无论宋朝阳做什么，都不会被人注意到，多好。
——
韦俊耐心地等待着，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出差错。
终于等到了公司派他去西城出差的机会，他跟行政关系好，让前台小姐订了宋朝阳经常入住的酒店。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会惹人怀疑。
韦俊拿着房卡上楼，他查到了宋朝阳住的那间房，跟他在同一层，他喝了一点酒，好像仗着酒意来到宋朝阳房间门口，刷门没刷卡，房门被人打开，那人刚洗完澡，不耐烦地说：“搞什么？这是我的房间！”
韦俊看向宋朝阳，笑了笑，赶忙弯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走错了。”
等房门关上后，韦俊又好像若无其事的回了自己房间。
宋朝阳准备转身往大床走时，低头看了一眼，地毯上有一张纸条。
他一脸疑惑，蹲下来捡起纸条，纸条上写着一行字——
【笑颜时装公司的大老板是洛天远。】
后面还跟着一个联系方式，纸条上还写着，如果他有不知道的，可以打这个电话联络。

第72章
韦俊做事小心，他利用好人缘，拜托同事给自己买了手机和卡，不出他的意料，他很快地就接到了宋朝阳打来的电话。
宋朝阳是欠债状态，本来就很心急，又想要东山再起证明自己，现在有人告诉他笑颜时装背后的老板是洛天远，他怎么可能不抓住这个机会，当然也是因为知道了这一件事，令他十分恼怒，当初如果不是笑颜时装拒绝跟他们合作，公司怎么可能会一落千丈，他又怎么可能会想着拯救公司一时之间忘记防备身边的亲人，而被叔叔钻了空子？
说来说去，冤有头债有主，如果不是洛天远，他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境地。
更何况，洛天远跟他妹妹也有过一段，不管怎么说，在知道他家里公司有困难的时候，没选择帮忙未免太过无情了。
韦俊在电话里说：“实不相瞒，我是洛天远的朋友，最近也是缺钱，宋先生，我知道你也缺钱，我出点子，你出力，事成之后，我们四六分，你六，我四，怎么样？现在洛天远可不缺钱，你应该也知道，对他来说他的女儿最重要吧？如今的情况对我们也很有利，洛天远隐瞒了他的身份，从他女儿这边入手其实很简单，只要我们能好好配合，跟洛天远要个一千万都不成问题，到时候你拿着六百万，何愁不能东山再起，重新夺回公司？”
如果宋朝阳没有沾上赌博的话，韦俊说的这些话根本不足以打动他，毕竟他跟洛天远就算有再深的仇恨，他作为一个富二代，也犯不着用绑架勒索这一招。只是现在的宋朝阳，早已经不是过去那个他了，身上背着债，公司又被叔叔抢走了，他发了疯的想要创业东山再起，不然也不会被人忽悠着上了赌桌，妄想赢得一大笔钱。
宋朝阳听了韦俊这话，两人一拍即合，开始秘密计划着一宗绑架案。
所有的一切都由宋朝阳出面，韦俊就躲在宋朝阳的背后。
宋朝阳在韦俊的提醒之下，办事也足够谨慎，不过蹲了一个月以后，他有些颓废的跟韦俊打了电话：“这事办不成，他女儿每天两点一线，要么在学校，要么在家里，我不可能冲到学校去，更不可能闯到她家里去，她又这么大了，可不是一个棒棒糖就能忽悠走的小女孩，还有，那个计程车司机，我感觉也不好惹，每天都接送她上学放学，她自己又小心谨慎，根本就钻不到空子。”
宋朝阳又说：“这事算了吧，以我妹跟洛天远的关系，她只要开口跟洛天远去借，这个钱我也是能借到的。”
韦俊轻笑，“你以为洛天远会借钱给你妹，好，就算他会借，你觉得他会借几百万吗？宋先生，你别急，我还有另一个计划，从他女儿那里下手不成，就从他邻居家那个男孩入手吧。”
他在发现一件有趣的事后，就没想过要去绑架洛天远的女儿。古往今来，多少帝王将相为了利益连自己的孩子都可以牺牲，现在有了更好的打击洛天远的法子，他自然不会退而求其次。
如果他没猜错，那个司机保护的应该是洛书颜，而不是那个叫沈宴的男孩子。
宋朝阳诧异，“是你说错了，还是我听错了，从他邻居家那个男孩入手，你别骗我，我当初可是查了的，那就是个单亲妈妈带着孩子，可没多少钱，我难道要为几万十几万去冒险犯法？那可不值得。”
韦俊说：“那你就不了解洛天远了，他跟那个沈清若关系不一般，他是个仗义的人，那孩子也是他看着长大，虽然不如他女儿重要，不过从那孩子入手，就算要不到一千万，要个几百万也没问题。”
这就让宋朝阳迟疑了。
当初他的确查过洛天远，也知道洛天远对他那个邻居非常上心，为此他妹妹可没少吃醋。
在他知道，洛天远竟然将沈清若带进笑颜，甚至成为了一个领导时，他的疑心也消了。
正所谓富贵险中求，以洛天远的为人，因为他而绑架了他邻居的儿子，他应该也是会掏钱的。
韦俊将沈家的事情都说给宋朝阳听了，唯独一件事还瞒着。如果宋朝阳知道了沈宴的身世，肯定是不敢冒险的。
他后来也去过几次西城，特意去那个小区门口，确定了那一次他不是看错了，那个人的确是盛远的陆行森，后来他也见陆行森对两个孩子格外上心，而在京市，陆家的一些事情根本就不是秘密，他大胆推测，那个叫沈清若的女人就是陆行森意外失踪十几年的太太，而沈宴，毫无疑问，肯定也是陆行森的儿子。
陆行森这十几年来都没有再娶，至今为止外界都不知道他有一个儿子，这就意味着，沈宴是陆家的独苗，如果沈宴因为洛天远出事，陆家怎么可能善罢甘休，到时候洛天远又该怎么逃过这一劫？
洛天远不是很看重他的事业吗？笑颜时装的确做得很大，可跟盛远比起来还是差远了，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是什么，是父母失去孩子，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以陆家二老对子嗣的看重，就算沈清若想在中间调和也没用。届时陆家必定会倾尽全力去报复洛天远。
豪门家的男孩，可比女孩有分量多了。不是吗？
很多年前，学校里有保研的名额，他不懂，他那样用功的学习了，而洛天远呢，有时候都会逃课，努力的程度根本不及他！为什么老师们都更看好洛天远，他听到老师们都在夸洛天远，其中他的导师还跟他说，洛天远极有天赋……后来，洛天远没有选择读研，也拒绝了保研名额，他才松了一口气。
原本以为再次见面，以他如今的情况早已能将洛天远狠狠地比下去，可是，洛天远依然轻而易举的就能得到他怎么够也够不着的东西。
借刀杀人这一招，最是合适不过，宋朝阳是那把刀，陆家也是。
想到洛天远未来会一无所有，他的血液都在沸腾。
——
离中考越来越近，洛书颜每天都在埋头复习，她有自己的思路，越是到了这个节点，她越是不会单独走，平常同桌约她去精品店或者米线店，她都拒绝。除了学校跟家里，她哪里都不去，上学路上放学路上又有高叔保护，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偶尔也会生出这样的疑惑来：该不会那个意外已经被蝴蝶掉了吧？
初三也是要上晚自习的，洛书颜晚饭都是在学校食堂里吃，这天，同桌要去学校后门外面的小吃街买晚饭，顺口问她要不要喝奶茶，她挺长时间没喝奶茶了，便让同桌给带了一杯。
哪知道喝了奶茶，晚自习还没结束，她的肚子就开始疼了，同桌也是。
跟同桌跑了两趟洗手间，情况还是没有得到缓解，就跟班主任说了声，这会儿医务室都下班了，班主任就让她们先回家。
同桌的爸爸也是学校老师，家里就在教师宿舍小区，她先回去了。
洛书颜捂着肚子，小脸雪白的跟沈宴说，“我跟我爸打了电话，高叔都在学校门口等着我了，我要去一趟医院。”
沈宴眉头紧皱，关切的看她，“要不我请个假，跟你一块儿去医院。”
洛书颜还没回答，一班的班长就在叫沈宴了，“沈宴，化学老师找你，说下节自习搞个小考。”
沈宴上初三以后，就被班主任任命为化学课代表。
洛书颜赶忙说道：“不用你陪我，高叔会送我去医院，为这种事请假，等下你班主任又要跟我班主任说，搞不好又要给我爸打电话，烦，不跟你说了，高叔还在学校门口等我，等高叔送我去医院后，让他再来接你啊。”
沈宴摇头，“不了，我自己回去就行，也不远。”
他是想请假陪洛书颜一起去医院，可洛书颜说的也有道理。
他们班班主任不仅是霸课狂魔，还是八卦狂魔，他基本上初中三年就没迟到早退过，现在请假，班主任又来查岗，肯定要问，这一问说不好又得去二班班主任那里说些闲话。
一班班主任特别护犊子，尤其是护着沈宴。
他觉得沈宴考重高是板上钉钉的，他想沈宴能考全省第一！
那时候他这个做班主任的多有面子，学校也会给不少奖金的，平日里他没少在二班班主任那里叨叨，大概意思就是说让两个孩子别走太近，都是好苗子，可不能学人家早恋耽误了学习。
二班班主任也很护着洛书颜，每次都会怼回去，说是沈宴缠着洛书颜，耽误洛书颜学习才是……
于是，沈宴就没陪着洛书颜一块儿提前放学。
洛书颜走出校门，就看到了高叔站在计程车前，他脊背挺直，在他身上，从来都没看到类似懈怠的模样。
高业开车送洛书颜去了医院，自然也给洛天远打了电话。
洛天远这会儿还在公司，但也说好了，马上就去医院。
——
整个实验中学，也只有两个火箭班在上晚自习。
学校也不会让初中生上晚自习太晚，九点不到就打了下课铃。
沈宴算是比较晚走出校园了，因为他是化学课代表，要收卷子，等他将卷子送到老师办公室再回来时，教室里的学生都走了一大半，剩下的也是住读生。
他从学校里出来，往家里方向走去，感觉到有人跟在他后面，他刚警惕着回过头来，便被人打晕了。
高业在医院耽误了一些时间，等到洛天远来医院后，他才开车去往学校准备去接沈宴。
哪知道在路上差点撞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路人，耽误了一些时间，等他开车来到学校门口时，学校里已经没多少学生了，高业又在学校门口等了一会儿，也没等到沈宴出来，以为他是自己回家了，便给洛天远打了个电话。
洛天远挂了电话后，想到沈清若今天也还在加班，便算着时间，觉得沈宴差不多已经到家了，又给家里客厅打了电话，一直都没人接。
一个小时后，高业在小区楼下等了很久，也敲了门，都没有等到沈宴。
洛天远心口狂跳。
以沈宴的性子，他是很有可能直接来医院看书颜，可从下晚自习到现在也有这么一段时间了，不可能还没到……难道是出事了？
这个年纪的男生，当然也有可能跟同学约着去其他的地方，可沈宴不会。
洛天远非常了解沈宴，正是因为了解，他才一阵后怕，抬起手看了时间，如果没事，只是他多想，那自然最好，可如果出事了，那么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得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了，因为在那样的事件中，哪怕只是早一秒，也是给了孩子多一线生机。
——
洛书颜送到医院来后做了个检查，医生说可能吃坏了肚子，给她开了药，让她躺在一旁的小床上休息观察。
可能是这段时间复习太累了，她躺在床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出乎意料的，她做了一个梦。
梦到了她在昏暗废弃的地下停车场，她的嘴巴被人贴上了胶带，眼睛也被蒙住，无法发出声音来，双手都被绳子捆绑住，她努力挣扎，手腕都被磨破了，她不敢放弃自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将绳子挣脱，当她迫不及待地摘下蒙住眼睛的黑布时，远远地看到了一个人走来。
那个人是她爸爸的朋友！
难道是爸爸来救她了吗，那一刻她欣喜若狂，发出呜呜呜的声音，眼泪夺眶而出，可在下一秒，她怔住了，因为她看到那个人冲她笑了，那个笑容让她无端生寒。
她这才意识到不对劲来，如果……如果是爸爸来救她了，怎么可能只有这个叔叔来？
画面一转，那个给她水喝的、不会说话的男人出现，他死死地拦住韦俊，看着一旁的地上还有个躺在血泊中的已经没了声息的男人，他发出愤怒的嘶吼，还不忘冲她摇头，示意她赶紧跑，哪怕韦俊手里的刀子已经扎进了他的腹部，他还是抱着韦俊的腿不肯放。
她拼命地往外跑，跑到筋疲力尽也不敢停。
……
…………
洛书颜被吓醒，她猛地坐直了身体，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额头上都冒出了一层汗。
梦中那个人是韦俊韦叔叔！那种感觉直到梦醒还依然深刻，在梦中她很喜欢韦叔叔，韦叔叔对她也很好，当她被人绑架，满心都是畏惧时，韦叔叔出现了，她以为是来救她的，可是……
洛天远打完电话，面色凝重的从外面进来，发现女儿已经醒了，他赶忙走了过来，关切问道：“怎么睡醒了，有没有舒服一点？”
洛书颜也不知道为什么，当她听到爸爸的声音，看到爸爸关切的表情，她一下没控制住，眼泪刷的就掉了下来。
“爸爸，我……”她止不住眼泪。
洛天远一怔，以为女儿是听到了他刚才跟陆行森打电话，不然女儿怎么会哭成这样？
他赶忙安抚她：“书颜别哭，你放心，小宴会没事的，肯定会没事的。”
洛书颜猛然顿住，泪眼朦胧一脸疑惑的看他，“沈宴？沈宴怎么了？他怎么了？”
——
洛天远本来也没打算对女儿隐瞒沈宴出事的消息。
他知道，沈宴是女儿最好的朋友，如果这件事他瞒着她的话，她之后知道了心里肯定会有所埋怨。
快中考的学生，其实也不算是小孩子了，再过几年就是成年人，这种大事，是瞒不住的。
看着女儿惊诧的表情，洛天远语气低沉，眉目之间也有些焦躁与不安。
“书颜，小宴可能出事了，已经失踪快两个小时了。”洛天远说话时表情凝重，“虽然也有可能他去了别的地方，但我们联系了他的班主任，也跟他其他同学确认过，他最后是一个人放学的，现在，他没在家里，也没在学校，经常走的那一条路前几天监控被人破坏了，所以现在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应该是出事了。现在，我让人去找了，小宴的爸爸妈妈也在找，现在他失踪的时间不长，应该能很快地就找回来。”
洛书颜还没从那个噩梦中回过神来，现在又听到了这么一个消息！
她心跳加速，如果不是理智支撑着她，她恐怕第一反应就是要往外面冲，要自己去找沈宴了。
她没有想到自己只是今天晚上没有跟沈宴一块儿回家，他就遇到了这种事！
不，不对……
洛书颜此刻大脑运转速度很快，她想起那杯奶茶，又想起做的那个梦，猛地抓住了洛天远的手，声音尖利又快速地说道：“爸爸！一定是有人绑架了沈宴，爸爸，你快去找废弃的地下停车场，他肯定在那里！”
不等洛天远追问，她又说道：“爸爸，你信我这一次，沈宴肯定是被绑架了，还是被韦叔叔绑架的，爸爸，你快跟陆叔叔去找一找，看看西城有哪些废弃的地下停车场！”
她终于明白，她其实不是穿越了。
对于地下停车场的畏惧，是有理由的，刚才做的那个梦如此清晰，清晰到仿佛就是上辈子发生的事。
她要赌一回，赌自己的直觉！
她还记得沈宴对她说过，无论什么时候，都请相信自己的直觉。
洛天远严肃又认真地看着自家女儿，表情也有些疑惑。
不过在这个关头，显然不是扯皮拉筋也不是刨根问底的时候，正如他之前想的那样，发现孩子失踪越早，孩子获救的机会也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多浪费一秒钟都会酿造成巨大的遗憾。
洛天远深深地看了女儿一眼，又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抚她，这才拿起手机走出病房，给陆行森打了电话，让他去查查西城的废弃地下停车场有哪些，赶紧派人一一排查，争取最短时间内找到沈宴，另外，他又给高业还有宋前进打了电话，如果韦俊在西城，就让人跟着他，不要被他察觉，如果韦俊不在西城，从现在开始，哪怕采取非法手段，也要监听到他的电话往来。
做完这一切后，洛天远来到病房门口，透过门上的小窗户往里看，正好看到女儿坐在病床上抹眼泪。
他心里一紧，不知是因为女儿的话，还是因为她掉泪，他很难受。
比当年送走爸爸妈妈时还要难受。
再想起女儿第一次见到韦俊时的害怕，洛天远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
如果绑架的幕后主使是韦俊，那么事情绝对不会是这样简单，至少韦俊不像是其他绑架案那样只是图财，他本人也有大好的前途，那么他的动机呢？
洛天远想到了苏雪。
换个思路想想，如果韦俊对苏雪有那样的念头，而又误会了苏雪自杀的真实原因，故而迁怒于书颜……
这不该成为动机，而且宋前进的人一直盯着韦君，根本就没发现什么异常。
可问题又来了，韦俊绑架的人是沈宴，他为什么会绑架沈宴？
以及，女儿为什么一口笃定是地下停车场，又说是韦俊呢？
以往发现问题时，洛天远从来都不会避讳，他会往更深处想，他丝毫不怀疑人性部分中的恶，但这一刻，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不敢深思了。
——
西城发展并不如京市沪市那样的大都市，哪怕是现在，地下停车场也并不算很多。
像废弃的地下停车场就更不多了，只是西城很大，并不是所有的废弃地下停车场都记录在案，目前查出来的几个，也都是分布在不同的郊区，洛天远愿意相信女儿的直觉，同样的，陆行森在关键时刻也愿意相信洛天远，他乘坐私人飞机从京市赶来，跟警方汇合以后，便开始去往不同的地点，夜越来越深，坐在陆行森身旁的沈清若似乎毫无知觉，只是怔怔的盯着车内的地毯。
没有任何一对父母在遇到这种事时还能够沉着冷静。
陆行森跟沈清若没有歇斯底里已经算是心理素质很好了，一开始警方也不让他们跟着，主要是这种绑架案一般会有个流程，绑匪绑架孩子是为了什么，多半是图财，现在绑匪连电话都没有打来，可见孩子多半也是安全的，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国外有个知名的绑架案，绑匪跟孩子父母周旋了许久，后来警方找到了孩子的尸体，经过尸检分析，竟然得知，孩子在被绑架的那天就被害了。
跟这样的亡命之徒周旋，争取的就是时间，多一分多一秒，孩子就更安全。
警方也害怕孩子父母跟着一块儿去，最后找到的是小孩的尸体，父母都会撑不过去。
陆行森跟沈清若坐在车里都没有说话。
直到这一刻，陆行森才有了一种当爸爸的实感。
他没有经历过儿子的成长过程，等知道自己当爸爸时，儿子已经十几岁了，独立又自强，好像根本就不需要他这个爸爸，因此，他想接近又不敢接近，对父亲这个身份并没有一种很真实的代入感，可是这一刻，唯物主义的他，在心里求神拜佛无数次，甚至在想，他宁愿用他余生的寿命去换儿子的安全平安。
只要儿子平安，他愿意做任何事！陆行森的手都在颤抖，他不敢去想儿子现在都遇到了什么事。
沈清若这会儿什么都不想说，她双手合握在一起，手指甲无意识地抠着手背，后来她伸出手想咬指甲来缓解这种不安。
小时候她很喜欢咬指甲，指甲总是秃秃的，后来还去看过医生，之后便改掉了这个习惯。
她以为是改掉了，可直到这一刻，她才发现自己没有改掉坏习惯，之前那些年遇到的种种，全部堆积在一块，都不及此刻的不安与慌张。
——
绑架案越少人参与就约好。
宋朝阳为了保险，找的人也是他信赖的，是他家管家的儿子，小时候高烧不退，人没烧傻，但成了哑巴。之后也没去上学，连字都不认识，宋朝阳以前见他可怜，对他也不错，当他提出这个计划时，管家儿子没有过多的犹豫就答应了。
宋朝阳几乎没有什么身手，可管家儿子却很厉害，也正因为如此，宋朝阳才看上他的。
废弃的地下停车场是韦俊想的地方。
一般绑架案，大家都会想着应该是会把孩子关在密闭的空间里，要么是废弃工厂，要么是绝对安全的屋子里，反而是这种停车场会被人忽视，处于远郊的地下停车场根本不会有什么人过来，为了方便，宋朝阳过来的时候，听了韦俊的建议，在门口竖立了牌子，只说里面施工不安全，禁止入内。
宋朝阳让管家儿子将沈宴的手绑好，又给他系上布带蒙上眼睛，嘴巴上还贴了胶带。
管家儿子跟宋朝阳比划着。
宋朝阳叹了一口气说道：“明天或者后天打电话给洛天远，我只要钱，可没想害命，你放心，洛天远他也不敢报警，就算之后查到是我做的，他也不会做什么，他跟晚晴还有过一段呢，听说他跟别的女朋友分手都大方得很，大不了我让晚晴去跟他求求情，我都谈好了，拿了钱我就坐船去国外，洛天远的手再长，也伸不到那么远，等拿到钱了，再把这孩子丢在路边。”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宋朝阳也有些后悔。
做这种事也就是一时冲动，可现在后悔也没了退路，便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了。
管家儿子也没什么怨言。
宋朝阳跟管家儿子聊了会儿天，又吃了夜宵后，实在是累了，再加上停车场又有蚊子，便道：“我去车上眯一会儿，你看着他，他要是喊渴喊饿，就给他喝的，也给吃的。”
管家儿子应了。
宋朝阳便去了车上。
随着车门关上，被扔在地上的沈宴也早已苏醒过来，感觉到后背有些疼，他一直听着动静，只听到一个人在说话，可明显是有两个人的脚步声，他推测，另一个人应该是哑巴，说不出话来。
他学武术也有几年了，也是他自己观察出来的，会凭着一个人的脚步声大致推测出体重来。
两个人肯定都是成年男人，即便他有武术功底在，同时对付两个人也不现实，他只需要耐心的等，等到只用面对一个人的时候。
现在时间应该也不早了，两个人肯定是要轮流换班睡觉的，等那个时候，趁着人疲劳的时候，他再自救也不迟。
他听出来，那个人只想拿钱，目前来说，他还是安全的，不过这种事就怕有变数，这种变数会让亡命之徒彻底失去理智。
他的书包夹层里有一串钥匙。
那是洛书颜家里的钥匙，当时她还在钥匙上给他串了个粉色的指甲刀。
没想到现在居然能派上用场，沈宴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费了好长时间，才从书包夹层拿到了那串钥匙。
还好那串钥匙上只有两把钥匙，小心控制一下也不会发出声音来。
沈宴用那把指甲刀磨着绳索，他的后背都汗湿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勉强挣脱了绳索，他不敢轻举妄动，竖起耳朵听了很久，这才扯下布带，他也是在赌，赌自己这一动作不会被发现。
在他的角度，可以看到旁边一辆车，车门是关上的，窗户也是关上的，但车子在发出声响，应该是那个人上车睡觉将车上的空调打开了。
另一个人……则扛不住睡意正在打盹。
这样的状况是很危险的，因为他只要稍不小心发出声响，就会将那人吵醒。
这人人高马大，看样子也是练过的。
他在身高跟体重上都比不过，真要动起手来，打赢的机率很小不说，还会惊动在车上的另一个人。
到那时，他就更没有机会脱身了。
所以现在必须得快狠准，趁着那人打盹时，以最快的速度将他打晕。
不过他先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验，也不知道以哪种力度，如果没把人打晕，还引起了两人的警惕，那也是赌输了。
一时间沈宴的脑子里闪过很多念头，最后他也决定赌一把。
轻手轻脚的起身，拿了把椅子，小心地避过任何会撞到会踩到的东西，就在他到那人面前时，那人睁开了眼睛，沈宴顾不得去考虑更多，直接冲那人砸了过去。
他不确定这个绑架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不过这几年报纸上的绑架案，最后给了钱孩子又回来的结局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相信洛叔叔接到电话后，一定会想办法救他，可他不能坐以待毙，更不能去赌这种亡命之徒的良心。
能为了钱铤而走险走上这条路，一旦他们发现他挣脱了绳索，甚至看到了他们的面容，那么，他们会不会继续铤而走险直接撕票呢？
那个人是哑巴，在被打晕前，发出的声音也不足以让车里睡着的人听到。
沈宴在打晕那个人后便把腿往外冲，快走到外面时，他猛地停下了脚步。
不，不对。
这里是废弃的停车场，相信一定离市区很远，绑匪肯定是确定这里人迹罕至，才会选择此处。
他不认识路，连这里是什么地方可能都不知道，那他怎么确定绑匪没有同伙，不会在发现他走后仔细去搜寻呢？
这里偏僻，他要怎么走回大路上，怎么找到有电话的地方，又怎么能确定在逃跑的路上不会被抓住？
沈宴咬了咬舌尖，逼迫自己冷静下来。
如果他是绑匪的话，发现孩子跑了，第一反应肯定是去追，如果没追到的话，那么接下来会怎么做呢？肯定是会迅速离开，以免被可能到来的警察逮个正着。
沈宴转过身来，这地下停车场光线昏暗，他很快地锁定了一辆废弃的车。
小跑着来到车前，手放在把手上，又垂了下来，他咬咬牙，以最快的速度爬到车底下尽量蜷缩着。
现在，他要么等着家里人来救他，要么等到天亮，等到那两个人离开这里……
他希望他赌对了。
他还要跟洛书颜一起上高中考大学。

第73章
宋前进之前就在盯着韦俊，这会儿很轻易地就拿到了韦俊的消息，他这几天正好来西城出差，高业便去了那间酒店等着，等了两个多小时，在夜深人静之时，终于等到了韦俊出来。
韦俊知道以洛天远的能力，很快就能找到沈宴。
冥冥之中，他跟洛天远更像是在互相较量，在比赛，洛天远一定是在努力争取时间，他也是。
早在之前他就知道有人盯着他，所以这么长时间里，他都严格的给自己制定了作息时间，晚上从不外出，这也给了盯梢的人一种错觉：好像他已经睡了。
他要赶在洛天远找到沈宴之前动手。
他的电话卡是以同事的名义买的，现在也都不是实行实名制，从头到尾他跟宋朝阳都没有见过面，如果被警方查到，宋朝阳也的确有作案动机，图的是钱，可是他也要宋朝阳永远闭嘴，成为替罪羔羊，宋朝阳这人刚愎自用，等下他会跟宋朝阳打个电话，想个法子让宋朝阳支开另外一人，他再赶过去。
他带了一瓶酒，酒里下了点迷药，足够让宋朝阳放松警惕，到那时，他会亲手设计出沈宴挣脱绳索，跟宋朝阳打斗，他查过了，沈宴有武术功底在，而宋朝阳会不小心的摔倒，正好头撞击在什么东西上，比如钉子，比如尖锐物品，最后意外身亡，而沈宴呢，在逃跑的路上，碰到点小意外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吧？
只要他掩饰得好，一出精彩绝伦的绑架案就诞生了。
宋朝阳为了钱绑架了沈宴，而沈宴机智聪明，挣脱了绳子，跟宋朝阳打斗，宋朝阳不小心意外身亡，沈宴逃走以后，那样偏僻的地方，发生点意外也不是不可能的。
最后警方查到时，宋朝阳这个畜生已经被天收了，沈宴这个可怜的孩子命不好，居然出了意外。
宋朝阳有充分的作案动机，一他赌博欠债，二跟洛天远之间结过梁子，又正好不经意地知道了洛天远是当初拒绝跟他家公司合作的笑颜时装的老板……这一连串的事情凑在一起，便是一个天衣无缝的局。
就算洛天远查到了他，他也不怕，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而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参与绑架案件，顶多算个同谋，还是没有付出行动的同谋，洛天远想要治他的罪，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即便他没有能力正面对付洛天远，他也会用自己的方式让洛天远付出沉重的代价。
其实在学生时代，韦俊也是羡慕甚至可以说是嫉妒洛天远的。
这个人似乎轻轻松松的就能得到很多东西，男人的友情、女人的爱情以及通向成功之路的机会。
宋前进能为了洛天远两肋插刀、义不容辞。
秦雨桐能为了洛天远多年不再接触别的感情，苏雪也为了洛天远选择结束生命。
所有他向往的东西，洛天远都能轻而易举地得到，最可恨的是，他竟然还不珍惜！
这也是令韦俊最恼怒的。
也许，洛天远只要假装忏悔的流下几滴眼泪，也许他痛苦一些，那他还没这么生气。
现在他从事着大家口中都羡慕的高薪工作，可也远不如洛天远成功。
他坐上车，给宋朝阳打了个电话，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
宋朝阳正睡得迷迷糊糊的。
韦俊问他：“还好吗？”
宋朝阳唔了一声，这会儿困得很。
韦俊又说：“你让你那朋友去盯着洛天远，我现在开车过去顶他的班，那边没个人盯着也不好。”
宋朝阳清醒了一些，“不是说你去盯着洛天远吗？”
韦俊啧了一声，“你也不想想，现在他家里出了大事，我一个熟人凑过去，反倒会引起怀疑，让你那朋友去盯着，是生人不会被人怀疑，现在就去，我马上就过来，给你带了好酒，咱们再好好商量下一步怎么做。”
宋朝阳不情不愿的应了。
不过这也是他期望的局面，韦俊一直不露面，他心里也有些慌。
宋朝阳挂了电话后下车，见沈宴已经不见了，地上有捆绑的绳索也有黑色布带，他顿时就愣了，再看管家儿子也被打晕了，瞬时间，他慌乱不已，将管家儿子叫醒后，问清缘由，他脸色一沉，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现在可以推算出，那小子至少跑了一个小时了。再追上去，还不知道能不能追上，这黑灯瞎火的，要是能追上，那自然最好，可谁知道外面路上有没有监控摄像头的？
宋朝阳此刻才猛然回过神来。
现在他还没有给洛天远打电话，一切都来得及，不如他先走，正好韦俊也要赶过来，如果那小子已经打电话报警了，警察赶过来也是抓着韦俊，之后就算韦俊把他供出来，他届时反咬一口也就是了，只说自己是要给洛天远一个教训，并不是要绑架孩子，是韦俊撺掇的，他及时改变心意，知道自己错了……
宋朝阳立马就决定了，现在开车沿路去找，要是找到沈宴了，继续按照原计划进行，要是没找到沈宴，他马上就去警察局自首。
趁着还没酿成大错，也没打电话勒索，不能构成绑架案，他应该能争取比较轻的惩罚，而且自首也是能减轻罪责的。
宋朝阳想要拖延时间，便给韦俊又打了电话，让韦俊去买宵夜过来，韦俊也没怀疑。
做完这一切后，宋朝阳让管家儿子清理现场，这就开车驶出这地下停车场，这里偏僻，人又少，路边都是荒野，鲜少有人家，一路找过去，宋朝阳急得满头大汗，也没找到沈宴，他不禁怀疑，沈宴该不会逃了出去，正好碰到了这边的人然后被送去派出所了吧？
如果沈宴是一个人逃跑，他们不可能碰不到。
想到这一点，宋朝阳立马选择改道要出发去派出所。
他还年轻，要是能勒索几百万那也值，现在几百万眼看着都飞了，他得赶紧把自己摘出去才是。
——
高业悄无声息的跟在韦俊后面，根据他的行驶路线进行判断，最后确定了老城区东边那一块，那一块前几年有开发商要做一个养生谷，开发了楼盘，只是后来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断了便选择跑路，那一块也成了烂尾楼，当时养生谷设立在比较偏僻的地方，这也就导致了现在有人想接盘考虑地理位置也怂了。
高业给洛天远打了电话，洛天远又跟陆行森说了，警方迅速赶去那一块。
韦俊到的时候便察觉出不对劲来，还没走到地下停车场入口，便被蹲点的警察逮了个正着。
他极力挣扎，说自己只是路过，可警察也没理会他的说辞。
当韦俊看到停车场里都没宋朝阳的身影时，便知道自己被摆了一道。
陆行森跟沈清若过来这边，却没找到儿子，在巨大的希望之下又是失望，他们更怕的是，绑匪已经改变了地点，可能都引起他们的警惕，之后想要在找到地点，那简直比登天还难！
就在他们一筹莫展时，派出所分局打来电话，说有人自首，当然涉嫌的不是绑架案，而是一起普通纠纷……
那人说孩子已经逃了，这令陆行森跟沈清若又一阵后怕，这里人迹罕至，儿子逃出去要是又碰上什么危险该怎么办？
沈清若一向坚强，这个夜晚遭遇这样的经历，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陆行森站在地下停车场一阵茫然，他很想安慰她，可他这会儿也比她好不了多少。
陆行森很疲倦，此刻满身的劲，却不知道往哪使，警方要在附近去寻人，沈清若也要跟着一块儿去，他走在后面，脚不小心踢到石头，在发出沉闷的声响时，他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如果他是儿子的话，他会怎么办呢？
儿子一向都很聪明，不是吗？
在陆行森思考的时候，沈清若也停下了脚步，她回头看了一眼这地下停车场。
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那绑匪自首时有说过，他们害怕孩子出事，也在沿路找，但没找到。
这话肯定是真的。
刚才一路过来时，这边都很空旷，这会儿也是深夜，附近都没路灯，如果是她儿子，她儿子会怎么做呢？
沈清若试探着回到停车场，这停车场几乎也没藏人的地方。
她儿子跟普通孩子不一样，必须得反其道思考。
沈清若跟陆行森几乎是同一时间往停车场那些废弃的车辆走去。
打开车门，没看到里面有人。
就在沈清若都以为自己是胡思乱想时，陆行森在一辆废弃的车车底看到了晕睡过去的沈宴。
沈宴趴在地上，他之前是被人打晕带来的，本来就有些晕晕沉沉，之后在车底下又等了那么久，身体上的疲倦扛不住，他又晕了过去，等迷迷糊糊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妈妈的大腿上，他想要起来，陆行森扶住了他。
两人还有其他警察都关切的问他——
“要不要紧，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的？”
“头疼不疼，饿不饿？”
“儿子，你怎么样，是不是不舒服？”
……
…………
沈宴松了一口气，他终于赌对了。
不管怎么聪明，他毕竟也只有十几岁，一阵后怕后，听着妈妈絮絮叨叨的念着，拉着他的手不肯放开，他突然想到，连陆行森都听到动静从京市赶了过来，那么……
沈宴声音沙哑，“妈，洛书颜知道吗？”
沈清若一怔，点了点头，“应该知道。”
沈宴伸出手，按了按额头，他这会儿还有些不舒服，“妈，手机给我一下，我打个电话。”
洛书颜肯定急坏了吧，说不定都在哭。
沈清若将手机递给了沈宴，车辆疾驰而过，天边都快露出了鱼肚白。
沈宴拨通了洛天远的电话，报了个平安后，电话又换了个人接，那人接起便是带着哭腔：“沈宴，沈宴，是我，你没事吧！你没事吧！”
洛书颜都快急坏了，一晚上都哭了好几回。
不过她还算镇定，又觉得只是废弃的地下停车场这个信息不够，她努力地想让自己睡着，哪怕再梦到让她都快窒息的噩梦她也不怕，只求能多梦到一些细节，这样就可以早点救沈宴，她甚至还想过要不要催眠……
这会儿接到沈宴打来的电话，那所有害怕、懊悔、难过、慌张的情绪倾泻而出。
“沈宴……”
她难过得闷闷地哭。
她感觉自己好没用，为什么不早点想起来呢。
如果早一点想起来，早一点梦到那些事，沈宴就不会遭遇这么可怕的事了。
沈宴听着她哭，握紧了手机，他侧过头，想要避开其他人，正好就看向窗外，他压低了声音，可这一晚上的凶险，令他声音沙哑，一开口便难受得紧，他还是安慰她，“哭什么啊。”
他笑，“我这不是好好的吗？别哭了，我马上就回家了。”

第74章
等沈宴跟着警察去派出所录完笔录回到家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了，沈清若给沈宴请了假，同样洛天远也给洛书颜请了假，洛书颜一夜未睡，眼睛都不敢眨，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她飞奔过去打开门，在看到沈宴的那一瞬间，眼泪夺眶而出，怎么也止不住，想到沈宴受的苦，还有他这一晚上的担惊受怕，她就特别自责。
恨自己为什么要喝那杯奶茶，也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想起来，让沈宴白白替她承担了这无妄之灾。
洛书颜想都没想就冲过去抱住了沈宴。
虽然两个人从小一块儿长大，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可这样的拥抱是少之又少的，至少在洛书颜的记忆里，应该是没有的。
她抱着沈宴，哪怕闻着他身上并不好闻的味道，她也感到心安。
今年他们都要中考了，也都是十几岁的人了，沈宴对她而言，就跟亲人一样重要，她人生中每一次重要时刻，他都有参与，她无法想象有一天会失去他。在她的想象中，如果她能平安的活着，她会跟沈宴一起上高中考大学，他们还要一起经历好多好多事。
沈宴怔住。
他想过洛书颜会哭哭啼啼，说不好一晚上都没睡觉，所以他都尽量快点回来，做笔录的时候也没有耽误时间，原本以为洛书颜肯定会红肿着眼睛，哪知道，她居然会过来抱他。
他感觉到自己的肩膀处都湿了。
闷热的季节，他手心都黏黏糊糊的，都是汗，他却迟疑了一下，抬起手拍了拍她的肩膀，一夜未睡，他也很疲倦，“我没事啊。”
沈清若撇过头不去看，手捂着嘴巴，这一夜终于过去了。
洛天远则盯着女儿的背影，突然有一种很无力的感觉。
其实韦俊是怎么想的，他也不是很清楚，但很显然，这是一出针对他而起的变故。
似乎一切都显而易见，似乎一切都归于平静，可他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
他甚至在想，如果韦俊绑架的不是沈宴，如果绑架的是书颜，到那个时候结局会是什么样的呢？
洛天远本来是想问一些细节的，但顾念到女儿一晚上都没睡觉，而且这些事情也没解决，便只好将那惊心动魄的猜测都压回心底，准备找个合适的时间再去问。
中午时分，两个孩子都已经去睡了。
沈清若守在沈宴的房间门口。
洛天远在家里呆着时，陆行森过来了。
韦俊跟宋朝阳在派出所也是都在为各自开脱，宋朝阳还好，已经被吓得将所有的事情全盘托出，看得出来他也很紧张，反倒是韦俊，一直都是气定神闲的模样，说起来，他也只是说看不惯洛天远，跟苏雪是好朋友，想为苏雪出气，并没有想绑架勒索，只是想恐吓洛天远，给他一个教训罢了，从头到尾，他都没想谋财更没想害命。
陆行森当时听了他这话，恨不得上前将韦俊活活揍死。
此刻想起来，陆行森仍然语气阴森：“现在怎么办，这案子明摆着那个姓宋的就是个傀儡，他有罪是跑不了的，可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那个韦俊，刚才律师跟警察都跟我说了，实质性的伤害没造成，没有打电话勒索，这案子就不能定义为绑架勒索，再加上姓宋的主动自首，而韦俊也一直没出面，想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几乎是不太可能，难道就这么算了？”
洛天远坐在沙发上，他摇了摇头，在派出所时，韦俊的淡定，还有说的那些话，足以令人愤怒到恨不得把他杀了，可越是这时候，洛天远反而越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所以他压下了对韦俊的愤怒以及厌恶，“陆总，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陆行森抬起头瞥了他一眼。
“先让我们来看看他的作案动机，他说看不惯我，跟苏雪是好朋友，要为苏雪出气。”洛天远紧皱着眉头，“第一，据我所知，苏雪跟他并不熟，苏雪知道他是我的大学同学，偶尔会来西城出差，所以拜托过他送过东西，除此以外，他们并没有过深的交情，第二，他要报复我，为什么要绑架小宴？”
陆行森语气不是很好，“我们又怎么会知道这种丧心病狂的人在想什么。”
“好，这些问题可以慢慢想，但你看看他在这个案件中扮演的角色，甚至在被抓后还那样淡定……如果他像宋朝阳那样，反而不奇怪，他从一开始除了电话以外就没有跟宋朝阳联系，那他怎么知道宋朝阳跟我之间的恩怨，肯定是查过的，而且我一直让人盯着他，虽然他能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兴风作浪，除了我的人办事不利以外，我相信他这个人心思也足够缜密。继续回到那个问题，他跟苏雪最多也就只是普通朋友，这就是冲动行事，在这种冲动之下，他还能耐心地计划几个月……”
洛天远猛地看向陆行森，“你说，这会不会不是他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陆行森诧异，“什么？”
“我想起来不对劲了。”洛天远说，“宋朝阳是新手，这一点没错，可韦俊现在表现出来的，可不像是一个只是想给我个教训的新手，他应该不是第一次了。”
冲动又心思缜密，还如此有耐心，这本身就是矛盾的。
洛天远见过真正冲动的人是什么样子。
那都是当下就做了，没有计划章法。
宋朝阳知道自首会减轻罪责，在面对警察时仍然害怕得不知所措，反观韦俊，似乎早就知道以他目前的所作所为，根本就不会受到太过严重的惩罚，所以他才能气定神闲的跟警察周旋。
洛天远跟陆行森都商量好了，陆行森做明线，去对付韦俊，扮演一个孩子被绑架后愤怒的父亲，洛天远做暗线，毕竟他跟韦俊是大学同学，顺藤摸瓜下去，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
——
沈宴跟洛书颜都是睡到傍晚才醒来。
沈清若还处于惊魂未定中，自然是没空买菜做饭的，洛天远也知道大家都没胃口，便只在餐厅叫了一些饭菜送上门来，吃饭时，格外的安静，沈清若跟陆行森时不时会看向沈宴，发生这样的事情，究其原因，也是因为韦俊想要报复洛天远。
这一顿饭，除了沈宴跟洛书颜吃得很香以外，大人们基本上都没怎么动筷子。
无论大人们心里在想什么，但至少现在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让真正的罪魁祸首付出应有的代价。
沈清若去收拾垃圾了，她这段时间都不打算让儿子一个人行动了，倒垃圾这种事也不敢让他沾手，陆行森则跟着洛天远去了书房讨论，洛书颜跟沈宴则坐在客厅里。
沈宴也听说了，是洛书颜让洛叔叔去找废弃的地下停车场，这才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他的，他早就有疑惑了，这会儿边上也没其他人，他问道：“你怎么知道要去废弃的地下停车场找的？”
洛书颜一愣。
她知道自己不是穿越的，不过对于死前的印象也不是特别深了，在梦里，她最后的记忆是她在狂奔。
也许她最后被韦俊抓住了，也许她是在逃跑的路上出了意外，不得而知。
可能正是因为没有那一段记忆，如今再想起了关于地下停车场的梦，反倒不那么害怕了。
根本原因是，她已经知道了自己为什么怕。
“我梦到的。”洛书颜说，“一个特别真实的梦。”
沈宴嗯了一声，他很想追问下去，可看到洛书颜那一瞬间僵住的表情，不知道怎么的，他又不想问了，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是你救了我一命。”
洛书颜笑，笑着笑着又想哭，她眼睛已经肿了，从双眼皮都肿成了多眼皮。
她轻声在心里说，是你救了我一命才对。
她不知道究竟是发生了什么变故，而让原本悬在她头上的那个劫落在了沈宴身上，沈宴替她背了。
沈宴低头去抓痒。
正值夏天，废弃的地下停车场蚊子特别多，他又是特别招蚊子的体质，这会儿胳膊上腿上都有好多蚊子咬出来的包。
洛书颜见他挠，赶忙打开茶几的抽屉，翻翻找找，总算找到了之前爸爸从外地给她带的止痒膏。
之前她给沈宴，沈宴还不要。
“过来。”
沈宴乖乖地伸出胳膊，他虽然瘦，但因为有武术功底，清瘦又有力量。
洛书颜低着头小心地帮他擦着止痒膏，偶尔会低头吹一吹，不知道想起什么，她笑了起来，拉过他的胳膊，探出手，她留了不长的指甲，会涂上护甲油，在他胳膊上一个蚊子包上，稍稍用力，按出了两道印子，一道横着，一道竖着。
“小时候我就经常这样做，我奶奶说止痒，你看看，这是不是就是十字架？”
沈宴低头看。
洛书颜轻声说：“我之前看到，那种教堂上都有十字架，应该是信上帝的意思吧？我奶奶信菩萨，从前经常拜，说菩萨会保佑我，这份保护我分你一半，我再给你抠个十字架出来，菩萨跟上帝一起保佑你，希望你以后无病无灾，一直开开心心的。”
她很少会在沈宴面前这样煽情。
昨天晚上她一直都在想，如果沈宴出事了怎么办？
如果一定要有什么人出事，一定要有这么一劫，她希望出事的那个人还是她。
她希望她身边的人都好好的，谁都不要受到伤害。
事情发生到现在，她不敢去问沈宴都遇到了什么事，也不敢去询问事情的经过，别人都不知道，可是她知道，他本来可以好好的放学，好好的回家，第二天再去上学的。
沈宴听了这话，只是笑了笑，又拉过她的胳膊，使了使劲，在她的手上也抠了个十字架。
他抬起头看向她，“好，你也有十字架保护了，希望你以后也一直开心。”

第75章
接下来的日子一直到中考，都是平静的。
两个孩子似乎完全忘记了这件事带来的阴影，开始认真复习，为中考做准备，而沈清若也回归到了工作岗位，陆行森表面上聘请了律师发誓要将韦俊送到监狱里去，在外人看来，他似乎都失去理智了，就是沈宴也委婉的提醒过他，陆行森本来就不是一般的难缠，愣是找出种种理由让韦俊一直留在看守所里。
同时，洛天远费了很多功夫以及人脉，抽丝剥茧，层层往下查，总算查到了跟韦俊有关的两起命案。
韦俊的家境不是很好，年幼时过继给了没生出孩子的舅舅舅妈，哪知道过继的第二年，舅舅舅妈生了个儿子，一家人狂喜，对韦俊也还是如同从前一般对待，家里人都相信这个孩子是韦俊带来的。
可随着两个孩子渐渐长大，在资源分配上就有了竞争，那时候舅舅家也不算条件很好，养两个孩子本来就不容易，在他们十几岁的时候，韦俊主动提出，去接舅舅厂里的班，供弟弟读大学，因为弟弟身体不是那么好，但学习上总是考第一。全家人都特别高兴，也很感动。
哪知道有一天晚上，韦俊跟舅舅在厂里加班，家里便遭了贼，弟弟惊醒过来，却被贼人错手杀了。这入室抢劫的竟然是村里的一个小混混，不知听谁说这家有值钱的东西，便起了这样的心思。
小混混被抓住后对偷盗行为供认不讳，但坚决不肯承认自己杀了人，舅舅舅妈痛恨入骨。
后来，韦俊在工厂呆了一年，在工作中险些出了事故，舅舅舅妈从悲痛中缓过神来，决定继续供他念书。
这是第一件疑似跟韦俊有关的案子。
第二件则是韦俊读博时，有了去国外工作的机会，那个时候，不只是他在竞争，还有一个人跟韦俊的能力不相上下，只可惜，那人以为出国是板上钉钉的事，想要甩掉女友，结果在跟女友分手的时候发生了冲突，有人亲眼见到他跟女友在楼上争吵，然后没多久后他的女友跳楼身亡。
之前就有传闻说那人逼迫女友打胎，女友气不过就去跟他争论……
那时候对私人作风这一块管得也严，尽管那人的女友是自杀的，可归根到底还是感情纠纷，于是那人的出国机会就泡汤了。
这两件案子，尤其是第二件，从表面上来说是跟韦俊没有关系的，谁也不会联想到他身上，可洛天远偏要反向推理，便在这两件陈年旧事上下功夫，发誓一定要找出证据来，绝对不会让韦俊有逍遥法外的机会跟可能。
当然，在中考之后的一个晚上，洛天远终于鼓起勇气跟洛书颜深谈了一次。
他内心还有疑问，关于书颜做的那个梦，虽然他很怕往这方面深思，但潜意识里，他觉得他该去搞清楚。
经过这段时间的缓冲，洛书颜再想起那些事情已经不那么害怕了。
她低着头，小声地说着，将她做的那个梦通通都说出来，她还是不能说她梦到了小说的内容，但可以说，她从很早开始就梦到了自己死的场景。那个梦有多清晰，她讲述得就有多清楚。
洛天远一方面在庆幸，庆幸女儿梦中的事情没有真的发生，不然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竟然因为他而让女儿置身于危险之中，即便不是因为他，作为一个父亲，无论女儿是因为何种原因出事，他都会想出自己的不称职处来惩罚自己。
可另一方面，他又忍不住在想，那梦中的事情，就真的从来没发生过吗？
如果没有发生，书颜又为什么清楚那么多她原本不该知道的细节？比如那个哑巴，比如地下停车场，又比如韦俊……
他可以理解为发生过吗？
如果发生过……
洛天远几乎一夜未睡，他呆坐在床上，想起了很多事情。
等到黎明将至时，他扛不住身体带来的疲倦，浅浅入睡，他梦到了另一个自己，那个自己骨瘦嶙峋，匍匐在地上，有一道声音不知道从何处传来——
【散尽家财，日后疾病缠身，五十岁寿命终止，你原本可以活到九十岁……换一个重来的机会，值得吗？】
值得。
梦中的那个自己这样说，身为旁观者的他也这样说。
之后他便醒了过来。醒来之后他来到女儿的卧室门口，却没有进去。
——
中考之后没多久，毕业生要回学校拿毕业证书。
洛书颜跟沈宴都预估了成绩，算是发挥了他们应有的水平，两个孩子心智都坚定，并没有因为之前那件事影响了自己的心情，反而更努力认真地复习，无论是洛书颜还是沈宴，都将那天之后的人生当成了新生。
两人都在不同的班级，原本一班的班主任每次看到他们两个走在一起，那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今天却一反常态，笑眯眯的，捧着个杯子。中考跟高考不一样，高考在学生心目中那就是解放了，似乎在大众心目中，上了大学那就可以玩命的玩了，不需要多努力的学习了，而中考不一样，打通了一个小boss，还有高考在等着他们，可以预想得到，高中绝对不会比初中轻松。
洛书颜拿了初中毕业证后，站在教学楼面前一阵傻笑。
唯一令她抓狂的是，毕业证上的照片也太丑了。
只恨那天同桌明明从家里姐姐那里偷来化妆品，她却因为麻烦没有借来一用。
沈宴走到了教学楼的橱窗前，指着上面空白的位置说：“我听说，考前三会贴照片，然后明年再更换。”
他们从初二升初三时，也看到过优秀的学长学姐们的照片贴在橱窗里，旁边会记录中考的各科成绩。
洛书颜跟了上来，啊了一声：“那会贴什么照片啊，该不会是我们毕业证书上的照片吧？”
她之前也有听说过，不过并没有放在心上，现在听沈宴提起来，不知道为什么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如果不是她自带滤镜，那她这次中考发挥已经很好很好了，考前三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那么……
沈宴转过头来看她，“那当然啊，不然你以为学校会专门跟我们要照片吗？”
洛书颜：“……？”
她懊恼得恨不得捶足顿胸，“早知道那天我就让沈姨给我化个妆了！”
也不至于像证件照上那样双目呆滞吧，而且那天天气特别热，她还流了汗，这会儿看起来就好像刘海油了一样！
那时候谁会考虑那么远，谁会想到照片会贴橱窗啊。
沈宴对洛书颜已经很了解了，自然也知道她为什么抓狂，他只是瞥了她一眼，说：“我希望你能考前三。”
洛书颜正打开毕业证书，死死地盯着证件照，想要找出自己的美感来，也没仔细听沈宴说话。
沈宴看着橱窗里贴照片的位置，想着，如果他跟洛书颜中间隔着一个人，真的很奇怪。
今天天气还不错，初三的学生中考完没多久，初一初二的学生也都放假了，整个校园里除了回来拿毕业证的学生，也没太多人，沈宴跟洛书颜往校园门口走时，正好会经过操场，看到有一对新人在拍婚纱照。
有其他班的同学也在小声讨论——
“听说是以前这里的学生，这次回来是拍婚纱照的，刚我还看到他们给我们班班头发了喜糖。”
“哇，好浪漫啊，回来学校拍婚纱照，难道从初中开始就谈了？那也太好了吧！”
实验中学没像别的学校那样进行大翻修，很多东西都是维持着原来的风格。
红墙白瓦，墙上还有爬山虎。
因为有人来拍婚纱照，洛书颜一时兴起，拉着沈宴又在学校里晃悠了一圈。
之前三年好像都没有很认真地看看这里。
等逛了一圈后，她才发现实验中学真的很美。
两人来到了小超市前，一人一瓶矿泉水，随便坐在外面的石凳上，洛书颜突然有了一个念头，对沈宴说道：“我觉得那个点子好好，以后我结婚的话，我也要来实验中学拍，不止这样，还要去宁城小学，反正小学、初中、高中大学都各拍一套，多好啊。”
过了那个坎后，她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连带着拍婚纱照这种近七八年内跟她都无缘的事情，她都能联想幻想。
沈宴握着矿泉水瓶，瓶身有着细密的水珠，让原本发烫的手心也降温了，他笑，“那要累死。”
洛书颜白了他一眼，“婚纱照这种东西，肯定要拍得有意义啊，大概率上，累也只会累一次。”
她又说，“真是，又没让你拍，你说累什么啊。”
沈宴不说话了，他低着头，阳光透过大树照在他的碎发上。
年轻的少年已经很高了，他的腿不经意地碰到了少女的。
沈宴不黑，在男生中都算白的，可跟从小就十分注重防晒的洛书颜靠在一起，就显得有些黑了。
初二时令他头疼犹豫的问题，在这段时间里似乎终于有了一个答案。
他之前不懂自己对洛书颜的喜欢究竟是友情还是爱情。于是，之后他除了认真学习以外，也做过一些“实验”，他会跟其他品性投缘、学习上也聊得来的同学有了世人眼中的“友谊”，他会跟他们一块儿讨论学习，也会去食堂买吃的，甚至连同学录这种东西他都写了。
他也分析过自己，有时候洛书颜跟其他人一块儿去书店或者精品店，他也会跟上去。
洛书颜跟那几个女生打打闹闹、搂搂抱抱，还手牵手去洗手间，他都没有其他的感觉，只觉得女生之间实在太黏糊了，除此之外，他确定他没有别的情绪。唯独别的男生试图接近她时，他会有一种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
那次游戏机的事就是。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事情已经过去了，自己非要去打破那个记录，可是他想到，有人在以这种方式跟洛书颜告白，每一次打开游戏机的人都会看到，他就很烦。
于是，他去了游戏机厅，当游戏机上提示他可以打字时，他迟疑了很久，最后，他打下了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如果可以遵守本心的话，他想打什么字呢？
他又想起了那个晚上，那个拥抱。
他不是想去拍她，而是想抱她，他不知道自己脑子里的那些念头竟然可以那么多。
多到，在那样紧张却又放松的时刻，他在想——
她身上的味道是柠檬香。
她怎么这么瘦。
我的手该放在哪里，腰上？不合适。
肩膀上？唔，就肩膀上吧。
……
回到那个问题，如果可以遵守本心，他想在游戏机上打什么字？
他侧过头看她。
【沈宴喜欢洛书颜。】
他想打下这样一句话可以吗。

第76章
经过一场拉锯战，洛天远跟陆行森联手，总算在韦俊那两个案子上找到了新的证据，尽管目前证实韦俊就是凶手有些牵强，但警方已经将他列为嫌疑人，耐人寻味的是，在看守所安逸得好像住宾馆的韦俊在被警方提及陈年旧案时，脸上的微表情还有微动作被陆行森请来的专家分析，估计是八九不离十了。
与此同时，韦俊所在的公司知道他犯了事，洛天远也不惜花费人力物力施压，那边的公司单方面发出解聘通知。
有意思的是，韦俊这事瞒不住，在过去的同学亲人中传了开来，谣言是很可怕的，大家都在琢磨……自己宿舍的手机是不是他偷的？之前考试突然拉肚子错过，是不是也是韦俊害的？自家养的猪发瘟病死，该不会也是韦俊做的吧？东边村里的小孩被人拐卖，肯定也是韦俊做的。
只是短短时间内，韦俊便从一个在亲朋好友同事那里找不出错的老好人，变成了心机城府深、堪称盘古开天辟地以来第一大恶人。
韦俊的舅妈上访闹事，之后又引起了当地的轰动，新闻记者见这是条博眼球的新闻，立马跟踪采访，有什么比昔日高材生竟是杀人犯更劲爆的……韦俊的名字以及照片都被打在了网上，即便有马赛克有化名，似乎也无济于事。
洛天远跟陆行森要的从来都是要他付出应有的代价跟惩罚。
这会是一场漫长的斗争，毕竟是陈年旧案。
洛天远这天带着苏雪的病例还有日记本又去了港城。
刚到港城，他便拿起手机给高业打了个电话。
高业现在被洛天远安排住在同一小区，就在他们家楼下。
其实一个小时之前洛天远就给高业打了电话，现在高业一天能接到来自洛天远二十多个电话都不止，他本人也习惯了，接起电话便往门口走去。
洛天远疲倦地捏了捏鼻梁，“高业，书颜还在家吧？”
高业应了一声：“还在，我上去看看。”
洛天远：“好。”
高业上楼很快，敲了敲门。洛书颜趿拉着拖鞋来开门，她都不用猜就知道是高叔，“高叔，我还好，现在正在跟沈宴研究手机。”
高业也有些尴尬。
不过他是听洛天远的，再加上几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太可怕，他虽然没有孩子，但看着一向自信沉稳的洛天远变成如今这患得患失的模样，也有些能理解为人父母的心情。
“恩，我就是来问问你们，要不要吃点什么，我去买。”
高业话不多，一开始还会绞尽脑汁的想理由，比如问问是不是停电了，连借酱油借醋这样的理由都想出来了，现在理由都用光了，他都不知道下一个小时要用什么借口，好在洛书颜懂事，也知道他为什么来敲门。
洛书颜摇摇头：“不用，家里什么零食都有。”
高业哦了一声，又一次提醒他们，如果出门记得叫他，他开车送他们。
等从楼上下来，高业又给洛天远打了电话，报了平安。
洛书颜关上门，回到客厅的沙发上，沈宴正在研究手机，他也习惯了高叔几乎每隔一个小时就会上来问一次这事了。
中考之后，两个孩子都有了手机，不过不是陆行森之前买的，而是沈清若用自己的奖金买来送给两个孩子的毕业礼物。
款式不是最新的，毕竟过不了多久他们就算升级了，也只是高中生，高中生用手机功能不需要太多，能打电话发短信就可以了。电话卡则是洛天远买的，给沈宴还有洛书颜买的是两个连号，十一位数字的电话号码，前面十位都一模一样，只有尾数不一样。这样更好记一点也方便。
手机比较小巧，像素也还可以，洛书颜比较臭美，对着镜子拍了好几张照片。
重新开机，小小的屏幕上逐渐出现两只握在一起的手，伴随着一阵音乐。
洛书颜之前在精品店还买了手机贴，是时下流行的黑白猪。
现在很多人都会在手机背面贴上手机贴，还会挂上挂件。
她从房间拿出买的手机贴，比较了一下，她实在不喜欢那只黑猪，思来想去，就干脆抠下白猪贴在手机背面，黑猪就不要了。
沈宴迟疑了一下，捡了起来，学着她的样子，将黑猪贴在手机背面。
洛书颜沉默了：“这个跟你画风不符。”
她总觉得沈宴的手机就应该是干干净净的。
贴个黑猪像什么样子啊。
沈宴瞥了她一眼，“浪费不好。”
洛书颜又笑他，“还怕浪费，你可是手握北方商业帝国命脉的人啊……”
中考结束后，她为了放松会去看小说，沈清若也喜欢看言情小说来打发时间，经常会去书屋租好多台言，一本厚厚的书，里面可是囊括了四五个故事，让人看了以后大呼过瘾。
这些故事里关于男主角的介绍，牛逼一点的就是掌握全球经济命脉，普通一点的也是掌握全国……
她看的时候沉迷又觉得沙雕，于是这段时间在了解盛远集团在北方有多牛后，她就自作主张的，称呼沈宴是手握北方商业帝国命脉的男人，简称，沈北方。
沈宴对她这样的调侃一般是不会搭理的。
不过十几岁的男孩子也是有脾气的，她总这样说，不知是调侃还是打趣，他便回了一句，“那你呢？”
盛远集团在北方的成就自然不用说。
洛天远这些年创下的成绩在南方也是独一份，以强势的姿态占据了南方的时装、房地产、互联网以及娱乐圈……
前段时间，沈宴也隐约从大人们说话时才猜测出来的。
沈宴找到机会，也不想轻易放过洛书颜，他在同龄人中都是少有的成熟，可唯独在面对洛书颜时，就变成了个同龄孩子，在打嘴仗这事上，他也不想认输，“那你是不是手握南方商业帝国命脉的人……”
果然，这种话不是谁都能说得出口的。
沈宴话音刚落，就感觉到胳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总感觉很弱智的样子。
如果沈宴是沈北方，那么洛书颜则是洛南方。
两人心里有了这个梗，几乎是同一时间更改了通讯录上的备注。
洛书颜手机上存的是“沈北方”。
沈宴手机上存的就是“洛南方”。
洛书颜突然想起来，之前沈宴存在她这里的钱到期了，当时存的就是两年，现在两年都过去了。
“我去给你拿吧……”洛书颜站了起来，“听说高中生的生活费比初中生多多了，这就是说高中花钱的地方多。”
这书颜银行果然不是好开的。
她自己的钱她都没那么紧张，上次她的信不翼而飞后，她都担心别人偷了她的钱，看到沈宴的钱好好地放在抽屉里，她这才松了一口气。
沈宴叫住了她，“我继续存定期，还是放你那，不过我今天把利息先取出来，好像是二十块？”
之后他又断断续续在她那里存了钱，加起来的话，利息是有差不多二十块了。
“恩。”洛书颜又说，“这么多现金放我这里，我天天都担心家里遭贼，你还是拿回去吧，存银行去，不管哪家银行的年利率都比我这里高多了！存银行更划算。”
沈宴沉吟道：“那就去银行开一张卡吧。以你的名字，钱都存在那卡上，我不管你在银行里的年利率，你跟我算利息还是按书颜银行的算。”
洛书颜呆了：“你这是为什么啊……”
沈宴：“我觉得开卡麻烦，就把你的钱我的钱都放在一张卡上，我要用再跟你拿。”
洛书颜：“这不合适吧？”
沈宴：“有什么不合适，我们高中也在一起读啊，搞不好还会在一个班，就开一张卡，别开两张了。麻烦。当然你要是觉得不合适，那卡放我这里我也没有意见。”
洛书颜一听沈宴说的把卡放他那里，她立马警惕的说：“你想什么呢！”
不过沈宴说得也有道理，他们两个人都是上同一所高中，他这个人连加同学好友都嫌麻烦，这去银行开卡肯定更不耐烦了……
钱都放在一张卡上，他要是要用，她再给他拿，好像的确也是一样的？
洛书颜又嘀咕：“我怎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的样子。”
她就是这样嘟囔了一声，又被沈宴吸引了注意力聊别的事情了，没在这件事上一直纠结。
沈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其实洛书颜也不迟钝，他们俩认识太久太久了，久到连他都是花了两年时间才分辨清楚，自己对她到底是何种喜欢。
他习惯了她的存在，她也一样，所有看似不对的事情，放在他们两个身上，他们都好像变得慢半拍。
如果有别的男生这样跟洛书颜说，她绝对会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也会发现那人对她有不一样的心思。
可现在说这话的人是他，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青春期的到来，她潜意识里也会发觉不对劲，但由于两人的关系，横穿在他们之间这么多年的岁月，会麻痹她的意识，会让她变得迟钝……
现在的他，已经开始担心了，既担心她会对别人有好感，更担心她也会钻进跟他当初面对的牛角尖。
她是否能像他一样，最后能分得清友情跟男女之情的区别？
如果能，这需要多长时间？
沈宴也不心急，比起胡乱地就将她拉进自己的世界，他更期待的是，在破茧成蝶的那一天，她也像现在的他一样坚定，坚定地知道那不是来自友情的喜欢。
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但他会等。

第77章
洛天远又去见了苏母一面，在医院病房里，洛天远郑重其事的将苏雪之前寄给他的日记本还有病例都交给了苏母。
苏母一愣。
洛天远将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简单说给了苏母听。
苏母震惊得都说不出话来，显然没有想到那个看起来和善又爱帮助人的韦俊会因为自家女儿犯下这种不可饶恕的错误。
洛天远看向躺在病床上，悄无声息的仿佛真的成了一株植物的苏雪，他目光淡然，双手合握在一起，这段时间为了追查韦俊的事，也为了他心目中那个如坠深渊的猜测，他整个人都消瘦了很多。
“世界上的事情好像很可笑，我一直都知道，所谓的事故是由一个又一个意外组成，但我从来没想过，这些意外会发生在我身上，不怕您笑话，从前我总怕因为我的缘故，而让我女儿置身于危险中，我做了很多可笑的事。逆境使人成长，顺境使人自大，这句话用在我这里也是再合适不过。”
洛天远语气平静，“韦俊恨我的理由很可笑，他的动机也很可笑，可稍有不注意，他的计划就会成功，我女儿也好，我朋友的儿子也好，无论他们中的谁受到了伤害，我都不会原谅我自己。我几个朋友跟我说，说韦俊是这样的人，跟我没关系，我也不知道……其实这样想的话，我的心里也会好受一点，但您也是为人母的，应该能体会我的心情，所有的理由用在孩子身上，是最不合适的。”
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几个月。
两个孩子一如从前，都没改变，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大人也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好像真的已经过去了。
洛天远也没有跟谁说过这些话，这个午后，他面对苏雪的母亲，低沉得不像样子。
“我知道，韦俊动手的主要原因不是苏雪，归根到底是他自己内心阴暗，如果我今天无权无势，只是公司的小职员，成就比不上他的话，他说不定还会反过来安慰我，是不是很可笑。可这些天我会忍不住在想注定无解的一件事，如果我从未跟苏雪在一起，这件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洛天远自嘲一笑，苏母怔怔的看着他。
“苏雪将她的日记本寄给我，我从未想过要公开，因为我认为这是保护她的一种方式，可如果这种保护，间接地令我在乎的人置身于危险之中，那我的这种保护是对的吗？我开始怀疑我自己，至今为止，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对还是错。后来我仔细反复地看过她的日记，她有求救过，可是无人理会，而那些伤害过她的人还好好地活着，”洛天远抬起头看向苏母，“伯母，现在我将这本日记本还有病例交给您，她曾经将选择权交给了我，现在我还给您，我毕竟不是她的至亲。”
“今天我来，是做一个了断，以后，我应该不会再过来了，希望您多加保重身体。”
苏母闭了闭眼睛，哽咽着点头。
洛天远走了。
苏母双手颤抖地翻开了那本日记。
几个月后，由一家权威纸媒发布了苏雪自杀的内情，讲述人是她的母亲，公开了部分苏雪的日记，同年，其他知名艺人集体发声，呼吁公众关注心理疾病，以及关注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沉重社会话题。苏雪的影迷自发在网上成立了求救组织，为千千万万个“苏雪”保驾起航，当然这已经是后话。
——
洛书颜最近也有自己的小烦恼。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她爸爸好像在躲着她了。
其实用躲这个词也不太对，爸爸让高叔保护着她，白天他不在家时，高叔更是每个小时就上来一趟，晚上爸爸就搬一张折叠床睡在她门口，刚开始她还没发现，有一次白天喝多了水，晚上起来上厕所时她才发现的。
她如果跟别人外出了，高叔会陪着她，而她爸爸更是几分钟就打一次电话来，有时候她回答得敷衍了些，他就改为发短信。
这样的爸爸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
她不知道爸爸是怎么了。
以前爸爸心烦的时候会下楼抽烟，现在好像也不抽烟了，而是坐在客厅或者去厨房，做一些很机械的事，比如擦桌子，比如发呆。
洛书颜跟沈宴说起这个事情时，正站在奶茶店门口，十分苦恼地说：“你说该怎么办啊？我感觉我爸爸都快不正常了。”
印象中，好像什么事都难不倒爸爸的！
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无所不能。
之前洛书颜都对奶茶店产生了心理阴影，还是这段时间沈宴说要喝奶茶了，非拉着她一起，她才逐渐摆脱阴影的。
沈宴点了两杯奶茶，洛书颜喜欢喝香芋味的，她还喜欢吃珍珠。
沈宴不忘对奶茶店员说：“我那份的珍珠给她。”
说完后，又看向洛书颜，她的手指白皙又修长，指甲不长不短，恰到好处，她正百无聊赖的玩着手机里的俄罗斯方块。
“有些事情还是得自己想通，赶鸭子上架是没用的。”沈宴这样说。
虽然他跟洛叔叔经历的是不同的事，也是为不同的事情烦恼，但总的来说，方向是一致的。
他之前不知道自己究竟对洛书颜是什么样的喜欢时，也很烦啊，不知道要怎么做，那时候无论别人跟他说什么都没有用的，无论那个江城有多刺激他，他也岿然不动，说到底，自己的事情只有自己能想通，他自己没想通，一切都白搭。
“说的也对。”洛书颜从店员手里接过奶茶，有着两份珍珠的奶茶看起来就特别诱人。
她一边喝着一边跟沈宴往小区方向走去。
沈宴手里提着奶茶也不喝。
洛书颜便好奇问他：“不喝吗？”
沈宴：“回去再喝，现在不渴。”
洛书颜哦了一声。
回去以后，洛书颜回了自己家，沈宴在她关上门后，又上了一层楼，敲了敲门，很快地门开了，来开门的是个小男生，一看到沈宴眼睛就在放光。
沈宴将奶茶给他。
小男生欢呼一声，又问沈宴，“哥，这次怎么又没珍珠？”
沈宴瞥他：“你不想喝？”
小男生疯狂摇头，“没有没有，我就是问一下……”
从几天前开始就这样了，楼下的哥哥总是给奶茶他喝！是个好人，至于有没有珍珠……好像喝免费的不能挑剔那么多吧？
小男生生怕沈宴抢回去，赶紧喝了一口，脸上的表情无比的满足，“就是这个味。哥，下次我喝巧克力味的啊，如果可以的话，有珍珠那就再好不过了。”
沈宴面无表情的收回视线，下楼回家了。
他实在不爱喝这奶茶。
不过他也不希望洛书颜为了过去那件事对奶茶有阴影，毕竟奶茶也是她喜欢喝的，所以他就骗她说他想喝……
现在看看她的反应，应该不怕喝奶茶了吧？
楼上的小男生还在喊：“哥，谢谢啊，你真是好！”
沈宴：“……”
——
陆行森这天找到跟洛书颜说话的机会。
洛书颜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看着摆在茶几上的小蛋糕，她丝毫不为之所动，转头说，“陆叔叔，有什么事可以直接说的。”
陆行森笑，“你看你，叔叔知道你喜欢吃这个，还特意买的是你喜欢的口味。”
洛书颜：“什么事。”
陆行森轻咳一声，“我就是想问问，小宴都喜欢吃什么。”
这个问题陆行森以前是不好意思问，只能自己偷偷观察，可观察了这么久，他还是没发现自己儿子喜欢吃什么零食。
洛书颜也没想到陆行森会问这个问题，当然这也没什么不能说的，她也努力地回想了一下，“他喜欢喝水，白开水，喜欢吃饭，白米饭，还喜欢吃面条。”
陆行森：“我是说零食，你们小孩子不是都喜欢吃零食吗？”
洛书颜摇了摇头：“那应该没有，他很少吃零食的。”
洛书颜说的是实话，如果说以前是条件不好，那现在沈宴的小金库可不比她少很多，沈姨的工资也越来越高，他只要想吃零食，陆行森更是能将超市都搬来，可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时，沈宴好像也没吃零食。
陆行森急了，“再想想。”
洛书颜只好绞尽脑汁的想，从四岁想到如今，终于让她想起了一桩事，“那个一个袋子里有六七个小冰棍的，好像每年夏天他都会吃一个。”
不过那都是在最热最热的时候。
沈宴一般在夏天都是直接喝冰水，很少会吃冰淇淋。
那种小卖部卖得很便宜的一个袋子里装着六七个小冰棍的，沈宴倒是偶尔会吃。
洛书颜不怎么爱吃，她更爱吃冰淇淋，奶味甜味越足，她就越喜欢，相反那种小冰棍味道太寡淡了。
陆行森听着洛书颜的描绘，又让她在纸上画了，等他去超市冰柜翻找了好久后，终于找到了洛书颜说的冰棍，一看价格，老父亲差点猛虎落泪。
一天后，陆行森背着泡沫箱过来，沈宴跟洛书颜见了，还以为他要改行或者体验生活去街上买冰棍。
陆行森从泡沫箱里拿了一大筒八喜冰淇淋递给洛书颜。
陆行森想单独跟沈宴聊一聊，父子俩暂时约在了楼顶上。
洛书颜还有些好奇，偷偷地问沈宴，“他想做什么？”
沈宴摇头，“不知道。”
洛书颜又问，“他会不会找你帮忙追沈姨啊？”
她前两天才看了一个带球跑的故事，故事里天才宝宝就是帮着男主角追妈妈的。
沈宴看向洛书颜，“那他不如喊我一起抢1银1行。”
洛书颜等回过神来后，沈宴已经出门了，她才发现他居然讲了个冷笑话！

第78章
沈宴也不知道陆行森找他是要做什么。
这三年里，陆行森来西城的次数特别多，多到沈宴即便平常不怎么愿意搭理他，也发展成见面总会说上几句话的关系。父母之间的事情，沈宴也曾经探寻挖掘过，对陆行森也有过很长时间的埋怨，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摄取的知识越来越多，他所看到的世界，以及内心也比原来要大很多。
他是他妈妈的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可即便是孩子，也不是父母感情关系的当事人。
他相信他的妈妈会做出她认为正确的判断跟决定，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三岁小孩，早已经过了对家庭的概念还是“爸爸妈妈和我”的年纪。无论父母之间的关系怎么样，他都不该过多的去干涉。
这三年来，他跟妈妈之间也无声地达成了这样的共识。
他妈妈不会管他跟陆行森之间的事，同样，他也不会管她跟陆行森之间是和好还是分开。
陆行森跟沈宴一前一后来到了顶楼，陆行森招呼着沈宴坐在他旁边，紧接着又从泡沫箱里拿了一袋冰棍递给他，“听说你喜欢吃这个。尝尝，我这箱子里除了这个，还有别的种类，有冰淇淋也有奶转，还有你们都喜欢的糯米糍，你等下都尝尝。”
沈宴瞥了他一眼，接过那袋冰棍，撕开包装袋的一角，从里面拿出一个绿色的小冰棍，像蘑菇头一样。
陆行森热切地盯着他，又要递给他时下卖得最火的雪糕。
沈宴拒绝了，声音平静地问：“找我什么事？”
十几岁的男孩子已经很高了。
沈宴在初中这一年长得很快，十五六岁的少年已经有一米八了。
陆行森看着儿子从初中生升级为高中生，这三年来其中各种心情只有他知道。
他感慨了一声：“过不了多久你就要读高一了，这高中三年可能也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我果然是老了。”
沈宴处于这个年纪，对于四十岁男人的感慨是无法感同身受的，连敷衍都不会。
见儿子不作声，陆行森又说：“今天我找你来，是想跟你来一场父子间的谈话。”
沈宴静静地看他。
陆行森果断改口，“男人间的谈话。”
沈宴嗯了一声。
陆行森做了个开场白后又沉默了，还好沈宴是耐得住的性子，这样静默了差不多有十分钟后，他才慢慢地说道：“其实很早之前就想跟你聊了，不过后来想着你要中考，不想让你分心，就拖到了现在。这几年你应该也知道陆家是什么情况，盛远是什么情况，在我小的时候，比你更小的时候，我爸要从我爷爷手里接过公司，最忙的时候我几个月都见不着他，我总觉得那不是我爸爸，是我叔叔，我妈也很忙，她也不爱带小孩，当时家里是请了保姆阿姨来照顾我。”
沈宴侧耳听着。
“我还记得我很喜欢那个阿姨，对我很耐心，我那时候还觉得她是我妈，应该是我念小学的时候吧，她在我家都呆了好几年，家里人包括我都很信任她，有一天，她带我回她自己家吃饭，我还挺开心，但等我醒来后，我发现我被关在了一个屋子里，其实后来我印象都不是很深刻了，我不记得我是怎么被关进去的，也不记得是怎么出来的，有一段时间我还以为这件事是我杜撰的。”
沈宴神情微动，手里攥着小冰棍的棍子，冰棍化了一些，滴在地上，很快地就渗了进去，留下痕迹。
“小宴，你真的很厉害，比我要聪明很多，我这些天也在想，如果我遇到跟你一样的事，我肯定做不到这样好。”陆行森看向他，“跟你说这件事，也是想告诉你，不用怕，我别的能耐没有，但以后护着你应该是不成问题的，这次就是个意外，不怪你不小心，你没有错，你也做得很好，是我不好，没有保护好你。”
沈宴撇过头，声音跟表情都有些不自在，“我知道我做得很好。”
陆行森笑了，探出手想去摸摸儿子，手在半空中又收了回来，“你要读高中了，以后会接触更多人，不过你别怕，我会好好护着你的。”
“哦。”沈宴这样回。
陆行森探出手虚握成拳，期待的看着沈宴。
沈宴很无奈，心里实在是不想回应他，但看在冰棍的份上，他只好也伸出手握成拳头，跟他的拳头碰了一下。
话说到这个份上，比陆行森想象的要顺利很多，他心口一热，便又说道：“你现在也是大人了，有很多事情你也可以拿主意，你应该也知道，我爸也就是你爷爷，恩，血缘关系上的爷爷也知道了你，他有时候会来西城看你，不过没跟你直接接触，他也是怕影响你，除此之外呢，我还有个妈，也就是你血缘关系上的奶奶。”
说到这里时，陆行森表情有些尴尬，“这几年你也应该听了些，她现在还不知道有你，这次你跟书颜都去京市念书，我也打算就这一两年立个遗嘱，立遗嘱了，她肯定就知道有你，我妈跟你妈之间吧……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在我，我妈……我不怕跟你说，她想孙子都想疯了，我又了解她，她要是知道了有你这么个孙子，那完了，肯定三天两头都想见你。”
陆行森说得吞吞吐吐。
沈宴抬手看了时间，提醒他，“你有话可以直接说。”
陆行森就干脆将自己先前做的那些事都说了，顺便说了自己的打算，“我不希望她过多的来打扰你们，本来想着让她知道你妈在消失时已经怀孕了，以她的性格肯定要到处做法事，我就请她相信的住持大师说一下，就说她不适合跟孙辈多接触，会影响孙辈……现在这事你怎么看？”
沈宴以一种难以言喻的眼神看着陆行森，直看得陆行森都不好意思了。
沈宴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做人不应该坦诚一些吗？不要那么多套路。”
这话还是洛书颜经常说的。
陆行森：“……”
沈宴干脆站了起来，他看向陆行森，“你介意我说真话吗？”
陆行森：“……说吧。”
“我妈是为了我，才会默认你经常出现在这里，如果我愿意的话，她也不会阻拦我喊你的爸妈为爷爷奶奶，也不会阻止我亲近他们，而我也不想让我妈有任何我会被别人抢走的危机感，无论是你，还是你的父母，做了让她有危机感的事，说了让她有危机感的话，对我来说，你们就通通只是陌生人。”
“至于你怎么做，那是你需要考虑需要烦心的事，你问了我意见，我就站在我的立场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那样做，当然，到底要不要这样做，要怎么做，那是你的事，我无权插手。”
说完这话，沈宴便离开了顶楼。
陆行森坐在原地发怔。
——
之前洛书颜上初三后，就没时间去舞蹈钢琴班了，这天，他们都在准备收拾去京市的行李时，洛书颜接到了舞蹈班老师打来的电话，这个舞蹈班相当于是西城总部，前两年还在宁城开了分机构，这次宁城搞汇演，西城这边的舞蹈班也排练了节目要去表演，哪知道其中一个女孩子前段时间不小心摔骨折了，这差了一个人，舞蹈班老师又是个完美主义者，其他的替补学生她觉得都没到上台表演的水平，毕竟这次汇演也是要上当地电视台的，思来想去，便想到了洛书颜。
洛书颜在舞蹈班的水平绝对是数一数二的，本人又盘靓条顺，老师都很喜欢她，本来洛书颜对这种汇演是没什么兴趣的，可听到是去宁城，便跟洛天远商量了一下，答应下来，接下来一个多星期都在舞蹈班排练训练。
到汇演这一天，能去的人都去了。
宁城的剧院还是老样子，以前洛书颜在小学一年级时就登台演出过，现在也算是故地重游了。
这几年的变化特别大，宁城的街道变宽了，高楼也变多了，还有了大型商场跟超市，早已经不是当年他们离开时的模样了。
她们登台跳的是一支古典民族舞，一共是六个人。
沈宴坐在舞台下面，看着在台上灵动如同天宫仙子的洛书颜，想起了好多年以前的事。
那时候她还小，他也一样，他也像现在这样坐在台下，看着她跳舞，不只是在台上，在台下，在舞蹈教室的窗外，在冬天，他都看过好多次。
那时候啊。
他还想着今天过了，她就不用每天去教室排练舞蹈，就不用那么累了，所有的观众都在说小女孩们多可爱多漂亮，当地电视台也播放过，不过镜头留在洛书颜身上的时间并不多，这是第一次，沈宴在生活中想到了时光如白驹过隙这句话，那时候的他们只有六七岁，一转眼居然都过去这么多年了。
那支舞属于洛书颜的最后一个动作是一个回眸。
他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他，台下离舞台也不近，他看不清楚她脸上的表情，但他想，她应该是在笑。
说不定她还在腹诽：终于结束了，腮帮子都笑疼了。
两人在一起时间长了，他感觉自己都解锁了特异功能，好像都能随时听到她的心声。
汇演结束后，沈宴去了后台，看到了跟同伴说笑的洛书颜。
沈清若想到以前他们两个人也是在后台拍了照片，正好陆行森这几年总是有事没事拿着相机到处拍，也练出了一定的水平来，便让陆行森又给两个孩子拍了照片。
同样的地方，同样的角度，同样的人。
洛书颜也想到了那张照片，探出手去挠沈宴逗他笑。
他一躲，脸上却是毫不掩饰的笑容，如同这个年龄的大多数男孩那样，充满了阳光朝气。
陆行森将这一幕飞快地捕捉了下来。
等照片洗出来后跟那张老照片摆在一起，饶是沈清若都忍不住感慨时光飞逝。
那一张照片的右下角上的时间是1998.12.31 17:25
这一张照片的时间则是2006.8.12 18:23
九八年的洛书颜还未褪去婴儿肥，有些胖乎乎的，脸蛋圆圆的，眼睛亮亮的，零六年的她已然亭亭玉立，明眸皓齿。
九八年的沈宴不爱说话不爱笑，有些瘦，零六年的他成了大男孩，像是小树苗长成了参天大树，蓬勃有朝气，充满了生命力。
一切都在变，唯独不变的是，那时陪在身边在笑在闹的还是原来的那个人……

第79章
沈清若跟洛天远也都仔细研究了陆行森目前为两个孩子选好的高中，有公立的，也有私立的。
两人看来看去，选定了一所陆行森本人也很看好的公立高中，这所高中在京市排名靠前，陆行森跟校领导也见过几次面，颇费了一番功夫才争取到了两个名额，校方之所以破例，也是因为沈宴跟洛书颜非常出色，他们两个人在西城的中考里，一个是全省第一，一个是全省第四，更别说沈宴本人在初中时也参加过好几次奥数竞赛。
这所高中有一定的历史了，升学率也很高，虽然洛天远买的那栋别墅旁边就是陆行森跟沈清若以前的婚房，但沈清若也没打算带着儿子去住，别墅区比较偏远，上学上班都不方便，于是洛天远又拍板在这所高中附近不远的小区买了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就以低于市场价租给了沈清若母子。
洛天远跟沈清若都要调去京市，在那边开拓北方市场。
这天晚上，沈清若将手上的工作交接以后便准备下班，她是公司最后一个走的，当她准备去公交站台坐车时，看到了走在前面的洛天远。
之前发生的事情似乎都快进入尾声了，韦俊绝对会在监狱里呆一辈子呆到死，这是毋庸置疑的，两个孩子还是跟从前一样，准确地来说，关系比以前更好，反倒是三个大人之间，气氛并不是那样的随和了。
沈清若当然也知道这一切都怪不到洛天远身上，更何况现在孩子也没事，可成年人之间的友情掺杂着太多的东西，身为人父人母的他们，又怎么能轻而易举地做到不将孩子排在第一位呢？
她不知道洛天远这个点怎么还会在这里，怎么不开车，抱着这样的疑惑，她跟在了他的身后。
两人之间隔着差不多十来米的距离。
走着走着，沈清若也察觉出不对劲来，洛天远居然还没发现有人跟着他？
公司不远处有一条街，可以抄近路回家，洛天远拐了个弯往那条街走去，那条街有些热闹，不过这会儿也不早了，一些摊位老板都开始收摊了。
洛天远是真的没发现有人跟着他，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这几个月以来，在他身上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从一开始广交善友，变成了不由自主的思虑身边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跟每一个人接触，都忍不住在脑子里过一遍，这个人有没有不良目的，他不想这样，可他变成了这样。
就在这时，前面有人在抢摊位老板娘的包，两个年轻人发出的动静很大，一旁的摊位老板，有的匆匆收摊走人，有的赶紧抱着自己的包一脸警惕，有的人想上前来阻止，但又在犹豫这样的见义勇为会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洛天远也是。
他静静地站在一旁看着。
从前遇到这样的事，他绝对不会有半分犹豫，保护弱者尊重强者，是他自懂事开始就有的原则，他这么多年也一直是这样做的，可现在他犹豫了。他不确定自己做的这件事会不会带来其他的后患，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别人。
沈清若也愣住了。
她原本以为洛天远会想也不想就冲上前去帮忙的，可他居然站着不动了。
她权衡一下，心里急躁，看着那个老板娘急得都哭了，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在她准备上前，又犹豫时，洛天远过去了，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那两个年轻人愤愤不平的跑了，老板娘对着洛天远不停地说着谢谢，洛天远什么都没说，径直离开了。
等到了下一个路口时，沈清若主动叫住了洛天远，两人去了便利店买了啤酒，来了附近不远处的公园。
认识这么多年，在沈清若心里，洛天远是恩人，也是亲人。
沈清若一脸欲言又止，洛天远拧开易拉罐，自嘲一笑，“你刚都看到了？”
“恩。”
洛天远垂着眼眸。
其实大人们都明白，韦俊并不是因为苏雪才动手，他们更明白，这根本也怪不到旁人身上去，可正如洛天远说的那样，父母就是这样的，小孩生病发烧了，哪怕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也会怪罪自己看顾不周，哪怕有一千个一万个理由，父母在孩子身上，都不会用到，会下意识地从孩子遇到的伤害找自己的责任。
洛天远不是圣人，他也是一个普通人，他也会懊悔，是不是自己当初不该救人，是不是当初不该跟苏雪在一起，是不是该更小心谨慎一点。
沈清若大概也知道洛天远怎么想的，她笑了笑，“刚才看到那个老板娘，我就想到了我自己，你还记得吗，那时候要不是你经过救了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日子肯定是可以过下去的，但绝对不会过得这么好。善恶都在一念之间，如果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理念因为那些坏人变了，那他们不是就达到目的了吗？现在的你也许后悔了，但那时的你没有后悔就够了。”
洛天远跟沈清若聊了很久，等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
正好洛书颜口渴起床喝水，父女俩打了个照面。
洛天远看着女儿站在灯光下，不禁眼眶一热，他走上前去，撇过头，轻声道：“你奶奶说，现在是三伏天，是去湿气的好时候，不要喝冰的，你喝温的，我跟你兑一兑。”
洛书颜刚从空调房出来，还带着冷气，她笑了笑，“奶奶这个说法到底对不对，我得以后自己看书论证。”
“大晚上的，喝点温的也舒服。”洛天远兑好温水后给她。
洛书颜喝水，他还不忘多嗦几句，“慢点喝，别呛着了。”
等洛书颜喝完半杯水后，洛天远看了一眼堆放在客厅的行李，他沉默了。
洛书颜其实也知道她爸爸有了心病，但正如沈宴说的那样，这种事只能自己想通，她看着爸爸消沉了好久，今天晚上实在是忍不住了，她走上前探出手抱了抱爸爸，就像小时候那样，小时候爸爸每次下班回来，她都会飞奔过去迎接他。后来大了以后，爸爸每次想抱她，也只是摸摸她的头。
这突如其来的拥抱令洛天远也愣住了。
洛书颜声音闷闷地，“爸爸，不要自责了！”
洛天远一怔，咬紧了牙关，才勉强控制住没在女儿面前落泪，他觉得自己苍老了许多，他温声道：“对不起啊。”
他不知道书颜的那个梦是不是真实，可是光想到女儿有经历的可能，他就无法原谅自己，无法将自己从那个梦里抽离出来。
好像朋友都说他在钻牛角尖，为什么要让根本没发生的事情影响到自己，可一贯生性豁达的他，却偏偏不能接受这个理由。
他要跟女儿道一声对不起，对不起啊，没有保护好你。
洛书颜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她努力憋回去，笑道：“没关系！”
最重要的，还是把握当下啊。
那天晚上之后，洛天远又重新恢复正常了，就是一向见他就爱怼他的陆行森都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他还挺不习惯洛天远这忧郁的模样，太违和了，也都不是小年轻了，都是四十岁的人了，犯不着那样！他现在这情况，小沁没有半点要喜欢他的意思，儿子对他也不热情，他还在发愁自己家的事，他也没忧郁啊，所以，没必要，真的没必要！
——
到了八月底，洛书颜跟沈宴就要去高中报到了。
他们还是当走读生，不过这次高中开学新生也要军训，这让洛书颜都有些诧异，她一直以为军训是上大学的事呢，没想到高中也要军训。洛书颜买了很多防晒霜，她兢兢业业防晒这么多年，可不能毁于一旦。
军训半个月，这半个月所有新生都要住在宿舍，洛书颜还很期待，毕竟除了幼儿园的午睡时间，她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集体生活。
这次开学也就分班了，由于洛书颜跟沈宴中考是在西城考的，考试成绩肯定是不能计入京市的中考，于是在分班时，他们都是各自班上的最后一名，这让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学霸的两人都有些不习惯。
这一次，他们依然没在一个班，同样都是转校生，自然不可能都凑在一个班里。
军训很累，尤其是这么热的天，他们穿的还是长袖长裤，站在烈日底下，教官脾气暴躁，动辄就让他们站军姿十几分钟二十分钟，大家也都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根本就不敢也没想法反抗教官，洛书颜一有空休息就在脸上涂防晒霜。
几个女生暂时住在一个宿舍，自然休息时也凑在一块儿聊天。
何叶看着洛书颜一丝不苟的涂着防晒霜，直感慨：“我看你这两天都快用完一瓶了吧？”
洛书颜嗯了一声，“快了，得多涂一点涂勤快一点，起码得一元硬币大小，不然效果不大。”
她这样做是有效果的，两天过去了，另外两个室友肉眼可见的黑了，她照了镜子比对了半天，还让沈宴认真瞧了，沈宴也说她没变黑，她才松了一口气。
何叶又看向另一个室友尹雨佳，长得也很漂亮，不过她们私底下都说还是洛书颜更漂亮一些。
“尹雨佳，你要不要补防晒霜？我看你都没涂。”
尹雨佳抬起手捋了捋头发，露出白皙的手腕，她抿唇一笑，“我妈不让我用这种东西，说含有化学物质，我都不涂的。”
何叶：“……”
都是女生，还住在一个宿舍，谁涂没涂防晒霜，这又不是什么秘密。
何叶跟另一个室友对视一眼，都很无语，她们明明在桌子上都看到了尹雨佳的防晒霜的。
这会儿听着尹雨佳说这话，又看看拿着小镜子可劲儿的在臭美的洛书颜，不知道怎么的，更喜欢洛书颜了。
至少洛书颜在熄灯后还会不藏私的跟她们分享美容小知识啊。
军训到五点钟就结束了，她们除了要去食堂吃饭，还得打热水排队洗澡，有时候忙完睡觉都熄灯了。
高中管得很严，在宿舍里也找不到她们能用的插头，准时亮灯准时熄灯，两个宿舍合用一个洗手间，要用热水还得自己拿开水瓶去打，很大程度上来说，浇灭了洛书颜对宿舍生活的期待。
还没熄灯，洛书颜排在前面洗完澡以后就坐在床上玩手机了。
手机也只是一天结束以后才有时间玩一玩，电池很经用。
一局俄罗斯方块结束，洛书颜进了扣，发现沈宴几分钟之前给她发了消息：【在干什么？】
洛书颜快速按着按键：【刚洗完澡坐在床上念心经，努力压下对小馄饨的渴望。学校食堂师傅究竟什么时候能全部回归岗位啊？】
沈北方：【……】
洛书颜之前就听说高中食堂有砂锅小馄饨，味道特别好，亏她期待了很久，结果第一天来食堂才发现好多打饭窗口都没开！
所有听说美味的窗口都没开，什么三鲜粉、砂锅小馄钝、刀削面……都在放假，还没回！
收到洛书颜的消息后，沈宴也站在寝室床前擦头发。
室友兼同班同学许渊一边在书包里翻找钱包一边说：“你们有没有人要出去的，我知道有一地儿可以翻墙出去。”
许渊是武侠小说骨灰级爱好者，这次的都看完了，听说出了下部，便一刻都不想等，想翻墙去外面买书看。
宿舍其他几个人想出去，但也不知道能出去做什么，想到老师跟教官说的，一个个都怂了。
许渊耸耸肩，也不管了，离开寝室，下楼时才发现沈宴跟在他后面。
许渊错愕，“你干嘛？”
沈宴：“出去。”
许渊：“……”
两个男生来到偏僻的角落，身手麻利翻了墙。
许渊去书店买了书，沈宴在小吃街买了一份砂锅小馄饨打包。
没多久后，两个人又回了学校，沈宴走到女生宿舍楼下，给洛书颜打了电话，让她下来。
洛书颜很少听沈宴这样认真的语气，便穿好拖鞋飞快下楼，走出宿舍，在一旁的树下看到了他，他穿着白衣黑裤，正靠着树，见她来了站直了身体，将打包好的小馄饨递给她。
洛书颜诧异极了，“这什么？”
“小馄饨。”
洛书颜一脸疑惑：“……哪来的？”
学校食堂早就关门了吧！学校都不让他们出去的，得半个月后放假才能回家，那这份小馄饨哪里来的？
沈宴：“舍友翻墙出去，我让他带的一份。”
洛书颜很感动，没想到自己随口说的话沈宴就记住了，还让舍友带了小馄饨。
她提着打包盒，深吸了一口气，嗅到香味，想起他说的翻墙的事，她又叮嘱他，“你不能学啊，翻墙不好的，要是被老师抓住了就不好了。黑灯瞎火的，翻墙要是摔了碰了，痛的也是你，听说摔伤了特别痛的。”
沈宴脸上浮现笑意，一手插在裤袋里，他已经有一米八了，“知道。”
要不是她想得慌，他也不会去，这种事，就只做一次。
洛书颜看着打包盒里只有一双筷子，便道：“我舍友有一次性筷子，我去跟她借一双，你等我啊，等下我们去操场吃，我一个人吃不完，咱们分着吃！”
说完，她也没等沈宴回答，便将打包的小馄饨递给他，她转身哒哒哒的往女生宿舍楼跑去。
沈宴站在原地，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嗅觉出了问题，竟然还能闻到她洗完头发后的那股清香。
很淡，萦绕在鼻间，挥之不去。

第80章
洛书颜走进宿舍，另外三个女孩子正在各做各的事，她来到何叶的床边，笑嘻嘻地说：“何叶，我之前看你买了一大把一次性筷子，能不能借一双给我，我下次还你。”
何叶正在擦头发，闻言顿了顿，弯腰在床铺上的大背包里找到一次性筷子递给她，顺口问道：“要筷子做什么？”
这所高中的宿舍设施并不新，她们睡得都是上下铺的那种铁架子床，连教室都没空调，宿舍就更没有了，只有两个小吊扇在给她们输送凉风。
洛书颜跟沈宴关系好，这是大家开学时就知道的事，两人一块儿来报的名，又是从一个地方来的，这几天两人互相照顾，好在大家都是新生，又处于对他们来说很艰苦的军训中，目前也没人真的会去讨论他们俩的关系。
“我朋友给我买了点吃的，还差一双筷子。”洛书颜接过筷子，对何叶眨了眨眼，“谢谢你啊。”
何叶笑，“一双筷子的事，还值得一声谢啊。”
她们都确定不会住读，也就只是这半个月会一起住，不过刚搬进宿舍时，都还挺忐忑的。
何叶跟另一个女生吴园园以前是一个中学的，关系自然亲密些，两人被分到一个班又一个宿舍，这也是缘分了，一起结伴来到这宿舍，见到宿舍里有两个漂亮女生，她们都有些怂，可能是以前中学时留下了不是很好的记忆，她们总觉得漂亮女生不好招惹，可随着这几天的相处，她们对洛书颜改观了，至于尹雨佳……目前还在观望中，印象还停留在“虽然看起来很温柔很好相处，但貌似不是省油的灯”这一阶段……
洛书颜拿着筷子离开宿舍后，尹雨佳正在用毛巾擦着竹席，听着脚步声渐远，她才状似不经意地说：“好佩服洛书颜啊，我白天军训都累死了，这会儿只想躺在床上。”
何叶跟吴园园对视一眼，都没接这话茬。
男生大部分都是无聊的，这刚开学，军训都没几天，听说他们私底下就在评论这高一年级的级花是谁了。搞得女生任由他们品头论足宛如选妃似的，脸太大了，关键是有的女生还对这件事很感兴趣，男生们都是视觉动物，不只是看长相，还得看穿着打扮，虽然现在大家都穿着军装，也看不出谁家里条件好，但第一天开学时也有不少无聊人士注意到了洛书颜的穿搭。
他们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的衣服鞋子，不过一看就很贵……
有个男生对这些比较了解，说洛书颜的一双鞋子，可以买十双谁谁谁的跑步鞋。
于是，毫无疑问的，高一年级的级花就是洛书颜了，长得漂亮，性格好，家境又好，很符合级花这个身份。
尹雨佳也是在那几个带头的男生选出级花来后，对洛书颜的态度就很微妙了。
尹雨佳见何叶不说话，她又说道：“我妈真的很烦，跟教导主任是大学同学，还特意叮嘱教导主任说要盯着我，不能让我早恋，早恋很影响学习的，我们现在虽然才高一，不过真是一刻都不能放松，长得漂亮在社会上也不管用啊，我爸他们公司前台小姐跟明星似的，结果是个中专毕业，我爸还让我不要跟这种人学。”
这含沙射影……何叶都听不下去了，她转过身来看向尹雨佳，说道：“也不能那么说，你怎么知道你爸他们公司的前台小姐不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不能继续读书，而且，洛书颜的成绩很好，我听说她在他们那边中考是全省第四，按她这成绩，如果是在这边考的话，考我们班第一一点问题都没有。”
尹雨佳笑了，“我又没说她，你急什么。我就是说，咱们女生，最好不要在这个阶段做不该做的事，影响的也不是别人，是自己啊。”
至于何叶说的成绩，尹雨佳更是不可置否，班级成绩排名表上写得清清楚楚，洛书颜就是最后一名啊……
吴园园出来打圆场，“你们都说得有道理，这隔音效果不好，别让隔壁寝室听到，让人看笑话。”
寝室里的冲突，洛书颜也不知道，她拿着筷子下楼便跟沈宴去了操场一角分着吃小馄饨。
洛书颜虽然馋小馄饨，但晚饭时都已经吃饱了，这会儿也吃不了几个。
这小馄饨味道很好，汤里有虾皮紫菜，皮薄馅多，味道鲜美。
洛书颜吃了几个就吃不下了，沈宴不愿意浪费，再加上青春期的男孩子胃口本来就大，不声不响的，沈宴就将剩下的馄饨都吃完了。
这几天都是大晴天，夏天的夜晚，天空中满是小星星，操场墙外是一片池塘，偶尔还能听到几声蛙叫，洛书颜刚洗完澡，头上身上还散发着淡淡的柠檬香味，沈宴侧过头看了她一眼，虽然他们坐的这一块白天被太阳暴晒过，很烫人，但他还是觉得，这就是他心目中夏天该有的样子。
“高一的期中考试又会重新排名。”沈宴低声说，“这段时间没上课，你也看看书，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名次表的最后一名，还挺不习惯的。”
别说沈宴不习惯，就是洛书颜这么咸鱼佛系的人都不习惯。
她也不是傻子，这会儿听沈宴提起来了，就小声说，“我们班上也有人很讨厌，很阴阳怪气的，居然还说我中考连普高都没考上，家里人花了好多赞助费才进来的……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我都以为我爸偷偷给学校塞钱了！”
现在初中升高中，像三中这样的学校，也是有分数线的，有的学生家长也会交赞助费送孩子进来读。
洛书颜跟沈宴本来也是要在京市中考的，不过中间出了点事，再加上一个中考实在不必这样大费周章，于是他们就留在了西城中考。不是录取进来的学生来这所学校的确要交赞助费，然而洛书颜跟沈宴绝对是例外，校领导对他们是破格录取，之后还补了正儿八经的录取通知书，只是这成绩排名表上教务处录的是京市中考系统的分数，洛书颜跟沈宴都是空白的，自然就是班上的最后一名了。
沈宴闻言笑了笑，“那这次期中考试就好好考，要是考第一……”
洛书颜打断了他，“我不爱吃肯德基跟麦当劳了，戒了。”
沈宴错愕一秒，又无奈地说，“那你现在想吃什么，小馄饨？”
洛书颜摇头，“你可是掌握北方商业命脉的人啊，大方一点，就、就火锅吧！”
沈宴嗯了一声，“要是考第一，六顿火锅。”
洛书颜眉开眼笑，“那好，”她美滋滋了一会儿后又察觉不对劲来，“不对啊，我怎么觉得这话该是我爸跟我说的？”
沈宴心想，你才知道吗？
表面上却不动声色，“行，你跟洛叔叔要吧。”
洛书颜赶紧说，“别，你这六顿火锅我还是要的，那我也想想啊，你这次期中考试要是继续考全年级第一的话，我给你什么奖励呢。”
沈宴叹了一口气，“我想到了。奖励。”
洛书颜问，“什么？”
沈宴算了算时间，“期中考试是在元旦之前，元旦都要放几天假的，要是我考全年级第一的话，我们就一起去爬长城吧。”
洛书颜：“……？”
她有些不相信的看他，“你认真的？”
爬长城诶！
九八年的时候他们去过啊，累成狗了，她当时还在长城上留下豪言壮语——再见了长城！这辈子再也不来第二次！
他都忘记了吗？
沈宴点头，“我认真的。”
他想过了，那次去的时候他们在好汉碑前拍了照片，那时候他们是一年级的小学生，现在变成了高中生，他还想再去拍一张照片，让长城让好汉碑看到，他们依然还在一起。
洛书颜一脸“我拿你这个刁钻的高中生又有什么办法呢”的表情，很大程度上逗笑了沈宴。
两人在这个夜晚，在星空下，各自约定好了，下一次期中考试，一定要发挥出最好的水平来，他们都想要奖励。
——
陆夫人这几年的日子很不好过，看似光鲜，实则内里苦楚只有她自己才知道。
尤其是在知道了自己原本有一个孙儿时，那种懊悔、哀戚的情绪折磨了她好久，她每个星期都会去寺庙抄经书为还未出世的孙儿祈福，祈祷下辈子孙儿能投到好人家，健康平安，这件事她谁都不敢说，她怕说了，儿子会怪她，丈夫也会怪她，其实不用他们怪，她就很自责了，如果当初她对儿媳妇好一点，如果宽容一点，何至于现在儿子成了孤家寡人，她七十岁高龄了竟然膝下也没孙儿。
陆家也有旁支亲戚，已逝的陆老爷子有亲兄弟，陆行森也得唤一声爷爷。
陆夫人年轻时还很看不上自己那堂妯娌。
成玲便是陆夫人的堂妯娌，她嫁给丈夫时，只是普通家庭出身，以前看到陆夫人总是下意识地讨好，她结婚早，生孩子也早，如今孙子都不小了，在这件事上她就赢了陆夫人，更别说陆行森没有孩子，这陆家以后会不会由她丈夫这一支继承还不好说呢。
成玲其实比陆夫人还要小一两岁，她在饭局上碰到陆夫人，便开始炫耀她的孙子，“你是不知道，我家亚新这不刚刚大学毕业吗，我们家里人是想让他继续留学深造，他说想去公司帮阿森，这孩子是真懂事，这是心疼他叔叔呢。”
陆夫人真是一口气就憋在胸腔。
上不来，也下不去。
陆家是她公公跟她丈夫儿子的心血，难道这姓陆的见她儿子没了后代都想凑上来分一杯羹？
她不服！她宁愿把那些东西都捐了扔了撒了，也不要留给这些狼子野心的家伙！
她儿子还没怎么样呢，她还没死呢，这些人就变着法的想来争这些东西！
陆夫人即便气到恨不得升天，这会儿也勉强压制下来，微微一笑，“盛远也不是小作坊，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撑得起来的，亚新还是继续读书吧，这人吧，就得多念书，没坏处。”
从饭局匆匆离开，陆夫人却在停车场碰到了一脸憔悴的顾茜。
顾茜与她丈夫借腹生子，前几年那年轻女人生了个儿子，顾茜虽然留在身边带，但毕竟不是亲妈，稍有不注意不小心，都免不了被丈夫训斥一通，如今的生活也是一地鸡毛。
看着陆夫人，顾茜心里就恨，恨这老太婆嘴上说喜欢她，但防她跟防贼似的，要不是这老太太，她现在不至于过得这样悲惨！
陆夫人看到顾茜，心里也恨啊，总觉得要不是顾茜在中间使坏，她儿媳妇绝对不会想不开寻死，那她孙子今年都十几岁了！
两人当年关系还很亲密，不少人都说跟母女似的，现在看到对方，也就是勉强能绷住了，心里都恨透了彼此。
没两天后，陆显尧找来信任的律师，还有几个人，一家子都坐在饭厅里，气氛严肃。
大家都知道陆显尧这是要立遗嘱了。
在他们这样的人家，以陆显尧现在的年纪，是可以立遗嘱了。
其实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陆显尧的财产肯定是留给自己儿子的，让几个人在意的是陆显尧的私房。
陆显尧名下有不少不动产以及名贵的古董字画，还有大笔现金。
律师念着陆显尧的私产。
其他旁支亲戚神情紧张又期待。
律师看向陆显尧，陆显尧看了看一旁沉默不言的儿子，又看了看妻子，说道：“我的私人财产都留给沈宴，刘律师，沈宴的相关资料之后我会让阿森补充给你。”
坐在厅里的人都愣住了。
沈、沈什么来着？那是谁？！居然可以分走陆显尧的所有私房？！
陆夫人脸色骤变。
一时之间大家面面相觑，就在气氛到那一个点时，陆显尧看似平淡，实则手已经抓住了椅子把手，他语气沉着：“沈宴是我孙子，今天让大家来是做一个见证，我百年归山后，这些东西都给他，谁都不能有异议。”

第81章
今天对陆家来说，绝对是可以载入家族历史的一天。
其他旁支亲戚走后，陆夫人陷入了狂喜之中！这几年盘踞在她心头的阴影跟悔恨彻底消失了，她真是做梦都没有想到，沈沁还活着，她还有了一个都上高中的孙子！她真以为是做梦，还不顾形象的掐了自己好几把，等到夜深人静，儿子都走后，她还激动得在家里走来走去，一扫这两年的阴郁，她这会儿看起来也不像是七十岁的老人了。
她现在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布：她有孙子了！
陆显尧平静地看着妻子陷入“不确定、试探、惊讶、狂喜”这样的情绪中。
他让妻子喝了一小瓶医生开的安神静心液后，这才说道：“静容，你现在也知道小沁还在世，也知道了小宴的存在，你心里有什么打算吗？”
陆夫人想也不想的说：“当然是把孙子接回来啊！这些年他肯定吃了很多苦！”
这是陆夫人的想法。
她只想把孙子接回来，捧在手心里好好对待，将最好的一切都给孙子。
陆显尧却淡笑道：“你知道小宴今年多大吗？”
陆夫人一怔，“不是念高一吗？”
“你也知道他十几岁了。”陆显尧看向她，“我只跟你说一件事，别让你儿子为难。”
陆夫人不解，前一秒还在狂喜中，这一秒被丈夫的话也是问得一头雾水，“什么？”
“做父母的，最怕的就是让孩子为难。你儿子这些年来是怎么过的，旁人不知道，你难道不知道？我心疼阿森，他现在好不容易看起来好了些，看起来像个人了，咱们就别去打扰了。他现在就想守着小沁跟小宴，别的都没想，你要是再去掺和，你儿子就真没几年好活了。”
陆显尧看向妻子，表情严肃，“你一生要强，什么都想好的，可孙子的腿长在他自己身上，心也长在他身上，那孩子可聪明懂事了，咱们好好做，别去搅乱他们的生活，兴许过几年你寿宴他还能来看看，咱们没有养过那孩子一天，难道你忍心将他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
陆夫人不作声了，似乎陷入了思考中。
“至于小沁，你跟她就没有当婆媳当亲人的缘分，但她不欠我们的，我们亏欠她，”陆显尧说到这里顿了顿，“其实我早就见过孙子了，好几年前就见过，比你提前好几年知道，你寻思寻思这是为什么，为什么阿森先说给我听，等到小宴来这边了，瞒不住了，才说给你听。”
——
离军训结束也没几天了，大家似乎都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沈宴洗完澡出来，便看到隔壁寝室的男生拿着望远镜凑在阳台那里，沈宴驻足，见望远镜对准的方向是女生宿舍，他的脸色沉了下来，将洗脸盆扔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那两个男生听到动静吓了一大跳，转过身来，见是沈宴，又松了一口气。
其中一个男生骂道：“你这是干什么，没看到我们有事！”
沈宴现在已经有一米八了，在高一男生中也算高的，他盯着这两个人，冷声道：“你们在做什么？拿望远镜看什么？”
实际上，男生宿舍发生这种事是再普通不过的了。
有的男生听说女生宿舍就在对面时，都会发出那种令人讨厌的笑声，还会低声讨论，更过分的是有的还会听高二高三的某些学长的经验，早早地就买了望远镜，赶着这洗澡的时间往那边看。
男生宿舍跟女生宿舍中间隔着很宽的距离，肉眼是很难看到那边发生了什么事。
现在军训时期的女生宿舍是最热闹的，一，人最多，都要排队洗澡，一个接着一个的来，有的女生会很小心注意，但要是有的女生没那么谨慎呢，那岂不是一饱眼福？二，现在天气热，宿舍又不比家里有空调，就那么两个小吊扇也顶不了什么，女生们肯定会穿得更清凉啊……
那两个男生对视一眼，知道沈宴不是跟他们“同流合污”的主，便收起望远镜，这会儿两个寝室的人都在围观，人多了，男生的自尊心都被挑起来了，那个男生就故意恶声恶气地说：“我看什么关你什么事，是看你老婆了还是看你妈了？激动个什么劲！”
沈宴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你在看什么？”
“嘿，你这人！不是，哥们儿，你这么激动，该不会真怕我们见你老婆洗澡吧？”
“当是什么呢，你老婆谁，是不是那个洛书颜，我告诉你，她洗澡我早就看了……”
“她身上——”
话还没说完，沈宴一个拳头朝他砸了过去。
他下颚紧绷，握紧了拳头，看着撞到墙上又后退一步的那个男生，此刻，大家都下意识地后退。
沈宴这会儿看着特别吓人，浑身都散发着低气压。
大家都怕了他这模样。
其他人都不敢管，两个男生合起伙来跟沈宴打架，这才刚开学，在宿舍就被人打了，接下来还要不要混，两个男生也都下了狠手，只可惜遇上了沈宴这么一个拿了好几次武术冠军的狠人，愣是没占上风。
学生时代，男生之间发生这种打架事件一点儿都不奇怪。
沈宴也知道轻重，他内心的怒火翻腾着，不过残存的一丝理智让他收住了手，他是来上学的，不是来打架斗殴的，更何况这件事闹大了，对他对洛书颜一点好处都没有，他们两个人本来就是学校破格录取。打轻了，还可以说是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打重了，住院了那就是大事了。
最后这件事闹大了，大家就会猜他是因为洛书颜打的架，将她置于何地了？
少年的英勇，少年的年轻气盛，在面对喜欢的女孩时，也会有变成成熟男人的瞬间。
沈宴收回了手，捡起掉在地上的望远镜，紧握在手里，他表情漠然，“别那么恶心。”
说完后他就进了寝室。剩下其他人面面相觑。
有几个看戏的都在遗憾怎么这就结束了，都没打几分钟还没见血呢。
江渊跟在沈宴身后，激动地说：“沈宴，你刚才可太酷了，那两个人实在恶心了些，就是啊，”他语气里是深深的遗憾，“我怎么就那么晚去呢，去的时候你们都打完了，要不，我还能跟你一起对付他们，二对二才公平啊！”
沈宴没理会江渊，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给洛书颜发了短信：【刚在男生寝室发现有人拿望远镜看你们那边。】
收到短信的洛书颜还在排队洗澡，等看清楚短信内容，一瞬间，她火冒三丈，气得都拿不稳手机了，她警惕地看向男生宿舍那边，她转过身对何叶说：“我听说男生寝室那边有人在拿望远镜偷看我们这边！”
两个寝室的女生都在排队，一听这话都愣住了——
“什么？啊！我都不知道，我昨天洗澡好像忘记拉窗帘了！ ”
“他们怎么那么恶心啊！！”
女生们叽叽喳喳的，很快这件事就传到了别的寝室，就是尹雨佳这个平常说话都很喜欢阴阳怪气的人，都气冲冲的跟着大部队来了一楼宿管阿姨那里理论。
有的寝室连窗帘都没有，那洗澡怎么办！
女生们有的都会等天彻底黑下来再洗澡，可听说有的望远镜在晚上都能看得清楚，这简直防不胜防！
宿管阿姨没什么反应，正在吹着电风扇，她看向这群高一新生，打了个呵欠，“你们拉好窗帘不就够了。实在不行，贴报纸在窗户上。”
洛书颜站在最前面，她被宿管阿姨这话都气死了，“现在问题不是窗帘，而是他们的行为！凭什么我们就得小心谨慎，大家都是来读书的，是他们在做不对的事情，现在还反过来要我们小心一点，学校都不管这事了吗？”
宿管阿姨是真不觉得这事有什么稀奇的。
往年也不是没有这事，不过都是以女生这边装窗帘贴报纸结尾。
宿管阿姨关上书本，侧过头看向这一批女学生，“我会跟男生宿舍的宿管说的，你们也要小心一点，他们看了几次什么都没看到，就不会再看了。”
就是尹雨佳这么个平常爱跟洛书颜唱反调的人都被气得说不出话来，“怎么那样说！什么叫他们没看到就不会再看了，什么叫我们小心一点，这事儿不是他们恶心吗？我们来学校读书，现在刷牙洗脸洗个澡都得再加小心，我白交学费了是不是？学校这意思是不是说就算我们谁被偷看了，也得自认倒霉，也怪我们自己没小心呗？”
最后这事在女生们的坚持下，宿管阿姨才意思意思去男生宿舍训斥了一通。
洛书颜跟尹雨佳在这件事情上倒是想法空前一致，在军训休息时，跑到了校领导办公室将这事说了。
晚上，洛书颜想了又想，女生宿舍也开了个会，都约好了要将这事说给家长听。
虽然她们在宿舍也只住半个月，可等她们高二时也会有新生啊，这宿舍也会有住读生住啊。
这事儿不能轻易地就翻篇。
洛书颜将短信编辑好，准备发给自己爸爸时，一不小心，将短信发到了陆行森那里去……
【爸爸，我们女生宿舍发现有男生在用望远镜偷看我们，害怕！】
洛书颜看着短信发送成功的提醒，“……”
她只好又将短信又转发给了爸爸。
就在洛书颜准备再发条短信给陆行森解释发错了时，她收到了陆行森的回信：【别怕，我马上来！】
等等，他看到她这短信前面的称呼，难道没发现她是发错了吗？

第82章
陆行森收到短信的时候，正在跟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商量事情，他看清楚短信内容，猛地起身，差点打翻了面前的杯子。
其实，他也猜得到应该是洛书颜发错了收件人，不过这都不是重点，重点还是她现在遇到的事，以及那一句害怕，他一边快速回了短信，一边跟几个朋友说：“我有点事，你们不用等我，这顿饭算在我账上。”
说完他便拿起车钥匙要走，其中一个朋友叫住了他，“这什么事啊，值得把哥几个撂在这里？”
陆行森回头看了他一眼，“大事。”
对陆行森来说，这就是头等大事。
首先，他第一次收到了来自书颜的短信。果然，他的感觉没错，书颜就是对他最热情的那一个，至少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收到小沁跟儿子的短信。
其次，书颜在学校居然碰到了这种事！身为她的野生叔叔，他是绝对不会坐视不理的。
最后，书颜说她害怕，也许那只是两个字，但他还是从这两个字里勾勒出了一副画面：可爱懂事的女孩子眼眶红红的，在学校受尽欺负，也不敢跟家里说，躲在哪个角落忍着满腹委屈终于跟家里人发了短信。
谁要是无视这条短信，谁就没有人性。
陆行森一刻都不敢耽误的风风火火的去往学校。
另外一边洛天远收到女儿的短信后，便放下了手中的工作，首先给女儿打了个电话安抚好她，问清楚具体情况后，这就准备出发去学校了。对于有的家长来说，这真的不是什么大事，毕竟男生拿望远镜偷看女生宿舍这件事，在学生时代又有几个人没听说过呢，这些家长还反过来跟自家孩子说，自己小心就够了，洗澡的时候拉好窗帘不就什么事没有？
其他的女生有可能被别的男生偷看？那只怪她自己不小心，只要自家孩子没被偷看到那就够了，这时代嘛，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很多女生都给家长发了短信，可真正动身来到学校的只有那么几个家长。
洛天远跟陆行森在学校门口的停车位碰到。
陆行森这会儿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年轻时的岁月，手里拿着车钥匙，对洛天远说：“你也收到了书颜的短信？”
洛天远细细品味着那个“也”字，问道：“所以，你不是为了小宴来的？”
陆行森一副当然的语气，“小宴又没给我发短信，是书颜给我发了短信。”
洛天远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女儿在电话里跟他说了，不小心将短信发送到了陆行森那里。
怎么在陆行森口里，好像是女儿特意给他发了短信？
陆行森跟着洛天远一块儿进了学校。一边往教学楼走一边聊。
“这也是我的错，当时我考察这学校的时候怎么没想到这件事，虽然书颜也不会在这里住多久，可哪怕只有一天，这提心吊胆的咱心里也难受啊。”
洛天远知道陆行森是关心女儿，便懒得跟他计较“也”字事件，“对，这事情吧，主要还是学校管理不够严格，书颜她们去找了宿管也找了校领导，反正效果一般。”
家长们来学校前就已经给班主任还有校领导打了电话，这会儿几个家长都在校长办公室里，校长不在学校，去外地出差了，只有几个小领导在管这事。
几个家长吵得特别厉害，其中有个女学生的妈妈还是律师，扬言要告了这些违法的小崽子。
“大不了我闺女转校都可以，这事哪怕闹上社会闹上报纸，我也不怕，我跟你们说，你们现在说的车轱辘话，我早就听腻了，学校要是不好好处理，这事啊，就没完！”
学校这边自然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极力的安抚几位家长的情绪。
一直没出声的洛天远开口了，他从二十出头就已经在事业方面做出了成绩，如今都快四十了，这十几年来他白手起家创立了属于自己的事业王国，周身的气场光是站在那里不说话就足够吸引别人的注意力，“这个年纪的男生怎么想的，想必你们都懂，但真正付出行动的没几个人，所有的犯罪分子一开始都是在小事上尝到甜头，今天他们能拿望远镜偷窥旁人，那日后呢，是不是要入室实施犯罪行为？”
陆行森也赶紧附和，“就是，我们把孩子送到这里来是相信学校，现在我可不放心让我孩子跟这些未来的犯罪分子呆在一块儿，太危险了。”
其中一个校领导有些尴尬：“没那么严重吧？”
这件事学校也知道，也在商量着要不要换一批玻璃，给宿舍楼都装上反光玻璃，不过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一层一层的往上走，再有各个领导批复，起码也是几个月以后才能动工的事了。
陆行森气得啊，“敢情不是你家姑娘遇到这种事吧？”
不管是陆行森还是洛天远，在商场都是别人看到都要巴结的人物，两人对对方的印象都不算太好，这也是第一次了解到：哦，他居然也有扯皮拉筋的一面。
都不需要其他家长加入战斗队伍，光是洛天远跟陆行森就逼得几个想和稀泥、想小事化了的校领导节节败退。
京市是陆行森的主场，也就是他现在变得成熟了些，要是他年轻时碰上这种事，肯定不会这样心平气和的跟校领导商量，“你家姑娘没遇到这种事，所以你才能说这种屁话，现在我家姑娘碰到了，我这人吧，别的没有，时间有的是，不比你们日理万机的，你们学校我也不是没有打过交道，现在是被我们发现了这么一件事，内里还不知道有多少事瞒着呢。”
洛天远也点头：“我们把孩子送进来，是比对了升学率也比对了口碑，现在发生了这种事，我们也不是不讲道理的家长，放下手里的工作过来就是要寻求一个公正公平的解决办法，如果校方还准备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处理，那也别怪我们把这事透明化，还是那句话，我管不了别人家的儿子，但谁家的欺负我孩子了……我这人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其实校领导也知道，为了这种小事特意赶来学校扯皮的家长，那个个就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事吧，闹出去了旁观者也可能觉得这些家长没事找事，可按照法律上说的来说，偷窥他人的确是违法的，这几个家长真要鸡蛋里挑骨头，那也是能挑出错来的，思来想去，校领导也开了个小会，顿时决定在学校范围内还是要严肃处理这件事！
家长们雄赳赳气昂昂从办公室出来后，就去了宿舍楼下。
女生宿舍的，家长来了的，都感觉特别骄傲，那些家长没来的女学生就站在阳台那里往下看，表情落寞。
洛书颜下来时，看到洛天远就冲了过去，这会儿毕竟是晚上，等她挽着爸爸的胳膊时，这才发现了旁边的陆行森，她还很诧异，“陆叔叔，你怎么来了？”
她后来又发了解释短信啊。
陆行森心里实在是羡慕洛天远，有个这样可爱懂事又黏着他的女儿。
虽然他的儿子也样样都好，哪哪都好，可关系没这么亲密啊，连百分之一的亲密都没有。
他得承认，他眼馋了。
陆行森笑，“都收到你的短信了，哪能不来啊，怎么样，在这里过得还习惯吗？我刚在你们宿舍外面溜达了一圈，好像连空调都没有，那晚上不是很热？”
洛天远静静地看着陆行森，这人太会钻营了，太会打蛇随棍上了，一般人还真不像他这样。
如果不是知道陆行森对书颜有着天然的喜欢，他都要怀疑这人是不是想走曲线救国路线了。
洛书颜：“我们学校本来就没空调，刚开始热，现在都习惯了。就还好了。”
陆行森听了这话心疼，心疼儿子，也心疼洛书颜，想着这学校未免太抠搜了，要不他明儿就赞助一批空调过来？
两人没在宿舍楼下呆很久，陆行森给沈宴发了短信打了电话，想要来个父子间的见面，可沈宴说他已经洗了澡了，不想出去，热……
陆行森：“……”空调得立马安排上了！
第二天军训时，主任就通过广播宣布，以后无论是男生宿舍还是女生宿舍，一旦发现望远镜发现了偷窥行为都要请家长。
主任的话通过广播传到学校每个角落以及某些人耳朵里——
“你们来学校，是学习知识的，不是来做这种事的，相信你们是未来的栋梁，而不是犯罪分子，请同学们谨记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男生宿舍也自发的组成了小队，每天都会有人盯着，谁要是再偷偷摸摸的不干好事，专门抹黑他们男生的名誉，那他们也不能置之不理。
学校没给男生们反应的时间，班主任亲自带头去了宿舍，凡事在宿舍里找到了望远镜的，通通都要请家长过来，之前那几个有偷窥行为的要记过处分，要通报批评。
这件事以这种方式结尾，令洛书颜这一群女生都觉得特别解气。
洛书颜还特意给陆行森发了短信感谢他。
哪知道陆行森回了短信：【书颜，跟叔叔客气做什么，都是一家人！以后遇到了什么事也要记得告诉我。】
陆行森还真没想那么多，他心里很喜欢洛书颜，要不是怕洛天远会骂他，要不是知道洛书颜会拒绝，他都想让她给自己当女儿。
洛书颜看了短信，盯着那“一家人”三个字看了很久。
她跟沈姨是一家人，跟沈宴也是一家人。
可是跟陆某人好像不是一家人吧？
洛书颜将短信给沈宴看，沈宴瞟了一眼，眉眼有着笑意，但语气却很平静：“你别理他。”
至于陆行森，一直没舍得将洛书颜之前发错的短信删掉，一直都留着。

第83章
为期半个月的军训结束了，原本同学们对教官都很有意见，这到了分离的时候，都很不舍了，她们班那个大个子皮肤黝黑、话又少的年轻教官都哭了。晚上，大家都凑在一起坐在操场上唱军歌。
军训半个月，学校给了他们三天的假期。
洛书颜收拾好行李跟沈宴一块儿离开宿舍，她回头还看了一眼，刚来那会儿，哪哪都不满意，现在要走了居然还有点儿舍不得。
两人走出校门，洛天远正在门口等着，不少家长都来接孩子，学校门口比报名那天还要热闹。
洛天远看着沈宴，笑了笑，“黑了。”
洛书颜赶忙说道：“我就说他黑了，给他买了防晒霜他都不用，都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沈宴无奈：“我都没见哪个男生涂。”
洛书颜：“那你就带个头啊。”
老天爷还是眷顾他们新生的，除了开始几天是大太阳，后来几天都温柔了许多，不过即便是阴天，洛书颜也没敢放松，这短短半个月，她用完了三四瓶防晒霜，当然也是有效果的，她现在跟沈宴站在一块儿，肤色对比比之前更强烈了些。
三人上了车离开。
这时候，躲在人群中的陆夫人上前一步，想要跟上去。
陆显尧探出手牢牢地抓住她的手腕。
陆夫人回头，虽然面露不甘但还是认了。
她老了，折腾不动了，原先以为没孙子，可没少受气，自己也急得上火，她还记得她跪在菩萨面前日夜祈祷，只盼望有个孙儿，为此她愿意折寿十年，或者更长时间。现在她有孙子了，孙子都长成了大男孩，那么的高，那么的聪明……
于是，她现在的愿望也变了。
她就盼着孙子哪天能喊她一声奶奶，那她真是立马死了都开心。
丈夫的话，她都听了进去，孙子如果今年一岁两岁，那她拼了命抢回去还算值得，可关键是孙子都这么大了，过两年都是成年人，她使手段恐怕只会将孙子越推越远。要是孙子生气了，她连这样偷偷地见一面都见不着，那不是更糟糕？
罢了，人不能太贪心。
——
很快地他们就迎来了升高中以来的第一次考试，洛书颜早就准备好了，这段时间的努力程度丝毫不亚于中考前那段时间，有一些人质疑她，这也可以理解，她听到那些话表面上云淡风轻似乎并不放在心上，但私底下没少在沈宴面前抓狂。
考试分为两天考，第二天最后一门考完，晚上也不用上晚自习，沈宴便提前兑现他的奖励，约洛书颜去附近的商场吃一顿火锅，洛书颜走在沈宴身侧，笑嘻嘻地，“你对我这么有信心啊，居然提前兑现奖励，你怎么就知道我一定会考班级第一？”
不得不说，沈宴对她的这种自信，令她心里特别痛快。
沈宴清瘦，穿着白衣黑裤，前段时间头发长长了一些，这两天去理发店剪了，比以前更短，看起来更是干净利落。
他闻言勾了勾唇，“我看过你们班的排名表，前三位都有些偏科，只要你考试认真仔细一点，这次考第一一点都不难。”
洛书颜听了沈宴这话，就更是信心十足了。
好像成绩已经下来，她也考了班上第一。
高业现在基本上就充当他们的司机了，然而经过了那件事后，不管是洛天远还是陆行森，都不敢掉以轻心，背地里也有保镖在偷偷保护他们，只是他们看不到，别人也注意不到。
离学校不远有个去年才开的商场，离地铁很近，平常都很热闹。
这里有亲民的品牌，也有奢侈品，也幸好今天是工作日，也没到下班的高峰期，洛书颜跟沈宴到火锅店时，几乎都快坐满了，两人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一顿火锅，吃得那是畅快淋漓。
只是沈宴在结账回来时，看到有个小男孩跑到他们那一桌，洛书颜正背对着那小孩正在拿包，小男孩伸出手要去掀洛书颜的裙子，沈宴三步并作两步，率先推开了小男孩，洛书颜听到动静转过身来，正好撞到了沈宴，还未回过神，沈宴便伸出手将她护在身后。
沈宴盯着那调皮捣蛋的小男孩，很是头疼。
不过他还没说什么，那小男孩可能是看到沈宴那样严肃的表情被吓到了，开始哇哇大哭。
孩子的哭声都快盖过了火锅店内客人们说话的声音。
就在这时，两个女人温声追了过来，一见这场面，自然就以为是沈宴欺负自家孩子了。
孩子妈妈语气不是很好：“怎么回事，我儿子怎么在哭？”
洛书颜对熊孩子是恨不得退避三舍，对熊家长更是，这一副兴师问罪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她站在沈宴后面，说道：“阿姨，您儿子为什么哭您该问他，问我们做什么。”
孩子妈妈一听这话还了得，“你们都是这么大的人了，挺会欺负小孩的啊，你哪个学校的！”
沈宴回过头用眼神安抚了洛书颜，再看向那人时，表情更冷了些：“第一，是他跑到我们这一桌来，他刚才想做什么，你可以问他，第二，我们没有欺负他，是他自己要哭的，第三，你儿子哪个幼儿园的？”
那熊家长也是个蛮不讲理的，平常霸道惯了，被人围观之下，本就恼怒，听了沈宴这话，她想都没想，拿起一旁桌子上的杯子便冲沈宴身上泼。
洛书颜第一反应就是要拉开沈宴。
沈宴的第一反应也是护着洛书颜。
沈宴的背上被泼了热水，还好温度不是那样高，他只感觉一热，暂无痛感。
……
…………
洛书颜被沈宴护着，他探出手有力地扶着她的肩膀，不让别人伤到她分毫，两人靠得很近。
近到，洛书颜的额头正好碰着沈宴的下巴，视线在不经意间地扫过他的喉结。
她被一股少年气息包围着，这让她忽地一怔，似乎才发现，沈宴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穿着中裤的小男孩了。
——
洛书颜跟沈宴回到家的时候，洛天远跟沈清若都没下班。两个人都为吃火锅遇到这种事而生气，但也没办法，等他们反应过来后，那熊家长带着熊孩子都已经走了，再追出去也看不到人影，火锅店的经理倒是赔礼道歉，态度十分真诚，于是，两人只能当这次是碰上疯狗了。
洛书颜一边在药箱里找碘伏找烫伤膏，一边吐槽：“那阿姨看起来也不老啊，怎么跟处在更年期一样，还有，之所以有熊孩子，就是因为有熊家长，我今天可算见识到了，真的，我真不想揣测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但相由心生，我就是觉得那阿姨一看就是生活特别悲催的那种人！”
沈宴失笑，还反过来安慰她，“你说得对，真正有涵养的人是不会这样的。”
他都觉得今天洛书颜反应强烈了些，从回来到现在，一路上就在不停地碎碎念。
现在好了，高叔知道了，就意味着全世界至少有百分之一的人都知道了。
沈宴毕竟是男生，他不了解女生在碎碎念时，也有难为情的情绪在作祟。
洛书颜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在见到沈宴的喉结后，在闻到他的气息，在感觉到他手放在她肩膀上的温度后，她再看沈宴，就是怎么看怎么奇怪了。
“不用这些，那水不烫。”沈宴制止了她。
洛书颜垂着头，“那、你把衣服脱掉，我看看有没有红，有没有起水泡。”
沈宴难得的、诧异的啊了一声，反应过来，表情有些不自在，“不用了，真没事。”
如果放在平常，洛书颜早就逼着沈宴脱了衣服，因为在她心里，沈宴就是她的亲人，他们俩一块儿长大，对她来说，他还是小孩儿呢。
可今天这一出让她猛然惊醒过来，不只是她长大了，沈宴也长大了，成了一个大男孩，再过几年，他就会成为一个男人。
这个认知令她不知所措。
不过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连她都进入了青春期，身体上也发生了特别明显的变化。
比如每个月都会按时到访的大姨妈，比如那些放在衣柜抽屉里白色、粉色的少女内衣。
时间悄然而至，将过去的他们都带走了，现在坐在彼此面前的是这样的他们。
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怪异，不过当事人是没有察觉的，沈宴因为洛书颜说的话，陷入了非常罕见的害羞中，而洛书颜也为发现沈宴都变成了大男生而生出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中。
就那样坐在沙发上，谁都没有说话。
最后还是洛书颜主动打破了这股令人心悸的沉默。
“你自己也看不到后背。”洛书颜勉强压制住从火锅店开始就有的怪异情绪，尽量自然地对沈宴说，“不脱衣服也好，你把后面衣服掀上来我看一眼，我就看一眼，要是有事再擦药好不好。”
她实在放下不下。
沈宴就是这样，以前小时候明明被烫伤了，他自己也不吭声，直到后来看到他手上的水泡，她才知道。
洛书颜固执起来，就是沈宴都拗不过她，只好低头，耳朵微红，背对着她，将后面衣服掀到背上让她看。
沈宴这次没有说谎，那杯水比正常水温要高一点，不过也不算滚烫。
洛书颜盯着他的后背，确定没有烫红，这才松了一口气。
还没等她将自己的芦荟胶给他，就听到玄关处传来开门声。
沈宴反应速度很快，赶紧把衣服又重新拉下来，洛书颜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可能是被沈宴这个心虚的动作影响了，她像是做错事一样站了起来，一脸惊慌。
洛天远提着从外面打包回来的海鲜，本来还笑眯眯地，走到客厅，他毕竟是过来人中的情场高手，嗅到这气氛便觉得不对劲，再仔细一看，沈宴的脸有些红了，他女儿的脸怎么也红了？
这该死的……
他想起前年时在电影院碰到的一件事，那会儿他跟朋友去看电影，旁边坐着两个学生，一男一女，随着电影里男女主角抱在一起亲吻，他听到旁边传来声音，侧过头一看，也被吓了一大跳，男学生抱着女学生，低头不知道在干什么，可能是进行友好的学术交流，也有可能是出于好奇心理在数她的睫毛有多少根……
电影结束后，他还特意看了一眼那两个学生，两个学生的脸都红红的。
洛天远心里是怎么想的，没人知道，他看了沈宴一眼，又看了看女儿。
脑子里瞬间闪过一句话：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第84章
不管洛天远心里是怎么想的，但表面上还是跟从前一样。
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没发现，有些刻意的夹在洛书颜跟沈宴中间，将打包好的海鲜放在茶几上，温声笑道：“我有个大学同学新开了海鲜酒楼，海鲜都是从沿海城市空运过来的，很新鲜，就给你们打包了回来，都是你们爱吃的。”
沈宴一向观察入微，之所以没有察觉到洛天远的刻意，是因为刚才掀起衣服给洛书颜看后背这一行为，令他不好意思了，令他害羞了。
洛书颜本来就神经大条，她自己还没回过神来呢，这是她第一次面对海鲜没有欢呼出声，反倒接下来跟沈宴坐在饭桌前吃海鲜时异常的安静，跟沈宴都没有眼神上与言语上的交流。
洛天远去了洗手间洗手，却还是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他擦干了手，躲在门口往外一看，表情凝重。
刚才那一瞬间的想法，也是没有任何证据的。
他决定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要慢慢观察，两个孩子从小一块儿长大，平常举止亲密一点也是正常的，最重要的是，俩孩子只是脸红了，这也证明、证明不了什么吧？
兴许是觉得有点热呢？
洛天远尽管这样想，还是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从第二天开始，他就送两个孩子上学放学了，其实有高业作为司机兼职保镖，他在这一块上是不用担心的，不过他还是跟了上去，在洛书颜先打开后门坐进去时，他抢先一步，赶在沈宴前面上了车。
以前坐车，他都是习惯坐副驾驶座的，让女儿跟沈宴坐在后座，现在细想，他也是心太大了。
洛书颜有些诧异。
沈宴扶着车门，皱了皱眉，很快地又舒展开来，这一细微的表情变化也没人捕捉到。
洛天远乐呵呵地解释：“副驾驶座坐着不是很舒服。”
高业：“……？”
他们这辆车就是普通的小轿车，后座本来就不算很宽敞，洛天远是个高个子，沈宴这两年长得快，也有一米八，光是他们两个人坐在后座就有些局促了，洛书颜坐在最边上，感觉有些挤。
洛天远笑着说：“最近工作不是很忙，接下来我也送你们上学放学，跟你高叔叔换班，他这段时间都在跟我抱怨，说工作太累了，想要休息休息呢。”
正在专心开车的高业：……我不是、我没有。
洛书颜没放在心上，沈宴却感觉到了洛天远的不对。
他感觉得到洛叔叔明显是不希望他跟洛书颜有太多的接触。
这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他已经很小心了，并不想在现在就被其他人发现，在他的计划里，他希望最先发现他的心思的那个人是洛书颜。
同时他也有些好奇，不知道洛叔叔下一步会怎么做。
洛天远其实是做不了什么的，他不会像那些发现孩子早恋的家长那样歇斯底里，想尽一切办法恨不得孩子下一刻就断情绝爱，他很为这事发愁。
他也是从情窦初开的年纪过来的，这个阶段的感情可以很幼稚，也可以很纯粹，哪怕来一场青涩的恋爱这都没有关系，只要不做出这个年纪无法承受的事情就可以了。如果是别的男孩子的话，他不会这样如临大敌，可关键是，那是沈宴。
他并不是反对，只是这两个孩子太熟了，从四岁就认识就在一块儿长大，这是什么样的情谊？他们互相见证了彼此的成长，共同经历了喜怒哀乐，共同培养了相同的人生观，这种友情这种情谊是多么的难得。
越长大就越知道这种朋友的可贵，如果他们在一起了又分开了，那感情就再也回不到现在这样好了。
他为女儿可能会失去这样一个朋友难过。
正因为如此，他想要成熟、不声张的处理好这件事，希望两个孩子不要太过冲动，至少要等到更成熟一些时再去考虑要不要改变这种关系。
——
期中考试的成绩很快地就下来了。
沈宴又是毫无疑问的全年级第一，他们班上的老师喜笑颜开，都恨不得把沈宴当宝贝了。他们看得出来，这是个读书的好苗子，以他的资质跟成绩，只要好好学习，几年后的高考名次排名表上，就必定会有他的名字。
升学率对一个学校是多么的重要啊。
其实，同学们对沈宴的实力并不意外，毕竟沈宴之前还参加过好几次全国奥数比赛，都获得了冠军，同年级同学中还有人在考场上碰到过他，知道他的成绩有多好。
成绩下来后，真正令人大跌眼镜的就是洛书颜了。
洛书颜考了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三。
这也是刻板印象，洛书颜长得漂亮，也爱打扮自己，穿的衣服跟鞋子还都是现在商场上很难买到的，她本人也臭美，马尾梳得高高的，现在天气凉快了，还会编发，她头发柔顺又光滑，编发技巧又好，每次跟同学去洗手间时，路过走廊，那些在外面玩耍的男学生总会不自觉地安静下来，目光随着她走。
大家都不是很相信洛书颜的成绩能有多好。
这成绩一出，好些原本说酸话的女生脸色都变了，大多数这下都知道洛书颜的成绩是真的好了，毕竟老师也会点她起来回答问题，她那可不像是学渣的样子，也有极少数会私底下说，洛书颜跟沈宴关系那么好，肯定是沈宴给她传答案了……
洛书颜以前还会生气，现在听到这种酸话能彻底无视了。
毕竟接下来还有三年呢，还有那么多场考试，她总会让这些人心服口服的。
期中考试过后学校就要准备运动会了，洛书颜在班长的游说之下，报了女子两百米接力赛，沈宴一向都不怎么热爱集体活动也报了八百米比赛。
陆行森听说两个孩子要参加运动会，正好借这个机会就要带他们去买运动鞋顺便吃晚饭。
这几年下来，沈宴对陆行森的态度算是好了很多，不过他还是不叫爸爸，也不叫叔叔，现在陆行森要带他们去买运动鞋，他也没拒绝。
洛书颜并不缺运动鞋穿，毕竟高中生平常能穿的鞋子也不多，要么板鞋运动鞋，要么帆布鞋，跑步鞋她也有好几双，当然没有哪个女孩子会嫌自己鞋子太多。
如今的陆行森身上早就没有总裁那霸道的作风了，他对两个孩子都很好，吃饭的时候就差恨不得亲手给他们切牛排了。这让偶尔会看言情小说放松放松的洛书颜有些幻灭，也有些欣慰，想当初她梦到的那本小说里，陆行森可是冷酷又霸道，专横又嚣张，谁能想到他现在能变得这样的接地气呢。
这样的陆行森身上多了很多烟火气息。
想必这也是沈宴现在对他逐渐软化的主要原因吧。
不过话说回来，四十岁的人了，如果还那样霸道冷酷……才很奇怪吧？
逛街的时候，洛书颜跟沈宴并肩走着，她左看看右瞧瞧，看到了走在他们前面的那一对年轻情侣，男的比女的差不多要高一个头，两人走在一起特别的般配，还会让人联想到偶像剧，两人说说笑笑，男生揽着女生的肩膀，似乎周围都在冒着粉红泡泡。
洛书颜出神的盯着。
她爱看这样年轻的男女，喜爱这样的朝气蓬勃，也爱这种好像空气里都弥漫着鸡蛋糕香气的恋爱感觉。
沈宴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低声问道：“你看什么？”
洛书颜顿时回过神来，下意识地侧过头，跟沈宴四目相对。
这几年她跟沈宴都会量身高，在正式成为高中生时，他是一米八，她是一米六。
不过在那时，她也觉得那只是一个数字，因为她跟沈宴就像是两棵并肩而立的小树，她在长高，他也一样，已经熟悉到外人在感慨沈宴很高时，她并没有其他感觉。不管是她还是他，大概在彼此眼里，那种变化都是悄然无声的。
可是这一刻，她有了实感。
原来他真的很高了，原来她到他下巴左右的地方……
就好像，就好像前面那对情侣的身高一样。
洛书颜飞快地收回视线，支支吾吾的，“没看什么，就觉得前面那女生的鞋子很漂亮。”
沈宴听了这话，又看向前面那女生的脚，哦了一声。
这商场还有电影院，四处可见新电影的宣传。
买了运动鞋后，洛书颜对这部大陆才上映的电影有了浓厚的兴趣，哈利波特系列的电影很受欢迎，洛书颜的书柜里都有这套书，沈宴一向觉得洛书颜看书看电影的口味很迷，这也是为数不多两个人能同时坐下来好好观看的系列电影。
陆行森见他们有兴趣，立马就要去买票。
来看电影的人有很多，售票员看了一眼电脑，最近时间的放映厅只有两个位置了，还是最后一排。要想选好的位置，那得等到两个小时以后。
陆行森正好对这电影也没什么兴趣，征求过洛书颜跟沈宴的意见后，便买了两张票。
他要把自己的钱包给沈宴，叮嘱他买点爆米花可乐什么的。
沈宴瞥了他那钱包一眼，后退一步，“我有钱。”
陆行森只好将钱包又收了回来。
洛书颜看电影时就爱吃爆米花喝可乐，她觉得这是一种仪式感。
沈宴排队买爆米花，洛书颜靠在一旁的柱子上，百无聊赖的等着，四处张望，最后视线定格在沈宴身上。
他跟前面后面的人都不一样，哪怕是站着，也都是挺直了腰背。
他有些清瘦，穿着白色长袖，下面搭配黑色长裤跟板鞋，碎发清爽。
从她这边看过去，他很像那种漫画里的高冷学长。
目不斜视地站着，似乎什么都入不了眼。
洛书颜正盯着沈宴看，沈宴好像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回过头看向她，两人相视，中间有来来往往的人，洛书颜很想避开他的注目，但还是像从前很多次那样，冲着他做了个鬼脸。
沈宴一向清冷的脸上，浮现了浅浅笑意。
……
两人进了影厅，还好他们的眼睛都保护得很好，现在也没有近视，坐最后一排观影效果也没有大打折扣。
与此同时，洛天远给女儿打电话没人接，又从高业那里知道是陆行森带着两个孩子出去了，便拨通了陆行森的电话。
陆行森坐在影厅外面的椅子上等着，手机一振动，他立马就接了起来。
洛天远问：“书颜跟你们在一起？”
陆行森：“是啊，这会儿书颜跟小宴正在看电影。两个孩子今天特别开心。”
洛天远沉默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你没有进去？”
陆行森：“是啊，我不太爱看这种片子。”
洛天远问，“你怎么不进去？”
这话带了些质问的语气。
陆行森一听这话也很无语，“就只有两个座位了，我在顶上吊着看吗？还是买个小马扎坐在过道里看？”
问这种问题真是搞笑！
他还要跟洛天远理论理论时，只听到电话那话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他……被人挂电话了？？

第85章
放映厅里并没有发生洛天远想的那些事。
洛书颜跟沈宴都被电影剧情吸引了，只有在电影快结束时，洛书颜下意识地将爆米花桶递给沈宴，而沈宴还沉浸在剧情里，意识已经忘记了自己不爱吃这种甜腻的东西，身体更快一步，他伸手去抓爆米花，正好就碰到了洛书颜的手，几乎是一瞬间，他整个人就怔住了，只感觉好似有一股微弱的电流经过这种接触传到他的身体里，最后抵挡心脏，也幸好现在整个放映厅都是黑的，没有人察觉到他此刻的失神。
从电影院出来后，沈宴已经恢复正常。
只是垂眸看向被她碰到的手指时，还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心悸。
他知道，他对洛书颜的喜欢，不是友情，可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变成自己都不了解的陌生模样，就像此刻，他盯着她细白的手腕，视线逐渐上移，挪到她的耳垂、她的长发上，从生物书上，他学到了很多知识，知道进入青春期后，自己会经历变声期，也会长出喉结……更知道身体上心理上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可他不愿意将那些事跟洛书颜联系在一起，此刻的他，对于内心的那些冲动，是想抵抗的，他不想去看她，可又忍不住看一眼，再看一眼。
陆行森对自己儿子的心理变化一无所知，还在为了洛天远在电话里对他的不客气质问以及单方面挂了电话的行为而恼火生气。
他也不会在两个孩子面前说这事，等送他们回家后，在楼下碰到洛天远，按照他的性子，他都不稀得搭理洛天远，只可惜沈清若跟洛天远是一块儿回来的，他不可能无视她，便说道：“小宴跟书颜吃过饭了，现在在家里做作业。”
沈清若现在工作很忙，今天都是难得的没有加班，对于陆行森这样陪着两个孩子的行为，她是不反对的，不过陆行森已经不是她关注的目标了，也不是她生活的重心，她也没有将他的不快放在心上，只是嗯了一声。
陆行森这才看向洛天远，他也有自己的心机，为了在沈清若面前表现出自己大度的一面，故意说道：“洛总，那事情真的要跟你解释一下，太多人去看电影了，两个孩子平常学习又刻苦认真，我看他们是真的想看，就给他们买了票，你不会生气了吧？”
洛天远：“……”
他的脸色也没有多好，陆行森现在是怎么想的，打的是什么主意，他一清二楚。
沈清若也看向洛天远，她一向信赖他，便问陆行森，“看的是什么电影，是不是不适合孩子看的？”
陆行森故意加大分贝：“哈利波特啊。”
沈清若知道两个孩子都喜欢看这系列的电影，又有些疑惑。
洛天远的确不像是心情很好的样子……
那是怎么回事呢？
陆行森又说：“我就想在电话里跟你解释清楚呢，你话都没让我说完就挂了电话，是在忙工作吧？诶，洛总，我跟你解释啊，大多人看了，那一场只有最后一排两个位置了，下一场又是两个小时以后，俩孩子等不及啊，我就想着，大人不看都没关系，主要是让孩子们开心那就够了，我就只买了两张票，让他们进去看了，我在外面等着。”
洛天远看都懒得多看陆行森一眼。
他想用陆行森之前说的那句话回他：敢情不是你家姑娘呗？
他不愿意在还没有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之前，说给这个头脑简单的人听。
没去回应陆行森的茶言茶语，他只有些不耐地瞥了他一眼就径直上楼了。
等洛天远走后，陆行森又假惺惺的跟沈清若说：“是不是工作上不顺，这秋老虎都过去了，怎么洛总身上还带着火气，我倒是无所谓，就是担心他这身体会不会是哪里不适啊？”
沈清若也面露担忧。
这段时间京市的公司才刚刚起步，北方的环境跟南方不一样，的确事情很多，不过洛天远也不像是会为公事心烦的人啊？
洛天远回到家，见沈宴没在这边，女儿也在认真看书，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对于沈宴的人品，他自然是信任的。
看电影，就应该只是看电影而已，沈宴没那么大的胆子。
洛天远不自觉地从笔筒里拿出钢笔来，在纸上无意识地写着画着。
他虽然隐隐约约感觉到有哪里不对劲，不过毕竟没有证据，也不知道两个孩子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当务之急还是要了解一下现在是什么样的进度，究竟是已经在一起了，还是双方都有意、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还是某一方一头热……
洛天远不由自主地在纸上陈列出沈宴的优点与缺点。
沈宴的优点自然有一大堆，成绩好、人品过关、知根知底，可再多的优点，都比不过一个缺点。
青梅竹马式的情侣，跟普通情侣是不一样的，一旦有了矛盾分开，那书颜承受的伤害会多出很多倍。
他虽然没有青梅竹马，也没有过这样的感情，不过他见过，大学时期有一对情侣就是从小一块儿长大，两人谈的时候是真的很甜蜜，分手时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十分痛苦，用男方的话来说，既失去了一个爱人，也失去了一个亲人。
成年人都知道，情侣分手后还能跟朋友一样心无芥蒂相处的几率小之又小，比这世界上绝世好男人在普通男人中占据的几率还要小。
他烦不胜烦，将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
他有些怀疑，难道真的跟陆行森说的那样，他已经不再年轻了，所以才会这样嗦纠结，才会这样瞻前顾后？居然还写出这些无聊且没有意义的东西……
烦！真的烦！
——
洛书颜并不知道自己的老父亲是怎样的心理路程。
这天英语老师让她去办公室拿同学们订购的英语报纸，办公室里都没别的老师，离上课也没多久了，她抱着一大摞的报纸往教室方向走去，一不小心她没有抱稳报纸，有一些都掉落在地上，她怀里抱着，又穿着裙子，实在不太方便蹲下来去捡，正在犹豫纠结时，一个穿着深灰色套头卫衣的男生从她身边经过，帮她捡起那一些报纸。
男生站直了身体，将那几份报纸递给她。
她一边说着谢谢一边看向他，这才看清楚他的脸。
那是一张清冷的脸，男生很高也有些瘦，穿着深灰色卫衣搭配黑色长裤。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哪怕帮她捡起了报纸，哪怕跟她有着几秒的眼神对视，他也没有出声，直接往走廊尽头走去，她怔怔的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他走路时腰背挺直，目不斜视，似乎这周围的一切都无法吸引他的注意，然而他经过之处，总有人将视线投放在他身上。
正在洛书颜愣神的时候，有人重重的咳嗽了一声，她侧过头，是尹雨佳。
尹雨佳随着她刚才看的方向看过去，随口问道：“你认识徐从简？”
洛书颜抱着报纸，摇了下头，“不认识。”
尹雨佳：“刚英语老师说报纸太重了，让我来帮你一起搬。”
说着她从洛书颜的手里接过一半报纸，两人往教室方向走去。
尹雨佳侧过头看了洛书颜一眼。
洛书颜长得漂亮，打扮也时尚亮丽，很多女学生都爱跟她学，她穿了一件牛仔外套很好看，没几天穿牛仔外套的人就多了起来。尹雨佳之前跟妈妈一起逛街，看到了某个品牌店里有一件鹅黄色的针织外套，她一眼就看中了，价格有些贵，但她妈那天发了奖金，也答应给她买下来，她换上站在镜子前，总觉得有些熟悉，等买下来后才发现，洛书颜就有这么一件外套。
她心情有些复杂。
在小学初中，她永远都是班上最耀眼的女生，成绩好，长得好，她妈又舍得给她买新衣服，哪知道等来了高中，班上有个样样都比她强的洛书颜……
可是她又觉得她跟洛书颜好像哦。
喜欢的衣服一样，她那天听了一耳朵，洛书颜喜欢的歌手也是她喜欢的。
她想跟洛书颜一起玩，但又不想跟她走得太近，怕成为了陪衬，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奇怪，如果洛书颜总是考第一，她会不高兴，那天期中考试的成绩下来了，她虽然还维持着前十，但一看第一是洛书颜，晚上气得都没吃饭，可如果洛书颜因为跟别班的沈宴早恋，成绩下降倒退了，她又会很鄙视洛书颜……
离教室还有几分钟的路程，尹雨佳随口找着话题：“徐从简之前就是我们学校的，初中，我升初一的时候，他念初三，反正他那一年中考，是全市第一，特别厉害，基本上是稳坐全年级第一的位置。”
洛书颜啊了一声，“好厉害啊。”
尹雨佳也点头，“我们算是听着他的事中考的，有个老师教过他，就经常夸他。说他以后绝对考清北。”
两人说着就来到了教室，不过从尹雨佳的口中，洛书颜对徐从简有了初步的了解。
高一也有晚自习，不过高一高二会比高三提前一节晚自习放学，为了节约时间，洛书颜跟沈宴晚饭都是在学校食堂解决，他们到这学校也有一段时间了，洛书颜将各个窗口的都吃快吃腻了，人气高的窗口每次排队都排很长，看着长队，洛书颜就失了胃口，虽然她爱吃的，但总觉得为了一顿晚饭排长队有些不划算。
沈宴知道她吃腻了食堂，听江渊说老师宿舍有老师家属在偷偷卖炒饭，味道很好。
今天他们班是劳动班，比其他班要提前一点下课，沈宴便跟江渊他们几个绕小道去了老师宿舍楼那边，在一栋楼一楼的小窗户那里沈宴给洛书颜买了一份她喜欢的扬州炒饭。
他提着打包好的炒饭又回了教学楼这边，在一楼那里碰到了洛书颜。
她的背影他在人群中总能一眼就能辨认出来。
她站在橱窗那里，他走过去，来到她身旁，她似乎都没发现，他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发现她在看优秀学生的照片，视线定格在一张照片上，照片下面写着学生名字——徐从简。
沈宴很少见洛书颜用那样失神的目光看着谁。
那一瞬间，他下意识地攥紧了手，心里闷闷地，就像是要下雨的时候一样，低沉、压抑。
他手里提着的扬州炒饭是刚炒好的，正冒着热气，冲着他的骨节处，烫得他不自觉地皱眉。

第86章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洛书颜不管走到哪里都能听到和徐从简有关的事。
去老师办公室，会听到几个老师在讨论徐从简的成绩，以及期待他的光明未来。
去洗手间，也会听到女生们在提他，说他成绩好，长得也帅，听说他初中时还打篮球，打得很棒，只不过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他没有再打篮球了。
教学楼前的橱窗里贴着他的照片，照片里，他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只看一眼这人就觉得他很高冷，难以接近。
在她没有跟徐从简有那次接触前，可能也听到过这个名字，但她没有注意到。
星期一，高一到高三全体都要做广播体操，可能明年就要高考了，高三那边也安排了学习好的同学在国旗下讲话。洛书颜离大讲台很远，她努力仰头看着站在国旗下的徐从简。
徐从简今天穿的是校服，他的声音冷淡，几乎没有起伏，大概正是学霸的魅力，他吐字清晰、有着强大的逻辑思维，哪怕是千篇一律的话，从他口中而出，也有令人认真倾听的魅力。
洛书颜专注认真地看向徐从简所在的方向。
离她有一些距离的沈宴此时目光也穿透人群，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不过两个人中间，隔着一个班，并不算太远，可能是直觉，他知道她在看那个在国旗下讲话的人。
沈宴垂眸。
垂着的手无意识地攥紧了。
他不是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也许有一天她会看向别人，喜欢别人，他以为自己会接受，他以为自己会洒脱得藏下所有的心事，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不愿意看到她伤心，最不愿意勉强她的人里，也有他一个。
可是，他高估自己了，他根本就受不了她这样看别人，哪怕看一秒钟，他也受不了。
早操结束后，高一高二的陆陆续续散了，剩下高三的还有自己的活动。
沈宴坐在课桌前，在外人看来，他好像是在认真看书，可只有他知道，那些公式，那些知识，他根本看不进去。
江渊买了两瓶脉动过来，放一瓶在沈宴的课桌上，随手拉过一张椅子坐下，“物理卷子借我看看。”
沈宴抬起头，没有来得及掩饰眼里的情绪。
江渊看了都吓了一跳，赶忙解释：“我没说要抄啊，就是最后一道大题没搞懂是怎么做得，我就看一眼，你要不愿意，也算了啊……”
沈宴问：“你初中哪个学校的？”
江渊一愣，“就、四中啊。”
沈宴嗯了一声，一阵沉默后，他翻了一页书，低声问道：“那你应该认识徐从简？”
在橱窗上的介绍里，徐从简初中是在四中读的。
江渊更诧异了，“徐从简，那当然认识，不对，他不认识我，我认识他，怎么了？”
沈宴：“没什么，就是问问。”
江渊以为这可能是学霸之间的一种关注，他没想那么多，便将自己了解的都说出来，“徐从简学习成绩好啊，说不定等他这次考上清北，四中又得蹭一波他的热度了，以前不知道是谁就说过他是四中之光，就特别厉害一个人吧。”
沈宴低着头看着课本上的化学公式，什么话都没说。
江渊见他没有再问下去，而他对徐从简了解得也不多，便也没再往下说了。
高一的课业没有高二高三那样紧张，最明显的区别在于体育课目前还没有哪个老师染指。
洛书颜跟何叶一块儿准备去小超市买水喝，正好经过教学楼的保安处，只见保安处的办公室门口，徐从简站在那里帮着另一个看起来年纪一点的保安在搬东西。
隔着几米的距离，洛书颜不由得驻足，看着帮完忙后离开的徐从简的背影。
何叶见洛书颜没说话了，看向她，“怎么了？”
她顺着洛书颜的视线看过去，正好看到徐从简上楼。
“书颜，洛书颜……”何叶挽着洛书颜的胳膊晃了晃提醒她回到现实。
洛书颜回过神来后，依然望着徐从简离开的方向，她怔怔的，跟何叶说：“我觉得他好像一个人。”
真的好像……
何叶纳闷，“谁啊。”
洛书颜不说话了。
她之前就这样认为了，她觉得徐从简好像一个人。
这几天她忍不住视线跟着徐从简走，想从他身上找到更多的相似点，但同时，心里也忍不住冒出一个令她心惊的想法：她确定，她会被这样的人吸引。
她关注徐从简是因为他很像一个人，那她究竟在注意谁，目光又是在追逐谁而不自知呢？
那个答案她有些不敢想。
如果她从未跟那个人一块儿长大，如果她碰到他，就像是现在碰到徐从简，那她一定会被吸引吧？可她到底在看谁？
是在看徐从简，还是透过徐从简在看他？
洛书颜抿了抿唇，低头看着自己外套上的木质扣子，心跳很快，她知道她离那个答案只有一步之遥，可这一步她竟然不敢迈出去，如果她看的人是徐从简，以她的性格，早就在脑内上演无数遍偶像剧情节了吧。
何叶不知道洛书颜在说什么，而洛书颜也不愿意被人看到内心，很快地就转移了话题。
从头到尾，透露出一点点内心的时刻，就是这一刻，可惜没有人察觉到。
——
周六不用上晚自习，沈宴烦躁了很长时间，这天傍晚，作业写完了，书也看不进去，索性下楼去了小区的健身器材那里坐着发呆。
今天何叶过生日，洛书颜去了她家吃饭过生日。
沈宴不愿意呆在家里，哪怕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他还是感到憋闷。
健身器材那里，本来还有本小区的老人一边锻炼身体一边聊天，渐渐地，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
洛天远知道女儿今天去同学家里参加聚会了，他下班回来，将车停在楼下，便碰到了从健身器材那边过来的楼下王大爷，王大爷今年七十多岁了，看起来还是很健朗，秘诀便是早晚都在健身器材那里锻炼四十分钟，现在已经是深秋，王大爷都出了一些汗，见到洛天远便热情地打着招呼：“刚回啊，我见小宴坐在那里，不知道遇到什么事了。你们家长也管管，高中生很容易因为学习压力大出问题的。”
洛天远闻言一顿。
他是绝对不相信沈宴会因为学习而心烦的。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怎么想的，他都知道。
像沈宴这样的孩子，不可能会为学习烦恼，现在陆家那边没人作妖，沈清若工作也顺利，这小子还能因为什么烦呢，洛天远都不用猜就知道是为了感情上的事。
他当然是不想理啊，可王大爷还在念叨：“你也去管管，去问问，看孩子到底是为了什么事，别忽视了小孩的心理，真要出了问题，那真是后悔都没用。”
洛天远没办法只好改了个方向，往健身器材那边走去。
走了一会儿就看到月光之下，沈宴坐在一边的椅子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这事，洛天远真不想管。
他现在也琢磨出来了，品出来了，沈宴就是惦记他女儿。
他难道还要反过来去开导沈宴，说实话，他没对这小子横眉冷对，他都佩服自己这胸襟。
更何况，每个年龄都有该经历的事，家庭上的、生活上的还有学习上的，家长只能起引导作用，最重要的还是得孩子自己想透，而现在沈宴为之心烦的事，可能也是他心烦的，沈宴既然没打算捅破这层窗户纸，那他也得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洛天远正准备无情一回转身离开时，便听到身后传来沈宴的呼唤：“洛叔叔……”
洛天远：“……”
得了，谁叫这小子也是他看着长大的呢。真要完全不管，他也做不到。
他认了，转过身来来到沈宴的旁边坐下，温声问道：“怎么在这不回家，在这里坐着干什么？”
沈宴双手合握在一起，他也知道洛叔叔猜到了他的心思。
洛叔叔为什么没点破，他也猜得到，洛叔叔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原因，也是他至今都不愿意让洛书颜知道的原因。
现在可能他的心思只有他知道，洛叔叔知道，有些事情，他跟别人说没用，别人不了解他，也不了解洛书颜，更不了解事情是怎么一回事，可洛叔叔不一样，沈宴心里实在烦，也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这才艺高人胆大一回，改为向洛天远取经：“洛叔叔，我有一个朋友他感觉很烦，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
洛天远面无表情的听着。
沈宴将他的烦心事以“我有一个朋友”这样的开场白说了出来。
无非就是“我喜欢她、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也不知道她喜欢上别人了我该怎么办”这种感情中常见的问题。
这种问题，在洛天远的感情生涯中，那就不算问题。
沈宴是怎么想的，沈宴为什么要说这些，洛天远都知道，说白了这都是套路。
如果今天沈宴喜欢的不是他女儿，他早就能传授给他不少经验跟办法来处理这种小儿科问题。
但……
男人就是极度双标的，套路别人可以，可看着别人套路自己女儿，那门都没有。
在沈宴说出这些心事这些烦恼，还向他取经，他没有让沈宴哪里凉快哪里去，已经是看在这么多年感情的份上了，别人……还真没这待遇。
洛天远闻言微微一笑，探出手拍了拍沈宴的肩膀以示安慰，“该怎么办，叔叔也不知道呢。”

第87章
何叶邀请了五个女生来家里庆祝生日。何叶的父母都很开明，定了生日蛋糕还有这个年龄孩子爱吃的披萨跟汉堡之后，又在餐馆叫了一桌好菜，便将空间都留给了她们，夫妻俩以有事要忙离开了，几个女生凑在一起都能将房顶给掀了，何叶家里有dvd机还有家用话筒，她们就好像在ktv一样，唱完一首接一首。
女生们唱累了，便躺在沙发上开始聊天。
从学习成绩谈到老师再谈到班上偷偷谈恋爱的小情侣。
吴园园坐在洛书颜旁边，她咬着吸管说道：“沈宴跟他们班江渊关系好像挺好的，我听说江渊跟尹雨佳以前一个班的，江渊还追过尹雨佳，不知道这事儿是真是假。”
江渊也算得上是高一年级的风云人物了。
长得帅、打篮球很厉害，成绩虽然没那么好，但也绝对不是学渣，为人仗义又热情，穿着篮球服从教师走廊经过，总会令不少女生心跳加速。学生时代也并不只是沈宴这样的高冷冰山会吸引女生，很多女生都更喜欢这种阳光开朗的少年。
何叶哇了一声：“不会吧？我看他们两个都不说话的。真是一个班的？”
“我同桌跟他们就是一个班，是她说给我听的，反正看样子尹雨佳也不像是会喜欢江渊那种类型的。”
洛书颜笑了笑，她反倒觉得尹雨佳喜欢江渊，而江渊就是学生时代最最典型的“大猪蹄子”，说他追过尹雨佳她相信，可要说他对尹雨佳有多喜欢……她就不信了。也难怪尹雨佳对谁喜欢谁、谁跟谁早恋的事情特别反感，很有可能也是被这阶段男生的不成熟与喜欢谁就像是一阵风的模式给伤到了。尹雨佳长得也很漂亮，隔三差五就有人给她写情书表白，她十分“冷酷”，每次那些信看都不看就直接扔掉。
谈到江渊，几个女生自然而然的就想起了沈宴。
何叶看了洛书颜一眼，嘿嘿笑道：“反正谁谈恋爱我都觉得不会长久，毕竟咱们又不是在读大学，还在读高一呢，这几年就得放倒一批情侣，高考又给放倒一批，我姐说了，就跟大浪淘沙一样，哪怕是走到大学的都没有几对，洛书颜，你以后肯定是想考清北吧，沈宴也是，你俩又是邻居，从小一块儿长大，反正我觉得，你俩肯定是大浪淘沙留下来的。”
以往被人这样调侃，洛书颜都很淡定。可这一次，她手里捧着杯子，难得的愣了一下。
吴园园也说：“那肯定啊。”
洛书颜盯着杯子里的可乐，没有出声，似乎周围所有人对她跟沈宴都充满了信心，凡是调侃她的人，最后都会加上一句，你们俩肯定会一直在一起……
就连她初中时的好朋友唐雨也这么说，她们还打了个赌。
她们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洛书颜今年才高一，她根本想不到未来会是什么样子。
更早之前，她想的都是以后要跟沈宴一块儿上高中一块儿考大学，她知道沈宴也是这么想的，可她不知道，如果她现在内心深处的那个自私的想法被沈宴窥探到会怎么样……
大家都说，他只对她好，可她知道，他是非常理智的那种人，在这样重要的时刻，在还未进入大学之前，他是绝对不可能做影响到学习的事的，他跟尹雨佳一样，也不一样，尹雨佳鄙视早恋，是因为她可能被伤到了，这才发奋要好好学习，他呢，在他的人生计划里就没有早恋这两个字，他对学习有多看重，在学习上有多认真，她比任何人都清楚。正因为没有这个计划，所以别的女生再好，他都不会多看一眼。
那上了大学呢？
她发现，她不想看到沈宴对别的女生好，也不想他看别的女生。
这样的自私想法令她心惊：她明明不是那样小心眼的人啊。
如果他知道她是这样的想法，可能会觉得她有病吧。
洛书颜没有接这个话题，其他人也习惯了，很快地又去聊别人的八卦了。
明天还要上早自习，她们只玩到八点多就准备回家了。
高业在楼下车上等着洛书颜。
坐在车后座，洛书颜很罕见地没有跟高业闲聊，她出神地看着车窗外的夜景，京市现在正是热闹的时候，很多小摊小贩都出来了，这一条街也很堵，车子如同蜗牛一样前进着，洛书颜突然在街边看到了徐从简。
徐从简穿着最简单的黑色卫衣，水果摊上的照明灯照在他脸上，他正帮着旁边的中年女人在收钱。
洛书颜透过车窗跟行人看着他，她从未想过要去探寻徐从简的点点滴滴，这个少年身上有着让她感到熟悉的气息，可能会让人迷惑，但很奇怪，她就是分得清徐从简是徐从简，沈宴是沈宴，有时候她看着徐从简，也会忍不住在想，沈宴两年后也会是这个样子吧？
徐从简似乎感觉到有人看着自己，抬起头看了一眼，又被客人问了个什么问题，他便收回视线，递了个塑料袋给客人。
街上的车慢慢挪动，洛书颜也没有再回头去看徐从简。
——
洛书颜回到家后的心不在焉，洛天远也都看在眼里。
怎么说呢，他这一刻才恍然明白过来，人跟人之间是有分界线的，哪怕他是女儿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可这时候，他就像是站在玻璃罩子外面的人，而他的女儿跟沈宴才是玻璃罩子里的人，他只是一个旁观者，旁观者是无法改变剧情的。
洛天远拿起车钥匙，对洛书颜说道：“爸爸还没吃晚饭，走，书颜，要不要陪爸爸出去一趟？”
洛书颜当然不会拒绝，穿好外套跟着洛天远出了门。
小区外面就有一条小吃街，洛天远带着洛书颜来了一家烧烤店。
洛天远将菜单递给她，温声道：“看看有没有想吃的。”
洛书颜疯狂摇头：“我不吃，今天卡路里已经超标了，我吃了蛋糕，吃了披萨喝了可乐，还吃了很多零食！”
老父亲闻言叹了一口气。
他都不明白，他女儿都这么瘦了，怎么还想着减肥啊卡路里这种事……
多瘦啊，他都担心刮大风时女儿会不安全。
洛天远还是点了一大堆洛书颜喜欢的烤串，这个点来吃烧烤的人很多，不过都是打包带走，此时店里的客人不多，洛天远将一串烤肠递给她：“尝一口，不喜欢吃爸爸再吃，这东西听说不太卫生也不干净，不过，偶尔吃一回还是可以的。”
洛书颜最后敌不过老父亲的诱惑，尝了几口烧烤。
“今天是不是不开心？”洛天远给女儿倒了一杯橙汁，后假装不经意地说道：“不开心的话，可以跟爸爸说的。”
洛书颜也不是不开心，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还未抵达十字路口，已经不知道该往哪条路走了。
她心里也知道哪条路才是对的，也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一种犹豫的状态。
就像，她知道应该去左边，沈宴也会坚定不移的走左边那条路，可右边那条路又无比的吸引她，她去了，也只会是一个人。
不知道过了多久，洛书颜拿起那一次性塑料杯抿了一口橙汁，笑道：“其实不是我，是我一个朋友……”
洛天远：“……？”
不愧是一起长大的，这说话，这心思还真是一模一样。
他都不知道该欣慰还是该无奈了。
“我一个朋友，就我同桌，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班上一个男生。”洛书颜不想被别人察觉，省略了模糊了很多细节，不想让爸爸听出来，她说的是自己跟沈宴，“那个男生把她当成朋友，两个人都是一个初中升上来的，她问我，就是她知道那个男生只想认真学习，她心里也知道该怎么办，她现在也不会跟那个男生说，但她就是想到那个男生以后读大学时可能会喜欢别人，跟别人在一起她就很烦……”
理智告诉她，她不应该想那么多，要一心一意的学习。
可感情上她又忍不住在想，既然她可能对他有那样的想法，那她……凭什么不能当等着的第一个人呢？
她如此的了解他，只要她愿意，她是可以当第一个人的吧？可是每次她看小说时，都会心疼一些女配角，在故事开始之初，女配角因为喜欢男主角而面目狰狞，做尽了一切的坏事，为的就是将男主角身边的女主角赶走，可是不管她怎么做，男主角喜欢的都是他后来遇到的女主角。
她会想，在女主角没有出现在男主角的世界之前，男主角跟女配角也有过美好的回忆吧？
她的骄傲不允许她去当别人故事里的女配角。如果她用她跟沈宴之间的情谊，走了捷径去当了第一个人，那以后沈宴遇到他的女主角时，她会不会也变成为了挽留住心上人而出尽丑态的女配角呢？她不要。
洛书颜明明用很平静，像是说起局外人故事的语气提起这些事，可她眉目间的愁绪、委屈还是被洛天远都看在了眼里。
洛天远放下筷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在这个晚上，听着他那情窦初开的女儿说起这些令她烦闷的事，他有些鼻酸。
父母跟子女的关系就是这样吧。
他现在只能是站在玻璃罩子外面的人。
他伸出手，想要去摸摸女儿的脑袋，像以往任何一次一样安抚她，手刚伸出来，他又垂了下来，目光温柔，“你的同学朋友肯定也读高一吧，像你说的，她跟那个男生关系很好，站在过来人的角度，我认为这不是你们目前最重要的事，当然，我不是反对，也不是否定这个年龄阶段的感情，相反等以后想起来，说不定那会成为最美好的回忆。现在很多家长都以批判的态度看待早恋，其实，我觉得恋爱不分早晚，那是人的一种本能，就像你小时候喜欢漂亮的裙子一样……”
“那为什么我们家长会批判这件事呢？因为这个时候的你们是凭着本能在喜欢一个人，那的确很美好，人过了这个年纪，很难会像现在这样纯粹的喜欢一个人，每个人在学生时代都认为自己是特殊的那一个，每一对小情侣在开始时，也都以为会走很远很远，可这个时候的你们，没有经济能力，甚至无法独立，你们还不够成熟，一些小情侣分手时很悲壮，等几年后再想起来，就可能会想，那个时候明明可以用另一种方式解决好这些矛盾的。十五岁谈恋爱时遇到的问题，在二十岁的情侣看来，那都很小很小，甚至都不是问题。”
洛天远看向懵里懵懂的女儿，“这就是时机，时机很重要，十五岁时跟一个人谈恋爱，可能跟二十岁跟那个人谈恋爱结局是不一样的。书颜，你可以跟你朋友说，不妨等一等，葡萄成熟了会更甜，当然，你们脚下的路，跟我们走过的路可能是不一样的，爸爸的道理，爸爸的经验，也不一定适合你们。”
洛书颜却听了进去。
有的事情这时做跟那时做，结局也有可能不一样。
她愿意等，等到她更成熟的时候，比起去当第一个人，她更想当唯一。
如果她不是他人生中的女主角，那她也不要去当女配角。
——
下午最后一节课，徐从简收到了以前好友的短信。
徐从简来到学校后门，学校为了学生的安全，一律不允许学生外出觅食，陈盛风就在围栏外面，他手里提着一份打包盒，通过那窄小的空隙，递给了徐从简，“哥们儿够意思吧，特意在百味馆给你买的饭，有你喜欢的土豆丝。”
陈盛风是在高一那一年转学来到京市的，他当时成绩不是很好，为了让他能参加京市的中考，又让他复读了初三，正好他就跟徐从简一个班。
中考之后，他没考上这所高中，去了别的高中，不过跟徐从简的联系也没断。
徐从简接过他递来的打包盒，对朋友再是了解不过，“有事直说。”
陈盛风摸了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
“不怕你笑话，以前有个人送了我一个礼物，我当时没把这礼物放在心上，就随便放卧室了，我那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老弟居然就借花献佛，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把这礼物拿走送给他喜欢的小女生。”
徐从简：“……还真是你弟弟。”
陈盛风叹了一口气：“我跟俞晚的事，你也知道，那当时我的确不认识她，我也是最近才发现，她居然送过我礼物，我在家里找了好久，之后听我奶奶提起来，才知道是我弟拿走了，我问我弟，这小子一开始还不承认，最近实在被我揍得没法子了才承认，然后呢，我就让他打听了，那小女生现在就在你们学校，我让他过来要，他死都不肯。”
徐从简：“这都多久了，你确定那礼物还在？”
说不定人家都找不着了。
陈盛风在寒风中特别可怜，“那也得试试啊。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就是报应。”
徐从简笑了，“那你找我？”
陈盛风来了精神，“你帮我找找那小女生，现在好像在读高一，哪个班我不知道，名字我知道，你去问问，应该一问就能问到。”
徐从简现在倒是想把这盒饭给退回去，虽然知道陈盛风绝对有事求他，可也没想到是这事。
让他去找人家高一的小女生要回礼物，这事他不愿意做。
陈盛风又说：“简哥，就帮我这一次啊，我不要你说，你就告诉那小女生我找她有事就行，哥们儿的终身幸福都在你身上啊……”
徐从简被缠得没办法了，只好无奈地应了，“行，那女生叫什么名字？”
陈盛风喜得不行，“洛书颜，叫洛书颜。”

第88章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徐从简即便不愿意去做这事，也不得不硬着头皮去了高一那边。他原本以为会费一些时间跟功夫才能找到陈盛风说的洛书颜，没想到他刚找了个人问了，那人就将洛书颜所在的班级告诉了他。徐从简来到五班，这会儿正是晚自习前的吃饭时间，教室里也没什么人。
徐从简站在窗户外面，问正在吃饭的男生，“同学，你好，请问洛书颜是你们班的吗？”
吃饭的男生扭头对处于教室中间位置的洛书颜喊：“洛书颜，有人找！”
洛书颜正在收拾课本，准备跟何叶她们一块儿去食堂买饭吃，听到有人叫她，她转过头来，正好就看到站在外面的徐从简。
她一怔，有些疑惑茫然，徐从简找她？他们不是都不认识吗？他还是高三的……
这样想着，洛书颜跟何叶打了个招呼便在教室里其他同学的注视中走了出去。
徐从简这才发现，他是见过洛书颜的。
在老师办公室都碰到过几次了。
想到自己来找她的目的，徐从简难得的有些尴尬，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洛书颜看着徐从简，迟疑着问道：“那个……你找我有事吗？”
徐从简嗯了一声：“我有个朋友找你，在学校后门那里，不知道你认不认识，他叫陈盛风，他弟弟跟你是同学。”
陈盛风……
洛书颜立马就想了起来，实在是那一罐小星星给她的印象太深了！
那可不就是陈盛云的哥哥，其实也就是陈盛云来了一次骚操作，不然她绝对记不住这个同学的。
徐从简一见洛书颜这表情，便知道她记得陈盛风的弟弟，不由得在心里松了一口气，“他找你有点事，你要不要去？不去的话，我跟他说一声就好。”
陈盛风那事儿，跟这个洛书颜是没有半点关系的。她不愿意过去，他也能理解。
洛书颜知道，陈盛风来找她，八成是为了那罐小星星，很有可能是要回那一罐小星星的，她不由得庆幸当时自己拆开了其中一个纸星星，看到了一个女生的心意，她觉得很珍贵，之后想还给陈盛云，可听说他搬家了，没在西城了，她只好放在自己的卧室，这次从西城搬来京市，也没忘记带上。
“我去。”洛书颜说。
那罐纸星星放在她这里太久了。她真怕再一次搬家的时候，会扔下它。
这种纸星星在小学初中都很常见，很多女孩子都会叠，洛书颜也见过别人叠过，她也不知道，每次看着那透明罐子里一大罐的纸星星，她都会想起那是一个女生的心意，便舍不得慢待。
洛书颜便跟在徐从简身后往学校后门走去，两人隔着一段距离，徐从简本身就不擅长跟陌生人打交道，他也不知道能跟高一的学妹聊什么，而洛书颜还在想着纸星星的事，她跟徐从简也不熟，拼命找话题聊也不是她的性格，于是一路上，两人都没有任何交流，旁人看了他们都不觉得他们是一路走的。
终于来到了学校后门，后门那里还有来给学生送饭的家长。
洛书颜看到陈盛风一眼就认了出来。
陈盛风的相貌还有气质在普通人中是真的很出色，她之前读六年级时见过他一次，现在还记得，可见他的确长得很帅。
徐从简觉得尴尬，陈盛风何尝不尴尬呢。
洛书颜猜得到陈盛风来找她是为了什么，她好心肠的不让他尴尬，主动开口问道：“你是来要回那罐纸星星吗？”
徐从简：“……”
他悄悄地后退了一步，不想去探听这种事让好友尴尬。
陈盛风卡壳了，“呃，也可以这么说吧。”
他不知道该怎么称呼洛书颜，洛同学？他比她要高几届……她跟他弟还是小学同学。学妹？他根本就没跟她一个学校。小妹妹？不用她慌张失措，他都能把自己捶死打死，太猥琐了。
“同学。”陈盛风从中选出不那么尬的称呼，“那罐纸星星还在吗？”
洛书颜点头，“在的，我之前就想还给陈盛云，不过听说他搬家了，没在西城了，我认识的人又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你现在要吗，在我家，得明天才能给你。”
陈盛风听说还在，舒了一口气，“还在就好，不过我今天都是装病出来的，明天应该没时间，”他看向徐从简，“简哥，要不让洛同学把东西给你，元旦放假那天我去你家拿？”
徐从简看向洛书颜。
洛书颜当然没意见。徐从简这才说道：“好。”
洛书颜想的比较多，如果徐从简来教室找她，她把那罐纸星星交给他，或者她去他教室送纸星星，这要是被人看到了，岂不是会被误会，学生的嘴有多厉害她早就领教过了。
大概是被陈盛风带偏了，她一开口便是不由自主地，“徐同学……”
徐从简看她。
“明天你什么时候在教室？”
徐从简：“一般都在。”
洛书颜想了想，“那明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后，我让我朋友带过去，可以吗？”
反正沈宴也知道这件事，沈宴是男生，徐从简也是男生，让沈宴帮忙送过去，应该不会被人注意到！
她真是太机智了！
徐从简点了下头：“可以。”
这件事就这样说好了，洛书颜松了一口气，陈盛风也松了一口气。
——
与此同时，沈宴从老师宿舍楼那里排队买了生煎包带回来给洛书颜，来到她的教室，没看到她。
他将生煎包放在她课桌上又回了教室。
班里几个女生刚才也看到了洛书颜跟徐从简一块儿出去，其中有个女生暗恋沈宴，她的朋友们为了帮她，故意大声说：“刚把洛书颜喊走的是不是徐从简啊？他们怎么会认识，洛书颜以前不是四中的吧！”
沈宴正准备从课桌里拿出试卷题，闻言动作顿了顿。
那几个女生还在大声说着——
“不知道啊，会不会是亲戚关系，比如表哥什么的，徐从简呢！”
“谁知道，反正洛书颜跟徐从简出去了……”
沈宴拿起水笔，开始认真看书做题，大概是有一道题思路不够清晰，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的，撕下那一页草稿纸揉成团。
洛书颜回到教室，看到课桌上的生煎包，都不需要问别人，就知道这是沈宴给她带的。
她坐下来，从口袋里摸出小巧的手机，想给他发消息。
她小心地按着按键，打下几个字：【你吃了没？生煎包……】
还没打完，她又逐字删掉。
【生煎包好好吃哦！】
【你在干嘛。】
【今天好冷，晚自习要不要喝香飘飘？或者优乐美？不喜欢喝的话，也可以用来暖手的。】
以上这些话，她明明编辑了，最后又都删掉了，怎么看都觉得不好，最后发了一条跟平常说话语气没有区别的消息过去：【好人一生平安！~】
她看着短信发送成功的回执，抿了抿唇。
想起爸爸说的话，一扫不该有的矫情与纠结，打开盒子，一边吃生煎包一边看书，现在离元旦越来越近了，天气也越来越冷，室外跟室内有着明显的温差，教室里的人多了，窗户上都有了一层薄雾。
好好学习，天天开心呀！
沈宴收到这条短信，他低着头，也经历了跟洛书颜同样的历程。
【你今天跟那个徐从简出去了？】
【你什么时候认识徐从简的？】
你喜欢徐从简吗？
这些话通通删除，最后发送到洛书颜手机上的是：【恩。】
很多以前都可以问出口的话，为什么到现在反而不问了，是不敢了吗？
——
陆行森延续了在西城的作风，在这个小区也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他想让沈宴跟沈清若住在他买的房子里，可也只是想想而已，他没有说出口，就看着她租下了洛天远买的房子。他买的房子在他们对面那一栋，今天他有应酬，回来时已经快晚上十二点了，停好车，他像以往一样抬起头往楼上看了一眼，那一栋楼都黑了，只有一个房间还亮着灯。
他面露诧异，抬手借着光看了一眼腕表，确认马上就要十二点了，这才反应过来，都这么晚了，儿子房间的灯怎么还是亮着的，还没睡吗？之前他也不是没有这个点回来过，可儿子都睡了，今天是怎么回事！
这个时节京市的深夜也是寒风凛冽，冻到人的骨子里。
他从大衣里拿出手机，想了想，给沈宴发了短信：【小宴，我看你房里的灯还亮着，怎么还不睡？】
过了十分钟，他还没等到回复，房里的灯还是亮着的。
他又试探着发了两条——
【身体最重要，这么晚了早点睡吧？】
【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问题，要不要我上去陪陪你？】
就在他发完以后仰着头目光担忧的看着那个房间时，他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是沈宴发来的短信：【不用。没事。】
这是没事的样子？
陆行森也知道，学习上的事不会难倒儿子……
回到家以后，他在客厅里也能看到对面那栋的动静。
他就那样干坐着，终于等到那房间的灯关了后，他起身，看了一眼时间，凌晨两点。
第二天，陆行森顶着黑眼圈，他想问儿子究竟怎么了，可儿子又明显一副不愿意说的样子，他想问小沁，电话都快拨出去了才反应过来，她又出差了……现在跟她说，不是会让她担心，也影响她的工作吗？算了算了。
中午他吃饭也没什么胃口，正好有部门经理过来找他签字，他看向部门经理，想起一件事，问道：“你儿子今年应该读高中吧？”
经理有些惊讶，没想到老板会找自己唠家常，赶忙点头，“恩，明年就读高三了。”
陆行森一看年龄对得上，便问道：“那你儿子平常都会因为什么心烦睡不着？”
经理想了想：“月考没考好。”
陆行森摇头：“我儿子一直都是全年级第一，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儿子初中三年，每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第一，中考更是当时全省第一！
经理：“……那可能是想买鞋不给买。”
陆行森：“更不可能了，我儿子想买什么我都给他买。”
经理隐忍，要不是知道老板的性子，他真怀疑陆总这是变着法的炫耀孩子。
既然不是学习上的，也不是生活上的，那……
经理作为家长便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这个年纪的男生，应该有喜欢的女生了吧？”
他还在为他儿子早恋烦恼呢。
陆行森愣住。
有、有喜欢的女生？不会吧，不是才十几岁还是小孩吗？

第89章
洛书颜昨天晚上就将纸星星装好了，一出家门，正好就碰到了出门的沈宴。
她一见他便将东西递给他，说道：“请你帮个忙啊，你帮我把这个给徐从简，我跟他都说好了，今天下午最后一节课后他在教室，对了，他在高三一班。行不行？”
沈宴本来就没休息好，一听这话，表情难看，身体也跟着僵硬起来。
他垂着头，看着她手里的东西，是用一个白色的纸袋子装着的，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最近马上就元旦了，学校已经刮起了互送礼物的风潮。
一瞬间，他的心空落落的。
就感觉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听不到别的声音，感觉不到那股在胸腔里发泄不出来的抑郁以及无助。
他不知道该怎么应对这种状况。
教科书上也没有写喜欢的人喜欢别人了该怎么办。
洛书颜刚把门关好，回过头来看沈宴，被他的苍白脸色吓了一大跳，“沈宴，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她凑过来，已经探出手想要去摸他的额头，但手在半空中，又有些尴尬的收了回来。
他们已经不是小孩子了，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沈宴没说话，只是盯着她，那眼神让洛书颜都心惊。
“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洛书颜赶忙慌忙的又掏出钥匙开了门，呼喊沈宴进来，“来，我帮你量个体温，最近天气是挺冷的，你怎么穿这么少，是不是感冒了？”
沈宴闷闷地恩了一声，跟着她走了进来，这是他第一次忘记了换鞋。
洛书颜在医药箱里找到体温计给他，“你夹在胳肢窝下，记得，五分钟。”
沈宴麻木的，跟机器一样接过体温计又坐在沙发上，看着洛书颜忙来忙去，她一下去了卧室一下又回来了，手里还拿着好几盒药，反复地看说明书，“有治感冒的，有止咳糖浆，还有退烧贴，不过这药好像买了很久了，听说是不可以随便吃药的，干脆等下就去医院吧？学校医务室的护士阿姨最近在休产假，新来的那个好像不是很懂。”
过了五分钟，沈宴在洛书颜的提醒之下，将体温计递给她。
她站在一边，严肃而认真地盯着体温计在看，嘟囔着：“三十六度八，很正常啊……没发烧！”
沈宴这才声音低沉地说：“我没事。”
洛书颜担忧的看他，“真的吗，可你的脸色很糟糕。”
沈宴盯着放在茶几上的东西，“那是什么？”
洛书颜啊了一声，“你说这个？纸星星啊，你还记不记得陈盛云，他之前不是送了我纸星星吗，还骗我说是他亲手叠的，其实是他偷了别人送给他哥哥的礼物，现在他哥哥找来了，希望我能把这个还回去，他哥哥好像跟徐从简是初中同学，两人关系还蛮好的，以前一起打篮球的。”
那一刻是什么感觉呢？
就好像是坐过山车，明明身体已经悬空，人也失重，这一刻突然落地，那种踏实感令沈宴松了一口气。
他心想，吓死我了。
确定沈宴没什么事，两人就要赶着去学校上早自习了，今天洛天远有急事要去一趟邻市，天还未亮就出发了，所以这会儿车上除了高业这个司机以外，就只有他们两个了。
难得的洛天远没在，后座宽敞了许多，可洛书颜跟沈宴也没有靠得很近，一个靠着左窗，一个靠着右窗，中间自动空出了一个座位摆放那一罐纸星星。
沈宴突然问道：“你跟徐从简很熟吗？”
洛书颜回：“不熟啊，我只见过他几次，有一次我搬英语报纸，不小心掉了几份，是他帮我捡起来的，我就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知道他在哪个班级，知道他是学霸……”
这还不多吗？沈宴在心里想。
他一直记得她看徐从简的眼神。
他说不上来，但他就不喜欢她那样看着别人。
洛书颜又反应过来，好奇地问他：“你也知道他？”
沈宴恩了一声：“高三全年级第一，谁不知道。”
其实这话酸溜溜的，不过洛书颜也想那么多。
“他的确很厉害。”洛书颜笑嘻嘻地，“不过等你上高三了，你肯定也是全年级第一啊。”
沈宴脸上有了些淡淡的笑意，“是吗？”
“那当然啊，我对你有信心的。”洛书颜又笑，“比我对我自己还有信心得多！”
沈宴心里好受了很多，没那么闷了。
他突然觉得，喜欢一个人真的很烦。他明明不喜欢这样，被她的一句话一个眼神就能影响到心情，可他又控制不住自己变成这样。
洛书颜想起那罐纸星星，又联想到爸爸跟她说的话，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原来是真的，有的事情这时做跟以后做，结局有可能全然不同。
——
沈宴还记得洛书颜的嘱托，下课铃响了以后，他便慢悠悠的收拾好东西，提着那被包装严实、外人绝对辨认不出那是什么东西的纸星星去了高三，高一跟高三在同一个教学楼，不过一个在五楼，一个在一楼。他来到五楼，一班在五楼的最前面一个教室，他经过三班跟二班，高三的学长学姐们都特别的有经验，下课铃一响，就以最快的速度下楼奔去食堂，三班跟二班都没有几个学生了，当他来到一班后门时，发现一班更安静，往里一看，徐从简正坐在教室中间的位置，他的座位旁站着一个女生。
看到这一幕，沈宴反而不知道要不要进去了，同时他对此也有些好奇，便停了下来。
女生扎着高马尾，将一个包装好的礼物交给徐从简，声音也脆脆的，“徐从简，这双篮球鞋是我舅舅在外地买的，京市这边都没这个牌子的柜台，我听说你以前打篮球特别好，这双篮球鞋网上很多人都喜欢的，我觉得特别适合你，送给你啦。”
徐从简正在看书，课桌上有一个面包，他头都没抬，“不用，谢谢。”
女生急了，“怎么不用，打篮球的不都是喜欢这种篮球鞋吗？你试试啊，看大小怎么样。”
徐从简终于抬起头看向她，目光淡然，表情也很平静，“不用，谢谢。”
女生的脸涨得通红，“我买都买了，你肯定要收啊，反正给你了！”
沈宴站在教室外面，听着这话都有些不适应。
徐从简似乎并不为这件事头疼，“好，我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你把这礼物收回去，第二，如果你不肯收回去，我会上网去查价格，折合成现金以你的名义捐款。”
女生也没有想到徐从简会这样不留情面。
她不过就是想给他买双鞋子啊，他为什么不收，还要这样来践踏她的心意？
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她提起那个纸袋子，像是示威一样，走到教室的垃圾桶那里，当着徐从简的面，将那双鞋扔进了垃圾桶里，“好，你不要我就扔了。”
徐从简只是淡淡的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看书解题了，女生气得发抖，小跑着离开了教室，都没注意到沈宴的存在。
沈宴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走进了教室，将东西放在徐从简旁边的课桌上，声音沉静：“我是洛书颜的朋友，她应该有跟你提过，这是她让我交给你，拜托转交给陈盛风的。”
徐从简放下手中的圆珠笔，看向沈宴，又站了起来，“好的，谢谢你们了。”
沈宴没有过多停留，点了点头便离开了，从五楼到一楼，他脑海里浮现的都是刚才那一幕。
也许在洛书颜心里，徐从简这样的方式，大概能算得上是成熟了吧？
她一直对那罐纸星星都很介意，甚至，当初她说她是绝对不会喜欢初中男生高中男生的，因为在她心里，这个阶段的男生就是幼稚的代名词。陈盛云将别人送给哥哥的礼物偷出来借花献佛，还理直气壮地说是自己亲手制作的；陈盛云在收了礼物之后该怎么处置，那是他的自由，旁人无可指摘，可洛书颜是女生，她天然共情的对象是跟她同性别的女性，因此在她看来，陈盛云是没有珍惜他收下的礼物。
他有些好奇，如果今天是她亲自来送这罐星星，她看到了徐从简的处理方式，在她心里，她会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沈宴回到教室自己的座位前，看到课桌上有一杯香飘飘，还有冒着热气的三鲜面。
他端起那杯香飘飘，打开盖子，见里面是白水，这才注意到他的草稿纸上有这样一句话——
【知道你不爱喝甜的，给你装的是白开水，下次你真的要记得带保温杯了！】
她还在他的草稿纸上画了一个q版小人，小人旁边还飘着一朵云，云里面也写着字：“高考状元沈宴。”
他笑了起来，觉得她傻乎乎的。
他太了解她了，了解到她在提起徐从简的时候，他确定没有听出她语气里的起伏，也看到她的眼睛里没有别样的光芒。
也许，这一切都是他的胡思乱想。
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想了想给她发了一条消息过去：【好人一生平安。】
——
陆行森经由下属点拨，越想就越觉得这个猜测比起别的要靠谱，可惜年代太久远了，他已经忘记他像儿子这么大的时候整天都在想些什么了，不过那个时候他好像没有喜欢谁。作为一个想负责任的父亲，他还特意去书店找了几本描述青春期心理的书籍，在网上也查了相关事件，做足了准备功课后，这就找到了在放假前不用上晚自习的沈宴。
沈宴已经从难过的情绪中走出来了，正在收拾卧室，从他上初中后，便没让他妈给他收拾房间了。
他见明天天气好，想换上干净的床单，顺便擦擦桌子的角落，陆行森进来的时候，他正站在书桌上用抹布擦天花板上的灯具。
听到声响，沈宴低头看了陆行森一眼，“有事？”
陆行森哎了一声：“你这孩子，这样多危险，来，你下来，我来。”
沈宴已经将灯具上的灰尘擦干净了，他拍了拍手，从书桌上下来，他将卫衣的袖子卷到了手肘上，露出清瘦的胳膊，他又问道：“有事？”
陆行森其实也不愿意跟儿子谈论这种话题，他觉得有些尴尬。
可现在也没办法，一方面，他知道儿子应该不会将这种烦心事说给妈妈听，而且小沁现在还在外地出差，那就更不会说了，儿子要是找不到倾诉的对象，那要是憋坏了怎么办？另一方面，他也意识到这是个机会，是他贴近儿子内心世界的好机会，如果儿子将心事说给他听了，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了？
陆行森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沉默了片刻，又问道：“你前天晚上是怎么了，好像是凌晨两点才关灯睡的吧？”
沈宴想起那天自己的纠结还有难过，也觉得自己很傻。
在没有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之前，他就陷入了这样的情绪中，这令他感到害怕。
他总以为他能控制好自己的心情，他以为自己会很理智，是不会做那种弱智又幼稚的事的，每次听到班主任耳提面命的说着早恋的危害时，他都不以为然。他觉得那些因为喜欢一个人，因为早恋而影响到生活跟成绩的人，都很傻。可现在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无疑是在提醒他：你也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位，最普通的一位。
也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对自己的感情和情绪操纵自如。
非常可惜的是，他发现他不是这样的人。
沈宴不愿意让别人知道他有这样的一面，更何况他本身就没有跟旁人说心事的习惯，便说道：“失眠而已。”
陆行森一脸狐疑，“真的吗？”
沈宴反过来问他：“你就不会失眠？”
陆行森面露尴尬：“我只是没想到小孩子还会失眠。”
大人失眠也总是有缘由的，他儿子这么大的孩子也会失眠？高中不是都累死了，不是回家倒床沾枕头就能睡着吗？
如果事情到这里为止的话，陆行森还真的就相信了儿子说的话，毕竟失眠这种事他也经常碰到。正当他准备离开儿子的房间时，不经意地瞥见书桌上的日历，只见一月份的日历上，儿子在其中一个日子上画了圈圈，还写着一个“礼”字……他脑子转得很快，他确定这个日子既不是儿子的生日，也不是小沁或书颜与洛天远的生日，“礼”字，应该是送礼物吧？
离这一天也没多久了，陆行森又故意找借口留在了卧室里，他一双眼睛此刻化身为雷达，在卧室里找各种各样的线索。
沈宴也不知道陆行森的目的，他起身，抱着换下来的床单被套，没搭理陆行森，走出房间去阳台。
沈宴前脚刚走，陆行森立马就起来，来到书桌前，正准备拿起日历看时，看到了桌子上被数学书压住，露出一角的粉色卡片。
理智告诉陆行森，孩子有孩子的隐私，他不能去看，可双手很诚实地打开了那张卡片。
卡片上是熟悉的字迹，是儿子写的——
【天天开心！】
陆行森赶在沈宴回房之前，赶紧将所有的东西都回归原位，他飞快地坐回椅子，一脸严肃。
现在基本上可以确定了，他儿子绝对是喜欢上哪个女生了，这粉色卡片肯定不是给哪个男生朋友的吧？
儿子前天晚上压根就不是失眠，真的是受情所困了。
陆行森心口狂跳，总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件大事，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但坐视不理是绝对不行的，儿子显然也不愿意跟他说。这几年，儿子的性格他也算是摸清楚了，不想跟他说的，他不管怎么问，都不会得到答案。小沁工作忙，隔三差五就出差，儿子应该也不会跟她说，难道眼睁睁看着儿子陷入到这种痛苦中吗？
陆行森自然而然的就想到了洛书颜。
他寻思着，儿子跟书颜的关系最好了，书颜应该会知道吧？
他不知道别的家长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办，可他现在实在太好奇了！
以前他看社会新闻，特别鄙视那种想尽办法也要探寻孩子内心世界的家长，又是偷看日记，又是检查手机，跟疯了一样，那会儿他总觉得，他肯定能跟他儿子成为跟哥们儿一样的父子的，可这才短短两年，他也快变成这样的家长了。
只要想到那天晚上儿子到凌晨两点才关灯睡觉，他就心疼。
到底什么事儿啊，值得这样？
晚上，洛书颜正在看书，放在书桌上的手机就振动了一下，她拿起来点开一看，居然是陆行森发来的短信。
陆行森：【书颜，叔叔找你有点事，很重要的事，你能下来一趟吗，我就在楼下。】
洛书颜本来是不想下去的，可陆行森紧接着又发来一条消息：【是小宴的事，我太担心他了。】
沈宴的事？
洛书颜想了想，回了一个“好”就穿上棉袄下楼了。
冬天的晚上还是很冷的，刚从屋里出来，洛书颜就被冻得打了个冷颤，她围好围巾，戴好手套，走出楼道，果然就看到了陆行森的车，也佩服他，这么大冷天，居然在车外面站着。
陆行森看到洛书颜出来，不免欣慰，果然对他最热情的就是书颜了，他打开车门，让她坐进去。
看她系好安全带后，他才绕到另外一边上了车。
陆行森乐呵呵地，“我看了的，这附近开了家店，还不错，我带你去吃？”
洛书颜迟疑，“不叫沈宴吗？”
陆行森叹气，“不叫他，我有事要问你。”
但凡儿子愿意跟他透露一点，他也不至于找书颜来了解情况。
也不知道该说儿子性格太内向，还是说他这个当爸爸的太失败。
洛书颜看陆行森露出这样的表情，也有些紧张了，该不会是出了什么大事吧，还是跟沈宴有关的……
一时之间她也不由得脑洞大开，难道是陆某人跟沈姨和好了，又不知道该怎么跟沈宴说？
或者是陆某人移情别恋了，想要跟别人结婚了？
这两个可能性好像都不是很大。
洛书颜被陆行森带着来到了店里，陆行森给洛书颜点了好多吃的，又是披萨又是果汁跟烤翅，如果不是洛书颜拦着，他恨不得将店里所有的菜品都点上。
洛书颜喝着果汁，见陆行森表情纠结，她没忍心，便道：“说吧什么事，再这样我都害怕了。”
总感觉发生了什么天塌下来的大事！
陆行森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要说是大事，那也不是，因为这种事在你们高中生中应该还挺常见的，你跟小宴关系好，他的事你肯定知道，你就偷偷告诉我，小宴是不是有了喜欢的女生。”
洛书颜还在喝果汁呢，一听这话，懵了，茫然又无措的看着陆行森。
沈宴他、他有了喜欢的人？！
陆行森一见洛书颜这震惊诧异的表情，也很意外，“你不知道？”
两个孩子不是关系那么好吗？跟亲兄妹似的，不过转念一想也是正常的，他儿子本来性子就内敛，肯定是不会轻易跟人说这事的，可是，连书颜都不知道，那该怎么办？
洛书颜只觉得口里的橙汁都开始发苦了。
她也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可能，可她以为那都是大学才会发生的事了。
沈宴已经喜欢上别人了吗？她眨了眨眼睛，心里有些难受，于是傻傻地、呆呆的摇了摇头。
她真的不知道……沈宴没有跟她说过。
陆行森也心烦呢，“其实这种事我也不是反对，好吧，我也没有立场反对，就是……会不会太早了点？而且小宴前天晚上居然凌晨两点才关灯睡觉，问他什么事他也不说，他还骗我说是失眠，可我都看到他在日历上标了个日子，写着礼物两个字，那应该是那个女生的生日吧，就这个月了。”
洛书颜觉得这店里暖气开得太足了，太干了，干到她喉咙都开始发涩。
她真不知道沈宴居然可能有了喜欢的人……
好吧，他们虽然是好朋友，他也没有义务必须将他的心事都说给她听，可她还是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
陆行森见洛书颜也不说话，他也为儿子的事着急呢，两人没在店里呆很久就准备回去了。
两人是在楼下碰到洛天远的，洛天远刚下班回来。
他看着自家女儿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垂着头跟鹌鹑似的走进了楼道。
洛天远一脸狐疑、审视的看着陆行森，直看得陆行森后退两步皱着眉头问道：“你看我做什么？”
“你找我女儿做什么？带她去做了什么？”洛天远一连三问，“她怎么不开心？”
陆行森无语，“带她去吃了东西，问了点事情。”
洛天远逼问，“什么事？”
陆行森反过来呛他，“你问我我就要说？”
他也可以理解书颜为什么不开心，大概是觉得好朋友没有将秘密说给她听吧？
陆行森后来见洛天远的脸色实在不好看，认识几年了，洛天远是什么性格他也知道，便道：“也没什么事，我是怀疑小宴可能有喜欢的女生了，就找书颜问问，看她知不知道这事。”
他没有做错什么吧？
正常操作就是这样啊，孩子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家长不知道，总是会问问孩子身边的人啊。
洛天远深吸一口气，看着陆行森这做错了事还觉得自己很无辜的表情，精心维持好的平和局面全被这头脑简单的毁了，他只想打死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

第90章
大晚上的，洛天远深吸一口气，这才勉强克制住动人打人的冲动。
陆行森的表情也不太好看，他只是以为洛天远不喜欢他单独带着洛书颜出去。他倒也不是小肚鸡肠的人，知道之前的事情给洛天远留下了阴影，所以当初带着两个孩子看电影，他也为他没有跟进去而生气，天下大部分父母的心情都是一样的，现在回想起那件事，他自己都在后怕，这样一想，便也能理解洛天远此刻的愤怒了。
“洛总，这次是我办事不周了。”陆行森主动道了歉，这话一出，洛天远看向他，脸色还是不怎么好。
还没等洛天远心平气和的跟他说，陆行森又开口了，“但你真的不能怀疑我，大晚上的我找书颜出去的确不合适，那我不是着急上火吗？这几天我为了小宴的事都没睡好，真拖不到明天了，你放心，从今往后，我绝对不会这么晚的单独带书颜出去，就算有事也在家里说。”
都是为人父的，洛天远的担忧，他都明白。
就是当初那个韦俊，开始看起来也是文质彬彬，谁能知道他是狼心狗肺呢。他跟洛天远也不是很熟，洛天远不敢轻易相信他，那也是正常的，他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书颜是个女孩子，他虽然说是书颜的叔叔，可两人也没有血缘关系。是他太鲁莽了，没有考虑那么多。
洛天远静静地看着陆行森，头一次觉得，可能人跟人之间，真的就不能聊到一块儿去。
陆行森可能也是真的没有发现两个孩子之间的不对劲。
不知者……洛天远本想安慰自己，陆行森什么都不知道，那他也没错，但这样一想，就更生气了！
“陆总，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单独找我女儿，如果可以的话，你找她有什么事之前请知会我一声。”洛天远语气也不怎么好，“你关心小宴，你可以问他，他如果不愿意告诉你，那就代表他不想你去探寻这件事，你就可以到此为止了。当然，这只是我给你的建议。”
陆行森听了这话就有些不舒服，总觉得洛天远阴阳怪气的，“小孩不愿意将心事说给大人听，那是很正常的，你的意思是，我知道他有事，我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那是后爸才干得出来的！”
洛天远：“……”
他不想跟陆行森说了，多说几句都要折寿。
连招呼都懒得打，眼神都没再给一个，他就径直往楼道里走去。
陆行森气啊。
他一边往自己家方向走一边拿出手机，思索了片刻，给沈清若打了个电话。
沈清若现在正在深市出差，她现在已经是京市分公司的经理了，走到外面别人都是要客气喊一声沈总的，她刚跟客户吃完饭回到酒店，正准备舒舒服服泡个澡休息一下时，接到了陆行森的电话，她没迟疑，一边往浴缸放水一边按了扬声器。
陆行森的声音传来：“小沁，你睡了吗？”
沈清若语气平常：“还没，有事吗？”
陆行森也知道，自己如果跟她闲聊，她过不了半分钟就得找机会挂了电话，还是直截了当的说会比较好，他将那些关心的问话通通都憋了回去，说道：“之前是没打算跟你说的，怕影响了你在外面工作的心情，准备等你回来再提，诶，我怀疑小宴谈恋爱了。”
沈清若动作一顿，皱了皱眉头，“胡说什么。”
她的儿子她再了解不过，根本没可能发生这种事。
陆行森急忙说：“就前两天晚上我应酬回来，饭局上都是男的，没女的，回来都很晚了，他房里的灯还没关，那时候都快十二点了，我问他，他说没事，我回家后盯着你们这栋楼，一直到凌晨两点他才关灯的，我跟他去谈，想问问他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他跟我说是失眠，结果我在他的日历上看到他标了个日子，旁边还写了个礼物的礼，又在他桌子上发现了粉色卡片，这难道不是谈恋爱了吗？”
沈清若问：“然后呢？”
陆行森一愣，“然后我想着他不愿意跟我说，那书颜跟小宴关系好，我就去问书颜，书颜说她也不知道，等我送书颜回来后，洛总可能是不喜欢我单独带书颜出去，就发了几句脾气，我也不是不能理解，都是当爸爸的，他的心情我明白……”
沈清若察觉出一丝不对劲来，不过陆行森什么都不知道，两人讨论下去也没意义，便道：“你先别急，过几天我会回去，找个机会问问小宴，至于天远那边，他不是一个会乱发脾气的人，肯定有自己的原因，等下我问问他。”
陆行森：“……”
沈清若若有所思的挂了陆行森的电话后，想了想，又给洛天远打了个电话，她觉得，洛天远应该知道些什么。
洛天远也在心烦呢，一回家，就发现女儿躲在房间里也没出来，他不想让女儿知道他已经知道了，就只能在外面干着急，这会儿接到沈清若的电话，语气也很无奈。
事实上，沈清若之前也察觉出一些苗头来，那还是在儿子被绑架那天，那会儿他们还坐在车上惊魂未定，儿子的第一反应就是跟她借手机给书颜报平安，当时她听到儿子说话的语气便觉得不对劲，不过仔细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两个孩子还是跟以前一样，她便没再深想，毕竟两个孩子从小一块儿长大，感情本就非比寻常，可现在……
洛天远知道这事瞒不下去了，也就没有再藏着掖着，将他的发现，还有两个孩子目前的状态都说给沈清若听了。
沈清若的反应也是跟洛天远一样。
她也不认为两个孩子已经成熟到可以去处理好这种关系变化，更何况，他们太小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如果因为不够成熟，而导致最后结局不尽人意，他们都是看着这两个孩子长大的，怎么能忍心呢？退一万步说，学生时代的感情，在还未成熟的时候就萌芽，又有多少能开花结果的。
“现在太早了，还是过两年等他们成年了那样比较好。”沈清若叹了一口气，“那现在怎么办，两个孩子都以为对方喜欢别人，他们又不会自己消化这种情绪，时间爱上书屋习跟生活。”
洛天远已经有了主意，“这样吧，这件事先交给我来处理，不过有件事还是得拜托你，有的事我跟书颜不好说，你来引导她会比较好。”
沈清若笑，“这么客气做什么，书颜对我来说也差不多是女儿了。”
她说这话是真心的，她刚认识洛天远的时候，洛书颜才四岁，还是个胖嘟嘟又可爱的小女孩，小女孩又黏着她，人的感情都是处出来的，在她心里，书颜就相当于是她的女儿了。
洛天远挂了电话后走出房间，正好就看到洛书颜从她的卧室出来，无精打采的，一看就是受了大打击，上一次她这样还是小学时候因为生病没考好……
洛书颜有气无力地跟洛天远打了个招呼，“爸，你回来了啊，我去刷牙洗脸。”
她挪着步子来了洗手间，洛天远放心不下她，跟了过去，一脸忧心忡忡的站在门口。
洛书颜打了个呵欠，找到自己的牙刷，动作麻木的挤牙膏。
洛天远怕极了，提醒她，“书颜，你好像把洗面奶当牙膏了。”
看着女儿这样，他都不知道该骂谁，骂沈宴吗？沈宴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骂陆行森吗？浪费口水了。
他就是心疼。
明明感觉女儿在襁褓中还是昨天的事一样，他捧在手心里呵护的女儿，居然为了这种事情难受，发呆……
洛书颜反应过来，尴尬的、干巴巴的笑了两声：“啊，我眼花了。”
洛天远心里实在不好受。
他去了客厅，坐了一会儿，洛书颜刷牙洗脸又洗了个澡后，精神好了很多，以往她都会看一下电视剧的，今天一反常态，只说很累，想睡了，洛天远也没拦着她，洛书颜回了卧室后，躺在床上酝酿着睡意，她似乎就是这样的人，小时候难受的时候就喜欢多吃点，现在不敢多吃了，就怕难受又难瘦，那就只好睡觉了。
关了灯在床上数羊，脑子里坚决不去想沈宴的事，不给自己伤心的机会，数到不知道几百只羊时，可能真的困倦了，她沉沉入睡。
洛天远在外面等了半个小时，透过门缝看到里面关了灯，心里刚松了一口气，又怕女儿是在黑暗中难受，他想了想，还是打开门悄声走了进去，来到床边，听着女儿均匀的呼吸声，看着她的睫毛也没有像装睡时那样颤抖，便知道她是真的睡着了。
十几年前，他在产房外面等着，紧张又期待，当护士抱着那个紧闭着眼睛的小肉团出来时，似乎怕他不喜欢，还特意说了句，“你家千金好漂亮，一出生就是双眼皮呢，头发又好。”
小肉团脸上有着胎脂跟血，他不会抱孩子，心口狂跳，护士教他，他动作僵硬，总算抱住了那小小的一团，明明才六斤，却好像是这世界上最重的，他抱着她，也不敢动，他忙问护士奚h怎么样，就在他开口的时候，小肉团睁开了一只眼睛，只是一条缝，就那样看着他。
他看着她从小肉团蜕变成现在这样，也终于明白了以前在书上看到的那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人当了父母以后，怕老，又不怕老，怕老了以后没办法护着孩子，不怕老也是因为知道孩子一点一点的在长大。
现在他的女儿有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她会喜欢别的男孩子，会为了别的男孩患得患失。
以后她可能会有自己的生活、家庭，甚至是孩子。可在他看来，她不管怎么变，不管长得多高，不管多少岁，她依然是需要他保护的小女孩。
洛天远为了女儿难过而难受，他看着她的睡颜，探出手给她盖好被子，心里默默地说着，做个好梦，梦里有的一切，爸爸都会为你挣来。
与此同时，沈宴没睡着，这个点也还早，他看了一会儿书，刷了一张试卷，想起洛书颜的叮嘱，他起身让眼睛跟身体都放松一下，走到衣柜前打开柜门，里面有一个鞋盒子，他小心地打开来看，是一双女生板鞋，版型好看，卖得也很好，只是这个颜色都卖光了，他还是跟江渊一块儿逛街跑了几家店，跟店员留了电话号码，让店员等那颜色到货后就给他打电话。
本来他是想在圣诞节送给他的，无奈店里一直没来货，这两天才通知他过去取的，他一看时间，圣诞过了，元旦送也可以，不过他更想在期末考结束后送给她，就当是鼓励礼物了。
想到她收到这双鞋子的开心模样，他也高兴起来。
就在他十分珍惜的将鞋盒盖好放回衣柜时，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他走出卧室来到玄关处，透过猫眼看到是洛叔叔站在门口，还有些纳闷，将门打开，一股冷风便钻了进来。
洛天远走了进来，没换拖鞋，表情凝重严肃。
沈宴有些不解，“洛叔叔，怎么了？”
洛天远转过身，现在想起陆行森的行为已经没那么生气了，只是感觉到无力。
“你血缘上的爸爸，陆行森，有充分理由怀疑你谈恋爱，但因为你不愿意跟他说，他就找到了书颜，问书颜知道不知道你谈恋爱的事。”洛天远尽量心平气和地说，“他跟书颜分享了你这几天来的种种不对劲，断定你有了喜欢的人。”
沈宴这么一个遇事一向都很沉着冷静的天才小宝贝错愕了，茫然又诧异的看着洛天远，“啊？？”

第91章
洛天远也知道这件事怪陆行森不太合适，因为陆行森并不知道沈宴喜欢的女孩是书颜，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他身上，他发现女儿疑似恋爱，他也不知道女儿喜欢沈宴的话，说不定他也会去问沈宴。事已至此，目前最重要的不是怪谁，而是找到解救办法，洛天远思来想去，只能从沈宴这里入手了。
沈宴在听了洛天远的话后，难得的懵了。
洛天远走了进来，坐在沙发上，指了指对面的位置，沉声道：“坐。”
沈宴等回过神来，第一反应就是要冲到隔壁去跟洛书颜解释，可想是这么想，现在洛叔叔的表情有些可怕，他权衡一番，身体很诚实地来到洛天远对面坐下，想了想，小心地问道：“那她怎么想？”
难道误会他喜欢别人了？
洛天远深吸了一口气，沈宴是他看着长大的，他在内心里不停地这样跟自己说。
等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后，他才说道：“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你让局面维持好，如果两三年以后，你还喜欢书颜，书颜也还喜欢你，那你们怎么样我都不反对，可是现在不行。”
沈宴一开始还没听懂这话，这个晚上，他原本聪明的脑袋像是突然停止了运转，很多话他听了以后再经由大脑思考，都得需要一段不短的时间。就像此刻，他听了洛天远的话，呆了近一分钟，反应过来后，他诧异的，不可置信的看着洛天远，“洛叔叔，你在说什么？洛书颜喜欢谁？”
洛叔叔的意思难道是说洛书颜喜欢他？
一瞬间沈宴心口狂跳，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脑子里钻进很多猜测，令原本已经不太灵活的大脑运转速度变得更慢。
洛天远盯着沈宴，他并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回道：“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书颜以为你有了喜欢的人，心里不是很好过，我希望你明天能解决好这件事，尽量地保持现有的模样。沈宴，你可以做到吗？”
沈宴呆呆的，“洛叔叔，你的意思是洛书颜喜欢我？真的吗？这是她亲口说的吗？”
洛天远隐忍，“我的话你听进去了吗？”
沈宴依然固执地问：“真的吗？她真的喜欢我？”
这一番对话，颇有对牛弹琴的意味，洛天远心里稍微好受了一些。
其实他心里并不相信男人这种生物，他是男人，他的好友哥们儿们也都是男人，这些男人包括他都在想什么，他最是清楚不过。这个世界上当然也有好男人，有的人天生就那样好，有的人则是得上了好几所学校，经历了一些女人后才会变得像模像样的好……他相信沈宴是个好孩子，但他并不相信十几岁的男孩子是好男人。
也许沈宴的感情只是青春期作祟，也许他是真的喜欢书颜。到底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
洛天远没作声。
沈宴意识回归，再细细品味的洛天远说的话，竟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一阵静默之后，洛天远率先打破沉默：“我研究过最近的数据，真正能在学生时代恋爱并且共同进步携手考上高校的例子少之又少，部分媒体虽然也有报道正面例子，但更多的是负面例子，能和平分手的那都算好的，我相信有好例子，高中时期情窦初开，两人互相鼓励，考上好大学开花结果……这种情侣肯定是有的，可你怎么确定你们就会是？”
“成年人谈个恋爱遇到不顺跟矛盾，都会把情绪带到工作上来，你让我跟你妈怎么相信，你们就不会影响生活影响学习？难不成你们比成年人更理智，更清醒？”洛天远的这个问题，令沈宴陷入了思考中。
他原本以为他可以控制好情绪，可是那天晚上他明明失眠了。
更可怕的是，那两天上课时，他的心情都很糟糕，不管是解题还是看书，都带着一股他自己都很陌生的戾气。
他垂着头，不说话。
洛天远稍稍平复了心情，语重心长的说：“当她是你的朋友时，跟是你女朋友时，你看待事情的角度也会不一样。你现在说喜欢她，她也喜欢你，我相信，可这应该也是你们最近才萌生出来的心思，让我们当家长的怎么放心，如果这两三年里，你们发生了矛盾，甚至分开了，怎么就确定不会给另一个人带来影响？这两三年的时间，是你们给彼此的证明，也是让我们家长相信你们不是一时冲动。”
沈宴表情微变，“……我从来都不是一时冲动。”
那也不是最近才有的心思。
洛天远也不惊讶，他明白，每个男的在喜欢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都觉得自己的真心比金子还真，比钻石还恒久远。
话谁都会说，比这还好听的话，他在沈宴这个年纪也说过，可说不代表做。
说不过是上嘴皮子下嘴皮子一碰的事，那太容易了。他如果会被这些话打动，那他在生意场上早就被骗得身无分文。
“我的秘书很喜欢网购，就是在网上买东西，她说，每天晚上就想逛网店，有时候一时冲动就买了很多东西，结果第二天不想要了，人家都已经发货了，这又是一番折腾，所以她现在学聪明了，看上了一个东西，她就放在购物车里，如果过几天还喜欢还想要，那她就买下来。经过长时间的等待，如果你们还喜欢对方，还想跟对方在一起，那才是真的，到那个时候，你们成年了，就可以为自己负责，现在你们还没有成年，那我们身为家长的就要肩负起监督的责任来。”
其实也是最近，洛天远才明白当年他父母的良苦用心。
早恋并不可耻，喜欢一个人也不分早晚，可人在未成年之前，很多思想都不够成熟，常常会做出一些事情来，最后伤人伤己，还得来由父母擦屁股。如果沈宴跟书颜在成年以后，还是喜欢对方，那相信，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沉淀，他们已经想好了，到那个时候，他们想拦也拦不住了。成年后的他们……想必会成熟很多吧，至少会比现在要成熟。
沈宴抬起头看向洛天远，低声说：“我是不会变的。”
洛天远表情淡淡，“话别说太满。尤其是不要在我面前说这种话。没用。”
沈宴是个聪明的孩子，洛天远说的，洛天远担心的，他通通都明白。
他当初为什么不敢在没有弄清楚自己对洛书颜是何种喜欢时就表露出来？为什么怕当时就被她发现？那是因为他们不只是朋友，也是亲人，走错一步，影响的不只是他们两个人，还有两个家庭。现在他确定了自己的喜欢，那洛书颜呢？她对他的喜欢究竟是男女之间的还是朋友之间的，他也不知道……就算他们两个人都确定了，可又凭什么让他们的父母相信他们走的那一步不是错的？或许就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迈出那一步的话，究竟是对是错。
如果没有徐从简那件事给他带来的影响，他并不会听洛天远的，因为他对自己有把握，可现在想来，洛叔叔说得对，成年人都尚且会因为谈恋爱的事情影响到工作情绪，更别说是他们，他们心智不成熟，经济不独立，思想更不独立……
“难道说，你说的不是一时冲动，就连这两年都等不了？”洛天远瞥他。
沈宴：“当然不是！”
他从小到大，别人对他用激将法都没用，可这一次，他被刺激到了。
他对洛书颜的心思也不是两年的事！
光是确定对她是何种喜欢都用了两年！
洛天远在心里悄悄地松了一口气，“那不就得了。”
洛天远把该说的话都说了，陆行森留下的烂摊子，自然是由沈宴这个当儿子的来收拾，正所谓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沈宴在洛天远走后，回到了卧室里，躺在床上，呆呆的看着天花板，此刻心情就像是洛书颜煎火腿片，一面是为洛书颜也喜欢他而兴奋，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是什么，是发现我喜欢的人居然也喜欢我，他内心振奋，另一面想起洛天远的话，他这种兴奋度又会大打折扣……两面都煎来煎去，他就是那一片火腿，翻来翻去，不得安宁。
思维发散，又想到了陆行森跟洛书颜说的，他猛地坐了起来，看向书桌上的闹钟，已经快十一点了。
现在想到陆行森会关注他几点关灯睡觉，他就浑身别扭！
这人真是……
算了，免得他联想更多有的没的，又做出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来。即便现在他睡不着，即便注定今晚失眠，他也不能开灯了，他起身啪的一下，把开关关掉，房间里的灯关了。
第二天，沈宴顶着黑眼圈去了隔壁。
今天是这一年的最后一天。他们已经开始放假了。
洛书颜昨天晚上睡得很早，今天起得也早，心情不至于像昨天那样烦闷了，兴许是她之前想过有这个可能，现在只不过是提前发生了，难受是肯定难受的，可她也知道，世界上的感情不是她喜欢他，他就一定得喜欢她……他也可以喜欢别人。
没关系！这只能证明她不是他故事里的女主角，可她未来也会碰到自己故事里的男主角的！
现在还是要好好学习才对，都读了这么多年书，虽然她还是会坚定地去考清大，但已经不是因为他了，也不是因为儿时的约定，而是为了她自己。
从那一天之后，她现在活着的每一天都是新生，都是来之不易的，她不要伤心难过的过。
沈姨也说过的，爱情才不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呢，这世界大得很，美好的人和事也有很多。
洛书颜红光满面，这让进来的沈宴都愣了一下：……洛叔叔不是说洛书颜很难过很伤心吗？？
“没吃早餐吧？”洛书颜语气自然，“阿姨之前卤了牛肉，我准备煮面条吃，你吃不吃？”
沈宴有些慌。
该不会是洛书颜误会他喜欢别人了，就干脆……从此以后只把他当好朋友吧？
她一向想得开，不管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最多也就是不开心那么一会儿，很快地就会开导自己重新振作起来。
所以，现在她也打算这样处理他？不可以。
沈宴慌了，不过想着洛天远的叮嘱，好歹没火急火燎的解释。
等两人坐在饭桌前，沈宴这才假装不经意地说道：“今天放假，你等下陪我去趟医院吧？”
洛书颜猛地抬头看他，一脸紧张与关心，“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沈宴点头，“胃有些不舒服，前两天晚上怎么都睡不着，折腾到凌晨两点才睡的，累死了都。”
洛书颜愣了一下，所以陆行森说的凌晨两点才睡，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
那沈宴为什么不跟陆行森说？也对，沈宴本来就是这样，身体不舒服不扛到实在扛不住时，都不会跟别人说。
他可能也不想陆行森担心吧？
沈宴趁着她发愣的时候又说：“然后再陪我去逛街，过段时间是江渊的生日，之前他帮了我很多忙，这次我准备给他买个礼物，也不知道该挑什么。”
洛书颜：“……！！”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陆行森不是说日历上圈的日子是沈宴喜欢的女生的生日吗？所以，这难道是一场乌龙，是陆行森脑洞太大了？
陆行森怀疑的理由，通通都被推翻了！
洛书颜藏不住话，纠结了半天，终于在出门时忍不住开口问了他，“之前陆叔叔找我，他怀疑你谈恋爱了，说你有喜欢的女生了，是不是啊？”
沈宴一脸诧异，皱着眉头，“什么跟什么，你别听他的。”
洛书颜嘟囔，“那我听谁的。”
“听我的。”沈宴看她，“我说的才是真的，我不会骗你，也不会瞒着你。”
洛书颜嘴角疯狂上扬，“那你没有喜欢的人，对吧？”
她就说嘛，像沈宴这样一心只有学习的人，怎么可能在现在就喜欢一个人，那太不像他了。
她从一开始就没相信陆某人说的，嘿嘿。
陆某人情报有误，该罚！
沈宴下了一级楼梯，回过头来看她，“没有。”
抱歉，这是他第一次骗洛书颜。
以后他会好好地跟她道歉，总有一天他会告诉她，他有喜欢的女生，他想跟她共度一生。
现在，就让他们暂时还停留在朋友这个身份，当然他希望她能再细心一点，他的喜欢其实都藏在空气里，藏在阳光里，藏在他的举动里。

第92章
家长们都要上班，洛书颜让沈宴带好相关证件去了离家里很近的一所医院。
元旦前夕，又正值秋冬季节，医院里人很多，洛书颜让沈宴在一旁坐好，她去排队挂号。
沈宴看着医院来来往往的人，又看着挂号处排着长队，赶忙说：“你在这里坐着，我去排。”
这本来就是他找的一个借口，他的身体好着呢，只是他似乎考虑不够周到，没有想到医院里会有这么多人。
洛书颜固执起来也没沈宴什么事，她逼着他坐下，“嘴硬什么啊，你不是身体不舒服吗，那就好好呆在这里坐着，我去排，放心好了，我一边玩游戏一边排队，没多久就能排到我。”
沈宴实在是拗不过洛书颜，只好眼睁睁看着她排在了队伍后面。
她今天穿着红色的羽绒服，衬得皮肤更是雪白，本来是戴着有小绒球的帽子的，医院里人多，气温也比外面高，这帽子被她取了下来放在他这里。
似乎注意到他在看她，她转过头来，冲他笑了笑。
开朗又活泼，这让他想起了很早很早之前，那时候他们还在读一年级时一块儿去花卉市场买花，当时他们挑了向日葵。
他觉得他就是那一株向日葵，她是太阳，他总是不自觉地朝着她。
排队的速度很快，洛书颜玩了几个回合的俄罗斯方块就轮到她了，给沈宴挂号之后，两个人就上楼去了医生办公室，医生问诊的速度也快，问了沈宴的一些基本情况后，虽然也认为像这个年龄的小孩身体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给沈宴开了检查的单子。
最后检查结果出来，沈宴身体倍棒，医生猜测，他之所以胃不舒服，要么是那天吃多了，要么是吃少了，叮嘱沈宴要规律饮食，从医院出来，洛书颜又拿着她根本也看不懂的检查单子看了半天，这才说道：“既然医生说没问题，那就应该是真的没问题，太好了。我生怕你有胃病，胃病很难受的。”
沈宴听着她话语里的关心，唇角微翘，“医生说了，我身体很好的。”
洛书颜又努力回忆他那天的事，“那天你好像吃得不多吧，那是怎么了难受到两点才睡。”
沈宴在心里补充了一句，准确地说，不是两点，是三点。
“那就不知道了。”沈宴转移她的注意力，“到饭点了，要不我们就在外面吃吧，去吃火锅？”
洛书颜无语，“你都说了之前胃不舒服还吃火锅啊。”
沈宴一愣，“你不是喜欢吃火锅吗？”
“我的胃没问题啊。”洛书颜想了想，“今天就不吃火锅了，去喝粥吧，何叶说有一家商场开了家喝粥的店，味道特别好，吃完后我们就在那一块逛街给江渊挑选礼物怎么样？”
沈宴都忘了江渊礼物这件事了……
本来他就是找的借口，又正好期末考之后是江渊的生日。
他跟江渊关系还可以，两人也聊得来，不过送礼物还是头一回，这样想想，好像有点儿不自在？
然而这借口是他想出来的，也就只能硬着头皮去逛街给江渊挑礼物了。
高业一直跟着他们，开着车去哪里都方便，两人吃完午饭后就去这附近的商店挑礼物，洛书颜问沈宴，“江渊喜欢什么？”
沈宴回忆了一下，“不太清楚。”
大概是喜欢看武侠小说，可最近江渊在课堂上看小说被来“微服私访”的教导主任抓住，还请了家长，估计最近他也不敢看小说了。
洛书颜对这个回答也不意外，“江渊好像喜欢打篮球吧，我有几次跟何叶她们经过篮球场时都看到他，听说他打篮球很厉害，他们四中的以前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江樱木，笑死我。不过打篮球的男生的确挺招女生喜欢。”
沈宴：“……”
他反而不太喜欢打篮球踢足球这样的运动。
大概是以前小的时候，还没搬到宁城之前，邻居家的大哥打篮球摔骨折了，那会儿他痛得龇牙咧嘴的模样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了。
“你喜欢打篮球的男生？”沈宴问。
那他可能做不到这一点了。
洛书颜正在研究指甲油的颜色，闻言头都没回，这问题都没往心里去，便回道：“其实女生就是说说，主要还是看相貌。”
沈宴闷笑出声。
两人逛了很长时间，给江渊买了个篮球，洛书颜这个陪逛街的，反而买了一大堆有的没的。
洛书颜跟沈宴很少会来这边，这还是入秋以后第一次过来，居然就碰到了来商场视察的陆行森。
陆行森看着洛书颜手里提着袋子，乐了，“你们不知道这是自家开的商场？”
盛远集团旗下也有百货商场，这商场是去年才新开业的，陆行森今天也是正好来这边办事，也就顺便视察一下，哪里想到会在这里碰到他们，陆行森正愁没有机会表现，在助理那里拿了两张商场购物卡，给了一张洛书颜，也给了沈宴一张，面值是最大金额。
“早知道你们喜欢逛这里，我就多给你们几张卡了，拿着，别客气，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够了再跟我要。”
沈宴手里那张卡还没捂热，就直接递给了洛书颜，“给你。”
洛书颜以为沈宴是让她帮忙拿着，也没犹豫，接过卡就往包里塞。
陆行森注意到这个动作，只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也没想那么多，便道：“公司就在这附近，要不这样，”他抬手看了一眼腕表，“现在还早，你们要不跟我一起回公司休息一下，等我忙完了再带你们在这附近好好转转，晚饭我也包了，怎么样？”
洛书颜看向沈宴，这事主要还是得听他的。
要说沈宴对盛远不感兴趣，那绝对是假的，他在网上在报纸上都看了好多关于盛远的新闻报道。
盛远在北方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大集团，从开创到现在，囊括了三代人的心血。沈宴通过那些新闻那些真假有待考究的故事，想象到了他的曾祖以及祖父当年是怎样的风采。
陆行森带着沈宴跟洛书颜来到了盛远。
盛远集团地处cbd中心，他们从地下停车场的专属电梯来到了陆行森办公室所在的楼层。
从电梯出来，左手边是秘书办公室以及会议室，陆行森有两位秘书，各司其职，这一层的会议室主要还是用于陆行森跟各位高层开会以及接待重要客户。
右手边则有两间办公室，一间是董事长办公室，也就是陆显尧的，另一间则是陆行森的。
陆行森的办公室铺着厚厚的地毯，走在上面都不会发出声音。
洛书颜跟沈宴都不是熊孩子，即便这是陆行森的办公室，他们也不会真当成自家书房，陆行森见他们拘谨，笑了笑，从一旁的柜子里找到出差常用的笔记本放在办公桌上，招呼着他们过来，“来，我现在还有点事，你们可以玩电脑，放心，我很快就能忙完。”
陆行森的办公桌很大，在开机时，洛书颜不经意地瞥见他的桌上有个相框，相框里的照片居然是好几年前他们在海洋公园拍的！
洛书颜惊讶极了，“你怎么有这张照片？”
照片里，她跟沈宴都站在唐老鸭旁边，沈宴离唐老鸭远一点，她抱着唐老鸭的肚子，傻乎乎的。
陆行森有些尴尬，“跟小宴他妈要的。”
洛书颜更不解了，“为什么是这张照片？”
这张照片沈宴都没笑，如果要放沈宴的照片，沈姨那里应该有更好的。
陆行森又怎么好意思说这是合照呢，只能打哈哈过去，“之前有合作的人来我办公室看到这照片，还以为我儿女双全，我都没否认。”
他眼馋书颜干爸这个身份很久了。
他是知道的，书颜有一个干爸，就是跟在洛天远身边的那位宋前进。他觉得吧，比起宋前进，他也不差，应该还是有资格当书颜的第二个干爸吧？
沈宴听了这话，看向陆行森，“以后还是解释一下，我跟洛书颜并不是兄妹。”
也许他在很小的时候，的确是盼望过他妈能跟洛叔叔组成一个家庭，让洛书颜成为他的妹妹，但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
现在他可不希望别人误会他跟洛书颜是兄妹关系。
陆行森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我看你们就跟兄妹没什么区别了，书颜，在叔叔心里，你跟小宴是一样的啊。”
洛书颜怔了怔，她看着沈宴，脑子里突然在想：她该不会遇到这么悲催的情节吧？被喜欢的人当成妹妹什么的……她似乎能预想到以后被拒绝的场面了！沈宴很惊讶她的喜欢，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啊！
那她肯定要当场昏过去的！气昏过去！
沈宴跟洛书颜认识这么多年了，知道她的心思以后，这会儿看她的表情，他不用猜就知道她在想什么。
他立马拦截住陆行森，在这人即将说出更让人无奈的话之前，他连忙说道：“我跟你说，你不要这样认为，洛书颜不是我妹妹，我也没有把她当妹妹看待，我妈可没给我生妹妹，你不要胡说。”
陆行森诧异的看着沈宴，“小宴，你怎么回事，你跟书颜认识这么多年，咱们两家那就是一家人，你说这话可不对，不是有血缘关系的才是亲人。”
沈宴后悔了。
他今天就不该来盛远！没过来就没这么多事！
沈宴：“你不要胡说了，反正，洛书颜不是我妹妹，是我的好朋友，以后别人问你，你不要再误导别人。”
陆行森只觉得儿子未免太一板一眼了，他盯着洛书颜，笑道：“书颜，小宴说的话你别放在心上，对叔叔来说，你跟小宴没什么区别，这以后啊，你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
洛书颜听了沈宴那话，心里好受了一些。
至少如果以后沈宴拒绝她，应该不会用“我一直把你当妹妹”这个恶俗借口了，否则他就是在打脸！
陆行森也有事情要忙，叮嘱他们之后便离开了办公室。
洛书颜一直都有午睡的习惯，今天上午在医院忙活了那么久，之后又去吃饭逛街，早就累了，跟沈宴一块儿看了会电影，眼皮子就在打架了，沈宴比较贴心，指着大沙发说：“那沙发很大，你困了就去躺一下，我估计他忙完也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洛书颜打了呵欠，眼眶都湿润了，向瞌睡虫投降，躺在沙发上脱了羽绒服盖在身上，可能是办公室里的暖气太舒服了，可能是太安静了，没多久洛书颜就睡着了。
沈宴轻手轻脚的来到沙发旁，一会儿怕光线太强打扰她睡觉，拉下了百叶帘，一会儿又担心暖气开着太干燥，又去倒了几杯水放在茶几上，等做完这一切后，他干脆直接坐在沙发旁的地毯上靠着，从他的角度看过去，洛书颜睡得很沉，可能是梦到了什么好事，她还无声地笑了笑。
他一直都知道她是漂亮的，不过可能这张脸看了太多年，真正吸引他的并不是这一份美丽。
他出神地看着她，注意到她的头发上有卫生纸的纸屑，应该是今天碰到商店开张营业，有彩纸掉在她头上，她用纸巾擦拭留下来的。他探出手凑过去想将那个小纸屑给摘下来。
好巧不巧，陆行森正好差不多忙完，担心两个孩子无聊，准备给他们送点零食过来，哪知道急匆匆的打开门，看到的就是眼前这一幕——
沈宴是背对着他的，洛书颜躺在沙发上，从陆行森这个角度看过去，很像是沈宴在偷亲洛书颜。
一瞬间，陆行森睁大了眼睛，他大步冲了过去，关门时发出了声音，沈宴听到声响转过身来，就陆行森一脸诧异甚至带着隐隐怒火的朝着他过来，他下意识地站了起来。
陆行森低头看了一眼，见洛书颜还在睡觉，心里就更不是滋味了！
他压低了声音，表情僵硬地问：“小宴，你刚才在做什么？！”
沈宴无语，“我没做什么。”
陆行森急啊，“我都看到了！”
正在这时，洛书颜可能被吵到了，有些不耐烦的翻了个身，陆行森果断闭嘴，等洛书颜重新安静下来后，他带着沈宴去了隔壁的董事长办公室，关上门，他不可置信地说：“沈宴，趁人之危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这是不对的，你刚才都在做什么，谁教你的？！”
他真的震惊了，没想到自己儿子竟然想对书颜那样……

第93章
沈宴面无表情的看着陆行森。
他第一次感受到冤枉这种情绪是什么滋味。
如果是几年前的他，他早就掉头走了，根本就懒得跟误会他的人解释，可现在不一样，他知道陆行森对他很好，很关心他，甚至还会守到凌晨看他关灯这才休息，他不是不知好歹的人，陆行森为他付出的，他都看在眼里，尽管到现在为止，他并不觉得陆行森成为了他心目中的爸爸，但他对这个人已经不像刚开始那样冷淡排斥。
沈宴知道，自己要学着成熟一点了。
他无奈极了，解释道：“我什么都没做，是你看错了，她头发上有东西，我摘下来，就这样。”
这是不得不解释，不然这人一不小心说漏嘴，又得引发出一系列不必要的乌龙事件来。
本来他没做的事情，这样传出去，他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陆行森却不听这一套，他也是男人，这一刻他的表情难得的严肃认真，跟以往凑在沈宴面前赔笑讨好完全不一样。
“你别说了，你可能是什么都没做，但你心里想那么做。”
陆行森这才恍然明白过来，之前是他太马虎了，想过儿子会早恋，就是没想过儿子喜欢的女生会是书颜！
这怎么想得到呢，他心里都把书颜当女儿，一直以为书颜跟小宴就跟兄妹似的，现在突然发现，他儿子喜欢他闺女……他太震惊了，太诧异了，更可怕的是，他居然才发现。
儿子怎么会喜欢书颜呢？
沈宴对陆行森说的这句话没有反驳，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他当时心里真没那么想，但要说他不想亲近洛书颜，那绝对是假的。
沈宴沉默。
陆行森就更难受了，“你怎么会喜欢书颜？书颜不是妹妹吗？”
沈宴抬起头看他，目光沉静，“第一，我心里想什么不重要，但我确实什么都没做，第二，喜欢就是喜欢，不丢脸，我承认，第三，洛书颜从来都不是我妹妹，你不要把你的想法强加在我们身上，她没把我当哥哥，我也没把她当妹妹，以后你不要说这种话了。”
陆行森愣住。
沈宴又说：“还有，我喜欢她这件事她不知道，我跟洛叔叔也约定好了，在高考之前都不说，你别在别人尤其是她面前表现出来。”
陆行森还没回过神来呢，“你确定你喜欢她，你没有搞错？小宴，我跟你说，要是搞错了自己的心，那就是害人害己，你跟书颜一块儿长大，那感情不一般，你可别做傻事！你一定要想清楚！”
至今为止，陆行森还是不相信自己儿子喜欢书颜，他总觉得，应该是两个人一块儿长大，错把亲情当那种男女之情了。
这种事可一定得弄清楚，不然多受伤啊。
沈宴盯着陆行森，“我确定。”
陆行森：“……”
话未免说太满了吧，小心风闪了舌头。
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洛天远应该是早就知道了，所以那天看电影时洛天远火气才那样大，“该不会是那天我让你们一起看电影才造成的吧？”
那他真是千古罪人了！
他误会洛天远了，洛天远对他真是算得上非常客气了，如果他是洛天远，如果他的女儿……他估计杀人的心都有了。
洛天远却只是对他言语上有不客气，如果他儿子真是因为一起看了电影生了心思，他如果知道是这么一回事，那天他就是吊顶上，就是坐在过道里，他都不会同意两个孩子一块儿进去看电影。
沈宴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发现他跟陆行森沟通真的很困难。
他说东，他说西，还特别爱脑补。
“不是，很早前我就喜欢她了。”
陆行森讷讷，“太早了吧……”
他一直觉得这年纪的还是小孩呢，怎么就说喜欢上谁呢。
沈宴没搭理他这话，“洛书颜还不知道，你别表现出来，就像现在这样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真的，就当我拜托你了。”
陆行森：“我已经知道了。”
沈宴：“你可以选择性失忆。”
陆行森长吁短叹，好歹是接受了这件事，不过在离开办公室前，他还是拉住沈宴，苦口婆心的叮嘱：“你不要欺负书颜，就算有想法也不要，小宴，今天也就是我看到了，这别人看到会怎么想你，会怎么想她？你喜欢她，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要做那种违背原则的事，这样是不对的，年轻时你做什么都凭着自己的心思，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可那样的做法是伤害了别人，我知道，我跟你说这些，你都不稀罕听，可我还是想告诉你，你要真喜欢她，那你就要珍惜她。”
他年轻时搞不懂自己的心，也不懂得珍惜，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都是自己高兴就行，可他不希望他的儿子学他，变成他这样的人。
他那样做是不对的，是错的，所以他付出了代价，也要接受应有的惩罚。他一直相信，他儿子会成为比他要好千倍百倍的人。
沈宴本来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听到陆行森用低沉的语气说着这些话，再抬头看他，他的确已经不再年轻了，四十岁的人了，已经收敛了年轻时的暴躁专横，他变得跟其他的家长没有什么区别，目光里满是担忧。
这让沈宴想起了在西城时见到的一幕，那时候他回家，小区里一个年轻男人想要辍学去闯荡，年轻男人的父亲身上已经初显沧桑，他拉着儿子，一遍一遍的劝，又是无奈又是担心。
陆行森现在的眼神跟那个父亲一模一样。
沈宴顿了顿，他看着陆行森，第一次认真地回答了他：“好的，我知道了。”
陆行森似乎这才放心，松了一口气。
等陆行森跟沈宴回到隔壁的办公室，父子俩都没说话，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洛书颜醒了。
陆行森现在都不敢看洛书颜了，他有愧，嘴上说着把书颜当成女儿，现在他都知道他儿子对书颜有那种想法了，居然还听了儿子的，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他心不在焉的带着两个孩子去了附近的商场溜达了一圈，又去吃了晚饭。
洛书颜在看到商场有影院以及新电影宣传时，随口对沈宴说道：“反正现在还早，明天也不用上课，要不，我们去看电影吧，这个电影看介绍应该还蛮好看。”
沈宴刚准备说“那就去看吧”，陆行森一个箭步过来，一脸严肃，“高中生看什么电影，回家做作业去。”
洛书颜诧异的看着陆行森，陆某人今天这是怎么了？以往他们不管说什么，他都是答应，甚至还会鼓励他们去看电影。
陆行森也知道自己的表情跟语气有些不对，缓了缓，又说：“你们今天出来时间太长了，得回去一趟了，这电影真想看，可以，过两天不是也放假，约上你爸，约上小宴妈妈，咱们三个大人再加你们两个小的一起看，是不是更有意思，放心，我到时候单独包一个影厅，都不会有人吵到你们。好不好？”
有理有据，洛书颜听他说“好不好”时语气都很小心翼翼，实在不好意思说不好，她轻轻地点了下头，答应了。
沈宴嗯了一声。
陆行森亲自开车送他们回家，目送着他们进了楼道后转过身来，就碰到了提前回家的洛天远。
现在陆行森看到洛天远，还挺不好意思的，没别的，他只觉得之前误会了洛天远，再加上又是他儿子对书颜有意思，想必肯定很令洛天远头疼吧，他没出什么力也就算了，之前还做了那些事令局面越发混乱。
洛天远现在见到陆行森就头皮发麻，总担心他又好心办坏事。
陆行森想要跟洛天远好好道个歉，可他长这么大，还真没有对外人道过歉。
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口，索性说道：“洛总，有件事我想请教你一下。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
洛天远看着他，“男的女的？”
陆行森：“男的，我没有女性朋友，你不要造谣。”
洛天远：“继续。”
又是一个无中生友的人，可以破案了，沈宴无中生友是因为遗传，书颜无中生友是被沈宴影响了。
“我有一个朋友，误会了另外一个朋友，他想道歉不知道该怎么说，那该怎么做既表达了歉意，又不伤尊严？”
洛天远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
沈宴回到家后来到卧室，打开衣柜看到那双鞋，犯了难。
在他的计划里，是要期末考的时候送给洛书颜的，现在送应该也不是很合适了，也许，他送给她，以她的性格也不会联想到那么多，不过还是要以防万一。她说她喜欢那双鞋子，如果不送的话，她的开心就会少一些，送的话，该怎么送呢？
沈宴在卧室里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他决定将这双鞋交给洛叔叔，让洛叔叔给洛书颜，这样洛书颜也不会想那么多，只会以为是洛叔叔给她买的，而他这个行为也是向洛叔叔证明，他记得他们的约定，不会莽撞行事。
他回到书桌前，找到那张粉色的卡片，想了想，从笔筒里拿出水笔，郑重其事的在卡片上写着——
【两年半后的洛书颜，你好，你可能会收到一双鞋子，你说过你很喜欢，也许你会以为是洛叔叔给你买的，但其实不是，这双鞋子是我送给你的。希望你会喜欢，希望你天天开心！】
这张卡片，等以后他会给她，他不是无私的人，他希望他为她做的那些事情，她都能知道。

第94章
当天晚上，沈宴就跟地下交头一样，将这双鞋子交给了洛天远，语气诚恳地说：“洛叔叔，麻烦你把这个给洛书颜，她喜欢这双鞋子很久了，店里一直没有这个颜色，这还是最近才到的，她收到一定会很喜欢。”话说到这里，他又以一种忍耐委屈的语气说道：“可以不告诉她这是我买的。”
洛天远的视线从他身上转移到鞋盒上，有一个猜测，这小子是在挑衅他吧？
尽管他真的很想让沈宴拿着这双鞋子哪里暖和去哪里，不过想到自己跟沈宴的约定，他作为大人，也实在不好食言，只能接了过来，表情跟语气都不是很热切，“知道了。”
沈宴又说：“以后……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情况，洛叔叔，你应该不会拒绝我吧？”
洛天远以前总觉得沈宴跟陆行森没哪个地方像，根本不像是父子，现在看来，沈宴的确是陆行森的儿子，这把人气死的本事一看就是出自一脉。
敢情他现在被沈宴当成了传递信物的信鸽。
不过他也知道，他跟沈宴已经达成了协议。
洛天远笑得很勉强，“那当然不会。”
沈宴满意了。洛天远在外面站了好久，这才拿出钥匙回了自己家，打开鞋盒子一看，是一双漂亮的女士板鞋，的确是书颜会喜欢的。他在客厅里做足了心理建设，这才敲门进了女儿书房。
洛书颜正在写卷子，学校只给他们放了几天假，各科老师起码都发了两张以上的试卷……
听到声响，她回过头来，见是爸爸，又继续认真做题。
洛天远将鞋盒放在她旁边的位置上，温声道：“在做作业？你们学校老师也是的，这好不容易放一次假，还给你们布置这么多作业。”
洛书颜失笑，好像从小到大爸爸就总是会说这样的话。
“这双鞋子你试试看合不合适。”洛天远又说。
洛书颜这才注意到一旁有一个鞋盒子，鞋盒子上有Logo，她诧异了一下，打开鞋盒一看，惊喜地欢呼出声：“爸爸，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双鞋子！”
这双鞋子她之前就很喜欢了，只是每次去专柜，这个颜色的都断货。
她喜欢是喜欢，可也没到得让家里人去外地或者港城去买的地步，毕竟她的鞋子已经很多了。沈宴都说她一天换一双穿，半个月都不会重样。
洛天远看着女儿这欢欣雀跃的模样，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表面上却乐呵呵地说：“喜欢就好。”
洛书颜迫不及待地穿好鞋子，很臭美的在落地镜前照了又照，来到光线好的位置，摆好姿势拍了一张照片发了说说——
【新鞋子，好喜欢！谢谢爸爸，居然还记得送我元旦礼物，明天就是新的一年新的一天了，祝愿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她人缘好，没一会儿这条说说下面就有了好几条评论。
其中江渊的评论引起了洛书颜的注意：……这是什么新潮流吗？喊爸爸？我难道又被时代抛弃了？
洛书颜回复了他的评论：？我怎么没听懂你说什么？？
沈宴看到了她的说说，也看到了她跟江渊之间的评论回复。
大意了，居然忘记了江渊知道这双鞋子是他买的。
他立马拨通了江渊的手机号码，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我没看错吧没看错吧，你居然给我打电话？”
沈宴撇去了不必要的寒暄，直接说道：“鞋子的事，你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不要跟任何人说是我买的。”
江渊：“……？”
他还以为洛书颜是喊沈宴爸爸呢，还寻思着这对青梅竹马之间的称呼怎么这么奇怪。
沈宴：“行不行？”
江渊：“行，谁叫你是我哥。”
沈宴满意了，“那好，封口费是一个篮球，上学给你。”
江渊：“真是够意思！以后这样的事多找我啊！”
沈宴：“知道该怎么跟洛书颜说了吗？”
江渊：“放心！”
挂了电话后，江渊回复了洛书颜：我以为你们城里人都喊爹地，你突然喊爸爸，我觉得好接地气！
洛书颜：“……”
这江渊怎么回事啊。
洛天远回了自己的卧室，想起女儿在看到鞋子时的高兴，又想到沈宴对女儿的虎视眈眈，这都让他头疼，然而说出去的话也没有后悔的机会，他都已经答应了，要是两三年后，两个孩子还互相喜欢，那他就不反对。话说回来，到那个时候，书颜也已经成年了，她无论想跟什么人在一起，他也不应该反对，不过心里还是闷闷地，不好受。
思来想去，一时间脑子里钻进很多东西，又是沈宴陆行森，又是盛远集团，他直接拿起电话，拨通了远在深市的宋前进号码，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天远，什么事？”
洛天远沉声问道：“现在我名下的财产有多少？”
宋前进也不是很清楚，他也不是专业的，只大概说了个数字。
事实证明，当初洛天远的眼光实在是好，致颜传媒出品投资的电影大卖，电视剧都上星播出，旗下签约的艺人各个在娱乐圈里都有名有姓，光是娱乐圈这一块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房地产、互联网更不用说，这都是热门的两大产业。
洛天远本人也对金融方面兴趣浓厚，当初他就是靠股市发家的，于是，这几年下来，洛天远本人的资产在全国都已经能排得上名次了，然而，他是白手起家的，比起底蕴深厚的豪门世家，还是差了点。
洛天远也知道，人家祖上几代人的心血积累自然雄厚，他呢，从九二年发家到现在也不过十几年。
不过，人没有目标没有志气，那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洛天远说：“这几年要多拼一把了，努力工作，认真赚钱。”
本来洛天远打这个电话过来，宋前进就已经很惊讶了，现在他还说这话……
“天远，你是不是喝多了？”宋前进试探着问道。
洛天远捏了捏鼻梁，也知道自己有点冒进了。
不过他已经确定了自己接下来几年的目标。他一定要好好工作，扩大产业，争取给女儿赚一份厚厚的家业出来，就算以后女儿跟沈宴有开花结果的那一天，也绝对不让别人觉得他女儿是高攀了谁。
父母的心就是这样了，他是市侩的中年人，固然也相信爱情这回事，但他更相信的是经济条件不平等，地位也不会平等。他要让他的女儿无论处于何时何地，精神也好，物质也罢，都要挺直了腰板去爱人。
他永远都做女儿最坚实的后盾。
——
放假的这几天，洛书颜跟沈宴应了当初约好的，一大清早就出门准备去爬长城，正值假期，来爬长城的游客有很多，光是从市区坐到长城脚下，都得好几个小时的时间。
爬长城要手脚并用，洛书颜本来以为会很无聊，她小时候也来过一次，那时在好汉碑那里拍的照片还在家里相册里，她跟沈宴都是双目呆滞，可见爬长城有多累。
只是这一次很奇怪，今天天气很好，她跟沈宴爬了一楼就会停下来眺望这风景，聊聊学习上的事，聊聊生活中的小事，竟然十分的轻松惬意。
洛书颜忍不住想，难道是因为心境不一样了吗？
小时候她什么都没想，现在她对沈宴有了那方面的感情，所以即便做再无聊的事，再累的事，都觉得是开心的？
洛书颜是怎么想的，沈宴就是怎么想的。
两人在好汉碑那里又托游客给他们拍了照片，这一次的他们不再是双目无神且呆滞的，两个人各站在好汉碑一旁，看向镜头，洛书颜笑起来时酒窝浅现，沈宴也难得的笑了一下，光是从照片上看，都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朝气蓬勃。
沈宴跟洛书颜说：“等高考结束以后，我们再来爬一次吧？”
洛书颜犹豫，“高考结束后正是夏天，太热了，而且是旅游旺季。”
沈宴也觉得洛书颜说得有道理，思忖了片刻，“那要不等大一元旦时再来。”
洛书颜诧异的看着沈宴，“你这么喜欢爬长城吗？”
小时候爬了一次，现在又爬了一次，他都开始计划几年后再来爬一次了！
这个人的爱好是不是太别具一格了？
沈宴无奈，他哪是喜欢爬长城。
“你这么理解也可以。我只是觉得，等我们二十岁，三十岁的时候看老照片发现在同一个地方，每隔几年就拍一次，这个创意很好，也是不错的回忆。”
让这些老照片来见证，这些年，他们从来就没有分开过，陪伴着彼此长大，见证了对方所有的喜怒哀乐。
他想，那应该很棒吧。
——
对于高中生来说，似乎时间都被加上了加速器，成一倍，成两倍，在他们还没反应过来时，教室的黑板上就已经挂上了距离高考还有多少天的牌子，提醒着他们，离学生生涯中最重要的考试即将来临。
气氛陡然变得紧张起来，高三一年洛书颜都跟玩了命似的认真学习，在老师心目中，她是考清北的好苗子，周围的人也都对她充满了信心，但越是这样，她就越不敢放松。
高考前夕，老师跟家长们一反常态，没再在他们耳边说“拼一分高一分，一分成就终生”“不苦不累，高三无味，不拼不博，高三白活”，恨不能他们头悬梁锥刺股的学习，反而鼓励他们平常心对待，不再给他们发卷子，不再上课时耳提面命，甚至让他们多睡一会儿多休息一会儿……看会儿电视剧也不是不可以。
考生们都分成三种，一种是洛书颜沈宴这样的学霸，一种是想努力在考前多背几个知识点争取多考几分上分数线的学生，还有一种是彻底躺平认命的。
陈玉兰就是后者，她跟沈宴在一个班快三年了，她的闺蜜好友都知道她暗恋沈宴，鼓励她不要留有遗憾，在高考前表白，沈宴答应了，那是她赚了，沈宴拒绝了，那也没什么，至少她让他知道了她的感情，以后想起来也不会后悔，她为她的青春努力过了。
于是在高考前一个月，她就买了十字绣，不分日夜在课上都会忙活，终于在高考前夕，她将一个抱枕绣好了，图案是黑白猪。
她也是自己发现的，沈宴很喜欢黑白猪。
水笔是黑白猪的，手机背面贴着黑猪，就连草稿本也是黑白猪。
绣好了以后，在一天下课后，她找到了沈宴，将自己绣的抱枕递给他，耳朵都红红的，“沈宴，这是我花了一个月绣好的，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沈宴盯着那袋子里的抱枕，再看了看陈玉兰。
他只知道这个女生是跟他一个班，别的也不知道。
要是按照他以前的性格，他肯定直接无视了。
陈玉兰见沈宴不说话，就更紧张了，这一个月她为了赶这个抱枕，手指头都被戳了好几次。
她心里知道沈宴应该是不会答应她的，大家都说，沈宴喜欢五班的洛书颜。
他们两个人关系很好，总是一块儿上学一块儿放学。
沈宴几乎都不会去搭理别的女生，脸上总没什么表情，可跟洛书颜一起，他就总是跟她有说有笑，听说，他还经常给洛书颜买饭买零食，有一次下了大雨，学校前门淹了，有人看到沈宴背着洛书颜过去。
只是他们两个人并没有明确在一起，陈玉兰觉得，她还是有机会的，哪怕机会很渺茫，她都想试一试，不给自己的青春留有遗憾。
沈宴摇了下头，“不用，谢谢。”
陈玉兰面色一僵，虽然早就猜到会是这样的发展，但心里还是很难受，她嘴唇微动，低声说：“这是送给你的，你就收着吧，就当是同班同学送给你的礼物。”
她几乎是以哀求的语气了。
沈宴说：“你的心意对我来说是种负担，会给我造成困扰。”
陈玉兰一怔。
沈宴又说：“你拿走吧，谢谢。”
陈玉兰之前就跟朋友讨论过，大家都说，他不要也要强留给他，让他自己选择，她的东西送出去就好了，他是留是扔，那是他自己的事。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
沈宴想起了之前见过的徐从简拒绝别的女生，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话到了嘴边他就说不出口了。
他突然意识到，他跟徐从简是不一样的。
最后沈宴没有再理会陈玉兰就准备走了，想到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他停顿了一下，说道：“希望我在走后，你不要把这个东西放在我的座位上，这会给我带来很大的困扰，如果你非要这么做，那我会把这个东西交给班长，当成是失物。跟我没有关系。”
……
沈宴拒绝陈玉兰的事情也不是秘密，班上有一小撮人知道了，就代表着很多人都会知道，其中也包括洛书颜，走在放学的路上，洛书颜想起这件事，还没主动问他，他就自己坦白了，“我只知道她是我们班上的同学，我跟她不太熟，应该都没说过几句话。”
洛书颜：“听说她给你送的礼物是她亲手绣的。”
她坚决不承认自己这会儿说话酸气冲天。
沈宴嗯了一声：“好像是这样……”
他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包括小细节都说给她听了，连他跟陈玉兰之间隔着几乎半米远这事情都着重强调了好几次。
说完以后，沈宴内心紧张表面淡定地问她：“你觉得我成熟一点了吗？”
他还是一直记得她说过的话，在她心里，初中男生高中男生都不成熟。
那现在的他，在她心里，有成熟一点了吗？
走着走着，冷不丁听到这一句话，洛书颜猛地一愣，侧过头看他，一瞬间心跳加速。
他为什么这么问？
其实这两年来，她隐隐约约有感觉到，她好像并不是单箭头。
沈宴好像、似乎、可能也喜欢她。
他对她真的很好，带着她一起预习复习，会给她在大冬天的去食堂排队买烤红薯、蒸玉米，会记得她的每一件小事，会在她考试发挥不是那么好的时候陪着她。
他对她的好，似乎融入到了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一时间她说不上来，可等她发现的时候，空气里，阳光里，都是他的好。
她也由原来的一点喜欢，变成了很深的喜欢，然而这份感情到现在也有不变的地方，那就是她不会去强求一个结果。
如果他喜欢她，她肯定高兴，但如果他喜欢别人，她即便做不到微笑祝福，也不会去打扰他。
洛书颜压住内心的雀跃，可是唇角上扬的弧度出卖了她的真实心情，她探出手去按沈宴的胳膊，煞有介事地说道：“预估你的体温在三十七度左右，现在沈宴同学还是七分熟，还差那么一点，一点！”
沈宴笑，“你当我是牛排吗？还七分熟。”
夕阳拉长了他们的身影。
夏日的天似乎蓝得就像是漫画里的一样。
——
高考前，陆行森置办了新的行头，全身上下都换上了耐克，那个标志越显眼他就越喜欢，不止如此，还给洛书颜沈宴都准备了“战袍”，洛天远难得的没有跟陆行森持反对意见，即便知道两个孩子成绩都好，在高考这天还是换上了耐克的运动装。
像陆行森跟洛天远这样的老板，平常穿运动装的次数少之又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现在突然换下了西装革履，穿了运动装，看起来倒是比平日里要年轻好几岁。
沈清若这几年也习惯了穿职业套装，她对两个孩子这次考试也很上心，将工作都放在一边，推迟了出差日期，还特意去裁缝店做了两套旗袍，早些年她还未嫁人时，家里祖母钟爱旗袍，总会给她也订做几套，当初陆行森的助理来宁城找人时拿的那张照片，就是她穿旗袍时拍的。
后来她来到小镇成为了沈清若，旗袍就不适合她了，她既要带孩子又要工作，现在重新穿上旗袍，从屋子里出来，还有些不自在。
洛书颜都看呆了。
岁月当然也在沈清若身上留下了点点痕迹，她跟年轻时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现在她身上的自信足以让人忽略她的年龄。
陆行森看着这样的沈清若，也是百感交集，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知道。
人在年轻时，总想跟对方厮守到天长地久，如今他不再年轻，她也一样，似乎他的心态也逐渐平和起来，他开始体会到她的感受，也尊重她的目标跟理想，至于他们彼此……结果他已不再强求，也许直到现在，直到四十来岁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真正爱一个人，是比起自己开心，更希望她能活得自在。
现在他们能像好友，像前夫前妻一样为共同的孩子操心、规划未来，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耐克是做的全对，旗袍是预祝他们旗开得胜！
高考亦是战场，在学校门外，三个大人对他们千叮咛万嘱咐，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别紧张，正常发挥就行，高考只是人生中的一个小考试罢了。
洛书颜跟沈宴一起走进学校，他们这次高考是在外校考，分布在不同的考场，沈宴也是艺高人胆大，知道洛书颜紧张，等进了学校，停下了脚步，又抬起头往外看了一眼，确定他们站的这个位置洛天远看不到以后，他探出手，在洛书颜错愕不及的时候，摸了摸她的头，轻声道：“别怕，加油就好。”
他这个动作令洛书颜一怔。
两人靠得很近，沈宴已经过了十八岁的生日了。
他身上已经有了男人的影子，比高一时成熟也许多，声音也变了，变得有些低沉，他也长高了很多，目测估计都有一米八几。
两人很少会有这样亲密的举动。
不知是不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她脸颊发烫，想要后退一步，可还是没舍得。
她也想要去摸摸他的脑袋鼓励他。
鼓起勇气探出手却发现他有些高，就在她伸出手的时候，他似乎已经猜到她想做什么，他弯下腰，将脑袋凑到她面前，“来吧。”
洛书颜哭笑不得，心下却很温暖，很开心。
她将手抚在他的头上，轻轻地揉了揉，“沈宴，你也加油啊，我们一起努力。”
这些年来，他们努力往前进的路上，一直都有彼此陪伴。
沈宴跟洛书颜可能都是热的，两个人的脸都红了。
两个孩子在考场里答题，三位家长在外面就不知道干什么了，学校的保安并不让他们在学校门口等着，甚至还在学校附近都拉起了围栏，禁止行人经过，怕弄出噪音来打扰了考生。车都不准鸣笛，他们退到了围栏以外的地方。
陆行森让沈清若坐在车上休息，他不想让沈清若不自在，给了她充分的空间，自己自来熟的跑到洛天远的车上蹭空调。
高考两天，紧张的不只是考生，还有家长们，沈清若严格规定了洛书颜跟沈宴的饮食，凡是可能会引起拉肚子身体不适的，通通禁止。他们这一楼有几个小孩过分活泼，午睡时晚上时都特别闹腾，陆行森这么一个年轻时霸道惯了的人，也亲自带着东西上门跟家长委婉要求。
好在这两天很快地就过去了，洛天远他们都默契地没有问两个孩子考得怎么样好不好，只当这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月考。
高考抽去了所有考生的精力。
洛书颜回到家后倒床就睡了，等到被雷声雨声吵醒时，看了一眼时间，都已经快十一点了。
她起床，打开窗户，一股下雨时的气息扑面而来。
她深吸了一口气，还未来得及如释重负是什么感觉，便听到那边传来敲墙的声音。
上高中之前，她跟沈宴都拥有了手机，已经三年都没有用这种方式沟通过了。
冷不丁听到，她还愣了一下。
一开始她以为应该不是沈宴在敲墙，以为是楼上的熊孩子，竖起耳朵想听个仔细。
这暗号三年没用了，她都有些生疏了。
这是她跟沈宴才懂的暗号，可以用来简单交流，高中以前她都很熟练，现在反而有些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听懂沈宴的意思了……
有什么不能直接打电话发短信吗？
——我。
洛书颜自得的笑了笑，这个她听懂了，是“我”的意思。
那头安静了许久，就在洛书颜都想直接拿起手机给沈宴发消息时，又传来了声音。
——喜欢。
喜欢？洛书颜一头雾水。
我喜欢？她突然心口狂跳。
可能人跟人在一起久了，是会有心灵感应的吧？就像此刻，隔着一堵墙，同样惴惴不安，同样手心都在发汗的并不只是他，也有她。
有时候他想说什么话，还未说出口，她便知道他要说什么。
同样的，她有时候想吃什么东西想做什么事，还未表现出来，他就给她买了陪她一起做了。
从四岁认识，到现在他们都十八岁了，整整十四年的人生，对方没有一天缺席过。
——你。
洛书颜呆呆的站着，雨水冲刷着窗户，墙那边的人似乎也担心她还没有睡醒，在她处于怀疑期间，以为自己听错了的时候，他又敲了一边只有他们两个人才懂的暗号。
……
…………
十多年前，沈宴跟洛书颜在研究暗号时，为是否要研究“喜欢”这个词的暗号而发生过小小的争执。
洛书颜：“我们用到这个词的机会很小吧？而且感觉会很难的样子，算了吧，也用不到的！”
沈宴那时候也是小萝卜头，他也在犹豫，洛书颜说得还挺有道理的。
这个词几乎都不会用到。
不过他做事一向认真，这次也坚持了自己的看法，“先研究着，说不定以后有派得上用场的时候呢，而且只是一个词而已，不难的。”
洛书颜被他说服了，“那这个你来研究！”
沈宴答应了。
他不愧是天才小宝贝，很快地就想好了，拿起笔盒或轻或重的敲了五下，“这是喜欢的意思。”
洛书颜没听懂。
沈宴又重复这个动作好几次，“记住了吗？其实很好记的。重的三下，代表着你的名字，洛书颜，轻的两下是我的名字，沈宴，五下加在一起就是喜欢的意思。”
六七岁的洛书颜恍然大悟，“我明白了！”
沈宴问她：“听懂了吗？”
洛书颜：“听懂了，我也不傻的好吧！”
沈宴又一次问她：“以后听到这个词你能懂吗？”
洛书颜拍了拍胸脯，“放心，我以后听到一定能懂，肯定能听懂的。”
——洛书颜，你听懂了吗？

第95章
洛书颜不淡定了。
她先是愣怔了几分钟，反应过来后跳到床上躺着，从床头滚到床尾，抱着抱枕想要尖叫，又怕让别人听到。这个时候的她，就像是被扔进锅里的基围虾，一点一点的变得通红，蜷缩在一起，枉她看过那么多韩剧，那么多言情小说，不知道见过多少次男主角跟女主角告白的名场面，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她已经“身经百战”了，面对这种告白，按道理来说应该岿然不动，可事实是……她现在想对着全世界高歌一曲！
可是很快地她就陷入了一种自我怀疑的状态。
她怀疑，是不是她的耳朵出现了问题。尽管他敲了不下十遍这样的暗号，但她怀疑自己的耳朵，可能出现了幻听。
为此，她戴上耳机来听歌，测试自己的听力到底有没有出现问题。
她怀疑，也许根本就不是他在敲，是别人在敲，而她在精神高度紧绷了两天以后已经神志不清了，于是误会是他在敲。
她怀疑，也许他已经忘记了那个暗号的意思是“喜欢”。
整个人如同墙头草，哪边风大哪边倒。
洛书颜有些发闷，一会儿高兴，一会儿又怀疑，干脆打开门来到客厅，在角落找到了她的雨伞，重新回到卧室，她打着伞来到阳台。
阳台是露天的，连遮挡的东西都没有。
几盆放在一旁的植物在雨水的冲洗之下，更显绿意生机。
她打着伞，觉得自己很傻。
哪有打着伞站在阳台上的。
正当她准备回房间时，隔壁传来了声响，她看向那边，沈宴居然也打着伞出来了，他们两个人的房间只隔着一堵墙，阳台也都是挨在一起的。一瞬间，洛书颜怔怔的看着沈宴，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
沈宴本来还怕洛书颜没有听到他的暗号，这四目相对，她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不敢跟他对视，他就什么都明白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天明明构思了很久，当真的如他计划那样发生时，他仍然感到紧张，握着伞柄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洛书颜突然发现，难怪电视剧都会加上一句本故事纯属虚构，真正告白以后，哪有浓情蜜意，只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尴尬，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傻傻地看一会儿植物，看一会儿他，看植物的时间明显是要多于看他的。
沈宴率先打破了沉默，他清了清嗓子，问道：“这次英语的完形填空不是很难，对吧？”
洛书颜一愣，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问题，她点了下头，“是不难。我感觉这次考试难度都不高，还有些发愁呢。”
学霸们通常不怕试卷难度太高，只怕太简单。
“不会。”沈宴说，“江渊跟我抱怨说这次高考卷子特别难。应该是你复习得很好，对你来说难度不高。”
“江渊是在你旁边的考场吗？”
洛书颜跟江渊的关系也可以，江渊比较外向幽默。总是故意用火星文发一些搞笑的说说。
她之所以加了江渊为好友，还是因为沈宴的关系。
其实沈宴从小到大就没什么朋友，他本人对交朋友似乎兴趣也不大。后来，沈宴在初中时也交过几个朋友，都因为他们来到京市而断了联系，洛书颜一直都觉得，初中那几个同学并不算是沈宴的朋友，也许他当时只是不愿意让自己显得太不合群，才会去跟那几个同学交往吧？每次这样想，洛书颜都很心疼他。
直到他们上了高中，有一次她看到沈宴跟江渊一块儿去食堂买吃的，两个人有说有笑的模样，她就放心了。
江渊应该算得上是沈宴人生里第一个男性朋友。
沈宴嗯了一声：“是在我旁边的考场。之前明明说考完就完事，结果刚才跟我打电话，非要跟我对答案。”
洛书颜失笑，“他是想考哪所学校啊？”
沈宴：“信息科大。”
两人聊了些有的没的，就是没往暗号上聊。
关于这件事，洛书颜不提，沈宴也不提。
聊了高考的试题，聊了最近的天气，也聊了即将上映的电影……两人都傻乎乎的打着伞站在自己房间的阳台上。
洛书颜也终于确定了，自己的耳朵没有出现幻听，也没有神志不清，原来沈宴真的喜欢她啊。
他居然真的也喜欢她呜呜呜呜！
想到这一点，洛书颜明明都没有吃糖，就觉得连呼吸的时候，空气都是带着一股甜味。
隔着雨幕，洛书颜的脸是红的，沈宴也是。
很多年后回忆起这个高考结束的雨夜，回忆着少年少女站在阳台上打着伞，那应该是青春最美好的时候了。
——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一大清早还未到九点钟，太阳就高高挂起。
虽然是六月份，但已经进入了盛夏。
洛书颜跟沈宴昨天就约好了今天早上一起去吃早餐，听说附近不远开了家面馆，老板是宁城人，正宗的宁城口味，两个人早就馋了，但高三最后那段时间，沈清若都禁止他们在外面吃东西，于是吃面的计划就拖延到了今天。
两人下楼后，本来是准备坐车过去的，但沈宴见这会儿也不热，过年那段时间他妈又在年会上抽中了一辆自行车，这车就在楼道里锁着，他心念一动，对洛书颜说：“要不我们骑自行车过去吧，反正也不远。”
洛书颜当然没什么意见。
是坐轿车过去，还是坐自行车过去，都可以，反正是跟他一块儿。
沈宴又上楼回家拿了车钥匙，跟高业说了一声后，他骑着车，洛书颜坐在后座就骑出了小区。
高业也不知道该不该跟上去，正在犹豫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是洛天远打来的电话。
洛天远今天上班早，来到办公室后，想起阿姨从前两天开始就没来了，沈清若也来了公司上班，担心女儿吃早餐的事，这才拨通了高业的电话，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
“高业，书颜应该还没起床吧？”洛天远问。
高业沉默了几秒：“起床了，刚出门。”
洛天远有些诧异。
他当年高考完就在家里睡了两天才出门的。
果然他女儿就是比他要厉害，成绩也比他好，这样看看，应该是对高考成绩有把握吧？
洛天远还没来得及露出自得骄傲的笑容，就听到电话那头的高业说道：“书颜刚跟沈宴一块儿出去的，两个人都不让我跟上，骑自行车出去的。”
洛天远的笑容逐渐凝固：“……”
怎么就、怎么就骑着自行车出去了？这两个孩子是不是都不睡觉的，高考之后都不休息吗？
虽然早就已经做好了两个孩子高考后肯定会捅破窗户纸在一块儿，可真的听到这件事时，洛天远仍然胸闷气短。
他女儿才十八啊！
谁能接受平常乖巧懂事的女儿高考一结束就带回一个男朋友？
高业汇报完以后，洛天远沉默了很久，挂了电话。
他坐在办公桌前，突然抬起手握成拳锤了捶胸口。
财务经理刚来上班递交报表，见办公室门没关，敲了下门便进来了，看到洛天远坐在办公椅上狂捶胸口，她吓了一跳，赶忙问道：“洛总，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没听说洛总有心脏问题啊，洛总又还年轻……
洛天远摆了摆手，有气无力地回：“缺氧。”
财务经理见洛天远确实不像有事的样子，便将报表放在他桌上，顺带的还有一份请柬。
“洛总，我女儿七月初结婚，要是有空的话，可要过来喝杯喜酒呀。”财务经理身上都带着一股子喜气。
洛天远瞥见那请柬，迟疑着问道：“孙姐，你女儿多大？”
财务经理今年也不小了，公司都喊她一声孙姐。洛天远也不例外。
孙姐乐呵呵的说：“二十六了，跟男朋友从大学就开始谈了，两家家长一商量，就干脆结婚算了。”
洛天远：“看你很高兴的样子，恭喜了。”
孙姐笑，“我就这么一个闺女，心里也难受啊，好在嫁得近，男方也很有诚意，婚房就买在我们隔壁的小区。倒是我爱人，从这段时间开始天天失眠，还哭过几回，我这每天都得花心思开导他，累死了都。”
洛天远只觉得跟孙姐的爱人都有几分惺惺相惜。
虽然他女儿才十八岁，但他已经明白了这种感觉怎么回事？
太糟糕了。
……
——
洛书颜坐在单车后座，沈宴骑车很稳，两人穿过一条街又穿过了巷子。
阳光正好，此时不热不冷。想起昨天晚上沈宴在敲的那组暗号，她抿了抿唇，从小到大她都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大多数时候胆子都很大，难道要在感情这件事上当一回胆小的蜗牛吗？
她看过那么多的电视剧，那么多的言情小说，只有怀揣着同样心情，互相付出的两个人才能走得更长远，感情从来都不是靠一方的努力，她不愿意在沈宴的事情上胆小。
做足了心理斗争，鼓足了勇气，她终于探出手，屈起手指，轻轻地在沈宴的背上敲了敲。
——我。
——喜欢。
——你。
沈宴脊背僵硬，骑车的速度也慢了下来。似乎不敢相信自己感受到的那个暗号，以为是自己神志不清产生了幻觉。
阳光照过大树，在地上留下了斑驳的树影。
一秒，两秒。
洛书颜又在他背上敲了一遍暗号。
——沈宴，你听懂了吗？
沈宴突然加快了速度，跟所有年轻的少年一样，脸上洋溢着过分灿烂的笑容，经过巷子，经过小道，风将他的T恤都吹得鼓鼓的。
什么都不用说，这就是独属于他们之间的暗号。
尽管是无声的，却已经将喜欢你这句话说了很多很多遍，只有彼此才能听到的声音。
他们正好经过一家音像店，此时音像店的喇叭里正在播放着一首歌——
“恋爱ING，改变ING，改变了黄昏黎明，有你都心跳到不行……”
“未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分某秒，某人某地某种永远的心情……”
两人什么都没说，耳根都红了，也都腼腆害羞的笑了。
很快地就到了那家面馆，两人点了宁城特色的面条，便坐在店里，隔壁有一对年轻情侣正在讨论去西藏跟青海的旅游计划。
洛书颜用纸巾擦着桌子，听了一耳朵，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没想起来，在吃面时，沈宴将他碗里的肉丝都夹到她碗里时，脑子里灵光一闪，她想起来是什么不对劲了！
西藏……青海！
洛书颜一时之间脸都绿了。

第96章
沈宴吃面的时候，余光瞥见她没动筷子了，便抬起头看向她，只见她面色恍惚，表情很不对。
“怎么不吃了，是不是味道不好？”沈宴疑惑问道。
就他的口味来说，这家面馆的确是宁城正宗风味，就跟他们小时候在外面吃的一模一样。
他喜欢吃，洛书颜应该也喜欢吃才对啊，在吃面的口味上，他们俩是一样的。
兴许是从小在宁城长大，他们俩从四岁开始便一起吃饭，除了她爱吃零食，他不爱吃零食以外，在主食正餐上，都能吃得到一块儿去。
他们都更喜欢宁城的味道。
洛书颜一脸痛苦地摇了摇头，“不是，味道很好。”
她怎么就忘记了，以前初中时还跟唐雨打过赌，如果她跟沈宴在一起了，可是要唱十首青藏高原的！
天啊……
她当初是为什么要打这种赌，难道越年轻就越不知天高地厚吗？
沈宴：“？”
洛书颜不好将这个赌约说给沈宴听，便半真半假的说：“过段时间我们不是要回趟西城吗，前两天唐雨还跟我发了消息，说回去以后要跟她聚一聚。”
沈宴听了这话才是一头雾水：“所以呢？”
这难道是她突然吃不下面的原因吗？
他总觉得，不是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她不应该吃不下东西的。
洛书颜愁啊，“不好跟你说，是女生之间的事。”
沈宴放弃了追问的冲动，既然她说是女生之间的事，说不定就是他不感兴趣的事。
洛书颜继续拿起筷子一边吃面，一边拿出手机上网查资料——
普通人该怎么样锻炼肺活量。
唱一首青藏高原已经快要了老命，她还要连唱十首。
光是想想，就忍不住为自己的肺，为自己的嗓子点一排蜡烛。
也许唐雨已经忘记了这个赌约，既然她还记得，那就得愿赌服输，不然逃避赌输的惩罚，那也太畏畏缩缩了。
十首就十首，命拿去！
沈宴跟洛书颜谁都没有提暗号的事，也没有口头上说什么，就是默契的，无声地，顺其自然的默认了彼此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改变。从朋友变成了小情侣，不需要说什么，沈宴对洛书颜还是一如既往的好，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这种好跟以前还是有些不太一样了。
比如，他跟洛书颜一起看电视，不会再刻意离得远一点，两个人会靠得很近，就跟小时候那样。
比如，他会每天叫洛书颜起床，两人骑单车出去吃早餐。
比如，三个家长带他们出去吃好吃的，他们吃完了就会找借口离开。
洛天远最近的心情不太美丽，陆行森对他有愧疚，他经常在得空的时候，就开车去洛天远的公司，要么请洛天远跟沈清若吃饭，要么给洛天远送上好的茶叶。洛天远对他不假辞色，他似乎也不在意。
高考之后没多久，考题的答案就出来了，洛书颜对了一遍，又预估了分数，比她在平常月考时发挥得还好，考清大应该没多大问题，但她就不知道自己的分数够不够读好的专业了。
洛天远知道，大学生基本上都要住校，高校宿舍的条件都不会太差，甚至清大食堂他都去吃过，味道很是不错。如果女儿住校，那大学离这边就有些远了，他之前买的别墅前两年就重新装修了，特意请的专业的室内设计师设计的，是书颜喜欢的那种风格，之后都有请钟点工跟阿姨定期去打扫，如果再不去住，未免也太可惜了，他始终记得女儿对那别墅的喜欢。
他觉得女儿成年了，是应该知道家里的部分情况了。
虽然他目前还没打算让女儿知道他究竟有多少产业，但……可以透露出冰山一角来。
比如让女儿知道，京市的这两家公司是他开的，比如那套别墅是他们的，又比如，市中心那一排旺铺是他提前为她准备的资产。
等等，该设定一个怎样的数字为存款会比较合理，也不那么突兀呢？
几千万还是几个亿？
他决定循序渐进的让女儿知道家里的真实底子，为此他都做好了计划，比如十八岁的时候，以为他们家是普通富豪家庭，二十岁的时候，公司越开越大甚至上市，他成了大老板，资产跟着上了一个阶层，是可以竞争富豪榜的程度，二十二岁的时候，女儿差不多大学毕业了，可以让她知道家里的实际情况了。她愿意读就继续读，不愿意读对他名下的哪个公司感兴趣，就让她去练练手。
多好啊，一步一步慢慢来！
当天晚上，洛天远就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下商铺房子的房产证以及车钥匙都放在了茶几上。
洛书颜诧异的看着他，“爸爸，这……？”
洛天远笑了笑，“其实之前就想告诉你了，几年前在西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赚了一些钱，不是很多，当时就打算来京市开公司，哪知道运气不错，公司效益一直都很好，这几年就将你郭叔叔那套别墅给买了下来重新装修了，过段时间我们就搬进去住大房子。我这人没什么见识，担心做生意亏损最后什么都没留，就又买了几间商铺。书颜，现在家里有些存款，你也要上大学了，是大人了，家里的事情以后爸爸也会跟你商量。”
“那几间商铺都租了出去，租客有的是将按月付租金，有的是按年付，总之都是打在这张卡上，这张卡爸爸就给你了，当是你的生活费。”
洛书颜这下是真的惊呆了！
她知道原著是怎样发展的，大概也能推测出，她爸爸应该也就这几年会成为首富。那么目前家里的经济条件，肯定不是爸爸说的那样，她十八岁了，在爸爸心里还是个宝宝？所以只敢透露一点点让她知道吗？
爸爸说的几间商铺肯定都是在繁华地带，她不太清楚这样的店铺每年租金多少，只知道以前在西城的时候，唐雨跟她说过，她家里在市中心有一间不大的店铺租给了别人，每年租金都是十几万，那还是三四年以前的价格，还是在西城……
现在京市的处于繁华地带的店铺一个月租金多少来着。
洛书颜心跳加速，这还是好几间店铺的租金，给她当生活费？
在洛书颜已经不止今夕是何年时，洛天远又说：“钱不多，给你拿着用，爸爸是想告诉你，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你想要什么想买什么，不需要向别人伸手，另外，你也不小了，十八了，可以试着规划一下钱该怎么用，这些钱只要你用在正道上，爸爸都不管，你要开始学会管理自己的财产，先从小钱开始，等你大一点了，要是家里的情况还很不错的话，爸爸会试着给你更多的钱。”
洛书颜神情恍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虽然她也有小金库，但显然跟这张卡里的钱是不能比的。
……
洛天远又苦口婆心的叮咛：“陆家是有钱，可爸爸还是希望你跟小宴能平等相处，要是你钱不够花了，你一定要第一个找爸爸，不要找男朋友，知道吗？”
他现在在网上看到什么七块钱的麻辣烫，十块钱的奶茶就能让女孩子死心塌地的新闻，他就一阵后怕。
他从未在物质上亏待女儿，虽然是在装穷，可那也是按小康家庭的标准在养孩子，既不会让女儿养成大手大脚骄纵蛮横的性子，也不会让她自卑，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凡是她想要的，他都会给她。当然，如果女儿的男朋友不是沈宴的话，他这样养崽方针是对的，可关键是，他哪知道女儿会跟沈宴在一起，哪知道沈宴是陆家的继承人啊。
错了，从一开始就错了！
只恨他知道贼人心思太晚。
洛书颜不好意思跟洛天远说，沈宴还有几万块都放在她这里呢。
她明白爸爸的苦心，连忙点头：“知道，我要是没钱了，我一定找爸爸，不找别人！”
洛天远总算对这个结果满意了。
洛书颜拿着卡晕乎乎的回了卧室，还不知道这卡里有多少钱呢，爸爸说里面有两年的租金。
虽然她一直知道家里有钱，也知道自己的爸爸很厉害，可第一次拿到这么多的零花钱，还是有种宛如在做梦的感觉。
她拿出手机，给沈宴发了一条消息过去：【我好像通过初步考验了。我爸爸说过段时间就搬到那大房子里。】
沈宴很快地就回了消息：【恭喜你，大小姐。】
洛书颜看着这条消息，看着他的称呼，怔了一怔，反应过来后狂笑不已。
他居然还记得！
小时候她让他喊她大小姐，他还说她是智障。
现在还不是乖乖喊她大小姐！
——
他们回了一趟西城，洛书颜也跟唐雨约好了去吃饭唱歌。
沈宴知道是女孩子的约会，也没说要跟着一块儿去。
洛书颜跟唐雨虽然见面的机会不多，可是经常会在手机上聊天，一见面也不生疏，互相分享了彼此的生活境况，唐雨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会刻意驼背的自卑女孩了，她越来越自信，两人在KTV开了一个小包间，唐雨一进包厢就坐在沙发上回消息，头也没抬地对洛书颜说：“你先点歌，我等会儿。”
洛书颜应了一声，坐在点歌台前，郑重其事的点了青藏高原，在唱歌之前，又给沈宴发了消息：【给我买几盒喉片噢。】
唐雨本来是在回朋友消息的，当包厢里响起青藏高原的前奏时，她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抬起头来，洛书颜正坐在高脚凳上，清了清嗓子，深情开腔。
唐雨瞳孔地震：“……？”
她现在耳朵听到的旋律是真实的吗？
等洛书颜唱了一首后，唐雨这才后知后觉，想到了很久很久之前的那个赌约。
她诧异的看着洛书颜。
洛书颜一脸认真地点头：“是的，就是你想的那个样子。”
唐雨突然化身为尖叫鸡啊啊啊了半天，她也顾不上回消息了，奔到洛书颜面前，“真的啊？？那太好了吧！！”
唐雨是真的高兴。
她以前就觉得，沈宴对洛书颜不一般。
这两个人居然真的在一起了……
洛书颜也高兴啊，小脸红红的，“其实也就是最近的事。”
唐雨跟洛书颜两个人都激动，女孩子嘛，高兴起来都开始拥抱了。
等唐雨终于冷静下来后，她提醒洛书颜：“一码事归一码事，虽然我真的很高兴，但你还是要唱完十首，还有九首。”
洛书颜：你是魔鬼吗？
……
与此同时，收到洛书颜短信的沈宴出门了。
他穿着宽松的T恤，提着垃圾下楼，走出小区在外面的药店给洛书颜买了喉片。
当他从药店出来时，抬头看了一眼夜空。
盛夏的晚上，天空中满是一闪一闪的小星星。
他突然在心里想，洛书颜，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吧？

第97章
高考成绩下来的那天，除了两个当事人考生以外，淡定如洛天远沈清若也只是面露激动，不敢表现得太过狂妄，因为这一栋楼还有几个同届的考生，考得都不怎么样，尤其是楼下的，家长跟孩子都抱头痛哭过几回了，在这种情况下，到处宣扬家里孩子上清北是稳稳当当的，岂不是太拉仇恨？
不淡定的如陆行森，毫不夸张地说，那跟疯了也没什么区别了。
明明他在学生时代也算得上是一枚学霸，明明以陆家的情况，想要送沈宴去国外念名校那也很容易，可陆行森看着沈宴的分数，激动坏了。他打听过了，他儿子这样的分数，估计就是这一届的状元了。陆行森此人一出生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了，亏得父辈祖辈异常给力，他从小就生活在金字塔尖，对他来说，根本就不需要在乎不相干的人的感受，这也就是近年来年纪增长，受到了人生中最大的挫折跟打击，他这才稍稍收敛了本性。
他的温和，他的成熟，那也只是面对熟人的时候，面对陌生人时，是很难改了骨子里的本性，压根就没考虑别人家里有没有考生，他准备了一些礼物，挨家挨户的送了，美其名曰，有好事一起分享。主要目的还是想炫耀自家孩子有多厉害有多棒……
送礼物只是顺便，最主要的还是N瑟。
沈宴都没眼看了，或威胁或劝导他收敛一下，陆行森都没听。
洛书颜的分数不如沈宴高，毕竟沈宴常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地位坚固无比，无人可撼动。她的实际分数，跟她预估的差不了多少，已经高出了以往清大录取线。
考试成绩下来，洛书颜也就松了一口气。
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不就是在等这一刻吗？
沈宴更加松了一口气。
其实洛书颜的成绩一向都很好，但她有个缺点，那就是太马虎，没有哪个男生愿意在刚刚确定关系就跟女朋友分开的，沈宴也不例外，他更希望跟她一起念大学。
他们在西城多呆了几天，自然也住在老房子里，两套房子每个月都会请人定期打扫，这次回来也没有入住酒店，这天，洛书颜跟沈宴一块儿出去，在楼道里碰到了楼上的小弟弟。
在他们去京市念高中时，楼上的小弟弟还在念小学，这次见到，他长高了很多，都要中考了。
令人惊讶的是，他居然还记得他们，准确地说，记得沈宴。
楼上小弟见到沈宴，主动地喊了一声：“哥，真是你啊，我刚开始还没认出来！”
沈宴淡淡的跟他打了个招呼。
楼上小弟性子活泼，一点儿都不生疏的跟他开玩笑，“哥，你走以后，我就很少喝奶茶了，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发现，自己花钱买的奶茶，就没那么好喝。”
沈宴：“……”
洛书颜突然很好奇：“奶茶不都是要自己花钱吗？哪里有免费的？”
楼上小弟笑嘻嘻地指着沈宴：“这位哥啊，应该是你们那时候中考结束的暑假，隔三差五就给我免费奶茶喝，那可香了，我再也没喝过那么好喝的奶茶。当然，如果有珍珠的话，那就再完美不过了。”
洛书颜诧异，“中考结束的暑假？”
楼上小弟连连点头，“是啊。”
沈宴开口打断他，“你家里开饭了，快点回去。”
楼上小弟很幽默地行了个礼，“Yes，Sir！”
等楼上小弟上去，他们从楼上下来，走出楼道后，洛书颜才想起当时中考之后，她对喝奶茶有了阴影，如果不是沈宴说他想喝奶茶，非拉着她去买，说不定她现在都不会喝奶茶，她突然停下脚步，看着沈宴，“我还以为你喜欢喝的。”
沈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你那时候最喜欢喝奶茶了。”
只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就解释清楚他这样做的原因。
其实无论是他，还是她，喜欢的东西都不是很多，他们两个人小时候都很早熟，比起很多同龄孩子，他们的快乐少了很多。
他实在不愿意，她连那为数不多的喜好都因为心理阴影而舍弃。
不该是这样的，他们没有错。
洛书颜听了这话，心里又酸涩又温暖，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除了爸爸就是他了。
她并没有那样勇敢，在沈宴告白的那个晚上，她除了心里甜蜜激动以外，更多的是不确定。
所有的不确定都在这段时间，一点一点的被他冲散。
——
沈宴的同学在街上看到他后，极力邀请他去参加同学聚会，他们这一届一班的这次都是高三考生，终于解放了以后在班长的领导之下，要举办初中毕业之后的第一次同学聚会。沈宴这几年以来，性格比以前外向了一些，倒也没有拒绝邀请。
洛书颜是跟沈宴一块儿出门的，沈宴在中途下车跟同学聚会，洛书颜则跟以前的好友一起吃饭逛街。
洛书颜还未到跟朋友约好的地点，准备补下唇膏的时候，发现沈宴把钱包落在她这里了。
这种同学聚会，一般都不会由某一个同学买单，毕竟大家还都是刚刚高考完的学生，能有多少钱呢，基本上都是实行AA制，沈宴没带钱包到时候应该会很尴尬吧？思及此，洛书颜干脆让司机重新回到沈宴下车的地方，这里是步行街，同学聚会约在一家物美价廉的自助火锅店，价位不高，人均不超过六十，能吃饱喝足多好。
洛书颜在楼下门口给沈宴打了个电话。
那头很快地就接了起来，沈宴的声音传来：“喂。”
洛书颜握着手机，故作唉声叹气道：“这可怎么办哦，你真的才十八岁吗？怎么记性那么不好，连钱包都没带。”
沈宴坐在偏角落的位置，一般这种同学聚会是很难凑得齐的，像他们初三一班一共有四十多个学生，今天到场的也只有二十多个，只来了一半。
沈宴跟班上大多数同学都不熟，但这不妨碍他成为聚会的焦点。
原因很简单，一，他长得帅，早在初中时，他的外形气质就很出色了，吸引了很多女生的注意，不过那时候大家也都只是抱着“是来求学的，不是来求偶”的态度，帅是帅，但只作饱眼福之用。现在不一样了，他们都十八岁了，要上大学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可以谈恋爱了，于是，沈宴的这种帅，就让在座的女同学们都挺心动的。
别的不谈，找个帅的男朋友，总归是不亏的，对不对？
二，他成绩好，考上了清大。无论哪个年代，学霸这类的人物都是自带光环的。按照现实的角度，这样一个人未来肯定差不到哪里去，跟这种学霸当同学当朋友，以后吹起牛逼来也有真实可信的素材吧？
沈宴接起电话，就有人悄悄竖起了耳朵。
他声音里带着笑意，“忘记了。我本来就不习惯用钱包。”
这钱包还是洛书颜送给他的十八岁礼物。
他不习惯用钱包，这一点很直男，钱都是卷成一团放在裤袋里或者书包里。
突然用钱包，只觉得是一种负担，怕丢了，所以出门都是放在洛书颜的包里。
洛书颜笑，“那是我给你送上去，还是你自己下来拿。”
沈宴回，“你在楼下，那我下去拿。”
他跟班上这群人都不是很熟，更别说洛书颜了，上来以后免不了要打招呼，太麻烦了，也没必要。
挂了电话后，沈宴起身，跟身旁的同学说：“我先下去一趟，等下来。”
其他同学听了他讲电话，知道他是拿钱包，自然不会阻拦，“快去吧，反正这会儿锅底还没上。”
沈宴下去了，几个对此感兴趣的同学赶快从座位上起来，冲到窗户那里往下看。
“我靠，美女啊，不过这女生怎么有点眼熟？”
“那、那不是洛书颜吗？”
经一个同学提醒，大家才纷纷想起来，洛书颜在初中时可算得上是年级风云人物，成绩好不说，长得还特别漂亮，穿着打扮都很时尚靓丽，在大家心里，那就是女神般的存在，现在这样看她，虽然隔着些距离，不过也能看得出来，她更漂亮了！
又高又瘦又白，跟明星似的招眼。
“以前沈宴跟洛书颜关系就好，听说他们俩是一块儿去京市念的高中！”
正当大家疑惑他们的关系时，沈宴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沈宴从洛书颜的手里接过钱包，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沈宴探出手摸了摸洛书颜的头，从他们这里是看不到这两人的表情的，可是这动作真是怎么看怎么亲密。
沈宴也很高，跟洛书颜站在一块儿，那就是养眼组合。
男生穿着黑色T恤搭配牛仔裤，女生穿着无袖的荷叶边连衣裙。
尤其是这小动作，无端的给人一种好似在拍电影的错觉。
沈宴很快地又回了，当他回到餐厅时，几个看热闹的同学早就又坐回了位置。
可能是太好奇了，其中一个女同学试探着问道：“沈宴，你跟洛书颜还在一块儿呢？”
当年中考以后，班上的同学都去了不同的高中，洛书颜跟沈宴去京市念高中的事也传了开来，大家都说，他们两家关系很好，转学都一块儿。
当时也有人说他们俩在谈恋爱，可这个传闻没多少人信，最主要还是因为他们两个人成绩都太好了，好到不会有人将早恋这个字眼安在他们身上。
沈宴闻言抬头看了那女同学一眼，很快地就收回了视线，嗯了一声，“应该也会读同一所大学。”
女同学很惊讶，“那你们俩在一块儿了？”
她问的两个问题，看似是一样的，但其实中心思想不一样。
服务员过来在沈宴面前放了一个小锅底，等服务员走后，沈宴才语气平淡的说：“还在追她。”
沈宴自己无所谓，可他不愿意别人给洛书颜贴上早恋的标签。
他们是高考之后在一起的，如果现在回答已经在一块儿了，无论他怎么解释，别人也只会以为他们俩说不定早在初中就早恋了。他本身也不是爱跟不熟的人废话太多的人，干脆回答还在追她，既省去了不必要的麻烦，也不需要解释太多。
沈宴这话一出，同学们面面相觑。
不过都相信了他说这话，毕竟如果他跟洛书颜要是在一块儿了，也没必要说谎。
一个男同学拍了拍沈宴的肩膀，乐了，“那你多多努力，我看洛书颜可不好追。”
另一个人笑，“那得分人啊，要是你追，八百年都不一定追得上，可沈宴不一样，他跟洛书颜从小一块儿长大，两人关系那么好，我猜啊，用不了多久就能听到好消息了。”
沈宴只是笑笑，并没有说话。
——
他们在西城呆了一段时间后，便回到了最初的地方——宁城。
这次回来是有重要的事要办，他们在宁城的房子要拆迁了，洛天远想着反正要跟沈清若一块儿回来签字，索性就带着两个孩子回来看看。
沈宴对宁城有很深的感情，从四岁到十二岁，他都是在宁城过的。
宁城的一草一木全都承载着他的童年。
回到宁城时，已经接近傍晚，这小区已经很旧了，这一块确定要拆迁，仍然有不少人不舍得离开，走进小区还能听到大妈在吆喝，也能闻到从某个窗户那里飘来的饭香。
洛书颜站在楼下，抬起头往上看。
夕阳的余晖都洒在大地上，拉长了她的影子。
似乎走进了时光隧道，她看到了好多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她才四岁，正是无忧无虑，只知道吃了睡睡了吃的年纪。
四岁的她烦恼不多，跟爸爸相依为命，家里的电视机放着好看的动画片，冰箱里有她喜欢的雪糕。非要说生活有什么不完美，大概就是没什么朋友吧。她在幼儿园很受欢迎，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爱跟她一块儿玩，她不缺玩伴，做什么都有人跟着一起，可她缺朋友。缺那种能聊得到一起去的朋友。
她那时候猜得到自己是穿越的，骨子里并不是真正的四岁小孩。
就在她过着无聊又漫长惬意的暑假时，有一天，他们家迎来了新租客。
她爸爸将隔壁的房子买了下来，空置了将近一年，终于有人要搬了进去，租客搬过来的那天，她站在门口好奇地张望着。
租客是一对母子，那位阿姨长得很漂亮，说话很温柔，明明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但一个人能扛着那么重的行李箱上楼还不带喘气。
阿姨见她在偷偷望着，还冲她笑了笑。
她立马就对这个阿姨有了好感！
就是阿姨的儿子……好冷酷啊。
她冲他笑，他居然面无表情地移开视线不去看她。
她无论走到哪里，都只有她不理别人的，没有别人不理她的，霎时间，她脑子里闪过一句台词“很好，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注意”，大概是为了证明自己，大概是可笑的胜负欲，他越不理她，她就越要靠近他。
接下来每天她都会去隔壁找他，他都不会跟她说话。
她也不烦，捧着本书就在一旁，那位阿姨对她很好，总是留她吃饭。
后来，他慢慢地搭理她了，从看她，到跟她说话，那都是秋天时的事了！
他们俩有时候会一起下楼买东西，有一次有几个小孩见她跟他一块儿玩，没跟他们玩了就很生气，故意当着她的面说他是野种，说他没爸爸，让她不要跟他一起玩。她没有像电视剧里的那些女英雄那样将他们揍得屁滚尿流，只是很平静地看着那些小孩说，他没有爸爸，我没有妈妈，这样正好。
好像是从那一天开始，他跟她才真正的成为了朋友。
……
洛书颜看向站在她旁边的沈宴，笑着说：“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超冷酷的。那时候你都不理我，我像个追求女主角的男配角一样，毫无怨言的跟在你身后。”
洛书颜回忆的，沈宴也在回忆，闻言一阵无奈，有些当时说不出口的话，现在反而能说出来了，“我那个时候，怕在这里住不了多久，怕今天跟你成为朋友了，明天又走了。”
更怕的是，她会像别的小朋友那样，听说他没有爸爸，听说他是野种后就像是看到了什么脏东西一样逃得远远的。
“后来呢，你又怎么愿意跟我当朋友了？”洛书颜好奇地问。
沈宴回：“忘记了。”
洛书颜气啊，“你居然忘记了！”
沈宴失笑，其实没有忘记。后来为什么跟洛书颜好了呢，大概是知道他跟妈妈终于找到了安全的栖身之所，大概是洛书颜当时说的话，她说，他没有爸爸，她也没有妈妈。那时候他以为他们是同类，可了解以后才发现，他是真的阴郁，而她是这世界上最光明的存在。他就像是闻到了香味甜味的蚂蚁，不顾一切的往那颗糖果爬去。
多么幸运，在糖果知道了蚂蚁朝她爬过去的时候，糖果不仅没有走开，还默许了他陪在她身边。
到现在为止，他也不确定他跟洛书颜能不能像他们约定的那样，一直一直在一起，因为未来对他们而言都太遥远了。唯一能确定的能把握的只有当下，这一刻他是真的想她，哪怕她就在他身边。
从四岁到十八岁，原来一直都是她啊。
——
晚上，洛书颜跟沈宴出去看电影了，沈清若也去琴行跟其他的老板同事吃饭了，洛天远坐在家里，他回了一趟卧室，这屋子被打扫得很干净，所有东西都维持着原样，他一时兴起，打开了书柜，这书柜里都是他学生时代的笔记，在高考之后他就想当废品卖掉的，他妈死活都不肯，非要留下来，之后又擅作主张的给他放进了书柜里。
这一面书柜，半边都是他以前的笔记还有书本，另外半边则是他买的学习资料，当时搬去西城的时候，这些东西都太重了，就没有带走，还是放在这里，还好保存得很好，打开书柜，也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只是在拿出一本书时，有灰尘掉落，可见阿姨平常打扫，都是忽略了这个书柜……
洛天远看着学生时代的笔记入神了，之后又在两本书中间，看到了很早很早前的一本日记。
他从小到大就不爱写日记，老师布置的什么周记日记他都是敷衍了事，这本日记却很特别，是他在书颜出生后没多久买的，那个时候他怀着满腔的父爱，想着在本子上记下女儿的点点滴滴，以后让她看到，那是多么温馨的事啊，可惜的是，这厚厚的一本，他只写了十多页就没写了。
写日记太为难他了。
他翻开那本日记本，有些字迹已经褪色了，还好大部分内容都能看得清楚——
【1992.12.21 书颜今天满五个月了，她长得圆滚滚的，总爱看着我笑。现在她很喜欢看着我吃东西，一脸馋相，今天跟爸妈吵架了，发现妈偷偷给书颜舔棒棒糖，被我抓个正着，妈不仅没有认错，还反过来怪我对书颜太严苛，连糖都不给吃，很烦，医生说这么小的小孩是不能吃糖的。】
【1993.6.23 书颜下个月就一岁了，今天妈跟我说，让我给书颜找个妈妈，我跟妈说，如果后妈欺负书颜怎么办，妈说不会的，父母最考虑的都是自己的孩子，妈担心我老了以后没伴，我担心书颜过得不快乐。书颜，如果你出生在有钱又温馨的家庭那就好了。爸爸对不起你。】
【1994.1.12 赚了一些钱，这让我紧绷的心情放松了。书颜出生后，总担心不能给她很好的生活，想带她去吃好吃的，去住好的房子，要更努力了，很累，但回家后书颜抱了我一下，我太开心了，离开家半个月，她还记得我！】
……
日记记录到书颜差不多三岁的时候就没写了。
洛天远看得意犹未尽，仿佛一下子就回到了年轻的时候，看到了还是宝宝的女儿。
这个晚上，他一时兴起，坐在书桌前，拿起随身携带的钢笔，郑重其事的在日记本后面接着写——
【2010.7.10 书颜，今年你十八岁了，成年了，我还记得第一次送你去幼儿园时的情景，如今居然要送你去读大学了。很高兴，你能健康快乐的成长，以前听过这样一句话，这世间所有的爱都指向相聚，唯有父母的爱指向别离，那时我还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隐约明白了些，不过，书颜，不要怕，无论你走多远，爸爸永远都在你身后，哪怕步履蹒跚，哪怕白发苍苍。】
【祝我的宝贝前程似锦，永远开心！】
——正文完——

第98章 番外①
洛书颜跟沈宴的录取通知书是同一天收到的。
两人都被清大经管系录取，摄影爱好者陆行森将两张录取通知书放在一起拍了好几张照片，没能忍耐住炫耀的冲动，将这照片一不小心手滑发给了许多朋友。
陆行森：【发错了，不好意思。】
朋友们见陆行森都会说不好意思了，纷纷打趣他：【侄子争气啊，我都看网上报道了，是这次的理科状元，厉害，真心厉害。】
【不过另一张是谁的录取通知书啊？】
陆行森自得：【我姑娘啊。】
朋友们：【你不是只有一个儿子吗？】
陆行森：【你们没听说过一句话吗？一个女婿半个儿。】
朋友们：【？】
陆行森：【不懂算了，跟你们沟通有困难。】
沈宴是这次的理科状元，狠狠地给陆行森长了回脸，陆显尧这个当爷爷的明显也很骄傲，盛远集团所有的正式员工这个月都会收到奖金，员工们本来还一头雾水，不知道公司怎么突然这么大方了，一打听，原来是理科状元是太子爷。无论是陆显尧还是陆行森，都在积极地给沈宴铺路，也因为沈宴的存在，陆家的旁支瞬间就安静如鸡了。
而洛书颜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就准备出发去理发店找托尼老师给她设计发型了。
这张卡还是陆行森给她的，据说这店只对VIP用户开放，店里的客户基本上都是名媛千金、女明星。
洛书颜一听陆行森的介绍，虽然还未去店里，但对里面的托尼老师都充满了信心。
高考之后，她认识的同学基本上都在积极地改头换面。男同学染发的染发，女同学烫染一条龙，势必要洗去身上的懵懂气质，到了大学，那当然要变得时尚。洛书颜只是格外臭美，在没找到合适的老师时，她是不敢轻易烫发染发的。
沈宴陪她一起去的，托尼老师针对她的脸型还有五官给她设计了一款女主角专用的发型。
她头发原本就很柔顺，发量又多，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托尼老师没给她染发，说她更适合黑发。光是修剪碎发修刘海都用了很长时间。
托尼老师看着坐在一旁沙发上等着的沈宴，悄悄地跟洛书颜说：“你男朋友很好呢，一般没几个男生愿意陪着做头发的。”
一般烫头发，起码都是几个小时起步。
洛书颜透过镜子看着在沙发上看手机的沈宴，抿唇露出一对讨喜的小酒窝，轻声道：“我也这么觉得。”
几个小时后，洛书颜的头发终于做好了，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想给陆行森发感谢短信了。
不愧是名媛们认定的托尼！这技术实在太棒了，没人会嫌自己太美，洛书颜也一样，这个发型将她的颜值又拉高了至少一分。
她浑身带着香气来到沙发前，沈宴已经半躺着睡着了，她今天没穿裙子，于是放心大胆地蹲了下来，慢慢地凑近了他的脸，他的睫毛真的很长，皮肤也很好，这让她很不服气，明明她兢兢业业的护肤，沈宴呢，他糙到什么程度了，在最冷的冬天，也只是随便涂了超市里最便宜的那种面霜……
他是标准的剑眉，鼻子很挺，过了十八岁后，似乎完全褪去了身上的稚气，洛书颜都很难在他身上找到小时候的影子。
如果他们中间分开过，如果有几年没见，又再次重逢的话，她一定对这样的他感到陌生，幸运的是，从四岁到十八岁，他们分开的最长时间都不超过一个星期，现在看着这样的他，她就觉得特别安心。
洛书颜探出手刮了刮他的鼻子。
他似乎有些不耐烦，皱了皱眉头。
她干脆去捏他的鼻子。
沈宴终于醒来，睁开眼睛看到洛书颜离他很近，四目相对，他闷闷地说：“做完了？”
洛书颜嗯了一声，“做完了，你看是不是更好看了？”
沈宴诚实回答：“其实我感觉跟你之前也没什么区别。”
洛书颜面无表情的站了起来，居高临下的看他，“给你一分钟，收回这句话，否则你会失去我，十分钟。”
沈宴坐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又认真地看着洛书颜，十分钟这个惩罚太重了，他决定选择昧着良心说话。
书上说了，生活需要善意的谎言。
“我刚醒来没看清楚……”沈宴顿了顿，“很漂亮。”
其实这也不算是谎言，她本来就很漂亮，一直很漂亮。
洛书颜听了这话就立马阴转晴，还在沈宴面前转了一圈，“真的吗？我觉得这个发型很好看，就是日常也需要好好打理，有些麻烦。”
不过，美丽本身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当他们从店里出来时，已经是下午了。
刚才在店里时还不觉得热，冷气开得很足，刚从店里出来，便感觉到一股接着一股的热浪袭来，在夏天的时候，洛书颜都是将头发扎成马尾。
她一边喊热一边在经过镜面壁的时候又忍不住驻足，欣赏她的新发型。
沈宴在一旁看了直摇头，后来在洛书颜去商场洗手间的时候，他去了一旁的精品小店给她买了好看的发圈。
他们要去步行街一家新开的烤肉店吃饭，洛书颜从商场出来没多久，又出了一身汗。
正在她停下来用手掌给自己扇风时，突然感到有人轻轻地拢住了她的头发，她下意识地侧过身想回头看，身后传来熟悉的低沉嗓音：“别动。”
“干嘛呀。”
沈宴不是很熟练地给她扎头发，他的手在做别的事时都很顺畅，可这一刻握着她的头发，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扎才好了。
“热的话，就把头发扎起来。”
沈宴放弃了给洛书颜扎马尾，只用发圈绑住她的头发，他都出了一身汗，热的，紧张的，怕自己力度太大，会扯到她的头发。
绑好以后，他退后一步，“这样凉快一点了吧。”
洛书颜唇角翘起，轻轻地应了一声，“好些了。”
……
两人刚走到步行街，就被一个年轻男人给拦了下来，洛书颜的第一反应就是搞推销的。
沈宴将她护在身后，热闹的步行街来来往往都是行人。
年轻男人盯着洛书颜，一脸兴奋激动。
沈宴悄悄地攥紧了拳头。虽然已经很长时间没练了，但这个人想要骚扰他们，他还是有把握能撂下这人的。
年轻男人赶忙说道：“小姑娘，你好，我刚观察你很长时间了，发现你的气质很好，是很上镜的长相，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拍广告拍戏？”
洛书颜愣了。
她还是第一次在街上碰到星探，好像在女神的生涯中，不被星探搭讪，那就不算被官方盖戳认证美貌。
这一刻，她激动了。
以前总听别人说，某某女性是逛街时被星探发现拍广告成名，某某陪同学参加海选，结果被挖掘成名……
所以，果然轮到她了，对吗！
她终于也碰到星探了！这简直是值得被纪念的一天！
沈宴见洛书颜面露惊喜之色，在心里无声地叹了一口气，他仿佛能听到她的心声，她一定在激动，激动自己的美貌终于吸引了星探。
不等洛书颜说什么，年轻男人就从口袋里拿出名片递给她，“我们公司很有名的，旗下也不缺新人，不过我看你实在是好苗子，虽然你还小，但我看得出来，以你的五官气质，以后比电影明星都不会差，有没有兴趣？”
他是致颜传媒的，前两年毕业后就应聘进了致颜，他立志要当一名出色的经纪人，为娱乐圈挖掘更多人才，现在他名下也有几个新人，资质都很不错，今天也是跟朋友约好来这边，哪知道一眼他就看到了这个女孩子，直觉告诉他，这个女孩子如果进入娱乐圈的话，一定会火的。
洛书颜一看名片上的公司名，“……”
这算怎么回事啊。
当然她对进入娱乐圈成为公众人物没有半分兴趣，当她的大小姐不香吗？
出于礼貌，她还是接过了这张名片，美目流转，便有了一个点子，逗逗她爸爸的好点子。
沈宴自然也知道洛书颜对当什么明星没有兴趣，她高兴完全是觉得有人肯定了她的漂亮，尽管从小到大无数人夸过她，但星探毕竟还是不一样么……星探那都以明星的标准看人的，众所周知，即便是在娱乐圈颜值一般的明星放在普通人里，那都是扎眼的存在。
现在这人跟她说，她有多漂亮，有多上镜，那她起码要高兴一年。
对她来说，这会是被载入历史的一件事，不出意外的话，她以后也会经常的提起。沈宴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洛书颜知道致颜传媒是她爸爸开的，沈宴也知道，两人告别那位后来到烤肉店里，洛书颜脸上的兴奋表情未减：“你说我要是跟那个经纪人去了公司，我爸看到会不会大跌眼镜？”
沈宴：“眼镜会不会大跌我不知道，你的腿肯定是保不住的。”
洛书颜嘿嘿笑。
年轻男人名叫张原，张原回了公司翻着他拍到的在步行街那个女孩的照片，越看就越激动。
致颜传媒的总部是在深市，前两年在京市开了分公司，现在致颜传媒在业内绝对算得上是领头羊。
张原在激动之下，特意去了另一个经纪人那里。
经纪人赵姐在圈内很有名气，她手底下有好几个知名艺人，她本人也算是致颜传媒的元老员工了，为公司也立下过汗马功劳，如今京市分公司也有她的股份。
张原很崇拜赵姐，赵姐对张原这样的年轻人也有提携的心理。
赵姐正在整理最近的档期，见张原进来，头都没抬，“这么晚还没下班？”
张原高兴啊，“姐，我今天在步行街看到一个女孩子，真是一眼就能看出是好苗子来，我给了她名片，看样子她也有兴趣！”
赵姐哦了一声。
张原将手机递过去给她看，“这是我拍的照片，能看到正面吧？”
赵姐也很好奇，张原已经入行两年了，不算是新人了，能让他这么兴奋的，那肯定是有过人之处，说不定……
她低头定睛一看，无语了。
作为公司的元老员工，她自然是见过老板的，跟洛天远也算很熟，洛天远这个人惜才，对她有知遇之恩，之后还给了京市分公司的股份，虽然不多，那这是他的心意，对她的肯定。有那么两回，她在外面碰到了洛天远，洛天远陪着他女儿，她对他女儿自然是有印象的，真的是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
赵姐怎么都没想到会在张原的手机里看到洛天远的女儿。
她面无表情的删除了这张照片。
张原哇哇大叫，“赵姐，你干嘛啊！”
赵姐：“不小心删了。不好意思啊。”
张原又急又气，可对赵姐也发不出脾气来。
赵姐给他赔礼道歉后又问：“小张，你觉得咱们洛总怎么样？”
张原顿了一下，有些疑惑赵姐怎么会问这个问题，托赵姐的福，他见过洛总一面，这问题也能答得上来，“洛总很好，很大气。”
赵姐微微一笑，“那你觉得洛总外型怎么样？”
张原迟疑：“很帅，比很多男演员有气质。姐，怎么了，你这么说，我有点慌啊。”
赵姐：“小张，要不你去劝我们洛总当艺人吧？”
张原一脸呆滞：“开什么玩笑……”
就算是姐，也不能这样逗他玩吧。
赵姐表情严肃，“谁叫你先跟我开玩笑。”
挖人挖到大老板独生女那里去，这什么狗屎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