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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秘族
作者：柳原汉雅
内容简介
 本书以曾经享誉世界、而后却身败名裂的诺贝尔奖得主丹尼尔盖杜谢克的人生经历为灵感，讲述了20世纪50年代，年轻的美国医生佩利纳在太平洋某座岛屿上进行人类学研究时，发现一个神秘的部落，以及一群被当地人称为梦游者的神秘居民。 佩利纳发现这些梦游者的年龄都已经上百岁，且心智已严重退化后，开始怀疑他们的长寿是因为吃了一种稀有海龟。最终，佩纳利把部分龟肉私带回国，设法证明了自己的论点，并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 然而，他的这一发现，非但没能圆人类长生不老之梦，反而引发了一系列可怕的连锁反应，在毁掉小岛的同时，也毁掉了佩纳利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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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序
我是罗纳德·库波德拉，但那只是我在学术期刊上的名字，大家都叫我罗恩。没错，如果你曾在报章杂志上看到罗纳德·库波德拉医生这个名字，那肯定就是我。但新闻报道的内容并非全都属实——当然，属实的向来很少。
就我的例子而言，最重要的是那些报道都是真的，而且我为那些事感到自豪。例如，我与诺顿有所关联（别忘了，若是在十八个月前，我根本不用提这件事），事实上我们相识已久，从1970年起，我就在他位于马里兰州贝塞斯达镇、隶属国家卫生研究院的实验室工作了。当时，诺顿还没拿到诺贝尔奖，但是他的研究早已在医学界掀起了一场革命，从此改变了学者对病毒学、免疫学，还有医学人类学的看法。让我自豪的另一点是，与他成为同事之后，我们也成了好朋友；事实上，我觉得我俩建立了一种最有意义的关系。不过最重要的是，历经了过去两年的风风雨雨，我很自豪我们两人仍是朋友。
当然，我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有机会就能与诺顿讲话或沟通，毫无疑问，他也不行。他不在身边，让我有一种奇怪而寂寞的感觉。大概十六个月前，我才迁居此地(1)（也就是诺顿被判刑一个月后），但在那之前，我未曾想过在自然状况下，我们居然会分开超过两天以上。也许连一天都没有想过。（当然，所谓的自然状况是排除某些特例的，比如偶尔和当时还是我妻子的前妻去度假，或者我们各自去参加葬礼、婚礼等活动。即便不在一起，我还是设法每天与他保持联络，不管是通过电话还是传真。）重点是，与诺顿谈话、工作或只是在一起，已经变成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像有人每天都得看电视、看报纸一样：尽管是琐事，却不会忘记去做，借此确保生活按照常轨运作。但是，当这种节奏突然被打断，给人的感觉比不安更糟糕，简直是不知所措。过去一年半，我就有这种感觉。早上醒来后，我跟往常一样把白天的时间过完，但到了晚上总是晚睡，在公寓里闲晃，瞪着夜空发呆，心想自己是否遗漏了什么事。茫然的我把完成的十几件平日琐事核对一番，心里想着信件是否打开看过而且也回了？截稿期到的文章交了没？门锁了吗？直到最后，我才带着后悔的心情上床睡觉。每逢快要睡着，我才想起我这辈子的所有模式都改变了，接着感到一阵短暂的忧郁。你也许会觉得此刻我已经能接受诺顿骤变的人生，而我的人生也随之改变，但我心里的某个角落就是抗拒着。毕竟，近三十年来，他已然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我觉得寂寞，诺顿的生活一定远比我寂寞。想到他必须待在那种地方，我真是愤怒不已：诺顿已经不是年轻人了，身体也欠安，用囚禁的方式惩罚他，既不适当也不合理。
我知道只有少数人跟我的想法相同。我常常试着向朋友、同事与记者（还有法官、陪审团与律师）解释，诺顿是个有同情心、聪明而且了不起的人，次数多到我自己都忘了。事实上，过去十六个月来，我屡屡会想起许多曾宣称爱诺顿也尊敬他的朋友，最后却选择了背叛，而且这么快就忘记并遗弃了他。有些朋友，诺顿认识且共事了几十年，在他被起诉后便立刻消失了，当然，更坏的是那些在他被判有罪后同样离开他的人。当时我才发现，一般的人有多么不忠不义、满嘴谎言。
不过，我离题了。牢狱生活让诺顿感到最难过的一件事，应该是他必须勉强自己去适应单调的生活。我必须承认我有点讶异，他入狱不到一个月就开始抱怨生活无聊到令人难过。过去，诺顿跟许多累过头的能人志士一样，满心梦想着在一个温暖的地方住上一个月或一年，完全不用投入任何事情。不用演讲，不用编辑或撰写文章，不用教学，不用顾小孩，不用做研究——只有用不完的空闲时间，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过去，诺顿总是说时间就像一片大海，一面无边无际的空白镜子，而这个他称为“大海时间”的美梦，已经变成一则笑话，短短几个字，代表着他目前没时间做，但有朝一日希望投入的事。所以，他总是信誓旦旦地说，如果有大海时间，他会用来种植热带蕨类植物；如果有大海时间，他会读一些传记；如果有大海时间，他会写自己的回忆录。不过，从未有人认为诺顿真会拥有所谓的大海时间，他自己尤其如此。但是如今，他有的是时间，却没有温暖的地方，没有那种努力一辈子后应得的安逸感，让人觉得快乐而慵懒。不幸的是，诺顿有可能天生就是劳碌命。这阵子以来，他深受折磨（虽然如此，我得承认他会这么想，很大一部分必须归因于他是在不幸的情况下获得的这种悠闲时光）。在最近的一封信里面，他写道：
这里能做的事不多，而且在某个时间点过后，能够思考的事情甚至更少。我不曾想过自己会落到这一步田地，筋疲力尽，而且被放空了，不是放血，而是脑袋一片空洞。穷极无聊——事实上，过去我总以为如果有一段长时间的闲暇，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很容易把时间排满。但此刻我已经了解，时间不是由一段段长时间的空当组成：我们常说时间管理，其实刚好相反——我们只能用一件件忙碌的小事来填满生活，这是我们唯一能做的。(2)
这似乎是充满智慧的洞见。
尽管诺顿明显看出了自己的处境十分严峻，但还是有些鲁莽的人表示，他应该感激自己受到的宽大处置。这种说法不但愚钝，也很残忍。其中之一是赫伯特·威斯特（虽不情愿，但我在这里还是用了化名）。20世纪80年代初，他曾是诺顿手下的研究员，在前往伦敦参加会议的路上，他去贝塞斯达镇拜访了诺顿。当时还没进行审判，不过诺顿已经被起诉，等于被软禁在家里，他收养的所有小孩也都被重新安置。过去，我曾认为威斯特不会像诺顿先前的许多研究员那样令人不耐，他在诺顿家待了大约一小时，问我想不想去餐厅与他共进晚餐。我不是特别想去（在我看来，他在诺顿面前邀请我非常不礼貌，毕竟诺顿不得离家），但诺顿说我应该去，他还有一些想完成的工作，自己一个人也不错。
于是，我与威斯特共进了晚餐。尽管脑中一再浮现诺顿独自待在屋里的模样，但我们依然聊得非常尽兴，提到了威斯特的工作和他准备在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也谈到了诺顿被捕前与我在《新英格兰医学期刊》上共同发表的一篇文章，还聊起了我们都认识的一些熟人。直到吃点心的时候，威斯特说：“诺顿老了很多。”
我说：“他的情况很糟。”
“是啊，很糟。”威斯特低声附和。
“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我说。
威斯特一语不发。
“太不公平了！”我又说了一遍，再给他一个机会。
威斯特叹了一口气，用餐巾的一角擦了擦嘴角，姿势做作而且很娘，像在卖弄他的英国气质，令人厌恶。（几十年前，威斯特曾经拿“马歇尔奖学金”到牛津大学读书，虽然只有两年，但不管是社交还是公事场合，他总是能够很有技巧地提到那件事。）他正在吃脆皮蓝莓馅饼，牙齿上沾着一片蓝莓。
“罗恩。”他开口说。
“嗯。”我说。
“你觉得他真的做了吗？”威斯特问道。
当时我已经习惯被问及这个问题，也知道该怎样响应。“你觉得呢？”
威斯特面带微笑，看了看我，又看了一下天花板，接着又让目光回到了我身上。“我觉得有。”他说。
我一语不发。
“你觉得没有？”威斯特说，口气有点惊讶。
对于这种话，我也学会了如何回答。“他有没有做无所谓。”我说，“诺顿是个伟大的思想家，我只在意这一点，而且也是我会对后人说的话。”
我们陷入了一阵沉默。
最后，威斯特胆怯地说：“我想我该回去了，明天上飞机前还要读一点东西。”
“好吧。”我说。我们默默地吃完了甜点。
当晚是我开车载他到餐厅的，所以付了晚餐钱之后（威斯特说要请我，被我挡掉了），我又载威斯特回饭店。在车上，他数度想跟我闲聊，结果让我更愤怒了。
到了饭店停车场，我们杵在车上，沉默了好几分钟，威斯特欲言又止，我则非常生气，最后他伸出手后，我握了一下。
“呃……”威斯特说。
“谢谢你来看他。”我直截了当地说，“我知道诺顿很感谢。”
“呃……”威斯特又说了一遍。我看不出他能否察觉我的言辞暗含嘲讽，我想他应该没察觉。“我会想起他的。”
我们又陷入了一阵沉寂。
“如果他被判有罪——”威斯特开口往下说。
“他不会的。”我跟他说。
“但如果真的被判有罪，”威斯特接着说，“他会去坐牢吗？”
“我不能想象他去坐牢。”我回答道。
“呃，如果真的被判有罪。”威斯特坚持往下说——我突然想起过去威斯特当研究员时的吃相有多难看、有多贪婪，还有他是多么迫不及待地离开诺顿的实验室，另立门户——“至少他会有很多大海时间，不是吗，罗恩？”这句话轻率无比，让我惊诧到无法响应。我坐在那里，目瞪口呆，威斯特对我微笑着，又说了一句再见，下车走了。我看见他穿过饭店的双扇门，走进灯光明亮的大厅后，便重新发动车子，开回诺顿家，在那里过了一夜。之后几个月，审判程序开始又结束，最后判刑结果也出炉了，但毋庸赘言的是，威斯特再也没去看过诺顿。
但是就像我说的，没有人同情诺顿的处境。实际上，他是先遭到大家的审判与唾弃之后，才在法庭上被一群理应与他相提并论的陪审团团员审判与判刑的——然而，那十二个人却是如此无能（就我记忆所及，其中一个团员是收费员，另一个是做宠物美容的），像诺顿这种天才居然要由他们来判定人品，由他们来决定命运，不知他作何感想？更何况，他们的决定就算不会全盘抹杀他过去所有成就的意义，但至少那些成就也几乎不再具有重要性。从这个角度看来，诺顿此时觉得沮丧、无聊、了无生趣，还有什么好奇怪的。
关于诺顿这个案子的媒体报道，我也有几句话要说，如果我没有谈一谈报道内容的语调与范围，似乎是件很蠢的事。首先我想说的是，由于诺顿犯的是强暴罪，各家媒体除了报道他那些外界已经知晓的少数生平事迹，还浪费了许多篇幅加油添醋，完全罔顾真相，这一点也不令我意外。（无可否认，那些报道的确用三言两语简述了他的伟大成就，但只是为了让他被控的罪行更令人发指而已。）
还记得诺顿等待审判的那段日子，我陪他守在家里（屋外有一群电视台记者整日聚集在草坪边缘的人行道上，在虫声嗡嗡作响的夏日晴空下吃饭聊天，简直像在野餐），在我们接获的许多采访邀约中（当然，最后他并未接受任何访问），只有一家媒体（令人遗憾的是，是《花花公子》杂志）请诺顿写下自辩词，而不是派某个见猎心喜的年轻作家，来为读者诠释他的生平与他被指控的罪行。（尽管仍在开庭，我觉得那确实是个好主意，不过诺顿担心不管他写什么都会遭人利用，变成一篇对付他的自白书。他说得没错，我们也打消了念头。）但是我也知道，当他发现他无法为自己辩护时，内心想必是悲愤交加吧。
讽刺的是，就在诺顿被捕前不久，他已经在计划写回忆录了。早在1995年他便已处于半退休的状态，不用处理各种烦人的行政事务与实验室琐事。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不再是实验室不可或缺的重要研究人员，而是他开始允许自己用不同的方式规划时间。
然而，诺顿并没有机会把他非凡的一生记录下来——至少他没办法在他偏爱的情况下做那件事。但就像过去我常说的，他的心智力量足以克服任何挑战。所以，在他入狱两个月后，也就是从4月起，我每天写信问他想不想写回忆录。我跟他说，他的回忆录不仅对人文与理工学界都有所贡献，也能对有兴趣倾听的人剖白，借此摆脱外界强加在他身上的刻板印象。我说，如果他愿意，我很荣幸能帮他打字，做些初步的编辑工作，就像过去他把论文提交给各大期刊之前，都会由我经手。我在信中说，那对我来讲一定是个很迷人的计划，或许他也会觉得有趣。
一周后，诺顿寄了一封短信给我：
我不能说我非常乐意把人生最后的这几年用来说服别人，让他们了解我并未犯下我被判的那些罪行，但是我已经选择开始撰写你所谓的“我的人生故事”。我非常信任你。(3)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第一批稿件。
在我邀请读者了解诺顿的非凡人生之前，我想我应该以导论的形式先说几句话。说到底，这毕竟是反映出某种问题的故事。
当然，诺顿说得肯定比我精彩，但在这里我要先向读者交代一些关于他的细节。他曾跟我说，他的人生一直到他离开美国、前往乌伊伏后，才有了意义，而他在那里的许多发现，也的确深深影响了现代医学的发展，还让他获得了诺贝尔奖。1950年，年仅25岁的他，初次前往位于密克罗尼西亚的神秘国度，人生从此大变，也对科学界造成了革命性的影响。在蕞尔小国乌伊伏停留期间，他跟一个后来被他命名为欧帕伊伏艾克族的“失落的部落”住在一起，其居住地是该国最大的岛，也就是人称伊伏伊伏的“禁闭之岛”。他在岛上发现当地原住民深受一种未曾列入文献、没人研究过的病症的影响。过去，在世人的印象中，乌伊伏国人民的寿命都很短，到现在某种程度上仍是这样。但是，诺顿在伊伏伊伏岛上认识的一群岛民，其寿命远比一般人长，有的能多活二十或五十年，甚至一百年。这种发现之所以了不起，还有两个理由：首先，尽管罹患此症的人身体并未老化，心智却有衰退的现象；其次，他们的病症并非天生，而是后天的。
在诺顿发现这个病症之前，人类不曾如此接近过永生的目标，也未曾看过如此美好的愿景会这么快就从手边溜走：他发现了一个秘密，又让秘密流逝，整个过程不过十年光景。
对于欧帕伊伏艾克族的研究，让诺顿在医学以外的领域投下震撼弹：他与他们一起住了将近20年，结果衍生出了现代医学人类学的新领域，他在那些年完成的著作，如今已成为许多大学课程的必读书单。
但是，他也正是在乌伊伏国(4)惹上了麻烦。乌伊伏国之旅对诺顿的许多意义之一，是他开始爱上孩童，这种爱恋持久不变。读者们恐怕都不熟悉乌伊伏这个国家，它是一个地貌壮美险峻的国度，那里的一切都比我们的世界更为壮阔纯粹，比我们想象的更令人赞叹，不管往哪个方向走，总是能看到愈来愈壮观的景致：一边是无边无际的水泽，静止不动，色调强烈到令人无法久视；另一边则是绵延不绝、层层叠叠的高山，山峰被淹没在袅袅白雾之中。初到乌伊伏国，诺顿聘请该国人民当他的向导，带着他去寻找未曾看过的景物。几十年后，在当地人的请求之下，他带着他们的下一代、下下代回到了马里兰州抚养，完全视如己出，提供他们在乌伊伏国不可能体验到的教养方式。被他带回国的孩子有许多是孤儿，都是一些生活条件奇差无比、长大后的处境也不可能改变的婴儿、幼童。
在他自己还没惊觉之前，他领养的儿童已经超过四十人。在将近三十年的时间中，他总计领养了三批孩童，其中许多人返回密克罗尼西亚后，当上了医生、律师、教授、酋长、老师与外交官。其他人则选择留在了美国，到社会上工作或留在了学校里。遗憾的是，也有一些人贫穷潦倒，吸毒犯罪，不知所终。（任何有四十三个小孩的人，都无法期望每个小孩皆出人头地。）如今，他们当然不再是诺顿的小孩了。而且在他们的选择下，诺顿也不再是他们的父亲：近年来在他陷入困境期间，他们几乎全都放弃了他，这实在令人震惊。毕竟他为他们提供过住所，教过他们说话，养育了他们——他给了背叛他所需的一切工具，而他们也的确背叛了他。诺顿的孩子把美国与西方世界的一个现象看得很透彻：他们发现，只要指控某人是性变态，社会大众多半会买账，就算他是备受推崇的诺贝尔奖得主也挺不住。这真是可惜，其中几个孩子跟我还蛮投缘的。
我想我该说清楚的第二件事是：我对这部回忆录非常感兴趣，但我并非故事的主角。理由之一是，我这个人向来沉默寡言，也没兴趣述说自己的故事——毕竟这世界上已经有太多的故事了。
不过，我想针对回忆录的编纂工作说几句话。身为编者，我所做的事其实很少。回忆录的每个段落（段落标题都是我加的）都是诺顿入狱期间写下分批寄给我的，前面都附了一封信，不过信件内容大都涉及隐私，我认为不适合收进回忆录。同时，文字是一批批写出来的，读者偶尔会发现内容写得自然而随性，并且是以大家非常熟悉的作者生平与作品为前提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既然我是最了解诺顿的人（这本回忆录其实是在我的要求下写给我的），每当我觉得需要提供额外信息，帮助读者了解诺顿的故事，我就有责任加上一些脚注。（偶尔为了弥补诺顿叙述的故事之不足，我也会加上自己的批注。还有，某些我觉得无法让内容更为丰富或者不相关的段落，我也自己做主删除了，但是此类删减不会影响诺顿勾勒出来的人生全貌。）
最后，我觉得我该试着回答诺顿开始寄稿子之前于信中提出的问题：我希望这本回忆录的撰写计划达成什么目标？我的想法一点也不复杂：不过就是为诺顿平反，并提醒大家，与那短短几个月内他可能犯下也可能没有犯下的罪行相较，他过去几十年间的成就实在重要太多了。也许我太天真，但这是我该做的：如果我没办法尽力帮助一个为科学界与医学界贡献良多的人，我将无法原谅自己。
罗纳德·库波德拉
于加州帕洛阿尔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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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x00A0;目前我住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托市，在当地的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免疫学系担任约翰·托伦斯讲座教授。
<p">(2)&#x00A0;1998年4月24日，诺顿·佩利纳写给罗纳德·库波德拉医生的信。
<p">(3)&#x00A0;1998年5月3日，诺顿·佩利纳写给罗纳德·库波德拉医生的信。
<p">(4)&#x00A0;我这里所谓的乌伊伏国，指的是整个国家，而非其中任何一个岛屿。接下来读者们将发现，诺顿大部分时间待的地方是伊伏伊伏岛。

第一章 溪流
<h2>I</h2>
1924年，我生于印第安纳州，故乡林登镇是那种毫不起眼的中西部乡间小镇。它缓缓地持续成长，距我出生之前大约二十年，人口才开始把自己“复制出来”。我的意思是，印象中小镇唯一的特色就是它没有值得一提的特色。镇上有筒仓，有红色谷仓（大多数居民都是农民），还有杂货店与教堂，也有神职人员、医生、老师、男人、女人与小孩：它具有美国典型社会的雏形，但是欠缺任何花边与装饰，也没有附属品。镇上有几个酒鬼、一个疯子，还有猫狗，也会与西边几里远的蝗虫镇一起举办乡间市集（如今蝗虫镇已经并入邻近城镇，不复存在）。镇上共有一千八百位居民，每个人出生后都走上同样的路：上学、做家事、当农夫、与其他镇民结婚，共组自己的家庭。在街上碰到别人时，大家会彼此点头打招呼，男人则是稍稍将帽檐往下拉。随着一年四季的更替，当地人种植烟草与玉米，然后收割。这就是林登镇。
我们家一共有四个人：爸、妈、欧文和我。(1)我们住在一个一百英亩的大农场上，破破烂烂的房子唯一的特色，就是中央有一道曾经非常华丽的宽大阶梯，但因为一代又一代的白蚁蛀蚀，早已只剩残骸。
我们家后面不到两千米远的地方有一条蜿蜒的小溪，又小又慢，行径诡谲多变，让人无法帮它取一个比较恰当的名字。每年三四月融雪之后，融雪与春雨让它流得又大又急，水位暴涨升成一条河。那几个月，小溪的面貌大变，变得如此无情而果决，河岸边许多如繁星点点的血根草花与野生百里香会被连根卷入河里，到了下游一处不知谁盖起来的老旧水堤才被拦下，卡在灌木丛里。溪流中一年到头都有小鱼，它们奋力往上游游过去，沦为波臣。每年春季，它不再是一条无声的小溪：汹涌的河水轰隆隆作响，剧力万钧，通常连平静无比的平凡支流也会在那几个月变得可怕难测，爸妈都叫我们要远离它。
但是每年到了酷热的夏天，那条小溪（溪流源头不在我家土地上，而在东边大约十千米处的穆勒家）会再度干枯，变成涓涓细流，胆怯地从我家农场慢慢流过。小溪上方的空中飞着许多蚊蚋蜻蜓，嗡嗡作响，溪底污泥里则攀附着许多水蛭。过去，我们会去溪钓与游泳，然后沿着低缓的坡面爬回矮丘上的住家，在手臂和腿部上被蚊子叮咬的地方猛抓，抓得皮肤变粗渗血。
我父亲不曾往下走到丘边的小溪，但母亲喜欢坐在草地上，看着溪水潺潺流过她的脚踝。小时候，我们会对她大叫：“看我们这边！”她总是抬起头，一脸做梦的表情，挥挥手——不过我们总是搞不清楚她到底是在对我们，还是对附近的一棵橡树苗挥手。（母亲的视力没问题，只不过举止常常看起来像个盲人；她平日四处晃荡的样子仿佛在梦游。）等到我跟欧文七八岁时（总之，就是年纪还小，对她的印象还未幻灭的时候），我们常常作弄可怜的她。我们会对她挥手，坐在河岸上的她双臂抱住膝盖下方，等到她也对我们挥手（她挥动的不只是手掌，还有整条手臂，像一大片在水底摆动的水草），我们就会转身背对她，大声交谈，假装没看见她。之后，到了晚餐时间，她会问起我们在溪边的行径，我们两个会装出一副震惊困惑的模样。在溪边？但是我们没有去溪边啊！我们一整天都在农场上玩。
“但我看见你们在那里。”她总是这么说。
我们俩会口径一致地回答说没有，还一起摇摇头。那一定是另外两个男孩，两个看起来像我们俩的男孩。
“但是——”她欲言又止，一脸困惑，然后又恢复正常表情。“一定是别人。”她会用犹豫的口气说，并且低头看着餐盘。
每个月，这种对话都会出现几次。这对我们来讲是一种游戏，但也令我们不安。母亲也跟我们一起玩游戏吗？但是她脸上那种担忧害怕的神情不太对劲，就像当年我们说的那样：她好像真的无法相信自己亲眼看到的景象，还有自己的记忆，那表情实在太过真实自然了。我们选择相信她是装出来的——否则她不就是疯子或笨蛋了吗？这实在让人感到害怕而不愿再去深究。稍后，回到房间里，欧文和我会模仿她（“但……但……但是那明明就是你们！”），并且笑个不停，但笑完之后，我们会静静地躺在床上，想到那游戏让我们意识到的一件事，又忧虑了起来。尽管年纪幼小，我们（通过读书，通过同伴）都知道母亲的职责是责骂、指导、教诲孩子，必要时还要训示，但我们也知道我们的母亲无法胜任那些事。我们心想，在这种女人的教养之下，长大后我们会变成哪一种人？为什么她那么无能？我们对待她的方式就像一般男孩玩弄小动物一样：每当高兴与宽容时就对她好一点，否则就残酷以待。知道我们有办法让她肩膀放松下来，让她的嘴角露出犹豫的微笑，也有办法让她低下头，在不高兴或困惑时用手掌快速地摩擦腿部，实在令我们欣喜若狂。尽管我们担忧，却未曾说出口，我们只会用嘲弄或厌恶的口吻谈论她。担忧之情让我俩变得更亲近，也更大胆及惹人厌。我们心想，我们一定可以把她掩藏起来的大人模样给逼出来。跟大多数孩童一样，我们以为每个大人天生就知道怎样恫吓别人，展现权威。
她除了脑袋不灵光之外，还有一些小地方显示她也许是个失败的母亲。她煮菜总是马马虎虎（她做的水煮青花菜吃起来像橡皮，菜里藏着许多微小的甲虫虫壳，眼睛看不见，但吃起来嘎吱嘎吱；而她烤的烤鸡出炉时嗞嗞作响，还带着血）。她偶尔做下家事——父亲买了一台吸尘器给她，但被她遗忘在挂大衣的衣橱里，后来有一天被我跟欧文大卸八块了。她似乎也没有任何嗜好。我们不曾看她读书写字作画，或者拈花惹草，总之她没做过任何我们当时认为有价值或有趣的休闲活动。夏天的午后，有时候我们会看到她坐在客厅里，小腿像小女孩一样收在大腿下面，脸上挂着蠢蠢的微笑，用茫然的双眼死盯着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的一大片尘埃。
有一次，我看到她在祷告。某天下午放学后，我走进客厅，发现她跪在地上，双手合十，把头抬起来。她的嘴唇动来动去，但我听不见她说些什么。她看起来荒谬无比，像是对着空荡荡的戏院演戏的女演员，连我都为她觉得好尴尬。“你在做什么？”我问她，她吓了一跳，抬头说：“没什么。”看起来一副受惊的样子。但我知道她在做什么，也知道她在说谎。
我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她令人费解，四处游荡，甚或是个笨女人。但在此我也必须说，她对我而言始终是个谜，能够有她那种表现的人应该不多。我还记得其他关于她的事，像是她长得很高、面貌优雅，尽管我已经想不起她具体的形貌，但我知道她还挺漂亮的。欧文的办公室挂了一张老旧模糊的深褐色照片，可以印证这一点。如果她活在这个时代，可能会被当成大美女，因为必须要用超越她那个时代的审美观才能好好欣赏她——她的脸又长又白，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那是一张兼具知性美、神秘感与深度的脸。现在的人会说她美丽动人。我父亲一定也觉得她很美，否则我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会娶她。如果父亲会和女性说话，对方一定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女性，不过他不觉得那种女性性感。我想这是因为聪明的女人会让他想起西比尔姑姑，她是罗彻斯特镇的一个女医生，深受父亲景仰。所以，他只能娶漂亮的女人。等到我长成青少年，发现父亲只是因为母亲的美貌而娶她时，我很失望。到了后来，我才发现父母在许多方面都令我们失望，最好不要对他们有任何期待，以免落空。
不过大致上，我对她可说是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她的故乡到底在哪里（我想是内布拉斯加州的某地），但我知道她出身穷困，相对来讲，父亲比较有钱，要求也不高，是父亲救了她。奇怪的是，尽管她家很穷，她却不像干过粗活的人，看起来没做过苦工，或过过苦日子。她给人的印象反而像是父亲的掌上明珠，上过礼仪学校后，就直接被送进了丈夫怀里。（在欧文的相片里，她散发着光芒，因为她早早就悄然离世了，再加上那些像梦游般的缓慢动作，都让她在我的记忆中留下充满光泽、备受呵护宠爱的形象，但我知道实际上并非那么一回事。）就我所知，她没受过教育（在念我们的成绩单给父亲听的时候，她连“模范”两个字都不知道怎么发音，她先蹩脚地念念看，接着欧文或我就忍不住大声念出来。我们一方面沾沾自喜，一方面感到不耐，也认为她丢了我们的脸），死时年纪尚轻。
但是她在各方面的表现也都很年轻。记忆中，她做的事与外表总是那么孩子气。无论什么场合，她那卷卷的长发总是放下来，在她背上交缠成螺旋状。虽然当时我还小，但她的发型连我都看不惯，我觉得发型再次证明了她仍彻底维持着女孩的模样，尽管非常不恰当——不管是她的长发、她那冷淡而茫然的微笑，还是任谁跟她讲话都会乱飘的眼神，这些特质都让她无法成为受人敬重的母亲。
如今我把母亲毕生的一些细节写出来，让我感到不安的是，我对她的了解居然那么少，而且对她也不感到好奇。我以为每个孩子都渴望了解爸妈，但我不曾认为她是有趣而值得多去了解的人。（或者我该倒过来想，就是因为无趣才应该多去了解她？）但是话说回来，我向来不认为我们该美化过去：这对我有何好处？没想到，后来欧文却变得对母亲很感兴趣，大学时期甚至想要研究她的家族史，并为她完成一篇非正式传记。不过，才着手几个月，他就放弃了，每当有人问起那项计划，他总是充满戒心，所以我假设他顺利找到了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发现他们全是乡巴佬，厌恶之余，便放弃了整个计划（他从很年轻时就培养出一种根深蒂固的精英主义态度，因此这的确是他的作风）。(2)令我不解的是，就某方面来讲，母亲对他总是那么重要。话说回来，欧文是个诗人，我想他应该是认为那些细节无论再怎么平庸或终究令人失望，在未来都是可用的创作题材。
总之，当时是1933年7月。我实在不愿说“那一天跟其他日子没什么两样”，因为这听起来太耸人听闻、不祥且难以置信。但的确如此。结论是，那一天真的跟其他日子没什么两样。我父亲跟他的小农朋友莱斯特·德鲁一块儿出门，去做两个小农会一起做的事。欧文跟我抓了一桶水蛭，打算把它们烤成派，送给我们俩都讨厌的坏脾气兼职女厨师爱妲。我母亲则坐在溪岸边泡脚。
事后，有好几个星期，父亲一直要欧文跟我试着回想：那天下午她看来有无异状？是不是无精打采，或者病恹恹的，抑或是特别累？她是不是跟我们说过她觉得头晕或虚弱？但所有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事实上，如果说，我对母亲那一天的行为举止或情绪没什么印象，那可能就是她看起来很平常。虽然母亲常令人厌烦，但我们还不至于认为她是个不稳定的人。即便生命走到了最后一天，她还是遵循着只有她自己能掌握的那种节奏。
隔天早上，欧文与我睡到挺晚才起，一如我们在夏天的作息。我醒来时，欧文还睡在我身边。那天天气很热。家里对我们俩的要求不多。与其他孩子的不同之处在于，爸妈向来不要求我们帮忙做家事，每天我们都可以自己选择想做什么。所以夏天那几个月，我们总会从事一些淘气的休闲活动，像是在溪流边折磨牛蛙、偷摘莱斯特·德鲁的杏树，或是在高高的草丛里追赶一群土拨鼠。早上我们想要几点醒来都可以，去厨房吃完剩下的早餐后，便出门执行当天的计划。有时候，老爸会跟莱斯特·德鲁待在家里卷烟来抽，两人中间摆着一盘像刚采摘的闪闪发亮的切片水蜜桃，看起来挺恶心的。双方咕哝两句后，我们就在桌边坐下默默吃早餐。
那天早上，家里除了他们还有另外两人——镇上的医生约翰·那不勒斯和牧师康宁汉，四个人静静地交谈。看到我走过去，他们静了下来。我爸是个冷淡寡欲、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有一张国字脸，眼珠子是刺山柑的橄榄色。）因此，只要他流露出情绪，那就表示出大事了，或者至少会引人好奇。其实我已不太记得他平常的表情怎样，但那天早上他的表情夹杂着惊讶、恐慌与困惑，至今仍记忆犹新。
“你妈妈死了。”我爸说。声音听来冷静而严肃，语调一如往常，掩饰了他那不一样的神情——没错，他的声音让我放下心来。
“约瑟夫，是真的。”康宁汉牧师说。
“这样跟他讲是最好的，直截了当。”父亲说。他刚刚正眼看着我，道出死讯，此刻则把头别开，对着康宁汉牧师头上的某处讲话，“牧师，我想您会帮忙处理遗体。不管她希望怎样……都照做吧。”接着他双掌一拍，动作干净利落，像是做出结论似的，然后慢慢走出后门，到后院去了。莱斯特用哀伤的眼神看了我很久，也跟在他后面走了出去，留下我们在那里，康宁汉牧师叹了一口气，约翰·那不勒斯则是脸色阴沉。
“你啊！”那不勒斯对我说，“你不是还有个弟弟吗？”
他知道我有个弟弟。去年夏天，欧文与我曾把一堆草绿色的蛇一条条放进那不勒斯诊所的信箱里。那不过是顽童的恶作剧，但他非常生气，未曾原谅我们。他是个难搞又爱生气的家伙，对世间失望而脾气乖戾，在街上看到小孩，知道他们没什么法子报复，就会朝他们的方向踢起阵阵尘沙。“你不想知道你妈是怎么去世的吗？”他问我。
“那不勒斯！”康宁汉牧师说。
那不勒斯不理会康宁汉牧师。“根据我的医学判断，”他接着说，“溪流边的蚊子是中国流感的病媒。蚊子是病媒，你妈不小心走进一个充满病菌的污水坑，害死了自己。”他往椅背上一靠，看起来心满意足，抽了一口烟斗后继续说，“如果你跟你弟弟不避开那条溪流，你们也会得同样的病死掉。”
康宁汉牧师一副吓呆的模样。“真是够了，那不勒斯。”他说。他也不知道该怎样制止，只好从后门离开。我并不意外，本来对他就没有太多期待——不只是他的牧师身份，也因为他不具威严。他那张脸在人们眼前无法留下深刻的印象，只有他不在身边时，大家才能想起他的长相：双颊憔悴深陷，好像有人爬上去咻咻两下把他的肉刮下来，他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那不勒斯耸耸肩。他跟其他人不同，似乎不想离开。欧文跟我先前就注意到了和大人讲话时，如果把他们看成动作慢半拍，甚至比我们差劲（好像他们是我们必须学会忍耐的烦人家伙），他们就会吓得讲实话，也不会采用跟小孩子讲话的语气。但是那不勒斯不吃这一套，骄傲让他不愿改变说话的方式，于是变得很棘手。
“中国流感是什么鬼东西？”我开口问他。
那不勒斯吐了一口烟，用粗鲁的口气说：“说了你也不懂。”
“我觉得那是你编的。”
“我觉得你是个小屁孩。你跟你弟弟都是。”
“的确是你编的，对吧？”
“说话小心点，小鬼。”
“那到底是什么？”
我们这样来来回回了几次——我问问题，那不勒斯威胁我，直到他叹气让步。“那是一种通过蚊子传染的疾病。蚊子咬了你妈，她就得病死掉了。”这种解释似乎还挺合理的，我一语不发。我想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两人都觉得这种死法实在有点凄惨。但那不勒斯马上想起我是怎么从他口中套出答案的，随即恢复镇定。“你妈没有自杀，实在让我意外。”他说，“上帝为证，如果我是你爸，我一定会去死。”他的眼神洋溢着胜利的喜悦与期待。
他的话并未困扰到我，但他一定误以为我的沉默是因为心里受伤了。志得意满的他用烟斗敲敲桌面，把烟灰倒成一个整齐的小小蚁丘后，就从我家前门离开了，门在他身后砰的一声关上。他沿着门前的路往下走时，我能听见他吹口哨的声音，后来哨声愈来愈小，终至消失，只剩夏虫的鸣叫声。那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说话时把我当成大人。
不过，初次让我对疾病感到兴趣的也是约翰·那不勒斯这个自鸣得意的小镇庸医。这算是他的无心插柳之作——我想他会用那种直白的方式向我解释母亲的死因，并非他企图把我当成大人，他其实是个残酷小人，而我确信他只想用言语刺激我，把我弄哭——那一番解释听来刺耳，而且是错误的，却让我初次见识到疾病的世界，还有其中迷人的难解之谜。
在我们都还小的时候，欧文就对文字产生兴趣了；他会阅读字典与各种书籍，他喜欢任何形式的文字游戏，像是易位构词游戏(3)、双关语和回文造句(4)等等。光是读到押韵的词句，或是自己创新的，他就可以乐上一整天。我也很爱读书，但我从不像欧文那样喜欢文字游戏，因为我认为文字本身并不蕴含智能——它是人类创造的，也由人类赋予意义，我总觉得绝妙文句只比充满机关的中国古代百宝盒高明一点而已。作家之所以备受赞扬，是因为他们的写作能力，他们的作品是可以任意改变或操控的，但是，用人造的语言来创作，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呢？也许这样还不够清楚，我该换个方式来解释：语言本身并不蕴含秘密。
但是，科学却暗藏各种迷人的秘密，其中又以医学为最——科学是一个储藏所有谜题的黑暗宝库。语言的诠释与推论有可能是错的，规则可以由人类随意创新或更改，没有纪律可言。有时候，语言看起来就像人类为了自娱而创造出来的游戏，就像欧文那样。但不管是疾病、病毒，还是扭来扭去的长条状细菌，无论有无人类都会存在，等着我们去解密。
约翰·那不勒斯对疾病的看法当然与我不同（如果某个医生认为该关注的是病人而非疾病，那他肯定头脑不大好，而那不勒斯就是绝佳例证），但是我把他的出现当成人生的警讯，如果我当初没走上研究医学这条路，如今就必须和那种人打交道了。即便在那当下，我也知道不充分的解释无法满足我。我实在太沉不住气了。
所幸这件事并非那不勒斯说了算。我爸是个懒人，却不笨，而且在这方面他厉害得很。那天下午，他打了一通电话给我住在罗彻斯特的姑姑（他完全没想到该把死讯告诉欧文，一直等到他下楼进了厨房，揉揉惺忪的睡眼并大发牢骚时，我才告诉他），接着又打了一通电话给西比尔姑姑住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市的医学院同学，再由那位同学致电一个住在克劳福兹维尔（位于我家以东一百千米的城镇）的朋友。那个朋友就是伯恩斯医师，在他的安排下，母亲的遗体被送到他的诊所解剖。
隔周，他就把解剖报告寄给我们，结果显示我妈并非死于中国流感（伯恩斯在信中用极客气的语气写道：“我自己并不熟悉那种疾病，然而身为一位病理科医生，我必须承认，也许我对当地疾病的熟悉度，并不如我那可敬的同行约翰·那不勒斯医生。”），而是死于动脉瘤。动脉瘤！西比尔姑姑向我解释后，我常常想象那是怎么一回事：只听到动脉轻轻爆开，湿黏松软的组织缠绕在一起，大脑变成一片黑红相间，宛如闪亮黏稠的红石榴。（后来十几岁的时候，我曾因为一阵奇怪的罪恶感浮上心头而这样想：多么年轻！多么不公平！成年后，到了能严肃思考自己的死亡、希望怎样死去的时候，我也曾想：多么戏剧性啊！我想象那画面就像一阵流星雨或火花，点点火光如宝石一般从天而降，每道火光都不比秧苗大，母亲的最后际遇几乎让我羡慕了起来。）
西比尔姑姑写信跟我说：“她并未感到痛苦，死得很干脆。她很幸运。”
死得很干脆。我常想起这种说法，直到我自己也当上医生，亲眼见识了西比尔的话是怎么一回事。但小时候那几个字就像死亡的概念本身，对我来讲是个谜。死得很干脆。我妈的运气好，死得很干脆。她是个喜欢做梦的人，宛如人间游魂，而且大自然还把最棒的礼物送给了她。那天晚上，她静静地滑进棉被里，就像把双脚伸进清浅的潺潺溪水一样，闭上双眼，不知道自己接下来会怎样，也不感到害怕。
多年后，母亲仍以诡异的形式出现在我的梦里，她的脸出现在其他东西上面，看起来是如此怪诞而深奥难解：她曾变成我鱼钩上滑溜的白色鳟鱼，悲伤的嘴巴咧了开来，一双黑眼紧闭着；她也曾变成我家农场边缘的榆树，树上那些参差不齐的斑驳金黄树叶，变成她头顶那一束束打结的黑发；或是穆勒家那只跛脚灰狗，充满渴望的嘴巴一张一合，却未曾出声。年纪渐长，我也开始了解母亲死得有多么轻松，怕死的人对人生都还有悬念，但她没有。仿佛从我有记忆以来，她就在为自己的死亡做准备。前一天她还活得好好的，隔天却死了。
就像西比尔姑姑说的，她很幸运。在将死之际，除了死得轻松点，我们还能有什么要求呢？
母亲死后，就只剩欧文与我，还有父亲了。先前我说了一点关于父亲的事。他跟母亲很像，都有点疯疯癫癫，无法安于现状，我们说不上喜欢他，但他的确比母亲还好相处。如果说母亲是死时才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父亲则是早早就认为运气是他与生俱来的权利。
父亲的故乡是我们家附近的皮特镇，那是另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如今几乎废弃了，每年逐渐变得愈来愈可悲，人口七零八落，孩子们长大了便会远走高飞，再不返乡。不过父亲小时候，皮特镇还挺重要的。那里曾经有个火车站，因此镇上经济规模虽小，却很稳健。例如，有旅馆、音乐厅各一间，矗立在主街两侧的是一栋栋蓝色与灰色系的两层楼木造房屋。前往加州的旅人往往会在皮特镇稍事休息，在车站附近的杂货店吃一份鸡蛋沙拉三明治，喝一罐芹菜汽水再上路。镇民因为这种短暂而单纯的关系发财：旅客掏钱买东西，高高兴兴互道再见，双方却绝对不会再见面。毕竟，人生在世大多数的关系不都像这样吗？唯一的差别是，这已成为皮特镇多少代以来的生活方式。
我的祖父母都是匈牙利移民，开了一家杂货店。他们与儿子不同，两人工作勤奋而简朴，对投资很有一套。1911年，也就是我父亲读大三的时候，他俩因为流感相继亡故。父亲与妹妹继承了祖父母的店面与房屋，以及他们生前在林登镇购买的七十英亩农地，还有存款。跟我妈过世时一样，父亲展现出处理后事的能力与效率。他把皮特镇的店面、房屋卖掉，缴了税金，办了葬礼，并且为他妹妹开了一个储蓄账户。当时刚从高中毕业的西比尔姑姑，用一部分钱支付了韦斯利学院的学费。父亲生性较懒，把普渡大学念完后，就迁居林登镇，盖了一间房子，每年买入几英亩的地。西比尔姑姑进入西北大学医学院就读的时候，父亲种植的是大豆、扁豆与黄豆。后来，他生了两个儿子，成为当地的铁路员工，负责管理时刻表。他完成了自认为该完成的所有人生目标。
母亲的行为令我不解，而父亲的则让我感到气恼。就我看来，唯一让他感兴趣的，就是彻底懒散的生活方式。对此，我的愤怒难以言喻。理由之一是，我们住在一个勤奋程度决定个人价值的国家。我跟欧文并不特别在意镇民对“值得尊敬”的定义，只是我们的想法刚好跟大家一致——父亲的行为让我们感到羞耻，甚至令人厌恶。毕竟当时是经济大萧条的时代。我们听过很多儿童被父母遗弃的故事，也看过照片上很多意志消沉与筋疲力尽的男人正在排队等汤喝，或者谋职、借钱。但我父亲就是如此缺乏企图心，心如止水，而且完全没有努力的动机，身处于那个时代却完全不受影响。我还记得那时候每逢晚上坐在厨房餐桌边，我都常常渴求有一个会对我大吼大叫、贬低我，为了让我上进努力而打我的父亲，对我的企图心比我自己还要强的父亲。但我父亲却只是坐在那里，陶醉哼唱着最近的流行歌曲，手卷着烟。他那浓密的八字胡上沾着匆匆煮好的玉米，每当我提醒他，他总是懒洋洋地伸出舌头，像一条优雅的蟒蛇似的扫过嘴巴与鼻子边，同时哼个不停。最让我感到愤怒的，就是这种漫不经心、无忧无虑的举动。现在回想起来，这种自以为是的批评实在很好笑：偶然的好运持续降临到父亲身上，我当然是获益良多，但是当年，我总觉得他对欧文与我而言，只是个帮倒忙的家伙。任谁在那个家庭长大，都会以为天降鸿运是理所当然的事，就连累积庞大财富都不需渴求做梦。其实，我父亲有钱并非他喜欢累积资本，而是钱就是会来到他的手上，如果偶尔做了不理想的投资决策，他似乎也不在意。
这一切都让我愤怒不已，因为像我这种被宠坏的孩子最想要的，莫过于那种清贫度日的浪漫感觉。我常幻想自己的父母亲是努力工作的移民，而我是他们未来唯一的希望。《银色溜冰鞋》之类令人感伤的儿童故事让我很感动，而我常把家人幻想成类似故事里面的各种角色。父亲是笨拙无助的中风患者，流着口水，而欧文则是我那跛脚的白痴弟弟。我自己是个拓荒者与英雄，果决而机智。教育是我们家唯一的希望。我一定要把书读好，一旦我当上医生，全家就能脱离绝望与脏污的环境，搬入坚固的豪宅。我幻想自己因为多年来接受的美国教育，成了杏林圣手，可以把我那可怜的父亲医好，而他则不顾我的抗议，立刻开始工作。我那坚强而下定决心的母亲也恢复了美貌，多年来第一次露出微笑，我的弟弟更因为有钱接受了较好的教育，学会了说话，慢慢练就运动员的体魄。这是多么激励人心的故事啊！但实际上，我必须摆脱的负担并非贫穷，而是一个自满、完全不想努力的父亲，还有舒适的童年生活——要不是我对童年充满反感，那应该是一段可以好好享受的时光。
话说回来，我还有西比尔姑姑。我先前曾提及，我爸向来很敬佩西比尔姑姑，我甚至觉得他的敬意用五体投地来形容也一点都不夸张。当然，父亲是完全不了解她的，就像他对我来讲也是个谜一样；像她如此勤奋、聪慧而积极的人，怎么会跟父亲来自同一个家庭呢？
不过，并非每个人都欣赏西比尔姑姑。当年，许多嫉妒她或自卑的人曾说，西比尔能够自立真是太好了，因为没有男人会愿意照顾她。如果此番言论遭到质疑，他们会把话圆过去，说她太独立、太敢言，但大家都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留着一头大鬈发的西比尔丑到一定嫁不出去，而她也的确没结婚。她比我爸小四岁，但是她于1945年12月因乳腺癌病逝时，五十二岁的她看起来比实际年纪还老。西比尔毕生被当成怪人，我认为从她在罗彻斯特当小儿科医师开始，她就认命地扮起了乡村小镇中性老处女的角色。
基于许多理由，这实在很可惜，但我向来认为她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免疫学家。她的个性不屈不挠，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极具创意与自信，但又不高傲。她的思考面很广，像很多天才一样能做跳跃式的思考与分析。她似乎无所不知，等到我自己读医学院之后，她向我承认她也想过要成为“医学界冒险家”（不管是我还是她都不确定这种冒险家该做什么事，只知道我们俩都想做那种人），但未曾办到。(5)后来，她用害羞的语气向我坦承，她一直想要有自己的小孩，也劝我无论选择哪一种工作，一定要有自己的小孩。她说，小孩会为我带来人生最大的快乐。当然，这也是我近来一直在想的事情，理由明显无比。西比尔对许多事情的看法正确而睿智，但在这方面她为什么搞错了呢？
小时候，我常有机会看到西比尔。直到母亲死前，每年夏天她都会来我们家住上几个礼拜，母亲死后，她来的频率更高了。她会把病人介绍给当地的其他小儿科医师，带着礼物来找我们。尽管西比尔向来不太了解我妈，但还是会送她一些漂亮的小东西，一方面是有点看不起她，另一方面，她知道我妈绝对不会浪费那种东西——无论她送什么，我妈总是很喜欢，把东西戴在身上，算是与自己的美貌相得益彰。我记得她曾帮我妈买了一件印有野花花纹的丝质洋装。母亲立刻把洋装穿上，转了几圈。她在客厅中旋转的身影，还有丝布的乳白色光泽仍历历在目。西比尔姑姑跟母亲一向没什么话可说，而且我相信她对母亲是既悲怜又羡慕的态度：悲怜是因为我母亲似乎很满意自己过的那种毫无企图心的简单生活，羡慕则是因为母亲的确很满意，因为她的确过得很自在。
她带给父亲的东西都比较奇怪，比如病人亲手雕刻的小鸟造型哨子、卵石做的枫糖罐，或是搜集岩石的书。她买给欧文的则是书籍、拼图和看起来有纤维、非常厚的棉花材质画纸。
西比尔喜欢我们家的每个人，但显然我是她的最爱。西比尔与欧文也都喜爱对方，但他们未曾拥有我和她都喜欢的深厚姑侄关系。事实上，我一直怀疑西比尔认为欧文有点肤浅，还有，尽管她非常赞赏他的各种文艺创作（他写的史诗，还有他以农场生活为题材的抽象画），但她仅用一般的薄弱热情去欣赏，未曾提出具体的评语或赞辞。她并不讨厌艺术或艺术家，但她也从未试着去了解这两者。
平心而论，欧文对西比尔的感情也不像我对她那样深厚，有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甚至与西比尔本人无关，只因为欧文觉得我那去世的母亲与懒散的父亲带有一点神秘感，他们的疲态代表着激进立场，甚至某种反叛姿态——后来，他宣称当年影响他、让他有这种想法的那种美国文化粗俗不堪，企图心太强。（然而对我来讲，懒散与反叛根本就是两回事。）当然，欧文也曾幻想自己想要哪一种父母。我找不到适当的措辞来形容，就姑且这么说吧：如果我幻想的父母生活在困顿中，他幻想的父母则是带有反抗精神。我总认为，欧文最遗憾的就是没能晚生三十年，当所谓“反传统一代”的小孩。
欧文未曾像我那样深爱西比尔的另一个理由，的确与她本身有关。他尊敬她是个天才，也喜欢她，却也认为她不够优雅、欠缺文化教养。这一点大致上没错，但无法推翻我与欧文争论多次的事实：她是我们生活周遭最有活力的大人。要不是她，我们不会有另一种行为典范可学习，也可能投入较没挑战的工作领域。
总之，西比尔向来把最棒的礼物留给我：小型显微镜、老旧的听诊器，还有加注手写字母的树脂心脏模型。她还曾买给我一盒盒非洲蜣螂标本，固定在白色坚硬的厚纸板上，包着黑色皮革外框。她为我上了人生的第一堂物理课，教材是她送的棒球和球棒；她从罗彻斯特大老远搬来一台老旧收音机给我，只为了示范如何拆解它；她也送过我厚厚的放大镜，不过她看到我趴卧在尘土飞扬的路边用放大镜把蚂蚁烤死后，还数落了我一顿。
西比尔送给我的十一岁生日礼物乍一看可能会被认为是送错了。这本《伟大科学家列传》的内容缺乏想象力，插图也太孩子气，文字风格活泼，简单到有点污辱人，比较适合愚钝的六岁小孩。说真的，那简直是科学界伟人的传记大全，里面用短文介绍了每位“顶尖”科学家（包括他们的名字、重要贡献等等，我几乎以为连身高体重与嗜好也会收录），好像科学家跟棒球员一样，能够用明确的方式排名似的。当年这种写法看似荒谬，但随着我年岁渐长，却愈来愈有吸引力。（其实距今最近的1994年的版本中就有我的介绍。文字当然很简单，但就精确度来说，不输其他关于我的大篇幅介绍文字。(6)书里面还有一张我与菲利浦的合照，(7)当时他大概十岁。照片的画质奇差无比，菲利浦的脸像个黑色的圆圈，他的微笑是一道白色切口。我自己则是体形笨拙，简直是笨手笨脚的马戏团演员。）
言归正传。那本书并未引导我见识自然世界的可能性与运作机制，却带领我认识了那些迷人的科学大师。因为那时候我才明白，有些人把心力投注在科学研究上，而他们正是我钦佩的那种人。
<h2>II</h2>
先前我曾提到，我家房子的正中央有一道弯曲的楼梯。对一个建筑风格如此低调的地方而言，它那花哨的模样实在与此格格不入，因此我觉得它只是暂时留在我家而已，总有一天，会回到它原本该归属的纽约第五大道那些金碧辉煌的豪宅中。这座矫揉造作的楼梯，是前任屋主的杰作（一个年轻的建筑师，曾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被迫离开纽约回林登镇的家族房舍定居，从此自认遭逢人生的奇耻大辱），盖得很好，木料也坚固，在我们家迁入的五十年间未曾维修过。我爸常漫不经心地说要把它拆掉，重新修一座比较简单的楼梯，但从未动工。他去世前我曾回到农场，发现楼梯几乎完全坍塌，所以欧文与我不得不使用活动的梯子，否则无法进入二楼的卧室。
回到1935年，那座楼梯虽然和当时的美学标准不尽相符，但至少还耐用，总之挺符合我的需求。我决定把它从上到下重漆一遍。楼梯的地毯早于几年前便已拿掉；由于整排楼梯布满尘土与碎木屑，为了避免木纹完全消失，必须涂上好几层油漆。我把二十级阶梯逐一上漆，正面、底部与侧边分别使用不同的颜色。等几个小时油漆变干后，再从最顶端开始干活，把每一级阶梯的正面与顶端漆上不同科学家的名字。完工时，楼梯变得色泽亮丽，写了许多字：最顶层是居里夫人，紧跟在后的是伽利略，接着依次是爱因斯坦、格里哥·孟德尔、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马尔切罗·马尔皮基、卡尔·林奈与哥白尼等人。(8)这顺序没有特别的意义，我想到谁就写谁。但是在我完工前，欧文打断了我，对我大呼小叫，因为我没算他一份。我们的争吵声惊动了父亲与莱斯特，他们从外面走进来，莱斯特默默盯着阶梯（此刻欧文跟我都屏息以待），一会儿过后开始大叫，说我们两个都该被揍一顿，打得愈用力愈好。出乎意料的是，我爸开始大笑。
包括欧文、莱斯特与我，我们三个话讲到一半，都呆住了。不管是欧文还是我，直到那一刻都没听过父亲像那样大笑。那笑声没什么了不起的，听起来像喘气，声音破破的，而且缺乏热情、喜悦或能量，听着令人不快。他只笑了几秒，之后讲的一番话流露出他少见的情感：“莱斯特，你看看，现在我可不能把这座楼梯毁掉——因为孩子们把它给占领了。”
莱斯特脸色一沉，欧文和我没被好好修理一顿让他很失望（他不觉得我爸的教养技巧有多高明），而我也觉得生气，不过理由不同。总之，我向科学家致敬的神来一笔居然被父亲利用了，变成他为自己的懒惰开脱的理由！但有趣的是，后来那座楼梯变得非常有意义（我爸就让它保持原状，一如我所说的，并非尊重我付出的心力，而是他本来就懒惰），是我们在当时始料未及的。
我刚刚说，欧文和我在父亲去世前回过家。在他死前的最后一年，毫不意外，他已习惯生活在极度脏乱的环境里，屋子几乎成了谷仓一般，里面住着许多小老鼠与无主的野猫，父亲任由它们在黏黏的厨房橱柜里翻找食物。我们在1946年返家时（四年前我们离家去读大学时，已下定决心再也不回印第安纳，也几乎做到了），我们家至少有四年没打扫过了，整栋房子惨不忍睹——不是夸张：地板被掀了起来，生锈的门枢嘎吱作响，所以我们尽量不去开门，一屁股坐在家具上则会扬起阵阵烟尘。每个房间堆满了大量碎片，包括纸片、压碎的盒子、碎裂的瓶子与各式各样弃置的器具。父亲去世前应该有好一阵子没上楼了，当欧文和我在屋子下方发现梯子时，它已经生锈、无法张开，一定有好几年没人理会了。（楼上有许多东西，现在回想起来仍让我觉得疲累。我们发现一群蝙蝠在欧文床铺上方的屋梁筑巢，有老有少的庞大鼠群，以及纠结成人头大小的灰尘，缠着来源不明的毛发。）但真正让我感到犹豫的，还是那座楼梯：风格老旧的原色油漆，因为年代久远、沾满尘土而变得粗糙、褪色，上面还覆盖着许多闪烁微光的蜘蛛网。
那是一座宽大的楼梯，如果塌了，我父亲的生活空间会变得很有限（也许只剩不到十九平方米）。楼梯会把客厅切割成两半，要进厨房的话，必须先走到室外，绕到厨房的门才能进去。如果是夏天，这只会造成不便，但若是冬天寒风刺骨、大雪纷飞时，就连年轻人也会觉得这一小段路走起来很吃力。因为父亲小小的生活空间缺乏床铺的替代物，而且那年3月初，他被人发现趴在我家附近几米远的草地上。我们的结论是：当时他想蹒跚地走到厨房（食材存货少得可怜，只有几罐西红柿与一罐蘑菇汤），结果心脏病发作了。（后来，我们发现几条破烂的棉被与一张老旧的沙发，说来可悲，那大概就是他睡觉的小床，摆在客厅后方那间装有纱窗的日光室里。）因此，如果说那座楼梯是害死我父亲的凶手，并不为过，但是他的死因终究是太过懒惰，懒惰到用这种消极的方式来慢性自杀。
父亲的可悲下场，让我不知该同情他还是该生他的气。像这样完全忽略自己的房子，直到被房子毁掉的家伙，我还能说什么呢？不过，我更为自己那座楼梯感到遗憾，这完全是怀旧的反应。随着年纪渐长，每回看到它，我都会为自己的幼稚观念与举动懊恼，而我老是说要重新粉刷，却不曾腾出时间。我想，在我身上还是看得到一点我父亲的影子。
欧文与我都不是很重视葬礼的人，但父亲的死法太丢脸，我们又没参加母亲的葬礼，这让我们很有罪恶感，所以我们找了一间小教堂，说服当地牧师（康宁汉牧师早已去世了）帮忙主持仪式，之后我就把他的名字忘得一干二净了。
只有十几个人来参加葬礼，吊唁父亲。几年前，莱斯特·德鲁因为中风被侄女送进了养老院，所以来的人只有一些好奇的镇民，我们大都不认识，还有几个受雇于父亲的农夫或佃农，对那些人我们也只有模糊的印象。我想某些人只是想来看看有钱人出殡的排场吧。(9)我猜这整件事应该让他们很失望：教堂破破烂烂的，牧师的布道内容也讲得含含糊糊、支支吾吾，我跟欧文没有露出哀痛的表情，观礼的人数很少，也没有亲友在场。他们心里一定纳闷：如果镇上最有钱的人是这样离开世界的，将来他们的葬礼（如果他们真有葬礼的话）岂不是更为悲凉？要不是当年我们俩少不更事、麻木不仁，一定会办一场更体面、热闹的葬礼，就算只是让他们安心也无所谓。不过，当时我们并不习惯抚慰不安的人心。
牧师家里备有水果酒与饼干给吊唁者享用（我们认为不该邀请大家回到父亲猝死的地方，因为那片长满野草的地面，仍依稀可见他大字型遗体留下的痕迹，着实令人不安），我们跟在场的十几个人握了握手，并感谢了牧师的帮助。
“这是我的荣幸。”牧师用严肃的口吻说道。他的长相温和英俊，眼神哀伤，只要他以为欧文没看他，就会用一种好色的眼神盯着欧文。他大我们没几岁，但是已经有一个神情沮丧的妻子和两个吵吵闹闹的金发儿子。“两个可怜的孩子——现在你们俩只剩彼此了。”（当时我犹豫了一下，不确定他只是可怜我们俩在这世上孤零零的，还是可怜我们对彼此而言都不是好同伴，显然他不是很喜欢我们。）他对我说：“愿上帝永远与你同在。”对欧文他则说：“一定要永远关照你哥哥。你是他的守护者。”
“为什么？”欧文问他。当时，欧文对真理和正义非常感兴趣，而且他还开始涉猎马克思主义。他向来很容易受影响。“我对待我哥的方式与对待其他同胞的方式不会有所不同，不会更好，也不会更差。”他用非常大的口吻说。牧师随即走开，叹气、摇头。
写到这里，我才想起自己有多么想念欧文。看到笔下的这些字，连我自己都有点意外，(10)但如果不承认有多么想他，我就是在说谎。我对他是有不少怨言，也很生他的气，不过此刻我想到（并非第一次有这种念头），我乏善可陈的童年远比我现在的生活单纯许多。我想，许多人回忆起童年都有这样的感受吧。当年，我的确认为自己对生活挺满意的。我长得不奇怪，运动方面表现也不错，我有钱但未奢华度日，我聪明且有自己的嗜好，同时我也比欧文强壮、敏捷。我的同学不会来招惹我：我不曾被人痛扁或取笑，也不需要朋友或其他人——毕竟我有欧文这个弟弟。如今，生活在牢笼里的我，必须从存款中拿出大把钞票付给律师。现在的我是个胖子，再不比欧文强壮、敏捷，即便有嗜好，也没办法做任何事。我的生活方式奇怪无比，简直是孑然一身。我的孩子与同事都不在了，曾经对我很重要的人都已离我而去。
就连欧文也是。或者应该说，我特别在意他的离去。当然，我们的关系并没有非常融洽，也不是很稳定，但是欧文与我曾经非常亲近。甚至当我们不亲近时，他还是那么有趣、机智、聪明。那时他正经历幼稚而热情的人生阶段，其他男孩忙着爱上与抛弃女孩，他却忙于接受与放弃信仰或哲学观念。我都是靠他带我离开自己的世界，往外探索。但我并非完全不受浪漫主义的影响。记得年轻时的我曾跟欧文说，他应该向我看齐。我跟他说：看着吧，有一天我会成为科学家。（他对我翻白眼。）我只关心这件事。你的兴趣太分散了，我跟他说。我警告他，如果不能严加约束自己，他将来会变成半吊子。如今我却几乎羡慕起欧文的欠缺决心，因为我总是专心致志，他好像是故意要与我互补似的，总是尽可能一心多用。当年我自然感到非常不耐烦，但如今我已能欣赏弟弟浑身是刺儿的个性，他是强烈的理想主义者，内心满是迅速燃起的热情。还记得当时欧文是如此充满活力，永远不会疲累，而且拥有我所不及的敏捷心思。我们俩关切的事物截然不同，彼此的竞争却激烈无比——但我们也有意见相同的时候，这种时候无论我们与人争论什么，都能占上风，用自以为是的强势姿态压倒对方。总之，我们俩都是非常热情的人，只是把热情用在了不同的地方。
当我这辈子第一次出现想要离开、逃走的渴求时，也是找欧文分享。我并不记得曾明白表达过这种渴求，只记得从小我就感到这辈子不能困在印第安纳，更不能在林登镇死守，甚至不该待在美国。我应该去别的地方寻找生活目标。但这种宏愿让我害怕，觉得困难重重与不安。我相信欧文也清楚这一点，就像某些孩子知道自己不想离家太远一样，我们则是知道自己不会待在故乡，人生也不会在此告终。正因为我们俩都抱持这种决心，而非一时兴起或偏好，我们才会立场一致，忍耐并善尽童年的种种责任，直到我们可以远走高飞，努力追求自己的人生。
有趣的是，父亲葬礼后大约有两年的时光，是我们关系最融洽、最快乐的一段日子。那两年，我们非常亲近，其间也曾有一小段日子，我发下甜蜜的宏愿，尽可能每周都写信给他，只是大学期间我们都没有做到。1946年春末，我们一起到意大利度假。其间有张照片，是我们在纽约正要登上“世外桃源”号之际拍摄的。我们都身穿亚麻材质的西装，头戴圆顶礼帽。那是我们第一次到欧洲去，第一次一起度假，但很不幸，也是最后一次，只是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三个月后回美国时，我记得我们还对彼此承诺，每年都要重游欧洲，到离家乡愈来愈远的地方。
我只记得那趟欧洲之旅的几个细节，比如我们看到的艺术作品、吃的餐点、谈的话题、参观过的废墟，甚或住过的地方。但是让我至今难忘，并且觉得奇怪又不悦的，是我心中浮现一种无法言喻的陌生感。旅程进行到一半时，每次我看着欧文都会那样。我记得那时觉得胸口闷闷的，感到很真实而且持续，却又不会不舒服或痛苦。几次下来，我得出一个结论，因为没有更好的方式可以描述，我姑且称为爱。我当然没跟他说过此事（我们之间不曾有过那种对话内容），但我仍清楚地记得某天晚上当我们站在船头，我看着他的时候，只见他那鼻头散发油光的尖鼻（他的鼻子跟我一样），黑色的海水拍打船舷两侧的轰隆声响不断地传到我的耳际，那感觉强烈到令我几乎无法承受。当欧文跟我说话时，我无法回答，只能谎称自己生病，然后才回到床上躺下，好好思考自己的新发现。
当然，那种感觉并未持续存在。在我们旅行的过程中，它时隐时现，之后许多年也是这样，只是感觉再也不如当晚我们在船头时那般强烈。后来我学会了接受，继而期待那熟悉的痛感，即便我知道当那种感觉出现时，我根本无法做任何事，更别说思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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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x00A0;诺顿这里提到的欧文就是他的双胞胎兄弟欧文·C．佩利纳，是他一辈子保持密切关系的少数几个成人之一。与诺顿不同，欧文一直很喜欢文学，如今成了知名诗人，在巴德学院担任菲尔德－派提讲座教授，教的就是诗歌。他曾两度获得国家图书奖的诗歌奖，第一次的获奖作品是《昆虫之手与其他诗作》（1985），第二次则是《菲利浦·佩利纳的枕边书》（1995），此外他也曾获得其他许多奖项。欧文的沉默寡言跟诺顿的口若悬河一样，尽人皆知，几年前的圣诞节我去诺顿家时，曾经目睹过他们俩有趣的互动。只见诺顿手里拿着满满一把栗子，边吃边吐壳，指手画脚，天南地北地闲聊，一下子说蝴蝶标本的制作是一门日趋式微的艺术，接着又提起某个脱口秀节目具有奇怪的吸引力，对面坐着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闷葫芦欧文，只会偶尔咕哝呢喃两句，表达赞同或反对之意。
<p">可悲的是，此刻诺顿与其兄弟已经分道扬镳，无法和解。接下来，读者会看到他们突然闹翻、兄弟之情毁灭殆尽的过程，而这一切，都缘自一次诺顿迄今仍无法释怀的背叛行径。
<p">(2)&#x00A0;欧文·佩利纳曾为母亲与母亲之死写过一篇相当可爱的诗作；那是他第三本诗集《天蛾与蜂蜜》（1986）的第一首诗。
<p">(3)&#x00A0;译者注：例如把tea改成eat，把won改成now。
<p">(4)&#x00A0;译者注：正念和反念都一样的句子，例如Madam I&#39;m Adam。
<p">(5)&#x00A0;如果西比尔·玛莉亚·佩利纳（1893——1945）晚五十年出生，她的人生际遇会有何不同？这个问题只能借由想象来回答。她在西北大学就读时期的老师，也就是伟大的医学院教授兼解剖学家艾赛亚·威金森，曾在1911年写给同事的信件里提起她：
<p">这名学生有许多天赋，优雅、有技巧。她没有办法做医学研究工作，实在是科学界的损失。我甚至曾劝她考虑跟着教会教士到外国传教，与国内任何大学相较，她都能获得更多的独立性与机会。然而她拒绝了。理由到底是放不下家人（许多女学生都有这个缺点），还是怕工作环境充满不确定性而受苦，我无法确定。不管选择做什么事，她当然都能胜任，只是我认为她原有的保守心态会困住她，让她成为工作不具挑战性的乡下小医生。（请参阅弗朗西斯·克拉普编辑的《医界人生：艾赛亚·威金森书信集》。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84年）
<p">西比尔的人生被威金森不幸言中，前途黯淡。《罗彻斯特花絮报》为她刊登的讣闻简短而可悲，对她来讲简直是一种污辱：“佩利纳医生在罗彻斯特行医三十余年……终身未嫁，身后也无子嗣。”然而，西比尔身后的确留有遗绪；诺顿他自己说过不止一次，就是姑姑让他初次见识到科学发现是如此奇妙，充满各种可能性。所以，尽管西比尔的梦想受阻，但我们可以说全球医界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帮她实现了美梦：诺顿的成就已经远远超过她原本的能力范围。
<p">(6)&#x00A0;就这点而言，我的意见恐怕与诺顿相左，但我希望由读者来断定谁对谁错。以下是从那本书摘录的诺顿简介：
<p">亚伯拉罕·诺顿·佩利纳，1924年生于美国印第安纳州林登镇，目前住在美国马里兰州贝塞斯达镇。重要性：七分。［编者按：重要性是用最低一分，最高十分来计算的。伽利略是十分，令人困惑的是，沙克（Jonas Salk）居然也是十分。但是哥白尼只有八分。］
<p">过去，大家都说没有人能长生不老，但你知道实际上有一群人例外吗？是真的！目前与五十几个领养来的小孩住在马里兰州的佩利纳医生，于20世纪50年代初发现了一个不会老化的部族——因为他们吃了一种罕见的海龟！此一研究让佩利纳医生赢得1974年的诺贝尔医学奖。
<p">接下来，那本书介绍了所谓的“瑟莉妮症候群”，但内容有误，也太过简化。
<p">(7)&#x00A0;菲利浦·塔伦特·佩利纳（于1969年来到美国；大约生于1960年，1975年去世）是诺顿最早领养的小孩之一，最得他的宠爱。菲利浦身材精瘦，天真无邪，皮肤黝黑。我未曾见过他，但是从诺顿留下的许多照片看来，他应该是个动作很快的淘气鬼，照片上的他，总是想要从诺顿的怀里挣脱、从照片里冲出来似的。菲利浦是个活泼的孩子，但年幼时大脑确曾受损，导致成长迟滞，可能是小时候严重营养不良的后果。他是名孤儿，被村民视为吉祥物，诺顿于1969年把他从乌伊伏带回美国。（直到诺顿解救他之前，他的名字在当地语言的意思是：“嘿，你啊！”）1975年，菲利浦被酒驾肇事者撞死，据悉当时他大约十五岁。
<p">(8)&#x00A0;译者注：其中，格里哥·孟德尔是奥地利遗传学家，詹姆斯·克拉克·麦克斯韦是苏格兰物理学家，马尔切罗·马尔皮基是意大利解剖学家，卡尔·林奈是瑞典动植物学家。
<p">(9)&#x00A0;诺顿之父的死法虽不太光彩，他却留下了大笔遗产。没有人透露过确切的数字，但是帮诺顿立传的作者都认为，那些钱足以让他轻松买下贝塞斯达的房子，还可抚养、教育他领养的孩子。跟欧文一样，诺顿应该也是西比尔的主要继承人。
<p">(10)&#x00A0;看到诺顿这样表明心迹，我自己也感到讶异。其实是非常讶异。至于理由何在，读者继续往下看这本回忆录就会明白。在这里我只想说，长久以来让诺顿最恐惧的，就是遭到背弃——他很怕自己深爱与信任的人有一天会背叛他。（后来也被他不幸言中。）但就如先前我强调的，他会陷入现在的困境，不只是他收养的小孩对他不忠，欧文也一样。
<p">有趣的是，一直到我跟诺顿建立密切关系的四年后，我才知道欧文这个人的存在。多年后我问起这件事，诺顿只是咯咯一笑，表示那时候他们一定是为了什么事在闹脾气。他与欧文常常好一阵子互不来往，为小事争执的频率也很高。他常说，就知识与看法的深度、广度而言，欧文与他不相上下（当然，他们俩的知识与看法都截然不同）。但事实证明，欧文的确是诺顿身边的最佳绿叶，也许只有他的精彩成就、古怪个性与如火热情能与诺顿匹配。我曾经非常喜欢他。

第二章 老鼠
<h2>I</h2>
大学毕业后，我在1946年秋季进入医学院就读。(1)医学院让我感到有兴趣的地方实在不多，我的同学都是一些缺乏想象力的乏味家伙，但我不是太意外。我之所以去读医学院，纯粹是因为当年只要是对人体生物学有点兴趣的人，都会那么做。假使我是现在的大学毕业生，可能不会进医学院，而是去读病毒学或微生物学之类的博士班。并不是医学院的环境让我觉得无趣、缺乏刺激，而是被录取的人通常有一种自以为是和感情用事的特质，他们比较关注医生这个行业的浪漫英雄主义色彩，而非医学研究所的挑战性。
与现在相较，上述情况在五十年前也许更为普遍。我的同学（至少在四年内我接触到的那些人）可以轻易地分成两类。第一类较不讨人厌，是乏味的乖乖派，喜欢背书；第二类都是一些令人作呕的家伙，贪得无厌又喜欢做梦，对自己未来的社会地位很是陶醉。这两类人都极具企图心，喜欢竞争，非常在意有关面子的小事。
我不是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虽然我可能是同年级学生中，甚或全医学院中对知识最有好奇心，也最有创意的人之一，但是比我更厉害、更勤奋的学生实在太多了：他们从不缺课，勤做笔记，每晚温习功课。我则是专注在其他事情上。当时我非常着迷于搜集甲虫，那是我从童年开始就维持的习惯与兴趣。当然，住在波士顿地区没有太多的机会可以找到稀有甲虫，但是每逢春天的那几个月，我常搭乘火车南下康涅狄格州，去找就读耶鲁大学美国文学博士班的欧文，一次待上几天。我会把行李寄放在他的住处，改搭令人昏昏欲睡的小火车到乡间，带着我的网、笔记本与一罐用甲醛浸湿的棉花，在原野待一整天，直到天色火红，才搭便车回纽黑文，当晚就住在欧文的套房里，吃欧文准备的晚餐，试着和他聊聊天，只不过不太能聊得起来。多年来，欧文愈加沉默寡言（我必须承认，对此我非常感激，因为他终于开始致力于美国诗人惠特曼的诗歌研究，印证了我先前说他所学太杂），看着他把煎蛋卷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不等边四边形，我实在很难不想起我们那位冷淡、懒惰的父亲。
我常常缺课，教授们当然不太高兴，但是我考试与写报告的成绩不俗，所以他们最多也只能数落我一顿，说我欠缺纪律，将来一定是名庸医。我不怀疑他们治学的严谨与认真，但我也不担心自己的未来。因为当时我已经知道，无论未来想从事哪一种冒险活动，全勤纪录无法确保我会有好的表现。
我不想美化自己当年的行为，像我那样不尊敬教授与医学体制，实在有点令人讨厌、不成熟。如今我的医学生涯与成就已有了定论，回想起来，若说我当年知道一切会圆满解决且对我有所帮助，而我欠缺企图心也是真诚的表现，这话便说得太简单了。但坦白讲，当时我已了解自己极度渴求某种可能达成却遥不可及的伟大成就，一个只能用眼角余光瞥见的模糊美梦。于是在众人与自己面前，我便装出一副不想出类拔萃的样子，以免自己觉得医学院的成败足以决定一辈子的好坏，进而影响实现那模糊美梦的机会。
到了医学院三年级，情况的确有了很大改变，或者说是我把情况改变了。我在那一年受邀加入格里高利·史密斯的实验室。现在你应该知道当时我为什么如此讶异，而且有很多年我常常被问到那一段工作经验。(2)
如果我说我一开始并未感到受宠若惊，那我就是在说谎。如今，任谁用赞赏的语气提起格里高利·史密斯，肯定会被讪笑，嬉笑的语气可以听出那些人自信、自满，同时也反映出一种既松了一口气又恐惧的情绪——如今备受尊崇的科学家在二三十年后被提起时，想必也会引起这种反应。但是我还在医学院时，史密斯仍被视为重要的思想家与梦想家，也是模范医生与科学家。(3)
在校园与科学界，史密斯也是独特非凡的人物。理由之一是，他从事的医学研究工作是当时公认较有趣的。当年具有开创性的概念与理论，如今很容易因为错误百出而沦为笑谈，但不可否认，20世纪40年代是科学发展的伟大时代。史密斯与其同事的许多理论最终被证明是错误的（错就是错，没有更委婉的说法），但他们那代人的好奇心与对知识的渴求实在可敬（渴求心态的背后有许多动机，但无疑是真诚坦率的），这也是他们能奠定所谓现代科学的理由。没有他们，现在的科学家就没有任何概念与理论可以反驳，证明其谬误。现在回顾起史密斯的研究，尽管他最后无法提供正确答案，但他的贡献与最重要的遗绪，其实是把各种问题找出来，让科学界在接下来的半世纪投注心力。
认识史密斯之前，我就知道他是谁了。20世纪40年代中期最广为接受的一种理论是：癌症是病毒感染造成的。这一理论早在几十年前便已问世，但史密斯是大力提倡者，整个20世纪40年代初期，他都在致力证明一件事：癌症（当时科学家都以为癌症是恶魔或巫师造成的）不但可以充分解释，大致上也能治愈——根据他的思考模式，科学家不但可以找出引发癌症的病毒，也可以研发出杀死病毒的疫苗，让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就如同大多数取悦人们的理论，它虽然是受某种灵感启发，但是非常严谨，看起来美妙合理，又有可信度。史密斯的理论很容易理解（一般媒体渐渐以“史密斯的奇想”称之，仿佛可和毕达哥拉斯原理或演化论等量齐观，而史密斯的地位甚至直追亚里士多德，是个具有神秘色彩与寓言风格的古代哲学家），很快就让他成为学界名人与社会名流（当然也备受嫉妒）。(4)
容我之后再继续介绍史密斯，这样比较适当，因为我在实验室工作了好几个月，才真正初识史密斯。从我的成绩、态度与格格不入的表现看来，待在实验室期间，我几乎被人当成空气，这一点也不令人意外：同事不曾与我交谈，我做的也都是一些枯燥的工作。但我并无怨言，像我这样的学生总是来来去去，去个一天，隔天就消失，只要负责把猴子喂饱，把老鼠的水瓶换好，帮眼神惊恐的狗狗打针就好。直到有一天，那些动物会跟我们一样离开实验室，把噪声与臭味一并带走。
不管什么时间，实验室里通常有十五个人，当然包括史密斯在内。我对这份工作经验抱持着某种浪漫的期待，希望以有创意的自由方式与其他人交流概念与理论（我就是那么天真），但实际上那是个层级分明的地方，虽然那是一个节制得宜的环境，里面的人都没多少社会经验，却完全遵从外在世界的阶级规则与分野。史密斯位于最顶层，任谁都必须照他所说的一切行事，不得有异议——但通常他都是通过副手传话。不过我进实验室时，史密斯不在的时间已愈来愈多，让他更感兴趣的是接受《纽约时报》与著名新闻记者爱德华·默罗的访问。
实验室里的二当家，是华德·布拉柴维尔与孟若·费区两位总医师，他们都是医学博士，而且就像他们每周设法提醒大家的，他们也是史密斯亲自挑选来管理实验室的人，负责监督实验，撰写史密斯的研究论文初稿，搞定论文发表前的所有程序，掌控实验室的日常营运事务，包括聘请医学院学生与大学生。他们俩都不喜欢我，尤其是布拉柴维尔，但由于我是史密斯直接聘用的，他们不得不容忍我。他们其实也小有名气（布拉柴维尔的名气更胜费区），先前我就听过医学院的教授提起他们有多杰出，前途有多看好。有时大家叫他们“土耳其佬”，认为他们会是继承史密斯成就的科学家，同时会彻底实现他的科学计划。他们俩很少交谈，我看得出他们之间竞争激烈。两个人都互相看不顺眼，理由是对方的教育水平不够（奇怪的是，从大学预科一直到医学院，他们都是同学）、智力不如自己（在我看来，他们同样缺乏想象力），并且认为无论何时，史密斯都比较喜欢自己。
在布拉柴维尔与费区之下，有四位资浅的住院医师，也都是医学博士，分别叫帕顿、奈索、乌利佛与柯提斯。这四个家伙是布拉柴维尔与费区挑选的（经史密斯同意），比他们俩更讨人厌，都读过大学预校（不过不是布拉柴维尔与费区就读的那所），喜欢在实验室里走来走去，装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还顶着一头学童发型，眉头微皱，双手交握，摆在身后，看来非常了不起；他们充满企图心，也很认真，但是以为别人没注意自己时，会不禁露出微笑，一副女人照镜子时的自恋表情。我被指派给帕顿，他是那几个人里面我最喜欢的，因为他肥肥的脸颊非常光滑，衬衫凌乱（为此他常遭到重视细节的土耳其佬斥责），而且他不会来烦我，常常忘记我在帮他做实验，应该监督我的一举一动和所谓的每日绩效。
四名住院医师底下有两名医学院学生：就是我跟一个叫朱利安·汤波的家伙。他深受土耳其佬喜爱，未曾跟我说话，好像我的格格不入是某种疾病，只要跟我讲上一两句话就会被传染。所以他离我远远的，这正合我意。我知道他跟我同一年级，是康涅狄格人，未婚妻就读于韦斯利学院，但我完全不清楚他的思维倾向与智力等级，因为他从来不讲，好像在实验室工作不需要思考似的。
在我们下面有两名大学生，通常主修生物学（这些人的替换速度奇快无比，没有一个不能被取代，因此大家都懒得去记他们的名字），都是未来的医学院学生，总是一副担惊受怕的模样：大学生能在史密斯的实验室里工作，几乎像是受到国王宠幸一般，表情既害怕又骄矜。偶尔我会看着他们，纳闷他们身上到底有哪一点被看出具有潜力，能够进入实验室？他们必须通过指导教授的哪些考验，承担什么责任？
在那两个大学生之下，是个叫狄恩·欧葛莱迪的家伙。依照当年的幽默感，我们叫他“胖爱尔兰佬”，因为他是个胖胖的爱尔兰人。在实验室里面，胖爱尔兰佬的工作最具体，而且贡献良多：其他人只是写写笔记，用指甲把注射器里的泡泡弹掉，抽血，接着继续写笔记，胖爱尔兰佬却必须照顾动物，包办所有我们不干的活儿。他清理猴笼，喂它们吃混合过熟香蕉与燕麦的泥状食物；他帮老鼠换水；他把狗狗眼睛周遭会流出汁液的干癣清理掉。他那泰然自若的工作态度令我印象深刻：他并非动物爱好者，也不会感情用事（据我所知，实验室曾经雇用过那种人，结局很凄惨。某天深夜，费区发现那人试着把狗叫出狗笼，跳上一台在外等候的卡车），同时他不觉得实验室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也不感兴趣。有时候，实验室会出现对实验室负责人深恶痛绝的动物照顾员（我后来也遇到过），但并非因为他们是动物爱好者（只要申请此项工作的人提及自己喜爱动物，便立刻会被剔除），而是他们厌恶科学与身穿白袍的科学研究人员。他们认为我们的高傲心态非常卑劣，不过，谁也无法确认他们对我们的厌恶，是来自我们所受的教育，还是我们应用知识的方式（他们往往认为科学已经过度发展，而我们这种人又任性无比）。他们无法做高深的推理，而且因为他们不了解我们在做什么，也不愿承认所知有限，所以总是侮辱、憎恶我们。（像这样对待我们的不只那些动物照顾员，还有记者、动物保护人士、神职人员、政治人物、家庭主妇与艺术家——他们把所有神秘难解的现象都归咎于人类的高傲与邪恶。）
让我再回头介绍一下胖爱尔兰佬吧：他每天下午4点开始上班，等到隔天我们回到实验室时，所有地方都打扫好，水也换了，实验室的味道也会恢复正常，夹杂着清洁剂的蛋腥味与陈年粪便的甜腻味。有时候我们如果待得比较晚，就会遇到胖爱尔兰佬，对他点头致意，他也会点头回礼。他不会试着跟我们聊两句。任谁问他问题，他总是用最简单草率的方式回答——不会失礼，但也不会像同事、服务生跟其余许多服务人员那样，硬是要跟你闲聊天气、工作有多累、身体哪里疼痛等无穷无尽的话题。我们的对话只会像这样：“早安，胖爱尔兰佬。”“早安。”“四号巴吉度（意思是四号笼的巴吉度猎犬）昨天晚上嗝儿屁了。”“我会处理的。”如此而已。
在胖爱尔兰佬下面，是最底层的人了：两名叫戴维与彼得的实验室技工，没人记得他们的姓，他们也没有桌子，不过一样是身穿白袍，负责支持各个工作站，清洗烧杯、切割铁网、把试管里残留的生物物质刮掉、给我们倒烧焦的咖啡，还有把老鼠抓出笼或放回去。我尽可能不麻烦他们：理由之一是自己动手比较快，其次是他们俩都很健谈，喜欢跟我们聊他们的女人，或是当天晚上要吃什么，还有他们的工作有多乏味。他们不会虐待动物，动作却马马虎虎：往往紧抓老鼠，害得它们吱吱乱叫，抬起四只小脚挣扎；老是忘记该把哪一条狗关回哪一个笼子；他们常常打翻本生灯，残局又不收拾干净，害得我们必须整天避开那块区域，直到晚上才由同事来帮他们善后。
实验室位于阙斯厅一楼，那是一栋十层楼的红砖建筑，外观丑陋却实用，几年前已经拆除。主实验室面积大约一百一十平方米，形状是长方形，共有四扇窗户可眺望外面的绿地。一楼靠南边的角落，距离那座轰隆隆的大楼焚化炉最远处，是史密斯的小办公室，与我们的实验室相接，四面装有大块玻璃，里面摆了一张木制办公桌（桌面一尘不染，让人怀疑到底有没有人在用），档案柜与书架各一座，都是金属材质的。他的办公室外面东侧，一整排窗户下方，摆着一张张两两相对的铁桌，是给所有总医师、住院医师、医学院学生和大学生使用的。实验室的其余空间主要是八张长长的铁制工作台，每一张都有水槽，台面上挤满本生灯和烧杯。地板上铺着油布，墙壁是淡淡的奶油色，总是害我很想吃面包、马铃薯之类用淀粉或面粉做的食物。
主实验室后方是两间动物实验室，加起来长度与实验室一样。第一间在南侧，是老鼠实验室，没有窗户，面积大约二十八平方米，靠三面墙壁都堆着两米高的鼠笼，笼子是亮晶晶的橘色，上有黑色斑点。这一间老鼠实验室跟所有动物实验室没有两样，里面弥漫着湿报纸与粪便的臭味，还有潮湿毛皮特有的霉味与海藻味。每天晚上，同事都会用消毒剂刷地板，但只会让室内原有的臭味更浓烈，浓到仿佛要渗进墙壁里去。紧邻老鼠实验室的是关狗的实验室，面积几乎是老鼠实验室的两倍，但弥漫着一样的臭味，墙壁一样是锈色，铁笼也相同，只不过最上面那排已经顶到天花板。狗笼大约有三十六个，每个都很小，面积大约零点二平方米，所以那些狗无法站起来（基于某个理由，通常都是猎犬），整天都必须侧躺着或者蹲下，前脚张开，好像喝醉了似的，体态十分不雅。此外，十来个较高的笼子，留给猴子使用——我们虽然固定会用到猴子，但使用频率毕竟不高，不需要特别安排一间实验室。我对这些实验室印象最深刻之处是里面毫无声息，但在被抓出笼子或者换笼子时，老鼠会疯狂地尖叫，群狗则是哀鸣。除此之外，它们大都沉静无声，瞪着自己的爪子发呆等待。只有猴子会抱怨聒噪，没事也会整天尖叫。因此实在很讨人厌，不仅臭味浓烈，会把东西弄得乱七八糟，不过它们自然是比较有价值的实验样本。
我大多数时间负责老鼠。帕顿进行的长期实验之一，是让老鼠受到各种病毒感染，借此诱发癌症——但实际的实验范围我并不知道，这也很奇怪，我虽然被委以重任，但他们显然认为我不是很重要，没必要知道自己每天在做什么事。例如，开始时我照顾十二只老鼠，每个编号的笼子里各一只。接着，我把混进某种病毒的生理盐水注射到每只老鼠身上。然后开始必需的等待：每天测量老鼠的体重、身长，观察它们，是不是看起来精神不济？食量与水的摄取量正常吗？身上是不是开始长什么奇怪的瘤？（实验的目的就是要让它们长瘤，但是我未曾碰过。）我把结果记录在笔记本里，帕顿可能会拿去看，但从来没有。无聊的工作让我开始胡思乱想。“十二号白老鼠，”我曾这样写道（那些老鼠都是白的），“脸色惨白。鼻子与脚掌：昨天的是像康乃馨一样的粉色，今天变成玫瑰粉。个性：愚钝。”（它们都是愚钝的吧，毕竟是老鼠。它们每天做的都是老鼠该做的事。）某个时间点过后，大约三个月，这些老鼠会被杀死、解剖，然后再弄另一批新的来做实验。
我还挺喜欢杀老鼠的。令人惊讶的是，杀死老鼠的方式很有限：下药所需时间太长，也太过昂贵；直接淹死实在太惨，手法也太无聊。（总之，不管使用上述哪种方式，都会把我们需要研究的组织破坏掉。）教我怎样下手的，是乌利佛。做法是抓住老鼠的尾巴，把它提起来，像玩弄套索一样拿起来转圈圈，直到它头昏脑涨，头部往两侧歪来歪去。接着把老鼠摆在桌上，用手按住老鼠耳朵后方的头部，另一只手抓住老鼠的尾巴，把它拉起来。轻轻的啪的一声，脖子就断掉了。有时，朱利安·汤波和我会站在老鼠实验室中间那张长桌的两侧，双手同时各抓起四五只老鼠摇晃转圈，一批一批地弄死它们。那是令人满意的差事，让那一天跟其他日子不大一样，虽然毫无章法、进展与意义，却有一点小小的真实成就感。
接着，我会把老鼠拿到主实验室去，摊在桌面上，四脚朝天。取出每只老鼠的脾脏（小小的，看起来美味无比，肉多味美，大小跟西瓜子一样），放在装有一点生理盐水的培养皿上。随手从身边那一叠充满弹性的细铁丝网里，拿出一张，剪成一小片一小片，每片六平方厘米。拿起一片，用火消毒后，用它来摩擦脾脏，把一滴细胞悬液挤到另一个培养皿里面。脾脏当然柔软多汁，像鹅肝一样，必须小心处理，只能对着铁丝网片轻轻摩擦，稍微施力过猛就会把脾脏挤爆，喷得手指上满是黏黏的黑色肉泥。这个动作重复几遍，或是直到脾脏变成汁液状，接着用滴管把肉汁吸起来，挤在显微镜下方查看，把每毫升肉汁的细胞数量记录下来。
就像我之前强调过的，这些实验的重点不只是证明癌症是由病毒引发的（请注意，我在这里的措辞并非“癌症是否由病毒引发”。史密斯似乎深信他的理论牢不可破，这有可能是他自己太过骄傲，又或者他误信某位科学作家——这本身就是个矛盾用语——说他的理论牢不可破，才会铸下大错。他的实验室对于证明他是对是错没有兴趣，费区、布拉柴维尔与其他人只想进一步了解他所有假设的具体内容，不想管假设的对错），也为了确立培养细胞的程序。例如，假如有人能证明X癌症是由Y病毒引发，那么他就必须制造一种能够杀死癌细胞的疫苗。（我的说法虽有过度简化之嫌，但与实际情况也相去不远，当年不仅医界这么想，整个科学界也是：制造炸弹，往讨厌的家伙身上一丢，那讨厌的家伙就永远消失了。）
他们曾要求我重复一个跟肾脏有关的实验，因为肾脏出现畸形的状况比较好辨认——例如，比脾脏容易辨认。我取出老鼠身上的肾脏（肾脏的纤维比脾脏还多），切成一块块，放进试管里。再把那些肾脏碎块用一层层愈来愈细的细网过滤，直到变成黏黏的单一细胞层。然后，用生理盐水与一种叫作胎牛血清的营养物（当然，这是一种有助于生长的营养物）来破坏肾脏细胞组织，最后放进平底的消毒培养瓶，用三十七摄氏度的温度来培养细胞。细胞悬液会附着在瓶子的表面，细胞聚在一起，形成一个个扁平的星状群集。等到培养出大量单层细胞后，就可以将病毒注入细胞。几天后，把培养瓶里的所有东西都放进离心机，分离出上层液（也就是非细胞的部分），那就是疫苗了。
总之，这是他们的想法。老实说，这种方法在当时看来合理且合乎逻辑。现在回想起来，也许有点太合理、太合乎逻辑了，不过，这种理论为真的可能性比当时流行的其他理论还高——尽管不久之后，我就会学到一个道理：看来可能性最高的，未必是最正确或最值得斟酌的。通常都是那些看来很奇怪、不大可能的理论，才会让你一再仔细检视、特别关注，因为你发现那种理论背后的原创性是如此吸引你。
当时我才二十四岁，工作是让狗感染病毒。我把各种病毒注射到狗的肾脏里。当时大家对器官移植非常热衷，没过多久，我真的开始动起了手术，只不过手术对象是狗，而且我可以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进行，地点就在狗的实验室里（有时帕顿会走进来，用阴沉的脸色看着我，好像不知道我是谁，也没有权利开口问我，不说一句话又拖着脚步走出去了）。我把狗的腹腔剖开，将动脉绑起来，接着缝合伤口。几天后，那条狗出现肾衰竭的迹象，开始呻吟哀鸣；它的尿液看来黏稠有毒，多油的尿液一大颗一大颗慢慢漏出来——我再度把狗麻醉，把衰竭的肾脏取出（如今已变成一大块瘀血晶亮的蓝色死肉），然后把已注入病毒的另一条狗的肾脏移植到它身上。我把两条狗的伤口都缝合好。捐肾那条狗的遗体被我焚化掉，接受肾脏的那条狗也很快就死了，但我不确定其死因是肾脏感染了病毒，还是我开刀技术太差。我观察它，把它渐渐死去的过程记录在笔记本里。等到它确实断气，我便取出我想研究的器官，保存起来，留待进一步分析，然后将它的遗体火化。
我每天都是这么过的。从我复述当年经历的语气听来，是有点儿没意思，甚至带了些戏剧性的宿命感，但当时我还觉得挺有趣的，一方面是工作本身（有时候，我就像受到一间成功实验室的杰出领导者鼓励，觉得自己随时会有一项重要的小小发现，将能永远改写科学史）；另一方面，则是透过在那一间实验室的经历，还有对周遭人物的观察，我发现自己不会选择那种生活。在实验室里给他人工作，实在是一件怪事：会获选进入实验室的原因，多半是全年级的佼佼者，在某个领域里最具潜力，或是一个想法有趣的人，结果却被放在一个有众多同类人的地方。在一些实验室的同事身上，你可以看到自己过去还是大学生的模样，有些则让你看到未来——至少能看出一个大概，只是你会觉得自己比他们更棒、更聪明、更有天分。
但是，怎样才算是一个成功或有天分的实验室人员呢？你在那里做的，实际上不是你自己的事；你会获选是因为你有头脑，但接下来却会依据实际需求，被要求不要为自己，而是为另一个人思考。对某些人来讲，这种事比较容易，因此他们待得下去。就算获得了兄弟情谊，却背弃了自己的独立性。但企图心是很难完全压抑消除的，它会改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尽管不再独立作业，变成实验室里的一员，你每天还是希望你会获得关键性的发现，你会是找到答案的人，你会以胜利者的姿态向实验室主任报告你的发现，而慷慨的他对自己的学术表现有足够自信，会把该是你的功劳给你。这是你的希望，很多远比我杰出的人都是靠这种希望获得动力，存活下来。但只有少数人希望成真，这些幸运儿，有一天能建立自己的实验室，用自己开发出来的细胞株申请专利，发表自己的论文。不过，他们都是有耐心的人，而我在进入史密斯实验室的第一学期期末时就知道了我永远不可能那么有耐心、适应力那么强。
我之所以那么笃定，原因是实验室文化让我很不舒服。当时的实验室跟现在不同。并不是我真的非常关切同事们的生活，在意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兴趣，但是那间实验室弥漫着一种保守主义氛围，非常迷恋洁净整齐，让我很难适应、沮丧不已。当年科学界认为只有绅士才有资格当圈内人。毕竟，当年就连莱纳斯·鲍林与罗伯特·奥本海默(5)那样了不起的人，都未能免俗，必须遵守某种衣着风格，在鸡尾酒派对上表演，并且沉浸在浪漫逸事中。与当年的情况不同，如今，有天分的人往往可以避免社交表现不佳的骂名，如果你不愿学习最基本的社交技巧，不能穿着得体，或者不懂餐桌礼仪，就证明了你的理智纯正，能够完全投入思想活动中。
但当年不是这样。当时，任谁都很难忽略同事在实验室外的活动与兴趣，因为每个人在这两方面都该有好的表现。人们提起土耳其佬总是赞不绝口，不只是他们在学校表现优异，而且他们机智且恭顺、体贴，也上得了台面。他们俩的老婆都读过拉德克利夫学院，(6)都出身知名的东岸世家，也长得够帅，穿着体面。他们生性诚挚，深信自己从事的是非常严肃而重要的工作（我也一样），但他们也认为幽默感要在适当场合才能展现（比如派对、晚餐餐会），而且要拿捏得宜。除了跟爸妈一起去过欧洲（此外，我想他们应该也曾从军参加过欧战，但那不算旅行），他们都不曾自己旅行过，也都不想去。他们的朋友与他们相似，雇用的手下也一样（乌利佛、奈索这两个北欧姓氏听起来比较奇怪，但是分别有“史基普”与“奇普”这两个平易近人的外号），而且生活范围不是实验室，就是剑桥镇与牛顿镇的住家。像胖爱尔兰佬这种人，也许从不认为除了清理鼠笼与擦尿之外，还能做什么事，但那两个土耳其佬还不是一样画地自限、缺乏想象力：他们自认能为人类做出重大贡献。我想那的确是无懈可击的目标，但他们满脑子想的只是最后的成果，幻想能靠自己的发明或解决方案留名青史，完全不重视过程。我投入科学是为了追求冒险，但对他们而言，上天注定的伟大成就是唯一的目标——他们不会主动追求冒险，只会在碰到时咬牙挺过去。
<h2>II</h2>
我在实验室待了六个月之后，才最终有机会认识了史密斯。我之前见过他，但都是惊鸿一瞥：除了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外，他有时会匆匆来实验室和布拉柴维尔与费区谈话，或到他那整齐得令人发慌的办公桌拿一篇论文或一本期刊，接着又离开实验室，回到外面的世界。偶尔我的几位教授也会用嫉妒的口气问我关于他的事，“他都叫你做些什么事”或者“他正在做什么”，而我总是实话实说，答案非常无聊难懂，所以他们也不再发问：我负责解剖老鼠，或者我不知道。如果当年我知道自己对他有什么看法，如果我景仰他，希望保护他的研究工作，我应该会说谎，让我的工作听起来更迷人一点。
但是某天我在处理老鼠脾脏时，布拉柴维尔走到我的桌边找我，说：“这是史密斯给你的。”然后把一个信封放在我的手肘边。他一副不满的样子，不过那是他的标准表情。我把手套脱下，打开印了我名字的普通标准信封。里面有一张洋葱信纸（一样是打字，打得很烂，所以我想是史密斯自己打的字），他邀我共进晚餐，时间是礼拜五晚上六点半。他用黑色钢笔签了名，但墨水在纸上晕开，糊成一团。现在我已经忘记自己受邀时有何想法。我想是受宠若惊吧（布拉柴维尔猜出信里写了什么，当天稍后便跟我说这是史密斯的习惯，每个医学院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期间都会受邀一次，而且特别强调“一次”这两个字），但奇怪的是，我记得自己并未太过兴奋，也不是特别担心。我本来就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进史密斯的实验室，而且当时我已经确定自己不想再待下去了，因为兴致不够，所有紧张感也跟着消除殆尽了。
礼拜五那天，我到了史密斯家，那是一栋高窄的褐石建筑，位于医学院校区的边缘。门前有一棵树叶掉光的日本红枫树（当时是3月初），还有一片叶子充满光泽、生气勃勃的冬青。一丛条纹番红花被一圈稻草覆盖住，但也探出了头来。除此之外，他的花园一片赤裸，只有许多木屑。植物的安排看起来并不和谐，也没有明显的秩序，像是随意栽种的。屋里的风格大致一样：玄关的某个角落，摆着一座皱巴巴的樟木制传统的日本木纹橱柜，看来格格不入。同样格格不入的，是另一个角落的老式英国秘书桌，桌面有木纹，感觉非常光滑。满是灰尘的地板上，覆盖着一张张东方古董地毯，而且我还瞄见边缘的流苏饰边上有些像饼干碎屑的东西。墙壁上挂着一个个黑色立体裱框，底是黑色毛毡布，框里挂着一个个金黄的小盒子，已经失去光泽，显得白白的。此外还有小小的贝壳材质雕刻作品（一只地精的双手雕工粗糙，正在拍手，看来快乐不已；还有一艘扬帆的船，雕得不太像），其他贝壳浮雕雕像则是如梦似幻的大鬈发女孩，往侧边凝视，表情茫然。这些饰品都非常有特色，但是房子本身也有某种无法言喻的神秘气质，仿佛二流房地产拍卖行的展示间，完全无法反映主人史密斯的身份地位，与他那头桦木色头发、满是皱纹的脸、高大挺直的步行姿态，还有杂志文章并不搭。裱框后面的墙壁刷着各种奇怪的颜色：有紫褐色、蓝绿色，还有未熟水果特有的鲜艳的淡绿色。本来我以为他会用米黄、褐色，甚或一些较常见的蓝色才对，让一切显得整齐而有秩序，但毕竟主人不是个怪人——史密斯并不奇怪。
不过，当晚跟他有关的一切似乎又说明了他就是个怪人。终于到了晚餐时间后，菜上得却毫无条理、杂乱无章，风格跟房屋本身一样，就像是用十分钟前才在冰箱里找到的剩余食材煮的。西红柿汤跟肉酱一样浓稠，喝起来像西红柿酱；春鸡根本没煮熟，红色血管还浮在鸡肉表面；胡萝卜与洋葱则是煮得太熟，叉子轻轻一叉就碎了；另一道汤完全是用洋葱与韭葱煮的，上面浮着一圈湿湿的芥末酱，让人不禁充满想象。史密斯用自豪的语气宣布，甜点是柿子，但是虽然它们整齐地摆在东方风的中式蓝白瓷盘上，却硬得跟青梅一样——等到我好不容易切下一块来吃，尝起来却像带着酸味的青草，多年后我才有办法改变了这个印象。
餐桌边只有我和他。史密斯坐在主位，最靠近厨房，我坐在他的右手边。每次要出新菜，他就会咻的一声站起来，从他身后的滑门走进去，回来时兴冲冲地拿着两只餐盘。来他家之前不久，我才想到应该买一瓶葡萄酒。我手里拿着一瓶最后一秒钟才想到要买的葡萄酒，走在他家门前的小径上，又猛然想到他也许会问我一堆问题，可能是某种测试。我不担心自己能否通过测验，但是一想到要坐在史密斯旁边（我以为还有他的家人），被他问及我如何看待当时科学界的许多困境，还是让我有点紧张。但我实在是多虑了，因为整晚讲话的人都是史密斯：从我一进门，他一手接过我的外套，一手递来果汁杯装的白兰地（我从不喜欢白兰地的味道，喝起来像是牙齿咬了一块绒布，所以我趁史密斯转身离开续杯的时候，把酒倒在大厅一棵叶子掉光的无花果树下），直到晚餐时间，我喝下他摆在我面前的雪利酒（虽然我比较想喝有蛋糕香气的餐后酒，把柿子的味道中和掉，但我还是喝下去了）——整个过程中，他都讲个不停。雪利酒用的酒杯是沉甸甸的水晶杯，我用手拿着，缓缓转圈，看着水晶杯反射在对面墙上，闪烁着羊皮般令人作呕的微弱黄色光线。
当晚我们从闲聊开始，但我不习惯与人闲聊，这不是我的强项，等到我发现自己不需要开口说话，只需偶尔微笑点头时，才松了一口气。我们俩在玄关那儿站了一会儿，手里各自拿着塑料杯装的白兰地（我的左手边是一间并未使用的起居室，里面一片漆黑）。入座后，他开始聊他的研究工作。也许你会认为像这样听史密斯聊两个多小时工作的事，大概会听见一些有趣的事。难道他不会说一些值得深思的东西，或是至少能刺激我的想法的话题？没那回事。他讲话时总是长篇大论，不但把有趣的话题变得极度无聊，而且模糊不已。史密斯迫不及待地一刀往春鸡身上切去，兴致高昂（吃饭时，他充满活力，显然很满意，但是并未注意到我有些东西摆着没吃）。此时，我打断了他：“教授，可以聊一聊你做的病毒突变研究吗？”毕竟这是他整个理论的基础，投入毕生之力的研究。但是他不想聊研究，只提到那些曾经妨碍他做研究的人，包括院长、副院长，还有许多同事——他说了十几个名字，详述每个人做了哪些事，如今相形见绌，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他曾听说院长一听到他登上了《时代》杂志就翻了白眼。副院长本来不愿意把阙斯厅的空间拨给他当实验室，试着把他赶到五楼那一间较暗、较差也较小的实验室。但是他赢了，不是吗？他在说这些故事时，没有怨气，也不带敌意，洋葱韭葱汤从汤匙往下滴。他没兴趣讨论科学，只是嘴巴仍讲个不停，说要离开一下，到厨房去，回座时盛了更多汤。这次他把两种汤混在一起，用汤匙搅拌，直到液态的汤变成奇怪的糊状，接着他塞了一条餐巾到衬衫领子里，以免弄脏领带。他一只手把餐巾弄平，另一只手舀汤来喝，嘴里喃喃地赞赏着汤的美味。
我看着他，心想那两个土耳其佬对于眼前的景象会作何感想？还是他们早已认清史密斯的真面目了？如果是这样，他们怎么还会待在他手下？怎么还会尊敬他？难道我低估了他们的忍耐力？或者这是史密斯特别装给我看的？难道土耳其佬和其他学生躲在那间漆黑的起居室里，忍着不笑，脸部紧绷，看着这场我毫不知情、被迫参与的戏？这真的是史密斯的家吗？他老婆在哪里？（我知道他有老婆，而且他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细细的金戒指。）还有，这房子里的房间是不是本来就怪怪的？我一直在想，能不能找个理由走进厨房，或者穿越大厅，走进起居室？也许我就能找到他真正的住家，在那里面，史密斯讲话有条有理，行为举止就像大家心目中的伟人，他那漂亮的老婆也会端出美味的餐点。这样一来，他的生活就会变得比较合理，我也就不会觉得自己好像是镇上的人类学家，一直在观察眼前这个邀我到他家吃晚餐的雇主了。
喝完雪利酒之后，他沉默了片刻，我终于能开口说话了。“教授，”我问，“你为什么雇用我？”
“哦，”他先是一语不发，接着才说，“你觉得是为什么呢？”他叹了一口气，手里摇晃着的玻璃杯，把光芒反射在他的脸上，就像萤火虫的尾灯。“你不是个好学生——喜欢做梦，又高傲。你的教授认为你难以管教。”他说得很起劲，愉悦的语气跟他刚刚在说敌人想整他但没整成时如出一辙。“但是当他们提起你的时候——”说到这里，他转头看我，我也是第一次看见他的双眼和眼睛下方的皮肤皱褶，他的巩膜跟每天被我掏出器官筛滤的老鼠没有两样，都是粉红色——“让我想起当年自己跟你年纪相仿的时候。我一心一意想逃跑，没什么归属感，渴望自由与成名。我们俩很像。”
“我不像你讲的那样。”我想这么说，却没出声。我可以看出他醉了。他这样多久了？难道我来的时候就已经醉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很蠢、很幼稚，为自己感到尴尬。我为什么搞不清楚状况？这种把人看透的技巧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无法掌握？就在我千头万绪之际，史密斯发出奇怪的小小声响，一种抽抽噎噎的声音。我以为他被噎住了，等我冲到他身边时，才发现他在哭，他的下巴抵着那条仍塞在衬衫领口的餐巾，双手交叠，摆在膝盖上，像个小孩。“唉，老天哪！”他说，“唉，老天哪！”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的外套在一旁的椅子上，是史密斯挂的。我一把抓起外套，逃了出去。
隔周周一，我没进实验室，一堂课也没去上，只是在家读书，或是把地图集拿出来，列出我想去的地方。偶尔我会想起史密斯对我说的话，心想他一定搞错了。我想起他哭泣的事，就觉得自己很可悲，而他很可恶。吃饭时，我调制自己最爱的点心：热燕麦片拌生鸡蛋。我突然领悟到，史密斯也可能端出这种奇怪的混合菜肴给客人吃。想到自己可能变成他那样，我吓坏了。直到几年后，我才搞清楚是为什么（差不多同时，我也弄清楚了柿子应该是什么味道）：他的科学理论糟糕、学问浅薄其实都还好，最糟的是他在那栋怪屋里的独居生活，卑微而难解，没人在他身边让他分心，因此他时时无法忘怀自己的人生有多卑微。当我发现自己的恐惧竟是如此卑微可悲，思考方式如此平庸软弱，心头不禁一震。
郁闷了几天后，医学院的秘书打电话给我，放肆地问我是不是还打算回去上课，接下来是布拉柴维尔，用嗤之以鼻的口气说我可能毁了帕顿的整个实验，所以不用回去了。挂上电话后，我松了一口气，因为我不过是跟史密斯吃了一顿晚餐，就发现实验室成了一个陷阱，是个肯定会让我变得跟他一样的地方——我会坚持自己的理论，完全没有真正的思想，心里恐惧有一天不可避免地会有人证明我是个冒牌货。这是我害怕的，至少我这么认为。如今我不但被撵走了，他们也说我不是那块料，所以我永远不会变得跟他们一样，而且他们说的话、对我的否定都让我高兴得要死。我觉得我安全了，而且有一段时间，应该说有好长一段时间，我的确是安全的。
隔天我就回去上课了。教授们似乎已经听说我不再是史密斯实验室的成员（其中几位和两个土耳其佬蛮熟的），但令人讶异的是，他们待我比以前更好，尽管我仍然是个不怎么出色的人。我很小心，设法让自己不要跟以前一样，为此心怀怨恨。每当我想起史密斯（“哦，现在他们又回来找我了，现在他们要把我想要的给我”），我就会感到退缩。来年我照常上课，安静地坐在教室里，决心不要放大自己的重要性，老老实实就好。不管在实验室或真实人生，这都是我第一次学到谦卑的重要。(7)
<h2>III</h2>
对于缺乏想象力的人而言（较宽容地说，是对那些比较不喜欢做梦的人），医学院这种地方最具吸引力之处，就是他们不需要做太多选择。身为医生，不管是医治病患还是研究人体组织，每天都必须做几十个决定，但是他们不需要去思考该怎样回答那些较大的问题（例如人生下个阶段该做什么），因为答案都想好了。他们不用思考明年会遇到什么情况，因为未来好几年的路都有人铺好了，他们唯一的责任就是把路走完。大学毕业后进医学院，实习医生当完后当住院医师，接下来也许会成为研究员，然后接受教职、开设私人诊所，或者到医院、某个团体工作。过去我在医学院时是这样，现在也是。
医学院最后一学年的1月，我开始焦虑起来。我既非大家熟悉的风云人物，也不受欢迎。我不想医治病人，所以当我的同学在接受实习医生面试时，我却像块木头似的坐在房间里，枯等未来降临。想到当年如此被动，居然因为无知与天真被困住，实在让人困窘，但我当时根本还无法想象自己的未来，就只能那样面对了。
就这样停滞几个月后，大概在三月左右（事实上，距离我与史密斯吃的那顿悲惨晚餐已经一年了），当时医学院带领我接受外科轮替训练的讲师亚多佛斯·瑟若尼，(8)某天要我去医院的办公室见他。
“哎，佩利纳，”瑟若尼说，“毕业后你要做什么工作啊？”
“老师，我不知道。”我跟他说。
瑟若尼看了我很久，然后叹了一口气。他是个多肉的大个子，一撮灰白的头发垂在后脑勺上。过去，除非刚好同时轮班，否则我们都不太讲话，就算轮到，讲的话也不多。
“现在有个机会。”他说，“有人推荐你。”
“什么机会？”我问。
他又叹了一口气。现在回想起来，他并非被我惹火，而是因为身材臃肿，本来就常常叹气。他在椅子上动一下，周遭的空气也会被扰动。“你看看，”他说，“这里有个人叫保罗·塔伦特，是斯坦福大学的人类学家，年纪轻轻就备受敬重。他说有证据显示某个叫乌伊伏的岛国境内有一支失落的部族。你听过吗？”我没听过。“没关系。据我所知，它在密克罗尼西亚，不过你要看地图才能确定，是个小地方。总之，据我所知，他拿到一笔相当优渥的私人补助，即将前往当地研究那个部族——如果他能找得到他们的话。”他又叹了一口气，我想这次是刻意的。想当年，医生根本不认为人类学家有什么了不起，也不把他们当成科学家，但这些看法通常没错。“他的团队包括他本人、他的助理，还有一个负责抽血、采样、做记录的医生，还有——”他挥一挥胖手，“类似的工作。他跟我们的学院有交情，正在探询是否有年轻医生愿意跟他去。有人推荐你，你有兴趣吗？”
那也许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到高兴：“我有，老师。”
“佩利纳，你要知道，”瑟若尼的口吻严肃，让我觉得非常戏剧性，也因此很兴奋，“这项工作至少要在那里待上四个月，所以可能没钱让你提早回来。而且这一趟……探险也许不会有任何成果，你那宝贵的几个月可能就这样虚耗在别人的想象里了。你知道你要去的那个岛屿，就各方面来讲，都是个未知境地吗？而且几乎可以肯定日子会过得很辛苦哦！你懂吗？”
“我懂。”我答道。他又叹了一口气，几乎让人感觉他很悲伤，不过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他跟我不熟，对我也没有个人情感。“我什么时候去？”
“我得到的信息是他希望尽快动身，愈快愈好——大概就在6月底。可能你一毕业就得走。”
“没关系。”我向他保证。要我提早离开也可以，毕业证书对我来讲毫无意义。“但是，老师，”我问他，“为什么是你来跟我谈呢？怎么不是塔伦特的联络人直接来找我？”
“他不在镇上，但是他要我尽快跟你谈一谈。”
“谁是塔伦特的联络人？”我问道。但我已经知道答案了。
“格里高利·史密斯。”瑟若尼说。(9)他再次看着我，但这回是一副困惑的样子。“他对你的评价很高。”
史密斯当时推荐我让我很困扰，一直等到我年纪很大，开始有自己的实验室之后，才了解他为什么要推荐我去做那份工作：因为我会离他远远的，让他避开在校园里看到我而感到尴尬的风险（毕竟，他在我面前哭了，还请我吃了那些奇怪的菜肴）。如果我接下那份工作，我能谈论他古怪行为的对象，就只有文明停留在石器时代的原住民，一些鼻子上插着动物骨头的家伙。不过，等到我搞清楚史密斯的动机纯粹是为了自己时，我已不再去想是否该原谅他了，只觉得他很可怜，他的人生本来就很悲惨，后来的变故更是惨不忍睹。（至少在土耳其佬与他们那种人看来，提供那个工作机会给我，可以说是某种污辱与惩罚。如果我接受了，就等于我的医学生涯走入了死胡同，而且也最后一次证明我若不是白痴，就是讨人厌的家伙，或者两者皆是——这一切足以反映医学院那种地方，还有史密斯的真面目。）
接下来的几个月过得很快。我不紧张，也不焦虑：我把功课做好后，每天下午回家都觉得轻松平静。我提早几个礼拜开始打包，收进帆布背包里的物品都是如今我们这一行的标准配备：肺活量计、温度计、臂套式血压计、听诊器、膝反射槌各一个，再加上小型的可携式显微镜。我有一个西洋杉木盒，只比雪茄盒大一点，里头放了各种小东西（纽扣、螺丝、图钉与橡皮筋），塞进二十四支玻璃针筒，全包在纱布里面，我又多放了十二支针头，还有一只金属酒瓶，里头装满我从实验室弄来的消毒剂。我已经收到保罗·塔伦特寄来的一封短信。他欢迎我加入计划，还告诉了我怎么前往当地：我们将在6月20日在夏威夷会合（刚好是我毕业后的隔天），由飞往澳洲的军用运输机载我们一程。飞行途中会绕到吉尔伯特岛(10)把我们放下，我们再自行前往乌伊伏。除了这些细节，他没提供什么有用信息，没告诉我该打包什么、可能会碰到什么状况，也没多说研究的内容细节，甚至都没提岛屿本身的事。几个月后，人在乌伊伏的我把那些装备摊在面前时，才开始思考我为什么会完全误判形势、估计错误。在离开那里之前，我就把大多数物品丢了（书、夹克、鞋子，甚至捕蝶网），散落在乌伊伏的丛林各处，因为那些东西，不仅岛民在生活上完全用不着，对后来的我也一样。
不过就某种程度而言，我不能过于苛责自己：我对自己即将面对的处境一无所知，因为外界也几乎都不了解乌伊伏。离开瑟若尼的办公室之后，我直接前往图书馆查阅地图集，但即使有了详细的坐标，也还是花了几秒钟才找到它。我的手指在一页又一页的海洋图里找来找去，接着它出现了：三个淡绿色的蕞尔小岛在地图上只是三个点，且构成了一个不平整的等腰三角形，地形画得并不具体，而且还很模糊，位置在大溪地东方近一千五百千米处。深入调查后，我掌握了一些信息，虽然每项信息本身都很有趣，但拼凑在一起却无法构成一幅有用的全貌。数据显示，乌伊伏国从未被殖民过。据悉，该国人民跟夏威夷原住民一样，是在五千年前划着有舷外撑架的独木舟，从大溪地岛移民过去的。他们靠渔猎为生；所有的男孩、女孩都必须在十四岁生日前杀掉一头野猪（《百科全书》并未详述猎杀的方式）。(11)他们曾有一位国王，叫图伊玛艾勒。他有三个妻子与三十个孩子，住在首都塔瓦卡的木造宫殿里。那个国家并不富裕，但是土壤肥沃，食物不虞匮乏。有一段时间，因为当地人凶残成性、恶名昭彰，海上各岛还流传着他们野蛮残暴的故事——事实上，他们的恶名还传到了詹姆斯·库克船长那里，所以在1787年航行太平洋期间，他还刻意绕过了该国。（前一年他曾写信给朋友表示：“乌伊伏人凶残成性，船员都很不安，而且航行困难，我们不会在那里下锚停泊。”）
我是在《百科全书》里读到这些东西的，但我无法尽信，不论是那座木造宫殿、有三十个孩子的国王，还是猎杀野猪的习俗。这一切显得如此熟悉，好像我过去读过的吉卜林笔下带着寓言风格的偏远岛屿。尽管当时我见识不足，无法证明这一点，但我确实怀疑那些最奇怪的事迹其实再平凡不过。当我们在震惊之余把那些事迹告诉别人时，只会让大家更习以为常，就算届时发现真正不寻常的事，也不足为奇了。后来，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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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x00A0;1946年，以最优异成绩从哈密尔顿学院毕业；1950年，以最优异成绩从哈佛大学医学院毕业。1944年，诺顿与欧文都因为健康理由被部队判定缓召：诺顿是因为扁平足和不太严重，却一再发作的坐骨神经痛，欧文则是因为气喘和高度散光。
<p">(2)&#x00A0;任何知名教授都会挑选一个，最多两个最具潜力的医学院学生或大学生，到他们的实验室工作，时间从一学期到四学期不等。其挑选依据通常是学期成绩、考试分数、投入与用功的程度。
<p">(3)&#x00A0;格里高利·史密斯对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科学界而言实在重要无比。虽然后来史密斯的理论不再受到普遍的支持，但他曾是少数几位最受瞩目与赞赏的科学家之一；他甚至曾登上1949年4月18日出版的《时代》杂志封面，新闻报道的标题是：“哈佛大学的格里高利·史密斯表示：‘我们此生可以看到终结癌症的疗法问世。’”
<p">(4)&#x00A0;在此，诺顿的语气有点嘲讽的意味。有好几种癌症的确与病毒感染密切相关（最有名的是人类乳突病毒，还有B型与C型肝炎病毒），诺顿之所以要嘲讽史密斯，是因为他坚称所有癌症都可以直接归咎于病毒感染。
<p">(5)&#x00A0;译者注：莱纳斯·鲍林是美国量子化学与结构生物学家，罗伯特·奥本海默是负责开发原子弹的美国物理学家。
<p">(6)&#x00A0;拉德克利夫学院是知名女子大学，跟哈佛一样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
<p">(7)&#x00A0;研究成果被证明有误之后，史密斯因而蒙羞，但是他会受到羞辱，很难不把一部分责任归咎于他的为人。史密斯的高傲向来尽人皆知，在学界树敌甚多，等到情势变得对他不利，他便设法反击，污辱那些批评他的人，拒绝以较有尊严的方式下台退场。尽管露脸的机会愈来愈少，而且校方在1968年对他的处置等于将他永远停职，但由于史密斯有终身职，因此直到1979年病逝（讽刺的是，他的死因是肝癌），他都一直待在哈佛大学。
<p">就像诺顿怀疑的那样，史密斯的确有家人：妻子与两个女儿。有趣的是，如今史密斯已籍籍无名，他的家人在所谓“反叛文化”的小圈圈仍是知名领导人，因为她们在1967年成立了一个很像“地下气象员”组织的女性主义团体，规模虽小却很有影响力。诺顿与史密斯共进晚餐时，史密斯的诗人老婆艾丽斯·瑞芙可能才刚逃家不久——带着女儿们跟一个叫史黛拉·亚诺维奇的拉德克利夫学院诗歌教授迁居加拿大。但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p">(8)&#x00A0;亚多佛斯·古斯塔夫·瑟若尼（1896——1974）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外科医生与生物学家之一，在佩利纳于哈佛医学院就学期间，他是师资里较知名的科学家。他与佩利纳未来的合作一开始带来很多成果，最后却争议丛生，本回忆录后文会论及他们的关系。
<p">(9)&#x00A0;史密斯这个联络人并非直接认识塔伦特；与史密斯交情良好的是塔伦特某位斯坦福大学的同事，而非塔伦特本人。
<p">(10)&#x00A0;即现在的基里巴斯。
<p">(11)&#x00A0;这个被普遍接受的神话，可能是由两个事实结合拼凑出来的：首先，所有乌伊伏的男孩在十四岁生日那一天都会获赠一把长矛；其次，据说该岛第一位国王乌洛洛大王（大约是1645年开始统一散居群岛各处的部族；一个多世纪后，他的功业终于在国王瓦卡一世的手中完成），曾在十四岁生日前徒手杀死一头野猪。此后，野猪开始在乌伊伏人的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尽管野猪是一种非常珍贵的狩猎伴侣，在外界眼里，也是该文化残暴成性的象征，如能杀掉或驯服一头野猪，不但是重要的成就，更能证明某位勇士的力量与勇气。野猪在该国社会具有极其吊诡的地位（是朋友，也是挑战的对象），但是乌伊伏人似乎不曾为这种矛盾感到困扰。

第三章 梦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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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h2>
	那一年6月的人生经历，是我这辈子仅有的一次。每天结束时，我都早早上床睡觉，用几分钟回想一下自己的见闻与感觉。很不巧，我连毕业典礼都没参加就前往夏威夷了，距离我与塔伦特会合的时间还有两个礼拜。我待在剑桥镇的最后一晚（甚至在离开前，我就已经忘记当晚发生了哪些事，就像盐巴溶于热水，很快便忘得一干二净了），欧文从纽黑文北上来看我。他的言行有些唐突，隐约可以感觉到他在生我的气。不过，虽然在这种令人不悦的情况下说再见，但他仍同意帮我保管一些旅途上用不到的东西（包括书籍、论文和我那件重得像尸体的大衣）。我们答应要给对方写信，但是从他脸上的表情我可以看出，他跟我一样都很怀疑我们是否做得到。直到我们俩握过手，他带着装满我的东西的行李箱搭上最后一班火车后，我才想到，与欧文天涯两相隔的日子，不知会是怎样的光景？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俩的确愈来愈没有话讲（我们会日渐疏远实在是令人费解，但似乎不可避免），但他却是唯一了解我的人，也只有他记得过去我每一年的人生是怎么过的，因为那是我们共享的日子。不过，这种遗憾的感觉转眼即逝，因为我是如此渴望开启自己的新人生——当年，我常常把有生以来的日子，当成一次漫长而乏味的预演活动，几乎让人失去耐性、无以为继：我总以为自己只是在复制别人的经历，毫无真正的人生可言。
	我搭火车到加州，接着换船到夏威夷。当年，檀香山仍是一个宁静的偏远殖民地，虽然繁荣，但跟一般的殖民地却没什么两样，当船只停靠港口时，只见码头上有一群又一群愉快的肥胖乐手，拨弹着尤克里里，还有一些带着一半亚洲、一半不明血统的赤足男孩，向登岸的旅客微笑着乞讨铜板。
	已经有人帮我安排好当地大学宿舍的床位，但是因为我提早抵达，所以宿舍还是满的，要到隔天晚上才能入住。所以，我把行李寄放在宿舍，第一晚先乘车到了岛上威基基区的海边，沿着沙地朝钻石头山前进，路过了一片又一片海滩。有时，我可以听见远处有酒吧的嘈杂声，许多男人在开怀大笑，音乐声铿铿锵锵作响。每隔一段时间，我会驻足倾听，耳里传来干枯棕榈叶相互摩擦的声音，像是在聊天，而太平洋的海浪声未曾止歇，像在孤寂独语，事后我才知道自己要再过几个月才能听到那些声音。我在月下信步前行，那里的月光似乎比波士顿的更为皎洁，月亮也更圆更亮，而一路走来我屡屡看到树下有暗影，都是在睡觉的人，于是我也一样，走累了就躺在树下酣睡。
	隔天我前往市中心时，经过了一栋栋华丽的殖民时期的建筑物。但是我看到最为壮丽的东西并非建筑，甚至不是那位低调矮胖的女王曾经住过、跟她一样低调矮胖的王宫，而是王宫外古老的阿勃勒树。它们的树叶宛如桃色花瓣，形成一道道雪白的温和气旋，把树木包围起来。在唐人街时，我走过许多憔悴的人身边，他们全打着赤脚睡觉，乌黑的脚底布满大大小小的疤痕，最后我才找到一间正在营业的酒吧。这里的唐人街不算是个好地方，建筑物的百叶窗紧闭着，只有毒药般难听的爵士乐从黑暗的室内流泻出来。太阳比我想的还要毒辣，害得我非常干渴。
	酒保长了一张塌脸，好像有人拉着他的耳朵往左右两侧扯过似的，他的皮肤则被晒得黑到发亮，光滑无比，就像在奶油中烤得太久的鸡皮。我猜他是中国人，至少是东方人，即使留着一头粗糙的黑色鬈发，却有一对丹凤眼。我点了一杯气泡矿泉水，他看着我大口喝下，最后终于问了一句：“你打哪里来？”
	“波士顿。”我说。我注意到他的左手大拇指有一大截不见了，只有一小部分在手掌上动来动去，像是狗摇尾巴那样想要传达某种信息。
	他并未留意我的答案，但是酒吧里没有其他人跟他讲话。我那杯水喝完后，他问都没问就把我的杯子倒满。“你来多久了？”他问道。
	“不久。”我说。矿泉水下肚后，我才开始注意到整间酒吧，低矮昏暗的室内天花板，墙壁上了油漆，木质吧台因为多年的香烟烟熏、泼洒的酒和煮菜的油烟，给人感觉黏黏的。“我要去乌伊伏岛。”
	令我讶异的是，我提到乌伊伏岛的时候他点点头，当我问他知道些什么时，他大笑说：“厉害的猎人，很多野猪。”他又把我的杯子倒满。“可怕。”我不确定他说的是岛民还是野猪。然后他轻声说：“那里的人很暴力啊。”我等着他多说一点，他却哼起了一首幽深哀伤的小调，在丑陋的酒吧里流转。他显然不想再多说什么，于是我喝完杯子里的东西，付了钱，走到了阳光普照的室外。
	我过了几天这样的日子，搭出租车到岛上的不同海滩。令我惊奇的是，这些海滩乍看之下千篇一律，都很美丽，但最后却纷纷显露出了各自的特色：有一片海滩的沙子非常细，我把衬衫与裤子上的沙子都拍掉了，但第二天发现衣服与头发上还有，只得再拍掉；另一片海滩长着一排笨重蓬乱的铁木，沙地上埋了许多看不见的小松球，因此每踏出一步，脚底都觉得有点刺痛；还有一片沙滩上的沙子，无论就颜色还是质地而言，看起来都像潮湿的粗糖，给人一种泥泞黏腻的触感。某天下午，我去了一趟市中心的图书馆，馆员找了一本关于乌伊伏的布面旧书给我。结果那是一本用夏威夷语写成的图文教科书，于1871年由檀香山传教士学院出版，每一页都印有一幅木刻画，还有几行文字。因为内文是夏威夷语，我看不懂，所以只看了那些画作（例如一只眼睛又小又黑的野猪，它的獠牙跟老式的八字胡一样漂亮而卷曲；肥胖的国王脸带微笑，未穿上衣，手里紧握一根长长的东西，看来像是鸡毛掸子；还有一颗长满疙瘩的东西，貌似水雷，但我想应该是甜薯），我并未觉得乌伊伏更真实，反倒更荒诞，像是一个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的地方。
	最后，终于到了我与塔伦特见面的那天。他曾拍一封电报到我住的大学宿舍，通知我他的抵达时间，并且建议我们在晚上六点见面，地点是宿舍的交谊厅；隔天早上八点我们就要出发了。前往吉尔伯特群岛的航程费时九小时，转机后要再飞三小时才能抵达乌伊伏岛。
	与塔伦特之约让我紧张又不安，我不是那种跟别人见面会特别紧张的人，毕竟是他们有求于我，我又是个医生，他的任务少不了我（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然而，这种自信实在缺乏根据，因为我非常清楚，只是不愿承认：如果没有塔伦特的允许，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能参与这趟冒险之旅，没有他，我就会被困在波士顿，没有工作，连想要去三流医院当二流实习生都毫无门路。快六点的时候，我已着装完毕（我还带了一套西装，后来成为我最先丢弃的东西之一），下楼到交谊厅去，厅里的地板是凉爽的水泥材质，两张有橘色垫子的竹制沙发被一张脏兮兮的棕榈叶地垫隔开。
	已经有人坐在那里低头看书，我走过去时，他才抬起头。
	想要描述一个人有多俊美，并没有什么令人满意或新颖的方式，况且我自己也会很尴尬。所以我只会这么说：他的长相俊美，而且我发现自己突然害羞起来，不确定该如何称呼他——保罗？塔伦特？塔伦特教授？（当然不该叫他塔伦特教授！）即便我们认为自己看到任何一种相貌都能不为所动，并为此自豪，但是貌美的人就是能够让我们呆掉，心中满是赞赏、恐惧与喜悦，意识到自己的长相远远不如对方，而且深知那种美貌是不管我们有多聪明、受过多少教育或者有多少钱，都无法夺取、征服或否认的，我为此感到泄气。跟塔伦特在一起的那几个月，他的俊美相貌让我时而感到痛苦，时而感到欣慰，而且我发现自己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喜欢跟他在一起，但有时会用较不愉快的心情去否定他的美貌，只是没有一次办得到，后来我才知道这跟说服自己“糖是酸的”一样没有意义。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塔伦特，虽然没有必要，但他还是说了一句：“我是保罗&middot;塔伦特。”我说了一声哈喽，然后和他握了握手。“你安然抵达了。”我嗯了一声。此刻我们站在那张肮脏地垫的边缘，塔伦特大概比我高三五厘米。我看着自己的鞋子。“所以你准备好要出发了。”他接着说。我点点头。“很高兴有你一起参与这趟研究任务。”他说。我注意到他讲话的方式很特别：他不用问句，也不会带着惊叹的语气，但他的声音并不单调，而是充满了抑扬顿挫，相当饱满，让人联想到变化多端的浓密树林，每一棵树看起来都是那么苍翠、庄严与雄伟。那是一种不会透露任何信息的声音，任谁也听不出他是赞同、快乐，还是心怀恐惧或怒气，但却是一种可能让人发疯的神秘声音。我想多听他讲两句话，却也害怕开口问问题，突然间，我变得无话可说。塔伦特显然担心我若是开口也说不了两句，最后终于说：“那明天见了。”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大可跟他说：“你想吃晚餐吗？”但是他当然已经离开了，我只能独自站在那里。
	到了飞机上，我才有机会仔细打量塔伦特。(1)我们搭了一架尺寸庞大的军机，在停机棚里面待了好久，简直就像一只不曾飞过的渡渡鸟。飞机里面除了塔伦特和我、我们的行李，还有许多装载补给品的木条箱，但是没有其他乘客。飞机的引擎嘈杂无比，我发现我们根本无法交谈，但这也让我松了一口气，所以他冲我浅浅地微笑了一下之后，就开始用笔记本写东西了，大概一小时后，才闭上眼睛休息。
	我未曾注意过自己的容貌。在那之前，我都认为自己的身体只是功能性的，未曾想过有可能或有能力改变它，雕塑出完美身形。但是看看塔伦特——他的头发、皮肤与眼睛都是一样的深金色，带着浅浅的白兰地色调，牙齿又白又密，嘴巴微笑起来像咧嘴的狼。凡此种种，都不可避免地让我意识到自己有许多缺点，比如膝盖看起来鼓鼓的，皮肤像面粉一样白，头发蓬松。塔伦特与我隶属同一个物种，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荒谬之事，而且残忍的是，他正好反映了所有完美的人类特色，而我则是集所有人类缺陷于一身的负面典范。接下来的整段航程，我一直盯着他看，希望他打开双眼，但也害怕。对于内心的痛楚，我感到非常恶心，但也以此为乐。等到飞机终于降落时，塔伦特才被惊醒，而我已精疲力竭，但也很兴奋，内心满溢又酸又甜的感觉。出发时，塔伦特说：“下一站，乌伊伏。”语气听起来挺高兴的，我也是。
	我们从吉尔伯特群岛飞往乌伊伏，飞机轰隆作响，螺旋桨在一片片枣椰树上空呼呼呼响个不停，飞机降落时把树猛力往后吹。飞机绕过一座海湾，在一道长长的弯曲山脊上方低飞，然后在持续被海浪打断的脆弱海岸线上盘旋片刻，我眺望着地平线，发现海天一线的景致：自己眼前所见尽是一片碧蓝，令人晕眩，那是一种没有特定名称的蓝，蓝得如此彻底，没有变化，让我不得不闭上双眼。
	先前我说过乌伊伏由三座岛屿构成，但正式说来，其中只有两座住了居民。其中一座是主岛乌伊伏，它状如法国面包，大约三十千米长、十五千米宽，被绵延不绝的纵向山脉塔伊玛纳山切成两半。乌伊伏岛是国王居住的地方，该国三万五千多位居民绝大多数也住在那里。乌伊伏岛东方近一百千米处是伊瓦阿阿卡岛，形状、大小大致相同，但是它的北岸是一道易守难攻的悬崖，即便从空中都能看到海浪打在悬崖底部，化成一道道在空中飞舞的白胖羽毛，许多宽翼鸟群在崖顶一座座火山熔岩孤峰的上方盘旋。但除此之外，伊瓦阿阿卡岛尽是绿色的矮丘，所以该国多数的大规模农耕活动都在这座岛上进行：我们飞过大批整齐的梯田，田地里散布许多交杂难辨的绿色与金黄色小点，小到几乎无法区别两种颜色。
	“那是芋头。”塔伦特指着其中一片田地说，又指着另一片说，“那是甘薯。”
	“那么远，你怎么分得出来？”我问他。田里的一排排作物在我看来好像都一样。
	他耸耸肩说：“我可以。”他的回答让我觉得问那种问题实在很丢脸。
	我们飞过了一些简陋的小屋，从空中我只能看出屋顶是棕榈叶搭成的，偶尔有些木屋，但是伊瓦阿阿卡岛大多数的农夫都是季节性居民，全年住在这里的人并不多。塔伦特说，整年都住在这里的只有农田看守员（因为所有农田都归国王所有，收获交给政府，再分配给乌伊伏的国民）；伊瓦阿阿卡岛的采收工、栽种工与菜农轮流在岛上工作三个月，接着搭船返回主岛的家里。飞机往下降时，我再次凝望下方，看见了某片原野上出现深褐色的条状色块。塔伦特说：“野猪。”我坐在位子上往回看，盯着它们。那就是知名的乌伊伏野猪了，即便从那么高的地方，也能看得出它们是庞然大物。那一整群野猪应该有一百头，依稀可见它们四周的飞扬尘土，映衬着打在岛屿崖壁上的浪花。
	“那就是伊伏伊伏岛啦！”塔伦特对我大叫，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我的视角不理想，只看到一片斜斜的黑山，坡面上有一片植被，于是我在座位上弯下腰，想更贴近地看看接下来几个月的住处。这座“禁岛”，此刻已经是我们的家了。
	接下来，飞机再度转向与下降，我们来到乌伊伏岛的上空。在轰隆隆的螺旋桨声中，塔伦特大声说：“这是乌伊伏岛的南面。我们要在这里降落。”降落时机身不太稳，剧烈摇晃，后来我才发现降落处是一片绿草和土地构成的小丘。所谓的飞机跑道其实并非真正的跑道，而是一片长长的平坦土地——来岛上的飞机不多，都在这里降落。
	我们卸下行李时，我看到一个矮小浑圆的人影朝我们走来，距离我们约一百米的地方，那人大叫一声：“保罗！”我才发现那是个女人。
	“艾丝蜜！”塔伦特也对她大叫，看到他露出微笑，看到他的脸暂时露出快乐的表情，实在令人不安焦躁。
	那个女人靠过来，两人投入对方怀里。他们用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快速交谈，好像枪战交火似的，接着大笑起来。那是我第一次听见塔伦特的笑声。
	“哦，诺顿，抱歉。”塔伦特向我致歉（接下来他就这样叫我诺顿，我也称呼他塔伦特，但我们并未正式讨论称谓的问题）。“她是艾丝蜜&middot;达夫，这位是我们的医生诺顿&middot;佩利纳。诺顿，这位是艾丝蜜&middot;达夫，我的研究员。”
	“哦！”艾丝蜜说，“诺顿。欢迎！欢迎来到乌伊伏。你来过太平洋地区吗？”
	“没有。”我说。
	“呵，那你就准备好让自己吓一跳吧！应该说是吓好几跳。”她笑着说。
	“那是一定的。”我说。
	“艾丝蜜是真正的乌伊伏专家。”塔伦特说这句话的时候，艾丝蜜在一旁微笑，扬扬得意。“她的乌伊伏语说得比我好多了，(2)我们的向导还有所有事情都是她安排的。未来你也少不了要求助于她。”
	“那是一定的。”我又说了一遍。此刻我对自己许下两个诺言：首先，我一定要讨厌艾丝蜜&middot;达夫；其次，在几个月内，塔伦特就会认为我才是专家，而不是艾丝蜜。
	我规定自己在这么宽松的期限内取代艾丝蜜的地位、窃取她的知识，实在是对自己太宽容了，因为接下来几天我的日子过得非常困惑，整天头晕目眩。原因之一是，我很快便发现乌伊伏岛这个地方没有汽车：我们必须从飞机降落的地方（艾丝蜜跟我说，国王特别恩准我们借用那块地，有时他会在那里猎捕野猪——有人会抓来十几头野猪，国王则骑上马背，手持长矛，朝它们隆起的多肉背脊射去），把行李大老远地扛到原野边缘，放到拴在棕榈树旁的马匹身上，那些马也是国王出借的。不过那些马的外形很怪：比我过去熟悉的马匹矮十五厘米左右，四脚粗短，背膀宽阔，长得比较像小马。
	骑马前往镇上的半小时路程中，我得知乌伊伏是一个很多东西都付诸阙如的地方。例如，这里没有车走的路（没错，只有一些小路，上面长着一片片草地以及被马蹄踩扁的可怜花丛），也没有饭店、大学、杂货店或医院。令人沮丧的是，这里居然有为数不少的教堂，那些木造教堂的白色尖塔是岛上唯一比棕榈树还要高的东西，而那些树只会在土地上留下一道道黑色阴影，完全没有遮阴功能，太阳非常大，把天空照得一片白亮。我问塔伦特（他骑在小马上，试着维持优雅的模样），岛上是不是有很多传教士，回话的人却是艾丝蜜。她说，19世纪初期大概有一百名传教士来到乌伊伏，但1873年的大海啸摧毁乌伊伏岛北半部地区，他们中的大多数都身亡了，幸存者则很快就回家去了，再次独留乌伊伏人自己过日子，岛上的生活恢复到了教士抵达前那种已维持几千年的模样。
	“乌伊伏人向来不愿在北边的海岸区兴建房屋，他们认为会招致厄运。”她说，“教士们喜欢海景，但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我说，教堂的数量让我感到吃惊（才二十分钟，我已看到四座教堂了），这表示当地人改信基督教的比率很高。这次换塔伦特回答我了。“传教工作实际上并不如表面上那么成功。”他说，“乌伊伏人只是觉得教堂很新奇。当第一座教堂，也就是那棵弯弯曲曲的鸡蛋花树后方的圣犹大教堂盖好时，许多居民都去了教堂，当时的国王也去了，他是现任国王的祖父。我想他们觉得教堂很有趣吧。所以教士认为居民很快就会改信基督教，于是盖了更多教堂。光是这个地区就有五座——对吧，艾丝蜜？北边还有三座，但是都被海啸摧毁了。”
	“乌伊伏人曾经帮忙盖教堂吗？”我问道。
	“不曾，教士全都得自己动手。国王赐给他们土地与木材——你一看就知道那全是棕榈树，一种难用又不切实际的建材，而且教堂也盖得很差，但是国王拒绝让他们聘用他的子民。他们能拿到土地与建材已经很幸运了。”
	“没人叫得动乌伊伏人。”在队伍最前头的艾丝蜜大声说，“现在我们搞清楚了。”她大笑，听起来沾沾自喜。
	“应该说，没有人能要求国王做任何事。”塔伦特把话说得更清楚，“我们享有的一切特权，包括在这里做研究，有向导可以带路，全部都需要国王允许。这里的一切事情都由他做主，没有他恩准，什么事都办不成。”
	但是，他说这次我们不会见到国王。这位陛下的一个女儿要出嫁，所以他忙着筹办婚礼，没空接见我们。我倒想见见国王，见识一下他的木造宫殿，但至少有件事让我挺高兴的：艾丝蜜也没见过国王，她也无法告知我错过了什么细节，像是宫殿里的地板黑漆漆的，因为有油而发亮，还有国王的老婆们坐在棕榈叶垫子上，一语不发，像鸽群一般柔顺，国王则是面带微笑，一副威严精明的模样。
	抵达乌伊伏的第一晚，我住在一间干燥闷热的小屋里，屋顶是用干的棕榈叶编制而成的，因为编得非常紧密，我可以听见雨水打在屋外某处铝片上的啪啪声响（铝片的用途是什么，我不清楚），但屋里唯一的水汽全来自我流的汗——我大汗淋漓，时间愈晚流得愈多。我自己一个人睡，不确定艾丝蜜与塔伦特睡同一间还是分开睡（我也不想知道），整晚我的脑袋都在胡思乱想，不知道在瞎操心什么，每当把眼睛闭上，脑海就会浮现天花板上棕榈叶构成的鱼骨纹路。
	隔天早上，我们三个把补给品拿到一艘小汽艇上，汽艇后面装有一具柴油引擎，看起来不太牢固。我们的船长一身茶色肌肤，充满光泽（不过我认为那种光泽并非他很健康，而是因为很容易出汗，似乎他碰过的东西都会变得湿湿的），他看着我们登船后，用力一拉，发动了引擎，船只开始朝伊伏伊伏岛的方向前进。
	如果我知道自己要过很久才会回到相对文明的乌伊伏岛，也许在船只缓缓离岸时，我会转身好好看它一眼。当时，我紧盯着伊伏伊伏岛，奇怪的是，尽管一道道海水波纹不断滑过船边，那座岛屿总是显得那么遥远。我还记得那天天色阴郁，海面看起来就像一片锡盘，颜色阴暗、没有光泽。头顶的天空也一样阴沉灰暗，溅到我舌头上的浪花尝起来有一种金属味。我凝望大海，一度看见或者说以为自己看见海面下方有光影快速移动着，但是等到我叫塔伦特注意海面时，自己低头一看发现光影早不见了。
	伊伏伊伏岛慢慢出现在眼前，速度慢得难以忍受。我们从岛的背面靠岸，那一面正对着乌伊伏岛的南面，看起来就跟我想象中的一样，呈现出荒凉的面貌。就是我们降落时所看到的：一面巨大的陡峭崖壁，几乎有一千八百米高，以雄赳赳的姿态从水面升起，底部总是一大片厚厚的海浪白沫，宛如啤酒气泡。崖壁上的绿色植被层层叠叠，除了绿草青苔，还有许多树木和弯曲纠结的多肉植物。这一切构成了某种只有在丛林才能得见的绿色景观，仿佛鹦鹉身上长着色泽浓淡不一的绿色羽毛，令人不可思议——直到我们靠得更近后，我才看见底层的石头，有些部分像石板一样黑，其他则像潮湿报纸的淡灰色，只有透过植被间的缝隙才看得到。抬头望向天空，我无法直视太阳，它在白色天空中糊成了一片，岛屿峰顶的树林构成了一条参差不齐的天际线。接着小船转向，往东边朝太阳的方向前进，只见岛屿的坡面急遽下降，像是一个侧边倾斜不平的蛋糕。尽管这座岛屿的地形不讨喜，但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是，小船愈往前开，地势愈是平缓，植物也愈见生气盎然而浓密，因此森林一直往岛屿边缘延伸。四周的水面上，各种树叶形成了倒影，仿佛令人眼花缭乱的万花筒奇景：有长年被大风摧残的木槿、承受烈日酷晒的芒果树树叶，还有又硬又小的未熟的番石榴，以及零碎的蕨类植物。枝叶浓密到让人在片刻间有点害怕丛林，害怕它那贪婪的胃口与野心，因为它把岛上每一寸土地都给吞噬了。
	半小时后，我们抵达了岛的另一边，虽然那里没有海滩，但岛屿土地和海水同高。整趟航程都没吭声的船长，把自制船锚丢进了海里（所谓船锚，其实是在加盖的锡桶里装满叮当作响的铁钉），船距离岸边大约六米远。海水颜色像是肮脏的绿色电气石，水色复杂，不过非常清澈，我可以看见船底有一群群透明的小鱼，在沙质海底留下许多灰白阴影。我们无法继续往岸边靠去，不只是由于没有可停靠的海岸，还因为海面上布满一颗颗巨大的圆石，表面光滑、平淡无奇。我把自己的补给品绑在背后，涉水走向伊伏伊伏岛，经过一颗圆石时，我看到上面有许多浅浅的小洞，每个洞里都住着一只充满光泽、长满刺的黑色海胆。最后一米左右的路程则布满了小圆石，海面浮着许多颜色鲜艳的红色海藻，好像海洋正把握最后机会，在充满庞大力量的丛林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面对那一道道微弱的波浪，丛林则是讪笑似的伸出某种粗厚三角形仙人掌的长长尾巴。
	我们面前的灌木丛出现一阵骚动，感觉好像《荒岛求生》电影里的情节。接着，三名乌伊伏男人从浓密的丛林里现身——还是像电影的一幕戏。他们的服饰风格都是难以模仿的现代与原始混搭风：一身汗衫加上看似树皮材质的纱笼；另一个男人的装扮就令我感到刺激了——他的鼻子穿着一根像芦秆的骨头，身穿一件像麻布袋的松垮长裤；还有一位上半身穿着软软的棉质衬衫，下半身几近全裸，只在重要部位戴着用一圈圈干燥藤蔓编织而成的护裆。这种特殊风格往往出现在刚刚与文明世界接触、尚待发展关系的地方。后来，我又在巴西丛林、巴布亚新几内亚与印度那加兰邦见过。继那位船长之后，他们分别是我看到的第二、三、四名乌伊伏人。在听过那么多关于他们的凶残故事后，这些人令我讶异的地方实在很多，例如，身高最高的也才接近我的肩膀而已，而且他们都生就一张丑陋塌脸，一副塌鼻，皮肤油得发亮，而且下巴很长。他们不胖不瘦，不过小腿的肌肉发达，大腿粗壮，看得出是从小就在崇山峻岭间爬上爬下的人。(3)
	三名向导中最高、穿棉质衬衫的那位走向塔伦特，他们用力摩擦对方的鼻子，接着才用低沉快速的语调交谈，讲的是乌伊伏语。另外两人站在那里死盯着我们（勉强穿越那片软烂脏污沙地时，艾丝蜜走在最后面，此刻她已经跟上来，距离我只有几米，正用胖胖的手掌对着脸部扇风，但没什么效果）。尽管他们看来没有敌意，但是两人静止注目的样子让我不想把眼睛别开。我发现自己虽然热到晕眩，一只只小虫在头上飞来飞去，但还是瞪了回去。
	我们三人各自有一名专属向导。塔伦特的是最高的那个，叫法阿。艾丝蜜的是穿纱笼的家伙，叫阿杜。我的则是鼻子穿了一根骨头的男人，叫乌瓦。当他走到我面前，把我的帆布包扛上背时，我瞥见骨头的一端有雕刻。我的帆布包很重，所以我伸手想帮乌瓦把包的位置调整好（他的皮肤跟犀牛皮一样粗），但他微微躲开了我，持续摇晃肩膀，直到帆布包被甩到两片肩胛骨之间，才转身跟上其他人；另外两人早已通过两棵大树之间（大树上面布满浓密的青苔，看不到树皮），不见了踪影。他跟另外两名脚夫一样，身上只有一个小布包，约莫枕头般大小，用一条不太牢固的绳子挂在胸前。
	我们一直走着。丛林里没有路，所以由法阿开路，负责把一棵棵小树、灌木丛以及煎锅大小的叶子推开，我们每个人经过时，也要轮流接住他推开的树枝、叶片，再往身后一推。丛林很快就把我们吞噬了，我们在丛林里显得如此渺小，这一切让我非常不安。走了十五分钟左右，我转头看我们走了多远，却只看到来时的路被淹没在树丛里。四面八方充斥着各种叫声，呱呱咯咯，吱吱唧唧，才走了半小时，天空已几乎被树梢给遮蔽了，每走一步，头顶的蓝色块就缩小一点，并且隔了很久才出现。乌瓦跟另外两位向导一样打着赤脚，他们的脚底长满肥厚的老茧，但是塔伦特、艾丝蜜与我都穿着厚底靴，每踩一步都可听见有生物在脚下逃窜，只是看不见而已。树木盘根错节，湿湿滑滑，我必须专心看地面，以免被绊倒；眼角余光只见一片无垠的鲜艳深绿色，我觉得那些树木叶片好像就在身旁，仿佛走在一条长满青苔的狭窄隧道里，阳光更加强了我的幻觉，因为光线愈来愈弱，偶尔才会从浓密的树梢洒一点进来。
	我们走的上坡路段突然间陡了起来，空气立刻变得更凉爽潮湿——因为植被密不透风，四周的树木与灌木丛看起来更不真实了，也因为静止不动，更像雕刻作品，尽管它们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而且那种混杂着土壤、腐树烂叶与糖的香味一阵阵持续袭来，让我的喉咙底部都痛了起来，但我们还是没有停下脚步。我上方的艾丝蜜走得摇摇晃晃，阿杜抓住她的手臂，动作又轻又快。她点头后继续走下去，但我经过她身边时，可以感觉并听见她气喘吁吁，不断吐出热气，好像跑了一整圈的赛马。我身上只背了一个小帆布包，然而空气感觉起来不再像是气体，反倒浓得像汤一样（荒谬的是，我居然想起巧达浓汤那种珍珠色的奶油光泽，还有皱巴巴的表面）。经过一段特别陡峭的路程之后，我们来到一片浅浅的高地，塔伦特宣布我们当天就在那里扎营休息，那一刻突然松懈的我还真想大声喊叫。
	我们三个瘫坐在地上，而法阿则跟塔伦特讲了几句话，等他点点头后，就跟其他两个向导循着来时的路（尽管并没有路面）离开，消失在森林里。我喝了水壶里变得跟周遭空气一样温热的水，但还是觉得很热；艾丝蜜躺了下来，头枕着包，闭着双眼。我四周的丛林不断发出低鸣声，永不停歇，感觉整座岛屿好像某种连接巨大隐形能源的神秘家电。
	我一定是睡着了。醒来时，我都不知道有多晚了（也不知道时间在这里是否重要），不过可以看出，天色似乎更为昏暗，黑夜蠢蠢欲动，即将来临。地上已经铺好几片棕榈叶垫子，每一片相隔大约三米，我们的包摆在不远处；艾丝蜜与塔伦特坐在第一个和第二个垫子上，轻声交谈着。
	“晚上好。”塔伦特抬起头，对着走过去的我说，“吃点晚餐吧。”
	他跟艾丝蜜和我不一样，自己带了两个包，从较大的那个中拿出一包饼干。地上已摆着一罐罐头肉，就搁在青苔上面，肉的颜色看来是如此明亮而不协调，罐头盖子像掀起被子似的打开，露出里面黏滑、恶心、粉嫩的粉红色罐头肉。
	“我不饿。”我对他说。
	“你应该吃点东西。”他说，“你饿了，只是自己没感觉，明天也很漫长哦。还有，我们该趁饼干还没湿软之前赶快吃掉——在这么湿的环境里，没有东西可以保持脆度。”
	艾丝蜜说：“上次我离开乌伊伏国的时候，最想念的就是脆脆的饼干。”她的声音已经少了扬扬得意的感觉。白天辛苦跋涉过后，她似乎还没恢复体力；她的脸仍然呈现不太讨喜且脏脏的红色，脸上好像有胡茬儿似的。
	所以我吃了带有面粉味的淡味饼干，在上面抹了一些冷罐头肉。接着，我把空的塑料包装递给塔伦特，放回包的外袋里，那清脆的噼啪声响让我想起燃烧的木头。“这种时候不是应该生一堆营火吗？”我问他们，甚至对艾丝蜜露出微笑，但她正忙着把肉从罐头中弄出来，所以没注意到我。
	塔伦特拿起身边的一根树枝，点燃打火机，把树枝摆在火舌上。火几乎立刻熄掉，只留下一缕昏暗的轻烟——这算是他的回答。我也只能发出“哦”的一声。当然，这里的木头太潮湿了。
	“别担心。”塔伦特说，“法阿跟我说，只要走到高一点的地方，森林没那么浓密后，东西就比较干燥了。”
	我照塔伦特指示的方向，走进身后的森林，两三分钟后，我发现一条细小的溪流，颜色就像蜗牛留下的黏液一样是银色的，流过一块块凹凸不平的灰色巨石。我在一棵参天大树后面方便了一下。这棵树完全没有树枝，笔直得几乎有点可笑，接着我用溪水洗了把脸，也喝了一点，感觉冰冰凉凉，隐约有点海水的咸味，好像里面撒了好几把磨碎的贝壳粉似的。回去时，我发现艾丝蜜已经在垫子上睡着了，还拉了另一张垫子盖住身躯，靴子整齐地排好摆在脚边。不过，塔伦特仍待在老地方，双膝顶着胸口，头部跟颈子稍稍向前倾，凝望着森林，不知在看什么。
	“今天过得怎样？”我坐下时，他问我。
	“还好。”我说。
	“我知道——”他才开口就停了下来，低头看自己的手，“我知道我没有跟你说清楚我在——我们在这里做什么。你愿意来，表示你很厉害，或者很疯狂，或是走投无路了。”
	我笑了出来，但他没笑。
	“事实上，我还真的不知道我们会发现什么。”他接着说，又陷入一阵长久的沉默。后来我才知道那代表他正在仔细思考自己要讲什么——并非他害怕我会误解他，他是那种除非有把握否则不会开口的人；他对臆测或假设没有兴趣；他说的话在他看来都是千真万确的。但这并非意味着他缺乏好奇心、心高气傲或懒散，也不是他未曾有过疑虑，未曾把一件事重复思考千百遍——不是那样。只是他向来习惯于默默地思考想象。我想，他认为如果连自己不确定的事都讲了出去，那就是冒昧，甚至无礼。
	然而，此刻他的确是不确定，他不知道自己会发现什么。他不是那种凭预感与直觉行动的人，但这一次他真的——他真的猜想过他可能发现什么，才会邀请我加入。
	我并未因此觉得被冒犯，或者感到不对劲。科学本来就是一种猜测：有人靠运气猜对了，有人凭直觉猜对了，也有人在猜测前做过研究。过去，我的老板都是一些自信满满的人，但那让我感觉不安且危险。所以，我很高兴自己在没有完全搞清楚状况下就来到这里（就算称不上高兴，但肯定是不担忧；也不能说塔伦特未料中我的心态，我的确也很想来）。我想，此刻这番话听起来有点愚蠢、不切实际，但是人还年轻时，计划似乎没那么重要或不可或缺。要等到必须保护自己的财产、研究成果与声誉时，计划才变得重要起来。
	所以我回到位子上，等他开口。
	过了一段时间他才开口。
	“身为一个医生，”塔伦特说，“你最想做到什么？你想把病人治好——你想要消灭疾病，你想要延长寿命。”（事实上，我对塔伦特说的那些事不感兴趣，至少我感兴趣的部分跟他说的不一样。但我并未反驳他。）“但是，我想做的是——这听起来有点幼稚，但我们终究是为了那件事而来的，而且我的很多同事即便太骄傲，不愿意承认，也对那件事有兴趣。总之，我想找到另一种社会、另一个部族、一个文明世界还没发现的部族，而且那个部族也不知道文明世界的存在。”
	之后，他针对人类学这门学科发表了一番长篇大论，提及许多人类学家与大师，还有学界败类跟各种理论。我大都没听进去，但根据听到的部分，我已经足以断定，虽然塔伦特未明讲，但他认为自己是个异议分子，有一天终将让这门学科彻底改头换面。
	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我跟他待在岛上期间一直深感兴趣，却又找不出确切解答的，是他随后说的一句话。“我知道被研究的感觉是怎样的。”他说，“我知道那就像被简化成一种东西，一系列的行为与信仰，让人发现其中的奇特之处与仪式特性，我每一个普通的行动都被视为——”他没讲下去，而且事出突然，让我发现他把某件事给说漏嘴了。素来谨慎的他正纳闷自己为什么会说漏嘴，同时为此后悔不已。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问他，尽可能把声音放低，因为我不想惊动他，想要骗他继续讲。
	但他显然不是笨蛋或三岁小孩。想要推翻他的谨慎本性，光是轻声细语根本没用，而是要展现说服力或施展聪明伎俩。他说：“没什么特别的意思。”然后就陷入了沉默。我突然感到四周特别嘈杂，空气里还充满了虫子的臭味，也发现自己一直在屏住呼吸。(4)
	接下来先开口的是塔伦特。他说：“我想跟你说一个故事。”然后就停了下来。
	我之后渐渐习惯了这种模式：他总是开口说话，然后停下来，讲了一番长篇大论后突然陷入沉默，有时要等几分钟才会再次开口，偶尔要等上好几个小时。但这次沉默很短暂，等到他再次开口，声音非常坚定，口气也比较不像在演讲，而是在说故事。仿佛我在一座阴沉的中世纪松林里遇到他，我们置身的并非潮湿丛林，他则是个漂泊不定的说书人。我给了他一个铜板与一片面包，他就在我身上施展魔法，暂时带我远离这个世界。
	“许多许多年前，在人类还没出现的时候，有一块巨大的石头，他是名叫伊伏伊伏的天神，一片广大的水王国全由他统治。他的神力强大，海面下的一切都隶属于他的王国——里面尽是尾巴扫来扫去、尖牙利嘴的鲨鱼，还有蓝眼巨鲸、鱼群和一片片海草，像仙女的头发一样轻拂海底。
	“但是伊伏伊伏感到寂寞，举目所及都是成双成对的海底动物，在他身边游来游去，后面跟着它们的后代。即便是王国里最为寂寞孤单的臣民，像是身上的壳带有旋涡纹路与斑点的寄居蟹和行动缓慢、长满刺的海星，也都被自己的小孩围绕着。身为天神，伊伏伊伏并不担心自己会死，但他希望有个同伴，可以一起讨论身为天神与国王的负担与难处，可以一起孕育自己的小孩。但是，为此他需要另一个神祇，他的另一半。
	“伊伏伊伏有个挚友，是一只名叫欧帕伊伏艾克的海龟，年纪几乎跟伊伏伊伏一样，而且因为它可以活在水面下与水面上，还可以到很多遥远的地方去，所以它知道很多神奇的故事，都是关于一些伊伏伊伏没去过的地方。它与它的朋友分享了许多空中与陆地上的故事，那里跟水底一样有很多生物，只是它们用飞的，而非游泳——伊伏伊伏必须要求海龟解释什么是‘用飞的’，解释了好几次他才搞清楚。此外，也有一些动物用走的、跑的或爬的，分别有两只、四只或十几只脚。
	“有一天，欧帕伊伏艾克跟伊伏伊伏分享最近几趟旅行的见闻，他不禁叹气。欧帕伊伏艾克问他：‘我的朋友，有什么问题吗？’
	“‘啊，我的朋友。’伊伏伊伏回答，‘我很寂寞。我身边的动物都是如此快乐，有另一半相伴。我也想要一个伴，生一些小孩。我需要另一个神，但这世界只能有一位统治者。’
	“海龟沉默了许久。接着它就跟朋友说再见，游着离开了他。
	“一段时间过后，海龟回来了，再次带回了些奇妙的消息，而且这次的消息奇妙到连天神都无法料到。欧帕伊伏艾克在最近一趟水上之旅期间，曾跟另一个朋友聊过。那个朋友是太阳神阿阿卡，海龟向他表明了伊伏伊伏的愿望。结果，阿阿卡想见一见这位久闻其名、神力惊人的水神。于是，水神与太阳神之间的恋情就此展开，他们俩靠海龟互通信息。它游进又冷又黑的深水里，帮阿阿卡向伊伏伊伏传话，转达意见与问题，嘘寒问暖，代为唱歌。为此，伊伏伊伏让海流变平静，好让他的朋友能轻松地舞动龟脚，回到海面上，阿阿卡则是在每天过一半时停止运转，听听看那个他未曾去过的世界有哪些消息。
	“斗转星移，他们生了三个小孩：第一个是男孩，跟海神一样叫伊伏伊伏，第二个是女孩，叫伊瓦阿阿卡，意思是石头与太阳之女，第三个又是男孩，叫乌伊伏，意思是石头。这三个孩子有一半住在水面下，像伊伏伊伏，另一半住在水面上，像阿阿卡。他们在父亲的王国里漂浮着，海水让他们感到冰凉，母亲则用热度让他们感到温暖，获得营养滋润。他们一直靠父母的慈爱与全心付出活着。等到他们长大，感到寂寞了，就去找阿阿卡，母亲让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也就是人类。只要人类孝顺父母，阿阿卡就会确保作物生生不息，伊伏伊伏也承诺让海里充满鱼群，在他的海域航行安全无虞，因为人类毕竟也是他的子孙，他会珍惜保护。
	“至于欧帕伊伏艾克，它活了很久很久，久到足以目睹朋友的孙子、曾孙与玄孙长大并繁荣昌盛，也久到足以生出自己的小孩。它们的名字跟它一样，意思是‘石背动物’，它们喜欢住的那片陆地就是伊伏伊伏，他是欧帕伊伏艾克最爱的孩子，它的干儿子，而它们在水里时也是住在伊伏伊伏的四周。当然，欧帕伊伏艾克并不是神，但是它的海神和太阳神朋友，以及他们的子子孙孙都很尊敬它——因为它为大家付出，展现无私精神，当然也因为它肩负了帮忙互通信息的尊贵任务。这就是为什么人类有幸发现一只欧帕伊伏艾克的时候，就必须把龟肉献祭给诸神，自己也吃一部分。这么做是为了传达信息给诸神，祈求永生——当初，在伊伏伊伏的同意下，阿阿卡剥夺了孙子们永生的能力。也许有一天诸神真的会有所回应。”
	塔伦特不再说话，我们俩一语不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现在我正坐在神的小孩上面。我心想。应该说两个神的小孩。尽管这一切荒诞不经，但还是在我心里掀起一小阵涟漪。
	“这是所有乌伊伏人从小听的第一个故事。”塔伦特静静地说，“这个故事的历史几乎跟他们这个族群一样悠久，几千年来故事未曾改变过。他们并未使用文字，至少在传教士出现之前，他们未曾使用过文字，但所有乌伊伏人都知道这个故事。这个象征符号……”他用木棍在地上画一个圈圈，然后画一条垂直线穿过圈圈，“……的意思就是海龟。在几百年前遗留下来的祭典用石头和盘子上面，都看得到这个符号，祭典的目的是把欧帕伊伏艾克的子孙献祭给伊伏伊伏和阿阿卡，希望献出海龟的人能够成为例外，最后跟天神一样永生。”
	他又陷入了沉默。
	“但是，现在又有了另一个故事。这故事的历史并不久，大概在一个世纪前才出现。多年来，伊伏伊伏与阿阿卡的后代子孙一直让他们俩感到很骄傲，不是吗？岛民有勇有谋，是出色的猎人，卓越的渔夫。他们保护父母不受外人入侵，也非常尊敬祖先们。尽管多年来，时间久到没有人记得有多久了，岛上的人已经找不到可以用来献祭的欧帕伊伏艾克的孩子，不过两位神明似乎不觉得有被冒犯之处，所以岛上一直风调雨顺。
	“但是，接下来情况慢慢改变了，慢到没有人注意到改变了多少年，很多地方开始出错了。乌伊伏人砍了很多树，但并未植树。他们让外来的人，也就是‘荷瓦拉’（白人），跟他们住在一起。荷瓦拉人带着巨大的铁兽，翻搅伊瓦阿阿卡的松软土壤，巨大的渔网从海里捕捉了大量海产品，数量多到吃不完。他们制造出像一座座山那么高的垃圾，不是弃置在岛上，就是倒进了海里，而岛屿可是人类的父母啊！
	“分别待在水下和水上的伊伏伊伏与阿阿卡惊觉不对劲，后来他们生气了。伊伏伊伏用海啸狠狠地教训他的子孙，阿阿卡看到之后哭了出来，伊伏伊伏原本只想吓唬人类，让他们心存敬意，可最后他害死的都是自己的子孙啊！三座岛屿都有一大部分崩塌到海里去。但这仍然无法改变人类的行径。所以阿阿卡让烈日酷晒，热浪也一波波袭来，下手毫不留情。原本一年有好几个月他都会跑去休息，把天空让给他的姊妹，也就是雨之女神普乌阿卡，但是此刻他仍高挂天空，让阳光像一把把锐利的匕首插在土地上。这次换伊伏伊伏要哭了，因为阿阿卡的所作所为让人类的作物枯萎，让很多人死掉，他知道子孙们快被烤干晒死，大家都渴求新鲜的水。
	“两位神祇知道不是所有人类都背弃古老的生活方式。他们感到很悲伤，因为他们无法将好人与坏人、正直与不敬的人分开，只留下正直的好人。人类持续不理会自己的祖父母，也就是两位神明，也不遵守很久很久以前和他们立下的约定。所以两位神祇不得不持续出手惩罚人类，海啸与干旱不断发生。阿阿卡也请他的姊妹一起出手，降下暴雨，雨势大到许多百年老树被连根拔起，于悲叹中流入大海，瀑布的水把峡谷淹到满出来，小溪也成了怒涛大河。随着一波波的攻击，神祇们看着自己的子孙变得愈来愈弱小无力，他们自己也愈来愈悲伤。
	“他们的怒气日渐强烈，也认为自己别无选择。多年后，某天伊伏伊伏岛的高山上，有个叫马奴艾克（‘善良动物’之意）的人在清凉的溪流中捕鱼，不可思议的是，他发现有一只海龟在浅滩处游泳，于是他立刻把海龟抓起来，冲回村庄的家中把海龟杀了，然后兴冲冲地把整只海龟吃掉了，不但吃相难看，甚至没有向神明，也就是他的祖先献祭。
	“当晚他梦见自己变成了神，成为第一个获准永生不死的人类。不过，哦！诸神怒不可遏。他们看见马奴艾克的所作所为，知道如果人类忘记把神圣的海龟献祭给他们，不顾他们的权益，那么人类真的没救了。所以他们决定惩罚马奴艾克，方式是允许他得到最想要的永生不死，却让他生不如死。因为，从他六十岁那一年开始（有人说更早，也有人说更晚），马奴艾克变得愈来愈不像人类。他忘记了怎么当人类，也把自己曾经认识的人忘得一干二净。讲话时没人听得懂他在讲什么。他也忘记了让自己保持干净，最后变成某种不像人也不像动物的生物。最后，他被村民赶走了，永远不能再回家。
	“于是马奴艾克在丛林里游荡，既不是人，也不是动物。这件事表达出诸神的愤怒，算是对人类提出的警告。他让人类记得伊伏伊伏和阿阿卡的神力，记得他们掌握着人类的生杀大权，而且他们总是盯着人类，随时准备把人类最想要的礼物夺走，或者送给人类。”
	塔伦特说到这里时，我感到一股寒意。四周的夜色似乎变得更暗了，暗到我都看不见就坐在我身边的塔伦特，暗到我似乎可以摸到他的声音，他的声音化为一道把我们隔开的深紫色丝绒帷幕。
	接着，我又感到另一股寒意，而且比先前更可怕、更浓。此刻我突然发现，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都是因为塔伦特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这个他已经熟记于心的神话，他把神话视为秘密，仔细反复品评，直到几乎快要把神话唱出来了，该停顿的地方就停顿，节奏完美无比。他认为自己真的可以找到马奴艾克，也以为那个寓言有真实的含义。他真的想去捕捉一个只会出现在孩童噩梦中的人物，一个人们在营火旁说故事时常会提到的神话人物，在那个人的神话里，石头能够与太阳交配，甚至可以养育群山和人类。突然间，我出现在这里，变得超现实，而我们追求的目标也变得如此空洞、廉价——就连追求这两个字也成了某种虚构与幻想的结果。一群无用的英雄追求的，是某种具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神奇物品。
	而最令我感到害怕的是，我竟然可以感到自己内心有某种东西被开启了。即便到了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仍无法精确描述那种感觉。那时我的脑海里突然浮现一个画面：烧焦的地面被人画了一条长长宽宽的粉笔线。线的一侧是过去我所知道的一切，一个由许多没有窗户的整齐的砖造楼房构成的城市，对我来说真实的一切东西（我不禁想起我家那座阶梯，名字出现在那上面的都是一些比我聪明的科学家，接着又立刻感到丢脸，因为我发现自己的处境居然如此不堪，受到这位人类学家的支配，苦不堪言）。至于另一侧，则是塔伦特的世界，它被一团时薄时厚、动向难测的迷雾包围，我看不出它的形状，只能偶尔瞥见里面有一些颜色与动静，没有真正的形体，但我知道里面有某种令我难以抗拒的东西，也知道我怕的终究不是陷进去，而是我永远无法得知那团迷雾里有什么，怕我在探掘活动还没有收获之前，就再也没有机会去探掘了。
	所以我闭上双眼，我把理智抛诸脑后，跨过那一条线。
	我问他：“真的有马奴艾克这个人吗？”开口后，心里立刻痛骂自己一顿，那声音宛如蚊子的嗡嗡鸣响：你就要忘记自己是谁了，小心啊，你就要忘记自己是谁了。不要忘记你自己是谁。这不是你所想的那一回事。切记你过去所学的一切。
	但是，我办不到。我试过了，但就是办不到。
	他叹了一口气。“没有人知道。”最后他终于开口，“当然，年纪较大的乌伊伏人发誓真的有那一号人物，但没人知道他到底住在哪里，乌伊伏人当然都说是伊伏伊伏岛，这不令人意外，而且也没人知道他后来怎样了。这么说吧，针对他的遭遇，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说他跳进海里，再也没回来；有人说他消失了；有人说他变得枯瘦矮小，全身长出毛发，成了一只猴子；也有人说他变成了一块石头。这些故事的唯一共通处在于，他都没有死——也许他消失了，或者变形了，但没有人宣称看到他死掉。”
	我想了一下：“他们仍然会献祭海龟吗？”
	塔伦特说：“哎呀！”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语气带有赞许之意。“你真是问对问题了。应该说，你问到最关键的问题了。不，不会。他们不会献祭海龟了。至少在乌伊伏岛是这样。如今欧帕伊伏艾克已是稀有动物，你很难在海里看到它们，更别说陆地上了。有一种乌龟是欧帕伊伏艾克的亚种，一种体形较小的淡水乌龟，看起来很像，有时会在伊瓦阿阿卡岛或乌伊伏岛出现。但是如今岛民都害怕那种乌龟，会刻意回避。那种乌龟很珍贵，幸运的人才能看见它们，只是没人敢去碰。除了……”
	“除了伊伏伊伏人。”这是我的猜测。
	“据说是这样。”
	他又陷入了沉默，这次好久都没开口。
	“有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开口后他又停下，然后再度开口，“据说，有一个乌伊伏部族住在伊伏伊伏岛的丛林深处。他们遵循传统的生活方式，仍维持向神明献祭的活动。据说……”此时我虽看不见，但可以感觉到他把头转过来面对我，“他们都长生不死。”
	“我自己也没见过那个部族。但是上次，也就是在三年前，我来这里研究十分有趣的乌伊伏人家庭结构时，遇见了一个男人。他说他去过伊伏伊伏岛，在那里见过一个不是人类的人。那个人的长相与动作都像人类，但是手脚动来动去，也不会说话，只能发出猴子般的尖叫声，尽管看来健壮，却神志不清。
	“他说，这已经够让人沮丧了，但是更令他不安的是，除了那个人之外，他还遇见一个又一个类似的人，那一整群人有男有女，相貌看来正常，但讲出来的话都模糊不清。他们讲话又快又急，语无伦次，常常无故大笑，像是智能不足的人发出的笑声。乌伊伏人非常重视对话，如果失去对话能力，就是‘摩欧夸欧’，我想大概可以翻译成‘没有喉咙’，不过‘夸欧’也有‘朋友’或‘爱’的意思，所以也可说成是‘没有朋友’或‘没有爱’。
	“我碰到的那个男人是名猎人，他离开了那群怪人，赶紧回到乌伊伏岛的家中。几个月过去了，或者可能是几年过去，他曾试着劝说亲友跟他回那座‘禁岛’，回去找那些人，看看是否能帮助他们，查出他们的身份。但是乌伊伏人已经开始害怕伊伏伊伏岛了。对他们而言，那是欧帕伊伏艾克的孩子们最喜欢的栖息地，也就是圣地，因此拒绝与他一起回去。
	“但是那位猎人忘不了自己看到的一切，也无法解释自己为何非得回‘禁岛’不可，其实他也很怕那个地方。只是那些人让他难以忘怀，让他完全没有办法再思考其他事情。
	“所以，当这个猎人发现终于有人相信他，还计划要去找那些人，就算对方是个荷瓦拉人，他还是自告奋勇，当起了翻译与向导。他还说自己会带两个表亲一起去，他和他们讨论了很久，终于说服了他们。”
	“法阿。”我搞清楚了，“他就是那个猎人，故事就是他说的。”
	“没错。”塔伦特说。黑暗中，我再次感觉他把脸转向我。“我们要去找那些人。如果他们确实存在，我们就能找到他们。”
	我说：“长生不死的人？”我可以听见自己带着怀疑的口吻。
	就算塔伦特听了出来（我想一定听出来了），他也没多说什么。“长生不死的人。”他表示赞同，声音又神秘难测了起来。接着他最后一次陷入了沉默，我感觉到黑暗逐渐靠近，像一件温暖厚重的披风，把我笼罩起来。
	那天晚上过后，大概有一周，我每天都试着把几点几分，以及到底是白天黑夜搞清楚。（第二天，我的表就不走了，因为湿气太重，表面出现蜘蛛网状的水汽。）但是很快我就发现，这实在毫无意义——因为树叶太过浓密，阳光少了明暗强弱后，变得很不可靠。事实上，阳光并未消逝，不能说因为光线不会直接照进丛林里，就完全消失了。里面只有“完全黑暗”及“没那么暗”的差别。前者是黑夜，后者是白天。
	现在回顾起来，我当然知道最前面几天是非常特别的体验，因为后来我就不再对丛林的一切感到惊叹，甚至开始讨厌丛林了。某天，我想应该是第三或第四天，我跟往常一样走在上坡路段，同时环顾四周，倾听鸟类、动物与昆虫的鸣叫对话，感觉脚底的地面上有些微动静，每当脚踩在地上，里面都有一层层看不见的蠕虫与甲虫在呼吸、蠕动着，感觉就像有一只巨大的怪兽正在睡觉，而我的脚踩在它湿湿滑滑的内脏上面走路。接下来，乌瓦在我身边站了一会儿（通常他都跟法阿和阿杜一起走在我前方远处，前后冲来冲去，随时向塔伦特确保一切安全），他把手伸出来，叫我停下，然后，以迅捷又优雅的动作冲向附近的一棵树，那棵树跟其他树没什么两样，又粗又黑，没有树枝，他很快地爬上去，宽大的双脚往内转，盖住长刺的树皮。等他爬到三米左右，往下看着我，再次伸出他的手，手掌朝下——等着。我点点头。他继续往上爬，消失在树叶构成的丛林穹顶里。
	等到要下来时，他放慢速度，手里抓着莫名的东西。回到大概一点五米高的时候，他就往下跳，向我走过来，把卷曲的手指放开。那个东西在他的手掌上发抖，毛茸茸的，看来明亮无比，像是可口的金黄色苹果。在一片阴暗的丛林里，那个东西散发着光芒。乌瓦用手指戳一下，它就翻了过来，我才看出那是某种猴子，不过我从未看过猴子长那个样子。跟我过去负责杀掉的实验室老鼠相较，它不过大个几厘米，脸像是一颗皱起来的黑色心脏，五官全黏在一起，但是茫然的双眼又大又蓝，就像瞎掉的小猫眼睛。它的双手形状完美，其中一只抓着缠绕身躯的尾巴，上面长着颜色灿烂的毛，像流苏一般垂下。
	“雾阿卡。”乌瓦指着那只生物说。
	“雾阿卡。”我复述了一遍，伸手碰它。我摸着它的毛，可以感觉到它的心脏在跳动，速度快到几乎像机器的震颤。
	“雾阿卡。”乌瓦又说了一遍，然后做出要吃它的手势，还认真地拍拍肚子。
	“不，”我惊恐地说，“不要。”他觉得很奇怪，把头往我靠过来，并且摇摇头。我想他是指我不懂美食吧，然后便朝着那棵树走过去，把猴子往树上一抛，只见它紧抓树皮，赶快往上爬，一溜烟就不见了。
	后来，塔伦特才跟我说，那是一种原始的猴子，某一类原猴，栖息地非常庞大，在某种乌伊伏特有的树上常可看见它们的踪影。乌伊伏人把它们当成一种美食：剥去头皮后把十几只串在长长的树枝上，像土耳其烤肉串那样烤来吃——但是，那种卡纳瓦树只生长在浓密的森林里，伊瓦阿阿卡与乌伊伏两个岛都没有那种森林了。此刻，只有伊伏伊伏岛才有大量的卡纳瓦树（所以只有这里找得到雾阿卡），但是不管新鲜的雾阿卡再怎么好吃，乌伊伏人说什么也不肯再踏上这座“禁岛”。
	塔伦特大笑起来。他很少这样。“法阿来这里寻找那个神秘部族，”他说，“而其他两个人呢？我想他们是为了雾阿卡来的。”当然，丛林里的湿气太重，没办法生火烤猴，但是塔伦特说这些向导早有准备：把猴皮剥掉后，他们会拿出特地从家里带来的盐巴调味。
	我非常同情那些可怜又漂亮的雾阿卡，但我也知道这太过多愁善感了（更重要的是根本不具任何意义），而我不希望塔伦特觉得我很柔弱，所以没多说什么。但是当晚我躺在垫子上时，脑海里浮现的是那只雾阿卡：一双大眼是如此悲伤，在黑暗之中，它简直是一道辉煌的金光，倏忽消失在我们上方的夜色里。片刻间，我陷入一阵极度的绝望之中，甚至暂时无法呼吸。
	原本我认为森林还挺有趣新奇、纯洁完美，充满了各种可能性，但很快也变得无聊起来。我一度觉得非常神秘的东西，如今全都一成不变：到哪里都是湿湿的，四周要亮不亮，举目所及全是树木，简直是“树树相连到天边”。我渴望看到头上蔚蓝的天空和不动的白云，或是波涛汹涌、剧力万钧的海洋。在这里，我们只知道一直在下雨，因为那些树木（一直处于口渴状态，让我联想到一根根站着的喉咙，贪婪地吞进每一滴水）会像流汗一样冒水，水一流下去，立刻被聚集在树干底端的青苔吸掉，消失无踪；此外，地面也变得松软无比，像海绵一样。在海岸线上，随便一种鸟粪传播种子长成的幼苗，都能长大（我曾看到芒果树和番石榴树，还有其他看过却叫不出名字的树），但是长在这森林深处的都是历史较悠久的原生植物，没有一种是我认得的。这应该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谁知并非如此。因为对环境完全不熟悉，这地方给我一种陌生且无法掌控的感觉，为了避免愈来愈挫折，我刻意转移注意力，收起好奇心。
	另外，丛林还给人一种恣意挥霍的感觉，让我开始感到嫌恶。它好像一个穿着太过华丽的女人，浑身珠光宝气地站在我面前，不断地炫耀卖弄——每一块巨石、每一棵树、每个平稳的表面都是如此绿意盎然、郁郁葱葱：细管状灌木丛上爬满了藤蔓，处处是青苔与地衣，有些树上披着一大片须状气根，我想那是丛林上方某种看不见的植物的根吧。也有些植物是从地面往上生长，自树梢垂降下来。这像是一场永远不会结束的疲累演出，演出的目的呢？我想是为了证明大自然的沉着自若吧！为了展现出它的高深莫测，还有它对人类根本没有兴趣。或者，至少那个时候，我有一种被大自然嘲弄的感觉。我知道这很荒谬，但我就是这样：每天一醒来就讨厌丛林和自己在这里一无是处的感觉。我实在是情不自禁。我开始觉得我有一点——呃，我想不能说是疯狂，用现在的说法应该是有点脱离现实。同时，也为了自己的幼稚感到丢脸。
	岛上除了丛林还是丛林，无边无界，最后我终于对里面的东西麻木了。有一种背部颜色像孔雀石、身上有许多钻石状鳞片的生物掠过我脚边，还有鬼魂一般的猴子从树上传来了尖叫声，但两者都没能让我驻足，或开口询问乌瓦或塔伦特那是什么。丛林里有许多浓淡不一、色调各异的绿色：蟒蛇绿、蚜虫绿、洋梨绿、祖母绿、海水绿、草绿、碧玉绿、菠菜绿、胆汁绿、松叶绿、毛虫绿、小黄瓜绿，而茶绿还可以分为泡过的跟没泡过的。这些不断地表明，我们形容颜色的语汇实在太贫乏了！但这么多种绿，也让我害怕自己变成把所有颜色看成绿色的色盲。例如，法阿的缠腰布明明是鲜艳的深红色，亮到让我无法直视，我却发现自己持续盯着它，直到无法忍受为止，好似这样就可以将我看到的红印在心里，以免它慢慢被诠释成另一种绿。夜里我也会梦到绿色：一颗颗超大的绿色球状物，从一种绿缓缓变成另一种绿，早上醒来时我觉得好累，整个人筋疲力尽。白天的时候，我的脑海则浮现出沙漠与城市的画面，还有各种坚硬的平面，像是玻璃、混凝土，还有柏油街道中一片片闪闪发亮的云母石。
	另外，我还要面对塔伦特的问题：我几乎无法直视他，在他身边，我得一直试着让自己讲话流利一点，不要结结巴巴。他熬夜做笔记时，我总是躺在垫子上看着他，四周黑得好像被漫天飞舞的蝙蝠笼罩。他很小心，尽量不用手电筒，除非真有必要（比如我们去上厕所的时候），即便到了完全没有光线的时候，他还是继续书写。我则躺在那里，尽可能不动弹，听着他振笔疾书，笔在页面上发出唰唰声响。基于某种理由，我觉得这个画面非常美——塔伦特在没有任何光源引导的情况下一直在书写。当我们一起走路时，有时我会闭上双眼，像享用糖果那样在脑海里反复品尝那幅画面。长途跋涉时，我也会试着向他提出我个人的一些有趣观察，有时候也做到了，但每次我设法这么做的时候，无论是什么话题，艾丝蜜总是能立刻提出她自己的意见。
	艾丝蜜当然是我的另一个难处。除了专横与自以为是，她一直把持着塔伦特（令我挫折的是，当时我仍然无法确定他是否注意到了，也不知道他注意到的话，是否在意），总之她是个难搞的女人。她的头发日渐蓬乱，愈来愈难整理，最后变成浮在她那胖脸上的一坨杂草，她的皮肤就像我先前提到的，持续冒出红疹。照理说这些事都与我无关，但我就是会感到困扰。
	艾丝蜜还有一些更严重的问题。某天深夜，我走到溪边（就是我先前提到的那条溪流，其水源地似乎就是我们要前往的高山地区），在地面上看到一团白色的花。在黑暗中，那朵花皎洁无比，呈现出一种不可思议的白，有如白纸一般，中间则有一抹深紫色的色块。岛上的花看起来都苍白无比，没有花该有的样子：有些花在应该有雄蕊的地方长出塑料材质般的唇状构造，看来恶心而充满暗示性，许多虫子喜欢栖息在上面；有些花在该长叶子的地方，则长出往外怒放的平面构造，看来充满侵略性。但是，那一朵白花让我想起小时候看过的那些花卉：蜜糖似的牡丹花，有着芭蕾舞裙的褶边，也像一团薄纱似的紫菀。那是几天以来我看到的最可爱的东西，我不禁驻足凝望它。
	但是，就在我蹒跚地来到溪边之际，渐渐看出那根本不是花，而是一团卫生纸，纸团中间有一抹血迹。我感到一阵愤怒：理由之一是艾丝蜜根本不该随便乱丢垃圾，其次（我承认，这个理由比较牵强），她不该毁了一个让我如此舒服的画面。
	回到我们的垫子后，我把她戳醒。“你应该小心一点。”我跟她说。
	她眯着眼睛，一头乱发。“你在说什么？”她问道。
	“你的垃圾。”我说，“差一点害我踩到。”
	“你也管太多了吧，佩利纳。”说完她翻身朝着另一侧，继续睡觉。
	“艾丝蜜！”我压低声音说，“艾丝蜜！”但是她开始装睡，我又不敢拉高声音，唯恐把塔伦特吵醒。“艾丝蜜！”我摇摇她的肩膀，她衬衫底下的肉令人恶心，像是摇晃的牛奶冻，表面冒着一颗颗汗水。
	隔天早上，我们默默地吃早餐（还是吃罐头肉，搭配法阿找到的黄色水果，果肉坚硬，状似木瓜，切成一片一片的），塔伦特边吃边写笔记，艾丝蜜则是难得的没说话。我没看她，但是她身上散发一股经血的味道，那种女性特有的带有铁质的气味，几乎令人窒息。到了终于要爬山时，我才松了一口气，因为那股味道渐渐被丛林的气味掩盖。在那之后，每次只要看到她，脑袋就会浮现液体从她每个私密孔洞流出的画面，感觉像蜂蜜一样浓稠厚重，却是脏臭无比。
	走了几天后（很抱歉，不管是当年或现在，我都无法确定那段时间究竟有多长，有可能是五天，也可能是十五天），某天下午，我们来到了一个不太一样的地方。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能说空气似乎变了：往后退一步就是我们熟悉的丛林，湿润而林叶蔓生，到处都有秘密，宛如童话场景，往前走却别有洞天。突然间空气变得比较干燥，树木也没那么专横，太阳出来了——太阳！只见光影变化多端的一片片阳光，洒在长满蕨类与嫩枝的森林地面上。我可以看见身前两棵树之间结了一片闪闪发亮的蜘蛛网，宛如缨络一般。
	兴奋的法阿用很快的速度跟塔伦特说了一长串话，接着塔伦特跟我们说，距离法阿看到那些人的地方，只剩一天多的路程了。先前他用树枝在一棵树的树皮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那种树叫玛纳玛树。塔伦特说，玛纳玛树的树皮表面是鱼鳞状，戳穿树皮会流出一种果酱似的汁液，干掉后硬如结痂：我们一看就知道了。
	但是，此刻他宣布，该休息了。于是我们立刻停下来，六个人都把包丢在地上。躺在那里时，有一种美好而奇怪的感觉，好像走出丛林是逃过一劫（不过，事后我必须承认，真正危险的事物并非在丛林里，此刻我们才该感到害怕），让阳光洒在脸上，听听来到岛上之后的第一阵鸟叫声，它们唱的歌宛如仙乐，如此奇异而美好，清新脱俗。
	接着我们全都睡了，就连三位向导也是。当我醒来时，看到其他人完全不动，片刻间我还胡思乱想，以为他们都死了，独留我在这个阳光普照的奇怪地方，身边净是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树，还有许多只闻其声、不见其影的鸟，而且没人知道我在这里，也不记得我在这世界上存在过，更别说会找到我了。这个想法稍纵即逝，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人类的念头真是瞬息万变，我居然可以那么快就从绝望转换成认命的心态，针对现实处境调整，暂时忘却内心深处的恐惧。接下来，我想我应该是为自己拥有这种人性特质而感到自豪，恍惚觉得自己所向无敌，确信自己无论隔天得面对什么，都撑得住。
	在我们往山上攀爬的过程中，溪流早已愈变愈宽，也愈有力，冷冽的水流清澈而湍急，而且奇怪的是，溪水的味道也比在低处时更像海水。此时我朝着它走过去，喝了一点水，然后坐在岸边，看着溪水流过一颗颗圆石，欣赏溪边的那些橘色小花。就在这睡眼惺忪的发呆时刻，我看到溪流对岸一颗大圆石下方有东西跑了出来：起初只是个黑影，就像云朵掠过天空时在海面留下的阴影。但是，等到它愈来愈近，那东西开始有了具体的形状，原来是一只乌龟，它那高耸的坚硬龟背划破水面，而我立刻知道了那是什么。
	“欧帕伊伏艾克！欧帕伊伏艾克！”我大声喊叫，并且听见其他人朝我跑过来。
	我说我知道那是欧帕伊伏艾克，但这只是因为我们在它们栖息的岛上；除此之外，至少从第一眼看来，那只海龟真的没什么特别之处，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小一点（龟壳大小跟汽车轮圈盖差不多），而且毫不令人意外的是，它的四只脚较像鱼鳍，比我想的更像海龟。(5)接着我忍不住靠过去看，它已经暂停往下游涉水，而是四只脚在水中缓缓逆流踏步。它的龟壳跟驼峰一样高耸，颜色是金龟子身上那种带有光泽的绿色，绿到看起来有点黑，纹路也方方正正、整齐得像是凿子刻出来似的。但是它那小小的龟头形状很奇特，好像一颗长在长长伸缩望远镜上的腰果，让我有了更深入的想法。先前我不曾想过动物会具备人类的特色或智能，但是看到这一只欧帕伊伏艾克，我感到有点尴尬，只能用“人模人样”来形容它。我直视着它那一双凸出而萎靡的琥珀色眼睛，有那么一瞬间，我竟对塔伦特的故事有点信以为真，觉得这是一只充满智慧而坚毅的动物，而我们只是它的客人，不比它高明多少。我听到三位向导在我身后用乌伊伏语低声讲话，讲的都一样，语调像是蟋蟀低鸣，所有人沉默片刻过后，海龟对我们眨眨眼，然后继续游泳了，几乎展现一种高傲的神态，龟头依旧抬得高高的，鱼鳍状的龟脚在水里规律地划动。
	我们杵在那里看着它离开，在它离开视线后，三位向导开始讲话，像连珠炮似的，我可以看出他们流露出兴奋与恐惧的神情。
	“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欧帕伊伏艾克。”塔伦特低声向艾丝蜜和我说，我们看着他们三个讨论起刚刚看到什么，速度快到好像要一口气把刚刚的记忆都删除抹去，而不是记起来。
	我们则是一语不发，就连艾丝蜜也是，只是看着他们。当下我只觉得他们那种近乎惊慌失措的表现令人好奇，到后来我才了解其中深意：神明只应该出现在故事、天堂与其他世界里，不该被人类看见。如果我们这种凡人踏入他们的领域，看到我们不该看的，接下来会遭遇的，只有灾难。
	看到海龟后，我们在奇怪的氛围中度过了几个小时。我没想到三位向导居然这么健谈，每天走路时，他们都走在前方远处，而且说来丢脸，我几乎不会想到他们三个。今天他们却跟我们走在一块儿，几乎就在附近，好像为求心安，希望我们能保护他们（不过这就有点令人担心了，除了塔伦特，我们几乎没带任何可以保护他们的装备），而且他们虽未讲话，也不能说完全没出声。他们跟我们不同，走路时不会气喘吁吁，也不会停下来擦擦额头的汗水，事实上，他们的呼吸量似乎比我们少，丛林里的热气对他们也没有影响。但是这天下午，我才发现他们发出的那些声音就是丛林之声的一部分。例如，在一些看不见的虫子吱吱鸣叫掠过天际之后，他们也用小小声的鸣响回敬那些虫子，还有通报彼此的位置时，也会吹出优美轻快的哨声。
	那个又湿又重的东西从天而降时，我们就像这样都没讲话，落地之际，它发出汁液饱满且让人充满想象的啪声，就像一块生肉从高处掉下，砸在另一块生肉上。三位向导吓了一跳，又开始说话（而我恐怕也尖叫了一声），他们聚在那个东西四周。那是我从没看过的一种水果，外形雄壮无比，大约有四十五厘米长，跟茄子一样粗，颜色是热带黄昏特有的甜蜜嫩粉色。但最特别的是那个水果会动：有东西在那毫无污点的薄薄果皮里面钻来钻去，水果表面时而隆起又复归平坦，一整条持续地起伏不定。三位向导再次一起开口讲话，激动不已，塔伦特也跑过去，跟他们齐声交谈。
	“那是玛纳玛果。”他解释道，“只有在这么高的山上才有这种水果。这代表我们越来越近了。”然后他从法阿手里把水果拿过去，用小刀从中间划开。一群不断蠕动的虫子从开口处跑了出来，大小和颜色都跟刚出生的幼鼠差不多，接着就掉在地上，扭动着散开了，在布满青苔的地面上，它们看起来就像一批突然开始动起来的牛铰肉，为了不被吃掉而扭动着逃走。（艾丝蜜似乎觉得很恶心。说真的，我也有一点。）“它们是胡诺诺虫。”塔伦特继续说。在那片刻间我发现他好平静，不管大自然把什么东西丢在他面前，他显然都不为所动，不但不符人性，甚至有点可疑。“孵化期的时候，它们都住在果子里，成熟后会立刻让水果爆开，钻出来变成蝴蝶，而且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蝴蝶。”他对着我们微笑，“如果能抓到胡诺诺虫，可以当美食吃掉，而且玛纳玛果也是。”他用刀背把最后几只留在上面的虫子拨掉，切两片玛纳玛果给我们吃。虽然不想吃，但我能说不吗？艾丝蜜已经把她那一片往嘴里送了。果肉的颜色跟果皮一样，不怎么甜，吃起来有点纤维，而且带有肌腱的肉感与嚼劲。塔伦特拿另一片给我吃的时候，我摇摇头，于是他耸耸肩，把其余果肉拿给向导们，他们则直接用手把果皮剥下来吃掉了。果肉与他们的暗褐肤色形成了强烈对比，更显粉嫩多肉，我却感觉到一阵无法言喻的恐惧。
	我们越往前走，玛纳玛果掉落的频率也越高，而且每次都是重重落下，令人不安。有一次我碰巧抬头往上看，发现极目所见都是果子的底部，仿佛天上布满了飘浮的肿瘤，没有与任何东西相连，只是悬在我们头上，就像奇怪的粉红月亮。渐渐地，其他各种树木也开始被树皮像层层鱼鳞的玛纳玛树取代（先前到处都是卡纳瓦树），最后我们似乎被玛纳玛树包围了，空气里隐约弥漫着一种人类的气味和不干净的气息。
	就在我几乎绝望，认为法阿找不到那棵做了记号的玛纳玛树之际，乌瓦叫了一声，指着一棵玛纳玛树的树干，上面有一大片不规则的血迹，仿佛泼上去的油漆一样古怪。走近一看，我发现那并非血迹，而是活生生的东西，简直像是外露的器官，宛如那棵树有自己的器官结构似的。哦，天哪！我心想，难道这片丛林里没有任何正常的东西吗？难道水果一定要动来动去，树一定要会呼吸，河水喝起来一定要像海水吗？为什么这里的一切都不遵守自然法则？为什么一切都强烈暗示着魔法的存在？所以，我只能不情愿而且疲惫地直接走过去。但过去之后，我才发现那真的是一棵树，本来被我当成跳动的心脏或呼吸的肺脏的，其实是一群蝴蝶，它们猩红色的翅膀上布满了淡淡的金黄色斑点。它们当然就是那些蠕虫长大后的模样，塔伦特挥手把蝴蝶赶走（我看着它们散开，在我们的头顶上短暂地盘旋，像一朵蓄势待发的云，这让我稍感悲伤），此时我才搞清楚，刚刚它们回到那棵曾经庇护它们的树，吸吮树汁，就像塔伦特先前说过的，此时汁液已经凝固，变成玻璃似的半透明泡泡。
	我们办到了。法阿就是在这棵树的位置，看到了那些不像人类的人。走了那么多天，终于到了。但我很快就意识到，我们根本没有计划，于是我的成就感很快消失殆尽，甚至有点歇斯底里了，心想：塔伦特应该有好好思考过吧？难道要我们像寓言里的孩子一样守株待兔，等那些被我们认定不像人类的人自己现身，像梦游者一样？我脑海里已经浮现的景象是，我们全都转身离去，穿越湿湿黏黏的层层丛林，抵达岸边——然后呢？我们会回到乌伊伏岛，艾丝蜜与塔伦特回加州，而我呢？还是一事无成。我发现自己跟当初在史密斯家的时候一样不知所措，悲苦地思考一个问题：难道我的人生注定是一场闹剧，还是只是有时运气不佳而已？
	塔伦特和法阿讨论了好久，最后宣布我们将在那里扎营过夜，隔天再继续走。艾丝蜜和我都没有追问更多的细节——我想我们都不敢问，而且我们都没有质问他的习惯，因此只能乖乖把东西放下。我还记得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气馁，奇怪的是，我居然有点高兴。其实我应该惊觉不对劲才对：因为就像他说的，我们会来这里全凭他的预感，没有他的带领，我也只是一个漫无目标的愚蠢青年，被困在一个只有疯子与神话的森林里。
	那天晚上我还是做了梦，但也许是白天再次晒到太阳的关系，也可能是我不死心，错误地深信自己正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或是我吃了那奇怪的玛纳玛树的果肉，夜里还能听见果子啪啪啪地重重往下掉的不规则交响乐，我的梦境里都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事物，一些熟悉而平常、我从不认为会失去的东西：像是一双我拥有过的普通皮靴，鞋底沾满薄薄一层干掉的草皮；我们家外面那棵榆树，它似乎象征一切庄严而尊贵的事物；一件曾经属于我父亲的老衬衫，上面的格纹布褪成接近白色的淡蓝；还有欧文，他的脸化为一颗星球，飘浮在布满涟漪、丝绸般的黑色宇宙里，我看不出他有何表情，但直觉地感到他心里充满了怜悯。
	但是，他在怜悯谁？就连在梦里，我也在想这个问题。
	怜悯我吗？
	隔天我们醒来后吃了早餐，一起坐着。应该说是艾丝蜜、塔伦特与我坐着，向导们已经暂时走开，不知去了哪里。显然，因为缺乏计划，我们只能像狗一样坐着等，等到偶然有事情发生在我们身上。
	谁知道我们会等多久？时间当然是以小时计的，但到底要几个小时？这段时间内，我们偶尔可以听见向导们奔跑与滑动的声音，我躺在那里数着某棵玛纳玛树的树枝被多少根藤蔓缠绕（那藤蔓看起来像绳子，上面沾着些许灰尘），不时偷瞄一下塔伦特（他还是一样振笔疾书，而且写得更起劲了——他在写什么？我真想问问他，因为我实在看不出至今发生了什么具有人类学意义的事情），但目光尽量避开艾丝蜜。时至今日，回想起来，我对那天的事仍不禁感到有点尴尬。恐怕我得说一句公道话：年轻人真是不懂得怎样冒险。我真该利用那段时间到处探索，探查一下灌木丛（与两三天前相较，这里的灌木丛已经比较容易穿越了），找找看森林地面上是不是有什么没人发现过的植物（到现在仍让我感到痛惜的是，有许多绿草、蕨类、花卉、树木都是我未曾见过的，应该那天下午记录下来），甚或跟着那些专心的向导去执行毫无头绪的任务。结果我居然躺在那里数藤蔓？藤蔓！这辈子我总以自己的好奇心自豪，自认对知识怀抱无穷无尽的渴望。然而，来到全然陌生的环境里，我居然没有任何作为与见识。
	待在某个特定地方的年轻人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总是以为自己将来一定还有机会碰到同样陌生的异国环境。但很少人有这种机会。其实大多数人的生活环境，和世界上其他地方有着无聊的重复性，举目所及都是一样的鸟类、动物、水果、天空与人类。这些事物在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但基本的行为模式大致相同：鸟儿鸣叫振翅，动物觅食低吟，水果看来麻木而没有活力，天空中的云朵与星辰时有时无，人类都穿着衣服，杀生、吃饭、死亡。先前我就曾多次意识到，伊伏伊伏岛上发生的事情跟其他地方不太一样，但是我太过稚嫩，无法体会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现在回想起来，也许塔伦特早就体会到了，而这就是他一直在笔记本里撰写的东西：他所记录的终究并非他的人类学观察，而是岛上的奇闻逸事。）只有老人在观察周遭环境时才会赞叹不已，因为到了我这种年纪，才有办法认清各地的大同小异，而世上的所有问题与奇观都早已有人发现并记录了下来。
	我多么希望在一阵等待过后，早上快要结束之际，法阿会突然带着那些人回来，出乎意料、充满戏剧性地把我们包围，就像我们也没想到会被森林里的玛纳玛果包围一样。但是事与愿违，最后，塔伦特与不断摇头的法阿又商量了一下，宣布接下来我们要分头跟各自的向导朝不同的方向出发，他语带含糊地说：“去探索这片区域，寻找线索。”他跟法阿往北朝更高的地方走，艾丝蜜与我分别往东边和西边去。等到太阳西下，再回到树下集合。
	现在回想起来，令我震惊不已的是，他的解决方式实在是漏洞百出，只是权宜之计。但这在当时似乎是最合理、实际的选项，我们也只能那么做。在不合理的情况下，任谁都会坚持执行看来合情合理的构想，无论那个构想是多么薄弱而粗疏，多么欠缺周严的计划。
	所以我们就散开来，我确定所有人都不相信最后会有什么成果。我们要找的当然就是法阿看到的那些人啊！我们怎么知道他们的确存在？你亲眼看到了欧帕伊伏艾克啊！我提醒自己。但是我内心深处浮现了一个质疑的声音：你只不过看到一只海龟，如此而已。一只被你当成神明的海龟。现在你跟其他人一样迷惘了。我无法反驳这个声音。这个声音说得没错，我是迷惘了。
<h2>
	II</h2>
	先看到那个人的，是法阿。
	这是我们在很久之后才知道的。太阳几乎已经西下，整座森林一红如洗，充满鬼气，光线令人毛骨悚然，天空中似乎弥漫着一抹抹鲜红的血光。艾丝蜜、阿杜、乌瓦和我一直等待着，等待法阿和塔伦特归来，时间愈晚，乌瓦和阿杜愈是感到焦虑，轮流跑上山去查看，另一人则留在原地守护我们的东西和我们，好像把我们当成囚犯或小孩（我想对他们来讲，我们比小孩好不了多少）。
	最后他们终于出现了，沿着山坡往下走，法阿快速地大吼大叫，后面跟着塔伦特，他后面又跟着另一个人，我们全都站着看着他们从树林中走出来。我看到两位向导露出恐惧的神情，我知道我自己也是。但是，我要先把之前发生的事说一遍。
	那天早上我们分开后，塔伦特和法阿走过那棵“蝴蝶树”（尽管没有人把话说清楚，但我们已经把它当成某种地界：在它以下的区域是我们熟知的，再往上走就进入了未知境地。这种区分当然是多此一举，因为整座岛就是未知境地——那棵树以下的区域并没有比更高的地方容易掌握），进入更高的丛林。走了几百米之后，树林持续变稀疏，不过树冠却变得更庞大，更像伞盖，导致天色愈来愈黑，空气更为凉爽，光线昏暗，所有声音都被闷住了。在这之前，我把“森林”跟“丛林”两个词交替使用，但这里实际上比较像森林——童话故事中那种被施了法术的森林，空地里会出现亮晶晶的糖果屋，野狼也会讲话，头戴老妇人的帽子直立着走来走去。身边的植物也不一样了：再也没有那种贪婪的捕蝇兰花与俗丽的菠萝花，以及粗矮的苏铁树，取而代之的是漂亮的素色蘑菇和紧闭的螺旋状蕨类。
	他们约莫走了一小时后，听到一个声音：没什么特别的，声音也不大，就像有一张纸在头顶高处发出沙沙的声响。如果是两天前，他们可能觉得那没什么，应该又是一群雾阿卡在卡纳瓦树的枝干上跳跃嬉戏，或是那烦人、有攻击性的巨嘴鸟啪的一声把鸟粪喷在了树干上，就像散发磷光的黄色油画颜料。但是这里的动物都很安静，而且动作鬼祟（他们曾看到跟拉布拉多犬一样大的毛茸茸的树懒挂在树枝上睡觉，也曾目睹背上有发光蓝色斑纹的蜘蛛小心翼翼地爬过如纤维玻璃般的蜘蛛网）。这里是一个让万物屏息的无声境地，四处弥漫着一股焦躁不安与隐忍不发的气息，好像随时会变成一个色彩缤纷的嘈杂派对。所以听到那个声音后，他们就停下来注意倾听。塔伦特发现一件荒谬的事：他居然在数数，好像数到某个数字，他们就会有所发现。
	等他数到七十三，法阿抓住他的手臂，往某个方向一指，他看见有动物从他们左边四五十米的一棵玛纳玛树树干往下爬。那只动物的攀爬技巧不好，姿势不算优雅，但是等它现出身形时，他误以为那是一只树懒，不是人类。人类的姿势应该是头上脚下地往下爬，但那只动物不一样，是头下脚上，用手臂紧紧箍住树干，身体其余部分则是放软没施力，在后面拖着。玛纳玛树的树枝又稳又平，几乎从底部到树梢都有一根根树枝，但是那只动物并未利用树枝，像人类一样把树枝当梯子来爬。它只是跟蛇一样持续往下滑动（这个动作难度很高，因为任谁几乎都不可能沿着玛纳玛树的树皮滑动），每当它碰到一根树枝，似乎就被卡住了，感到困惑，显然不知道善用树枝。等滑到树的底部，头碰到地面时，又停了下来，翻倒在地上，有好一会儿只是躺在那里，身体呈“大”字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法阿伸出手臂挡住塔伦特，阻止他前进（如同塔伦特后来说的，他不需要往前走，当时他已经看得入迷了，根本没想过要移动）。有好几分钟，他们俩就站着不动，盯着那只躺在地上的动物。
	终于，那只动物做了几个动作才站起来：首先是坐好（没用手肘把身体撑起来，而是靠腰力直接坐起，好像有一台隐形的滑车把它拉起似的），再次停顿之后，才突然站起身。然后它开始走动，法阿和塔伦特则退到了一棵树后窥探。
	它比法阿还要矮一点，一米二左右，女性，身上的乳房喂过奶，呈下垂状，肚子看起来又圆又硬，扁平的脚板跟法阿一样宽，甚至更宽，多肉的脚趾陷进土里。她全身毛茸茸的，私处的阴毛浓密打结，头顶着一团黑发，全缠在一起。她的小腿长满了毛，背上也是一整片皮毛。头发上附着各种东西，像是树叶、土壤、水果与粪便。塔伦特看到她的阴部趴着一只胡诺诺虫，好像体外器官似的。他觉得她的动作跟人类一样，只是笨手笨脚，好像很久以前有人教过她人类的动作，但她后来慢慢忘了（他们看她用一样僵硬的动作弯腰，捡起一枚玛纳玛果，立刻狼吞虎咽了起来，许多胡诺诺虫从她的指间跑出来，在她的嘴边糊成粉红色的一团）。然后，她又突然转身，直勾勾地看着法阿和塔伦特，法阿躲到树后面，并且因为惊恐与恶心还低声惊叫着，塔伦特则是从树后面走出来，朝她走过去，完全不顾法阿伸手抓他，求他别过去。
	现在他知道她的动作在开始前都没有预兆，所以他走得很慢，很小心，在距离不到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她一直看着他走过去，手里仍抓着那颗有虫的玛纳玛果，嘴里与手掌上仍有许多虫子往下坠，在她的肚子上弹一下，掉到地上，她的嘴巴大张，看起来很呆，一双眼睛始终不曾离开他。
	塔伦特又朝她走了一步。她看着他。他又跨出一步，她还是没动。再跨一步，他几乎就可以碰到她了。接着，他又踏出下一步。
	此刻她开始大叫，音调忽高忽低，忽高忽低，音域从咆哮到哀号，再变成尖叫，然后又由低到高，从头来过。他可以听见法阿在后面叫他：“走开！走开！”但他没走开，还是待在那里，与那动物相隔数米，他的手臂仍朝着她伸去，她的手仍紧握那颗玛纳玛果，蠕虫一只只往她的脚边掉，在弥漫着可怕鬼魅气氛的安静的森林里，只有她那可怕的尖叫声持续缭绕着，听来没有任何节奏。
	接下来声音就停了。她闭上嘴巴，声音就此停歇，但回音似乎还在丛林里流窜着，她又吃起她的玛纳玛果，他只听见她不断发出窸窸窣窣的舔食声，只看到她粉红色的舌头持续伸进那粉红色水果的缺口里，纤毛般的虫子则不断从她的嘴角掉出来。她似乎忘记他就站在她面前，然后他用乌伊伏语跟她说了简单的几个字：“嗨，你好吗？”她没回答，他便回头朝法阿走去，她也没看他离开。
	“法阿，”他低声说，“给我一罐罐头肉。”
	他用手指拉开罐盖，急忙把肉切成片，再用指甲把肉挖出来，边挖边走向她。等她再次到了他伸手可及的范围时（转瞬间他换了个念头，他也在她伸手可及的范围），他便放一片肉在地上，然后朝法阿的方向往后退，大概每隔三十厘米放一片粉红色的罐头肉（他发现，罐头肉的粉红色跟玛纳玛果的颜色一样，尽管他以前未曾这样联想过），一直退到树后法阿站的位置。法阿的眼睛睁得好大。
	过了一阵子，她才注意到这件事。她已经把玛纳玛果吃掉了（她吃得真是一干二净，又大又平的舌头用力吸吮果皮，塔伦特可以看到她的双颊像钱包一样往内收），呆呆地站了一下，呼吸声十分粗重，好像刚干过粗活，硬硬的肚子上下起伏。
	转身时，她一脚踩在罐头肉上，塔伦特看到肉被她踩烂后，宛如浓浓的熔岩缓缓散开，流到她沾满泥巴的皮肤上。有一阵子她好像又忘了一切，像一尊瞪大双眼、正在喘气的雕像，舌头傻傻地往外掉，眼神茫然。然后她低头往下看，动作非常轻松，好像在欣赏一双新鞋。看到罐头肉之后，她很快就趴在地上，用力闻嗅那食物，湿湿的鼻孔一张一缩，发出夸张的鼻息声。闻了一阵子之后，她四脚着地，像一头猪似的在那片肉的周遭绕圈圈，然后像猴子般屈膝蹲着，用手掌把软肉送到嘴边。吃掉第一片肉之后，她休息了一下，打了一个嗝，但是没起身，而是用四肢摇摇摆摆地走到下一片肉旁边，重复刚刚的动作（先看后闻，吃完后打嗝），直到她接近树边，近到法阿跟塔伦特都能闻到她的体味（很像肥料的臭味，但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时才停下来。接着，法阿朝她扑了过去，用双手环抱她的腰部。
	他本来以为她会死命挣扎，但她只是转身看着他，嘴收回来，点点头，睁大眼睛，好像这三个动作必须连在一起做才行。塔伦特与法阿虽然做好了她会再度大叫的准备，但她却没叫。片刻过后，她的嘴巴突然恢复成先前开开的形状，又开始眨眼睛，头往前垂，就像一具松掉绳子的木偶，准备好随时回到木盒里，耐心地等待下一个人让她重获新生。
	法阿松了手，把她放开（她用力坐下，但膝盖没弯），然后跟塔伦特瞪着她看。
	“这就是我看到的东西。”法阿跟塔伦特说，“她是其中一个，但还有许多个，有男有女。他们就跟她一样，站在那里，瞪大眼睛，没事也会大喊大叫。但是其他人呢？为什么她自己在这里？”他语带忧虑，但塔伦特分不出是为她还是为他们自己担心，也许是想到他们势单力薄，森林里却可能还有几十个这种不像人的人吧。他看得出法阿精疲力竭，心里还十分害怕。也许他觉得，或者也希望这种人是他想象出来的，但事实证明那并非想象（神话中的东西再度活生生地出现在他眼前），这令他感到困惑而惊恐。
	“我们回去吧。”塔伦特轻声跟法阿说，他知道自己会带着这个女人回去，虽然她的存在会让可怜的法阿感到很不安，但是他不能当作没发现她。法阿完成了任务，如今却因为知道她的存在而痛苦不堪。
	于是，他们慢慢走下山。法阿走在前头，一路沉默不语，提心吊胆，塔伦特紧跟在后——而她则走在最后面（他们原本以为必须用更多罐头肉哄骗她，没想到她却自然而然跟了上来，嘴巴开开的，像诡异的南瓜头灯笼，牙齿尖锐，如打火石一样发亮，牙龈外露）。有时她会掉队，有时又停下来，瞪大眼睛或抓抓自己，塔伦特会走过去叫她，她似乎也听得懂，因为她会继续跟上。
	法阿自然想离那生物远远的，赶紧回到两位同胞身边，于是早早就冲到前面去了。等到他高声大叫时，塔伦特一开始看不到他，只能循着他的声音跌跌撞撞前行，被树根绊倒好几次，也在青苔上滑倒，最后终于看到法阿指着一根约一点五米长的细矛，插在玛纳玛树上面，树的汁液从矛头周遭流出，像在冒泡。矛插得很紧，他们俩奋力拔矛，发出使劲的声响。拔出来一看，矛头尖锐，而且整根以树木为材质，非常坚固。
	先前法阿也曾感到不安。但此刻，塔伦特第一次看到他这种目瞪口呆的模样。乌伊伏人都是自制长矛的能手，每个成年男人向来长矛不离身：长矛可用于猎野猪、刺章鱼，过去也曾被用来猎杀人类。但是，任何乌伊伏人都知道不该把长矛丢在那里。乌伊伏人的长矛等同他们的灵魂，就像一句谚语说的：Ma&#39;alamakina，ma&#39;ama。(6)如果战士战死了，不管他的长矛掉在哪里，都会有战友帮忙把长矛找回来，还给战士的家人。长矛是乌伊伏人唯一会投入感情的物品，但也许“投入感情”这种说法稍显不足，太过轻描淡写了，应该说：长矛是他们唯一真正珍惜的东西，其余一切都是“拉”，意指没有意义的东西。(7)
	所以，难怪法阿会害怕：一支被弃置的长矛，长度更胜于他看到过的任何长矛，被留在这个神秘且不友善的地方，宛如某种征兆。尽管当时塔伦特没跟法阿多说什么，但他会那么兴奋，不令人意外：那根长矛，跟站在他身边、又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的生物一样，都足以证明另一个世界的存在。他只需把那个世界找出来。
	后来，我们帮她取了一个非常没有想象力的名字——夏娃，因为她是同类女人中第一个被我们发现的。就在塔伦特用急迫的声音与向导们低声交谈时，艾丝蜜和我带着她到河边清洗了一番。
	我不得不说，艾丝蜜照顾女人实在很有一套，比我想的还要温柔。夏娃怕水，怕水的湿冷，因此当皮肤碰到水的时候，她开始尖声大叫起来，阿杜还跑过来确认了一下艾丝蜜和我的安全。
	我们从她的背部开始用一块白布清洗她。我在不悦之余，发现那块布是塔伦特的内衣（那件内衣放在艾丝蜜那里多久了？），而且在帮夏娃擦背时，每擦一下，布的颜色就会改变一些，陆续变成灰色、灰褐、褐色与黑色。我非常小心，擦的时候不敢太用力，但是艾丝蜜下手就比较重了，擦背时，好像把她身上的污垢当作一层层可以剥除的瓦砾碎片一样。不过，艾丝蜜做事还是非常按部就班，不会虐待她，用布擦拭她的胸口、腋下，还把她遮在身前的双臂扳开，擦拭她的腹部，同时，艾丝蜜总会说明自己在做什么：“现在我们来帮你清洗手肘，然后是前臂。你很强壮，不是吗？接下来是你的手掌，然后换脖子。”——好像这是艾丝蜜每天在做的事，她在丛林里看不见尽头的蜿蜒河边清洗过的半人动物，夏娃不过是其中一个。
	至于夏娃，她比我想象的还要有耐性，但是当我们帮她梳理头发，用玛纳玛树的枝条把打结的部分分开时，她就会咆哮，喉咙传出低鸣声，露出又小又尖的利齿，艾丝蜜就此走开，双手举起，做出投降状。接着，我们带着比较干净的她回去找其他人（不过，容貌没有多少改善），强迫她坐了下来。
	后来，我们喂她吃东西——应该说是艾丝蜜、塔伦特和我喂她，因为向导们不愿意。她取走我们手掌上的湿滑罐头肉，有时用叼的（她那又湿又皱、看起来有点像私处的双唇亲过我的手），有时用手掌刮取。她似乎不会使用手指——等到她躺下睡着了，我们所有人才拿着塔伦特的手电筒照着她，把她看了个清楚。我们讨论了一下是否该限制她的行动，最后决定用一条长长的绳子绑住她的双手手腕，拴在附近一棵树上。我们在她的双手间保留了足够长度的绳子，让双臂可以自由活动，但也没长到可让她为自己松绑。在绑她的时候，她把大便拉在了自己身上，睡觉时舔着嘴唇，偶尔还叹口气。在黑暗中，她的粪便看起来是奇怪的紫红色，像胎儿的颜色，又因为吃了罐头肉而充满酸味，显得很恶心。后来，整片森林都暗了下来，我们什么也做不了，只好躺下来。但我确定，当晚除了夏娃，没有人睡得着。我们只能躺在那里不动，听着她发出满意的呼噜声与鼻息，搭配呻吟般的叹气，等着太阳升起。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忙碌无比。无论是后续的计划、往上方或下方的森林搜人，还是采集食物与规划路线的工作，我都交给了别人，把自己所有的心力投注在了夏娃身上。她的身高一米三二左右，粗壮结实，我猜她生过小孩，也许生过不少个：她的乳房已经被吸干，乳头仿佛身上钙化的疣，像大象皮肤一样又灰又硬。我没办法进行阴道检验（我试过了，但是她大声尖叫，使尽吃奶的力气死命挣扎，就连三名向导与塔伦特抓住她的四肢，也没办法稳住她），但我猜她已经过了更年期——我依据的是她大概的年纪，以及体毛的数量与密度，不过因为没有其他乌伊伏女性可供比较，所以无法判断她们的体毛是不是都那么多，还是夏娃是个例外。至于她的牙齿，就如我提过的，又尖又利，但是牙龈状况似乎很好：当我按压她的牙龈时，感觉很坚固干燥，口气也没有腐臭味。她头骨的底部有个小小的粗糙刺青，被一头乱发与脖子上一圈圈的肉给挡住了，现在看起来像是墨渍，图案就是塔伦特曾在地上画给我看的象征符号：欧帕伊伏艾克的符号。当我叫塔伦特过来看的时候，他想伸手去摸，快摸到前却停住了，手指在刺青上方徘徊，夏娃的头发落在他的手指关节上。
	她倒是不挑食，而且知道什么是食物、什么不是。我们把一堆草摆在她面前测试她，她没有吃（她的确闻了好几分钟，闻得很用力，有些草屑还跑进了她的鼻孔里，害得她大声咳了起来），但不管我们吃什么，她都会吃。早上醒来时她会饿，到中午又饿了，除此之外，她不是很挑剔；白天她有觅食的习惯，找到后会立刻吃掉。她醒着时，我们总会拿东西给她吃，但有一天我们故意不给，看看她会怎样，结果她瞪大眼睛、喘气，一会儿过后就站起身来，开始觅食，在丛林里跨步搜寻，把叶子、青苔与蠕虫搜集起来，弄成一堆，分类后，把蠕虫吃掉，留下其他东西。她知道什么可以吃，但是无法分辨气味：后来我们试过那些又肥又白、外表油亮的蠕虫，发现它们有一种令人几乎无法忍受的苦味，任谁尝到都会把五官皱成一团，并且开始咳嗽，口水也消失殆尽，但夏娃却能吃很多蠕虫，有节奏地不停嚼食，好笑的是，连速度都像行军一样稳定，咽下时发出很大的吞食声。借由观察她，我们发现丛林里可吃的东西比想象的要多；我们只顾着吃玛纳玛果，忽略了蠕虫，还有聚集在树干底部的某种清甜叶子，脆弱而叶脉明显，外形像莴苣，还有某种未知昆虫的苍白卵囊，长得像布丁，在粗厚树根构成的浅浅洞穴里随处可见。当然，这些新发现都不是什么美食（那种叶子吃起来跟海草一样清脆，但是没有味道，至于那些虫卵，则是一个个光滑、黏稠、浓密的小团），但是令我们惊讶的是夏娃总能找到它们，因为据向导们说，那些都是乌伊伏人不会想去吃的东西，更不会学着辨认它们。
	就性格来讲，大部分时候她还算平静。有时我知道什么会惹她生气（在帮她做阴道检测前，我就知道很可能不会成功），但有时我也不太了解她——她的表现温顺，任由我检查她的喉咙、嘴巴，也让我用卷尺测量腰围、大腿围与头围，但是随后又会转身对着我露齿咆哮，睁大眼睛，虹膜好像漂浮在果冻状的蛋白上。然后，她又会同样突然地恢复了原状，回归到痴呆梦游的状态，她那白得令人不安、如牡丹花粉嫩的舌头，从两片发黑、粗糙的嘴唇间伸出来。她的突然之举每次都吓到我，然而见识过几次之后，我知道她没有恶意，甚至只是无聊在作祟。夏娃也有焦躁不安之处：每天醒来她显然都不记得前一天的事，而她对我们的耐性也有限。只有在吃食或觅食之际，她才会展现好奇心。
	到了夜里，喂她吃完东西，把她绑起来之后（塔伦特、艾丝蜜和我倾向于不要绑她，但是法阿坚决反对，高举那支他发现的长矛证明自己有理，说话速度快到连塔伦特都只能默许，主要是为了安抚他），我们才会开始聊天，分享当天的发现。向导们（此刻他们已在附近就寝）每天持续往丛林的更深处走，每次走几小时，寻找其他被弃置的长矛或跟夏娃一样的人，但一直毫无所获。他们在丛林里的表现犹豫不前、畏畏缩缩，这对我们没有好处，但我们很快也明白了我们已经别无选择，只能进入丛林，往岛屿的高处走，直到我们找到塔伦特想找到而法阿害怕的那些人。
	我每天都会向塔伦特报告我对夏娃的观察结果，我可以感觉到艾丝蜜想打断我（她非常不耐烦，一直想插嘴，结果把气氛搞得很僵），但她始终一语不发，任由塔伦特听我说明，问问题，并响应我的见闻与记录。
	“你觉得她年纪多大了？”某天晚上塔伦特问我。
	我说很难论断，但我想，种种迹象显示她也许六十岁上下。(8)判断依据是，她的头发已经灰白，她的牙齿状况，下腹部布满皱纹、像皱巴巴又忧郁的狗脸，还有她对嗅觉的依赖更胜视觉，我发现她的行为跟猪一样，总是从近距离用力嗅闻所有东西，也许是出于必要，以弥补不良视力而培养出来的技巧。她最喜欢吃的蠕虫，在薄暮中总是白得发亮，宛如星星，但她还是没办法直接从地上把它们抓起来，而是必须先把所有东西弄成一堆，放在面前近处，从里头挑出虫来。但这当然很难讲，我没办法验证我的直觉，她也没办法和我沟通。不过，这种近视问题似乎是她身上唯一严重失能的地方（除了她明显没有语言能力，也无法记忆外），这与她的年纪直接相关。就其他方面来讲，她的健康状态良好，甚至可以说，就一个在丛林中不知独居多久的人来讲，她算得上身强体壮。吃喝拉撒睡都很正常，四肢强健，小腿肌肉发达，听力出色——她可以听见玛纳玛果从高空中呼啸着掉在地上的声音，这一点我是绝对办不到的。每天早上，我都会帮她测量脉搏，其状况之稳定令人印象深刻，听起来就像远方传来的原始部落的鼓声。（后来我年纪大一点后，回想起她另一项身体素质，也会每每让我惊讶且羡慕：她显然没有寂寞的感觉，不需要任何人在身边，只要食物，而且我们的存在一点也没改变她每天既定的行为模式。）
	“六十岁。”塔伦特低声说。
	“我也有可能猜错了。”我很快补了一句。
	“不，”塔伦特说，“我想你很可能是对的。六十岁。这让我得好好想一想。”但是他不再说话，艾丝蜜以为他会继续讲，所以等了一会儿，不过最后还是低声说该准备睡觉了，于是我就跟她一起去铺垫子，独留塔伦特在那里思考，不与人分享他的私密想法。那种习惯，我只能一再地尝试去想象。
	乌伊伏女性的身高平均一米三七，男性为一米四二。一般的乌伊伏家庭有四个小孩。乌伊伏人的身材矮胖结实，脚板宽大（擅长游泳）、大腿较长（善于长途跋涉）、手臂粗壮（丢东西丢得很远），手掌则是又小又方。女性跟热带气候地区的所有女性一样，初经来得很早（最早八岁，通常在十岁左右），到四十岁更年期结束时，也就停经了。乌伊伏族的族人向来以卓越的听力和嗅觉著称，但他们很容易有蛀牙。男性与女性的主要死因都是腹泻，可能是因为平常的饮用水或者洗澡水的缘故。平均寿命为五十二岁。(9)
	当然，在帮夏娃体检时，我还不知道上述各项信息。所以隔天早上当塔伦特要我也帮三位向导做体检，作为不完美的对照组时，我根本没多想。让我讶异的是，他们跟夏娃的相似度很高（至少表面上看来如此，此刻我暂时只看到表面特征），例如牙龈的状况、身体的弹性、绝佳的听力与反射动作很快。他们耐心地接受了我的检验，我张开嘴巴，他们也乖乖张嘴，当我示意让空气充满胸腔，他们也跟着深呼吸。我甚至帮他们做了简易的视力检测：从笔记本撕下几张纸，画黑色记号，然后站在六米外，要他们用手指头表示自己看到纸上有几个记号。
	“那三个男的怎样？”当晚塔伦特问我。
	“健康状况很好。”我随口答道。
	“你估计他们几岁？”他轻柔地问我。
	“夏娃的年纪在六十岁上下。”我斩钉截铁地答道，“阿杜可能年轻几岁，他的牙齿没那么糟，视力也稍微好一点。”不过，我没提到视力检测的结果让我很讶异，三个人的结果都很差，比我预估的还差。一开始，我还以为他们不懂检测方式，但是等到我离他们近一点，显然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们是真的看不到。
	“哦。”塔伦特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关于阿杜你说对了——他的确比其他人年轻。”他又顿了一下，“阿杜今年四十岁，乌瓦刚满四十一岁，法阿四十二岁。”他的口气听不出一丝得意，只有一点悲伤与惊奇。
	我只能沉默以对。“但……他们不可能是那种年纪。”我不知道说这句话有什么用。
	塔伦特露出他特有的浅浅微笑，带着一点忧郁。“在这个国家，他们算是老人了。”他说，“在这里，四十几岁就是像他们那个样子。真正的问题是——”他朝着夏娃的方向点点头，“为什么一个六十岁的人会只有四十岁的样子？”
	“嗯，”我坦承不讳，“那只有一个简单的解释——是我搞错了。她的年纪一定跟他们比较接近。”
	“我想并非那样。”塔伦特说完后，对着法阿大叫。他看见塔伦特要往哪里去的时候，有点不情愿。三名向导都尽可能避开夏娃，但法阿是躲得最厉害的一个。离她还有几米，他就停了下来，塔伦特把她那一头像胖海狸尾巴的乱发推开，给他看她身上的刺青，他把脖子往前伸，踮起脚跟，像一只白鹤似的把躯干放低，死也不愿往前靠近一步。
	等他看到刺青后，反应很直接。他那奇怪的姿势维持了好一会儿，丝毫不曾动弹，双手仍摆在身后，好像在模仿某个英国绅士，然后才慢慢靠近她。跟塔伦特第一次看到刺青一样，他的指尖也停在刺青上方，接着像被烧到一样突然抽走。他跟塔伦特叽里咕噜了一阵，语气听起来很生气。我不懂他在说什么，却猜得出他的意思。——搞什么？这是在开玩笑吗？——透过塔伦特低声安慰他的语气，我猜他是在说：不，不是开玩笑。冷静点。冷静点。（即便过了那么多天，听了那么多对话，乌伊伏语对我而言，仍像连在一起的一串喉塞音，许多“呜”的音听起来又快又急，被三四个类似的粗鲁子音隔开。多年后在马里兰州，我站在儿童游乐场边，看着我那几个刚抵达美国的儿女被邻居小孩嘲弄。只见他们手做挖匙状，伸进我儿子、女儿的腋下，追着他们跑，同时发出卡通片里大猩猩的声音：“呜——呜——啊——啊！窟——呜——咖——啊！”我不禁同意他们对于乌伊伏语的诠释。）
	法阿用力踱步离开，他跟塔伦特之间的争论似乎还未化解。
	“他为何这么生气？”我问道。
	塔伦特叹了一口气。“他认出了夏娃的刺青。”他指着夏娃，此刻她发出几声野猪的呼噜声，趴在地上。“我本来就料到会这样。只有活到六十岁才会被刺上欧帕伊伏艾克的符号。刺青时会举行一种特别的仪式，接着大开宴席。”他低声说，“我自己也没见识过。”
	我搞不懂。“但这跟他生气有关吗？”
	“因为乌伊伏人不会活到六十岁。”
	“从古至今？”
	“就法阿所知是那样。他的曾祖母在他那个村庄的已知历史上已是最长寿的人，他常常把这件事拿出来讲，但是她去世时也才五十八岁。他没听过有人活到六十岁。那是个不可思议的年纪，是大家梦寐以求的。所以你没有错，诺顿。夏娃六十岁了——至少六十岁，而我们必须把原因找出来，查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
	这时，艾丝蜜从溪边回来了，塔伦特告诉她刚刚发生了什么事。我坐在附近听他们讲话，但实际上我在看法阿。他站着眺望远方的森林，与他的两个表亲相隔一点距离（那两个家伙就如塔伦特预测的，正在大快朵颐，一边吃加盐的雾阿卡肉，一边发出满意与回味的呻吟声）。突然间，看着这些寿命短暂的生物在吃另一种寿命短暂的生物，而且双方每天做的事都是找美味的东西来尝一尝，让我开始觉得丛林是非常可悲的地方，甚至想劝法阿趁他还有机会好好享用雾阿卡——毕竟他已经四十二岁了，肯定不会再回到这座岛上。不过，我只是看着他们三个，好像他们是画中人物，而在我身后，塔伦特与艾丝蜜两人正低声讨论，怎么会有伊伏伊伏人能活到六十岁这么大的岁数。
	森林就跟塔伦特所描述的一样：四处一片静默，布满青苔，而且神奇无比，在里面我可以感觉到它令人舒缓，但也危机四伏；正是因为它令人舒缓，才会危险无比。
	我知道森林正在发挥它的影响力，因为向导们在夏娃身边的行为改变了。他们不是真的那么友善或轻松（即使几乎察觉不到，但我发现每当靠近她，他们小小的手指都紧握着长矛），不过他们开始用乌伊伏语和她讲话，有时甚至伸手摸一下她的皮肤，但只是轻轻掠过，未曾停留，也未曾施力。
	只有法阿仍刻意回避。他总是用难以捉摸的眼神凝视她，不过某天晚餐过后，他来找我，指着夏娃说：“伊芙。”（他跟阿杜、乌瓦都这样念她的名字。）
	“嗯，”我说，“夏娃。”
	“伊芙。”他又复述一遍，拿一根树枝给我，做一个在地上写字的手势。
	三人里面只有他识字（艾丝蜜说，他父亲上过一阵子传教士开的学校），于是，当我在地上用三个大大的字母写出她的名字时，他好奇地在一旁看着。
	“啊！”他用乌伊伏语的发音方式把名字念出来，“Eh-veh。”
	“夏娃。”我纠正他，但他只是露出微笑（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微笑，他跟夏娃一样，都有一口锐利的牙齿），摇摇头。“Eh-veh。”他又念了一遍。此后，我们叫她夏娃，到向导们口中就成了Eh-veh。
	那些日子，我们的工作进度非常缓慢，感觉起来倒也没那么糟。每个人都要轮流照顾夏娃（她毫无记性，注意力有限，我们必须把绳索轻轻地套在她的脖子上，像项圈一般），帮她把食物铺在地上，等她趴下闻来闻去，发出猪一样的呼噜声。某天晚上，我们停下来扎营，正在吃玛纳玛果、罐头肉与树上某种可口的蘑菇（多亏夏娃，我们才知道那可以食用），突然间她站了起来，一双扁平脚板用力踏步，走进前方的树林里。夏娃令人难以捉摸，没人能预测她对哪些东西有兴趣，也常造成困扰，她往往执意朝某个方向乱冲，让人又好气又好笑。我们之中总有一个人必须在后面尽责地跟着，结果发现引起她注意的东西，不过是一颗有胡诺诺虫乱动的玛纳玛果，或是不断有水滴打在上面的巨大平坦的树叶。
	那一晚，轮到我看顾她时，疲惫的我必须把晚餐摆在一旁，跟在她后面，她脖子上长长的绳索在她身后拖曳着，像是童话中长发公主的发辫。她噼啪噼啪地疾行，步态难看极了，我一直觉得自己低估了她的移动速度，等到她在我们扎营的空地边缘停下脚步时，我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最后几米路只能慢慢走。
	她凝望着森林深处，里面一片漆黑，处处阴影，但我觉得没什么——她可以像这样呆望前方好几个小时，嘴巴开开的，一双铜铃大眼茫然无神。“回来，夏娃。”我跟她说，等到我弯腰把绳索的尾端捡起来绕在手上时，我好像看到了什么：我脚下约六十厘米深的地方，有一片看起来肥腻的黄色块散发出惨白的微光。
	我往后退，那黄色块消失了一会儿，又在原地重现。接下来，时间仿佛变得好长好长，甚至被赋予一种无可名状的可怕内涵，好像它有了生命，可以见证接下来我可能采取的行动。
	我当然被吓坏了。其他人在我后方不远处，走路大概只要七分钟，走快一点的话可能更短，但是在那当下，我忘了他们，甚至忘了夏娃，尽管我听得到她粗重规律的呼吸声，也听得见她的手指摩擦头皮发出的沙沙声响。我只能专注在那一片菱形的黄色块上，它时隐时现，像挑逗人的萤火虫。我突然想到希腊神话里的冥界统治者哈迪斯，心想这片空地在过去并非树林，而是冥河，而那黄色块就是冥河船夫卡戎的闪烁提灯。
	我一定要知道那是什么，一定要。我走向前，像瞎子一样伸出双手，在黑暗中乱摸一阵，确认双脚如果踏下去，会踩在河底冰冷软黏的污泥里。
	一碰到那东西，我的手指就收了起来，但是我的脑袋突然一片空白，过了一秒左右才发现自己抓到的是一只手臂，我看不出来，但是能感觉到那是一只断臂，至少感觉是那样。然后我终于能出声了，随即尖叫起来，夏娃跟着我尖叫，那只手臂也在尖叫，它的后方也传来一阵阵尖叫声，所有尖叫声加起来，好像整座森林都被吵醒而动了起来一样：群鸟与蝙蝠纷纷振翅，啪啪声响此起彼落；昆虫持续鸣叫；许多不知名的群落发出各种声响；躲起来的动物美梦正甜，也被惊动了，在一根根树枝间逃窜。我们的叫声亵渎了森林彻底的静谧。
	他们立刻赶到我身边：塔伦特、艾丝蜜、阿杜、乌瓦与法阿全都来了。他们拉着我，要把我的手跟那只手臂分开，同时试着从那片矮林里把那只手臂拉出来。我看出那是一只男人的手臂，他的身高跟夏娃一样，也没穿衣服，满脸奇特的络腮胡，嘴巴仍因大叫而张着，发出黄色微光的是他的牙齿，是整张黑脸上最亮的部分。
	他后面还有其他人的手脚、头发与身体，艾丝蜜与塔伦特分别安抚着夏娃跟那个新出现的男人（但谁来安慰我？），向导们则从黑暗中拉出一个又一个人，直到七个人（四男三女）站在我们面前，他们有的赤裸，有的用衣物巧妙蔽体，有的干净，有的邋邋遢遢，有的在讲话，有的没有。
	后来把他们集合在营地时，我们才发现七个人看起来都差不多，而且他们都是伊伏伊伏人。检查过后，我们又发现他们脖子后面都有欧帕伊伏艾克的刺青。至少就我能确认的部分而言，他们都很健康，脉搏规律（在他们平静下来以后），牙齿与牙龈很坚固。四个男人手上都没有长矛，三名向导看到他们没有长矛之后，就叽叽喳喳聊了起来。对他们来讲，这就像是某种可怕的畸形现象，好像心脏长在体外似的。那是个漫漫长夜，我们查看七个人的身体，跟他们交谈，而绑在几米之外树边的夏娃暂时被遗忘了。不过，她似乎不以为意。
	他们都认识夏娃。被我抓住的那个人叫穆阿，显然是带头的，跟其他人一样，他的年纪与夏娃相仿，也许还稍大一点。不过他还有一点跟其他人一样，却和夏娃有着重要差异：他能讲话。他们都会说话，都有条理，只是有些口齿清晰，有些则不是。等一下我会回到说话这件事上。重点在于，他们一直在寻找夏娃（她的真名其实是普乌，意思是花朵），她因为乱走，跟他们失散了。
	大致上，他们都乐意让穆阿替他们发言，但后来有几个也开始讲话，几个人的声音像海浪一波波地交叠在一起，向导们（直到此刻为止，他们三个都坐着一语不发，睁大眼睛看着，流露出害怕的眼神，手指紧握着长矛）也开始回答他们的问题，或是彼此交谈。可怜的法阿就这样在我们三人与那七人之间来来回回，试着掌握喋喋不休的谈话内容。
	最后，我们让他们都躺下休息，没过多久，大家都睡着了，连塔伦特也是，森林又恢复了原有的静谧。只有我跟法阿醒着，那一晚由我们俩负责守夜，坐的地方相隔甚远，其他八个人（现在已经不止夏娃一个了）睡觉的地方散布其间。他们的睡姿怪异、粗鲁，嘴巴大张，粗壮的大腿像狗一样抽动着，沉睡时外表看起来奇怪而不协调：身体像强健的孩子，脸庞却老了许多，像是老太婆、巫师或魔法师。我一度往法阿那边看去，自从开始守夜后，他都没有出声。四周几近漆黑，我看不见他，但他一定意识到我在看他，因为他咧嘴露齿，摆出让我安心而非感到敌意的姿势。我看到他的牙齿映出的白光微闪着，这代表他在跟我一起守夜，我们眼前所见是一样的，好像都活在一个看似不可能的怪梦里。
	隔天是我大显身手的日子。当塔伦特与艾丝蜜在法阿的帮助下，开始访谈其中几人，我负责帮其他人做基本的神经科学检测——都是一些简单的测验，但一样有趣（在那种情况下，我已经尽力了）。阿杜会说一点英语，我要他收集三种我知道名字的东西，按照顺序摆在每个检测对象前面。
	我坐在泥地上，手拿笔记本跟一支荒谬的钢笔，对蹲在我面前的“梦游者”问道：“名字？”（看着字迹持续在潮湿的纸上晕开糊掉，我心想，我带这支钢笔来干吗？）
	“Ko&#39;okina？”阿杜问道。
	“穆阿。”
	他们分别叫穆阿、瓦奴、伊卡阿纳、韦伊伊乌（这四个是男性），还有伊瓦伊瓦、瓦阿娜与乌卡薇（这三个是女性）。伊瓦伊瓦和瓦阿娜是姊妹，我猜是异卵双胞胎。伊瓦伊瓦长得比较胖，比较讨人喜欢；瓦阿娜有点高傲，应该说就她这种人而言，她的表情算是高傲的。
	我把东西拿给他们看。“这是什么？”
	“Eva？”阿杜帮我翻译。(10)
	“玛纳玛。”
	下一个：“Eva？”
	“胡诺诺虫。”
	下一样东西是法阿发现的那根长矛。我拿出来后，阿杜退缩了一下，但随即恢复平静，鼓起勇气问道：“Eva？”
	“玛阿拉玛奇纳。”
	“对，玛阿拉玛奇纳。”阿杜表示赞同。（后来我才发现，那根长矛其实叫“阿拉玛奇纳”，但两人都在前面加上“玛”，以示尊敬。）
	接着我问了下一个人。等我问完所有人（瓦阿娜的眼神看来敏锐聪明，却错把那颗玛纳玛果当成了某种叫波诺纳的东西，阿杜在地上画了一只像鲨鱼的生物，指着它不断地说“波诺纳，波诺纳”，此外，我还发现瓦奴与韦伊伊乌两人都无法辨认任何东西），我又坐回穆阿身前，问他刚刚我给他看了哪些东西（为了让乌瓦了解我需要什么东西，我必须找塔伦特与法阿两人帮我转达）。
	他记得胡诺诺虫、阿拉玛奇纳，但是记不得玛纳玛果。其他人也是一样：他们记不住我在不到一小时前拿给他们看的东西。只有乌卡薇把三样东西都说对了，她花了整整五分钟回想那些是什么，其间她大都盯着一棵树，好像那些东西会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似的。他们的检测结果很差，我被迫再度把法阿叫来，请他帮我重新检测。法阿的声音缓慢温和，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从他那轻柔的哄骗语调，我可以猜想他在鼓励他们：你看到了什么？你应该记得。跟我说吧。
	不过，他来帮忙后，效果也没有比刚刚阿杜帮忙时好，而且看得出来，有几个人已经累了，法阿还没开口说话，他们的眼神就已经飘走了。
	有很多检测我根本做不了。我不能要求他们看一个句子，然后念给我听，因为他们不识字。（塔伦特跟我说，有些乌伊伏人仍看得懂所谓的“欧拉阿鲁”，也就是该国的史前象形字母，但是先前我请阿杜在纸上画出一些基本的象形字母，比如男人、女人、海洋、太阳，他们也只是瞪着那些字母，完全不懂。）我也不能问他们今天是星期几，因为尴尬的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此外，难处不只在于他们的记忆力很差，连注意力他们也只能维持一下子而已。
	尽管他们都有脑子受损的问题，身体状态却跟夏娃一样好，反应很快，平衡感与协调性都很棒。在没有示警的情况下，我把玛纳玛果丢给穆阿（因为刚刚很多人拿过，果子表皮早已破掉，上面爬满了虫），他非常自然地伸手接住，然后丢还给我，果子凌空划出一道干净利落的拋物线。他们的听力也跟夏娃一样好：我站在距离乌卡薇半米处，伸手在她的右耳附近摩擦手指，其他七人（包括阿杜在内）立刻朝声音的来源转过头来，但我只是轻轻摩擦一下而已。他们对于嗅觉、触觉都很敏感（我用蕨类植物轻轻划过他们的左脚脚底，他们立刻退开，好像我用刀割他们似的），但是跟其他人一样，他们的视力很差。在与穆阿玩抛接游戏时，我渐渐拉大距离。到了某个距离后，我注意到他把眼睛闭了起来，可见他在倾听果子凌空而去的嗖嗖声，根本没看它。到最后一刻他才伸出手，玛纳玛果掉进他的手掌里，发出啪的撞击声。
	还有一件事也不可小觑：就某方面而言，他们看起来非常健康，甚至比美国大多数六十岁的老人还要强壮。几名女性的乳房已经松垮且瘪掉，但脸庞还很光滑，而男性的头发大都保持乌黑（跟三位向导一样，他们把头发缠在一起，在发根处变成了毛茸茸的一团），阴毛也很浓密，从远处看变成黑黑的一团，仿佛田鼠之类的动物被接在他们身上似的。跟三名向导一样，他们的肌肉发达，双手动作就算不是很快，也还灵巧。走路时，他们跟夏娃一样肩膀下垂，脚步笨重，看来奇怪而认命，就像做完一天令人麻木的工作、离开工厂的工人，或是没精打采地走向牢房的囚犯。
	那一天非常累人，直到夜幕低垂，天空一片漆黑，空气凝重起来后，我们才有机会与穆阿谈话。任谁看到他跟其他人在一起的样子，都能立刻判断他就是带头的，因为跟其他人不一样，他会直视我们，其他人的眼神则是几乎马上飘开了，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而且他是最干净、穿着最体面的一个，尽管这点应该不重要。伊卡阿纳、乌卡薇与伊瓦伊瓦三人的衣服都有点相似，虽然他们似乎认为衣服并无实际功用，只是装饰品：伊卡阿纳只在腰部围着一条用藤蔓编织而成的项链，上面吊着五颗利齿（是人的牙齿吗？我猜想）；乌卡薇则是在脖子上围一条短短的蛙绿色布料，布质看来僵硬、充满纤维，没什么遮蔽效果，像一条围巾；伊瓦伊瓦身上也有一条类似的布（后来我摸到，才发现布质不如看起来的僵硬，而是柔软、毛茸茸的），绑在右大腿的上部，变成一团；穆阿则把布缠绕在了腹股沟那里，虽然遮不住什么（他的阴毛丛生，全都冒出来），但已经是最接近布条的实际效用了。
	“我要问他一些问题。”塔伦特跟我说，“他回答时，我会翻译，我要你把答案记录下来，内容尽可能精确。”他看着我，但仅从表情并不能看出他在想些什么。塔伦特选择我来帮忙，而艾丝蜜与其他向导一块儿在地势较高的空地监控，忙着带其他伊伏伊伏人到河边去取水。“可以吗？”
	我说：“可以。”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害怕，怕的是不知道会听到什么，也怕没把记录做好。虽然塔伦特并未明讲，不过这次访谈看来十分关键，而且只能在这当下做这么一次。我突然隐约看见未来的我，在一头灰发时，有机会站在一群如痴如醉的听众面前演讲，宣称“这是一切的开端，我就是在这里发现那伟大的秘密”，只是我当时连自己该期待什么秘密，都还不知道。
	“我们开始吧。”塔伦特说完，吸一口气，转头面对着穆阿。穆阿歪着头，非常专注，准备好迎接接下来发生的事。于是我拿起了我的钢笔。
	“我的家庭跟其他家庭不同。”穆阿说，“伊伏伊伏岛上的其他家庭都是在岛上出生与去世的，家里的父母、祖父母与所有人也是这样。伊伏伊伏岛就是他们唯一的世界。
	“但是我爸爸本来不是伊伏伊伏人。他是从乌伊伏来的，家人都是那个岛上的农夫。他们种植玛卡瓦树——你知道那种树吗？跟玛纳玛树很像，但果子比较小，更接近粉红色，果肉更甜。那种果子里面没有胡诺诺虫，所以伊伏伊伏人没那么爱吃。
	“伟大的国王去世那年的某一天，我爸爸的母亲生了重病。她不断呻吟，翻来覆去，肚子又大又硬，似乎很痛。她就这样翻滚惨叫了一天，我爸爸当时才十二岁，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爸爸到玛卡瓦树的树林去了，每年的整个小太阳季，他都会去那里种植作物。树林不是很远，如果走快一点，我爸一天就可以走到，但是这样他就必须丢下五名年幼的弟妹与母亲。在母亲的呻吟声中，他发誓要照顾他们。所以他能怎么办呢？无能为力。他必须留下来看着母亲在草席上翻滚，就像一条不能呼吸的鱼。
	“到了第二晚，祖母的叫声变得越来越大，邻居们过来紧握着她的手，甩她巴掌，叫她的名字，希望让她恢复意识，摆脱身体里的东西。接着，他们决定找人来帮她做卡阿卡阿的仪式。那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仪式，做法是把让人生病的那一部分肉割掉，埋起来。我的曾祖父就是做卡阿卡阿仪式的人。小时候，我爸曾跟我说，他亲眼看到曾祖父像弄破椰子那样，打破一个女人的头骨，方式是用一根钝的木头抵在头部侧边，不断用石块敲打木头。那个女人头里面的东西都跑了出来，接着曾祖父用树皮做的线将她的头缝合，事后她的头就再也不痛了。
	“当时，我爸的村庄只有一个人会做卡阿卡阿的仪式。过去有许多个，但荷瓦拉来了之后，会那种仪式的人愈来愈少了。做卡阿卡阿仪式的人去一趟我爸家，对我爸的母亲唱歌，她挣扎着大叫，几名女邻居把她压制住。大人吩咐我爸和他的弟妹在小屋外等待，但是小屋有个窗户，我爸最高，刚好可以从窗户边缘偷看，只见那人拿出一根长棍（也许是从祖父的玛卡瓦树林里捡来的，当时是小太阳季，他正在那里采收作物），而长棍的一端已经被他削尖了。我爸看到那男人把木棍高举过头，往我祖母的肚子插进去，她大声尖叫，我爸说他可以发誓，声音大到连小屋的屋顶都在摇动震颤。
	“那男人把我祖母肚子上的肉切掉了一大块，然后把肉高举过头，对阿阿卡与伊伏伊伏祈祷，请求他们救救我祖母，治愈她、抚慰她。然后，他用当天早上自制的树皮布料包住那块肉，请某个女邻居埋在一棵卡纳瓦树底下，而我祖母仍在不停地大叫。
	“就在那些女邻居要离开小屋时，整个村庄的人都已聚集在屋外，为病人祈祷。有些人正打算离开村子，去找我正在采收玛卡瓦果的祖父，如果他们脚程快一点，一天就会到了。但是我祖母的叫声变得更大了，大到村子里的动物，比如猪、鸡跟马，也开始尖叫，我父亲说，当时整个世界好像充满了喊叫声，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他在窗外踮脚偷看都看累了，当他再度踮起脚尖往里看的时候，刚好看到那个男人把手伸进我祖母的肚子里，拿出某个东西。从我爸的角度看过去，很像一大块发亮的白色肥肉，仿佛家中女人会拿来煮的马肉。但是那个男人的手滑了一下，东西掉到地上，发出石头般的咔嗒声响，裂成许多碎片。我爸吓了一跳。
	“这立刻引起一阵骚动，那个男人指着我祖母说，她体内有一只欧帕伊伏艾克，那个神明一直在她的身体里。听到这句话，村民开始涌入小屋，想要看看欧帕伊伏艾克存在的证据，可是一看到它的残骸，也就是破碎的龟壳后，他们开始痛哭，男人都回家去拿长矛。我爸说他不清楚他们要干什么。因为他母亲体内一直有神明，所以就像有些人说的，她是恶魔？还是因为这样，他们把她当作神明崇拜？为什么先前她都没提到这件事？她体内有一只欧帕伊伏艾克，这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以前不曾发生过这种事，所以他们不知道我祖母能带来好运或厄运，不知道该杀了她还是把她治好。那个主持卡阿卡阿仪式的男人因为把神明摔烂了，所以当然该受罚，但是他趁乱开溜，不见了踪影——开溜前，他已经设法让别人相信他应该受到赞赏，这一切不该怪在他头上，由此可见，擅长卡阿卡阿的人也都拥有高强的说服力，很会讲话。
	“只是在村民决定要怎样处置我祖母之前，她就死了。由于她自行决定自己的命运，没交由他们处置，所以大家都被惹火了，便放了一把火，烧掉了我爸的家，然后开始驱赶我爸和他的弟妹们。许多女人从树上跳下来，用女人特有的方式号叫，把我爸和他的弟妹吓得拔腿逃命，然后再换方向驱赶，此刻那些女人的丈夫也拿出长矛戳他们。但因为我爸是长子，跑得最快，看到二妹死掉后，他只能用最快的速度往祖父采收果实的玛卡瓦树林冲去。
	“他不断地奔跑，最后看到一头大野猪横尸路边。这真是一件怪事，因为野猪一般都住在丛林里，总是成群行动。有时生病的野猪会脱队，但很罕见。
	“虽然那头野猪看起来已经死了，但我爸还是很担心。已经有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眼前这头落单的野猪似乎不是什么好兆头。他放慢脚步，谨慎地向那头野猪走去。等他靠近时，才大叫了一声，因为那不是野猪，而是他爸爸，由于浑身烧焦，我爸错把他身上的干裂皮肤当成野猪的粗鬃。我爸说，后来让他牢记在心的是他爸躺在那里的姿势，手脚往身体内侧蜷缩，而且火烧得如此猛烈，以至于他的双腿被烧融到了一起，像一根大树干。他猜，父亲一定是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看到祖母体内有海龟的村民的攻击。
	“此时，我爸成了孤儿，全家只剩他一人。那天早上，他还是六个小孩中的长子，有个在种植玛卡瓦的爸爸，家里还有妈妈跟弟妹。此时他已一无所有，既不能回村里，也不认识可以帮他的人——他父母的兄弟姊妹早就死了，他再也没有可依靠的人了。
	“我爸爸爬进离他父亲焦尸不远处的一棵卡纳瓦树里。当晚，他梦见欧帕伊伏艾克来找他，说他母亲因为子宫内有一只它的后代而受到了诅咒，但是我爸有办法破除诅咒——前提是他必须抛开他熟知的一切，迁居伊伏伊伏岛，再也不回去。
	“隔天早上，我爸在惊醒之余，下定了决心。乌伊伏人不会去伊伏伊伏岛，我爸说，伊伏伊伏岛上只有神灵与怪物。以前他偶尔会在晚上听见村里大人讲伊伏伊伏岛的故事，说入夜后整座岛会活起来，在海上漂动，划过水面，潮水因而翻腾，黎明前才会归位。他还听说那岛上的树木会沙沙低语，石头会默默滚动横越地面，还有会吃肉的植物。每个人都宣称自己认识某个去岛上探险的笨蛋，最后没有再回来。
	“但我爸知道他别无选择，从他父亲的遭遇看来，尽管伊伏伊伏暗藏危险与杀机，但留在乌伊伏岛，他也只有死路一条。
	“我爸下山，前往海边。他没有可交易或给人的东西。就算他有，愿意前往乌伊伏岛的渔夫也很少，因为去一趟几乎要花一整天，再加上大家都怕那个地方，想要求人载他过去是不可能的。哦！我爸心想，如果我会飞就好了！如果我可以像海豚那样游泳就好了！然后他想到了他做的海龟梦，觉得愤怒又绝望。他要怎样执行一个不可能的指令？
	“悲伤不已的他站在岸边，突然间，看到有个黑黑的东西从海面上划过来。我爸以为那是一群岛民用自制渔网捕捉的细瘦银鱼：那种鱼可生火烤来吃，因为鱼刺很细，整只吃掉也没问题。但是，令我爸感到惊讶不已的是，他看见那个东西浮上水面，是一只巨龟。他没见过那么大只的，比他高，也比他宽，大小有如一种叫拉瓦阿的蕨类植物。它用力划水，那双呆滞的黄色眼睛紧盯着我爸。我爸发现自己目瞪口呆，动弹不得，但是海龟爬上岸来，上半身搁在陆地上。我爸这才明白，他该跨上龟背，海龟会带他去伊伏伊伏岛。
	“渡海时，我爸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曾那么快乐。在浅水处海龟谨慎游水，以免我爸的脚刮到大片暗礁，但是一到外海，它就游得又猛又快。除了一群群鲨鱼、鲸鱼外，我爸还巧遇了数以百计的欧帕伊伏艾克。每一只都跟他胯下那只一样大，它们从水里把头抬起来，好像对他行注目礼，目光炯炯有神。
	“没多久，他们就到了伊伏伊伏岛。当我爸从龟背上爬下来的时候，曾有片刻间非常确定那只用芒果般黄色大眼看着他的海龟会跟他讲话。但那只海龟并未开口，只是对我爸眨眨眼，就转身游回海里了。我爸持续低头朝海龟的方向致敬，一直到再也听不见海龟的划水声，四周只剩海浪哗啦啦作响。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爸都在走路。他竖起耳朵听，但始终没听见树木的交谈声，他还尽可能少睡一点，但也不曾感觉到整座岛入夜后在海上漂流。不过，他的确看到一群群怪鸟，它们那蓝、黄、红的各色羽毛，在一片绿色森林里显得特别鲜艳。它们在树木之间成群地骚动乱叫，粗大的树枝上因为有一只只吵闹不休的雾阿卡站着而不住下沉；树林间到处乱长的野生玛卡瓦树结满了果子，他爸如果看到，肯定会流下眼泪。
	“过了很久，我爸才走到一个村庄。村民疑神疑鬼，以为他是鬼魂。他费了好一番工夫才终于被接纳，在十四岁生日那天，他获得了自己的长矛，后来还组建了自己的家庭。
	“但即便多年过后，还是没人相信我爸是从另一个岛过去的。他们不相信有乌伊伏岛。这很奇怪吗？因为他们看不到乌伊伏岛。虽然我爸宣称伊伏伊伏岛是乌伊伏国三岛之一，但是没人听过这件事，所以自然也没有理由相信他。对于伊伏伊伏人来讲，我们的岛屿就是整个世界，全世界就一个岛。有很多年，我自己也不相信我爸的故事，我以为那是他为了逗我们玩而编出来的。但后来我开始想，他讲的有可能是真话。为什么？首先，我爸很诚实。如果某件事不是真的，那我绝对不会听到他坚称那是真的；其次，多年来他不断复述这个故事，所以我只能相信，因为他是我爸，我不得不如此。”
	别忘了，刚刚穆阿在讲话时，我一直看着塔伦特。当然，我听不懂穆阿在说什么，只好看塔伦特的脸，诠释他的反应。但是看他的脸也没什么用。我必须想象塔伦特在翻译时改了一些词汇，让穆阿的句子听起来比较动听、复杂，但是我无法判断他的反应——说到激动处，穆阿的音调会有所起伏，但是塔伦特讲个不停，音调平顺如常。后来，塔伦特、艾丝蜜与我一起看我做的笔记，他把很多东西的原委解释给我听。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尽管穆阿每讲一句话，他一定觉得自己愈接近一个不可思议的大发现，但他居然还可以这么平静，实在太镇定了。
	其间我只听到塔伦特的声音变过一次。过了蛮久，我才发现当时自己应该更仔细地观察他的脸色，把他的脸牢记在脑海里，甚至做成蜡像。那是毕生罕见的时刻，我感觉到世界板块在脚底移动，我的人生永远改变了：地表上巨大裂痕的两侧分别是过去与现在，再也不可能合在一起了。
	“我要问穆阿，看他爸爸是什么时候去世的。”塔伦特低声对我说，他的眼睛仍看着穆阿。“Mua，e koa huata ku&#39;oku make&#39;e？”穆阿很快就回答了，把手指向那群伊伏伊伏人。此刻，我看见塔伦特像被电到一样动弹不得。奇怪的是，在那当下我感觉到他只想独处，往后倒在丛林柔软的地面上，让宛如巨兽的丛林轻轻地把他一口吃掉。
	“他还活着。”塔伦特说，然后看看我。在夜色里（此刻，他与穆阿的访谈已经进行了至少一小时），尽管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的，我却看到他脸色惨白。“瓦奴就是他爸。穆阿说，如果我们想跟他讲话，可以找他。”
	艾丝蜜、塔伦特与我花了一整天讨论，才彻底搞懂穆阿的故事有何含义。此刻，我们又开始移动了，梦游者（我发现他们说话时，仿佛梦游的人在讲梦话，总是半梦半醒，一边沉睡、一边蹒跚前行）被分成三组，我们用一条长长的藤蔓把他们的手腕绑在一起，藤蔓另一端绑在其中一名向导的腰际。此时，我们继续往山上走，但没有特定的方向，因为穆阿没办法或者不愿意跟我们说他的村庄在哪里，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往山上走。此刻森林再度从左右两侧包抄过来，树干挤在一块儿，只有细小卷曲状的蕨类植物可以钻过树干间的微小隙缝。
	先前，塔伦特的翻译工作完成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瓦奴找来（他当时已经睡着，我叫他时，他不悦地把我的手拨开了好几次，好不容易才把他叫醒），带他去找穆阿。我看着塔伦特试图和他们俩对话。他看起来比穆阿还老吗？（就连这个问题在我的脑海盘旋时，我还是无法相信我会自问这个问题。）我心想，也许吧，如果穆阿看起来六十岁上下，瓦奴大概比他大个五六岁。他们像吗？也许吧——他们俩都有扁平的颊骨，下巴很长，窄小的额头上有一条条细纹，仿佛树皮。但话说回来，对我来讲，他们看起来都很相似。如果我找来的是伊卡阿纳，我难道不会觉得他和穆阿也长得很像吗？
	后来，当我在跟塔伦特讲话（或者说试着跟他讲话。我们在上山的过程中，艾丝蜜一直慢吞吞的，此时像条小白狗跟在我们身后），把我的观察告诉他时，他们才跟我说我遗漏了比较重要的信息，而且艾丝蜜看来得意扬扬的，还跟我说我不可能了解那项信息有何含义。
	首先，最明显的是关于国王的事。“你记得穆阿说过，国王去世那一年，他父亲十二岁吗？”塔伦特问道。
	“当然。”我说，“但他说的可能是任何一位国王，对吧？也许是现任国王的父亲？”
	“如果他只说‘国王’这两个字的话，有可能。但不是，他在国王两字前面加上了ma。这种尊称只会用在某位国王身上，也就是把三个岛统一成国家的国王瓦卡一世。瓦卡一世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我一语不发。这我当然不知道。
	艾丝蜜答道：“1831年。”响亮的声音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
	“没错。”塔伦特说。我敢肯定，他跟艾丝蜜前一晚就练习过这种你问我答了，所以我决定不参与他们的小游戏。“诺顿，你还记得穆阿是怎么描述用卡阿卡阿仪式帮人治病的那个家伙吗？”
	“记得。”我说，此刻脑海里浮现出了那家伙双手高捧石胎、嘴里念念有词的画面，拥挤的小屋里到处是妇女们的喊叫声。
	“可是，卡阿卡阿在1850年就被瓦卡一世的儿子马库国王立法禁止了，触犯者会被处以死刑。所以——”
	“事实上是1849年。”艾丝蜜气喘吁吁地回答，语气很兴奋。
	“抱歉，是1849年。所以，意思是……”
	“没错，但一定有人不守法。如果那是传统的话……”
	“这你就不懂了，诺顿。”艾丝蜜说。我实在很想给她一巴掌，所以用力克制的结果是把我自己搞得头晕起来。“乌伊伏人不会违背王命。绝对不会。”
	“所以你们是什么意思？”我赶快接着说，唯恐塔伦特又说出同意艾丝蜜的高论，让他们俩一起提醒我有多愚蠢，“瓦奴是1831年出生的？”
	“事实是，他应该是1819年出生的才对。”塔伦特用和缓的口气说。
	我顿了一下，看着他们。“拜托哦！”我说，“别跟我说你们都相信他。”
	“为什么不相信？”塔伦特用同样冷静、理性的语调问我。
	突然间，我很怕自己讲错话，于是干脆闭了嘴。哦，天哪！我心想，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我想起瑟若尼的高大身影与和善面容，还有他用悲伤无奈的神情看着我的那一刻——只因我想都没想就跟他说，我非常乐意搭机前往一个我没听过的岛国，跟一个我从未听过的人类学家一起待上半年。我觉得自己有种离开这个岛屿的强烈念头，接着，另一股隐约的心痛立刻涌上心头：我知道我逃不出去。我意识到了自己有多孤单，尽管身边有梦游者与三位向导，还有我无法掌控、让我备感挫折的塔伦特，以及毫无魅力可言的圆脸丑女艾丝蜜——她的脸总是充满光泽，卡其短裤的裤裆永远鼓鼓的。
	“呃……”我用尽可能平静的语气说，“理由之一，真的有那只海龟吗？”
	“哦，”塔伦特挥挥手，好像我是个服务生，端了一道他不喜欢的菜给他，“暂时把那只海龟忘掉。重点是……”
	“石胎。”我接着说。
	“那的确存在。”艾丝蜜打断我。
	“而且极其罕见。”(11)我把她的话讲完，接着说，“但是，塔伦特，”我用恳求的语气说（我必须搞清楚，但又害怕他的答案太离奇），“难道你真的相信瓦奴的年纪是一百三十一岁？”
	回答之前，塔伦特久久地看着我，等到他开口说话时，语气又转为温和。“诺顿，我知道这不太可能，甚至完全不可能。”他说，“但我想不出其他结论。此外……”他把手臂往外一挥，意指我们周遭的一切，树林以及在林中生活的迷你猴子、巨大的树懒、长满绿草的石头、爬满苔藓的巨岩，还有前面的夏娃跟她的族人，三三两两缓步走在三名向导后面，“这个地方还有什么是不可能存在的？”
	不幸的是，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即便是艾丝蜜也没接腔。过了一阵子，我们什么也不能做，只好继续走路，有好一段时间没人讲话，于是丛林的各种声音代替了我们进行我们无法继续的对话。
	勉强算半个科学家、半个医生的我，就这样非常遗憾地发现，我的两位同事居然深信一个外表六十五岁的人已经一百三十一岁了。
	我知道他们俩认为我太过严苛，而且缺乏对知识的好奇心，既无趣又保守，而且我也很清楚，他们知道我认为他们荒谬，缺乏严谨的训练，脑袋里充满危险的幻想。唯一的差别在于，只有我对现状感到困扰。事实上，艾丝蜜看来欣喜若狂，紧紧黏着塔伦特，好像一株真菌黏着潮湿的小树。
	想不生气是很难的。塔伦特不擅长观察一般人的日常情绪波动，但他还是大步走到我身边，跟着我走了一会儿。“别担心，诺顿。”他边说边拿了一个玛纳玛果给我（果子外表被碰伤了，肿了起来，爬满了胡诺诺虫），但此时我已经非常确定自己不喜欢那种东西。
	另一个难处是，尽管我想让这次研究具有较严格的科学性和逻辑性，但我得承认，我不小心为塔伦特与艾丝蜜提供了更多童话故事元素。在我的要求下，我们又访谈了几位伊伏伊伏人，希望能确定他们的真正年纪。然而，事实证明，这件事比我想象的更具挑战性，因为伊伏伊伏岛上似乎没有多少事件会被记录下来：他们没有国王的概念，也没有时间与历史的概念。他们不曾看过荷瓦拉（他们持续盯着我们看，有时独自一人，有时几个人一起看，总是一语不发，比较大胆的几个会试着把我们的短裤裤头拉开，用比较粗鲁的方式模仿我们检查他们的行为），但是这对我们一点帮助也没有，因为过去未曾有荷瓦拉踏上伊伏伊伏岛。事实上，过去几十年来（要我说过去一百年来，实在难以启齿），唯一值得纪念的事，就是瓦奴来到这个岛上，伊卡阿纳、韦伊伊乌、伊瓦伊瓦与瓦阿娜都宣称自己记得那一天。每个人的故事都有点不一样，各自用各种方式加油添醋（韦伊伊乌说，瓦奴来的时候仿佛天神降世，踩在一只缓缓走动的巨龟身上），但是他们都记得瘦巴巴的小瓦奴，他身上那件树皮布料做成的灯笼裤破破烂烂，年纪小到还没有资格拿长矛。伊瓦伊瓦和瓦阿娜这一对双胞胎都宣称她们举行婚礼时，瓦奴突然现身，打断了庆祝活动，一来就死命盯着火堆上为婚宴而准备的烤猪肉。(12)只有乌卡薇说当时她还没出生，所以没能目睹瓦奴出现的时刻。但是她的确记得自己年纪还小时曾目睹瓦奴的婚礼。跟其他人一样，她愈是努力回忆过去，她的记忆就愈完整，也愈确定。
	“他结婚时大概是十七岁。”稍后塔伦特说，他的笔在笔记本上写个不停，“所以，乌卡薇是在他抵达不久后出生的，意思是她大概——几岁？一百零九岁？一百零八岁？差不多就是那样。”
	但是，真正让他与艾丝蜜兴奋不已的，是伊卡阿纳的故事。他们发现伊卡阿纳出生五年后，才发生大地震，那是所有伊伏伊伏人都记得的大事。那一场大地震为乌伊伏国带来巨大的灾难，最远到西边的斐济与北边的夏威夷都感觉得到。乌伊伏人用神话的角度来解释这一事件，认为那是伊伏伊伏与阿阿卡两位恋人之间的激烈争吵（没人知道他们在吵什么），所以两位神明各自决定同归于尽，把所有武器都用来攻击对方。阿阿卡找来兄弟姊妹，所有的天空之神为他降下暴风雨，肆虐大地，而伊伏伊伏则是掀起滔天巨浪，几乎卷到了太阳。事后他们俩不曾再度争吵，因为根据神话故事，他们发现彼此势均力敌，永远不可能压倒对方；另一方面，他们那长期受苦受难的老朋友欧帕伊伏艾克恳求他们停手，两位神明都不忍老友为了自己而不快乐。在伊伏伊伏语中，那一场地震向来被称为“卡威哈”，意思是“大战”。
	“卡威哈发生时，我还是个小孩。”伊卡阿纳跟塔伦特说，“但我记得那种天崩地裂的情景，地面好像诺阿卡果(13)那样裂开，还有我妈带着我逃进一丛拉瓦阿蕨类植物里，直到天神不再吵架。我也记得，等我们回到村庄，煮饭的火扩散开来，小屋陷入一片火海，妈妈说我们很幸运，因为雨季快来了，到时候就安全了。当晚我们向神明祈祷与跳舞，希望他们开心，后来他们就再也不曾吵架了。”
	他又说了很多。塔伦特往前靠过去，持续问问题，写个不停。但是他并未翻译给我听，等到我问起伊卡阿纳都说了些什么，他才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跟我说他需要想一下。
	“想什么？”我问他，但他没回答。
	总之重点在于，卡威哈发生于1779年，所以伊卡阿纳大概已经一百七十六岁。
	“那是不可能的！”我反驳他，惊慌的感觉再次陡然浮现，我几乎讲不出话来。
	“现在是1950年。”塔伦特的语气平静，但听得出声音有点尖锐，他对我愈来愈失望了，“卡威哈发生那一年，他五岁。诺顿，难道数学会骗我们吗？”
	数学的确不会骗人，但是其余的人和事物会。不过，塔伦特说对了一件事：当时是1950年。伊卡阿纳坐在离我几米远的地方，眼睛看起来有点湿湿的，正在吃他分配到的罐头肉。法阿守在一旁，把手指头张开，又收起来，握住长矛。我只要几个箭步就能走到他们身边，但光看外表，我实在分不清他们俩之间谁比较年轻，谁比较老，也看不出谁是疯子，谁跟我一样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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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过去半个世纪活跃于人类学界的所有人之中，保罗&middot;约瑟夫&middot;塔伦特（1916——？），可说是最迷人也最神秘的一个。据悉，他的母亲有苏族血统，他从婴儿时期就被送往南达科他州皮尔市郊区云原镇的圣约瑟夫男童孤儿院扶养（如今云原镇也许改名了，但就在该州首府皮尔市郊区）。圣约瑟夫天主教孤儿院住着极大比例的印第安院童；该院最知名之处在于院童接受训练，熟稔各种技能，比如修水电与做木工。然而，塔伦特引起其中一位老师，也就是彼得修士的注意（他的俗名为麦可&middot;塔伦特，保罗&middot;塔伦特无疑就是跟着他姓，至于他的中间名约瑟夫则是跟所有院童一样，是自动被冠上的）。彼得教育他，帮他弄到了皮尔市天主教寄宿男校圣方济学校的奖学金。塔伦特在圣方济的表现突出，接着获准进入达特茅斯学院就读（1937年取得文学学位），后来在1941年成为芝加哥大学博士（跟诺顿一样，塔伦特也被免除了服军役，只是原因不明）。就像诺顿强调的，他的确非常俊美，也因此，后来他浑身散发着一种英雄似的浪漫气质。
	
<p">塔伦特进入芝加哥大学研究人类学之后，很快获得奇才的名号，取得博士学位后，在那里教了三年书，后来转往斯坦福任教，此后整个学术生涯都待在该校。在芝加哥大学期间，塔伦特的指导教授是知名的人类学家李奥&middot;杜普莱希克斯，当时他正在研究哈瓦瓦族的繁衍仪式（巴布亚新几内亚岛上丛林中的一个小型部族）。他无疑对塔伦特的知识养成与研究兴趣，都产生了莫大影响。据悉，杜普莱希克斯教授虽然在1943年逝世，但塔伦特能于同年稍晚时前往乌伊伏做研究，就是因为他的帮助。不过，这在杜氏的论文里并未提及，因而我们也无法确认。
	
<p">帮塔伦特立传或研究他的人常常感到挫折，理由之一就是他很少自己写日志或论文。塔伦特做田野研究时，总是详细记下所有细节，因此大多数学者感到难以置信的是，他居然没有留下个人日记或最起码的信件。因为这些资料付之阙如，加上塔伦特的研究成果与他本人都神秘地失踪了（稍后诺顿会讨论此事），当然让他的故事更引人入胜。几位史学家想帮他写一本权威性的传记，而且已研究了好几年。（他们常常为了约访与意见咨询而找上诺顿，因为他是塔伦特学者生涯的黄金时期合作最密切的人之一。）然而在我看来，与其找历史学家帮他立传，不如让小说家写一本关于他的小说。塔伦特的生平有太多的未知数。例如，他的性取向、他父母的身份、童年的种种、他的恋爱故事（如果他谈过恋爱的话），还有他是怎么死的。长期以来，许多人一直在编造关于他的各种阴谋论，甚至某些人文学界的非主流人士还把他当成神秘主义者来崇拜。
	
<p">(2)这其实并不是真的。达夫当时是斯坦福大学人类学系的讲师（她的专长是密克罗尼西亚地区的乡村生活），塔伦特先前两度来这座岛上时，都是由她陪同，她的同事未曾把她当成语言学家，而且后来的乌伊伏国学者也都认为，她对于当地语言的理解最多也只能算粗浅。然而，对于旁人把她误认为是乌伊伏语专家，她当然不会很快就去纠正他们。
	
<p">(3)这三名向导都是乌伊伏的野猪猎人。该岛的野猪大都在塔伊玛纳山的森林里活动；他们三个不但是攀爬陡峻斜坡的专家，也是懂得如何穿越丛林的能手。
	
<p">(4)后来，诺顿猜想塔伦特所说的也许是骨相学家莫洛&middot;厄普顿于1910年左右在圣约瑟夫孤儿院所做的一系列实验，他那些关于头骨大小与比例的理论于19世纪和20世纪交替之际曾经非常流行。厄普顿很喜欢自己提出的一个理论：就生物学的角度而言，印第安人是注定会被欧洲人抢走土地的，而这一点光凭测量两者的头骨大小就能证明——他认为，印第安人的头骨与欧洲的各种族裔相较，都比较小，也比较轻。
	
<p">(5)从有文献记载的历史以来，欧帕伊伏艾克迄今仍是唯一能够长时间存活在淡水与盐水里面的海龟。
	
<p">(6)可以直译成：“我的长矛，就是我自己。”
	
<p">(7)“拉”的概念在这里被诺顿翻译成“没有意义的东西”，不过也有人把它诠释成非常接近禅宗主张的“无”；“拉”可以说是传统乌伊伏哲学最重要的指导原则（不能与他们的神话或宗教混为一谈，基本上他们的神话是泛灵论的）。
	
<p">神学家戴维&middot;霍尔特甚至在他写的《拉的国度》（1987年，由纽约法勒、斯特劳斯和吉鲁出版社出版）中主张，尽管佛教未曾传播到乌伊伏诸岛，乌伊伏人信仰的核心价值观“比较接近早期的佛教教义，而非如今亚洲各地所诠释与遵奉的佛教”。霍尔特写到，事实上，我们可以把乌伊伏哲学视为某种原初的佛教精神，他的意思是佛教这种信仰体系是不可避免的，人类注定会为自己创造出这些教义（同理，历史上其他主要宗教也是如此）。
	
<p">我自己就曾亲身体验“拉”的概念。每当我想到自己于1972年初次造访乌伊伏国，都会记起那件事。那天非常热，我被湿气、虫子与臭味搞得头昏脑涨，昏昏沉沉。当时我正行经镇上那一间间排成圈状、盖得非常不牢固的可悲小屋，与三个伊伏伊伏的半裸小女孩擦肩而过。她们手牵着手，围成一圈，慢慢地转来转去，哼着一首歌。她们拥有那种年幼孩童特有的清亮嗓音，尽管不成调，却很甜美，我则是看着她们在那边转啊转的，不断唱歌。
	
<p">后来当我把这件事跟诺顿说的时候，他说他知道那些女孩唱的是什么。我猜那是一首童谣，但并不是。这首颂歌是每个乌伊伏国孩童最早学会的诗歌之一，新生儿诞生或有人去世时都可以听到：
	
<p">什么是生命？拉。
	
<p">什么是死亡？拉。
	
<p">什么是太阳、水、天空与森林？拉。
	
<p">什么是我的房屋、我的猪、我的项链、我的朋友？拉。
	
<p">但是人生如果没有长矛呢？哦，拉，拉，拉。
	
<p">(8)乌伊伏国最独特的地方，就是当地人测量时间的方式。乌伊伏人把一个“o&#39;ana”（年）分成四段时期，每段一百天。首先是“&#39;uaka”，意思是雨季，几乎每天下雨，有时会连续下好几个小时。然后是“lili&#39;uaka”，也就是小雨季，此时空气仍然潮湿，但是降雨概率降低了，气温也较高。接下来是“lili&#39;aka”，是小太阳季，是最舒适的季节，早上下雨，但水汽很快就被蒸发了，接下来整天阳光普照，非常干燥，至少是热带气候能达到的最干燥程度。最后一个时节叫“u&#39;aka”，是最热的季节，无法预料雨水何时会来，即使下雨，雨势也很小，在无情的烈日下，连树木都要枯萎了。（诺顿并未说明，但他在伊伏伊伏岛上的几趟航程，很可能是在“小雨季”结束时展开的。）
	
<p">除了这四季之外，乌伊伏人最特别的地方是，他们没有时间单位，不用小时、分钟、礼拜、月份来计算时间，就连算术系统中最大的数字也只到一千而已。日升之际就是一天的开始（但在雨季，就是天空微明的时候），日落时一天结束（或者夜幕降临时结束）。所有人的生日都看他们在哪个季节的第几天出生，例如出生在“小雨季”的第十七天，那就记成“lili&#39;uaka oholole”，也就是“小雨季十七”。因为他们一年有四百天，这意味着一个六十岁的乌伊伏人，换算成公历是六十五点七岁。但为了避免混淆起见，诺顿在这本回忆录里，从头到尾都使用乌伊伏的历法，跟后来很多乌伊伏学者做研究与写作时一样。
	
<p">过去三十年来，许多最出色、最特别的乌伊伏传统都陆续凋零了，原因是外界对该国愈来愈有兴趣（诺顿总觉得这件事要怪他），还有基督教与摩门教传教士大量进入该国，这些20世纪的后继者取得了19世纪传教士无法获得的立足点。如今，大多数乌伊伏人已改用公历，也完全熟悉文明世界对时间的定义（但熟悉并不必然意味着他们会遵守；乌伊伏人都是有名的迟到大王）。
	
<p">(9)当然，这一切都改变了。乌伊伏族跟地球上各地人口一样，都变得较高、较胖，寿命也较长，总之他们具备现代人的吊诡特色，变得更健康，也更不健康。如今，乌伊伏人平均寿命是六十三岁（女性寿命通常比这个数字多一到两岁）。尽管使用自来水管路几乎让腹泻问题绝迹，但目前男女两性的主要死因都是心脏病——过去岛上没有人得过这种疾病，如今令人沮丧的是，他们也养成食用罐头食品与饮用酒类的新饮食习惯。
	
<p">(10)乌伊伏人与伊伏伊伏人使用同一种语言，不过如今，语言学家认为伊伏伊伏人说的是一种“纯粹的乌伊伏语”，那是一种原始的乌伊伏语，未曾受到影响与改变（如西方的影响与改变）。他们用来表达“小屋”的词汇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在伊伏伊伏语里，小屋是“male&#39;e”，但是乌伊伏语则简化成“mal&eacute;”，这方面显然呈现了19世纪晚期传教士丹尼尔&middot;麦克皮斯经过长期的努力，与其他传教士一起合作造成的影响，向来以学者自居的麦克皮斯主张把当地语言中的大量喉塞音去除，因为他认为那些是“无关紧要的音节”。伊伏伊伏语不只记录了一个未与外在世界接触的民族，同时还表明他们完全不了解什么是科技与工作，也没有时间概念。例如，他们的语言里没有“医生”一词（孕妇与病人都是由村里的产婆与草药师照顾），也没有“灯”（尤其是电灯）或指称其他国家的词汇。的确，造访乌伊伏岛的人常常觉得该岛与世隔绝，但就算岛民对于亲自体验外界新发明与文化没有太大的兴趣，他们对那些东西多少也有点概念。
	
<p">(11)石胎的正式名称叫lithopedion，形成原因通常是死胎太大、无法被身体吸收（石胎的胎儿通常在三个月后就死掉了），为了避免让母体感染而钙化。即使体内有石胎，女人还可能照常生活好几十年，甚至一辈子都没问题，也可以孕育其他小孩。如同诺顿所说，石胎是一种极不常见的医学现象，长得像恶鬼一样可怕，如今在文明世界几乎已经绝迹。
	
<p">(12)女孩通常是在十四岁结婚。如果伊瓦伊瓦和瓦阿娜的故事属实，1950年时，她俩大概已经一百三十三岁。
	
<p">(13)诺阿卡是椰子的近亲，是一种长在藤蔓上的葫芦状水果（就像西瓜也是长在藤蔓上），尺寸跟大颗的蜜香瓜差不多。在乌伊伏岛上，这种水果通常被称为uka moa，意思是“猪食”，因为它的外皮布满很像猪鬃的黑硬绒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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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九间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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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h2>
	虽然我称之为村庄，但那根本不是村庄，而是一大片泥土空地，上面矗立着二十几间破烂的干燥棕榈叶小屋，围成一圈，仿佛海市蜃楼一般出现在我们眼前。
	我们先是穿过了一片看起来特别难走的树林，向导们一边哼哼着，一边侧身越过树间缝隙，几位梦游者也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整个队伍零零落落的。
	艾丝蜜、塔伦特和我在后面跟着，尽管我们穿过一片玛纳玛树，进到了一片森林中，但并没想到村庄就在林子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村庄的边缘。
	一开始，我看到的是一具具尸体。到处都是。有些妇女躺着，孩子们的头钻在她们的腋下；男人双腿大开，张着嘴巴；一大批野猪的前蹄像猫一样收在身体下面，猪鬃又黑又亮，仿佛豪猪的刺儿。
	空地儿正中央有一小堆火，发出噼啪的声响。架在火堆上的是一只看不出是什么的动物，它的皮已经被剥，身形比野猪还小，被火舌扫过的部分已经焦黑，眼睛仍完好无损，用悲惨的眼神凝望着我们。
	眼前的场景仿佛大屠杀，许多人死在那里，但是我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些妇女的胸口正在起伏，即使是睡觉的那些男人，他们的大拇指也持续抚摩着手里紧握的长矛，像在做梦。至于那些野猪，每次吐气时，鼻孔周遭的猪毛都会抖动着移位。
	法阿是我们一行人里最早开口说话的，尽管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却听得出他的语气一点也不惊讶。(1)梦游者群聚在我们身后，每个人都异常安静。大概有一分钟的时间，我们一群人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整座村庄的人睡觉。
	但是，夏娃突然没来由地发出了她那充满回音与爆发力的特有的吼叫声，睡觉的村民们立刻动了起来，像一把着火的火种一样。本来躺着的男人似乎靠一个动作就站了起来，女人则在惊恐之余跟着夏娃一起大叫，野猪也发出呼噜噜的叫声，跑到男人的身边，它们的小眼睛看起来邪恶而油亮。只有被架在火堆上的那只动物留在原地，火堆噼啪作响。后来我觉得，眼前的场景就像上次梦游者在森林里包围时我们的翻版，只是这一次，我们才是粗鲁的入侵者，明明不是这出戏的演员，却硬要插花演出。
	多年以后，我看到我家某个小孩看电视时，又联想到这个画面以及紧接而来的恐慌。那是一出卡通：有个身材像马铃薯、讲话结结巴巴的平庸猎人闯进了一座村庄，村民跟他一样也是圆滚滚的，只不过他们全身漆黑，唯一能提示脸在哪里的，是挂在嘴边的双唇，又肥又红，硬得像还没打开的可可豆豆荚，还有惊人的白亮眼白。在猎人的追赶之下，那些黑人疯狂地绕圈逃窜，身体摇来晃去，挥舞着长矛，乱吼乱叫，猎人则四处乱跑，双方上演了一出疯狂的芭蕾舞剧。
	当时的我们就是这样。村民狂奔大叫，我们从上下左右各个方向追赶，自己可能也在喊叫，任谁看到了都会觉得我们像是在玩“抓鬼”游戏。你也可以想象一下，法阿要花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恢复起码的秩序（可怜的法阿！）。他设法让村民小心地把长矛放下，咆哮不停的野猪也温驯地趴下来，但保持警戒。他费了好几个小时的心力，最后妇女坐在空地的一边，小孩围绕在她们的身边，全像蟾蜍一样不断地对我们眨眼睛；梦游者则是由乌瓦和阿杜守着，待在空地边缘，逐渐睡着了；村里大部分的男人坐在另一边，他们养的野猪跟在一旁；我跟塔伦特、艾丝蜜与法阿待在村子正中央，那只动物(2)仍然摆在火堆上被烘烤着，背部已被完全烤焦，皮肤渐渐化成了碎屑，像一群飞蛾随风高飞——此时，我已筋疲力尽。
	我们对面坐着三名男性村民，外表看起来非常强壮，头发又黑又密，手脚肌肉发达。双方人马彼此偷偷互望了一会儿，好像我们是来提亲的，等一下要跟他们介绍定亲人选，讨论娶亲条件。他们三个用右手把长矛举得笔直，握矛的手指一张一合，先前我也看过法阿这样做，与其说这是有节奏的动作，不如说他们看起来很紧张，所以某些时候当三个人一齐张开手指时，像是刻意安排好的，我几乎以为他们要开始唱歌了。
	先开口的是中间那个男人——但即便他没先开口，也没坐在中间，我都觉得他的地位高于其他两人：三个人都坐着，但他还是稍高一点，而且肩膀以一种几乎不自然的角度往后挺直，还有他的野猪也比两位朋友的更大，猪的毛皮格外油亮，好像刚刚上过油。
	我被那几只野猪迷住了，它们跟我过去在书里或亲眼见过的野猪都不同。当然，它们最特别的地方是尺寸：身高宛如小马，又像还没剪毛的绵羊一样肥大，要不是长相太丑，的确算得上一种肌肉发达的雄伟动物。站着时，它们只比主人矮一点，但是看起来壮硕多了，身躯像桶一样圆滚滚的。尽管我看到它们的行动并非特别敏捷（它们跑步的样子很好笑，收后蹄时，前蹄会立刻蹬出去，看起来比较像跳跃，而非疾行），蹄子跟动物的角一样坚硬，四只蹄上长满浓密的猪毛；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它们的獠牙：弯弯的獠牙，从弯刀般的嘴角伸出来，材质像白垩，牙尖部分有缺口且有裂痕。它们的坐姿跟猫一样优美，四只蹄折起来收在身体下面，只有带头者的野猪例外。我们开会时，它前脚的一只蹄子始终踩着一片带血的毛皮，看起来曾是某只动物身上的一部分。我看着它始终在地上懒洋洋地来回撕咬那块毛皮，模样带有几分人类特有的姿态，漫不经心却又十分残忍，就像一个身穿条纹西装的胖子在颤抖的被害者面前玩骰子。它的眼睛始终盯着我们，法阿与塔伦特先后发言时，它大大的头在他俩之间微微地转来转去，偶尔停下来抬头看主人，好像在观察他的反应。这是最令人不安的一点。
	他们在我的周围聊了起来。带头的村民先讲了一大段话，接着由法阿和塔伦特响应。谈得还顺利，还是不顺利？实在很难说。我可以从法阿和塔伦特的声音听出，他们在特意保持冷静，甚至想安抚对方，但我不确定这是不是费了他们一番工夫。我可以听见身边的艾丝蜜发出带有鼻音的呼吸声，但她本来就会那样，所以无助于帮我判断情势。我看到那三个村民以及法阿和塔伦特偶尔转头去看梦游者们，但梦游者并未回看，而且每当他们转过去看的时候，我就会听见法阿与塔伦特把声音放低，话讲得更快，带着更强烈的恳求语气。
	当然事实证明，这又是另一段事后让我觉得应该更加注意的插曲，而且我也更努力地回想每个姿势与叹气的动作，但是在事件发生时，我在做白日梦，我只注意到了村庄与森林之间的边界有多整齐，树木就那样突然不见了，而且就跟在场所有人一样围绕着整片空地，仿佛村庄是一座圆形露天剧场，而我们是演员。我真希望当时我能转头看看那些群聚在我们后面的妇女和小孩，但我不敢。
	所以，我只是看着一只野猫大的小野猪，它在我们开会地点后面的泥土地上玩耍。它的年纪一定很小，因为它还没开始长獠牙，眼睛大大的，小脸湿湿的。它正在跟自己玩游戏，在森林与村庄之间的界线前后跳来跳去：跳一小步，它就进入了人类社会，再跳回去，便回到了森林里。往前跳，往后跳，往前跳，往后跳。轻而易举。我没办法不去注意它，每每目光离开不久，又会回到它身上。
	这个村庄有个令我不安之处，但直到那天晚上躺在棕榈叶席子上睡觉时，我才意识到是什么。
	不管那一次会谈的内容是不是在谈判，总之他们谈了很久，久到我们都感到天色变暗，气温变凉，听到后面的孩子低声吵着要吃晚餐了。在那个当下，对话戛然而止，三位村民跟我们四个人都站了起来，法阿和塔伦特朝他们三个微微点头，但他们并未回礼。然后，我们回到梦游者身边，三位村民代表则回去跟其他男人谈话，妇女开始拍打小孩，回到各自的小屋拿准备晚餐的食材。
	感觉情况不怎么妙，我们一群人坐在那里，仍在森林的边界上，向导们把玛纳玛果与卡纳瓦果传给大家吃，而几米之外，整个村子仍照常过活，好像我们不曾来过似的。塔伦特短暂地来到艾丝蜜跟我身边，向我们保证一切都很顺利。“我们可以留下来，至少暂时可以。”他说，“把他们喂饱后，我就跟你们讲清楚。”
	那一餐实在令人难以下咽，我感觉到发出嘎吱声响的玛纳玛果滑进喉咙后，似乎会卡住，然后变大。有几位妇女终于把那只动物从火堆上取下（此时已完全焦黑，背部皮肤已完全碎裂飞走），换上了一大片摇来晃去的红肉，上面布满漂亮的白色肥油。烤肉味（事实上是火本身的香气）使得水果更难以下咽，最后我把水果放下，让品尝美味肉品的记忆充塞嘴巴与心里，满足味蕾：包括肉的咬劲。如果我愿意，可以在嘴里嚼个几分钟，每嚼一口就会有一点血水渗出，让舌头感觉一点单宁酸的酸味。她们没有烤很久（只烤到红肉变成棕色），接着其中两人把肉从火堆上拿下来，摆在一大片蕨叶上，男人跟小孩跑过来徒手扯肉，直到把肉撕下，拿在手上吃了起来。接着，她们又把一片较小的肉摆到火堆上，烤完后由妇女们吃掉。
	最后，我们花了很久的时间才安顿好梦游者，让他们入睡（他们似乎忘记了刚刚闻到的火味），而我们自己已经累到无法谈话。但就像我刚刚说的，直到我躺在那里，梦游者与艾丝蜜都开始打呼噜，法阿坐在火堆边，背影投射在地上时（他们与村民可能已经谈判好，双方不要开战，但我注意到塔伦特还是不敢不派人守夜），我才隐约意识到那件说不上来的事情是什么：村庄里没有老人。那三位村民代表看起来大约三十几岁，顶多四十几岁。我没看到年纪更大的人。那是一个年轻人的村落。
	当然，我提醒自己，我还没有机会近距离观察他们。明天我会更加注意。但就在我开始打盹，快要入睡之际，我听见脑海浮现一个很小的声音，不断追问我：这有何意义？
	没有意义，我这样回答。因为我累了。
	但即便在那时，我也知道我错了。
	“再等一下，我才能解释。”塔伦特跟我们说。当天早上，梦游者被激怒了，特别是穆阿一直对法阿唠唠叨叨，法阿只能伸出双手安抚他。前一天夜里不知何时，法阿与塔伦特一同把他们弄到森林深处。我进入昏暗的森林后走了大概六十米，才循声找到他们。“我必须查出他们感到不安的原因。”他转头对艾丝蜜说，“你可以带那几个女人到河边喝水吗？”
	“那我呢？”我问道。
	他疲惫地瞥了我一眼。“你可以走回村子里。”他说，“他们已经允许了。”
	“好吧。”我嘴上这么说，但对于他没要我帮忙安抚梦游者，还是感到有点生气。不过，话说回来，我也觉得他们有点烦，而且更想到村里一探究竟。
	“但是，诺顿……”
	“怎样？”
	“别激怒他们，好吗？”
	“我当然不会。”我向他保证。我可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这时他看着我，本来要开口跟我说话，法阿却叫着他的单名：“波！波！”于是，他转身走了。
	回到村里时，我看到大家好像刚刚醒来似的，缓步走来走去，一语不发，脚步蹒跚，但时间看来已经不早：小屋的淡淡阴影投射在地上，气温也升了起来。本来我以为自己的现身会引发某些反应，比如惊慌、疑虑、恐惧，或者至少会引起对我的好奇。但等到我接近时，却没人抬头。事实上，他们似乎暗地里决定了要把我当成空气。我觉得这方面他们的表现实在很厉害，毕竟我出现在村里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有个女人手拿着一片肉，与我匆匆擦肩而过，这次她手上的肉是粉红色的，但一样带有蕾丝般的白色油花，接着她把肉放下去，用闷烧的火堆盖起来。另一个女人从小屋中拿出一只装满大颗松球的手编篮子，剥下球果上面的鳞片，就像在拔朝鲜蓟的叶片一样。还有一个女人把那些球果鳞片拿到装水的篮子里浸泡。在村庄另一头，我看见昨天坐我对面那位带头的村民，便举手向他致意。但是他看都没看我，好像我隔着一条忙碌的街道向他挥手，他却假装不认识我一样。他那装模作样的神情让我微笑了起来。
	火堆四周的第一圈小屋总计十三间，第二圈则有九间，每一间大概都是两米高，结构是简单的圆锥形。矗立在小屋正中央的是一根高高的柱子，像是棕榈木，七条棕榈叶编成的粗绳以它为中心往外辐散，就像一根“五朔节”的花柱，绳索像缆线一样被拉得紧紧的，用木桩钉在地上。在这松散的小屋上铺着层层相叠的棕榈叶，像是一件大斗篷。斗篷前端交错重叠，只要把一边的叶片绑起来，就形成了出入口。第一圈小屋是睡觉用的，用较多根绳索固定在斗篷外面的是一张张棕榈席子，每张大概一米五长、一米宽。不过，小屋里面空荡荡的，弥漫着干草与泥土的味道。室内空间很大，据我估计，可以容纳两个大人和两三个小孩轻松地睡在里面。
	第二圈小屋（应该说只有半圈，将一半睡觉的小屋包围起来，形成松散的半月状）也是一样的构造跟形状，但是跟第一圈小屋的功能不同，是用来储物的。第一间小屋放的都是肉。有个女人离开小屋后，我走进去，看到整片地板都是空的，小屋底部大概有三米深，上面铺着一包用黑亮叶子包裹的东西。村民用泥土做成简陋的阶梯，通往小屋的底部，我爬下去拿起一包东西，觉得凉凉的、沉沉的，但是软软的。就在我要往上爬的时候，脚滑了一下，跌在地板的叶子上。我感觉叶子地板好像在动，缓缓摇晃，于是把手伸到叶子下方一摸，才发现他们挖了一条地底水流，所以可以用低温来保存动物的肉。
	接下来三间小屋储存的都是干货，室内空间有很多绳索交错纵横，像绳状的圣诞灯，东西就吊在上面。我看到一只只倒吊的雾阿卡，可怜的无毛尾巴挂在绳索上，眼球凹陷，眼神茫然。另一条绳索上则挂满沉重的玛纳玛果果干，本来像婴儿皮肤一样滑顺的外皮现在皱巴巴的。还有一条上挂着芒果，气味香甜依旧。里面还有其他东西，但我无法辨认出是什么：有的像干瘪的蜥蜴，死后仍露出了可怕的微笑和一嘴焦糖色的尖牙；一个个粗大雪茄状的树叶材质袋子布满灰尘，闪耀银光，袋子看来是空的，却很沉重，直把绳子往下拽，几乎要碰到地板；半透明的琥珀色三角形物品上散布细芽状的黑色绒毛。墙边排着一个个篮子，我发现里面装了许多松球（令我意外的是，每一颗都很重，像蘑菇一样布满茸毛）、长宽不一的豆荚，还有形状各异的菌类植物，颜色是深浅不一的芥末色，其中一棵好像沾满了指甲屑，但后来我才发现那些都是胡诺诺虫。
	第五间是唯一有人的一间。那三名妇女抬头看了我一下，很快又低头继续工作了，一语不发。其中两人正在用刚摘下的鲜绿棕榈叶编辫子，另一人则在把长长的树叶撕成条状。三条树叶才能编成一条辫子，每条大概都是十厘米宽。辫子中间是由树叶的叶梗构成，另外两条则取材自较柔软的叶面部分。叶子都很长，约有两米五。一条辫子编好后，她们会再接到另一条辫子上，用的是一条较短的绳子，取材自一种像松萝凤兰的面条状卷曲植物。她们身边摆满了这类干燥程度、长度、粗细不一的绳索，有的被卷起来，整齐地摆在地板上，有的则被挂在小屋室内。邻接的另外两间小屋，存放着更多搭建小屋用的绳索与斗篷，还有其他用棕榈叶制造的物品，像是带有长长牵绳的项圈（我想是给野猪用的），编得比一般绳索还要粗三倍，还有堆得跟肩膀那么高的棕榈叶席子，以及锯断的棕榈木，这些木头的一端已经削尖，这样一来可以插在地里，作为小屋的骨干。
	没有人坐在下一间小屋里面，但显然那也是一间工作室，因为小屋中央的地板有一块可让人把腿伸进去坐下的凹口，还有一大块表面被磨平的石头，显然是一张石桌。石桌左右两边，一根根长条状棕榈木堆成金字塔，比我在前一间小屋看到的还要细，其中一些已经被磨过，并且削尖了。我意识到，这是制造长矛的地方。(3)
	我发现，我实在很佩服这个村庄，尽管它很简陋。没错，他们的生活方式的确非常粗陋，却有一种衣食无缺的舒适感，一切都井然有序，也能顾及、满足生活中的各种需求，包括食物、居住与武器。而且就算生活被简化成种种基本要素，也能维持一种安心的满足感。世界上有哪些社会敢宣称他们体认到了自己所需的一切，也准备好了各种必需品？这个村子有食物、水源与自卫工具，不但不缺乏，还有剩余。我认为这里值得赞许的地方在于，他们不需要其他东西，也不会有任何欲求。
	这就是为什么最后一间，也就是第九间小屋，让我感到有些困惑。跟其他小屋不同之处在于，它披着两层斗篷，不是一层，室内地板上也铺了一层。地板上那层斗篷上摆着一张棕榈席子，但是它和先前那些睡觉用的席子不同，比较宽，像是给两个人睡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只有这间小屋有可称作装饰的东西。屋梁上绑着一个东西，像是欧帕伊伏艾克的龟壳，龟壳表面磨得非常漂亮，虽然小屋里光线灰暗，但壳上一块块的平面却亮晶晶的，简直像宝石的切面。看了那么多间只具实用性的小屋之后，这一间对我来讲是个谜，我甚至从边缘把地面的斗篷掀开，想看看是否暗藏玄机，比如秘密地窖或是地下的储存空间。但我没有任何发现，只看到地面。我走出小屋离开后，仍感觉到它的存在，好像它唯一的功能是用来提醒我，我可能是错的，这里的简单生活只是一种表象。
	我把所有小屋都探勘了一遍之后，才意识到自己饿了，于是我再度被那堆火吸引，朝它走去。
	或许我该暂时打住，解释一下这个村庄看起来如此宜人的理由之一：尽管到处是野猪、长矛，我又是入侵者，但它是一个非常小的村庄。我只用八十步，就从村庄的一边走到另一边。除了壮硕的野猪外，其他东西看来都非常迷你，像是矮小的小屋与村民，就连那未曾熄灭的火堆也没有高高的火焰。
	我站在火堆边，等着有人拿食物给我吃。大家都在四周干活，有五名妇女正用石头敲打一大块奇形怪状的不明动物的肉片，想让它变软；另外六名妇女则将堆成小山的玛纳玛果分类，把瘀伤与没有虫的果子劈成圆形薄片，爬满胡诺诺虫的则被堆成另一堆。我刚刚看到在处理松球状蔬菜的那三名妇女，此刻换了工作，她们面前摆着一堆香肠状、粗短的鲜绿木头。我看着她们用棕榈木削成的刀片把木头剖开，挑出跟我的大拇指一样大、淡紫与水蜜桃色相间的大理石纹肾脏状种子。她们三个断断续续地交谈着，但都讲不久，总是由其中一人开口，两位同伴低声嘀咕，表示赞同。所以在一阵阵谈话之间，总像有一群黄蜂在她们头顶嗡嗡鸣响。
	火堆右边有十九个男人，其中包括带头的村民，正在用坚固的锯齿状短叶打磨着长矛，把矛头磨尖。我走过去看时，发现他们围成的圆圈中央摆着两个诺阿卡果壳剖半做成的碗，里面装着像果冻状小布丁的东西，颜色则像稀释过的牛奶。他们把矛头磨尖后，再把两指的指尖伸进碗里，把那东西抹在矛杆上，如此重复数次。跟旁边妇女不一样的是，他们持续交谈，喋喋不休，人声嘈杂，那单调的声音回响着，比较像在念经而非讲话。
	那个时刻，一个常有的念头又浮现了：我真希望自己会说乌伊伏语。此时，我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艾丝蜜踩着重重的脚步走过来，说：“保罗想跟我们谈一谈。”（她说保罗，而非塔伦特——这再度让我觉得她是故意嘲讽我。）于是我转身跟在她身后，回到森林里。离开时我往后看了看，但没人目送我们离开。
	“今天早上过得还有趣吗？”塔伦特看到我们后，问道。我看得出他累了。梦游者则不知道在哪里。
	他的话带有嘲讽意味吗？我不知道。“有趣。”我说，“我看到一件怪事。”接着，我兴冲冲地跟他说村民把手指伸进那碗奇怪的白色果冻里，希望能促成他的新发现。
	“哦，那个啊。”塔伦特用指尖揉一揉前额，说，“那可能是动物脂肪。乌伊伏人把动物脂肪炼成油，擦亮长矛。”他叹了一口气，“原来这座岛上的人也会那样做，的确挺有趣的。”
	我说：“哦。”原来我的发现根本不算发现。显然就是他说的那样，但为什么刚刚我看不出来呢？我不敢看艾丝蜜，因为我无法忍受她脸上的喜悦，她那种再度见识到我的无知的得意模样。
	“你们俩都坐下。”我们乖乖照做，他说，“你们饿了吗？”他从身后拿出来一串鲜黄的香蕉。那整串肯定有一米长，但每根香蕉只有七八厘米，不过形状完美，像宝刀一样微微弯曲。“不久前法阿割下来的。”他说，“尝尝看——很新鲜。”
	的确如此：尽管这种水果看起来显然是香蕉，却不带一丁点粉粉黏黏的口感，比我知道的香蕉要美味多汁，甜得在舌头上留下了一点烧灼感。
	他接着说：“我要三位向导把其他人带到下面的溪流，这样我才能跟你们俩谈话。”吃了一点香蕉后，他才继续说下去，“我们现在的处境很微妙，我必须尽可能向你们解释清楚。”艾丝蜜的表情严肃起来，我也试着一本正经些。“尽管村民欢迎我们留下来——呃，比较精确的说法是：他们会用善意容忍我们。总之有一些规则，我们必须小心，时时遵守。”
	他为我们列举了规则。我们可以观察村民，但除非酋长允许，否则我们不能与他们交谈。我们绝对不能触摸那些野猪，还有村民的长矛，也不该觉得自己能吃他们的食物，但如果是他们招待的，我们可以接受。我们必须遵守他们的作息时间，这意味着早上我们必须睡晚一点，因为我们跟他们一样，也要很晚睡觉（我实在看不出这条规则有何意义）。我们必须躲在村民的视线外，待在森林深处，除非他们要我们出现。最重要的是，我们绝对不能把梦游者带进村子里。这样对他们比较好，对村民也是。
	“但是为什么不可以？”艾丝蜜问道。
	“我不确定。”塔伦特坦承，“但我可以确定，昨天的谈判内容大都与梦游者有关，他们的出现让村民感到很苦恼。”
	“但是他们也是这村里的人？”我追问道。
	“没错。”他说，“他们认识梦游者。他们认识穆阿。我想他们也认识乌卡薇，甚至也认识伊瓦伊瓦、瓦阿娜，还有韦伊伊乌，光从他们的目光刻意避开这几个梦游者的样子，就看得出来。也许吧。但无论如何，村民不想看到他们。昨晚你们在睡觉时，我听见穆阿跟法阿说了一遍又一遍：‘我不能回到那里。我一定不能回到那里。’”
	我们都沉默了片刻，试着理解穆阿的意思。
	“法阿觉得他到底想说什么？”艾丝蜜问道。
	“他不知道，只跟我说穆阿很害怕。这我也看得出来，但肯定还有别的原因。”塔伦特把双臂高举过头，几乎想装出一副轻松的模样，但很缺乏说服力，因为他也在担心，“他想待在这里，想踏进村子，但是他不敢。”说到这里，我们再度沉默下来。
	夜里的情景仍是一样：烤肉香味让人难以忍受，梦游者发出哀鸣声，嘀嘀咕咕，我们只能吃爬满虫子的玛纳玛果，黑暗的森林像束口袋一样把我包围起来。入睡前，我再次试着整理脑海里的千头万绪：村民认识某些梦游者，但不认识其他的，这有何意义？为什么穆阿既期待又害怕进入村庄？为什么村民不让他们进去？这些问题之间一定有某种关联性。我知道，也很确定。
	但到底是什么？
<h2>
	II</h2>
	时间会把人的记忆压缩合并，但是我想，我可以精确地说，在我们那番不明就里的谈话之后不久，情势的确发展得快速无比。即便当时诸多事件的关系若即若离，好像有所关联，却始终彼此独立，如今回想起来，我才知道那些事其实都发生在同一时间。
	第一件事，是酋长邀请塔伦特、艾丝蜜和我去探访村庄与村民。我承认，我在此的确稍稍低估了发现那个部族的重要性；也许与我稍后即将发现的事情相较，发现那个部族实在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如今几十年后回想起来，我必须说，即便我没发现那件事，光是那个村庄见之于世就会很轰动了。奇怪的是，在发现村庄的当下，我们都不怎么兴奋。先前在路上发生了太多怪事，我相信我们所有人早已认为，在旅程的尽头一定还有一件令人诧异的大事在等着我们。尽管我们确实找到一个只有六十六人的神秘部族、一个未曾被人研究过的微型社会，但因为这项假设，这一发现还是被视为了理所当然。
	如今，听塔伦特与艾丝蜜讲了那么多，再加上我们发现那个部族之前与之后都有人写了那么多书，进行了许多冒险之旅，我才知道还有许多人曾宣称自己找到过失落的部族。几乎每隔十几二十年，就会有一个新的部族被人发现（如果从纯粹数学的角度来思考，你会觉得这种事的可能性非常低。如今这个世界几乎没剩多少未被探索的地方，然而每隔十年左右，几乎跟时钟一样精准，总会有人宣称找到了新部族，接着为了证明那不是新部族，又必须投入大量时间与金钱）。但如果剔除那些骗人的发现，我们便会明白，可能还未被发现的部族其实只剩下为数不多的人口。如果再仔细看看那些人口，就会知道，那些人其实只有对白人来说才算是“失落的”部族：就算文明社会成员无意间发现了一群亚马孙人，难道那些外界比较熟知的邻近部族就一定不认识他们？我们的发现之所以意义深远，理由之一在于那些伊伏伊伏人不仅未曾被任何白人发现，就连乌伊伏人也几乎没见过他们。过去几百年来，他们用自己的方式生活打猎，在传宗接代后逝去，但是在外界的眼里仍维持着神话般的地位，如同黑暗寓言中的半人半兽之物。
	有鉴于此，令人震惊甚至不安的是，为什么那个村庄会如此平静地接受我们的存在？这实在近乎怪异。在他们众多独有的特色与癖好之中，让我最感佩服的是，无论他们遇到什么，几乎都能展现差距强大的调整与校正能力（就我们的案例而言，他们是“被遇到”的）。当然多年后，又会有一批批来自文明世界的访客搭船过来，重新发现他们。即使那些人造访的目的是为了找出村民们的其他秘诀，但我总认为应该好好研究那些人的基因，找出他们为何会如此冷静、难以动摇，而且不管他们面对的是新颖还是令人讨厌，甚至高深莫测的事物，他们总能展现强大的吸收能力（通常来讲，他们还是会完全忽略那些自己不想吸收的东西）。
	最初的那些日子里，艾丝蜜与塔伦特总是忙着做笔记，与梦游者做更多无用的访谈，接着继续做笔记。与此同时，我则在持续探查更多关于村庄的细节。一开始，艾丝蜜与塔伦特不愿干扰或改变村民的日常作息，所以他们往往像教堂的两尊滴水嘴兽石像，坐在村庄另一头，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看着村民慢慢进行他们每天的活动，即使是最稀松平常的事，他们也会详细记录下来，写满了许多笔记本。（某次趁艾丝蜜去洗澡时，我偷看她的笔记本，发现里面有六页文字都是针对某个妇女的粪便的观察，甚至用许多段落详述粪便本身，包括黏稠度、颜色、气味、色调与质地等等。）但无论他们那种“不介入”的态度是不是玩真的，我都不用照做，我乐于跨出森林，进入村庄的范围。
	我最喜欢看孩子们。他们比美国的小孩矮小，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长得比较漂亮：许多身体特征在他们的父母身上看起来很奇怪（像是看来硬邦邦的粗短腿部、过于浓密的头发、大得像蝙蝠一样的耳朵，还有过于粗糙模糊、似乎半融化掉的五官），摆在他们身上却迷人无比，而且他们也一样不穿衣服。他们比美国的小孩大胆；即便还在学步的男孩子，也拿着削尖的树枝当长矛玩耍，持着矛，尖叫着攻击彼此。还有让我一开始心惊胆战的是，不管男孩女孩，都有朝父母饲养的野猪全力冲刺的习惯，啪的一声跳上猪背（野猪似乎都习惯了这种玩法，只是甩甩尾巴，像在赶苍蝇似的，或者抽动一下耳朵）。
	另一个特别之处是几乎没人管教他们。村子里有二十六个小孩，(4)其中四个最小的是婴儿，最大的三个，据我所知，至少都有十四岁（且刚好都是男孩），一天到晚拿着比自己还高半米的长矛。跟其他原始社会不一样，这里的孩子不会被逼着去工作，就连年纪最大的也是，他们似乎整天都在玩。有时候，大孩子们会单独或结伴溜进森林，几个小时后回来，长矛上串着一整排雾阿卡，一只只叠在一起，像是叠在架子上的亚麻布，或是带回一片棕榈叶，被抓到的幼虫还持续在叶面上蠕动；有时候，我看到他们会在溪边玩水——就是我们爬山过程中沿路追溯的那条溪流，只不过这里的河段较宽较急，在巨石与树枝间奔涌而下，孩子们丢进去的零落花叶很快会被带往小岛低处。(5)塔伦特跟我说，大人吩咐他们要避开梦游者，奇怪的是他们也完全照做，未提出疑问（奇怪之处在于，这跟后来我和小孩相处的经验大不相同）。有一段时日，塔伦特与艾丝蜜在做据说很重要的访谈工作，因此也吩咐我要避开梦游者，但我发现自己总会不由自主地找上他们，就算塔伦特向我下了禁令也一样。
	妇女每天都忙着分类，包括豆子、雾阿卡、玛纳玛、棕榈叶、棕榈树木材，还有棕榈绳索。每次看到她们时，她们都忙着整理。能够把准备工作做好，让她们觉得既自豪又安心：白天结束时，天色开始变暗，她们会把篮子搬回该归位的小屋，将补给品放回屋内，然后站在门口，一边发出满意的咯咯声，一边看着整天下来的工作成果，而且因为她们的工作毫不松懈，小屋里的补给品似乎未曾减少过。某天晚上，我无意中听见艾丝蜜兴冲冲地跟塔伦特说，她们的高效率一定是采用了某种外人看不出来的高超技巧，但我跟她不同，立刻就发现了理由是她们有很多时间，不用像其他地方的女人在日常事务上费尽工夫。例如，她们没有衣服，所以也不用洗衣服。她们跟当地男人一样，只是简单地把头发卷在后脑勺，我也没看过她们洗头发或梳头发。她们不会打扫小屋或修补席子：席子破旧时，村民就会折起来撕烂，放在火堆上烧掉，然后从小屋里拿出一张新席子。而且，就像我先前提过的，她们肯定不会管教小孩。
	某天早上，我看到两个女人在储存棕榈材料的小屋外，用棕榈叶编制绳索（其中一个女人胖到双手摆在圆滚滚的肚子时都碰不到对方）。几米外有个小女婴正在爬行，她想去拿一个从篮子里掉下来的干豆荚。拿到后，她自然直接放进了嘴巴，但马上就被卡住了。我真是看傻了，她的呼吸变得短促，像在气喘，然后她翻了过去，手脚朝天，胖胖的手脚不停地挣扎，脸色变得一片红紫。最后她用力一咳，像打嗝一样把豆荚咳了出来，接着开始大哭。这中间，两个女人都没反应。当然，她们很有可能没看到她（她们似乎非常专心地工作），但即便在她哭叫之后，她们也没抬起头。到最后，一切恢复了原状：几分钟后，小女婴翻回原来的姿势，趴好后又开始爬动，可能又要找什么危险的东西来咬。(6)
	男人每天都会打猎。他们之中，有一半的人会留在村里把长矛磨利，聊聊天，抚摩自己的野猪；另一半则离开村子，野猪也跟着一起消失在森林里。看到他们带回猎物时（令人困扰的是，那些动物早已面目全非，因为他们有当场剥皮的习惯，所以只会带回残躯，而且还会随意切成一大块一大块的），我总觉得很难想象我们在同一座岛屿上。除了那条浅到只能容纳小鱼生活其中的溪流之外，他们没有水，也没有海的概念。我们的确是被大海包围着，但我不知道村民对海洋有多少了解：他们知道有海洋吗？对它的看法如何？他们对海洋的体验是什么？或是在村落的历史上，他们是否捕过鱼或到海上探险过？(7)
	他们唯一珍惜的动物是野猪，但即便如此，他们也不会过度崇拜。后来的几十年间，在探访了许多偏远落后的文明之后，我才发现各文明之间有一种神秘的关联性，就好像在丛林深处有一家只供原始民族享受的百货公司，所以他们的动物、饰品与行为都有某种相似性。例如，他们都会使用某种珠子，不管是用来穿戴或者交易。此外，他们都会在身上做某种装饰，最后则是养狗的习惯：原始人的狗都是脏兮兮且饥肠辘辘，某些有点瘦，也有非常瘦的，总之每条看起来都疲惫不已，乏人照顾，而且隐约都有无法治愈的长期营养不良问题。但这是一个没有狗的村庄（他们身上也没有任何装饰）。偶尔有动物被活捉回村子里（通常是因为形体太大或数量太多，打猎的人无法自己屠宰肢解），也会立刻被打死切块。他们曾经带回一只被吊在长矛上的树懒。因为树懒太大，用长矛一起扛它的两个人无法把长矛放在肩膀上，只能顶在头上。即便如此，那只树懒仍被他们拖着，背部着地，银白色皮毛在尘土上留下悲哀而优雅的痕迹。他们把树懒拖到储肉小屋后面，那里的泥土总是沾染一片铁锈色，然后开始用似乎不必要的残暴手段来痛殴它，长矛尖端不断往它身上戳刺，来帮忙的人则用钝的那一头打它。树懒并未反抗，只是侧躺着，前后两只脚仍被绑在一起，像猫一样高声哀鸣，但似乎只有我因为那声音感到不忍。所有人都打够了，也把它打死之后，妇女们才过来，男男女女一起剥皮（皮的内侧有脂肪，像珍珠一样白亮，立刻被丢到野猪群里，它们全部啧啧啧吃了起来），然后把肉切成块，用新鲜的棕榈叶和香蕉叶包起来，放进储肉小屋的大坑里。在这整个过程中，他们的态度都很平淡，看起来虽然满意，但又不到欢娱的程度。事后，大家弄干净了手，妇女则开始准备晚餐了。
	虽然他们对动物非常无情，但对自己的存在本身，确实也有真情流露的一面。这个社会规模之小，常常让我感到震惊：想象一下，如果你一辈子认识或看过的人用十根指头就能算出来，那是什么感觉？但这个小小的社会却可以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来形容：那些比这里大上一千倍的社会可能进行的仪式，在这里一样可以看到。事实上，这里的仪式与规则有时会让人有一种数不胜数的感觉，好像是为了弥补参加人数太少的缺憾。他们的人生虽短，却充满了许多华丽的盛典，那些被大型忙碌社会视为微不足道的日常琐事，在这里都成了值得大肆庆祝的事件与里程碑。
	例如，女性每个月月事开始时都会有个仪式，结束后也一样。就连性交也被认为是大事。我初次发现一男一女同时走进小屋时，其余村民开始呜呜呜大叫起来；因为很晚了，睡眼惺忪的孩子们还抬起蓬乱的头四处张望。那一对男女似乎完全不觉得尴尬，完事后，他们走出来，其他人又开始呜呜呜叫了起来，然后才躺下来在席子上睡觉。初到村庄的头几周，我见识过各种用仪式庆祝的事件，像是某个婴儿学会走路（就是那个喜欢拿危险的东西来吃的小女婴）、某个男孩拿到生平第一支长矛、某个女孩的生日。还有一群猎人回到村庄时，其中两人身后拖着一个用棕榈叶做成的简易袋子，整袋鼓鼓的，似乎装着一大堆雾阿卡，全都在里面哭喊尖叫。另一个仪式，我完全看不懂在庆祝什么，只见四男四女绕着火堆跳舞（全无节奏可言，比较像在慢跑），每个人拿一只我在干货小屋看到的咧嘴蜥蜴，按在额头上，然后丢进火堆，旁观者始终一脸严肃。(8)
	我们要轮流帮梦游者洗澡，某天晚上我轮完班回到村里时，看到村里所有人都站在第九间小屋外面，集体发出一种近乎金属声的嗡嗡鸣响，听起来像发电机的声音。酋长站在小屋前的空地上，看来高壮庄严，头上戴着一顶苍白的蕨叶冠冕，蕨叶尾端有的折了起来，有的像甲虫触角在微风中轻飘。他说了一些话，其中一名妇女轻轻地把一个小男孩往前推。当时，我还不太会猜测乌伊伏人的年纪，后来我才知道按照当地历法，他才刚满八岁，用公历来算大概是十岁。
	男孩与酋长转身面对面，酋长把双手放在男孩肩头，对他说了一些话，男孩把头低下来。酋长再度开口，然后走到门边，男孩走进屋里，酋长跟在后面，村民发出的嗡嗡鸣响变得更大了。刚刚推了男孩一把的那个女人坐在门口，面朝屋内，她身边坐着一个男人，我想他们是男孩的父母。
	我也靠了过去，蹲伏在他父母背后，顺着他们的目光往屋内看，发现龟壳下方有一个小火堆照亮室内。微光中，龟壳看起来像蜡做的，甚至有点邪恶，像被杀掉的野兽遗躯，因时代久远而具有了魔力。
	小男孩躺在屋内的席子上，面无表情，但是从门外我可以看见他的右手，手指一张一合，好像村里男人握着长矛的手势，只不过男孩手里没有任何东西，只有空气。酋长走过去，跨在他身上，念诵几句话。屋外的嗡嗡鸣响变得更大声了。然后，酋长慢慢放低身子，一开始跪下，接着全身靠在男孩身上，在他身上静静趴了几分钟。他并不壮硕，但是因为男孩身形甚小，所以被酋长完全盖住了，我只看得到他的手，抵着席子，一张一合。
	当时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吗？我想我知道。但那整件事比较像发烧时所做的梦，包括酋长念念有词、奇怪的火光、屋外的嗡嗡鸣响、远处的野猪叫声、酋长身上因为流汗而发亮的背部和大腿。最后酋长说了一段简短的话，男孩把身体翻过去趴着，接下来的暴力举动让我震惊不已。
	“暴力”这两个字可能言过其实，因为就算酋长的表现极为强势独断，他也没用到非必要的蛮力。在他开始之前，我注意到他身边摆着一点肥油，装在诺阿卡的壳做成的碟子里，接着他往男孩身上抹上油，对他进行了鸡奸，动作很彻底，却不带一点邪气。男孩则是躺着不动，一语不发，双臂摆在身侧，手仍是一张一合，脸埋在席子里。
	完事后，酋长站起来走到门口，向男孩的父母鞠躬，他们也鞠躬回礼。然后他又说了一些话，接下来有八个男人走到他身边（其中两个就是长矛上挂着一长串雾阿卡的少年），一起站在空地上。酋长举起头上的蕨叶冠冕，放在其中一位老者头上，我认出那老者就是我们抵达那天参与谈判的人之一，接着他也走进小屋，做了跟酋长一样的事。做完后，他一样向男孩的父母鞠躬（他们也鞠躬回礼）。冠冕又传到下个人头上，接下来一个传一个，直到他们全都对男孩做了那件事。
	大家轮完后，酋长讲话了，男孩则用手撑起身子跪着，然后慢慢站起来，走到门口站在酋长旁边，火光打在他们身上。酋长把男孩推到身前，在他父母面前慢慢将他转一圈。我可以看到他的腿部内侧有血渍，但除此之外，他看起来跟进入小屋之前没什么两样：表情一样是那么严肃，身形完美，黑色眼眸看不出他在想什么。然后酋长再度对他讲了话，并将蕨叶浓密的冠冕戴在他头上，双手摆在男孩头部两侧，像在赐福祈祷。
	这时，仪式突然间结束了。嗡嗡鸣响不见了，村民纷纷打哈欠，伸懒腰，分头散去，酋长又跟他的好友聚在一起，朝着猪群慢步而去，小小的头上顶着蕨叶冠冕的男孩则被玩伴们包围起来，一群人跨步向储肉小屋走去。他身上除了多了一顶冠冕，唯一不同之处是走路有点O型腿。这结局实在太不精彩了，害我独留原地，纳闷不已，不知道整件事是不是自己的幻觉。
	我知道这么说很不中听，即便在目睹这起事件之前，我向来觉得某些特定种族生来就比较容易有某些行为，或者更精确地说，是自然有某些特色。例如，德国人与日本人（我认为这一点无可争议）天生就喜欢用细腻的手法做些残酷的事，法国人则有办法把迷人而懒惰的表现转化成一种慵懒的气质，俄国人爱酗酒，韩国人粗鲁，中国人吝啬，英国人则有同性恋倾向。至于伊伏伊伏人，他们在性事方面喜好并倾向杂交。那一晚过后，大概相隔一周后的某天，我因为在村子里待得太久感到有点无聊，简直快闷坏了，便到森林里散步，当时我看到小屋里的那个男孩正跟某个带长矛的少年在一起。这次是那少年紧靠着树干，由男孩帮他口交。此刻，一般人自然而然会认为（可以预见，稍后当我把自己看到的情景转述给艾丝蜜与塔伦特时，艾丝蜜的看法跟我一样），那小男孩是幼小的性奴隶。但我相信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们停留在村子里的那几个月中，我目睹的是某种滥交与性开放的普遍氛围，只不过我很惊讶先前怎么没注意到：我看见成双成对的性伴侣（一男一女，但也有其他组合）在小屋与森林里翻云覆雨，也看见各种年纪的小孩用身体去磨蹭其他小孩，当然成年人也是这样。来到伊伏伊伏岛之前，我未曾想过小孩也可能喜欢性关系，但在这村子里看来是那么自然而然，连骨子里也是。
	但是，容我把时间再倒回到当晚仪式结束后。我立刻小跑步去找塔伦特，他正用他那珍贵无比的手电筒阅读一本笔记，我试着静静地叙述自己的见闻。就像我先前说过的，我常觉得很难从表情中看出塔伦特的想法，但这一次很简单（不过也只有这么一次）：我看见他流露出震惊、无法置信、厌恶、兴奋与羡慕等表情，每种情绪好像一张张投影片依序跑出来，被我看得一清二楚。
	不幸的是，我才讲到一半，艾丝蜜就醒来了，我不得不把事情从头讲一遍。一点也不令人意外，她半信半疑，几乎是在指控我说谎，声调也愈来愈高，后来塔伦特不得不叫她镇静一点。
	“我就是不相信。”最后她用气音说（我们都低声说话，唯恐把梦游者吵醒），“没有迹象显示他们有这种行为，他们并未虐待小孩，而且也……”
	“但就只是那样而已。”我跟她说，“那不是虐待。事后那个男孩看起来完全没事。”
	她用蔑视的口吻说：“你是说有个小男孩刚刚被九个男人强暴——”
	“妈的，你根本没仔细听我说。”我立刻把她顶回去，“他不是被强暴。他父母都在场。他们不是硬来的。”
	“那种事本来就叫强暴，诺顿！我才不管他父母在不在场。”
	总之，那段对话令人非常厌烦，好像不断绕圈圈，要不是塔伦特打破沉默，答应我们明天他会问酋长这件事，我们可能还会讲个没完没了。
	结果，他真的问了。酋长说，我看到的是一种叫作“阿伊纳伊纳”的仪式，每个男孩到了八岁都会接受那项仪式。仪式的重点是让男孩学会做爱的方式，有谁比男人更适合当老师呢？而且，如果想要舒缓男孩青春期之前的冲动与焦虑，有什么方式比教他成为一个男人更好呢？由于女孩的性冲动没那么强烈，她们不用接受同等的仪式，但是在当地人的观念里，与男孩相较，她们本来就比较不需要性事的教导。酋长还邀请我们在下次“阿伊纳伊纳”仪式进行时去观礼，也就是三天后的晚上。酋长说，很少遇到有两个男孩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先后满八岁，但今年的确就是这样。
	我认为酋长针对“阿伊纳伊纳”仪式提出的解释非常合理。但艾丝蜜当然不这么想，至于塔伦特，我看不出他有何想法。三天后的晚上，我们都去了第九间小屋，看着另一个男孩与酋长在门口会合，进入屋子里接受他的成年礼，而这个男孩的肉比较多，也不像上一个那样迷人而机灵。但即使一切都跟我先前描述的一样（包括村民的嗡嗡鸣响、酋长的祷告、火堆、男孩的顺从态度，还有那一顶蕨叶冠冕），事后艾丝蜜还是拒绝讨论。她像个气冲冲的少女大步走回我们的席子，我想如果有门的话，她应该会跺脚走入房里，用力把门摔上。结果她倒在地上，往侧边滚过去，假装睡着，半夜却偷偷啜泣，把我吵醒了两次。
	多年后，我们的人生际遇已大不相同，艾丝蜜写书叙述了她在伊伏伊伏岛的见闻，(9)完全没有提到那项仪式。我曾想问她为何完全不提，甚至着手写信给她，但那个时候我还有更急迫的事要忙，没有把信写完。不过，我认为她将该仪式完全略去不论的举动，反映了知识分子最虚伪的一面：当我们在记录某种文化时，实在不该像她那样，只要是自认恶心、令人震惊或不符叙事结构的细节，就予以删除。到了更后来，我心里的疑问是：那种反应也许是出于嫉妒？毕竟，就事件本身而言，阿伊纳伊纳是非常珍贵的人类学发现，而且第一个发现的人是我，不是她。这一点我当然可以理解，甚至也同情她，特别是后来又发生了那么多事，使她变得愈来愈可有可无。
	至于我，我不认为自己适合评断那种仪式。我的确很惊讶，甚至震惊，但不能否认，那件事的确改变了许多我对童年与性事的假设，也意识到我们对这两方面的看法实在没什么对错可言。这听起来可能有点过于天真，但是直到那件事发生之前，我向来觉得世界上有少数几件事是绝对的——比如某些行为（如谋杀）本来就是错的，有些行为本来就是对的。但是待在伊伏伊伏岛的那段时间，让我学到所有伦理与道德其实都具有文化相对性。还有，艾丝蜜的反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知识讨论的角度，文化相对论是一个说起来很简单的观念，但对许多人来讲，要打从心里接受，却没那么容易。(10)
	在我目睹那些活动后，另一个没人看出来且不尽然令我愉悦的后果是，到了夜里我愈来愈常梦到塔伦特。我有一点羞于承认，因为这听起来非常孩子气，但当时我还非常年轻，几乎还是个孩子。每到早上我就记不得细节了，只知道他在我的梦里，而我非常高兴。到了白天，我通常极度忧郁悲伤，觉得生无可恋，在回到对我如此珍贵的漆黑夜色之前，只得暂时忍耐。
<h2>
	III</h2>
	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不是这么一回事，但我无意暗示我或者我们之中的任何人，对梦游者及其遭遇的困境失去了兴趣。难道我花那么多时间耗在村子里，就真的无法照顾他们？我不想给人这种印象。事实上，我还是花很多时间帮他们洗澡、喂他们吃饭、观察他们、参与访谈工作，但所有的工作很快就变得单调起来。他们不再吸引我的原因之一是有新的事物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包括村庄与村民），另一个原因是，就梦游者的本质与局限而言，他们实在是很无聊的样本。他们跟过去我每天早上负责杀死的一只只白老鼠其实没什么两样：他们的确有必要存在，但是一点也不迷人。大家都知道有某件关于他们的事情异常而重要，但没人能指出那是什么事，也不知道该如何提出正确的问题，进而找出答案。相较于艾丝蜜与塔伦特，在这方面，我大概只有一项优势：虽然不清楚原因，但我就是知道，梦游者都那么老，而村民都那么年轻，两者之间是有关联的，还有村民拒绝看到梦游者，跟他们那么想回到村子里（即便他们拒绝考虑进入村子里），也有关系；他们甚至不愿意面对村子的方向，总是比较喜欢看向森林的阴暗深处。但我无法弄清上述的关联是什么。关联总是在那里，像是一只蹲在阴暗角落的小妖精，在最意想不到、最尴尬的时刻呼唤我，但只要我慢慢走过去，它就匆匆逃开，发出咯咯叫声。
	在此同时，梦游者大致上都没有改变。除了已知的部分，我们对他们的生平只是多了解一点而已：包括瓦奴来到岛上的状况，还有伊卡阿纳记忆中的卡威哈。我们试着透过访谈了解了一些他们在村庄与森林里的生活，但得到的答案都是片段与模糊的：像伊卡阿纳，他似乎完全记不得了；至于穆阿，他的态度则显得犹豫而谨慎。
	我们抵达后大约十周的某天早上，就在我们吃那可悲的早餐时，塔伦特来找我们。（已经没有先前那么可悲了。好几周前，塔伦特承诺要让我们生火，最后也如愿了，而且把法阿帮我们抓来的一串串雾阿卡烤来吃之后，才发现它们极其美味。虽为哺乳类，吃起来却像蒿雀。）他宣布：“我们受邀参加另一项仪式。”
	“哦，天哪！”艾丝蜜抱怨了一下。
	“是今晚。”塔伦特说，“酋长的生日。”
	我不曾想过酋长也是个个体，只觉得他就是酋长。接着我才意识到，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哪些人是他的女人与小孩，还有他为什么是酋长。他生下来就注定要当酋长？还是酋长一职是他靠某种成就换来的？(11)
	“等一下会发生什么事？”艾丝蜜问道，口气不太好。现在她认为，村里的任何仪式都会包括有人与小孩性交，但其实只有两三种仪式会有那样的事。
	“我不确定。”塔伦特说，“但我想应该会有一场盛宴——他们又生了另一堆火，而且大家都在那里准备。”我眯着眼朝村庄看去，的确有两堆火在冒烟，不再是之前的一堆。
	“这是他的几岁生日？”我只是随口问问，没什么特别意思。
	但此时塔伦特转身对我微笑，说：“六十岁。”他那语气好像要送我一个礼物似的。
	六十。这两个字就像有余音在空中缭绕似的，我想着接下来要说什么，内心与嘴巴都有千头万绪，但我必须把非问不可的那个问题找出来。
	但一如既往，那一刻还是被艾丝蜜给毁了。“六十岁！”她大声怪叫，“跟夏娃同年！”
	“是诺顿在帮夏娃体检后预估的年纪。”塔伦特柔声提醒她。
	这也没有用，因为艾丝蜜根本没听进去。说实话，我也是。几经思量之后，我才搞清楚他想通了什么。这不再是一个只有年轻人的村庄；现在有些人看起来年轻，但实际上也许并不年轻。我不确定这一点有何意义，但我知道这确实有某种意义。
	“他是村子里最老的人。”塔伦特紧盯着我，又补了一句，好像他正在向我提供一条重要线索，会让我想起自己把答案藏在哪里了。
	但我还是不明白。我必须思考，为此我必须独处。我跟艾丝蜜和塔伦特说，我要去散个步。“黄昏时仪式就开始了。”塔伦特在我身后大叫，“到时候要回来啊！”
	我绕着村庄外围散步，圈圈愈绕愈大，可到天色变暗后，我也没想出答案来。这令我感到挫折，挫折之余，周遭的一切又让人火大，包括湿湿黏黏的森林地面、远处梦游者的呻吟抱怨声，还有持续从树上掉落在我头顶与肩膀的干燥植物。我开始变得不讲理，有点痛恨塔伦特，恨他把我带到这座岛上，把一个偌大的疑团丢给我，觉得我能找出答案。
	等我回到村子时，心情已经烂透了，但我还是走回那两个火堆旁边。村民在火堆两侧坐成两排，而塔伦特与艾丝蜜也坐在他们之间。令人讶异的是，法阿也在那里面，他坐在艾丝蜜旁边，眼睛瞪着前方，长矛摆在大腿上。
	“法阿在这里？”我问塔伦特，在他左边坐下。
	“嗯。”他低声回答（村民们又开始嗡嗡低鸣），“酋长邀请了所有向导，但只有法阿想来。”
	我还来不及思考这意味着什么，酋长就现身了，慢慢走向两排村民的排头。他跟其他村民一样没穿衣服，走路的样子却仿佛披着重重的珠宝与斗篷：他那直挺挺的背，就像披着一条长长的深红色沉重斗篷；他那又长又粗的脖子，好像挂着一条条串着镶钻金属的金链子。他至少戴着一顶金黄色冠冕，跟我的大拇指差不多粗，色泽美丽，闪闪发亮，柔软的材质在火光中闪烁着微光。我不认为酋长的长相特别俊美，但毫无疑问，今晚他看来充满威严：皮肤涂了油，跟头上冠冕一样闪亮，抹了油的头发往后梳，披在两片肩胛骨上跟脸部两侧，如同火焰一样四散；当他走近一点，我隐约可以闻到一股腐臭的肥油味。他的野猪也一样涂了油（毫不令人意外的是，他的猪是在猪群里最大、最残酷且看起来最危险的那一头），一双邪恶的小眼睛看来像弹壳一样亮晶晶，但是它的獠牙好像为了这个场合特别磨过，粗糙的猪鬃也整理擦洗过。就这么一次，两者看起来比眼睛都来得油亮。站在酋长左侧的是跟他一起参与谈判的两个男人，右侧有三个女人，看起来三十几岁，还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是带矛少年之一（我曾目睹他与阿伊纳伊纳典礼上的那个小男孩性交）。
	快走到第一个火堆时，酋长坐了下来，开始吟唱，有节奏的歌声连续不断，没有开头也没有停顿，有时候音调飙高，像在哭叫，有时低声呻吟，仿佛咆哮。几分钟后，我看见两排村民的末端骚动起来，两人开始拖着一块大石头慢慢前进，石头上又有另一块差不多大小的巨石。等到他们现身时，我听见群众的嗡嗡鸣响暂停下来，变成一声集体长叹（我无法分辨他们的情绪是愉悦还是沮丧）。等到那两人接近我们这一排尾端时，我才看出大石头上被我误认为是另一颗巨石的东西，其实是一只大海龟。
	不管之前还是之后，我都没看过那么大只的海龟。直到现在，我仍很难找到可与它相提并论的东西。我只能说它比什么都大：大过卡车轮胎、浴缸和狼犬。因为它不是特别厚（大约只有六十厘米高），所以能被称为巨龟，全是因为龟壳奇大无比。从它那充满特色的高耸的背部看来，我就知道那是一只欧帕伊伏艾克，但就像与酋长的凶狠野猪无关一样，它似乎也与我几周前在河里看到的另一只毫无牵连。
	那两个男人把海龟摆在最靠近我们的那堆火旁边（也最靠近酋长），然后就退下了，两人都因为用力拖行海龟而气喘吁吁。酋长继续吟唱，就在我听见他的歌词出现欧帕伊伏艾克的时候，海龟好像听见提示似的，把头从龟壳里缓缓伸出来。它面对着我，睁开双眼后似乎朝我的方向看，企图传达某种只想让我知道的信息。
	真是荒谬，我居然低声对它说：“怎样？”
	它抬起那奇怪而美丽的小小龟头，持续把头伸出来，眼睛仍然盯着我，我感觉到自己往前向它靠过去。但是，就在我往前靠的时候，我听见酋长的歌声中断了，接着他发出了欢娱而可怕的喊叫声，迅速把长矛拿到身前（先前我甚至没注意到他手拿长矛），然后欧帕伊伏艾克的头霎时掉到了我的大腿上，黑色的双眼仍瞅着我，鲜血溅到了我的短裤上。
	“真是个奇怪的仪式。”在我们走回席子的路上，艾丝蜜低声咕哝。法阿在尽可能不失礼的情况下提早离开了，所以只剩我们三个。“真不敢相信他们居然没请我们吃东西。受邀参加那种活动却没被设宴款待，实在太不寻常了。但今晚没有孩子被强暴，真的是谢天谢地。”
	我绝不可能大声赞同她，但我得承认，那实在是个没意义的差劲仪式，而且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村里其他许多仪式都是共同参与的，这个仪式却像一场独角戏：无聊的漫漫长夜里，大家只能看着酋长把欧帕伊伏艾克大卸八块（他肢解海龟的方式特别血腥和费力，把龟壳扯下来时，还发出一种湿润多汁但令人不安的声音，然后再用双手把龟肉撕下来），一块块摆在火堆上炙烤，其他村民依旧发出嗡嗡鸣响，看起来饥肠辘辘。看过酋长用力鸡奸那个男孩的过程后，我想自己不该对他吃东西的贪婪模样感到意外（虽然他吃得不是很快）：我们坐在那里看着他烤肉、吃肉，接着又看他把海龟布满鳞片的四只脚拿来吸吮，把软骨与血都吃下去。他拿走我大腿上的龟头后，除了将眼睛咀嚼吞下肚外，还把头壳里的脑浆加热，像喝汤似的全部贪婪地喝了下去。他只把肉拿给另一个人吃，也就是酋长的顾问之一，他在第一个阿伊纳伊纳仪式里，也曾与男孩性交；我们全看着他把闪亮亮的暗红色龟肝掏出来，像一般人吃生蚝那样吞掉了。
	我说：“让我想不通的是，那只欧帕伊伏艾克是打哪里来的？”海龟的血甜甜黏黏，吸引苍蝇在我的鼠蹊部围绕打转。“它那么大，不可能生活在溪流里，但这岛上也没有其他水源。”
	“好问题。”塔伦特说，“他们一定是在这附近抓到的，像是湖泊或大河。我们已经问过梦游者好多遍了，他们都没提到。”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突然间，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穆阿。”我跟塔伦特说，“我们必须跟他谈一谈。”
	“但是他在睡觉！”艾丝蜜出言反对，但我不理她。
	“拜托，塔伦特。”我跟他说，“我必须问他一些问题。”
	塔伦特叹了一口气。他能怎样呢？他也没有答案，如果我觉得我能帮他找到部分答案，他就必须听我的。“好吧。”他说，“艾丝蜜，请法阿把他叫醒。”
	距离我上次参与穆阿的访谈，已经有好几个礼拜，说来丢脸，主要是我开始认为他讲的话一再重复，让人觉得好累。但此刻看着他的睡脸，我发觉自己深信他能提供答案，如果我能把问题问对，一切就会明朗。
	我请塔伦特帮忙翻译。此时，法阿维持着他一贯戒慎恐惧的表情。我小心地思考着要怎样开口，因此有好几分钟一语不发；如果不知道或无法预估结局会是什么，任谁都很难选择怎样开始。我觉得自己像个检察官，试着要让某个被起诉的人招供，却没有人跟我说他犯了什么罪。穆阿坐在那里，看来很有耐心，但也很困。他似乎不介意我们占用他的时间。“穆阿，”最后我开口说，“你记得自己的六十岁生日庆典吗？”
	“哦，记得啊。”穆阿说，“那一天有瓦卡伊纳。”
	“什么是瓦卡伊纳？”
	“庆典。”
	“瓦卡伊纳的时候，你们都做些什么事？”
	“到小屋里去，把全身涂满乌马库（乌马库是树懒的油脂），然后我们养的山猪也被涂满乌马库。接着，就到火堆边吟唱瓦卡伊纳的歌曲。”
	“还有呢？”
	“我们会吃欧帕伊伏艾克。”
	我停下来思考，感觉就像我正在人头狮守住的门口跟他玩游戏，但只有他知道游戏规则。
	“你喜欢欧帕伊伏艾克吗？”
	“哦，喜欢啊。”
	“你……”我又停下来，朝着关键问题迈进一步。那问题像一只小妖精，踮着脚尖，随时准备开溜。“大家都喜欢欧帕伊伏艾克吗？”
	他犹豫了起来，因为困惑而嘴巴开开。拜托啊，我心想，拜托啊。最后他终于开口：“我不知道。”
	“你为什么不知道？”
	“因为不是每个人都吃得到欧帕伊伏艾克。”
	“为什么？”
	“只有瓦卡伊纳的时候，才能吃欧帕伊伏艾克。”
	“那你们为什么要吃欧帕伊伏艾克？”
	“因为我们很特别。”
	“为什么？”
	“因为我们六十岁了。大部分的人活不到那么多岁。”
	“所以如果你们活到了六十岁，就很特别？”
	“对啊。所以才能吃欧帕伊伏艾克。”
	“为什么？”
	“吃了欧帕伊伏艾克，神才会高兴。”
	“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会让我们……”我看得出他累了，他的脸开始变得又长又臭，“他们会让我们永远活着，就像他们承诺的那样。”
	没有人说话，就连法阿也把身体往前靠，手紧紧握住长矛。
	“穆阿。”我静静地说，“你几岁了？”
	他点点头。“一百零四。”他说，“大概吧。”
	好好想一想，我对自己说。“穆阿，跟你在一起的其他人，比如韦伊伊乌、伊瓦伊瓦，还有瓦阿娜，是不是全都吃过欧帕伊伏艾克？”
	“哦，是啊。”
	“而且他们都是在自己瓦卡伊纳的时候吃的？”
	“当然。”
	我们又停下来。“我要问他是什么时候离开村子的。”塔伦特低声跟我说，然后把问题告诉穆阿。穆阿摇摇头，简洁地回了一句。塔伦特回过头，用带着遗憾的眼神看着我说：“他说他不记得了。”
	穆阿说：“黑卡卡阿。”意思是他累了。
	“等一下。”我跟塔伦特说，“穆阿，你的欧帕伊伏艾克是哪里来的？”
	他直视着我，看来有点困惑，好像我在问他有几只手。他说：“湖里来的。”
	“哪一个湖？”我问他，“在哪里？”
	“森林尽头的湖。”穆阿说完，就算我们继续尝试，他也不想再说话了。
	“黑卡卡阿。”他又说了一遍。
	“带他去睡吧。”塔伦特跟法阿说，然后我们就看着他俩离开了。
	第二天，天气突然热了起来，阳光像是从树叶间流下来的蜂蜜。“乌阿卡来了。”口干舌燥的我往塔伦特那边看去，他耸着肩说，意思是热季。自从我们抵达伊伏伊伏岛，已经过了四个多月。
	我真想吃点冰凉多水的东西，跟这岛上到处都是的多纤维水果完全不同的东西。所以，我很感激法阿给了我一个尺寸跟小黄瓜差不多的葫芦，外皮长满粗糙的棕色茸毛。他把葫芦上较细的部分往石头上一砸，我发现葫芦是空心的，里头有黏稠的透明汁液，跟石油一样浓稠，却跟忍冬花的花蜜一样凉爽甜蜜。他看着我把汁液喝下后，又拿了四个葫芦给我，教我用手指把薄薄的果肉撕下来，果肉吃起来很凉爽，带一点甜味，一碰到舌头就化成了无数小小的冰晶。
	吃完早餐，我去找坐在一起的艾丝蜜与塔伦特，跟他们说今天得去找湖泊。
	艾丝蜜不想去，理由是就我们所知，根本就没有湖泊，而且我们也不知道湖泊在哪里，更何况穆阿看来筋疲力尽，就算找到湖泊，真的能找到什么吗？她说了一堆理由，但是让我感到非常讽刺的是，她怎么会开始抱持怀疑的态度，突然务实了起来？先前她不是还毫无疑问地深信伊卡阿纳已经一百七十六岁了吗？我对此刻的状况非常了解，知道她的不安并非因为她的观念有所改变，而是我们三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已经改变了：我有办法发现我们一直在寻找的东西（无论我们寻找的是什么），而非塔伦特。他有此体认，并接受了这项不可避免的事实，但是她艾丝蜜不能接受。
	“好啊。”我跟她说，“你不用跟来。”透过她的沉默，我知道她终究还是会去。
	接下来该做的就是再询问穆阿，不过令我感到气馁的是，他看起来比前一晚更为小心。这肯定是难熬的一天。
	“穆阿。”我问他，“我们在哪里？”塔伦特帮我翻译问题。
	这愚蠢的问题让他大笑。“伊伏伊伏。”
	“没错。”我说，“但是在岛上的哪里？”我递了一根树枝给他，“你可以把我们在岛上的地点画出来吗？”但他只是张嘴看着我。
	我想了一下，几乎可以感觉到艾丝蜜得意了起来，但接着，我想到该怎么做了。“穆阿，”我说，“我需要你的帮助。”他看着我。“另一次瓦卡伊纳又要来了，我们必须找出一只欧帕伊伏艾克。你可以帮我们忙吗？”
	“谁的瓦卡伊纳？”当然，穆阿一定会问的。
	我指着塔伦特说：“他的。”
	穆阿说：“啊。”很有智慧地点点头，然后站起来，开始朝着村庄的方向大步前进。
	真的就这么简单吗？显然是。我思索了一下，发现这其实就是研究梦游者们，希望他们提供答案与方向的难处之一：有时他们像驴子一样顽固死守某种只有他们了解、遵从的逻辑，有时他们似乎完全忽略一些明显无比的事实。塔伦特跟我一样，显然不到六十岁，而我们三人则像神话故事中的几个旅人，来这里寻找乌龟之湖。也许他们并非刻意忽略那些事实，只是他们对这世界的看法跟我们截然不同。又或者他们完全没有判断事理的能力，如果有人说某人六十岁了，那他就是六十岁，无须证明。这种像流沙般捉摸不定的逻辑实在很累人，而且他们的言行往往前后不一，难测到令人挫折。
	我们一行五人出发了，从树林掠过村庄的一边，法阿则先跑回去吩咐阿杜和乌瓦好好看着梦游者们，再回头找我们。到了第九间小屋后方时，穆阿停了下来，皱一皱眉头，看了一下四周不远处的森林，然后咕哝几声，好像认出了什么，接着带我们绕过一片特别浓密的玛纳玛树林，后方藏着一片像小路的粗糙地面，上面布满石砾，因为路面缓缓上升，几乎感觉不到接下来是上坡路段。
	被困在村子里那么久，能出来走走实在很棒。空气温热，地面闻起来很舒适，有一种饼干味，我们身上没有负重，只带着笔记本跟笔。我注意到，我们一边走，塔伦特还一边描出了一张大致能示意的粗略地图。
	这一段路程不难走，但若不是穆阿，我们不可能沿着那条路走下去。因为在某些地方，路面完全消失了，有些地方则成了驴灰色的砾石路面，布满千百颗白垩色化石。我看得出里面有一些精美的昆虫甲壳，腿部宛如细线，以及背部隆起的蝎子，还有许多生物成了化石，但我实在看不出它们生前长什么模样。这一段路似乎也让穆阿心情大好，他边走边用鼻音隐约哼着一首曲折的调子。看着他在树木与大片蕨叶之间疾行，我才又想起他的身体状况有多好，从背面看来仿佛不到三十岁。
	四面八方的绿色植物有时浓密，有时稀疏，所以偶尔我们会被黑暗笼罩，像被困在一个绿黑魔茧里。偶尔会有类似草原的地景出现，上面有一片片黄色羽毛般的巨大灌木丛，只矗立着几棵大树，树枝上郁郁苍苍，披着布幔一般的绿叶。在草原上，我们可以看到朗朗晴天，那颜色蓝到刺眼，还能感到四周满是一个个昆虫社群的鸣叫声，啾啾吱吱，有些则像机械的嘀嗒声响。我这才明白我们被困在了监牢里，树木都是狱卒，光线、微风、空气、声音与天空，地球上生物所渴求的一切全都隔绝在外。
	我陶醉在这些好久不见的熟悉感观中，因此开始没意识到穆阿放慢了脚步，而我身边的法阿也停了下来。走过另一座树木监狱后，我们再度进入一片草原（这已经是第五片或第六片草原了），此刻我看到前方约四五百米处有一座波光粼粼的湖泊。片刻间，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是因为湖泊特别大（事实上，它的直径就跟那座村庄差不多）、湖光特别绮丽，或是有任何特别之处，而是我不敢相信居然有这么一座湖。就像我几乎忘掉阳光洒落肩头的感觉（我是指真正的阳光，不是每天从树梢渗透下来、像照在囚犯身上的那一点光线），我也忘记一池不能流动的死水是什么样子。我有一股想要跳下去的冲动，想体会一下穿透湖面是什么感觉，但是我当然不会那么做。
	“欧帕伊伏艾克。”穆阿用平淡的口吻说。
	我们看着湖泊。湖边没有任何东西：没有芦苇，也没有树林、灌木。湖的边界清楚明确，一如村庄的边界，后来我想到，村民在打造村庄时是不是曾模仿这一座湖。等到走近一点时（我们下意识地靠在一起前进，好像能借此免于某种未知的威胁），我看到湖面上聚集着一大片又小又清澈的卵：这里几颗，那里几颗，看来脆弱不已，好像玻璃一般。
	然而，等再靠近一点，我们才发现那不是卵，而是一些泡泡。此时我们之中有人大叫起来，一只乌龟把头从湖面伸出，只见它的嘴巴微开，满是皱褶的脖子朝太阳伸展，眼睛闭着。接着，它们又一只只冒了出来，最后我们算了一下，湖面上总共散布了七只欧帕伊伏艾克。四周一片寂静无声，连它们破水而出的声音也没有，等到它们又潜入水底，取而代之的是另外六只，其中三只显然还是幼龟，龟头不比胡桃壳大多少。它们就这样上上下下，动作虽不复杂，却可爱得像在表演水上芭蕾，我们目瞪口呆，站在仅仅几米之外。那时，我才注意到昆虫的鸣叫已经被法阿的低沉歌声取代——（也许）就是旅程一开始，我们看到一只小的欧帕伊伏艾克往下游游去时，他吟唱的那首歌。
	穆阿眯着眼睛观察，他说：“哈瓦讷。”意思是很多。他还说了另一句话，塔伦特随即翻译出来：“有时很多，有时很少。”
	然后，他又跟塔伦特说话，这次说得比较久。我看见塔伦特摇摇头，穆阿很坚持，就连法阿也隐约发出低沉的惊呼声。
	塔伦特惊讶地看着我们：“他说我一定要从里面挑一只，他会帮我搬走。”
	我的脑海里有一些想法开始成形了。“问问看，我能不能挑一只。”
	他问了，接着转身对我摇头说：“他说，只有满六十岁的人才能摸欧帕伊伏艾克。”
	“所以你可以，因为他以为你六十岁了，他也可以，因为他早就满六十岁了。”我身边的法阿不断更换双脚的重心，凝望湖泊另一边的树林。
	塔伦特向穆阿确认，接着点点头。
	“问他，问问看如果还没有满六十岁就去摸欧帕伊伏艾克，会怎么样。”
	我看到穆阿的脸上立刻充满怒意。他的答案听来又长又复杂。塔伦特眉头深锁，专心听着穆阿在说什么。其间，曾有两三次塔伦特要穆阿停下来，要求他讲清楚，穆阿很快就回答他，双手在空中挥舞着。
	“他说，”塔伦特转述给我们听，从他刻意强迫自己讲慢一点、措辞谨慎一点看来，他显然很兴奋，“我可能听错了，但是……他说，不到六十岁就去摸欧帕伊伏艾克，会为自己的家庭带来可怕的诅咒。家人之中一定会有人活到六十岁，也一定会吃到欧帕伊伏艾克，但是一段时间过后，那个人会慢慢失去理智，变成摩欧夸欧。”
	然后出乎意料地，他对我微笑了起来，而且只对着我露出一抹灿烂的微笑。接着我就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来到岛上的那个礼拜，他跟我讲过有个猎人变成摩欧夸欧的传说，法阿曾在伊伏伊伏岛的树林里看到那个仍活着，但已经没有爱、也不会讲话的猎人。几十年后，当我回想起这件事，我总觉得塔伦特的成就（或者我们的成就）可以说言之过早（毕竟当时我们还不知道这一切有何意义），但是在那一刻，我想他应该是格外兴奋，而且松了一大口气：他果真不是个笨蛋。他为了一个故事大老远跑来这里，而那个故事就算真实性有待商榷，至少也有人确认过了。他的做法其实像极了那些听说有外星人住在新墨西哥州某个小镇，就一窝蜂赶过去的人，而到了那里，仅凭居民曾亲眼目睹的证词，就把逻辑与各种道理暂抛脑后。也许，他只比那些人好一点，或是说服力稍强一点。
	“问他，”我吩咐塔伦特，“变成摩欧夸欧之后会怎样。”
	塔伦特问了，他转述道：“会被驱逐。”
	我接着说：“问他，”实不相瞒，我跟塔伦特一样兴奋，“问他是不是被驱逐的。”
	他问了，过了好久，穆阿始终沉默不语，至少有三分钟，他只是看着湖泊，看着那几只还在表演水上芭蕾的乌龟，舞姿简单而前卫。最后他开口了，但我并未注意他说什么，光是聆听他那仿佛悲叹的气音，我就知道他的答案为何了。
	“E。”他说。是。
	回到村庄后（此刻显得如此封闭、令人窒息，简直像监牢），我又像犯人一样在林子里散步，在空地上绕来绕去，最后才走到我的树下。我把某一棵玛纳玛树当成我的树，它与其他树不同，只因为它相对孤立；附近的树木不多，我可以坐在树下遮住地面的厚厚苔藓上，甚至躺着。要抵达那棵树，我必须从营地往西走十五分钟，看到一株外形特别凶恶的兰花后右转——带有尿味的花朵吐着两根长长的螺旋状血红色雄蕊。
	我在树边思考了一下自己已经知道的一切：第一，我知道乌伊伏人把欧帕伊伏艾克当成神兽；第二，我也知道，除非年满六十，否则任谁也不能碰触它，而且满六十岁的人可以把它吃掉；第三，在伊伏伊伏人的仪式上，只有六十岁以上的人才能吃欧帕伊伏艾克；第四，我知道很少有人能活到这么大的年纪：看看酋长的瓦卡伊纳仪式，其中只有他的一名顾问可以吃龟肉。这意味着村里的六十六个人中，只有两个人活到六十岁以上；第五，我还知道穆阿跟他的同伴至少都六十岁了（至于他们的年纪比六十岁大多少，此刻我还没有余力思考），也就是说，他们都吃过欧帕伊伏艾克；第六，根据穆阿的诅咒传说，如果有人还没到六十岁就去摸欧帕伊伏艾克，他的家里注定会有人变成摩欧夸欧，继而遭到驱逐。
	这一切并不复杂，只是把信息综合起来而已。艾丝蜜与塔伦特也办得到，而且他们可能也已经做过了。“显然，”我听见艾丝蜜的洪亮声音在耳际响起，“重点是欧帕伊伏艾克。”但那是什么意思？任谁吃了欧帕伊伏艾克，终究会变成摩欧夸欧吗？成为摩欧夸欧之后，会变成怎样？先前塔伦特曾把摩欧夸欧一词翻译成“没有声音”，但是除了夏娃，所有的梦游者都能讲话。讲的话当然并不总是前后一致或有趣，不过他们都会讲话。所以，为什么他们被驱逐了呢？如果，吃了欧帕伊伏艾克的确会变成那样，他们为什么要继续吃呢？
	回到营地后，我跟塔伦特分享了我的某些结论——不过我没能说出我想到的所有疑点，因为艾丝蜜走了过来，一如往常地发出沉重的呼吸声，穿越矮树丛，发出沙沙的声响。塔伦特眉头深锁，非常专心，最后我们俩都同意，我应该跟酋长做一次访谈。于是他派法阿去传话，要求会面。
	当晚稍后，村民都吃过了晚餐，一群男人也出门打猎，去捕捉他们最喜欢拿来烧烤、爱尖叫的红眼蝙蝠时，我们才被叫过去。我们又回到火堆旁，仍是同样的四个人（我曾试着暗示艾丝蜜，她不一定要去，去了甚至可能有害；因为自从目睹阿伊纳伊纳仪式以来，她开始不喜欢酋长，一旦她的不悦态度被察觉了，酋长不是会感到冒犯吗？她怒目圆睁，瞪着我宣称她可以不说话，但无论如何都要一起去）。酋长坐在我们对面，身旁再没别人，只有他的野猪，那头猪又恢复了过去浑身灰尘的模样，粗糙的獠牙牙尖沾满泥巴。我看不出他在咀嚼什么，但是他偶尔把点心在嘴里转动的时候，我能看到一根三只脚趾的动物脚掌露出嘴边，大小有如大拇指指甲，上面有一块分布不匀称的毛皮。
	我知道我的想法不太合理，但是我一直看着酋长时，觉得也许可以看出他的脸部变化。毕竟，我已经看他参加过两次重要的成年礼，两次仪式理应对他或他的性格造成某种重大改变。就算他没受到仪式的影响，但我的确看到他的脖子上戴了某样东西：一个用藤蔓编成的圈圈，中间垂挂一个闪闪发亮的碎片，材质看起来很硬，在皮肤的衬托下发出微光。
	我们坐在那里，沉默不语，双方看起来都很有礼貌，但掩不住尴尬，也不愿先开口。最后塔伦特说话了，酋长对他点点头。
	塔伦特说：“我跟他说，很荣幸受邀参加他的瓦卡伊纳。”
	酋长说：“嗯。”
	双方又沉默了起来。
	“酋长，”我打破沉默。先是他的头，接着他的猪也慢慢转向我。“你们常常庆祝瓦卡伊纳吗？”
	“哦，不经常。”酋长说（当然，这句话是由塔伦特翻译的）。
	“上一次庆祝是什么时候？”
	“三年前。那次是拉瓦艾克的瓦卡伊纳。”没想到他的声音如此温柔。他一手握着长矛，一手顺畅地抚摩着野猪的背部，从头摸到尾，野猪发出满意的呜呜声响。我看见塔伦特在笔记本上草草写道：“拉瓦艾克大约六十三岁？”
	“拉瓦艾克是庆祝您的瓦卡伊纳时，跟您一起吃欧帕伊伏艾克的那位吗？”
	“E。”
	“那在拉瓦艾克的瓦卡伊纳时，有人跟他一起吃欧帕伊伏艾克吗？”
	“E。”
	“谁？”
	“还有三个人。”
	“我们可以跟他们讲话吗？”
	“他们已经不在这里了。”
	“他们死了吗？”
	“没有，他们没死。”
	我不太确定该怎样继续：“那他们在哪里？”
	“走了。”
	“去哪里？”
	他把手从野猪背上抬起来，指着远方的森林：“走了。”
	“什么时候走的？”
	他把头歪一边，想了一下：“大约一年前。”
	“他们为什么要走？”
	“因为他们快要变成摩欧夸欧了。”
	我可以感受到身边的塔伦特紧张起来，呼吸速度也改变了：“你怎么知道他们快变成摩欧夸欧了？”
	“我看得出他们变了。我们都看得出来。”
	“怎样变？”
	“一开始，他们会忘记一些事。他们去森林打猎后就忘了回来。他们会忘记带长矛。他们用长矛猎杀动物，但不会把猎物带回来，我们得回到森林里去找猎物。他们会一直讲同样的事。有时候，讲话没头没尾。然后，我们知道他们被诅咒了，很快就会变成摩欧夸欧。”
	“那后来怎样了？”
	“我们派最优秀的猎人把他们带到森林深处，他们三个都没去过的地方，把他们留在那里。猎人们走了好几天才回到村子里。他们离开前，我们必须提醒猎人，这三个人不能待在村子里，因为他们快变成摩欧夸欧了。”
	大家一语不发。“你后来还看到过他们吗？”
	突然间，他发出一声尖锐叫声，就像木头响板碰撞在一起的声音（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的笑声），然后用下巴朝梦游者们的方向点两下。“E。”
	“梦游者？”艾丝蜜惊讶地问道。酋长瞥了她一眼，她的脸红了起来。
	“哪一个？”我问酋长。
	“穆阿。”他说。我可以听出他的语气带着不屑。
	我说：“所以穆阿是去年被你们带到森林里的人之一？”
	“不是我带的。是其他人。”
	“嗯。但是那里面还有你认识的人吗？”我问道，“有另外两个不能留在村子里的人吗？”
	他往他们看过去，如果他的视力跟法阿或其他人一样差，我实在很怀疑他能看出他们的身形，更别说辨认他们的脸了。“没有。”他说。
	“没有？”我问他，“其他人都不是？不认识伊瓦伊瓦或瓦阿娜？不认识乌卡薇或瓦奴？”
	他用坚定的眼神看着我说：“没有。”
	“你是说，没有，里面没有被带走的人？还是，没有，里面没有你认识的人？”
	他换了一下坐姿：“里面没有被带走的人。”
	啊，我心想，他的确认识他们。
	“所以，”我放慢速度问道，“去年，几名猎人把穆阿跟其他两个快要变成摩欧夸欧的人带到森林里，但是其中你最近看到的只有穆阿。对吧？”
	他看起来有点不耐烦。“E。”他说。
	“其他两人怎么了？”
	他把头歪一边，我意识到，这不仅代表他在思考，也跟我们耸肩的意思差不多。“我不知道。”他说。
	“您的父亲……”我开了口又停下来，酋长在等我。“您的父亲，”我说，“他也曾庆祝瓦卡伊纳吗？”
	“没有。”他很快就回答了，“我们家我是第一个。但是拉瓦艾克的父亲庆祝过。”
	“他在哪儿？”
	“在这里。”
	“他在？”我看看四周，好像我可以认出他似的，也许可以看到他从储肉坑爬出来，或是慢慢朝我们走过来，“他为什么没有出现在你的瓦卡伊纳仪式上？”
	“他身体不舒服。”
	“怎样不舒服？”
	酋长叹了一口气，我觉得我在他那张深不可测的扁脸上看到了悲伤的神情，甚或遗憾（尽管很难看出来）。“他已经变成摩欧夸欧了。”
	“所以……所以你会叫人把他带走？”
	“E。”
	“他什么时候变成摩欧夸欧的？”
	他又把头歪一边：“不久前。一开始慢慢地，但现在他真的是摩欧夸欧了。”
	“但是你还把他留在这里？”
	他用头做了一个奇怪的姿势，看来像左右摇晃一下。“他是拉瓦艾克的父亲。”停顿了很久之后，他才说。我们全都沉默了片刻。
	“他是什么时候庆祝瓦卡伊纳的？”
	他想了一下。最后他说：“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当时我才刚刚经历我的阿伊纳伊纳。”他突然露出微笑，我看到他的牙齿跟法阿一样，一颗颗都变了色。“他是帮我执行仪式的人。”就算我看不到，也能感觉到这句话让艾丝蜜浑身僵硬起来。
	我不知道塔伦特对我接下来的请求会有何感觉，而且我发问之后，他在翻译之前的确顿了一下，很快地看了我一眼。“我们可以跟他见面吗？”
	酋长沉默了好一阵子，时间久到我以为自己冒犯了他，片刻间我们只听见酋长的野猪津津有味地啃着他吃剩的可怜动物残骸，还有孩子们的尖叫声与妇女的大叫声。但是，接下来他咕哝了一声，站了起来。于是，我们跟着他和他那笨重的野猪走过村子，来到第九间小屋后方的某棵玛纳玛树，后面就是通往湖泊的秘密通道。
	但是，这次被人用棕榈叶粗绳（绳子又短又粗，尾端有一个绳套，我想那是野猪的牵绳）绑在树边的，是一个男人。拉瓦艾克长得像他吗？我不太记得拉瓦艾克的模样，也记不住他跟酋长在内的其他人有何不同（不过，在我印象中他似乎矮一点），但我想应该像吧。这个男人看起来并没有比酋长老多少（也许他的皮肤看来更像面包一点，像加了酵素那样变得粗糙，不过也有可能是日晒过度或喝太多水，或是缺水，总之可能的理由有十几个），他手里也握着长矛，长着一大蓬浓密的头发，脖子上跟酋长一样挂有项圈，是一条皮革制的绳索，垂吊着几个细细的石片。(12)
	我们站在拉瓦艾克的父亲周遭，形成一个半圆形，看着他睡觉。他的嘴巴张着，一只苍蝇在上面盘旋，愈飞愈近，好像在跟自己玩游戏一样。我身后的塔伦特轻声向酋长发问，酋长也给了他简短的答案。如果酋长说得没错，那么拉瓦艾克的爸爸大概有一百一十岁了。
	回到营地后，我开始思考这件事。（我们看了拉瓦艾克的父亲几分钟后，好像也不能做什么。酋长不希望吵醒他，而且当我把手伸过去戳他一下，酋长说了一些话，那声调连我都不敢轻视，于是我们只好各自回到空地的两端。）我已经请法阿去把穆阿找来，此刻他从暗处走出来，抓着穆阿的手臂，穆阿还在打哈欠，举步维艰，法阿那张通常没什么表情的脸，非常不以为然。我身边的塔伦特叹了一口气。至于艾丝蜜，感谢上帝，她到溪边去了。
	“穆阿，”我用坚定的声音起头，即便我不这么做，他还是会顺从地回答任何问题，“这很重要。你曾经认识酋长，对吧？”
	他瞪着我。“别害怕。”我跟他说，“酋长说你应该告诉我。”
	接着，他就像听到自己这辈子有吃不完的罐头肉似的，喜悦的笑意立刻浮现脸庞。塔伦特在翻译他的回答前，用警告的表情看了我一眼，穆阿说：“他说的？”
	“哦，是啊。”我的语气漫不经心，未假思索就狠下了心，“他说你该把一切告诉我。”
	然后他把脖子往前伸，好像他看到酋长就在我身后为他祝福。其实当时天色已暗，他不可能看到酋长。
	他说：“我们曾经是朋友。”脸色又悲伤起来。
	“被带到森林里那一晚的事——你还记得吗？”
	他吐了一口气之后才说：“记得。他们把我们带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把我们留在那里。他们不得不。”
	“多久了？”
	他摇头说：“我不知道。”
	“没关系。”我想了一下才说，“那两个跟你一起被带走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
	“男的。”
	“他们在这里吗？是你的同伴吗？”
	他又用力吐了一口气，声音很大。我看得出他跟酋长一样，渐渐对我的问题不耐烦了。但是，我感觉到酋长不耐烦是因为他对这个话题已经厌倦（更别说他必须保持谨慎），穆阿给我的感觉不一样：他一直在等待我问到关键问题，这样一来，他才能把我想知道跟他想说的一股脑说出来。但他只说了“不是”。
	我们俩就这样来来回回讲了半天，但显然我一直没问对问题，穆阿每次的答案都非常简短。一直到深夜时分，我跟塔伦特坐在一起整理他的笔记时，累积下来的信息才让我们看到故事的全貌。
	某天晚上（就像我刚刚说的，穆阿不知道是哪一晚，但如果酋长说得没错，应该就是一年前左右），穆阿跟另外两个男人被猎人带到了森林里。他们早就知道会那样，早就在等待那一天的来临。穆阿年轻时，也看到过别人变成摩欧夸欧，他们有男有女，总是在夜深时被带到森林里，而且做这件事的也一定是村里最棒的猎人。如今和他在一起的同伴，几乎每一个被带走时他都有印象，除了伊卡阿纳、韦伊伊乌与夏娃。
	他们在森林里走了一整晚，然后又过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晚上，穆阿才感受到周围的空气变得愈来愈清爽而轻透，他知道黎明到来了。他们身上都带着一大包用棕榈叶包裹的食物，系在长矛上。最后他们可以把食物留下，但必须把长矛交给猎人们。他们知道长矛会被拿走，因为摩欧夸欧不是正常人，没有携带长矛的权利。但是，交出长矛的时刻来临时，穆阿的一位同伴拒绝了。
	“他不愿意。”穆阿回忆道。猎人们命令那个人，用长矛威胁他，接着真的攻击他，试着夺走他的长矛。毕竟他们是村子里最厉害的猎人。
	那个人虽然快要变成摩欧夸欧了，可仍然很强壮，所以进行了反击。穆阿说，多年前，那个人就曾把摩欧夸欧遗弃到森林里去。猎人们用长矛戳他，他躲了好几下，跳来跳去，直到最后连穆阿都看出他体力不支了，这时他转身冲入了森林深处，仍然手握长矛。
	其中有个猎人奉命追过去，另一个却把他挡下，说：“由他去吧。他只会迷路，再也无法找到回来的路了。”然后，他们一语不发地离开了，手里除了自己的长矛，还多了另外两支。
	“我很难过，”穆阿说，“因为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曾跟他们一起打斗打猎，他们也参加过我的瓦卡伊纳，如今他们连再见都不说就走了。但我能理解，他们非那样不可。”
	我问他：“他们参加你的瓦卡伊纳时，也吃了欧帕伊伏艾克吗？”
	他摇头说：“他们比我小很多岁。”
	我问他：“你在村子里看到过他们吗？”
	“没有。他们死了。”
	他的语气斩钉截铁，令我们深感讶异。
	“你怎么知道？”
	他耸肩说：“我就是知道。”说完后他就吟唱了起来，“黑卡卡阿，黑卡卡阿。”我累了，我累了。
	“等一等。”我恳求他，此时法阿已经站起来，准备把穆阿带回他同伴身边，“穆阿，你跟其他摩欧夸欧后来都怎么了？”
	他叹气说：“我们一直走啊走，食物吃完了。有时可以抓东西吃，但没有长矛很难抓到。有一天我们来到一条溪流，溪水很深很急，在溪边待了很久。跟我一起来的那个男人愈来愈像摩欧夸欧——一直忘啊忘，我必须看住他，像照顾小孩一样。我做的工作愈来愈多。某天我觅食回去后，发现他死了。”
	塔伦特轻声问道：“他怎么死的？”
	“他在河里。”穆阿摇摇头继续说，“忘记请求允许就喝了水，结果呛死了。”我们都一语不发。
	“那后来你是怎么过的？”我问他。
	“我离开了。”
	“你有找到带着长矛逃离的那个猎人吗？”
	“没有。”他说，“但是他愈来愈像摩欧夸欧，所以我想他可能也死了。”
	“他可能怎么死的？”
	“也许是摔死的？或者他忘记请求允许就喝水，被诅咒而死。”
	“那你是怎么遇见……”我比了一下那一群人，“其他人的？”
	“啊。”穆阿说，“我一直走啊走，有些日子有东西吃，有时候没有，有一天我就遇到了其中几个，然后又遇到其他几个，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打猎、吃东西，有必要的话也跟其他人打斗。”
	我感觉到塔伦特在看我。“什么其他人？”我问他。
	“其他人。”他说，口气有点不耐烦，“森林里的其他人。”
	“猎人？”
	“不，不，不是猎人——是摩欧夸欧。”
	“还有其他摩欧夸欧？”
	“当然。”
	“有多少人？在哪里？你为什么不跟他们讲话？你们为什么要打斗？为什么……”
	“黑卡卡阿，黑卡卡阿。”他又唱了起来，几乎带着一种嘲笑我的口气，仿佛知道我急于想听到答案一样，法阿则是态度坚决地站在那里。
	“等一等。”我跟他说，但这一次连法阿都摇摇头，他从未曾像这样反驳过我们，于是我们就此打住了。
	“塔伦特，”看着他们离去，我低声跟塔伦特说，“我们必须立刻搞清楚这件事。”
	“我们要等到明天再搞清楚。”艾丝蜜此时插嘴，就我听来，语气有点太过坚决（不幸的是，她刚好从溪边回来，及时插了进来）。
	“明天吧。”塔伦特也同意她，“太晚了。”先前我没留意（我们很快就习惯了村民的作息时间），在那当下，我注意到时间的确很晚了，四下一片沉寂，除了我们的讲话声，仅有的声音只剩梦游者们一如往常的打呼噜跟咕哝声，还有火堆在沉静空气中发出的嘶嘶声响。
	隔天早上醒来时，我的嘴巴干干的，心中感到痛恨不已。我的天！我真是受够了那些梦游者。我痛恨他们，痛恨他们那种挤牙膏似的说话方式，而且总是一副嘲笑我们的样子；我痛恨他们愚蠢的扁脸、呆滞的眼神、结块的头发、圆滚滚的身形、差劲的记性，还有一再重复的对话；我痛恨这个村庄与岛屿，还有这里的天气（此刻的天气炎热到我们白天大都只能睡觉，而且我还真希望自己跟野猪一样长出尾巴，可以赶走无所不在的苍蝇、蚊蚋、跳蚤、壁虱、甲虫、蚂蚁、马蜂、蜜蜂与蜻蜓，它们没日没夜地在我们身边嗡嗡作响，未曾停止，也未曾减少）；我痛恨那种会蠕动的水果，痛恨他们有吃不完的肉（到现在他们连一片都还没请我们吃过），也痛恨这里的小孩总是吵闹不休，妇女讲话总是嘟嘟囔囔，男人沉默寡言；我痛恨这里的微风如此稀罕、如此吝啬，本来应该吹个不停的大量微风却变得那么少，真是变幻莫测；我痛恨塔伦特不准我自己沿着那条路走到旷野去，却不说明我为什么不可以，还不让我带着穆阿帮我认路；我痛恨那些死前毫不挣扎、如此认命的树懒，痛恨它们的声音那么小又那么可怜，也痛恨野猪清理自己身体时的慵懒模样，好像用舌头在舔冰激凌；我痛恨塔伦特与艾丝蜜，痛恨三个向导，我特别痛恨穆阿和酋长，因为我怀疑只要他们愿意就能立刻解答所有的问题，但是为了某个理由（因为无聊？还是因为好玩？谁知道？），却一直拖拖拉拉。但最让我痛恨的，还是这里卑微可怜的生活方式。即便如此，我还是找不出关键问题，无法解开谜团。
	然而，我人还在这里，被困在了这座岛上（因为我知道此刻塔伦特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离开的，他距离那起重大发现是如此接近），想离开此处，就一定要解决问题。
	说了这么多，我一定显得很暴躁，但是我应该再补充一个让我变成这样的理由。过去一周以来，我注意到村子里随时随地都有人在求爱交欢，频率高到泛滥不已。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一种异常现象，还是向来如此，只是我刚好注意到了而已。总之，每天都有许多伴侣在翻云覆雨，多到我这种生性见怪不怪的人都开始觉得被冒犯了。只要走进村子，就会看见有人把湿黏的身体交缠在一起，在离火堆仅仅几厘米的地方缠绵悱恻，发出野猪般的呻吟声。不知为什么，梦游者们也被唤醒了，每当我要睡觉时，他们常常会一起呻吟起来。某天晚上实在太吵了，我终于起身查看，发现他们正在用丑陋松垮的肉体彼此摩擦，上下其手，摸来摸去，动作既不熟练也不优雅。然而，就算我现身了，他们一点也不以为忤。我实在无计可施，就丢了一颗玛纳玛果吓他们，让他们安静下来，但是没过多久，他们便又开始了。我隐约听见某人的背部压到玛纳玛果，发出了啪叽声。
	回到我的席子后，我发现有件事不太对劲：塔伦特与艾丝蜜都不见了。他们的席子都还在，但人已不见踪影。“艾丝蜜？”我小声呼叫，“塔伦特？”但是没人回答我。
	我的脑海立刻涌出了最糟糕的念头，仿佛看见艾丝蜜靠在树上，塔伦特拥着她，她丑陋的嘴巴像只贪婪的鲤鱼大张着，那各方面都很夸张的身体（屁股太大、肚子太凸、大腿太皱太凹、头发像蒲公英一样太过蓬松）紧贴着他的瘦削身形。
	不得不说，这让我的内心很受折磨。被蒙在鼓里，让我无法忍受，但知道了更无法忍受。尽管如此，我发现自己仍绕着村庄外围找他们，每走一圈就往森林内部深入，每转一个方向都会低声呼喊他们的名字。他们会去哪里？绕到第七圈时，我甚至踏上了第九间小屋后方的那条小路，尽可能走，直到路面逐渐被苔藓淹没，愈来愈不明显，才不得不循着下坡路面走回原处。生怕自己看到他们俩在一起时的那种惊慌失措感渐渐散去了，我开始担心别的事情。在我们有限的活动范围里，有什么地方是他们俩去得了，又不会被我发现的？这种事常常发生吗？还有（我最后才想到这件事，却最令我担忧），他们不见了之后，照顾梦游者的责任不就落在我跟只会讲一点英语的法阿身上了吗？
	就在我脑海里充满各种思绪时（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刚刚一直在奔跑，为了摸索黑暗中的树木，还把双手往前伸，活像僵尸一般），我遇到了那个男孩。此刻我已经到了森林深处，也许绕了九圈以上，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碰到了野猪。毕竟，他躲开了我，站在树旁，当我的手指碰到他那一头乱发时，我还以为是猪毛，结果又害怕又惊讶地小声叫了一下。
	他也叫了出来，但我想他只是跟着我一起叫，因为当我在他身旁跪下来的时候，他看起来挺冷静的，与我四目相交时，并未流露出疑惧的眼神（我们头顶的树冠间有个缝隙，流泻而下的一点点月光，足以让我看出他五官的大概样子）。
	没多久，我就认出他是第一次阿伊纳伊纳仪式上的男孩。就像我之前描述的，他是个非常俊美的男孩，身形苗条健美，仪态优雅无比，不过最令人惊叹的还是他眼神中那股坚定不移。即便四周光线微弱，我几乎看不出来，仍可以感觉到他凝望着我。
	在这森林深处遇到他，静静的、不动声色，实在令人不安，他几乎是在那里等着让我发现，不过这自然是不可能的事。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轻声问他，尽管他听不懂，没有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自然还是没反应，一点也不奇怪。
	我指着自己说：“诺顿。”接着，我指着他说，那你呢？但他只是像酋长那样，把头往上抬，然后又正眼看我。
	“夜深了。”我跟他说，“你不是应该待在家里吗？”
	我还没来得及继续说话，他就把一只手摆在我一边的脸颊上。这奇怪的手势让我产生极度亲密的感觉，觉得他好像大人，充满悲悯、智慧与母性，我发现自己几乎哭了出来。在那当下，他好像在同情我，而且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渴望被人同情，我的脸颊感觉到他干燥的手掌是如此温热（后来我仔细检视时，才发现那是一般男孩的手掌，黏黏的，隐约有点脏，布满小小的割痕，但是表皮底下是如此柔嫩而无邪），过去几天、过去四个月、过去二十五年的不快乐与寂寞涌上心头，压得我好沉重。
	感觉起来，我们俩的姿势维持了好久，我痛苦地蹲着，他就在我身前，此刻我把脸颊往他的手里靠过去。我们头顶的月亮躲进云里，在月光消失之际，他把手往下伸，举起我的手，认真地摆在他的生殖器上。
	我立刻把手抽开。但是，此刻四下一片漆黑，我只看得到他的眼睛（他也只看得到我的），他流露出一种没人预料得到的眼神：既不热切，也不默许，既不渴望，也不带色欲，既不饥渴，也不热情。我不知道该怎样解释比较好，我不想多愁善感，说他的眼神充满智慧或特别聪明，但平心而论，他的眼睛至少散发着沉着。
	像要诱惑我一般，他又轻轻拿起我的手，开始在他的身上摸来摸去。我再度把手抽开，他还是很有耐性地把手放回去。
	在这一来一往之际，我心想：我被迷倒了，我发觉自己的手开始不听使唤，变成一只在黑暗中径自飞起的白鸟。接着，男孩变换了姿势，在树的底部躺了下去，然后抓住我的另一只手。
	哦，塔伦特！我心想，哦，艾丝蜜，救救我吧！我的心被掳走了，我被灌了迷汤！我甚至大声说了出来。他们当然没过来救我，森林仍是如此寂静，四下只听得见男孩的呼吸声，月亮时隐时现，像是不断在跟某个看不见的爱人调情，而男孩那张模糊的脸，也在我眼前若隐若现。
<h2>
	IV</h2>
	就某方面而言，与穆阿的对话让我非常困惑，其中又以最近这一次为最。为什么他会被当成摩欧夸欧？他的确很健忘，言行多所重复，常常也很无聊（过去几个月，我跟穆阿的对话有多无聊，多反复，就不在此赘述了）。他的短期记忆也很差（我们到湖边看到那些欧帕伊伏艾克之后的第二天，我问他一个关于那件事的问题，他却把那趟湖泊之旅给忘了；而且，我的坚持也让他害怕、焦虑），但是他的长期记忆很棒，虽然保持专注的时间不是特别长，但也不会比一般的小孩短。当然，把这些问题加在一起，的确让人气恼，但真的有那么糟吗？难道光是因为一个人健忘、言行重复，就该把他遗弃？
	先前我曾把梦游者的大约年纪列了出来，这里我将那份清单分成了两个小组：一组显然是村民认识的人；另一组显然是村民不认识的。
	村民认识的梦游者穆阿（大约一百零四岁）瓦奴（穆阿的爸爸；大约一百三十一岁）伊瓦伊瓦与瓦阿娜（姊妹；大约一百三十三岁）乌卡薇（大约一百零八到一百零九岁）村民不认识的梦游者夏娃（？）韦伊伊乌（？）伊卡阿纳（大约一百七十六岁）
	除了拉瓦艾克的父亲，村子里年纪最大的就是酋长与拉瓦艾克了。在后来的一次对谈中，我们向他们确认了他们认识穆阿、瓦奴、伊瓦伊瓦、瓦阿娜与乌卡薇，而且也记得他们被带到森林深处的事情。但是尽管我们一再尝试，还是无法让他们指认夏娃、韦伊伊乌或者伊卡阿纳的身份。艾丝蜜以她惯有的思考方式，把这一点归因于他们是在故意说不认识。她坚称：“他们当然认识他们三个。”然而，她无法解释这对他们有何好处。她说：“他们自有理由。”她就是觉得其中有什么阴谋。因为这个文明是如此单纯，居然能毫不讳言，只要村里的老人背离社会一些隐约的行为规范，就会被遗弃。
	然而，我想我们可以用一个非常简单的方式来解释：拉瓦艾克与酋长之所以不认识那三名梦游者，理由当然就是他们三个实在太老了，老到他们被放逐的时候，他们俩年纪太小，记不得了。这种解释方式肯定可以用在伊卡阿纳身上：如果此刻他已经一百七十六岁，那么他大概是在一百一十岁时变成摩欧夸欧的，所以他被驱逐时，他们俩根本还没出生。
	接下来，就只剩韦伊伊乌与夏娃的身份仍然是谜团了。我怀疑韦伊伊乌比伊卡阿纳年轻，不过有可能差距不大。例如，他似乎不曾生活在卡威哈发生的时期，但是当伊卡阿纳提起那件事的时候，他像是非常了解似的点点头，好像是因为常听人谈起，忘了自己不曾亲身经历过。但他智力减退的情况很严重，这是无疑的：我还记得为他做神经学检测时，他的表现有多差，不但无法辨认出我摆在他前面的东西，就连我开始跟他讲话时，他也无法专心倾听。
	最后一个问题是夏娃，她的情况比较特别一点。即便在梦游者里面，她仍算是一个特例。她做不到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她无法说话与倾听，不能与其他人互动，她没有羞耻心与礼貌，大大咧咧，行为不符常理。每当我从远处看着她时，总觉得她仿佛行尸走肉，走路跌跌撞撞，随意大叫，抓到东西就往嘴里塞，仔细观察不重要的东西，却忽略那些真正迷人的东西。从身体的颜色与臃肿的外形看来，她有时真像一颗超大的甘薯，只是长了两条腿，在我们之间跳来跳去。她不像生物，却能呼吸、叹气、吃东西。
	后来，我突然有所领悟：这就是摩欧夸欧的模样。这就是村民害怕的，这就是摩欧夸欧最后的下场。我把笔记本往前翻，看一下塔伦特针对摩欧夸欧提出的定义，那是几个月前他说完那个故事后，我记下来的：“相貌看似正常，讲出来的话却语意不明。他们讲话又快又急，语无伦次，常常无故大笑，像是智力低下的人发出的笑声。”看完后，我便肯定了夏娃是个百分之百的摩欧夸欧。其他人最后会变成跟她一样，我知道，只不过这需要一段时日。
	我冲回营地。“拉瓦艾克他爸！”我边跑边叫。现在，我们该做的就是请拉瓦艾克他爸来指认伊卡阿纳和韦伊伊乌，他和他们一定是同一时期的村民。我们也该请他指认夏娃，如果不认识她，那就印证了我的怀疑：夏娃年纪非常大，她生活在村子里的时候，连伊卡阿纳和韦伊伊乌都还没出生。也就是说她的年纪远远超过二百岁。
	“拉瓦艾克他爸！”我对着塔伦特大叫，他正和法阿在一起，带着梦游者们从溪边回来。看到我之后，他就把他们交给法阿，走向我。
	“塔伦特，”我上气不接下气，感觉自己在咧嘴微笑，“我们必须马上跟拉瓦艾克他爸谈一谈。”
	他或许叫了我的名字，但是我讲话实在太快，所以他只能安安静静地倾听我的话和我的理论——我知道我是对的，我能肯定，我这辈子不曾像那样百分之百肯定过，那感觉实在太令人振奋了，而且振奋之余，却又那么自然而然，好像我生下来就有资格享受那种感觉。我发现心里浮现一个念头：我的人生应该像这样才对，充满这种悸动，这种令人无法呼吸的兴奋时刻。
	“诺顿，”最后当我终于平静下来，塔伦特才说，“拉瓦艾克他爸不在了。他们昨晚把他带到森林里去了。”
	我当然觉得很糟糕，对塔伦特发了一顿脾气，要他帮我找来酋长（那我就能怎样？对酋长大吼大叫？指责他？），或是把人带走的猎人（可是他们还没回来），甚至借一头野猪，靠它灵敏的鼻子找出拉瓦艾克他爸走的路（我根本不知道野猪有没有这种本领）。还有，当前这种情势实在太不公平，让我深受打击。过去那么多天以来，明明没发生任何事（有时真是一丁点进展也没有），可就在我希望保持现状时，情势却突然改变了。
	最后他还是说服了我，现在我们什么也做不了。“我们还是可以测试一下你的理论。”他用冷静的口吻说（此刻我一点也冷静不下来），“如果你说得没错，伊卡阿纳应该记得夏娃才对。”
	我用严肃的口气问他：“为什么？”
	“因为她的年纪虽大，但她离开时伊卡阿纳不可能还没出生。”他说，“如果真是那样，又代表什么？难道她快三百岁了？那是不可能的。”
	他那严肃而斩钉截铁的态度让我想要大笑。唉，我们怎么立刻就习惯了这个荒谬的世界？一个人不可能活到三百岁，却可以活到一百七十六岁！谁知道？也许活到三百岁也是可能的。也许夏娃已经三百岁，甚至四百岁、五百岁、一千岁了。也许，她早在卡威哈发生之前就被放逐了，远比伊卡阿纳出生的时间更早，也许她经历过岛上仍有数以千计欧帕伊伏艾克巨龟四处爬行的时代，也许当时我们身边的树都还是柔嫩的树苗，从我们此刻站着的位置往四面八方看去，她看到的是一片广袤无垠的蓝天碧海。
	但是，塔伦特的推论没错：伊卡阿纳真的记得夏娃。她被流放时，他还是个小男孩，他想应该是在卡威哈之后（当年他五岁），但是比他的阿伊纳伊纳仪式早一点。他不知道她被带走时几岁了，但是塔伦特和我深信，从其他案例看来，大家都是在九十到一百零五岁之间出现摩欧夸欧的症状。即便她提早发作，此刻她也至少有二百五十岁了。我想问塔伦特的是，那怎么可能？
	她生过小孩，但据伊卡阿纳说，没有一个活到六十岁，她丈夫也没有。她也有孙子，但同样没有人活得跟祖母一样久。最后只剩下夏娃一个人，独自在森林里活了一百多年，在一座座山丘之间上上下下，靠蠕虫与玛纳玛果为生，找到什么就吃什么，只需要满足她自己。因为独自一人，她的世界是如此狭小，但属于她的林中世界却又广大无比。森林里到处是群聚的相似生物，比如雾阿卡、垂吊在树上的玛纳玛果、树懒、蜘蛛，还有兰花，各有各的同伴。夏娃却是个孤零零的探掘者，像在大海上漂荡，完全不记得自己在找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回到什么状态。
	“当她发现我们的时候，我也感到很讶异。”伊卡阿纳的眼神还是一样茫然，他低声说，“有很多年，我都忘记她的存在了，很多很多年了。但如今一看到她，就想到，哦，是你啊！的确就是她。”
	“伊卡阿纳，”我说，试着压抑声音里的怒气，因为我知道生他的气并不公平，也没有用，“先前你为什么没跟我们讲这件事？”
	他看着我，居然回答说：“你们又没问过。”
	也许每一个新发现来得都不是时候，但是（我试着说服自己），每个新发现都会导向一个我必须回答的问题。如今，我对夏娃年纪多大，还有摩欧夸欧是什么，多少有了点概念。进一步询问伊卡阿纳之后，我发现夏娃并非天生的哑巴，这意味着她的沉默与反社会行为都是脑部受损或退化，或是缺少与人互动的后果，而非天生。
	有个理论也渐渐成形了，虽然它听起来那么简单明了，让我不好意思称之为理论。理论的出发点是一项假设：欧帕伊伏艾克的肉会导致某种……什么？疾病？症状？总之，吃那种龟肉会让人的寿命不自然地延长，长生不死。但讽刺的是，虽然这个病人的身体状况会冻结在她吃龟肉的那个年纪，她的心智却没有冻结。智力持续衰退（一开始是记忆力变差，接下来会失去社交能力，然后是感官失灵，最后出现失语的症状），最后只剩下正常的身体，随着年岁渐增，她完全失去智能，脑力因为超过既有的极限而完全耗尽。我甚至可以想象夏娃的脑干变得完全平坦，皱褶全都不见了，萎缩成一小截铅笔头的样子。她的人生当然还有尽头，因为一切生命都有始有终。但是，看来她不会因老化而死，而是死于疾病、意外或是被杀掉。
	现在已经七十四岁的我，回想起这些时，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然而二十五岁的人碰到这种事，大概只能从学术的角度去理解。但是，年纪这种事并非任谁都可以理解；年纪是老人关注的焦点，而只要是年纪比我们大的人，就会被我们当成老人。大家都不想谈论年纪，那似乎是个讨人厌的话题，容易让人沉湎其中，只有意志不坚、软弱、爱发牢骚的人，才会悲叹言老。但如今，我也渐渐变老，成了老人，也越来越常想到那些梦游者的命运，并且看清了其本质：对他们来讲，那是一种诅咒。虽然自己没有意识到，本来渴望长寿的我们迟早都会认命（就我而言，大概从几年前就开始了），接受生命的尽头。那种观念的转变是如此突然，任谁都不禁会想起那转变的时刻，只是那变化是如此细微，让人以为是在梦里发生的。
	当年，我的思维尚未被这种细微的转变扰乱，我知道接下来自己必须做两件事，但不幸的是，两者都很复杂。第一，我们应该让某个人吃一点龟肉，而且那个人不是我就是塔伦特。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我已经知道吃龟肉的后果与风险），但如果我想搞清楚欧帕伊伏艾克在那种病症中扮演的关键角色，这是必要的。因为欧帕伊伏艾克的影响力可能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大（有可能，只是可能性不高）；也许是伊伏伊伏人基因的特色——如果他们通过某个年纪的门槛，就一定会长生不死。第二件事比较重要，就是我必须带至少两名梦游者离开这座岛，找一间适当的实验室检测他们，抽血做研究。我不知道该怎样着手进行这件事。但是如果做不到，我们（应该说我）便等于浪费了五个多月，那感觉就像一辈子（讽刺的是，我们面对的正是一群一辈子好长好长的家伙）。如果缺乏明确的血液检测结果，那么我所掌握的就不过是一系列的童话故事，而我对虚构的故事向来不感兴趣。
	我先从难度稍低的任务开始：为了将来的实验，我必须先弄到一只欧帕伊伏艾克。可以预期的是，塔伦特与艾丝蜜都被我的计划吓坏了。我们开始争吵，有时还吵得不可开交，但至少塔伦特了解我的目标，也知道那种做法的必要性，只是基于原则，他拒绝参与，我觉得这实在是非常糟的借口。至于艾丝蜜，她甚至不愿承认我想采取的行动是合理的下一步。我对他们大吼大叫，说他们是懦弱又滥情的知识分子。她也回嘴，说我是冷血的妖怪，亵渎了这里，而且她跟塔伦特试图达到的成就几乎被我毁掉了。
	“艾丝蜜，你们想达到什么成就？”我用尖锐的声音回答她，“你以为把村民的大便详细记录下来就算是成就吗？”我们吵得很凶，吵到几个村民站在村子边缘津津有味地看着我们，对着我们指手画脚，低声交谈、窃笑。塔伦特试着让我们两个冷静下来，但已经太迟了。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是有点丢脸。
	“你怎么可以看不起我！我想要帮助他们！”
	“你根本不想帮他们！如果要帮，你就会做你该做的！”
	“是你不想帮他们吧！在你眼中，他们跟昆虫没有两样，你也不在乎自己在过程中破坏了什么！”
	“我根本不想来！是你们需要我，我才来的！”
	“我从来都不希望你来！”
	没错，我们就是吵得这么凶。要不是塔伦特用身体把我们隔开（打从认识他以来，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那么生气），我们会吵得更凶。“你们都太不像话了！”他用冷淡的声音说，“艾丝蜜，带梦游者到河边去喝水。诺顿……”他怒目瞪我，我突然意识到他很少要求我帮梦游者做些什么事，我不但没松口气，反而觉得心痛，难道他也不放心把他们交给我？“你去散散步。你们不要再那么不可理喻了。”
	“那欧帕伊伏艾克的事怎么办？”我低声问道，那几近哀鸣恳求的声音让我痛恨自己。
	“诺顿，”这两个字从塔伦特口中说出来有如千言万语，他说，“我能了解你为什么要进行这种……这种实验。等我说完，”他举手阻止我打断他，“但我想那恐怕是不可能的。在运输上，我们不可能做那种安排，而且那根本不是明智之举。容我提醒你，在这座岛上我们是客人。我们是凭借酋长的善意才能待在这里。别忘了这一点，诺顿。别忘了他们的长矛不是只能用来杀树懒和雾阿卡。”
	我一语不发，他也陷入沉默，我们就这样瞪着彼此。
	他说：“我要你向我保证，”他的声音又恢复那种动听的声调，平静无比，“向我保证，你不会抗命。”
	我嗫嚅道：“我不会。”
	“诺顿，”他起了头，又停下来，等到我看着他才接着说，“这是对你提出的警告。有很多方法可以测验你的理论，但绝对不能用你提出的方法。”
	“我明白了，塔伦特。”我嘴里这么说，但知道他是错的。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测验我的理论。如果他拒绝帮我，那我只好自己来了。
	每天晚上都有一小段时间，村里所有的活动都停止了，有大概一两个小时，白天出门的猎人已经睡了，该在夜里出门的猎人也还在睡觉，火堆的火势终于变小，只剩森林暗处许多看不见的生物在爬行，发出各种声响。
	那一晚的气氛很僵。一开始，我跟塔伦特与艾丝蜜共进晚餐，三个人都一语不发，接着我们埋头各自写日志，最后在沉默中把席子铺好。后来，我自问为什么觉得必须赶快行动，也发觉自己有点失之鲁莽，不过我也知道必须快一点——以免胆怯收手，或是塔伦特意识到我一定会下手。
	我确认所有村民都睡着后（他们的鼾声在森林里回荡不已），便偷偷爬向穆阿。我趁塔伦特在帮梦游者洗澡时，偷了他袋子里的手电筒，不过我决定尽量不用，但是为了找到穆阿，我一定要用手电筒；他们全都睡在一起，众人肢体跟毛发交叠，就算每天洗澡，看起来和闻起来也都像没洗。
	我在伊卡阿纳附近发现了他。他的头靠着韦伊伊乌的背，一只手臂摆在伊瓦伊瓦的双乳上。我慢慢跪下来把他摇醒。
	“穆阿。”我低声叫他，他压抑住浓浓睡意，咕哝了一声，终于挣扎着爬起来，“我需要你帮忙。”接着，我才想起他不会讲英语。
	我拿起一根树枝，在身边的泥土地上画出欧帕伊伏艾克的符号（一个圈圈被一条线分成两半），指着我自己说：“欧帕伊伏艾克，”又说，“瓦卡伊纳。”再指一指我自己。
	“啊。”说完后，他起身坐起来。当时我心想，梦游者智力受损的好处之一在于，他们不太要求说明。即便我们能够交谈，穆阿还是不会问我为何要这么晚把他叫起来，去抓欧帕伊伏艾克，也不会问我现在为何需要。渐渐地，他采取的行动都是多年来受到制约建立起来的反应模式。尽管当时我清楚地看出失去理智可能很危险，但在那一刻我还是很高兴。
	我们绕过村庄，经过低声叹息的野猪群、打呼噜说梦话的男女老幼，朝第九间小屋走去，进入后面的丛林里，密林似乎一口就把穆阿吞了进去。四下没有光线，片刻间，我感到一阵寒战和没来由的恐惧，令人无法动弹，以至于忘记了自己还带着手电筒。不久，只见穆阿踮着脚走回来找我，跟我讲一些我不懂的话，一遍又一遍。后来，我发现他不断重复吟唱两句歌词，听了一会儿，与其说像歌词，不如说更像不具意义的鼓声，我感觉自己随着那节奏踏出了脚步。
	自从我带着某个目的走进丛林深处后，好像已经过了一段时间。先前抵达之时，感觉里面生机勃勃，如今看来却像一座广大的树木坟场，除此之外，想象不到其他任何东西。我说不出自己为何会有这种感觉，只能说我已经发现这片丛林的最大秘密，相形之下，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
	穆阿往右转时，我跟着他的声音，突然间我们来到一片空地，是比村庄还高的矮小高地，伊伏伊伏岛的剩余部分，也就是那座坚不可摧的高峰，矗立在我们上方。我们身后就是黑暗沉静的森林，眼前则是一片悬崖，小岛的这一侧笔直地通往我们看不到的海洋。我开始像被催眠似的往前走到边缘，直到穆阿伸手挡住我。他跟我说：“咿啊。”意思是“你看”。我抬头一看，前方与左右是一片天空。不可思议、深不可测的漆黑，布满点点星光，星星又大又亮，仿佛在用力眨眼，我还可以感受到缭绕星星四周的冰冷星尘。星星实在多到让我觉得夜空并非一片漆黑，一片空荡荡。
	我凝望星空良久，眼前一片无垠的天空好像把我包围住了。突然间，我想起了欧文，真想知道他在哪里。还在康涅狄格州吗？还是已经前往他处，就像先前他常嚷嚷的那样？此刻，我发现自己哭了起来。尽管我试着不哭出声，但感觉还是挺舒服的，同样能安抚我的还有那泪水的味道——我几乎忘记它跟我嘴里的血一样咸咸热热的。
	穆阿并未受到我的泪水干扰，我们又站了一会儿。星星在我们头顶闪闪发亮。然后他咕哝了一下，我们又开始步行。
	我一度有点不安（我们头一次去看欧帕伊伏艾克时，到过这片高地吗？），突然间害怕了起来：穆阿要带我去哪里？但是当我转身看到一片漆黑、无法穿越的森林，我知道自己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
	等到我们抵达最后一片空地时，我因为焦虑开始发抖了。黑暗中仿佛藏着许多怪兽幽灵，一片漆黑的眼前似乎布满我曾经害怕的所有东西。接下来，穆阿用严肃的音调说：“欧帕伊伏艾克。”眼前只见那一座湖泊，乌龟们吐出的气泡像一颗颗珍珠浮在湖面上。他用一只手朝湖泊做了一个手势，便后退观察。
	直到此刻，我才感觉我的计划也许不如我先前认为的周详。趁村民们都在吃饭时，我曾溜进储存棕榈制品的小屋，偷走一张大网，刚刚在往上坡走的过程中，我像披斗篷一样把它扛在肩头。但就在我往湖泊靠近时，我才想到：欧帕伊伏艾克容易捕捉吗？它们游得快不快？会不会咬我？如果可轻松偷取武器，我不会不偷，但既然偷不到，只能用网。我回头看看穆阿，好像在寻求建议，但他只是双臂交叠，凝望远方，好像我在做一件私事，他不便旁观。
	不过，我实在多虑了。当我靠近湖泊边缘，成群的欧帕伊伏艾克就注意到我了，其中几只缓缓朝我游过来，它们的脚轻轻搅动湖水，只在湖面留下最不明显的涟漪。它们的信任让我更省事，也更为难：当我站在那里思考要抓哪一只的时候，出乎意料的是，我居然必须认真提醒自己，这件事我非做不可。
	我选了最大的一只，我想它的身材应该代表它是年纪最大的一只，我希望让其他年轻的海龟活久一点。我要做的，只是走进湖里（湖水冰凉清澈，我可以看见月亮倒映在混浊的湖底摇曳生姿），把它拖出来。它十分沉重、有点湿滑，但不难处理，其他欧帕伊伏艾克立刻重新整队，把它留下来的空间填满，用一双双大眼看着我。奇妙的是，它不像其他海龟，一碰到人类就把头脚缩进龟壳里，而是把脚动一动，头转一转，因此我觉得自己好像抱着一只大型食蚁兽，虽然硬壳保护它自己，却像婴儿一样毫不防备。
	我带着海龟，蹒跚地走到森林边缘，距离湖边已经远到它的同伴看不见我打算做什么。因为那是上坡路段，加上海龟很重，我走得很累，所以我坐了下来，把它放在身边，又把手搁在龟壳上，它黄色的眼睛闭了起来，好像很开心，仿佛我在抚摩它。我们休息了一会儿，一人一龟享受着新鲜空气，享受着四周树林的寂静，觉得光是活着就很棒了。
	然后，该是下手的时候了。我的口袋里有一把折叠小刀（也是从塔伦特那儿偷来的），还有一大卷棕榈叶（从小屋偷来的）。我的计划是尽可能把乌龟肉割下来（坦白地讲，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足够的力气或胆量拆开龟壳），包在叶子里，装进网袋，然后将龟壳埋在森林某处腐烂的泥土里。把所有东西带下山之后，再将龟肉晾在我那棵树的树枝上风干。我自己会吃一点，再将任何有害的影响记录下来。剩下的肉，我则打算带回美国，做彻底的检测。
	一道微风吹入了树林，就在海龟把头伸出来吹风的时候，我把刀刃拉出来，摆在它的脖子上。本来以为这一刀应该很简单，就像割下一块温热的奶油，但是它的皮肤远比我想象的得更粗，皱褶更多，以至于我必须用刀子锯下它的脖子，它的头部才慢慢与颈部分开，先朝着一侧垂下，后来又掉到另一边，最后只剩一片特别坚硬的皮肤。我顺着皮纹往上切，湿润而有弹性的皮肤弹了好几次才被切开。除了像泄气的轮胎发出一次无力的低声叹息外，它都没有出声，但眼睛始终是睁着的，瞳孔最后消逝在虹膜里，就像几滴墨水在水里不见了。
	在我全神贯注，试着把海龟的一只后腿卸下时，误听到穆阿在喊叫，于是也喊了一声跟他说我在忙，要他等一等（这听来当然毫无意义）。但是，等到我听见他在草地上跑向我，一路不知在大吼大叫什么时，我才被迫放下手边工作。一抬起头，我才发现朝我跑过来的并非穆阿，而是法阿。
	愚蠢的是，第一时间我的反应居然是很高兴。法阿来了！在他身边，我总觉得比较安全，我甚至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他了。尽管他谨慎地维持着一副深不可测的模样，但仍掩饰不住他对我们这趟伊伏伊伏岛之旅有些失望。也许是我的想法过于浪漫吧，在我最悲伤与烦乱的时刻，法阿总是在我身边，跟大树一样坚固可靠。我还曾把他想成牧羊人，为正在睡觉或打猎的我们站哨，替我们监看四周环境，并且见证重要事件。另外两位向导已经渐渐失去了兴趣，与我们疏远了（他们当然没有离开，但白天花愈来愈多时间猎杀雾阿卡。他们特殊的贪婪食欲让我非常惊讶，甚至有点反感。此外，他们也在森林里捡拾采集各种水果、种子和奇异植物），唯独法阿还是守在我们身边。乌瓦与阿杜仍旧继续照顾梦游者们，但多少有点敷衍，常常站在溪边说说笑笑。那些智力受损比较严重的梦游者在水里用手拨水或用脚踢水，漫无目的，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去那里做什么。但是轮到法阿时，他总会用双手捧水，泼在他们背上，帮他们把蓬乱的头发抖开，当他们感到满意而叹气时，他也会低声跟他们说上两句。我当然敬重他，甚至可说是崇拜他。
	但是等我看到法阿的脸，听出叫声暗藏的情绪时，不得不立刻调整我的反应。他一路大吼大叫，真的在吼叫，抓着长矛的那只手一张一合，表明他很焦虑，另一只手则指着死掉的海龟，龟头（双眼仍张着）被我整齐地摆在最大片的棕榈叶中央，好像等待包装的礼物。他非常愤怒，气到眼睛都鼓出来了，嘴角喷出白色的口水沫，而我发现自己竟然想要大笑。
	那时我才想起来，上次我们看到一只只欧帕伊伏艾克时，他曾用虔敬的态度吟唱，观看瓦卡伊纳仪式时，他也是一副赞叹不已的神情，所以除了让他大叫大骂，我也做不了什么。先前我非常确定法阿不会碰我，但突然间（我永远无法确定他的意图），他举起拿长矛的手臂：我必须承认，看起来不具威胁性，甚至长矛也没对准我，但是举起武器的动作还是让我警觉起来，于是我本能地举起乌龟尸体，以圆圆的龟壳为盾，当法阿朝我靠过来时，把龟壳往前推出去。就在我拿着海龟在身前晃来晃去，整个人缩在后面之际，我听见法阿发出尖叫声。我往龟壳的上缘看过去，发现海龟的一只前脚擦过法阿伸出来的手。片刻间，我听见他的吼叫声变成哀号，他跪倒在地，举着被龟脚擦过的手，痛哭起来。
	要是我的感觉没那么敏锐，一定会大笑出声。但那只是一开始而已，接着我立刻看到弯腰跪倒在地的法阿，朝海龟伸出握着长矛的右手，好像在献祭一般，这时我才感觉到他的绝望有多真挚。他的哀号声渐渐转为啜泣，接着完全没有出声，只是肩头与背部持续抖动，他脸朝地上，长矛弃置一旁。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不会讲乌伊伏语是件好事，因为此刻他已经相信自己受到诅咒，会变成摩欧夸欧，或是家里有人会变成那样，就算我费尽唇舌也无法说服他改变想法。所以我只能着迷而同情地看着他，什么也做不了，除了继续我乏味的差事，把一块块柔软的龟肉包在光滑的棕榈叶里面。大量龟血将地面都染黑了。
	从高地下来时，我们走得很快，而且一语不发，我先把穆阿和受到惊吓、步履蹒跚的法阿送回梦游者身边，又把六包龟肉绑在我那棵树的树梢，此刻天空已经露出曙光，第一批早起的鸟儿也开始鸣叫。
	看来，我们都决心装作没发生任何事：塔伦特一副我们没吵过架的模样，法阿假装自己没被诅咒，我也假装自己没做过那件需要获准与鼓励才能去做，但无论如何非做不可的事。尽管我无法与任何人分享我前一晚展现的勇气、决心，还有足智多谋，但在那一整天，还是不时让我感到吃惊。我碰到法阿一次（我正要去溪边取水，他从溪边回来），但就在我朝他走去时，他就转身了，只见他的脸渐渐垮下来，整个表情僵在那里，完全看不出他的情绪。那一天之后，我看到他总是那副表情。我知道他绝对不会跟别人透露他在那晚看到的事，因为那意味着他必须承认自己身上也沾了血，也被诅咒了。
	只有穆阿似乎把那一晚的冒险给忘了。那天下午，我刚好看见法阿，双手握着长矛，下巴撑在较钝的那一头，盯着穆阿。只是我不确定他是嫉妒还是同情。
	我曾经偷溜到我的那棵树下，把那几包肉取下来，尽可能挖一个较深的洞——那柔软的粉状土壤跟蛋糕一样富含营养和潮湿—然后将几包肉埋进去，用土壤盖起来。但是我把其中一包摆在一旁，打开来。有好几分钟，我只是蹲在那里，准备把一只潮湿的鲜红龟脚吃下肚。我提醒自己，这就是我违背了塔伦特的吩咐，跑到湖边的理由：品尝并吞食龟肉，向自己证明没有什么好怕的。但是，我发现陷入了两难，无法动弹。如果不吃龟肉，就表示我承认自己害怕，不可能的事毕竟还是变得可能了。我真希望我的假设是真的，我希望它是正确的，我想确定我的发现是真的。但是，我也不希望我的假设成真：我不希望过去相信的一切都被颠覆，以至于确定性与实际性像发霉的水果一样，遭到摒弃。吃下龟肉等于承认自己是错的，承认我知道的世界会保持原貌，不受惊扰也不会改变，所有的法则也不会受到挑战与攻击。
	但是我没吃。几十年后，我回想起这种时刻，觉得那件事好像是自己幻想出来的，也想起自己差一点变成摩欧夸欧。如果我不曾把那只龟脚重新包好，跟其他几包龟肉放在一起，而是用舌头去碰它，会怎么样？那一夜是如此奇怪而可怕，发生的事非常不合理，却十分具有吸引力。如果我任由自己陷入那不合理的情境中，又会怎样？
	当晚我做了许多夸张的梦，上一个梦的结局会渗入下一个梦，成为开端。我梦到自己在森林里漫步，正要沿着上坡路爬到村子里，所有的树木突然变成伊伏伊伏人，他们的唠叨言语化成林间鸟鸣，所有人的脚都流起血来，变成树根，头发缠绕在一起，成为树枝。我梦见酋长和我侧坐在鞍座上，底下是一只跟汽车一样大的欧帕伊伏艾克，在一片完全没有树木的干燥淤泥上跋涉，梅子色天空下的地平线上，隐约可见一座水泥材质的迷你城市。我发现我在木屋里，天花板由一根根带有粗纹的木材构成，身前的一个大铁盘里坐着一种奇怪的粉红色四脚生物，身上的肉松松垮垮，后来我才发现那是一只没有龟壳的欧帕伊伏艾克。我对面坐着法阿，他身穿一件惨白衬衫，齐耳的头发修得干干净净。他的两手各自握着一柄刀叉，朝我伸过来，等到我发现自己必须把海龟吃掉时，它的头抽动了一下，打开眼睛与嘴巴。它的嘴巴打开后，却成了那个小男孩的嘴巴，小小的牙齿高低不齐，舌头又小又亮。
	这时我醒了。四周的森林依旧，艾丝蜜与塔伦特也照常在我身边，而我们还在伊伏伊伏岛上，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周遭的一切没有任何改变。
	隔天早上，塔伦特宣布，我们要离开了。
<h2>
	V</h2>
	我知道这很合理，而且也不可避免。先前我知道的是，我们至少要在这里待四个月，或是一段有限的时间。但是得知要离开时，我还是很震惊。首先，虽然表面上看来不是那样，但那确实是一个挺有秩序的地方，即便是山上的这个村庄，尽管没有政府、科技、衣服、书籍、学校与医院，我们也难逃其影响。其次，是时间带来的震撼：它突然又出现，与我们的生活有所关联了。在这里，时间并非直线式的，而是卷曲起来，成了螺旋状，一切都和生物学及演化论的原则相左；就连人的身体也对时间不屑一顾。然而，我们遵守的那个时间定义，来自一个人们会使用时钟、见面也会先约定时间的世界，那里的时间单位远比季节还小。当我意识到外面那个世界还存在时，我不安起来，虽然此刻我觉得它好陌生，但它还是会对我们发号施令，影响我们的决策，并且决定我们的到达和离开。我突发奇想，觉得村民之所以可以活那么久，也许是因为不曾有人跟他们说人不能活那么久。
	最后一周的行程极为紧凑：我们必须做最后的几次访谈、测量与体检工作，多画一些关于村庄的画，完成最后的人口统计，以及储肉屋、干货屋与棕榈屋的存货统计工作。深夜时，我把帆布背包里的一些东西拿出来，挪出空间放欧帕伊伏艾克的肉（我跟乌瓦要了一些盐巴，把我要打包带走的龟肉腌了起来）。此刻，我看到二十几根包在棉布套里的针，光滑冰冷，表面像玻璃与金属材质，仿佛古董，而这个村庄才是比较先进的文明，它们反而是功能不明的原始古董。到了这个节骨眼，我的旅行袋里几乎没剩什么东西：大部分衣物都被我送给了村里的妇女，她们困惑地瞪着我的夹克和衬衫，后来我示范了一些用法，例如把衣服撕成一条条，把两条棕榈绳接在一起，或是把树懒的脚绑在长矛上。我的显微镜在这趟旅程的初期就破掉了，近来温度计也破了，看来很诡异的银色水银珠珠被村里孩童拿去玩，外层沾满了尘土，相碰之后又合并在一起，后来我把它们收了起来。
	一直到了很晚，我才想到瑟若尼肯定不是很重视我。其实医学院的所有人肯定都不是很看重我。我真的是塔伦特主动找来的吗？还是他们说服了塔伦特或那个随随便便拿资金赞助他的人，让我参与这一趟探险？真的有人希望我来吗？就我所知，重点是塔伦特想找到神话中的那个失落部族，虽然可能性极低，却真的被他找到了。但是，谁想得到我竟然有了更重大的发现？而且居然是这种发现？事先没人知道这趟探险需要科学家的参与，我之所以会来，不是因为运气好，而是医学院想要甩掉院里最没前途的学生，派他去执行一个注定失败的荒谬任务。让我感到羞耻的是，先前我居然没参透这一点，还成为一枚可悲的棋子。尽管这种领悟让我不开心，但我决心不要像史密斯那样想（我会做给他们看，证明他们是错的）。另一方面，我不禁开始想象未来的发展，因为我非常肯定我的发现相当重要，会是永远改变科学界与人类社会的发现。那就是长生不死的秘密。这件事实在太过重大，不该大声嚷嚷（所以我没有声张）。这个发现虽然带着浓厚的童话故事味道，背后的意义却不可小觑。
	（费区和布拉柴维尔，你们都在做些什么？哦，我们负责把病毒注射到老鼠的身体里。为什么要问？那你在做什么？我发现了一群不会死掉的人。）
	此刻极为重要的是，我必须说服塔伦特带几个梦游者离开这座小岛，令我意外的是，他居然默许了，而且没有太多争辩。他自然是先长篇大论，说什么把原住民带离原生环境有多危险，这样一来，他们几乎不可能重新融入自己的社会；但是他的论点有点软弱无力，更别说有多荒谬了。如果我说得没错，他们很快就会完全忘记自己的原生环境，既然他们早就被他们的社会遗弃，为何不能带他们走？
	“呃……”最后他有气无力地说，“至少我们应该请求酋长的允许。”
	毫不意外，酋长并不在乎。就像我说的，整体而言，他没有流露出太多情绪，我们的提议似乎让他有点高兴。他有什么理由不高兴呢？我们自愿帮他带走四个没有用的摩欧夸欧，他们走掉之后，少了四个人跟村民抢雾阿卡跟玛纳玛果，也少了四个到处不停闲晃、最后可能又回到村里的家伙。
	这时，酋长问道：“那其他人呢？”
	“什么意思？”塔伦特答道。
	酋长说：“他们不能待在这里。”
	塔伦特把嘴巴张开，立刻又闭了起来。他实在无能为力。他说：“我们会把他们带走。”酋长点点头。
	然后，酋长就转身离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这样想，也许是电影或寓言故事的影响，我总以为双方道别的时间会久一点，交换礼物或举行个什么仪式，尤其是他们的文化那么热爱仪式。但实际上什么也没有。我们只看到酋长的背影渐渐消失，一旁野猪的身后扬起些许尘土。那时我才想到，他们当然不会有道别的仪式，因为除了那些摩欧夸欧，不曾有人来访，也不曾有人离开。
	这时我想起一件事。“等等。”我跟塔伦特说，“叫他回来一下。”于是塔伦特叫住了酋长，他非常不情愿地转身回到我们面前。
	“Ke。”他用平淡的语气说。意思是：什么事？
	我吩咐塔伦特：“问问看，就他所知，有没有人举行过瓦卡伊纳仪式，但没有变成摩欧夸欧的。”
	我看得出他不想回答。不只是因为这个话题让他厌烦不已，而是在他回答的同时，等于承认了自己的命运。在我提出来之前，他都可以闪避这个问题，如同在他之前与之后所有的六十岁老人一样，想象自己是第一个没变成摩欧夸欧的人：他应该做过永远当酋长的白日梦——每隔几年，都有机会在别人的瓦卡伊纳上吃一点龟肉，过着被妻妾与儿孙簇拥跟随的日子，储肉屋与棕榈屋未曾匮乏。他可以活到为玄孙的孙子举行阿伊纳伊纳仪式，活到玄孙的孙子长大变老，他再帮那个孙子的孙子举行仪式。他可以活到村子边缘那些玛纳玛树的树苗长大，枯死后又被取代，活到有一天跟那些神明一样老，有一天阿阿卡和伊伏伊伏在他面前显灵，也许他可以变成跟他们关系密不可分的三个神，获得一个归他管辖的领域。星辰、风、雨、水与太阳都有护卫它们的神明了，可能有个东西会指派给他，也许是树木、花卉，或是盘踞树梢的那些鸟儿。这都是他做过的白日梦。难怪他总是一副如痴如醉的满足模样，那些白日梦仿佛他的兴奋剂，可爱、美味又迷人，只要他想要，他可以尽情沉溺其中。
	但是到了晚上，他的梦就不一样了。他梦见有一天自己也被带到森林深处去，也许距离远到让他迷惑，不记得自己当过酋长，不记得养过一头令人害怕的可怕野猪，像随从似的一天到晚跟着他。他梦到自己的长矛被人夺走，那人也许就是当年由他主持成年礼的孙子。他梦到自己日复一日地在森林里觅食，听见从树梢传来的鸟类与猴子叫声，但已经忘记了怎么捕捉它们，甚至忘记了当年捕捉它们有多简单——更糟糕的是，他仍然隐约记得，但是常常必须和自己的记忆拔河，让他常常想起自己有很多事都介于知道与不知道之间。他梦见自己发现脚边有一颗桃红色的水果，一只只虫子像蛇发女妖的头发一样，要从果皮里钻出来，却不记得那是可以吃的东西，而且他曾经很爱吃，一次能吃下十几个。他尤其喜欢吃晒干的玛纳玛果，那些果实的边缘又细又脆，还有糖的结晶。把它打成果泥，涂在树懒肉上，吃起来甜甜咸咸的。他也梦见他曾是六十五人之上的酋长，后来变成孤身一人之后，生活只剩下日夜更替，没有可标记时间变迁的东西，没有仪式与重大事件，没有歌曲，也没有性行为与打猎的活动，他也逐渐忘记自己是谁，但因为那忘记的过程缓慢而平顺，所以他也没有注意到。只有这些梦才是真实的，他自己也知道。这就是为什么他喜欢白日梦，因为他控制不了夜里的梦，只能控制白天的一切。此刻，我才了解他需要多大的自制力与勇气，才能允许那些梦游者生活在他的周遭，因为他们每一个都能印证他夜里的噩梦终将不可避免，还有白日梦都是假的。
	然而，他并未回答，而是径自走开了。就像我说的，只要回答了，就等于承认了那个他努力否认的事实。他已经六十岁了。再过不久（并非立刻，但那一天终究会到来），他就必须面对自己的未来，他会变得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他不须明讲，但他的沉默回答了我的问题。
	下山的路走起来比上山快多了，也少了很多惊奇的感觉。我们再度看到一片片苔藓平原、各种不同的铁树、像珠宝般闪亮的蜘蛛，偶尔会遇上成群的蚊蚋或蝴蝶，还有隐身于树梢高处、彼此鸣叫呼应的巨嘴鸟。将近六个月前，这里曾是令我心中混杂着喜悦与恐惧情绪的地方，然而此刻已经成为探勘过的土地，令人厌烦不已。我们还是带着梦游者，用村民不大情愿提供的一大段棕榈绳，把他们捆在一起，由法阿带头，我和艾丝蜜殿后。塔伦特走在前面，远远走在他前面的（远到我们看不见）则是乌瓦与阿杜。
	塔伦特、艾丝蜜、法阿和我都认为，应该把我们带不走的梦游者留置在丛林中树木丛生的地方，也就是距离村落不远处。酋长并未说清楚我们该把他们带到多远，不过，法阿建议我们至少该走三天的路。就在第三天快结束时，我可以感觉到大家都把走路速度放慢了，以便配合夏娃的蹒跚脚步，而不是像平常那样拉着她行走。有时候，法阿会用鼻音对着梦游者发出哼哼声响，他们也会用哼哼声响应。尽管他们的音调并不好听，却可以一个音调哼很久，直到他们的声音与森林里的各种声响融合在一起，好像我们被各种噪声给包围了。
	最后，四周的天色暗了下来，变成了一幅水墨画，我们知道没办法拖延下去了。包括塔伦特，那两个走在前面的向导也都回来了，与我们一起跟在法阿身后，带着梦游者走向了一棵我看到过的最大的玛卡瓦树：我们六个人手牵手，也没办法圈住。法阿用他那和蔼平静的口吻跟梦游者们讲话，另外两名向导则负责把他们手上的棕榈绳解开，将他们跟我们决定带走的四个梦游者分隔开来：其中当然有夏娃、瓦奴与穆阿（因为他们是父子），以及伊卡阿纳，因为他年纪很大，而且他是能把夏娃跟其他人联系起来的桥梁。(13)乌瓦用另一条不同长度的棕榈绳缠住他们的手腕，把他们带走，四个人都很听话地跟着，也没问问题。入夜后，他们更听话了，看着他们走开，乖乖认命的模样，还有老迈的蹒跚脚步，我不禁一阵心痛。
	现在只剩下了四个梦游者，也就是我们决定留置在丛林里的那四个。阿杜跟法阿拿起那条长长的棕榈绳，重新把他们串在一起，像是串起四个可悲的纸娃娃，让绳子松松地缠绕着他们的手臂。阿杜跟法阿要他们坐在树干底部，背部靠着树皮，然后将绳索的一端（还是缠得很松，松到用力一扯就会挣脱）缠在一根低垂的树枝上。（至少我们认为绳子可以保护他们：如果他们能聚在一起，而非朝不同的方向到处乱晃，他们就可以……就可以怎样？看着同伴死掉，而不是独自一人慢慢死去？总之在当时，那似乎是出于好意，尽管此刻我已想不起来是为了什么。）塔伦特、艾丝蜜和我在他们前面放了一堆食物：罐头肉已经从铁罐里倒出来，摆在棕榈叶上，还有卡纳瓦、玛纳玛与诺阿卡等树木的果实，以及夏娃最爱的那种奇怪菌类和一些吃起来会嘎嘎作响的东西。我想一定是塔伦特从干货屋偷拿出来的食物，包括一小堆雾阿卡，阿杜跟法阿垂涎不已地看了一眼后，才毅然决然地转身而去。
	安排妥当后，我们往后站，看着他们全都凝望着我们的样子，一双双有如树懒的大大黑眼完全没有什么疑惑，脚边那些食物好像圣诞树下的礼物。我实在心如刀割，片刻间被我们的残酷作为吓呆了。
	我想我们所有人都有这种想法。因为就算我听不懂法阿讲的话，也听得出他的语气有多痛苦，还有他把手搭在每个梦游者的肩头时，有多温柔。他一边跟他们讲话，一边朝着食物做手势。后来，塔伦特跟我转述他当时说了什么：别走散了，要彼此照顾。肚子饿就吃东西。待在树边，我们很快就回来了。
	然后我们就离开了。“别转头。”塔伦特告诫我们，我们踏着蹒跚的脚步往前走，一心想着尽可能远离他们。但突然，他们一起发出了哼哼声，像虫鸣一样浑厚而单调，神秘而充满凶兆，像是道别之歌，尽管实际上并不是，只是他们在日落之际的条件反射，一阵胡言乱语罢了。
	那天晚上，我们破例走到了很晚，晚到后来我们身边唯一的光源就只剩头顶啪啪作响的蝙蝠的红色眼睛，还有一群聚在我们头顶高处、发出磷光的硬壳甲虫，它们咯咯地叫着，彼此撞来撞去，发出清脆的声响，然后从树枝上掉下来。我们一定要尽可能跟我们抛弃的梦游者保持距离，但即便是我们的脚步愈来愈小、愈来愈慢，根本走不下去了（难道是在绕圈圈吗？我们无法得知），还是无法停下来。在一片漆黑的森林里，伸手不见五指，所有声音都会被放大，许多想象的画面与梦魇从黑暗中跑出来。我发誓，我一度感觉到头顶有一种毛茸茸的巨大物体快速掠过，几乎让我以为空气长了毛，只是我问其他人是否也感觉到，他们却都说没有。我发现自己跟在村子里的时候不一样。此刻，我能意识到上方的许多树木，在那一层层我们根本不想一探究竟的树枝里面，可能住着很多东西。那一天稍早，我曾经看到一群飞蛾，密密麻麻地聚在一起，看来简直像一只巨大的生物。它们用飞快的速度往两棵卡纳瓦树冲过去，仿佛神风特攻队。令我讶异的是，它们消失在了两棵树之间，钻进一道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缝。还有什么生物会穿越这道由树木构成的屏障？这是一座我们了解的森林，但是在它后面可能还有另一座森林，是一个截然不同的生态体系，里面的鸟类、蘑菇、水果与动物都和这里的不一样。也许那里面还有另外几个村落，千百年来都受到树木的庇护，村民都能活到一千岁，也不会失去神智，或是活到十几岁就死了，也不会跟小孩性交，或是只跟小孩性交。
	我可以听见法阿和塔伦特在交谈。最后，等到法阿落后脱队，我问塔伦特他们刚刚在说什么。“他很懊恼。”塔伦特说，声音听起来也一样懊恼，“他说我们不应该把他们绑在树边。”
	“但是那条绳子很容易挣脱啊。”
	“我也这么跟他说。”塔伦特说，“但他说他不该叫他们留在原地。他说他们永远不会挣脱那条绳子——他们会一直坐在那里，等我们回去，因为我们许下了承诺。”
	“但是，他们不会忘记我们说的话吗？”
	他先叹了一口气。“我跟他解释过这件事了。”他说，“但是……”他没有说下去。
	大家沉寂了一会儿。我们的脚踩在地上，发出时而清脆、时而湿润的声响。
	“所以他觉得接下来会怎样？”我最后还是问了。
	“他觉得他们会待在那里，完全不去动那些食物，等着我们回去，直到饿死。”
	“这会不会有点夸张？”我提醒自己，多年来，应该说好几十年来，他们自己不也过得好好的？但是我心中也有一个角落能感受到法阿的沮丧情绪，如今我们既然进入了梦游者们的生活，把他们命名为梦游者，照顾他们，把他们当成我们的，由我们发现、也由我们来决定他们的意义，自然很难想象他们能够不靠我们而独自度日。
	他又叹了一口气。“他想要为他们回去。他想把他们带回他的村庄。我跟他说这不行啊。他说他是个杀人凶手。”
	我说：“可怜的法阿。”我的响应充其量只是反射动作。他是个和蔼的好人，尽管我认为他的想法太过戏剧化，但我相当欣赏他的同情心。既然无法采取任何行动，我也只能说一句“可怜的法阿”。
	“可怜的法阿。”塔伦特低声重复了我的话，“可怜的法阿。”
	我们差不多快到终点了。逆着方向体验了六个月前的那一趟旅程后，我惊讶地发现，种种感觉是如此熟悉宜人：我被同样湿滑而盘根错节的树根绊倒；面对一片无尽的绿色地景感到极其厌烦，而且四周的空气潮湿到让我觉得自己被一片吸饱水的席子压着。即便我们还带着梦游者们（我必须说他们实在很乖，很听话，也很温和），仍旧比预定进度早一天。船只会在周二中午来接我们，到了周日下午接近傍晚时，我们只剩下了七个小时的路程要走。塔伦特跟先前一样精确的计时效率，再度让我印象深刻，他甚至从帆布背包里拿出一本小日历，我看到他用铅笔在每个日子旁做记号，才真实感觉到我们在岛上待了那么久。
	他决定我们该早早扎营过夜，隔天只要慢慢走就可以了。到了周二早上，就可以走完最后两小时的路程，抵达岸边，但是没必要提早到，因为那意味着我们必须坐在岸边被蚊子叮咬，愈靠近水边，蚊子愈多。我知道我们已经非常靠近海边，我因为紧张而迫不及待：我是多么渴望看到比丛林或森林更壮阔而难测的大海啊！海面波光粼粼，而且即将带我们离开这个地方。
	当晚我们把最后的罐头肉吃掉了。我想起旅程刚刚开始时，我们曾把饼干当餐点吃，塔伦特还说我会想念那种酥脆的口感。这次我们没有饼干（饼干早就吃光了），但是没有饼干，刚好让我想到这座岛屿是多不完美的地方：高山上那个村庄只有火，没有水，这里却是一切都泡在水里。不只树木与地面饱含水分，就连我们的身体也不断出水，我所有的东西都因为吸了水，变得柔软光亮。然而，享用在岛上倒数的第二餐时，尽管只是把剩下的东西拿来凑合，我们仍然觉得心情大好。梦游者们也意识到即将有刺激的大事要发生了，他们脸上露出傻傻的微笑，七嘴八舌地聊了起来，穆阿甚至一度站起来，像山上那些月经结束的妇女，跳起一种不太像跳舞的奇怪舞蹈。乌瓦与阿杜利用这轻松的一天去捕猎雾阿卡，回来时带着一大袋蠕动的雾阿卡，那袋子简直就像一颗鼓起来的超大玛纳玛果。而且他们特别高兴，有说有笑，露出一排有洞的牙齿，因为终于要离开这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回家去了，他们松了一大口气。更棒的是，他们满载而归，扛回了一大袋雾阿卡。只有法阿仍是若有所思的模样，当我们所有人看着穆阿跳舞，一边拍手叫好时，他还是看着那一个个梦游者，大拇指不断上下摩擦着长矛。很难不去想象他在想什么：在那些梦游者身上，他不仅看到了自己的命运，也感觉自己对他们有责任。令他难以忍受的是，看着他们，他就会想起自己做了什么，还有未来的下场。他跟塔伦特低声讲了两句话，就离开了，大步走进远处的树林。我本来不在意，以为他只是想独处，离我们远一点。他当然想要独处，这样才有时间好好思考，离开岛屿之后一定会发生的事。回家后，他就是一个被诅咒的人了。他该对家人说什么？
	隔天早上，我被尖叫声吵醒，乌瓦跟阿杜向我们跑过来，对着塔伦特大叫，受惊吓的虫鸟不断飞走，发出刺耳的叫声。“法阿！”他们喊叫着法阿的名字，然后又说了一串话。
	塔伦特立刻起身，跟他们一起跑步离开。“你们其中一人要留在原地，跟梦游者在一起！”他对着身后的我们大叫，但艾丝蜜跟我还是拔腿跟在他后面跑，后来我得承认这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他们有可能走失，我们就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我们不断奔跑，丛林好像也意识到我们的惊惶失措，首次帮起我们的忙。我们的脚并未踩进树根的洞里，也没有因为踩到结霜的苔藓而滑倒，摔断脚踝，反而顺畅地通过所有的障碍，每个脚步都利落而扎实地踏在地面上，好像我们在草坪或柏油路面上跑一样。
	远处有一棵巨大的玛卡瓦树，长长的树枝往下低垂延伸，像章鱼的触脚，法阿就吊在其中一根树枝上。他用我们拿来绑梦游者的棕榈绳做了一个简易索套，我检查了他的尸身，发现脖子并未被那个索套绞断，因此可断定他是窒息而死的，而且死得很慢，很痛苦。
	乌瓦与阿杜哭天喊地，仰天大叫，眼睛闭了起来，有力的长舌在嘴里动来动去。艾丝蜜哭了起来。“哦！”她说，“哦，法阿！”塔伦特看起来精疲力竭，一张脸垮了下去，双手垂在身侧。
	我们一起动手才把他弄下来。阿杜爬到树枝上，用塔伦特的刀子把绳索割断。他掉下来的时候，塔伦特跟我把他接住。我们一起把他带回营地，塔伦特与阿杜抬一边，其余三个人抬另一边，法阿的沉重遗体在我们之间一直摇摇晃晃。
	之前我们待在村子里时，不曾有人死掉，只看过一名婴儿出生（那个新生儿跟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宝宝一样，从母体滑出来，呱呱落地时脐带还在，浑身是新生儿特有的丑陋淡紫色。我在小屋后面偷看时，几乎不敢呼吸，生怕泄露自己的位置），但没看过有人死掉。所以我不知道伊伏伊伏人怎样安葬死者，甚至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常有这种机会。(14)但是塔伦特提醒我，乌伊伏人对死尸的处理方式终究不同于伊伏伊伏人。他们会把尸体带到乌伊伏岛的偏远山丘上，留在那边让动物吃掉。六个月后，才会回去把骨头移往隐秘处；只有死者的家人知道地点在哪里，也不会跟别人说，唯恐死者灵魂跟着骨头一起被偷走。
	但是在这附近没有较高的山丘。那天下午，阿杜与乌瓦把法阿带走（我们没让梦游者们知道死讯）。他们去了好久好久。尽管他们痛恨这座岛屿，不可能留下来，还有一大袋雾阿卡等着他们，但我们三个都很怕他们不回来了，只是没讲出来而已。直到黎明之际他们才出现，天际已经绽放亮光，我们可以看见色如尘土的昆虫，翅膀上布满细细翅脉，宛如一朵朵黄色的番红花，聚集在我们身前与头顶上方。
	他们看起来很累，脸色黯淡。他们跟塔伦特说话。“他们已经把他藏在某处了。”他转述给我们听，“六个月后，他们会再回来，把他的骨头藏起来。”但我们都知道他们不会回来，不管他们把法阿的遗体留在哪里，都会被蚂蚁、蝙蝠、飞鸟、甲虫吃得一干二净，留下洁白无比的骨头。
	到最后，因为等阿杜与乌瓦等了太久，我们在接下来下山的路段，必须加速赶路，才搭得到船。阿杜拿着法阿的长矛，说是会转交给法阿的家人，而长矛也是法阿已经去世的明证。等到我们抵达那一小片海岸时，只见一波波大浪不断打上岸，有一段八九米的地方是海陆交界之处，两个世界合为一体（可以看到鱼在草里面游泳，兰花在油亮的海水里闪耀微光）。太阳已经高挂天际，我一度还担心船来过又离开了，我们将永远被困在岸上，离另一个文明世界还很远，却也不愿回到山上的那个村落。接着，我们听见了远处传来的船只引擎声。那艘船刚开始只是远处一个灰棕色小点，愈来愈近后，才现出原形。上次看到时，觉得他非常简陋，几个月后再度看到，却觉得它先进不已，是一个大胆灵巧的社会的杰作。船首的船夫高举双臂，塔伦特也对他挥挥手。我心想，不知船夫对那几名多出来的乘客有何看法，梦游者们又会怎样看待那艘船，等到我们出海后、在海面上摇晃颠簸时，他们又会怎样。随着船只一米一米地驶离岸边，我们也将渐渐远离这座岛屿，这时它已经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那一连串的事件与际遇仿佛未曾发生过，我们要回到自己的社会了。我自问是否感到快乐，但惊讶的是，我也不知道答案。
	船只已经非常靠近，船夫看到我们身边还有别人，我在岸上都能看到他的嘴巴张开，变成一个大大的O字形。
	“把他们带到岸边——准备让他们上船。”塔伦特跟我们说，同时他已经涉水踏进浅滩，帮忙把船只拉进来。
	阿杜、乌瓦、艾丝蜜跟我一起把他们带过来，每个人握住一个梦游者的手。他们勉勉强强地下水，但是一碰到水，全都高兴得小声惊叹起来，不过伊卡阿纳还是紧握着我的手。为了让他安心，我也捏了捏他的手。
	我跟他说：“来吧。”他听不懂，却还是用信任而温和的眼神看着我。很难相信，他也曾是用长矛保护自己性命的战士。我的长矛，就是我自己。
	我们小心翼翼地走向那艘船，我走在最后面，脚下的浅滩岩石凹凸不平，伊卡阿纳也摇摇晃晃的。我看到船夫拉住夏娃的手腕，帮她登船，他的双手都在发抖。我们身后的丛林持续散发热气。
	但是我并未回头。
	————————————————————
<p">(1)这时候，整座村庄都处于lili&#39;ika的状态，也就是“小睡”。这是他们的传统，一般从吃完午餐开始，直到下午过一大半才结束。小睡的习惯也许是因为必要而养成的，天气炎热的那几个月，太阳高挂天际时，根本无法工作；其次，伊伏伊伏人也有熬夜的传统，因为夜里是打猎的最佳时机（许多伊伏伊伏人最喜欢狩猎夜行动物）。
	
<p">就像诺顿说的，尽管传教士没有办法让当地人改信基督教，但通过偶尔朝见的机会，他们当年的确办到了一件事：他们让国王相信小睡习惯太过落伍，会阻碍该国的进步，因此，图伊玛艾勒国王在1930年废除了小睡的习惯。这是传教士留下的最重要遗绪之一。然而，伊伏伊伏岛仍保有这一传统，因为就像诺顿所说的，他们不知道国王的存在，更别说王国了。
	
<p">图伊玛艾勒国王在诺顿的回忆录里并未占据太多篇幅，但据说他是位迷人的国王。图伊玛艾勒生于1900年（所以诺顿抵达岛上那一年，他若还活着，应该是五十岁），十二岁即位。他与入侵该国的西方势力之间有着非常复杂的关系。一方面，他曾听说祖父马库国王因为卡阿卡阿仪式过于野蛮落后而将其立法废止的故事，而且那可能是仍坚守在乌伊伏岛北岸的新教传教士对他直接施压的结果。然而另一方面，他也曾听说自己的父王瓦凯艾勒国王仍是幼主时，就于1785年把最后一批传教士给赶走了，当时大海啸刚刚摧毁了他们建立不久的聚落。
	
<p">图伊玛艾勒统治期间的最大特色，就是对西方怀有强烈的好奇心（对他而言，西方是禁地，因此很刺激），但也存有同样程度的怀疑。据说（此事未留下文字记录），传教士惹火瓦凯艾勒的主要理由，是他们跟他说，如果要成为基督徒，就必须放弃他的长矛。于是一声令下之后，数十年间西方人在乌伊伏岛上断断续续的入侵活动便就此打住了：瓦凯艾勒放逐了他们，图伊玛艾勒成长的过程中，乌伊伏国完全没有白人。
	
<p">不过，执行放逐命令之前，瓦凯艾勒已与部分传教士成为朋友，其中某位还送了一些图文书给他（那位传教士的名字因为时间过久，早被遗忘了），再由国王传给儿子。图伊玛艾勒识字不多，那些书却向他证明，他的王国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后来他和许多南太平洋的国家建立了外交据点。
	
<p">不幸的是，他无法坚持采取后续行动，因此乌伊伏国在20世纪初几乎默默无闻，虽曾引起西方的注意，却往往不能持续。后来在塔伦特和诺顿的努力下，才开始受到大众瞩目。
	
<p">(2)过去在述说这个故事时，诺顿曾暗示火堆上的“动物”有可能是人类。《纽约时报》记者米洛&middot;史莫克在他的《失踪的男孩》（纽约：哈珀柯林斯出版社出版，1989年）一书中，详尽引述了诺顿的说法（第298页）：“一进入（欧帕伊伏艾克族的）村庄，我们就看到日日夜夜烧个不停的火堆。悬在火堆上的是一种我认不出的动物，但显然是哺乳类，头顶仍凹凸不平，许多细小黑毛像遇热的玻璃一样断裂。然而，狗的头没有那么大颗，野猪的四肢没那么长。我盯着它，心想会不会是某种灵长类，当时我还没看过那么大只的猴子。等到我朝这个方向继续往下推想，那不可避免的结论令我害怕不已。”
	
<p">(3)村民向来小心维持着储存日常用品的习惯，甚至到了后来外力介入当地社会的情况日渐严重，狩猎的时间跟意愿普遍降低后，他们还是会确保村里有足够的食材与补给品存货，可维持一整季。（没人负责监督这种储存工作，他们只会把每间小屋指派给某个人，由那人负责补足存货。村里每个成年人每年都必须轮流负责这件事。）尽管补足存货的工作一年到头都会持续进行，但其余绝大部分工作，包括收获、摘采、腌制、分类、准备饲料与打猎等，实际上都是在小雨季期间进行的。因为诺顿是在小雨季的季末抵达岛上的，所以他看到的应该都是刚刚准备好的存货，是前三个月的工作成果。
	
<p">(4)根据伊伏伊伏人的传统，所有孩子是大家一起抚养的。尽管每晚他们会回到自家的小屋睡觉，但提供食物与教育的责任则由村里所有成人共同承担。这就是为什么诺顿早期领养的孩子都来自乌伊伏岛，因为那里已不采用古代的共同抚养制，改用较传统的西方教养方式（可能是传教士留下的遗绪）。这意味着父母如果不在了或不适任，孩子们就会自生自灭，不会被社会上的其他成人非正式地收养或照顾。因此，当诺顿打算把那些没人要的小孩纳为己有时，并没有人反对。
	
<p">(5)后来他们发现那是一条贯穿整个伊伏伊伏岛的溪流，是村落的主要水源，村民的饮用水与洗澡水都取自其中，而且就像诺顿所看到的，他们也会玩水。许多年后，人们在岛上发现了许多相连的地底河流，村民就在那些河流上搭建小屋，利用屋内河水来储存动物的肉。
	
<p">(6)村民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室外。小雨季期间，村民会携带一种简易的雨伞（以拉瓦阿的蕨叶跟削尖的棕榈树外壳制成），人手一把，随身携带，下雨时就坐在雨伞下。只有在真正的雨季来临时，村民才会不情愿地待在小屋里。这个季节，他们大都坐在自家小屋门口，看来悲伤不已，因为时时雷声大作，彼此讲话时总要大吼大叫。诺顿曾跟我说，他不懂为什么他们不搭建一座大型遮雨篷，下雨时就可以打开来，让所有人聚在下面。
	
<p">(7)惊人的是，村民不但不熟悉大海，就连大海是什么也没有概念。塔伦特说曾经有人带一位村民去看海，他第一次看到大海时，说那是“没有云的天空”。那位可怜的村民以为世界已经颠倒，他可能进入了雨之女神普乌阿卡的领域了。请参阅：保罗&middot;塔伦特，《没有水的岛屿：伊伏伊伏神话与隔离主义》，载于《密克罗尼西亚民族志学期刊》（1958年夏季刊，第20卷，第115——132页）。
	
<p">(8)诺顿在这里简要提及四种仪式，后来他在那本关于伊伏伊伏人的划时代巨作中曾加以详述，也就是现代人类学的经典之一《森林里的人：伊伏伊伏岛的失落部族》（纽约：西蒙与舒斯特出版社，1959年）。最后一个仪式叫“图阿伊纳”（八个村民绕着火堆跳舞，一边跳，一边把蜥蜴摆在头上），外界都不太了解，诺顿能看到非常幸运，因为那只有在月偏食发生时才会进行。（为了掌握月亮圆缺，伊伏伊伏人还设计出了一种非常复杂的记录方式，《森林里的人》一书中详述了其细节。）在乌伊伏文化里，蜥蜴（被他们称作“艾欧鲁艾克”的罕见爬虫类）被视为月亮的象征，而月亮的圆缺有八个阶段。月偏食期间，村子会特别挑出一群村民对月亮致敬，恭请它赶快回归常态；把蜥蜴摆在头上是为了致敬，接着他们会把蜥蜴丢进火里，让烟往上飘，香味有抚慰天上诸神的功用。
	
<p">(9)《与不死之人一起生活：关于伊伏伊伏人的研究》（纽约：哈珀和罗伊出版社，1977年）是艾丝蜜&middot;达夫针对伊伏伊伏岛之旅所写的回忆录，内容多愁善感。就像诺顿说的，达夫非常擅长记录村民的生活细节（她在书里把各间小屋储藏的东西极完整地列出来），但是她对村民的描写实在让人倒尽胃口，比如她把孩子们描述成“肥肥的小天使”，女人的特色是“眼神温柔”。她完全没提及阿伊纳伊纳仪式，还有诺顿详细描述、把树懒打个半死的习惯。她只在唯一一个段落中，稍稍提及诺顿在1950年跟他们初次踏上伊伏伊伏岛的事情，我节录了其中一段：
	
<p">事实证明，后来那些年，佩利纳几乎独力摧毁了那座岛……我并不确定他是否真的在意过伊伏伊伏文化，更别说岛上的居民了。能印证这一点的，就是他完全漠视那些被当地人视为最具神圣地位的禁忌……尽管外界都误以为他“发现”了村民长生不死的现象（难道这种现象可以被发现？），但在我看来，他向来比较在意怎么让自己达到永垂不朽的地位，而且他利用当地人帮他达成这一目的，根本不在意他们必须付出什么代价。
	
<p">不幸的是，达夫的书在出版三年后，就于1980年绝版了。
	
<p">(10)收到这一章之后，我曾写信给诺顿，问他是否曾投稿到人类学期刊，把阿伊纳伊纳仪式的细节公之于世。他的回复是，他曾投过好几次稿，但是没有刊物接受他的那份报告，理由是，对于深受塔伦特影响的所有乌伊伏国研究者来讲，阿伊纳伊纳似乎抵触了他们先前提出的观念，也就是把伊伏伊伏部族当成一个质朴悠闲且崇尚和平的社会。我们只希望这一批新的乌伊伏国研究者能用不那么浪漫的精确角度来看待伊伏伊伏岛，重新检讨长期以来对该岛文化的看法，特别是关于孩童与性文化的部分。
	
<p">(11)跟乌伊伏人不同的是，伊伏伊伏人的酋长一职是靠自己争取来的，并非继承而来。一般来讲，谁能获得酋长职位，取决于谁能最早在拿到长矛之前就杀掉一头未被驯化的野猪。取得此一殊荣的男孩必须要等到现任酋长去世或者退位，才能够继任。
	
<p">(12)诺顿没把话说得很清楚，除了刺青之外，另一个可显示某村民举行过瓦卡伊纳仪式的迹象，是他（或她）身上突然有了饰品。只要过了六十岁，他们就会戴上某种装饰，无论是项链、斗篷或是一块布（当然，后来因为他们的环境改变了，这种习俗也就消失或被摒弃了）。这种装饰品应该不具有特别的象征性或意义，似乎只是一种简单的方式，代表他们接受过瓦卡伊纳仪式表扬，让其余村民记得他们的新身份和了不起的成就。
	
<p">(13)后来诺顿跟我说，这段时期他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没要求把伊瓦伊瓦跟瓦阿娜带走，为什么他不要求呢？这常让我纳闷。毕竟她们是双胞胎，可以针对她们做一项很有趣的研究。但是诺顿说，当时他认为他只能带走并控制四个研究对象，而且，如果他的研究内容是两个不同世代血亲间的差异，会更有价值。所以这意味着他必须把双胞胎留在岛上。
	
<p">(14)伊伏伊伏人处理尸体跟纪念死者的方式之所以值得注意，是因为他们十分讲求效率，尤其与他们用热情和欢娱来纪念日常生活中其他事件的态度，形成了强烈对比。他们把尸体摆在村子的正中央供人瞻仰，用拉瓦阿的蕨叶盖住死者双眼。当晚的晚餐煮完后，他们就把尸体摆到火堆上，任由它烧一整夜。（塔伦特曾经目睹这种户外火化仪式，他在书里把那场景形容得栩栩如生。当身体各个部分持续爆开，体内器官在火焰中慢慢受热，一整夜都听得到小小的噼啪声响。）隔天早上，他们把火灭了，将烧剩的东西搜集起来，死者的一个亲戚负责把那些东西埋在村庄外围的某棵树下（每个家庭早就分配到几棵树，专供这种时候使用）。塔伦特还强调，有人去世时，生者不会痛哭或啜泣，而是以“严肃到近乎庄严肃穆的神态，静静地怀想死者。死者的直系血亲继续进行他们的日常仪式，但是在这忙碌而亲密的村落里，他们的肃静与沉默本身就是一种仪式，其他村人也尽量不干扰他们，直到他们表示能够回归正常的村落生活。这种沉默的哀悼仪式有时只需要几天，有时需要几个月。在这个地方，每位村民的存在感都很强，能够保持低调沉默，而身边有那么多人，还能获得独处的机会，实属难得一见”。（塔伦特著，《森林里的人》，第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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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一个孩子
<h2>
	I</h2>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已经有各种非常详尽的文字记录问世，我想应该没有必要再花时间赘述了。其实有好几本著作已经将我第一次离开伊伏伊伏岛之后的那十年完整地记录了下来，巨细靡遗的程度连我自己都办不到，特别是杰若米&middot;劳尔曼所写的《长生不死的人：改变世界的发现》，主要聚焦在我回美国后头三年的事迹；凯瑟琳&middot;海瑟林顿的《真实的小岛：诺顿&middot;佩利纳与他创造的世界》，则是以我多年后的研究焦点，也就是所谓的“瑟莉妮症候群”为主题，全书的结局更是把我获得诺贝尔奖描写成了千古未有的成就；最后则是安娜&middot;基德的《石头与太阳之间的一切：诺顿&middot;佩利纳传》，虽然我不同意作者把我描述得有如上帝，但那仍是三本里面我最喜欢的一本，因为她对科学有较为充分的了解。这三位作者都曾与我做过很长的访谈，因此能以忠实的风貌呈现我和我的研究工作。
	然而，那些年间仍有许多事迹未曾向外界透露，我想要借此机会阐明一些未解之谜。
	首先是关于梦游者们的命运。尽管我离开乌伊伏国的时候，握有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发现，回到美国后却像瘟神一样遭人疏远。身为探索者，我的确获得了难以想象的神奇发现，但是对学界来讲，我只是一个没有实验室的研究人员，跟流浪汉没什么两样。当年我还太年轻、太天真，无法确切了解自己的处境有多艰难，我还把自己想象成浪人武士，有谁愿意收留我，我就为谁效忠。结果，收留我的就是塔伦特的斯坦福大学（他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内，就从人类学界的叛徒摇身一变成为英雄），该校很快设法帮我弄到一间实验室与一些经费，来源当然是某个神秘的非法基金。(1)因为我的研究规模很小，不得不与隔壁那间更大的实验室共享设备，这自然有许多不便之处。不过大致而言，我的同事都不知该如何评价我这一号人物：我太欠缺经验，根本不该主持自己的实验室，但是世故的我也没办法接受任何人发号施令。而且显然有人在背后保护我，虽然当年的我每一天都希望他们不会发现保护我的是人类学系。
	这样说实在有点蠢（毕竟我也离开没多久），只是要重新适应美国的生活比我预估的还具挑战性。周遭的一切是如此闪亮耀眼且新颖，令我印象深刻。例如，汽车的烤漆亮晶晶，就像被舔过的糖果，大家穿着的服饰有各种各样的款式，充满新意，包括皮鞋、帽子、吊裤带、皮带、手拿包、叮当作响的手镯，还有跳来跳去的珍珠项链，明明只需要一个小包跟一块布就能搞定的事情，却动用了许多不同的服饰语汇。让我惊奇的还有，城里到处都是光秃秃的，一片荒凉，缺乏植物，只有一块块的灰色街区，本来应该种树的地方却是老鼠色的大楼林立，住满了沉默寡言的居民，包裹在一层又一层精美但多余的服饰里。
	然而，实验室里的一切都是关于伊伏伊伏。我曾经努力以无缝接轨的方式，转换梦游者的生活环境（从岛屿到美国大陆，从石器时代到现代）。这意味着从我们抵达乌伊伏岛的那一刻开始，就必须在他们身上下药，因为一切对他们而言，是如此恐怖而难以承受。（当年还没有所谓的伦理委员会来管东管西，所以本来可能会害死他们的瞬间巨变，才变得平顺无比。）搭机返回加州时，我当然为他们打了镇静剂（在长途飞行的过程中，我必须不断确认他们的脉搏、呼吸，用一支神奇的笔型手电筒检查他们的眼睛，看着瞳孔缩成黑珠子大小的针孔）。后来乘车前往实验室下方的地下碉堡时也是：他们被留置在那里好几天，因为我们还在组装他们的永久住处，直到我把他们安全地弄进了新家，才让他们醒来。而所谓新家，其实是一个四米五见方的无窗房间，确保外人不会看到他们，墙上什么都没有，油布地毯上铺了一层层棕榈叶，还摆着一盆盆的菠萝花和盆栽，可让他们联想到伊伏伊伏岛上的铁树，但其实是榕属植物。我曾在房间里摆了一个玻璃箱，养了只乌龟，但是某天早上，我进去时发现龟壳几乎被扯了下来，乌龟的脖子也垂了下去，尾巴上沾着一坨有血的排泄物。梦游者们其实并不暴力，但是他们越来越愤怒与害怕，有时候还表现出连他们自己也不熟悉的行为。为他们注射镇静剂时，剂量很难拿捏：下太多，他们会变得迟钝蹒跚，很难断定他们的理解问题是脑力退化，还是下药造成的；但如果下得太少，他们又会出现焦虑情绪，乱抓墙壁，无故哭叫。总之，我必须让他们保持足够的警觉性，对周遭事物感到好奇，但脑袋不能太清醒，以免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这方面的工作，我有个助手；校方派了一个叫柳丘吕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我，他是来自首尔的访问学人，领有奖学金。我不确定他是做错了什么事才被分派到我这里，尽管他是外国人，而且遗憾的是，有点难以捉摸，但却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他不愿开口说英语（他的英语听起来没问题，只是腔调很重），但能贯彻我的所有命令，不曾提出任何质疑，笔记也做得相当好。我们能找出适用于梦游者的镇静剂与兴奋剂剂量，都该归功于丘吕。他知道把他们带出房间多久后，他们会开始感到不安。到最后，他甚至还能在夜里把他们短暂带出实验室。那时各栋大楼的人员下班回家了（我一直没让他们知道梦游者的存在），电灯也都关了，他们可以到凉爽的草地上踩一踩。有时候，我会在夜里跟他一起带着梦游者去散步，我们各自牵着两个梦游者的手，穿越一片片管理完善的短小草坪，避开人行道与大楼，让他们试探性地拍打尤加利树树皮，或是用肩膀摩擦细细高高的西洋杉。这种时候，他让我想起可怜的法阿：他们都是那么有耐性，也有保护别人的本能，才会带着梦游者避开水泥地，走向本来拿来种花的山毛榉树林。那一点也不像玛纳玛树，但我想，至少聊胜于无。
	此时，梦游者退化得愈来愈快。事实上，与离开伊伏伊伏之前、我和他们相处的那十四周相较，回美国后的一个月里，他们愈来愈像……呃，摩欧夸欧。我没办法为此下定论，他们会这样是因为环境或身体本身出问题，还是另有原因，例如饮食。我当然没办法弄来玛纳玛果给他们吃，在塔伦特的帮助之下，我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最接近伊伏伊伏岛的饮食。我们用小牛肉取代树懒的肉（不过，我想两者的相似性只是给人的感觉而已；我根据自己的印象推想，因为树懒跟小牛都是动作慢吞吞、肥肉很多的温和动物，因此小牛肉应该是不错的替代品），用烤小鸡替代雾阿卡，把玛纳玛果换成芒果。当年想在加州北部找到芒果可是比现在困难多了，实验室的大部分经费都用在了采购芒果上。
	然而，就算不是聪明人，也想得到罪魁祸首可能是实验室本身。梦游者本来是在全岛的森林里闲晃，现在被关在房间里，只去得了上方的实验室，被扎、被戳、被涂东西，被迫尿在塑料杯里（他们未曾看过那种东西），或者像鸟一样被揪拔毛发。有时我在想，那间实验室对他们来讲有何意义？是刺激太多，还是刺激不够？一方面来讲，里面有些东西是他们无论如何也搞不懂的，比如玻璃、陶瓷工作台台面，还有塑料与金属。但另一方面，实验室又如此了无生气，到处都是白色，除了一点凉凉的金属质感外，没有任何颜色、声音或气味，他们一辈子活在目不暇接的愉悦环境里，如今却被困在景象单调、无法令人愉悦的地方。
	无论理由为何，他们日渐接近了死亡。我指的不是身体机能上的死亡，事实上，从他们的X光检查、反应测验与每周抽取的大量血液样本看来，唯一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他们实在健康无比：血压正常，脉搏跟节拍器一样又轻又慢，也没有骨质疏松的问题。但是，好像是为了把身体的过度健康平衡掉一样，自从他们吃了玛纳玛果与鹅卵石状蘑菇以外的食物后，他们的皮肤便愈来愈光滑，身形日渐肥胖，心智却持续衰退。很快地，就连塔伦特每两周来看他们一次时，穆阿都没有力气跟他讲话了。
	“E，穆阿。”塔伦特总是跟穆阿打招呼，一只手摆在他的肩膀上，而穆阿好像在沉思似的，一开始慢慢打开眼睛，接着才抬头看是谁跟他讲话。他会张开嘴巴，但不出声，接下来嘴巴就这样开着，直到塔伦特把手拿开，拿出藏在身后的芒果。但穆阿也只是凝视着，塔伦特最终必须把芒果切开，提醒他那是吃的东西，然后把一片布满纤维的芒果塞进自己嘴里吃下去之后，穆阿才知道他自己也可以这么做。
	为了证明我的理论（吃了欧帕伊伏艾克的肉导致梦游者们的寿命大幅延长，最后智力衰退），我必须试着让动物出现跟他们一样的情况。但是，基于各种行政上的阻碍（永远无法解决的两大问题：资金与空间），一直到1951年春天，我才有办法开始实验。(2)
	我自制的腌龟肉似乎效果很好，但是我不轻易把肉拿出来用，而是包在棕榈叶里面，我几乎发疯似的，一开始把龟肉储存在塑料容器里，然后又移往实验室的冷冻柜，每天检查温度。我痛骂自己是胆小鬼，不敢把龟壳撕开，把里面的肉拿出来，如今我手上只有四只龟脚，还有头部与尾部，谁知道老鼠要吃多少龟肉，才会发挥效用？谁知道我在使用龟肉时，应该谨慎到什么程度？我已经没办法弄到更多的欧帕伊伏艾克肉了，实验室的工作占去了我所有的时间，尽管塔伦特已经在计划夏天要重返伊伏伊伏岛，我却没办法请他帮我带另一只欧帕伊伏艾克回来——就连我手上这一只，他也不知情。
	所以在用龟肉喂食第一批二十五只老鼠时，我对肉量的投放非常谨慎。我吩咐丘吕把一段前脚切成二十五小块，每一块差不多跟一颗图钉一样大小。我希望这样就足够了。这个实验的前提是，只要喂一次，结果就很明显（但也有可能不明显），成功与失败的概率各是百分之五十。我用一只从动物供应公司买来的箱龟，喂食对照组的二十五只老鼠，分量相似。
	实验室老鼠最久大概可活一年半。如果我的理论没错，不但三个月后，第一批老鼠可以存活下来（被我选来做实验的五十只老鼠全部十五个月大，相当于伊伏伊伏人吃下欧帕伊伏艾克时的年纪），到了两三年，甚至五年后，它们都还会在。到了某个时间点，它们会开始出现行为失常的状况，但是身体方面大致上都没改变。虽然稍嫌过早，而且几乎像开玩笑一样，我用了第二批的一百只老鼠做了另一项实验，其中一半吃欧帕伊伏艾克，另一半吃箱龟。这些老鼠都是新生的，会在对照实验的环境里长大成熟。
	日子一天天过去。丘吕把老鼠跟梦游者都照顾得很好。本来我希望塔伦特常来实验室，但是他除了每两周来一次外（每次来实验室，大都在陪伴梦游者们），我很少有理由或机会跟他讲话，而且每次在他面前，我多少感到不大自在。实验开始后，我不禁庆幸他每次来都待不久，对我做的事显然也不感兴趣，如果要跟他解释实验目的，等于承认我偷了欧帕伊伏艾克。我心里多少怀疑塔伦特知道我在做什么，却同时告诉自己他不会在意——我们都离开那座小岛，回到文明世界了，他不再是我的上司。但是，这些理由终究不够有力，无法说服我自己，于是每次他来访，我都找借口避开。幸好他都是一个人来，艾丝蜜没跟来，而且自从回美国后，我再也没见过她。我知道她也待在校园某处，在做某件事，但只要我不用跟她见面，不用去猜想她跟塔伦特之间的神秘关系（至少对我来讲是挺神秘的），就无所谓。
	实验室的生活很孤独，尤其是当你只有一个同事，地位尚未稳固时，而我还要瞒着可能的赞助者偷做实验，且仍处于等待实验结果的暧昧阶段。哦，我当然还有别的事可以做，但把几十件每天例行的小事与工作完成后，就没什么可以忙的了，而且这种生活通常也不太刺激，迫于无奈，我不得不试着跟丘吕闲聊，简直像在演一出实验性的荒谬剧。每次都是由我先开口，五分钟过后，他才会说一些也许可视为响应的话……但也有可能只是牛头不对马嘴的废话。到了那时，似乎也没必要让对话持续下去，只会徒增彼此的尴尬，于是两人便陷入沉寂，几小时或几天都没讲话。
	然而，这段时间也不全然白费，因为我决定用学习乌伊伏语来填补每天的空当。塔伦特拿了一本他跟艾丝蜜合编的入门教材给我（全用她奇怪的草写体手写，字看起来像泡泡），他们还将几百个字与词组翻译成了乌伊伏语，如果找得到对应的字，也会附上伊伏伊伏方言。不幸的是，虽然我开始学习梦游者的语言了，但他们的失语症却日趋严重，我只能在深夜独自练习那些语词，实验室里回响着他们含含糊糊的低沉喉音。
	令我惊讶的是，在生活步入全新正轨的几周后，我收到欧文寄来的一封信。他有那么多地方可去，谁知居然就在附近的米尔斯学院教大一英文（他后来跟我说，当年他就知道那是在浪费生命了）。
	我们偶尔会相约吃晚餐。欧文有个朋友有汽车，常常南下前往帕洛阿尔托市。为什么我们会约在校园附近，而不是到旧金山去？这我现在想不起来了。但是，当时我的世界缩小到只剩实验室和校园里的公寓，要我另找学校以外的吃饭地点，还真是想不出来。
	见到欧文让我萌生出了开心的熟悉感（经过几个月不熟悉感的强烈冲击后，熟悉感反而让我觉得很奇怪），不过现在他留起了络腮胡，也比我印象中胖了不少。
	他说：“嗨！”同时伸出手。
	“嗨！”我跟他握握手，对他说，“你变胖了。”
	他耸耸肩，低声抱怨两句。我记得他向来没什么幽默感。“我们走吧！”
	我们喝了一点酒，我问起他工作的事情：“学生聪明吗？”
	“你觉得呢？”他又低声抱怨，“都是一些蠢女孩。她们大都待在这里，”意思是斯坦福大学，“还有加州大学，一心只想钓金龟婿。”他叹了一口气，接着说，“我觉得自己是鸡舍里面的母牛。”
	“应该是鸡舍里的狐狸吧？”我说。
	他好像被我惹火了。“不是。”他说，“我是说母牛。那种草食性动物对吃母鸡没兴趣。对它们来讲，母鸡只是臭臭的傻鸟。”
	我觉得当时欧文是在用这种方式跟我说他是同性恋，不过我们后来再也没讨论过他的性取向。下回见面时，只见欧文身边有个小伙子陪着，每次欧文讲冷笑话，他都会神经质地大笑起来。多年后，当人们公开讨论这个话题时，我听说他向某人表示他曾在我面前“出柜”。显然他“仍”对自己的聪明很满意，但是再度听到他的说法，只让我觉得他实在是引喻失当，因为那个暗喻根本无法传达他的意思。
	吃晚餐时，我心不在焉地听着欧文抱怨米尔斯学院的事，抱怨他有多讨厌加州，还提起某次房间起火，他不得不用我的大衣灭火，并为此解释了一番。与此同时，我则想着他有多天真，关心的都是一些平头百姓的小事，绝不可能受得了我经历的一切，而如今我自己又有了多大的转变。不过我不讨厌他，跟他在一起还蛮舒服的。对他来说，生活不过是由一连串熟悉的事件组成的，每个问题都能解决，他也能在日常生活中找到快乐。令我讶异的是，我想起我曾经也是那种人，只是现在不是了。
<h2>
	II</h2>
	当我们在回想各种情绪时，快乐也许是最模糊的，但最难描述的却是惊叹。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过去了，喂食欧帕伊伏艾克的老鼠始终活得好好的，在塞满碎纸的鼠穴钻进钻出，在转轮上狂奔，用笼子边的水瓶喝水。同一时间，对照组的老鼠却已成为模糊的昨日回忆，在出生后的第十七到二十个月间便一只只死去，早已被火化了。多年后，大家不断问我的问题是：当时我有什么感觉？
	我总是说：“我感到很惊讶。”这个答案真假参半。要到许久之后，我才有办法承认（那时我仍努力装出一副谦卑的模样，只有展现谦恭的高贵精神，年轻的研究人员才有办法获得奖助），就算一开始我感到震惊，也被一股默默证明自己的理论无误的野心给掩盖了过去。我看着那些老鼠继续活着，却感受不到有所发现的兴奋之情，其实整件事还颇有高潮陡降的兴味。我一直认为自己的理论非常合理，未曾质疑过，只是不得不采取必要但无聊的步骤，证明给所有人看。
	第二批老鼠（刚生下就买来的老鼠）的喂食实验早就开始。1951年7月，我开始做第三个实验，这次用了二百只十五个月大的老鼠。如果我的理论正确，其中一百只吃了欧帕伊伏艾克之后，平均至少能活到自然寿命的两倍。
	在我观察老鼠、被梦游者弄得极厌烦的同时，塔伦特却愈来愈有名。1951年10月（第一批吃过欧帕伊伏艾克的老鼠已经二十三个月大，活力不曾稍减），他在《民族志学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乌伊伏国的“失落部族”：伊伏伊伏岛村民的民族志研究》的报告。我兴奋地翻阅了那篇文章，发现一页页的文字巨细靡遗地勾勒出该部族的形貌，比如家庭结构、典礼、仪式（值得注意的是，他没提及阿伊纳伊纳）、哲学观、民族起源神话、禁忌、时间观与社会运作机制。关于族人的长寿现象，他只是轻轻带过，委实令人惊诧。文章有一大段提及了欧帕伊伏艾克，并极其简略地说到了瓦卡伊纳仪式（实在太过简略，完全无法传达观礼者感受到的惊奇与恐惧）。深藏在脚注里的是下面这段评论：
	我曾提及这个部族对长生不死非常着迷。尽管这在乌伊伏人的神话中也是一个重点，要说村民对这个议题有所偏执，并不为过。事实上，他们相信吃了欧帕伊伏艾克(3)（在瓦卡伊纳仪式上，刚满六十岁或超过六十岁的村民吃的那种海龟），就可以达到永生。我们当然没有确定性的科学证据证明这一点，不过有证据显示某些部族成员非常长寿。
	看完这段文字，我有三个感觉。首先，是塔伦特的怯懦让我觉得很好笑，难道当初不是他很快就坚称伊卡阿纳活了几百年吗？其次，奇怪的是，他如此谨慎反而让我松一口气：他不仅没透露我最大的发现，还留下空间，让我用自己的见解强化润饰他的论述。最后，感觉源自前面两个反应：我有一点怀疑那些报告内容并非出于塔伦特之手，而是艾丝蜜（从词不达意与乏味风格即可看出），同时塔伦特会变得那么谨慎，也是因为她。
	无论我的看法是否公允，我发现塔伦特越来越令人失望。就像我曾说的，不管过去或现在，我都不认为人类学家是最具创意或最让人消除敌意的思想家（不过，他们做笔记巨细靡遗的功力实在一流），但后来我逐渐开始欣赏他的专心致志。不过借由他，我也首次观察到一个怪现象：我们前往一个奇怪的地方，发现过去的许多假设和知识不只是错的，还刚好与事实相反。在这些奇异的国度，学界、我们的同僚，乃至西方的历史或宗教界都使不上力，甚至长期被误导，这时我们反而能在知识上有勇敢的创见。但是想要摒弃所学远比学习过程要来得困难，即便最勇敢的人也会发现，一有机会，自己就想退回熟知的领域。令人震惊且有点感伤的是，有许多发现和进展之所以拖延多年，甚至几十年，并不是因为欠缺相关信息，而是因为发现者太过胆小，怕被嘲笑，怕被同事排斥。
	所幸，我不曾因为这种忧虑而画地自限，也未曾因为这种恐惧却步（被同事排斥这种事是我渴求的，完全不想避免）。于是，1953年，我在如今已停刊的不起眼期刊《营养流行病学年刊》上，发表了一篇短论(4)（其实只是一篇医学宣言，就像当年马丁&middot;路德贴在教堂木门上的“九十五条论纲”一样）。(5)我在文中披露了我的实验结果：不只第一批吃过欧帕伊伏艾克的老鼠有一大部分还活着，第二、三批老鼠的情况也一样。(6)
	每当我提及这篇论文所遭受的讪笑、蔑视与憎恶，我的传记作者们和较年轻的科学家都觉得不可思议。《营养流行病学年刊》的名气没有多响亮，但不知为何，一般根本懒得看那种期刊的人似乎都读了我的论文，接下来的几个月，该年刊刊登了许多医生与科学家写来的抗议文章（我想编辑们也被搞得筋疲力尽），他们说我那“儿戏般的虚构与夸大幻想”居然取代了真正的科学，反正就是这一类的话。隔壁实验室的那些家伙开始造访（年轻的我居然能享用实验室空间，还有神秘的资金可用，仍让他们强烈不满），假装与丘吕聊天，实则是为了跟他分享他们从某些化学家或生物学家那里听来的最新诬蔑之词。（丘吕听了只是目瞪口呆，偶尔眨一眨眼镜后面的那双小眼睛，他们却一点也不在意，总是得意地突然离开。）
	我曾为此感到困扰吗？不，没有。我确定我是对的（事实上，每过一个月，我就更为笃定，因为那些吃了欧帕伊伏艾克的老鼠都活着，它们短暂的寿命像一条有弹性的细绳，持续被拉长，愈活愈久），而且就像我说的，我天生就不喜欢听人说闲话，尤其嚼舌根的人都是我不在乎的家伙。
	然而，我也并非不切实际。唯一让我感到挫折的地方，是论文饱受批评，将导致我要很久之后才有办法过自己想过的日子。我说过，我对实验室的生活基本上怀抱一种矛盾的态度，到现在仍是如此。虽说我不完全喜爱实验室的生活步调，但如果是我自己的实验室，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没有人来烦我（即没有人监督，我不需要向任何人报告，也不用去管理别人无意义的实验），那实在是我求之不得的自由，很快地我就知道自己想获得那样的自由。我想做自己要做的实验，写自己想写的论文，解答自己想解答的问题，保持热忱，满足好奇心。为此，我必须有一间自己的实验室。要有实验室，就需要资金，也就是说，我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证明自己有那个资格。
	我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思考这个难解的问题。每当丘吕在喂老鼠、做笔记或照顾梦游者的时候，我总是心不在焉（花在梦游者身上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到了1954年2月底，两件接连发生的事情，改变了我的命运。首先是，亚多佛斯&middot;瑟若尼居然写信给我。在那封短笺里，瑟若尼恭喜我从乌伊伏国回来后成就斐然，还说他私底下也是爬虫学家，我那篇关于欧帕伊伏艾克的文章写得很好。更重要的是，他承认他对我发表在《营养流行病学年刊》上的那篇论文很感兴趣，想要复制我的实验。我当然立刻回信。瑟若尼是备受尊崇的科学家，手头有一间管理完善的实验室。如果他能顺利重现我的实验结果（我认为他绝对办得到），我一定会马上受到好评，证明我是对的，获得我想过的生活及学术自由。即便如此，我仍不禁想起自己的处境有多讽刺：先前瑟若尼不是很讨厌我吗？我吩咐丘吕将一只龟脚打包，(7)附上完整的数据副本，还有喂食量的详细说明等资料，寄到哈佛大学。
	另一件事则是，第一次与第三次实验的老鼠开始出现严重的心智退化，但第三批的情况好一点。此时，第一批老鼠的年纪已经五十一个月了，第三批则是四十六个月。对此，我已有心理准备，其实前一年夏天我准备发表论文时，丘吕已经注意到第一批老鼠的行为出现了异常。它们会围成小圈圈一直狂奔快跑，快到四只脚都绊在一起，跌个四脚朝天，还不断往上踢，吱吱叫个不停。或者，它们会把鼻子塞在笼子的某个角落，嘴巴做出不像啮齿类动物的奇怪动作，小嘴一开一合，有时一做就是几小时，一双粉红色的眼睛大开，完全没眨眼。我觉得这很合理，毕竟，此时它们的年纪已经比自然寿命的两倍还长一些，与梦游者们初次出现摩欧夸欧症状的时间点相符。真正令人感到兴奋的是，它们的年纪达到自然寿命的三倍长，也就是夏娃的年纪时所做出的行为。的确，就像我原先预估的那样，它们的退化问题突然变得更严重。七个月前，它们的神智还挺清楚的，行为仍像老鼠：在转轮上跑步，在积雪般的碎纸堆里面钻进钻出，会用两只前脚抓起我们给的食物，慢慢吃掉。而如今，那二十三只老鼠连最基本的反射行为都丧失了。
	后来，有人问我是怎么决定不披露这些发现的，为什么？但是，决定权可以说几乎不在我手上。就像我说的，当时根本没人要听我的想法，如果我说那些寿命变长的老鼠出现了渐进的失智现象，情况应该更糟。就算我有话想说，也没人想听。我必须承认，导致我三缄其口的还有另一件事（我实在不想说自己有先见之明，但当时的确如此）。即便在当时，我已经知道我的发现不久就会获得确证与应有的评价，老鼠的智力退化现象不只是我该发布的下一个实验成果，也是我的下一个挑战。既然我证明了欧帕伊伏艾克的肉能延长寿命，接下来我必须找出避免那可怕副作用的方法。
	瑟若尼开始复制我的实验后，(8)那二十四个月我实在是度日如年。如今，我当然了解二十四个月根本不算什么：只要呼吸二百万次，历经许许多多夜色朦胧的夜晚，饭照吃，书照看，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二十四个月（刚好是我要在这个鬼地方待的时间）其实很短，短到还没机会做记录，就过去了。
	但我不是无法了解最新状况。瑟若尼会写信给我（有时篇幅很长，巨细靡遗，有时又简短马虎），让我持续掌握实验进度。我也做了一个图表，追踪实验的所有进展，记录哪些老鼠已经死掉，哪些开始变迟钝，还有存活时间比正常寿命多出几个月、几周又几天这些。尽管瑟若尼不断提供信息，我也正努力研究为什么欧帕伊伏艾克能延长寿命，却会产生那么糟糕的副作用，试着找出解决之道，但我还是有一种时间紧迫感。随着每一天过去，好像有个无情的时钟嘀嘀嗒嗒响个不停，每一秒钟声都在我心里砰砰作响。我满三十岁了，接着是三十一岁，身边的同事个个比我年轻，(9)天分都不如我，但是都全力朝着重要职务冲刺，希望获得颂赞推崇，而我只能坐在实验室里等待当天邮件送达，听到啪的一声后，急着冲出去拿瑟若尼寄来的信，就像抢着吃饭的老鼠。
	后来，我等待的那一天终于来临：1956年4月初，瑟若尼寄了一封短信给我，说他已经准备把自己的报告交出去了。他的老鼠在吃过欧帕伊伏艾克之后，有百分之八十七(10)活到了四十个月大，(11)对照组的老鼠则早就死光了。瑟若尼的地位与名声当然远胜于我，他早就跟一位在《刺胳针》杂志担任编辑的朋友谈过这件事，论文会刊登在九月号上。
	我料得到瑟若尼的论文刊登后，会引起什么反应吗？(12)当然料不到。我是怀疑过，但我好像一夕之间从贱民变成天神，简直成了自己的欧帕伊伏艾克，有创造生命与奇迹的能力，将不可能化为可能。当年，信息的传播不像现在这么快，一直到出刊两个多星期后，美国各地读者才看到瑟若尼的论文。这段时间大家都静悄悄的，好像瑟若尼没有写过那一篇论文似的。出刊前，我先拿到了论文的初稿（内容令人满意，大致上只是复述我说过或知道的，只是他这个消息来源更具公信力），出刊后那几天我曾经打电话、发电报与写信给他，次数多到连我自己都觉得令人厌烦，不断问他接获什么反应，对我有何影响。现在回想起来，我发现瑟若尼始终对我很好，还没发表论文前，他就好意介绍各大学与机构的要人给我认识，设法为我谋求长期的固定职位。最后，我跟斯坦福与加州大学的医学院院长见了面，也回东部和哈佛的神经科学系进行了面谈（当时瑟若尼刚好出国去了，行踪隐秘，无法与我见面），还曾跟约翰&middot;霍普金斯大学、洛克菲勒大学与耶鲁大学接触过。回东部时，我曾去探望欧文，他变得更胖了，脸上的络腮胡更多，当时在安默斯特学院教书，比起米尔斯学院，那里显然更合他的意。我们坐在英语系大楼的台阶上（当时春天快结束了，但气温依旧很低），喝着欧文那好像用树皮调过味的茶，我看着他凝视慢步前行的大学生，眯着的眼睛流露出贪婪的目光。某家小出版社(13)帮他出版了第一本诗集《鹦鹉螺天空》，颇受好评，他非常得意。那是我人生的最低谷。我感觉到他坐在我身边，因为有了成就而发光发热，而我则在实验室里跟我那沉默寡言的韩国助理虚耗多年，唯一的希望就只有瑟若尼的承诺与他的论文，然而前途仍然虚无缥缈。
	但是在大家读过那篇论文后，情势逆转了！突然间，我开始接获一堆堆的电报、信件与电话，每天到实验室时，都发现有人对我赞叹不已，各种询问与佳评如潮，其中许多来自三年前曾经嘲笑我的人（除了以前史密斯实验室的同事，或是我的新邻居，《刺胳针》那篇论文问世后，那些家伙突然就不来找丘吕了）。有理由与我联络却未联络的，只剩塔伦特跟艾丝蜜：他们又回伊伏伊伏岛待了六个月，听说那篇论文为他们赢得一笔新的赞助费，我为他们感到开心。我是科学家，领域截然不同，什么也不能做，但我还是害怕塔伦特有一天难免要质问我偷走欧帕伊伏艾克的事。
	接下来，快到1957年的时候，又有很多事同时发生，害我陷入了混乱局面。当时每天都有很多来信，某一晚深夜我待在实验室里回信，听见有人敲门，结果是一个留着络腮胡的高个儿，他走进来时，手里拿着的纸袋还沙沙作响。
	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那是塔伦特。当然，络腮胡是他在伊伏伊伏岛的时候留起来的（当时我也留过），但是他把胡子修剪得如此整齐干净，我自然没认出来，更何况他突然出现在这里。
	我们握了握手，他在我对面的一张高脚凳上坐下来，对我说：“嘿，我听说很多人都要恭喜你啊！”
	络腮胡让我难以辨认他的脸部表情。我觉得他的声音听起来兴味盎然（或者那只是我一厢情愿？），但是无法确定。
	我立刻开始讲话，显然我认为如果我讲得又快又久，也许就能够让他——怎样？原谅我？忘掉那只欧帕伊伏艾克的事？最后他终于把手举起来。“诺顿。”我听出他的声音带着往常的倦意，一种他似乎在我身边才会流露出来的疲态，他说，“我多多少少早就怀疑你干了那件事。”
	这让我松了一大口气，我问他：“你不生气？”
	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我没说我不生气。”他说，“你知道我并不认同你做的事，但我可以理解你为什么要做。”
	我们又谈了一会儿，他问了几个一知半解的问题，但令人讶异的是，他非常清楚我的实验（他似乎看过那篇论文，也真的看懂了）。
	“嗯……”最后，他用悲伤的声音说，“他们完蛋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问他。
	“诺顿，不管你说的是对是错，每家药厂都会想去岛上抓那些乌龟。更别说所有的人类学家、植物学家、爬虫学家，大家都想去。我们认识的伊伏伊伏岛即将消失了。”
	光是为了这件事而责难我，似乎不太公平，我也这样跟他说了。他自己的论文不是已经让伊伏伊伏岛曝光了吗？那再也不是一座失落的岛屿。
	“哦，你说对了，我也该受到责难。”他回答，“但我的论文只是让一小群人曝光，他们对任何人都没有利用价值，也不重要。当然也无法让任何人获利。”(14)
	他站起来，走到桌子的另一边，随意举起一些烧杯，仔细看一看，然后大致放回原位。因为他是人类学家，本来我以为他有物归原位的习惯，而且根深蒂固，会稍微谨慎一点，但显然我的假设错了。“但是这……”他说，“这不一样。”他顿了下来，开始把弄一根丘吕没收好的吸量管。像他这种草率大胆的外行人一进到实验室，表现总是令人震惊困扰。因为不是科学家，整个实验室对他们来讲就像一间精品店，所有的仪器都成了可以拿起来把玩的小玩意。“这次我们回去的时候……哦，我上礼拜才回国，我们在乌伊伏岛的岸边等船，准备去伊伏伊伏岛。国王的信差慢慢跑过来，手里拿着一张信纸，国王希望我看一看。有一些人想去伊伏伊伏岛，国王想知道他们的来历，他该不该准许他们登岛？还有，信里提到一些关于我的事，我有什么说法？
	“那是另一位人类学家写的信，来自哥伦比亚，我认识他。他是用乌伊伏语写的，但是措辞生硬，显然是边写边查字典，一边把英文句子翻译成乌伊伏语。他宣称曾是我的同事，也想去一趟乌伊伏岛。他称赞国王为伟大君主，就像我说的，措辞生硬，但是语气诚挚，还说西方世界有很多地方要向他的文明学习。他说，如果能获得国王的允许，他想去一趟乌伊伏国，才能回去教导西方世界。
	“也许我不该感到意外，但是他在信末提到我把国王与当地人民描绘成疯子和白痴，还有因为我的论文，全世界都在嘲笑他们，或者更糟，已经准备好攻击他们了。他建议国王如果想要保护国民，应该立刻禁止我造访，一定不可再让我回去。”
	他把吸量管放下，拿起我的一叠信翻来翻去，但没有仔细看。“我曾预想会发生这种事，但是没想过会这么……严重。我想搭船离开，因为向导们已经在伊伏伊伏岛上等我们了，但是这件事太重要，不能不管。所以我叫艾丝蜜先上船，我则陪着信差回到宫廷。”
	“他很生气吗？”我问道。
	“国王……国王是一个很难懂的人。跟他说话时，他常常停下来，沉默不语，我们必须习惯等待他开口。下午剩余的时间，以及几乎一整晚，我都在宫廷里跟他在一起。他说了一些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话。例如，‘你为什么要毁谤我的国家？’我解释半天，说我没有，是别人扭曲了我的意思，而他只是坐在那里，不知道在凝望什么，直到他的沉默几乎让我无法忍受，他才会丢出下一个问题，比如‘你要待多久’，感觉像在祝福我，也像在考我。这表示他准许我前往伊伏伊伏岛吗？他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吗？或者这只是一个实际的问题？虽然我回答他：‘陛下，我想待六个月。’但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更低声下气，跟他说：‘那要看陛下让我待多久。’
	“最后他还是让我走了，只比原定计划晚一天抵达伊伏伊伏岛。但是离开前，他跟我说，他收到很多很多请求来访乌伊伏国的信件，但还没有回复任何一封。那是在警告我吗？或者只是在陈述事实？”
	“等一下。”我说，“那些信是怎么寄给他的？”
	他眨眨眼。“该国在大溪地的帕皮提设了一个代表处，算是非正式的大使馆。代表每个月都会来回帕皮提与塔瓦卡一次。所有的国际信件都会送到他那边。”
	我说：“哦。”
	“诺顿，重点是，”他又开始走来走去，“总有一天，会有人给国王送上他想要的东西，到时候伊伏伊伏岛就再也不是你或我的了。它会属于最能打动国王的人。接下来，你我的研究都必须喊停。”
	“但是他不想保护伊伏伊伏岛吗？”
	“不一定。国王不在乎伊伏伊伏岛。那座岛让他觉得很累赘，他也不在乎岛上的人。”
	“但是，如果他发现那座岛能帮他赚钱，他会怎样？”
	他摇头说：“国王不在乎钱。那对他来讲无所谓。”
	然后我想到一个问题，一个大问题，各种可能的答案都让我害怕。“塔伦特。”我问他，“那你又是给了国王什么，他才准你去岛上的？”(15)
	他转身凝视我。我仿佛再次看到他的络腮胡底下出现了微笑。“我不能跟你说吧？”他说，“否则大家不都知道了？”
	对此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是说我喜欢嚼舌根吗？还是他在开玩笑？为什么他讲话总是这样闪闪躲躲，令人抓狂？但是在我想出下一个问题前，他已经朝着我们安置梦游者的房间走去了，他把手上的纸袋高举过肩，对身后的我摇一摇。“干燥的胡诺诺虫，来自伊伏伊伏的新鲜货。”他说，“特别拿来款待他们的。”
	塔伦特带来的困扰比想象中的还多，而且也太多了。梦游者的事情让他生气。他质问我：“诺顿，他们怎么了？”因为他想用胡诺诺虫来提振他们的精神，却办不到，明明不久之前，他们还会为此流口水，馋到牙齿打战，发出嘎嘎的声响。我还来不及回答，他又说：“就连穆阿都没办法说话了。夏娃站也站不起来！还有他们都好胖，你到底喂他们吃什么了？”现在回想起来，我承认当年我陪伴梦游者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但是在当时，我认为塔伦特把他们的退化问题都怪在我身上是不公平的。在这样的环境里，他能做得比我好吗？（我短暂地想起了那些被我们遗弃、绑在玛纳玛树旁的梦游者；与我们带回来的这几个相较，他们比较健康活泼吗？他们还活着吗？）
	他气冲冲地离开后，我发现自己突然很沮丧。这当然是很荒谬的反应，因为我早就不需要塔伦特的帮助了，也不需要他的认可，更何况（我必须提醒自己），我对他的研究领域已不抱太多的敬意。不过，我的确对他有所求，只是他不愿或无法满足我的需求罢了。
	尽管如此，不久之后，当我听说我将重返伊伏伊伏岛的消息，还是感到一阵扬扬得意。瑟若尼的论文除了立刻让我在学界站稳脚跟外，还带来了一个额外的好处（如果你问塔伦特，他会说那是个灾难）：此刻，全美国的医学院都想派自己的研究团队前往伊伏伊伏岛，这次的唯一目的，就是尽可能多带几只乌龟回来，拿到实验室做研究。我在斯坦福还没有正式或固定的职位（只要有机会，我就会提醒校长这件事），身为学校的“贵宾”，校方还是恳请我代表斯坦福回去一趟。他们说，陪我去的是我的熟人塔伦特。不幸的是，艾丝蜜也会去。
	对于这个消息，我不知该作何反应。即使我看得出塔伦特对我没什么感觉，他对我的吸引力，以及我想待在他身边的强烈渴望渐渐失去了控制：在我心中，那种感觉就像一颗肥大的蘑菇，如肿瘤一般丑陋，慢慢长成奇形怪状。由于我们上次的互动，我也害怕他是被迫答应这种安排，其实他根本不想与我结伴同行。（我对艾丝蜜就没有那么强烈的矛盾感，但是当我问校长：“她真的有必要去吗？”校长皱起眉头，看来很困惑，于是我马上决定不再提这件事。）
	大概一个月后，我搭机前往乌伊伏国，同样降落在那片凹凸不平，像马球球场的简易停机坪，还是坐着同样荒谬的小马（或者只是长得跟原来那匹很像），由帕瓦带路（他就像阿杜或乌瓦的复制人，相似度很高）。但是，这次我们没直接前往那间恶臭的棚屋，再去搭船，而是直接被带到塔瓦卡去觐见国王。当然，不管是去塔瓦卡，或是觐见国王，都让我很兴奋。
	几十年后，我到智利的瓦尔帕莱索去开会，站在饭店的会客厅往窗外看，海港在我眼前延伸，港边堆着一个个粉色的货柜，一台巨型起重机轻易地移动它们，像孩子在玩积木。四周的城市景象宛如整齐但上下颠倒的古代神殿，房舍大楼就像一格格整齐的神殿阶梯，通往潮湿灰暗的模糊天空。我从没去过瓦尔帕莱索，但眼前情景却有一种熟悉感，仿佛我去过似的。直到那天稍晚，我坐着聆听另一场冗长的演讲时，才发现为何会有那种熟悉感：我曾经以为塔瓦卡就是那个样子。
	那个想法当然很荒谬。瓦尔帕莱索是个忙碌的港市，数千吨的货柜在港边来来去去，但若要将塔瓦卡视为交通枢纽，不免夸大其词。只是在那个时候（别忘了，尽管我很世故，却很少旅行），似乎挺有道理的：塔瓦卡是个岛国的首都，多少能反映自身的地位。
	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它不是那么一回事。事实上，塔瓦卡最令我震惊之处，是它和伊伏伊伏岛的村庄非常相似。基本结构一样（外围是一圈圈房屋，中间围着一片没铺路面的圆形土地），房屋四周也有一头头没拴绳的野猪走来走去，同样有半裸的孩子四处闲晃，彼此大呼小叫，跌倒、咯咯笑与哭闹，做各地孩子都会做的事情。当地的房子盖得比较坚固美观（都是简单的木造结构，有门无锁，屋顶铺着棕榈叶），数量也比较多，但是从远处看，会被误认为是伊伏伊伏岛的村庄。最大的不同在于塔瓦卡可以看到海，海浪持续冲刷一片沙滩，离最外围的房屋仅仅四五十米，国王的王宫大致上位于第九间小屋的位置，而且包围塔瓦卡的也不是森林，而是一片片大型农地，深棕色土地上站着一排排刚种下的鲜绿色作物。附近当然还有丛林，但是面积已大幅减少，少到可以直接穿过它，看见山岳，看到山顶浓密交错的野林。
	我本来期待王宫会华丽一点，不过仅是比其他房舍更大（大概是一般房舍的七倍），也稍微高一点，结构并无不同，而且绝对没有王宫应有的气派。王宫的门上方挂着一只欧帕伊伏艾克的龟壳，虽然也挺好看的，却没有第九间小屋的龟壳那么漂亮。垂挂在龟壳上的是一大片饰品，由许多藤叶编织而成。当我从下方穿过时，闻到一股像柠檬又像胡椒的香味，我注意到龟壳上有个地方破掉了，所以用一只只木雕的小蝴蝶补了起来。
	室内非常舒适，令我感到讶异。格局就像日本寺庙的内部，只有一个又长又深、天花板低矮的房间，左右两边各有一间小小的侧厅，厅门口都用棕榈编织的席子遮了起来。那是一个没有隐私的空间，也没有声音。国王的妻妾和大批儿女都到哪里去了？国王呢？里面的地板也很像日本寺庙，铺着棕榈垫子。面对入口的另一端墙上挂着另一片龟壳，比外面那片大多了。从它的颜色那么深，还有已经褪色和龟壳边缘变软看来，历史可能非常悠久，而且很贵重；在昏暗中看龟壳时，它就像一个阴影，只要往右或往左移动个几厘米，就可以看到它在阳光下变成了塑料般的材质，散发着微光。
	左边侧厅传来一阵骚动声，国王突然间出现了。他一现身，帕瓦马上像蟑螂那样匆匆往后屈膝倒退，在门边微微鞠了个躬就不见了。
	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他看起来比那位酋长差多了。从乌伊伏人的观点看来，他的脸长得挺好看的，一张宽嘴看起来心情不错，双眼又圆又黑，像狨猴的眼睛。他的头发斑白，绑得像风滚草一样整团卷曲，腰际披着一块像缎子般滑亮的三角形布料，后来我才看出那是用千百根深红与黑色羽毛编织而成的。他身上特别的地方不多。首先是头上那顶漂亮的王冠，我看出是用拉瓦阿蕨叶编成的华丽冠冕，里面夹杂一些刚刚我在门口看到的柠檬味藤叶（那顶王冠让我想起了阿伊纳伊纳仪式）。其次是他手里的长矛特别细长，长度至少有两米七，白色的矛头很大。即便从远处仍看得出长矛上雕着许多欧帕伊伏艾克，底部饰刻许多螺旋纹，后来塔伦特说那些纹路象征着海浪。
	他身边只跟着一个深棕色皮肤的瘦子，腰间挂着一个野猪皮革材质的小袋子，头顶套一圈藤叶。一直等到国王在我面前盘腿坐下，他才对我点点头，并且坐下来。
	他说：“我是翻译。”
	后来许多年，一再有人问起我与国王这次的见面经过，好像他是最后一只独角兽，而我是最后一个看到他在世的人。每次我只能让问问题的人失望，把他们打发走，因为我跟国王的谈话确实平凡无奇。（后来，当我见过其他国家的君王，才发现那席话之所以无聊，也许与图伊玛艾勒的能力比较无关，问题出在他的职位上。）他问我喜不喜欢乌伊伏国，我说喜欢。他问我特别喜欢乌伊伏的哪一点，我至少知道不该提到伊伏伊伏，所以我说我喜欢美丽的花和树，还有他美好的王宫。他点点头。接下来，我闪过了一个念头：也许我有机会把谈话内容导向那只欧帕伊伏艾克的壳，但是任何与国家元首见过面的人都知道，想要把有趣的话题带进来（一般都是元首们不想讨论的话题），几乎不可能不破坏双方的关系。他说他知道我是塔伦特的同事。我不知道别人跟他说过些什么，所以回答时非常小心：是的，我是塔伦特的同事。他是个好人。是的，他热爱乌伊伏国。
	然后，谈话就结束了。国王不曾微笑，但是他那张蟾蜍似的大嘴一直咧着。他坚定地点点头，像是示意结束了，那位翻译便对我轻轻弹了一下手指，我就往后爬，离开时，跟向导一样将双腿蹲成罗圈形，像甲虫似的。出去后，我立刻找到帕瓦（他一直靠着一棵玛纳玛树，专心地盯着门口），看到我之后他咧开嘴笑了，我只能当他是要我跟着他。有人在见过国王之后，就不曾出来吗？显然我已经通过了某种关键考验，只是我猜不出那是什么考验，还有我到底避开了什么惩罚。
	他带我走向最接近海滩的那一间小屋，然后停下大叫起来。我听见屋内有骚动声，然后有个女人推开门走了出来，站在我面前，在阳光下眨眼。我可以看见她身后的室内一片漆黑，有各种东西摆在边上：一个个棕榈叶垫子、被剖成一半的诺阿卡果壳像碗一样叠放在一起，还有一堆竹竿、许多手工编织的篮子，盖子歪斜地掩着。跟帕瓦一样，这个女人身上也有一件没用的衣饰，无法达到衣服该有的功用；她身上挂着一条长长的项链，用很多野猪牙串在一起，项链往下垂，却遮不住乳房。两个孩子走出来站在她身边（一个大概十一岁，顶多那么大，因为他没拿长矛；另一个则是大概九岁的女孩），但是没和她靠在一起，值得注意的是他们都很沉默，也十分警觉。一群奔跑的孩子吵吵闹闹地经过时，距离我们只有几米，但那两个孩子没看他们，只把眼睛往上移，看着我。
	帕瓦用一种充满期盼的眼神看我，好像我应该认识他们似的，但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们，然后看看他，他开始出现不耐烦的表情。
	“他们是谁？”我用乌伊伏语问他。
	他用惊讶的语气回答我：“法阿诺欧哈拉。”意思是：法阿的家人。
	震惊、愤怒与困惑等情绪涌上了我的心头。为什么要带我来这里？我有可能要求见他们吗？不，不可能。
	于是，我开始了当天第二段奇异的谈话。我问那个女人一些问题，结果她是法阿的遗孀，她的答案都是如此简短而迟钝，后来我想，她也许是智力有问题。谈话时，我隐约感到了不安，因为都被一股强烈的怒意掩盖住了。为什么要逼着我感到罪恶，来跟法阿的家人见面，来看他们家可悲的小屋？（那井然有序的室内空间，此刻在我眼里是如此穷困，家徒四壁，颜色黯淡且欠缺生气。）我与他的死根本无关，毕竟是那么多年前的事情了。塔伦特也曾被迫跟他们见面吗？他们想要什么？钱吗？还是东西？
	就算我因为与国王的会面顺利，赢得了帕瓦的尊重，此刻他的敬意应该也荡然无存了。几分钟后（他看着我们，一副愈来愈怀疑的样子），他打断我们，跟法阿的遗孀讲了很久，说话速度快到我都听不懂。他似乎在说教，也在恳求她，但我看不出来，因为她一直没抬头看他。两个孩子稍微向她靠过去，但也没抬起头。我注意到他们的皮肤沾满尘土，仿佛刚刚在滑石粉里滚过似的，而其他孩子跑过时，好像也把他们当成了空气。小屋后面有两个拿着篮子的女人慢慢走出来，大声交谈着。她们走过时离法阿家只有几厘米之遥，却没想到要跟那位遗孀打招呼，甚或往她的方向看去。在居住空间这么小的地方，很难想象有人会这样被其他人彻底隔绝；显然其他村民尽其可能地把法阿的家人排除在外。就连小屋的位置也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它地处边缘，这一家人能去的地方就只有海边。我往海上看去，圆锥状的伊伏伊伏岛刚好矗立在法阿他家跟邻居的小屋之间。此情此景每天都会让这家人想起他们的丈夫与父亲就是去了那里之后再也没回来的吧。后来我猜想，这就是他们被排斥的原因。(16)
	最后，帕瓦发现法阿的遗孀不听劝告，于是一把抓住那个男孩，把他推到我身边。“你要他吗？”他问我。
	我问他：“什么？”我当然很震惊，跟他说，“不要，不要，当然不要。”
	他把男孩推回母亲身边（她还是低头看脚），这次紧抓女孩的细瘦手臂。“那就这一个。”
	“我不知道别人跟你说些什么。”我对帕瓦说，“但是这两个小孩我都不要。”
	帕瓦跟我说：“但是他们都不能留在她身边。”
	“我也不能把他们留在身边！”
	本来以为他会持续与我争论，但他只是转过身，再次跟法阿的遗孀说话，滔滔不绝，我听不懂他的话，只听得懂其中几个词：你、法阿、孩子、不行等等，然后又转过来看着我。他说：“我们走。”于是，我们缓步离开了村子。
	我跟在他后面，烦躁又生气。带我来跟他们见面有何意义？我该怎么理解？显然我该知道的是，法阿死后，他的家人过得很困苦，为此我应该负责——不过，就算塔伦特不需负大部分责任，他的责任也不会少于我。难道已经有人先问过塔伦特了？还是这次见面有别的意思？他们真的生活困苦吗？先前我总是以为伊伏伊伏岛的村民都是一起过日子，没什么法律规定，不分你我，而乌伊伏国的运作机制也是某种松散、原初的社会主义，大家分享一切，除了国王，没有人是特别的。如果是那样，为什么法阿的家人会陷入困境？更重要且更烦人的是，他们能做的事那么多，为什么偏偏要把孩子给我？叫我提供物品不是比较合理吗？（不过即使如此，我也不太清楚该怎么做，我对乌伊伏国的货币没有概念，也不知道该去哪里弄钱。）我的内心开始感到一点恐惧：难道是法阿看到我跟那男孩在林子里的事，对我有了某种印象，并且向别人转述了？但是我不能那么想。跟过去一样，我又开始对这岛国感到有点厌烦，觉得老是有人问一些我不懂的问题，在这种无法双向交流的难懂情境中，不管我回答什么，都是错的。
	一周后（或是不止一周？），我回到了塔伦特的营地，地点同样在村落边缘的那片灌木林（还是跟上次不一样？）。这次，带我上山的已经不是乌伊伏人，而是真正的伊伏伊伏人。我记得上次就看过他，因为他脸上的兔唇看来很可怕，脸的下半部好像曾经被野兽咬掉又吐出来后，再重组起来似的。因为这样，他当然不喜欢交谈，不过他本来就没有聊天的习惯，其次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很含糊，带有一种啧啧的声音，像是在水底下讲话。
	上次一回到乌伊伏岛，乌瓦和阿杜便立刻回家了。借此可以看出，他们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去伊伏伊伏岛，至少不会太乐意，但我还真想念善良的他们。然而，这位新的向导（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到底是乌欧还是乌伏）是很厉害的博物学家，尽管口才不好，但我很快就开始敬佩欣赏他了，因为他有能力把森林里最微小的奇异事物找出来，而且他若不是带过来，就是指给我看，让我赏心悦目一番。某天，他把鸡豆般大小的鲜红色花朵拿给我看，仔细检视之后，我才发现那是迷你兰花，小到不可思议，中间唇瓣的颜色黯淡，是一种奇异的灰色。乌欧发现我喜欢那朵兰花，便带我离开我们正在走的路，到几米外的一棵卡纳瓦树旁边，只见眼前有个小小的花海，丛林地面成了一片鲜艳的深红。但我最爱的还是那花香，一股夹杂香甜与腐败的味道扑鼻而来，在脑海中缭绕数小时，久久不散。
	跟着乌欧，我看到许多上次错过的东西，而且我也没有上次那么害怕，不会急着赶到目的地，才有办法细细品味一切。这次我一有机会，就做了该做的事：乌欧带了一只生物给我看，起初我以为是犰狳，后来才发现是一只巨大的甲虫。那只甲虫在他手里动来动去，虫壳活像一千片活动的板子，像涟漪般移动，变换形状。我趁机把它画了下来，做了笔记，记载了各种测量数据。上次，我不曾注意到一种金黄色树干的细长树木，银杏般的圆形树叶长在摇摇晃晃、纺锤状的树干上，我摘了几片下来，夹在笔记本里。那些树叶在最底部都是绿色的，长到树梢时则变成紫色，中间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奇怪色泽，让我联想到龙的鳞片。我还找到一窝紫黑色的蜥蜴蛋，每颗都相当于鳄梨大小，蛋壳上有很多点，看着像皮革，剥时才发现像橘皮一样又厚又软。（剥掉蛋壳后，我惊讶地发现蜥蜴的胚胎包覆着一团奇怪的棉花状绒毛，只要胚胎的体液干掉，那些绒毛就会开始分解。）(17)
	最后路程走完，乌欧把我留在营地就走了，我还有点失落。我抵达时，塔伦特人根本不在，只有艾丝蜜在。很遗憾的是，相隔七年，我发现她不管是容貌或脾气都没有改善。看来她还是不欢迎我去。
	她说：“诺顿。”
	我说：“艾丝蜜。”然后我们就没讲话了。
	虽然塔伦特非常担心这座岛被各种竞争者和佣兵毁掉，我们的团队也只多了一名成员：一个长得像鼬鼠的小个子，是伯克利大学的真菌学家，叫尤翰&middot;麦尔斯。他是那种看了便立刻叫人倒胃口的家伙，主要是他的眼睛像两颗小球，眨个不停（他近视很深），虽然有严重口吃，却坚持把自己看到的一切描述出来。我很后悔某次一起跟他去找蘑菇，有好几个小时必须忍受他在那边唠唠叨叨：“现在我们看看——这是什么？这是一种生长在玛纳玛树上的阶梯状菌类植物，硬度很低，几乎像天鹅绒一样柔软，顶端有一层软软的茸毛，几乎像苍蝇一样，但表面不粗糙，而是粉粉的，几乎是银色……”总之就像这样讲个不停。跟大多数真菌学家一样，麦尔斯这个人无聊到了极点，而且只对一种东西有兴趣：菌类植物。当他在非常成熟的拉瓦阿蕨叶下方的水洼找到指甲状的蘑菇时，这时就算有恐龙在林子里离他几厘米的地方摧枯拉朽而过，搞不好他也不会抬起头来看一下。他根本不想把时间浪费在乌龟或人身上，更别说是非常老的人了，因此他最厉害的就是每当我们谈起乌龟或那个部族，他就会把耳朵关起来，神游似的进入自己想象的真菌世界里。只要看见他的小嘴微张，厚重眼镜镜片后面的眼睛变得湿润入神，我们就知道他陷入那种状态了。我常常羡慕他能够那样。
	我希望这次来岛上可以完成三件事。首先是测验酋长的心智状态（此刻他才六十七岁，他的顾问七十岁，所以我只是纯粹做个检查，应该还不会发现心智退化的现象）。其次是确认还有谁举行过瓦卡伊纳仪式，如果有的话，也为他们建档。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我希望至少活捉两只欧帕伊伏艾克，带回美国。我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能做这件事；到了第二十八天，乌欧就会来把我带回山下，与船夫会合，回到乌伊伏岛，在第三十七天的黎明与飞行员在机场碰面。如果我错过了他，就必须等到塔伦特与艾丝蜜回去的时候，也就是再过九周。
	重回旧地，特别是重回一个没人造访、也没有任何改变的地方，为数不多的好处之一就是完全不用重新熟悉环境，一回去就能融入当地的生活。我在第四天找到了酋长，他当时正在对一些人讲话。我非常确定他认得我，但是他并未特别意外或高兴。就算此刻我能说他的语言，他也没有对我另眼相看，更没有意识到我其实不太可能重新回到他的生活中。不过，我的确从他口中得到想要的答案：没有，后来没有任何人举行过瓦卡伊纳仪式。至于另一个问题，也就是他的智力是否锐利依旧，我必须自行推断。毕竟帮他检测的话，肯定会冒犯他，但是离开他的时候，我非常确定他的智力还未减退。
	与我原先的预料相较，捕捉欧帕伊伏艾克的任务一方面变得更容易，另一方面却也更困难了。所幸我不用扭扭捏捏，假装自己对欧帕伊伏艾克毫无兴趣，塔伦特和我没有真的谈过那件事，不过我们似乎达成了默契，他知道我是为了欧帕伊伏艾克而去的，如果我不提，他也不会开口。总之，我跟他和艾丝蜜见面的机会，远比我预料中的还少，因为他们研究的是伊伏伊伏人的家庭结构与社会，都是我不太关心的，而且大多数时间他们都在访问不同的村民。
	令我比较不高兴的是，没有向导可以带我去抓乌龟了。塔伦特禁止我向村民询问那一条回到高地的蜿蜒路径。他说，问路就是犯了他们的忌讳，能活着逃走就算幸运了。几年后回想起来，塔伦特往往用伊伏伊伏人的暴力行径来威胁我，但我不知其中有多少是夸大之词，为了让我遵守他认定的行为规范，也不知有多少才是真的，以实际经验为根据。我看到过村民宰杀猎物的样子，当然知道他们是使用长矛的高手，该用时绝不会手软，但是先前待在村子里的时候，也不曾看过任何人以武器相向。到底是没必要，还是他们生性不可能残杀人类？我一直没找到答案。
	我当然不想像个可悲的瞎子，在夜里摸黑到湖边去，所以我白天试着自己探路，把路段记熟，但仍无法分辨哪些走过、哪些还没走过。开始探路时，我总是把一条绳子缠在第九间小屋后面的玛纳玛树底部，最后把绳子另一端缠在路段结束的地方。我实在是太愚蠢，没想过那条路会朝那么多不同的方向分岔，但唯一让我没彻底绝望的是，每次探路失败，我都是走到死路：其中一条通往一片光滑的黄色竹林，竹子浓密到连手指都伸不过去，另一条的终点则是一大片油灰色巨岩。前方高处就是那条蜿蜒、不合常理的路，可以带着我走向那片不可思议的草原，旁边的湖里面有许多大口呼吸、睁大眼睛的乌龟。(18)
	我白天都是这么过的，而每到晚上我会想梦游者。很难不去想他们，特别是当我独自一人待在森林里时，我一直期盼某天我会遇到其中一人，可能是站在树的前面，或者瘫倒在岩石上面。也许就是我认识的梦游者之一，就是当年我们留下罐头肉与胡诺诺虫之后遗弃的那几个，或是我没见过但长得跟穆阿或伊卡阿纳一模一样的人。我不知道他们是成群结队还是独自一人，有感觉还是没感觉，在那个当下是很可怕还是不可怕。有时在傍晚的光线中，我觉得周遭空气弥漫着千百万个闪耀微光的金黄色分子，我几乎可以确定我看到了其中一个梦游者，蓬乱的头发从树林中一闪而过，或是听见其中一人的脚踩在我身后的枯叶上，发出嘎吱声响。但是当我仔细听时，却什么也没有，而且我必须提醒自己，如果我真的碰到梦游者，我一定有办法征服他，而他绝对不会伤害我。
	某天，我又一次结束了徒劳无功的探路行程，回来时经过一棵巨大的卡纳瓦树。突然间，那个我曾在阿伊纳伊纳仪式上看到、那晚又和我一起待在树林里的男孩，再度出现在我面前。他当然不再是男孩（根据公历，他已经十七岁了），在那当下，我因为惊讶叫了出来，他却用平淡冷静的眼神回头看我，让我觉得自己的激动表现实在太愚蠢。
	我必须承认，自从抵达之后，我一直在找他——尽管不是非常认真地找。照理说，要找到他并不难，但当时是打猎旺季，许多大型猎物（包括猴子、树懒，有时候在树林里发出叫声的野猪）都会被屠杀并剥皮，平常在村里闲晃的许多年轻人要分批出门打猎，偶尔在晚上突然回来，但在村民醒来之前又不见了。
	他长得很好，已经变成男人。他手执长矛，另一只手摆在他的野猪上，那只野猪跟别人的一样眼神邪恶，身上沾满泥巴。但我看得出那是他。长大成人后，他的脸展现出一种高贵镇静的气质，下巴还是喜欢抬起来，眼神一样冷静。我想，他应该结婚了，也许有了自己的小孩，不再像以往那样，晚上躲在森林里，拥抱其他男孩了吧？还是，如果我照着那一晚的路线摸黑爬回去，一样把手举高，可以再次看到他静静站着不动，等待与我偶遇？
	我有好多话想跟他说，但是在当时竟一时语塞，最后只跟他点点头。过了很久，他才点头回应我，然后转身，默默地离开那一条路，进入森林深处，他的野猪昂首阔步，跟在他身边。不一会儿，他就消失了，被他往旁边推、让出路来的细瘦树干立刻啪啪弹回来，掩盖了他的踪迹。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留下最后身影的地方。他还记得我吗？看来他不可能不记得。奇怪的是，刚刚的互动让我怀疑自己是否真的见过他。那一晚，我持续用双手拨开矮树丛，在森林里横冲直撞，终于碰到了他。那之前，是我经历在伊伏伊伏岛最孤寂绝望的时刻。我好高兴能遇到他——不只是因为他无私地包容了我，而且他好像是要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与真实感，才站在那里的。在伊伏伊伏岛，我常常有一种灵魂出窍的感觉，好像体内的原子完全重组，不比阳光永恒或扎实，所以我在岛上待得越久，就觉得自己的存在感越弱。那一晚我在森林里很可能会迷路。但我没有。他发现了我。
	某天下午，我暂停了寻找乌龟的计划，准备休息一下，而且因为没有更好的事可做，就跟着塔伦特和艾丝蜜在村子里闲晃。（麦尔斯邀请我到坡下不远处去欣赏一片无疑非常迷人的菌类植物，但是我拒绝了。）
	看着塔伦特与艾丝蜜坐在村庄边缘，在笔记本上振笔疾书，其实也没多有趣。过了不久，艾丝蜜走到储肉屋去骚扰看守小屋的可怜妇女，我则静静坐在塔伦特身边，他在做笔记，我便看着那些活泼的小孩，试着从那些大孩子里面找出我在七年前看过的婴儿。
	接着我又想起那一片有乌龟生活的湖泊，还有我可能要持续探掘的路径。此刻有个学走路的小婴儿蹦蹦跳跳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根草。她可能只有一岁多一点，就伊伏伊伏人的标准来讲，算是非常胖，脸色严肃的模样让我想起那个萦绕在我脑海里的男孩。
	“哈喽。”我对她说，“你手上拿着什么？”
	她瞪着我。有些人觉得跟小孩说话很难，但我不曾那样想。其实，秘诀是把小孩当成智力很高的农场动物，例如猪或马。跟马讲话的难度更高，因为它们很聪明，一旦发觉你不值得注意，就会对你不屑一顾。
	总之，女婴和我聊了好一会儿，最后她把那根草给了我（我谢了她），接着就跌跌撞撞地走掉了。跟她互动的过程中，我发现塔伦特停笔看着我们，女婴离开后，他对我说：“你对小孩很有一套。”
	惊讶之余，我对他说：“哦。”我从没想过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对小孩很有一套，一种对小孩没辙，而我属于前一种。
	“你想要有自己的小孩吗？”塔伦特问我。
	这让我更惊讶。别忘了那是20世纪50年代，一般人（尤其是男人）不会问别人要不要小孩的问题。我们总是认定自己会有小孩，喜不喜欢根本无关紧要。这一切是如此理所当然：结婚后找到一份工作，接着生小孩。唯一的差别就是你可能生一个或好几个，老婆可能漂亮或不漂亮，工作无聊或很棒，如此而已。所以我说：“我不知道，我还没想过。”当时我的确没想过。
	塔伦特说：“嗯……我想你会有的。”
	他那肯定的语气让我生气。他总是有办法让我觉得自己就像他念过的书里面的生物，注定要遭遇到只有他才晓得的命运。
	“你呢？”我把问题丢回去给他。
	他顿了一下，陷入沉思，让我有点意外。“我觉得应该不会。”他最后说。
	“为什么不会？”
	“我就是不适合。”说完后，他露出微笑，不是对着我，而是对着远方某个东西，好像是他认得的某个东西或某个人。我顺着他的目光往前看，唯恐他看的是艾丝蜜，但是我看不到任何人，那片难得空荡荡的广场上只有火堆，火光四周因为油油的热气，显得模糊不清。
	直到第二十六天时，我才终于回到乌龟栖息的湖泊。它们就像温驯又有点好奇的奶牛，朝我游过来，我一把从水里抓起较小的两只，放进我随身携带的两个打了洞的厚纸板箱子里，它们大概只有餐盘大小。
	要走下高地并不难，只是速度很慢。我想过我也许可以沿路留下记号，但最后还是觉得这么做一定会便宜其他人。例如，在地上钉桩子或者把树皮刮出记号，都有可能在未来让寻找欧帕伊伏艾克的人发现（当时我觉得情况可能没有塔伦特预言的那么夸张），循着记号走下去。最后，我只能设法画出一幅非常详细的地图，不用地标来标记转弯与改变方向的地方（因为此刻我看到的树苗在两三年后肯定无法被认出来），而是把转弯处之间的大致距离标示出来。当然，画图的过程中，我必须不断把那两只乌龟摆在地上，画完后再拿起来。
	走到第九间小屋后方那棵玛纳玛树之后，我蹲坐在树的后面，等着天色完全变暗。艾丝蜜与塔伦特在这次或上次来伊伏伊伏岛期间，终于获邀参加火堆边的晚宴，他们有可能在那里待上好几个小时，完全不会查看四周。至于麦尔斯，到了晚上一般都回到营区，拿出各种各样的刷子把那些宝贝菌类上的尘土刷掉，一边用嘴巴朝着菌类呵气。我沿着一间间储物小屋后面朝我那棵树走，蹑手蹑脚，随手捡起些细小的树枝与苔藓，把纸箱盖住藏好。我随身带了在加州的动物饲料店买来的丸状乌龟饲料，于是摆了几颗在那两只欧帕伊伏艾克前面，它们吃掉前先看了一会儿，随后我才坐下，总算松了一口气。
	后来，许多爬虫学家在论文中详述这种乌龟的异常特征与特性时，全都忘记的一点，也是我认为最吸引人也最独特的一点：它们可以表现得跟狗一样友善，同时跟猫一样以自我为中心。吃完饲料后，它们在我身边晃了好几分钟，等我拍它们的龟壳，而且，它们并未退却或有所防卫，而是把眼睛闭起来，好像很享受的样子，跟多年前它们祖先的表现没两样。
	跟它们坐在那里时，我想起我跟塔伦特关于孩子的那席话。过去两周以来，我发现自己唯一的慰藉与娱乐就是跟村里的小孩在一起。每当我捕抓乌龟的计划失败，垂头丧气地走回营地时，都会在村子边缘遇到他们，而且我渐渐看懂了他们原来是在玩游戏或演戏，而不再像先前那样，觉得他们只是在胡闹乱玩。有个游戏他们特别爱玩：两个孩子面对面，把一片植物的外壳平放在某根手指上。然后开始在原地转圈，愈转愈快，谁设法不让植物外壳掉下来就赢了。
	我特别喜欢与其中一个孩子交谈，观察他。他大概七八岁，看起来沉静专注，让我想起先前那个男孩。他不像是被排斥的孩子，但是和其他孩子的相处也不算融洽，他们会玩丢东西的游戏，在村里追逐，或是比较胆量，看谁敢往村子外围走，甚至离开第九间小屋后面那棵玛纳玛树，爬个一两步再重回山下，因为害怕或得意而大声尖叫。但这时候，他都只是在一旁观看，把一只手指摆在嘴边，脸上一副忧虑的模样。他皱着眉头的表情让他很像个大人，令我十分动容，因为那种表情出现在小孩脸上时，看起来悲伤而睿智。在与我越来越熟悉，渐渐信任我之后，他有时会把一只小手摆在我的手臂上，或者紧挨在我身旁坐着。而我总是发现自己唠唠叨叨跟他讲个不停，把我的生平、实验室和欧文的事都跟他讲。虽然他一点也听不懂，但还是静静倾听，好像我的话是一阵温热的雨，舒服得让他觉得没必要躲雨。
	某个非常热的下午，其他孩子又消失在了村子另一头，而那个男孩则在我身边睡着了。本来我打算在那天结束前，再往高地走最后一次，探寻通往湖边的路，但是不知为何我没有移动，也许是他深深满足的气息让我不想动，以便维持姿势，让他睡觉吧。我可以拥有一个这样的孩子，我心想。接着我又想到，但是我不想娶老婆。即便我距离美国十万八千里，暂时不受社会规范的约束，我也觉得那不可能，我想不出任何拥有孩子却不用娶老婆的方式。当时我对女人还不太了解，但就算我与女人相处的机会有限，我也知道女人不适合我。娶老婆！我能跟她讨论什么？我想象了过那种日子的情景：我坐在一张纯白餐桌旁，拿刀子锯一块外表很脆的烤肉，耳边传来我老婆走过闪亮的亚麻地板的声响，她用盛气凌人的口气跟我聊起钱、小孩和我的工作，我看见自己一语不发，听她唠唠叨叨地述说她一天是怎么过的，还有洗衣服的事，在店里见到谁，他们聊了什么。然后，我的脑海浮现一连串不同的影像，我抱起一个沉睡的孩子放到床上，传授昆虫知识给他，我们一起捕捉甲虫或蝴蝶，还有头一回一起去海边。
	但是那一晚我躺在席子上，并未睡觉，心里想的大都是那个小男孩的体温，还有他的小手。我觉得他好像还在我身边，接着我开始悲叹自己未曾拥有过的，以及未来可能不会再拥有的一切。
<h2>
	III</h2>
	一切都没改变，但也可以说一切都改变了。回到实验室后，老鼠还活着（变得更迟钝，也愈来愈不像老鼠。它们开始出现走路东倒西歪的现象，乱踢尖叫，显然不知该如何翻身站起来，令人看了入迷，但也惊诧），梦游者们也是。我拿那两只欧帕伊伏艾克给他们看，希望他们能有所反应，但他们眨眨眼，就不理会了。
	老鼠与梦游者，当然还有丘吕，这三者可说是我不到六周前的生活中仅存的遗迹。我的新人生就此开始了（我到了很久之后才意识到），而且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将处于恐惧和惊讶的状态。因为每天同时发生很多事，我很难用直线状的图表传达接下来几年的经历。我只能说，事实证明，塔伦特是正确的。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发现自己虽然没有意识到，但已经开始参加一场比赛。我常常听到瑟若尼提到某些药理学家与生理学家想尽办法，就为了去一趟伊伏伊伏岛。瑟若尼自己不会去，他说他太老了，不想长途跋涉。但是像他这种人只是少数。每天我们俩都会收到新的信件（有些用恳求的，有些想耍诈，有些隐约带着威胁的语气，也有根本就看不懂想说什么的），希望我们提供进一步的信息，试着要我说出我打算怎么使用已获得的研究成果，或是写信来宣战，说要打败我的研究。也许我一点也不担心的样子，表明我很天真，至少一开始是那样，但其实这一切让我轻飘飘的，甚至觉得有趣。我之所以抱持这种错误的自信态度，原因之一在于我信任国王，因为他显然不愿让塔伦特以外的人登岛（与他相关的人例外）。此外，我也觉得，既然连我都花了那么多天才找到乌龟栖息的那座湖（而且我去了两次），若有人有一天真的获准登岛，少说也要花上好几周反复探路，而且注定会充满挫折。他们当然不能请求协助，打扰乌龟是伊伏伊伏人的严重禁忌，对乌伊伏人来讲更是如此。
	此刻，大家都推测出欧帕伊伏艾克的秘密了。长生不死！难怪有许多大学与公司只要能够登岛，不管花多少钱，做什么都愿意。他们一定认为我正在研究，找出龟肉中让动物长生不死的成分。由于我手上握有他们不知道的信息，面对他们的问题与怀疑，才能保持沉默：我知道这种长生不死的形式会有可怕的副作用。我知道，要用这种方式追求长生不死，就一定要先发现解药或解毒剂。
	过没多久，瑟若尼就发现有什么不太对劲了。我们通电话的频率愈来愈高，某次交谈时，他指控甚至指责我：“你有事瞒着我。”
	我向来不善于装傻，不论过去或现在都是，然而我还是故意问了一个笨问题：“你在说什么？”
	他说：“那些老鼠有点不对劲。”接着，他把老鼠的退化情形详细描述给我听。（总共有百分之七十九仍活着。我第三次实验的老鼠有百分之六十一还活着，(19)不过第一次实验的老鼠已经存活了九十个月，他的第一批老鼠至今活了五十三个月。）我听见它们的症状与我的老鼠几乎吻合时，相当振奋。
	于是，我不得不告诉他，我们在老鼠身上看到的情况早已出现在梦游者身上。我跟他转述了先前在伊伏伊伏岛上遇到的事，还有我带回来的那些人的状况与粗估年岁，他越听越惊讶。
	“诺顿。”最后他说，“这真是……这真是不可思议。”但这没什么不可思议的，因为活生生的证据距离我只有几米之遥，就住在我创造出来的仿伊伏伊伏岛的小环境里。我们讨论了一会儿该如何用人体实验来证明我的理论，结论是不可能，因为没有人会愿意承担那么大的风险。瑟若尼问我，可不可能带几个伊伏伊伏人回美国来做实验。我提醒他，龟肉的效果可能要好几十年才看得出来，即便我们找得到一些四十几或五十几岁的实验对象，也要再等个四五十年，才能在他们身上看到症状。我跟他说，更要紧的事，是找到可化解龟肉副作用的解药。
	瑟若尼问道：“你跟谁讲过这件事吗？”他的声音很温和，但我已经学会不轻信那些假装没兴趣或没有企图心，或是以学术为名、宣称只想和你进行知识交流的对手了。因此，我得意地告知瑟若尼（刻意压抑了欣喜之情），在我前往伊伏伊伏岛之前，早已向《营养流行病学年刊》投稿，把老鼠的退化问题公之于世，而且也获准刊登了（这是当然的）。
	沉默许久之后，瑟若尼说：“唉……”我听不出他究竟是生气还是失望，或两者都有。“好吧，诺顿。”他说，“我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说完就把电话挂掉了。
	我当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之所以会投稿，实在是慌了，因为两种不幸的结果让我进退维谷。如果我等得太久，瑟若尼一定会用自己的名义发表老鼠的实验结果。他的观点会带有更多的推测性，但那不重要：到时候，他就成为发表实验结果的第一人，接下来，无论我写什么，都只是进一步阐述他的发现而已，而非我自己的发现。如果我的论文太早发表，所有垂涎伊伏伊伏岛和我的研究，想以“永生不老”为号召、推出商品的各界人士，就会发现他们的计划受阻。这么一来，欧帕伊伏艾克会被大肆猎杀，我也必须跟其他人一较高下，看谁最快找出解决之道，其实我不说，他们根本不知道有问题存在。然而不管我选择哪个结果，情况都不利于我。无论如何，我都只能怪自己。
	接下来，就像后来许多人说的，情况变得很糟糕。大约八个月后，我又去了一趟伊伏伊伏岛，这次只有我自己一人，而且登岛前又短暂觐见了国王，但我还是不太了解他。这是我最后一次获准觐见国王，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事后回想起来，那一趟伊伏伊伏岛之旅有很多事都是最后一次。例如，那是我最后一次成为岛上与村子里唯一的西方人，也是我最后一次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造访那一座乌龟栖息的湖泊，看着它们从布满泡泡的湖面游过来，那么相信我，那么和善。那更是最后一次我感觉到村民完全不注意他们的访客，就算最微不足道的生活常规也不会受到外国人打扰。我再也没有看过他们用那种延续了几百年的方式制作与储存食物，此后，他们的生活少不了罐头肉、饼干与含糖的丁状水果罐头。我再也看不到全裸的妇女在堆积如小山的豆荚前弯腰干活，晃动双乳。再也听不见猎人于晚间打猎归来时，一边漫步，一边因为生殖器与大腿的相互碰撞而轻轻发出的声响。
	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我还记得我曾心想（有一点自鸣得意，又觉得松了一口气）：塔伦特还是错了。就算外来者带来了改变，也会是缓慢渐进，不致让当地生活骤变。我注意到某些树的底部缠上了红色麻绳，树木四周插着一根根木桩，用细绳绕起来，许多写着拉丁文树名的小牌子被固定在树上，字迹潦草难辨。我心想，自然是麦尔斯干的好事，不过如果这座岛上的改变只是这样，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我画的图派上了用场，我又去了一趟湖边，甚至与上次结交到的年幼朋友再次相逢，而且这次他也愿意跟我深入森林。下午天气最热的时候，我们会在森林里小睡，早上则到处探险（我发现好几个肯定会让麦尔斯兴奋不已的菌类聚集地，采集了一些样本，画了几幅图，准备带回去给他）。我也见到了酋长、乌欧、拉瓦艾克，还有其他几个我认得出来，但不见得知道名字的人。
	后来我问自己：我是不是下意识地把伊伏伊伏岛之旅的时间跟《营养流行病学年刊》的出刊日期排在一起，(20)这样一来，可能就不需要考虑论文问世的后果？许多人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但我的看法不同，只是我无法改变他们的看法。我只知道，六周后我回到斯坦福时（这次再度带回两只欧帕伊伏艾克），科学界已经陷入一片混乱。许多人批评我，撰文质疑我，我的论文收到的回信数量也创下《营养流行病学年刊》的纪录。就连一般的媒体也接获信息，《泰晤士报》和《时代》杂志都因为我的两个发现，访问了我。差不多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塔伦特不再与我联络，但我一直不知道原因。难道是他觉得我终于让伊伏伊伏岛走上了惨遭破坏的命运？（后来很多人的看法跟他一样。）还是长生不死的梦游者因为我失去了美好的形象？或者是我出了名，他却无法跟我齐名？丘吕说，我不在的时候，有人试图入侵实验室：某天早上他上班时，发现实验室的门锁上布满了刮痕，门板底部出现一道很深的裂缝。他觉得可能是其他科学家或医药团队干的。我嘴巴说有可能，但心里却怀疑是塔伦特，但我仍然只能猜测他的动机：为了毁灭我手上的证据？为了把梦游者们救走？接下来的几个月，我通过各种渠道与塔伦特联络，写信、打电话，或者在他的办公室外一等好几个小时，也去过他住的荒凉公寓外面。我恳求教务长与院长介入。我甚至跟艾丝蜜谈过。我就像个相思病发作的女孩。我甚至不知道如果真的跟他搭上线，我该说些什么。我只知道自己必须见他，在某种程度上获得他的宽恕。虽然我不断提醒自己，发现那些事情的人是我，但若没有塔伦特，我根本不可能有所发现。（等到我听说辉瑞制药的药学家成功说服国王，成为第一支登岛的团队时，我的脑海也浮现这样一句话：如果不是你，伊伏伊伏岛到现在还是安全的。）
	我只能说，我的确试过了。我做了我认为最佳的处理。如今，每逢提起这部分的发展，我都会为了是否该道歉而挣扎。跟许多后来的人不一样，我登岛的目的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改变一群人，让他们用我的方法过活吃饭，信奉我的宗教。我只是去冒险而已，只是想要有所发现。虽然常有人指控我毁了一个部族与国家，但事实上，那种事情没那么常发生，并非是有人故意为之。然而，他们真的是我毁掉的吗？这我无法断定。我只是做了任何科学家都会做的事。如果重新来过，即便我知道伊伏伊伏岛与岛民会变成怎样，我可能还是会做同样的事。
	不过，这句话并不是百分之百正确：我应该说，我肯定会做同样的事。连想都不用想。
	两年后，我在国家卫生研究院的病毒学部门有了自己的实验室，直到退休前都在那里服务。丘吕回到了韩国，最后也在首尔国立大学主持起自己的实验室。梦游者仍由我照顾，只是我与他们的见面越来越少。负责他们生活起居的，是帮他们做血液、身心与反应能力检测的工作人员。(21)卫生研究院把一间多出来的实验室改造成非常舒适整洁的空间，在里面种树，铺叶子在地板上，也有服务人员帮他们洗澡穿衣，原因是那一间实验室虽然没有窗户（院方不希望窗外黑色树枝光秃秃的奇异景象令他们担心或沮丧），晚上却冷飕飕的，不该让他们继续全裸。我们也渐渐把梦游者的饮食调整成西式，借此了解这群食物全来自打猎采集的原始人改吃处理过的食品后，会产生什么效应。但遗憾的是，此刻的他们已将近全然麻木愚钝。当我第一次看到穆阿经过一整天的检测，坐着轮椅被推回睡觉的地方时（他的头傻乎乎地往后靠，垂在大腿上的双臂有气无力，眼睛张开却转来转去），我感到一阵心痛，想起过去他在森林里快步走路、精神奕奕的样子，也想起他曾经为了跨越地上巨大的树根而抬起短腿，双腿劈开的样子。虽然我知道这种研究工作是必要的，而他们的退化也无可避免，但情感上我仍希望他们好过一点。(22)
	那两只欧帕伊伏艾克过得也没有比较好。此刻我必须承认，我实在没有想到原来的天然环境是让它们存活与保持健康的关键。我曾数度试着刺激它们交配，也常常设法让它们固定摄取饮食，但都怪我未曾好好调查欧帕伊伏艾克都吃些什么，如今为时已晚。为了寻找适合的食物配方，我浪费了许多时间（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沙丁鱼、莴苣加嫩蕨菜），但终究无法增进它们的食欲，维持营养均衡。它们愈来愈无精打采，最后我们对年纪较大的那两只进行了安乐死（其中一只被保存了下来，(23)另一只则被解剖了），将心力改投注在较年轻的几只身上，不过结果一样令人失望。
	我的人生与实验室愈来愈远，经常四处讲课、写论文，直到1961年底才再度踏上伊伏伊伏岛。通过不同的消息来源，我得知当时岛上的研究员人数不论何时都比村民人口多，大批辉瑞制药与礼来公司的科学家居住的帐篷，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聚落，他们搭乘飞机与汽船来来去去，彼此看不顺眼，自画地界，壁垒分明，全都想要打败对方。我还听说丛林有很多地区被铲平清空了，许多动植物也因此丧命。某天晚上，麦尔斯从加州大学打电话给我，他的口吃问题又严重了。他说自己刚从伊伏伊伏岛回来，他描述的景象有如画家布鲁盖尔笔下的地狱场景：村子的广场布满尘土，脏污熏臭，许多火堆冒着呛人的黑烟，到处都是人。
	我希望麦尔斯是在夸大其词（菌类以外的事物，我不全然信任他），但我在起程时，的确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甚至不太情愿去了。当时我已经是政府员工，自然不愁没人帮我安排交通工具。我搭乘一架小飞机，等着降落在乌伊伏国凹凸不平的地面上。但令我讶异的是，降落时感觉很平顺，几乎不曾颠簸。我一踏出飞机，第一眼就看到了重大的改变：有飞机跑道了——尽管只是一块土壤平整的长条状场地，但印象中凹凸不平的地面、石头与一些灌木已全被移除了。事实上，整块地已经被铲平，只剩一大片空地，没有草，没有小白花，平坦的土地像清扫过似的。我感到自己的内心深处产生了变化，第一次觉得不寒而栗。
	向导与我会合后，我意识到自己以前没见过这个人。他长得跟其他人没两样，但会讲一点英语，穿着一件太长的西式汗衫，下半身围着一条黯淡的芥末色纱笼。他的头发剪得很短，与耳际切齐。他没带我去骑马，而是搭乘了一辆让他引以为傲、满是铁锈的拼装老爷车，车上有许多切割与焊接的痕迹，慢吞吞地把我载往码头。码头上有一座盖得很差劲的新平台，船夫站在码头上（他就是多年前我们第一次登岛时的那个船夫，但是装作不认识我），他的船就算不是全新，但至少是翻新过了，装了一匹有力的马达。当我们乘船疾驰在海面上时，马达发出了轰隆声响，不断地喷着水。我们只花了原先一半的时间就抵达了伊伏伊伏岛，等到我们绕过转角，往潟湖停靠时，又发生了一件让我震惊的事：岸边的丛林已经被铲平，让出了一大片海滩，滩上的沙石又灰又脏，后方有片树林构成不太整齐的边界。我们的船靠岸时，只见沙滩上站着一个人，笑容可掬，高举着双臂对我挥舞。
	那个人说：“诺——顿！诺——顿！”我这才惊觉那个人是乌瓦，可是他和我印象中的乌瓦已经不同了。(24)他穿了一件过大的卡其裤，身穿衣领有扣子的衬衫，不过一看就知道已经洗得褪色，而且有些地方缝了又缝，宛如刀疤。他的头发跟船夫和向导一样，已经剃得整整齐齐，鼻子上的骨头也拿掉了，不过两侧鼻孔各有一个深褐色的疤，原来的洞已经收拢愈合。
	乌瓦面带微笑说：“你好吗？”他刚刚学了英文，听来颇为自豪，但不知为何这让我的皮肤一阵刺痛，或许是我清楚地意识到伊伏伊伏岛的改变实在太大了吧。
	到处都跟以前不一样了。他们铺了一条通往山上的路，尽管还是要步行，但这次乌瓦改用推车来载运我的补给品了。他因为不习惯穿那么多衣服，所以汗流浃背，走了一段时间后，他笨拙地解开扣子，把衬衫拉开。我想鼓励他自在一点，便将我的衬衫脱掉，结果他瞪着我裸露的上半身，流露出羡慕的眼神，又转身把扣子扣上了：我几乎可以看出他脸上摆明的决心，他想要坚持全身穿上衣服的新习惯。但是为什么呢？我想问他。毕竟，伊伏伊伏人最适切的生活习惯之一就是不穿衣服，生活在这么潮湿的环境中，穿衣服不但愚蠢，甚至有害。
	一路上，我情不自禁地研究起身边的树景，试着找出改变的地方。与上次相较，此刻是不是安静了许多？虫鸣鸟叫与猴子的尖叫声是否少了？玛纳玛树是不是少了，所以掉落地面的果实也少了？与过去相较，卡纳瓦树上沾到的雾阿卡粪便好像也变少了？四处的苔藓是不是出现了长期践踏的痕迹，还是最近有人刚刚走过？某片棕榈树林之间的小路总是那么宽敞，还是最近才拓宽的？兰花上面的白色卡片是植物学家弄上去的标签，还是一只翅膀收起来、看起来方方正正的蝴蝶？
	在村庄映入眼帘之前，我们已经闻到它的味道，听见一些响动了，但不是这里特有的味道，而是美国的味道，声音也不是伊伏伊伏岛本来就有的。我闻到煎培根时特有的强烈酸味，还有培根肉片在高温煎锅里滑来滑去的嘶嘶声响。我听见男人讲话的声音，讲的全是英语，一阵洗涤剂的清新激烈香味扑鼻而来，还有金属碰撞石头的铿锵声响。
	接下来，那些人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他们的帐篷整齐干净，洗好的衣服挂在低垂的玛纳玛树树枝上（包括摊开来的T恤和棉裤，全是普通棉布的颜色），有人用两支金属火铗将一罐豆子架在火堆上加热，罐子边缘不断地冒出泡泡。
	自我介绍后，我得知了他们是辉瑞制药的人。礼来公司的人则扎营在村子西边，不过两个营地与村子的距离都差不多。他们对我恭敬有礼，但也带着敌意，并有些惊讶。看得出来，他们非常羡慕我，因为就在他们试着研发新药与冷霜时，我已经在做真正的研究工作了，所以他们知道我的位阶比他们高。但是，他们手头握有各种资源（而我拥有的，显然只是乌瓦的手推车里唯一的帆布袋），而手握各种资源的人，显然会是胜利者。这向来是科学界的法则，当年也是。我找了个借口，很快就离开了。
	但是来到村子边缘后，我才发现伊伏伊伏岛的改变是如此恐怖，而且事态相当严重。村里的小屋还是一样，泥土地和森林之间的界线依旧清楚，但是尚未改变的事物仅止于此。一大块罐头肉插在棍子上，油水不断滴在下方的火焰里；一块烤好的肉摆在火堆旁的棕榈叶上，叶子因为肉的热度枯萎卷曲。几米外，有一群男人围着另一块肉，直接用手撕着肉来吃，每吃两三口就拿一小块喂自己的野猪。最糟糕的是，村子左侧有一条挂衣服的线横越两棵玛纳玛树之间；那条线是用几条棕榈叶绳索制成的（那种绳索珍贵无比，本来是用来修理或拖拉物品，或者充当野猪牵绳的），上面挂着许多破烂的旧衣服：泛黄的内衣、口袋破掉的长裤，还有朴素呆板的长袖棉质洋装，在美国穿可能都太热，更别说在热带的伊伏伊伏岛了。穿着衣服的村民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有些人穿衣服的方式正确，有些不正确，但他们都很认真，想努力把衣服穿好——就许多方面来讲，这一点是最惊人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不是为了穿着玩，而是相信穿衣服是值得采用的习惯、必要的改变。但是，是谁告诉他们的？他们又为什么会相信？
	我朝着第九间小屋走了过去。小屋旁有两名药师在踢足球，笑个不停，还包括村里一些孩子（其中几个穿着过大的衬衫，简直像穿和服，他们边跑边跳，衣袖晃来晃去）。小屋内部的样子跟我的记忆相符：安静而凉爽，有点阴沉。我暂时松了一口气，但随即心想：像这样完全没改变，是不是太不正常？我几乎感觉到那间小屋已经尘封很久，荒谬的是，我居然开始查看室内的泥土地，寻找它被忽略的迹象。在一个充斥改变的环境里，第九间小屋的不变并未凸显它的重要性，而是它无关紧要了。显然，曾经备受珍惜的一切，从衣服到食物，甚至小孩玩的游戏，都不再重要了。而且在新世界降临之际，村民居然没想到要更新第九间小屋，这就表示他们不再将之视为值得珍惜的象征，而是陈旧的遗迹。
	之后我才了解，当年自己花了几周才发现的东西，两个研究团队只用几天就发现了。再后来，我急着前往高地上的湖泊（此时那条小路看来就像刚刚有游行队伍经过一般，沿路有许多鲜红色的带子缠绕在树与树之间的竿子上），发狂似的冲向两名科学家（这两人隶属一家德国公司，扎营在礼来公司营地的不远处），他们正合力将一只很大的欧帕伊伏艾克从湖里抱出来，它的四只脚因为惊恐不断舞动。稍后等他们离开后，我在湖边倾着身子想一探究竟，但原本干净的湖畔早被十几个人的靴子踩得脏兮兮，我只看到五只欧帕伊伏艾克冒出湖面，我等了很久，它们还是不愿朝我游过来，只在湖心徘徊，我一直忍着，才没有大吼大叫。后来，其中一位德国药理学家跟我说塔伦特失踪了，至少已有两周不见踪影：先前他自己来到岛上（艾丝蜜没有跟来），跟岛上的一些人见过面。接着，某一天他就不见了。过了一阵子，大概两三天吧，大家才注意到，这时所有人立刻分组进入森林寻人，然后又带着向导一起去找，但是没有任何线索。他只带了一只随身携带的背包。尽管他们全面搜寻，仍无法在丛林里寻得蛛丝马迹：布满苔藓的地面上就连最轻微的足印也没有，也没有吃过玛纳玛果后留下的种子，或者生火留下的焦黑土壤和树枝。
	这下子我知道了，这就是最糟糕的情况。与此相较，其他事都没那么糟了。那些乌龟终于学会不再信任人类，但为时已晚，它们的数量已经大减。那个不久前曾睡在我身边的小男孩，如今看到我后转身便走，身后拖着宛如新娘礼服裙摆的长裤管。我实在无法相信，也不能接受塔伦特就这样离我而去，而且或许永远离开了世人。白天我尽量找所有的村民与药理学家讨论，询问消息。那些药理学家发现这件事能让我分心，不会碍着他们，所以很乐于跟我交谈，但是他们的消息少得令人恼火，好几次我都后悔去问他们。失踪前那几天他看起来怎样？他们说他看起来很好，但是因为他们不了解他（我必须承认，我自己也一样不了解），也无法判断他的行为是否正常。他很平静，常常在沉思，不理会别人。他在研究什么？他在观察什么？他们说不知道；有时他会和村民交谈，但大多数时间他只是观察他们，做笔记，一个人写东西。他是不是特别常和某个村民交谈？他们说没有。他看起来是不是……我顿了一下，直到我确定自己想知道答案才接着问，是不是仪容凌乱，似乎有病在身，抑或讲话颠三倒四，出现了幻觉。他们说没有，都没有。
	每到晚上，我就开始找他，在丛林里的曲折小径上乱走。但那样走是没有用的，因为我未曾走远，也没有呼喊他的名字，只是拿着手电筒在身前照来照去，光线从许多地方扫过去，照亮树皮、树叶与地面的时间都很短暂。我不觉得自己找到他的概率很高。但是在找他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初次与穆阿相见的情景。他从丛林暗处走了出来，像是梦魇成真一样，而我内心仍有一部分认为这种事会再发生。也许某一晚，我把手电筒往右稍稍移动，灯光刚好就打在塔伦特身上，他脸上的表情被络腮胡挡着，只听得到他说：“哦，诺顿，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尽管相当罕见，但每隔两年左右总会有某个村民在森林里失踪：通常是欠缺经验的年轻猎人，独自进入森林深处后就没再回来，有时便就此消失了。伊伏伊伏人有一句谚语，说的就是这种事，“Ka ololu mumua ko”，意思是丛林吞噬了他。奇怪的是，他们不觉得失踪的人死了，而是认为他只是离开而已，一时找不到回家的路，但还活着，正不断试着返回村子。
	此后，许多人针对塔伦特的失踪提出过各种理论。他想去找其他梦游者。他跟着某个梦游者进入森林。他疯了。他发现了另一个更神秘的部族，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有了非常伟大的发现。他发现非常恐怖的东西。他被村民谋杀，尸体在夜里被带走了。他被一种他发现的花卉迷住了。他跟某个女性或男性村民一起私奔了（这种说法荒诞不经，因为没有任何村民失踪）。他想离开文明世界，后来又找到另一个文明。他偷偷离开伊伏伊伏岛，用假身份在夏威夷生活，在那里的大学教书。他自杀了。他仍活着。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我不能宣称自己知道他怎么了。但我常常想起他，没人能想象我有多常想起他。当他消失无踪后，我恐怕必须承认，我心里曾经拥有的某种东西也跟着消失了：可能有人会看出来，任何事物都无法再引发我热切的关注，只是还有别的改变。有时候我心想，如果他仍在世，我会有多么不同，我是否会改用别的方式来追求自我满足，而不是用我最后采取的手段。如果不得不做出一个结论，我必须说，我也认为是丛林吞噬了他，他仍在丛林深处的某个地方行走着。事实上，我脑海里常常浮现他的身影：因为多年来身处丛林深处，不见天日，变得憔悴而苍白，抬起头让那仅有的一点点阳光洒在他的脸上。在我的脑海里，我不曾看见他与别人在一起，他总是在森林中独行，衣服已经破破烂烂，像饰品一样不足以蔽体，手执一根竹竿当拐杖，胡子长到了胸前。我心想，他是不是也吃了一点龟肉，因此可以长生不死？他是否会唱歌，或者像有人做伴那样自言自语？他还记得我吗？他是不是找到返回村子的路，他是不是一年会回去一次，站在树后面观察彻底改变的村子，直到某一年才不再回去？
	在我的脑海里，有时我会大声叫他。有时他会转身，双眼明亮睿智，流露饥渴的眼神，他那强烈的饥渴与热切目光让我无法呼吸，目瞪口呆，难以言语。最后，他用一只变黑的细手紧抓着拐杖，转身离开我，然后就消失了。
<h2>
	IV</h2>
	就这件事而言，我还有什么好说的？你知道，大家都明白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一件事的结局是令人快乐的。每次有人问我接下来发生了哪些事，我总是忍不住用简单明快的答案回复，原因是，这个故事应该是一个主角死掉的漫长又曲折的传奇，但是若要把它说成那样的传奇故事，实在太困难了。
	后来发生了许多充满反讽意味的事件，就像那些结局令人难过的悲惨故事一样。我想说的是，那些药厂人员、脑神经科学家与生物学家在抓到乌龟后，立刻赶回国，得到的实验结果跟我一模一样，也是我一直试着跟他们说的：老鼠的实际寿命会达到自然寿命的两倍、三倍、四倍之多（后来又找了大型老鼠、兔子、狗、猴子与许多谣传过但无法证实的动物来做实验，结果也一样），但是所有存活下来的动物都彻底疯了，无法恢复原状。老鼠的脚踢来踢去，像婴儿般哭个不停；猫则是嘴一开一合，却发不出声音，不停地用身体冲撞笼子；狗用爪子挖出自己的眼睛；性情及感官与人类最接近的猴子则是持续吱吱叫，直到有一天停下来，眼神茫然呆滞，眼底映照着你想得到的任何景象，如大海、片片云朵、一个有许多乌龟的湖泊。
	而且，等到有科学家发现了端粒，等到基因序列的技术趋于成熟，能够推测欧帕伊伏艾克是通过什么机制影响正常端粒酶的时候，欧帕伊伏艾克早已经绝种，无法研究了。(25)因为湖里的乌龟早已被抓完。尽管20世纪70年代有十几名科学家又回去探索了湖泊，沿着河流，从山上水源地到山下的下游尽头全部清查了一遍，但还是找不到一只欧帕伊伏艾克。大家都知道我们差一点就能解开长生不死之谜，却任由大好机会溜走，到头来浪费了几十年时间，花掉的钱也是数以百万计，最后成仙的美梦全都变成了泡影，懊恼之余只能互相指责，绝望悲叹。但是有些人偏偏不信邪，计划要研发推迟老化的药品、抗老乳液，以及让男性重振雄风的仙丹妙药，但终究还是放弃了。为此，辉瑞制药感到悲伤，礼来公司觉得沮丧，强生公司懊恼不已，默克集团则是怒火中烧。后来的许多年中，还是有人在绝望之余，试图用世上其他各种乌龟取代欧帕伊伏艾克，但全部徒劳无功。实验期间，他们花了好几个月等待，希望看到老鼠超越自然寿命，却眼见它们一只只死掉，只能用另一批老鼠重新来过，改以夏威夷海龟、另一种棱皮龟或加拉巴哥象龟来做实验。也有人改用伊伏伊伏岛上可取得的各种动植物与蕈类来尝试。树懒、野猪、蜘蛛、雾阿卡、大嘴鸟、鹦鹉、胡诺诺虫、玛纳玛果、卡纳瓦果、像蜥蜴的奇怪生物、外表毛茸茸的葫芦、棕榈叶，还有豆荚——为此，伊伏伊伏岛上所有的东西都被夺走了，整片森林被铲平，大量的蘑菇、兰花与蕨类植物也被采集一空，像在采收肥美草莓与翠绿莴苣一样。树林消失后，清出了许多空地，所以这一切全都可以用直升机直接运走。
	至于酋长，他在20世纪70年代初就被约翰&middot;霍普金斯大学骗到了美国，每天抽血检查，做各种测验，采集各种体液，直到现在可能每天都还过着这样的日子，因为再也没人听到他的消息或提起他了。至于拉瓦艾克，当时就消失了，再也没人找到他。（辉瑞制药指控礼来公司绑架了他，礼来则说那是明尼苏达大学干的，明尼苏达大学又怪罪汉堡大学，汉堡大学却声称应该归咎默克集团才对，而默克却保持缄默。）森林被铲平后，有人发现了其他梦游者，他们踏着踉跄的步伐四处游走，漫无目的，因为突然被阳光直接照射，猛眨眼睛。此外，也有人谣传其余梦游者的人数高达几十甚至上百人。我自己并未亲眼看见，但是据说，各制药厂像分糖果那样把他们分掉了。他们搭机离开后，住到了无聊的实验室里，至今仍然过着每天被针扎的生活，手臂上插满点滴接头，腿上到处是皮肉与骨头被采去做样本的痕迹。(26)到了1966年，第一个人体实验监督委员会成立时，我连我的四个梦游者都差点没保住。后来，威尔布鲁克与塔斯克吉两地的人体实验出现了争议，生物医学及行为研究之人类保护国家委员会在1975年成立，我永远失去他们了。(27)
	仇视我的人多达数十个，包括瑟若尼、艾丝蜜、所有斯坦福大学人类学系的成员，还有整个《哈珀斯》杂志社。他们对我提出各种指控，说我隐瞒真相，扭曲事实，毁了一个文明，甚至毁了人类的希望。(28)至于伊伏伊伏岛，真的是厄运连连，在所有药厂人员撤离后，紧接着又有大批传教士进驻，这次他们取得了过去传教士无法达到的成就——促使几百人改信基督教。至于伊伏伊伏岛上剩下的村民，因为林木被铲除殆尽，四处一片光秃秃的，不得不搭船前往乌伊伏岛，被美国特别活跃的普罗沃市摩门教传教士安置在岛东边用铁皮与木头盖成的村子里。(29)被安置后，代理酋长因为想帮某个男孩举行阿伊纳伊纳仪式而锒铛入狱了（当时监狱才刚成立，因为乌伊伏国的国王向来喜欢较直接的处罚方式，例如把罪犯放逐或流放外海）。据说，伊伏伊伏岛的所有奇观都消失了，各种动植物、蕈类与花卉被采集一空之后，美军把那个美丽而神秘的小岛拿来当作核子弹试爆的场地——不是法国人，也不是日本人。还有根据小道消息，继位为国王的图伊乌沃乌沃太子，其实是某国军方的傀儡，但他总是喜欢穿着纱笼和一件别满勋章的羊毛夹克，在乌伊伏岛上四处巡视，昂首阔步，满脸是汗。接下来的故事，我想都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男的村民个个成了酒鬼，妇女忘了手工技艺，无论男女都变得更肥胖、粗鲁、懒惰，他们对传教士言听计从，要他们离开家里，就跟采摘熟苹果一样容易。从某天开始，有村民染上不知从哪里来的性病，而且性病一旦出现，就成了不会绝迹的传染病。这些事都是我亲眼见证的。我一再重返当地——虽然我早就没有赞助经费可用，虽然其他人不再有兴趣，虽然伊伏伊伏岛不再是伊甸园，早已成了密克罗尼西亚地区的废墟。它曾经充满希望，如今却令人厌恶尴尬，就像个身材变胖、头发变少、嘴上开始长毛的美女。
	所有改变对伊伏伊伏岛而言都是耻辱，到头来能跟我一起记录那些改变的人，就只有麦尔斯了。因为多年来，只有他跟我一样坚持重返当地，一开始是靠经费补助，后来则是完全自费。1968年春季的某一天，就在我们俩漫步于塔瓦卡（此时它成了杂乱可悲的小镇，因为换了国王，也改名为图伊乌沃）的时候，被两个小孩跟上——他们一男一女，显然是兄妹，哥哥大约五岁（或者说，当时我觉得他大约五岁），看来很机警，三岁左右的妹妹则是常常咯咯笑。有个垂头丧气的妇女站在铁皮摊位前卖玛纳玛果，她用棍子将果肉串起来，放到砂糖里滚一遍。麦尔斯跟我买来给那两个小孩，他们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砂糖像胡茬儿一样沾在脸上。他们俩每天都紧跟着我们，在我们从伊伏伊伏岛回来、正感到筋疲力尽与沮丧不已之际（此时我们搭乘的船都是引擎强大的汽船，船头不时高高飞起，再掉回海面上，实在教人害怕，我们避免对望，因为不想看到对方脸上悲伤的表情），却看到他们蹲在码头上等我们。我们逢人便问，是谁在照顾他们（女孩叫马卡拉，男孩是穆伊瓦）。结果答案似是而非，或者根本没有答案，麦尔斯与我几乎是一时兴起，冲动地把他们带回了美国。
	穆伊瓦可说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不过，当时我当然没把他当成第一个孩子，只认为他是我唯一的孩子、我自己的孩子），虽然我已得知他不是五岁，而是七岁，而且我必须从头教他怎样吃饭、使用厕所，也教他讲英语。就许多方面而言，他跟夏娃没两样，但我还是很爱他。他真是个甜美的男孩，为我带来许多欢乐，满足我在伊伏伊伏岛就开始怀抱的梦想，也就是抱着一个睡着的孩子上床。这样的梦想实在太迷人，我不免想要一直活在梦里。于是我开始收养其他小孩，而且在我用心关注之后，我发现当地有几十个无父无母或是父母沉迷于酒精或宗教的小孩——起初我只收养男孩，因为我发现自己跟他们比较谈得来，后来也收养女孩。就连乌瓦的儿子也找上了我，要我收养他刚学会走路的两岁弟弟瓦伊亚。1977年，麦尔斯胃癌发作，很快就病逝了。我收留了马卡拉，她成了我的第十六个小孩，当时我想她该是最后一个了。没想到我还真的错了，而且一错再错，每次去乌伊伏国（对我来讲，这已变成两年一度的大事，虽然我心里晓得害怕，却不得不回去）都会带一个孩子回国，而且我一直都想找与我失散的那两个男孩（如今已长大成人，无疑也有了自己的小男孩）：一个是我在阿伊纳伊纳仪式上看到的那个男孩，另一个则是曾和我一起睡觉的那个。我一直在找他们，我每次新收养一个小孩，都希望他能拥有类似的特质，同样沉稳的眼神，靠在我身上时，让我感到同样的信任。每次我领养一个新的小孩，我总是非理性地想，就是这一个了，这一个孩子能让我快乐，能让我的人生圆满，这一个孩子不会枉费我多年来的企盼。
	结果我不只一错再错，还错了十八、十九、二十次，不断错下去，就是停不下来，我不能停，因为我还在寻找。
	我根本料不到，1980年那趟伊伏伊伏岛之旅，终将毁了我的人生。
	当时我已领养了二十六个孩子，这个数字当然已经超过我的需要，也超过我想要的。可此刻，一般人对我大量领养小孩的行为，看法已经改变了，在某些地区甚至成为人面兽心的例证。一开始领养小孩时，大家都视我为英雄：也许是个奇怪的英雄，尽管怪癖颇具争议性，但终归是个英雄。身为单身男人、知名科学家，却对那些营养不良的原住民孤儿敞开了我家的大门（我家离小镇外不远，是一间殖民地时期的房屋，有八间卧室，是我用一部分遗产购得的）。皮肤黝黑且鼻子扁平的他们，除了生活凄惨，完全没受过教育。
	我的英雄身份大概在我带第九个小孩回来后，被毁掉了。突然间，那些喜欢嚼舌根与发表意见的人，还有世界上的女人（对我的个人行为最有意见的似乎都是女人，她们常常这样），都开始怀疑我。为什么我需要领养那么多小孩？为什么我有那么多小孩，却不娶老婆？我到底想干什么？这件事一定有鬼，不是吗？怀疑归怀疑，从来没人敢直接提出指控，但我总是感到许多人在怀疑我，就像一块方糖卡在舌头底下，虽然正在融化，还是可以感觉到它的存在。我相信，就连我家那位来自当地的管家兼奶妈汤林森太太（她之所以获聘，全凭外表，因为她看起来愚钝、健壮、脸色红润，就像小说家狄更斯笔下的厨房女佣，唯一的差别在于她是住在马里兰州的现代人）也喜欢向我邀功，说她数度在女性友人和姑嫂面前帮我辩护，但毫无疑问，她也会跟她们分享自己的想法：好吧，说到底，他领养那么多小孩要干什么？（当时我的确不太理会别人说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我还真的是过于狂热、怪诞，领养小孩的速度也太惊人了。）
	后来，到了1974年，因为获得了诺贝尔奖，我再度成为英雄。我有许多“失算之处”（就像《泰晤士报》说的，我显然辜负了梦游者，在同一篇文章中，作者还绕着弯骂我，说是我造成了塔伦特的失踪，并且毁了伊伏伊伏岛），但显然无损于我深具人道关怀的事实，我把自己的个人慈善事业经营得有声有色，简直不输马戏大王费尼尔司&middot;巴纳姆。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我不断接受访问，问题都绕着伊伏伊伏岛、梦游者、塔伦特与欧帕伊伏艾克打转（反而较少论及我的研究工作及其意义），但关注的焦点还是孩子们：我可以带着他们一起亮相吗？他们是否有适应不良的问题？他们有什么故事是我最喜欢的？访问者总是希望挖出故事，让孩子们显得很可爱的逸事，但是从我嘴里老是问不到：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而且没有那么多的可爱之处。一再有人问起我为什么要领养他们，但我觉得这问题很难回答。说真话会令人厌恶，但是如果扯谎，说我想帮助贫民，喜欢有小孩做伴，答案却会显得简单陈腐，甚至可笑。但令我惊讶的是，所有访问我的人都不曾质问我，而是迅速就把答案写下来。等到报纸与杂志把访问稿刊登出来后，我看到自己被称为“充满父爱的老爹”或“溺爱孩子的父亲”，更是觉得惊奇不已。
	在乌伊伏国，我的诺贝尔奖得主头衔没有什么用；我只是一个两年会去一次的白人，他们会把各种没人要的孩子硬塞给我。讽刺的是，我在那里发现了一个长生不死的部族，但那些帮我发现的人却并非不死之躯。乌瓦死于1965年，当时他五十六岁；不久阿杜也走了。乌瓦与阿杜的一些孩子也都去世了（例如乌瓦的儿子，他曾把自己的一个孩子硬塞给我；阿杜女儿生的那对双胞胎儿子，如今都是我的养子），自然寿命本来就不长的他们，因为酗酒都早早离世了。
	图伊乌沃的宽阔街道泥泞不堪，布满脚印，沿途两侧到处是不可能实现的兴建计划，早就被放弃了，只留下残瓦碎砾（一包混凝土松垮垮的，中间划开了一个洞，原本要用来兴建道路的泥沙慢慢流出来，别处则摆着一捆用破烂棕榈叶绳索绑起来的钢筋，锈成了橘色）。我偶尔在路上走时，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下飞机的地方好像不是伊伏伊伏岛，觉得自己过去熟知的那个乌伊伏国首都应该在岛上的另一边。这个城镇实在太不像话了，乞丐越来越多（一直让我感到纳闷的是，他们要向谁乞讨？因为这个镇上没有人有钱，过去曾经大批来访的忙碌的外国旅客，早在十年前便已离去，再也不曾回来）。他们在路边生起小小的暗淡火堆取暖，路边的棚屋看来破破烂烂，使用的棕榈叶建材因为长霉也布满黑点。唯一的新房屋是国王的寝宫，宽阔的门面是混凝土结构，丑陋无比，上面还凿了一个个没装玻璃的窗格。在粉刷与铺屋顶的工作完成前，国王的钱就用光了，所以粉刷只完成一半便被搁置下来，寝宫顶端也只铺了一层层棕榈叶，不过棕榈叶是新铺的，看起来像戴了假发，而且，镇上也早已没人记得怎样把棕榈叶编织成同时具有保护作用与优雅外观的屋顶了。
	每次去岛上，我总是住在老地方：豪华程度排名镇上第二的客栈，是全镇两栋混凝土建筑之一，有六间客房，我向来是唯一的投宿旅客。我的房间有一张勉强称为床的东西，铁制床框非常古老，床垫是一个很大的棉布袋，里面塞着清脆的棕榈树外壳，还有挂在墙上的竹竿十字架，可以算是镇上最漂亮的东西。客栈靠近海边，我总是坐在屋顶吃晚餐，享用罐头肉与水煮甜薯，看着天色变暗，伊伏伊伏岛终究消失在了夜色中，完全被黑暗吞噬。再也没有人获准登岛，违者将遭处死。据说，国王深信有一天科学家与金钱流还是会回来，到时候他打算再大赚一笔钱。然而，此刻不管哪一国政府付钱给他，都还是能使用伊伏伊伏岛。不过，接下来我又听到其他传言，有时候一个科学家团队到了伊伏伊伏岛的另一头（没人知道他们来自哪一国），追查是否还有剩余的欧帕伊伏艾克，还探掘了水底的洞窟；也有人说国王把那个岛屿当成了流放地，任谁受罚，下半辈子就必须生活在几乎与世隔绝的状态中。有时候我会觉得，塔伦特也在那里，我仿佛看到他抬头看着太阳，被一大片迷雾般的象牙色蝴蝶包围，往山上移动。
	后来我渐渐发现，我之所以一再回去，是为了惩罚自己，我强迫自己要记住所有的改变。举目所及，都是令人极其沮丧的景象，当然，我怎么能错过镇上的脏污面貌，还有相形之下整洁无比的传教士营地。营地位于乌伊伏岛北端，那里的丛林已被清除得一干二净，让人觉得仿佛置身蒙大拿州。那里是另一种悲惨景象：乌伊伏人不能喝酒、乞讨、生火，于是便当起了信差、农工、女仆，脸上总是挂着微笑。不过，最糟糕的莫过于，为传教士工作的乌伊伏国男人都不拿长矛了，他们放下长矛，成了基督徒——看到他们手上没有长矛令人不忍，跟他们的脑袋不见了没有两样。在图伊乌沃镇，即使最贫困、最不起眼的男人也手执长矛；长矛通常是他们唯一的财产。
	我也去过伊瓦阿阿卡岛，那里曾经有大批的菜园与树林，但早已被摧毁，因为礼来公司买下了土地所有权，开起了乌龟养殖场。当年该公司盖的人造湖已变成微微含碱的沼泽，里面的水像石油一样又黑又浓，四周的油腻土地则充满恶臭，而且有毒，死亡的气息吸引了大批苍蝇，在空中四处嗡嗡飞舞，怎样也赶不走。少数几名从乌伊伏岛来的季节性农工还住在那里，守卫着这片宛如臭水沟的沼泽。他们的眼睛凝望着地平线，等待雇主搭飞机回来。
	这座岛曾经不知道等待为何物，但现在大家却都在等待。当地文化对过去本来就没有太多眷恋，为什么要有呢？这是一个不曾改变的地方。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所有居民只能缅怀自己失去的一切。所以他们保持着警觉，无法动弹，在希望与绝望之间进退两难，等着他们的世界恢复原状。
	那一天是我待在乌伊伏岛的最后一天，我正要去机场赶搭飞机。一如往常，我的行李里面总是带着一些样本盒，因为我可能把一些有趣的东西剪下，隐藏在盒子里加以保护，但是跟过去几趟一样，这次要离开时样本盒还是空的。
	一如往常，每次我沿着镇上主街往下走（突如其来的阵雨过后，街道总是泥泞不堪），就会有大批乌伊伏人突然默默出现，对我伸出双手，不论我施舍什么，他们都会拿走。我也习惯了这种景象，所以口袋里装着许多我认为对他们有用的东西：钱没有用，所以我拿给他们的都是芒果干、手帕（可以用来清理长矛或当成婴儿尿布）、干果，并且把小刀送给那些看起来特别可怜的人。
	我在机场上等着飞机的到来。听说默克集团曾经突发奇想，以投资者仅存的乐观态度花钱兴建跑道，但是尚未完成就放弃了，所以那条跑道跟岛上许多地方一样，只是个半成品，对乌伊伏国的任何人来讲，并未发挥更大的功用。此刻，柏油路面已经是杂草与小树丛生，黑色的路面凹凸不平，很多地方早已变形。
	这时，有个男人慢慢朝我走来。不知为什么，机场周围看不到几个岛民（也许是他们的习惯，这里毕竟曾是国王的猎场，或者出于恐惧，因为他们都不喜欢飞机），他走过来时，我一边扇扇子，一边盯着他。等到他靠近一点时，我立刻看出了他是伊伏伊伏人。他们很好认：身形比乌伊伏人矮小一点，而且不管他们在这个新的居住地待多久，看起来都是一副迷惑、不知所措的样子。
	这个男人的年纪较大，大约四十几岁，与大多数伊伏伊伏人相比，同样不太精神；他的长矛矛头钝掉了，矛柄上许多地方有木头掀起来，变成细小的刺。他围着一条可能曾经是深蓝色的纱笼，我可以闻到他身上散发着浓浓酒味，跟腐烂的玫瑰花一样甜甜的。奇怪的是，尽管如此，他看起来还是很有自信，他叫了我一声，我也不知不觉地跟了过去。
	机场边缘矗立着一片参差不齐、垂头丧气的番石榴树林，那个男人指着一堆藏在树林里、跟他的纱笼一样褪了色的布料。我并未走过去把布料拿起来，于是他用脚趾踢了踢，布料翻过来后，我才发现那是个孩子。男人大喝了一声，那个孩子站了起来。他只穿一件T恤，上面有许多破洞与裂缝，头发全部纠结在一起，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我下意识地浮现了一个念头：我一定要把他的头发剃光，让头发重长。
	我回过神来，跟那个男人说我不想再领养小孩了。
	那个男的瞠目结舌，显然不相信我的话。当然，我也拒绝过其他父母（大都是因为孩童的身体畸形），但他们通常只是静静地点点头，然后回到路边的栖身处。这个男人有所不同。他说，我一定要把那个孩子带走。我拒绝后，他又说了一遍：我一定要带他走。我跟他说，我不想要那个孩子，我家已经容纳不下其他孩子了。
	“但他只是个小孩子啊！”他跟我说，眼看我不为所动，他改换口气，变得比较温和：可不可以拜托我把那个小孩带走？他知道我是个有钱人，一个好人。他甚至知道我的名字。“诺……顿。”他说，“诺……顿，拜托你把孩子带走。”
	那个孩子一直低着头，此时那个男人把他推向我。“把他带走！”他大声哭喊，又讲了一遍那句话，这次是用吼的，因为飞机已经在我们的头顶盘旋，螺旋桨呼呼呼大声作响，准备降落了。
	我转身朝飞机走去，那个男人跟了过来，身后拉着那个男孩。“他会帮你做任何事！任何事！你想要怎样处置他都可以！”此刻他喊了起来，他的声音夹杂着愤怒与绝望。我转身仔细看看他，片刻间，真的是在那一刹那间，我突然觉得我认识他。因为喝太多酒，他的下巴长满胡茬儿，眼睛蜡黄，但是看着他抬起下巴的样子，看着他那细瘦的双臂，宛如蜘蛛的脚，我发现他不就是阿伊纳伊纳仪式上的那个男孩？那个头部直挺挺不动、双手像昆虫翅膀轻拂我全身的男孩？
	接下来，在我还没有意识到之前，我就把双臂伸了出去，那个男人松了一口气，呻吟了一声，把那个一语不发、仍低着头的男孩推到我怀里。飞机的门打开了，梯子降下来，我大步走去。这时我又听到那个男人在我身后大叫。
	“你还想怎样？”引擎声轰隆隆作响，我对着他大叫，“我带他回去！”
	“你要拿东西跟我交换！”
	即便我急着离开，听到这句话还是让我有点愤怒——一开始是他求我把孩子带走，现在还敢跟我要东西？我跟他说：“我没有任何东西。”
	“求求你！诺……顿！什么都可以！你一定要用东西跟我交换！”
	我把男孩放在地上，手伸进口袋里，发现最后一把小刀，拿给了他，外加一把开心果。他一把将东西拿走，将长矛高举过肩，得意地慢慢跑开了。他不曾转身看那个男孩。突然间，我为他感到很难过；他不想要那个男孩，但男孩是他唯一的财产，他只能用男孩做买卖或交易。
	飞行员从飞机上对我挥挥手，他已经帮我把行李拿上飞机，我该登机了。“走吧！”我用乌伊伏语对着男孩说，但他没跟过来，只是低头看脚，我不得不走回去，把他抱起来。他的T恤有点油亮，摸起来滑滑的，他朝着我身上吐热气，闻起来带着发酵的臭味。但是，当我爬上舷梯，他用一只手臂抱住我的脖子，把脸埋在了我的肩头。
	我坐在窗边，看着乌伊伏岛愈变愈小。一路上，男孩不肯放开手臂，后来，还尿在了我身上，飞往夏威夷的航程中，我始终坐在他的尿上面。我不喜欢他，但觉得他很可怜，而悲怜往往会变成喜爱。当时我五十六岁，正在回家的路上，又有了另一个孩子。我只觉得筋疲力尽。我发誓，那是我最后一趟乌伊伏之旅。
	那孩子睡着了，我把他安置在地板的一条毛毯上。我无精打采地想：又一个小孩。我必须为他取名字，喂他吃饭，帮他穿衣，把他养育成人。
	到了檀香山时，我跟飞行员握了手，感谢了他。前一趟载我前往乌伊伏岛时，他还是个副机师，说自己是法国人，从小就在帕皮提市长大，也还住在那里，所以未来如果我还要飞那段航程，也许会再见到他。他说他叫维克多。
	飞到加州上空某处时，我心想：那真是个好名字。当时已经很晚了，我搭了好久的飞机，非常疲劳，而对一个没有名字的男孩来说，那名字已经够好了。多年后，我有过这样一个念头：像这样被我认养、随便取名的男孩，怎么会变成一名关键人物？怎么会把我和其他人的人生搞得天翻地覆？
	但是在那当下，我绝对不可能预测到。从小小的窗户往外看，只见机身被一片片云朵包围。那个已经取名为维克多的男孩睡在我身边。最后，我也闭上双眼，渐渐睡了过去，一路无梦。
	————————————————————
<p">(1)就像诺顿所说的，斯坦福大学帮他做的安排非常不符常情。更匪夷所思的是，多年后，他仍无法得知那一笔钱是谁给的。根据凯瑟琳&middot;海瑟林顿在书里提出的理论，可能的人有两个。第一个可能，也是较生动有趣的说法是，钱是富有的斯坦福校友鲁佛斯&middot;葛利普萧提供的。特立独行的他，因为发明了一种真空封口机而发了大财（许多食物工厂都用得到那种东西），而且他对追求长生不死向来非常着迷。她猜测，应该是塔伦特代替诺顿出面去找该校医学院院长，由院长出面去找葛利普萧，请他成为梦游者研究的幕后赞助者。这个理论很具说服力（显然，葛利普萧个人对诺顿的研究计划很感兴趣），但是它假设的是，塔伦特非常想帮助诺顿做研究——尽管诺顿不曾这么说（或者也不曾这么认为）。这再度显示了一个事实：正因为现存数据中欠缺塔伦特的论文与日志，所以想要重现当年历史与了解其动机的人往往感到很挫折。接下来的那几年，诺顿不曾确定塔伦特对他和他的研究工作有何看法，而且我们也不难想象，塔伦特自己对于要如何与诺顿合作、是否要合作，感到有所犹豫。（话说回来，当初诺顿也是在他的怂恿下，才把梦游者带回国。）
	
<p">除了葛利普萧，海瑟林顿暗示，诺顿的基金其实来自他所说的“神秘非法基金”，出资者是某个想开发新药的政府机构。这个理论听起来神秘，但事实上并非那么一回事。当时是195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几乎未满五年，有很多资金用于发展新兴的病毒学，还有早期的生化战研究。斯坦福很可能就是获得奖助、进行类似研究与实验的大学之一，而且他们认为诺顿有资格接受赞助。（凯瑟琳&middot;海瑟林顿著，《真实的小岛》，纽约：万神殿出版社出版，1992年，第205—218页）
	
<p">(2)与此同时，诺顿也忙着进行一些实验以外的计划，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一篇1951年4月发表于《爬虫学年刊》的论文。文中，他指出欧帕伊伏艾克是先前未被发现的一种乌龟，可以在咸水与淡水中生活。这篇论文不长，却充满吸引力，就此看来，诺顿在岛上也做了很多笔记。他对欧帕伊伏艾克（如今，它的学名是“佩利纳龟”）的活动与行为的观察，在随后几十年持续被引用。这篇文章不仅完整介绍了诺顿发现并命名的一些新生物，也为他未来的研究论文打下基础，也就是他在近两年后发表的知名论文“永生假说”。
	
<p">《爬虫学年刊》那篇论文让诺顿成为动物学界的注目焦点，有一小段时间，他甚至考虑改行当动物学家；后来他发现，唯一让他却步的是他压根就不喜欢爬虫类动物。然而，不是每个人都对诺顿的报告感到满意；艾丝蜜&middot;达夫就在回忆录里宣称，她跟塔伦特才是欧帕伊伏艾克的真正发现者，功劳该是他们的才对。但即便她能证明这一点，所有科学家也都知道（这个规定公平与否其实是另一回事，但是就这个层面而言，公平与否并不重要），只有将发现发表在科学期刊上的人，才会被冠上发现者的头衔，而非单单在日志或日记里做记录的人。
	
<p">我们无从得知塔伦特对佩利纳的论文有何看法。他现存的少数论文并未提及这件事，诺顿也从未透露两人是否谈过此事。
	
<p">(3)塔伦特的论文自然引用了诺顿稍早那篇关于欧帕伊伏艾克的研究。
	
<p">(4)诺顿&middot;佩利纳医生，《伊伏伊伏人长寿现象的观察》，载于《营养流行病学年刊》，1953年12月，第42卷，第324—328页。
	
<p">(5)那一年，主流医学界与科学界遭受的猛烈攻击，并非单单针对诺顿那篇革命性论文（后来被称为提出“永生假说”的论文）。该年4月，詹姆斯&middot;华生与弗朗西斯&middot;克里克也在知名期刊《自然》发表了《脱氧核醣核酸的结构》一文，提出脱氧核醣核酸的双螺旋结构假说。因为这篇文章，加上诺顿的发现，许多科学史家将1953年称作“奇迹的一年”——讽刺的是，上述三位科学家努力研究、想要否证的东西，就是所谓的奇迹。
	
<p">尽管华生的学术成就让诺顿非常推崇，但对于他的为人，诺顿却不敢恭维，因为他贪恋女色［关于华生的风流史，可以参阅他自己在回忆录《基因、女孩、伽莫夫》（纽约：诺夫出版公司出版，2002年）中的详细描述］，也贪恋功名（的确，他的名声始终响亮）。
	
<p">(6)诺顿一开始做了三个实验，目的是证明老鼠只要吃过一次欧帕伊伏艾克，寿命平均就会比自然寿命长，也就是超过十八个月。到了1953年9月，也就是诺顿交稿、准备发表的时候，A组的老鼠（那二十五只十五个月大的老鼠）有百分之八十一还活着，意思是它们的平均年纪已达到四十六个月，几乎是自然寿命的三倍。就C组而言，活到十五个月大才吃欧帕伊伏艾克的老鼠，有百分之七十九到四十一个月大还活着，这意味着它们的寿命增加了一倍半。A、C两个实验的对照组老鼠（也就是被喂食箱龟的那些老鼠）平均寿命为十八个月大，换言之，与老鼠的一般寿命相符。诺顿的第一篇论文并未论及B组的老鼠（从小就被喂食欧帕伊伏艾克的新生小老鼠）。令人惊诧的是，他在写那篇论文时，它们都还活着，寿命已达三十一个月之久。但是因为还无法证明它们是因为吃了龟肉而寿命倍增，诺顿认为要发表这一部分实验结果还言之过早。
	
<p">诺顿的实验就两方面来说是很重要的。首先，他证明某种有机体的生命可以用外物加以控制或操弄。其次，他证明只要吃了那个东西，就可以延长寿命（就是他所谓“可以想象的长寿”）。才两年多的时间，他就解答了从亘古以来每个文明都在寻求答案的谜题。也许是这个缘故，他的发现才会招惹这么多热议与愤怒，因为只有恐惧方能引发那些响应。
	
<p">(7)进行第一、第二次实验时，诺顿已经用掉欧帕伊伏艾克的左前脚，右后脚则用于第三次实验。事实上，他把剩下的两只龟脚，包括右前脚和左后脚，都寄给了瑟若尼，这样瑟若尼的实验才能尽量照原先实验的规格进行。结果，被瑟若尼拿来做实验的是左后脚。
	
<p">(8)瑟若尼复制的其实是诺顿的第三个实验。1954年3月14日，瑟若尼开始做实验时，把一部分欧帕伊伏艾克拿来喂食一百只十五个月大的老鼠。对照组的一百只老鼠吃的也是诺顿用的那一种箱龟。他们双方有大量技术性的信件往来，讨论两组乌龟该吃多少数量的龟肉，所有信件内容都被刊载在瑟若尼的报告里，目前所有报告都归哈佛大学医学院持有。
	
<p">(9)诺顿指的也许是詹姆斯&middot;华生，1955年的时候，他年仅二十七岁。
	
<p">(10)此存活率比诺顿的实验稍高，但差别不大。下一条注释提出了各种可能的解释。
	
<p">(11)没人知道瑟若尼为何决定在老鼠仅仅四十个月时，就发表了论文，而没有等到四十六个月（诺顿的论文发表时，他的实验鼠是四十六个月大）。
	
<p">(12)请参阅：亚多佛斯&middot;瑟若尼，《回应诺顿&middot;佩利纳的〈伊伏伊伏人长寿现象的观察〉一文》，载于《刺胳针》，1956年9月1日，第268期第6940号，第421—428页。有趣的是，正是瑟若尼最后把伊伏伊伏村人命名为了“伊伏伊伏岛的欧帕伊伏艾克人”。村民没有帮自己的部族取名，只是自称为“u&#39;ivu&#39;ivu”，意思是“伊伏伊伏的”——于是瑟若尼帮他们取的小名，最后普遍被接受了。后来，瑟若尼还将那种副作用称为瑟莉妮症候群。［大学时代，瑟若尼研读过古典学，他的学生都知道他喜欢引用神话学典故。据说，修他的课想取得好成绩，最好搞清楚滑车神经与三叉神经的差别，更重要的是，不能把梯林斯卫城和塔耳塔洛斯（希腊神话中的地狱）搞混。］
	
<p">(13)欧文&middot;佩利纳著，《鹦鹉螺天空》（旧金山：城市之光出版社，1956年）。
	
<p">(14)1993年，一本颇具争议性的书出版了。该书的作者猜测，塔伦特不仅知道诺顿偷了乌龟，甚至非常清楚，吃了欧帕伊伏艾克会让人寿命大增，但人生也就毁了。那本书叫《不见的岛屿：那个叫保罗&middot;塔伦特的男人》（纽约：费伯和费伯出版社），作者亨利&middot;龚布瑞希是威廉斯学院的美国研究教授，他宣称塔伦特唯恐伊伏伊伏岛会被寻宝人和科学家毁掉，所以未曾公开自己的发现。他甚至进一步宣称，当塔伦特意识到诺顿也得到同样的结论后，曾跟艾丝蜜打算杀掉他，或者把他留在岛上，但是在执行计划前塔伦特却步了。龚布瑞希也宣称，塔伦特最后会失踪，是因为他自认促成了伊伏伊伏岛的毁灭，才会用那种方法惩罚自己，但令人好奇的是，在此他秉持学者的谨慎态度，不敢妄自猜测塔伦特是自杀了（很多人都这么认为），还是只是遁入了世上某个偏远的角落。
	
<p">尽管龚布瑞希的理论很有说服力，也十分耸动，却不太可能找到任何证据，因为塔伦特的个人著作从未出现。不过，自从那本书引发争议之后，龚布瑞希还是坚持己见，宣称一位不具名人士把塔伦特第一次前往伊伏伊伏岛期间写的日记给了他。然而，因为他拒绝把那些日记拿去鉴定，也不愿拿出来给同事看，再加上，最有机会拿到那些日记的人应该是艾丝蜜&middot;达夫（她已经在1982年去世，当时龚布瑞希只是研究所学生，不太可能有机会获得引荐认识她）与诺顿自己，不管是达夫或诺顿应该都会把那些日记拿给较有威望、值得信赖的学者，而非龚布瑞希，所以让人很难相信或者去印证他的说法是否真实。
	
<p">(15)保罗&middot;塔伦特的生平本来就神神秘秘，这一点仍是他许多未解的谜团之一。曾有人提出好几个理论，其中最常被提起的两个（但不见得是最可信的两个），就是塔伦特与国王发生过性关系，或是他设法让国王相信他是神。第一种理论的证据用现代语汇来说，意指国王就是所谓的双性恋，尽管妻妾成群，他也有好几个男宠。在选老婆方面，他严格遵守传统的乌伊伏女性审美观，因为她们都是身材矮胖、屁股浑圆、圆眼黑发，而且眼睛微凸，但是在男伴的部分，他的品位就比较多样化了，甚至主动寻找不同面貌的男宠（这在单一种族的乌伊伏国是挺难的一件事）。在所有研究乌伊伏国的人类学家里面，海莉叶&middot;马克斯韦尔隶属第二代，她曾在1986年出版的一本书中指出，塔伦特在1947年首次前往乌伊伏国时，虽然时间很短，却是国王的首席男宠，两人的关系极其密切，被陛下视为后宫珍藏品（没有人知道塔伦特平常是不是同性恋，如果这个故事属实，就算他真的是，也看得出他怀抱着多强烈的企图心与决心）。他们的性关系并未维持太久（尽管马克斯韦尔认为此后塔伦特每次造访都不得不献身于国王），但是他显然获得国王的垂青，有很多年的时间，他是唯一获准可以随意进出伊伏伊伏岛的西方人。
	
<p">然而，马克斯韦尔指出，塔伦特终究还是失去了他独享的登岛特权，理由之一就像诺顿在这里转述的，国王做了错误的判断。最后，的确有别的人能够打动他。不是用钱（这一点倒是被塔伦特说中了），而是用各种东西：各大药厂、许多冒险家和拍马屁的人为了登岛，送他飞机、船只、电冰箱和其他家电用品（一直到1972年，各岛才有普遍与稳定的电力），还有一些更便宜的烂东西。塔瓦卡的乌伊伏国家博物馆有许多玻璃柜，装满各种类似的耻辱遗迹。例如，打火机、黑胶唱机、雪茄和装有滚轮的行李箱，都是科学家与学者送来贿赂国王的礼物，希望借此获准登岛探奇。［在国王的收藏品里面，最令人不快而感到讽刺的礼物，是一本书，封面放了国王的肖像，书名叫《图伊玛艾勒国王陛下：伟大的乌伊伏国王》（但是国王的名字拼错了）。那本书其实是美国总统林肯的传记，只是书衣被换掉了，好在国王读不懂英文，虽然他可能觉得受宠若惊，自己怎会如此声名远播。根据赠予记录，那本书是“某位来自纽约的科学家在1946年送的”，当时已经有许多药厂为了捕猎欧帕伊伏艾克，开始在伊伏伊伏岛上活动。］（请参阅《失踪的岛屿：保罗&middot;塔伦特的神秘人生》）
	
<p">第二个理论指出塔伦特设法让国王相信他是神，提出此一主张的是跟马克斯韦尔同一代的乌伊伏学者安东尼&middot;佛拉格隆。1990年，佛拉格隆在《人类学年刊》发表了一篇论文，透露乌伊伏国国王某个顾问的儿子跟他说，他父亲看到过塔伦特“靠在陛下身上，‘用低沉而洪亮的声音唱歌’，当时国王往后靠在椅垫上，一副瞠目结舌的入迷模样”。除了使用“洪亮”这两个字（不论是不是国王的顾问，不识字的乌伊伏人似乎都不会用这种措辞），这个故事还有好几个值得怀疑之处。就像佛拉格隆提出的，塔伦特在天主教孤儿院长大，很可能吟唱做礼拜唱的圣歌来取悦国王，并不是要蛊惑国王。这世界上当然也没有蛊惑那种事。更重要的是，佛拉格隆显然没办法找到国王身边的人，例如王子、公主或宫廷的其他成员来印证顾问之子的说法（《人类学年刊》第48卷第570期，第134—143页）。有趣的是，佛拉格隆的论文还促使另一个第二代乌伊伏人类学家，也就是麦吉尔大学的何瑞斯&middot;格雷&middot;霍斯默，重新提出了第一个理论，他怀疑国王顾问看到的，其实是塔伦特在引诱国王，作为某次性狂欢的前戏（请参阅《远离乌伊伏国：重新检视一位神秘人物》，载于《纽约时报》，1991年3月27日）。
	
<p">(16)法阿是当地一个有名望的野猪猎人家族的第三个儿子，他们家以慷慨与勇敢闻名整个塔瓦卡。但是因为乌伊伏人非常不信任伊伏伊伏岛，法阿却待了那么久，又是跟三个白人在一起，以至于他和家族的名声严重受损。他死在伊伏伊伏岛的消息传开来后，他的家族谴责他，后来更宣布与他断绝关系（值得注意的是，他的妻子并未这么做）。后来诺顿跟我说，他听过关于法阿下场的诸多传言，有人猜他被伊伏伊伏人吃掉了（这是流传很久的故事），或是他也变成了伊伏伊伏人。最惨的是，还有人认为他变成他自己寻找的东西：也就是在那个岛上四处游荡、半人半兽的摩欧夸欧。
	
<p">无论他有多不小心，法阿都不太可能跟乌瓦和阿杜说他碰过欧帕伊伏艾克，因为那是一个绝对不能逾越的禁忌。但是他们俩的确有可能怕遭到责难，于是编造了一个故事，说自己是被法阿拖下水的。总之，他们跟其他家族成员一样排斥法阿的老婆与小孩——尽管如此，据说他们还是偶尔会送食物和日用品给法阿的家人。
	
<p">没有人知道法阿的妻小后来怎么了。所有乌伊伏人都只有一个姓氏：乌图伊玛艾勒，意思是“属于图伊玛艾勒”（因为他们都是图伊玛艾勒国王的子民）。诺顿后来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找到他们，而且由于他们的态度闪闪躲躲，所以他猜他们终究被迫与法阿断绝了夫妻与亲子关系后，才重返社会，或是决定皈依基督教，因为接下来十年，岛上到处都是传教士。
	
<p">(17)后来，诺顿把这些图画和图说整理成册出版，书名叫《一片绘制而成的大海：博物学家的伊伏伊伏岛指南》（纽约：诺顿出版社，1972年）。他后来被认定为那种兰花和甲虫的发现者，兰花的学名是“佩利纳堇花兰”；甲虫是锹形虫的近亲，被称为“佩利纳龙形甲虫”。在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和史密森博物馆，都可以看到那种甲虫的标本，保存完好。就那种兰花而言，植物学家一直没办法找到理想的栽种环境，只有巴西的亚马孙河上游和夏威夷州考艾岛的怀厄莱山谷地区除外。
	
<p">(18)事实上，他们在穆阿的带领下第一次前往湖边时，塔伦特画过一张路径图，但是诺顿不敢跟他借——不过诺顿也跟我说，某晚他趁塔伦特睡觉时偷翻袋子，却找不到。不幸的是，这张图如今跟塔伦特的其他论文一样，没有学者知道其下落。
	
<p">(19)就是那些从十五个月大开始饲养的一百只老鼠。
	
<p">(20)《对食用伊伏伊伏岛的欧帕伊伏艾克乌龟后智力退化的观察》，载于《营养流行病学年刊》（1958年1月）第47卷，第259—272页。
	
<p">(21)自从来到美国后，至少有十年的时间，梦游者展现出了六十岁老人该有的反应能力与健康状态（特别是身体部分）。后来，他们的胆固醇、心跳、肺功能与骨质密度等问题都持续恶化，诺顿归因于饮食方式改变了，同时缺乏运动。然而，因为没办法在伊伏伊伏岛上找到对照组来做实验，他的看法也无法确证（进一步说明请参阅第295页的脚注）。
	
<p">(22)前往国家卫生研究院任职，其实也意味着诺顿的人生开启了新的篇章。在他离开斯坦福前的那个月，第一个实验中剩余的老鼠都死了，活了一百二十个月。第三批老鼠，还有第二批实验的新生老鼠也在他到该院任职后不久去世，它们的年纪落在一百一十八到一百二十一个月之间，是自然寿命的六倍。
	
<p">(23)遗体仍被保存在国家卫生研究院，想看的话，可以提出特殊申请。
	
<p">(24)当时乌瓦应该已经五十二岁了。
	
<p">(25)先前，诺顿已经证明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吃了欧帕伊伏艾克之后，实验对象的寿命会出现不可思议的增长现象。但不管是他或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不是诺顿的错，难处在于，现有的科学水平连找出问题的能力都没有，更别说找出答案了。别忘了，我们所谓的基因学其实是一种非常不成熟的研究领域。就像诺顿说的，等到科学有办法提出理论，主张欧帕伊伏艾克可以把端粒酶钝化，延长生物寿命时，已经太晚了。（简单来讲，端粒酶是人体的一种天然酵素，会让端粒退化，借此限制每个细胞的分裂次数；如果没有端粒酶，细胞就会变成“长生不死”，人类也不会老化。根据这种理论，欧帕伊伏艾克可以让体内大多数细胞的端粒酶无法发挥作用，但不知道为什么，端粒酶在某一部分脑细胞的作用仍然正常。尽管身体及听力和大幅动作的能力等不受影响，但脑部的某些区域，包括控制精细动作、视力与推理能力的部分，一样会受影响。）
	
<p">然而，科学就是这么一回事。科学始自某个人的发现。他不知道自己发现的是什么、有什么功用，或者能拿来解决什么问题，但他知道自己发现了一块拼图，只能猜测拼图全貌的形状与形式。接下来，他用自己的余生试着发现另一块拼图，但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找得非常辛苦，也不太可能找到答案。到了下个世代又出现了另一人。他看到那一块前人发现的拼图，又找到了另一块。所以现在他手里有了两块拼图。接着又找到了第三、第四与第五块。但是，不管到了什么时候、有多少块拼图被发现，任谁都没办法宣称自己知道最后拼图的全貌是什么。他以为自己拼的是一幅马的拼图，却突然找到一块鱼鳍的拼图，这才发现自己一直都错了。他认为自己要拼出一条鱼，接下来却找到鸟的翅膀。当科学家的人，就要有一辈子无法解开问题的心理准备，而且要知道自己不是生得太早，就是太晚，而且苦恼的是，没办法猜出答案为何。但是答案一旦出现，看起来又是如此明显简单，科学家只能痛骂自己与答案擦肩而过，要是当初稍稍调整方向就能找出答案了。
	
<p">(26)曾经有非常多年的时间，诺顿持续向好几家药厂打听那四个被他留在岛上的梦游者的下落（包括伊瓦伊瓦、瓦阿娜、乌卡薇与韦伊伊乌），据说那几家药厂曾把梦游者带到了自家的实验室。也许并不意外的是，每次他都失望了。时至今日，没有人知道他被迫遗弃的梦游者到底是被抓了、躲了起来（这似乎不太可能），还是死了（我们只能抱持这个希望，因为这对他们来讲是件好事），才没有被抓。
	
<p">诺顿也一直在打听塔伦特的下落，但是没人能够或者愿意承认自己遇见过他。而且，尽管伊伏伊伏岛的森林有很大一部分被清除掉了，但理论上，塔伦特还是可以躲过外人的积极探寻，不被发现。
	
<p">(27)诺顿这里指的是现代科学史上两个较为恶名昭彰且更不幸的人体实验计划。斯塔腾岛上的威尔布鲁克州立学校收容了大约六千名智力低下的儿童。1963年到1966年间，为了进一步研究甲型肝炎对患者的影响，那些学童被注射了肝炎病毒。这件事曝光后，社会大众当然义愤填膺，实验被喊停。至于两者之中较为有名的，则是发生在塔斯克吉的案例，这个计划的时间长达四十年之久（1932年到1972年），研究者充满野心，实验方式是让亚拉巴马州的贫穷黑人佃农感染梅毒——虽然青霉素早就成为治疗梅毒的常用药剂，但为了研究他们，研究者并没有帮他们注射青霉素。
	
<p">塔斯克吉丑闻直接促成了当代人体实验法规与准则的通过（而我们知道的生物伦理规范，更是与那一件事密不可分）。虽然国家卫生研究院在1966年成立了研究受试对象权利保护处，但是一直要到八年后，诺顿在这里提及的委员会才成立，并真正获得了监督与相关的权力。
	
<p">该委员会的委员们于1975年造访了诺顿的实验室，亲自参观梦游者的安置情形。处境比他们恶劣的人体实验对象那么多，为什么他们决定聚焦在这少数几个人身上？迄今仍然没人能解答这个问题，但是我们只能想象，委员们应该是受到诺顿某个敌人的鼓动。那次访视通常被描述成“突袭”，身为权威的消息来源，我可以大声说并不是那样。然而，经过几次访视后，委员们的决议是：更社会化的环境应该能让梦游者住得更舒适，所以他们才会在1975年10月被移往马里兰州弗雷德里克镇的索恩黑吉退休小区安置。
	
<p">不令人意外，安置结果并不成功。即便在这个阶段，梦游者对环境已经没什么感觉了，但在新环境里，他们有时还是会产生警觉，感到害怕，想念彼此陪伴的日子（过去在国家卫生研究院期间，他们都是一起住在一个大房间里）。环境、饮食方式与照顾者的彻底改变，对他们来讲很残忍，让他们更迷惘，退化情况也更严重。1976年2月，诺顿向委员会请愿，希望该会能够改变原议，因为梦游者显然出现了苦恼与忧伤等情绪问题。
	
<p">请愿期间，不知道为什么，多家主流媒体得知了梦游者的存在（直到那一刻，这件事几乎未曾曝光）。三个月后，也就是在1976年6月，一个叫哈维卡（HAWIKA，“夏威夷人以愤怒杀戮行动报复白人帝国”的英文缩写）的夏威夷原住民主权促进激进团体，企图绑架梦游者未果。该团体声称要“代替所有密克罗尼西亚与美拉尼西亚地区原住民，展开对抗行动（但未曾说清楚到底想对抗什么）”，用他们的话来说，他们想要“解放”穆阿和伊卡阿纳，但是遭到老人之家的警卫逮捕。当时已经坐上了轮椅的瓦奴，差一点被他们推上面包车。后来，大家才发现哈维卡有一个叫帕伊亚&middot;麦克纳米的成员，曾经在索恩黑吉退休小区卧底，当了两个月的护工。麦克纳米和三名共犯都被判刑入狱，梦游者又被安置回了小区各自的房间。
	
<p">很多人一发现我长期以来与诺顿于公于私关系都很好后，就会询问我很多问题。他们最先提问的几件事之一，就是关于梦游者：他们还活着吗？现在变得怎样了？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他们都还活着。夏娃已经二百九十九岁（因为我们假设她离开伊伏伊伏岛的时候，至少已经二百五十岁；她的实际年纪当然可能不止于此）。伊卡阿纳是二百二十五岁。瓦奴与穆阿分别为一百八十和一百五十三岁。（别忘了，这些数字都是根据乌伊伏历法算出来的。如果换算成公历的年岁，他们的年纪就更大了。）
	
<p">不幸的是，就像诺顿在回忆录中提及的，他们的体能退化得又快又严重。体力变得非常差，失去了许多基本的动作技能。他们能走，但不太情愿。伊卡阿纳几乎全盲。他们很少说话，有人跟他们讲话也很少响应。反射能力也退化了，受刺激后，大都反应得很慢。唯一让他们感到乐趣的，就只有吃这件事了：老人小区的饮食让他们的体重快速增长，1985年，他们被更换了一种饮食方式，较接近他们传统的饮食。尽管没办法大量减重（这个期待本来就不合理，别忘了此刻他们都不太活动），但他们很喜欢芒果的味道，也很爱他们以为是胡诺诺虫的东西（事实上，那是从一家动物供应公司买来的蚯蚓）。然而关于梦游者，最悲惨的一点就是，我们永远无从得知他们的体力退化是因为年纪太大，还是生活环境的改变。我们必须认为环境是最重要的因素，理由是他们的年纪相差甚大，却在同一时间出现类似的退化现象。（我该补充说明一件可悲的事：夏娃已经完全无法享受以上提到的那些乐趣和能力。她的照顾员在两年前注意到，即使在强光照射下，她的瞳孔还是不会缩小，进一步检测后证明，她已经等同于脑死了，只是肺功能和远比她年轻的女性一样好。）
	
<p">哈维卡事件之后，诺顿努力争取，希望能让梦游者再次由他来照顾，但委员会拒绝了他的请求，尽管如此，第二年时，梦游者还是被移送到了一个安全的机构安置。我不能泄露那个地方的名字，理由很明显，但那其实是一间知名的最高戒备联邦监狱的老人牢房。梦游者们得以再次团聚，生活在与外界隔绝的厢房里。监狱与贝塞斯达镇相距太远，诺顿无法定期探视他们，但附近有一间声誉卓著的研究型医院，经由诺顿建议，该院一群老年医学与脑神经医学专家常常到监狱里去研究、观察梦游者。
	
<p">常有人问我的第二个问题是：我是否认为诺顿该为梦游者们的际遇负责？多年来，这对我来讲也是一件较复杂的事。我在1972年初次见到梦游者时，他们已经接近今天的相貌，与诺顿在1950年发现他们时不太一样，所以我不能宣称我有资格说他们不再是原来那个模样了。话说回来，1975年该委员会重新安置他们时，跟我1977年获准再度探视他们时看到的，已经截然不同，非常惊人。初次相遇时，他们还有一点活力与体力：如果有人打一下夏娃的手，她会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我们可以想象那是愉悦的叫声。如果她的头懒洋洋地靠在轮椅的靠枕上，则代表她心情很好。到了1977年，她已经没有任何反应了。她的头往后倾，因为为了防止头部往前掉，她的额头被绑在了靠垫上。她不发一语，手冷冰冰的，给人的感觉比较像长着毛发的陶土雕像，而非人类。
	
<p">这种体验是如此惊人且令人不悦。现在我只能想象诺顿心里有多难过，多身心交瘁，因为一开始相识时，他们还充满活力，可以正常讲话和活动，各自保有特殊的感官功能。说来有一点丢人，我必须承认当时我很生气，觉得他应该负责。有很多年，我都觉得他应该设法用更好的方式照顾他们（但是我并未说出这种想法），甚至觉得他应该设法把他们送回伊伏伊伏岛。但我实在不太了解内情，才会这么幼稚，最后我的想法也改变了。
	
<p">事实是不变的：在诺顿还能为梦游者奔走努力的那段时间中，他尽了全力。他的所作所为远远超过了他在道德上与法律上该做的。为了让他们过得舒适，身心健康，他设法提供了最好的居住环境。在他的监督下，他们未曾受伤或被虐待，也从未挨饿。事实上，我们将他视为人体实验的先驱，尽管当时的客观条件非常艰难。如果有人为此批评他，那肯定是不知道他付出了那么多，而且有恶意毁谤之嫌。
	
<p">(28)艾丝蜜&middot;达夫对诺顿的攻击特别恶毒无情，而且令人困惑的是，她始终认为诺顿该为塔伦特的失踪负责。塔伦特失踪后，她继续在斯坦福大学当讲师，但是未取得终身教职。她终身未婚，在1982年时，自杀，终年六十二岁。
	
<p">(29)各家药厂和大学把伊伏伊伏岛上的摩欧夸欧都带走了，因此不太可能将他们安置在乌伊伏岛。当然，药厂与大学之所以不让梦游者移居乌伊伏岛，理由各不相同，但乌伊伏人有许多关于摩欧夸欧的传说，他们本来就害怕摩欧夸欧，更不希望跟梦游者住在一起（后来，几家药厂宣称已把他们发现的梦游者带回了美国，就近保护；如果把他们安置在乌伊伏岛，一定会被虐待排斥）。结果，乌伊伏人跟美国人一样，也觉得梦游者与瓦卡伊纳仪式是如此奇特而不可思议，他们甚至比美国人更把梦游者的传说当一回事，视其为非常生动的鬼故事，因为永远没有人能证明那些鬼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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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维克多
<h2>I</h2>
他从一开始就很难搞。“难搞”一词实在是有用又含糊，但就是因为含糊，才在他身上适用。因为几乎有关维克多的一切，包括与他的互动、交流和童年的每件大事，都特别令人担心。就连那些应该很容易确认的基本事实，因为他的关系，也变成需要深入调查的复杂问题。有些孩子因为素行不良、品行不佳或缺乏常识，把自己的人生弄得很难搞；其他孩子则是因为遗传或生长环境的关系，天生就很难搞。应该说明一下，尽管维克多最后变成上述第一类孩子，但他一开始跟我住的时候，还属于第二类。
年纪问题就是一个例证。无论那个男人是不是维克多的父亲，他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的孩子年纪多大，这一点也不令我意外。我第一次抱着他，仔细看他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眼睛很小，肚子鼓胀凸大，脏脏的头发全打结了，身上的虱子丰满发亮，跟抹上奶油的米粒一样肥硕滑溜），我猜他六岁左右，不过因为从小营养不良，身上又有病，看起来跟三岁小孩没两样。一回到贝塞斯达镇，我就带他去找孩子们的小儿科医生艾伦·夏皮罗。医生帮他做了检查，并且把明显的成长迟缓列入考虑，认为他的年纪介于四岁和七岁之间。猜测这些孩子的年纪是一门艺术，不可能精准到位，所以我早就不再为此花费太多脑筋了。从实际的角度看来，如果能把他们当成年纪小一点的孩子，对他们通常是有利的；这样一来，他们就有一两年的缓冲时间，让自己适应美国孩童的成长过程，不用急着有所表现与成就，可减少他们的负担。（听说过用来扶助弱者的“平权措施”吧？我只是把它改用在儿童成长的领域里。）于是，经过一阵若有似无、不太认真的争辩之后，夏皮罗和我达成共识，在维克多的病历记录上，把他的生日登载为1976年8月13日（后来，所有的正式记录都用这一天）；8月13日当然是我遇见他的那一天。走进夏皮罗的诊所时，我带着的是个谜一样的小孩，而在回家的路上，跟在我身边的是确认为四岁的孩子。
维克多在1980年成了我家的一分子，基于两个理由，那一年显得很特别。第一个理由是，那是同时有最多小孩住我家的一年。第二个理由是，当时我认养的一大堆小孩刚好可区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代人。其中一群是十八岁大的孩子，包括穆提、梅根、甘特、拉妮、雷伊、泰伦斯、卡尔与伊迪丝，我相信他们很快就会离家读大学，接下来还有一群年纪较大的青少年（大都是十六七岁，其中几个小一点，包括当时只有十二岁的埃拉及十一岁的艾比）。但是在他们后面，年纪最大的孩子（包括伊索德与威廉，他们会是维克多主要的同伴）只有六岁。全部加起来，那一年我们家总共住了二十二个小孩。我对当时的回忆大都与感官相关，记得的事情倒是没几件：包括青少年一天到晚重复播个不停的哀伤摇滚乐，他们从某处偷偷弄来的酒散发着恶心的水果臭味，还有每天早上都有一些不太会打扮的家伙从我面前经过。到了晚上，女孩们都在讲电话，男孩们则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而我很确定他们都在自慰。有时候，我甚至确定其中有些人还维持着性关系，但这似乎是个太过累人的话题，我懒得提。他们花很多时间吵架、看电视，还会大声宣称，等有一天他们离家上大学、开始自立（当然，他们还是需要我的大量资金援助），才能好好松口气。无须赘言，我总是尽可能把时间用来出国开会与讲课。从机场回家时，每当绕过转角，我总是隐约感觉到家里会变成残瓦碎石，不耐烦而生气的他们都等着我回家，对我提出一堆要求与索讨，还抱怨连连。
真不知道维克多第一次看到我家、遇见那一大群奇怪的孩子（如今那些孩子至少在法律上都是他的兄弟姊妹）时，心里作何感想。可以确定的是，他一定觉得有点应付不来；就连我自己也觉得很难记住那些每天早上在我身边走来走去、跟我要钱、拿出成绩单或者要我帮他们看看身上的小伤的孩子。有个年纪较大的孩子，还曾把朋友带到我们家来住了一周，想知道我是否看得出桌上多了一副餐具，多了一份户外教学同意书要签名。我当然完全看不出来（我的时间跟心思必须同时用来处理很多事），等到他们向我透露这起恶作剧时，大家都笑个不停，连我也是。我还跟那个消瘦英俊的不速之客握了握手，他是一个皮肤跟无花果一般紫黑的男孩。每天早上，孩子们打我身边飞奔而过，从楼梯的一半往下跳到前门，或是像一支大军从后门蜂拥而出，手持曲棍球与长曲棍球的球棍，还有棒球球棒，仿佛手里拿着武器——他们本来可能随身携带的长矛。（有时我看着他们一起跨步向前，凶巴巴而单调的扁脸长满青春痘，不禁想起我年轻时看过却选择不予理会的一句话：“乌伊伏人的凶狠让船员们感到不安。”库克船长这个委婉的建议让我感到不寒而栗，毕竟，如果乌伊伏人可以让那些见多识广的勇敢船员感到不安，难道我不该害怕吗？）
我承认我不太记得每个小孩的名字。我曾经想把一个我以为名叫拉妮的女孩叫过来，来的女孩却是我以为叫梅根的（前提是她愿意听到我叫她的名字）。有时候，发生这种事并不是我记错了，而是他们故意作弄我；他们会玩这种游戏（听到我叫人，便找别人顶替，企图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但是很快就放弃了。因为我也会跟他们玩游戏，例如，只要被我叫过来就有钱可以拿，或者会被我叫去做特别讨厌的家事。这样一来，他们就会吵嘴，有人自动招供，把故意弄混的身份交换回来。这一代孩子立下禁令，他们所谓的“小宝宝”（包括伊索德与威廉以及所有年纪小于七岁的孩子）不能上餐桌，要提早一小时与汤林森太太一起用“宝贝桌”吃晚餐——但那其实只是一张摆在厨房里、用来快速吃完早餐的低矮白色三合板玩具桌。听到这个决定后，伊索德与威廉当然大哭大叫，大孩子们也喊叫了起来，不见得多讲道理，却自以为是（“多数票！多数票！”十六岁的佛瑞德大吼大叫，他的中学课程刚好教到宪法；只消看看他们针对家庭事务立下哪些规范，即可得知学校教到了哪里），但是这一条修正案还是通过了。连我也得承认这是不错的解决方案；至少用晚餐的人少了一点，没那么吵闹了。
维克多来的时候，我趁某个天气不好的周末夜晚，所有人都在家时，把他介绍给了大家。但其他孩子对他的印象不太好。年纪较大的孩子张嘴凝视他，好一会儿都没出声。比较有礼貌的对他挤出难看的微笑，然而一点用也没有，其中几个伸手摸了摸他，然后很快就把手收回去了，好像维克多会立刻从我怀里跳出去，把他们吃掉一样。伊索德与威廉也站在门口凝望他。至于维克多，则把脸往后转向我的肩头，完全没出声。我吩咐汤林森太太把他带走，他们才对我丢出一堆问题。
“他怎么了？”
“他怎么会长那个样子？”
“他有病吗？他的身体怎么会是那种颜色？”
“他几岁？”
介绍新来的孩子时，孩子们的反应总是让我觉得很好笑。他们怎么那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来美国时是什么德行！大部分孩子来的时候身上都有虱子与疾病，穿的破烂棉衣几乎称不上衣服，罹患的传染病五花八门，从霍乱到痢疾，从坏疽到结膜炎与疟疾，而且恢复的速度也不一样，此外，多数还营养不良、身材过于矮小。最重要的一点则是，他们的外表都不吸引人，脆弱的头部非常大，四肢扭曲柔软，看起来就像超大的胎儿，还未成形，丑陋无比，简直是不见容于世间的错误。
“你们该觉得丢脸。”我跟他们说，“梅根，你以为你来的时候是什么样？还有你，欧文？”他们一开始都会排斥新来的孩子，每次我都不得不这样反驳他们：年长的会觉得不好意思，年幼的总是听不进去。
但这一次他们不为所动，全都一个鼻孔出气：“我们才不像他那样。”
的确，他们的话不算全错。我曾提到维克多先前的情况非常悲惨，看到他的人都会感到震惊不已。老实说，任谁看到他，应该不会只感到震惊，反感的情绪也会油然而生。因为工作的关系，多年来我有机会目睹某些最惨不忍睹的人类病体，在我看来，维克多并不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病例之一，但肯定是其中最令人悲怜的。倒不是说他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美或是原住民特有的吸引力，却被生病毁了，而是他全身上下都染病了。我看不到也感觉不到他身上有哪个部分没有病征——他全身上下都不健康。看着他，我心底再次出现一种感觉：病毒与细菌的种类真是多到令我惊叹，而且居然能在身上最细小、最容易被遗忘的部位留下极具特色和创意的病征，他的皮肤布满红肿发热的水疱，水疱顶端有白色的脓，眼白也跟牛油一样黄，隐约浮着一层神秘的黏液，跟蜡一样浓稠。似乎有许多种细菌征服了他身上一些最不重要的部位，就连指甲与脚指甲，也变得跟骨头一样不透明，指甲的尖端还钙化成了锯齿状的箭头。他身上的每个孔洞都有汁液流出，有些稀薄的汁液呈现出锈色，像是带有浓烈金属味的经血，也有一些汁液像果冻一样透明，偶尔才会往外流到表面。他真是太令人惊奇了，简直成了成千上万种细菌与病毒的观光胜地。夏皮罗与我用几个下午的时间帮他做检查，我们兴味盎然地确认了两个人都知道的疾病（轮癣、结膜炎与湿疹），对于不知道的那些病则争辩不休。维克多的病体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谜团，而他也非常有耐性，坐着不说话，用嘴巴呼吸，持续发出鼻音，夏皮罗跟我用手指在他身上到处戳刺触摸。无论那些被感染的部位看起来多么触目惊心，实际上都是可以医治的。晚上他洗过澡之后，我会让他坐在我的大腿上，帮他的疮口涂膏药，喂他吃藏有抗生素的蜂蜜蛋糕。他大腿内侧的水疱破掉后结痂的伤口渐渐痊愈了，皮肤也变得光滑起来，像盐巴在黑色的泥水里消失无踪。所以，尽管他一开始的外貌教人看了心神不宁，但并非一直会是这样，事实上，很容易就改善了。只是，维克多更大的问题是他几乎没有社会化的能力，他根本是货真价实的野孩子。领养他不久后，我就发现自己必须教他怎么当一个文明人。
有些人相信，我们天生就具有成为文明人的禀性（甚至有些讲理、头脑清楚的人也抱持这种看法）。也就是说，我们生下来就有与人社交、分享与沟通的欲求与倾向。（这些人同样也相信所谓性善与性恶的概念，喜欢与人辩论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这种想法看似美妙，但实际上都不是真的。想跟我要证据？只要看看我那些孩子就好，特别是维克多，当年他根本不了解怎样才算得上是文明人。他知道怎样满足身体的基本需求，比如吃饭、睡觉与排泄，但是他似乎做不到其他任何事。例如，他几乎不会表达情绪。某次为了做实验，我故意用别针轻刺他的脚底。他的头抽搐了一下，却完全不吱声，一脸木然迟钝的表情也没改变。我还设计了其他测验。吃饭时他会张嘴，别人放什么他都吃（他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吃饭；如果我在他面前摆一个盘子，他只会死盯着盘子，好像上面摆着某种他该守护的珍贵物品），嘴巴一张一合，符合某种平稳的韵律，上下两排牙齿咬合时非常夸张，仿佛带有金属的声响。我曾在一汤匙煮过的胡萝卜里掺了一小张报纸，但他还是冷静地把东西吃掉了，直到我伸手把那团软烂、沾满墨水的报纸挖出来。在那种时候，看着他的脸，我只会联想到夏娃，而且他的存在对我来讲似乎是一个惩罚，每每让我想起自己在伊伏伊伏岛上的见闻、遭遇与所作所为。晚上，我们把他放在床上，到了晨间，汤林森太太或我（或是威廉，因为他们同住在位于三楼的屋檐低垂的阁楼小房间）总是发现他蜷缩在房间的黑暗角落里，一语不发，也毫不动弹，双手紧紧护着生殖器。
另一个比较肮脏的谜团是，他显然很喜欢自己的粪便，他常常在地毯上、院子里与餐桌上留下一条条大便。诡异的是，他并非不熟悉怎么使用厕所。汤林森太太跟我说，在她介绍如何使用马桶后，他立刻知道怎样冲马桶，动作顺手，看着水冲走时，展现出了一种前所未见的自信。某天晚上，我看到他离开卧室，走向厕所，结果在距离厕所几米处停了下来，不情愿地把睡裤束带解开，直接在走廊地毯的中央图形上方蹲下，那是一朵褪色的紫红大玫瑰。除了平日常见的机器人似的茫然表情之外，他在前一天才出现另一种脸部表情（而且两种表情常常换来换去，看不出明显的理由）：他把嘴巴咧成宽宽的半月状，露出几颗灰白色牙齿，像是皮笑肉不笑。我叫他的名字时，他总是缓缓转身，露出那种微笑给我看。即便我打他的屁股，他还是那样微笑，好像脸部肌肉一旦撑开，张口呆笑之后，就缩不回去了。
如今说起来很愚蠢，当时我居然对维克多的行为非常讶异。他是如此安静而垂头丧气，刚刚相识时，我误把他的倦容当成了他可被驯服的可能性，以为他会愿意学习、受教。一开始我也看不出他的个性，这更让我确信，要管教他应该不难，我可以把他教养成我心目中的模范孩童：充满好奇心、有礼貌、愿意顺从并讲理。但是一个月后，我慢慢发现，他比我预想的还要固执，也不太听话。事实上，他的冷淡反应反倒让我觉得是难搞的叛逆表现。我认为他好像一尊泥人，脸上戴着面具，总是挂着可怕的笑容，走起路来四肢僵硬，一点也不优雅，好像我不该无缘无故唤醒他，让他在我家里走来走去，用各种无法解读的机械式动作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而且旁人还无法制止他的种种冲动行为。事实上，他之所以难搞，不是因为他身上有许多大问题，而是我不确定该怎么解决那些问题。我也遇过其他棘手的孩子。例如，穆提来到我家的第一个月，曾经试图拿两根筷子把猫弄死，将它的两颗眼珠挖出来；而泰伦斯嘴里则是布满了小小的尖牙，另一个年纪较大的孩子养的沙鼠被他一口咬掉了头（那件事的确引发不小的骚动），但至少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喜欢嘶吼尖叫，兴致一来就发出阵阵吵闹声，而且每当有人也用嘶吼声响应他们时，更是兴奋不已。这种小插曲当然令人厌烦，常常陷入混乱，但至少是对话的开始，能促成某种交流。
然而，这种互动对维克多似乎毫无作用。我试了好几个月，想要接近他，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处罚他。我称赞他，咒骂他。我亲他，打他。我给他分量较多的意大利面（他特别喜欢各类碳水化合物，其他人则很爱吃肉），然后完全不给他食物。我对他唱歌，甩他巴掌，在他耳边低声胡说八道，拉扯他的头发，他对各种企图引他注意的方式还是无动于衷，像一具骷髅似的坐在那边咧嘴微笑。
几个月后，我开始有点后悔把他带回家了。他身上的感染部位已经痊愈（夏皮罗宣布他康复了），但是他从病童到健康孩童的转变，并不如我预期的那样具有戏剧性。有些孩子给人的第一印象不好，后来却变得非常可爱：皮肤变得光滑，肥胖的脸颊光泽动人，盘根错节的头发也变得浓密而带有一点香甜味，闻起来像牧豆树。但恢复健康后（假设他原来曾经健康），维克多并未带来这种愉悦的惊喜。他并未成为一个精神焕发的男孩，笑声具有强大感染力，凝望的眼神看来好专心。他仍是之前的那个他：既不可爱，也不迷人，一样固执，不太可能赢得别人的好感或疼爱，就连那些应该会喜欢他的人也不例外。
最终，我明白了维克多显然不是那种行为模式可以预期的孩子。他的社会化过程非常冗长，只能一点一滴地慢慢进步，而且没有人注意到的是，其中还包含着漫长且令人气馁的退化。某个晚上我观察他时，把关于他的一些事记了下来，包括他知道和不知道的一切，哪些事他很容易被教会，哪些坏习惯我必须先帮他改掉。可以想见，他不会说话（不过，当他不得不出声或者有人好好诱导他的时候，他还是可以发出一些像猿猴的简短低吼声），但他似乎听得懂语气。有人呵斥他时，严厉的语气会让他平静下来；声调提高、发出像唱歌一样的假音，似乎可以安抚他。但是一般而言，他早已学会了不对任何事有所反应，所以才会装出那不合宜的可怕笑脸，像脸部僵住的奇怪茫然的表情。
让我最感困扰的是他的微笑。我跟孩子们说，只要谁能教会维克多模仿宜人的脸部表情，就可以拿到二十元奖金，他们在客厅里试了好几个晚上，所有人都围在他身边。他们搔他痒，讲笑话给他听（他当然听不懂），在他身边跳舞，把蛋糕塞进自己的嘴巴，做出愉悦的表情。不过，他依然没有反应，不到一个礼拜，孩子们就失去了兴趣，恢复了原来的晚间活动。然而，我不认为那个礼拜是浪费时间，因为我看到他的头在好几个笑得很开心的孩子之间转来转去，嘴巴微张，好像很好奇，想要学会某种复杂混乱的游戏规则，如果把规则弄熟，他自己也能高兴起来。我不确定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也不确定他是否知道自己如何了解快乐），但是过了几周，他似乎开始专心研究了起来。几个月后，某天早上我瞧见他在看电视上的脱口秀。几分钟后，我才发现他正在注视节目来宾的脸部表情，观察他们脸上那种开朗的小丑般微笑。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慢慢走向走廊的厕所。我像鬼魂一样无声无息地跟着他，站着看了很久，发现他把嘴巴拉开，脸部变成一个奇怪而丑陋的愉悦表情，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像想把嘴巴往上弯曲的正确角度记下来，一个如此简单的表情居然会牵动那么多肌肉，让他感到很困惑。
到了来年，他已经学会了如何模仿行为，学习与别人适当地互动，但他始终没有变成特别迷人的孩子，虽然他尽力了。他开始长大，开始吃饭，学习语言，也懂得了表达真正的情感。就最简单的层级而言，他还学会了正确使用厕所，用叉子、汤匙吃饭，也学会了绑鞋带。我还发现，某些东西容易让他入迷：他喜欢简单的机械（只要有滑轮与杠杆的东西，他都非常喜爱），也喜欢厨房外面那架老旧的送菜升降机，看着扭曲闪亮的绳索静静地把箱子拉起来，又垂降到地下室，吱吱嘎嘎的箱子像一台老旧的宇宙飞船出现在他眼前，每次都可以玩上好几个小时。最后，我让他去上学，学会读书写字，甚至交了几个朋友。
几年后，就各个重要或值得注意的方面而言，他已经变成表现正常的一般男孩，懂得微笑皱眉，生气大笑。不过，他的转变非常缓慢，花了很久的时间，直到整个过程结束了好久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些。事实上，我认为在家里的头几年只是他的变化期——我还记得，也常常想起当年我遇见他时的模样，但很快我就发现自己不太记得他是怎样变成此刻坐在餐桌前或汽车后座的模样了，也就是他吃东西、聊天，或只是看着路边景色快速移动的样子。我为他勾勒出的未来，如果有任何了不起之处，那就是一切都很模糊：我想他会去上高中，读大学，找到一份工作（我无法想象他会做什么，也许是推销员或白领阶级，打着领带，措辞完美无缺），结婚生子。我会越来越不常看到他，担心他，直到他的一切成为我美好的遥远回忆。
的确，维克多的故事本来应该就这样结束了。几个月内，他的问题逐渐变得不再刺激与神秘，也不再像一开始那样令人头痛。理由之一是，家里又来了新的小孩，他们给了我不同的挑战，幸好问题都比较容易理解。领养维克多一年后，我又把一个我取名为惠特尼的男孩纳入了家庭。他跟维克多一样，也是营养不良与社会化程度过低，但是跟维克多不同之处是，他比较粗野，喜欢尖叫，发脾气。换言之，他很容易接受管教，所以问题很快就改善了。在惠特尼之后，我决定暂停收养小孩。（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奇怪当年的决定竟然是这么下的：我决定休息一下，暂停收养小孩。但其实我就是没办法或者不愿意承认一个事实：我早已不再因为收养新的小孩而感到愉悦，所以不该再收养了。）
后来，1982年到1985年的那几年，我非常快乐。一群孩子离家上大学后，我家突然间变得空荡荡的（或者说，住在家里的人比先前那段时间少很多），但这也让我有机会常常旅行，把外出的时间拉长，去一些多年来想去却没去过或者很久没造访的地方。某个周末，我把孩子们留在家里，交给兰辛太太照顾（原来的汤林森太太在照顾了孩子们十五年之后，决定退休了。退休前，她把乔安·兰辛的电话号码给了我。兰辛太太也很能干，她们俩是姑嫂关系），到巴德学院去拜访才刚就任的欧文。我们一起住了几天，过得很愉快，他家里还住着一个男孩（我相信那是他的学生），是他当时的男友。(1)
到了1986年，我因为一时……一时怎样？我想是无聊吧，或者是发疯了（还是因为往日的渴望再度浮现？），我又去了一趟乌伊伏岛。无精打采的我在岛上四处乱逛了好几天，想看看当地日益恶化的环境。回到马里兰时，我身边又带了一对双胞胎，分别叫贾瑞与德鲁，还有一个叫凯莉的女孩。忽然间，我的人生又开始失控。三年后，我在惊恐之余发现，又有一批新一代的小孩来到了我家，人数似乎趁我睡觉时于一夜之间倍增。“一夜之间倍增”是不大可能，但真相是：因为一些难以理解、连我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又有十几个小孩走进了我的人生，我必须看着他们慢慢成长，一步步从孩童变成青少年，最后长大成人。我开始认真思考自己是不是有什么毛病。我心想，几年前我不是希望房子能够清空，迫不及待地想要恢复单身，在没有负担的情况下重新展开人生吗？怎么又领养了更多小孩？为什么我就是停不下来？有什么是每个新的小孩能为我带来，但前面三十几个做不到的？我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h2>II</h2>
如今，每当我轻易地把一切的错归咎于自己的时候，我发现当初我实在不该对维克多明显的成熟迹象如此满意、欣然接受，完全没想到应该先找到控制他的方式，同时树立一种他能认同且尊重的权威。情况变了。原本我应该会想了解维克多为什么有那种行为，但我并没有；等到他变乖了，终于肯接受我管束、把过去某种行为抛诸脑后，我只是松了一口气。我开始意识到我觉得很无聊，或者说，领养孩子这件事已经让我倒尽胃口。我不再像以前那样，热衷于解决孩子的心理问题。我已经不在乎为什么某个小孩看到咖啡壶时会歇斯底里地尖叫，另一个孩子则是一见到冒水结霜的柳橙汁瓶就会害怕退缩。以前，我会花很多时间思考，他们可能是遇到过哪些事、有过哪些际遇，才会有那种反应（通常都是令人不快的事）。我总是把这种事当成调剂心灵的方式，在辛苦工作一天之余换换口味。这种小小的难题总是让我非常有成就感，因为它们符合我对教养小孩抱持的浪漫幻想：孩子就该偶尔令人感到困惑、问题重重，但每个孩子终究是可以被理解的，如有必要也可以导正。其实我在1968年领养穆伊瓦的时候，便对养育小孩有过很多迷人的奇想：我领养到的孩子，同时可以被理解也无法被理解，一方面可以被预测，但也充满令人惊讶之处，这可能带来不可思议的冒险经验，每天都会有许多小小的领悟。
有很多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的确是那样。但接下来的情况却不可避免地开始改变（我还是一样，过了很久，才意识到那慢慢改变的过程）。改变之一是，我发现自己渐渐变老了。先前我因为常常长期不在，每年总是可以避开实验室帮我办的生日派对，但是1984年我满六十岁时，他们终于办成了一次小派对。不过，派对没那么糟。研究院的两位名誉教授也来了，但讽刺的是，他们居然还跟我说恭喜（他们都八十好几了）。大家准备了巴尔的摩女士蛋糕，上面抹了一层糖霜，喝起来像白兰地的烈酒则是实验室一个挺有品位的家伙在闲暇时酿的。(2)开派对时，有一名技术人员拿着相机在桌子之间穿梭拍照，我居然还挺享受的，真是出乎意料。
隔了一周，有人在我的办公桌上摆了一个没写字的棕色信封，里面那张照片上的男人我本来认不出来，但看起来很熟悉，片刻间我还在想他是不是我不久前遇到过且挺喜欢的人：他有一头白发，正在傻笑，两手像面包一样大，每根手指都像发酵过的酥皮卷。那个人就是我，我盯着自己好几分钟，一方面觉得沮丧，另一方面像好奇的医生。我向来没有注意自身外貌的癖好，也没有那种闲工夫，但是我注意到了自己的水桶腰，身体中段长出来的肥肉实在讨厌而可怕，我的嘴唇也变厚了，而且呈现一种奇怪的淡紫色，脖子四周那圈肥肉形成许多皱褶，让我看起来就像一只笨重、不会飞的鸟。令我最震惊的是，从外表上已经看不到我身体中的任何骨头了，好像我是从一大块猪油中塑造出来似的。在这之前，我未曾因为年纪或想到变老而感到特别难过，但是那张照片让我忧郁起来，觉得身体正在衰退，外表看起来很恶心。先前我当然已注意到自己的衰老，记忆力大不如前，爬楼梯回房间时会气喘吁吁，睡觉时间都乱掉了。看到那张照片后，我才了解什么叫“时间就像小偷”，残忍无比，而且身体衰败的过程不但让人看得一清二楚，也无法逆转。哦，天哪！我心想，我还要再过十五二十年这种日子，而且每一年都会更糟。突然间，我想到自己的人生就这样无情地往前走后，几乎快要喘不过气。让我无法忘怀的是，如果在世界上的另一个角落，别人可能不是拿蛋糕来款待我了，而是欧帕伊伏艾克。我想象自己待在火堆边，塔伦特在我身旁，乌龟高耸的背部慢慢出现在我眼前，离我愈来愈近。
不过，在其他方面我想我还蛮幸运的。1989年，我满六十五岁时，根据各种国家机关的规定，本来应该要强制退休，或至少转任名誉所长的职位。这种降级之举虽然会让我失去权势，但我还是可以参与实验室的日常运作。然而让我惊讶的是，我居然没有收到任何官方书信，提醒我该卸下肩头重担，准备退休。看来他们为我破例了。不过，就算他们真的公事公办，我也不会太过困扰。毕竟，当时我已经不太需要卫生研究院的威名与关系来支持我（已经有很多年是这样了）。假使他们坚持我必须跟其他人一样受到相同规范，反正约翰·霍普金斯、乔治敦等大学每年都邀请我赴任，我只要接受其中一家的职务就好。老实说，我不介意到私立学校或机构工作，只是我的决定当然不免因为照顾孩子们的责任而受到了限制。
几年前，我还能坦然面对这种事实（毕竟他们是我自愿领养的，我很清楚自己选择承担了哪些责任），但此刻我不知为何，却开始感到愤慨，我也知道这样不合理，但我就是觉得自己无须再扮演无私家长的乏味角色。显然政府是不会叫我交出实验室的职位了，之后不久，有一小段时间，每次吃晚餐我都会怒目凝视孩子们，看着他们用叉子贪婪地把大量食物塞进嘴里，充满活力，这让我反感不已。就像我说的，我实在不太讲理（毕竟他们都是健康的美国孩童，胃口好得很，而且我总是叫他们多吃一点），但是看到他们吃得那么起劲（而且他们最常做的事，就是吃个不停），让我有一种快要发脾气的感觉。多年来那些无聊（比如不断问问题，提出各种要求或不懂事）甚或美好之事，变得让我几乎无法忍受。过去遇到那些事的时候，我也有过那种感觉，有时持续很久，但是最后我往往可以按捺下来，跟以往一样爱他们，不让他们发现我曾暂时厌恶过这一切。无论现在他们有什么说法，对当时的我来讲，他们的心理健康挺重要的，而且我觉得，如果让他们对我感到抱歉、有所亏欠或是不该惹我生气难过，那对他们来说不尽公平。不过，我必须说清楚，就算他们对我有那种感觉，也不是一件危险的事。
以上所说，就是我在1989年之际的心理状态。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事件，让我落到现在这步田地。我曾经花好几个月的时间，回想接下来我准备说出来的那些事，思考如果我改变做法，情况是否会有所不同，心想我是否早就看出自己踏上了毁灭之路。有时，我甚至认为那些事件可能是一股不可阻挡的趋势，仿佛我的人生具有某种活生生的力量（我的人生早就不属于我自己，而是别人的人生，我只是不小心闯了进去），即便我不知道它的存在，但仍像一股强大暗流，持续拉扯牵引着我。
思考了好几个月之后，我发现自己仍无法充分理解后来发生的那些事，找出事发原因与预防之道。事实上，一直让我困惑的是，我的人生为何会那么快就被搞得天翻地覆？而且我发现，一想起当年那些事情，我就无法忍受，只能假装那是好久以前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那一连串不幸的悲剧降临在我曾景仰的人身上，那个人只存在于远方某间华丽的石造图书馆中一本尘封已久的书里面，馆里没有声音与光线，没有动静，只有我自己的呼吸声，以及手指笨拙地翻阅不整齐的书页边缘的沙沙声响。
尽管不知原因为何，我发现政府不打算把我砍掉，我可以继续过着以往的生活，但是没过多久，我也不得不承认（这可说是我内心最深处的想法，连我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我非常渴望找到某种借口，减少专业活动。
我觉得累了。这听起来实在平淡无奇，却千真万确。我已经来到一个觉得回想过去功绩比较有趣的年纪（虽然我曾犯错，也有过许多成就），不想计划未来的大事。有时我也会这么想：如果我继续待在实验室，继续讲课，继续研究，那我不是在违反人类生命的自然弧线吗？一般人在早年探险，中年享受探险带来的成果。而我已经六十几岁了，难道不该停下来吗？接下来几十年不是应该用于避免未来的问题与麻烦（而且也不该追求未来的成就）？如果每个人一生能达到的成就有数量限制，我不是已经完成自己的份额了？
这时，我会觉得自己实在太荒谬、懒惰而不切实际。如果没了工作，我该怎么办？难道我该待在家里，帮兰辛太太抚养小孩，用吸尘器清理地板？还是成为充斥各大学与机构的名誉教授之一，突然造访过去的实验室，四处闲逛，询问大家都在做什么，不断重提二十、三十、四十年前那些已经没人在意的老掉牙的旧事，把所有人弄得尴尬、生气？偶尔也有几位名誉教授来我的实验室。即使他们总是笑我老了，问我打算待到何时才愿意把实验室的麻烦事抛开、改变我的人生。看着他们在实验室里晃来晃去，抚摩那些最普通的物件（烧杯、曲颈瓶，还有用来做笔记的淡绿色实验室日志的布质封面），我可以感受他们的眼神有多贪婪，也知道他们有多羡慕我，多后悔他们自己的离开。
“最近你都做些什么事啊？”就算我知道这个问题一点也不亲切，甚至有点残忍，我还是会很有礼貌地问他们。他们总是说：哦，做这个，做那个啊。答案总是非常长。他们都已是一些老人，无法掩饰自己的生活已经完全走样，平常只能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跟老婆到杂货店去，花很多时间阅读过去当科学家时忙于研究却无暇理会的科学期刊——当年那些期刊总是胡乱地堆在实验室角落，不断滑下来。(3)
所以我可不能离开。但是我待在家里的时间也的确越来越长。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我想待在家里，而是我只有家里和实验室两个地方可去，况且我也发现自己无法长时间待在实验室里。之前，每逢周日我都整天待在实验室里，回家时夜已深沉，孩子们早就睡了。如今我回家的时间愈来愈早，到后来，我下午待在家里的时间居然比在实验室还久。
某个礼拜天，我回家特别早。维克多有一份历史课作业，是仿制古代北美拓荒时期的种子蛋糕，必须用到大量的小米、玉米粉与黑麦，隔天就得交，而且制作的分量必须足够让全班同学每人都试吃一块。当然，他一直撑到中午才跟我讲这件事。
我想他是指望我帮他做蛋糕（但是为什么我会帮他做呢？难道他以为我向来会帮孩子们擦屁股吗？），但是我命令他到厨房去，叫他把材料混在一起，我们家当然没有那些东西，都是匆匆赶到店里，趁着打烊前买到的。
做蛋糕时，我们一语不发。他似乎有些不安，几乎到了“跳脚”的地步——不断换脚跳来跳去，害我分心，后来我才知道他在热身，为了投入一场我不知道自己已经受邀的战斗。“现在你该揉面团了。”我跟他说，但是他并未回应（而是嘴巴微张，眼睛显然盯着无聊的东西，比如室外苹果树树枝上的一只胖松鼠），我只好开口凶他，“维克多！面团！维克多！”接着他转身面对我，把面团从碗里抓出来，啪的一声丢在厨房台面上。
“维克多，你怎么把面团弄得到处都是？”我对他说，他还是没回话，“维克多！我在对你说话！”
他还是一语不发，然后才说：“我为什么被取名维克多？”
“我跟你说过了。”我说，“因为我带你离开乌伊伏岛时，搭乘的那一架飞机的机长就叫维克多。”
“但为什么要用他的名字呢？”
我的孩子总爱问他们为什么会被取那样的名字。他们喜欢编造自身身世的故事，我想他们都希望自己的名字背后有个英雄式的故事，让他们的身世具有某种特殊意义，可能我对他们隐瞒了某种信息，但是有一天，他们也许可以了解并领会。然而，他们会被取什么名字，通常只取决于我去领养他们的路上或回家时遇到哪些人，像是机场报到柜台的柜员、饭店经理、海关官员、服务生、飞行员、空服员、隔壁座椅的乘客、女服务生、帮他们办通关手续的陌生国务院员工，或是对我及身边新领养的孩子挥手请我们前进和我已经很熟的移民官。我能怎样？好久以前，我就把朋友与同事的名字给用光了，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时，孩子们实在来得太快，快到我都无暇仔细思考怎么才能为他们取个比较有想象力的名字了。
“为什么不呢？”我问他，“那是个好名字。”
维克多说：“维克多是个愚蠢的名字。”
“别孩子气了。”我跟他说，“维克多是个好名字。总之，你就叫维克多，你该学会习惯它。”
“我就是小孩啊。”维克多说，“而且我痛恨维克多这个名字。”
“你没把我的话听进去。”我回答他，“我是叫你不要孩子气。就算你是小孩，也不一定要耍小孩子脾气。我从没叫你喜欢维克多这个名字——要痛恨就尽管痛恨吧！我只是说你该学会习惯它。”
他没回话，只是绷着脸，默不作声。我突然觉得他很烦。
然后，我问了任何一个家长都不该问的问题：“不然你喜欢什么名字？”
当然，他把早已准备好的答案丢出来。
他得意扬扬地说：“维。”
有时我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哪一根筋不对劲。为什么要帮他创造机会？但是没办法，任谁像我这样年复一年跟小孩讲话，偶尔都会太过忘我，犯下令自己后悔的错误。
“维？”我问他。我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让我想起那次索妮雅(4)回家时，我看到她把一头羊毛似的秀丽头发剪到耳际，挑染成白色。身为家长，我一直愿意让我的孩子“表达自己”，或是像时下的小孩一样用各种借口使坏，但我并非完全不讲规矩。大多数儿童心理医生与自由派的老师不愿承认大多数小孩没有品位可言，而且失之于俗气。家长的责任除了让小孩学会礼貌、伦理与道德，也该给他们某种美学与文化教育，让他们长大后不会变成俗不可耐的成年人，特别是自创毫无必要的复杂方式来拼写自己的姓名，或是觉得把最近看的电视剧剧情拿来当作晚餐话题是得体的。“你是说维京人的维？四维八德的维？”
但是他没被我惹恼，还跟我解释：“wéi。”好像把我当成三岁小孩。我曾经听他用同样的口吻跟还在学走路的吉赛儿讲话。
“维。”我重复一遍。这实在没道理，我这样跟他说。“真的，维克多。”我说，“如果你很想改名，我想我们可以讨论，但是你不能挑个比较不荒谬的名字吗？为什么不用你的中间名呢？”维克多的中间名是欧文。(5)
“不要。”维克多直截了当地说，“那也是个愚蠢的名字。我不要用白人的名字。”
这让我很讶异，转身时刚好看到他在微笑。我对此有了反应，这让他很得意，我则暗自咒骂自己。“你在说什么？”
维克多问我：“你注意过吗？我们用的全是白人的名字。每个人都是。这实在好虚伪。你想把我们都变成白人，让我们忘掉自己是谁、从哪里来的。”
我又发现自己再次转身看他。我帮你取名字，是因为我遇见你的时候你没有名字。我心想，跟狗一样，甚至还不如狗。我好不容易才忍住，没把话说出口。如果我的情绪差一点，也许就忍不住了。
他们是从哪里学会这么想的？如果维克多以为他是孩子里面第一个有这种自以为是的领悟，然后用高傲愤怒的语气指控我，那他就错了。“曾经从哪里来的。”我纠正他，接着说，“还有，维克多，这种对话实在是太无聊了。你的口气听来很叛逆，但是大家都知道，叛逆的人向来欠缺原创性。”此刻他早已紧闭双唇，看我的时候眼里好像流露着恨意。“而且，说到虚假，”我跟他说，“维这个名字是我听过最荒谬的。把你的名字改成维，不会让你更像个乌伊伏人！”
（不过，我一听到那个荒谬的名字，就知道他是怎么想出来的：维是个短促的单音节字，听起来隐约有点南太平洋风味——尽管原味尽失、矫揉造作。多年来，我的孩子们自创了各种名字，以为这样可以跟他们原来的国家与文化沾上一点边，像是瓦、沃、维、菲、乌，他们脑子里想的是密克罗尼西亚语，但听起来还是比较像越南话。）
维克多张了张嘴，又闭了起来。毕竟，他仍是个孩子，而且他知道我是对的。接着，他极不自然地高抬下巴，然后眼睫毛低垂，看起来好像当年那个男孩，让我感到一阵寒战，而且他那模样仿佛在低头看我，尽管我比他高多了。“我不管。”他说，这句话算是小孩的最后绝招，“至少，维比维克多更像乌伊伏人的名字。”说完，他转身离开了厨房。
“维克多！”我在他身后叫他，与其说是生气，不如说是被惹恼了。水槽里还有一半盘子没洗，尚待揉捏塑形的面团堆积如小山。“维克多！回来！”但他没回来，我得自己把面团好，肩膀不断用力，好像在揉肉。
然而，我并非多虑。不管在世人的心目中我是哪一种家长，我都从未感到因为我解救了他们，孩子们就要感激我、感谢我，或是乖一点。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如果他们还待在乌伊伏，尽管此刻肯定因为营养不良挺着气球似的大肚子，但就算不会比较快活，也同样开心。而且无论如何，大部分的孩子迟早（通常到了二十几岁或有小孩的时候）会看出我为他们提供了大好的机会，到时候他们就会热泪盈眶地来找我柔声道歉了，多年来他们做了哪些坏事，对我咆哮着说过哪些坏话，胆怯但稍微自豪地招认自己过去一直把我当成殖民主义者，领养他们只是想改良人种，想消灭原住民文化（此时，他们嘴里通常会冒出希特勒、白人优越感与种族大屠杀等词汇）。然后，我会拍拍他们的背，亲亲他们的脸颊，为这种成熟行为衷心感谢他们，让他们知道我未曾期待他们感激我，但我当然很高兴。
我总是知道该在什么时候用这种方式与他们交心。使坏多年后（例如，有人曾经隔着餐桌怒目瞪我，质问我有什么资格坐在主位，也有人故意把书封上印有切·格瓦拉或马尔科姆·X的书打开来看，或者以为我抱持某种政治立场而质疑我），某一天，他们会出乎意料地回家，通常是吃饭时（他们似乎都以为我跟他们一样喜欢有人突如其来地造访），一边吃午餐或晚餐，突然露出对我的工作很有兴趣的样子，询问我的健康情况，当其他孩子失礼时也会大声斥责。饭后，他们会坚持洗碗，乐于把盘子收进橱柜，因为怀旧而叹气。接着，他们会泡一杯我最爱的茶，走进我的书房，胆怯地问我能不能跟他们聊一下，因为他们有事情想跟我聊聊。
我总是心想：哦，天哪！因为他们总是在我最忙碌、最需要全神贯注时才来找我，但是我一定会转身面对他们，轻声说：“可以啊，亲爱的。无论什么时候、想跟我谈什么都可以。”
接下来发生的事都一样。流泪、告白、自责。这种模式未曾改变。让我不免猜想孩子们之间是否有一部代代相传的剧本。也许真的有。
对他们而言，这几乎是成长的历程。被我带回家后，有一小段时间，他们会非常爱我，令我非常感动。接下来几年（甚至几十年），则是厌恶我、憎恨我。最后，他们才意识到自己真是连畜生都不如，如果我没有领养他们，他们的人生肯定很凄惨，因此对我感激涕零，觉得一定要让我知道。我只是觉得这挺有趣的，但从来都没有很在意。他们终于长大了，我当然很高兴，但不是很惊讶。孩子们在身心方面一定会经历这种成年礼，感觉自己脱离了某个想象出来的人生阶段（这种感觉当然是虚构的），要迈向下一个阶段了。他们以为自己与母国的文化完全脱节，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乌伊伏人以饮宴和仪式来庆祝成年，所以我想他们的告白与精心准备的一番话，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仪式。
所以，维克多那样小小一番的胡闹，并不是我未曾见识过的场面，毕竟年轻人血气方刚，在我的孩子里头，他不是第一个对我大吼大叫的。但事实证明，维克多比大多数小孩更有决心，也更固执。我不是太意外，因为这向来是他的特色，就因为这样，他小时候才没饿死，完全靠一股令人费解的韧性活了下来。
当晚吃晚餐时（桌上摆着一大块我必须帮他做完的蛋糕），他狼吞虎咽，吃完第一份意大利面，又帮自己弄了一大份，还淋了很多酱汁。
我跟他说：“那样就够了。”但是他假装没听到，也没抬头。
当时凯莉与埃拉（我没想到埃拉会来吃晚餐，我知道她待会儿一定会去书房找我，让我拍拍她的背，用轻声细语安慰她）分别坐在我的左、右两边，她们正在讨论埃拉的大学长曲棍球队。她们身边坐着贾瑞与德鲁两个双胞胎，接着依序是伊索德与威廉、葛蕾丝与法兰西丝、珍与惠特尼，最后则是坐在餐桌边缘的维克多。
每天总是有好几次，我必须思考：该现在跟他们争吵吗？还是等一下？养育一大群小孩，其实与管理实验室没什么两样。有谁会在年轻工作人员面前质疑较具名望的同事？还是大家都会在私底下请对方为自己的意见与结论提供证据？展现权威并非总是最重要的；就算你再怎么任性，但千万别忘了，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才是真正关键所在。如果可能的话，最好不要公开质问犯错的人。遭人公然侮辱，任谁都会感到愤怒，接着就会伺机报复，而且如果他们有点小聪明，那就很危险了。工作时，我必须谨慎小心，但是在自己家里，我并不想那样。所以，尽管维克多不理我，我也并未斥责他。但是当我看到他像机器人似的拿叉子戳那一堆面条（上面淋了一堆红酱，看起来像被切碎的生肉），我实在忍不住，发了脾气。
但我还是很平静。“维克多。”我大声叫他，“可以请你把沙拉拿过来给我吗？”所有的食物，包括面条、酱汁、面包、鱼肉和沙拉都移到他那边去了（他当然没有碰沙拉）。
他并未抬头，嘴里仍嚼个不停。我看得出他太阳穴上的粗大静脉跳动着，非常可怕。
我心想：哦，天哪！有什么事比这更烦人？不过我还是没有提高声调。我身边的孩子们则仍然在聊个不停：凯莉跟埃拉，贾瑞跟德鲁，伊索德跟葛蕾丝，法兰西丝跟珍，惠特尼跟威廉。只有维克多一语不发，嘴巴嚼啊嚼的。“维克多。”我对他说，声音严厉了一点，但还不到发脾气的地步，“请把沙拉给我。”
他还是没反应。已经七岁的葛蕾丝几个月前才脱离了“宝贝桌”，她向来非常谨慎，尽力维持自己的仪态，此刻她瞥了我一眼，看起来很忧虑，伸出双臂，想要拿沙拉盆。
“亲爱的，不要动手。”我跟她说，“太重了。”葛蕾丝是个多虑又热心的孩子，但是常常会帮倒忙。“维克多。”我说，“请把沙拉拿给我。现在。”
此刻，其他孩子已经注意到我的语调，看着维克多和我，想知道接下来会怎样。我很纳闷，为什么这一切要搞得像在做戏？他们为何这么想看好戏？维克多仍然一语不发，看着盘子，嚼啊嚼的。
但是我不放弃。“维克多！”不说话。“维克多！”就是不说话。“维克多！”我开始觉得他的名字有点怪，片刻间，名字好像一个塑料蛋，碎裂成三截——维……克……多。我心想：他说得没错。那是个荒谬的名字。但这个念头稍纵即逝，我的怒火又烧了起来。
然后，我听见葛蕾丝小小的粗糙声音，那种声音总是让我皱眉头。“爸爸，他叫维。维克多现在叫维。”
我必须承认，这句话让我目瞪口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亲爱的，你说什么？”我问她。
“维。”她复述了一遍，“他上礼拜跟我们说的。”我看见双胞胎也点头认同。我故意不看维克多，但知道他正露出那愚蠢而得意的笑脸，让我想使尽吃奶的力气揍他，把他揍到泪光闪闪，让他的笑脸变成一张丑陋的苦瓜脸。
但我当然不会这么做。“是吗？”我用严肃的语气问道，凝望四周，看到孩子们的目光都垂下来。
只有惠特尼看着我的眼睛，说：“是啊。”当时他十二岁，因为讨厌我而错过了很多事，但他一直很会察言观色。“如果你经常在家，也许就会知道。”他用热切的眼神看着维克多，身为忠实的共犯，仿佛想获得称赞似的，但是维克多直视着我（此刻我也必须直视他），他的那张嘴咧得好开。
如果他还是不说话，也许我会感到困惑，但小孩子总是无法抗拒发声的机会，维克多也不例外。他还是瞪着我，宣称：“从现在开始，只有叫我维的时候，我才会答话。不论是维克多、维克，还是多，”听到这里，双胞胎咯咯笑了起来，“我都不会答话。大家都知道了吗？”
“哦，维克多！”埃拉用嘲弄的口气说，“你好幼稚。不要像三岁小孩好吗？”
但埃拉的嘲弄对他来讲只是耳边风。此外，他也不在乎别的孩子怎么看待他。维克多向来如此。对他来讲，最重要的向来莫过于激怒我，让我随他起舞。
我吸了一口气才对他说：“维克多。”他抬起下巴，准备好跟我吵架。其他孩子也紧盯着我，就连埃拉也不禁恢复了过去青少年时期的模样：她假装不在意，但也在等待我们开战。我突然间想到：维克多才十三岁。我这个老家伙已经六十二岁了，再与他这种荒谬的男孩争论，实在有失身份。“好吧。”我跟他说，“好吧。如果你高兴，你可以让你的兄弟姊妹用那愚蠢的名字叫你，那是你仅有的尊严。孩子们，听见了吗？别叫他维克多了。”
本来看着我的孩子把目光移到了维克多身上，我可以看出他立刻很失望。谁知道他还藏着什么怪招，谁知道他为了这次对决看过什么书，想跟我吵些什么，打算耍什么把戏？当练习赛的对手弃赛时，最失望的莫过于拳击手。
我把椅子往后推，站了起来，椅脚摩擦地板，发出嘎吱声响。“我现在要去书房了。”我说，“伊索德，你洗盘子。惠特尼，你负责擦干。”
伊索德与惠特尼提出抗议，但是埃拉用甜美的声音说：“爸，我来做就好了。”
“好。”说完我就离开餐厅。走到门口时，我停了下来，对着空荡荡的走廊大声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把时间浪费在这个话题上。”我说得很大声，餐厅里的孩子都听得见。“但是维克多，别以为我会叫你的新名字。从现在开始，我会把你当成没有名字的小子，就像流浪狗一样，好吗？我可以跟你保证，维克多这个名字从世界上消失了。晚安了，埃拉、凯莉、贾瑞、德鲁、珍、伊索德、惠特尼、威廉、法兰西丝、葛蕾丝。晚安了，小子。”
我不必转过身去看，也知道一片沉默中发生了什么事：孩子们露出了焦虑兴奋的表情，眼神愉快，像在看好戏。而维克多的下巴高抬，一双乌黑的眼睛藏着让人看不出的心思。
后来那几天，我发现维克多自认那一天是他获胜了。不幸的是，其他年纪较小、较易受影响的孩子也有那种想法，他们不希望像维克多那样被我羞辱，所以玩起了挑衅的游戏。例如，在我面前叫他维，接着立刻瞥向我，紧张地咯咯笑了起来。我总是露出洋溢微笑的表情或是不理他们，他们会再次咯咯笑，这一切只会让维克多想要挑起的紧张气氛缓和下来，他则是皱眉瘪嘴。但是过没多久，他们也玩腻了这个游戏。
每当需要叫他的时候，我还是叫他小子，但是通常我不会叫他。困惑之余，他也默认了那个名字，我想主要是他找不到反驳我的理由。只要我不叫他维克多（我也信守诺言，立刻不再用任何名字叫他，每次跟他讲话也会深思熟虑），他就会愤愤地走过来，实在跟狗很像。（任谁都可以看出哪些小孩跟他吵架或者对他不满，因为他们也会叫他小子。不过，跟他友好或支持他的人就叫他维。）
几个月后，这成了常态。事实上，在任何大家庭里面，生存的王道并非聪明，而是持续改变自己，因此许多本来异常的事情终究会变成常态。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的生活已经固定，按照一个无聊的节奏运行：孩子们上学、游玩、吵架、吃饭。孩子们讨厌我，然后意识到爱我之后，回家向我告白。我到实验室去上班，四处演讲，撰写并出版著作。那一段时间，我们都过得很满足。
感恩节来了，十几个年纪较大的孩子带着配偶与小孩回来，行李里装满要送给现在这些小孩的礼物：衣服、足球、充电玩具车，还有从购物中心买来的小东西，所有的孩子都抢疯了，好像这辈子没见过玩具似的。那一年，我的二十六个孩子聚在一起吃感恩节晚餐，还包括他们的八位配偶和我的十一个孙子孙女。当然，就算我家有三倍的房间，还是容纳不下所有人，但有很多时间，他们都在家里闲晃，等到假期结束，才回到生活的正轨上，我也终于乐得清闲，可以享受一下圣诞节前短短一周的宁静了。接下来，同样的戏码还会再度上演，只是人数会更多。不过，我非常期待那一年的圣诞节，因为欧文与他当时的爱人、三十七岁的雕刻家薛西斯也会来访。（他曾经不小心泄露薛西斯的真名，其实是尚恩·佛德利——佛德利？这是什么姓氏啊！）
感恩节与圣诞节之间的那个月，总是整年中最难熬的时间，但那一年特别难熬。先前，每年至少会有两三个年纪较大的孩子负责假日前的采买工作和礼物包装，并且把孩子们坚持要求的圣诞树挂上饰品，还会监督清洁与烹饪的工作。不过，没想到那一年家里最大的孩子是伊索德与威廉，而两个人都是十五岁，因此用处不大，他们都还不会开车，年纪也不够大，管不动弟妹。已经读大学与研究所的小孩一样没什么用。他们一般都在圣诞节前的那个周末才回家，不但用垃圾袋带回一堆臭烘烘的脏衣服，而且一个个都成了沙发上的马铃薯，只知道把电视频道转来转去，吃晚餐时，夹杂着一堆不标准的德语或西班牙语，但是信心满满地聊天，对弟妹完全没耐性。最后，我打电话给在华盛顿读大学的埃拉，问她是否能回家过周末，含糊其词地请她帮忙。
“哦，我很想帮忙，老爸……”埃拉对我撒谎说，“但是……”然后她详细地列出一堆学校的功课，说自己能在三年内写完就算走运了，更别说是三个礼拜。埃拉也曾哭着向我告白，因为感激而百依百顺，但那段时间是如此短促，我连一丝好处都没捞到，而且那个时刻显然已经结束了。
我的这些孩子啊，我心想，而且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想法。但一如往常，我也不确定是怎么劝自己不要再想下去的。
所以，我终究被迫一肩扛起了大部分的工作。而且，兰辛太太居然挑12月的第一个礼拜去做她的子宫切除手术，也就是说，我要负责家里各种枯燥的大小事务：开车去贝塞斯达的差劲购物商场，花好几千块买东西，包括那些易碎的银色锡箔包装纸，还有一个个塑料机器人，按下按钮，手臂就会发射小小的塑料飞弹，以及许多金发的婴儿洋娃娃，喉咙上绑了许多蕾丝，身上亮亮的光滑布料闻起来就像煮过的塑料。当然，该做的杂务与家事不止如此：我做了大量饼干面团，最后还得趁深夜制作成饼干，在放进烤炉前，先用亮晶晶的各种糖霜来上色装饰。本来清洁女工马太太一周来两次，现在我请她来三次，但是每次她离开不到一个小时，屋子里就又垃圾遍地了，墙壁也被蜡笔画得乱七八糟。我想说的是，像这样被迫在一天内说许多话、做许多事，实在太令人厌恶了。没过多久，有个念头就开始持续在我的脑海浮现：过去每一年我都把这个月拿来工作与开会，实在太睿智了。几乎每天我都很纳闷，为什么我会选择拿这些无意义而恼人的事来害自己？
我之所以留在家里，我想理由之一是我很期待与欧文见面，非常兴奋。前年7月我们大吵了一架，去年11月才和好，中间相隔那么多个月的时间，让我常常想念他，甚至有种胸口空荡荡的感觉。另一个理由是，那阵子我开始感到非常老迈寂寞，而且精疲力竭，我非常渴望有旧识相伴，因为当时我已经了无挂碍，只需忙自己的事情。有时候，我看着家里年纪最小的孩子艾洛伊丝，竟然会感到绝望。哦，天哪！我心想，我到底在玩什么把戏？突然间，在我眼里，自己成了一个大骗子、爱吹牛的家伙，牛皮都快吹破了，自己却还没发现。我看着孩子们围在餐桌边吃个不停，忽然开始厌恶眼前的景象，觉得很不自然。我不是第一次感到自己造成的局面非常荒谬且夸张，但的确是第一次感到一种随之而来的彻底绝望。
那一阵子还有另一件事让我感到困扰：我发现自己不断回想起那个男孩，想起跟他在一起的感觉，有多么渴望并试图重获那种感觉，让那种愉悦感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那才是我带他们回来的理由。那才是我想从他们身上获得的。但是他们带给我的愉悦感愈来愈短暂，那种感觉愈来愈遥不可及、难以掌握，我也愈来愈寂寞，最后，孩子们的存在只能证明我的失落、我无法遏抑的悲伤情绪。有时，我也感到纳闷：我是认养他们来惩罚自己吗？果真如此，为什么？是因为伊伏伊伏岛？还是因为塔伦特？这种猜测令我不快，但至少是合理的想法。我总是认为我会对自己做这种事，一定有个理由，绝非无缘无故，或只是一时愚蠢。我当然不是因为他们的父母、叔伯舅舅与祖父曾经让我困在一个夺走我爱过的一切的地方才领养他们，再度害自己的人生陷入困局。每当这种想法浮现时，我总觉得自己对这些孩子的热情尽失，他们几乎像实验室里的猴子，在一天结束时，我就能离开他们。
但是，我当然不可能离开他们。有时，我会梦到自己是个旅人，被困在一个住着许多未知奇怪生物的国度。我随身带着笔记本，旅行期间的所见所闻都记录在里面，但是那些生物很难描述，想把它们画下来就更难了。它们不讨人喜欢，但也不残暴。它们看起来都很像，彼此间却有某种足以区别的特色：其中一只长着大大的鸟嘴，看来坚硬无情，身上的牛奶状血液是淡粉色；另一只身上则有一对泥色的翅膀，举起来时却会露出一片片艳红色与淡紫色。它们大致上都很温和，但有时未经挑衅就跳上我的脸，笨拙的爪子抓住我的鼻子与眼镜，嘎嘎怪叫。它们的家园也一样奇怪难解（从某个方向看过去，是一片冒泡的泥泞沼泽，另一个方向则是坚固无比的森林，一望无垠的树林消失在白雾里，从另一个方向看则是整片干枯的橘红色土地），但是眼前景观（四周是苏铁，树上有许多像香蕉的水果往下垂，一根根都很粗大，闻起来有糖与泥炭的味道）最特别之处是声音：呼呼呼、咯咯咯、呜呜呜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音量大到几乎可以触摸得到，好像有看不见的生物从天而降，或从有条纹的高高草丛里爬出来。有时，我几乎可以分辨出各种叫声，并且纳闷那些生物为什么可以在一片嘈杂中分辨出许多声音。后来我注意到，那些生物没有耳朵；它们之所以发出声音，只为了让闪闪发亮、长满鳞片的喉咙感到阵阵振动，感受令人恐惧的沉静大地因为它们的声音而回响。
因为太常做这种梦，我已经习惯了。一开始，我觉得这梦境奇异神秘，恐怖战栗，让我大开眼界。但后来我发现自己只是渴望赶快梦醒。在梦里，我总能看到一面巨岩，上面长着一种茄子色的柔软菌类植物，我静静坐着，等待被送往他处，离开这个对我来讲早已不再神秘、神奇的国度。我的头顶有一群不和善的乌鸦，这是我唯一认得的动物，它们紧紧群聚俯冲，排成弧线，让人看了感到悲伤。它们来来回回，来来回回，小小的眼睛闪烁锐利，就算我仔细聆听，也从未听见它们发出任何声音。
<h2>III</h2>
等到圣诞夜那一天来临，我已经巴不得假期赶快结束，因为前一天我才接受斯德哥尔摩大学最后一刻的邀请，准备去参加在12月31日到1月5日间举办的研讨会。
那个礼拜我过得很糟。前一天，我本来在跟欧文聊天，最后却互相咆哮起来。多年来，欧文自己没有任何小孩，却愈来愈觉得自己对小孩比我在行，因为他一直在教大学生阅读惠特曼、卡瓦菲与普鲁斯特等人的作品。即便如此，等到我们都老了，欧文的天真还是让我震惊不已：他很久才来一次，但某次来访后曾打电话给我，表示孩子们跟他抱怨我家井井有条，其实是“向他求救”，好像我是统治一个小小奴隶制国家的暴君，他则是热血的联合国特使，被派去见证他们的惨状与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我不喜欢欧文在我家里扮演人类学家的角色，我也老实跟他说了。但他还是不罢休，常常提供讨厌的建议。过去三十几年来，我把几十个小孩带到长大成人，而他的纪录为零，却还是常给我一些不中听的训诫。
然而这一年的圣诞节，他在电话中自以为是，对我多有批评，跟我说我们家的大学生艾比跑去他跟薛西斯在纽约住处的大厅找他，看来“害怕而绝望”（他几乎把悲伤的艾比描述成维多利亚时期的可怜女人），宣称我把她逐出了家门。我跟欧文说，没错，整个秋天她几乎都蹲在家里的卧室抽大麻，屡劝不听，所以我不得不赶走她。一点也不意外。欧文认为我令人发指，完全没有人情味。一般来讲，就算欧文挑衅，我也不会跟他一般见识，但是在当时我实在忍不住了。吵起来之后，他便开始数落我这个家长过去几十年来的所有缺点。时至今日，我仍然无法理解他为何突然发飙。是太无聊？还是老人本来就喜欢多管闲事？又或者是（虽然我尽可能避免那样想，但他真的就像我偶尔认为的）在嫉妒我？我老是感觉到那种情绪潜藏于欧文的意识表层底下，时隐时现，随着我受到的认可愈来愈多，孩子们也一个个走入社会，他内心的不满也年年增多。毕竟，我拥有一切，他却只有薛西斯，出过几本薄薄的诗集，而且一辈子大都只生活在纽约州。
总之，我们不欢而散，说到最后，他宣称他会在纽约过圣诞假期（和我一直很好奇、想见一面的薛西斯，以及艾比——如果他认为他比我更尽责，想把艾比留在身边，无论多久我都没意见）。挂断电话之前，欧文气冲冲地说：“我会把孩子们的礼物寄过去。”虽然我既沮丧又愤怒，但他的话仍让我苦涩地松了一口气：欧文送的礼物总是比较好，孩子们每年都很期待。
那天晚上，大家都回房间后，我拿着兰辛太太在感恩节过后不久帮我准备的大塑料档案箱搬到楼下客厅去。楼下只要是有平面的地方都挂着写有孩子名字的长袜，总计几十只，他们甚至把墙上的图画拿下来，把自己的袜子挂在了钩子上。整个客厅就像疯子的房间，只是看不出他执着于什么特殊癖好。
兰辛太太已经把明确的指示写给我了：从档案箱里拿出巧克力球，每只长袜都要放一颗，用来包裹巧克力的是像橘皮一样皱的锡箔纸，此外还要摆一颗长方形的薄荷糖、一块乳白色的圆形甘油肥皂，肥皂里藏有一个塑料玩具（有恐龙、蝴蝶、猪或鲨鱼）。此外，还有一本小小的螺旋笔记本，每本都附上一支更小的钝头铅笔，最后则是一把我非常喜欢的盐味蜂巢糖。除此之外，还住在家里的十三个小孩都会收到一个包装起来的玩具。送给成人与大学生的，则是装有支票的信封。我把这些东西分装在树下的长袜里（矗立在角落的圣诞树看起来惊人地可怕，上面的饰品都是孩子们在学校用各色图画纸做成的，饰品上的胶水变成了一块块亮晶晶的凝结物，看起来像该丢掉的破烂衣服，树上的闪烁白灯极为艳俗），而且不能漏掉任何一只。弄完后，我坐下来吃了一点年纪最小的孩子们当晚稍早自制的那些还在壁炉上的巧克力碎片饼干，因为烤得不够久，吃来软软黏黏的。然后，我把一杯牛奶倒回了塑料罐里。我突然想到过去塔伦特曾神秘兮兮、非常肯定地说，我一定会有小孩。难道他当年就知道我会这样度过一生？我有一种被人监视或观察的感觉，而且我还真的转身，瞬间以为我会看到他从某个高脚抽屉柜后面偷窥我，一样用铅笔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而我则是一个他早就料到会变成怎样的样本。但我看不到任何人，我觉得尴尬，但也松了一口气，接着又因为自己松一口气而感到丢脸。
我累了，但还不想睡。事实上，不耐烦与失望的情绪让我不安。那一阵子，我一直在思考和欧文吵架的事，甚至想过要打电话向他道歉。我想跟他说：听我说，欧文，我很抱歉。我们不该吵架的，我们都是老人了。五年前，我根本没想过会跟他有那一席对话。过去，我们之间的争论是如此刺激、令人振奋，用生动有趣的方式展现出我们的意志与见解，此刻却变得累人而乏味。也许我该打电话给他，向他认错。他会得意一阵子，把我惹恼。不过我心想，我在历史上已有一席之地，但我的故事并不包括我和欧文之间由他掀起、结束、双方有输有赢的争吵细节。
从厨房门口，可以看到月亮洒下脓汁般的淡黄色月光。我走到外面，只见天空布满稀薄的残云，还有一颗颗明亮的白色星辰。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只注意到我的嘴巴一直吐出鬼魂般的雾气，冰冷肥大的手里仍拿着一片孩子们没烤好的肥大饼干。我想，我可以走了。我可以收拾一个小小行囊，驱车离开，搭机到欧洲的某个城市，哪一个都可以，在那里定居。毫无疑问，任何大学都会热情地欢迎我。这个时机太完美了：年纪较大的孩子们刚好回到家里，他们会照顾年纪较小的，也会知道该打电话给谁。我想，年纪最大的那些人也许会领养年纪最小的几个，包括艾洛伊丝、吉赛儿和杰克。遗憾的是，其他小孩应该会被送到寄养家庭。但是因为他们与我有关，可能有人愿意领养他们，对此我乐见其成。这计划对我来讲挺合理的，但是当然行不通。
时间已经很晚了，夜空暗黑而寂静，我很想回书房去。也许我会睡上几个小时，孩子们会把我叫起来，接着又度过另一天。但是，等到我要开门回到室内时，却发现门把动不了。
我的嘴里几乎立刻五味杂陈，先是恐惧，然后是愤怒，好像尝到了血、咸水与金属的味道。那一扇门是不会自动上锁的，所以一定有人故意从里面把门锁起来。我使劲敲门，用手掌拍打正方形的玻璃窗窗格。“有人吗？”我愚蠢地大叫，“有人吗？让我进去！”然后我看见某个人从暗处快步走出来。他的躯干隐藏在黑影里，我只看见他的腿。在那片刻间，我幻想那不是我的孩子，而是个小魔怪，在黑暗的房子里穿梭来去的邪恶小鬼，寻找着另一个小鬼。
但是我当然知道那是谁。“维克多！”我不敢放声大叫，但尽可能大声叫他，用力拍打玻璃。如果要绕到前门，我必须跨过前院与后院之间那道不比我高多少的木门，但是前门也有可能被锁起来了。（为什么？我真纳闷。）我别无选择，只能叫维克多帮我开门。要不高喊救命？但吵醒邻居对我没有好处：我这个伟大科学家居然身穿睡袍、拖鞋，被锁在自宅外面，对着自己的小孩下令，要他帮忙开门！（我想其他小孩已经在楼上，没有任何付出，却能用慵懒的姿势休息，圆而黑的耳朵戴着全罩式耳机，可怜脆弱的耳膜正接受贝斯、鼓声与管乐器的摧残攻击。）只有维克多在这里，只有他一个。“小子！立刻把门打开！”
接着，那双腿不再移动，在距离我几米处停了下来。“小子！”我说，“现在就把门打开。赶快。”我正打算威胁他，但意识到不管我说什么，听起来都无力可悲：是我被困在寒冷的室外，身上只有浴袍可以蔽体。待在室内的是他，就在我的房子里。我可以看见圣诞树投影在窗格的玻璃上，灯光闪闪烁烁，毫无意义，闪闪烁烁。“维克多！”
接着，他突然朝玻璃靠过来，遗憾的是，我往后退了一步，他当然也注意到了。他露出邪恶的微笑，把嘴一咧，牙齿又尖又白，眼睛黑得像黑色的天蛾，分不清瞳孔与虹膜，看起来就像恶魔似的让我害怕。
“我的名字，”隔着玻璃，我听见他说，“叫维！”
“维克多。”我用一种自己也知道很吓人的口气慢慢跟他说，“你赶快帮我把门打开。然后给我上床睡觉。如果你不开门，我一定会把你狠狠揍一顿，揍到别人认不出你来。”我对自己说，不管他是现在或五分钟后开门，我都会揍他。
但他只是把头一歪，瞪着我，还是挂着那张邪恶的笑脸，把他的嘴巴撑开，变成细细长长、邪恶的形状，就像大镰刀的刀刃。我发现那就是他以前那种可怕的笑脸，我以为我让他改掉了，在多年后再次看到，我全身一阵寒战。“我本来打算开的。”他故意学我的声音，对我说，“但是你叫我维克多。你已经说你不会再那样叫我了。”
我知道他一定没完没了。“维克多！”我又敲门，“维克多！你这个畜生！”
他不为所动。“所以，”他接着说，“我想你说谎了。关于说谎这件事，你一直都是怎么教我们的？说谎的就成了小人。但是我不相信。我觉得除了说谎的变成小人，被骗的一样也受到伤害。所以我要惩罚你。”他往后退了一步，他的脸再次消失在阴影里，但我还是可以听到他的声音。“恐怕我必须把你留在这里，”他用冷冷的声音说，“让你反省一下自己做了什么。”他又退了一步，这下子我只看到他胸部以下的部位。此时，他的声音变得更模糊了。“就算你再老，”他又退了一步，此刻我只看得到他的腰部与腿部，“也能学到教训。”他又后退一步。“老爸。”那两个字听起来就像低声呢喃。然后他转身离去了，我能看到的，只剩下他白色的鞋底。
接着我发现，听到维克多说出最后那几句话的时候，我一直没有动弹，突然间，我看到自己在玻璃上的身影：一只皱巴巴的手掌抓着门，目瞪口呆，一副无助困惑的老人模样。我的天！我心想，他是谁？这个住在我家的孩子到底是谁？我再次想到自己与他相遇的经过，想起他蜷缩在地上，浑身沾满浓密的烟灰，看来好像毛皮。当时我心想，就像动物一样，并且感到一阵义愤。但是如今我再次回想当时的情景，才觉得他还真的像畜生。而我感到一阵义愤，并不是因为他很可怜，而是我很惨。当初我应该把他留在那里，我心想。如果别人都不想救他，凭什么要我救他？
我还是持续叫他。“维克多！”我放声大叫，用手抓门。“维克多！维克多！”我连敲了好几分钟，好几小时。“维克多！”我知道，他上楼后会蜷缩在我给他的床上，在我给他的房间里睡过去。
最后我还是睡着了，隔天早上发现我靠在门框上的人是葛雷哥莱，他是几个成年的孩子之一，他的叫声吵醒了我。因为自己出了丑，全身凌乱，从来没那么丢脸过——一长条亮晶晶的口水垂挂在我的嘴唇和下巴间——进去后，我开始抖个不停，上下排牙齿像响板似的嘎嘎作响。
“老爸，你刚刚在外面做什么？”他问我。我想他已经打开信封，因为他表现得特别殷勤，在我身边忙来忙去，把他的咖啡拿给我喝，拿一条毯子披在我的肩头。
“几点了？”我声音嘶哑地问他，感觉字句刮在喉咙上。
他说：“八点。”
八点了。我在寒冷的室外待了多久？五个小时？六个小时？我没有冻死，是因为我气到浑身发烫、热血沸腾。
葛雷哥莱带着我穿越厨房，来到客厅，我看见所有的孩子都聚集在那里，忙着把糖果塞进嘴巴，有说有笑，也有人在吵架。
“看看我发现谁在外面？”葛雷哥莱高声跟大家说（他向来是个渴望受到瞩目的家伙），其他人都看过来。一阵阵嘈杂声立刻此起彼落，跟海滩上一群大鸟飞起来时的叫声没什么两样，其中有许多人（只有年纪较大和较小的孩子们，青少年们只会傻傻地看着我）朝我冲过来，张开双臂，脸上露出非常同情我的复杂表情。
“老爸，刚刚我们还到处找你呢！”
“你去了哪里？”
“你在发抖吗？”
“你的身体好冷！”
“我拿到的糖果没有贾瑞多。”
但我没有仔细听，目光在人群中搜寻维克多，但是他不在。
接着，突然间他冲进客厅，一只手高举两节电池，腋下夹着他求我买给他、不到一周前我才买来包好的遥控汽车。“我拿到电池了！”他大呼小叫，从地毯上滑过去，靠在杰克身边。“这样车子就能动了。”他还没看见我。
这个小畜生。我心想，这卑鄙的怪胎。我恨不得他马上死掉，或者我可以把他杀掉。
“维克多。”我刻意用冰冷的声音跟他说，“维克多。”
他当然没有抬起头。
“维克多！”
他没有回应。此刻，客厅里议论纷纷、不以为然的声音开始蔓延。其中几个成年的孩子不知道我们曾经因为维克多改名而争论（而且我也让步了），他们公然对他咆哮。“老爸跟你讲话的时候，你要回答，维克多。”我听见有人这么对他说，接着有个女孩用细细的声音回答：“他现在叫维。”
然后我朝他走过去。“站起来。”我用命令的口吻说，“站起来。”他看着地上，不屑的嘴巴跟鱼一样又扁又丑，不愿站起来。我抓住他的手臂，把他拉起来。他只比我矮几厘米，但是瘦骨嶙峋，我的手可以清楚感觉到他手肘里一根根交错的骨头。然后我用尽全力打了他。他的头往后仰，接着快速往前倾。我又打了他一下。两次我都是甩他巴掌，打完后，感觉就像我拍打玻璃门，大声叫他时那样刺痛。“你哪来的胆子？”我用可怕的低沉声音问他，“你这只可恶的臭虫，哪来的胆子？你是什么东西？你什么都不是。你怎么敢下楼来分享我对你们的慈爱与慷慨？你怎么敢打开这些你根本不配拿到的礼物——因为慈爱而买给你的礼物？”
“你知道，”我听见自己接着说，“为什么我会带你回家吗？因为我可怜你。因为你根本不像人，没人把你当小孩。我大可用一颗烂掉的水果向你父亲买下你。我本来可以任意处置你。我真希望当年我把你带回来之后，把你关在地下室，没有人会知道或在乎。我大可把你卖给别人，把你大卸八块，变成猪饲料。有人真的会那样做，你父亲会非常乐意把你卖给他们，只是他刚好先把你卖给我而已。”
“你什么都不是。是我让你的生命有了意义。我让你过上了好日子。结果你干了什么好事？”我又甩了他一巴掌。少量的红黑色鼻血从他的鼻孔潺潺滴落。
客厅里当然鸦雀无声。我知道，如果我环顾四周，举目所及只有一个个目瞪口呆的木头人，他们的嘴巴微张，手里拿着我送给他们的礼物。
我仍抓着他的手臂，弯腰捡起他的玩具车，还有装满糖果的长袜，丢给最靠近的一个孩子，那孩子已经吓傻了，没办法高兴尖叫。“畜生凭什么玩玩具。”我跟他说，“你比畜生还不如。给我滚，滚远一点。我不想看到你。”接着我放下他的手臂，他站起来，有点摇摇晃晃，然后转身朝楼梯走去。
“不是那边。”我在他身后大叫，“畜生只能住地下室，去楼下。”
他再度转身，身体仍不太稳固，双眼直视着我。片刻间，他脸上浮现出一种奇怪的微笑，但我发现那是出于困惑与恐惧，而非得意后，才松了一口气。他一语不发，再次转身，我们看着他走出客厅，穿越厨房，下楼走进地下室，把身后的门静静关上。我走过去把门锁起来，把钥匙丢进浴袍口袋里。我身后的客厅仍然没有动静，像一幅画那样无声无息，时间仿佛凝结了。
圣诞节就这样毁了。成年的孩子没过多久就离开了，他们对我微微挥手，道谢时的语气谨小慎微，让我感到尴尬。我还没提出要求，年纪较小的孩子就清理了客厅，带着新玩具与衣服悄悄上了楼。通常我们都会在圣诞节聚餐，但是那一天我待在书房，接着回卧室睡了一觉。下午醒来时，我可以听见孩子们在楼下鬼鬼祟祟，弄出一盘盘的食物来吃。
我整晚都待在卧室里。房子里一片死寂。那一天深夜，我躺在床上想到，维克多有意让我死在外面，让我靠着自家大门冻死。
哦，我心想，感到一阵寒战。以前曾有小孩讨厌我，应该说是憎恨我，看着我的时候目露凶光，但是我没遇过想杀我的小孩，因为厌恶我而想了结我的生命。知道这一点反而让我很安心，因为此刻我已经知道他的能耐，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想出控制他的方法。我下定决心，绝对不要害怕自己的小孩。我绝不能。
隔天早上日出前，我下楼到厨房里准备了两盘食物。两盘都摆了一些火鸡肉片和几片三角形干酪、包着清脆坚果的几个卷饼、一匙油亮的橄榄，还有一堆颜色像奶油的莴苣。我把其中一盘摆在厨房餐桌上我的座位前。然后把地下室的门打开，将另一盘放在阶梯顶端。
我几乎以为他会坐在那里，像一只野猫那样，准备好直接朝我的脸扑过来，但地下室一片漆黑，楼梯下半段隐没在黑暗中，无声无息。我听不见任何响动，没有呼吸声，也没有其他声音。“维克多。”我对着漆黑静默的地下室叫他，“我留了一些食物给你。”我顿了一下，不太确定接下来该说什么，最后说：“等一下我还会再留给你。”我想说些有宣示作用的话，但不知如何开口。最后，我只好把门关起来，坐下来享用自己的餐点。
那天晚上上床睡觉前，我再度把门打开，留了另一盘食物给他。但是早上我放的那一盘还在，根本没被动过，火鸡肉片的边缘变成褐色，卷了起来，像一张老旧的羊皮纸。我一语不发，只是把新的那一盘摆在前一盘旁边。
三天后，我开门后不再锁门，那里已经摆了八盘食物，全都腐烂了，除了一只苍蝇在盘子之间缓缓盘旋，各种选择让它满意极了之外，食物都没动过。“维克多。”我对着黑暗的地下室叫他，“我要去工作了。离开地下室后，请你把东西清干净。”我再次犹豫了一下，不确定该多说什么。然后我就离开了，任由身后的门开着。
那一天工作时，我发现自己经常走神：晚上我会碰到什么状况？每次电话铃响时，我都畏缩了一下，觉得一定是某个技术人员打给我，要来找我，睁大眼睛跟我说，警察局、消防局或医院的人在电话在线等我。我想象自己开车回家，黑暗的夜空里处处飘着云朵，接着我发现那不是云朵，而是烟雾，一路往我家蔓延。到家时，我发现房子已经烧成焦炭，草坪像是爆发过的火山口，孩子们站在路边啜泣，维克多则不见人影。
但是当晚我回家时，通往地下室的门仍开着，但是盘子都不见了。原来，盘子都洗好了，整齐地放在台子上，在上方灯光的照射下，几乎闪闪发亮。(6)
事后，维克多的情况就算没变得更容易处理，也至少比较好预测了。事实上，那件事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地方了。他未曾成为大家所谓的模范生或乖小孩，但也没有照我料想的那样变成少年犯。接下来五年，他虽然住在我家，但就某种程度而言，并非家里的一分子。孩子们每个月有几个晚上聚在一起看电影，他总是趴着，与其他人隔着一点距离，吃爆米花的样子跟他做任何事的方式一样心不在焉，瞪着电视屏幕却毫无反应。有时候，其他孩子们哄堂大笑之后，他也会咯咯笑，但时间点总是会晚，所以没人知道他在笑什么。我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行为退化成种种反射动作，表现常常不太对劲，让他看起来很奇怪，反应的时间点总是跟别人不一致。看着我的时候，他还是一样冷淡的眼神，但过去那种质疑与倔强的目光已经被茫然的黑眼珠取代，他的眼睛仿佛一摊黑水。
我想如果我真有错，就错在我内心深处还挺满意他那副德行。然而，我也知道那样不太健康，我不该希望自己的孩子变成那样。但我就是没办法不那样想。自从他青少年的火暴脾气发作后，就开始叛逆固执、不受控制，与小时候判若两人，像动物与人类那样截然不同，因此我几乎任由自己相信，此刻的他就是他改变之前的模样。此外，他也不真的像行尸走肉，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他喜欢做的事。例如，他加入了田径队，参加比赛，也是高中合唱团的一员。（在一场演唱会上，我听出他那与众不同、平淡单调的男高音，纳闷他为什么没有被刷掉。）他的成绩中等，从来不是模范学生。不过我跟他说，我乐于送他进愿意收他的最佳学府，就像我跟其他孩子说的那样，结果他进了马里兰的陶森州立大学，我立刻开了第一张学费支票，又买了一只不锈钢手表给他，就像两年前威廉与伊索德高中毕业时，我买给他们的那种。后来，我用箱子与垃圾袋帮他打包衣服、书籍和各种小饰品，送他去宿舍，把兰辛太太帮他买的新床单与毛巾给他。之后，我看到他的机会愈来愈少，不过我还是欢迎他回家。跟其他小孩一样，他喜欢大学，或者说我认为他喜欢，因为他从来不和家里联络。事实上，只有通过学校出纳组寄来的账单，还有断断续续的成绩单（我知道他主修的学科是运动理论，成绩是丙，另外两三科则是乙），我才知道他是否还在读大学，出席率怎样，是否有念书，有没有开始参加派对，或者和觉得异国情调很刺激的漂亮女孩共度春宵。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猜想他前一晚或那个当下在做什么，我从未这样想过其他孩子的生活。我想象他在上课，两只脚伸直，头部与长长的脖子往后伸，打着哈欠，张嘴露出粉红色的舌头与洁白牙齿，每一颗上面都套着所费不赀的小小全瓷牙冠。
维克多大二那年的春天，有一天我坐在我家外面的花园里。初春的天气如此美好，只是有点潮湿，当时所有植物好像同时变成上百种无以名状的惊人绿色，我欣赏着树上半透明的轻薄嫩叶，一片片散发出金箔般的光芒。那一天我提早下班回家，因为我得了肠胃型感冒，头晕目眩，口水带有咸咸的痰。但是我记得我觉得很幸福，可以待在自家花园里，身边的世界一片寂静。
我是如此陶醉，根本没听见敲门声，也没听见门铃响个不停。所以，当两个男人从后门走到花园时，我吓了一跳，腾地站了起来。他们一黑一白，一老一少。我问：“你们是谁？”
年轻白人用问题回应我：“是亚伯拉罕·诺顿·佩利纳吗？”我能怎么办？只能点点头。
“我是蒙哥马利郡警局的马修·班维尔警探。”那个男人咳了一下，似乎有点尴尬，他说，“佩利纳医生，恐怕我们必须请你到警局去回答一些问题。”
突然间，我看见那个春天的第一只蝴蝶在空中飞舞，在我的脸颊附近拼命拍打洁白的蝶翼，有那么一刻，我觉得它在试着对我发出警讯，而且是只有我才看得懂的信息。
但是没有警讯。等到我转身面对那两个男人时，他们还是静静等待着，脸色凝重。漠然而冷酷，一般人见到我时不会露出那种脸色。
“我要先拿我的药。”最后我终于说道。班维尔警探看着另一人，对方点点头，于是我们三个一起走进了我家。他们让我自己进入浴室，我在镜子前站了很久，凝视自己的脸，心想我会遇到什么事。这时，我发现我还没问他们为何要盘问我。我没做坏事，我告诉镜中的自己，但镜中人只是索然无味地瞪着我。我要问他们为什么来找我，我心想，我不会怎样，这件事很快就会结束，好像没发生过一样。于是，我走出去问了个清楚，但就如大家所知道的，我真的出事了，他们没放过我，我的人生也永远改变了。假使当时我知道自己的处境会急转直下，我想我会设法在浴室里待久一点，看着自己的脸，仿佛在寻找答案，就让他们在外头等待，任由地球缓缓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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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x00A0;事实上，那男孩二十二岁，是雪城大学的研究生。
<p">(2)&#x00A0;当然是在实验室里酿的。任何实验室里总是会有一个品酒家（比较缺德的说法是，有可能变成酒鬼的家伙），在闲暇时利用烧杯自制各种烈酒，在派对上一时兴起拿出来喝。他们酿出来的酒有些还真不错。
<p">(3)&#x00A0;20世纪80年代，诺顿的研究工作主要聚焦于卡瑞人（巴西北部一个总数不到六百人的部族，居住地附近有一条细小、变幻莫测的亚马孙河支流）。1978年，来自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的植物学家鲁西安·菲尼为了寻找一种罕见的蕨类植物（瓢虫星蕨），发现了卡瑞人的聚落，他怀疑那种蕨类与一种现代的棕榈树之间有亲缘关系，而且二百年前就因为开采过度，在亚马孙河盆地的其他区域几乎绝迹了。据菲尼观察，他发现卡瑞人有一点很奇怪，但也无法确定这独有的特色到底为何。回到圣克鲁斯之后，他通过一个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工作的熟人联络上了诺顿，不久之后，诺顿就造访了该部族（这一次是我陪他一起去的，之后也是）。根据许多检测与田野调查结果显示，卡瑞人的青春期来得非常晚。事实上，不管男女，卡瑞人平均都是在二十五岁左右才出现第二性征。随之而来的青春期只有短暂的十八个月，让他们非常不舒服，这段时间结束后，他们就会结婚，身体机能也会变得跟普通人一样，不过，这就意味着女性停经前的生育期很短，只有二十年。因此，生儿育女对他们来讲是一件急迫的事，必须尽可能多生一点，因此许多卡瑞人的妇女都会因怀孕太多次而死亡，还会罹患各种妇科疾病。
<p">跟欧帕伊伏艾克人相似之处在于，引起他们青春期异常的原因是当地一种特有的啮齿目动物（菲尼水豚），所有卡瑞人都是吃这种动物长大的（其肉质多汁甜美）。在诺顿先前的开拓性研究之后，这当然又是一个令人非常振奋的发现，但是根据后来的研究显示，卡瑞人会那样其实是特别的体质使然，而非任何外在因素。尽管如此，诺顿还是想带回一些卡瑞人进行研究，但是被生物医学及行为研究之人类保护国家委员会下了禁令，因为自从1976年他提出请愿案，要求重新安置梦游者之后，该会就持续严格监视他的研究活动。因为政治因素，诺顿被迫在1990年放弃了他的卡瑞人研究，如今只有哈佛大学在该部族的土地上设了一间卫星实验室（可以控制哪些科学家有权进入实验室）。对于这一连串后续发展，诺顿当然觉得很难过，可能也因此未在这本回忆录里提及卡瑞人。若想要了解详情，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安娜·基德的好书《石头与太阳之间的一切：诺顿·佩利纳传》。
<p">(4)&#x00A0;索妮雅·艾丽斯·佩利纳是他在1970年带回家的。如今她以真名的缩写SoAP活跃于纽约，在诗歌界小有名气，常常朗诵诗作，也是个艺术家。
<p">(5)&#x00A0;过去诺顿也曾把许多孩子取名为欧文，比如欧文·安布洛斯（约1969年来到他家）、欧文·埃德蒙（约1969年来到他家），还有理查德·欧文（约1971年来到他家）。到了大概1986年，也就是诺顿忙于领养最后一批小孩的时候，欧文已经变成每个小孩的中间名——不分男女：我仍清楚地记得，除了维克多，还有吉赛儿·欧文、派西·欧文（先前某批孩子里也有一个派西瓦·欧文）、德鲁·欧文、贾瑞·欧文，还有葛蕾丝·欧文。这到底是由于诺顿健忘、分心了，还是向他弟弟致敬？没人知道答案。
<p">(6)&#x00A0;身为编辑，我选择把这后面的一段文字删除了。

第七章 后续发展
现在，我的人生进入一个令我非常沮丧且处境艰难的阶段，如果可以选择，就算时间再短，我也不愿这样（但老实讲，这是我不得不面对的）。
我必须承认，一开始接受审讯的事我都不太记得，更别说我被逮捕的情况了，但这很奇怪，因为我还记得自己在进行这件事的时候（不幸的是，所谓“这件事”就是把导致我人生毁灭的所有事情说出来），非常警觉，几乎是很痛苦。我记得自己环顾四周，在我眼里，所有东西的颜色与形状都变得很清晰，色调与轮廓鲜明，整个世界让我有一种压迫感，因为颜色超乎必要地鲜艳刺眼，一切物体看起来是如此奇怪，声音尖锐刺耳。有时我必须把眼镜摘下来，让世界暂时变得稍微模糊温和，不要如此真实而无情。我记得特别清楚，我在警局审讯室等待的情况。那个空间平淡无奇（不管是砖墙、地板，还是表面有一条条丝线般银色线条的铝桌，全是一片沉闷的灰扑扑），但我有一种被压迫感，好像眼前灰色的东西全化为一道道大浪，就快要把我卷进去了。
所以，面对那些针对我的指控、调查、文章，还有后来的审判，我能说什么？卫生研究院让我留职停薪（院方向我保证他们会全力支持我），而《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与《华尔街日报》也登了一些匿名的研究院人员的说辞，面对这些，我还有什么话好说？同样让我无话可说的是，政府把还住在我家的孩子都带走了，我也不能与维克多联络，等到我出现在他的宿舍房间（我只想跟他谈一谈，先前他都不回我电话或回信），即便我有权利跟他讲话，却还是会像罪犯一样遭到逮捕。我付了钱，让他有地方住，他却躲在里头笑我，而且当初他能来美国，还不是花我的钱？
上述所有的事情是如此可怕、令人难以忍受，但最糟的不是我发现自己的权利很快被剥夺了（每天都有人背叛我、羞辱我、唾骂我），而是我发现这件事居然都是欧文在背后作怪：某晚维克多打电话给他后，劝维克多直接找警方谈的人就是他，帮忙找律师的是他，后来我没办法帮维克多付大学学费时，出钱的也是他。他是我的双胞胎弟弟，我最忠实的同伴，却选择了支持一个孩子，而不是我。当时我想不通这件事，现在还是想不通。
整件事还有许多细节。维克多先和欧文的男友薛西斯成了朋友（我真想知道他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一个成年男子和男大学生之间的关系难道不可疑吗？），薛西斯再把维克多的指控转述给欧文，并让欧文相信维克多说的句句属实。我会获知这些零星消息（有些对我没有帮助，有些则让我沮丧），是因为少数几个孩子决定相信我这个多年来出钱并养育他们的人，而非维克多。他们的忠诚当然令我高兴，但是人数太少（远比我设想或预期的少），而且有时一想到我该感激他们，他们分内的事居然变成一种义举，我就忍不住义愤填膺。
不过，到最后我怪罪的人并非薛西斯，而是欧文。被提讯后，我与他最后一次对话，我问他：“你到底是谁？”之后，审判程序开始，我们再也不曾交谈。
他不满地说：“那你又是谁？”然后挂断了电话。
那真是我这辈子最糟的日子之一。那天，我在屋里随意翻找东西来砸来摔，也想找个人乱踢乱踹。当时我被软禁在自己家里，讽刺的是，我偶然胡思乱想的事情居然成真了：屋子里没有任何小孩，一片寂静，他们的东西、气味与噪音都不见了，只剩不时会看到的玩具或衣物（例如，被我误认为一块巧克力的骨牌，或是一只边缘脱线、脚跟破掉的袜子），都是州政府人员急着把他们带走时留下来的。几十年来，我家浴室的排水孔第一次不会被孩子的头发塞住，窗户玻璃也不会留下油腻的小孩手印。我总觉得我家隐约之间总是在震动，好像屋子下方岩盘深处有一列幽灵列车在绕圈圈。孩子们走了之后，我才发现之所以有那种感觉，是因为有太多人住在同一个地方，不管是吉他声接上扩音器的喇叭声，从上层床铺跳到只铺薄薄一层地毯的地板的撞击声，还是男孩们早上走到洗手间的打闹推挤声，都会让我感受到那种震动。我心想，可怜的房子啊！偶尔我发现自己会轻轻拍打屋内的白色门框，像在拍马的鼻子，动作又轻又慢，希望能发挥安抚的作用。
在那些日子里，我深信自己不会有事。我当然不认为自己坐牢的概率很高。因为我的孩子们都还活得好好的，这不就证明了我没有对他们做不该做的事？后来，审判期间，律师们曾向陪审团出示一张家庭合照，其中几个年纪较小的孩子的脸被刻意弄糊，即便如此，还是看得出他们穿着得体，身后的草坪一片鲜绿，在草坪的对比下，他们的皮肤像光滑的黑檀木充满光泽。其中一个脸被遮住的孩子，我想应该是年纪很小的女孩葛蕾丝，她拿着一根棒冰，张开手臂，显然很高兴，棒冰的汁液往下流，在她的手腕内侧留下鲜红色痕迹。我真希望领养每个小孩时，都把他们的状况记录下来，当年他们都像狗一样枯瘦，皮肤有如砾石般灰白，从没想过自己能摆出那么无忧无虑的姿势，也不知道自己会任由一支棒冰融化，因为冰箱里总有更多棒冰可以拿出来吃。我常常想起维克多和他那特别悲惨的状况，夜里每当我睡不着，听着电冰箱压缩机念经般的嗡嗡鸣响时，我总是想：如果我不多管闲事，转身离开那个男人，直接上飞机，让维克多留在岛上继续那可悲的生活，我的人生不知道会怎样？
结果，我当然失算了。我以为我的宽宏大量一定能引起世人的共鸣，但是那些作为终究不具意义——至少在面对那些指控时，我的诺贝尔奖简直像保龄球赛赢得的塑料奖杯，没有太大意义。
我和欧文见了最后一面。那一天，维克多出庭证实检方对我的种种指控。当时法庭里鸦雀无声，我看着他走上证人席，即使身陷那样的处境，我还是隐约感到一种近似骄傲的情绪：这个精瘦俊美的男孩是谁？他穿着一套我没看过的西装，后来我想到那一定是欧文买给他的。他坐在座位上时，我可以看到他左手腕戴着我送他的手表。片刻间，我认为那或许是个征兆：照理说，他不会不假思索就把手表戴上？感受到手表的重量，他难道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自己的作为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维克多的表现的确好极了。他讲话时，答案简洁明白，声音低沉，眼睛也一直看着检察官，看得出来我把他养得很好。曾经他跟一只畜生没两样，但是我把他社会化了，我教会他正确的行为举止，也帮他培养能把我毁掉的一切能力。退席后，他朝我看过来，笑了一下，那甜美的微笑露出了昂贵的牙齿，当我还在思考他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发现他不是在看我，而是看着后面。转身一看，我才发现他对我身后几米外旁听席里的欧文微笑。身边坐着薛西斯的欧文也笑着回应他，看起来像个白痴或共谋者，然后他的眼光飘到我身上。在他还来不及反应、变成怒目而视的表情前，我看到了他的微笑，我过去的愉悦映照在他脸上，仿佛可以看到以前我有多快乐。
当晚，律师来找我，劝我更换证词，但我不愿意。
我跟他解释那为什么不公平，而且非常不公平。之后他对我说：“那些我都听不进去。”然后他顿了一下，用更温和的声音说，“诺顿，陪审团也听不进去。我劝你更换证词。”
但我没照做，而我们都知道接下来会怎样。
曾有许多人跟我说我非常幸运，因为我的刑期很短，又被关在这座监狱的隔离囚房，而且狱方对我的处置算是“比较好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是奇迹似的获准进入名校就读的愚蠢学生，每时每刻都有人提醒我，不要忘记自己有多走运。
如今，我的刑期即将结束。比较乐观的时候，我总是告诉自己，这里将成为另一个我待过又离开的地方：林登镇、哈密尔顿学院、哈佛医学院、斯坦福大学、国家卫生研究院，还有我在贝塞斯达的家。但是清醒一点的时候，我知道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所有我想去，也获准进入的地方（林登镇除外），都是我研究之后选择的，进去后我总是能设法取得我需要的一切，好前往下个目的地。这些地方都是我梦寐以求的，等到我准备好离开，就会离开。
这个地方却刚好相反：我被迫来到这里，能够离开，是因为他们觉得我待够了。
我认为自己向来很幸运，因为我做过一些非常精彩的白日梦。年轻时，我曾把这个想法告诉欧文，他说我的梦总是很夸张，不太可能实现，而且过于美妙，因为我清醒时根本不会那样想。他说，没有人可以不靠幻想活下去，而我会有那些美梦，是因为我平常太过刻板生硬，美梦可以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当然，他的话有一半是在开玩笑，但也是认真的，接着我们争执起来，但吵得不凶，只是讲求严格知识的科学家和喜欢放纵自己的诗人彼此看不顺眼罢了。
来到这里以后，我已经没有梦想了。每当我渴求梦想，需要孔雀般的华丽梦想来填满我清醒的时刻，梦想总是消失得无影无踪。没了梦想后，我常神游到伊伏伊伏岛，而且奇怪的是，那是跟监狱最像的地方。我当然不是说两者的外貌相似，而是两者都如此无情，把我给困住了：我是否待得够久，都是由它们决定。而在此刻，时机显然未到。
所以，白天时我会把过去的情景像放电影那样拿出来回味：我看到柔和的天色中，皮毛闪闪发亮，好像被星辰照射的雾阿卡，也看到桃粉色的玛纳玛果。我看到火堆在一只焦黑的动物下方燃烧，它的皮肤烧到裂开，出现许多锯齿状裂痕。我也看到宛如龙卷风的群鸟在一棵卡纳瓦树上方发出刺耳的尖叫，一只欧帕伊伏艾克把头伸出湖面。我看见那个男孩，他的双手宛如暗夜中的花朵那样明亮，抚摩着我的胸膛，仿佛想把我的悲伤洗掉，好像悲伤是附着在我身上的污垢。我当然也看到了塔伦特，他仍在树林里行走，动作跟树懒一样无声无息，金黄与棕色夹杂的长发披在背后。我总是尽力撑到熄灯，到夜晚来临才睡觉，但有时我还是忍不住在白天打瞌睡，想象自己跟他并肩行走。在那些时候，我未曾离开伊伏伊伏岛，我们是在岛上四处闲晃的伴侣。即使是小岛，它还是给人一种无边无际的感觉，好像我们可以在岛上的森林与山丘行走几百年，也走不到边境。我们的头顶是太阳，四周被海洋包围，但我们看不见太阳与海洋。举目所及，全是树木与苔藓、猿猴与花卉，还有一条条藤蔓和布满刮痕的树干。岛上有个能让我们休息的地方，那是我们的归宿，我们可以并肩躺下，知道我们再也不用睁眼看这个世界。但是在我们发现那里之前，必须不断寻找，我们只是两个在地景上移动的人影。与此同时，外面的世界生生灭灭，星辰自燃，慢慢化为一片黑暗。
诺顿·佩利纳
1999年12月
<h2>最近假释出狱的知名科学家消失无踪</h2>
美联社2000年1月13日讯（马里兰州贝塞斯达镇）曾经获颁诺贝尔奖的科学家亚伯拉罕·诺顿·佩利纳医生最近从费德列克惩教机构释放出来，已经消失无踪。
佩利纳医生在1997年因为两桩性侵案被定罪，获判二十四个月的有期徒刑，他在1月获释。这个月稍早，他未向假释官报到。据本郡警方表示，佩利纳家中的物品已搬空，且获释后，也不曾跟过去的同事联络。
让此事更神秘的是，曾长期与佩利纳共事交好、住在加州帕洛阿尔托市的罗纳德·库波德拉医生也失踪了。据悉，去年底佩利纳已经将大部分资产过户给曾在他实验室当过多年科学家、最近在斯坦福大学担任教授的库波德拉医生。该校表示，库波德拉医生于1月3日失踪，当时他已有两天没去上课。显然，他也搬离了公寓。
现年七十六岁的佩利纳，因为发现“瑟莉妮症候群”获颁1974年诺贝尔医学奖，那种病症会让病患的寿命变得很长，却也会导致心智退化。贝塞斯达镇的人都知道他领养过四十三名来自密克罗尼西亚乌伊伏国的孩童，而“瑟莉妮症候群”就是佩利纳医生于1950年在该国发现的。
“我们一定会找到佩利纳医生。”蒙哥马利郡警局的发言人表示，“任何人握有他下落的线报，应立刻通报警方。”

后记
诺顿跟我已经远走高飞了。这种说法既不俗气，也不煽情，我的意思就如字面所说的：我们远走高飞了。但是就这件事而言，我能说的也只有这样。(1)
还能说什么呢？我只能说，这个地方的空气令人难以承受，到处弥漫着香味，有时我受不了，必须回到室内，而且过去十天都没下雨。诺顿喜欢在厨房里摆放大把乱插的花，所以每周有几个早上，我都会与我们的园丁P先生一起去采集大量花朵盛开的不知名植物，用双手抱回去。其中一种花茎的尾端有许多花蕾聚集成女帽状的花朵，每一朵都跟日本的腌萝卜一样鲜黄；另一种是冒出许多小花的树枝，状如裂开的开心果果壳；还有一种花看来味美多汁，树叶厚厚黏黏的，尖塔状的花瓣非常坚硬。P先生帮我把花剪下来，插进一个大玻璃瓶，一看到花，诺顿总能高兴起来。我们俩在这里过得很快乐。
但是我必须承认，有时我还挺怀念之前的生活。我常常想起我的实验室和同事，偶尔也会想到我的孩子，我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有时我真希望有机会与故人说说话。每当我渴望过去那种生活时，不免思索自己做的决定到底对不对。但那些想法都不持久，因为我总是能找诺顿聊一聊（毕竟我是为了他才来这里的），一听到他说话，我就知道我的决定也许不尽完美，却是正确的。而且无论如何，我也相信自己的那些感觉会随着时间过去而消逝无踪。
刚来的时候，我非常渴望知道老家的情况，不论什么消息都好。我不禁想用以前的生活来比较现在的日子。来到这里的第二天，我心想：老家的人提到我的时候，都说了些什么？提到诺顿的时候呢？他们是怎么想的？我想象实验室里的电话一定响个不停，信箱里塞满信封与纸张。离开前，我写了几封短信，但是尽可能精简：一封给我的前妻，跟她说我在银行开了户头，里面一些钱是给小孩的，还有既然我不回去了，小孩就是她的责任；一封写给我的姐姐，感谢她多年来始终善待我；一封则是写给斯坦福的校长，但是没多说什么。我曾打算写信给我的两个小孩，但重写了几次都不知道该如何措辞说出该说的话（事实上，我也无法确切决定我想说什么），最后只好作罢。我知道他们的妈妈会想出一套可信的说辞，这方面她总是比我厉害。
尽管这种渴望已经没那么强烈，那些念头有时还是会冒出来，大都是在夜里试着入睡时。第一次是肚子饿的时候，那天我刚好没吃晚餐。我小心翼翼，不去吵醒诺顿，独自到楼下厨房去，站在打开的冰箱前，看着M太太（P先生的老婆，我们的兼职厨师）留给我当早餐的菜肴。我拿了一盘东西坐在餐桌前，有水煮鸡肉、泡了橄榄油的干酪块，还有奶油栉瓜，一直吃到太阳升起，结果生了一场大病。这种暴食行径重复了好几次，最终我才发现我渴望的不是食物，而是某种遥不可及的东西。有了这种体悟后，我才确信每当那种渴望出现时，就不会那么难熬了。无论如何，我认为假以时日，我不会再有那样的反应。就算是梦寐以求的新生活，还是有一段适应期。
我的故事，还有诺顿的故事几乎都说完了，但还有两件事要跟大家分享。两件事一前一后发生，不过你未必要读完它们。我们的故事将在这里画下句点，希望你跟我们一样，都对这个结局感到很满意。诺顿的回忆录有一个段落被我拿掉了，我必须承认，此刻在这里把它写出来，仍叫我非常犹豫。我不确定这么做对不对。我想我也非常愤世嫉俗，所以我才能了解，把这件事说出来不会改变别人对他的观感，但还是可能有所影响。我只能说，我希望这件事被当成一个奇特的小小脚注（因为本来就是一件小事，故事主轴不会因此改变），而这本回忆录反映出的诺顿的机智与智慧、热情与悲悯，才是读者该牢记于心，让他留名青史的事情。但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我选择把这件小事写出来，理由无他，只因为我认为，尽管它令人尴尬，却反映出一种温柔、心胸开阔的人格特质，代表诺顿勇于表达自己的情爱，也承认自己有所缺陷。这让我们想起了爱情——至少就很少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感受到的纯爱而言，是一种复杂、黑暗而暴力的东西，一种不该轻易互许的诺言。就算我们不同意诺顿在这方面的观点，还是可以把他当成一个健全的好人。至少这是我个人对读者的期待，不过，最后的裁判权还是掌握在你们手里，只是我早就做出自己的判断。
第二件我必须和大家分享的事，发生在我去监狱接诺顿的那一天，距今刚好一年（不过，让你我感到挫折的是，我没有办法在这里与大家分享自己的生平事迹，这当然是仔细考虑的后果，而非随意决定的）。我等待那天已有一段时日，于是提早几天搭飞机前往贝塞斯达。在某次难得的电话交谈中，诺顿先把他的计划告诉我，我回答时非常谨慎，甚至有点担心，但几小时后我就知道了，我当然愿意照做。毕竟成年后我就一直等待着这种事，而且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后悔，也没有任何疑虑让我却步。我向来忠于诺顿，此刻也看不出我有理由改变我的直觉。
我在镇上闲晃了三天，逛了很多高档的小精品店，看过我无法想象有谁会买的无用摆设（包括由设计师设计瓶子的橄榄油和醋，形状像陶瓶的灯芯草手工篮子，还有外表像灯芯草篮子的陶釉瓶子）。最后，我开车到费德列克惩教机构去接诺顿。我做了一些他交办的小事，比如到店里买一些我知道他需要的用品，也去找过他的会计师和律师。他的律师见到我，露出一种我看不透的表情，只是默默地把诺顿要的东西交给我。自从听证会之后，我就没再看到过他，我们只讲了几句话，我也没去他的实验室——事实上，我不想跟我们的任何旧识见面。
完成搜身程序后，狱方人员要我走两遍金属探测门。我把自己的和帮诺顿装好的两个包都留在车上。有人引导我到了一个窗口，签了几份文件，然后要我在一个气味不佳的混凝土房间等待。我看着时钟的分针不断移动，一直候着。我都等了那么久了，不介意多等一会儿。
过了大概两小时，一名工作人员走进小房间，跟我说出了一点差错，诺顿已于当天早上离开，此刻正在他的律师办公室等我。我当然发了一顿脾气，倒不是因为自己的时间被耽误而懊恼，而是我不喜欢诺顿离开时没人招呼他，他只能拖着自己的东西，自行前往律师的办公室。但是那人跟我说，是诺顿的律师亲自来接他的（说真的，我去办公室找他时，他可能提过这件事），而且所有程序都进行得很顺利。不过，我一直斥责那人（我想是因为我心直口快），而他依然平静，完全没有要道歉的样子，令人火大。最后，我意识到自己跟那人就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而且他显然不为所动，我只好认输了。我这才开始意识到，自己不用再去那座监狱或其他监狱了。突然间，我急着想离开。
我知道那时的诺顿应该是坐在律师身旁，听他啰唆讲解假释的相关规定，露出完全同意的表情，点头称是：一定会，一定会，当然了。他当然会被转介绍到某个治疗重度恋童癖的门诊。他当然同意去看心理医生，肯定也同意尊重维克多申请的禁制令规定。一切规定都不会太过分，对他的限制也不会太多。他想表现出洗心革面的样子，也希望尽可能配合。他愿意签署各种文件，同意与假释官见面的次数，并善尽各种责任。但是几个小时后，这些责任将不再具有任何意义——只要我们够小心。那位律师在输掉诺顿的官司后就对他不闻不问，所以此刻也一定摆出高姿态，但诺顿不会介意，装腔作势的游戏就快结束了，他会觉得自己是个宽宏大量的人。
我的时间很赶。我知道我说过，既然已经等了那么久，我打定主意要耐心等待。话说回来，我也知道诺顿离我那么近，我们俩的新生活即将展开，也不禁焦虑起来，甚至感受到多年来未曾出现的兴奋情绪。一名警卫对我搜身时，我不耐烦地等待着。终于，我离门厅只剩下八九十米了，再开一小段车程，就能再度看到诺顿。我们会在某间饭店共度一晚，隔天离开，这一切会被遗忘得一干二净，包括这几年发生的事，我们的事业、家庭，那一桩官司，还有他承受的羞辱。我们眼前有辉煌灿烂的新生活等着我们，虽然我还看不出未来会怎样。接着，我从门厅朝出口走，心跳越来越快，就差用力把门踢开，沿着监狱楼梯往下狂奔，胡乱大吼大叫了。诺顿在等我，很快我就会看见他了。重获自由的全新人生后，他想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出去后，我朝车子走过去，本来聚在车顶的一群黑色乌鸦立刻振翅飞走，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在那个片刻，我想要开怀大笑。它们看起来好壮观，三三两两飞进沉闷的空中，白白的天空布满一颗颗沙砾，要我永远看着它也无所谓。
罗纳德·库波德拉
200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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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x00A0;我们为什么能够顺利躲避追查？我想读者都很纳闷。我只能说，如果情势有利，这种事并不是太难安排。
<p">还有，如果这篇后记有忸怩作态之嫌，委实可惜，我也在此先跟各位道歉。为此我也很怨自己，不过读者应该了解，如果我太坦率，可能造成一些令人不快的后果。

补录
（这一段文字叙述了诺顿与维克多闹翻的过程，原本出现在回忆录的第350页。）
我也希望这件事发生过后，一切会变得比较顺利，但事实并非如此。或者应该说，一方面变得更顺利，另一方面并没有。把维克多从地下室放出来之后，有好几天的时间，维克多的确愿意承认自己失败了：他安安静静的，也很听话，目光害羞地低垂，几乎像在跟我调情。其实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变得很安静。维克多向来不喜欢吵闹的小孩，但也不算沉默寡言，他跟其他孩子一样喜欢听自己讲话，发出各种声音。我想之前他挺喜欢与别人来往，但很快就变了。
但是，我不希望让人有一种他在受罚后开始封闭自己的印象。应该说，他似乎成熟了一点。即便不是轮到他做，如果我叫他去洗碗盘，他也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噘嘴生气。我要他去做功课时，他不会再皱眉绷脸。每当我提醒他注意礼节，控制音量或纠正他讲话的文法，也不会再唉声叹气了。他的表情看起来茫然而心不在焉，好像有人帮他做了一次无害无血的脑叶切除手术。然而，他并没有变成机器人，而是跟其他小孩没什么两样，也会与人打架、玩耍、聊天、争论、说笑。他不曾哭泣，不过他本来就没哭过。这是他向来受我敬重的一个特色。
而我也一样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男孩，我知道，也认同这一点。所以我不曾让他想起自己受辱的事，未曾跟其他孩子说不能做他做的那种事，而且我也不再叫他维克多了。我希望他保住尊严。
但是，这样平静了大概一个月，他又故态复萌了。他开始逃学，为此说谎。还把德鲁从楼梯推下去，害德鲁手腕骨折。他用剃刀在邻居的猫身上剃了极不雅的字眼（他剃得小心翼翼，很有技巧）。我走进他跟威廉共享的房间，刚好撞见他在剃猫毛。不过，在那一瞬间我只能瞪着他，看他一手温柔地环抱那只猫，右手握着剃刀（我的剃刀），在柔软的猫毛上面划来划去。他喃喃低语，安慰那只猫。最令人吃惊的是，他终于把头转过来时脸上的表情。他平淡的眼神带着叛逆与怒意，但也很困惑，好像他没办法阻止自己使坏，好像挥舞手里那把剃刀利落地剃着猫毛的人不是他，而是一个他无法控制的恶魔。
事后，我们的关系再度恶化。晚餐时，他常常无故对我吼叫、恶言相向。我当然不会被他伤到，但是会骂他打他，想新的方法处罚他，逼他听话，只是这一切已经让我越来越厌烦。某天晚上，我梦见维克多变成一只凶猛的大蜘蛛，蛛脚坚硬强健，冷酷的红眼闪闪发亮。但不知为何，我居然想试着引导他走进一只脆弱的小篮子。我骗他、逼他，甚至用一块蜂蜜引诱他，但是他都一再逃脱了。此时，我会惊醒，双拳紧握，手心流了许多汗，心中备感挫折。
后来，就在我打算把他赶出我家，或者关进精神病院（只要有门路，这种事不如一般人想的那么困难）时，他突然又变了，开始听话，甚至柔顺起来，渐渐再度退缩。不过很快，每当他假装平静下来，我便开始害怕、不信任他，因为这意味着他在酝酿某件特别恶毒的事。他会等我放下心防，等我愚钝昏沉，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向我扑来，他那令人费解的怒气跟爪子一样锐利危险。这种时候，我心里总是想，维克多或许病了，他的愤怒总是带有目的性，受到控制，不可能是心理疾病导致的。这只是他全盘计划的一环，目的是什么？逼我杀他？逼我自杀？时至今日，我还是不确定他希望我做什么。也许这对他来讲只是一场游戏，屡屡佯装要进攻，却又退缩，每次都比前一次认真、更具威胁性。我当然可以很快地摆脱他，毕竟我是大人，比他更聪明也更坚强，而他只是个孩子。但他也是个男孩，精力无穷，有许多时间让自己变得狡诈无比，像磨刀那样仔细筹划自己的恶行。
某天晚上，我从实验室回到家已经深夜，发现书房地板上有一小堆碎片。走近一看，发现是我获颁诺贝尔奖时，欧文送我的一只水晶大碗碎了。那个水晶碗沉甸甸的，质地像水一样纯净，色彩丰富，菱形的水晶表面是由浅绿色和蟒蛇般的翠绿构成的。那个碗是欧文送我的少数几件礼物之一，具有特殊意义，因为那本来是他的。某天，我在他的公寓看到那个碗，赞叹不已，惊讶地把它拿到灯光下，一边拿在手里转圈，一边欣赏它反射出来的光线。欧文把碗抢走，大呼小叫，说我会把它打破，我们吵了起来。但是那一年稍晚，我收到一个笨重的大包裹，放在一层层用棕色包肉纸包装的木条箱里的，就是那个碗，用一块布裹着，还被绑了上蜡的红色麻绳，跟我印象中的一样完美而沉重，像珠宝闪闪发亮。
结果它就这样被毁了。我知道是维克多干的，他从碗底的凹槽下手，将碗打成碎片，如今变成了一堆亮晶晶的垃圾。碗的侧边碎裂，变成不平均的大块碎片，每一片上面都有深深的刮痕（也许是用石头刮的），像出自外行人之手的粗糙饰纹。碎片底下有一张字体丑陋的纸条，是用我的信纸写的：“哎哟！”
我有点站不稳，瞪着那个碗看了好几分钟，耳里传来对这一切毫不在乎的嘀嗒钟响。然后，我转身沿着走廊走向楼梯，又停下来，不知道为什么等待着，然后上楼来到他的房间。到了门口，我从半开的门往里看，凝视呼吸起伏的维克多。那个周末，威廉到朋友家过夜去了，维克多睡在他的床上（维克多深信他的床比较好）。我看了很久。他仰躺着，双臂摆在头上，睡衣下摆的扣子没扣，露出一片黝黑光滑的肌肤，还有凸出的可笑肚脐。哦，维克多，我心想，我该拿你怎么办？
我走进房里，把门关上。百叶窗是打开的，我可以看见月亮出现在窗子角落，暗黄的月光穿透窗帘洒进室内。我坐在威廉床上，维克多的脚在我身边，许多念头依序浮现脑海，但如今我没办法说清楚，在当时也无法用言语表达；千头万绪宛如黑色的洪流怒涛，像是有许多零散肢体被卷了进去，痛苦号叫，仿佛噩梦里的场景。
我站起来，拿起维克多床上的枕头，再度坐下。大概有几分钟的时间，我始终把枕头摆在大腿上，看着他吸气吐气、吸气吐气。我又想起在机场与他相遇的往事，他身上到处是流脓的伤口，虚弱且疲倦到无法哭泣。我注意到他脚踝上方有一个模糊的镰刀状疤痕。疤痕是白的，在黝黑的皮肤上好像散发着微光，宛如卡通人物的微笑，突然间我为他感到非常悲伤，情绪激动。我帮他轻轻搓揉脚踝，用拇指与食指抚摩，他在睡梦中动了一下，露出微笑，轻轻叹了一口气。
然后我趴到他身上，用枕头盖住他的嘴巴。他看见我在他身上，炯炯有神的双眼露出凶光，等到我拉下他的长裤后，他又露出困惑与害怕的眼神。尽管被捂住了口鼻，但我仍能听见他在大叫，只是声音听来非常遥远，像渐渐消逝的模糊回音。
“嘘——”我跟他说，“不会有事的。”然后用另一只手轻拍他的脸，就像我有时跟婴儿讲话那样轻声低语。他在底下挣扎，试着抓我的脸，但我比较强壮，也比较重，即便用一只手抓住他的双臂，将两只手肘的内侧压住，还是能用一只腿的膝盖把他的双腿分开。
我用力侵犯了他，我实在无法确切描述那种轻松、饥渴与纯粹快乐的感觉，我再度感受到那一阵又一阵的甜美怒意。荒谬的是，我居然在他耳边低语：“你把我的碗打破了。我弟弟给我的那个碗。你这个畜生。你这个小妖怪。跟动物一样的家伙。”我隐约听见他的呻吟声，然后更用力推进，他发出小小的尖锐叫声。真不知道他的感觉是否跟我一样，我整个人好像神魂颠倒，身体轻飘飘的，凛冽的冷风吹进了我可怜肮脏的身体上的每个孔洞，把不干净的东西带走清空，在夜空中化为乌有。
过去多年来，我跟许多男孩在一起过，说来也没什么好丢脸的，其中有几个是我自己的小孩：包括俊美的盖伊，他那长长的睫毛和鬈发都是皮肤的那种古铜色；泰伦斯手长脚长，身上布满了痣，像墨渍一样；穆伊瓦是我的第一个小孩，就许多方面而言，我最喜欢的也是他。我爱这些男孩，爱他们的俊美，也爱他们的认命屈从，让我有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他们很可爱，而我是懂得欣赏他们可爱之处的男人，让他们知道那是他们的天赋，把自己献给别人的天赋。但我未曾遇到像维克多这样让我如此生气、义愤填膺、爱恨夹杂的男孩。他一直在挣扎，即便隔夜我去找他时也一样，还有第三天夜里，以及接下来的许多夜里。我总是低声跟他说我会处罚他，好好揍他一顿，逼他循规蹈矩。完事后，等到筋疲力尽的我趴在他身上，我发现自己会跟他说一些情话，说我有多渴望他，也做了一些未曾许过的承诺，因为流泪的声音听来总是多愁善感。所以后来，当他指控我时，我非常震惊。我是爱他的，我不计较他做的那一切。在审判过程中，我说我给他的一切跟我给其他孩子的一样多：金钱、家庭与教育。但实际上，我心里的想法是：我给他的胜过我给其他人的一切。我把我一直渴望付出的都给了他。月光洒在威廉的床上，维克多在我的底下蠕动着，我知道他一直在撩拨什么，那一晚我就如了他的愿，毫不犹豫。在天色将亮、离开房间前，我对他低语：“维，”枕头仍盖在他的嘴巴上，他不得不听我说，“我爱你。我把我的心给了你。”

附录
<h2>诺顿·佩利纳生平年表</h2>
1924年：诺顿·佩利纳生于印第安纳州林登镇。
1933年：母亲去世。
1945年12月：西比尔姑姑去世。
1946年：父亲去世。
1946年5月：从哈密尔顿学院毕业。
1950年6月：从哈佛大学医学院毕业。
1950年6月21日：登上伊伏伊伏岛（小雨季即将结束时）。
1950年11月底：从伊伏伊伏岛返国，开始在斯坦福大学的一间实验室工作。
1951年春天：开始进行第一个欧帕伊伏艾克的实验。A组的老鼠有五十只，年纪为十五个月大，其中有一半被喂食欧帕伊伏艾克；另外五十只老鼠是对照组。B组是一百只刚出生的老鼠（一半对照组，另一半被喂食欧帕伊伏艾克）。
1951年春天：在《爬虫学年刊》上发表一篇关于欧帕伊伏艾克的文章。
1951年7月：开始进行第三个实验。C组有二百只十五个月大的老鼠，其中有一半被喂食欧帕伊伏艾克，另外一半是对照组。
1953年12月：在《营养流行病学年刊》上发表论文（也就是所谓“永生假说”论文）。
1954年3月：亚多佛斯·瑟若尼开始重做佩利纳的C组老鼠实验。
1956年4月：瑟若尼准备发表他的论文。
1956年9月：瑟若尼的论文发表在《刺胳针》杂志上。
1957年2月：重返伊伏伊伏岛。
1957年5月：把老鼠的心智退化现象告诉瑟若尼。
1958年1月：重返伊伏伊伏岛。在《营养流行病学年刊》上发表论文，讨论食用欧帕伊伏艾克之后出现的心智退化现象。
1958年2月：返回斯坦福大学；不再与保罗·塔伦特联络。
1960年：开始在国家卫生研究院管理自己的实验室。
1961年底：重返伊伏伊伏岛；塔伦特失踪。
1968年：领养了第一个小孩，即穆伊瓦·佩利纳。
1970年：罗纳德·库波德拉进入国家卫生研究院，开始在佩利纳的实验室工作。
1974年：获颁诺贝尔医学奖。
1980年8月13日：领养了维克多·欧文·佩利纳。
1995年3月：遭逮捕。
1997年12月：被判二十四个月徒刑。
1998年2月：开始在费德列克惩教机构服刑。
<h2>乌伊伏语重要词汇</h2>
说明：乌伊伏语的元音发音方式就跟日语或西班牙语的元音一样。
E：是的，或一般的问候语（就像哈喽、早安等等）。
Ea：注意看（命令语）。
Eke：动物。
Eva：这是什么？
Hawana（哈瓦讷）：许多。
He：我是（放在形容词前面）。
Ho&#39;oala（荷瓦拉）：白人。
Ka&#39;aka&#39;a（卡阿卡阿）：一种如今被明令禁止的医疗方式。
Kanava（卡纳瓦）：一种树木，是玛纳玛树的亲缘植物，雾阿卡的栖息地。
Ke：什么？（对话中的回应方式）。
Lawa&#39;a（拉瓦阿）：一种类似龟背芋的大型蕨类植物。
Lili&#39;aka：可直译为“小太阳季”；相当于我们的夏季，是当地最宜人的季节（持续一百天）。
Lili&#39;ika：伊伏伊伏人的午休时间；中餐后直接开始，持续到下午快结束。在乌伊伏岛上，因为受传教士影响，图伊玛艾勒国王已于1930年明令禁止这种午休习俗。
Lili&#39;uaka：可以直译为“小雨季”；相当于我们的春季（持续一百天）。
Ma：敬语，放在某个字的前面或后面，后面跟着一个喉塞音。可直译为“我的”（作所有格或所有格代名词使用）。
Ma&#39;alamakina（玛阿拉玛奇纳）：乌伊伏人的传统长矛，所有男性在十四岁之后都会获赠一把。
Makava（玛卡瓦）：一种曾经生长在乌伊伏岛的树，如今大都生长在伊伏伊伏岛上。
Male&#39;e：小屋。
Manama（玛纳玛）：一种果实像芒果的树。
Mo&#39;o：没有。
Moa：食物。
No&#39;aka（诺阿卡）：一种像椰子的水果；岛民把它的壳拿来当碗；乌伊伏岛上一般都称为uka moa，意即“野猪食物”。
O&#39;ana：乌伊伏历法中的一年，长度为四百天。
Ola&#39;alu（欧拉阿鲁）：史前的乌伊伏象形字母；现代已经很少使用。
Tava：一种很像树皮布料的布，将棕榈叶捣碎制成。
U&#39;aka：最热的季节，相当于我们的秋季（一百天）。
&#39;Uaka：传统的潮湿季节，相当于我们的冬季（一百天）。
Uka：野猪。
Umaku（乌马库）：树懒的油脂；可当作润滑油与磨长矛的油。
Vuaka（雾阿卡）：一种原始的小型猴子；被当地人视为美味。因为滥捕，在乌伊伏岛上已经几近绝迹。

致谢
非常感谢从一开始就相信我的诺曼·辛德利（Norman Hindley）与罗伯特·侯斯莫（Robert E. Hosmer）；也要感谢瓦尔帕拉伊索基金会（Fundacion Valparaiso）与纽约文艺基金会（New York Foundation for the Arts），让我有时间与经费写作；感谢卡雅·佩利纳（Kaja Perina）的机智与好姓氏；感谢戴维·艾伯修夫（David Ebershoff）提供的咨询与耐心对待；感谢约翰·麦克艾威（John McElwee）的幽默与协助；感谢拉维·米羌达尼（Ravi Mirchandani）的魅力与热情；感谢吉姆·贝克（Jim Baker）、克拉拉·葛洛齐斯卡（Klara Glowczewska），特别是凯瑞·劳尔曼（Kerry Lauerman），即便我不知道要怎样高兴起来的时候，他们仍为我感到高兴；还要感谢史蒂芬·莫里森（Stephen Morrison）总是能安慰我，忠诚以待，感谢他帮人安排相亲的出色技巧，并且愿意当我的挚友。
我也很感激双日出版社（Doubleday）的热忱与关爱，特别是比尔·托马斯（Bill Thomas）。感谢聪明、令人宽心、能力超强的汉纳·伍德（Hannah Wood），尤其要感谢盖瑞·霍华德（Gerry Howard）愿意维护我，展现了大无畏精神，身为编辑，他以一种优雅与无私的方式全力付出，提供他的才智。
我永远感激、尊敬并深爱安娜·史坦·欧苏利文（Anna Stein O&#39;Sullivan），她非常可爱，而且态度始终未曾动摇，从一开始就相信我，我也一直珍惜她的意见与建议。对于在关键时刻拯救我的安德鲁·基德（Andrew Kidd），我要献上十二分感谢之意。如果没有他高超的编辑洞察力，还有不断的支持，我一定会迷惘不已。
贾瑞·霍尔特（Jared Hohlt）是我第一个也是最喜爱的读者（多才多艺的能人），他慷慨而睿智，有耐性也有智慧，与我常伴左右，我对他的亏欠实在太多太多。但是我希望他不要在意，我无法用言语表达我有多爱他，感谢他，信任他，同时也充满歉意。任谁当他的朋友，都很幸运。
最后，我要向我的父母朗恩与苏珊表达我至深的感谢。他们除了对我展现上述所有的德行与宽宏大量，也教我保持怀疑精神与应有的品位。特别是我父亲，他不只是一直鼓励我，也常常不吝与我闲谈。为此，也为了其他许多理由，我要把这本书献给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