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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作者：小麦要发芽
内容简介
 可凶可萌又美又甜苏炸天贵公子受 X 暗恋暗到呕血也不敢表白深情护短偏执攻 * 末世中的唐浩初得不到读书的机会，很多人有好的读书条件却不珍惜。 比如被宠坏了的富二代，把雄厚的家业败光了；大儒之家的废材，把家族百年声望全毁了； 系统：宿主的任务就是代替他们从小做个不脑残不败家的乖宝宝。今天还是要好好学习哦！ 需要通过学习来升级脑域异能的小浩初开心点头：好哒！ 又名《乖宝宝系统》、《万千宠爱小崽崽》、《人间正道是学习》、《沉迷于学习无法自拔》、《职业暗恋》、《致我心尖上的竹马》 排雷：巨苏巨甜，攻受青梅竹马，慢穿，受略渣且来自末世有脑域异能所以思维和正常人不一致，忠犬攻快要暗恋暗出狂犬病~ * 你觉得暗恋是什么？ 我居于黑暗，而他是远处可望不可及的明灯。 PS: 再次强调，此文苏、苏、苏，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不喜直接点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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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充满民国风格的电影片场，《致命追逐》剧组正进行紧张的拍摄。这个面积不大的片场里，却汇聚了华国最知名的双料影帝唐景行、最出色的鬼才导演陈晋、和最专业的特效团队，现场每个工作人员都在兢兢业业地忙碌着，力求拍摄效果尽善尽美。
只有一个角落除外。
其中心是一把和导演椅差不多的折叠椅，位置就离监视器不远，但上头坐的并非投资商之类的大人物，而是一个才两三岁大的小宝宝。穿着米黄色带帽连体衣，帽子上还有两只毛绒绒的猫耳朵，一张小脸如粉雕玉琢，睁着一双水汪汪亮晶晶的大眼睛望着影帝拍戏的方向，那清澈无邪的小眼神能让再冷漠的人也软下心来。
——简直人间第一可爱。
陪在旁边的助理小杨一边想一边用勺子舀了止咳冲剂送到小宝宝嘴边，“这个不苦，是甜的，尝一口怎么样？”
小宝宝眨着长睫毛看了眼勺子里的冲剂，像奶猫般耸动着小鼻子嗅了嗅，也许是嗅到了不喜欢的味道，立即偏过脑袋表示拒绝。
果然男神的儿子也是个小男神，连闹小脾气的样子都萌到爆，小杨努力劝“小杨叔叔不骗你，真的不苦。喝了药就不咳嗽了，也不惹爸爸担心了。”
搬出了唐影帝，小宝宝还是不愿意喝，处事八面玲珑的小杨也没办法。要知道小家伙可是唐影帝的掌心宝，被娇宠得像尊玉娃娃，不小心磕到碰到了那儿都是不得了的大事。
按说拍摄片场是不能带孩子的，也不适合小孩子待，可眼下实在是情况特殊，剧组上下也都能对影帝表示理解。
因为影帝家的这场争儿子大战已经闹了一个多月了。
不仅在娱乐圈人尽皆知，不看娱乐新闻的人也有所耳闻。身为国际上都颇有盛名的双料影帝及亿万粉丝心中的男神，唐景行的一举一动本就惹人关注，三年前奉子成婚的消息已让无数粉丝组团痛哭，如今的离婚案同样轰轰烈烈，连最新爆出的某歌手吸毒事件都不能使之热度消减。
其实唐影帝的这场离婚案并不复杂，夫妻双方称得上好聚好散，没有互相诋毁，没有互爆丑闻，也没有财务上的纠纷，唯一要争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
父方争夺年幼孩子抚养权的优势往往没有母方多，两岁以下的子女甚至会直接判给母亲，虽然儿子三岁了，但唐景行依然不占上风，连一般父亲能拿来当筹码的‘经济收入和住房条件’也因前妻的显赫身家而化为乌有。他最大的优势反而是时间，——以他的咖位，早就无需密集的工作来提升人气，倒是被称为‘商界铁娘子’的前妻整日忙的脚不沾地，一年都不能陪孩子几次。最近这些天前妻及其家人接二连三地试图把孩子直接劫走，让唐景行决定将儿子时刻带在身边，甚至不惜曝光于众。
这位备受宠爱的小少爷此前一直被保护的很好，鲜少有人见过，也不曾公开过照片，眼下被带到片场，难免引发人的好奇和关注。剧组开工的时间非常早，所以小宝宝被抱进来的时候还窝在影帝怀里睡觉，只能看到小扇子般浓密的长睫毛和半个婴儿肥的小脸，轻轻的呼吸声像小奶猫打呼噜似的，听着就让人心软。直到要被爸爸放到椅子上，他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周围的人也终于看清了他的全貌。
小家伙长得实在太漂亮了，褐色的头发乖乖垂在脸颊两侧，额前还有一撮俏皮的小卷毛，眨巴着大眼睛的样子像小天使，柔嫩的皮肤细如牛奶，白得耀眼。小天使刚刚睁开的眼睛里蒙着一层水雾，显然还没有清醒，揪着爸爸胸前的衣襟奶声奶气地表示不满“困……”
粉团似的小拳头揉着眼睛，红润的小嘴不开心的抿着，然后脑袋一歪，试图拱进爸爸怀里找个舒服的位置继续睡，模样可爱的叫人想抱在怀里好生疼哄，舍不得让他受半分委屈。
影帝已经不甚熟练地拍着儿子的背哄了起来“宝宝乖，爸爸要工作了，醒来吃点东西，等中午再睡好不好？”
小少爷终于醒过来，很听话的没闹脾气，小大人一样自己坐在椅子里吃早饭。吃完了蛋羹和果泥，又抱着大大的牛奶盒，用刚长齐的小乳牙咬着吸管认真吮吸，大大的眼睛一眨一眨的，一副努力思考人生的架势，实在可爱到惹人犯罪。
殊不知他是真的在思考人生。
距离唐浩初被系统带到这个世界，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了。
据系统的自我介绍，它是来自高等位面的用于学习和教育的人工智能，目前还处于试用阶段，在各位面搜寻试用者时发现了他异于常人的脑波，并惊喜地检测到他的脑域能够强大到与系统绑定和兼容。然后用‘可以为他学习机会’做条件，把他从丧尸横行的末世带到了这里。
一个月都没有动静的系统今天才重新响起“叮，加载完毕。……欢迎宿主来到学习系统！”
唐浩初边喝牛奶边听着脑海中响起的机械音，一张包子脸非常淡定，喝奶的动作也一瞬未停。系统的声音同样没停“本系统主要致力于通过各种方法指引宿主完成各种学习任务、获得指定成就。宿主一旦被绑定，在任务成功之前不可解绑……”
唐浩初小小地打了个奶嗝，“要完成什么任务？”
“叮，现在开始发布任务。”系统立即开始播报“任务一‘子承父业’，要求宿主将各世界父母的职业及技能学习和继承下来，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远远超出父母所达到的水平。”
“任务二‘人设不崩’，由于宿主所穿的每个角色都是比熊孩子还熊一百倍的纨绔子弟，所以需要在完成任务一的同时，保持其作天作地的纨绔特色。备注说明各世界的纨绔特色略有不同，比如本世界主要是挥霍无度，别的世界可能会是独断专横、花心成性、或自私自大等等。”
“最后，系统还将随机发布一些日常学习任务和特殊学习任务。请宿主谨记，学习使我快乐，我为学习自豪。要学到痴傻，学到秃顶，学到发光，学到变形！！”
最后这句奇形怪状的言论，换了个人听了肯定会呛住，但唐浩初面不改色地吮吸掉盒子里的最后一口奶，还鼓着包子脸表示非常赞同“嗯，学习的确使人快乐，你说的特别对。”
因为唐浩初是脑域异能者。
脑域异能在末世初被公认为鸡肋，毕竟智慧没有力量没有输出，在遭遇丧尸攻击时甚至无法自保。但殊不知智慧又像一个越滚越大的雪球，只要不断学习和思考，就会越来越强，能变化万千，能操控精神，能制造一切，无损耗也无漏洞，无极也无穷。
这也是唐浩初同意系统绑定的原因。低阶的脑域异能者的确很弱，但低阶时有多弱，高阶时就有多强，若能成功熬过脆弱期而升到高阶，会比金属雷电等攻击型异能者还强大数倍。所以如果他通过在各个世界中的学习提升了异能，回到末世就不再是无法自保的弱者，而是至高至强者。
唐浩初就生于末世爆发的那一年，在生存都艰难的情况下，上学更成了不可能的事，他再无机会像末世前的孩子那样拥有良好的教育条件和学习环境，甚至被迫待在基地的实验室里，没亲眼见过外面的世界。他人生短短的数年，最渴望的就是能得到好好学习的机会。
而他现在不仅有了这个机会，还有了大量的学习时间。
“每个世界你都有足足三十年的时间来完成任务，在这个世界里，你父亲的职业是演员，母亲的职业则是商人……”
“所以这个世界我要做的就是学习演戏和经商，并分别达到这两个行业的翘楚？”
“不，”系统竟出乎意料地给了否定回答，“经检测，你父亲唐景行除了演戏之外还有一项非常厉害的技能，该技能也和演戏及经商一样需要学习和达到翘楚。”
“什么技能？”
系统认真答“迷人技能。”
还从没听过这种技能的唐浩初不由愣了愣，抬头看向远处的唐景行。那边正准备拍一幕非常重要的群戏，四名主演和友情客串的新晋影后周嘉全部在列其中。趁着道具还没就位，周嘉主动跟唐景行聊起了天，两人不愧是合作多次的荧幕情侣，站在一起非常登对。
其实周嘉来客串这部戏就是为了唐景行，可惜神女有意襄王无心，唐景行没顺应她的话题，还把话题拉到了儿子上。天下的儿控大概都一样，觉得自家宝宝做什么都可爱，一夸起来就没完，周嘉也知道小孩子是必须要拉拢的关键，便说“我上周去法国看秀，买了很多小孩喜欢的零食，正好可以给浩浩拿来。”
“小孩子吃太多零食不好呢，”在剧里饰演女一的许莹莹插话道，还吐了吐舌头，看起来俏皮可爱，“周姐姐别介意啊，我可没针对您的意思，但宝宝还小，不能乱吃东西。听唐大哥说浩浩这两天还犯了咳嗽，觉都睡不好。”
语气和唐景行很熟的样子，看唐景行的姿态也透着亲昵，周嘉瞧在眼里，淡淡开口“当然不介意，但我有点介意你叫我姐姐。你小时候就拍戏了，论资历该我叫你姐姐才对。不过大家都不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了，再学小姑娘叫人哥哥姐姐也不像了，是不是？”
许莹莹脸色顿时一僵，气氛也随之僵住，刚补完妆的范菁恰巧在这时走了过来。范菁演技一般，但长相和身材都极其美艳，大抵是新换的戏服不太适应，抱怨说戏服有点紧，勒得胸闷，嗲声嗲气地让唐景行帮她把背后的拉链拉开一点。
眼下这情形简直就是个大型修罗场。
所幸唐景行的控场能力比他制造修罗场的能力更强。
先是找了个完美的理由将拉拉链的事推给了助理，并微笑着将范菁的身材称赞了一番，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压低时更加迷人，多情的眼眸会让人不自觉就沉浸其中。范菁被望得面带绯红，不再吭声了，唐景行又转向周嘉“说起戏服，我记得头回跟你合作时，你也穿过这种风格的戏服，转眼过去那么久，却看你不仅一点没变，还更漂亮了。”
他就是有这种本事，说什么都有信服力，不显得轻佻也不觉得虚浮，仿佛全部出于真心，刚刚还怼人的周嘉当即柔软下来，和范菁一样闭了嘴。
而唐景行的风度一贯如此，绝不会让任何人觉得被忽略，所以许莹莹也没落下，甚至被他简单两句称赞弄得含羞带怯，连声音都弱下去“我哪有您说的那么可爱……”
修罗场就这样无疾而终。
你当然没我说的那么可爱，影帝心里想，因为这世上只有我家宝宝最可爱。望着不再出声的众人，唐景行满意地重新讲起了儿子的事，连小家伙多吃一勺饭或多叫一声爸爸都要拿出来炫一炫，浑然不知自己方才的言行举止全被儿子看进眼里，不仅给对方留下了再也洗不清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坏形象，还通通学了去，并将充分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后来居上。

第2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直到灯光和摄影就位，唐景行才停止了疯狂的炫儿行径，迅速投入到角色里。气质于低头的那一刻秒变，眼里的神采全没了，表情冷漠又阴郁，似乎并非这尘世中人，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只一个眼神就将剧中男主角充满负面思想的那个分裂人格演了出来。
但这条戏拍的并不顺畅。
群戏本就容易出状况，陈晋又要求极高，除了唐景行之外，哪怕演技不错的周嘉也出现了数次ng，其他人更是如此，怎么都不能让陈晋满意。陈晋是众所周知的暴脾气，从来不管演员的名气如何，也不给人留情面，当场就开始发火骂人，周围的工作人员怕被迁怒，通通不敢出声，整个片场都笼罩在低压之中。
也就只有唐小少爷所在的地方丝毫不受低压影响了。
小少爷不愿意喝止咳冲剂，反而吃起了零食，抱着长长的条形饼干，努力地用还不甚坚硬的小乳牙一点一点截断，小动物般咔嚓咔嚓。一根饼干截完了，小脸也被塞成了包子，然后鼓着腮帮咀嚼嘴巴里的饼干，歪着小脑袋吃得认真又严肃，可惜欢快摇晃的小短腿暴露了他的心情。
陈晋那边的骂声还在继续，演员们的心理压力更大，越演越不对，小少爷这边却看的越来越认真，小短腿都晃停了，甚至抱着饼干从椅子上蹦了下来，悄无声息地凑到了监视器前。
于是陈晋一低头，便用余光捕捉到一个一本正经地看监视器的小宝宝。萌萌哒小猫连体衣上，两只毛茸茸的猫耳朵还随着走动而左摇右晃，晃得人心里痒手也痒，无声地吸引着他的目光。
导演其实是个需要左右逢源的职业，但陈晋是个异类，从来不为了功名而克制自己的暴脾气，也不为了形象而掩饰自己的喜好，——他喜欢一切毛茸茸的东西。他的微博头像就是只超肥的胖橘，可惜他对猫毛过敏，只能隔着屏幕云吸猫，而眼前这只活生生的‘小猫咪’，似乎比他在冷冰冰的屏幕里看到的更生动可爱。
陈晋下意识握了握拳。
是真的很可爱！
连额角那一撮翘起来的头发都可爱！
微微歪着身子，认真盯着监视器的样子也可爱！
可爱，想摸。
撸猫最能解压了，尤其是眼下这种心情烦躁工作不顺的时候。平日里有猫撸的人，走起路来感觉都多了份精气神儿。陈晋大手一抬，放了演员们一点时间调整状态，另一只手已忍不住伸出来，去捏‘小猫咪’左边帽子上还在晃的耳朵。
感觉帽子被什么东西揪住了，唐浩初不由挣了挣小脑袋，帽子上的猫耳朵因此而晃得更厉害，让陈晋舍不得松开。直到小家伙扭头看过来，又大又亮的眼睛把陈晋登时萌掉了半管血。
陈晋回了一会儿血才故作严肃的道“你在做什么？”
唐浩初认真答“我在学习演戏。”
要不是这话说的奶声奶气，还真像个勤奋好学的专业演员。陈晋把手偷偷转向小家伙的发顶，去摸他头上微卷的小软毛，“哦？那你学会了吗？能不能演给我看看？”
他显然只是在故意逗小孩玩儿，周围的工作人员也都露出了笑意，没有一个当真。却见小家伙歪着脑袋郑重思考起来，片刻后说“好。演什么呀？”
陈晋有些意外，但依旧没当回事，只越发觉得小家伙可爱的要命，又不怕生又有趣，随口说“你想演什么就演什么。”
于是唐浩初转过身直面陈晋，然后抬起头。神色于抬头的那一刻秒变，从明亮温软变成灰暗绝望，连唇角扯出来的笑都透着阴郁，——竟将唐景行方才演的分裂人格完完全全模仿出来。
复制和模仿对脑域异能者来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所见所听的一切都会被大脑牢牢记住，唐浩初一字不差地说着台词，顺畅自如的语气甚至让人忽略了他的小奶音“其它路？上天什么时候给过我其它路走？连生我的父母都想置我于死地，我就是人人践踏的污泥，你要我如何相信我眼前还有除了毁灭和憎恨以外的路？”
陈晋愣在原地，几乎被小家伙那浸满痛苦的眼神看得催心剖肝，差点想伸手把他抱进怀里，竟轻易被他的表演带入进去。
虽然唐浩初只是做最基本的模仿，还不曾对角色有过深刻了解，但这样的表现对众人来说已经是震撼万分、惊为天人了。回过神的陈晋甚至激动地将他一把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的臂弯上，毫不吝啬地夸赞“演得太棒了！你就是演戏的天才！假以时日，绝对会成为演艺界的大佬！”
三岁的大佬小小只，轻软的小身体让陈晋感觉像抱了只小猫，一抱就不想松手了，简直想给偷偷拐回家去。可惜人家当爹的赶来了，——只见唐景行大步走近，张口就毫不客气的道“快把宝宝还我，谁准你抱的？”
陈晋的语气也很不客气，“就不还，抱一会儿怎么了？”
“快还我，”唐景行直接伸出手，想把儿子夺回来，“你又不会抱，别粗手粗脚地把宝宝弄疼了。”
陈晋后退着躲开，吹胡子瞪眼“谁说我不会抱，说不定宝宝更喜欢我抱而不喜欢你。”
这两人认识的近十年里就从没停止过互怼，熟知的人已见多不怪了，但是不熟的人看着堂堂影帝和堂堂名导像两个争玩具的熊孩子般吵架，都有些懵逼。
直到小大佬突然咳嗽起来，两位真大佬才双双闭了嘴。
幼儿本来就容易生病，唐浩初的脑域再强也改变不了身体弱小的事实，他已经咳了几天都没好，小胸脯咳得一喘一喘的，一张小脸也咳红了，看得人心疼又着急。待听到助理小杨说小家伙不愿意喝止咳冲剂后，唐景行更急了，甚至在哄劝不成的情况下采用强制性手段，直接用小勺撬开嘴巴，一连喂了好几勺。
小大佬瞪大眼睛看向罪魁祸首，小眉毛都挑起来了，特别生动的表达了不高兴的情绪。唐景行见状，忙拿出糖果，“宝宝要不要吃糖？”
小大佬看着糖，抿了抿红润润的唇，奶声奶气地说“要。”
当爹的却作死的提出了额外要求“宝宝乖，叫爸爸一声，叫了就给你。”
这倒不能怪唐景行得寸进尺，实在是因为他还没听过儿子叫几回爸爸。小家伙非常聪明，表达能力也强，不像别的孩子都好几岁了还语序不清，偏偏懒得开口，让他听声爸爸都不容易。
其实唐景行真正和儿子相处的时间也就是最近这短短的一个月，在此之前，他陪孩子的时长并没比前妻多多少。孩子是在前妻的设计下产生的，他多少有些迁怒，也不曾定下心性去做个好父亲，直到决定离婚的那天回公寓拿东西，走之前转头看了一眼，见小家伙一个人乖乖坐在地毯上，用澄净漂亮的眼睛静静望着他。
一瞬间竟突然迈不开步子，直到对方站起身，跌跌撞撞地主动朝他走近，奶声奶气地说肚子饿。神色透着渴望和期待，如同等待顺毛的小猫，没有人能狠下心拒绝他的要求。
于是唐景行下意识接住对方伸过来的小手，轻软微冰的触感就像接住了从天上飘落下来的雪花。误以为是佣人没按时伺候小家伙吃饭，说不出的心疼和气怒充斥了他的大脑，随即将儿子抱进怀里，“走，爸爸带你去吃好吃的。”
事实上唐景行错怪佣人了，——他们每顿饭都准备的非常用心，甚至费尽心思变换花样，唯恐小少爷挑食不愿意吃。但刚刚穿过来的唐浩初依然觉得饿，可能是在末世里常年吃不饱，加上脑域异能者对糖分和热量的要求其实比体力异能者更高的缘故，饥饿感仿佛刻进了灵魂，对他来说，什么都不如吃重要。
唐景行抱着儿子上了车，让助理直接开回自己的住所。只觉得怀里的小宝宝安安静静地趴在他胸口，像只小猫一样轻轻地呼气。他拿了块奶糖喂给他，看着那对黑葡萄般的大眼睛因吃到糖而亮起来的样子，仿佛藏了一群小星星。吃饭的时候，那群小星星变得更亮，连雪白的小乳牙都在灯下闪闪发光。
也许是父子间天生的亲缘，或者其它说不出来的微妙缘分，感情于这一刻猝不及防地碾过唐景行的心脏。记得以前，他也和其他普通男人一样想过自己孩子的模样，会怎样的乖巧，怎样的可爱，然而直到今日，才惊觉原来他已经有了符合他所有想象的宝贝，甚至觉得世上最完美的宝贝也不如眼前这个好。想照顾对方的念头越发强烈，姗姗来迟地有了身为父亲的感觉，似乎无论眼前的孩子想要什么，只要软软地喊一声爸爸，冲他撒撒娇，他便愿意无条件的双手奉上。
可惜唐景行这次还是没如愿听到儿子喊爸爸，——陈晋不知从哪摸出一盒巧克力豆，先一步喂到了小家伙嘴里。
止咳冲剂的怪味立刻被甜味驱散，唐浩初满意地眯起明亮的眸子，转眼用小乳牙把巧克力豆嚼没了，看向陈晋的表情俨然写着还想要吃。于是陈晋又倒了好几颗巧克力豆给他，神色比他显得还要高兴。
——陈晋是觉得小家伙更像小猫了，尤其是看着自己讨食吃的样子，无比招人喜欢。成功投喂的感觉一级棒，想把对方给拐走的念头也更强，忍不住说“叔叔认识的一个导演手上有部大制作的电视剧，需要一个戏份不轻的孩童角色，宝宝既然喜欢演戏，叔叔带你过去试试好不好？”
奶声奶气的‘好’和中气十足的‘不行’同时响起，但听见儿子的‘好’后，唐景行的中气十足又变得底气不足了。他掩饰性地咳了一声，问陈晋“哪个导演的剧？”
“翁信原创的本子《夺嫡》，筹备好几年了。”
“翁信？”唐景行挑了挑眉，“没事，我跟他熟，我可以自己带宝宝去，就不麻烦你了。”
陈晋是个暴脾气，而翁信比较温吞孤僻，他和翁信只能说是认识，完全谈不上熟，所以很意外唐景行竟然会和翁信相熟。不过转念一想唐景行这人跟谁都熟，便没再继续之前的话题，只说“小家伙的天赋真的非常惊人，你可不要让他埋没了啊。”
他是怕唐景行不同意孩子拍戏，毕竟当父母的总有诸多考量，和他单纯不想浪费好苗子的想法不一样。不过他误会唐景行了，——戴着上千度亲爹滤镜的唐景行比其他人更看好自家宝贝的演技，也有蜜汁自信觉得自己有能力护好孩子。在和经纪人了解完《夺嫡》的基本情况后，唐景行便给翁信打了个电话，而一直没寻到合适小演员的翁信一改温吞本性，决定当晚就来影视城找他。
翁信是七点多到的，同来的还有一个女编剧，和陈晋一样被认真看人演戏的小宝宝萌到了，主动找他说起话来。待唐景行将自己的戏份拍完匆匆来寻儿子，就见小家伙正一板一眼地和女编剧聊天，还小大人似的发问“为什么他父亲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够好吗？”
女编剧刚才是在向唐浩初介绍剧本的故事背景和他所要演的人物概况，——受母妃牵连而被父皇厌弃的小皇子。唐景行却因儿子的话而心里莫名一紧，亲了亲他的小脸道“不是因为他不够好，是因为他父亲是坏父亲。”
小家伙想了想，奶声奶气的说“可就算是坏父亲，他也一定希望能被父亲喜欢，更不会不喜欢他父亲的。”
一时间不仅唐景行，女编剧和翁信也都没有说话。因为剧中的主角一开始参与夺位，便是单纯地想获得父皇的认可，直到想法破灭，才彻底暴露骨子里的冷血和无情。
影视城最不缺的就是道具和戏服，女编剧还找了件广袖长袍的小戏服，虽然对唐浩初来说有点大了，但穿上后，一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立刻出现在众人面前。
夜已深透，小皇子回到自己的寝宫，回想着父皇今日斥责的话，猛地将桌案上的茶杯狠狠扫到地上。一张精致的小脸气得通红，双眸难过得泛湿，眼泪就快要掉下来，却又无声无息地挺直了背，硬生生将泪忍了回去，转头死死盯着跪倒一片的宫娥和太监们。
小皇子年纪虽小，但气势迫人，那漂亮的眼睛里像是躲进了一只猛兽，张着尚且稚嫩的利牙，时刻准备将人吞噬，竟让人不敢与之对视。
作者有话要说竹马君就出来了哦，明晚九点见，可爱的唐宝宝带着他的竹马等着你！
s:专门因留言回来改一下作话，说三岁孩子讲不清楚话的肯定是没养过孩子，其实三岁的孩子已经什么都会说了，我表妹三岁时候三字经能从头背到尾。爸爸去哪儿节目里，安吉拉和阿拉蕾都是三岁，情商比大人都厉害了，着名的秀兰邓波儿，三岁时候就登台演出，每天演出五小时之久，七岁获得了奥斯卡。
当然本文是个纯粹的苏文，不需要那么较真，文案也一直强调了苏苏苏，不喜点叉，所以觉得苏的直接点叉就好，谢谢。

第3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其实唐浩初依旧是在复制和模仿，但比之前给陈晋看的那次表演更进了一步，——他不单只复制一个人的表演，而是将白天所看过的每个人的表演全综合在一起，然后截取自己需要的部分，完美地进行打碎和重组。
虽然他的异能至今还停留在一阶，可他明显感觉到它在学习中得到了提升。一阶的脑域异能者只会单纯的复制和模仿，升到二阶，便能将见过的东西加以理解和充分运用。比如见过了时间，就会记住时间，会一分一秒的走，就像在脑中下载了一个钟；见过了一场打斗，就会记住打斗者的路数，推演出打斗者下一步的动向，知道什么时候能一击制胜。
翁信对唐浩初的表演非常满意，立即和唐景行聊了起来，恨不得马上就签订合同，好让小家伙能早日进组。而唐浩初已经开始犯困了，小孩子所需要的睡眠时间本就比成人的久，只见他原本清亮的眸子越来越迷茫，小脑袋一点一点的，最终闭上眼，窝在父亲的臂弯中睡着了。
小胳膊小腿儿蜷成一团，小肚皮随着呼吸一起一落，微微鼓起来的脸颊像刚剥了壳的荔枝或软软的，让人想亲一亲摸一摸。唐景行的声音立即弱下来，小心翼翼地把儿子抱进停在外头的保姆车上，又给盖上毯子，才独自走下车，和翁信继续之前没有聊完的话题。
然而驾驶室坐的并不是他所以为的助理小杨。
光线太暗加上一时疏忽，唐景行竟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待他终于察觉到不对，却来不及了。车子已被发动，随即便出了影视城的大门，一路朝城西的方向加速开去。
浑然不知的唐浩初这一觉睡得很沉，一张小脸被毯子捂得红扑扑的，还香喷喷地打起了小呼噜，直到几小时后睁开眼，才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
是一间很漂亮的儿童房，房内的布置温馨又奢华，连床和家具的造型均充满了童趣。除此之外，各个角落都堆满了玩具，甚至有一套大型室内滑梯，朝南的小阳台上也堆着好几辆不同样式的限量版儿童车。
唐浩初跳下床，目光掠过那些玩具和车，直接往外走。他脑中的时钟告诉他此刻是零点十分，正是大多数人休息和精神放松的时间，推开门，只见门外的走廊果然安安静静空无一人。他很快来到走廊尽头的楼梯，迈着小短腿下了楼，白嫩的小脚丫踩在地毯上，没有发出一点脚步声，像长了肉垫的小猫咪。
楼下的客厅灯火通明，但同样安静，似乎依旧没人。可就在他穿过客厅的时候，突然看见大门外的台阶上，竟站着个八、九岁大的男孩。
对方脸上有些脏，加上身处于暗处，瞧不太清五官，只能看出身量很瘦，脸部轮廓很深，一双眼睛野性又凶狠，像一头会咬人的狼崽。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自然更不会怕狼了，于是唐浩初大胆地朝对方走去，甚至用嫩乎乎的小奶音发问“你是谁？”
还不足一米高的小人昂着头，大跨步地走过来，神气活现的小模样看上去还真有那么几分不怒自威的气势。也不知把他带到这儿的人是忘了脱还是怕他着凉，唐浩初依然穿着试镜小皇子时穿的戏袍，光着的脚丫随着衣袍下摆的摆动时隐时现，白嫩嫩的皮肤在灯光下泛着瓷釉般的光，精致的小脸还带着之前睡觉睡出来红晕，整个儿就跟从画上走出来的仙童一般。
霍彪活到现在，还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小人，但他没有回答小人的问话，脊背始终挺得很直，身体也始终绷得很紧，仿佛随时会一跃而起，择人而噬。
唐浩初歪歪脑袋，换了个问题，“你是不是受伤啦？”他敏锐地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是哪里受伤啦，要不要……”
话没能说完，因为左后方突然传来了开门的声音。唐浩初立即转头看过去，只见三个男人从大厅左侧的小型会客室里走了出来。
得益于脑域异能者过目不忘的能力，为首的年轻男人的相貌让唐浩初立刻想起了他两星期前惊鸿一瞥的照片。是唐景行找东西时无意中翻出的一张结婚合影，因为没有用心保管而有些受潮褪色，其中站在唐景行夫妇旁边并且和女方长得足足有七分像的，正是这个男人。
唐浩初顿在原地思考和权衡了一下，主动朝那个男人跑了过去。
他的思考速度比正常人快了不知多少倍，所以没有人能瞧得出他的停顿，从会客室出来的三个人甚至没注意到他的存在。还在跟手下吩咐事情的魏荣禛只知道自己刚走出会客室，就看到小外甥光着小脚哒哒哒地跑过来，像一枚活力十足的小子弹，又像亲人的小猫咪，搭着小爪就扑上来了，可爱得令人心肝发颤，奶声奶气地唤“舅舅。”
魏荣禛记得小外甥以前似乎没那么亲人，心里有些意外，但任谁都喜欢乖巧又不怕生的宝贝，一贯冷厉的面部线条登时软化了几分，眸底的狠辣无情也隐去了，竭力以最轻柔的姿态将小家伙抱了起来，毫不嫌弃地用衣袖帮他擦掉脚上沾的灰，“宝宝怎么醒了，舅舅以为你还在睡呢。”
“我肚子饿了，”小少爷摸了摸小肚子，认真地道“它说它想吃东西了。”
认真的小模样太萌，魏荣禛忍不住在他白嫩的小脸上揉了一把，“半夜吃太多不消化，舅舅让人给你泡点奶好不好？”
唐浩初很听话地点点头，然后说“我想请外面的小哥哥和我一起喝。”
魏荣禛这才将注意力投向外面的男孩。他把小外甥轻轻放下来，看向男孩的表情重回冷厉，声音也充满了冰寒“霍彪，你该走了，我没什么能帮你的了。”
霍彪站在原地没有动，像一棵刚硬倔强的树苗。大概是因为唐浩初的那声小哥哥，魏荣禛没命人直接把霍彪拉走，而是继续道“你父亲生前的确和我有过交情，可那点交情不足以让我蹚这个浑水。何况这是你们霍家的家事，我身为外人，没有插手调查或翻案的理由。我不管你能不能理解，但从我的角度看，我已仁至义尽。如果你是觉得钱不够，我可以再打给你一笔，足够你衣食无忧了。”
“我知道，您是唯一愿意帮忙的人，也是唯一为我父亲说过话的人……”霍彪的声音因许久没说话而有些嘶哑，听起来不像八、九岁的孩童，而像个历经沧桑的老人，“我不要钱，只想要一个落脚的地方。我什么都可以做，我会报答您的。”
“你一个小孩，会做什么？”魏荣禛毫不客气的道“每天跑来跟我自荐的人一大堆，全是有真本事的成人，都用不过来，我能用你干什么？”
跟在魏荣禛身侧的那两个人便是他的心腹，因为魏荣禛晚上不喜欢留佣人在主楼，所以两人此刻正临时顶替佣人的工作，——给小少爷泡奶。先从沙发旁的冰箱拿出奶粉，再用温度适宜的开水一点点冲搅，哪怕这种小事也做得一丝不苟且毫无怨言。单从他们身上的气势就能隐隐窥得他们的能耐，霍彪在他们面前就像能被轻易捏死的蝼蚁。
但和同龄人比起来，霍彪的心理素质已无人可及，语气甚至沉着的像历经百战的棋手，“他们来自荐，是想要求功名利禄，可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有口饭吃就行。霍家已经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我没地方去了，”他握紧了拳，再次重复“——我会报答您的。”
魏荣禛摇摇头，“他们的确是求功名利禄，但只要他们做得好，我愿意给。而你是要报仇，这会给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我保证，就算我将来要报仇，也绝不会恩将仇报地连累到您，若有任何不妥，您随时可以将我赶出去。”霍彪没有回避想向霍家复仇的事，也没有试图隐瞒任何信息，因为他知道隐瞒没有用，只有全部袒露才有可能抓住生机，“我父亲还留了一些东西，其中有不少黎家的文件，您可能会有用……”
霍彪说话时的表情非常平静认真，目光仿佛深水般又沉又稳，魏荣禛了解人性，了解人说谎时是什么样子，能看出对方的确没有说谎，也的确不是会恩将仇报的人。他微皱起眉，并因黎家而产生了一丝犹豫，直到被小外甥软软的唤声打断。
“舅舅，”小家伙再次像小猫一样跑过来用小爪子抱住他的腿，带着奶香的小身体比太阳还暖，“小哥哥和我一样没有家了，好可怜，你让他留下来，”充满期待的小奶音让人不忍拒绝，“我可以把我的房间分给他一半，让他和我住在一起。”
魏荣禛却把关注点放在了‘一样没有家’这句话上，“宝宝怎么会没有家呢？”
只见小家伙眨了眨明亮的眼睛，道“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说离婚后的人会各自成立他们自己的家，就不要我了。”
魏荣禛竟听得心头一滞。他自幼便和姐姐极其亲近，当年父母车祸离世，是还在留学的姐姐一手撑起了偌大的家业，所以得知姐姐喜欢上一个戏子时，为了让姐姐如愿以偿，他明里暗里用了许多手段，最终促成了姐姐的婚姻。
却没想到他只促成了一段失败的婚姻，而在这段失败的婚姻里，受伤的不止是姐姐，还有无辜的孩子。
“只有没人爱的孩子才没有家，”魏荣禛把小外甥重新抱起来，一字一句道“宝宝有家的，因为你妈妈爱你，舅舅也爱你。”
小少爷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将魏荣禛的话奶声奶气地学给了霍彪“我爱你，你就也有家了。”
这还是霍彪这辈子头一次听到‘我爱你’，他严苛的父亲都不曾对他说过这样的话。纵然说话的只是一个还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纵然这话只是对方随口学来的一句安慰，纵然他知道这个年纪的小娃娃最爱直白地将爱挂在嘴边，什么爱老师爱同学爱警察叔叔，爱小花爱小草爱猫犬鱼蝶，但这三个字仿佛带有神奇的魔力，在这个黑暗到似乎看不见光的夜晚，让霍彪切实地感觉到了一种说不清的近似于光和暖的东西。
他八岁这一年，因父亲被同族亲人陷害致死而跌入无底深渊，却在深渊里意外遇见了珍贵无双的宝石。

第4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其实唐浩初只是在演戏，在试着脱离复制和模仿、靠自己的想法来演戏。他已经接到了系统发布的第一个日常学习任务，要求每天都必须进行最低五次的表演，并得到观者的相信或认可，一日不落的坚持整整三年，才算完成任务。
“学习是积累出来的，任何知识都不能一蹴而就，演戏也一样，要反复揣摩和练习。”系统用均匀的语速一本正经道“戏剧源于生活，生命在于演戏，不管是装乖卖萌还是装逼耍酷，任何非本色行为，都有可能磨炼演技，所以从现在起，要求宿主无论身处何地，每日都要表演五次以上，任务完成即可获得由系统独家出品的表演素材大礼包和精品演技教程。”
——生命在于演戏是什么鬼？而且每天演那么多次，怕不是要变成个戏精。
其实唐浩初此前试镜的《夺嫡》里的幼年版男主，便称得上是戏精。
和其他剧里那些宣扬大忠大义的男主不同，《夺嫡》的男主更像一个反派，而且是那种‘不怕心狠毒，就怕脸无辜’的反派，明明是个大杀四方的狠角色，幼年时却始终表现的很天真善良，极具欺骗性。
但这种近似于反派的主角对观众同样具有莫大的吸引力，因为他不只有冷和狠，还有聪明和强大；不只有伪装和欺骗，还有真实和稳重。他的灵魂充满了矛盾，情绪也并非只有一种，——尽管那情绪对正常人来说太过复杂无常。
真正好的作品其实不应该分什么反派正派，反派有闪光点，正派也有致命的缺点，任何一个有血有肉并有独特人格魅力的角色，都会得到观众的喜欢。
以唐小少爷目前的年纪，装逼耍酷较难实施，但是可以装乖卖萌，就像《夺嫡》里的幼年版男主那样，演一个人人喜欢且没有破绽的乖宝宝。
小少爷显然演得很成功，一句软软的我爱你，让霍彪足足记了一辈子。
霍彪最终被魏荣禛留下来，暂时在唐浩初身边当伴读和陪玩的保镖。
他接到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叫小少爷起床，走进屋，只见床上的小宝宝还抱着被子呼呼大睡，小身体散发着淡淡的奶香，一头小软毛睡得乱七八糟，无辜的睡脸侧对着他，粉嫩的嘴巴还在睡梦中嘬了嘬，像喝奶的小奶猫。
小孩子都有赖床的通病，可时间已经过了九点半，再不起来吃早饭对身体不好，霍彪弯下腰，一边低声喊他一边轻轻拉他的被子。小少爷立即不满地皱起眉，把小脸埋进被子里，一副‘谁也不许打扰本宝宝睡觉’的态度。
屋里的温度调得正好，没盖被子也不会着凉，于是在怎么也喊不应之后，霍彪将小家伙的被子几乎全扯走了。小少爷闭着眼用小短手胡乱扒拉了两下扒拉不到，终于睁开了眼，但小脸还是皱着，让人忍不住想把他抱在怀里疼哄。
霍彪忍住了想莫名疼哄的念头，站在床边沉声道“小少爷，该起来吃饭了。”
“……小哥哥？”彻底清醒过来的唐浩初看向霍彪，语气染上了开心，“你可以留下来了吗？”
霍彪目光微动，却低下头，继续用那种无波无澜甚至近乎冰冷的语气说“我不是你哥哥，你可以直接叫我的名字，霍彪。”
收拾干净的霍彪不复昨晚的落魄，露出了原本帅气的相貌。脸上有未褪的青涩，又沉淀着和年纪不符的持重，身形虽瘦，但个子比同龄人要高出不少，除此之外，他神情深处还隐隐藏着几分冷厉和阴暗的气息，——那是肉食动物与生俱来的兽性，不分大小。
魏荣禛把儿童房布置的很好，但疏漏了衣服，于是今天亲自带小外甥去买衣服。霍彪也一并被带上了，司机魏东很快将车开到了市内最大的百货商城。
商场一到二层布满了服装专卖店，全是知名大品牌，在魏东的指引下，他们进了一家口碑很好的童装店。一行人一踏进店里，便吸引了店里导购和客人的目光。
气质矜贵又冷厉的青年抱着个软萌漂亮的小宝宝，身后还跟了个可奶可盐的小少年，连最后头的保镖大叔都不乏帅气，这样养眼的组合还是头回见到，简直满足了所有年龄层女性的审美。魏家虽然低调，但魏氏姐弟年年在富豪榜上亮相，想低调都难，认出了魏荣禛的导购小姐更是瞪大了眼睛。
不过魏荣禛身上的气质实在太冷，加上他和黎家大少是一对夫夫情侣的小道传闻由来已久，哪怕再想嫁进豪门的女孩子也不敢贸然接近，几个导购最终选择将目光集中在他怀里的萌宝贝上，带着热情的笑容凑上来为小少爷推荐衣服。
魏荣禛的西装都是国外手工定制的，还从没来商场买过衣服，倒不是因为他觉得这里的衣服不好，而是单纯为了省时间。裁剪师只消上门量一趟尺寸，就可以帮忙搭配好一年四季各个场合适用的服饰，更重要的是，可以掩盖住他在服饰上的奇葩审美。
可惜他的奇葩审美还是在此刻暴露了。
“这件红上衣该配那个绿裤子，又时尚又有视觉冲击感。”
“这套太灰暗了，那套就很活泼，五颜六色的还镶了一圈钻。”
“你们的童装怎么都那么朴素，就没有那种金光闪闪又造型独特的吗？”
“这个小裙子很漂亮，宝宝能穿吗？没人规定男孩子不能穿裙子，可以给宝宝试试。”
……
若不是魏荣禛的表情依旧冷厉，语气也严肃认真，众人还以为他在开玩笑。在两方审美相持不下的情况下，魏荣禛最后大手一挥，把所有衣服都买了。卫衣，外套，风衣，背带裤，所有款式应有尽有，另一边则是各种小凉鞋小皮鞋和小靴子，——几乎要将人家的店都搬走了。
而且不止一家，魏荣禛又意犹未尽地逛了另外两家店，还时不时地问唐浩初“宝宝还想要什么，舅舅给你买。”
——唐浩初大概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的纨绔特色是挥霍无度了，因为他有个挥霍无度的舅舅。
一直买到唐浩初都困了，他们才满载而归，虽然从魏荣禛那张冷脸上看不出高兴的情绪，但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好心情。直至特助告知他唐景行及其律师已经第六次打来电话要求和他对话时，好心情才戛然而止，冷声吩咐特助“直接把他拉黑，以后那个渣男的电话一律不接。”
之前认出魏荣禛的不止导购小姐，还有来买东西的客人，其中一个正巧是唐景行的朋友，远远拍了张照片发到了唐景行那里。唐景行的权势远不及魏家，但人脉范围绝对广到让人吃惊，不管男人或女人，上九流或下九流，只要他愿意，都能跟对方聊得起来，而且不会让人觉得不自在。
他的律师就是他多年的朋友，也是个经验丰富的王牌离婚律师，相比于唐景行的急躁不安，赵大律师显得很镇定“别着急，联系不上魏家也没关系。”
“宝宝都被魏家人偷走了，我怎么可能不急？”唐景行皱着英挺的眉，“你之前不是说争夺孩子抚养权最重要的就是控制，无论如何也要把孩子抢到自己身边？”
“不错，把孩子抢在身边非常重要，”赵律师推了下眼镜，“退一万步讲，就算法院把孩子判给了这一方，但若另一方带走了孩子，法院执行起来一点办法都没有。每天要执行的案件不知多少，没有哪个法官会为了区区一个抚养权的案子多次奔波。”
赵律师顿了顿，“但这个‘抢’也是要讲究手段的，对方显然太心急了，留下了可诟病的把柄。还有不到一周就要开庭，若你能向法院提交对方强抢孩子的有力证据，法官会有很大几率做出惩罚性判决。”
魏家早先是涉黑起家的，魏荣禛手下的部分产业至今仍处于灰色地带，做事风格有时难脱暴力恶习，——等在驾驶室的助理小杨是被直接打晕了丢出车外的。
“接下来我会教你正确的‘抢’法，与此同时，我建议你可以适当的利用舆论这把双刃剑。”赵律师继续道“权势拼不过，你也只能拼舆论了，法官虽然是依法裁判，但他可以行使权限范围内的自由裁量权，如果你表现得更离不开孩子，更愿意为孩子付出，并获得大众的同情和舆论支持，会为你增加筹码。”
入夜的时候，一条微博以区区几分钟的功夫上了热搜，甚至引发了微博的瘫痪。是唐景行写的一篇自白，字数不算多，没有刻意煽情，也没提及任何有关离婚的事，只切实地从父亲的角度坦述了自己对孩子的情感。
“……年少轻狂时只觉得孩子是累赘，人活到这个年纪，才能明白这种事有多重要。就好像你所有未完成的事都可以寄托在他身上，就好像你这辈子完全是为他而活，你可以为了他舍弃一切，你想为他创造一个更美好的明天，甚至不惜为此而豁出命。”
这段话几乎引发了所有父母的共鸣。
文字下面还配了两张照片，没有任何滤镜或图的痕迹，就是普普通通的生活照，但这普通的照片却让那些哭喊着不接受偶像结婚和有孩子的偏激粉都不说话了。因为图上的小宝贝实在太漂亮可爱，放大了看也找不到任何瑕疵，乌溜溜的大眼睛望过来，任谁都会动容。
而唐景行的容颜依然无比耀眼夺目，父子俩在落地窗前对视，简直是双重美颜暴击，一大一小均好看得不行，连路人见到都忍不住咽一把口水。
粉丝和颜控们更是纷纷跪下来舔屏，挤爆了留言区。
“男神太帅了，能被他用这样充满爱意的目光望一眼，我愿意折寿十年！”
“果然男神的宝宝也是小男神！怪不得一直舍不得曝光，小男神将来的颜值怕是比男神还无敌！”
“那些个曾经造谣我家男神整过容的黑粉呢？小宝宝的颜值就是铁证，这基因你告诉我还有谁？还有谁？”
“男神，你家缺保姆奶妈或干妈吗？上过大学会洗衣会做饭会卖萌的那种！”
——上过金融硕士会谈判会经商会管理的亲妈在开庭的前一天从欧洲分公司赶了回来。

第5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唐浩初此刻正和霍彪一起跟着魏荣禛专门请来的老师学跆拳道，小小的一只穿着白色的跆拳道服，有模有样地按照老师的样子踢腾着小短腿，特别萌。魏荣嫣站在门外，默默看着儿子的一举一动，却迟迟没有上前。
直到小家伙踢腿时没站稳，一屁股摔在了地垫上，魏荣嫣才不由自主抬起脚，想走过去把他拉起来。
可惜有人更快一步，——霍彪已第一时间冲过去扶住唐浩初，虽然脸上没有表情，但声音暗藏着担心着急“有没有摔疼？”
“没有，”唐浩初摇摇头，“地是软哒。”
意识到自己越了界的担心和不正常的着急，霍彪低下头掩住脸上的表情，语气恢复了之前的无波无澜，“小少爷，喝口水休息一下。”
他微微弯着腰递水，姿态恭敬又平静，就像寸步不离地守在小主人身边的被驯服的狼。而小主人对狼的信任亦单纯无暇，像一块晶莹剔透的、让野兽也想小心呵护的水晶。
其实魏荣嫣和唐景行之间最大的问题就是不信任，并不是没有爱，时至今日，魏荣嫣看着儿子那张和唐景行相似的脸，依旧会想到当初为唐景行心动的时刻。
唐景行的英俊是极具侵略性的，优雅从容的姿态配上深邃温情的眼眸，带有致命的吸引力，而小家伙的相貌完全遗传了父母身上的优点，尤其是那双眼睛，和唐景行的几乎一模一样，甚至更胜一筹，连眸色都好看的让人忍不住沉浸其中。
魏荣嫣轻轻走到儿子身前，把他抱进怀里。突然被人抱了，小家伙似乎有点懵，怔愣地看了看眼前衣着干练妆容精致的女人，眨了眨小扇子般的长睫毛，眼睛也微微睁圆了，像一只突然被人撸毛的小猫，又乖又惹人疼。
魏荣嫣在商场上勇猛果敢、雷厉风行，回到家里却完全不知道怎么跟儿子相处，和弟弟魏荣禛一样，就只会买买买和送送送。她指着平板电脑上的图片道“这是德国顶尖创意团队设计的主题乐园，中间的这栋酒店将会成为西欧现有的最高楼，共有一百零九层。”
不管是原身还是穿过来做任务的唐浩初，生日都是一月零九号。唐浩初微微愣了愣，听魏荣嫣继续说“这个游乐园已经筹备了两年，最多再等四年就能建成使用，所以等宝宝七岁的时候，就可以送给你作生日礼物……”
纵然平板电脑上的图只是效果图，但那恢弘又梦幻的场景已足够让人觉得震撼。唐浩初从系统那里看了原剧情，知道眼前的人外表虽冷，内心其实很在乎自己的孩子，却没想到会在乎到如此程度，完全称得上溺爱了。
也许就是这样的溺爱导致了原身挥霍无度又不知感恩，败光了魏氏集团还欠下巨额赌债，害了所有亲人，临死前才生出悔意，却没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和发愤图强的信心，因此同意了系统的条件，请别人替他重新过好这一生。
一边要遵循‘挥霍无度’的纨绔特色一边又要经商赚钱成为商界大佬的唐浩初其实也有点没信心。
——没信心的不是成为大佬，而是挥霍无度。要知道花钱也是技术活，万一赚太多花不完多烦恼。
唐浩初抿着唇，忍不住默默思考起了究竟要怎么挥霍才能被系统认定合格，以为他不喜欢这份礼物的魏荣嫣也不自觉地抿起唇，空间一时变得非常安静。
其实回国的路上魏荣嫣就很紧张，甚至有些烦躁和不安，担心足足半年没见的孩子会忘记、排斥或者讨厌自己。这是她由来已久的毛病，一旦觉得自己喜欢或在意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会觉得异常烦躁，并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是个失败的人。她曾用很多方法试图克服这个毛病，也看过心理医生，都没起到作用。
魏荣嫣深呼吸了几下，努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但这股烦躁的情绪还是在回房后难以控制地爆发，桌子上的摆件都被她摔到地上。东西碎裂的闷响传到了隔壁还没有睡着的唐浩初耳里，忍不住抱着枕头走出卧室，循声来到了魏荣嫣的房前。
听到门外悉悉索索的动静，魏荣嫣打开门，便看到走廊暖黄的灯光下，穿着米色卡通睡衣的小宝宝抱着雪白的小枕头乖巧地站在门外，扬着小脑袋，用乌溜溜的眼睛望着她，眼底隐隐透着关心，孤单影只的模样又像找不到家的小动物。
宝宝就是治愈的小天使，让人一见到，心情就莫名平定下来，魏荣嫣不由朝儿子伸出手，然后感觉到自己的手被对方主动握住，小小的手掌温热地包着自己的指头，并唤了句“……妈妈。”
也许是不太习惯喊妈妈，小奶音听起来有些磕巴，但就是这有些磕巴的一声唤，已让魏荣嫣无比满足。她难以形容这一刻的感受，只管把孩子小小的身体抱入怀里，就像抱着一个巨大的宝藏，用平生最柔的声音道“浩浩怎么还没睡？陪妈妈一起睡好不好？”
“好。”小家伙点点头，软糯糯的声线甜得像小蜜糖，藕节般的小胖胳臂搂住她的肩，然后蜷缩成一小团，乖乖躺在了她的身边。
望着小猫般偎过来的宝贝，轻抚着他软软的额发，魏荣嫣烦躁的情绪神奇般的消失了，只剩下一片安宁。
但心底潜藏的不安并没有减少，因为再过一天就要庭审了。
开庭的时间是周一早上九点整。
一般离婚案都是争财产的居多，鲜少有这样全心全意争孩子的，夫妻双方各执其词，为了孩子的抚养权而不遗余力，现场情况非常激烈。虽然唐景行这边的赵律师准备的非常充分，可魏家这边请了一整个律师团，抓住漏洞据理力争，让法官都犯了难，抚养权没能当庭判下来，只说一审会在十五天内下判决书。
不过这回还是唐景行更胜一筹，不仅见到了儿子，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将儿子成功偷了回去。
原本十岁以下的孩子是不用来庭审现场的，但唐景行向法庭提交了魏家强抢孩子的有力证据，有充分理由证明对方故意藏匿孩子，剥夺了他身为父亲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见孩子一面。于是在法庭的调解和干涉下，他如愿在庭外的调解室见到了儿子，然后用赵律师教的正确‘抢’法，不躲也不暗藏，明着抢，甚至明到了全球皆知的地步，——抱着孩子直奔机场，飞美国参加节目去了。
是中美两家直播平台合作的一档亲子节目，翻译来的名字是‘我带爸爸去冒险’，早在数月前就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节目内容并不算新颖，但播放形式在全球前所未有，——节目全程直播，从早上十点直播到晚上八点，比剪辑过的真人秀更真实也更有吸引力。
官方此前已陆陆续续地透露了三对既定的常驻嘉宾，分别是美日混血的流行歌星小林和五岁半的儿子‘小小林’，英国着名影星克里斯和四岁半的儿子小e，北美知名脱口秀主持人大卫和六岁的女儿莉莉。而最后一个客串嘉宾唐景行的加入在国内和国际均掀起了新一轮热议，也让公众对这个亲子直播节目的期待度迈上新高。
节目的行程是完全公开的，所以唐景行的行为并不算是恶意藏匿孩子，任凭魏家再有手段，也没法追去美国把孩子夺回来，甚至只能和普通人一样，在电脑或手机前等着看直播。
而唐景行的粉丝早就想尽办法在网络上提前蹲守了，毕竟这不仅是男神首次上真人秀，还是首次带着小男神一起上真人秀，时差丝毫不能抵挡粉丝们的热情，不睡觉也要卯足了劲用弹幕大军为偶像打call。
早上十点整，直播开始。
不负粉丝们的蹲守，竟然第一个镜头就看到了他们期待的小男神。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多就加更哦！谢谢以下仙女们的雷！
拂晓晨星扔了一颗地雷，拂晓晨星扔了一颗地雷，丁当扔了一颗地雷，丁当扔了一颗地雷，～小姐姐扔了一颗地雷，我的后悔可乐扔了一颗地雷，墨竹修然扔了一颗地雷，墨竹修然扔了一颗地雷，火腿炒鸡蛋扔了一颗地雷，流转在至扔了一颗地雷，流转在至扔了一颗地雷，朕知道了扔了一颗地雷

第6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只见镜头里黑发黑瞳的小宝宝迈着小短腿走近，甚至朝镜头伸出手，去摸茶几上装有摄像机的小熊玩偶。随着他的走近，屏幕前的众人均下意识瞪大了眼，因为小家伙的动态形象比之前在微博上看过的静态照片更好看和生动，双瞳亮的像黑宝石，白嫩嫩的包子脸和尖下巴精致又漂亮，甚至忍不住隔着屏幕去接他伸过来的小手。
“hoe，这只小熊是不是很可爱？”一道轻快的英文传来，大概是节目里的工作人员，“你喜欢它吗？”
“可爱，”小宝宝奶声奶气的用英文答“我喜欢。”
粉丝们只从男神的微博得知小男神的英文名是寓意希望的hoe，却不知小男神的英语竟然那么厉害，一点交流障碍也没有，不管是那标准的美国腔还是萌死人的小奶音，都圈粉无数，弹幕转眼多到快把屏幕都淹没了。
“那你要不要亲亲它？”工作人员指着小熊的鼻子又道。
摄像头就藏在小熊鼻子里，于是伴随着软软的‘好’，镜头显示出小宝宝因凑近玩偶而骤然放大的小脸。这一瞬间，铺满屏幕的小脸和嘟起的红润嘴巴漂亮的让人窒息，轻轻的一声‘啵’似乎亲在了每个人的心上。
看直播的粉丝们忍不住发出了土拨鼠的尖叫，还没嗷完，唐景行紧接着出现在镜头里，英文发音同样标准且好听，“宝宝也亲爸爸一下好不好？”
影帝的笑颜杀伤力巨大，倚坐在沙发上的姿势有些懒散，配上诱哄的语气和低沉的声线，有种说不出的勾人的味道，顿时让颜控直呼心跳加速把持不住。全天下对他的男色无动于衷的大概也只有小男神了，想也不想就摇摇小脑袋表示拒绝。
小男神身上穿着牛仔背带裤，头上戴着虎头型的小帽子，摇头的时候，帽子上小老虎的圆耳朵就会跟着呼扇呼扇的动，看上去特别神气。
“宝宝不亲爸爸，爸爸就过去亲你了。”
唐景行说着就要站起来，小家伙听了，立即瞪大了圆滚滚的猫儿眼，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甚至捂住了小脸，似乎很怕被爸爸亲到。
——影帝竟然被嫌弃了，真是喜闻乐见，这儿子绝壁是亲生的。密密麻麻的弹幕滚动得特别欢快，甚至有许多人忍不住把小男神嫌弃的可爱模样用录屏工具录下来做表情包。
唐景行也被儿子嫌弃的小模样萌到了，还想说点什么，门在这时候开了，英国影星克里斯及其四岁半的儿子little e走了进来。
小e非常活泼，一点也不怕生，进屋就大大咧咧地把环境打量了一遍，还主动跟唐浩初打了个招呼，反倒是当爹的克里斯显得有一点拘谨木讷。而接下来进屋的就更木讷了，是美日混血的流行小天王小林和五岁半的儿子‘小小林’，父子俩似乎都是慢热型的闷骚性格，连气氛都跟着变闷了。
不过有唐景行这种能说会道的自来熟在，什么时候都不会冷场，而且更能说会道的马上来了，——北美脱口秀主持人大卫牵着六岁的女儿莉莉一起迈入房门。小姑娘大概也遗传了父亲的口才和热情，一进门就主动来了个自我介绍，金发碧眼，笑容灿烂，语气流畅自如，很招人喜欢。
四对家庭全齐了，一同乘坐直升机前往第一个冒险地阿尔布岛。半个小时后，平安降落在岛上。
阿尔布岛是一个面积不大且无人居住的私家岛屿，节目组已经探测和排除掉了基本的生命伤害，即便有什么突发情况，也可以立刻点击手腕上的求救器，海上巡警及节目组的救援队会第一时间赶到。
接下来就是没收食物和通讯设备的时刻了。
既然是野外求生，食物当然要靠自力更生，玩具书籍或衣服什么的倒无所谓，嘉宾不嫌重或累就通通背在身上好了，节目组对此乐见其成。
最爱的玩具可以留下来，之前已经吃过早饭的孩子们对零食就没那么在意了，非常痛快地把背包里本就不多的食物全掏了出来。
只有唐浩初这里画风迥异，玩具可以一样都不要，食物却半包都不愿意交。
偏生唐景行带的食物还特别多，什么辣条、泡面、小麻花、牛肉条、火腿肠、老干妈，甚至还有好几包火锅底料，简直五花八门到把其他几个爸爸看得叹为观止。
弹幕再次疯狂地滚动起来
——竟然还有辣条，没想到原来你是这样的男神！
——感觉外国人集体看懵了，完全不知道男神带的是什么鬼！是时候向他们展示一下我大天|朝零食的博大精深了！
“宝宝乖，吃的不能留，”唐景行蹲下来，一边轻抚儿子的额发一边低哄“这是规定。你看小姐姐小哥哥们都交了，我们不能违反规定，你说对不对？”
小家伙像护食的小猫咪一样紧紧地护着零食，摇摇头，小奶音可怜极了，“可是我会饿的。”
“有爸爸在啊，爸爸怎么会让宝贝饿着呢？”唐景行立即拍着胸脯保证“相信爸爸，一定每天都能让浩浩吃饱饱，好不好？”
为了增加可信度，唐景行最后这句话是用中文说的，可小家伙似乎不相信他，水汪汪的大眼睛写着明显的怀疑。
负责没收食物的工作人员这时候走过来催了，小家伙顿时顾不得再管爸爸，一边进一步抱紧了自己喜欢的零食，一边仰着小脑袋充满期待地问工作人员“只交一半行不行？”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小少爷明亮的眼睛用肉眼可见的速度暗下去，却不死心的又问“那，那我现在把食物吃掉行不行？”
可怜的小模样看得屏幕前那些不喜欢小孩的人都心疼了，却又莫名觉得欢乐的不行。工作人员显然也有些心软和哭笑不得，“可是还有十分钟就正式开始了，你们带了这么多食物，十分钟怎么可能吃得完呢？”
小少爷恋恋不舍地看着堆积如山的零食，最后挑了一包泡面一根火腿肠和一小袋牛肉干，学着爸爸方才向他保证说不会让他饿着时那样，拍拍小胸脯保证“这几个你别收，我一定会在正式开始前把它们吃完的。”
小少爷本就可爱得不行，偏又配上一副小吃货的小脾气，简直萌到爆炸，连路人都开始疯狂地用弹幕屠屏
——仿佛看到了自助餐里，别人吃两口就饱了而饱了还硬要再吃两口的我。
——仿佛看到了安检门口，因不能带上飞机而把可乐和榴莲当场吞掉的我。
——看什么看，没见过吃货吗？快扶我起来，我还能吃！
正好唐景行随身带了个装满热水的保温杯，——这一神器再次让其他几个从没有喝热水习惯的爸爸看得有些懵。杯子里还很老干部地泡了四五颗枸杞，通通倒出来给儿子泡面了。
泡面的诱人香味很快传到每个人的鼻端，连摄影师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如愿吃到了泡面，小家伙的眼睛重新亮起来，也不用大人喂，小手抱着大大的面碗，很省心的自己吃。
他吃的非常专注，认真地用叉子捞起面条，转啊转地团成一个小球，再用粉嫩的小舌头一卷，眯着大眼睛嚼啊嚼。那可爱的吃相让泡面瞧上去跟什么了不得的人间美味一样，但凡看到的人都忍不住想尝一尝，最后甚至在国际掀起了一股华国泡面风。
十分钟快到了，唐浩初当真把一碗面吃得所剩无几，唐景行好笑的拿出手帕准备帮儿子擦嘴，“宝宝，别吃了，时间要到了，我们该去领帐篷了。”
“哦。”小少爷乖乖应了一声，不舍地把最后一口火腿肠填进嘴巴里，“走。”
其他家庭已经领完帐篷了，一顶帐篷和三瓶水，就是接下来无人岛上三天两夜的所有物资。四个最新研发的智能无人机同时开启，分别跟拍四个家庭，直播网站的首页也会齐齐出现四个窗口，观众可以同时观看四个家庭的直播，也可以点开一个窗口，只看你最喜欢的那个家庭的直播。
当然，如果几个家庭凑在一起行动，无人机也会凑在一起跟拍，四个窗口的画面可能会有重合。
节目组随即坐着船离岛，偌大的岛上就只剩下这四对父子了。毕竟带着孩子，为了安全考虑，所有爸爸均不约而同地放弃了单打独斗，决定一起行动。
首先要做的自然是找个地方把帐篷搭起来，水边和树下都不是好的选择，地势偏高又开阔的地方会比较好。也许是运气不佳，他们走了很久才找到合适的地点，孩子们已经累了，忍不住叫苦连连，只有唐浩初始终没有喊累，还贴心地反过来问爸爸累不累。
戏精爸爸抓紧机会谋福利，蹲下身说“宝宝抱抱爸爸就不累了。”
唐浩初立即给了爸爸一个拥抱，让屏幕前的网友直呼小男神好暖，恨不得自己也能有一个这样暖心的宝宝。
爸爸们开始合力搭帐篷了，帮不上忙的小孩子待在一边休息，年龄最大的莉莉被爸爸委以重任，嘱咐她看顾好弟弟们，年龄最小的唐浩初也被爸爸嘱咐了好久。
“宝宝就待在这里不要乱跑，也不要碰什么奇怪的植物和昆虫，当心有毒，有什么事就喊爸爸……”
“嗯，”唐浩初认真点头，“你放心，我已经不是三岁的小孩子了。”
“嗯，”唐景行也点点头，“你的确不是三岁了，而是三岁零四个月了。”
活泼的小e凑过来，对唐浩初说“我四岁零七个月了，我是哥哥，我来保护你。”
唐浩初看看小e，没有叫哥哥，但把小手递到了小e伸过来的手里。牵着这个来自东方的长相精致漂亮的小弟弟，小e的自信心特别膨胀，继续道“有事也不用喊你爸爸，有我呢，如果遇到什么大野兽，你就躲在我身后，看我怎么打死它。”
唐浩初很顺从的说“好。”
小e又膨胀了一会，加了个条件“但你要叫我一声哥哥。”
唐浩初这回不顺从着说好了。
小e等不到叫哥哥，小小地不高兴了一下，“算了，不叫就不叫，那你也不准叫别人哥哥哦。”
——他叫过我哥哥的。
结束了一天的辛苦学习和训练的霍彪看着略显破旧的手机上的视频，默默道。
那声哥哥就印在他的心上，存在他的记忆里，像一颗永远也不会变质的最甜的糖。

第7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下午四点左右，四个帐篷终于全部搭好了。毕竟有小孩子，怎么也不能让孩子们着凉，节目组的帐篷质量非常好，能防水防雨，配套的睡袋也暖和又舒适。
解决完睡的问题，该考虑吃了。忙活到现在，所有人都感觉到了饿，这会子忍不住开始羡慕登岛时吃了泡面的唐浩初，后悔当时没拉下面子问唐景行要一包尝一尝。
于是四个家庭两两结成小组，分头去搜寻食材。
见儿子和小e手牵着手相处不错的样子，唐景行便和克里斯组到了一起，剩下的大卫和小林组在一起。正巧唐景行和克里斯的水性都不错，所以去海边找海鲜，大卫和小林则在丛林外围找一些野果和干燥的木材。
孩子们在爸爸们搭帐篷的时候休息过了，现在又重新燃起了探险的热情，兴致勃勃地跟着爸爸来到了海边。海水很清，海边布满了礁石，在杂乱无章的礁石缝里，就藏着许多扇贝和螃蟹。
但光凭贝类和螃蟹是不够的，向儿子保证过不会让他饿着的唐景行决定再抓几条鱼。
相对于精细的鱼竿，鱼叉更容易做，几个爸爸都是懂得一些野外技能的，唐景行很快和克里斯合力找了几根又长又直的树棍，然后用刀削出了一柄四尖鱼叉。
刀、绳子、火、电筒、泳镜等工具和设备自然是可以带的，食盐胡椒等基本的调料也可以，甚至连唐景行的圆滚滚的迷你小铁锅也成功保留下来，只是大卫的平底锅不知为何被节目组无情地收走了。
当时弹幕上还做出了很多揣测，有的说小圆锅是工作人员被小男神的小吃货脾气萌到忘了收，还有的说是被不用圆底锅的美国人当成了某种小型武器……——总之揣测的非常欢乐。
这片海域里的鱼很多，站在浅水区就能看鱼类游动的身影，两个爸爸将孩子留在沙滩上，拿着鱼叉站在礁石上，等鱼一游到脚边，便立即抓住机会往下插。
可惜受折射的干扰，试了许多次都没有成功，眼看太阳快要落了，想着自家小吃货的小肚子，唐景行决定潜进水里头叉。
随即脱掉上衣带上泳镜，将身体扎入水中。他的身材一直保持的很好，上衣一脱，弹幕便又疯狂地滚了起来，粉丝们齐齐嚷嚷着想给小男神当后妈。
相对于热闹的弹幕，在沙滩上等爸爸的小e和唐浩初就十分冷清了。脑域异能者本就饿得快，虽然吃过了泡面，可唐浩初又开始饿了，忍不住就想要走去海边，看唐景行的叉鱼成果。
小e其实也想去，但他觉得自己还是要拿起哥哥的架势，所以非常严肃地制止了唐浩初“刚才爸爸说了，要乖乖等在这里不能乱跑，不然你不会游泳，会被淹死的！”
见唐浩初眨着漂亮的大眼睛不说话，小e继续道“你知道死吗，死是很可怕的！”他一副‘看你没有我懂得多’的膨胀表情，“我知道死是什么，冬天的时候，我姨奶奶便生病死了。”
小e的伦敦腔很重，说的又有点快，导致国内很多看直播的人都听不懂，所幸弹幕上有英语好的粉丝帮忙实时听译，而且翻译的非常准确，和专业字幕几乎没什么区别。
“爸爸告诉我说死了就上天堂了，但我知道大人都是骗人的，就像圣诞节根本没有圣诞老人派发礼物一样。其实死了就是要永远睡在土里面，再也不能说话不能走路，也不能吃康沃尔馅饼和榛果巧克力了……”
唐浩初的注意力却放在了康沃尔馅饼上。他知道康沃尔馅饼是英国历史悠久的一种馅饼，馅料是牛肉土豆和洋葱，一想到牛肉，就觉得更饿了，奶声奶气地问“不能吃馅饼，那能吃牛肉炖土豆吗？”
小e自以为很厉害的说完，没等到唐浩初露出‘你好厉害’的表情，而是等到了这么一句，先是懵了一秒，然后立即摇头“当然不能。”
小少爷奶声奶气的又问“能吃鱼香肉丝吗？”
小e再度懵了一下，“也不能。”
“那么红烧排骨呢？”
“不能。”
“糖醋鸡翅呢？”
“不能。”
“狮子头呢？”
“……”
小e显然被弄得有些抓狂，用力挥着小手，“不能、不能！所有吃的都不能吃了！”
屏幕前的网友简直要笑晕了。
弹幕甚至滚动得比唐景行脱衣服的时候还凶，纷纷留言说小男神吃货的属性彻底没跑了，并为小e默哀半分钟。
但半分钟后肚子也饿了的小e又忍不住语带疑惑的问“土豆牛肉、鱼香肉丝和红烧排骨都是什么啊？很好吃吗？”
“嗯，”唐浩初用力点头强调，“超级好吃。还有红豆糕，奶黄包，小汤圆……”
想吃的美食在脑中一一划过，谗得他咽了咽口水，肚子似乎也跟着叫唤，嚷着要食物来填满。小少爷拍着自己的小肚皮，试图教育自己闹腾的肚子，让它安静下来“要忍住，爸爸还在辛辛苦苦地给宝宝找吃的呢，不许再叫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无意识用回了中文，小奶音软糯糯的，特别好听，只是底气不是很足，“……舅舅说不能吃太多，会变成大胖子，甜食也不能吃太多，不然牙齿会长虫子，小汤圆不好吃，奶黄包也不好吃，红豆糕……也不是那么好吃。”
只听咕噜一声，——￣︿￣肚子更饿了！
网友们彻底被小男神萌晕了。
魏荣禛看了却气得不行。他疼都来不及疼的小外甥被那个渣男带走了不说，还带到了那种地方受苦，实在欺人太甚。从庭审结束的那天他就顶着一片阴云，别说公司里的下属，连身为情人的黎家大少都不敢触他的霉头。
所幸唐景行这时候从水里出来了，一边上岸一边举着鱼叉上的鱼喊“宝宝，爸爸叉到鱼了，特别大的鱼！”
小少爷顿时一个激灵，立即站起来朝爸爸跑去，小脚丫哒哒哒地落在地上，透着明显的欢快的味道。
唐景行叉到的是一条金枪鱼，足有两个手掌长，看起来十分鲜美，加上之前捉的半篓螃蟹和贝类，已经足够他们好好吃一顿了。回营地后发现另一组也收获颇丰，不仅采到了很多好吃且无毒的浆果，还幸运地找到了一些斜着生长的椰子树，平日里经常攀岩的大卫沿着倾斜又□□的树干爬上去，摘了整整五颗椰子。
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一直表现得木讷慢热的小林和小小林，——他们父子俩竟合作捉了一条很大的蛇。蛇算是野外比较容易处理的食材了，把皮一剥，将白花花的蛇肉切成段，撒上调料串在木枝上烤，或者削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肉用锅炖，好吃又有营养。
唐浩初就曾在末世里吃过蛇，也许是因为当时太饿的缘故，有关蛇肉的美味记忆一直存在脑中，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便主动跑到了小小林面前，“这个蛇是你和你爸爸抓到的吗？你好棒啊！”
看着漂亮得像画里的娃娃一样的小家伙，小小林不自觉的有些脸红，却紧紧抿着唇不说话，看上去有种难以接近的高冷，很容易把人推远。
但这推不走唐浩初，毫不在意地继续夸赞“你真的太勇敢太厉害了！能抓到那么大一条蛇！”
小小林被夸的脸更红了，面上却依然很冷，终于开口道“我很小就跟祖父去丛林打过猎……”他的英语带着些日语口音，但不至于听不懂，“如果你喜欢，我明天再捉一条送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这位木讷害羞攻长大后的示爱方式，依然是送蛇orz

第8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唐浩初和小小林就这样因为一条蛇而迅速结成了友谊，并认真地互换了名字。因为是混血儿，小小林和唐浩初一样有两个名字，一个是英文名洛克，一个是日文名小林哲也。
看着唐浩初和小小林言谈甚欢的样子，小e莫名有点不开心，闷闷地鼓着小脸走过来，对唐浩初道“蛇有什么好，蛇长得那么丑，我最不喜欢蛇了，我明天抓鸟给你。”
随着小e的开口，唐浩初礼貌地把目光转向了小e，见唐浩初的目光被成功吸引过来了，小e的神色重新飞扬起来，带着蜜汁骄傲继续说“去年圣诞节的时候，我祖母教我捉过鸟，要用石头和树枝做陷阱，还要放诱饵，可麻烦了，但是我一下子就学会了。”
“捉鸟才不用那么麻烦，”一旁的莉莉也加入了他们的话题，“我也跟我叔叔捉过鸟，用枪就好了，枪法厉害的话，一枪就可以把鸟打下来。”
随着莉莉的开口，唐浩初又把目光转向了莉莉。被那双清澈无辜且黑白分明的眼睛望着，让莉莉想起了她收藏的东方面孔的限量版芭比娃娃，黑发黑眸，异常漂亮，或者是她家里养的那只白白软软的小奶猫，仰着脑袋看人的时候，圆圆的眼瞳里像含着一汪水，毛茸茸的特别可爱。
不由心里一痒，莫名生出了想在对方头上摸一摸的冲动，于是莉莉的神色也不知不觉地像小e那样飞扬起来，对唐浩初继续道“我还有一把狙|击枪呢，是叔叔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叔叔有猎证，不管是想要蛇还是鸟，我都能让他打给你。”
“是你叔叔打的，又不是你自己打的，”小e立即表示不以为然“而且用枪血腥又野蛮，才没有做陷阱好玩呢。”
这就要牵扯到英美之间的差异了，美国公民几乎人人都有枪，但英国对枪支的管理比美国严格得多，连警|察在日常工作中都不携带配枪。小e说完，就要拉着唐浩初去找石头和树枝，好做陷阱给他看，莉莉却拉住了唐浩初的另一只手，不让他走。
两个孩子就这样莫名奇妙地杠上了，一人拉着唐浩初一只手，并都试探着想把人往自己这边拽。偏偏不爱讲话的小小林也开了口，并且不说则已一说惊人“我也拿到猎证了，而且有两把枪，不管是想要蛇还是鸟，我都能亲自打给你。”
小小林边说边认真地看着唐浩初，小e和莉莉的目光也复制粘贴，齐齐落在唐浩初身上。
密密麻麻滚过的弹幕上已然写满了震惊。
还不到六岁就拿到了猎证，绝对是年龄最小的一批，当然更多人震惊的是怀疑自己看到了修罗场，而且绝对是自己所看过的平均年龄最低的修罗场，——几个小家伙全加起来，也够不上法定成人的年纪。
接下来的发展就更让网友们震惊了。唐浩初非常淡定地站在那儿，学着唐景行的控场方法用软糯好听的小奶音将每个人都称赞了一番，称赞水平非常高端，毫不偏袒，几个小孩均被夸的一本满足，于是还不等屏幕前的网友们担心该如何收场，便震惊地发现修罗场已被平息了。
弹幕上几乎要吹爆了小男神的神仙操作，过来喊孩子喝椰子的唐景行心里却咯噔一声。——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儿子刚才的控场手法特别眼熟，想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场景和他那日在拍戏片场时的场景几乎一模一样。
‘渣爹’顿时觉得自己药丸。
那边的椰子全开好了，火也已经升起来了，一个火堆用来烤鱼和蛇肉，另一个用来煮贝类和螃蟹，晋升为‘团宠’的唐浩初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坐到火堆旁边，一人抱着一个大椰子，一边等着吃烤肉，一边喝椰汁，模样特别乖。
喝完椰汁，还可以吃椰壳内壁里的果肉，又香甜又富含植物油和高纤维。但比起椰子，孩子们更喜欢浆果，这种浆果算是岛上的特产，味道酸酸甜甜的非常赞。
于是唐景行将鱼肚子里也塞了浆果，鲜香的鱼肉和甜熟的浆果肉交织在一起，竟烤出一种奇异的美味，一口嚼下去完全停不下来。
蛇肉的香气也弥漫开来，烤出来的油脂滋啦啦地滴在火苗上，每段都烤得外焦里嫩，再撒上盐、胡椒和葱粉，细腻的肉质混合焦香的劲道，咬在嘴里好吃又不油腻，连小e都顾不得自己之前不喜欢蛇的言论，吃了好几串。
最意外的是用海水煮出来的螃蟹和贝类，比淡水的去腥效果更好。尤其是贝肉，煮出来甘甜鲜美，又嫩又多汁，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小圆锅实在太小，煮了好几锅才煮完。
在网友看来，野外冒险找到吃的活下去其实并不难，能活得好吃得好，甚至活得依旧优雅得体，才叫能耐。所幸大家今晚吃得还算不错，起码孩子们都非常满意，吃饱喝足的爸爸们简单聊了一下明天的计划，便带着孩子各自回帐篷休息了。
直播这时候还差半个小时才结束，所以无人机也跟进了帐篷。帐篷里的唐景行斜倚着充气靠枕，对坐在另一头玩玩具的儿子道“宝宝乖，别玩了，到爸爸这里来，爸爸有很重要的事问你。”
唐浩初玩的并不是什么娱乐性质的玩具，而是莉莉方才送给他的九宫格数独，是非常烧脑的益智玩具，成人都不一定玩得起来。于是继之前对小男神情商的震惊，网友们又震惊起了他的智商，其中还有不少数独爱好者，一边盯着小家伙移动数字块的手一边跟着他一起运算，然后因他准确的计算能力而不可思议地瞪大了眼。
可惜小家伙很快在爸爸的连声呼唤中放下了玩具，乖乖来到了爸爸身边。
却不料唐景行所谓的重要的事就是这个“告诉爸爸，宝宝觉得是爸爸好还是妈妈好？”
自从发现儿子将自己在片场里的举止看进眼里并学了去，唐景行就不安起来，很想知道自己在孩子心中是不是留下了什么不好的印象，可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怎么问，就只问出了这种沙雕问题。
小少爷歪着小脑袋认真想了一下，然后脆生生地说“爸爸妈妈都好。”
唐景行用诱哄的语气又问“宝宝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
小少爷眨着清亮的眼睛又想了一下，说“爸爸妈妈都喜欢。”
网友们已忍不住开始在弹幕上吐槽男神竟然也会问这种无聊的问题，却没想到唐景行还能问出个更无聊的“那如果爸爸妈妈都掉河里了，宝宝救谁？”
小少爷这回答的很快“爸爸妈妈都会游泳，不需要宝宝救哒。”
于是唐景行改了一下设定“假设爸爸妈妈都受伤了不能游泳了，掉到河里，宝宝救谁？”
受伤这个词显然让小家伙有点着急，眉头都皱了起来，“可是，可是我不会游泳啊。”
唐浩初的着急其实源于系统，系统刚刚向他发出了提醒，说今天的五次表演还有一次没有演。唐景行这边再次更改设定“假设宝宝会游泳，而受伤了不能游泳的爸爸妈妈掉到了河里，宝宝救谁？”
小少爷听完，看起来更着急了，圆滚滚的眼瞳水汪汪的，急急道“爸爸妈妈我都要救……”
“不行，宝宝只有一个，所以只能救一个人。”
似乎是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小家伙先是愣了愣，眼瞳里的水汽开始一点点聚拢，小嘴巴一扁一扁，又一扁一扁，最终哇的一下哭了出来。
成功演绎了什么叫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渣爹’顿时懵逼了。
那泪水就跟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从眼眶里啪嗒啪嗒往外掉，简直把唐景行心疼和着急坏了，一边手忙脚乱的拿手帕给儿子擦眼泪一边把他抱在怀里哄“宝宝乖，不哭不哭……”
小家伙趴在爸爸怀里一抽一抽的，小手还使劲儿攥着他的衣领，“呜呜，两个都要救，救不上来就淹死了，”他这会还不忘惦记着吃“淹死了就不能吃东西了……”
哭的小鼻子一吸溜一吸溜的，奶呼呼的声音带着可怜的哭腔，连看直播的路人都忍不住想把他抱进怀里哄。唐景行更是对自己的行为后悔极了，也不知自己方才犯了什么毛病，跟孩子较真，轻拍着儿子的背继续哄“宝宝不怕，是爸爸错了，爸爸妈妈都好好的呢……”
就在这时候，岛上下起了雨，是来势汹汹的暴雨，转眼间就下大了，雨珠砸在帐篷上噼啪作响，还伴着隐隐的雷声和闪电。
雷声一响，小少爷的小身体顿时抖了抖，下意识将脑袋躲进爸爸的怀里，甚至随着越来越大的雷声而忘了哭，小小声道“我有点怕。”
他清楚的记得在末世里，就是一场雷雨让丧尸也进化出了异能，基地死了好多人，普通人和他这种前期废材的异能者从此进入了更加艰难的生存模式。
“爸爸在这呢，不怕。”唐景行帮儿子轻轻捂住耳朵，道“闪电和烟花一样，在天空中亮亮的，其实很好看呢。”
小少爷随着爸爸的描述而壮了壮胆，从爸爸怀里探出一点小脑袋，偷偷歪头去看闪电，然而又是一道炸雷，耀白的闪电将整个帐篷都照亮了，吓得他赶快又缩了回去，小手紧紧拽住爸爸的衣衫，把整个小脑袋都埋进爸爸怀里，奶呼呼的小声音重新染上哭腔，“呜呜呜我害怕！！”
网友们对哭了的小男神和岛上的暴雨异常担心和着急，然而直播在这时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c是竹马菌霍彪哈，集羞怯和凶残于一身的小小林只是配角
昨晚睡着了拖到现在才更很抱歉，今晚的更新会早点
s谢谢某葵的手榴弹还有完结文的火箭炮，看到你的id就超暖，感谢你还在，爱你么么哒

第9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更担心着急自然是魏家人，还有住在魏家的霍彪。美国那边是晚上，但华国这边的时间已经到了早上八点，霍彪又将开始一天的训练，只是相对于昨天的专注，今天的他难免有些心不在焉。
心不在焉的结果便是轻而易举就被教练撂倒在地，倒下来的姿势着实有些滑稽，遭到了教练毫不客气的批评“你今天是怎么回事，没吃饱饭吗？”
霍彪抿着嘴一声不吭。他是那种非常英气的长相，棱角分明，瘦而结实，此刻面带淤青站立不稳的样子放到别人身上是很狼狈的，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英气，挺直的脊梁和露在外面的躯干带着说不出的力量和韧劲，像蓄势待发的狼崽。
狼这种生物最大的特性应该是执着和忍耐，而猫咪就不一样了，不耐寒也不耐热，还贪吃贪睡，找到个舒适的地方就能香喷喷的秒睡，在信任的人面前更是如此，任人怎么叫怎么摸也不愿意醒。
——前一秒还在因打雷而害怕的唐浩初便在下一秒像小猫咪般窝在爸爸怀里香喷喷的睡着了。
唐景行这边还在重复着哄说浩浩不怕，突然感觉到怀里的小家伙不动了，忍不住在他耳边唤了一声他的名字，仍然没有动静。于是唐景行小心翼翼地把以小鸵鸟的姿势扎在他怀里的儿砸捞出来一点儿，只见小小的身体立即顺着他捞动的力道往一边倒去，朝他露出柔软的小肚皮，一双眼睛安顺的闭着，呼吸又浅又绵长。
“呼呼……”
显然是睡着了。
唐景行有些好笑亲了亲宝贝儿子的小脸，小家伙无意识地在爸爸的臂弯里拱了拱，舒展开身体，找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呼呼大睡。
雷声已经停了，但狂风暴雨还在继续，唐景行听着呼啦啦的风雨声，抱着全然信任地依偎着他的孩子，突然觉得全世界都在自己怀里，哪怕外面再大的风雨也不足为惧。
一时感慨万千，突然点亮了文艺男中年的标签，很想即兴赋诗一首，却不料刚开口说了一个字，只听啪的一声，——帐篷竟然塌了。
小半个帐篷都被风刮得瘪下去，所幸瘪的不是父子两个坐的这一边，怀里的小家伙也未受干扰，睡得依旧香甜。
也不知是当时安装得不对还是他好死不死地碰到了个质量有问题的帐篷，——反正影帝绝不承认是自己即兴赋诗的原因，还努力地在作死的边缘试探，打算再应景地吟一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或者其它什么关于老父亲的散文。然而风很快从不知名的地方灌进来，没塌的这半边帐篷也摇摇欲坠，不修补的话根本没法再住，随即决定抱着儿子找其他父子求助。
外面已经传来问话声“唐，你们还好吗？”
这口音听起来像是小林，唐景行立即答“我还好，但是孩子睡了，能不能先把他放到你那里，跟小小林挤一挤？”
一出来才发现原来帐篷坏的不止他一个，大卫的帐篷也出了问题。因为和克里斯的帐篷离得最近，大卫刚才已经把莉莉临时送到了克里斯的帐篷里。
雨稍微小了一点，经过几个爸爸中最寡言但野外探险经验最丰富的小林的初步检查，主要原因出在安装上，——防风绳的滑片没有扣紧，地钉钉得角度也不够倾斜，导致帐杆在受力不均的情况下被大风吹弯，贴在帐杆上的外帐接缝又在风绳收缩下产生了撕裂，要修补了才能用。
于是四个爸爸大半夜联手在外头抢修坏了的帐篷，只留孩子们继续在完好的帐篷里安睡。
但躺在唐浩初旁边的小小林一直没睡。
因为家庭环境和性格等各种原因，小小林短短的人生里还没真正交过什么人类朋友，——他的朋友大多数都是动物，比如家里养的德牧犬和变色龙，祖父的庄园养里的豹子和猎鹰，还有他亲手捕到的第一头小鹿。所以也从来没有过和其他小孩一起睡的经历，眼下这种情况完全是头一回，而且对方还是他人生中头一回交到的朋友，难免有些新奇和兴奋。
小孩子睡觉都不喜欢束缚，总喜欢把手从睡袋里拿出来，所以睡袋是那种带袖的款式，唐浩初的小手攥成了小拳头，放在脸颊边，睡得非常香甜。小小林本来是规规矩矩平躺着的，犹豫了很久，还是面朝着唐浩初翻过身来。
小少爷的睡颜看上去乖乖软软的，身上奶香奶香的特别好闻，小小林又犹豫了很久，小心翼翼地伸出小手，握住了那只比他更小的小手，然后低声地唤了一句唐浩初和他交换名字时教他的中文“……浩、浩。”
不是要叫醒对方，只是单纯地想叫一声对方的名字而已。大概也知道自己的发音不够标准，小小林练习性的又叫了一次“浩浩。”
哪怕没人听到，他依然有些害羞，声音小得像蚊子。但这回发音果然标准的多，也没那么生硬了。
大概是觉得满意了，小小林又默默看了唐浩初一会儿，便准备把手抽回去，恢复平躺的姿势睡觉了。却不料对方在这时候动了动，还不老实地翻了个身，脑袋一滚，正好抵到了他的肩膀上，小拳头也压到了他的肚子。
以为自己把唐浩初吵醒了的小小林顿时被压得一动都不敢动，甚至连呼吸都紧绷了，过了不知多久，才意识到对方根本就没有醒，慢慢放下心来。
这一放松，竟也困了，不知不觉地就着这样的姿势睡了过去。
此刻的爸爸们还在外头辛辛苦苦地冒着雨修帐篷，但看不到直播的网友们也没闲着，不管是各个网站还是直播平台，有关《我带爸爸去冒险》的讨论都多到惊人。几个孩子各有各的可爱，当然最受欢迎的还是唐浩初，——微博上‘国民小男神唐浩初’的话题一大早就呈现火爆状态，已有人发布了小男神的精剪版视频，动图和表情包也满天飞。
直到美国时间的早上十点，直播再次开始，网友们才重新见到心心念念的小男神，下一秒便被所看到的画面萌到了。——只见两个都非常漂亮可爱的小孩子乖乖地靠在一起相抵而眠，稍微大点的那个还以一种保护性的姿态搂着小的，两只小团子的睡颜都干净纯真得像小天使一般。
不过这回拍直播的不是无人机了，而是节目组的摄像师。对于昨晚突如其来的暴雨，节目组也和网友一样担心，虽然没收到求救讯号，还是不放心的赶了过来。
事实证明他们赶过来是对的，因为缺乏工具，爸爸们没能修好帐篷，又不舍得进帐篷里打扰已经熟睡的孩子，惨兮兮地用坏的帐篷对付了一夜。
看在爸爸们那么惨的份儿上，节目组表示可以早餐。——这当然是有前提的，要玩两个亲子游戏，赢了的可以享受最丰盛的那一份。
莉莉和小e已经起来了，小小林也跟着醒了，于是唐景行顶着长了胡茬但帅气依旧的脸来叫儿子起床。
小少爷在睡梦中拱了拱身子，不情不愿地哼哼两声，仍闭着眼睛在睡袋里磨蹭。肉嘟嘟的小脸裹在深绿色的睡袋里，就像白嫩嫩的小粽子，还是刚蒸好剥了皮就能吃的那种。唐景行喊不应，只能把赖床的小家伙直接从睡袋里捞出来，道“宝宝再不起来的话，就没有饭吃了。”
这话果然有用，小少爷立即醒了，整个人显然还处于一个懵的状态，一双大眼睛也迷迷糊糊地睁不太开，却不忘扯着嫩乎乎的小奶音发问“是什么吃的呀？”
网友们又欢快的刷起了弹幕作为一个吃货，我从来没忘记过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我是吃货，我为自己代言。
十五分钟之后所有家庭在海滩边集合，第一个亲子游戏是规则非常简单的你比我猜，即爸爸按照卡片上的词语比划，孩子来猜。其实六岁多的莉莉已经懂得许多词语和俚语了，但考虑到年龄最小的唐浩初，卡片内容设置很简单，却没想到偏偏就是最小的唐浩初最厉害，几乎猜出了一个词语大全。

第10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这完全是唐景行的锅。
本来众人以为唐景行身为影帝，应该对这种小孩子玩的‘你比我猜’比划得更快也更容易才对，却不料影帝的影帝包袱其重无比，相对于其他几个爸爸，简直就是个奇葩。
比如简简单单的词语‘喝水’，正常人只演一个拿起杯子喝水的动作就好了，他却非要演出个层次感，——先演奔跑完满头大汗又渴又累的样子，然后气喘吁吁地到处找水，最后才把水喝下去。简简单单的词语‘开心’，正常人只露出一个笑就好了，他依然要演出个层次感，——先是盯着屏幕上的开奖结果，然后一一核对自己的彩票号码，最后才露出狂喜的表情。
就差没折腾个连续剧出来了。
虽然影帝的演技的确好到令人服气，无实物表演的功底扎实深厚水平一流，任何一段截出来，都能直接拿到电影学院当教科范本，——可这对游戏半点帮助也没有，而且演得越好越容易造成误导。
就像‘喝水’这个词，他演奔跑的时候，小少爷非常积极地把和运动有关的词说了个遍，再演气喘吁吁的时候，小少爷又把和劳累有关的词说了个遍，最后到了真正要猜的‘喝水’，小家伙反而被弄得猜不出来了，犹豫着用小奶音猜道……吃药药？
不管普通网友还是唐景行的粉丝都被乐疯了，密密麻麻的弹幕多到让人应接不暇
——哈哈哈影帝的确该吃药了！
——心疼uli小男神，有这么一个戏精粑粑。
——被强行给自己加戏的影帝笑哭惹，简直专业坑娃一百年！
——没办法，影帝的影帝包袱无限大，大到宇宙都装不下！
……
三分钟的猜词时间结束，唐景行父子只猜对了一个词，而别的家庭最低也猜对了六个。获得第一的莉莉还拿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小奖章，让小少爷看了特别羡慕，一双大眼睛透着明显的向往和渴望，模样特别惹人疼。
唐景行轻轻抚了抚儿子头上翘起来的那缕小软毛安慰道“宝宝不怕，还有下个游戏呢，下个游戏我们一定赢。”
小少爷鼓着小脸转过头去，不想理这个沙雕爸爸，似乎连长睫毛扑扇起来都气呼呼的。
所幸下一个游戏很快开始了，名字叫‘呜呜呜开火车’，游戏规则也很简单，在开始之前，每个人要给自己起一个代称。可以是地名、动漫角色名或其它任何东西，字数上也没有任何限制。
比如一个人给自己起的代号是‘小花’，另一个人给自己起的代号是‘小草’，于是第一个人先开口说“呜呜呜开火车，小花的火车就要开。”大家一起问往哪开，他便可以讲出另一个人的代号“往小草那里开。”
代号是小草的要立即反应过来，接话道“小草的火车就要开。”大家再次齐齐问往哪开，他便再讲其他人的代号，——若是稍有迟疑没反应过来，就算输了。
第一个游戏的获胜者莉莉已经得到了享用最丰盛的早餐的机会，可以不用参加，所以剩下三对父子来争夺第二个享用丰盛早餐的名额。这个游戏不分大小一视同仁，爸爸和孩子们齐上阵，能留到最后的，就算获胜。
爸爸和孩子们开始努力想代号了。
小e的代号比较简单，就是他最爱的美国队长，他爸爸克里斯同样起了个漫威人物奇异博士，小小林的是日漫里的经典角色lliet，身为歌手的爸爸小林则选了一首歌名。
而这回唐家父子再次成为了最大的看点，不过让人跌破眼镜的不是唐景行，是唐浩初。——他的代号竟然是圆周率，鉴于节目组说了不限字数，于是一口气背到了小数点后头的两百多位数。
众人目瞪口呆。
这代号简直不给人留活路，连节目组都懵了。游戏很快正式开始，果然没有一个人敢提唐浩初的代号。其中代号最好记的小e最先被淘汰，而唐浩初因为无人提及而一路躺赢，坚持到了最后。
小少爷终于也得到了一个闪闪发亮的小奖章，亮晶晶的眼里写着毫不掩饰的开心，可爱得让人想亲一口。
节目组没有骗他们，获胜者的早餐当真非常丰盛，于是小少爷眼里的开心更明显了，似乎连头上那缕翘起来的小软毛都浸满了‘愉快’两个字。唐景行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其他家庭上，——他看到莉莉将自己的小奖章送给了爸爸大卫，忍不住问“宝宝也把奖章送给爸爸好不好？”
小少爷把小奖章护进怀里，用行动表示了拒绝。唐景行果断演出了一脸难过“难道宝宝要送给别人？宝宝不爱爸爸了吗？”
本来他那句‘送给别人’只是随口一说，但看小家伙表情，竟像是默认的意思，忍不住道“宝宝是要送给谁？”
小少爷抿着红润的小嘴不愿意说。
唐景行立即锲而不舍地追问起来，可小少爷还是不吭声，那副怎么哄都不肯说的小模样可爱极了，大大的眼睛瞪得圆溜溜的，紧抿的嘴巴粉嘟嘟的，像一只故意装作生气但其实只是想让人放过他的小奶猫。
小奶猫最后被逼得全身的毛都蓬松地炸起来，终于小声开口“我是想要给妈妈的。”
唐景行一听，简直如临大敌，“为什么！”
“因为我跟你出来玩了，没有带上妈妈，”小少爷奶声奶气的说“而且我和你都是男生，妈妈是家里唯一的女生，男生要让着女生的。”
网友们无一例外地被这样暖心的小绅士暖哭了，各路阿姨粉姐姐粉齐齐上阵，那些曾经刷要给小男神当后妈的弹幕已经齐齐变成了想给影帝当儿媳妇。
玩完游戏的时候就已经快十一点了，吃完饭，时间已不知不觉到了中午。小少爷吃饱了便开始犯困，张着小嘴打了个哈气，又抬起小手揉了揉眼睛，眼睛都被揉红了。
唐景行忙拉住儿子的小手，打算抱着儿子回帐篷睡觉，但抱的时候顺手摸了摸他的小肚子，被那圆鼓鼓的小肚皮吓了一跳。便转手把他放到了地上，想让他走两步消消食。
困得不想走路的小少爷站在原地不动，只管期待地抬头看向爸爸，软软道“爸爸抱着走。”
然而这个要求被狠心拒绝了，唐景行甚至向前迈了好几步，拉开了和儿子的距离，然后才转过身远远地朝儿子唤“宝宝快来，到爸爸这里来。”
小少爷焉巴巴地低着小脑袋，慢腾腾地挪动着小短腿自己走，看上去好不可怜。正在唐景行准备出言鼓励的时候，竟见小家伙啪的一下跌在了地上。
唐景行的脸登时白了，——他还从没这么慌过，三步并两步地冲过去一把将儿子抱了起来。然后才发现小家伙竟是在睡觉，简直是秒睡，比昨晚下雨打雷时睡得还快，小呼噜打得特欢畅。
唐景行微微松了口气，但下一秒心又高高提起，——小家伙额头的温度很不正常，比他的额头要烫得多。
其实早上叫孩子起来的时候唐景行就感觉他的体温有点热，还以为是在睡袋里捂太久的缘故，没放在心上。唐景行急匆匆地找出温度计给小家伙量了一下|体温，38度6，果然起了烧。
生病的不止唐浩初一个，可能是昨晚换帐篷的时候着了凉或者水土不服，莉莉也发烧了，而且体温比唐浩初更高，把吃的食物都吐了出来。甚至连几个爸爸中最强壮的克里斯也开始咳嗽头疼，出现了重感冒的症状。
一连有那么多人生病，实在始料未及，节目组经过讨论，临时通知提前结束第一集 的直播。
在美国不管是大型医院还是小型诊所，都需要提前预约，今日又是周六，没有坐班医生，连预约都不行，只能通过电话和医生就诊，于是在小家伙的体温已趋于稳定的情况下，唐景行决定带孩子回国。
其实唐浩初的发烧是因为在升级异能。
异能最高可以升到十阶，至今仍停留在第一阶的他终于往前迈了一步。从上飞机开始，他就昏昏沉沉地一直在睡，始终没有醒过。等他终于睁开眼，发现自己竟不知何时又回到了魏荣禛给他布置的那间奢华的儿童房。
时间和上次一样，依旧是晚上，升阶后的大脑已经可以无比精准地告诉他此刻是十一点四十二分零八秒。四周非常安静，但并不像上次那样空无一人，——他才动了一下身，就有人立即靠了过来，正是霍彪。

第11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能在唐浩初稍稍一动就立即上前，霍彪显然一直在守着他，随即摸了摸唐浩初的额头，感觉温度依旧和他一个小时之前摸的那样有些微热，并没有恢复正常。但不管怎样人是醒了，不再那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霍彪收回手，给小家伙倒了一杯水，“有没有哪里难受？”
唐浩初坐起身，接过水杯乖乖答“没有。”
但是汗流得太多，身上黏黏的，小少爷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将杯子还给霍彪，“我想洗澡。”
霍彪板着脸的道“你还在生病，不能洗澡。”
小少爷歪了歪小脑袋，“为什么生病不能洗？”
霍彪再早熟，但毕竟也还是个半大孩子，所以他其实并不懂为什么生病不能洗澡，只隐隐记得以前在家里听大人这样说过。他一时想不到答案，又不想在小家伙面前承认自己不知道，便板着脸继续道“因为生病了，一个人洗不了，要别人带着洗才可以。”
小少爷立即用嫩乎乎的小奶音说“那你带着我洗。”
霍彪没有说话，却将朝他张开小手的小家伙抱起来，一路带进了卫生间里。八岁的他已经长得很高了，抱一个三岁小娃娃自然没问题，懒得走路的小少爷还在他怀里扭了扭小身体，软软暖暖的触感让霍彪不敢抱得太紧，又忍不住抱得更紧，就像抱着什么平生最重要的东西。
卫生间里有个椭圆形浴缸，是专为儿童设计的，面积很大，但深度很浅，可以保证小孩子坐在里面不会淹水。趁着霍彪放水和调温度的功夫，小少爷已经很能干的自己脱衣服了，肉呼呼的小身体白嫩嫩的跟小包子似的，待霍彪试好了水温，便自己踩着小凳子爬进缸里。
爬进去却不洗澡，只管伸着小手去够缸边玻璃柜子的柜门。里头放着一排洗澡的橡胶玩具，有小鸭子小青蛙小鳄鱼等造型，每个都特别可爱。
尽管小少爷很努力了，但他还是完美地演绎了什么叫‘手到用时方恨短’，小胖胳臂再怎么伸都差一点，最终还是霍彪过去帮他拿下来，将其全部丢进浴缸里。
水面上顿时浮满了各种小动物，最中间的小少爷则像一只神气活现的小猫咪。小猫咪左手抓了一只小鸭子，右手抓住了一只小鳄鱼，小鳄鱼没有发出声音，小鸭子却抗议般的唧唧叫了两句。
于是小少爷也跟着学“唧唧。”
玩具里鸭子的数量最多，一只体型稍大的鸭妈妈带了足足七只小黄鸭。小少爷好奇地将每只都抓过来试了一下，发现每一只都会叫‘唧唧’。
而每次鸭子叫，他也会学着叫，坐在旁边的小椅子上守着他的霍彪觉得再这么下去，整场洗澡都会在一片唧唧唧唧的声音中度过了，忍不住说“快点洗洗出来了，不然水要凉了。”
正沉浸在和鸭子家族的交流中的小少爷没听清，扑闪着长睫毛，从鼻子里发出了困惑的小奶音“……嗯唔？”
霍彪干脆直接上手，用浴球细心地搓出泡沫，准备帮小家伙简单地搓一搓手臂和后背。小少爷将叫声最响亮的那只小鸭子递给他，奶声奶气的说“小鸭子送给你。”
霍彪无言地接了过去，接的时候一不小心捏得重了，小鸭子立即又发出一声‘唧唧’。不知道是受小少爷扑腾出的水流声的干扰，还是嗡嗡的暖风系统，霍彪竟仿佛间听成了‘亲亲’。
玩够了小玩具，小少爷终于开始好好洗澡了，洗完之后裹上卡通图案的儿童浴巾，被连人带浴巾一起抱回到床上去。
霍彪翻出一条干净的毛巾给他擦干了头上的小软毛，又快手快脚的给他换上了睡衣。洗得干干净净的小少爷重新钻回被窝里，只露出一个脑袋。
很久以前，唐景行曾经上过一个访谈节目，其中一个主持人是他的粉丝，在现场被他迷得不行，不停地吹彩虹屁，说他随便的一个举动，都迷人得有种电影慢镜头的错觉。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看好看的人做什么都好看，看喜欢的人做什么都喜欢。而霍彪眼下就是这个感觉，看着全身都裹在被窝里的小家伙，明明裹到连鼻子嘴巴都遮住了，远远看去圆滚滚的像个球，甚至瞧不清五官，但在他眼里，也觉得可爱到无人能比。
时间已经是零点三十五了，虽然唐浩初因为睡得够多了而不觉得困，但很乖的没再闹腾，还蚕宝宝一样把身体往床里移了移，空出一块位置，对霍彪说“你上来睡觉。”
霍彪本要拒绝，却想起了在直播中看到的他和小小林抵足而眠的场景，忍不住上了床。
训练了一天，又守了唐浩初那么久，霍彪的确有些困了，慢慢闭上眼。眼前立即黑下去，世界也跟着安静了下来，只能听到身边小家伙轻轻的呼吸声，和庭院里的虫鸣和鸟叫，一声声催人入眠。
但那轻不可闻的呼吸声依旧夺去了他的全部注意力，扰动着他的心神。霍彪躺了许久，最终换成了转过身朝向唐浩初的睡姿，两个人面对面，你呼我吸的气息丝丝缕缕绕在了一起。
霍彪不知不觉睡着了，这一觉睡得特别沉，似乎是他父亲出事以来的第一个好觉。但此刻还有很多人没睡，唐景行就是其中一个，还有正在给唐景行打电话的翁信。
虽然《我带爸爸去冒险》第一集 的直播提前结束了，但热议不减，超多的观看数和讨论数让投资的广告商和主办的直播平台乐得合不拢嘴。而且这个节目在全球范围内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力，甚至提高了对中国孩子乃至中国人的印象，——毕竟孩子是未来的希望，是一切的根本，孩子的教育水平，才是体现一国强大的有力证据。
唐浩初如今还没拍戏，就已经走出了国际，拥有了超乎想象的知名度和粉丝，而翁信的《夺嫡》已经正式开拍了，自然不会放弃唐浩初这样一个流量和演技双全的好演员。
唐景行却依旧沉浸在孩子再次被魏家人用野蛮手段偷走了的气头上，再加上还有几天法院的判决书就要下来了，时间越是临近，就越是觉得不安，所以连带着给他出谋划策的那位赵大律师也跟着不得安生，大半夜的被打过来吐槽说魏家人尤其是魏荣禛那种涉黑的土匪一定教不好孩子，问他有没有什么能夺得抚养权的终极杀手锏。
赵政实在有点无语，——任谁正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时候被打扰，都不会高兴，随口道“你去结扎。法律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作者有话要说又晚了qaq，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发不出去，小菊花一直在转
每天晚上十一点左右更，最迟十二点之前一定更，各位小仙女不要熬夜等了，第二天早上来看一定有

第12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赵政也是一号神人，否则也不会和唐景行做朋友，洋洋洒洒的继续道“结扎如今已经是很普遍的小手术了，切口极小，恢复的也超快，完全不会对生活产生影响，还能节省安全套，减少环境污染，——更重要的是你有那么多追着你锲而不舍的红颜知己，当心没老就提前肾亏，还得辛辛苦苦供养一堆私生子。”
赵政是不信唐景行会结扎才故意这样说，却没想到唐景行竟当真考虑起实施的可行性了。而魏家同样对即将下来的法院判决书感觉不安，小家伙马上就要满三岁半，该上幼儿园了，因为从小就接受双语环境，英语沟通上没有问题，所以魏荣嫣想把儿子带到欧洲上学。
她从两年前就开始致力于开拓欧洲市场，事业中心已基本移到了欧洲，而且国内的幼儿园几乎都在进行小学化教育，欧洲的幼儿园却坚持低龄教育，更注重孩子的独立性和创造性，会充分尊重每个孩子的自我意识。
魏荣嫣甚至在忙碌中挤出时间亲自为儿子筛选了好几所学校，设想了以后，规划了将来，还让特助找来专业的设计团队，准备按照孩子的喜好将欧洲这边的两套房产重新装修一番。
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她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不能像别的母亲那样时刻陪在孩子身边，甚至因为心理问题和性格缺陷，不知道该怎么和孩子沟通和相处，但她对孩子的爱并不比别的母亲少。她还清楚地记得怀孕时第一次感受到胎动，就像小鱼在里面扑腾着游了游，还咕噜咕噜的调皮地吐了个小泡泡。把手轻轻放在肚子上，小家伙立即伸展着小手小脚给予回应，像敲门一样，扑通扑通。
那一刻，感觉被敲的不是她的肚子，是她的心。想起小家伙在直播中说要送给她的小奖章，心里更是被浓浓的暖意包围和填满，而她想要把自己获得的所有奖章，打拼下来的所有财富，通通都送给她的孩子。
因为对方才是她一生最大的财富。
魏家的两位长辈在世时就一直想要开拓欧洲市场，所以位于伦敦市区的那栋豪宅是很早以前买的，而且是全球经济萧条的那一年。当时房价下跌，买入的价格并不算高，但如今已是惊人的天价了。
这栋豪宅有五间卧房三间客房和十个卫生间，还有游戏室、电影院、日光浴室、室内下沉式泳池和佣人区，外加足足两千平米的大花园，饶是设计团队见多识广，进来的时候也难免露出了感叹和惊讶。因为除了恢弘的布局，房子原本的装修风格也非常奢华，客厅里放的青铜雕塑和壁炉上挂的油画，皆是价值不菲的藏品。
设计团队做了很多规划，比如在前院铺设一个小型足球场，后院栽上小孩子喜欢吃的果树，并非常细致地量了一下卧室的尺寸，用来做效果图。忙完之后，又跟着特助去了另一套房产，——是魏荣嫣两年前拍下的位于着名的卢瓦尔河谷的古堡，买入的价格依然不算昂贵，因为更昂贵的是装修和维护。
这座城堡的占地面积非常广阔，背靠着私人森林，面倚着种满鲜花的超大草坪，光酒窖就有上百平米，还有足有两层楼高的图书馆。设计团队已经充分见识到了雇主的壕，态度非常积极，当场就构思出了非常不错的装修想法，并跟刘特助保证说下周末就能提交全套方案。
“好的，”刘特助点点头，“等小少爷看过了，会尽快给你们答复的。”
设计师微微瞪大了眼，“方案全由小少爷来决定吗？”
毕竟两套房子的装修价格都很昂贵，尤其是城堡，称得上天价了。据说那位小少爷只有三岁，这个年纪哪有审美可言，让那么小的孩子来决定那么大的事，实在有些离谱。
刘特助却一脸理所当然，“给小少爷住的房子，当然要按照他的心意来。不由他决定，由谁来决定？”
设计师被弄得无话可说，只能自以为幽默的开玩笑道“你们老板还真舍得，那么大的古堡，就跟送给小少爷玩的一样。”
可惜一贯严肃的刘特助没听出他们的玩笑，还用认真的语气纠正说，“这个不是给小少爷玩的，是住的。给小少爷玩的主题乐园还在建，要再等四年才能建成。”
几个设计师顿时懵了懵。虽然还没见过那位小少爷，但对方在他们心里的形象已经闪闪发光的像浑身镶满了钻一样了，甚至闪到让人睁不开眼睛。
早上七点，霍彪因窗外透进来的晨光而慢慢睁开了眼睛。
一睁眼便看到一个精致漂亮的小家伙微微张着嘴萌到不行的睡颜，莫名就有了好心情。但对方的睡相实在是不老实，在有睡袋束缚的情况下都能从里头拱出半个身子，如今变成轻软的被子，自然蹬得更厉害，被子早跑到了一边，整个小身体四仰八叉，几乎要横在床上了，身上的小恐龙睡衣也被睡得歪歪扭扭。
霍彪轻手轻脚地伸出手，帮小家伙把蹬开的被子重新盖上，但也许是觉得冷了，小家伙对这条没有温度的被子有些嫌弃，并本能地寻找更暖和的东西，闭着眼拱了拱，竟拱进了霍彪暖融融的被窝里，然后脑袋一歪，趴在他怀里继续睡了。
看着像毛毛虫一样扭到自己怀里的小家伙，感受着那又暖又软的触感，霍彪一时间竟舍不得动弹，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手，试图把对方抱回枕头上去。
虽然动作已足够小心，还是把对方给弄醒了。见小家伙迷迷糊糊地睁开眼望向他，霍彪低声道“我要起来做晨练了，你再睡一会儿。”
小少爷小小的‘嗯’了一声，软软的鼻音听起来很可爱，霍彪忍不住低下头轻轻摸了摸他的额头，补充说“我晨练完就回来。”
小少爷又‘嗯’了一声，缓慢地眨了眨眼，显然还没清醒，却嘟起嘴巴给了霍彪一个充满鼓励的亲亲，“加油哦。”
霍彪猝不及防地被萌了一把，又因脸上软软的触感而全身都僵了僵。进屋的魏荣禛正好看到了这一幕，微微皱起眉，但没说什么，只把小外甥连人带被子一同抱了起来，“宝宝也亲亲舅舅。”
于是唐浩初也给了他一个啾，还抱着他的胳臂蹭蹭，“舅舅也加油。”
嫩乎乎的小奶音让魏荣禛忍不住也在小外甥脸上亲了一口，却在亲的时候感觉他的体温依然不太正常。果然，医生过来量温度的结果是他仍有低烧，尽管小家伙坚持说自己没事，魏荣禛还是不放心地让医生给开了点药。
是专门给小孩子喝的那种性温的中药，可小少爷很不喜欢药，怎么都不愿意吃。魏荣禛拿着药非常有耐心地哄“只有坏孩子才不吃药，宝宝也不想做坏孩子对不对？”
小少爷还在负隅顽抗，并指向晨练完默默站在一旁的霍彪，“小哥哥也不吃药。”
“他没有生病。”
“那我也没病。”
“……”魏荣禛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
最终以要吃牛奶布丁和土豆炖牛肉为条件喝了药，小少爷盯着炖得香喷喷软烂烂的牛肉，用专用的儿童小勺挖了满满一勺。看他一直在吃肉，魏荣禛忍不住严肃的道“宝宝要多吃点土豆或其它菜，光吃肉对身体不好。”
小少爷点了点头，很乖地表示知道了，可魏荣禛看他还是只往碗里挖肉，不肯吃别的。还要再开口，却见小家伙皱着小眉头一本正经地自言自语道“哎呀，我怎么这么倒霉呀，挖到的全是肉。”
连旁边送牛奶布丁的佣人都忍不住被逗笑了，小少爷却只管期待地看着越来越近的布丁，在拿到布丁之后，立即尝了一口。
小眉毛却皱得更紧了，扭头看向佣人道“不甜，要放糖。”
“是我不让放糖的，”魏荣禛道“宝宝还生病，不能吃太多糖。”
唐景行养孩子的作风比较粗犷，只要孩子喜欢吃并吃得好就行，并不限制孩子吃什么，所以唐浩初和唐景行住的那段时间里被惯坏了，立即缠着魏荣禛说“舅舅，要甜的布丁，甜甜的才好吃，要放糖。”
那期待的小眼神和软软的小声音实在让人难以抵抗，冷面无情的舅舅最终从餐桌那头的调味瓶里撒了一点点糖给他，“放了。”
小少爷眨了眨大眼睛，对他明显敷衍的态度很不满意，“再放点点。”
魏荣禛却岔开话题“宝宝想不想去欧洲上幼儿园？”
小家伙立即摇摇头，“不想。”

第13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魏荣禛本以为小外甥怎么也要思考一下，却没想到他那么快就否决了，下意识皱起眉，循循善诱道“为什么不想？欧洲那边的幼儿园很好的，其中有个学校每学期都会带着学生们坐游轮周游各国，还有一个学校建了座超大的滑雪场。宝宝可以先跟你妈妈过去看看，相信你一定会喜欢的。”
“可幼儿园里全都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小少爷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骄傲地挺了挺小胸脯，“我觉得我已经是大孩子了，可以像莉莉那样上小学了。”
魏荣禛不由想起了小外甥在直播里跟唐景行说的那句他已经不是三岁小孩了的话，觉得有点无语。——比三岁超出了四个月很了不起吗，就觉得自己足够大了？是谁给你这样的迷之自信？
于是魏荣禛的脸上带着明显的不赞同，“你还小，正是该玩的年纪，上幼儿园每天都可以玩，上小学就不行了，肯定要比上幼儿园辛苦的。”
小少爷睁着大眼睛看着面色严肃的舅舅，突然鼓起腮帮子，像小受气包一样，道“舅舅不爱我了。”
魏荣禛不由心里一惊，立马反思着是不是自己的表情太冷厉，或是一不小心把平日里批评下属的语气带了过来。又想到法国如今已将小学入学年龄放宽到了三岁，英国的入学年龄也只有五岁，小家伙不过就是想要上个小学而已，应该鼓励和表扬才对。何况带着亲舅舅滤镜的魏荣禛觉得自家小外甥的智商绝对够上小学，忙澄清道“舅舅怎么会不爱你？舅舅永远爱你，只要你高兴，什么都可以答应你。”
小少爷一听，双眸顿时亮了，立马接话道“那你可以给我的布丁再放点糖吗？”还不忘奶声奶气地补充“一定要多放点。”
魏荣禛愣了愣，再次不知道说什么好。魏家人全都是那种严肃正经的性格，说话做事均一丝不苟，言行举止甚至都能当礼仪范本，所以面对小家伙这种贪吃耍赖的行为，总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默默无语。
但他还可以默默生气。——魏荣禛觉得一定是唐景行带坏了自家小外甥，于是继唐景行大半夜跟赵政吐槽说‘魏荣禛那种涉黑的土匪一定教不好孩子’后，魏荣禛也在跟姐姐打电话的时候吐槽起来，连句式都和唐景行一模一样唐景行那种风流又无赖的渣男一定教不好孩子。
他是在书房里打的电话，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好，屋外完全听不到他的声音。一个电话不知不觉讲了很久，导致打不通他手机的黎家大少黎瑞打到了客厅的座机上。
唐浩初正和霍彪一起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玩乐高，但他玩的是不是儿童版，而是标注为16岁以上的成人玩的城市系列，一栋复杂又雄壮的纯白色城市建筑已初露雏形，甚至要比他还要高了。
于是小少爷需要站着才能把颗粒安在自己想要的位置上，听到了铃声，便顺势转过身，哒哒哒的跑到了座机前。然后踮起小脚拿起话筒，认真问道“喂？”
猝不及防地听到了一个奶声奶气的童音，黎瑞微微顿了顿，问“你是谁？”
“我是舅舅家的宝宝，”小少爷显然是不愿意把名字告诉陌生人，有些戒备地反问“你是谁？”
黎瑞已经猜到小家伙是谁了，——虽然没亲眼见过，但他自然是知道唐浩初的，只是以为小家伙在他爸爸那里，所以一开始没反应过来。想到至今不愿意公开也不肯把他介绍给家人的魏荣禛，黎瑞就有点来气，于是故意道“我是你舅舅的伴侣。”
小少爷扑扇了几下长睫毛，似乎有些奇怪为什么舅舅的伴侣的声音听起来像个男人，但他还是很有礼貌地喊人“舅妈好。”
黎瑞顿时喜滋滋的道“宝宝真乖，等我过去，一定送你一份大大的见面礼，——你喜欢什么东西啊？”
小少爷还念念不忘中午没吃到甜布丁的事，“我喜欢甜的牛奶布丁。”
“我也喜欢牛奶布丁，”黎瑞的语气透着明显的欢快，“长虹路有一家西餐厅的牛奶布丁特别好吃，偏偏你舅舅不喜欢甜，不肯陪我去，正好我们一起去，不带他。”
一听到好吃的，小少爷立即把舅舅抛之脑后，认真地用小奶音重复“嗯，不带他。”
“对了，福记的芒果布丁也特别好吃，还有他家的爆浆蛋糕，绝对美味。”
软软的小奶音里带了明显的向往，“真的呀？”
“当然了，还有……”
……
这两人竟然就这样兴致勃勃的聊了起来。
于待魏荣禛打完电话，便发现小外甥竟然也抱着电话在聊天，还一口一个舅妈，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小模样特别可爱。
——等等，舅妈？
魏荣禛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立即大步上前，准备把小家伙的话筒夺过去。但他的气质本就冷厉，沉下脸来势汹汹的样子实在有点可怕，伸出的手甚至像是要打人，守在唐浩初旁边的霍彪见了，想也没想便下意识护到了唐浩初身前。
于是魏荣禛硬生生被霍彪截住，没能夺得话筒。然后危险的微眯起眼看着霍彪，像猛兽打量着尚未成熟的幼崽，而眼前的少年亦平静无惧的回视，带着狼一样的坚韧和勇敢。
浑然不知这一切的唐浩初终于聊完了甜点的话题，又听到了话筒里传来的汪汪叫唤。
“是我养的萨摩，”黎瑞解释道“名字就叫布丁，和牛奶布丁一个色。宝宝喜欢小狗吗？你家里有没有养过小猫小狗之类的动物？”
“没有，”小少爷遗憾地摇摇头，“我妈妈只生了我一个，没有其他的了。”
黎瑞竟没听出这句话里的问题，只管继续道“没关系，我可以送你一只小狗。我前段时间让人带布丁去配种了，犬舍说……”
“黎瑞。”
——是魏荣禛终于把话筒夺了过去，隐含怒意的声线让黎瑞瞬间消了音。和黎瑞交往大概是魏荣禛做过的最出格的事了，但他不公开的原因并不是担心或在意公共舆论，而是怕影响到自己的家人，尤其是尚且无知的小外甥。
望着小外甥看向自己的懵懂不安的眼神，魏荣禛还是努力压住了自己的脾气，尽量和颜悦色的说“宝宝乖，跟霍彪到训练室上课去。”
魏荣禛请的跆拳道老师每天下午都会来上课，并不是要让小家伙真正学出点什么，只是想让他能强身健体。
但唐浩初学的非常认真，而且不怕摔也不怕疼，越挫越勇。这种活动在练习中总是免不了摔打和受伤的，虽然有地垫，还是会摔出一些青紫的印痕。

第14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坚持总是有成效的，虽然摔出了一身伤，但唐浩初始终咬着牙没有放弃，加上悟性好，所以进步飞快，如今已经不怎么摔了，跟着教练比划的模样颇有架势，动作也越来越灵敏和有力。
教练本就喜欢这位小少爷，又受雇于魏荣禛，于是毫不吝啬地夸奖起来，说他做得非常棒，这样练下去，绝对能为超级厉害的高手。
小少爷被夸得有点小膨胀，小胸膛都挺了起来，睁着圆滚滚的眼瞳，骄傲地像站在高处睥睨四方的小猫咪一样。并在教练问他要不要试着和霍彪对练的时候，立即跃跃欲试地点了点头。
霍彪走上前，在和小少爷相对的位置立正站好，小少爷也站好了，还随着教练的口令像模像样地鞠躬敬礼，一本正经的小模样特别可爱。
敬礼完毕，便正式开打，小少爷的眼神瞬间变得极为专注，紧紧盯着霍彪的一举一动，并抢先发动了攻击。
霍彪刚开始还不敢出手，只管一味的防御，怕把小家伙打疼了。但对方专注的模样实在太漂亮，无比地吸引他目光。
——因为此刻的小家伙就像一头勇敢无畏的小老虎，充满了活力，双眸明亮如火，并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他喜欢他像此刻这样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
霍彪动了，抬拳击向‘小老虎’的右侧，‘小老虎’立刻做出反应，身体一偏躲了过去，同时左脚蹬地，左腿以髋关节为轴提起，踢向霍彪身上可以得分的腹部。霍彪闪避的稍微慢了一步，当真被踢中了，但力道对他来说实在是太轻，像被小猫用爪子挠了一下一样。
小家伙身上的护具是魏荣禛找人专门定做的，胸前便印了两只小猫爪子，随着他的一呼一吸而一起一伏地动啊动。到底是年纪还小力气不够，又撑了几个回合，小少爷最终被霍彪扫到肩部，摔在地垫上。
霍彪心头一紧，立刻将他扶起来，“有没有被踢疼？”
小少爷抿着嘴，微微点了点头。
霍彪更担心了，小心翼翼地摸了摸他方才被扫到的肩，“是这里吗？是哪种疼？”
小少爷认真想了想，说“是肚子饿的那种疼。”
连这都能联系到吃上去，实在让人不知道说什么，霍彪微微一滞，神奇地体会到了魏荣禛之前的无语。不过看看时间，的确该吃晚饭了，于是以为小家伙没事的霍彪陪着他吃去晚饭了，直到临睡之前小家伙换睡衣的时候，才瞧见掩在衣服下的青紫和淤痕。
原本被压下去的紧张担心瞬间加倍袭来，霍彪当即就要把小家伙的衣服全部扒开彻底检查一遍。上身的小衣服转眼被他拉掉了，又不放心地去拉小裤子。
小少爷立即抓着裤子不愿意给人看，想往床里头逃，却被轻而易举地按住，只能像被叼住后颈的小猫一样徒劳地扑腾着四肢。
顿时又羞又气，扑腾的更厉害，竟一不小心撞到了床柱上。
只听彭的一声，脑袋碰撞出一声响。霍彪的动作一停，小少爷也被撞得愣了愣，疼痛下一刻席卷上来，眼泪哗啦一下就落了下来。
被扒裤子的委屈和疼痛齐齐涌上心头，小少爷扁着小嘴哇的哭出声，把霍彪给哭懵了。只见那晶莹的小泪珠啪嗒啪嗒地往下滴，哭得特别厉害，整张小脸都湿哒哒的了，霍彪手足无措甚至心疼不已的哄“不哭了啊，是我不好，让我看看撞得怎么样……”
娇气的小少爷后脑已经鼓起了一个小包，肩膀和腰部还有练拳弄出来的淤青，加上被扒下来一半的小裤子，简直像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小可怜。闻声赶来的魏荣禛忙将小外甥抱进怀里，一边抱着在屋里转圈一边拍哄，同时让霍彪去叫家庭医生。
其实唐浩初的性格并不娇气，恰恰相反，他很能吃苦，骨子里堪称果敢强势，并有普通人所不能及的意志力。——他的娇气是那种天然的娇气，天生身娇肉贵，简直堪比硌一下都会不舒服的豌豆公主。泪腺还超级发达，疼的时候眼眸立即浮起一层水雾，让人看了就觉得揪心，必须得锦衣玉食，被捧着宠着才行。
小少爷在舅舅的哄抱下渐渐止了哭，待家庭医生来的时候，他已经不哭了，但依然撇着小嘴，湿漉漉的眼睫微微颤抖，还没从受委屈的状态里出来。
“好了，宝宝不哭了，”怕小外甥又起烧，魏荣禛不放心地摸了摸他的额头，发现没有烧之后，才说“明天给你吃甜的牛奶布丁，还有欧培拉，——让你妈妈从欧洲回来的时候专门记着带，好不好？”
小少爷立即忘了刚才的委屈，一双黑亮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欧培拉是什么？”
见小家伙一下子就转了晴，魏荣禛忍不住有点失笑，解释说“是很好吃的巧克力蛋糕，其中有三层浸过咖啡糖浆的海绵蛋糕和鲜奶油，特别香甜。”
小少爷偷偷咽了咽口水，脑袋彻底被吃的带走了，不过霍彪拧了热毛巾轻轻给他擦脸的时候，还是有一点儿小生气，鼓着包子脸瞪了霍彪一眼。
那双在灯光下愈发显得水汪汪的眼睛让霍彪下意识想伸手摸摸他的头，可惜被躲开了，——擦完脸的小少爷把脑袋埋进了舅舅怀里，只给了霍彪一个后脑勺。
医生给小少爷开了一些化瘀的药膏，还没来得及抹，累了一天的小少爷已经开始困了，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很快陷入了梦乡。
因为后脑撞了个包，所以魏荣禛给他摆了个压不到包的侧卧的睡姿。小少爷在沾到枕头后，自发自觉地把身体缩成了一团儿，小脸还在小枕头上蹭了蹭，嘴里甚至哼哼唧唧地说了句梦话，可惜声音太小，完全听不清。
他梦到了舅妈说的爆浆蛋糕，还有舅舅说的欧培拉，总之全是好吃的，特别满足。第二天就更满足了，因为美梦成了真，——舅妈来送见面礼了，不仅有福记新鲜出炉的爆浆蛋糕，还有一只萌萌哒小奶狗。
黎瑞是趁着魏荣禛还没下班之前偷偷来的，打定了主意要给自己争一个名分，不给名分就赖着不走。黎家和魏家也算是世交，管家多年前就见过这位黎少爷，自然不会拦他，所以轻车熟路地去了客厅。
唐浩初此刻正在给他的乐高建筑做最后的调整，宏伟的造型和精巧的构架足以让人惊叹。黎瑞迈进屋，一眼就看到了认真搭建乐高的小宝宝，立刻叫了声“宝宝！”
“……嗯？”
小少爷闻声回过头，有些好奇地看向眼前高挑帅气的青年。圆滚滚的大眼睛眨了两下，下一秒便不自觉地将视线飘到对方左手拎的蛋糕盒上。
是蛋糕诶！
一张小脸已经明显地露出‘有蛋糕吃了好开心’的表情，迅速用非常亲热的态度叫人“舅妈！”
黎瑞欢欢喜喜地应了一声，于是都爱吃甜的一大一小到茶几前分蛋糕去了。蛋糕并不算大，两人吃完了还意犹未尽，正想着让佣人再拿些什么其它点心来，魏荣禛在这时候提前下班回来了。
黎瑞怂哒哒地被魏荣禛叫去了会客室，客厅里只剩下小少爷、刚刚结束课程回来的霍彪和刚刚被佣人抱出来放到窝里的小奶狗。小少爷显然很喜欢小狗，奶声奶气地不断跟它说话“不要睡了，睁开眼吃东西好不好？”
小奶狗才刚满月，趴在那儿呼呼大睡，谁也不理。小少爷问了它半天都得不到回应，忍不住抬起头跟霍彪抱怨“不理人。”
眼神无辜地跟被小狗欺负了似的，简直连抱怨都可爱得要命。
作者有话要说小少爷长大后的性格其实是强势的那种哦，他的娇气是那种身娇肉贵的外在的娇气……

第15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也许是听到了小少爷的抱怨，小萨摩扭扭身子动了动，但依然没醒，而是换成了抱着肚子的睡姿继续睡，还在睡梦中砸砸嘴。小少爷忍不住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戳了戳它圆滚滚的小肚子，眼睛立即因那柔软的触感亮了亮，张着红润的小嘴惊呼“小狗好软好可爱！”
霍彪在一旁看着小少爷明亮的眼睛，却觉得这世上什么东西都不及他可爱。而小少爷只管跃跃欲试地再次伸出手指，依次去戳小狗的脑袋、脖子和爪子，戳得不亦乐乎，直到听到会客室里传来嘭的一声闷响，才把注意力从小狗身上移开，转向会客室的方向。
才转没多久，竟又听到一道重物倒地的声音，小眉头微微皱起来，“舅舅和舅妈是不是打架啦？”
小少爷显然有点担心自己的舅舅，轻手轻脚地走到会客室的门口，支棱着两只小耳朵偷听。房间隔音非常好，听了一会听不到什么，便干脆把小耳朵直接贴到了门上。
重物倒地的闷响已经没有了，只能隐隐听到一些模糊的喘息。小少爷又耐心等了好久，觉得应该是打完了没事儿了，决定抬脚走人。
他刚走回去，房门就打开了，——脸上顶着两处淤青的黎瑞竟被魏荣禛直接赶了出来。小少爷见状，立即急急地对霍彪小小声说“走，我们快走！”
霍彪还从没见过小家伙那么着急的表情，虽然觉得奇怪，但没有多问，只管执行他的指令。直到跑出主楼，才听到小少爷气喘吁吁奶声奶气地解释说“你知道吗，舅妈和舅舅打架了，我听到他们在屋里面累得直喘！但是舅妈没打过舅舅，还被舅舅赶了出来！如果舅妈知道被我们看见了，一定会觉得丢人的，说不定以后就不再来了，也不再带小蛋糕给我了！”
——绕了半天还是为了蛋糕。
霍彪忍不住勾起了唇角，又飞快地压了回去。暂时不回屋的两个孩子就坐在台阶前并肩看夕阳，霍彪不由想起了他那晚就是站在这个台阶上，第一次见到这个像从画里跑出来的小少爷。
也许是上天终于将迟到了八年的好运气尽数还给了他，让他在黑暗中遇见了微光，在寒冷中感觉到了暖。小家伙乖巧又娇气，喜欢吃各种甜食，耐不得疼也受不得委屈，又异常聪明和善良，会关心每一个人，就算生气了也不会记到第二天。他给他的笑容和拥抱又软又暖，就像一颗小太阳，——他让他看到这个世界明亮的一面。
他身上还背着仇恨，内心埋着仇恨，双脚踩在泥潭里，也许只有成功夺回霍家的那一天才能走出来。如果他灰暗的生命里能有一些美好和明亮的东西，注定只能是眼前的小少爷，不可能再有第二个谁。
小少爷正把夕阳看作成蛋黄，并琢磨着今天的晚餐会有什么菜，全然不知自己猜错了输赢，——输的并不是曾拿过国际跆拳道冠军的黎瑞，而且黎瑞也不在乎狼狈的一面有没有被别人看见，甚至在被魏荣禛赶出门后哪也没去，就委屈哒哒地蹲在门口卖可怜，还特别有能耐地把将近一米九的个子缩成小小一团。
于是待魏荣禛走出门的时候，差点没留神踩到他。魏荣禛面无表情的默默把惊呼吞进肚子里，沉声问“……你怎么还没走？你蹲这儿干什么？”
“刚刚运动得太厉害，肚子饿了，”黎瑞抬起头看他，眼睛上挑的样子异常英俊好看“所以我在等你留我吃晚饭。”
语气可怜兮兮的跟个没人要的小狗似的，还委屈地对了对手指，魏荣禛扶了扶微微酸疼的腰，几乎想把这只整日里扮猪吃老虎的‘小狗’拍死。
睡了一下午的那只小狗终于醒了。
睁开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看人的时候特别亮，小尾巴不停地左右摇摆，活泼又亲人。有了小狗，小少爷觉得自己不再是全家最小的了，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奶油，甚至以爸爸自居，学着唐景行跟他说话的语气，奶声奶气的跟小狗道“乖奶油，到粑粑这里来。”
奶油当真跑了过来，四只小短腿肉呼呼的，跑起来的样子特别可爱。小少爷简直对它爱不释手，晚上睡觉了也要把新认的儿子带进卧室里。
因为小少爷爱蹬被子，怕他半夜滚来滚去的着凉，霍彪最近两天没回自己房间，而是陪着他睡。被霍彪搂着，小少爷就不会滚来滚去，每次醒来，全身上下包括身上的被子和身后的霍彪，都是暖烘烘的，一点也不会觉得冷。
夜深了，喝完奶也玩累了的奶油睡了，小少爷却依然兴奋的不愿意睡。霍彪摸了摸小少爷软软的头发，道“奶油都睡了，你也该睡了。”
“可我睡不着。”
“闭上眼睛乖乖躺一会儿，就能睡着了。”
“我想听故事。”
于是霍彪讲了一个今天上课时听到的特洛伊的故事。
在魏荣禛五花八门的手下里，有许多具备真才实学的人，其中就有知识面非常丰富的历史教授和理工科学者。虽然魏荣禛没费心思给霍彪请什么专业老师，但事实上，让这两人过来给他上课的效果比那种只会教人如何考试的老师要好得多。
听完故事，小少爷点点头，“我懂了， greek gift这样害人的礼物不能收，除非里面装的是小蛋糕。”
霍彪有些无语，“小蛋糕也不行，装了什么都不行。”
小少爷想了想，又说“为什么特洛伊人会为了一个外邦女人，打足足十年的仗？”
虽然将来的霍彪深有感悟，但此刻的他还答不出来，只如实复述他所知道的结局“所以它被撕裂了壁垒，沦陷到无法挽回的失败里。”
听了故事的小少爷还是不睡，又闹着要听歌，偏生他耍赖的举动只会让人觉得可爱而丝毫不觉得反感，软软的音调更是让人舍不得拒绝。故事讲了，歌也听了，折腾到最后，小少爷甚至给了一个让人难以否定的不睡的理由“我眼睛有点大，闭不起来。”
看着那双无辜又漂亮的大眼睛，霍彪再次无语。小少爷晚睡的结果是第二天早上死活起不来，直到日上三竿，才在奶油的叫声中睁开眼。
奶油已经在小少爷醒来之前吃了一顿狗粮泡奶，霍彪看着吃饱饭自顾自地追球玩儿的小狗，突然开口“过来。”
奶油看了霍彪一眼，然后继续追球，不理他。
萨摩是生性群居的犬种，不认主人，只认首领和同伴。他已经将小少爷认定为亲密的同伴，甚至在小少爷的纵容下，觉得自己就是首领，其他人一概不放在眼里。
霍彪冷声又重复了一遍“过来。”
奶油终于停下，朝霍彪汪了一声。
一人一狗就这么对峙了许久，在霍彪冷冰冰的眼神和强大的气势下，小萨摩开始越来越弱，甚至可怜无助地夹起了小尾巴。
“过来，”霍彪最后重复“到爸爸这里来。”
奶油认怂地朝霍彪乖乖跑了过来。
霍彪蹲下身，满意地摸了摸狗头，唇角勾起几不可见的弧。待小少爷睁开眼坐起来，霍彪立即收回手站起身，回归成面无表情的样子装模作样地朝窗外看，仿佛窗外有什么特别吸引他注目的美景一般。
继昨天下午吃到了舅妈带来的非常正宗的爆浆蛋糕，小少爷今天下午又尝到了妈妈带来的非常正宗的欧培拉。魏荣嫣上次回来是为了开庭，这次则是为了等明早下发的判决书，——民事案件的判决书，往往由法院安排的工作人员直接交送受送达人手里。
这场持续了数月之久且颇受全民关注的离婚案终于有了结果。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抱歉昨晚吃完感冒药打盹睡着了！今早到公司才来及发！今晚的更新时间恢复成正常的晚上十二点！
谢谢明月几时有的火箭炮和以下小仙女的雷！
拂晓晨星扔了一颗地雷糖果扔了一颗地雷aficionado扔了一颗地雷阮阮扔了一颗地雷29379226扔了一颗地雷腐腐腐扔了一颗地雷朝雨扔了一颗手榴弹某葵扔了一颗手榴弹某葵扔了一颗地雷墨竹修然扔了一颗地雷明月几时有扔了一颗火箭炮

第16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法官的判决往往以平衡和解决社会矛盾为根本，考虑到夫妻双方对孩子的争夺已发展到抢孩子或藏孩子的地步，若处理不慎，矛盾很可能会进一步恶化，于是综合分析了两人各自的条件以及孩子在两家居住的适应状况等因素，认为轮流抚养可以化解双方的矛盾，有益于孩子身心成长，也能更公平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最终判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
若接受判决，双方于指定时间去法院签署轮流抚养协议，约定轮流抚养的时间周期及其它条款；若对判决不满，可以在十五日之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近几年来，被法院判定轮流抚养的案例越来越多，但有约莫一半的夫妻仍然不肯接受和退让，非要争个你死我活，恨不得带着孩子远走高飞，一辈子都不再和另一方有牵连才好。唐景行和魏荣嫣其实也不太接受这个结果，但如今的一审的确可以上诉，到了二审之后就不存在上诉了，判决会立即生效，——轮流抚养总比彻底失去抚养权要好，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冒二审败诉的风险。
于是处事一向果决的魏荣嫣思考了很久，却还是无法决定是否要再上诉，如果不上诉，又该怎么和唐景行具体协商。当晚是她陪着儿子一起睡的，和奶油在庭院里疯跑了好几圈的小少爷很快就香喷喷地睡着了，魏荣嫣却有些失眠，怎么也睡不着。
她突然间非常舍不得孩子，在孩子睡着后，仍忍不住偷偷去亲他的额头、脸颊和小手。小少爷在睡梦中拱了拱身子，动了动小胳膊，甚至被弄得迷迷糊糊地醒了，却脾气很好的一点也不恼，还握住妈妈的手，小大人一样反过来口齿不清地哄妈妈道“妈妈乖乖，睡觉觉……”
虽然每每说完都是他自己先打着小呼噜睡得更香。
魏荣嫣最终决定不再上诉。情感会让人变得胆小，越重要的人，就越一点风险也不敢冒。
唐景行大抵也是决定不再上诉，并主动联系了魏荣嫣，表示想要她带宝宝过来见一面，坐下来好好谈一谈。魏家从上一辈就实行西式民主的教育，很尊重孩子的意见，在问过了孩子后，魏荣嫣带着儿子一同去了和唐景行相约的餐厅。
是黎氏旗下一家私密性一流的中餐厅，包厢布置的非常雅致，每个角落都透着精心，还连着一个空中花园，有很多好看的花草，以及养着锦鲤的中式青石水槽。
小少爷虽然因直播节目而在网络上非常火爆，但还没到路人皆知的地步，唐景行就不一样了，来的路上不免要进行一番折腾，以防狗仔跟踪，结果比魏荣嫣迟到了一会儿。他是一贯讲究风度的，不管对谁都一样，虽然没有晚于约定时间，还是一进门就立即道歉“对不起，我来迟了。”
“没关系，”魏荣嫣正陪着孩子站在花园边看鱼，闻声转过身淡淡道“我和宝宝也刚来没多久。”
听到爸爸来了，小少爷立即从花园里哒哒哒地跑出来，并赶在父母落座前抢先一步用小短手吭哧吭哧地帮他们拉开了椅子。两个家长均又疼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并毫不吝啬地予以夸奖。
受到了夸奖，小少爷歪歪脑袋，小机灵鬼一般地眨着明亮的大眼睛想了想，又踮着小脚拿起了桌子上的茶杯，一一帮家长摆好，然后挺着小胸脯站在那里等待继续被夸奖。
那等待表扬的模样实在太可爱，尤其小少爷还穿了一个浅棕色的小熊外套，帽子上有一对半圆形的熊耳朵，衣摆后还有个小圆尾巴，再加上婴儿肥的小脸和扑闪扑闪的睫毛，像某种乖巧的小动物，萌得人心都化了，能秒杀一切母性生物。
夫妻两人结婚的几年里从来没有什么默契可言，今日点菜的时候，却很有默契地都点了儿子喜欢吃的，也都没怎么动筷，只管一边看着儿子吃一边进行今天的谈话，可惜才刚刚开始就产生了分歧。
“国内的贵族学校也很重视孩子的多样性，为什么一定要去欧洲上学？”
“什么？浩浩还那么小，参加节目已经很离谱了，你还打算让他拍戏？”
“……”
“……”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直到小少爷想趁机挑食的举动被魏荣嫣发现“——宝宝不许把青菜丢到一边，小孩子应该多吃蔬菜，快把青菜吃下去。”
唐景行最近这几天也在微博上看了不少网友的留言和私信，说小孩子要远离泡面等垃圾食品，多吃蔬菜水果什么的，还按照粉丝的推荐买了一本有关儿童营养的书，于是附和道“宝宝乖，吃青菜营养才全面，不然很容易生病。”
夫妻两个暂时停下争执，只管盯着儿子直到他把青菜吃掉，让小少爷就算再不甘愿，也只能把刚才挑出来的那根青菜吞进肚子里。
然后很机智地选择一点蔬菜也不带的菜，比如果味里脊和红烧排骨，并认真说“我长大后要养爸爸和妈妈，所以我要多吃点肉肉，才能快快长大。”
虽然以夫妻两人的身家根本不需要谁养，但这种话依旧让他们觉得无比贴心和满足，哪怕明知小家伙只是为了吃肉。唐景行英俊的眉眼都弯起来，“好呀，以后宝宝养着我们，那你要好好吃饭，长得高高壮壮的。”
“嗯。”小少爷鼓着小脸用力地点头，拿着小勺子往嘴里塞了满满一勺的肉，好像多吃一口就会立马长大一样。
甜点很快开始上了，精致漂亮的水晶桂花糕立即吸引了小家伙的视线。小少爷嘴巴虽小，但桂花糕都是一口一个，小脸已经鼓得圆滚滚了，眼睛还盯着被服务员远远端来的小巧可爱的红豆糕不肯放。
嘴里塞着桂花糕，心里还想着别的糕，桂花糕要是有意识，估计都要觉得委屈。小家伙狂吃糕点的行为再次引发家长的注意，察觉到魏荣嫣看过来的目光，他忙在对方开口指责之前把刚拿起来的糕点放下，还故意往远离自己的方向推了推，然后坐直了小身体，一副一本正经的模样，连脑袋上的小软毛似乎都在努力表达‘我是乖宝宝我最乖了’，让人哭笑不得。
于是夫妻俩原本紧绷的讨论气氛就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小家伙打破，那股针锋相对的气劲也散了，开始站在为孩子好的角度好好协商。
书里说，有两种女人很可爱，一种会照顾人，能把男人照顾的很周到，一种会依赖人，能激发男人个性的显现，另一种既不知道关心人又从不向人低头，最叫人无可奈何。魏荣嫣就是最后一种，偏生唐景行不是那种温柔恋家的类型，甚至堪称风流和大男子主义，于是两人之间要么是各忙各的，要么是一言不合便爆发猜忌和争吵。这还是他们这两年来头回心平气和的谈话，伴着花园吹来的微微花香，听着小鱼吐泡泡的声响，看着明朗的蓝天白云，依稀想起了初次见面时的美好。
他们最终互相妥协，——唐景行同意魏荣嫣带孩子去欧洲的学校上小学，寒暑假再回他那儿住；魏荣嫣同意孩子在不影响学习和身心成长的情况下去拍电影。重要节日的话比较好划分，魏家的生活习惯更西式，已过世的魏家长辈又信基督，所以更偏重于过感恩节和圣诞；而唐景行骨子里比较传统，只认春节和中秋。
开学季就要到了，于是唐浩初整理好自己的小行李，准备跟着妈妈去欧洲。临走前，他把最舍不得的奶油托付给了舅舅，把最喜欢的小熊玩偶送给了霍彪，把最钟爱的小被子小枕头托付给了管家，让他一定要记得给它们晒太阳。
唐浩初走的那天，霍彪一个人在训练室练拳练到了很晚。他摸黑回到房间，简单地在浴室冲洗了一下，然后扭亮台灯，坐在书桌边，轻轻拿起桌上的书。
是那位给他上课的历史教授送他的《荷马史诗》，给小少爷也送了一本，小少爷怕弄混，分别在两本书的扉页一笔一划地写上了‘霍彪’和‘唐浩初’。
可惜结果还是弄混了，但这是人为造成的，——帮小家伙装行李的时候，霍彪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地把两本书调换了。
霍彪轻轻抚摸着扉页上的‘唐浩初’，笔迹带着孩童特有的稚气，又带着小少爷性格里独有的飞扬，让人看着就能联想到小家伙清透漂亮的眼睛。
霍彪打开抽屉，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放进了抽屉里。抽屉中还有一个橡胶小黄鸭，和可爱的小熊玩偶。他将抽屉合上，重新锁好，就像锁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秘密的内容就是他最宝贵的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注‘书里说，有两种女人很可爱……’的这句出自张爱玲的书
又睡着了qaq大家尽管拍死我，今天晚上12点更不了了实在太困了，明天上午和今天一样的这个时间更
小少爷就要长大啦各位小仙女不要着急

第17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因为时差的关系，唐浩初落地后打来第一通电话被霍彪因上课而错过了，一周之后，霍彪才真正接到他的电话。
小少爷的声音和以前一样，软糯又透着清亮的味道，兴冲冲地跟霍彪分享他入学的事“学校很漂亮！同学也很好！我交到了新朋友！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欧洲的老师对学生实行的是赞赏教育，哪怕只做了件小事，也会予以表扬。不管大人还是孩子，都是希望得到赞赏的，何况是小少爷这种要顺毛捋的性格，霍彪完全能想象得到对方此刻弯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说这话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微勾起唇角。
“老师都表扬了你什么？”
“表扬了很多，每天都有表扬，”小少爷有点小得意地说“今天还夸我见义勇为，救助同学，是大家的榜样。”
小少爷已经开学三天了，他上的是法国贵族小学，在这里，一年级被叫做预备班，二年级叫做基础班，自从法国将入学年龄放宽，越来越多的三岁孩子进预备班，所以他在里面并不显小。学校历史深厚，校风严谨，而且是小班制教学，一个班只有十八名学生，但无论哪个学校，都无法避免地会有不同程度的霸凌现象，小少爷就在今天撞见了这样的事。
被欺负的自然不是他，——小少爷情商高会说话，家庭背景和礼仪教养也都好，笑起来的样子又漂亮得不得了，孩子是比成人还忠实的颜控，几乎所有同学都愿意跟他玩。体育课的时候，小少爷便和几个男同学一起组队玩起了足球，课堂四十分钟加上课间十分钟，踢得兴致勃勃满头大汗，直到铃声响起，才想起来下节课到了。
下节是话题讨论课，阿克力老师会带着同学们展开各种话题的自由讨论。阿克力的性格其实非常温和，可惜长了一副又壮又凶的外表，孩子们都很怕他。见几个同学面露着急，唐浩初主动把去器材室还球的事揽了下来，让他们先赶回教室。
已经是放学前的最后一节课了，偌大的操场上只有零星几个班级在做活动，唐浩初一路边踢球边走，视线一直在脚下的球上，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器材室。却在这时候听到旁边的小仓库隐隐传来一道哭声，还夹杂着一声低吼“哭什么哭，快把钱拿出来，不然揍死你！”
唐浩初跑到仓库，只能从门缝里瞧见一个身穿运动服的背影。这个背影又宽又胖，把被他欺负的人完全挡住了，那只同样宽胖的手掌举起来，眼看就要打下去。
哭声因此而变得更大，与此同时，唐浩初脑中的系统突然传来叮的一声，——系统继之前的日常学习任务之后，向他发布了首个特殊学习任务。
“只有学习才能让人快乐，而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所以要竭力影响和感化那些不爱学习的人，让他也体会到学习的快乐。”系统认真说“请宿主每周都成功拉拢一个不爱学习或学习不好的人和你一起学习，共同进步，任务成功可获得由系统独家出品的精品武学教程。”
关键时刻，小少爷嘭的一声用力推开了小仓库的木门。
欺负人的胖学生被吓了一跳，立即回头看向门口，“谁？！”
光线随着被撞开的门涌进来，逆着光的小少爷人虽小，但特别有气势。多日以来的跆拳道训练在这时起了作用，小少爷非常准确地躲过了胖学生挥过来的拳头，同时出脚，又快又准地踢向对方的肚子。对方还来不及躲，小少爷又抓住机会拽住他的胳膊，用力踢中他脆弱的小腿骨。
胖学生立即抱着小腿摔倒在地，被欺负的小孩乘机跑出来，抹着眼泪一抽一抽地躲到唐浩初身后。小少爷踩着胖学生不让他起来，板着小脸问“你叫什么，是哪个班的？他哪里惹你了，你要欺负他？”
“……”
胖学生不说话，小少爷一脸严肃的又道“以后不许再欺负人了，要多学习，知道吗？”
“……”
“学习使人快乐，只要你好好学习，一定能从中找到很多快乐，再也不会无聊到欺负人了，只会沉迷在学习中无法自拔，每天都无比满足和开心。”
胖学生刚从摔倒的疼痛中缓过气来，就听到这么一番学不学习的鬼话，忍不住就想张口骂人。却被小少爷踩得更紧“所以从今天起，你就只管一心学习，以学习为荣，不学习为耻，记住了吗？”
“记住了……”
胖学生终于开了口，却在下一刻趁着小少爷松懈的时候积攒力气成功挣脱，并在跑之前放了一句狠话“你敢护着他，皮埃尔不会放过你的！”
唐浩初随即拐回器材室登记归还足球，被他救了的小孩就抽抽哒哒地跟在他后面，像个小尾巴。其实对方的个子比他还高一些，只是不知为什么，看上去就是一种很好欺负的样子。他脸上肿起了一小块淤青，裤脚沾了许多灰尘，连金色的头发都蹭脏了，半天才扭扭捏捏地对唐浩初小声道“……谢谢你。”
然后掏了掏还算干净的口袋，“你要吃糖吗？”
小少爷看着递到眼前的巧克力，小脸依然是板着的，眼睛却亮了亮，点点头，“要吃。”
回教室的时候，唐浩初才发现对方就和他一个班，大概是因为存在感太低，竟一直没有引起他的注意。到教室后，阿克力老师果然没有责怪唐浩初的迟到行为，并在了解到事情原委后，大力表扬了他一番，凶巴巴的脸上都堆满了笑意。
霍彪却在听完小少爷的话后皱起了眉。
人都是从众的动物，霸凌事件一般都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抱团式霸凌，或者是以某人为首的群体型霸凌。小少爷还不了解，但霍彪很清楚这些龌龊，他觉得胖学生临走时提到的‘皮埃尔’一定不是什么简单角色，担心小家伙会受到牵连。
然而小少爷已经转向了其它话题，“对了，我妈妈的生日快到了，你说我送她什么礼物好？”
“只要是你送的，我想她都会开心。”
小少爷想了想，又问“霍彪，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呀？”
“十一月二号。——你也想送我礼物？”
“我有很多压岁钱，”小少爷兴冲冲地说“正好我们学校十一月初因为诸圣瞻礼节要放假，我可以回来给你过生日。”
“好。”
霍彪忍不住又勾起唇角，这抹浅笑直到电话挂断后都没有压下去，甚至让他忘记了之前的担心。
而霍彪的担心是对的，任何地方都有阶级之分，法国虽然没有英国人那么爱讲究阶级，也不存在什么阶级了，但依然会有老牌贵族瞧不起新贵族，old oney瞧不起ne oney，超级有钱的瞧不起一般有钱的。
表面上说自由民主，但欧洲早已经阶层固话，贵族学校会取名为贵族，其实就是阶级本身。所以学校里的学生不可避免地会搞内部歧视，——当然，普通学校的学生连他们的歧视圈都挤进不去。
胖学生口中的皮埃尔就出身于底蕴最为深厚的老牌贵族家庭。
他们这样的家庭从小就开始玩手段，精于表面功夫，并极其克制和自律，让人挑不出一丝错来，就算想要对付一个人，也绝不会被抓到把柄。同样的，他们会把骨子里的傲慢藏得很深，不叫人看出不妥，所以皮埃尔并没有对其他任何阶层的人表示不喜，他唯一不喜欢的是他的私生子弟弟。
第二天上学的时候，唐浩初一进教室，便发现自己的椅子被弄坏了，储物柜也被人用彩笔涂得乱七八糟。
作者有话要说是说从现在起，会大力拉快时间线，让小少爷尽快长大，并不是让他一秒钟就长大哈。
即将出场的皮埃尔是三号配角哦，配角至此就上完啦

第18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椅子断了一条腿，目的大概是想让唐浩初坐上去之后摔倒出丑，可惜被唐浩初一眼就看出来了，涂抹储物柜的目的同样如此，一排柜子望过去，只有唐浩初的柜子丑到难以直视。
这种不大不小的恶作剧很难查出始作俑者，就算校方也无能为力。没有学生会承认是他做的，只有做的人自己心里清楚。
当然，同样清楚还有皮埃尔，甚至可以说学校里发生的事他都清楚。并不是因为他闲，是想往他身边凑的人太多，他又太会收买人心，很多事情不用他自己动手，也不用他开口，就已经有人自作聪明地按照他的喜好执行了，甚至急不可耐地把成果告诉他，当做讨好他的手段。
而皮埃尔对此从不表态，不说好也不制止，所以就算被找上门来，也可以轻轻松松就把自己摘出去。他依旧是高雅得体的绅士，事情闹得再大，都和他没有半点关系。
于是小少爷平静地接受了椅子被弄坏的事实，系统倒是有点愤愤不平，嚷嚷道“我可以帮你查！查到之后狠狠报复回去，让他们再也不敢干坏事！要做就做全校最酷的崽！”
事实证明就算不报复回去，小少爷依然有办法做全校最酷的崽。
搞恶作剧的人虽然没如愿把唐浩初弄哭，但也没见他闹大，觉得他收到了警告，满意地向皮埃尔邀功去了，却不料这件事的后续发展出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小少爷根据那把断了腿的椅子的样子，画出了一把具有储物功能的不需要腿的新椅子。
画得歪歪扭扭很不规范，其创新思维却令人惊叹。整张椅子是由许多抽屉组合成的，可以把椅子腿收进去，也可以拉出来，就像变形金刚那样酷炫，椅面和椅背间的交界处还很巧妙地留了可以放置书本的凹陷，兼具了舒适性和实用性。
孩子们的奇思妙想本来就比成人更丰富多彩，全世界有许多的专利都是儿童发明的，所以欧洲的教育对基础知识不太重视，只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意能力。其次注重的是动手能力，从幼儿园起，手工课的老师便会带学生去学校的小工厂了解各种工具，并动手做一些简单的东西。
小少爷发明的新型椅子引发了老师们的惊叹，在几位手工老师的帮助下，他用三天的时间将自己发明的新椅子初略地做出一个雏形，与此同时，向知管局申请了专利，并在一家全球知名的众筹网站上申请了创新集资。
网页上歪歪扭扭充满稚气的图纸和舒适实用又时尚的造型均吸引了人们的注意，短短几天便众筹到了近万美元的创新资金。
其实这个椅子是唐浩初穿越之前就发明的，那时的他整日待在基地的实验室里，脑中构思了无数有关各种物品的小发明和小创意，可惜它们和他的异能一样，都是无用的鸡肋，换不来哪怕一颗可以果腹的粮食。
涂得乱七八糟的柜子也被小少爷做了改装，——他请会画画的同学在上面画了一个以自己的英文名为中心的卡通图案，上面还坐了个小小的超人，将之前的涂抹全部覆盖掉了，从丑到难以直视变成了独一无二的瞩目。并在旁边打出了帮别人画柜子的广告你想要表达自我吗？想要张扬个性吗？只要十五欧元，便能为你定制专属于你自己的个性储物柜，支持任何图案或文字。
那名会画画的同学就是小少爷那日救下来的小孩，皮埃尔同父异母的弟弟卡尔。
学校禁止孩子们在墙壁等公共领域涂鸦，却不禁止他们在自己的储物柜上创作，很快便有一个隔壁班的叫贝拉的小姑娘找到唐浩初，说想要在自己的柜子上画上自己的名字，最好再加一个‘艾莎公主’。
卡尔的美术天赋终于有了用武之地，贝拉的柜子被他画的非常成功，越来越多的小姑娘因此而找过来，想要将自己喜欢的卡通图案画到自己的柜子上。
学校里的女孩子比较少，所以每个女孩子都是男孩们的追捧对象，在这种环境下，若能有哪个小男生能同时被两三个小女生围着，绝对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而如今围在唐浩初身边的小女生足足有十几个之多。
颜值即是正义，唐浩初长相好看，性格也好，连说话都无比讨人喜欢，几乎赢得了所有女生的喜欢。系统也对此予以肯定“唐景行从五岁起才懂得用言语和外表骗幼稚园的小女生给他买吃的，你起步比他还更早一点，照这样下去，迷人技能应该会成功强过你父亲，请宿主再接再厉，不要懈怠。”
和左右逢源的迷人技能无关，智商心态和阅历造就的东西是普通人永远比不上的，在一群没长开的小屁孩们面前更是明显，完全就是矫矫不群。
这种矫矫不群让皮埃尔越发注意起唐浩初来。
这小孩儿倒是挺有意思，皮埃尔有些漫不经心地想。
而人一旦开始注意另一个人，就收不住了，刚开始只是无心，慢慢的会从无到有，从漫不经心变成了刻意为之。视线会忍不住落到他身上，目光会刻意寻找他，连遇到问题的时候也会下意识想，对方遇到这种事会怎么做。
诸圣节前，学校举办了两年一度的创意大赛，并为此开了一个动员会，身为低年级的唐浩初被学校破格推举为发言人，跟同学们分享他有关发明创造的小故事。在皮埃尔始终没有表明态度的情况下，想要讨好他的跟班们对唐浩初做了最后一次恶作剧偷走了他的演讲稿。甚至有个学生从家里拿了无线干扰设备，想在他发言的时候干扰他的麦克风。
皮埃尔是知道这件事的，却没有阻止。作壁上观是他的一贯作风，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他也曾经历过类似的情况，——在开学演讲时不小心将演讲稿弄丢了，并意外遇到了话筒出声不灵的故障。
时隔两年，皮埃尔依旧清晰地记得当时的一切，几名校董和他位高权重的父亲均坐在台下，除此之外还有近千名师生，他僵硬地站在台上，手足无措头脑空白地愣了许久，一瞬间所有天之骄子的优越感都被打压下去。最后还是老师上台帮他换好话筒，才重新整理好心情，把演讲说完。
没了演讲稿的唐浩初只能脱稿上台，刚开口说了一个字，麦克风便发出了刺耳的嗡嗡声。若放在一般的小孩身上，于数百人注目的台上出了这种意外，难免不慌神，小少爷却表现的非常从容，先是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麦克风，继而抬起头淡定地寻找了一圈，然后径直走到校长所在的桌前借来了有线话筒，重新开始演讲。
有稿没稿对小少爷来说完全一样，一番演讲说得生动流畅，又活泼有趣，赢得了满堂掌声。
皮埃尔暗暗握紧了拳。
其实无论他当年的僵硬无措还是唐浩初如今的从容淡定，在其他人看来都是很小的小事，然而在皮埃尔心里，却像鲠在喉间的骨头，或者刺在胸口的拔不掉的针。他觉得台上的小孩在那短短几分钟里像会发光一般，一举一动都夺目耀眼，无比吸引他的目光，比任何人都好看。
于是诸圣节放假前夕，唐浩初第一次见到了皮埃尔。
他刚刚和卡尔打完球准备回教室，一拐弯，就看到等在教室前的少年。欧洲的孩子本就早熟，皮埃尔又是按照正常年龄入学的，还高了唐浩初两级，已经八岁多了，身高达到了一米五几，穿着深色小西装的样子完全就像一个合格的绅士，有一副异常英俊的相貌和一对深邃好看的绿色眼珠，仪态优雅又贵气，很有礼貌的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皮埃尔。”
如今在唐浩初的帮助下，卡尔再也不复以往的怯懦，一点点找回了自信，可在看到皮埃尔的那一刻，还是下意识露出了紧张和害怕。
其实唐浩初会和卡尔在一起的原因只是为了完成‘每周都要拉一个学习不好的同学一起学习’的任务，但在卡尔心里，唐浩初已经成了他唯一珍贵的朋友。这是他第一次想要从这个他可能永远也争不过的同父异母的哥哥面前守住什么东西，一瞬间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勇气，竟拉着唐浩初直接进了教室，没有搭理皮埃尔。
皮埃尔没跟过去，只依旧绅士地站在原地，还在唐浩初落座的时候冲他笑了笑。笑容非常优雅得体，但在唐浩初看来，那个笑就像带了一层虚假的面具。
不过这一切对小少爷来说只是一个小插曲，很快把它们忘掉了，眼下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霍彪即将到来的生日。
可惜他没能如约回国给霍彪过生日。
《跟着爸爸去旅行》已经录到了最后一集，作为第一集 的客串嘉宾，节目组和广大网友均希望唐景行父子也能来参加最后一集的客串，给节目来个有头有尾的收官。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冬至，希望所有看文的小仙女都不冻耳朵，永远不觉得冷，么么哒
蠢作者在又冷又不供暖的地区，爪爪都要冻掉了

第19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随着近几期节目的播出，几对常驻嘉宾给观众留下了越来越深的印象，比如小e的活泼开朗，小小林的从容镇定，莉莉的落落大方，但至今为止，最受欢迎的孩子还是仅参加过一集的唐浩初。尤其是在华国，连爷爷奶奶辈的人都会用小少爷的表情包发微信，小家伙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暖，连哭了的表情包都可爱得让人肝颤。
于是节目组诚意满满地向唐景行父子发出了邀请，还专门把最后一集的直播时间卡到小少爷放假的时候，录制地点也不再是艰苦的野外，而是一栋庄园别墅，内容有点像密室逃脱，要根据房间内的线索一步步离开别墅。时间上没有限制，什么时候成功离开，直播什么时候就可以结束。
几个爸爸中，大卫曾经玩过密室逃脱，有一定经验；克里斯是侦探爱好者，懂得一些逻辑推理；小林的数学很好，破解密码的时候会有帮助。就只有唐景行没玩过这类东西，也不喜欢什么侦探和数学，——他唯一拥有的就是蜜汁自信了。
能不能在节目中有所表现、能否吸引更多粉丝喜欢等问题，本来就不在唐景行的考虑范围之内。反正他从不卖人设，不用担心人设崩塌的问题，他会答应参加节目的主要原因，只是想多一些和儿子朝夕相处的时间。
录第一集 的时候还是初夏，现在已经是初冬了，唐浩初穿着颇具中国风特色的小棉袄，整个小身体包得圆滚滚的，模样尤为可爱，皮肤也因领口的绒毛而显得更白，眼睛又大，一出现在镜头里，熟悉的弹幕大军就蜂拥而至，不约而同地刷着重新看到小男神的兴奋，并纷纷表示小男神简直是越长越好看。
数月没见，唐浩初还给每个孩子都带了礼物，几个孩子也依次送了回礼，其中小小林的回礼最特别，除了他爸爸帮他准备的正常礼物，还有一条非常漂亮的锦蛇标本。
“是我亲手捉的，但是你一直没来……”
小小林讲话的时候依然会微低着头，不习惯和别人对视，而唐浩初不管是听还是说，都会很专注地望着别人，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看起来特别真诚，“谢谢你的礼物，你真厉害！它的花纹真好看！”
小小林面上不动，耳朵却偷偷有点发红，小少爷继续说“我可以带到学校去给同学们看，如果是活的蛇，就更酷了，一定连那些坏学生都怕我……”
小小林今年也上一年级了，他虽然不爱说话，但理解能力其实比同龄孩子还强，迅速抓住了重点，皱起眉问“是不是有坏学生欺负你了？”
“没有，”小少爷摇摇头，“但我的椅子腿被人弄坏了，于是我发明了一个可以把腿藏起来的椅子。”
这种666的操作让网友又刷起了弹幕，而小小林的眉头依然皱着，非常严肃的说“我祖父告诉我，任何东西都有弱点，哪怕最凶的毒蛇和猛兽，所以有人欺负你，你不要正面和他们打架，会受伤的，要捏住他们的弱点，一击致命。”
小少爷点点头，有些好奇地问“你有没有和同学们打过架？”
那好奇的小眼神和可爱的包子脸，让小小林和小少爷对视到的这一刻有些被萌到，却努力强撑着继续保持不动如山的表情，然后微微挑眉，一脸风轻云淡的道“……我都赢了。”
语气里隐隐透出的小傲娇感把屏幕前的网友乐坏了。
因为最近几集节目小小林表现的越来越好，尤其是荒原求生的那一集，直面狼群也丝毫不惧，还徒手捉住一只和猫一般大的负鼠，甚至被网友们称为‘荒原霸总’、‘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孩’，却在唐浩初面前仿佛变了一副模样，害羞又傲娇，简直反差萌。
孩子们聚在一起聊得开心，几位父亲也聊得很愉快，这种轻松的气氛一直持续到上车和乘车的全程，可惜车很快停下来，所有人都在节目组的要求下戴上眼罩，然后像解押犯人一样被带下豪车，进入了未知的神秘地带。
拿下眼罩，才发现眼前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房间。屋里有些凌乱，地上有没清扫的纸袋，柜子上摆着琐碎的物品，床上也胡乱放着一些衣物，桌子上还散落着许多扑克牌和零零散散的钱，——看起来像是四五个人聚在一起玩德州|扑克，烟灰缸里甚至有尚未燃尽的烟头，以及四杯正冒着热气的咖啡。
有种浓浓的怪异感不约而同地在几位爸爸心里腾升，却又说不上来。隔了片刻他们才意识到怪异感来自哪儿，——就像是上一秒这里还热热闹闹地坐了许多人，他们在赌牌，抽烟，喝咖啡，却在下一秒全部消失了，连钱都没有带。
这些人去哪了？是发生了什么急事，还是出了什么意外？
孩子们思考不了那么多，已经自顾自地探索起来，爸爸们也跟着行动了，先是拉了一下门和窗，发现锁上了之后，便试图寻找钥匙的踪迹。
可惜信心满满的爸爸们把房间翻个底朝天都一无所获，其中还一惊一乍地闹出了不少笑话，让屏幕前的网友们看得非常欢快，又引爆了好几波弹幕。
时间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将近三个小时，他们竟然连第一间屋子都没走出来，只根据种种私人物品确定了这里是佣人住的佣人房。大家有些垂头丧气地坐在桌前，小少爷忍不住小小声地对爸爸说“我有点儿饿了。”
唐景行摸了摸小家伙的小脸，重新燃起斗志，哗地站起身道“宝宝等着，爸爸这就把门给你打开！”
影帝在儿子期待的眼神中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向房门，然后……
——开始直接用暴力的手段开门。
先是用锥子剪刀等一切能用的工具试了一遍，想要把锁撬开，可惜他实在没有撬锁的天赋，于是又试图用身体把门撞开。人高马大的大卫竟也忍不住参与进去，最后连克里斯和小林也加入了撞门小分队，孩子们甚至围在一旁给爸爸加起了油。然而几个爸爸使出了全身力气门也纹丝不动，简直让他们怀疑自己撞了个假门。
也让网友们怀疑自己看了个假节目。
——这集的主题不是密室逃脱吗，怎么突然在影帝的带领下变成了密室拆迁，一定是我打开直播的方式不对。
——艾玛快被这堆蠢爸爸笑哭了，他们之前聊天时怎么讲的来着？说什么自己玩过这个，是小菜一碟；还有的说自己是侦探爱好者，懂很多这方面的知识；唐影帝甚至说自己就算不懂但也能凭智慧轻而易举地解决，……现在脸疼不疼？
唯独小少爷没有围观撞门，也没去给爸爸加油，只撞门的bg中吸了吸小鼻子，“我好像闻到了牛排的香味……”
所有人都只当小家伙是饿出幻觉了，没有理会，小家伙随即自顾自地跳下椅子，朝左边的柜子走去。
小鼻子继续像觅食的小奶猫一样很可爱地吸啊吸，最终在柜子后面的墙壁前站定，趴在墙上又闻了一会儿，非常肯定的说“爸爸，有牛排，还有烤鸡腿！”
——几个爸爸果然撞的是个假门，真正的门竟然藏在柜子后面。
爸爸们哼哧哼哧地移开柜子，才发现后面的墙壁是轻薄的石膏板，撞开之后，眼前出现了一间宽敞干净又华丽的厨房，有许多做好的牛排和鸡腿，纷纷对唐浩初的‘吃货鼻子’表示惊叹。
因为没吃中饭，所有人都饿了，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唐景行帮儿子拿了一份牛排，小少爷立即专心致志地拿起刀切了起来。
他的用餐礼仪没问题，拿刀姿势也很对，但冷掉的牛排变得很硬，他人小力气不太够，怎么都切不好。那认真的小模样就像是一只发现了好吃的坚果，却因牙齿尚且稚嫩而咬不开的小仓鼠，急得小脸都鼓起来了，无比可爱。
唐景行看得忍俊不禁，不仅不帮忙，还用叉子一叉，将小少爷好容易才切好牛扒全给吃了。小少爷先是愣了愣，然后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话都说不好了，“你、你是大坏蛋！”
唐景行想要伸手去摸儿子鼓起来的小包子脸，小少爷立刻扭过脑袋，表示自己生气了，后果非常严重。唐景行只好道歉“好了，爸爸错了，爸爸不该抢宝宝的牛排。”
然而小少爷是很有原则的宝宝，尤其在食物面前，一直生气地撅着嘴巴不予理会，眼里还带着明显的委屈。
网友们忍不住又疯狂地刷起了弹幕。
——谁也不能从吃货的碗里抢食物！小少爷表示我小吃货的小脾气一上来，连我自己都怕！
——哈哈哈敢偷吃小男神的食物，影帝简直实力作死，喜闻乐见。
看儿子似乎当真不愿意原谅自己，唐景行开始有点着急了，干脆把儿子抱过来，“我给我们浩浩重切一份好不好？”
小少爷哼了一声，眼里依旧带着委屈，一副‘委屈坏了真哄不好了’的模样，小脸也依旧扭在一边不看爸爸，而是低头看餐巾，仿佛那个餐巾是什么特别值得研究的东西。
唐景行继续认错“爸爸这就给宝宝切，切两份，嗯？”
“……好，”小少爷终于给面子的开口了，哼哼唧唧不情不愿地说“要三份。”

第20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吃饱喝足后，众人对厨房展开了探索。
单从厨房的规模和构造上看，别墅主人相当富有，橱柜里的餐盘都是顶级的骨瓷，还有个柜子装了一大堆不知名的瓶瓶罐罐，其中一部分器皿有点像烧杯和容量瓶，除此之外没看见什么有用的东西，直到终于发挥出侦探才能的克里斯从仙人掌花盆底下和洗碗的水槽里分别找到了一把钥匙。
幸运的是，其中一把正是门钥匙。众人得以离开厨房，来到一条宽阔的走廊，只见地上铺着厚厚的地毯，两边墙壁贴着典雅的壁纸，还有足足四五扇房门。爸爸们正准备用剩下的那把钥匙一个个房门试过去，却在这时候听到砰的一声，——是墙边的落地灯倒在地上摔碎了。
哎呀！
唐浩初不好意思地藏了藏自己的小肚子。
小肚子吃得实在太鼓，转身的时候不小心蹭到了灯杆，偏生这个落地灯本身站得非常不稳，就这么轻易倒了，他甚至来不及扶。
这一倒反而误打误撞地从灯罩上摔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11235813。小少爷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开口道“这是斐波那契数列！”
“我听过这个数列！”莉莉兴冲冲地道“因为它又叫兔子数列，我喜欢兔子！”
可不管是斐波那契还是兔子，似乎都和眼下的情景扯不上干系。于是爸爸们继续试钥匙，最终成功打开了一扇门。
应该是一个小女孩住的卧室，里面充满了粉色公主风，床是粉的，靠床的柜子也是粉的，柜子里还藏着一个带密码锁的粉色日记本。
“果然有日记，”唐景行忍不住说“恐怖小说中几乎有一半都会出现日记，故事开头就是主角找到了一本被藏起来的日记，一看完日记，便卷进无穷无尽的风波里。”
小e听了，不由指着日记问“所以您建议我们不要看它吗？”
“不，”唐景行一本正经地骗小孩，“我是建议小孩子千万不要把日记藏或锁起来，要大大方方地分享给家人，——尤其是给爸爸看。”
大卫试图学着唐景行那样用剪刀等工具把日记上的锁撬开，可惜他同样没有撬锁天赋，还是要找密码。密码是四个数，之前那一长串兔子数列肯定不对，众人在屋里又细细查探了一番，从一沓涂鸦的背后发现了一些字母，正好有四个hcfb。
他们用最简单的数字字母对照表，将hcfb翻成8362，没能把日记打开，又试着用电脑上的字母顺序来排，还是不对。最后是小林灵光一现，想到了厨房里的烧杯和容量瓶，认为这家别墅的主人很可能是个化学家，可以用化学元素周期表试一试。
人人都知道元素周期表里，h代表氢，排序为1，但其它三个字母，爸爸们只知道c和f分别是碳和氟，排在几号就记不清楚了。就在他们努力回想和讨论的时候，唐浩初自顾自地拿起日记本，按照元素周期表的排列序号拨动了密码，紧接着，只听轻轻的一声咔，本子被成功打开了。
此举引发了网友们的疯狂赞叹，弹幕上几乎全都在刷小男神简直智商逆天，逆天的小男神却被日记里歪歪扭扭的字难倒了，——只见上面的单词全挤在一起，很多字母只写一半，还写得忽大忽小。
日记在众人手里轮了一圈，最后是小e从没人认得出来的字迹中辨认出基本内容，将其读了出来。
“大概是因为小e的字也写这样，”克里斯毫不客气地出卖儿子道“所以能神奇般地理解写字同样歪扭混乱的小孩子。”
日记的内容都是小女孩的日常琐事，能看出她过得很幸福，有爱她的父母和朋友，只是父母最近因工作忙不能回家陪她，让她觉得有些孤单。但她最近发现了一个奇妙又美丽的地方，通往那的钥匙被她藏在了她最好的朋友身上。
众人有些失望。因为小女孩的好朋友是谁、在哪里，他们通通不清楚，还得继续找线索。时间已经很晚了，孩子们开始困了，大家决定今晚就在这间卧室休息。
床很大，四个孩子刚好睡得下，临睡前，小小林突然看着靠窗的沙发上的那堆玩偶说“她的好朋友是不是那个兔子？”
就像他的好朋友是他养的变色龙一样，——当然，现在已经换成了唐浩初。
众人定睛一看，那堆玩偶里当真有只不起眼的小兔子。想起之前的兔子数列，爸爸们忙走过去将其拿出来，一摸之下感觉背后硬硬的，拉开拉链，果然有把钥匙。
他们早先在第一个间房间里困了三个小时，还上演了一出暴力撞门的好戏，让看直播的网友欢天喜地的以为这次直播恐怕要持续几天几夜了，却没想到他们之后越来越顺，如今才是头天晚上，就拿到了一半线索，恐怕明天还不到晚上就能成功逃脱。
网友们猜的很对，几对父子最终赶在明天日落前成功离开客厅穿过后院，最后用兔子玩偶里的钥匙打开了后院的小门。门后就是小女孩在日记里说的奇妙又美丽的地方，也是节目组专门为孩子们搭建的小型游乐园。只见灯光在他们抵达的那一瞬骤然亮起，华丽的旋木和呜啦啦的小火车同时跑起来，高大的橡树上还绑着挂满彩灯的秋千，场景简直像童话里充满梦幻的仙境。
——而站在木马前的唐浩初就如从童话故事中走出来的小王子。
霍彪在屏幕前看着他的脸，面上没有表情，心里却一寸寸柔软下来。
这次直播的地点是澳洲，那边傍晚六点，华国这里已经是凌晨了。零点一过，便到了霍彪的生日，而他早在下午就收到了小少爷从欧洲空运来的快递，除了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之外，还有亲手写的信和贺卡。
外面月色正好，皎洁无暇的月光静静地照在窗台上，霍彪靠在床头重新读了一遍小少爷寄来的信，心里像是有某个地方被人轻轻打开，纯白的月光因此而透进来，哪怕只是微小的一束，也能照得他满室堂皇，满心安然。
霍彪把信和贺卡锁进了那个特殊的抽屉，和小黄鸭等物品全部放在一起。
可惜唐浩初始终没能如约回来陪霍彪过生日，于是这样的信和生日贺卡一收就收了四年。
信上的字迹从圆润稚嫩而一年年变得稳重和凌厉，唐浩初也从软糯可爱而一年年变得更帅气和耀眼。今年已经升到五年级的唐浩初和卡尔走出教室，一拐弯，再次看到等着那里的皮埃尔。
皮埃尔如今已经找过唐浩初不止一次了，学校里的学生们也都见怪不怪了。四年前他第一次主动找唐浩初的时候，因为太过突然也太不符合他的作风，众人摸不清他的意思又不敢多问，一部分跟班尤其是参与过恶作剧的人，暗地里惶惶不安了好久。
其实连皮埃尔自己都弄不清自己的意思。
他至今仍会想起自己当年在演讲台上的紧张僵硬以及唐浩初的自信夺目，和之后一次又一次暗自对比下的挫败感。他明明应该讨厌对方的，却莫名其妙地从讨厌变成了关注，这种关注似乎会上瘾，再也收不回去，一步步发展到如果知道哪个场合对方也在，便会下意识寻找对方的身影，甚至在找不到对方之前提不起兴趣做任何事情。
而过度关注的后果之一，就是他在关注对方的同时，也想要获得对方的关注和认可。
皮埃尔站在那里的样子和以往一样，举手抬足均充满了贵气，声音除了少年人特有的清朗，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慢条斯理的优雅，对唐浩初道“周末你是否有空？我祖父将在周末举办一个晚宴，我希望能邀请你参加。”
在欧洲看姓氏和iddle na就可以判断家庭，而皮埃尔的姓氏德卡斯德伊，是拥有数百年历史传承的最正统的名门望族，每一辈人都在实业、传媒和政界等领域拥有异常杰出的成就。他祖父的生日晚宴算是最近上流圈子里的大事，不知多少人想凑上去，学校里的学生们也在私底下讨论这次晚宴会布置的多么豪华和奢侈，会来多少社会名流和各界大亨，却没想过能去现场，因为大部分人连送礼被拒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被邀请了。

第21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面对这样一个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邀请，唐浩初脸上却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微微皱起眉说：“宴会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周日要回华国，是周六晚上的飞机，我怕赶不及。”
“宴会周六晚上七点整开始，”皮埃尔也微微皱起眉，“是要赶回华国处理什么急事吗？”
“我有个朋友的生日到了，”唐浩初如实答：“虽然算不上是急事，但早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答应要陪他一起过了。”
皮埃尔不敢相信一个普通人的生日能重要得过他祖父的晚宴，随口道：“是什么样的朋友？如果是一般的朋友，只要把礼物送到就可以了；如果是比较好的朋友，你完全可以和他解释一下原因，相信他一定能够理解。”
“是很重要的朋友，”唐浩初拒绝了皮埃尔的建议，“我已经失约很多次了，实在不能再失约了。”
皮埃尔无意识地将眉头皱得更紧，因为他决定来邀请唐浩初参加晚宴的时候，根本没想过自己会遭遇拒绝。
毕竟高高在上惯了，从出生起，他的姓氏和家族就赋予了他高傲的权利，哪怕伪装的再温和，骨子里也总有两分‘地球都该围着我转’的颐指气使。他的人生合该一切都尽在掌握，就算有失败，也不过像一场偶然降落的不沾衣的小雨。他从来没有在任何人身上尝过挫折感，也从来没有被任何人拒绝。
只除了唐浩初。
也许是他多心，或者他宁愿只是自己多心，——他甚至察觉唐浩初对他的态度有明显的疏离。明明对所有人都热情亲切，甚至对卡尔这个懦弱又卑贱的私生子都那样友善，偏偏在面对他的时候，总是不冷不热，连他的邀请都不愿意接受。
气愤的同时，皮埃尔心里再次出现那种针扎般的感觉，不疼，但是很不舒服。
莫非对方知道了当年的那些恶作剧其实都和他有关？还是那个私生子在背地里说了他什么坏话？
这么一想又有点心虚，于是周围的人出乎意料地见皮埃尔竟没有因被拒绝而生气，而是用前所未有的低姿态又道：“晚宴上会有很多美食，你就当是来吃一顿饭，吃完后我亲自送你去机场，不会耽误你登机。”
唐浩初的确对皮埃尔有些疏离，——他不太喜欢这种不把别人放在眼里的人，表面上温雅良善，但内里比谁都高傲和心狠，连亲人都可以赶尽杀绝。而此刻的皮埃尔也还没有意识到，有些人就是受尽宠爱，和身份地位无关，和头脑性格也无关，他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任你怎么低头讨好甚至威逼利诱，他都不会屈从和改变。
不过唐浩初此刻的拒绝还是经过了一番考虑的，只是脑域异能者的思考时间太快，快到普通人根本无法察觉。毕竟是皮埃尔祖父的宴会，身为晚辈，他肯定要带礼物的，若两手空空地过去吃一顿，给别人留下的印象可想而知。但对他此刻的身份来说，这种场合的礼物非常难选，因为太轻太重都不合适。
太轻了显得不够重视，太重了则有功利之嫌，——他并不认识皮埃尔的祖父，和皮埃尔也仅仅是普通的校友而已，就算有可能会在宴会上结识到什么有用人脉，他作为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硬蹭上去也无人理会。
于是唐浩初再次拒绝道：“还是算了，谢谢你的邀请。”
小少爷小时候圆滚滚的猫儿眼已开始朝桃花眼的趋势发展，不管下垂还是上扬，眼睫弯起的弧度都无比动人，一双黑白分明的双眸仿佛天生带着水光，继续说：“我已经先答应别人了，这不是重不重要的问题，而是诚信的问题。真的很抱歉，——下次，好不好？”
那认真的语气和眼神能让人看出他不是故意端着，也不是故意不给皮埃尔面子，只是诚恳地阐述事实。皮埃尔没有说话，一时之间周围的气氛变得非常安静。片刻后，皮埃尔又看了看唐浩初明亮平静的双眸，心里的不悦渐渐消散了一些。
也许是看多了削减了脑袋想往他身边凑的人、被他一个沉默和冷脸就吓跑的人、愚蠢却不自知的人，眼前的小孩就显得尤为可贵。皮埃尔最终把不悦压在了心底，假装大度的道：“好，那下次，下次你一定不要再拒绝我了。”
唐浩初点点头答应了，继而转身离开。因为这些年找过他很多次，所以皮埃尔已经见过很多次他的背影，他的背影似乎永远都这样坚决干脆，且绝不回头。
虽然没有在人前外露情绪，但回到家后，皮埃尔还是忍不住沉下了脸。
晚宴已经在准备了，宾客几乎囊括了军政商等各界名流，其中一个费尽心思拿到邀请的明星还炫耀般地在网上晒出了邀请函。偌大的草坪上，设计师们正在用空运来的鲜花制作各种装饰造型，甚至能隐隐听到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
皮埃尔无视所有声音，试图通过画画静下心来。对他们这种人来说，情绪控制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功课，他很快坐在画板前，心无旁骛地画起了阳台上种的鸢尾。
他非常喜欢鸢尾，作为法国的国花，学校里也种了很多鸢尾。没多久，皮埃尔便画出了一大片盛开的花海，笔法和用色都非常优异，如果有人能看到，会惊讶地发现其水平丝毫不亚于因画画好而在学校重新找回自信的卡尔。
他不需要什么东西来锦上添花，所以也不需要去展露什么额外的才华，学校里甚至没人知道他也会画画。出于构图的考虑，画完花丛，皮埃尔又在花丛上勾勒了一个人形，勾勒的有些漫不经心，直到勾完，他才意识到这个轮廓像极了唐浩初坚决干脆的背影。
不知道那小孩现在在做什么？
皮埃尔再次想起唐浩初，与此同时，却又想起他冲别人露出的真正温暖的笑以及和对自己露出的礼貌性的笑，手猛然收紧，画笔被突然失衡的力道牵引，在画布上留下一道难看的长痕。
画毁了，皮埃尔也没兴趣继续了，哪怕这幅画画得很好，那道长痕也完全可以再用油彩修补和覆盖。
——这世上会画画的有很多，好看的画同样多，但画者动笔时的感觉只有那一刻。这世上模样好看的人有很多，聪明的人同样多，但会引发他关注的唐浩初只有一个。
深黑的夜渐渐过去。
清晨时分，窗外一线日光破开云层，从夜的帷幕上徐徐升起，映亮了天际。隐约间似乎有什么东西，像这一线日光一样，在人心底慢慢滋生出来。
然而因为时区的问题，机舱里的唐浩初此刻所见的仍是黑夜，并没有看到日光。
他晚上十点多才登机，难免会觉得困倦，但是裹着毯子闭上眼努力了很久都睡不着。可飞机还要等足足十多个小时才能落地，最终放弃睡眠，打开阅读灯看书。
霍彪还不知道唐浩初要回来的事。他此刻正身处于普通人很难想象的场面，——跟着魏荣禛手下最得力的伙计老K一起，掀了霍历背后一个小头目的窝点。
这件事并不算什么大事，各行都有各行的规矩，本来霍家的根基就远在G市，却偏要向魏家所在的S市伸手，被砍了也理所当然。但黎家的参与让一切变得复杂起来，因为若论资历，黎家才是真正跺跺脚就能影响两地格局的存在，尤其眼下正处于黎家大少和三少争权的微妙时刻，这一突发事件让那些明里暗里与这几家有利益相关的人不由谨慎起来，生怕站错了队。
其实此事并不突然。
早在当年看过霍彪父亲留下来的文件后，黎瑞就决定了要拿霍家做筏，甚至私下和霍彪达成了交易。相对于外表冰冷但其实很念旧情的魏荣禛，黎瑞才是真正的狠角色，他不会直接喊打喊杀，也不会不谋而动，他只是在充满真诚的笑容里，环环相扣地算计了他想算计的东西。
——如果说魏家是一头全身洗干净了但爪子还站在泥水里的老虎，那么黎家就是一棵从泥中长出来的参天大树。明面上有多少枝条，泥底就有多少根须。
原本井然有序的场子已经乱成一团，桌椅东倒西歪，筹码滚得到处都是，地上的人也躺得横七竖八。这是霍彪第一次和老K出来见世面，从通道一路走过去，纸醉金迷和腐坏颓败同时掠过眼前，通道尽头是被绑在桌子腿上动弹不得的许老二，已然被老K吓得全身打颤。待老K把该处理的事全都处理完，黎瑞通知的警方也十分及时地赶到了，查封了场子，并‘误打误撞’地救了人，立了大功一件。
待霍彪得知唐浩初回国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唐浩初是上午抵达的，魏荣禛亲自过去接的机。一直没睡的小少爷在车上就打起了盹，回屋后便窝在管家每天都记得晒的小被子里香喷喷地补眠了。
霍彪顾不得管身上略显脏乱的衣服，直接上了车往回赶。尽管从魏荣禛那里得知唐浩初已经睡了，还是莫名有些焦躁。这种焦躁不是着急，也不是不急，而是一种说不出来的起伏的情绪，也只有唐浩初能够挑起他这种情绪。
车刚停下来，霍彪便迫不及待地下了车。这些年下来，魏家上下已经把他当做半个少爷，管家还想问他要不要吃中饭，他的身影已经从楼梯口消失，走到了唐浩初的房间前。

第22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也许是走得太急了，走到门口的这一刻，霍彪突然觉得心跳有点快。几乎用了最轻的力道转动把手，小心翼翼地迈入门内，一眼便看到裹在被子里蜷成一团儿的小小少年。
他就仿佛雕塑一样直愣愣地站在那儿，直到心跳在见到对方后慢慢平复下去，才来到床边，然后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小少爷乖巧安然的睡脸。伸手的这一刻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脏乱不堪，仿佛怕把对方碰脏一样，匆忙把手收回来。
霍彪用最快的速度回自己的屋里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重新来到唐浩初的床前。大概是坐飞机坐得太累，唐浩初一直没醒，而且睡得毫无半点防备，非常香甜。
他的小少爷长大了不少呢，霍彪想。
想起对方五年前的模样，牛奶般白嫩的包子脸，肉嘟嘟的小手，生起气来瞪得圆滚滚的猫儿眼。如今已迅速抽高变瘦，面部轮廓开始加深，眉眼也褪去了一些稚气，变得更加精致耐看。霍彪伸手帮他掖了掖被角，又帮他拢了拢散落在眉心和眼角的额发。大概是被弄得有些痒，小少爷皱起眉，甚至在睡梦中抬起手胡乱挥了挥。
挥动的时候正好碰到了霍彪准备收回来的指尖，霍彪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行动已优先于思考，反手握住了小少爷的手腕。
纤细的手腕被轻而易举地包住，霍彪莫名之间不想松，干脆掀开被子的一角，也躺进了被窝里。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帘之间的缝隙照在霍彪的侧脸上，那张脸和平日里的镇定自若明显有些不同，而是隐隐藏着紧张，甚至连呼吸也压抑着紧张。这种感觉有点像小时候偷偷背着人吃东西，将食物匆匆忙忙塞进嘴里，却不敢发出一点声息，生怕暴露了自己。
究竟会暴露什么，霍彪并不清楚，但他依然无比小心，握住手腕的手也不敢用力，直到睡姿仍和以前一样不老实的小少爷主动滚到了他怀里。
柔软的发丝擦过脖颈，连带着一颗心也像被羽毛撩过般痒痒的。精神一旦松懈下来，就忍不住开始犯困，凌晨时分就跟着老k出门的霍彪也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已是晚上，霍彪轻手轻脚地坐起身看了看时间，唐浩初随之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也不知道是还没睡醒还是觉得惊讶，竟看着霍彪半天都没说话。玉雪好看的小少年睁大眼睛呆呼呼望过来的模样真正叫人疼到了心尖子里，霍彪忍不住捏捏他的小脸，沉声说“怎么了？不认得我了吗？”
霍彪的变化比唐浩初更大，即将要满十四岁的少年，五官已彻底长开，眉眼冷峻，鼻梁高挺，棱角分明。终于反应过来的小少爷拉住霍彪的手，道“霍彪！你变得好高好帅啊！”
小少爷的小脸虽然已经没了婴儿肥，但捏起来依旧软得像婴儿般，霍彪趁着他说话的时候又轻轻捏了一下，然后克制地收回手，“饿不饿？起来吃晚饭。”
“不想起，”小少爷还像以前一样喜欢赖床，“我想再睡一会儿……”
霍彪拉开被子，将人直接抱了起来，“吃点东西再回来睡。”
小少爷自觉地用手圈住霍彪的脖子，完全没意识到这么大了还被人抱着走路有什么不对。而霍彪还是用那种抱小孩儿的姿势让他坐在他的手臂上，还抱着他边走边颠了颠，低低道“……虽然长大了很多，但还是好小啊。”
因为变声期还没结束，霍彪的声音有些嘶哑，但并不难听。觉得自己已经长得很大了的小少爷顿时有些不满，瞪向霍彪道“我才不小呢，我已经小学毕业了，就要成为一名中学生了。”
法国的小学是五年制，五年级的唐浩初的确要毕业了。他读的那所贵族学校是兼具小学和初中的，鉴于他这些年的优异成绩和各项发明，不用经过期末考核就可以直升初中。
小少爷的脸颊还因为刚睡醒而带着绯红，头发也睡的胡乱翘着，漂亮的眼睛这么一瞪，像一只又甜又凶又毛绒绒的猫咪。霍彪把他抱到洗手台上坐着，用温水拧了个毛巾给他擦脸，擦完脸，又帮他挤好了牙膏，拿着牙刷在他的小鼻子前晃了晃，“张嘴。”
闻到了喜欢的橙子牙膏的味道，唐浩初听话地张开嘴，霍彪继而将打开电动按钮的牙刷伸进他嘴巴里。他这才开始自己动手，自食其力地握着牙刷刷牙，霍彪则抬手给他理了理乱翘的头发，软软的发质摸起来微凉又顺滑。
掌下的小脑袋似乎被摸得舒服了，无意识地在他掌心蹭了蹭，瞧着更像猫咪了，然后吐掉嘴里的牙膏沫，“对了，我每年寄给你的信你都收到了？”
他寄来的每封信对霍彪来说都无比重要，不知翻看了多少遍，但霍彪答得很平淡，只轻轻嗯了一声。
“我不是故意不回来，但每次都有事情绊住，”纵然在信里说过了，小少爷还是认真解释道“大前年是因为创新大赛改期了，前年是因为学校统一报名了机器人团队赛，去年是因为拍电影……”
唐浩初并没有拍翁信的《夺嫡》，——看过完整的剧本后，唐景行觉得其剧情和拍摄时间都拖得太长了，而且电视剧远没有电影考究和有冲击力，既然孩子喜欢演戏，那么一开始就应该上更高的舞台。
所以直到去年唐浩初才参演了人生的第一部 剧，是唐景行精挑万选的国际大制作，剧本非常棒，电影班底也很强大，讲述的是科幻背景下机器人和人类的故事，而唐浩初扮演的角色是女主角为了缓解丧子之痛而造就的机器人。
这个角色的戏份仅次于女主角，甚至有一半的笑点和哭点都在他身上。比如因‘无论何时都要对人微笑’和‘紧急时刻要触发急救模式’等固定程序设定而闹出的笑话，第一次因被抛弃而萌发出孤独感时引出的泪点，最后被销毁的那段剧情直接将整个电影推向了**。
虽然他是机器人，但他比某一部分丧失人性的人更像人。他不需要金钱和地位，也没有人类的野心和**，他只想和人类一样，也能拥有爱和被爱，哪怕仅有一天。
因为特效太多，导演又要求极高，电影从今年年初拍完至今还在进行后期制作，定档的时间推到了圣诞节。唐浩初随即对霍彪说“等电影上映了，我请你一起看。”
“嗯。”霍彪把刷完牙的小少爷从洗手台上抱下来，“但你之前言而无信，还是要受惩罚的。”
“啊？”小少爷眨了眨眼，“要惩罚什么？”
霍彪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认真地思考，就在小少爷忍不住有点儿紧张的时候说“就罚你吃糖。”
这算什么惩罚？小少爷立刻开心起来，“那我要吃好多糖！”
“没有好多，”霍彪从口袋里拿出他早上鬼使神差买的跳跳糖，——买的原因只是包装上印了唐浩初的英文名hoe，“我只有这一袋。”
“好，”小少爷接过跳跳糖，理直气壮地说“那你还欠我好多糖哦。”
魏荣禛不知道为什么不在家，只有唐浩初、霍彪和已经长成大狗的奶油一起吃晚饭。奶油显然还记得唐浩初，非常亲热地朝他扑过来，于是一人一狗像以前那样绕着庭院跑了好几圈。
忙了一整晚的魏荣禛第二天早上才回来，一同来的还有黎瑞。而当天就是霍彪的十四岁生日，小少爷表示要和霍彪出去玩，并要花很多很多的钱。
因为系统已经开始催他完成‘挥霍无度’的主线任务了，甚至用上了名言警句，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于是小少爷小小的一只，身上却带着足足七张卡，每张额度都高到吓人。有之前爸爸给的卡，来的时候妈妈给的卡，舅舅给的两张，以及舅妈刚刚塞来的三张，雄赳赳气昂昂地准备带着霍彪和奶油出去花钱。

第23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最近s市不太|安稳，所以魏荣禛特地安排了个稳妥的司机，又不放心地配了几个保镖在后面远远跟着，还单独交代了霍彪几句，才放他们出门。而小少爷是个认真的小少爷，所以他出发前是做过功课的，——他分别在网上查了全市最贵的糖果店、最贵的甜品店、最贵的冰淇淋店以及最贵的餐厅，简直计划得美滋滋。
然而才到第一站糖果店，就让霍彪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实在是小少爷吃糖吃得太凶了。
糖果店很大，装修风格宛若甜蜜的童话国度，一推门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的巧克力香味，小少爷看着五彩缤纷的巧克力和糖，双眼亮得像钻进了粮仓的小豚鼠。因为价格高，这家店的客人并不多，而小少爷在店员眼里简直就宛如金光闪闪的小金童，只见他非常土豪地伸出手，向店员不断指着这个这个和那个，几乎每种糖果都要了一盒，甚至多到要保镖过来帮忙才成功拿上车。
紧接着，霍彪便亲眼见识到了小少爷吃糖的本领。
一颗水果糖，嘎嘣嘎嘣嚼两秒就没了；一盒六颗装的巧克力，才说两句话的功夫就被吃光了；司机还没开过这条街，他座位边已经堆了足足四个吃空了的糖果盒。霍彪在一旁看着，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抽走了他手里的糖果。
脑域异能者尤其爱糖，因为高速运转的大脑会消耗大量糖分，只是吃糖过量，多巴胺会变饱和，造成‘糖瘾’，并越来越严重，随之需要越来越多的糖。
唐浩初还在奇怪手里怎么空了，抬起头，就见霍彪正皱着眉看着他。想到光顾着自己吃而忘了请对方吃，唐浩初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要吗？”
说着从一摞糖盒里翻出一盒树莓味巧克力，“这个好吃，你尝尝这个。”
霍彪在心里叹了口气，然后说“我不吃，但你已经吃很多了，不能再吃了。”
糖对未成年人的坏处不言而喻，会使心血管、肠胃、骨骼等均出现问题，霍彪说完便把糖盒一一拿过来，全部都收进了袋子里。
收的过程中，小少爷的目光就没有一刻离开过糖果盒。他看了看霍彪严肃的脸色，又不舍地最后瞧了一眼糖果，知道没得商量，有些委屈地扁扁嘴缩回座位上，赌气似的将头转向窗外，一副生气了不理人的态度。
模样有种说不出的可爱，让霍彪差一点就要捏一捏他的小脸了。霍彪努力忍住了这个念头，也没有立刻过去哄他，想等他消消气，过一会儿再哄。
但等着等着发现不对，“你嘴里是什么？”
小少爷僵在原地不动，也不做声。霍彪轻轻扳过他的肩又问了一遍，小少爷支支吾吾，一张嘴，一不小心从嘴里掉出了一颗糖珠。
霍彪竟完全不知道他究竟是从哪里又偷吃到的糖珠。
“吐出来，”霍彪把手放在小少爷的嘴边摊开，“待会不是还要吃蛋糕？还想不想吃蛋糕了？”
小少爷紧抿着嘴巴，含着剩下的糖珠不愿意吐，还抬起鼓得滚圆的红扑扑的小脸，一双大眼努力瞪出很凌厉的光芒，表示自己特别特别凶。
可惜再凶也没用，小少爷还是被霍彪无情地撬开嘴巴，只能一边摇着小脑袋挣扎一边口齿不清地喊“霍彪坏、我不要理你了！”
他的相貌实在太好，生气的样子也只让人觉得漂亮得似火焰般耀目。唇齿间温软的触感让霍彪微微一顿，只觉得细嫩到仿佛轻轻一捏就会碰坏了，甚至紧紧盯着那泛着水光的红润唇瓣许久没动，险些被小少爷挣开。
但霍彪最终还是将小少爷嘴里剩的两颗糖珠捞了出来，丢进车载垃圾桶里。指尖还黏着甜蜜又腻滑的银丝，却没有将其擦掉，而是下意识用嘴尝了尝。
好甜。
背对着霍彪的小少爷没有看到，他之前生气只是为了掩饰偷吃糖珠的事，这回是真生气了，连微翘的头发似乎透着一股委屈劲儿。霍彪将他软软的头发拢到耳后，露出白生生的侧脸，然后拿了一瓶水给他，“来，漱漱口。糖吃多了不好，而且吃太多糖，待会吃蛋糕就不觉得甜了，对不对？”
想起蛋糕，小少爷才勉强消气，但还是有点儿不高兴，也不等霍彪帮他把水拧开就将水夺过来自己拧。
也不知是这瓶水特别结实还是怎么回事，拧了一下没拧开，又拧了一下，还是没开。
小少爷决定和这瓶跟他作对的水杠上了，连霍彪都他抛之脑后了。可杠了足足一分钟还没成功，继而被霍彪连人带瓶子一起抱进怀里，然后像手把着手教小孩吃饭那样握着他的手拧，没多会儿就拧开了。
霍彪又拿杯子帮他接了漱口水，拿纸巾帮他擦了嘴，最后忍不住低低道“……我的小少爷怎么能可爱成这样。”
永远都能比他想的更加惹人疼。
第二站甜品店到了。
店内是时尚又梦幻的设计风格，就餐区的屋顶还有一片闪闪发光的星空，桌上的摆设也处处都精致得不行。但小少爷的关注重点只在蛋糕上，待蛋糕一送来，目光立刻凝聚上去，俨然写着想吃。
但他没有立刻吃，而是认真地先帮霍彪插好蜡烛，又让他许愿，还在他许完愿后主动将第一块蛋糕切下来喂给他，“甜吗？”
霍彪看着小少爷的眼睛，点头，“甜。”
霍彪不爱吃甜，也很少吃甜食，却又吃过太多的苦，所以尝到一丝甜，就已然足够。——而他已经尝过世上最甜的东西，就比如小少爷此刻的笑容。
小少爷已经一头扎进了蛋糕里，如一头扑进奶盆里的小奶猫一样，唇上沾着奶油，连鼻尖上都蹭了一抹褐色，就差没发出愉悦的咕噜咕噜声了。霍彪为了不让他吃太多，只能忍着不喜欢的甜腻努力多吃一点，吃到最后只觉得满嘴发苦，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他对这种甜腻腻的东西如此热衷。
到了第三站冰淇淋店，霍彪只准小少爷点两个冰淇淋球，并试图再套用之前蛋糕店的方法尽可能地让小少爷少吃。却不料勺子刚伸下去，就被小少爷用小勺子压住了。
“霍彪，人生在世，总有不如意，”小少爷突然严肃正经又充满哲理的道“所以有些事情，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这严肃的语气让霍彪有些困惑，不由思考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小少爷趁机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掉了足足两个冰淇淋球。
十月份的气温已经很低了，吃完冰淇淋的小少爷忍不住开始发冷。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班比较晚，只能先发这么一点点，明晚会多更

第24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街上的风一吹，顿时更冷了，然而小少爷嘴硬不愿意吭声，正好看到路口有家很有名气的温泉会馆，临时决定去泡温泉。
这家温泉会馆凑巧是黎瑞私下参与投资的，因为环境好档次高，曾被政府用来接待外宾，最近天气变冷，开始限流，只接待熟客和名人。虽然霍彪长得和成人一样高了，但脸毕竟还有些生嫩，小少爷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会馆前台一开始见到唐浩初和霍彪的时候，只以为是哪家孩子走错了，态度难免有些冷淡。直到小少爷掏出卡，前台才实打实地愣了。
眼前这一排卡几乎全是私人银行卡和钻石卡，还有一张是法国发行的全币种运通卡，就算他再孤陋寡闻，也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
——天了噜，这是哪里来的金光闪闪的小少爷？
前台立即像换了副面孔般变得十分热情，大堂经理也第一时间赶过来，殷勤地为小少爷接待和安排。
小少爷是个大气的小少爷，没有计较前台之前的态度，跟着大堂经理进了贵宾更衣室。更衣室里暖暖的，霍彪认真帮小少爷脱外衣，而小少爷忍不住抬起一只手去摸卷帘边上挂的晶莹剔透的水晶球。紧接着，另一只手也在霍彪的要求下乖乖地抬起来，——抬手的模样就像是安顺地对人摊开四肢且毫无防备的小动物，似乎连那对长长的睫毛都透着无限的亲近和信任，让霍彪看得心脏软成一团，似水如棉。
脱好衣服的小少爷随即去淋浴间冲洗了一下，热水一浇，立马就不冷了，然后套上会馆特别的小泳裤，拿着领班专门送的小泳圈，披上小浴袍，和霍彪一起朝温泉区走。
顺着露天的石板路，越过几个比较大的温泉池，绕到竹楼后面，是用圆白鹅卵石堆砌出来的中小型私家浴池。清透的池面上飘着缈缈雾气，石雕瑞兽的嘴里吐着咕嘟咕嘟的流水，旁边的小竹楼上还挂着风铃，风一吹，长长的流苏便在风中叮叮咚咚，非常好听。
怕石头咯着小少爷的脚，霍彪是背着他过去的，但一看到池子，小少爷就急不可耐地从霍彪身上挣扎着跳下来，拖着小游泳圈便跑进了水里。
水温刚刚好，小少爷欢快地在水里玩起来。一会儿踩踩泉眼，一会儿坐在游圈里飘来飘去，一会儿扑腾扑腾地假装游泳，一会儿又埋进水下拱来拱去，——总之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开心。可惜一不小心呛了水，小少爷揉揉被水淹到的眼睛，委屈哒哒地去找霍彪要毛巾擦脸。
霍彪已经过来给他擦了，玩得有些热的小少爷又嚷着要喝果汁。池边有服务生专门负责送各种果汁和饮料，但霍彪没要果汁，只让送了杯温白开。
大抵是渴了，小少爷没有抗议，乖乖地接来喝了，然后在喝水时看到了霍彪肩膀上的疤痕。
再细细看下去，发现不止肩膀，胸口和背上也全都有，小眉头不由皱起来，语气带着明显的担心，“疼不疼？”
霍彪没答话，只摇摇头表示否定。
小少爷不信，小眉头皱得更紧了，“骗人，那么多伤疤，一定很疼。”
霍彪用拇指轻轻抚开小少爷的眉心，“嗯，是骗人。但你借我靠一下就不疼了。”
少年说着把下巴轻轻靠上更小一点的少年的肩。
那肩膀脆弱又稚嫩，纤细到仿佛用力一压就会碎，但就是这纤细的肩膀，给了他难以言喻的支撑力，甚至撑起了他幅员辽阔却又空旷冰冷的内心。
太阳已渐渐开始西斜，两人肩并肩倚坐在池水里望向远处的天空，只见天际云卷云舒，有迁徙的候鸟排成队掠过，隐隐能听到振翅声和鸟鸣。小少爷指着候鸟掠过的那片云层，“那块云好像一只大老虎啊。”
“哪块？”
小少爷直接抓起霍彪的手，朝‘大脑斧云’的方向指，“那块。”
霍彪莫名觉得被小少爷握着的地方有点痒，那种痒意一直钻到了心头，片刻后才抬眼朝对方指的方向望去。
看了一会儿，霍彪反手抓着小少爷的手指向另一边，道“这片云特别像小青蛙，头上还顶着一片荷叶。”
这个‘小青蛙’比那只略显抽象的‘大老虎’要形象得多，小少爷微微睁大眼，“真的诶！而且它下面的那片云有点像大青蛙。”
“但它头上没有荷叶，”霍彪故意说“青蛙晚上要用荷叶当被子睡觉的，这只大青蛙晚上就没被子盖了。”
“它可以借小青蛙的荷叶用，和小青蛙睡在一起。”
“要是小青蛙不愿意呢？”
“小青蛙一定会愿意的。”小少爷认真道“如果你是大青蛙，我是小青蛙，我就愿意把被子给你。”
霍彪没有说话。
但如果他是大青蛙，不管小青蛙要什么，它都愿意。
天边的太阳正在缓缓下沉，落日溶金，云霞像燃烧的火焰般绚烂好看。这片池子本来就是被隔绝出来的私人浴池，霍彪看着那一寸寸沉没的太阳，和身旁的竹屋及竹林，突然觉得他们所在的这块地方像一片与世隔绝的孤岛。
隔绝了所有人，只剩下他和唐浩初两个。
霍彪心头一动。
似乎有什么东西落地扎根，在无形中默默滋长，霍彪轻轻呼吸了口气，道“我们该走了。”
他们不知不觉泡了两个多小时，泡过温泉的小少爷皮肤更白了，灯光一照，就像上了釉的汝窑白瓷，又像刚蒸好的又白又软的小包子。但泡得太久，小萌包已经变成了一个小皱包，小手和小脚上全是一道道的纹。
今天花了不少钱，小皱包在回家的路上又去了趟商场，准备给赞助了卡的爸爸妈妈舅舅舅妈买个礼物。可惜肚子饿了，急着回家吃晚饭，没浪费时间去精挑细选，只图省事地在一家品牌玩具店里一口气买了四只毛绒公仔。
于是第二天魏氏集团的员工便惊讶万分地看到他们一贯冷厉的魏总抱着个和他气质完全不同的毛绒兔子走了进来，跟了魏荣禛近十年的江特助甚至下意识揉了揉眼，以为自己还没老就犯了老花眼。
魏荣禛抱着毛绒兔子一路迈入顶楼的总裁办公室，先是把兔子放到资料架上，过了一会儿，又摆到了办公桌边的柜子上，再过了一会儿，又移到了窗前的沙发靠背上。还问江特助“你觉得把它摆这怎么样？”
江特助很想说这种可爱系的玩偶和冷调性的办公室完全是两种风格，摆哪儿都不合适，却不敢说出口，只管点头称赞“嗯，很好，非常好看。”
魏荣禛觉得很满意，自顾自地又站那欣赏了一下，说“我记得你家也有小孩儿。”
江特助有些疑惑，但还是如实答“对。”
魏荣禛将下巴抬向兔子，“你家孩子有没送过你这个？”
这语气里隐隐含的自豪和炫耀是咋回事？江特助努力忍住疑惑，再一次如实答“没。”
魏荣禛没再问了，但江特助觉得自家老板的表情明显变得更满意了，简直一头雾水。
同样满意的还有唐景行，——今日片场里的所有人都看到了影帝怀里的毛绒绵羊。这部电影是唐景行首次担任制片人，又兼任男主演，几乎时刻都有事情找他，在这样忙的情况下还不忘抱着那只绵羊，许多人都忍不住发问。
就等着别人来问的影帝顿时开启了炫耀模式“这只羊好看！这是我家浩浩送的！摸起来特别软，还特别有弹性，手感特别舒服……”
如果不是被有事找他的副制片打断的话，众人怀疑他能夸上一个小时。
而黎瑞这边收到的毛绒公仔是小狗，他带着毛绒小狗回到黎家，黎宏光正和他继弟黎霖、以及他那位一贯会做戏的后妈郑曼萝坐在客厅里谈笑风生地聊天。
“都这么大了，做事还是那样毛躁，”黎宏光一副拿小儿子没办法的表情，语气里的纵容却显而易见，“算了，我再拨一笔资金给你，把老郑也调去帮你。”
黎霖听了，立马表示自己这次一定不会再出问题，郑曼萝也软声软语的插了几句。看着他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父慈子孝，黎瑞只勾起唇笑了笑，没与之打招呼便直接上楼回自己房间。
倒是老管家殷切又关心地追上去，问“大少爷要吃晚饭或什么宵夜吗？我这就安排厨房去做。”
“不用，”黎瑞还是笑，笑容特别好看，“我吃过了。”
黎霖那边也喊了老管家，吩咐说要吃西湖醋鱼。老管家面色平淡地听了，只微微颔首，“是。”
他已在黎家待了近四十年，看过了太多形形色色的人，所以他从来都知道，只要黎瑞还在，黎家就不可能落到其他人手里。因为金钱和权利从来不是继承来的，是夺取来的，——就像黎宏光当年忘恩负义地夺取了他前岳父和前妻的金钱和权利。
黎瑞回房后，抱着毛绒小狗打了个电话给魏荣禛，“让浩浩回法国，我怕接下来会不安全。”
魏荣禛知道他是要真正出手了。
魏荣禛淡淡嗯了一声，黎瑞有些低落又有些委屈的说“亲爱的，我想你了。”
然后在魏荣禛刚要因他的语气而心软之际，一言不合就耍流氓“我想要吻你，吻到你只能喘息着轻颤，想要把你的地方全咬一遍，咬到你只能……”
“你是狗吗？”魏荣禛冷冷打断他。
黎瑞不要脸地道“我想要你念着我的名字口，你说我是狗我就是狗，我这就叫给你听。”
魏荣禛实在不想跟他废话，只道“浩浩不知道怎么回事，身上起了不少小红点，医生说有点儿像要出水痘的症状，不知道能不能上飞机。”
小少爷皮肤过敏了。
他本就身娇肉贵，一点疼一点痒都受不得，现下全身都痒得不舒服，眼睛不自觉就泛起一层水雾，湿漉漉地像初生的小鹿，软软地对陪在他旁边的霍彪说“手痒，背上痒，腿也痒。”
霍彪不敢让他抓，只能轻轻地帮他揉，揉了一会儿，问“好点了吗？”
小少爷咬着唇摇摇头，像小动物般把脸埋进霍彪怀里“……我难受。”
异常简单的三个字，却扎得霍彪的一颗心都缩起来。

第25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睡一会儿，”霍彪像给小猫顺毛一样轻抚小少爷的头发，“睡着了就不难受了。”
小少爷努力闭上眼，但还是痒得睡不着，在霍彪怀里辗转不安地动了动，然后掀开小衣服，朝霍彪露出软软的小肚皮和脊背，“你再给我揉揉。”
那些零零散散的小红点在白皙光洁的皮肤上尤其明显，也让霍彪瞧着异常刺眼。霍彪长期练习扣动扳机的掌心和食指都有枪茧，在痘痘上揉刮的感觉虽然不能完全止痒，但还是能缓解一点。
只是小少爷的皮肤太细嫩，力道实在不好控制，太轻了小少爷嫌不解痒，重了又糯糯地嘟囔说把他弄疼了。——相对于霍彪平日里接触到的其他人来说，小少爷简直就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生物，尤其是老k那样得力的伙计和雇佣兵出身的教练，哪怕中了几刀养个两天依然生龙活虎，可若换成小少爷，霍彪连想也不敢想，一指头都舍不得碰，一点小伤都不敢让他受。
眼前这软软的一小团，又娇气又惹人疼，好像天生就是用来宠着哄着的。
小娇气团子总算迷迷糊糊地趴在霍彪胸口睡了。
霍彪继续帮他揉背上的红疙瘩，揉得很轻，免得他又软糯糯地喊一句把他弄疼了，听着让人揪心。直到感觉他的呼吸越来越悠长和平稳，霍彪才停手，帮他拉好衣服盖上被子，再小心翼翼地把他挪到枕头上，然后起身下床。
临走之前，又借着床头灯的光看了看小少爷熟睡的脸。只见他安安静静地躺在松软的羽绒被里，瓷白的小脸仿佛自带柔光滤镜，连带着毛绒绒的头发以及头下枕着的小枕头也泛着暖暖的纯白，犹如披了一片月光。
——他就是他心里纯白的月光。
霍彪轻轻呼吸了一口空气中小少爷身上的味道，香香的，甜甜的，让人嘴里也泛起了甜，相比之下，医院的消毒水味就显得异常刺鼻和难闻。霍彪半夜前往医院，幽灵般毫无存在感地来到住院部的某个病房，值守夜班的护士完全没注意到他的出现，连医院里装的探头都没有录下他的影子。
他不是来探病的，是专门来找人的，找的还是个老熟人，——曾跟着他父亲做事却背叛了他父亲而跟霍历狼狈为奸的孙妄。
许老二刚刚被捕的时候，还满心满算着霍历一定会保他出去，面对警方的问话一概不说，嘴硬得厉害。警方这边几乎全是黎瑞的人，而黎瑞这人做事向来滴水不漏，既然让许老二进来了，怎么可能放他出去，于是霍历派来保人的得力手下孙妄等人一下飞机，就因遭遇连环车祸而被送进了医院里。
黎瑞并不想掺和霍家的事，也不关心霍彪最后究竟能不能斗得过霍历，可偏偏霍历站错了队，站到了黎霖那里。所以黎瑞摆明了态度要整一整霍历，也不要孙妄的命，就是吓唬吓唬他，没事儿就让老k去医院‘探望病人’。
相对于笑面如花的黎瑞，和虽不苟言笑但一言一行都能当做礼仪规范的魏荣禛，老k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匪类，做起事来蛮不讲理，动起手来更毫不心软，导致孙妄一见着老k就浑身发颤，寝食难安。今日老k另外有事要做，没顾得上‘探望’他，他本以为自己终于能睡个安稳觉，却不料等来了霍彪。
霍彪转开门把，轻轻走进房内。
孙妄此刻还在睡，——他已经好几天都没睡过了，精神几乎撑到极限，被撞骨折的腿又疼得钻心，身心都非常难捱。霍彪无声无息地向孙妄靠近，从不知名的地方拿出一个注射器，熟练地弹了弹针筒，将空气排出来。多年练就的警觉让孙妄感到了危险，立即睁开眼试图躲开，但霍彪的动作更快，甚至看不清他是怎么出手的，针筒已精准且毫无半分犹豫地扎进孙妄的脖颈。
药剂让孙妄无法发声，只能死死盯着那个当年不被他放在眼里、但如今已迅速长大成人的霍彪，惊惧地睁大了眼。
“我只问你几个问题，”霍彪拿了纸和笔，“你只需要老老实实地把答案写下来。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写，决定权全部在你。”
面无表情的霍彪在孙妄看来却如索命的厉鬼般恐怖骇人。
霍彪半个小时后才离开病房。
除了孙妄，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来过，也没有人知道孙妄在这不长不短的半小时里究竟经历了什么。他整个人失禁地瘫软在病床上，本就快撑到极限的精神彻底崩溃，骨折的腿鼓胀得骇人，布满红血丝的双眼就像失去意识一样毫无神采，只有因疼痛而微微痉挛的躯体印证了他仍然活着的事实。
几乎同一时间，黎瑞去审讯室亲自见了许老二一面。
“其实你已经很清楚地知道了答案，——你被放弃了，不会有人来。”
黎瑞不管何时都能笑得真诚好看，哪怕对面是恨不得咬死他的仇敌，“但我和那种忘恩负义赶尽杀绝的人不一样，对于诚心悔过的人，我一向愿意给他重新开始的机会。所以现在，你要不要抓住这最后的机会？”
他轻缓的声线在狭小的审讯室里撞出回音，无端让人生出非常值得信任的错觉。但实际上，他天生就缺乏真诚和信任这种东西。他这辈子唯一信任的，就只有一个魏荣禛。
迟迟见不到孙妄和律师团的许老二最终为了自保把该说的和不该说的全交代出来。
变故来得非常快，短短两个晚上便发生了很多事，先是黎宏光海运的那条线和船上的货被警方扣了，紧接着黎霖负责的市政工程项目出了安全事故，——除此之外，唐浩初身上的水痘也彻底发了。
水痘这种东西就得让它发出来，不能喝药控制，否则会长期高烧，还得发第二次。小少爷已经低烧了一个星期，连喜欢吃的东西也吃不下去，身上的小红点越来越多，开始变成半成型的水泡，最终在一夜之间全部发了出来。
因为脸上也起了水痘，爱面子的小少爷躲起来不肯见人。霍彪进屋的时候，就看到屋里漆黑一片，所有窗帘都拉得严严实实的，完全看不见小少爷躲到了哪里。
霍彪拉开了窗帘，并以最快的速度把凌乱的房间收拾了一番。
小少爷不爱收拾，又尤其娇贵，用过的东西每天都得换，身上穿的衣服、平日里用的什么毛巾杯子，全都要换新的。而且他喜欢用过了就乱丢，——有时候直接扔在地板，有时候随手扔在椅子上，这两天又因为出痘不愿意让佣人进来收拾，导致乱成了一团。
这习惯已经从小养到了大，小少爷从来没意识到自己乱扔的毛病不好，更重要的是，全家人甚至包括最严肃的魏荣禛，也都没意识到有问题。只觉得既然家里有这个条件请佣人收拾，小孩子多宠一点没什么关系。
霍彪是故意收拾东西的，因为想给小少爷一点缓冲时间。但收拾完了，也没发现他的身影，心里忍不住着急起来，开始满屋子找人，最后竟在衣柜里见到了缩成一团的小少爷。
霍彪把人抱进怀里，动作无比轻柔和小心，仿佛抱着什么无可比拟的宝贝。小少爷乖乖地任由他抱了，却仍把脸埋进他怀里不给他看，像一只将脑袋藏进沙堆里的小鸵鸟。
“又起烧了吗？”霍彪摸了摸他的额头，然后把他的小脑袋搭在自己肩上，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安抚“不怕啊，只是几个水痘而已，不用担心。”
小少爷整个人都挂在霍彪身上，手臂搂着他的脖颈，小脸贴着他的肩窝，那几缕总是不听话地翘起来的头发都蔫哒哒地垂下来，强忍着委屈的声音听上去就透着一股让人心疼的小可怜劲儿，“我不想要长痘痘。”
“嗯，”霍彪将小少爷一路抱回床上，“很快就消了，消了就再也不会长了。”
见小少爷愿意把脑袋从他怀里出来了，霍彪才抬起他的下巴，仔细查看他的脸。水痘感染的话的确有毁容的可能性，但不感染就不会留痕。小少爷的脸颊、眉心和额角分别出了一个水痘，但在霍彪看来依旧无比可爱。
——在他眼里，不管他变成什么样子都觉得可爱。
于是霍彪用非常认真的语气说“一点也不丑，还是非常好看。”
小少爷强忍着遍布全身的难受的痒意，吸了吸小鼻子，“真的吗？”
“真的，”霍彪点头，“而且过几天就结痂了，等你生日之前，一定能全部掉完。”
小少爷的生日和霍彪就差一个月零几天，想到生日，他的心情又重新好起来，并和霍彪约定了到时候一起去吃巧克力火锅。
冬日的阳光很轻柔，小少爷像一只从冰天雪地里被人抱回家的小奶猫般被霍彪抱到飘窗前，重新感受到阳光的温暖。霍戎给他端了一杯热牛奶，又给他拿了医生建议吃的维c和维e含片。
小少爷很喜欢这个，尤其是维c，甜甜的像糖果一般，立即张开嘴，任由霍彪像喂小孩儿般把维生素一粒粒地放到他嘴巴里。然后双手抱着牛奶杯子，慢慢把维生素含化，再认真地将牛奶一口口喝完。喝的时候还会舔舔嘴巴，再惬意地仰着小脑袋，微微眯起一双水润的大眼，模样可爱的让霍彪舍不得移开视线。
——他的小少爷其实很容易满足，只需要一块糖果，一杯牛奶，甚至只是一句轻哄，就能让他重新高兴起来。他太好哄，却让霍彪想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送到他面前。
可惜小少爷并没能留下来过生日，也没能去吃巧克力火锅，甚至在身上的痂还没彻底掉完的情况下，就被魏荣禛送上了回法国的飞机。
小少爷已经拿到了保送初中的名额，可以不用去学校，所以还没打算回法国的他忍不住发起了小脾气。更让他生气的是，霍彪也一副急着把他送走的样子，对于之前说好的‘一起吃巧克力火锅’的承诺言而无信。
于是走的那天，小少爷一直没理霍彪，临出门前，霍彪蹲下来帮他换鞋子，他也缩着脚不给霍彪碰，甚至在霍彪伸手要抓他的时候，抬起脚丫一脚踹中了霍彪的肩膀。
霍彪的表情始终未变，仿佛被踹的不是自己一般，只管把小少爷踹过来的那只脚强制性地握住，继续帮他换鞋。
手中的脚踝纤细到仿佛用力就能折断，霍彪突然生出了想这么一直攥着的念头，让它永远挣不开自己的掌心。霍彪的眼神暗了暗，低下头掩住了眼里的情绪，认真将两只鞋都换好，才重新站起身来。
把小少爷送到安检口的时候，霍彪抬手摸了摸小少爷的发顶，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但到头来，什么也没有讲，只道“去。”
依旧在生气的小少爷本来想要躲开的，却没有动。登机的时间就要到了，小少爷和陪护他的保镖一起转身离开，一向坚决干脆的背影在这一次难得带了一丝犹豫。最终在要迈入安检门的时候，停下来看了霍彪一眼。
霍彪似乎一直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望着他，见他回头，竟隔着喧闹又吵杂的通道和来来往往的人群，冲他露出了一个笑。
这还是小少爷第一次见他露出这样明显的笑意，机场穹顶折射下来的光，就打在他上扬的唇角上。十四岁的少年，似乎藏着英姿勃发的野心和无穷无尽的力量。
小少爷平安地回到了法国的古堡。
古堡哪里都好，有成群的佣人，漂亮的花园和私家森林，就是太大太空旷。而小少爷回法国的第二天，s市就出了一起命案，——黎宏光派给黎霖用的老郑死了。
凶手的作案手法太高明，没留下一点蛛丝马迹，警方更是查不出什么所以然，只说手法和黎宏光早年混黑时得罪过的青帮非常相似。
事实上，就算能查到，警察也不会下功夫去查，只去青帮的一个会所做了个例行问话便不了了之，到了最后，甚至连死者的名字都不再提了。
这种事普通民众自然是不知道的，若知道得多了，可能会觉得感到有些玄幻。但剥开现世安稳的糖衣，现实就是这样，在资本的控制下，只有金钱和子弹才有话语权。
小少爷的生日转眼间已经过去，圣诞节来临了。平安夜的晚上，小少爷给霍彪打了个电话，例行跟他讲了一些琐事，并兴致勃勃地告诉他古堡里已经装饰好了巨大的圣诞树，舅舅也在早上到了，今天的圣诞晚餐会非常丰富，有烤火鸡和特制的圣诞布丁。
远在千里之外的s市，脱去一身血腥的霍彪靠在床头，一边任由家庭医生帮他处理手臂上的枪伤，一边用另一手没受伤的手握着电话，极其认真地听小少爷讲话。明亮的顶灯照下来，将他棱角分明的侧脸照得更加刚硬，却在和听筒里的人说话时，露出了异常柔软的表情。
疲惫的时候听着小少爷软糯动听的说话声，真的会感觉说不出的放松。霍彪把手机贴紧着耳朵，甚至能听到小少爷清浅的呼吸声，像一把毛绒绒的小草轻轻拂过心头。
知道霍彪不过圣诞节，所以小少爷提起了即将到来的春节，并问道“霍彪，你想要什么新年礼物？”
霍彪想了想，答“和以前一样的手写卡片就好。”
——他最想要的其实只有小少爷本人，那个同时拥有玫瑰和狐狸的小王子，就是上天给他的最大礼物。
小少爷最后还忍不住在电话里提到了皮埃尔，——皮埃尔在卢瓦尔河谷也有一座古堡，在平安夜的前两天，他又向小少爷发出了一次晚宴邀请。但小少爷因为要和妈妈及舅舅在一起过节，依旧没有应邀。
皮埃尔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中了什么邪，唐浩初越是拒绝他，他就越是忍不住惦念对方。
脱去显赫的家世和光鲜的羽毛，他也只是一个尚未成熟的少年，他也会因为不知名的情感而觉得烦躁和疑惑，因得不到的东西而恼怒和执着。何况缘分和感觉这种东西永远都说不清楚，有时候，越逃避反而越陷落，越执着反而越不可得。
唐浩初的首部电影《我和人类有个约定》于圣诞节的当天在全球同步上映了。
虽然这部电影的导演和演员都非常有名，但宣传上不太给力，导致上映的第一天实在有些不温不火。但仿佛就是短短一个晚上的功夫，电影的口碑在一夜之间异军突起，票房一日日暴涨，最终成为年度难得一部口碑和票房双赢的电影。
而唐浩初在电影中的表现几乎得到了所有观众的肯定。
网络上的影评一时间多如牛毛，大部分都是冲着他扮演的小机器人维克托来的，很多人还专门为了这个角色三刷甚至四刷，不管刷了多少遍，都会忍不住为了小机器人泪目。
——演技炸裂！小机器人还没掉一滴泪，我已经替他哭成狗！
——最后跟妈妈告别的时候，小机器人眼里亮起喜悦的光，又一点点暗下去，还有唇角及面部的微表情……这段我反复看了很多遍，简直高能！
——对不起，我让妈妈失望了。对不起，我无法理解你的情绪。对不起，我不能让妈妈开心……每次听维克托道歉我都忍不住暴哭！泪点再高也撑不住！
——演员将尺度拿捏得太精准了，机器人不会哭，连笑都是程式化的，稍有不慎就会让人觉得违和，但演的一点也不违和。
——相对于总是大哭大吼的女主角和话痨男主角，小机器人所有情绪起伏和内心波动都是用最细微的眼神和表情展现的，这种内敛的表达最戳人，我要吹爆我小男神！
关注唐浩初已经关注出一种习惯的皮埃尔也去看了这部电影。
他从来都是在家里的家庭影院里看电影，还是第一次想要去公共电影院看，也第一次体会到许多人堆在一起看电影的氛围。周围此起彼伏的哭声有些扰人，皮埃尔微微皱起眉，就在这时，看到了屏幕上小机器人望过来的眼睛。
那双眼睛是真的好看，定定望过来的时候，仿佛两颗有生命的黑色琉璃珠，让人觉得这深黑背后还藏着什么，吸引人深入其中。
就像小时候玩的迷宫游戏，皮埃尔想。
他小时候玩过很多次迷宫游戏，站在看不到底的道路中，一直往前走，寻找未知的宝藏和出口。皮埃尔此刻看着那双眼睛，简直要无法控制这突然却又来势汹汹的着迷，想要深入其中，哪怕里面没有宝藏也没有出口。
皮埃尔第三次向唐浩初发出了邀请。
大概是觉得一直拒绝不太礼貌，小少爷这一回终于答应了。这次只是几个贵族少年之间的小型聚会，参与者几乎全都是同校的学生，地点是位于第4区的一家私人高尔夫俱乐部。
俱乐部门前的那条路非常漂亮，中间的花圃种满了玫瑰，两旁的绿植则别有心裁地修剪出各种可爱的动物造型，在灯光的搭配下特别好看。于是还没到俱乐部门口，小少爷就让司机回去了，想要自己走进去。
刚走没几步，远远看到似乎有谁在一个修剪成兔子的绿植后面遗落了一只漂亮的小狗玩偶。又定睛看了看，发现确实有一只小狗，而且造型和奶油非常像。
所以忍不住抬脚向小狗迈去，好帮它找到失主。却不料就在他迈近的这一刻，绿植后面突然伸出一只大手。
同时喷出的还有刺鼻的水雾，小少爷立即屏住呼吸，可还是有气体被吸进了肺里。那只大手紧接一把抓住他的衣襟一边捂住他的口鼻，用难以想象的力道将他拖走。
小少爷就这么在路边消失，久等等不到人的皮埃尔还以为唐浩初再一次失约，心里生出怒意，却又生出一种近似于纵容的无奈。大概也只有这么一个人，敢对他三番五次的讨好无动于衷。
暗中作祟的自尊让皮埃尔到底没有打电话确认，所以直到晚上魏荣嫣回家才发觉到不对。时间已是晚上十点半，她的浩浩特别乖，如果十点之后不回家的话，一定会给她或者管家打个招呼。魏荣嫣随即让人拿到了皮埃尔的手机号，直接打到了他那里。

第26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接到魏荣嫣电话的时候，皮埃尔还有点懵。
他和霍彪刚好是同年，算是到了能喝酒的年纪，欧洲孩子又早熟，所以他今晚还因为心烦而喝了点酒。但一听到对方自我介绍说是唐浩初的母亲，皮埃尔立刻清醒过来，态度也变得非常客气和尊重。
家族沉淀的教养使他对任何长辈都很尊重，何况是他所在意的人的长辈。皮埃尔当即便特有礼貌的问“您有什么事吗？”
“hoe至今没有回家，管家说他受邀参加了你的聚会，司机晚上七点半的时候把他送到了第4区的希和里大街……”
还没听完，皮埃尔就哗地站了起来，面色也变得极其严肃和生冷。而魏荣嫣已经不用再问皮埃尔了，——管家报告说送小少爷的那名司机突然联系不上了。
魏荣嫣当即就确定孩子是出事了。
俱乐部所在的位置就是希和里大街，皮埃尔一边疾步出门一边调动人手，希望还能在街道上找出什么蛛丝马迹。可惜这条街没有监控，只在俱乐部门口和街道左边的出口有，事发地点正好卡在中间，不在监控范围内，通过监控看不到什么。
明明把小少爷送到的时候，那名司机还主动跟管家报了备，导致管家以为自家少爷已经安全抵达了，还怕扰了他和同学的兴致，很体贴地没有打给他，更不用说报警，让绑匪顺利争取到了整整三个小时的转移时间。
这三个小时已足够离开欧洲，前往到全世界的任何地方。
司机或许并没参与进去，对绑匪也不甚了解，只是出于威逼或利诱，向绑匪透露了小少爷的行程。但这更棘手，因为不管司机还是女佣，家里雇请的每个人都经过了严格的筛选和背景调查，所以司机并不难查，真正难查的是绑匪的动线和踪影。
皮埃尔最终在草地上发现了小狗玩偶和被唐浩初拽下来的一只扣子。
事情很明显，唐浩初失踪了，这不是什么恶作剧或玩笑，‘绑架’两个字随之冲上皮埃尔的大脑。大概是因为之前喝了酒，皮埃尔的脑子竟一时间瓮了一下，心脏也随之紧缩起来，下意识攥起的手甚至有些抖。直到冰冷的风把他吹得一个激灵，才努力冷静下来，让人守好现场，并把消息告知魏荣嫣和警方。
魏荣嫣完全没了平日里的冷静，打电话给弟弟的时候甚至有些站立不稳，脱力般地靠着背后的墙壁，企图借此获得支撑。魏家早年起家的时候不太干净，魏荣嫣幼年也遭遇过绑架，虽成功获救，还是留下一定心理阴影，导致至今仍在情感表达上有很大缺陷。所以魏家长辈一直致力于洗白，想把事业开拓到欧洲，却不料时隔这么多年，竟再度出现了这种事情。
但事实上，绑匪并不是魏家的仇敌，甚至和魏家没什么关系，——是黎霖被黎瑞逼得狗急跳墙了。
黎瑞的确逼得太狠，半点活路都不留。但他已经忍了二十多年，从八岁那年母亲死因不明开始，看着黎中光吞了外公留下来的所有东西，看着那个小三带着只比他小一岁半的黎霖登堂入室，看着他们一家三口相亲相爱，能忍到现在，已经是他的极限。
任何事情都不是突如其来的，表面上看起来再突然的事，暗地里却不知计划了多久。多年的筹谋和恨意一朝爆发，才短短四个月的时间，黎瑞就几乎将黎宏光和黎霖逼到了绝境。
黎霖已然走投无路，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败得那么惨。他知道黎瑞表面上无害，其实内里比谁都心狠，完全六亲不认，唯一重要的就只有一个魏荣禛。可魏荣禛同样是个难对付的角色，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把目标转到魏荣禛重视的人身上。
国内时间正是早上四点四十，这个点佣人们还没起，却见刚休息没多久魏荣禛匆匆起身了，急声喊人备车。闻讯赶到的管家只见他眼底翻滚着狂风骤雨，身上的煞气几乎要凝成实体，看上去非常骇人。
管家是魏家的老人了，见过魏家几十年风风雨雨，早就练得处变不惊，但这一刻，还是因魏荣禛身上的煞气而升起浓浓寒意。
黎宏光昨晚已经因走私融资等各项经济罪和谋杀罪被逮捕调查，黎霖却失踪了整整三天。黎瑞只猜测他在国内哪处地方躲着，却完全没想到他会逃往法国，还绑架了唐浩初。
黎瑞立刻放下了所有事，增派人手去查黎霖身边的人，最终顺藤摸瓜地找到半个知情者。对方是黎霖暗中交往的女友，黎霖的假护照就是她帮忙办的，而且她还有一个身份，是霍历的侄女。
审讯室设在地下一层，面积只有十几个平方大，几个雇佣兵出身的保镖守在那，见到黎瑞等一行人进来，立即上前开门。
里面很乱，只有最中央放的桌子还称得上干净，霍历的侄女霍澜岚此刻就被绑在桌子前的椅子上，衣服虽然完好，却带着多处血痕，显然受过了刑，红肿不堪的双眼望着进来的男人，带着明显的惊恐。
其实该问的都问了，已经撬不出什么东西来了，但魏荣禛还是决定亲自过来看一趟。因为黎瑞已经接到了黎霖发来的邮件，要黎瑞准备一个亿打到他在海外开的代理账户，同时销毁有关他的所有罪证和指控，否则撕票。附件是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但能看出是昏睡着的小少爷。
黎霖和黎宏光不同，黎氏是黎宏光的命，他到最后关头还在想着挽救黎氏，以至于没能逃走。而黎霖没有软肋，也不在乎黎氏的存亡，这些年甚至瞒着黎宏光从黎氏挖了不少私产，他只想要钱和自由。
魏荣禛大步走到霍澜岚面前，想要再问一些护照的详情。据霍澜岚交代护照是在黑市买的，但黎霖另外又从别的地方办了几份，他具体会用哪个护照前往哪个地方，她全不知情。
只有霍彪知道霍家私底下一直有做假护照的生意，专门用于洗钱和非法移民。一直没动的霍彪在这时忽然走到霍澜岚身边，“你不知情，那霍历知不知情？”
霍澜岚微微一愣，霍彪还不等她回答便一脚将椅子踹倒在地。
椅子砰的一声重重摔下来，霍澜岚因为被绑住而无法动弹，头磕在椅背上，血立即奔涌而出。而霍彪就像强迫症犯了一样面无表情的又是一脚，把椅子直直踹到了墙角，将霍澜岚另一边脑袋也磕出血来，然后她痛苦的尖叫声中问“霍历在哪？！”
霍澜岚只顾着哭叫没有说话，霍彪从身上抽出一支注射器，以肉眼几乎看不见的速度装好了针头和药剂，将其刺进霍澜岚脖子上，一眼不眨地推完了所有药剂。
他自制的这种加强版吐真剂能让训练有素的军人都如实招供。
霍历是霍彪的堂叔，算起来霍澜岚也是霍彪的堂姐，但霍彪看着她的眼神没有一丝怜悯。——在霍彪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同情和怜悯，也不分什么男人或女人，他心里只有三种人，一是小少爷，二是仇人，三是除了小少爷和仇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
霍历果然知情，霍澜岚还提到了他的一个情妇的名字，霍历几乎每隔几周都会来找她。
霍彪单枪匹马开着车冲上了高架桥。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就只有平安夜那晚小少爷给他打电话时软软的唤声，还有在他怀里安睡的模样。睡脸乖乖的，气味甜甜的，让人心里也泛起了甜，永远也闻都不够。
他没有同学也没有朋友，唯一会惦念他的就只有小少爷。在他眼里他什么都好，完美无暇，就像是贴着他的心长得一样。他娇气有理，任性有理，就算有什么不对，也都是别人不对。这些年魏荣禛已经把霍彪当做半个儿子，曾真心地告诫过他一次，说不管报仇还是夺权，都不能激进和冲动，否则成不了大气候。
霍彪微眯起眼。
要成什么气候呢，他只想要小少爷，这世上什么都没有他的小少爷重要。他曾计划着把所有仇怨全部解决，然后永远陪在小少爷身边，就算被驱赶也不走。
与此同时，动用了家族势力的皮埃尔查到了一个地址和车牌号。
会选择绑架唐浩初，也是黎霖觉得欧洲远比国内更好躲藏，因为黎瑞的手完全伸不到这里，魏荣禛的势力也依然集中在s市，却完全没想到会额外牵扯到怎样一个强大的家族。
皮埃尔带着人匆匆走下台阶，大步迈上车。尚未成年的男孩虽高大挺拔，脸上仍有几分青涩的味道，除此之外，在他神情深处，隐隐藏着几分残忍阴暗的气息，——这是老牌贵族血脉里根深蒂固的东西，和优雅并行。

第27章 影帝家的小团子
这一夜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不眠之夜，依然昏睡的唐浩初却全然不知。直到凌晨四点左右，他才在昏睡中睁开眼。
头有点疼，胃很难受，被绑着的手腕也很不舒服，眼睛蒙了黑布，除了混沌的黑暗什么都看不见，但大脑里的时钟告诉了他时间，——他竟然睡了整整两天。
唐浩初迅速思考起来。他知道自己是被绑架了，不过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毕竟身为一个人人眼里娇生惯养的富二代，他目前唯一做的事就是学习，还不曾接触家里的生意，所以把他绑来无非是要威胁他的家人，想用他换什么东西。
身下的地面粗糙不平，空气潮湿阴冷，周围很静，静到自己的呼吸声都无比清晰。可能是认为他年纪小跑不了，所以绑匪只给他绑了手，挣了挣手上的绳子，发现是那种最结实的登山绳，绳子另一头则扣在一个铁柱上，——因为挣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
身上的手机被拿走了，右手带的内置了定位器的手环也被扔掉了，连脖子上的平安玉牌都不见了，只有左手上红绳穿的小金珠还在。大概这孤零零的一颗太不起眼，绑匪觉得不存在什么威胁。
然而这颗金珠不是饰品，是唐浩初又一个小发明，拧开后可以变成一个异常锋利的刀片。
这种的小发明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非常简单，而随身携带武器是唐浩初在末世时就养成的习惯。唐浩初努力转动手腕，将刀片拧开，然后一点点割手上的绳子，却在快割开的时候隐隐听到了脚步声和说话声。
他立刻停下动作，恢复成早先睡着的姿势，听见说话声越来越近，是一个音色低哑且英文不太娴熟的年轻男人。
“怎么还不醒，该不会你把剂量配错了？这小孩的命现在还有用，你可别给我出什么岔子。”
“不可能，我就算闭着眼也不会配错，”另一道男声比较粗犷，发音带着浓浓的伦敦腔，“一定是你们东方小孩太娇气，连一点迷药都受不住，我去看看。”
他说着便走到了唐浩初身前。
唐浩初把呼吸放轻放缓，假装还没有醒，感觉对方扯开了他眼上的黑布，检查了一下他的呼吸和心跳，继而向那个英文不太娴熟的人下定了他只是在睡的结论。
讲完这话，男人似乎就要离开了，唐浩初刚要松一口气，右脚却被抓住了。
被带上车之前他右脚上的鞋子就因挣扎而松开，并于颠簸中掉到了车里，早上转移到这个仓库时，连袜子也蹭掉了，所以这只脚是光着的。本来要起身离开的男人注意力一转，被那只脚吸引了视线。
这个受雇于黎霖的男人算是个专业绑匪，做过多次绑架案，不会无故撕票，亦没有折磨人的习惯，却有个奇怪的隐癖，——恋足癖。他知道眼前的小孩长得非常好看，但没想到他能从头好看到脚趾，赤着的脚骨骼分明，精致秀气，白得晶莹通透，找不到半点瑕疵，依稀可见上面的血管。五只粉嫩的脚趾乖巧地并排排着，极其圆润可爱。
虽见过那么多美人的脚，却轻易被眼前的脚夺了心神。男人的大手就像冰冷粘腻的蛇在少年的脚背抚过，又在脚踝细细摸了一圈。
说不出的排斥和恶心感涌上唐浩初的大脑，随即装作刚醒来的样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瑟缩着把脚蜷了回去，一边继续在背后割绳子一边用有些害怕又懵懂的表情问眼前的男人，“叔叔，这是哪里？”
长着络腮胡的男人顿了一下，竟极力温和地冲唐浩初笑了笑，哄道“这是惩罚游戏屋，你乖一点，过几天就能平安回家了。”
说完再次伸出手去摸他的脚，并攥住了他的脚踝。那奶白色的皮肤被冷风吹得有些发红，似涂了一层粉，颜色就像是早春白里透粉的桃花，就等人来采摘。
小少爷用力抬脚去挣，却没能挣开。明明霍彪每次给他穿鞋的时候也喜欢这样握着他的脚踝，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完全不能接受眼前人的碰触，连一刻都不能忍耐。恶心感越来越强，甚至有点想吐，所幸他胃里是空的，就算吐也吐不出来。
身为脑域异能者，唐浩初的脑域异能一直在进步，——就像福尔摩斯有推理的‘记忆宫殿’，他同样有一座庞大的宫殿来装载和沉淀所有学到的东西，殿内的每扇门都代表着一类知识，每多一扇接近饱和的门，都会让异能更强大一点。得益于系统的日常学习任务和任务奖励，‘表演’那扇门已越来越满，他的异能也到了二阶后期，只差一步就可以晋升三阶。
三阶的脑域异能者可以利用精神力施展精神停滞，让敌人甚至丧尸大脑空白地愣在原地，二阶后期的唐浩初同样可以施展，只是撑不了多长时间。
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男人的触摸已经延展到小腿和另一只脚，小少爷全身的肌肉都不受控地紧绷起来。背后的绳子终于被割开，在挣断绳子的那一刻，他抬头直直对上男人的双眼。
那个英文不娴熟的青年之前就离开了，狭小的房间里就只剩下小少爷和眼前这个络腮胡。男人在和他对视的下一秒呆住，而他趁机跑向了窗台。
窗台很高，唐浩初爬上去才发现这里不是他以为的一楼，而是建在斜坡上的二楼，离地面起码有三米半。可是门外有人守着，要跑的话只能跳窗，——更重要的是他没有时间犹豫了，逐渐透支的精神力让他整颗大脑都像被针扎般疼痛难忍。
小少爷死死咬着唇，最后向窗外望了一眼，抬头时黎明初生的微光勾勒出他的侧脸，精致漂亮得就像山谷中只在浓雾里才出现的神祗，下一秒就要消失在黑暗里。
而皮埃尔就在这关键时刻看到了他的脸。
因为不敢打草惊蛇，所以皮埃尔带来的人只能耐着心一点点排查，至今为止已在附近搜寻了将近两个小时，几乎以为弄错了地点，准备放弃了。这里临近码头，道路又弯又绕，遍布了高高低低的仓库，眼看天就要放亮，远处已隐隐露出黎明的微光，皮埃尔似有所感地抬起头，竟正好见到了从窗口探出来的少年。
解除精神停滞的络腮胡猛然回过神儿，先是有些奇怪地晃了晃脑袋，接着便愤怒地瞪大了眼，一边追往窗台一边对门口的人喊“他要逃跑！快来人！”
唐浩初想也不想地跳了下去。
心脏骤然停摆了一瞬，皮埃尔随即便飞奔上前，试图接住朝下跳的少年。自幼起便接受的训练起了作用，他在这一刻彰显出过硬的爆发和反应力，在唐浩初跳下来的那一刻将他牢牢接入怀里。
少年纤细的身体扑了满怀，就像飘然落下的风筝或者夜风送来的精灵，不偏不倚的掉进他怀中。内心深处最温柔的一角莫名在这一刻猝不及防地贯穿，想保护一个人的**前所未有地被激发出来。
他得抱着他，护着他，得把他妥善地放到绝对安稳舒适的地方去，隔绝任何动荡和伤害……
皮埃尔紧紧抱着怀里的人，因为冲力和倾斜的路面摔倒在地，却很好地护住了对方，没让对方受一点伤。而他带的那些人早已在第一时间冲上楼逮绑匪去了，都是训练有素的精英，行动比警方还快。
毕竟唐浩初是因为来参加皮埃尔的聚会才失踪的，事发地点也在他家开的俱乐部附近，老牌贵族最是看中脸面，所以家族里的长辈不仅对他这样大张旗鼓找人的行为没有异议，还了增援。但只有皮埃尔知道自己急着找人的真正原因，那莫名笼在心头的不安，以及他都没舍得动的人被不知哪里来的猫猫狗狗绑走的愤怒，众人只见一贯优雅的大少爷这两日没了平时的风度翩翩，而是一脸的山雨欲来。
皮埃尔顾不上管手肘上的摔伤，将唐浩初一路抱上了车。唐浩初难得安顺地被他抱着，紧咬着唇不说话，像一只饱受惊吓的雏鸟，身体因脑部的阵痛而微微发颤，连鸟窝都不愿意出。
皮埃尔简单查看了一下他的身体，所幸没看到什么严重的外伤，只在爬窗台的时候刮到了胳臂，两只光|裸的脚丫也蹭了几道细小的血痕。于是握住他的脚，想帮他处理一下伤口，却突然遭到了强烈的挣扎和抗拒。
因为不敢用力，皮埃尔一不留神被挣开，小少爷随即缩到了车座的另一边。他的皮肤很白，此刻又退尽了所有血色，白得如冰似雪，仿佛轻轻一碰就会碎了，唇瓣却红得刺眼，有种说不出的美感。
皮埃尔不再贸然碰他，只急切地吩咐司机再开快一点。直到小少爷不知不觉地在头疼中睡去，皮埃尔才轻手轻脚地将他重新搂过来，小心翼翼地给他胳臂和脚丫上的血痕止血。
少年睡着的模样倒是乖，瞧着跟什么安顺的小动物似的，全然没有醒着的傲气和冷淡。皮埃尔清楚地记得他拒绝他时的每个神态，尤其上挑着眼睛望向他，看上去骄傲得不得了，大抵男孩子对自己关注或喜欢的人和东西都有一种挑衅心态，越是被拒绝，皮埃尔就越忍不住上前招惹一番。
天色彻底放亮了。
一架飞机在晨曦中迅速地滑出跑道，机翼折射着亮光，如掠过山谷的飞鹰般呼啸着冲向蓝天，而霍彪和魏荣禛就在这趟飞往法国的航班的乘客名单里面。
霍彪从霍历那里成功拿到了两个地址，其中一个就是皮埃尔刚刚救下唐浩初的码头。这区区两个地址却让他差点付出了命的代价，在魏荣禛带人赶来之前，他几乎以为自己会和霍历及其手下一同死在这个无边的黑夜里。
其实他曾在父亲去世时切实地想过要和仇人同归于尽，却在此刻死死撑着，不到最后一秒不愿意放弃。心里面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他不能死，因为他的小少爷还在外面，他还等着回家，他还要接他回来。
他觉得自己这些年来就一直走在黑夜里，天上无星也无月，却意外地在荒野中看到一颗格外漂亮的星辰。从此以后的所有黑夜都有了光的照耀，那闪烁的光芒就如他眷恋着他的灵魂。
唐浩初又睡了很长一觉，迷糊中有人喂了他喝了药和水，还摸了摸他的头，温柔的抚摸让他下意识蹭了蹭，才继续睡去。
皮埃尔呆呆地愣住，手掌悬在那儿，少年轻蹭他时所触到的软嫩触感仿佛还储存在指尖，让他不敢乱动，怕它会即刻消散。
隔了好一会儿，皮埃尔才收回手，看着少年的睡脸和他刚刚因蹭头的动作而翘起来的碎发，其中一缕的弧度简直又萌又呆。
真可爱。
努力板着脸的皮埃尔心里想。
出门前忍不住拿出手机，对着少年翘起来的头发和睡颜拍了好几张照片，连偷拍都被他做得优雅又得体，还特别理所当然。
一夜没睡的皮埃尔也在隔壁房间睡了。
睡着后做了个梦，梦到自己抓到了一个软乎乎的小动物，抱在怀里尤其舒服和契合，仿佛天生就合该待在他怀里。可小家伙摸起来软，气性却大得厉害，一直在挥着小爪子挣扎，要从他怀里跑开。于是他下意识把它抱的更紧，制住它的所有挣扎，甚至不顾它的哭求，直到它安静下来不再动弹。
皮埃尔心满意足地继续睡，不知过了多久，小东西又重新动起来。

第28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但这一回，怀里的小东西不是挣扎着跑走，而是乖乖软软地往他怀里蹭，蹭得他一颗心像浸了蜜糖一般又甜又热。
胸口跟着发热，全身都开始发热，血液也像烧开了一样，小腹仿佛燃着火……
皮埃尔猛然从梦中清醒，一下子睁开眼。
全身依旧滚烫，血液里的火也依旧在烧，身下那处直挺挺地彰显着它的存在。身为一个发育正常的少年，这种事他早在一年前就经历过了，并不觉得有什么羞耻，只是觉得这次做的梦实在有点奇怪。他用了好一会儿将那里压下去，又走到窗边，打开窗户吹了吹风，好让血液完全冷却下来。
他们如今仍在码头所在的加来海峡区，并没有回巴黎。因为之前见唐浩初出了一身冷汗，身体又冰得吓人，怕他有什么看不到的内伤，所以皮埃尔决定先带他去当地的医院检查一遍，甚至财大气粗的几乎把整家私人诊所全包下来。——当然，皮埃尔已将此事通知了魏荣嫣，她此刻就在赶过来的路上。
加来海峡区算是法国北部发展最滞后的地方，当地的工业早在大约半个世纪前就开始走向衰颓，所以放眼望去，街道一片灰暗，充满了冬季的萧索，远没有巴黎的热闹和生气。窗外的橡树也光秃秃的，草坪上的草尽是枯黄，甚至看不到什么色彩，只在街角有家挂着蓝色招牌的花店，纵然隔着一条路，仍能看见玻璃窗内热闹灿烂的花海。
皮埃尔心头一动，随即推开门，大步朝那家花店走去。穿过街道的时候，发现空中隐隐有梧桐絮般的白点在轻舞飞扬，定睛一看，原来是下了雪。伸出手，没多久便有一片雪花落入他掌心。
不由想起之前在码头接住唐浩初的那一瞬，对方也像一片雪花，直直落入他怀里。
雪转眼间越下越大。
才刚到傍晚，大雪就覆盖了街道和屋顶，于是待唐浩初醒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窗外飘舞的雪花。接着看到的却是货真价实的鲜花，——只见浅粉色的康乃馨夹杂着浅紫和蓝色的鸢尾，堆得层层叠叠拥拥簇簇，而且排列的特别好看。
皮埃尔那边还在轻手轻脚地压低声音指挥人做最后的调整，没想到唐浩初会在这时候醒。先是愣了愣，然后大大方方地露出一贯优雅的微笑，“他们说鲜花有助于舒缓心情和恢复健康，正好看到街那边有家花店，所以我买了一点花给你。”
一点？唐浩初看着几乎堆满了整个病房的花，微微皱起眉，“可这也太多了，你买那么多做什么？”
自己都没有答案的皮埃尔顿时不知道怎么答。毕竟身为德卡斯德伊家族唯一正统的众星捧月的大少爷，他做事从来没有也不需要讲究理由，想买就买了，想送就送了，从来没有人会质疑他。
“感觉多的话比较好看。”皮埃尔问“你喜欢吗？”
唐浩初想了想，还是说“喜欢，谢谢你。”
二月初正是法国最冷的时节，唐浩初被冻出了感冒，所以嗓音有些哑，但短短这一句喜欢在皮埃尔耳中比任何声音都好听，——毕竟是他这么多年来头回在对方那里得到肯定。
皮埃尔随即抬起脚，朝病床前走去。他个子已经很高了，居高临下的走过来，仿佛能把唐浩初整个人包括影子全都结结实实地笼罩住。这个高度也能让皮埃尔更清晰地观看唐浩初的全貌，尤其是之前偷拍过的软软的头发，还有头发下面的耳朵。
开了暖气的病房暖意融融，再配上满满一屋花，宛如置身于绚烂的花园，和外面的冰天雪地完全是两个世界。皮埃尔盯着那只白生生的耳朵，突然很想抬手摸一摸，垂在身侧的手指都下意识暗暗捻了两下。
若是摸了，对方可能会不高兴的，说不定还会生气，男孩子的心思也这么难猜，实在让人懊恼。
但他可是卡斯德伊家的继承人，有无数人巴结讨好，若连只耳朵都摸不得，传出去岂不叫人笑话。
——两方念头就这样争斗了许久，皮埃尔终于忍不住飞快地抬起手，在唐浩初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摸了摸那只耳朵。
小小的，软软的，细嫩嫩的，说不出的痒意从指间飞快滑过。皮埃尔触电般地缩起手，缩起后又不知道该收到哪儿，正想着要不要干脆把手藏进口袋里的时候，就看见被摸了的唐浩初疑惑地抬起头看向他。
目光茫然又有些无辜，眼睛因为处于他身影投下来的暗处而显得特别亮，亮得仿佛有水光，让皮埃尔看得心里发痒，差点又要伸出手去摸了。努力把注意力转向别的方向，正色说“医生说你有点感冒，最好留在医院里观察几天。我已经告诉你妈妈了，她应该很快就到了。”
魏荣嫣就在说话间到了。
在皮埃尔、医生和魏荣嫣面前，唐浩初始终表现得非常好，不说疼也不说难受，只说自己没事，还反过来安慰魏荣嫣，除了有点感冒之外，整体看不出任何问题，完全不像刚刚经历过绑架的样子。
因此所有人都觉得这场绑架很幸运地没对他造成什么影响，皮埃尔甚至觉得这场绑架不完全是坏事，起码唐浩初对他的态度不再像以前那样带着冷淡和疏离，不仅答应会重新参加他主办的聚会，还说要回去后请他吃饭，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这是不是就是中国人说的因祸得福，最近开始学中文的皮埃尔暗自开心的想。
直到霍彪和魏荣禛终于在夜里赶到。
人和人之间大概是有磁场的，也许是磁场不合，霍彪和皮埃尔第一眼见面，彼此间就莫名觉得对方厌恶非常，明明两人拥有同样的年纪同样的身高，连骨子里气质都有一点相像。
但霍彪此刻没有时间注意皮埃尔，只管大步走向唐浩初的病房，两条长腿迈得又急又快，落在大理石地面上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皮埃尔忍不住拦住他道“hoe已经睡了。”
霍彪的英文其实学得很好，只是平日里说得少，发音难免有些生涩“我知道，我只看看他。”
他们完全没料到的是，唐浩初并没有睡。
霍彪开门的动作非常小心，几乎是轻不可闻，这微小的动静却让唐浩初一下子睁开了眼，甚至有些紧张地抓着被子坐起身来。那双睁大的眼睛里带着明显的警觉和不安，眸子清亮的像一直都醒着。
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霍彪清楚地看到了唐浩初警觉不安的眼神，微微一怔。可在逆光下，唐浩初完全看不到霍彪的脸，只能瞧见一个模糊的轮廓，忍不住开口“……谁？”
声音又小又沙哑软糯，落在人耳里就像被无形中的小奶猫挠了挠，勾得心头发痒。但落在霍彪耳里就只有心疼，立即道“是我。”
说着抬脚朝唐浩初走去，唐浩初放开了紧抓的被子，“霍彪？”
“嗯，是我。”
已经走到病床前的霍彪随即蹲下来，以一个和唐浩初平视甚至更低的姿态望着他。这个面对任何人都将背脊挺得笔直的少年，此刻却弯着腰以一个绝对臣服的姿势蹲在那，像被驯顺的野兽，毫不掩饰自己对主人的忠诚。
唐浩初望着霍彪，眨了眨眼，下一刻，主动投到了他怀里。
霍彪紧紧抱住唐浩初，动作带着无可附加的珍重和心疼，像抱着无双的珍宝。而唐浩初抓着霍彪的手臂，鼻子突然一酸，一滴眼泪竟嗒一下掉下来。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哭什么，偷偷擦了一次眼睛，可还没控制住，干脆把脑袋全部埋进霍彪怀里。感觉到衣领间的湿润，霍彪彻底被心疼淹没，甚至疼到几乎说不出话来，哑着声音一遍遍哄“乖啊，没事了……”
门外的皮埃尔看着这一幕，一寸寸握紧了拳。之前那些隐隐的得意和开心全都散了，整个人如同被打了一闷棍一样，或是被人从温暖的室内丢到了冰冷的雪地里。在他无往不利的人生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感觉，所以就显得尤为突兀。
唐浩初在霍彪怀里睡了，安定乖顺的模样仿佛无家可归的小鸟终于在漫天风雨中找到一个温暖安全的小窝。
像是一直提着的一口气终于松懈下来一样，唐浩初的病况在霍彪来之后全部爆发出来，一夜之间烧到了40度，而且在烧得迷迷糊糊的情况下，不愿意接受男医生的触碰。

第29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霍彪一直陪在唐浩初身边不曾离开，而唐浩初只除了医生给他听诊的时候挣扎着不让碰以外，一直很乖。加来海峡区本就萧索滞后，诊所里的医生不多，那个过来给唐浩初听诊的夜班医生才做完一场手术，身上的消毒水味道特别浓，还染着些血腥味，所以众人一开始还以为是医生的问题，又换了个刚刚抵达医院来上早班的医生。
这名医生穿的是一件崭新的医生袍，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味道，气质和相貌也都很温和，却依旧遭到了唐浩初的抗拒。最后还是霍彪帮医生把听诊器放到了医生指定的位置，才成功听诊。
“我怀疑他可能是不想被成年男性触碰，”这名医生正好修过心理学，便按照曾经遇见过的案例提了句，“……也许是因为被不喜欢的男性触碰过或者其它原因，留下了什么潜在的心理阴影，因此而对男性的触碰有抗拒心理。”
在场几个人的脸色登时变了。
果然，打针的时候，医院里现有的三名内科男医生都不行，便从外科找了一名女医生来打。她刚刚帮一个头部摔伤的病人消毒，身上的消毒水和血腥味不亚于最早那名男医生，却非常顺利地帮唐浩初在胳臂上打了针，没遇到一点阻碍。
打完针，唐浩初睁着眼半睡半醒地躺在软软的被褥里，模样又乖又安静，只是呼吸听上去有些费力和急促。魏荣嫣心疼地凑到儿子身边问：“浩浩乖，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唐浩初耳朵里嗡嗡的，几乎听不清魏荣嫣的话，只是努力地随声转过头看向她，意识明显不是很清楚，却缓慢地冲她眨了一下睫毛，让她不要担心。
晚上的时候，唐浩初依然神色萎靡，但意识比之前清醒多了，躺在床上望着陪在床边的霍彪，还唤了一声霍彪的名字。
霍彪立刻答应，并小心翼翼地握住他的手。唐浩初突然开口问：“你有没有受伤，或者出什么事？”
他的声音很轻很缓，要凑近了才能听清，“我梦见你和怪物打架，受了伤，还差点被怪物吞掉了。”
“我当然没事，”霍彪心口发疼，却装作若无其事地安慰他：“你生病了，身上不舒服，才会梦到这些不开心的东西。所以你要快点好，等你好了，我陪你一起去吃巧克力火锅。”
心里着急外加疲累和水土不服，霍彪嗓子哑了，舌头上也起了泡，医生给他开了些药，并让他去休息，说不休息会变得更重，但他始终陪着唐浩初哪也没去。
他并不觉得舌头上的泡怎么样，只觉得胸口某个地方在隐隐作痛。不是多重，却细细密密，让人难以忽视。
唐浩初闭上眼睡着了，蜷缩在锦被里，只露出一张潮红的小脸，模样像个小婴儿，让霍彪不由想起多年前他刚到魏家的第二天早上叫他起床时，他也是这样蜷着，睡得一脸无辜，连赖床的样子都特别可爱。
霍彪下意识将唐浩初的手握得更紧，完全包裹在自己的掌心里，仿佛要这么一直握着，永远都不放开。
外面的雪停了，魏荣嫣决定当晚就带儿子回巴黎。巴黎的唐人街有个大隐于市的老中医，是魏家长辈在世时就认识的，医术非常高，魏荣禛刚上中学时有一次和黎瑞去结了冰的湖面上捉鱼，不小心掉进水里，高烧差点冲到41度，看了一星期西医也没好，就是靠那位老中医的针灸退烧的。
唐浩初的精神已经开始好转了，眼睛还因发烧而泛着水光，长睫毛湿漉漉的，却会很乖地冲人露出软软的笑，简直让人疼到骨子里。魏荣嫣莫名看得鼻头发酸，竟掉下泪来，唐浩初见状，慌忙伸出手帮她擦眼泪。
怕眼泪掉得更多，还用另一只手试图捂住她的眼睛，不让它们掉下来。最后又不放心地撑起手亲了亲她的脸，把泪痕给亲掉。
魏荣禛抬手将姐姐和小外甥全部搂进怀里，挨个儿做了一个贴面吻。亲情是这世上最牢固的东西，所有感情和未说的话语都浓缩在这个吻里。
出发的时候，魏荣禛没有跟着一起去，说要亲自去处理一些事。
魏荣嫣大概知道他要处理什么，沉默了片刻，什么也没说，只嘱咐了一句注意安全。——那个长着络腮胡的绑匪及其手下已经被皮埃尔带的人抓去警局了，但没有抓到黎霖，不过他跑不了多久，就算魏荣禛能够容忍，黎瑞也不会忍。
巴黎是个非常难得的晴天，阳光明亮又温暖。唐浩初在唐人街的老中医那儿待了一下午，又喝了两帖抓回来的中药，身体总算好了，脸色也恢复了正常的红润。因为忙于拍戏，加上魏家的隐瞒，唐景行直到他们回巴黎的那天才得知绑架的消息，匆匆处理好手上的事便赶了过来，并表示要把孩子带回国过年。
还有不到三天就是春节，按照之前的抚养协议，孩子寒暑假和春节的时候本来就该去唐景行那里。而这些天魏荣嫣手上堆积了不少事务，又即将在接下来的初春三月迎来公司的旺季，便没有提出异议。霍彪也随着唐景行一起走了，——一来魏荣禛觉得以霍彪的身手比普通保镖更能保护小外甥的安全，二来唐景行也觉得有个相差不大的同龄人陪着儿子很不错，于是一大两小外加保镖和助理一同坐上了去往唐景行老家的飞机。
唐景行的老家在北方一座省会城市里，唐爷爷年轻时是当地剧院的歌舞团团长兼舞蹈演员，现在退休了，生活依然多姿多彩。唐奶奶是他后娶的二婚，并非唐景行的生母，为人非常热情和善。
飞机飞得实在太久，小少爷撑了许久，还是在快下机的时候埋在爸爸怀里睡了。下机的时候依然迷迷糊糊的，直到出了机场，裹着雪花和浓重寒意的冷风扑面而来，才渐渐清醒。
被穿得跟粽子似的唐浩初倒没觉得冷，但有一种冷叫爸妈觉得你冷，一上车唐景行就把儿子抱过来搂进怀里，还把脚丫夹进大腿间给他取暖。霍彪也摸了摸小少爷的小手，发现温度并不低才松开。
唐奶奶已经开始忙着做晚饭了，唐爷爷也破天荒的没出去跳舞打牌，直到晚上七点左右，终于等到孙子回来。
这顿晚饭虽抵不上年夜饭，但也很丰盛了。温暖的餐厅充满了家的温馨，唐浩初吃得特别满足，因为在吃的方面，两位老人完全舍不得管他，只要他喜欢，就全部夹给他吃。
霍彪也收到了同等的关心，还额外有一份见面礼。唐浩初几乎每年过年都能见到两位老人，霍彪却是头回感受到如此热情的关心，竟难得有些无措。
吃饱了的小少爷嘴巴特别甜，简直像抹了蜜一般，分分钟能把两位老人逗得合不拢嘴。但毕竟坐了那么久飞机，他很快就开始犯困，和霍彪一起去唐奶奶收拾好的房间睡觉了。
已经长大了的两个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挤在一个被窝里，便各盖各的被子，枕头挨着枕头，一边说话一边入睡。但唐浩初的睡姿还是和小时候一样不好，霍彪夜里给他盖了好几回被子，最终还是决定干脆将他搂在怀里。
被搂住的小少爷变得很老实，也没再蹬被子，一觉睡到了九点多。睁眼一看窗外，发现经过一晚的功夫，地上积了厚厚的雪，足有十几厘米深。
之前在法国，唐浩初因为生病没能去雪地里玩，这回身体好了，立即就说要出去看雪。连鞋没穿就跳下炕，跑到窗前扒着玻璃又看了看，便兴致勃勃地准备出去。
霍彪忙拉住他，“光着脚去哪？”
屋里太暖和了，所以唐浩初这才意识到这个问题，立即走了回来。霍彪给他找来了袜子，正习惯性地要蹲下|身帮他穿上，却被躲开了。
“我自己穿，”小少爷缩回脚，不给他碰，“我长大了，自己能穿的，以后不用你给我穿袜子和鞋了。”
霍彪微微愣了愣，悬在那里的手隔了片刻才收回去，再看唐浩初坐到一边穿袜子的姿态，似乎透着说不出的疏离。
霍彪努力把心里的不安和不快压下去，陪着穿好鞋袜和衣服的小少爷出去玩雪。
小少爷本来想堆六个雪人的，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包括舅舅舅妈，可吭哧吭哧地堆了两个就出了一头汗，于是决定一物多用，只换雪人身上的装饰物，比如爷爷会戴的帽子，奶奶会戴的眼镜，妈妈会戴的丝巾。
扮好了爷爷奶奶后，他立即拍了照片发到有他们在的家庭微信群里；又扮好了爸爸妈妈，分别拍下来发给唐景行和魏荣嫣；最后是舅舅舅妈，依次将合照发给魏荣禛和黎瑞。
黎瑞是第一个回复的，几乎秒回，“宝宝真厉害。是你一个人堆的吗？”
唐浩初的语气里带着小小的骄傲，“是啊。”
黎瑞的语音很快又到了，“我知道戴墨镜的那个应该是你舅舅，系领带的是我，但我能问一问为什么我有胸吗？”
小少爷这才意识到一物多用的漏洞，哄黎瑞道：“那是胸肌，因为舅妈像健美先生一样健壮好看。”
黎瑞被夸得一本满足，特大方地回了一大串红包。
唐浩初最后还堆了霍彪和自己，这两只雪人就立在院子门口，亲近地靠在一起，直到除夕也没有化。
除夕那天，唐浩初接到了皮埃尔的电话。

第30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皮埃尔已经学了一年多的中文，虽然还不能用中文交流，不过唐浩初的中文名和祝你新年快乐这几个字发得特别正宗。他还有两个月就要年满十五，已经开始学着接手家族事务，此刻就刚刚参加完家族企业的周年庆。
喧闹华丽的宴会结束之后，只剩下空荡荡的冷清，但唐浩初的声音无形中打消了这种冷清。
因为之前的救命之恩，唐浩初对皮埃尔的态度不再那么疏离，终于把皮埃尔当做一个正常朋友，而他已经完全继承到唐景行会说话的本事，只要他愿意，能让任何人都感觉如沐春风。
唐浩初还记得说要请皮埃尔吃饭的事，于是主动跟皮埃尔承诺月底回法国后会第一时间联系他，并给他带礼物。明明收过的礼物不计其数，皮埃尔却因这短短一句话升起了说不出的高兴和期待，立刻道：“好，那我等着你回来。”
其实他的高兴完全是多余了，——唐浩初送礼物的原因只是为了给‘挥霍无度’添砖加瓦。所以不管什么节日，唐浩初都会给所有认识的人带礼物，甚至在华国国庆逢十的整年给全班同学都带过礼物，而且是特贵的苏绣。
按照北方的习俗，除夕夜是要吃饺子的，唐奶奶在厨房里准备包饺子的材料，唐景行和唐爷爷在客厅说话，而讲完电话的唐浩初乖乖坐回了爷爷身边。唐爷爷今年很时尚地留了一把胡子，平日里特别宝贝它，每天都要梳好几遍，还定期去理发店修剪和养护，小少爷歪着脑袋望向爷爷下巴上一动一动的白胡子，越瞧越专注。
唐景行一看儿子的表情就知道他想干什么了，——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明显写着‘哎呀这个白白的毛毛看上去好好摸呀’，简直让他忍不住想笑。果然，下一秒就见小家伙趁着爷爷不注意的时候，抬起手大着胆子在上面摸了摸。
唐爷爷正说话间突然觉得下巴一疼，低头便发现被孙子撸下来足足两根胡子。还来不及说什么，小少爷已经特别机智地主动开口：“爷爷被弄疼了吗，我不是故意的，是看它好看才摸的。我给你吹吹，吹吹就不疼了。”
说着嘟起嘴巴凑上前来给他吹了吹，还假公济私地伸出小手再一次在上面摸了摸。
看他那么乖，唐爷爷哪舍得说他半句，何况还被孙子夸好看了，立马道：“没事儿，爷爷的胡子多着呢，浩浩想摸随便摸。”
唐爷爷年轻的时候风流多情，不懂得顾家，和儿子的关系并不亲密，如今却把孙子疼到了骨头里，只消听他脆生生地喊一句爷爷，就能笑得见牙不见眼。
唐奶奶把和好的饺子馅和买来的面皮拿出来了，所有人都洗了手一起帮忙包饺子。
因为之前跟唐奶奶学过，过目不忘的唐浩初对此一点也不生疏，立马就包了一个造型特别圆润完美的饺子，获得了爷爷奶奶的大力表扬。
小少爷被称赞了，愉悦地抬了抬脑袋，又看向爸爸，一副‘爷爷奶奶都夸过了就剩你啦’‘你怎么还不夸我’的模样，心领神会的唐景行忙狠狠夸了他一通。
被夸上天的小少爷都要膨胀得跟他包的小饺子一样胖了，见霍彪没有包过饺子，还像小老师一样告诉他怎么包。
可事实证明没有人十全十美，霍彪打拳玩枪都很有天赋，饺子却怎么也包不好。小少爷忍不住伸出手，一步步教他说：“要在边上沾点儿水，双手像这样捏……”
在这过程中，霍彪注意到唐浩初始终没碰到他的手。
记得以前他教过他怎么折星星，是直接握着他的手教的，而他反过来帮他拧瓶盖或弄什么其它东西，也会直接手把手的拧。霍彪算不上是多细心的人，但对有关唐浩初的一切都细心到可怕的地步，觉得唐浩初对他的态度明明没有什么不同，却在无形中拉开了肢体间的接触。
老人们习惯了在饺子里随机挑两个放入硬币，还在唐浩初的要求下挑了几个放水果软糖。待煮好的饺子上桌，两位老人先动筷尝了一个，其中唐奶奶竟非常巧地一上来就吃到了带糖的。
“这可是甜甜美美的好兆头。”
唐景行对这位继母的态度比对生父还更尊重一些，说着拿起酒杯敬了她一杯酒，感谢她这些年来的辛苦和付出。接下来，唐景行和霍彪分别吃到了带硬币的，被两位老人笑着说新年肯定要赚大钱了。刚讲完，唐爷爷咬了一口新夹的饺子，一尝，觉得嘴里是甜的，“呀，我吃到糖了。”
就剩唐浩初什么也没吃着了。
小少爷望着饺子盘的表情郁闷的像晚餐没吃到小鱼干的小猫，很不甘心地鼓着小脸不停往嘴里塞饺子，不吃到有糖的就不罢休。霍彪怕他吃太多撑着，开始有意识地帮他找。
他之前就想过他一定会要带糖的饺子，所以在唐奶奶包糖的时候记住了其中一只的特征，最后当真找到了，夹给他说：“这个肯定有糖。”
唐浩初吃进嘴里，果然尝到了甜味，睫毛都满意的弯起来，让霍彪想摸摸那对小扇子般漂亮的长睫毛。然而身上的手机在这时响了，是魏荣禛发来的信息。
霍彪扫了一眼信息，面上不动声色，却找了个借口出门，在无人处给魏荣禛回了个电话。
因为魏荣禛问的是唐浩初的事。
早在男医生说唐浩初可能产生了心理阴影时，魏荣禛心里就像扎了根钉一样不安，又舍不得问小外甥，怕适得其反地再度勾起对方不好的回忆，所以特地花了钱和关系直接进警局亲自审问了那个络腮胡绑匪。审问后的怒火和报复暂且不提，魏荣禛接着为此找了个非常专业的心理医生仔细咨询了一番。为了能更清楚的确诊，心理医生需要了解更多唐浩初如今的现状。
唐景行也接到了魏荣嫣的电话，说的是同一件事。对于家长来说，孩子的事不管多小都是大事，何况这件事在魏荣嫣看来真的很严重。
桌上少了两个人，却并不冷清，唐浩初学着爸爸之前敬酒的样子拿起酒杯依次给爷爷奶奶敬起了酒，大概是刚才吃了糖，嘴特别甜，吉祥如意的话一串一串的，哄得两个老人合不拢嘴。
酒是那种度数很低的鸡尾酒，一点也不辣，还很好喝，唐浩初忍不住喝了好几杯，根本停不下来。于是等唐景行和霍彪神色凝重的回来，就看到一个晕乎乎的小醉猫。
唐景行摸了摸儿子的小脸，又揉了揉他的头发，“醉了？”
脸蛋白里透红，像水蜜桃一样，柔软的头发被揉得翘起来好几缕，像炸了毛的小狮子。小狮子有些迟钝地眨了眨眼，没有答话。
唐景行忍不住板着脸问：“谁让你喝那么多酒的？”
只喜欢听夸奖不喜欢听训责的小少爷嘟起嘴，争辩说：“不是我让喝的。”
“不是你自己喝的，还能是别人给你喝的？”
小少爷的思维不是很清楚，却依然坚持说：“反正就不是我。”
还一副气呼呼的模样，大大的眼眸里带着些水光，水润润的仿佛被人欺负了的小猫，看得人心软不已，根本舍不得再说他。
唐浩初就这样在爷爷奶奶家无忧无虑地过到初六才回法国。
古堡里一切如旧，只多了个长相文雅的陌生青年，笑起来比黎瑞还有亲和力，对唐浩初自我介绍说：“我是彼得，是你妈妈新请来的生活助理，平时有什么事都可以交给我，我会随叫随到。”
彼得说着朝唐浩初伸出了手，唐浩初看了看他，却没有把手伸出来与之回握，只说：“抱歉，我刚刚拿行李没洗手，有点脏。”
唐浩初已经有一个生活助理了，专门负责他生活上的琐事，比如购置和搭配每日要穿的衣服，每天上学前帮忙检查和放置好要带的物品等等，尽管觉得这个彼得并不像生活助理，但并没把此事放在心上。因为他很快就重新忙碌起来，中学的课程比小学紧张多了，新一届的创新大赛也开始了，手上还有好几份很不错的剧本要筛选，并接到了国际着名电影节的邀请函。
已经升到高一的皮埃尔同样很忙，唐浩初虽然把礼物给他送了过去，却一直没能抽出时间请他吃饭，还是皮埃尔那边的圈子例行聚会，主动邀请了唐浩初。
这次是皮埃尔亲自过去接的，地点是圈子中的一个人在7区的一处别墅，车子停下来之后，唐浩初跟着皮埃尔迈入大门，见屋内的人已经开始玩了。放着在唐浩初听起来有点类似于夜店的音乐，跟着音乐乱跳或者喝酒闲聊。法国人本就热爱香烟，学校门口经常能看到一堆还没长大的学生聚在一起吞云吐雾，所以满屋都充斥了烟酒的味道。
还不等唐浩初皱眉，皮埃尔已经面带不悦地发话了：“谁让你们又抽烟的？熏死了，都灭了，把窗户开开，散散味。”
皮埃尔的这个圈子是很难进的，里面全都是重量级的权贵子弟，没有一个普通人。但很显然皮埃尔是居于主导的那个，他一发话，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地灭了烟，开了窗。
回头转向唐浩初时，皮埃尔又是另一个态度，“饿不饿？想吃什么？”
屋里的人除了唐浩初之外，全都十四五岁了，有几个还带上了小女友。其中一个不是他们学校也没见过唐浩初的小女友忍不住用只有旁边的人能听到的声音嘀咕：“那小孩是谁啊？”
亲眼见过皮埃尔向唐浩初邀约被拒的权贵子弟们却通通不敢嘀咕，起码不敢在皮埃尔面前嘀咕。他们从很早就知道，再怎样都不能招惹卡斯德伊家的人，他们家族骨子里流的血都是黑的，哪怕表面上装得再温和。
但出乎意料的是，唐浩初的年龄虽然比在场的人都小，却不管在哪个圈子都能融得进去，还能备受欢迎。他甚至和皮埃尔一样会掌控全局，引导话题走向。——皮埃尔是软中带硬，硬到你只能跟着他的话题走，唐浩初则是巧妙迂回，循序渐进，甚至高明到对方不知不觉就被带到了他的节奏上，被套了话都不知道。
这要得益于系统要求他完成比唐景行青出于蓝胜于蓝的迷人技能的任务，但这个任务并不是那么简单，他曾站在镜子前反复练习微笑，一练就是大半天，曾看过各种有关谈话技巧和微表情的书，细心观察和分析过各类人的言行举止和心理活动。
只是脑域异能者从来不把学习和读书当做什么辛苦的工作，而是把它当做锻炼大脑的娱乐。
仅仅一次聚会，这个圈子里的人已经认可唐浩初是新的一员了，哪怕皮埃尔不在，也会主动找唐浩初。他们也眼看着皮埃尔对唐浩初越来越好，平日里的关注和关心自不用说，甚至在他获得人生第一个新人电影奖的时候费心思为他举办了一个派对。在唐浩初面前，皮埃尔从来没冷过脸，哪怕唐浩初对他的态度并不热络。
直到唐浩初初中毕业的这一年，皮埃尔第一次对他冷了脸。
起因在唐浩初看来实在有点莫名其妙，是出于一个追求他的小姑娘。年满十三岁的小少爷已经开始有许多人追了，这个小姑娘是其中最积极主动的一个。

第31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小姑娘名叫安吉丽娜，巧的是，她也出自于卡斯德伊家族，——她的父亲和皮埃尔的父亲是一个祖父母，算起来是皮埃尔的堂妹。同一家族的人的审美大概也都接近，安吉丽娜从刚转学过来的第一天，就看上了演讲台上代表获奖的创新团队发言的唐浩初。
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追求方式简单又直接，径直来班里找唐浩初，每天都给他送小蛋糕。第一天来的时候，班里有男生们起哄，将还不明状况的唐浩初推了过去，而安吉丽娜虽然第一次这样主动追人，但她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大大方方地看着唐浩初自我介绍说：“你好霍普，我叫安吉丽娜，是四年级三班的。”
法国学校的叫法是从高三往后倒着数，高三叫一年级，初中有四年，倒数到初三就是四年级。初四的唐浩初比安吉丽娜高一届，但因为上学早的原因，年龄反过来小了安吉丽娜两个月。
小少爷从小就是个小绅士，对待女性一向表现的温和又耐心，立刻露出礼貌性的微笑，“你好。”
他俊美好看却没有攻击力，而且举止间充满了矜贵，这种矜贵会无形中把他从大众里凸显出来，偏又不让人觉得傲慢和讨厌。认真起来的模样有点冰冷和疏离，笑起来却又仿佛能融化冰雪的冬日阳光，简直符合所有小女孩眼里单纯美好的小王子的标准。
“我就是想认识你一下，和你交个朋友，”安吉丽娜的小脸莫名有点儿微红，一双和皮埃尔一个颜色的绿眼睛非常漂亮，说着将手里的小蛋糕递给唐浩初，“这个蛋糕很好吃，甜又不腻，我特别喜欢，所以想要送给你。”
年少时的喜欢就是这样，可能许不了什么天大的承诺，只是无意中尝到一个特别好吃的东西，忽然想要分享给他，于是就送过来，哪怕相隔几千里。
唐浩初看了看蛋糕，是他喜欢的牌子之一，便接下了，“谢谢。”
接的原因主要是觉得当众拒绝一个女孩子不太礼貌，蛋糕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却没想到这一接就让对方送了整整一个月，再拒绝也没有用了。
皮埃尔当时还不知道这件事。他已经升到了高三，学习和家族里事务都繁重起来，直到这日终于得闲去找唐浩初，正好撞见提着小蛋糕在走廊上等唐浩初的安吉丽娜。
他们两个自然是认识的，便聊了两句，一聊才得知彼此找的是同一个人。任何雄性，不管男孩还是男人，都有领地意识，虽然面上不显，但那种领地被侵犯的感觉让皮埃尔立即升起了浓浓不悦，“你每天都来？”
安吉丽娜点点头，“霍普很喜欢甜点的。”
这些天下来，她已经很聪明地摸到了唐浩初的喜好，——喜欢所有甜的东西，连喝水都要甜的，还会随身装着糖，没事儿就吃一颗。想到这里，小姑娘又有点苦恼，“但他最近开始拒收我送的甜点，好像还有点躲我……”
听到这话，皮埃尔的心情才勉强好一点，完全忘了自己之前送唐浩初东西也都是遭到拒收的事实，说：“你该回去上课了，我帮你转交给他。”
但安吉丽娜并没有依言离开，而是坚持等到了唐浩初的出现。
唐浩初最近实在是被安吉丽娜弄得有些无奈，只能再度微笑着用尽量不伤人的说辞婉拒。待安吉丽娜闷闷地离开，皮埃尔也忍不住闷闷地开口了：“你才认识她多久，就对她笑得那么温柔好看？”
他也不愿意跟个小姑娘争宠，自尊上不能接受，身份地位也不能允许，可一想起自己当初找了唐浩初好几年才通过‘救命之恩’换得正眼相看，就觉得很气。
可惜唐浩初完全不理解他在气什么，还有些奇怪的说：“她是女孩子啊，女孩子那么温柔可爱，自然要温柔以待。”
皮埃尔看着唐浩初，眸色像想发火似的带着沉郁，但最终没发出来，只冷下脸来转身走了。冷着脸的样子能让任何人都发憷和害怕，但不包括唐浩初。
他只觉得莫名其妙，并有一种果然来了的感觉。——虽然皮埃尔这些年对他非常好，甚至好到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但唐浩初能从细微处清晰地看透皮埃尔真实的本质，藏在法国人与生俱来的温柔背后的，家族特有的残酷和冷血。
这种残酷和冷血就像冰山，轻易不会外露，偶尔只会让你看到小小一点，更庞大无边的部分隐藏在海水下面。
所以从一开始认识皮埃尔的时候，唐浩初就想过他总会有冷脸甚至翻脸的那一天，不过是早和晚而已，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里，只在和霍彪例行通话的时候随口吐槽了两句。
年满十八的霍彪已经在黎瑞的支持下接手了霍家，但离真正接手还有一定距离。权利的更迭没那么容易，就算霍历倒了，还有蠢蠢欲动的其他人，何况霍家已经成了半个空壳子，旗下的实业亏损数额巨大，最忙的那段时间，霍彪也不知道自己休息过几个小时。小少爷打来的电话原本是他唯一放松的时刻，却在这一次绷紧了身体，和皮埃尔一样冷了脸，甚至更加难看。
他的小少爷已经到可以恋爱的年纪了。他会从恋爱发展到订婚，将来会有温柔美丽的妻子，可爱活泼的孩子，他会把所有关注都投入到自己的家庭，不会再这样给他打电话和写信，不会再施舍关心和惦念，而他连试图介入他生活的资格都没有……
这样的事实让霍彪无法想象。
不过唐浩初并没有想过早恋，对安吉丽娜也没有超出朋友以外的情感。在发现对方并不是单纯要做朋友，而是想做情侣之后，他非常明确地向对方表明了成年后再恋爱的想法。
却不料安吉丽娜立刻答：“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到成年。”
耐心和坚持也是卡斯德伊家族的优良传统之一，虽然它只是为了埋伏和捕猎。
唐浩初只能直白的说：“我不喜欢你，你的性格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很抱歉。”
安吉丽娜其实并没有因此而受到打击，也没有什么能真正打击到卡斯德伊家族的人，但尚未成年的小姑娘有点儿意气用事，竟和同学逃课喝酒去了。唐浩初那边刚下课，便接到了她的电话，打电话的是陪她一起逃课的女同学，说她醉得乱七八糟，想要拜托唐浩初过来帮忙把她送回家。
唐浩初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赶过去看看。所幸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酒，而是贵族学生们经常逃课去玩的私人俱乐部，进门后，很快发现了安吉丽娜醉醺醺的身影。旁边除了陪她的那名女同学，还有几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同样喝了酒的男生在拉拉扯扯。
唐浩初随即走上前，试图把安吉丽娜拉过来，“放开她，你没看到她不愿意跟你走吗？”
以安吉丽娜的相貌和家世，追她的同学有很多，几个少年中为首的内森就是其中一个。看到唐浩初，内森的表情带有明显的敌意，加上酒劲上头，一边将安吉丽娜拽得更紧一边开始不干不净地推攘和骂人。而唐浩初的表情始终都很平和淡定，直到争执中被抓住了手和肩。
唐浩初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一把甩开内森的手，同时抬起腿干脆利落地朝他胸口踹去。
内森显然没料到唐浩初会突然发难，更没想到他的拳脚功夫那么厉害，竟被这当胸一脚踢倒在地，踹开了足足两米远，期间还带倒了一把椅子，撞出轰的一声响，背部继而重重撞在地上，痛叫出声，一时间无法动弹。
其他几个少年顿时蒙了，连安吉丽娜都醒了酒，看向唐浩初的表情就仿佛见到一只小白兔突然变身成大金刚一般。而唐浩初的神色重新恢复了平和，只微皱起精致的眉，然后拿出手帕缓慢又仔细地擦了擦手，解释说：“抱歉，我不喜欢别人随便碰我。”
他的语气非常认真，但几个少年都觉得这是想要打架的借口了，而且挑衅味十足。虽然有点发憷，但在女孩子面前不能认怂，下一秒便不约而同地朝他齐齐冲上来。
完成‘拉拢别人一起学习’的特殊学习任务时，唐浩初获得了系统奖励的精品武学教程，这些年一直在练，随即反应飞快地躲过了冲过来的拳脚，只用了短短半分钟不到的功夫便将三人放倒在地。大概是被逼急了，最后仅剩的那名少年捞起桌上的空酒瓶就朝唐浩初砸过去。
唐浩初精准地躲开，还在踹倒对方的同时也反手捞起一个酒瓶，眼也不眨地砸了下来。
当然不会砸在对方头上，只震慑性地砸在了对方头边的椅子上。只听砰的一声巨响，碎玻璃和酒液瞬间飞溅开，对方整个人都像被吓傻了一般瘫在那里。
安吉丽娜的酒彻底醒了，屋里的其他人也全都愣了，包括赶过来的皮埃尔。
单方面冷战了足足半个月的皮埃尔今天特地寻了个机会来找唐浩初，却得知了唐浩初去俱乐部找安吉丽娜的消息，重新燃起了火气。压着火过来，所看到的让他更火，——这是英雄救美？还以一打五，连自己的安全都不顾？
看到皮埃尔，唐浩初微微有些惊讶，但有皮埃尔在，倒省了不少功夫，甚至不用他处理后续，皮埃尔手下的人已经迅速搞定了那些被打的少年，还安排了保镖把安吉丽娜送回家去。
唐浩初随即主动转向皮埃尔，想向他开口致谢，忽然听到耳边有微不可闻的破风之声。抬起头，就见皮埃尔整个人朝他压过来。
他猝不及防地被压退到墙角，皮埃尔借着身高的优势低下头，一言不发地冷着脸死死盯着他，距离近到鼻尖几乎要碰到他的鼻尖。
皮埃尔至今还不知道唐浩初不喜欢被人随便触碰的事，只认定了他动手的原因是英雄救美，尤其在看到他玻璃碎片划破的手指后，怒气更甚。唐浩初的表情相对来说却有些茫然，扑闪的长睫毛写着明显的疑问。
就这样僵持许久，皮埃尔最终在唐浩初疑惑的表情中松开手败下阵来。唐浩初总算得以起身，却在起身时没有站稳，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着。皮埃尔立刻躬身去扶，肩膀一下子抵到了唐浩初的下巴，唐浩初下意识抬起头，嘴巴正好撞到了皮埃尔的脸。

第32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这本来只是个小小的意外，却给两个人都带来很大反应，——皮埃尔的脸几不可见地变红了，唐浩初的神色却在怔愣之后露出显而易见的排斥。
看到他眼里的排斥，皮埃尔就像被泼了盆冷水一样，脸上刚刚升起的红晕又一寸寸白了回去。然后再白着脸看着唐浩初迅速退到离自己三步远的地方，皱着眉擦了擦嘴，似乎连动作也带着显而易见的排斥甚至厌恶。
气氛仿佛在这一刻凝滞住，皮埃尔的表情阴沉得如乌云密布，唐浩初却什么也没有想，只管把嘴唇擦干净。待他重新抬起头，就看到皮埃尔死死盯着他，眼神冰得骇人，语气同样骇人，“我就这么让你觉得恶心吗？”
换了个人，肯定会被他这样的眼神和语气吓着，唐浩初却从他紧抿的嘴角中看出了几分隐隐的委屈。唐浩初下意识解释：“也不是那么觉得恶心……”
他已经意识到刚才的行为很不礼貌，甚至有点瞧不起人的味道，诚恳地道歉说：“我没有针对你的意思，如果冒犯到你了，真的很抱歉。”
然而唐浩初的道歉没有起到效果，因为皮埃尔要的根本不是道歉。皮埃尔还是和方才一样死死盯着他，深沉的双眸仿佛酝酿着雷霆之怒。
其实更多不是愤怒，而是一种说不出的心塞和无力感。
皮埃尔暗中握紧拳，眸色变得越发复杂。眼前的少年似乎被他弄得有点吓着了，怯怯地眨了眨眼睛，轻颤的长长卷卷的睫毛像散开的水波，从他的角度能清楚看见那黑白分明的瞳孔和精致的眉眼。最后落在被擦得异常红艳的唇上，并忍不住想起刚才唇瓣碰到他脸颊时的柔软触感，软到让人硬不下心来。
胸口积着巨大的火气和难受，又怕吓到唐浩初而不能发，于是皮埃尔只能和上次一样，再次冷着脸转身离开。在唐浩初这个角度，只能看见皮埃尔森寒的背影，但如果他能追上去，也许会发现他眸底藏着的自我厌弃和委屈。
虽然唐浩初的指头上只划了个很小的口子，但打架的事还是被魏荣嫣知道了。
魏荣嫣担心的不是打架，而是孩子至今不能接受陌生人碰触的问题，那个表面上是生活助理实际上是心理医生的彼得在唐浩初这里遭遇了职业生涯里的最大挫败，这些年的心理疏导似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唐浩初完全不知道家人的担忧，也没有在意皮埃尔的再次冷脸，——他已经跟学校请好了假，也做好了高中的申请材料，所以直接动身前往洛杉矶拍戏去了。
这是他接拍的第二部 戏，饰演的依旧不是男主角，而是男主角收养的弟弟，但戏份几乎和男主角一样重。也依旧不是个正常人，而是一个吸血鬼，和第一部电影里看上去颇具威胁但内里纯如白纸的小机器人恰恰相反，这个吸血鬼的角色看上去天真无邪，实际上却狠心又残忍。
拍摄时间差不多是一个半月，拍摄进度还是比较紧张的，尤其是临近杀青的那段时间，唐浩初连着好几个晚上都很晚才收工，平均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然后在杀青的前一天，见到了一个熟人，——小时候和他一起参加过真人秀的小小林。
其实唐浩初和当时参加《带着爸爸去旅行》的几个孩子一直都有联系，每到圣诞还会互寄礼物，其中自然也包括小小林，只是始终没有见过面。小小林也和唐浩初一样承袭了父亲的职业，而且在音乐上的天赋非常惊人，今年才刚满十五岁，就已经出了个人首张原创专辑，并一炮而红。
他的曲风华丽又魔幻，主题全都是一些非人类的东西，比如变色龙、豹子和小鹿，以及山林、星空和原野。唐浩初拍的这部《日暮》正好和他的曲风很契合，电影导演又和他父亲认识，于是请他来担任电影插曲的创作。
唐浩初刚刚拍完一幕带有打斗的戏，身上穿着黑衣黑裤，本就白皙的肤色显得更白，唇色却异常红滟。春季还是有点冷的，助理在导演喊停后，立即拿着外衣过去给他披上，似乎还对他说了什么好玩的趣事，惹得他唇角微微翘起，眉眼如春天桃花初绽，露出一个笑。
漂亮到令人炫目。
小小林远远看着，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随着那个笑冒了一下头。终于不再默默站着，而是努力克服不爱和人接近和沟通的缺陷，主动往唐浩初的方向迈去。唐浩初也正好在这时转过身，发现了小小林的身影。
虽然一直不曾见面，但彼此间都是见过照片和视频的，何况他们的相貌和小时候相差不大，所以唐浩初立即认出了小小林，像小时候那样微微睁大了圆滚滚的眼睛，露出惊喜的表情，并用对方小时候教过他的日文叫他的日文名字：“哲也？”
小林哲也同样用唐浩初小时候教过他的中文喊他，温柔的声调滚动着说不出的情谊，“浩浩。”
可惜唐浩初没有时间叙旧，因为下一场戏又要开拍了。唐浩初随即脱掉外套，顿时被冷空气弄得缩了缩脖子，娇气又委屈地吸了吸小鼻子，还下意识抓住外套的一角不想松手，简直让人看得又心疼又好笑。但那边一正式开拍，他的表情和状态就立即调整过来了，迅速进入到角色里，甚至能完全脱离自我，克制住不喜欢被陌生人碰的毛病。
待唐浩初把今天的戏份全部拍完，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小林哲也一直没走，陪唐浩初一起坐上了回酒店休息的车。只是他们依然没能说上什么话，——这几天实在太累的唐浩初上车没多久，就蜷缩在座位里睡着了。
酒店离片场只有半个多小时的车程，目的地很快到了，小林哲也低低叫了一声浩浩，却没得到半点反应。唐浩初睡着的时候依然会像小时候那样用嘴巴轻轻呼气，从小林哲也的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他鼓起来的脸颊，肉嘟嘟又嫩生生的，像个听话的乖宝宝。
小林哲也忍不住伸出手指，在那微鼓的脸颊上戳了戳。
隐隐感觉有什么落在脸上，唐浩初忍不住皱皱眉毛，还不满地哼了一声，软糯的宛如小奶猫。眼睛依然没有睁开，甚至困到以为自己已经回到了酒店的大床，于是拱了拱身子，将脑袋靠到了小林哲也的肩上。
小林哲也顿时一僵。这一幕竟依稀和小时候的场景重叠起来，他还清楚记得当年在帐篷里偷偷摸唐浩初的脸，然后被翻身换睡姿的唐浩初压到，于是紧张地僵在原地，最终搂着唐浩初一起睡着。
第二天下午，唐浩初终于拍完了最后一幕戏，正式杀青。
因为秋季有个国际着名的电影节，《日幕》的导演想要赶在秋季投递到组委会那里参加评选，所以边拍边剪，剪完便加工加点地进行制作后期，才短短两个月就在全球正式上映了。
和唐浩初的上一部电影不同，这部电影的宣传非常到位，刚拍的时候就引来了很多期待，首映礼的时候，又靠‘唐浩初和小小林首次合作’的这个标题，引来了无数个当年看过《带着爸爸去旅行》的网友。
实在是因为唐浩初和小小林如今的颜值和才华都太优秀了。
娱乐圈里伤仲永的案例比比皆是，却鲜少有长大后还能如此光芒夺目的，甚至让网友们产生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慰感。两人走得又都是最高逼格的贵公子路线，——尤其唐浩初，不管是家庭背景还是头脑学历，在整个圈子里都称得上独一无二，根本不用专门去卖什么贵公子人设，因为他本就贵不可言。
首映获得了非常好的口碑，唐浩初的演技再度被吹爆，仿佛镜头就是为他而生一样，明明是个反面角色，却牵动了所有观众的心。小林哲也的插曲也做得很棒，而且主题首次从那些变色龙或星空等非人类的东西，转移到了人类的情感和眷恋上。
媒体是最会跟风的，于是在电影大火之后，唐浩初和小林哲也的一举一动都被各家媒体争相报道，连私底下一起去吃饭也遭到了偷拍，偷拍的照片还登上了各大网站的头条。这铺天盖地的架势让霍彪和皮埃尔看新闻的时候，也避不可免地看到了。
皮埃尔从小就受父亲和祖父的告诫，说自制力才是最大的教养，想成为合格的继承人，就要学会克制自己的一切**。
比如不能玩最喜欢的游戏，不能吃最喜欢的东西，不能沉迷于最让你觉得快乐的事情。所以这大半年来，他忍住了对唐浩初的关注，忍住了对他的惦记，甚至忍住了去想他的名字，却还是在看见唐浩初和小小林一起吃饭的照片时，下意识攥紧了拳。
当天路过电影院的时候，皮埃尔最终忍不住进去看了这部电影。
这次是包场看的，旁边不会再有恼人的声音，只有偌大的银幕。他有些不耐地看着男主角努力克制自我而只喝动物血的戏份，终于，镜头一转，唐浩初饰演的养弟出来了。
少年的皮肤白得像纸，唇色却如玫瑰花瓣一样红。他在雨中寻找他的猎物，最终遇到了一个问他要不要帮助的青年，抬起头乖乖地答：“我饿了。”
动听的声音还带着尚未完全褪去的稚气，说话的时候像在无意识地冲人撒娇，眼睛太过漂亮，让人忍不住想象他笑起来的模样。于是很快的，青年因少年脸上绽开的美丽笑容而愣住，甚至没注意到他突然变红的瞳孔，直至被一口咬住了脖颈。
但猎物没有挣扎，反而在刺痛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轻飘飘的放松。少年微微眯起眼，迷醉又贪婪地吸食着鲜血，仿佛永远不知满足。
看完电影的晚上，皮埃尔再次做了个奇怪的梦。
依然是梦见自己抓到了一个软乎乎的小东西，抱在怀里尤其舒服和契合。但这一次，他终于在低头的时候清楚地看到了对方的眉眼和脸庞，正是唐浩初的模样。
他朝他甜甜的笑，凑近他的脖子，像眷恋主人的小猫一样在上面轻蹭，软声说饿。他忍不住告诉他自己什么都愿意给他，他的血液，他的身体，他的灵魂，还有灵魂深处的躁动。
——皮埃尔在难以言喻的快感中睁开眼睛。

第33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皮埃尔喘息着平复混乱的心跳和脉搏，宽阔空旷的房间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窗外无星也无月，四下一片漆黑和安静。
眼下正是夜半三更。
而唐浩初是他夜半三更杀进来的梦。
心跳许久都无法平复，皮埃尔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蓦然坐起身。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来势汹汹地向他冲来，黑暗无形中为它开出一条路，紧接着又有什么砰的一下被打碎，发出了震天巨响。连整个房屋都跟着摇晃，就像地震，亦或者一场强烈的爆炸。
爆炸声把这安静的夜晚彻底撕裂了。
皮埃尔闭了闭眼。
他早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就已满十八岁，不再是那种对生活还迷茫不确定的未成年，他的生活和未来也不是虚无缥缈的妄想，而是运筹帷幄和脚踏实地。作为家族唯一正统的继承人，他从很早就清楚自己能做什么和该做什么，并第一时间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从而做出最对的决策。
可他直到此刻才明白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不是什么惜才，也不是什么同学或朋友间的喜爱和关注，他想要唐浩初整个人，要他的笑容，他的目光，要他的倾慕，甚至连他的生气和厌恶，通通都要。
皮埃尔起身将脏了的内裤脱掉扔进垃圾桶里，也不开灯就直接走向卫生间，在淋浴头下又用手弄了一次，才勉强平复身体里的**。——刚成年的男人永远有无穷无尽的精力和**，霍彪的发泄方式却是去地下拳场。于是助理和下属今天惊讶地看到这位年轻的当家首次打破了他两年来没日没夜加班的惯例，在下班时间准点离开了公司，甚至还早了几分钟。
场地不大的全场拥拥挤挤地堆了将近十个擂台以及环形观众席，狂乱的呐喊声尖叫声，和酒味汗味等各种气味搅在一起，无比地刺激肾上腺素。霍彪连打了好几场拳，直到将所有精力耗尽，什么都无力再想。
霍彪也看了电影，——在前天夜里十一点多回家的路上，看了零点的午夜场。自从看完到现在，就再也无法入眠，也不能闭眼，甚至稍一停顿，就会忍不住想起电影里吸血鬼少年露出的笑。
是吸完血后朝女主角露出的笑，因为直直对着镜头，就像是对屏幕前的人笑的一样。舌尖将指尖沾到的血一寸寸舔舐干净，声音似乎充满了多情，“我很喜欢你，……的血呢。”
霍彪只觉得喜欢这个词就像一根针，莫名被它戳中了心底最深的地方。
好像薄薄的包衣裹着糖浆，戳破之后，又粘又甜的糖浆便流出来，将他紧紧黏住。忍不住在心里勾勒唐浩初对他说这句话的样子，只要一句喜欢，不管是喜欢他的血还是其它什么东西，哪怕他的命，他也愿意给。
打拳果然是有用的，霍彪今晚总算得以睡着，而且一觉睡到天明，第二天刚刚八点就抵达公司。迈进大楼的时候，凭借敏锐的听力听到两名前台在说话。
“哎呀，你的那位青梅竹马对你那么好，快和他在一起。”
“才不好呢，”嘴上说着不好，但那名女员工的语气是轻松愉悦的，“他从小就会欺负我，最讨厌了。”
霍彪的脚步微微顿了一下。
忍不住在心里默默道：我也有个竹马。他是他的小少爷，也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他如今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想有朝一日能配得上他。
这样想着，似乎空气都变得清新可爱，能带给他无尽的动力，直到第三次从新闻里看到唐浩初和小林哲也一起吃饭的偷拍照。照片里的两个人看起来异常亲近，甚至分享同一份肉酱面和披萨。
其实唐浩初已经和小林哲也一起吃过四次饭，今日又约了第五次，而且目的地远在新西兰。他们前两次吃饭分别在纽约和伦敦，是宣传电影时顺便吃的，但再往后就全都是私底下自己约的了，分别去了雅典和伊斯坦布尔。
唐浩初跟小林哲也在一起吃饭的原因非常简单，——对方不爱说话，也不管着他，只会默默陪他一起吃，而且和他一样爱吃能吃还懂吃，会将世界各地好吃的餐厅介绍给他，随叫随到说走就走，简直是最完美的陪吃人。
吃货最重要的就是吃了，所以唐浩初一有时间就找小林哲也约饭，已然在约饭中建立起深厚友谊。这种友谊对唐浩初来说是很新奇的，他拿霍彪完全是当做哥哥看待，对皮埃尔总是藏着一分偏见和戒备，却把仅比他大一岁的小林哲也真正当成了朋友。
于是电影宣传到哪两个人就吃到哪，电影宣传结束了，继续去各个餐厅拔草，全世界跑着吃。既能吃美食，又能顺便做‘挥霍无度’的任务，对唐浩初来说简直不要太美好，只是他和小林哲也最近实在太火，偷拍的无所不在，而偷拍出来的永远是‘唐浩初和小林哲也今天去某某地方吃了某某东西’。
‘吃’这个关键字立即让当年看过《带着爸爸去旅行》的网友们觉得理所当然起来，甚至一点也不认为唐浩初和小林哲也在一起吃饭有什么不对。实在是因为当年小少爷的吃货属性太深入人心，网友们只管把关注焦点凝聚到两人‘全世界说去哪吃就去哪吃’的行为上。
网上的留言清一色羡慕和感叹，说小男神长大后果然走向了吃货的巅峰，这两位少爷也果然壕气，——前几天还在巴黎，今天就只为了一顿下午茶到了希腊，过几天又为了午餐去了土耳其，吃完再飞回家去，完全无法想象他们的人生，因为贫穷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
唐浩初对网友们的热议并不在意，只管开开心心地吃东西。今天来的这家最具新西兰当地特色的餐厅果然很好吃，其中布拉夫牡蛎和新西兰小龙虾最让他满意。
打开牡蛎盖，一口咬上去，慢慢地把奶油吸掉，享受地眯着眼，都快要像小猫般舒服地呼噜两声了。小林哲也在旁边一边看着他，一边一言不发地帮他剥虾壳，卷起袖子露出一双弹钢琴的修长好看的手，转眼就剥好一只，沾了调料直接喂到唐浩初嘴边。
唐浩初立即张开嘴，欢欢喜喜地接受投喂。小林哲也被他乖乖张嘴的动作给弄得心头一动，手也跟着微微一动，指尖碰到了他的唇瓣。
只顾着吃虾的唐浩初没有在意，容易害羞的小林哲也却迅速收回手，甚至红了耳朵。浓密的睫毛低垂着，遮住了眼睛，本就流畅的剥虾动作变得更快，一转眼就剥好了三条。
于是喜欢吃虾的唐浩初一口气将它们全装进嘴里，小脸顿时鼓得像把好吃的东西藏嘴里的小仓鼠一般，圆滚滚的腮帮子让人想用手戳一戳捏一捏。
吃饱后的唐浩初满意地哼了哼，声音软软的，就像吃饱的猫咪在对最亲近的人撒娇，精致的眉眼间全是信赖，让人恨不得帮他再摸摸头撸撸毛，让他更舒服惬意。
可惜舒服的日子没能持续多久，系统发布了‘学习创业’的日常学习任务，要求他从现在开始学习创业，每天都要在创业的路上进步一点，直到拥有自己的上市公司，任务时间为五年。
“另外友情提醒宿主，如今任务一‘子承父业’的完成进度仅为百分之三十六，其中父方的职业和技能是百分之三十六，母亲的职业和技能是零。任务二‘人设不崩’的完成进度仅为百分之三十。每个世界只有三十年的时间完成任务，如今已过去了将近十二年，时间所剩不多，请宿主抓进时间，不要懈怠。”
唐浩初决定回国开辟他的第一桶金。
他想要做新能源这一块，因为这些年做的小发明里有好几个与之相关的专利，而华国已经赶超美国成为最大的新能源市场，新能源产业是国家发展和进步的大势所趋，也调整能源结构、减轻环境污染的必然选择。
唐浩初这次回国的目的地是霍氏所在的G市，而非S市，所以主动联系了霍彪来接。霍彪这边的时间是早上，此刻正在开晨会，会议室里坐满了霍氏企业的高层，几乎全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亲信。每个人都自觉地将手机调成了静音，霍彪贴身携带的那支私人手机却突然响了一声特别提醒。
霍彪立即拿起了手机看了看信息，表情随着这个信息变了。整个集团上下都知道了霍彪今日的反常，不仅一大早就匆匆离开公司，连会议都临时中断了。
唐浩初的这趟航班提供无线网络，他是在落地前算好了时间才给霍彪发的微信，霍彪赶过来时，飞机正巧刚刚落地。贵宾通道是直接通往机场外的，他等在通道口和地下停车场的交接处，看不见飞机和停机坪，思念却像潮水般扑面而来，让一向镇定的他无法下手迎接。
对唐浩初的喜欢和惦念已经不知何时变成一种长久难以平复的感情，和对方相处过的每一幕画面每一处细节，都像丝线般将他捆绑起来。
原本安静的通道终于由远及近地传来说话声和脚步声，有人开始朝这个方向走，霍彪竭力耐心地等着，直到日思夜念的身影终于出现。
视线里顿时就只剩下这一个人，气质矜贵，容貌无双，明明带着口罩被两个保镖簇拥着走在昏暗的走道里，却夺目得像全身都在发光一般。
——那是自幼就用锦衣玉食养大、受尽万千宠爱的人，是真真正正的金枝玉叶、稀世美玉，也是他这一生无可比拟的珍宝。
因为时差的缘故，唐浩初觉得很困，却拒绝了霍彪要送他回公寓休息的提议，坚持要去霍彪的公司看一看。可到了公司，跟着霍彪坐总裁专属电梯进了顶层的办公室，到底还是撑不住了，打着哈欠说要先在休息间里睡一会儿。
霍彪的办公室里套了一个宽敞干净的休息间，里面有床有衣柜，平常他加班太晚就会直接在床上休息。床还是很柔软舒适的，于是唐浩初一骨碌躺上去，直接就闭上眼睡了。
霍彪跟在他后头帮他关上窗户，打开空调，又弯下腰轻手轻脚地给他脱掉鞋袜和外套，再盖上被子，这比保姆还细心能干的架势若是被下属看见，肯定不敢置信。
而在他忙的过程中，那个闭着眼睡觉的宝贝少爷连哼都没哼一下，看起来的确是困得不行了，安睡的模样让霍彪看得又疼又爱。
直到中午秘书例行给霍彪订餐的时候，霍彪想起唐浩初来的路上抱怨说飞机餐难吃的事，料定他之前肯定没吃饭，忍不住想喊他起来吃点东西。才喊了没几声，就惹得想要睡觉的小少爷发起了小脾气，两只手胡乱挥着想要把骚扰自己的人赶走，最后干脆扭过身，拿屁股对着霍彪，还用被子把小脸蒙了起来。
霍彪忍不住露出一点笑意，耐心等了一会儿，轻轻掀开被子，果然看到小少爷被闷得双颊绯红，蜷成一团的身体还透着一股说不出的委屈。
霍彪满心满眼的都是隔壁休息室的小少爷，险些连文件都看不下去，强制性地给自己制订了工作半个小时才能过去看他一眼的规定，才勉强定下心神。
待唐浩初睡醒，已经快要到下班时间了。因为听到了外面低低的说话声，所以他没有出来，只从休息室里探出小半个脑袋朝外看，看到一个非常年轻漂亮的女下属正目不斜视地跟霍彪汇报事情。
小少爷的头发睡得一团乱，其中一缕小呆毛简直支棱得像天线，他下意识扒拉了一下，却没把小天线压下去，反而翘得更高了。他也不管头发翘不翘，待那名女下属一走便欢快地从里间跑出来，一路来到霍彪跟前，眨了眨明亮的大眼睛，表情明晃晃地写着：快问我快问我，我有很重要的事告诉你。
可爱的模样让霍彪心脏失律，很配合地问：“怎么了？”
“刚才走的那个女生喜欢你，她望着你的眼神特别专注，有明显的情意！”
霍彪刚开始还不以为意，只问：“你怎么知道？”
被女孩子追多了，所以小少爷相当有经验，“那些跟我表白的女生全都是这样的眼神啊！”
霍彪的表情已不自觉地沉下来，可惜小少爷没有发现。

第34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霍彪知道以唐浩初的条件肯定有很多女生追，但每每想起来，还是觉得心里像被针扎一样不舒服。霍彪强忍着醋意和难受，装作不经意的探话道，“追你的女生有多少？”
唐浩初如实答：“学校里有很多。”
他已经升到高中了，高中的女孩子比初中的更成熟和奔放，直接就跑过来跟他表白，作风比安吉丽娜还要干脆，“她们大多数都太热情了，有时候拒绝起来真的有点儿麻烦，最后导致我只能说已经有女朋友了，成功让不少……”
“你已经有女朋友了？”
霍彪眉心一跳，连声音都隐隐变了。突然抬高的声音让唐浩初微微愣了一下，下意识摇了摇头。
但想了一下，又说：“就是安吉丽娜，我记得我电话里跟你提过的……”
自从那日在俱乐部见过唐浩初打架的模样之后，安吉丽娜反而更迷恋唐浩初了，无论怎么说都不愿意放弃，而且很会利用优势向唐浩初示弱，说什么可以改变自己的性格，变成他喜欢的样子，又说什么要一直等着他，连眼泪这一武器都用上了。小少爷最怕女孩子哭了，最终答应她成年以后准备恋爱的话第一个找她做女朋友，届时会认认真真地和她交往，不合适就分手。
于是安吉丽娜便成为唐浩初首位排上号的准女朋友，开始名正言顺地找唐浩初。拉她做挡箭牌也很好用，——卡斯德伊家族的名头在唐浩初目前就读的精英高中同样响亮，开学的那天就有一名如今在政坛风头正劲的该家族成员以校友的身份回校做演讲，识趣的人一般不会贸然招惹。
霍彪握紧拳，眉眼深处已聚起阴云，如起伏明灭的灯影，“你喜欢那个安吉丽娜？”
“我也不知道。”感情上的事小少爷还不太懂，但他对安吉丽娜并不讨厌，“其实她挺可爱的，虽然是皮埃尔的堂妹，却一点没有卡斯德伊家族的傲慢，心地也很善良，会弹琴画画和烹饪，而且……”
霍彪只觉得这一句句夸赞尤为刺耳，直接打断他：“你既然不知道喜不喜欢她，为什么要答应和她交往？感情不能当儿戏，你不知道吗？！”
若唐浩初刚才只觉得霍彪的声音不过是单纯拔高了的话，这次却实打实地感觉到自己被凶了，下意识瞪大眼争辩道：“为什么不知道喜不喜欢就不能答应交往了，又不是结婚！我以后结婚时找喜欢的女孩子不就可以了？”
结婚一词却扎得霍彪更难受，他也知道自己应该努力压制自己的情绪，但一时间就是压不住，“不可以！不管是结婚还是交往，都不行！！”
无论是他那凶厉的声音还是阴沉的神色，都让唐浩初觉得非常委屈，从小到大都鲜少受过委屈的小少爷甚至突然间气到连话也不想跟霍彪说了，转头就往门口走。
霍彪迅速反应过来，慌忙去拉他。拉的动作太急，力道没控制好，几乎将唐浩初弄得一个踉跄。唐浩初用力挣扎道：“放开我，我不要理你了！”
身娇肉贵的小少爷手腕已经被捏出了红痕，何况他不喜欢被陌生人碰，虽然霍彪不是陌生人，但攥得太紧也让他不舒服，所以几乎用了最大的力气去甩开霍彪，怕伤到他的霍彪只能放手。
不过霍彪一个跨步抢先来到门前，用身体挡住门，并把门锁上了，堵住了他离开的路。
霍彪如今的个子非常高，透过衣服可以隐隐看到内里结实健壮的肌肉线条，穿着简单的灰色衬衫和黑色西装裤，气势却极强，堵在门口的样子就像一只充满力量的蛰伏的野兽，相比之下，小少爷的身板完全不能与之抗衡。
但野兽的表情异常小心温柔，——之前的阴沉凶厉早已经因唐浩初转头走人的动作而惊掉了，并态度认真的主动道歉说：“对不起，是我错了，捏疼了吗？给我看看好不好？”
明明唐浩初都已经那么大了，霍彪还是习惯用这种哄小孩般的口气哄他，不知道的还以为在哄只有几岁大的小宝宝。
小少爷在霍彪心里永远都是宝贝，何况这次怪不得对方，是他自己丑恶的嫉妒心在作祟。霍彪说着就要去查看唐浩初的手腕，然而唐浩初迅速把手藏到了背后，抿着嘴不理他，似乎连扑扇的长睫毛都写满了生气。
看喜欢的人本来就怎么看都喜欢，霍彪觉得唐浩初生气的样子也可爱得不行，刚要开口再哄，外面响起了轻轻的敲门声，——是霍彪之前点的吃的送来了。
怕唐浩初一直不吃饭胃受不了，又盘算着他应该会在下午醒，霍彪已经额外让秘书点过了两波吃的，放在那里有备无患。唐浩初趁霍彪接菜的功夫重新回到休息室的床上，把自己埋进被子里气鼓鼓地坐着，而霍彪重新锁好办公室的门，将饭菜一路拿入休息室里，摆到床边的桌子上。
订的是市内最有名的中餐厅，用保温盒一样样装着送来的，温度正好，摆盘也没有被破坏，色香味俱全。霍彪随即唤：“小少爷，过来吃点东西好不好？”
肚子饿了的唐浩初被香味吸引，忍不住从被子包里露出一条缝，偷偷吸了吸小鼻子，却依然不愿意搭理霍彪。霍彪把他连人带被子一起搂进怀里，轻拍着他后背的位置，“来尝一尝，都是你喜欢的菜，这家厨师做菜很好吃。”
拍了一会儿没效果，霍彪开始动手剥被子。唐浩初倒是没有挣，乖乖露出了脑袋，却还是不肯朝霍彪那儿看，下垂的眼睛无辜又委屈。
霍彪忍住了在眼尾上亲一亲的念头，转身夹了一小块糖醋鱼肚子上最嫩的肉，直接送到唐浩初唇边，像哄小孩一样张开嘴道：“啊——”
唐浩初到底没能抗拒美食的诱惑，下意识跟着霍彪一起张开嘴巴，露出雪白整齐的小牙齿，小猫般叼住了鱼肉，还用粉嫩的舌头舔了舔唇瓣上的酱汁。
霍彪看得眸色微深，喉结滚了一下，转身又夹了个红烧鸡块，待小少爷吞掉鱼肉后再度喂过去，并将另一只手放在他嘴边等着接骨头。
然后还有牛柳，茶树菇，西蓝花……霍彪很会察言观色，能看出哪个更合唐浩初的口味，合口味的就多喂一点，瞧着不太喜欢的就不再喂了。于是唐浩初就这样吃了足足八分饱，只有豆腐羹是自己抱着小碗喝的，其它食物都是霍彪一点点喂的。
但小少爷吃归吃，气还是要继续气的，原则问题不能丢，吃饱喝足后便重新把自己埋回被子里，埋成一个小鼓包，还像蚕宝宝一样挪到了靠墙的最里头。
霍彪收拾完东西走回床边，再一次动手剥被子。这次显然遭到了抵抗，没有之前那么顺畅，费了一番功夫才成功把小脑袋给剥出来。
而霍彪此刻的姿势正好是单膝跪在床上，居高临下的一手拽着被子一手撑着墙，本就高大的身体显得更加高大，把唐浩初从头到脚全挡住了，连影子都被灯光放大了两倍。说不出的压迫感袭来，让小少爷像小雏鸟般下意识往被子里缩了缩，只露出一双努力折射着凶光的大眼睛。
他不知道他此刻的眼神在霍彪眼里究竟有多漂亮。
霍彪深深望着眼前的少年，眸色几乎暗到透不进一点光，隔了许久，才勉强压住心里翻滚的**，然后收回两只手臂，以一种非常低的姿态跪着，将视线竭力压到和小少爷一样齐的位置，“我知道错了，别生气了好不好？”
“……哼。”小少爷耷拉着耳朵转过去，头上依旧翘着的小天线也跟着‘咻’的一转，颇有气势地划出半道弧。
其实他已经因霍彪的低姿态而不气了，但还是要摆摆样子，让别人知道他并不是那么好哄的。霍彪也隐隐看出他的松动，赶紧再接再厉：“或者你打我一顿消消气，”说着开始帮他找武器，一时找不到，便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摸了本又厚又重的书，“用这个，砸哪儿都行，嗯？”
唐浩初没有接那本书，抿了会儿唇，终于将脑袋转回来，不情不愿地说：“以后你不许再凶我了。”
霍彪知道这是不生气的意思了，不由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浅笑，认真点点头。
那笑容非常好看，竟让唐浩初看得愣了愣，目光随即落到手边的书上，发现正是熟悉的《荷马史诗》。
这本书当年他们一人一本，怕弄混了，唐浩初在两本书上都写了名字。他翻开扉页，果然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忍不住说：“我也还留着这本书呢，就放在法国的家里。当时明明写了名字，结果还是带错了。”
霍彪没有出声，只将书拿过来，重新放回到柜子里，然后起身帮唐浩初找外套和鞋子，准备带他回去。唐浩初一边跟着霍彪一边下床，一边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道：“我想要开一个新能源公司，而且要在五年内，让它成为全球知名的新能源公司。”
这话要是换了和他同样年纪的其他人说，都会觉得是小孩子在不切实际地讲大话，但霍彪立刻表示赞同和支持，“好啊，新能源工业的前景非常好，要我帮你做什么？”
魏家主要是做百货和酒店等服务业的，团队构造及管理模式和工业有很大不同，霍家却是从事工业的。因为位于沿海地带，霍家最早就是靠着船舶工业和码头生意发家，船舶工业至今仍是霍氏最主要的实业。
开公司一需要钱，二需要创业项目，三需要团队，前两者唐浩初都有了，——钱肯定不缺，创业项目就是他这些年申请过的所有专利，还联系了很多和他一起参加过创意大赛的同学以及在新能源上有出色成就的研究员，只缺运营团队和管理经验。
当然，这三者中最宝贵的是创业项目，绝妙的创意才是一个公司发展的最大财富。但每个人的思维都有局限，一生中能有几个有价值的发明和创想就很难得了，身为脑域异能者，唐浩初却能经常获得颠覆性的创意。
“嗯，我要组建一个运营团队，”唐浩初边想边答：“最好在你这里实习几天，观摩一下公司运转的具体情况……”
说着朝霍彪露出一个笑：“霍总，这几天我给你当小助理好不好？”
霍彪这边刚从床底下找到鞋子，还不敢贸然给他穿上，正递给他让他自己来，却差点因这道故意放软声音的霍总而松了手。

第35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好不好呀？”等不到回答的唐浩初追问，“我会很听话的，你让我做什么就做什么。”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面对各种起起伏伏大风大浪都面不改色的霍彪竟突然有点脸红。他哪里会说不好，别说助理，就算唐浩初问他要霍氏当家的位置，他也会给。
唐浩初当晚就想待在公司学东西，但考虑到坐那么久飞机要洗个澡换身衣服，还是在霍彪的劝说下乖乖跟他走了。霍彪的公寓离公司只有二十分钟的车程，他用指纹开了门，映入眼帘的客厅非常宽敞，只是看上去冷冰冰的，一点人气也没有。
霍彪始终没回霍家老宅住，这栋复式公寓算是他目前唯一的居所，但因为忙起来就直接睡在公司的缘故，房间四处空荡荡的，配上简约工业的装修风格，显得更加冷清。冷清到让从来不对别人指手画脚的唐浩初都忍不住发表了一下建议，说墙上可以挂一副抽象画，沙发边可以放一些绿植，窗帘可以换成稍微浅一点的颜色，而不是这种压抑的深黑。
霍彪认真点了点头，然后顺势询问了唐浩初最喜欢的装修风格，并且问得非常详细，甚至从软装摆设问到了结构布局。
于是唐浩初毫无防备地向他描述了自己将来想要的房屋模样：“法国的古堡有太多房间了，伦敦那套别墅又装得太奢华，我喜欢自然质朴、充满温馨气息的。房间不要多，但每间都要宽敞明亮，客厅朝阳的地方要留一整面墙放书架，卧室的床要很大，这样怎么滚都掉不下来，最好再有一个可以养马的小牧场和一个种满花的玻璃花房……”
霍彪表面上一脸平淡，实际上却一字不差地全部记到了心里。
唐浩初的行李箱里只带了换洗的衣服，没带任何鞋子，只能穿霍彪的拖鞋，但霍彪这里的所有鞋都是43码，他穿着实在是大，走起路来有点像偷穿大人鞋的小孩子，有说不出的可爱。可惜他终究不是小孩子了，也不再像小时候那样要霍彪陪着洗澡，霍彪给他放好了水试好了温度，便自觉地走了出去。
唐浩初随即脱掉衣服泡进温热的水里，舒舒服服地泡了好一会儿，才用淋浴头冲洗。霍彪没舍得走远，就等在外头，听着洒落下来的哗啦啦的水声，不由勾起无限联想，心头藏着的那把捂熟烂透的红豆也跟着洒落，哗啦啦地滚了一地。
直到想起来还没给唐浩初拿浴袍和睡袍，霍彪才匆匆转向衣帽间。
柜子里有很多没剪标的衣服，是年中的时候让店里一次性送来的，但大小都不太合适。找了许久，最终找了件质地轻软的分体式睡衣，上衣是长袖开衫的那种，裤子是七分裤，正好可以当长裤穿。
待霍彪拿着衣服走回浴室，不料唐浩初正好洗完出来。霍彪还维持着抬起手准备敲门的样子，却像被定住一般僵住了身体。
距离上次分别，他又有五年没见到他的小少爷，虽然有照片和视讯，但远不如亲眼见到有冲击力。眼前这一幕的冲击力更大，——对方只绑了一条大浴巾就出来了，嫩生生的小胳膊和笔直的小腿全部露出来，在灯光下白得发亮，形状完美的脚踝就像精心雕琢的玉器。
而少年的表情无辜又纯然，脸颊被热水泡得红扑扑的，双眸也湿漉漉的，霍彪努力将视线从脚踝上移开，转到他的脸上，全身变得更僵。于是又竭力转往圆润的肩头，最后落到漂亮的锁骨上。
一颗从发梢滚下来的水珠也划过脖颈，于同一时间落入锁骨里，和霍彪的视线一样，掉进去就再也出不来。
直到听见唐浩初问：“你不去洗吗？”
霍彪不敢张口，怕一张口就是难听的哑音，只紧抿着唇点了点头，将手上的睡衣递给他，然后快步迈进浴室。
甚至快到有点像落荒而逃。
次卧没有收拾，主卧的床又足够大，所以唐浩初依旧像以前那样和霍彪睡在一起。他白天睡过了，眼下不是很困，便穿着睡衣倚在床头写写画画，勾勒脑中的灵感和创意，身边还有一大袋从行李箱里拿来的每日必备的糖果和巧克力。
行走在脑域中那座装载和沉淀着所有学过的东西的庞大宫殿里，任意推开这一扇或那一扇代表着各类知识的房门，不经意间便能激发出许多灵感和创意，甚至会进入一种玄之又玄的状态，整个人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情境，大脑活跃到正常人不可思议的地步，但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除了会消耗大量糖分之外，没有任何出奇。
小少爷乱扔乱放的生活习惯已经彻底改不过来了，于是待霍彪洗完澡回来，就看到他身前的地上扔了一大堆糖纸，还有一些画图画废了的纸团。下意识就皱起眉道：“大半夜吃那么多糖，胃能好受吗？”
唐浩初只管沉浸在眼前的图纸里不说话，原本想把糖拿走的霍彪迈向前，看到纸上已经有了一个新能源概念轮船的雏形。
霍家既然是做船的，没有人比霍彪更了解新能源轮船的前景，但海面上的状况比陆地上复杂得多，万一遇到恶劣天气，发动机又出现功率不足能源不够，就有去无回了。而唐浩初所设计的发动机显然功率很强，采用的是混合能源，共有氢燃料电池、风能和太阳能这三种，还有两套燃料电池系统可以切换备用，不用担心能源不够的问题。
霍氏集团的动力机电部也在试着研发新能源发动机，所以霍彪能看得懂图纸，并忍不住加入了研究和探讨。直到唐浩初不知不觉又开了第三盒糖，才忍无可忍地夺走糖果道：“不能再吃了，就算胃受得了，牙也会疼的。”
“我牙不疼，”唐浩初说着朝霍彪亮了亮小白牙，很凶的鼓着小脸抗议：“把糖还给我。”
霍彪自然不会还，甚至连那沓图纸都抽走了，“已经很晚了，刷牙睡觉，明天再弄。”
时间的确很晚了，小少爷被霍彪伺候着刷完牙重新躺回床上，不高兴地转过身，给了霍彪一个后脑勺。只一个乌泱泱的后脑勺，霍彪也能看得满眼柔情，关了灯，然后长臂一伸，将小少爷连人带被子一起抱住，在他耳边低低道：“乖啊，睡，明天还要早起。”
一种成熟男性的荷尔蒙气息无形中覆盖了全身，耳朵也被霍彪的说话和吐息声弄得痒痒的，唐浩初忍不住揉了揉耳朵，并下意识挣了挣，“你离我远一点……”
就算裹着被子，他的身形在霍彪的怀抱下也依然纤细，挣动的感觉像怀揣着一只不听话的小动物，让霍彪忍不住搂得更紧，仿佛搂着好不容易诱捕到的猫咪。
挣不动的唐浩初只能伸出手直接去推霍彪的肩，明明用了很大力气，却成效甚微。霍彪定定望着推他的那只手，肤色在月光下泛着温凉如水的瓷白，腕骨的轮廓凹凸有致玲珑可爱，叫人想捏住这寸腕骨细细把玩，甚至配以红绳或金链，锁缚起来。
黑暗中，唐浩初没有察觉霍彪眼神里的不对，只继续推搡着说：“你往那边去一点，我不喜欢和别人挨那么近。”
霍彪始终没有后退，“可我又不是别人，小时候我们不都一起睡的吗？如果我不搂着你，你又会蹬被子，还是你要我像以前那样，和你睡在一个被子里？”
相比于共睡一个被子，当然还是现在这样更好，唐浩初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反驳，只能任由霍彪继续搂着。
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甚至觉得自己并不是身处于霍彪怀里，而是处于一个无比温暖又隐隐生寒的地方，让他既安全又莫名不安。
唐浩初最终还是在霍彪怀里蜷缩着睡着了，梦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轻抚过他的眉心和眼尾。
霍彪虽然答应了唐浩初来当助理，但不可能真的让他当助理。霍氏庞大又复杂，霍彪虽然已经掌权，但股东里仍有许多倚老卖老的老家伙不肯消停，他不想让唐浩初受到哪怕一丝牵连或委屈，所以只对外说是一个重要客户家的孩子来实习，还特意将郑铎叫来，让他亲自带着唐浩初去各个部门视察和了解。
霍彪身边共有一个特助和两个秘书，郑铎便是特助，而唐浩初之前说的喜欢霍彪的女生正是其中一个秘书孙琳琳。特助需要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甚至可以在霍彪不在的时候通过他的授权处理一些紧急公务，而秘书只需要负责沟通、传达和整理。
郑铎工作经验丰富，性格深沉稳重，手段又厉害，有他带着唐浩初，威慑力和霍彪亲自上阵所差无几，没有几个员工敢转头张望或非议。于是唐浩初跟着郑铎将每个部门都走了一圈，过目不忘的大脑已经把各部门构架记得一清二楚，第二天还去了一趟工厂和车间，并跟在郑铎后面参与了只有高层才能参加的会议。
会议主要是讨论新的客户和市场，其中争议最大的是一个来自欧洲的造船订单和一条从北美过来的航线。这条线会经过好几个第三世界国家，因为有廉价生产力，越来越多公司把工厂建在那里。霍氏的船队已经跑了两趟，除了路线拉得有些长，收益和安全性都令人满意，所以几个董事均动了心思。
霍彪也动了心思。近两年全球船业都不景气，许多公司都面临融资难和转型难的问题，他需要转型，需要更多的资金，将霍历留下来的倚老卖老的股东赶出去。
唐浩初却敏锐地发现到一些问题。新航线的收益的确不错，但从地图上看，其中的几段公海并没有想象中的安全，还经过两个非常贫困的国家，难保不会穷凶极恶，动手打劫。而客户拟定的合同又相当苛刻，如果出了事，不但要赔给供货商五倍资金，还要赔高达十倍的违约金。
脑域异能者能把看似微妙且琐碎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在别人看到第三步时，他已经看到了第五甚至第六步。但唐浩初在合同上没有经验，于是问郑铎要了霍氏最近一年的所有合同和账务。
郑铎已经收到霍彪的吩咐，不管唐浩初要什么，都第一时间找给他。虽然只是一年的合同和账务，数量还是多到难以想象，就算是唐浩初，也看了一上午都没看完。
霍彪知道唐浩初既然说了想开公司，就一定会做好，却没想到他那么认真，几乎称得上废寝忘食，连饭都不记得吃。其实霍彪自己对吃饭完全不讲究，平日里忙起来，直接让秘书去公司食堂随便拿一份菜就可以，对待唐浩初，却细致得不能再细致，觉得食堂的菜偏油腻，又觉得点来的菜会因堵车而影响口感，强行拉着唐浩初到外面吃。
霍彪的办公室在顶层的走廊尽头，走廊另一头的左边是特助办公室，右边是行政办公室和半开放的秘书办公室，而唐浩初这些天就很低调地和郑铎一起待在特助办公室里。但再低调，也还是有员工耐不住好奇心，一举一动都有人朝他看。
倒是没光明正大地看，但暗中注目肯定少不了。尤其他今天还和霍彪一起乘电梯出去，公司的私聊群再度热闹起来，例行猜测他究竟是什么人。
——“到底是哪位客户大佬的太子爷？”
——“不知道，一直没看到正脸。郑特助可能知道，可我不敢问。”
——“秘书处的嘴巴更严，问了也是白问。”
——“我看到了半个正脸！颜值爆表，特别像我的小男神！”
——“省省，小男神在欧洲读书呢，怎么会来这里。你绝对是中毒了，看谁都像小男神。”
话题一度歪到了法国高中什么时候放假等问题，过了一会儿才被一个新加入讨论的人拉回来：“我刚才去秘书办公室交档案，看到是老板亲自过去找人吃饭的，出来时还亲自给开得门，简直称得上卑躬屈膝！”
这一爆料让本就热闹的群里变得更加热闹，楼底下的前台也参与进去，并目不转睛地看着总裁专用电梯，等着他们出来。
怕耽误重要信息，电梯里均加装了信号传送设备，唐浩初这边刚进电梯，便接到了安吉丽娜的电话。也就是这通电话，导致了他和霍彪的第二次吵架。

第36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安吉丽娜本来就会说话，如今又掌握了该主动时主动、该撒娇时撒娇的技能，光是在旁边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又甜又嗲的嗓音，霍彪的脸色就不自觉地沉了下来。唐浩初正好有件事想要确认，——他上午看账务的时候，发现之前会议上讨论过的来自欧洲的造船订单的客户名是安德森公司，隐隐记得卡斯德伊家族就有个游艇公司叫这个名字，便顺势问了安吉丽娜一下。
此刻法国那边的时间正好是早上七点多，于是安吉丽娜撒着娇问唐浩初要早安吻，说给了早安吻再回答他。就是这个早安吻让霍彪再度控制不住情绪，竟拿过手机语气生冷地说了句他还有事就直接把电话按断了。
在法国不管家庭还是学校，对男孩子的普遍要求就是 be a gentleman，从小养成尊重女士的习惯，唐浩初不由瞪大了眼，对于霍彪这种失礼的行为表示非常惊讶和不满，“你在做什么？”
霍彪心里的不满却比他更重，“我该问你在做什么才对，你和她还不是恋爱关系就这样卿卿我我，是不是太出格了？”
电梯门已经叮的一下打开了，前台远远听到争吵声，却不敢明晃晃地抬起头看，只努力支棱起耳朵试图偷听。
其实欧洲的早安吻大多是问候性的，并不限于情侣，朋友之间也会给早安吻，但一涉及到‘吻’，霍彪就觉得无法忍受。他在情绪控制上一直都有缺陷，甚至曾被魏荣禛提点过好几回，偏生唐浩初是标准的吃软不吃硬的性格，——如果别人示软示弱，他会跟着软下来，但别人强硬起来，就会变得特别硬，立即反驳说：“哪里出格了？你刚才的行为才出格，完全是蛮不讲理！”
“这样还不叫出格？那个安吉丽娜简直就是不知羞耻，我不许你再和她来往！”
霍彪的占有欲很早以前就不知不觉强到可怕的地步，大概在他眼里，天下就没有不凑过来抢他的小少爷的人。他今年还差几个月才满二十周岁，正处于最冲动的年纪，遇到别的事还好，一遇到唐浩初的事，却总是难以自制。小少爷被这凶巴巴的语调弄得一愣，心里的火一下子就烧起来，“霍彪！你太过分了！你有什么资格管我！”
小少爷生气的重点其实主要在于被凶了以及霍彪明明答应过不再凶他的事，他从小到大被宠坏了，就算自己有错，也觉得没错，何况眼下自己根本没错。而前台两个姑娘隐隐听到这声怒气冲冲的‘霍彪’，已然对说话的少年升起了膜拜。
要知道霍彪的年纪虽然比他们这些员工的年纪还要轻一点，但手段和能耐实在惊人，尤其是发怒的样子，神色就像真正见过血的刀锋一样森冷，能让整个会议室都大气不敢喘，甚至连那几个倚老卖老的股东也不敢出声。
正膜拜着，又隐隐听到了一声‘滚开别碰我’，简直要彻底膜拜到五体投地了。其中一个前台甚至再也按捺不住，偷偷抬起头，只见他们老板正示好性地去拉少年的手，姿态的确像群里说的那样堪称卑躬屈膝，却被毫不留情地推开。
大概是一时没有防备，他们老板被推到了一边，少年随即气呼呼地跑走了，头也不回地出了大门。
公司所在的这条路靠近市中心，来往的人流量很多，一辆出租正好在这时候停到了门口，有个人刚刚从车上下来。于是唐浩初顺势上了那辆出租，而霍彪只堪堪晚了一步。他甚至已经碰到了车门，但在这个看脸的世界，出租车师傅仅凭面貌和气势认定了他不是好人，生怕唐浩初这样生嫩俊俏的好孩子受什么欺负，还不等唐浩初开口，就好心地发动了车子，而且开得飞快。
霍彪随即开了自己的车追上去，却在前面的主干道遭遇到堵车，之前的那辆出租早就不知跑到了哪去，车牌号又没有记全，只能一边打唐浩初的手机一边开着车盲目地在人流如织的城市主干道上来回寻找。视线不时扫过一辆辆出租和一个个衣着相似的少年，却没有一次看到他的小少爷。
手机一直打不通，霍彪突然间心急如焚，伴随着心急的还有浓浓的后悔。前面就是高铁站，霍彪甚至进车站搜寻了一遍，可惜仍一无所获。
走出候车大厅，发现天色突然变得阴沉昏暗，看上去像要下暴雨。
刚回车里没多久，大雨就落了下来。雨滴噼里啪啦地打在玻璃上，雨刷一次又一次刮开遮住视线的水，飞速倒退的景物中，路边有个和小少爷穿同样颜色上衣的身影一闪而过，霍彪想也不想便踩了刹车。刹车声在大雨中简直突兀得惊心，后面那辆车一时咒骂不止，但那个身影依然不是他的小少爷。
霍彪停在那里，在漫天遍野的大雨中无处可去，抱着最后的希望开回公寓，站在空荡荡的房间，突然觉得难以呼吸。
小少爷住在这里的短短一个多星期，屋里的布置已经有了许多人气。同样是冷色调的皮沙发，却多了一对毛绒绒的明黄色抱枕，书架上添了一整排生动可爱的动漫手办，餐桌和茶几上放了几盆活泼的花草，不经意间便流露出温馨欢快的气息。
就像是真正的家的样子。
霍彪逃避性地闭上眼，直到手机响起，郑铎在那头问下午两点整的讨论会是否要延后或取消。时间马上就到两点了，霍彪停顿了一下，道：“你来主持，把讨论结果整理给我。”
他实在是没有开会的力气，似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用了许多时间才重新起身，走出公寓，开车回公司。却不料竟在刚上车的时候意外看到了唐浩初的身影，——小少爷就蹲在公寓旁边的那家便利店门外，孤零零地一个人躲在屋檐下，就仿佛没有地方可以去、等待谁将他捡回家的小流浪猫。
霍彪一瞬间心疼到无可附加，像被尖刀狠狠戳穿胸口，几乎以最快的速度飞奔过去，甚至慌到下车的过程中险些绊倒。
转头看到霍彪后，唐浩初立即要起身走人，可他的左脚似乎出了点问题，一起身差点摔着。霍彪急忙把人搂在怀里，同时蹲下来查看他的脚。而小少爷一边用手撑住霍彪的胸膛一边抬脚踢他，腿脚并用地不让他碰。
上面的屋檐虽然能遮雨，但还是过于狭小，唐浩初身上已湿了一半，搂在怀里一片冰凉。霍彪隐隐觉得那股冰凉从胸口被刀戳开的洞中透进来，心疼得快要麻木，任由小少爷不痛不痒的攻击打在身上，握住他的小腿低声道：“乖，别动了，给我看看，有没有伤着……”
小少爷没再挣了，只瞪了霍彪一眼，清澈透亮的双眸似乎下一秒就会滴出水来。霍彪膝盖一松直接半跪在地上，好像在遭受着无法忍受的折磨，最后终于投降了一样哑声道：“你别躲我，别不理我……我受不了。”
唐浩初被霍彪抱回温暖的床上。
感觉全身很热，头很痛，火焰似乎就在脚边燃烧。灼烧感让他的脸色泛起不正常的绯红，身体非常疲累，只想好好睡一觉。
——因为他卡在二阶后期许久的异能终于升到第三阶了。
每次异能升阶，身体都要自发地进行一番重组或调整，会带来不同程度的疲累或不适。这种程度的不适他是能撑得住的，但不知道为什么，每每在霍彪面前，就一点不适都忍不下去，也只有在霍彪面前，他才会这样放纵、任性、发火、甚至示弱。
唐浩初很快陷入深沉的睡眠。依稀中感觉有人温柔地抬起他的头，给他喂水，额头上也放了清凉的方巾，缓解了身上的灼热，甚至小心翼翼地搂着他轻轻拍哄，像搂着无与伦比的宝贝。
霍彪无法形容现在的心情，难以言喻的心疼和懊悔让恨不得狠狠抽自己两巴掌。他又去洗手台换了一块凉毛巾，走回床边，脱力似跪坐在地板上，将鼻尖埋进唐浩初的颈窝，深深呼吸着他熟悉和喜欢的气味，才勉强稳住心绪。
夜里霍彪趴在床边睡了一会儿，竟梦到了许多年前小少爷被绑架的事。大脑惶恐到一片空白，看不见对方在哪里，却隐约听到对方无助的唤声。心脏如被无形中的手紧紧攥住，一寸寸捏碎，直到从梦中惊醒，那种心疼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宝宝。”
霍彪在寂静的深夜呢喃唐浩初的小名，轻轻吻上他的眉心。
唐浩初睡了两天才真正升阶完毕。升到三阶之后，除了可以利用精神力熟练地施展‘精神停滞’之外，还多了一个对危险和恶意的‘感知’。
其实正常人也是会有感知的，只是能力强弱的问题。比如走在路上突然停住步子，同时抬起头，看到一个花盆被风吹下来，只差一点儿就砸到自己。又比如准备抬脚上电梯，莫名觉得全身不适，最终没有踏入，却发现电梯于关闭后坠了下去。
这些全都是感知，但无法获知究竟会发生什么事，仅会通过潜意识模糊地觉得不对。只有大脑开发到一定程度，才能明确地获知具体的事，甚至包括事发的时间地点和人物，以及末世中丧尸出现的详细路线和数目。
醒来后的唐浩初仍有点低烧，但异能的提升让他觉得精神很好，霍彪却被他这两日的昏睡而实打实地吓到了。——这件事给霍彪上了最深刻的一课，比任何教学或提点都更快速有效地认识到控制情绪的重要性。这也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和唐浩初吵架，从今以后他哪怕再急再气再吃醋，都不舍得再对唐浩初发过一次脾气。
这几日霍彪一直在家里照顾他的小少爷，连杯水都要仔细试了温再喂过去，简直是捧在手里怕摔了，直到第四天才正式回公司工作。从北美过来的那条新航线在之前的讨论会上以多数票表决通过，合作方派了代表来签合同，需要霍彪亲自去谈。
唐浩初也跟着去了，并在那名代表的身上第一次运用了感知。忍着脑中针扎般的刺痛，果然发现了许多问题，对方竟有过贩|毒的犯罪记录，并不是什么清白的好人。
可这家供货公司从表面上看非常正规，合同上做的那些手脚也只能说是业内通病，不能凭此来推翻整个合同。于是回S市的时候，唐浩初将自己的怀疑讲给了魏荣禛，并拜托他帮忙深入地查一查。
魏荣禛立即点头应了，但对唐浩初要创业的事并不那么赞成。他和魏荣嫣更希望唐浩初能接手魏家的产业，而不是投入到一个他们觉得陌生并且不能提供帮助的产业上去。
唐景行倒是对孩子的任何决定都表示无条件支持。
因为堵车的缘故，唐浩初提前跟唐景行打了招呼，说恐怕要晚上七八点才能到他那里，可七点钟车才刚开进小区，就看见唐景行在别墅门外的那条路口等着了。虽然今年已四十多了，但唐景行的外表看上去依然年轻英俊，在路灯下站的玉树临风，只是时不时地探头看向路口的举动透露了他的期待。
除了儿子以外，唐景行大概这辈子都没这样等过谁。直到唐浩初所乘的车终于出现，唐景行立即露出了笑容，三步并两步地迈上前，一边帮儿子拎过行李一边道：“宝宝饿不饿？我让阿姨给你炖了你喜欢的鸽子汤和红烧肉……”
明明孩子已经长大了，唐景行还习惯性地像他小时候那样牵着他进屋，餐桌上已经摆了三个菜，全是唐浩初爱吃的，请的做饭阿姨还在厨房里忙活，浓浓的饭菜香飘满了整个餐厅。
对于新能源工业方面的事唐景行并不懂，但他一贯的教育方式就是既然想做，便可以大胆地试一试。唐景行还从他认识的三教九流里给唐浩初介绍了两个能用的人才，分别是负责公司运营的总监和人力资源的经理，均在业内颇有名气且经验丰富。
唐景行甚至拿出了这些年来的积蓄，数目相当大，以至于系统听了，忍不住又一次催促唐浩初完成‘挥霍无度’的任务。但这种来自长辈的纯粹的关心让唐浩初越发不能糟蹋，只和系统保证，等自己赚到钱后，一定会大肆挥霍。
于是系统不再催唐浩初‘挥霍无度’了，只管催着他赚钱。
那名运营总监最终在看了唐浩初的计划书之后同意跳槽过来，而人力资源经理本就准备另谋更能施展才华的公司，也很快就位，那位曾帮唐景行打抚养权官司的律师赵政还介绍了一个非常厉害的企业法律顾问，加上唐浩初在法国就联系过的技术总监，一套嫡系部队已基本建立。
按照法规，只要经过了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人也能注册公司。有了唐景行的同意，唐浩初的公司很快注册下来，就以他的英文名HOPE命名，音译为浩普。
唐浩初开始出现学校公司两头跑的情况，——他还有半年就要升到高三，而法国迎来了新一轮高考改革，所有高二学生都要接受包含法语和数学的定位测试，从而按照自己的偏好选择三门专业课进行分班。
得知唐浩初回来，安吉丽娜立即去教室找他，可惜唐浩初考完试就离校了，倒是皮埃尔在通往校门外的那条岔路上等到了人。
唐浩初刚刚接到公司打来的电话，正边走边打吩咐事情，皮埃尔静静站在原地，看着他一步步迈近，看着他耀眼夺目的风采，看着他认真可爱的表情，心里涌起一波又一波欲念，翻涌不休。
本以为不见对方就能压住心里的情愫，却这一年来适得其反地发展成庞大的猛兽。
唐浩初走到拐弯处才看见皮埃尔，高大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一言不发地望着他，险些被吓了一跳。睁圆了眼睛，“皮埃尔，你怎么在这里？”
“我想你了。”皮埃尔竟直白的道：“你想过我吗？”
唐浩初一句神经病几乎要脱口而出，到底因良好的教养而咽了下去，但他还是忍不住给了皮埃尔一个无语的眼神。
天色暗了下去，路灯正好在这时亮起，少年眼尾微挑，在灯光下的一双眼睛仿佛落满了星光，明明写满了高傲和不满，却无比漂亮动人。
皮埃尔突然拉着唐浩初的胳膊，将他一把拉入怀里。

第37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唐浩初一时没有防备，被皮埃尔抱了个满怀，对方还顺势撑开大衣，将他裹了进去。
于是唐浩初整个人都被皮埃尔包裹着，甚至能感觉到皮埃尔呼吸出来的气息，那句神经病最终还是说出口了，并皱着眉道：“你干什么，拽疼我了！”
皮埃尔下意识低头去看，只见手腕果然红了。他前阵子参加大学生帆船比赛时出了点意外，手腕有点脱臼，从而学了几个按摩手法，立即就按照学到的按摩手法在唐浩初的腕骨上揉了揉。
唐浩初还来不及挣开皮埃尔，对方带着薄茧的手指已经按揉起来。不知道究竟按到了哪儿，一阵酸|麻突然传遍了整只胳臂，甚至连半边身体都有一点发酸，“嗯唔……”
这软软的一声简直让皮埃尔全身都颤了颤。
身娇肉贵的小少爷双眼已因酸痛而迅速涌上生理性的水雾，眸光潋滟，让人只觉得掉进去就再也爬不出来，也让皮埃尔看得呼吸一窒，一时竟如中了邪一样，低头就吻了上去。
对唐浩初来说这一举动大概比谁告诉他太阳明早从西边升起还要惊讶，——他完全没想到会被吻，于是皮埃尔在他的怔愣之下毫无阻碍地长驱直入。虽然没有探进口腔，但唇瓣结结实实地碰上了唇瓣。
反应过来的下一瞬，唐浩初二话不说便对着皮埃尔狠狠一拳挥了过去。
皮埃尔没留神挨了这一拳，疼得吸了口气，第二拳紧跟着袭来，目标从肚子转到了脸，忙以最快的速度侧身闪躲。
他从小就学击剑和各种搏击术，拳脚功夫自然不在话下，但他不想跟唐浩初打架，更不想伤着唐浩初。却不料唐浩初看上去纤细脆弱，打架水平一点也不弱，——系统奖励的那段武学教程非常厉害，让皮埃尔躲得越发吃力，最后还是仗着身高和力量的优势才勉强扣住唐浩初的胳臂。
唐浩初用巧劲挣开了皮埃尔，但也没了打人的力气，只抬手擦了擦嘴，狠狠瞪向对方。他是真的动了气，表情简直冷得像冰，一张脸却显得越发迷人，就跟透着冷气却精致无双的冰雕似的，双眸又跳跃着愤怒的火焰，耀眼得惊心动魄。
皮埃尔竟看得心跳狂跳。
怎么能这么漂亮。
认真做事的时候特别漂亮，高傲的上挑着眼睛看人的时候特别漂亮，冷着脸不说话的时候特别漂亮，因甜点而露出笑的时候特别漂亮，现在连生气揍人都能漂亮得让他的心狂跳不止。
揍完人，唐浩初的情绪已经平复下来了，冷声丢下一句‘这事就当没发生，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转身就走。
皮埃尔被他决绝的语气弄得心里一慌，急忙拉住他，与此同时竟脱口而出：“我喜欢你。”
唐浩初被这话弄得脚步一停，下意识道：“你今天是不是发烧了没吃药？”
皮埃尔也不管他究竟什么反应，只管一个箭步追上来，把人重新搂住。这回搂得非常紧，搂住后也没有刚才的心慌了，而是迅速恢复了平日里的优雅稳重和自信从容，不疾不徐的道：“我知道你可能觉得有些突然，我也只是让你知道我的心意，并不要求你接受。我们依然像以前一样正常相处，好不好？”
其实刚才脱口而出的那句喜欢让皮埃尔自己都有些意外，但既然说了，也不至于后悔。卡斯德伊家族的人从来不会停在原地后悔，只会不断找准时机向前迈步。
“可是我没办法和以前一样，”确认到皮埃尔竟然是认真的，唐浩初的表情变得很凝重，“我们还是不要再见面了。”
在皮埃尔的人生中还没人跟他说过这样的话，从来都是别人求着见他而被他拒绝，头回变成了被拒见的角色， “为什么？我就那么差吗？连安吉丽娜那种无知的小女孩你都肯给机会，就算不喜欢我，也起码要给我一个追求的机会？还是你对同性的感情有歧视？”
“你就当是有歧视，”唐浩初皱着眉，“我不喜欢男生，抱歉。”
皮埃尔知道唐浩初绝不是那种会对他人歧视或抱有偏见的人，会这么说，只不过是想要跟他彻底撇开关系。这世上竟有这样的少年，一旦知道他喜欢他，就再也不要见他了。不会像皮埃尔看过的其他人那样，仗着被喜欢沾沾自喜恃宠而骄，或者表面上假装无辜暗地里故意钓着对方利用对方。他拒绝得干脆利落甚至堪称绝情，唯恐避之不及，更遑论利用了。
但越是这样，皮埃尔越无法放手，更大力地搂着唐浩初，“你别想骗我，也别想把我赶走，我是不会放手的。”
唐浩初本要不顾一切地挣开皮埃尔，却远远听到了脚步声和说话声，显然有人要过来了。他不想被别人围观，也不想闹那么难看，只能努力压住情绪，低声说：“我很不舒服，你能先放开我吗？”
软着声音说话的少年简直让皮埃尔又怜又爱，镇定中隐隐藏着茫然和无助的小眼神更让他心尖子一抖，最终松了手，并担心地问：“哪里不舒服？”
“我现在看到你就不舒服。”唐浩初毫不留情地道：“我想一个人静静。”
大概是头回见到他这样板着小脸闹脾气的模样，皮埃尔不仅不生气，反而觉得非常可爱。他也知道不能把少年逼得太紧，今日的事怕是已超出了对方的想象，对方毕竟还小，可以慢慢来，于是点点头，“好，那我过些日子再来找你。”
虽然对皮埃尔的告白非常惊讶，但唐浩初并没有过多在意，而是将心思全部投放在HOPE公司即将于下个月月底推出的产品上。跟霍彪例行通话的时候，唐浩初也没有将此事告诉霍彪，只忍不住问了一句：“男生是怎么喜欢上男生的呢？”
这种问题本来应该问魏荣禛，可魏荣禛好像和黎瑞吵架了。这算是他们两人在一起那么多年以来的首次争吵，不吵则已一吵惊人，甚至闹到了要分手的地步，唐浩初一大早就接到黎瑞的电话，焦急地问魏荣禛有没有联系过他。
魏荣嫣也接到了黎瑞的电话，然后忍不住回想起很久以前头回见到黎瑞的场景。
当时她还在上高中，那段时间学校里出现了猥亵女生的流氓，已有好几个女生遭到猥亵，但一直没抓到人。弟弟魏荣禛对此很担心，可他正处于课业紧张的初三，又和同学忙着准备全国航模大赛，不能过来陪她。会跆拳道的魏荣嫣其实完全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却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没有发现流氓，而是发现了一个跟踪她的跟踪狂。
对方正是偷偷替魏荣禛来保护她的黎瑞，每晚都会从教室出来的那条小道跟着她一路走到校门外，直到她安全地坐上家里的车。
因为家世好相貌好，魏荣嫣有很多人追，以为黎瑞也是追求者之一，这晚故意提前下课堵到了他，认真告诉他以后不要再跟了。眼前的男孩子似乎年纪比她小一点儿，但个子非常高，始终低着头一声不吭，油盐不进的样子实在叫人头疼，忍不住语带不耐的问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结果他羞涩又不安地答：我想要你弟弟。
神TM的要你弟弟。
往事不堪回首。
魏荣嫣只觉得电话里黎瑞的语气隐隐和当年一样，只是没有了羞涩，仅剩满心的焦急不安：“阿禛不肯接我电话，我找不到他……”
魏荣嫣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能如实说：“阿禛这两天并没有联系我。”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如果我联系上他了，会及时告诉你一声。”
把场景拉回来，——在听到唐浩初的问题的这一刻，霍彪全身都紧绷了。呼吸也停滞住，握着听筒的手无意识攥紧，却还要强装若无其事，“怎么了，为什么突然问这样的问题？”
“只是有些好奇。”因为对面是他信任的霍彪，所以唐浩初坦诚地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男生都一个样子，一点意思也没有，女孩子多好啊，温柔又可爱，而且各有各的漂亮法，”最后总结：“我反正是不会喜欢男生的。”
霍彪的神色一寸寸沉下来，而唐浩初在这时候意外地接到了魏荣禛的电话，说是之前他拜托他查的事有了结果。
魏荣禛在道上有个朋友，对贩|毒这行比较了解，既然那个客户代表曾贩过毒，便顺着他贩|毒的这条线上仔细往里查，果然发现了蛛丝马迹。甚至发现霍氏最早仅仅为了试水而走的两趟航程里，已经有一趟偷运了毒|品，因为霍氏船队回来的那段时间道上突然多了一批上等货，数量虽少，但纯度极高。
唐浩初对这个结果没有很意外，但魏荣禛对他居然能在如此被看好的项目中，仅通过细微的线索就发现出致命问题，觉得非常意外。意外的结果却是更不支持唐浩初创业了，而是极力劝说小外甥尽早接手魏家的企业。
挂断前，唐浩初最后忍不住问了一下魏荣禛和黎瑞闹矛盾的事，还很好心地帮‘舅妈’说了两句好话。可惜魏荣禛不是那种会轻易动摇的人，只淡淡道了一句：“没闹矛盾，只是觉得不合适了。”
找朋友查贩|毒这条线的时候，魏荣禛竟查到黎瑞也参与过贩毒，——黎宏光当年被查出藏毒的那批货就是黎瑞栽赃的。魏家虽然是通过垄断灰色产业起家，并不算干净，但毒品是绝对不碰的底线。他突然觉得身边最为相信的人变得越来越陌生，而他当年爱的是那个失去了母亲却依然阳光且有底线的男孩，不是如今这个行事越发狠辣且对他事事隐瞒的陌生男人。
和舅舅通完话，唐浩初便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告知了霍彪。霍彪的表情当即就变了，——因为贩毒这种事绝对是里应外合，没有内部的指示，下面的员工不可能如此大胆地带毒|品回来。
霍历掌权时曾大张旗鼓地利用海运的线做非法走私和偷渡，霍彪废了很大功夫才洗回来，却不料如今内部竟然还有人涉毒。此事一旦被媒体和警方知道了，这些年辛苦重建的一切便会瞬间化为尘土。
“那个客户代表不在国内，舅舅也没法查太细，但你这边的人你必须尽快调查清楚，然后想个办法在出事之前把责任推出去。”
霍彪已经迅速冷静下来，点点头，“嗯，我懂的。”
恰巧当初开会表决时，他因为和小少爷吵架而没去参加，如今完全可以做个通报，重新表明自己的态度，避免那些股东和董事在出事后将责任推在他身上。然后在彻查和处理干净后，立刻把这两条航线转让出去。将来出了事，定会给霍氏造成很大影响，股市也会下滑，他反倒能趁机收回一些股票，清走不称职的股东。
霍彪随即联系了可靠的手下和以前跟随过他父亲的老人，忙了整整一天，连饭都没顾上吃，直到晚上回公寓，才自己给自己做了点吃的。他最近开始忙里偷闲地学做菜，尤其是小少爷喜欢的那几道菜，虽然失败了很多次，但如今已越做越好。
吃饭的间隙重新拿出手机，看着微信上唯一置顶的聊天记录，多次想要给对方留言或通话，到底还是因为怕打扰他上课而忍住了。置顶的自然除了唐浩初之外没有别人，大概是姓唐又爱吃糖的缘故，唐浩初的微信头像是随手拍的一盒糖。
霍彪最后盯着那盒糖望了很久，忍不住也搜了一些糖果的照片，选了一张换掉了自己系统自带的头像。两张照片虽然风格色调和角度全都不一样，但因为里面都有糖，让他隐秘地升起一点情侣头像的心思。
——那卑微的贪婪的私藏着的心思。
人常说最好的东西只能私藏，他的小少爷太好了，所以不能分享给任何人。他可以陪他耗尽所有时光，默默守一辈子；可以把他放在心尖子上，小心地宠着护着，但唯独不能接受他和其他人在一起，谁都不行。
霍彪这边已经入夜，唐浩初那边却是中午。刚迈出教室准备去吃午饭，便看到两个向他告白过的人一同站在走廊外面，实在让人有点吃不消。
皮埃尔明明说了过些时间再来找唐浩初，但他所谓的‘过些时间’连两个星期都不到，安吉丽娜来的时候就看到他已经在那里等着了，而且手里也提了一份小蛋糕。
对于这个堂哥，安吉丽娜从小就有一点莫名的害怕。她本来想找唐浩初一起去吃午饭的，所以对横插一杠的皮埃尔很不满意，但又敢怒不敢言，小脸不由鼓了一点气，一双漂亮的绿眼睛望向唐浩初，用眼神示意他快跟皮埃尔说再见。
可惜对于皮埃尔这种人，说什么都没用，不仅不走，板着脸的样子还特别吓人，甚至搬出了安吉丽娜最怕的父亲，反过来把安吉丽娜给吓走了。
相比于皮埃尔，唐浩初自然更愿意和安吉丽娜一起吃饭，但餐厅就在眼前了，吃饭皇帝大，他也不至于为了谁而饿肚子，便和皮埃尔继续往餐厅走。见唐浩初被风吹得缩了缩脖子，皮埃尔下意识走在风口处给他挡着风，“既然怕冷，怎么不多穿点？”
唐浩初淡淡一句话噎死人：“不关你事。”
皮埃尔倒也不在意，进了餐厅，亲手给唐浩初放好餐巾，还给切肉盛汤，一旁的服务生和唐浩初的拒绝通通起不上用场。
“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没看出来吗？”皮埃尔挑起眉：“我还以为很明显，——我在正式追求你啊。”
“我真的不喜欢你，你就算对我再好也没用，何苦浪费时间呢？”
少年精致的眉头皱着，瞥过来的眼眸明明都是不耐烦，却又说不出的勾人。皮埃尔定定望着他，眼底似乎闪过一丝暗色，但下一刻就恢复正常，反而勾起唇角露出一个优雅温柔的笑，“我对你好是我的事，喜欢你也是我的事。再说你也没损失，瞎操心什么？”
唐浩初又想了想，认真说：“我实在不明白你喜欢我什么，我觉得你应该再好好冷静思考一段时间。其实你并不喜欢我，只是因为我说不喜欢男生，所以才升起了挑战和追逐的念头。如果我喜欢男生，而且现在就答应你了，说不定你明天就觉得无趣了。”
皮埃尔简直要被这说辞气笑了，“我想你太不了解我了，——我从来不喜欢追逐谁，所有东西都是自动放到我面前的。也不喜欢浪费时间去挑战什么，因为有太多有把握的事情等着我做。如果你能更了解我，就会……”
唐浩初打断了他，“可我并不需要了解你，也没有必须了解你的理由。”
这一句倒实打实地给皮埃尔造成了伤害，甚至到晚上回家后想起来，心脏依然会产生针扎般的刺痛。
这感觉真新鲜，皮埃尔想。
十月份的法国越来越冷，阳台上的鸢尾早就凋零了，推开窗，冷风立即吹了进来，让他忍不住搓了搓手。
HOPE公司的第一款产品于十月底面市了。
是可以适用于大多数家电和电动汽车的超级电容，公司的产品研发部按照唐浩初之前发明过的专利，又经过了足足三个月加班加点的调试和改良，在成本很低的情况下，性能比市场上流通的电池等产品优异了足足两倍，不管储电容量还是使用寿命都高出当下的技术水平一截。
因为成本低，定价也不贵，浩普公司因此而一炮打响，很多媒体都报道了这项产品，全球生产电动汽车的各大巨头均递出了寻求合作的橄榄枝。其中一家实力最强，给的条件也最优渥，唐浩初在运营团队的建议下与之签订了合同，将合力生产一部新能源概念汽车。

第38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为了谨慎起见，唐浩初还特地调动精神力施展了‘感知’，没感知到什么风险和恶意，才毫不犹豫地和该公司确立了合作。他能用感知排除恶意，却不能排除‘故意’,　——这家汽车公司竟是皮埃尔给牵的线，并且和卡斯德伊家族的轮胎公司有过长达二十年的合作，能开出如此优渥的条件，也多多少少有皮埃尔的功劳。
唐浩初签完合同之后才得知这件事。
汽车公司一般只做整车设计、制造工艺以及组装调试，大部分零部件都是从供应商那里购买的，比如空调、车窗、轮胎、涂料等，当然，全车最重要的还是唐浩初这边将要负责的能源系统和发动机。既然要和该汽车公司合力生产新能源概念车，所有细节都要沟通清楚，唐浩初正是在与之详细沟通的时候察觉到此事，又趁着中午和该公司总裁吃饭之际旁敲侧击地问了一下，很轻易就套出了话。
可知道也没有用，合同签过了，甚至已经走到了组建生产线的这一步，生意上的事不是小孩子玩过家家，说反悔就能反悔。何况跟这样全球顶尖的汽车公司合作，的确对HOPE公司的发展非常有利。
唐浩初并不是会意气用事的人，能在公事和私事上分清楚，一码归一码。皮埃尔也很聪明，不在这时候上赶着到唐浩初面前露脸，甚至堪称低调老实，连个电话都没打过来。直到分工和生产线完全建立，唐浩初才收到皮埃尔让秘书亲自送来的邀请函。
不得不说皮埃尔这种性格的人太懂得抓机会了，知道唐浩初之前承了他的情，不好拒绝得太厉害，这个宴会又是个很普通的校友聚会，受邀的都是当年在贵族学校读过小学或初中的校友，找不到什么理由拒绝。
新年这段时间各种聚会本来就多，唐浩初还收到了许多商业宴请，都是无数人挤破头也想参加的大活动，但对唐浩初来说，参加这些聚会还不如约小林哲也出去吃饭。最近小林哲也又发来了几个极具特色的新开的餐厅，不管是店面设计还是招牌菜都让他非常动心，可惜一直抽不出空。今天中午才刚跟对方回复说周末应该有时间去吃，偏又和宴会的日期撞上了。
于是唐浩初给小林哲也发了信息，说周末要参加宴会，估计得推到下周末再约，大概是觉得抱歉，还发了一个‘对不起求原谅’的表情包。
小林哲也第一时间查看了信息，先是皱起眉，但又因那个可爱的求原谅的表情而微勾起唇。
旁边的经纪人和助理见状，都觉得非常意外。这位少爷的性格本就内向，连话都不爱讲，更不用说笑了，最近又忙着筹备新专辑，整日冰着一张脸，让他们时刻陪着小心。如今见到他笑，在意外的同时，瞬间理解了喜欢他的歌迷里为什么有那么多疯狂的小姑娘，——他笑起来的样子实在太迷人。
过了好一会儿，唐浩初才等到小林哲也的回复：“觉得抱歉的话，就答应我一个要求。”
他的要求是想让唐浩初做他明年的个人首场演唱会的嘉宾。
“可我不会唱歌……”
“没关系，我教你。”
唐浩初明年六月份就要参加高考了，所以有些犹豫。得知演唱会的时间是高考之后的暑假，才终于松口答应：“好，如果你不怕我给你搞砸的话。”
望着那个‘好’，小林哲也忍不住又勾起唇角露出一个笑，就像阴云密布的天突然露出了明亮的阳光。
巴黎连着几天都没有阳光，周末这日的阳光却非常好。太阳落山后，夜空依然晴朗无云，月色柔柔地洒下来，格外皎洁。不知道是因为太忙还是怕唐浩初不愿意来，皮埃尔派了詹姆斯和帕克接唐浩初，没有亲自过去。
詹姆斯和帕克都是唐浩初初中的时候，参加皮埃尔的聚会认识的，这么多年下来，彼此间已经很熟了。如今这两人都和皮埃尔一起升到了同一所大学，但相比于已经接手家族生意的皮埃尔，他们依旧是专攻于玩乐不务正业的权二代富二代。帕克今年倒是在家人的安排下去市政办公室实习了，詹姆斯却成了上流社会有名的花花公子。
花花公子的电话一路响个不停，连续几个都是娇滴滴的女声，直到第四个才终于是男声，催问他什么时候到。唐浩初隐约听见听筒那边的人提到了因飞机晚点而迟到的某个国际知名乐队，和几个已经在后台换衣服的新生代超模，还以调笑的语气评价了一番她们的胸和腿。
这让唐浩初突然想起了数年前获得国际电影节新人奖时，皮埃尔给他办的庆功宴。本以为是普通的聚会，到了才发现是大手笔，场地布置得非常奢华，还请了好几个大牌歌手唱歌助兴，不由升起了某种不好的预感。
可惜目的地转眼到了。
还没下车，唐浩初便看到了等在门口的皮埃尔。以皮埃尔的身份，等在门口的行为已经足够让人吃惊了，又见他亲手帮唐浩初开了车门，看到的都觉得有些不可置信。唐浩初却微微皱起眉，问皮埃尔道：“不是说校友会吗？怎么感觉来的人不太对？”
夜风将他额前的碎发吹得有些散乱，又密又长的睫毛在灯光和月色下特别动人，认真望过来的模样，会让人觉得连夜风都变得无比动人。皮埃尔忍住了想亲一亲那双睫毛的冲动，道：“除了我，你不用理会其他任何人。”
这场宴会的确不是什么校友会，而是皮埃尔想将唐浩初彻底拉入自己的交际圈、让唐浩初进一步了解自己、顺便让圈子里的人也得知唐浩初的存在而办的宴会。这个圈子不再像中学时那样仅局限在同学上，而是扩大到合作伙伴、朋友、世交甚至家人。只是现场谁也想不到皮埃尔的真实目的，包括唐浩初在内。
乐队在舞台上唱着动听的歌，担任侍者的模特们端着托盘走来走去，和皮埃尔交情最好的堂姐凯瑟琳也来了，——她跟皮埃尔是同一个祖父，关系上要比与之同一个曾祖父的安吉丽娜更近。
安吉丽娜自然不在，皮埃尔还没傻到把情敌叫过来。但他很快发现到处都是情敌，——才一会儿的功夫，唐浩初身边已经围了好几个人，甚至连凯瑟琳也在列其中。
唐浩初没有做到皮埃尔说的‘除了我，不理会其他任何人’，而是其他任何人都理会了，只除了皮埃尔。他本来就拥有不管在哪里都能融得进去的本事，如今又是一鸣惊人的商界新贵，俊美无双年轻有为，言行举止还特别温雅有礼，特别招女性喜欢。
估计每个女孩子都会想要这样的朋友或伴侣，提到的任何东西他都了解，讲的任何话都能接下去，可以谈文学科学哲学，也可以谈有趣的时尚新闻或神秘的远古传说。在别人讲话时安静礼貌地聆听，在他讲话时，会让任何人都觉得光芒耀眼。与此同时，系统判定唐浩初的迷人技能已经完全达到了唐景行的水平，只差一点就可以超过对方了，任务一‘子承父业’的完成进度也随之升到了百分之五十八。
觉得光芒耀眼的不止女孩子，还有男人，其中和詹姆斯一样是花花公子的莱顿就盯着唐浩初移不开视线，并忍不住问身边的詹姆斯：“他是不是演过《日暮》里的吸血鬼杰伊？”
莱顿家在马赛，并不常来巴黎，但花花公子的名头比詹姆斯还响。见詹姆斯点头，莱顿立即嚷嚷起来：“当年看《日暮》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他，没想到真人竟然比电影里还好看！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他了，我要追求他！”
法国的同性恋婚姻许多年前就已经合法，大众也早就习惯了对异性恋和同性恋一视同仁，所以莱顿的话没有激起周围人的任何反应，只除了皮埃尔。
皮埃尔的脸色本就因那几个围着唐浩初的女人而越发难看，远远听到莱顿这句话，无名之火一下子窜上来。因为家里是世交，他和莱顿两三岁的时候就认识了，自然也知道他男女不忌，见莱顿已经抬脚朝唐浩初的方向走了，竟想也不想就随手拿起侍者端的托盘上的勺子朝莱顿砸去。
他们所在的地方灯光偏暗，勺子又小，落在地毯上悄无声息的，连旁边的詹姆斯都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只有莱顿感觉到后脑被砸得一痛，立即停下步子转过身，对上了皮埃尔深绿色的双眼。
莫名觉得自己像被一只雄狮盯着，明明看不出喜怒，也没有面露威胁，却有种随时会扑上来厮杀的感觉。原本要脱口而出的怒骂不自觉地咽了下去，只听大步迈近的皮埃尔语带威胁的道：“离他远点儿，别打他的主意。”
莱顿的家虽然不在巴黎，但在马赛当地绝对数一数二，还从来没被谁这样威胁过，忍不住抗议：“为什么我要离他远一点，凭什么呀？”
皮埃尔抬起手松了松脖子上的扣子，一字一句：“因为他是我的。”
莱顿险些以为皮埃尔抬手的动作是要揍人，被吓得闭了嘴，而一旁围观了皮埃尔吃醋全程的詹姆斯只觉得又刺激又懵逼。帕克所站的位置要更远一点，待皮埃尔走了，忍不住好奇地凑过来问：“刚才发生了什么？”
莱顿觉得有点丢人不想说，詹姆斯则是不敢随便乱说。詹姆斯虽然是花花公子，却是个很明智的花花公子，不会贸然得罪自己得罪不起的人。如今皮埃尔厉害的已不仅仅是家世，还有他接手家族生意的这一年来展现出的越发狠辣和明智的手段。
皮埃尔已快要走到唐浩初身边，就在这时，舞台传来了节奏感极强的圆舞曲。是之前的民谣乐队换成了来自北美的流行乐队，这个乐队很受欢迎，已经有很多人随着节奏跳起来，凯瑟琳更是拉着唐浩初上了舞台。
凯瑟琳自然不会喜欢上比她小了足足六岁的唐浩初，她喜欢的另有其人，拉唐浩初一起跳舞的举动多多少少有想惹她喜欢的那个人吃醋的意思，可惜该吃醋的没什么反应，皮埃尔却咕嘟咕嘟冒了一串醋泡。
唐浩初虽然年纪比凯瑟琳小，但继承了父母的高个子，这两年个头窜得极快，和凯瑟琳站在一起正合适。以凯瑟琳的身份，从小就免不了参加各种晚宴，交谊舞是必修课，而唐浩初当年演吸血鬼的时候正好有一段跳圆舞曲的剧情，虽然因时长等原因几乎全剪了，在电影里只剩一个一闪即逝的镜头，但他为此专门找老师学了足足两个月。
脑域异能者只要学过见过，就永远不会忘记，所以唐浩初此刻再跳起来没有一丝生疏，节奏和力度均控制得非常好，举手投足都让人舍不得眨眼，旋转走位间更是带着难以比拟的优美。场内本来就都是年轻人，很快被掀起一波又一波**，有人跟着一起跳，更多的人冲他们吹口哨和尖叫，皮埃尔更是完全移不开眼。
那个少年简直在发光，轻易就能点燃他心里的火焰。
皮埃尔连续灌了好几杯酒，依然不能缓解身上的焦渴。他意识到他对他的渴望已经到了只是看着他这样随意的舞动，便能挑起心底最隐秘的欲念和冲动，甚至想要不顾一切的掠夺和占有。
短短一支舞的时间，皮埃尔盯得眼睛都开始发红发酸，却始终不舍得眨眼，心脏简直跳得汹涌又剧烈。
霍彪的心脏同样跳得很快。
因为他乘坐的飞机终于开始降落了，他已经能从飞机舷窗清楚地看到巴黎的夜景，一想到很快就能见到唐浩初，心跳就不受控制。
喜欢一个人，只要想一想，心跳就会不自觉地加快。
跳完舞的唐浩初觉得有点口渴，便从路过的侍者那里拿了杯鸡尾酒，还没喝完，就被皮埃尔找了个理由拉走了。唐浩初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惹人争议，难得安顺地跟着皮埃尔一直来到厅外的花园，才挑眉问：“你要做什么？”
眉眼里又是那让人心动的傲气和不耐，皮埃尔也觉得自己怕是有什么毛病，越被排斥越是喜欢。这个庄园建得非常雅致，处处栽着奇花异树，配上挂在枝干上的藤球灯，有种梦幻的感觉，皮埃尔开口道：“我冷静地思考过了。”
唐浩初没反应过来，“什么？”
“你之前说我并不喜欢你，只是一时兴起，应该再好好冷静思考一段时间。”皮埃尔顿了顿，“——我已经思考过了，你的确没有必须了解我的理由，所以只能创造理由让你了解。”
唐浩初微微皱起眉，想说这是不是就是他办这场宴会的目的，又觉得这种想法未免太过自恋，便没有出声。皮埃尔继续道：“我曾跟你说过我不会去追逐谁，是因为我很难真正喜欢上什么，可只要喜欢了，就会一直喜欢下去。比如击剑，从四岁起至今，除了生病或急事没有一天间断；还有马术，小时候祖父送我的那匹马一直养到现在，一有空就去看它，别的马再好，在我眼里也不如它半分。今日宴会里的人全是了解我的朋友和家人，你可以随便找一个核实或询问……”
唐浩初忍不住摇摇头：“这些都是物件不是人，并不能证明什么。”
“物件尚且如此，比物件更生动有趣的人不是更叫人眷恋？”
“没得到之前自然觉得有趣，但……”
“别再跟我说什么一旦得到就无趣了的言论，”皮埃尔已经看出了他想说什么，直接打断了他， “只有暴发户才会一得手就丢，但凡有底蕴的贵族，从出生起家训就会教导要懂得惜福，珍惜一切努力得来的东西。”
唐浩初没有话说了，“所以呢，你到底想表达什么？”
“我只是想要一个追求你的机会。”
唐浩初无意识地抿紧嘴，气氛一时安静下来，所幸手机在这时响了一道短信提示。唐浩初拿出手机，看到了霍彪的短信：在做什么？
虽然对方这个点发信息来有些奇怪，唐浩初还是如实回复：“在参加一个晚宴。”
霍彪很快又发来：“哪里的晚宴？”
唐浩初下意识告诉了他地址，又觉得不太对，忍不住用微信给他拨了个语音通话，想问他是不是有什么事。却不料才刚拨通，手机就被皮埃尔夺走了。

第39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按照皮埃尔的教养，原本是不会做夺人手机这种事的，但皮埃尔之前喝了很多酒，此刻开始酒劲上头，加上醋意爆发，夺过手机便随手丢到旁边的花坛上，同时将唐浩初拉进怀里。
唐浩初没反应过来就被搂住，还来不及挣扎，先感觉到了皮埃尔身上的酒味，不由微皱起眉，还像小猫般嗅了嗅鼻子。
“别嫌弃我，”皮埃尔见状，语气竟隐隐带着一丝委屈：“我本来没想喝酒，都怪你，我才会喝那么多酒的。”
唐浩初不明白皮埃尔喝不喝酒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只管抬手将对方推开。可对方无赖似的紧紧抓着他不肯放，力气还出奇的大，神色看上去似乎不太对，有点像是醉了。
“你当着我的面和别的人发信息，我不高兴。”
皮埃尔一边把脑袋搭在唐浩初肩上一边用嘴巴咕哝，又拿欧洲人特有的高挺鼻尖轻蹭唐浩初的脸颊，继续咕哝：“你和凯瑟琳一起跳探戈，我也不高兴。”
不止神色，他的举止显然也和平常不太一样，蹭完了，再次咕哝：“你和那些女人谈笑风生，我还是不高兴。”
唐浩初觉得有些无语，而皮埃尔还在咕哝：“你说你一点也不喜欢我，我特别不高兴。你觉得我不是真心喜欢你，连追求的机会都不给我，我最不高兴。”
咕哝完最后这句，眨着深邃的绿眼睛看着唐浩初，瞧着竟是非常委屈。
皮埃尔的确有点醉了，唐浩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甩不开对方，感觉对方抓着他的样子就像小孩抓着新得到的玩具，连吃饭睡觉都要紧紧抱着。也许思维没有那么清楚，但皮埃尔说话很清楚：“快说你答应给我追求的机会了，不然我会很生气的。”
唐浩初始终不曾出声，皮埃尔气得一双眼睛都要转红了，甚至提高了音量，凶凶的道：“你再不答应，我就吻你了。”
他们正处于花园深处，周围布满了花木，只有两盏路灯透过高大的枝桠照出零星的光，昏黄的光晕和细碎的繁星让人心旌摇曳，皮埃尔望着唐浩初的唇，当真吻了上去。
这次不像上次那样只碰了嘴唇，而是压住唇不由分说地长驱直入。接吻大概是所有男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第一次尝试深吻的皮埃尔无师自通，仿佛要将唐浩初一口吞下去一般凶猛。舌尖扫荡的时候碰到他的舌尖，温软的舌头像受惊的小动物般缩起来，让皮埃尔越发想要捕捉和追逐。
唐浩初被亲的舌头发麻，呼吸不畅，隐隐感觉有股电流从身体里窜至头顶。他还没经历过这样的事，觉得陌生又无措，一时间失去挣扎的力气，任由对方予取予求。
接吻本就会刺激身体分泌荷尔蒙，让大脑变得更加混沌，只想进一步占有，皮埃尔甚至忍不住将手从衣摆探了进去，而唐浩初终于找回神智和声音，“……唔，放开我……”
声音有些发颤，鸦羽般的睫毛也在颤，始终处于通话状态的手机似乎也颤了颤，但真正在全身剧颤的是霍彪。
因为音量太低，皮埃尔之前咕哝的那些话并没有传到手机那头，所以霍彪一开始没听到什么，只在最后听到了那句提高了音量的‘再不答应就吻你了’。然后便隐约听到了亲吻声，——皮埃尔吻住唐浩初的时候，正好把他整个人抵在了手机所在的花坛上，周围的环境又非常安静，声音不可避免地落进手机中。
霍彪彻底变了脸，连声喊唐浩初的名字，神色异常骇人，尤其在听到唐浩初说‘放开我’的时候，心里更是涌起来一波又一波戾气，完全无法自控。
隐约听见霍彪喊他名字的声音，唐浩初微微一顿，皮埃尔同样听到了，皱起眉，空出一只手拿起手机按断了扰人的音讯。唐浩初趁机用尽所有力气挣开皮埃尔，并抬起手一拳直接揍在了皮埃尔脸上。
皮埃尔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打倒在地，摔得不轻。唐浩初也不管皮埃尔究竟摔得怎么样了，捡起手机转身就走。
他甚至没有再去宴会厅，而是直接出了花园穿过走廊绕过庭院，一路走到大门。门口的安保人员见到他出来，立即恭恭敬敬地上前问他是否有什么需要帮忙，或者是要司机送他回去。
这座庄园的位置并不偏僻，但占地面积比较大，出了大门还要再走很长一段路才能抵达有的士经过的城市干道，所以停车场一直有司机待命，等着接送宾客或处理什么其他急事。
于是唐浩初让保安联系了司机，司机很快开着车来到门口。刚准备上车，前方路口突然车灯大亮，——只见一辆车以飞一般的速度来势汹汹地疾驰过来，灯光像穿透黑暗的利剑。
车开得实在太快，刹车片和轮胎均发出了异常刺耳的摩擦声，随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个唐浩初完全意想不到的人，甚至让他惊讶到愣了愣。
霍彪已在他愣神间走到他身前，冷峻的脸上带着焦灼和担忧，头发有些散乱，眼里还有血丝。唐浩初回过神，开口问：“你怎么会到这里来？”
霍彪没有答，只抬起手轻轻抚过他有些红肿的唇瓣。上位者的杀气和威严已不自觉地显露出来，那是真正经过历练和鲜血沉淀出来的，不动声色便足以震慑众人，然后深吸一口气竭力稳住自己的情绪，才尽量以柔和的语气道：“谁弄的？”
唐浩初显然不想多谈，只简单的说：“一个醉鬼。”
怕霍彪不愿罢休，还要追问，唐浩初又道：“我们快走，我觉得又冷又困，想回家泡个热水澡。”
霍彪的确不会善罢甘休，更饶不过那个人，但他已经从当年和唐浩初的那次吵架中懂得了控制情绪的重要性，并暗自发誓不会再对唐浩初说一句重话，会按照唐浩初的意愿为第一准则。所以霍彪忍了又忍，到底没有追问，只最后看了一眼庄园的大门，深深记住这个地址和名字用于之后详查，黑沉的眸底仿佛蛰伏着猛兽。
霍彪是来出差的，一行五个人，调了两辆车，所以车上还坐着没来得及下车的特助郑铎和秘书孙琳琳。他们两个刚刚感受了一把飞车惊魂，好容易才定下神来，郑铎已经自发自觉地坐上了驾驶座，孙琳琳则恭敬地为霍彪打开后座车门，然后坐进了副驾驶。
这里离唐浩初的高中很近，觉得高三的学业会比较紧，所以魏荣嫣给孩子在学校附近买了一栋公寓，唐浩初平时很少去，但今晚正好可以去那里休息。
唐浩初是真的困了，上车没多久就忍不住窝在座位里打起了盹。怕他撞到车窗，霍彪小心翼翼地把他揽入怀里，唐浩初随即自发自觉地在霍彪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地方继续睡，抵在霍彪胸口的姿态就像偎着人取暖的小猫。
霍彪轻轻拍唐浩初的后背，动作异常温柔，孙琳琳偶然从后视镜里瞥到他的眼神，竟因他眼底的深情而愣住，险些失神。
所幸目的地很快到了。
公寓每天都有钟点工打扫，就算没人住也很干净，但暖气没有开，供暖设备也比较陈旧，屋里一时半会暖不起来。这几天巴黎夜里的气温都在零下，怕冷的唐浩初果断地去泡澡了，水里又暖又舒适，一泡就泡了将近一个小时。
在这过程中霍彪不放心地敲了好几次门，一会儿问他是否需要什么东西，一会儿问他有没有什么事，扰得唐浩初只能从浴缸里站起身，裹着浴袍出了门。
屋内的温度已经暖起来了，唐浩初一边擦头发一边道：“你知道你刚才像什么？”
他光着脚没穿鞋，于是所经之处的地毯上，印下了一串湿哒哒的小脚印。霍彪迅速在他身上扫了一眼，然后走过去给他拿拖鞋，“像什么？”
“像生怕主人发生什么意外而趴在浴室门口喵喵叫的小猫。”
但霍彪的形象和小猫实在不太像了，唐浩初忍不住补充道：“但你长得一点也不像小猫，像凶巴巴的大老虎。”
霍彪蹲下来，将拖鞋摆放到唐浩初脚边，然后站起身，在唐浩初耳边低低道：“不管我像什么，你都是我的主人。”
声线醇厚又动听，还带着说不出的磁性，唐浩初竟听得心头一动，甚至觉得脸颊有点儿发热。
一定是因为室温升高了的缘故。
时间已经是零点了，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换了睡衣，把自己裹进被窝里准备睡觉，霍彪拿着吹风机追上来，要给他吹头发。
唐浩初在宴会上喝了半杯酒，又受了点寒，现在开始觉得头疼，吹风机的噪音弄得他头更疼，哼哼唧唧地不愿意吹。于是霍彪一边吹一边帮他按摩，手法像学过按摩一样好，竟神奇般地缓解了他的头疼，睡意随之越来越浓。
“乖乖睡。”
唐浩初闭上眼睡了，霍彪简单地冲了个澡也睡了。
夜很深，四下悄无声息，不知睡了多久，霍彪在唐浩初的唤声中醒过来。睁开眼只见唐浩初正睁着漂亮的眸子眼巴巴地看着他，说肚子饿了，想要吃烧烤。
G市一到晚上，小吃街上的各种海鲜大排档和烧烤摊多得如雨后春笋，唐浩初在G市的那段时间常常会在夜里嘴馋，让他陪他出去吃夜宵。明知道吃这些对身体不好，但霍彪总是架不住他的央求。
于是两人穿好衣服出门，只见外面的天色灰蒙蒙的，竟看不出是白天还是晚上，沿着有些空旷和安静的街道上一直往前走，当真在一家24小时营业的便民超市旁边发现了一间烧肉店。
是美式烧肉店，并不像G市的烧烤摊那样品种繁多且气氛十足。但唐浩初已经被烤肉的香味吸引，让霍彪进去先帮他点菜，说自己再去隔壁的便民超市拿个热饮。
霍彪一时间不太明白为什么不在烤肉店点喝的而要去超市，但还是点头答应了。继而进店找了个位置点了菜，坐在那里等唐浩初回来。
但一直没有等到。
霍彪忍不住开始心慌，猛然站起来，往隔壁的超市走。眼前的一切却在他抬脚的这一刻开始坍塌，转眼间整个烤肉店都坍塌在不见，隔壁的超市也化为虚无，再也看不到唐浩初的身影。
霍彪一瞬间心慌不已，大声地喊唐浩初的名字，最后在自己的喊声中再次睁开眼睛。
他惊魂未定地喘着粗气，许久才平定下来，低头看唐浩初依然裹在被子里睡觉。睡颜很乖，似乎因他的喊声而动了动，但并没有被吵醒。
原来刚才只是在做梦。
但天色和梦里一样灰蒙蒙的，看不出是白天还是晚上。霍彪坐起身看了看时间，发现是当地时间13:06，——也许坐飞机太累加上时差的问题，他竟然睡到了中午才醒。
霍彪穿了衣服下床，拉开百叶窗，才看到外面竟下了大雪。随即走回床边喊唐浩初：“浩浩，醒醒，该起来了。”
唐浩初也是醒来才意识到自己这一觉睡了那么久，连中饭时间都错过了，下意识摸了摸肚子，“我饿了。”
和梦里一模一样的话让霍彪蓦然一惊，而唐浩初已经开始想好吃的了。因为霍彪刚刚从G市过来，难免会想到G市的食物，“我想回G市吃海鲜烧烤。”
本来就没有退却的心慌重新涌上霍彪的心头，立刻道：“不能吃那个！”
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急，霍彪深吸了一口气，补充说：“我最近这一年学了做饭，我做给你吃好不好？”
外面的雪很大，不太方便出去，幸好冰箱里有钟点工之前放好的食材，两个人也吃不了多少，做一顿简餐肯定没问题。霍彪将所有食材都拿到厨房，开始分类处理，唐浩初则像小尾巴一样跟在旁边围观，却在这时听到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唐浩初有些奇怪地跑去开门，外面站的竟是皮埃尔。
想也不想便要把门重新关上，却被皮埃尔用腿抵住了关不起来。皮埃尔的脸色很差，完全见不到一点血色，眼角还带着被唐浩初那一拳打出的淤青，声音听起来非常沙哑：“我是来道歉的，我昨晚喝醉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头上身上都落满了雪，黑色的大衣几乎快变成白的，“我来了很久都不敢敲门，我知道你一定很生气，……原谅我好不好？”
唐浩初下意识看了一眼皮埃尔身后的路，干干净净地没有一个脚印，可见对方的确如他说得那样来了很久，连眉毛也凝结着冰霜。唐浩初不由皱起眉，正准备说话，霍彪不知何时冲了过来。
他的表情带着明显的愤怒，二话不说便抬拳揍向皮埃尔，另一只手还拿着正在洗的蔬菜。也不知道是僵麻的四肢影响了反应力还是皮埃尔根本就没想过躲，他被打倒在地，并摔下台阶，额头甚至在台阶上磕出了血。
血开始不停地往外流，鲜红的颜色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尤其明显。唐浩初吓了一跳，顾不得思考便跑上前，查看皮埃尔的状况。血一时间止不住，唐浩初便把人带到客厅，找来医药箱帮他消毒和止血。
于是皮埃尔就这样凭借苦肉计登堂入室，霍彪不仅无法阻止，还反过来帮了对方一把，满心的火气无处宣泄，只能在厨房里把肉剁得啪啦作响，剁出了横扫千军的架势。

第40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暖意融融的屋内和冰天雪地的室外几乎是两个世界，皮埃尔老老实实地按照唐浩初的指令倚坐在沙发上，用毛巾自己按着伤口。按了许久，出血量终于开始减少，唐浩初帮他把伤口周围的皮肤清洗干净，又喷了点防止感染的消炎药和止血喷雾，最后用无菌纱布包起来。
包扎的时候，皮埃尔抬眼便能看到唐浩初的双眸，黑色的瞳孔神秘又美丽，认真地帮他包扎的这一刻，眼里只有他一个人的身影，会给他一种满心满眼都是他的感觉。近距离下还能隐隐闻到少年身上清新又好闻的气息，因为之前喝了牛奶，还带了些微甜的奶香。
皮埃尔的喉结不由动了动，甚至忍不住回想起昨晚甜软无比的吻。努力克制住呼吸并试图坐直身体，却感觉一阵头晕，四肢也因之前冻得太久而开始传来蚂蚁啃噬般的酸麻感。
霍彪那边已经开始做第四道菜了，一手拿着锅另一手拿着铲子，铲子被他弄得虎虎生威，配上英俊冷厉的侧脸，简直又酷又帅。然后把做好的菜端上餐桌，诱人的香味立即将唐浩初吸引过来。
汤也快煮好了，简单却充满华国味道的四菜一汤让人食指大动，唐浩初非常积极地摆好碗筷，准备和霍彪吃饭。餐桌的位置就离沙发不远，摆完碗筷一抬头，便看到了皮埃尔眼巴巴的视线。
唐浩初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礼貌性地向皮埃尔发出了吃饭的邀请。
霍彪立即冷声表示只做了两人份的菜，但皮埃尔已经忍着脚上的酸麻坐到了唐浩初旁边，位置和霍彪差不多算是面对面。两个男人都高大英俊，气质也有一定程度相似，此刻共坐一桌，却仿佛硬生生切割出两个泾渭分明的不同的世界。
皮埃尔有很强的存在感，一举一动都非常优雅，这种优雅不是刻意表演出来的，而是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霍彪则带着极强的压迫感，言行举止藏着兽性，眼神扫过来，仿佛所有心机都无所遁形。
气氛实在太僵硬，于是唐浩初主动开口，简单地向两人相互介绍了一下对方，两个男人对视一眼，不发一言，只嗯了一声。目光相对间，眼里流淌着只有他们自己懂的暗潮，这暗涌的中心就是唐浩初。
其实不用唐浩初介绍，在他遭遇绑架的那年，皮埃尔和霍彪已经在病房门口见过面了，而且彼此都对彼此印象深刻。感觉气氛似乎在介绍完之后越发僵硬，唐浩初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进一步介绍：“皮埃尔是我小学和初中时的校友，霍彪是我从小就认识的朋友。”
还替霍彪刚才动手的行为对皮埃尔解释道：“他并不是有心，只是……”
“是我一时冲动，”霍彪竟出乎意料地开了口，“抱歉。”
霍彪这几年为了控制情绪而上了几节情商课，其中便学到要在爱人面前展露风度和修养、保持自己最好的一面。早在唐浩初扶着皮埃尔进门时，他就对自己引狼入室的那一拳非常后悔，——不该当着唐浩初的面揍人，应该背着唐浩初揍才对。
因为唐浩初讲了校友这个词，霍彪顿了顿，又对皮埃尔道：“多谢你在学校里对浩浩的照顾。”
照顾这个词有意压得很重，显然不是指字面上的照顾，而是指唐浩初刚上一年级时，皮埃尔纵容和默许那些讨好他的人做的恶作剧。皮埃尔多少猜到了霍彪的意思，眼底闪过深冷的寒芒，脸上却露出优雅的笑，“你太客气了，我和浩浩认识那么久，见面次数比你更多，怎么样都是应该的。”
霍彪和唐浩初虽然经常通话，但聚少离多，尤其在唐浩初上初中之后，好几年才能见一次面，的确不如经常来找唐浩初的皮埃尔见面次数多。霍彪心里极其不悦，但没再说话，低头拿起汤匙，舀了一勺刚刚盛出来蛋汤，然后吹凉了喂到唐浩初嘴边：“尝尝好不好喝。”
唐浩初尝完觉得很不错，点点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赞。霍彪接着又给唐浩初夹了菜，唐浩初也直接就着他的手吃了，模样又乖又惹人爱。
两人亲密无间的互动让皮埃尔心头发堵，望着唐浩初一点点皱起眉。唐浩初感觉到他的视线，立即以主人对客人的那种姿态让皮埃尔多吃一点。
霍彪也随之开口，同样一副主人的口吻：“嗯，随便吃，不用客气。”
说完还怕皮埃尔用不惯筷子，给他拿了一份刀叉，可以说是非常体贴了。但同一个饭桌上，另两个人都用筷子，只有他用刀叉，无形中就把他分割开来。
两个男人的目光再次对上，视线里敌对的情绪越发明显，也就是唐浩初心大，依旧吃得认真，若换成别人，肯定会在这种气氛下坐立难安。
皮埃尔学了那么多年中文，虽然至今说得不流畅，但筷子是会用的，拿起筷子道：“不用了，我和浩浩一起吃过中餐。”
话说完，很熟练地用筷子给唐浩初夹了块肉。唐浩初并没有对此露出什么排斥的表情，但那块肉一直放在碗边没有吃。
皮埃尔四肢上的冷意已经缓和了，心里却冷起来。他意识到唐浩初让他进门只是因为他受伤了，并不是原谅他了。
果然，吃完饭，唐浩初便向皮埃尔下了逐客令，并亲自开门送走了他。
外面的雪已经小了一点，皮埃尔望着唐浩初轻声道：“我对你是真心实意的，你这样拒绝我，我也会觉得伤心难过，甚至觉得自己失败透顶，一无是处。……不要讨厌我好不好？”
他恐怕从来没有这么低声下气过，他人生中所有的低声下气大概都用在唐浩初身上了。而他本该是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这种低姿态若换了个人肯定会被打动，但唐浩初在被打动之余依然会清醒地记得对方的本性，认真说：“你别这样，你这个样子我不习惯更不喜欢，也不是原来的你了。”
皮埃尔顿时皱起眉，“可我查了好多资料，都说同情是培养感情的利器，人在生起同情心的时候最容易滋生爱意。安吉丽娜也说了，她就是靠哭和示弱才换得你同意……”
对方果然只是在卖可怜，霍彪的那一拳应该也是能躲开的。唐浩初甚至怀疑他昨晚根本没醉，但更重要的是：“——你还去问了安吉丽娜？”
皮埃尔从嗓子里挤出一声几不可闻的嗯，不仔细听根本听不见。若是仔细看看他的耳朵，会发现他的耳垂有点儿红。
等在屋里的霍彪的脸也有点红，但他是因为生气加不安。之前做的那个梦又浮上心头，梦里的恐慌感加倍袭来，根本坐不住。
他最终出了门，焦躁地站在门廊外抽烟。等唐浩初回来，就看到他身边堆了好几个烟头，不由嫌弃地皱起眉。
霍彪忙灭了烟，收拾了烟头，还在雪地里跑了两圈，把自己正面反面都晾了一遍，直到闻了闻衣服觉得没味了，才走到唐浩初身边，说：“我之前做了一个梦。”
“什么梦？”
大概自己也觉得丢脸，霍彪没说梦里的恐慌，只说：“梦见你跟我一起吃饭，却丢下我走了，再也没回来。”
唐浩初听他的语气竟有些气呼呼的，莫名觉得好笑，“梦你也当真？”
很显然霍彪非常当真，“刚才你就丢下我跟那个皮埃尔走了。还有昨晚……”
他想说接吻的事却又闭了嘴，然后张开手将唐浩初搂入怀里，在唐浩初一脸奇怪的表情中搂着他闷闷地总结道：“……差点儿没给我气死。”
可惜霍彪现在生气还太早了，真正让他气的事还远在后面。——在唐浩初十八岁成年之后，他几乎每天都得因报纸上的新闻而气一阵子，连带着整个霍氏集团的上上下下都跟着诚惶诚恐。
魏荣嫣和魏荣禛也没想到自家孩子成年后会突变成一个挥霍无度的花花公子，变化似乎就在一夕之间，让他们觉得有些无措，只有唐景行接受了这个事实，因为他觉得是自己的锅。
但事实上这并不突然，起码对唐浩初和系统来说一点也不突然，只不过是唐浩初终于赚够了钱，可以用自己的钱挥霍无度了。
他成年之前的这将近两年的时间里其实发生了很多事，成功考进哈佛商学院算一件，第二件就是和汽车公司合作的新能源概念车完成了调试和检测，并在投入市场后迅速成为汽车销售中的黑马，甚至在短短半年占据了全球汽车销量榜前三的位置。霍普公司也一跃成为全球最知名的能源公司，提前完成了系统要求开公司的日常任务。
同年，霍氏公司的那条航线意料之中的出事了，货船遭遇海盗，不仅丢了货，船员也几乎全部丧命，一时被各媒体争相报道，立即引发了股价下滑。官方介入后查出的贩毒结论更让股价跌到前所未有的低谷，爱跟风的媒体将霍历当家时有过的其它□□也报道出来，导致人人都认为霍氏再难有兴盛的可能。唐浩初随即让属下依次找小股东收买股份，以高价收购到足足百分之十一的散股，甚至说动了一个早有异心的大股东，拿到了他手里百分之十七的股份，一跃成为霍氏集团的新任大股东。
一直以来霍彪手上的股份只有百分之四十出头，只能算是执行董事长，很多重大决策都束手束脚。于是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几个董事各执其词，乱成一片，甚至试图把责任推给霍彪，直到唐浩初以新股东的身份出现，并宣布了要和霍氏一起合作生产新能源轮船及游艇的消息。警方紧接着公布了新的调查结果，不管贩毒还是这条航线都和霍氏无关，因为霍氏很久以前就将航线转让出去了。
新能源轮船和游艇在年底的依次上市让霍氏实现了完美的转型，卖股份的人后悔的同时，HOPE公司再次赚的盆满钵满。赚足了钱的唐浩初也终于可以着手进行挥霍无度的任务，——成年后的第二天就在大学所在的波士顿办了着名的‘游艇盛宴’，也是从那一天起，开始以壕气而常登各大媒体杂志。
在媒体的描写里自然少不了美女，‘游艇盛宴’着名的原因之一就是请了足足一百八十个知名模特，尽管唐浩初连那些美女的手都没碰过。不过美女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花钱理由，唐浩初对他认识的所有女性同学和朋友均出手阔绰，每每收到她们的生日宴邀请，虽然一概不能参加，但派人送去的礼物绝对吸人眼球；因公事或私事被请吃饭，虽然没出饭钱，但同样会送很贵的礼物。
媒体本就喜欢添油加醋，再加上暗中买通稿的女星和模特们，新闻上经常能看到‘HOPE集团创始人唐浩初又约了哪个美女吃饭或同游’的标题。魏荣嫣对此有点担忧，但网友们尤其是华国的网友却对此共执一词：一定是那些人在抱我们小男神的大腿，简直太过分了。
——“绝对是她们主动扑上来的，小男神这样的身价需要约人吃饭？他的家世背景了解一下，他一手创立的HOPE公司了解一下，流行小天王小林哲也这样的大咖都约不上好吗？”
——“她们肯定是拿好吃的来诱惑我们小男神，小男神身为吃货，抵抗不了食物的诱惑，而且很多新闻连个照片都没有，有图才有真相，说明不是媒体捕风捉影，就是她们想蹭热度。”
——“能理解那些人的心情，小男神又帅又有才又有钱，换谁都想抱大腿。半夜睡不着，表示我也想抱，这辈子要是能和小男神一起吃顿饭就满足了。”
这个评论引来很多回复，最上面的一个便是‘你还是去睡，梦里啥都有。’
掌握一手资讯的留学生们上午上完课，也加入讨论阵营：
——“某模特又在推特上炫小男神送给她的礼物了，真不明白有什么好炫的？看过《带着爸爸去旅行》的人都知道小男神是个礼物狂魔，连华国国庆节都会给全班同学带礼物，当时还有人发脸书呢，是特别贵的苏绣。”
这个评论则让人开始歪楼，说要为唐浩初在华国国庆节给法国同学带华国特色礼物的行为点赞，留言点赞的转眼有上百个，才终于把话题拉回来：
——“刚刚看到外媒又爆出小男神和人吃饭的新闻了，这回有照片，还是个男的！”
又是哪里来的小妖精试图抱我们小男神的大腿！网友们顿时义愤填膺。

第41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照片很快被华国国内媒体转载过来，地点是一家靠着塞纳河畔的豪华餐厅，因为距离相隔较远，拍得不是很清楚，但还是能轻而易举地认得出唐浩初的侧脸。
都说侧脸才是真正检验颜值的标准，因为美人在骨不在皮，正脸还能靠化妆掩盖和修饰，侧脸是否好看却全凭骨相来定。唐景行当年就曾被评为亚洲最佳侧颜男星，而唐浩初的侧脸比唐景行更胜一筹，十四岁出演《日暮》时，官宣的单人海报就是一张侧面照，从眉骨鼻骨到下颌骨都非常完美，又没有唐景行那种过于凌厉的侵略性，还遗传了母亲的漂亮唇形，整体线条优雅流畅，非常有辨识度。
桌边暖白色的灯光又在他脸上投射出虚实结合的美感，让颜控们忍不住疯狂舔屏，舔完才把注意力投放到和他吃饭的男人身上，意外地发现男人的颜值也很高，有着欧洲人特有的深邃轮廓，性感又帅气，不亚于当红男星。
而照片就定格在男人把开好的生蚝放到唐浩初面前的盘子上的这一刻，显然是亲手开的，简直比服务人员还要体贴周到，让网友们立即对这张照片掀起了热议。
——“小男神的颜值没得说，连被偷拍的照片都帅到爆！陪同的男人也超帅！”
——“路人粉对唐浩初的颜值表示非常服气，简直360度无死角，对面那个男的同样颜值赛高。”
——“那个男人的确帅，目测个子得有一米九以上，身材也超好，是模特吗？”
——“这男的到底是谁啊？有人知道不？”
——“不管他是谁，所有试图抱我小男神大腿的人都是阶级敌人，哪怕再帅也没有用！”
好不容易才借着谈公事的由头成功约唐浩初吃饭的皮埃尔，还不知道自己在网友眼里已经变成了抱大腿的小妖精。
谈的公事是HOPE公司准备做的第二代新能源汽车。
之前的第一代新能源车是和汽车公司合作生产的，但如今HOPE公司已经打响了名气，无需再借谁的东风，完全可以独立研发和生产。何况汽车公司也只是负责整车设计和组装调试，车窗、座椅、轮胎等配件全是从供应商购买的，所以只要能谈好供应商，便能事半功倍。而最重要的两样配件轮胎和车漆，卡斯德伊家族都有经营，尤其是轮胎公司，是全球轮胎企业的巨头，也是许多汽车公司的首要合作对象。
欧洲人不喜欢在饭桌上说公事，连商业宴会上都不聊商务，只单纯交流感情，既然双方已对供应轮胎的事达成了一致，唐浩初便不再深入讨论此事，——后续接洽本就应该是生产部和采购部的工作，于是以朋友间互聊近况的语气提起了自己打算出资拍摄的电视剧。
皮埃尔有一副比模特还优秀的好身材，如何穿衣又是法国男人的必修课，他身着剪裁精致的西装，气质优雅得让人嫉妒，一双漫不经心的绿眼睛却在望向唐浩初时尤为专注，“你只出资筹拍，不打算出演吗？”
“嗯，”唐浩初答：“最多客串一个没有多少镜头的配角。”
系统要求他超过唐景行的标准不是演戏的数目也不是普通大众的知名度，而是得奖的含金量，所以唐浩初只接演能拿奖的大电影。他投资的这部悬疑轻喜剧仅仅是为了赚钱，此剧最重要的也不是演技，是搞笑曲折的剧情和颜值过硬的小鲜肉。
皮埃尔似乎有点遗憾，“我很喜欢看你演的电影。”
“谢谢。”唐浩初仰头喝掉了杯子里的果汁，“演电影很有意思，可以通过角色体验到不一样的人生。”
从皮埃尔的角度，能看到唐浩初扬头后露出的修长脖子和精巧的喉结，让他想在上面舔吻啃咬，逼他发出轻微又难耐的喘息。二十四岁的男人已经懂得怎样完美地掩饰自己的爱和欲念，尽管皮埃尔心里燃起了烈焰，想象了一百种情|色的场景，表面上却丝毫不露，只认真道：“我唯一想体验的，就是和你在一起的人生。”
唐浩初这两年已经彻底对皮埃尔说来就来的情话和表白免疫，不仅面不改色，还能淡定自若地继续吃东西。他也早就不再劝皮埃尔放弃，甚至默认了对方的追求，因为有些人不是你说了拒绝就会转身离开的，反而越挫越勇，还不如接受更能获得喘息。
来的时候就是坐皮埃尔的车，所以唐浩初吃完饭依旧坐他的车回去。皮埃尔忍不住在路上开口：“我听说请你吃饭的人都会收到礼物。安吉丽娜上个月去波士顿找你，只请你喝了杯咖啡就收到了一个包，整日爱不释手。我有没有礼物？”
“女孩子才能收到礼物，你是女孩子吗？”
“连伊斯兰国家都在提倡男女平等了，你竟然还在搞性别歧视？”
唐浩初正要回话，却被皮埃尔伸手搂住了。立即便要推开他，但被搂得更紧，然后听他在车载音乐的背景声中低低道：“我在自行领取礼物，给我抱一会儿，别乱动。不然动静弄得太大，前面的司机和保镖会误以为我们在做情侣之间爱做的事情。”
什么叫情侣之间爱做的事？唐浩初听了这话挣扎得更厉害，但皮埃尔箍着他不松手，还得寸进尺地把他给完全抱到了怀里。
两人几乎紧贴在一起，皮埃尔的下巴就靠着唐浩初的脸颊，嘴唇挨着他的耳朵，手臂环住了他的整个腰。直到唐浩初挣扎着空出一只手，毫不留情地掐在皮埃尔腿上，皮埃尔才终于松手。
倒不是因为疼，而是再这样下去恐怕就要失控。心心念念那么多年的人朝自己瞪着漂亮的眼睛，头发挣扎得毛绒绒地支棱起来，简直又凶又可爱。何况视线里再次出现因抬起下巴而露出的颈项和喉结，精巧又脆弱的喉结如此惹人怜爱，最适合用舌头和牙齿一路吮吻到锁骨，留下深深浅浅的吻痕。还有刚刚环过的腰，让他忍不住幻想着按住那纤细到仿佛能轻易折断的腰肢，再拉起单手就能攥紧的脚踝，打开他的身体，进入他身体深处，让他露出更动人心魄的惊艳之色……
皮埃尔已经有点失控了，竭力控制自己的呼吸，甚至掩饰性地看向窗外，不敢再看唐浩初。望着网页上唐浩初和皮埃尔一起吃饭的照片，霍彪却是气得快要失控，——他学会了在唐浩初面前控制脾气和情绪，但尚未学会在其他人以及他自己面前控制脾气，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更难自制，尤其是看了照片下面的网友评论之后。
评论里已经有网友认出皮埃尔了。
——“这一位可是个大佬，不是什么抱大腿的模特！我只说个姓氏，德卡斯德伊，而他是该家族的准继承人，现在已经开始掌权了！”
评论一出，不管听没听过这个姓氏的都去引擎找了一下。经过上百年积累的大家族，不是一般有钱人家能比得了的，人脉盘根交错，从政界军界到学术界应有尽有，虽然低调，还是能查到相关资料和报道。于是很快有人从外网挖到了一张皮埃尔两年前参加家族企业周年庆的照片，甚至知道了他的全名。
——“天哪，竟然是法国最有名望的家族？还是最正统的继承人？”
——“震惊脸，刚刚我还骂他是哪里来的三线野模，大佬我错了原谅我！”
——“都怪大佬为什么要像小丫鬟一样伺候小男神吃生蚝，太惹人误会了！”
——“他和唐浩初上的同一所贵族学校！是小学同学！推特上有人发过校友会的大合照！”
——“所以只是正儿八经地谈生意或者老同学叙旧？”
——“突然觉得好甜啊。”
——“甜+1，两人的颜和气质也好搭！”
——“完蛋了我要站邪教了。”
——“觉得还是小林哲也更搭，我继续站浩哲！前年他们演唱会上的合唱简直配一脸！”
——“同站小林哲也，主要是经常官方撒糖，三个月前小林哲也还亲自在ins晒他们在非洲的洞穴餐厅吃饭的合照，浪漫的不行！”
——“发现他们最近几年约饭的地方都特别浪漫，有森林里的树屋餐厅，海底的深海餐厅，还有空中的全玻璃餐厅……虽然明知只是青梅竹马的好朋友，还是忍不住暗搓搓地站CP。”
——“如果那位皮大佬和男神是小学同学的话，也是从小就认识的青梅竹马啊！”
——“哎呀，青梅竹马超甜的！”
……
‘青梅竹马’四个字简直让霍彪看得牙疼，恨不得跟全世界宣告自己才是最正牌的竹马，直到秘书报告说盛世的杨大少来了，才一脸阴沉地关掉网页。
杨安明算是霍彪为数不多的朋友，年龄比霍彪大一点，工作能力很强，但性格非常吊儿郎当。谈完正事，发现霍彪开始频繁地看手机，立即一脸神奇的调侃道：“哎呦，您这是跟哪位国家领导人聊天呢。”
因为他给霍彪发的微信从来没得到回复，深深怀疑这人的微信是个摆设，从来不看，要找他只有打电话才管用。
霍彪没理会杨安明的调侃，望着自己之前发出去的至今也没得到回复的‘在做什么’，眉头越皱越紧，简直要把手机盯起火了。杨安明越发觉得神奇，八卦之心熊熊燃起，“你不会在等心上人的微信？”
他说着试图偷瞄霍彪的手机，可惜霍彪把屏幕挡住了，挑了挑眉道：“我来教你怎么让对方乖乖回你微信，我用过很多次，屡试不爽。”
霍彪终于把视线从手机移到了杨安明身上，听他道：“这个方法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下次对方找你，你也要晾一晾对方，让对方也感受一下什么是被冷落的滋味，就会理解你的心情了。有个词叫欲擒故纵，再喜欢也不要追得太紧，适当晾一下对方，才能让对方懂得珍惜……”
还以为杨安明当真有什么好方法的霍彪立即不感兴趣地将视线重新放回到手机上。
——怎么能不追得紧，不追得紧就被别人追跑了，何况他根本舍不得晾唐浩初一秒。
直到下午开会的时候，霍彪终于等到了唐浩初回复，于是众多高层眼睁睁地看着刚刚还骂人的霍总面露惊喜地拿起了手机，并以最快的速度开始打字回复。
众人纷纷认定了这肯定是重要客户发来的重要信息，全然不知信息里只有极短且极普通的七个字：“之前在上课。你呢？”
霍彪非常老实地答：“我在等你的回复。”
还发了个唐浩初小时候录《带着爸爸去旅行》里的表情包，配的字是‘你的小宝贝在等你’，图片上鼓着包子脸的唐四岁萌得不行。
霍彪觉得萌到爆，唐浩初却觉得有点怪怪的，“不许用我小时候的表情包。”顿了两秒，又道：“我月底就回国了，到时候找你。”
最后这句话让霍彪忍不住勾起了唇角，又分别盯着唐浩初的头像和自己的头像看了几秒，才放下手机。
——他们的头像全都有糖，而那颗糖，是他唯一的解药。
连唐浩初都很少见到霍彪笑，更别说这些属下了，看霍彪笑了，高层们进一步确认了这肯定是重要客户发来的信息，而且是几十亿的大项目，绝壁错不了。只有离得最近并瞥到了那张有一罐糖的头像的特助郑铎隐隐猜到了真相，忍不住抽了抽眼角。
汽车配件的供应商联系的很顺利，学校里的学业对唐浩初来说也没有什么难度，所以唐浩初还不到月底就回国了。但他没有找霍彪，而是先去了赴了别人的约。
邀请人是他要拍的那部电视剧的导演孟彰。
这部剧的导演和编剧都是一早就定好的，只有演员至今才选齐。虽然唐浩初已把选择权全交给孟彰了，但唐浩初作为投资人，在重要角色签合同之前，孟彰还是要请唐浩初来一趟，看看有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除了孟彰和演员们，来的还有一个想把女朋友塞进来当配角的富二代洪方。他父亲和魏荣禛在生意上有颇深的交情和来往，唐浩初认得他，但谈不上熟。
于是洪方自告奋勇地开着骚包的跑车接唐浩初，到了门口，几个穿着统一的男招待早就站那候着了。市里好玩又有档次的地儿洪方早跑遍了，不用报孟彰开的包间号就潇洒地亮出金卡，招待们立即整齐又恭敬地弯腰道：“两位这边请。”
唐浩初和洪方最大的区别是他们一个靠的是父母，一个靠的是自己。所以唐浩初可以不受任何人的左右，而洪方要借父母的面子才能搭上唐浩初。
唐浩初一进来，就被孟彰迎到上座。这部剧是讲皇室家族在一次宫宴中出了意外，齐齐穿进现代社会一个土豪之家的故事，共有皇帝皇后和足足六名皇子，所以男演员特别多，从帅大叔到小鲜肉应有尽有，雄性荷尔蒙简直爆棚。
在场的几乎都知道唐浩初的身份，就算在别的场合上看到他也会卯足了劲讨好，更何况他是这部剧的金主。娱乐圈的人本就情商高，演员们个个能说会道，还引得唐浩初喝了一点酒。明明唐浩初才是金主，却是整间屋子相貌最好的那个，尤其在喝酒之后，脸颊染上了一丝红晕，本就无双的容颜简直让人心动难耐，恨不得主动求着他潜规则。

第42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除了背景和外貌，唐浩初连气质谈吐也让人着迷，和其他那些只知道自吹自擂或者自诩为高高在上的富二代权二代不一样，他会尊重别人，懂得倾听，话不多，但一开口就能落在点子上，年纪虽小，却什么都知道。
几乎所有男女演员的目光焦点全汇聚在唐浩初一个人身上，导演和副导演自然不会对此有任何异议，一向被追捧惯了的洪方竟也没有异议，还跟着演员一起主动凑上来和唐浩初搭话：“唐大少你不知道，我爸可是整天拿你当案例来教育我，几乎见着我便要说上一遍。”
说着学起了他爸讲话的语气：“你看看人魏家的孩子，早在高中的时候就自己创业了，还做得那么成功，如今谁不知魏家有个好继承人，又考上了哈佛名校又创建了全球知名企业，简直羡慕死人，再看看你，马上都大学毕业了还一事无成，白白比人家年长一大截。”
洪方的父亲洪建明是有名的地产大亨，上过不少财经杂志和专访，讲话会不自觉地带着北方口音，许多人都知道这事儿，而洪方此刻简直学得惟妙惟肖，再配合故作严肃的表情，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但其他人想笑也不敢笑，只有唐浩初给面子的勾起唇笑了笑，笑起来的模样简直叫几个演员看得目不转睛，连洪方也微微一愣，盯着那双潋滟的眸子险些移不开眼。
他甚至莫名觉得有点脸红，忙掩饰性地拿起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干掉了整整一大杯。看在他父亲的面子上，唐浩初把自己杯子里的酒也全部喝了，洪方对唐浩初的态度顿时变得更加热络，“对了，浩初是不是年底就满十九了？”
唐浩初点点头，洪方立即说：“那我也就比你大两岁，怎么就成我爸口中的年长一大截了，你瞅瞅我爸这心偏的，太气人了。”
唐浩初在法国的权二代和富二代圈子认识不少人，国内的却几乎全都不认得，洪方倒是头一个，于是在洪方提出交换微信好以后约他出来玩的时候，很干脆地答应了，甚至连那些趁势同求他加微信的几个主演也加了。
会馆里的私房菜做得非常不错，但它真正吸引客人的不是饭菜，而是顶层可观日出的全玻璃无边泳池。吃完饭，之前来过这里的洪方就热情地拉揽唐浩初道：“走，我们上去消消食。”
本就面积超大的泳池在半露天的场馆下显得更大，安装在池底的射灯照得整片池水波光粼粼如梦似幻，装扮成人鱼的美女们在透明的泳池里搔首弄姿地游来游去，个个身材傲人。洪方在那边招呼人下水玩，唯独唐浩初没有下水，只有些懒散地坐在松软的沙发里闭目小憩，并因为喝多了酒而微微皱起眉，抬手按了按眉心。
然后听到有人到他身边小声问：“唐少是头疼吗？”
唐浩初本以为是侍者，睁眼才看到对方是饰演五皇子的演员。
以唐浩初的记忆力，早已轻松地记下了每个演员的姓名和长相，只有这个演员的名字记得有些模糊。对方虽然在饭桌上一直看他，但不像其他演员那样千方百计地找他说话，而是始终老老实实地坐在座位上吃菜，只跟着别人一起敬了他两回酒。唐浩初会注意到对方的原因就是他吃掉了他喜欢的糖排和红烧肉，——这人明明很瘦，但饭量非常惊人，他爱吃的好几道菜都被他吃了。
想到这里不由有点不高兴，于是没有出声。在唐浩初没出声的这几秒里，对方显然非常紧张和局促，但还是鼓起勇气又问：“要不要我给您按摩一下？我学过一点按摩……”
嗓音还带着些清亮的少年味道，并透着几分小心翼翼，唐浩初最终‘嗯’了一声，立即让对方如蒙大赦般绕到他的身后，双手触上他的眉角，认认真真地按揉起来。
头疼竟神奇般的缓解了一点，唐浩初问：“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叫吴瀚，上个月已经满十九了，在电影学院上大二。”
“哦。”
唐浩初本来就是随口问的，听到回答也就随口一应。然后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使唤吴瀚道：“往后一点……对，就这儿，继续。”
语气像使唤佣人似的，但习惯了从小到大被人服侍的唐浩初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吴瀚同样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头疼的症状越来越轻了，唐浩初的神智跟着放松下来，这么一松，一直努力压着的酒意就开始上头，迷迷糊糊的只想睡觉，连手机响了也懒得动，让吴瀚给他拿。
于是吴瀚空出一只手从他的外套口袋里掏出了手机，并点了接通键，放到他耳边。掏手机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松懈了另一只手的按摩，惹来了唐浩初的不满。
“按得太轻了，再重一点……”/“浩浩？”
霍彪的声音几乎和唐浩初的声音同一时间从听筒传来。他刚刚才得知唐浩初已经回国的消息，又听到了这么一句话，再搭配明显不怎么正经的背景音乐，声音随即变得更加焦急：“你在做什么？现在在哪里？”
唐浩初下意识答了会馆的名字，答完之后想要站起身，却在站起来的下一刻就头重脚轻地往下栽。吴瀚一惊，忙手疾眼快地扶住他，让他靠住自己的肩。
感受着他靠着自己的温度和触感，吴瀚的耳朵竟莫名开始发红，甚至红到了脖子，有点结结巴巴的问：“唐少，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虽然一共只喝了四杯洋酒，但唐浩初的酒量实在太差，已经醉了。他努力摇了摇头坐回沙发上，指使吴瀚去给他倒水。待吴瀚倒水回来，就看到唐浩初闭着眼像是睡着了，长长卷卷的睫毛垂着，皮肤在深色沙发的映衬下显得更白，双颊还染着诱人的红晕。
也许是周围的气氛太暧昧，或是此刻放的背景音乐太浪漫，吴瀚竟看得心猿意马，想要慢慢的靠近。快要靠近的时候，却听到大门被大力踢开的巨响，登时被吓了一跳。
几个侍者也吓了一跳，所有正玩的人都纷纷停住动作，洪方更是转过身想要骂人，可惜刚嚷出口，反而被冲进门的一大波黑衣人惊着了。为首的霍彪明明西装革履，却如同某种匪类，进门后一眼就找到唐浩初的身影，立即大步走到沙发前，附下|身轻声唤：“小少爷？”
唤了一声得不到响应，本就冷厉的脸色冷得骇人，甚至把吴瀚骇得说不出一个字。还是赶过来的洪方皱起眉道：“可能是喝醉了？”
说着便下意识朝唐浩初凑得更近以便进一步确认，却被霍彪扣住了肩。转过头对上霍彪的眼神，竟被弄得心头一颤。
洪方完全没认出霍彪，只觉得这个保镖的气势未免也太吓人了点。不过转念一想对方也只是忠心护主情有可原，便自诩为大度的没有计较，还对霍彪道：“你家少爷喝得并不算多，我也没想到会醉……”
霍彪看洪方时的森寒眼眸却在看向唐浩初时立即转成温柔如水，凑近唐浩初的耳朵再次唤了一声小少爷。唐浩初终于微微睁开眼，“霍……”
见他睁眼，霍彪眼里的温柔更浓，“嗯，是我，我来接你回家了。”
唐浩初被霍彪带上车，车子随即又稳又快地开起来。但开得再稳当也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红绿灯而停停走走，前后摇晃的感觉因醉酒而放大，让唐浩初又晕又难受。霍彪抬手摸了摸唐浩初的额头，发现手下的体温还算正常，微微松了口气，又摸了摸他绯红的脸颊。
柔软细滑的触感让霍彪忍不住在上面捏了两下，不知是被捏痛了还是头晕不舒服，唐浩初皱着眉不满地哼出声，甚至挣动起来。霍彪忙松了手，抱住他哄：“好了，没事了，浩浩乖……”
唐浩初睁开眼，似乎找回了一点理智，目光也清明了不少。公寓很快到了，唐浩初甚至自己去了浴室，说自己可以洗。霍彪虽然不放心，还是在放好水之后老老实实地等在门外。等着等着却感觉不对，只听浴室里的水声一直以同样的频率在流，没有其他声音。
心里猛然一慌，忙三步并两步奔回浴室，发现唐浩初果然靠着浴缸睡了过去，和小时候一样说睡就秒睡，半坐在水里睡得又香又甜。他已经脱掉了裤子，只剩上面的衬衫没有脱，吸饱了水的衬衫半浮半沉，几近透明，若隐若现的感觉比全部露出来更加诱人。
这对霍彪来说比任何场景都活色生香，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竟在帮唐浩初脱掉衬衫之后也脱了衣服迈进浴缸，赤|身搂住唐浩初的这一刻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却无法将手放开。
而唐浩初靠着霍彪的胸口继续睡，浸在温水里的身体也瘫软如水。嘴巴微微张着轻轻呼气，双颊因此而嘟起来一点，天真又妖艳。霍彪就这样定定地看着他许久，突然发狂般地吻住他的唇。
舌头探进口腔深处，吮吸他嘴里的津液。唐浩初被吻得呻|吟出声，听在霍彪耳里就像还没断奶的小猫般撩人，眼中一点点透出变态的痴迷，“小少爷的味道好甜……”
心心念念了那么多的人此刻就在他怀里，任由他宰割，压抑在心底的**一瞬间被全部激发，难以收起。

第43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唐浩初本就绯红的脸颊变得更红，像鲜嫩诱人的水蜜桃，让人想咬一口，看看是不是如想象中一样甘美多汁。霍彪一边轻吻着唐浩初的脸颊一边轻唤唐浩初的名字，然后贴着唐浩初的耳朵一字一句道“浩浩，我真的很想告诉你，我不要只是你的仆人友人和家人，我喜欢你，倾慕你，爱你……”
他贴得非常近，像是要把每个字都送进对方的耳里甚至心里；但音量又压得非常低，像是在说什么不能被任何人知晓的巨大秘密，“你知不知道，日思夜念，却又求之不得，是会让人忍不住发疯的？”
“我想要你，”霍彪明明很低的声音却仿佛蕴藏着强烈的呐喊，“哪怕强取豪夺，哪怕卑躬屈膝，哪怕用尽所有手段，也不能把你交给别人。一想到你会和别人在一起，我就恨不得杀了那个人，甚至干脆把你一口口吃下去。”
说着将目标移至少年最脆弱的脖颈，“这样就能让你和我融为一体，而且再也不用担心你离开我了。”
“但我又舍不得让你疼，舍不得让你难受，”霍彪深呼吸了一口唐浩初颈间的气息，继续低喃道“你只皱一点点眉，受一点点小伤，我都会比你更难受几倍。”
唐浩初身上淡淡的奶香味和独有的清新味道，在酒精和热水的蒸腾下，一起混合成一种异常醉人的气息，让霍彪恨不得将对方吻个遍。但每个吻又都竭尽全力地控制着力道，不敢留下任何痕迹，生怕被唐浩初察觉，从此排斥和远离他，再也不看他一眼。
因为那比唐浩初和别人在一起更让霍彪不能接受，想到这里，霍彪的声音甚至有点发颤“……如果你知道了我的心思，会不会厌恶我，害怕我？会不会觉得我是个变态，觉得我卑鄙不堪，从此以后离我远远的，永远不再见我一面？”
连双手都因臆想中的被唐浩初排斥和厌恶的场景而微微发颤，仿佛寻求支撑一般粗喘着再次吻住唐浩初的唇瓣。唐浩初在睡梦中无意识地挣动了一下，引来霍彪更重的呼吸“浩浩别动……”声音嘶哑得像在沙地里磨砺过一般，“我忍不了了，宝贝乖，别乱动……”
他最终还是忍不住边吻边蹭进，但浴缸实在不是什么好地方，又硌人又容易淹水，于是霍彪把唐浩初抱到床上，才重新将人搂入怀里。也不知是被吻得不舒服了还是被烫得不舒服了，唐浩初竟在这时候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霍彪顿时吓了一大跳，甚至连所有想法和**都被吓得偃旗息鼓，一时紧张到无法呼吸，就这样定在原地看着唐浩初，僵硬的像一块石雕。
所幸唐浩初的眼神并不是很清醒，显然依旧处于醉酒的状态。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珠上浮着湿漉漉的水光，懵懵懂懂地朝人望过来的样子能让人整颗心柔软如绵，用失焦的眸子看了霍彪几秒，皱着眉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难受，便又继续睡了。
霍彪长松一口气，僵硬的身体许久才一点点恢复知觉。
他痛苦地闭了闭眼，然后轻手轻脚地帮唐浩初擦干头发，套上睡衣。突然想起很多年以前他给唐浩初讲《荷马史诗》里特洛伊的故事时，那个年仅四岁的小少爷好奇地问他，为什么特洛伊人会为了一个外邦女人打足足十年的仗，年纪同样不大的他还答不出来，只能如实地复述书中的结局，说整座城池被撕裂了壁垒，沦落到无法挽回的失败里。
其实早在十五年前认识唐浩初的那天，他就被撕裂了壁垒，沦落到无法挽回的失败里。
而如今的他已经知道了那个问题的答案，因为他就像是被攻陷的失败的特洛伊，木马里装满了对唐浩初的浓烈又可怕的爱，日日夜夜在他漆黑的腹中翻来搅去，永无止息。
时间转眼走到了凌晨两点。
霍彪昨夜虽然睡得晚，却还是在早上不到七点的时候起床例行晨练和打拳，但唐浩初依然蒙头大睡，一直没有醒。霍彪进屋好几次都没舍得叫他，直到中午，才狠了狠心决定喊他起床吃饭。
唐浩初仍不愿意起，皱着小鼻子把脑袋埋进两个枕头下面继续睡，只从枕头缝露出几丝睡得翘起来的头发，乍一看就像是从枕头里长出了小草一样，可爱得要命。霍彪伸手摸了摸那几缕毛绒绒的小草，柔声说“浩浩乖，该起来吃饭了，都是你喜欢吃的菜。”
唐浩初终于动了动，露出了脑袋，但小脸依旧紧紧地贴在枕头上不想睁眼，还把自己团起来，团成了一个埋伏在被窝中的鼓鼓的小堡垒。霍彪手痒地在他头上翘起来的‘小草’上又摸了一把，非常耐心地劝“起来吃点东西跟我再睡好不好？我待会两点钟有个会要开，要四点多才能回来，现在已经快到中午一点了，太久不吃饭胃会难受的，嗯？”
“我想再睡一会儿……”唐浩初还是不睁眼，声音因为困而软绵绵的，“你去开你的会，把菜放在那儿，我待会起来自己热着吃。”
霍彪知道他坐飞机很累，再加上醉酒后身体会觉得疲劳想睡，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帮他掖好被角出去了。然后把砂锅里的排骨粥调成保温模式，菜也一样样分装在保温桶里，并在桌上留了纸条，让唐浩初可以很方便地按照纸条上写的步骤直接盛出来吃。
粥是霍彪一大早用慢火熬出来的，稠而浓香，就像他对他的感情一样，时间越久越深。
——可惜这锅粥并没有被应该品尝的人品尝，等霍彪回来，甚至连那个该品尝的人都不见了。
立即找遍了各个房间，可惜一无所获。家里的一切依旧维持着原样，没有少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只少了唐浩初的身影。
霍彪一边急急地冲出门外一边掏出手机打电话，急到出门时差点绊倒。唐浩初的短信竟在这时先到了，上面只有简单一句话，说是突然接到了心仪的剧本，要赶去亚特兰大见导演一面。
什么剧本那么急？说见导演就见导演？连当面和他说句再见的功夫也没有？
明明是夏末，天气还很热，霍彪站在大门口，却莫名有股寒意从心口处慢慢往外蔓延。四周也变得静的可怕，静到连自己的心跳都听不见。
“是知道了。”霍彪低喃了一声。
他猛然攥紧拳，骨节尽白，下一秒转身奔向车边，开车就往机场冲。此刻正临近下班时间，街上本就人多车多，好不容易开过主干道，就要上机场高速，前面的路却死死堵住了，据说是临近高速路口的地方出了交通事故。
车队越排越长，霍彪的车被卡在那儿完全无法动弹，可他已经心急到不能再等，满脑子都是唐浩初，越想越焦躁。干脆一拐弯把车丢到路边的一个店铺前，然后推开车门下车，在车子的夹缝间不管不顾地往前狂奔。
满眼的车子似乎看不到尽头，触目所及的全是亮着尾灯的车屁股，霍彪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跑过了多少辆车，只觉得肺部发疼，心脏更像是被什么东西生生挖去一块那样疼，所幸终于穿过了出事故的那个路口，拦住了一辆去机场的出租。
然而机场里并没有去亚特兰大的飞机。
霍彪来回查了好几遍，确认今天直飞亚特兰大的航班只有两班，已分别在上午和中午起飞了。他又用手机拨了一遍唐浩初的电话，只听到嘟嘟的忙音。
——他果然知道了，他恐怕昨晚就知道了，他已经对他心生厌恶甚至害怕，觉得他是个卑鄙不堪的变态，决定从此以后离他远远的，不再见他一面。
一股几乎要将霍彪撕裂的疼从胸腔里猛然冲出来，顺着血脉流到了全身上下每一处，让他觉得头疼，神经疼，骨骼疼，哪里都疼到无法忍受。耳边充满了嗡嗡的轰鸣，什么也听不见，只觉得令人窒息的绝望将他整个人紧紧包围。
唐浩初的确是知道了，但他也的确如短信上所说的那样接到了心仪的剧本，并且接到了两个。
等了那么多年都等不到合适的剧本，如今却一来就来了两个，实在让人惊喜。其中一个是曾在他小时候看过他试镜的国内导演翁信的电影《妖禅》，另一个是美国导演威廉沃森特打算拍的新片《禁忌之恋》，更重要的是两部电影都是男主演。
而唐浩初之前拍的几部电影演的全是男配角，虽然因此获得了国际上非常重要的新人奖和最佳配角奖，但含金量还是远远比不上男主。可惜很少会有外国导演用东方面孔做主角，就算有，也都是中外合资的合拍片。这种片子说起来很高大上，找了什么国外导演和国外顶尖制作班底，但拍出来的东西只能勉强称得上是爆米花电影，票房和口碑都差得要命，这也是唐浩初近几年一直没有接拍任何电影的原因。
但《禁忌之恋》不一样，是真正的大导演大制作，——威廉沃森特的名字在电影圈里人尽皆知。他生于亚特兰大的一个普通商贩之家，从小就被老师称为坏学生，年轻时甚至有过吸毒史，如今年逾六十，依旧情人无数绯闻不断，可他却拥有难以想象的才华，一生拍了将近二十部电影，部部经典，不仅口碑炸裂，票房也非常惊人，被称为世上最有影响力的导演之一，是当之无愧的世界顶尖电影大师。
《禁忌之恋》则是上个世纪英国着名作家尤金的中篇小说，讲了二战结束后一个英国女医生和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东方少年的姐弟恋，是尤金唯一一部以东方人作为主角的小说，也是他众多小说中比较冷门的一个，却偏偏因为悬疑的情节而被威廉看中了。撇开混乱的私生活，威廉在电影上的才华是真正令人惊叹，所以唐浩初无论如何也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而《妖禅》吸引唐浩初的除了翁信越发老辣的导演水平，就是男主角的人物性格。他是一个满手血腥的妖，又是一个心怀仁善的禅师，他野蛮狠辣，又优雅纯真。这是翁信一贯的风格，好人并不一定好，坏人也不一定坏，生命处处充满矛盾，你看到的都是假象，也都是真相，当你本来以为该这样发展，一眨眼却又出现了另一个离奇的转折，让人目不暇接震惊不已，细细品味后又觉得理所当然。
为表诚意，唐浩初第一时间和两位导演都分别见了面。唐浩初对角色的理解让翁信非常满意，威廉也同样觉得满意，——虽然威廉之前还找了另一个韩裔演员，但亲眼见到唐浩初并看过他的表演之后，立即敲定了他。
两部电影的拍摄时间并不在同一时段，因为要搭建布景和准备道具等种种原因，《妖禅》起码还要等一年半左右才能正式开拍，而《禁忌之恋》半年后就可以进组了。威廉特别要求唐浩初在这半年里稍微再减轻一点体重，并且学会演奏钢琴和大提琴。
唐浩初的体重其实特别标准，但书上描写男主角莱顿异常高瘦和纤细，脸颊甚至瘦到微微有些凹陷，一双神秘又忧郁的黑色眼睛因此而更加明显，安静弹钢的样子非常好看。也许剧本会作出不少改动，但这个基本人设不会改。
威廉一向不喜欢演员用替身，演奏乐器的近景镜头肯定要真拍。所幸学乐器对唐浩初来说并不难，他甚至还忙里偷闲地完成了学校的毕业论文，并专门去精神病院住了半个多月，认真揣摩了两种人格的性格，以及那种近乎疯狂和变态的爱情。
小说中男主角的次人格对女主角的爱就近乎于疯狂和变态，可惜女主角只喜欢纯善内敛的主人格，而且身为医生，她的工作是要将次人格融合或消灭。于是抱着自己得不到也不让他人得到的心态，次人格多次想要杀死女主角，从他布局谋杀到女主角死里逃生的这几段都写得非常精彩。
小说的结局则有点意外次人格反过来融合了主人格，却假装被融合的是自己，模仿主人格的样子和女主角在一起。
威廉最喜欢拍悬疑烧脑的东西，爱情只是锦上添花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动后的剧本应该会将感情戏弱化，着重突出斗争和悬疑。而唐浩初可以为了演戏努力揣摩那种疯狂的感情，却无法接受，——一个人怎么可能会爱一个人爱到多次想杀死对方，爱到连自我都不要，甘愿伪装成其他人。
莫名想起了那晚霍彪低喃的话，忍不住皱起眉。其实醉的时候只隐隐约约听到了一言半语，次日醒来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一言半语究竟是什么意思，第一个反应并非厌恶，而是震惊和逃避。
毕业论文通过的同时，唐浩初接到了进组通知。出发前，唐浩初依次给家人们打了个电话，打完之后看着手机通讯录，在以往隔三差五就要拨通、如今却足足大半年都没有拨过的霍彪的号码上犹豫了许久，到底没有按下去。
接下来的这两年唐浩初却忙到连对着手机犹豫的时间都没有了。
在威廉的高标准高要求下，《禁忌之恋》拍了足足五个多月才拍完，这边才刚结束拍摄，唐浩初那边就马不停蹄地去公司亲自监督和操作第二代新能源车的组装和调试，连年底的二十一岁生日都是在工厂过的，同时还不忘为了接下来的《妖禅》一点点将体重调回正常状态。次年三月，第二代新能源车正式发布，新车的性能比第一代又优化了将近一倍，充电六分钟就能续航三百公里，电池寿命在十二年以上，而且不用昂贵的稀有金属作为电极，能以最小的成本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唐浩初和公司的执行总裁一起出席了发布会，许多家媒体都进行了转播，并掀起一片热议。
终于不再做花花公子而是开始干正事的詹姆斯来找皮埃尔的时候，就见皮埃尔正坐在办公椅里看发布会的转播。屏幕中的唐浩初穿着剪裁精致的西装，从容地侃侃而谈，举手投足间都非常耀眼，让詹姆斯忍不住感叹道“hoe这样子真的太帅了。”
“那当然，”皮埃尔闻言扬了扬下巴，“他做什么都特别帅。”
詹姆斯已经知道了皮埃尔喜欢唐浩初的事，很想说人家都还没和你在一起呢，你那一副骄傲得意的语气是怎么回事？但考虑到自己眼下有事要求皮埃尔、以及怕被皮埃尔揍，詹姆斯还是把话咽回到肚子里。
霍彪也看了发布会，然后在看完发布会的当晚见到了唐浩初朝他露出的动人笑脸。他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走慢观花地回放他和唐浩初相处过的点点滴滴，最后来到与唐浩初一起住过的这间公寓，他站在门外，墙壁似乎变成了透明玻璃，眼睛仿佛能穿过所有阻碍，清晰地看见公寓里开心说笑的两个人。
却只能看着，一步也迈不进去。
他贪婪地透过玻璃看着屋内笑意盈盈的少年，大声地喊少年的名字，始终得不到任何回应。无法言明的痛楚压在胸口，整栋公寓似乎都坍塌在他身上，被砸得疼痛难忍。
感情就是深入骨髓的疼，像久经挣扎的病人，无药可医，回忆却只能让人觉得更疼而已。
《妖禅》紧接着在五月份正式开机，第二代新能源汽车也在上市后短短一个多月就销量暴增，系统据此判定唐浩初在商业上的成就已超过了魏荣嫣。
魏荣嫣的确做得很成功，但她毕竟是承袭魏家长辈之前就设定好的老路子，而唐浩初是在一个全新的领域上创业，要求本来就可以适量降低。何况在这种情况下，hoe公司打造出来的名声和市值已隐隐超过了魏荣嫣的百货公司。
于是任务一‘子承父业’只差一个含金量高于唐景行的最佳男主角奖就可以完成了，唐浩初却在拍《妖禅》的过程中遇到前所未有的难题。
虽然有系统奖励的精品演技教程，可唐浩初毕竟不是科班出身，表演方式和正统的演员不太一样，他主要是通过模拟和代入来演戏。——简单的说就是将自己直接模拟和代入到角色里，让自己完全变成这个人。
他可以通过观察精神病患者而完美地代入精神分裂者，可以通过观察其他人而完美地代入孩童、老人等其他任何人，可以将他们的表情、动态、言语、反应全部代入的惟妙惟肖，唯一难以代入的就是‘爱’。
《禁忌之恋》加强了矛盾和冲突，削弱了感情戏，对感情戏的拍摄手法也是隐喻而暧昧的，所以威廉并没有察觉到唐浩初在感情戏上的问题。但《妖禅》中有相当重要的一段感情戏，这段感情是男主角矛盾的根源，甚至连他的习惯和嗜好都带有这段感情留下的烙印。
于是唐浩初在感情戏上的问题在《妖禅》中完全暴露出来，而翁信给他的建议是去真真正正地谈一场恋爱。正巧比他低一届的安吉丽娜当晚打电话过来咨询他毕业论文的事，并例行催问他究竟打算什么时候谈恋爱。
“现在就谈，”安静的房间内，唐浩初听到自己冷静又平稳的声音，“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试着谈一个月，不合适就分手，你觉得可以吗？”

第44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
近两年难得没传出什么绯闻的唐浩初再次爆出了一个大绯闻。
标题是‘hoe公司创始人疑似和正牌女友看电影’，还有一张手挽着手姿态亲密的照片。可惜照片拍得实在太不清晰，还是距离很远的背影，并没有正脸，所以网友和粉丝们都不买账，纷纷表示这绝对是假新闻，肯定又是哪个小妖精买通稿企图抱他们男神的大腿。
其实就算是真的，网友和粉丝也不会做出什么过激反应，顶多会齐呼自己失恋了，对这位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的正牌女友表示羡慕。那些卖阳光男友人设的偶像们恋爱了，粉丝的确有权利抗议，毕竟‘在其位谋其事’，既然靠着完美男友的偶像人设吸粉，就要考虑‘女友粉’的感情，但唐浩初不是偶像甚至不是明星，没有谁有资格对他指手画脚。
霍彪比任何人都希望新闻是假的，但他比任何人都知道这是真的。——因为他亲眼见到了唐浩初和安吉丽娜手牵手的样子，就在他终于鼓起勇气去巴黎找唐浩初的那一天。
他当时就等在唐浩初新买的别墅外，却眼睁睁地看着唐浩初和安吉丽娜举止亲昵地上了车。一时间甚至忘了自己究竟为了什么而来，因为说不出的嫉妒和痛苦轻易将他淹没，自以为坚硬的外壳如泡沫般薄弱。
霍彪忍不住也上了车，像变态跟踪狂一样偷偷跟在唐浩初的车子后面，不死心的一路尾随到电影院门口，可惜因停车耽误了时间，进影院的时候，已找不到唐浩初的身影。于是随便买了张票，也不去票上指定的厅内观影，而是自虐似的等在走廊里。
直到一场电影放完，从旁边的厅里涌出了一大群刚刚看完电影的年轻观众，顿时人群拥挤，来来往往，他试图在人群里寻找唐浩初，却只能被人流推拥着往前。然后在快要走出走廊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唐浩初的身影，——和安吉丽娜手挽着手从走廊那一头的厅里走出来。
霍彪就那样隔着人流和走廊，远远地看着唐浩初和安吉丽娜手挽手的样子，所有的气血似乎于一瞬之间全涌进了脑袋。这一幕彻底击中了他的要害，像一把利剑刺进他心里，挑开连他自己都不愿意正视的溃烂。
他来的这一趟果然只是自取其辱。
霍彪紧紧握着拳，双手有些微抖，张了张嘴，却不能发出声音，许久才回过神，机械式地走出影院。天空下起了雨，有雨滴落在脸上，路人开始为了避雨而疾步奔走，偌大的长街尽是步履匆匆的人，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经历和故事，与此相比，一个男人的痛苦似乎完全不值一提。
霍彪回到住处，坐在窗边，给自己倒了些酒。外面的雨越来越大，听着像是谁在哭，哭得人心里难受，不由多喝了几杯。喝完觉得昏昏沉沉，筋疲力尽，只想什么都不管的睡一觉。
窗户没有关严，身上有点冷，但他没有力气起身去关窗户或者拿毯子，胳臂沉重得像扛了一座山，光是让自己保持平静的样子就已经耗尽全力。可能是太冷了， 睡得很不安稳，做了很多梦，他在梦里一直走，长长的路似乎永无尽头，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竟在下一刻一脚踏进了深渊。
惊慌无措的时候有人拉住他的手，温暖又轻软，就像唐浩初曾经拉着他的手的感觉一样。于是霍彪猛然醒来，张口唤出声“浩浩。”
然而屋里空无一人。
同样亲眼见到唐浩初和安吉丽娜手牵手的还有皮埃尔。
虽然皮埃尔也对此表示非常嫉妒和生气，但他心底其实从来没把安吉丽娜放在眼里。那种高人一等和颐指气使是血脉里与生俱来的，除了唐浩初之外，其他任何人他都不会真正放在眼里。何况若比手段，十个安吉丽娜也不是皮埃尔的对手，——他神不知鬼不觉就盗用了安吉丽娜的手机约了唐浩初，同时吩咐手下人给安吉丽娜找了很多事情，让她忙得团团转，完全顾不上看手机。
于是唐浩初抵达咖啡店后，发现等在那里的不是安吉丽娜，而是皮埃尔，一下子就猜出了前因后果。皮埃尔倒是坦坦荡荡的供认不讳，在唐浩初转身离开的时候也没有阻拦，只抬脚跟着唐浩初一起往外走，然后问“第二个是不是该到我了？”
唐浩初觉得奇怪，“什么第二个？”
“我知道你和安吉丽娜讲好了先试着谈一个月恋爱，谈完之后，是不是就该轮到我了？或者说你还想找其他人再试一试？”
唐浩初一时间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皮埃尔继续道“你还想试也没关系，反正那么多年都等下来了，我也不在乎这一个月两个月的时间。你的年纪本来就比我小一些，难免心性不定，我可以容许你在定下心之前多试几个人，——只要你最后选择和我在一起。”
他们已经走到了咖啡店门外，皮埃尔抬手搂住唐浩初，在他耳边再次表白“我是真的喜欢你，所以不在意一朝一夕的得失，我要的是更长久的将来。”
他的语气非常认真，显然不是在开玩笑，而是肺腑之言。但唐浩初实在被这一系列奇葩又故作包容大度的言论弄得有些震惊，甚至忘了将皮埃尔推开。就在这时，视线的余光敏锐地注意到了一闪而过的光点，似乎是有人偷拍。
偷拍的人拍完就抱着相机跑了，唐浩初立即要追上去，却被皮埃尔拦住了。相对于唐浩初的面色不虞，皮埃尔的表情非常轻松，“没事儿，他们不敢乱发，不用担心。”
可惜唐浩初没有发现皮埃尔话里的漏洞，——皮埃尔说的是不敢乱发，而不是不发，第二天一早，‘hoe公司创始人和正牌女友看电影’的新闻就被‘hoe公司创始人和知交好友喝下午茶’的新闻完全取代。
格式和之前的新闻几乎一模一样，也配了一张图，而且这张图要清晰得多，正是皮埃尔搂住唐浩初时被偷拍的照片，甚至能辨认出两人的容颜。配的字是‘老同学友情相拥’，简直正经的不能再正经，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确没有乱发乱写。
两人的容颜自然没得说，身材也都修长高挑、比例绝佳，更不用说惹人注目的大长腿。其中唐浩初的个子比皮埃尔矮一点，但这一点身高差反而让照片看上去更加和谐好看，配上咖啡店外高低错落的鲜花和外墙上优雅浪漫的装饰，相拥的姿态简直像杂志封面一样唯美。
皮埃尔这些年已经迅速成长为合格的家族继承人，尤其在投资眼光和规避风险上有独到的本事，早已没人质疑他的能力，更没有人会干涉他的私生活。西方人本就互相尊重彼此**，家族内部只看重他能不能引领家族继续发展壮大，不在意私人感情，只要不闹什么婚后出轨、逼良为娼等有损于贵族教养和体面的事，都无所谓。
因此这条新闻离奇般的在网上流传了好几天都没有撤掉，华国国内有关‘唐浩初 正牌女友’的话题也随之变成了‘唐浩初 知交好友’，网友在讨论的同时隐隐猜到了真相
——“我怎么觉得这个新闻出现的时间那么巧？像是有人为了挤掉之前的新闻故意为之？”
——“联想到几年前这位皮大佬和小男神吃饭的照片，我有个大胆的假设，这张照片就是皮大佬让媒体发的，因为他因之前正牌女友的新闻吃醋了。
——“港真，没有皮大佬的默许，媒体怎么敢发稿？像德卡斯德伊这种家族，普通媒体根本不敢惹的？”
——“深深觉得楼上真相了，‘友情相拥’这四个字完全可以有另一种翻译，比如说‘我才是正牌男友’。”
——“不过这张照片真的好养眼啊，两人抱在一起的感觉太搭了，已经彻底决定站邪教了。例行吹一波小男神的盛世美颜，顺便说论外表论身家，皮埃尔还是能配得上小男神的。”
——“小男神明显是个直男，你们不要乱配好吗？”
……
网上的评论越发热烈，而唐浩初根本不用去看什么评论，——他见到新闻的第一眼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简直要被皮埃尔气笑了。心气不顺的回到家，刚准备开门，却突然发现门口站了个人，顿时被吓了一跳。
那个人正是足足三年没见的霍彪。
此刻下着小雨，霍彪的头发和大衣都湿了，还又皱又凌乱，脸上的胡茬也没有刮，脸颊有不正常的红，唇色却被冻得发白，看上去竟和唐浩初十几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落魄和狼狈。唐浩初愣了愣，立即回过神来，“霍彪，你怎么会在这里？”
说着打开门想让霍彪进屋暖暖，然后在下一刻对上了霍彪紧紧盯着他的眼睛。
唐浩初心头突然就抖了一下，甚至莫名有些发慌。天色已经暗了，门廊外只有一盏昏黄的路灯，唐浩初整个人都被霍彪的身影笼罩，完全处于对方的阴影之中，于是不着痕迹地往后移了移，同时伸手推门。
手刚伸出去，就被霍彪紧紧握住了。霍彪的手很冰，手劲特别大，就像溺水的人抓到浮木一样紧攥着不松手，唐浩初挣了一下没挣开，反而闻到他身上浓浓的酒味，“你喝醉了？”
霍彪依旧不答话，只管盯着唐浩初看，像是在辨认他的脸，又像是要把他的容貌刻进心里，片刻后才终于开口“……浩浩？”
果然是喝醉了，连声音都带着酒气，于是唐浩初有些无奈地道“嗯，是我。你是什么时候来巴黎的？到底喝了多……”
话还没说完竟被霍彪一把拉进屋内。
忍不住惊呼一声，同时一个重心不稳扑倒在霍彪怀里，然后被霍彪的双臂牢牢桎梏住。霍彪有一米九三，比唐浩初高出十厘米，却低下头用额抵着额的姿势搂着唐浩初的腰，温热的呼吸喷在脸庞，潮湿的头发就落在眉梢，神色和动作均带着极强的独占欲。唐浩初开始觉得距离近到有点喘不过气，睫毛颤巍巍地扑扇，听霍彪混合着灼热的呼吸异常沙哑的道“终于抓到你了。”
就像捕猎者抓到苦守的猎物，霍彪于下一秒封住了唐浩初的唇，仿佛要把他吃掉一样强硬激烈地吻他，舌深入唇齿，大力侵略和勾缠。
这是唐浩初在清醒状态下头回和霍彪亲吻，被占够了便宜才猛然反应过来，开始努力推他。可惜力气比不过霍彪，怎么推都无济于事，霍彪干脆将他带到旁边的长沙发上，直接把人压倒在沙发里，继续这强制性的亲吻。
被霍彪压住，唐浩初连挣扎的力气都使不上了，整个人被锁在胸膛和沙发之间，无处可逃，忍不住慌起来，“唔……不……不要……”
然而霍彪的吻就像永远不会停歇一般贪婪地掠夺着，好不容易松开一点，也只是留给他几秒喘气的时间，唇舌依然厮磨不放，在他的唇瓣上流连。唐浩初被吻得几乎喘不过气，神智迷蒙地瘫软在霍彪身下，修长的手指死死抓住霍彪的肩，溢出猫咪般小小的呜咽。双眸被逼出生理性的泪水，睫毛湿漉漉的，如被浇灌过的植物一样艳丽。
霍彪的眼神更暗，嘴唇又压了下来，但这次从唇瓣转移到了睫毛。眼皮被濡湿的舌尖舔舐的感觉让唐浩初微微颤抖了一下，一个激灵回过神来，随手捞了沙发靠背上的一本硬皮书就朝霍彪的头砸了过去，挣扎着憋红着脸骂“混蛋……！”
霍彪被砸了也不放手，只管一言不发地制住唐浩初，于是唐浩初踢动着双腿继续挣扎，甚至用牙咬他、用脚踹他， “放开我！霍彪你这个混蛋！”
这样折腾十分消耗体力，没过多久唐浩初就挣不动了，别说揍人，连手指都不想抬。就在他喘着粗气放弃挣扎的时候，却突然感觉霍彪脱力似的倒在他身上，又高又重的身体压得他差点喘不过气。唐浩初伸手查看的时候碰到了霍彪的额头，发现温度简直烫得吓人。
——也不知究竟是高烧还是醉酒的原因，霍彪竟晕了过去，却在晕过去的同时双手依然死死搂着唐浩初的腰不愿意松开。
其实霍彪已经烧了好几天，整个人仿佛身处于火山中，鼻腔和咽喉都疼得厉害，每吸入一口气都像是刀割般，耳边嗡嗡的什么也听不见。唐浩初叫来了救护车，并陪着他一起到了医院，他在神智迷糊的情况下依旧抓着唐浩初，“别走……”
隐隐听到了一声嗯，霍彪才终于在药物的作用下松开手彻底睡去。
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地在大脑的剧痛和全身的酸疼中醒来，霍彪睁着眼停顿了两秒，发现这里是冷清的医院而且屋内只有他一个人时，猛然坐起身，开始四处找寻唐浩初的身影。
房间很小，转眼的功夫就能找完。唐浩初的确不在，——虽然这样的结果早在霍彪的预料之中、虽然霍彪知道唐浩初能将他送来医院而不是将他直接丢在路边已是仁至义尽，但还是觉得胸腔里疼得厉害。忍不住将脸埋进手掌，一动不动地维持着这个动作，在昏暗的病房内仿佛佝偻的石雕。
唐浩初开门后便看到这一幕，微微一愣，然后拿着水杯和食物走到床边，“很难受吗？”
霍彪听到声音，睁大布满血丝的双眼抬起头定定看向唐浩初，各种复杂的情绪像打翻了的颜料盘般搅在一起，完全说不出话来，直到唐浩初将热腾腾的水杯塞到他手里，示意他喝点水，才通过水杯的触感找回神智。
他回来了，他没有走。霍彪心生说不出的欣喜，拿着水杯的手微微有些颤抖。但伴随着欣喜而来的是更大的痛苦，——越是望着眼前的人，就越会被那温暖和美好吸引，霍彪也随之越觉得痛苦。
而他没法让对方体会到自己的痛苦和挣扎，没资格请求他的垂怜和顾盼，没有立场要求他理解自己心里那些扭曲的**，那深夜梦回的思念，不顾一切的偏执，和小心翼翼的卑微。
唐浩初浑然不知霍彪的心理活动，只管把另一个手里拎的食物拿出来，“你饿吗？医生说你只能吃清淡的东西，所以我让人去中餐馆买了粥，”然后指了指柜子上的药，“医生说这个胶囊要一天吃两次，一次一粒，而这种红色的药一天只需要一次……”
这带着关心的话语让霍彪忍不住伸出手有些磕磕绊绊的开口“我不饿，我、我想看看你，这两年……”
唐浩初打断了霍彪，“我还有事，不饿的话我就走了。”说着把粥放在床头柜上，继续道“我之前已经联系了你的特助和秘书，算算时间他们差不多要下机了，很快就有人来照顾你，你自己好好休息。”
霍彪急急去拉唐浩初的手，语气带着明显的哀求“浩浩，不要这样，不要像对陌生人这样的态度对我……”
“我是真的有事，”唐浩初的语气软了软，认真解释“我要赶回去拍电影，几天前就订好了回国的机票。”
翁信给的假已经结束了，所以唐浩初要赶回去将《妖禅》最后剩的那段感情戏拍完。
他在《妖禅》里的其他戏份几乎都拍完了，只有回忆杀里的这段感情戏一直达不到要求，恰好搭戏的女演员的档期有所调整，才拖到现在。那位女演员是新晋小花，容貌可能不是圈里最顶尖的，但气质非常仙，演技也很好，所以应邀特别扮演这个男主角心中的‘白月光’的角色。
所谓白月光，是一生珍藏的所有柔情，是从满身狼狈里捧出的最干净的爱慕，是可望不可及的唯一。
而唐浩初这次意外地演出了翁信想要的感觉。
从欲语还休和后来求之不得的隐忍和偏执，再到最后的爆发和追忆怀恋，全都表现出来了，翁信觉得非常满意，甚至还以邀功的语气说谈恋爱的方法是不是很管用。
唐浩初的确按照翁信的话找了安吉丽娜谈恋爱，但他演戏时想的不是安吉丽娜，而是霍彪。霍彪那晚低喃过的话，霍彪专注凝望他的表情，霍彪用力亲吻他的姿态，霍彪死死盯着他的双眼……
那双眼睛极其幽深，似乎一个不小心就会被那深邃的目光吸进去，跌入不见底的深渊。
深渊里没有别的，只有浓重的爱意。会在人跌下来的下一秒蜂拥而至，将其蚕食殆尽。
《妖禅》是边拍边剪的，拍完之后就立即进入了紧张的后期制作，以便及时送至华国最知名的金帛电影节参与评选。金帛电影节的参赛要求比较宽松，并不限于上映的影片，而是只要当年拍摄完成的都可以参赛。
在《妖禅》的后期制作完成的时候，《禁忌之恋》先一步在北美上映了。
《禁忌之恋》其实是威廉想要献给所有影迷的收官之作，他将本就充满悬疑特色的故事改编得更加吸引人，延续了一贯的拍摄风格，将故事拍得更加流畅，悬念也设置得更引人入胜，最终向所有影迷交出了满意的答卷。但因为审批的问题，《禁忌之恋》在华国的上映时间比北美晚了整整一个星期，甚至一度传出了无法上映的消息。
可这并没有阻挡人们的观影热情，电影在华国上映的第一天就票房惊人。百姓们对华国人登上国际荧幕表示非常捧场，恰巧国内同期上映的电影也没有什么出彩的，加上看完的人又将口碑顶了上来，于是票房随着口碑一路攀升，最终取得了非常可怕的成绩。
海外票房同样惊人，——威廉沃森特这个招牌本就自带大批影迷，演女主角坎迪斯的也是拥有无数影迷的着名演员，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唐浩初在电影里的表现。
一部电影制作的再精良，剧情再吸引人，主角不够好，观众仍不会买账，而唐浩初在电影中的表现堪称完美，连很少夸人的威廉都忍不住在采访中对他大加赞赏。
《禁忌之恋》刚下档没多久，《妖禅》就在还没上映的情况下入围了金帛电影节六项大奖，这一消息简直吊足了观众们的胃口，每天都去电影的官方网站问一遍究竟什么时候上映。与此同时，又一个重磅消息传来，——斩获了高票房的《禁忌之恋》入围了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盖亚奖，共有最佳导演、最佳剪辑和最佳男主角三项提名。
威廉沃森特许多年前就拿过最佳导演奖，近些年的作品也是提名不断，所以最受大众关注还是唐浩初提名的最佳男主角。
其实有很多华人都获得过提名，唐景行当年也入围过最佳男主角，但至今没有华人演员获奖。华国国内最着名的海涯论坛从《禁忌之恋》入围的那一天就盖起高楼，标题就是‘见证第一个获得盖亚奖的华人影帝’，无数网友都在帖子里表达了对唐浩初获奖的期许，还有许多技术帝试图从各个角度分析获奖的可能性。
——“《禁忌之恋》不是商业片，风格很符合评委会的口味，还在导演的改编下增加了一定的社会深度和讨论性，唐浩初又演得十分到位，不吹不黑，获奖的希望非常大。”
——“这部电影特别考验男主角的演技，就演技来说，其他几个提名男主角的真心比不上我小男神。那么多年都没有华人获盖亚奖，如今天时地利人和都占了，再不得奖实在没天理。”
——“小男神的演技不用多说，顺便宣传一波月底终于要上映的《妖禅》，我已经定好票了。”
……
盖亚奖开幕的时候，华国的网络直播上的观看人数非常可观，从刚开始走红毯的时候，弹幕大军就气势汹汹地来袭了。今年难得有两部华国本土电影入围盖亚奖，除此之外也有不少明星受邀走红毯甚至蹭红毯，而红毯秀的槽点比颁奖礼更多，——明星们平时发布的自拍或者工作室的宣传照都是经过软件修图的，但组委会的摄影师抓拍时不会给你调什么角度和灯光，更不会给你修图，颜值和仪态稍有不足，就会暴露出来。
所以网友们吐槽的非常欢快，这个人的礼服不搭，那个人的颜值崩塌，这个男星怎么驼背含胸的那么显老，那个女星的脸变得那么僵是去偷偷整了吗，直到因给日本电影《异世界》写的主题曲入围了最佳音乐奖的小林哲也出现，才从吐槽转为夸赞。
小林哲也今日的衣着搭配和气质很搭，看上去身高腿长，英俊又得体。他是和《异世界》的制片人一起走红毯的，因为是低调不爱曝光的性格，所以和个别故意磨蹭的明星截然相反，大长腿迈得又稳又快。
可他快走到头的时候，却站在没有多少闪光灯的角落里停了停，仿佛在等着谁。只见下一个剧组已经出场了，正是《禁忌之恋》。
唐浩初穿着剪裁利落的杏暖色西装，旁边是年老却依旧风度翩翩的威廉。西装是非常有质感的极简设计，由e家专门量身定做的，裁剪处考虑了每个细节，连和他一起走的威廉都要承认眼前的青年实在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青年微微一笑，便瞬间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身形仪态堪称完美，颜值更是毫无死角，弹幕先是顿了几秒，下一刻便是疯狂地刷起了屏。
——“颜值太赞！！”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盛世美颜！帅到爆炸！三百六十度爆炸！”
……
网友们舔完屏才意识到小林哲也等的是唐浩初，可惜两个人已经携手进入会场，走出直播镜头之外。
许久没见，唐浩初和小林哲也之间却并没有生疏和见外，唐浩初几乎在见到小林哲也的下一秒就朝他露出暖暖的笑，夸赞他今天好帅。小林哲也已不像少年时那么容易害羞，但耳朵尖还是有点微红，然后定定望着唐浩初，说他今天也非常好看。
其实何止是好看，见到唐浩初时，他就开始忍不住心跳加快。两人聊了一会儿彼此的近况和琐事以及电影和音乐，小林哲也突然低低道了一句“你演电影好，但也不好。”
“啊？为什么？”
好的地方自然不用说，这样出众的人就该被全世界的人看见。不好的地方就在于他太出众了，会让所有见过的人念念不忘，耿耿于怀。
就像书上说的，年少时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难安。
红毯走完了，所有人的关注重点都转移到了颁奖礼上。
四个入围的男演员中，老中青几乎都有，二十四岁的唐浩初算是年纪最轻的。当镜头扫过来，每个人的表情都忍不住露出了期待和紧张。那个颁布最佳男演员的评审团主席拿着手上的卡片，最终叫出了一个名字“浩普唐！”
唐浩初一步步走上领奖台。
这一刻万众瞩目，但他当得起这瞩目，他比任何光都更耀眼。
拿到奖杯的这一刻，系统的声音立刻在脑中响起，宣布任务一‘子承父业’已完成，任务二‘人设不崩’的完成进度为百分之五十五，同时提醒他每个世界只有三十年的时间完成任务，如今已过去了将近二十二年，时间所剩不多，请继续保持，不要懈怠。
其实唐浩初已经找到了完成任务二的诀窍，——既然送礼物这一行为可以被认定为挥霍，那么他可以给全世界所有的贫困儿童送礼物。
果然，这个方法非常有用，短短一年的时间，唐浩初就通过给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孩子送礼物而将任务二‘人设不崩’的完成进度提到了百分之七十，这种慈善之举还带动了粉丝们，
转眼新年又要到了。
以往每年新年，唐浩初都会和唐浩初一起回北方的老家和唐爷爷一起过节，但打从明年起应该再也不需要了，因为唐爷爷去世了。
时年八十五岁的唐爷爷也算是寿终正寝，唐景行脸上虽然没有露出明显的伤心，却还是在葬礼结束后沉默了许多天。而唐爷爷的离世让唐浩初意识到一个一直以来被他刻意忽视的问题，随即便问系统“你说我只有三十年的时间来完成任务，那么三十年到了怎么办？我会直接离开这个世界吗？要怎么离开？”
“会。”系统用毫无感情的机械音回答“你会以死亡的方式离开。”
在末世里，什么都不如食物重要，感情这种东西更是奢侈品，瞧着贵重，却不值一文。但不知道为什么，唐浩初心头的感情沉甸甸地压在胸口，有些发闷。
他决定在离开之前尽力满足所有亲人的愿望。
这日正是大年三十的晚上，唐景行喝了很多酒，还拉着唐浩初说了很多话，唐浩初顺势问唐景行想要的愿望，不料唐景行想也不想便道“浩浩这样优秀，爸爸这辈子没有什么求的了，只希望你能早日结婚生子。”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一反不干涉孩子私生活的常态，主动问起了安吉丽娜的事。
唐浩初当初本来说好和安吉丽娜试一个月，但因为安吉丽娜不愿意分手，唐浩初也找不到好的分手理由，竟不清不楚不咸不淡地交往到了现在。于是在得到了还在交往的答案后，唐景行继续问“你们交往那么久了，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
唐景行又倒了一杯酒，“不管你娶什么回来，爸爸都无条件支持，自然也不会介意法国儿媳妇，你嘉姨还说混血宝宝长得最好看。”
他口中的嘉姨就是当年专门为了他而参与电影客串的周嘉。周嘉追了唐景行那么久，终于修成正果，目前虽然还没领证，但感情非常和谐。
魏荣嫣的愿望竟和唐景行类似，希望唐浩初能早日结婚生子，和和美美。最近的一次商业访谈中，主持人也向唐浩初问起了他有没有结婚意向，而唐浩初下意识的一句有，顿时一石激起千层浪。
有的媒体甚至直接将新闻标题发成了 ‘hoe公司创始人正在备婚’，或者‘hoe公司创始人喜讯将至’。唐浩初一天之内接了很多个电话，解释的实在有些乏力，甚至包括皮埃尔和小林哲也的。
皮埃尔是笃定了唐浩初不会和安吉丽娜结婚，却不知道唐浩初是不是又找了其他的谁，直到亲口从唐浩初那里确认并没有什么结婚对象的时候才放下心来。
其实安吉丽娜早就意识到唐浩初不喜欢她，拖到现在不愿意分手也不过是不甘心罢了，所以在父亲的要求下见了父亲有意向联姻的联姻对象。一开始对这种长辈的安排很排斥，和对方在见面之后，却发现对方的确如父亲所说的那样是个很不错的人，有很多共同话题和爱好，彼此聊得很好。
但小林哲也并没有在从唐浩初那里确认没有结婚对象之后放下心来。
因为就算此刻没有，以后也会有，他不敢言说，就只能永远待在好朋友的位置上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小林哲也所在的东京下了雪，街上的气温并不算多冷，但雪很大，他就这样站在街边，雪花像一只只翩飞的蝴蝶，轻盈落在他身上。
雪越来越大，路过的人全都步履匆匆，来来往往，没有人关注他。每个人都好像有事要忙，只有他什么也不想做，只想放空自己，站在这里看雪。
思绪放空之后，却有许多零碎的片段在脑中闪现。比如和唐浩初一起吃过饭的同样落雪纷飞的北欧，雪中的小屋如童话的国度，驯鹿能将人带往绿野仙踪的秘境。新西兰神秘的树屋餐厅，冷翡翠湖清澈如泪，怀波瓦森林巨大的贝壳杉矗立成守望的姿态。棕榈岛屿下的海底餐厅，霓虹般五彩斑斓的水母群，夜晚海面上的繁星如梦似幻。镌刻着历史的土耳其洞穴，站在餐厅露台，上百个缤纷浪漫的热气球仿佛就飘浮在身边。
还有许多许多片段，而这些片段，全是他珍藏的秘密。
与此同时，和小林哲也讲完电话的唐浩初回到住所，发现门外等着一个女人。
先是愣了愣，很快认出了对方就是当年他和霍彪说喜欢霍彪的秘书孙琳琳，于是开口问“你有什么事吗？”
孙琳琳的表情很平稳，语气却含着担心，说霍彪病得很厉害，请求他能去见霍彪一面。
“他生病了？”唐浩初皱起眉，“什么病？”
“之前那次发烧没有待在医院好好治疗，一直断断续续的没彻底好，总是隔一段时间又起低烧，现在确诊成病毒性心肌炎……”
唐浩初在孙琳琳身上用了‘感知’，没有感觉到什么危险和恶意，于是跟着她上了车。车上的空调温度有点低，孙琳琳给了唐浩初一杯热水，“喝点水，很快就到了。”
喝完水，唐浩初竟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唐浩初发现交通工具竟不知何时换成了私人飞机，而他盖着暖暖的毯子躺在宽敞的座位里，这一觉睡得又香又甜。

第45章 自闭的小可怜
唐浩初知道以自己的警觉力绝对不会连换了交通工具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在陌生的环境睡那么香了，所以孙琳琳给他的那杯水绝对有问题。心里立刻生出浓浓的戒备，随即掀开毯子站起身来，前面和他相隔一排沙发的孙琳琳见状，也立刻跟着起身，问道：“唐总，您是需要什么东西吗？”
唐浩初又在孙琳琳身上动用了一下感知，却依旧没有感觉到恶意，几乎要怀疑自己的异能出了什么问题，不由皱起眉，“这是哪里？我们到底要去哪？”
孙琳琳没有答，只说：“您稍安勿躁，马上就到了。”
唐浩初的异能自然没有问题，因为孙琳琳对他当真没有恶意。若硬说有什么，只有浓浓的羡慕和妒忌。
她确实如唐浩初当年说的那样喜欢霍彪，但她知道霍彪永远不会喜欢她，她也从来没想过要争什么，更清楚自己穷其一生都争不到任何东西。因为霍彪对唐浩初的感情太深了，他们两人一起长大，一起走过青葱岁月，走过喜怒哀乐，这世上恐怕没有人能代替唐浩初在霍彪心里的位置。她曾听过霍彪喝醉时提到唐浩初，像在说一个古时候矜贵无双的小王子，或者骄傲无暇的小少爷，他拥有世上所有完美的形容词，甚至仿佛连所有完美的词加起来也不足以形容其万分之一。
孙琳琳至今清晰记得霍彪说话时的眼神，满是深情和沉迷，任何人听了恐怕都会忍不住对他口中的人表示羡慕，——却不是因为那个人美好如斯，而是有人爱他爱得这样深。
唐浩初去卫生间里洗了把脸，回来后便感觉到飞机似乎开始降落了，最终落在停机坪上。
眼前却不是医院，而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牧场，唐浩初已经透过舷窗看到茂盛的草地。此刻正是太阳初升的早上，整个牧场充满了金色的阳光，异常清新美丽。几匹小马在草地上奔跑，奶牛津津有味地吃着草，小羊们发出可爱的叫声，野花在风中招摇，生机勃勃的绿一望无际。停机坪后面的草坪上还静静矗立着一栋木结构的三层美式阁楼，就在面朝牧场视野最好的位置，看上去温馨又大气。
唐浩初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牧场和这栋小楼，只觉得它们仿佛按照他的想象而建造的那样完美，同时听旁边的孙琳琳指向阁楼对他道：“唐总，霍总就在那里。”
唐浩初犹豫了片刻，最终下了飞机，抬脚朝阁楼走去。
门被轻轻推开。
窗帘是拉上的，屋内的光线暗得像晚上，除了推门发出的轻响和唐浩初自己的脚步声听不到其他任何声音，让唐浩初几乎以为屋里没人。但他还是看到了窗边模糊的身形轮廓，还有一点猩红在指尖一闪一灭，并闻到了浓浓的烟味。
“……霍彪？”
那团模糊的轮廓似乎微微一顿，但没有出声，唐浩初摸索着按开了灯，暖色的光驱散了所有昏暗，才看到霍彪蜷身坐在角落抽烟。姿态没有平日的顶天立地意气风发，而是像颓丧的战败者或落魄的醉鬼，甚至是一无所有的瘾君子。
唐浩初心头一缩，皱着眉走上前，“你不是生病了，怎么还抽烟？现在病情到哪一步了，医生怎么说？”
霍彪抬起头定定望向唐浩初的脸一动不动，然后在他走近的时候一把拉住他的手。
唐浩初这才发现不对，——霍彪虽然形状落魄面色苍白，但并不像生了重病的样子，眉头不由皱得更紧，“你……”
“浩浩，”霍彪像坠崖的人抓着最后一根稻草一样紧紧抓着唐浩初，直接表白道：“……我爱你。”
终于将埋在心里很久但一直没说的话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每个字都说得很缓慢，仿佛要用尽全力才能讲出口。讲完后低下头不敢看唐浩初，但全身上下每根神经都紧绷着等待唐浩初的回复。
唐浩初几次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回复什么。他在学习方面的事完全可以应付自如，系统发布的各种任务也能做的很好，但在感情上似乎存在某种缺失，至今不能确定自己对霍彪究竟是什么感情，甚至不能确定自己的性向，并突然陷入了末世里才有的无能感。
因此霍彪始终没有等到唐浩初的回答。
果然没有用。
等待没有用，哀求没有用，沉默没有用，告白也没有用。而他做不到眼睁睁看着他结婚生子，所以就只能孤注一掷。
霍彪重新抬起头看着唐浩初，那双眼睛竟暗得好像透不进任何光，让唐浩初有些心慌，忍不住挣开了被霍彪攥住的手。与此同时，又通过‘感知’而察觉到说不出的危险，于是道：“我还有很多别的事要忙，既然你没有生病，那我走了。”
霍彪任由唐浩初挣开和转身，始终一动不动，却在下一刻哗啦一下站起来，长腿一迈，三步并两步地截住了唐浩初的去路，并重新抓住唐浩初的手，“不许走。”
压迫感如影随形地跟过来，霍彪的表情是唐浩初从没见过的疯狂和偏执，甚至让他感觉对方像换了个人一样，心里的不安不由加重，“放手！你想干什么？”
霍彪弯下腰，脸几乎要碰到唐浩初的脸，吐出的气息异常火热，压着嗓音狠声道：“我说了，不许走。”
他想让唐浩初看着他，想让他只能看着他一个人，想让他永永远远都离不开他，让他哪都去不了，只能待在他身边。
“我是听说你病重才赶过来探病的，你既然……”
唐浩初没说完的话被霍彪用唇堵住了。
霍彪一手搂住他的腰一手按住他的后颈，舌头强硬地挤进口腔，力道极其凶猛，并用牙齿去咬他的唇舌，像要把他一口口吃掉一样。也不知是他咬到了对方还是对方咬了他，唐浩初甚至尝到了血腥。
这才意识到之前经历过的那些吻都算不上什么，眼下的吻才是真正的粗暴和可怕，对方就像要将他撕扯着吞入腹中的兽。
霍彪从来不是唐浩初表面上看到的那样温柔，他骨子里本就充满了兽性。唐浩初不知道霍彪其实已经在努力克制了，也不知道霍彪为什么会发疯，但在霍彪看来，他早就应该疯了。
唐浩初手脚并用地用尽了全身力气挣扎，然而挣得越厉害对方的手臂收得越紧，最后被连亲带勒得几乎喘不过气，只能被迫地仰着头承受，整个人都对方的气息淹没。霍彪竟还觉得不够，还想再深一点，最好能将唐浩初全部吞吃到肚子里，才能真正满足。
两人在挣扎中摔到了地毯上，地毯很厚，摔得不算多疼，但唐浩初撞到了桌子腿，又是身娇肉贵的体质，生理性泪水很快充盈了眼睛。平日里会因他一个皱眉就心疼万分的霍彪却在此刻被这眼泪激发得更难自制，彻底变成被**控制的没有理智的野兽。
男人整个身体压下来。他心里的不安全感就像处于地震中心带的小岛，地震来临，剧烈的震动和轰塌能让整座岛屿覆灭。他忍了太久太久，所以小岛下的火山岩浆一朝喷发，便不可抑制。进入的时候他快慰地想他终于是他的了，炙热的电流从脊柱流窜到每个神经，全身上下和大脑皮层都发麻到要炸开，像轰然打开崭新的大门，食髓知味无法放手，于是一次之后又从各个角度掠夺占有，里里外外反复探求。
唐浩初最后一口咬住了霍彪的肩膀，大概是用尽了仅剩的力气，像一只刚学会咬人的小老虎般凶狠地把牙齿咬进了肉里。
血立即涌出来，霍彪却毫不在意，反而将肩膀进一步朝唐浩初嘴里送，好方便他咬得更深。于是越来越多的血涌入唐浩初的口腔，让他只能松开嘴将血吐掉，却在这时被霍彪抬起下巴，半逼半哄地迫使他咽了下去。
唐浩初被逼着喝了一口血，整个喉咙都充满了血腥，想吐却吐不出来。意识迷糊中隐隐听霍彪在他耳边呢喃道：“浩浩，你喝了我的血，我们就融为一体了。我对你就像卑微的流浪狗对待拼命得到的肉骨头，已经饥饿难忍，偏偏还有太多人想和我抢。我没法将他们通通赶走，只能把你藏起来独自吃掉，你懂不懂？”
已经陷入昏睡的人无法给予回应。
唐浩初这一睡睡了很久。
他睡得并不安稳，一直在做梦，梦到小时候住过的魏家的房子，梦到很多好吃的糖果和蛋糕，但场景很快一变，房间里布满了怪兽，顿时全身紧绷，心慌不已，却怎样也无法逃走，直到隐隐听见耳边传来熟悉且温柔的轻哄，才渐渐放松下来，任凭那轻哄将他拖入更深的睡眠。
霍彪却无法放松。唐浩初当晚就开始发烧，温度称不上高烧，但足足两天都没有退，霍彪精心地守在他身边哪也没去，只觉得才两天的功夫，他整个人就明显地瘦了下去。睡颜看上去也异常脆弱，好像一碰就会碎了，连身上轻轻软软的羽绒被的重量都承不住一般，苍白的小脸让霍彪不忍心看。
于是将视线转向其它地方，落在衣襟处半遮半掩的吻痕上。而衣襟之下的痕迹更多更密，——那全是他拥有他的证明。
霍彪借此获得了一点说不出的踏实感，视线最后落在放于被子外的无力蜷缩着的手。轻轻地把那只手握入掌心，竟在这时惊喜地感觉到手指微微动了动，重新看向唐浩初的脸，果然见他慢慢睁开了眼睛。
忙第一时间拿了点温水送到唐浩初干裂的唇边，大概是神智还有些迷糊，唐浩初很乖地就着霍彪的手喝了一口。于是霍彪又拿来炖好的汤羹，想哄他吃点东西。
已经恢复神智的唐浩初却抬手将霍彪手里的碗一把掀翻了。
一碗汤顿时全洒在被子上，还溅到了唐浩初的手，霍彪顾不上别的，只管拉住他的手查看有没有烫伤。唐浩初抽回手不给霍彪看，望着霍彪的眼里满是火气，“放开我，我要回家。”
霍彪转身又盛了一碗汤，然后将吹凉后的汤碗直接送到他的唇边。唐浩初依然不喝，咬着牙关，以行动表示不配合。
其实他胃里已经空得很难受了，但什么也不想吃。霍彪伸手捏住他的下颚，逼他松开牙齿，试图用嘴对嘴的方式喂。可事实证明如果唐浩初不想喝，谁也逼不了他，汤汁已经送到了喉咙，他却不往下吞咽，不仅被堵在喉咙口的食物呛到，还差点造成了窒息。
霍彪慌忙把人松开，唐浩初立即猛烈地呛咳起来，烧到发炎的喉咙难受得要命，同样难受的胃部还引发了干呕，仿佛要把汤汁连带着这几夜混乱的梦境全部从身体里呕出来。这咳声让霍彪心疼得厉害，几乎没办法听下去，因唐浩初拿自己身体赌气而引发的怒火也和心疼一起冲上头顶，收拾了湿掉的被子和乱七八糟的碗筷便转身出了卧室。
门砰地一下关上，唐浩初还听见了咔哒一道门锁声。
霍彪站在厨房里深深喘了几口气，又来回走了几圈，突然一脚踹在旁边的矮柜上，柜子顿时在地面上撞出轰隆的响声。胸口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却升起了将唐浩初一个人丢在屋里的担忧。
他的小少爷从小就娇气，怕冷也怕热，不能吃半点苦，如今受了那么大委屈，怎么发脾气都是对的。想起对方当年出水痘时独自躲在衣柜里不愿意见人的模样，更加担忧和着急，匆忙走回卧室。
进门的第一眼看到床上没人，在明知门是锁着的窗户也出不去的情况下，还是忍不住心头一沉。然后在左手边的落地窗前发现了光着脚站在窗沿上的唐浩初，如果不是窗户打不开，霍彪毫不怀疑他会跳下去。
霍彪深吸了一口气，把人抱回床上，也许是没力气，唐浩初没有乱挣，只动了动低垂的长睫毛。因为喉咙疼，许久才有些困难地发出轻微的声音：“为什么要把门锁上？你要关着我吗？”
霍彪避而不答，伸手轻轻盖在他额头上试温，“乖啊，别说话，我让医生过来。”
唐浩初紧紧抓住霍彪的衣袖，青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你什么时候放我走？”
霍彪依旧避而不答。他在心里说他这辈子都不会放他走，嘴上却道：“你不吃饭，拿什么力气走？”
于是唐浩初总算乖乖吃饭了，当然吃药的时候依旧要像小时候那样要哄很久，但霍彪哄得轻车熟路，没有半分不耐。直到第三天早上，唐浩初才得以迈出卧室走下楼梯，真正地看这栋房子的全貌。视线在客厅环绕了一圈，越看就越觉得熟悉，最后对着朝阳处那一整面墙的书架愣了愣神。
曾亲口对霍彪说过的话在一点点浮现在耳边。
“古堡的房间太多，伦敦那套别墅又装得太奢华，我喜欢自然质朴又温馨的。房间不要多，但每间都要宽敞明亮，客厅朝阳的地方要留一整面墙放书架，卧室的床要很大，这样怎么滚都掉不下来，最好再有一个可以养马的小牧场和一个种满花的玻璃花房……”
这些话连唐浩初自己都几乎忘了，却没想到霍彪一字一句地记了下来，并一样不少地将其变成现实。他不知道他筹备了多久，又用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只知道自己此刻心情复杂到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就在这时，系统的声音在脑中响起：“叮，任务二‘人设不崩’的已完成。”
唐浩初之前将捐礼物的事委托给了两家国际知名的公益基金，早在今年年初，任务二就迅速达到了百分之九十。大概是基金的工作人员极有效率地将本该于年底送出的最后一批礼物提前送达了，系统的声音再度响起，宣布道：“本世界的任务已全部完成，宿主将于二十四小时后脱离本世界，进入下一个世界。”
唐浩初直到此刻才知道任务完成后就会立即脱离，不由一愣，“不是说每个世界可以待三十年吗？我还有事情没处理……”
“是每个世界只有三十年的时间来完成任务。”系统是学习系统，不是情感系统，不理解也不支持宿主陷入情感纠葛，所以道：“任务已经完成了，你还有什么事要处理？恋爱最影响学习了，这里是由数据模拟的重生世界，而非原本世界，请宿主不要投入过多感情。”
霍彪那边将菜端上餐桌，转头就见唐浩初坐在沙发里发呆，瞧着非常乖，心头一动，下意识唤了一声他的名字。唐浩初随声抬起头看霍彪，眸色茫然又无辜，是霍彪许久没见的模样，忍不住走上前亲了亲唐浩初的唇角，然后将人直接抱到餐桌前。
晚餐依旧是霍彪亲手做的，四菜一汤有荤有素，摆盘和色泽也非常赏心悦目。吃完饭后，霍彪拿出他为了哄唐浩初开心而做的低糖小蛋糕，用诱哄的语气问：“要不要尝尝？”
爱吃甜食的小少爷果然被成功诱惑，睁着漂亮的眼睛对小蛋糕看了一会儿，乖乖地点了点头。那乖顺的样子让霍彪忍不住道：“亲一下就给你吃。”
唐浩初静静看着霍彪，又看了看小蛋糕，许久都没动。就在霍彪要放弃的时候，竟抬起头，当真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
霍彪的心脏顿时跳得厉害，唐浩初那边已经退了回去，他却忍不住回吻过来。
越吻越深，很快就气喘吁吁地勾起了**，霍彪想竭力控制，但怀中的人实在太过美好。也许是这次的动作足够温柔，唐浩初没有像上次那样挣扎和反抗，甚至让霍彪隐隐体会到了身心合一的味道。激情过后搂着唐浩初，用额头抵着他的额头，鼻尖蹭着他的鼻尖，姿态亲密的就像世界上最相爱的恋人。
霍彪不知不觉地搂着唐浩初睡了过去。
也许是这些天一直没睡的缘故，他睡得特别沉，直到凌晨两点左右骤然惊醒，下一秒便立即发现怀里的人不见了。本来以为对方只是去了露台或客厅，却在下楼时发现大门被打开后心头一惊。
霍彪只知道唐浩初想要离开，却不知道唐浩初离开的真正原因。——时间太紧，唐浩初没有功夫去问系统所说的数据模拟究竟是怎么回事，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死在霍彪面前，也不想让家人知道自己的死讯。他甚至以最快的时间想出了好几个怎么让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只是去度假散心的方案，以及怎么给所有的亲人朋友留言说明、怎么安排自己的财务和公司。
因为脑域异能已到三阶后期，所以唐浩初提前动用了四阶才能运用的‘物品透视’，将精神力探入大门门锁，绕着锁内结构寻找到突破点，成功出了门，又用很多时间找到车库，开了一辆车的车锁，一路驶出牧场，抵达高速公路。
就在他快要开出高速路的时候，竟发现霍彪开车追上来了。
唐浩初心里莫名一慌，一时间想的只有离开，猛然将车速提到了极限，成功甩开了霍彪的车，却在拐弯的时候险些撞到了前面的卡车。卡车为了躲避而转弯碰到了道路右侧的岩壁，车上运载的建材因此而松动，飞来的一块巨大的钢板直直冲向他这辆车的车头。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几乎是下一瞬，唐浩初眼睁睁看着钢板上的钢条戳穿了他的肺部。
霍彪只觉得自己的生命就定格在这声巨响中，整个人无法呼吸也无法动弹，经过异常难捱的数秒后才疯狂地朝唐浩初奔去。他试图将唐浩初的身体从驾驶室里抱住来，却先碰到了一片黏腻的血腥，鼻端是同样浓重的血腥气，呼喊唐浩初名字的声音已经开始发颤，“浩浩，浩浩……”
整个人几乎要被惊慌和痛苦撕裂，但霍彪脸上却强撑着笑，竭力以和平日里一样的语气颤声道：“浩浩，你撑一撑，我这就带你去找你医生，你一定会没事，相信我……”
天空正在慢慢变亮，可整个世界的光都在唐浩初眼里渐渐消失。唐浩初努力抬眸看向霍彪，但是双眼已经渐渐失去焦距，模糊不清。
因为钢条还扎他身上，霍彪不敢随便碰他，只能半跪在那里嘶哑着继续求哄道：“乖啊，坚持住，不要睡……我不会关着你了，我什么都听你的，求你撑住好不好？”
唐浩初张了张嘴，似乎还有话要说，但最终没有发出声音，缓缓闭上了眼睛。
霍彪眼眶通红，眼睛干涩无比，却有眼泪不受控的涌出，泪珠滴在唐浩初脸上，给他已经开始迅速失温的脸上带来一点温热。霍彪的神色已开始接近癫狂，语无伦次的哀求：“浩浩乖，醒一醒，睁开眼看看我……”
铺天盖地的绝望最终将他淹没，因为他清晰地感觉到眼前的人一点点停止了呼吸，身体慢慢失去了温度。心脏似乎随着对方呼吸的停止而空了一块，痛到使不上一点力气，甚至生出了一种自己也死掉的错觉。
唐浩初并没有感觉到痛。
灵魂从身体剥离，进入下一个世界，穿越的过程和上次一样平静，就好像只是困极而睡了一觉。而等到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换了一个地方。就连穿越后的第一个感觉也和上个世界一样，——觉得非常饿。
这次是实打实的饿，不是因末世中的经历而产生的错觉，空空的肚子甚至发出抗议的叫声。于是唐浩初第一个反应就是要吃东西，甚至没注意到自己已经变回了小孩的模样。系统那边没有动静，鼻端又隐约闻到了一点食物的香味，忍不住顺着香味，尽量以不被人发现的姿势轻手轻脚地迈着小短腿走出了房门。
这里似乎是后院，触目所及没看到一个人，不过前厅那边似乎来了很多人，隐隐能听到零碎的声响。整个宅院的布局和建筑风格都充满了古色古香的味道，但从他刚才所处的房间里的玩具来看，这里并不是古代。
唐浩初暂时不想那么多，只管顺着香味走到一间很像后厨的屋子，踮起小脚在桌子上摸了一块面饼。却不料刚塞到嘴里，就听到了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不由睁大了圆滚滚的眼睛，耳朵像小猫般警惕地立起来，朝声音传来的方向仔细听，一旦发现不对，好时刻准备躲起来。
——是一个男孩子的说话声，年纪显然不大，因为嗓音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稚气和清亮，更重要的是听起来竟和上个世界里的年少版霍彪很像。
于是唐浩初原本警惕的大眼睛里露出了一点好奇，甚至忍不住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探出了脑袋。
刚刚挂掉手机的郑锐霖正好在唐浩初探出头的这一刻，看到了那只毛绒绒的小脑袋。
小脑袋的主人是个粉嫩嫩的小娃娃，漂亮的眼睛像黑葡萄，手上还抱着一块面饼，一张小脸塞得鼓鼓的，简直像偷吃东西的小仓鼠。似乎没想到会被人发现，在对上他的目光后，小家伙又像受惊的小猫咪一样嗖的一下把脑袋缩回去了。
郑锐霖今年也只有九岁半，尽管性格早熟，但难免还是会和正常小孩一样好奇和爱动，刚刚在前厅感受过了浓浓的沉闷和压抑，眼下看到个新鲜的东西，自然要逗一逗。
随即无声无息地摸了过去，快到的时候还加快了步子，偏偏那个小娃娃又在这时候重新探出来，顿时被跑到门口的他吓了一跳。
郑锐霖自然没被吓到，但如此近距离地看着这样一个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鼓着嫩生生的包子脸的小家伙，一下子愣了愣。
这种情况其实就是所谓的被萌到了。
在他愣的这一会子功夫，小家伙已经转身藏进屋里，躲到了桌子后面。郑锐霖本来想过去直接把人给捉出来，却听到了一阵细嫩的咳声。
大概是小家伙嘴巴里的面饼没有咽下去，刚才又被他吓了一跳，所以呛到了气管。于是郑坤锐不敢再过去吓对方，而是从旁边的柜子里找了瓶牛奶，问：“这里有牛奶，你要不要？”
他就这样成功靠着牛奶把人哄出屋，坐在外头能晒到暖阳的栏檐坎上，撕开并插好吸管，示意小家伙过来喝。小家伙最终乖乖地跟着坐下来，吸着小鼻子闻了闻奶香，抱住牛奶便咕嘟咕嘟的认真吮吸。包子脸一鼓一鼓的，简直越看越可爱，惹得郑坤锐顺手揉了揉他的小脑袋。
手感特别软，但对方似乎不愿意给摸，抱着牛奶往后躲了躲。郑锐霖反而来劲了，越不给摸越想摸，干脆将人整个搂进怀里，问：“你是谁？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小家伙不仅不回答，还挣扎着要从他怀里跑开，小短手无意中抓到了他的扣子，也不知哪来的力气，竟一不小心将他的扣子扯掉了。
大概也知道自己做得不对，小家伙低头看了看被自己拽掉的扣子，又抬起脑袋看了着他，紧抿着粉嫩的嘴巴，大有敢凶他一句就立刻哭给他看的架势。甚至在郑锐霖还没开口凶的时候已经先委屈上了，一双眼睛眨着眨着就涌上了水雾。
郑锐霖反过来有些无措，他家里没有弟弟妹妹，也不知道怎么哄比自己小的小孩，摸出口袋里的糖道：“不哭啊，我又没有怪你，我这里有糖，你要不要？”
说着剥开糖纸，将糖直接送到对方嘴边，“吃。”
小家伙显然没有一般小孩那种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的观念，张口就把糖含进了嘴巴里。就在这时，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大步跑了过来，一把将唐浩初拉了过去。
唐浩初不由抬头望向和他说话的少年，而少年见到了他眼里还没褪掉的水雾，顿时皱起眉，一边将他护到身后一边面色不虞地瞪向郑锐霖：“你是不是欺负我弟弟了？”
郑锐霖注意到少年身上穿的白孝，同样皱起了眉，“他是你弟弟？”
只因为郑锐霖是跟着爷爷来参加葬礼的。
今天是唐德的头七出殡，各大报纸媒体都转载了这条新闻。唐德虽然不是什么政界商界的大人物，但救过许多大人物的命。作为当今医学界的着名人物，却在壮年时意外逝世，丢下家中老小，实在令人唏嘘。
追悼会还没正式开始，眼下处于来客登记和敬送花圈挽联的环节，因为爷爷单独去看望老年丧子的唐老爷子了，所以郑锐霖才来到了后院。见唐浩初没穿孝服，就没朝他是唐家孩子的方向想，直到此时才发现他的孝服就穿在黑色的外套里面。
这件黑色外套就是眼前的少年戚向南之前给套的。今天的天气实在太冷，怕弟弟冻着，便给他穿着保暖，等追悼会正式开始后再带他到前厅去。
并不是不尊重规矩或孝道，只是在戚向南眼里，已逝之人的确没有弟弟的保暖重要，逝者严格来说和他也没有关系，——他姓戚，是母亲改嫁过来时带的拖油瓶，不是唐家人。
戚向南至今记得弟弟年初被确诊为先天性自闭症的时候，唐德眼里的厌恶和嫌弃，说唐家不能出现有缺陷的孩子，甚至让他母亲带着弟弟和他这个拖油瓶滚出门去。都说虎毒尚不食子，作为全国享誉盛名的医者，却对自己的亲生孩子都狠心至此，戚向南掩住对死者不敬的心思，抱起弟弟道：“追悼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带你去找唐振凯，你只要在他旁边乖乖站着就好了，知道了吗？”
他显然已经习惯了得不到弟弟的回应，只管一边抱着他走一边继续嘱咐：“前厅会有很多人，甚至会有人哭喊，也可能有人安慰性地摸你脑袋，你不要害怕，实在怕就躲到唐振凯后面……”
身为长子的唐振凯需要一直跪在灵前对每个来吊唁的宾客谢礼，稚气未脱的脸上有明显的憔悴，表情也带着和年龄不符的冷峻和坚毅，直到看见唐浩初被抱过来，眼底才因弟弟而露出一点温情，轻轻握住弟弟的小手，“浩浩乖。”

第46章 自闭的小可怜
小家伙的手又小又软，只有唐振凯的手的一半大，摸起来像嫩乎乎的豆腐或糕点，让人感觉骨头也是软的，怕是连个稍微重一点的碗都拿不稳当。但就是这毫无力道的小手，给了唐振凯说不出的力量。
——他虽然没了父亲，但还有血脉相连且需要他照顾的弟弟。对方还那么小那么乖，光是睁着干净漂亮的大眼睛静静地望着他，就能让他心头生暖，觉得异常安定。
系统还没有介绍世界背景，所以唐浩初不敢贸然开口，只任由旁边的少年握着手，并学着少年的样子乖乖跪好。小小的一只穿着一身孝衣认真跪着的模样，能让任何铁石心肠的人看着都软下心来，于是果然如戚向南所说的那样有人摸他的脑袋，尤其是一些母爱泛滥的女性亲友和来客，一边摸一边道小娃娃还那么一点点大就没了父亲太可怜，甚至忍不住伸手去摸玉雪可爱的小脸。
唐浩初实在不想随便给陌生人乱摸，下意识便要后退着躲开，然后被唐振凯护进怀里，听唐振凯用弟弟这两日生病了不舒服等借口拦住了想摸他的客人们，又用其它话使对方的注意力从他身上彻底移走。
于是唐浩初就那样把脑袋靠在唐振凯怀中，像个依靠着鸟窝不肯出来的怕生又无助的雏鸟，模样瞧上去更让人心疼了。方才在后院给了唐浩初糖吃的郑锐霖站在那看着，也觉得小家伙实在是可爱又惹人疼，但回想起对方不仅不给他碰并且连个名字都不愿意跟他说的事，又莫名有点不高兴。
就在这时候，主持人终于宣布追悼会正式开始，哀乐奏起，现场所有人对遗像致哀，宾客中来头最大的曾任正军区级司令的郑国立继而念了悼词。
郑国立就是郑锐霖的爷爷，他和唐老爷子几十年前就是知交老友，三年前又因严重的心肌梗塞而被唐德做手术救回一命，十分顾念旧情，无论如何也要亲自过来，甚至带上了最为中意的孙子，希望小辈们也能将这份交情延续下去。
唐老爷子和唐振凯随后代表家属致辞，待来客瞻仰完遗体，所有子女包括继子戚向南均按规矩参与了钉棺，最后由家族中的男性亲人护送着推去火化和入葬。
因为白发人不能送黑发人，唐老爷子没有去送，而唐老爷子另外还有一个次子唐贤，所以真正有资格送的只有唐振凯、唐浩初和唐贤三个。跟着唐振凯一起坐上殡仪车的时候，唐浩初终于听到系统有了动静：“叮，欢迎宿主来到新世界。”
根据系统的介绍，新世界依然是现代社会，但科技和生活水平比上个世界退后了几十年，差不多相当于九十年代初。主要任务也依然是‘子承父业’和‘人设不崩’这两个，此外还会随机发布一些日常学习任务和特殊学习任务。
唐家还保留着不让女人守灵的老习俗，所以唐浩初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父亲就是即将入葬的唐德，却一直没见到母亲，直到听系统继续介绍说：“在这个世界里你父亲的职业是医生，母亲的职业是家庭主妇，所以你需要分别把医生和家庭主夫这两个职业都做到最好。”
唐浩初顿时愣了。
他知道家庭主妇或主夫的确也是一种职业，指全职照顾家庭的人，甚至可以放宽到除了上班之外的所有时间都围绕家庭忙碌的人，许多欧美国家还明确规定它为社会职业，享受相关社会福利。但‘医生’能凭借医术水平等分出高低，哪怕唐德在医学界的名声再响成就再高，唐浩初都有信心超过他，而‘家庭主夫’要怎么分出高低，达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何况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伴侣和孩子，去哪里弄伴侣和孩子？
唐浩初立即询问了系统，系统认真回复道：“所以你先专注学医，有关于母方的这个职业可以等成年后随便找个伴侣再执行。这个职业的任务要求也没有那么高，只要能安于待在家里默默为家庭牺牲和付出、能安排好伴侣的衣食起居、会做基本的家务和饭菜，然后连续做满七年，就算达标。”
这个答案让唐浩初放下心来，只是对这个不上不下的七年有些疑惑：“为什么是七年？”
“因为查询到人类有个词叫七年之痒。”系统一板一眼的答：“据资料说人的细胞平均七年会完成一次整体的新陈代谢，人的感情也会在七年后进入危险阶段，加上家庭主妇及主夫是默默为家庭牺牲和付出，难保伴侣不会觉得厌倦无聊从而变心分手。鉴于这个职业已经很特殊了，为了给宿主不增加难度，所以只需做满七年就好。”
顿了顿，系统继续道：“经检测，你母亲董熙娣还有一项非常厉害的技能，该技能也和医生及家庭主夫一样需要做到最好。”
想起上个世界的‘迷人技能’，唐浩初莫名产生了不好的预感，果然听到系统再次讲了一个闻所未闻的技能：扶弟魔。
“……啊？”
系统解释道：“扶弟魔就是哪怕没钱也要支援弟弟，帮弟弟解决各种麻烦，去哪都记得给弟弟买东西。你母亲董熙娣已经入魔到连改嫁都是为了帮弟弟还债的地步，并因为补贴弟弟太多次而被婆家厌弃，——当然你没有弟弟，却足足有两个哥哥，扶兄魔也是一样的。”
唐浩初几乎被这神奇的技能惊呆了，还来不及扶兄，忍不住先扶了扶自己的胸口。旁边的唐振凯见了，英俊的眉宇间带了不易察觉的紧张和担忧，“宝宝怎么了，是不是哪里难受？”
他和戚向南一样在很早以前就习惯了得不到弟弟的回应，只等着弟弟抬起头，通过他的眼神和表情来猜测他的想法。然后便见小家伙随声望向他，睫毛忽闪忽闪，乖得让人想将他搂在怀里，为他杜绝世上所有伤害。
不由伸出手搂住他继续道：“乖啊，难受就靠着哥哥睡一会儿。”
对于眼前的弟弟，唐振凯除了有兄长的疼爱和血脉间不可切断的亲缘，还有无法言说的愧疚。继母当年怀孕的时候，他因为还不到七岁，轻易听信了生母那边的亲戚的反复挑拨，——比如什么如果继母生了弟弟家里的一切就都是弟弟的了以及爷爷和父亲也不会再关心他的话，于是在当晚过生日进行生日许愿的时候，鬼使神差地许了一个恶毒的愿望，说希望继母生出来的弟弟是个不健康的孩子或傻子。
小孩本来就不记事，想一出是一出，他很快在弟弟真正出生后而遗忘了这件事。而拥有兄弟姐妹的感觉是很奇妙的，只有真正有了兄弟姐妹的人才懂，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弟弟的长大，他对弟弟的喜欢越来越深，所以今年年初得知对方被诊断为自闭症的时候，顿时不可置信的愣住。
——虽然小家伙四岁了还不太会说话，但他怎么可能得病呢？他明明又乖又可爱，会用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他，会坐在门口等他放学，会在他被父亲训斥时在一旁默默陪着他，安安静静不吵不闹。
突然在这时候想起了自己几年前曾经许过的生日愿望，一瞬间觉得心头发凉，甚至不敢直视弟弟乌黑明亮的眼睛。
系统也在跟唐浩初说自闭症的事了。
“宿主在本世界所穿的角色患有高功能自闭症，虽然经过后来的医治和矫治基本恢复正常，但依然不喜欢说话和沟通，性格也依旧自大和自我，在兄长的纵容下行事越发独断专横，最后连续造成了唐家医院的两次重大医疗事故，毁掉了医院信誉，促使了唐家的没落，所以任务二‘人设不崩’的任务要求便是保持本世界的纨绔特色‘独断专横’。”
车子已经在火化后直接开到了墓园，空中下起了毛毛细雨，本就草木萧索的墓园显得更加凄清。唐贤带着唐振凯和唐浩初亲眼看着骨灰入土为安，又让两个侄子在碑前跪拜一番，入葬才真正结束。
天彻底黑透，今日吊唁的大部分宾客都离开了，只有郑国立选择带着孙子郑锐霖留宿两天，好和唐老爷子叙叙旧，唐贤及其一家也没有走。折腾了一天，唐浩初早已又累又困，从墓园回去的路上就趴在唐振凯怀里睡了过去。
见弟弟睡得香，唐振凯舍不得叫醒他，还在停车后非常小心地把他抱下车并送回卧室，导致他一直没醒。这让本来还想再找他说话的郑锐霖有点失望，不过看小家伙被抱着走了一路还又香又甜地呼呼大睡，靠在唐振凯肩头的侧脸睡得红扑扑的，呼吸声像小奶猫，非常可爱，忍不住想跟进对方的卧室里，可惜被对方的两个哥哥双双拦住。
——哥哥什么的真讨厌。
郑小少爷不由庆幸自己没有哥哥，并且对唐浩初有那么多哥哥的事表示同情和不满，然后很守规矩地回唐家专门给安排的客房去了。
不过郑锐霖最终还是成功见到了唐浩初，——这应该算是吃货的会晤，睡到半夜的唐浩初被饿醒了，回想起之前拿面饼的地方，决定再次去那里找吃的。都说半大小子饿死娘，饿的不止他一个，正处于能吃年纪的郑锐霖因为是客人，晚饭没好意思放开肚子吃，睡到半夜也硬生生饿醒了。
于是两个小孩再次于中午第一次遇见的小厨房碰上，郑锐霖的眼睛微微一亮，立即主动开口喊了声‘小家伙’。
唐浩初看了看他，一言不发，只管认真找吃的，而郑锐霖一时被想和唐浩初交朋友的念头占据，停下了找食物的动作继续说：“我叫郑锐霖，你叫什么？”
找到了面饼和肉酱的唐浩初依旧一言不发。面饼虽然是冷的，但一点也不硬，用热水泡完后滴上香油再配上肉酱，还是很香的。看到橱柜旁的地上就有热水瓶，于是唐浩初开始找碗和香油。
旁边的郑锐霖不由皱起眉，“喂，你怎么不说话？”
其实他已经从唐老爷子那里得知了唐浩初的名字和年龄，甚至连对方小名叫唐宝宝的事都知道了，但就是想亲耳听对方告诉自己。而四岁多快五岁的年纪都会写名字了，对方不可能连个名字都不会说，所以郑锐霖不依不饶地追问：“说话啊？你为什么不理我？你是故意不理我的吗？”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唐浩初有自闭症的事一共只有父母爷爷和两个哥哥知道，连唯一的叔叔唐贤也不知道，外人就更不可能知道了。郑锐霖的语气已经忍不住带上了气，拿到碗的唐浩初却只管朝暖水瓶走。
也许是第一次升起了想主动和谁交朋友的念头，性格其实比同龄人稳重许多的郑锐霖也不知自己怎么回事，觉得不被唐浩初理睬的感觉非常生气和难受，甚至气到忍不住推了唐浩初一把，“你怎么不理人，太过分了！”
他推的力道其实不算大，但唐浩初本身没有站稳，身体顿时朝旁边一歪，额角正好磕到了橱柜的尖角，手里的碗也跟着啪的一声摔碎了。
声音在寂静的夜晚听起来尤为明显，与此同时，唐浩初感觉被磕到的地方传来明显的疼痛。眨了眨长长卷卷的睫毛，发现似乎有血流下来了。
唐浩初还没怎么样，郑锐霖先惊住了。毕竟还只是个八岁小孩，平日里的稳重彻底消失无踪，竟担心又惊慌地大喊出声：“流、流血了！唐宝宝流血了！！”
这一声打破了后院的宁静，唐振凯第一个闻声赶了过来，随后是急得连鞋都没顾得上穿好的戚向南。
头疼流血再加上之前在墓园淋雨受了寒，唐浩初脑袋开始发晕，再次在唐振凯怀里睡了过去。但这次是生病导致的昏睡，只觉得耳朵嗡嗡作响，身上又热又难受，好容易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到一双异常温柔的手抚上了他的额头。
微微一动，脑袋就传来一阵刺痛，甚至疼得他鼻子发酸，生理性眼泪充斥了眼眶，胖嘟嘟的泪珠啪嗒一下滚了出来。
“宝宝乖，妈妈在，不哭不哭……”
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立即在耳边响起，带着明显的焦急心疼，眼泪同时被什么柔软的东西拭去，那个之前抚过额头的手轻轻拍在他身上。

第47章 自闭的小可怜
妈妈这个词让唐浩初愣了愣。
这应该是全世界最温暖最安心的词汇了。
那道女声似乎还跟旁边的人说了什么，唐浩初听不清具体内容，只管努力睁开眼，想要看看对方的样子，但眼皮特别沉重，像粘着胶水，试了两下都没有成功。
唐浩初最后终于把眼睁开，一张满是心疼与焦急的脸一点点印入眼帘。
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女人，有着细细的眉毛和好看的鹅蛋脸，皮肤白净，相貌秀丽，见唐浩初睁开了眼睛，立即面露惊喜的开口：“宝宝醒了？”
唐浩初的喉咙发炎了，完全发不出声来，董熙娣从桌子上倒了杯温水递到儿子嘴边，“宝宝乖，先喝点水……”
的确很渴的唐浩初乖乖地就着她的手将一杯水咕嘟咕嘟地全喝了下去。
喉咙的疼痛缓解了一点，但眼睛干涩得厉害，于是生理性泪水很快就再一次充满眼眶，让董熙娣心疼万分，“宝宝哪里难受？是不是头痛？”
说着将儿子连人带棉被一起抱进怀里，边哄边轻拍着他的背。拍哄的力道和节奏都很舒服，只是这一抱，让唐浩初从暗处移到了灯光照射处，本就干涩的眼睛被光刺得更加难受，胖嘟嘟的泪珠随着眨眼的动作啪嗒啪嗒地滚下来。
“不哭啊，宝宝哪痛，和妈妈说……都是妈妈不好，妈妈没有照顾好你……”
眼前的妈妈让唐浩初感觉到了说不出的亲切和温柔，并忍不住想起了上个世界的魏荣嫣。虽然魏荣嫣工作忙，不会像这样陪着他哄着他，但她对孩子的爱是一样的。
唐浩初的这具身体显然和上个世界一样泪腺发达，眼泪竟一时止不住。不仅是因为身体上的疼痛，还有自己都说不清楚的其它心理上的原因。偏偏他还不能像正常孩子那样表达自己的意思，所以在别人看来小家伙就只会一声不吭地默默掉眼泪，简直能心疼死人。
旁边的戚向南非常心疼，想把害弟弟受伤的郑锐霖狠狠揍几顿，当然最心疼的还是当妈的，“宝宝别哭，你哭得妈妈都要……”
话没说完鼻子就酸起来，心疼到忍不住跟着掉泪，偷偷抹了下眼睛，再给儿子擦一下眼泪，这样来往反复，感觉这母子俩就要抱着一起哭了。唐振凯和唐老爷子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这一幕，双双皱起了眉。
唐振凯皱眉是因为心疼弟弟，唐老爷子则是因为不满意这个儿媳。撇开她娘家那边的糟心事不说，本身的性格又软又没主意，遇到事就会哭，实在难当大任，孩子交给她怕是会越带越自闭，还是由自己亲自带更放心。
他对唐浩初倒是没有任何嫌弃和不喜，而是和长孙唐振凯一样疼爱。——毕竟都是自己的孙子，小家伙的长相又特别招人喜欢，唐家也不是没有能力给孩子医治，何况自闭症不是什么绝症，他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好转。
郑老爷子带着郑锐霖过来道歉的时候，家庭医生正在给唐浩初额角上的伤重新换药。一般四五岁的孩子面对医生都会害怕和抗拒，甚至哭闹不休，但小家伙面对医生一点也不怕，医生让张嘴就张嘴，让抬手就抬手，哪怕碰到额角上的伤口也没有吭声，只因为疼而皱起了精致的小眉头。
简直太乖了。
于是医生忍不住夸了好几句，说小少爷实在是乖巧懂事，就连郑老爷子也看得啧啧称奇。他家里有一个孙子两个外孙，全是混世魔王，如今最聪明稳重的郑锐霖都干出了不省心的事来，把人家这么乖的孩子给推破了脑袋。
然而外人眼里的乖，在唐家人眼里就只有心疼。唐振凯走到床边，异常心疼地摸了摸弟弟的额头，“浩浩饿了吗？想吃什么？”
董熙娣早就去准备食物了，想专门弄一点能补身体又容易消化的吃食，所以代替她坐在唐浩初身边陪着唐浩初的是戚向南。唐振凯过来摸头的时候，戚向南只微微皱了下眉没有出声，郑锐霖过来的时候，戚向南立马摆出了冷脸。
戚向南的年纪比唐振凯小了一岁半，但遗传了生父那边的强健体格和凶悍外表，个头长得跟唐振凯所差无几，冷下脸的样子特别凶。不过郑锐霖没被吓着，只再度加深了‘哥哥这种生物实在令人讨厌’的念头，然后对唐浩初认真道歉：“对不起，我不该动手推你，希望你能原谅我。”
郑锐霖长那么大还从来没这样跟谁道过歉，在交朋友一事上，也从来都是别人主动找他而他爱搭不理，还是头回尝到被别人不理睬的滋味。不过他方才的道歉没有半分勉强，是真心觉得自己不对，并且至今对唐浩初流血的那一幕心有余悸。
而眼前的小家伙依然不说话，但他的眼睛仿佛会说话，眸子清透到能滴出水来，郑锐霖依稀从那双眼睛里看出他并没有怪他的意思，交友之心重新燃起，正要再开口，董熙娣将饭菜端来了。
饭菜做得非常丰盛，有胡萝卜鸡蛋饼，奶香土豆泥，还有用高汤煮出来的猪肉豆腐丸子。唐浩初的注意力顿时被食物吸引，一双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食物，满眼都写着要吃。董熙娣刚把饭菜放下来，就见儿子伸出小胖手想要拿勺子，忙道：“宝宝乖，等会儿，还烫着呢，让你哥哥吹凉了喂你。”
唐浩初乖乖点头，眼睛却依旧盯着食物一刻也不放，可爱的小模样让人疼爱不已。戚向南借着位置的优势先唐振凯一步抢到了喂饭的工作，仔细地将蛋饼分成小小块，吹了吹感觉不烫了，才小心地送到弟弟嘴边。
小家伙眼巴巴地望着哥哥手上的蛋饼，如等待大鸟喂食的雏鸟般盼望哥哥投喂，还馋得咽了咽口水，待勺子送过来，立即像小老虎一样嗷呜一口张开嫩嘟嘟的嘴巴咬住勺子，将蛋饼嗒嗒地吃下去。
他吃得实在太香了，大大的眼睛都眯了起来，小小的人，白嫩嫩的，像个糯米团子一样，鼓着腮帮子咀嚼得津津有味，长长的睫毛和精致的小脸让郑锐霖想起了小姨之前从国外带来的八音盒上的漂亮娃娃，见他吃得那么香，不知不觉间也跟着饿了。
董熙娣随即招呼着让郑锐霖一起吃，说食物多着呢，厨房那边还煨着一大锅足够全家老小一起喝的鸡汤。她做饭的手艺特别好，尤其这碗猪肉豆腐丸子，是用肉末和豆腐手工做的，香香嫩嫩还带着甜，咬起来又软又弹，郑锐霖忍不住在她的招呼下尝了一颗丸子，吃完眼睛一亮，被嘴里的美味弄得停不下来。
于是郑锐霖从来道歉的变成来蹭吃的了。
眼看着他吃得越来越多，唐浩初不满意了。他同样喜欢吃香嫩嫩的小丸子，加上认定了这些都是妈妈专门做给他一个人吃的，小气巴巴地不想分享给外人。而郑锐霖到底比他大了几岁，所以吃东西的速度比他快很多，转眼的功夫就吃了好几颗。
眼看肉丸子快没了，小家伙像见到了什么惊人的事般睁大了圆滚滚的猫儿眼，可郑锐霖还恍然不觉，又夹了一颗丸子。小家伙把眸子瞪得更大，彻底忍不了了，竟张了张嘴对郑锐霖开口道：“不、不许、次！”
他发音的方式艰涩又缓慢，还把吃发成了次，但一颤一颤的小奶音特别好听，软糯糯的，像甜甜黏黏的糯米粥，现场所有人都因为他的开口说话而愣了愣。
唐浩初却只管继续瞪着郑锐霖，气鼓鼓地谴责对方吃光了自己的丸子。他自以为自己的表情非常严肃，可惜他的长相实在太乖太可爱，越是摆出生气的表情就越萌，瞧不出什么生气和严肃，反而像受了什么委屈或者撒娇一样惹人疼，眼眸湿漉漉地看过来，能把人的心尖都看软乎。
郑锐霖愣了几秒才回过神来，因为没听懂小家伙的意思，正想要开口询问，却被唐振凯截了胡。——唐振凯竟将弟弟直接抱了过去，表情和声音均含着不易察觉的激动，“宝宝乖，叫哥哥一声。”
他抱着弟弟的手甚至微微有点颤抖，对弟弟道：“叫一声，哥哥就给你拿你最喜欢的酥糖来，好不好？”
唐浩初看向唐振凯，隔了许久，终于开口：“……哥、哥。”
发音方式依然艰涩又缓慢，但在唐振凯耳中比任何声音都动听，甚至让唐老爷子也忍不住激动起来，学着唐振凯的样子以最慈祥的语气哄小家伙道：“宝宝也叫爷爷一声，不管你喜欢吃什么，爷爷都给你买。”
那双黑葡萄般水汪汪的大眼睛又看向了爷爷，然后在爷爷期待的目光下张了张粉嫩嫩的嘴巴，艰涩却非常努力地唤：“爷、爷。”
这简单的一句爷爷却让唐老爷子高兴的见牙不见眼，唐振凯当晚顺势跟唐老爷子提出了想让弟弟像正常孩子一样上学的想法。
按照年龄，其实小家伙前年就能进幼儿园了，主治医生也说了以他目前的状况可以在康复训练的同时尝试着去正常的学校上学，但唐德这个父亲太不称职，眼里就只有他的名声。经过和唐振凯的商讨与比对，唐老爷子最终选了一家私立幼儿园，位置紧挨着唐振凯和戚向南所在的学校，而且园长是认识的熟人，比较放心。
唐浩初还不知道自己将要上幼儿园的事，只管在吃饱之后裹紧小被子睡着了，睡得很香，外面的雷声都没将他吵醒。
没被雷声吵醒，却被郑锐霖弄出来的动静给惊醒了，——郑锐霖竟抱着个枕头跑到了他的房间。
因为唐浩初受伤了，所以郑老爷子带着郑锐霖又多留了两天，面对唐浩初疑惑的眼神，郑锐霖主动开口道：“外面打雷了，我担心你会害怕打雷，所以专门过来陪你。”
唐家的家教很严谨，小孩子年满两岁就必须要一个人睡，郑家也是一样，郑锐霖从很小的时候便独立惯了，什么都会自己做，也什么都不怕，只除了一个打雷。——他四五岁的时候听人讲了有关打雷的志怪故事，偏偏当晚就雷声阵阵，吓得一整夜都没睡好，直到现在仍对打雷有点发憷。而他觉得自己这么胆大的小孩都会怕，唐浩初肯定也会怕，想象着小家伙躲在角落里蜷成一小团的模样，就莫名有点担心，所以忍不住按照白天来过的路偷偷跑过来看他。
虽然小家伙并没有如郑锐霖想的那样躲在角落蜷缩成团，但全身都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一张巴掌大的小脸，模样如同迷路的小动物，柔软得像是可以让人捧在手心里。于是郑锐霖走到小家伙跟前，以一副哥哥的口吻教导他道：“我爷爷跟我说过，冬雷虽然罕见，但也是正常的自然现象，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弄出来的，所以你不用害怕，有我在这呢，就算有妖怪，我也一定会……”
话没讲完便听到一声巨大的轰响划破天际，郑锐霖忍不住微微一抖，吓到连话也说不下去了，甚至抱着枕头噌地一下上了床。轰响后没几秒，又是一声雷鸣炸在耳边，这次郑锐霖虽然没有再抖了，却在被窝里抓住了唐浩初的手。
唐浩初立即挣开了对方，并嫌弃地挪向床里侧，好离对方远一点，这副态度让觉得自己一片好心过来陪他的郑锐霖不由噘起嘴拉长脸表示不高兴。唐浩初才不吃这套，——噘嘴巴有什么了不起，他不仅会噘嘴巴，还会鼓腮帮子，会瞪眼睛，而且瞪得比谁都大。
他随即便去瞪郑锐霖，却把郑锐霖的那点不高兴给瞪没了。
小家伙鼓着包子脸瞪人的样子太可爱，睁大眼睛看过来就像天真又好奇的小猫，让人想把他搂进怀里揉揉他的脑袋。于是郑锐霖重新去拉他的手道：“你要乖乖睡觉不能乱动，不然会被妖怪抓走的，你听妖怪就在窗外呜呜呜吼呢。”
什么妖怪，明明是窗户没关紧留了点缝而弄出的风声。唐浩初再次嫌弃地抬手去挣郑锐霖，——除了觉得对方又笨又胆小，还因为对方的声音太像小时候的霍彪。
但郑锐霖死死握着不愿意松，并再度重复以前说过的话：“我真的不是故意推你的，我只是想和你做朋友，你和我做朋友好不好？”
挣得没力气了，两个小孩最终就这样手牵着手睡着了，睡姿如出一辙，瞧着就像一对亲兄弟。可惜郑锐霖到底没听到唐浩初亲口答应和他交朋友，——开学的日子就要到了，他必须得跟着爷爷回家了，唐浩初也要上幼儿园了。
眼下正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幼儿园一般都是企业或者机关单位办的，不需要什么办学资质，老师也不需要什么文凭和证件，直接由职工家属担任，唐家医院就有幼儿园，专为解决职工们的后顾之忧。但唐浩初要上的幼儿园是市里鲜少的专业幼儿园，老师都是正规的幼师，很有专业素养。
唐爷爷亲自送孙子入校，唐振凯和戚向南也不放心地跟来了，兄弟三个的颜值都非常高，引来许多人侧目。开学第一天往往很乱，有的小孩叽叽喳喳吵个不停，有的小孩甚至因为不想离开家长而嚎叫哭闹，相比之下，一声不吭地站在哥哥身后的唐浩初实在乖到不行。
本就得过园长招呼的几名接待老师一看见唐家人便微笑着迎上来，其中年纪最轻的女老师还蹲下|身一脸温柔地问唐浩初道：“我是小曹老师，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家伙像小奶猫般从哥哥身后探出头，望着小曹没有出声。小曹转身拿了桌上的饼干，“这个饼干可好吃了，你要不要尝尝？”
饼干酥酥黄黄的非常诱人，唐浩初瞧了瞧饼干，咬了咬嘴唇，有点想吃，开口答：“要。”
声音像软软的棉花糖，带着甜甜的奶味，又带着几分小心，让小曹觉得仿佛受到小天使的会心一击，要被萌化了。

第48章 自闭的小可怜
被萌化的并不只有小曹老师一个，还有其他老师。试问谁不喜欢乖巧可爱又不吵不闹的孩子，所以唐浩初几乎受到了所有老师的喜欢和投喂，其中几个女老师甚至投喂上瘾了，——小家伙吃东西的样子比他的小奶音还可爱，连一颗最普通的水果硬糖都能让他觉得开心，精致的眉眼因为甜甜的味道而弯起来，乌黑的瞳仁里仿佛装着星星，那亮晶晶的双眸和可爱的小脸可以使心情不好的人也觉得阳光明媚，看他鼓着小脸认真吃东西，会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
其实唐浩初本身就带了很多糖，还是当下比较贵的软糖，是董熙娣担心儿子因为不说话而不合群，想让他用糖果来拉拢其他小朋友，使他们跟他一起玩。然而嗜甜如命的唐浩初舍不得把糖分享出去，——他本就喜欢吃甜，大脑运转的速度又因异能等级的提高而不断加强，需要的糖分也随之更多，而且消耗得非常快。
所以唐浩初甚至小气包包的连一颗糖都不想给别人，何况合不合群这种事从来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这一天下来，老师们轮番投喂的零食加上他自己带的糖，吃得不亦乐乎，小嘴就没停下来过。
今年快满十四岁的唐振凯已经升到了初中，放学时间比幼儿园晚了将近一个小时，还在上六年级的戚向南的放学时间倒是和幼儿园差不多，加上最后一节课正巧是体育，便翘了半节课提前去接弟弟。小家伙看起来精神很好，一点也不像遭到什么欺负或排挤的样子，他担心的事似乎完全没有发生。
戚向南随即把弟弟抱起来，“浩浩今天上学开心吗？”
这个年代的家长普遍工作忙，而且社会风气比较淳朴，街道上也没有那么多车，所以不管城市还是乡村，均很少有家长来接孩子放学，唐浩初看到大多数小孩都自己走回家，他却还被哥哥抱着，忍不住挣了挣，想要从哥哥身上下来。
戚向南立即按住小家伙道：“别乱动，不然摔着了哥哥可不管。”
唐浩初乖乖地不动了，只看着哥哥，努力开口说：“……寄几、走。”
戚向南心里因他的开口说话而高兴，面上却尽量显得平静无奇，只揉了揉他软软的头发，“还是哥哥抱着走，你这短手短脚的，等你走到家天都要黑了。”
小家伙似乎因短手短脚这四个字有点不服气，憋了很久，非常努力地再次开口说：“以后、高高。”
软软的小奶音让戚向南忍不住又揉了揉他的头发，“好，浩浩以后会长得特别特别高。”
唐浩初的幼儿园生活就这样开始了，而且每天都过得很惬意，但戚向南担心的事到底还是发生了。发生的原因倒不是唐浩初不说话不合群，而是董熙娣给他装的那些糖果。
察觉到给儿子装的糖一颗也不剩的时候，董熙娣理所当然地认为儿子是将糖分给别的小朋友了，根本想不到小家伙会把那么多糖独吞了，于是隔三差五的继续给他装糖。装的次数多了，越来越多小朋友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现了唐浩初经常带糖的事，而小孩子没有不爱吃糖的，其中立志要当幼儿园扛把子的叫齐小刚的小胖墩仗着长得结实，理直气壮地直接问唐浩初要糖吃。
但唐浩初不仅不说话，连个眼神都没给齐小刚，这种态度一下子把齐小刚惹恼了，气得鼓起了腮帮子，用小胖手戳唐浩初道：“快把糖全部交出来，而且以后见着我就要喊哥，听到没？”
唐浩初的肩膀被戳得有点疼，一把推开了齐小刚戳自己的手，并因为那句‘见着我就要喊哥’而瞥了齐小刚一眼。齐小刚顿时觉得自己被鄙视了，想也不想便不甘示弱地抬手还了一下，但唐浩初同样不甘示弱，丝毫不惧体型上的差异，待其他小朋友反应过来之后，两人已经你来我往地打成了一团。
所幸两个小孩年纪还小，杀伤力不大，也没有攻击脸或什么要害，更没拿砖头木板之类的武器，不过就是在地上滚来滚去，一会儿我压在你身上，一会儿你压在我身上，简直像两个在地上打滚的互相压制的小泥猴子。
这次来接弟弟的不是戚向南，而是因为考试而提前放学的唐振凯，还不到下午四点半，就赶到了幼儿园。才刚走到门口，唐振凯便远远听到了嚎哭声，心里莫名一紧，快步奔过去一看，只见哭的是一个不认识的灰头土脸的小胖墩，同样灰头土脸的弟弟板着一张嫩生生的包子脸站在小胖墩对面，小表情特别严肃，小曹老师则蹲在他们中间努力劝哇哇大哭的小胖墩停止哭嚎，秀丽的眉都皱成了一团。
这情况显然是打架了，唐振凯立即走到弟弟面前唤了一声浩浩，而小胖墩明明在哭，却比唐浩初还要先一步随声抬起头来。唐振凯继而牵住弟弟的手，依次查看了一下他和小胖墩的伤势，发现除了滚得有些脏之外，两个小家伙并没受什么伤，就是小胖墩猴精猴精的，深知会哭的孩子有奶喝的道理，连小曹都看得出他一直是在假哭，并且在见到唐振凯之后嚎得更加厉害。
既然弟弟没受伤，唐振凯放了心，正色问：“谁先动的手？是因为什么动手的？”
两个小家伙一个抿着嘴不吭声一个张着嘴继续嚎，都没有回答，哪怕小曹也没问出什么所以然。所幸这个年代的小孩没那么娇贵，打打闹闹磕磕碰碰都是常事，既然当哥哥的来了，小曹便让唐浩初跟哥哥回家了。
打架这种事情大概是会传染的，——唐浩初刚在学校打完架的第二天竟又在家里打架了，这次打架的对象是只比他大一个月的堂哥唐超阳，也是叔叔唐贤的独生子。
不知道唐贤究竟是怎么说服唐老爷子的，自从葬礼后就一直没走的唐贤一家似乎要彻底留下来不走了，连他的独生子唐超阳也即将转去唐浩初所在的幼儿园。若是唐德和唐贤当初没有分家，唐贤留下来也不算什么值得诟病的事，但两兄弟早在十二年前就已经分家了，其中唐贤分走了位于市中心的大三房和当下最赚钱的制药厂，位于江东的老宅和私立医院则归唐德。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药厂已经开始引进机器制药，可唐贤的制药厂仍依赖手工而不懂得与时俱进，生意开始一日不如一日，唐德的医院却在这短短十几年里名声大振，就连原本不被看好的江东也传来了政府要大力开发和建立江东新区的消息。常言道钱权诱人，总有人会因金钱而迷了眼，唐贤表面上说的很好，什么留下来给唐老爷子尽孝，什么临时帮着尚未成年的唐振凯处理医院的各项事宜，等唐振凯长大后再交给他，实际上打的什么盘算只有他自己清楚。
其实唐老爷子也有许多疑虑，却没耐得住唐贤的软磨硬缠。他毕竟老了，还没从长子离世的灰暗中彻底走出来，所以特别爱看家里儿孙满堂热热闹闹，才觉得生活依然充满活力，而不是死气沉沉。
一大家子在一起吃晚饭的确会更热闹，唐贤及其妻子邱淑又都是能说会道的人，尤其是邱淑，比董熙娣更会讨老爷子喜欢，唐浩初从她身上感知到的恶意也比唐贤更加明显。
老宅占地面积非常大，不仅有一个小荷塘，还在饭厅后头辟了一个专门种瓜果蔬菜的园子，里面的植物都是董熙娣亲手种的，最近还新栽了许多儿子喜欢吃的西红柿苗。吃完饭的唐浩初准备去园子看小苗，脚刚迈出饭厅，就感觉有什么东西迎面飞了过来。
他不用看便能感知到此物击来的方向和大小，非常精准地抬手一挡，将飞来的东西原模原样地打了回去。下一刻便听见一声痛叫，接着就是哇的一声，显然是有人被打哭了。
其实对方扔来的准头并不是很好，只会打到唐浩初的肩膀，隔着衣服感觉不到什么疼，但唐浩初回击的准头特别好，精准地打到了对方的脑门。
唐浩初随即皱起眉，看向仰头大哭的唐超阳。相比于小胖墩齐小刚的假嚎，唐超阳倒是在真哭，——他的脑门是实打实的疼，而且疼得厉害。
邱淑立刻赶来了，本就准备去园子浇水的董熙娣几乎和她前后脚赶到，戚向南和唐振凯也因哭声过来了，只有在书房谈事的唐老爷子和唐贤一时没听到动静。唐超阳年纪虽小，却被宠得无法无天，才一点点大就养成了蛮不讲理的性子，看见他妈来了，边哭边指向唐浩初：“妈，是他拿土块砸我，你快教训他！”
邱淑故作大度的道：“浩浩怕是跟你玩的，不是故意砸你的，而且他比你小一个月呢，你是哥哥，应该让着他……”
这话直接将唐浩初欺负人的事盖章定论了，连不善言辞的董熙娣都听出了不对。唐超阳当然听不出来，还因为他妈没有替他教训唐浩初而特别生气，哭嚎得更响亮，就差没在地上打滚了，直到唐振凯开口：“土块是园子里的，浩浩进都还没进园子，哪来的土块砸人？”
唐浩初赶在邱淑来之前把回击时碰到的灰给弄掉了，所以全身上下都干干净净的，戚向南紧跟着开口：“更别说浩浩手上一点灰都没有，抓土块总得有泥或灰？倒是唐超阳满手的泥灰，砸人的应该是他才对。说不定是他想砸浩浩的时候没站稳摔到了头，反过来赖到浩浩身上……”
邱淑被这话给气得不轻，可一时找不到好的理由辩驳，又不好端着长辈的身份教训对方。戚向南毕竟姓戚不姓唐，他的生父戚震虽没什么钱，却是个不好惹的兵痞子，再一想到唐老爷子那边还没彻底答应让唐贤管理医院，邱淑到底没敢惊动书房里的老爷子，而是咬着牙生生忍下了这口气，心里想着来日方长，以后有得是机会找回来。
但唐超阳等不了那么长。当天晚上他的脑门就肿了起来，足足一星期才褪下去，对唐浩初记恨得要命，这边一转到唐浩初所在的幼儿园，那边就想尽办法拉帮结伙，商量着要欺负唐浩初。
四五岁的年纪也想不出什么好点子，所以欺负的方法还很幼稚，就是找点东西吓吓他。于是室外活动的时候，唐浩初刚走到树边，就有几条从树上捉的会蜇人的毛虫扔在他身上。
正巧小胖墩齐小刚跑过来捡球，唐浩初转头便看到了齐小刚。虽然唐浩初没说话，但齐小刚神奇般的读懂了唐浩初的意思，立即摇头说：“不是我扔的。”
他和唐浩初打过架是一回事，但男子汉敢作敢当，做没做过又是另一回事，他还没傻到随便背锅的地步。几个躲在树后头的搞坏事的小孩却一心想挑起齐小刚和唐浩初的矛盾，让他们俩打起来，为首的唐超阳更是觉得机会难得，甚至忍不住走出来指认齐小刚道：“就是他扔的，我都看到了！”
矛盾的确发生了，架也打了，却是齐小刚跟唐超阳打起来了。
齐小刚觉得非常生气。开什么玩笑，他可是立志要当扛把子的人，岂是什么随随便便的人说诬陷就诬陷的？他叔叔说过，诬陷别人是最可耻的行径，所以二话不说就捏起拳头就冲向了敢诬蔑他的唐超阳。
上次没打赢唐浩初，齐小刚特意回家跟叔叔学了点拳脚，不会再像上次那样只会在地上滚来滚去了，而是一拳一脚像模像样。因为唐超阳那边一共有三个小孩，于是唐浩初也参与了进去，但他想揍的目标只有唐超阳一个。
这回打架的结果可不像上次那么简单，齐小刚衣服被扯破了，脸上落了青紫，唐超阳身上挂了彩，唐浩初的胳臂也蹭破了点皮，各方家长都被惊动了。
小小的办公室里几乎挤满了人，齐小刚的叔叔齐仲，唐浩初的哥哥唐振凯，唐超阳的妈妈邱淑，连唐老爷子也来了。上次向唐浩初要糖不成还没打过唐浩初，齐小刚觉得丢人，所以不管老师怎么问都没说，但这次他打赢了，又是被诬陷的，自然没什么丢人的，立即将全过程讲了出来。
让人意外的是，齐小刚这样爱打架的熊孩子竟出身于警察世家，身为警察，齐仲一下就找出唐超阳衣服上有爬树的痕迹，何况侄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毛虫，要欺负人也不可能用毛虫。
邱淑立刻沉了脸，也不管唐超阳已经挂了彩，把他扯过来就打屁股，而且打得非常重，边打边骂：“谁让你捉弄弟弟的，啊？平常不好好听话也就罢了，还做出这种事！我是怎么教你的，要尊敬哥哥爱护弟弟，你就怎么那么调皮，一点也不省心？！”
她显然就是打给唐老爷子看的，唐超阳被打得鬼哭狼嚎，老师急忙去劝，唐老爷子也发了话让她停手。满屋子只剩下唐超阳的哭声，今日这事似乎就这样结了，唐超阳却愤恨地嚷嚷起来，“我家就我一个，才没有哥哥弟弟！他们都是短命鬼，没有他们，唐家所有东西就都是我的！”
一时满屋皆静，邱淑的表情非常难看，“小孩子不懂事乱说的……”
唐振凯已然变了脸。如果不是大人平日里言传身教，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说出这种话，随即微眯起眼看向邱淑，邱淑竟被他看得浑身发凉。
唐浩初则趁这个时候主动扑到了爷爷怀里，也不说话，就用一双大眼睛看着唐爷爷，啪嗒啪嗒的开始掉眼泪。
他这眼泪和光会干嚎的齐小刚以及哭天喊地的唐超阳可不是同一级别，而是正宗的金豆豆，唐老爷子看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孙子，一双眼睛大大亮亮的，哭的时候更加水润，连睫毛也沾湿了，模样疼人的不行。
老爷子这十几年都是跟长房过的，所以最疼的还是长房家的两个孙子，从他这个角度还能清楚地看到小家伙脖子上被毛虫蜇出的红痕，忍不住搂住唐浩初哄：“宝宝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哪里疼了？爷爷这就带你去医院，乖啊别哭了……”
小家伙哭得都打嗝儿了，“嗝，堂哥，丢虫，还，说我，嗝，也该死……”
外人也许听不懂，但熟悉的家人能从这些琐碎的单字里拼出整件事来，唐老爷子的怒火且不再提，而唐浩初故意把事情闹大并不仅仅是为了对付唐贤一家，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实在不想再上幼儿园了。
让一个量子力学和微分几何都觉得简单的学霸跟着老师反复学一加一的算数或是拿小马小熊的图片认动物，实在是种折磨。而且班里的小孩太闹腾了，整天这摸下那弄下，一刻也静不下来，每日都被吵得脑仁疼。
所有打架受伤的孩子最后均在唐老爷子的要求下去唐家医院详细检查了一番，但只有看上去受伤最轻的唐浩初因为发烧而到了住院的地步。
自家开的医院自然能提供更好的条件，唐浩初单独一个病房，旁边还空有一张可以陪护的大床。唐振凯早上来的时候小家伙还在睡，安睡的样子像小天使，软软的头发帖在饱满的额头上，明亮的大眼睛静静闭着，小身体还因为经常喝牛奶而透着好闻的奶香。
唐浩初对牛奶的热情自然没有对糖高，但每天吃早饭的时候都有人逼着他喝，只有喝完奶吃完饭才能有一颗糖。只能低着头努力把鸡蛋和牛奶全吃光，小嘴巴一扁一扁的，粉嫩的唇瓣上残留一圈白色的奶渍，乖乖吃饭的模样看得唐振凯忍不住手痒。
“宝宝真乖。”
书上说，小孩子乖乖听话要及时夸奖或表扬，这方面唐振凯一直做得很好。
然而这次吃完饭后没有糖了，唐振凯只给了一个要用两只小手才拿得起来的大苹果，唐浩初立即眨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向哥哥，显然在要糖。
唐振凯努力端起哥哥说一不二的形象说：“以后都不能吃糖了，医生说你长蛀牙了，再吃糖会牙疼的。”
小家伙黑白分明的眼里立即写满了委屈，奶声奶气地求哥哥：“哥、哥，要糖。”

第49章 自闭的小可怜
这是唐振凯第二次听到弟弟叫哥哥，小家伙说话的次数实在太少，所以每次开口都让人异常欢喜，甚至觉得不管他想要什么都能答应，在外人面前一向严肃的唐老爷子会在他开口告状的时候搂着他如此疼哄，怕是多多少少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何况他每每讲话的模样都特别可爱，让人实在难以拒绝。
唐振凯努力压住心里的情绪，又连续默念了足足五六遍‘溺爱是不好的’，才拒绝道：“不行，不能再吃糖了，不然牙疼的时候会很难受的。”
大概是从哥哥的表情上看出了没有商量的余地，小家伙的一双大眼睛变得湿乎乎的，连长长的睫毛似乎也潮漉漉的，软哒哒的小眼神让唐振凯觉得自己一颗心都要被融化了。可对弟弟健康的担忧终究还是占据上风，唐振凯拼命抵抗着眼前的萌系攻击，咬咬牙重申：“宝宝听话，吃糖不好，苹果也和糖一样甜，而且对牙齿和身体都有益，你尝尝看就知道了。”
小家伙显然不喜欢苹果，包子脸都皱起来，把苹果丢到一边不愿意吃，然后闷闷地捏着小被角，一副快要委屈死了的小模样。唐振凯看在眼里，简直是又心疼又好笑，补充说：“这几天乖乖吃苹果的话，我就奖励给你糖吃，好不好？”
因为还要趁着周末跟唐老爷子学习和了解医院管理的相关知识，唐振凯站起身，将给弟弟新买的儿童书放到他的床头，摸了摸弟弟的额发，“董姨待会就来了，哥哥还有事要做，等中午吃饭的时候再过来陪你。”
唐振凯走后，唐浩初低头看了一眼儿童书，名字是寓言故事大全，里面还有精美的插画，若是普通小孩肯定会喜欢，可惜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他的糖瘾犯了，整个人都变得无精打采，只有吃甜食才能缓解。
无精打采甚至演变成了烦躁不安，想起唐振凯说的‘苹果和糖一样甜’的话，最终不甘不愿地抱起苹果尝了尝，但是才咬一口就又放下了。
哼，哥哥是骗子！根本没有糖甜！
唐浩初出了病房，跑去楼前的花园，一个人气鼓鼓地在花园边的角落处蹲着。这栋楼是住院部，花园前有许多聊天晒太阳的病人及其家属，很快便有人注意到蹲在花园边的小小身影。
粉嫩嫩的小娃娃蹲在那里，细软的头发在阳光下反射着熠熠的光，包子脸也被阳光照得像上了白釉的瓷器，微嘟的嘴巴在肌肤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红润可爱。看到他的人已经把‘真可爱’这三个字放在脸上了，尤其是阿姨和奶奶辈的女性，眼里甚至写满了好可爱的小家伙我可不可以过去摸摸头发或者捏捏小脸。
很快便有人忍不住朝唐浩初走过来，——是一对婆媳，其中的婆婆大概有五六十岁，媳妇大概三十左右，两人显然都是真心喜欢小孩子的，笑起来模样非常和善。
小家伙似乎有些怕生，下意识朝后缩了缩，眼睛眨啊眨的看着来人，双眸水汪汪的，机警又懵懂的小模样落在这对婆媳的眼里只觉得更可爱了。这世上人人都知道哄孩子要用糖果，老婆婆这几日正好为了哄孙女开心而随身装着糖，便将其掏出来递给唐浩初，还慈爱地摸了摸他的脑袋。
于是唐浩初迅速get到了获得糖果的新技巧，并在婆媳两人走了之后默默地将小身体从角落里移出去一点。如此一来便蹲得更显眼了，没多久又走来了一个被萌化了的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然后是两名充满爱心的中年阿姨，还有一对老夫妻……
就这样，唐浩初凭借萌值成功骗来了许多糖果，身上两个口袋几乎都装满了。
他带着一堆糖果回病房，像偷到油的小老鼠一样蒙在被子里吭哧吭哧地把所有糖都吃完了，连手指上粘到的糖汁也舔得干干净净，才心满意足地抬起小脑袋。正想着要把糖纸丢到走廊外的垃圾桶，董熙娣在这个时候带着精心做好的饭菜进门了。
唐浩初来不及毁灭罪证，只能把糖纸和苹果全藏在枕头底。董熙娣完全想不到小家伙刚才躲在被窝里干了什么坏事，只管把饭菜一样样放到桌子上。
其中有儿子喜欢的蛋肉丸子和排骨汤，还有唐老爷子喜欢的馅饼和小炒肉。她做的馅饼算是一绝，不管油还是盐都把握得非常适中，面饼黄而不油，下口酥而不腻，再加上葱花和馅料，很受全家老小的欢迎。
唐振凯只觉得小家伙今天实在太乖了，不仅把苹果吃掉了，也没再缠着要糖，还吃了许多饭菜，大大表扬了他一番。唐浩初虽然有点心虚，但喜欢听表扬的臭毛病改不了，还下意识骄傲地挺了挺小胸膛。
其实唐浩初本来是不用住院的，这年头的孩子没那么金贵，家长也对孩子的照顾也没那么细致，发烧在大多数家长的眼里并不算什么大事，熬几天就退了。唐老爷子会让孙子住院是另有他因，——最近这两个月以来小家伙的自闭情况似乎得到了很大进展，所以想给他再做一次心理诊疗。
次日上午，唐爷爷便带着一个陌生男人过来了。此人名叫江翡，看上去只有三十出头，却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特别有名的儿童心理医生。
当下还没有专业的自闭症康复机构，大众对这个病症也不太了解，各大医院只统一设立一个精神科，就差没把病人也都统一看做为精神病了。唐老爷子是真心为孙子着想，所以考虑得尤为谨慎，生怕在小家伙难得好转的这个关口弄巧成拙，没再带他去精神科，而是花重金请来了江翡。
江翡穿着休闲服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医生，倒像温和友善的邻家叔叔，笑起来特别有亲和力，进屋后没有过多关注唐浩初，只和唐爷爷及唐振凯两人说话，尽量不给小家伙造成什么心理压力。
但毕竟来了个陌生的成年男人，小家伙估计还是有点不安，默默地抱着哥哥今天新发的苹果，自以为不被人察觉地把小身体往被子缩进去一点。江翡见状，学着唐家人的叫法叫他的小名：“宝宝喜欢吃苹果吗？”
小家伙抱着苹果抬起头，紧抿着嘴没有回话。江翡缓步走到他跟前，笑着说：“叔叔很喜欢吃苹果，宝宝能把苹果送给我吗？”
唐振凯前两日曾在不懈的努力下成功地问弟弟要到一只铅笔，所以觉得江翡还是有可能要来苹果的，却不料小家伙依旧不回话，还把苹果抱得更紧了。江翡没有坚持再要，而是指向了唐老爷子，问：“那你愿意把苹果给你爷爷吗？”
唐浩初眨了眨长长的睫毛，立即把苹果朝爷爷递了过去。小手实在太短，所以吭哧吭哧地拼命往爷爷的方向伸，连嫩生生的包子脸上都写满了努力，还因为够不到而有些着急。
唐老爷子只觉得眼前的小家伙让他疼到了骨子里，忙上前接了苹果，喊了一声乖孙。江翡又笑着从手心里变出一颗糖，摊到唐浩初眼前，“宝宝真乖，奖你一颗糖，要不要吃？”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唐浩初下意识点了点头，但江翡没有把糖送到他手里，而是示意他自己伸手来拿。小家伙望着糖迟迟没动，还犹豫着看了看哥哥，直到哥哥给予肯定的眼神，才捏住糖纸的边角，以不触碰到江翡的姿势飞快地把糖取走了。
待该了解的都了解完毕，江翡和唐老爷子离开病房，去往隔壁楼的院长办公室。才刚出走廊，唐老爷子便迫不及待的问：“怎么样？”
“治好的可能特别大，”江翡认真说：“他愿意倾听别人的话语，能够理解并给予回应，也能和人进行短暂的目光接触，这对自闭症的孩子来说非常难得。他现在的问题主要是语言表达上相对不足，情感理解存在缺失，对家人过分依赖，所以恢复的关键其实在家人身上。”
跟在唐老爷子旁边的唐振凯立即问：“那家人要怎么做呢？”
“要多关心他，多跟他说话，多鼓励和引导他开口，但不要在他开口的时候露出任何大惊小怪的表情，以免吓到他让他不敢再度发声。牵手拥抱等肢体接触也……”
唐振凯一样样记下来了，记得非常认真，唐浩初却趁着没人在的这会子功夫又去了小花园。
他再次凭借萌值成功地得到了不少糖果，也再次躲在被子里偷吃的一颗不剩，吃到糖的模样满足的好像拥有了整个世界。意犹未尽地吃完，才想到被发现的严重后果，忙把昨天压在枕头底下没来及扔的糖纸和苹果一起拿出去准备毁尸灭迹，却不料出门的时候正好撞上了回来的唐振凯。
这个撞还是实打实的身体相撞，虽然没撞疼，但唐浩初怀里抱着的东西全撞掉了。一堆花花绿绿的糖纸随即哗啦啦地全洒了下来，苹果也咕噜咕噜地滚到地上。每个苹果上都仅有一个可爱又孤独的小牙印，显然只咬了一口。
这简直是人赃并获，连审问都不用了。
看着唐振凯难看的脸色，唐浩初忍不住微微抖了抖，像湿漉漉的小鸟在抖翅膀，甚至想要溜走。但小短腿才迈一步，就被哥哥抓住了后领。
“哪里来的糖？”
唐振凯的语气冰冷又吓人，唐浩初下意识挣了一下，如同一只被抓住尾巴的小猫咪，就差没喵喵喵叫着抗议了。然后转头看着哥哥越发难看的脸色，抿着嘴巴不吭声。
唐振凯蹲下来又问了一遍，小家伙还是不吭声，一双大眼睛眨啊眨地努力想呀想，最后抬起小手朝哥哥嘴边送。
这是给哥哥咬手解气的意思，而咬手其实是二哥戚向南喜欢干的事。
小孩子都爱吃手，弟弟还没满周岁的时候戚向南就经常看到他吃手，把两只白嫩嫩的小爪子啃得湿漉漉的。那一丁点大的小手竟足有五个肉乎乎的窝窝，又白胖得像新出炉的面包，看对方吃手吃得欢，忍不住就有点饿了。戚向南那会子也不过才五六岁，便想也不想地把小胖手捏过来啃了一下，没尝到什么面包味，只得到了哇哇大哭声。于是挨了大人一顿训的戚向南一直记到了现在，前段时间跟弟弟在菜园子里弄了一身泥的时候就惩罚性地咬了他的指头，当然咬得一点也不疼。
见哥哥不咬手，小家伙又偏着脑袋在哥哥的手背上蹭了蹭，还讨好般地哼哼了两声。这下子，唐振凯就算有再大的气也发不出来了，把弟弟抱到床沿上坐好，拧了个毛巾仔仔细细地将他沾了糖渍的小手和小脸擦干净，又拿牙刷亲自给他刷了遍牙，虽然全程都板着脸，但动作很轻柔。
其实唐振凯气的不是弟弟瞒着他偷吃糖，而是怕他牙疼。总所周知牙疼的滋味非常要命，再厉害的人都撑不住，更别说娇气又怕疼的弟弟。
但唐浩初到底还是犯了牙疼。
为了缓解儿子的糖瘾，董熙娣专程给儿子做了香脆的椰香小酥饼当零食，没有放糖，却有天然的甜味和椰香，让唐浩初看得食指大动。欢欢喜喜地拿起来准备吃，却又一脸犹豫和挣扎地将其放了回去，董熙娣见状，关切的问：“宝宝怎么了？”
唐浩初摇摇头表示没事，但依旧没吃小酥饼，连嘴巴都不张。董熙娣以为小家伙是没有胃口，唐振凯却联想到了他的牙，立即开口道：“是不是牙疼了？张开嘴给我看看。”
唐浩初捂着嘴巴不给人看，唐振凯皱起眉，强制性地握住了他的手。小家伙还想垂死挣扎一下，可惜被哥哥轻而易举地移开了手并按住了下巴，让他只能乖乖张开嘴，给对方查看牙齿。
唐振凯很快发现口腔里有两颗牙上都长了黑色的龋痕，其中一颗甚至疑似形成了龋洞。还没进一步确认，就让唐浩初疼得全身一抖，生理性眼泪也滚了下来。
他的脸颊不可避免地因为蛀牙而有些肿胀，本就圆鼓鼓的包子脸更鼓了，配上泪汪汪的大眼睛，看上去好不可怜。唐振凯瞧得心疼，语气难免不好，脸色甚至比上次当场撞见小家伙偷吃糖的时候更难看，“从今以后再也不许吃一颗糖！再被我抓到吃糖就打手心！”
牙齿疼得厉害，连带着半边脸都跟着疼，哥哥还那么凶，小家伙要委屈死了，气鼓鼓地决定不要哥哥了，转身找爷爷去了。
上次的打架事件让唐老爷子重新思考起了把唐贤一家留下来的事。两兄弟既然已经分家了，就应该按照老规矩办，他不应该因为一时的心软，给子孙的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和后患。数年前就已经退休的唐老爷子决定重新出马，亲自管理医院，直到长房家的孙子长大，再亲手交到孙子手里，这些天又接到政府的医疗改革文件，非常忙。
刚忙完，就看到小孙子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用两只小胖手紧紧抱住了他的腿，后面还跟着怒气冲冲的大孙子。扑过来的小家伙让唐老爷子心里生出一片柔软，下意识就把小家伙护到了自己身后，甚至还没问清缘由就忍不住开始偏心，“宝宝怎么了？是不是哥哥欺负你了？”
小家伙也不说话，只抬起头眼泪汪汪地看着爷爷，小眼神委屈极了。

第50章 自闭的小可怜
唐振凯立即对唐老爷子道：“浩浩都长蛀牙了还整天想着吃糖，我不让吃，他竟然背着我偷偷吃，导致现在牙疼犯了，疼到饭都吃不了，简直是一点也不听话！”
之前唐振凯夸弟弟乖的时候，小家伙在心虚的情况下还要忍不住骄傲地挺一挺小胸膛，但一批评他不听话，就立马不乐意了，甚至开口抗议：“我、没有……”
他完全是只能听夸奖不能听批评的性子，像受了天大的委屈般扁着小嘴巴，天生水润的眼睛仿佛随时能滚出泪珠来，“我听、话……”
小嗓音本来就如小猫崽般稚嫩软糯奶气十足，此刻带着哭腔，简直把人心都融化了，惹得唐爷爷忙摸着他的脑袋安慰说：“对，浩浩没有，浩浩最听话了。谁敢讲我们浩浩不听话，爷爷就帮你打他，好不好？”
老爷子的偏心已经很明显了，说着还当真用拐杖不疼不痒地敲了唐振凯一下。而小家伙有了爷爷撑腰，一点也不怕哥哥了，还理直气壮地抬起小脑袋，觉得自己特有气势。
见爷爷完全不把弟弟蛀牙的事当做大事来看，唐振凯有些着急，“爷爷，您不能这么纵着浩浩，必须要让他认识到严重性，以后坚决不能再偷吃糖了。蛀牙不是小事，而且……”
“好了好了，”唐爷爷打断了大孙子的话，“小孩子爱吃糖是正常的，哪个小孩不喜欢糖？你小时候也喜欢呢。宝宝还小，乳牙还没换，还来得及补救，明天我就找口腔医生给他看看，治好了就没事了。”
大概是隔代遗传的原因，小家伙的相貌和已故的唐奶奶有几分像，尤其是精致漂亮的眉眼，几乎如出一辙。回想起性格外向且自信的爱人，唐爷爷就忍不住更疼小孙子一点，希望他将来能像唐奶奶一样活泼善言，哪怕骄纵任性一点也没有关系。而老人对孙辈本来就会更加疼爱和宽容，当年长孙唐振凯尚未出生，唐老爷子便非常看中，至今依然如此。可就算是最疼长孙的时候，也比不上现在对小孙子的宠护，以前还没有这样，就是从最近这两个月开始，简直要把小家伙疼到骨子里。
唐浩初今晚就留在爷爷这里睡了，临睡前还吃了许多董熙娣专门给老爷子煮的软软烂烂的养生粥。爷孙俩一个是年龄大需要吃软的，一个是牙疼只能吃软的，后者本来就食欲好，前者因为孙子吃得香而跟着食欲好，两人你一碗我一碗的，竟把一小锅粥全吃光了。
原本唐老爷子还担心小家伙换了地方睡不着，却不料自己这个小孙子是一位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能让自己吃饱睡足的大人物，吃完东西就香喷喷地进入梦乡，小而软的鼻翼微微翕动，软绵绵的肚皮随着呼吸而轻轻起伏，肥嘟嘟的小脸就像雪白的包子，仿佛世上再也没有比他更乖巧可爱的宝宝了。
唐浩初这一觉睡得很好，一睁眼就是早上七点，左边腮帮子依然有点肿，但牙齿不疼了，精神也特别足，于是一大早就在爷爷身边转悠，跟着爷爷身边哪也不去。会迈着小短腿帮爷爷拿报纸，还会用小胖手帮爷爷端水，老爷子看着他的样子就喜欢得紧，只觉得他又乖巧又惹人疼，连去办公室工作的时候也带着他。
其实唐浩初跟着唐爷爷的真正原因是为了能尽早学医。
唐家是传承了许多辈的医药世家，出过宫廷御医也出过民间名医，虽然文|革时曾遭到劫难，但依然保存了根基。唐爷爷在办公室里看文件，唐浩初便在旁边踮着小脚看摆满了书籍的书架，只见上面各类医药学着作应有尽有，非常全面，还在角落里发现一个不足三十厘米高的木雕小人，雕刻的惟妙惟肖，身上画了许多红圈和蓝线。
将所有的文件都处理完之后，唐老爷子才发现小家伙抱着不知从哪翻出来的木雕小人，鼓着包子脸盯着它认真看，一本正经的小模样特别萌。随即把小家伙喊过来道：“宝宝知道这是什么吗？”
小家伙眨了眨眼，乌溜溜的眼里写满了求知欲，于是唐老爷子把孙子抱到怀里，解释说：“这个东西可不是玩具，而是人体穴位模型。蓝线是经脉，红圈是穴位，比如这条线是奇经八脉，而这里叫做十二正经……”
见小家伙听得认真，于是唐爷爷将小人上的所有经脉及穴位都介绍了一遍，甚至连人体中最重要的十几个穴位的功能也详细讲解了一番，简直比老师教学还要认真。但这并不是在教学，——小家伙还小，肯定听不懂这些，唐爷爷会讲得那么细，只是因为遵循江翡的医嘱，尽可能多的和小家伙说话和聊天。
唐老爷子一生严肃惯了，不知道该怎么跟小辈们说话和聊天，但若说起中医上的知识，能滔滔不绝地说上几天几夜，加上怀里的小家伙没有露出半点不耐，所以一讲就讲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直到晚上五点半医院下班了，爷孙俩才回家吃饭。
今日的晚饭唐贤一家三口也在，而且桌上有许多菜都是邱淑做的，显然是想要通过最后这次家宴来挽回唐老爷子心里的形象。唐浩初并没有过多关注唐贤一家，只管继续跟在爷爷身后转，并从帮爷爷拿报纸发展到了拿筷子拿碗，还颠颠儿地跑过去给爷爷盛饭。
唐老爷子接过饭碗，看向小家伙的眼里充满了欣慰和疼爱，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连唤了好几句乖孙。唐浩初又特别乖的给妈妈也盛了碗饭，然后是唐振凯和戚向南。
有心锻炼他的两个哥哥没有插手，只看着他小人家认真地端着饭碗，表情严肃的就像捧着全世界最重要的东西，小短腿迈不快，但走得非常稳。
唐浩初端饭的时候没有摔跤，却在准备吃饭的时候摔了。——大概是因为肚子折腾饿了急着落座开吃，竟一不小心被自己移开的凳子腿绊倒了，顿时一屁股坐在地上，摔了个屁股蹲儿。
地上有地毯，衣服也穿得厚，根本摔不疼，但小家伙自己被自己绊倒并摔得一脸懵的小模样实在太可爱，惹得几个家长纷纷忍俊不禁。
觉得自己被嘲笑了，小家伙既生气又觉得丢人，竟顺势摊开手脚，闷闷地趴在地上不愿意动了，简直像那种一遇到事就一动不动地躺地装死的小仓鼠。
离弟弟最近的戚向南差点没被他给笑死，几乎用尽全力才忍住笑意，弯下|身将伪装仓鼠的弟弟一把抱起来放到座位上，然后开始大力表扬他之前给大人盛饭的行为，以免他从仓鼠进一步气成了小河豚。
这一招果然有用，小家伙就是爱听表扬，没多久就随着夸奖声重新神气起来。一张小脸虽然瞧不出什么表情，但黑曜石般的眼珠里晶亮晶亮的，像星星一样，让人移不开眼。
邱淑却要硬生生地气死了。
她近几日下了很大功夫教儿子唐超阳，要怎么说话怎么做事来讨唐老爷子喜欢，这唐浩初没事出什么风头？关于唐超阳之前讲的那些口无遮拦的话，她也好不容易才想到完美的解释，甚至能反过来给唐浩初身上扣脏水，可唐浩初又是拿碗又是端饭的，轻轻巧巧就把她家超阳给比下去了，如今唐老爷子的关注点完全在唐浩初那边，根本找不到合适的说话机会。
邱淑没能在饭桌上开口，好容易在饭后找了个机会想要开口，却不料唐浩初和唐超阳竟在这个时候于饭厅外再次起了纷争。
这回倒是没有打架，但是有推攘，也搞不清楚究竟谁先推的谁，大人们过去时，只见两个小孩都摔倒了。他们方才一人拿了一块桂花糕当饭后点心，唐浩初手上还没吃完的糕点跟着他一起摔到了地上，而唐超阳的糕点已经塞进了嘴里，却在摔倒时呛着了。
他立刻用手按着自己的脖子咳嗽起来，咳得非常厉害，旁边的唐浩初随即拉开他的外套，对着他身上的中脘穴按了下去。然后是内关和足三里，——正是唐老爷子今日教过的可以缓解食道呛噎的这三个穴位。
按压迅速起了效果，唐超阳的咳声弱了下去，不知见识过多少大事的唐爷爷却在小孙子精准地按压穴位时愣了。隔了几秒才回过神来，仿佛确认般地问小孙子道：“浩浩乖，告诉爷爷，你是在按穴位吗？”
唐浩初点了点头。
唐爷爷又问：“今天爷爷说的那些穴位，你全都记住了？”
唐浩初又点了点头。
“天才啊，我们唐家再次出了学医的天才！”唐老爷子的表情写满了激动，脸色都发红了，“唐家祖上就有一位自幼就习得医术的神医，也是对穴位过目不忘，如今浩浩的医学天赋这么强，假以时日，绝对会成为医学界的大佬！”
这话听起来似乎有点耳熟，唐浩初想。
相对于唐老爷子的激动，唐贤一家的表情却异常难看，尤其是唐超阳，眼里的愤恨几乎要遮不住了。——那个连话都说不好的弱智怎么就成医学天才了？凭什么？
可惜他的想法左右不了唐老爷子，老爷子甚至决定不让小孙子上幼儿园了，而是让他跟着自己学医，等到了七岁再直接去上小学。小家伙还有三个月就满五岁，五岁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很多医师从三岁起就开始学习认药了。常用的中药将近五百种，辨认不同的药材并说出名字，其实和幼儿园对着卡片辨认小马小熊等动物是一个道理。
唐家在中医上的积淀非常深厚，但医术上的成就一代不如一代。唐老爷子在文|革前倒称得上是实打实的名医，但子孙辈里，除了靠西医闻名的长子唐德，次子唐贤和曾经收过的三个徒弟都没弄出什么大名堂。唐贤只是普通中医的水平，徒弟们虽然在外地混得不错，但离名医还远远不够，没想到临到老了，还能有一个意外惊喜。
唐老爷子有两个书房，其中一个是专门用来放医药资料的，任何人都不能随便进去，唐浩初却在次日一早就被唐老爷子带过去了。
书房宽敞明亮，但并不算整洁，因为各种医书和药材实在太多了。书籍看起来泛黄又陈旧，不甚起眼，却大多都是难得的孤本，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珍贵的译本。东面的墙上还挂着四个横写的‘大医精诚’，是中规中矩的楷书，笔法沉稳有力，极具风骨，一眼望过去就带着岁月的厚重感。
唐浩初得到了一个新的‘人体穴位模型’，和昨日拿到的通用版不一样，是唐家祖传下来的，小人上除了十二正经、奇经八脉和十五络，还有十二经别、十二经筋和十二皮部，甚至连许多经验丰富的医师都不清楚的孙绺、浮络都有一一标注，凝聚了唐家数代人的心血。
唐爷爷知道小家伙是认识拼音和常用字的，两个哥哥很早以前就教过他了，于是专门给他找了一本有拼音的《伤寒论》，还教他用毛笔誊抄全文。毛笔字和学医一样都是日积月累才能出成果的，唐浩初的第一张毛笔字丑得完全不能看，但执笔方式和坐姿都端得很正。
《伤寒论》算是入门级的医书，里面的方证和论述易于理解，简洁又实在，何况对脑域异能者来说，背书是最简单不过的事了，所以不管唐老爷子怎么考校书里的内容，他都能答得出来。在发现小家伙甚至连某句话在哪一页哪一行都能记住之后，唐爷爷更加肯定了他若能好好努力一定会和那位唐家先祖一样成为神医的想法，准备毫不藏私地把所有医术都传给他。
但这位将来的神医目前还有很多烦恼要解决，第一个便是他心心念念的糖。
唐浩初已经看过医生了，确认了蛀牙的事，因为后面的大牙一般要十岁甚至更晚才会换，不及时治疗的话会烂得越来越深，所以医生的建议是尽早把龋坏的部分和所有细菌腐质都挖掉，然后再把牙补起来。
挖蛀牙的过程肯定会疼，唐爷爷便找了一家比较有经验的牙医，预约了下个月一号带唐浩初去治牙。而唐振凯早在第一次看诊的那天就把家里的所有糖都收进了柜子中，还找了一把锁将柜子锁了起来，钥匙随身收着，谁也不给，坚决不让弟弟再有机会吃到一颗糖。
虽然唐浩初可以用精神力开锁，但柜子放在橱柜最上面，哪怕他站在小板凳上也够不着，所以只能像寓言故事里那只在葡萄架外看葡萄的小狐狸一样，眼巴巴地在柜子下面徘徊，每天都要过去看好几遍，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柜子里放了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
第二个烦恼自然是治牙。
唐爷爷下月初一临时有会要开，是董熙娣和唐振凯带着唐浩初去诊所的。一进门，唐振凯就明显感觉到了小家伙的紧张，忙一边用手轻抚他柔软的发丝一边哄：“宝宝不怕，张医生最有经验了，一点也不会痛，而且有哥哥在呢。”
一开始唐浩初的确没感到任何不适，就只觉得冰凉的镊子在他的牙齿上转，但疼感开始越来越明显，让他忍不住皱起小脸，眼里也迅速充盈了生理泪水。
他简直就像是用水做的软宝宝，眼泪啪嗒啪嗒地不断往下掉，让旁边的大人觉得心脏紧成一片，连医生都跟着莫名紧张起来。所幸蛀洞并不大，很快就清理结束了，医生用药膏敷住了挖干净的蛀洞，跟董熙娣吩咐了一些注意事项，让三天后再来。
小家伙这边已经不哭了，但表情还是很委屈，唐振凯忙把他抱进怀里安慰道：“好了，结束了，我们这就回家了。”
小家伙伤心地把头埋在哥哥的衣服里，含糊不清地吐了一个痛字，唐振凯看不到他的模样，只看到圆圆的小肩膀一抖一抖的，声音听上去就透着可怜劲儿。

第51章 自闭的小可怜
这模样任谁都会心疼，何况本就疼爱弟弟的唐振凯，随即便像给小猫顺毛似的轻抚弟弟的肩，连头上的小发旋儿也给顺了一遍。
小家伙又往哥哥怀里拱了拱，恨不得把全身都埋进哥哥怀里，顺便将眼角没擦干的眼泪也蹭到哥哥的衣服上，直到跟医生说完话的董熙娣走过来唤他的名字，才抬起小脑袋。
董熙娣也摸了摸儿子头上的小发旋儿，然后故意道：“哎呀，这是谁家的宝宝长得这么好看，还这么勇敢，整个治牙的过程都好好坐着没有乱动，特别厉害。”
——如今全家人都知道唐浩初喜欢被夸的事了，因为只要听到夸奖，他就忍不住亮起一双大眼，挺起小胸膛，甚至轻飘飘的半天都下不了地。
小家伙显然已经开始飘了，双眸亮晶晶的，小胸膛也忍不住挺高了一点，却还一本正经地绷着小脸，假装矜持地抿紧了嘴巴。
这段时间唐浩初在唐老爷子的影响下染上了午睡的习惯，但今天因为看牙医而没有睡，便在乘车回去的路上不知不觉间扯着小呼噜睡着了。大人们看他睡得香，没舍得喊他，于是这一觉睡得特别久，快到晚饭的时候才醒。白天睡得太多夜里自然不困，唐浩初在床上左左右右的滚了一会儿，最终起身下床，迈着小短腿走出了卧室。
——他又跑去看那个锁着糖的小柜子了。
就像故事书里的小狐狸要饿瘦了才能钻进葡萄园里去，他恐怕要等长高了才能够得着小柜子，以现在的五短身材，就只能这样可怜兮兮又眼巴巴地仰头看着，简直越看越馋，甚至馋到忍不住吃起了小手。
直至一道声音从背后传来，“不许吃手，脏死了。”
小家伙转头看向走近的二哥，小嘴巴嗯嗯着抗议， “不脏、洗了、香的。”
他的确全身上下都是香的，——临睡前洗了澡，用的是儿童专用的牛奶味沐浴乳，一天还要喝两次牛奶，送奶的师傅早上和晚上都会送，每次都是一大玻璃瓶。沐浴乳的香味和身上自带的奶香混在一起，特别好闻。
戚向南闻了闻小家伙身上的奶味儿，一边想着怎么会有弟弟这种超级甜的小生物，一边将他一把抱起来问：“宝宝怎么不睡觉？”
唐浩初如实答：“睡不着。”
想起小家伙今日的晚饭吃得没有平日里多，模样也有点蔫巴巴的，戚向南又问：“牙还疼吗？”
唐浩初眨了眨眼，下意识又吃起了小手，“哥哥、给糖，就、不疼了。”
若换成唐振凯，别说是给糖，恐怕已经皱起眉开始训话和说教了，但戚向南虽然外表彪悍冷硬，却面冷心软，尤其在对待自己唯一的弟弟时特别容易心软，随即点了一下弟弟的鼻尖，语气带着明显的纵容，“你啊，怎么就那么喜欢糖？”
唐浩初握住了戚向南点他鼻子的指头，黑白分明的眼珠里含着百分之百的恳求和渴望，再接再厉地道： “想要糖，哥哥给拿……”
小家伙的声音软软的，握着人的小手也软软的，望过来的眼神萌萌的，戚向南这一刻是真心觉得自家弟弟全世界第一可爱，弟控之魂熊熊燃起，松口道：“听妈说三天后你还要再去补牙，等你牙齿彻底补好了，我就给你拿糖，好不好？”
唐浩初的眼睛立即亮起来，戚向南看着他开心的模样，忍不住逗弄道：“我给你糖，那你给我什么好处啊？”
小家伙立即讨好地伸出小胖手，小奶音听上去特别可爱，“哥哥咬手。”
于是戚向南张开嘴，在又白又嫩的小手上咬了一口。表情故意装的很凶，简直像吃小孩的狼外婆，但小家伙一点也不害怕，反而奶乎乎的笑出了声。
待唐浩初补好了牙，补牙材料也完全固化之后，戚向南果然说话算话的从放糖的柜子里给唐浩初拿了两颗糖。
他的放学时间比唐振凯早半个小时，所以比唐振凯提前到家，长腿一抬长手一伸，就轻轻松松地踩着凳子够到了柜子，还摸出了一把不知道从哪弄来的钥匙，啪嗒一下开了锁。
当然，戚向南也很担心弟弟的牙齿，所以每次只给两颗，吃完还不忘监督他漱口和刷牙。兄弟俩的‘革命感情’随着这一次次偷偷拿糖的行为突飞猛进，可惜这个秘密终究还是被唐振凯发现了。
大概是性格的原因，唐振凯和戚向南相互间都看对方不太顺眼，——其中戚向南看不顺眼唐振凯的居多，觉得他跟其父唐德一样假模假样面软心冷，令人讨厌。除了性格之外还有智商，戚向南天生不是读书的材料，文科成绩甚至几度在及格线徘徊，唐振凯就不一样了，不管语文还是数学，任何测验都能名列前茅，墙上挂满了各类奖状。
戚向南自己也搞不懂，他和唐振凯一起上学，每天吃一样的饭，都长了一个鼻子两个眼，为什么自己怎么努力听讲也达不到对方的成绩。唯一能比得过的就是身板，虽然唐振凯的个头在同龄人面前绝对不矮，却已经被小他一岁半的戚向南赶超，但凡学校有运动会或体育比赛，戚向南一个人能包揽一大半的奖项。
两人一个走考名牌学校学经营和管理的路子，一个准备和生父一样去当兵，走从部队里考军校做军官的路子，虽然性格不对付，但谁也不去招惹谁，相安无事了那么多年，如今终于在弟弟的事上起了冲突。唐振凯没有立场和闲心去训斥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戚向南，只管训斥自家弟弟：“都说了不让你吃糖，前些天治牙时的疼都忘了吗！而且吃糖不仅仅会蛀牙，还会引发胃病和心血管病，会导致缺钙和骨折，你是想得胃病吃不下饭，还是想得心脏病？！”
毕竟生于医药世家，哪怕唐振凯没学医也懂得一定的医理，戚向南却对这些不甚了解。毕竟当下的人们还处于只要吃饱喝足就好的阶段，没有闲情逸致去考虑健康和养生，戚向南知道唐振凯的出发点是为了唐浩初好，可听着就是不爽。他和唐振凯一样，都认为唐浩初是自己一个人的弟弟，自己怎么说都没问题，但别人说一个字都不行，不由道：“唐振凯你会不会讲话，不会讲话就闭嘴！你才得这些乱七八糟的病！你这是在咒浩浩吗？”
唐振凯本就一肚子火正不知道跟谁发泄，立即指向戚向南：“你才该闭嘴，浩浩这次吃糖还不是你带坏了他！今后你离浩浩远一点，不要妨碍我教弟弟！！”
听唐振凯话里话外把弟弟说成是他的，戚向南的火气也窜得老高，“浩浩是我弟弟，你离他远一点才对！你爸当年还嫌弃浩浩说不想要他，正好我带浩浩去爷爷家住！”
他说的爷爷自然是戚家爷爷，对方是个真正喜欢孩子且慈眉善目的老人，去年才刚从部队退休，对戚向南这个唯一的孙子非常看重。唐振凯想也不想便反驳道：“浩浩姓唐，你说他是谁的弟弟？要是想走，你一个人走，别妄图拐带我弟弟！”
两人都是不甚成熟的半大少年，所以吵着吵着就忍不住动起手来。
戚向南从小就开始学习散打，拳脚自不用说，唐振凯也是学过跆拳道的，动作出乎意料的利落狠辣。于是两人你来我往，打得非常激烈，戚向南一拳在唐振凯颧骨上擦出了一块青，唐振凯屈膝将戚向南的下巴顶出了一块红。见两个哥哥越打越不可收拾，唐浩初忙开口道：“哥哥、不打架……”
可惜他的话并没有阻止两人的行动，情况反而更失控了。论拳脚，唐振凯自然还是略逊戚向南一筹，渐渐开始落于下风，眼看戚向南这一脚就要踹中唐振凯的胸口，唐浩初一时着急，迈着小短腿就冲了过去。
看到闯过来的弟弟，戚向南第一时间收了脚，但事发突然，还是碰到了弟弟的肩膀。小家伙毕竟年幼，少许一点力道都受不了，纵使戚向南已经把脚收回，依旧被气势汹汹的余力踢倒了，胳臂还在地上撞出咚的一声响。
大概是摔疼了，小家伙在地上愣了两秒钟，扁了扁嘴，伤心地哭了起来。
眼泪像珠子一样一串串朝下落，两个哥哥早就停了手，齐齐朝弟弟奔去，一个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一个急急查看他的胳膊和肩膀。小家伙的皮肤实在太软嫩，纵然隔着衣服，手肘还是被摔出了红肿，肩膀上也被踢出了一片青，一边抽泣一边道：“哥哥、呜呜、不打架……”
他肩膀上的这片青正是戚向南弄的，戚向南心疼的不行，首先表明态度道：“没事了没事了，哥哥不该打架，是哥哥错了。”
小家伙闻言，朝戚向南张开双臂，小脑袋在他身上挨挨蹭蹭，一副求安慰的小模样。于是旁边的唐振凯也紧跟着表示以后再也不打架的态度，然后轻轻抚摸弟弟摔红的胳膊问：“宝宝疼不疼？”
其实不管大人或小孩，都是一样，若没人哄，再大的伤熬一熬也就过去了，但若有人哄了，就自发自觉的委屈上了。小家伙委委屈屈地点点头，眼里重新染上湿意，微微嘟起嘴巴，“疼……哥哥打架也疼……”
小家伙连说话都是奶声奶气的，若不是委屈得眼里又涌出了一层水汽，软糯的小奶音更像是在撒娇。唐振凯一点点帮他擦干眼泪，异常疼爱的道：“宝宝乖，哥哥没事，哥哥不疼。”
这句‘不疼’显然是谎话，事实上不管戚向南还是唐振凯，都弄了一身乌青，甚至有好几处异常酸痛。于是唐浩初按照自己学到的药方抓了药，亲手给两人做了两个外敷的药包。
尽管药包长得其貌不扬，但毕竟是小家伙的一番心意，收到礼物的哥哥们非常高兴，甚至准备把它好好地收藏起来，并没指望它当真能起什么疗效，直到真正用了，才惊喜和意外地发现药包的疗效竟特别好，不仅能活血化淤，还能止痛。
其实唐老爷子每天都对小孙子的医学天赋感觉惊喜和意外。都说有得必有失，他甚至觉得小孙子前些年不能像正常小孩那样说话和表达，就是因为上天给他打开了另外一扇窗。
唐浩初如今已经把四百多种药材都认全了，《伤寒论》也早就背完，开始按照唐老爷子的要求背《内经》、《神农本草经》、《药性赋》和《汤头歌诀》。唐老爷子教学时的态度格外认真，几乎每日都会强调说学医没有捷径，只有努力才能有成就。
“尤其是中医，背诵和理解医书是所有医生的基本功。有个词叫寸功不昧，就是说在学习的过程中，每一滴汗水和努力都不会白费，总有一天结出丰硕的果实……”
会强调这些，是因为背医书的确太枯燥了，很多大人都卡在这里坚持不下去，更不用说小孩子，却不知对唐浩初来说恰恰相反，甚至希望记的书越多越好。在记忆和理解的过程中，他可以清晰地感觉脑域宫殿里有关医学的那扇门一点点丰盈，异能也跟着一步步增强，升到四阶指日可待。
时光如水，这两年半唐浩初就在学医中度过，除了背诵书籍，还跟着爷爷深入了解各种药的药性，甚至去医院切身实际的观摩看诊的过程。待他把唐老爷子找给他的医书全部背熟，已经到了七岁的生日，该是法定入学的年纪了。
小学自然比幼儿园更重要，唐老爷子在择校上也比幼儿园更慎重，甚至打电话咨询了郑老爷子。而郑老爷子大力推荐了孙子郑锐霖上的私立小学，“这学校是双语的，英语老师全都聘的外教，发音特别标准，目前在市内独一无二。而且它比公办小学更注重培养孩子的个性，老师会尊重所有孩子的想法……”
文|革的阴霾随着改革开放渐渐散去，眼下正是‘英语热’刚开始兴起的时候，唐老爷子虽然年老，但一点也不因循守旧，并不会只让孙子学中医，而是中西兼学。学西医必然要学好英语，所以他被说得很心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学校远在浦西，而唐家祖宅位于河东。
郑老爷子闻言，立刻提出了周一到周四住在他家的建议，并极力劝说道：“锐霖之前就很喜欢浩浩，会照顾好浩浩的。两个小孩凑在一起，不仅能促成小辈们的友情，还能互相学习和进步，一举多得。”
唐老爷子最终决定让孙子去这家私立小学上一段时间试试。
学校的入学条件很严格，光昂贵的学费就筛掉了不少家长，能入学的基本都是有钱的。唐老爷子成功给唐浩初报上了名，待开学那天董熙娣直接带儿子去报道就成。
家长把孩子送到教室并和老师核对好后，便可以走了，唐浩初乖乖跟妈妈挥手告别，别的同学却不像他那么乖巧安静。当然，其吵闹程度要比幼儿园好多了，但还是有个别被家长惯坏了的孩子哭嚎不已，让人头疼。
班主任老师也有些无奈，觉得这一届小学生实在不行，而唐浩初在这一群孩子中就非常显眼了。性格沉稳又安静，相貌还好看得不行，立即就认定了这将来一定是本班最优质的好同学。
却不知‘好同学’此刻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跳级，以摆脱这种吵闹的环境；其次就是吃糖，以缓解抓耳挠腮的糖瘾。
第一天不上课，只发书本、排座位和开班会，巧的是，唐浩初分到的同桌也是个特别爱吃糖的小男孩，没多久就开始自来熟地跟唐浩初炫耀他吃过的各种进口糖果。唐浩初听得糖瘾更严重了，压都压不住，新同桌显然也被他自己说得嘴馋了，于是班会结束后，两个吃货不由自主地走去了小卖部。
学校的小卖部里除了文具之外也卖糖，甚至有当下很受小孩推崇的金币巧克力和酒心巧克力，可惜他们两个身上都没有钱，别说巧克力，连五分钱一颗的水果糖都买不了。正垂头丧气的时候发现了校门口卖废纸的标志，新同桌灵机一动想了一计，——把刚发的课本当废纸卖掉，然后买糖吃。
唐浩初一时间竟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还想着自己方才在开班会的时候把书本全部看了一遍，里面的内容已经全都记在心里，完全不需要书了，眼下什么都不如糖重要，而新同桌也觉得自己简直是太机智，绝对是全校最聪明的崽。
于是两人就这么用书换来了水果糖，当下吃的很开心，第二天就后悔了。上课的时候，全班所有同学都在看课本，唯独他们两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因为实在不知道该看什么。
虽然唐浩初最后用小本子把第一课的内容给默写下来，完全足以充当课本用，并获得了老师的惊叹和赞扬，但还是没有逃脱叫家长的悲剧命运，不由皱起了小眉头。
课外活动的时候，已经升到四年级的郑锐霖找过来了。
他开学前就知道了唐浩初和他上一个小学的事，还问到了唐浩初所在的班级，早上升旗的时候留心找了一下，果不其然在一年二班的队伍里看见了唐浩初的身影。
阳光下，小家伙的皮肤像用水晶做的一样，白到近乎透明，眉眼更漂亮得像是橱窗里摆的娃娃。放眼望去，学校里的小孩长什么样的都有，但通通比不过他。那些小孩不是太胖就是太瘦，不是太黑就是鼻子太扁，不是睫毛不够长就是眼睛不够大。
——总之在郑锐霖看来，全小学就只有唐浩初最可爱。
郑锐霖算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三年级的时候就竞选上大队长了，还是升旗手，很受全校学生的追捧，可他找唐浩初说话的结果还和当年一样，说十句对方也不回答一句，实在让人气恼。
唐浩初还在想叫家长的事，默默地希望来的家长不是唐振凯，可惜事与愿违，董熙娣娘家有事找她，急匆匆回娘家了，进入初三的戚向南要上晚自习，唐老爷子还在医院开会，只有唐振凯有时间过来接弟弟。
唐振凯本来不想训斥弟弟的，之前那位江医生在确认小家伙的自闭症已基本痊愈的同时，又补充说明了这种病复发的可能性很大，只有后期护理得好、坚持和孩子多交流和沟通、不让孩子接触太多不开心的事，才能降低复发的几率。
但小家伙对糖的热爱也太离谱了，连卖书买糖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不管不行。唐振凯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在临睡前说了他几句。
小家伙在哥哥的训斥下怂唧唧地缩成一小团，哥哥每讲一句，就偷偷地往被子里缩一点，等哥哥讲完，被子外头就只剩一双乌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了。

第52章 自闭的小可怜
唐振凯没好气地把弟弟从被子里重新扒拉出来，“我刚才说的你都听到了吗？”
小家伙点点小脑袋，不再往被子里缩了，只管端正地坐在那里，状似认真地盯着被子上绣的龙凤纹，仿佛那个纹里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东西，或是能从纹里瞧出一朵花来。
唐振凯几乎要被宝贝弟弟这种装小鸵鸟的行为给气笑了，一时间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连原本打算讲的话都忘了。而唐浩初以为这堂‘教育课’终于结束了，抬起头用水润润的小眼神看了看哥哥，做总结性认错：“哥哥我知道错了。”
唐振凯被这眼神看得心软如棉，摸了摸弟弟的额发，“乖啊，睡觉吧。我已经问过你们老师了，说学校订教材时一般都会多订两份，我明天一早去校图书馆再给你买一套课本就好了。”
唐浩初乖乖躺下来，但没有睡，继续用水润润的眼睛望向哥哥道：“我不想上一年级。”
唐振凯不由一怔，“为什么？”
“我看过课本了，里面的内容我都会，不用学了。”说这话的时候，小家伙还带着些小骄傲地扬了扬小脑袋，“我觉得我可以上更高的年级。”
唐振凯知道小家伙并不是在讲大话，单认字这一项，他认的绝对比其他任何小孩都多，起码医书里的字都在爷爷的教导下认全了，其中有些生僻字恐怕连大人都读不出来。抓药配药时则要用到算数，小家伙的算数同样厉害，唐振凯没事的时候还教过他乘除法和几何图形，他几乎一点就通，特别聪明。
本就戴着厚厚的亲哥滤镜的唐振凯立即道：“明天我去图书馆给你把二、三、四年级的课本也都买来，你先将所有书都看一遍，看看到底想上几年级，我再去学校帮你申请跳级考试，好不好？”
拿到各个年级的课本后，唐浩初便开始了积极认真的学习，连下课时间也捧着书本，还会主动找老师问问题。
当然，那些问题对他来说简单到用脚趾头都能做出来，但还是要装出样子。毕竟就算天才也不可能一步登天，要让众人知道他的聪明，更要让众人看到他的努力，才不会惹来怀疑。
就像他平日里还会做一些小孩子才会做的蠢事以符合目前的年龄，亲近和讨好唐爷爷的举动亦表现得非常自然，想让唐贤夫妇离开也只借了同为孩童的唐超阳的手，连江医生也只觉得他的自闭情况恢复的很快，没有察觉到其它不对。
于是郑锐霖每次来找唐浩初都看到他在看书和学习，并且始终对自己爱答不理。
郑锐霖恐怕永远也想不到唐浩初不想理他的最大原因是他的声音和上个世界的霍彪太像了，更不知道唐浩初曾患有自闭症的事，只觉得窝火，甚至决定再也不来找唐浩初了。正好学校组织秋季运动会，身为少先队队长，郑锐霖变得忙碌起来，直到运动会开始的那一天才再次见到唐浩初的身影。
学校要求所有同学当日必须统一着装，穿白色衣裤再配白布鞋，清爽又整洁。S市的秋老虎一向厉害，十月初的天气依旧炎热，列队的时候，高年级的孩子还能站得住，低年级的就不行了，尤其是一年级里个别好动的小孩，不仅队伍站得乱，还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不消停。可一年级那么多班，衣服又都一个样，连老师也分不太清哪只小皮猴是自己班的，而唐浩初就举着班级的牌子站在一年二班的最前头，脊背挺直，无形中就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夺目的气质，像一棵初生的小白杨。
他身上的短袖小白衫和小白裤都是唐爷爷给他新买的，衣裤上的口袋处还印了一个小小的米老鼠，脚上的小白鞋也是新的，又白又好看。同样白的是他露在外面的小包子脸和小胳膊小腿儿，郑锐霖一眼就认出他了。
小家伙那么扎眼，怎么可能认不出？别说只是和其他小孩穿着一样颜色的衣服，小脸还露在外面，就算把脸都蒙上，就只让看个小胳膊，郑锐霖也能很快认出他来。其他小孩都被太阳晒得红扑扑黑乎乎的，就只有他白得发光，跟郑老爷子收藏的白釉瓷器似的，嫩生生的小胳膊小腿儿瞧着就觉得可爱，让人想捏一捏。
期中考试结束后，郑锐霖忍不住又来找唐浩初了。
他是课外活动时间来的，几乎所有同学都跑去操场玩了，全班只有唐浩初和另外两个天生内向的小孩安安静静地坐在教室里做题。郑锐霖的问话照例得不到回答，便给唐浩初起了‘小书呆’这么一个外号，还故意戳了戳他道：“小书呆，你这样整天就知道看书，会看成呆子的。”
学校里特别时兴给别人起绰号，还都是比较难听的绰号，不过郑锐霖仅仅是为了吸引唐浩初的注意，并非出于恶意，只可惜依旧没有得到唐浩初的回应。
因为想起了初次见面时凭借牛奶把小家伙从屋里哄出来的事，郑锐霖这次还带了酸奶。这个年代的酸奶很贵，而且口味非常棒，酸酸甜甜的特别招小孩喜欢。学校不准私带零食，郑锐霖还是特地用喝水杯给装来的。
小家伙总算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那杯酸奶，粉嘟嘟的小嘴巴紧紧抿着，似乎在挣扎和犹豫。郑锐霖见状，故意打开杯子喝了一口，并叹了句：“好甜啊！”
若换成三年前，小家伙肯定会撑不住要喝了，但他显然长大了，不再像四岁时那么好哄，虽然嘴馋，却暗自咬咬牙，低着小脑袋不看诱人的酸奶，哪怕郑锐霖直接把杯子推过来问他喝不喝时也没有动。
郑锐霖微微皱起眉，正要再次开口，副班长张启在这时找了过来。
他们班班主任刚刚临时说要开班会，张启是好心通知郑锐霖回教室的。大概是期中考试的分数出来了，在年级组的名次不如预期，所以老班看上去很是严肃，恐怕要上好长一节‘思想政治课’。
四年级的教室不在这一栋，而是在隔壁楼，张启忍不住边走边对郑锐霖说：“这么大一杯酸奶你也喝不完，给我喝一口呗？”
“我不喜欢喝酸奶，”事实上所有奶制品郑锐霖都不喜欢，“你找个杯子来，我全倒给你。”
张启立即大咧咧的道：“我直接帮你喝光就好了，干嘛还要找杯子？”
“这杯子我还得喝水呢，”郑锐霖挑了挑眉，“我不习惯和别人共用一个杯子。”
被嫌弃了的张启忍不住提出抗议：“我刚才都听见你问那个小孩喝不喝了，难道我是别人，他就不是别人了吗？”
郑锐霖竟然还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点点头表示赞同，“嗯，对。”
张启顿时被这个对堵在原地，非常无语，隔了一会儿才问：“那小孩是你家弟弟？”
正好教室快到了，郑锐霖便没有答。心里却说他要真是他家弟弟就好了，看他还敢不敢这样不理他。尤其是记起他当年在他哥哥怀里安睡的模样，一脸依赖和信任，偏在面对他时一脸冷淡，想想就不舒服。
——不过唐浩初虽然不是郑锐霖家的弟弟，却在冬天来临后住进了郑锐霖家里。
唐家离学校实在太远了，春秋天还好，冬天尤其是下雪天，来回的路上特别耗时，唐爷爷舍不得让孙子在那么冷的天早起晚归，所以答应了郑老爷子说让唐浩初去他家住的提议，从这周开始的周一到周四，唐浩初便要和郑锐霖一起放学了。
那边放学铃声一响，郑锐霖就匆匆出了教室，一路奔到一年级所在的教学楼，却又在抵达后停下了脚步，只不紧不慢地在楼前的梧桐树下等着。等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了唐浩初的身影。
小家伙头上戴着董熙娣亲手织的小毛线帽，整个小脑袋都裹住了，下巴和脖子又被围脖裹了起来，只剩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身上裹得同样厚实，小棉袄小棉裤早早上阵了，简直就像一个圆嘟嘟的小球。而郑锐霖定定地看着这么个小球一颠一颠地朝他走过来，忍不住就勾起了嘴角。
郑家离学校果然很近，总共不过十分钟的车程，郑老爷子已经让保姆做好晚饭等着了，一进餐厅就闻到了饭菜香。小家伙天生具备讨长辈喜欢的本事，才一顿饭的功夫便被郑老爷子当亲孙子疼了，郑锐霖这个正牌孙子都排到了第二，不仅把饭桌上的好吃的全夹到唐浩初碗里，饭后还勒令郑锐霖带唐浩初熟悉整栋房子。
了解完厨房书房和小花园，唐浩初最后跟着郑锐霖来到二楼的卧室。他的卧室就安排在郑锐霖的隔壁，连床单窗帘都是一个色。
想到唐浩初住在自己隔壁，郑锐霖莫名有点儿小激动，但唐浩初显然一点也不激动，依旧像在学校里一样安安静静地做题。郑锐霖扫了一眼他做的题，露出惊讶的表情，“这不是我们四年级的卷子吗？”
唐浩初不吭声，只管继续做题，于是郑锐霖直接捏住卷子，想要把它拉过来看一看，而唐浩初下意识抓紧不放，这一拉一扯，卷子哗啦一下撕坏了。
郑锐霖暗道不好，有点担心小家伙会生气，但对方只是愣了一下，就换了套试卷继续做题了。
郑锐霖算是摸清了小家伙的一点脾性，——他就是个不爱说话的闷性子，怕是连杀人放火的时候也不会发出一点声响，面对不想搭理的人就更不出声了。记得当年他把他的头给推破了，鲜血直流，小家伙也一声不吭，还是他喊来了大人。
回想起这事，郑锐霖忍不住想看一看唐浩初当年被撞伤的额角，不料手刚伸出去，唐浩初便似有所觉地抬起了头。
然后有些奇怪地看着他悬在那里的手，微微睁大了眼睛。那双明亮的眼瞳轻眨着晃了晃，像被风轻抚过的浅溪，清澈又剔透。
郑锐霖莫名有点心虚，面无表情地把头转了过去，并掩饰性地将手一路伸到桌子上，也拿了套学习资料，却又在唐浩初低头写卷子的时候转回来，偷偷看他。从郑锐霖的角度看过去，小家伙特别认真地板着包子脸，小小的一只乖乖地坐在宽大的椅子里，仿佛耷拉着耳朵的小兔子，软绵绵的像是可以让人捧在手心。
郑锐霖实在是有点手痒。
努力转移视线，从包子脸转移到他头顶可爱的小发旋儿，越看越手痒。
越手痒就越喜欢，越喜欢就越想要对方跟自己玩儿，可是越想跟对方玩儿，对方越不搭理自己。
这让郑锐霖气到给唐浩初起的外号都从小书呆演变成了小哑巴。
郑锐霖毕竟是全校的风云人物，受很多同学的喜欢和追捧，他喊过这个外号后，便有很多人在背地里跟着喊。而‘小哑巴’不是什么好听的称呼，换了别的小孩肯定会恼怒或难受，但唐浩初完全不在意这些。他已经申请了跳级考试，决定直接跳到四年级。
恰巧下周就是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学校干脆让他和四年级一起参加期末考。
聪明的小孩有很多，跳级并不算什么稀罕事，许多名牌大学还为此办了少年班，但大家见过许多跳一级的，很少见到连跳三级的，考试尚未开始，唐浩初就惹来了同学们的惊讶和好奇。而郑锐霖在惊讶之余，还特地整理了一些期末考的知识重点给唐浩初送过来。
他完全是一片好心，但唐浩初没有接受。郑锐霖一时间脑子一抽，竟拿过唐浩初的书包道：“这个笔记真的有用，你看看就知道了，你不看的话，我就把你的书包扔下楼了。”
唐浩初立即要把书包夺回来，但郑锐霖轻轻松松就躲开了。唐浩初皱起眉，终于开口道：“还给我。”
嗓音软糯糯嫩生生的，还带着点没褪去的小奶声，让郑锐霖觉得耳朵被这短短三个字弄得有点痒。骨子里的那点坏也跟着扬起来了，故意晃了晃手中的书包，“小哑巴终于说话啦。想要就来拿啊。”
其实郑锐霖在其他人面前堪称成熟稳重，但不知为什么，一遇到唐浩初就幼稚无比，说着举高了手臂，把书包举到一个唐浩初够不着的高度，像举着小鱼干引诱小奶猫一样。
唐浩初衣服穿得厚，本来就不方便运动，小圆球一样在地上努力蹦了几下就累了，站在那儿小口小口地喘气，眼睛也有点红了。
郑锐霖一脸闲适地瞧着小圆球蹦蹦哒哒，觉得特别可爱和好笑，甚至笑出声来。可笑声下一秒就戛然而止，——小圆球的一双大眼睛越来越红，迅速聚起一层雾气，最后汇成水珠啪嗒一声掉下来。
无声无息的眼泪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心疼。
郑锐霖平日里是最烦小孩哭了，姑姑家的弟弟就特别爱哭，一嚎起来就没完，可眼前的小家伙跟别的小孩完全不一样，不吵不闹也不吭声，眼泪简直跟重量十足的金豆豆一样，砸得人生疼。郑锐霖顿时慌了，忙把书包还给他，并主动道歉说：“对不起，我其实没打算扔你书包……”
小家伙低着头，眼泪一颗颗落在地面上，却始终一声不出，只偶尔溢出一点点小小的呜咽，听得郑锐霖特别难受。他人生第一次感受到这种既难受又无措的滋味，甚至比自己前段时间因为打球而摔破腿时要难受好几十倍，焦急得不行。
直到第二天考试的时候，郑锐霖依然能想起那双盈满水汽的眼睛。所幸这并没影响他考试上的发挥，唐浩初自然也一样。考完试，学校便组织起了严谨又高效的阅卷工作，才短短几天的功夫，成绩和排名通通出来了。
校长本来说唐浩初的分数达到平均分以上就可以跳级，但他不止达标了，还大大拉高了平均分。——他的总分在全年级组和郑锐霖并列第一，比第二名高了0.5。
这个成绩让全校师生都啧啧称叹，连学生家长也羡慕不已，说他简直是小神童。唐浩初随即跳到了四二班，隔壁就是郑锐霖所在四一班。
两个小孩也是巧，在郑家住一起，教室靠一起，连名次也挨在一块儿，而且这个名次神奇般的延续了下来，——一直到五年级的期期末考，唐浩初的总分依然在年级组和郑锐霖并列第一，这回比第二名足足高了3分。
不到九岁就上五年级，成绩还这样厉害，唐浩初小神童的名声彻底坐实了。这个光环太耀眼，招人喜欢的同时难免也招人嫉恨，但唐浩初不惹事生非，又受老师重视，班上的熊孩子一般不会去招他，也不觉得欺负比自己小三四岁的小孩光荣。
可凡事总有发生意外的时候，这日临近放学，他们班和隔壁五一班的几个男生不知因什么聚在走廊上，俨然一副要打群架的架势，刚刚在办公室帮老师对完卷子回来的唐浩初路过走廊，正好撞到了这摩拳擦掌的一幕。
一班和二班自打去年运动会在足球赛上结仇后，彼此间就不太对付，十二三岁的小孩又容易冲动，两拨男生里有人拿着班里扫粉笔灰的鸡毛掸子，还有人拿了根扫把，更多人拿的是最近在学校颇为流行的水气球。他们并没有关注路过的唐浩初，唐浩初也不想多管闲事，可就在这时候，一个水气球凭空飞过来，砰的一下砸到了唐浩初身上。
水球瞬间破开，弄得唐浩初半边身子都是水，有些怔愣地眨了眨一双大眼睛。
动手的那个男生也愣了。他并没想砸唐浩初，而是要砸对面骂人的人，却被对方躲了过去，竟飞到了唐浩初身上。唐浩初从上学到现在还是头一回这样狼狈，半边衣服都湿了，衣领还往下滴水。他本就怕冷，初春的温度比冬天高不了多少，尤其是傍晚时分，风吹得人透骨凉，所幸穿得厚，没浸到里头的衣服。
赶过来的郑锐霖一眼看到这种情况，顿时皱紧了眉，指着唐浩初身上的水问：“这是谁弄的？”
唐浩初抿着嘴巴不出声。郑锐霖也知道他不会答话，只管沉着脸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披上，少年已逐渐长成的身形几乎能把他整个人都罩住。
但唐浩初推拒着坚决不要郑锐霖的外套，惹得郑锐霖的脸色更沉了，然后一卷袖子，把火气全撒到那些男生的身上，“谁弄的，有种给我出来！”
误砸唐浩初的那个男生和郑锐霖同是五一班的，还经常和郑锐霖一起打球，便站了出来，“我又不是故意的，谁叫二班这个小哑巴不知道躲……”
话音未落，眼角竟突然被什么东西击中，捂眼抬头的当口，竟直直对上郑锐霖几乎要杀人的眼神，语气也凶得骇人，“叫谁小哑巴呢你！！”
他这是典型的只准自己叫不准别人叫，更重要的是他并不知道别人也学着他一起叫唐浩初小哑巴的事。那个男生被揍得懵了懵，然后在疼痛之下怒骂道：“郑锐霖你是不是疯了！叫小哑巴又怎么了！不是你最先叫的吗！你……”
话还没说完，就看到郑锐霖又一拳挥过来。脸颊当即肿了，整个脑袋都嗡嗡作响，男生瞪着眼睛，也毫不客气地抬拳狠狠揍向了郑锐霖。
两人就这样打了起来，而且打得异常凶狠，一时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了，甚至忘了制止，片刻后才反应过来，上前拉架。
打架的结果自然是叫家长。学校对斗殴事件一向重视，尤其还涉及到聚众斗殴，就连唐浩初这边也来了个家长，是即将入伍的戚向南。
当下的政策是初中毕业够年龄了就可以当兵，戚向南之前年龄不够，所以初中毕业后读了两年的中专，直到今年年初才成功办上手续，月底就要入伍了。他跟生父体会过军营生活，并不觉得有多苦，唯一放不下的就是宝贝弟弟，今天正好是周五，所以一早就来接弟弟回家。
唐浩初从头到尾都非常安静，哪怕郑锐霖和人打架的时候也没动一下眉毛，哥哥来了，却立马不一样了。一双大眼睛在看见哥哥的时候一下子亮起来，任由哥哥帮他脱掉湿了的外套，再乖乖穿上哥哥身上尚有余温的外套。
戚向南的个头早就窜到一米八了，所以外套对唐浩初来说大到差点拖地，穿起来的样子像一只可爱的小企鹅。见哥哥的表情不是很好，小家伙忙拉着哥哥的衣摆软软地喊了一声哥哥。
可惜没得到回应，表情顿时有点委屈了，小嘴儿有点嘟着，微微低着头说：“哥哥，我没有受欺负，是同学不小心弄的……”
说着又偷偷抬头瞄了哥哥一眼，“哥哥，你别不高兴了，我真的没事，也不冷……”
郑锐霖还是头回听唐浩初说那么多话，声音软糯糯的像在撒娇，表情也可爱的不行，一时间说不出什么滋味，只觉得有些难受。他是因为对方才打架的，对方倒好，哥哥一来就像小鸟一样扑到了哥哥那里，对自己连问都不问一声。
其实唐浩初不是刻意不理郑锐霖，但郑锐霖的声音和霍彪实在太像了，连长相都隐隐有相似之处。上个世界他对霍彪那么好，把他完全当家人看待，彼此间却没落得什么好结果，所以这个世界除了家人，他不要再对任何人好了。
郑锐霖心里憋着一口气，连身上被拳头击中的地方似乎都开始隐隐作疼，然而真正疼的还在后头，——戚向南在得知‘小哑巴’这个绰号后，立即危险的微眯起眼，站起身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把郑锐霖连同所有喊过弟弟外号的人全部揍个遍。散打水平已经到了专业级别的戚向南自然不是一般人能应付的，连教导主任都上阵了，才勉强把他拉住。
虽然唐浩初嘴里跟戚向南说不冷，但他到底还是在回家后生病了。

第53章 自闭的小可怜
这两年唐浩初在上学的同时一点也没耽误学医，已经开始跟着爷爷学针灸了。人体上所有经脉和穴位他全都熟记于心，所以唐爷爷在刚刚过去的寒假正式将唐家祖传的奇穴针法教给了他。针灸博大精深，唐浩初还只能算刚入门，但他进步的速度非常惊人。然而有句话叫医不自医、人不度己，是说医生能给别人治病却不能治自己的病，唐浩初将来或许真能按照爷爷的期望成为妙手回春的名医，可他这具身体天生偏弱，抵抗力比同龄人差许多，打小起发烧就是常事，医术再好也没用。
当晚睡觉的时候唐浩初就有点儿发烧，第二天起来体温更高了，小脸烧得红扑扑的，小身体在被子里蜷成一团，像一只委屈地抱成球的小仓鼠。
见儿子冷，董熙娣接连给他加了两床被子，于是唐浩初裹得更像小仓鼠了，打一个小喷嚏便下意识又往被子里缩一点，恨不得把整只小脑袋也埋进去。戚向南不由摸了摸弟弟的脑袋道：“再缩就要闷着了，对呼吸不好。”
他心疼弟弟，所以在屋里陪着弟弟哪都没去，连一向粗犷的说话声也压得又轻又低：“爷爷那边煮药了，待会喝了药再睡一觉，就不难受了。”
西药一般都治标不治本，像唐浩初这种经常发烧的还是喝中药更好，所以唐老爷子亲自抓了药，还怕别人把握不好火候减损了药性，又亲自守着炉子熬。
对于几个孙辈，老爷子的心是越来越偏了。并不是不疼爱二房家的孩子，只是相比起来，更喜欢长房家的。
其实唐超阳如今被教养的很好，性格不像以前那样蛮横霸道，前段时间来拜年的时候，言行也变得非常讨喜，会说很多讨爷爷开心的话，成绩在班上能一直保持前五名。
这个名次并不差，但在跳了级还拿全年级第一的唐浩初面前就不够看了。小孩和小孩之间最怕对比，何况唐老爷子的眼光何其毒辣，能看出唐超阳是在刻意讨好，和唐浩初的自然亲近明显差了一截。相较之下，长房家的兄弟俩一个成熟懂事一个聪明乖巧，尤其是小的，一举一动都特别惹人疼，心不由自主就偏掉了。
药很快送过来，唐浩初最怕喝药，但又不想辜负爷爷的心意，最终咬咬牙喝下去，被苦的眉毛鼻子都皱成一团。然后敏锐地闻到了糖味，——只见一块剥好了糖纸的奶糖出现在眼前，下意识就学小奶猫那样嗅了嗅小鼻子。
戚向南把糖又往前送了送，那甜甜的糖味儿就更明显了，唐浩初两只小爪子还抱着药碗，所以直接就着戚向南的手迫不及待地在糖上舔了一口。
好甜。
尝到甜味的唐浩初随即像小狗一般用小白牙把哥哥手上的糖给叼走了，吧唧吧唧地吃起来。苦味被甜味冲散，一双眼睛都微微弯成月牙，漆黑的瞳仁带着亮光，显然很满意。
喝完药后身上不冷了，反而开始冒虚汗，戚向南伸手抹去小家伙额边的小汗珠，按住了他偷偷拉扯被子的手，“盖好，热也不能乱动。”
唐浩初没再乱动了，只把脑袋朝哥哥的手心拱拱，好方便哥哥给他擦汗，却不料拱着拱着就睡着了。睡得不太|安稳，皱着小眉头，像不安的小兽，直到唐振凯放学回来的时候才醒。
正处于高二下学期的唐振凯马上就要面临高三，学校已经提前进入到备考阶段，所以每星期只休息一天，周六晚上才能回家吃饭。晚饭摆了一桌子，唐浩初却没什么食欲，半天才想到一个想吃的，——过年的时候董熙娣从娘家带来的咸鸭蛋。
因为腌制手法非常得当，所以蛋黄流油起沙，绵软咸香，味道一级棒。唐浩初两只爪子搭在桌边，像个嘴馋的小猫崽儿，眼巴巴地等着蛋。
有妈妈和哥哥在，他根本不需要动手，一勺熬到浓稠的青菜粥配上一小块黄澄澄的蛋黄很快送到了嘴边。于是小猫崽嗷呜一下张开嘴，气势十足，堪比小老虎，仿佛能把整个勺子也吞下去。
气势虽足，可惜胃能装的食物有限，没多久就被喂饱了，让还想继续玩投食py的两个哥哥着实有点遗憾。
第二天上午唐浩初的烧就开始退了，食欲也变得更好了，但因为还有咳嗽，需要再喝几贴苦药才行，更重要的是有唐振凯在不能吃糖，感觉很不开心。
郑锐霖也很不开心。
憋着的那股气虽然压下来了，但心里依然不得劲儿。这心里一旦不得劲儿，就觉得身上哪都难受，何况他被戚向南揍到的那一下是真的疼，再回想起从头到尾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的唐浩初和因打架而挨的批评，就忍不住皱紧了眉。
真委屈。
不管在校内还是校外，郑锐霖都有自己的小圈子，在唐浩初面前他的确表现的很幼稚，但在其他人心里的形象非常完美，就算不主动跟人交好，也能招别的小孩跑来找他，这边郑爷爷让他闭门思过的时间还没结束，那边就有人找他出去玩。
来的大多是同一个军区大院的男孩子，其中还有两个小姑娘。十二三岁的少年正是不知天高地厚且青春萌动的年纪，已经开始明目张胆的分享和讨论哪个小姑娘好看哪个小姑娘丑了，小姑娘当然也一样，看见喜欢的小少年就会忍不住红了耳朵，甚至还有个别胆大的会偷偷往桌洞里塞纸条。
郑锐霖就收到过小信封和小纸条，但他从来都懒得看。因为觉得他所认识的女生中，不管是学校里的还是军区大院里的，均没有一个能入眼，哪怕被全校男生推崇的校花也一样。旁边的发小忍不住吐槽：“连孔琳琳你都觉得丑，在你看来到底谁好看啊？”
郑锐霖张了张口想说话，却又把唐浩初的名字咽了下去。一时间竟完全没考虑到性别的问题，只气鼓鼓地想着他才不要夸那个冷心冷肺的小哑巴好看。
心头憋着那口气似乎又上来了，让他越发想要唐浩初正视自己，想让那双眼睛认真地瞧着自己，想要他有一天也能像对他哥哥那般亲近崇拜和信赖自己。
郑锐霖暗暗跟唐浩初较上了劲儿，却完全没想到唐浩初竟再一次跳级了。——六月份的时候，唐浩初和六年级的学生一起参加了小升初考试，并以全区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市内最好的中学。
考第一对唐浩初自然不算难事，但他本来没想要出这么大的风头，会考那么高的分完全是为了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
许久没有动静的系统接连发布了两个任务，一个是名为‘学霸光环’的日常学习任务，要求他每次大型考试都要保持全校第一；另一个是名为‘初露头角’的特殊学习任务，要求他努力学习医术，并达成一次震动整个医学界的成功的医疗案例，任务时间为十年。
十年的时间其实非常短，因为想成为一个正规的医生并没那么简单，是需要从医科大学毕业并获得执业证的，所以唐浩初要尽早进入大学，才能尽早开启行医生涯。
郑锐霖也想跟着唐浩初一起跳级，——六年级会预留一定时间为小升初做综合预习，新课程相对较少，以他的水平的确可以跳，但成绩就不能保证了。男生都是理科思维，语言相对偏弱，郑锐霖的数学非常厉害，相比起来英语就差了一点，偏偏语言这种东西最需要时间来背诵和练习。
然而对唐浩初来说最简单的就是语言。上个世界他从小就在欧洲上学，不要说考英语，考法语德语都没问题。
就这样，还差三个月才满十岁的唐浩初成了初中部年纪最小的学生。
初中的课程比较多，教学模式也和小学不同，压力和竞争都非常大，但唐浩初一点压力都没有，真正能让他感觉到些许压力的只有学医。
将诊脉针灸等所有理论知识彻底教完以后，唐老爷子开始越发频繁地带唐浩初去医院，让他尽可能多地观摩自己及其他医生治病的全过程，每看完一个病人，都让他也去把一下脉，进行具体的实践和分析。尤其是针灸之法，唐老爷子每次给患者针灸都会让唐浩初帮忙拔针，甚至试着上手。
因为学医除了要摸透医书，更重要的还是实践。
唐家的‘奇穴针法’用的是最细的针，只有0.2毫米，不直接进针而是用管针，能最大程度地降低患者进针时的痛苦。但唐浩初毕竟年龄还小，不被患者信任，能上手的机会比较少，目前他扎得最多的还是他自己。除了那些不容易扎到的穴位和有害的穴位，其它所有穴位几乎都在自己身上认真试过无数遍，只为了亲身感受身体对针灸穴位的反应，以及对针刺手法和深浅的接受程度。
深秋是最适合晒太阳的季节了，唐浩初昨晚研究针灸弄得太晚，今天忍不住坐在庭院里的躺椅上睡起了午觉。午后阳光非常好，庭院里安安静静的，没有风，只偶有鸟叫，晒着太阳睡觉特别舒服。
郑老爷子今上午正巧有事路过浦东，便顺道来唐家做客，因为是周六，郑锐霖也跟着来了。听唐爷爷说唐浩初在后院，郑锐霖忍不住找了过去，刚踏入，就一眼看见多日不见的小家伙蜷在躺椅上睡得正香。
精致细嫩的脸蛋睡得粉扑扑的，沐浴在阳光下的模样就像是一只喜欢晒太阳的小白猫。漂亮的猫儿眼阖着，均匀的呼吸声轻轻浅浅，长睫毛随之微微起伏，看上去乖巧美好，又娇傲慵懒。
日光随着时间而渐渐移动，有一小片阳光透过树梢直射到了唐浩初的眼睛上，郑锐霖竟忍不住伸出手，为他挡住了那片阳光。
眼下的阳光正是一天中最烈的时候，就算闭着眼，光照在上面肯定也不舒服，所以郑锐霖这一遮就是许久，觉得手酸到快要麻木了，却始终没有把手放下去，直到日光终于偏移开来，落到了对方的下巴和脖颈上。那片白皙光洁的皮肤在阳光下仿佛反射着更白的微芒，整个人就像在闪闪发光一样，似乎能晃乱人的眼睛。
郑锐霖一时竟不能直视。
唐浩初这一觉睡到了下午才醒。
他睁开眼只看到补完课回来的唐振凯，完全不知道郑锐霖来过。之前有人遮阳，所以他睡得特别好，全身晒得像团棉花似的，白白软软又绵绵暖暖的，还有点儿飘，连路都不想走。
于是唐振凯一把将弟弟给背了起来，还宠溺地说了句小懒虫。唐浩初不好意思地搂着哥哥的脖子，“晒太阳可舒服了。”
唐振凯记得小家伙小的时候就喜欢在太阳底下睡觉，所以经常给他在阳台的窗户前铺个大褥子，他就会光着两只小脚丫趴上边打滚儿，然后把自己抱成团睡觉，小模样特别可爱。
可小家伙一转眼就长大了，现在都提前进入中学，脸上的婴儿肥也褪了，开始迅速地窜个子，就像迎风生长的小树苗。唐振凯突然有些恍惚，因为感觉当年捧在手心的小包子已经长成了小少年，虽然还很稚嫩，但可以预见将来这种变化会马不停蹄地延续下去，总有一天快到令人猝不及防。一想到小家伙以后将不再像现在这样依赖自己，将远离自己而独立和强大起来，唐振凯在满足欣慰中有种说不出的失落不安。
其实不用等那么远，唐振凯已经在接下来的暑假见识到了弟弟的独立和强大。不过这是建立在亲哥滤镜的基础上的，若换成董家人，尤其是董熙娣那个扶也扶不起来的弟弟，恐怕只会联想到唐浩初需要完成的纨绔特色‘独断专横’，甚至加一句‘太横了惹不起’。
事情要从唐浩初跟着跟妈妈去董家说起。董家位于S市周边的农村，那边有过六**寿的习俗，董熙娣平日里虽然经常回娘家，但极少带孩子去，如今董爷爷过寿，当外孙的肯定要过去一趟，已经入伍的戚向南去不了，就只有唐浩初去了。
唐老爷子没有对此表示异议，还帮孙子备了一份礼金和上好的西洋参当寿礼，董熙娣另外又带了大块精细的布料以及各种营养品和零食玩具，全是乡下难买到的好东西。第二天一早，唐浩初就跟着董熙娣坐上了前往董家村的班车。
车上不算太挤，但路况实在不行，颠得人难受，更重要的是班车不能直达，到了乡镇还要再转一趟私人小三轮。路况也更差了，全是坑坑洼洼的土路，有些地方窄到只能过一辆拖拉机。唐浩初一开始还能忍耐，但时间久了就有点晕车，觉得自己像一只被晃到散黄的鸡蛋，整个脑袋都嗡嗡的。
董熙娣也知道儿子不舒服，把他搂在怀里轻轻拍着背哄，又给他剥了个橘子和橘子味的糖果。颠簸了不知多久，小三轮终于开进村头的岔路口，可以看见大片的农田，田埂上种满了水稻蔬菜，路边还招摇着野花，充满了生机。
唐浩初觉得好受了一点，目的地也终于到了。董家坐落在村东，有三间瓦房和两间土屋，不大不小的院子里已经来了很多亲戚。唐浩初只在三年前来过一次，眼前的亲戚有许多都不认得，只管在董熙娣的介绍下一个个叫人。
董熙娣排行第二，上有姐下有弟，大姐董念娣足足有三个女儿，于是打完招呼，董熙娣就让儿子把带来的源记礼包分给三个外甥女。源记的零食大礼包只在城区才卖，价格比较贵，董老太见了，想也不想就开口道：“小丫头吃什么零食，还是留给强强回来拆。”
唐浩初知道强强就是小舅董福安的儿子。早年董老太专门花钱送董福安去学木工，手艺没学到，反而搞大了一个姑娘的肚子。董福安那时只有十六岁，但农村十来岁成家的不算稀罕，本来和女方成亲也就结了，他却三挑四捡地嫌对方不好看，死活不愿意娶，最后赔了女方不少钱才作罢，生下来的小孩也不管，就全由董家老人抚养。
董强强在外人看来是私生子，在董老太眼里却是金孙，除了儿子董福安以外，其他所有人都要靠边站，更别说外孙女了。三个外孙女里最小的杨秋还不到四岁，正是嘴馋的年纪，听到外婆的话，顿时不乐意地伸着小手表示要吃，而董老太手上正好拿着个编篮子的篾条，抬起手就毫不客气地朝她打过去，“整天就知道……”
话没说完篾条就被另一只手给攥住了。唐浩初看着董老太淡淡道：“外婆，箱子里还有一个是专门给表弟的。”
唐浩初此刻还没真正见识到重男轻女的可怕，只是见不得那么小的孩子挨打。其实这些吃穿用度上的偏心和亏待根本不算什么，农村里甚至有女孩被父母用来‘换亲’，嫁给家暴的男人，或者嫁给老鳏夫和傻子，只为能多收点彩礼，给家里的兄弟盖房子娶媳妇。
董老太听了，没再吭声。倒不是因为舍得分给外孙女吃了，而是莫名有点憷眼前的外孙。
虽然董熙娣在姐弟仨中最不受重视，但全家就数她相貌最好，唐浩初的相貌就更不用讲了，按照董爷爷的话说就是比画上画的金童还精致好看，跟他们乡下人就是不一样。董老太习惯了对女儿大呼小叫，却不敢轻易对外孙说半句重话。
毕竟唐德已经去世了，董家人心里清楚若不是有唐浩初在，他们不可能继续肆意地从唐家拿钱拿东西，唐爷爷也的确是看在孙子的面子上才对董熙娣救济娘家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况唐浩初还顶着个神童的名号，这年头不管乡下还是城里，都会本能地敬重文化人，觉得小孩子读书好，将来就一定不得了。
于是三姐妹坐在条凳上看着唐浩初帮她们拆礼包，等里面各种花花绿绿的小包装倒出来，尤其是杨秋，黑溜溜的眼睛看着包装眨也不眨，然后首先得到了一袋仙贝。但打开后没有先吃，而是拿出一块要送给唐浩初。
通过刚才的事，杨秋已经迅速喜欢上这个表哥，杨春和杨夏却不好意思像小妹那样靠唐浩初太近。唐浩初在上个世界就是彬彬有礼又矜贵优雅的小绅士，如今在这里，和别的男孩子的差距就更大了，她们也说不出来具体差在哪，只觉得他举手投足都带着无形的气质，虽然他站在自己旁边，却能明显觉得他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吃了没多久，在外面玩得一身泥的董强强和游手好闲了一整天的董福安都回家了。

第54章 自闭的小可怜
董强强是跟同村的小孩一起去水沟里钓鱼玩了，可惜鱼没钓到，反而带回来一篓青蛙。有大有小，挤在竹篓里呱呱叫，其中还有两只半死不活的癞蛤|蟆，看得人心里膈应，可他却拿来当宝，霸道的嚷嚷说谁也不能碰。
董老太忙答应道：“好好好，都不碰，强强快洗洗手，过来吃零食。”
一听说有零食，董强强只简单地把手冲一下就进屋了，招呼也不打便把桌子上刚拆封没多久的大礼包全部占为己有。杨春和杨夏两个没有任何反应，显然早就习惯了把所有东西都让给他，只有最小的杨秋撅起了嘴，但也不敢吭声。
其实董强强今年已经十岁半了，年龄不算小了，但礼仪教养看上去似乎比四岁的杨秋还不如，吃起东西来全然不顾他人感受，更不要说形象了，弄的满桌满地都是碎屑，手上脸上也粘满了调味粉末。膨化食品最精华的味道就在外面这层调味粉末上，所以董强强一边狼吞虎咽地吃一边舔手指，指甲里还带着捉青蛙时弄的污泥，让人实在看不下去。
于是唐浩初把目光转到一边，移向了身边的窗户。
窗前的凳子上有个皱巴巴的布包，一本书从布包敞开的口里露出小小一角，因为颜色非常熟悉，所以唐浩初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注意到他的目光，杨春有点不好意思的开口道：“那是我的数学课本。”
十四岁的杨春和唐浩初一样即将升到初二，平日里学习非常努力，连干活时都会抽空看书。但很多东西不是努力就能成功的，杨春的数学从这学期开始越来越吃力，英语听力也比较弱。
那本数学书底下就压着专门跟同学借来的数学练习册，想起册子里怎么也弄不懂的题，杨春偷偷看了唐浩初一眼，又暗暗握住拳，隔了许久，才终于鼓起勇气向唐浩初提出想问他数学题的请求。
对杨春来说很难的题，对唐浩初来说却什么也算不上，他只将题目扫了一遍就理清了头绪，然后清楚分明地列出解题步骤，还把题掰碎了，用更易懂的方式教给杨春，甚至在此基础上又扩展了两道题给她做，让她将整个类型的题都跟着吃透了。
杨春觉得非常奇妙，老师讲了两遍也没能绕过来的地方，竟在唐浩初的三言两语下就轻易弄懂了，于是问完数学题，忍不住又提起了自己的英语听力，想询问提高听力的方法。
最好的方法自然是多听，但唐浩初知道乡下没有这个条件，便建议杨春多读，要能把单词读标准，然后尽可能地扩大词汇量。
唐浩初随后听杨春读了一下假期前刚学完的英语课文，发现她的发音果然有很大问题，——在她自己都读不准的情况下，听力自然不可能好。便教了她一遍音标，还示范性地重读了一遍她方才读过的课文。
因为上个世界在欧洲长大，唐浩初更习惯于说英式英语，不过英式美式其实差别不大，教材上的音标也是偏英式的。他的声音本就好听，吐字又异常标准流畅，杨春只觉得简直和老师的录音机里播放的发音一模一样甚至更好，就连完全听不懂的小杨秋也听得有些入迷。
不由在听读的间隙看了看身边的表弟，更深刻地认识到对方和自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但是从她开始问数学题到现在，对方始终没有半点不耐，更没有其他男孩子会有的傲慢，只有让人舒服的恬淡。
放下书的时候，杨春又偷偷看唐浩初了一眼，发现少年越近看就越好看，从她这个角度能清晰看到因垂眸看书而完全展露出来的睫毛，长得仿佛能荡秋千。鼻梁也异常英挺好看，皮肤居然像玉雕般没有半点瑕疵，让人越发自卑的同时，会忍不住想这世上怎么会有人这样完美。
于是大人们进屋就看见几个孩子在窗台边围成一圈，其中唐浩初和杨春对着书本点点划划，显然是在讲题，杨夏和杨秋则安静又好奇地坐在一边看着他们，气氛非常和谐，只有董强强依旧待在房屋中间的八仙桌前吃零食。
时间眼看已走到十二点，饭菜也准备的差不多了，可以开饭了。
八仙桌上很快摆满了食物，肉是上个星期才杀的肥猪和田埂边放养的土鸡，菜是早上现摘的新鲜菜，用的火是那种烧柴火的土灶，煮出来的肉酥烂又好吃。饭桌上免不了的就是聊天，大人们给董爷爷敬完酒祝完寿，话题就转到了小孩身上。什么董强强和杨夏今年都要三年级了，什么杨夏分数太差不是学习的料，小学上完就不想让她读了，还有什么杨春今年的成绩也不如小学时那么好了，女孩果然都是小时候死记硬背方面好使，等长大了就不如男孩聪明了……
说到不如男孩聪明，董老太便忍不住说自己的宝贝孙子，“强强跟他爸一个德性，脑子好使的很，但就是不正干，整天只想着玩，”说着转向唐浩初道：“所以浩浩别只教春丫头，也教教强强啊，让他的成绩也能像你那样厉害。”
她是一心想让董强强能跟唐浩初搭上关系，可惜唐浩初没有任何表示，头脑简单的董强强亦不明白她的苦心。
然而在董老太眼里，不仅觉得孙子样样都好，儿子也是一样，关于董福安不满十六岁就未婚生子的事，也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丢人，反而有种迷之骄傲，觉得儿子年纪轻轻就能让人家姑娘给生了个大孙子，凭他的相貌和能力，会有大把好姑娘排着队跟他结婚。随即便说到了结婚的事：“对了，福安现在处了一个镇上的姑娘，女方的照片我见了，端庄又漂亮，娘家也不要彩礼，只要在城里买套房子就行了。”
话里话外其实就是让两个姐姐想办法给买房子。
大姐董念娣那里是不可能了，丈夫本来就没什么钱，她又连生了三个女儿，在婆家面前地位极低，所以这话显然是说给董熙娣听的。
唐浩初瞬间就听明白了，微微皱起眉，连饭都有点吃不下去。董强强则是之前零食吃得太多，肚子吃饱了，也没怎么吃饭，甚至连规矩也不讲就自顾自地跳下椅子去院子里玩了。
毕竟有些话不能在唐浩初面前说得那么明显，所以董老太其实在吃饭之前就已经私下跟董熙娣提过买房的事了。连董老爷子也亲自出马，一边抽着老旱烟一边道：“你弟弟已经不小了，该找个人踏踏实实地过日子了，但过日子不是得要房子吗？”
他磕了磕烟杆子，直接对董熙娣说：“我打听过了，城里的房子也不算太贵，我就寻思着你给你弟弟买套房子，最好再给他买辆车。”
董熙娣却没像以前那么听之任之。她已经为了董福安付出很多，年纪轻轻就嫁给了表面上很好但一喝醉酒就打人的戚震，最严重的一次甚至被打到了住院，然后在医院认识了唐德，父母又因为唐家有钱而让她改嫁到唐家。累积多年的委屈突然涌上来，董熙娣尽量压抑着情绪道：“买房买车不是小数目，而且这些年……”
话没说完被董老太打断了，她的声音带着明显的不满：“福安是你唯一的弟弟，是我们董家唯一的独苗，你给他买房买车怎么了？当姐姐的，负责弟弟的婚房和车子难道不是应当的吗？”
董熙娣只觉得心里的委屈一下子扩大了，忍不住提高声音道：“这几年我给家里的还少吗？福安是家里的独苗，我就是捡来的外人吗？”
“你这死丫头怎么说话的，我辛辛苦苦的把你养大，供你吃穿送你上学，当真是养了个没良心的个白眼狼，不孝女！”董老太的声音也骤然提高，语气变得十分凌厉，“唐家一栋宅子就跟半个村子那么大，还有一间全市知名的大医院，一年不知有多少收入，这点儿钱拿不出？你弟弟的婚房和车子你必须承担！”
也说不出是委屈还是生气，董熙娣的脸色顿时就白了。她到底没当场答应，所以董老太才不死心地在饭桌上再度提起了这件事，甚至直接点了她的名字，并再度重复起之前说过的话：“……辛辛苦苦地把你养大，供你吃穿送你上学，你……”
“外婆养妈妈出了很多钱吗？”少年平缓又好听的声音这时淡淡传来，“究竟出了多少，我可以替妈妈写欠条，等我年满十八的时候，连本加息一次性付清。”
农村养孩子哪需要多少钱？说到欠条，董福安之前曾问唐德借过一大笔钱去吃喝嫖赌并写了欠条，至今也没还。
然而唐浩初语气认真的继续道：“不用担心我赖账，我到时一定会还清的。年满十八岁就成年了，但凡有手有脚也不是智障的正常人，都可以赚钱养活自己，除非是脑残，才会像巨婴一样事事靠父母或者兄弟姐妹，何况我会比正常人更早毕业赚钱。”
这话直译过来就是成年后还要事事都靠父母或兄弟姐妹的都是智障脑残和巨婴，若不是唐浩初的表情太认真，现场所有人都会觉得这简直是在明嘲暗讽。
董福安本事没有一点，脾气却特别烂，随即就要掀桌子砸板凳地朝唐浩初发飙，抬头却看到唐浩初直直望过来的眼睛，然后被眼底有如实质般的冷意弄得一愣。就在发愣的这一刻，听到院子里传来一声刺耳的尖叫。
明显来自于董强强，而且声音带着明显的恐慌，董老太生怕她的金孙出了什么事，连忙跑了出去。
一出去，顿时被吓了一跳，因为院子里竟跑来了一条蛇。
蛇在村里不算什么稀罕物种，但鲜少会出现毒蛇，而眼前这条蛇的蛇身呈棕褐色，头大呈三角形，鼻子上翘，正是农家人最怕的五步蛇，不仅凶狠还有剧毒，一旦被咬根本救不回来。
眼下正是蛇类活跃的季节，它显然是被竹篓里的青蛙吸引过来的，爬行的目标原本应该是食物，吃饱了也就走了，偏偏被董强强看到了。蛇虽然是聋子，听不到尖叫声，但能敏锐地感觉到一切震动，那条五步蛇随即跟着震动转向了董强强所在的地方，昂着头在原地顿了一下，似乎在犹豫和判断。
董老太忙压低声音喊人帮忙，于是屋里的人都出来了。一开始还没看到蛇，走到董老太跟前才惊得瞪大了眼，可五步蛇似乎已经判断完毕，吐着信子朝董强强游来。
这种蛇本就攻击性强，所以游动的速度非常快，董强强早就被吓到发不出声，更别说逃跑了，同样不敢乱动的董老太却在情急之中想也不想就找了离她最近的人替她的宝贝孙子挡着。
于是最近的董熙娣被一把推到董强强身前，一瞬间只觉得心头冰凉。——那是她的亲生母亲，关键时刻却毫不犹豫地把她推出来替孙子挡命，完全不管她会不会有事。
她眼睁睁地看着五步蛇也来到跟前，没有能力也没有时间避开，唐浩初在这时候冲了上来。
少年纤细修长的身体就站在董熙娣面前，于是跃起的蛇身离他就只有短短一厘米。此刻的情况简直是千钧一发，蛇却在要张口咬人的时候神奇般地停下来。冷冰冰的蛇瞳直直对着唐浩初的眼睛，蛇信就要碰到他的下巴。
周围所有人都被吓得不敢呼吸，但唐浩初的表情却和刚才说要替董熙娣写欠条时一样平静。一人一蛇就这么对望着，仿佛在用脑电波交流着什么东西，空气也凝固住，只有董熙娣慌得眼泪都下来了，正要不顾一切地伸手按住蛇头，却没想到那条蛇在和唐浩初对视之后慢慢地缩了回去。
然后调转方向离开了院子，游移的动作飞快，竟有点儿像落荒而逃。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董熙娣紧紧抱着儿子，破天荒地第一次训斥他：“谁让你上来的，啊？你知不知道那是毒虫，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
“妈妈是女生，我是男生，男生要护着女生的。”这是唐浩初在上个世界就说过的话，轻轻眨了眨长睫毛，又道：“书上说女孩子才最矜贵，一生下来就合该被人宠着护着，除了怎么让自己活得开心自在之外，什么也不用操心。”
当下的社会连网络都还没怎么普及，这种话在落后的农村绝对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家庭更是违和。杨春她们三姐妹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有种说不出的震动。
董老太也微微愣了愣。
因为她一辈子也没被谁这样护着，她也是女人。出错了，请刷新重试

第55章 自闭的小可怜
唐浩初自然是用精神力才把蛇成功赶走的。
虽然他已经能熟练地施展‘精神控制’，但那都是在人精神松懈的时候，眼前的五步蛇却杀意正盛，再加上情况紧急，所以他几乎将所有精神力都投射出去了。随后惊讶地发现自己能大致感知到那条蛇的情绪，也能将自己的情绪传达给它，——在某种程度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交流。
这其实是他提前触发了五阶脑域异能者才能使用的‘灵魂互通’。
精神力有些透支，白嫩的脸庞因此而变得更白，在阳光的映射下显得有些脆弱，原本红润的唇瓣也隐隐褪了色。董熙娣只觉得异常心疼，忍不住再次紧紧抱住儿子的肩，低垂的眼眸同时闪过了前所未有的坚毅。
——她决定不再承担董福安的花销和其它一切事情了。
以往她对父母言听计从，除了因为那个沉重的孝字，还默默期盼着能获得父母的关心和正视。都说没有不疼孩子的父母，也没有孩子不渴望父母的认同，小时候她曾经不能理解为什么男孩就比女孩金贵，为什么父母事事都以弟弟为先，为什么对她这样偏颇和苛刻，长大后知道了，却还是忍不住想着如果她更努力更有用一些，会不会扭转和改变什么。
本来就不该奢望的。
其实她早就清楚在父母心里弟弟永远是第一位，不管她付出多少都换不来想要的关爱，却还是像入了魔一般不肯死心。
现在她终于死心了。
又想起被母亲推到毒蛇面前时，全身的血液都发冷的感觉。而她也是一个母亲，她也有儿子，她的儿子是世界上最好最优秀的孩子，他才是真正值得她付出和期待的珍宝。既然父母只在乎弟弟和侄子，丝毫不管她这个女儿的死活，她也不要再管董福安的事，就算有钱也应该全部留给她的浩浩，而不是那些不把她当亲人的人。
隐忍了那么多年的血性似乎在这一日全被激发出来，董熙娣下午就带着儿子回唐家了。回去的路上自然又是一顿颠簸，颠得唐浩初头晕脑胀，整个身体都要散架了，但心里很为董熙娣的转变而感觉高兴。
早先唐浩初在饭桌上的那一番明嘲暗讽其实并不算什么，若真要怼人，他能想出一百种让人哑口无言的法子，但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在世世代代几辈人传下来的观念里，男丁才可以传宗接代的，一切都要以之为中心，这想法已经深入骨髓，怕是连神仙也扭转不了，所以还是要董熙娣自己强硬起来才行。
此刻的董熙娣倒是顾不上考虑别的事，只管担心自己儿子，——也不知是车子太颠了还是中午吃的东西不消化，唐浩初忍不住在下车的时候吐了出来。
其实他只是有点儿晕车，吐出来就好受了，同时感觉胃里空空的，想吃甜食和肉，于是董熙娣一回到家，就忙不迭地去做儿子点名要的糖醋排骨和冰糖汤圆。
她做饭的手艺没得说，全家不管老的还是小的都挑不出任何毛病。冰糖汤圆很快端了上来，唐浩初乌溜溜的眼睛立刻亮了，看上去馋得不行。
唐振凯知道弟弟其实是馋糖了，——汤里放了冰糖，甜度虽然没有直接吃糖块甜，但也差不了多少。不怎么吃甜的唐振凯只尝了几口就不喝了，唐浩初却转眼的功夫就咕咚咕咚喝了足足两碗。天气本来就热，所以喝得额头都出了汗，却意犹未尽地张着小嘴表示还想要。
董熙娣心疼儿子，又给他盛了一碗，唐振凯却微微皱起眉，“好了，浩浩已经喝很多了，不能再喝了。”
唐浩初努力争辩道：“不多，再喝一点点……”
说着开始讨好哥哥，先是殷勤地给他夹了片肉，又从碗里舀了个小汤圆送到他嘴边，“哥哥你要不要吃汤圆啊，汤圆可好吃了。”
模样软软的，声音也软软的，简直和勺子里白白软软的小汤圆一个样，一双大眼睛还扑闪扑闪的，唐振凯被这突如其来的可爱和乖巧击中，忍不住张了嘴。而‘小汤圆’喂完汤圆后便立即抱起碗，想要趁着哥哥吃东西的时候偷偷把汤喝光，待唐振凯反应过来，一碗汤已被他迅速地干掉了一大半。
于是唐振凯伸出手直接把他的碗给夺走了。
小汤圆顿时鼓起腮帮子表示不高兴，却没法从哥哥手里夺回来，也找不到可以帮忙的盟军，——妈妈和爷爷全都像看不见一样装作一本正经地低头吃饭，显然不想插手。
他只好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眼巴巴地看着哥哥，明明肚子已经喝得很撑了，但还是在哥哥喝汤的时候忍不住嘴馋地抿了抿嘴巴，让唐振凯哭笑不得。
唐振凯最后忍着满口甜腻把弟弟剩下来的汤喝得一滴不剩，彻底断绝了他的念头，还给他夹了满满一筷子蔬菜。唐浩初低头瞪了一眼自己不喜欢的胡萝卜，又抬头瞪了一眼哥哥，非常严肃地板着小脸认真宣布道：“我决定不喜欢哥哥了。”
可惜唐振凯完全没当回事，只觉得自家弟弟简直像个傲娇的小猫一样可爱，淡淡点点头说：“哦，好，我知道了。”然后抬手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但不管你喜不喜欢哥哥，哥哥都最喜欢你。”
一句话轻而易举就把小汤圆炸起来的毛给撸顺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脑袋，又有些骄傲地挺挺胸膛，哼唧唧地表示因为自己本来就招人喜欢。
不过唐振凯很快就不能管制弟弟吃糖了，——他收到了首都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就要去北方上大学了。
唐浩初也要开学了。
这年头所有中学都是公布名次的，没有什么尊重学生的**权的这种先进意识，从初二起学校就开始按照名次分班，开学的时候会直接将排班表贴在布告栏上，于是新学年的第一天，所有同学都要先去布告栏看自己是几班。而唐浩初在看到自己名字的同时意外看到了一个本不该出现的名字，不由微微一愣。
这个名字正是郑锐霖。
发课本的时候，唐浩初果然看见了郑锐霖的身影，下意识想要避开对方，但郑锐霖似乎就在找他，发现他之后便喊着他的小名跑了过来，心情很好的主动打招呼道：“喂，唐宝宝，这次我们在一个班了，你知不知道？”
唐浩初没有说话，只管随着郑锐霖的走近而往后退了一步，郑锐霖原本阳光灿烂的脸色立即就忍不住开始转阴，“为什么要躲我啊？我们都认识那么久了，你今天就给我说清楚，我到底是哪里惹你讨厌了？”
其实唐浩初后退的原因只是离太近了脖子仰得累。——也不知对方是吃什么长的，不过才一年多没见，比之前起码又高了十厘米。
郑锐霖的个头的确长得特别快，同样努力增长的还有英语水平和学习能力。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他是卯足了劲儿要跳级，甚至让家里人专门找了个家教老师，假期也没有松懈，不仅成功追上了唐浩初，还和他同样分到了重点班。
郑锐霖的性格由此可见一斑，在问题得不到回答的时候也一样坚持不懈，甚至忍不住抓住了唐浩初的手腕，非要对方给一个答案。唐浩初下意识挣了挣，郑锐霖也下意识攥得更紧，一不小心下手就重了，换来了一声痛呼。
声音小小的，听起来微微有些哑，仿佛生着细软的绒毛，让郑锐霖觉得耳朵痒痒的，像是被什么东西不轻不重地挠了一下。
也许是因为太少听到唐浩初说话，以至于他的声音在他听起来特别宝贵和悦耳，哪怕是一声痛呼。郑锐霖随即松了手，看到唐浩初的手腕上已经被捏出了一个红印，衬得本就白皙的肤色越发瓷白。
他承认他刚才的确按得重了点，但对方的皮肤未免也太细嫩了，仿佛碰一下就要碎了。见唐浩初缩回了手，很想伸手帮他在弄出红印的地方揉一揉，又怕自己粗手粗脚弄巧成拙，心里有点儿后悔。
郑锐霖也发现自己面对唐浩初的时候特别容易情绪化，对方不过是后退一步，就让他极其不愉，转眼的功夫又觉得担心后悔。眼前的小家伙已经不再是小时候软糯糯的一团，腮帮上圆鼓鼓的婴儿肥也没了，取而代之的是更精致的眉眼，只是一张脸还和小时候一样面无表情，但郑锐霖如今已能从看出他的面无表情中看出细微变化，——比如觉得疼或者委屈的时候，会微微嘟起嘴，让人不忍心苛责。
“算了，你不想答就不答吧，”郑锐霖道：“但你得陪我去食堂吃午饭，我从早上起来就没吃饭，快饿死了。”
他这回不敢再拽胳臂，而是揽住唐浩初的肩，还把他手上抱的书都拿走了。
唐浩初也饿了，最终和郑锐霖一起去了食堂。但俗话说凡事有一必有二，从这次之后，郑锐霖便开始经常拖着唐浩初去食堂吃午饭，好在两人的座位离得很远，一个在第一排，一个在最后一排。
唐浩初的身高在同龄人里算高的，但在比他大了四岁左右的同学中就显得矮了，而郑锐霖虽然跳了一级，却因为生日正好卡在九月一号之后，最初上小学的时候没能上成而推到了次年，所以年纪并不比班里人小，加上个子窜得飞快，几乎是全班最高的，和另一个高个子的男生占据了最后一排。
擦黑板向来是由第一排的同学负责的，从左到右轮着来，差不多每到周五就会轮到唐浩初，郑锐霖隔着大半个教室定定看着他的背影，觉得他连认真擦黑板时的模样都特别可爱。从发间露出来的耳朵白生生嫩嘟嘟的，让他很想摸一摸，看它是不是和想象中一样软。
郑锐霖当真走过去摸了，正在擦完黑板的唐浩初感觉到后，立刻转过头，漂亮的眼里带着明显的疑惑。
郑锐霖又摸了一下才收回手，然后撒谎道：“上面落到了粉笔灰。”
唐浩初也不知是信也不信地眨了眨眼，让郑锐霖有些心虚地低下头，感觉软软的触感还残留在指腹上，让他手指发痒，只能去球场上宣泄。——他的篮球打得一直很好，入学短短一个月就凭真本事收服了校篮球队里的人，再加上家境好出手阔气，还自发形成了一个圈子，以他马首是瞻。
郑锐霖身在重点班，却经常跟差班的体育生玩在一起，甚至隐隐有了校霸的架势，同时还一点也没耽误学习成绩，也算是非常厉害。
期中考试结束后，天渐渐开始变冷，每个学年都有的体测就安排在寒冬来临之前，要测身高体重，还有长跑跳远。不光女生不喜欢这个，男生也有点抵触，尤其是拿到体测表后，放眼望去全是哀声遍野。
“我的身高竟然和去年一样，一厘米都没长！”
“体重秤是不是坏了，我比去年重了那么多，也太夸张了吧！”
一堆人拿着体测表嚎叫，大概就只有身材没得说的郑锐霖不懂他们测身高体重时的痛了。郑锐霖已经迅速完成了跳远和跑步，此刻正站在跑道边等唐浩初，还给他带了水和巧克力。
唐浩初那一队因为有人摔伤而耽误了时间，但郑锐霖等的没有一点不耐烦，只是他们赶到食堂的时候，好吃的菜基本没了，排在前面的唐浩初还打到了一份红烧鸡块，轮到郑锐霖的时候，就只剩下鱼和几个素菜。
郑锐霖不喜欢鱼，所以只打了个青菜和豆腐，坐下来之后便开始以秋风扫落叶的架势消灭饭菜。他的饭量一向多，又饿得不行，转眼的功夫就把菜吃得差不多了，唐浩初犹豫了一会，还是将自己的托盘朝他的方向推了推。
郑锐霖知道这是要分给他吃的意思，立即朝唐浩初摇摇头，继续扒剩下的白米。
唐浩初也没在意，想着郑锐霖毕竟是个权贵子弟，自然要比普通人更讲究一点。他之前吃了零食，不怎么饿，放下筷子的时候盘子里多多少少还剩了点饭菜。
见唐浩初放下筷子不吃了，郑锐霖却夹起他剩的食物吃起来。又是一番秋风扫落叶之势，不仅是唐浩初剩下的鸡块，就连沾了油渍的米饭和他没喝完的小半碗海带汤也毫不嫌弃地给解决掉了。
这熟悉的架势让唐浩初恍然间觉得自己看到了霍彪，微微一顿，一点点握起拳。
郑锐霖很快就发现唐浩初又开始躲着他了，——连续三天都找不到他吃午饭。心里憋火的不行，打球的时候都带着一身戾气，进攻时杀伤力之强，简直称得上骇人，根本没有谁能截下他手里的球。在场的人都看得出他心情不好，平时爱说笑的也没怎么出声，几个以他马首是瞻的体育生隐约知道是唐浩初的原因，就想要替他教训教训唐浩初。
于是唐浩初当天下午就被堵了。
其实这几天唐浩初是事出有因，并非故意不和郑锐霖吃午饭，他躲人的方法也比较高端，且非常难追，——准备离开初中跳到高中，早日进入大学。出错了，请刷新重试

第56章 自闭的小可怜
所以唐浩初中午是去班主任吕立那里拿学习资料了。吕立去年就教过唐浩初数学，把他视为得意门生，对他非常喜爱，知道他想提前上高中之后没有表示反对，还帮他整理了好几份高考复习资料和高年级的练习册。而从教室到校门口要经过操场，唐浩初就是在操场旁边的小路上被三个人高马大的少年堵住了，其中左边那个耳朵上戴了耳钉的叫姜龙，右边嚼着口香糖的叫刘岗，为首的个子最高的那个叫卢元奎。
这三人在年级里还算是有一点小名气的，——当然并不是什么好名气，但许多同学都认识。可惜唐浩初完全不认识，所以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便准备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卢元奎随即伸出手挡住唐浩初的去路，“喂，小子，咱们聊聊。”
唐浩初就像没听到一样继续往校门走，但刚走一步，胳膊便被卢元奎拽住了，并且被这没轻没重的力道拽得一个踉跄。
待唐浩初站稳，三个人已经将他团团围住。他总算抬起头看了三人一眼，漆黑的眸子瞧不出任何情绪，“聊什么？”
“少特么装蒜。”右边的刘岗一边嚼口香糖一边用电视里古惑仔的那种嚣张跋扈的语气道：“你得罪了我们郑哥，你自己不知道吗？”
郑锐霖的年纪并不比他们几个大，郑哥这个称呼只是学社会上的叫法，表示尊重和服从。会服从的原因自然不仅仅是郑锐霖本人厉害，还因为郑家的权势和地位。
“谁？”唐浩初一时不明白郑哥是什么人，只觉得莫名其妙，顿了两秒才想到郑锐霖。他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校服，脚上的运动鞋也白得一尘不染，蓬松的刘海安静地垂在额边，整个人显得特别乖特别软，望过来的目光却让刘岗莫名感觉到一种强烈的压迫力。
于是刘岗非常不爽，抬手指着他的鼻子气势十足地道：“谁什么谁，说的就特么是你，别想着给我装傻！我……”
还没讲完就被唐浩初打断，“直接说你的诉求吧。”
诉求这个词算是法律用词，连课本都鲜少看的刘岗鲜少听过，微微一愣，“啥？”
“你们的诉求到底是什么？”唐浩初重复道，表情就像平日里听课做题时一样平淡，或者像个面对上访群众公事公办的政府人员，“还是只想打架？”
这回三个人全都微微一愣。其实他们并没想要打架，只是想问清楚情况并震慑唐浩初一番，好讨好郑锐霖，不约而同地产生了一种被唐浩初牵着鼻子走的错觉。不过输人不输阵，卢元奎当下便狠声道：“对，就是要打架！”
“但这里可能会有老师路过，”唐浩初不紧不慢地将有些下滑的书包重新挂回肩膀上，“换个地方？”
“……”
三个人又愣了一下。眼前的人明明是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感觉到他身上似乎多了股说不出的凶残冷傲的气息。
学校里很多男生都喜欢看武侠小说和帮派影片，对那种凭借义气和武力打天下的古惑仔有种盲目崇拜，而古惑仔怎么可能怕老师，所以提到老师，就算想换地方他们也不换了，刘岗第一个梗着脖子嚷嚷道：“就在这，不用换！”
唐浩初有些失望。他在这个世界并没有像上个世界那样从小就开始学跆拳道，应该是不会任何格斗技巧才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必须要找个隐蔽无人的地方才好动手。
不过不使用拳脚功夫也没关系，——他还有针，用起来甚至比动用拳脚更快，不到一分钟就能把几人安排的明明白白。
唐浩初随即伸进口袋摸到随身带的针具包，然后在卢元奎冲上前的这一刻出手了。
指尖夹着银针，手腕一转，以快到几乎看不见的速度超卢元奎的头维穴扎了下去。只听啊的一声喊，卢元奎当即痛叫出来，放下拳抱住了脑袋。那抱头痛呼的模样让旁边的刘岗和姜龙也忍不住跟着放下了拳，不明所以的同时难免有些惊骇。
头维穴可以治疗头痛，也可以让头不痛的人产生剧烈的头痛，人体所有的穴位唐浩初早就烂熟于心，闭上眼睛也能扎准。而类似于头维穴这种能让人产生剧痛的穴位还有很多，他正要继续找下一个人试针，书包里的手机响了起来。
唐浩初这个手机是去外地上大学的唐振凯不放心弟弟，专门为了方便联系他才买的。学校里还没有多少同学用手机，班里大概也只有唐浩初和郑锐霖两个人会带，所以校方尚未明确出台有关禁止使用手机的条例。
看着手机上显示的陌生号码，唐浩初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通了电话。郑锐霖焦急万分且带着喘息的声音立刻从听筒那边传来：“你在哪？”
唐浩初不说话，郑锐霖的喘息声变得更大了，显然正在加速狂奔，“站那别动，让他们也都给我别动！我这就过去！”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不动，——他还要收拾另两个人。
见卢元奎的疼痛似乎缓解了一些，之前一直没说话的姜龙重新举起拳朝唐浩初狠狠砸去，却在拳头快要碰到唐浩初之际平地传来一声惊雷：“你动他一下试试！”
郑锐霖这一路几乎用了他人生中最快的速度，跑得快要岔气，在看到唐浩初的时候依然没有松懈，像愤怒的豹子一样直冲过来，“你们在干什么？简直他妈的反了！谁让你们动他的！”
郑锐霖心里是又急又后怕，来不及教训人，只管先拉着唐浩初把他全身上下检查一遍。然后发现了一块淤青，——是卢元奎之前拽唐浩初的胳臂时留下的。
唐浩初的身体太容易留印子了，就算不疼，也会让人看上去觉得疼，郑锐霖的脸色瞬间变了，姜龙只觉得眼前一花，还没回过神就被郑锐霖一拳打翻。
他下手极狠，紧接着又脱掉碍事的校服，抬拳揍向了刘岗。两人试图抵御和反击，但不是郑锐霖的对手，头疼已经渐渐消退的卢元奎也想上前制止住郑锐霖，却被他一脚毫不留情地踹到肋骨上。
郑锐霖这一瞬间只想着谁伤到了唐浩初就揍死谁，直到手臂被抓住，回头对上唐浩初黑白分明的眼睛。
郑家是军政世家，所以郑锐霖一直留的是当兵的那种板寸头，一张脸显得成熟又冷硬，被汗湿透了的T恤下露出明显的肌肉线条，配上凶狠的目光，像一头尚未长成但已足够强悍的凶兽。其实他打球的时候就特别狠，甚至被其他球员取了个暴龙的外号，脾气上来了没人敢惹。可唐浩初淡淡地看着郑锐霖，似乎完全不怕，而郑锐霖眼里的狠劲在唐浩初的目光下一点点退去，明明唐浩初抓着手臂的手没有用力，他却像被猎人捕获的猎物般，全身僵住，无法动弹。
“刘岗，你怎么了？”姜龙惊慌失措的喊叫声在这时候传来，“快来看看刘岗，他不对劲！”
只见刘岗趴在地上，一手捂着脖子一手试图往嘴巴里掏什么，甚至难受得在地上翻滚起来，一张脸憋得通红。想到他之前一直在嚼口香糖的事，卢元奎觉得他一定是噎着了，便用力拍打他的背部，想帮他把噎在喉咙里的口香糖拍出来，却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刘岗的确是被口香糖噎着了，——在胸口被郑锐霖击中的时候，疼痛之下张嘴一个呼吸，嘴里的口香糖卡住了气管。唐浩初知道异物一旦进入气管，用力拍击背部不仅起不到作用，反而会让异物在气道里进得更深，正确的手法应该是海姆立克急救法，利用肺部的气流压力使阻塞的异物喷出来，于是迅速走到刘岗身前，右手握紧拳压住他肺部的位置，左手压在右拳上，双手同时用力挤压。
可经过多次努力之后，并没有成功使异物喷出，眼看刘岗的脸色都开始发紫了，窒息的痛苦甚至让他把自己的脖子都抓出了血印。
唐浩初意识到的情况已经变得非常严重，再耽搁下去对方可能会窒息而亡，微微皱起眉，将身上的针具包全部拿了出来。
针具包卷起来的样子看着很小，打开之后却并不小，里面装了长长短短样式不一的几十根针，甚至还有一把非常小巧的手术刀。唐浩初选了一根锋针，针尖疾出，分别点刺在刘岗的檀中、定喘、天突等穴位，又在哑门、风门、光明、曲池等穴位连番下针。
只见他手指翻飞，行云流水，短短一分钟的时间里已下了十几针，几个人包括郑锐霖在内都看呆了。
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们知道唐浩初应该是在救人，而刘岗只觉得胸口闷得快要爆炸了，恨不得把喉咙挖开，双眼都有些突出，看上去非常可怕，身体甚至出现了猛烈的颤抖和痉挛，直到这几针让他得到了舒缓。
唐浩初随即低下头对刘岗道：“静下心，用力呼吸。”
沉着镇定的语气让人不由自主就相信他的话，于是刘岗竭力按照他的话做，身体也竭力静止下来。唐浩初继而深吸一口气，抽出了针具包里的手术刀，伸向了刘岗的咽喉部位。
姜龙这才从惊呆中缓过神来， “你这是要干嘛？难道要在喉咙上动刀子？”
卢元奎也忍不住睁圆了眼，问道：“你、你这是要杀人还是救人？”
郑锐霖亦将心提了起来，可刀光一闪，唐浩初手中的手术刀已然对着刘岗的喉咙划了下去。
被割开的皮肤露出了筋肉与软骨，血立即涌出，鲜红的颜色简直让人头晕脚软。这条小路本来就不算隐蔽，刘岗之前在地上翻滚的时候就有两个学生走过来，其中一个还在郑锐霖的指示下帮忙喊校医去了，于是现场所有人都因这大胆的一幕惊呼出声。
唐浩初却依旧面无表情，全身散发着专注又威严的气势，捏着小小的手术刀又开始割第二刀。持刀的手非常稳，这一刀沿着人体精细的经络支管一点点横向切开了环甲膜。
——刘岗的情况已经到了必须马上进行气管切开手术的地步，这项手术其实很小，加上事后可以打抗生素，也不用担心感染，但难度非常高，否则不仅救不了人，只会让患者死得更快。而唐浩初还没开始系统地学习西医，只在唐家医院看过这样的手术，但他凭借惊人的记忆力和对人体每一处骨肉和经脉的了解成功完成了救治。
一团淡淡的血雾随着环甲膜的切开而喷出，同时传来干瘪的气管被气流充涌时几不可闻的尖啸，刘岗很快感觉窒息的疯狂痛苦开始减弱，重新获得了空气。脸上的表情骤然松弛下来，身体也放松了，胸膛开始剧烈起伏，让赶过来的校医和周围的同学齐齐瞪大了眼。
但是直到用圆利针将异物顺利取出，唐浩初都不曾露出任何表情，最后简单地擦了擦手上的血，将书包里的牛奶上的塑胶吸管割下一截，临时插在刘岗气管的伤口上以免血呛进肺部，“好了，去医院拿掉吸管再止血包扎就行了。”
其他同学依旧处于脚都有些发软的状态，只有校医反应过来，发出了连连惊叹：“这个手术做得非常完美，而且特别及时，否则这个学生恐怕就救不回来了！”
说完带着不可思议的表情问唐浩初：“这位同学，你家里人是医生吗？这种急救手术有经验的医生都不一定做得来，你是不是从小就开始学医了？”
唐浩初依然没有表情，只点了下头，“……嗯。”
校医本来还想再问，但要先送刘岗去医院，鼻青脸肿的姜龙也需要去医院处理一下。郑锐霖拿了张卡给仅隔着衣服挨了一脚并无大碍的卢元奎，让他跟过去帮忙付医药费，同时叫住一言不发就抬脚走人的唐浩初道：“去我那洗一下吧，我有个住处，就在学校斜对面不远。”
郑锐霖的舅舅从前年开始决定转行房地产，所投资的第一栋楼离一中就只有一条街，专门给郑锐霖留了一套小户型。
唐浩初无动于衷，但郑锐霖直接绕到他身前拦住了他。于是唐浩初抬起头看向郑锐霖，眼里明晃晃地写着‘让开’。
郑锐霖也看着唐浩初，——只见阳光下少年的眉眼精致又柔软，像宁静的星河，微微汗湿的头发贴着光洁的额头，无形中带了点脆弱，一阵风吹过来，旁边高大的白杨随风轻轻摇晃，叶子反射着金灿灿的光，如此好看的风景却在他的映衬下黯然失色。
金光同样洒在唐浩初的脸上，纤细修长的身形轮廓仿佛镀上了一层淡金，干净又温暖。那双原本无暇的手染上了血，眼尾处也在擦汗时碰到了一点，红色的鲜血和白色的皮肤交织对比，却有种矛盾的美感和说不出的魔力。
简直漂亮的惊人。
这样一个人，除了躲着他讨厌他不愿意搭理他之外，完美的无可挑剔。
郑锐霖轻吸了一口气，“你也不想让家人担心是不是？”说着指了指唐浩初的眼尾，又指了指他的衣服，“你脸上都蹭到了血，衣服上也弄到了不少，总得洗一洗吧？”
唐浩初的确不想让家人担心，低头看了看校服外套，忍不住皱起眉。郑锐霖伸手握住了他的手，手心的温度炽热的发烫，“我那儿有多的校服，走吧。”
郑锐霖那里的确有一套多的校服，并没说谎，可惜太大了唐浩初根本不能穿。
唐浩初拒绝了郑锐霖的帮忙洗衣服的建议，一个人歪着脑袋蹲在搓衣盆前，试图用肥皂把衣服弄干净。
这栋房子虽然是两室一厅的小户型，但每间屋子的采光都非常好，还有一个大阳台，底下的一楼布满了沿街的店铺，其中有家新开的连锁蛋糕店，站在卫生间外面无所事事的郑锐霖想到唐浩初爱吃甜食，便下去买了份蛋糕和奶茶回来。
因为糖分都供给了高速运转的大脑，唐浩初虽然摄入的糖分非常大，却依然有低血糖的毛病，洗完衣服一起身就觉得头晕眼花。加上之前耗费了太多脑力，此刻严重缺糖，甚至到了快站不稳的地步，便用叉子挖了一点蛋糕放进嘴里。
蛋糕里有一层栗子馅夹层，绵软的栗子香和蓝莓果酱的甜味混合在一起，非常好吃，让唐浩初觉得每个脑细胞都发出了幸福的呼喊，忍不住多吃了几口，认真吃东西的模样看起来特别乖。
看着他安静的侧脸，感受着他身上干净的气息，郑锐霖心里只想着若对方能一直这么听话就好了，或者能一直像现在这样待在他身边。
唐浩初又喝了一口奶茶，味道同样非常香甜，喝起来全身暖暖的，享受地抿了抿微嘟的嘴，小小地呼出一口气，让郑锐霖莫名想到了小时候看的动画片里那只嘿咻嘿咻挖土的小鼹鼠，低声笑了笑。
听到笑声，唐浩初不由微皱起眉，见他似乎有点不高兴，郑锐霖胡乱指向奶茶杯上印的彩虹道：“我只是突然想起了小鼹鼠，觉得非常可爱。”
于是唐浩初也盯着杯子看了看，似乎在想彩虹和鼹鼠之间的逻辑关系，可惜再聪明的大脑也没弄明白。那认真思考的模样和吃东西的样子一样可爱，郑锐霖心头一动，突然拿出柜子里的相机走过来。
“我们来拍张照吧，沙发背后这面墙空空荡荡的，我想放个照片墙，显得比较温馨好看。”
唐浩初闻言，立即想要躲开，可惜郑锐霖已眼疾手快地按了快门。定格的照片上，夕阳的余晖照得客厅满室堂皇，纤细的少年被更高大健壮的少年用拥抱般的姿势亲近地圈在怀里，微微睁大的眼睛明亮动人，还有一丝躲闪不及的慌乱，搂着他的少年却笑得飞扬又灿烂。
“很好看，”郑锐霖晃了晃相机，“要不要看一眼？”
被强行拍照的唐浩初又生气又有点想看照片，最后也许是觉得要更生气一点，一言不发地站起身，去看他的校服有没有烘干。
衣服当然不可能干那么快，何况唐浩初没有多少洗衣服的经验，里面的衣服也弄湿了。但他穿着湿哒哒的衣服就要走，郑锐霖自然不会让他这么离开，一边跟过去一边唠唠叨叨的道：“不行，你这样走会着凉的，要不你今天就在我这里休息吧，我给你爷爷打个电话说一声，再让人送晚饭过来……”
然而说话间唐浩初已经背着书包走到了门口，于是郑锐霖伸手拉住了他的书包，但一时间用力过猛，把书包给拽掉了。
整个书包连同里面的东西跟着摔在地上，郑锐霖立即弯下腰帮唐浩初捡，却在这时看到了摔出来的高中课本和试题。
“高二数学，”郑锐霖念出了书名， “——你怎么在看高二的书？”
下一刻便反应过来，“你又要跳级？”郑锐霖皱起眉，脸色也变了，“你该不会是为了躲我而跳级的吧？”
之前完全是怕唐浩初着凉而不让他走，现在却一把按住门： “你不说清楚就不让你走了。”
唐浩初抿着唇一声也不吭，那双平静又略带无辜的大眼睛瞧得郑锐霖心里又烧起了火。他知道自己丝毫没有生气的立场，还显得莫名其妙古怪多余，但就是克制不住情绪。
郑锐霖随即揽着唐浩初的肩把他带回沙发上，唐浩初一开始没有挣，却在郑锐霖松懈的时候毫无征兆地站起来将郑锐霖狠狠推开，径直向门口走去。郑锐霖的第一反应自然是冲过去拉他，力气太大加上唐浩初本身没站稳，两人双双摔在了玄关的地毯上。
郑锐霖的身体正好压在了唐浩初身上，两只手臂则护在唐浩初的身下，以免他摔伤。唐浩初望着近在咫尺的脸，再次于恍惚中想起了霍彪，突然在下一秒开始了剧烈的挣扎。
郑锐霖竟险些按不住他，只得凭借身高优势将他圈在怀里，然后直接将他整个人抱起来，把他重新带回沙发上，然后准备将大门彻底锁死，却不料唐浩初竟在他锁住房门的时候转身去了阳台。
当郑锐霖反应过来的时候，唐浩初已经出人意料地打开了阳台窗户，跨上了窗沿。这里是五楼，摔下来的情况非同小可，郑锐霖见状，几乎被吓得魂飞魄散。

第57章 自闭的小可怜
郑锐霖还完全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一步，只知道自己连声音都在无意识发颤，急急喊道：“浩浩，你要干什么？快下来，别吓唬我……”
事实上他已经被吓着了，惶急地握紧了拳，疾步奔向阳台的时候甚至有点儿脚软，心跳也失去了正常的节奏。可更惊吓的还在后面，——眼看郑锐霖即将奔近，唐浩初竟然把另一只腿也跨出了窗沿。
郑锐霖顿时不敢再靠近了，磕磕巴巴的说：“别、别、你别乱动。”
因为唐浩初的双脚就站在窗沿外面极其狭窄的一小块平台上，那点位置根本不够站人的，若不是手还抓着窗框，恐怕当即便会站立不稳地摔下去。
所以郑锐霖只敢小心翼翼地以不被察觉的速度向唐浩初的方向移，然后尽量平静地对唐浩初说：“浩浩，这是五楼，不是闹着玩的，让我带你上来好不好？只要你上来，你想怎样我都答应你……”
他从来没这样焦急不安地哄过人，表面装得平静，一颗心却慌成一团。而唐浩初始终不出声，只像安静无害的小鸽子那样微微歪着脑袋看着他，仿佛在判断他这句话的真假。
于是郑锐霖想也不想的继续道：“是真的，我如果骗你，就不得好死。”
话刚落音吹来一阵风，吹起了唐浩初额前的碎发，脸色被风吹得有些苍白，衬得精致的眉眼更加好看。他的衣摆也随风飞扬起来，浓密的长睫毛亦随风颤了颤，而郑锐霖的心也同样在颤。风还卷起了一片小小的落叶，升到五楼的高度又盘旋着下降，唐浩初下意识便跟着那片飘飞的叶子低头往下看。
这个小小的动作却吓得郑锐霖几乎要冒冷汗，甚至有种似曾相识的仿佛经历过的惶恐袭来，让心口泛起针扎般细密的疼痛，颤声道：“浩浩，你别乱动，等我过去带你上来……”
所幸郑锐霖此刻已移动到窗边，而唐浩初只顾着低头看叶子没有注意，于是郑锐霖当机立断的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攥住了唐浩初的手腕。
他抓得非常紧，大有唐浩初要是挣开他掉下去他也跟着跳下去的架势，抓住唐浩初的这一刻，觉得自己的心脏又回来了，在胸腔里砰砰砰跳得厉害，若唐浩初能够留神，会听到他的心跳声简直强烈的如战鼓一般。
唐浩初最终被郑锐霖从窗户外头拉回到阳台里面。
将近十六岁的郑锐霖已经长得非常高大，常年打球和运动又让他更加健壮，比他年纪大的学生都没有几个力气强过他的，何况是比他小了三岁零三个月的唐浩初。而唐浩初也没有在被拉上来的过程中乱挣，只抬起头静静看向郑锐霖，两个人的距离非常近，以至于郑锐霖能清晰地从唐浩初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郑锐霖像是难以控制情绪又像是无法直视那双眼睛一般微微低下头，隔了片刻才重新抬起来，用极其压抑的嗓音道：“对不起，之前是我太冲动了，不该抓着你堵着你，我以后不会再这样了，你也不要再吓我了，好不好？”
唐浩初没有说话，只依旧用漂亮的眼睛看向郑锐霖。那双眼睛极其好看，初生小鹿似的无辜清透，漆黑的瞳孔又大又亮，还带着点清透的琥珀色，能让人看得心肠都化掉。
郑锐霖忍不住叹了口气。
从记事起他就没喜欢过谁，甚至曾高傲地认为根本没有够格做他朋友的人，除了家人之外，不管男的女的美的丑的，他瞧着都不顺眼。直到认识唐浩初，才发现原来这个世上还有这样的人，不经意间就能引起他的全部注意，吸走他的所有目光。
可他完全不知道该拿唐浩初怎么办。
软的不行，连个眼神都得不到；硬的更不行，刚才差点没把他吓得魂飞魄散。他家世好头脑好，从来都顺风顺水，人生里所有的无能和无措全都用在唐浩初一人身上了。
这回唐浩初离开的时候郑锐霖再也不敢阻拦，只强行塞给他一把伞。
因为外面的天突然阴下来，隐隐有下雨的架势，唐浩初刚走没几步，天上果然下起了雨。
雨不算大，但落得很急，街上的行人几乎全都惶急地奔走起来，只有唐浩初的脚步始终不紧不慢，相比于周围来往的人和凌乱的雨，身姿有种说不出的优雅好看。前面就是公交站台了，一辆本田却在公交车来到之前停在他身边。
开车的正是之前为他治疗自闭症的心理医生江翡。一开始江翡只觉得背影像唐浩初，转弯的时候才确定真的是他，立即停下车道：“浩浩？”
虽然唐浩初的自闭症已基本痊愈，但因为这个病比较容易复发，唐老爷子又跟江翡另外签了个条件比较宽松的长期合同，所以他至今依然是唐浩初的心理咨询师。江翡紧接着下了车，走到唐浩初跟前笑着道：“是不是刚放学？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唐浩初抬起头看了江翡一眼，没有说话，江翡不着急也不催促，只伸出手轻轻放在唐浩初头顶上，然后顺着柔软的发丝一点点抚摸，像在奖励最乖巧听话的小孩子，又像对待一只让人不住心软的小动物。
昨为一个专业的心理医生，江翡自然清楚自闭症患者之间的不同，——比如有的是先天形成的，有的是后天造就的，有的异常执着且无法与人沟通，有的则不能接受任何身体上的接触。唐浩初就比较执着，而且至今在说话和沟通上有一定问题，但并不排斥身体接触。
也许是末世里在冷冰冰的实验室里长大，唐浩初的确很喜欢拥抱和抚摸这类会带来温暖感觉的身体接触，加上很久以前就认识江翡了，便没有表示排斥和抗拒，却不料这一幕全部落入郑锐霖眼里。
因为担心唐浩初一个人回去不安全，郑锐霖其实一直远远跟在唐浩初后面。
怕被发现，郑锐霖不敢离得太近，所以隔了足足半条街的距离。伞给了唐浩初，他自然淋了一身雨，但他不在乎淋不淋雨，只管望着唐浩初的背影。那背影明明纤细又单薄，似乎脆弱的不堪一击，偏又透出一种无人能摧的坚韧。然后就看到了停下来的车和走下车的男人，看到那个男人态度自然亲近地跟唐浩初说话，抚摸他的头发。
坏就坏在江翡的外形非常好，还因为保养得当的缘故显得特别年轻，穿着休闲装的样子尤为如此，远远看上去简直像个大学生。江翡那边顺完了毛，又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唐浩初身上，语气带着家长般的纵容和关心，“雨待会儿说不定会更大，去车上吧，车上暖和。”
说着握住了唐浩初冰凉的手，另一手拉开了车门，在他拒绝之前再次开口：“好了，走了。”
于是唐浩初上了车，前面正好是绿灯，车子很快绝尘而去，转眼就让想要追上去的郑锐霖追不上了。他站在原地看着彻底隐没在车流中的本田，说不清的愤怒和不甘等各种情绪再度将胸腔填满。
因为不管是摸头握手还是披衣服，唐浩初都没有对那个男人表示任何排斥或抗拒，却会在他摸头的时候躲到一边，握手的时候也挣开来，连披衣服都坚决不要，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无法释怀。
明明江翡什么也没做，只是送唐浩初回家而已，郑锐霖也用电话确认了唐浩初安全到家的事，但江翡依然被郑锐霖盯上了，并且觉得他带着金丝眼镜的样子像那种专门哄骗未成年的衣冠禽兽。
这自然是郑锐霖的嫉妒和偏见，但偏见一旦形成，就很难更正了，郑锐霖甚至忍不住查了江翡的车牌号。
普通公民只有报案后，才能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用车牌号查出车主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但车管所或保险公司有人的话，不报案也能查。找车管所最快，分分钟就能调出来，保险公司就比较慢了，因为要先确认车辆到底在那家公司投的保。
怕惊动到父亲和爷爷，郑锐霖没有用郑家这边的人脉去车管所，只找了虽然改行房地产但依然是国内数一数二的保险公司股东的舅舅帮忙查了下保险。于是一个多星期后郑锐霖才拿到江翡的姓名和住址，此刻正和唐老爷子通话的江翡还对此全然不知。
医学生和其他学生不一样，本科要读五年，研究生再加三年，可这还只是个开始，因为省级医院临床专业基本都要求博士学位，拿到学位后还要通过执业考试才能真正上岗。唐浩初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中学里，所以在系统第三次催促完成‘初露头角’的任务时，向爷爷提出了想插班到高二读书的想法。
此刻正是高二下学期，所以再等一年零两个月就可以参加高考了。唐老爷子并不担心孙子的智力，只担心他的心理，所以专程打给江翡，想问他多次跳级会不会增加孩子的心理压力，影响心理健康，是否继续留在低年级，多找一些年龄差不多的人玩才更好。
“并不是和同龄人在一起就好，”江翡认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毕竟是高功能自闭症，智力和正常人一样甚至高出许多，而且大多具备无人能及的特殊专长，硬让他和同龄人凑在一起，反而容易遭到排挤。”江翡谨慎地继续道：“一般来说的确不提倡孩子跳级，因为违背身心发展规律，但如果孩子的智力水平很高，也能适应跳级后的环境，跳级对他将来的发展反而会有好处。”
对话持续了很久才结束，而江翡挂断电话的同时，郑锐霖恰巧也挂断了电话。——他已经找到了能根据姓名地址查详细资料的人，只需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将江翡的资料送过来。
实在因为江翡抚摸唐浩初头发的那一幕对他来说太刺眼了。
虽然唐浩初不愿意搭理他，但他也从来没见过唐浩初搭理其他同学，而戚向南和唐振凯是与之血脉相连的家人，唐浩初和他们亲近，郑锐霖可以理解。可这个江翡不是唐家的亲戚，也不是什么至交故友，难道在唐浩初心里，他连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人都不如？
拿到资料后，郑锐霖才发现事情似乎和他想的截然不同。江翡已经四十出头了，而且头衔不少，什么某某学校的医学博士，发表过某某论文，曾任职于某某医院又辞职开了一间心理诊所。郑锐霖将这些信息全部掠过去，目光最后停在‘着名的儿童心理医生’这几个字上，突然有种不可思议的念头隐隐闪过脑海，让他整个人定在原地。
郑锐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抱着怎样的心态打通了纸上的电话。
江翡对外留的号码一概是诊所的座机，所以接电话的是在诊所值班的助理。当郑锐霖犹豫着询问他们是否接纳过一名姓唐的病人时，助理小姐立即表示诊所里几乎各种姓氏的病人都有，但事关病人**，概不外泄，如果他有什么心理上的问题或疑惑，可以预约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
郑锐霖犹豫许久，最终出钱预约了一次心理咨询。
“我是帮我弟弟咨询的，”郑锐霖这次面对面见到了江翡，但他只看了江翡一眼就从他脸上移开了， “我想根据我弟弟的举止咨询一下他的情况，可以吗？”
江翡能看出郑锐霖在说谎，他口中的人恐怕不是他的弟弟，不过从表情上看，应该是一个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人，这个人也的确有一定的问题。而作为心理医生，没有把病人往外推的道理，江翡立即点头，“可以。”
郑锐霖尽可能将唐浩初的日常说得很详细，“在学校里若非遇到必要情况，他一天都不会讲一个字，课外休息时间从来都是一个人看书，我问他话几乎全得不到回应，也不主动和其他同学交流……”
一口气说了很多，最后提到了之前跳窗的事，“站在窗沿外的时候他眼里非常平静，完全没有任何类似于恶作剧或者开玩笑的想法，我，”说到这里握紧了拳，顿了一下才又道：“我能感觉他并不在意自己会不会掉下去，也不在乎别人会不会担心……”
在江翡看来唐浩初的自闭症已经好了，不会产生跳窗这种过激行为，所以完全没朝唐浩初的身上想，只根据郑锐霖描述的情况具体分析道：“语言障碍社交障碍以及无法共情，都是自闭症患者所特有的，但这种事很严肃，要让你弟弟亲自过来做一下行为测试才能确诊。”
自闭症这三个字让郑锐霖心头一颤，拳头握得更紧，指甲深深嵌入到肉里，“这个病怎么治？能治好吗？”
“目前主要有心理疗法和药物疗法，国外现在开始使用一种叫利培酮的药物，能较好地改善重度自闭症患者自伤或攻击的行为，好好治疗的话是有希望恢复的，但要谨防复发。”江翡顿了顿，补充说：“所以家长平常要多和他交流，但不要强迫孩子社交，以免大孩子的压力和焦虑。值得注意的是全球还有许多被称为高功能自闭症患者的自闭症天才，他们虽然无法表达，但并非无法感知，而且智商越高的患者对外界的恶意感知会越敏锐，家长的态度要更加谨慎。”
郑锐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诊所的。
脑子里乱成一团，零零碎碎拥拥挤挤的想了很多，但又仿佛什么也没想一般理不出半点头绪，等他反应过来，已经打车打了唐宅门口。
他站在那里，很想进去见唐浩初一面，却迟迟无法迈步。路口的风非常大，吹得他全身冰凉，突然觉得胸腔发闷心口生疼，比所有不被唐浩初理睬时的失望和打球时受过的所有伤全部加起来都疼。
和唐浩初相处过的所有画面一幅幅浮现在脑海，郑锐霖第一次明白到心疼和后悔的滋味，仿佛吹过的风都变成冰块卡在了他的嗓子里，在一喘一息间生出尖锐的冰刃，毫不留情切割着他的心脏和咽喉。如果他能更耐心地和唐浩初相处，不在头一天认识的时候就把他推倒，不当着其他同学的面喊他小哑巴，不夺走他的书包，不强行拉着他不放，不逼他跳窗户……
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

第58章 自闭的小可怜
可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如果，他从一开始就能懂得怎样正确对待自己喜欢和在意的人，从一开始就能付出足够的关心和耐心，没有做那些为了获得对方的关注而做的蠢事，对方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排斥他，一定会在某一天给他回应。也许会用好听的声音唤他的名字，语气里甚至会带着欢喜，看向他的眼神也充满了信赖，会乖顺地陪在他身边，认真地聆听他说话，会和他做许多许多他一直都想和他做的事，比如一起逃课溜冰，一起玩拼图打电动，一起去天文馆看星星去电影院看电影……
这样的想象却让郑锐霖心里更加难受。
天色渐渐黑了，天上无星无月，只有呼啸的风声，感觉整片天地一片寒冷，仿佛处处都结着冰。郑锐霖就那样静静站在原地，到底没有进唐家去找唐浩初，却又莫名不想离开，直到手机响起了信息提示声，才跺了跺有点僵的脚，拿出口袋里的手机。
但他没有查看新来的短信，而是望着通讯录里存的唐浩初的号码发了会呆，然后给唐浩初发起了短信。
心里其实有很多话要讲，但在信息框里删删改改了半天，只发了一条最平淡无奇的‘现在在做什么’。等了很长时间也没等到回复，郑锐霖沿着唐家门外的桂树转了两圈，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对方一定是没有听见，又编辑了一条信息，同样删删改改了半天才发出去，可惜同样没得到任何回应。忍不住将指尖移到通话键，鼓起勇气拨通了电话，却不料电话才刚响到第二声，就听到了被挂断的忙音。
夜更深了，风也更大了，像能吹进骨头缝里那样冷，郑锐霖站在风口，拿着手机的手指已经完全冻僵了。
他原本以为自己不会更冷了。
郑锐霖慢慢把手放下来，连同手机一起装进口袋。手机片刻后再次响起，忙不迭地掏出来查看，并不是他期望的人，而是问他什么时候回家的家人。
已经到了晚上九点，河东的这一片区域很难打到车，郑锐霖转了两趟公交才到家，转车的路上还遇到了一阵大雨，全身上下都淋透了，配上发白的脸色和暗沉的神情，看起来有些吓人。所幸郑老爷子已经休息了，只有下午才刚出差回来的郑妈妈有些担心地让儿子赶紧回房间洗个热水澡，又让保姆立即去煮姜汤，甚至亲自去了厨房。
大概是太多年没生病了，人体的免疫系统总要进行一次自我循环和修复，身体一向强健的郑锐霖竟然生病了。
他不生病则以一生病惊人，甚至病到第二天完全起不来的地步，觉得无比乏累，身上的被子像座山一般压得他喘不过气，连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可在盖得那么厚的情况下，他依然觉得冷，从心底散发的说不出的冷意覆盖了全身。
郑妈妈给儿子喂了退烧药，又逼他吃了点东西，安慰他道：“明天就好了。”
不，明天不会好，后天也不会好，以后都不会好了。因为过去的事情永远没有机会重来，说过的话也没有机会后悔和改正。
郑锐霖的鼻子突然有点发酸，眼窝也莫名跟着发酸，于是把自己埋到了被子里。忍不住想到他和其他同学喊唐浩初小哑巴的时候，唐浩初会不会也曾这样埋在被子里偷偷难过，会不会也在盖得那么厚的情况下，依然觉得冷。
郑锐霖最终在药效的作用下睡着了，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他依然等在唐家门口的桂树下，一直等一直等，等到俊美可爱的少年跑到他跟前。少年的脸上虽然没有表情，眼里却充满了见到他的惊喜，说：“郑锐霖，你怎么会来啊。”
他第一次听他喊他的名字，心里开心得不行，却还要努力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我来带你出去玩。”
“为什么要带我出去玩？”
少年懵懂地看过来的模样特别可爱，一双大眼睛清澈又明亮，让人忍不住想要把什么都给他。郑锐霖不由如实开口道：“因为我喜欢你啊，特别特别喜欢。我从一开始见到你，就想和你做朋友了。”
少年低下眉眼， 鸦羽般的睫毛垂出优雅的线条，修长的脖颈弯成好看的弧，让人瞧着心里异常柔软。然后抬起头说：“我也从一开始见到你的时候，就想和你做朋友了。”
原来梦可以这样甜，甜到让郑锐霖想永远沉浸在虚幻的梦里面，甜到他醒来后依旧能感受到胸腔里满满当当的欢喜，嘴角甚至挂着笑。
可笑容很快就消失了。
醒来看见空荡荡的房间，现实和梦境之间的对比只会让人无比难受。
但毕竟是得天独厚的天之骄子，不会真正被任何事情击倒，郑锐霖很快在病好的同时重新振作起来。他决定回学校后继续围在唐浩初身边，守着他护着他，学会尊重他的意见，从他的角度考虑事情。虽然他犯过错，但他们年纪还轻，未来还很长，还有机会弥补。
郑锐霖优越惯了，从来没遇过什么求不得的东西，天性里便缺了一分忍耐，可现在，他愿意为了唐浩初学习忍耐，学习体谅。他仿佛一夜之间长大，变得更加成熟和稳重，他在心中暗暗发誓，要把以前对少年的伤害全部补回来，要加倍对他好，要把对方喜欢的东西捧到他面前，对方不喜欢的通通帮他扫除和清走，让他每一天都觉得开心和快乐。
然而等郑锐霖回到学校之后，唐浩初已经在唐老爷子的帮助下到高中部读高中去了。
但唐浩初并没有高中学籍，只能算作半途转来的旁听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没有高中学籍和毕业证同样可以报名高考，只不过参加的身份不是应届毕业生，而是社会考生。这两种身份其实没有区别，因为各类大学在录取上都是择分录取，不存在什么偏颇。
还有不到两个月就升到高三，大部分学科都开始了紧张的复习模式，学习任务变得非常繁重，老师和同学们全绷紧了神经，唐浩初也开启了学校和唐家医院的两点一线的生活，一边学习一边继续磨练医术，连家都很少回。于是郑锐霖没有再去找唐浩初，一来是这种情况下很难见到对方，二来已经开始懂得换位思考的他担心在这最关键的一年打扰对方学习，——除此之外，他自己也要更努力地学习了。少年实在太优秀，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撵得上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变得多优秀才能被他看在眼里，只能用最大的努力积极进取。
一年转眼过去，随着天气的越来越热，高考的日期也越来越近了。高考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每个人以后要走的路，全国各地几乎所有家里有考生的家庭都陷入紧张和期待的气氛中，毕业班的老师也一样，希望自己这一届带的学生能考得比上一届更高。
唐浩初的班主任韩静静却是头一回带毕业班，年纪也比较轻，但她的心态比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师都好，甚至在高考还没开始的时候便忍不住骄傲地跟闺蜜分享道：“我带的班里怕是要出一个高考状元了。”
听筒对面的人听上去有些无奈，“还有两个星期呢，好不好再等一等啊？等成绩出来之后，你再激动也不迟，再说你们学校好几年没出市状元了……”
“有个词叫抑制不住，懂不懂？”韩静静却是越说越激动，“你不知道我那个学生有多优秀，一模二模和三模全都稳居全市第一，年纪还特别小，比班里同学起码小四岁！”
“那他岂不是天才？”对面的人惊讶又疑惑的道：“这也太厉害了，你没骗我吧？”
“哼，不信算啦，”韩静静显然十分相信自己的学生，特别自信的说：“等着吧，等成绩出来后，一定会让你们目瞪口呆的。”
六月七号，唐浩初在董熙娣的陪伴下拿着证件和考试用具抵达了高考考场。考试对他来说很顺利，所以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在考完后对照答案估分，家人也没有像其他家庭那样对分数过度关注，分数出来的那天早上，唐浩初照常跟着唐老爷子去唐家医院了，还是远在外地的唐振凯用他的准考证号帮他在网上查了一下。
眼下的查分系统还不能显示排名，但页面上显示的各科分数都高的吓人，唐振凯记得自己高考那一年的状元比这个总分低了将近十分。心里难免激动起来，正准备给家里打电话，唐老爷子那边已经接到了教育局熟人的恭贺电话，说全市理科状元的名字正是唐浩初。
每一年的高考状元都是关注重点，于是这个消息转眼便以迅雷之势迅速横扫了S市。第二天本市报纸在刊登高考分数的时候把唐浩初的名字写在了非常醒目的位置，标题便是‘天才少年跳级参加高考，两科满分总分全市最高’，全国性的报纸紧接着也报道了这件事，但内容更多的是围绕 ‘少年强则国强’的主题，比如什么随着国家的进步和人民素质的不断提高，我国优秀的少年将会越来越多，以及只要在改革开放的道路上大步前行，国家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和光明。
一时间唐浩初的名字伴随着天才少年和民族自豪感这样的词语一同传遍了全国，熟识的人纷纷准备前来道贺，一些有孩子的家人甚至想带小孩来沾沾高考状元的喜气；全国尤其是本市最知名的几所高校全都有老师准备上门拉人，希望唐浩初能去他们学校；报社记者也想对唐浩初进行一次面对面的采访，分享一下跳级历程和学习经验，——短短两天唐家的电话几乎要被打爆，家门口也有被围堵的趋势。
这种事换做别的家庭只会认为荣耀和欣喜，唐家却非常不安，不仅唐老爷子觉得担心，连江翡也认真建议说最好不要让唐浩初获得过分关注，于是提前放假回家的戚向南在刚到家的第二天就带着弟弟一起回首都北城了，简直像在躲债，还是坐夜里的卧铺连夜走的。
戚向南如今和唐振凯一样都在北城上学，——他在部队里考了足足三年才终于考上军校，也算是一波三折。但军校生好处多多，首先在学校里的一切费用包括伙食医疗和军装全由军队承担，其次寒暑假可以离校回家，而且上学的时间也算军龄。
卧铺里的顶灯统一关掉了，但车厢里并不暗，外面的月光也很好，戚向南躺在弟弟对面的卧铺，认真看了看他安睡的小脸。这张脸从小看到大，以前觉得是他的弟弟，忍不住就会心生疼宠，现在小家伙长大了，却依然觉得他还和小时候一样，做什么都惹人疼，要接着宠才行。
唐浩初和戚向南去了唐振凯在学校附近买的公寓，唐浩初唯一想填的志愿就是这所大学的医学部，可以提前过来熟悉环境。但唐振凯不在，——他已经快上大四了，所以在老师的举荐下去了全国最大的一家药品公司实习，其总部在沿海的G市，要半个月后才能回来。
公寓里有厨房，戚向南决定出去买一点食材，回来的时候，一进门就看到乖乖坐在窗边看书的弟弟朝他看过来，心里顿时升起一片柔软，让他想把眼巴巴望着他的弟弟揉进怀里，不管去哪儿都带着。
紧接着，唐浩初便见哥哥像变戏法一样从袋子里变出一小块奶油蛋糕和一小盒冰淇淋，顿时睁圆了眼睛，还嘴馋的抿了抿唇，模样简直和蛋糕上的巧克力小人一样可爱。
戚向南一贯是最会宠弟弟的，若没看到甜品店就罢了，一旦看到了，就会忍不住给他买一点他喜欢甜食。而小家伙吃蛋糕时的表情简直满足到无法用语言形容，微眯起眼吃的特别珍惜，小脸白白软软的和蛋糕上的奶油一个样，模样傻乖傻乖的，仿佛全世界都在装在蛋糕里面了。
冰淇淋被戚向南暂时收进冰箱，等下午天最热的时候再给他。大夏天吃冰淇淋最开心了，下午递过去的时候，小家伙高高举着两只小手，仿佛接受火炬传递一般，那激动又神圣的小表情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唐浩初拿着小勺子，吧嗒着嘴巴，转眼把冰淇淋吃光了，冰冰甜甜的味道一路甜到了他的心上。他一高兴，小嘴就跟抹了蜜一样甜，喊哥哥的小嗓音听起来像化开的冰淇淋，甜甜软软糯糯，让戚向南也跟着甜到了心里。
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一个样，尤其小孩，脾气完全是被惯出来，一但有人惯着，短短几天的功夫就能养得嫌东嫌西挑三拣四。戚向南在部队和军校里是个没人敢惹的铁血真汉子，偏偏对弟弟有求必应，才半个月，唐浩初的小脾气就被惯起来了，糖瘾也卷土重来。
待戚向南归校，监护人换成了实习结束的唐振凯，立即就发现了问题。比如昨晚睡觉前小家伙还说要吃鸡蛋饼，唐振凯一大早起床给做好了，他又有了别的主意：“我想吃豆沙包。”
唐振凯可不会像戚向南那样惯着他，说：“你昨天不是要鸡蛋饼的吗？”
唐浩初哼哼唧唧的不说话，就是不愿意吃蛋饼，唐振凯怕他饿着，最终还是出去给他买了豆沙包。
这还是都小事，——前段时间唐浩初已经把偌大的校园熟悉了一遍，可以轻车熟路地独自拿着哥哥的借书卡去图书馆借书了，唐振凯趁着弟弟出门的时候打扫房间卫生，竟发现了一大堆不该出现的零食。
于是回来后的唐浩初直挺挺地在哥哥对面站站好，一张小脸都是被抓包的懊恼。只见茶几摆满了不知哪来的糖果和巧克力，还有因胃不好而禁止他吃的辣条泡椒凤爪等辣的东西。
罚站的时间太久，唐浩初腿有点酸，委屈地偷偷放松了一下脚，但唐振凯一声凶巴巴的‘站好’，立即让原来站得有些歪歪扭扭的少年重新站直了，眼神还偷偷瞄一下哥哥，看他脸上依旧阴沉沉的，又迅速垂下脑袋当乖宝宝。
“脚酸了？”
唐浩初忙不迭地点头。
“那你还藏这么多不该吃的零食偷吃？关于这事我都说过多少次了，你哪次听话了？！”
唐浩初抿着嘴巴不吭声，在哥哥的训斥下变成了一只缩着小翅膀不敢动的小鹌鹑，像有了小脾气似的鼓起了腮帮子，但实际上心虚得很。
其实唐浩初年纪已经不小了，但两个哥哥还是把他当小孩。小孩子坚决不能惯着，唐振凯想。
他舍不得体罚，却开始了冷暴力，铁了心决定忽视唐浩初，直到对方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于是唐浩初很快就发现哥哥不理他了，有点儿着急，蹲下来抓着哥哥的膝盖小幅度地晃了晃，“我切了芒果，哥哥要不要？”
唐振凯不为所动。唐浩初再接再厉地说：“芒果可甜了，我端过来喂你好不好。”
唐振凯终于赏脸看了弟弟一眼。小家伙的声音在他听来比芒果更甜百倍，眼眸亮亮的，像坠满星星的，定定地望过来，满心都是讨好。
见哥哥看他了，唐浩初语气里愈加讨好，“我还泡了茶，哥哥喝不喝？”
小孩子的确不能惯着，但自家的小孩多纵容一点也没什么。唐振凯依然板着脸，声音却柔下来，道：“拿过来吧。”还不忘补一句，“小心点别烫着。”
快开学的时候，唐老爷子和董熙娣也赶到了北城。医学部的宿舍是按报名顺序来的，不是按学号分的，唐浩初因为被董熙娣拉着买衣服和生活用品，报道的那天去得最晚，在宿舍老师那里领钥匙的时候才发现前面的宿舍都排满了，反而成了新分到的宿舍里的第一人，若后面没有同学再分进来，就是一个人住一个四人间了。
但日落之前还是有一个学生来了，而且人没到，说话声就远远传了过来。
程昱沉着脸边打电话边走进宿舍，别的学生都是家长陪着，但陪在他身边的是两个保镖和一个保姆。保姆帮忙用钥匙打开门后，程昱里里外外扫了一眼，说话声更响了，对着手机继续道：“我就说宿舍条件肯定没法住，我刚看了，简直小的可怜，像个火柴盒儿！”
“不，比火柴盒还大点儿，姥姥你不知道，这就一棺材板儿！”看了一眼上下铺，又语带委屈地补了句，“还得俩人共分一个棺材板儿！”
打完这一通电话，程昱又迅速拨给了另一个人，语气转眼就换了另一幅模样，从委屈抱怨变成了嚣张肆意，满口京片子，“你丫那套别墅在哪啊？嗯，现在就来接我。靠，这不废话吗，小爷我要能回家还找你这没溜儿的？等这程子家里老头儿气消了，小爷……”
程昱说着就往外走，然后在推门出来的这一刻猝不及防地遭到了颜值暴击。
拿着书进来的少年眉目精致无双，眼瞳黑得像墨玉一样，程昱长那么大还没看到那么好看的男孩子，甚至让他难得诗意地想到了春天早晨轻软的风，和夏天晚上明亮的星。
米兰昆德拉有个诗性隐喻研究，说隐喻是情感的开始，一旦产生诗性的联想和隐喻，情感便开始不知不觉地延展了。唐浩初还不知道自己变成了风和星星，只礼貌性地对新来的室友点了下头。

第59章 二合一
刚才还嫌弃宿舍小得像棺材板儿的程昱突然决定不去别墅了，啪的一下把还没讲完的电话给挂了，然后主动对唐浩初笑着说：“你就是我的舍友吧？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程昱，跟东汉末年那个曹魏将军一个名儿。”
他似乎有点自来熟，面对初次接触的陌生人也能毫无障碍地展露热情，而且很容易让人卸下防备，继续道：“这名儿是我爸给起的，他年轻的时候喜欢看三国，里头姓程的角色里就属这个将军最有名。对了，你叫什么啊？”
唐浩初暗自打量了一下程昱，——长相很帅气，但衣着打扮堪称非主流，头上还染了几撮黄毛，看起来有点像那种不务正业的八旗子弟。又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帮程昱提行李的保镖，——食指和拇指上都有枪茧，身上手工定制的西装价值不菲，不是一般保镖能支付得起的。
所以程昱家里肯定不一般，不是有权就是特别有钱。唐浩初收回目光淡淡答：“唐浩初。”
嗓音又轻又软，柔柔地吹进程昱耳朵里，让他微微一顿。下一秒却皱起眉，“这名儿好像有点熟，感觉在哪听过……”然后一拍脑袋，“对了，就是报纸上登的还不满十五岁就当上高考状元的天才少年！——难道那个天才就是你？！”
唐浩初抿着唇算是默认，程昱的语气顿时变得更加热情，“天哪，这也太巧了吧，没想到你竟然会来医学院！我是因为分数低没得选，但你可是高考状元，这么高的分数想报什么专业不行，为什么要来学医啊？学医又苦又累，吃力不讨好……”
巴拉巴拉地讲了半天，才发现唐浩初始终一声不吭，而且低下了头。程昱看不到他的表情，只隐隐觉得他抱着书的姿势似乎有些不安。
难道自己无往不利的社交本领出了什么问题？程昱短暂地思索了一下，无意中扫到了自己身上的破洞裤，紧跟着便联想到了自己耳朵上的耳钉和脑袋上的黄毛，——对方该不会把他当成什么不良青年了吧？
程昱突然对自己这身打扮有点后悔。其实他爸已经因他的衣着打扮而训斥他好几次了，但他通通不以为意，只觉得他爸思想陈旧迂腐，不懂得年轻人的潮流，眼下倒是破天荒地后悔了。他还想再说点什么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却有隔壁寝室的同学在这时候过来，以互相认识为目的分发特产或零食。
毕竟以后都是一个系的同学，早点熟识了对彼此都有好处，于是程昱也跟着分东西，是某个品牌的T恤。本来是他懒得洗衣服用来每天穿了就换的，所以足足有一大袋，而且尚未剪标，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家是卖T恤的。
这T恤的价格自然和那些零食或特产不一样，认出这个品牌的同学立即摆手说不要，可惜程昱一旦执着和热情起来没人架得住，连唐浩初也被强行送了一件。
已经很晚了，其他寝室的同学都走了，唐浩初却望着被强行塞过来的退不回去的T恤皱起眉。他不想平白欠谁人情，便想着用自己包里最宝贝的东西把这个人情还了。而在他眼中最宝贝的自然是糖，于是拿出包里的糖罐子，送给了程昱一颗糖。
程昱看着静静躺在掌心上的糖，小小的一颗，并不是什么名贵或珍稀的东西，可他一想起少年把糖递给自己的模样和定定望向自己的漂亮眼眸，就立马觉得这不是一颗普通的小糖果了。
他把糖翻来覆去地瞧了好几遍，差点把糖纸上的花纹数量也数出来了，莫名觉得上面的花纹越看就越好看，甚至都想给它起个名字了。
嗯，整体的颜色是淡蓝色的，就叫小蓝吧。
不过之前的形象问题还没解决，程昱一边刷牙一边想着怎么让唐浩初认识到自己其实是个聪明有为的好青年，心不在焉的结果就是拿着牙缸回来的时候一不小心碰倒了书桌上的水杯，又在慌忙擦水的过程中非常倒霉地将手边的一沓杂志全扫到地上了，其中一本杂志正好落在路过的唐浩初的脚边。
唐浩初低头一看，封面上穿着暴露的性感女郎正对着他笑得无比妖媚，前面还有本杂志的封面是个半裸的猛男。
程昱一时间不知道该捂自己的脸还是该捂杂志封面，觉得自己的形象绝对轰塌得不要不要的，光靠语言已经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能在将来的日子里通过实打实的行动来挽回了。
然而现实这个小婊砸从来不会顺从人意，反倒极不讲理，转眼一个学期过去，程昱不仅没有挽回形象，还在唐浩初面前丢了好几次脸，简直是不堪回首。
第一次丢脸就发生在解剖课上。解剖是临床医学中最重要的必修课，也是基础医学的基础，教授前几节课讲完了理论知识，便开始带领同学对着尸体动手实践。教学用的尸体一般都不是很新鲜，而是用福尔马林泡了很久，尸体的脸部看起来难免让人不舒服。教授示范解剖过程的时候，程昱就开始不舒服了，加上福尔马林的味道实在不好闻，昨夜又有点着凉反胃，竟和班里唯二的两个女生一起冲出解剖室吐了出来。
吐并不是重点，教授之前就说过每届都有同学吐，重点在于程昱是和女生一起吐的，除了他之外的其他男生都还咬牙挺着，所以觉得非常丢人。而与之相反的是唐浩初的表现，——教授将全身解剖示范完后，便开始问同学有没有谁愿意上来尝试，然后在无人主动举手的情况下选了站在最前面的唐浩初。
他本来没指望唐浩初能做到什么程度，只想鼓励学生更好地克服心理障碍，却没想到遇见了教学生涯以来的最大惊喜。新的尸体已经推了过来，唐浩初也不拖延，扯下盖在尸体上的白布，就手持手术刀和手术钳开始解剖。
一进入到全神贯注的模式，唐浩初整个人的气场就全变了，面对尸体不仅面不慌心不跳，甚至可以用冷漠来形容，仿佛那不是尸体，而是最普通不过的道具，脸色也像没有任何感情的冰雕一般。
但他白皙如玉的脸庞依然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只是增添了可望不可及的高冷感，却更加吸引人的目光。程昱忍不住望着那张精致完美的侧脸发呆，直到听到其他同学因唐浩初干净利落的动作而发出的惊呼。
只见那尖利的手术刀仿佛和那双修长如玉的手融为一体，一块又一块器官从尸体的腹腔里陆续取出，不过一会儿的功夫，原本完整的尸体已解剖得差不多了，大到心脏小到眼珠，无一例外地被放在医用托盘上陈列出来，就连肠也整整齐齐地打了结。
整个解剖过程可以用三个词来概括，简洁、快速、高效，切割手法更是和教授之前示范的如出一辙，挑不出半点毛病。这得对人体结构熟悉到什么程度，才会在只看了一遍示范的情况下就做得如此完美，在场同学均震撼的无可复加，只觉得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如此高水准的精细解剖，简直不是人，而是学神。
这件事多多少少激发了其他同学的学习劲头，想着虽然追不上学神，起码要做到不拖班级后腿。尤其是程昱，有段时间几乎完全泡在解剖室里，——但也许是因为只顾着练习解剖而忽视了其他科，程昱竟然挂科了。
医学院有句流传已久的话，叫三理一化，必有一挂，讲的就是病理学生理学和生物化学这几门课。而程昱能在整日吊儿郎当的情况下考上这所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智商自然不低，他也常常自诩为聪明，挂科这种事是从来没想过的。如今却不挂则已，一挂惊人，竟挂了足足三门，——他不要面子的啊？
于是程昱又开始转回头来苦学生理和病理，然后眼睁睁地望着国内病理学界最有名的老教授指着投影上的各种计算公式和奇形怪状的符号滔滔不绝，只听得云里雾里，觉得一向引以为豪的智商似乎出了问题。
其他同学其实也好不到多少，放眼过去，就只有唐浩初看上去游刃有余，坐在那里一边听讲一边写笔记，还负责在老教授提问之后及时作出回应，完美解决了冷场的尴尬和那些怕被点名提问的同学的紧张和担心。
为了避免再次挂科，程昱也不在乎什么面子和形象的问题了，软磨硬缠地请唐浩初帮他补习，并在对方答应之后暗搓搓地生出了难以言喻的兴奋和雀跃。——毕竟‘补习老师’秀色可餐貌美如花，光是瞧着就能多吃两碗饭。
补习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因为不管哪科知识，唐浩初都能从不同的角度把它吃透并讲透，哪怕最晦涩枯燥的东西也能神奇般的品出不一样的趣味。摊开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地记载了所有知识点，条理清晰，一目了然。
面对如此难得的补习机会，程昱却对着眼前近在咫尺的少年发了好几次呆。不仅仅因为他好看，还因为他认真和努力的态度。那双明亮清透的眸子会在学习和研究时变得十分专注，仿佛除此之外眼里再无他物，而且从来没有因为头脑聪明而放弃努力，恰恰相反，他的努力程度比普通人更深。
若问程昱喜欢什么性格的人，就是那种心性坚韧的人。会为了自己的追求或喜好坚持下去，日积月累的不懈努力，——他最欣赏这种人。
作为一个科科成绩都高到让人羡慕的学神，唐浩初其实深受每位教授和同学的欣赏。当然也有个别几个成绩同样全优的人不服气，但大二下学期参加的一场交流会让所有人彻底服气了。
不是普通的交流会，而是国际上久负盛名的医学盛会之一，也是各类医学人士发布和探讨最新研究成果或进展的重要场合，今年恰好在华国的首都举办。以唐浩初的资历本来不能参加，但他前段时间在国际顶级的医学期刊上发表了一篇有关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论文，意外得到了国外数位着名医学家的关注。
唐德当年就是凭借在心血管治疗上的成就广获盛名，在留学期间就发表过有关心血管疾病的论文，甚至有两名参与会议的医学家认识他，所以唐浩初才选择专攻这一块。唐浩初最终在教授的举荐下获得了参加交流会的机会，并且在现场表现的非常完美。
不管是讲诉自己的实验过程还是面对他人的提问和质疑，他都能够给予很好的解答，三种语言随时切换，在台上侃侃而谈，从容自信。看他阐述思路和解释论证的样子完全是一种享受，平和沉稳、简洁有力，没有丝毫虚夸或浮华，软糯动听的声线如暖暖的流水，不疾不徐地流进人的心里。全场有那么多知名的医学家和学者，他却依然像明珠般耀眼夺目，让人无法忽视。
这种专业的学术会议离普通百姓的生活实在太远，向来不受媒体和大众关注，但毕竟是头一回在华国举办，国家还是做了个专题报道，甚至在科教频道放了转播。电视转播的当日，一个帖子在国内着名论坛异军突起。该贴的楼主在标题上放了很多个感叹号以表示自己的震惊和激动：【我竟然在一个门槛极高的高端学术会议上发现一个宇宙级神颜！！帅到惨绝人寰！！！】
贴子的内容依然充满了感叹号，楼主显然仍处于激动的情绪中没走出来：“事情是这样的！！因为父母和外公都是搞医学研究的，所以楼主平常会跟着父母一起关注一些医学上的新闻！国际有名的医学交流会在这两天举行了，便和父母一起看了央视转播！内容太高深，楼主完全听不懂，正昏昏欲睡的时候竟然意外发现了一个超级无敌帅的少年！！！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楼主只看了他一眼整个人就呆了，别说瞌睡了，连灵魂都为之一振！有图有真相，下面就上图！”
不管什么时代，颜狗都是分量极重的存在，‘宇宙级神颜’这几个字转眼吸引了许多网友，纷纷留言表示期待。但也不知那个楼主是网络出了问题还是临时有其他事耽搁了，都翻页了也没把图传上来。
于是开始有人提出怀疑并出言讽刺，甚至还有无聊到吵架的，直到一个在论坛上比较活跃也比较有名望的ID仗义执言道：“楼主不是在骗人，因为我也看了电视，的确有个特别特别帅的少年。网上已经出了交流会的视频转播，进度条直接拉到68分20秒左右，到75分10秒左右截止，可以自己去看一看。”
在他将网址分享出来的同时，楼主终于姗姗来迟地贴出了图片，而且一连发了十几张。
在短暂的停顿之后，回复数很快开始疯狂激增。
——“啊啊啊真的超帅！”
——“感觉自己词穷了，只想和楼主一样疯狂地打感叹号！！！”
——“楼上加一，在纯素颜的情况下还能360度无死角，娱乐圈里都找不到这样的人！”
——“默默存图，对这颜值表示服气。”
——“光看图片我还以为是假人，因为侧脸简直好看到有点虚幻，看了视频才发现居然是真的！”
——“视频拉到最后，看到他好像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抿着嘴微微笑了一下，那个笑特别乖，老子直的都特么要弯了。”
——“最该讨论的难道不是他的演讲内容吗？正在考研的医学生表示这种交流会只有发表了专业论文或者有突破性医学研究的人才能参加，连我们教授都拿不到名额。可惜我英语太菜，只能勉强听懂他是在讲心血管治疗上的新发现。”
——“不懂医学，但作为一个留学生对他的英语口语水平自愧不如，看到法国医学家提问的时候又无障碍地切换到法语，简直太牛了。”
——“世上竟然真的有这种颜值和头脑并存的人，我觉得我需要静静，我的人生观都受到了冲击……”
……
贴子在短短半天的时间里获得了惊人的回复数，最后被版主放在首页标红的位置上。媒体向来喜欢跟风，于是许多家媒体都速度飞快地跟着发了新闻稿，甚至包括一家非常有名的娱乐杂志。所以交流会结束没几天，有关唐浩初的新闻和照片已经传遍了全国，甚至有媒体挖到了他就是两年前被报道过的那个十四岁的高考状元。虽然唐浩初和当年一样不接受任何采访也不露面，但热度依旧维持了很久。
此刻正处于高考前夕的郑锐霖也看到了新闻。
不是所有人都能有那么一个心心念念的青梅竹马，所以可能很多人都无法体会，这种从小就建立起来的感情是任何东西都比不上的。哪怕过去很多年，经过复杂的曲折和变迁，这份感情依然会在心里维持着最单纯美好的模样，没有什么能取代。
郑锐霖想起最早见到唐浩初的时候，那个才四岁半时小家伙像机警的猫咪般躲在厨房门后偷偷看他，小脸如玉雪一样白，眼睛乌溜溜的，睫毛长得仿佛经过了精心裁剪。小孩儿很快长大，还跟他一起读了四年级和五年级，借宿在郑家，就住在他隔壁。他们会一起上下学，一起读书学习，直到对方提前一年上了初中，而他初三的时候才成功追平，并和对方分到了一个班级。小孩儿那时候已经迅速抽高，身形修长，但脸依旧白皙如玉，眼睛也依旧乌溜溜的，瞧得人心软。他每天都拉着他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写作业……
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和唐浩初相处过的每一幕郑锐霖都记得清清楚楚，思念突然像潮水一样卷上来，让他应接不暇。他放下报纸，沉默地闭了闭眼，俊朗的眉目间映满了明灭不定的光线。
如今郑锐霖已经上高三了，一个月后就要面临高考，目标就是唐浩初所在的大学。他是那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只要设定了目标，就一定会完成。心里的惦念因一步步逼近的时间而得到缓解，时间又因心里的期待变得不那么难熬，郑锐霖扫了一眼桌子上的日历，将印有唐浩初照片的报纸收进抽屉里，然后拿起资料书，重新进入到复习状态。
一年一度的高考很快结束，郑锐霖果然如愿考上了唐浩初所在的大学。
可惜他没有在开学的时候见到唐浩初，——唐浩初在开学前的一个星期前就被老师抓壮丁去外地了，开学后郑锐霖又要军训，加上医学院从大三开始后搬去了老校区，等郑锐霖终于抽时间摸清了唐浩初的宿舍楼和教室并找过去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半月之后了。
偏偏就在他找来的这一天，唐浩初被程昱拉出去玩了。
这是唐浩初头一回跟人出去玩，程昱此前不知喊了他多少次，都遭到了拒绝，这次还是因为急救社要搞社团周年庆，程昱非常主动且财大气粗地提供了聚会的经费和场地，自觉得欠了个人情要还的社长吴旭亲自出马帮程昱做说客才得以成功。急救社的名字虽然普通，但实际上并不一般，在之前发生过的大地震和泥石流坍塌事件中，它是唯一一个被指派到现场急救的大学生社团，里面每个人的医学成绩都很出色，已经读研的社长吴旭因为经常和唐浩初一起被老师抓壮丁的原因，算是唐浩初在学校里处的比较熟的一个。
唐浩初中午上完课便跟着程昱一起出了门。他今天穿了九分裤和低帮鞋，露出一点纤细的脚踝，刘海全部弄起来，露出了额头，清爽俊美又乖巧干净，连宿管阿姨都忍不住给他塞了两颗奶糖。
于是他一路含着奶糖抵达了目的地，进去之后，只见里面的大厅富丽堂皇，也不知到底用了多少盏灯才把厅内每一片地方都照的这么亮，地砖也亮的可以当镜子。服务生走过来把他们领到贵宾电梯，恭恭敬敬地做了请的动作，待电梯升到顶楼，感觉上面似乎比底层大厅布置的更加富丽。
但真正奢华的东西唐浩初在上个世界都见识过了，这个世界的经济发展还比上个世界倒退了二十年，再怎么富丽，也不过是泛泛。所以唐浩初一脸淡然地跟着程昱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刚一走近，其中一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就第一个站了起来。
另一个非常高大的青年也站了起来，并且不等程昱介绍就开口道：“你就是浩浩吗？你好，我叫林封，是程昱的发小，经常听他提起你，很高兴能认识你！”
林封不仅笑得一脸热情，还非常亲切地喊了浩浩，——这个称呼倒不是他自作主张或者故作亲近，而是因为程昱跟他提起唐浩初的时候就这么叫，听多了也就脱口而出了。
于是程昱有一丢丢心虚，忙转头看了看唐浩初的反应。只见少年皱了皱眉，似乎有点难以消化林封的热情，半响才用那种开政治首脑会议一般严肃的表情说了两个字：“您好。”
林封忍不住噗一声笑出来，“怪不得整天听程子夸，浩浩真的太可爱了！”
说着想要伸手摸摸唐浩初的头发，然而被唐浩初躲开了。但林封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只举了举手表示自己不是坏人，还顺道给唐浩初抛了几个桃花眼。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林封和程昱果然不愧是发小，几乎是一个德性，又自来熟又会炒气氛。林封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了一边，那个脑袋上戴头巾的青年终于找到机会说话：“你好，我叫许之续，我看过你在交流会上的视频，超级厉害！”
他看着唐浩初的眼神里都带着些崇拜，“像你们这种学霸，智商都是160以上吧？我想知道高智商是怎样的体验啊？能不能跟我握个手合个影，等你成了医学家或者科学家我还能显摆一下……”
科学家总会显得比较清贵，不管家里是有权的有钱的还是混黑的，都会对读书人尊崇和敬重。可惜许子续也被程昱毫不客气地推到一边，转回头看唐浩初的时候，程昱的表情却变得非常温和：“来，浩初，坐这里。”
沙发很软，坐在上面还一弹一弹的，非常舒服，靠墙的点歌屏已经在播歌了，但因为人还没齐，所以唱歌的是会所里专门负责陪唱的美女侍者。待唐浩初和程昱落座，站在旁边的另两个漂亮的侍者立即过来给他们倒果汁饮料，然后在看到唐浩初的时候微微一愣。
面容精致无暇，气质非凡夺目，绝对难得一见，这样好看的少年，就算不是来这里的客人，她们也愿意为他服务。倒果汁的手无意中越靠越近，一不小心碰到了唐浩初的肩，却在这时被程昱一把挥开。
“喂，动作规矩点！”
面对程昱面带愠怒的脸，美女侍者有点儿傻眼。规矩点这三个字一般都是她们跟客人说才对，还从来没有客人反过要她们规矩点的。我是正经的服务生好吗，我们也要面子的好吗？
唐浩初随即转头看了看女侍者，又看了看程昱，问：“这是什么地方啊？”
嗓音轻轻软软，清澈的眼眸里似乎隐隐有一丝茫然和不安，程昱顿时觉得心里一软，便朝唐浩初又凑近了一点，用诱哄的语气说：“就是个吃饭唱歌的地方，很好玩的，不用担心。”
“哦。”唐浩初点点头。
今天其实是程昱的生日，现场的人不多，但都是和他处的熟而且会玩的，气氛很快闹腾起来，有人激动地划拳喝酒，有人霸着麦不放，只有唐浩初像个乖宝宝一样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吃饭。怕他觉得拘谨或不适应，程昱的目光时刻注意着他，陪着他说话，还时不时地给他张罗吃的。
却不知白切黑的唐小少爷不仅比在场的任何一个人都适应，甚至比任何人都会玩。上个世界为了完成‘挥霍无度’的任务，他主办了好几次游艇派对钻石舞会，连108个国际顶尖模特身穿比基尼排排队充当服务员为之服务的事都干过，眼前这些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与此同时，等在宿舍楼下的郑锐霖终于得知了唐浩初和程昱一起出去玩的事。

第60章 二合一
郑锐霖找了很多人打探消息，问了宿管阿姨，也问了宿舍楼下来往的学生，还找了两个在花坛边等人的学姐搭话，并且和她们聊了好一会儿。虽然郑锐霖不是程昱那种天生会来事儿的人，也不是那种亲和力满分的，但他很懂得把握人心，套话水平非常高端，加上英俊的长相和不俗的气度，至今为止能让他在套话和交际上受挫的就只有唐浩初了。
等人的那两个学姐恰好是医学院的，可惜和唐浩初不一个专业，不过唐浩初的名字几乎整个学校人尽皆知，医学院尤为如此，院里有许多同学把他视为追赶的目标和偶像，对他的各种‘学神事迹’津津乐道，作为唐浩初唯一的室友的程昱也比较出名，——当然他主要是以壕气大方出名的。
所以郑锐霖不仅打听到了许多唐浩初的事，还打听到了许多程昱的事。其实室友两个字已经让郑锐霖觉得不怎么舒服了，再加上‘唯一’这个词，心里愈加不痛快，然而得到的有关于程昱的信息让他更不痛快，——因为几乎全是好话。
像什么性格开朗随和，为人爽快大方，没有其他富二代会有的臭毛病，和任何同学都能处的不错，和唐浩初的关系也非常好，比如今天中午上完课之后就有人见到他们两个一起出去玩了。
根据那两个学姐的评价，程昱唯一的缺点大概是太‘直’。原本以他的条件，应该有很多女孩子喜欢他，曾经就有一个外语系的漂亮姑娘非常主动，变着法子约他去这儿去那儿，可惜半个学期过去了也没得到什么进展。好不容易才明里暗里地暗示他也约了她一回，可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到能去的地方，竟然说‘我带你去我们院的解剖教室看尸体吧’。
其实这怪不得程昱，他那段时间练解剖的确练得有点痴迷，但在姑娘看来实在是过分，——也不求他能想出多浪漫的事来，可就算最俗套的看电影也比看尸体强一百倍。
此事传到别人耳中也是一样的感想，最后甚至被当成医学院的笑话，说医学院的直男果然无趣到难以想象，‘直’到没药治了，绝对是凭实力单身。
凭实力单身的程昱再次干了彰显他实力的事儿，继之前责令女侍者规矩点后，又把另一个偷偷朝唐浩初但实际上是朝他自己的方向看的美女侍者给骂走了。
唐浩初这会子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林封他们几个人也玩的差不多了，灯光突然在这时暗掉，男侍者推着一个插着蜡烛的双层大蛋糕慢慢走过来。
唐浩初这才知道今天是程昱的生日，表情顿时露出了一点意外和无措，并主动开口道：“抱歉，我不知道你生日，没有准备礼物……”
“没事儿，”旁边的林封抢先程昱一步道：“程子是不会计较这个的，你能来对他来说就已经足够高兴了。不过如果你真的觉得抱歉的话，就——”
他故意把声音压得很低，所以为了能听清楚，唐浩初只能倾身朝他靠近。而林封在成功把唐浩初吸引过来之后，抬手抓了一点蛋糕上的奶油便往唐浩初脸颊上抹去。
林封他们几个在一起闹惯了，以往每次有人过生日都会互相追着往彼此脸上涂奶油，会这样对唐浩初其实也是把他当朋友的一种表现，可惜唐浩初反应极快，立即往后一躲，成功躲开了偷袭。
于是一击不成的林封决定再次出击，许之续也笑嘻嘻地朝唐浩初发动了‘攻击’，用这种特殊的方式表示对他的欢迎和喜欢。其他人则是无差别的随机攻击，逮到谁就是谁，场面转眼间乱成了一团。
担心他们没轻没重地碰着唐浩初，程昱忍不住在他们混战的时候把唐浩初护到了身后。身后正好是墙壁的夹角，程昱用手撑在墙两边，撑出了一片安宁的小天地，然后低下头望向唐浩初的脸。
在如此近的距离下，连少年脸上的绒毛都能看见，皮肤找不到一点瑕疵，睫毛又长又密，简直像睫毛精，唇色是嫣红的，唇型也特别好看，让程昱忍不住想将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描写好看的词全用在对方身上。
大概是看得太专注想得太认真，一时间周围竟像按了暂停键一样，连嬉闹喧嚣都听不到了。程昱忍不住放轻了呼吸，克制地把手往下缩了缩，以忍住想伸手在那对睫毛上摸一摸的**。
他甚至想把他捧在手心里，把他严严实实地藏起来，不给其他人看。这个念头浮现在脑海的下一刻，程昱被自己吓了一大跳，心脏也跟着乱跳，周围的喧嚣声重新收进耳中，才发现那些因为被他挡着而抹不着唐浩初的人纷纷把奶油都涂到了他脸上。
所以待疯闹结束，唐浩初脸上依然干干净净的，程昱的脸却像个五颜六色的调色盘，处处沾满了奶油，就差没把五官也堵住了，看起来实在是搞笑又滑稽。所有人都毫不客气地笑起来，唐浩初虽然没有笑，但那双亮晶晶的眼里也浮上了笑意。于是程昱佯装生气地瞪向他，然后就地取材地在自己脸上弄了点奶油，在他左右两边的下眼脸上分别涂了一道，“叫你笑话我。”
唐浩初下意识抬手去擦，可惜没擦干净，反而使奶油晕得更开了，白皙的肌肤配着五彩斑斓的奶油，像一只呆萌的小花猫。
真可爱，程昱想。
大概是脸上的奶油太厚了，程昱感觉到自己的脸有点痒，心里也跟着痒，仿佛有只小花猫用爪子在轻挠他的心一样。
时间转眼到了傍晚。
而郑锐霖此刻依旧等在宿舍楼下没有走。
他就这样耐心地等着，就像那晚等在唐家门口的桂花树下，一直等到夕阳西下，天色渐渐暗下来。等到夕阳只剩下最后一丝余晖，郑锐霖眯了眯眼，远远看到他所惦念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少年穿着衬衫和七分裤，看上去无比乖巧，肤色还是像小时候一样白皙如玉，眉眼却比之前更加俊美。少年正扭头听身边的男生讲话，好像是听到了什么令人惊讶的事，嘴巴微微张开，圆滚滚的眼睛也带着些不可置信的吃惊，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就洒在他的眼睛里，在本就明亮的眼瞳中折射出异常炫目的光，让人无法移开视线。
随着唐浩初越走越近，郑锐霖心里的惦念和情感也越来越浓，可他只能站在原地默默地等着，不敢轻举妄动，所幸唐浩初还没走到他身前就已经发现了他的存在。
郑锐霖的存在感实在太强，长身鹤立地杵在那里，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唐浩初随即停住了脚步，和郑锐霖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三米左右，郑锐霖甚至能看到他怔愣的神情和轻轻扇动的睫毛。
但接下来的表情并不是久别重逢的欢喜，——只见唐浩初微皱起眉，表情甚至带着一点点警惕防备，跟刚才和程昱说话时的模样截然不同。
郑锐霖感觉心间像被什么东西划了一下那么难受，那种难受又一点点转化成愤怒和其它说不出的情绪，淤积在胸口，却不能发泄，只能直直地盯着唐浩初一动不动。
唐浩初也微微皱着眉看着郑锐霖没有动，两人就这样四目相对，气氛顿时有些凝滞，还是程昱忍不住开口问：“浩初，这是你朋友吗？”
虽然问的是唐浩初，眼睛却在看郑锐霖。郑锐霖也看了看程昱，甚至观察了他身上的细节信息，以切身实际地推断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唐浩初始终抿着嘴没有说话，郑锐霖同样没有说话，气氛再次凝滞下来。程昱也暗中观察了一下郑锐霖，——明明从外表上看来挑不出任何毛病，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莫名觉得眼前的人瞧着很不顺眼。而程昱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自然不会蠢到把不顺眼的情绪外露出来，所以用一贯友好的笑对郑锐霖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程昱，是浩初的室友兼好友。”
他的语气带着跟唐浩初的明显的亲昵，以及因这种亲昵而生出的从容和优越感，“你是和浩初认识的朋友？还是我们院的同学？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
郑锐霖望着程昱微眯起眼。心里除了对他同样的瞧不顺眼之外，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排斥厌恶和其它情绪。隔了一会儿，郑锐霖才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形容这种情绪，——那就是嫉妒，难以自制的、想把对方脸上的亲昵狠狠撕碎的强烈嫉妒。
天彻底黑了，校园里的路灯亮起来，郑锐霖攥紧了插在口袋里的手，用那种让唐浩初有些不安的表情深深地看着他，然后长长的呼出一口气，道：“我是和浩浩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和兄弟。”
纵然竹马先生和唐浩初不在同一届也不在同一个学院，甚至一个在南校区一个在北校区，但他依然充分发挥了中国好竹马的优良品质，天天都给唐浩初带早餐。
郑锐霖天生就性格执拗，一旦决定要做什么，没有人能拒绝得了，而且软中有硬，非常有策略，于是医学院的同学们每天早上都能看到唐浩初从包子油条到鸡蛋饼，从豆浆牛奶到皮蛋粥的轮番换花样，相比之下，每天饥肠辘辘地去食堂抢食的自己是多么悲惨。
早餐完了，还有零食投喂，——有时候上午的两节课刚下课，郑锐霖就把小糕点和酸奶送到了唐浩初的桌子上，简直跟上供一样。如果唐浩初不吃，郑锐霖就会追问他具体是不饿还是不喜欢，亦或者是不合胃口。
嗜甜的唐浩初自然是喜欢的，也不知道对方是从哪里弄来的糕点，口味竟和唐浩初上个世界最喜欢的那家巴黎的糕点店非常像。可他心里总是有说不出的矛盾和纠结，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等不到回复的郑锐霖也不着急，只管认真地道：“不合胃口的话我明天再换一家。”
“不用换，”唐浩初终于忍不住开了口，然后犹犹豫豫地表示：“……味道还可以。”
那矛盾又有点小傲娇的小表情和软糯好听的声音让郑锐霖觉得可爱极了。
其实送早餐和零食还不算什么，更厉害的是郑锐霖似乎对唐浩初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只要他在实验室呆得稍久一点，便会收到对方的信息，问他有没有好好吃饭。这当然是因为有班上的同学做郑锐霖的‘内应’，——天赋似的，郑锐霖能用最快最有效的方法捕捉到大多数人的诉求，能和任何人达成交易，能把一切都应对得妥妥帖帖。
唐浩初若是对短信置之不理，约莫十五分钟后，餐厅送餐员的电话就打来了，说是饭菜已经送到，麻烦他出来接收。于是唐浩初下一次只能回复说吃过了，可郑锐霖仿佛能隔空看穿他的谎言一样，十五分钟后，唐浩初照例会接到送餐员的电话，而且送来的全是他喜欢吃的东西。
所以唐浩初这一回干脆如实回复没吃，终于没有送餐员打电话过来了，但送餐过来的是郑锐霖本人。对方额头还带着汗，显然跑得很急，进屋便动作麻利地张罗起来。先找了空桌子把食物摆好，又放好碗筷，再将因为跑得太急而洒了的鸡汤也擦干净放好，最后抬起手舀了一勺汤直接送到唐浩初的嘴边，“快尝一点，这个要趁热喝，不然就冷了。”
唐浩初犹豫了片刻，最终张开嘴，喝了一口汤。
郑锐霖被他乖顺的动作弄得心里一片柔软，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
一顿饭吃得很安宁，郑锐霖只觉得少年低头安静吃饭的模样就像一只拥有柔软毛发的小兔子，让人想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
唐浩初本来以为郑锐霖这种饿了送餐下雨送伞冷了送衣的行为最多持续两个月就会停止了，却不料转眼一年多过去，对方依然如故。而唐浩初已经年满十八，离‘初露头角’的任务就只剩下短短一年的时间了。虽然他在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上连续提出了数个非常有价值的创想，但目前为止，他的所有创想都是用在动物身上试验成功的，还没有真正在人身上实施过，而这个任务要求的成功医疗案例是指人，不由产生了一点紧迫感。
其实唐浩初目前获得的成就已经超乎想象了，整个学校都认为他前途无量，同样超乎想象的还有郑锐霖的态度，——这一年多以来不仅没有丝毫不耐，而且对他一天比一天更好，就算是哪天被他气着了也只会自己回去默默地生闷气，绝对不会对着他发火，甚至没有说过一句重话。
以前医学院是人人都知道唐浩初有个帅气又大方的室友，现在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帅气又温柔的竹马，有同学在一次聚餐时偶然和他们一起同桌吃过饭，对郑锐霖的举止表示我伙呆。吃鱼给挑刺，吃粥也给挑葱花，连喝个开水都下意识摸摸水温，觉得温度合适才给唐浩初递过去。
这种自然而然的体贴怕是热恋中的男朋友都做不到，何况郑锐霖并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普通人物。身材外貌暂且不谈，才刚到大二就被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说明个人能力极强，家世似乎也很厉害，只是平日里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
当日同桌吃饭的还有程昱。就算看过许多次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的场景，但程昱每次见了，依然会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无力阻拦。隔着一个唐浩初，程昱无意中瞥见了郑锐霖某个瞬间凝视唐浩初的眼神，竟微微一愣。
不仅仅是对方眼底显而易见无遮无拦的情意，还因为这个眼神是如此熟悉。
吃饭的中途去洗手间抽了根烟，抬头看到镜子，皱起眉。
他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
每每想起唐浩初或看着唐浩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感觉眼前的镜子似乎砰的一下碎开，周围的一切也都跟着碎掉，程昱的头脑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喜欢唐浩初，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对美好优秀事物的欣赏，是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夜深以后，唐浩初洗漱完后爬往上铺，程昱拿着书坐在下铺，目光却完全不在书上，而是尽数落在了唐浩初那里。少年的肢体修长又柔韧，骨骼分明的脚踝和膝盖还带着被热水蒸腾出的粉，纤细的腰肢挂不住均码的睡裤，于是裤腰堪堪卡着胯骨，从程昱的角度甚至能透过宽松的裤腿看到细嫩的肌肤。领口有些低，精致的锁骨和脖颈全露在外面，皮肤白得仿佛带着奶味。
程昱觉得上铺传来的哪怕连一点细微的动静都像重重挠在他心尖上一般。
他们如今升到了大五，即将面临毕业，已经拿到保研资格的唐浩初显然还要继续读书，可程昱不打算再读下去，而是准备回家接手生意，心里难免有些焦虑。他没有时间等下去，所以开始直接地在越轨的边缘试探。
比如在唐浩初去取上层柜子里的东西时主动过来帮他扶椅子，在稳住椅子的同时轻轻握住他的脚踝，微冰的脚踝和程昱滚烫的掌心温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比如在做手术练习的时候和唐浩初组成一组，对着他来分析病人有可能出现的病变位置，再假装不经意地碰上他的身体。再比如和他一起挤在电脑前看剧，然后故意重复电影里的台词，本就多情的词句在他舌尖上别有深意地绕了一圈才轻轻念出，压低的声音和微妙的语气暧昧得像**一般。
程昱从来没这么积极地追过人，更恰当的说是他从来没有追过人，很没有经验。程昱甚至定制了一个和自己耳朵上戴的是情侣款的耳钉，想在情人节的时候找个理由送给唐浩初。
唐浩初前些年因为年纪小而没有女生追，今年却陆陆续续开始有女生追了，但他从来没有过情人节的打算，情人节的当天还在用电脑跟医学教授回邮件。直到冲完澡的程昱按着昨天打球时撞伤的肩背开口道：“你能帮我抹点药吗？”
唐浩初闻声转过头，竟看到程昱不穿衣服就走出来了，只在腰上围了个浴巾，上半身全部露在外面，声音带着些沙哑。“打球的时候撞伤了背，我够不到。”定定地看着唐浩初再次问：“可以吗？”
这其实就是赤|裸裸的勾引。
程昱平日里看着很瘦，内里却充满了结实的肌肉，精瘦的腰部修长有力，身材堪称完美，下腹的线条一点点隐没到浴巾下面，若换个人肯定会被吸引，但唐浩初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只淡淡地开口让程昱转过去。
唐浩初的手机在这时候振动起来，可惜因为放在挂在椅背上的大衣的口袋里的缘故，声音太小，没有被注意。而且他的注意力很快放到了程昱的后背上，对方的确撞得不轻，有好几块程度很深的青紫。
于是唐浩初立即进入到认真模式，拿过药很细心地帮程昱把每一块青紫都涂了一遍。程昱忍不住随着他的动作颤了颤，全身都开始发热，手心都出了汗，彻底体会到了拿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甚至连他已经涂完了都没意识到。
唐浩初简单地擦了一下手便坐回桌边继续看邮件，并拿起之前泡的奶茶喝了一口。因为怕烫，所以先是慢慢地伸出舌头试了一口，大概是觉得还热，又把舌头缩了回去，隐没在红润的嘴唇里。
红润的舌和唇形成的视觉冲突让程昱觉得更多热流在身上流窜。少年的唇角沾了一点奶渍，那一点点奶渍在白皙的脸上尤为明显，仿佛就在程昱的眼前晃荡一般，让程昱忍不住一寸寸朝少年靠近，然后在他有些茫然的目光中，伸出舌头在他嘴角上舔了舔。

第61章 二合一
程昱还从来没有跟谁接吻过，虽然此刻只不过碰到了唇角，根本算不上接吻，但这触感对他来说已经无比美妙，甚至于说仅仅是靠近就足以让他觉得意乱心跳。
而唐浩初愣了一下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精致的眉目微微皱起，语气温吞却又言语直接地开口问：“你在亲我？”
他的眼神太过清澈和平静，程昱莫名就怂了，道：“刚才你嘴角有奶渍。”
说着指了指自己刚才亲过的位置，意思显然是说我是为了帮你，表情和动作都努力做得非常自然，好像并没有怀任何不轨的心思。
“哦。”唐浩初下意识抬起手在嘴角上又擦了一下，然后认真朝程昱道谢：“谢谢你。”
程昱顿时不知道该怎么反应了。——难道让他说不用谢或者不客气吗？
少年实在太可爱了，简直就是个宝贝，让他想小心翼翼地藏在心尖子上。这么想的同时，程昱忍不住拿出一早就放在抽屉里的耳钉盒，鼓起勇气将它送了出去。
他找的借口是唐浩初上个星期帮他修改论文的谢礼，并解释说：“这个造型我特别喜欢，觉得很适合你……”
程昱还不敢这么明晃晃的挑明，所以耳钉虽然和他的是情侣款，造型还是有很大差别，需要仔细观察才能看出来。可惜唐浩初根本没注意耳钉的造型，只注意到了上面的钻石，立即表示太贵了不能收。程昱之前完全没考虑到这一点，于是极力哄骗唐浩初说是不值钱的水钻，就在他好容易劝得对方松口收下的时候，外面不切时宜地响起了敲门声。
敲的声音和节奏还算平缓，但敲门人的心情显然不够平缓，只敲了几下就忍不住把门推开了。
男生宿舍大大咧咧惯了，白天又经常需要进进出出，最多会把门关好，不会想到特地锁起来，所以宿舍门并没有锁，一按把手就能打开。开门的人正是郑锐霖，推开门就看到程昱和唐浩初似乎在拉拉扯扯，更重要的是程昱身上只围了一条浴巾，上半身什么也没穿，配上略显凌乱的书桌和掉落在地的靠垫，整个场景都让郑锐霖觉得异常刺眼。
甚至有一股无名之火在大脑里蹭蹭上窜，而程昱同样很火，——本来就要把情人节礼物成功送出去了，偏偏有不长眼的人来打扰。
可惜两人都有火发不出，郑锐霖更是以最大的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以免一个不慎吓到唐浩初。他查过很多和自闭症相关的资料，知道自闭症患者和一个人熟稔起来并不容易，而少年如今难得对他熟稔，他不想把伸出触角的小蜗牛吓回蜗牛壳里。
郑锐霖掩住了所有情绪，又深吸一口气，才用和往常一样的温和语气问唐浩初道：“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唐浩初早上去实验室的时候走得太急没带手机，回到宿舍又忙着给国外教授发邮件没顾得上看，不知道郑锐霖给他打了电话。张了张嘴想要解释，却又抿紧了唇什么都没说。
而郑锐霖并没有因他不说话而气恼，——唐浩初早在一年前就发现对方似乎再也不会因为他不说话而气恼了，只听对方继续道：“三十二个。”
唐浩初的表情顿时染上了疑惑，显然没懂郑锐霖的意思，郑锐霖补充说：“我打了三十二个电话，可你一个也没有接。”
他看过来的眼神又深又黑，还带着些几不可见的委屈，唐浩初虽然依旧不出声，但表情难免露出一点抱歉的神色。郑锐霖见状趁机问：“浩浩，我有事找你，你能和我出去一下吗？”
程昱却在这时插话：“有什么事不能在这里讲吗？外面温度低，浩初又怕冷……”
是以开玩笑的语气笑着说的，望向郑锐霖的目光却没有丝毫笑意，只有冷冷的敌意。郑锐霖看了程昱一眼，眼神和程昱的一样冷，但他很快转回到唐浩初身上，固执地重复问：“好不好？”
语气小心翼翼的，甚至暗含着一丝卑微，神情里则充满了不撞南墙不死心的坚持，只不过他要撞的并非南墙，而是唐浩初的心。
唐浩初终于开口：“但我还要发一个邮件。”
这已经算同意的意思了，郑锐霖之前发问的时候下意识屏住了呼吸，这会子才悄悄吁了口气，立即说：“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发完。”
唐浩初继续坐到书桌前发邮件，而程昱随意给自己套了件T恤和裤子，穿好之后便看到郑锐霖静静地站在桌子边望着唐浩初，那模样怎么看怎么讨厌，便将视线移开，也看向唐浩初。
于是两个人就这样一左一右地待在唐浩初两边安安静静地看着他发邮件。少年熟练地用英语描述自己的实验结论，打字的速度飞快，似乎根本不用经过大脑思考一般，可每句每段里涉及的高深医学知识和严谨的数据报告只能反映出他大脑运转的速度究竟有多厉害。郑锐霖和程昱看着他的眼神不约而同地带上了一种迷之骄傲，除此之外还有抑制不住的喜欢，室内一时间安静的只剩下敲击键盘的声音，不论郑锐霖还是程昱都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就像是面对自己极为珍视的东西，怎么小心都不为过，连呼吸声大一点都是一种惊扰。
唐浩初发完邮件后和郑锐霖一起离开了宿舍。
但他不愿意跟郑锐霖去校外，郑锐霖无奈之下只能带他去校内的湖边随便走走。湖边的风景很好，唐浩初坐在背风的长椅上，郑锐霖去不远处的自动贩售机上帮他买了罐可乐。可乐摸起来很冰，所以郑锐霖买来后没把它递过去，而是扯开衣服塞到了怀里，“我帮你热热。”
唐浩初微微一愣，抬起头和郑锐霖对视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但终究没说。精致的小脸纠结成一团，宛如一个没发酵好的稍微有点皱的小包子，可爱到让郑锐霖想咬一口。
然而短短几秒的功夫少年便重新低下了头，郑锐霖就只能看到他的小发旋，于是问：“我很丑吗？为什么总是低头不愿意看我？”
少年从小皱包变成小机器人了，僵着脖子机械性地抬起头，郑锐霖仿佛都能听到咔吱咔吱的发条生锈的声音，简直比之前的小皱包还要可爱。然后有些别扭的说：“……不丑。”
虽然抬起了头，但唐浩初依旧没有看郑锐霖，反而悄悄地把身体朝另一边挪了挪，跟他移开了点距离。郑锐霖瞧在眼里，却不会像小时候那样因为被疏远而觉得生气，只叹着气说：“你就这么讨厌我？”
意料之中的得不到回答，郑锐霖又叹了一口气，“可我从很早很早起就喜欢你了，为了你从小学追去中学，从中学又追来大学，你这样讨厌我，我真的非常非常难过。”
大概是他语气里的难过太明显，少年忍不住偷偷瞄了他一眼。见他连表情也充满了难过，又偷偷瞄了第二眼第三眼。与此同时双手无意识地揉捏着自己的衣角，像一个看到猎人受伤而觉得不安的小鹿，哪怕猎人是因为追捕它才受的伤。最后放开被自己揉成一团的衣角，轻轻拉了一下郑锐霖的衣角。
小小的动作却让郑锐霖整颗心脏都被浓重的爱意填满。
其实他从少年偷偷瞄过来的第一眼开始心里就软成了一团，少年虽然很少用嘴巴说话，但他的眼睛会说话，表情会说话，连翘起来的头发似乎都会说话，就像此刻这个拉衣角的动作，显然是无声的安慰。少年不擅长讲话，却比任何能言善辩巧舌如簧的人都更珍惜可贵，让郑锐霖想拼命地宠他，甚至把他宠坏，可惜他太乖太惹人疼，根本宠不坏。
怀里的可乐罐子已经捂得差不多了，郑锐霖将其放到了唐浩初手里。摸着罐身上的余温，唐浩初莫名有点心软，便打开罐子喝了一口。郑锐霖不由握住他的手轻轻笑着说：“浩浩，我知道你其实并不讨厌我，你也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唐浩初想挣开郑锐霖，但又怕把可乐弄洒，小脸再次纠结地皱起来，道：“……我才不喜欢你。”
他说着不喜欢，但声音如春风般软软糯糯酥酥麻麻的，让人耳里心里都在发痒，不仅不会觉得不快，反而觉得是在撒娇。把可乐小心仔细地放到凳子上后，少年才挣开郑锐霖，并且第二次把身体朝另一边挪了挪，同时还不忘再偷偷瞪郑锐霖一眼，认真补充：“一点也不。”
简直像别扭又傲娇的小猫，让郑锐霖越看越觉得可爱，脸上的笑变得更浓。风把少年的头发吹起来一缕，郑锐霖伸手试图帮他弄平，少年侧过头不给碰，郑锐霖也并没有很在意。郑锐霖的脾气和耐心其实从来都不好，对唐浩初却有种异常的包容，也许是因为知道路程会无比艰难，做好了十足的心理准备，反而并不觉得沿途走的多曲折。
相比于程昱送的耳钉，郑锐霖送的巧克力自然更符合嗜甜的唐浩初的心意。
巧克力是郑锐霖亲手做的，换做以前，他定会对这些小女生才喜欢搞的东西嗤之以鼻，如今却暗戳戳地学了好几天。可惜它和耳钉一样遭到了拒收的待遇，于是郑锐霖打开盒子拿了颗巧克力直接送到唐浩初嘴里，道：“这是回礼。”
毕竟不是专业的巧克力师傅，郑锐霖火候把握的不够准，甜度做得偏高了，却恰巧迎合了唐浩初的口味。尝到甜味，唐浩初便没把巧克力吐出来，而是乖乖地含在嘴里吃了，同时困惑地看向郑锐霖，一双眼睛清晰地倒映出郑锐霖的脸，显然在问是什么东西的回礼。
“是这个啊。”郑锐霖伸出手，只见他的手指上戴着一个微微泛着光的金属拉环。
正来源于唐浩初刚才开的可乐罐，也不知道郑锐霖是什么时候把唐浩初丢在凳子上的拉环拿起来并戴到手指上的，骨节分明的手指和冷硬的拉环配起来竟有种说不出的融洽感，唐浩初的视线因为刺眼的太阳而有些模糊不清，乍看上去还以为是一枚心形的戒指。
程昱最近这段时间就陪着成为准新娘的胞姐看了很多戒指。
未来的姐夫是个大忙人，结婚需要筹备的东西又太多，程昱这个小舅子自然义不容辞，所以最近几天帮着姐姐忙里忙外地跑了很多地方。而他不管跑到哪，都会忍不住想到唐浩初，比如看到钻石戒指就想到自己没送出去的钻石耳钉，看到礼服就想到少年穿上会多么玉树临风，看到喜糖盒就想到少年喜欢吃甜，一杯甜甜的奶茶都能让他觉得异常满足。
程昱也不知道自己具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唐浩初的，只记得似乎从很早开始就莫名对他上了心，以致于一有空就会想起他来。想起他专注地拿着手术刀解剖的样子，低垂着睫毛给他讲题的样子，想起他认真思考时安静的侧脸，蜷缩在椅子里的姿势像一只收拢了翅膀的天鹅或者怕冷的小奶猫，可爱的模样让他想着想着就忍不住笑起来。
他好像又开始隐喻了，明明他的作文水平一塌糊涂。
程昱努力把笑压下来，突然想起自己还从来没见过唐浩初笑。少年笑起来一定很好看吧？那双本就明亮的眼睛会不会璀璨的像落满了星星？本就线条优美的唇会不会弯成更漂亮的弧？
他坐在那里胡思乱想，却让旁边的程语忍不住担心起来。——这样时而脸色呆傻又时而脸色凝重地变来变去的，表情还因为努力压抑而有些抽搐，任谁见了都会觉得古怪。
程语什么忍不住面带担心地问弟弟：“小昱怎么了？该不会失恋了吧？”
程昱回过神来，挑了挑眉，唇角勾起明亮的弧，“……是想要谈恋爱了。”
可一想到自己还有两个多月就要毕业、而郑锐霖还能在学校陪唐浩初两年的事，程昱又烦躁的皱起眉。
如果他毕业后，少年转头就把他忘了怎么办？如果少年和郑锐霖在一起了怎么办？就算没有郑锐霖还有其他人，少年那么优秀，喜欢他的学妹也很多，如果少年和哪个漂亮的学妹谈恋爱了怎么办？
这种事实稍微一想就让程昱觉得无法接受，一时间不分性别和年龄，看谁都像阶级敌人。而程昱有句从小贯穿到大的人生格言，就是想要的便去争取，不要留任何遗憾或后悔，他长那么大第一回 喜欢上一个人，绝不甘心把他让给别人。
对此恍然不知的唐浩初依旧在教学楼和实习医院中两点一线，时间在有规律的生活和学习中流逝得特别快。眼看毕业在即，感情的事再加上在家族企业里接手的工作上的事，让程昱整个人处于越来越焦虑的状态，甚至烦躁到在宿舍里抽起了烟。
于是唐浩初一回宿舍就闻到了烟味，顿时皱起眉，所幸味道并不算浓，程昱急忙灭掉烟并打开窗户散味。
开完窗回头，见唐浩初眨着漂亮的眼睛对他灭掉的烟发愣，忍不住笑着道：“是不是有兴趣试着抽一次？”
其实唐浩初对于抽不抽烟没有任何兴趣，只是想起了两个哥哥都说过的不准他抽烟的事，紧接着便想到了至今完成进度只有百分之八的任务二 ‘独断专横’。
他曾向系统咨询过‘独断专横’的定义和具体完成要求，定义是做别人不让做的事或者不经别人的商量或允许就独自下决定，完成要求则是由‘不经别人允许就独自决定的次数’来评判的。而其中这个‘别人’包括不相干的路人、关系普通的同学或朋友、以及关系亲近的家人或爱人，得分最高的自然是最后一种，——因为只有关系亲近的家人或爱人才会为他不经商量而做出的决定产生长久难平的强烈反应。
所以唐浩初很早之前为了完成任务做过不少尝试，第一次成功是在初三的时候，——当时被跟郑锐霖打球的几个体育生围堵，其中一个叫刘岗的体育生被口香糖堵住了气管。唐浩初在没得到当事人同意、周边的其他人甚至以为他是要杀人的情况下二话不说就‘割喉’救人，获得了百分之三的任务进度。
毕竟只是普通同学甚至不相干的路人，得到的点数非常少，若是家人或爱人，一次就能达到百分之十。可家人或爱人的包容度比较高，并不会因为一般的小事跟他计较，唐浩初做过很多尝试，比如不听哥哥的话偷吃糖，不等哥哥唠叨完就挂断电话，放假独自回家坚决不让哥哥接等等，都没听到系统有关于该任务进度提升的提示音。
唐浩初决定尝试点别的，最终望着烟点点头，道：“好。”
程昱本来要帮唐浩初拿了一根新的烟，却重新点着了刚刚掐灭的那根，点着之后才凑过来，低沉的声音隐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蛊惑，“来，张嘴把它含进去，然后先慢慢用鼻子吸，会比较不容易被呛到……”
唐浩初乖乖张开了红润的嘴唇，程昱把烟送到了他唇间。
“对，就是这样，轻轻含着，用鼻子吸进去以后再用嗓子稍稍咽一点儿气……”
于是唐浩初就着程昱的手含住烟，又按照程昱说的那样慢慢吸了一口。但他还是被烟呛到了，长长的睫毛颤了颤，嘴唇也微微颤了颤。圆润柔软的唇珠贴着程昱的指腹，充满了无声的诱惑，让人想要吻上那对唇瓣，□□花蕾般的双唇，把它们磨得红肿不堪……
程昱猛地把烟拔了出来。
将其扔在地上一脚踩灭，在心里忍不住骂了一句该死。
连一根烟的醋都要吃，真是无药可治。
才学到一半的唐浩初顿时有些疑惑，完全不懂程昱突然怎么了。所幸程昱在情绪控制上的学习还算到位，很快稳住了情绪并笑着转移话题道：“怎么突然想要试着抽烟了？是不是成年了，就想做一些成年人才能做的事？”
程昱以开玩笑的语气继续说：“我小时候家里老头儿管得特别严，所以未成年的时候曾经列过一个成年后要做的事的清单。比如什么离家出走，考驾照飙车，酗酒抽烟染头发，谈一场你死我活的恋爱……”程昱顿了顿，“不过抽烟喝酒都对身体不好，我推荐你做别的事。”
——他推荐的事就是打耳洞，其目的自然是为了他没送出去的情侣款耳钉。
神奇的是程昱不仅有耳钉，还有一套专业的打耳洞工具，随即将所有用具在桌上展开，看上去井井有条，金属材质的工具在灯下反射着暖光，并在碰撞时发出清脆悦耳的轻响，似乎使得一切不平常的事情都变得理所应当。
于是唐浩初坐在椅子上让程昱帮他打耳洞，程昱以这种姿势更方便操作为借口从背后搂住他，滚烫的手在贴上他微凉的耳垂时显得更烫，带着薄茧的手指划过左耳耳廓，最后停在耳垂上。看着白玉般的耳垂，想到自己即将亲手在这里打上烙印，只觉得心头情感汹涌。
当然他想要的打上烙印的当然远不止这里，而是对方的全部。
消毒对学医的人来说是闭着眼都会做的小事，程昱的消毒手法自然非常专业，却动作却很不专业，沾了酒精的药棉反复擦过耳垂，不像是消毒，倒像是一种挑逗。耳朵本就是大部分人的敏感带，唐浩初又特别敏感和娇气，耳垂很快被擦得一片嫣红，像开得最艳的花瓣，充满了甜软的汁液。
程昱的吐息也喷洒在耳朵上，“我要开始了，可能会有点儿疼。”
唐浩初并不怕疼，但对陌生的物品会本能地产生警戒，导致肩背有些紧绷，纤薄的脊背绷出优美的弧度，程昱能隔着衣服感觉到他微微凸出的蝴蝶骨。刺穿用的银针同时轻轻抵上洁白无瑕的耳垂，带着侵犯完璧般的心理埋进了那一小片细嫩的软肉。
刺痛感使唐浩初的发出了一声略显急促的惊喘，小小的声音像受伤的小动物，程昱忍不住有点心疼，于是动作变得非常利落，几乎在抽出针的下一秒就迅速将精心设计的耳钉贯穿了少年的耳洞。
闷热的室内环境让唐浩初的额头和手心都出了汗，泪腺发达的眼睛也涌出了一点生理性泪水，抬眸看过来的眼珠湿漉漉的，整个人都显得湿润润的，散发着潮湿的诱惑的气息。
这样的眼神没人受得了。程昱一眼望去便觉得下腹发热，想要含住他的耳垂，舔舐他的眼珠，最终握住他的下巴，吻住了从看他抽烟时就想深吻的嘴唇。
其实程昱天性就是一个善于掠夺的人，只是平日里掩饰的很好，可一旦遇到什么真正想要的，这种天性便会暴露出来。这次是实打实的亲吻，舌头撬开了不设防的牙关，深深探入口腔，试图勾引或吞吃掉所有能触及的**。室内本就高热的温度瞬间升得更热，所以显得忽然灌入的夜风非常清凉。
唐浩初的神智立即被冷风吹醒，程昱也反应过来，转头看向不知何时被推开的门。郑锐霖面无表情站在门口，昏暗的光线下看不出他的表情，只能看到一双黑沉无比的眼睛。

第62章 自闭的小可怜
郑锐霖首先注意到的竟不是两人亲吻的姿势，而是唐浩初耳朵上多出来的耳钉。情敌之间大概有种专属的默契，明明那对耳钉的造型有很大差别，需要仔细观察才能看出来它们之间的相同点，何况耳钉这种东西本就大同小异，郑锐霖却一眼就看出来唐浩初的耳钉和程昱的如出一辙。
而程昱的反应非常迅速和冷静，——先是仔细地将唐浩初有些凌乱的衬衫拉好，又理了一下唐浩初耳侧翘起来的头发，然后站起身挡在唐浩初的身前，同时也挡住了郑锐霖望着唐浩初的目光，最后沉声开口道：“郑同学，请你以后记得敲门再进来。”
若不是嗓音里还残存着未完全褪去的情|欲，程昱的语气和表情简直从容得像个模范室友，“出入房间之前敲门是人类的基本礼仪，哪怕在公共区域也一样，我想你应该学过这一点吧？何况这里是医学院的宿舍，你一个经管系的学生，来的是不是太勤了？”
郑锐霖微眯起眼睛看向程昱，像是从来没见过程昱一般用深不见底的眼神将程昱从头到脚地重新打量了一遍。很难想象才二十出头的年纪就能有这样的眼神，如果人的目光能化作利刀，程昱早已血溅当场，被那冰寒的目光切割成一块块面目全非的碎肉。换了个心理素质差的人，怕是会承受不住郑锐霖眼神里的压力落荒而逃。
然而程昱始终一脸平静地与之平视，高大的身影几乎将唐浩初挡得结结实实，寸步不让。也许是开着的门和窗户之间形成了对流，风越来越大，之前还闷热无比的房间极剧降温，冷到可怕。
程昱能理解郑锐霖的情绪，因为换成了他也一样，但这并不表示他愿意任人发难。虽然他比郑锐霖大了两三岁，可成年人的世界从来没有相让的说法，对程昱来说，让点消息或资源还行，让喜欢的人，这辈子都不要想。
于是郑锐霖挥拳揍上来的时候程昱在格挡的同时毫不迟疑地予以回击，却不料郑锐霖的拳脚厉害到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而且在怒气的加持下更加凶猛，程昱竟后退了两步才稳住身形。
一个来回下来已见真章，——程昱并不是郑锐霖的对手。但程昱发起狠来也不算弱，只是形势比较被动。宿舍的面积又过于窄小，桌上还摆着没来得及收拾的工具，两个身高腿长的男生用力打在一起，简直称得上险象环生，何况两人双双都毫不留情地下了死手。
然而唐浩初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好像眼前的一切都和他无关一样一动不动。
正常人遇到这种情况一般都会焦急地上前劝阻，恐怕难以理解唐浩初怎么能如此无动于衷。门边的椅子被砰的一声踢坏的时候还能波澜不惊地待在原地，像假人一样木着脸，没有任何表情。
可就算是没有表情，那张脸也依然无比夺目，穿着干净的白色衬衫，整个人高挑又修长，优美的脖颈和锁骨从领口露出来，在灯光下染出瓷器般的色泽。
十八岁的唐浩初漂亮的惊人。
郑锐霖突然就不想打了。
也许人和人之间当真有命运可言，这世上就是会有这么一个人，让你喜欢到难以抑制，甘愿纵着他让着他，他做什么都觉得心动。郑锐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人是唐浩初，但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
程昱没想到郑锐霖会莫名收手，所以挥出的一拳实打实地揍到了郑锐霖的腹部。这一拳打的着实不清，程昱不由微微一愣，却不料对方趁着他发愣的这一刻伸手将他一把推出了门外。
在疼痛之下，郑锐霖的动作依然无比迅猛，紧接着便干脆利落地把门一关，并咔哒一声落了锁。这种神展开简直让程昱懵住了，站在门口呆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明明是他的宿舍，他却反过来被关在外面，鸠占雀巢也没这么明目张胆，简直气得想锤墙。
程昱身上没带钥匙，开不了门，转头看了看空荡荡的走廊，连个能砸门的东西也找不到，想下楼找宿管阿姨拿钥匙开门，又怕郑锐霖会在他离开的这会子功夫干什么事，只能焦躁地等在外面一边敲门一边低吼：“郑锐霖你特么的在干什么！！”
怕惹来其他同学的围观，程昱敲门的动静还不敢闹得太大，喊声也尽量压到了最低。虽说他下个月就毕业了，唐浩初却还要继续在学校里读研，他不想给少年招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而郑锐霖并没有干什么。他不可能干什么，更不舍得干什么，只是想把碍眼的耳钉拿掉。
在屋外敲门声的衬托下，屋内的气氛反而显得更加沉寂，甚至充满了说不出的压迫感，直到郑锐霖开口打破沉默，“浩浩，你想戴耳钉了？”
他的身高差不多有一米九，比程昱还要高两厘米，所以受身高所限，在不抬眸的情况下唐浩初只能看到郑锐霖紧绷的颈肩线条。紧绷到颈部的青筋都微微鼓胀起来，可以想象对方的情绪究竟有多愤怒。
只有郑锐霖自己知道那其实并非愤怒，如果真的有愤怒，也不会是对唐浩初。
唐浩初没有说话，郑锐霖伸手抬起了他的下巴。唐浩初的视线终于离开郑锐霖紧绷的肩颈，撞进了郑锐霖深邃的眼里，然后低低地嗯了一声。
“为什么突然想戴耳钉？”
唐浩初又不说话了，甚至连个嗯都没有，好像再多说点什么都是逼他似的。双眸在明晃的灯光下熠熠生辉，清透又纯净，瞧得人心里发软。
郑锐霖的心已经软下来。何况对少年不能硬着来，越逼越没用，几年前的跳窗行为至今想起来依然心有余悸。郑锐霖摸了摸唐浩初的耳朵，轻吸一口气，“想戴耳钉也没什么，但是这个不好看，我们换一个好不好？”
摸耳朵的动作很轻，语气也非常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哄一个只有几岁大的小孩子。
这是郑锐霖的妥协。
郑锐霖把碍眼的耳钉取了下来，唐浩初倒乖乖地任由他拿掉没有动，只是始终一言不发。郑锐霖不知道少年在想什么，对不愿意说话的少年也无可奈何，最后叹了口气，将人搂在怀里，越搂越紧，想要把他嵌入自己的身体里一般，“乖啊，如果喜欢戴耳钉的话，我们这就去多买几个怎么样？”
郑锐霖并没有问亲吻的事，因为他知道以少年的情况不可能主动吻谁，甚至不一定理解亲吻的含义，只会是程昱趁虚而入。而耐心殆尽的程昱最终决定去楼下找宿管阿姨要来了钥匙，回来的时候，却发现门已经打开了。屋里空无一人，只能看到丢在他桌上的孤零零的钻石耳钉。
郑锐霖当真拉着唐浩初去商场买了一堆耳钉，可惜付款的时候唐浩初不要郑锐霖出钱，坚持自己付。这件事就算暂时告一段落，但程昱这边很快感觉到了不妙，——因为他明确地发现唐浩初开始刻意躲着他。
程昱承认那天的亲吻有些鲁莽，又因郑锐霖的突然出现而没顾得上解释，现在却连解释的机会都没了。如今学校里早就没有课上，论文答辩也结束了，毕业班的学生本就各忙各的见不到人，被老师抓壮丁的唐浩初非常忙，程昱那边也忙，甚至忙到不能抽出空来住宿舍，所以少年若有心躲他的话，他根本见不到他人影。
所幸周末就是毕业典礼，然而程昱连毕业典礼的那天都没能见到唐浩初。少年竟然没参加毕业典礼，程昱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他好像是家里出了什么事，连夜赶回S市了。
唐家的确出事了。出的事情还不小，而且接二连三，先是戚向南，然后是唐振凯，甚至还有中风住院的唐老爷子。
其中戚向南的事情最严重，——他竟然在部队里打死了人，摊上了人命官司。戚家那边的亲戚军衔太低，人微言轻，帮不上忙，董熙娣急病乱投医，试图托人奔走说话，却没起到作用，反而被骗了一大笔钱，还被抓住了行贿的把柄。屋漏偏逢连夜雨，毕业后接手了唐家医院的唐振凯原本将医院经营的很好，不仅成功上市，还创立了药厂，却在融资的最关键阶段被合伙人卷走了资金，导致资金链断裂，药厂也爆出假药和产品致癌的新闻，连带着医院都岌岌可危。
戚向南的律师是唐家和戚家一同找的，从报告上来说情况很不乐观。唐浩初连夜分析了报告和所有指证，戚向南显然是替罪羊，而有人摆明了要坐实了这个替罪羊以掩饰别的罪行，没人敢在这个节骨眼上插手。只有找一个比之更大的关系出面，才可能出现转机，否则照这案子目前的情形，判成无期甚至死刑都不是不可能。
程昱只以为唐浩初家里是一般的小事，过两天就回来了，一开始没怎么上心，但连续好几天都电话打不通短信也不回复的时候，忍不住开始担心起来。
却不料唐浩初竟在这时候主动找他了。
B市最近几日连续下了好几天暴雨，几个雷劈下来便开始倾盆落，今日的雨尤其厉害，下了两个多小时也不见收。今天程父过寿，程昱早早冒着雨下班回家，车子开到大门口的时候视线里突然闪过什么，定睛又看了一眼，这一看就是一惊。

第63章 二合一
因为他似乎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少年。
虽然只是惊鸿一瞥的侧脸，但唐浩初的模样程昱闭着眼也能勾勒出来，还来不及思考，动作已先于大脑一步踩了刹车。
踩得实在有点急，性能极好的轮胎当即在铺了小碎石的路面上发出一声略显刺耳的摩擦，少年被摩擦声惊动，下意识转身循声望去，这一望让程昱彻底确认了对方就是唐浩初的事实，随手捞起车厢里备着的雨伞便冲出了车门。
然后三步并两步地匆匆跑到唐浩初身边，同时撑开伞，将整个伞面几乎都倾在唐浩初头顶，语气又惊喜又担心：“浩初，你怎么在这里？”
其实唐浩初带了伞，但风雨太大，伞根本挡不住，程昱发现他几乎全身都淋湿了，风衣因为沾了水而有点下坠，同样沾了水的乌黑发丝贴着雪白的肌肤，显得黑的更黑，白的更白。漂亮的眼睛里仿佛也纠缠着水汽，瞳仁像是吸饱了墨一般水光漉漉，睫毛亦被雨水打湿成一簇一簇的，仿佛一只蓬松的绒毛都被淋湿的小狐狸。那晶莹的水珠随着睫毛脆弱地颤动，滴下一滴宛如眼泪的雨，啪嗒一下划过脸颊，又从精巧的下巴消失在本就湿了的衣服里。
明明少年此刻的状态有些狼狈，眉眼却不知为何显得更加动人，让程昱心跳不止。几乎要怀疑自己是不是个变态，甚至有什么特殊的性|癖，看到对方这宛如哭了的模样竟然也能心动到无法遏制，连身体都躁热起来。
和心动一起翻涌的是心疼，尤其在握住少年的手发现他手上几乎毫无温度之后，程昱的心口狠狠抽疼了一下，身体里的那点躁热也很快给疼没了，一边急急扯着唐浩初往大门走一边道：“乖啊，快跟我进屋暖暖。你是什么时候来的？我前段时间一直联系不上你，担心得不行，如果你要找我，随便发个信息跟我说一声就好了，我随时都有时间……”
其实程昱非常忙，但是男人对待真心喜欢的人总有本事挤出时间。然而唐浩初并不是来找程昱的，他要找的人甚至不姓程姓杨，——这些天他再次确认了戚向南的案子只有一个更大的关系出面才能得到转机的事实，然后经过多方查询和判断，决定越过‘更大的关系’直接找‘最大的关系’，而这个‘最大的关系’就是杨家。
唐浩初于前日上午亲眼见了戚向南一面。虽然穿着囚服，但戚向南看起来依旧高大英俊，脊背也依旧挺直，只是少了几分意气风发，多了几分疲惫和倦怠。大概是心里清楚案子多半没希望了，隐隐有种交代后事的感觉，先是用轻松又认真的语气说这事儿跟弟弟没关系，跟唐家也没关系，让弟弟回学校继续上学，又嘱咐弟弟在学习的同时要注意身体，懂得劳逸结合。甚至连日常琐事也叮嘱了一遍，——说了这么多中心思想其实就两个：一个是让弟弟好好照顾自己，另一个是让弟弟不要管他的事。
但唐浩初怎么可能不管，无论是系统要求的‘扶兄魔’任务还是从私人感情的角度，都非管不可。唐浩初是由律师带着去探视的，从看守所出来之后和律师又详细商讨了一番，可惜并没得出什么好结论。戚向南是现役军人，还有中尉军衔，所以案子完全由部队内部侦查，连公安机关都无关管辖和干涉，律师显然觉得没有太多希望了，叹着气说：“到这份上，恐怕也只有根深叶茂的杨家才有这本事救出人来了。”
这话只是在间接形容事情的困难程度，因为杨家实在不是一般人能攀上的，唐浩初却把它暗暗记在了心里，并开始着手查杨家的情况。身为脑域异能者，他思考和处理问题的速度比普通人要快好几倍，能在极短时间里浏览并记住数量繁多的新闻和资料，还能将所有琐碎的消息以及正常人想不到枝梢末节全联系在一起构成一个完整的脉络，所以很快将杨家的基本情况弄得清清楚楚，除了一些秘辛之外，连杨老爷子如今重病住院的事也查到了。
杨家那位老爷子今年已经八十多岁了，早年领兵打仗的人底子厚，如果说当下还有什么连一二把手都要记着问候的长辈，他绝对首当其冲。紧跟着的下一辈同样厉害，经历了两任换届，军衔反而越升越高，屹立不倒。再往下的几个孙辈里，从军的从政的从商的都有，——其中排行最小的嫡孙还和首富程家结了亲，新娘便是程昱的姐姐程语。
所以唐浩初真正要找的人是程昱的姐夫。
杨家的确如律师说的那样不是一般人能攀上的，普通人甚至连门在哪边儿都摸不到，就算摸着了也接近不了，唐浩初只能通过其它方法另辟蹊径。今天程父过生日，杨家的那位刚刚成亲的新郎会来程家给岳父祝寿，此刻应该就在路上了。于是唐浩初对程昱直言不讳地道：“我是来找杨冬博的。”
杨冬博就是程昱的姐夫，也是杨家排行最小的嫡孙。程昱微微愣了愣，下意识便脱口而出：“我姐夫？找他做什么？”
唐浩初抿着唇没有说话。他向来话少，程昱也习惯了他的寡言，便没继续再问，只说：“就算找他也进屋再说，好不好？雨还在下呢，会淋生病的。你放心吧，他之前讲过了今天要来，估计马上就到了。”
可唐浩初坚持不进去，就在外面等，程昱便也不进屋，陪着他一起等在外头。雨似乎小了点，但风依然很大，许久没见到唐浩初的程昱忍不住看着少年安静而精致的侧脸发愣，一时间周围听不到别的声音，只听得到风雨声和他自己胸腔里的心跳声。
直到又一阵大风吹来，少年像怕冷的小动物般缩了缩脖子，程昱不由伸出手臂揽住他的肩，用高大的身体给他挡风。宽阔的胸膛和有力的手臂就像一把伞，仿佛能为他隔绝住所有风雨。
少年没有挣，也没有出声，只有几缕微湿的发丝不听话地蹭了蹭程昱的下巴。明明知道发丝是被风吹的，程昱却觉得像被毛发柔软的小猫用小肉垫故意试探性地冲自己挠痒痒一样。挠得他下巴痒，心里痒，手也痒，甚至想要不管不顾地将少年整个人搂进怀里。
但是想起之前才吻了一下，少年就躲了他足足大半个月的事，程昱又深吸一口气忍住了这个念头。抬眼发现天色已经发黑了，可杨冬博不知为什么还没有到，程昱便拿出手机想打电话问问，姐姐程语的电话却先一步打进来了。
原来是杨老爷子的心梗再度复发了。
杨家虽然家大业大，但特别会玩低调，不管是嫡系还是旁系子弟，一个比一个会装，出去搞点歪门左道恨不得换张脸皮，其中有个‘十佳青年’在外头养了外室，私生子快小学毕业了都不知道自己亲爹的真名，而且一辈子也不会知道。可百密也总有一疏，杨家今年就闹出了点儿事，——杨冬博那位已经五十好几的亲爹竟为了一个男人跟原配妻子闹离婚，把杨老爷子气出了心梗，当日就住进了军区总医院。
其实也未必是气的，杨老爷子的岁数实在不小了，很久以前就被诊断出不少高血压和心血管之类的毛病。可这次住院住了整整一个月也不见好，而且越来越严重，让杨家上下通通紧张起来。
杨家人心里都清楚，虽然杨老爷子早就不管事了，但他依旧是杨家的主心骨，是护佑整个杨家长盛不衰的定海神针。不管老爷子年岁多大，只要他还活一天，就算出了天大的事也能保得杨家安然无恙。本来杨冬博和程语的婚期定在十月份，会提前举行也是为了给爷爷冲喜，可惜没起到什么作用，——就在今天下午，杨老爷子的心梗第二次复发，因急性胸痛和呼吸困难而进了急救室。
再发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比首次急性心梗大一倍，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五十左右，因为再它不仅会扩大原本梗塞的部位，还会形成新的梗塞，医生当即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几乎所有嫡系子孙都收到了消息，本来已经快抵达程家的杨冬博也是因此才半途折返，转道去了医院。
而唐浩初今天来找杨冬博的目的就是要说杨老爷子的病情，——想以救治杨老爷子作给戚向南翻案的交换条件，所以从程昱那里得知此事后便忍不住开口道：“你能带我去医院吗？”
这个请求对程昱来说却并不容易。那毕竟是杨家人的家事，又处于抢救的这个兵荒马乱的关口，要杨家人同意才行。同意之后还要申请出入证，——以杨老爷子的身份自然不会住普通病房，而是在国家高干专属的南楼，那栋楼是全医院防卫最严密的地方，门外的警卫层层叠叠，周围还有流动哨，没有出入证根本无法入内。分配到南楼的医生也不是谁都能担任的，要有过硬的资历，并经过严格的医术考察。
当然，这个请求对程昱来说只是不容易，却不是不可能，有句话叫有钱能使鬼推磨，他自有他办事的渠道和法子。程昱微微皱起眉，面对唐浩初却依旧是微笑着的，好言好语地问：“去是能去，但你可以告诉我去医院的原因吗？找杨冬博的原因又是什么？”
唐浩初又抿着嘴不说话了。他其实并不想麻烦程昱，更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否则早就联系郑锐霖和郑家帮忙了。——当然郑家厉害是厉害，比起杨家还是差了些，而且郑老爷子已经退下来了，郑锐霖的父亲又不在军区，军队里的事不太方便插手。
唐浩初总算开了口，认真道：“你想要什么条件都可以。”
自闭症患者就算治愈了，沟通和表达能力和正常人还是会差一大截，所以唐浩初说话总有些没头没脑，但也许是足足五年的大学生活里培养出的熟悉和默契，程昱迅速get到了他的意思，——只要你带我去医院，就可以提任何条件。
程昱其实没想过提条件，只想要解释一下之前一直没有机会解释清楚的事，下意识便说：“那天贸然吻你是我不对，我要向你道歉。我知道你应该生气的，也知道自己的确有些冲动，但那绝不仅仅是出于冲动，更不是故意轻薄或不尊重你……”
他追人没有经验，表白更没有经验，说话竟也开始学唐浩初一样没头没脑起来，直接道：“我想和你在一起。”
唐浩初愣了愣，有些惊讶地看着程昱。都说万事开头难，而程昱一旦开口，后面的话就容易了，“我会对你好的，不管你想做什么都支持你，你要读书就继续读，要搞研究就帮你筹备实验室，不管什么器材和药品都能找来。其实我已经准备了一个实验室，面积虽然不大，但条件不比学校里的差，这样你就不用再申请学校的用了。学校里的宿舍条件也不好，听说研究生的宿舍比本科还差，而我说的实验室就在市区的别墅里，有好看的花园，还有……”
唐浩初打断了程昱的滔滔不绝：“那天的事我没有生气。”
事实上这段时间唐浩初只顾着为两个哥哥的事奔走，已完全把它忘了，顿了一下又道：“如果你想要在一起，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这回轮到程昱愣了，瞪大眼睛半天都没能说出话来，一向口齿伶俐的他甚至有些结巴，“你、你答应和我在一起了？你不是在骗我吧？”
真正促使唐浩初答应的其实是系统。自打唐浩初成年后，系统就开始催着他完成‘家庭主夫’的任务，就在刚刚再次发出了提醒。
“年底你就十九岁了，每个世界只能停留三十年，而家庭主夫这个任务要连续做满七年才算达标，一旦中断就要从头再来不可累计，时间紧迫，建议宿主现在就开始抓住一切机会完成任务……”
唐浩初忽略脑中的系统音，道：“嗯，不是骗你。”和程昱的激动截然相反，他的表情堪称淡漠，“……我们可以去医院了吗？”
天色太黑，激动中的程昱没有注意唐浩初的表情。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明明真心喜欢对方才想要和对方在一起，却始终没有跟对方说过喜欢这两个字。那句‘想和你在一起’又是在唐浩初说‘你想要什么条件都可以’之后提出的，所以唐浩初完全把它当成了交易。
而且是一场非常完美的交易，——既能去医院见杨老爷子，从而完成‘扶兄魔’的任务，又能帮他完成‘家庭主夫’的任务，还可以不欠任何人的人情，也不用再和总会让他忍不住联想到霍彪并莫名心软的郑锐霖再产生任何不必要的纠葛。
程昱像打了鸡血一样施展出最厉害的手段飞快地托人拿到了出入证，又分别给姐姐和姐夫打了个电话，最终带着唐浩初成功进到了军区总院的南楼。杨老爷子刚刚被急救过来，此刻正在六楼的重症观察室，但情况很不稳定，最好能在十二小时的窗口期内进行手术。
时间迫在眉睫，治疗方案却迟迟不能定下来，因为除了冠脉综合征外还发现肝部和胃部之间有一个肿瘤，搭桥因此而变得困难，手术的成功率很低，肿瘤是否立即切除也是个问题。屋里汇聚了许多人，有院里最出名的内科医生联合会诊，还有几个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和助手出言献策，除此之外是忧心忡忡的杨家直系亲属，唐浩初和程昱一进门，便有人齐齐看过来，杨老爷子的长子兼杨家现任当家杨国安皱了皱眉，但并没有说什么。
于是医生和专家们继续讨论，唐浩初则拿起桌子边被丢在一旁的病例和诊断资料看了一下，短短一分钟就明白了具体病情。医生那边也终于探讨出了结果，主治医生刘诚的建议竟然是不做手术，而是采用溶栓治疗，等病情稳定后再采取介入治疗，最后再考虑肿瘤切除。
这种治疗方案好听点是保守治疗，难听点就是拖一天是一天，偏偏还得到了好几个人赞同。杨老爷子的身份不言而喻，如果出了什么问题，难保不会被杨家迁怒怪罪，今天在座的每个人都担不起这个责任，尤其是主治医生刘诚，——手术的成功率太低，难度也超出了他的想象，不让病人死在他手术台上的唯一办法就是不做手术。
“这个方案不是救人是害人。”
一道微哑却好听的声音在这时响起，众人转头一看，正是方才进来的那个少年。刘诚当即便不悦地道：“你是什么人，在这里乱说话？”
唐浩初并没有看刘诚，只平静地拿起病历道：“溶栓在心梗早期效果很好，中晚期却非常差，药效持续不了多久，等患者再次心梗时就彻底没救了，会直接因心力衰竭死亡。”又指了指CT图上的阴影，“这块肿瘤也需要立即切除，良性肿瘤恶变后会生长得极块，再等下去将严重影响旁边的内脏，以病人的身体根本挺不过半个月。还有……”
唐浩初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刘诚本来还要反驳，但越往后就越哑口无言，因为他清楚这都是实情，对方一个字也没有说错。屋里突然陷入了沉默，直到一个看起来年纪较轻的医生突然指着唐浩初道：“你是不是叫唐浩初？在心血管方面有创造性研究成果的那个年轻人？”
此言一出，一个头发发白的专家也紧跟着开口了，“我想起来了，是老胡的学生小唐吧？”
老胡是特别欣赏唐浩初的教授，也是国内非常着名的医学家，可惜他现在人在国外。而说话的这名专家同样非常有名，继续道：“你的论文和实验报告我都看过，很有价值，如果能在人类身上成功实施，会将整个现代医学都往前推进一大步！”
以他的名望，说的每句话都颇有含金量，却毫不吝啬对唐浩初的夸赞，旁边的杨冬博一听，忍不住开口问唐浩初：“那你是不是有治疗我爷爷的更好办法？”
都说急病乱投医，对病人家属来说，但凡有一丝希望也不愿意放弃，杨冬博问完，连向来稳坐如山的杨国安也发话了：“只要你有办法医治家父，就是杨家的恩人，杨家不会亏待你的。”
唐浩初在杨家人期待的目光中放下病历，一字一句说：“按病历上看，患者的身体已不能再拖，我建议今晚就做心脏手术。由我主刀，同时把肿瘤切除。”
杨国安愣了愣。他只以为唐浩初不过是能出出主意，并没想到对方能够主刀。虽然不懂医学，但他本能地认定这种高深复杂的东西要年龄越高资历越久才越可靠，而眼前的少年实在是太过年轻，表情不由带了些不信任，“你？你有多大的把握能成功？”
“不出意外的话，手术不会失败。如果出了事，由我一力承担，这里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唐浩初说这话的时候朝杨国安那里走近了一步，身体因此而完全站在了灯光之下，杨国安随之清楚地看到了少年脸上的自信和沉稳，竟又微微一愣。他从政多年，什么形形色色的人都见过，少年身上那种自信和沉稳的气场不是一般人能有的，他能感觉到这种自信不是狂妄和自负，是有足够的实力和底气支撑的，——对方一定是有能力，才会说这样的话。
程昱站在一边看着少年的侧脸，替他暗暗担心的同时，却难以自制地被他吸引。喜欢一个人本来就会这样，对方怎样都觉得好看，而越觉得对方好看，喜欢就越深。程昱只觉得少年说话时眉眼间的气质让他移不开眼，甚至觉得胸中有团火燃烧起来。
这样的少年任谁都无法抗拒，他是那样耀眼，令人趋之若鹜，想要占为己有。
而他已经答应和他在一起了。
想到这个的时候，程昱就忍不住再次涌上了激动，甚至激动到想在地上滚一圈。他以前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恋爱究竟是怎么谈的，还曾觉得陷入恋爱的人非常愚蠢。
可他以后再也不会笑别人愚蠢了。
因为做一个蠢货的感觉是这么好。
杨国安最终同意了唐浩初的要求，除此之外他其实也没有别的选择。——他有留意医生和专家们讨论的全程，在场的人虽多，却没有一个敢提出冒险性建议，更没有一个敢提出要亲自动手术的。少年进门后只看了不到一分钟的资料就能迅速抓住重点，比多年行医的专家还要精准，满屋的人都讲不出半个字来。
手术最终成功完成了。
全程持续了整整十一个小时，用了三十二块纱布，二十一根血管缝合线，和最专业的透视仪器。外面的天都开始放亮了，站在一旁的助手已累趴在一旁的操作台上，唐浩初依旧在手术台上指挥着血液科和麻醉科医生继续工作，其中出现过几次危机情况，但都在他的行动下力挽狂澜。时间持续的越久，越要求主刀医生大脑清晰动作分明，就像一台不能出现任何任何故障的主机。
时间已经到了早上七点，杨老爷子终于安然无恙地从手术室里推了出来。
得知手术成功的消息，杨家人纷纷激动地迎了上去，程昱却大步走到了唐浩初面前。手刚碰上少年的肩，‘浩初’两个字还没喊出口，就见他整个人毫无预兆地倒了下去。
程昱顿时一惊，慌忙将少年纤细的身体接入怀里。触手可及的皮肤竟烫得吓人，——少年显然在发烧，而且已经烧了很长一段时间，程昱完全想象不到他究竟是凭借怎样的意志力在发烧的状态下将手术完成的。

第64章 自闭的小可怜
看完了杨老爷子的杨家人正准备过来向唐浩初致谢，就听到程昱在焦急地叫医生，又疾声问旁边的人综合内科在哪一层。旁边两个刚刚跟着唐浩初做手术的医生立即凑过来，伸手试了一下唐浩初的体温，顿时被滚烫的高温吓了一跳，忙通知护士推急救推车来，好送唐浩初去二楼的急诊部。
程昱等不及急救推车便抱着唐浩初往电梯处冲，可电梯也不知怎么回事停在一楼一直不上来。程昱一边烦躁地皱起眉，一边低头看向怀里的少年，只见少年紧闭着眼，脸色苍白，只颧骨附近有一抹不正常的绯红，脖颈上的动脉摸上去一跳一跳的，跳得他心里发慌，竟是一秒也等不下去，转道去了楼梯，直接用步行的方式奔到了二楼。
程昱的确是有点太急了，但唐浩初也的确烧得很厉害，所以在场的其他人没觉得程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最多也就是觉得他对朋友比较关心和重视。一大早赶过来的程语却感觉到了不对劲，——当姐姐的自然比外人更了解自己的弟弟，程昱表面上看着很热情，骨子里却绝非什么古道热肠的人，说句不好听的话，怕是她这个亲姐姐发烧也不见得他能急到这地步。
急诊室的医生又是听诊又是做血常规，判断唐浩初果然烧了很久，大概从昨天下午淋雨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起烧了。体温计测出的温度是40.2度，这对成年人来说算是非常严重，医生给注射了退烧针然后打了点滴，总算将他的温度稍微降下来一点。杨家人在这过程中还专门来看了两趟，但唐浩初一直昏昏沉沉地睡着没有醒。
程昱陪在唐浩初身边哪也没去，亲自帮他盯着点滴，盯了一会儿，又看向他挂点滴的那只手。纤细的手腕白到似乎要和床单融为一体，连青色的血管都清晰可见，原本红润的唇色也有些泛白，仿佛深秋即将凋谢的花瓣。
程昱还从来没见过少年如此脆弱的模样，升起了难以抵挡的心疼，忍不住伸出手掌轻轻贴在他的脸颊上，动作透着显而易见的小心和珍视，仿佛对待易碎的珍宝。
但摸上之后态度就变了，因为触手所及的肌肤太细滑太柔软，让他流连忘返，完全舍不得放开，甚至忍不住在上面捏了捏。
不知道是被捏得不舒服还是身体不舒服，唐浩初迷迷糊糊地发出一声呢喃，精致的眉头皱起来，长睫毛也不安地颤了颤。程昱忙松开手，柔声哄道：“不捏了不捏了，浩浩乖。”
那对长睫毛又颤了一会儿，程昱见到唐浩初终于恍惚地睁开了眼。
因为发烧的缘故，少年眼尾带着嫣红，像染了色一般，无端端就有种诱人和蛊惑，眼眶里也红了一圈，漂亮的眼珠还凝着水光，水润润地看过来，把程昱的心尖子都看软了。语气比之前更柔：“难受吗？要不要喝点水？”
程昱随即把唐浩初扶起来喂水，将水温调到不热不冷才送到对方嘴边。在这个姿势下，唐浩初的脸恰好靠在程昱的胸膛上，因发烧而滚热的唇靠着他胸口的肌肤小口小口地吐着热气，竟把他吹得全身发热，差点没拿稳水杯。
所幸唐浩初很快喝完水并再度睡了过去，程昱身上的热度却久久不能消散，于是程语过来的时候就看到程昱正一动不动地对着病床上少年的睡颜发呆。
程语微微一愣，当即便指向唐浩初压低声音问程昱：“你之前说想要谈恋爱了，恋爱对象不会就是人家正经男孩子吧？”
然后她就看到自家弟弟大言不惭地点了点头，语气还颇为骄傲，“你不知道浩初有多优秀多厉害！”
一想到自己喜欢的人那么好，程昱心里便生出浓浓的骄傲感。隐约明白了那种到处炫耀孩子成绩厉害的父母的心情，但他要比其多出几分矛盾，想要全世界都知道对方的好，又小气巴巴地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甚至想把人藏起来，连看也不给别人看一眼。
程语看了唐浩初好几眼。少年就算在生病昏睡的状态下依然好看的惊人，再想到他刚刚做的那场连名医也无法完成的堪称医学界创举的手术和还不到十九岁的年纪，未来简直不可限量，所以在听到弟弟说少年已经答应和他在一起的事时，觉得有些不可置信，甚至怀疑弟弟是用了什么不正常的手段。
而程昱已经完全沉浸在幸福和满足中无法自拔。
他只觉得自己如此幸运，能这么顺利就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要和他永远都在一起，早上和他一起吃早餐，晚上拥着他入眠，下雨的午后和他一起坐在落地窗前看书，阳光灿烂的日子和他一起出去玩。
想着想着就能像傻子一样笑起来。
程家人的思想很开放，程语又是从国外留学回来的，自然不会对同性恋这种事有任何偏见，何况她公公就正在为一个男人闹离婚。所以看着弟弟此刻的样子也不好打击他，只压下心里的怀疑和担忧问了一句：“你有没有想过爸妈那边怎么办？”
程昱显然对此毫不在意，“人生是我自己的，又不是爸妈的，再说以他们的性格不会过多干涉子女的私生活，最多也就是想要个孩子。到时候找个代孕就好了，或者你跟姐夫多生一个过继给我……”
程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一直以来只要他想要的，就没有得不到的，所以会很容易犯霍彪曾经犯过的错误，——得到的太顺利和轻易，就会觉得一切都理所当然。他算计的非常美好，一想到和心上人在一起的未来更是觉得一切都美好得像梦境，直到晚上困了也舍不得睡。唐浩初却一直睡到第二天晚上还没醒，觉得全身上下都非常累，完全睁不开眼。
会这么累却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在进行异能升级。
异能等级越往后越难升，唐浩初卡在三阶已不知多少年，如今终于提升到了四阶。精神力提升的同时身体难以负荷，这场发烧其实就是身体在进行自我调节。
他昏睡的同时，杨老爷子那边迅速恢复过来了。
手术效果立竿见影，心脏当即就开始正常的血供，体温和血压越来越趋于正常，术后最关键的第一个晚上最终安然无恙地度过，没出现并发症，也没出现其它什么危急状况。
熬过了最困难的第一天，再往后就更容易了，第二天杨老爷子已经能顺利拔管停用呼吸机，照这样下去，很快就能从重症监护室转回普通病房。
相比起来，唐浩初的恢复反而比不上杨老爷子，热度一直反反复复，始终没有真正降下来。但他的选择没有错，——杨家非常重视这份恩情，杨国安已经查到了戚向南的事，还不等他开口就主动问他是否需要帮忙。
戚向南的案子牵扯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体，唐浩初当初越过‘更大的关系’而选择杨家这个‘最大的关系’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杨家有绝对的权势和力量获得压倒性胜利，而且并不觉得有多难办。
若权势不够力量不足，事情没解决反倒受其所累，到那个时候，对方还为了戚向南的事而硬碰硬吗？还会为了其他不相干的人而赔上自己的家族吗？
人究竟能自私无情到什么地步，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敢赌。
下午的时候，杨国安亲自过来找唐浩初谈戚向南的案子。果然姜还是老的辣，说起话来逻辑清晰又有条理，并且提出了两个解决方案，绝对称得上尽心尽力，最后还宽慰他道：“放心吧，你哥哥很快就能出来。”
唐浩初已经成功完成了‘初露头角’的特殊学习任务，——给杨老爷子做的这场手术震动了华国甚至国外医学界。每个人都有用到医生的时候，普通的医生还好，一个年轻有为医术顶尖的医生太有价值了，杨家会对戚向南的事这么尽心尽力，不止是为了报恩，也是为了拉拢。
杨家的消息来源非常广，其实一早就知道这个案子，但对受害者的境况毫无怜悯，只觉得是麻烦，如今为了唐浩初，却又可以全力彻查，哪怕是让别人付出家破人亡的代价。
可这是人之常情，没有谁可以苛责。他们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就是这样，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受害者的冤屈和死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事情能带来的利益。
——郑家也一样，明明郑锐霖的父亲一早就知道了唐家的事，身处国外的郑锐霖却刚刚才后知后觉地得到消息。
他参加了院里组织的境外实习的交流项目，学院只推选了两个成绩优异的同学参加这次实习，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叫安沁的女同学。去的时间并不长，只有两周而已，然而时间有时候就是那么不凑巧，明明只有两个星期，甚至只是短短一秒钟，却能错过一辈子。
得知消息的时候实习项目还有一天才结束，但郑锐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想要见唐浩初的强烈念头，一刻也等不了，甚至来不及跟老师当面请假就赶去了机场。安沁阻拦不成便没有再拦，反而帮他完成了项目的收尾。
她对郑锐霖很有好感，性格和外貌也都很好，可惜她不是唐浩初。郑锐霖焦急地坐在机场的登机口候机，旁边有许多人，帅的不帅的，胖的和瘦的，年老的和年轻的，来来往往拥拥挤挤，但没有一个能比得过他心爱的少年。
郑锐霖买的是去S市的机票，抵达之后才知道唐浩初已经回到了北城。时间太晚，他没能买到当日去北城的机票，便转道去了火车站，正好有一趟夜班火车能在次日清晨的时候抵达，但只有无座的站票。
于是他就在狭小的车厢过道里蜷了一夜，几乎没有合眼。这一夜难忘又难捱，一双大长腿没有蜷的地方，实在撑不住的时候，郑锐霖就趴在行李箱上打一会盹儿，但大多时间他都清醒地听着火车的轰隆声，看着车窗外飞掠的风景。
天上无月也无星，只偶尔闪过一些明亮的灯火，在这漫漫长夜带给他温暖和光明，就像唐浩初明亮的眼睛。
到了北城后郑锐霖依然没找到人，只知道唐浩初搬出了宿舍，——就在刚刚还有人看见他和程昱一起来宿舍搬空了最后一箱东西。郑锐霖费了点功夫才查到他搬去的地址，正是程昱的住所。
一颗心莫名被说不出的慌乱笼罩，郑锐霖努力定下神来，打车去了那个地址。唐浩初的东西大多都是医学资料和书籍，程昱此刻就在帮他将一箱箱书拿下车。大概是有意在唐浩初面前表现，程昱干得非常卖力，袖子全部挽起来，露出手臂上结实的肌肉，一口气能抱起好几个箱子。
而唐浩初仍然有些低烧，所以程昱死活不让他动，于是就站在一旁看着程昱搬，间或用毛巾帮对方擦汗。擦汗的时候程昱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又轻抚了一下他被风吹起来的发丝，从远处看过去，两人堪称亲密无间。
郑锐霖站在那里定定地看着，明明是大热天，却突然觉得像在冰窖里一样浑身发冷。大概是睡眠不足，眼睛甚至传来一阵剧烈的刺痛，阳光将视线灼烧出一片片光圈，周围的一切模糊又不真实，仿佛独自一人被隔绝在厚厚的冰墙里。明明能看到唐浩初，却碰不到他，连迈出一步都需要极大的意志力。
郑锐霖深呼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冷静，不能吓到唐浩初，但他走到程昱面前的时候表情还是忍不住有些扭曲和失态。
程昱见状顿时有些戒备，下意识上前一步，主动开口问郑锐霖：“郑同学，你怎么来了？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郑锐霖无视程昱，只管看着唐浩初，并试图去拉唐浩初的手，道：“浩浩，你为什么会搬到他这里？”
唐浩初没有答，反而挣了挣郑锐霖抓他的手。程昱皱起眉，再次开口：“郑同学，请你放手，浩初已经答应和我在一起了，当然要搬我这儿住，有什么问题吗？”
郑锐霖的表情登时就变了，一手死死握着拳，另一手紧抓着唐浩初不松，就像抓着救命的稻草一般，片刻后才一字一句地问：“你答应和他在一起了？”
唐浩初微微颤着睫毛，依然没有答话。时间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甚至仿佛过了一辈子，郑锐霖最终眼睁睁地看他点了一下头，“对。”
整个世界似乎在这一刻停滞住，郑锐霖怔在原地，那种浑身发冷的感觉加倍袭来，让他难受到无法呼吸。
而唐浩初趁他怔愣的这一刻挣开了他的手，然后被程昱护到了身后。郑锐霖看着他们两个站在一起，就像是一对非常般配的情侣，反观自己，却像是硬生生插进他们中间的灯泡，恶毒且不该出现的第三者。

第65章 自闭的小可怜
郑锐霖急促的呼吸着，心仿佛被绞成了碎片，身体不自觉地在微微颤抖。他不断地告诉自己要冷静，一时间却怎么也冷静不下来，再多的冷静都在唐浩初和别人在一起的事实面前宛如沙雕般脆弱不堪。从太阳穴连同整个大脑都在一跳一跳的疼，让他像一头被疼痛激怒的野兽，想疯狂地撕咬让他痛的敌人。
郑锐霖已越过程昱而重新攥住了唐浩初的手腕。
手背鼓起的肌肉昭示出他的怒意，指甲几乎嵌入唐浩初的皮肉里，不管不顾地把他往自己这边拉。唐浩初最近瘦了不少，纤细的手腕仿佛用力一折就会断掉，白皙如玉的皮肤在正午过分强烈的光照下宛如透明，郑锐霖轻轻松松就能用单手将他整个手腕包起来。
那双漂亮的眼里因为还在发着低烧的缘故而有些湿漉漉的，又被郑锐霖这一下给扯疼了，连浓黑的长睫毛似乎都染上了湿意。头发也在发烧和天热的情况下被汗湿了几缕，精致安静的侧脸映在粘在颊边的湿发里，苍白如薄纸，竟冷寂又淡漠得叫人揪心。
郑锐霖拉扯的动作猛然停了。他觉得自己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在忍不住心疼，另一个则带着累积多年的情感和压抑不住的嫉恨想疯狂地摧毁一切。
但他只是停止拉扯，并没有松手，指尖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反而攥得更紧，让唐浩初疼到咬紧了唇，细嫩的皮肤甚至被指甲弄出了血，本就湿润的眼里随之聚起更多生理性泪水，在眼眶里摇摇欲坠。
郑锐霖对上他的眼睛，心口瞬间剧痛，那种疯狂的情绪竟一寸寸灰飞烟灭。觉得自己好似回到了多年前初识情滋味的时候以及刚刚得知少年有自闭症的时候，人生第一次体会到疼惜和后悔，一颗心那么柔软，轻轻一扯，就痛到喘不过气来。
因为这份感情是真心实意的，它有多真就有多锥心。
郑锐霖很想就这样拽着唐浩初的手将他从程昱身边拽走，很想用言语质问或用暴力发泄，很想用强制性手段把他困进自己怀里甚至找个链子把他锁起来，不管用什么方法反正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和别的男人生活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
——但是算了吧。
他见不得他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却也同样见不得他的眼泪。
他要找个地方冷静一下，否则自己不知道自己究竟会做出什么事来。他最终松开他的手转身离开，甚至不敢再多看一眼。不敢看他手腕上被攥出的血痕，也不敢看他的双眼。
离开别墅后，咬牙切齿的怒意和不甘终于从深黑的瞳孔中崩裂，强撑的面具一下子裂成碎片，郑锐霖反手一拳狠狠打在墙上，砸出了血，血珠落在地上，与泥土和成一片脏污，像涂满油彩的小丑悲戚的脸。
戚向南一案的幕后指使者成为郑锐霖首当其冲的迁怒和发泄的对象，郑锐霖没有唐浩初那样过目不忘的超强智商，或者博览群书历尽沧桑的睿智，却有一种能够明察秋毫的聪明，才短短两天的功夫就通过手上能利用到的所有资源将戚向南的案子查了个大概，又通过一个朋友拿到了一份名单和列表，直接找上了其中一个知情者，动作比杨家还快。
钱维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许会被军队保卫部门或军事法庭依法带走，却从没想过会用这种方式被谁带走，——蹲守在车库里的监控死角，捂上嘴用麻袋一套，丢进后备箱就扬长而去。
杨家已经开始动手了，郑锐霖没有必要在注定翻不了身的人面前藏头盖脸，问的问题也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指要害。钱维却还在垂死挣扎，不愿意吐露一个字，郑锐霖不紧不慢地站起来，高大的身形极具压迫感，看着被绑在椅子上的曾维道：“钱大校可能还有点不清醒，刚子，来帮我们钱大校醒醒脑。”
旁边一个同样高大的男人听到指令后立即走了出来，身上带着慑人的煞气，是不知沾过多少人血才能有的。钱维见状，不由挣扎着开口：“你要干什么！这是袭击现役军官！你可知道这件事的后果！”
他死死瞪着郑锐霖继续嘶声喊道：“你年纪轻轻的，就不考虑将来吗？！我……”
郑锐霖没再说话，却是刚子打断了钱维的嘶喊，“看来曾大校的确不太清醒，袭击军官的人是我，——这屋里除了我们两个之外，可没有别的人了。”
他说话的时候身上的煞气更明显了，不是身经百战的雇佣兵就是天性凶残的亡命之徒，显然不在乎手上再多沾几个人的血。说完这话又凑到钱维耳边一字一句地补充道：“实话告诉你，我不仅会袭击军官，还会非法刑讯和杀人灭口，如果你不老老实实配合，你的家人会享受比你更好的待遇。”
话刚落音的这一刻，钱维却抬头对上了郑锐霖望过来的鸷狠狼戾的双眼，这才真正感觉到心慌和恐惧。在他看来郑锐霖比刚子还要可怕，刚子的狠是浮在面子上的，郑锐霖的狠却在里子里。这种人没有弱点，也不会手软。
郑锐霖回住处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多，天上没有星星，却挂着一轮又大又亮的月亮。他的身体非常疲惫，但还是睡不着，甚至完全没办法闭眼，买通质监局和媒体恶意抹黑唐家医院的江东药厂成了他第二个迁怒和发泄的对象，连夜找人查江东药厂的当家人孙兴民。
孙兴民已经五十多岁了，老谋深算了大半辈子，这么多年来什么大风大浪没经过，如今快到了退休的年纪，竟被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子捏在手里。他不知道眼前的青年的目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拿到他的行贿证据的，只知道这份证据一旦暴露于众，他就完了，公司也会受到无法预估的打击。越想就越是慌，头上冒了一身冷汗，脸上带着明显的惶然不安，颓废得像刚刚脱了毛的公鸡。
其实如今唐家医院已经初步走出了困境，资金问题唐振凯基本解决了，唐浩初还为了钱在黑市接了好几个私活，都是高难度的手术，只是药厂的信誉问题尚且需要时间来慢慢恢复。虽然唐振凯这次信错了合作人，又犯了冒进的错误，但人总有犯错的时候，他的能力依旧值得肯定，吃一垫长一智，唐浩初坚信他会从中吸取经验进而做得更好。
郑锐霖又是凌晨时分才回住所，天上挂着同样大和亮的月亮，他一个人站在黑漆漆空荡荡的客厅里，借着月光走到落地窗前看着月亮，竟突然感觉眼眶有点发酸。
郑锐霖面无表情地走去卫生间洗了把脸。一定是月亮太亮了，才把他的眼刺痛了，而不是他心里发酸。
程昱今日也忙到凌晨才回来。
他刚刚才接手程家的药妆公司，事情本来就多，又极想做出一番事业来为自己和心上人的未来增加筹码和保障，有时候难免要加班和应酬。车子才开进路口，就看到廊前亮着一盏小夜灯，远远看去就觉得异常温馨，沙发边的灯也亮着，——程昱进门便看见可爱的一幕：他的少年就就蜷在沙发里，修长纤细的身体蜷成一团，已经抱着沙发上一只糖果形状的抱枕睡着了，手边还放着一本医书，看上去一只乖巧柔顺的小猫。
心里瞬间被汹涌的爱意填满，程昱轻手轻脚地走过去，用手撑在沙发扶手上，深深望着唐浩初。如此近距离看他的五官，竟有种强烈的心动感，心跳顿时快得厉害，与此同时对那个被他抱在怀里的糖果抱枕无比嫉妒，忍不住将毛绒绒的抱枕一点点拉开，换成了自己的手臂。
熟睡中的少年没有醒，并如程昱所愿那般无意识地抱住了程昱的手臂。近在咫尺的距离，连呼吸都感受得清清楚楚，程昱的脸登时就开始发红，喉头也跟着发紧。他已经二十四了，今年正好是本命年，虽然私生活不像其他富二代那样混乱不堪，但也早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什么都玩过了见过了，此刻却比尚未成年且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还容易激动，恨不得把眼前的人融进骨血中，恨不得许下所有海誓山盟，恨不得把对方揣进口袋里时刻都搂着亲着。
程昱小心翼翼地靠进唐浩初的唇，在上面偷偷亲了一口，偷亲的滋味让程昱想起了小时候偷吃巧克力的感受，从嘴唇一直甜进了心里。唐浩初终于被弄醒，有些迷糊地睁开了眼。
为了不让唐浩初看见自己脸上略显失态的表情，程昱将他一把搂进怀里。唐浩初的脑袋被迫按在程昱的胸膛上，立刻就感受到对方胸膛传来的灼热温度和疾促心跳。随即便不自在地挣开了对方，问：“饿吗？”
说着起身走去餐桌，掀开桌子上一直保着温的汤锅盖子，又将其它饭菜拿去厨房热。诱人的香味立刻传出来，溢满了厨房和餐厅，让人食指大动。
程昱之前光顾着忙了，只让秘书给点了杯咖啡而没来得及吃饭，此刻是真的很饿，但他并没有急着过去盛汤吃饭，而是关切地对唐浩初道：“我不是打电话说了今晚会很晚回来？以后早点休息，不要等我，嗯？”
唐浩初没有说话，只管站在灶台前认认真真地热菜。程昱从背后抱住他，“乖啊，以后千万别等我了。当然，我下次不会再这么晚了，会尽早回来的。”
唐浩初垂下眸子，依旧没有说话，并借着转身拿盘子再次挣开了程昱。落空的怀抱让程昱心里也有点空落落的，看着少年垂眸沉默的样子微微愣了愣。
少年不说话的样子依旧非常好看，程昱也早在大学的时候就习惯了他不说话，但有时候还是会莫名感觉到失落烦躁或者其它说不出的情绪。这种情绪来源于不安和不确定，——因为少年说的话实在太少，表情同样太少，他常常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甚至感觉不到任何一丝他对他的感情。
可若没有感情的话，他怎么会答应和他在一起？怎么会搬到他这里来？怎么会给他洗手作羹汤，这么晚了还等他下班？他那样优秀，喜欢他的人又那样多，他怎么会同意陪在他身边？
程昱暗暗告诫自己，要有耐心，要慢慢来。他已经拥有了世界上最好的宝贝，要学会知足和循序渐进。
热腾腾的食物很快全部端上来，暖暖的灯光照在瓷器上，反射着细碎的光。油溜豆腐是新煎出来的，在滚烫的烤盘上发出滋滋的响声，外脆里嫩；杭椒牛柳翻锅重热了一遍，但依旧肉香扑鼻，细滑美味；干煸杏鲍菇的味道也一样棒，——程昱偏爱吃辣，唐浩初把辣度控制得刚刚好，还怕他晚上吃辣对胃不好而煲了能养胃解辣的冬瓜汤。
成年男人的饭量本就大，程昱扒光了一碗饭，又喝了两碗汤，在这过程中唐浩初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他对面，间或用筷子帮他夹菜。程昱随即将心上人夹给他的美食放进嘴里，吃得一脸幸福，甚至像满足的大猫般眯起了眼。整间屋子充满了岁月静好的味道，忙碌了一天的疲惫都消除了，浮躁的心也变得异常舒缓和安然。
程昱自然是完全不会做饭的。
他甚至连做饭的基本流程都没见过，什么是生抽什么是酱油都分不清，在程家的时候有保姆和厨师轮番做饭，现在一个人出来住，就只知道让餐厅送餐过来。唐浩初正式搬进来的那天，两人光顾着收拾东西忘了吃午饭，到下午三点多才感觉饥肠辘辘，最常点餐的那家餐厅餐厅这个点却在休息。程昱正想着要不要打电话叫程家的保姆过来一趟，然后意外地发现唐浩初竟会做饭。
他就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少年那双拿得了手术刀的手拿起了同样锐利的菜刀，干净利落地切好了土豆丝，剁开了鸡腿。
土豆和鸡肉都是他们刚刚去别墅附近的超市买的，很简单的食材，却在唐浩初的双手下一样样变成了美味的家常菜。又洗了超市处理好的鱼片，按照网上查到的菜谱做了个色香味俱全的水煮鱼。
程昱知道唐浩初的家境同样很好，而且被家人娇宠着长大，以前肯定没有机会做饭，所以看起来还是个做饭新手。但他的高智商显然不止体现在学术上，也体现在做饭这样的生活琐事上，做出来的饭菜特别好吃。做饭的模样特别专注和可爱，连放几克盐几勺油都严格地按照网上的菜谱来，认真地像身处于实验室或手术台。
唐浩初做饭的时候程昱就静静地站在旁边看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眼神温软得几乎要融成水。他很早以前就曾想象过这样的画面，——当然在他父母皆是工作狂的家庭中永远不会出现，但小时候看动画片的时候，总会对这种温馨的场景有种说不出的羡慕和憧憬。
那是他最悠长最久远的憧憬。
所以看着唐浩初在明亮的光线下用认真的姿态做饭，就忍不住想要感谢上苍，让他能如此幸运。
时间实在太晚了，吃完饭，程昱坚决不让唐浩初收拾，只管催着他赶快回房休息，待少年乖乖地回自己的卧室睡觉去了，程昱才轻手轻脚地擦干净餐桌，再把碗放进水槽里，好留家政阿姨明天早上过来清洗。
也许是小时候家里的保姆佣人太多了，凡事都会物极必反，成年后的程昱很不喜欢家里有外人在，唐浩初似乎同样不喜欢接触外人，所以程昱只找了一个家政阿姨，每天早上会过来两三小时打扫和收拾，其它时间都不留在别墅里。
他们的卧室就挨在一起，所以洗完澡后，程昱又偷偷去唐浩初的卧室看了他一眼。少年已经陷入了沉睡，怀里抱着另一个糖果形状的抱枕，像缺乏安全感的小动物，模样又乖又软。
好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过的郑锐霖今夜却依旧没能入睡。
郑锐霖从床上重新坐起身来，看着外面的月亮。看了一会，终究忍不住走下床，然后拿起车钥匙出了门。
他开车去了唐浩初住的那栋别墅。
别墅的位置并不在什么小区里，而是位于街边，因为靠着两所高校和程氏集团的老仓库，是闹中取静之处，整条街绿树成荫，非常安宁。郑锐霖的车就停在路边，抬着头，眼睛透过车窗定定看着那一方小小阳台。看着二楼亮起的灯光，又看着灯被熄灭，全世界都随之静下来。
他的心却静不下来。
以郑锐霖的身份手段和社交能力，每天都有很多人找他出去玩，他以前从来没有答应过，这一次却破天荒的应邀过去了。酒吧里灯红酒绿，什么样的男男女女都有，在郑锐霖眼里却都是一个模样，那些繁华喧闹纸醉金迷也都是浮于表面的泡沫，他比谁都清楚它们轻易就会炸开，露出内里的肮脏和丑陋。
但郑锐霖的表情看不出任何端倪，行为举止也和从前一样，该喝酒的喝酒，该玩的玩，该上课的上课，人前不露半点情绪，只是晚上回去时，总会开车绕去那栋别墅的路口待上一会。
也不过去敲门，就只是远远盯着那扇窗。
唐浩初这日终于发现了马路对面的路口停着的黑色轿车，并以他过目不忘的大脑记起了这个车牌。唐浩初站在窗口透过薄薄的纱帘往外看，看不到车里的人，但是能根据角度判断，从驾驶室的位置抬头可以看到楼上卧室的窗户和阳台。
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像被谁攥住捏了一下，有种隐隐约约的痛感，甚至让他想学蜗牛一样找个壳躲起来。
唐浩初把手机刻意遗忘在窗台上，然后走去了三楼的实验室。三楼一整层都是程昱给他建造的全封闭的实验室，有最高科技的防盗系统，还有许多市面上没有的药品和实验器材。程家最早就是做医药的，然后靠做药妆发家，后来才做互联网并成为互联网巨头，但药妆这一块依旧非常厉害，现在就由程昱全权负责，所以有很多拿药的门路。
一投入实验室，唐浩初便忘了时间，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下意识朝窗外又看了一眼，那辆车竟然还在。但对方始终没有打电话，——手机里只有一个程昱的未接来电，没有其它来电或简讯。
就在程昱差不多快回来的时候，那辆车终于启动了，一点点开过铺满落叶的街，最后在下一个路口消失。
当晚没有月亮，而是布满了乌云，第二天果然下了雨。
秋天的雨不像夏天那么急，但下得很大，淅淅沥沥的像在弹奏一首协奏曲。因为程昱上午说会提前下班，所以唐浩初早早地出了实验室，准备去厨房煲汤。路过窗边的时候，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隔着窗帘再次看到了那辆黑色的车子。
郑锐霖则隔着雨帘看着永远也看不到人的窗，感觉雨仿佛透过车顶下进了心里。
雨又下得大了点，从协奏曲变成了交响乐，唐浩初刚进厨房没多久，手机突然响起来。以为是程昱打来的，他没看屏幕就接通了，另一只手还拿着菜刀，然而短暂的沉默之后，听到熟悉又沙哑的声音从听筒里低低传来：“下雨了，天变冷了，注意身体。”
郑锐霖的声音和上个世界的霍彪已经到了几乎一模一样的地步，让唐浩初下意识握紧了手机。又是一阵沉默，唐浩初其实想挂断电话，或者问一句你还有没有什么别的事，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挂断也没有说。而郑锐霖仿佛隔着话筒也能知道他想什么一样，道：“当然还有。”
哗啦啦的雨声几乎快把人声淹没，天空随即闪过一道电光，几秒后便是轰隆一声雷鸣，郑锐霖接下来的那句话便淹没在了雷声里。
——“我很想你。”
雷声落下的同时，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响起来，唐浩初有些恍然地抬手去掀锅盖，却不小心被烫到，不由发出一声小小的痛呼，菜刀也砰地一声砸在台面上。声音传到郑锐霖耳里，语气顿时染上了紧张和担心：“浩浩，你怎么了？”
唐浩初只顾着关火没有回答，郑锐霖那边竟主动挂了电话。但门铃声很快响起，按门铃的正是刚刚挂断电话的郑锐霖。
铃音接连不休，大又不开么就不走的架势，间或还伴随着砸门声，唐浩初只能过去开门。门才打开一条缝，郑锐霖便挤了进来，高大的身体当即在唐浩初身上投下了一片阴影。
唐浩初同时闻到了郑锐霖身上浓浓的酒味，——对方竟是喝了酒过来的，也不知喝了多少，脸上也带着明显的醉意，但声音听起来却不知为何清醒得像一个正常人。

第66章 自闭的小可怜
郑锐霖的确喝了酒，不过他还没喝到脑子糊涂的地步，否则也不会因唐浩初的一声痛呼就急匆匆地过来，若对唐浩初的痛呼无动于衷，他才真正算是醉糊涂了。郑锐霖随即就问：“我听到了很大一声响，你怎么了？是不是摔着了？”
说着便要伸手检查唐浩初身上有没有事，唐浩初却后退了一步不让他碰，微微低着头答：“没有。”顿了顿，又补充：“烫了一下。刀掉了。”
他说话向来简短到让人有点听不明白，但郑锐霖能在第一时间明白他的意思，皱起眉道：“哪里被烫了一下？疼不疼？什么刀掉了？”
这回不管唐浩初让不让碰都要抓着他检查，很快发现了他手指上烫出的红印，眉头顿时皱得更紧，“要用冷水冲，不然会起泡。”
这间别墅的整体装修有点偏中式风格，但厨房是开放式的，就位于一楼玄关进来的左手边，非常宽敞和明亮，拉着唐浩初进屋找水的郑锐霖自然而然就走到了厨房，紧接着便看到桌面上切了一半的菜和正在煮东西的锅。
他这才知道掉的是什么刀，——竟不是他以为的手术刀，而是做饭的菜刀。语气登时就变了，“你在给程昱做饭？”
脸色在同一瞬跟着变，变得非常恐怖，“他竟敢让你给他做饭？”
别说做饭了，郑锐霖是连个水也不舍得唐浩初倒的，更遑论看着唐浩初给别的男人做饭，眼神几乎要吃人，“你就那么喜欢他，甚至愿意给他做饭？”
唐浩初不能说自己做饭的原因仅仅只是为了完成系统任务，所以只能保持沉默，郑锐霖在酒精的侵蚀下依然能保持清醒的大脑却在嫉妒和愤怒下不清醒了。原本宽阔的厨房突然变得狭小|逼仄，郑锐霖的表情有一种平常和异常揉在一起的违和感，让唐浩初敏锐地感觉到危险，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后退的这一刻被粹不及防地抱住，以非常大的力度。
心脏停滞了一秒，对方身上炙热的温度和气息似乎透过大力的拥抱渗透进他的皮肤，混杂着酒气，让他产生一种被烫到的感觉。明明是喊过无数遍的名字，郑锐霖此刻的声音却隐隐带着一种狩猎者特有的残酷，“浩浩。为什么要往后躲？”
唐浩初抬手去推郑锐霖，却在推攘中使自己陷入了冰箱和墙壁的夹角，郑锐霖顺势欺身而上，用身体将他死死堵在夹角里。一只手撑在墙上，另一只手紧扣着唐浩初的手往上推，在唐浩初耳边轻轻道：“你想躲去哪里？”
坚实的躯体压得唐浩初喘不过气，整个人被强势的男性气息环绕，提醒着他此刻被动的处境。眼里不由带上一点惊慌，漂亮的脸上也染上不安，任谁看了都会感到心疼，却又会让人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兴奋。
郑锐霖低头吻住了唐浩初的唇。
吻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很快又转移到了其它地方，比如眉心鼻尖脖颈耳垂。一个个滚烫的吻细密得像外面的雨，郑锐霖一边亲吻一边含糊地问： “他碰过你了吗？”
“碰你哪了？”
“他有没有碰过你这里？”
“这里呢？”
唐浩初只顾着挣扎而没有回答，郑锐霖好像也不在乎他的回答，只管将触目所及的每一处地方都吻个遍。唐浩初的衣领不知不觉被解开，他有努力在挣扎，可到底挣不过长期锻炼的郑锐霖，不仅没有挣脱，反倒将两个人都蹭出了火。
怀里是喜欢了不知多久的少年，在自己的臂弯里徒劳地挣动，如此好看和诱人，眼睛里还氤氲着一层亮晶晶的水光，被这样的眼神看着，就算是柳下惠也要臣服在这美色里，何况他最简单的举动对郑锐霖都有致命的吸引力。
他几乎要这里直接要了他，粗暴地、深深地进入，顶得他只能发出无助的申吟。他后悔了，后悔第一次找过来的那天不该离开，该不管不顾地把他带走。其实当初转身离开的下一刻郑锐霖就后悔了，——这悔意来的太快，让他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实在太过失格。
可要什么格调呢，什么品格人格他通通都不要了，只要一个唐浩初。
“让我抱一会儿，”郑锐霖突然将下巴靠在唐浩初的颈窝里，哑声道：“我许久都没好好睡觉了。”
他脸上带着明显的疲倦，配上满身酒气和下巴上的胡茬，显得非常落魄，那些胡茬将唐浩初的皮肤扎得有些微疼，心里也跟着莫名一疼，突然想问他究竟几天没睡了。
之前跟唐浩初说过会提前回来的程昱就在这时回来了。
虽然郑锐霖之前吻过了唐浩初身上所有能看到的地方，但动作并不凶猛，却在程昱来的这一刻异常凶猛地重新吻住了他。唐浩初被吻得只能发出小猫般细弱的呜咽，白嫩的脸颊变成了红桃子，看起来异常甜美可口。
程昱终于体会到那次他在宿舍亲吻唐浩初时郑锐霖的心情，怒火攻心难以自制，就算明知不是郑锐霖的对手也要冲上去把他狠狠揍一顿。声音里已充满了浓浓的怒气：“这里是私人住宅，擅入私宅是犯法的，请给我一个好的解释，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我想和我爱的人见面。”郑锐霖迅速给出了理由，明明在跟程昱讲话，眼睛却看着唐浩初：“我很想他，……很想很想。”
“你配不上他。”
“我配不上，你就配得上吗？”
两人互不相让，唐浩初堪称冷淡地站在一边，不说话也不动。厨房和客厅之间是用屏风来做隔断的，从郑锐霖的方位看过去，屏风上的刺绣正好和唐浩初的身影重合在了一起。屋里没有开灯，外面又下着雨，采光再好的房间也很暗，郑锐霖恍然间一望，觉得屏风上面绣的仙鹤展翅欲飞的翅膀仿佛就长在了唐浩初身上。
似下一秒就要飞走。
他就是抓不到的孤高的鹤，不会为任何人停留。
郑锐霖突然意识到唐浩初并不喜欢程昱，和程昱在一起恐怕只是因为交易或交换，他甚至不了解和一个人在一起究竟意味什么，也不觉得这种事有多重要。
这样的认知却并没有让他好过，甚至更加痛苦绝望，因为唐浩初不喜欢程昱，也不会喜欢他或者其他任何人。爱情对有些人来说可能是必需品，对有些人来说却什么也算不上，对唐浩初来说甚至是一种累赘，——他不懂感情，也不需要懂，就像强大坚固的山石不需要微风和雨露。
郑锐霖像怕唐浩初飞走一样紧紧抓住他的手，刚硬的轮廓在昏暗的光下带着明显的恳求：“浩浩，你不爱我没关系，我爱你就好了。”
这样卑微的郑锐霖哪怕唐浩初也鲜少见过，只听对方继续道：“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
隔了许久唐浩初才终于开口。
“郑锐霖，”这是他仅有的几次喊他的名字，说出的话却让郑锐霖觉得像被捅了一刀那样疼，“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
郑锐霖离开了，唐浩初却开始走神，甚至在盛汤的时候再次烫到了手。这次烫的比之前更严重，程昱紧张到把刚才吃醋生气的事都忘了，只剩下心疼。先是火烧屁股一样拿了冷的湿巾给他敷着，又急匆匆地找出医药箱里治烫伤的药小心翼翼地给他涂了一遍，然后让他好好地坐在沙发上不要动，自己跑去端饭盛汤。
郑锐霖离开了别墅，但并没离开这条街。外面的雨还在下，又一声雷炸开，声音仿佛就擦着玻璃掠过一样震天动地，连带着窗户都在震动。白花花的闪电如射线般穿过没拉严的窗帘，穿透了整个房间，从窗帘缝隙可以看见天幕中仿佛伸出一只能把天空撕开的巨爪。唐浩初去拉窗帘时候才发现郑锐霖的车子还停在那里，而郑锐霖就站在车边。
这片区域的排水系统一直有点问题，每年都是市政要解决的难题，地面上的积水退不下去，街道已经淹了，高度没过了鞋面。雨水淋过郑锐霖的头发，湿透了衣服，耳边能清楚地听到呼啸的风声和一滴滴成点成线的雨，他却依然盯着窗户，仿佛那里有他一生的寄托。
唐浩初拉严了窗帘，在吃饭的全程都没有露出任何情绪，吃完饭还跟着程昱去影音室看了电影。看的是恐怖片，据程昱说是最近很受欢迎的一部片子，还说配上这种雷雨交加的天气特别适合。
电影内容却没有想象中的好，情节很突兀，前情没铺垫好就变为月黑风高的夜，阴森的阁楼，伴着让人毛骨悚然的配乐，有扭曲的人影从阴暗的镜头深处慢慢走来，那惨白骇人的脸以各种乍然出现的方式特写放大的时候倒是当真让人觉得很恐怖。
唐浩初自然不怕，程昱却感觉到他在微微发抖。以为他是被电影吓着了，忙假公济私又暗自心疼地把他搂进怀里，搂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身上的温度似乎有点高。
唐浩初无缘无故地起了低烧，吃完药后便昏昏沉沉地沉入睡眠，就不用再想郑锐霖的事，也不用再管他究竟在雨里待了多久。程昱就守在他床边，一会儿摸摸他的额头，一会儿偷偷亲亲他的脸，眼里的爱意不言而喻。
这晚过后唐浩初再也没见过郑锐霖的车，甚至没在对方毕业后再见过他的面，时间转眼就是四年。
这四年对郑锐霖来说依旧相思刻骨，对程昱来说是甜蜜又充满折磨，但对唐浩初来说一切还和以前一样，仍是上学和搞医学研究，只增加了闲暇时做饭这项工作而已。
让程昱觉得折磨的依然源于不安和不确定，——这么多年过去两人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而且唐浩初在升博后变得非常忙，经常去导师那里参加实验项目，去年还跟着医疗团队去非洲治疗流行病，足足两个月才回来。平常问他话总是很少能得到回复，有时候看见唐浩初坐在桌边发愣，风吹起他额前的碎发，眼睛漂亮得像潭水，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程昱开始讨厌唐浩初不说话，讨厌他有事也不跟他讲，他恨不得让全世界人都知道唐浩初是他的。可唐浩初甚至不愿意和他一起去见朋友，——他的朋友已经撺掇了好多次，说他藏着掖着心上人不愿意带给人看，实际上却是唐浩初不出来。
“程子对他家的那位可宝贝着呢，”这次聚会上又有发小调侃，“何况人家是国际上都有名的医学家，还获得过好几次国家级的奖项和表彰，哪是你们这些闲杂人等说见就见的？”
“怪不得叫不动，这可是高知啊，还是程子你厉害！”
“这智商绝对不是一般人能比的，程子怕是驾驭不了吧？”
……
程昱在众人的撺掇下终于鼓不住了，又酒劲上头，竟打电话给唐浩初让他现在就来找他。唐浩初接到电话的时候也在一个聚会上，——他虽然除了学习和做任务之外其它任何事都不想管，但总有逃不掉的事，今日就被学院院长和博导教授忽悠去了刚刚在国际上获奖的药科项目的庆功宴。
但庆功宴不是主要目的，学校还有另外一个化工项目需要政府审批，所以请了许多政府人员，其中最厉害的宾客据说是个特别年轻的环保局副局长。
唐浩初已经被忽悠来了，也不好讲什么，却听旁边的院长说：“这个郑局长年纪轻轻手段特别厉害……”
郑这个姓让唐浩初心里莫名咯噔一下，但地方很快到了。唐浩初慢吞吞地下了车，跟在教授后面，由漂亮的服务生领到二楼雅间。雅间里已坐了不少人，几乎座无虚席，上座却空了两个位置，正皱眉犹豫的唐浩初被院长一把拉了过去，说是院里专门给他办的庆功宴，要他坐上座才行。
刚准备坐下来，郑锐霖到了，就坐在他旁边。
人一到齐立即开始上菜，谈话刚开始只管围着比如国内外形势等简单的政治话题展开，听上去非常热闹。唐浩初本来还担心郑锐霖会怎样，却发现对方没露出什么不正常的表情，甚至没有搭理他，于是放下心，也不管其他人的滔滔不绝，只管把注意力放在饭桌上一言不发地吃东西。
这家店装修的颇为讲究，连花架都是上好的红木，周遭放的瓷器摆件也不是次品，菜自然做得更好，简单的苏杭菜也能做出不一样的味道。几道凉菜先上了，唐浩初一道道尝过去，因美味而微眯起眼，而热菜的第一道就是他喜欢的糖排，刚抬筷子，旁边一双筷子几乎在他伸出的同一秒一起伸了过去，唐浩初没注意，两人的筷尖在菜盘上短促地绊了一下。
唐浩初还没反应过来，郑锐霖已经主动开口：“抱歉。”
唐浩初垂眸收回筷子，不打算再夹那道糖排了，一块香喷喷的排骨却在这时落到了他面前的碟子上，——快到仿佛郑锐霖之前出筷就是要给他夹的一样。
唐浩初抬头对上郑锐霖的眼眸，竟因那眼里黑沉沉的颜色微微一愣，气管在吸气时一个停滞，不小心把自己给呛着了。顿时咳嗽起来，旁边的人都关切不已，旁边最近的教授立即准备帮他拿茶水，却见那位新上任的、据说特别难接近的郑副局长已一脸焦急地将水递到唐浩初跟前。

第67章 自闭的小可怜
毕竟有那么多人在，唐浩初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郑锐霖递来的水，然后努力平稳气息，渐渐止了咳。而郑锐霖之前递水的动作和反应实在太快，脸上的担心和着急也实在太明显，在座的都是人精，立即就有人瞧出了苗头，忍不住问：“郑副局和唐博士是熟人？”
唐浩初微微皱起眉，不知道该怎么答比较好，郑锐霖施施然地在旁边等了一会儿，才不紧不慢地道：“嗯，我们从几岁起就认识了。”
问话的是市□□的一名公职人员，喝了几杯酒有点上头，立即满脸红光的感叹说：“哎呀，那么早就认识了，这可是青梅竹马啊！！”
大概是被‘青梅竹马’这四个字取悦了，郑锐霖的表情流露出一丝几不可见的满意，那张棱角分明又冷厉严肃的脸上也添了几份柔和。阅人无数的老院长立即就瞧明白了，——郑锐霖会答应来赴宴完全是为了唐浩初，而他邀请郑锐霖过来也算是有求于他，毕竟在项目审批的过程中环保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于是接过□□那人的话头道：“我只知道郑副局也是咱们青大毕业的，却没想到和浩初还是竹马。你们这又是竹马又是校友的，关系怕是其他任何人都比不过了。”
唐浩初的博士生导师洪峰也跟着插话：“S市果然出人才，你们这对竹马太厉害了。郑副局我就不说了，浩初可是我们整个医学院的招牌，国内外各大医院和研究所都争着抢着要，上面还特地发话说要不惜一切代价留住他这样的人才，千万不能让他被国外的研究所招揽了去。”
郑锐霖表情里的那丝几不可见的满意隐隐间变得更浓了，似乎听见人夸唐浩初比夸他自己还要满意，还分别跟院长和洪峰都多聊了几句。他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上本就游刃有余，就算只不甚热络的聊几句，也能让说的和听的彼此都觉得愉悦和舒心。桌上只有唐浩初依旧一言不发，可能是怕和郑锐霖的筷子再度撞上，他甚至减少了夹菜的频率。
郑锐霖大概察觉到了这一点，忍不住开始越来越多地给他夹菜，尤其看到他喜欢的食物，会第一时间送到他的盘子里。有的食物甚至处理好了才给他，比如带了刺的鱼肉和带有壳的虾。
对于唐浩初偏爱的口味，郑锐霖自然了如指掌。最喜欢的就是甜，接下来应该是辣，其它酸的苦的很少碰。而唐浩初喜欢吃辣却不怎么能吃辣，很轻易就会被辣得嘴唇通红，甚至连眼尾和脸颊都染着红晕，要咕咚咕咚地灌好几杯水才能缓过来。
于是转眼的功夫唐浩初的盘子已经被郑锐霖堆了很多食物，宴席也已经过半，几十道热菜都上的差不多了，下面上了一道武市的特色小吃蛋花甜酒。
唐浩初念小学的时候在郑家住了将近两年，郑家当初的厨娘正好是武市人，蛋花甜酒做得特别好，郑锐霖清楚地记得唐浩初很喜欢喝这个，甚至有一次差点喝醉了，便给唐浩初盛了满满一碗。盛完还不忘把他不喜欢的枸杞给挑走，仔仔细细地捡干净了才送过来，然而唐浩初没有接，还表示出了明确的拒绝：“我已经饱了，谢谢。”
郑锐霖看着唐浩初盘子上几乎没怎么动过的食物皱起眉。——这么点饭量就饱了显然是不可能的，也不可能是突然就不喜欢蛋花甜酒或者甜食了，只是不想要他递的东西罢了。
郑锐霖垂下了眼睫，收回了碗。其实他的睫毛也很长，只是唐浩初的睫毛天生有点微卷，看上去会显得更长，而郑锐霖的睫毛特别直，只有垂下来的时候才能瞧出长短，此刻这样睫毛低垂，似乎有种说不出的委屈。
他今年还不满三十，却差不多是在座的人中官职最大的，而他又是剥虾弄蟹又是挑刺剔骨，还给夹菜盛汤挑枸杞，实在细心的不能再细心，体贴的不能再体贴，几乎把自己硬生生变成了一个仆从，让人忍不住在心里感叹这青梅竹马的情谊果然不一般，所以在场的人当真以为唐浩初是吃不下了，或者是今日胃口不佳，纷纷开口劝唐浩初尝两口，说味道很不错，清淡香甜还能解腻，多多少少喝一点。
找不到好的推拒理由的唐浩初只能主动抬手朝郑锐霖那里伸去，把那只汤碗重新拿过来。
但这碗汤盛得实在有点太满，他前些天做实验的时候又扭了手，右手有点使不上力，拿碗的时候难免有些不稳，所以为了避免把汤撒出去而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碗上。正全神贯注的时候斜地里突然伸来另一只手，让他下意识一躲，碗跟着一倾，一部分汤水避不可免地洒在了那只手的袖子上，——手的主人正是想帮他端碗的郑锐霖。
唐浩初望着郑锐霖被弄脏的袖子皱起眉，随即诚恳地道歉：“我不是故意的……”
郑锐霖抬头看了唐浩初一眼。他似乎已经认定了他就是故意躲他，这一眼简直轻忽的像没在看他，眼神里竟带着点哀莫大于心死的味道，然后跟桌上的其他人打了声招呼便去了洗手间。
唐浩初注意到郑锐霖看他的同时还握了握拳，——这是郑锐霖忍耐某种情绪时会做的小动作，但郑锐霖的表情完全不是忍耐着怒火要教训人的样子，反倒像是心灰意冷的苦逼脸。
唐浩初微微一愣，又想着米酒恐怕不好洗，也跟去了洗手间。进去却看到郑锐霖没有洗手也没有洗衣服，而是在用手往脸上泼水的方式洗脸。
“抱歉，”唐浩初再次表示自己的歉意，“衣服我可以帮你拿去干洗，或者赔你一件，你……”
郑锐霖关了水龙头，面无表情地打断了唐浩初的话：“不肯吃我给的东西又故意躲开我的手，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连朋友都不愿意跟我做？”
唐浩初下意识摇了摇头，而郑锐霖的语气也和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一样听不出任何起伏：“你拒绝过我那么多次，每次都不留一点余地，你以为我还会再以前那样痴恋你？”
唐浩初又摇了摇头，这次摇头的动作比刚才还要快。然而郑锐霖仿佛没看到他摇头一样继续用那种没有起伏的语气道：“还是你以为这些年我依然每天都在苦苦想你，只要你稍微给个好脸色，就会重新追着你不放？”
这回唐浩初不仅摇头还开了口：“不，你不会。”
因为若换位思考，唐浩初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这么一想觉得自己之前的举止的确不太对，便主动走到郑锐霖跟前查看他的袖子。洒在上面的米酒已经干了，白色的衬衫因此而泛起难看的米黄，只有把袖子挽起来才能将其遮住。唐浩初亲手帮郑锐霖把袖子卷好，认真说：“衬衫的价格多少，可以直接转给你，或者告诉尺码和品牌，买到后送过去。”
他说长句子的时候依然有些艰涩和缓慢，但不至于听不懂，郑锐霖自然一下子就听懂了，却仍保持着一张面无表情的死灰脸，只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唐浩初就当他答应了，想着他有自己的联系方式可以随时把价格报过来，又见他的袖子已经被卷得完全看不出什么污渍了，露出一点手臂的样子还有一种雅痞的帅气，于是转过身道：“那先回去吧。”
却不料走到门口的时候就被一个从后边来的力道拽住了。
郑锐霖的动作太急，所以力道大的让唐浩初稍微有点踉跄，整个人几乎要撞到郑锐霖身上。关门的声音很轻，落在唐浩初耳里却觉得很重，郑锐霖关门的同时把他全身都牢牢地搂进怀里，然后竟在他耳边自暴自弃的低低开口：“……我就是在想你。”
“这些年我依然每天都在苦苦想你，只要你稍微给个好脸色就会忍不住重新追着你不放，就算你拒绝过我再多次，也依然跟以前那样喜欢你……”
郑锐霖就像认命了或者投降了一般，语气再也不复之前的毫无起伏，而是哑得厉害。他没说的是他何止想他，他甚至在房间藏满了他的照片，每一年每一月的都有，上面有单人的双人的也有多人的，却没有一个人看向镜头，显然全都源于偷拍。
他就靠着这些照片望梅止渴，在看到唐浩初和程昱一同出门或回家的照片时，原本柔和的眼又忍不住变得凌厉和阴暗。他无比嫉妒程昱，从来没这么嫉妒过一个人，照片上有程昱的部分都被撕下来揉成面目全非的纸团，扭曲的人脸就像谁扭曲的心。
唐浩初的鼻子在刚才猛地一拉之下撞到了郑锐霖下巴，撞得并不疼，但鼻尖泛起了红，眼睛里也平白多了一层水光，模样看起来简直委屈得要命，水润润的眼睛又因郑锐霖的话而怔愣地望着他，手同时下意识揉了揉鼻子，轻易就能把郑锐霖一颗心望得又柔又软。
声音忍不住也跟着变得极轻极软，“撞疼了吗？乖啊，我给你吹吹，吹一吹就不疼了。”
语气像极了郑锐霖当年第一次见到那个四岁半的唐浩初时哄他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当真在哄一个只有四岁大的小孩子，说着就低下头在唐浩初微红的鼻尖上轻轻吹了吹，温热的呼吸像一阵微微的暖风，很柔，又很痒，能吹得人全身都跟着痒。
两人此刻的姿势非常近，所以互相之间都能清清楚楚地感受到彼此身上的热度，尤其是唐浩初，觉得郑锐霖身上简直烫得像燃烧的火炉，似乎能在无形中削弱他的力气，让他无法动弹。大脑似乎也因这样的热度停止了思考，唐浩初甚至没意识到这样近的姿势有什么问题，也没有表示挣扎和抗拒。
被吻住的时候同样没有挣扎和抗拒。
唐浩初的体温一向偏低，所以唇瓣有些微冰，郑锐霖却觉得自己要被那冰烧起来。这个吻虽然急切，但并不粗暴，甚至堪称温柔，像对待一不小心就会融化的宝贝，舍不得磕碰到一星半点。
吻上去之后郑锐霖才彻底意识到自己究竟有多想他。他曾一遍又一遍的抚摸过照片上的唐浩初的脸，但摸一百遍也不如看真实的他一眼。
“浩浩，”郑锐霖一边轻吻一边低喃，浅淡的话语在唇舌间时隐时现，似乎就连说话这点空隙都舍不得离开对方的唇瓣，“浩浩乖……”
唐浩初一直表现的很乖，乖到让郑锐霖想把他缩小了揣进怀里带回家藏起来。但郑锐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二十出头的不成熟的青年，所以这个吻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停止了，郑锐霖甚至主动将紧抓着唐浩初的手松开，然后深呼吸了一口气，努力转移话题和情绪道：“你这几年过得好吗？”
唐浩初点点头嗯了一声。
“那我也过得很好。”郑锐霖的声音显然比以前更深沉也更有磁性了，所以在压低的时候会有种说不出的悠远，片刻后又唤：“浩浩……”
他声音里的悠远感更重了，还带着些欣慰的感觉，“你比以前高了点，气质看上去也更成熟了，但相貌一点也没变。”
唐浩初说不出什么话来，只又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我看过你获得国家表彰和国际医学奖项的新闻，也听说了你受邀去国外参加生物医学研究的事，我为你感觉骄傲，——你一直都让人感觉骄傲。”
“……嗯。”
“你现在比以前过得更好，对不对？”
“……嗯。”
郑锐霖轻轻吸了口气，突然再次转移话题：“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一起去上学时走的路吗？”
唐浩初抬头看向了郑锐霖，郑锐霖的眼睛却落在了某个虚空的地方，“那时候天很蓝，阳光总是很明媚，清晨和你走在行人不多的街道上，闻着新鲜的空气和沿街包子铺的香味，听着清脆的鸟鸣，摸摸从树叶缝里洒下的阳光，一整天都能愉悦起来。如今虽然也有过那种好天气，可那样好的阳光，竟再没遇见过。”
唐浩初也从记忆里翻出了那条路，虽然对它的印象并没有那么深，却恍然间觉得自己似乎在郑锐霖的描述中回到了那条路上，甚至恍惚以为自己看到了当年那个和他一起去学校的少年。
程昱的电话就是这时候来的。
不切时宜的铃声将所有气氛打破，把人从那条前往校园的小路一下拉回现实。
程昱那边其实已经有点醉了，否则也不会打这个电话，唐浩初自然没有答应程昱的要求，——这边的饭局还没结束，院长和导师都没走，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提前离席。
此刻是下午四点半，待唐浩初和郑锐霖回包间的时候，众人正开始第三轮劝酒，其中有两个人似乎都喝得有点晕乎了，连不会喝酒的洪峰也喝了两杯，所以饭局最终拖到了五点多才散。因为要去学校拿之前做的课题报告，唐浩初跟着学校的车一起回了学校，路上主动给程昱打了个电话，却没有打通。
他想了想，最终在拿到材料后打车去了程昱曾在电话里说的地址。
是一间俱乐部，共两层，底层大厅看上去跟那些普通酒吧没什么两样，有DJ放着喧闹的音乐，一群或杀马特或潮流时尚的年轻人在池子里乱蹦乱跳，二楼看上去要更高端一些，但依旧免不了群魔乱舞。唐浩初是在侍应生的引路下从电梯上的楼，——才不过两层就财大气粗地安装了电梯，还把电梯弄得跟五星级酒店一样豪华，处处充满了奢靡的气质。
唐浩初身上的气质和这里明显不搭，所以一出电梯就有好几双眼睛定在了他身上，其中也包括程昱的那群朋友。
其实他何止是和这间俱乐部不搭，和其他年纪相仿的同龄人也有很大不同。穿着简简单单的白衣黑裤，身姿修长又优雅，就像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可那种沉稳和清贵的气质又是一般大学生完全比不了的。
唐浩初已经隐隐看到了角落里程昱的背影，随即穿过人流慢慢往他那边走去，稳步走过来的姿势显得腿格外修长，气质也比静态更加出众，几乎让程昱的那群朋友全看得愣了愣。他们以前曾经打趣程昱，说他怎么就那么喜欢一个同性，这么多年来都死心不改，整日里天没黑就赶着回家，就算有应酬也时刻电话报备，每个节日一次不落地精心准备礼物，甚至藏着掖着不舍得让人露脸，对方有那么好吗？
程昱一概回道你懂个屁。
他们现在约莫懂了。
以前打趣程昱时的那份调笑的心思也不自觉地收得干干净净，想着这也许就是高知人士特有的能力，能让人看了心情就沉稳下来，甚至想附庸风雅地泡一杯茶，和他坐下来说一说话，或者只是静静地呆一会儿。待唐浩初走近了之后就怔愣得更加明显，因为青年的相貌竟然丝毫不亚于他的气质，眉目精致到无可挑剔，只是表情端庄冷淡到没有一丝温度，像完美的冰雕。
这群人中，林封和许之续是多年前曾在程昱生日的时候见过唐浩初一面的，但其他更多的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所以这一愣就再也移不开眼了。而他们只顾着看唐浩初，却忘了管喝醉的程昱。
程昱从被唐浩初再次拒绝后就开始喝闷酒，再加上有人刻意劝酒，喝得实在有点多。劝他喝酒的是一个穿夹克衫的男青年和穿白裙的女孩子，——白裙女孩的母亲和程昱的母亲是老同学，所以很早就认识程昱了，最近甚至有明着追求他的趋势。夹克衫青年则是暗恋白裙女孩的人，也不知听到他说了什么，程昱猛然站起身，像头发怒的狮子般抬拳朝对方砸去。
唐浩初还没看过这样凶戾的程昱，——穿着不需要打领带的休闲西装，脖子上却打着去年生日时唐浩初送给他的领带，脸上尽是酒气醺出来的红晕，就跟发酒疯似的，似乎要冲上去和每个惹他不快的人通通干一架。白裙女孩第一个拉住了程昱，然后也不知是故意为之还是一不小心真摔了，在唐浩初走到程昱身前的时候软绵绵地倒在了程昱怀里。
喝醉的人本来就站不稳，程昱一不留神也被她带倒了，两人以一个相当暧昧的姿势齐齐摔在地上。林封第一个反应过来，忙转身去拉程昱，甚至试图盲羊补牢地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唐浩初的视线，同时嚷嚷道：“哎呦程子，程总，程将军，别闹了，快醒醒神，看看谁来了……”
林封的嗓门本来就大，这么一嚷嚷，程昱一下就醒神了不少，然后抬起头，有些茫然和呆滞地看着居高临下的唐浩初，刚才这么凶狠的表情现在就像被针扎的皮球一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漏气似的蔫了，简直让其他人瞧得叹为观止。

第68章 自闭的小可怜
待程昱反应过来之后，立即便要挣扎着站起来，并试图去拉唐浩初的手，可他喝多了酒的大脑已经不能支持全身的运动和平衡，试了两下都没有成功起身。受位置和角度所限，程昱只能看到唐浩初尖细好看的下巴，看不清他的表情和眼神，那个穿白裙的女孩倒先一步被夹克衫青年扶起来了，并清楚地看到了唐浩初的眼神。
那双眼眸温润而澄净，像一片映着天光的宁静的湖泊，或一片璀璨又高高在上的星空，完全没将他们之前暧昧的倒地姿势看在眼里。
她忍不住攥紧了拳，表情甚至隐隐有点扭曲，而程昱这时候终于在林封的帮助下起来了，然后抓住唐浩初的手磕磕巴巴的唤：“浩初……”
心里有种说不出的不安，英俊的脸上不由露出满满的焦急，但醉成一团的大脑不知道自己究竟该说什么做什么，所以只管下意识道歉：“对不起，你别生气……”
周围的人听到了都微微一愣。程家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全国富豪排行榜上稳居前三，身为独子的程昱完全就是天之骄子，哪怕外表和举止再亲和也改不了骨子里的张狂和傲气，连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都习惯了捧着他，更别说听他主动道歉了，所以此刻听他二话不说就先道歉，都觉得新鲜。
再看程昱还一副生怕唐浩初不接受他的道歉的紧张模样，抓着唐浩初的手抓得非常紧，就觉得更新鲜了。所幸唐浩初并没有把程昱的手甩开，只轻轻问了一句：“你要回去吗？”
答案自然是肯定的，程昱忙不迭地点头，简直像一只终于等到主人来找他的狗，抬脚就跟着唐浩初走，才走一步整个人就栽了下去。
——他这是彻底醉了，过量的酒精导致脑供血不足，身体乏困到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上午刚刚下过一场雨，外面的天色有点阴，但非常舒适宜人。风从窗口吹进来，像温柔的手拂过脸颊，空气被雨水浸得湿润又清新，仿佛鱼儿自由自在地从门窗里进进出出的畅游。花园里的海棠抓住春天的尾巴开了最后一波花，茉莉则开了第一波初花，卧室里也能闻到花香。除此之外还能隐隐闻到厨房里传来的浓香诱人的粥的味道，——这一切都让刚刚醒来的程昱陷入一种安然恬静的恍惚中。
恍惚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抬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宿醉最难受了，但程昱并没有想象中难受，只觉得有点头昏。低头看到指掌关节处的针眼才知道不难受的原因，唐浩初显然给他针灸过了。
他随即便要去找唐浩初，努力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客厅门口，一眼就看到花园里站在海棠前的青年。青年正专心修剪雨后残败的海棠，微微低着头，修长的手认真地处理馥郁的残红，侧脸和身姿分外漂亮，身后浩荡无边的天穹都沦为他的背景。
程昱默默站在那看了很久，直到唐浩初注意到他，放下花走过来。
砂锅里的粥已经煮得差不多了，唐浩初随即去厨房看锅调火，又炒了之前切好的小菜。满屋的饭菜香和青年忙碌的背影让程昱有种异常安心的感觉，明明才到而立之年，却觉得此生足矣，觉得再也不会有比这更幸福安和的日子，哪怕始终不能和对方走到身心合一的最后一步，也要死死抓着他和他过一辈子。
粥很快盛好了，因为宿醉之后要吃清淡的东西，所以只是加了枣的白粥，但熬得非常清香绵滑，几个菜也都是开胃的。唐浩初一边把粥碗放好一边问：“头疼吗？”
“不疼，针灸很有用，”程昱顿了一下又说：“只有一点晕，但我早就晕习惯了。”
唐浩初闻言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显然没懂程昱的意思，程昱忍着想要探头去亲他那对眼睫的念头道：“我一见你就忍不住发晕，这么多年来当然晕习惯了。”
这些年程昱常常会冒出这样的情话甚至荤话，换了个人估计也跟着听习惯了，但以青年这样内敛单纯的性格似乎永远不能习惯，总会掩饰性地借故忙别的事，还会因为那些荤话而微微红了耳朵尖，让程昱心里又疼又爱。但唐浩初这次没忙别的事也没有红耳朵，而是突然抬起头道：“那白小姐呢？”
昨天那个白裙女孩便姓白。程昱微微一愣，下意识就解释道：“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
解释完才发现不对：“你怎么知道她姓白？”
唐浩初没有答，只垂下眸子道：“吃饭吧。”
程昱表面上津津有味的吃着饭，心里却忍不住紧张起来。他不管男性朋友还是女性朋友都很多，这么多年以来唐浩初从来不曾过问，而唐浩初会提起白小姐绝对不是吃醋，——相处这么久，他知道唐浩初不是那种会吃醋的人，不管喜欢你还是不喜欢你都不会。一些别人不能容忍的小事在他这里都不重要，若涉及到原则上的问题，则会干脆利落地直接离开，不会在吃醋或争吵这种无意义的事上浪费时间。
也不知是心虚还是怕唐浩初误会，程昱忍不住又解释了几句：“白灵清前年才来京城上学，——就是你刚刚说的那个‘白小姐’。她家不是这儿的，因为她妈和我妈是老同学，所以暂住我家，我妈很喜欢她，但我和她没什么关系……”
其实唐浩初已经知道白灵清的全名了，——昨晚回家后唐浩初就收到了对方发来的邮件。附件是两张很清晰的照片，照片中的程昱正和她一起逛首饰店，挑的明显是女款的项链，另一张照片还手牵着手，看上去金童玉女，分外登对。
唐浩初的确不会吃醋，也没有将邮件当回事，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竟又收到了第二封第三封，里面的照片一次比一次更亲密。
这段时间在医疗实验项目和博士生毕业答辩之间来回忙到不可开交的唐浩初依然没当回事，只觉得这位白小姐长得的确漂亮，但这种爱找人炫耀或示威的缺点该改一改。真正让他正视起这件事的是一个电话，——大概因为邮件没得到想要的效果，白灵清竟打电话过来了。
接到电话的时候唐浩初刚刚抵达德国，准备参加一个非常有名的国际医学论坛，看到来电显示上的陌生号码有点奇怪，因为知道他电话的都是熟人。唐浩初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电话，听到一个很好听的女声：“你好，是唐浩初先生吗？”
声音很温柔，却透着一种说不出的傲气，唐浩初已经隐隐猜到了对方的身份和目的，道：“嗯。”
正常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反问一句‘你是谁’，但唐浩初嗯完就没有下文了，害得白灵清只得自我介绍：“我是白灵清。”
“哦。”
又是一个单字就没了下文，语气也没有显示出任何惊讶，让白灵清再次产生说不出的挫败感。她硬着头皮坚持把话讲完：“我和程昱在一起了。……我，”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见一面比较好。晚上七点，天鹅堡咖啡厅……”
唐浩初打断了白灵清，“我在慕尼黑。”
白灵清微微一愣，语气带上了怀疑：“现在吗？”
“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去电视或网上看转播，我会上台发言。这次论坛算是医学界很有名的盛会，许多国家都将转播。”
相比于白灵清毫无依据的自傲，唐浩初才真正值得人骄傲，但他的语气非常平常，仿佛代表整个国家上台发言只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他那边似乎已经开始忙了，——有德语隐约传来，在跟唐浩初说着什么，唐浩初随即用德语予以回答，发音标准而流利。
白灵清听着听筒那边的声音，感觉和自己仿佛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不用见面，差异已显而易见。就像她刚才提到的天鹅堡咖啡厅，里面最贵的咖啡高达上千，已是她所能想到的最高档的地方，可它终究只是名叫天鹅堡而非真的天鹅堡，真正的天鹅堡恰巧就在唐浩初此刻身处的慕尼黑。
“改到周日晚上吧。”唐浩初在跟旁边的人讲完话后转回话筒，“我周六回国，但紧接着还有一场手术要做，病人半年前就做了预约，不能改期，做完手术才能抽出时间。”
唐浩初周六回国的时候，是程昱亲自接的机，在飞机晚点了好几小时的情况下依旧不烦不燥地耐心等着，还带了唐浩初喜欢吃的甜点和好看的玫瑰。唐浩初却敏锐的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显然是一种女士香水。
唐浩初没有跟程昱回去，而是去看了那名次日就要做手术的病人。
盛夏的气温非常高，热得人心焦气躁，而手术室里更让人焦燥，因为手术情况比预料中复杂得多。但唐浩初最终还是镇定自若地完成了手术，只是手术时间也比预料中长得多。
所以等唐浩初到咖啡厅的时候，己经迟到将近一个小时。
他并没有急，因为知道不管多晚白灵清都会继续等着，只是他本以为对方会要个包厢之类的，结果还没进门就看到对方在大厅最显眼的地方坐着。
白灵清见到唐浩初后，立即向他露出一个礼貌性的笑，唐浩初却没有功夫回应她的微笑，而是叫来了大堂经理，让他准备一间雅间。大堂经理立即恭恭敬敬地点头，迅速跑过去安排了，唐浩初这才走向白灵清，走近的同时闻到了对方身上的香水味，和之前在程昱身上闻到过的一模一样。
但他面上没有露出任何表情，只温声道：“我要了雅间，去那里谈。”
这里的消费已经够高了，包厢的消费不言而喻，白灵清不由迟疑了一下，下意识说：“就在这里谈就好了，不用那么麻烦。”
话说完就见唐浩初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具体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她隐隐有种对方在看傻子或者怀疑她智商有问题的错觉，看完了才慢慢道：“你既然和程昱在一起了，不清楚程家的情况吗？”
白灵清愣了愣，然后听唐浩初用缓慢的语速继续道：“程家本来就受大众和媒体关注，如今还和杨家连在了一起，你要讲的事又是私密的事，可能连录音和视频都有带，大厅里人来人往，被谁路过听到了一星半点，你可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白灵清怔愣得更明显了，完全没想到唐浩初居然轻而易举就猜到她带了录音和视频的事。明明唐浩初的语气温和又平淡，只是在陈述事实，听不出任何苛责或讽刺的意思，但在白灵清耳中就像是在苛责或讽刺：“这些后果对我来说无所谓，学术界并不看重个人私事，国外更如此，商界政界却不一样，个人形象和公信力非常重要。这家店的档次很高，会吸引名人来的同时，也会吸引记者和狗仔有事没事地过来蹲守，——还是说你就是想把事情公布于众？让所有人都知道？”
白灵清自然不是要公布于众，是真的没想过应该去包间。虽然她住在程家，但程家的阶层离她还是太远，记者狗仔之类的东西离她同样远。白灵清的脸上已然一片青一片白，半句话也说不上来，所幸经理在这时候过来了，——他己经安排好了包间，所以亲自来领唐浩初过去。
包间里的环境比大厅又胜一筹，作为市区里最顶级的咖啡厅，私人包间一律要预约，一般人来问，得到的答案永远是客满，白灵清就算有心预约也预约不上，可对唐浩初来也就是临时过来吩咐一句的事，大堂经理恭敬的态度在白灵清眼里，和刚才听到的话一样让她难受。
她在心里暗暗想着这也许就是得到程昱之后可以过的生活，想着自己总有一天也会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却没想过唐浩初用的钱都是他自己赚的或唐家给的，不曾花过程昱一毛。
经理领着带着服务生上完咖啡后就出去了，听不到唤铃不会贸然进来。门轻轻关上，白灵清却迟迟没有开口说话。明明来之前已把要讲的话想了很多遍，可此刻看着唐浩初，依然感觉到说不出的压力。
其实她很久以前就从程昱那里看过唐浩初的照片，就夹在程昱的钱包里，一张是从学生会的证件上撕下来的标准的免冠正面照，另一张则是倚在沙发上午睡的睡颜，明显来自于偷拍。照片上的人已经足够好看，可亲眼见了，才意识到照片竟还不及本人的一半。唐浩初此刻还穿着手术结束没有换下来的医生袍，袍子是敞开的，可以看见里面烟灰色的衬衫和衬衫领口处露出的一点凸出的锁骨和陷下去的优美的颈窝，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白大褂，也被他穿出了出众的气质，让人一眼就能把他和其他人区分开。
白灵清终于语带歉意的开口了：“我知道我不该冒昧地打扰你，但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见面谈一谈。其实我跟程昱在一起很久了，我觉得这样对你很不公平，我并不是有意要破坏你们的感情，也没有要你们分手的意思，我知道你们在一起很多年了……”
她的表情也带着明显的歉疚，眼底却透着没有掩藏好的理直气壮：“但我很爱程昱，比任何人都爱他，程昱也是喜欢我的，他的父母也都非常喜欢我。我可以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庭，给他一双儿女……”
说完便放了一段她带来的录音。
录音做过一些剪辑，但里面的话的确来自于程昱及其母亲。以程氏集团的水平和地位已不需要联姻，何况树大招风，有时候获得太多资源和关注也未必是好事，程家现在要做得不是发展得更大，而是更低调更安稳，程语所嫁的杨家已经够厉害了，所以到了程昱这儿，家里更希望他找一个家世普通更好操控的女孩子结婚，多生几个孩子，平和地过一辈子。
白灵清显然是个很好的选择，录音里，程昱的母亲似乎已经把她当做最佳结婚对象，语气殷切地询问程昱的意见。程昱已经年满三十，这个年龄在老一辈的人看来算是结婚非常晚了，程家长辈难免有点急，也许是因为程母的语气太殷切，程昱没有明确答应也没有明确拒绝，但他有承诺程母说迟早会给她生一个孙子。
录音就在这里中止，唐浩初却依旧没有什么反应。他一直专注于在咖啡里放糖，一罐方糖都被他加光了，又在咖啡里仔细搅匀了才喝，然后因为甜味而满意地微眯起眼。白灵清看在眼里，咬咬牙抛出最后一个筹码，道：“我和程昱发生了关系，而且有视频。”
唐浩初这才终于抬头，淡淡看了白灵清一眼。
纵然她那天晚上在俱乐部摔在了程昱怀里，唐浩初也完全没有留意她，之后倒是留意了一下邮箱里的照片，是个标准的美女，还有种说不出的熟悉感，和一种会让男人心动的楚楚可怜的味道，如今坐在这里看，那种楚楚可怜的味道更浓了。唐浩初没有问他们是什么时候发生关系的，也没问她是怎么和程昱在一起的，只问了句有些莫名其妙的话：“你今年多大了？”
白灵清愣了一下，如实答道：“十九了。”
唐浩初想起自己当初和程昱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十九。
“视频就不用看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唐浩初将那杯对别人来说甜腻无比但对他来说却味道很棒的咖啡喝完，站起身认真道：“我会好好考虑的。”
白灵清又愣了一下，这回是实打实地有些惊，急忙跟着起身：“我真的不是想让你们闹分手，我只是想……”
“白小姐，”唐浩初已经快走到门口了，听到这话却又停下来，转头看向白灵清说：“恕我直言，虽然我不知道你和程昱到底有没有在一起，也不想细究你说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实，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讲，若不是你又是发邮件又是主动打电话约我出来，我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存在。”
幸好白灵清还没笨到听不懂这话的言外之意，脸色登时变得惨白。而唐浩初一向尊重女性，——这是他从上个世界就养成的习惯，所以语气在这个时候依然是温和的：“所以，我建议你以后最好还是先搞定你想要的那个男人，再来找另一方谈。我也不是说你这样不好，毕竟运气这事很重要，——比如你今天遇到的是我。但凡换了一个和你一样在意程昱的，或者是性格冲动的，今天恐怕就是你人生最后觉得舒心愉快的一天。在意程昱的人先不说，单说性格冲动的，若在楼下大厅动了手闹开来，惹得满城皆知，或用之前端上来的那杯热咖啡给你毁了容，纵使你有能力让对方付出动手的代价，你的脸也回不来了。”
没有再看白灵清的表情，唐浩初打开门走了出去。修长的背影优雅地消失在了门外，就像再淡的墨在名家手里也能画出最美的山水，朴素的白他在身上也能清艳到胜过任何华服。
唐浩初回到别墅就开始收拾东西。
其实他至今仍不确定自己到底更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但他的自尊不允许他和一个女孩子争男人，尤其是和明明长得很漂亮却不知道为什么智商如此低的女孩子争男人。若白灵清真的单纯善良也就罢了，找上他一脸诚恳地说我并不想你们闹分手但我又情不自禁地喜欢程昱，不知道是把他当傻子还是自己傻。程家就是想要搞低调才决定找个好操控不闹事的普通女孩当儿媳，可她从偷拍照片到录音录视频再到今天的表现，完全是自掘坟墓。
“警告宿主，警告宿主，”系统似乎已经探知了唐浩初的想法，开始发出接连不断的提示：“‘家庭主夫’的任务时间至今才过去五年半，还有将近两年才能完成，此任务一旦中断就要从头再来不可累计，建议宿主不要在这时候放弃任务，任务失败将会面临非常严重的惩罚……”
可唐浩初并没有停止收拾东西的动作，只在脑中问：“什么惩罚？”
“惩罚一般都是各种病症，因为本世界原主患有自闭症，而自闭症患者在治好后依旧很难和人正常社交，很容易转成抑郁症，所以……”
“所以任务失败的话我会得抑郁症？”
“对。”
然而系统完全没有想到它不仅完全没改变唐浩初的决定，反倒让唐浩初决定直接放弃这个任务，连再找其他人尝试都不愿意了。唐浩初终于承认他没有做家庭主夫的天分，也终于意识到自己竟一点也不爱程昱。本来以为时间久了就能勉强爱上，但这世上最无法勉强的就是感情。七年的时间还是太长，他一开始就错了，这种没有感情单纯为了任务而在一起的事对任何人都不公平。他不想事事都受系统控制，他宁愿接受惩罚。
当晚唐浩初就带着行李离开了住了将近六年的别墅。
程昱正好出差了，要明天晚上才能回来，唐浩初临时住进了一间私密性很高的酒店，打算明天早上就买票回S市，然后进唐家医院工作。
可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不仅没能买票，走出房门的力气都丧失了。
唐浩初原本想着放弃任务的惩罚不会来得那么快，抑郁症也不算什么，完全可以通过意志力克服，然而才短短一天的时间系统就下达了任务失败的惩罚，大脑生物胺严重失衡，前所未有的低落情绪汹涌而至，占据了所有神经。
抑郁症不分什么初期或者晚期，只分轻度和重度，对一个正常人来说骤然被抑郁的情绪控制，比从轻度一步步发展到重度还要痛苦。唐浩初甚至出现各种躯体不适症状，比如胸闷气短出汗失眠，尤其是安静的深夜和早晨，人最有空思考的时候，轻易就会拉入无法自拔的沼泽里。
丘吉尔曾将抑郁症形容成黑狗，说它一有机会就会死死咬着人不放，咬死了无数天才。唐浩初试图让自己进入脑域的宫殿，沉入学习的世界，却还是会无法自控地想一些没有边际的东西，想着想着就沉浸在厌世的情绪中。不能沉下心学习，甚至也不能看电影和听音乐，因为只要是能触动人情绪的东西，哪怕只有小小的一丝一毫，到他这里就会演变成巨浪，吞没所有理智。
次日早上唐浩初好不容易收拾好了一夜的心情，告诉自己今天要打起精神，立在那里枯站半晌，却迟迟无法移动。脑子里空空荡荡，嗡嗡作响，僵站了半天，不知道自己何时来到了窗边。似乎听见窗外有鬼魂在窃窃私语，几棵枯树在疯狂大笑，仔细辨认，声音又一寸寸消失，只剩下扭曲的影子。
他开始觉得再这样下去真的废了。清楚地感觉到大脑变得迟缓，注意力涣散到可怕的地步，然而他无能为力。
不想讲话，也吃不下东西，电话自然也不可能接，——所幸他已经博士毕业，参与的那个医疗实验项目已经完美结束，病人之前预约的手术也已经做完，几乎没有人会因公事而找他。
但会有许多人因私事找他，出差回来的程昱自然首当其冲。
程昱几乎急到快要把唐浩初的电话打爆，所以短短一会儿工夫便将他本就没剩多少电的手机打关机了。其次找他的是郑锐霖，但郑锐霖很少打电话来打扰他，从来都是发短信。会什么说天热要避暑天凉记得加衣，天亮了发一句早天黑了发一句晚安，最后再加一个‘早点睡吧不用回’。
再往后是家人，——唐振凯和戚向南给弟弟打电话的频率大约是一周两次，所以在程昱把唐浩初的手机打关机的情况下，联系不上弟弟的两个哥哥忍不住开始着急了。
转眼已经是第三天晚上，将近两天没吃东西的唐浩初发起了高烧。他的神智已经极度颓败，已经顾不得去想任何人任何事，却在这时隐隐约约地想起了霍彪。
想起了霍彪的声音。
在他起水痘时在耳边一遍又一遍的彻夜哄他的声音。
向他表白时说想和他永远在一起的声音。
用明显哀求的语气让他不要像对陌生人那样的态度对他的声音。
在上个世界的最后一秒嘶喊他名字的声音。
他突然还想再听一听那个声音。
然后他就听到了。
得知屋里的人已经将近三天没出来过的时候，郑锐霖来不及怒吼酒店工作人员的不负责，只想第一时间把房门撞开甚至直接用枪轰开。待工作人员终于用房卡打开门，郑锐霖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冲进了屋内。而唐浩初就蜷缩在套房外间的沙发上，几乎要把自己蜷成一个茧，脸颊已经烧得一片绯红，那颜色落在郑锐霖眼里，仿佛利刃般刺得他眼眶发疼。
短短几米的距离却让郑锐霖感觉异常长，仿佛过了足足一个世纪才终于奔至唐浩初身前，抵达的时候竟膝头一软，半跪下去，哑声唤：“浩浩……”
唐浩初已经烧得很厉害了，甚至看不清眼前人的脸，只茫然地睁大眼睛望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神采暗淡却依旧漂亮的眼睛微微抬起，如羽毛般的睫毛勾出动人弧度，然后下意识地把自己往沙发里缩了缩，像一只惊惶不安的小猫般瑟瑟地发着抖，想要将自己藏起来。
郑锐霖却把他强行抱进了怀里。
其实郑锐霖同样在发抖，——双手在明显地颤抖着，手背甚至因为强行克制情绪而鼓起了青筋，动作却异常小心，如同抱着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珍宝，带着难以想象的温柔，声音甚至有明显的哽咽：“浩浩乖，没事了，别怕，没事了……”
把他抱起来郑锐霖才知道他有多轻，紧搂着烫手的身体，不知道怎么就落下泪来。滚烫的泪滴打在唐浩初的额头上，恍恍惚惚间好像踏碎了两个时空，唐浩初迷惑地眨了眨眼睛，感觉眼前的人似乎和另一个身影渐渐重合，脸靠在那片藏着心脏的胸膛上，隐约中也流了一滴泪，恰好落在郑锐霖胸口最靠近心脏的地方。
烫得郑锐霖整颗心都疼到蜷缩起来。
郑锐霖将唐浩初直接送去了最近的医院，联系不上弟弟险些报警的唐振凯和戚向南也分别从S市和军区赶了过来，同时找过来的还有程昱。
——唐家人这才终于知道唐浩初和程昱的事。
唐振凯和戚向南之前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尤其是戚向南，只知道弟弟为他的案子做过许多奔波和努力，并不知道他具体做了怎样的努力。这些年唐浩初瞒家里人瞒得非常紧，只说自己出于做实验方便的缘故要搬出学校住，已将唐家药厂重新上市的唐振凯还为此给弟弟打了一大笔足以买下一栋别墅的钱，却完全不知道弟弟在跟一个男人同居。
‘独断专横’的任务进度因此而从百分之二十一跃升到了百分之六十五。这个任务里得分最高的就是关系亲近的家人或爱人，因为只有关系亲近的家人或爱人才会为他不经商量而做出的决定产生长久难平的强烈反应。唐振凯的反应自然不是一般的大，戚向南更是连杀人的心都有了，但他想杀的不是程昱而是他自己。
郑锐霖却只管跟医生询问唐浩初情况如何，检查结果一时半刻出不来，现在只知道烧得很厉害，只能先把发烧这一关撑过去了，再看其它的情况。
光是烧得厉害这四个字就足以让郑锐霖听得心惊胆战。
打针的时候唐浩初突然像做噩梦一样不安地挥着双手不让任何人碰，还在门口跟医生说话的郑锐霖一个箭步过去扶住了他，然后将他牢牢地搂在怀里。但唐浩初的身体依然紧绷的不像话，牙关也紧咬着，郑锐霖甚至担心也会咬着自己的舌头。
唐浩初并没有醒来，所以根本听不到郑锐霖的话，郑锐霖明知如此，依然抱着他一遍又一遍的哄，直到他终于放松了一点，不再那样紧绷。
这一整夜郑锐霖就陪在病房里，静静看着唐浩初的睡脸，亲自打水给他洗脸擦手。他的呼吸很浅，浅到仿佛不存在一样，身上盖的被子瞧着就像没有起伏，可是拉着他的手就知道，他的身体依然很僵硬，始终都没有真正放松。
到了天蒙蒙亮的时候，唐浩初好像醒过来了。
在外头抽完烟回来的郑锐霖听到动静，赶紧上前，就看到唐浩初呆呆地坐着，不知道在想什么。病房里一直开着灯，就是怕他醒来会觉得不安，郑锐霖尽量将步子放轻放缓，柔声道：“浩浩，你感觉怎么样？”
唐浩初的反应非常迟缓，只看着郑锐霖不说话，神色茫然又懵懂。过了许久，才小小声地开口：“冷。”
眼眶因为发烧而泛着红，就像是哭了一样，又重复了一遍，“我冷。”
郑锐霖的心瞬间就狠狠抽疼起来。
原来心疼的时候全身每一处都会感觉到强烈疼痛。
宽大的手掌包住了冰凉的手，郑锐霖只觉得温度低得像一块冰，紧紧抱着他好让他暖起来。唐浩初被郑锐霖按在他的胸口，整个人都被包裹，就像躲进高高的城池，外面尽是狂风暴雨，无处藏身，只有这里温暖而安全，什么也不用担忧。

第69章 自闭的小可怜
唐浩初乖乖任由郑锐霖抱着，靠在对方怀里不说话也不动，连呼吸都非常轻缓，像一只小心翼翼的小奶猫。于是郑锐霖也放缓了呼吸，慢慢地跟着他的节奏，温暖的气息一丝一缕地缠绕在他身上，温柔而耐心地随着每一次呼吸安抚他。
两个人仿佛在晨光中静止，时间仿佛也静止下来，变得恬淡安和，唐振凯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样的情景，不由愣了一下。他对郑锐霖搂着自家弟弟的行为感觉非常不悦，但没有当着弟弟的面表现出来，只走到弟弟身边努力放柔声音跟他说话：“宝宝醒了？是不是还很难受？”
纵然唐浩初已经长大了，唐振凯还是会习惯性地叫他的小名，似乎不管他长到多大，在他眼里也仍是小孩子。唐浩初听到声音，微微抬起头看向唐振凯，——抬头的动作非常迟缓，那双原本清亮透彻的眸子只剩一片沉沉的纯黑，外面旭日初升、晨光明媚，他瞳孔里却映不进一点光。
唐振凯心里当即就咯噔一声，脑中隐隐生出不详的预感，却还努力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尝试着跟弟弟继续说话：“宝宝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哥哥让人去给你买好不好？”
唐浩初很久没见到唐振凯了，本来应该感到高兴才对，但仿佛身体里所有和高兴有关的神经都被切断了一样，感受不到一丝一毫开心或者积极的情绪，对自己喜欢的食物也提不起任何兴趣。他想要朝唐振凯笑一笑，喊一声哥哥，却突然觉得头晕恶心，喘不过气来，下意识按住了自己的胸口。
抑郁症并不是心理疾病，不是单纯的心情低落那么简单，而是生理性上的问题，——脑内神经元功能缺陷，神经递质浓度低于常人，这种神经系统失调的情况会同时导致身体上的不适，头晕和恶心其实只是最普遍的症状。但唐浩初还是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朝唐振凯露出了一个微笑，可那声哥哥到底没成功喊出口。
他实在没有多余的力气了。
郑锐霖和唐振凯一样察觉到了唐浩初的不对，抱着唐浩初的手下意识紧了紧，直到医生过来做检查的时候才把人放开。面对医生的检查，唐浩初表现得非常配合，没有任何排斥或抗拒，只是太配合了，简直像没有灵魂的木偶。他的手脚虽然冷得像冰，但烧并没有退，依然高得吓人，需要挂一次吊针才行，护士把药水和针头全部准备好了，郑锐霖见他定定地望着尖锐的针头发愣，长长卷卷的睫毛慢慢地眨着，以为他是害怕打针，忍不住将他重新搂进怀中，温声哄：“乖啊，不怕，没事。”
护士趁着郑锐霖哄唐浩初的功夫托着唐浩初的手将针扎了进去，针头扎进皮肤那一瞬，唐浩初的身体不自觉地颤了一下，然后将脑袋埋进了郑锐霖的颈窝里。
郑锐霖因他的主动接近而心头一动，暗骂自己心动的不合时宜，但这心动犹如火焰，根本不受控制。郑锐霖竭力把不该有的情绪压下去，想着唐浩初果然是害怕打针，心疼地搂着他继续哄：“浩浩不怕，这就好了。”
唐浩初的确在怕，但绝不是怕打针，而是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地想要用那根针自残甚至自杀。他在和脑中混乱不堪的绝望和自杀的想法做斗争，几乎用掉了所有意志力，刚才望着针尖发愣，也只是在想它究竟能创造几种行之有效的死亡方式。
比如戳入气管让血液流进肺部，可窒息死亡；戳开大动脉引发大出血，三到五分钟就能失血而亡；或者扎进哑门穴等人体上能够致命的死穴。他比谁都清楚气管、动脉和穴位究竟在哪，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任何东西在他手里都能变成快速有效的杀人工具。
抑郁症是全世界除了癌症之外死亡率最高的疾病，死因几乎全都源于自杀。重度抑郁症患者几乎每天都会冒出自杀的念头，大脑越是聪明和活跃，这种念头反而越层出不穷、源源不绝。
唐浩初到底没有控制住自己，将手背上的针头拔了出来。
之前CT扫描和血液生化检查等各项检查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医生喊家长过去讨论病情，于是唐振凯和一起医生走了，见唐浩初闭上眼睛似乎要休息了，急于了解情况的郑锐霖也跟了过去，此刻病房里除了唐浩初之外没有其他人，连护工都不知去了哪里。拔掉针头之后，唐浩初无视手背上不断渗血的针眼，只管死死握着那根针，紧绷的身体显示出他的挣扎，骨节尽白的手指则显示挣扎的程度究竟有多剧烈。
针尖已经对上了手腕上的动脉，他一边想象着把它戳开后血液奔流的畅快一边竭力与之抗争，身体开始紧绷到不自觉地发颤，针尖不知不觉间就刺破了血管。一个针眼显然不够，要在血管上横拉着划过去才行，就在唐浩初准备用力划的时候，一只大手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冲过来将他的手腕死死攥住，声音因极度的惶恐而嘶哑到有些失声：“浩初，你在干什么？！”
来的是程昱。他昨晚在病房外守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才走，想要看唐浩初一眼，可有郑锐霖在，根本不可能让他如愿。程昱回去简单地洗漱了一下，一大早又急急赶过来，终于没见到挡路的郑锐霖，却见到了让他心脏几乎跳停的一幕，——身为医学院毕业的人，他一眼就能看出唐浩初扎的是动脉。
程昱的手攥得太用力，唐浩初挣不开，于是缓慢地抬眼看向程昱，眼神里充满了淡漠和倦怠。程昱甚至感觉他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一般，血液瞬间凝冻成冰，和那天从T市出差回来发现唐浩初离开之后一样冰寒。
其实那天在T市的时候他就莫名感到一阵不安，合同刚刚签完便马不停蹄地往回赶，原本七小时的车程硬生生被压缩到了五个半小时，车来不及停好就下了车，几乎是飞奔进门。客厅里漆黑一片，和平日里的人不在家不同，屋子空成一团死寂，处处静得可怕，只能听见他急促的脚步和惶然的心跳。他从楼下的客厅又奔到楼上的卧室，打开灯环顾整个房间，却在下一秒愣住了。他这些年送给唐浩初的名表袖扣等礼物一样不少地放在桌子上，摆得整整齐齐，卫生间里有关唐浩初的洗漱用品则通通装在一个塑料袋里，拎着就能直接扔出去，拉开衣柜，唐浩初常穿的那几件衣服不见了踪迹。
程昱随即便拿出手机给唐浩初打电话，按键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在抖，甚至抖到快握不住手机。电话没有打通，他在继续打的同时又用座机拨了另外几个号码。
时间还不到凌晨五点，许多习惯晚睡的人此刻好梦正酣，打的另两个电话同样没打通，第三个才有人接。听筒那边的特助还没反应过来，就听他急匆匆地命令自己立刻调动一切人力财力和关系，去机场及车站查人。他的声音也和手一样在发抖，像吃错药般失控地嘶声道：“如果查到浩初登机了，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让人把他拦着！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用什么理由，把他给我拦下来听见没有！！实在不行就他妈的说飞机上有炸弹，反正不能让他走你听见没有！！”
挂断电话后程昱依然控制不住地在抖，似乎有一只手紧紧揪着他的胸口，要把五脏六腑全都挖出来。天已经开始放亮了，有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明明夏末的阳光不论几点都很热，他全身上下却冷得厉害，仿佛掉进冰窟里再也爬不上来。他像犯了躁郁症一样把整个房间都翻了一遍，希望能找到有关唐浩初留下来的蛛丝马迹，之前没打通的那个能在航空系统查人的朋友在这时候顺着未接电话打了回来。
对方显然还没怎么醒神，所以没听出程昱声音里不正常的颤抖，只在听到要找唐浩初的事时微微一愣，下意识说：“我前一天还见过唐医生呢，就在天鹅堡咖啡厅。”
然后在程昱的追问下一边努力回想一边如实描述道：“一开始是看到了白灵清，就在大厅里最明显的位置上坐着，生怕别人看不到她似的。我当时坐角落跟客户闲聊，以为她是等你的，就没过去打招呼，想着等你到了再去也不迟，却没想到竟看见唐医生来了。”
这话其实隐隐透着白灵清并不够格让他过去打招呼的意思，——这些富二代本就眼高于顶，只会尊重真正有本事的人。大概是那日在俱乐部见过唐浩初，对唐浩初的印象很好，或者是对高知人士固有的欣赏和推崇，对方在提起唐浩初时语气带着明显的尊重，提起白灵清时的语气则随意多了，“原本白灵清选得位置那么显眼，坐近了或者路过时就能听到他们在谈什么，可惜唐医生来到就问大堂经理要了个包间，带白灵清去包间了。话说我虽然不清楚你和白灵清到底什么情况，但她喜欢你的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你没什么把柄落在她手里吧？”
这人本就是个直言不讳的性子，跟程昱又处得熟，再加上脑子睡得还有点迷糊，说话就更不忌讳了，竟非常直白的继续道：“如果有，那你可要感谢唐医生了，亏得他叫了包间，否则万一谈的事有关你的**，再来张艳照视频什么的，大厅里人来人往，要是有个八卦记者在或被哪个大嘴巴的听到了，结果可就不好看了。”
程昱始终没有说话。——他没法说话，他连嘴唇都气到发颤，就算张口恐怕也只能发出凌乱的气音。那只紧揪着他胸口的手终究将他的五脏六腑狠狠挖了出来，痛感传遍了全身上下每个角落，让他完全无法呼吸。
而此刻的感觉竟然比那还要疼，甚至有冷汗从额头上滑下来，滑过脸颊，最后落入衬衫的衣领中。这件衬衫就是唐浩初送的，还有他出差时系的领带，最喜欢的那只随身携带的钢笔，办公室桌上摆的连浇水都要亲力亲为的盆栽。唐浩初送的每件东西他都珍视万分，他也同样送过很多东西给对方，但对方把它们整整齐齐地放在了别墅的桌子上，一样不少地还给了他。
揪着五脏六腑的手再次翻搅起来，程昱在剧痛中下意识将唐浩初的手抓得更紧。他有很多话想说，很多事情要解释，张口的同时听到了耳侧传来的破风声，——大步踏来的郑锐霖像对着什么恨之入骨的仇人一样二话不说便狠狠抬拳挥向程昱，却在挥到一半的时候又骤然停下来。
因为他看到了唐浩初的手。手背上的针眼和动脉上被扎破的地方都在出血，简直让郑锐霖心惊肉跳，完全无法淡定，全场唯一能保持平静的只有医生，——他刚才就已经跟病人家长谈到了抑郁症的可能，可家长不愿意接受。
医生为了更好的确认病情，给唐浩初进一步做了脱氢表雄酮水平测定和脑电地形图检查，又给他做了一套心理测量题，还给他开了含有安眠成分的药。唐浩初这些天以来只在高烧昏迷的时候睡过一段时间，今晚如果不能睡一会儿，精神和身体双双都撑不下去。昨夜十二点多才赶过来但没多久就不见踪影的戚向南再次在半夜十二点多的时候匆匆赶来，三步并作两步迈入病房，“宝宝怎么样了？”
戚向南身上还穿着军队的迷彩服，上面带着来不及处理的泥土和污渍，一双眼睛冷冽锐利得吓人，不等回答便走到了病床前，动作像猎豹般迅速敏捷。然后无视守在床边的郑锐霖，伸手想要触碰弟弟即使睡着也微微皱着的眉心。
却被郑锐霖一把抓住，——郑锐霖顶着戚向南充满压迫力的眼神，面色不变的低声说：“浩浩好不容易才睡着。”
戚向南看着弟弟像小时候那样蜷成一团的身体，只觉得心疼不已，想像以前那样把他搂在怀里，告诉他不怕不怕有哥哥在。他收回手攥成拳垂在腿边，仰起头深吸了一口气，恨不得向上天祈愿，用自己的寿命换弟弟的健康如意。
可惜祈愿更改不了结局，唐浩初最终被正式确诊为重度抑郁症。
唐振凯依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郑锐霖看上去反而是最早接受的那一个，似乎只要唐浩初还活生生地在他身边，无论怎样他都能接受。大概是昨晚睡的不错，唐浩初今天的精神状况和身体状况都比昨天好了很多，坚持自己起身去卫生间洗脸，然后在卫生间里关上了门。
只是关着，并没有锁，这让等在外面的郑锐霖的神经稍微放松了那么一点。但也只是一点而已，他依然密切关注着里面的动静，每一秒都在忍不住担心，却在唐浩初出来之后掩去了所有情绪，只朝他露出温和的笑，“要不要吃点东西？”
唐浩初没有答，——仅仅是洗脸刷牙之类的日常都让他做得有点累，安静地坐回病床上，只用那双乌黑到没有光彩的眼睛看了郑锐霖一眼。一般人摆出这副颓废又无精打采的模样恐怕会很难看，但唐浩初不仅不让人觉得难看，反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吸引力，就像清晨林间徘徊的一团漫不经心的晨雾，孤高冷清又洁白神秘。
郑锐霖从秘书送过来的保温饭盒里给他舀了一勺汤，又把勺子递给他：“先喝点汤吧，好不好？”
唐浩初依旧没有答，郑锐霖又舍不得强行喂他，就想着他可能刚起来没有食欲，等一会儿再劝他喝。转身盖保温盒时候突然被唐浩初拉住了手，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连心脏都加速了，紧接着又听见唐浩初轻轻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就仿佛被将军下了命令的小兵，郑锐霖立刻转过头，声音甚至有些结巴：“是、是是，……怎、怎么了？”又看着他苍白的脸色道：“你是不是哪里难受？我这就叫医生过来……”
“不要医生，”唐浩初摇摇头，忍着大脑里翻涌的难受，说：“我想听你陪我说说话。”
郑锐霖简直是受宠若惊了。这么多年下来他每天都想握着唐浩初的手跟他说说话，却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说给照片听。

第70章 自闭的小可怜
郑锐霖赶紧把保温盒放到桌子上，又将床尾的绒毯拿过来，仔仔细细地给唐浩初裹上毯子，尽量让他以最舒服的姿势窝在自己怀里，然后才轻轻搂住他。
毯子是唐振凯专门给弟弟买的，质地特别柔软，于是唐浩初下意识用下巴在毯子上蹭了蹭，郑锐霖则下意识用下巴在唐浩初的脸颊上蹭了蹭。大概是这些天太忙，单位和医院两头跑，郑锐霖没刮胡子，坚硬的胡茬扎得唐浩初有些疼，却莫名分散了他大脑里翻滚的难受。
郑锐霖搂着唐浩初，只觉得对方在他怀里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想摸却又不敢摸，又像喜爱到不能再喜爱的宝贝，不敢摸也忍不住要摸。
既然唐浩初之前说了要郑锐霖陪他说说话，郑锐霖就一边蹭着他的脸颊一边跟他说话。郑锐霖的确很善于交际，但他并不是那种话多的人，恰恰相反，他最烦人絮絮叨叨磨磨叽叽，他也没耐心跟谁谈天说地扯东扯西，不管对待家人朋友还是下属，他一向都言简意赅，半句多余的话也不会讲，唯独面对唐浩初的时候不一样。对着唐浩初，他越看就越喜欢，越喜欢就越忍不住想要跟他说话，从第一次见到他便是如此，哪怕唐浩初不给予任何附和或回应，只要愿意在旁边静静听着，他也能一刻不停地说上一整天。
除了郑锐霖自己经历过的事以外，他们之间其实有很多共同话题可以讲，比如郑老爷子和唐老爷子，小学时的同班同学和初中时教过他们的老师。毕竟从几岁就认识了，唐浩初多多少少了解郑锐霖的性格，也知道他并不是爱絮叨和八卦的人，但此刻听着他说起那些琐事，却像亲身经历过那样清楚和有趣。唐浩初靠着郑锐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和他絮絮叨叨的话语，莫名感觉脑中那些负面情绪退下去了一点，心情也安稳许多，甚至隐约生出了几分困意。
睡眠在抑郁症患者身上是一种奢侈，所以这困意对他来说非常难得。郑锐霖不知道怀里的人有没有听进去，只觉得他依在自己怀里的模样很乖，眼神也一副懵懂乖软的样子，看得他心尖子发软。直到郑锐霖提起他们一起读初三的那一年，班里那个胖到几乎要卡着门但性格特别好的男同学娶了班上最漂亮的学习委员而且已经怀了双胞胎的事时，唐浩初才终于有所回应，甚至主动说了一句‘真好’。
但郑锐霖觉得像此刻这样搂着怀里的人已经足够好了。
不管什么人，哪怕内心再强大，也会在心底渴望有个停靠的港湾，郑锐霖这么多年以来见过那么多人，却没有一个让他产生过想成家立室相守一生的念头，只有怀里这个人，让他时刻都想好好地抱着哄着，看到他就觉得高兴和满足。
郑锐霖突然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道：“浩浩，相信我，你会好起来的。我知道恢复的过程很不容易，会很痛苦很难受，但你还有家人朋友，还有很多关心和在乎你的人，……还有我，”说着说着声音竟有些哽咽，“我会一直陪着你，求你坚持下去，不要放弃，好不好？”
唐浩初轻轻眨着眼有些茫然地看着郑锐霖。
这种不设防的表情很少出现在他脸上，起码郑锐霖很少见过，他见得最多的就是他面无表情地冷着一张脸，让人见一眼之后，再热的心也跟着冷却下来。但几秒之后，一颗心却更加火热，这种感觉就像是隔着厚厚的玻璃或者冰层看着一团耀眼夺目的火，而他就是在这冰凉和疏离中，被他撩拨出无法浇熄的**和爱意。
郑锐霖深深地望着唐浩初，唐浩初也保持着刚才的姿势看着郑锐霖，然后在郑锐霖的紧张和期待中隐隐约约地点了点头。点头的动作十分轻，轻到几乎看不见，落在郑锐霖眼里却无限大，甚至重逾千斤。
唐浩初最终在郑锐霖的怀中睡着了。
他的身体太虚弱了，这会子静静地闭着眼，睡颜纯净地像小娃娃似的。郑锐霖垂眸望着怀里睡着的人，因为怕吵醒他而隔了不到一厘米的距离轻轻抚过他的头发，又从额头下移到眉宇、鼻梁和嘴唇，将他脸庞的每一处都细细描摹了一遍才收回手。但眼神并没有收回去，依然贪婪地看着他，仿佛怎么都看不够。
唐浩初开始认真按照医嘱服药，积极配合治疗。
药物是专门作用于神经递质的，虽然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很多副作用，但再大的副作用也比疾病本身来得轻。唐浩初自己就是医生，知道服药的重要性，想不吃药而靠自己自愈纯属侥幸心理，抗拒吃药可能会错失最好治疗的时机。
医生根据唐浩初的实际情况开了四个星期的药，大大小小的药盒药瓶堆在一起，像一座小山，郑锐霖严格按照医嘱将它们按分装成一天天的，分了好久才终于分完，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还将每天的药都贴上标签标上日期，甚至画了个充满鼓励的爱心。
唐浩初服药的第二天，药物便开始渐渐起作用，副作用同时跟着出现，比如口干心悸，头晕反胃，力气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很容易感到乏力，对外界的反应也跟着又慢一拍，显得漫不经心难以琢磨，会给人一种傲慢冷淡的感觉。失眠的状况也没有好转，很多时候他都闭着眼躺在床上，躺了几个小时也无法入眠，但不会再冒出那么多负面的念头，只是漫无边际地乱想。
因为睡眠不足，他白天难免打不起精神，和别人说话的时候也无法集中注意力，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就显得更冷淡了。所幸这冷淡并不让人觉得讨厌，甚至觉得很乖很惹人疼。
药是每天上午和晚上都要吃的，唐浩初上午吃完药，便由护工用轮椅推着去花园散步。本来他应该自己走，如果唐振凯或郑锐霖在，一定会半哄半强制性地拉着他多走路和运动，可惜今天他们都去忙了，唐浩初顿时开始犯懒，在特别心疼他的护工阿姨的纵容下半步也不愿意动。
但他没有抵达花园，因为才刚出病房没多久就见到了程昱。
程昱已经什么都知道了，——从唐浩初被确诊为抑郁症的事到他小时候患过自闭的事，而这对他的冲击力甚至比那日发现唐浩初离开时还要大。他是认识自闭症患者的，有个远方亲戚家的表弟就有自闭症，虽然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每次见到他都是一个人做自己的事，从来不和人交流，能得到他一声回应都很难，据说就算治愈了，人际交往也无法和常人一样轻松自如，每次说话依然需要很大的努力。
可唐浩初和他说很多话，当年甚至开口同意和他在一起。他不知道他说话的时候究竟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不知道他究竟下了怎样的决心才答应和他在一起，却还嫌他沉默寡言，嫌他什么都不跟自己讲，嫌他总是一个人默默坐着发呆或者泡在实验室里，嫌他不跟自己出去见朋友，甚至逼着他去俱乐部找自己。
程昱完全不能深想，因为只消稍稍一想便觉得心头剧痛，那只从唐浩初离开后就紧紧揪着他五脏六腑的手始终不曾松开过哪怕一分一秒。可不敢想这事，又会不自觉地想起那些和唐浩初相处过的画面，想起他在没课的时候做好了饭等他下班回来的模样，想起他安安静静地听他讲公司里的烦心事的模样，想起他和他一起窝在沙发里看书看电影的模样，还有晚上给他热的牛奶，早上帮他系的领带，出差前为他收拾的衣物……
每个美好的画面都像刻在心里一样深，在脑中不断回放，而以前有多美好现在就有多痛苦。
得到后再失去永远比一直未曾得到更锥心刺骨。
为自己做错的事承担代价是成年人的必修课，程昱很清楚这一点，却还是免不了迁怒。因为实在太痛了，超出了他所能承担的极限，如果不能找人分担，恐怕会疯掉。白灵清自然逃不开程昱的怒火，她那些 不安分的心机盘算也一并被程昱揭露在程家父母面前，但程家父母受到的最大冲击还是源于程昱，——他竟直言对女人失望厌恶并且永远不会结婚生子，甚至愿意放弃程家的一切。
程昱此刻就直接半跪在唐浩初的轮椅前重复了一遍永远不会结婚生子的话，用前所未有的哀求语气求唐浩初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人生头回把姿态放得那么低，但只要能求得唐浩初重新和他在一起，把自己放得再低也无所谓。
可唐浩初的表情没有丝毫动容，程昱伸出手想拉唐浩初的手，却被躲开了。唐浩初甚至转动轮椅后退了一步，和程昱挪开了一点距离，然后抿了抿嘴，似乎在努力想着措辞，半响才开口说：“不是你的错。”
本就缓慢的语速因为服药的缘故而变得更加缓慢，他努力加快语速又重复了一遍：“……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问题。”
这句话却让程昱觉得更难受。如果唐浩初能够气他骂他或者打他一顿，他反而能好受一点，可对方是不会责怪别人的性格，甚至不懂普通人的委罪于人自私自利，也不懂白灵清的虚伪贪婪，他是真的觉得是自己的问题，哪怕受到伤害或不公正的待遇，也只会默默地积压在自己心里。
那只揪着五脏六腑的手再次翻搅起来，程昱要紧紧按住胸口才不至于疼到全身发颤，试着重新解释：“浩初，你听我说，我的确答应过我妈会给她生个孙子，也的确在我妈的要求下陪白灵清买过东西，但我没和白灵清发生过任何实质性的关系，”声音带着宣誓的味道，目光灼灼地望着唐浩初，仿佛生死都攥在对方手里，“我以后什么都不管了，只一心一意陪着你，照顾你，求你原谅我，好不好？”
唐浩初看着程昱的表情始终没变，语气认真的再次声明：“我真的没有怪过你。”
声音极其轻微，在空旷安静的走廊里转瞬间便消散无踪，却像一记重锤狠狠的砸进程昱心里。
没有机会得到原谅了，程昱绝望地想。
“你回去吧，”唐浩初看了看渐渐转阴的天色，缓缓道：“我也要休息了。”
青年的面容依然好看，乌黑的眼眸沉静又温润，声音也依然好听，像花瓣被微风吹落，在水面上泛起轻轻的涟漪。程昱想起他以前会说我们，比如我们吃饭吗我们回去吧，可现在没有‘我们’了，以后也不会再有了。
仿佛有千百根针扎进胸口，程昱觉得每一根都深深地穿透心脏，多日没睡的大脑也开始叫嚣着抗议。自从发现唐浩初离开的那天起他就没怎么睡过，昨天晚上从程家回别墅之后，也只在沙发上休息了一小会儿。
没有唐浩初在的别墅安静的像一片死地，整栋楼突然间变成荒凉的坟墓。别墅其实不大，空出的房间也不多，在三楼全被改造成实验室的情况下就更少了，但程昱就是觉得处处都空旷得要命。程昱没法回自己的房间睡，也没法去唐浩初的房间睡，只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客厅里也空空荡荡的，一抬眼就能透过落地窗看见院子。程昱睡了还不到两个小时骤然醒来，隐约中看见窗外似乎有黑影闪过，瞬间一个激灵，鞋也顾不上穿便奔向窗边，走到窗边才发现原来是被大风刮落的树枝。
但他还是忍不住走出门迈进院子，甚至走出别墅，在街边站了许久。大风之后便是骤雨，雨由小及大地落在程昱身上，淋湿了他的衣服。
整个人立刻变重，布满了锈蚀，失去了所有光彩。
他感觉自己从高空中跌落下来。
用百倍的速度坠落，重重跌入黑暗的泥沼里，坠落的冲击力摔碎了他的骨头，撕裂了他的肌肤，血液在他眼前弥漫出一片血雾。伴随着轰隆隆的雷声，一阵更大的雨急急倾注下来，偶尔有一辆车迅疾着冲过雨幕，除此之外路上没有其它行人，只有程昱站在没有任何遮挡也不被路灯笼罩的街上，恍然地抬头朝东方微微亮了一线的天际看了看。
雨季到了，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阳光。
唐浩初已经转身回病房，只留程昱以半跪的姿势继续待在原地。他似乎没了支撑自己站立的力量，手撑着地面试图起身，反而一个脱力重重跪倒在地上。
程昱这几天不仅是没怎么睡，工作也没怎么处理，公司堆积了很多事，其中有一个重大项目必须要他签字才能进行下去，所以特助丽莎一大早便找了过来，此刻就跟在程昱身后，向来能说会道的她竟讲不出一句话。
因为她看到程昱整个人都透着绝望的气息，脸上再也没有平日里的意气风发，眼里也没有一贯的矜贵傲气，只剩一片灰暗颓废。
她从刚毕业就进了程氏公司，跟着程昱从普通文秘一直升到特级助理，一做做了这么多年，在她眼里程昱是那种永远不会输在面子上也不需要输面子的人，他完全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天之骄子，永远光鲜亮丽意气风发。
此刻看到他连站都站不起来，将近一米九的个子茫然地佝偻着，比路边的无业游民还狼狈，多多少少会让人觉得可怜。
可他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已经转身离开，不再看他一眼，也不会给予他一丝同情和怜悯。
程昱最终站起身跟去了病房，但没过多久郑锐霖就赶回来了。郑锐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衬得眸色非常黑沉，看到程昱之后，连脸色也跟着黑沉起来。不过他没有说什么，也没有向上次在医院看到程昱时那样冲上来给他一拳，只管大步迈进病房，朝唐浩初走去。
相对于以前程昱见到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时的敌视，这态度堪称无视，可对程昱来说还不如被敌视来得好，因为这意味着郑锐霖已经不把他当作威胁。
郑锐霖坐在唐浩初床边，帮他仔细掖好被子，又问他想吃什么水果，然后在唐浩初摇头表示什么都不想吃的情况下削了个苹果。削苹果的手法意外的厉害，显然是专门练过的，一个苹果削完了皮都没断，以此作为筹码索要奖励，半哄半劝地喂唐浩初吃了两块苹果。
吃完苹果，郑锐霖又拿了专程带来的保温壶，哄着唐浩初喝点粥，和哄吃苹果的手段一样厉害。唐浩初最终在他的软磨硬泡下拿起勺子，尝了尝粥，郑锐霖就在旁边看着他，两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说不出的和谐气场，似乎连呼吸都勾缠在一起。
程昱在一旁看着，下意识握紧了拳。今天风很大，初秋气温骤降，程昱穿的非常单薄，之前站在走廊风口都不觉得冷，现在却忽然感到冷了。冷入骨髓的寒意将他整个人包围，无处可躲。
郑锐霖却觉得很热。他身上的大衣本来就厚，病房里又开了空调，更重要的是心上人喝粥的模样太乖太可爱，红润诱人的唇瓣和若隐若现的粉嫩舌头让他越发燥热。
郑锐霖脱了大衣，然后起身将其放到靠近门口的衣架上，而程昱正好就站在衣架旁，靠近门口的那一块区域又太狭窄，会不可避免地产生碰撞。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郑锐霖转身的时候撞了一下程昱的肩，但他完全没有想到对方竟然那么不经撞，竟被撞的一个趔趄，后背碰到落地衣架，紧接着又砰的一声撞到门板上。与此同时衣架重重摔在地上，发出好大一声响。
低头喝粥的唐浩初顿时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着了，勺子一歪，一勺粥险些洒在被子上。他想要重新拿稳勺子，竟试了几次都没成功，努力深呼吸以平复恐慌，手却在无法抑制地发抖。
如果医生或护士在，一眼就能得出‘恐慌发作’这一判断。这是焦虑症和强迫症患者常常会有的临床反应，抑郁症患者也一样，敏感而脆弱的神经完全经不起吓，过响或过于突然的声音都有可能触发。
郑锐霖虽然不太清楚这种症状，但反应非常快，急急赶回唐浩初身边，迅速 拿过勺子和饭盒，将唐浩初搂进怀里，同时按了护士铃。隔着被子郑锐霖都能感觉到唐浩初的抖颤，握住他的手只觉得触手一片冰凉，一时间哪里还顾得了旁人，什么东西都被郑锐霖抛至脑后，只管搂着怀里的人哄。
可唐浩初依然在颤抖，呼吸急促，肩膀剧烈地起伏，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只发出几个凌乱的音节，声音脆弱得几乎要碎掉。
郑锐霖听在耳里，简直心疼到几乎要碎掉。郑锐霖搂着唐浩初一遍遍唤着他的名字，轻吻他血色褪尽的脸颊，轻抚苍白冰冷的唇瓣，道：“浩浩乖，浩浩不怕，有我在呢……”
语气像棉花一样柔软，又让人觉得暖。唤声明明很轻，却如一把小小的锤子般敲击着唐浩初的心，周围的一切渐渐淡去，只剩耳边这个能让他安定的声音。唐浩初迷迷糊糊地听着，虽然没能停止了颤抖，但神经已经放松下来。
医生和护士都赶到了，让郑锐霖拿之前开的镇静类的药给唐浩初服一片，亲手分药的郑锐霖很清楚各种药名和功效，立即把药找了出来。
医生非常负责地等唐浩初吃完药又彻底稳定下来才离开，离开前还不放心地再问还有没有其他事。
“有，”郑锐霖立即指向程昱，“能不能麻烦安保人员把这位先生请出去？他不是病人家属，也不是受邀过来探病的，在这里会影响浩浩休息。”
医生闻言，立即将程昱连同特助丽莎都请走了。程昱平日里去各大场所从来都是人人追捧的贵宾，还从来没以这种堪称驱赶的方式被人请走，在别人看来简直是丢脸。
但程昱早就不想管什么脸面上的事了，可他就算再丢脸，也无法让唐浩初回到他身边。
按照医生的建议，唐浩初还需要再住一个星期的院，而医院是经常经历生老病死的地方，难免会有什么突发事件，所以唐振凯准备财大气粗地把整层病房都包下来，以免有什么动静惊扰到弟弟。然而才刚到第二天唐浩初就再次经历了一次惊吓，——他上午照例在吃完药后去花园，刚转弯就看到一个白影朝他冲过来。
顿时怔在原地，所幸旁边的护工阿姨身手矫健，及时将对方拦住，皱着眉问：“喂，你是谁啊？”
问的同时一手扣着对方的胳膊，另一手试图扒拉开对方的头发以便看清对方的脸。
是不知从那探到消息找过来的白灵清。
她的整体状态和上次约唐浩初见面的时候的差别实在太大，披头散发，面容憔悴，神色枯槁，像遭到了什么巨大打击一般毫无形象可言，甚至到了让人完全认不出来的地步。也许是护工手上的力度用得太重了，白灵清尖叫出声，甚至情绪崩溃地哭喊：“放开我！！”
不要说唐浩初，连护工都被弄得愣了愣，就在这时，一只刚硬有力的大手从斜地里伸过来，一把堵住了白灵清还要再哭嚎的嘴。
护工下意识松了手，顾不得管白清灵了，只管退到唐浩初身前，一边把唐浩初挡在身后一边神色警惕地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异常高大的男人。但男人并没有理会她，也没有说话，只抓着白灵清转身就走。
来的正是戚向南。他每次过来看弟弟都是半夜，行踪神出鬼没的，所以护工从来没见过他，连值班护士也不知道他的存在。他的力道堪比铁坚，白灵清完全挣脱不得，想要尖叫又被堵着嘴出不了声，只能发出惊恐又模糊不清的呜呜声。
戚向南竟将白灵清一路拉进了长廊尽头的男洗手间，继而把她的脑袋一把按进了马桶，整个过程干净利落一言不发，和平时执行任务的姿态一无二致。白灵清手脚并用地疯狂扑腾着，并发出咕噜咕噜的呛水声，但戚向南的力道实在太恐怖，无论如何挣扎也不能挣开分毫。而戚向南一手按着她，另一只手还始终拎着一只白色萨摩犬造型的毛绒玩具，——是给宝贝弟 弟买的礼物。
在戚向南眼里，什么男人女人都一视同仁，也从来没有怜悯弱者的那一套。他在部队那么多年，参加过特殊任务也上过前线，外表柔弱可怜但杀伤力十足且心狠手辣的老弱妇孺见多了，所以怜悯之心早被吃进了狗肚子里。
白灵清挣扎的力道越来越小，四肢渐渐开始脱力，濒临窒息状态，可戚向南依然面无表情地按着她没有松手。所幸今日亲自带人巡查病房的院长闻声赶了过来，忙劝着戚向南放手，否则闹出人命谁都不好看。
医生和护士不知道戚向南，院长却是知道的。戚向南如今跟着杨家做事，和安全部的杨部长一样神秘，表面上只是个中尉，但真实地位绝对比之更高，这样的人他不敢得罪。

第71章 自闭的小可怜
戚向南虽然在军队里养成了一套铁血手段，但绝对没有什么虐待他人的嗜好，也不是个时刻动用武力的暴力分子，如果对方只是一个不相干的普通人，他顶多把人捂着嘴弄到一边，只要让其不吵到自家弟弟就行，会如此野蛮自然是因为认出了白灵清，——早在两天前他就以公谋私地动用非常规手段将程昱和白灵清的事全部查得一清二楚。他执行过那么多次任务，认人从来不是通过容貌，而是通过某些常人不会注意的细节特征，所以不用看脸就能把人认出来。
白灵清也不想来找唐浩初，但她不知道她还能找谁。程昱那日回来，二话不说就让她滚出程家并且永远都不要出现在他面前，甚至连收拾行李的时间也不给，吩咐管家和佣人直接把她的东西扔出去。
白灵清当即就呆住了，磕磕巴巴地问程昱是不是因为她找了唐浩初而生气，却不知程昱何止是生气，完全称得上勃然大怒。程昱承认自己一开始对白灵清是有一点想法，——白灵清侧脸的某个角度和唐浩初的侧脸有种说不出来的极其微妙的相似，这也是唐浩初此前在天鹅堡咖啡厅第一次见到白灵清时莫名觉得熟悉的原因。
程昱还从来没见到唐浩初笑过，所以忍不住会对着白灵清笑的侧脸想象唐浩初笑起来的样子，——但他的想法也就仅此而已了，反正程家不缺那点钱，他也一向以大方随和闻名，愿意看在白灵清‘卖笑’的份儿上，以及她能讨得程母喜欢的面子上给她买东西。
可人得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自己一时高兴纵容出来的小猫小狗敢跑到唐浩初面前叫唤，这实在太胆大了。程昱天性爽快外向，很少发怒，也就导致了很少有人见过他发怒的样子，更导致了白灵清完全不知道他发怒时究竟多可怕。只有最亲近的家人才清楚真正惹到程昱之后会有怎样的后果，——小时候程语动了他的模型或拿了他的玩具，他都不在意，但若不经允许碰了他珍视的东西，他千方百计也要让对方付出成倍的代价，完全不讲情面。
不过程昱当下的所有情绪都被找不到唐浩初的恐慌和焦急盖过了，胸口痛得厉害，甚至痛到没有发怒的力气，只望着白灵清道：“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白清灵被他异常森冷的眼神骇住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焦急地辩解：“我真的没有要你们分手的意思，我在你的钱夹里见过他的照片，我只是想认识他一下……”
程昱根本没理会白灵清的说辞。智商就不谈了，连程昱自己的智商都少唐浩初一截，只说考虑问题的周全性上，哪怕唐浩初从来不搞什么人际交往、甚至不跟别人打交道，白灵清和他也是相差太远，完全不能比。
程昱反手把白灵清拉他的手臂推开，将她一把推倒在地，白灵清情急之下只能去拉程昱的腿，“我知道我错了，我不该去找唐先生，我下次再也不会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
说着说着就哭起来，她本来就有种楚楚可怜的气质，哭的模样更是惹人怜爱，然而程昱没有半点反应。白灵清继续哭着道：“我的确找唐先生说了些不该说的话，但我是出于爱你才会这样做的，我是真的真的爱你，我想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越说哭得越厉害，连老管家听着都有些不忍，而且还是打着爱程昱的名义，但凡有点虚荣心的人都不会再跟她计较，兴许还会因她的痴情有所感动。
程昱却听得倒抽了一口冷气，——是气的。他从来没有升起过背叛唐浩初的念头，他对唐浩初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他的神经本来已紧绷到饱和，情绪更重到难以负荷，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了，却又因这话硬生生地升起一股气劲。
白灵清这才真正体会到程昱发怒时的可怕。
事情的结果闹得非常大，她就像被扒了皮一样，所有心思手段都被程昱摊开于众， 程家上下人人皆知，不仅以最狼狈的姿态从程家离开，还接到了学校下发的转学通知，要转去一个偏远的城市上学。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之前就像一个真正的千金大小姐一样出入各种高档场所，购买各种名牌包和饰品，光是不能继续待在程家享受优渥的生活的这一点就让她接受不了。心里不由生出强烈的恨意，最恨的不是程昱而是唐浩初，——她至今仍想着如果没有唐浩初的存在，程昱一定会喜欢上自己，一定不会对自己这么狠心。
院长这边还在焦急地劝戚向南冷静一点别闹出人命，可惜他的话对戚向南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见戚向南面无表情地把人拉起来呼吸了两秒，又给按水里了。还是唐浩初赶过来，轻声开口让戚向南放人，戚向南才有所反应。
转头看向弟弟，微微皱起眉犹豫了一下，最终像扔垃圾一样将白灵清顺手丢在地砖上，然后大步走向弟弟，把玩具大狗送到他怀里，“送你的。”
唐浩初在上个世界养过一条萨摩，所以很喜欢眼前这只毛绒萨摩，忍不住抱着玩偶摸了又摸，并点头说：“我很喜欢，谢谢哥哥。”
戚向南那张看起来凶巴巴的脸上顿时露出一个非常明显的笑，牵着弟弟头也不回地去了病房，看也不看白灵清一眼。而且不光自己不看，还不准弟弟看，甚至建议弟弟提前出院，避免再被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污了眼。
唐浩初最终在医生的帮助下提前出院，但他拒绝了要带他回家的唐振凯，而是答应了郑锐霖去他那里养病。
连郑锐霖都感觉非常惊喜和意外，何况是唐振凯，任务二‘独断专横’的完成进度因此而又往前推动了十个点，——唐振凯当场就对此表示不赞同和严重不满，认为弟弟一定是受到了郑锐霖的蛊惑，甚至想要起身将那个蛊惑弟弟的野男人揍一顿。
起来的时候看到弟弟就坐在病床边眼巴巴地看着他，轻轻地眨着长睫毛，像被他咬牙切齿的表情吓着了，又竭力压下怒火重新坐回去，柔声问：“宝宝为什么不和哥哥一起回去？”
“哥哥对我太好了，”唐浩初缓慢但认真地说：“在哥哥面前，我可能会变得软弱，我要学着独立，不能一味倚靠哥哥……”
唐振凯突然觉得胸口异常酸疼。他想说他可以一辈子都做弟弟的倚靠，可以永远都陪在弟弟身边，有无数的念头在脑海中闪过，许久之后却又都压了下去，只重复了一遍在弟弟小时候就说过的话，“宝宝乖，你要记着，哥哥永远爱你。”
其实唐浩初选择和郑锐霖走的原因不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不知道为什么，他能在郑锐霖的陪伴下入睡。郑锐霖整个人就像最好的催眠剂，似乎比医生和药物还要有用。而他感觉自己像一个巨大的病原体，时刻都在传播伤害，他不想再给家人增加更多的伤害了。
出院的当晚，唐浩初却没能在郑锐霖的陪伴下升起困意，郑锐霖也同样睡不着，——打从儿时就喜欢的人经过那么多波折又兜兜转转地来到自己身边，就睡在自己跟前，让他完全无法入眠。
屋里的灯都关了，只有窗外透进来的很微弱的光线，郑锐霖就着这点微光看唐浩初，一颗心软成了棉花，想从四面八方将唐浩初包裹。他先是偷偷握住唐浩初的手，又轻轻摸了摸唐浩初的脸颊，简直像一有机会就要挨挨碰碰的皮肤饥渴症患者，还以为唐浩初已经睡了、以为自己摸得不着痕迹，却见唐浩初在这时睁开了眼。
眼神非常清明，目光写着疑问，显然在问他为什么要摸他的脸。郑锐霖不安地缩回了手，有些委屈的说：“……我睡不着。”
然后一边低低唤着唐浩初的名字一边伸出手臂将他整个人搂进怀里，只觉得怀里的身体微凉又柔软，契合又舒适，想要一直这样抱着永远不放开。唐浩初却推拒着开口：“你身上硌人。”
郑锐霖不甘心地辩解：“是你太瘦了，以后要多吃点东西。”
于是唐浩初捏了一下自己的胳臂又捏捏郑锐霖的，认真下结论：“我是软的，是你太硬了。”
郑锐霖不死心地努力找自己的优点：“但我比较暖和。”
他的怀抱的确非常暖，被他抱着，全身上下都暖融融的。唐浩初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停止了挣动，郑锐霖也满足地抱着他不再乱摸乱动，原本通通睡不着的两人竟然就这样相拥着睡着了。
秋季的天亮得越来越晚，唐浩初昨晚睡得还可以，精神比以前稍微好点，郑锐霖起来晨练的时候他就醒了，下床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看远处的风景。郑锐霖一回来便被他的背影吸引了全部视线，只见他正伸出手触碰窗口的阳光，上半身的睡衣随着抬手的动作被拉上去，宽松的睡裤则低低地卡在胯上，露出一截白皙柔韧又纤细动人的腰肢，就像从神秘丛林里跑出来的梅花鹿，漂亮得惊人，又像一只孤高的鹤，就要迎着光飞走了。
郑锐霖以前完全是理工科思维，从来不会有什么诗意的联想，也没有什么浪漫的情怀，可对着心上人，无师自通地就学会了浪漫。满心的爱意无处安放，只能在心底开出满树馥郁的花。
唐浩初在刚出院的这段时间表现得非常好。
天气晴朗的时候，他会在光线充足的落地窗前看书，或者去院子里浇花散步，穿着颜色浅淡的棉布衣，最简单的样式也能被他穿出最优雅的美感。说话的声音就像四月的微风，温和又好听，从佣人到园丁都爱听。哪怕他沉默着不说话大家也异常喜欢，觉得他就像家里的一片好风景，像带着暖风、绿叶和花朵的春天，只是单纯地看着他也觉得心旷神怡。
男女通吃老少皆宜讲的就是唐浩初了。
尽管目前的所有现象都告诉郑锐霖唐浩初恢复的不错，但真心爱一个人的时候，永远都免不了担心。所以郑锐霖心里仍有很多担心，连睡觉都不能安稳，睡到半夜也要去看看唐浩初在不在，还要试试唐浩初前额的温度看他有没有突然起烧，听听他呼吸是否舒缓均匀。
他的浩浩这样优秀又这样招人爱，如果上天觉得他太好了，收回去了怎么办？郑锐霖恨不得让唐浩初一分一秒也不离开自己的视线，惶恐和不安埋得太深，平日里察觉不到，但是有一点风吹草动便会无法阻挡地占据他全部心神。
为了哄唐浩初开心，郑锐霖还买了个小孩子都喜欢的机和抓糖果机，拆盒后放在草坪边清洗。郑锐霖负责洗，唐浩初只负责拎着水管乱冲，在这时候飞过来一只蝴蝶，在花园里新栽的绣球上转了一下，最后落到了郑锐霖的发顶上。
大概是因为郑锐霖头上也有朵花，——是机的老板娘友情赠送的花朵发箍，为了博唐浩初一笑，他不顾形象地将其随手戴到了脑袋上，可惜没成功换来唐浩初的笑，却引来了小蝴蝶。郑锐霖动了动，小蝴蝶便升起来盘旋几圈，又重新停在他头上，哪怕郑锐霖大力地晃脑袋也不愿意离开。
大概是郑锐霖晃脑袋的样子太傻，或者小蝴蝶锲而不舍的姿态太可爱，唐浩初终于笑出来，手里的水管也跟着晃动，一不小心浇到郑锐霖身上，把对方给弄湿了，小蝴蝶也被吓走了。
因为湿了而变透明的衬衫顿时勾勒出郑锐霖结实健壮的体格，甚至可以清楚看到漂亮的肌肉线条。郑锐霖颇有些无奈地看向唐浩初，表情明明充满了纵容和疼爱，唐浩初却觉得有点危险，小动物似的往后了几步。
而郑锐霖走上前，离唐浩初所站的平台还差两个台阶，但正好是差不多可以平视的距离。唐浩初这时还发散思维地想了一下他和郑锐霖的身高差，却被郑锐霖环住腰，轻轻吻住了眉心。
胸口正贴着对方湿了的上衣，水把唐浩初的衣服也弄湿了。但他感 觉不到衣服湿不湿，只能感觉到郑锐霖滚烫的带着些薄茧的手心在他的背脊上摩挲的触感。唐浩初的手一松，水管从台阶滚落下去，趴在草坪上哗啦啦流着水，郑锐霖移到他唇瓣上的吻同样湿漉漉的，紧紧环住唐浩初的腰，仿佛桎梏一般不容他挣开。

第72章 自闭的小可怜
两人靠得那么近，呼吸都混在了一起，唐浩初的身体不由轻颤了一下，郑锐霖立即感觉到了，但他并没有停止亲吻，也没有把唐浩初放开。郑锐霖整个人都散发出温柔又危险的气息，结实的胸肌在湿透的衣衫下呼之欲出，紧紧环着唐浩初腰肢的手滑到了脊背，唇舌同时深入地吻遍了他唇齿的每一处，痴迷得像是只有今天再也没有明天一般。
——那种从心里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爱意在心里不断翻涌，像澎湃的巨浪。他已经喜欢对方到如此地步，连自己都难以想象。
唇舌相交，缠绵的亲吻和暖暖的拥抱都很舒服，唐浩初忍不住轻哼出声，身上腾升起说不出的热流，连脑子都不由地有些迷糊。而郑锐霖掌心的温度变得越来越烫，似乎带着某种魔力，让唐浩初感觉对方所经之处的肌肤都要被烫穿了。
像是被这滚烫的温度给唤回了神智，唐浩初下意识伸手抓住了郑锐霖的手腕，但他的手实在是虚软的没什么力道，根本就阻止不了什么。
但郑锐霖还是因这毫无力道的阻止停下来。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这种程度的亲吻对郑锐霖来说已经是这些日子以来最大的恩赐和安慰，何况心上人现在脆弱得就跟纸人似的，让他含在嘴里都怕化了，手稍微重点都怕折了。郑锐霖轻轻地舐去唐浩初唇瓣上的津液，又安抚性地亲了一下他颤动的睫毛，最后像狗一样用鼻尖蹭唐浩初微微皱起的眉心，想让它重新展平。
唐浩初乖乖松开了眉头，睫毛也停止了抖颤，但唇色明显因刚才的亲吻而有些红肿，苍白的脸色也染上嫣红，泛起水光的墨玉般的眸子仿佛下一秒就要掉下泪来。大概是不习惯在大庭广众和光天化日之下做这样亲密的举动，表情还带着特别惹人疼的羞涩和不安，以及说不出的委屈和茫然，让郑锐霖怎么看怎么爱。
“浩浩，我告诉你一件事。”
郑锐霖用异常幽深的眼神望着唐浩初，哑声道：“这是一个秘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他的声音越发嘶哑，表情也变得越发认真和灼热，似乎不想让唐浩初看见自己此刻的表情，竟抬起手覆上了唐浩初的眼睛，“我爱你，非常爱你。你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对你的爱究竟有多深……”
唐浩初感觉心脏仿佛被什么东西轻轻抓了一下，分不清究竟因为郑锐霖语气里的认真和深情，还是仅仅因为他言语里的内容。当郑锐霖终于把手移开的时候，唐浩初看到了郑锐霖眼底还没有完全褪去的爱欲和占有欲，竟浓到骇人的地步，似乎能将他穿透。
那眼神让唐浩初恍然间觉得自己再次看到了霍彪，仿佛一个眼神就能到白头。
怕唐浩初着凉，郑锐霖给他放水洗了个热水澡，自己只简单地把湿衣服换掉就弄晚饭去了。平常工作日的时候由佣人做饭，但周末的时候都是郑锐霖亲自动手，他在厨房里忙东忙西，没多久就张罗出了两荤两素和一份甜点，汤锅里还煮了一份浓香的骨头汤。洗完澡的唐浩初见汤好了，主动走过去帮忙盛汤，郑锐霖立即一脸紧张地叫停：“我来我来，你坐那边等着就好了，小心别烫着手。”
于是唐浩初乖乖地坐在饭桌前等，坐姿非常端正，就像幼儿园里等待老师发小红花的小朋友。
郑锐霖爱他以前孤傲冷淡的样子，也爱他如今无辜安顺的样子。那么乖，那么惹人疼，眼睛清透的像第一次踏出森林的幼兽，时刻都能让他的爱意鼓胀到无法自控。
饭菜很快摆好了，郑锐霖的厨艺意外的厉害，就像削苹果的功夫一样，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练的，每道菜都很好吃。
“每次想你想到受不了的时候，我就会去厨房做菜。一来能分散注意力，二来想着以后能够做给你吃，第三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看到你吃我做的饭时的样子。”这话说得轻飘，其中的孤苦却只有郑锐霖自己知道，但郑锐霖脸上是笑着的，“……现在终于看到了。”
唐浩初没有说话，但他的眼睛会说话，眼里不由自主露出一丝歉疚之色，而郑锐霖不需要听他说话就能立即读懂他的眼神，脸上的笑变得更柔更浓，“乖啊，你又不曾做错什么，没有任何地方需要觉得歉疚。——唯一的错就是太好了，让我这样爱你。”
这些日子除了无微不至的照顾，郑锐霖似乎要把一辈子的情话都宣之于口，好几次都让唐浩初听得有些不好意思，甚至红了耳朵。粉红又莹润的耳朵可爱极了，郑锐霖看在眼里，简直想把他整个人都抱进怀里亲亲揉揉。
除了机和夹糖果机这种小孩子喜欢的东西，郑锐霖还带着唐浩初玩了青少年喜欢的网游。唐浩初一开始不觉得好玩，但在郑锐霖的引领下慢慢找到了乐趣，他又是做任何事都专心致志的态度，开始每天准时上线，认真地刷副本打怪练级。
郑锐霖玩得早，等级自然比唐浩初高，操作又溜，花钱也阔绰，在游戏里算是很多人追捧的大神。他其实对游戏并没有多少兴趣，只是想陪着唐浩初玩，想让唐浩初开心。玩游戏时的唐浩初终于像一个正常的年轻人了，不是手术室或者实验室里高冷淡漠不食烟火的样子，而是和其他年轻人一样，热衷有趣好玩的东西，偏爱甜点和零食，不愿意好好吃饭，不喜欢拘束和死板。
都是年轻人，组团刷副本的人会很吵闹，音响里时常传来各种大呼小叫，但唐浩初从来不说一句话，所以也没有人找他搭讪。郑锐霖的账号倒是有不少人找他，——这晚他给唐浩初煮夜宵的时候，汇报公事的秘书打了电话过来，待唐浩初慢吞吞地走到桌子前拿起手机，已经自动挂断了。唐浩初正准备把手机给郑锐霖送过去，看到屏幕上突然弹出一条信息框，正是曾在公会里看过的女性id，名字叫超能小仙女。
因为文字信息的语气略带亲昵，唐浩初莫名升起一丝好奇，点开了弹框，手指往下一滑便看到了之前的聊天记录。最早的几条全来自于‘超能小仙女’，各种软磨硬缠地求大神带她上分。发了好几条，郑锐霖的id‘堂堂正正’才言简意赅地回了五个字：要通过考核。
超能小仙女：什么考核？我一定会努力哒！
堂堂正正：你中学时数学最高多少分？
超能小仙女：我最怕数学了，我数学特别差……
堂堂正正：看来你智商不行。语气紧接着就骄傲起来：我心上人的数学次次都满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这么毒舌的尬聊恐怕没有哪个女孩子还能坚持下去，这位超能小仙女眼下还能再找过来，也的确很符合她id里的超能两字。当然更超能的还是唐浩初，才短短几天的功夫就将整个游戏彻底摸透了，操作起来无人能比，游戏在他眼里也完全失去了兴趣。
郑锐霖也跟着放弃了游戏，开始想办法带着唐浩初玩一些户外游戏，也好让他运动一会儿。可唐浩初做什么运动都嫌累，运动就变成了晒太阳。
秋天的阳光特别暖，晒得人从头到脚都暖融融的，心情也异常舒适。郑锐霖这两日事情比较多，中午没能赶回来陪唐浩初吃饭，下午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他。只见唐浩初就在他之前陪他晒太阳的地方午睡，气息又浅又平稳，长睫毛随着呼吸轻轻起伏，似乎沉浸在一个安宁的梦里，神色没有一丝防备。
阳光透过树叶洒在他如玉的脸庞和绸缎般的乌发上，反射出点点金光，无比耀眼动人。郑锐霖一眼不眨地看着他沉睡的脸，突然想起很多年前还在上中学的时候，有一次跟着爷爷去唐家，就看到多日不见的小家伙蜷在后院的躺椅上睡得香甜。小脸粉扑扑的，像一只喜欢晒太阳的小白猫，阖着漂亮的猫儿眼，随着时间移动的 阳光直射在他的眼皮上，让他忍不住伸出手为他挡光，直到整只手酸到发麻也没有放下去。
郑锐霖不由伸出手，浅眠的唐浩初就在这时惊醒了。
他似乎还有些弄不清眼下的状况，神色迷迷糊糊的，眸子里犹带着氤氲的水雾，有些茫然地看向郑锐霖。他们的距离是那样近，以至于郑锐霖可以清晰地从他的眼里看到自己的倒影。
青年有一双极美的眼睛，初生小鹿般动人，任谁看着都会动心，郑锐霖将手继续朝他伸过去，拇指轻轻抚过他的眼尾，然后在他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
一切美好的像梦境。
这样美好的日子却没能一直持续下去，——秋季转眼过去，冬季很快到来，唐浩初的病情开始在冬季出现反复甚至恶化。
他的身体产生了一定的抗药性，所以药物的作用越来越弱，阴郁的情绪如恶灵般卷土重来，吞噬他的精神和活力。深冬越来越寒冷的温度和越来越短的日照时间让他停止了散步，只管整日整日地蜷在床上，或者独自抱膝坐在窗边，神思倦怠而恍惚地维持这样的姿势一动也不动。穿衣镜里照出他纤细的身影，他无声地看着镜子，仿佛在看一个和自己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他甚至忘了时间，对任何事物都提不起兴趣，只在每次服药后的那将近一个小时里能重新燃起希望，在药物作用下产生一点虚浮的愉悦感，并在药效一点点褪去时意识到自己表现得有多么糟糕，然后花上一下午甚至一整晚懊恼自己的行为，再陷入更深的抑郁里。就算有郑锐霖的陪伴也无法入眠，白天更是难以补眠，身体疲惫的像在沙漠中长途跋涉到筋疲力尽的骆驼，沉重的行李压得他喘不过气，干渴燥热到极限，喝再多的水也无法缓解。
四周非常安静，没有任何声音，佣人们全都轻手轻脚地怕吵着他，他却觉得耳边嗡嗡作响，直到郑锐霖推门进来。
唐浩初听见了郑锐霖的脚步声，但他不想动，只想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理会任何人。他尽最大的努力转头看了郑锐霖一眼，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眼神也没有一丝波动，但郑锐霖知道这已经是他所能做到的极限了。郑锐霖每天都努力地和他聊天，把最近工作上的趣事都说了个遍，还聊了娱乐圈里的新闻，最后说到了吃的。
“对了，我单位附近的那家日料店，就是上次给你带了鳗鱼饭你说不好吃的那家，现在关门了，变成了甜品店。听他们说里面的布朗尼蛋糕做得很好吃，我带你去吃好不好？”
唐浩初终于动了动，——没有动头，只微微动了动眼珠用余光看向郑锐霖，并小声开口：“那个鳗鱼饭真的很难吃。”
其实是因为他那段时间刚刚开始服药，吃什么都觉得没味道，望着他认真到委屈的眼神，郑锐霖心里又疼又软，又道：“月底我可以请一个星期的假，我们出去玩怎么样？国外一时半会去不了，但国内的任何地方都可以，你想去哪儿玩？”
唐浩初非常难得地再次给予回应：“我也不知道。”过了好久，才说：“……我想去海里。”
“好啊，”郑锐霖没注意到唐浩初说的是去海里而并非看海，只顾着为他的再次回应而高兴，“怎么想到要看海？我以为你更喜欢有历史韵味或者民族特色的古城。”
“那里只有鱼，没有人。”唐浩初又是很久才出声，语气甚至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向往，“海底一定很安静，很美……”
郑锐霖突然就想起来自己小时候曾听爷爷手下一名大校讲起他自杀的战友。他说他们关系非常好，一起上过前线，一起执行任务，闲暇时候一起去玩无氧潜水，甚至能潜到一百米。但是有一天对方下水之后再也没上来，永远留在了那片海里。
“后来我才知道他因为战后应激障碍而引发了抑郁症，一直在暗中吃药。”那名大校的语 气变得非常深远和低沉，“海里真的很美，安静的像另一个时空，让人从身到心都异常轻松。有时候我都会想着要是一直待在海里也不错，不用思考，不用烦恼，不用管岸上的一切。可能他那天也是这么想的，明明带着氧气瓶，里面的气却一点也没用……”
郑锐霖猛然看向唐浩初，甚至能听见他脖子扭动的咔嚓声。深埋在心底的紧张不安一下子被全部唤起，让郑锐霖觉得周身恶寒，手脚发冷。
他开始时刻看着唐浩初，时刻注意他的动静，不敢合眼休息，不敢放他独自在房间或浴室呆太久。他怕自己不看着，一转身的功夫对方就要离开了，心头仿佛有根线，紧紧地系在唐浩初身上，于是他的一举一动都能牵动他的心脏。
他不能一个人走，他也不会放他一个人走。——共挽鹿车归乡里，不管去哪，他都不能让他一个人。
医生给唐浩初加大了药量，导致他前些日子好不容易被郑锐霖养好的食欲重新变糟，体重也跟着锐减，郑锐霖看着他，觉得他轻柔安静的像一片羽毛，甚至会怕自己呼吸稍稍重一点便会将他吹走。
唐浩初不愿意吃饭，郑锐霖便把唐浩初抱在怀里一点点喂，舀了一勺送到他嘴边，哄小孩一样张嘴发出‘啊’的声音，引导他跟着张嘴。
唐浩初皱了一下眉，迟疑了许久，如初生小鹿般试探的姿态，小心翼翼地将勺子含进嘴里。郑锐霖毫不吝啬地夸奖他好乖，却突然感觉手臂上一凉。
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隔了片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唐浩初在哭。郑锐霖登时就慌了，“宝贝怎么了？是不是哪里难受？”
唐浩初不说话，只默不作声地坐在那里，哭得突如其来毫无预兆。郑锐霖甚至隐隐听到破碎的啜泣声，惶急地抬起唐浩初的脸，一眼便看到对方空茫茫的眼神。
眼神里瞧不出太多伤心的情绪，泪水却像决堤一般止也止不住地不断往下流。睫毛被泪水尽数打湿，无辜地连成一簇一簇的，精致无双的面容也布满了交错的泪痕。
郑锐霖之前听医生专门讲解过可能会出现的各种临床反应，说哭泣属于正常的情绪管理机制，所以对此做过心理准备，却还是心疼到手足无措。郑锐霖手脚冰凉呆愣了一秒，一边帮唐浩初擦眼泪一边低低唤他的名字，唐浩初愣愣地看着郑锐霖，晶莹的泪珠依然不停地从眼眶里滚下来，身体在不受控的微微发抖，也让郑锐霖心疼到发抖。
郑锐霖把唐浩初抱进怀里，一下一下抚摸着他的额发，“乖，没事啊，浩浩乖，一切都会好起来……”
他知道宣泄情绪的时候根本听不进去别人在说什么，却还是持续不断地在心上人耳边哄着。唐浩初的确听不见郑锐霖的话，只能看到他一张一合的嘴唇，和充满心疼的脸，看过来的眼眸带着温柔和包容，像无边无际的大海。
唐浩初不想哭，却无能为力，他想说话，却连开口都困难。酸涩的喉咙紧绷着，只能发出如同风灌进喉咙一样凌乱暗哑的声响。身体慢慢在郑锐霖的低哄中停止抖颤，但眼泪还凝结在眼眶里，轻轻一眨就往下掉，看得郑锐霖的心脏像被利刃翻搅了一圈。
还有一颗眼泪恰巧就挂在睫毛上，在光线下晶莹剔透，折射着细碎的光，让郑锐霖突然感觉他整个人就像一颗随时会摔落的泪珠，稍不留神就会消散在空气里。
郑锐霖吻上那颗泪珠，将其含进嘴里，又舔舐过他的每一根睫毛，吻遍他脸上每一处泪痕。
唐浩初动了动，但没有挣扎。郑锐霖继续亲吻他的泪痕，动作异常细致和缓慢，像是无比温柔地吻上了他的心。
唐浩初终于得以成功发声，唤了一声郑锐霖的名字。郑锐霖将人搂紧自己怀里，声音比唐浩初的还要沙哑，“没事了，乖。”
“郑锐霖……”
“我在呢，永远都在。”
“……嗯。”
“宝贝。”
“……嗯。”
“我爱你。”
唐浩初没有再出声了，闭上眼睛，以一种全然安顺和放松的姿态偎在郑锐霖怀里。郑锐霖跟着他一起闭上眼，然后一心一意地亲他的额发，“宝贝儿好棒。谢谢你，谢谢你愿意陪着我一起撑过来。”
最艰难的冬天终于熬了过去。
唐浩初在开春的时候被郑锐霖带着去医院复诊，他在路上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不安，但还是不喜欢陌生人的接近，别人无意扫来的视线也会惊扰到他，紧紧跟在郑锐霖身侧，让郑锐霖恨不得把他缩小了装进口袋。正逢节假日，最近又流感频发，医院的人很多，多到连停车位都不好找，唐浩初站在路边等郑锐霖停车，站得位置有点太靠近人行道，后面有人过去，把他挤得微微一侧身，心跳登时空了一拍。
旁边明明没什么人，唐浩初却觉得密密麻麻的人群几乎要把他淹没，心里开始慌乱，直到熟悉的手紧紧握住他的手腕，所有慌乱一瞬间全被驱散。
复诊的结果很不错，但医生依然建议终身服药，并建议他看心理医生以缓解压力。唐浩初知道自己的抑郁症是系统造成的生理问题，不认为自己心理上有什么压力，对看心理医生的事非常排斥。郑锐霖也不舍得勉强他，看心理医生的事就暂时搁置下来，直到唐浩初最喜欢的季节到来。
他其实不是喜欢夏天，而是喜欢夏天的东西。比如西瓜和冰淇淋，比如玩水和听雨，比如夏夜的风和繁星，比如吹着空调裹着被子睡觉，或者像此刻这样窝在沙发里喝着甜甜的绿豆汤看动画片。
看的正是郑锐霖当年跟他说过的小鼹鼠。
他当年割喉救人，校服上沾了血，去郑锐霖那里清洗校服，郑锐霖给他买了奶茶和甜点，喝奶茶时享受的可爱模样让郑锐霖莫名想到了动画片里的小鼹鼠。唐浩初那时候没看过这个动画片，也不明白郑锐霖说的小鼹鼠是什么样子，如今看了之后，竟瞧得津津有味。
屏幕上的小鼹鼠正啾呜啾呜地挥着小铲子，他被它逗得莫名开怀，然后满足地灌下一大口冰镇绿豆汤。白色的瓷勺落在镶有一圈翠玉色花纹的碗里，敲击声清如玉碎。
但这次的汤没有上次的甜。
唐浩初本来就离不了糖果，如今糖果更成了他除了抗抑郁药之外的必不可缺的慰藉品。他选择性地忘记了小时候得过蛀牙前两天又牙疼的事，准备去厨房拿糖。进门后探头悄悄看了一眼，见郑锐霖正背对着他搅拌砂锅，连忙一溜小跑，将手伸向桌子上的糖罐。
“……浩浩。”
唐浩初随声抬起头，就见郑锐霖回过身来看着他。手里还拿着长柄汤勺，身上系着灰色条纹的围裙，莫名有种大家长的感觉。而偷糖被抓完全是小孩子才会有的事，唐浩初有些心虚，左顾右盼不愿意看他。
郑锐霖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走到唐浩初身边，“忘了前天牙疼的事了？”说着轻轻捏住唐浩初的下巴，“来，让我看看。”
唐浩初配合地张开嘴，明明牙齿上没有什么异状，却还是被郑锐霖削减了吃糖的分量。
因为白天午睡的时间比较长，唐浩初半夜醒来，一个人上了阁楼。吹着夜风看着天空，漫无边际地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没多久，听到楼梯传来略显急促的踩踏声，一个温热的身体紧接着把他搂进臂弯里。
半夜惊醒发现身边的人不在的时候，郑锐霖其实心慌到几乎没法动弹，但此刻的他看不出一点慌乱，只低低问：“怎么到这里来了？”
郑锐霖的吐息打在唐浩初的耳骨上，有点发痒，但唐浩初懒得动弹。他靠在郑锐霖的胸膛上，“我想看星星。”
于是郑锐霖就安静地 抱着他看星星。
其实郑锐霖的性格非常锋锐，朋友和下属甚至不敢对他开玩笑，可在唐浩初面前，他简直温和到过分，唐浩初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上如文人雅客般的温润气息，能联想起江南的小桥流水。
“我给你讲个睡前故事好不好？”
“好。”
唐浩初翻身趴在郑锐霖怀里，听他讲故事。他的声音很低很好听，带着催眠的味道，唐浩初听着他平缓而有力的心跳声，慢慢闭上眼睛。
“……小兔子终于玩累了，想要睡觉了，它抓住大兔子的长耳朵问，猜猜我有多爱你？大兔子把小兔子轻轻放在树叶铺成的床上，笑着说，我爱你，也有那么多，甚至比月亮还远……”
夜风变得越来越轻，蝉鸣隐隐小了下去，郑锐霖的声音也跟着变小：“大兔子低下头，亲亲小兔子的脸，躺在它身边，小声地说：晚安。”
“……浩浩，晚安。”
唐浩初的心彻底安定下来，几乎已经听不到郑锐霖的声音。刚刚坐在阁楼上，感觉全世界都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地，转眼却有一个人无比耐心地陪着自己，在漫天的星空下听着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听着他用柔软的语气给他讲柔软的故事。
不管是言谈还是性格，郑锐霖都很有当政治家的天分，如果能再努把力，一定会在政坛上有更大的作为，但因为唐浩初的缘故，他早已不再考虑晋升的事。不过目前的本职工作依然要做好，所以这一年多以来首次遇到了不得不出差的公务。
本来唐浩初以为郑锐霖在不在都无所谓，白天也在佣人的照顾下好好吃了饭，却没想到夜里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郑锐霖打电话过来，在话筒里轻轻哄他，唐浩初一直没回应，只在郑锐霖问到有没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说：“我觉得有点冷。”
“是不是空调的温度调得太低了？”郑锐霖立刻就紧张的说：“也不要蹬被子，夏天其实和冬天一样容易着凉……”
唐浩初没再说话。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有点委屈。他身上其实并不冷，也许他只是想要像以前那样被那个温暖的怀抱搂着入睡。
郑锐霖最终还是放心不下，将原本三天的行程提前了一天，第二天晚上连夜开车赶了回来。抵达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唐浩初刚刚才昏昏沉沉地进入睡眠，然后在朦胧的睡意中感觉到一个异常温柔的吻，让他几乎是一瞬间就陷进去，脑中只剩下郑锐霖身上浓烈的男性气息。
他在迷迷糊糊中主动抱住了郑锐霖，并张开了嘴以方便对方唇舌的侵入，甚至随着他的动作抬起身。
这些动作对郑锐霖来说是无比巨大的鼓励，郑锐霖突然间情难自制，拉开了单薄的睡衣。展露在松软被褥中的身体就像一颗半陷在奶油中的红润的草莓，让人情不自禁想将其勾出来，含进嘴里细细啃噬，转眼的功夫全身上下都被吻出一片艳红，眼眸里水光连天，几乎要把郑锐霖溺毙。
唐浩初丝毫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样子有多么诱人，生涩的身体敏感的可怕，反应无比激烈，被亲到关键部位时整个人都颤抖着往上弹。无数痒意从骨子里渗出来，让他话都讲不了，只仰着头低低惊喘。
他无力承受地紧紧咬住唇，抓着郑锐霖的肩膀，甚至慌不择路地想要藏进始作俑者的怀里，并忍不住发出一声短促的哭音。只听他神色恍然地试图阻止什么，郑锐霖就觉得完全停不下来。

第73章 自闭的小可怜
郑锐霖想听他被亲到无法呼吸的伸吟，哑声要他停下来别再继续；或者像被欺负狠了一样委委屈屈的哭，目色迷蒙地打着小小的哭嗝；甚至是把他弄坏，听他发出绵长的喘息……
但他不可能听的。他这样爱他，恨不得用温柔把他淹没，疼惜都来不及，怎么舍得让他哭。他只想好好地亲亲他，疼疼他，两人的呼吸绕在一起，唐浩初只觉得相触的所有地方似乎都被打开，坚硬的外壳全部剥落，露出内里最柔软的部分。中途碰到了郑锐霖的胸膛，感受到胸膛里蕴藏着的明显强大的力量。
和他平日里对他的温柔不同，那力量无比坚硬，像巍然层叠的山峦，亦或钢铁浇筑的堡垒，仿佛在他怀里，就算风雨再大，也会安全无恙。
于是分明应该逃开唐浩初没有逃，郑锐霖只觉得他的手在勾他，让他抽身不得；含糊的拒绝声也在勾他，拖长了尾音变成一把小钩子；那里更是软的在勾他，几乎要把他的魂魄也一并吸进去。
郑锐霖完全把持不住了。
唐浩初无意识地揪着床单，几乎要把床单揉碎，感觉自己也快被揉碎了，整个人一塌糊涂，情不自禁就发出幼崽般无助又惹人疼的声音，不知道逃跑和闪躲，只知道说不要，简直像个小孩，越是口口声声说不越让人想掠夺。他一度觉得自己会被烧死，但一切都已经不由他做主，头脑热得昏昏沉沉混混沌沌，只剩下郑锐霖的眼睛。
眼神深邃又炽热，强势又温柔，甚至像烈酒般麻醉了他的灵魂。幻象和现实同时占领了他的感官，觉得自己的灵魂和身体全都漂浮起来，远远超过他能承担的极限。
他最终被旋涡吞噬。
唐浩初沉沉地昏睡过去，郑锐霖小心翼翼地帮他洗了个澡，又轻手轻脚地给他换上新的睡衣。他这段时间被郑锐霖好不容易养回了一点肉，虽然相对于正常人来说依然很瘦，但起码抱起来没那么硌手了，鼻尖因为之前哭过而有点微红，用嘴巴轻轻地呼着气，腮帮子微微鼓起来，显得脸颊粉嘟嘟软乎乎的，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个听话的乖宝宝。
郑锐霖吻了吻唐浩初的额头，感觉不冷不烫，应该没什么大碍，又把窗帘全都拉得严严实实，遮住窗外已经完全放亮的天色，最后喂唐浩初喝了点温牛奶。唐浩初闭着眼不愿意配合，郑锐霖便非常耐心地含着牛奶一口一口哺喂到他口中。
体力消耗太大，唐浩初连吞咽都觉得费力，才喝了半杯奶就不愿意喝了，郑锐霖放下杯子，像哄小娃娃一般轻拍他的背，哄他重新进入睡眠，然后静静地守在旁边看他。
唐浩初这一觉睡了很久，从早上一直睡到了晚上，但睡得不□□稳，迷迷糊糊地醒来过好几次。而他无论什么时候醒来，郑锐霖都会在他的脸颊上印一个吻。吻得非常轻，却透着异常浓重的爱意和珍惜。
自从患抑郁症之后，唐浩初再也没睡过那么长时间的觉，觉得自己睡得非常好，没做乱七八糟的梦，整个身体都松弛下去，被一具温暖结实的身体拥抱着沉浸在漫长闲适的黑暗中，仿佛要把这一年多欠下来的觉全部补回来，吃晚饭的时间都过了也没有醒。
郑锐霖担心他太久不吃东西胃不舒服，狠下心把他喊起来，抱坐在自己怀里，“宝贝醒醒，吃点东西好不好？”
唐浩初睁开眼看了看郑锐霖，依旧是睡眼朦胧的样子，小脸睡得红扑扑的，显然还不想起。而且他被郑锐霖抱着睡惯了，也不管姿势好不好受，眼见就要迷迷糊糊地闭上眼继续睡。
郑锐霖瞧得又心疼又好笑，“就吃一点，有甜甜的鸡蛋布丁，嗯？”
唐浩初总算醒过来，倚着床头吃饭，郑锐霖给他垫好靠枕，还裹了一块小毛毯，然后端起碗拿着勺子伺候他吃饭，简直像服侍老佛爷的小太监。
唐浩初是真的没什么食欲，布丁还好，其它有荤腥的连闻都不想闻，看在郑锐霖殷切的架势上才勉为其难地喝了半碗鸽子汤，全程连手指尖儿都没出过小毛毯，就一张小脸露出来了，动了动嘴巴。
郑锐霖看着唐浩初突然轻声开口道：“浩浩，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吧。”
唐浩初眨了眨眼没说话，郑锐霖小心翼翼的继续说：“就像这样，每天和你一起吃饭，一起看书或者看电影，晒太阳或玩游戏，你累了就带你去休息，一直抱着你、陪着你，好不好？”
其实何止是陪伴，唐浩初的衣食住行都不知不觉间被郑锐霖全面包揽，这么久过去了，佣人至今仍觉得惊讶，一个男人宠起人来竟能做到如此地步，会亲自做饭，淘米洗菜杀鱼炖汤，尤其唐浩初因为吃药而食欲不振的那段时间，为了能让他多吃一点，每天都暗自想法子换花样。还会帮他洗头发剪指甲， 洗澡水也给放好， 每晚一定要看着他睡着后才会闭眼。如此无微不至的呵护和宠爱，几乎是捧到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坏了，郑锐霖却做得甘之如饴，越做越觉得幸福和满意。
这话完全就是求婚了，唐浩初听在耳里，表情并没有露出排斥，看向郑锐霖的眼神也很乖。大概是被这样的表情所激励，郑锐霖竟转身从床边的柜子里摸出几份文件放到唐浩初手里，“我把我的所有东西都拿来当嫁妆……”
文件内容是财产公证，除了他的全部身家之外，还有保险遗嘱之类的东西，受益人全都是唐浩初。郑锐霖又将自己靠近一点，几乎靠在唐浩初身上，吐气声就呼在唐浩初耳侧，“我知道你不需要这个，甚至完全不把它看在眼里，可我还是想要给你。答应我，嗯？”
耳朵上传来的痒意让唐浩初下意识躲了躲，这一动却扭到了腰，忍不住唔了一声。嗓音又轻又软，郑锐霖一听整个人就不对劲了，呼吸变得粗重，肌肉也不自觉地绷紧起来。竭力平复自己的情绪，咬着他的耳朵哑声问：“是不是扭到腰了？疼的厉害吗？”
炙热的呼吸让整只耳朵到后背都痒起来，唐浩初躲也躲不开，像一只缩在窝里不愿意出来的胆小怕事的小动物：“嗯……疼……你走开……”
他这样子任谁都不会走开，郑锐霖从被子里伸进去摸他的腰，轻轻给他按揉。唐浩初却觉得越揉越酸，推开郑锐霖表示想要洗澡。
郑锐霖放好水，十分温柔地把他抱起来。唐浩初乖乖地环住郑锐霖的腰，整张小脸埋进郑锐霖怀里。他还是没有力气，浸在温水里浑身瘫软，只能靠在浴缸一侧，像小娃娃一样由郑锐霖帮着洗。
尽管睡着的时候郑锐霖已经给他洗过一遍了，但他依然觉得害羞，不愿意用正面对着郑锐霖，只丢给他一个后背。却忘了自己背上也被亲过，留下浓重妖娆的痕迹，因为基本不见阳光，又被养得异常精心，皮肤非常细嫩，痕迹也非常明显。艳丽的惊心动魄，一直蔓延下来。
初次开荤的男人本来就很难控制，郑锐霖简直想要在水里再要他一次，却也知道他的身体无论如何也不能再承受了。唐浩初甚至洗着洗着又枕着郑锐霖结实有力的手臂渐渐睡过去，从郑锐霖的角度能清晰地看见他安静的睡脸，睫毛覆着眼睑，像小扇子般又黑又长。
夜深了，郑锐霖也不知不觉地睡过去，唐浩初却在噩梦中惊醒。感觉到动静，郑锐霖立即跟着醒过来，抬手在他额头一摸，竟摸出了一头冷汗。
心里登时一惊，打开床头灯，一眼就撞进他惊魂未定的眼睛。眼瞳异常黑，其实从中瞧不出太多表情，但郑锐霖就是看得万分心疼。
“宝宝怎么了？”郑锐霖把唐浩初汗湿的额发轻抚到一边，“是不是做噩梦了？梦到什么了？讲给我听听好不好？”
唐浩初愣愣地望着郑锐霖，竟主动依偎到他怀里，低声说：“我有点害怕……”
他有点害怕自己会像上个世界那样突然离开。
任务一已经被放弃了，任务二‘人设不崩’所要求的‘独断专横’却在用快到出乎意料的速度不断朝前推进。这个任务里得分最高的是关系亲近的家人或爱人，因为只有家人或爱人才会因他的专断和不听劝产生强烈的反应，而郑锐霖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亲近的家人或爱人，并且特别容易因他的决定而产生强烈的反应。
甚至连唐浩初不愿意听他的话好好吃饭这种类似的小事都会产生反应，唐浩初从表面上还看不出什么来，只见他的神色依然无比耐心和温柔，若不是系统提示唐浩初任务进度在上涨，他都不知道郑锐霖竟然能小气成这个样子。
唐浩初本该期待任务结束的，但他想尽可能地在这个世界留得更久，起码要等他安排好一切之后再离开，不要像上个世界那样猝不及防。而他最近这些天做噩梦的次数越来越频繁，郑锐霖开始重新提起看心理医生的事，为了压制住飞涨的任务进度，他甚至顺从了郑锐霖的话，同意跟着郑锐霖去看心理医生。
然后竟在医院走廊遇到了同样来看心理医生的程昱。
程昱的睡眠状况越来越糟糕，甚至到了完全无法入眠的地步。程母曾经有一段时间让他搬去程家住，离开那栋盛满了他和唐浩初的回忆的别墅里以免触景生情，可程昱发现离开之后更无法入睡，才不到一个星期就又搬了回去，如今就睡在唐浩初住过的卧室里，假装唐浩初还在那里不曾离开过一样。
但假装究竟是假装，不能变成现实。他不知道唐浩初那日在天鹅堡咖啡厅究竟听见了什么又看见了什么，更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想了什么，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一组画面，画面里的青年安静地坐在那里，听白灵清用或炫耀或挑衅或故作可怜的语气地讲完那些事是而非的话，列出那些五花八门的证据，轻轻抿起唇，微微低下头，然后面色平静地跟白灵清告别，继而独自回到别墅，默默地收拾完自己的东西，不留只言片语便径直离开。
这画面就像电影慢镜头一样不断在程昱脑中循环播放，就算过去那么久，一想起来依然会觉得心疼的厉害。那样的反应的确是唐浩初的作风，不抵御也不抗争，不质问也不纠缠，不给任何人难堪也不让任何人为难，消极又决绝。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只是一个人静静离开。
他就像美丽的烟火，明亮夺目，可短暂起来非常短暂，稍不留神或者稍一错身，便永不再见。
不只是心里疼，程昱觉得全身上下都疼，试图用工作麻痹自己，可它只管得了一时管不了长久，一有机会，痛苦和思念就会将他侵占。之前在医院只有特助丽莎看到了他的狼狈，如今公司里的其他人也看到了。只见他们永远仪表得体的程总穿着前一天没有换过的衬衫，连裤子都有些发皱，一双眼睛尽是红血丝，像是几天几夜没有合眼，眼里似乎充满了焦躁。众人以为那焦躁是源于愤怒，只有特助丽莎和特别熟悉他的家人才知道他真正的情绪是恐慌和害怕。
程家父母甚至顾不上管他不结婚生子的事了，只希望他能够健健康康的。程昱从小就肆意骄纵，就像森林里不知天高地厚的老虎，就算受到伤害也只会咆哮着会冲上去把敌人咬碎，吃进肚子里，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痛苦无措到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充满了不愿意接受现实的恐慌和前所未有的害怕。
程昱已经看了差不多半年的心理医生。
和唐浩初一样，不是自己主动要看的，是爱子心切的程母担忧他的睡眠状况和精神状态，给他预约了最着名的心理医生，软硬兼施地让他过去。但看心理医生这种事需要本人配合，在内心排斥的情况下是得不到良好疗效的，所以半年下来几乎没起到丝毫作用。
这次又是一场毫无成果的诊疗，因为这世上除了唐浩初之外没有人能救他，程昱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心理问题，觉得自己工作正常交际也正常，只是吃不好饭睡不好觉而已。
不过是少了一个人，就什么都不对了。
他从心理诊疗室里走出来，漫不经心地看向人来人往的走廊，就在这时看到了那个人。
青年依旧那么好看，身型纤细修长，一举一动都带着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矜贵优雅。因为最近被郑锐霖照顾的很好，唐浩初虽然瘦，但气色看起来不错，全身散发着一种温润如玉的光芒。
程昱的瞳孔蓦然一缩，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胸口急速膨胀，身体因为激动而无法自控的颤抖。这一瞬间完全看不到别的，只能看到唐浩初一个。随即拨开人群，无视其他所有人，只管不受控制地朝唐浩初的方向走，远远就伸长手臂，试图把他搂入怀里。斜地里却插过一只手，一把将唐浩初拉开。
只见郑锐霖以一个充满保护和占有欲的姿势将唐浩初护在身后，像被侵犯了领地的大型猛兽。看向程昱的表情倒堪称友好，冲他点点头，还礼貌而客气地道了一声程总。唐浩初看向程昱的表情同样友好，——但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了。
打完招呼后，郑锐霖便带着唐浩初离开了，唐浩初乖乖地跟着郑锐霖走远，不曾回头看程昱一眼。
程昱望着唐浩初渐行渐远的背影，一双手像想要抓住什么一样越收越紧，却只能抓住虚无的空气。觉得自己仿佛跌入了冰冷的深海，耳朵里嗡嗡作响，走廊上喧闹的人声也都消失不见，他被全世界抛弃，周围安静空洞的只剩下他一个人。
心理诊疗室里也非常安静，——唐浩初静静地坐在医生面前一言不发，简直像坐在教室里上课一样端正乖巧。
医生也知道等待病人主动描述病情或心理压力是一件很难的事，于是想方设法地主动展开话题，以朋友之间聊天的语气道：“今天天气很好呢，阳光非常明媚，你喜欢晴天还是雨天？”
唐浩初想了一会儿，答：“都还好。”
这种回答简直就是话题终结者，所幸医生对这种情况早已习惯，愿意作出回答的病人算好的了，一直不吭声的那种更糟。医生继续寻找话题：“我怕热，所以空调温度调得比较低，郑先生有专门跟我们说过你的身体不能受凉……”
唐浩初又认真的想了一会儿，才道：“不冷。”
他这次的回答比上次更言简意赅，但神色明显放松了一点。医生立即注意到了，这不是坏事，同时也说明郑锐霖在他心里占据一定的重要性。
于是医生开始引导唐浩初讲一些有关郑锐霖的事，唐浩初在医生的反复引导下开口道：“他会煮汤，那天阳光很好，有小鸟叽叽喳喳的叫。有一天下午，他煮了一份甜汤，走过来的时候在笑……”
他的语序实在太散乱，医生很难理解他具体想表达什么，但医生还是冲他点了点头，并专门在病历本上标注了一下。
郑锐霖始终等到外面，等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没有半分不耐烦。有护士专门过来告诉他可以去休息室等，那里有沙发和电视，坐起来会比较舒服一点，但郑锐霖摇头拒绝了，“谢谢，我在这就好。”
这样唐浩初出来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看到他。
走廊上隐隐约约传来悠扬的琴曲声，午后明亮的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照进来，染出一片金灿灿的光晕，看得人心生安宁，郑锐霖的唇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罕见的微笑，说不出的温柔挂在一贯冷厉的脸上。
——面对想等的人，会觉得连等待也如此美好。
唐浩初果然一出来就能看见郑锐霖，而郑锐霖不问他表现的怎么样，也不问他和心理医生具体谈了什么，只一味地夸奖他好棒，回家的时候还专门绕路到唐浩初喜欢的那家甜品店，给他买店里的招牌蛋糕。
这姿态简直像那种溺爱孩子的家长，奖励克服恐惧独自上幼儿园的小孩子。车停下来，唐浩初随即跟着郑锐霖进了甜品店，除了买招牌蛋糕之外，还贪凉地开口要了一个冰淇淋。
他前段时间咳嗽，郑锐霖严禁他吃冰的东西，但今天他难得主动开口说话，还是跟陌生的店员主动开口的，郑锐霖只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宝贝儿是不是想要吃芒果味的？”
唐浩初每天吃了什么以及吃了多少，郑锐霖都清清楚楚，而最近的饭后水果里，芒果是他最先挑出来吃的。只听他果然表示肯定：“嗯。”
拿到冰淇淋的唐浩初有点儿小开心。
郑锐霖提醒了他慢慢吃，但他还是忍不住往嘴巴里塞了一大口。白皙粉嫩的脸颊被塞得鼓鼓的，看上去十分可爱，眼神亮晶晶的，折射着动人的光，郑锐霖简直要忍不住亲上去。
上车之后到底没忍住，倾身吻住了他的唇，还把他嘴巴里的冰淇淋勾走了大半。唐浩初表情茫然又无辜地看向将他的冰淇淋偷走的罪魁祸首，微嘟的唇瓣上还沾着一点化掉的冰淇淋，简直像一只无辜无害的小动物。
郑锐霖心动难耐，强迫自己移开视线，专心开车。开车的途中有意无意地提起了程昱，说他的事业做得非常好，今年带领程氏的药妆公司在国内销量名列前茅，还上了全球十佳药妆品牌的排行榜，商界已人人皆知他的能耐，提起他再也不只是简简单单的‘程家少爷’。还说了一些别的事，反正都是夸程昱的话，没有半分贬低。
唐浩初有点奇怪郑锐霖怎么说起程昱了，抬眼看向郑锐霖，却没看出什么所以然，只听他最后总结：“其实程昱还算是个不错的人，——浩浩，你喜欢过他吗？”
唐浩初这才回过味来，如实摇了摇头。
郑锐霖的脸上依然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慢吞吞地哦了一声，“还以为要在你眼里排位，他也是有力对手。”
唐浩初看向郑锐霖，依然没看出什么所以然，说：“我发现你们很像。”
“我和他？”郑锐霖继续端着，一副不打算泄露出任何情绪或感情的样子，“哪里像？”
“程昱之前也很关心你，会问你的事，”唐浩初一边想着一边努力表达自己的意思，“但人与人之间，怎么能比较呢，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优点和缺点，有时候看起来只差一点，但其实差很多，称得上云泥之别……”
郑锐霖扬了扬脑袋，故意用高傲的姿态说：“我是云，他是泥。”
唐浩初愣了一下，竟觉得郑锐霖此刻的样子有点可爱。刚才还夸程昱来着，果然都是假的。
不过郑锐霖已经足够成熟和冷静，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好像他虽然吃醋，却不会在唐浩初面前恶意诋毁程昱，像个有气度的绅士。也让唐浩初真正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男人，很强大也很省心，能给予别人强大的支撑，不是不切实际的愣头小子。
但他还是会做愣头小子才会做的事。
晚上吃完饭，天刚刚黑，唐浩初接到电话，之前说要出去买烟的郑锐霖在电话里让他到窗台来。唐浩初疑惑地跑到窗台，低头看见楼下的空地上已经燃起一圈样式可爱的蜡烛，还有更多的蜡烛等待点燃。密密麻麻浩浩荡荡地组成一个巨大的心形，郑锐霖正站在那里，拿着打火机挨个点把蜡烛。他做得非常认真，仿佛被点燃的是他的心。
对于在上个世界看过各种花样的唐浩初来说，这场景算是非常俗气和老套了，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个在人前冷酷严肃杀伐果断的男人如此认真专注地做这样幼稚的事，说不出是感动还是其它，唐浩初感觉眼眶有点发酸。郑锐霖之前摆的时候已经花了不少时间，又点了四五十分钟才把所有蜡烛都点着，这才终于直起身，抬头看向唐浩初，眼底满是跃动的火苗和浓浓的宠溺。
火苗在夜晚的微风中轻晃，将夜色也衬得温馨可爱，唐浩初下楼走向郑锐霖，郑锐霖将他紧紧抱在怀里。
唐浩初忍不住在郑锐霖怀里闷声道：“你好幼稚。”
郑锐霖轻轻亲他的额头：“浩浩喜欢吗？”
唐浩初犹豫了一会，最终给面子的点点头，郑锐霖又亲了他一下，重复之前说过的话题：“我们就这样过一辈子好不好？”
唐浩初只能从四岁待到三十四岁，就算能在这个世界留到三十四岁的最后一天，也只剩下不到六年。而他在这个世界的出生日期正好比上个世界往前移了二十年，二十年一轮回，简直就像前世和后世。他在郑锐霖紧张的等待中开口道：“也许这辈子我不能陪你走到头，但如果下辈子我们还能早早相遇，我一定会好好陪着你。”
他已和系统做过沟通和妥协，下个世界可以通过完成特殊任务来换取更多的停留时间。
郑锐霖觉得自己的心一下跃到了喉咙口，仿佛要跳出来，在唐浩初讲完这句话后，大脑甚至有几秒钟的空白。
有下辈子就够了。
经过之前反复的恶化和好转，药物终于在唐浩初体内得到了平衡，抑郁症的情况彻底稳定下来，他如今的症状就像所有会在无人处郁郁寡欢的轻度抑郁症患者一样，能够和普通人一样正常生活。他甚至接受了国家医学科学院的招揽，参加了新的医学研究项目。
唐浩初最终拖到三十四岁的最后一天才离开。
他参加过了唐振凯的婚礼和唐老爷子的葬礼，戚向南也找到了能相知相伴的爱人，董熙娣遇到了真心对她的第三春。
唐振凯的结婚对象是一个性格干练的女强人，和他意外的相配，唐老爷子在得知长孙媳妇怀孕之后才没有遗憾的离开，临终前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唐浩初，拉着唐振凯的手让他一定要照顾好弟弟。
唐振凯自然是点头答应，心里却暗恨自己想照顾也没有照顾弟弟的机会，——郑锐霖简直就像一条护食的狗，时刻守着唐浩初不放手。
冬天的时候唐振凯生了个儿子，小名取叫果果，生日和唐浩初只差几天，也和唐浩初一样体质天生较弱，容易生病。孩子妈出差去了，提前下班回家的唐振凯接过在佣人怀里哭闹不休的小孩，皱着眉抱着他在厅里缓缓踱步，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烦躁。
他对小孩一向缺乏耐心，所以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少年时期能那么温柔耐心地哄弟弟。对唐浩初他是真的充满了无尽的温柔和耐心，一点也不会觉得烦躁。
生命不能重来，一个人也不会重复踏入同一条河，唐振凯望着儿子肉乎乎的小脸，能给这样的小脸的爱和耐心已经在少年时期全部给弟弟了，所以再也没办法重新给别人，哪怕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于是待唐果果会说话了，最喜欢的人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温和又漂亮的小叔。唐浩初经常听到小侄子奶声奶气的给他打电话告状，说爸爸又骂他了，他要去他那里，当他的儿子。
每当这个时候，郑锐霖都会唯恐天下不乱地在旁边插话道：“叫我一声爹地我就让浩浩做你爸爸，这就过去接你。”
唐浩初新参与的医学研究项目获得了很大的突破，有时候会加班到很晚。还没走出研究所的大门，同行的助手就看到了路边的郑锐霖。
外面下着雨，男人却不在车里等，而是冒雨等在外面，撑着一柄黑色的大伞，穿着裁剪利落的浅咖色风衣，里面是白色的羊毛衣，冷硬的面部线条因此而变得柔和了一点，一张脸非常英俊，双腿也格外长，身材显得更加高大挺拔。
他安静地站在那里，定定地望着大门的方向，笔直帅气的身影定格成雨中令人忍不住回望的风景。纵然看过很多次，女助手还是忍不住泛起了花痴，正要说话，郑锐霖已经看到唐浩初，大步朝他走来。
唐浩初也走向了郑锐霖，两个身影有种说不出的和谐，在女助手的眼里简直像看偶像剧。
这一年年末，以唐浩初为首的医学研究团队荣获了医学界最高的奖项。领奖的时候，郑锐霖就在台下，舞台的聚光灯、媒体的闪光灯和全场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他站在那里，光芒万丈，璀璨夺目。所有人都为他感觉骄傲，郑锐霖却因唐浩初领奖时的那句‘此生无憾’揪起心。
当晚，郑锐霖将自己亲手设计的钻戒送给唐浩初，以求婚的姿势单膝下跪。唐浩初什么也没说，但把戒指戴在了手上。
冥冥之中郑锐霖就是有种预感，觉得唐浩初要离开了。他很惶恐，每日都要看着唐浩初的睡脸，试探他的鼻息，但真正来临的那天，又出奇地平静下来。
是一场完全意外的车祸，就在他即将三十五岁生日时，独自穿过马路去拿蛋糕，一辆失控的车将他撞飞，手上戴的戒指沾上了污泥和血迹。
葬礼结束的那天郑锐霖擦了一整晚的戒指，一闭上眼，便会想起唐浩初的脸，和他对他说过的话。秘书深知郑锐霖对唐浩初的感情，唯恐他哀思过甚，一大早就赶过来。郑锐霖突然转向身边的秘书道：“你有没有听过谁跟你讲过什么动听的话？”
“啊？”秘书愣了一下，为了调节气氛而开了个玩笑，“我妈一直嫌我丑，前几天在我给她买了她喜欢的大衣时难得夸我一句帅算不算？”
郑锐霖没再出声。他一生中听过的最动听的话，大概就是他点心形蜡烛的那晚，唐浩初在他怀里说的那句，不管是从前的三十多年还是往后一个人的岁月。
“如果下辈子我们还能相遇，我一定会好好陪着你。”

第74章 影帝家的萌团子番外
霍彪至今清楚地记得唐浩初离开那天的场景。
救护车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朝阳特别好，金色的光芒洒下来，照在陆地上所有人身上，也包括唐浩初。可他的体温已经开始变冷，那双漂亮的眼睛也永远闭上了。
匆匆抵达的医护人员当即就得出了伤者已经死亡的结论，霍彪却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只管让他们继续抢救。所幸这里是主干道，最近的医院就距离不远，医护人员小心翼翼地取出唐浩初身上的钢条，把他迅速送到了医院。而医生的判断和急救人员如出一辙：“病人已经没有呼吸和心跳了。”
每一次死亡宣判对霍彪来说都相当于一次凌迟，仿佛整个身体都被千刀万剐。苦苦压抑的情绪终于爆发出来，他紧紧抓住医生的领子，嘶吼着让医生把人救回来。
他的状态堪称疯狂，现场顿时陷入混乱，在场的人都来拉他，医生甚至在混乱中挨了一拳，不由疾声道：“病人已经离世了！请家属清醒一点！”
可霍彪无法清醒，失去心上人的那一刻他就再也无法清醒，整个世界都面目全非，再也不是原来的模样。
他颤抖着把唐浩初抱起来，青年安静地靠在他胸口，模样和以前一样乖，却没有半点声息。
这里治不好他，他要带他回家。
怕颠到青年的伤口，霍彪走得很慢很稳，又怕他无聊，于是一路说了很多话。
“浩浩乖，别怕……”
“你累了对不对，那好好睡吧。这里太吵了，我带你回家。”
还有以前相处的点滴，——他每时每刻都有无数的话想跟他讲，只要对方愿意听，他就能永无止境地说下去。
最后他轻声说：“浩浩，你答应过陪我过生日的，很久很久以前就答应了，你是不是又想食言了？”
除了风声，没有人回答。
他就这样背着毫无气息的青年走了一天，路上看到的人都觉得他是疯子，可他恨不得自己疯了。
霍彪病倒了。
甚至到了起不来的地步，接连好几天都浑浑噩噩的。难得清醒的片刻，竟还在怀疑他的浩浩是不是仍在他身边。他从对方还是小娃娃的时候就认识他，和他一起长大，虽然会因学业等各种事情时常分开，但从来没有真正分离过。他不管做什么都会想着他，想着他去了哪里，开不开心，他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他，他却忘恩负义地害了他。
霍彪瘦得不成样子了，才三十多岁，头上却生了很多白发。公司堆了一大堆事，孙琳琳过来汇报工作，话都讲完了，霍彪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没动过。她非常自觉地把事情又说了一遍，却看他依旧坐在那里，眼神空茫茫一片。
霍彪身上的所有火和热似乎都被什么无形中的东西扑灭了，只剩下一团死灰，再无半分生气。
孙琳琳忍不住想起霍彪之前说起唐浩初时的模样，满心满眼都是温柔，还透着单纯的欢喜，可如今变成了一片空洞。她看着霍彪眼下的状态，甚至觉得他活不了多少年，——他身体的某个部分已经随着他爱的人一起死了。
霍彪花了足足一年时间才渐渐好起来，然后变成一个彻底的恶人，心中没有一丝柔软，也再没有能让他柔软的人或物，有公司被他弄破产，有人甚至家破人亡，他却没有任何怜悯。
他怜悯别人，谁怜悯过他？这个世界又可曾给他和他的浩浩半点怜悯？
霍彪的头发几乎白了一半，却对此毫不在意，反而进一步糟踏自己的身体，不管不顾地加班喝酒和应酬。在他的拼命工作下，霍氏越做越大，可再多的金钱和资产对他来说也不过是虚无的数字，他一直梦不到唐浩初，甚至连幻觉也不曾有过。
直到唐浩初生日的前一天，他终于梦见了他。
冬天夜晚很冷，下了今年第一场雪，他梦见他的浩浩放假的时候从欧洲飞回国来找他，因为倒时差的关系在他办公室内的小床上午睡。
那是个异常温暖的午后，他安睡的模样他看一辈子都不会腻，长睫随着呼吸轻晃，引诱他亲上去。他走到他面前，却不敢亲也不敢妄动，过了好久终于颤抖着伸出手，眼泪却在伸手的这一刻掉下来。
泪珠滴到青年的脸上，那双长长的睫毛颤了颤，缓缓睁开眼。墨玉般的眼瞳清澈的一如从前，轻易就能让他怦然心动。醒过神的青年一脸疑惑地看着他问：“霍彪，你怎么啦？”
霍彪想要说话，但嗓子沙哑到说不出话来。处于梦中的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只知道自己痛得厉害，痛到全身上下每一寸骨骼和经脉都像刀割一样。青年皱起眉，露出担心的表情，然后伸手去擦他脸上的泪，并朝他露出好看的笑：“别哭啦，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顿了顿，竟出乎意料地又说：“我也喜欢你呢。”
真幸福。
霍彪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做梦，他宁愿永远都不醒来。
然而青年明亮的眼神在这时黯下去，唇角的弧度明明是笑的，却充满了说不出的陌生，精致的眉眼上甚至出现一道龟裂般的裂纹。
裂纹越来越多，而霍彪再也没有力气去面对失去的痛，明明知道这只是梦境，还是忍不住惊慌失措地用最卑微的姿态哑声乞求。
“浩浩，求你不要走好不好，不要离开我……”
可青年身上的裂纹没有因为他的哀求而停止，反而扩展得越来越多，整个人最终被裂纹彻底爬满，一寸寸分崩离析。霍彪承受不住地颤抖着伸出手，扑向那个即将化成粉末的身影。

第75章 影帝的萌团子番外
结果显而易见，他只扑到了冰凉的空气，身体也随之摔到床下，从梦中彻底清醒过来。
霍彪本就苍白的脸血色褪尽，像贴了层纸做的面具，整个人也像纸片一样不堪一击，似乎下一秒就要坍塌。他在空无一人的房间低低唤了一声浩浩，沙哑的声音带着明显的痛苦，然而胸口的痛苦更甚，像被塞了一团火，把五脏六腑都烧成了灰烬。这种痛苦甚至带走了他所有的力气，只能保持着摔下来的姿势继续坐在地上，连动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
他艰难地抬起头看了一眼依旧黑沉的窗外，静静等待黎明的到来，很荒唐的，突然想起很多年以前给浩浩讲过的一个叫‘海的女儿’的故事。他曾给他讲过很多故事，——当年才四五岁大的小家伙晚上不愿意乖乖睡觉，甚至连‘我的眼睛有点大所以闭不起来’这种借口都说得出，于是他就开始讲故事哄他睡。
有海的女儿这样的童话故事，也讲过特洛伊这样的历史故事，其中‘海的女儿’里的小人鱼为了王子献出了她的声音和鱼尾，可她的王子始终没有认出她，最后，她丧失了生命，变成了泡沫。
霍彪从来没对这个故事产生过什么感情，就算是孩提时期也一样，只觉得人鱼很傻，王子很蠢，邻国公主有点无辜。
但如果有一天，在小人鱼已经变成泡沫之后的某一天，王子突然知道了一切，又会怎样呢？
那些没说清楚的话再也来不及说清，没问明白的事也来不及问明，没宣之于口的感情再也无法表露，只留下无法挽回的遗憾和后悔，而且这种后悔将伴随终生。
他就有很多话没来得及跟唐浩初说清，有很多事没来得及问明。他还记得他最后离开的那一天，他拿出为了哄他开心而做的小蛋糕，故意说‘亲一下就给你吃’的时候，他竟当真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他忍不住回吻回去，而他没有挣扎和反抗，甚至让他体会到了身心合一的味道。
他的浩浩是真正的天之骄子，受尽了所有人的宠爱，他知道他的性格究竟有多傲气和骄纵，就算再喜欢蛋糕，也不会因区区一块蛋糕就亲吻讨厌的人。他很想问问他，这是不是说明他并不那么讨厌他，说明他也是有那么一点喜欢他的，可如今，他一辈子也不会知道答案了。
而如果浩浩有那么一点喜欢他，那么他耐心地一直等下去，也许总有一天能等到他认识自己的心意，等到他愿意和他在一起。如今离婚率那么高，哪怕他和别人结了婚，他也能以竹马的身份在旁边默默地看着他守着他，能等到他结婚了又离，就算等到白发苍苍，两个人也能像小时候那样坐在一起聊着天晒着太阳。
可这样的事实让霍彪觉得更加痛苦，连话也说不出半句，只能死死咬着牙关一心一意地忍耐着从四肢百骸散开的剧痛，几乎喘不过气来。过了许久之后霍彪才终于站起身，在起来的同时感觉有一颗水珠随着身体的晃动掉下来。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才发现脸颊是湿的。
他确定自己并没有哭，所有的眼泪早已在唐浩初离开的那一天就流干了，他刚才甚至什么也没想，意识一片空洞，所以有些奇怪掉下来的泪是为了什么。
又或者什么都不为，只是相思成灾。
霍彪开始想方设法地让自己入睡，希望能再次梦到唐浩初。梦里的浩浩会专注地看着他，会朝他露出甜甜的笑，会用好听的声音喊他的名字，每每这个时候，他都幸福到无可比拟，想紧紧地抱住他永远不放开。可每每也在这个时候，对方的身影会一点点龟裂开，在他怀中慢慢粉碎，最终只剩下虚无的空气，留他一个人在原地绝望地呼唤。
那种失去的感觉不管重来多少次都一样天崩地裂痛彻心扉，而且每次的痛苦都是新的，永远不会因为经历过而觉得习惯。对霍彪来说，唐浩初不止是爱人，还是他唯一的亲人和朋友，他把他的半辈子都侵占了，从八岁起到现在，他做什么事都会习惯性地想到他，他有关未来的规划和设想都围绕着他打转，少了他，整个人生都失去了重心，甚至觉得周围的一切都失真了。
幸好还有梦境，那些美好又让他痛苦的梦境，这些年霍彪完全靠着这时有时无的梦境而活，他难以想象如果梦境消失了会怎么办。有一次将近一个月都没能梦到唐浩初，霍彪像疯了一样试图将梦境找回，生怕连它也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里，就像那一年的唐浩初，在晨光和血泊中闭上双眼，再也不会醒来。
霍彪连夜赶去唐浩初的墓碑前看他，乞求他把那梦境还回来。他坐在车上，司机完全不敢看他的脸色，——那脸色像跌入了地狱一样吓人，又像路灯下折射出的影子，满面死灰，整个人没有一丝光彩。
车子抵达山下，霍彪一个人在夜色中上了山。面前的石碑由最名贵大理石一点点精心雕刻而成，周边摆满了一束又一束花朵，其中很多花还非常鲜艳，没有丝毫枯萎。但再好看的花也比不过墓碑上嵌入的照片，照片上的容颜依旧那样年轻，恍如少年。
少年眉眼精致无双，眸色一片柔和，连头发似乎都是柔软的，唇角还挂着微笑，让人看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生出好好疼爱和珍惜的感觉。
这还只是照片，已经足以让人觉得又软又暖；而这也不过是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少年笑得再暖再好看，也永远都看不到了。
站在墓碑前的人望着少年好看的笑脸，却没有一个笑的出来。当年举行葬礼的时候，魏荣嫣甚至不愿意参加，因为她拒绝接受孩子已经死去的事实。
好好的人说没就没了，不管唐家人还是魏家人都不敢相信，魏荣禛在失控之下狠狠揍了霍彪一顿，一边捏着拳头狠揍一边质问他究竟怎么回事，拳拳都下了狠力。霍彪完全没有一丝挣扎，只想着拳头果然很疼，可又怎么抵得过心里的疼。皮肉之苦再厉害也不过是疼一时而已，心痛却能将人生生撕开，而且永远无法愈合。
他想要用身体上的疼来掩盖心疼，却根本掩盖不了。他这辈子都忘不了唐浩初在他眼前一点点失去呼吸的那一幕，睫毛轻颤着闭上，每一秒都似一把尖刀，戳在他已经千疮百孔的心脏，疼到他心里只想着魏荣慎打的好，甚至想着自己干脆被打死了才好。
可惜他没能如愿，魏荣禛最终被黎锐拦住了。这些年魏荣禛和黎锐两人分了又合合了又分，到底还是在黎锐坚持不懈的追求下重新走到了一起。毕竟他们之间只是误会，总有解开的那一天，可很多事不是误会那么简单，一旦做错永远不能重来。
皮埃尔也没有参加葬礼。
他珍爱的青年怎么会突然就不在了呢，他还有很多事没有和他一起做，还有很多规划和设想都和他有关，还没等到他说同意和他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感受过和他相伴相守的日子究竟有多幸福快乐。
这一定是假的，他一定是为了躲避他的追求而跑去哪里藏了起来，他要假装他还好好的，甚至宁愿假装他只是因为讨厌他而躲着他，假装他在某个地方和别人在一起，也不愿意相信他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皮埃尔一出生就是家族的继承人，从小就被教导要学会面对现实，如今握有的权势甚至到了呼风唤雨的地步，从来不会也不需要自欺欺人。但如今的他必须要强撑着一直假装下去，否则前所未有的心痛轻易就会将他淹没。
这疼痛并非发生在某个短暂的瞬间，只持续片刻就能消逝，而是在未来长远的时光里，以及曾和对方相处过的同样长远的记忆里，用生了锈的刀一下下切割他的神经，无休无止。
但魏荣嫣还是在葬礼快结束的时候在魏荣禛的搀扶下赶来了。她一夜没睡，枯坐着熬了一宿，眼里一片红肿，连一向保养得宜的眼圈都是青色的。看着那张浅笑的黑白遗像，她依然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遗像上是她最重要的宝贝，拥有他是她一生最值得骄傲的事，她突然发疯似的扯掉桌边的黑布，嘶哑地道：“这些都是什么，这些都是给死人的，你们放在这里做什么？我的浩浩还好好的，不许放在这里……”
她是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失态，此时此刻却完全顾不得形象，甚至抱走了儿子的遗像，把遗像死死抱在怀中不肯放手。
葬礼没有公开，请的人也不多，都是亲人和几个最亲近的朋友，所以没有人苛责她的失态，只觉得异常难过。尤其是也经历过至亲之人离开之痛的人，会很理解这种感觉，那种仿佛全世界都崩塌了的感觉。
魏荣嫣又拉着最后一个见到唐浩初的霍彪，字字句句都让人心痛不已：“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好好的孩子突然没了？我不相信浩浩没了，我都没有见到他最后一面……他那么乖，怎么可能抛下我独自一个人走了……”
霍彪那段时间本就病得厉害，几乎无法站稳，轻轻一推就被推倒在地，最后还是唐景行拉住魏荣嫣，将她安慰性地揽入怀里，让她一点点平复了情绪。
人生最悲痛的从来都是生离死别，唐景行曾经成功演绎过那么多悲情角色，直到这天才知道，真正悲痛的时候是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的。得知孩子意外死亡的那日他一整天都没有说话，然后把自己关在屋里，周嘉在外面分外担心，又不敢贸然敲门。
唐景行沉默地打开柜子，里头全是唐浩初用过的东西，如果唐浩初看到了，一定会觉得熟悉。比如曾经玩过的玩具汽车，亲手做过的手工卡片，以及用过的绘画本，上面有许多他小时候画的画，旁边还写着略显稚嫩的笔迹。虽然有些歪歪斜斜的，但特别可爱，连画的内容都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
还有一本厚厚的相册，记录了唐浩初从小到大每个有意义的瞬间，眼前也随之闪现过跟小家伙相处过的点滴，每一幕都充满了不舍。
唐浩初的死讯一开始是瞒着大众的，但葬礼结束后就瞒不住了，开始有媒体报道此事，并试图向唐景行证实。粉丝和影迷们接受不了这样的噩耗，完全拒绝相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报道变得铺天盖地，始终没有露面的唐景行终于在许久不曾登陆的个人社交帐号上用极力平和的语气发了一条微博，内容非常短，只简单写了几月几日，永远失去了他的孩子。
唐浩初所葬的位置也逐渐曝光，有粉丝源源不断地赶来祭拜，但他们都很守秩序，不曾破坏墓碑旁的一草一木，只带了唐浩初喜欢的鲜花。
粉丝的数量太过庞大，几乎遍布全球各地，还有许多因唐浩初的影视作品而新入坑的影迷扼腕叹息，好不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对方已经不在人世了。除此之外还有他之前为了完成‘挥霍无度’的任务时，捐助过的不计其数的人前来悼念，导致那么多年过去了，花束依然多到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霍彪清走了一部分已经逐渐枯萎的，只留了一些最鲜艳的花，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冰凉的墓碑，在墓碑前站了一晚上。
司机还在山下的车里等着他回去，他却觉得这里才是他归路。他也看不见其它的路了，觉得自己仿佛站在黑暗无边的旷野里，哪里都是空荡荡的，没有路可以走，也没有地方可以去。
他唯一想走的路就是有唐浩初陪伴的路，可他再也回不去了。没有人告诉他有什么办法能往回走，如今已经殊途，什么都找不回来了，只剩眼前冷冰冰的墓碑。
他曾不止一次地想就这么不吃不喝地饿死在墓碑前，却怕自己平白污了心上人的名声，又怕自己死的太轻易，下辈子没有资格再和浩浩相见。而且他还要帮浩浩照顾他的父母，——哪怕唐景行和魏荣嫣不需要他的帮助和照顾，也要竭尽所能尽一份孝心。
于是霍彪最终和以前每一次来看唐浩初时一样，趁着夜色偷偷来，在白天天亮后，隐隐听到人声的时候悄然离开。
霍氏企业的版图在霍彪四十出头的时候又扩大了一轮，并登上了国内富豪榜的首位。
纵然神色和气质都带着明显的生人勿近，让人根本不敢接近，奈何霍彪的相貌非常英俊，难免吸引网友和媒体的关注。于是财经记者在采访他的时候，忍不住询问道：“霍总打算什么时候结婚？您到现在还没有结婚，是有什么特殊原因吗？”
霍彪沉默了一下，那张本就冷厉的脸色顿时变得更冷，让记者忍不住有些不安，暗中后悔自己不该发问，正想着换个严肃点的问题补救一下，却听霍彪哑声回答道：“没什么特殊原因，只是缘分还没到而已。”
他说这话的时候眸色一片麻木黯淡，没有一点光。这不是缘分没到的人的眼神，会有这种眼神的人，显然是缘分已经过了，而且再也找不回来。
记者看在眼里，微微一愣，望着他的眼神，莫名就想起了四个字。
心如死灰。
唐浩初去世十周年的时候全球影迷会的官博发了一篇文章，写的情深意切，字字真心，所以获得了很多人的共鸣，转发和评论数都多得吓人。其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总有一个人让你铭刻于心，没有人能和他相提并论，失去了他整个世界都变得黑白，再也看不到其它色彩。
这段话得到了小林哲也的转发。
他当年以挚友的身份参加了唐浩初的葬礼，心里痛到极致，站都站不稳，却还要强忍着，不能表露出来。如今四十多岁的小林哲也已经是歌坛顶尖的天王了，但一直都很低调，从来没跟谁传过绯闻，也从来不出席商业活动，甚至鲜少登陆社交软件，最近这大半年又因为筹备新专辑而处于闭关状态，简直像失踪了一样半点消息都挖不到，这个转发算是他大半年以来头回传出动静。
粉丝们纷纷在下面留言表示总算有自家偶像的消息了，还有许多人感叹他和唐浩初之间友情深厚，除此之外就是例行表白，什么求嫁和生猴子之类的。
然而小林哲也已经有了个孩子，是在一次大地震中领养的，因为他从来不在公众面前暴露私事，所以几乎没人知道。小家伙长得特别可爱，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细看下来和唐浩初小时候足足有四五分像，性格也乖巧懂事，周末一大早起来就帮小林哲也打扫卫生，煞有介事地拿着小抹布东擦擦西擦擦，擦完还不忘跑来跟小林哲也汇报，并问：“爸爸，你以前是戴眼镜的吗？”
“对，”小林哲也点点头，“以前有一点近视，偶尔会戴，现在老了，不知道为什么近视的度数变得更轻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到了一张你戴眼镜的照片，就在书桌上，我把相框擦得可干净了！”
“嗯，真棒。”
小孩子得了夸奖很高兴，但他突然想起一件事，又问：“你旁边的人是谁呀？就是那个长得特别特别好看的哥哥……”
特别特别好看的话，除了他还能有谁，而他这里除了他的照片还能有谁。
“他是……”呼之欲出的话却在舌尖打了一个转，小林哲也顿了顿，重新开口道：“他是我此生唯一的挚友。”
既然他以为他们是挚友，全世界的人都以为他们是挚友，那他们就是挚友。即使对方已经不在了，即使他将来也不再了，将来天堂再会，他们依然只是挚友。
小林哲也做了一个梦，梦见和唐浩初一起飞去澳洲吃饭，吃完饭就坐在餐厅后院挂在大树上的吊椅里，悠悠闲闲地望着偶尔跑过的动物和蓝天。他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他只是笑着看向他，不知道是答应还是拒绝，但他也只要说给他听就觉得满足了，不需要答案。
反正天气很好，微风很暖，他终于将自己的心意说了出来，了无遗憾。
魏荣嫣也做了一个梦，梦见她的孩子向她道歉，跟她告别，说他现在过得很好，已经去了新的家庭，有和她一样疼爱他的家人，说他永远爱她，希望她注意身体，不要再为他伤心。
这个梦境是如此真实和详细，醒来后也记忆犹深，让魏荣嫣久久不能平静。
父母自然希望儿孙能承欢膝下，但更希望孩子能过的开心如意。身为母亲，魏荣嫣心里最耿耿于怀的是车祸发生时，那根穿透肺部的钢管到底有多疼，心里最担忧和难过的是孩子一个人在地下难不难过孤不孤单。
唐景行和魏荣禛夜做了同样的梦，所以跟弟弟通完话之后，魏荣嫣已然认定了这就是她的浩浩在跟他说话。
唐景行同样这么认为，在电话那头认真地对魏荣嫣说：“既然你也梦到了，我相信这就是浩浩托梦来告诉我了，浩浩现在一定过的很好，他那么乖那么优秀，平生没做过半点坏事，上天一定会好好补偿他，让他投胎到一个更好的人家，有人陪有人哄，所有人都疼爱他……”
“对，”魏荣嫣点点头，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我也相信。”

第76章 撒娇的小作精
像上个世界一样，车祸发生的时候唐浩初并没有感觉到痛，只看到了郑锐霖异常惊痛的双眼。穿越的经过也和上个世界一样平静，灵魂从身体剥离，被传送到下一个世界，就好像只是困极睡了一觉，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换了个地方，——整个流程甚至熟悉到让唐浩初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归属感。
就连穿越后的饥饿感也异常熟悉，但这次饥饿的程度比上个世界更厉害。上个世界顶多只是因为家长太忙一时疏忽而延误了中饭，这个世界简直像一整天都没吃过东西一样，而且周围并没有谁在忙，放眼望去，偌大的客厅里尽是闲着的大人，看起来像在等着什么。
而唐浩初就独自待在不起眼的角落，没有半个人关心和理会，低头发现自己重新变回五短身材的小短手上还分别抱着一个毛绒熊和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长相漂亮气质高贵的年轻女人，衣着打扮带着明显的七十年代港式风格，客厅的布置同样充满了那个年代的特色，沙发旁的边几上还有一部手摇式电话机。
观察电话机的这个当口唐浩初终于知道屋里的人在等什么了，——他清楚地听到有人不耐烦地问吴律师到底还要多久才能来。
唐浩初却在默默想着系统到底多久才能来，可惜在大脑里呼叫了好几次都没得到回应，大概连‘系统延迟’的这一点也要和上个世界一样，过几个小时之后才能等到系统出现。
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汽车行驶的声音。
足足一排车由远及近地开到大门前，车一停，立即有一干黑衣人跳下车，整整齐齐地站成左右两排，看上去比军队还要训练有素。其中为首的那个绕过车头恭恭敬敬地打开车门，低低唤了一声老大，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继而从车上迈下来。
男人穿着深色大衣和黑色长靴，显得格外挺拔，拉动车门的时候，玻璃折射出的光在他脸上一晃而过，映出棱角分明的侧脸，不管是脸部线条还是举手投足间的气场，都透着威严和冷漠。
这阵仗显然不是什么律师，大厅里的所有人都被突然出现在门口的大队人马惊动了，有人走上前谨慎又不安地开口问：“请问这位先生是？”
男人抬眼扫向问话的人，眼神明明很淡，气势却强得像能压死人，然后冷声道：“唐锋南。”
一开始还没人反应过来，但很快便有唐家最老的那批佣人记起了这个名字，惊呼道：“二少爷？”
唐锋南不再说话，只管抬步朝前走。他其实并非唐家正统的二少爷，只是唐家收养的毫无血缘关系的养子，而且六年前就离开了唐家，唐老爷子当时甚至因为他混黑的事扬言和他断绝养父子关系，所以严格说来，他连唐家人都算不上。奈何他身上的气势太强，无人敢拦，人群甚至不由自主地为他让出一条路。
于是唐锋南一路往里，踏进大厅，接着便透过人群空出来的路看见了孤身待在角落里的小孩儿。
明明屋里有那么多人，他却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小家伙，小家伙也因门口传来的动静抬起脑袋看向了唐锋南，正好和他的视线直直对上。
对上的这一瞬唐浩初顿时一愣。
上个世界才和郑锐霖分开，这个世界又看到了那张几乎一样的脸，纵然有过心理准备，此刻也不免觉得讶异。想起脱离世界前的那一刻郑锐霖惊痛恐慌的眼神，唐浩初心头莫名一紧，下意识抬脚朝对方迈了一步。
唐锋南看到小家伙朝他走了一步，小短腿还跌跌撞撞的不太稳当，竟让他瞧着有点揪心。眉头因此而微微皱起，像生气了一样，声音也跟之前自报姓名时一样冷：“你就是浩浩吧？”
唐浩初一开始误以为对方是因为有上个世界的记忆而认出了自己，还没来得及惊喜，却听对方继续道：“虽然你没有见过我，但我应该算是你的小舅，你母亲生前曾打电话托我照顾你……”
这话像背稿子一样干巴巴的，听上去有点像哄小孩的骗子，而唐锋南也的确在骗人，——唐雅梦并没有打电话托他照顾儿子，他之前甚至不知道唐雅梦离世的消息。
唐雅梦的死亡非常突然，喝醉酒意外坠楼这种事也不是出身豪门的大家闺秀会做的，但其实早在她择偶的时候就能看出一丝端倪。作为唐家唯一的独生女，唐雅梦样样出挑，引得无数贵公子争相追逐，却看中了一个叫杜景的赛车手，连唐老爷子都拗不过她的坚持而点头同意，只提要求说男方必须入赘到女方家，孩子也必须随女方的姓。
杜景并不在乎入赘的事，也不在乎金钱地位，他唯一痴迷的只有赛车。六七十年代正是赛车蓬勃发展的时代，F1每年有二十五名赛车手参加，其中每次都有二到三名赛车手丧命，一般人绝对不会选择这种职业，恐怕只有叛逆的疯子或执着的追梦人才会。这位叛逆的疯子兼追梦人果然在儿子出生的第四年出了意外，年事已高的唐老爷子也于同一年病逝，唐雅梦因此而染上了酗酒的毛病，才一年不到就跟着意外身亡。
虽然唐锋南说了谎，但他的谎言绝对是出于善意，没有半分不好的心思。他表面上冷，内心却很念旧情，今天赶来的目的就是单纯地想替唐家抚养遗孤，报答唐家当年的养育之恩。
只见眼前的小家伙仰着小脑袋定定地看着他，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像黑葡萄般乌黑明亮，又长又翘的睫毛随着眨动而扑扇扑扇的，长相完全继承了父母容貌的优点，像小天使一样精致可爱。大概也知道自己的气质太冷，为了不让小家伙把自己当坏人，唐锋南极力让自己的语气更柔和一点，又道：“你可以叫我小舅，也可以直接叫我名字，我……”
“我记得唐老爷子好几年前就宣扬和你断绝了养父子关系，”人群里终于有人忍不住鼓起勇气提出异议，而且一脸义愤填膺：“还说过不准你再踏进唐家，你今天根本没有资格来这里！”
这话让紧随唐锋南身侧的两名手下顿时露出了危险的表情，并做出了准备动手的姿态，但唐锋南没有任何反应，甚至看也没看那人一眼，只淡淡道：“我姓唐，你姓什么？”
在场的所有想趁火打劫瓜分遗产的外姓人都心虚起来，只有提出异议的人眼里还有一丝不甘，正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唐锋南终于转头望过来的眼神吓住。——那凌厉的目光带着浓浓的警告，像能将人戳穿的利剑，他竟被这样的视线骇得有点腿软，甚至忍不住往后退了一点。
唐锋南接着又扫了一眼在场的其他人，——基本上都是些陌生的面孔，包含了七大姑八大姨的远方亲戚，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唐家人，也没有一个真正为唐浩初着想。
“这是唐家的家事，”唐锋南的语气依然很淡，但声音异常森冷，“没资格插手的自觉退到外面去，否则别怪我不留情面。”
人群顿时喧哗起来，有一部分识趣的人开始往外走，可还有很多人厚着脸皮不愿意离开，所幸他们要等的吴律师终于赶到了。
吴律师已经给唐家做了十几年的律师，唐老爷子病逝的时候就是他帮着唐雅梦处理唐家各项事务，如今竟连唐雅梦也不在了。其实吴律师也对这些目地不纯的亲戚们觉得反感，但唐浩初今年才不到五岁，离成年还很远，在他成年以前，无论按法还是按理，他都无法接手这一大笔遗产，他所继承的所有财产都得由他的监护人掌管。
唐家并不是什么小门小户，随便挑一样的字画古董拿去拍卖行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哪怕杜景也通过广告赞助和赛事分红赚了许多钱，——这也是唐雅梦死后会蹦出来这么多亲戚的原因。他们觊觎巨大的遗产，想要唐浩初的抚养权，却连唐浩初有没有吃饭都懒得管。
吴律师宣布了唐浩初是正统的继承人，又拿出档案袋里各项财产公证的文件，唐锋南管也不管那些文件，不浪费时间的直接打断吴律师道：“我对唐家的东西不感兴趣，我只想知道抚养权的归属。”
吴律师自然是认识唐锋南的，面带尊敬地开口：“大小姐走得突然，也不曾留下遗嘱，所以我有权处理的只是财产问题，关于小少爷的去留要遵循小少爷自己的意见。”
唐锋南将视线重新落回到唐浩初身上，并重复了一下之前被因为被打断而没说完的话：“我叫唐锋南，你可以叫我小舅，也可以直接叫我名字。”顿了顿，“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说完后甚至努力露出一个和善的笑，而他的五官天生就长得冷厉，可能一辈子都没跟谁露出这样柔软的笑，也知道自己笑起来可能比不笑还吓人，肯定不讨小孩喜欢，却还是想尽量表明自己的善意。
小家伙看看他，依旧是那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长睫毛像鸟类的翅膀般扑扇扑扇，竟扑扇得唐锋南有点紧张，然后听到小家伙开口唤：“唐锋南。”
软嫩嫩的嗓音奶呼呼的，听起来又乖又甜又惹人疼。
竟亲昵得宛若相处多年的亲人。
唐锋南心头莫名一暖，他身边的两个手下心里却暗暗一惊。——就算他们老大还没全面接手帮派之前，也是人人见了都要道一声南哥或南爷，从来没人敢直呼其名，如今却被一个四五岁的小娃娃轻轻巧巧地叫了全名。
然而小家伙完全没当回事，又直呼了一声唐锋南的名字，然后道：“我饿了，你可不可以带我吃东西。”
明明是疑问句，却用了一个肯定的句式，在两个手下听起来甚至有点像命令的语气，但他们老大似乎没察觉出问题，只沉声说：“好。”
于是唐浩初伸手抓住了唐锋南的袖子，同时将拿不下的小熊递给了唐锋南。
唐锋南是有一点洁癖的，加上满脸的生人勿近，平常没人敢主动碰他，可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接下了小熊，并握住了抓住他袖子的小手。他这些年经历过风风雨雨，养成了不管干什么都要空出一只手随时用来拔枪的习惯，否则会觉得全身都不自在。然而此时此刻，他一手拿着灰扑扑的小熊，一手牵着白嫩嫩的小手，完全空不出另一只可以拔枪的手，却意外地没有感觉到不自在。
唐浩初的小短腿走路太慢，唐锋南干脆把他抱了起来。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就像中邪一样，内心深处似乎有个声音说，抱住他，抱紧他。见唐锋南就这样把刚刚继承了巨额遗产的‘金宝宝’给抱走了，屋里的其他人极其不满，却又不敢开口抗议，只有吴律师对唐锋南道了句：“还有许多手续需要您亲自签字和办理……”
唐锋南立即吩咐自己左手边的叫阿K的手下留下来办手续，又让吴律师把需要他签字的东西整理好了交给阿K，他签好后再派人送来，说话的过程中脚步始终没停。
因为要忙着带怀里的小家伙去吃东西。
等待上菜的时候，唐锋南先跟服务员要了一杯牛奶。唐浩初一边喝奶，一边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珠一眼不错地看着唐锋南，竟看得唐锋南有些不自在，又因那水汪汪的眼神生出从没有过的柔软。
直到饭菜来了，唐浩初才把目光从唐锋南身上转移到吃的上，小身体坐得非常端正，小胖手搭在桌子边，瞧着就像个小猫崽儿。
他先用勺子挖了一块离他最近的豆腐蒸蛋，香喷喷地吃进嘴里，两只小脚甚至满足地在凳子上晃了晃。可惜包间的桌子太大，他的手又太短，稍微远一点的菜挖起来就有些费力了，唐锋南看在眼里，便开始动手给他夹菜。
本来唐锋南是要送到他碗里的，却不料饿坏了的唐浩初直接用嘴巴将菜叼了去，然后便吞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咀嚼。小家伙吃得太香了，眼睛都眯起来，吧嗒吧嗒地吃完，又睁着圆滚滚的眼睛等着人喂下一口，张嘴等待投食的模样真真就是只小猫崽儿。
唐锋南亲情缘薄，从小被生母丢弃，在孤儿院孤零零地过了几年，后来被没有儿子的唐老爷子收养，刚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又被混帮派的生父找上门来，怕连累到唐家而从唐家离开。加上天生冷血，所以和任何人的关系都很淡，也不喜欢和谁牵扯感情，总觉得是种麻烦，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这么耐心仔细地喂一个小孩儿。
灯光下认真吃东西的小家伙跟水晶做的一样，精致又漂亮，皮肤好得没话说，让人忍不住想捏捏是不是手工雕琢的假娃娃。但假娃娃不会吃东西，更不可能吃那么多，——一天没吃东西的唐浩初是真的饿坏了，一直吃到肚子滚圆才罢休。
唐锋南第一次带小孩吃饭，也不知道到底该吃多少合适，见他要吃就只管投喂，一不小心便喂多了。胃部的饱胀感本来就要过一阵子才能传到大脑，当人感觉到胃胀，其实已经很饱了，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唐浩初开始觉得肚子越来越涨，动一下都觉得难受。
唐锋南抱着吃撑到动都动不了的小孩儿上车，而小家伙就像打蔫的小鹌鹑似地缩在他怀里，也不哭闹，只委委屈屈地瘪着嘴巴，小模样可怜极了。系统这时终于有了动静：“——叮，欢迎宿主来到新世界。”
果然如唐浩初之前判断的那样，这个世界的时间线比上个世界又退后了二十年，从九十年代初变成了七十年代初。主要任务依然是‘子承父业’和‘人设不崩’，此外还会随机发布一些日常学习任务和特殊学习任务。
“在这个世界里你父亲的职业是一名拿过许多奖项的顶级赛车手，母亲则是一位没有正式职业也不需要做什么事的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千金小姐。但她有两项很厉害的技能，这两项技能也和赛车一样需要达到最好。”
每次技能都不是什么正常的东西，唐浩初已被不好的预感笼罩，然后听系统说：“一个是撒娇技能，另一个是作死技能。”
系统还补充道：“宿主这次的运气很好，这两个技能都非常容易，拿撒娇来说，随时都能有千百种撒娇的方式，比如什么亲亲抱抱举高高，什么超委屈要哄，不哄就哭给你看等等。作死就更简单了，请宿主尽情发挥你的思维和创意，你可以作天作地作空气，任何事都能拿来作一作……”
唐浩初听得有点无语，身体稍稍动了动，觉得胃又难受了，忍不住往唐锋南怀里又缩了缩，几乎要缩成一团小球球，然后眨着湿乎乎的眼睛说： “小舅舅我难受。”

第77章 撒娇的小作精2
唐锋南平生第一次感觉到了为谁心疼的滋味。他从来没照顾过人，更别说照顾一个这么娇气的小孩儿，完全不知道怎么哄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会催着司机赶快开去医院。
但唐浩初不愿意去医院，——被医生和护士询问胃疼的原因时回答说是吃太多撑着了，也太丢人了，所以要面子的小少爷非常坚决地表示出不想去医院的意思，然后主动拉住唐锋南的手，“小舅舅给揉揉。”
那双比成年人明亮数倍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目光里满满都是惹人疼的信任，奶声奶气地强调：“揉揉就好了。”
唐锋南见过各种形形色色的人，还从没见过这样不怕生又乖巧可爱的小生物，这也是他活了二十四年以来头回有人主动拉他的手，忍不住愣了愣。怔愣的同时，手掌已不经大脑思考地放在了小肚皮上，然后因为它鼓胀的程度而皱起眉。
这么大一点儿的小肚子哪能装多少东西，回想起自己之前喂过的食物，唐锋南顿时对自己喂太多了的事感觉非常后悔。他的手劲本来就大，担心之下手上用力更大，尽管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小心了，却还是把对方弄疼了。
只听小家伙软乎乎地痛呼出声，听得唐锋南全身都抖了一下，忙收回手，表情带着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担心：“是不是按得太用力了？”
唐浩初立即重重地点头，小奶音带着谴责：“嗯，太用力了！”
连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都透着谴责，嘴巴委委屈屈地撇着，活像一只被欺负了的小奶猫。唐锋南平日里杀人都不眨眼，眼下却堪称束手无策地道歉道：“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大概是看他道歉的态度很端正，小家伙委屈了一会儿，又重新朝他摊开肚皮，奶声奶气地认真强调：“要轻一点哦。”
于是这次唐锋南用的力道非常轻，完全就等同于抚摸了，就跟给小猫崽顺毛一样，不疾不徐小心翼翼地在胃部来回轻抚，终于顺了小家伙的心意。
被温暖的手掌揉得舒服了，唐浩初把小肚子摊得更开，那可爱的小模样让人心尖发软。但真正让唐锋南心尖发软的是小家伙全然信任的姿态，——像他这种人，最渴望得到的是信任，最难得到的也是信任，怀里这份毫无保留的信任对他来说比什么都美好和珍贵。
却不知唐浩初在这个世界的纨绔特色正是天真执拗，很容易相信别人。系统那边已经在介绍了：“虽然宿主在本世界所穿的角色父母早亡，但因为受到父母性格的影响，极其天真和执拗，对人毫不设防，也不懂得屈尊纡贵，心态宛如巨婴，最后不仅因为偏信于人被骗身骗心，骗光了所有遗产，成了港城的笑话，唐家企业也改名易主，结局十分悲惨，所以任务二‘人设不崩’的任务要求便是保持本世界的纨绔特色‘天真执拗’。”
这人设唐浩初其实已经猜到了，——父母双方中一方是被娇养到经不起半分打击的千金小姐，另一方是执着追梦且不在乎身外之物的赛车手，这种天真好骗的巨婴人设一点也不意外。不过他现在有了新的‘家长’，被不被骗的事应该由家长操心才对，他只需要保持‘天真’就好。
吃饱了本来就会犯困，小孩子的身体又容易精力不足，唐浩初这边才刚刚觉得胃不难受了，那边便随着摇摇晃晃晃的车产生了困意。虽然唐锋南的怀抱有点硬，但是很暖很结实，唐浩初用小短手揉揉眼睛，打了个小哈欠，在唐锋南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无辜的睡脸正对着唐锋南，粉嘟嘟的小嘴巴还像没喝饱奶的小奶猫般凭空嘬了嘬，唐锋南的姿势顿时变得僵硬起来，像抱着个炸弹般一动也不敢动。所幸他的耐力练得极好，僵立再久也没问题，而且目的地很快到了。
唐锋南在新城区和旧城区各有一个住处，但他最常住的是位于老城区的老宅。宅院的构造非常巧妙，据说是风水宝地，又在保留原有历史特色的基础上进行了翻新和改进，显得气派又时尚。
抵达老宅的时候唐浩初已经完全陷入了深眠，小肚皮一起一伏的，小呼噜都打起来了，但要凑近了听才听得到。唐锋南小心地抱着他下车，没舍得喊他，还把脚步放的更平稳，唯恐把他弄醒了。
这一举动却让那些训练有素的佣人们忍不住瞪大了眼。他们冷厉严肃的主子什么时候会抱孩子了？这孩子又是从哪里来的？
之前没来得及准备儿童房，唐锋南便将小家伙带到了自己的卧室，于是佣人们惊讶地看着有洁癖的唐锋南将小孩一路送去了主卧。把人放进屋之后，唐锋南又回到前厅，让管家把所有佣人都叫了出来，本就冷厉的语气比平日更多了骇人的威慑力：“这是我外甥，也是这个家的新主人，因为年纪还小，所以不管我在不在，我都不想听到有人敷衍和怠慢他。我不曾苛待你们，也希望你们守好本分，若有谁敢怠慢小少爷，别怪我手下无情。”
管家和佣人深刻地认识到了唐浩初的重要性，连连称是，吩咐完佣人，唐锋南又吩咐手下去买小孩子需要的东西，还亲自列了要购买的清单。
比如外套鞋子袜子等衣服，还有小孩子喜欢的图书和玩具，家具也要换，坚硬的实木桌椅换成柔软的儿童沙发，衣柜也换成矮一点的儿童衣柜，地面加铺一层毯子，就算摔跤也不会疼。
跟在唐锋南身边的人办事效率都非常快，等唐浩初睡醒的时候，大部分东西都买来了。唐浩初一睁眼就看到旁边的枕头上放着一套儿童睡衣，胸前和背后都印着可爱的小熊，仰着小胖脸歪着脑袋一本正经地卖萌。
他伸手摸了摸小熊，发现质感摸起来特别舒服，于是脱掉了身上质地偏硬的衣服换成了小熊睡衣，唐锋南打开门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小熊睡衣的白嫩嫩小包子躺在床上拱啊拱地套睡裤，四脚朝天的模样滑稽又可爱，包子脸上却一本正经的特别严肃，仿佛在干什么了不得的大事。
唐锋南顿时被萌了一下，“浩浩醒了？”
唐浩初其实还很困，以至于神色看上去有些迷迷糊糊的，下床走路甚至差点摔着。唐锋南见状，伸手将他抱起来，另一只手不受控地在他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上揉了揉。细细软软的头发摸起来像某种毛茸茸的小动物，让人越摸越想摸，唐锋南忍不住多摸了两下，然而小家伙脑袋一歪躲开了，然后像鸵鸟一样将头埋进唐锋南怀里拱啊拱，拱得只露出一个小屁股。
唐锋南把只顾着埋头而不管屁股的小鸵鸟抱进了餐厅，这会子正是晚饭时间，厨娘做了很多菜，诱人的香味让唐浩初重新抬起了头，但没有全露出来，只露出一点软软的头发和一只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透过唐锋南的领口和肩颈偷偷朝香味传来的方向看，像偷窥猫咪行踪的小老鼠，厨娘和佣人看在眼里，简直手痒得想摸一摸。
唐锋南并不重视口腹之欲，做得好不好在他吃起来都没什么区别，导致厨娘很没有成就感，今日家里好不容易来了人，还是个极受唐锋南重视的小少爷，所以做了满满一桌吃的。而厨娘的做菜水平本就厉害，今日又下足了功夫卯足了劲，唐浩初中午跟着唐锋南临时去的那家餐厅自然不能与之相比，菜的品种也比那家餐厅丰盛得多，除此之外还有诱人的甜点。
相对于不计较口味的唐锋南，唐浩初对美食的喜爱程度几乎要和学习齐头并进了，一双眼睛因为美食而亮的像星星，在得到唐锋南说可以吃饭的允许后，立即伸出小短手去夹离自己最近的肉。看他吃得香，唐锋南却不像之前那样一味觉得欣慰满意，而是很怕他再次撑着，甚至按照正常儿童吃饭的标准在旁边时刻估算着他的饭量，并在他动手夹糯米甜点的时候制止了他：“糯米吃太多不易消化。”
于是唐浩初转而去夹糖排，却不料再次被制止了。
“肉吃太多也不容易消化。”唐锋南顿了顿，又说：“晚餐本来就不宜多吃，喝点汤吧，喝骨头汤能长个子。”
唐浩初不高兴了，——任谁吃饭时三番四次被打断都会不高兴，何况他在前两个世界里被惯坏了，立即摆出了生气的架势，腮帮子都鼓了起来。
可他一双大眼睛萌萌软软的，脸颊像小河豚一样圆嘟嘟的，自以为气势很强，其实唬不住半个人，唐锋南看在眼里，只觉得自己好像看到了一只炸毛的小奶猫，唇角不由勾出半抹浅笑。
那抹笑被唐浩初瞧见了，顿时更气，先是用水汪汪的眼睛瞪了唐锋南一眼，然后便耷拉着耳朵转过头不理人了。
简直太可爱了，怪不得那几个年轻时动辄喊打喊杀的帮派元老如今全缩在家里逗孩子，喊都喊不出来。唐锋南一边想着，一边努力将唇角的笑意压下去，伸手揉揉小家伙的脑袋问：“怎么了？”
小家伙的心思完全藏不住，才问一句就不打自招：“我才没有生气呢。”
口里说没气，嘴巴却委屈地瘪着，小尾巴都要打结了。唐锋南觉得心软得要命，解释说：“我不是不给你吃，只是怕你再像中午那样吃多了胃疼。”
其实唐浩初已经饱了，——唐锋南的眼神特别毒，在旁边把饭量估算的很准，是算得差不多了才出言制止的。尽管唐浩初开始越来越明显地感觉到胃里饱了，却还是不愿意轻易接受唐锋南的解释，哼哼唧唧地表示可以不再吃肉，但也不要喝骨头汤，要尝一口咖啡才行。
一般人都是早餐时喝咖啡，但唐锋南习惯晚上也喝一点，所以佣人专门给他泡了一杯，就摆在他跟前，香味非常浓郁。唐锋南皱起眉再次表示否定：“小孩子不能喝咖啡。”
唐浩初立即拧起眉尖儿，“谁说不能的？”他奶声奶气地争辩：“咖啡的烟碱酸含有维他命B等营养成分，能促进代谢机能，消除疲劳，对皮肤也有益，还能刺激胆囊收缩，预防胆结石……”
唐锋南简直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也没去想他还不到五岁的年纪是怎么懂那么多的，大概所有带着家长滤镜的家长都觉得自家小孩聪明的毋庸置疑，理所应当。于是唐锋南的关注点全放在了小家伙的表情上，——天真执拗的小少爷会把所有情绪都写在脸上，一眼就能看透他的想法。他表面上争辩得认真，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却睁得圆圆的，显然做好了若不给他喝一口他就要耍赖和闹腾到底的准备，像初生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奶猫，下一秒就要呲出尚且稚嫩的小尖牙扑过来咬人。
“好吧，”唐锋南最终答应了，“只能喝一口。”
唐锋南本来想着咖啡很苦，小家伙喝一口肯定就不愿意再碰了，却又担心小孩子的味蕾太娇嫩，很矛盾地怕苦着他，忍不住给他放了点奶和糖，加进去一点点搅匀了，才给他递过去。
唐浩初总算满意了，——他其实并没有多想喝咖啡，只是被惯坏了，不喜欢遭到拒绝。唐锋南只见小家伙像得到胜利一样带着点小骄傲的神色接过咖啡杯，仿佛是一只被娇宠着长大的小猫，让人忍不住想故意摸摸他逗逗他，甚至小小地惹恼他，让他用并不尖厉的小爪子抓自己几下。
吃完饭唐锋南带着唐浩初去了紧挨着主卧的儿童房，手下人已经按照吩咐把屋里的家具都换掉了，还买了许多图书玩具，多到几乎要堆积成山，唐浩初看了一眼，屈尊降贵地表示还算满意，然后从玩具山里拿了一辆小小的玩具车，“送给你哒。”
唐锋南正在想地毯还是不够软的事，没有第一时间接过来，再低头就见唐浩初一本正经地仰着小脑袋用一副‘你怎么还不接下来谢主隆恩”的表情看着自己，顿时一个激灵，忙把玩具接到手上，也没仔细看它究竟是什么，只管竭力向小家伙表示自己收到东西的高兴和喜欢，“谢谢，我很喜欢。”
“小舅舅也喜欢车吗？”唐浩初的小奶音立即染上了雀跃，“我也喜欢车！”
唐锋南这才意识到手里拿的是玩具车模型，心里咯噔一声沉下来，迅速升起了不好的预感，而唐浩初那边已经转身将所有玩具车都扒拉出来，用雀跃的小奶音继续道：“你看这里还有一套赛车模型，特别酷！我长大了准备当一个全世界最厉害的赛车手，还要……”
话没说完就被唐锋南疾声打断：“不许当赛车手！”想起唐浩初的生父杜景就是玩赛车时出的事，唐锋南连脸色都变了，甚至明令禁止道：“赛车不是什么好职业，以后不能玩赛车也不准碰赛车，听到了吗？”
唐浩初被凶得愣了愣，眼睛瞪得大大的，下一秒就像小老虎一样凶了回去，“我就要玩赛车，我不要你管！”
但小老虎的凶是强撑出来的，还没凶起来，自个儿就先委屈上了，眼圈一下子红了，像一只可怜又装凶的小流浪，呲牙咧嘴地举起幼爪示威，那双努力大睁着瞪人的眼睛却聚起了水汽，像受了极大的委屈，睫毛颤巍巍地眨巴着，似乎下一秒就有水珠掉下来。

第78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开始有点后悔，觉得自己的语气的确是太严厉了，但其实他已经尽力收敛了，——他平日吩咐属下也是这样的语气，而且比这骇人得多。发怒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会骇得手下人大气都不敢喘。
于是唐锋南忍不住唤了一声浩浩，语调带着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疼哄的味道。而小孩子就是这样，不哄还好，一旦哄了，就算不委屈也会觉得自己超委屈。小家伙眼里的水汽到底还是聚成泪滴掉下来了，圆滚滚胖嘟嘟的，砸碎在同样胖嘟嘟的小短手上。
他哭，却只默默地流泪，白生生的小牙齿在粉嘟嘟的唇上扣得紧紧的，没有发出半点声息，小短手则依旧紧紧抓着之前拿的赛车模型，一双大眼睛也依旧很凶地瞪人，然而连轻颤的睫毛都在比比划划地诉说着委屈。
这世上每个小孩都会哭，其中还有许多小孩非常擅于干嚎和假哭，但唐浩初是实打实地真哭，并且像个水做的宝宝一样，第一滴泪掉完之后，接下来的眼泪就止不住了，泪水很快把睫毛打湿成一簇一簇的，像淋了雨的墨色蝴蝶般蔫巴巴地耷拉在白里透红的皮肤上。
唐锋南看在眼里，越发后悔和心疼，再次开口哄：“浩浩乖，别哭了。”
唐浩初总算哭出了一点声音，像呜呜咽咽的小兽一样，小肩膀一耸一耸的，并且低下了头，不再强撑着凶巴巴地瞪人了，只闷声闷气地用指控的语气道：“你凶我，我不要在你这里住了……”
奶呼呼的声音直直往人心里钻，唐锋南这才真正体会到养孩子的难处。年纪太小的孩子本来就不爱听话，跟他讲道理也听不进去，自己还能先委屈上，偏偏他一委屈，长辈就忍不住开始心软。
反正唐锋南已经心软得不行了，但他真的是不会哄孩子，只会干巴巴地皱着眉重复说别哭了。那张脸天生生得冷，明明皱眉的原因是出于担心，看起来却像极了生气和不耐烦。
本来随着他的哄声停止了呜咽的唐浩初偏偏又在这时偷偷抬起头看了一眼他的脸色，重新委屈起来：“你不喜欢我，还凶我，我不要跟你住了，我要回家了……”
嘴上说着要回家，腿上却跑去了下午睡过的主卧，然后气鼓鼓地冲进屋把门一关，还踮着小脚从里面插上了插销，把真正的房间主人唐锋南反过来给关外头了。
被关在门外的唐锋南有点懵，但意外的是，他一点也不生气，只觉得可爱和好笑。小家伙果然还小，刚才这架势完全就是玩过家家时，嚷嚷着说我生气了再也不和你玩了，却依然赖在对方的家里不肯走，好等对方来哄自己的小娃娃。
却不知唐浩初只是为了完成系统刚刚发布的第一个日常学习任务。
任务名称是每日一作，任务内容顾名思义，每天都要找机会作一作，而且从今天起一直到主要任务一‘子承父业’完成为止，一日也不能落下。眼看今天就要过去了，唐浩初必须要抓紧时间作一次才行，所以把自己关在屋里死活不出来。
唐锋南有一百种方法可以开门，比如喊管家拿钥匙甚至直接抬脚踹开，可是他通通没有用，只管耐心地站在门外一边敲门一边唤唐浩初的名字。
管家其实已经跟过来了，但因为没接到唐锋南的召唤，不敢贸然走近，只站在走廊的另一头随时等着待命，然后非常新鲜地看着唐锋南被关在了自己的卧室外面。
这场景换谁见了都觉得新鲜，——唐锋南高大的个子杵在门口，用堪称低声下气的姿态敲着房门哄着屋里的人开门，辛亏老管家数年前就将镇定的功夫练得炉火纯青，否则早就惊讶失色了。
过了好一会儿门里的小作精才终于有动静，装模做样地伤心地哼哼了两声，也不说话。唐锋南在外头继续哄道：“浩浩，开开门好不好？”
“不要，”小奶音凶巴巴的，“你凶我，我生气了，我要回家了，不要再见到你了。”
“我不是故意凶你的，”唐锋南认真解释，“我是你舅舅，关心你喜欢你都来不及，怎么会凶你呢？”
大概是被关心和喜欢这两个词取悦了，小作精的表情有那么一点点满意，然后听唐锋南接着道：“这里就是你的家，你要回哪去？我说过会好好照顾你，你……”
“这里才不是我的家，”一提到家，小作精又作起来，委委屈屈地说：“我没有爸爸妈妈了，也没有家了，我是没人要的小孩了，全世界就属我最可怜了……”
越说就觉得自己可怜的不得了，天底下谁都没有自己可怜，小奶音带着明显的难过，唐锋南一听怎能不心疼，可他实在是不善言辞，之前很容易想出来的哄人的台词已经用完了，想哄的话又要绞尽脑汁地再想一遍。
管家全程看着，莫名觉得有点好笑，忍不住抽了抽嘴角。
常言道一物降一物，风光了好些年的冷血无情的南爷今日可算是遇到对手了。
所幸小作精自觉着作得差不多了，总算同意开门了。
唐锋南瞧着他原本水润润的大眼睛变得红通通的，还耷拉着耳朵，像只可怜兮兮的小兔子一样，还是那种毛绒绒软哒哒的小兔子，不由把人抱起来轻轻拍了拍后背，“好了，不哭了。”
唐浩初作完之后又恢复了乖巧，用脑袋蹭了蹭唐锋南的心口，小奶音有点哑，“你以后不准再凶我了。”
“我不是故意要凶你，只是不支持你玩赛车。”唐锋南抱着唐浩初的姿势虽然是哄小孩的姿势，语气却把他当作和自己完全平等的大人，认真解释道：“赛车真的不是什么好职业，又辛苦又不安全，你还小，人生还很长，还有无数个更好的职业等着你选择。”
“可我已经选好了，”唐浩初的语气同样认真：“而且我不怕辛苦。”
唐锋南当下没再说什么，心里却对这件事毫不松口，并暗暗计划着要让小家伙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转移对赛车的注意力，把赛车的事完全忘掉。他的行动力向来惊人，什么事情一旦有了想法很快就会付诸实践，第二天下午家里便来了个教钢琴的家庭教师。
可惜唐浩初对钢琴没有半点兴趣。
他在第一个世界里为了拍威廉沃森特的电影禁忌之恋而认认真真地学了大半年钢琴，以他的大脑，轻轻松松就抵达了专业水平，弹琴的情感虽然不到位，但技巧绝对没问题，如今面对钢琴老师教的幼儿版的初级琴曲，自然觉得无趣。
于是在唐浩初再三表示不想学钢琴的抗议及‘每日一作’之下，钢琴老师只教了短短一个星期就被唐锋南换成了书法老师。然而唐浩初也学过书法了，光医书就手抄了一大箱，还是第二个世界里的唐爷爷亲自教的，教的比任何老师都耐心和认真。
书法老师自然也在一个星期之后被换掉了，唐锋南想着估计是唐浩初年纪小坐不住，又是个男孩子，喜欢动的不喜欢静的，所以换了个跆拳道的教练。
却不知第一任舅舅魏荣缜找的跆拳道教练用的也是这种一板一眼的教学方式，当时有霍彪做陪练，并不觉得乏味，如今就唐浩初一个人跟教练重复学着以前学过的动作，显得特别枯燥和乏味。
跆拳道教练最后同样逃不过一周后被换掉的命运，唐锋南倒是没有因此而着急或气馁，只在晚饭时耐心地问唐浩初：“钢琴、书法和打拳都不喜欢吗？”
唐浩初摇摇小脑袋，“老师弹的琴曲太简单了，我一下就学会了。书法也是，我都会写好多好多字了，老师还在写最简单的横和竖。打拳则是野蛮人做的事，不够优雅，不适合我。”
若忽略他软软的小奶音和骄傲的小语气，讲话的架势简直像个小大人似的，可爱的让人忍不住想摸摸头，但任谁都觉得他所说的琴曲简单以及会写很多字只是在说大话。唐浩初最后奶声奶气地总结：“我觉得还是赛车最酷了。”
唐锋南实在有些头疼。记得小家伙的爷爷杜深生前也是个赛车爱好者，到了杜景那里就变成了出色的专业车手，不由感叹遗传的可怕，有些东西怕是根深蒂固的，很难更改。唐锋南微皱着眉，望着唐浩初那双肖似于唐雅梦的漂亮的眼睛，开始努力想唐雅梦喜欢的东西。
小孩子总不能只遗传到父亲的喜好，母亲也非常重要，但唐锋南回想了很久都没想到唐雅梦具体喜欢什么。唐锋南八岁那年被唐家收养的时候，唐雅梦已经到了十五六岁可以恋爱的年纪，时隔太久，唐锋南对她的记忆有点模糊不清了，只记得她非常漂亮，对他也很好，只是性格特别娇气，经常会闹小脾气，却并不让人讨厌。一些豪门小姐会的东西她都能做的很好，比如钢琴、西洋画和交谊舞，但没有对任何一样表示出明显的兴趣。
唐锋南决定还是从钢琴和西洋画这两样入手，他问过专业的幼儿教育家，说小孩子本来就没有定性，学任何东西都要学半年以上才能真正确定他到底有没有兴趣，一个星期是远远不够的，所以重新找了个钢琴老师。
之前的三个老师全是男性，相貌也比较普通，唐浩初还为了完成每日一作的任务故意跟唐锋南抱怨老师长得不好看，所以这回是特别漂亮的女老师。但对方并非正规的钢琴老师，而是经常假借公事来找唐锋南的李家大小姐李彗茹。
唐锋南如今带着帮派洗白成功全靠李家老爷子的帮助，很难把李彗茹拒之门外，而李彗茹正是在过来找唐锋南的时候听到唐锋南的秘书在联系幼儿钢琴老师，立即向唐锋南毛遂自荐，说自己钢琴弹得非常好，又保证自己一定会教好唐浩初，还说自己特别特别喜欢小孩子。但实际上醉翁之意不在酒，她真正喜欢的只有唐锋南。
李彗茹的钢琴水平其实不怎么样，也没有教孩子的经验，甚至不喜欢小孩子，加上急于教出点成绩讨唐锋南喜欢，在发现唐浩初心不在焉的时候脸色立马难看起来，语气都带着明显的不耐烦：“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话？我刚刚教的你听懂了吗？”
唐浩初顿时不高兴了，也不说话，跳下椅子转身就跑掉了。任性的小少爷，连小背影看上去都气鼓鼓的，李彗茹在后面疾声喊：“喂，你要去哪！快给我回来！”
她还不知道唐浩初在唐锋南心里的地位，觉得他只是个外甥，而且是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甥，管家和佣人却深知唐浩初究竟有多重要，一脸紧张地纷纷追了上去。
唐浩初迈着小短腿直接出了客厅，跑进了院子。院子里正好有一棵低矮的枫树，男孩子没有不会爬树的，唐浩初一下就爬到了树杈上。
管家和佣人看了，简直吓得心惊肉跳，又不敢强行爬上树把他拉下来，站在树下急得不行，“小少爷，你到树上干什么，快下来，小心别摔着了……”
很显然，‘每日一作’的时间又到了。佣人们急成一团，小作精却一本正经地坐在树杈上，悬空晃着两只小脚，穿着唐锋南专门找人定做的英伦风的套装，配上白嫩精致的小脸，简直像童话故事里的小王子。然后老神在在地说：“我要在树上等小舅舅回来。”
其实爬个树不算什么，再等一个月小家伙就五岁了，再等一年就能上一年级了，这个岁数的小孩爬高爬低上房揭瓦的比比皆是，但管家还是给唐锋南打了个电话。唐锋南之前吩咐过了，不管唐浩初有什么事，不管事大事小，都要打电话跟他说一声。
唐浩初坐在树上慢悠悠地看着落日，孤单的小身影像个没人要的小可怜，但其实心里一片沉静安然。不知过了多久，急成一团的佣人也突然跟着静下来，还缩着脖子悄悄往后退了退，唐浩初低头一看，竟看到了匆匆赶回家的唐锋南。
大概是赶的有点急，唐锋南的头发有点凌乱，领带也扯开了一点，略显松散地挂在脖子上，露出形状明显又性感的喉结，下了车便大步朝唐浩初的方向走去。
家长回来了，小少爷却一点也不觉得心虚，反而十分生气地哼了一声，然后翻转小身体，只留了一个乌泱泱的后脑勺给唐锋南。
唐锋南哪顾得上计较他的态度，只管开口道：“浩浩，树上不安全，快下来。”
深秋正是枫叶正红的时候，唐浩初就坐在长满了红枫的枝桠上，衬得肌肤如雪，眼瞳如墨，特别惹人疼，声音却恶声恶气的，蹙着小眉头说：“不要。”
“先把身体转回来，再扶着树杈直接跳下来，舅舅能接住你，”唐锋南朝唐浩初伸出双臂，结实有力的臂膀充满了安全感，“听话，再不下来就要挨罚了。”
一听到挨罚，小少爷立即转回头狠狠瞪向唐锋南，清透明亮的大眼睛努力折射着很凶的光，就像一只明知斗不过对方也绝不要输在气势上的小花猫，还要强撑着露出小尖牙和小爪子示威。待小尖牙和小爪子都被人按住了，他就会用那双大大的猫儿眼无辜地盯着人瞧，瞧得人心疼又心慌。
但小花猫最后到底还是按照唐锋南的指示乖乖地跳下来了，被唐锋南稳稳地接在怀里，然后用软软的小包子脸蹭了两下唐锋南的下巴，又用软糯糯的小奶声叫了两声小舅舅，闷闷地说：“我不要学琴，更不要跟新老师学琴。”
李彗茹也跟过来了，就站在唐锋南身边，听了这话正想要跟唐锋南说唐浩初有多么不听话，却不料唐锋南不分缘由便皱起眉质问她：“你做了什么？”
唐浩初随即直言不讳地先一步告状：“新老师的脾气很坏，而且弹琴水平比之前的钢琴老师差好多，教的曲子也比之前的更简单……”
李彗茹的弹琴水平的确一般，但自觉得教一个孩子绰绰有余，立刻怒言反驳：“你一个小孩懂什么，我的水平怎么差了？我教的曲子你会了吗，还说简单？从头到尾一句都没有好好听讲，你这样的小孩子学什么都学不好！”
“我当然会了！”唐浩初不满地扬起小脑袋道：“我弹琴可厉害了!”
这话连唐锋南都保持怀疑，更别说李彗茹了，但一般人都不会跟一个不懂事的孩子计较，她却偏要跟唐浩初计较，不依不饶地要他回客厅弹给她听。
然后她就被打脸了。
唐浩初坐在琴凳上，完整且流畅地弹了一段不算太难但也不简单的钢琴曲，手虽然小，但意外的灵活，对力度的控制能力也特别好。手小的唯一问题是不能弹八度音，但有那么多曲子可以弹，不一定非要弹带八度的。
以他的年纪来说，这水平已经很惊人了。小家伙弹琴的举止有种小大人似的优雅，又带着些傲然的神色，像城堡里高高在上的小王子，耀眼的仿佛会发光。唐锋南记得之前的钢琴老师教的都是简短的儿歌，没教过完整的音乐作品，忍不住问：“浩浩怎么会弹这首曲子？”
“之前的钢琴老师示范过了啊，”唐浩初挺了挺小胸膛，“示范过了，自然就会了。”
唐锋南没花多长时间就接受了自家小孩恐怕是个天才的事实，但随之而来的除了骄傲，是更大的担忧。

第79章 撒娇的小作精
毕竟天才都是疯子这句话由来已久，之所以有这句话，绝大部分原因是他们对自己的事业或梦想有近乎狂热甚至疯魔的坚持，没有任何人或事能够阻挡。但也正是因为这种狂热的坚持，他们才能挑战极限、创造奇迹，他们甚至不在乎名利，世人看中的金钱和所谓的成功在他们眼里也只是微不足道的附属品。
所以唐浩初一心要玩赛车的话，唐锋南根本阻止不了。想着赛车的超高死亡率和杜景当年在赛场上死亡的悲剧，唐锋南就忍不住觉得异常担心和焦虑，连晚饭都吃得心不在焉，食不知味。
唐浩初却开心的很，——今晚厨房做了好几道甜点，他趁着唐锋南心神不属的功夫猛吃甜点，浑然不知唐锋南的担心。所以待唐锋南回过神之后，唐浩初已经把一碟芒果班戟吃得差不多了，糯米糍和椰汁糕也吃了好几个，正经的饭菜却一点也没吃。
唐锋南立即挡了唐浩初还要伸出去夹糕点的筷子，“不能再吃甜食了，好好吃饭。”
唐浩初悻悻地缩回小手，却还是不太甘心，长睫毛眨啊眨，不知道又在心里头想什么坏主意。他看了看盘子里诱人的点心，又看了看唐锋南的脸色，突然说：“小舅舅，你好几天都没陪我了。”
唐锋南最近几天晚上回来的很晚，到家后唐浩初往往已经睡了，今天下午管家打电话过去的时候他依然在忙，但因为担心唐浩初而提前结束会议赶了回来，否则恐怕还是要深更半夜才能到家。唐锋南之前咨询幼儿教育家的时候，也顺道问了怎么和孩子相处，得到的第一条建议就是多和孩子沟通和玩耍，对于这个阶段的幼儿，家长的陪伴比任何物质上的条件都重要。想到这里，心里有点歉疚，认真对唐浩初说：“最近这几天有点忙，吃完饭就陪你看动画片或者玩游戏，好不好？”
唐浩初似乎就在等他这句话，立刻问：“那你可以陪我玩动物园的游戏吗？ ”
唐锋南只当是类似于木头人或猜谜语这种东西，所以答应的非常爽快，“好，怎么玩？”
见唐锋南同意了，唐浩初非常高兴，连小奶音都带着小兴奋，“很简单，我当小猴，你当游客，你要喂我糯米糍、布丁、小蛋糕，棒棒糖……”唐浩初边想边认真补充：“唔，还有巧克力。”
唐锋南顿时无语了。
发现他的表情有点不对，唐浩初忙奶声奶气地强调：“你都已经答应我玩这个游戏了，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不许耍赖哦。”
这一句让唐锋南把原本要‘耍赖’的言辞硬生生咽回了肚子里，但按照小家伙的要求来办也是不可能的，小孩子吃太多甜食的坏处多不胜举，一时间竟有点进退维艰。
平日里从来都是唐锋南给别人下套，让别人进退维艰，这回竟然被人给下套了，实在是可喜可贺，帮忙给唐锋南冲咖啡的管家忍不住又一次在心里感叹起了一物降一物，——小少爷才那么一点点年纪主人就开始拿他没办法了，要是长大了还得了？
但大人总有各种不认账的法子，哪怕对待他们自己，他们都有本事得过且过地敷衍过去。唐锋南道：“既然是我当游客，我觉得我可以自主选择我喂的食物，”说着夹了一筷子唐浩初最讨厌的青菜，“我决定改喂这个了，小猴乖，快来把青菜吃了。”
小少爷自然不愿意吃，不高兴地撅起了嘴巴，小奶音严肃的不得了：“不可以更改游戏规则！游戏规则是不能乱改的！”
“谁说规则不能改？”唐锋南不紧不慢地说：“规则就是用来不断调整和修改的，比如古时候的小孩子早上六七点就要起来给长辈请安了，而现在的小孩子一直睡到太阳晒屁股了也不愿意起。”
唐浩初就是典型的晚上不肯睡早上不愿意起的类型，管家对此深有体会，最近总是因为小少爷睡到日上三竿不肯按时起来吃早饭而发愁。
小少爷显然知道对方是在说自己，嘴巴已经撅到可以挂起一个油壶了，气敷敷地抗议：“我才没有睡到太阳晒屁股，我明明把屁股都盖得好好的！唐峰南是大坏人！”
唐锋南算是发现了，小家伙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喊自己一声小舅舅，心情一般般的话就毫不客气地直呼其名，现在不仅直呼其名，还加重了语气，心情恐怕是很不好了。
不过唐锋南倒从来不觉得小家伙直呼其名有什么问题，甚至莫名间更喜欢小家伙直接叫自己的名字，但眼下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故意端着架子说：“怎么连小舅舅都不喊了？我怎么坏了？”
小少爷光顾着生气不回话，然后理直气壮地又夹了一块小甜点，表示自己太气了所以要多吃些甜食压压惊。唐锋南有点哭笑不得，觉得甜食实在是个大祸害，干脆让佣人把甜点都撤了下去，又开口吩咐厨娘一个星期最多只能做三次甜点。
小少爷听了，用气坏了的小表情狠狠瞪唐锋南，可惜对方根本不怕他的瞪视，便换了策略，转而红着鼻尖儿摆出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甚至哭唧唧地用小胖手捂住了眼睛。
这点把戏哪能瞒过眼毒的唐锋南，唐锋南伸出手在小肚皮和胳肢窝上挠了挠痒痒，只见怕痒的小少爷立即移开了捂脸的小短手，扭着小身体躲避，并露出了脆生生奶呼呼的笑声。白亮亮的小牙齿和一点嫩生生的牙床也跟着露出来，可爱的不行。
可下一秒就出事了，——扭的力道一不小心太大了，唐浩初竟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唐锋南慌忙去扶，但唐浩初是朝另一边摔的，唐锋南的动作再快也来不及了，唐浩初实打实地摔了个屁股墩儿。
小少爷是个勇敢的小少爷，并没有被摔哭，但显然气得不轻，在唐锋南试图搂着他轻哄的时候，扭过小身体坚决不理他。
唐锋南心里担心，干脆将他一把抱起来，小少爷立即挣扎着乱动，一双漂亮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放我下来，我才不要你抱……”
唐锋南继续哄：“乖啊，地上凉，给我看看摔坏了没有？”
小少爷踢腾着小短腿，“不管不管，我就是要下来……”
唐锋南只好把他放到了餐椅上，硬邦邦的椅子让他一颤，忍不住捂住摔疼的小屁股，皱起了小眉头。唐锋南也皱起了眉，“还下不下来了？”
他的语气听着有点重了，小家伙立即泫然欲泣的道：“都是你的错，你欺负我，地板也欺负我，就只有管家伯伯对我好……”
管家早在小少爷摔倒的时候就心疼的不行，听了这话更心疼，甚至忍不住要插嘴劝唐锋南温和点，不要那么强硬。
唐锋南忍不住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如今越来越体会到养小孩的不易，一开始本来只是单纯想报答唐家的恩情，只想着尽自己所能把小孩护着长大就好，却不料才短短两个月，对方就在他心里占据了无比重要的位置。以前的唐锋南就像独自夜行的兽类，从来不会在乎任何人的感受，如今却有人左右他的情绪，影响他的心情，对方开心会让他觉得开心，对方皱个小眉头也让他觉得着急，对方的任何小事都会让他忍不住担忧。
误以为唐锋南叹气的原因是因为累了或烦了，原本在闹委屈的唐浩初又偷偷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眨了眨大眼睛，默默止了委屈，并主动朝唐锋南那边靠了靠，哼哼唧唧的说：“你再哄哄我，再多哄一会儿我就不生气了。”
乖巧又别扭的小模样简直让唐锋南心里又疼又爱，把人重新搂进怀里，轻轻拍着他的背给他顺毛，听小家伙像小大人一样用语重心长地继续对他说：“你以后不能再这样气我了，再生气我真的会哭的。”
如果不加后面那句‘会哭的’，这口气就像教育小孩的家长，让唐锋南一度怀疑自己才是小孩子。
虽然没玩唐浩初原创的那个动物园游戏，但唐锋南陪着唐浩初玩了跳棋，又看了电视，还给他讲了睡前故事，一直陪他到他闭上眼睡了，才去书房忙公事。睡前故事是有关于超级英雄的，超级英雄很厉害，能保护很多人，可他还是在和反派的斗争中受伤了，于是唐浩初对唐锋南说了一句：“小舅舅，我不想要你受伤。”
短短一句让唐锋南回书房的一路上心都是暖的。
李彗茹已经被唐锋南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请走了，但她对待唐浩初的态度警醒了唐锋南。大部分人的想法可能跟李彗茹一样，觉得唐浩初只是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甥，甚至觉得他领养唐浩初是为了唐家的公司和家产，必须要让所有人都清楚地认识到他对唐浩初的重视，明确唐浩初的身份和地位，才能真正扭转这件事。
唐锋南决定给唐浩初举行一个隆重的生日宴会。
下个月就是小家伙的五岁生日，时间有些紧迫，所以唐锋南不辞辛劳亲自操办，暗地里耗费了很多功夫，用了很多财力物力，并请了很多家中同样有孩子的各界名流，以至于众人皆以能收到邀请函为荣。
唐浩初还对此浑然不知，只知道李彗茹走了之后，来了一个性格真正温柔的绘画老师。以前没学过绘画的小少爷总算安分下来好好学了一段时间，短短两个星期已经能用水彩颜料画出漂亮的静物了，甚至在老师还没教的情况下自己摸索着画肖像。于是唐锋南这日忙完回家，就看到小家伙兴冲冲地举着刚刚画的肖像画递给他看，以邀功的语气道：“看，这是我画的！”
一般人刚开始接触肖像画都不会先画自己，唐浩初画的却是自画像，虽然笔法还很稚嫩，但唐锋南一眼就能看出来画上的人是谁，下意识问了一句：“怎么画的是你自己？”
小家伙淡定地答：“我第一次画肖像，当然要找最好看的人来画，我觉得全家就我最好看了。”
自我感觉好的很呐。
不过家里从管家到花匠，都赞同小少爷这句话。唐锋南自然也是赞同的，接过他的画，认认真真地看了一会儿，夸奖道：“画的真好，浩浩真厉害。”
就算小家伙画的不好，唐锋南也会毫不吝啬的给予夸奖，何况他画得真的不错，笔触很自然，用色也很舒服。爱听赞赏的小少爷非常开心，眼睛亮晶晶的，心思都写在了脸上，“真的吗？你也认为我画的好？”
唐锋南望着他明亮的眼睛，心里觉得好笑，然后抓住了那个‘也’字，“也认为？刚才也有人说你画的好了？”
唐浩初用力点点头，指着自己说：“我啊，我觉得自己画的好。”
小表情得意的不行。
唐锋南难得地露出一个畅快的笑，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唐浩初乖乖任由唐锋南摸了，拉着他的袖子甜甜软软地问：“画的好是不是应该有奖励？”
唐锋南知道小家伙一定是馋糖了，望着他充满期待的明亮的眼睛，到底没舍得让他失望，拿出了一小罐糖。
唐浩初脸上的开心显而易见，看样子恨不得把整罐糖一口气全吞进肚子里，唐锋南忙补充道：“今天只能吃一块，其它的都要留着。”
“为什么？”唐浩初紧张地抱着糖罐，瞪圆了眼睛。
“要等生日的时候再吃，”唐锋南温声解释，“明天就是你生日了，会来很多和你差不多大的小朋友陪你过生日，你负责分给他们，好不好？”
唐浩初不等明天生日就要分糖，把糖全部拿出来摊开在床上，认真数了数究竟有多少块，然后问唐锋南：“一共有几个小朋友要来啊？”
唐锋南想了一下，尽量详细地跟唐浩初介绍道：“一个是孙会长家的独生子孙念宇，今年好像已经七岁了，一个是刘董的长孙，叫刘喆，同样比你大两岁多，一个是钱家的小儿子钱子睿，和你差不多大，还有孔家的……”
得知了人数，唐浩初开始自言自语地分糖。
“这是孙念宇的这是刘喆的这是钱子睿的这是孔安安的咦我没有了……”坚决不能让自己少了的小少爷立即重分：“这是我的这是孙念宇的这是刘喆的这是钱子睿的但孔安安没有了……”
糖本来就很少，唐锋南是怕唐浩初今天一口气吃太多才故意找了个分糖的借口，而唐浩初刚才已经把今日份儿的那颗吃掉了，所以就只剩下四颗，却有五个小朋友要分，永远也分不均。
唐锋南看他认真的模样觉得好笑，正要说话，听到他问：“小舅舅，孙念宇家里有糖吗？”
唐锋南答：“应该有吧。”
只见唐浩初果断地拿起原本要分给孙念宇的那一块剥开了，“他家里有的话，就不需要来我家吃了。”
唐锋南不由愣了愣，眼睁睁地看着唐浩初将糖放进嘴里吧嗒吧嗒地嚼完了。一分钟的短暂的开心后，小家伙又问：“刘喆家里也有糖的吧？ ”
唐锋南这回迅速摇头，“没有，他家没有糖。”
“那一定是他不爱吃。”唐浩初下了这个结论，果断地把原本要分给刘喆的那一块也剥开吃了，并煞有介事地解释：“既然他不爱吃糖，我分给他他也不会要的。”
又一分钟的开心的吃糖时间结束，唐浩初再次发问：“小舅舅，钱子睿家……”
唐锋南这回都学会抢答了：“钱子睿家里没糖，但他很爱吃糖。”
“他爱吃糖，家里却没有，绝对是他生病了不能吃。”分给钱子睿的那一块也被唐浩初剥开吃了，“他不能吃，我就更不能分给他了。”
分糖的借口竟没起到任何作用，转眼只剩下最后一块了，唐浩初悻悻地将其拿起来，才开口说了一个字就被唐锋南打断了。唐锋南这次把所有可能都想到了，甚至连孔安安是女孩子要让着她这样的话都讲了，全方位杜绝唐浩初的各种借口。
可唐浩初还是剥开了糖。只见他无辜地眨了眨大眼睛认真说：“我替孔安安查看一下这里面究竟有没有包着糖。”
唐锋南：我就呵呵了。
宴会下午三点正式开始，虽然只是一个小孩子的生日宴，却引得全港岛上下瞩目。不止因为奢华新颖的布置，还来了很多大佬，唐锋南平日里又比较低调，难得有这样的场合，黑白两道的人都想提着礼物凑凑热闹。
唐浩初被管家专门打扮了一下，穿上深色的小西装，配上白色衬衫，还有配套的黑色小皮鞋，很是神气。管家夸奖的真心实意：“我们小少爷太好看了，绝对是全港岛最靓的小少爷。”

第80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也过来了，同样不吝于夸奖，说唐浩初绝对会是整个宴会上最漂亮的宝宝，惹得爱听夸奖的唐浩初非常高兴，立即就迈着骄傲的小步伐和唐锋南一起下楼去了。
下面已经有很多客人到了，家仆们也忙忙碌碌地走来走去，显得整个大厅非常奢华和热闹，还没下去就能看到来来往往的人群。原本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在前头的唐浩初突然在楼梯口停住了步子，甚至让后面的唐锋南险些撞着他。
只见小少爷望着楼下拥拥簇簇的人们，婴儿肥的包子脸上一片严肃和谨慎，然后奶声奶气地对唐锋南说：“小舅舅，你别紧张，有我在。”
曾经见过无数大场面的唐锋南：“……”
谁紧张了？
小少爷说完，还施舍性地朝唐锋南伸出一只小短手，“喏，牵紧我，不要走丢了。”
唐锋南：我可真是谢主隆恩了啊。
于是向来威风凛凛且不知经历过多少枪林弹雨的南爷以谢主隆恩的姿态牵起了那只小短手，和小短手的主人一起迈下楼梯。
不过台阶很长，小少爷手短腿也短，走的实在太慢，唐锋南干脆将他抱了起来。唐浩初的视野顿时变高了，能更清楚地看到整个大厅以及外面草坪的全貌。几乎所有东西都被布置成卡通可爱的形状，包括如梦如幻的彩灯气球以及精心设计的花艺，就连一束小小的桌花都做成了小猫小狗等小动物的模样，外面的草坪上还用鲜花组成了一只将近两米高的小兔子，——唐浩初就是属兔的。
唐浩初曾见过很多奢华的宴会，却是第一次见过这么充满童趣的，在唐锋南怀里睁大了眼，左瞧右看，似乎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那好奇懵懂的小模样落在唐锋南眼里，被萌的又柔又软，虽然宴会厅里来了不少小孩，但他们全部加起来也不如自家小孩的一半可爱。
唐锋南身上的西装和唐浩初的小西装是同一个制衣师做的，面料和颜色也如出一辙，但唐锋南人高马大，气质冷厉强硬，是个一眼看过去就威势十足的成年男人，而唐浩初还是个丁点儿大的小娃娃，一张包子脸白白嫩嫩的，乌溜溜的眼睛天真无邪，整个人像水做的软宝宝。明明穿着一样的衣服，他们之间的气质和画风却没有半点相同，简直称得上天差地别，是完全不该凑在一起的两个人，所以他们一同亮相的时候，立刻引起了大众的瞩目。
这里的人都是认识唐锋南的，因此更多的人是朝唐浩初看，想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小家伙能让唐锋南用这样重视的态度亲手抱着。毕竟对于唐锋南的为人处事，所有认识他的人众口一词，就是手段狠厉。从他十五岁加入帮派后，几乎是不近人情地一手建立起自己的势力，手底下的所有人都有着和他一样不择手段、亡命之徒的气质。唐锋南的性格也是很难接近的那种，以前没什么地位的时候多少还有些收敛忍让，如今他已在这座城市威声赫赫、无所顾忌，跺跺脚都能引发一波动荡不安，众人也不敢明晃晃地盯着他看，只敢看唐浩初。
这一看就莫名移不开眼了，尤其是那些充满了母爱的女眷。小家伙长得实在太漂亮可爱了，而且一点也不怕生，小表情还透着几分惹人疼的小神气，被唐锋南抱在怀里的模样就像一只乖巧又得意的小猫咪。
唐锋南环视了一下众人望向唐浩初的目光，心中也有一种说不出的得意。他向来低调，并不是那种爱炫耀的人，但自从养了孩子之后，就莫名生起了炫耀心理，想让天底下所有人都知道他家有个无比优秀可爱的孩子。
“我就说你是整个宴会最漂亮的宝宝，你看大家都很喜欢你，”唐锋南摸了摸唐浩初软软的额发，在他耳边低低道：“小朋友们也一定都会喜欢你的。”
爱臭美的小少爷很是高兴，有点小害羞地在唐锋南怀里蹭了蹭，假装矜持的说：“真的呀？”
唐锋南点头：“当然是真的。”
得到唐锋南的充分肯定后，小少爷美滋滋地挺了挺小胸膛，还佯装不经意地偷偷看了看场内的其他小朋友。
嗯，本宝宝果然是最漂亮的！
转眼已经是四点整，到了宴会开始的时间，人也差不多都来齐了，老管家站在楼梯口的第一个台阶上，用勺子敲了敲手上的酒杯，高声道：“今天是我家小少爷五周岁的生日，所以主人亲自为小少爷举行了生日宴会，感谢所有前来参加宴会的贵客，下面请主人为大家讲两句。”
唐锋南却把说话的机会给了唐浩初，道：“今日宴会真正的主人是浩浩，让浩浩来讲吧。”
唐浩初的个子太小了，自己站着的话看不到别人，别人也看不到他，所以自始至终都由唐锋南抱着。在管家热切的眼神示意以及唐锋南的强烈威势下，在场的人全都十分配合地鼓起了掌，本来就超级自信的小少爷被热烈的掌声激发起了更大的自信，努力在唐锋南怀里挺直了上半身，板着自认为严肃端庄的包子脸一本正经地用小奶音道：“大家好，我叫唐浩初，今天是我五岁的生日，我觉得特别开心，谢谢大家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祝在场所有长辈都健康快乐……”
宴会在小少爷奶气十足的致辞下正式开始了。
这次宴会的效果果然很好，唐锋南不用多说一句话，就能让众人明确地认识到唐浩初的地位。在场的人都看出来了，先不提唐锋南以后究竟会不会结婚生子，但他现在俨然是把唐浩初当做唯一的继承人来看了。客人们开始笑容优雅的低声交谈或举杯寒暄，但更多的人寻着各种理由凑到唐锋南面前，借着给小少爷送祝福或生日礼物的理由跟唐锋南搭话。
唐锋南从来没过办什么宴会，也很少参加宴会，很难找机会拍马屁，但有个词叫曲线救国，如今通过讨好唐浩初来讨好唐锋南不失为一个好方法。其实今日每个参与宴会的客人都派头很大，但还是被唐锋南压了一头，唐浩初也从那些过来送礼物的人中认识到这位便宜舅舅究竟握有怎样的势力，大概只要他想，全港岛名流家的小孩都能沦为陪他的跟班或玩伴。
于是唐浩初很快就见到了唐锋南昨晚提到过的那几个小孩子，孙念宇、刘喆和钱子睿，还额外认识了一个叫江柯的大孩子。
江柯的父亲江志强如今只是一个帮派的小头目，很早就想搭上唐锋南这根线，虽然不在邀请范围之列，却费了很大心思拿到了邀请函，又找准机会拖家带口地凑到唐锋南面前，还专门让自己的儿子江柯给唐浩初递礼物，想要通过小辈们的交好来促进大人之间的关系。
“哎呀，南爷，我是真的羡慕得很啊，您家小少爷长得实在聪明可爱，不像我家的这个，都那么大了，还呆头呆脑的一点儿也不讨喜……”
江志强恨不得手舞足蹈地表达自己对唐浩初的喜欢，他旁边的江柯却没什么反应。江柯长得其实一点也不像江志强说的那样呆头呆脑，反而非常俊俏，唐浩初见他只是比自己大了几岁的样子，却有种说不出的自傲的感觉，才年纪轻轻已经是剑眉星目，眸色深黑又沉稳，完全不是孙念宇和刘喆那样的小屁孩模样。
唐锋南以前都是凭武力说话，很少参与社交，现在洗白了，反倒开始越来越多地懂得社交和应酬，虽然看不上江志强，但还是本着来者是客或者是要给唐浩初做榜样的念头跟江志强搭了话，甚至跟江柯也说了句话。
唐浩初只见江柯刚刚还没什么表情也没有存在感地站在一边，却在唐锋南看过来时立即换成了好看的笑脸，非常礼貌地向唐锋南问好：“唐叔叔好，我常听我爸爸说起你，没想到您真的像传说中那样英武帅气……”
明明是奉承之语，但神色充满着少年人单纯的崇拜和几分孩子气的憧憬，并不让人觉得讨厌，反而让人觉得礼貌得体。
唐锋南简单打量了江柯一下，觉得对方长得端正，也比较稳重，又想着孙念宇和李喆几个最大的也不过七岁，年纪太小的孩子玩闹起来难免不知轻重，得再加个沉稳的大孩子在旁边看着才更加放心，便让江柯也和孙念宇他们一起陪着唐浩初玩去了。
几个小孩却没能玩到一块儿去。
因为唐浩初不太喜欢江柯这种会变脸的人，看向江柯的目光不由带着审视，然后发现江柯也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而且隐约有种不太把他放在眼里的感觉，于是板起小包子脸用更凶的表情回瞪过去。
两人就这样一动不动地面对面站着，气氛莫名变得有些奇怪，甚至让旁边的孙念宇和刘喆忍不住紧张起来。
唐锋南是那种不管做什么事都目的性极强的人，邀请函绝对不是乱发的，给唐浩初找来的每个玩伴都经过了精挑细选，要么是身份上对唐浩初有帮助，要么是性格特别好，绝非那种会带坏了唐浩初的熊孩子。而孙念宇就是那种性格特别好也天生不爱挑事的，加上之前从家长那里知道了唐浩初的重要性，生怕唐浩初吃亏，更怕闹出什么事儿来，便走过去打破了两人的僵局，并主动拉住唐浩初的手，“浩浩，我们去外面的草坪玩吧，那边有许多玩具呢。”
但唐浩初没有跟孙念宇走，而是继续看着江柯，然后用很大人的语气问：“你叫什么名字啊，多大了？”
气势是有一点，可他软糯糯的小嗓音还带着奶味儿，听起来奶呼呼的特别稚气，江柯竟被他装老成的样子逗笑了，勾起唇角毫不掩饰地露出了笑意。
那笑意在唐浩初眼里却怎么看怎么像是嘲讽的意思，小包子脸都鼓起来：“我在跟你说话，你没听到吗？”
江柯只轻轻勾着唇角没有回话，所幸就在这时候舞池那边传来了异动。——悠扬的舞曲突然停了下来，乐手们集体奏响了生日快乐歌，而且曲调演绎得非常欢快。
是这场生日宴专门策划的特殊环节，大人们离开了舞池，将这首歌让给了孩子们，所有小孩都被带进舞池里，随着生日快乐歌开心的又唱又跳。
有的小孩子还很小，走路都不怎么稳当，更不要说跳舞了，却依然兴致盎然地随着音乐东倒西歪地拍着小手，连那些经过血雨腥风的大佬们都给逗乐了，看着满场天真可爱的孩子情不自禁地露出慈祥的笑。孙念宇他们也按捺不住地想过去凑热闹，临走前自然不忘了喊唐浩初一起走，但唐浩初看了看那群活蹦乱跳的小孩，觉得在舞池里傻不拉几地蹦跶有点丢人，拒绝道：“你们去吧，我才不跟那群小屁孩一起跳呢。”
这语气仿佛自己已经很大了一样，旁边的江柯听了，唇角的笑意变得更加明显，也让小少爷更气了。小少爷呲出小乳牙露出凶巴巴的表情，“喂，你笑什么？谁准你笑了？”
他人小，身高不够，近距离之下气势就更不凸显了，看起来像可爱的小奶猫在翘着小胡须装腔作势。江柯这下终于忍不住了，——他之前其实是一直在强忍着被萌坏了想摸摸对方的念头，忍的实在辛苦，不由抬脚朝唐浩初走近一步，并试图伸手摸一摸唐浩初的头。
唐浩初却误以为少年是要攻击他，下意识就要防卫和反击。快满十二的江柯已经很大了，唐浩初这副小胳膊小腿根本反击不了什么，但他手上还拿着江志强之前让江柯递给他的礼物，便抬手将礼物盒朝对方砸去。
江柯是能躲过去的，但他没有躲，盒子直直砸在了眉骨上。所幸距离近，盒子又很轻很小，砸上去也不会疼。小小的盒子紧接着摔落在地，一把车钥匙随之摔了出来。
本世界的第一个特殊学习任务随着摔出来的车钥匙发布了。
“常言道出名要趁早，国外年纪最小的职业赛车手刚满七岁就获得了七到十四赛段的国际卡丁车专业赛冠军，”系统认真说：“所以请宿主努力现在就开始努力学习车技，在十四岁之前成为全世界青少年赛车组最优秀的车手。”
要成为职业方程式车手一般都是从卡丁车练起，必须十岁左右就参加卡丁车比赛，然后一步步往上晋升，打到F3方程式，获得参与GP2和A1GP比赛的资格，最终进入到顶尖的F1赛场。任何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学什么都是越早越好，赛车自然也一样，所以有些小孩早在四五岁的时候就开始学卡丁车了。
盒子里的那把车钥匙正是卡丁车的钥匙，——是江志强专门让人去国外买来讨好唐浩初的一辆比正常卡丁车稍小一点的儿童版越野卡丁车。他知道唐浩初的生父杜景是赛车手，男孩子又没有不喜欢车的，想着这个礼物一定能让小少爷满意。
唐浩初的确很满意，捡起钥匙直接问江柯道：“车在哪里呀？”
车就放在外面的草坪边上，和其它一些比较大型的生日礼物堆在一起，是红白相间的，看起来非常酷炫，唐浩初随即便眼睛一亮，准备兴冲冲地爬上车开一圈试一试。
江柯一眼就看出了唐浩初的想法，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行，你不能开，你还小，必须要在专业教练的指导下驾驶，还得戴头盔和护肋，否则很不安全……”
虽然是儿童版的越野卡丁车，但马力也比娱乐级的强很多，车上也没有装预防翻车的防滚架，所以要配备头盔和护肋。就算不会翻车，开车时也会因地盘太低的缘故溅起石粒，若不愿意戴头盔的话，起码也得戴个防护面罩才行。护肋则是因为刚开始接触卡丁车时，身体没法迅速适应离心力给肋骨的压力，会造成或轻或重的酸痛。
唐浩初会开正常的轿车，但从来没玩过卡丁车。卡丁车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那样简单，而是需要技术含量的，不像玩0-400极限竞速，只要够壕气改装又够胆踩油门，就有希望赢。它能放大所有不好的驾驶习惯和驾驶失误，比如过弯时猛踩刹车会导致车辆失控等等。
也许这些不好的驾驶习惯不会让人在开正常的轿车时出事，因为正常的桥车有各种安全系统和电子系统在保护着驾驶者，而卡丁车什么都没有，拉杆直接连着轮胎，连减震都是零。
可小少爷任性起来连唐锋南都劝不动，更不要说江柯了。唐浩初才不会听江柯的，直接就坐上了驾驶座。
江柯有些着急了。但他又不能用武力手段把驾驶座上的小少爷给强行拽出来，也来不及喊其他人帮忙，眼看小少爷踩着油门就要启动，江柯只能匆匆忙忙地跟着他一起跨进了车里，坐到了副驾驶上。
开卡丁车说简单也简单，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敢加油门。运动型的卡丁车加满油门后的速度能达到130公里，已经算快的了，却还因为底盘低视野低的缘故，人所感觉到的速度高达300公里以上，对于刚开始接触卡丁车的人绝对是个挑战。所以刚开始接触卡丁车的人几乎没有出过事的，——因为他们会很谨慎地不敢加大油门，开的速度慢，自然不会出事。
可唐浩初不仅仅是敢，而是非常敢。他才坐上没多久就几乎把油门踩到了最大，整辆车顿时在路面上狂奔起来。
卡丁车给人的反应是最直接了当的，车速上的任何提升、路面上的任何起伏不平，开车的人都能体会得清清楚楚，从而感受到开正常轿车永远体会不到的那种车随意动、人车合一的驾驶感。
这样的驾驶体验让唐浩初觉得异常兴奋，同样让他觉得刺激和兴奋的还有飞驰的速度。他曾在末世里看过速度异能者飞速纵跃的模样，幻想过自己拥有速度异能的感受，——反正当时觉得什么异能都比鸡肋且不能自保的脑域异能来得好。
当然，如今的唐浩初再也不会这样想了。他的脑域异能已升到四级，脱离初阶而变成中阶，大脑所预见的比眼睛所看到的更远百倍，不用说眼前的道路，整个城市的道路都在脑中一清二楚。
江柯却半点也不觉得刺激和兴奋。
唐浩初已经把油门踩到了极限，在视野低的情况下人所感觉到的速度又是原本速度的三倍之多，江柯只觉得整辆车的速度简直快得像火箭一样。这片草坪的面积很宽广，草坪外围正好围了一圈碎石路，还有四条弯曲的小道从四角通往草坪中央的大喷泉。转弯的开向喷泉的时候唐浩初依然没有丝毫减速，江柯的心脏已经不由自主地开始失律，努力深呼吸一口气，大声对唐浩初道： “太快了！小少爷，快停下来，会出事的！”
唐浩初才刚刚上手，自然不会停下来。江柯看着他开车的侧脸，——对方并不是小孩子一时兴起或新奇开着玩，而是很认真地在开。手很稳，气息也很平和，婴儿肥的脸颊白生生粉嫩嫩的，皮肤像美玉般剔透无暇，精致的眉目写满了专注。抬眸的时候，小眉毛也跟着微扬，带着说不出的肆意放纵和桀骜不驯，却并不让人觉得讨厌，反而异常耀眼夺目。
江柯一贯大胆，也比同龄人更早熟稳重，此刻却双手都冒出了汗。他的确是有点怕，——身边的小家伙开车的感觉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仿佛这世界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
江柯之前只单纯地觉得唐浩初是个可爱又娇气的小少爷，此刻却一下子改观了。才那么小的孩子，心里却仿佛藏着一头猛兽。
敢踩油门了就必须会刹车，正常人往往觉得刹车是最简单不过的事，其中也包括唐浩初，殊不知找到合适的刹车点刹车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很容易撞墙甚至翻车。比如眼前这条通往喷泉的弯道，刹车点的位置由车速、路面的平整度、发动机的应激力和轮胎的抓地力等许多因素决定，就算同样的弯道，每次的刹车点也不一样。
在车速太快的情况下，刹车过急容易导致抢方向，刹车晚了则容易撞车，——车速快又没经验的唐浩初最终出了事，车子没能及时刹住，斜撞在喷泉的台沿上，甚至因为旁边湿润打滑的草地而翻了车。
唐锋南在唐浩初刚刚上车时就第一时间得知了消息，可惜唐浩初已经像离弦的箭一样开着车冲了出去。从车子启动到翻车总共也不过才半分钟不到，所以待唐锋南大步奔出门外，就看到唐浩初开着卡丁车优雅地过了个弯，下一刻便因刹车不及而撞了车。
砰的一声响似乎直直撞在了唐锋南心上，唐锋南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呼吸都停窒了。车子紧接着侧翻过去，他才反应过来，以最快的速度朝唐浩初的方向奔去，声音也完全保持不了平日里的稳定，只管高声喊：“来人！叫医生来！！快点！！”

第81章 撒娇的小作精
管家也慌了神，迅速联系了家庭医生，其他手下和佣人则行动有素地围了上来，帮唐锋南把侧翻的卡丁车翻过来。
唐锋南平日里穿得格外严谨禁欲，从上到下全都要规规整整，连领带颜色都是固定的，很少调换，好像无时无刻都处于严谨的工作中。平常看他最出格的打扮也不过是把领带解开，衬衫最上头开一两个扣子，其它地方依然整整洁洁一丝不苟。可此刻他跑过来的时候，领带已不知歪到了哪去，鞋子还一脚踩进草坪里一块泥泞的洼地，裤腿都沾上了脏污，却完全顾不得形象，眼里就只有唐浩初的安危。
万幸的是唐浩初没什么大事，因为江柯把他护在了身下，护住了他最关键的头部和颈部，只在手背和胳臂上有几块擦伤。江柯的情况自然严重得多，额角撞在了车身坚硬的钢管式外架上，鲜血直流。
唐锋南先把唐浩初从车里抱了出来，其他人则扶起了江柯。纵然肉眼没看到什么严重的伤，唐锋南还是不放心地将唐浩初全身上下都检查了个遍，检查的时候手因为担心而不自觉地用力过重，唐浩初被他攥得有点疼，“疼……”
他说什么唐锋南都会朝重里想，听见一个疼字，立刻往他身上看，“哪里疼？我看看。”
半天也没看到什么伤，就看见肋骨那里有一点淤青，应该是受重力挤压而没戴护肋所导致的。
唐锋南心疼的皱起了眉，幸好家庭医生及时赶了过来。
医生仔仔细细地把唐浩初身上擦伤的地方上了药，唐浩初全程乖得不行，典型的做完坏事就卖乖，就像那种趁人不在时把家里弄得一团乱，又在人回来了之后装得比谁都安静无辜的小猫崽。
小猫崽在被上药的过程中还抽空想了一下江柯，——翻车的那一刻被对方紧紧护住时的感觉竟让他莫名想起了少年时期的霍彪。
真奇怪。
唐锋南心里虽然生气，但最重要的情绪还是紧张和心疼，看唐浩初在那儿愣愣地发呆，也不像其他小孩那样在受伤时撒娇和喊疼，以为他是被吓着了，把他轻轻揽进怀里小声安慰道：“乖啊，没事了，不怕啊。”
然后又不放心地摸了摸唐浩初肋骨上的淤青，“疼吗？”
唐浩初这回不敢再说疼了，用力地摇了摇头。才刚摇一下，脑袋就给唐锋南按住了。
“别乱晃，头晕不晕？会不会觉得想吐？”
医生自然瞧出了唐锋南的紧张，忙劝慰了他几句，说小少爷没什么事，请他放心。但唐锋南亲眼瞧见唐浩初翻车，心里多少还是有些阴影，小家伙年龄又小，担心他落了什么后遗症。
眼看天黑了，唐锋南又怕唐浩初冷，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但他的外套对唐浩初来说实在太大了，唐浩初穿着像个大袍子，几乎要垂地，爱臭美的唐浩初觉得很不好看，表示自己不冷不想穿。
但有种冷叫家长觉得你冷，唐浩初拗不过唐锋南，心里头又心虚，最终只能老老实实地把衣服披好。
小少爷一头有些凌乱的小软毛有些郁闷地耷拉着，耳朵似乎也耷拉着，连精致的眉眼都耷拉着，闷闷地窝在凳子里，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好看了。却不知一个嫩嘟嘟的小娃娃耷拉着眉眼缩在不合身的大衣服里唉声唉气的小模样有多可爱，深色的西装衬得肤色更白，肤色像玉雪一般，任谁要被那小可怜的模样萌化了。
只可惜唐锋南的脸色并不好看，——就算是方才给唐浩初披衣服的时候，他的脸色也是沉着的。唐锋南是又生气又后怕，他还从来没有这么怕过，哪怕当年单枪匹马地血洗堂口的时候也一样，只觉得头上有天，脚下有地，手里有枪，没有什么值得畏惧。
可现在他竟然因一个小孩子怕了。
唐锋南轻吸了一口气，到底没忍住，开始长篇大论地训人：“给我说清楚，谁准你去开车的？不是说过了不准你玩车？不跟大人说一声就擅自开车，连护具都不戴，谁给你的胆子？幸好今天只是一点轻伤，如果受了什么重伤怎么办？！”
唐锋南的语气已经尽力温和了，——小家伙比较娇气，训斥的太重就会觉得委屈，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但也不能太轻，至少要让他知道他错了，并让他熄了玩赛车的心思。小少爷倒是乖乖地挨训没有闹腾，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唐锋南，紧接着忽然伸出胖乎乎的小胳膊环住了唐锋南的脖子，嘟起小嘴巴对着唐锋南的脸颊给了他一个吧唧。
唐锋南一愣，接下来的训斥登时说不下去了。
——这小胳膊小腿的，怎么就那么可爱呢。
唐浩初就是要让唐锋南说不下去，亲完了就转移话题提起了别的东西，比如今天新认识的小朋友和江柯，还因为江柯救了他的缘故说了几句江柯的好话。
都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唐锋南被唐浩初接连打断，原本还要训斥的话竟再也说不下去，反而被唐浩初成功带偏，跟着唐浩初的话题走了：“你很喜欢他？”
唐浩初想了想，答：“还行吧。”
顿了一下，立刻又补充道：“但我最喜欢的是小舅舅。”
几乎没有人这样跟唐锋南说话，一时之间完全不知道该作出怎样的反应，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有种说不出的暖流充斥了心脏，之前压抑的怒气都因此而松动了。
见他没有反应，唐浩初继续道：“我觉得小舅舅最棒了，我可喜欢小舅舅了，”还中英文夹杂着胡乱混搭，彩虹屁五颜六色的：“你是everything！You are the best！Strong and handsome！特别handsome！是全天下最好最帅的小舅舅！”
唐锋南被一连串五颜六色的彩虹屁给弄晕了。
他终于见识到小孩子说起好话来有多可怕，直白又赤果，也不觉得肉麻，一句句像不要钱似的往外撒，甜甜的小嗓音叫一声就能把人给萌化了。唐锋南自觉得自己脸皮不薄，也不喜人对他说好话，却被小家伙一句接着一句的表白弄得不知不觉红了耳朵，一时间觉得不管对方做错了什么事都能原谅他，捅出天大的篓子都愿意纵着，想要摸摸他的头发，亲亲他微鼓的脸颊。
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唐锋南摸了头，睁着大眼睛用软软的小奶音继续说：“我会一直……”
管家就在这时候送点心过来了。
唐浩初余光看到了点心，眼里顿时就只有那盘吃的了，突然觉得自己的肚子饿得咕咕叫，立即停止了不要钱的甜言蜜语，紧紧盯着点心看，然后假装不经意地伸手就要摸点心。
唐锋南明明最讨厌别人说假大空的甜言蜜语，却不知为什么听得很是满意，眼看唐浩初一句话没说完就被点心吸引走了，小胖手还脏乎乎地粘着灰，随即便啪的一下拍在唐浩初的手背上，把那只偷偷摸摸的小胖手给拍了回去，“不许碰，还没洗手呢。”
唐浩初立刻委屈地将微微有些泛红的手背伸向唐锋南，而且特别努力地一直伸到了唐锋南眼前，同时用充满控诉的小眼神看向他，意思简直明显的不能再明显。
唐锋南掩饰性的轻咳了一下，将那只被拍红了的小胖手拿过来轻轻吹了吹，又用手摸了摸唐浩初的后脑，给小家伙顺了顺毛，甚至道歉道：“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其实唐浩初一点也不疼，只是小孩子皮肤嫩，他又格外娇气，轻轻碰一下就会泛红。但唐浩初想也不想就说：“嗯，特别疼！只有吃蛋糕才能好！”
念及今天是唐浩初的生日，给他多吃点甜食也无妨，唐锋南点头道：“洗了手再吃。”
唐浩初乖乖地跑去洗手，洗完了便扑向唐锋南，举着小胖手让他闻闻自己洗得香不香，然后便眼巴巴地望着他。
唐锋南微微勾起唇角。小家伙生的可爱，做什么都可爱，但他觉得他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眼巴巴地望着他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最可爱。
唐浩初观察过，唐锋南几乎从来不笑，就算今天对待宴会上的客人或者管家也一样，最多礼貌客气的点点头示意，似乎只有面对他的时候，才会露出这样温和的笑容。
唐锋南以前从来没有想过抚养孩子是一件这么磨人又让人莫名欢喜的事，喜怒都跟对方连在了一起。小家伙娇气又任性，有一千零一种撒娇的方式，光是吃个糖每天都能换好几种花样耍无赖。还像小猫般反复无常，上一秒还伸着稚嫩的小爪子挠人，下一秒又露出小肚皮给人摸得毫无防备。
赛车的事就这样暂时揭过了，但仍然埋着很大的隐患，因为唐锋南是坚决不会允许唐浩初碰赛车的，而唐浩初又一定要玩赛车，——这个矛盾迟早要解决。
唐锋南毕竟还是忙，不能时刻看着唐浩初，所以专门调了个信得过的手下看着他，算是保镖兼生活助理，负责保护他并处理他的日常琐事。
就在生活助理马克来的这个周末，唐锋南有事要去东南亚出差。把唐浩初接过来的这几个月他一直没有出过远门，有什么事也都是远程遥控手下人做，但这次是一些帮派没处理干净的尾巴和一些隐秘的交易，必须要亲自出马才行。临走前，唐锋南将所有关于唐浩初的注意事项对马克细细吩咐了一遍，比如不能吃甜的不能吃冷的，啰嗦到让马克怀疑唐锋南是不是换了一个人。
唐浩初知道唐锋南这次出差不能带他，正好今天的‘每日一作’还没来得及做，便故意缠着唐锋南说要跟他一起去。唐锋南只能哄道：“乖啊，我最多三天就回来了，回来带礼物给你。”
可这话没起到什么作用，小作精可怜巴巴地扁着小嘴，“小舅舅，我不要你走。”
“不行，我是去忙事情，顾不得你，而且那里不□□稳，不能带你去。”
听了这话，小作精的眼里似乎含着天大的委屈，伤心的不行，“我不管，我也要去，不然我会想你的……”
唐锋南叹了口气，又是心疼又是心软，轻轻拍了拍唐浩初的背，继续安慰了一些好听的。知道小家伙平日里最喜欢别人夸他乖了，又问他是不是个听话的乖小孩。
小少爷强忍着委屈，点点头说自己是听话的乖小孩，但下一秒突然变得更委屈了，哽咽着道：“呜呜呜，我不要当听话的小孩了，我要跟你一起去……”
拿过影帝的小少爷眼泪说来就来，小肩膀也跟着一耸一耸的，唐锋南被弄得又是着急又是无策，在试过了所有能想到的安慰方法之后，让管家吩咐厨房弄一点唐浩初最近特别喜欢的奶茶送过来。
七十年代的港岛老老少少都爱喝奶茶，对很多当地人来说，可以一日不饮酒，却不能一日没奶茶。周一的时候唐锋南带着唐浩初一起去公司，秘书部就买了好几杯奶茶，唐浩初特别喜欢，可惜唐锋南不给他多喝。
这一招果然有用，正哭唧唧的小少爷望着马克送过来的香甜的奶茶，眨了眨尤带泪花的眸子，迅速止了哭，伸手把奶茶接了过来。
厨房那边很细心地把热度调得刚刚好，唐浩初尝了一口，立即因香甜的味道而舒服得眯起了眼。但才眯了一下就重新睁开，不放心地看了看唐锋南，像害怕大鸟会突然飞跑的小雏鸟一般。
唐锋南没让厨房调多，只是想哄小孩不哭而已，所以唐浩初很快就把奶茶喝光了。
大概是喝完了东西又有力气了，小作精重新开始哼哼唧唧地哭鼻子，却不料哭了一下竟看到自己的奶茶还剩下几滴，又忙将哭鼻子模式暂停，伸出小短手把杯子给拿回来，将那几滴奶茶彻底喝空空，才继续哭唧唧。
唐锋南简直看得有点哭笑不得，疼爱地摸了摸小孩的头发，语气满是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宠溺：“好了，浩浩不哭了啊，我会尽早回来的。”
可惜小作精还没作够：“呜呜呜我想你了……”
唐锋南这下子是真正觉得哭笑不得：“乖啊，我不是还没走吗。”
“可是一想到明天看不到你，我就想你了……”
短短一句话竟让唐锋南听得双眼莫名发热，恨不得改主意带着小家伙一起走了，正好顺道带他去附近安全的私人岛屿玩一玩。

第82章 撒娇的小作精
但这件事实施起来的难度还是非常大的，唐锋南正在犯难，却又听唐浩初善解人意的说：“你一定要记着早点回来啊，我会好好地在家里等你，也会每天都想你的。”
奶茶喝完了，系统那边也宣布说今天的‘每日一作’完成了，唐浩初自然善解人意，而且非常满意。浑然不知的唐锋南只觉得欣慰又感动，觉得自家小孩实在太乖太惹人疼了，不仅承诺给他带很多礼物，还说过年的时候专门带他出去玩。
这误会大了。
什么每天想你全是假的，事实证明唐锋南不在家的话唐浩初欢快的很，典型的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唐锋南一走就现了原形，晚上还不肯好好睡觉，大半夜爬起来偷甜食。
安安静静的走廊里灯光明亮，唐浩初光着小脚走在地毯上，无声无息地晃荡到一楼的玩具屋，——他在那里藏了一盒巧克力。
成功拿到巧克力，做贼般的抱在怀里，打算原路返回。唐锋南指派给他的生活助理马克幽灵般的声音从后面传来，“小少爷您怎么没睡觉？”
唐浩初其实并没有被吓到，却故意凶巴巴地指责道：“你干嘛偷偷跟着我，你吓到我了！”
接着便装出一副很生气很生气的样子，抱着巧克力蹭蹭蹭地小跑着回卧室去了。
——他就这样靠假装生气成功让马克忽视了他怀里的巧克力，待马克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巧克力一颗不剩地被他吞进了肚子里。
可惜这种方法只能用一次，唐浩初再次跑出来去厨房的冰箱里偷布丁的时候，被马克毫不留情地将布丁收走了，并皱着眉道：“小少爷，您怎么不穿鞋？万一着凉了怎么办？”
随后而来的佣人忙把一双毛绒绒的新拖鞋交到马克手里，马克随即半跪在地毯上帮唐浩初把鞋套上。
唐浩初倒是老老实实地任由马克穿好了鞋，却不肯好好睡觉。晚上不睡早上不起是他一贯的通病，不过他也不闹腾人，就是自己在屋里溜达，被哄上床了也躺在床上睁着眼睛。
正好唐锋南那边打电话过来了，一问马克得知小家伙还没睡，便把让马克把电话给他，然后道：“浩浩怎么不乖乖睡觉？”
唐浩初很有道理的说：“我不困，而且我昨天睡过了的。”
唐锋南无语了一下下，“每天都要睡觉的，小孩不睡觉长不高。”
听到长不高，唐浩初又改了口：“其实我刚才已经睡了，但我又醒了。”
唐锋南忙关心的问：“是做噩梦了吗？”
“嗯，”唐浩初重重点头，“我梦到马克把我的糖果全部抢走了，一个也没给我留。”
“不怕啊，梦里都是假的。”
“是真的，”唐浩初特别认真的强调：“马克抢走了，全都抢走了！小舅舅你现在就去说说他好不好？”
唐锋南自然是顺着他的话哄：“好，我这就说他。”
“你顺便让他把糖果还给我，”唐浩初补充，“一共有十颗呢。”
是你又想吃糖了吧。唐锋南一下就看破了小家伙的想法，不再顺着哄了，而是改口道：“算了，马克吃了就吃了吧，他吃多了糖会坏牙，到时候你就可以笑话他了。”
紧接着又努力说些别的转移他的注意力，“对了，我之前在机场看到一个小书包。”
唐浩初倒是没再计较糖的事，而是问：“小舅舅喜欢那个小书包吗？”
“嗯，”六岁就可以上小学了，唐锋南觉得那个小书包很适合唐浩初用，“那个书包挺好看的。”
“哦，”唐浩初特别大气的说：“你把你喜欢的东西都记下来，等我长大了就给你买。”
本来是要给唐浩初买书包的唐锋南被成功带偏，“不用，等你先长大再说吧。”
“不行，我就要给你买，每个颜色的小书包都给你买。”
完全不知要拿小书包干啥的傻舅舅心头莫名一暖，夸奖道：“好啊，浩浩真乖。”
他们就这样隔着电话线又聊了一会儿，——唐锋南明明不喜欢跟人闲话，却越来越喜欢这样跟唐浩初慢慢唠的感觉，像身边围绕着温暖的春风或者和煦的阳光。
一直聊到唐浩初终于困了，挂完电话没多久就渐渐进入了梦乡。马克给他盖好被子，轻轻将门关上，下到一楼，穿着睡衣的管家还不放心地站在那里等着他，低声问：“小少爷睡着了？”
马克点了点头，老管家说：“最近早晚温差大，很容易感冒，你睡一会儿再过去看一眼小少爷有没有盖被子。”
马克又点了点头。凌晨三四点过去看的时候，小家伙果然蹬被子了，小肚子全都露在外面，连睡衣都卷起来了，肉乎乎的小肚皮随着呼吸均匀地一起一伏。
尽管马克及时盖了被子，唐浩初到底还是感冒了。
他还不让人告诉唐锋南，但管家怎么敢瞒着，早就打电话给唐锋南报了备。而唐锋南那边事情处理的还算顺利，也忙得差不多了，于是提前半天赶了回来。
飞机落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唐锋南下了机便直接去往别墅。虽然从管家那里得知唐浩初此刻已经吃了药睡下了，可他还是不放心，表情明显有些焦躁。车刚停下，就迫不及待地走了出来。
刚刚走进客厅，先一步看到了迎上来的管家。不等对方说话，唐锋南开口问：“浩浩睡了吗？”
明明下机的时候就在电话里问过了，他还是忍不住又问了一次。管家忙答：“您别担心，小少爷已经吃了药睡了，医生也说了只是普通的感冒发热，您也洗个澡早些睡吧。”
唐锋南没有洗漱，而是上了楼直接走向唐浩初的卧室。推开门，轻轻走进去，小家伙安安静静地睡在床上，睡着的模样特别乖，唐锋南看到他安静的睡脸才真正放下心来，抬手轻轻摸了摸他的额头试了下温度。
唐浩初本来就睡得不太踏实，尽管唐锋南的动作很轻，还是受到惊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熟悉的俊脸，下意识喊了句小舅舅，并朝唐锋南伸出了手。
白白嫩嫩的手背上还有几个小窝窝，小小圆圆的指甲透着正常而健康的粉色，只是因为感冒的缘故，整只小胖手摸起来有点儿冰。唐锋南握着他的手暖了一会儿，又搂着他轻轻拍了拍，“乖啊，睡吧。”
唐浩初趴进唐锋南怀里，软软的头发擦过脖颈，唐锋南觉得心里像被羽毛抚过般痒痒的，赶路的疲惫瞬间消失无踪了。
唐浩初一醒就睡不着了，试图重新酝酿睡意却没有成功，便跟唐锋南说起了话，并开口问他要礼物。唐锋南让人把行李搬上来，礼物除了小书包外，还有一只毛绒绒的泰迪熊。
“我觉得这只熊和你很像所以才给你买的。你看是不是很像？”
唐浩初在熊脸上用力戳了戳。
哪里像了？自己可是堂堂男子汉，怎么会像这么软绵绵胖嘟嘟的东西。
小少爷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鼓着白嫩嫩的包子脸，殊不知自己现在这副表情落在旁人眼里跟那只泰迪熊真的是一模一样。
晚上睡得晚，早上自然也起得晚，第二天早上唐浩初理所当然地睡到了十点多还没起。早饭不愿意起来吃，十点半的画画课也不愿意上了。唐锋南原以为他是因为生病了没精神才不愿意上，却不料他认真表示以后都不要再上了。
之前上的几样课都只坚持了一两个星期，唐锋南本以为画画课能一直坚持下去，没想到如今也只过了不到两个月而已。唐锋南试图寻找原因：“是不喜欢画画老师吗？”
“不是，”唐浩初答：“我觉得我已经学会画画了，画画没什么意思了。”
脑域异能者本来就会复制和模仿，一旦掌握了基本的画画技巧，唐浩初可以将看到的任何东西都原模原样的描绘出来，对画画也渐渐失去了兴趣。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要学赛车，——唐浩初黑亮亮的大眼睛无辜地看着唐锋南，直截了当地说：“我想学赛车。”
“不行，”唐锋南拒绝的也直截了当，温和的脸色都沉了沉，“你还那么小，学什么赛车？”
唐锋南立刻看出小家伙不高兴了，——每次一不高兴，就委屈地板着小脸扁起嘴巴，连脑袋上微微翘起来的小软毛似乎都写着委屈。
“再等几个月就要上学了，你想上哪所学校？和孙念宇他们一个学校好不好？”
这回转移话题不管用了，小少爷低着头，嘟着小嘴，蔫巴巴的没什么精神，反正就是不开心。唐锋南又说：“月底要不要去外地玩儿？我带你去看小动物怎么样？”
“不要看小动物，我要去学赛车。”
“我说过了，这个不行。”
唐浩初噌地站起身：“唐锋南是坏人，我不要理你了！”
说完也不再等唐锋南再说话，头也不回地咚咚咚地跑出去了。
马克忙紧张地跟了过去，所幸小家伙只是出了屋，并没有跑出院子，小小的一只气鼓鼓地缩在院子角落蹲着，像树底下新长出的一只白嫩嫩的小蘑菇。
唐锋南叹了口气。
一生气就不理人，简直和闹脾气的小猫一个样。看起来乖巧可爱，其实很难伺候，给不给摸全凭它心情，有时候简直不知道谁才是主人。
唐锋南原本想着小家伙在外头生一会儿气就回来了，又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天气晴朗，温度适宜，很适合户外运动，晒晒太阳也有助于促进儿童骨骼发育和VD合成，便没有出去喊他。
却不料小家伙一直坚持到夕阳西下都没有回来。
唐锋南最终还是亲自过去喊他吃饭：“浩浩乖，进来吃饭了。”
唐浩初不愿意动，唐锋南无奈的又道：“今晚做了你喜欢的芒果班戟，你也不要吃吗？”
没想到唐浩初竟扛过了甜食的诱惑，依旧无动于衷。唐锋南蹲下身看着他，小家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在暗处依旧明亮，亮得仿佛藏着水光，对视过来的眼神里有满满的委屈。唐锋南的心又软了一下，语气也重新放软：“吃饱了饭才有力气赌气，对不对？”
赌气这两个字惹得唐浩初非常不满，扭过头去给了对方一个后脑勺，以实际行动表示自己是真的决心学赛车，才不是赌气。
唐锋南皱紧了眉，“你不回去吃我回去吃了啊。”
唐浩初依然用后脑勺对着唐锋南，无动于衷。唐锋南犹豫了一下，最终狠了狠心走了，——小孩子不能总惯着，小事情还好，原则上的大问题坚决不能退让。
偏偏就是唐锋南回去吃饭之后，天上开始下雨了。
一开始下的很小，所以屋内的唐锋南并没有发现，只觉得一顿饭吃的全无胃口，心里异常烦躁。待马克匆匆跑来汇报说下雨了的时候，立马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就疾步往外走。
唐浩初之前就爬过树，当时爬的是低矮的枫树，这次爬的是高大的梧桐。树冠很大，枝繁叶茂，唐浩初躲在树里，小小的身体几乎被树叶挡得严严实实，树下的人完全看不到。
唐锋南一时关心则乱，也没想到要去树上找，只想着院门是关着的，小家伙不可能跑出去，立即把所有佣人都叫过来找人。
雨很快变大了，树叶被雨点打的哗哗作响，密集的落雨声在逼仄的空间里听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沉闷和压抑。唐浩初能听到树下的人来来回回，能听到唐锋南吩咐人找他的说话，能听出唐锋南语气里的焦急，但就是不愿意出来。
不过唐浩初还是被唐锋南找到了。
因为雨下没多久就开始打雷了，——害怕打雷的小少爷自己暴露了位置。看着树上淋湿了的唐浩初，唐锋南本就难看的脸色便变得更差，唐浩初最后被他像拎猫崽一样抱回了温暖的屋里，又一路送进浴室，丢进浴池里洗了一下澡。
脸色虽然沉得吓人，唐锋南给小家伙搓洗时的动作依旧是轻柔。唐锋南低头看着他，淋哒哒的头发显得有些狼狈，小脸没比他的巴掌大多少，垂着眉眼的样子特别惹人疼。小孩子本就长得快，小家伙明显比刚来的拉长了一点，但给人的感觉依旧是软乎乎的一团，让唐锋南实在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好。
本来就有点感冒唐浩初当晚就起了高烧。
小眉头皱着，脸色很差，双颊因高烧而透着薄红，蜷缩在那里微微发着抖，看起来可怜巴巴的，像一只被抛弃的小奶狗。唐浩初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浑身烧得难受，生病的时候本来就特别容易委屈，他迷迷糊糊中听到唐锋南的声音，勉强睁开眼，意识不清地道：“呜呜我难受……”
唐锋南心疼的要命，像有什么捅进去搅了一圈似的，安抚道：“不怕，很快就不难受了，有我在呢。”

第83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浩初本来就处于迷迷糊糊的昏睡状态，并没有清醒，所以很快被唐锋南又给哄睡了。小少爷是那种不管做什么都要人哄的性子，大概是因为被哄过了，这一阵子睡得很老实，没有乱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只是因为鼻子不通气的缘故需要张着嘴呼吸，微微张着小嘴巴呼吸的小模样看起来特别乖。
小孩子的抵抗力一向弱，特别容易感冒发烧，还不能用打针这种速效治疗方式，因为药水的副作用比较大，加上唐浩初完全是淋雨着凉引起的普通感冒，不是病毒性感冒，家庭医生没有打针和输液，只开了点小儿感冒药，又让多喝水多发汗。于是唐锋南在医生的建议下用最原始的物理方法帮唐浩初退烧，将浸过冷水的小毛巾敷在他的小额头上，不厌其烦地一次次更换小毛巾。
天快亮的时候，唐浩初的温度似乎稳定下来了，在旁边帮着忙了一夜的管家和马克去休息了，唐锋南也守在唐浩初床边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
然后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已经长大了的小家伙参加赛车比赛，在跑道上转弯太猛，一下子撞到了防护栏，撞得满头是血。唐锋南匆忙朝他跑去，场景又突然换成一间黑漆漆的屋子，看不见小家伙的人影，只听到他在哭。他急急地找他，却怎么也找不到，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他的哭声，让他心疼得难以呼吸，猛然从梦中惊醒。
睁开眼发现眼前的小孩儿依然睡得好好的，外面的雨也依然在下，雨水接连不断地敲击在窗户玻璃上，发出淅淅沥沥不轻不重的声响。天已经亮了，连绵的雨水织成一个巨大的幔帐，将整栋宅院都笼罩的迷蒙起来。
一直到中午的时候，唐浩初才算是真正醒过来。
醒来的第一个感觉是口渴，就像是地里头被烈日暴晒了一整天的可怜的小白菜似的，没人疼没人问也没人给浇水，小叶子都快晒干了，于是才一睁眼就哑着小嗓子要水喝。
马克听了忙倒了杯温开水，唐锋南则一手接过水杯，一手托着唐浩初的背把他扶起来，想先给他喂两口水润润嗓子。却不料唐浩初抱着杯子就咕咚咕咚地开喝，架势凶猛到让唐锋南有点担心，怕他喝太急呛着，抬手把杯子拿走了。
小白菜正哗啦啦地欢快地给自己浇水，水杯却没了，小表情立即就委屈起来，扁着小嘴，伸着小手，“呜呜我的水……”
蔫巴巴的白菜叶子都耷拉下来了。
唐锋南只能把杯子重新递过去，不放心地叮嘱道：“没有人跟你抢，慢点喝。”
直到把整整一杯水喝的一滴不剩，浇足了水的小白菜才满意地伸展了一下嫩生生的小叶子。管家那边正好领人送来了清淡又滋补的饭菜，好闻的饭香立刻传出来，在卧室里飘散，非常诱人。
从昨天中午就赌气没吃饭的唐浩初早饿得不行了，小鼻子一耸一耸的不断吸着香气，小脑袋也忍不住转向了香味飘来的方向。唐锋南见状，忙把粥碗端到他身边，哄他吃点东西，吃完了也好吃药，毕竟空腹服药会伤胃。
唐浩初其实很想吃饭，但他还记得跟唐锋南赌气的事，用尽所有意志力把小脑袋又转了回去，并扯着小哑嗓子说：“我不要吃，除非你让我学赛车才吃。”
小脑袋虽然别在一边，小鼻子却像闻到了小鱼干的小猫一样忍不住不停地吸着香气，还偷偷咽了咽口水，一副特别想吃却强撑着不要吃的模样，让人又好笑又心疼。
唐锋南也不说话，直接舀了勺粥吹凉了，喂到唐浩初嘴里。被强行塞了一口粥，唐浩初表面上很凶地瞪了瞪唐锋南，嘴巴里却吃的很欢，很快就把粥吞进了肚子。
于是唐锋南继续投喂，一小碗香喷喷的肉粥很快见了底。小少爷用粉嫩的舌尖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瓣，又抬眼瞥了一下粥碗边摆的苹果，——是厨房那边专门给他准备的饭后水果，还切成了小兔子的形状，特别可爱。
唐锋南瞧在眼里，又用小叉子给他叉了一块小兔子。唐浩初佯装不情不愿地接到手里，还要一本正经地强调：“这是你硬塞给我吃的，不是我自己要吃的哦。”
嘴上这么说，小手却把苹果抱得很紧，然后像啃松果的小松鼠一样一点一点地用白生生的小乳牙咔嚓咔嚓地啃，清亮亮的眼眸宛如一湾清泉，小模样可爱得不行。
一大块苹果很快在他的进攻下消失了，小少爷摸了摸已经差不多饱了的小肚子，舒舒服服地呼了一口气，一脸的惬意，仿佛一只吃饱喝足的小猫咪，让人忍不住想要撸一撸他脑袋上的小软毛。
唐锋南忍住了撸毛的念头，轻轻用毛巾帮他擦了擦嘴巴，准备喂他吃药。唐浩初立刻又重复了一遍之前‘除非让我学赛车才肯吃药’的话，而且这次因为吃饱了说得更理直气壮，小脑袋都扬起来了。
唐锋南自然是不可能同意的，再次采用了直接喂的方法，——按照医生说的剂量把圆滚滚的小药丸直接塞到小家伙嘴里。唐浩初张开嘴刚想抗议，唐锋南紧接着把水杯也送到他嘴边，说：“快把药跟水一起咽了，不然外面的糖衣化了会很苦的。”
怕苦的小少爷只能就着水把药咽下去，小表情很不高兴，气鼓鼓地缩回被子里转身朝向墙面，丢给了唐锋南一个屁股。
这个药本来就有发汗的功效，缩回被子里的唐浩初很快就开始发汗，觉得全身上下哪儿都热，忍不住往被子外蹬蹬腿儿。唐锋南就是想要他发汗，立即眼疾手快地把蹬出来的小胖腿儿给塞了回去。
然而小家伙换了个方向蹬出了另一只，两只小胖胳膊也伸出来了。唐锋南按胳膊的话就顾不得按腿，按腿的话就顾不得管胳膊，——那小胳膊小腿儿总有办法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摸摸探出来。
最后实在没办法，唐锋南干脆上床搂着唐浩初睡。把小家伙裹成一个圆鼓鼓的密不透风的茧子，整个儿抱在怀里。
这下不管唐浩初怎么踢腾都找不到出口，只能老老实实地在茧子里待着。但他还是不肯安分，像个蠕动的蚕宝宝般带着整只茧子吭哧吭哧地往远离唐锋南的另一边挪，企图逃开对方的压制。
好不容易挪出了一点距离就被唐锋南伸手捞了回去，“乖，别乱动。”
大概是折腾累了，唐浩初不再动了，唐锋南也松了一口气，轻柔地拨开他额头上的头发，低头和他额头相抵，试他额上的温度。温度比之前降了一点，但还是有烧，正好刚才已经吃过了药，捂捂汗睡一觉应该就好了。
却不料床单被子摩擦的沙沙声在这时又响了起来，——蚕宝宝再次带着圆滚滚的茧子挪动起来。
唐锋南毫不留情地再次伸手把他捞了回来，语气也开始变得严肃：“给我老老实实睡觉。”
唐浩初先是因为他严肃的语气愣了一下，接着便手脚并用地挣扎，“不要，我热，热得难受死了……”
大概是真的热得厉害了，小少爷挣扎的非常用力，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唐锋南怕弄疼他，又不敢按得太用力，竟让那两只小胖手成功从茧子里挣出来了，重获自由的小胖手还在挥动的过程中打到了唐锋南的脸上。
这一下打的还不轻，只听啪的一声，在旁边没走的管家和马克都被惊着了。
小少爷回过神来，瞬间有点儿怂，这回也不嫌热了，自动缩回到茧子里，缩的只剩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地露在外面，像在洞口探查猫咪行踪的小老鼠般，偷偷瞥向一脸严肃的唐锋南。
唐锋南是什么样的角色，枪林弹雨都不知经历过多少回，唐浩初这一巴掌的力道在他看来就和挠痒痒一样。虽然有点气小家伙生了病还不听话，但被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地瞧着，立刻就气不起来了。
不过唐锋南的表情看上去依然很严肃，就像非常生气一样，见他的神色始终没有舒缓，打完人的唐浩初反过来委屈上了，要哭不哭地用沙哑的小奶音指控：“你凶我，还虐待我，你不喜欢我……”
这是标准的倒打一耙，但换了任何人面对哭唧唧的小可爱都会心软，唐锋南下意识便说：“我没有不喜欢你。”
“你就是不喜欢我，”小少爷根本不听他的，“我没有爸爸妈妈了，没有谁会真正喜欢我了……”
关于小家伙没了父母的事唐锋南是真的心疼，也知道这样的孩子会特别没有安全感，一听他提到这个就忍不住软了语气：“乖啊，别哭，我真的没有不喜欢你。”
“你就有你就有！”
都说吵架的时候不讲理的那一方最占上风，但在马克和管家看来，不管主人讲不讲理，他在小少爷面前都占不了上风。唐锋南还在努力想哄劝的词儿，小家伙已经委屈的眼泪汪汪了，胖嘟嘟的泪珠都滚了下来，“你就有呜呜呜……”
于是最怕他哭的唐锋南着急之下顺着小家伙的话点头：“是是是，乖啊不哭了……”
一个‘是’让小少爷哭得更凶，“呜呜你果然不喜欢我……”
眼泪啪嗒啪嗒的朝下掉，哭得可伤心了，上气不接下气，唐锋南忙给他擦眼泪，心慌意乱地尝试用奶茶哄：“别哭别哭，我让厨房给你做奶茶好不好？”
“我不喝，你都不想要我了……”
小少爷趴在床头继续哭唧唧，还很努力地把哭声压在喉咙里，呜咽呜咽的。唐锋南抱着他拍着背哄：“我没有不想要你，我怎么可能不要你？”
小少爷抬起头，一双湿乎乎的眼睛清澈透亮，望着唐锋南扯着小嗓子问：“那你爱我吗？你答应我学赛车吗？”
果然在这儿等着呢。见唐锋南迟疑着没回答，小家伙顿时捂着眼睛哭得更伤心了，小泪珠多到简直擦不完，哭狠了一下一下地抽泣着，抽到上气不接下气，唐锋南也不知道这一丁点儿大的小孩儿是哪来这么多眼泪的。
“没有人爱我，我是个没人疼没人要的小孩……”
唐锋南握着他的手，又白又嫩，小小的一只，瞧着就觉得心疼。那么精致可爱的小娃娃，仰着头哭着问你爱不爱他，还哭得那么伤心，你能怎么样呢？唐锋南好不容易狠下的心再次软了，最终说：“爱，我当然爱你了，你想学就赛车就先学学看，好不好？”
说完这话深吸了一口气。心里隐隐约约的想：我可能是彻底栽了。

第84章 撒娇的小作精
虽然嘴上答应了唐浩初学赛车，但唐锋南还是本着拖一天是一天的念头努力往后拖。今天说教赛车的老师不像钢琴绘画老师那么好找，需要一定的时间，明天又说这种老师要价比较贵，需要很多的钱，甚至连自己最近周转不灵资金不足这种谎话都说了，可以说是非常努力了。
该配合他演出的唐浩初没有选择视而不见，很认真地用小奶音问唐锋南究竟需要多少钱。唐锋南也很认真的道：“就算是初期阶段，起码也要二十万才行，足够买一屋子玩具了。目前几个玩卡丁车的俱乐部都是娱乐性质的，甚至没有专业的比赛练习赛道，所以修建赛道、请专业老师、油费、修车技师费等全要算上，如果参加国际比赛，要好的车子提高车速，一辆车就要十几万。”
任何一项事业想弄出点成就，都需要一定的财力投入，唐锋南列举的这些并没有错，但以他的实力，养一大帮子车队也绰绰有余，根本不在乎这点小钱。而一笔笔花销说下来倒是的确不少，唬小孩绝对够了。
见小家伙这一时半会儿似乎被成功唬住，沉默地抿着小嘴巴没再出声，唐锋南趁机转移话题谈起了别的东西。当然，他已经彻底放弃了培养唐浩初对钢琴书法绘画等东西的兴趣，开始转而倡导他和其他小孩一起玩儿。
其实之前生日宴上认识的孙念宇和刘喆他们已经打过好几次电话想约唐浩初出去玩了，除了真心想和唐浩初交朋友之外，多多少少也有家长的推动。唐锋南黑白通吃，难免有许多地方需要讨好他，一个精明冷厉的男人自然很难讨好，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就容易多了。
但唐浩初一次也没有应邀出去。——毕竟孙念宇和刘喆他们也不过才七岁，相约玩的东西无非是打打球玩玩游戏，在唐浩初看来毫无吸引力。
这次唐浩初倒是主动说要出去玩了，不过不是找孙念宇和刘喆他们，而是要找当初在翻车时护住他的江柯。
在唐锋南看来，江柯还不够格给唐浩初当玩伴。首先是觉得他的父亲江志强不入流，瞧不上眼，除此之外，还对江柯有种莫名其妙的自己都说不清讲不明的危机感。
唐锋南自然不能说他会怕一个他轻轻巧巧就能捏死的少年，只能点头答应，然后不放心地规定了唐浩初回家的时间，明里安排了司机陪着，暗里又安排了保镖远远跟着，还怕小家伙不高兴，吩咐保镖千万要小心些不要被小家伙发现。
——这老父亲当得实在不容易。
今天是周末，学生不用上课，所以唐浩初直接按照马克查的地址去了江家。却不料江柯不在，江志强也出去忙了，家里就只有江柯的继母。对方是个看起来精明又会打扮的年轻女人，在得知唐浩初的身份后，用和江志强一样的谄媚态度迎接了他，然后说江柯去看自己的生母了，还装出一副委屈的模样道：“到底养的没有生的亲，您说是不是？我对他那么好，每周末还是要去他生母那里。”
唐浩初自然不会评判别人家里的是非，只管问江柯生母的住址。到了之后才发现那里非常破旧，巷子又小又密，绕了两圈都没找到具体位置。刚想找个人问问路，正好看到前面转弯处的少年似乎就是江柯本人。
唐浩初下意识喊出了江柯的名字，江柯听到声音，转头看向唐浩初，表情不由带上了惊讶。但很快就恢复正常，淡淡问：“小少爷怎么会在这里？”
“我来找你，”唐浩初边说边朝江柯走去，一副小大人的模样，“我找你有事。”
江柯却皱起了眉，“你站着别动。”
他的长相明明和霍彪没有半分相似，但此刻皱眉的神色和那日在车上护着唐浩初的姿态会让唐浩初莫名想起霍彪或郑锐霖。唐浩初依言没动，只见江柯三步并两步地迈到他身前，继续说：“这地上都是石子泥巴，不注意就会摔得一身脏，我背你走吧。”
能坐着绝不站着的小少爷当真趴上了江柯的背，由他背着走过这条小巷。途中唐浩初顺势伸出手去摸江柯那日流了血的额头，“还疼吗？”
额头上的疤已经落了，只剩下一点淡淡的疤印，唐锋南当时还额外给了一笔专门用来去疤的钱，数额不菲。江柯任由小少爷用小手在他额头上摸了一圈，答：“早就不疼了。”
往左走来到一扇半掩的铁门前，江柯推开门，背着小少爷顺着高高的木梯子上楼。楼道没有灯，黑漆漆的，唐浩初下意识搂紧了江柯的脖子，“你就住这里啊？”
“嗯。”
看着黑黑高高的楼梯，小少爷一双小手依旧紧搂着江柯的脖子不放，江柯想着他搂紧的原因估计是怕黑，步子迈得更大了，很快抵达三楼，打开门，“到了。”
房子很小，而且灰扑扑的，有一个窗户坏了的客厅和几乎堆满了东西的小沙发。小少爷走进去，脚踩在地上，陈旧失修的地板立即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似乎下一秒就要断开掉下去。
换了其他出身豪门的小孩肯定会嫌弃，小少爷却觉得有点儿好玩，还假装不经意地走回到吱呀声最响的地方，偷偷用小脚又踩了一遍。江柯看在眼里，心里觉得好笑，面上却丝毫不显，站在茶几前给他倒了杯水，问：“找我什么事？”
唐浩初找江柯是为了赚钱的事。一来他有留意到江柯那日参加他的生日宴，外面的西装崭新漂亮，里面的衬衫却明显有些陈旧，推测江柯可能缺钱用；二来他准备赚钱的地方只有江柯能带他去，孙念宇和刘喆他们都不行。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江柯的性格，不会刨根问底也不会多嘴多舌，只会权衡利弊，迅速作出最有益自己的决定。
唐浩初想到的赚钱法子是赌马，——赌博可以说是来钱最快的行当了，但赌场有比较严格的年龄限制，赛马相对来说要宽松得多，尤其是一些不太正规的马场，十二岁以上就可以买票下注了。
江柯已经满十二了，唐浩初要江柯做的其实很简单，带他去赌马场并帮他买注，赢了的话会分给对方百分之十，输了也会给一定金额的辛苦费。
江柯的确如唐浩初想的那般，不会刨根问底也不会多嘴多舌，只权衡了一下利弊就答应了。他也的确缺钱，这件事总体来说对他没什么坏处，虽然以唐浩初的年纪玩赌马实在是小了点。但自从上次见他开车之后，江柯就不把他当做一般的小孩来看了，加上赌马本就是本地权贵最爱玩的游戏之一，豪门小少爷无聊了想瞧点新鲜玩意儿也不足为奇。
出来的时候唐浩初依旧由江柯背着走出七拐八绕的巷子，然后便闻到了街上诱人的饭菜香。此刻正是中午吃饭时间，香味从沿街的各个吃铺飘出来，被风一吹，更显浓郁。找了一上午人的小少爷被香味弄得有点饿了，像小奶狗一样趴在江柯肩头努力耸动着小鼻子吸啊吸，呼出来的气正好打在了江柯耳朵上。
那只耳朵顿时被温热的气息弄得发痒，又因为双手背着小少爷不能空出来挠，忍不住抖了抖。
“咦，你的耳朵会自己动！”小少爷注意到了，语气带了些惊奇，指使道：“再动一下，我刚才没看清。”
可它再也没动了，于是小少爷凶巴巴地对着它威胁道：“不动我就捏了啊。”
语气简直跟这只耳朵会回话一样，说完还真上手捏了。不过小少爷捏的不疼，只莫名觉得更痒，江柯努力忍住不知从哪传出的痒意，问：“要不要吃点东西？这家的米线还可以。”
小少爷放过了那只可怜的耳朵，将注意力转向吃的，“好。”
米线店的摆设有点杂乱，饭桌也不是那么干净，小少爷倒没有嫌弃，等米线端上来就立即尝了一口。这家米线店的味道其实一般，但分量特别大，装米线的碗在唐浩初看来简直像个盆。他人小饭量小，一碗米线吃了一半就放下了筷子。
而江柯已经把自己那碗吃完了，便端起唐浩初剩下来不吃的那碗也吃了个干净。见他吃得狼吞虎咽，像一整天没吃东西一样，唐浩初忍不住说：“要不要再买一碗？”
“不用，我饱了。”江柯放下空碗，解释了一下，“……我只是见不得浪费，而且最近缺钱。”
唐浩初没有露出任何鄙夷的表情，反而跟着叹了口气，“我最近也缺钱。”
小少爷有一张异常精致漂亮的小脸，一双眼睛如星星般明亮，此刻苦恼地皱起小眉头，像天上的小神仙，本该法力无边，不食人间烟火，如今落到凡尘，也要为俗事烦恼起来。
唐浩初就这样由江柯陪着赌了好几天赛马。
唐锋南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但相对于赛车来说，赌马简直是零危险，唯一的坏处也不过就是花钱，之前还骗唐浩初说周转不灵的唐锋南表示自己钱多得是随便花。
然而唐浩初没有用唐锋南一分钱。他采用的是由小及多稳扎稳打的战略，买的第一注只用了十块，还是跟江柯借的，却凭借这十块钱赢到了一百块，再从百赢到千，又一步步从千到万，连江柯都被唐浩初近乎百发百中的赌马技术弄懵了。
其实不过是四阶脑域异能者的预见能力，能预见几分钟后事件的大致走向和发展。所以当唐浩初告诉唐锋南他已经赚了十几万时，唐锋南懵逼的程度比江柯更深，一时间连话都说不上来。
“这个钱够请老师和建赛道了，我知道之后需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等我开车入门之后再慢慢赚……”
依旧很懵的唐锋南表示自己实在太震惊了需要缓缓，“下周再请老师吧，”他不死心地用‘拖字诀’做最后一搏，“这周末我有事，要参加一个宴会。”
唐锋南倒是当真接到了一个重要的商业邀请，但唐浩初就是觉得他在骗人，小奶音带着明显的怀疑：“真的？”
唐锋南点点头，“当然是真的。”
小少爷的表情还是保持怀疑，本着眼见为实的道理，缠着唐锋南带他一起去。想着小家伙一个人待在家里也不放心，唐锋南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但那天一大早就要起床了，你能起得来吗？”
爱睡懒觉的小少爷立即挺着小胸脯表示自己一定会起，可惜当天早上还是没起来。衣服完全是由马克帮着穿的，早餐和牛奶是由唐锋南亲手喂的，再被唐锋南直接抱上车。上车后竟像小狗般在唐锋南怀里拱啊拱地找了个合适的位置又睡了，小脑袋就埋在唐锋南颈窝。唐锋南一低头就能听见他浅浅的呼吸声，就像小奶猫打呼噜一样，连小小的呼吸声都让人觉得无比可爱和心软。
直至开到目的地，唐浩初才醒过来，但依旧由唐锋南抱着，一路从车里抱进宴会厅内。这次商业聚会看起来似乎很低调，不像唐锋南给唐浩初办的生日宴那样奢华隆重，但黑白道的各路大佬都来了。尤其是一些黑道中人，眉眼间的凶戾之气很浓，还有一些人虽然将凶气遮掩的很好，但身上沉淀下来的那种气质依旧骇人，普通人都会忍不住有点发怵，更别说小孩子。
而唐浩初如今已和唐锋南完全绑在一起，如果在这种场合有什么不恰当的反应或举止，在别人眼里，失的就是唐锋南的颜面了。但唐锋南完全不在意这些，因为颜面是靠自己挣来的，不是别人给的，地位到达了一定程度，就算举止再不恰当，也没人会多说半个字。
宴会的主办人恭恭敬敬地引领唐锋南落座，全程连腰都不敢直，又殷勤地问唐锋南要什么酒水，唐锋南的眼睛却一直在唐浩初身上，先把唐浩初放在沙发上坐好，又问他：“想喝什么？”
唐浩初看了看不远处的杯子，里面的酒液在灯光下折射着璀璨的光芒，便抬起小胖手从那里伸去，“要喝那个。”
唐锋南想也不想就拒绝了，“不行，小孩子不能喝酒，喝牛奶。”
“不给我喝还问我。”唐浩初不高兴地把小脑袋朝旁边一扭，给了唐锋南一个后脑勺。
只见唐锋南被撂了脸子依然好言好语：“我让他们在奶里加点糖，行不行？”
听到糖，唐浩初立刻把脑袋转回来，小奶音也像加了糖一样甜甜的：“要多加点哦。”
围观了全程的主办人竭力把惊讶压在心底，对唐浩初在唐锋南心里的地位有了一层更新的认知。性感漂亮的女侍者已经第一时间把加了糖的牛奶送了过来，小心地递到唐浩初面前，唐浩初接过杯子的时候还跟对方说了一声谢谢，小模样奶乖奶乖的，倒让人有点理解唐锋南对他如此疼宠的原因了。
不过主办人很快就没时间去想唐浩初的事，因为另两位大佬到了，两人均前呼后拥的带了不少人，派头十足。其中一个是头发发白的老人，面容很慈祥，浑浊的眼神却藏着锐光，另一个是纯粹的白种人，个子特别高，目测有将近两米，一双绿色的眼珠充满了阴鹜，让人不敢直视。
唐浩初自然没什么不敢的，只要他想，他甚至可以睥睨所有人。于是大大方方地在两人身上看了看，还打量了一下白人的绿眼珠。
那个白人也望着唐浩初，表情有些兴味，但没有说什么，倒是那位老人先开口跟唐锋南说：“这就是你家孩子吧？”

第85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点了下头，老人随即抬手喊来了跟在他旁边的少年，对唐锋南介绍道：“这是我孙子安森，和你家小少爷的年纪相差不大，正好可以由他陪着小少爷玩一玩。”
安森看起来已经十五六了，比还不满六岁的唐浩初大了差不多十岁，这哪里是相差不大，简直是睁眼说瞎话，连那个长着绿眼珠的白人都因安老爷子睁眼说瞎话的行为皱了下眉。
安森继而走到唐浩初跟前，并朝唐浩初伸出手道：“你好。”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身材高壮，表情倨傲，似乎并不太好相处。唐浩初眨眨眼，伸出比安森小了足足有一倍的小手在安森手上轻轻碰了一下，然后学着和他一样的大人的语气用小奶音回应：“你好。”
大佬们在那边谈起了话，这边的安森和唐浩初也谈起了话。大佬们那边的对话并不算血雨腥风，而是先聊起了琐碎的家长里短和八卦新闻，安森和唐浩初这边的谈话倒是有点血雨腥风，连最近的时政变革和帮派间的暗杀事件都说了。
安森是存了点故意吓唬或震慑唐浩初的心思才说这些的，——身为安家准继承人，他高高在上惯了，有些不理解爷爷为什么要让他陪一个五六岁的什么也不懂的小屁孩玩。
但眼前的小孩始终很淡定，没有露出任何害怕的表情，反而一副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又大又亮，特别好看。安森以前还没接触过唐浩初这个年纪的小孩，微微皱起眉，在唐浩初跟前蹲下来，换了个别的话题，“你平日里都喜欢玩什么啊？”
唐浩初不答反问：“你呢，你都玩什么？”
“我玩的可多了。”安森随口列举道：“比如冲浪，打拳，桌球，飙车，赌马，开派对……”
一口气说了好几样，“要我带你一起玩吗？”
唐浩初下意识点点头，这一举动极大地激励了安森。因为安老爷子总是爱训斥他耽于玩乐不务正业，训斥完了就开始拿唐锋南举例子，说什么唐锋南当年刚满十八就执掌了红帮、如今又带着帮派在明面上成功洗白，让他听得烦不胜烦。若他能哄得唐锋南家的小孩跟他一起玩乐，最好让对方变成一个只会吃喝嫖赌的彻头彻尾的纨绔，想一想就觉得爽快。
于是安森开始热切而详细地向唐浩初介绍各种玩乐方式，比如赌马有多好玩，尤其是最豪华的皇家马场，要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进；飙车又有多酷炫，光天化日之下在中环飙车比夜间飙车还要刺激，最后甚至提到了赌场和夜总会。
“新开的那家大富豪夜总会你听过吗，”安森压低了声音道：“那里靓女特别多，个个胸大腰细屁股翘，最近还新来了一批欧美的，性感又放得开，玩起来特别有意思……”
说到这里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以唐浩初这个年纪，胸再大的女人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魅力。有点尴尬的咳了一声，改口说：“嗯，不看胸，单纯去听听歌看看舞也是很好的。”
“哦。”
唐浩初给面子的应和了一声，安森却莫名说不下去了。——小家伙的眼神实在太清透太纯净，竟让他在这样清澈的眼神下萌生一种说不出的罪恶感。
安森掩饰性的又咳了一声，重复了一下之前问过的问题：“对了，你还没说你平时玩什么呢？”
“我最近在玩你刚才提到的赌马，”唐浩初认真答：“的确像你说的那样，非常好玩。”
安森笑了，笑容里带着明显的嘲讽和不相信，“你玩赌马？小学生手工课里用纸片做的马吗？还是那种晃来晃去的摇马？”
唐浩初并不在意他的嘲讽，继续说：“但我去的都是不太正规的小型赛马场，因为没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也不敢在同一个场子里赢太多钱，怕引来庄家的注意，没去过你说的皇家马场。——你能带我去吗？”
可惜以安森目前的身份还够不上资格带人，都到了门口，依然没能进去，还是陪行的马克联系了唐锋南，由唐锋南亲自给马场打了个电话。
接到电话，负责人立即变了一副姿态，恭恭敬敬地将年纪不够入内的唐浩初请了进去，一路引到视野最好的头等座，还给了他们一份详细的马匹资料，又配了专业的经理人。
只有头等席上的贵宾才能拿到这种马匹资料，然后根据资料内容和经理人的分析判断，更轻松地选号下注。毕竟来过几次，安森很快就轻车熟路地拿起资料查看和分析起来，还和旁边的经理人讨论了一下。
唐浩初只随便翻了翻资料，没有加入讨论，更多地是观察场下的马。安森至今仍不相信唐浩初所说的玩过赌马甚至赢过钱的话，又见小家伙一副业余的态度，冷哼着撇了撇嘴，问道：“你打算押几号？”
“十号。”
听到这个选择，安森心里更明确了唐浩初果真半点也不懂赌马，必输无疑的结论。而唐浩初已经开始下注了，并且手笔极大，一把就是十万之多。安森难得好心的劝了一句，“你一次还是不要下太多了，有六号在，十号不可能赢的。”
他指着更为健壮的六号和九号道：“就算是九号，赢的概率也比十号大。”
唐浩初的语气很平静，“没事，反正我玩得起。”
淡淡一句话竟说得纨绔气十足，让安森都甘拜下风。安森有些惊讶地望着唐浩初，突然觉得他似乎有种说不出来的肖似于唐锋南的强大气场，又忍不住揉了揉眼，疑心自己眼花看错了。
就在他揉眼的这会子功夫，马栏齐齐打开，比赛开始了。待他转头瞧向场下，各号马匹已经风驰电掣的跑完了，忙问经理人道：“冠军是几号？”
经理人的表情带着不可置信，“赢的竟然是十号，这简直太意外了！”
只见十号马站在那里，显眼极了，全场几乎所有人都露出了惊讶，只有唐浩初没有任何表情。
之前用那么大一笔钱下注时，他的表情就非常平静，如今赢了那么多钱，表情依然平静。
恐怕是因为年纪还小，对胜利还没有什么具体感受，刚才赢也只是运气好罢了。安森努力找了这样一个借口，将注意力投身到下一场下注上。
然而下一场唐浩初又赢了。
一场接着一场，连赢了足足五场。
常言道十赌九输，凡事只要牵扯到赌字，就鲜少有赢的，所以安森平日来赌马也没指望着赢，只当来现场体验赌马特有的激情和快感。可但凡是人，不管有钱的没钱的，心底就没有不渴望赢的，尤其看到旁边的唐浩初赢了那么多的时候，简直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安森的脸色再也绷不住了，明显有些难看，回头看了看唐浩初，却见他的面色依旧非常平静，瞧不出任何表情，更不用说任何类似于高兴和开心的神色了。
现在的小孩的心理素质都那么可怕吗？
他很快发现对方的心理素质不止体现在这一点，还在于能随时收手。一般人都是越赢越想赢，见好就收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执行起来却很难，真正身临其境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根本不堪一击。
明明赢到兴头的唐浩初却说不玩就不玩了，眨了眨一双大眼睛，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我想回去找小舅舅了。”
其实是他的异能消耗的有点儿累了。
回去的路上，身怀巨款的唐浩初问马克道：“你知道小舅舅喜欢什么礼物吗？”
马克立即听出了他的意思，“小少爷是要给主人买礼物吗？”
“嗯。”
“小少爷放心，”马克笑着道：“只要是你送的，相信主人都觉得好。”
车子正好驶过一家商店，唐浩初像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样拍了拍小脑袋，“啊，我知道了！”
说着让司机停了车，然后去那家商店里买了一大堆东西。
——那堆东西全是小书包。
就像当初在电话里说过的那样，小少爷给傻舅舅买了一排小书包，赤橙黄绿青蓝紫，每个颜色都有。
回去的时候大佬们的聚会还没散，而且除了安老爷子和绿眼睛的白人之外还多了好几个人，有个身穿和服的日本女人，有个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的古典中式打扮的奶奶级人物，还有一个带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男人，看起来文质彬彬，一点也不像混黑的。可偏偏就是这个人，说起话来语气尤其冷，周边三尺的温度都能跟着冷下来，连一贯倨傲的安森都下意识放缓了步伐。
但不管来了多少人，真正控场的还是唐锋南。所以唐浩初浑然不管现场到底有多少名大佬，只管迈着小脚哒哒哒地朝唐锋南跑去，像终于找到主人的小奶猫。
唐锋南已提前伸出双手准备接他了，小奶猫随即精准地扑在唐锋南身上，用软软的小奶音向对方汇报自己赢钱的战果。
其实有关于唐浩初和安森在皇家马场的一举一动，唐锋南已经知道的清清楚楚，却还是认真夸道：“浩浩真棒。”
小奶猫骄傲地扬了扬小脑袋，用软软的语气继续说：“我还给你买了礼物！”
“哦？什么礼物？”
一串五颜六色的小书包一字溜排开来，“就是你之前说过的小书包，怎么样，喜不喜欢？”
果然如马克所说，不管唐浩初送什么唐锋南都觉得好，立刻表示出了喜欢，还称赞唐浩初有眼光。
在场的众人今日才真正见识到什么是溺爱，面对这五颜六色且完全用不上的小书包，唐锋南也能夸出朵花来。夸完才想到旁边还有其他人，拉着唐浩初的小手随意介绍说：“这些都直接叫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好了。”
现场的人全是货真价实的大佬，大概是头一回被这样简而概之的介绍，甚至连个姓氏都不配拥有，实在是有点憋屈。
小少爷很乖地叫人了，“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好。”
到底是经过大风大浪的，饶是被没名没姓地统称了个爷爷奶奶叔叔阿姨，诸位大佬们还能纷纷露出一个笑，尽量友好的对唐浩初点头示意，甚至准备说点什么回复他。可惜还不等他们开口，唐锋南就忍不住又夸起来了：“浩浩就是乖巧有礼貌。”
这滤镜怕是得有一万度。
唐锋南的性格众人都是知道的，生人勿进，能用一句话把事情交代完的绝对不会多说半个字，也很少参加聚会，就算参加了也不会轻易接受谁的搭讪，可直到这一刻众人才发现唐锋南竟然也有话多的时候。于是安老爷子果断跟着唐锋南一起夸：“是啊，你家小少爷瞧着就聪明可爱，那么小就会给大人买礼物了。我这孙子都那么大了还不省心，整天就知道花钱，还从来没给家长买过什么……”
今天的确输了不少钱的安森只觉得头疼手疼，膝盖更疼。
唐浩初到底还是在唐锋南的担心下正式开始学车了。
卡丁车的风险性还是很低的，尤其在专业老师的指导和陪伴下，基本不会出事，所以唐浩初在接下来的三年学车时间里没出任何事。时光在上课和学车这样有规律的两点一线下过得飞快，转眼的功夫小少爷已经年近九岁，获得了国际卡丁车大赛儿童组的参赛资格，准备冲刺他人生中第一个国际金奖。
国际大赛的竞争程度自然非同一般，不能像参加本地比赛那样掉以轻心，尤其是去西欧观看了一场青少年障碍赛后，发现国外有很多同样从小学赛车的小车手，个个实力强劲，不容忽视。
何况唐浩初要的不是争当第一，而是稳居第一，备赛练习的时候，心里多多少少会有一点急躁。而赛车这种事最考验心态，有些障碍设置的非常巧妙，仅允许一辆车通过，多一厘米的宽度都过不了，就是要车手心稳手稳，不能有任何焦急的情绪。
他到底在临赛前的这场训练上出了一点小意外。
因为过分追求速度，刹车的时机没把握好，车子撞上侧栏，手臂划出了一大片擦伤。这点伤对赛车手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唐浩初也全不在意，但落在唐锋南眼里恐怕就不一样了，绝对称得上大事。
唐浩初知道唐锋南对他究竟有多细心，明明是个铁血大佬，想的比佣人都全面，从衣食住行到其它一切琐事，都会过问。如今是夏天，小孩子皮肤嫩，特别会招蚊虫叮咬，唐浩初身上一被叮咬就会鼓起一个大包，痒得受不了，唐锋南因此而让人找了很多驱蚊方法，几乎每晚临睡前都细心检查他的四肢，发现什么小伤，会第一时间给他抹上药膏。
夏天蚊虫多，在全班同学人人身上有好几个蚊子包的情况下，只有唐浩初的手脚毫无瑕疵，没有一点被叮咬的印子或其它细小的伤口，简直像白玉雕出来的玉娃娃一样。可如今完好无损的手臂擦伤了这么一大块，瞧着又很严重的样子，唐浩初不用想也知道唐锋南的反应，说不定生起气来连比赛都不让他参加了。
唐浩初决定在外面躲两天。
等手臂上的伤稍微好一点儿了，再拿掉纱布穿上长袖，回家后一定不会被发现。反正之前他也在外面留宿过，是学校社团搞活动，集体去孙念宇家彩排，干脆就在孙家住了。
如今唐浩初和孙念宇刘喆他们都在一个学校，还参加了同一个社团。孙念宇是唐锋南亲自为唐浩初筛选的玩伴，也是唐锋南比较放心和认可的，所以当时很快就答应了，只额外嘱咐唐浩初不要蹬被子，要注意休息和吃饭。
于是唐浩初打算这次就用孙念宇做借口，但他并不打算住在孙家，也不打算让孙念宇知道他受伤的事。孙念宇顿时有点为难，——唐锋南对他放心和认可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性格老实本分不惹事，也不太能说谎，所以很担心自己会露馅。
可他最终还是被唐浩初成功地用各种威逼加利诱的手段说服了，其中一个利诱条件就是帮他在何嘉玉面前说好话。作为社团里最漂亮的姑娘，何嘉玉很受小男生追捧，但她只喜欢跟唐浩初说话。
这就要归根于小少爷的人格魅力上了，只要他想，能和任何人交上朋友。
一切都搞定之后，唐浩初去了江柯那里。
太阳开始西移，巷子里的光线变得有点黯淡，身材高挺的少年由远及近地走过来，身上模糊不清的阴影也随着他的步伐一层层剥落，露出英俊的五官。他的五官比一般的黄种人更加立体，导致一双眼睛看起来非常深沉，漆黑的眼珠也显得非常漠然，仿佛什么事情都不值得被他看进眼里。
直到他看到了坐在铁门外的台阶上的唐浩初。
也不知小家伙坐在这儿等了多久，甚至都等到打盹了，小脑袋一点点垂下来，小身体也跟着一点点往左歪，眼看整个人都要朝左边倒去。江柯心头一紧，忙一个箭步冲上去，将唐浩初稳稳地接在怀里。

第86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浩初睁开眼看到江柯，正要开口抱怨江柯回来的太晚，却不料反倒被江柯皱着眉先训了：“来之前怎么不先跟我说一声？谁让你在这里傻等的？在这等多久了？”
小少爷不高兴地抗议道：“你这边又没装电话，也没有寻呼机，我去哪找你说？”
七十年代还没有移动手机，只有寻呼机，不能直接通话，只能看到屏上要求回电的号码和简短留言，而且价格不菲，孙念宇和刘喆几个通通没有，只有唐锋南早早给唐浩初买了一个。
江柯紧皱着眉不说话，像别人欠他很多钱似的，毕竟今晚要在他这里借住，唐浩初决定大度地先退一步不跟他计较，抬手点了点他的眉头说：“别皱着了，像个老爷爷一样。”
其实最近这段时间唐浩初因为赛车和上学两头跑，很少来江柯这里找他了，明明好久不见，两人之间的相处却意外的没有一点生疏。江柯的眉宇随着小少爷的动作松开来，但视线转向他裹着纱布的手臂后，又重新皱得更紧，“你的手怎么了？”
“练车时不小心弄伤了，”唐浩初不甚在意地抬起手晃了晃，“所以要在你这里躲两天。”
江柯不用问也知道唐浩初在躲谁以及躲的原因，抿着嘴没再说话了，只沉默地转过身，然后半蹲下来，给了唐浩初一个后背。
唐浩初随即轻车熟路地趴在了他背上，由他背着上楼。依旧是黑黑高高也没有灯的木楼梯，走到三楼进了屋，才透过窗子看到亮光。被放下来的时候唐浩初借助亮光看到江柯的手背上也有一块擦伤，便问：“怎么你的手也受伤了？”
这种小伤江柯完全注意不到，被唐浩初说了才抬起手看了看。唐浩初又问：“你是不是打架了？”
“没有。”
“我知道你已经在帮着你爸爸接管堂口了。”江志强如今已从帮派的小头目升级成半个当家人，但地位混得越高，麻烦也会越多，小少爷的语气带了些小大人似的忧愁：“你年纪轻，管起来想必会有人不服，一旦闹出什么矛盾，肯定就要打架了。”
“真没有打架。”江柯顿了一下，“要学会震慑别人，让他们就算不服也不敢表露。”
小少爷有点好奇地歪了歪脑袋，“怎么震慑别人？”
江柯当然不能说自己用的那些阴损手段，只说：“首先得凶一点。”
于是小少爷摆出一副凶凶的样子，“是这样吗？”
“还不够，要再凶一点才行。”
小少爷努力摆出了更凶的模样，甚至连嫩乎乎的小嗓子都装得恶声恶气的，“这样呢，是不是很凶很厉害？”
这奶凶奶凶的小模样实在可爱，江柯压住唇角呼之欲出的浅笑，一本正经的答：“嗯，很凶很厉害。”
小少爷自己也觉得自己很厉害，心满意足地仰起了小脑袋，然后在屋子里四下逛了逛。地板还是像以前一样年久失修吱吱呀呀的响，但屋内似乎添了一些新家具，小少爷咦了一声，有点好奇地左转转右转转，发现一共多了个质地特别松软的双人沙发，一个书桌和上了锁的柜子，还有一个小鱼缸。
逛完了一圈，唐浩初的好奇心过去了，江柯又在厨房收拾东西不理他，他觉得有点无聊，便把鱼缸抱下来，窝在多出来的那个双人沙发上，盯着缸里的小鱼玩。
一共有两条鱼，一黑一白，互相追逐着在水里游来游去，非常活泼，江柯收拾完东西，就看他在兴致勃勃地抱着个小鱼缸看。
身为众星捧月的少爷，不知多少人为了讨好他而把他想要的东西主动送到他面前，却依然那么容易满足，两条小鱼也能津津有味地歪着小脑袋看半天。江柯的表情不自觉地柔和起来，“饿吗？我带你出去吃晚饭。”
唐浩初这才把鱼缸放回去，摇摇头说：“不饿，不出去了，你随便弄点什么吃吧。”
他一来是不想动弹，二来是知道江柯没什么钱。江柯原本的确是想随便煮点面吃的，但想着唐浩初手臂有伤，还是吃点有营养的东西好，最终把他拖起来，牵着他出了门，另一只手拎了刚刚收拾出来的垃圾。
垃圾里有前一天没顾得上清理的剩饭剩菜，夏天天热，变质的饭菜闻起来实在不好闻，所以小少爷有点嫌弃那只难闻的垃圾袋，甚至记住了江柯提垃圾的手是那只，不准江柯再用那只手来牵他，也不让江柯背了。江柯拿娇气的小少爷没办法，以最快的速度三步并两步地跑到巷子口的垃圾桶丢了垃圾，又用路边的水管把手冲洗了一遍，才重新牵住他，像大家长拉着小朋友一样带着他往街道走。
两人进了一家口碑很好的老牌粥店，唐浩初看了看菜单有点贵，便只点了一碗素面，却没想到江柯点了一大堆，多到根本吃不完。反正唐浩初努力吃半天也吃了不到三分之一，见他不吃了，江柯才把剩下的通通扫到肚子里。
这家店的味道很不错，但价格的确偏贵，点的又多，结账时的总额自然不低。对唐浩初来说数目不算什么，对普通人来说绝对是很高了，眼看着江柯几乎用掉了他钱包里的所有钱，唐浩初不由皱起眉，在回去的路上用认真的小表情对江柯说：“我觉得还不如在家里随便煮点东西好吃，真的。”
不知道是哪个字触动了江柯，江柯牵着唐浩初的手紧了紧，紧到唐浩初有点疼。所幸他们已经走到小铁门了，唐浩初跟着江柯上了楼，回到旧旧的破房子里。
唐浩初之前顶多过来坐坐就走了，还是第一次在这边借宿，到底是养尊处优惯了，待得久了就开始忍不住嫌东嫌西了。
“这里怎么上厕所呀？”
“这个窗子怎么推不开啊？”
“怎么洗澡呢？”
“床有点硬。”
“好闷啊，也没有电风扇可以吹。”
……
小少爷说到后面小声音甚至有点儿委屈巴巴的了，坐在被他嫌硬的小床上，微微嘟着嘴，眨着湿|漉漉的大眼睛，一头小软毛蓬松地支棱着，整个人精致柔软的像是能让人捧在手心里。
江柯从小就在这里住，本来没觉得这里有什么不好，也不觉得在唐浩初面前展露真实条件有什么丢人，眼下回过头把屋子打量了一番，发现好像的确有点寒酸。那么娇贵好看光彩四溢的小少爷坐在这里，的确不适合这样的小破屋子。
江柯挑眉问：“嫌弃了？”
他挑眉的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倨傲和痞气，这也是唐浩初当年第一眼见到他时瞧着不顺眼的原因。唐浩初摇摇头，“没有，就是有点儿不习惯。”
小少爷说的是实话，是真的没有嫌弃的意思，只是被唐锋南养得太娇气了，一点苦都受不得。江柯伸手把窗户打开，让凉爽的夜风透进来，又细心地点了驱蚊的东西，然后出去打了一大桶温水。
唐浩初手臂上擦伤的面积不小，本来也不能洗澡，所以江柯只用水给他简单地擦洗一下。他自己有带内裤和宽松的棉质T恤，身上换下来的衣服便直接扔到了垃圾桶里，而江柯着重帮他擦了一下他容易出汗的脊背，全程没再说话，皱着眉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还能想什么，不就是想跟小少爷有关的事。唐浩初身边围着的孙念宇和刘喆等那些个朋友或玩伴，个个相貌好家世强，就他的条件最差，这么一比似乎有点儿处在弱势。
莫名觉得心烦。
擦洗干净又换了衣服，再吹着窗外的凉风，小少爷觉得舒服了，刚刚还委屈巴巴地嫌东嫌西，转眼却躺在床上睡得比谁都香甜。待江柯在外头简单的冲洗完回来，就见小小的少年穿着宽松的白T恤蜷成一团，半个脸埋在毯子里，露出的那半个小脸精致得像人偶一样。
从来都是一个人睡的江柯从来没见过其他人的睡颜，还是这样可爱的睡颜，竟不由自主盯着他看了半天才入睡。一直睡到凌晨两点左右，原本安安静静的小少爷忽然在梦里不安地哼哼出声，睡眠浅的江柯迷迷糊糊地醒了，下意识伸出手拍了拍他的后背。
手下小身体细微的颤抖让江柯睁开了眼，小少爷突然叫出声，也跟着睁开了眼。江柯低低道：“做噩梦了？”
“嗯。”唐浩初把脸埋进毯子里，瓮声瓮气的说：“梦到有好多怪兽追我，还梦到我比赛输了，没拿到第一。”
江柯也想不通明明有那么多养尊处优的职业可选，唐浩初为何偏要选择辛苦又危险的赛车，但这事唐锋南都劝不动，更别说他了，只皱着眉问：“是不是害怕了？”
“有一点。”小少爷小小地点点头，又不忘强调：“只有一点点。”
江柯把小小的少年整个儿抱进怀里，一下下继续轻拍他的后背安抚着他，又摸了摸他的小脑袋，“这样好点了吗？还怕不怕？”
“嗯，好点了。”时刻需要有人哄而且只要有人哄了就会觉得满足的小少爷在黑暗中眨眨眼，然后像依赖人的小奶狗一样自以为隐蔽地往江柯身边拱了拱，不一会儿就重新睡熟了。
小小的身体安静又柔软，江柯觉得就像将一只兔子抱了满怀，莫名间极为满足。
第二天早上是被寻呼机的哔哔声弄醒的。
其实昨天晚上唐浩初的寻呼机就在响了，但唐浩初看要求回电的号码既不是唐家的也不是孙家的，所以没有理会。没想到一大早寻呼机又响了，打开显示开关，屏上显示的还是那个号码。
唐浩初担心是孙念宇有事找他，决定出去找个电话拨回去问一下。外面的天色阴沉沉的，估摸着可能会下雨，于是江柯放下事情陪着他一起出去找电话。
打回去才发现不是孙念宇，而是唐浩初懒得搭理的安森。
自从那次跟他一起玩过赌马，安森这几年有事没事就会跑来找他，也不知打的什么主意，有段时间还百折不挠地问唐浩初赌马是怎么赌赢的，在唐浩初给他讲了一通概率学的数学公式之后安分了几天，又转而找他出去玩或者吃饭。
这次大概是知道唐浩初的学校就要放暑假了，安森开口就问他在不在家，想要约他出去。唐浩初不太待见安森，只回了句不在家，安森再问下去，唐浩初就不乐意答了。
都是道上混的，江柯自然是认得安家和安森的，听着话筒里安森的声音皱起了眉。天空就在这时下起了小雨，江柯便有意在旁边催了唐浩初一句，大概是察觉到唐浩初不乐意跟他搭话，又听到了其他人的声音，安森在唐浩初的沉默中主动说有事要忙挂了电话。
唐浩初随即放下话筒，躲进江柯撑起的伞里，江柯抚去唐浩初发梢上淋到的一颗小水珠，看了一眼电话机，冷声道了句：“他倒还算自觉。”
声音很低，也不知道是在说谁，低得只有他自己能听得见。顿了顿又冷声道：“不过他算个什么东西，也敢挂你的电话。”
唐浩初对安森并没有很在意，甚至觉得安森应该也和自己一样浑不在意，只不过是无聊了找他玩玩而已。何况他们的年龄相差太大，根本玩不到一起去。
其实江柯也比唐浩初大很多，可唐浩初跟他在一起就比较轻松随意，和跟安森在一起完全不一样。唐浩初站在原地想了想，又主动给孙念宇拨了个电话，得知没有在唐锋南那边露馅，便放心地跟着江柯回去了。
有时候你以为人家没什么，对方却能气上一天。安森实际上气得要死，挂了电话后脸色都变了。
安森如今也开始管事儿了，现在就在办公室看文件，努力沉下心看了半个小时，却一页都没有翻，总觉得有口气堵在胸口，很不痛快。转头又看了看电话，到底放下文件站起身，跟手底下人吩咐了一声就出了门。
他决定找个由头去唐家找唐浩初。安森如今并不把唐浩初当作小孩，而是完全当同龄人的态度相处，可唐浩初根本不搭理他。若被人知道他连一个小孩儿都约不出来，他堂堂安大少算白活了。
就是安森这么一找，害得唐浩初露了馅。
唐锋南是何等敏锐，任何一点蛛丝马迹都瞒不过他的眼，只要被他察觉到了一丝不妥，就能顺着这丝线把整个事件串联着翻出来。但他尽量不把这份敏锐用在唐浩初身上，不管唐浩初说什么，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是相信。何况小孩越长大就越需要自由空间，管得太多反而会容易产生逆反心理。
在发现小家伙根本就没有因学校的事留宿孙家之后，唐锋南先涌上心头的不是被欺骗的愤怒，而是担心。吩咐手下找人时的语气还算正常，然而心里已经掀起了好几丈的波浪。
中午江柯刚给唐浩初换完药，寻呼机就再次响起来，唐浩初以为又是安森，把寻呼机丢在一边看也不看，还舒舒服服地睡了一个午觉，一直睡到下午三点才醒。
醒来就看到了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找过来的唐锋南。
唐锋南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足以用难看两个字来形容了，简直黑沉的吓人。自己一手养大的小孩放着好好的家不回，却瞒着他睡在别人的床上，还是个寒酸的小破屋，江柯在唐锋南眼里俨然变成了诱骗小孩的诱拐犯，也亏得唐锋南这些年在唐浩初的折腾下耐性变好了，要搁在五六年前，恐怕已经二话不说就拔出枪把江柯给灭了。
唐浩初最后被唐锋南亲自逮回了家。唐锋南气到一路上连话都说不出来，回到家里才开始兴师问罪，“说吧，为什么不回家？还骗我？”
小少爷默默缩在客厅角落，做足了无辜的姿态，像只没人要的小可怜。唐锋南加重了语气：“说话！！”
唐浩初小鹌鹑似的往角落里又缩了缩，掩在衣袖下的受伤的手臂也跟着往后缩了缩，整个人几乎跟旁边的落地灯和实木花架融为一体。唐锋南想走过去把他提溜出来，又担心他躲避的时候摔着或绊着，努力压着火道：“过来，只要你跟我说实话，我就不生气，也不责罚你。”
听了这话，小少爷犹犹豫豫地探出头，仿佛刚断奶的被诱惑着走出洞口的小幼崽，自以为谨慎地探头探脑，其实轻而易举地就能被人抓着后颈上的皮毛拎起来。
果然，唐浩初一走出花架和灯具等容易被砸着的危险范围，就被唐锋南抓了过去。然后把小身板翻过来，——扒裤子，打屁股！！
小少爷立即在大家长手下用力地挣扎和扑腾，若不是因为要面子，恐怕还要像小狗一样嗷嗷嗷的叫出声。但下一秒还是叫出了声，——扑腾的过程中扯到了衣袖下的伤口，手臂上还没愈合好的伤口顿时火辣辣地疼起来。
唐锋南忙停了手，把小孩翻过来，半抱着让他坐正了，抬起他的小脸。只见一张小脸憋得通红，眼眶和鼻头也是红的，可怜的不行，眼眸蒙着水光，像一对晶莹的琥珀。心里开始后悔，伸手轻轻摩挲他紧咬的嘴唇，表情和语气也柔和下来，“乖，别咬着，是不是碰着哪里了？”
其实他已经察觉到小家伙的手臂有问题，不由分说便握住他的手腕查看。唐浩初想躲也躲不掉了，眼睁睁地看着唐锋南卷起袖子又掀开纱布。
看到伤口的时候唐锋南的脸色登时变了。
唐浩初心里暗道不好，也顾不上喊疼了，立刻解释：“是训练的时候一不小心擦伤了，看着有点严重，其实一点事儿也没有。”
还努力朝唐锋南笑了一下，“真的只是一点点皮外伤，很快就能好了，你不要担心啊。”
明明受伤的是他自己，反倒用轻松的表情去安慰别人，唐锋南闭了闭眼，完全不想看小孩儿此刻故作轻松的笑容。
虽然感觉不到唐锋南的火气了，但唐浩初觉得他的表情比之前的更吓人，又努力转移话题：“你下次不许再打我了，我会记仇的。”
小少爷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表情还有些小得意，哼哼唧唧的说：“我跟你讲哦，我有个小本本，把对我好的对我不好的人全记在上面了，可详细了。”

第87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重新睁开眼，定定望着唐浩初。明明是被一直精心照顾并捧在手心的孩子，平日里一点委屈都不舍得让他尝，半分苦也不让受，却能为了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不怕苦也不怕受伤地坚持下去，这份坚韧的心性恐怕连大部分的成年人都比不上。
心疼，特别心疼，却还有种说不出的骄傲和佩服。唐锋南很少佩服过谁，却完全栽在眼前的小家伙身上了，第一个为之心疼的是他，第一个割舍不下的是他，第一个让他无可奈何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的是他，如今连觉得佩服的也是他。唐锋南深吸一口气，最终顺着唐浩初故意转移的话题道“小本本？你把它放哪了？”
“当然是放在我脑子里了，放外面多不安全啊，”唐浩初伸出白嫩嫩的指头指了指自己的小脑袋，扬了扬下巴，“我记得可清楚了。”
说到这里顿了一下，又道“不过我现在记的都是对我好的，不好的都被我划掉了。”
唐锋南问“为什么划掉了？”
小少爷歪着小脑袋举例细数“比如上个月孙念宇让我帮他组织社团活动，说活动结束请我喝一星期的奶茶，可他才请了四天人就不见了，实在是言而无信，所以我在小本本上狠狠记了他一笔。但后来他跟我解释说是因为有事要忙没顾得上，还说给我重买两星期的奶茶赔罪，我就把他从小本本上划掉了。再比如之前头回见到安森的时候，他对我的态度和言语都透着轻视，不过后来他的态度变得非常好，还会带我去吃特别好吃的小蛋糕，虽然最近找来的次数太多有点烦，我还是看在小蛋糕的份儿上把他也划掉了。再再比如我爸爸那边的亲戚，像是大伯母和表姑她们，我知道她们并不像她们说的那样疼爱我喜欢我，但她们每次找我的时候都会给我带好多好多糖果，所以我把她们也划掉了。还有……”
唐锋南刚开始听着还能忍，可越听到后面就越忍不了，最终打断了唐浩初“不过区区一点奶茶、蛋糕和糖，就叫做对你好了？”
唐浩初在这个世界的纨绔特色正是‘天真执拗’，而且早在系统介绍本世界的资料背景时，他就猜到了会是这种天真好骗的巨婴人设。反正被不被骗的事有家长操心，他只需要保持住天真执拗就好，于是眨着大眼睛反问道“奶茶蛋糕和糖果那么好吃，为什么不叫做对我好？”
家长果然操心极了，连眉头都皱紧了，“不过是一点甜食，就觉得别人好了？甜食有什么稀罕的？”
唐浩初认真点点头，“甜食就是很稀罕啊，你都不愿意给我吃。”
唐锋南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曾听人说过，对于女孩子要富养，以免她轻易被物质诱惑，被什么随随便便的人拐骗，却不料眼前这个宝贝疙瘩比之更让人操心，区区一点甜食就能哄了去。仿佛已经看到亲手拉扯大的小孩儿被人拐走的场景，‘老父亲’的担忧明显写在脸上，语气也严肃极了“我那是为了你好，小孩子不能吃太多甜食！那些给你甜食的都是别有居心的坏人，知道吗？！”
老父亲非常担忧，让他忧心的宝贝疙瘩却浑然不以为意，只胡乱点点头应了一声。唐锋南一瞧就知道小孩根本没放到心里去，一脸严肃的再次强调“给你甜食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以后不管谁给你你都不能要，记住了吗？！”
唐浩初再次点头答应，然后说“那我不要别人给的甜食，只要小舅舅给的，好不好？”
乖乖软软的小嗓音本就惹人疼，拖长的尾音又糯糯的，唐锋南的表情立即严肃不起来了。唐浩初紧接着便讨好地去拉他的手晃啊晃“小舅舅，我想喝凉奶茶，你能不能给我一杯凉奶茶呀？”
唐锋南低头看见小家伙的长睫毛，卷卷的，一眨一眨的，像蝴蝶在心头轻绕，心里莫名就软到不行，下意识嗯了一声，嗯完才发现不对，“时间已经晚了，喝奶茶会睡不好觉的。”
唐浩初继续拉着唐锋南的手晃，身体也拱在唐锋南的身上磨蹭着，“可我想喝，而且才六点多，还早着呢……”
唐锋南拿磨人精没办法，——他发现他拿他越来越没办法，最终松口让马克去准备。马克忙去到后厨，值班的厨师客气地问主子要吃什么，得到了小少爷要喝奶茶的吩咐。
“哎呦，这我可来不了。”值班厨师摆摆手，匆匆去喊刚刚歇班的糕点师傅。糕点师傅很快赶来了，问小少爷想喝什么口味的奶茶。
“就做一杯原味的吧，”马克道“动作快点，小少爷等着呢。要凉饮，但也不要太凉了。”
糕点师傅恭敬地应了，手脚麻利地做好了一杯奶茶。唐浩初望眼欲穿地在屋里等着，远远听到马克端着奶茶过来的脚步声，像小狗崽一样竖起了两只耳朵，一双大眼睛也亮晶晶地转往门的方向，小模样可爱极了。
奶茶终于到手，特有的香味钻进鼻子里，唐浩初抱着杯子欢快地喝了一大口，一会儿的功夫就解决了半杯。也不知道怎么喝的，转过头来的唐锋南只见他白皙的鼻尖上蹭到了深色的奶茶渍，仿佛一只花了脸但依然神气漂亮的小白猫。
唐锋南抬手点了点小猫的鼻尖，神色满是温柔和宠溺。这温柔和宠溺在别人看来绝对又惊又骇，唐浩初却早习以为常，只眨了眨明亮的猫儿眼不解地看了唐锋南一眼，便一脸无辜地继续喝奶茶了。
奶茶只剩下小半杯，所以开始小口小口地慢慢抿，喝的非常珍惜。但凡吃到甜食，都会让唐浩初觉得心情好，心情一好就话多，自发自觉地靠在唐锋南怀里讲最近发生的好玩的事。
他完全是想到什么说什么，讲的事有头无尾，没有重点也没有逻辑，难为唐锋南竟能听得如此认真，间或还提出问题。不知过了多久，唐锋南发现小孩儿的语速慢下来，声音也渐渐小下去，最终抱着空空如也的奶茶杯子倚在他怀里打起了盹。
外面又下起了阵雨，但所有风声雨声都被隔绝在宽厚的怀抱之外，小小的少年乖乖地闭着眼，暖色的灯光打在脸上，肤色白得像会发光，整间屋子似乎都暗下来，只有他所在的地方是明亮的。
唐锋南还是不放心小孩手臂上的擦伤，看了他一会儿，便准备起身叫马克唤家庭医生来。却在起身时被抓住了袖子，只见睡梦中的少年伸手拽住了他衣袖的一角，明明微微张着嘴巴睡得正香，却还能抓着袖子不放，一张半掩在被子里的小脸像软乎乎的糯米糍一样。
唐锋南忍不住勾起唇角，却又在下一刻想起了江柯的事，脸色一点点沉下来。那个小破房子就一张床，不用想也知道昨晚两个小孩肯定挤在一张床上。
江柯也在想唐锋南的事。
唐锋南找过来的时候，表情冷到骇人，看他的眼神简直像冒着寒气的冰刃。但唐锋南什么也没做，也没有出言威胁或者斥责，反而许给他一个好处，一个可以顺利得到北区堂口的机会。
但江柯没有接受。
他拒绝的时候，唐锋南没说什么，甚至没再看他一眼，只大步走进屋，带走了唐浩初。恐怕过了多少年江柯也忘不掉这个夏季炎热的下午，他站在破旧的小屋前，心里交织的各种自卑不甘和想要奋力争取什么的决心。
他和唐锋南的差距太大了。唐锋南已经位高权重，又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举手投足都透着成熟的精英范，而他在他面前什么都算不上。
江柯不是几岁的小孩子了，知道唐锋南面子上摆得客气，意思摆的就越明显接着给你的好处，不要再靠近唐浩初，有多远滚多远。何况这事关男人的自尊，虽然江柯还只是个少年算不上男人，但少年的自尊心更甚。年少的枭雄在内心深处立下了第一个宏愿，总有一天，他也有能力从那个男人手里带走他想要的。
国际卡丁车比赛的日子在唐浩初手臂上的擦伤结疤的时候到了。
这届比赛正巧就是在港岛举办的，唐锋南没有不让唐浩初参加比赛，但临近比赛的这两天神色一直不好，就像谁欠了他几千万一样，手下人都战战兢兢的。早上唐浩初问他要不要去看他比赛的时候依然阴着脸，也没说去不去，只说了一句要上午公司要开会。
其实唐浩初一点也不想让唐锋南去，只是礼貌性地问唐锋南一声而已，甚至在心里期盼着对方千万不要去，所以根本没把对方的脸色放在心里。
可唐锋南还是默默去了现场。
偌大的赛场异常喧闹，原本空旷的观众席布满了来看比赛的人。唐锋南出现的很低调，身边只带了几个保镖，却还是被大赛的其中一个负责人认出来了。
这种国际赛事会吸引到许多广告投资商，唐锋南也参与了投资，但主要目的并非为了投放广告或获得分红，而是纯粹为了唐浩初。那个负责人远远看到唐锋南，忙放下手中正安排的事赶过去迎，点头哈腰地对唐锋南道“我不知您今天竟来了，否则一定给您留个视野最好的位子……”
眼前这位可他上司都得小心伺候的人，态度自然恭敬的不行。唐锋南坐到靠近走廊的椅子上，淡淡道“这里就行。”
位置虽然有点偏，但离终点近，离唐浩初所在的9号车道也近。唐锋南远远望着唐浩初的赛车，还没开始，心已经不自觉地提起来。
比赛开始了。
一辆又一辆卡丁车以飞快的速度呼啸而过，直线前进二百多米便是一个弯道，所有卡丁车全都争先恐后地贴着内圈过弯。这样一来避免不了会互相碰撞，下一刻就有两辆卡丁车别在了一起，砰的一声双双停在了路旁，紧随其后的另一辆车刹车不及，也在撞击后停住了。
唐锋南下意识握紧了拳，尽管撞的不是自家小孩的车，还是忍不住揪心。而唐浩初选择了中间的弯道过弯，没有贴着内圈过弯，成功避免了相撞，但速度明显落后了。
于是第一个弯路下来，除了几辆撞车的之外，剩下的车一概拉开了距离。唐浩初此刻就处在居中偏后的位置，和跑在第一的人有六七米之远，但他没有着急，——比赛才刚刚开始，前面还有足足八个弯路，他之前就将整个赛道的弯路分毫不差的全记在了心里。
过弯是提速的关键，一连过了三个连弯之后，唐浩初冲到了第三。旁边的第二名狠踩油门，想把唐浩初甩开，可前面又是一个弯路，高速过弯的话很容易撞上路边的安全护栏，待到把车摆正会浪费不少时间，彻底失去竞争机会，于是排在第二名的车手不得已又将速度减慢一点。
唐浩初却丝毫没有减速，而且自始至终都是全速，直到入弯后才急促地点了一下刹车，同时将方向盘迅速往反方向打，下一秒再迅速正回，整辆车来了个横向漂移，几乎紧贴着第二名的那辆车的车身滑了过去！
这一招做的实在厉害，第二名的车被弄得措手不及，一下子擦撞到了护栏，整辆车斜横在路边，把后面的车也给截住了。
不止一辆，后头好几辆都跟着倒霉，一辆接一辆的追尾，全顶在之前排在第二名的那辆车的车身上。工作人员用最快的速度冲上去做救援和善后，所幸卡丁车和成人开的专业赛车还是有区别的，表面上看起来撞的很惨烈，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大碍。
唐锋南却看得一阵心惊肉跳，幸亏他没有心脏病，否则恐怕看到一半就撑不下去了。唐浩初开车的架势实在太凶猛，像在身体里藏着一头凶兽，一旦破柙而出，便无人可挡。那种无所畏惧的大胆和杀伐决断的果敢与平常矜贵爱娇的小模样完全判若两人，只要坐上了驾驶座，就仿佛打开了某个神秘的开关，变成了另一个人。
杜景死在赛场上的事又闪在过唐锋南的脑海，唐锋南本就紧握的手再次攥紧了。赛场那边已经到了最后一个弯道，而且是至关重要的发夹弯，只剩下唐浩初和之前排在第一的选手，可以说谁能最快抢到里道过弯，谁就赢了。
唐浩初的车在左边跑道，发夹弯是向右行驶的，对方抢到里道的可能性要高于唐浩初。唐浩初自然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他的速度始终没有一分。解说员的语气已经变得异常震惊和激昂“9号车手都不减速的吗！这么快的速度拐弯，巨大的离心力很容易出事的！！”
解说员说话的功夫，两辆车已经双双到了发夹弯。唐浩初目光坚定地看着前方的道路，一脚紧紧踩着刹车，右手同时飞快操作，赛车重心前移。这个过程十分惊险，车难免因为惯性而开始脱离跑道，但他的手非常稳，第一时间反打方向盘修正进弯角度，同时重踩油门出弯，率先抢到里道。
唐浩初最终赢得了冠军。
站在讲台上领奖的少年俊美无双，像矜贵优雅不谙世事的小王子，一点也看不出开车时的杀伐狠决，唐锋南却总是忍不住浮现起他开车时的眼神和样子。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唐锋南当晚不仅没有睡好，还做了一个梦，梦见唐浩初死在了车祸里。
梦中的小少年已经是成年的模样，但倒在血泊里的样子让唐锋南更加惊心，全身都被巨大的恐慌淹没。这个梦太过真实，真实到仿佛真的发生过，更让唐锋南完全无法接受。

第88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坐起身，怎么也睡不着了。此刻的夜深且黑，他一双同样深黑的双眸还残留着未退却的惊慌，手心和后背甚至出了一层冷汗。向来无所畏惧的南爷竟被一个梦吓到了，说出去恐怕也不会有人信，唐锋南努力克制着心头堆积的不安和恐惧，走出门外，迈向了隔壁唐浩初所在的卧室。
凌晨一点正是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小家伙扯着小呼噜睡得正香，细软的脸蛋被毯子捂得粉扑扑的，嘴巴微微嘟着，十分可爱。明知他睡得好好的，唐锋南还是确认般地摸了摸他的额头，甚至触了触他的鼻息，仿佛非要切实地感觉到他活生生的呼吸和体温才能心安。
呼吸洒在指尖，带着微微的温热，唐锋南发凉的手脚因这么一点点温热而暖起来，心里的不安也隐隐消退了一些，然后借着月色静静地注视着唐浩初的脸。
世事就是这样奇妙，有的人多看一眼都觉得烦，有的人却怎么看也看不厌，不需要眼前的小家伙做什么，只消看着他乖巧的睡颜，唐锋南心里就能软成一团春水，又柔又暖。
他心里原本装得都是坚冰，然而唐浩初像把小锤子，一点点打碎了冰层。他那颗冷硬的心似乎在第一次听到小家伙奶声奶气且毫不认生地喊他唐锋南的时候，就远离了阴郁和冰冷。那噩梦中的场景却是无比可怕的巨锤，能把他整个人都打碎，碎落在暗无天日的地狱里，再也拼不回来。
相对于几乎一夜没睡的唐锋南，唐浩初这一觉睡得非常好。
小少爷一直睡到九点多才起，起来先是美滋滋地看了看自己昨天赢得的冠军奖杯，又去找昨天比赛时戴的头盔，——那上面有新任卡丁车委员会主席汉森专门给他写的签名和话语。
汉森是德国乃至整个欧洲最有名的赛车手，连续得到过三次f1冠军，长相也很帅气，如今又处在三十出头这个最具男性魅力的阶段，是许多赛车手和车迷的偶像，现场还来了不少专程赶来看他的女粉丝。但唐浩初并不是谁的粉丝，也不在意汉森的签名，他看重的是对方写的那句话你非常棒，相信你将来一定会成为最好的车手。
‘非常棒’和‘最好’这两个词让唐浩初觉得很高兴，——他最爱听夸赞了，这是他从第一个世界起就养成的臭毛病，如今越演越烈，一听到夸奖就觉得心满意足，轻飘飘地半天都下不了地，还要暗自挺起小胸膛表示没错不愧是我我就是那么棒。昨天回家的一路上都抱着头盔，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将其放下来。
其实他想要唐锋南也夸他，可惜唐锋南从来没在赛车的事上夸过他一句，不反对他赛车就已经谢天谢地了。就在唐锋南昨夜做噩梦的时候，唐浩初也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比汉森更厉害的蝉联世界冠军的赛车手，他载着唐锋南风驰电掣，开得威风凛凛，车速快到看不清路面，甚至快到飞起来，冲上了云霄。梦中的唐锋南很为他自豪，将他夸了又夸，神色里也满是赞赏，让他情不自禁地在睡梦中骄傲地挺起了胸膛，如果有尾巴的话，估计尾巴也要翘起来晃一晃。
于是找不到头盔的唐浩初问坐在客厅里看报的唐锋南“小舅舅，我的头盔呢，你见到我的头盔了吗？”
表面上在看报，但唐锋南的注意力并不在报纸上，被问了两遍才抬起头望向唐浩初，却不答反问 “我之前给你的那个头盔呢？”
唐锋南之前给唐浩初专门定制了一个安全性极高的头盔，非常坚固，外面还装了一个自动报警器，所以头盔外面凸出了一块不大不小的金属盒子。就是这个金属盒子让臭美的唐浩初觉得又丑又麻烦，表面上答应会戴，实际上一次也没用过。唐浩初只能吞吞吐吐的答“之前我还放的好好的呢，后来不知道去哪儿了。”
“我知道去哪了。”唐锋南冷声道“你把它随手丢在柜子最下一层抽屉里，里面还有一堆不用了的绘画颜料，其中几瓶没拧紧，颜料流了出来，把整个头盔染得花花绿绿，警报器也出了问题，只能扔了。昨天的头盔也是，随手就丢在沙发扶手上，后来重心不稳掉下来滚到了沙发底，佣人早晨拖地的时候没注意，导致上面溅了一层脏水，我看它脏了，也让人给扔了。”
听到扔了，唐浩初不由瞪大了眼睛，泪汪汪地指责“那是我的头盔！小舅舅你为什么要扔我的东西，你不爱我了吗？”
聪明的小少爷已经敏锐地发现唐锋南今日的情绪明显不太对，所以这指责多少有抢先一步倒打一耙的意思。唐锋南依然铁面无私“我当然爱你，可这是两回事。”
小少爷已经委屈起来了，根本不听道理，只管委屈屈气鼓鼓地说“你要是不爱我，我现在就走，一个人到外面流浪去……我没有爸爸妈妈了，我就知道没有人会真正爱我了，全世界就属我最可怜了……”
每次一不高兴就来那套没有人真正疼他的全世界最可怜了的言辞，虽然唐锋南每次都避免不了心疼，但听多了也越发淡定了，直接起身把嚷嚷要走的小孩儿给拽回来，道“你想走去哪？自己乱丢东西，不知道收拾，还要闹脾气，给我好好在家反省反省，暑假的这段时间就老老实实待在我跟前哪都不准去。”
——最后这句话才是唐锋南的最终目的，小家伙如今已经靠着这场国际卡丁车比赛一战成名，必不可免会受到各种赛事邀请。他不想让他出去乱跑，不想让他再参加比赛，不想让他将来像他生父一样死在赛场上，也不想再尝受在赛场边担惊受怕时刻煎熬的滋味。
唐浩初彻底感觉到唐锋南的不对劲，不止是表情，对方的整个气场也特别严峻。娇气的小少爷委屈的不行，哭唧唧的说“我知道你就是不爱我了，你把我的头盔给我找回来，我要带着我的小头盔离家出走，再也不回来了……”
小嗓音呜呜咽咽断断续续的，眼泪永远都能说来就来，啪嗒啪嗒地往下滚。唐锋南到底还是撑不住心疼，让马克拧了个毛巾，然后接过毛巾递到唐浩初面前，让他擦眼泪。
唐浩初抬头看了唐锋南一眼，小泪珠还挂在睫毛上呢，小表情却特别傲娇，“我要你给我擦。”
唐锋南心里叹了一口气，认命地给他把小脸一点点擦干净，动作很轻，声音也不自觉地软了不少，“好好想想，是不是你自己做的对不对？”
大概是被轻轻擦拭的动作顺了毛，小少爷逐渐平静下来，但声音还是抽抽噎噎的，“我没有不对，你才不对呢，今天你整个人都不对劲。”
说到这里眼神和语气都带上了关心“唐锋南你究竟怎么了？是不是又资金不足周转不灵了？没关系啊，就算你破产了也不要怕，我可以赚钱的，等我长大了我养你。”
唐锋南被小孩那双清透明亮的眼睛弄得心软不已，可越是这样，昨晚梦到的那个车祸身亡的场景对他来说就越可怕。唐锋南移开视线，不再看小孩的双眼，“你到底有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以后不许乱丢东西，更不许一闹脾气就说要离家出走，听到了没？ ”
唐浩初看着唐锋南的脸，——他的神色依然严肃，但眼底也依然深藏着对他的疼宠。唐浩初伸手拉住他的袖子唤“小舅舅。”
这软软糯糯的语气显然依旧不想认错想撒娇了，还小可怜状地伸出手转移话题，“你抱抱我。”
唐锋南暗自叹口气，将死活不认错的宝贝疙瘩搂进怀里。早饭时间都要过去了，管家开始带着人上早饭，没心没肺的小少爷很快被丰盛的早饭吸引走了，伸手就拿了一块煎鳕鱼。
小鱼条被炸的火候刚好，也没有骨头和鱼刺，唐浩初吃得眯起了眼，吃完了还像小猫咪一样舔了一遍手指。想要拿第二块鱼条的时候被唐锋南抓住了，“手洗了没？”
小少爷眨了眨眼，摊开被舔得湿漉漉的手指头，表示虽然没洗手，但是他已经把手舔得可干净可干净了。唐锋南又是暗自叹了口气，毫不嫌弃地将小孩沾着口水的手指头在自己向来整洁到一丝不苟的西装外套上仔仔细细擦了一遍。
唐浩初果然收到了很多赛事邀请。
尽管唐锋南已经尽力阻止唐浩初去参加各种比赛了，可惜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小孩越长大，比赛的危险系数就越大。儿童时期的卡丁车是安全性最高的，继而一步步往上晋升，打到f3方程式，参与g2和a1g比赛，将卡丁车换成专业的赛车。众所周知，在专业的f1赛道上，每天都会有意外发生。
暑假的这两个月唐浩初还算听话，或者说装得很听话，然后在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就自作主张地参加比赛去了。因为在学校里的成绩非常优秀，校方批准了他的请假，比赛用的路费则是他自己赌马赚的，没花唐锋南一分钱，还用赢得的奖金给唐锋南买了礼物，最后成功捧回了人生第二座含金量非常高的冠军奖杯，国内外媒体都有报道，回校后也没有耽误学习，成绩依旧名列前茅。
——这样优秀的小孩换了任何一个家长就会觉得骄傲和欣慰，但唐锋南沉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唐浩初倒不以为意，并且对此养成了习惯，每次参加比赛之前和比赛回来之后都会表现的非常乖，乖得人心疼。
又是四年过去，年近十四岁的唐浩初已经开始争取a1g比赛的参赛资格了，所幸这些年他始终不曾在赛场上发生任何意外，唐锋南提着的心倒是放下了一点，也再没做过那种出车祸的噩梦。就在唐浩初备战a1g比赛的这段时间，唐锋南的公司出了个不大不小的事故，虽然没到动摇公司根基的地步，但处理起来也非常棘手，一时忙得不可开交。
准备去欧洲参赛的唐浩初照例表现的非常乖，像小大人一样懂事又听话，承诺说自己去了欧洲一定会照顾好自己，不需要唐锋南陪他，又承诺说自己在赛场上一定会小心谨慎不会出事，安全第一比赛第二，比赛完了就立刻回家。精致的眉眼间带着少年人特有的稚气，歪着小脑袋看人的时候眼里全是专注和纯真，就像无暇的水晶。
唐锋南被望得心肝一颤，最终没有跟着去，然而唐浩初就是在这场比赛上出了事故。
得知消息的时候唐锋南刚刚跟手下人开完会，时间已到了深夜，唐锋南冷硬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疲态，身体往后，靠在办公椅上背上眯了一会儿。他几乎是以一人之力抗起整个帮派和公司，那些董事和当年不服气的竞争对手乃至他生父留下的亲戚看起来都已臣服，但钱权如毒药，人人都想要，他们就像贪婪的恶犬，明知撼动不了他的位置也会找各种方法试图瓜分利益，他甚至查出了有人想要打唐浩初的主意。
唐锋南知道一直都有人不安分，可竟敢从唐浩初这里下手，看来真的是嫌命太长。所幸事情在唐锋南雷厉风行的手段下解决了大半，剩下的已不足为虑，试图打唐浩初主意的人自然会被处理得很惨。
明明事情都处理好了，唐锋南却再次做了噩梦，然后在从噩梦中惊醒的时候接到了电话。
打来的是跟着唐浩初一并去欧洲的马克，语气带着难掩的惊慌，向唐锋南报告说唐浩初在赛场上出了意外，已经被送到了医院，现在正在紧急救治，伤情非常险峻。
从直升飞机下来后的唐锋南几乎走不稳路。
林令是跟着唐锋南从大风大雨过来，见识过他狠辣无情的手段，见过他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淡然，见过他虎口拔牙的胆识，唯独没有见过今天这样的唐锋南。
竟像是被人抽去了骨头。

第89章 撒娇的小作精
因为他从马克那里得知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
唐锋南不是第一次听到过病危通知书这几个字，忠心追随他的手下就曾因替他挡枪而被下过病危通知书，那个不负责任的生父也因患病而下过病危通知书，就连他自己当年都因遭遇伏击而收到过病危通知书。伏击的杀手太多，突围的时间太久，导致就医迟了，失血非常严重，他能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生命随着大量失去的鲜血而不断流逝，若非求生意志强，说不定就死在手术台上了。
唐锋南似乎又回到重伤濒死的那一刻，然而此刻比那一刻更痛苦和难熬。何况那时的他还年轻，还有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孤勇，现在的他已不复当年的勇敢，甚至胆怯到堪称懦弱。
并不是因为年纪大了，眼下的唐锋南也不过才三十出头，正是一个男人最有魄力的年纪；也不是因为性情变了或者心境不同了，就在几个小时之前他还凌厉狠绝地处理了试图打唐浩初主意的人，而是因为他终于有了弱点。
当一个人有了真正关心和在意的人，他就有了弱点。
永恒的弱点。
马克知道唐锋南会在得知消息后的第一时间赶来，却没想到这边天还没亮就看到了他的身影。从港岛飞过来怎么也要十个小时才能赶到，唐锋南赶来的速度实在快到难以想象，但直至唐锋南抵达医院，唐浩初的手术仍没结束。
因为是多处受伤，需要连续手术，所以加起来持续几十个小时都有可能。唐锋南竭力镇定地详细盘问了马克出事的所有细节和过程，却还是在听马克描述伤情的时候颤了颤。下意识拿出一根烟，点了许久才点着，抬头又看见走廊上贴的禁烟标志，竟用手指生生把烟给摁灭了。
然后转头望着手术室门上亮着的红灯，因为看不到里面抢救的场景而越发恐惧和担忧。等待的每一秒都是折磨，短短几分钟都能像几年一样长，唐锋南站起身想要离手术室更近一点，就在这时看到了匆匆赶来补送血浆的护士。
手术室的门因此而打开，唐锋南努力往里看，透过缝隙隐隐看到了唐浩初垂在床边的沾了血污的手。
心头登时一紧，一颗心像被那只手紧紧揪住一样，一时间脑子一片空白，抬脚就要推开门往里闯。靠近门里旁的几个护士忙拦在门口不允许他入内，跟在唐锋南身边的手下人则下意识想要上前护住他，场面顿时乱了。
主治医生还在专心致志地做手术，年轻的助理医师急急走来，用标准的英文沉声制止唐锋南。可唐锋南根本没法控制自己，只想闯进去看唐浩初一眼，直到助理医师在情急之下抬手给了他一拳。
“你身上都是细菌，会给伤者造成感染的！”医生原本标准的英文也因太过急切而带上了浓浓的德国口音“伤者还在抢救，你想害死他吗？！”
唐锋南被这一声吼得微微一愣，总算从魔怔中清醒，恍然地退了出去。手术门得以重新关上，唐锋南一步步退到墙角边，定定地望着雪白的墙，脑子乱成一团。
他想了很多东西，想着当初就应该狠下心，坚决不让唐浩初接触赛车，连碰都不碰一下。又想着只要唐浩初这次能完好无损地抢救回来，他愿意把自己的寿命分出去，除了不能再赛车之外，他什么都能给他，什么都愿意舍弃。还想起上个月小孩因为猛长个子而腿疼得厉害，他因为要帮他揉腿而陪着他一起睡，早上醒来的时候小孩还没有醒，明媚的朝阳洒在他的脸上，连细小的绒毛和皮肤下的血管都能看见。
不知道怎么形容当时的感觉，只觉得一颗心异常平静，真切地感觉到了幸福和满足的味道，对人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期待。
最后想着如果唐浩初救不回来了怎么办。
小家伙被他养得娇气得很，怕疼怕黑怕虫子，他不能让他就这么一个人孤零零地躺在地底下。唐锋南就这样靠着手术室外的墙想胡乱想着，不说话也不许手下人走近，甚至不吃东西不喝水，仿佛只要苦行僧般的自虐下去，唐浩初就能好好地出现在他面前。
天色不知不觉亮了，手术终于结束了。
门轰然而开，唐浩初被医生推出来，要转到重症监护室。听到动静的唐锋南立刻奔向医生出来的方向，快到身手敏捷的林令都躲闪不及，差点被他撞倒。等林令站稳了身形回头，只见唐锋南已经抓住最前面的医生，嗓音哑到几乎发不了声，片刻后才成功问出口“情况怎么样？”
“手术还算成功，但伤情仍不稳定，今天是关键，要……”
医生的话还没说完，唐锋南就准备越过他去看唐浩初，医生忙挡住唐锋南的去路，然后被唐锋南骇人的气势和发红的双眼吓得一顿，隔了几秒才努力把话说完“要、要麻烦家长签个字。转去重症监护室需要监护人签字，请在这里签一下……”
唐锋南接了笔，却不知是没拿稳还是拿得太用力，竟让笔滑掉在地。马克忙帮他把笔捡起来，但笔在他写字的时候再次掉了。
距离最近的马克能清楚地看见唐锋南的手在微微发抖，重新捡起笔，递过去的同时在他耳边道“您要冷静，小少爷会没事的，待小少爷醒来后，还要您陪着他照顾他呢……”
唐锋南深吸一口气，这才签好名，然后终于见到了唐浩初。
闭着眼戴着氧气面罩，面色无比苍白，唐锋南想去摸摸他的脸，可他很快被推进重症监护室，不允许家人探视，连个透明玻璃窗都没有。
唐锋南的手已经不抖了，但还是忍不住焦躁地重症监护室外头转了好几圈。所幸整个白天都没出什么状况，入夜之后却突然响起了警报。
似乎是发生了呼吸衰竭的现象，医生和护士匆匆赶去重症监护室救治，唐锋南心惊肉跳地等在外面，脸上血色褪尽，身体仿佛下一刻就要坍塌，等待的每分每秒都如刀刃般切割着他的神经。
最终的结果是好的，——医生抢救的非常及时，甚至宣布唐浩初彻底脱离了危险，不再有性命之忧。但不可避免会有其它问题和后遗症，所以医生单独和唐锋南详谈了一番。
其实唐浩初这次出事全是他自己的问题，什么安全第一比赛第二，他嘴上向唐锋南保证的很好，实际上眼里只看得见胜利。七十年代末又是动力技术飞跃发展的时期，顶级赛车的速度已高达三百多千米每小时，这个速度放在二十年后依然难以想象，赛车动力发展的同时，安全设备却没有任何发展，众人也认定了赛车理所应当就合该危险刺激，赛事主办方甚至为了利益而有意强化风险，专门设计了各种高速弯道，比如臭名昭着的斯帕赛道道。
唐浩初就是在过高速弯道时，因为争夺里道出的事。速度太快，整辆车偏离了赛道，被另一辆车顶飞，在赛道上翻滚好几圈，再狠狠撞上赛道护墙，车身都被撞碎了，车里的人自然难以幸免。
医生将所有伤情都对家长如实相告“主要是内脏破裂，腹腔出血和手臂骨折。万幸的是没有脑颅损伤，加上年轻，好好调养的话能尽快恢复过来。现在的主要问题是他的手，”医生顿了一下，“我知道他是赛车手，车手对手部肌肉和关节的要求很高，需要足够的臂力操纵方向盘，还要第一时间作出肌肉反应，可他前臂骨折的情况比较严重，需要谨慎研究治疗方法，并且需要漫长的复健，才能保证他的手恢复如初。”
医生说着找出一张名片，“复健的话我推荐你联系史密斯医生，他……”
唐锋南却在这时打断了医生的话“我不需要他的手恢复如初。”
医生顿时一愣，有些讶异地看向唐锋南。唐锋南的目光则放在了不知名的地方，重复道“不需要让他的手恢复如初，哪怕不能负重也没关系……”
唐锋南挣扎和矛盾地闭了闭眼，再睁开的时候，眼里却只剩下果决，“他本来也不需要拿什么重物，更不需要操纵什么方向盘……”
医生很快回过神来。他见过太多形形色色的人，已然了解了唐锋南的意思。
只是医生没想到唐锋南这个‘治不好’的要求其实比‘治好’还高还难办。
首先要求唐浩初的手只是不能再掌控专业赛车的方向盘，穿衣吃饭打篮球等日常生活都是没问题的；其次只是不能像专业车手那样作出最迅速精准的肌肉控制，弹琴绘画这种同样需要肌肉控制的事还是可以做的。
这要求实在有点难，医生立即表示做不来。但他最终还是在一箱美金和一把枪的利诱威逼下松口，答应说尽力试一试。
这箱美金是唐锋南中午让手下人去银行提的，本来是想给每个医生护士都发一轮红包，但这里没有收红包的规矩，而且对此有比较严苛的法律规定，医生们不会知法犯法。可事实上，没有人会和钱过不去，如果有，那一定是因为钱给的还不够。
到了第三天，唐锋南已经可以守在唐浩初的病床前探视他了。第四天中午，唐浩初终于醒了。
一直坐在病床前看他的唐锋南在他有动静的第一秒就发现了，目光顿时更专注，生怕错过他任何微小的举动。直到唐浩初彻底睁开眼，对着唐锋南看了许久，虚弱地喊了一声小舅舅。
唐锋南心头一颤，轻轻地抚了抚他的额头。唐浩初没有动也没再出声，只眨了眨眼，安静地像个天使，然后闭上眼，似乎又要睡过去了。
唐锋南生怕他有什么问题，不敢让他睡，一边按呼叫铃一边低低喊他的名字道“浩浩乖，等一下再睡好不好？”
唐浩初的意识开始模糊了，声音含糊不清地道了句“小舅舅，胸口好疼，手也好疼……”
唐锋南鼻头一酸，心疼的好像有刀子捅进肉里转了一圈，嘴上却像哄小孩般柔声说“乖，伤口很快就能好了，好了就不疼了。”
唐浩初小小地嗯了一声，又艰难地睁开眼看了唐锋南一眼，额头转瞬间已经疼出了冷汗，直到医生检查后确定没事，便虚弱地睡了过去。
唐锋南不放心唐浩初的状况，拉着医生又问了许多问题，毕竟有钱能使鬼推磨，医生没有一丝不耐，还特地解释说以现在的情况，病人睡着比醒着更好。
唐锋南很快知道这话的意思了，再次醒来的唐浩初表现的非常痛苦，疼到唇色都是白的，冷汗把病服都浸湿了。
医生再次被唐锋南急急叫来，医生检查完，又找来了神经科的医生详细检查一番，得出了病人的疼痛阀值可能比普通人要低一点的结论。也就是说普通人能忍的疼，唐浩初却不一定能忍得了。
其实没那么夸张，只是唐浩初太娇气了。唐锋南听得全身都紧绷起来，唐浩初反倒唐锋南更能接受现实，还安慰唐锋南说没事。
伤得那么重，肯定免不了疼，而且止疼药不能多用，不然会上瘾，医生也没有解决方法，只能让忍着。唐浩初闭着眼努力入睡，又因为疼痛而睁开眼。
唐锋南看着他，眉头皱得死紧，见他这表情，唐浩初主动开口“小舅舅，你别总皱眉。”
唐锋南的表情带上了疑惑，唐浩初继续道“皱眉容易老。”
这话让唐锋南又想皱眉，却因为‘容易老’这三个字忍住了。
脑子一时被‘老’字占据，——相对于唐浩初，他年龄的确有点大。小家伙正值人生中最青春美好的年纪，就像早晨九点的太阳，再等几年，他会和其他任何一个青年人那样，找个年纪相仿的漂亮女孩子谈恋爱，然后结婚生子……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那个画面，唐锋南就觉得头疼胸闷，全身都不舒服。
唐浩初说不了多少话，唐锋南便找了本书读故事给他听，不知过了多久，他总算在他的朗读声中睡了，但伤口显然还是疼，睡梦中也无法安稳。
唐锋南小心翼翼地帮他擦了擦额上的冷汗，怕吵醒他，又怕碰疼了他，动作异常温柔疼惜，就像当年带着只有五岁的小家伙去吃饭，因为不清楚正常小孩的饭量而一不小心喂多了，小心翼翼地给他揉肚子一样。
他要是和当年一样大就好了，小孩子虽然也忍不了痛，但小孩痛了会不管不顾地哭出声或发泄出来，大人也能拿他喜欢的食物或玩具哄着骗着，尽力转移他的注意力。可他如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忍疼，甚至反过来被他安慰，什么也不能做。
这样艰难的日子足足熬了将近三个月。
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如此重的伤，三个月其实算不错的了，年轻人的身体本就恢复的快，再加上唐锋南的精心照顾，唐浩初比医生预计的出院日期还早了一个星期。
病房再舒服也不如家里舒服，终于回国的唐浩初到家的第一件事便是窝进久违的床上睡觉。
他的身体其实还不能承受漫长的航程，所以这一觉睡得昏天暗地，睡到第二天下午还没醒。期间唐锋南过来叫了好几次，唐浩初迷迷糊糊中也知道唐锋南在叫他，但他就是不想起。
在喊不应的情况下，唐锋南发动了挠痒痒攻势，用手指轻轻在他脸颊和耳朵上挠痒痒，不紧不慢，耐心十足。终于忍不住生气的唐浩初闭着眼抬起手，想把那只扰他睡觉的手给打走。
他手臂上的石膏已经拆了，但手仍然使不上劲，看上去只是轻轻碰了对方一下，半点杀伤力也没有。唐锋南反手握住那只手，低声道“乖啊，该醒了，睡太久了也不好，嗯？”
唐浩初睁开眼睛瞥了唐锋南一眼，脸上的表情明显带着小傲娇和不高兴。唐锋南瞧着小家伙又能耍小脾气了，倒觉得很高兴，怕是被拍一巴掌也无所谓。
果然，少年长睫一挑，小脸一摆，气呼呼的说“我还困着呢……”
唐锋南怜爱地摸了他的脑袋，哄小孩儿一样说“都睡一天半了，不渴吗，起来喝点水，再吃点东西。”
小少爷头一扭，继续耍性子，不情不愿地道“不要，困得没力气喝水。”
没有喝水的力气，瞪人的力气还是有的，唐锋南就被瞪了，瞪完之后便甩开唐锋南的手继续睡，可甩了几下都没甩开。
明明唐锋南只是虚虚地圈着他的手，几乎没用力，可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甩不开。
唐浩初微微一愣，心里产生了不安，但还只当是没开始做复健的原因，——医生强调过复健的重要性，出院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复健，而且持续时间长达半年之久。
唐浩初很快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开始了复健。
为了能让自己尽早恢复如初，他做的非常认真，复健的过程再辛苦也从来没说过一句苦。直到三个月的复健结束之后，才终于得知自己的手再也不能恢复如初的事实。
这个事实让他难以接受。——系统的任务还明晃晃地摆在那里，他之前会在赛场上那么拼，就是要尽早拿到f1的比赛资格，明明离成功越来越近了，却在这时骤然破灭，这样的事任谁都难以接受。
“主线任务失败的话是要接受惩罚的，”系统认真提醒道“放弃任务也一样，任务失败的惩罚一般都是各种病症……”

第90章 撒娇的小作精
其实不用系统提醒，唐浩初已经在上个世界深刻体会到系统惩罚的滋味了。所以他不愿意放弃任务，——毕竟还没到任务结束的时间，他觉得自己仍有机会，不甘心轻易认输。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系统道“这次失败的惩罚具体会是什么疾病？”
系统很快作出回答“赛车这一职业不仅对脑力和体力的要求都很高，还需要超强的抗压能力，但长期处于紧张和压力之下，精神易兴奋又易疲劳，很容易造成神经衰弱，半数赛车手都或多或少患有这个毛病，所以任务失败的惩罚是重度神经衰弱。”
听起来似乎比抑郁症好一点，但唐浩初知道真正落在身上没那么容易。神经衰弱是一种严重的功能障碍性疾病，轻度的神经衰弱还能正常生活，但对重度神经衰弱患者来说困难重重。不能做费力的工作，稍重的负荷就会觉得疲倦不堪，多走几步路也觉得累，有时候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情绪上很不稳定，会特别敏感，任何细微的外界刺激都能引起强烈的反应。
比如周围的声音稍大一点，温度稍高一点，光线稍强一点，空气稍闷一点，都会引起烦躁和不安。对疼痛也异常敏感，连打针这样等级的疼痛都不能接受。
虽说唐浩初现在也被唐锋南养得非常娇气，但那是被宠出来的娇气，真正遇到什么事还是可以忍耐和克服的，神经衰弱患者却是由内到外而崩塌，根本不受自己控制，也没有能力克服。
唐锋南知道唐浩初迟早会知道手臂不能恢复如初的事，所以没打算刻意瞒着他，也想过他一定对此难以接受，却没料到他会抗拒到这种地步。小家伙把自己锁在屋子里，不出门也不愿意吃东西，任谁敲门都不开。
难为唐锋南一介大佬，却像个仆人似的等在门口，十分耐心地一遍遍哄，而且从下午一直哄到了晚上。
直到夜逐渐深了，唐锋南实在担心小孩不吃晚饭会饿，也怕他在屋里闷出什么事，才让管家用钥匙开了门。
屋里没开灯，唐锋南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看到了坐在地毯上的身影。小孩抱着膝把自己蜷成一个球，小脑袋也埋进了膝盖里，团成小小一只，看着就惹人疼。唐锋南立刻走过去，一摸两只脚丫，凉的一点温度也没有，忙把这团球整个儿‘端’起来，抱到松软的床上。
唐浩初倒是乖乖地任唐锋南抱没有乱动，但脑袋始终埋在膝盖里不肯出来。唐锋南打开了左边床头柜上的台灯，把亮度调到不刺眼也不太暗的区位，然后低头对唐浩初哄道“浩浩乖，饿不饿，我让厨房做你喜欢的小蛋糕好不好？”
小脑袋依然埋在膝盖里不动，唐锋南又说“那渴了吗，要不要喝凉奶茶？”
小脑袋仍旧没有动，——竟是连小蛋糕和凉奶茶都没有用了。唐锋南皱起眉，一手握住他的手腕，另一只手扶住他的下巴，试图把那颗不愿意动的小脑袋给抬起来。
毕竟因为车祸而元气大伤，哪怕这段时间唐锋南照顾得再精心，唐浩初也没被养出多少肉来，唐锋南紧扣着他的手完全不敢用力，觉得手腕纤细到稍稍用力就会折断一样。久不见天光的皮肤在暗色床单的映衬下白皙如玉，搭配那精致的眉眼，就像温室里受到最周密保护的、异常娇嫩和纯净的洁白无瑕的花朵。
那颗小脑袋最终还是被唐锋南给抬起来了，但唐浩初仍像不肯出窝的小兔子一样，牙齿咬着被角不肯松口。
唐锋南一点一点拽开被子，摸了摸小兔子的额发。小兔子望向他，一双眼睛也像兔子般红彤彤的惹人疼，然后像紧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抓着唐锋南的衣袖问“小舅舅，我的手还能恢复的对不对？世界上有那么多医生，总有一个医生有办法，对不对？
一双大眼睛在灯光下异常明亮，看向唐锋南的目光满满都是信任和期待，抓着唐锋南衣袖的手甚至紧张到微微轻颤的地步，任谁都舍不得在这样的目光下出言拒绝和否定。
但唐锋南还是狠下心出言否定道“浩浩不怕啊，不能恢复也没什么。”他暗地里握着拳，哑声劝“只是不能赛车了而已，你还有那么多事可以做，比如……”
“可我不想做别的事，”那双明亮的眼睛瞬间黯下来，声音含着明显的委屈和伤心，“我只想玩赛车。”
唐锋南甚至从尾音里听出了哽咽，听得异常难过，想再说点什么的时候，就见到水汽一点点在那双暗下来的眼里汇聚，最终汇成泪珠，从眼眶掉落。
静静地落到脸颊上，再从脸颊落到下巴，然后在尖尖的下巴上停留了两秒，最后啪的一声跌入脖颈，消失不见了。
这一声明明轻不可闻，在唐锋南耳中却非常重。
小家伙全身上下都好看，但最好看的还是眼睛。黑眼球似乎比正常人更大一点，黑白分明，没有半点杂质，看人的时候会特别动人，眼泪含在眼里的模样更加漂亮。在尘世里摸爬滚打的经历过太多世事的人，对这样的眼睛最没有抵抗力，他一哭，唐锋南就立即丢盔卸甲了。唐锋南忙把小孩搂进怀里，手足无措地哄道“浩浩乖，不哭不哭……”
其实很多时候，哭都是给别人看的，身边有人宠的时候，哭也是一件能够获得满足的事。所以有人宠的小少爷哭得特别伤心，唐锋南清楚地感觉到被他脸贴住的那片衬衫被眼泪打湿了。
心头又酸又痛，却也想不出别的哄法，只能用手轻轻拍他的背，嘴里同时重复着宝贝乖不哭不哭。
小孩都是这样，越是被安慰和疼哄，哭得越凶。唐浩初不说话，哭得更厉害了，短短几分钟就从默默流泪演变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也让唐锋南觉得心像被撕开一样。
哭累了的小少爷就着这个姿势在唐锋南怀里睡着了。
唐锋南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在枕头上，给他擦了擦脸，又揉了一阵子最近因长个子而容易抽筋的腿，才搂着他一起休息。但唐锋南躺在床上始终没睡，担忧心疼等各种情绪堆在一起，让他根本无法入睡。与此同时还有一件事压在心里，——小孩的手本来是能恢复如初的，是他为了杜绝他赛车而故意让他恢复不了，为了自己的私心生生断送了他的爱好。
唐锋南先是自我厌恶了许久，又想着如果被唐浩初知道这件事，会被他厌恶到什么地步，直到觉得有点冷的唐浩初下意识朝他怀里拱了拱，才回过神，转而盯着小孩的睡颜发呆。
安睡的唐浩初对此一无所知，睡得乖巧又安静。明明小家伙已经睡着了，夜晚也一片静谧，周围只听得见微风轻轻吹动窗棂的声音，搭配着沙沙的树叶声，像柔和的小夜曲。但唐锋南一闭上眼，就觉得四周到处都是小家伙的哭声，那声音听得他一颗心像被无形的手紧紧攥住，难以呼吸。
第二天起来，唐浩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车。其实他昨天已经试过一次了，但他仍不死心，可惜结果和昨天一样，他的手连方向盘都操控不好。
家庭医生和专门帮唐浩初做复健的许医生轮流来劝，说虽然以目前的医学水平不能让他的手完全恢复，但科技每天都在发展，说不定耐心等上几年就能医治了，让他现在不要急，不要让这只手耗力过甚，防止弄巧成拙。
其实不是唐浩初着急，是系统着急。系统再次发出提醒，并劝唐浩初直接放弃任务。
毕竟唐浩初已经丧失了赛车的能力，更不要说成为最知名的赛车手了，唐浩初不愿意放弃任务，而系统不愿意这样漫漫无期地等下去，双方的意见一时相持不下，系统先退了半步，表示可以不限制时间，但是在他能够重新开车和参赛之前，要承受惩罚内容的一半。
也就是百分之五十的重度神经衰弱。
唐浩初觉得一半还好，比轻度神经衰弱稍微重点，但也不会重到严重影响生活的地步。然而任何疾病都会影响生活，哪怕再轻的病症也一样，没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都觉得轻飘飘的不值一提，真正得病之后才能体会到健康的可贵。
第一个发现问题的自然是唐锋南，——小孩的食欲变得越来越差，虽然看上去没什么毛病，但就是养不胖，喂他吃饭也不肯好好吃，除了对甜食还能继续保持热爱以外，其它东西通通吃不下去。而且觉也睡不好，有一点声音就会失眠，整个人恹恹的没有半点精神和朝气。
唐锋南很担心，随之而来的却是越来越深的控制欲，想事事管着他，时时看着他，深怕他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待太久会出什么事，不在家的时候一天恨不得打十遍电话。
从唐锋南的角度来看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不断加深的控制欲下是一颗惶然不安的心。他害怕失去他，也不能失去他。
除了时刻要求唐浩初接电话，唐锋南还在客厅楼梯和花厅等公共场合装上了监控。秘书和跟在唐锋南身边的林令都知道他们老板最近多了个习惯，没事就喜欢专注地盯着电脑，一盯就是老半天。
屏幕上显示的不是什么重要商务，而是唐浩初的身影。虽然图像是黑白的，像素也很低，但起码能让唐锋南觉得安心。见小孩中午吃得太少，眼里便染上担忧，见他抱着杯子乖乖喝牛奶，眼里又一片柔和，连他坐在窗边画画的模样都能看半天。
冬天已经过去，春天到了，花园里的各种花朵簇簇拥拥的争相开放，上午十点半才起的唐浩初就坐在月季花墙下看书，花枝交连的阴影几乎将他纤细的身形完全遮住。他昨晚一直没睡好，早上八点多才终于支撑不住地眯了一会儿，一直没有剪的头发如今已经长到盖过了耳朵，也没有梳理，就任由它随意披散着，衣服倒是因为怕冷而穿得严严实实。
唐锋南走过去，伸手插进他发间轻抚，却被打结的发丝缠住，“宝宝早上起来没梳头？”
隔了片刻，才听到唐浩初嗯了一声。唐锋南已经转头吩咐佣人拿梳子过来了，接过梳子仔细替唐浩初梳理头发，边梳边道“这个点的太阳越来越亮了，这样看书对眼睛不好，回屋看吧。”
又是隔了片刻才听到小小的一声嗯，唐锋南并没有因小孩不搭理人的态度而生气，只因为他颓靡的状态而越发担忧。担忧之下，手上的动作一不小心加重了，唐浩初立即敏锐地感觉到疼痛，全身都颤了颤，还抬手捂了一下头皮。
却连疼了也没有出声。
自从被唐浩初说过皱眉会老，唐锋南已经尽力不皱眉了，此刻还是控制不住地皱起了眉头。管家那边带着人端来了热气腾腾的鸽子汤，是专门给唐浩初补身体的，煮了很久，色香味俱全。唐浩初看着眼前的汤，却没有接，于是唐锋南接了过去，然后亲手喂到唐浩初的嘴边。
唐浩初乖乖张了嘴，小口小口地喝着碗里的汤，低垂的长睫毛和温吞无害的模样像安顺的小动物，分外惹人疼，也惹得唐锋南接连夸了他好几句。
以往被夸的时候，唐浩初都要骄傲的抬抬小脑袋，可如今他只觉得乏累，连抬脑袋的力气都没有，只沉默地眨了眨眼睛。
为了奖励他乖乖吃饭，唐锋南还给唐浩初喝了一点凉奶茶。明明以前在冬天最冷的时候，唐浩初喝凉奶茶都没事，如今却因为一点凉奶茶而腹痛了大半天。
整栋别墅都忙活起来，唐锋南一直给他揉肚子，到了半夜才好一点。但怎么也睡不着，唐锋南抱着哄了许久都没用。觉得床太软，枕头又太硬，屋里太闷，温度也不舒服。身体格外的敏感，堪比豌豆上的公主，经不起一点磋磨。
唐锋南最后让马克把摇椅搬来，放在能吹到风又不会觉得冷的窗台前，抱着唐浩初一起坐进又大又软的摇椅里，一边晃着摇椅一边给他讲故事。唐浩初看着唐锋南面带疲惫的脸，终于随着摇椅一晃一晃的节奏闭上眼睡了。
其实唐锋南并不觉得累。有时候公司的事情太多，忙起来的确有点累，但回家后，一踏进院子看到小孩安静的坐在那儿看书，整个人都仿佛被温水抚慰了一样，所有疲累都消失了。
少年从小就喜欢奶酪和甜牛奶，何况最近为了补钙，除了骨头汤之外，牛奶本就必不可缺，所以身上总有一股似有似无的奶香，是唐锋南最为熟悉的少年身上的味道。唐锋南在黑暗中嗅着清浅的奶香，觉得少年仿佛又变回了小时候那个让人捧在手心里疼都不够的奶娃娃。那时候的小少爷软软糯糯，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无辜地看过来，婴儿肥的小脸白嫩的像一只刚蒸好的包子，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连声音都跟别的小孩不太一样，仿佛格外娇一点软一点，糯糯的尾音带着奶味儿，说出的话又趾高气扬，坏得要命。
唐锋南之前一直以为唐浩初单纯只是因为不能再玩赛车而难过，时间能治愈一切，日子久了自然就会好起来，然而三个月过去，唐浩初的情况仍没有丝毫改善，这才终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一切涉及到唐浩初的事都不是小事，唐锋南立刻叫来医生，给唐浩初详细检查了一番。医生没从身体上检查出问题，建议唐锋南咨询心理医生，他分析是有什么他想得到但再也得不到的，因此心病难消。
唐锋南当然知道唐浩初想要什么，但他想要什么他都能给他，只有这个不行。他只希望他早点想开，不要一直困在盒子里不出来。他被逼的无计可施，难过又心疼。
可他没资格难过，因为他是间接的加害者。
当初出车祸的时候，唐锋南帮唐浩初申请了休学一年，如今一年已到，唐浩初依然没法上学，不说别的，单是学校里的嘈杂就让他受不了。他在学校里的人缘一向很好，尤其是小时候就认识的孙念宇和刘喆等人，纷纷带着礼物过来看他。
安森也来了。
其实安森之前就来过两次了，但都被唐锋南以唐浩初身体还没好的理由拒之门外，直到今天才终于见到人。算算时间，安森已经差不多快两年没见到唐浩初了，而十四到十六岁的这两年正是少年人变化最大的两年，唐浩初完全长开了，长长的睫毛，明亮的眼睛，精巧的下巴，让安森忍不住想造物主究竟多眷顾他，才给了他一副这样好看的相貌。
但记忆里的小少爷还是那个矜贵傲气的样子，让安森瞄了又瞄。唐浩初淡淡瞥了他一眼，他反而光明正大地凑过来， “你的伤已经全好了吗？听说只有手臂恢复的不太好，不能再玩赛车了。”
又凑近了一点，继续跟他说话“不能赛车有什么？我之前一直觉得你玩赛车不好，喜欢的话，去现场看看比赛也就罢了，干嘛一定要亲自上阵，多危险呀。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开开心心上学，交几个狐朋狗友吃喝玩乐，再找个喜欢你的小女朋友牵牵小手谈谈恋爱。其实找个男朋友也没什么问题，……比如说找我。我家世还不错，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长相也不错，随时可以免费试用，要不要考虑一下？”
语气里自然玩笑成分居多，唐浩初不仅不理他，连个眼神都欠奉。安森叹了口气，“所以我说，你真的目无旁人。”
唐浩初终于说话了，语速慢吞吞的“那什么叫目中有人？你随口跟我说句话，都要牢记于心，还要诚惶诚恐？”
安森忙摇头“当然不是。”
唐浩初又懒得说话了，只挑起眉瞥了安森一眼。
他在这个世界的母亲唐雅梦当年曾引来无数豪门公子竞相追求，而他最像唐雅梦的，并不是精致的眉眼，是眉眼间那股什么也不放在眼里的游戏人间的神色。看什么都是懒懒的，表情越懒散，姿态越高傲，似乎这世上没有东西值得被他看上。
安森忍不住微眯起眼。他此刻离唐浩初的距离很近，近到能清楚看到小少爷好看的眉头上有一小撮向上翘的眉毛。
怪不得从来不听别人的话，安森心里想着，不知为何，想要去摸那几根上翘的小眉毛。手已经不自觉地伸了出去，先是触到了眉心，待唐浩初回过神的时候，手已经顺着眉毛摸到了眼尾。唐浩初下意识要推开他，可惜没站稳，反而撞倒在他身上。
从摄像头里看到的唐锋南已经二话不说便起身赶过来了。

第91章
待唐锋南赶到的时候，唐浩初已经站稳了，还下意识朝远离安森的地方后退了一步，所以唐锋南所看到的只是唐浩初和安森在相隔一米的位置说话而已。
唐锋南自然不能说出自己在监控里看到了安森乱摸乱碰的事，——这样暗暗地用摄像头监看一个人，哪怕是从担心对方的角度出发，也会让人觉得不舒服，甚至觉得这种行为有些变态。所以只能用极冷的目光看了看安森碰过唐浩初的那只手，表情也非常冷，冷到明明是阳光明媚的春天，安森却感觉到了寒意。
安森下意识缩缩脖子，同时非常积极地摆出一张笑脸向唐锋南问好，可惜他脸上的笑越真诚，在唐锋南看来就越不满。唐锋南正准备替唐浩初下逐客令，没想到唐浩初在这时开口说想出去和安森一起出去逛逛。
安森立马接话，热切地对唐浩初道“要说逛，找我准没错，整个港岛所有好吃好玩的地方我都熟。对了，最近有个朋友开了家主题餐厅，特别有意思……”
唐锋南自然不想让唐浩初和安森一起出去，但相比之下，他更担心唐浩初如今的状况。十五六岁本该是年轻人最有朝气的年纪，可自从唐浩初得知自己不能赛车之后，似乎一日比一日颓靡，就如暮霭沉沉的老者般，身体和精力也跟着变差，吃不好睡不好，简直像脆弱的纸人。他怀念他以前朝气蓬勃活力四射的模样，兴高采烈地眯起眼睛笑的模样，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认真地跟他讲半天的模样，他也主动提出好几次说要带他出去玩，可他连玩也提不起半分兴趣。
而这是唐浩初这几个月来第一次说要出去，唐锋南到底不忍心拒绝，然后在同意的同时让马克带上司机和一堆保镖陪着。
唐浩初立即皱起眉表示不要人陪，“我只是随便逛逛，一会儿就回来了。”
唐锋南也皱起眉，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望着小孩日益消瘦的脸庞妥协道“那你有什么事随时联系我，早点回家，”他看向安森的眼神依然是冷的，“回来的时候可以让安森送你。”
虽然安森刚才动手摸了唐浩初的眉毛，但正所谓会咬人的狗不叫会叫的狗不咬人，唐锋南很清楚安森再怎么样也只会表面上没正经一下，实际上根本不敢做什么过分的事，相比于那个不言不语的江柯反而让人放心。就算再怎么不着调，安森也要为整个安家考虑，否则安老爷子第一个就不会放过他。
唐浩初简单答了一个好，安森也连连答应，说绝对会把唐浩初平平安安地送回来。唐锋南却仍不放心，先是怕唐浩初路上会渴，让人用暖壶装了温热的蜂蜜水，又怕他晒着而给他带了帽子，板砖大的手提电话也给带上了，让有什么事直接打电话。唐浩初一手提着装着手提电话的小包包，一手提着小暖壶，再加上‘老父亲’的殷殷叮嘱，简直像要去春游的小学生一样，而且只有一年级，不能更多了。
其实唐浩初出门的原因是查到了一个或许能帮助他恢复手臂的黑市医生，并不是要和安森出去逛，上车后往后排一坐，直接说了个地址，就不再讲话了。
地址就是那个黑市医生的诊所，位于一片普通的居民区，安森忍不住边开车边问“这是什么地方啊？”
唐浩初没有答，倒不是不想理人，而是没有力气讲话。被无视的安森有点不高兴，又问“你去那里干什么？”
还是没有得到回答，安森的那点不高兴也跟着扩大了，开过这个路口便把车停路边，道“坐前面来，我又不是你家的司机。”
语气有点冲，但他说完就后悔了，——眼前这位小少爷是什么性子他又不是不清楚，顺着毛撸都会被咬，更不要说被凶了。
小少爷果然生气了，但他依然不说话，只冷着一张小脸，打开车门直接下车，然后站在路边招手拦的士。
安森忙跟着他下了车，并在情急之下抓住了他的手腕。唐浩初下意识就用唐锋南的专门教过他的自保招式抬脚踢过去，安森忙松开他的手作投降状“我不是想跟你打架……”
唐浩初收回腿，站直身，“那你要干什么？”
声音轻轻软软又软又糯，就算凶起来也是奶凶奶凶的特别好听，安森眼里不自觉就带上了笑，惹得小少爷呲了呲小白牙，又出言警告道“如果小舅舅问你，你就说我跟你去主题餐厅吃饭了，不许乱说话，知道吗？”
安森的语气突然就带上了委屈，“那你就不能对我好点吗？可怜我顶着你舅舅的威压和眼刀，冒着生命危险把你带出来，你就这样把我抛弃了？”甚至掐着嗓子哭起来，“我好苦啊，杜十娘和王宝钏都没我苦……”
这时候正好来了一辆的士，问唐浩初要去哪里，原本打算回话的唐浩初被安森过于夸张的假哭弄得一愣，这一愣不知怎么就呛着了，一时咳嗽不止，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小少爷觉得有点丢脸，用咳得泪汪汪的大眼睛恶狠狠地瞪了安森一眼，只可惜才刚有点凶狠的样子，竟又打了一个嗝，就像小奶猫吃多了打奶嗝似的，气得小少爷跳起来推了安森一把，虽然没有推动。
推完便一手捂着嘴巴，一手拉开的士的车门准备上车。凶萌凶萌的模样把安森瞧得脑子一顿，没能在他上车的那一刻拉住他，回过神的时候车门已经关上了。
的士就这样在安森眼前开走了，一路开到了唐浩初要找的诊所。但诊所没有开门，——那医生本就是个怪人，营业时间随心所欲，甚至不讲究什么医德，高兴了就接待病人，不高兴了给再多钱也不治。
在这种情况下，诊所的生意照样不错，尤其是一些混黑的不方便去正规医院治疗的人，都会来这家诊所。医术好，口风紧，安全性高，价格也算公道，而医生唯一的缺点是好色，——如果不在诊所，多半就是去夜总会或舞厅找舞小姐了。
唐浩初身上穿的是一件清爽干净的t恤，搭配一件轻薄的牛仔外套和牛仔裤，外套的背后还印着一个特别可爱的卡通图案，靠着的士的后排座椅一言不发地坐着，就像个和家人闹了矛盾的初中生。所以直到在夜总会前下了车，司机还试图劝说这个迷途少年，让他小小年纪不要学那些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
唐浩初付了钱，站在装修华丽的夜总会门口沉默地听的士司机说完，又看着车子离开了，才转身迈进大门。他的眉目还带着稚气，眼睛干净漂亮又清透，一张小脸生得精致极了，皮肤净白如玉，如明珠入室，熠熠生辉，门口的门童和保安来来回回不知见过多少人，一下还是晃了神。愣完才上前拦住唐浩初，问他是来找人还是来做什么。
天还没黑，夜总会却已经人来人往，伴随着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听起来分外嘈杂。如今的唐浩初本就经不起嘈杂，感觉两只耳朵都跟着轰轰作响，神经一跳一跳的，看着门童叽叽喳喳地在说些什么，脑子里却一团乱麻，努力想了一下，竟想不起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
就打开包找了一下，找到了唐锋南给他的卡。看到卡，门童的态度立马变得十分恭敬，小心翼翼地把唐浩初请了进去，还着想法子哄这位小大佬开心，说“今天上台唱歌的是罗小姐，平日里可很难能见她上台呢，您要不要去看看？我通知管事的给您留一个好位置。”
唐浩初还从来没去过夜总会，之前只跟着唐锋南出去听过一次戏。以唐锋南的地位和气场，去哪都有人前后后跟着，一到戏楼，便有总管恭恭敬敬地弯着腰引路，落座后，又有一对小丫头拿着摇扇用均匀的速度轻轻扇着凉风，唐浩初当时不过是往戏折子上的某个戏目好奇地多看了几眼，座上的所有人都得跟着他听这一出。
唐浩初被指引着落座，没一会儿，就见那个被众多客人追捧的罗小姐上了台。长得美，身材也好，声音特别甜，怕是不少男人都能听酥了。
唐浩初却只觉得寻常。脑神经依然一跳一跳地做抗议，头也跟着疼，表情因此而露出和整个现场格格不入的倦怠和淡漠。他双手抱着看着表演台，在周围布满了各色人等的喧闹之所中，硬生生地生出一种遗世独立的味道。配上精致的五官和不自觉散出来的高冷气质，俨然就是朵可望不可及的高岭之花。
忍着头疼又听了半首歌，唐浩初起身走向了洗手间，想用水洗个脸，让脑神经舒缓一点。门在推开后自动合上，一个身影却在这时挤开门缝钻了进来，动作快到让唐浩初一时反应不及，随即便听那人开口打招呼“你好啊小美人，你叫什么名字？”
唐浩初自然不会搭理，只在对方走近时后退了一步，然后侧身让了让，好让对方进到里面去。那人却不羁的笑着道“我不急，我是专门过来认识你的。你一进大厅我就注意到你了，所以跟过来和你制造独处的时间。据科学调查，一块上厕所可以迅速拉近两人的关系，所以我不想错过这个大好机会……”
这么油腻又不靠谱的瞎话，唐浩初半个字也不想听，只觉得厌烦极了，打开水龙头简单地洗了下脸，转身就离开了。
男人显然不会这么轻易放弃，亦步亦趋地追了上去。眼看唐浩初就要走回位子上，竟猛地拽住唐浩初的手腕拉往旁边的墙角，将他困在墙角里。
陌生男人的靠近让唐浩初十分烦躁，声音冷得仿佛能结冰“滚。”
男人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还故意向唐浩初贴近，肢体不可避免地相抵，“原来小美人脾气那么凶啊。但却惹得我更喜欢你了。”
唐浩初看着对面那张相貌还算英俊却玩世不恭的脸“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你。”
男人的脸皮特别厚，眼前的少年越冷淡，就让他越想撩拨逗弄，“没关系，喜欢这种事可以慢慢培养的。”
他说着甚至不怕死地伸出手，想摸唐浩初的脸，却不料下一秒就被揍了。
唐浩初的手虽然使不上力，但腿脚都是没问题的，只听砰的一声，唐浩初抬起腿一脚踹在了男人的小腹上，甚至将对方踹的一个趔趄，后背撞到了装饰花瓶。
花瓶巨大的碎裂声让不少客人都受到了惊吓，但唐浩初根本不理会。他心里早就不悦，此刻更是把所有耐心和教养都扔到一边，男人那边努力站稳身形要转身抓他，他己经从不远处的桌子上抄起一个酒瓶，抡起来便直接往对方头上砸。
男人痛叫了一声就抱住了头，周围人都被这架式吓了一跳，——少年看着安安静静乖乖软软，动起手来竟是又狠又稳，直接照头砸。
然而唐浩初还不罢休，趁势将双手捂头的男人撂倒在地，并抬脚踩住对方的后背，把他整个人都踩在了脚底下。对方自然要挣扎，手在挣扎的途中拽住了旁边的桌子，一桌东西都哗啦啦掉落在地，与此同时，鲜血也从他之前被酒瓶砸伤的脑门上哗啦啦地流出来。
一看到血，立即有人喊出声，一时间惊呼声和东西摔砸声一起响，舞台那边的歌声早就停了，甚至有一部分胆小怕事的客人跑掉了，保安也过来了。
一般来说，夜总会里闹事，保安都来的很快，紧接着楼上又下来几名黑衣保镖，最中间的戴着金项链的中年男人正是这里的老板程志强。然后看着下面的一片狼藉怒吼“是哪个不怕死的竟敢在我这里搞事，把闹事的全给我抓起来，剁碎了喂狗！”
已经有不少客人跑了，没跑的也远离了唐浩初揍人的中心地带，环视整个场子，就唐浩初明晃晃地站在那里，脚下还踩着一个满头是血的人。
这场景不用问也知道闹事的是谁，程志强立即便指挥保镖把唐浩初拿下。就在黑衣保镖动手的时候，楼上下来了另一个人，原本淡漠的表情在看到唐浩初后登时一变，甚至来不及说话，直接疾步上前，生生卸掉了保镖即将碰到唐浩初的那只手。
唐浩初盯着来人看了一会儿才认出对方是江柯。
毕竟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了，江柯的变化很大，最明显的变化自然是个子又高了一截，气质也更加稳重，已经是个完全成熟的成年人了。
江柯随即将唐浩初护在身后，然后抬起头冷声对程志强道 “他是我朋友，”说着示意已经跟过来的一个手下上前记账给钱，“你这里的损失我来负责。”
因为被江柯挡在后面，所以唐浩初看不到程志强此刻面对江柯时眼里的惧意。——程志强完全没想到唐浩初和江柯是认识的，钱自然是不能接的，略显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正要开口，却听江柯又道“但这事肯定不是我朋友的错，他要动手的话肯定有原因，程总是不是该查一查？”
程志强忙点头称是“柯少说的是，毕竟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也知道难免会有些素质差的垃圾，或者趁我不在专门找事的人混进来。但毕竟是要开门做生意的，总不好赶客，今日还要多谢柯少了。”
江柯不为所动，“清理垃圾的不是我。”
程志强实在有些无语，——他还得上赶着跟砸场子的人说谢谢，这叫什么事儿，他刚才就不该下楼，或者下来之前该看看黄历。但心里腹诽的再厉害也没用，程志强还是无奈地走向唐浩初，准备向他道谢。就在这个时候，‘垃圾’竟自己从地上爬起来了，并且捂着伤口问江柯“江少爷和小美人认识？”
——唐浩初万万没想到这个被他揍成渣的‘垃圾’竟然就是他要找的那个黑市医生。
“言医生？”程志强显然也很惊讶，先是看了看言一鸣，再看看唐浩初的相貌，不用想就知道了唐浩初动手的原因。
肯定是调戏美人被揍了。
这还真是两头都不好办，程强再次后悔下楼之前没看黄历。——江柯自然不好惹，但言一鸣其实也不太好得罪。
现下又不是乱世，医生这种靠自己本事吃饭的技术人员想找个正经工作并不难，没几个选择当黑市医生的，尤其言一鸣这种医术水平很高的。除了好色之外，言一鸣没什么缺陷，所以不止是程强，好几家舞厅的老板对他都很客气，甚至视为贵宾。
毕竟弄不好什么时候就得求到他了，身为一个医术厉害处事也精明的黑医，甩手不治都是轻的，治伤时做点手脚或拿捏到什么把柄，多得是整人手段。其实也不是没有大医院请过言一鸣，但他完全没有‘洗白从良’的想法，以他的性格也受不了正规医院的管制。
江柯自然也认识言一鸣，并且和程强一样瞬间就猜到了唐浩初揍他的原因，顿时皱紧了眉，表情也冷下来。言一鸣察言观色的本事其实不比医术差多少，否则也不会在黑市混得如鱼得水，主动退让道“江少爷，我不知道这位小少爷是你的朋友，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他抹了把脸上的血，脸上带着之前调戏唐浩初时的玩世不恭，“以后若江少爷有什么事，到我诊所治病，给你打八折，怎么样？”
唐浩初缓过神，用怀疑的目光看了言一鸣半天，最终还是决定按住心里的不满和怀疑，开口让言一鸣帮他看手。
“我可以付你双倍的诊金，”唐浩初认真道“如果能治好，你要再加多少钱都行。”
言一鸣以检查为名义认认真真地将唐浩初的整只手臂上上下下摸了个遍。
毕竟唐浩初上辈子做过医生，虽然是专攻心脑科而非肌肉骨骼的，但对这方面也了如指掌，能感觉出言一鸣并不是在乱摸，而是在认真触摸骨骼和经脉。江柯却瞧得一脸不高兴，几次想要发火，差点就要动手把言一鸣给扔出去了。
他甚至想要掏枪，但最终只掏出了烟，然后点着烟吸了一口。
他们已经开车去了言一鸣的诊所，面积不大，窗也没开，烟味在屋里飘散开来，唐浩初顿时觉得有点熏人。但江柯这样的人是不懂得所谓的绅士风度的，——毕竟是从街头打打杀杀过来的，哪怕他此刻穿着昂贵的西装，打扮的像贵公子那样贵气得体，也改不了骨子里黑帮地痞的习性。指望这样的人能主动掐掉烟，能在公共场合想着照顾老幼，能彬彬有礼地讲究女士优先，或者能细致入微地察觉到别人的不适，通通都是不可能的。即便现在坐在沙发上，江柯的坐姿也非常痞气，一条腿搭着另一条腿的脚踝，随意中透着骨子里的强势。
但他还是很快察觉到唐浩初闻不得烟味的事，并在察觉之后第一时间把烟默默掐了。
没有烟抽的江柯重新焦躁起来，看向言一鸣的眼神冷得骇人。幸好言一鸣的心理素质极其强大，无视江柯的低气压，一边继续检查唐浩初的手臂一边道“柯少，能不能麻烦你放松点，不要那么紧张，我这可是在认认真真地看病呢，有没有人告诉你对医生的态度要好一点，否则治不好可不要怪我。”
其实江柯对待唐浩初的态度也冷冷的，仿佛之前那个为了唐浩初冲下楼又径直卸了保镖一只胳膊的人不是他一样。所幸这时有人打电话过来找他，屋内的低气压总算随之缓了几秒。
电话那头的手下显然成了出气筒，唐浩初听江柯凶电话那头的人，语气简直凶得可怕，骂的话也不堪入耳，几乎要把对方的祖坟都挖出来骂。
唐浩初知道江柯的脾气本来就不怎么好，两年没见，觉得他脾气似乎更差了。反正以唐浩初的少爷性子，想着如果自己被谁这样骂了，一定会找那个人拼命。
但江柯依旧活得好好的，没人来找他拼命，反而都对他恭恭敬敬的。
在唐浩初思考这个问题的当口，言一鸣那边总算摸完了。他脸上的表情难得正经起来，跟唐浩初又确认了一遍当时受伤的程度，说“我觉得有点奇怪。”
这严肃正经的表情配合他脑袋上自己给自己包扎的蝴蝶结，怎么看怎么滑稽，幸亏他长得还算不错，否则实在不忍直视。
“是真的很奇怪，”言一鸣又重复了一遍，“按理说这种程度的骨折好好调理的话是能恢复正常的，我需要看看你当时受伤的详细伤情报告。”

第92章
作为曾在上个世界享誉全球的内科医生，唐浩初也对自己的手产生过怀疑，但说服他的不是欧洲的主治医师和港岛医生的说辞，而是唐锋南。他信任唐锋南，所以愿意相信他的话，又想着自己在上个世界是内科医生，在外科上的判断也许会有问题。
但如今身为专业外科医生的言一鸣也提出了质疑。
唐浩初努力压下莫名涌上心头的不安，犹豫了一下才答应言一鸣会回家找伤情报告书，又在他这里拍了个手部的片子，才和江柯一起离开诊所。临走前言一鸣认真承诺说会尽快帮他找到恢复的办法以及他不能恢复的原因，于是唐浩初用同样认真的表情点点头道了声谢谢。
言一鸣立即打蛇上棍，又恢复了吊儿郎当和不务正业，甚至亲热地喊起了唐浩初的名字“浩浩成年了没啊？”
唐浩初下意识摇了摇头，——九十年代之前港岛的成年年龄是二十一岁。言一鸣见状，有些遗憾地摸了摸下巴，脑门上扎的蝴蝶结也跟着滑稽地晃了晃，“真可惜，不然我就可以追你了。”
本以为他问年龄是为了治疗的唐浩初“……”
虽然和江柯一起出了诊所，但唐浩初没有上江柯的车。
他总觉得江柯有点变了，对他的态度也不冷不热的，甚至连话都不说，于是主动开口表示自己叫的士回去。
擦肩而过的时候却被江柯握住了手腕。
手腕上的皮肤非常细腻，仿佛会咬人一样，让江柯不由握得更紧。然后用掌心托着那截手腕，按照言一鸣之前诊治和检查时摸过的路径，顺着骨骼一点一点按揉上去。唐浩初想要挣开，但手使不上力，又被江柯按揉的很舒服，便没再挣了。
江柯把言一鸣摸过的地方全部按揉了一遍才罢休。
少年明显瘦了很多，江柯清楚地记得他之前虽然不胖，但起码骨肉匀称，现在手臂摸起来似乎都是骨头，能清楚的透过雪白的皮肤看见淡青色的血管。
“我送你回去。”
江柯语气听着平常，手却始终紧紧握着唐浩初的手，掌心相合，无间无隙。
唐浩初没有说话，但乖乖地跟着江柯走到了车前。江柯的车就停在巷子口，这片居民区本来就都是老房子，路面坑坑洼洼的，坑里还存着积水，车头前便有一个积着水的大坑。
唐浩初看了看自己崭新的鞋和裤子，正犹豫着想从旁边没水的地方绕过去，忽然身体腾空，竟被江柯直接抱了起来。
毕竟已经长大了，被人这样抱，唐浩初难免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下意识看了看四周，发现整条巷子都没有人，才放下心来。
江柯长腿一迈就跨过了积水的大坑，他的胸膛已足够宽阔，两只胳膊也坚实如铁，唐浩初被他抱在怀里，能隐隐听到他有力的心跳声，让人莫名心安。
直到将唐浩初稳稳妥妥地放到副驾驶的座位上，江柯才收回手。他自己自然是坐上了驾驶座，启动的时候，突然想就这么载着唐浩初一路开到自己的住处，或者沿着这条路永无止境地开下去，让少年就这样一直坐在自己的身边，哪也不去。
这想法竟是一冒出脑海就止不住了。江柯努力压制着这种想法，眼前却突然浮现起唐锋南那天高高在上的表情，握着方向盘的手紧了紧，车速也无意识地加快了。
这条路有点颠簸，突然加速的车子也跟着摇晃不稳，唐浩初敏感的神经立即开始不适，身体再次难受起来。一开始只是觉得头晕气闷，后来就觉得脑神经又开始一跳一跳的疼，周围明明没有嘈杂声，却觉得耳边嗡嗡作响，心里也异常烦躁。
江柯在这时候说话了，“你中午吃过饭了吗？”
因为前面的路口是一家很有名的餐厅，里面有唐浩初以前说过喜欢吃的欧培拉，所以江柯忍不住又问“要不要我带你吃点东西？”
唐浩初隐隐约约听到了江柯的问话声，张了张嘴想要开口，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身体开始微微发颤，全身肌肉似乎不受自己控制一样，要死死靠住椅背才能遏制身体的颤抖。
江柯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回应，忍不住抿紧了唇。其实江柯中午也没吃饭，但他已经习惯了饥一顿饱一顿的，平日里忙起来根本顾不上吃饭，甚至顾不得管饿不饿。他今天依然有很多事要忙，却还惦记着要带唐浩初吃东西，可惜对方根本不愿意去。
江柯的手提电话又响了，仍是之前打过来报告事情的那个手下 ，对方似乎总算把事情处理完了，但还是有一些后续问题让江柯不满意，又开始对着话筒凶人。
这次江柯倒是没再骂脏话了，但凶人的声音很大，而唐浩初如今的状况比故事书里风一吹就要头疼的小玫瑰还娇气，冷一点不行热一点也不行，声音大一样不行，只觉得头疼得越来越厉害，胸口也闷得难受。
冷汗从额上无声无息地滑下来， 唐浩初甚至忍不住微微蜷缩起手脚。江柯这时才发现唐浩初的状况似乎有点不对，说话声戛然而止，下意识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手提电话都丢到了一边。
然后便发现少年整个人都在发颤。
江柯顿时慌了，一个急刹车把车停在路边，急声问“怎么了，哪里难受？”
唐浩初低垂的眼睫微微颤抖，就像一尊精致又脆弱的陶瓷娃娃，漂亮的让人想把他抱回家去，又生怕把他碰碎了。想着最近温差大，流感高发，所以江柯想摸摸唐浩初的额头看他是不是发烧了，却又不敢轻易触碰他。
他的手掌太粗糙了，有许多的茧子，还有一些细碎的伤疤，而唐浩初的肌肤无比娇嫩，仿佛稍稍用力就会被划伤一样。江柯最终只轻轻摸了一下就收回了手，——温度并不烫，恰恰相反，冷的像冰。
“是不是觉得冷？”江柯把外衣脱下来仔仔细细地披在唐浩初身上，“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过了好一会儿唐浩初才终于成功发出声来，软软的声音听起来含糊不清，“不要，医院太吵了。”
他全身缩在深色的西装外套里，一张小脸被衬得更苍白了，小巧的下巴尖儿也埋进了衣领里，额头上还挂着冷汗，瞧着就惹人疼。江柯皱着眉哄“听话，去医院才能好。”
可唐浩初就是不肯去，江柯拿他没办法，“那你告诉我哪里难受好不好？”
“……头疼。”
唐浩初连呼吸和说话都很费力的样子，恹恹地呼气吸气，却抓住江柯的衣袖，坚持不去医院。江柯只觉得那只手像抓住了他的心一样，一颗心都被揪紧了，原本已经打算开去医院，最终还是尊重唐浩初的意思，改去附近的住处。
是江柯比较隐秘的一个落脚点，安全又安静。把唐浩初安置在床上后，江柯就翻箱倒柜地找缓解头疼的药，找来却又不敢让他乱吃，打电话咨询了一个信得过的医生，才把药喂给他。然后放柔了声音问“还难受吗？”
小孩子就喜欢被人哄，而且越哄就越觉得委屈，虽然唐浩初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心性却被宠的依然和像小孩子一样，认真地点头说“嗯，难受。”
小声音可怜兮兮的，还带了点哽咽，仿佛下一秒就要委屈地哭出来，江柯一贯冷静的大脑里顿时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只想着能让唐浩初好受一点，自己做什么都行。
可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把他小心翼翼地搂在怀里，着急地问“怎么才能不难受？”
被宠坏了的小少爷最大的长项就是使唤人了，立即使唤江柯给他揉太阳穴。江柯倒是按揉的非常专业，温热的掌心和不轻不重的力道让唐浩初慢慢平静下来。
江柯一边揉，一边忍不住皱着眉问“你到底怎么了，怎么会头疼呢？还瘦成了这个样子？唐锋南都没有照顾好你吗？”
唐浩初对唐锋南还是无比喜欢和信赖的，立即努力开口说“不是小舅舅的错，是我自己的问题。”
江柯立即就听出了少年言语里的维护，按揉的手无意识就加重了，唐浩初的声音里带上了抱怨，“你弄疼我了。”
江柯看着少年不高兴地皱着小鼻子，小眉毛也不满地挑起来，甚至不要他揉了，闷闷不乐地想把整个身体都埋进被窝里。
江柯不敢拉他，只能任由他把自己裹进被子里，看着他像蚕宝宝一样在被子里拱啊拱，直到那个圆滚滚的小鼓包静止不动了。过了一会儿，大概是觉得一个人躺着有点冷了或者哪里不舒服了，‘蚕宝宝’又从被子里重新探出头来，哼哼唧唧地表示还要再揉太阳穴，而且要江柯搂着揉才行。
江柯忍不住有些失笑，还夹杂着心疼和满心的怜爱。这么多年过去了，每个人都在变，连江志强都变了，江柯自己也变了，但唐浩初依然和当年一样，半点也没变，还是那个可爱率真到让人想捧在手心里的少年。
从见到唐浩初的第一面起，江柯就觉得他最适合的表情就是纯净的笑，就像自在地开在阳光下的花朵。
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神奇的事，想把什么都给他，恨不能把整个世界最好的东西全摆在他的面前，他一笑，整个天空都变得明亮了。
江柯把唐浩初轻轻搂进怀里，少年依偎在他怀里的身体仍像小时候那样无比契合，窝在他怀里，轻软得像棉花，又像寻求庇护的小猫，缩成小小一团。一张漂亮的小脸微微仰着，嘴巴也微微张着，呼吸轻轻浅浅的。江柯定定看着他，完全移不开眼目光，突然想亲一亲他的唇。
按揉的手不自觉地停下来，被揉的正舒服的唐浩初不由睁开眼，正好和江柯四目相对。
江柯顿时愣住，心跳的厉害，耳垂也开始红了。所幸唐浩初没察觉到他的异样，只有些奇怪地眨了眨眼，显然是问他在看什么。
面对那双清澈又充满疑惑的眼睛，江柯只能随便找借口说“你有一根睫毛掉了。”
唐浩初自然看不见自己的睫毛有没有掉，也懒得抬手去摸，便抬头朝江柯凑近，示意他帮他把那根睫毛拿掉。
过近的距离让江柯心跳的更厉害了，瞳孔都跟着放大，表面上努力维持着镇定，实际上全身都僵得不行。却还要强忍着心头的悸动，装模做样地伸出手轻抚少年的眼睑。
以为睫毛已经拿掉了的唐浩初放心地躺回江柯怀里，“要继续揉。”
大概是被揉得舒服了，唐浩初最后在江柯怀里慢慢睡着了。他太久没有好好睡过了，一时间竟睡的很熟，连手提电话的铃声都没有把他吵醒。
不过也要多亏江柯在听到铃声后的第一时间就迅速将电话挂断了，否则唐浩初恐怕下一秒就会醒来，毕竟对于神经衰弱患者来说睡眠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
打来的自然除了唐锋南之外没有别人。

第93章
江柯也知道打来的肯定是唐锋南，他看了看已被他挂断的手提电话，然后面无表情地直接按了关机，甚至把自己的手提电话也关了。
手提电话的屏幕随之一点点暗掉，外面的天色却依旧很亮，漆黑的屏幕映出江柯年轻英俊的脸。此刻夕阳西下，从窗户透进来的光把整个屋子照得满室堂皇，连窗棂也折射出碎散又炫目的光点，映在暖白色的墙面上。江柯走回唐浩初的身边，静静看着他的睡脸。
矜贵又任性的小少爷，骄纵到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也有资格可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有时候他甚至分不清他说的话是出于真心还是随口一提。
但有些事江柯还是分得清的，比如小少爷喜欢被人夸被人哄，喜欢华衣美食，喜欢最好最贵的东西。可他也能跟着他去小饭馆吃便宜的米线，跟他住在地板吱呀吱呀响的连窗户都是坏的屋子，随便给讲个故事都能认认真真地听半天，半夜做噩梦惊醒了，轻拍着哄一哄，就能心满意足的继续睡。再比如他笑起来究竟有多好看，怔愣的样子也多好看，生起气来一样好看，在他眼里，他怎么都好看。
江柯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时候对唐浩初如此喜欢和在意的。
也许是那晚他留宿在他的小破屋里，乖乖依偎着他安睡的时候，也许是那次他跟着他出去吃饭，为了替他省钱而不愿意点贵的东西，吃完还要认真补充说不如他们在家随便煮点东西好吃的时候，又也许是当年坐在副驾驶看他开卡丁车，认真的侧脸写满了专注，精致的眉目肆意又耀眼，甚至早在第一次见到他，像骄傲神气的小奶猫般用小大人的语气问他叫什么名字的时候。
这些年江柯手底下招揽了不少厉害的人，学到了不少东西，但唯独感情这种事学不了，只有真正体验过才有用，别人说一百句，都不如亲身经历一次。
可能这样盲目探索会很迷茫很心累，但总比连一个能让他心累的人都没有要好。
江柯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自己的低微，但他还是想试着争取一次。他的性格本来就是这样，如果有什么想要的，一定会拼尽全力争取，到头来哪怕得不到，也不觉得遗憾或后悔。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失去一切，反正他本就没有什么不能失去的。
就这样对着少年的睡颜胡乱想着事情，江柯竟也有点困了。他是忙起来两天两夜都可以不休息的人，也感觉不到困和疲惫，现在却不知道为什么觉得困了，只想躺在唐浩初的身边，搂着他睡去。
江柯轻手轻脚地躺下来，困意将意识淹没之前，还瞥了一眼已经关机的手提电话，又担心唐浩初裹得那么严实会不会热，还想着要不要定个一小时后的闹钟好让唐浩初起来吃晚饭，被困意彻底淹没的最后一刻听见了自己的心跳，一声又一声。
这处房子连江柯的心腹都不知道，所以江柯觉得唐锋南找不到他这里。唐锋南一时间的确找不到，又打不通唐浩初的电话，眼看天色快要黑了，立即开始着急了。
安森倒是想替唐浩初隐瞒，但以他的本事，瞒别人还行，瞒唐锋南还差一截，电话里三言两语就被唐锋南发现了端倪，最后只能实话实说。
挂了电话，唐锋南本就冷冰冰的脸色更冷了，整个办公室都透着冷气，吩咐林令把能调的人全用上，每条街每个角落都要找。林令立即点头应了，又犹豫着补了句"您看要不要也派人注意一下刘家剩下的那几个人？”
唐锋南点头应了，同时攥紧了拳。他本不想斩草除根，甚至想要积德行善，但是谁不让他安乐舒心，他就让谁尸骨无存。
唐浩初这一觉睡了足足三个多小时。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一时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看了看外面已经彻底黑透了的天，又看了看床头亮着的暖黄色的小台灯，然后闻到了糖醋排骨的味道。
他从中午起就没吃饭，现在闻着香味，难得感觉到饿了，下了床，顺着香味的方向走出卧室，就看到江柯正站在客厅的敞开式厨房里做饭。
客厅不算大，但整栋房子非常安静和温馨，连色调都有种说不出的舒服，再加上刚刚才好好地睡了一觉，唐浩初感觉很好，头也不疼了，连步伐都轻快了一些。
江柯自然第一时间就察觉到唐浩初过来了，并在转头后察觉到他没有穿鞋。唐浩初只见江柯大步朝他走近，下一秒身体腾空，——竟再次被江柯一言不发地抱了起来。
江柯把唐浩初抱到紧靠着橱柜的吧台椅上，然后蹲下来给他套了一双干净的棉袜。唐浩初乖乖地任由他套了，声音因为刚睡醒而有点沙哑，“我饿了。”
“再稍等一下，还有一个汤，马上就可以吃了。”
唐浩初点点头，软若无骨地趴在吧台上等饭吃，一只手托着腮，另一只手在桌面上无聊地画圈圈。自从得神经衰弱之后，他的性子虽然还和以前一样骄纵，但神色里少了几分飞扬，多了几分慵懒，懒散到能不动就不动，有时候甚至连脑子都不想转。
吧台桌上铺的深色桌布将细白的手指衬得更白，再加上灯光的照射，简直白到耀目，青色的血管也变得更明显，平添了说不出的脆弱，端着糖排过来的江柯的视线不由被那只手吸引，忍不住在放下盘子后轻轻握住了他的手。
相触的肌肤软的像棉花糖，又凉的像碎冰，江柯的眸色动了动，开口问“冷吗？要不要加件外套？”
也许是血液循环的问题，唐浩初的左手自从手术之后一直很冰，他已经对此习惯了。于是摇摇头，伸出没被江柯握住的右手去夹糖醋排骨。
放进嘴巴里尝了尝，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又夹了一块。沾了酱汁的嘴巴亮晶晶的，倒显得唇形更好看了，唇色也比平日更嫣红，宛如娇艳的花朵。
江柯伸出手，帮他抹去唇边的酱汁。
但真正目的其实只是想摸一下他的唇。
不，一下根本不够，指腹一寸寸抚过嘴唇，力道也从轻变重，同时惹来了唐浩初的疑惑。他歪头看向江柯，水润润的眼眸无辜又懵懂，并下意识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巴。
粉色的舌头一不小心就碰到了江柯的指尖，江柯触电般的收回手，整个人都愣了愣。只顾着吃东西的唐浩初自然无暇察觉他的不对，只管将目光转移到紧挨着糖排的苹果馅饼上。
江柯做馅饼的经验还不够，整只饼的形状不是很好看，但色泽和香气全都合格，于是唐浩初拿起摆在旁边的刀叉，准备切一块尝尝。
他的手一到阴雨天就使不上一点力，而今天从中午起就开始转阴，这会子还下起了小雨，再加上眼前的饼实在不好切，半天都没能切开，手甚至因为过度用力开始微微发颤。
江柯从身后轻轻握住唐浩初的手，像教小孩拿筷子一样弯着腰手把手握着他的手切。下巴放在他颈侧，脸颊都要贴在一起，几乎将他整个人全环抱进怀里，看上去异常亲密，似乎装载着浩大澎湃又无声无息的爱意。
唐浩初的心脏不自觉地跳快了一点，——不是因为被人从身后环抱的姿势，而是突然间感觉到有什么危险的预警一闪即逝。
果然下一刻门就被什么东西以巨力撞开了。
唐浩初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看到了门外唐锋南的脸。
外面的雨并不算大，但唐锋南身上几乎全湿了。唐锋南的表情倒不是很可怕，可唐浩初看了一眼他的眼神，就觉得从手到脚都有点发凉。
唐浩初可以说是被唐锋南一手带大的，一起生活那么多年，就算看不透他心里究竟在想什么，这点眼色还是有的。唐浩初下意识从江柯怀里退开，主动对唐锋南道“小舅舅，你怎么来了？”
唐锋南不说话，也不动。不知道为什么，别人淋湿了就算不像落汤鸡，多多少少也会有些狼狈，唐锋南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性感，湿了的黑衬衫紧紧裹在身上，宽肩窄腰的线条更加明显，气势也更强。唐浩初继续跟唐锋南道“我在这边吃完晚饭就准备回家了，忘了打电话给你说……”
唐锋南还是没有说话。
其实唐浩初也不想说话，但自己大半夜不回家也不跟家人打声招呼的确不对，便忍着重新开始难受的大脑又唤了唐锋南一声。他已经从江柯怀里出来了，同时抬脚向唐锋南走去，却在这时被江柯拉住，“别走。”
唐锋南也终于说话了，却是对江柯说的，“放开他。”
唐锋南心机重，手段狠，只有哄唐浩初的时候才会温言细语，真正生气的时候非常骇人。江柯却像没听到唐锋南的声音一样面不改色地拉着唐浩初的手继续道“吃了饭再走，起码尝一下我做的馅饼，嗯？”
的确饿了的唐浩初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在犹豫的这个当口被江柯拉回怀里，握着他的手重新拿起刀叉，好把之前没切完的馅饼切完。
唐锋南看着江柯微眯起眼。
他这样看人，事情就大了，若是林令或者其他手下瞧见了，一定会一脸紧张地暗道不好。积压的情绪本来就在找唐浩初的这三个多小时里滚得越来越大，唐锋南第一次如此生气，嫉妒和偏见几乎将他焚烧殆尽。这一瞬间说起来很慢，但唐锋南的动作实在太快了，等唐浩初反应过来，他已经二话不说直接抬脚踹在了江柯身上。
唐锋南是练家子，真正动起手来，恐怕没人是他的对手，江柯重重撞上旁边的凳子，脸色瞬间惨白，冷汗也出来了。唐浩初的表情也跟着变了，一边转身去扶江柯一边对唐锋南直呼其名“唐锋南，你在做什么！！”
唐浩初知道专业练过搏斗的人，一脚下去能把人踹到内脏破裂，担心着急加上隐隐作疼的大脑以及莫名上涌的烦躁，使他的表情和语气都非常冷，甚至让唐锋南被凶得愣了愣。唐锋南抿紧了唇，眸色中带着一丝几不可见的受伤，道“他没事，你跟我回家。”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跟唐锋南回家，只管查看江柯的状况。内伤从外表上是瞧不出来的，唐浩初只能看到江柯转眼的功夫满头都是冷汗，显然很严重，正准备找电话替他叫白车，被唐锋南直接拽了过去。唐锋南再次重复“他没事，不用管他，跟我回家。”
江柯是真的没事，——唐锋南的确能将人踹到内脏破裂，但他并没有真正踹到江柯。江柯就像提前感知到唐锋南会动手一样在他踹上来的那一秒非常及时地后退了一点，而唐锋南在踹空之后才意识到了江柯之前是在故意引他动手。
可他又不能说给唐浩初听，何况说了唐浩初也不会信。他恨不得在江柯身上补几脚，但现在更重要的是把唐浩初带回家。
就算是双手完好如初的时候，唐浩初也挣不开唐锋南，如今手使不上力，就更不可能了，被唐锋南一路拉到门外，然后不顾他的反抗直接把他抱上了车。
车门锁了，唐浩初知道下不去，便一个人缩在后排角落，看也不看唐锋南一眼。他心里生气，脑袋又疼，一张小脸煞白煞白的，连唇色都有点发白。唐锋南瞧着心疼，主动开口哄“宝宝乖，是哪里不舒服吗？”

第94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想摸一摸唐浩初的脸，但考虑到自己身上都是雨水，没敢贸然碰他，先拿了个毛巾简单擦了一下身上的水，又仔细擦干净手，才轻轻摸了摸他的眉梢，“宝宝是不打算理我了吗？”
唐浩初靠在车窗边，面朝着窗外一声不吭，已然摆明了就是不打算理人的态度。此刻正是夜半三更，汽车驶过最繁华的市中心，车窗外的街灯如水一般不断从少年的脸上滑过，另一半侧脸则隐没在阴影里，整个人像会随着这流光一寸寸消失一般。
唐锋南心头莫名一紧，忍不住朝唐浩初的方向靠了靠，唐浩初立即便朝车窗那边缩得更紧，从脚趾头到脑袋上的小软毛都写满了‘不给碰’这三个字。
唐锋南在心里叹了口气。
其实唐锋南心里和唐浩初一样压着火，也和唐浩初一样有充分的发火理由，可是考虑到小孩至今没从手臂无法恢复的打击中走出来，身体和精神都不太好，他实在不舍得对他发火。何况这么多年下来他哄他已哄成了习惯，也见不得他这样冷着脸不理他的样子。
小家伙虽然已经长大了，脾气却仍和年幼期一样，而且这骄纵任性的脾气绝对不是虚张声势地装出来的，是天生的，和他母亲唐雅梦几乎一模一样。唐雅梦不算是个负责的好母亲，但唐家毕竟是豪门，小少爷从小就前呼后拥众星捧月，没受过半点委屈，之后到了唐锋南这里，更是被宠到了作天作地的地步，脾气比唐雅梦的还过犹不及。
而小孩小时候觉得委屈，会直接哭直接闹，唐锋南也还能用吃的玩的来哄他，现在长大了，不像小时候那样哭闹了，也更不好哄了。唐锋南朝唐浩初那里又靠了一点，再次开口“真不理我了，嗯？”
唐浩初被挤到靠着车窗不剩半点缝隙，所以板着小脸瞪了唐锋南一眼，瞪完就又转头去看外面了。这气呼呼的小模样落在唐锋南眼里却很可爱，“好了，别闹小孩子脾气了……”
唐浩初最不喜欢的就是这句话，——明明自己是很认真很有理由地在生气，却永远只被当成耍小孩脾气。若换成以前，他恐怕已经开口据理力争了，但如今因为神经衰弱的缘故，一个字也不想说，只板着一张小脸，并在停车之后拉开车门就直接下车上楼，跑回自己的卧室时还把门用力一甩，摔出了砰的一声。
青春期少年叛逆必做的三件事不吃饭，不理人，摔房门。
唐锋南看着摔上的房门皱起眉。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但他身上还是湿的，回卧室简单地换了件干衣服，便来到少年的房门前敲门。敲了两下没有回应，直接吩咐管家去找备用钥匙。
和得知自己的手再也不能恢复如初的那天一样，唐浩初在屋里抱着膝把自己蜷成一个球，但他这次开了灯，也没把脑袋埋进膝盖里，而是看着窗口随风摇曳的花朵发愣。暖色的灯光照在他精致的侧脸上，长睫毛在眼睑投下淡淡的阴影，下颌的线条也特别好看，搭配飘窗外影影绰绰的花枝，整个场景美好得像油画一样。
于是打开门的唐锋南就这样站在门口看着唐浩初，半晌没有说话也没有动，过了很久很久，久到仿佛过了足足半个世纪，实在受不了被人这样长时间地盯着的唐浩初忍不住皱起眉，然后慢吞吞地扭过头，朝唐锋南看去。
一抬眼就撞进了唐锋南的眼里，那双眼睛异常深邃，因为逆光的缘故，面庞的棱角尤为分明，高大的身体站在那里，遮住了门外透进来的光，并在地面上投下一片黑暗的阴影。
唐浩初察觉到一点奇怪又莫名的不安，直觉告诉他此刻的唐锋南有点不对劲。站在眼前的这个男人似乎哪里变了，盯着他的眼神像是第一次认识他一样，又像丛林里潜行的猛兽，透着说不出的危险。
但唐浩初心里并不害怕，因为他始终相信唐锋南绝对不会伤害他。就在他试图从唐锋南脸上分辨出什么东西来的时候，唐锋南将深不见底的眼神重新转为平静柔和，然后抬脚走向他道“饿了吗？”
唐浩初不出声，唐锋南在他身边站定，“就算跟我赌气，也不能连饭都不吃吧？”
赌气这个词让唐浩初又生起气来，将头扭了回去，重新转向窗外。唐锋南在旁边等了一会儿，叹了口气，“真生气了？我都没生气，你还反过来闹脾气？”说着揉了揉他的脑袋，语气不自觉地带上几分宠溺和几分懊恼，“脾气这么坏，谁把你养成这样的？”
还有谁养的，当然是唐锋南自己养的。自己宠坏的小孩，跪着也要宠到底，唐锋南直接弯腰把唐浩初抱了起来，走向马克刚刚摆上夜宵的桌子。
身体猛然腾空，唐浩初下意识伸手环住了唐锋南的脖子。如今他已经长大了，却发现不管唐锋南还是江柯，仍像以前一样喜欢抱他，甚至变本加厉，仿佛他没有脚不会走路似的。
但唐浩初只在心里腹诽，嘴上依旧不说话，被放到椅子上之后便看着桌布，气鼓鼓地低头自己生气，小模样却又带着说不出的委屈，像个没人要的小可怜。唐锋南故意说“怎么低着头不出声，是不是在偷偷哭鼻子了？”
果不出唐锋南所料，少年因‘哭鼻子’这三个字而抬起了头，不服气地嘟囔道“我才不会哭鼻子呢。”
果然还是小孩子脾气，经不起人激，一激就炸毛。唐锋南的眼神变得更柔和了，一边回想着一边说“我记得你小时候，有一次因为生病了不能吃糖而闹脾气，我不过是哄的晚了点，就开始哭鼻子，哭得稀里哗啦，连睡着了都还在梦里伤心呢。”
爱面子的小少爷下意识争辩，“那是小时候……”
唐锋南抬手勾起他一缕头发，又捏了捏他的耳垂，语带酸涩的说“对啊，那是小时候，宝宝现在已经长大了，也比以前更厉害了，结交了好朋友，就不要小舅舅了。”
这话让唐浩初听着有点难受，张了张嘴想要解释“我没有不要你……”
“那你大半夜不回家也不跟我说一声，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的多着急，心里有多担忧？”
唐浩初立即道“但你也不该一言不发就动手打我的朋友，还强制性地把我拉走，半点也不尊重我的意见，我都不知道江柯伤的怎么样了……”
“我承认这件事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唐锋南顿了一下，“不过那个姓江的小子没事，相信我，我没有真正踢到他。”
他道歉道的如此干净利索，让唐浩初微微愣了愣，听他紧接着又道“我的确有错，可你是不是也有不对？”
唐浩初不由自主点点头，微微垂下眼眸小小声说“我知道我错了，但我不是故意不跟你打招呼的，我一不小心在江柯那里睡着了，忘了给你打电话。”
认错的小模样又乖又可爱，让唐锋南想要摸摸他的脑袋，却又因‘在江柯那里睡着了’这句话而升起了浓浓不悦。——小孩最近食欲和睡眠都不好，往往要哄很久才能睡着，竟那么容易就在江柯那里睡着了？
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可在唐锋南眼里能从中说明很多东西，起码说明了唐浩初对江柯的信任。浑然不知唐锋南的心理活动的唐浩初继续说“既然我们都有错，那么谁都不许再生气了。”
还在想问题的唐锋南‘嗯’了一声，唐浩初抬头看了看他的脸色，“那你干嘛还生气？”
唐锋南这才回过神来，“我没有生气。”
“骗人，”唐浩初鼓起了腮帮子，“脸色那么难看。”
“我只是心情不好，不是生气。”
“为什么心情不好？”
唐锋南突然直直看着唐浩初，不答反问“你说呢？”
望着唐浩初的眼神又变得很深很沉，而且一副执意要唐浩初给个答案的态度，唐浩初一时被他的样子唬住，茫然地眨了眨眼睛，“是不是我给你添什么麻烦了？”
唐锋南摇摇头，“我什么时候怕你给我添麻烦了？你算算你从小到大这些年，惹的麻烦少吗？”
唐浩初立即就想出口反驳， 但想到平时里衣食住行都是唐锋南亲手把关，生病了都是唐锋南亲自照顾，为了完成任务而整日作天作地也都是唐锋南来哄，又有点心虚， 扁扁小嘴哼哼唧唧的说“……我觉得还行，也不算太多。”
唐锋南对于多和少不予置评，只道“你的事对我来说从来都不是麻烦，我也永远不会觉得你麻烦。我只想让你能开开心心健健康康的，能乖一点，不要忘了家人才是对你最亲最重要的人……”
在唐浩初心里家人本来就比任何人都重要，立即点头说“嗯，我会乖的，我最近就乖乖待在家里不出门了好不好？”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是想要待在家里偷偷找之前受伤的诊断书或者详细伤情报告。诊断书肯定没有了，但为了后续治疗和复健，医生会一份伤情报告，他记得唐锋南把它收起来了。
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啊眨，无辜又可爱，见唐锋南不出声，又说“也会努力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不再让你为我担心了。”
唐锋南还是没说话，唐浩初想了想，再次开口“我最近也不去见江柯了，如果他真没事的话。”
唐锋南依旧没有说话，却忍不住把小孩轻轻搂进怀里，动作里带着深到无法掩盖的珍视和疼爱，仿佛搂着自己的全部。
这世上的人大多都贪心无度，稍微被宠一宠就养坏了，普通人家里的小孩被几个长辈纵着纵着就变成作天作地熊孩子的还比比皆是，可只有怀里的小孩不一样，再怎么宠也宠不坏。顶多是娇气任性了点儿，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问题，优秀的比任何小孩都值得骄傲，乖起来也比任何小孩都惹人疼。
吃完宵夜已经是凌晨一点了，因为精神衰弱而睡眠很差的唐浩初在天快亮的时候才唐锋南的拍哄下睡着，唐锋南给他掖好被子，又帮他拢了拢额边的碎发，因为怕惊醒他而把动作放得极轻，最后拿了个小毛毯把他执意不肯放进被子里的手小心翼翼地盖好。
感觉手软得像没有骨头似的，唐锋南不由轻轻捏了捏指尖，又捏了捏小手心。
真招人稀罕。
这是他疼了十几年的人。
他疼宠到恨不得揉进骨子，小孩也吃准了他会对他心软，很多时候做错了什么事，往往他还没说什么，小孩自己反倒撅起嘴巴生起了气。其实唐锋南始终不觉得江柯能有多大威胁，但唐浩初一有机会就去找江柯的这点让他不太高兴。他一不高兴起来就会干了一些不应该干的事，——之前就干了一件。
对于如今的唐锋南来说，气血上头冲动犯错的感觉其实是挺新鲜的。毕竟距离他上回动手揍人已经隔了很久很久，亲自动手也不是他这个身份的人会做的事。
唐锋南也知道自己对唐浩初过于在意和宠爱，但他已经改不了了。他已经宠过他那么多年，再多宠几十年也未尝不可。
以唐浩初的这种性子，别人又怎么会像他这样一直宠着他？小孩乖起来的确乖，但完全不会照顾自己，又活脱脱是小孩子脾气，任性的时候谁都劝不动，不找个能一直包容和照顾他的人怎么行？
江柯不行，那些娇滴滴的女孩子更不行，只有他自己亲自宠着才行。他是他一日日看着长大、一点点捧在掌心里养大的，交给谁都不行。
天亮了，今天是个大晴天，气温也比昨日热得多。的确如唐锋南所说的那般没什么事的江柯却仿佛不怕热似的将沙包砸得砰砰响，满身都是汗，细密的汗珠覆盖在薄而紧实的肌肉上，无形间便散播着诱人的荷尔蒙。
他只穿了一条运动短裤，胯间绷出显眼的鼓鼓一团，上身则露出了层次分明的肌肉，两条笔直有力的大长腿快速交替，眼神深沉又锐利，每一次出手都迅捷有力，整个人就像一只身形流畅充满张力的猎豹。击打出来的沉重声响传遍了整间训练室，感觉沙袋都快被他打坏了。但江柯对着沙袋打还不够，又喊了别人和他对打。
于是陪在旁边的洪毅伟很倒霉地被叫了去。
想起唐锋南的表情和至今没有响过的电话，江柯心里的情绪就抑制不住地上涌，连带着手上的力气更重。本来以洪毅伟的水平还能勉强撑一段时间，却很快被打的步步后退，只有挨揍的份儿。洪毅伟最终撑不住了，捂住脸求饶，“老大，别打了别打了，你不是说让我上来陪练吗？您这哪是练拳，是活生生要把我打死啊，——我最近给您办砸什么事了吗？还是哪里惹你不高兴了？”
“还没练完，”江柯面无表情不为所动，“起来，继续。”
洪毅伟趴在地上实在起不来了，当然，也有一小部分原因是他不敢起。——江柯一拳的力道可不是一般人能受的，实在太可怕了，他的左边脸颊已经肿得老高，腰侧也疼得厉害。
见洪毅伟试了两下都没起来，江柯才松口放过他，然后抬手指了指坐下面看戏的江信，“你上来陪我练一会儿。”
同样姓江的江信和江柯算是远方亲戚，为人聪明狡猾又会钻空子，能帮江柯解决不少麻烦，如今和洪毅伟一样，算是江柯的左膀右臂。江柯的这句话听到江信耳里已然自动翻译成了‘你上来给我当沙袋’，表情登时一变，忙笑了笑说“柯少今天是心情不好吗，最近可有个散心的好地方。”
江柯自然是没功夫散心，而江信也不会贸然提什么散心的地方给他，他会提到哪里，肯定是事出有因。
这个地方是安城。据可靠消息，内陆连同港岛拟成立一个经济合作组织，一开始是由政府牵头提议的，旨在推动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加强各区域的经济合作，如今又汇集了部分商界巨头在安城举行讨论会。
毕竟还处于策划阶段，这个讨论会算是个机密，没有几个人知道。但该组织若能成功成立，将会是东亚最权威最正式的经济合作机构，政府之间有什么新的技术和新的项目也将通过它相互联系与合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哪怕是从窗户缝里漏出来的一点商机也足够一个企业辉煌壮大起死回生了。
唐锋南早在之前就想要带唐浩初出去散心，如今夏天到了，港岛一天比一天热起来，空气也潮湿沉闷，唐浩初的胃口变得更差，恹恹的小模样让唐锋南瞧着就心疼。而内陆的安城是座凉爽的山城，气温正是二十多度最宜人的时候，比港岛要舒服得多，所以决定带着唐浩初一起去。
唐浩初其实不想出去，可惜唐锋南已经替他决定好了，该带的东西和该带的人员都安排的非常妥当，完全不用唐浩初操心。
既然要带唐浩初到外地，唐锋南当然会做好全套准备，连家庭医生都配上了，生怕被他捧在手心里的小娇气包出什么岔子。
飞机起飞的时候，因为耳压和噪音，让唐浩初觉得很难受，唐锋南忙把他搂在怀里，又帮他揉了一会儿耳朵。唐浩初也无意识地往唐锋南的怀里缩了缩，毫无防备的模样就像一只躲在窝里的幼崽。
过来送水的空姐就看到少年乖乖窝在男人怀里，一双眼睛闭着，精致的眉头皱着，看上去很不舒服的样子。但即使是这样，依然能瞧出少年的外貌有多么出色。
当然外貌更吸引她的是唐锋南，三十多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就算不看外貌，□□质就足够吸引人，哪怕明知这不是自己能看的人，空姐也忍不住多看了眼。
所幸唐锋南没有功夫注意她的目光，只管把水接过来，送到唐浩初嘴边喂他慢慢喝下去。另一手不忘轻轻拍抚少年的背，眉宇间的担心和动作的温柔浓到恐怕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
少年也不睁眼，只动了动嘴，小嘴一鼓一扁，乖乖喝了几回温水，喝完又缩回唐锋南怀里，一张小脸缩得只露出个小尖下巴，像一只没有安全感的小动物，让人想把他揉巴揉巴抱走。
飞机落地的时候，唐浩初才终于好受了，耳朵也不疼了，然后跟着唐锋南下了飞机，站在停机坪远远看着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谷，一种说不出的清爽迎面而来。
毕竟在港岛不穿衣服都觉得热，如今只穿着t恤的他倒是有一点儿冷了。其实这个气温正正好，对于正常人哪怕是幼儿来说都不会觉得冷，但唐浩初如今的神经实在太过敏感。当然，同样敏感或者称之为敏锐更为恰当的还有唐锋南，已经第一时间握住唐浩初的手问“会不会觉得冷？”
马克随即拿出了之前准备的薄外套，正要给唐浩初披上，外套已经被自家老板先一步接去了，忙后退一步站回原地假装自己只是一块毫无存在感的背景板。
“我们住郊区的半山别墅，不住在市区，山上的气温在晚上会更低一点，所以要注意保暖。”唐锋南一边给唐浩初披上外套一边说“那里倒不会有什么蚊蝇蛇蚁，但会有一些野生小动物。”
唐浩初又看了一眼远处层叠如画的山丘，生出一点期待，“什么动物？有没有狮子和老虎？”
“狮子老虎是猛兽，能叫小动物吗？”唐锋南抬手刮了刮小孩的鼻子，“只是松鼠小鹿这样不会伤人的小型动物，否则我怎么能放心地带你过去住？”
其实就算狮子老虎也不会伤到唐浩初，早在上个世界他就能施展‘精神控制’，并为了救董熙娣而成功吓走了一条剧毒的五步蛇，还能用脑域异能大致感知到那条蛇的情绪，如今异能升级到五阶，就更不在话下了。
唐锋南自然有自己的事要忙，就算再怎么样也不可能把唐浩初时时刻刻都绑在身边，“我要去市区开个会，你先让马克陪着去住处休息一会儿，再吃点东西，我很快就回去，好不好？”
唐浩初乖乖点了点头。
车子沿着山路一直往上走，路线虽然有点曲折，但路面十分平整，司机又开得极稳，几乎没感觉到什么颠簸。住处其实是个富人区的半山别墅，每栋别墅的房价都贵得令人咂舌，唐浩初所在的这一栋占地面积很大，别墅的管家早早地等在门口，态度恭敬地跟唐浩初打了招呼。
唐浩初进入卧室，打开卧室的窗户，对着窗外的山谷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的空气十分清新，就像天然氧吧，港岛的和这儿完全没法比，而且周围非常安静，偶尔会传来一点鸟叫，但并不嘈杂，反而让唐浩初觉得很舒心，神经系统也跟着放松下来。
所以在房间里休息了一小会儿唐浩初就出门了，想要趁着身体难得舒服的时候一个人出去逛逛，也没让马克跟着。
他在大门口左右望了望，觉得前后左右都没什么差别，便随便拐了个方向，沿着青石路一直往前走。没遇到什么松鼠和小鹿，却遇到了一只碰瓷的小猫。
小家伙就碰倒在唐浩初的脚边，唐浩初一开始以为它是只贪玩不怕人的小野猫，身上又没带可以喂它的食物，就没搭理它，只管继续往前走。不料小猫又追上去，一边追一边喵喵喵，就像电视剧里那种追着相公哭诉的小媳妇一样，奶声奶气的喵喵声软得像掺了糖。
唐浩初不由停了脚步，蹲下来，试图去摸摸小猫的头。小猫却又在这时害怕地往后缩了缩，睁着一双黄色的大眼睛，好奇地看了唐浩初一会儿，试探地伸出小爪子，蹭了蹭唐浩初的手。
唐浩初这才注意到小猫脖子上戴着项圈，显然是有主人的，便开口问“你的主人呢？”
这个问题自是没人回答，唐浩初又伸出双手，把小猫抱了起来，“我带你去找你主人好不好？”
于是原本只打算一个人逛逛的唐浩初，行程里添加了一只猫。有猫陪着路似乎走得很快，一条路眨眼间走到头了，唐浩初转而往左拐，突然听到远处隐隐传来焦急的唤声“糖糖，糖糖，你跑哪去了？”
姓唐的唐浩初的脚步不由顿了顿。
怀里的小猫也跟着动了动，还软乎乎的喵了一声。
唐浩初意识到这也许是小猫的主人，很快回过神，朝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那道声音也越来越近，没多久唐浩初便在路口处看到了一个面色焦急的青年。
青年在看到唐浩初怀里的小猫时眼睛一亮，大步奔近，对着小猫又叫了一声糖糖。小猫却只懒洋洋的喵了一下，继续窝在唐浩初怀里，似乎不怎么想理他。
光顾着看猫的青年这才注意到唐浩初，先是因他的外貌微微愣了一秒，但很快恢复正常，感激的道“谢谢你帮我找到了我的猫……”
“不用谢。”唐浩初说着把小猫递给对方，“你的猫很可爱。”
青年笑了笑，把糖糖接过来，“这其实是我堂哥的猫，不是我的，幸好你帮我找到了它，不然我堂哥肯定饶不了我。”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阳光，继续说“我叫安奈，我堂哥在这边新买了栋房子，就和朋友一起过来玩玩，——你也是新搬来这边的吗？”
“不是，我只是来这边待几天。”
“一个人过来度假？”
唐浩初没和陌生人说那么多，只说“是和家人一起来的。”
安奈指了指右后方，邀请道“我堂哥的房子就在那边不远，你要不要去那里坐坐？”
“不用了，我就不打扰了。”
“这怎么是打扰呢，那边正好做了下午茶，而且有很多朋友在，非常热闹。一个人逛会无聊的吧，这附近其实有很多好玩的，也能一起去玩。”
安奈身上有种干净爽朗的气息，就像初高中时那种温柔又可靠的学长，很有亲和力，继续邀请唐浩初道“你帮我找到了糖糖，我请你吃下午茶是理所应当的，不然我会过意不去的。
唐浩初的确有点无聊，见对方一脸温善，犹豫了一会儿，最终点点头，跟着对方沿着前面的小路进了一栋别墅。
“我带了个新认识的朋友，”安奈一进门就说“糖糖刚才趁我不注意跑出去了，刚才多亏他找到了……”
话没说完就有个男声懒懒散散地打断他道“安奈你有点脑子行不行？上次那个故意拿小鱼干引诱糖糖的想借机钓金龟婿的傻逼都被你忘到狗肚子里去了？而且糖糖那么乖怎么可能跑出去？”
不用看脸，唐浩初光听见声音就感觉到了熟悉，走近门一抬头，果然是熟人。
那人也看到了唐浩初，顿时一愣，眼睛也瞪得老大，“浩浩？”
正是安森。
唐浩初不由挑了挑眉。
“浩浩，你怎么会在这里？”来不及惊讶，安森先试图挽救自己刚才的言论，“我刚才那话绝对不是说你，你怎么可能钓金龟婿的呢，你自己就是个天大的金龟婿啊！我都怀疑是不是安奈那小子故意放跑糖糖钓你呢！”
这话其实没有挽救多少，反而更让人无语。唐浩初的重点却放到了别的事上，“糖糖是你的猫？”
安森下意识点头，却又匆匆摇头否认，“不是。”
旁边却有个没眼色的人有些奇怪的道“安大少，那不就是你的猫吗？天天重视的不行，来内陆工作也要带着，还不许别人摸一下？”

第95章 撒娇的小作精
安森简直想把说话的人直接给灭口了，但眼下最重要的是唐浩初，忙解释说“浩浩，你听我说，这个名字绝对不是因为你姓唐才起的，是它喜欢吃糖才起的。”
事实上安森就是因为唐浩初才养的猫，还给猫起了这个名字，解释了还不如不解释，连安奈都没眼看。安森说完也有点后悔，随即把手里的烟给按灭了，又一巴掌拍在旁边人的脑袋上，“还不把烟都给我熄了！熏死了！”
他揍完人，转头面对唐浩初却是一脸殷勤，笑容非常灿烂，亲自跑上前请唐浩初落座，甚至充当了仆人的角色，把桌上的烟灰缸和碎果皮给通通收拾了，以免碍了唐浩初的眼。
安奈那边已经意识到唐浩初是谁了，但现场还有其他没反应过来的人，忍不住有些好奇地问“你姓唐？也是从港岛过来的？”
唐浩初点点头，“我叫唐浩初。”
这下所有人都反应过来了。
虽说安家已经够厉害了，但还是抵不过唐锋南的势力，那才是跺跺脚就能影响港岛的真大佬。现场的人也都不傻，众人原本还有些轻慢的眼神收了个干干净净，态度变得恭敬又热切，甚至说起了奉承话。
唐浩初有点嫌吵，所幸厨娘端了下午茶过来，一整套甜点拼盘摆在精致的甜点架上，还有现烤的奶油小饼干和一壶现煮的奶茶，闻起来很诱人。他先选了一块小饼干咬了一口，因为美好的口感微眯起眼，小猫同时无声无息地走过来，主动在他脚边绕，毛绒绒的尾巴一晃一晃的，特别可爱。
唐浩初很有动物缘，不管是第一个世界养的狗还是这个世界偶遇的猫，都非常喜欢他。安森看了看唐浩初的脸色，觉得唐浩初似乎没有因为小猫名叫‘糖糖’的事而不悦，暗暗松了口气，差点又想抽根烟压压惊，下一刻才反应过来，手腕一转，也学着唐浩初拿了块小饼干，问“浩浩，你怎么来内陆了，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唐浩初没有出声，但安森脑筋稍微一转也知道答案了。像他们这种身份的，行程本来就越保密越安全，何况唐锋南把唐浩初护得跟眼珠子似的，就更保密了。想到唐锋南，安森拿着饼干的手微微一僵，“你一个人来的，还是……？”
唐浩初这才开口“和小舅舅一起来的。”
安森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上次被唐锋南拷问的阴影还没有褪，会被爷爷打发到内陆来也都是唐锋南的手笔，人要有自知之明，对于那位大佬，他承认他的确惹不起。
忍不住就皱起眉，嘴里的饼干都来不及咽下去，“不会吧，那唐锋南是不是马上就要跟来了？我突然觉得胃部有点不舒服，估计是这块饼干有毒，得上楼去休息一下……”
唐浩初打断安森的做戏，“他去忙了，应该要晚上才能回来。”
听了这话，安森的胃立马就不疼了，咽下嘴里的饼干之后又拿了一块，同时向唐浩初邀起功来，“那天唐锋南打电话给我，我是想替你隐瞒的，但他太厉害了，我才说一句话就被他戳穿了。但我始终没说你去了哪，只说你在路口就下了我的车就自己打车跑了，我也不知道你究竟到哪了。”
所以唐锋南至今不知道唐浩初那日是跑出去找黑市医生了，也不知道他在言一鸣那里拍了手部的片子。安森继续说“你不知道唐锋南那天的语气有多吓人，感觉都能顺着电话线要我的命，但我还是顶住了压力……”
安奈再次感觉到没眼看，忍不住插话道“哥，你说的也太夸张了吧？”
他一直在米国上学，今年才刚刚回国，虽然知道唐锋南的名字，却不知道众人畏惧他的原因。安森立刻反驳“你才刚回国当然不懂，听爷爷说唐锋南当年的外号可是阎王，杀个人算什么？他当时才二十岁就用铁血政策掌管整个帮派了，你觉得他是跟你一样连鸡都不敢杀的蠢角色？”
其他三个同样怕唐锋南的青年并不觉得安森的话有问题，还点了点头，并向安奈科普起了他们从长辈或者其它地方听到的有关唐锋南的传闻，于是这场下午茶莫名发展成了唐锋南的奇闻八卦会，连唐浩初也跟着听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当然，很多都是假的，比如什么唐锋南一人单挑整个堂口，像神枪手一样闭着眼不看也能瞄准靶位，唐浩初一边喝着香甜的奶茶一边撸着猫，连脑袋都懒得抬。
大概是看唐浩初并没有出言阻止也没有面露不满，反而听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几个年轻人越说就越没拘束了，丰功伟业说完，很快说到了私生活“那他私底下养了许多情人，其中还有不少情人为了他寻死觅活的事呢？”
听了半天传闻，唐浩初觉得属这个最离谱，因为唐锋南整天不是忙工作就是围着自己转，哪有时间养情人，终于忍不住回了一句“这个是假的。”
难得听他回答，另一个青年趁机追问“那他心里有个暗恋对象，但对方当年在帮派斗争中为了救他死了，导致他断情绝爱的事呢？”
唐浩初差点因这离奇又狗血的故事拿不稳奶茶杯子，面无表情的道“也是假的。”
“果然是假的，”青年点点头，顿了一下又问“可他都三十好几了，为什么还不结婚？”
这个问题唐浩初也不知道答案，只管继续喝奶茶没再说话。所幸年轻人的话题本就转换的快，很快就讲起别的了，比如附近有哪些好玩的。
除了风景优美的景点之外，这附近其实有不少好玩的，其中一个就是富家子弟钟爱的飙车。
盘山公路开车最刺激了，紧挨着半山别墅的另一座山就有一条非常有名的盘山公路，因为绕山而上的缘故异常蜿蜒曲折，一个弯连着一个弯，非常危险。
但就为了追求刺激，越危险，越有不怕死的人来玩命。这里是郊区，人本来就少，到了晚上更是空无一人，不知不觉便演变成了公认的飙车地盘，还被几个爱好飙车的富家子弟自费修建了一番，远近皆知。
唐浩初本以为在外面聊一会儿天没什么，——唐锋南显然是有什么重要的会要开，自己赶在天黑之前回去就好了，却没想到天还没黑，唐锋南就找过来了。
唐锋南找来的速度的确太急了点，会议刚开完就来了，旁边还跟着和他一起参加会议的另一个人。
这位杨三爷也是个让小辈们害怕的狠角色，眼看一下来了两个大佬，在场的青年全都僵直了身体。安森知道自己比不上唐锋南，但每次亲眼见到他，还是会觉得不甘，忍不住暗暗握紧了拳。唯独唐浩初没什么反应，只是表情变得不太高兴，跟唐锋南说话的语气带了明显的抱怨， “你怎么找来了？”
唐锋南的表情却是充满纵容和疼爱， “乖啊，很晚了， 跟我回去了。”
杨三爷听着这句‘很晚了’，又看了看还没黑的天色，不由插话道“南爷，小孩已经长大了，你这管得可有点多了啊。”
“没办法，”唐锋南淡淡道“管了那么多年，演变成习惯了，——你也知道我的习惯有多难改。”
杨三爷没再出声了，只摇了摇头。他这几日也住在半山别墅，原本想要跟找唐锋南单聊一些其它事的，见唐锋南今晚怕是要陪孩子没时间了，便主动说明天再谈。
回去的一路上唐浩初还是不高兴，——他现在越来越觉得唐锋南跟得太紧了，甚至紧到一点自由时间都没有。但如今的他还是很好哄的，唐锋南好言好语地哄了一会儿就消了气，乖乖地坐在餐桌前和唐锋南一起吃晚饭。
唐浩初下午吃多了甜点，还喝了足足两杯奶茶，结果当然吃不下正餐。面对唐锋南的视线，理直气壮地说“你下午去忙了，我一个人无聊，当然要出去了，然后就在安森那里吃了许多甜点。”
理直气壮的样子竟也可爱到让唐锋南看得有点心痒，忍了又忍，还是忍住了想要摸摸他脸颊的冲动， “都吃了什么甜点？”
唐浩初报了几个，提到自己最喜欢的某种时眼睛会跟着亮了亮，黑白分明的眸子仿佛闪烁着小星星。
那眼眸里的星星让人感觉心都被软化了，唐锋南终究忍不住轻轻抚上他的脸颊，感受着细软的触感，“吃的开心吗？”
唐浩初点头，——反正只要是甜的他都开心。
唐锋南没好气地掐了掐他的小脸。
唐浩初没有躲，唐锋南也根本舍不得用力，但小孩的脸颊依然在他没用力的情况下被掐出了一点点红印。
小家伙实在太娇嫩了些，稍微用力点就会留下痕迹。唐锋南有点懊悔，也不知是懊悔自己不该掐他，还是懊悔自己把人养得太娇气。
临睡前躺在床上，唐浩初忍不住问出了今天下午讨论过的问题“小舅舅，你为什么不结婚啊？”
唐锋南没有说话。
半天都没得到回应的小少爷有些不开心，伸手戳了戳唐锋南的手臂，催促道“你说话啊。”
语气明明很不满，但他的嗓音太软糯，像极了撒娇，还是那种刚刚抱回家不久的因为不安而有点凶的小奶猫的撒娇法。唐锋南终于开口了，“你是希望我结婚，还是不希望？”
唐浩初想了一会儿，“我也不知道。”
唐锋南又说“如果我结婚了，就不能时刻陪着你了，要用所有的时间陪自己的妻子，也不能在你生病或闹脾气的时候照顾你哄你了。当然，你有什么事一样可以找我，但我不一定会及时出现在你眼前，”说着把原本搂着唐浩初哄他入睡的手也收了回去，“更不能这样搂着你睡了。”
唐浩初一开始觉得对方不时刻陪他还蛮好的，起码自己会有很多自由空间，但听到后来就莫名觉得很不满，甚至有点小生气，把自己蒙进被子里，转身给了唐锋南一个后背，表示不搂就不搂，他自己也可以睡。
但之前被搂着睡惯了，现在一个人蒙着被子怎么躺怎么不舒服。而且晚上的气温的确有点凉，身边少了热源，更不舒服了。过了一会儿，小少爷又从被窝里钻出半个头，闷闷的说“可你现在还没结婚啊。”
唐锋南始终不动如山，“所以呢？”
“以前都是抱着睡的，所以今天也要抱着睡。”
露出被子外的大眼睛无辜又可爱，更别说此刻还装着期待，唐锋南面上依然不动，双手已经不受控制地重新搂住他。
小少爷得寸进尺，“还要拍。”
“……”
果然有人哄就睡得快，大手轻轻地拍着拍着便睡着了，睡姿极度乖巧。唐锋南拉住被子将他盖好，本来想就这样搂着人也好好睡一觉，抬眸就看到床头柜上放的牛奶。
因为没怎么吃饭，唐锋南让马克给唐浩初热了杯牛奶，可惜唐浩初没喝就睡了。想着小孩睡眠质量不好，往往睡个两三小时就会醒来，醒来一定会觉得渴，便想着换一杯新牛奶装在保温杯里，正好能保温三个小时左右，等他醒来时给他解渴。
唐锋南准备起身吩咐马克换牛奶，抬起的手却在这时被抓住，竟正好是十指相扣的姿态。
这只是少年无意识的举动，他仍处于熟睡状态中。相扣的力道很轻，唐锋南却想被锁住了一样动弹不得。触感清楚地从肌肤传来，他不敢抽手也不想抽手，唯恐吵醒陷入睡梦的少年，只能缓慢又小心地重新躺好。
直到对方自然地因寻找热源而凑进他怀里，脑袋贴着他的肩膀蹭了蹭，唐锋南才逐渐缓过神。企图换牛奶的心思被弄得消失殆尽，干脆搂着唐浩初闭上眼陷入了睡眠。
大概是山城的空气的确舒服，两人都一觉睡到了早上。
唐锋南今天依然有事要忙，要到明天才能完全抽出空，走之前一如既往地嘱咐了唐浩初让他不要乱跑，自己会早早回来，回来再陪他游玩。唐浩初表面上答应的很好，唐锋南一走就跑出去了。
他是想出去开车。
昨天听到几个青年聊到飙车时，唐浩初的眸色便暗淡下来，但又忍不住有点心痒，而且这点痒越滚越大，转眼就发展到难以抑制的地步。
一开始他的确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学习赛车，却在学习之后真正爱上了这项运动，真正了解到赛车原来是这么有意思的事。不仅仅是为了追求速度，一些激情和快感只有在车道上才能体会，奔驰在车道上，整个人都热血沸腾，充满了力量。
虽然不能开专业赛车了，但普通的家用轿车唐浩初还是能开的，便想要借安森的车去隔壁山上的那条盘山公路开一圈，解解心瘾。
安森自然不放心，可惜架不住唐浩初的威逼利诱，最终还是答应了，要求唐浩初只能跑一圈，而且必须有他坐在副驾驶。
安森想着此刻是白天，视野好，也不会遇到其他飙车族，跑起来更安全，再不济有他在副驾驶看着，不会出什么事。
唐浩初的左手比较严重，右手还是能使上力的，开普通跑车的确没什么问题。跑车平稳地在公路上起步，原本还有些担心的安森放下心来，可没过多久，突然听到身后车辆轰鸣声传来，只见两辆跑车由远及近驶，驾驶座分别坐着染黄色头发的年轻人，副驾驶还坐着衣着暴露的女人。
一般飙车的都是晚上过来，谁知唐浩初今天竟好巧不巧地遇到两个白天飙车的。两个青年随即嚣张地从车上下来，毫不客气地嗤笑道“今天竟然还看到了生人。不过你们这是来干嘛呢，开的那么慢，不会玩车的垃圾不要占道，滚远点。”
唐浩初还从来没被谁这样骂，但他完全不搭理对方，也不在意这种人的叫嚣。安森的脸色却非常难看，立刻回道“垃圾是骂谁呢？”
以安家的势力，在港岛自然没人敢挑衅他，但现在是在内陆，富二代比比皆是，并不认得他是谁，何况眼前这两个是真正的纨绔子弟，玩起来疯得很，甚至不顾及别人性命。
青年下意识就嚷嚷“垃圾骂你啊！”
说完的下一秒才意识到不对，表情立刻染上了怒气，竟转身上了车，按着车喇叭喊“你们再不滚别怪我不客气了！”
安森不信对方还能开车撞他们，却没想到对方真的朝他们直直开过来，唐浩初却面色沉稳，油门一踩，车速猛然提起来，在路上迅猛地飞驰起来。
车速太快，安森急了，“不行，浩浩，停下来！你连驾照都还没考，还想在山道飙车，不要命了？而且这里是内陆不是港岛，万一出了什么事，手续很麻烦！”
唐浩初置若罔闻，手死死握住方向盘，眸色沉沉地看着面前的路，灵魂里找到了久违的快感。
身后的车同样开得很快，紧咬不放，但在转弯的时候立刻被唐浩初甩开了。唐浩初的驾驶技术自然厉害，在拐弯的时候凭借专业技巧在不减速的情况下完美过弯，那两个飙车青年根本追不上他。
男人骨子里就刻着极强的胜负欲，一个又一个弯道过去，安森也感觉到了痛快，回头看被甩在后面的车，朝他们得意地竖了个中指。
可唐浩初的手就在前方最大的弯道上出了问题，打方向盘时手臂突然发抖和脱力，完全不听使唤。方向盘随即脱手，不等后面的车撞上来，唐浩初的车已经自己撞上了石壁。
砰——
万幸的是唐浩初及时踩了刹车减速，只车头撞瘪了，人并没有什么损伤。但后面的车紧接着撞上了车尾，——这一下绝对是故意的，撞完之后还向安森回了一个中指。
唐浩初和安森就是因这一下才受的伤，一个撞到了本就虚软无力的手臂，一个撞破了额角，出了点血。
唐锋南收到消息的时候，差点又没像当初得知唐浩初在赛道上车祸重伤时站不起来。
尽管赶到后确认了小孩的手只是有一大片淤青肿胀，揉开就好了，其它地方没有大碍，唐锋南依然不放心。更重要的是小孩从医生走后就一直望着自己的手不说话，愣愣的样子特别让人心疼。
唐锋南大概能知道他在想什么，但他不能提。本来还想跟小孩严肃讲一讲他偷偷跑去飙车的事，现在哪还管得上这些，只管搂着唐浩初轻轻哄，然后一手揽着他的腰，一手握住他的手，像把玩什么文玩似的摆弄起他的手，不轻不重地捏来捏去。
其实唐锋南不是在瞎捏，而是专门学了一点按摩手法。
袖子推上去，露出纤细的手腕，纤细到让唐锋南觉得单个手就能将两只一起包住。他这样想，就这样做了，大手像一把锁链，把唐浩初的两只手腕都拷在一起。深了差不多有两个色度的大手攥着纤细的手腕，色差对比的非常明显。
这并不是唐锋南的肤色太黑了，是唐浩初太白了，除此之外，唐浩初的整只手都像没有一点力道似的，就算被人这样攥住，也只虚虚地弯折着。
不知究竟想到了什么，唐锋南像被烫到一样骤然松开手，片刻后神色才恢复如常，重新帮唐浩初按揉。指腹抚过肿胀的地方，又按过脉络和骨节。
唐浩初只觉得手被捏得又疼又酸，指尖都颤抖起来。他也察觉到唐锋南是在帮他按摩而不是乱捏，但酸疼越来越强烈，疼痛甚至爬满了整只手臂，冲得头皮发麻。唐浩初忍不住挣扎着痛呼出声“疼，放开我……”
唐锋南忙停下来，“疼得厉害吗？”他自信自己没有按错，力道也不算重，又道“医生教我的时候有说过会疼，但是疼完就舒服了。我再按轻一点，我们再试一下怎么样？”
生理性的眼泪已经疼到在唐浩初的眼圈打转了，娇娇气气地摇头“不要试了，好疼。”
大眼睛湿漉漉地看过来，唐锋南呼吸一顿，不动声色地握紧了不断轻颤的手，“不试了不试了，我们吃饭好不好？”
唐浩初低下头，凝聚在眼圈里的泪水掉了下来。但一滴之后还有第二滴第三滴，无声无息地没入粥碗里。
这显然不是之前疼出来的生理性眼泪，唐锋南伸手抬起小孩的脸，“怎么哭了？”
唐浩初偏过头不给人看，但唐锋南依然看到了他发红的眼角，立即手忙脚乱的给他擦眼泪，追问“宝宝乖，怎么了？”
只听小孩的声音里都带着哽咽，“……我就是觉得难受。”
唐锋南心疼的不行，但又问不出是哪里难受。神经衰弱就是会这样，觉得哪里都难受，但唐浩初最难受的不是身体是心理，——他竟连普通跑车都开不好了，重返赛车道似乎当真成了不能实现的梦想。
其实唐锋南也知道他究竟是哪里难受，可他只能装作不知。
今日唐浩初耗到很晚才由唐锋南搂着睡去，一直到天快亮的时候，原本睡得还算安稳的唐浩初忽然在梦里喃喃地叫出声。
唐锋南睡觉一向警觉，一点响动就被惊醒了。他在黑暗中睁开眼，但没有贸然乱动，直到片刻后听到怀里的人喊了一声小舅舅。
唐锋南这才匆匆起身，一边答应着一边抬手打开台灯。借着光，能看到唐浩初并没有醒，只是在做梦。
唐浩初的确没有醒，只是在做梦，唐锋南轻轻抚摸着他的背，试图安抚他的噩梦。下一秒唐浩初突然皱紧了眉‘唔’一声，明显能听出语气里的痛苦。
唐锋南忙低头唤唐浩初的名字，小孩似乎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但整个人依旧没有醒。
“乖啊，不怕，梦到什么了？”
“有人撞我……”
喃喃的声音小到几不可闻，唐锋南凑近了他的耳朵，放柔了声音问“乖啊，怎么了，谁撞你了？”
唐浩初于睡梦中往唐锋南怀里缩了缩，没有回答唐锋南的问题，只再次喊了一声小舅舅。
紧跟着的下一个词是帮我。
小舅舅，帮我。
帮帮我。
他梦中都在念叨着让他帮他，却不知正是他将他推进了谷底。
唐锋南沉默地拍着他的背，像在安抚小婴儿。男人面上看不出半分情绪，然而细密的心疼已经将他一层层包裹。
当年看到唐浩初受重伤的时候，他曾心疼到难以呼吸，可如今竟一样疼，甚至隐隐比之更甚，一颗心几乎要裂开。
这一夜，唐锋南是难再入眠了。
握住唐浩初骨折过的那只手，他竟隐隐生出些后悔。
后悔这种情绪最可怕，一旦有一丝一毫，就会涌上千头万绪。唐锋南走去书房，拨了一个电话。
电话那头正是为当年唐锋南办事的主治医师。
当初给唐浩初做手术的主治医生其实是欧洲当地非常有名的外科医生，那件事也是他行医生涯中做过最后悔的事。

第96章 撒娇的小作精
咚的一声，书房的挂钟轻轻敲了一下，时间已经过了零点。
唐浩初猛然从噩梦中醒过来。
醒来莫名心慌得不行，所以下意识就要找唐锋南，却发现唐锋南不在身边，抬头四顾，偌大的卧室只有他一个人。
唐浩初忍不住光着脚就下了床，想要出门找人，又觉得有点冷，便去柜子里随便捞了件外套，然后竟看到自己的手提电话在闪。
言一鸣平日里昼夜颠倒惯了，明明身为医术精湛的医生，作息却一点也没有规律，到了这个点仍旧十分精神。此刻的他终于从唐浩初拍的手部片子上看出了点结果，想也不想就立即给唐浩初打了过去。
拨通后才意识到时间不太对，正准备挂断，不料电话意外地被接通了。
言一鸣打电话的目的其实有三个，一是仍不死心地想勾搭唐浩初，二来催问唐浩初有没有找到当时的伤情报告，第三才是告诉对方他从片子上发现的问题。说话的语气甚至带了一点邀功的味道“我当时的猜测果然没错，从片子上分析你之前的骨折好好调理的话是能恢复正常的，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使不上力，显然有治疗不当的嫌疑，复健的方法也有点问题……”
唐浩初愣了愣。——虽然他早就想过这种情况，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难以接受，明明已经穿上了外套，却依然感觉到了冷，身体甚至微微颤了颤。
而他至今仍不愿意怀疑唐锋南，只想着一定是医生的错，是当时给他做手术的主治医生出现了失误。上个世界他也当过医生，虽然不是外科医生，但听过看过的医疗事故和操作失误比比皆是。情绪立即在心头翻涌，让他觉得异常愤怒和委屈。
小少爷还是小孩子脾气，而小孩子都是这样，觉得委屈了就会找自己最信任的人，于是本来就准备下床找唐锋南的唐浩初此刻更想找唐锋南了，并在情绪难以抑制的情况下动用了‘精神探测’。
‘精神探测’是五阶异能者才能施展的异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精准地探测到自己想找的人和物，这个范围最大能扩散到两三千米远，甚至能在走近后感知到此人和此物的样子或者声音。
唐浩初很快探测到了唐锋南的具体位置，鞋也顾不上穿就径直朝唐锋南所在的地方走去，一直来到了书房门口。
书房外的走廊一片安静，若不是动用了‘精神探测’的缘故，根本不会有谁想到里面有人。房门也从里面锁上了，门内的隔音很好，若单凭人耳从外面去听，完全听不到任何声音。
还没关闭‘精神探测’的唐浩初却通过异能隐隐约约听到了唐锋南的说话声，极轻的一句，让他整个人都僵在原地。
“我的确说他的手不需要治好，但只是让他不能掌控方向盘而已，并不妨碍做其它事……”
唐锋南当初对于‘治不好’的要求比‘治好’更难办，——他要求唐浩初的手不能完全恢复如初，但穿衣吃饭等日常生活都没问题，在肌肉控制上只是不能像专业车手那样敏捷，弹琴绘画这种同样需要肌肉控制的事也没有问题。
可人体就像一部精密的仪器，任何一个零部件出问题都会造成不可预估的连锁反应，医生是人，并不是神，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医治，不能控制所有事，更不能预见事情的走向和结局。
其实唐锋南很清楚这一点，可他还是免不了迁怒。
因为他不敢承认是自己错了。
这世上最让人无法释怀和解脱的，就是做错整件事情的人其实是自己。无事可推诿，无人可责怪，只有你自己。
可是像唐锋南这样的人是不能后悔的。他这一生杀伐决断，匹马一麾，做任何事都只谈能不能达成目的，从来不谈会不会后悔。一切类似于后悔、软弱和心疼之类的情绪就像春天的杂草，会在人心里不断生长和扎根，稍有松懈，便能占据整个灵魂。哪怕在冬天消失不见，枯萎成灰，也会在下一个春天以更猛烈的姿态重新冒出来。
所以就算明知错了也必须咬着牙一路错到底，绝不能认，否则会输到溃不成军。
唐浩初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站在门口听唐锋南把电话讲完，直到唐锋南终于从书房出来。唐锋南一开门就看到小孩光着脚站在门口，也许是光线的原因，一张小脸异常苍白。
他下意识就要把他抱到椅子上坐着，好给他找鞋袜来穿，却在伸出手的这一刻被他躲开了。
继而听小孩一字一句地问“唐锋南，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沙哑的声音还带着明显的抖颤，唐锋南不由皱起眉，“浩浩，你在说什么？”
“我都听到了。”唐浩初看着唐锋南重复“你为什么要让医生那么做？”
唐锋南心里咯噔一声，隐隐有种‘这一天果然来了’的感觉，仿佛那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终于落下来，身体不自觉地开始发冷，从心口一寸寸往外扩散。他已经特别谨慎地把门锁严了，房门的隔音也非常好，所以还存在着唐浩初并没有听清的侥幸，语气依然保持着温柔平静，并且一边说话一边朝唐浩初再度伸出手，“浩浩，你是不是听错了？我……”
唐浩初再次后退着躲开了他。
唐锋南的手顿在半空，要解释的话也停住了，望着唐浩初发红的双眼，一时间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唐浩初极力压制自己的情绪，却有滴泪从红彤彤的眼中蓦地掉下来。唐锋南见状立即开始心疼，“浩浩乖，到底怎么了？你都听到了什么，跟我说清楚好不好？”
唐浩初深吸了一口气，竭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沙哑和颤抖，他没有回应唐锋南，而是突然说“我已经长大了，也能自己养活自己了。”
他刚才的确想要向唐锋南质问和索要理由，但现在突然间什么都不想问了。他抬手随便抹了下眼睛，继续道“仔细算算，我从五岁就到你这里，直到现在，一转眼过了那么多年，——这些年承蒙你照顾了。”
明明是一句感谢的话，却像告别的序言，听不出半点宽慰。
仿佛有另一只无形中的大手攥住了唐锋南的心，越揪越紧，五脏六腑都在疼，半天才勉强道“浩浩，为什么这么说？”
唐浩初依旧没有回应唐锋南的问题，只管把自己要说的说完“我准备搬回唐家祖宅住，其实我早就应该搬回去……”
有那么一瞬间唐锋南以为自己幻听了，然后才后知后觉且清晰地意识到他要离开他了。
他要离开他了？
这怎么行。
不行，绝对不行。
揪在胸口的那只手仿佛要将他的五脏六腑都抓出来一样，唐锋南强忍着疼痛又一次伸手去抓唐浩初的手，终于成功将他的手攥住，却得到了剧烈的反抗。
唐浩初用尽一切力气想要把唐锋南甩开，但对方攥得太紧，像最后的挣扎。两人一个拉一个挣，都使出了大力，甚至碰倒了墙边的装饰品。
这是书房外的走廊不是卧室，这栋房子的管家已经被惊动了，林令等几个手下也赶了过来。
唐锋南顾不得管旁边有没有人，只想把唐浩初带回卧室，唐浩初却一心只想离开。
他要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
他给他的毫无保留的信任，不是用来让他糟蹋的。
唐浩初甚至张口去咬唐锋南的手，“放开我！！”
唐锋南任由少年咬着也不放开，“跟我回去，放开了你要去哪？”
“去哪儿都比在你身边要好！”唐浩初已将唐锋南的手咬出了血，“只要离开你，去哪都行，我会开始新生活，跟你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从今以后……”
“我不准，你哪也别想去，你这辈子都别想脱开和我的关系！”
“唐锋南！”唐浩初的情绪终于爆发出来，“你为什么要暗中收买医生，为什么故意不让我的手恢复，你就是想让我废掉是不是？你是抱着怎样的心情一天天骗我，看我像个傻子一样相信你，表面上还不露半分，至今都没有丝毫悔改？你真可怕，你就是个魔鬼！！”
“我不会改！”唐锋南的眸色比唐浩初更红，握紧成拳的那只右手和攥着唐浩初的左手都用力到爆出了青筋，“你想要什么样的新生活？赛车、训练、和反反复复的受伤？命运把你送到我身边，不是为了让我看着你受伤出事的，你就是我的软肋，是我捧在手心都怕摔着的珍宝，没你我会没命，你要我怎么改？！”
“你撒谎！”唐浩初的手已经没有力气了，却依然坚持着要把唐锋南甩开，“你只是把我当成随手养着的宠物！你尊重过我吗？这是我的人生，我要不要赛车是我的事，受不受伤也是我的事，你有什么权利替我做决定？！”

第97章 撒娇的小作精
少年完全是唐锋南一手养大的，唐锋南把所有的耐心和温柔都给了他一个人，这句‘随手养着的宠物’实在刺伤了唐锋南的心。
唐浩初向来服软不服硬，你要是顺着他，他能甜到把人的心都甜化了，但你要对他有一丁点不好，他绝对会千百倍地刺回去。唐浩初无视唐锋南的脸色继续道“从头到尾你都在骗我！你明知道我是真心喜欢赛车，却还要这样做，你说过的什么疼我在乎我也都是假的！但凡你真的在乎我，就不会……”
“我不在乎你？”唐锋南脑子里紧绷着的理智的弦终于被这一句句刺心之语戳断了，神色和语气都凶到吓人的地步，“你知不知道那天我得知你在赛场上出事的时候担心到什么地步，恨不得用自己的命去换你健康平安，我对你究竟怎么样，你就一点也感觉不到吗？还有什么随手养着的宠物，你见过谁对宠物这样用心？”
唐锋南表面上似乎很凶，颤抖的尾音却打碎了看起来坚不可摧的凶狠。其实他一向冷静克制，鲜少出现情绪失控的状况，却每每总在遇到唐浩初的事时失控，“——还是说无论我对你多好都没用，连那个没见过几次面的江柯都能获得你的在乎和喜欢，而我做再多都不被你放在眼里？”
唐浩初没再说话了，却有眼泪从眼眶里不受控地往下掉，恍惚间眼尾都带上了浓重的红。但他是那种脆弱或落魄时也依然好看的，不仅不显得狼狈，反而有种说不出的惊艳。
两人吵架总是更在乎的人先软下来，唐锋南终究还是先心软，长长叹了一口气，道“乖啊，不哭了……”
眼泪却因这话掉得更凶，啪嗒啪嗒地像断了线的珠子，唐锋南又叹了一声，忍不住将语气也放柔了，“这件事的确是我做错了，我知道你有理由怪我恨我，但我不后悔。我会用尽一切补偿你，不管你想做什么都支持你，只要没有生命危险，怎样都行……”
也许是因为怒气和力气都透支殆尽了，唐浩初的反应不再像刚才那么激烈，只低低地说了句“没有必要了。”
声音轻的像风一吹就散的烟，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已经找过专业的外科医生，重新做手术的话还是有希望治的。”说着伸出左手，张开五指，——修长好看的手指曾经有着最敏捷的反应力，如今却消瘦又脆弱，“我早就说过了我不怕苦，我也不会改。我既然选择了要玩赛车，就会一直走到底。”
唐锋南已经在电话里询问过之前的主治医生，也得知了做手术的治疗方法。这个手术其实相当于再骨折一次，然后重新做复健和矫正，唐锋南自然不愿意让唐浩初再受一次苦。他眉头紧皱成川字，原本放柔的语气也不自觉的再次加重了，“有那么多职业和爱好可以选，为什么一定要选危险的赛车？我们改成别的好不好？”
“我只是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东西而已，没有做错。”唐浩初的声音依然很轻，但其中的坚定不容忽视，“我要是错了我改，我要是对的，我谁也不听。”
唐锋南还试图再劝“浩浩乖，就当我求你了，人不可能只有一种选择，明明有那么多别的东西可以选……”
“……可别的东西再好，也不是我要的。”唐浩初低着头，没有再看自己的手，也不曾看过唐锋南一眼，只说“我选的路，就算是爬着，我都会走完。”
唐锋南微微一怔，突然有种说不出的绝望感，仿佛一不留神掉进不见底的深渊，整个人变成困在囚笼中的困兽，想尽一切办法也找不到出路，眼前再看不到光，只能看见黑暗。
那只紧揪着五脏六腑的手也变成了锐利的刀刃，刺得他站立不稳，连紧攥着唐浩初的手都攥不住了。唐浩初趁机挣脱了他的手，转身就往外走。
唐锋南很快反应过来，大步上前挡着唐浩初的路，不许他走。但唐浩初已经跑到了走廊尽头，前面的路一边通往别墅大门，另一边是巨大的落地玻璃。
玻璃外是构造精巧的庭院，虽然此刻是深更半夜，但今晚的月色非常好，月光从玻璃透进屋，能把玄关的这一块区域照得清清楚楚，整个庭院也尽收眼底。
庭院灯亮着暖色的光，造型别致的喷泉不疾不徐地流淌出好听的水流声，一切看起来像是个安宁又美好的夜晚。从唐锋南的角度望过去，只见窗外斜斜洒入的月光从唐浩初身后照进来，仿佛将他整个人都融进了月光中，腰身和侧脸也勾勒的更加明显，睫毛纤长浓密的像纸裁出来一般。
上帝似乎对他特别偏爱，无论相貌还是头脑都比同龄人高出太多，亦不用为金钱和生计发愁，一出生就是金贵的小少爷，感情上也从不曾为谁困扰或烦恼过。
这就是他最可怕的地方了。
他似乎有种特殊的能力，能于不知不觉间侵入别人的心，在别人心里埋下种子，并落地生根，他自己的心却不接受别人的进入，明明看上去脆弱柔软，似乎轻而易举便触手可得，实际却严丝合缝，没有人能真正在他心里留下痕迹。
唐锋南朝唐浩初靠近了一步，唐浩初立即就随之后退了一步，——后退的是唐浩初，节节溃败的却是唐锋南。他已经输到一败如水，少年每个抗拒他的表情、每个疏离的动作、每句控诉的话语，都无时无刻地提醒他他所犯的错。
在他和唐浩初之间，因为他的年纪和阅历更长，决断力和执行力也更强，所以表面看起来是他处于强势地位，是他在安排着唐浩初的一切，可事实上，却是唐浩初在安排着他。他的情绪完全随着唐浩初而走，他开心他就会跟着他开心，他难过他就会跟着他难过，他痛苦他也会跟着痛苦。以前他还可以忍耐小孩长时间的赌气，只要小孩依旧愿意好好吃饭和睡觉，多赌一会气没关系，他可以慢慢哄，一天哄不好就两天，两天哄不好就哄一个星期，可如今他越发不能忍受跟他有一秒的隔阂，有一刻的疏离。
不知道为什么，小孩越大，他越舍不得放手。可小孩子长大了总要远走，一天比一天远离家长，甚至展翅飞向未知的地方，再也不回去。
“我不会跟你回去。”
两人已站在门口僵立许久，大概是不想再这样耗着，唐浩初先开了口，并再次重复“你让我走吧，我不会跟你回去。”
唐浩初的确不想再耗了。唐锋南的自作主张让他失去了敏捷的手，失去了赛道和赛场，整个人生规划都被打破。他已算不清得失，只知道一件事，他不欠任何人的。
此刻他依旧低着头，不愿意看唐锋南的脸，所以唐锋南只听他用冷静又绝情的语气继续说“你比我年长，比我强大，比我富有，并不需要我为你做什么，更不需要依靠我什么，而我也长大了，不用人照顾一样能过得很好，所以你不必为我担忧，以后我……”
话还没说完竟被唐锋南一把抱进怀里。
第一反应自然是挣扎，却在下一秒愣了愣，——他竟清晰地感觉到唐锋南在发抖，这个一贯强大到几乎无懈可击的男人在微微发抖。
不知道为什么，唐浩初的心也跟着抖了一下，尝试着把唐锋南推开，却被抱得更紧，胸腔都被对方勒得隐隐发疼，甚至有点呼吸不畅。
真正呼吸不畅的其实是唐锋南，他的声音哑得厉害，像压抑着巨大到难以发声的情绪，但最终还是成功说出来“你知道的，我爱你，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也是我唯一在乎的人……”
唐浩初的心又微微抖了一下，听唐锋南低喃着继续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干涉，讨厌被别人左右，想要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可我不想。也许你自己意识不到，你从小就跟别的小孩不太一样，你大伯和大伯母对你再差，你转头就忘掉了，你表姑等远亲每次找你都只是想利用你，你只难受几秒就丢到脑后，她们给的糖吃得一样开心。管家对你那么好，当年他养女想接他去国外的时候你没有一点不舍，就算如今对我，你也毫无留恋，说走就要走。表面上看起来，你对谁都好，也会记住别人的好，会因为对你不好的人而不高兴，可事实上不曾把任何人真正放在心里，甚至连一颗糖都比人来得重要……”
唐浩初想要开口否认，却仿佛被什么堵住了喉咙一样发不出声。唐锋南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像他以往每个不愿意乖乖睡觉的晚上哄他时的样子，“我知道你不想依赖任何人，可我想让你能依赖我，能永远依赖我……”
他不否认他对他的占有欲和掌控欲，他本来就是他的长辈，是他的监护人，从他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刻，就和他绑在了一起，就算他有朝一日有了自己的孩子，也不会疼爱重视到这种地步。
“我想要你能一直待在我身边，每天都过得健康开心，有你的地方我才将其认定为家，没有你的地方只是一个空房子而已。我也知道你已经长大了，不需要人照顾了，没有我，你也会好好活着，可我没了你却没法好好活。心疼和担忧根本不受我控制，尤其在你赛车的时候，时刻都担心你会不会出事……你真的要走，再也不见我了吗？”
唐浩初突然觉得非常迷茫和伤心。
其实他想要像现在这样待在唐锋南的怀里，想要跟唐锋南说他对他并不是毫无留恋，想说他喜欢他低哄他的声音、亲他额头时的温柔，喜欢他片刻不离的照顾和陪伴、宠溺地看着他的样子。还想说他对他的好他都记着，这个世界可能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让他这样依恋。
可他什么也没说，只摇着头道“我不要听你讲话，我不会再上你的当了。”
唐锋南立即应声“好，不上当，浩浩乖，我们谁的当也不上。”
唐浩初还是摇着头不满意。心里越想越伤心，竟连之前才压下去的眼泪都重新涌出来，却不敢让唐锋南看见。
——他并不是为了分离伤心，而是为自己的不肯让步伤心。如果他愿意让步，愿意原谅对方，一切都可以揭过，他可以心安理得地继续待在对方身边，但他就是不愿意。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哪来那么多的愤怒，哪来那么多的委屈，甚至忍不住张口骂唐锋南“你是混蛋，大混蛋！”
唐锋南依然很快应声“是，我是混蛋，都是我的错……”
“当然是你的错！你一定要改！你说，你说你一定会改！”
“好，我改，我一定改！”
“我不相信你！”唐浩初简直像三岁小孩一样不讲理，“这个世界上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你，表面上说是为了我好，其实上是自私又自以为是的霸权主义，我再也不要在你身边，我再也不要被你牵着鼻子走，再也不想看到你！”
唐浩初说着狠狠推开唐锋南，力的反作用让他在成功推开唐锋南的同时，自己也后退了一步。背正好抵到靠近门口的墙壁，他抬手摸到了门把，打开门就冲了出去。

第98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自然不可能让小孩在深更半夜的这个点跑出去，及时将人拖回来，直接扛回了卧室。毕竟闹了这么一场，还光着脚在地砖上站了那么久，唐浩初脆弱的脑神经又开始抗议，脑袋一阵一阵犯疼，在床上背朝着唐锋南缩成了一只小虾米。
感觉不止脑袋，全身上下哪里都难受。他最后抬手按向最难受的心口，抱着睡着了就不会再难受的念头闭上了眼。
反正再忍过一些时日，不管他睡不睡着身体都不会再难受了。——按照当时和系统的约定，只要他的手恢复如初，能够正常开车和参赛，就可以摆脱神经衰弱的困扰。
唐浩初慢慢进入了梦乡，唐锋南一直担心他会生病，在他睡着后摸了好几次额头试温，又听听他是否呼吸均匀，还给掖了好几次被子。所幸唐浩初并没有生病，但起了低烧，而且有点咳嗽，小模样瞧起来没什么精神，唐锋南本来计划好了带他去玩的景点不能去了。
——其实就算能去唐浩初也不会和唐锋南去，他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做手术的事，好让手尽早恢复如初。
唐锋南后天下午还要再开一次会，准备后天晚上带唐浩初回港岛。他在山城的势力自然不如港岛，不能像在港岛那样第一时间封锁道路，联系各区手下甚至是警|察大张旗鼓地找人，所以这两天几乎二十四小时都看着唐浩初，连出去开会也要安排人守着，生怕他会背着自己偷偷离开。
意外的是，唐浩初似乎没有表示出要走的意思，这两天每天都睡到中午才起，起来也不闹腾，反而乖乖吃了不少东西。吃饱了去书房的书架上找一本书，倚坐在窗边的桌子前看，一看便忘了时间，一天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唐浩初自然不是不走了，只是在养精蓄锐。他完全不在意唐锋南的看守，——以他现在的异能等级，没有什么能关得住他，若他真想走，什么人都拦不住。
所以待唐锋南下午开会回来，便发现唐浩初不见了。少年这两日看书的书桌上用杯子压着一封告别信，正是他留下的。并不是什么正规的信纸，只是从本子上随手撕下来的一张横线纸，上面只有寥寥几字小舅舅，我走了，你保重。
走得干脆利落，字迹更干脆利落，就差直接在信的末尾加个“永别”了。
唐锋南拿着薄薄的信纸，表情黑沉骇人，眸色冷得像结了冰的寒潭，手无意识攥紧，手臂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却始终没舍得将那张纸弄坏。
几个手下和保镖全都战战兢兢，纷纷做好了被重罚的准备，甚至骇到大气也不敢喘。——他们至今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明明在这里守得好好的，一秒钟都不曾擅离职守，外面的大门也锁得好好的，小少爷竟说不见就不见了，简直堪称离奇。
唐浩初自然是动用了脑域异能，主要用了‘精神控制’和‘物品透视’，让人的神智出现短暂的恍惚，再用精神力探入门锁，绕着锁内结构找出突破点开门。
唐锋南深吸一口气让自己平定下来，然后命手下调来了监控，也不知道是意外还是巧合，庭院内的监控所用的那段线路跳闸了，没有拍到唐浩初离开的过程，只有墙外连接公共电路的那个监控拍到了唐浩初背着包离开的背影。
监控上的背影走得非常坚定和决绝，始终不曾回头。明明从屏幕上听不到任何脚步声，唐锋南却感觉仿佛有什么无形的东西随着那脚步将他的心一点一点踩碎。
唐锋南早就发现了，唐浩初能够冷静且淡然地对待所有离别。他似乎从来不会不舍，更不会回头。
以前唐锋南的人生字典里同样没有不舍这个词，只有狠决、果断和无情，心里也早就做好了小孩长大了总是要走的准备，可对方才离开几分钟，他已经开始了不舍。早在最初遇到唐浩初的那一刻一切就已经有了征兆，——唐锋南习惯了不管干什么都要空出一只手拔枪，可第一次见到小孩的那个时候，他一手拿着小孩递过来的小熊，另一手握着小孩抓住他袖子的小手，却意外地没有感觉到不自在。
其实那就是不舍了。舍不得放手，也舍不得把他交给别人。
监控上的少年早已走得不见影子，只剩下空无一人的路面，唐锋南却依然盯着监控一动不动，静了仿佛一个世纪那么久，终于把视线从监控上移开，吩咐手下去找人。
心里其实知道小孩既然有本事走，是不会让他找到的，就算找到了也不会跟他回来。而他更没法强制对方回来，——尽管他有一万个强制手段，却通通舍不得用在他身上。
唐锋南闭了闭眼，重新拿起唐浩初写的那张‘告别信’，堪称小心地将其折叠放进了皮夹里。皮夹里还放着两张唐浩初的照片，一个是小时候拍的，一个是前段时间才拍的，两张都笑得特别好看，模样像蜜糖一般甜。
笑的这样甜，却又这样伤人。
唐锋南回到房间把自己关起来，一个人抽着烟呆坐了大半夜。
唐浩初带走了自己的证件，除此之外还有现金、衣服和一些基本的洗漱用品，显然是准备充分。唐锋南知道他从小便聪慧得厉害，才一点点大就能凭借赌马赢来正常人想象不到的财富，表面上看着娇气，内里却有无人能及的坚韧，但他还是无法想象他现在出走在外的情况，更无法抑制自己的担心。
他被他宠坏了，吃穿用度都是他亲自精挑细选的，如今在外面，肯定会有不适应。不知道他有没有好好吃饭和睡觉？傍晚降温了有没有加衣服？夜里睡觉了有没有蹬被子？
唐锋南掐灭了烟，竭力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可事实上唐浩初并不是孤身一人，此刻江柯就陪在他身边。
唐浩初并不曾联系过江柯，但他有联系言一鸣询问做手术的时间。言一鸣竟在这关键时刻有点认怂，原因倒不是怕手术不成功，而是怕唐锋南。
唐锋南当年‘阎王’的称号绝对不是白叫的，他如果想迁怒或报复一个人，能有几十种可怕的手段，哪怕言一鸣自诩天不怕地不怕，也会怕索命的阎罗。
言一鸣倒不觉得丢人，还一本正经地跟唐浩初说这不是怂，而是适时务者为俊杰，并认真分析道“港岛肯定不行，只要被南爷盯上了，躲哪都会被他的人揪出来，趁他还没有查到我，我觉得还是去内陆躲一躲比较安全。正好你和柯少现在都在内陆，柯少在那边也有认识的人能和港岛一样专业的医用器械，干脆就在内陆做手术好了。”
对江柯来说，任何有关唐浩初的事都不是小事，江柯自然也联系了言一鸣。而江柯眼下也在山城谈事情，——是江信费尽心思搭上的一条线，对方也是这次有关成立东亚经济合作组织的讨论会的参会人员之一，而且分量不轻，是内陆负责经济部门的政府人员。
江柯已经将下一步的规划转移到了内陆。港岛虽好，但资源毕竟有限，竞争也非常激烈，内陆同样蕴含着商机，有巨大的市场蛋糕尚待开发，若能抓住机会，会得到无法估量的发展。
江柯亲自开车等在山路边，直到唐浩初从别墅群里出来。唐浩初其实没想过会离开的这么顺利，所以跟和言一鸣约定的手术时间是一个星期之后，暂时也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犹豫了片刻，最终决定先去江柯那里。
车子很快离开山道，越开越远，唐浩初始终不曾回头。他把原本最温暖的栖身之地丢在了身后，越走越远。
从此以后，可能再也没有人那样温柔地叫他名字，再也没有人那样纵容和忍耐他作天作地的小脾气，也没有人会为了他想也不想就放下正在进行的工作赶回来，仅仅只为了哄他入睡。他依然是矜贵的小少爷，但他的矜贵多多少少是从唐锋南珍视的眼神中而来。——唐锋南眼里的他才最矜贵，最璀璨，少了那眼神，这矜贵似乎都黯淡了几分。
大概是因为耗费了精神力，依然矜贵的小少爷缩在后座睡了。
车子朝市区的方向驶去，但最后没有停在闹市区，而是开往了离市区有一定的距离但也不算偏远的地方，最后在一间其貌不扬的茶室前停了下来。
江柯不舍得将唐浩初叫醒，犹豫了一会儿，准备把他抱下车。江柯本就人高马大，抱起三个唐浩初也不在话下，却在抱他的时候小心又小心，唯恐摔着对方一样。
也许正是因为他十分小心的缘故，唐浩初没有醒。若能醒来，定能听见抱着他的青年胸膛里如鼓般心跳声，异常明显。
行走间难免有晃动，跨进茶馆的时候，唐浩初到底还是醒了，睁开眼，从江柯怀里下来。这里从外头看是个小茶馆，往里走却通往一栋独立又私密的住宅。面积不大，整体装修也比较简单，但有种古朴的味道，宅子里还有几株向日葵，正值花季，花朵随风轻摆，十分好看。
最让唐浩初满意的是卧室，布置得温馨，床也软软的十分舒适。他向来是不会收拾东西的，把包随便往床边一扔，又从包里翻出一条毛巾去卫生间简单地擦了把脸，然后便像没骨头似的懒懒趴在床上，直到江柯在外面敲门，喊他出来吃晚饭。
“我没有胃口，”唐浩初慢腾腾地起身开了门，“我不吃晚饭了。”
江柯本来就是那种不会多话的人，没有强行劝唐浩初吃饭，没有问他为什么没有胃口，好似也根本不关心他离开唐锋南的原因和过程，更不问他将来的打算，只默默地把他扔在一边的包捡起来放在桌子上，又将包里乱七八糟的衣物拿出来挂到衣柜里。最后看了看外面已经黑下来的天色，给唐浩初端来了一杯甜牛奶。
来喊唐浩初吃饭之前，江柯也洗了脸，于是额前洗湿的头发全部弄到了后面，露出了整个额头，本就棱角分明的脸在顶灯的照射下甚至显出几分张扬和锋芒毕露的犀利，和它的主人一样，从不懂得压制什么，也从来不会向谁低头。
他收拾完毕后走到唐浩初身前，却低下了头，甚至微微弯下了腰。脊梁骨像岩壁一样坚硬，微微弯腰的样子又像丘陵般从后背延展下来。一边将牛奶杯塞进少年的手里，一边道“是不是累了？累了的话，喝完这杯牛奶就睡吧。”
唐浩初抬头看了江柯一眼，又低头看着手上温热的牛奶，半响，才试探性地抿了一口。
大概是因为甜度很合他的意，少年微微弯了弯眉眼，很快就咕嘟咕嘟地把牛奶喝光了。喝完了把杯子塞回给江柯，然后习惯性地像以前那样抬起明亮的大眼睛看着对方寻求表扬，下一刻才意识到对方并不是唐锋南。
眼神立即黯了黯，低下头，将脑袋轻轻靠在江柯的肩上。江柯忍不住伸手揽住他，将他纳入怀里。过了一会儿，突然感觉到他的身体在他怀里微微发抖。
幅度非常细微，不用心观察的话根本注意不到。江柯却很快注意到了，心头一沉，忙抬起他的脸一边试额头的温度一边问“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唐浩初摇了摇头，内心深处说不出的迷茫和不安让思绪搅成了一团。
江柯心里一片柔软，还带着隐隐约约的担忧。他大概能猜到唐浩初在想什么，可他帮不上什么忙，只能想办法哄他开心一点。
于是第二天下午唐浩初被江柯带了出去。
所去的地方离宅院并不远，从后门出去，走了大概三四百米，看到了一座土坡。不算很大，但坡度有点陡，唐浩初跟着江柯往上爬了几步路就不想走了，便由江柯背着上去。
他并不知道江柯带他来干嘛，但他没有探知到任何危险，也相信江柯不会让他遇到什么危险，只管老老实实地趴在江柯的背上，下巴懒懒地搭着江柯的肩胛。
直到上了坡顶，唐浩初透过江柯的侧脸看到了山坡下的一整片花海。有大大小小的向日葵，还有一些不知名但同样好看的淡紫色野花，挤在一起拥拥簇簇热热烈烈，竟分外壮观。
安城又被人称作山城的原因就是山多且地势起伏不平，所以山坡前面还有一个山坡，挡住了远处的天际，也给了人一种花海一直连绵到天际的错觉。天际的颜色从纯净的蓝渐变到晚霞的绯红再到金色的花海，满眼都是绚烂。
唐浩初愣了愣，下意识直起身体，想要看得更多，可惜不管怎样视野都会被江柯的头遮掉一点，于是在江柯耳边嚷嚷着要下来。
说话时呼吸就喷洒在江柯的耳蜗上，嘴唇甚至在江柯扭头的时候擦到了江柯的耳垂。江柯的身体随之微微一僵，隔了片刻才恢复正常。他并没有依言让唐浩初下来，而是把唐浩初一直背到自己安排好的地方。
双脚落地的时候唐浩初只注意到那里放了个可以用来坐人的小推车，没注意到其它东西，弯下腰来，才发现眼前竟是一个又一个用花枝扎成的拱门。
也不知道江柯究竟是怎么办到的，数不清的拱门一层层地挨着，虽然因为花枝不高的原因而有些低矮，只有弯着腰才能通行，但坐上小推车后完全不一样了，长长的花枝围成的通道就像打开一个新世界，仿佛将通往花神的国度，或者什么浪漫又魔幻的地域。
下坡的感受非常爽快。——唐浩初甚至感觉自己在飞，并找到了赛车时的才有的快感，心里蹿起难以言说的激动，心跳不自觉地加快，体会到久违的放松和自在。斜阳透过黄和紫交织的花朵通道的间隙洒进来，呈现出一种流金般的色彩，好象伸手一接就能接过一把碎金。唐浩初漂亮的眼眸都被映成了璀璨的金色，瞳孔因兴奋而放大，甚至在车速最快的时候叫出声来。
“开心吗？”
待到了坡底，江柯望着少年璀璨的双眸低声问。唐浩初已兴奋到说不出话，只能通过用力的点头来表达自己的情绪。
“还要不要再玩一次？”
唐浩初再次用力点头。
江柯掉转推车，推着唐浩初上坡。随着推车一点点升高，唐浩初的心跳又开始一点点加快，同时有清幽又莫名熟悉的花香灌进鼻子里，依稀间好像回到幼时，或者是初学赛车时那种单纯的雀跃。
他最后由江柯推着上上下下地玩了好几次，直到夕阳西下，天色渐渐变暗。
虽然推着少年跑了很多趟，又是用那种特别累的弯着腰的姿势，但江柯并不觉得累。这点运动量对常年运动的江柯来说不算什么，何况唐浩初开心的笑容是最好的解乏药，百看不厌。
太阳彻底落山了，星星升了上来，天色在一点一点变深，呈现出深深的靛蓝。远方山坡的起伏埋没在朦胧的夜色间，如幻像般若隐若现。
唐浩初和江柯并肩坐在山坡上，看着远处漂亮的星空，也许是心境的原因，坐在坡上看星星的感觉很平时看星星的感觉很不一样，昨晚还困在唐浩初心里的迷茫不安也跟着消失无踪了。
——天地那么大，美好的事物那么多，前方有更自由和宽广的未来等着他，他不应该为了过去而留恋或不安。
但总有人会留恋在过去中走不出来。
唐锋南今晚又失眠了，似乎自从唐浩初离开后，黑夜就变成了漫长的折磨。都说不管黑夜多么漫长不堪，黎明总会如约到来，但对唐锋南来说，白天同样不值得期待。
唐锋南的脾气又变得很坏，虽然不会像毛头小子那样乱甩乱砸，可整个人似乎都笼罩在阴云里，就算身处在阳光下，也没有光线照进来。
他已经回到港岛，——他的主要生意都在港岛，很多事情都离不开他的坐镇，不能一直待在安城找人。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唐锋南也在心里一分一秒的计算，唐浩初已经离开他两天零十个小时零五分。手下并没有找到小孩的消息，而小孩也不曾打过电话报平安。
那就是个没良心的小混蛋。
唐锋南咬牙切齿地想着，却还是会不受控地为那个小混蛋担心。他每天晚上都会在窗前一支接一支地抽烟，手里捏着一颗唐浩初最爱吃的那种糖果，闭上眼睛，恍惚地想象着小孩朝气蓬勃地出现在他面前，跑过来问他要糖吃，或者过来牵着他的衣袖撒娇，跟他讲各种各样的事。想象着他用好听的声音叫他小舅舅，或者毫不客气的直接叫唐锋南。
却只有簌簌的风声和他作伴。
见唐锋南抽烟抽得实在太凶，管家看不过去，忍不住开口劝“您别着急，小少爷都那么大了，他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但他毕竟还是小孩子脾气，也没有单独出去玩过，所以应该只是起了玩心想去外面看看，玩够了就会主动回来了。”
唐锋南摇摇头，道“不，他不会主动回来的。”
他恨他怪他，不愿意回来。

第99章 撒娇的小作精
因为前两个晚上都没有好好睡过，今天下午的时候，唐锋南趴在书桌前打了个盹。然后做了个梦，梦见他和唐浩初一起并肩从楼梯上走下来。
离唐浩初的生日还有好几个月，但唐锋南早早就准备了生日礼物，是唐浩初之前说过很喜欢的一款手表。唐锋南还暗中计划着要为小孩再办一场隆重的生日宴，而梦中俨然就是生日宴的场景，他给他订了好几层高的大蛋糕，亲手帮他点燃生日蜡烛，看着他认认真真地在蛋糕前许愿，许愿说要永远和小舅舅在一起。
唐锋南在梦里感觉到久违的开心，然后亲自给唐浩初戴上腕表，承诺说会一直陪在他身边。镶着碎钻的表盘在灯光下折射着璀璨的光，将身穿礼服的少年衬的更加优雅。他听到少年笑着说喜欢这个礼物，于是满眼都是少年好看的笑，满耳都是少年好听的声音。
醒来时外面的天已经黑了。
屋里没有开灯，所以只有一室黑暗和说不出的凄冷。唐锋南在黑暗中打开书房的抽屉，梦中那只已经送出去的手表还静静地躺在那里。
唐锋南对着手表看了许久，合上抽屉，抬头望向窗外黑下来的夜幕。最近几天都是晴天，所以今晚的星空特别好看。
就像唐浩初明亮的双眼。
“是不是特别好看？”
听到问话声，原本望着星空的唐浩初下意识转头望向了江柯。
似乎没想到他会转头，江柯猝不及防地和唐浩初双目对视。少年的眼睛又大又亮，会让人有种错觉，感觉它能收拢和包容一切。
可实际上，里面什么也没有，就像一个没有出口的迷宫。
唐浩初困惑地眨了眨眼，一时间不知道江柯问的星星还是其它什么东西，江柯将目光从唐浩初身上转向遥远的星空，低低道“……我觉得很好看。”
他说的并不是星星，而是人。
白天玩得开心，晚上自然睡得香，回去的路上唐浩初就迷迷糊糊地想睡了，江柯把他带回卧室，见他才刚沾到床，就已经困到睁不开眼。手却还抓着江柯的衣服，像睡着了也要抓着什么东西的小孩子。
于是江柯以被抓着衣服的姿势把唐浩初的头安放在枕头上，又给掖好被子，关上灯，最后在他身边合衣躺了下去。
当年在那个地板吱呀呀响的连窗户都是坏的小破屋里，两人就挤在一张床上睡过。那时候从来都是一个人睡的江柯还没见过其他人的睡颜，不由自主盯着唐浩初看了半天才睡。
如今的江柯同样借着夜色看了唐浩初半天。
总有一个人，什么都不用做，只是静静地待在他身边，便能让他喜欢。江柯就这样一直看他看到自己困了，才缓缓闭上眼。
这一觉睡得很好，以至于早上醒来的时候，顿了两秒钟才意识到怀里有个人。
唐浩初抱着他的腰，一张脸全窝在他的怀里，偌大的被子也都被他裹到了身上，整个人睡得香喷喷热腾腾的，像蒸笼里的小粽子。江柯把他的脸往上抬起一点，又帮他把额边有些长了的头发撩到一边。因为被骚扰了，唐浩初皱着小脸拼命往被子里钻，想把自己重新埋起来。
怕他闷着，江柯忍不住把他往上捞了捞，起码让他把鼻子露出来。少年这会终于不把自己埋住了，只跟着江柯的动作挪了个舒服的位置，并懒懒地蹭了蹭脑袋。
真像一只小猫。
但唐浩初骨子里并不是那种柔弱的猫咪，而是一只尚未长成却依旧强大的老虎。
肌腱和神经接驳的难度都不低，饶是言一鸣的医术很高，经验也丰富，手术还是持续了将近五个小时才结束。虽然手部打了麻药，依然免不了疼痛，何况唐浩初全程都是清醒的，可他没说过一句痛，连半点呻|吟都没有。
这五个小时江柯一直等在外面，直到手术室的门被打开。
麻药的作用渐渐开始消退，唐浩初很快就疼出了一头冷汗，却还努力朝江柯露出一个浅浅的笑，说自己没事，让他不用为他担忧。
手术非常成功，——但这只是一个开始，接下的复健才是真正重要和磨人的部分。唐浩初没有再住江柯那里，而是选择了言一鸣介绍的一家专业的疗养所进行复健。
江柯知道唐浩初肯定不会一直住在他那里，但他以为能留他留到手臂完全恢复之后，却没想到才刚做完手术，他就要离开了。
那家疗养院不在南部，而是位于北方的b市，除了专业以外，私密性和安全性也非常高，任何外人前来探视，都要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并得到病人和院方的许可。
“所以你忙你的就好，不必为我操心，也不用来看我。有专业医生和护工照顾，肯定不会出问题的，如果有什么事的话，我一定打电话给你。”
说这话的时候，唐浩初就坐在床边，坐姿看起来很随意，但脊背挺得很直。
他有时候娇娇气气懒懒散散的，趴在床上或者倚在沙发里就像是没骨头似的，但不倚着东西的时候，不管是坐是站还是走，他的脊背永远是挺直的。
如今的年轻人大多松散，也不注重仪态，走起路来要么吊儿郎当，要么含胸驼背，要么双手插袋，而唐浩初这样的习惯显然是在骨子里就养成的。
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哪怕只是一个坐姿，也能说明很多问题。至少能说明这个人心有自信，很难被压垮。——唐浩初从小就被教导各种礼节，要求时刻注意仪态，身为男子汉，就该行得正坐得端，就该昂首挺胸，从容自信。他就那样看似随意的坐在那里，身上却有一种堪称为气质的东西。
恍神间，江柯竟隐隐在唐浩初身上看到了一点唐锋南的影子。
少年是豪门里出生和长大的，身上却没有半点当下岛内豪门二代们的软弱和虚伪。更重要的是，他的心光明又坚定，而且不是那种不谙世事懵懂无知的光明，是见识和了解过黑暗，依旧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的光明。如果再等十年，等他长成了唐锋南的年岁，或者不用等那么久，只需要五六年的时间，他便能所向披靡。——有强大的内心，也有强大力量，他会比唐锋南更胜一筹，谁都不能撼动他半分。
江柯没有多说什么，只点了点头，然后补了一句“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从唐锋南那里离开的时候，因为怕被唐锋南的追查到，所以唐浩初没有带手提电话，江柯昨日才刚刚给他买了一个新的。如今的江柯早已不是之前的落魄小子，买一堆电话的钱起码是有的，唐浩初却坚持说这个钱算是借他的，一年之后一定会还。
和现在一样，江柯当时没有多说什么，只点了点头。——他和唐锋南最大的不同大概就在这里，他尊重他的所有想法和决定，也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加诸在对方身上。
复健的过程比手术更痛苦，而且唐浩初两只手都接受了手术，连日常生活都有很大的不便。江柯并没有指望唐浩初能给自己打电话，所以才说自己会给他打。
江柯知道唐浩初不想要他见到他忍痛的样子，不想要他见到他狼狈的样子，不想他见到他复健过程的艰难，更不想要任何人的可怜和同情，所以选择住进疗养院，甚至不要他过来。他的矜贵除了来源于他的自信，还来源于他的骄傲。
江柯亲自送唐浩初住进了疗养院。
里面的条件的确很好，单人病房宽敞又明亮，并连着一个独立的小阳台。照顾唐浩初的护工是位和蔼的中年阿姨，笑起来的样子特别亲切，甚至让唐浩初想起了上个世界的董熙娣。还有个任何事情都可以随叫随到的专业助理医生，是个和江柯年纪相仿的青年。
但良好的条件并没有消减江柯的不放心，——因为这种情绪永远不会得到消减，只要有一刻的在意，就会有一刻的不放心。
江柯还专门陪着唐浩初吃了一顿医疗院的中餐，时间转眼到了下午，再不舍也要离开了。走的时候，唐浩初就站在阳台目送江柯，走到一半，江柯忍不住回头，透过树梢和绿叶看向唐浩初站在二楼阳台上的身影。
少年穿着白色的病服，宽松的衣领连同乌黑的头发有点散乱地被风吹起，身影纤细而挺拔，眉目清澈又干净，像象牙塔上不谙世事的小王子，让人想捧在手心里。
唐锋南终究还是查到了唐浩初做手术的事。
他甚至查到了疗养院的地址，得到地址之后便二话不说地连夜乘机离港，飞向疗养院所在的b市。
b市的冬天一向很冷，一下飞机唐锋南就感受到了明显的寒意。他出发的实在有点突然，仓促之间，手下人车辆安排的不太到位，没能在下机后在第一时间赶过来，而急着去见唐浩初的唐锋南连一分钟也等不下去，竟直接在机场打了个出租车。
林令见状，忙带着保镖跟上去，好时刻保护唐锋南的安全。
医疗院位于郊区，和机场所在的位置正好是两个方向，两地相隔的距离非常远，穿过市区时又遇到堵车，唐锋南心里不由开始着急，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脸上都露出了明显的焦躁。
出租车司机看在眼里，忍不住开口劝说他不要急。司机是土生土长的b市人，所以说话带着浓浓的b市口音，但不至于听不懂，继续说“你们是来旅游还是来办事的啊？
唐锋南沉默地望着窗外，没有回话。他不是不想回话，而是情绪绷得太紧，以至于说不出话来。所幸车里还有个林令，随口答道“我们来旅游的。”
唐锋南上车的时候，林令眼疾手快地随唐锋南一起上了这辆出租的副驾驶，几个保镖则上了另一辆出租。司机载了那么多年的客人，还是第一次见人旅游旅到疗养院的，没话找话的又说“不过这片区域的风景的确不错，栽了好多银杏，我家小孩是学画画的，还说过想来这里写生呢。”
此刻已经拐进了通往疗养院的那条路，两边道路的确种满了高大的银杏树，而且树龄很高，金色的叶子铺了一地，在朝阳下熠熠生辉。远处能看到有被维护和打理过的大片的草地，上面还零零散散种着其它几种树木。
可这掩盖不了这里比机场的位置还更荒凉和偏僻的事实。
虽然之前没能安排到位的车辆很快会跟上来，但身为金牌手下，林令习惯了未雨绸缪，已经开始盘算着着万一消息有误，小少爷不在这里，或者老板见不到小少爷的话，他们要怎么回去。想到这里便开口询问司机能不能在门口等他们一会儿，说他们有可能再坐他的车去市区。
“要等多久啊？”司机微微皱起眉，憨厚地说“家里小孩今天美术考试，我中午要赶过去接他，所以恐怕等不了多久……”
唐锋南闻言，竟转头看了司机一眼。他身上的气场实在太强，司机其实对他有点畏惧，还以为是哪里惹他不高兴了，大胆地通过后视镜回看了他一下，竟发现他神色里隐隐带着一丝淡淡的羡慕。
一定是他看错了。
目的地总算到了。
疗养院门口戒备森严，林令先下了车，去岗亭询问保安。保安只看了林令一眼，便告诉他不接受临时探访，要探访的话需要提前预约和办理手续。
唐锋南也下车了，扫了眼旁边的停车场，偌大的停车场只停了两辆车，可见保安所言非虚。
这里虽然是b市，但唐锋南也不至于连个疗养院都进不去。他临时打了好几个电话，很快托到关系，没多久从大门里出来了另一个又高又瘦的保安，级别显然比守在门口的保安大了一级，引领唐锋南和林令进了门。
“我们只负责带你们进去，前面的要问卢主任。”
瘦保安一边说一边带着唐锋南往里面走，带他走到长廊前，一个身穿医生袍的中年男人已经等在那里了。男人引领唐锋南穿过走廊，指了指左边的方向道“走到头，往左拐，能看到一个花园，他在花园那边。我们这里规定了探视要得到病人的许可，所以麻烦您小心一点，不要被病人发现。”
这疗养院因为价格很高，所以病人不多，而且个个非富即贵，路上没看到几个人影。唐锋南沿着小道往前，步子迈得越来越大，心里也越来越紧张不安。
很快走到头，往左拐是一个斜度不大的小坡。坡上种着几棵疏密相间的树木，唐锋南忍不住放缓了脚步，藏身于树后，然后一眼就注意到了远处花园前的背影。
正是唐浩初。
别说是一个背影，哪怕只是一个手掌或一段脖颈，唐锋南也认得出唐浩初来。不过短短两个月，小孩明显比之前又瘦了一点，身上的病号服都宽松到有点空荡荡的，轻易便随风鼓起来。
唐浩初身边有两个人陪着，一个是医生打扮的青年人，一个是相貌和蔼的中年护工，而他本人正在学着用单手把球抓起来。他两只手都带着器械，大概是做矫正用的，在唐锋南眼里它们就像枷锁一般沉重不堪。
只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球而已，可唐浩初抓了几下都没有抓起来。眼下是冬天，风吹在身上都觉得冷，他却冒了一额头的汗。唐锋南原本以为自己能坚持到少年把球抓起来之后再心疼，可心疼根本不受控制，不知不觉间便密密麻麻地侵入了整颗心脏。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唐浩初终于把球成功地抓了起来。然而没坚持几秒，球就从失力的手中脱落，掉在了地上。
唐浩初下意识便弯腰去捡。他的两只手臂因为受伤程度不用，佩戴矫正器械也不同，一个比较大一个比较小，今天又是他第一次佩戴，很容易失去平衡。于是捡球的时候一不留神失去了平衡，球没能捡起来，人反倒摔倒了地上。
唐锋南见状，差点就忍不住直接冲上去。
护工和医生已匆匆上前扶住了唐浩初，所幸他没有摔到手臂，只磕到了腿。
唐锋南知道重新做手术有多疼，也知道重新复健有多难。他远远看着少年的侧脸，不知道是因为磕到腿而疼痛，还是因为练习太多次而疲累，他连嘴唇都是白的，明亮动人的双眼似乎也蒙上了一层灰暗。仿佛不再是那个张扬骄傲的小少爷，而是跌进了泥潭，不再明亮璀璨。阳光透过树叶洒在他身上，也不能为他增添光彩。
唐锋南只觉得强烈的痛楚从五脏六腑不知名的地方涌出，夹带着刺骨的冰寒在体内翻搅，痛到必须要用手紧紧地抓住树干才能堪堪抵挡。
因为用力太猛，手背青白到近乎扭曲，树干上的倒刺深深嵌入到掌心的皮肉中，很快便渗出鲜红色的血珠。
血珠顺着指缝滑落，又无声无息地砸在地上，没入土里。
唐锋南天生睿智机敏，精力超人，他年轻的时候，大概二十出头，或者像唐浩初这么大的年纪，还没意识到有些事是他永远做不到的。他相信所有东西都能通过双手争取来，甚至崇尚暴力和强权，直到收养唐浩初，他的强权思想和暴力倾向也没有什么改善。
真正的改变却是在此时此刻。
唐锋南就那样一直站在树后，直到唐浩初离开花园，回到病房。病房里的温度比外面暖和得多，唐浩初由护工阿姨帮忙脱了外套，准备休息一会，听到电话突然响起来。
想着江柯知道他每日的复健时间，一般都是这个点打来，唐浩初让护工阿姨帮忙接起电话，打开免提，然后开口道“喂？”
电话那头竟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回音，显示的号码也不是江柯常用的，唐浩初不由皱起眉，又问了一句“喂，找谁？”
“……宝宝。”
男人的声音非常低，仿佛带着电流通过电话线传进他耳蜗里。

第100章 撒娇的小作精
就算不听这熟悉到几近入骨的声音，单听这个称呼，唐浩初就知道对方是谁，——除了唐锋南，没有人会这样叫他。唐浩初心头一跳，努力定了定神，半天才缓缓道“唐锋南，……你有什么事吗？”
也许是信号传输的问题，唐锋南的声音不仅低沉，还无比沙哑“宝宝，我很想你。”
唐浩初没再出声了，但他并没有挂断电话，而是一动不动地听唐锋南继续说“我想见你一面，可不可以？”
语气带着显而易见的低微，就算是唐浩初，也从来没听唐锋南用这样低微的语气讲过话。唐浩初心里莫名软了软，道“……我现在还不想见你。”
“那你什么时候才想见我？”
唐浩初沉默了一会儿。他想对唐锋南说他做了手术，想说他现在正努力复健，想说等他复健结束了再见他，可话到嘴边只说了一句“要看我心情。”
唐锋南并没有因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而表示不满，只用那种低微的语气又问“那我能经常打电话给你吗？”
似乎是怕遭到拒绝，不等唐浩初回答就接着道“宝宝，我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过了。”
男人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更哑了，“你离家后的这段时间我每晚都睡不好，时刻都在担心你，我知道你能照顾好自己，但还是忍不住担心，想着你会不会生病，会不会在哪里受了委屈。你不想见我，起码也让我打电话给你，好不好？”
在唐锋南紧张的屏息中，听到了唐浩初的一个‘好’。
其实唐浩初也睡不好。以前和唐锋南在一起的时候，不仅睡前有人暖被和陪聊，半夜醒了，也有人拍哄和喂水。如今就完全不同了，护工阿姨虽然专业又能干，但不能事事都麻烦对方，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总是要自己做的。
然而小少爷以前什么都没做过，——平日里完全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连穿什么袜子都有人准备好，唐锋南甚至会亲手帮他穿，加上手臂还在康复的原因，他的生活自理能力简直连小孩都不如，最基本的小事都能被他弄砸。
虽然护工阿姨并没有因为他几乎为零的自理能力而表示任何不满，但唐浩初还是免不了觉得沮丧。每每这个时候，心里就会忍不住怨恨那个把他宠坏了的人。
而想念和怨恨是并行的，——他想念唐锋南，想念他说话的声音，想念他疼哄他的样子，想念他看他的眼神，那眼神里满满都是他一个人。
自从得到了唐浩初的应允，唐锋南就开始经常打电话过来了。
不止白天打，晚上也会打；不止打病房里的座机，还会打唐浩初的手提电话。唐浩初的手恢复的越来越好，座机和手提电话的按键也都比较好按，自行接通和拨号完全没有问题。他没有问唐锋南是怎么得到自己的电话号码的，更强行忍住了询问和关心唐锋南近况的念头，但唐锋南打来的电话都会接，只是一次也没有主动给唐锋南打过。
唐锋南却在这日凌晨两点多接到了唐浩初打来的电话。
唐浩初第一个阶段的复健时间是三个月，转眼三个月已经满了，他恢复的不错，按照医生的诊断，下一阶段的复健甚至不用住在疗养院里，只要回家后继续坚持练习就可以完全康复了。手的情况很好，但人生了病，——b市最冷的时间不是十二月，而是二月初的倒春寒，唐浩初却因为复健而弄得满头大汗，回病房后便忍不住脱了衣服，还喝了两碗冷掉的甜汤，白天还不觉得怎样，晚上就开始难受了。
肚子痛，胃也有点不舒服，而且全身发冷，唐浩初把整个人都埋在被子里，裹成了一团球。本来以为熬一熬就好了，却没想到越熬越难受，时间已是凌晨，他想下床倒杯热水喝，一掀被子感觉外面更冷，折腾半天才成功喝到水，急匆匆地缩回被子里，觉得到处都冷得像冰。
唐浩初竭力让自己陷入睡眠，可惜一直似梦似醒的没有成功。隐隐感觉肚子传来了更强烈的绞痛，下意识把自己团得更紧，整个人已经有点神智不清了，迷迷糊糊地摸到床边的手提电话，按着键盘输了一个号码。
恍惚中也不清楚自己究竟输了什么号，只知道是脑海中记得最深的那个。凌晨两点半，几乎人人都进入了梦乡，输入的号码却很快被接起来，低沉又熟悉的声音响在耳边，“宝宝？是你吗？怎么这个点还没睡？”
唐浩初没有答话，——他甚至没意识到自己拨通了电话，也不知道耳边听到的是幻听还是真实，只因唐锋南温柔的声音觉得非常委屈。
鼻头发酸，眼睛也跟着酸疼，不由吸了吸鼻子。电话对面的男人听到了，语气顿时染上了担心“宝宝怎么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曾经就算是有点咳嗽这样的小事，唐锋南也会第一时间放下工作赶回来安抚和照顾，所以从小到大那么多年下来，唐浩初习惯了在唐锋南面前撒娇和示弱。他下意识就要开口回答，与此同时，手不小心压到了键盘上的一个键，立即发出滴的一声。
因为离耳朵近，四周又非常静，所以这一声在唐浩初的耳里特别分明。唐浩初因此而回过神来，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打通了电话的事实，一时间愣住了，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竟直接把电话挂了，甚至按住关机键关了机。
护工是早上五点过来的。
推开门，看不到病床上的人，只能看到一团鼓起来的被子，有点担心少年会闷着，便轻轻走上前，想把被角拉开一点，好帮他透透气。拉开后才发现不对，——少年皱着眉，双颊染着不正常的红，像是发烧了。
唐浩初的确有点发烧，睁开眼看护工的脸都有点模糊，眼尾也红红的。护工立刻叫了医生，同时非常尽责地给家长打了个电话。
这个‘家长’自然是江柯。当时是江柯送唐浩初办住院手续的，并在家长那一栏里留了姓名和号码，还千叮万嘱地跟护工及医生分别交代说不管唐浩初有什么事，都要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
江柯此刻正巧刚刚抵达b市，打算这周末就接唐浩初出院，去他那里做下一阶段的复健。原本还在苦苦思索用什么借口劝唐浩初跟自己走，如今正好以他生病为由把他接走了。
唐浩初才离开不久，一辆加长豪车急匆匆地停在了疗养院门口。后排的车窗降下来，露出男人英俊又冷厉的侧脸，坐在副驾驶的林令同时大步迈下车，向保安出示了院长专门批的贵宾通行证。
车子得以一路开进疗养院内，唐锋南却只见到了唐浩初的医生。医生告知他唐浩初第一阶段的复健已经结束了，所以家长已经接他回家了。
家长？接回家了？
好一个家长，好一个回家。
唐锋南的表情特别可怕，可怕到林令半天都没敢出声，隔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南爷，您还病着，还是先回去休息吧，小少爷那边肯定没什么事，我这就让人查查小少爷究竟去了哪。”
唐锋南没有说话。
他连夜从港岛急匆匆地赶过来，唯恐心肝宝贝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连正打的吊针都拔了，他的宝贝倒真是厉害，去哪都能找到家长。
他知道那个家长肯定是江柯，也知道之前就是江柯送唐浩初来疗养院入住的。他之前就让人找过江柯的号码，甚至想过干脆把江柯杀了，但终究没有付诸于现实。
杀了江柯又怎样呢？是他亲手养大的宝贝不想要他了，难不成他还能把唐浩初也一起杀了？
唐锋南知道道上对他的传言，说他是‘阎罗’，说他当年踏着无数鲜血才坐上掌权人的位置。这些传言的确有一部分是真的，他的确杀过很多人，可他再狠心，也没法朝自己的心口开枪。——唐浩初就在他的心口上，珍宝般小心翼翼地藏在那里，仅仅是每天看不到他，就感觉心被掏空了一大块，整晚整晚的睡不着觉。
烟抽得也越来越凶，食欲也降下来，三餐没有规律，胃很快出了毛病。昨晚就突然犯了胃疼，家庭医生半夜被管家叫过去，开了药又给挂了点滴。点滴才挂一半，唐锋南便接到了唐浩初打来的电话，想也不想就立刻点了接听，电话对面的小孩却一句话也不愿意说，最后甚至把电话挂断了。
明明被挂了电话，也明知唐浩初此刻还在疗养院，有医生和护工照顾，唐锋南还是忍不住担心起来。不知道小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是半夜突然生病了，还是手又疼了？
想到这里胃疼也顾不得了，立马就拔了针头下床，准备连夜去b市。家庭医生极力劝他把吊瓶挂完，甚至强调了好几遍，说再不注意的话可能会发展成胃穿孔。
其实唐锋南如今最该治疗的不仅仅是胃，还有心理。他也承认自己对唐浩初的重视程度严重超标，超标到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精神状态，但他又是个对自我十分苛求的人，绝不会承认自己的偏执。
就像感冒了需要感冒药一样，他觉得自己不需要医生，他只需要药，唐浩初就是那颗药。
唐锋南最后还是没打完点滴就坐飞机匆匆去了b市，林令跟在旁边一声也不敢劝。只知道小少爷真真是他们南爷的心头肉，舍不得出一点点事。
此刻的林令依然不敢劝，只管眼观鼻鼻观心地低着脑袋。
唐锋南觉得胃又开始疼了，却仍不愿意休息，反而让林令安排分公司的高层开会。然后抬手按着胃，声音压得很低，几乎咬牙切齿“顺便派人查查江柯住在哪儿。”
江柯目前只在以安城为中心的南部站稳了脚跟，还没把生意拓展到b市，也没在b市购置房产，只临时租了个四合院。院子打扫的很干净，尤其是唐浩初的卧室，唯独厨房没有整理，暂时不能开火做饭。
唐浩初是单纯因为受凉而导致的感冒，并不严重，吃完药发了汗就好得差不多了。傍晚的时候，江柯见他的烧似乎退了，决定带他去外面吃晚饭。
唐浩初随意穿了一条牛仔裤，上面是一件印着q版头像的白色羽绒服，又被江柯戴了个毛绒绒的帽子，模样可爱极了，就像个不谙世事的中学生。

第101章 撒娇的小作精
江柯一边发动车子一边温声问“想吃什么？”
唐浩初一天都没怎么吃东西，现在烧退了，开始觉得饿了，脱口而出就是一个‘肉’字，要吃肉的态度表示的非常明确。小馋猫般的模样让江柯不由勾起唇角，甚至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
动作太突然，唐浩初没来及躲开，只瞪大了一双猫儿眼。圆滚滚的眸子又亮又好看，江柯强忍住再摸一下的念头问“前面有个西餐厅，据说牛排做得很好，去那里怎么样？”
唐浩初立即点头，“好。”
餐厅的装修非常高档，里面还聘请了钢琴师演奏钢琴，唐浩初和江柯的位置正好离钢琴很近，于是在等待上菜的间隙，唐浩初将目光和注意力全部投在了钢琴和弹琴的姑娘身上。
眼里只有唐浩初的江柯根本没注意到有人弹琴，更不要说什么姑娘了，见唐浩初朝左边看，才跟着朝左看，然后便皱起了眉。——那个姑娘的相貌不错，又有种落落大方的气质，还会弹琴，应该是唐浩初这个年纪的少年喜欢的类型。
但唐浩初看的并非对方的脸，而是对方在琴键上灵活演奏的双手。他前段时间复健的主要内容就是练习手指的灵活度，垂在身侧的那只手已忍不住跟着旋律凭空弹奏起来。
前菜以及牛排都上了，唐浩初仍没有收回目光。江柯皱着眉把自己眼前的牛排切成小块，然后将其和唐浩初的牛排调换过来，又亲手倒了两杯葡萄酒，分别放在自己和唐浩初的手边，唐浩初这才转回头，一边吃肉，一边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一口。
甜甜的味道让他很喜欢，一会儿的功夫就把一杯酒全喝完了。喝完了看看空杯子又看看江柯，俨然还想再要。
于是江柯又给他倒了一杯，不放心的道“小心点别喝醉了。”
唐浩初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很快就将酒杯再次喝空，一张白嫩的小脸也浮上了红晕。
喝到第四杯的时候，江柯无论如何都不给他倒了，甚至把他的杯子都拿走了，“生病才刚好，不能再喝了。”
唐浩初倒没有表示不满，只无辜地眨了眨眼，继续吃肉。那边的琴曲正好一首终了，换了旋律轻快而且是唐浩初非常喜欢的一首，便把目光重新转到了钢琴上。
却在这时听江柯突然闷闷地道“我以前从来没有学过音乐。”
这话说的实在有点没头没脑，唐浩初正困惑江柯具体想表达什么意思，听他又道“……我更不会弹琴。”
这下不仅声音沉闷，连语气也透着失落。唐浩初自然听出了这份失落，认真想了一会儿，压低声音问“你是不是喜欢那个弹钢琴的女孩子啊？”
——之前是江柯误会了唐浩初的想法，如今轮到唐浩初误会江柯了。见江柯立刻摇头表示不喜欢，唐浩初重新困惑起来，“那你是不是喜欢这首曲子？”
江柯正要再次摇头，却不想在唐浩初面前暴露自己没有半点音乐鉴赏水平的事实，便一动不动地默认了。转眼的功夫这首旋律轻快的琴曲也结束了，弹琴的姑娘大概到了换班的时间，向客人们默默行了个礼后离开了座位。
江柯因假想敌的离开而暗暗松了一口气，唐浩初却把江柯的表情看成遗憾，安慰江柯道“没关系，我会弹这首曲子，你还想再听的话，我弹给你听好了。”
他正好想试一下手指的恢复程度，便抬脚坐到了钢琴前。但他很久没碰过琴了，真正学琴还是第一个世界里为了拍戏而专门请钢琴大师教了半年，所以刚开始的几秒只是把手悬在键盘上方，迟迟没有动。
唐浩初有一双天生适合弹琴的手，骨节分明，修长如玉，非常好看。手最终落在琴键上，悦耳的琴声随之流泻而出。
这就是脑域异能者的好处了，虽然跟钢琴大师学琴还是第一个世界的事，但所有技巧仍在脑中记忆犹新，水平称不上极致，却比一般的钢琴师要强，弹的又是刚才的女孩弹过的那一首，就算是外行人，也能听出他比对方弹得更好。少年浓密的长睫毛随着悠扬的旋律一起闪动，暖黄的灯光映着好看的脸，身体好像也跟着染了色，似乎连指尖都在微微发光。
其实在江柯眼里，唐浩初本来就时刻都在发光。
认真弹琴的唐浩初没有抬头，所以没看到江柯看他的眼神，更不曾注意到唐锋南的。
唐锋南也来了。
江柯还是小看了唐锋南的手段，觉得他只在港岛才能调动那么大的人脉和势力，其实各个地区都一样，资本永远能掌握话语权。唐锋南早在他们踏入餐厅的第一时间就得到了消息，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唐浩初起身朝钢琴走去。
美妙的旋律让人心情放松，唐锋南却危险地眯起眼。——眼前这一幕让他觉得格外刺眼，漂亮的少年坐在钢琴前，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飞舞，他身边不远处，英俊的青年定定望着他，眼里尽是柔情，浓厚到仿佛眼前的少年是他的全世界一般。
唐锋南的大脑充斥着嫉妒和怒火，心里却又涌出一点骄傲，觉得全世界都没有再比自家小孩更好更优秀的了。好到让他想捧在手心，再将手掌紧紧合拢，不让任何人看见。
因为角度的关系，弹完琴的唐浩初起身走向座位，始终没有看见唐锋南。
江柯坐的角度却很轻易就能看见，与此同时，服务员将最后一道甜点送了过来，是松软甜香的水果馅饼。
江柯依旧像之前切牛排一样，把自己眼前的那一小盘馅饼切成小块，再将其和唐浩初的调换过来。接下来却不再切了，而是看着唐浩初叉了一小块馅饼放到嘴里吃完，然后问“好吃吗
？”
唐浩初点点头，见江柯满脸也想尝尝的样子，于是又叉了一块，送到江柯嘴边。
江柯立即张嘴吃掉，吃的时候眼睛没有望唐浩初，而是越过唐浩初朝他右后方望了一眼。
表面上只是漫不经心地随便一瞥，唐浩初却突然有种不好的直觉，随即转过头，一眼就看到了唐锋南的身影。
其实唐锋南站的位置并不显眼，离唐浩初也有一定距离，但就像唐锋南仅凭借一只手或一段脖颈就能认出唐浩初一样，唐浩初也能在人群中迅速发现唐锋南的身影。
穿着深咖色的呢大衣，肩宽腿长，个子高大笔挺，领口是立起来的，扣子一直扣到了喉结下面，显得禁欲又凌厉，是唐锋南一贯的风格。餐厅走廊的灯光不够亮，他所站的那块区域又有点背光，以至于唐浩初看不清他的表情，更不清楚他此刻在想什么。
但唐浩初知道他在看他。
心脏跳动的频率不由变乱，然后像电影里的慢动作一样，缓缓地把喂江柯的手收了回来。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紧张，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心虚，但他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他怕唐锋南的目光。
像刺一样扎人的目光。
唐锋南站在那里，始终没动，可唐浩初就算是转过身去，仍能感觉到对方的视线，宛如刺骨的冰亦或者滚烫的烈焰般扫过他身体每一寸。也许是之前喝的酒此刻开始上头，唐浩初突然觉得脑袋有些难受，甚至到了没法好好坐着的地步，开口跟江柯打了声招呼，便起身去了洗手间。
之前喝的酒的确开始上头了，唐浩初的脸颊已经从浅粉变成绯红，走路也有点发飘。但他并没有在洗手间里耽误多久，只简单洗了把脸就出来了。刚走到靠近门口的拐弯处，下一秒就撞进了唐锋南怀里。
唐锋南横过手臂将人一把揽入怀中，以很大的力度。被抱住的这一刻唐浩初心脏一停，身体相贴的温度又让人心头发颤。唐浩初忍不住挣扎起来，大概是为了制住唐浩初的挣扎，唐锋南甚至试图像唐浩初小时候那样把他抱坐到自己的手臂上，惹得唐浩初抗议出声“放开我，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男人看似冷硬的唇角几乎要触碰到少年的脸颊，声音轻到近乎于呢喃“你是，你永远都是我的小孩……”
滚烫的气息吹着耳廓，灼热到仿佛能烫伤皮肤，唐浩初缩了缩脖子，身体顿时被搂得更紧了。对方的手臂简直如坚固的锁链般把他锁在胸口，贴在他耳边一声声唤他的名字。
搂得虽然紧，但并不会让唐浩初觉得难受，唐浩初心里却莫名难受，以至于挣扎不停。唐锋南深呼吸了一口少年身上的气息，“宝贝乖，别乱动……
“别动，就在这里，哪也别去……”
哪也别去，就在他怀里。
唐浩初最终还是从唐锋南怀里挣脱，被赶过来的江柯挡在身侧。唐锋南没像以前那样当着唐浩初的面就直接抬脚踹人，只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对江柯道“我记得多年以前，我曾经给过你可以得到整个北区堂口的机会，甚至允许你跟着我做事。”
那的确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但江柯至今忘不掉那个夏季炎热的下午，他站在破旧的小屋前，心里交织的各种自卑不甘和想要奋力争取什么的决心。也是从那时候起，在内心深处立下了第一个宏愿，总有一天，他也有能力从那个男人手里拿走他想要的。
江柯暗中握了握拳，又松开来，尽量平和地道“我有自己的计划和安排，你愿意提携我我很感激，但是……”
“但我其实根本不想让你跟着我做事。”顿了一下，唐锋南继续道“我早就看穿你性格，心思狠，私心重，野心大，又喜欢走捷径，而且口是心非，知错也不会改，不论身份地位还是品行，你和浩浩都差得太多，和他做普通朋友的资格都没有。但浩浩既然把你当做朋友，我自然不能放着你不管。若你能接受我的安排和帮助也就罢，若不能，只能说明其实你对浩浩并没有多少真心，我也不觉得可惜。”
语气很平常，内容却毫不留情，一番话几乎是字字如刀，刀刀见血。唐锋南看着江柯的目光也像刀，表面瞧着平淡，却仿佛能将人戳穿扎透。江柯是很少笑的，此刻却生生被气笑了，“果然不愧是南爷，我只知道你厌恶我，对我有偏见，却不知道你连颠倒黑白的水平都这样高端。”
他甚至鼓了下掌，“明明是权衡和算计，却说成安排和帮助，还反过来装成完美长辈，我倒成了不知好歹的小人。我不管你信不信，也不在乎你信不信，我只能说在我眼中，浩浩比我自己的性命还重要。”
唐锋南对自己的喜恶没有丝毫掩饰，也不屑于掩饰，“我的确不喜欢你。——也许在你眼中，浩浩当真比你的性命更重要，但在你心里，自尊和野心同样比性命重要。你本来就不惜命，为了达成目的，什么都可以舍弃，不是吗？”
两人几乎把所有话都摊在明面上说了，而且唐锋南说的精准到可怕，以至于江柯一时竟没有话来反驳。他不再争辩下去，只摇了摇头道“南爷未免太武断和自负了。浩浩已经长大了，有自己择友和判断事物的能力，何况你只是他的临时监护人，你和他已经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唐锋南面对所有事都能冷静犀利一针见血，唯独面对唐浩初的事不行，怒意轻易就窜上来，“他和我在一起那么多年，你和他才相处多久？他对你好，就像对待路边遇到的流浪猫流浪狗好一样，他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想养一条狗……”
江柯却没有被激怒，说“还是请你早日认清现实，以前的事不代表将来，甚至可能会大相径庭。就像小时候养过狗，说不定长大了在被狗咬了之后，反而非常厌狗恐狗，再也不想去看那条狗一眼。”
唐锋南抿紧了唇，唐浩初抬头看到他的表情，心里当即就咯噔一声。
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唐浩初曾在无聊时总结出一套对唐锋南察言观色的经验，哪怕唐锋南脸上不露喜怒，也能衡量出他的心情。如果他只是皱眉头，一切还可以商量，如果抿紧了唇，就有点麻烦了。如果连拳头都握起来了，事情怕是彻底坏了，下一刻甚至可能要亲自动手。——能让他亲自动手，这事绝对不会善了。
一直找不到机会插话的唐浩初终于开口“够了。”
他主动握住唐锋南已经攥紧的拳，以尽量平和的语气说“小舅舅，已经很晚了，我该回去了。”
想了想，又流水账一样交代了其实已经在电话里说过的的近况“我第一阶段的复健已经结束了，第二阶段的复健只需要再坚持一个半月的时间就能完全康复，所以准备明天跟当地赛车俱乐部预约车子和教练，冲刺今年七月份的比赛。你要注意身体，比赛结束后我会去看你的……”
唐锋南没有说话，却在唐浩初错身离开的时候抓住了他的衣袖。
唐浩初回过头，只见男人紧紧攥着他的衣袖，一错不错地看着他的脸。他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似乎充满了愤怒，又充满了难过，张了张嘴，呼吸都加重了，但他最终什么都没说。
他只是那样看着他，眼睛深邃如墨。

第102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锋南终究还是松开了手。
唐浩初和江柯随即离开了餐厅，走出餐厅的一路上，唐浩初的步伐看起来都非常稳，一出餐厅大门，脚步却当即虚软下来，转眼的功夫甚至连站都站不好了。江柯立刻扶住他，他还不让扶，坚持要自己走，谁知才走两步就往前栽，吓得江柯忙揽住他的肩，把他直接带到了副驾驶的座位上。
小少爷本来就是容易醉的体质，那几杯红酒又后劲十足，眼下是真的醉了。他喝醉酒后不像一般的醉鬼那样乱吼乱叫，只是思维和行动都变得很慢，讲话也慢吞吞的“……我自己能系。”
说的是江柯准备帮他系的安全带。
嘴上说着能，却半天都没系上，而且动作迟缓的像个小蜗牛，让人觉得他恐怕下一秒就要睡过去。等在一旁的江柯没有半点不耐烦，唐浩初自己反倒先烦了，气敷敷地鼓起了脸颊，还很不高兴地打了安全带一下，“……哼，不系了。”
江柯只觉得好笑，重新伸出手准备帮唐浩初系上，少年却突然闹腾起来，说不要系安全带，要喝凉奶茶。
说的时候还满怀期待地抬着头看向江柯，眼睛圆滚滚亮闪闪的，甚至亮到江柯忍不住伸手摸了摸他的眼尾，感觉可以从那双眼眸里摘得到星星。
江柯定了定神，然后沉声哄道“我们现在要回家了，回去再喝奶茶好不好？”
“不要不要，”醉了的少年任性的不行，把脑袋几乎摇成了拨浪鼓，“我不管，我现在就要喝。”
虽然年少时就认识唐浩初了，可就算是年少时期，江柯也没见过他这么任性和孩子气的模样，只觉得可爱得不行，双颊微嘟的小表情简直让再铁石心肠的人都会融化。但江柯不知道的是，唐浩初不是因为醉了才任性，而是因为醉了之后把眼前的人当作成唐锋南才这样任性。
怕唐浩初摇头摇得头疼，江柯抬手固定住他的脑袋，还低头在他发顶轻轻亲了一口，“听话，乖乖回家就给你喝。”
少年一双大眼睛眨了眨，又歪歪脑袋认真地想了想，最终乖乖点头“好。”
江柯这下才帮他把安全带系好，系的过程中，他就抬着红扑扑的小脸看着他，看得江柯想亲亲他的眼睛。
车子开动了，车载音乐同时播放起轻缓悠扬的曲子，今天的星空很好看，月亮也又大又圆，伴着音乐静静开着车，喜欢的人就安顺地坐在自己身边，这样的时光让江柯突然生出前所未有的安稳和平静。
似乎能忘掉所有烦恼，摆在眼前的艰难困苦也都不值一提，想在这条路上一直跑下去，想把这一刻延伸到无限长，想要少年能永远这样陪在自己身旁。
但目的地很快到了。
夜越深，道路越顺畅，所以开车回去的时间比过来的时间要快得多，转眼已经抵达四合院门口。江柯这次来b市并不单单是接唐浩初出院，还有个很重要的工程项目的手续要签，所以江信也跟过来了。只是江信还没来得及办正事，就被江柯下达了一项指令先找人把厨房收拾干净。
江柯停车熄火的时候，江信刚刚领着人把厨房整理完毕，煤气和下水管道通通修了一遍，还买了锅碗瓢盆和各种调料。正准备窝在客厅沙发上休息一会儿，就听到了动静，随即探出头来，看到了扶着唐浩初走近的江柯。
江信忙凑过去，放轻声音问“这就是唐家的那位小少爷吧？”
跟在江柯手下那么多年，江信自然知道江柯苦逼的暗恋史，但他以前都只闻其名不见其人，这还是他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唐浩初，所以忍不住偷偷打量了一番。唐浩初也看向了江信，——他的脑袋早就不转了，怕是眼前有只凶猛的老虎也不会有什么反应，说不定还要好奇地拽一拽老虎须子，因此面对没见过的江信也有一点好奇，睁着湿漉漉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对方，模样甚至有点像那种乖乖等待顺毛的小猫。
这眼神任谁都扛不住。
抛开工作能力不谈，江信私底下是个跟言一鸣一样男女不忌的风流角色，竟忍不住伸出手，想要去摸少年的脸。
直到下一刻硬生生因江柯冷冷的眼神收回来。
江柯的眼神太可怕，一时间江信以为自己误入了某种大型肉食动物的领域，下意识按了按胸口，讷讷地转移话题道“唐小少爷怎么喝醉了啊？要不要我倒杯水来？”
所幸江柯没有连杯水都不让倒就把他当场处决，而是给了他缓刑的机会“弄点醒酒茶，多放点蜂蜜。”
生意场上难免需要应酬，喝酒更是少不了的，久而久之，江信琢磨出了一种特别有效的醒酒茶，专治宿醉后的头疼。却不料脑子已经不转的唐浩初还惦记着他的奶茶“我的奶茶怎么还不给我？”
江柯骗他道“奶茶已经在做了，只要你乖乖的，就给你喝。”
唐浩初立刻点点头表示自己很乖，江柯让他坐好，他就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让他等着他给他换鞋，就像跟着太阳转的小葵花一样眼睛一直随着江柯的身影转，认真地等对方拿拖鞋过来换；让他把醒酒茶喝了以防第二天起来头疼，就捧起杯子咕咚咕咚把半杯茶全喝光了，还寻求表扬似地把空杯子举起来晃给对方看。
比幼稚园的小朋友还乖。
江信在一旁看着，突然之间觉得江柯的暗恋史一点也不苦逼了。——连醉了都那么招人喜欢，清醒的时候不知道又是怎样一副光景，江信觉得自己也算阅人无数，却从来没见过这样轻易就能让人动心的少年。
他也来从没见过这样的江柯，表情柔和的像那种主持儿童节目的主持人，声音也柔得不行，每说几句话还不自觉地伸手摸摸唐浩初的头发，一会儿帮唐浩初揉太阳穴，一会儿半跪在地上帮唐浩初脱掉鞋子换上拖鞋，一会儿又用热毛巾帮他擦脸，忙得不亦乐乎。大概是觉得江柯擦脸擦得很舒服，唐浩初扬起干干净净的小脸，抬起手伸出一根手指头朝对方递过去。
“唔……作为擦脸的奖励，可以给你牵一下手，但是只能给你两根。”说着眨着大眼看了看自己的手，确认自己伸的是不是两根，然后对着自己伸出的一根手指头瞅了半天，觉得自己伸得没错，继续道“因为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你还有进步空间，不能骄傲自满……”
努力憋笑的江信被江柯毫不留情地赶出了大门，江柯继而郑重地牵住那根修长如玉的指头，放到唇边轻轻地亲了亲，“嗯，我一定会再接再厉，绝不骄傲自满。”
唐浩初满意地点点头，小小地打了个哈欠，江柯趁机将他带进卧室，直接抱到床上哄他入睡，绝口不提奶茶的事。
唐浩初的确困了，但待在床上很不安分，一会儿说眼睛疼，一会儿说头晕，脑袋靠在床头靠背上，就是不肯好好躺着睡觉。
担心他这个姿势会扭着脖子，江柯想帮他换个舒服的姿势，刚扶住他的肩膀，少年竟伸出了手臂，嘟囔着要抱。江柯忙小心翼翼地把人搂进怀里，少年却还不满意，“要抱着……”
“已经抱着了啊，”江柯有些无奈，“乖乖睡觉了好不好？”
醉了的人哪分得清究竟真抱了还是没抱，唐浩初只觉得这个怀抱怎么都不对，便不满地继续重复说要抱着睡。
他自顾自地低喃着念了一通，最终还是带着不满睡着了，念叨声简直像小娃娃说的外星语，江柯一个字都没听懂，只看到少年缓缓闭上眼，长睫毛无辜地垂下来，精致的面颊被深色的枕巾显得纯洁又柔软，宛若不懂事的小孩子。
江柯的呼吸有些低沉，指尖在他眼角眉梢轻轻摩挲了几遍，才收回手。与此同时，终于在他彻底陷入睡眠之前听清了三个字。
小舅舅。
江柯的眼神登时就暗下来，像无边的暗夜。
暗夜很快过去，唐浩初次日睡到中午才起。
江信的醒酒茶果然有用，唐浩初并没有感觉头疼，昨晚做过的事也记不清了，一心只想着去当地的赛车俱乐部预约车辆和教练。
b市是北部最发达的城市，赛车行业也发展的很好，俱乐部不仅有良好的训练条件，还有几辆顶尖赛车可供练习。当然，训练费是非常高的，——唐浩初再次面临到没钱的问题。
其实他早就没钱了，离家出走时带的那点现金几乎全付给了言一鸣当药费，手术费至今仍欠着没给。唐浩初又是那种过惯了好日子的，对于手上的钱财从来不当回事，完全不懂得什么是精打细算。疗养院的费用则是江柯垫付的，也是相当大的一笔，如今住的四合院也应该要给江柯租金才对。而且他总不能这样一直麻烦江柯，所以还计划着自己买一套房子，尽快从江柯这里搬出去。
其实唐浩初有一大笔花不完的遗产可以拿，——他今年已经年满十八，能依法继承唐家的遗产了。可惜手续还没办，而且办起来相当繁琐，不是几天就能搞定的，负债累累的小少爷坐在路边思考起了赚钱的方法。
来钱最快的自然是赌，当年唐锋南骗唐浩初说没钱供他学赛车时，唐浩初就凭借赌马赚了一笔钱。但b市不流行玩赌马，赌牌和麻将倒非常多。
唐浩初选了纸牌，——纸牌人人都会，玩起来输赢比较快，而且靠运气的成分更多，赢了完全可以推说是好运。麻将就不同了，是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的，也比较浪费时间。
进赌场之前唐浩初又专门给言一鸣打了个电话。
言一鸣在b市的人脉关系意外的广，唐浩初住的那家就算有钱也要提前半年才能预约入住的疗养院就是言一鸣托关系直接住进去的。而唐浩初这次是想问问对方知不知道b市地下赌场的势力划分情况，比如哪几个赌场的老板是同一个人。唐锋南在港岛就有好几家赌场，所以唐浩初知道赌场的规矩，知道不能只瞄着一家赢钱，要轮着来。他准备每个老板只赢二三十万就好，——多了可能会惹麻烦，少了他恐怕不够用。
言一鸣竟当真知道不少内幕，于是挂完电话唐浩初就选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场子，进场后用很少的钱换了一点筹码，然后坐到牌局前，一坐就是两个小时。
短短两个小时，唐浩初已经赢了十几万，一大堆筹码在他面前摆着，他却还在继续，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负责人开始有点慌了，——他们场子里头最厉害牌手己经过去了，却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唐浩初仍然在赢。
这绝对是个高手。
负责人抹了抹汗，心里盘算着这个少年究竟是哪边的人派来砸场子的。可他们最近没惹到什么人啊？而且他们这种规模的小场子也用得着派那么厉害的高手来吗？
天彻底黑了，异能消耗得差不多的唐浩初终于停下来了。他扫了一下眼前的筹码，简单估算了一下应该有二十万，对于这种规模的场子来说，已经差不多快到能容忍的底线了，就算精神力还绰绰有余，也不能再赢下去了。
这个数目的确快接近能容忍的底线了，所以负责人亲自来给唐浩初换钱。他实在摸不清唐浩初的来路，表情和语气都特别客气，眼里还藏着戒备和紧张。
唐浩初自然看出来了，临走之前特地对负责人低声道了一句“你别担心，我只是最近缺钱用，明天就换地方。”
接下来的两天唐浩初当真换了个地方，这次轮到另两家赌场的负责人不安了。不过唐浩初凭自己本事拿钱，拿的数目又不算多，远不及各个场子所能承受的限度，没人会为难他。
但凡事总有例外，第四日唐浩初赌钱的时候，就出了点问题。

第103章 撒娇的小作精
按照言一鸣的信息，几家中等规模的赌场分别属于三个老板，规模最大的那间赌场则属于另一个老板，所以唐浩初盘算好了，中规模的赌场每个老板赢二十万左右，规模最大的那家赢三十万出头，差不多共计一百万。
这个年代的钱是非常值钱的，一般百姓家里有个一两万块存款就能称得上是有钱人，将近一百万现钞握在手里，再怎么随便乱花也够用一段时间了。唐浩初前面三天已经把中规模赌场的三家老板赢了个遍，如今只剩最大的这家赌场了。
想着很快就能凑到将近一百万巨款，唐浩初进赌场大门的时候，脚步都暗暗透着小雀跃和小开心。却没想到刚进去，就发现大厅里专门负责迎宾的侍者似乎因为他的出现而微微一愣，然后像认识他一样朝他大步走来，恭恭敬敬地问道“是唐先生吗？”
唐浩初下意识点点头，侍者继续道“您稍等一下可以吗？我去请我们经理过来。”
对方说完就急急叫人去了，留唐浩初一头雾水地站在那里。
还没开始进场玩就要见经理的事他还是第一次遇到，难免觉得奇怪。但唐浩初并不认为对方是专门堵着他找茬的，——他之前也就去过三家赌场，每家只赢了这么点钱，对那些老板来说不算什么，b市的能人异士又这么多，根本数不到他。
不过就算被堵着找茬，唐浩初也不怕。他已经算是一个中阶的脑域异能者了，就算回到危险四伏的末世，也有能力自保，更不用说没有丧尸和其他异能者的普通世界了。
所幸唐浩初才等了两分钟不到，经理就被侍者叫来了，而且对待唐浩初的态度比侍者更恭敬，弯着腰道“唐先生，您里面请。”
唐浩初大大方方地跟着经理往里走，还有心情在脑中想象了一下接下来可能会遇见的场景。不知道是请了一堆打牌高手来跟他打牌，还是找了一堆杀手来要他的命。
事实证明唐浩初想多了，他跟着经理穿过走廊，进了电梯，一路升到三楼顶层，经理先一步出了电梯，引领他进了一间休息室。
是一间宽敞亮堂的休息室，不仅没有腥风血雨，反而温馨舒服的不行，沙发尤其大和软，是唐浩初最喜欢的那种，坐进去就不想起来了，甚至想窝在里面睡一觉，茶几上还摆着好几种新鲜的水果。唐浩初努力挺直身体，环顾了一下空无一人的房间，问经理道“究竟是谁要见我？怎么没有人？”
“是我们老板吩咐说见到您就把您请过来，”经理陪着笑解释道“本来以为您要和昨天一样，下午六点钟才过来，不知道您今天会来这么早，所以老板现在还在忙，要委屈您在这等一会儿……”
坐都坐下来了，唐浩初只能点点头，“好吧。”
见他点头，经理明显微微松了一口气，随即走去吧台的方向亲手给唐浩初张罗喝的，“这里有果汁咖啡和奶茶，您要喝点什么？”
其实唐浩初进门的时候就闻到诱人的奶茶香了，甚至偷偷怂了怂小狗鼻子，却还要装模作样地思考一会儿，才勉勉强强地说要喝奶茶。
经理忙给他弄了一杯温热的奶茶，细心地滤出茶汤再一点点调入炼乳和糖，手段看上去很娴熟，仿佛专门练过似的，最后恭恭敬敬地给唐浩初端过来。
唐浩初假装矜持地浅抿了一口，觉得非常满意，眼睛都亮了亮。经理看在眼里，出言告退“那我先出去了，我们老板应该再等一会儿就忙完了，您有什么需要只管按铃吩咐就好，外面会有侍者时刻候着。”
门被轻轻关上，宽阔的房间变得非常安静，但独自窝在沙发里的唐浩初并不觉得无聊，——因为奶茶实在太好喝了。
自从来内陆之后他就再没喝过这样香甜正宗的港式奶茶，反正屋里也没人，不用再假装矜持的注意形象，立即像怀抱瓜子的小仓鼠般抱着杯子喝得欢快，喝的过程中还颇有闲情逸致地观察起了沙发旁边的热带鱼缸里的鱼。
他歪着毛茸茸的脑袋，柔软的头发有点微卷，明亮的眼睛随着鱼尾的摆动而转来转去，看起来可爱极了。明明是从小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却这样容易满足，一杯奶茶就能让他觉得开心，几条小鱼也能津津有味地看上半天。
却不知他看鱼的同时也有人在看他。
——唐锋南就坐在监控的另一端定定地看着他。
看着他红扑扑的脸颊，看着他毛茸茸的头发，看着他喝奶茶时嘴巴一吸一鼓的可爱样子，每一个瞬间都舍不得错过。只是这样看着，阴沉的眉眼就柔和下来，眼里仿佛只有他一个人。
低喃着吐出在心里念了无数遍的名字。
浩浩。
摄像头做得非常隐蔽和谨慎，所以唐浩初始终不曾察觉。唐锋南看着屏幕的表情也是非常克制的，眸色却深邃的可怕。
因为要来赌场捞钱，自然要尽量打扮的更成熟和年长一点，所以唐浩初今天专门穿了一件黑色的外套。他的面部轮廓生得太好，甚至好到有种有说不出的侵略性，——真正的美大略都是带有侵略性的，穿浅色衣服的时候只觉得少年漂亮又柔软，不会凸显出凌厉的一面，穿深色衣服就不一样了，尤其是纯黑色的衣服，一团深墨异常明显地衬托出他艺术品般精致又张扬的脸。
连眼睛似乎都变了，整个眉梢眼尾都像是鬼斧神工画出来的一笔，带着杏仁般优雅的弧度，黑白分明的眼瞳充满了明晃晃的神气，像一只刚长成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老虎。
——不对，不止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老虎，还是个没有良心的小混蛋，唐锋南曾不止一次地想过干脆把这小混蛋直接抓回去关起来。
他承认一开始是他错了，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却不料小混蛋依然能心硬到这种地步，说走就走，一走就不回头。唐锋南也不知道自己叱咤半生怎么就栽这小混蛋身上了，心里却又有种自己养大的小孩比谁都优秀的骄傲感，——这么耀眼这么招人喜欢，怎么可能不栽？
嗜甜的小混蛋不知不觉就将一杯奶茶喝完了。
喝完还意犹未尽，想再喝一杯，于是丢下正在看的小鱼走到吧台前，学着那个经理之前做过的样子，有模有样地给自己又做了一杯，而且放了双倍的糖。
唐锋南忍不住皱起眉。
没过多久第二杯也喝完了，第三杯奶茶更夸张，小混蛋竟放了足足三倍的糖。唐锋南本来还想着能这样偷偷在监控里多看他一会儿，这下实在忍不住了，开口吩咐安排好的手下过去。
于是在唐浩初即将把第三杯喝完，并摸着小肚子暗暗琢磨着要不要再喝半杯奶茶的时候，门被推开了。一个面相稳重的中年男人走进来，一脸歉意的道“我来晚了，让唐先生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
唐浩初下意识摇摇头说没关系，眼睛却还看着奶油和炼乳罐子，有点遗憾地想着对方再晚来两分钟才好。
那遗憾的小动作别人察觉不到，唐锋南却一眼就看出来了，简直又好气又好笑。
中年男人随即自我介绍“我姓刘，叫刘长兴，是这家赌场的新老板，前天就见识到唐先生厉害的赌技，想着一定要结交您认识，所以专门吩咐下面的人说只要看到你就请你过来……”
唐浩初一下就听懂了，——今天的这家赌场竟然换了老板，和前天那家赌场的老板是一个人。都说‘薅毛不能逮着同一只羊薅’，这是连小孩都知道的道理，所以唐浩初专门打电话找言一鸣问过，就是怕接连捞了同一个老板的钱。立即诚恳的说“抱歉，是我没打探清楚，并不知道这里也是刘老板的场子，否则就不会过来了。”
中年男人非常和气地笑了笑，——他们南爷也是最近这两天才刚刚拿下这里，别说小少爷不知道，整个b市都没有几个人知道，就算是他们内部人，也只有几个常年跟着唐锋南的亲信才知晓。
刘长兴和林令的等级差不多，也是跟了唐锋南很多年的亲信，只是常年被委派在外，先是负责处理南亚那边的几条暗线，后来又直接转调到内陆，不像林令那样整日跟在唐锋南身边，所以唐浩初不曾见过他。但他是见过唐浩初的，——身为亲信，连自家主子最在意的人都不了解也没见过，绝对称得上失职。
刘长兴默默地把茶几上能降血糖的那盘樱桃朝唐浩初那边移了移，语气比唐浩初的语气还更诚恳“您误会了，我绝对没有不让您来的意思，只是真心想结识您而已。”
说着掏出了一张支票，放到唐浩初面前。唐浩初抬眼扫了一下，上面的数字是整整一百万。
如果数目是唐浩初今天准备要赢的三十万，唐浩初指不定就收了，——赌场上赢钱本就各凭本事，只要没出千，赢多少都是应该的，而刘长兴不喜欢他在他的场子里赢，直接打发点钱让他以后别来了，说起来也没什么毛病。出手这么大方，却很值得怀疑，毕竟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唐浩初自然不会收，看向刘长兴的眼神甚至带上了戒备。
刘长兴解释说“实不相瞒，虽然我在内陆不在港岛，但都是道上混的，早就听过南爷的大名。我知道唐少爷跟着南爷见过不知多少大世面，我要是只拿个一二十万就想和您攀上关系，若被外人知道了，还不得笑死。既然是真心想和您结交的，自然不能太寒酸，您说是不是？”
可惜这番说辞并没有打动唐浩初，他摇摇头如实道“我的确是因为缺钱用才决定来赌场里筹点钱，但无功不受禄，不如你直说要让我帮你做什么事来得理所当然，否则这个钱我不会收的。”
刘长兴的表情立即多了几分认真“唐少爷是爽快人，那我就直说了。您也知道这家赌场是b市最大的场子，我又是新接手的，不知有多少人眼红，而且做生意的难免遇到对家，我是看中了您玩牌的本事，想着要是哪天场子来了什么荷官们搞不定的狠角色挑事，叫您过来救场，您看可以吗？”
这话自然是唐锋南教刘长兴说的，说的半真半假。真的地方在于做生意的确会遇到对家，新接手的赌场也的确会有人挑事，而假的地方在于就算在牌技上搞不定的挑事者，唐锋南也有本事通过其它手段搞定，根本不需要唐浩初出面。
赌场的水太深了，唐锋南就是不想让唐浩初下场赌牌，以免被什么别有用心的人盯上，所以才不等他下场玩就直接给他钱，怎么可能在有人挑事的时候叫他过来救场。
但这个条件最终让唐浩初接受了。毕竟聘请一个厉害的荷官偶尔坐镇也是需要很多佣金的，而唐浩初认为自己比任何荷官都厉害，只要大脑休息够了，有足够的精神力，面对牌技再厉害的人也不会输。
见唐浩初收了钱，刘长兴暗暗松了一口气，同时在心里想着他们南爷实在是太不容易了，给他们小少爷送个钱还要搞得那么曲折。
唐锋南早就知道唐浩初会缺钱用，他也一直在等着小孩回来跟他要钱，甚至是找他要他生父生母留下来的遗产，然后跟他彻底一刀两断。可小孩宁愿借江柯的钱也不愿意找他，如今还跑去了赌场，若不是他发现的早，恐怕当真被什么人招揽过去当备用的救场了。
救场这种事哪里是那么容易做的，那个对家既然能请到荷官都搞不定的角色来挑事，说明实力不凡，这个场子不管救成了还是没救成，都会得罪人。而且这种事根本没有是非对错可言，无非是黑吃黑，谁都不干净。
有了钱的唐浩初倒没想那么多，拿到钱的第一步就是把欠言一鸣的手术费以及欠江柯的钱通通还掉，还额外给了利息，甚至连这些天吃的饭钱都算进去了。
都说无债一身轻，还钱的时候唐浩初很开心，江柯的脸色却不怎么好，忍了又忍还是问出口“你一定要跟我算那么清吗？”
“当然了，”唐浩初理所当然地点点头，“如果没有钱，我可能就继续欠着了，可我现在有钱了，自然要全部还清啊。”
“那你怎么不跟唐锋南算的那么清？把他抚养你那么多年的饭钱全部结算给他？”
话的内容可能有点刺耳，但江柯的语气非常温和与平静，以至于唐浩初完全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下意识便答“唐锋南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唐浩初顿时被问住了。
江柯静静望着唐浩初，表情依旧非常温和平静，然后突然握住他的手，缓缓道“浩浩，你今年已经成年了。”
这话题转的实在有点快，唐浩初疑惑地眨了眨眼，却不料江柯下一句的话题转得更快“你成年了，我就可以追你了。”
“……啊？”
“浩浩，我喜欢你，我可以追你吗？”
唐浩初愣住了。一直以来他都是把江柯当作朋友看的，觉得对方可靠又值得信任，也不会管着他或者干涉他，只会安静地陪在他身边，就像第一个世界里的好友小林哲也一样，如今这个表白对他来说非常突然。
但唐浩初也不至于乱了阵脚，只认真说“我现在还不打算谈恋爱，我只想要早点重返赛场，早日拿到f1的冠军。”
江柯摸了摸他额头上翘起来的一缕发尾，语气和他一样认真“所以我现在开始追你，等你拿到冠军的时候，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
江柯的优点之一就是懂得适可而止，嘴上说要追人，但行为上并没有逼得那么紧，反而在得知唐浩初打算自己买一套房子住的时候主动说要陪他看房子。
还完钱又去赛车俱乐部交了赛车的使用费和训练费，唐浩初还剩下将近九十万，当下的房价也不高，几十万就足够买一套大房子了，于是兴冲冲地看了一天的房子，很快选中一栋带院子的双层小别墅。
选中之后才发现自己有钱也买不了，——他当初来内陆的时候还没成年，所以没有回乡证，只有旅游签证，如今早就已经过期了，以现在的身份别说买房子，连继续待在内陆都困难。报名a1g比赛同样需要身份证件，否则只能回港岛另找车队报名，而岛内车队的审核程序比较麻烦，要重新做考核和体检，甚至可能会因他受过伤的缘故拒绝他加入。
唐浩初专门去签证中心问了一下，不管来自港岛还是内陆，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办理身份证明都非常简单，把户籍档案带过来就好了。
——所以之前一直硬撑着不去找唐锋南的唐浩初还是要主动找他，因为户籍档案全在他那里。
唐浩初特地选了个不会打扰到唐锋南休息的时间打了电话，还在电话里专门强调说“不需要你亲自来，你只要派个人把户籍档案送给我就好……”
但唐锋南还是亲自给送来了。
很久没和唐锋南坐在一辆车上，唐浩初莫名有点紧张，见唐锋南淡淡望着窗外一副根本不愿意搭理他的样子，才略略放了心，“其实你不用跟我一起去，我自己能办的，我之前问过了，很容易就办好了。”
唐锋南没出声。
唐浩初又说“要不就在前面的路口停下来好了，我自己再往前走走就到了，小舅舅你继续忙去吧。”
唐锋南终于说话了，而且一开口就堵住了唐浩初的嘴，“在你面前我永远都不忙。”

第104章 撒娇的小作精
唐浩初不再讲话了，开始轮到唐锋南讲了“办完身份证之后你打算怎样？就准备待在内陆不回家了？你父母和外公留下来的遗产也不要了？”
不知道为什么，唐浩初又心虚起来，半天都没出声，只忍不住咳嗽了几下。坐在前排的林令和司机更不敢出声，整个车厢一片安静，直到唐锋南叹了口气，打量着唐浩初又道“怎么感觉你又瘦了，最近过得好不好，没有按时吃饭吗？”
这个问题唐浩初倒没有感到心虚，因为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瘦了，只是这两天嗓子不舒服有点咳嗽，“按时吃饭了，我最近很好。”
其实唐锋南才是真正瘦了，不睡觉，烟又抽得凶，胃病也没好，赶来见唐浩初之前才刚在家庭医生的千叮万嘱下吃了胃药。但他绝口不提自己的事，继续问“手呢，是不是已经痊愈了？下雨天还会疼吗？”
说着伸手碰了碰唐浩初放在身侧的手，然后轻轻握了握，单纯像是长辈给小辈鼓励的那种握法，没有丝毫逾矩。唐浩初乖乖地任他握着没动，“已经好了，下周末就去医院做最后一次复诊……”
唐锋南又握了一会儿，克制地收回来，“那你具体什么时候回港岛，遗产不要了，连你外公的公司也不管了？”
行为上很克制，但事实上唐锋南内心从未停止过叫嚣和渴望。那颗一向冷静克制的心总因唐浩初而难以自制，仿佛连血液都在奔腾和咆哮。
唐浩初得到的遗产除了房产、基金和数量不少的古董字画金银珠宝，还有一间实力雄厚的百货公司。公司这些年一直是由唐锋南代为管理的，而且经营的很好，收益可观。唐浩初在第一个世界里就从零开始的创业过，不是不会管理公司，而是没那个必要，却又不能直接点头说自己不管了，只能道“七月份就要比赛了，我想等比赛结束再说。”
然后主动向唐锋南报备起别的事试图转移话题“我买了一栋房子，就离赛车俱乐部不远，款已经付过了，只剩手续没办齐，等哪天你有时间，可以去我那里看看。”
转移话题还是很有用的，唐锋南没在公司的问题上继续纠缠，却想起了别的事“……你之前说过比完赛就回港岛看我的。”
唐浩初再次心虚起来，微微低下头，讷讷的道“如果能跑到前三的话，就可以备战十月份的f3。耽误那么久，技术肯定退化了，拿到好成绩的几率可能不大，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他知道唐锋南十分反对他赛车，所以有点担心唐锋南听完这话会生气，却不料唐锋南沉默了几秒，说“没关系，我可以等。”
唐浩初愣了愣，抬头撞上唐锋南深邃又隐忍的双眸。
感情这种事是真的没有道理可讲，唐锋南一生的温柔和隐忍恐怕都用在唐浩初一人身上了，再分不多余的一丝一毫。他定定望着他，语气放缓，又重复了一遍“我会一直等你。”
唐浩初就是再想讲些什么，面对这样低姿态的唐锋南也讲不出口来。所幸车停了，目的地到了。
“你不用跟我一起去，”下车之前唐浩初忍不住又重复了一遍之前说过的话，“我自己去就行，我之前问过了，很容易就办好了。”
但唐锋南依然下了车，“容不容易办，进去了才知道。”
唐浩初还要说话，却被唐锋南摸了摸脑袋。就像以前常做的那样，先在头顶顺了顺毛，然后沿着软软的头发下滑到眉梢和脸颊，在细嫩的小脸上轻轻捏一捏。
心头翻涌的叫嚣和渴望平息了一点，因小孩三番两次赶他走而升起的怒气也消散了不少，“倔什么，我都到门口了，自然要陪你进去。万一遇到什么麻烦，也能帮你解决。”
果然遇到了麻烦。
唐浩初要办身份证在内陆报名a1g比赛，其实就相当于转入内陆户口了。转移入条件有三个，一是需要和内地的配偶团聚生活的，二是成年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三是父母来内地照顾或投靠子女的。
他之前来签证中心询问的时候，工作人员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第二种，所以回答他说办理过程非常简单，把户籍档案带过来就好了。可事实上唐浩初哪一种都不是，只能归到特殊情况里去，负责审核的人甚至觉得他的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而且申请存疑，需要进行查证。
这件事到底还是唐锋南帮忙解决的。
唐浩初也不知道唐锋南具体用了什么手段，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也耗费了不少时间，但唐浩初最终在当日拿到了崭新的身份证。
走出签证中心，时间已是傍晚五点，本来就到了晚饭时间，唐锋南又帮了他那么大的忙，加上唐浩初自己也饿了，答应和唐锋南一起吃一顿晚饭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
询问想吃什么的时候，唐浩初立即表示想吃火锅，唐锋南似乎有点不赞同，但还是吩咐司机开去最有名的那家火锅店。
落座后，饥肠辘辘的唐浩初很快在菜单上勾了一堆自己想要的东西。菜单继而传到唐锋南手里，唐锋南扫了一眼他勾的东西，微皱起眉，道“你咳嗽，不能吃辣的东西，也不能喝冰果汁，酥肉这种油炸的食物最好也别吃。”
说着在唐浩初打勾的东西里划掉了几样，又在唐浩初一样也没勾的蔬菜分类里勾了好几样，甚至把川味牛油锅底换成了养生的菌王汤。
唐浩初挑了挑眉，语气虽然如常，但脸色已经不太好了，“那干脆走吧，别吃火锅了，改喝白粥算了。”
唐锋南看都不用看唐浩初一眼就知道他不高兴了，但唐锋南并没有着急，反而不疾不徐地在菜单上又勾了一笔，“想喝粥也行，这里也有。”
那风轻云淡的架势让唐浩初这会子连语气也不好了，甚至气到又咳嗽起来，“之前我说要吃火锅，你若觉得不行，就别同意，既然同意了，就别这个不能吃那个也不能吃……”
唐锋南的确没反对吃火锅，但没想到小孩点起菜来丝毫不管自己的身体，还不愿意接受别人的关心，简直任性到极点。
最终还是两两各退一步，换成了鸳鸯锅。
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唐浩初喜欢重口味的东西，甜的辣的酸的都可以，就是不爱吃清淡的。所以鸳鸯锅对他来说完全个摆设，上菜后，只管盯着红汤那一面吃，吃了没几口，嘴巴和小脸就全被辣红了。唐锋南看在眼里，给唐浩初倒了一碗清水放到他跟前，“煮好后用水涮涮再吃，当心吃完了嗓子疼。”
“……哦。”
唐浩初嘴上答应着，手上却根本不动，唐锋南想了想，把锅转了一下，将红汤那一面转到自己这边，将清水也拿回来了，“还是算了，放在我这，我涮好再给你。”
唐浩初“……”
全天下没有一个小孩喜欢家长的管制，这就是唐浩初不愿意跟唐锋南吃饭的原因，——江柯就从来不会管着他，安森或者孙念宇他们就更不会了。
而唐锋南已经开始忙活了，把从红汤里捞出来的肉和菜在清水中一一滚过之后，放进另一只空碗里，再给唐浩初端过去。
唐浩初吃得很不情愿，没滋没味地吃了几块肉，又在唐锋南的要求下吞了几根青菜，就放下了筷子，甚至站起身来，“我已经吃饱了，小舅舅你慢慢吃吧，我先回去了。”
他当然没有吃饱，只是因为吃的不合他意罢了。唐锋南早就知道小孩是真被他惯坏了，任性又散漫，不懂得照顾自己还拒绝别人的照顾，脾气坏的要命，稍有一点不如意就抬脚走人。
但唐锋南依旧没有着急，不疾不徐地跟着唐浩初一起站起来，同时拿起了椅背上的大衣，“你打算回哪去？”
唐浩初想了一下，还是如实答“我回我新买的房子那里。”
那栋房子的主人急需用钱，所以合同已经签了，钱也付了大半，只等他带着身份证去房产局把一道手续办完就彻底归到他名下了。房子之前一直是闲置状态，没有人住过，内部的装修依然很新，而唐浩初也不注重装修，只要住的温馨舒服就可以，于是早在打电话问唐锋南要户籍档案的那天就搬了进去。
“我跟你一起过去看看。”唐锋南说着抬手示意手下人结帐，同时抬脚朝外走，走得反而比唐浩初还快一步。
唐浩初委婉地表示拒绝“已经很晚了，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你之前不是还说，等哪天我有时间，可以去你的房子那里看看？”唐锋南脚步不停，“正好我今天就有时间。”
找不到理由辩驳的唐浩初只能和唐锋南一起回去。
房子的位置不错，但因为是临着街道的独栋小院，不属于任何小区，也没有小区安保人员，在唐锋南看来，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房屋内部倒意外的干净整洁，——唐浩初早上才刚请专业的保洁人员打扫过，冰箱里甚至塞着满满的食物。
唐锋南在房子里浏览了一遍，又在庭院里站了一会儿，总结说“院墙不够高，院门也不够安全，最好换成带监控和警报器的实心大门，院墙上也装几个监控。”
现在的院门是那种老式的木质栅栏门，上面还有精致的欧式花纹，样子很好看，安全性的确不行。但唐浩初对唐锋南的话不以为意，只点了点头，实际上根本没听进去。
唐锋南正准备再提点两句，却听到他肚子传来咕的一声。
唐浩初之前压根就没有吃饱，吃的那几片肉走一圈也消化完了，肚子重新变得空空如也。唐锋南看了看小孩无辜又羞赧的小脸，有些无奈的道“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
唐浩初知道唐锋南是会做饭的，据说对方当年十六七岁离开唐家之后，都是自己给自己做饭吃，但他还从来没吃过他做的饭。唐浩初坐在餐厅里，忍住了去厨房转悠的念头，直到唐锋南把第一道菜端过来。
晚上吃太多对身体不好，唐锋南没打算做多少东西，就一荤一素，再弄个葱花蒸蛋。菜转眼已经好了，唐锋南端着蒸蛋走去餐厅，一进来就见唐浩初看似乖巧的坐在椅子上，微微弓着身子，一双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冒着热气的果味里脊，像一只下一秒就要跳上餐桌偷吃的小奶猫。
于是唐锋南夹起一块里脊送到小猫嘴边，“尝尝好不好吃。”
这道菜不仅闻着香，灯光下的色泽也特别好看，唐浩初犹豫了一下，没有抵挡住肉的诱惑，张口把肉和筷子全叼进嘴里。
细细咀嚼了一会儿，很快微眯起眼露出享受的神情，一张小嘴被挤得鼓鼓囊囊的，一脸满足的模样让唐锋南又夹了一块里脊喂给他。
唐浩初同样叼进嘴里，腮帮子不断地动啊动，吃得不亦乐乎，甚至忘了自己拿筷子，就这么任由唐锋南喂。
唐锋南恍然间觉得似乎回到了几年前。
但下一秒就很快认识到对方已经长大成人的事实。
他看着他整个人包裹在暖色的灯光下，仿佛全身上下都毛绒绒的，每个不经意的举动都能挠到他心里，带来难以抑制的痒意。以前只觉得小孩娇气可爱又惹人疼，绝不会有其它想法，如今望着那红润的嘴唇，竟突然产生了想亲吻上去的冲动。
唐锋南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但这个念头一时间竟像着魔一样挥之不去，越陷越深。他仿佛魔障般定定望着那对唇瓣，直到唐浩初因为吞咽吞得有点急了而站起来，伸手去够放在餐桌另一边的茶水。然后微微扬起头喝水，有一点水流顺着嘴角流到下巴，唇瓣上尽是晶莹的水光，比之前更加诱人。
唐锋南紧跟着站起来，揽住了唐浩初的肩。唐浩初抬头只见对方的目光无比深沉，还来不及讲话，男人的另一只手已有力地环上他的腰，然后一低头就亲上了他的唇。
嘴唇相贴，仅仅是个最清浅不过的吻。
唐浩初却被亲得呆住了。
大脑空白一片，动也不会动了，思绪还没缓过来，下一刻就被一个灼热的东西撬开牙关，张开嘴巴想要说话，反而被更深入地吻进去。
唐锋南定定看着怀里的人，眼里像燃烧着火焰，紧贴着他的唇也烫得像起了火，亲吻的同时有力的双臂环住他的腰，将他整个人抱了起来。唐浩初绝对不矮，但相对于唐锋南来说还是矮了不少，因为身高差的问题，上半身被对方抱到了唇舌平齐的位置，原本踩着地面的双脚就变成了脚尖点地的样子，心也跟着悬到半空，沾不到地。
少年显然不会换气，也不会亲吻，唐锋南听到少年努力想要呼吸的唔唔声音，手臂无意识中收得更紧，只觉得连这细小的声音听起来都可爱无比。唐浩初却觉得整个人处于悬空的状态，除了紧紧地攀附眼前肆意亲吻自己的男人之外没有其它选择，腰被紧抱的力度紧到让他觉得有些痛，觉得自己快要没法呼吸，所以在被放开的下一刻立即朝后退了退。
唐锋南慢慢回过神来。
心头一沉，想摸一摸少年红肿的唇，伸手的同时见对方又后退了一步，模样带着明显的戒备。
唐锋南的动作定格在原地，眼里似乎克制着极大的情绪，但事实上唐浩初躲避的动作完全是无意识的，就像丛林里的小鹿察觉到豹子的气息会本能地后退一样，并不是因为排斥和厌恶。
尽管没有排斥和厌恶，可唐浩初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在心里默默想着，如果对方再伸手过来就不再躲了。
可唐锋南没再伸过来。
他甚至在接下来的几天都没再出现在唐浩初面前。
唐浩初心里莫名空落落的，但还有其它重要的事等着他，——周末就是去疗养院复查的日子，在外地工作的江柯专门回到b市，陪着唐浩初做了最后一次复查。
检查的结果非常好，手臂的各项指标全部显示正常，因为完全按照医嘱进行复健的缘故，两只手的灵活性也没有任何问题。尽管阴雨天仍有可能感觉酸痛，过度劳累也同样会造成酸痛，但绝不会再有手臂无力的问题。
这绝对是值得庆祝的事，江柯还为此送了唐浩初礼物，并带他出去吃饭。于是唐浩初这次心满意足地吃了一顿完整的火锅，还在回来的路上买了奶茶，又去甜品店买了一大堆糖果和甜点。
唐锋南只是没出现在唐浩初面前而已，并不是不再出现了，事实上他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到唐浩初的住处去。此刻他就站在车边，遥遥望着院子的栅栏门，想象着少年的脸。
从傍晚等到天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脚下的烟灰落了一地。林令忍不住开口问唐锋南要不要给小少爷打个电话，问问他人在哪里，唐锋南却摇摇头，掐灭了最后一根烟，另一只手放进口袋里，握住那只至今没有送出去的手表，闭了闭眼。
林令实在是想不通老板来都来了，为什么不去见小少爷一面，然而唐锋南已经面无表情地坐回车上，司机随即遵从他的吩咐开车离开。却在倒车的时候，远远看到唐浩初和江柯从另一辆车子里下来。
江柯帮唐浩初把买的各种糖果和甜食一样样搬下车，再送进屋子里。唐浩初嘴巴里还吃着一颗糖，整个人因为甜食而心情大好，笑眯眯地跟江柯道谢。
林令下意识从车内的后视镜看了自家老板一眼，只见对方放在身边的手骤然收紧，紧到手背上青筋都爆起来。
并不是因为两人亲昵的动作，而是看着少年笑容灿烂又鲜活的模样，唐锋南意识到自己老了。他手里握有再多权势，也抵不过一个恰好的相遇，和将近十七年的漫长时光。
他也曾像江柯这样年轻过，只是不像江柯这样好运，能在年轻的时候就遇到喜欢的人。十七年实在太久了，连月光似乎都在街边榕树的遮挡下分割出两个世界，一个漆黑无光，一个星光璀璨，而他站在黑暗里，隔着漫长的年龄鸿沟，怎么也跨不过去。
唐浩初如今的年龄对于赛车手来说也偏大了，很多优秀的车手都是在十八岁之前就拿到了f3的通行证。他今日正式进入赛车俱乐部里训练，负责教导他的教练叫钱涛，是整个俱乐部最有经验的教练，费用也相对较高。
当年获得国际卡丁车大赛儿童组冠军的时候，唐浩初也称得上一战成名，但那已经是好几年之前的事了，港岛的赛车俱乐部兴许还有不少人记得他，内陆却很难会有，所以一开始钱涛只以为他是富家子弟来玩玩，教得虽然很认真，但都是一些初级的东西。
唐浩初的确也需要从头练一下，完全没在意钱涛的态度，只管把心思全部投入在眼前的赛车上。他先在室内赛场里试开了一下，发现场地太小，弯道也较缓，和专业赛场上曲折的弯道相差甚远，立刻要求去专业赛场里练习。
因为不论是哪种赛车比赛，弯道的处理都是最重要的。一般而言，为了保持最高速度过弯，内切和外切的细节全要衡量，比如入弯时要尽量靠外，从而最大限度地使用弯道，弯中时则要尽量贴这内侧行驶，从而使出弯时能跑出直线。此外还有缓弯、发卡弯等特别的弯道，需要做出弯道的取舍，按所处的位置选择用内外还是外弯。
钱涛不赞同唐浩初去专业赛道上练，一来是觉得唐浩初不够资格上专业赛场，二来也是怕他出什么事，或者撞到了什么人。专业赛道建在附近的体育馆，不隶属于哪个俱乐部，是由几个俱乐部公用的，每天都会有很多车手在那里比赛，除了需要丰富的经验和技术，还要有突发状况的处理能力，毕竟赛道上不只有你一辆车。所以新手一般会先在俱乐部内部的赛道练习小半年，像唐浩初这种只在室内赛道熟悉了一下车子的，上了专业赛道恐怕连半圈都跑不完。
然而唐浩初坚持要上专业赛道，钱涛完全阻止不了他的决定，心里暗暗想着少年实在太急功近利，后悔自己就不该为了钱给这些好高骛远的富二代做教练。
唐浩初如愿抵达了专业赛道，果然看到了很多车手，他很低调地参与进去，就跟在一众赛车的最后面。
专业赛道完全是一场比赛接着另一场比赛，随着一声令响，赛车纷纷启动，第一个大弯便是由两个小弯道组成的直角s弯。
这种弯道没有人敢造次，纷纷降低车速，唐浩初同样减到二档，以八十码的速度过弯。过了直角s弯后就迅速加档，将档位瞬间从二转四，竟一下子就超了两辆车。
钱涛顿时看得愣了愣。
接下来的几个弯因为离心力的缘故，唐浩初表现的更趋于稳妥，没再冒进，像是在熟悉整个赛道。待八个弯道全部过去，前面终于出现一条直道，才想也不想便直接加到最高档，全油门往前冲。直道之后是最后一个发卡弯，唐浩初再次降低车速，最终安安稳稳地跑到了最后。
赛场上一共十二辆车，一圈过去，唐浩初跑到了第九名。这个名次已经让原本以为他连半圈都跑不完的钱涛觉得惊讶的，对唐浩初来说却远远不够。
毕竟很久没摸车了，虽然身为脑域异能者，知识只要学在脑子里就不会忘记，但落实到实际操作上的技能仍免不了退化，即使唐浩初心里清楚应该怎么入弯和出弯，也跑不到想象中那么完美。
这其实就是练得不够，实战是最好的老师，要练习很多遍，在实战中不断总结和完善，才能达到最完美的速度区间。
于是跑完一圈之后，唐浩初又回到了出发点，继续跑第二圈。
通过在脑海中的分析，加上精神力的辅助，他能在最快的时间对整个赛道获得最深层次的了解。大脑在开车的同时一直在不断地反思和总结，就像一块落在水里的海绵，不停地吸收周围可以吸收的一切。所以他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甚至快到肉眼清晰可见的地步，——不过是跑了一圈，钱涛就发现唐浩初在过弯上更加的平稳了，包括他对赛车速度的控制以及入弯角度和时机的把握都厉害了很多。
可少年还没有停，一言不发的再次回到出发点，开始准备跑第三圈。
然后是第四圈，第五圈……
很多车手已经下场休息了，现在上来的车手几乎全变成了另一波人，但唐浩初依然还在。不一样的是他的名次，从第一圈的第九名，到第二圈的第七名，然后是第四名第三名第二名……
——最后是第一。
钱涛倒吸一口凉气，却没想到这仍不是尽头，唐浩初还在继续跑，又从获得第一发展到了蝉联第一。
最后的这几圈唐浩初纯粹是在磨练技术，水平在一圈一圈中显着提升着，过弯的速度和角度离心中那个完美的点越来越近，每一圈所需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钱涛已经彻底惊住了。从头到尾他一直在目不转睛地看着唐浩初的表现，明明是亲眼所见，却还是不可置信。回想起自己当年刚开始上赛道的时候，一圈下来就已经不行了，少年年纪轻轻，却跑了那么多圈，最可怕的是一圈比一圈厉害，进步的速度令人发指。
这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其实在出车祸之前，唐浩初的训练也和现在一样努力，哪怕那时候他已经走在同龄人前端，有大把的时间练习，也没有现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他一直都是那种能为了达成目标而下功夫努力的人，而且只要选定了就不会放弃，会坚持拼搏到最后一刻。
唐浩初一共跑了足足二十圈。后六圈次次都是第一，后三圈的成绩更是将第二远远甩在了后面，在场的其他人也和钱涛一样惊住了。
过弯的重力会给驾驶员带来很大的压迫，驾驶久了还会遇到更多来自身体的压力，比如高温和心率的加快，但唐浩初彻底进入驾驶状态，一颗心以及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因此而激昂高亢，完全沉浸在赛车的世界里。
将油门踩到最大的那一刻，那种感觉带给人的不仅仅是飞一般的速度，还有难以形容的激情。
这就是赛车的魅力。
从赛车上下来之后，唐浩初依然处于极度亢奋的精神状态，甚至完全忽略了比赛后的疲劳和不适。注意到唐浩初的状态，钱涛心里的惊讶已然完全暴露在外，毫不掩饰，面对唐浩初，也再摆不出一点架子。他今日亲眼目睹了一个天才的诞生，——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隔，眼前的少年是个疯子，也绝对是个天才，假以时日绝对会成为赛车界最闪亮的新星。
唐锋南觉得自己已经处于疯狂的边缘。
夜色深沉，他却刚刚从梦中醒来，回想起梦中的场景，不由按住心口，像得了心脏病一样又痛又闷，喘不过气。他再次梦见唐浩初，梦见少年带着灿烂的笑朝他跑过来，一声声喊他，喊的不是小舅舅，而是唐锋南。
他把少年抱进怀里，深深吻住他，甚至从唇瓣吻到了全身。白皙的胸膛因承受不住**而上下起伏，少年闭着眼睛尖叫的样子更是美得不可思议。
画面却在这时骤然变了，少年不断后退，看他的眼里尽是厌恶和排斥，最后开口让他滚。
那个滚字就像巨锤狠狠敲在唐锋南心上。
外面同时传来敲门声，三短一长，正是林令的习惯。对方从来不是那种冒里冒失的人，会在这个点敲门一定是出了什么重要的事，唐锋南莫名生出了不好的预感，收拾心情坐直身体，“进来。”
林令推门而入，报告的果然是唐浩初的事“南爷，小少爷那边出事了。”
唐锋南心里一紧，本就难看的脸色变得更加可怕，眼神也冰寒无比，“浩浩怎么了？”
“据说是家里进了窃贼，警察已经过去了，具体有没有人员伤亡还不清楚……”
唐锋南一时间满脑子都是唐浩初的安危，顿时什么都顾不得了，这几日盘旋在脑中的自卑彷徨也都抛在脑后，只想第一时间赶到唐浩初那里。

第105章 撒娇的小作精
司机已经将车速开得很快，唐锋南却还嫌不够，又催司机提速了好几次，赶到之后，下了车就大步进屋，一眼便看见沙发上的少年。
警察刚刚才问完话离开，已经确定案情只是一场普通的入室盗窃，也确定屋主没有受伤，并详细核实了具体损失，接下来的工作就剩抓捕窃贼了。唐浩初穿着一件宽松的棉质t恤，外面裹着一件不知从哪捞出来的外套，头发有些凌乱，一张小脸也有些苍白，一个人安静地蜷坐在沙发上，竟让唐锋南想起了当年第一次看到他的样子。那时候小孩也是孤身一人坐着，一手拿着生母的遗照，另一手拿着一只小熊，小小的一只，让他看着就莫名觉得心疼，就想把他抱进怀里，想宠着护着，永远不放开。
“……浩浩。”
唐浩初正沉浸在自己的储存的甜点全部摔坏了不能吃的悲伤事实里，听到唐锋南的声音，后知后觉地抬起头，下一秒就下意识委屈起来，拉住唐锋南的衣袖道“小舅舅，我家进小偷了……”
唐锋南将少年的手反手握住，另一手搂住他的肩，努力压着担心问“乖啊，不怕，你有没有什么事？”
唐浩初摇摇头，“但是我的甜点全都没有了……”
明明唐锋南早就跟唐浩初说过大门有安全隐患，唐浩初却毫不在意，整日里进进出出还一副阔绰的模样，难免会遭贼惦记。今夜来的这两个窃贼显然踩过点了，入门入的轻车熟路，唐浩初虽然睡得很沉，却在系统的友情提醒下及时醒过来，随即便打开灯下楼查看，导致其中一个窃贼慌不择路地跑进了厨房，又在唐浩初的追击之下弄倒了他专门摆放甜品的柜子。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一盒盒小蛋糕还有马卡龙等各种小点心摔了一地，接着又被倒地的柜子砸得乱七八糟，完全不能吃了。
唐浩初最近这两天因为练习赛车而没顾得上吃甜食，好不容易轮到明天上午休息，特地买了一堆甜食准备明早在家吃，现在全都毁了，简直比丢钱更伤心。眼下又有人搂着哄，就觉得特别特别委屈，继续说“小偷把我的点心全弄坏了，柜子还差点碰到了我的手，两只手腕都有点酸……”
手腕完全是因为练习赛车才酸的，但唐浩初本能地没在唐锋南面前提赛车的事，这也并不妨碍他倾诉委屈。
唐锋南心疼地轻拍着他的背哄“没事了，我明天帮你买更多的甜点。”
拍完又安慰性地摸了摸他的小脸，最后帮他按摩手腕。唐浩初感觉带着薄茧的指尖轻抚过自己的脸，——那只手明明有强大的力量，却因为充满了珍惜而无比温柔，比棉花还轻。
按摩手腕的时候自然使了点力，沿着骨骼一点点揉捏，唐浩初被捏得特别舒服，甚至忘了甜点被毁的忧伤，小小的哼唧出声，像个浑身长着绒毛的软乎乎的小动物，把自己朝唐锋南怀里拱了拱。
他一向喜欢糖衣炮弹，真正哄起来其实特别好哄，才揉了没一会儿，竟然已经在唐锋南的怀里睡着了。
白天在赛道上练习了整整一天，晚上又经历了盗贼事件，唐浩初是真的累到了，呼吸声缓慢又绵长。隐约感觉到似乎有人把他抱起来放回床上，给他用热毛巾擦了脸，又脱掉了外套。
外套脱下来的时候有点冷，但对方怀里十分暖，就像暖暖的火炉。系统有关‘精神衰弱’的惩罚已经随着他手臂的恢复取消了，身体和心情都变得非常好，所以唐浩初这一觉睡得十分安稳，醒来时只觉得神清气爽，不由舒服地伸了个懒腰。
下一刻才意识到唐锋南就睡在自己身边，先是愣了两秒，然后对着唐锋南的睡脸看了一小会儿。唐锋南很安稳地睡着，原本凌厉的眉眼在闭着的时候柔和了几分，同时添了几分英俊。
他们在一起生活那么多年，经常同床而枕，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但想起数日前的那个吻，唐浩初又莫名觉得有点怪。转头看窗帘紧紧关着，分不清外边是明是暗，但大脑里的时钟告诉他现在已经将近十点了，记得唐锋南向来是早上七点起来准时起来锻炼，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在睡。
唐浩初就这么胡乱想了一会儿，打算轻手轻脚地下床。他像小蜗牛一样缓缓挪，一点一点挪出被子边缘，然后出了被窝，直起身，想越过唐锋南爬过去。
可惜爬了一半就感觉到唐锋南动了动，不由停下来，看对方是否被他弄醒了。这一停，竟被对方伸出手一把拉回到被子里。
唐浩初不由小小地喊了一声小舅舅，而唐锋南半睁着眼睛看着他，眼神有些迷糊，像还没睡醒似的。——反正神色和平时不一样，眼睛明明看着他又似乎没看到他，也不对他的唤声做任何回应，片刻后把被子一拉一裹，闭上眼睛继续睡了。
这一拉一裹，却将唐浩初整个人结结实实地扣进臂弯里，唐浩初立即挣了挣，又唤了一声小舅舅。
唐锋南重新睁开眼，依旧是那种看着他却又像没看他的迷蒙眼神，甚至带着难得一见的无辜和茫然。
唐浩初近距离望着眼前这张和霍彪及郑锐霖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心头一动，轻轻道“我睡好了，要起来了。时间不早了，你是不是也该起了？”
过了好一会儿，唐锋南才终于开口，也许是因为还没睡醒的缘故，声音哑得厉害，“天还没亮，你继续睡，哪也不许去。”
已经睡饱了的唐浩初自然不愿意再睡了，唐锋南干脆把整个人都拉进怀里，像巨龙抱住他的珍宝一样紧紧抱着。唐浩初第三次唤他“小舅舅，天已经亮了……”
唐锋南的嗓子依旧哑得不像话，“……宝宝乖，让我抱一会儿。”
唐浩初终于发现了不对。唐锋南的呼吸声不对，整体状态不对，身上的体温也不对，温度明显比他的高很多。
他上个世界就是医生，抬手摸了摸对方的额头，迅速就判断出对方绝对是发烧了。记得床头柜里就有温度计，忙推开唐锋南，急急找出来给他测一下。
对方竟轻易就被推开了，唐浩初忍不住皱起眉，很快看见测量的结果显示为三十九度八。
这对成年人来说是非常可怕的高温了，他终于知道唐锋南没能在七点起来锻炼以及眼神迷糊的原因，显然是烧到迷糊了。楼下的林令很快得知到这个消息，顿时有点慌。——他知道唐锋南之前差点发展成胃穿孔的事，也知道这些日子唐锋南都是怎么过的，生怕他会突发什么其它炎症，急急打电话叫了医生。
在唐浩初的记忆里，唐锋南是从来没生过病的，更不要提发烧感冒了，这次发烧却不烧则已，一烧惊人，医生赶来的时候，体温甚至跑到了四十度。医生迅速开始做基本检查，见医护人员围着唐锋南忙来忙去，自己也帮不上什么，唐浩初便出了房间，和林令一起等在门外。
等了不知多久才终于看到医生出来，听医生提到了着凉胃炎饮食不规律等一堆问题，但基本排除了重病的可能，病人也已经昏睡过去，才略略放了心。透过门缝又看了唐锋南一眼，决定下午照常去赛车俱乐部练一会儿车，便跟林令打了声招呼，说晚一点再来。
嘴上说得轻松，唐浩初却在刚走出大门的时候又走了回去。仿佛有什么无形中有什么东西，在隐隐牵着他的心，让他根本放不下心。
“小少爷怎么又过来了？”守在卧室门口的林令见唐浩初折返回来，不由问道“是忘带什么东西了吗？”
唐浩初摇摇头，“我怕小舅舅睡不好，还是再守他一会儿。”
林令点了下头，没说什么，却在唐浩初将要抬脚迈入卧室的时候突然开口道“其实老板现在还好，因为已经熬习惯了。当初你刚刚离家出走的那会儿，他才最睡不好，而且整夜整夜地抽烟，也不知道那些日子是怎么过来的。”
声音很低，低到不像是说给唐浩初听的，而像是在自言自语，却让唐浩初心头一颤，脚步都顿了顿。
最终还是踏进卧室，轻轻关上房门。唐锋南闭着眼躺在床上，呼吸有些沉重和短促，看上去的确是睡着了，但显然睡得不舒服，眉头紧紧皱着，面容带着明显的疲惫。唐浩初缓缓坐到床边，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依然很烫，温度并没降下来。又看他嘴唇干燥又苍白，想拿水来帮他在唇上蘸点水。
刚要起身，却发觉唐锋南似乎动了动，接着有什么抓住了他的手，听到对方声音低哑的唤“宝宝。”
唐浩初知道唐锋南的睡眠非常浅，没想到他连发高烧的时候也睡不安，轻声问“你渴不渴，我去给你倒点水好不好？”
“……渴。”
唐浩初听了，立刻就要起身给他倒水，却被唐锋南用力抓着，不让他走。唐浩初语带疑惑的道“小舅舅？”
唐锋南的手热得像火，“不要叫我小舅舅，叫我的名字。”
于是唐浩初改口“唐锋南。”
“嗯，”唐锋南的脑子是真的很晕，昏沉沉的乱成一团，手也没有什么力气，却拼命拉着唐浩初，“宝宝不要走。”
唐浩初耐心的说“你不是渴了吗，我去帮你倒水啊。”
唐锋南还是抱着少年不松手，灼热的呼吸就洒少年耳畔，“渴也不许走，”他的体温滚烫，呼吸滚烫，声音也是烫的，哑着嗓子一句句唤“……浩浩，宝宝，宝贝。”
声音似乎能烫到耳膜，唐浩初想要出声回应他，却见他痛苦又隐忍地皱紧眉，“你为什么要走？”
唐浩初才这下觉得唐锋南是真的烧糊涂了，“我没有走啊，我就在这里。”
发烧的人却固执地抓着他的手腕，紧得好像再也不放开，突然说“你嫌我太□□，我会改的。”
“你嫌我总管着你，我也可以改。”
“你不喜欢的，我都改。”
唐浩初微怔地看着死死抓着他的男人，看他堪称低声下气的样子，声音低到仿佛带着请求，最后低声重复“你哪里也不许去。”
唐浩初自然不和烧糊涂的人计较，只管答应说“嗯，我哪也不会去。”
唐锋南安静下来，许久不再说话，久到唐浩初几乎以为他就这样抱着他睡着了。但他很快就有了动作，不再像之前那样扣着他的手腕，而是沿着手腕往上摸。热气再次喷洒在耳边，声音听起来像着了魔，“宝宝乖，不怕，让我亲亲你。”
说完竟如兽类般咬住唐浩初的脖颈，仿佛捕猎者叼住它的猎物，然后侧着头看他的下巴和半个侧脸。
就算是从这个角度看过去，少年也依然这般好看。这好看不单是指外貌，是从性格气质等各方各面。而不管是哪一面，他都是他最喜欢的那个，独一无二。
被咬住的唐浩初茫然地试图转过头，却见唐锋南松开口向前倾身，眼神深沉得可怕，仿佛藏着能把人吞没的旋涡。接着感到腰部猛然悬空，同时被唐锋南按住肩膀，一阵天旋地转后，被唐锋南紧压着摔在了床上。

第106章 撒娇的小作精
两人交叠着摔在一起，唐浩初抬眸便看见唐锋南放大的脸。唐锋南也定定望着他，然后沉声道“宝宝乖，张开嘴。”
唐浩初下意识把嘴张开，竟被一口吻住了。男人先用舌尖在上颚上描摹一遍，再深入口腔，最后舌面交裹在一起重重**，重到有种濒死般纵情的愉悦。
直至唐浩初被亲得快喘不过气，唐锋南才放开他，大手缓缓地摩挲着少年的眼尾，道“宝宝真乖。”
嗓音依然因为高烧而异常沙哑，顿了一会儿又道“宝宝怎么这么乖？”
这语气实在有点奇怪，——明明刚才还是夸奖的口吻，现在却带了明显的埋怨责怪，像是在怪他不该这么乖。
因为他这样乖，他就会忍不住想要占有更多，就会按捺不住心里的**和渴求，压制不了藏在内心的那头贪婪的猛兽。
于是唐锋南重新吻住唐浩初的唇，唇舌的动作明明很深很重，手掌抚摸的力度却轻得不得了，像怕碰坏了什么一样。其实唐锋南的神志非常清醒，——当年中枪受伤失血过多，耽搁了许久才就医，取子弹的时候唐锋南依然能凭借意志力始终保持清醒，如今只不过是发烧，尽管温度的确很高，大脑的确晕得厉害，尽管他差不多有十几年都没像现在这样发高烧了，但仅仅一个高烧就烧糊涂了，对别人来说正常，对他来说根本不可能。
然而唐锋南最后还是糊涂了。——发烧没影响他的神志，却影响了他的自制力，他竟说不清楚一切是怎么发展到最后一步的，只知道心爱的宝贝一直在他身下没有挣动，而他有意放任了心底的野兽，一旦开始便无法自拔。
一次之后甚至又来了一次，唐锋南活了三十几年才真正体会到什么是极乐，身体疲累得想要睡去，和身体相反的是精神，感觉精神很久很久都没这样好过，也很久很久没像现在这样搂着心爱的少年，高烧似乎都因此而退了，胃痛也全部消失了。他像哄小孩子般小心翼翼地抱着怀里的宝贝，轻轻抚摸他汗湿的发，又用温柔的亲吻安抚他余韵后的细微颤抖，让他慢慢平息下来。
唐浩初同样好久没像现在这样被唐锋南搂着睡了，习惯是非常可怕的事，离开唐锋南的这一年多，虽然自己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但晚上睡觉难免睡不踏实，睡眠似乎自动变浅了，没法像以前那样睡得那么安心，如今在疲累之下，闭上眼不知不觉就被唐锋南拍哄着睡了。
唐锋南一只手轻拍少年的后背，另一只手还以十指紧扣的方式紧扣着他的手，只觉得纤白的手指在他手掌的映衬下显得细弱又惹人疼。外面的阳光正在慢慢西移，在没开灯的逐渐变暗的房间里，唐锋南望着少年的眼眸却亮得惊人，抱着对方的姿势仿佛要把他揉在怀里，一辈子也不会松手。
时间已经将近五点，佣人做好了晚饭，都是一些清淡滋补的东西，还按照医生之前交代的话做了养胃的汤。于是林令敲门问要不要把晚饭送过来，进来就见唐锋南半倚着靠在床头上，精神看起来竟意外的好，还隐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餍足，和之前发烧生病的样子大相径庭，仿佛病突然好了一样。而唐浩初趴在他胸口，被褥拉得很高，只露出小半个侧脸和软软的头发。
林令还没开口，唐锋南便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立即不出声了，然后偷偷瞟了一眼唐浩初露在被子外面的那一点侧脸。少年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而且睡得很香很沉，脸颊红扑扑的，连眼尾也隐隐透着红。
过来陪护病人的小少爷睡了，身为病人的南爷倒醒着，还一副神清气爽的模样，实在有点奇怪。林令心里这样想着，忍不住又朝唐浩初那边多看了一眼，却在抬眼的时候对上了唐锋南的视线。
目光里带着明显的警告，还藏着森冷的杀意，——那是已渗入骨血里的一种生物本能，谁敢窥视或觊觎他的珍宝，他会毫不犹豫地咬断对方的咽喉。
林令忙不敢乱看了，只用嘴型向唐锋南询问了晚饭的事，唐锋南摇摇头，压低声音让他拿杯温牛奶来。
常年跟在唐锋南身边的几个亲信人人都必备的一项技能不是舞刀弄枪筹谋划策，而是冲牛奶，——早在小少爷还是一个不及人腿高的小豆丁的时候，唐锋南就经常把他带在身边，几个亲信全都给他冲过牛奶。
林令手脚麻利地弄好牛奶，将其放在唐锋南触手可及的床头柜上，听唐锋南低声吩咐道“晚饭不吃了，让厨房准备点容易消化的宵夜。”
林令点点头，轻手轻脚地退出了房间，关好了房门。唐锋南把唐浩初身上的被子往下拉了拉，轻轻将人捞出来一点，"宝宝还好吗？喝点牛奶再睡，嗯？”
唐浩初皱着眉，似醒非醒地嗯了一声，唐锋南含住牛奶，一口一口哺喂给他。体力消耗太大，唐浩初连吞咽都懒得咽，只喝了几口就不再喝了，唐锋南放下杯子，轻拍着他的背，把他重新哄睡了，然后搂着他也睡了一会儿。
宵夜在十点之前就备好了，林令估不准主子到底会不会起来吃，让厨房那边先热着，并做好十一点再做一次的准备。
果然，唐浩初一直睡到十一点才醒，醒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是干净清爽的，衣服也换过了，唐锋南就守在他身边，轻声问“宝宝醒了？饿不饿？起来吃点东西好不好？”
唐浩初刚刚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脑子还有点不清楚，仰头看向唐锋南，下意识点点头。唐锋南伸手就要抱他，他也乖乖地让抱了，先被抱到卫生间洗了个脸，又被抱到离床不远的小餐桌边，就像他没长脚一样，连一步路都不舍得让他下来走。
椅子上已经放好了小垫子，松松软软的很舒服，佣人把饭菜也送过来了，虽然都是些清淡的东西，依旧做得色香味俱全。唐浩初还在想刚才做的梦，一直没有说话，而唐锋南看他一直不说话，本就忐忑不安的心情更不安了，只管勤勤恳恳地给他张罗吃的，一个多余的音也不敢发，连大气都不敢喘，仿佛声音稍微大点就把眼前的少年吹走了。
回过神来的唐浩初也感觉到了唐锋南的紧张不安，但他没打算哄他，——他自己迈出的步子都有些大，哪还有心思管他的感受，光是自己都要留点时间缓一缓。
吃完东西，三更半夜这个点也不好出去练车或者闲逛，唐浩初只能重新回床上补眠。唐锋南之前是觉得他没有长脚，现在估计觉得他连手也没长，擦嘴擦手都不让他做，忙前忙后的样子简直像个贤惠的小妻子。
唐浩初因自己的想象而摇摇头，——不管贤惠还是妻子，这两个词按在唐锋南身上都会让人觉得毛骨悚然。偏偏唐锋南还边铺被子边对他说“夜里会冷，所以我给你加了条小薄被，你摸摸看，特别轻软。”
唐浩初忍不住说“嗯，很贤惠。”
见少年总算说话了，唐锋南心里暗暗松了口气，故意用玩笑的语气说“那有没有奖励？”
唐浩初摇摇头，“没有。”
嘴上说没有，却伸出手握了握唐锋南的手。唐锋南的身体顿时紧绷起来，反手攥住那只手就不放开了，恨不得把它归为己有，再把手上每一寸皮肤都亲吻一遍。
两人就以十指相扣的姿态躺下来补眠，但唐浩初觉得有点怪，最终把手拽了回来。唐锋南显然有些失落，垂头丧气的样子在唐浩初看来就像一只大狗，忍不住摸摸他的头，鬼使神差的道“给我点时间。”
唐锋南的眸色瞬间就亮了，说是补眠，一双眼睛却盯着唐浩初完全没有合上的意思，只管抱着人眼巴巴地看，生怕睡醒之后人就消失不见了。
于是唐浩初闭上眼依然能清楚感觉到唐锋南的视线，忍不住重新睁开眼。唐锋南忙掩饰性的把目光移走，唐浩初却没有配合着假装没看见，直接问“你怎么不睡？你病都好了吗？”
“好了，”唐锋南拿起唐浩初的手去摸自己的额头，“你摸摸，已经不热了。”
其实摸起来还是很热，但的确比之前的温度好一点。唐浩初道“我之前做了一个梦。
“梦到我了吗？”
唐浩初犹豫了片刻，“嗯。”
事实上他梦到的是上个世界的郑锐霖，但他如今越发觉得不仅是相貌，唐锋南的性格也和郑锐霖越来越像。
“真的？！”
唐锋南的语气带着明显的激动和高兴，似乎仅仅是出现在唐浩初的梦里就能让他觉得欣喜，不管梦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这没出息的样子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会大跌眼镜，想着那些人惊讶的样子，唐浩初说“这有什么好高兴的，你也算是堂堂大人物，太没出息了。”
唐锋南想也不想就说“有你就够了，不要出息。”
唐浩初不跟唐锋南讲话了。
因为觉得自己似乎越陷越深了。
唐锋南半天都等不到他讲话，“怎么不理我？你嫌弃我了吗？”
又等了一会，还是等不到唐浩初讲话，开始半真半假的卖委屈“我知道你嫌弃我，不喜欢我，也不喜欢和我说话，连对那个江柯都……”
唐浩初突然说“其实我很喜欢你。”
唐锋南一下子愣了，手都微微颤了颤，片刻后才‘嗯’了一声。
这个嗯实在有点意味不明，唐浩初忍不住问“你就只回个嗯？”
唐锋南重新摸到唐浩初的手，一点点握紧，迟疑了几秒才鼓足勇气直直望着他道“我，我也喜欢你。”
虽然他以前也说过不知多少次喜欢你，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认真专注到仿佛说什么宣言，一字一句又重复道“喜欢你。”
这三个字说得很用力，握着唐浩初的手也非常用力，唐浩初正想开口让他放松一点，听唐锋南语带小心的又问“可以吗？”
唐浩初有点无语，不由鄙视性地瞪了唐锋南一眼，“这种废话还要问吗？”
唐锋南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手上的颤抖更明显了，有些结巴的道“不、不止喜欢，也、也可以吗？”
唐浩初莫名间跟着唐锋南一起结巴起来，“可、可以。”
唐锋南紧紧盯着唐锋南的双眼，先将丝丝压抑的心意传递给他，才一字一句道“我爱你……我爱你，宝贝。”
你甚至想象不到我究竟多爱你。

第107章 撒娇的小作精
这回是唐浩初愣了愣，甚至连手也微微颤了颤，而且和唐锋南一样没有说话，只‘嗯’了一声。
于是轮到唐锋南问唐浩初这句话了“你就只回一个嗯吗？”
但相比于唐浩初之前的理直气壮，唐锋南的语气是暗含不安的，尽管他有努力掩藏，唐浩初还是察觉到了。
——不过是单纯的表达心意而已，并没有要唐浩初答应或者许诺什么，却因为害怕连爱对方的资格都不被允许而不安到这种地步，连周围的气氛都跟着紧张起来。
感情的事比学习的事更难理解，唐浩初在学习上游刃有余，却至今不能完全理解感情。他记得系统跟他说这里只是由数据模拟的重生世界，让他只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不要付诸任何感情，可无论是现实还是虚拟，无论眼前的男人是数据还是脱离数据之外的其他东西，他都不能对他视而不见。他是唯一一个不管他做了什么都会全心全意相信喜爱他的人，唯一一个不用他刻意争取也会无条件宠爱他的人，他怀揣着的这份深情足以抵过其它所有因素和一切不如意。
他无法不作出回应。
那些不如意的事情也不是这个男人的问题，而是他自己的问题。虽然他不能完全理解感情，但他应该试着理解这个男人。
唐浩初朝唐锋南那里拱了拱，换了个更舒服的躺姿，不答反问“那你想要我说什么？让我现在就答应和你在一起吗？”
对于唐锋南来说，这种事只敢在梦中发生，一想到能和心爱的少年在一起，立刻激动到不能自持，脖子都有点发红，但下一刻就急急摇头否认，“不、不是。”
他看过那么多人和事，经历过那么多冷和暖，知道凡事都要慢慢来，更不相信天下掉馅饼的事，如今没被少年反感已经觉得满足了，不敢奢求更多。
唐浩初又问“那是想让我夸你吗？”
唐锋南忍不住露出一点困惑，“夸我什么？”
“夸你有眼光啊，”唐浩初扬了扬小脑袋，“我那么好看，又那么聪明那么厉害，你会喜欢我是正常的。”
他故意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话，将之前紧张和僵硬的气氛完全缓解了，唐锋南甚至忍不住勾起唇角笑了笑，惹得少年不满地挑起小眉毛，道“喂，你笑什么，我难道不好看吗？”
当然好看，他在他心里一直都是最好看的，唐锋南立即点头，非常认真的说“好看，特别好看。”
床头灯还开着，从唐锋南的视角，可以看见床头灯的暖黄色光线轻柔地洒在少年的侧脸上，连睫毛都像被镀上一层惑人的暖金，唇瓣依然有点红肿，显得红润动人，眼尾也依然带着红，此刻挑眉看他，竟有种致命的风流。
唐锋南突然想起来少年小时候，刚学画画没多久就摸索着画肖像，他那日一回家，便看到小家伙兴冲冲地举着刚画的自画像给他看，还一脸认真地说自己第一次画肖像，要找最好看的人来画，觉得全家属他自己最好看，所以画了自画像。
少年那时候的模样已经无可挑剔，精致像画里八音盒上的瓷娃娃，但更多的一面是娇纵可爱，如今长大成年了，不知不觉多了风流迷人另一面。
美人多面，每一面都绝世无双。
爱听夸奖的唐浩初看了看唐锋南，也投桃报李的回夸了一句“你长得也很好看。”
唐锋南下意识问“哪里好看？”
唐浩初伸出手，摸到了他的眉毛和眼尾，“眉毛好看，眼睛好看，”又摸到鼻子和嘴巴“鼻子好看，嘴巴也好看，”最后总结“……嗯，哪里都好看。”
表面上煞有介事，但这话一听就不走心。唐锋南曾听过那么多恭维，不知有多少想和他攀上关系的人凑过来说他好话，从未听过如此不走心的好话，可他听得无比高兴，少年的声音落进他的耳朵，便立刻流进他心里，一下子将他空荡荡的心都填满了。希望能再听一次，一次复一次，听一万遍，听一辈子。
唐锋南伸出手，也想摸一摸唐浩初的眉毛和眼尾。手已经不受控制的伸出去，却又在唐浩初抬头的时候止住动作，装作若无其事的微微扭过头。
——因为他不想也不敢让他看到自己脸上浓烈到可怕的痴迷。
手也转走了，掩饰性地转向了枕头下面，“我有东西给你。”
唐浩初有点好奇“什么东西？”
唐锋南从枕头下拿出了一小袋糖，是唐浩初最喜欢的那种，他在第一个世界里用的微信头像就是这种糖。
唐浩初显然很意外“你怎么会藏着糖？”
他不知道他离家出走的这一年半，唐锋南养成了随身带糖的习惯，口袋里装着，枕头边也放着。摸一摸口袋里的糖，自欺欺人地想着小孩还在他身边，或者小孩某一日突然出现，问他要糖吃。唐浩初小的时候，他总因为怕他吃糖多了不好而不给他吃，如今却连给他糖的机会都没有了。
唐锋南拿出一颗糖，仔仔细细剥开糖纸，递给唐浩初。唐浩初也不用手接，扬起脖子直接用嘴巴衔，唇瓣撞到了唐锋南的手也不管，然后开心地嚼着糖，精致的小脸露出甜甜的笑，嗓音也甜甜的“我最喜欢这种糖了。”
唐锋南看了看少年方才用嘴碰过的地方，又看了看袋子里的糖，各色糖纸堆在一起，在灯下折射着绚烂的光。他一向是不喜欢甜的，但不知为什么，突然也想吃糖了。
可能是心里觉得甜，嘴巴也要跟着甜一甜。
想到这里又剥了一颗，却不料唐浩初那边已经迅速把他那颗吃完了，理所当然地认为唐锋南是剥给他吃的，正眼巴巴等着呢，竟看到唐锋南自己吃了。
下意识就要去抢，于是唐锋南还没来及尝到甜味，就碰到了比糖更甜的唇。唇舌本身就柔软香甜，刚刚又吃过了糖，简直甜上加甜，唐锋南整个人都愣了。
唐浩初趁唐锋南愣的时候成功把糖抢走，这次没有直接嚼碎咽掉，而是含着慢慢吃，粉嫩的腮帮子都鼓起一个不大不小的球，十分可爱。
唐锋南从怔愣中缓过神，第一反应就是对着那蜜糖般的小嘴回吻过去，唐浩初却在他凑近后立刻用手捂住嘴巴，一副唯恐对方把糖抢走的小气样子，最后干脆把脑袋埋进唐锋南怀里，说“我困了要睡了。”
声音因为含着糖而瓮声瓮气的，除此之外哪有困意，唐锋南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脑袋“没良心的小坏蛋。”
“就是没良心，”小少爷特别恃宠生娇，“你能拿我怎么样？”
不过他在唐锋南怀里趴着趴着倒是真困了，吃完糖没多久，就像缩在窝里不肯冒头的雏鸟一样睡了。唐锋南没有睡，在关了灯的黑暗中，静静看着他的侧脸，缓缓吁了一口气。隔着睡衣，少年纤韧柔软的身体温热蔓延，透过皮肤直达他心里，让他觉得嘴里是甜的，心里是甜的，空气都是甜的。
第二天林令明显见到唐锋南的心情很好，甚至到了阳光普照的地步，和之前的阴郁骇人简直截然相反，心里想着到底还是小少爷厉害，一回来就让南爷变了个样，连身体瞧着都好了。
小少爷似乎也有点变化，感觉更惹人注目了，让人一看就移不开目光。林令记得小少爷当年离家出走的时候距离现在隔了足足一年多快两年，如今他个子拔高了，人也成年了，完全长开后的眉眼比小时候更好看，前段时间主子吩咐他把小少爷身边接触过的人都查一遍，查到的资料显示明着暗着喜欢小少爷的男男女女都有不少。
想着自己也算是看着小少爷长大的，竟然错过了他的成年，林令还莫名有点感慨。不过要让林令说，他们小少爷吸引人喜欢的并不是相貌，也与气质性格有关，用个夸张的说法就是有些人可能天生就带荷尔蒙，不自觉就吸引人注目。凭心而论，就算是脱离开上下级关系，林令也会不自觉就听唐浩初的吩咐，心里还油然生出一种能为他服务我真是太荣幸了的感觉，十分邪门。
负责教唐浩初的教练钱涛对此最有发言权。
记得最开始的时候钱涛还暗自后悔自己不该为了钱给唐浩初这种好高骛远的富二代做教练，对唐浩初的态度也不怎么好，如今却对唐浩初恭敬的不能再恭敬，堪称讨好。其他几个经常和唐浩初在同一个场子上练车的车手也经历了这样从看不顺眼到折服的过程，之前在b市的赛车成绩一直位居首位的左兴俊就是头一个。
但凡有偏执追求的人，比如追求速度的车手和追求完美的艺术家，都有一种谁也不服谁的高傲，尤其在内陆玩赛车的大多都是富二代，脾气就更傲了，左兴俊瞧着唐浩初这个新冒出来的抢他风头的车手很不顺眼，唐浩初的性格又是看上去谁也不被他放在眼里的那种，短短几天的功夫两人就发展到了单挑。
自然不是打架，是比赛车。身为俱乐部的金牌教练，钱涛对此极力制止，生怕出什么意外，但唐浩初一点也不怕，说比就比，阻止不了的钱涛只来得及跳上副驾，可过快的速度让他根本做不了什么，能在副驾上好好坐着已经不简单了。
结果如钱涛所料，唐浩初赢了，而左兴俊也如钱涛所料一般恼了。
大概是以前赢惯了，有点输不起，加上唐浩初冲过终点线之后转头看了左兴俊一下，明明是没有情绪的目光被看成了嘲讽，受到刺激的左兴俊竟在抵达终点线的时候撞向了唐浩初的车。
车体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损伤，车上的人也没事，但剧烈的碰撞导致油路受损，隐隐有漏油的现象。众所周知高热的动力会让箱内的油因急剧发热而加压，气压超过一定程度就会引发起火甚至爆炸，钱涛立即要唐浩初跟他下车，却不料唐浩初不仅没动，反而握着方向盘一个掉头，一言不发地迅速撞向了左兴俊的车。
只听砰的一声，唐浩初把左兴俊之前的行为原模原样地报复了回去，连撞的角度和位置都一模一样，甚至同样损坏了对方的油路。
车子自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么容易爆炸，但很容易起火，转眼的功夫两辆车子都冒出了白烟，窜出了火苗。左兴俊慌忙下了车，甚至称得上连滚带爬，钱涛也急急下车，回头一看唐浩初竟依旧没动，手依旧稳稳握着方向盘，然后挑起眉看着对面那辆车窜上来的火苗，嘴角轻抿出一条优雅完美的线条，勾起一个若有若无的浅笑。
钱涛便愣住了。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神色。
他也见过很多出色的人，或深沉内敛，或口若悬河，或不动声色，可少年明明不是目光锐利如芒，也不是气势逼人如刀，却让他觉得，这世间好像没有什么能敌得过他，没有什么能让他畏惧，也没有什么是他不能做到的。
唐浩初的手腕上绑了一个防护绷带，火舌窜到手腕的时候才抬脚从车上下来，同时将被燎黑了的绷带扯下来，扬臂一挥，将其随手扔了出去。
火苗小了一阵，下一刻骤然暴涨，上蹿至半空，火光映着唐浩初如玉的侧脸，吞没了那一小块还没落下来的绷带。
整块布料化为灰烬，最后被风卷走了。
钱涛的胸口突然剧烈跳起来，莫名觉得自己的心也被什么东西卷走了。
人的心理多多少少都是有些问题的，没有心理状况十全十美的人，比如在和他人交往时故意表现出和自身不同的性格或状况，比如大脑反复出现某种念头深受其扰却摆脱不掉，再比如不自觉地慕强和凌弱。可能连唐浩初自己都没有发现，他那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和时有时无的‘鬼畜’行径不知不觉吸引了一堆隐形抖，比如钱涛和左兴俊。
下个月初就是比赛的日子，这场比赛对唐浩初至关重要，所以最近几天都练车练的比较晚，唐锋南嘴上说不会再干涉他赛车，但还是忍不住担心，决定偷偷去他练习的地方看他，顺道接他回家。
天气已经热起来，即便傍晚时分，太阳也很晒，唐锋南找了个偏暗又隐蔽的地方默默望着唐浩初，没多久就注意到了钱涛。
钱涛在唐浩初面前表现的殷勤和热切实在太明显了，不注意都不行，唐浩初对待钱涛自然和对待普通人一样，疏离又客气，甚至因为察觉到了什么而非常冷淡，但他越冷淡，钱涛反而越热切，那表情甚至让唐锋南找不出一个准确的形容词，大概就是一种让人看了能起鸡皮疙瘩的贱样，说变态却又算不上。
唐锋南立刻决定给唐浩初换个教练，原因并不是觉得钱涛有什么威胁或者吃醋了，只是习惯性地想保护自家小孩不被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惦记。
唐浩初敏锐地通过异能感觉到有人在看他，扭头望去，很快和唐锋南远远看过来的视线撞上。顺势拒绝了钱涛说要一起吃饭的邀请，说“我家人来接我了。”
回去的路上，唐锋南就忍不住说起了钱涛的事。他原本打算暗中把人换掉，也有一万种暗中把人换掉的方法，却不敢再自作主张，只用平常的语气问唐浩初“那个教练是哪里人？他看你的眼神怪怪的。”
唐浩初道“我也觉得他的眼神怪怪的。”
“他显然看上你了，”唐锋南肯定的说，但语气听起来依然如常，“他有没有骚扰你？”
唐浩初摇摇头，答了句没有，然后才像突然意识到什么一样忍不住看着唐锋南问“咦，你怎么不生气呀？”
因为换成前两个世界的霍彪或者郑锐霖，知道有别人喜欢他，早就吃醋和生闷气了，记得之前面对江柯的时候，唐锋南还像充满火气的炸|药桶，如今向他表白了，反倒不生气了。唐浩初甚至听他反问“我为什么要生气？”
不知道为什么，唐浩初竟莫名有点儿小生气，“你觉得他看上我了，还没有半点反应，我都不知道你之前说的爱我是不是真的了。”
看着少年鼓起来的腮帮子，唐锋南忍不住勾起唇角，轻轻摸了摸少年的小脸很认真地说“我之所以不生气，一来是那个教练不够格让我生气，更多的是舍不得跟你生气。我的宝贝那么优秀，有人喜欢是正常的，我想要学着尊重你，相信你，尽量听从你的意愿，给你一点空间和自由。”
唐浩初眨了眨一双大眼，然后得到了温柔的亲亲。唐锋南先温柔地亲了亲他的小脸，又狠狠亲了亲他的唇瓣，“惩罚你竟然质疑我不爱你。”
又叹了一声，嗓音有点低哑“……宝宝，你都想象不到我有多爱你。
唐浩初再次眨了眨眼，没有说话。目的地很快到了，唐浩初却在这时候伸手拉住了唐锋南的手，说“你刚才亲了我。”
唐锋南顿时有些疑惑，同时不自觉地看了看唐浩初的嘴唇。大概是刚才力道稍微有点重，本就红润的唇瓣被他亲得有点红了，像花朵一样娇艳欲滴，身体立即就有点热，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听唐浩初道“你亲我了，那我也要亲你。”
不等回答，唐浩初就抬起脑袋亲上了唐锋南的唇，先是贴着他的嘴巴碰了碰，又有点生涩地学着他之前做过的样子伸出小舌头试图往口腔里探。
唐锋南整个身体都僵了，一动也不敢动，喉咙发紧，半晌才哑声道“别、别亲了。”
“为什么？”
唐锋南深呼吸一口气，试图压制躁动的**，说“这样不好。”
“哪里不好？”
唐锋南抿着嘴没有说话。——他的心脏不好，跳动的速度快到几乎要跳出胸腔，身体也不好，渴望轻易就被撩拨起来，潮水般疯狂上涌，根本压制不住。
唐浩初从男人沉重的呼吸里隐约知道究竟是哪里不好，乖乖坐好不再问了，直到唐锋南平定下来，跟他一起下了车。
下车的时候，唐锋南伸手牵住了唐浩初的手。好像还当他是那种几岁大的小宝宝，要牵着大人的手才能好好走路，牵得紧紧的，永远都不会放开一样。继而突然在他耳边低低回答了刚才‘那里不好’的问话“是你不好。害得我这样迷恋你，恨不得把你藏起来，谁也看不到。”
明明是自私的话，唐浩初却莫名觉得心口一甜。
原来谈恋爱那么甜啊，和糖一样。

第108章 撒娇的小作精
今天的晚餐很丰盛，当然，对唐浩初来说更重要的是有饭后甜点和凉奶茶，饭还没吃完，眼睛就盯着甜点看了。
甜点是泡芙，里面包了他喜欢的奶油，咬下去，奶油一不小心就飙出来，落在脸颊和眼尾上，连手背都沾了一点。
唐浩初不由愣了愣，唐锋南随即低下头，亲了亲他的眼尾，把他眼尾上的奶油**走了。唐浩初乖乖地没有动，还一脸天真地把手也伸过去，“这里也有。”
脸颊和唇角也同样有，于是唐浩初泡芙没吃到，反而差点被人吃了，被吻得气喘吁吁的。唐锋南将他搂进怀里，结实有力的手臂明明蕴藏着巨大的力量，搂抱的姿态却又轻又温柔。唐浩初的头被迫埋入唐锋南胸前，耳边能听到男人又快又重的心跳，甚至能隔着单薄的衣服感觉到他炙热的体温。
突然觉得自己的身上也很热，想喝凉奶茶降降温，又惦记着吃泡芙，忍不住挣动着要从唐锋南怀里出来。可唐锋南不松手，哑声道：“宝宝乖，再让我抱一会儿。”
这个安静的拥抱持续了很久，唐锋南才把唐浩初缓缓放开。唐浩初随即便拿起凉奶茶喝了一大口，然后重新捏起泡芙，怕奶油再跑出来而吃得小心翼翼，模样也十分专注。
唐锋南看着他的眼神同样专注，仿佛长辈看着小辈般宠溺宽容，又是一个男人看着情人的深情和温柔。
相对于时刻都能发情的霍彪和郑锐霖，唐锋南似乎克制的多，除了高烧生病那日的失控之外再也没进行更深入的亲热，最多只到亲吻为止，晚上也只是像以前那样拍着唐浩初睡，再在小脸上印一个晚安吻，让唐浩初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
唐浩初今晚喝了足足两杯奶茶，水喝多了的结果就是半夜做了个找厕所的梦，然后在找不到的焦急中醒过来。
他一动，唐锋南立刻就跟着醒了，嗓子还带着沙哑的困意，但声音清晰分明，“宝宝怎么了？”
唐浩初一边揉着眼睛一边坐起来，“我要上厕所。”
唐锋南抬手开了灯，双脚已经下床套上了拖鞋，然后将唐浩初直接抱起来，一路送到卫生间门口。
放完水，唐浩初立刻觉得舒服了，正要走回床上去，却被唐锋南再次抱起来。
之前急着上厕所，被抱着去也就罢了，回来也抱着，这样被唐锋南时时刻刻抱下去，唐浩初怀疑自己有朝一日恐怕会修炼成仙，因为脚都不沾地气。
夏天容易缺水和口渴，待唐浩初坐回床上，唐锋南又给他倒了一点温水，也不用他拿，直接送到他嘴边。
说实话，这种服侍对唐浩初来说是很正常的，早在第一个世界的时候，他就习惯了被霍彪伺候和照顾，习惯了众星捧月和万千宠爱，习惯了一切好东西都有人送到身边，却看不到别人对他的真心。
但偏偏在今天，唐锋南给他喂完水，又弯下腰摸摸他的脚是否在热天也手足发凉的时候，唐浩初无意中瞥见唐锋南头上几根明显的白头发，突然像开窍了一样，看到了对方的真心。
身为脑域异能者，唐浩初只会做正确和有效的事，不会做无用的傻事，而把真心交出去的人最傻，傻的像明知是泥潭还要踩下去的蠢蛋，像明知是火还要扑上去的飞蛾，像唐浩初在第一个世界里看过的电影剧本，主角一世英名，却因为渴望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活过来而一夜华发，造孽无数。
但此刻他觉得偶尔做点傻事也很好。比如故意把脚收回去不给唐锋南碰，故意唤一声对方如今不喜欢听的‘小舅舅’，又在对方皱起眉的时候主动扑进对方怀里。又比如依偎在一起说一些没营养的废话，不学习也不思考，堪称虚度光阴，却虚度的这样安心。
唐锋南把主动依偎过来的宝贝抱了个满怀，连带着一颗心也满满的，问：“选拔赛要我去吗？”
F3是晋级F1的最后一步，算是F1的初级版本，动力不如F1强，商业味道也不如F1浓，但比赛标准一样严苛，正式比赛之前还有个选拔赛。唐浩初摇摇头，道：“不用，”他知道唐锋南下周一要回港岛，“正式比赛的时候你再去。”
唐锋南完全是因为唐浩初才待在内陆，虽然许多生意也跟着转到了内陆，但港岛还是有很多事情要他亲自处理，差不多每隔十天要回去一次。
其实唐浩初已经决定比完赛就跟唐锋南一起回港岛，但他想要等赢得比赛的时候再跟唐锋南说。他还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在选拔赛上取得理想的成绩，——选拔赛的制度很残酷，整个华北区域有那么多车队和参赛选手，只有一名车手才能获得参赛资格，其它各区域的选拔同样如此。
“真的不要我去吗？”
“真的不要。”唐浩初再次摇头，顿了一下，用有点撒娇的语气道：“你给我点钱改装车子就好了。”
工欲善其事必利其器，赛车最重要的除了车手，就是车了，光一个发动机就价值不菲。其实唐浩初不至于没钱，但他想要唐锋南安心，——给他花钱就是唐锋南获得安心的途径之一。
在唐锋南看来，小孩花他的钱简直是天经地义，小孩之前离家出走，宁愿找江柯借钱也不找他拿钱的事至今是他心里的一根刺。他没有江柯年轻，也没有江柯有活力和冲劲，唯一比对方强的就是有钱，若唐浩初不用他的钱，就更没有安全感了。
像是早就准备好了似的，唐锋南立刻伸手从床头柜里拿出了两张卡，递给唐浩初道：“乖，密码是你的生日。”
唐浩初接过来，唐锋南宠溺又满足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唐浩初顺势用脸颊在唐锋南的手背上蹭了蹭，哼哼道：“你只许给我钱，不许这样阔绰地随便给其他人钱，不然我就把对你的喜欢降下来一大截。”
唐锋南笑起来，“我的一切都是你的，除了你，我还能给谁？”
“我可听过很多坊间关于你的流言，”唐浩初把之前从安森及其朋友那里听过的话学了一遍，“比如你心里有个暗恋的人，可惜多年前在帮派斗争中死了，你至今都想着他，再比如你养了很多情人，男的女的都有，甚至有人为了你寻死觅活……”
唐锋南听到这话的反应和唐浩初当年听到时的反应一样，只觉得啼笑皆非，“养你这一个我都顾不过来，哪有功夫养其他的？我的心早就被你填满了，从来就没有一丝余地去想别人。”
唐浩初得意地挑了挑小眉毛。
唐锋南最喜欢看他这副骄纵肆意又神采飞扬的模样，忍不住在他红嘟嘟的嘴巴上亲了一下。然后再次伸向床头柜，从里面拿出一个丝绒小盒子。
是之前一直没有送出去的生日礼物，专门为唐浩初定制的手表。唐锋南对唐浩初的喜好还是很了解的，唐浩初一看就觉得喜欢，表示要戴上试试。
唐锋南亲手帮他戴上，动作小心又仔细，仿佛在做什么仪式，与此同时，神色专注又严肃，仿佛戴上的不是表链，而是一条锁链。
最好从此以后都把他紧紧锁住，永远不放开。
唐锋南带着不放心坐上了回港岛的飞机，唐浩初则带着信心踏上了选拔赛的道路。
选拔赛要一连比三场，最终以总积分排在第一位的车手晋级，所以三场比赛一场都不能疏忽。时隔多年重新站上正式的赛场，唐浩初的心情自然有点感慨，发车线离观众席很近，他可以清楚感受到观众们热切的眼神和呼喊。
当然，这眼神和呼喊都是给他们支持的车队或车手的，——几乎所有车手都为了赚钱而参加过各种大大小小的锦标赛和商业联赛，还有些车队为了盈利而刻意营销和包装自己旗下的车手，推广出颇高的知名度，像唐浩初这样不为名也不为利，单纯只为了f1夺冠的车手几乎没有。
没人会将注意力放在名不见经传的人上，而观众眼里，唐浩初就是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对于没听过的新车手，顶多只议论一下，就算觉得新奇，那一开始的新奇短短两分钟后也消失无踪了。
赛车界有个专业用语叫‘暖胎圈’，是指所有车手都可以先在赛道上跑一圈，跑完后再回到对应的发车线上待命。暖胎圈意味着比赛即将开始，不只是赛场上的车手，连观众席上的气氛都变得有些凝重。只有唐浩初一点也不急，慢悠悠地开在最后面，以懒洋洋的姿态不紧不慢地将这一圈跑完，相比于想抓紧时间再多跑一圈以求能更好地熟悉赛道的其他车手，简直跟在赛道上散步一样。
在观众们看来，就觉得这慢悠悠的行为和赛车这项运动十分不符，加上车手们全戴着头盔，看不到唐浩初的相貌，忍不住发出阵阵嘈杂的议论，内容几乎全是不满和嘲笑。
“这个新车手怎么回事，头盔里面不会是个老年人吧？
“真是笑死人了，他以为他在开拖拉机吗？”
“你看他那个畏手畏脚的样子，这种人也能来参加比赛？这可是F3选拔赛，标准降到那么低了吗？”
……
却不知唐浩初表面上不紧不慢，大脑一刻却动的飞快，他已经利用这一圈将整条赛道的所有情况都熟记和分析的一清二楚，回到发车位线之后，大脑依旧保持着高速运转的状态，始终没有停。
这条赛道看上去似乎很难，但经过唐浩初的分析，并没有发现难度。暖胎圈结束了，全部赛车都在发车位准备就绪，工作人员确定可以开始比赛，红灯随即亮起来。
车手们都听过一句话，叫‘起跑起的好，后面没烦恼’，起跑虽然不等于获得最后的胜利，但对比赛的影响很大，所以红灯亮起的那一瞬，所有车手的心都紧绷了。
五盏红灯全灭，就在灭的同时，唐浩初飞一般地冲了出去。
他手下没有一秒的含糊，大脑里的时间甚至比正常的钟表还精准，一瞬间的反应让他凭借出色的起跑一下子就超了前面四辆车，也把现场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重新拉回到他身上。
原本观众们嘲笑完唐浩初慢吞吞的暖胎赛后，就不再关注他了，这个精彩起跑却让现场再度发出嘈杂的议论。但这回不是不满和嘲笑，而是惊讶和感叹。
“卧槽，这起跑无敌了！干脆利落又迅速！”
“这起跑是真牛，我收回之前说他是老年人的话！”
解说席上的解说员也忍不住开口称赞道：“18号车手的起跑可以说是相当厉害了，”说话的同时还在大屏上切了一下唐浩初起跑时的回放镜头，“不仅精准迅速，还很有观赏性，仅靠一个起跑就超了足足四辆车！”
这四辆车里，有三个车手都是和唐浩初一起练过车的，知道他的厉害，所以心里没有多惊讶，其中一个叫李旭的车手却从来没跟唐浩初打过交道，只和观众一样以为他是新人，水平肯定不高，完全没想到开赛才短短的一秒钟就被刷新了认知。
然而这只是个开始，一圈之后唐浩初又超了四辆车，而且是在难度较大的弯道上超的车。
现场的观众们再次议论起来，——唐浩初开车的架势太猛，角度和时机把握的又太精准，很难不让人注目，就连那些只关注自己喜欢的车手的观众也忍不住将注意力放在了唐浩初身上。
但唐浩初并没有因接连超车成功而觉得得意或满足，也没有急功近利鲁莽冒进，他的心态始终保持着平稳冷静，手和眼同样稳，认真寻找前面赛车的破绽。
他前面那辆车的车手杨锦贺心里却开始觉得慌了。
本来杨锦贺和李旭一样以为唐浩初是个新人，没把他放在眼里，可紧跟在自己后头的车实在猛得像一把出鞘的刀，无形中的压力一秒强过一秒。玩赛车最重要的就是心理素质，杨锦贺的教练显然有些担心他的状况，通过无线电对他道：“放轻松，只管做好你的防守，别有太大压力，对方指不定也到极限了……”
杨锦贺并不认同，——对方那凶猛的气势哪里像到极限的样子，他甚至觉得自己此刻的处境仿佛被饥饿的野兽追捕的兔子一样弱小。
就在过弯的这一刻，蠢蠢欲动的野兽果然瞄准机会出击了。平稳的眼神也骤然锐利起来，在前面赛车过弯角度出现偏移的同一时间，一边快速转动方向盘一边加速冲了上去。
“18号车手再次超车成功！”解说员的语气透着激动，“这个动作非常漂亮，首先是机会抓得巧，甩尾也甩的特别干净，绝对是本场比赛的黑马！”
观众和解说员一样激动，——明明是一开始最不被看好的车手，却在短短四圈之内就从最后一位跑到了第七名，这样的车手怎么可能是新人，恐怕不是天才就是大神。
相比于其他观众，钱涛却非常淡定。以他对赛车的了解和对唐浩初赛车水平的认知，赛道上出现多少次超车都是正常的。
第四次超车很快上演，让唐浩初成功跑到了第三的位置，离比赛结束也只剩五圈了。一直稳居第二的就是曾经跟唐浩初单挑过的左兴俊，遇到唐浩初，他心里其实已经开始慌了。一慌就容易出疏漏，而任何一丝疏漏都逃不过唐浩初的‘追捕’，待他发现唐浩初的意图后再防守已经来不及了，——赛车玩的就是速度，不过短短一秒的功夫便只能眼睁睁看着对方的车从他车身边快速擦过。
不管这场比赛唐浩初能不能拿到第一，他的表现已经征服了在场许多观众，观众们再度讨论起来：“天呐，又超车了！”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大神，我都多少年没出见过这种牛人了！”
“车技牛，心理素质更牛，手要多稳才能把每次过弯的角度精准成这样子！”
……
唐浩初最终获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
但这只是他重回专业赛场上的第一场胜利，接下来的两天，他的表现甚至一次比一次精彩，三场选拔赛结束，他最终以积分第一的成绩成为华北区域唯一获得F3参赛资格的车手。
所有人都觉得心理素质这么厉害，肯定是久经沙场的老车手，起码也不会是年纪轻轻的少年模样，却在唐浩初终于拿掉头盔的时候愣了。阳光下，本就俊美无双的面容显得愈发唇红齿白，耀眼夺目，尤其是微微眯起眼睛笑的模样，完全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和在赛场上杀伐决断的模样大相径庭。
得到了想要的成绩，唐浩初心情很好，全然不在乎别人的注目和议论，就连面对钱涛的态度都好起来，虽然拒绝了钱涛以庆祝的名义一起吃饭的邀请，却给了他陪同的机会：“我要给家人买个礼物，你如果没事的话，帮我参谋一下吧。”
唐浩初是想给唐锋南买礼物。
唐锋南的生日就要到了，回想以前都是对方给他过生日，他还从来没认真给对方准备过什么生日礼物，莫名有点惭愧。记得上个世界的郑锐霖特别喜欢和他穿或者用同款东西，连支钢笔都要买一样的，甚至买了情侣装软磨硬泡地让他穿，十分执着。所以一时想不到买什么东西的唐浩初打算买几套‘情侣装’，而钱涛的身形正好跟唐锋南差不多，可以让他帮忙试试合不合身。
唐浩初直奔几个大品牌的服装专柜，选中了好套衣服，有正统的西装，休闲的外套，还有年轻人喜欢的那种潮流又多彩的T恤和帽衫。钱涛尽忠尽责地帮忙试了尺寸，没有多问什么，只在心里对衣服的价格表示乍舌。试完衣服，见他又顺手选了几双皮鞋，忍不住默默算了一下，发现唐浩初这短短一会儿功夫花的钱，就相当于普通家庭许多年的收入。
其实钱涛的家境不错，做教练的收入也不低，但也只能算一般的小资家庭，这种价位的衣服偶尔买两件还可以，一口气买那么多就吃不消了。钱涛默默盘算的时候，唐浩初接到了一个电话，打来的不是唐锋南，是江柯。
早在选拔赛开始之前江柯就给唐浩初打过电话，如今显然是知道了选拔赛的结果，向他表示恭贺，并表示正式比赛的时候一定会去现场看他比赛。
唐浩初足足有三四个月没见过江柯了，只知道对方很忙，也不知道对方在忙什么，认真道：“你忙你的，不用专门过来，如果拿到了好成绩，我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你的。”
“不止是看你比赛，“江柯顿了一下，才低低问：“你之前答应过要陪我过生日的，你忘了吗？”
唐浩初这才想到江柯的生日似乎就比唐锋南的早一天。

第109章 撒娇的小作精
钱涛还是很自觉的，等唐浩初挂完电话才走过来，然后问：“是你家里人打电话来了？”
“不是，是我的一个朋友，”唐浩初有些懊恼地皱了皱眉，“我竟然把他的生日给忘了。”
于是便想着给江柯也买一份生日礼物，扭头的时候看到斜对面的手表专卖店，进去随意选了一款。
这随意一选差不多也有十万了，钱涛忍不住道：“这个手表和刚才的衣服，都是给家人买的吗？”
唐浩初摇摇头，“手表是买给朋友的。今天既然来商场了，就顺便给他也买个小礼物。”
钱涛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给家人买衣服的话，贵一点也就罢了，给朋友的礼物也那么贵，还只是个小礼物，让人听了实在有点扎心。
钱涛的确如唐锋南之前说的那样看上唐浩初了，而且一心想追他，然而今日头一次跟唐浩初单独出来，就生了退意。十万块对于钱涛来说不是小数目，却见唐浩初眼也不眨就刷了出去，再加上这个轻描淡写的‘小’字，一下便认识到自己跟唐浩初之间的差距。别的不说，光从送礼物的水准上看，他的财力和对方的就不在一条线上。
贫穷不光限制了人的想象，也让人清醒，他什么都没有，拿什么去追他。
回家之后，钱涛依然处于这种自艾自怜的情绪中不能自拔，唐浩初却是一回家就身心放松地窝进被子里，香喷喷的睡着了。
毕竟比赛消耗了很多体力，又去商场买了一个多小时的礼物，难免觉得又累又困。但时间其实还早，外面的太阳才刚刚落山，所以打电话过来的唐锋南不知道唐浩初睡了，只听话筒里嘟嘟响了好久才被接起来。
唐浩初拿起电话的时候还是懵的，迷迷糊糊的根本没醒，眼睛也没睁开，哑着嗓子道：“喂，谁呀？”
唐锋南被这嗓音可爱到了，微微笑起来，“宝宝，是我，”语气不自觉就放得又轻又缓，“声音怎么那么乖，是睡了吗？”
“嗯，有点困，所以睡了一会儿，”唐浩初这会子也渐渐清醒过来了，“你那边忙吗？”
唐锋南当然忙，忙到中饭都没来得及吃，甚至没能第一时间向唐浩初祝贺他选拔赛获得第一的事。但这些天他时刻都有关注唐浩初的比赛，不过关注的重点不是成绩，是他的安全。而且他很快就能当面祝贺他了，——他把起码要一个星期才能处理完的事务压缩成了短短四天，此刻已经抵达机场，只要三个半小时就飞能到B市。
“具体几点能到？”唐浩初显然很高兴，“我去接你。”
“不用接，你就乖乖在家待着，闭上眼再睡一会儿，睡醒了就能看见我了。”
于是唐浩初很听话的待在家里，但他没再睡觉，而是靠在面朝庭院的落地窗前，一边看书一边等。飞机有点延误，唐锋南回来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天上没有月亮，路灯黯淡又昏黄，整条街道都安安静静的。车子行驶的也很安静，然后悄声停在院前，唐锋南下了车，刚推开院门，院子里的灯骤然亮了。
只见穿着睡衣的唐浩初从客厅跑出来，然后主动抱住他的腰，小小地打了个哈欠，鼻音软绵绵的，“怎么现在才到，是不是飞机晚点了？”
“不是让你继续睡觉，不要等吗？”唐锋南心里简直又疼又爱，“快进屋，我身上冷。”
B市的夏天特别短，一场风雨就迅速入秋，昼夜温差也很大，唐锋南满身都是连夜奔波的寒气，所以说话的同时拉开了唐浩初，不让他搂他。
可唐浩初就要搂着他，还握住了他的手，并挺了挺身上毛绒绒的睡衣说：“没关系，我身上暖，我穿的可厚了，我来暖你。”
唐锋南就觉得从里到外都跟着暖了。眼前的人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让一切都变得很柔。什么好的坏的、凶险的冰冷的，有他在，都会变得又暖又柔，没有他，唐锋南觉得自己身处看不见天日的严冬。
回到客厅，唐浩初又打了个哈欠，唐锋南看他很困的样子，后悔不该提前打电话给他了，应该等到家了再说。所以没有跟他多讲什么话，陪着他简单吃了点宵夜，就哄他睡了。
有唐锋南在身边，唐浩初就会睡的特别安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潜移默化的依赖同样如此，睡了不知多久，唐浩初猛然醒来，发现身边没人，莫名有点不安，想也不想就要下床去找。
书房的门开着，唐锋南正在书房里用电脑看文件。唐浩初走过去，窝进他怀里，这才舒服和心安，然后问：“你怎么不睡觉？”
“还有一点公事要处理，”唐锋南亲了亲他的额头，“我在飞机上睡过了。”
“是很重要的事吗，不能明天再处理？”
“也不能算多重要，但最好现在处理完，处理完明天也能彻底空出来了，可以陪你出去吃饭。你不是说有家餐厅的西点很好吃吗？”
听到西点，唐浩初立即点点头，却又板起一张小脸认真补充说：“唐锋南，你也不要太辛苦啦，钱永远都赚不完的。你这样时刻都想着工作，我也是会吃醋的。”
这话惹得唐锋南轻轻笑起来，唇角勾起的弧度非常好看，被灯光直射的那一半脸也异常英俊，连隐在阴影里的另一半脸都棱角分明，笑着用哄小孩儿的语气说：“我们浩浩还会吃醋啊？”
“怎么不会？”唐浩初小小地瞪了唐锋南一眼，还像小狗一样在他的下巴上咬了一口，不乐意地撅着嘴，“我会的可多可多了。”
这完全就是在勾人亲他，唐锋南忍不住对着那对可爱的唇瓣亲上去，直到他气喘吁吁才把他松开。
漾着水色的双唇被亲得有些红肿，一双眸子也水光氤氲，让唐锋南不敢多看，把他的头轻轻按进自己怀里，深吸了一口气压住上涌的情|潮，“乖啊，你先回床上睡，我最多再等一个小时就过去。”
唐浩初摇摇头：“我想陪着你。”不等唐锋南拒绝，继续道：“我就陪在你身边，不打扰你的，还可以给你端茶倒水，捶背揉肩。”
说到这里模样还有点小骄傲，“我揉的可专业了。
唐锋南根本经不住他这么撒娇，瞬间就败下阵来，“不要你倒水捏肩，你就在这里坐着就好，”又拿小毯子给他盖上，“或者直接在这里睡，待会儿我抱你回卧室。”
唐浩初还是跑去张罗茶水了，而且假公济私地给自己拿了块糖糕作茶点。他偎坐在唐锋南身边，双手捧着糖糕，顺着甜脆的一角仔细地啃，啃得特别认真。啃到一半，见唐锋南抬起头转了转脖子，又伸手帮他揉酸痛的肩颈，却不小心将手上的糖渣弄到了他衣服上。
唐锋南不在乎衣服，但有点担心唐浩初半夜吃太多甜的不消化，握住他的手腕，用纸巾给他把手擦干净，把他的糖糕收走了，还舔走了他唇角沾的晶亮的糖衣。
味道比想象中更甜。
有糖吃还能提提神，没了糖，唐浩初又困了，也因此而显出和平常不一样的软糯乖巧，想让人抱进怀里揉一揉。于是待唐锋南终于把事情忙完，抱着人忍不住先揉了揉发丝和小脸，揉够了才抱回卧室。
回到软软的床上，唐浩初舒舒服服地在唐锋南怀里蹭了蹭，过了一会儿，还不满足，干脆翻起身趴在他身上，把他的腰也搂住，像占地盘的猫咪，又像护食的小兽。唐锋南看在眼里，简直拿今日看起来似乎特别黏人的心肝宝贝不知道怎么办好才好，满心满脑都充满了爱意，却在这时听他说：“对了，江柯今天给我打电话了。”
唐锋南心头微微一沉，表情却看不出任何异常，不动声色地听唐浩初继续说：“他主要是祝贺我选拔赛取胜，还说要去看我F3的首场比赛。首场比赛的那个周末正好是他的生日，我曾经答应过要陪他过生日，总不好食言……”
听到生日两个字，唐浩初感觉到唐锋南的呼吸微微顿了一下，以为唐锋南会说他的生日也在周末，但对方什么也没说。
因为唐锋南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也没过过生日，甚至没有指望唐浩初能记住他的生日。他少年时颠沛流离，青年时又忙于奋斗，再后来把唐浩初接到身边，只惦记着要给小孩过生日，要让小孩每天都过得开心，就像无数个家长一样，习惯了付出，却没想过得到什么。
可没过过生日，并不代表不想过；没指望唐浩初能记住自己的生日，并不代表不期望被唐浩初记着。见他一直不出声，唐浩初忍不住问：“你怎么不说话啊？”
唐锋南这才说：“你想让我说什么？”
唐浩初脑袋紧贴着唐锋南的胸口，鼻尖充满了唐锋南身上清淡又好闻的檀香，认真说:“我只是把江柯当朋友，毕竟从小就认识了，他也说只是朋友间单纯的生日聚会而已……但如果你不希望我陪他过生日，我就不去了。”
唐锋南沉默了一会儿，表情依然看不出任何异常：“没关系，既然已经答应过他了，就去吧。”
“真的吗？”唐浩初微微睁大眼，语气显然染上了轻松和开心，“那我就去啦，我会早点回来的。”
其实唐浩初当初只跟江柯说以后不管他有什么需要都会竭尽所能地回报他，没说要陪他过生日。那个时候唐浩初刚刚入住疗养院，江柯忙前忙后地帮着做了很多事，住院费也是江柯付的，说回报也理所应当。更重要的是，唐浩初在这个世界的纨绔特色是‘天真执拗’，——任务二‘人设不崩’的任务要求便是要维持这种固执己见又天真好骗的巨婴人设，所以不管这个生日究竟是不是江柯口中单纯的朋友聚会，他都得去。
当然，除了任务二‘人设不崩’，还要完成任务一‘子承父业’，对唐浩初来说眼下最重要的还是F3比赛。
这一届F3的首场比赛在奥地利。
和F1一样，F3并不是一场比赛，而是一个漫长的赛季，整个赛季共有十站，会去往十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以十站的总积分来定名次。每一站的环境条件都不一样，比如有的位于炎热的海岛，有的位于寒冷的北欧；有的在空旷的高原上，很考验车手的身体素质；有的在曲折狭窄的市内街道上，一不小心就会撞车；还有的位于起伏的丘陵，过陡的坡度对车手的车技是相当大的挑战。所以医生和相关救护人员会分布在每个赛场的每个关键点位，好在发生意外后的第一时间对车手进行抢救。
这十站比赛，首场揭幕战在奥地利红牛环举行，收官战在阿布扎比。虽然是积分赛，不单单靠哪一场比赛来定输赢，但首场比赛绝对至关重要，因为它会奠定一个好的基础，也能给人信心和底气。
作为国际上影响力最大的F3赛事，当天下午，全球各大媒体都将镜头聚焦在了红牛环。车手们同样受媒体关注，从已经有知名度的老车手到首次参加F3的新车手都被报道了一遍，唐浩初的过往经历也被扒出来，包括九岁就获得国际卡丁车大赛儿童组冠军以及十四岁那年在A1GP赛道上出的严重意外。
这些经历还是很有料的，唐浩初又是唯二的亚裔车手，很多媒体都想采访他。可惜唐浩初拒绝了任何采访，——他不需要名和利，也不需要完成车队、粉丝或其他任何人的期待，他要的只有心无旁骛的胜利。
选拔赛的时候唐锋南没有去，这次再忙都要陪在唐浩初身边。江柯也专程到了奥地利，但因为怕影响到唐浩初的赛前准备，没有在赛前找他，只默默坐在观众席，密切关注着赛道上的一举一动。
红牛环赛道位于施泰尔斯皮尔堡，总长度只有六公里出头，相比于其它几站的赛道，算是比较短的一条，但因为海拔的关系有很多爬升起伏的直道，如何从直道的高速行驶中以最好的角度和最快的速度进弯，是赢得比赛的关键。找角度是唐浩初的强项，可惜今天的天气不是很好，从早上起来就是阴的，暖胎圈的时候竟然下起了毛毛细雨，而且下得越来密。
但比赛依然正常进行着，雨幕中，所有的车手都在赛道上准备就绪。随着信号灯的熄灭，位于四号位线的唐浩初瞬间窜了出去。
下了雨的赛道难免有些湿滑，但唐浩初并没因此而降低速度，比赛刚开始就把速度几乎飙到了最高。不过前面三个车手的反应同样飞快，速度也同样高，没有给唐浩初起跑时超车的机会，所以短短一会的功夫，四辆车都冲向了第一个弯道。
也让观众席上的观众一颗心不由自主提起来。
因为红牛环较短的赛道能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观赛体验，——整条赛道一目了然，而且许多看台离赛道十分接近，可以近距离观看赛车不断从眼前驶过。
距离越近，对速度的感受就越分明，那种快到极限的速度简直让人心惊肉跳。飞一般的车速下，车手所看到的景物都模糊成了一条直线，赛车在观众眼里同样快成一条直线，只有车灯在雨中依旧亮得明显。
唐锋南和江柯并不坐在一起，但都坐在离赛道非常近的位置，紧紧盯着唐浩初所开的四号车，唐锋南紧攥的手心都在冒汗，尤其接近弯道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心肌梗塞的感觉。
唐浩初心里没有紧张也没有着急，下雨也没有影响他的状态，他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的三辆赛车，完全进入到了赛车的世界，高速运转的大脑里只有整条赛道的路线和前方的赛车，而他唯一要做的事，就是超越它们。
其中离他最近的德国车手汉森是挡在他前面的第一道防线，他的车和对方的车仅有十几厘米的距离，几乎是贴着对方的车在开。他此刻的位置是比对方更贴近内弯的，有九成把握能在第一个弯道超越对方。
唐锋南的座位离第一个弯道比较远，还没看清具体情况，就听到解说员已经播报出来：“四号车手唐完成了第一次超车，顺利压住汉森进入一号弯！”
唐浩初第一圈就成功超车，给排在第二的车手詹姆斯造成了一定心理压力，看到唐浩初的车一步步逼近詹姆斯的车，观众们的眼神也热切起来。
冲过连绵的雨幕，唐浩初向詹姆斯发出了进攻的号角。詹姆斯因此而将车速提到了最大，试图甩开他，但前面就是弯道，必须要把速度降下来。
过弯不减速很容易出事故，如果出了事故，很有可能上会导致这场比赛被淘汰出局，拿不到任何积分。每场的积分都很重要，这一场的积分少一点没关系，下一场拼一拼也许能拼上来，但这一场的分数为零，下面恐怕怎么拼都拼不上来了。
眼看着唐浩初过弯时也依旧紧咬不放，詹姆斯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该死。毕竟是上届的冠军，他的车技还是非常厉害的，所处的过弯位置又比较占优势，接连两圈都牢牢防住了唐浩初的进攻，并为了摆脱唐浩初的追击而几乎追上了排在第一位的车手。
于是过第五个弯的时候，前面三辆车几乎紧紧咬在了一起。

第110章 撒娇的小作精
速度是不能降的，在这种情况下，车手的车技就显得至关重要。唐浩初保持着对赛车的极致掌控，没有一点多余的动作，手下的车似乎都感觉到主人的斗志，完美地配合着他的操作，整辆车就像是他的两条腿，在他的控制下完全按照他的方法和意图狂奔，让他将赛车的性能发挥到了极致。
在前面的发卡弯上，唐浩初再次朝詹姆斯发起了进攻。
速度实在太快，导致发卡弯的第一个过弯点上，两辆赛车同时出现了失控的现象，连解说员都惊呼起来。唐锋南更是把心提到了喉咙，呼吸都停滞了，所幸唐浩初和詹姆斯均凭借敏捷的应变能力及时补救了回来。
詹姆斯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却发现唐浩初在调整过来的下一瞬向他再次发起了进攻。
这一刻心态终于开始崩塌，丰富的作战经验都不管用了，因为他此刻真正陷入了两难。如果减速的话，肯定会被唐浩初超车，如果不减速，肯定会出事故，而且他出事的危险性最大，——排在第一位的赛车就在他的左前方，他有极大的可能撞上对方的车，唐浩初反而有机会躲开。
如今前三辆车的角逐早就成为全场最吸引人的看点，甚至让观众紧张兴奋到不敢眨眼。其实詹姆斯是很想避而不斗的，可唐浩初偏要进攻，无形之中，他已经在这场交锋中处于劣势。
他到底还是在发卡弯的最后一个过弯点上选择了减速，唐浩初立刻抓住机会超车成功。
解说员语气激昂地播报出声，观众席上也跟着沸腾起来。唐浩初却只管看着第一名的车手，紧盯着下一个超车机会。本以为要像詹姆斯那样胶着很久，却没想到那名车手很快因为赛道上的湿滑而出现了一点失误，唐浩初没有错失这个机会，在对方这让出的这一点小小的位置上快速完成了超车。
他这两次超车完完全全是凭借实力，都相当有含金量，剩下的两圈已经没有什么悬念，连媒体都准备提前发布这场揭幕赛的比赛结果了。果然，唐浩初最后以第一名的成绩冲过了终点线。
下车之后，唐浩初被唐锋南抱住，抱得非常紧。他可能永远不能体会到唐锋南的心情，也不能体会唐锋南在比赛过程中的紧张和担心。感觉唐浩初每每坐上赛车，就仿佛变了一个人，甚至让他完全不能把平日里的他联系到一起。
像一把锐利无双的刀刃，又像一道掠过的风，没有谁能抓得住。
但现在他抓住了他，紧紧抱着他，紧到仿佛要把他融到自己的骨血里。
直到江柯走过来向唐浩初祝贺他的比赛成绩，唐锋南才放开唐浩初，但手依然握着他的手。唐锋南对待江柯的态度也不像以前那样针锋相对，把敌意表现在脸上，但他的不安并没有减少，而是通通隐藏在了心里。
江柯生日宴的地址在H市，离B市并不远，其实唐锋南很想陪唐浩初一起去，却也知道自己只能以长辈的身份出现，去了不仅格格不入，让唐浩初也不能自在和开心。临走前，唐浩初主动给了唐锋南一个亲亲，并安慰道：“别担心啊，我很快就会回来了，你先休息，好不好？”
他一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唐锋南就没有抵抗力，只能点点头说：“那我等你回来。”
唐锋南昨晚就没睡，担心他会一直等着他，唐浩初补充说：“我想要你休息，我不喜欢你等着。”
一个不喜欢，让唐锋南抿紧了嘴。他害怕他的‘不喜欢’，所以只能再次点头，“好。”
江柯的生日果然不像他说的那样只是单纯的朋友聚会，而是来了很多宾客。他的生意已经做得很大了，人脉和朋友也随之越来越多，满厅都是华衣锦服，觥筹交错。唐浩初一到，江柯立即亲自迎过来，然后便低头望向唐浩初的手，——早在电话里，唐浩初就说了会亲自给他挑生日礼物。
门口有专门放礼物的地方，唐浩初已经把礼物交给负责收礼物的人了。江柯眼神里的含义太明显，唐浩初解释说：“我可没有不带礼物，已经放到门口了。”
江柯微微皱起眉，继而一言不发地拉着唐浩初往外走。唐浩初不明白他想干什么，直到走回刚才交礼物的地方，听他问门口的属下：“唐少爷带来的礼物呢？”
属下似乎早有准备，立刻从最近的柜子里取出了礼物盒。江柯看着盒子，眼神明明很期盼，却板着脸不伸手去接，在唐浩初不明所以的表情中低声道：“我想要你亲手交给我。”
其实江柯对过生日和收礼物都没有多大执着，可凡事牵扯到唐浩初，就不一样了，仿佛只有唐浩初亲手给他的礼物才叫礼物。
唐浩初只好拿起礼物盒，郑重交到他手里，“生日快乐。”
江柯这才接过来，满眼珍惜地对着礼物盒看了又看，问：“我能现在就拆开吗？”
唐浩初有点无语，“你想拆就拆啊，不过，”他顿了顿，“我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不喜欢不要怪我。”
江柯摇摇头，“不管你送什么，我都喜欢。”
唐浩初选的这款表还是很好看的，送人绝对拿得出手，江柯立刻解掉原本戴的表，把这块表戴上。唐浩初在江柯的请求下帮着扣上表链，然后说：“人实在有点多，我也都不太认识，礼物既然送到了，我就先走了，下次再专门请你吃饭。”
江柯拉住唐浩初的手腕，“今天是我的生日，多陪我一会儿好吗？”
唐浩初有些为难，江柯继续道：“我不会留你太晚，只要等我应付完客人，陪我一起吃个蛋糕就好，吃完我亲自送你回去。”
唐浩初犹豫着问：“吃完蛋糕就行？”
江柯认真点头，拉着唐浩初回宴会厅，“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找你。”
可惜江柯根本不能像他说的那样马上回来找唐浩初。今天是他的主场，身为请客人过来的主人，总不能摆臭脸，就算不愿意也得应酬过去，有的稍微多谈了几句，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唐浩初谢绝了试图上来搭话的人，坐在角落里吃刚才从自助餐桌上拿的小点心。以江柯如今的身份，桌上的食物当然不会差，所以唐浩初一开始吃的很满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开始有些急了。尤其想到过了零点就是唐锋南的生日，更坐不住，甚至忍不住站起来。
刚站起身就有人朝他走近，以恭恭敬敬的语气问：“唐少是不是坐累了？那边有休息室，您可以去那边休息一会儿。”
唐浩初抬眼看了看对方，感觉似乎有点面熟，好像以前就在江柯身边见过他，“我在这等就行了，不必特地去休息室。”
然而对方很坚持，态度明明十分恭敬，语气却软中带硬，唐浩初考虑了一会儿，最终被他成功劝到了休息室。
“您还需要什么其他的吗，都可以吩咐我去办。”
“不用了，”唐浩初摇摇头，“你去忙吧。”
那名手下弯了弯腰，准备退出去，却又在退出去之前突然停住了脚步，低低道了句：“我们柯少心里一直惦念着您。”
唐浩初没有出声，只微微挑起眉看向对方，因为他知道对方显然还有话要说。
对方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借此获得说话的勇气，继续道：“您的身份这样贵重，在南爷眼里，大概是没有人配得上的，不满也是应该的，可随随便便就毁掉了柯少辛苦谈好的项目，未免有点霸道。这次宴会，柯少原本不用请那么多人来，不用这样辛苦地应酬，也不用您在这里等着，但是……”
“好了，我已经知道你的意思了。”唐浩初打断了对方的话，“是江柯让你在我面前说这些的吗？”
“不是，”那名手下忙解释，“不是柯少，是我自作主张，我……”
“既然不是，你可以下去了。”
语气不自觉带上了上位者的威严，那名手下忍不住抬起头看了唐浩初一眼。这一眼竟恍然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唐锋南，并不是因为容颜，而是气质。
他迅速低下头，并再次弯下腰， “抱歉，请您原谅，是我多嘴了。”
门被关上，唐浩初拿起手机，突然想给唐锋南打一个电话。却不知唐锋南在同一时间也拿起了电话，却又在按拨通键之前，将电话暗灭了。
起源是他在社交平台上看到的一张照片。
拍照的是参加宴会的一个普通商人，拍的主角也不是唐浩初，只是无意中带到了唐浩初。所以唐浩初的身影位于照片的角落，看起来甚至模糊不清，但唐锋南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他正在给江柯戴表链。
唐锋南的脑子突然变得一团乱，他在空无一人的卧室里转了两圈，最终站起身，拿了车钥匙就往外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直到十一点多快十二点，江柯才终于抽出空来，旁边立刻有手下向他汇报道：“唐少爷在休息室里休息。”
江柯大步走向休息室，推开门，就见唐浩初缩在沙发里，垂着眼眸，像是睡了。神色不由带上一点温柔，走到唐浩初身边，低低唤他的名字。
唐浩初的确有点困，随声抬起眼，下意识道：“江柯，……几点了？”
“十一点多了，”江柯脱下外套，披在唐浩初的肩上，“走吧，陪我切蛋糕。”
唐浩初点点头，“太晚了，吃完蛋糕我必须要走了。”
“嗯，吃完一定送你走。”江柯握住唐浩初的手，带他走出休息区，沿着走廊往左一拐，又顺着楼梯上了一个小露台。
是视野很开阔的小露台，四圈都是透明的。直到站上露台，唐浩初才发现外面下雪了。
H市离B市并不远，开快的话也就两小时不到的车程，如今B市才入秋，这里竟然已经下雪了，让以前没来过H市的唐浩初觉得非常惊讶。
但其实H市号称雪城，一年中有大部分时间都在下雪，今年的雪不过是来的早了点，并不算出奇。露台装了玻璃顶，雪落不进来，中间有一个圆桌，上面已经摆好了蛋糕，用透明罩子罩着，看起来很小，只够两个人吃的样子。
唐浩初本来以为是那种双层大蛋糕，没想到是那么小的一块。他帮着江柯点了蜡烛，催着江柯道：“快吹蜡烛许愿，然后切蛋糕。”
吃完蛋糕，江柯的生日和借口都将用完，再也没有留唐浩初的理由了。在唐浩初的再三催促下，江柯才磨磨蹭蹭地吹灭了蜡烛，许了个愿。
待他许完愿，唐浩初重复了一遍生日快乐，又诚恳的补充：“江柯，谢谢你以前的照顾，祝你每天都开心。”
江柯看着他的双眼，“这已经是我这些年以来过得最开心的生日了。”
“那……”
自觉得任务完成的唐浩初准备开口告辞，才一张口，烟花声就把他的话打断了。抬起头，看到铺天盖地的烟花突然腾空燃起来。
在雪花的衬托下，本就绚丽的烟花意外地变得更加好看。唐浩初知道这显然不是巧合，是江柯专门让人放的，等他回过头的时候，江柯就在漫天的烟花下深深地凝视着他。
“浩浩，我之前就说过，我是真的喜欢你。”
“可我一直把你当好朋友，”唐浩初叹了口气，“毕竟我们很早就认识了，所以也许你把这种感情混淆了，等你真正遇到喜欢的人，就会发现之前只是误会和意外，我……”
“你知道什么才叫意外？”江柯缓缓道：“就是我从来没想过遇见你，却遇见了，明知道不该爱你，但我爱了。”
唐浩初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两人在烟花声中沉默了许久，直到烟花彻底放完，才抬头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远处的雪，紧接着，余光瞥见楼下站了个人。
男人全身上下已经盖了一层雪，也不知站了多久，颜色几乎要和雪融为一体。
唐浩初一下子愣了，因为他一眼就认出对方是谁。
唐锋南只穿着单薄的衬衫，睫毛上也沾着雪。他的背后是异常干净的雪地，干净的没有一个脚印。

第111章 撒娇的小作精完
很显然，唐锋南从刚下雪就站在那里了，否则雪地不会干净成这样子，多多少少也要留下一点印痕。唐浩初猛然回过神，转身便飞奔下楼，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唐锋南身前。
看见唐浩初，唐锋南的眼神立刻亮了亮，而唐浩初心里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难受，一时说不出话来，喘匀了一路飞奔过来的气息，才皱着眉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大概因为站的时间太长，唐锋南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努力了片刻终于成功发声，但嗓子哑得厉害：“我来接你回家。”
说完便伸出冻僵了的手臂，想要去牵唐浩初的手，同样努力了一会儿才成功将唐浩初的手握住。唐浩初被他手上冰冷的温度刺了一下，一颗心也像被什么刺中一样疼，火气跟着窜上来，完全压不住：“你答应过我会好好在家休息，为什么会跑来这里？表面上答应的好好的，实际上根本不听，你永远都是这样……”
唐锋南知道唐浩初生气了，也知道他有理由生气，哑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听……”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抬头看唐锋南头上全是白色的雪花，就像是白了头发，面色也白得可怕，唐浩初的情绪莫名变得更加失控，声音都是抖的，“我不是说了不让你等？站在这里傻等着很好玩吗，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
唐锋南没能回答，——他的身体不受控地朝一边歪倒过去，唐浩初匆忙扶他，险些和他一起摔在雪地里。
还有几分钟就是半夜十二点，唐锋南看到唐浩初的照片便匆匆开车赶过来，将近九点的时候赶到H市，然后穿着单薄的衬衫在雪地里站到现在，再强悍的身体也撑不住了。但神志还努力保持着最后的清醒，望着唐浩初紧皱的眉头安抚道：“……宝宝乖，我没事。”
他听出了唐浩初的生气其实是源于担心，他也知道他不想让他等他。
但他已经习惯了等他。
回想起小孩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里，他每天都在等他回来。站在窗边，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从黄昏一直抽到夜暮，抬头看看天空，夜晚的星星明亮又好看，就像小孩明亮好看的双眼。
今天也是一样，站在窗边望着他离开的背影，直到身影完全消失不见，过了许久才慢慢回过神，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墙角的座钟。对方明明才离开短短几秒，却感觉仿佛已经过了一年。
怕唐浩初支撑不住自己的体重，唐锋南想要重新站稳，然而肢体僵硬得完全不听使唤，最终被寒冷和疲倦无法抗拒地拖入沉睡的深渊，连再看唐浩初一眼都做不到。然后做了一个梦，梦见唐浩初给他过生日，还亲手给他做了蛋糕，拿着蛋糕对他说生日快乐。
他曾做过好几个给唐浩初过生日的梦，却是第一次梦到唐浩初给他过生日，光是由唐浩初陪着过生日的这一点就足够让他觉得开心。梦里的他享受到了和江柯一样的待遇，——唐浩初亲手帮他切了蛋糕，点了蜡烛，让他许愿。
他直接把愿望说了出来，直视着唐浩初的双眼道：“我想要你永远不离开我，永远在我身边。”
“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唐浩初主动亲了亲他的唇，“我发誓，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真好。
好到唐锋南在睡梦中也笑起来。
笑着笑着，竟迷迷糊糊听到有谁在哭。
心里一个激灵，仔细辨认，似乎正是他心爱的小孩在哭。
像潜游的人猛然破水上岸，唐锋南一下子从梦中醒来，睁眼就看到了唐浩初泪汪汪的双眸，顿时就愣了。——虽然小孩小时候娇气又任性，眼泪说来就能来，假哭也能哭出一脸的真情实感，但他已经长大了，他多少年都没见他哭过了。记得他躲在树后偷偷看他复健，他带着沉重的矫正器械，咬着牙一次又一次练习，始终没有掉一滴泪，坚强的让人佩服。
唐锋南立即心疼起来，忽视了周遭围着他忙碌的医生护士，眼里只有唐浩初。尽管头很疼，身体也沉重的要命，手都举不起来，还是本能地要伸手给唐浩初擦眼泪。
唐浩初先一步握住唐锋南伸出来的手，喊了一声唐锋南的名字。
“宝宝乖，”唐锋南努力开口道：“怎么哭了？谁惹你了？”
“就是你惹我的，”小少爷瞪着红彤彤的眼睛，模样看上去气呼呼凶巴巴的，语气却委屈可怜得让人疼，“我不要你有事，”他是真的被唐锋南倒地不醒的样子吓到了，“我不准你有事……”
于是唐锋南以肯定的语气说：“我不会有事。”
他不让他有事，他就不会有事，只要他需要他，他就会一直守着他，守到生命的最后一秒。
事实证明唐锋南的身体素质还是很强悍的，冻伤的情况并不算严重，只觉得肢体僵硬，疲乏无力，没多久便再次睡去。再睁眼的时候，感觉自己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四肢也恢复了灵活性，低头看到唐浩初就睡在他身边，显然是累了，睡得很香，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
唐浩初是将两张病床拼在了一起，但病房的床本来就不大，拼在一起也没有宽敞哪去，唐浩初几乎将整个身体都偎进了唐锋南怀里。
唐锋南抬手轻轻勾勒怀中人的眉眼，又握住他的手，当作私有宝物一样仔细把玩了一番，认认真真、几不可闻地道：“我的……浩浩，我的……宝贝。”
唐浩初呼吸均匀，睫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睡得一脸娇憨，对自己的手被别人单方面归为个人所有物一事浑然不知。
唐锋南身体上最大的毛病其实还是一直拖着没治的胃，——送医的时候医生做了全身检查，立刻就发现了胃部的毛病，建议好好调养，不容忽视，最好现在就接受治疗。
唐浩初自然是接受医生的建议，健康才是一切的本钱，既然唐锋南现在人在医院，顺便让医生做个深入检查，把其它该治的毛病也通通都治了。
这一检查，果然发现了其它不少问题，当然都是些小毛病，没有胃病严重，但全部加起来也很棘手，按照医生的说法，要想调养好，最好能在医院里调养一年。
一年对唐锋南来说实在太长了，别说一年，让他一天不过问工作都难。唐浩初为此而专门陪着唐锋南回了港岛，住进唐锋南自己投资的那家医院里，能更方便的处理工作上的事，条件设施和私密性也更好一点。
时间过得飞快，一年转眼过去大半，唐浩初的比赛也进入了尾声，整个赛季只剩下最后一站收官战。唐浩初前九站比赛的总积分排在第一，只要最后一站比赛不出什么重大失误，冠军就一定是他的。
所以最后一站比赛他没有像前几站那样冒进，而是以安稳为主，结果只跑到了第三，但总积分依然第一，毫无悬念地获得了F3的总冠军。
唐浩初登上过很多领奖台，比如第一个世界的最佳男主角奖，第二个世界的医学贡献奖，但不管哪个领奖台，他都一样从容和自信，无比夺目和耀眼。
也许是住院住得太久了，看着领奖台上万众瞩目的宝贝，唐锋南在心生骄傲之余，突然产生了自卑的情绪。住院并不算什么，作为一个完全成熟的成年人，唐锋南自然不会像小孩一样抗拒吃药，也比一般人的忍疼力和耐受力更强，可条件再好的医院也是医院，长时间待在那种每天都会有生离死别的环境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情绪上的影响。
刚回港岛，唐锋南就见到一场生离死别。
死者还是他认识的一个生意人，是突发心梗，情况很严峻，送到医院后依然没能救回来。对方平日里忙于工作，将近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小孩今年还不到十三岁，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对孩子异常疼爱，父子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好，如今骤然离世，对孩子来说显然是巨大的打击。虽然合作的次数不多，但总归是认识的人，又在同一个医院，唐锋南亲自去慰问了一下，看着那个因为不能接受噩耗而泣不成声的少年，不由想起了唐浩初，并再次意识到自己和唐浩初之间的年龄差距。
唐锋南最近已经在戒烟了，今日却坐在医院花园的一处阴影里又抽起了烟。病房里灰暗的气息和少年那张哭泣的脸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坐在那里待了很久，直到远远看见唐浩初朝他走来。
可能是在阴影中待得太久，唐锋南被前方的光线晃得微眯起眼，而唐浩初就在明亮的阳光里一步步走近，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和那日站在领奖台上一样耀眼。
他是那样鲜活和年轻，就像最明媚的太阳。
唐锋南忍不住站起身，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握得力道有点紧，让唐浩初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唐锋南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住院了。”
“现在知道不想住院了？”唐浩初显然还对之前的事心有不满，“你不是胆子大不怕死吗，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傻站几小时都无所谓？”
唐锋南没有说话。他一点也不胆大，人一旦有了感情，就胆小窝囊得不行，怕失去，怕分离，怕对方不喜欢自己，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又怕委屈了对方和自己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已经喜欢上唐锋南了，可就在他真正明白和付出感情的时候，竟感觉到唐锋南隐隐把他往外推。
因为以前不管他去哪，唐锋南都一副很不放心恨不得时刻跟着的模样，如今反过来了，主动跟他说年轻人要多出去玩玩逛逛，又说有什么想买的让马克陪着去买，不用整日跟他待在病房里。
唐浩初一开始不当一回事，只当耳旁风一样连一句应和都没有，但唐锋南类似的话越来越频繁，似乎觉得把他留在身边是委屈了他，每天都要提一次。
唐浩初这次终于回话道：“我不缺东西，也没有想要买的。”
“那去买点衣服鞋子，”唐锋南道：“我看年轻人都喜欢买潮流风格的衣服，记得安立国说他孙子光球鞋就摆了满满一屋子……”
安立国的孙子就是安森，回想起那位有事没事都要打电话给他的安大少，唐浩初撇了撇嘴，“我不喜欢那种风格的衣服，年轻就是要简简单单的啊，你是嫌我不够好看，要多弄点衣服来装点？”
“当然不是，”唐锋南摇摇头，“没有人比你更好看了，耀眼的像外面的太阳，让人自惭形秽。”
唐浩初正好坐到了唐锋南跟前，唐锋南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肌肤光滑柔软，没有一点瑕疵，回想起自己的眼角已经布满了细纹，忍不住低下头，“而我已经是下午的太阳了，正在走向枯朽，却还要把你拘在身边，简直是自私又可怜。”
“才不是，”唐浩初伸出两只手捧住唐锋南的脸，把他的头重新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相信我，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你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有魅力的了。”
他并不是随口一说，是真的这么想。年近四十的男人，理智沉稳又有担当，还有岁月给予的成熟气质，最有魅力不过，——可惜唐浩初自己没有一个世界能活过三十五岁。
但唐锋南不这么觉得，只充满珍惜地亲了亲唐浩初的小脸，“谢谢你的安慰。”
“这才不是安慰，再说你一点儿也不老啊，走出去完全能充当我哥。”
唐锋南摇摇头，不置可否，“我比你大那么多，总归要先你一步走的，到时候……”
说到这里不由顿了顿，于是唐浩初想也不想便接话道：“放心吧，你走了，我就陪着你一起走。”
唐浩初本来就只能在一个世界里待三十年，所以这句话完全是脱口而出，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唐锋南一颗心却沉下来。他始终认为唐浩初对他的感情是依赖，不是爱，少年只是在他的疼宠和死缠烂打下养成了依赖他的习惯，还没有感受过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是他自私地把他和自己捆绑在一起。
唐锋南到底还是没住满一年，提前了一个月出院，唐浩初跟着唐锋南回到港岛那个伴随他长大的家，看着熟悉的一切，心情还是相当不错的。但这好心情持续到晚上戛然而止，——当他抱着枕头去唐锋南的卧室跟唐锋南一起睡的时候，竟被对方拒绝了。
尽管唐锋南的理由很充分，唐浩初还是觉得很生气，甚至气到接连两天都不搭理唐锋南。最近正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训练，——F3夺冠后可以直接跨过F2跳进F1，所以要全力准备明年的F1比赛，一刻也不能松懈。
其实唐锋南拒绝完就后悔了，眼看着小孩这两天早出晚归地练车不搭理他，心里更难受，撑到第三天就忍不住了，主动带着唐浩初喜欢的甜点去训练基地找唐浩初。
却发现已经有人给唐浩初送甜点了，而且对方正是江柯。
江柯就站在唐浩初身前，两人正交谈着什么，表情和气氛看起来很轻松和愉悦，站在一起的样子也非常般配。
江柯昨天才因为江志强重病入院的事回港岛，虽然他对这个父亲并无半分感情，但还是要回来装装样子，然后给唐浩初带了他在内陆很喜欢的手工酥糖。而送糖这个行为没有别的意思，——江柯已经知道唐浩初不会喜欢自己，也逐渐学会死心，但还是会事事都想着他，会忍不住关心和惦念着他。
毕竟从小就认识了，这种关心和惦念不一定出于爱情，而是友情，或者长久养成的习惯。习惯是很更改的，甚至比爱更顽固，需要时间来慢慢修正。
唐浩初抬头的时候发现了唐锋南，两人的视线只交汇了短短一瞬，唐锋南就收回了目光，转身默默离开了训练基地。
待唐浩初训练完回家，只有管家等在客厅，下意识向管家问了句唐锋南在哪，管家回答说唐锋南已经回房休息了。
可事实上唐锋南没有休息，不仅如此，直到夜深也没有入睡，甚至在躺下后又从床上下来，摸了摸抽屉里的烟。就在这时，移动电话震了一下，来了一条简讯，内容很简单，只有寥寥几字：我好像发烧了。
唐浩初发出简讯才不到一分钟，就见唐锋南急急推开门来到他面前。
唐锋南急到鞋都没穿好，伸出手便试唐浩初额头的温度。摸起来不算太热，和正常温度差不多，但唐锋南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问：“宝宝还有哪里难受？”
其实唐浩初一点事儿都没有，却煞有介事地皱着小眉头，把自己缩回被子里一声不吭。
回想起小孩小时候就很容易生病，生病的小模样特别惹人疼，唐锋南躺下来，将他连人带被子一起搂在怀里，声音异常温柔，“乖啊，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
唐浩初依然不出声，唐锋南低下头，脸和他的脸凑得很近，“还生气呢，嗯？打算以后都不理我了？”
唐浩初一点点鼓起腮帮子，“是你不理我才对，……下午为什么看到我就走了？”
唐锋南没有回答，只帮唐浩初掖了掖被子。唐浩初干脆从被子里出来，伸手搂住唐锋南的脖子，然后用非常认真的语气道：“我不喜欢江柯，我从来都只把他当作朋友。”
唐锋南愣了愣，唐浩初继续道：“但你不一样，你比江柯更好，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好，在我心里，没有人比你重要。”
轻柔的语调和他身上好闻的气息一寸寸往唐锋南的耳朵、鼻腔和心里钻，唐锋南一时间竟有些晕眩，哪怕知道这些话只是他哄他的，也无法抑制心里的愉悦，眼前仿佛围绕着一团粉色的星云，看什么都是绯丽和柔软的。
唐浩初又抬头亲了一下唐锋南的唇，“我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全部……
唐锋南觉得自己完全陷入星云里爬不出来了，唐浩初仍嫌他陷落得不够快，糯糯地补充道：“我觉得我已经爱上你了。”
“你说什么？”
“我说我爱你，”这还是唐浩初经历那么多世界第一次这样直接和认真地说‘爱’，他甚至把唐锋南心里的顾虑和不安也说出来，“不是亲情，也不是依赖，我们本来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我也从来没把你当小舅舅看，我已经二十一岁了，分得清什么是爱情什么是亲情，所以……”
话没说完就被吻住了。
本该泰山崩于前都不变色的男人按着怀里的人细细亲吻，疯了一样又深又重地吻他，仿佛要把他揉进骨头里，然后低低重复：“你再说一遍，乖浩浩，乖宝宝，再说一遍给我听，你刚刚说你爱谁？”
于是唐浩初看着他重复：“我爱你。”
最简单的三个字却有最大的魔力，唐锋南突然觉得这么多年的折磨和不安，之前的分离和思念，全都有了补偿，幸福的像生活在梦中的世界，满眼都是灿烂的阳光。
没有人能抗拒这种幸福。
习惯的养成需要很久，但念头的改变往往只在一瞬，唐锋南之前还坚定地认为唐浩初对他的感情只是依赖，还自卑地想着自己配不上对方，还暗暗唾弃自己的自私，甚至想过要不要放对方离开，可现在满脑子都是怎么将此刻的幸福无限延续下去，根本不想放手。
他不能放手，他为什么要放手，这是他一手带大的宝贝，是他心尖子上的珍宝，他就合该和他在一起，他死了也要带上他一起走，不会让他像那个失去家人的少年一样孤身哭泣，也不让他跟其他人在一起。
“是你主动说爱我的，说了就不许反悔了，”唐锋南哑声道：“从此以后我都紧紧抓着你，就算你让我滚，我也不会放。我会尽量长久地陪伴你，相伴的每一天都不浪费，我们要在一起一百年……”
“一百年也太长啦，”唐浩初被唐锋南压在怀里，导致说话瓮声瓮气的，听起来很可爱，眨了眨大眼睛解释：“我的意思是，你马上就三十九岁了，一百年后是一百三十九岁，人根本活不了那么久的。”
“万一活到了呢？”
“没有万一，没有人能活那么久。”
“我说有就有，”唐锋南竟认真和唐浩初争辩起来，“凡事都有可能……”
唐浩初把半张脸埋进被子里，嘀咕了一句幼稚，唐锋南将他从被子里扒出来，说：“我爱你， 所以才不想和你分开，你懂吗？难道你不愿意和我一起活到一百多岁吗？”
唐浩初还没来及说话，唐锋南便用双手捧着他的头往下按了按，迫使他点了两下头， 并像教小孩说话一样哄道：“愿意，我的浩浩说愿意。”
两个人离得太近，唐浩初眨一眨眼睛，长睫毛便扫到了唐锋南的眼睫，感觉痒痒的，心也痒痒的。唐浩初不由把头移开了点，却又忍不住朝唐锋南凑得更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说：“嗯，我愿意。”

第112章 病弱的小恶魔
人自然是活不了一百三十九岁那么久的，但唐浩初陪唐锋南陪到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早在上个世界，系统就向唐浩初承诺可以通过完成任务来延长停留的时间，而不管是‘子承父业’和‘人设不崩’这两个主要任务，还是系统后期增加的任务，他都完成的很好。
唐浩初是在二十四岁那年拿到F1冠军的，于三十五岁正式宣布退役。这十一年里，别人看到的都是他获奖的光辉，唐锋南却只担心他的安危，直到他宣布退役，才终于把心放下来。
唐锋南这时候已经年过半百，却依然把唐浩初当做需要哄的小孩子。唐锋南的离世是很突然的，——前一天晚上他还讲故事哄唐浩初睡觉，讲的是他小时候就给他读过的小王子。男人原本磁性的嗓音已经变得苍老，但依然好听：“我的那朵玫瑰，别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但她单独一朵就胜过你们全部……”
就像眼前的青年对于他，——这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但他单独一个就胜过他们全部。他是他养过的玫瑰，而千千万万朵玫瑰里，被花费时间和精力疼爱的那朵总是无比重要，无可取代。
这就是偏爱。谁不想被偏爱呢，它是世界上最让人有底气的事，得到的东西永远是独一无二的，永远是别人想要也没有的，就算犯错，就算遭遇挫折，也不会恐慌不安，因为总有人坚定地支持你疼惜你。
唐浩初抬头亲了亲唐锋南的脸，认真说：“如果有下辈子，你别喜欢我了，太辛苦了。换我来喜欢你，好不好？”
唐锋南也亲了亲唐浩初，想说喜欢他一点也不辛苦，想说如果真有下辈子他还是会喜欢他，但面对唐浩初期盼的眼神，最终认真答了句好。
唐浩初是在从葬礼回去的路上出的车祸，像之前的世界一样，车祸发生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痛，穿越的经过也和之前的世界一样平静，灵魂从身体剥离，被传送到下一个世界，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换了个地方。
继而发现有个中年女人正抱着他哭。
她的说话声因哭音而有点含糊不清，唐浩初只听到了一句‘我们小少爷可怎么办啊’，缓了几秒才意识到这个小少爷说的正是自己。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重新变成五短身材的小手，听那个女人继续说：“那个土匪明天就要把小少爷接走了，小少爷的身体本来就差，需要精心照顾，他那种莽汉哪能照顾得好……”
“嘘，如今可不能乱说话了，”旁边另一个年轻一点的女人打断她道：“他现在可不再是土匪，而是威风凛凛的大帅了，有兵马有地盘，杀个人根本不算什么，你……”
“有本事就杀了我好了，”中年女人的声音反而更大了些，“我管他是不是大帅，他耽误了小姐的一辈子，小姐直到病逝的那一天还在等他，他倒好，拿着小姐给的钱出去闯荡，把小姐丢下来一去不回，听说还纳了好几房姨太太，简直就是忘恩负义的禽兽！”
骂完重新转向唐浩初，继续哭道：“我们小少爷才真正可怜，娘亲已经没了，还摊上这么个爹，他哪会照顾孩子，那些姨太太又哪会真心对小少爷好……”
系统估计和以前的世界一样要延迟几个小时才能出现，但唐浩初已经通过以上的对话得到了一个非常有用的信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了，但父亲还在，而且是个大帅，明天就接他走。
这么说来，这个世界似乎比上个世界好一点，总归还有个父亲。都说儿不嫌母丑，唐浩初倒不在意对方是不是土匪出身，就算是，能从土匪做成将帅，也是有本事的，但不知道对方是否真的像眼前的人说的那样渣。
眼前这个说话的女人正是唐浩初这具身体的奶娘，在他母亲身边跟了许多年，所以十分忠诚和护主。又过了一小会儿，奶娘总算哭够了，一边擦眼泪，一边低头问唐浩初要不要喝水。
唐浩初正准备说话，却不料刚张嘴就忍不住咳嗽起来，完全止不住，没多久，胸口也跟着发紧发闷，甚至险些喘不上气。奶娘和旁边年轻一点的女人都慌了神，一个小心翼翼地给他拍背，一个急匆匆地去拿药和倒热水，直到他终于平复了呼吸。
于是唐浩初又得到一个有用信息，——这个世界的他竟然是个病秧子。
因为咳嗽的同时感觉气急气短，且干咳无痰，并不是感冒引发的咳嗽，而是支气管和肺部的问题，属于发作性咳嗽，他做过医生，轻易就得出了哮喘的诊断。哮喘是医学界公认的难题，被列为四大顽症之一，虽然不会影响寿命，但若发病时抗炎措施不到位，就可能会因为呼吸困难而丧命。
换别人摊上这种病，多多少少会觉得抑郁和难受，但唐浩初并没有什么感觉。人站的角度不同，看待事物的态度就会不同，对于经历过末世的唐浩初来说，能拥有生命已是值得珍惜和庆幸的事，疾病或者其它挫折都只是人生路上的插曲，不足为惧。何况他曾经享受过足足三个世界的偏爱，享受过偏爱的人是不一样的，不管这种偏爱是源于家人伴侣还是朋友，会比从来没被关爱过的人更明亮，更自信，更有面对挫折的底气。
同样的道理，奶娘所站的角度不同，看待唐立明的态度也不同。——唐立明就是刚刚被奶娘骂过的‘渣爹’，要说渣，他的确很渣，但并没有奶娘说的那么忘恩负义。唐立明的一生也算是丰富和曲折，他当年为了生存落草为寇，阴差阳错救了安家小姐安婉，得到了她的芳心，可惜安老爷嫌弃他的出身，要求他必须建功立业才能娶自己女儿。在安婉的坚持下，两人到底成了亲，唐立明在成亲当日发誓一定会闯出个名堂，给安婉重新办一个风光的婚礼。
这一闯就是六年，都说乱世出英雄，但这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尽管唐立明已足够好运，还是经历了许多忍辱负重和身不由己。近几年北区又陷入了战乱，电话无法通讯，信件也不能及时传达，唐立明不仅不知道安婉病逝的消息，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
待他赶回平城，安婉已经下葬了，心里自然难过不已，所幸还有一个巨大的安慰，——那就是孩子。
唐立明骨子里是个很大男子主义的人，这一点从他坚持要闯出一番事业才回来的行为上就能看得出。他的渣也体现在一点，女人对他来说远没有事业重要，能在必要的时候加以利用，甚至能在必要的时候将其舍弃。那些姨太太就是这样产生的，——有些是敌方送来的实在推不掉的，有些是友方送来的需要维系关系的，他也知道这样不对，但不觉得是多严重的问题，对那些姨太太也不关心和在意。
但孩子不一样。那是他的骨肉，流着他的血，冠着他的姓氏，他是他的延续，是他的希望，是家族的未来。
所以对于这个孩子，唐立明心里有满满的期待。他的确如奶娘所说那般不会照顾孩子，但他有认真想过要怎么照顾他，怎么培养他，甚至跟一名有孩子的手下询问了照顾孩子的方法。
冬天的平城特别冷，中午才刚停的雪这会子又开始下了，怕唐浩初冻着，奶娘伺候唐浩初吃完晚饭就送他上床休息了，还专门给他做了好几个汤婆子，并将整个房间都烧得暖融融的，和冰天雪地的外面截然两个世界。见唐浩初乖乖闭上眼睡了，奶娘才轻手轻脚地走出屋。
但唐浩初并没有睡，因为延迟的系统终于出现了，依旧是熟悉的开头：“叮，欢迎宿主来到新世界。”
根据系统的介绍，新世界比上个世界又往后退了三十年左右，差不多相当于民国时期，主要任务也依然是‘子承父业’和‘人设不崩’这两个，此外还会随机发布一些日常学习任务和特殊学习任务。系统正准备介绍本世界父母的职业，唐浩初听到门口传来了隐隐约约的敲门声。
一开始还以为是错觉，因为奶娘进来是不会敲门的，但过了一会儿，敲门声又响了，而且响了三下。
他这回确定是有人敲门了，犹豫了一下，裹上绣着小老虎的小棉袄，又套上同样绣着小老虎的小棉鞋，迈着小短腿哒哒哒地跑到门前。跑到门前却不开门，而是吭哧吭哧地爬到门边的脚凳上，掀开门帘，透过门板上镂空的那点缝隙谨慎地朝外看，就像谨慎地守在窝里不敢出来却又好奇的幼崽。
外面果然有个人，而且是身材异常高大的男人，整个人看起来似乎有点紧张和犹豫，正在门外来回踱步。唐浩初隔着门问：“你是谁呀？”
声音不大，又奶呼呼的，但男人还是第一时间清楚地听到了，立即转过身来。因为在外面站了太久，他的头发都被雪淋白了，连眉毛上都沾满了雪花，于是小少爷奶声奶气的又问：“你是老爷爷吗？”
男人笑出来，笑容看起来特别爽朗，英俊硬朗的五官也变得更加鲜活，“我可不是老爷爷哦。”
他朝门板靠近了一步，继续道：“我给你变个法术，”说着抬起大手在头发上随便撸了一把，将头上的雪撸掉了大半，“你看，现在就不是老爷爷了吧？”
唐浩初随着男人的靠近而看清了他的脸，忍不住愣了愣。就像头回见到第一个世界的父亲唐景行一样，心里涌上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这个男人正是他在这个世界的父亲唐立明。
唐立明通过这小小的缝隙望着门里的小孩，想象着小孩的样子。虽然因为安家的阻拦而至今没见到孩子的面，但从得知自己有孩子的那一刻起，他就在心里勾勒过很多次孩子的样子。长得应该和他很像，有和他一样英挺的眉毛，眼睛可能会像安婉，因为她的眼睛非常好看。当然，男孩子不用那么讲究容貌，就算再丑，也是他的骨肉，何况小孩今年才五岁，估计还没有他腿高，小嗓音听着奶呼呼的，十分可爱。
——他的孩子，自然是最可爱的。
因为觉得熟悉，小少爷身上的戒备也卸下来不少，歪着小脑袋语气认真的问：“你找谁啊？奶娘出去了，我……”
“我不找奶娘，”唐立明的语气也很认真：“我是专门来找你的。”
唐浩初眨了眨一双大眼睛，唐立明透过缝隙都能看到他明亮的眼神。唐立明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柔和一点，轻轻唤：“浩浩，……你是叫浩浩吧？我是你爸爸。”
话刚落音，听到砰的一声，小孩似乎一不小心从凳子上摔下去了。
唐立明心头一跳，想也不想就推门而入，门砰的一声被打开，他一眼就看到摔在地上的小孩。
幼童本来就不耐疼，小孩的一双大眼睛已经冒出了生理性泪水，一张小脸粉嫩漂亮的像精心雕琢出来的玉娃娃。
看到对方的这一刻，唐立明愣了几秒。
在脑中勾勒再多次，也抵不上亲眼见一面，之前设想的形象也完全被眼前活生生的小孩替代。他比他想象中的还更可爱，泪汪汪地捂着摔疼了的小屁股的模样让他立刻就忍不住心疼起来。
唐立明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将小孩从地上抱到怀里，然后伸手帮他擦了擦眼泪。他在战场上粗鲁惯了，如今面对一个还不及他腿高的小豆丁，娇贵柔软的像轻轻一碰就会伤着，抱的姿势温柔小心到连他自己都被吓了一跳，——他还从来没对谁这么温柔过，即便是对安婉。
毕竟被陌生人抱住了，小少爷的眼神还是很戒备的，努力板起一张包子脸，哪怕挣不开对方的手也要维持他小人家的面子和尊严，连小奶音都带着严肃：“你说你是我爸爸，你有什么证据吗？”

第113章 病弱的小恶魔
软萌的小奶音配上严肃的语气和表情，让人想在那张白嫩的包子脸上捏一把，唐立明忍住了捏脸的想法，开始努力给儿子找自己身为亲爹的证据。
其实不用找别的，单说容貌，这一大一小一看就是亲父子。
“你看我的眉毛，是不是跟你的一模一样？”唐立明指了指自己的眉毛，又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还有鼻子，是不是和你的一样又高又挺？”
小少爷倒是认真比对了，伸出小胖手摸摸自己的眉毛，再摸摸唐立明的；摸摸自己的鼻子，也再摸摸唐立明的。
被那只小胖手碰到的时候唐立明莫名紧张起来，上战场都没那么紧张过。轻咳一声掩盖自己的心情，然后看着小孩的眼睛说：“但你的眼睛像你妈妈，和她的眼睛一样又大又亮。”
说到安婉，唐立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怀表，打开表盖，“对了，这是你妈妈送给我的，里面还有我和她的照片。”
这个年代的照片都是黑白的，但不妨碍看清照片中人的相貌。小少爷接过怀表，小大人一样有模有样地看完照片，又审视了唐立明一番。
唐立明有些僵硬地任由小孩打量自己，不自觉地提了一口气，挺直了身体，脸上的肌肉都有些紧绷，双手也紧了紧，努力在小孩的面前展现自己最好的样子。
然而对方的关注重点放在了衣服上，“你穿的怎么和照片里不一样？”
“这个是军装，我现在是个将军，所以要穿军装。”
唐立明指着身上的衣服解释完，便看到小孩的眼睛里带上了亮晶晶的好奇，“将军都是有枪的，那你有枪吗？”
“当然有，”唐立明把枪拿出来，但没有交给唐浩初，只给他看了一下就收了回去，“你还小，还不能玩枪，等你再长大一点，我亲自教你练枪。”
小少爷闻言，有些不服气地挺了挺胸膛，“我才不小，我已经足够大了。”
“哦？”明知小孩具体几岁的唐立明故意问：“有多大？”
大概也知道自己当下的年龄拿不出手，唐浩初抿着唇不说话了，腮帮子微微鼓起来，显然有点儿不高兴，气鼓鼓的小模样可爱又惹人疼。于是唐立明转移话题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
小少爷的注意力被成功转移了，一双大眼睛重新亮起来，认真点头的样子十分乖巧，两只欢快地摆动的悬空的小脚却暴露了他的心情。
可唐立明并不会讲故事，刚才不过是为了转移话题随口一说，摸了摸儿子软软的额发，硬着头皮讲了一个亲身经历过的打仗的故事。
故事本身还是很丰富曲折的，但唐立明实在没有讲故事的天赋，语调听起来干巴巴的，像催眠曲一样，唐浩初听着听着就揉起了眼睛。
小脑袋慢慢点下来，闭上眼睛睡了。
唐立明低下头，只见小孩已经在他怀里睡熟了，小脑袋枕在他的肩膀上，热乎乎的气息呼在他脖颈上，把他的心也跟着呼热了呼软了。看着小孩的目光都不自知的柔和起来，尽量小心地抱着对方，生怕会一不小心用力过猛伤到他。
唐浩初睡的很香，——小孩子本来就说睡就睡，唐浩初这具身体又是这几个世界里最差的一个，不仅患有顽疾，还受不得劳累和辛苦，必须按时作息，饮食也有许多限制。再加上他在唐立明身上没探查到恶意，只有和唐景行一样的熟悉和亲切，所以睡得非常安心，连换了地方都不知道。
再醒来的时候，唐浩初发现自己身处于一辆正在行驶的车上。
整个车后座被铺成一个床，他的五短身材正好可以舒舒服服地躺在上面。车开得又快又稳，感受不到多少颠簸，以至于唐浩初醒来后依旧陷在软软的被褥里不想动弹。
系统在这时候开口了，“你都睡了那么久，该起来了，已经到北州了。”
唐浩初正想着北州是什么地方，系统主动解释说：“当下共有北州中州青州等大大小小十区割据，各个区域自立为王，互争地盘，而唐立明正是北州的大帅。所以你父亲的职业为将军，你母亲则和上个世界一样，是个没有正式职业的大小姐。”
关于父母的职业唐浩初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只担心会有类似于‘扶弟魔’或‘撒娇技’这样乱七八糟的技能。果然，系统讲完职业就开始讲技能，“但你母亲还有一项很厉害的技能‘反复无常’，此项技能也和‘将帅’这个职业一样需要达到最好。”
“反复无常就是变脸像翻书一般，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系统继续说：“除了唐立明，你母亲安婉对待任何人或事都极度反复无常，比如前一秒还指明要吃粥，下一秒就把碗摔了，前一秒还夸这个人好，下一秒就把对方赶出府了。”
大概是之前发布任务的时候被唐立明的突然出现打断了，唯恐再被什么人打断，系统也不管唐浩初是否理解了任务一就匆匆讲解任务二：“第二个主线任务‘人设不崩’，依旧是要维持纨绔特色，而本世界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谁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而他的新鲜感最多只有三个月，往往一个月就把对方扔了。”
尽管已经对这些奇怪的技能和不讨好的纨绔人设有所免疫，唐浩初听完还是忍不住捂了捂额头。这一抬手，坐在副驾驶的副官王剑立即发现了，转头问：“小少爷醒了？”
唐浩初顺势坐起身，“这是哪里？”
“我们马上就要到帅府了。”王剑努力朝唐浩初露出一个温和的笑，用哄小孩的语气说：“大帅就在前面那辆车里，您的奶娘也被带过来了，在后面那辆车里，您有什么其他需要的都可以跟我讲……”
原主既然天生薄情，应该不是那种一醒来就要人的小孩，所以唐浩初只点点头就没再说话了。然后抬眼望向车窗外，只见外面阴沉沉的，像要下雨，车速也随之变得更快了，大概是想赶在落雨前抵达。
其实安家所在的平城离北州不算太远，但中间斜插｜着一个中州，近几年一直处于战乱，眼下才难得安定下来，普通百姓依然通行不易。唐浩初懒洋洋地靠在后座上，看着车窗外的道路，路上没有什么行人，远处的房屋还带着战火留下的疮痍，但从这条路开出去，拐进北州的中心城市，街道开始一点点呈现和乱世不符的纸醉金迷的繁荣。
雨到底还是在抵达之前飘落，天也一点点黑下来，所幸雨势不大，在天黑透的时候，帅府终于到了。
车子一路开进大门，进入院内，唐浩初本以为会看到古色古香的四合院，却看到一栋完全仿照西式建造的颇为大气的花园洋房，算上阁楼的话，足足有五层。雕刻着精美花纹的门廊前，等着好几个女子，气质和类型各不相同，但每个都身材曼妙，美丽动人，车子才一停稳，就齐齐迎上前来。
为首的那个女子穿着一件湖蓝色的旗袍，在唐立明下车后的第一时间撑起伞为他遮住雨水，笑着说：“爷，您终于回来了，我们打从早上就盼着呢，您……”
“这点雨不用打伞。”唐立明打断了她的话，同时挥开了她的伞，然后大步朝唐浩初所在的车走去，亲手将儿子抱了出来。
他嘴上说不用打伞，却细心地用身体给唐浩初遮了雨。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唐立明抱着，并暗自观察了一下旗袍女子的表情。对方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但下一秒就恢复了笑脸，看着唐浩初热切的问：“这就是小少爷吧？哎呀，长得可真好看……”
“嗯，”唐立明点头，向周遭一众女人道：“这是浩浩，是我唐立明唯一的骨肉。”
他跟这些女子介绍了唐浩初，却没有跟唐浩初介绍这些女子，只吩咐厨房开饭，然后带着唐浩初进餐厅落座。
奔波了一路，早就饿了，忙着吃饭也无可厚非，唐立明一发话，佣人立马忙碌起来，菜很快摆了一桌子。
唐浩初在心里把唐立明不介绍那些女子的原因默默盘算了一遍。一是大男子主义作祟，觉得女人不重要，二是唐立明不喜欢这些女人，所以觉得这些女人不重要，第三可能是觉得他不需要认识这些女人，或者是觉得他还小，一口气认不了那么多人，以后慢慢相处自然就会认识。
不过唐立明不介绍，不妨碍这些女子自我介绍，刚才在外头第一个上来迎他们的旗袍女子一边给唐浩初夹菜一边对唐浩初道：“浩浩，我叫柳如湄，是你二姨娘，以后有什么需要直接跟我说就行，二姨娘一定想办法帮你安排好。”
柳如湄从唐立明刚到北州没多久的时候就跟在唐立明身边了，头脑比较活泛，也精于算计，这些年帮了唐立明不少，所以在一众姨太太中比较有话语权。但毕竟安婉才是唐立明明媒正娶的妻子，她再怎么样，也只能被称做为二太太。
二太太下面就是三太太，见唐立明没表示任何不满，三太太周小玉也说话了。同样介绍了自己，给唐浩初夹了菜，并表示了自己对唐浩初的喜欢，还夸奖了唐浩初一通。
你方唱罢我登场，接下来是四太太和五太太，夸奖的话也一个比一个说得顺溜。比如什么长得像画里的小金童一样啦，什么瞧着就有福气啦，什么将来肯定能做大事啊，马屁啪啪响。
唐浩初有预想到这样的场景，但还是有点不适应。他知道她们并不是真心夸自己，是为了讨唐立明喜欢而说给唐立明听的，虚情假意的话就像泡沫，说得再多也一戳就破，还不如一句真心的关切来得好。
尤其是四太太苏清清，是梨园唱戏出身的，天生能言善辩，声音也好听，她一夸完人，别人就没什么话说了，因为该说的都被她说完了。于是轮到最后一个六太太的时候，不仅话被说完了，桌上摆的几盘菜也已经夹了个遍，唐浩初眼前的那只碗甚至被食物堆满了。
但六太太并不着急，她本来就是走不争不抢的优雅淡然的白莲花路线的，不需要和别人一样，也不需要讲多少话，她甚至没介绍自己的名字和身份，只拿了一个盒子送到唐浩初身前，浅笑着说：“最近西洋糕点很流行，我专门学了点，听说小孩子都喜欢吃蛋糕，所以亲手做了一个，浩浩尝尝看喜不喜欢。”
前几个世界唐浩初一穿进来就会感觉饿，但这个世界不一样，这具身体的胃口不太好，没有什么食欲，所以之前夹来的那些菜唐浩初一样也没碰，整个人甚至没有任何举动和表情。而他和唐立明是那种越看越像的，纵然年纪还小，轮廓和气质已经有了唐立明的影子，不说话也不动的模样和唐立明冷下脸来的模样尤其相似，会让人莫名心慌。直到蛋糕这两个字终于让他起了兴趣，屈尊降贵地伸出小手，掀开了蛋糕盒的盖子，用勺子挖了一点放到嘴里，然后在六太太期待的眼神中开口道：“味道还不错。”
前面几个姨太太说那么多话都没见唐浩初有任何反应，一个小小的蛋糕却引来了赞许，心里难免会不忿，齐齐想着这回又是老六出头，同时将唐浩初喜欢蛋糕这一条默默记在了心里。
但不管怎么说，这顿饭从这勺蛋糕正式开始了，每个人都开始吃菜动筷，整体氛围看起来非常和睦。可就在唐浩初准备再吃一口蛋糕的时候，系统突然发布了随机任务，要求每天做一次反复无常不讲道理的事。
虽然唐浩初早有会接到随机任务的心理准备，也在上个世界做过‘每日一作’这种奇葩任务，但‘喜怒无常’听上去似乎比‘每日一作’更难一点。毕竟‘作’这个字可发挥的空间比较多，闹个小别扭或者随便找点事发作一下就算合格，而反复无常还是要找一点理由的，不然就相当于变态和恶人了。
然而系统就是要让他做恶人，说辞跟上个世界所差无几：“这个任务其实很简单，就是随便寻点什么事翻个脸，连理由都不用找。有句话说得好，恶一旦有了起因，便没了美感，所以就是要毫无缘由的翻脸……”
“怎么不吃了？”
毕竟是六太太做的蛋糕，见唐浩初拿着勺子的手停在那里不动，忍不住开口询问道。
唐浩初抬头看了她一眼，淡淡道：“突然觉得不好吃了。”

第114章 病弱的小恶魔
此言一出，不止是六姨太，刚才把唐浩初喜欢蛋糕的这一条默默记下来的其他姨太太也充满了疑问，——怎么就突然不好吃了？
当初得知唐浩初的存在时，几个姨太太虽然感觉到了压力，但并没有过多紧张。毕竟安婉已经死了，小孩年纪那么小，又没了母亲，应当很容易哄骗和拿捏，利用好了还能当作争宠的大筹码，却没想到他似乎比唐立明还难伺候。六姨太甚至忍不住问出口：“可你之前还说味道不错……”
“之前是之前，现在是现在。”唐浩初把蛋糕盘子推到一边，面无表情地板着小包子脸说：“就像一个人之前斤斤计较，现在却变得宽宏大度，之前功利刻薄，现在却非常贤良淑德。”
小少爷今年还不到五岁，哪怕用再严肃的语气说话，嗓音也是软糯糯奶呼呼的，一张小包子脸上除了精致可爱之外瞧不出其它什么，话的内容却让几个姨太太通通愣了愣。
尤其是六姨太，她本质正是个斤斤计较且功利刻薄的人，为了讨唐立明喜欢才装成这幅温婉娴淑的模样，心里登时咯噔一下，表情都变了。
六姨太迅速整理好情绪，同时忍不住重新审视了唐浩初一番。男孩子本来就比女孩子发育的晚，加上天生病弱，眼前的小孩看上去比同龄孩子显得更年幼一点，外貌却又格外优异，小小的一只坐在椅子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看人的时候，像乖巧又神气的小奶猫一样让人心软。
六姨太这边努力用小孩只是随口一说的理由安慰自己，当爹的那边却把重点完全放在了别的上，根本不在乎蛋糕或娴淑的事。——只听唐立明笑着对儿子夸奖道：“浩浩真厉害，会说这么多成语，爹爹都不会那么多！”
这话倒不是单纯地哄小孩，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的文化底蕴着实不高，只懂一些兵法，其它什么诗词歌赋成语绝句几乎一窍不通。但奇怪的是，他特别喜欢那种有才学的女子，——安婉就是真正有才学的，还写过很多诗歌，其中不乏有讨论时事政治和家国天下这种大格局的诗句，颇有深度和见识。
可惜安婉写的东西只有身边寥寥几人看过，因为她反复无常的毛病严重影响了她的文学创作，总是上一秒还对自己写的东西表示满意，下一秒就抬手烧了，若非如此，唐浩初如今要完成的‘子承父业’里恐怕还要加一个‘当代诗人’的职业。
“我会可多成语了，”唐浩初已从系统那里知道安婉的基本信息，所以很坦然的说：“我跟娘亲学的，学得可快了。”
语气里带着些小得意，因为方才被人夸了，小少爷还习惯性地挺了挺小胸脯。
这骄傲又可爱的小模样打消了除六姨太之外的其他几个姨太太的疑虑，——到底还是小孩子，经不住夸，刚才说的那几个成语定然只是巧合，没有别的意思。
六姨太依然心怀不安。她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比不过安婉的，不管是家世才学还是在唐立明心里的地位。而且安婉死了，活人永远争不过死人，因为死人不会犯错，不会变丑变老，只会留下一个无比完美的形象镌刻在未亡人心里，更何况安婉还给唐立明留下一个儿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孩子是整个家族的延续和指望，但凡这个长子不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唐立明都会对他十分重视，就算她有朝一日也给唐立明生了个儿子，也比不上第一个孩子来得珍贵。
而唐立明已经明确表现出对唐浩初的重视，相对于练兵时的严格，他对儿子毫不吝于夸奖，再次夸道：“浩浩真棒。那成语里的字你都会写吗？”
“当然会了，”小少爷毫不谦虚，小胸膛也越挺越高，“我会的字也可多可多了。”
于是吃完饭，父子俩到书房写字去了。唐立明自己的字写的不怎么样，但他手下养了几个学识非常高的门客，就算是身边的副官王剑也写得一手好字。
王剑帮忙铺了纸放了墨，唐浩初站在桌前看着他磨墨，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啊眨，让人瞧着就忍不住心生喜欢，想要摸摸他的脑袋顺顺毛。唐立明那边已经不受控地伸出手，摸了摸儿子的额发，只觉得连头发都细软的要命，不敢用力碰。
小少爷的个头还没有桌子高，桌前的椅子对他来说同样很大，乖乖伸出小胖手，一副等着被大人抱上去的样子，一张小包子脸却是一本正经地板着的，特别可爱。唐立明先坐下来，然后把儿子抱到膝上，又帮他拿了一支笔。
唐浩初握着笔，一笔一画地写了自己的名字。
巴掌大的三个字跃然纸上，唐立明一看，笔法虽然有点稚嫩，但字体非常大气，旁边的副官都忍不住称赞道：“小少爷这字写的真好，就算曹先生小时候也未必有这水平，将来肯定不得了。”
他口中的曹先生是唐立明手下的门客里学识最高也最有名望的一个，不止北州，其它几个州也曾伸出橄榄枝，邀请他做参谋。
“以后就让曹叙来教浩浩习文，”唐立明立刻笑着道：“我的儿子，将来自然不得了。”
语气带着明显的骄傲，——果然不愧是父子，他和唐浩初似乎都不太懂得谦虚。
唐浩初提笔又写了一些名字，是之前在饭桌上向他自我介绍过的姨太太们。唐立明一边惊异于儿子的记忆力，一边莫名有点吃醋，“为什么不写爹爹的名字啊？”
唐浩初放下笔，“我不知道你的名字。”
唐立明的确没跟儿子说自己的名字，愧疚之余，不甘心的又问：“你娘没有说吗？”
唐浩初想了想，摇摇头，“娘亲日日想你，一说起你，就要伤心的。”
唐立明顿时沉默了。虽然有大男子主义病，但他对安婉的感情是真的，而且他曾承诺要给安婉重办一场风光的婚礼，要给她幸福优越的生活，如今成了永远的遗憾。
容颜总会变老，感情总会褪色，愧疚和遗憾却会历久弥新。所幸这些遗憾还能补偿在孩子身上，唐立明把写了几个姨太太名字的纸丢到一边，重新拿了一张纸，让儿子又写了一遍‘唐浩初’，再在旁边写上‘唐立明’。
他本来想把自己名字的具体写法亲自写给儿子看，又觉得自己的字拿不出手，便形容道：“立是站立的立，明是光明的明……”
父子俩的名字被写在一起，唐立明看了又看，觉得十分满意。再看儿子那么小就能写那么好的字，简直更满意了。
无论达官贵族还是普通百姓，都会本能地尊崇有学问的人，唐立明自然也不例外。唐立明是土匪出身，身手好，枪法准，功夫高，而且在行军打仗上有种野兽般天生的敏锐和直觉，这让他幸运地爬到了今天的位置，所以野蛮粗俗没文化就成了在他手下吃过败仗的人的攻击方向，其它几个州的大帅也会暗讽他胸无点墨，让他很是窝火。但如今不一样了，他有个聪明的儿子，哪怕他不需要儿子将来有什么成就也能护他一生无忧，但孩子才华出众，脸上自然添光，甚至想一想就觉得有干劲儿，走路都多了一分理直气壮。
于是唐立明觉得怀里的儿子越看越喜欢，爱听夸奖的唐浩初也越发觉得这个爹还不错，——这一大一小相处得很和睦。二太太柳如湄那边亲自来送切好的水果，默默站在半开的门边听了一会里面的声音，又无声无息地退了出去。
退出后没回自己房间，而是拐去了给唐浩初准备的房间，亲自检查一遍还有没有什么疏漏。先是让人给加了层更暖更轻薄的毯子，又觉得地龙烧得太干燥，怕小孩子皮肤太嫩会干裂起皮，让人把自己专门托人从西洋买的加湿器拿过来，走之前还再次跟下人嘱咐了一遍，说不管少爷要什么都第一时间给准备好。
待回了房，贴身仆人忍不住低声问：“太太，又不是您的亲生孩子，您表面上装装样子就好，何必这么尽心？”
柳如湄今年已经三十岁了，但依旧明艳动人，坐在镜子前一边由仆人伺候着梳发一边慢悠悠说：“是不是我的亲生孩子有什么重要，他是老爷的亲生孩子，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这个家里除了老爷，其他所有人都要排他后头。何况老爷对他非常喜爱，——单凭这一点，就算他只是随便从外面捡来的孩子，也谁都比不得他。”
说着接过梳发时拆下来的玉簪，把它随手丢进梳妆盒里，上好的翡翠轻轻撞上同样玉制的梳妆盒，发出一道清脆动听的声响。她随着这一声轻轻笑了笑，继续道：“这院里住的，大概都觉得自己容姿无双，身份颇高，别人在外头点头哈腰地叫一声太太，就真当自己是太太了，可若没了老爷的喜爱，谁又能比谁高，一朝被打回原形也未可知。只要照顾好这个孩子，爷自然会看到我的好。”
可惜像柳如湄这样想的姨太太很少，比如六姨太就有别的主意。按说她不该跟一个孩子计较，也没必要跟唐浩初计较，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怎么看唐浩初怎么觉得不舒服，还夹着一丝说不出的不安和惧意。第二天她便一脸好心地向唐立明提出建议，说让三姨太的外甥过来给唐浩初当伴读。
“家里就小少爷一个孩子，着实有点孤单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需要玩伴的时候，我记得玉姐姐的外甥正好比浩浩大两岁，前几个月还来过的，长相很是讨喜，不如让他过来陪浩浩一起读书习武……”
她口中的玉姐姐正是三姨太周小玉，其父当年曾任青州督办，其兄如今也升到了旅长，是几个姨太太中出身最好的。所以六姨太是打着鹤蚌相争的主意，——唐浩初的脾性让人琢磨不透，三姨太那个外甥又被宠的嚣张跋扈，两个孩子凑在一起肯定会闹出摩擦，届时不管是哪一方吃亏受损，对她都没坏处。左右她不过是个好心出建议的，真正出事了，急的也是三姨太，和她毫无半点关系。
唐立明自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连普通的大户人家都有书童或伴读，的确该给儿子找个伴读，当即就点头同意了。
与此同时，接到要教小少爷习文的命令的曹叙吃完饭就赶到了帅府。
虽然柳如湄把房间布置的很妥帖，唐浩初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是因为空气干冷而引发了哮喘，咳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唐立明立即命人叫医生给唐浩初详细地诊治一遍，柳如湄则让管家又增派了几个腿脚利索的小厮跟在唐浩初身边。
这个病不管换了多少个医生都是同样的说辞：属于慢性病，不能根治，但也不算什么要命的病症，就是比较磨人，坚持吃药就没事。待医生走了，喜欢赖床的唐浩初才决定起床，丫鬟们和奶娘围着他给他穿衣服和鞋子，边上还有几个小厮守在一旁时刻待命。
于是曹叙进来就看在一大堆仆人众星捧月的环绕中坐着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子，模样精致漂亮得像画上的玉娃娃一样，两只小短腿还够不到地面，悬空晃呀晃，看起来非常可爱。
外表可爱，说出来的话却不那么可爱了，待曹叙自报家门，并特别说明是大帅让他过来教导他之后，就见小孩挑着小眉毛，用一种类似质问又带着怀疑的语气问：“你能教我什么？”
语气虽然不太好，软软的小奶音却让人生不起气来。曹叙轻咳一声，认真说：“我虽不才，会的东西还算不少。比如诗词歌赋，天文历史，军事兵法……”
“我想学军事兵法，”小少爷的声音依然奶声奶气的，一张小包子脸却板的非常严肃，“你就教我军事兵法吧。”
板着的包子脸看起来不仅不凶，反而更可爱了，曹叙愣了一下，摇头道：“这可不是说学就能学的，学任何东西都得循序渐进，你还小，要先从识文断字开始，然后学诗词歌赋和天文历史，最后才是军事兵法……”
“那是不是前面几样都会了，就可以学军事兵法了？”
曹叙下意识点点头，然后见小孩抬起小胖手拍了拍扶手，姿势竟和他们大帅一模一样，只是手实在太小太软，拍不出半点声来，“那我已经可以学了，你今天就开始教吧。”
说完掂着小脚跳下椅子，神气的小猫咪一样迈着小短腿昂首阔步地走向书桌，“你带军事兵法的教材了吗？”
若忽视小孩被棉衣裹得圆滚滚的小身形，这步伐走的倒很有气势。曹叙还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却在随便考了他几首诗词和历史之后露出了惊讶，——对方竟然是真的会，不是在胡说？
这个世界唐浩初没想过刻意藏拙，只想着早点完成主线任务。早一天完成任务，就能早一天享受不受系统左右的时光。
曹叙忍不住又出了几题，越考惊讶越重。他也算广博多闻，知道有人天生就聪慧无双，却也只是听得多见得少，如今才亲眼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聪慧。同龄小孩不过才到看书习字这一步，眼前的小孩已经能写能背，甚至能自主吟诗作对，不知晓的历史也读一遍就记住了，称得上过目不忘。
于是今天的教学一结束，曹叙就匆匆跑去对唐立明汇报：“恭喜大帅，小少爷如此聪慧，堪称神童，将来必定前途无量。”

第115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立明倒没露出多少惊讶，——他本来就和唐浩初一样不懂谦虚，甚至自恋的很，觉得自己生的儿子再聪明也是正常的。所以心里只有满满的高兴和骄傲，立刻站起身朗声笑道：“我就知道我的儿子绝对厉害！”
可惜他自己的文化水平实在不高，当着着得力手下的面，总不好意思说儿子是随了自己，便一脸骄傲的继续道：“估计是随他母亲，他母亲就特别有学问，当年婉婉写的文章我都看不懂！”
庄叙只觉得连看不懂也能说的那么自豪的，他们大帅算是头一个，再抬头看唐立明得意到连下巴都扬起来了，暗暗想着幸好大帅没留胡子，否则恐怕连胡子都要翘到天上去。
唐立明很高兴，几个姨太太却不那么高兴了，除此之外，三姨太还因为伴读的事多了一分担忧。她是知道她外甥的性子的，若两个孩子闹出什么摩擦，到时候真是两边都要发愁。
三姨太专程给姐姐家打了个电话，想要讨论出一个恰当的理由把这事推掉，姐夫谢志却觉得这是个应该把握的好机会，——别的不说，光有庄叙这样名气不菲的人做老师的这一点就非常难得。
月底，三姨太的姐姐周如便带着外甥谢天天和精心准备的礼物来到了帅府。
帅府自然什么都不缺，也没什么能让大帅看得上眼的，所以礼物是给唐浩初的，比如一些新奇的西洋玩具和手工糖果。唐浩初给面子地尝了一颗糖，惊喜地发现味道和他在前几个世界最喜欢的那款糖的非常相似，便把整盒糖都拿了起来，还很有礼貌地道了谢。
周如因此而觉得唐浩初长得精致可爱又懂礼貌，并不像妹妹周小玉说的那样古怪和无常，当晚就放心地回了家，完全没想到两个孩子在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
其实第二天一上午都很正常，下午的时候，庄叙如往常一样布置完课后作业离开帅府，帅府的其他人也一切如旧，比如爱打牌的四姨太照例赶在晚饭前从牌局回来，喜欢逛街的五姨太则拉着三姨太刚刚买完衣服回来，二姨太午睡到现在才醒，一边梳妆打扮一边问佣人下午小少爷的咳嗽有没有好点，同时还不忘通知厨房今日晚饭一定要做哪几道菜，而六姨太已经去厨房煲汤了，是唐立明最喜欢的筒骨汤。
然后就听到书房传来咚的一道闷响，震天的哭声紧接着传来，隔着门板都能听到。
不止佣人，几个姨太太也忍不住担心起来，齐齐朝书房赶去。进门一看，书房内一团乱，糖罐子碎在地上，糖果掉了一地，旁边还散落着书本和摔坏的玩具，谢天天就坐在这一片狼藉里哭。而唐浩初依旧好好地坐在书桌前，仿佛事不关己一般，手里还拿着正在学的兵书。
都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场景怎么看都像是唐浩初欺负了谢天天，三姨太自然是心疼自己外甥的，下意识就要上前查看谢天天有没有什么事，却在这时隐隐听到了军靴声。
——唐立明竟然提前回家了。
他今日难得没什么事，便从军部直接回家，才进门就听到下人报告说小少爷在书房出了事，随即大步走向书房，看了看一团乱的屋子，看了看儿子，再看了看在一片狼藉中撒泼打滚的谢天天，问：“这是怎么了？”
谢天天一边哭一边说：“那些糖和玩具本来就是我妈带来的，我不过就私自拿了他几颗糖，他不仅打我，还把糖和玩具都摔了……”
这话听起来其实是有点问题的，毕竟谢天天比唐浩初大了两岁，个子和身材也高壮许多，很难想象他被唐浩初打的样子。谢天天掀开袖子展示手臂，果然有一片青紫，“我的手臂都被他打紫了，哇呜呜呜——
唐立明转头问儿子：“是这样吗？”
唐浩初顿了一下，点了点头。
唐立明微皱起眉，对儿子道：“你过来。”
他在军队那么多年，不需要摆什么难看的脸色，只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就足以让满屋的人不敢出声。几个姨太太都见过唐立明训人的样子，知道他生起气来有多可怕，不仅不敢出声，呼吸都跟着放轻放缓了。
小少爷却依然呼吸如常，迈着小短腿乖乖走到父亲面前，还扬起小脖子，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模样。软乎乎的腮帮子微微鼓起，漂亮又乌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小脸白嫩的像小雪团子。
待儿子走到跟前，唐立明确认般的重复问：“你真的打人了？就因为一点糖就打人了？”
小少爷又顿了一下，——这次停顿的比之前更久一点，甚至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但最终抿住唇什么也没说，只再次点点头，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小样子，腮帮子鼓得奶萌奶萌的。
让人惊讶的一幕紧接着发生了，只见唐立明一把将儿子抱起来，用赞许的语气道：“好，乖。我在战场上没败过，我生的儿子也不会输给任何人。”
——除了唐浩初之外，现场所有人都愣了。
因为几个姨太太方才全都觉得唐立明一定是要批评或训斥唐浩初的，二姨太甚至已经做好了劝说的准备，完全没料到唐立明不仅不训斥，反倒夸奖起来，连谢天天也被这不讲道理的护短弄愣了，甚至愣到忘了哭。
这其实没什么好惊讶的，普通人只会想着普通人的教育方式，然而唐立明并不是普通人。他是一个州的大帅，是食物链顶端的老虎，要培养孩子的不是谦恭友善和宽容退让，是狠厉霸气和永不言败，而唐浩初也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这样。
唐立明从小便是如此，不管谁碰了他的东西都会打回去，哪怕明知打不过对方也必须这样做。因为对方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今这个乱世，人学不会适可而止，只知道得寸进尺。资源和地盘不是靠谦恭友善让出来的，是抢出来的，唯有铁和血才能出政权。他之前听庄叙夸儿子读书好，还有点担心孩子会不会全随了安婉，连优柔寡断的性格也一样，如今发现性格随了自己，一时间甚至比之前得知小孩读书好的时候还高兴。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唐立明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所以表情始终是绷着的，但还是忍不住摸了摸儿子的小脸。
小少爷歪歪脑袋，小脸在掌心多蹭了两下，然后眨巴着一双圆滚滚亮晶晶的大眼睛瞅着他爹，那副理直气壮的小坏模样又来了，无辜又奶萌。
唐立明简直忍不住想笑了，可谢天天那边已经重新哭起来，便轻咳一声，假装正色道：“小孩子打架是正常的，叫家庭医生过来给两个孩子都看看。”
医生匆匆赶来检查了一番，唐浩初自然是没什么事，谢天天的手也只是被砸出一块淤青而已，过两天就能消了，于是唐立明揉着儿子毛茸茸的脑袋道：“好了，该吃晚饭了。”
他既然发了话，事情便算了结了，谁是谁非也不重要了。走往餐厅的路上，唐立明又在儿子的脑袋上揉了揉，一边暗暗想着这软融融的手感是真的好，一边状似漫不经心的问了句：“浩浩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
唐浩初头发被揉的一团乱，好几根小软毛都翘起来，悬空支棱着，呆萌呆萌的，先是有些茫然地眨眨眼，然后奶声奶气的答：“没有，我觉得他挺可爱的，性格好，人也聪明，我很喜欢他。”
表情及语气都认真诚恳的不得了，若刚才没发生打人事件，简直让人觉得他说的就是真的。几个姨太太瞬间对唐浩初的喜怒无常有了更深的认知，甚至生出一种畏惧的心理，这时候，唐浩初突然转向六姨太，问道：“我听庄老师说，你是新诗诗社的，很喜欢新诗？”
六姨太如今还在大学读书，明年才会毕业，而当下特别流行新式的白话诗，几乎每个学校都有新诗诗社，六姨太就是社团成员。
正在为自己建议谢天天里做伴读的事心虚的六姨太隔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下意识点点头，听唐浩初继续说：“古诗已经没什么好学的了，所以庄老师今天教了新诗，我还跟着做了一首。既然你也喜欢这种诗，我送给你好不好？”
六姨太忙摆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再次点头，软软的读诗声随之响起：“没有人是独立的岛屿，任何人的死亡都会将我减缩，因为我就在人类之中。所以不必问丧钟为谁鸣，它为你而鸣。”
最后说到你字的时候抬手指向了六姨太，似意有所指，六姨太受宠若惊的表情险些僵在脸上，整个身体也僵硬了。她是真的喜欢白话诗，遇到好的诗句还会赞叹着抄下来，眼前小孩念的这首诗明明极好，却不能让她赞叹，只觉得背后一凉。
而不管古诗新诗，唐立明都不懂，但以他浅显的理解，也觉得这诗写的特好，忍不住又为儿子是神童的事骄傲起来。既然儿子是个神童，唐立明觉得伴读就不能随便找了，要选个最好的才行，谢天天就不太行，——六七岁的男孩子，遇到一点事就哭成这样，实在难有担当。
刚好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快到了，唐立明打算办个宴会，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都请来，一来宣告儿子的身份，二来选个更好的伴读。
当然，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前一条，——必须要趁着这机会正式向外界宣告他有个特别特别聪明的儿子。尤其是那几个跟他炫耀过儿子孙子的官员及老将，还有那些个明里暗里笑话他没文化的对头们，非羡慕死他们不可。
父爱和母爱不同，它不像母爱那样天然就形成了，而是仿佛吹军哨那样要被唤醒。唐立明见到儿子的第一眼，是在他脸上找安婉的痕迹，然后看到最多的是自己，如今逐渐意识到他是和自己相同又不同的独立的个体，是上天给予自己的珍贵的礼物，是他拥有的最大的财富。
是财富，就得拿出来炫耀。
这感觉有点像一朝有了钱就要显摆出来的暴发户，但谁都不能更不敢打击唐立明的积极性。生日宴会甚至是唐立明亲自安排的，包括宾客名单、宴会流程和整体布置，连蛋糕的样式都要亲眼过目。
临近生日的这些天唐立明并不清闲，恰恰相反，他非常忙，有一大堆事务要处理，饶是那么忙的情况下，他回到家还不忘吩咐厨房给唐浩初多做点营养又补脑的饭菜，并督促儿子好好吃饭，早点休息，少看点书。
是的，作为一个武夫，唐立明唯一能给儿子的建议不是督促他多看书，而是少看点书。唐立明的语气还特别认真：“浩浩少看点书，多出去走走，小孩子还是健健康康壮壮实实的好。咱们已经那么聪明了，就不用那么勤奋了，可别过度用脑，学成书呆子了。”
绕是极不喜欢唐浩初的六姨太也觉得这话说得不是很对，但唐立明就是这个家的绝对权威，没人敢反驳他，也只有他亲儿子可以。
只听小少爷奶声奶气地表示自己自有分寸，并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地说他绝对不会成为书呆子，因为他长大后也要当将军，而且是比他亲爹更厉害的将军。
唐立明看着才到他腿高的小孩，很难想象这软软小小的一小团儿将来变成将军的模样，但有志气绝对值得鼓励，唐立明抬起大手摸了摸小孩脑袋上的小软毛道：“好，等以后浩浩当大将军了，爹爹就到你手下给你当小兵。”
虽然帝制已经崩了，但唐立明就相当于北州的土皇帝，这话落在下人和几个姨太太耳里，完全就是唐立明将来要把位子交给唐浩初的意思，顿时表情各异。
在这帅府住的女人，没有一个不想争位争宠，哪怕看得最通透的二姨太也一样。而再美的容颜也免不了衰老，孩子才是日后最大的保障，所以她们摆在眼前似乎只有两条路，——要么讨好唐浩初，争取得到唐浩初的喜欢，要么自己生一个比唐浩初更优秀的儿子。
不管这些姨太太怎么想，唐浩初生日还是如约而至。
生日当天，唐立明的精神尤其好，比他平时起床晨练的时间起得还早，并特意穿了一身新制的军装。临近中午的时候，宾客也差不多都到了，而且人数众多，几乎涵盖了整个北州的达官贵族。
因为来的不止是接到邀请的，还有一些打着给小少爷送生日礼物的名头不请自来的。这其中一部分是想要讨好唐立明，另一部分则来自于唐立明的对头，——比如中州大帅江威就派了个手下过来，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也来了。
唐立明身材高大健壮，特别适合穿军装，一身军装不仅让他显得更加高大，还不怒自威，气势逼人，但怀里抱的小孩严重影响了他的形象，和他的整体气质实在有点不搭。只见小孩白白嫩嫩的一小团儿，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又大又亮，连微翘的头发丝儿都写着可爱，和一身戎装的男人简直就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生物，就像一只凶猛巨大的老虎背上驮了只软乎乎的小猫崽一样，怎么看怎么怪。
但唐立明不觉得怪，反而十分自得，单手抱着儿子站在那里，美滋滋地接受宾客们的献礼和奉承，还要在对方夸完儿子之后跟着再夸一遍，并总结道：“我就没见过比我家浩浩更聪明更优秀的孩子！”
于是有人忍不住暗暗吐槽唐立明不是没见过比他儿子更优秀的孩子，是根本就没见过几个孩子。小孩子恐怕也不愿意见他，像他这种野蛮又凶煞的武夫，见了也会被吓哭的。
不过他怀里的孩子不仅没被吓哭，还乖乖任由他抱着，的确不一般。而且小少爷长得好看，又不认生，见了谁都很听话的喊人，尤其是那些注重外表的女士们，二三十岁该喊阿姨的喊姐姐，五六十岁该喊奶奶的喊阿姨，让所有女性都乐开了花。
唐立明却下意识抱着儿子远离了这些女人，——总觉得这堆女士和太太看小孩的表情都一副满眼放光甚至跃跃欲试的样子，像要组团偷他孩子似的，转身正好看到了那个曾经跟他炫耀过孙子的老将，便大步朝对方走去。
男人和女人聊的话题不一样，所以女眷们会自发自觉地围在一起，男人们则三三两两地聚在另一边。待唐立明走到那边之后，却发现几个大男人看小孩的表情同样满眼放光。
“哎呀，小少爷长得真好看！”
“大帅，不是我说，若单论相貌，小少爷可比你更强，将来长大了不知要迷倒多少小姑娘！”
毕竟是在战场上一起出生入死真刀真枪打出来的情谊，唐立明手下的将领对他十分忠心，和唐立明之间的相处也比较随意，没那么多规矩，这会子看着从大帅怀里探出小脑袋望向他们的小孩，不约而同地睁大眼，一圈高壮的硬汉围着一只软乎乎的幼崽一边好奇地围观，一边发出了由衷感叹。
其中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将领还伸出手作势要抱唐浩初，并露出了像大灰狼诱拐小红帽的怪叔叔一样的笑，道：“我还从来没抱过这么小的小崽崽，小少爷给我抱抱好不好，我带你去那边吃好吃的点心。”
当然，他只是作势要抱，并不敢真抱，却见小少爷点点头，像恩准小丫鬟伺候的大老爷一样用严肃的小奶音道：“嗯，好吧。”
唐浩初早上起来没有食欲，只喝了一杯牛奶，转眼午饭时间快到了，终于觉得饿了，所以想吃点甜的东西了。这软软的小奶音和严肃的小表情简直反差萌，惹得周围几个男人又不约而同地睁大眼，很想摸摸小孩白嫩嫩的小脸。
那种觉得别人要偷他孩子的感觉又来了，唐立明下意识把儿子朝怀里拢了拢，正要开口说话，一抬头看到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走过来了，不由微皱起眉。
想了想，还是将儿子交给了络腮胡，吩咐道：“那你就带浩浩去那边吃点心吧，但别让他吃糖，医生说吃糖容易犯咳嗽。”
这个络腮胡将领的确没抱过小孩子，所以抱的尤为小心，唯恐把怀里的‘大老爷’给摔着了。而唐浩初浑然不知他的紧张和僵硬，只管认真吃刚拿到手上的小点心。
虽然点心做的不太甜，但口感很好，小少爷吃的还算满意，一口一口嚼着点心，两边的小腮帮子跟着一鼓一鼓的，简直瞧得人手痒痒。
可惜吃完点心，唐浩初就不让人抱了，而络腮胡将领也不知自己怎么了，当真像伺候大老爷的小丫鬟一样，问也不问便听话地把小孩放了下来。又怕‘大老爷’出什么事，默默地跟在小孩后面，只见他迈着小短腿从侧门走出了宴会大厅，一个人坐在回廊的栏前，一副认真思考问题的模样，连精致的小眉毛都皱起来了。
唐浩初是在想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去哪了。他之前已经看过了帅府里的所有人，没找到对方，今天又看过了每一个过来送礼的人，依然没有一个人长得像成年或者年幼时的霍彪。明明前几个世界均是刚穿进来没几天就发现对方了，这个世界都穿来两个多月了，却连对方的影子都没见着。
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涌上心头，唐浩初低着头，整个人阴郁成了一只角落里照不到光的小蘑菇。
默默跟在他后面的络腮胡只觉得远处的小孩就像寻不到小鱼干的垂头丧气的小奶猫，连孤独的小背影都散发着委屈的气息，让人想抱着哄一哄。可他犹豫了许久都没能过去，直到奉唐立明之命找唐浩初的副官王剑找了过来。
其实不是唐立明要找唐浩初，是青州大帅那个不务正业的小舅子要找唐浩初。此人名叫杨安和，性格却一点也不安和，最擅长挑事，说听闻了唐浩初的神童之名，非要见识一下是怎么个神童法。

第116章 病弱的小恶魔
王剑此前在大厅里找了半天都没看到唐浩初，绕了一大圈才想到去后院的走廊看看，再走到唐浩初跟前说明情况，——至此时间已经过去好一会儿了。再加上小少爷一双小短腿走的非常慢，还坚持要自己走不让人抱，所以杨安和那边左等右等都没看到人。
杨安和心里认定了唐立明生的儿子绝对聪明不到哪去，觉得唐立明是故意拖延，就有点等不下去了，开口说要自己去找小少爷。事实上唐立明只是单纯地看不惯他而已，并没把他当回事，更对自己儿子的智商有绝对自信，正好又有新的宾客过来道贺，便挥挥手让他去了。
杨安和找的方向倒是对的，穿过前厅直接往后院的方向走，没有像王剑一样在前厅绕圈。经过舞池的时候，一首舞曲终了，换成了一首钢琴曲，前奏轻柔舒缓又浪漫动人，闹哄哄的大厅似乎都跟着安静下来。
然而就在这一刻生了变故，一个原本站得好好的身穿西装的中年男人突然捂着胸口倒下来，手上的酒杯也随之砸落，摔成粉碎。离他最近的年轻姑娘不由尖叫出声，音量高到将钢琴曲都盖过了。
于是恰巧走到那里的杨安和眼睁睁地看着倒下来的男人痛苦地在地上抽搐，面色扭曲又狰狞。但抽搐很快停下来，男人的表情最后定格在扭曲的那一幕不再动弹，旁边不知谁喊了句：“死人了！！”
喊声一出，周围的女士们开始如鸟雀般提着裙摆惊慌四散，杨安和也不受控地随着人流后退一步，一不留神撞到一个人。回头一看，撞到的并不是那些惊慌四散的女士，而是一个戴着帽子且面色冷淡的年轻男人。
他莫名觉得青年看起来有点古怪，可惜来不及细看就被一把推开，青年紧接着转身消失在混乱的人群中，就像一滴融入大海的水，迅速消失不见。
混乱的状况也同样如融入大海里的水一样迅速消失不见，——有唐立明和他手下的卫兵在，宴会上出了再大的事故也乱不起来。何况在场的哪个军人或官员没见过血，这乱世里每天都有无数的意外发生，只有那些养尊处优的小姐和太太们才会大惊小怪。
唐立明雷厉风行地稳定了局面，并在看到被副官好好抱着的儿子时完全安下心来。今日的宴会本就安排了医生随时待命，两个医生已经迅速赶过来，对地上的男人展开了救治。
“病人还有呼吸，看起来像是某种突发疾病……”
医生汇报的同时，王剑也赶过来向唐立明汇报了中年男人的身份，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只是财政部的一个普通官员。
其实不管是重要人物还是普通官员，对方的命对唐立明来说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场宴会。若真的只是意外发病就罢，但若有人胆敢在他的宴会上弄乱子，他一定彻查到底，绝不姑息。
病人最终没抢救过来，出身中医世家的名医刘治已经下了突发心脏病的结论，然而刚留洋回来的年轻医生李绪金有不同意见，说也可能是中毒伪装成的发病，但要等解剖了再看。
很明显，他的说法只是怀疑，没有证据，唐立明微微皱起眉，还没来及发话，杨安和却在听到中毒两字后忍不住开口道：“刚才我撞见一个很可疑的年轻男人。”
虽然他是实话实说，但他爱挑事的品行实在太有名了，各大州皆知，所以在场大多数人都觉得他这是又开始挑事了，脸上写着明显的不信。
“是真的，”杨安和着急地强调：“我真的撞到一个……”
“不是年轻男人，”一个软呼呼的小声音在这时响起，“是年轻女人。”
小少爷的声音又软又萌又奶气，语调却非常从容沉稳，不疾不徐的继续道：“灰色西装，黑色帽子，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之间，身材偏瘦，已婚，本地人，比较富裕，会用枪也会抽烟，但烟瘾不重，家里可能养了一只狗。”
唐浩初在舞池传来变故的那刻被副官王剑第一时间抱起来并非常严密地护进怀里，挣都挣不开，所幸身体被裹住了，一双大眼睛还露在外面，并借助王剑的身高将整片舞池尽收眼底，同时也清楚地看到了杨安和以及杨安和撞到的人。
不过对于脑域异能者来说，即便没有真正留心和观察，大脑也依然会像录像机一样兢兢业业地将周围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稍稍回想就能在脑中重现。
杨安和听懵了，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粉雕玉琢的小孩，道：“那人的确是灰色西装黑色帽子，也的确身材偏瘦，但你怎么知道是女人？还有什么已婚会用枪会抽烟之类的，——莫非你认识他，否则怎么知道那么多？”
杨安和只见小孩微微皱起精致的小眉头，像是在奇怪他为什么会问出这么没有水平的问题，但还是板着白嫩嫩的小包子脸认真回答了：“无名指上有一圈戒痕，——已婚；推开你的那只手很稳且有枪茧，——会用枪；另一只手的食指和中指有一点烟熏的焦黄，——会抽烟；裤子是新的，膝盖处却沾着狗毛，——可能养了狗；耳朵上有耳洞，左手指甲上还残留一点紫色指甲油，帽子戴的很正，西装也没有半点褶皱，领带却是歪斜的，——说明不会打领带，却会戴耳环和美甲，是女扮男装。”
杨安和忍不住随着小孩的一条条解释而一下下点头称是，直到小孩反问道：“这些明明是和‘灰色西装’一样显而易见的线索，为什么你在得到答案之后还不能反推，非要把整个推理过程讲出来你才能搞明白？”
这句话简直就是灵魂拷问，不仅是杨安和，现场的其他人也都觉得自己的智商是不是有问题了。杨安和摸摸鼻子，厚着脸皮假装没听懂小孩的话，继续问：“可还有‘比较富裕’，这一条你是从哪发现的？”
大概是觉得这个问题更没水平了，小少爷的小奶音都隐隐带了一丝不耐烦：“紫色指甲油残留的原因是它十分持久和难卸，只有从西洋新进的那款牌子有这样的功能和颜色，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都爱用这款指甲油。你不也买来送给你追求的人，难道不清楚它的价格吗？不富裕怎么买得起？”
说话的同时，小少爷还用看傻子一样的眼神看着杨安和，顶着这样的眼神，杨安和实在没脸再问了。可他的问题还有很多，心里的惊讶更多，——眼前的小孩连他买指甲油送人的事都知道，简直是神了。
紧接着想到那句‘我爸爸的好几个姨太太’，现场有好几个姨太太又有个儿子只有唐立明，莫非这小孩就是唐立明吹上天的儿子？
唐立明那边已经骄傲地吹起来了，证实了杨安和的想法，“我的浩浩就是聪明就是厉害。”
他看着儿子的表情一本满足，就像看着他人生最得意的作品，然后吩咐副官王剑道：“这么说来，中毒的可能性很大，这件事必须给我彻查到底，先按照浩浩描述的形象把那个女人给我找出来。
手下立即领命行事，舞池也被清扫干净，宴会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少干扰，乐队也重新奏起欢快的乐曲，但杨安和依然站在唐浩初跟前没有动。
唐浩初并不想理会对方，可对方所站的位置有点挡路，便仰起小脑袋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之前还嚷着非要见识一下唐浩初是怎么个神童法的杨安和如今没了之前的半分气势，只弱弱地摇了摇头，下一刻却又大力地点点头，道：“我的确买了那款指甲油送人，但她不愿意收，我之前送的其它礼物也没有收，能不能拜托你帮我推理一下她喜欢什么？”
杨安和本来就是个不走寻常路的奇葩，脸皮厚又爱挑事，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懂得不耻下问，所以完全不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成年男人向一个丁点大的小娃娃求助有什么不对。何况如今在他眼里，眼前的小孩已经不是一般的小孩了，简直就是位大佬。
小大佬一双乌溜溜圆滚滚的大眼睛里写满了鄙视，“你追求对方，却连对方喜欢什么都不知道？”
杨安和忙反驳说：“当然知道，佳春喜欢读书和写诗，还喜欢西洋的文化艺术……”顿了顿，“但我重金买的西洋画她也没收。”
小大佬听到了佳春这个名字，道：“也许不需要贵的礼物，你写一首赞美春天的诗送她就好，既能表达心意，又能投其所好。”
杨安和非常坦然的说：“我不会写诗。”
“我可以给你一首，”小大佬精致可爱的小脸上挂着和他年龄不符的深沉，衬得白嫩嫩的包子脸格外可爱，“但要收费的。”
对杨安和来说钱自然不是问题，于是唐浩初接了杨安和临时找来的钢笔和一个巴掌大的小本子，准备随便帮他写首诗。
旁边的其他人其实也没走远，假装在聊天，实际上都在竖着耳朵听小大佬这边的动静，甚至在他要写诗的时候默默移了回来。小大佬气场两米八，可惜实际只有一米零几，写什么都会被别人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一清二楚，周围的人已经看到了第一排的四个字：‘春水初生’。
字体有些稚嫩，却又有种说不出的气势，第二排也是四个字：‘春林初盛’，春的气氛已经恰如其分地渲染出来了。
第三排写了‘春风十里’，依然只有简短四字，却让人感觉连绵不绝的春光已经铺展在眼前。而最后一排更少，只有区区三个：不如你。
“好！！”
杨安和第一个发出赞叹，其他人也觉得这首诗十分精妙，同样没走的唐立明站在那看着周围人的表情，整个人得意到简直要飞起来了。
这得意劲儿一直持续到宴会结束还没消，直到第二天，唐浩初在餐桌上提起了在宴会中听到的少年军事学校，并表达了要参加军事训练并学习枪法的想法。
这两年北州建了很多新式学校，其中就有一所为了培养更多军事人才而创立的少年军事学校，年满六岁就可以报名入学，唐立明当时还亲自参加了开学典礼，并发言告诫全校孩子要不怕苦不怕累。现在轮到自己儿子，说辞却完全变了，直接拒绝道：“乖啊，军事训练非常辛苦，不适合小孩子，等你长大一点再说。”
其实唐立明是担心儿子的身体，医生专门叮嘱过，以小少爷目前的身体状况可以循序渐进地做一些简单的运动，但不要做剧烈运动，因为年龄越小的孩子抵抗力越差，哮喘发作的也更频繁和危险，等再大一点，情况就会自动好转。
可惜唐浩初不是那种劝了就会听的性格，前几个世界那么多人都不曾让他改变过想法，唐立明自然也不能，轻而易举就被反驳了。
这父子俩讲话，几个姨太太通通不敢吭声，毕竟大的不好惹，小的更不好惹，还是缩着脖子安安静静吃饭比较好，谁也不得罪。这导致唐立明环顾四周，连个帮他说话的人都没有，看着几个低着头一声不吭的姨太太，就觉得自己当初实在是眼神不济，娶了一堆只知道吃的女人，比不得安婉半分。
正好副官王剑过来报告说按照唐浩初之前描述的形象找到了嫌疑人，唐立明果断用审人的借口溜了。晚上还刻意回来很晚，想着这个点儿子已经睡了，却不料一进屋，二姨太柳如湄就迎上来道：“爷，你今个儿怎么回来的那么晚，浩浩还在等你呢。”
唐立明立即皱起了眉，“都几点了浩浩还没睡？早睡早起才能长身体不知道吗？浩浩还小，不懂事，你当大人的也不懂吗，为什么不让他早点睡？”
柳如湄暗想这位小祖宗哪里是她让早睡就早睡的，能好好地跟她讲话不突然翻脸，她就觉得很满足了。心里这样想，嘴上却不敢说，只管点头称是，并补充道：“浩浩本来是在客厅等你的，我怕他会冻着，就让他先回卧室，说等你一回来就告诉他，你要不要过去看看？”
唐立明轻手轻脚地走进儿子卧室，边走边想着小孩定然睡了，然而刚进门就听到一道因为带着鼻音而瓮声瓮气又软糯的声音：“是爸爸回来了吗？”
唐立明立即因为这句爸爸而心软了，却还要故作严肃地竖立父亲的权威，“为什么这么晚还不睡？”
穿着一身小熊睡衣的小少爷从床上跳下来，坐到唐立明对面，先学着对方的样子直起腰板，挺了挺小胸膛，大概觉得气势还不太够，又把悬空的两只小短腿捞起来，学着唐立明平常在暖炕上盘腿的样子盘起了腿。
可惜小熊睡衣太厚了，小短腿又太短，很难盘起来，最后只能呈大字型坐着，努力把腿伸长一点。这套小熊连体睡衣是爱逛街的五姨太买的，有带着耳朵的帽子，有软绒绒的小尾巴，膝盖和袖口上还缝着小爪爪，又厚实又暖和又可爱，所以五姨太把小兔子小绵羊小恶魔等一系列全买下来了，而此刻小少爷努力伸长了两只套着小熊爪爪的小短腿，在人眼里简直就像一只初生的笨拙又奶萌的小熊崽。
整完这一套，小大佬觉得气势差不多了，才肃着小脸抬头看向对面的父亲。清清小嗓子正要说话，竟看到了唐立明一副努力憋笑的表情。
小少爷觉得很不高兴，唐立明却实在憋不住笑出了声。结果就是被儿子气呼呼地瞪了，还扭过身体，只丢给他一个屁股。
唐立明伸手把儿子抱过来，“好了，从明天起，爹爹亲自教你枪法，好不好？但军校不行，等你满十二岁了，身体足够强壮了，爹爹绝对不拦着你去。”
其实唐浩初想去军校的原因不是为了尽早完成做将军的任务，而是单纯想认识更多的人。他有种直觉，觉得唐峰南一定也在这个世界，虽然现在找不到他，但总有一天能找到他。

第117章 病弱的小恶魔
小少爷对爸爸的话表示不满意，板着一张小包子脸在对方怀里重新挺直身体，企图重新营造气势，以便据理力争。可惜在唐立明眼里实在瞧不出什么气势，只觉得奶凶奶凶的，像努力伸长爪爪挠人的小猫咪。虽然已经长出了爪尖，但肉垫是软的，爪尖儿也是软的，连牙齿都是软的。
想到这里，唐立明下意识看了看小孩的小手，白嫩嫩的手背上还有小小的肉坑，忍不住握住小手掌，轻轻捏了捏。手感实在太好了，唐立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又转到肉嘟嘟的小脸上捏捏，甚至把一头细软的小软毛也揉了揉，而且顺过来又捋回去，仿佛是什么好玩的玩具一样揉得不亦乐乎。
被人抱着要比自己坐着更难挺直身体，好不容易重新挺起身的小大佬一时间被揉得不知所措，整个人都懵了懵。
挣也挣不开，跑又跑不掉，只能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蹬着小手和小腿以示抗议。一头小软毛也蓬松地炸起来，不知究竟是被揉的还是气的。
应当是气的居多，——唐立明只见怀里的儿子绷着一张包子脸对他怒目而视，乌黑的眼瞳似乎燃烧着熊熊的小火苗。
若是一般的成年人，瞪着眼睛生气的表情绝对好看不到哪里去，但换成粉雕玉琢的三头身的小豆丁摆出这么一副愤怒的模样，只有满满的生动和可爱。眼看小孩的腮帮子都鼓成小河豚了，唐立明轻咳一声，干巴巴地转移话题：“已经很晚了，浩浩该睡了。小孩子不睡觉长不高，你也不想长大后变成小矮子对不对？”
都说一鼓作气，二而衰三而竭，唐浩初连续两次要酝酿气势以便据理力争地谈军校的事都没成功，实在没有力气再谈了，时间又到了那么晚，的确困了。他奶声奶气的狠狠哼了一声，扭过小身体不再看唐立明一眼，孤零零的小背影明显写着‘气坏了就算哄也哄不好了’。
可惜‘文盲老爹’没get到要哄，只看到了孤零零，给躺下来的儿子拉了拉被子， 道：“是不是一个人睡有点儿孤单啊，今天爹爹陪你睡。”
唐立明平日里不拘小节，睡觉也大大咧咧的，随便捞了个毯子盖一下就可以倒头大睡了。唐浩初推了推已经躺下来的唐立明，试图把他赶走，可惜力气太小，反而被对方误会成相反的意思，长臂一伸，把儿子搂进怀里，“宝宝乖，爹爹不冷，睡吧。”
小少爷又奶声奶气地哼了一声，——哼，谁要管你冷不冷啊！
一边在心里吐槽着，唐浩初一边抵挡不住困意的睡了。唐立明只见小孩闭着眼沉沉睡去，小嘴巴微微张开，一呼一呼的跟小奶猫似的，因为早上晚上都喝牛奶的缘故，呼吸间还带着奶香。
小孩子都怕冷，所以睡着了的小大佬下意识往暖和的地方拱，在父亲怀里找到舒服的睡姿后，小脸还在上面蹭了蹭，蹭得唐立明也一身奶味。
没有孩子之前，唐立明曾听那些有孩子的人说起他们的孩子，有骄傲和满足的事，还有许多生气和烦恼的事。但他觉得自己得到的全部都是骄傲和满足，就连烦恼也十分满足。
唐立明一本满足地随着儿子一起睡着了，这一晚父子俩睡的都很好，导致次日起来精神也很好。可精神一好，唐浩初要上军校的想法就更强了，然而据理力争这一套在唐立明面前根本不管用，——唐立明自己不讲道理，也不听别人讲道理，连战场上的敌军和对手都对他这一点十分头疼。
坚信拳头才是硬道理的唐立明甚至觉得自己很讲道理，并觉得自己已经成功让儿子熄灭了去军校的念头，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都心情甚好，完全没想到这日因为军务而一晚上没回家，次日一到家，就听下人匆匆报告说小少爷在闹绝食，连着两天都没吃东西。
其实唐浩初一开始并没有闹绝食的意思，是这具身体胃口不好，除了甜食还能提起一点兴致，其它的通通不想吃。尤其早上起来的那段时间，一点食欲也没有，只能喝一点甜牛奶，中午又喝了治疗支气管的药，导致午饭也不想吃了。晚上读了地理书，看着地理上描述的广阔又陌生的世界，想到自己只能待在家里不能出去，晚饭同样没胃口吃。
如今整个帅府上上下下都知道唐浩初究竟有多重要，本就是珍贵的嫡子，还深得大帅疼爱，随便咳嗽一声，旁边伺候的丫鬟和小厮们就紧张不已。几个姨太太也一样，连六姨太都熄了作妖的念头，所以早在唐浩初中午不吃饭的时候下人们就紧张起来，并报告给了几个姨太太，尤其是姨太太中地位最高并负责管家的二姨太。
二姨太柳如湄亲自去劝唐浩初吃饭，却没半点效果。想着小孩子挑食是很正常的，晚上多做点他喜欢的东西就愿意吃了，然而小孩晚上依旧什么都没吃。
柳如湄非常担忧，——并不是担忧唐浩初的身体，而是怕被唐立明责怪，所以这次劝说的更久了。其他几个姨太太也唯恐落后地跟过来，试图表现自己对唐浩初的关心，又问唐浩初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或者哪里不满意，七嘴八舌的劝说和问询声让唐浩初感觉像有一万只蜜蜂在耳边飞。
原本板着包子脸坐在椅子上的小大佬突然跳下椅子，迈着小短腿拉开门，走了出去。
因为人小腿短不方便爬楼，唐浩初的卧房在二楼，而且一整层都是他的，有衣帽室室甚至还有一间玩具室。他走出室，便直接拐进旁边的卧房，砰的一声将门从里面反手一锁，耳边立马清静下来。
这一锁，外面的人更着急了，可唐浩初没有听到外面的动静，也没想到外面会闹出什么动静，只管将精神力沉浸到自己的‘脑域宫殿’里，整理起了穿到这个世界后看过的所有书。
‘脑域宫殿’里的每扇房门背后都是一门学科或知识体系，异能也会随着房门的增多和每个房间的充盈而提升。房间虽大，但还是要定期进行归类和整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唐浩初顺势把之前几个世界看过和学过的东西也重新理了一遍，异能也隐隐提高了一点，只觉得神清气爽，还惬意地吃起了之前放在屋里的西洋新出的袋装小蛋糕。待他意识到外面的动静，已经是第二天了，下一刻便微微一愣，——感觉全府的人似乎都堵在他门外求他出来，咬了一半的小蛋糕都惊掉了。
不止是跟在他身边伺候的丫头和小厮，几个姨太太也在门口反复劝他出来吃点东西，紧接着响起了军靴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正是刚刚到家的唐立明。
唐立明皱着眉，一边敲门一边道：“浩浩，开门。”
唐浩初就是在这一刻突然想到用绝食来让唐立明同意他上军校的方法，于是从心虚转成了胆壮，理直气壮地用小奶音道：“不要。”
擅长用武力说话的唐立明直接把门给撞开了。
小大佬忙带着没吃完的那一小块蛋糕缩进被窝里，把自己包裹成一团圆滚滚的球。
唐立明走到床前，伸手在小圆球上戳了戳，“出来，陪爹爹下楼吃早餐。”
小圆球被戳的一歪，在原地转啊转地拱了半天才正回来，然后从被子里探出半个小脑袋，用力摇道：“不吃不吃！”
“你要怎样才吃？”
小圆球立即眨着亮晶晶的大眼睛提要求：“我要去军校上学，不要整日呆在家里！”
唐立明又问：“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我就——嗝……”
话没说完却被一个饱嗝打断的唐浩初赶快捂住嘴巴。
一时间空气似乎都凝滞了，唐立明看着小孩捂着嘴巴的小胖手挑起了眉。
唐浩初努力挺直小腰板儿，再接再厉地把没说完的话说完：“不同意我就绝食，直到你……”
然而这次还是没把话说完，——也许是动作太大，小胖手在移开嘴巴的时候，竟从袖子里掉出一小块奶黄色的东西，骨碌骨碌地在床沿滚了一下，最后吧嗒一声，落到地上。
小大佬顿时瞪大了眼睛，而眼神极好的唐立明已经看清了那是什么。是一小点蛋糕，上面还明晃晃地印着一排极其可爱的小牙印。
唐浩初忙伸手试图毁尸灭迹，可惜小胖手太短，动作也没有唐立明快，小蛋糕已经被唐立明捡了去。
“吃着零食绝食？”
小大佬整个人都不太好了。
“我，我还没正式开始呢，”小大佬迅速整理好心情，扬起小脖子，奶声奶气地宣布：“从现在开始，我就正式……”
话才说一半就被唐立明伸手捞起来，然后把整只小身体翻了个个，直接夹在腋下，带着下楼。就像大狮子叼小狮子一样，叼着只顾着贪玩的不省心的小崽子回家。
把儿子带到餐桌边坐好之后，唐立明让下人给小孩盛了满满一碗瘦肉粥，并严格地下令：“给我好好吃饭，把这碗粥喝光，不喝光不准走。”
——唐浩初到底没能如愿上军校。
倒不是因为绝食不成功，而是他自己的身体问题。北州的春天十分干冷，气候上对哮喘患者十分不利，加上满城飘散的柳絮，唐浩初完全不能出门，并因为呼吸困难和胸闷而睡不好觉，甚至在一次去院子里散步时引发了十分严重的急性气喘，差点因窒息而丧命，把身边的人全吓的不清。尤其是唐立明，几个姨太太也被他迁怒了，并在明里暗里找了不少医生。
都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唐浩初是病秧子的事实很快和他的神童之名一起传播开来，也让那些羡慕嫉妒他是神童的人多多少少觉得心里平衡了点。上天果然还是公平的，给了他无双的智慧却没给他健康的身体，指不定哪天就一命呜呼了，何况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将来一定不足为惧。
可惜唐浩初让他们失望了。待在家里养病的这些年，他并没有伤仲永，反而获得了更难以想象的成就。
——既然无法出去认识更多的人以寻找上个世界的唐锋南，唐浩初决定让更多的人知道和认识他。这个世界他本来就不打算刻意掩饰或遮盖什么，所以为了达到被更多人知道的目的，他不仅着手办了一个报社，还建了一个工厂。
其实唐浩初本来只打算办报社，工厂完全是意外产物。春末的时候，唐立明开始亲自教儿子枪法，在学习的过程中，唐浩初发现当下的手|枪并不好用，一把枪最多只能装六发子弹，而且换子弹的速度很慢，射程也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五阶脑域异能者的‘精神探测’能在一定范围内精准地探测到自己想找的人和物，这个范围最大可扩散到两三千米，手|枪的射程却只有短短的几十米，就算是狙击步|枪也只有一千多米，远远不够。
所以他想造一把专属于自己的枪，一把耐用好用，并且能发挥出更大威力的枪。
发明和创造对脑域异能者来说都是非常简单的事，再结合曾经看过的军事书籍，唐浩初很快画出了详细的枪械图纸，然后一头扎进北州目前唯一的一所仅有十几个工人的小型军工厂里。他增加了枪管的坚固程度，洛氏硬度和布氏硬度的标准均超过了测量上限，枪管长度和口径也做了调整，连枪托和扳机这种零件都用最好的材料精心特制，并和技师和工匠反复探讨和改进，最终制出了非常满意的成品。

第118章 病弱的小恶魔
成品静静地躺在工作台上，流畅的枪身，乌黑的枪管，玛瑙般润泽的枪托，每道工序都经历了精心的打磨，这何止是一把枪，简直就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唐立明原本只是过来看儿子一眼，并没对小孩造枪的事上心，也不曾对死气沉沉的军工厂报过期望，却因这把枪愣住了。
那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手｜枪，何况懂枪的人光凭外表就能看出门道。唐立明甚至忍不住拿起来试用了一下，为它的射程和威力感到十分惊讶，并立即想到了自己的军队。
——北州军队目前使用的枪支弹药几乎全是从国外购入的，如果能自主生产枪支，绝对是将来扩张和保卫地盘的最大筹码。但军队用的都是步炝，手炝只是随身携带着自保的，唐立明下意识问了句：“浩浩会不会改装军用步｜枪？”
唐浩初还不曾见过这个世界的军用步炝，犹豫了一下，表示要等唐立明从军队拿一支枪过来看看再说。
唐立明没从军队拿枪回来，而是直接带儿子去了军队。
这几年唐浩初的哮喘稳定多了，虽然还是不能在柳絮纷飞的日子出门，但没再引发像之前那样严重的急性气喘。何况现在是秋季，空气十分清爽舒适，唐浩初早上起来，照例在镜子前嫌弃了一把自己还未长成的依然带着婴儿肥的小嫩脸，然后被仆人伺候着穿好衣服下楼吃早饭。待吃完早饭，便跟着唐立明一起坐上了开往军部的车。
车一直开进军部大门，下车的时候，唐立明把手递给儿子，示意他握住自己的手。
唐浩初眨了眨眼睛，将小手放在了父亲宽大有力的手掌上。
十岁的小大佬的小包子脸依旧稚嫩，但个头窜得很快，被父亲紧紧牵着，笔直挺立地以一种亲密又平等的方式站在父亲身边，以及所有将士面前。
房间里的将士都是唐立明信任的亲信，也几乎都在唐浩初五岁的生日宴见过他，所以看着他的目光除了有对‘太子爷’的尊敬，又不自觉地带了些长辈的慈爱。尤其是当年曾经抱过唐浩初的络腮胡将领郑力，还忍不住感叹了一句：“一转眼小少爷都长那么高啦，真帅气真好看。”
军队统一用的步｜枪也是郑力交给唐浩初的，脑域异能者过人的分析能力发挥了作用，郑力只简单讲了一遍枪体构造和射程范围，就惊讶地发现唐浩初已经动手拆起枪来。
拆装的动作越来越快，一把步炝在唐浩初手中魔术似的拆开又装，装了又拆，最后在一帮将士殷切的目光中开口道：“能改。”
要改进容弹量和射程，弹道和枪管都得跟着改，图纸对唐浩初来说不难画，但真正制作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花了足足大半年时间才调试出满意的成品。
投入生产的话，面临的困难就更多了，只造几支枪还可以，大规模的批量生产却要受很多限制，除了需要工人和设备，还需要大量材料和资金。
唐浩初很快意识到钱是个大问题。
在太平盛世，他可以通过赌博的方式赚钱，但这乱世，每一分钱背后都承载着老百姓的血和汗。他办的报社就是非盈利性质的，——在精神和物质文明双双匮乏的时代，写文章办报社是济世救民的方式之一，但办工厂比其更实际。
唐浩初由此而决定办工厂。
他有很多东西可以做，比如化工行业不可或缺的‘三酸两碱’，以及被大家称之为洋火的全靠进口的火柴。不是各个联邦州想买进口，而是他们连这些简单的技术都没有，但在唐浩初这里根本不是问题。他有不知优化了多少倍的火柴配方，能用最便宜的原料做出质量最好的火柴、纯碱和硫酸铵，除此之外还有造船业，——第一个世界里霍家就是做轮船的，他还曾在霍彪的公司实习过一段时间，很清楚轮船公司该如何运转。
因为‘三酸两碱’被外国垄断的最为彻底，唐浩初决定先做这一块。工厂建成之后，能在赚钱的同时为穷苦百姓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还不会冲击各联邦州自己的工厂。
唐浩初很认真地写了一份计划书，从前期准备和人员配备都写的非常详细，但他没有找唐立明或者其他大人，而是找了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军二代和官二代们。
身为唐家的准继承人以及北州的太子爷，哪怕唐浩初什么也不做，那些二代们也会自发找上门来，自然而然地围在他身边。但以前都是他们主动邀请唐浩初，这次难得被‘太子爷’叫过去，每个少年都有些受宠若惊，还特别认真地打扮了一番。
却不料现场并不是什么宴会，只有一个像开什么重大会议一样的圆桌，少年们在圆桌边一一落座之后，被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在当今的环境下做什么能够助民利国。
是谢天天替唐浩初问的，唐浩初则一言不发地坐在前面的主座，有一搭没一搭地把玩着他自己给自己造的那把便携小巧却威力巨大的手｜枪。
年满十二的小大佬自觉得自己的外貌不再那么稚气了，软嫩嫩的小嗓音却成了心头大患，所以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开口。这么多年过去，谢天天依然跟在唐浩初身边做伴读，对唐浩初可谓是死心塌地。
当年这两个孩子才凑到一起的第二天就闹出了事，唐立明还专程问唐浩初是不是不喜欢这个伴读。而唐浩初的回答是很喜欢，还夸对方聪明性格好，这个回答不仅出乎唐立明的意料，也让几个姨太太更深刻地认识了唐浩初的古怪。可谁也没想到谢天天最后当真从娇生惯养的小霸王变成了聪明性格好且对唐浩初忠心耿耿的一号跟班，连自以为了解外甥脾气的三姨太都觉得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已经十五岁的谢天天长得又高又壮，看起来跟成年人没两样，站在唐浩初旁边的模样倒是挺唬人的，再一看面无表情地坐在那把玩手｜枪的唐浩初，少年们很快意识到这是个需要他们好好回答的严肃问题，忙认真思考起来。
于是唐浩初听他们七嘴八舌地说了很多不靠谱的点子，忍不住皱起了眉。直到终于有人谈到了开铺子做生意以及发展实业和创办工厂，才把眉展开。
那些提到做生意和开工厂的少年被留了下来。
唐浩初看了一圈留下来的人，——这几个都是二代中难得聪明能干且心有热血的，便直接道：“我有制作纯碱和硫酸铵的配方，我准备开一家碱厂。”
此言一出，除了谢天天之外，所有人均一脸吃惊。
开工厂可不是简单的事，配方更是难得，要真有这种配方，不知多少人趋之若鹜，怎么也不会透露给他们这群毛都没长齐的少年。
可少年人在经验不足的同时，拥有着成人没有的精力活力与创造力，在被重视和鼓舞的情况下会发挥意想不到的潜能。
谢天天随即下发了唐浩初的计划书，并代表能不开口就不开的唐浩初解说和介绍道：“前期需要组织宣传和注册，然后会找专门学管理的人当厂长，里面的工人则在贫苦的百姓里选。生产出来的产品将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低价出售，让更多人得到便利……”
待会议结束，几个少年晕乎乎地走出帅府，出门之后才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这一个下午，就确定要办工厂了？就凭他们这群平均年龄才十五六岁的人？
其中唯一一个年满十八的朱泽亚看着手里的计划书和唐浩初交给他处理的注册表，佩服之余又充满了动力。
他从小也是以聪明着称的，原以为自己想到实业就算敢想了，可相对于唐浩初还是差太多。对方不仅想了，还做了成熟的计划，面面俱到地想好了每一步。他突然有了巨大的信心和动力，不仅有信心完成对方交给他的任务，也有信心跟随对方走好接下来的每一步。
唐立明曾答应过唐浩初等他满十二岁就可以上军校，可唐浩初直到十五岁才真正进军校上学。他实在太忙了，工厂需要管，报社要兼顾，批量生产步戕的事也得筹划和操心。这回不是唐浩初急着要去军校，而是轮到唐立明急着让儿子去了，甚至催了好几回。
近来战事越发频繁，外敌环伺，各联邦州之间的关系也越发紧张，所以唐立明必须要早做打算，确保自己万一出了什么意外，唐浩初能顺利继承他的位子。他很清楚，自己活着，手底下的兵将自然会对唐浩初恭恭敬敬，可他哪天突然死了，就说不准是什么光景了。
这十年唐立明又纳了两房姨太太，也有了其他子女，——三姨太和四姨太分别生了一儿一女。二女儿是唐立明打仗的时候出生的，回来后草草看了一眼，感觉只有鼻梁长得像他，表情瞧着也呆呆的，加上他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自认不懂得养女儿，就鲜少过问了。小儿子则是一出生唐立明就又去了战场，回来后孩子已经能走路了，身为男孩子，胆子却小的不行，大概是他军装上沾了血腥，一见他就哇哇大哭，没有长子当年的半分可爱。
不过就算小儿子和长子小时候一样聪明可爱，唐立明也只会把位子交给长子坐，所有姨太太也都清楚，只有长子才是他的骄傲，才是他真正认可的孩子。而他想让长子顺利接班，就得让对方掌握兵权，想要掌握兵权，就得先当兵。
但唐立明是不可能让唐浩初从小兵做起的，纵观历史也没听过哪个太子爷去做小兵，都是直接委任高级军官。可惜北州军是匪出身，一贯讲究军功和资历，老将们不会买一个空降长官的账，若树不起军威，军职再高也没用。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进军校，等军校毕业了再委任军官。
北州军校比唐浩初当年要去的少年军校更高一级，入校学习的都是北州军的下级军官，学校的最高领导人就是唐立明本人，当然，日常事务完全是由教育长负责的。
唐浩初在北州军校的学习成绩自然不用操心，人际关系亦不用担忧，跟在他身边的人不管以前多桀傲多难搞，过了一段时间保管像谢天天一样唯命是从，马首是瞻。唯一让唐立明没想到的，就是唐浩初不知怎么养成了不定期去金玉门的习惯。
金玉门是一家新开的夜总会，以新颖的经营模式和华丽的装修风格而迅速成为年轻人和达官贵族最爱消遣取乐的地方。夜幕刚降下来，门口已停着好几辆车，全是一溜儿的上等货。
唐浩初的车从外面看上去很低调，安全程度却比任何一辆车都高。待车停稳了，谢天天先一步下来为唐浩初拉开车门。唐浩初下了车，前脚刚跨进金玉门，财务部长的儿子陈子烨后脚就过来了。
陈子烨身边还跟着一帮小家族出身的纨绔子弟，不断说着奉承话，捧得他神清气爽红光满面。见到唐浩初，却立马弃了旁边的人，一溜小跑地追上来，笑着说：“哎呀，今个果然是好日子，竟碰到了太子爷，可见咱俩的缘分！待会儿一定要跟唐大少喝一杯！”
那些小家族的纨绔也小跑着追上来，应合道：“对啊，寻常都见不到太子爷的，今天难得来一回，就被陈少遇到了，当真是缘分。”
“这也是陈少心诚，每次来都会念着太子爷，”另一个人说：“ 所以老天便开了眼，今日贵人就和贵人撞上了，我们也能跟着沾沾福气。”
唐浩初一直没出声，只跟陈子烨点了下头就算打招呼了。——小大佬依然觉得自己的嗓音是心腹大患，太软太嫩了，好像碰一下就会碎了，前几个世界还不觉得，可在这个世界里，他是要当大将军的，作为整个北州的继承人，数万将士的未来领袖，这嫩生生的声音十分不好，实在有损他的威严。
虽然只是点了下头，已经够让陈子烨心满意足。这位太子爷本来就是一副冷性子，而且喜怒不定难以琢磨，能点个头，就算是天大的面子了。陈子烨甚至因此而受到鼓舞，不到自己惯常坐的位置去，而是跟去了唐浩初那边。
虽然唐浩初之前只来过两次，但管事的已经记住了他的喜好，就算他不来，也会给他留着观看表演的最好区域。金玉门每天都有歌舞表演，上台的歌女们个个才貌双全，伺候的也不差，转眼的功夫唐浩初身边就围了一堆美人，有的在鎏金瑞兽的小香炉前点香，有的在用上好的茶叶煮茶，有的给唐浩初锤腿，还有一个伺候他吃葡萄，先一点点剥了皮去了籽，再小心翼翼地喂到他嘴边。
面对这么多美人，正常人多多少少会有点意动，唐浩初心里却没有任何波澜。他来这里的原因完全为了完成任务二‘人设不崩’，——本世界要遵循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从他成年的第一天，系统就开始疯狂地催促他可以开始花心薄情了。
就外貌而言，小大佬才是一顶一的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乌黑明亮的就像含着水光一样，可他总是凝着眉，冷着脸，精致和冷冽融合在一起，倒更引人瞩目了。这一大圈的美人众星捧月般围着唐浩初一个，他却又偏偏是当中最好看最让人移不开眼的一个。

第119章 病弱的小恶魔
就像是将所有光彩和风华都集中在了他一个人身上，连冰冷和懒散也变成了一种美好。
唐浩初的心情却不怎么美好，——他在为怎么做到花心薄情的人设而苦恼。
按照系统的描述，原主非常花心且男女不忌，看中了就追，新鲜感一过就扔，可唐浩初压根儿没有看中的人，更别说追和扔了。侍者这边端了菜上来，在桌上一一摆开，只是简单的几样下酒菜就极见功夫。拿为首的糖蒸酥酪来说，鲜牛奶混着酒酿汁和冰糖，白如皑皑高山雪，上面还有两朵由玫瑰磨出来的粉做成的莲花，模样精巧别致，闻起来清香扑鼻。
侍者放下菜刚离开，表演就开始了。
金玉门的表演和下酒菜一样无可挑剔，一曲终了，舞台开始迅速更换布景，好为下一曲做准备，这时候，陈子烨暗搓搓地朝唐浩初凑过来道：“容可姑娘待会要上台了，我今个儿就是专程来看她的，太子爷也是来看她的吧？”
就像古代的烟花之地会有头牌花魁，当下的夜总会也会有金牌歌女，容可就是金玉门最受追捧的歌女。但唐浩初压根不知道容可是谁，再加上此刻正和系统在大脑里激烈沟通，便随便点了下头。
陈子烨却再一次因唐浩初的点头而受到激励，并自以为总算跟唐浩初找到了共同话题，眉飞舞色地谈论起容可来：“那嗓子是真甜，身段也绝，如今追求她的公子哥都要排到大街上了，可惜她性子傲，谁也不搭理，十分难追……”
唐浩初因‘十分难追’这几个字而心头一动，——就在陈子烨说这句话的前一秒，系统在唐浩初的据理力争下作出妥协，放宽了‘追和扔’的要求，说只要他有追的行为，将此行为坚持两个月以上再停止，并在停止后中断了和追求对象之间的联系，就算完成了整个追和扔的过程。
当然，要满足花心薄情的人设，只追一个对象肯定不够，所以唐浩初决定多找一些十分难追或者根本追不上的人作为目标。这样一来，待两个月期满断了联系，在对方看来只是少了一个不喜欢的追求者而已，不会有太大困扰。
正认真思索的时候，陈子烨口中的容可出场了。
其实唐浩初上次来金玉门时见过容可的表演，但他完全没有留意对方，如今才仔细观察了对方一遍。相貌的确非常漂亮，声音也非常好听，眼里还带着一种眼高于顶的傲气。
唐浩初从来不是那种只想不做的，而是行动力很强的人，表演一结束，就吩咐谢天天代表自己去后台给容可送一束花。
送花其实不算什么，作为金玉门的头牌，容可每次表演结束都会收到许多粉丝送的花，一束又一束地堆积在后台。旁边的陈子烨却十分骄傲地以‘我果然猜中了’的语气对唐浩初道：“太子爷果然是来看容可姑娘的吧？”
唐浩初简单嗯了一声，陈子烨忙跟唐浩初分享起了自己这几次来看人的心得，“光送花可不够，后台的花堆得多着呢，要送点别的与众不同的东西才好。比如国外新进的一些新鲜玩意儿啊，漂亮衣服和首饰啊，——女人不都爱这些嘛。但不能送钱，起码不能一上来就送钱，这样太俗气了，听说之前就有个直接跑过去送钱的，却被连人带钱一并请出去了。”
然而就在陈子烨说完之后，唐浩初跟还没走的谢天天补了一句：“再加三百银元的打赏。”
三百银元对普通人来说是几年都赚不来的巨款，对于接连开了两家盈利极好的工厂的唐浩初却是九牛一毛。待谢天天送完东西离开，跟在容可身边伺候的丫头莺儿立马兴奋地把银元和花一并放到容可面前的妆台上，“姑娘，有人给了足足三百银元打赏呢！”
“不过是身外之物，俗不可耐，”容可看也不看那袋银元，只管训斥莺儿说：“不是说了不准收钱吗？”
莺儿委屈的解释道：“那人说是代他们家少爷送的，我根本推不掉，他身上还配着枪，表情也很凶，怪吓人的……”
容可因配枪两字而皱起眉。
其实枪并不算什么，多年以前民间的非法枪支就泛滥成灾，但如今北州政府为了控制匪患和走私颁布了枪支管理条例，每个有枪的人都要办理枪照，办理条件极为苛刻，眼下正是明令执行的时候，街上带枪的明显少了许多，富豪们哪怕私自藏了一大堆枪也不敢高调外露。记得前日来看她的财务部长的独子陈子烨都只是自己带了一把，身边的手下并无佩戴，这个打赏了三百银元的人却能让手下也配枪，身份肯定不一般。
容可这才把视线转到钱和花上。是一捧很艳丽的玫瑰，花间有个卡片，上面洋洋洒洒地写了一个落款：唐。
尽管人人都知道北州大帅姓唐，但有些东西摆得太高了，就会觉得遥不可及，哪怕天天提起，真正遇到的时候也未必能想到。所以容可完全没朝大帅或‘太子爷’那边想，只在自己已知的权贵里搜了一圈，找寻无果，便放弃了。又想着自己并不是天天都上台，而是间隔三天才表演一回，说不定下次上台的时候，对方就不会来了。
却不料下次表演结束，收到了同样的花和更多的打赏。
这次是五百银元，花间卡片上的落款依旧是一个唐字。五百银元实在不是小数，只有被宠坏了的二代们才会如此挥霍，容可左思右想，仍然没想到对方的具体身份，只觉得对方肯定是个被宠坏了的富二代，不懂挣钱艰难也不知民间疾苦。
直到又一个三天过去，转眼到了本月的最后一次表演，她不仅知道了对方的身份，甚至亲眼见到了对方。
月底正好是国定纪念日的假期，政府和学校都会放假，来金玉门的人也跟着增多了，鼓掌和叫好声都比平时大一些。待容可终于表演完毕，坐在后台卸妆，就听到莺儿急急跑过来报告：“姑娘先别卸妆，掌事的说有贵客要来看你，马上就过来了！”
容可却依然不紧不慢地把口红给擦掉了，道：“什么贵客，不过是仗着有钱有势横行霸道的纨绔，或者只图一时颜色好的好色之徒，我卸了妆再去见才更好呢。”
——唐浩初刚一走到化妆室门口，就听到了这句话。
脚步微微一停，立马觉得更放心了。这种性格的女孩子，待他追满两个月之后，定不会因他的停止追求而产生什么困扰。
旁边的人却全都吓坏了，尤其是亲自领着唐浩初过来的经理和掌事，差点就要给唐浩初跪下了，结结巴巴的试图解释道：“唐、唐、唐大少，容可她只是……”
“没事。”唐浩初的语气很淡，好让人忽视他软软的小嗓音，“你下去吧。”
掌事的詹青诚惶诚恐地站在那不敢下去，唐浩初也没管他，径直推开门迈进屋。谢天天以及唐浩初新提拔的另一个手下刘英忙无声无息地跟了上去，其他黑衣配枪的保镖则安安静静地站满了楼道，整层楼只能听得见唐浩初一个人的军靴在木梯上踏出优雅又沉重的声响。
虽然唐浩初十五岁才进军校，至今为止只在军校待了短短三年，但他的各项成绩比在军校学了五六年的毕业生还优秀。在部队立足自然不能单靠军校的成绩，而是能打仗和打胜仗，于是唐立明赶在儿子毕业之前从装备最好的使卫队里挑出了一个实力超强的团，将骑兵、炮兵、工兵、辎重等全配齐了，命唐浩初带着这个团剿匪，先打两场立威的仗。上次容可表演，唐浩初便是因剿匪的缘故没来，只让人给她送了花和银元，这次来得也很匆忙，甚至连剿匪穿的军服都没有换。
屋里的人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停了话语，并在门响的那一刻齐齐转头，只见一个修长挺拔的人影踏进房内，身边还跟着两个随从。
但众人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甚至不由自主想起那句‘皎如玉树临风前’。他穿着军装，气质冷冽又矜贵，腰间除了手枪之外还佩了一把军刀，脚下是一双漆黑的高筒军靴，仅一个侧脸就足以让人痴迷。容可一时愣住了，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轻声道：“请问你是？”
轻易不说话的小大佬言简意赅：“唐浩初。”
容可因这个姓氏想起了卡片上的唐字，忍不住就直接问出口：“唐先生，您之前是不是让人给我送过花束和赏钱？一共有八百银元，数额实在太大，我不能……”
话没说完突然听唐浩初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容可。”
她下意识止住话头，应声道：“……啊？”
“这是艺名吧，你自己取的吗？”
明明不管遇到多大的老板或贵人，容可都是爱搭不理的态度，今天却不知怎么回事，认真点头答：“嗯，当时掌事的要求每个人都得起个艺名，我就取了这个。”
“周旋可则，容止可观，进退有度。”唐浩初抬脚朝容可缓缓走了两步，“是个好名字。”
容可又愣了愣。她当年取艺名的时候其实没想那么多，只知一句云想衣裳花想容，唐浩初的这句诗却拔了一个新高度，让她一听就觉得喜欢。抬起头，撞进那双带着说不清道不明意味的漆黑眼眸中，穿着军装的少年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间，有藏于刀锋下的冷酷，又有孩童般的通透和纯真，当然更多的是难以忽视的逼人气势，甚至险些掩住了他精致无双的眉目和俊美如玉的容颜。
容可突然觉得自惭形秽，并后悔卸掉了眉毛和口红，自己此刻的模样肯定没有在台上那么好看了。所幸唐浩初停了脚步不再往前，和对方留了将近一米远的礼貌距离，言简意赅的继续道：“之前看了你的表演，十分喜欢，所以才让人给你送花。”
说着从怀中拿出一物递到容可手上，补充说：“只是一个小礼物，希望你能喜欢。”
其实是系统警告唐浩初不能简简单单的只送钱，要送对方喜欢的东西，所以唐浩初换成了首饰。红色的玉簪柔和又莹润，极精细地雕刻着凤鸟的造型，长长的流苏缀在下面，像美丽的尾羽，绕是不懂玉的外行，也能看出这簪子价值不菲。
容可立即想把它还给唐浩初，但唐浩初已经转过身准备离开了。他今日本来就忙，是特地挤出时间过来的，马上就要赶回军部去，只给容可留了一句下次再来看她演出就大步走了。
掌事的詹青恭恭敬敬地将唐浩初送到了大门口，又目送他们远走，才拐回化妆室。刚拐了一半，就被容可迎上前问：“刚刚那位是……？”
詹青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她，“名字都报了，你还不知是谁？这北州，有哪个敢冒充太子爷的名讳？”
纵然已经猜得个**不离十，容可还是在听到这话时僵住了身体。
一个州的最高领导者才能被称之为大帅，那些只占据了一个镇或一个市的军阀不仅不敢自称大帅，连积极拍马的手下们也不敢喊。北州大帅的名头已经够大，作为唐立明唯一重视的嫡子，唐浩初比唐立明年轻时更令人瞩目，从小就以神童着称，五岁便写出了让人至今惊叹的句子，十岁出头便开报社办工厂，如今已开始接管唐立明手下最精锐的部队，将来整个北州都是他的。
不仅身体发僵，容可的嗓子也有点发僵，一时不知说什么，只低头看着手里的簪子道：“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要退还给唐大少……”
“你还是好生收着吧，”詹青摇头道：“说起来你也进这金玉门快一年了，怎么这点事都参不透？太子爷是什么人物，能看上你是你的荣幸，你把这玉退回去，不是打他的脸吗？贵人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的理儿？”
容可抿着唇，下意识将簪子握紧了。触感是凉中回暖的清润，还折射着亮泽的光，就像少年清润漆黑的双眼，和军装上闪着暗芒的肩章。
虽然各个联邦州四分五裂，各自为政，小道消息却流通的很快。比如中州大帅江威今年又克死了一个姨太太；崇州大帅孔洪自打遇刺后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崇州怕是要乱了；青州大帅魏兴国那个爱挑事的小舅子杨安和又被他老婆揍了，最近两个月应该都不会再跑出来作妖；还有北州大帅的嫡长子唐浩初当年的神童之名以及成功撮合了杨安和与孔佳春的那句‘春风十里不如你’，——当然，也少不了唐浩初如今追求一个歌女的事。
四太太苏清清就是梨园唱戏出身的，所以唐立明对此事没有半点反对，甚至用‘女人如衣服’的理念让儿子多找些女孩子，不要只局限于一个两个。这理念简直跟系统的任务要求一模一样，但相对于追人方式直接又粗暴的唐立明，系统制定的追求流程还是比较正常和简单的，——唐浩初如今已经完成了‘送花送钱送礼物’，下面只剩‘吃饭逛街看电影’了。
可惜唐浩初向容可提出了两次吃饭邀请，都被推拒了。
其实容可拒绝的原因不是不心动，而是怕陷的太深，无法自控。但唐浩初只认定对方拒绝的原因是不喜欢他，眼看两个月的追求时间已经过了大半，这日专门排出时间，直接去金玉门的后院等人。
刚进后院，廊外打扫的莺儿就远远看见唐浩初，立即恭恭敬敬地迎上来道：“少帅，姑娘正在练习声乐，我这就进去帮您叫她。”
唐浩初上周已从军校正式毕业，按程序进入军部，军职虽不算大，却带领着北州直属的嫡系军队，众人也开始将称呼从少爷改为少帅。唐浩初摇了摇头，“不用去，我等一会好了。”
莺儿便把唐浩初引到了前面的厢房，一边端着茶送过来一边小心地解释：“姑娘每周一和周三下午都会跟着声乐老师学声乐，一上就是一下午，如今离下课还有一个多小时呢，我还是过去叫她吧。”
唐浩初再次拦住了莺儿，“没关系，我今下午并无要事，在这等着就行。”
春天一到，他的咳嗽和胸闷就跟着犯了，拿出口袋里的方巾掩住口鼻咳了几下，才又吩咐站那待命的莺儿道：“不用管我，你下去忙吧。”
上课的房间就在隔壁，唐浩初能清楚地听到隔壁传来的歌声和隐约的教学声。歌是清唱的，却意外的好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听着，军部军工厂两头跑的唐浩初觉得有点困了，最终伏在案前，闭上了眼。
容可直到上完课才听到莺儿的汇报，忙朝隔壁房间走。今日谢天天被唐浩初安排去做别的事了，带着保镖守在门口的是外表看上去比谢天天还凶的刘英，看向容可的表情也隐隐带着些不满，但容可根本顾不上这些，只管轻轻推开门。
即使做了心理准备，推开门的这一刻，她的呼吸还是不由自主地停滞了几秒。少年这次没穿军装，而是穿着当下年轻人都喜欢的休闲服，上面是一件略显宽松的白色毛衣，下面是烟灰色的长裤，所以气质不像以往那样严肃冷冽，而是纯净又温暖。因为等了太久，他已经疲惫地陷入了沉睡，下午的阳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染出一片金灿灿的光辉，少年的半个身体都笼罩在光辉下，脸颊也处于半明半暗中，整个房间都因此而陷入慵懒又柔软的氛围里。
这种氛围让容可在呼吸停滞的同时，忍不住微微红了耳根。不仅仅因为俊美的容颜带来的视觉冲击，还有无法言明的心动的感觉，使她那么久以来所做的心理防线一瞬间崩塌殆尽。
忘记了自卑和本分，忘掉了不安和恐慌，此刻唯一的念想就是能和这样一个人携手相伴，哪怕只能相伴着走过短短一小段路，下一步就跌入地狱。
容可下意识朝前走了一步，惊动了睡着的人。唐浩初好看的睫毛动了动，有些迷糊地半睁开眼睛，在看到房间有人后，一下子清醒过来，坐直身对容可道：“抱歉，我睡着了。”
语气带着未睡醒时的沙哑，原本软嫩的嗓音多了低沉的磁性，格外好听。容可愣了一下才回过神，忙道：“不不，是我该道歉才对，让您等了那么久。”
唐浩初站起身来，修长挺拔的身体在夕阳的照射下投出更长的影子，“觉得抱歉的话，就陪我吃晚餐吧。”
唐浩初本来以为今天只能做到吃饭这一步，却没想到一口气将‘吃饭逛街看电影’做全了。他们吃完饭后逛了商场，在最繁华的街道上漫步，又看了一部电影。
身为万众瞩目的继承人，小大佬的一举一动都受人关注，早在他和容可刚进餐厅的时候就有小报记者暗暗跟着了。乱世里混饭不易，各行也有各行的难处，所以唐浩初没让保镖或者手下人把这些记者处理掉，导致次日一早，许多小报都刊登了他与容可一起吃饭逛街的照片。
其中一张是看完电影后站在街边的侧影，那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但舞厅和夜总会依旧纸醉金迷，歌舞升平。靡靡之音给人暧昧的联想，夜色也美得让人心醉，容可心里甚至做好了献身的准备，但唐浩初十分绅士地把她送回住处，从始至终什么也没做。街灯将唐浩初高挑的身型衬托得一览无余，他和容可的侧脸也暴露在灯下，照片就定格在这一刻，当真是男才女貌，十分养眼。
——然而谁也想不到才短短两个月的功夫，照片上的女主角就换了一个。
除了唐浩初自己办的专门刊登实政和诗歌杂文的进步日报，整个北州还有好几家报社，其中有一半都是报道八卦和小道消息的。原因无他，八卦新闻要比正经新闻卖得好，尤其是达官贵族的八卦，特别吸引民众关注，像唐浩初这样身份的更是重点追踪对象，一家靠报道八卦起家的报社甚至专门派了个记者跟着唐浩初，以便第一时间发掘他的花边新闻。
之前负责这项工作的记者因为妻子即将生产，请了一周假，将手头事务临时交给了一名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年轻。小年轻正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从过往资料中看到唐浩初半年多就换了四个对象，顿时愤愤不平起来。
尽管每个对象都是好聚好散，不曾闹出什么纠纷，也不曾有任何不雅传闻，那些被抛弃的女子甚至没有一个口吐怨言，提起唐浩初只有满心留恋，但这喜新厌旧的程度着实太过了。上一秒还为之一掷千金，下一秒就能无情抛弃，这些豪门望族和天之骄子果然不是普通人能高攀的，哪怕再聪慧再有成就，也是让人不齿的花心薄情之辈。
愤愤完，小记者就接到上头通知，说少帅下午可能会和之前交往的周小姐去明珠大酒店约会。小记者忙收拾了东西赶过去，好悄悄地拍照片上新闻，却在亲眼见到唐浩初的那一刻，把之前的想法全抛到了脑袋后面。
这个他认知中最渣的人，却有着他所见过的最俊美最好看的一张脸。
穿着一身军装，挺拔的身高很能镇住场面，戴着白手套的手修长又好看，倚在墙边漫不经心地把玩着军刀，神情有些阴郁，还有些慵懒，眉眼自带风流，却又透着冷淡。仿佛并非俗世中人，游离于滚滚红尘之外，身上还有一种令人臣服的压迫感，如危楼临风般的孤高凛冽。
莫名觉得喜新厌旧在他身上都变得合情合理了，感觉他合该就是这样，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
这里事实上是一场宴会，并非什么约会，宴会举办人正是陈子烨，唐浩初之前‘追’过的周小曼也是通过他认识的。而陈子烨此刻就像狗皮膏药一样凑在唐浩初身边跟他说话，哪怕只得到一个简短的嗯。
唐浩初倒不是为了扮威严而装高冷的，他是真不愿意说话，但他的表情还算平和，直到陈子烨忍不住试探道：“少帅啊，我觉得周小曼是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你了，你真的不考虑和她重新在一起吗？”
刚才还面色平和的唐浩初突然间换了面孔，手上把玩的军刀也停了，十分冷淡的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神色变化之快让人难以招架，完全不在意也不顾及别人的想法，好像不管什么态度都只出于他一时的心情。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极不讨喜的喜怒无常放在他身上却不会让人十分怨恨和生气，只会心生畏惧。
旁边有人打圆场，端着酒杯给唐浩初敬酒，唐浩初收了军刀，和陈子烨及那人一起走到窗边放着香槟塔的长条桌前，拿起酒杯抿了一口香槟。窗户对着街道，对面是一家新开的咖啡馆，唐浩初无意中扫了一眼，突然愣住了。
他竟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
上个世界的唐峰南的脸。
街道上都是人，有在百货店闲逛的贵妇，在洋行谈生意的掌柜，街边来往的小贩，还有接连不断的轿车和人力车，可就算这样，他还是一眼看到了对方。
陈子烨还要再跟唐浩初说个好话，却见他蓦地放下酒杯出了门。谢天天和刘英立马尽忠尽职地跟了上去，散落在酒店四处的保镖也动了，跟着唐浩初一路来到咖啡馆里。傅程言这边刚点好咖啡，就听到门上挂的风铃因为推门太急而传来叮咚一声响，随声抬起头，只见一个异常俊美的少年推门而入，定定看着他的眼神就像是认识他一般。
但傅程言可以确定对方绝对不可能认识自己，然后从对方的军装配枪以及身后跟的随从上，隐隐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毕竟只要身处北州，都知道少帅的大名，也多多少少会在报纸上看过他的绯闻和消息。想起那些传闻，傅程言不由微微皱起眉。
“请问你……”/“请问你……”
同时开口的两个人撞到了一起。
傅程言的眉头皱得更明显了，抿着嘴没再出声，唐浩初也没将刚才要问的话继续问下去，而是顿了一下，换了个有些莫名其妙的问句：“你已经成年了吧？”
傅程言都二十四了，不像唐浩初这样刚成年不久，也不像唐浩初这样长得显小，这个问题其实根本不用问，一眼就能看出他是成年人，所以下意识点头答：“对。”
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不爱笑也不爱说话，但他的声线很软，会让人产生有这样嗓音的人应该不会像传说那般冷酷无情的错觉。然后竟看到不爱笑的少年露出一个十分浅淡却宛如冰雪消融的笑，对眼前的陌生男人说：“那我可以追你了。”
小大佬语出惊人，声音明明不高，语气也轻描淡写，却像惊雷一般把所有听到的人都惊着了。——少帅这是跟女孩子交往够了，开始改玩男人了吗？

第120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说的不是问句，而是一个陈述句，就像下达什么通知一样，甚至没有要征求对方同意的意思。傅程言自然是所有听到这话里的人最震惊的那个，饶是他一贯沉稳持重，也实打实地愣了愣。
明明该觉得生气，但他说不出任何难听的话来，甚至因少年的那个笑而微微一动。他压住这份不该有的心动，皱着眉冷声道：“请不要拿这种事随便开玩笑，我们之间甚至互不认识，更何况……”
话没能说完，——因为眼前的少年突然脸色一变，然后紧抓住他的手腕拽着他一起躲到了吧台后面。几乎在同一时间传来嘭的一声枪响，玻璃窗被不知何处射来的子弹打穿。
是唐浩初的精神力感知到了危险，并发现了一闪而逝的光点，尽管狙击手在镜片上加了消减反光的网罩，光点微弱到一般人根本发现不了，曾经跟着唐立明将各种类型的枪都研究过一遍的唐浩初还是第一时间意识到了这是什么，随即便拉着傅程言一起藏身于离他最近的掩体背后。
谢天天和刘英那边也迅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是狙击枪，街对面的楼上竟有好几名狙击手！
因为一般的狙击枪是不能连发的，每开一枪都要重新上一颗子弹，此刻却接连有两声枪响。其中一颗子弹抵达的方向正是唐浩初所站的位置，另一颗则奔往傅程言的肩部，在傅程言被唐浩初拽走的下一秒呼啸着射中了吧台上的咖啡杯。
杯子瞬间炸开，碎片四射，咖啡也全部飞溅出来。幸好咖啡馆里没有其他客人，只有两名店员惊叫着退回后厨，避免了更多伤亡和骚乱。
傅程言倒没有因为突然遭遇枪击的事而慌乱不安，却因为此刻所处的姿势莫名有些不安。被少年抓着手腕拽向吧台的时候，他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因力的惯性翻滚了半圈，少年正好以一种异常亲密的姿态摔在他身上。整个人都被压得僵住了，也不敢直视少年潋滟的眼眸，下意识动了动身体想换个姿势，但被少年抬起手按住了肩。
“别动，”唐浩初低低在傅程言耳边道：“只有一个狙击手，他的枪是由容量5发子弹的弹仓供弹，——等他把剩下3发打完。”
唐浩初是用精神力探知到的确切人数，但事实上他不用精神力也能分析出来。——狙击手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词，要培养一个合格的狙击手非常难，别的不说，光成本就是大问题。这个职业完全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并要经过最低三年的训练，如今整个联邦都找不出几名优秀的狙击手，更不用说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了。会连续射出两颗子弹是因为对方用了半自动狙击步枪，这种枪虽然能够连发，却难以保证射击精度。
傅程言不知道唐浩初是如何清楚敌方的人数和弹仓容量的，也不知道唐浩初要怎么让敌方把剩下的3发打完，只因少年近距离下更显软糯好听的声音而更加僵硬了。然后看到少年抽出了随身携带的军刀，朝窗边挂的飞镖盘掷去。
对狙击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精度，所以真正专业的狙击手不会选用这种能连发的半自动狙击枪。而一个不够专业的狙击手是很好对付的，其原因并非出于技术差，是缺乏对狙击手来说唯二重要的耐心。
那个狙击手果然耐心不够，钓鱼战术起到了作用，枪声于刀光闪动的同一时间响起，军刀在不足一厘米的距离和子弹错身而过，然后正中镖盘靶心，刀法准得让人惊讶。了解到唐浩初意图的刘英和谢天天忙跟着制造出更大的动静，成功让敌方将其弹仓里的子弹全部耗完。
傅程言随即感觉身上一轻，是唐浩初趁着狙击手装子弹的功夫从他身上起来了。但唐浩初没有藏到更安全的地方，反而奔到了靠近窗户的柱子边。
声音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是三百四十米每秒，而弹头是八百米每秒，唐浩初已从子弹声和枪声之间微弱的时间差中算出了敌人和他之间相隔的米数，可以据此锁定狙击手的确切位置。
身上轻了，但傅程言的心情没有变轻松，甚至在少年离开的那一刻莫名觉得空落落的，并忍不住生出一丝担心。抬头只见少年专注地看向窗外，神色冰冷如霜，却使得他精致的容貌更加夺目耀眼。
唐浩初已经锁定了那个狙击手的位置，——并不在斜对面的酒店或商行里，而是身处更远的居民楼，并且是最高的顶层。他甚至看到了一把狙击步枪的前半部分，但狙击手的身体严严实实地藏在掩体背后，暴露在外的仅有很小一块。
刘英已经迅速带人赶去了居民楼，谢天天则指挥其他人严密封锁居民楼的所有出口，原本只用耐心等着手下将狙击手捉拿住的唐浩初却在这时候从柱子后面走了出来。
离开掩护体，身体就会暴露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在找死，不仅留守在咖啡馆保护唐浩初的保镖们慌了神，连傅程言也心头一紧。
唐浩初自然不可能找死，——他此刻所站的位置是经过了精密计算的，受角度所限，那个狙击手必须要调整位置才能射中他的要害。换句话说，唐浩初其实是用主动暴露的方式引诱狙击手移动身体，反过来暴露他自己。
正准备开口的傅程言只见唐浩初突然微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味道，似乎有胜券在握的杀意，还有优雅又迷人的危险，这笑容甚至点燃了少年本就好看的双眼。
不得不说，那眸色漂亮得动人心魄。
傅程言因此而微微一愣，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唐浩初扣动了扳机。
——窗口的狙击手果然如唐浩初所料那般动了，在飞快地移转枪口，半个身体都因此而出现在唐浩初的视野里，就是这一刻，唐浩初用他亲手特制的那把威力巨大的手|枪瞄准了对方，一枪打出，子弹射中了对方的脊椎。
整个过程流畅又完美，没有半分拖泥带水，窗外的阳光将少年的侧脸勾勒出一圈金光，却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一样，开枪的动作不过短短几秒，傅程言却依然看着他，无法移开视线。
枪声同时指引了带人上楼的刘英，很快便顺利捉住了失去行动能力但没有丧命的狙击手。但唐浩初没有赶过去审问狙击手，似乎并不关心那人背后的主使者及其目的，就仿佛刚才经历的不是一场刺杀而是个射击小游戏一般，只管转身问傅程言道：“三百银元够吗？”
傅程言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赔偿你窗户玻璃和那杯咖啡。”唐浩初收了枪，“还有精神损失费。”
留过学的傅程言是知道精神损失费这个词的，立刻摇头说：“我不需要精神损失费，何况这家咖啡馆并不是我的。”
“我知道，但这家店的老板不是和你相熟的人吗？”
傅程言忍不住又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的？”
他的相貌气质本就冷厉，皱起眉的样子会显得很凶，唐浩初却不以为意，语气平和又缓慢的道：“现在是下午四点，店门口却挂了close，而你在不营业的情况下直通而入，店员还泡了你要的咖啡，说明你不是之前就跟店主约好了的熟人，就是将整个咖啡馆都包下来的客人。但你没在景观好或其它位置上落座，而是直接坐在吧台前，还自行取了咖啡勺，所以应该是前者。裤脚上被雨水浸湿后形成的特有褶皱以及崭新皮鞋上因短途行走造成的新鲜折痕则说明你是徒步过来的，可你身上的西装是手工定制的，怀表和袖扣也都价值不菲，光一个表链就是一般家庭几年的收入，肯定配备了保镖和司机，却一个人徒步过来，没带司机也没带保镖，足以从侧面看出你和店主之间的信任程度。”
傅程言没有出声，因为唐浩初全都讲对了，他完全没有话说。突然回想起之前，他也曾像那个刚毕业的小记者一样对唐浩初的八卦新闻感觉不满，但此时此刻，他又和小记者一样把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
这个少年拥有无双的容貌，还有常人难以企及的头脑，哪怕他花心薄情到不可理喻，哪怕他无比冷酷和危险，但你没法质疑他的地位和能力。
这时有道声音从门外远远传来：“OhMyGod，我这窗户怎么都碎了！”
只见一个脑袋上留着复古的长辫子，嘴里却说着外文的青年由远及近地奔到了门口，却又因门口荷枪实弹的保镖默默降低了声音，小心翼翼地对方拦住他的谢天天道：“这位老大，我是这家店的老板，请问这是出什么事儿了吗？”
不等谢天天回答，长辫子就看到了傅程言，声音再度拔高了：“喂，老傅！我刚才有点事来晚了，这是怎么了啊！”
谢天天在唐浩初的示意下把长辫子放了进来，对方随即向傅程言的方向跑，搂着他的肩问：“老傅，你没事儿吧？”
“没事，”傅程言将长辫子放在他肩膀上的手推开，简单解释道：“刚才这里发生了枪击事件，所以窗户被击碎了。”
唐浩初随之开口：“关于赔偿事宜跟我的手下谈，他会把赔偿金直接给到你。”
长辫子没有纠结赔偿金的事，只因唐浩初的容貌而微微睁大了眼，然后便特别积极的介绍道：“你好你好，我叫吴泽，他是我的老同学傅程言，请问你是？”
“我叫唐浩初。”这话虽然是回答吴泽的，唐浩初的眼睛却看着傅程言，甚至唤了一句他的名字：“很高兴认识你，程言。”
记得上个世界的唐峰南很不喜欢他叫他小舅舅，而是喜欢他直呼全名，最好是更亲昵地只叫名字，所以唐浩初一上来就把姓氏去掉了。尽管他的语气和之前说话的语气一样平和，并没有任何亲昵之感，表情也一样和之前一样淡然，傅程言还是因此而愣住，耳朵都莫名热起来。他隔了一会才沉声道：“唐先生，我们之前根本就互不认识，还是请您放尊重一点。”
唐浩初看着他红了的耳朵，“怎么放尊重？”
“请叫我傅先生，而且……”
“傅先生，”小大佬当真改了口，道：“唐先生想请你吃烛光晚餐。”
吴泽实在是被惊到了，——他和傅程言认识那么多年，这位性格冷厉又不解风情的工作狂向来是感情绝缘体，怎么会突然得此厚爱？难道是在方才的枪击事件中英雄救美，所以眼前的小美人才委屈自己以身相许？
接下来的发展却让吴泽再次瞪大了眼睛，只见小美人面色平静的问傅程言：“虽然枪击因我而起，但我毕竟救了你的命，你是不是该以身相许？”
少年微挑的眼尾像画笔精心勾勒的云烟，眼睫轻眨，开合间如半掩复又展开的优美画卷，那不自知的风情最是迷人。傅程言低下头不看少年的脸，深呼吸一口气道：“唐先生，我知道你的身份，也看过有关于你的花边新闻。”
提到身份，吴泽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唐浩初似乎和北州少帅同名，眼睛瞪得更大了。而傅程言接下来的话证实了他的猜想：“你和那么多女孩子谈过恋爱，又是高高在上的少帅，才华相貌也无一不好，何必找我这样一个无趣的男人？”
傅程言重新抬起头，继续道：“今日我的确欠你一命，知恩不报非君子，你要其他条件我都能接受，但请不要再拿我取乐了，我可以帮你……”
“那就跟我一起吃晚饭吧。”
唐浩初说得那么干脆，让傅程言隐隐有种自己刚才的话是给自己挖坑的感觉，可他已经亲口讲了知恩不报非君子，自然不能做知恩不报的人，只能和唐浩初一起去吃饭。
吃饭的地方是唐浩初定的，前往餐厅的路上，坐在副驾驶的谢天天向唐浩初低声报告：“那个刺客始终没有招认背后主使。”
唐浩初对此并不意外，只嗯了一声，吩咐道：“先别让他死了。”
“您放心，已经让人医治了，”谢天天面色严肃的问：“另外那栋居民楼的人全在控制之下，是否要抓起来逐一审问？”
唐浩初一时没有回话，车厢立即沉默下来。旁边的傅程言犹豫了许久，忍不住开口说：“我觉得那栋楼的居民和刺客并没有什么关系，全抓起来的话难免伤及无辜，也有损军部在百姓心里的形象。”
唐浩初挑起眉看了傅程言一眼，淡淡的一眼却有很强的威压，仿佛一切心思在他眼下都无所遁形。傅程言顶着压力认真分析：“可以先从另外两个方面查，首先是枪，当今只有Y国生产狙击□□，国内的购买渠道很窄，每批枪的去路都是可查的。然后是一天前就知道你要去明珠酒店的人，杀手所在的位置正对的不是咖啡馆，而是酒店前的那条路，一定是事先知道你到酒店才会有时间部署和埋伏。”
他一开始的确是为了居民楼里无辜的人，但后来完全是在诚心诚意地给建议，却不料唐浩初听完后，竟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你之前有没有谈过恋爱？”
这话题转得实在太快，傅程言下意识摇摇头，片刻后才真正反应过来，“……你到底在想些什么？”
“我在想你之前说看过我的花边新闻的事。”唐浩初认真说：“所以我不介意你曾经有过恋爱对象，但从现在开始不能再和他们联系了，好不好？”
好什么好，明明在说刺客的事，怎么又绕到恋爱上了，考虑一下刺客的来路和你自己的安危好不好？
大概是年龄上有代沟，傅程言觉得他实在跟不上少年的脑思路，但他还是坚持把他没说完的话说完，“刺杀这种事，有一就有二，对方能找到稀缺的狙击手，想必不会轻易罢休，少帅还是谨慎小心为好。”
“嗯。”唐浩初不冷不淡地应着，然后猝不及防又将话题一转，“你喜欢吃什么？口味偏辣还是偏甜？”
“……”
傅程言算是彻底见识了少年清奇的脑回路，不再说话了。见他不说话，唐浩初继续道：“我的确和小报上的那些女孩子有过一些纠葛，可那都是过去的事，我绝对不会和她们再有任何联系了。”
说着转向傅程言，看着他一字一句说：“我只喜欢你一个。”
傅程言竟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脑子甚至空白了一秒，心脏难以自控的重重地跳了一下，只觉得自己长久以来如同荒土的心里仿佛长了一把小草，毛茸茸地戳着脾肺和内脏，胸口像有什么东西要溢出来一样，又痒又饱胀。
而少年依旧看着他，他抬眸就看到他漂亮的眼睛。那纯净的黑深邃无比，甚至带着一点深情的味道，让人无法移开视线，只想沉没在他的眼波中。
可但凡有脑子的成年人都该知道，这种少年最是危险，谁跟他在一起也不可能有什么好结果。一想到这里，傅程言突热从心底不知名处泛起一种陌生的疼痛，这疼痛让他获得了清醒，哑声道：“请少帅别再开玩笑了，一时的喜欢也做不得数。何况人生太短，生死无常，每天都有意外发生，说不定哪天就死于非命，所以……”
“没关系，”唐浩初想也不想便说：“你死了，我陪你一起。”
他语气平淡如常，却又充满了认真，好像不是在说生死大事，而是周末去哪里郊游。心动的感觉和陌生的疼痛一起袭来，让傅程言暗暗攥紧了手。
所幸目的地到了。
两人倒是吃了一顿十分安和的晚餐，安和的主要原因是傅程言只管认真吃饭，很少开口，甚至连唐浩初问的问题都尽量以嗯作为回答，能不说话就不说话。
不是不想说，是不敢说，傅程言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聪明人，平日里跟手下人或客户谈话，都能掌控局面，引导话题走向，然而唐浩初比他更厉害，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循序渐进，甚至能让人意识不到自己被牵着鼻子走。他回答少年一句早上更习惯吃西餐就能被猜出他留过学，回答一句最近在看货币金融书就能被猜出他是经营钱庄的，再答下去，恐怕昨天穿了什么色的内裤都要被套出来。
唐浩初也知道傅程言不再说话的原因，没有生气，反而眉眼弯弯的笑了。
这笑容实在太好看，因为稀少而愈显珍贵，嫣红水润的唇瓣仿佛自有引力一样吸引着傅程言的目光，那以至于他让他把原属于他的那份甜点拿过来的时候，他竟乖乖地递了过去。
傅程言不喜欢吃甜，所以那份甜点几乎没动，唐浩初接过来，毫不嫌弃地直接用傅程言用过的甜点勺挖了一块，然后含在嘴里慢慢的嚼，许久才咽下去。
他们五点多就抵达餐厅，如今已经七点半了，一顿饭已经吃了很长时间，所以傅程言忍不住催促了一句，并道：“甜点嚼太久对牙齿也不好。”
然后他就又被撩了，只见少年看着他认真说：“这是你给我的，所以要慢慢吃才行。”
这个世界还没有‘撩’这个字，但傅程言只觉得这一天下来自己快被撩炸了。不仅耳朵红，脸颊也红起来，却硬要归罪于是餐厅太热空气不够流通的缘故。
这还真不能怪餐厅，——这家餐厅是市内最好的西餐厅，服务和菜品绝对配得上它高昂的价格，还专门引进了从国外新进的温度调节系统。餐厅的老板姓马，祖上是做御膳的，鼎鼎大名的一品轩酒楼就是他家的。虽然他没继承家里的做菜手艺，却有极好的生意头脑，两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开了这家极有格调的西餐厅，社交手段也很强，人脉颇广，但凡联邦国里有点头脸的人他都知道，所以在唐浩初和傅程言出现后的第一时间就认出他们了，顿时有点惶恐，生怕哪里伺候不周。
毕竟一个是北州少帅，一个是顺兴商会新晋当家人，——前者位高权重，还手掌精兵；后者十分有钱，顺兴商会作为六十年老字号，钱庄和当铺开遍了各个州，两个都不好得罪。
马老板眼看着这两位终于吃完饭准备走了，刚把心放下来，却听下面的人突然匆匆上报说大帅来了。
一颗心立马提得更高，一边快速盘算着大帅怎么会大驾光临，一边慌忙跑过去迎。
慌的原因倒不是因为怕唐立明，——这位大佬虽然脾气暴，眼里容不得沙，但从不会无缘无故地扰民和迫害忠良，很受北州百姓尊敬。原因主要是马老板自己心虚，——唐浩初来之前预定的是情侣座，服务员便按照情侣座的惯例放了玫瑰和蜡烛，待他看到唐浩初和傅程言后，又因为想讨好他们的缘故让服务员多送了好几束。
整个北州谁人不知唐立明疼爱长子，吃穿用度全要最好的，自己都舍不得用的珍稀玩意儿堆得唐浩初满屋都是，又因为孩子体弱的缘故，这些年不知道找了多少医生，打个喷嚏也要紧张一番。都说可怜天下父母心，以大帅的身份还能跟他讲清理，以父亲的身份就难了。而唐立明的地位不是白得来的，是从尸山血海里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要真惹了他，十个马家也保不住自己。
其实唐立明只是担心儿子的安危。可能是人越老，怕的东西反而越多，尽管手下人已经上报说少帅没有受伤，还是觉得不安，又左等右等不见儿子回家，就亲自找过来了。
明明是担心才来的，却一来就吹胡子瞪眼睛：“怎么遇刺了都不跟爹爹说一声？”
“我让人跟您报过平安了，”小大佬无辜地歪歪脑袋，又骄傲地挺了挺胸膛，“再说也没人能伤到我，您不用担心。”
“凡事都要谨慎，万一出事了呢？”凶巴巴的训诫完，余光看到餐桌上的玫瑰，当爹的又有一点不满，语气都带着些醋意，“一天到晚就知道跟女孩子约会，你就不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报平安吗？”
话说完才看到傅程言是个男的，顿时愣了愣。
傅程言的脸色也不是很好，但还是礼貌的叫了一声大帅。而唐立明毕竟是经历过风风雨雨的真大佬，很快恢复平静，起码面上没露出什么异样，跟傅程言点了下头，便继续跟儿子道：“天晚了，该回家了，你二姨娘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汤，你妹妹也念叨着你……”
在父亲面前，小大佬还是很听话的，乖乖跟着父亲走了。只是可能因为之前被凶了，似乎有点儿不服气，白生生的小脸微微鼓起来，本就显小的模样更软嫩了。
离开餐厅后，傅程言独自在街道上走了走，赶来接他的司机开着车慢吞吞地跟在后面，对自家老板明明没有喝酒，耳朵和脸却都在发红的事感觉有些困惑。
冷风让人清醒，傅程言就这样一直走回了住处，始终没有上车。胡乱想了半路，最后想起了少年被父亲乖乖牵着的模样。脸上的婴儿肥还没有完全褪掉，微微鼓着腮帮的样子漂亮又可爱，和之前开枪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显然还是个孩子，就算按唐浩初的实际年龄算，也是个比他小了六七岁的刚刚成年的孩子。小孩子喜新厌旧是常事，所以傅程言放下了乱七八糟的思绪，觉得今天发生的一切应该只是少年的临时起意，是一场他应该封尘的梦。
却不料唐浩初说到做到，当真开始追人了。
傅程言是中州人，顺兴商会的总部也在中州，他会出现在北州的中心城市是因为这里最主要的一家钱庄出现了严重的账目问题，所以这几日直接住在了钱庄的后院里。今天一早钱庄才刚开门，就看到门外等着两个穿着军服的警卫兵，一个人捧着一束花，一个人手里拿着个食盒。

第121章 病弱的小恶魔
还沾着露水的红色玫瑰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娇嫩又艳丽，小兵满脸笑容地对傅程言说：“这是帅府花园种的玫瑰，我们少帅瞧这玫瑰开的好，便亲手剪下来，叫我送到您这里。”
他刚说完，另一人便立刻接上话：“最近天气不是比较干燥吗，所以少帅让厨房煲了海蛎豆腐汤给您，这汤清热又滋润，味道绝对好，现在还是热的……”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两人笑容满面一唱一和，而且一副傅程言不接就绝对不走的架势，实在让人头疼。思及钱庄还要营业，一大早在大门口闹开了也不好看，傅程言犹豫再三，最终将其接下来。
接完就后悔了，——因为下午又送来一套花束和食盒，只是花换成了紫罗兰，食物换成了能润肺的雪梨枸杞汤，而且一送就是整整六天，一天两次，一日也不曾间断。
——但这六天里唐浩初始终没有出现。
因为唐浩初很忙，却不是在忙军部及工厂的事或者在查刺客，而是在处理他弟弟唐伟鸿惹出的麻烦。
至今为止唐浩初已经分别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最大的弟弟就是四姨太生的唐伟鸿，今年差不多快十二了，从小就特别怕唐立明，几乎跟老鼠见到猫似的，对唐浩初也尽量绕着走。然而父亲和哥哥一不在跟前，他就立即胆大蛮横起来，在外交了一堆狐朋狗友，还早早就学会了赌牌，去年便在学校打瞎了同学的一只眼，今年越发离谱，竟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偷了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出去换钱。
是军用步枪的设计图纸，——如今军工厂的资金设备和工人都到位了，已经开始大批量生产，若整个军队都换上新枪，战斗力能提高一倍。虽然唐浩初房间里的图纸并非最终制作图，只是他在构思的过程中随手勾勒的，非常杂乱和零碎，一般人看不懂，但真正聪明的人还是能从里面研究出枪支改造的关键。
所幸唐浩初及时将图纸追回，并发现此事和行刺的事还有一些隐秘的牵连。但他的遇刺和唐伟鸿无关，和四姨太也无关，——这对母子倒是当真没有行刺唐浩初的胆子和想法，只是智商低到令人堪忧。
唐立明虽然是武夫，智商却是在线的，唐浩初坐在书房靠窗的椅子上，忍不住有些怀疑地问唐立明道：“别人一挑唆就上钩，这智商真的是我亲弟弟？您给他做过亲子鉴定了吗？”
亲子鉴定是去年才从国外传进来的词，但已经有医院能做了。唐立明一听，又开始吹胡子瞪眼：“臭小子怎么说话呢，是不是我的种我还能不知道？老子再昏庸，也没到给别人养儿子的地步！”
他年纪越大，嗓门就越大，所幸书房是关着的，隔音非常好，外面的人趴近了也听不到什么动静，何况还有副官王剑带着兵守在走廊上。不过没有王剑守着，家里也不会有谁往书房的方向去，——书房向来是唐立明和唐浩初才会去的地方，这父子俩经常在书房商议事情，久而久之，就成了其他人的禁地。
唐浩初才不怕唐立明的大嗓门，还嫌弃地掏了掏耳朵，唐立明的声音因此而降下去，道：“他母亲的智商实在是有点低，所以……”
唐浩初点点头表示理解，望向父亲的眼神随即带了一点八卦的色彩，“智商低的话，要有很美的外貌才对，可我觉得四姨娘并没有二姨娘和三姨娘好看。您当初主要是看上她什么呀？是身材好吗？”
唐立明的额角不由抽了抽，实在不想跟儿子说自己当初看上的除了胸大之外，正是智商低。那时候她刚满十八，比眼下的唐浩初还小将近一岁，满眼都是青春和天真，偏偏身段妖娆的要命，一出西厢唱得纯情又妖媚。那个年纪就算再蠢，瞧着也是蠢萌蠢萌的，如今上了岁数，却只剩下蠢了。
“反正我也从来没对唐伟鸿有过什么指望，你就先忍忍。”唐立明拿起手边的杯子喝了口茶，“这一通刑罚也够他在床上躺两个月了，等他伤好了，就让老师给他在家里上课，什么时候长脑子了，什么时候再出门。”
唐浩初嗯了一声，不再提家里的事，说起了北州军校。前段时间北州军校的主任退休了，唐立明便让唐浩初回去兼职做了个监督，人事方面也放手让他做主。众所周知北州军校就是北州将领的摇篮，所以唐立明的目的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让唐浩初彻底建立和完善自己的接班团队。
以前上学的时候，唐浩初只了解本班的老师和同学，任职监督之后，却对全校师生都能有清晰的了解，不仅方便发现和筛选人才，还能建立感情，——和老师及教官是同事情谊，和学生们则是师生情谊，这些人就算将来去了别处，也会本能地对唐浩初保有一份信任。
其实唐浩初早在当年找官二代和富二代一起建工厂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默默选人了，如今负责新工厂统筹的朱泽亚与肖宇就是二代里可用的人才。
“他们两个脑子灵活，忠诚踏实，还不钻牛角尖，凡事提点一下就能明白。”唐浩初跟唐立明一一分析道：“而军校的学生中，张旭和姜东生都不错，有勇也有谋，但实战经验不够，要多磨练。教官里我比较欣赏孔胜、徐兴福和李猛，其中孔教官曾跟您手下的王将军一起参加过青北战役的，战功彪炳，可惜性格比较执拗……”
唐立明认真听儿子讲完，又以自己的认知和了解帮忙分析了一番。但他只是帮着分析，并不会干涉儿子的选择和决断，对于孩子的私生活同样不会强加干涉，只道：“我不管你交往多少人，也不管你交往的对象是男是女，但你将来必须要给我个孙子。”
唐浩初迅速转移话题：“崇州那边的探子传信来，说崇州大帅孔洪没几天了。”
“他立的那个小儿子根本撑不起场面，”唐立明摇摇头，“二儿子在暗中夺权，旁边的中州又一直虎视眈眈，怕是不等他阖眼就要乱了。可惜中州和崇州离我们都远……”
“远也没关系，我们可以搞结盟。”
唐立明也考虑过和崇州联盟，在中州攻打崇州的时候从背后夹击中州，却不料唐浩初说：“和中州大帅江威结盟，——他出兵打崇州，我们出兵打益州，各打各的，互不干涉。”
唐立明微微皱起眉。因为江威十分多疑，不是可靠的结盟对象，益州又横在北州和中州之间，唇亡齿寒的道理对方不会不懂。但远交近攻，打紧挨着的他们的益州的确比跨过益州远攻中州来得轻松容易。
“您放心吧，我不会做没把握的事。”唐浩初自然清楚唐立明的顾虑，“我有办法让江威同意。”
待手头的事处理的差不多了，唐浩初才去找傅程言。
这几天傅程言依然没能把钱庄的账目问题理出头绪，正巧吴泽再次打电话约他，便到吴泽开的那间咖啡馆待了一会。在唐浩初一日两次的送花攻势下，昨日他搬出了钱庄后院，让人找了间客厅厨房和卫浴间一应俱全的西式公寓，回到公寓已经晚上六点多了，还没走到门廊，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公寓的门似乎被开过，屋里甚至隐隐有光透出来。傅程言立即起了戒备，一手探向腰间的自卫武器，另一手推开门，然后便愣住了，——唐浩初竟然窝在客厅的小沙发里。
少年腿上盖着一条薄毯，手里抱着一本书，旁边开着一盏落地灯，身上没有穿军装，只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衫，蜷在沙发里的样子乖巧安静的像一只小猫，把别人家当自己家一样，心安理得又毫无戒备地窝成软软一小团。见傅程言回来，立即放下正看的书，抬头望着他，语气自然的说：“你回来啦。”
其实去咖啡馆的时候，傅程言就冒出了会不会再遇到唐浩初的念头，此刻看着他，一时之间说不清什么滋味。一方面有私人空间被人闯入的不悦和不安，一方面却又有一丝说不出的满足和欢喜，甚至有一种有什么人在等着他的家的感觉。
傅程言努力压住所有情绪，才冷声开口：“敢问少帅怎么会在这里？你有什么事吗？”
小大佬没有答，只眨着大眼睛理直气壮的说：“忙了一天，我饿了。之前请你吃了那么多东西，你不该请我吃一顿饭吗？”
唐浩初说的是遇刺那天和傅程言一起吃‘烛光晚餐’的那次，傅程言却想起了前些天警卫兵送来的各种汤。都说吃人嘴短拿人手软，那些汤傅程言的确喝了，所以下意识抿住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其实他已经发话让钱庄的伙计将汤拿下去自行处理掉，却又将人喊住，让他们把汤留下来。他不愿意承认留下的原因是唐浩初，只把原因归于不想浪费食物以及他母亲身上。
傅程言的母亲擅长做各种煲汤，在世时经常给他煲汤，所以他就养成了喜欢喝汤的习惯。他是个死脑子，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喜欢，比如汤，比如固定的房间摆设和衣饰搭配，比如人。虽然还没有过爱人，但拿朋友来说，只要是他认可的朋友，便会一直交往下去。
见傅程言不说话也不动，小大佬决定自己动手，掀开小毯子，光着脚就下了地。白嫩嫩的脚丫在毛毯上蹭了蹭，就哒哒哒地去往厨房，歪着脑袋一顿翻找，完全把这里看作自己家里一样坦然。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
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
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湿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性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
傅程言沉默着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后挽起袖子，一边夺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锅一边言简意赅的说：“卧室的衣柜里有你穿的这种衬衫，换好衣服在客厅等一会儿，不要乱动，半小时后开饭。”
虽然出身富贵，但傅程言从小就十分独立，也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旧式想法，做饭的水平相当不错，但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做给自己吃，还没有人吃过他做的东西。灯光下的切菜姿势十分认真，挽起衣袖的手臂显示出隆起的肌肉和坚实的力量，脸部线条也因光照显得更加深邃。
唐浩初去卧室找到了衣服，——毕竟身高和肩宽不一样，傅程言的衣柜里的确有唐浩初穿的那种衬衫，却没有唐浩初能穿的型号，他的衣服对唐浩初来说有点宽大，不太合身。换好衣服的小大佬抿着嘴走出来，有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并且还装很威武严肃的即视感。
傅程言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少年，莫名觉得他这个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定了定神，才冷声道：“饭马上好，再等一下。”
片刻后又补了一句：“鞋柜里有拖鞋，把鞋穿上。”
这种老夫老妻般的相处模式竟没有一个人察觉。天气热，唐浩初不喜欢穿鞋，但他是真的饿了，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到沙发上等着吃饭，傅程言忍不住又回头看他一眼，竟觉得他乖乖坐着等吃饭的样子也很可爱。
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漂亮，觉得一个人有个性，因为人天生有对美的欣赏能力，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难以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傅程言没有再回头，却借助碗柜上的反光看到了唐浩初的侧脸。少年安静地坐着，从脸颊到脖颈的线条异常优美，美好得像油画一般。
小大佬就是有那种能力，他冷起来能冻死人，安静下来却又像古堡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给人十分舒服和宁静的感觉。这一顿饭吃的比那日的烛光晚餐更融洽，哪怕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仿佛曾经坐在一起吃过很多次饭一样，甚至弥漫出一种温暖的气氛。
虽然提倡自由和民主，但人们的普遍结婚年龄还是在二十岁左右，早已超龄的傅程言也曾经想象过家的样子。风雨中携手，疲惫时相依，开心有人分享，烦恼有人倾诉，清早起来互道早安，晚上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这是每个凡夫俗子都会留恋和憧憬的最简单的温暖，任谁也不能例外。
让傅程言意外的是，吃完饭唐浩初并没有多留，主动走了。但第二天晚上回到公寓，发现大门在他特地又加了一道锁的情况下再次被打开了。
锁很正常，也没有被暴力破坏，他实在想象不到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开的，反正一推门就见少年和上次一样盖着小毯子窝在沙发里看书，然后理直气壮地问他要吃的。所幸这次依旧只是乖乖地等他做饭，吃完就走了。
明明以前屋里再静都恍然不觉，少年一走，却感觉整个空间突然就安静起来。
次日早上，帮他打扫房间的人过来收拾厨房时，傅程言竟忍不住吩咐他们多买点排骨和牛奶。
因为少年似乎很喜欢吃排骨，每次做的糖醋排骨都会被清盘。话说出口才觉得懊悔，但负责买菜的人已经麻溜的应了，他再改口又有点奇怪。
然而当天晚上门锁没被打开，推开门也没见到窝在沙发里看书的少年。傅程言在安静得过分的客厅里坐了许久，才缓步走向厨房，随便给自己做了点饭。
不知不觉时间已是九点多，突然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傅程言打开门，见唐浩初就站在外面。
他今日没穿休闲服，而是穿着军装，军装上带着血腥和萧杀，但他懒懒倚着门框的样子又有种说不出的温柔，“你之前不是说喜欢红酒吗，我得了一瓶好酒。”
唐浩初边说边扬了扬手里的酒瓶，“我以前读‘满船清梦压星河’这句的时候，就想要坐在船上对着星星喝一次酒，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眼眸光华流转，月光似乎都变成了他的仆人，银辉覆在他身上，像笼罩了一圈淡淡的光环。也许是月光太好看，或是夜色太浪漫，傅程言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轻声道： “好。”
城北有一条由云江分流出来的河湾，叫清河湾，河边有很多船夫，买下一条小船只需要两三块银元，租的话就更便宜了，唐浩初财大气粗地直接买了一条，和傅程言一起上了船。夏末时节，河面上依然有许多荷花绽放，两人在月色下摇着桨慢悠悠地往前荡，不知不觉晃进一片荷花里。船头挂着盏用玻璃罩着的风灯，随着桨一起晃，船边红的白的荷花也跟着晃。唐浩初开了酒盖，给自己和傅程言一人倒了一杯酒，问：“你的酒量好不好？”
傅程言认真想了一下，“还好。”
“那你醉过吗？”
傅程言又认真想了一下，“没有。”
“我曾见过不爱说话的人醉酒后反复唠叨，特别坚强的人醉酒后失声痛哭，和平常完全不一样。”唐浩初拿起杯子一边喝一边道：“人总要醉过一次的，你没有醉过，不会觉得无聊吗？”
傅程言这次想的似乎更认真了，最后一本正经地摇摇头。
他摇头的意思并不是不无聊，而是不知道。唐浩初看着他这幅认真的模样，莫名想起以前的世界里看过的一个用兵马俑做的认真脸的表情包，忍不住有点想笑。
傅程言不明所以地看着少年突然伏在船舷边笑起来，笑得肆意又灿烂，甚至把脸埋进手臂下面，整个身体都在抖。笑完了才把头抬起头来，但半张脸还是被袖子挡着，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因为笑出了水光，显得格外明亮。也许是夜色太柔，少年高冷的气质都变柔了，眼里还带着一点天真的稚气，轻轻颤动的长睫毛显得无辜又乖巧。
傅程言定定看着那双眼，不知为何联想到了丛林里的小鹿。
是那种懵懂无知却胆大妄为的初生的小鹿，在林间到处乱跑，然后没头没脑地撞到了他的心窝。
很轻，却听到了砰的一声。
傅程言没有说话，也不敢再看那双眼睛。他总是不知道少年究竟在想什么，也猜不到他下一秒会怒还是会笑。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笑？”
唐浩初终于重新坐好，表情也恢复了正常。他杯中的红酒已经喝完了，这次是傅程言抬起手为他倒酒，边倒边答：“如果你想说，自然就会说了，不想说的话，我问也没有用。”
唐浩初记得郑锐霖好像也说过一样的话，微微挑了挑眉。大概是觉得热了，他把手伸进了水里，只觉得水波一圈又一圈，像鱼一般地绕着手指打转，十分舒爽。就这样在水里玩了好一会儿，却又像碰到什么不喜欢或玩厌了的东西一样抽回手，甚至抽出口袋里的方巾擦了擦水，表情也变得淡然和冷肃，“……你还真是无趣。”
唐浩初抬起头以十分豪迈的姿态灌了一口酒，继续用那种淡然的语气道：“不过你虽然无趣，我依然喜欢你。”
又来了。
傅程言想的却不是少年又说这些让他忍不住心跳的话了，而是自己又开始心跳了。他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酒，饮酒的姿势和他平素工作或吃饭的姿势一样，十分规矩和挺直，没有人发现他拿杯子的手微微抖了抖。
“对了，”唐浩初把空酒杯一放，突然站了起来，“你的水性好不好？”
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的傅程言谨慎地用回答酒量时一样的话说：“还好。”
“要是我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快淹死了，你的水性会不会变得更好？”
话音未落便落入水里，顿时打碎了一湾星河，落水的少年却如被千万星光拥簇的明月，又像一朵荷花突然化成了人形，一张被水浸湿的脸比周围的荷花更好看，眼睛比星河更灿烂。
傅程言已经慌忙跟着跳了下去。

第122章 病弱的小恶魔
傅程言这辈子头一回像现在这样毫无头脑地做一件事，甚至不考虑原因也不考虑结果，想也不想就跟着跳下水。跳下来之后有想到唐浩初应该是会游泳的，可心里的担心完全不受控制，只管迅速来到唐浩初身边，一边用一只手划着水，一边用另一只手臂搂着唐浩初的腰，并尽量把少年往上托，生怕他会淹着。
唐浩初自然会游泳，但他任由傅程言搂着，不划水也不挣动，还有心思伸手去够旁边的荷花。最终成功摘下来一支，眨着漂亮的眼睛问：“你看这荷花好不好看？”
两人浮在水面上，水光粼粼，花香浮动，月色下少年的容颜动人得像能蛊惑人心的水妖。傅程言迟疑了片刻，答：“好看。”
他看的却不是花，而是怀里的少年，所以很难分清他说的究竟是花还是人。所幸唐浩初并没有注意到傅程言的视线，只扁着嘴巴有些不开心的说：“可荷花只有这两个月才开，到秋天就没有了。”
唐浩初显然是醉了，神色和声音均带着明显的醉意，失落委屈又甜软的嗓音在傅程言耳边轻轻柔柔地荡，像河面上荡漾的水波。傅程言突然觉得耳朵很痒，眼睛依旧看着少年没有移开，并忍不住开口道：“没有就没有了，秋天也有秋天的花，每个季节都一样。”
“不一样，”小大佬突然像个执拗的小孩一样用力摇头，水珠从眉梢滑到优美的侧脸，又隐没在纤长的脖颈里，“我喜欢夏天，所以就喜欢夏天的花，别的季节的花开的再好，我也不会喜欢。”
傅程言微微愣了愣，喝醉了的少年继而把下巴垫在了他的肩上。
大概是宽厚结实的肩膀让下巴垫得很舒服，唐浩初不禁在肩头蹭了蹭，又侧过头在傅程言的颈窝上也蹭了蹭，简直像一只乖巧又粘人的小猫，让人心里也像被毛绒绒的猫尾巴扫过一样。
现在好了，耳朵不痒了，但傅程言觉得浑身上下都痒起来。他深呼吸一口气，强迫自己不再看怀里的人，总算把人带回船边。
独自一人上船十分简单，带了个人却不那么容易了，傅程言单手抓住船舷，想把唐浩初抱上去，一直乖乖地任由他托着的少年却在这时挣动起来，嚷嚷着说还要再摘一朵荷花。
傅程言不由皱起眉，“不是已经有一朵了？”
眉头皱着，语气却带着自己都察觉不到的温柔，连目光都是柔的。唐浩初看着他柔和的眼道：“这一朵是我的，所以要再摘一朵给你。”
“没关系，我不需要。”
“是七夕礼物，”小大佬的表情有些不满，——难得他在醉酒的状态下还能记得清日子，“再过两天就是七夕节了。”
傅程言只觉得自己又被突如其来地撩了一下，掩饰性的轻咳了一声，才重复说：“我不需要什么礼物。”
唐浩初歪歪脑袋，哦了一声。他的性情本就让傅程言琢磨不透，喝醉之后就更天马行空了，不知道又想到了哪里，勾起唇冲傅程言露出一个笑，然后说：“我把我自己送给你当礼物吧。”
笑容很甜，还有一种明目张胆理直气壮的坏，直击人心脏。傅程言努力忽视自己失律的心跳，有些磕巴的道：“夜越深温度就会越冷，我们先上去再……”
“你还没回答我要不要。“
唐浩初凑近傅程言的脸逼视他，月光下的一双眼睛仿佛藏着露水，墨玉般的双瞳似能吸人魂魄的漩涡。
傅程言一向很能克制自己，但这一刻他竟无法克制，着魔般地伸手摸了摸少年的头发。发丝从指尖轻轻滑过去，就像是在他心间滑过去一样，感觉一颗心都被细密的发丝网住，难以挣脱。
唐浩初想象不到傅程言的心理挣扎，只管不满意地嘟起嘴巴，继续问：“你怎么不说话？”
傅程言突然将唐浩初整个人都搂进怀里。
他之前只是托着唐浩初的腰以防他淹水，现在却将他完全搂住了，一手环着他的脊背，另一手按着他的后脑勺。被搂住的时候，唐浩初下意识挣了几下，但手臂因为醉酒软得厉害，才挣了两下就不再动了，甚至在对方怀里昏昏欲睡起来。
——要的，他是想要的。他的唇，他的眼，他的笑，他的捉摸不定，他的深不可测，统统都要。傅程言不敢让少年看到自己脸上的表情，所以无人知道他的表情究竟紧绷到了什么地步，也无人知道他究竟用了多大的自制力，才没让自己亲吻少年的脸颊。
他只听见自己故作平静的道：“你喝醉了。”
顿了顿，又道：“……我也醉了。”
酒量浅的小大佬的确喝醉了，已经在傅程言怀里半闭起眼睛，脸蛋乖巧地依偎着傅程言的胸口。傅程言勤于锻炼的强健臂力在关键时刻起了作用，死死撑着船舷，另一手紧紧搂着唐浩初，最终带着他翻上了船。
两人都湿漉漉的，尤其唐浩初还穿着厚重的军装，一层层布料贴在身上很不舒服，上船后便迷迷糊糊地伸手解衣服。傅程言忙按住唐浩初的手，“等一会，等到家了再换，好不好？”
若他能看见自己的表情，定会为自己表情里的温柔而吃惊，但他此刻握着少年冰凉的手，一时间只想着要快点划船上岸，甚至想着要回去多烧点热水，以免少年受寒。
不过他只需要给自己烧水就可以了，因为谢天天已经带着兵在岸上等着了。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谢天天整日跟在唐浩初身边，在不少场景都代表着唐浩初，虽然他对任何人都十分客气，但一般人不敢跟他真客气。何况他的真实性格远不如表面那么简单，此刻面对傅程言就露出了杀意，质问道：“少帅怎么了？怎么连衣服也湿了？”
傅程言并不惧对方的杀意，只如实答：“少帅喝醉后不小心落水了。”
谢天天小心翼翼地将唐浩初送上车，并确认唐浩初当真只是喝醉了，才转回头客客气气地对傅程言道谢，并安排人开另一辆车送傅程言回公寓。
傅程言住的公寓离清河湾很近，不足十分钟就开到了。他洗了澡换了衣服，躺在床上，破天荒的失眠了。
虽然不常喝酒，但傅程言酒量很好，那两杯红酒根本算不上什么，身上也没有哪儿难受，可脑子里堆满了东西，怎么也睡不着。躺了许久，还是从床上爬起来，去书架边随便找了本书，希望能通过看书来定神和助眠。
拿起书，却总忍不住走神，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读进去，又因为书上的一句话而愣住。
上面说人的一生总会遇见一个人，能打破你的原则，成为你的例外，能让一切都亮起来，哪怕漆黑的夜晚，也觉得满天星辉。
这个漆黑的夜晚，本就有满天星辉，连月色也好得出奇，河水轻轻荡漾着，他在水里搂着他，突然不想把他带回船上，只想和他这样相拥着呆在水里，哪怕最终沉入水底。少年的眸中有星辉也有月色，和河水一起荡进他二十五年都未起波澜的心。
涟漪一层又一层，无休无止，仿佛一团浇不熄的火，照亮了漫长的夜。
天快亮的时候傅程言才终于睡着。
晚睡导致了晚起，于是钱庄的伙计发现他们堪称工作狂的东家破天荒地睡到差不多中午才出现，脸色看起来也不是很好。不过傅程言今日完全可以不用工作，——钱庄的账目问题已经解决的差不多了，他甚至能随时回中州去。
今日的其它事情看起来一切如常，钱庄和洋行依旧生意兴旺，街边的紫薇花依旧开得鲜艳，报童也照例沿街叫卖最新出炉的报纸，边卖边喊着今日要闻的标题。只是街上的巡逻兵比往日多了些，出入的车子似乎也多了，钱庄对面的街道还新开了一家小影楼，玻璃窗上展示着拍得不错的黑白照片，吸引了不少觉得新鲜有趣的贵夫人和小姐们。
傅程言就在这时隐约听到了报童的喊声，顿时一愣。下一刻便大步迈出门，直奔报童身前，甚至急到差点在台阶上摔着，然后连话也顾不上说就随便丢了点钱拿了一份报纸，立即看到了白纸黑字印着的和报童的叫喊一模一样的新闻标题：‘少帅昨夜遇刺受伤住院，红颜知己纷纷来探’。
唐浩初此刻的确在医院里。
他住院的消息这边一传出，赶来探病的人就没停过，各种花篮水果堆满了走廊。其中自然包括一些军政人士和唐浩初的手下，但这些报纸全都没提及。一来是不敢随便写，二来写了也没什么爆点，所以蹲守在医院附近的记者们就只管写一些无关紧要的花边新闻，比如唐浩初曾为之一掷千金的容可姑娘带着花束来了，曾和唐浩初一起夜游花船的孔小姐也来了，而且来去都红着眼圈。还有其他恋慕少帅和想嫁入帅府的贵族小姐们，——总之红颜知己络绎不绝。
事实上，来的人全被守在走廊上的警卫兵拦住了，没有一个能见到唐浩初，只被告知说少帅还没醒，所以不接受任何人的探视。
作为北州的太子爷，唐浩初的一举一动都颇受关注，就连平日里不着调的吴泽也对此事十分关心，还打了个电话给傅程言。
“老傅啊，少帅遇刺受伤的事你知道吗？那天我咖啡馆的玻璃窗就是被刺客弄坏的，这次又是刺客，也不知伤得严不严重。看报纸上说那位孔小姐眼睛都哭红了，我觉得恐怕不轻，不过也有可能是孔小姐关心则乱，——少帅长相俊美，头脑又聪明，虽然花心，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要是女的，我也会爱上他……”
吴泽巴拉巴拉讲了一长串，傅程言却一句话也没说。
不是不想说，是说不了。担心和不安等各种情绪汹涌地将他笼罩，脑子比昨天夜里失眠时更乱。他想着唐浩初的伤情具体到了什么地步，想着他昨夜回去的路上究竟遇到了多少刺客，又想着自己就不该陪他出去喝酒，——待他意识过来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唐浩初。
虽然已是顺兴商行的掌权人，但傅程言并非生来就那么顺利。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傅家虽不是手握一方重地的军阀，后宅里的腌臜事却不比那些当权者的少，经商中遇到的尔虞我诈更数不胜数。所以他一贯保持着少时就养成的冷厉和隐忍，从不轻易表露喜恶，担心自己一旦露出端倪，便无法翻身。
可现在，他连半点想遮掩的心思都没了。他有考虑过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失控到这种地步，可想着想着又想起了那个少年。想他对他笑的模样，靠在他怀里的模样，窝在沙发里看书的模样，理直气壮地问他要饭吃的模样，和他一起吃晚餐的模样，拉着他躲避子弹的模样。
一念起，百万障门开。压在心里的感情像头凶猛的兽挣开牢笼冲了出来，傅程言觉得自己对唐浩初恐怕已经魔障了。
魔障了的傅程言一天都吃不下东西，人生第一次尝到坐立难安的滋味。就这样一直担心到晚上，并再次失眠到半夜，最终决定赶去医院探探情况。然后在刚准备出门的时候，听到了不轻不重的敲门声。
竟是奉命过来找他的谢天天。
夜晚的医院十分安静，走廊上堆满了花篮果篮，尽管所有带香味的花都因为唐浩初有哮喘的原因被拿走了，数量还是很可观。病房里面倒是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只把枕头和被子换成了唐浩初惯用的蚕丝被，而唐浩初陷在柔软的被子里，对周围的响动没有一丝反应，闭着眼像是睡着了。
唐浩初其实并没有遇刺，他只是犯了哮喘又起了高烧，‘遇刺受伤’一来能掩饰他有哮喘的事，二能引刺客上钩，还能为他接下来秘密去中州找江威谈结盟的事做掩护，一举三得。
谢天天简短地解释道：“少帅之前说要见你，但现在又睡了。”说着拿起床头柜上的退烧药和消炎药，“少帅一生病，脾气就像小孩子，不愿意吃药，待会少帅再醒来的话，劳烦傅先生一定要劝他把药吃了。”
傅程言才真正是关心则乱，甚至没意识到谢天天说的是生病而不是受伤，只管皱着眉走上前，轻轻摸了摸唐浩初的额头。滚烫的温度让他双眉皱得更厉害，但唐浩初依旧睡得很沉，往日脸上总带着的矜贵自信和凌厉都没有了，只剩下虚弱和苍白。
傅程言感觉到了说不出的心疼，——这种感觉对他来说堪称陌生，却异常强烈。但此刻看着唐浩初，整个人都安定下来了，起码不像白天那样寝食难安。静静望着他的睡脸，感觉看再久也不会觉得厌烦。
就这样守到后半夜，傅程言看到唐浩初的身体动了动，长长的睫毛也颤了颤，似乎要醒了。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让他吃药，忙倒了杯热水，试着扶他起来。
唐浩初的确醒了，但一看到傅程言手上的药片就重新闭上眼，根本不愿意吃，甚至把自己蒙进被子里。傅程言尝试着拉他，却不料他紧紧抓住被子，并把自己裹成了蚕宝宝的茧。
傅程言眼疾手快地把他扒出来，“起来吃药，好不好？”
“不吃。”
小大佬完全不配合，一边挣扎抗议，一边试图再次钻进被子里。可惜扭来扭去，始终没挣开傅程言的手，小脾气顿时上来了，还用两只脚生气地踢了踢床板。
傅程言这才意识到谢天天之前说‘少帅生病时像小孩子’的那句话果然所言不虚，也不知道少年都烧成这样了怎么还有精力闹脾气的。可不知为什么，他觉得他闹脾气的样子看起来特别可爱，甚至比平日矜贵优雅的样子还可爱。
傅程言耐心地等唐浩初发完小脾气，才将水杯和药片重新送到他唇边，继续喂他吃药。但他嘴巴闭得紧紧的，还把脸转向和傅程言手相反的另一边。折腾了半天，傅程言拿杯子的手都发酸了，依旧没把药喂进去，唐浩初在这时突然不舒服地咳起来。
傅程言顾不得管药了，忙把人扶进怀里，还差点将水洒了，一下下轻拍他的背帮他顺气，直到他终于缓过来。唐浩初窝在傅程言怀里缩成一小团，小小声的道：“我头疼，难受……”
他一喊疼，傅程言就忍不住心疼，只能强压着心疼道：“乖乖吃了药就不难受了。”
“我说了不吃，”从小到大都被没人忤逆过的小大佬很不高兴，“你好烦。”
傅程言耐心十足地跟他讲条件，“那你告诉我，要怎么做你才肯乖乖吃药？”
唐浩初迷迷糊糊地想了想，“你要好好哄我才行。”
“怎么哄？”
烧糊涂了的唐浩初不明白‘唐峰南’为什么会问他怎么哄这样的笨问题，但他还是回答了，说：“要亲亲。”
说着坦然地翻出肚皮躺着，一双烧得水盈盈的眼睛看着对方，在灯光下异常好看。
然后当真得到了一个温柔的亲亲。
柔软的吻落在他的脸颊、额头、还有眉间，异常清浅，却又异常珍重。
“这样可以吗？”
傅程言低声问道，声音比平日里哑了许多。他的脸还没有移开，所以这句问话就像是贴着唐浩初的耳朵说一样，听上去更哑了。唐浩初眨了眨眼，觉得眼前的‘唐峰南’明明是他，却又有些不同，下意识摇摇头，“不可以，还不……”
这次竟被吻住了唇瓣。
傅程言托着少年的脸，一点点轻柔地吻着，简直像对待捧在手心都怕碰碎的珍宝一般，含着他的唇细细的辗转和吮吸，仿若一湾温暖柔和到能把人溺毙的泉水。
本来就糊涂的唐浩初被亲得更迷糊了，昏昏沉沉中突然感觉唇上一凉，正要睁开眼睛看是什么，凉凉的触感又消失了，湿热的唇重新覆了上来。于是唐浩初也跟着重新放松，却感觉有什么东西合着水一起推到他喉间。
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把药给他喂进来了，可他除了咽下去之外别无他法，更过分的是对方还用这种方法喂了好几片药。
唐浩初气得不轻，像被抢了糖的小孩子般狠狠瞪着傅程言。但他也跟小孩子一样，气完了就忘了，在傅程言的轻拍下乖乖地闭上眼。
见少年又要睡了，傅程言想起身把药盒收拾一下，被拍得舒服的唐浩初却不愿意松手，还翻身紧紧抱住他的腰。
望着少年近距离之下越显精致的脸，傅程言放弃般地深吸一口气，到底没舍得把少年的手拿开，反而搂住了他的肩。于是唐浩初又拱了拱身体，心满意足地窝进傅程言怀里，手甚至一不小心扒开了衬衫的衣襟，嘴唇就正好贴着他的胸口。
柔软的触感几乎是毫无障碍地传过来，傅程言瞬间全身紧绷，并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少年的体温因高烧而热到滚烫，但比之更烫的是傅程言的心。
找到了舒服的睡姿的唐浩初不再乱动了，一点一点陷入沉睡，只留傅程言一人僵硬了许久，全身上下都不敢动，唯独心脏跳得厉害。
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呆到了天亮。
天刚亮，竟又有人来探病了。
来的是唐浩初在遇到傅程言之前刚刚分手的女孩子周小曼，也是对唐浩初最不死心的一个。她还是几个女孩中家世最高的，——父亲是唐立明手下的中将，很早以前就跟着唐立明打过仗。
周小曼当初是通过陈子烨和唐浩初认识的，向来以性格高傲蛮横着称，谁都不放在眼里，唐浩初当初选择‘追’她就是看上了这个‘优点’，觉得以她的眼光肯定不会喜欢自己，却不料如今这个‘优点’变成了麻烦。外面的警卫兵险些拦不住她，嘈杂声将唐浩初都吵醒了，睁开眼，不悦地向外面问：“怎么回事？”
谢天天立即进来报告，“少帅，周小姐坚持要进来探望您。”
唐浩初此刻仍然躺在傅程言怀里，虽然谢天天是低着头报告的，但余光还是能隐约看到一点病床上的情形。傅程言倒依旧搂着唐浩初，没有慌也没有急，并伸手摸了摸唐浩初的额头试温。手却在下一刻被推开了，唐浩初坐起身，倚在床头对谢天天道：“连个人你都拦不住吗？”
淡淡的语气却让谢天天一个激灵，忙解释道：“因为您之前曾准许她可以随便出入不用阻拦，所以我……”
“之前是之前，”唐浩初的声音因发烧而非常沙哑，气势却丝毫不减，“我说过了，无论之前怎样，分开以后，通通不见，你记不住吗？”
谢天天立刻点头称是，急急退下去了，傅程言却望着唐浩初愣了神。
初生的晨光照着少年精致的侧脸，他倚着靠枕淡淡下令的时候，让傅程言立即感觉到了他的冷淡和无情。回想起曾看过的有关他的那些花边新闻，双拳不由握得更紧，眼前却又浮现起昨晚少年乖乖靠在他怀里的样子。烧红的眼尾像被风吹落的桃花瓣般惹人疼，才十九岁的年纪，眼角眉梢还透着未褪的稚气，面容可能还会变得更好看，个子也有可能再长一点。
他连外貌都还没有完全定下来，他又怎么指望他能把心定下来。

第123章 病弱的小恶魔
一道问句将傅程言的思绪拉了回来，从傅程言的角度，可以看到少年微卷的长睫毛，睫毛下一双琉璃般的眼眸疑惑地望着他问：“怎么了？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也许是这双眼眸太好看，让傅程言忍不住问出口：“那位周小姐，是你以前交往过的对象吧？你不见她一面吗？”
唐浩初没有回答，反而饶有兴致地道：“你是不是吃醋了，……嗯？”
这个‘嗯’是从鼻腔发出来的，又轻又软，尾音微微上扬，听得傅程言心头一颤，觉得一颗心都跟着酥麻起来，一时间什么话也答不出，还是唐浩初主动道：“都是过去的事了。”
“什么？”
“周小姐啊，”唐浩初的语气很平淡，“我和她都是过去的事了，而且严格来说我们并没有交往过。”
他完全是按照系统制定的追求流程按部就班地完成‘送花送钱送礼物’和‘吃饭逛街看电影’，除此之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严格来说的确不能算交往。
“若是交往过，就更不能见了。”唐浩初继续道：“分手后彻底断掉联系，不留任何期望的余地，不是对彼此最好的处理方式吗？”
傅程言心头一沉。少年对分手两字说的那么自然和轻巧，让他不由想到若有一天他对他也失去了兴趣，是否也会像扔掉之前的交往对象一样毫不犹豫地将他抛弃，然后彻底断掉联系，再也不见。
一直以来都是少年主动找他，从表面上看选择权似乎在他手里，但真正掌控节奏的是对方。他摸不清他的想法，摸不透他的情绪，这种脚不着地的感觉比深陷泥潭还让人发慌，偏偏心动不受控制，就像在清河湾泛舟的那晚，想也不想便不受控地随他一起跳下船。
唐浩初也说起了在清河湾的事，“我那晚喝醉了，给你添麻烦了，抱歉。”
顿了一会儿，傅程言才回答道：“没关系，……我也醉了。”
唐浩初的‘抱歉’显然不走心，以他的性格也不会对谁觉得抱歉，恐怕就连杀了人也觉得是对方的荣幸。但傅程言的回答十分真心，而且这几个字说的刚刚好，——说多了会有点像虚情假意，说少了又像随口敷衍，恰好就是这么几个字，不多也不少。
唐浩初微微挑起眉，然后看着傅程言。也不说话，就只是看着，仿佛将视线定在了他身上一样，一双乌溜溜的眼眸目不转睛地朝他看。
不管容貌还是头脑，少年都受到了上天的偏爱，就连他此刻坐的地方仿佛也受到了偏爱一样，明媚的晨光倾泻过来，把本就白皙的肤色照得像上了釉的白瓷，纯粹又耀眼，幽幽看人的时候，无端地给人一种在撒娇的错觉。傅程言被看得有些无措，想让少年不要这样看着自己，却又矛盾地想要他能一直看着自己，从今往后永远都这样看着自己。
两人一下子陷入一种诡异的气氛，傅程言的耳根不自觉地开始发热，并忍不住动了动，还掩饰性地起身给唐浩初倒了杯水。
然而他往左走，唐浩初就看向左，往右走，就看向右，而且眼神软得要命，像什么湿漉漉的小动物，傅程言被看得整只耳朵乃至全身都热起来，心脏也跟着变软，几乎要举手投降，甚至觉得不管少年此刻提出什么要求都能答应。
直到水送到跟前，唐浩初依然看着傅程言没有移开视线，也不伸手接水杯，只管等傅程言喂。
傅程言当真小心翼翼地喂了，唐浩初本就因发烧而口干，水的温度又刚刚好，所以喝得很满足，这回终于不盯着傅程言看了，而是像猫咪一样微微眯起眼。
是那种十分名贵且难养的猫咪，看起来慵懒骄纵又脆弱，心情好了也会露出肚皮给你摸，但没有任何人能掌握他，也不受任何人左右。
想到这里，傅程言的手不由顿了顿，然后被按住了手背。唐浩初拉着他的手抵在自己的额头上，带着浅浅的鼻音问：“……我还烫不烫？”
傅程言在唐浩初刚醒的时候就试过温了，大概是吃过药的缘故，唐浩初的体温明显降了一些，不像昨晚那么烫了。真正发烫的其实是傅程言，——他的心甚至烫到连他自己都不安的地步，因为眼前的少年。
所以傅程言一时没有回答，唐浩初也没有等他回答的意思，自顾自地下了床，走去卫生间。回过神来的傅程言下意识跟过去，先是不放心地守在门口，待唐浩初出来后，又忍不住帮他倒洗脸水拧毛巾挤牙膏，简直和仆役一样周到。
虽然也经历过磨难，但傅程言是个实打实的大少爷，绝不可能伺候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在唐浩初身上点亮了伺候人的技能，还做得那么自然。进来送早餐的谢天天正好看到了这一幕，莫名产生了失业的危机。
唐浩初是光着脚下床的，——傅程言早就发现少年有不喜欢穿鞋的毛病，去他公寓‘蹭’晚饭的时候就会光着脚乱走，踩着深色地板的脚白得像雪，透着粉的指甲又像桃花瓣，让人想将其抓入掌心。
随后抓住了唐浩初的手，“地上凉，你还在发烧，不能光着脚走路。”
洗漱完毕的唐浩初刚要走回病床就被傅程言阻拦了，紧接着见傅程言蹲下来道：“我背你过去。”
明明床边就有棉拖鞋，柜子里也有，所以谢天天对傅程言的行为十分不满。——他不信对方会蠢到不知道拿一双鞋给少帅穿上，所以认定了对方是想故意讨好他们少帅。谢天天本来想主动把鞋送过去，却见唐浩初并没有吩咐他送鞋的意思，又默默地把拿起来的拖鞋放了下来。
事实上傅程言是真的没有想到去拿鞋，——情爱会让人变蠢，陷得越深就越蠢。
唐浩初趴在傅程言的背上，下巴搭着他的肩，双手环住他的脖颈，被稳稳当当地背起来。傅程言一路走到床边，像对待易碎品一样小心翼翼地将人放好，再细心地把那双踩过地板的脚擦干净，还用温暖的大掌包着给捂了一下，才放进被子里。抬手把被角全都掖严实了，又在唐浩初背后放了个靠枕。
早餐是清淡的白粥，只加了一些玉米和干贝，但闻起来很香。大概是之前喂水已经喂出了心得，傅程言喂唐浩初喝粥喂得十分合格，将粥一勺一勺轻吹着喂到唐浩初嘴里，动作和神色均透着温柔。
这场景若被认识他的人看了，肯定会震惊不已，不止是因为他伺候别人吃饭，而是很难想象一向冷硬又死板的傅程言也有这样温柔如水的样子。
从小就被伺候惯了的唐浩初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他食欲不佳，一碗粥喝了一半就不喝了。
吃完粥还要吃药，所幸唐浩初没闹腾着说不吃，只说要有糖才行。果篮边就有一袋进口糖果，傅程言转身将其拿了过来，唐浩初接到手里，垂着眼眸选了一颗。
低垂的睫毛又密又长，轻轻颤抖的样子像某种鸟类的翅膀，让傅程言很想伸手摸一摸。唐浩初已经把选好的糖放入口中，心情愉悦地吃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唤了一声傅程言的名字，示意他凑过来。
傅程言疑惑地凑到他耳边，听他问：“你猜我吃的是什么味的糖？”
方才傅程言只顾着看睫毛，没注意到唐浩初吃了哪颗，此刻看了一眼袋子，见外包装上写着混合水果糖，足足有五六种口味，便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并配合地问了一句：“什么味的？”
却不料唐浩初竟侧过头，直接吻住了他的唇。
傅程言还没反应过来，嘴唇便碰上一个温热又柔软的东西，视线里是少年因近距离而放大的小脸，近到能看到皮肤上细小的绒毛，一双墨玉般的眼睛漂亮得惊人，嘴里则是少年软到不可思议的唇，和香甜到令他无法呼吸的味道。
昨晚为了哄唐浩初喝药的那个吻已经让傅程言心旌摇荡，难以自制，此刻这个吻更甚，不过是嘴唇相碰而已，却好像连呼吸都被夺去，心跳也快到几乎停摆。只觉得所有感官都变得无比强烈，少年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次轻轻的**都无比清晰，他不自觉地搂住了对方的肩，甚至忍不住沉醉地用舌头卷住对方的舌尖，延长并加深了这个吻。
结束的时候两个人都有点气喘，是唐浩初先因呼吸不畅而撤开了唇舌，傅程言看到他张开嘴说了什么，却听不清一个字。
因为耳边全是自己的心跳声，大脑也刚刚从一片空白中恢复过来。
他已经意识到他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必须用尽全身所有力气，才能稍稍抵挡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致命吸引。
于是得不到回复的唐浩初把话重复了一遍：“是草莓味的，甜不甜？”
傅程言终于听清了，也后知后觉地回味到之前从唐浩初嘴里尝到的草莓味，不知道是不是距离太近的原因，甚至觉得唐浩初的身上也有浅淡又清甜的草莓香气。
“我最喜欢草莓味的糖，”唐浩初继续说，唇瓣又红又莹润，“你喜欢什么味的？”
隔了好一会儿，傅程言才哑声答：“……我不喜欢甜的，所以不吃糖。”
唐浩初闻言，却望着傅程言露出一个笑，眼睛亮得好像会说话。傅程言只觉得鼻端的草莓味更浓了，怀疑眼前的人就是草莓糖变的，不然怎么笑起来那样甜，闻起来也那样甜。
——他不吃糖，但他想把眼前的少年吞进肚去。
傅程言深吸一口气，“你笑什么？”
“笑你骗人，”唐浩初的语气带了控诉的味道，还带着抓住人小辫子的得意：“你方才舔了我的舌头，也舔了我嘴里的糖，舔的都舍不得放开，还说不喜欢糖……”
这话让傅程言立马又想起之前亲吻的触感，大脑一再走神的他并没听清楚唐浩初控诉具体的内容，仅听清了他控诉完之后的最后一句：“……你亲了我，亲了我是要负责的。”
本来只是随口说说的唐浩初竟十分意外地看到傅程言认真地点了点头。
男人的脸上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声音也还算沉稳，耳朵却烧红一片，“……嗯，我负责。”
唐浩初微微睁大了眼，愣了一下，重新勾起唇笑起来。
他坐的位置实在太好，阳光透过窗户斜照在他的眼睫上，笑起来的眸底满是碎金，连睫毛也好看得惊人。傅程言呼吸又是一顿，——刚刚好不容易才把失律的心跳压下去一点，可对方一笑，他就又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然后听唐浩初笑着问：“你打算怎么负责呀？”
“……你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
“我要你跟我在一起呢？”
“那就在一起。”
唐浩初笑完了，但依旧盯着傅程言不放，“等等，我还得确认一下，你是因为喜欢我才要跟我在一起的吗？”
——这几乎是在逼对方告白了。
傅程言耳朵上的热度已经烧到了脸上，不过他没有逃避，缓缓地承认：“……嗯，我喜欢你。”
唐浩初却还盯着傅程言继续问：“是除了我之外不想看其他人、时刻都想和我在一起、什么都愿意交给我的那种喜欢吗？”
傅程言顿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道：“……是。”
唐浩初显然对这个答案很满意，眼角眉梢都透着愉悦，落在傅程言眼里，只觉得可爱又招人疼，想要把他抱入怀里。
他这样想，就这样做了，搂着唐浩初让他把药吃掉，又给他读今天的报纸。搂抱的姿势像是捧着一个宝藏，生怕碎掉了一样。
药里含有安眠成分，唐浩初在傅程言低沉好听的声音中不知不觉又睡着了，傅程言静静看了他许久，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碰了碰他的鼻尖。
其实早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就不自知地心动了，回想起少年说要追他的那一刻，最先涌上大脑的不是恼怒，而是莫名的欢喜。但他们当时根本不认识，这欢喜实在来得太过奇怪。
你看，感情这件事就是这么奇怪，甚至寻不到任何逻辑。
一夜没睡的傅程言也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睡着后做了一个梦，梦见少年缓步向他走来，像猫妖一样，每一步都踩在他心上。微嘟的唇仿佛专程等着他的颉取，然后软声开口，要他亲他。
于是他狠狠地亲上去，吻遍了他全身。
再睁开眼已接近黄昏。
傅程言坐起来，脑海中却避无可避地想起梦里的场景，耳根子又没出息地热了。匆匆起身给自己倒了杯水，像渴极了似的将一杯水一饮而尽。
事实证明一个生活乏味性格冷硬的单身男人一旦沾染上了什么，定是难以割舍的牵绊和致命的宠爱，在唐浩初的烧完全褪下去之前的这几天，傅程言始终陪在身边，似乎把前半生不曾萌生的情愫全倾泻出来，放下了一切事，将人照顾的无微不至，还不嫌麻烦地亲自给他做饭。
唐浩初这日夜宵喝的汤就是傅程言亲手煮的，并做了一道生病也可以吃的小甜点。为此还专门打电话问了吴泽，——傅程言会做很多菜，唯独不会甜点，而吴泽对咖啡和甜点都很拿手。
认识傅程言那么多年，吴泽很清楚他不喜欢甜食，喝咖啡连半点糖也不加，立刻就八卦地询问原因。傅程言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他还是如实道：“我的确是做给别人吃的，”提起唐浩初，语气不由自主就变柔了，“……他很喜欢吃甜的。”
以往不管做任何事，傅程言总会给自己留好退路，会时刻保持警惕，并提前算好下一步乃至下几步怎么走，所以一开始面对唐浩初就是这样，不敢掉以轻心，生怕稍有不甚便无法翻身。他也习惯了以最坏的打算揣测每个接近他的人的目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唐浩初的目的对他而言不再是最重要的事了。
最重要的事变成了想和他在一起，想和他一直在一起，长久地走下去。
他已经独自走了很久，终于也开始想要有真心爱的人陪。他不知道怎么做甜点，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一个人，但他可以慢慢学。
当然，傅程言仍怀着担心和不安，怕此刻所拥有的一切开心都短暂的像流星，待到唐浩初的热情消逝之后，自己便会坠入深渊，但事到如今，那些担心和不安已敌不过他的欲念和渴望。
爱情注定是要冒险的。
若真心爱上一个人，就会为他踏出这危险的一步，哪怕坠入深渊。
待唐浩初的热情消退后，他也要用尽一切手段将他留在身边。放手是绝对不可能的，他终究只是一个自私的凡人，他会用余生所有时间来和他耗，甚至不择手段。
但傅程言没想到坠落的这一天竟然来得如此之早。
纵然他已经做过了心理准备，仍对此无法接受，明明前一晚上唐浩初还像难伺候的猫咪般靠在他怀里，还说要他再做一点芋头糕送过来。于是他认认真真地回公寓做了满满一盘，路过花店时想起了唐浩初当初差人送来的玫瑰，又买了一束鲜花，带着东西赶到医院，却连病房的门都进不去。
病房外似乎换了一批卫兵，数量也增多了，谢天天领着兵守在门外，礼貌又疏离地拦住他，说少帅谢绝任何人的探视。傅程言的心登时一沉，——谢天天此刻的语气和那日阻拦那位周小姐的语气一模一样，连话语的内容都差不多。
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才寥寥几日，他就变成了另一位周小姐。
傅程言在走廊上站了很久，他先是自我怀疑了一会儿，怀疑是不是因为昨日少年咳得厉害还不愿意吃药的时候，他的语气凶了点，又或是因为前日少年索吻的时候，他害怕自己失控而犹豫了一会儿，真正吻上去之后又吻得太过激烈和用力。然后便回想起这几日相处的点滴，和每一次的心动与甜蜜。
他几乎站了一上午，脸上没什么表情，目光也并不固定看着哪里，仿佛只是在放空，外面的日光十分明亮，刺得人眼睛酸痛，但心里的钝痛比之更强烈。
待到中午，傅程言才终于恢复正常的理智，并冷静地察觉到不对。
若论谋算，他并不亚于唐浩初，早在得知唐浩初只是发烧而并非外界传扬的遇刺受伤时，就臆测到对方可能是想拿受伤当幌子去做别的事。而且刘英今日一直没有出现，——刘英和谢天天都是时刻跟在唐浩初身边的亲信，但这几天下来傅程言已通过蛛丝马迹总结出两人的区别。其中谢天天偏向于秘书，会负责唐浩初的日常起居和行程，安排和调度警卫，而刘英有点像古代的那种锦衣卫，统领那些不在军队编制内的私人保镖保护唐浩初的安全，并按照唐浩初的吩咐做一些不能见光的事。
走出病房的谢天天见傅程言还在那里，微皱起眉，再次用公事公办的语气开口请他回去。视线落在他手上的那束花上，又忍不住补了句：“少帅对花粉过敏，闻不得花香，傅老板连这一点都不知道吗？”
尾音带着明显的讥讽，但傅程言没有生气，只愣了一下，然后微眯起眼道：“我还真不知道，谢谢你告知。”
话说完朝谢天天走近了一步，大概是身材高大的缘故，周身竟透着异常强烈的威势和压迫感，压低声音继续道：“你能顺便告知我少帅去哪了吗？是不是一早就已经出城了？”
谢天天敏锐地听出了话语中暗藏的威胁，抬起头，正好对上了傅程言的眼。一双眼眸黑沉的吓人，正午的阳光越来越烈，却丝毫落不到他眼里。

第124章 病弱的小恶魔
那句‘少帅就在病房里休息’不知怎么就说不出来了，谢天天顿了两秒才冷声道：“傅老板找少帅有什么事？如果有事，直接告诉我就好，我会代为转达的。”
傅程言立即抓住了漏洞，“这么说浩初果然不在？他到底去哪了？”
可惜不管傅程言怎么问，谢天天都不再答话了。于是傅程言不再问唐浩初去了哪，转而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并忍不住道：“他的烧虽然退了，但还在咳嗽，不能在外面待太久……”
谢天天依然没有答，只淡淡说：“傅老板，你关心过度了。”
关心这个词对傅程言来说其实是很新鲜的，身为一个利益至上的商人，他会操心很多事，比如生意上的事，商会里的事，甚至是整个市场坏境和时政格局，唯独不会关心谁。关心在字典上的释义是把某人放在心上，而那么多年以来，傅程言的心一直都是冷冰冰空荡荡的，从来没装过任何人，也不打算装任何人。
但如今唐浩初就在他心上。
并且在他心上最柔软的地方。
傅程言到底还是得知了唐浩初的去向。
若论财力，顺兴商会在联邦称得上首屈一指，除了拥有遍布各大联邦州的钱庄和当铺，傅程言还极有远见地做了很多投资，尤其是经营实业的工厂，投资的数量几乎要占到全联邦所有工厂的三分之一。尽管唐浩初也开了工厂，但只有区区两家而已，还把收入全放到军用步枪的生产线上了，手上能用的钱没有多少，而傅程言才是真正有钱，尤其是流动资产多得吓人，——流动资金的数额才是一个人财富水平最有力的证明。
不管经商还是投资，都要眼观八路耳听四方，何况官和商自古便是互惠互利的关系，所以傅程言一直有自己独特的消息路子，人脉关系亦广阔到难以想象，尽管唐浩初的行程是绝对保密的，他还是能找到许多人探听消息，比如相关的官员和军士，还找到了一个维修汽车的外国人。
和唐浩初用的那把特制的□□一样，唐浩初用的车也是特制的，负责车辆保养及维修的人员亦是全市最专业的，其中就包括这个外国人。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在金钱的驱使下，总能旁敲侧击地问出一些答案，将各路说辞和线索综合起来，傅程言得到了正确的结论，——唐浩初竟然去了中州。
得到结论并没有让傅程言觉得好过，反而更加难受，因为他就是中州人，昨日还在与唐浩初闲聊的时候说起了中州，并有意提到自己已经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随时可以回中州了。
说这话其实是希望唐浩初能出言挽留，哪怕只是表露出一丝不舍，但唐浩初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也没有说自己去中州，甚至连声招呼都不打就离开了。
傅程言觉得心不断下坠，一直沉到了冰冷的海底，全身都跟着发冷。
他到底还是被抛弃了。
面对抛弃和背叛，他一贯的处理方式是加以十倍的报复，可他此刻唯一想的竟是如何挽回。他活了二十五年，曾被继母陷害，被同行打压，被对手算计，也曾病过受伤过失败过，但他从来没有如现在这般无力过。这种感觉就像是整个人都被束缚住，他想要解脱，可如今已经迟了。
那颗束缚他的种子不知何时落地生根，如今已抽枝发芽，长出了巍颤颤的小花。一颗心沉到冰冷的海底，又恍然间潜入飘渺的大雾，终究无处安放。
唐浩初的确去了中州。
根据崇州那边传来的最新消息，崇州大帅孔洪的病情彻底无力回天，恐怕熬不过今晚，所以唐浩初要赶在崇州动乱之前和中州商议结盟的事，已和中州大帅江威约定好了在景市密谈。这一趟行程其实是很危险的，正如唐立明所说，江威多疑又自负，不是一个好的结盟对象，除此之外，他还有个身为洪帮头目的干儿子。
洪帮是当下所有黑帮组织中最有名的一个，原因倒不是规模大或人数多，而是他们的毫无底线。赌博、鸦片、绑架、买|凶杀|人，只要有利可图，什么都做。名声虽差，内部管理却极其严格，帮内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长处，整体实力十分强悍，又善于藏匿和伪装，所以连军阀也不放在眼里。
天渐渐黑下来。
黑暗是罪恶的保护色，也是黎明前的光。唐浩初于夜幕降临时顺利抵达景市，但他没有急着和江威会面，而是入住了景市最大的酒店。
身为中州的中心城市，景市的繁华程度和北州的中心城市所差无几，这间酒店建造的也很气派，面积十分广阔，恰逢中州的传统节日赶秋节，入住的客人很多，只有顶层的一间贵宾套房还空着。
保镖在前台办理入住手续，而唐浩初直接拿了钥匙，在刘英的陪同下先一步去了顶层的房间。刘英刚打开门，唐浩初便伸出手推开了房门，却在抬脚迈进的这一刻顿住，然后偏过头，微眯起眼看向左边走廊的虚空处，缓声道：“洪帮的人马公然出现在人前，怕是不太妥当吧。”
语气和表情都很平淡，没有惊讶更没有害怕，也不含任何威胁的味道，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气势。跟在唐浩初身侧的刘英立即因唐浩初的话而升起了戒备，迅速将手放在腰间的枪上，同时跟着望向左边走廊。
尽管他并没看到任何人，也没感觉到有人，但他无条件地相信唐浩初的所有判断。紧接着，竟见转角处的阴影动了动，当真有一个身穿黑色衣服的男人从影子里迈出了一步。
对方显然是个高手，能将呼吸控制得十分微弱，所处的位置也十分巧妙，完美地隐身到柱子的投影里，与之融为一体，不凝神查探根本察觉不到。待对方的脸从黑暗中露出来之后，刘英顿时瞳孔紧缩，呼吸都紧绷起来。
——此人竟是高荣升！
高荣升便是江威的干儿子，也是洪帮的头目。原本在军阀面前，各个黑帮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群打手，根本不足为惧，唯独洪帮不同，若论阴狠毒辣和没皮没脸，高荣升比江威更胜一筹，江威有的时候甚至会听从他的意见，被他左右。若单论身手，高荣升更是个真正的高手，整个联邦国都没几个人比得上他。
刘英心里大惊，倾身挡在唐浩初前面，每根寒毛都进入到高度警戒状态，而唐浩初始终没有转身，仍偏着头望着左边走廊的虚空处，从头到尾没看过高荣升一眼，像是早就猜到了会遇见他那般，用平淡的语气继续道：“霖城火车大劫案才过去没多久，如今包括中州在内的各大联邦州都发出明令，遏制黑帮势力以平民怨，高帮主也该收敛一点了，若真惹出了什么事，连江大帅也很难办。”
唐浩初如今的说话声依然很软，——早在很久以前他就嫌弃自己的声音太嫩太软，以至于能不开口就不开口，成年后的声线听起来好多了，但一不留心还是会让人觉得很年幼，要刻意压低嗓子才行。压低后的声音明明很轻，那种说不出的气势却越来越浓，甚至有股让人脊背发寒的强烈压迫感扑面而来：“各行有各行的规矩，黑道也有黑道的规矩，不该出现的时候，就得消失的无影无踪，你说对不对？”
高荣升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看着唐浩初许久没说话，片刻之后将手抬了起来，——这个动作一下子让刘英的戒备升到了顶点，但高荣升只是以示尊敬地朝唐浩初拱了拱手，笑着道：“唐大少说得十分有理，谢谢提醒。我还得留着命将洪帮发展得更大，看看它是怎么把所有联邦州的地下势力都一概吞并呢。”
唐浩初仍偏着头望着左边走廊的虚空处，哪怕听了这种近似于挑衅的话也没有转身，只微微勾了勾唇角，不明意味地轻笑了一声。轻到被夜风一吹即散，然后将方才推到一半的门重新推开，抬脚进了屋。
刘英警戒地看着高荣升，也举着枪后退着进了门。门随即被关死了，在门彻底关严实的这一刻，高荣升竟不由自主地呼出了一口气。
而且是紧绷着呼气，呼气的同时全身的筋骨仍不敢放松半分，身上的关节甚至因此而发出微不可闻的异响。
——很显然，他很紧张，所幸走廊上空无一人，没人察觉到他的紧张，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这样紧张。直至一道声音低低传来：“老大，你为什么这么紧张啊？”
话刚落音的下一刻，只见房梁上，拐角处，天井旁，楼道下，甚至是高荣升所站的楼台顶上，转瞬的功夫一共闪身出足足五个人，无声无息地来到高荣升的身旁。
“我们有那么多人，”方才问话的那个人继续小声道：“而他旁边此刻只有一个手下跟着，就算动手，也是我们占上风。他连个正脸都不转过来，也太瞧不起人了，不过仗着他父亲是北州大帅……”
唐浩初的确一直没有转身，在别人看来多多少少有看不起高荣升的意思，但如果唐浩初转了身，从高荣升所站的角度来算，将会是高荣升趁隙抢攻的好机会。
所以他没有转，只偏过头，转了半个身，如此一来，他反而比高荣升抢占了半个动作的先机。对于高手来说，半个动作的先机已足够了，身为高手的高荣升很清楚这一点，因此他也只好保持迈出半步的姿势站定不动，直到唐浩初进屋。
高荣升没跟手下人解释那么多，只往前走了两步，然后就着一扇不存在的门凭空模仿了一下唐浩初从头到尾做过的所有动作。
从举臂和抬手，到推门和迈步，再到顿足和偏头，转手和移臂，甚至包括最后抬脚进门。每个动作都用了放慢好几倍的速度将每个细节全部重现了一遍，然后在其中较为关键的五个动作之间断一断再加了一个能行云流水的迅速连到一起的瞄准的动作，最后是关门。
每断一下，五个人中就有一个人皱起了眉。
因为加的那个动作正好瞄准着这五个人出手攻击时会现身的方位，而且瞄准的方向十分精准，直指要害。
做完之后，高荣升转身望向手下人道：“看明白没？”
五个人接二连三地点头，表情也变得凝重起来。高荣升哼了一声，“他可不是仗着他爹，而是仗着他自己的本事。你看他是毫无防备，事实上他不仅看透你们躲在哪，连你们会怎样出现和攻击都算得清清楚楚，每个不经意的动作都别有目的，若他真出手，你们早趴下了，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高荣升没说的是，他自己也一样会趴下，——他刚才示范的每个动作里其实还能再承接一个攻击他的动作，这也是他紧张的真正原因。他已经看到唐浩初随身携带的枪是由转轮手|枪改装的，且不说改装后的精准度和容弹数会提升多少，最普通的转轮手|枪也能有六颗子弹，而他这边加上他正好六个人，所以六颗连发，一颗也不会浪费。
“一个个还愣着干嘛？”高荣升朝几个手下挥了挥手，一边迈步下楼一边道：“走了！”
之前问高荣升为什么紧张的那个手下下意识问了一句：“去、去哪？”
高荣升已经不紧张了，这个手下倒是莫名紧张起来，说话都结巴了。高荣升并不在意，还回应了一句：“去我干爹那儿，他前些日子就叫我过去吃饭了。”
时间已经快到半夜十二点了，一般人不可能在这个点吃饭，而高荣升的目的也不是吃饭。他一进江威的帅府，就和江威去了书房，关上门议起了事。
商议的主要内容便是和北州结盟的事。
江威之前就问过高荣升，但高荣升当时并没有发表意见。说到底他只是个混黑的，虽然身手够厉害，行使够狠辣，对于时政格局其实没有多少远见。他以前只在报上见过唐浩初，也曾听过唐浩初的神童之名，本以为这名声只是吹嘘出来的，如今才意识到对方是当真有能耐。
这种人不能为敌，只能为友，而且这种人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一般都有好几套方案，所以就算江威不同意结盟，恐怕也会有其它备用方案，还不如爽快同意了以谋求更多利益，也好掌握主动权。
次日一大早，江威便亲自给唐浩初打了个电话，唐浩初挂完电话，不紧不慢地吃了个早餐，待到十点多，才带着手下人动身，去了离酒店不远的一个茶舍。
是一家外部看似普通内部却别有洞天的茶舍，为了表明诚意，江威没带多少人，而唐浩初这边的人本就不多，两位主子进屋密谈了，一堆手下就只管守在外面干瞪眼。
正如高荣升所判断的那样，唐浩初十分危险，尤其是当他不讲任何感情，只专心谋算利益的时候。这个时候的他是个天生的当权者，他和其他人看待问题的角度就不同。——面对任何问题，正常人想到的不是解决就是逃避，而他唯一想到的是控制。
唐浩初离开的时候已经下午两点了，哪怕除去午饭时间，他和江威也密谈了足足三个小时。没人知道他们具体谈了什么，唯一可以知道的是，联邦国怕是要变天了。
就在同一天傍晚，傅程言回到了位于中州原城的老家。
原城紧挨着景市，开车只要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回老家的一路上傅程言都在努力给唐浩初找理由，比如对方应该是秘密去中州谈什么事情，既是密谈，自然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才没告诉他，又或者是走得太急没来及告诉他，——总之就是不愿意承认自己被抛弃的事实。
但他心里其实并没有他表面看上去那么坚强和自信，这从他在北州犹豫了将近两天才动身，以及他去的是原城老宅而不是顺兴商会总部所在的景市就能看出来。人在脆弱或不自信的时候，总会想见一见自己亲近或信任的人。
傅程言没得到多少父爱和母爱，唯一对他好的是他奶奶。老人家喜静，所以一直待在老宅哪也不愿意去，然而傅程言一进院门，就听到了咿咿呀呀的唱曲儿声。
傅程言大步迈进庭院，只见庭院的凉亭上搭了个戏台子，他奶奶正坐在下面乐呵呵地听戏。见到他回来了，一点也不觉得惊讶，还夸奖道：“你这孩子真是有心了，知道奶奶喜欢听戏，还特地请了个戏班子来，而且戏的内容编排的新鲜又有趣……”
傅程言顿时有点懵，摇头说自己并不知此事，但傅奶奶不听他的，只道：“好了，你就别瞒我了，奶奶知道你有孝心，那个自称是你好友的少年人都跟我说了……”
不知道为什么，傅程言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唐浩初，立即就忍不住问：“什么样的少年？”
傅奶奶努力形容道：“长得特好看，举手投足还特贵气，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好孩子……”
能被老祖宗夸贵气的人绝对不一般，傅程言已经确认了对方就是唐浩初，甚至不等奶奶说完就继续问：“那他现在去哪了？”
可惜傅奶奶只知道人已经走了，并不知道他去了哪，所幸有个知情的下人过来报告：“二少爷今日也来看老祖宗了，正好撞见了那位公子，不知跟那位公子说了什么，两人是一起出的门，坐同一辆车往西边去了。”
下人们口中的二少爷便是傅程言继母生的弟弟傅安星，在顺兴商会全权落在傅程言手里之后，依然日日做着能抓住傅程言的把柄将他赶下台的美梦，听到唐浩初自称是傅程言的好友，又见他相貌惹眼且孤身一人，便找借口邀唐浩初去酒楼了。
他表面上很友好，实际上是想套话，可惜半句话都没套出来，还让唐浩初反过来从他口中套出了不少东西。
傅安星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在唐浩初似笑非笑的表情中恼了，掏出枪威胁性地对着唐浩初，命令他好好回话。跟在傅安星身边的随从也都一副凶神恶煞蓄势待发的样子，若普通人看了的确会有些害怕。
可唐浩初不是普通人，只淡定的道：“给你三秒钟的时间放下枪，我就看在傅程言的份儿上不追究了。”
傅安星顿时更恼。他对傅程言是又怕又恨，父亲虽然因他母亲的缘故偏心他，但也不能违背谁有本事就让谁当家的祖训。而且老头子已经老了，待他撒手归西，傅程言一定会着手报复他和他母亲。
“你他妈算老几，也敢威胁我？”傅安星指着唐浩初道：“傅家是全联邦首富，我是傅家二少，整个傅家都是我的……”
唐浩初单手支着下巴，看着傅安星微眯起眼笑了，然后敲了下扶手：“刘英，先绑起来把嘴洗洗。”
一直未曾露面的刘英竟出其不意地从墙边酒柜和吊顶之间的缝隙里爬出来，枪就指着傅安星的脑袋，与此同时，窗户和门都被打开，十几个保镖分别从门窗无声无息地跃进来，包围了整个包厢。
傅安星的脸色一下子变了，——唐浩初身边的保镖都是顶级的，饶是他再有见识，也没见过这阵仗和速度。
“给你句忠告，做任何事都要先掂量自己有几两，”唐浩初站起身道：“何况首富又怎样，钱有时候也就只是钱而已。”
都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傅安星还不是那么傻，识时务地放下枪，准备带着随从离开。——这里毕竟是原城，他相信唐浩初不会动自己，却在刚踏出一步就听唐浩初道：“我让你走了吗？”
傅安星这才彻底意识到眼前的少年是真的很吓人，顿了一下，能屈能伸地说：“刚才言语多有得罪，抱歉，希望你不要介意。”
他的语气十分诚恳，一般这种情况对方也就不再计较了，偏偏唐浩初是那种给足了面子也不顺着台阶下的人，摇头说：“不行，我太介意了。”
待傅程言急匆匆赶到的时候，傅安星刚被‘洗’完嘴扔下去。他并不关心傅安星的情况，只管定定地看着唐浩初，甚至看得唐浩初有点发毛。隔了半天，傅程言才哑声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不希望看到我吗？”
傅程言紧抿着嘴没有答。
见他不说话，唐浩初便以开玩笑的语气回答了之前的问话：“我来送分手费啊。”
分手？
果真是不要他了？
大概是这两日堆积的情绪太多，傅程言心里竟噌得升起一股邪火，向前一大步迈至唐浩初身前，“你说分手就分手？！”
这凶巴巴的语气让唐浩初有点儿不高兴，正要开口，后脑勺就被一只大手扣住了，另一只手搂住了他的腰。搂得非常用力，粗鲁霸道的吻紧跟着落下来，只能仰着头接受凶猛的掠夺，完全无法挣脱。
一贯冷静内敛的男人终于展露出了他强势可怕的一面，吻得格外的激烈，……也格外带感。激烈到能被夺走呼吸，夺走心跳。
唐浩初今天才切实感觉到傅程言也有这么凶狠和野性的一面，像一头会吃人的野兽。作为被吃的那个，他最后被吻得不止腰软，全身都软下来，气喘吁吁脸颊绯红地靠在对方怀里，站的力气都没有了。

第125章 病弱的小恶魔
所幸有傅程言撑着唐浩初的腰，否则唐浩初一定会倒下去。唐浩初连脑袋都昏昏沉沉的了，分不清东南西北，只听到傅程言在亲吻的间隙问：“还说不说分手了，嗯？”
声音像贴着他的耳朵说话一样，弄得他整只耳朵又麻又痒，他下意识躲了躲，这个动作却让对方立刻又重新吻上来，仿佛要一直吻到他说不分手为止。
傅程言最开始亲吻的原因是始于愤怒，但如今怒火已经完全转化成了对怀中人的欲｜火，**甚至浓到眼睛都烧红了。在亲吻的同时看着唐浩初被吻得红扑扑的脸，鸦羽般的睫毛在簌簌颤抖，像雪地里怕冷的小鸟在抖翅膀似的，掌下的腰肢柔韧纤细到让他觉得再紧一点就会被勒断，脑袋里想的却不是疼惜，而是更强的**，想要占有他，想要永远圈禁着他，想要干脆将他攀折在自己怀里。
爱和欲是人类的本能，尽管傅程言有足够的理智，这理智还是没能控制住他的心。
但他最终还是将少年的唇舌放开了。
只是放开唇舌，并没有把人放开，手依旧紧紧托着唐浩初的腰，并把他的脑袋也按进自己的颈窝，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脸。——此刻他的脸一定很丑陋，强烈的**混杂着其他各种想要占有掠夺的情绪，恐怕连表情都异常扭曲。
不过唐浩初也没工夫看傅程言的表情，只管努力呼吸新鲜空气。他的咳嗽本来就没好，也不知是一不小心呛着了还是支气管又难受了，重新犯起了咳嗽。
本来气息就还没喘匀，呼吸立刻随着越来越厉害的干咳变得艰涩起来，难受地皱着眉，按着胸腔，原本红扑扑的小脸也变白了。
傅程言立即有点慌神，把人抱到座位上，一边轻拍他的背一边担心地道：“不急不急，慢慢呼吸……嗓子痛不痛，要不要喝点水？”
唐浩初一边咳一边摇摇头，胸腔里沉闷的震动从脊背传到傅程言手上，每咳一下都像打在傅程言的心脏，让他手掌不由自主地发颤，心脏无法抑制地发疼。所幸唐浩初只是胸闷和气急，并没有出现窒息的情况，过了好一会儿终于缓了过来，咳嗽也止住了，但眉头仍皱着，显然还很不舒服的样子。
“是不是还难受？”傅程言一脸担心的温声问：“要不要去看医生？”
唐浩初抿着嘴，垂着眼睛不看傅程言也不说话。傅程言又问：“天都黑了，跟我回家去好不好？”
唐浩初依然不说话。
“我带你上车好吗？还有力气走吗？”
唐浩初还是不说话，瞧着睫毛上还沾着湿意，冷着脸不说话的样子显然是生气了，却又莫名让傅程言觉得有点委屈巴巴的，像被欺负了似的惹人疼，被亲到红肿的嘴唇让傅程言想再次亲上去。
傅程言心疼地将人直接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个心肝宝贝一样小心翼翼地送到车上。唐浩初倒是没有挣扎，但表情看起来更像是生气了，连白里透红的腮帮子都微微鼓起来，跟个小受气包似的。
小大佬平日里做事杀伐决断，喜怒难测，只有面对亲近的人时才会显示出和年龄相符的任性和小孩脾气，瞧着像正常的十九岁的少年了。但因为这样的时候很少，所以他偶尔的任性和闹脾气并不惹人烦，反而让人觉得可爱，尤其在傅程言眼里更觉得无比可爱。
并不是说傅程言不喜欢那个杀伐决断喜怒难测的唐浩初，——他既然已经为他心动，什么样的他都喜欢，只是这个会任性会闹脾气的他能让傅程言觉得自己离他更近一点，一颗心更踏实一点，觉得自己能实实在在地握住他的手，而不是空握一片琢磨不定的风。
但手好像还是没能握住，——傅程言伸出去握住唐浩初的手被唐浩初甩开了，甩开的同时还抬着下巴将脑袋转向了和傅程言相反的另一面。
傅程言只觉得这个动作很可爱，连那一小截扬起来的小下巴都可爱极了，忍不住伸手挠了挠他的下巴。
下巴被弄得有点痒，唐浩初不由瞪了傅程言一眼，傅程言顺势把他的脸转过来，让他面向自己并靠着自己肩。为了防止他再转走，那只挠下巴的手甚至大掌一摊，把他半张脸颊都包住了。
脸颊被温暖干燥的掌心轻轻摩挲着，唐浩初莫名觉得有点舒服，无意识地蹭了蹭傅程言的掌心，像猫咪一样。
傅程言觉得自己被一只猫咪撩拨了，那只猫咪漂亮又名贵，一般人根本养不起，而且极难伺候，黑白分明的双眸像宝石，带着些戏谑和狡黠，还有一种说不出的娇憨。
之前听到‘分手费’三个字时的愤怒都没有了，像破了洞的气球一样再难充得起来。明明对方什么都没做，也有本事将他的怒火抚平，让他再气也没法对他发出来。
大概是注意到了傅程言看过来的视线，唐浩初也看向了傅程言。两人的目光顿时撞在了一起，就这样四目相对了一会儿，唐浩初突然凑近傅程言的脸，长睫毛眨啊眨，几乎要碰到傅程言的鼻尖。
心脏疯狂跳动的同时，傅程言隐隐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果然听唐浩初道：“你一直看着我，是不是特别特别喜欢我呀？”
明明是他先追他的，至今为止却连一句‘我喜欢你’都没说过，不仅如此，还要反过来逼别人说喜欢他，简直是没有天理。
傅程言之前就被逼着告白过一次了，——他以往做任何事都从来不会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如今却在唐浩初面前一输再输，输得什么都不剩，起码也要给自己留点面子，于是努力摇头否认：“你想多了。”
唐浩初完全不在意他的否认，挑起眉胸有成竹的道：“事实就是这样，我才没有想多，你不承认也没用。”
那副理直气壮的小坏模样又出来了，就像小时候跟谢天天打架，理直气壮地挺着小胸脯回答唐立明说没错就是他做的，坏得明目张胆，而且奶声奶气又无辜可爱，让人讨厌不起来。
傅程言没再说话。
他是想多了。
因为不是特别特别喜欢，是特别特别爱，爱到不知该怎么办。
目的地到了，车子直接开到了傅家老宅的侧门，这个门离傅程言所在的院落最近，只消穿过一片花园就到了。天已经迅速黑下来，才进门，傅程言就让下人赶去厨房，让厨房做哪哪几道菜送过来，又特地吩咐了要做得清淡点。
交代的全是唐浩初喜欢吃的菜，显然将唐浩初的口味记得很清楚，而且语气和态度十分自然，这份自然其实比宣之于口的表白更能说明问题，可惜没人意识到这一点。
菜做得很丰盛，但唐浩初没什么胃口，饭几乎没动，只喝了点汤，菜也没夹几筷子。傅程言虽然担心，却没有硬逼着唐浩初吃，只尽量把吃饭时间拖得长一点，一边默默给他添了点汤一边问：“你是怎么找过来的，还给我奶奶请了个戏班？”
其实傅程言更想问唐浩初之前在医院为什么不辞而别，又怕他的答案会让自己难以接受，于是选择了逃避。而唐浩初最擅长不答反问：“所以你是不是觉得很惊喜？”
傅程言点点头，“我奶奶看起来很开心，也很喜欢你。”
“你呢，你看到我就不开心吗？”
傅程言犹豫了一下，还是如实说：“嗯，很开心。”
“那你还不承认你特别特别喜欢我？这显然就是你特别特别喜欢我的有力证据。”
傅程言突然有种预感，如果自己不如唐浩初所愿承认自己特别特别喜欢他，对方恐怕要因此而磨上许久。
这个磨字十分贴切，温水煮青蛙一样不给人一个痛快，小火熬，慢慢煮，一层一层盘剥他的心。火炉旁边还有一双漂亮无辜又带着点坏的眼睛一眨一眨地望着他，就像喵喵喵地望着锅的小白猫。一声接着一声地喵，也不知道在催什么。
十分磨人。
吃完饭两人在庭院里散了一会儿步聊了一会天，又各自处理了一会儿各自的事情，就该睡觉了。下人已经按照傅程言的吩咐把隔壁的房间收拾好了，唐浩初却依然待在傅程言房里不愿意动弹。
隔壁的房间其实也是傅程言的卧房，他有一点洁癖，房间每过一段时间就要彻底打扫一遍，所以弄了两间卧室轮着住。唐浩初到底还是被傅程言送去了隔壁房间，表情明显有点不高兴，也不跟傅程言说话了，嘴巴也微微嘟起来，却傅程言想亲一亲他嘟起来的唇瓣。
唐浩初向来随心所欲，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傅程言却会有各种担心。——当然不是担心自己，而是想着唐浩初身为位高权重的少帅，怕对唐浩初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
傅程言给唐浩初掖好被子，又细心地关上了窗户才离开。回房后在床上躺了很久，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的思绪又多又乱。他曾经想过等他和唐浩初的关系再稳定一点就带唐浩初来老宅，见一见奶奶，可如今对方就睡在他隔壁，也见过了奶奶。但他们的关系并没有稳定，——他已经越陷越深，而对方永远出其不意飘忽不定，仿佛随时会抽身而退，也许明天一早就会像上次那样消失不见。
想到这里的时候，傅程言更睡不着了，猛然从床上坐起来。与此同时，桌子上的固定电话突然响了。
电话在当下是奢侈品，因为装一部电话起码要三百银元，一般百姓根本装不起，就算是一个市的市长，月薪也不够装一部电话的，城市里只有几条繁华的主干道上才有公用电话，傅程言却把两个卧室都装了一台，足以说明他的壕气。傅程言抬手拿起听筒，“……喂？”
他本以为是商会的秘书长或钱庄的掌事打来的，听筒里却意外地传来了唐浩初的声音，“……我感觉不太舒服。”
傅程言微微愣了一下，立刻担心起来，紧张地问：“哪里不舒服？是不是又咳嗽了，有没有发烧？”
唐浩初没有回答，傅程言就耐心等着，等了好一会儿才犹豫着问：“让我过去看看好不好？”
唐浩初还是没有回答。
在仅有一墙之隔的距离打电话其实比装电话更壕气，——电话不仅安装费高，话费也高，每五分钟计价一次，只通话两秒也按五分钟计钱。但土豪的思维不是没钱的人能理解的，傅程言此刻的心情也不是没有心仪对象的人能体会的，他拿着话筒又犹豫了一会儿，才像决定了什么似的迈步下床，大步走向隔壁房间。
打开门，先到唐浩初身前摸了摸他的额头，感觉温度不算烫，但还是不放心，“哪里难受？头疼吗？会不会觉得胸闷？”
唐浩初面无表情地摇摇头，气定神闲地使唤人：“给我倒杯热水。”
傅程言忙去倒了一杯热水过来。
唐浩初最厉害的其实不应该是头脑，而是使唤人的本事，因为所有被他使唤的人都不仅不觉得不妥，反而十分积极，哪怕此人同样是个不容小觑的大佬。
“不好喝，”明明是唐浩初自己要水，却只喝了一口便嫌弃地放了下来，“太苦了。”
想到人发烧的时候就会觉得嘴里发苦，关心则乱的傅程言忽视了唐浩初看起来根本没什么事的事实，心里只有满满的担心，“我去叫医生来。”
唐浩初面无表情地抓住傅程言的手，语气带着命令：“不许去，我不看医生。”
傅程言好言好语的劝：“不舒服的话一定要看医生才行。”
“不，今天是星期四，”唐浩初慢条斯理的冷声说：“我每个星期的周四和周五都不看医生。”
“为什么周四周五不看医生？这是哪里的规矩？”
“我定的规矩。”
一向思维敏捷的傅程言竟没有话讲了。
“我想喝甜的，”唐浩初又开始使唤人，“比如凉奶茶，……嗯，热巧克力也行。”
如今这两样东西都是舶来品，傅程言不喜欢也没买过奶茶，但有进口的可可粉。想着热巧克力也算是营养品，含有蛋白质和钙等对身体有好处的物质，于是傅程言把可可粉找了出来，又转身去找糖。
一转头险些吓了一跳，只见唐浩初无声无息地跟了过来，就站在他身后，面无表情地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他。
这副面无表情的冷冰冰的模样在傅程言眼里却硬生生瞧出了可爱，只觉得眼前的少年像个惹人疼的小动物，明明很想依赖人，却偏要板着一张脸。
傅程言忍着想要摸摸小脸的念头，“怎么了？”
唐浩初抱住傅程言的腰，把脑袋靠在傅程言的背上，动作亲昵又乖巧，神色和语气依然十分冰冷：“没怎么。快点把我的热可可弄好。”
少年本就出身高贵，此刻身体又不舒服，所以傅程言完全不在意他的冰冷，不仅如此，还觉得他更可爱了。
一边面无表情地冷着脸，一边像离不开人的小动物一样主动偎过来问他要吃的。
——简直可爱死了。
还是那句老话，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好看，觉得一个人性格好，但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怎样都可爱，做什么都可爱，然后越陷越深，再也无法自拔。
两人今晚到底还是睡在了一起。
就只是睡觉而已，什么都没做，——只除了傅程言忍不住在唐浩初睡着后偷偷亲了亲他的脸颊。
唐浩初睡得很香，一觉睡到早上九点半还没醒，傅程言也没舍得弄醒他，直到外面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商会那边有急事找傅程言，又因傅程言把电话的话筒拿开了的缘故打不通电话，管家老李受商会秘书长所托迫不得已地过来敲门。
唐浩初前晚在酒店的时候几乎没怎么睡，所以在傅程言这里睡得很舒服，隐隐约约听到了声音，不满地哼了哼，并迷迷糊糊地嘟囔道：“我还要睡，不许吵。”
他一不刻意压低嗓子说话，声音就软糯娇嫩的不行，任谁听见都会觉得要命。这声带着鼻音的哼声就十分要命，傅程言心头登时又酥又麻，身下甚至起了反应，别说他只是要他不吵他睡觉，毫不夸张地说，就算他用这样的声音问他要星星，傅程言都恨不得连月亮也一并摘给他。
若他用这样的声音在床上轻喘着喊他的名字，他恐怕连命都会给他吧。
老李耐心地等在外面，不敢多听也不敢多看，只管眼观鼻鼻观心的站在原地等傅程言出来。然后看傅程言轻手轻脚地关门，拉个把手都小心到不像样子。
老李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老祖宗一直担心大少爷的婚事，觉得以他的性格不会喜欢上谁，可他对屋内少年的喜欢已无法遮掩，就写在眼里。
眼见傅程言踏入走廊，老李忙开口报告张秘书的事，傅程言先一步嘱咐起来：“浩初还在睡，让下人都轻点，别把他吵醒了，再叫厨房提前备好早餐，——就**丝粥和小笼包吧。”
对外人从来没多少话说的傅程言却在唐浩初的事上有说不完的嘱咐，顿了一下又补充：“他还喜欢喝甜牛奶。如果他要出门，立即打电话给我，尽量拦着他，我会尽早回来。”
但事实上唐浩初如果真的要去哪儿，是没有人能拦得住的。

第126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早上一向食欲不佳，傅程言吩咐做的那些早餐根本没吃，醒来后只喝了一杯甜牛奶就出去了。不过他并没有乱跑，而是去了傅奶奶那里，还和傅奶奶一起听起了戏。——戏班子昨晚直接住进了傅府，反正傅家老宅大得很，住多少个戏班子都没问题。
除了傅程言之外，傅家的上上下下并不知道唐浩初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傅程言在北州新结识的朋友，单纯拿他当正常的贵客看待。而在讨老一辈人的喜欢上，唐浩初十分在行，似乎天生自带讨老人家喜欢的光环，短短一会功夫就能让傅奶奶几乎把他当亲孙子疼了。
看着笑得开怀的老祖宗，明明该跟着开心的老李却微微皱起了眉。回想着傅程言走之前交代的原话是少年要出门就立即打电话告诉他，而少年眼下是去了老祖宗这儿，并不算出门，怕耽误了傅程言那边的正事，老李没有贸然打过去。
他没打过去，傅程言却主动打过来了，而且频繁到几乎每隔一会儿就不放心地打来一次。
电话的主要内容就是问唐浩初还在不在，一副唯恐唐浩初会突然消失的样子，让老李怀疑电话那头的傅程言是不是被谁掉了包。但表面上还是认真汇报和应答道：“嗯，对，那位唐少爷还在跟老祖宗一起看戏，还吃了一块栗子糕……没有咳嗽，戏台这边的风不大……好的，那我马上再让人加一组屏风……”
于是短短一个上午老李跑来跑去地接了好几趟电话，只觉得自己果然是老了，实在跟不上年轻人谈恋爱的思维和节奏。
尽管打了那么多电话，傅程言还是如他所说那般早早赶了回来。
唐浩初刚在傅奶奶的极力挽留下准备和她一起吃午饭，就看到了傅程言大步迈进屋的身影。瞧见了亲孙子，傅奶奶更高兴了，这顿午饭吃得宾主尽欢，傅奶奶还因心情好而难得多吃了小半碗饭。
吃完饭，两人相伴着走回傅程言住的西院，午后的阳光比较烈，傅程言走在唐浩初左边，有意识地给他挡着阳光，边走边开口道：“今明两天正是赶秋节。”
唐浩初嗯了一声，听傅程言继续说：“赶秋节是中州特有的节日，庙会里有武术、舞狮、上刀梯等各种节目，还有青年男女最喜欢的荡八人秋千，十分热闹。”
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仿若只是随口一提一般淡淡道：“你今天下午如果没什么事，可以跟我一起去庙会看看。”
他表面上一副随意的样子，脚尖却忍不住踢了一下路边的小草，——这个动作暴露了他期待又紧张的真实情绪，期待唐浩初能答应，又担心被拒绝。唐浩初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只略带好奇的问：“荡八人秋千是什么？”
“是一个形状像纺车的巨大转盘，上面有八个秋千，可用人力转动，转动停止的时候，谁在最高的地方，谁就要唱歌或对喜欢的人表白。”
提到表白两字，傅程言又顿了一下，说：“如果你嫌庙会太吵，也可以去郊外看看。城郊有一片山坡长满了硫华菊，这个季节正是盛开的时候，放眼过去满目金黄，特别漂亮，而且这种花没有香味，应当不会引起过敏。”
唐浩初想了一会儿，最后道：“我觉得你说的这两样听起来好像都不错。”
傅程言立即开口：“可以今天下午去庙会，明天上午再去看花海……”
“嗯，”唐浩初点点头，“好吧。”
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太阳已经不怎么浓烈了，唐浩初和傅程言乘车出了府门。车子开过了两条街，才发现街上真的很热闹，待到了庙会，人更是多到摩肩接踵，只能下车步行。
路边有捏面人和糖人的，有卖风车玩具和其它手工艺品的，还有傅程言之前说过的武术舞狮等表演，当然最醒目的是位于广场中央巨大的八人秋千，但现在还没到转动的时候。
唐浩初前几个世界逛过高端商场，去过各种科技或时尚的场馆，还没来过这种充满乡土气息又热闹非凡的庙会，感觉都快瞧不过来了。一抬头，便看到左边摊子上一只小布老虎正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瞪着他，再一转头，又看右边摊子上用糖做成的小兔子正可劲儿瞅着他。
唐浩初忍不住面无表情地指着那个兔子说：“我想要那个。”
傅程言二话不说便去给他买了。
唐浩初接过糖做的小兔子，张口就咬掉了一个耳朵，让傅程言觉得他才像一只在吃胡萝卜的小兔子，吃得认真又乖巧。除了糖兔子，唐浩初还买了其它糖做的吃食，那只瞪他的小布老虎也买下来了，还有一个扇子，两个竹篾编的创意手工艺品，甚至买了个当地特色乐器，是一把比正常尺寸小许多但一样能弹奏的六角月琴。
——总之所有没见过的东西他都想瞧一瞧试一试，而但凡被他摸过的看过的，傅程言都给买了。
买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自然大多数是傅程言拿着的，唐浩初手上只拿了那把小号的六角月琴和一块正在吃的糖糕，嘴唇被糖汁弄得亮泽又红润，在阳光下反射着晶亮的光，像涂了一层诱人的唇蜜。
转眼的功夫，太阳已渐渐西沉，百姓们围着八人秋千的大转盘跳起了祈福舞，年轻男女也都朝这个方向走来，傅程言和唐浩初此刻刚好逛到了大转盘附近，随着旁边的人越来越多，唐浩初开始觉得有点呼吸不畅，身体也有点不舒服。见他皱眉，傅程言以为他是不想吃糖糕了，又不好随地乱扔，便顺手把他剩下的那半个糖糕拿过来吞掉了。
唐浩初不由顿住脚步，——这个顺手把他吃剩的东西接过来继续吃的动作实在太过熟悉，第一个世界的霍彪第二个世界的郑锐霖和第三个世界的唐峰南忽然之间全都浮现在他眼前，像走马观花般依次掠过又重叠。而周围的人太多，唐浩初只停顿了这短短几秒的功夫，便在人流的拥挤下和傅程言冲散了。
待他回过神，已不知不觉地被推攘下到转盘下面。前面的秋千只剩下最后一个位置，身后的年轻人催问他是不是要坐上去，他在犹豫的同时被旁边一个没站稳的人推了一下，下意识伸手抓住了秋千绳子。
傅程言那边已经急匆匆地折回头找唐浩初，急得手里的东西都掉了，抬头看到转盘不知何时开始了转动，停止的时候，唐浩初正好坐在最高点上。
周围明明有那么多人在，傅程言眼里却只看得到唐浩初一个，少年穿着简单清爽的白衣黑裤，却比任何盛装打扮的人都好看，夕阳就在他背后，风吹起他的衣襟和衣摆，在光的斜映下，像凭空长出了一对翅膀。
甚至好看到让其他看热闹的人都微微愣了愣。
按照老规矩，谁转到最高的地方，谁就要对喜欢的人唱歌或表白，原城民风开放，青年男女向来都是大大方方地直抒心意，于是下面的人开始喊着让唐浩初唱歌和表白，唐浩初却只管在人群中寻找傅程言的身影，直到望见了对方凝望他的双眼。
四目相对的这一刻，傅程言的心脏跳得厉害，周围的喧嚣都不见了，只听得到自己的心跳声。
……还有拨动琴铉的声音。
叮，噔，咚。
光顾着看人的傅程言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少年怀里还抱着那把六角月琴。
买琴的时候，唐浩初有在店主的指导下了解基本弹法，加上他本身就懂乐理，哪怕以前没见过这种琴，也能凭借过人的头脑和可怕的记忆力迅速学会怎么弹。唐浩初按照店主教过的弹法拨弄琴弦，前面几声似乎只是调试音阶，但接下来的音调明显是一首曲子，一首异常动听又缠绵浪漫的曲子。
他的指法可能还有些生涩，但并不妨碍听感，周围的人都自觉地随着动人的琴声安静下来。
唐浩初就这样遥对着傅程言把整首曲子弹完。
少年本来就好看，认真弹琴的模样更好看，逆着光，像脸庞都会发出微光一般，让人移不开眼。傅程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舍不得放过他的一举一动乃至每一个细节，看着微风吹起他的头发，发丝随风摇摇曳曳，心也跟着摇曳不息，面上努力保持着镇定，心脏早已跳到完全失控。
待一曲终了，唐浩初下了秋千走回到傅程言身前，下一刻就被傅程言大步迎上来并紧紧抱住了。
若换任何一个人来评价北州少帅的性格，都会觉得他高冷又难测，傅程言也承认这一点，同时却觉得这世上谁都没有他可爱。他沉着冷静地开枪时可爱，不动声色地筹谋算计时可爱，面无表情地问他要糖吃时可爱，专心致志地为他弹琴时可爱，一步步朝他走近时，最可爱。
把人抱入怀里，傅程言觉得自己把一轮光彩夺目的小太阳也抱进了怀里，——他就是他的太阳，甚至比阳光更亮更暖，能把他的灵魂都照亮，让他四肢百骸都热到滚烫。
唐浩初乖乖地任由傅程言抱着，始终没说话，直到对方快放手之前，突然开口道：“傅程言，我喜欢你。”
这短短几个字让傅程言直到晚上都没能把心绪平定下来。
晚上两人自然而然地共居一室，能躺着绝不坐着的唐浩初提早窝进被窝里，懒懒地倚着床头翻阅一本有关战争史的书，傅程言则坐在靠窗的桌案前看账册，骨节分明的手指落在账册上，轻轻翻过了一页，心思却已经飘走，落在了不远处的唐浩初身上。
这好像是头一回，他晚上挑灯对账的时候，有人陪伴在他身边。他不再是独自一人，他爱的人就在他左右，对方不需要做别的，——他的存在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幸福。
夜渐渐深了，傅程言抬眼看了看窗外屋檐下亮着的廊灯，那暖黄色的光又让他想起了今天下午同样暖黄的夕阳，和背靠着夕阳为他弹琴的少年，眼底不由充满了幸福的笑意。
连空气都变得粘稠甜蜜，饱含着安宁和幸福，让他想要让时间停滞于此，甚至将这一刻拉长至一辈子。
第二天吃完早饭，两人便按照昨天说好的那般去郊外看花海。
因为是城东的郊外，所以要从庙会前面的那条路穿过去才好出城，而今天是赶秋节的最后一天，庙会和昨日一样热闹，庙会前的这条路也都是人，车只能慢腾腾地朝前移。所幸这条路并不长，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过去。
大概是嫌车速太慢，唐浩初提出要下车走走。刚走没多久就看到了一个买糖人的摊子，转过头用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对傅程言道：“我还想要一个和昨天一样的糖兔子。”
傅程言自然不会说不，——如今的他恐怕不管唐浩初说什么都没法说不。担心唐浩初会因人太多而不舒服，傅程言道：“你就站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买。”
唐浩初乖乖点点头。
摊位那边还有两个小孩子在排队买糖人，所以傅程言等了一会儿才成功买到，待转身回去，却发现唐浩初不见了。
少年原本站的位置已空无一人，傅程言愣了愣，心里不可抑制地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他强压下各种念头，试图将整条街都搜寻一番，这时候，一个小女孩突然跑到他面前，手里还拿着一朵纸折的玫瑰，脆生生的道：“一个特别好看的哥哥让我给你的。”
傅程言接过玫瑰，急急问：“那个哥哥人呢？”
“他走了。”小女孩想了想，“他还说对不起，要下次再跟你去看花了。”
明明站在太阳下，傅程言却莫名觉得有点儿冷。他站了很久，手上拿的糖兔子都要开始化了，低头看了看糖兔子，学着唐浩初昨日的样子张口咬了一个兔耳朵。
一点也不甜，只有满嘴的苦。
回傅府的一路上，傅程言看起来一切如常，可心里的难受只有自己清楚。晚上甚至无法入睡，在窗边的书案前坐了一夜。天快亮的时候打了个盹，然后在噩梦中惊醒，额头甚至惊出了一头冷汗。抬头看着微微放亮的天际，难以呼吸般深吸了一口气。
唐浩初同样一夜没睡，因为要连夜赶去北州边界备战。
崇州内乱的战役打响之后，江威已经借着平定内乱的缘由进军崇州，而唐浩初在与江威密谈前就提前安排了进军益州的缘由，若不出意外，明日上午，全联邦国的各大报社都会登出北州官员在益州遇刺身亡的新闻。
——任何战争都要有个缘由，只等此事一出，唐浩初便可以借此向益州开战。
经过一天一夜的赶路，清晨天亮的时候，唐浩初终于抵达北州边界的军营。这边才刚到，那边便立刻下令整肃军队，加强练兵，抓紧时间为战争做准备。
今天上午，各大报纸果然刊登了北州官员在益州遇刺身亡的新闻。
傅程言也看到了这个新闻。
一个优秀的商人对时局的敏锐程度和分析了解往往不亚于政界人士，傅程言早就预料到战争即将到来，四分五裂的虚假的和平本就维持不了多久，全国将陷入新一轮战乱。也早就知道唐浩初不可能跟着一直他待在原城，迟早要离开，早就做好了心里准备，让自己能更平静地面对离别。
所以不气对方的不告而别，不恨对方再次将他抛弃，只因对方的安危而异常担心，因太爱对方而异常思念。
担心和思念比怨恨更可怕，它会无孔不入地侵占大脑的每一处。一颗心完全不由自己做主，满心都是唐浩初的身影。回想少年那日一边喝热巧克力一边眨着眼睛看他，眼眸像琉璃一样清透，回想起少年在他怀里安睡的侧脸，即使已无比熟悉他的容颜，仍控制不了心动，然后避无可避地回想起昨夜的噩梦，——他梦见了萧杀的战场，而唐浩初站在战场上，满身是血。

第127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自然不会像傅程言担心的那样出什么事，但他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驻守在北州边界的五千士兵一直是老将隋振带领的，只服从隋振一人，尤其在他们先入为主地认定了唐浩初年纪太轻没有什么作战经验的情况下，开始明里暗里的不服从唐浩初的指令。再加上这些兵已经许多年都没有打仗了，过惯了安逸日子，而唐浩初的训兵方法十分严苛，堪称魔鬼训练，他们的怨气就更大了。
其中隋振的坐视不管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推波助澜，军队是最讲究功劳和资历的地方，纵然唐浩初是唐立明要立的接班人，还在唐立明的安排下成功剿匪多次，在隋振眼里还是不够格做主帅。
其实唐浩初完全不用管隋振的态度，也不用在乎这区区五千人，——他早就建立了一套全面又完善的接班团队，不缺好用的将领也不缺训练有素的士兵，别的不说，光徐兴福带来的精兵就有足足三万名。
徐兴福是唐浩初从北州军校一手提□□的，能力强又忠心耿耿，这三万精兵还换上了唐浩初亲自改装并批量生产的新型步｜枪，杀伤力十足。所以唐浩初大可等首战告捷后再整治隋振及其手下的人，一来是时间不够，——战争的号角已经吹响，时间不容浪费，二来则是打赢了胜仗整治起来会更容易，也更让人心服口服。
但小大佬的性格摆在这里，不容许任何人的轻慢，哪怕只是一时的轻慢也不行。末世里就是如此，你让一寸，对方就会进三尺，有些人永远不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何况唐浩初要做的不仅仅是接唐立明的班领导北州，还想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扩大版图，将其它州也都容纳到自己的统治范围内。而乱世里的统治者和太平盛世的不一样，就是要从一开始就把威立起来，就是要活在人们的敬仰和畏惧里，亲民和怀柔都是立威之后做的事。
太阳快要落了，今日的训练也结束了，唐浩初却在这时候吩咐刘英把隋振手下的那五千士兵全部叫过来。
已经训练了一天，这些士兵本就满腹怨气，唐浩初骑着马等在练兵场上，许久才等到拖拖拉拉的士兵，有一些人甚至找借口不来。于是他让刘英带着警卫直接去把人拖到练兵场，无论那人用的是什么借口。
转眼夕阳落的只剩下一线，人这才终于齐全。待清点完人数，唐浩初打马走到方阵前，面无表情地来回审视着一众士兵。
——从外表上看，小大佬和其他普通的少年人没什么不同，而且瞧着比实际年龄更显小，安静地坐着的时候，似乎乖巧又无害，甚至因为相貌十分精致好看的缘故，会让人忍不住生出轻慢和其它一些不该有的心思。但此刻他骑着高头大马，越来越深沉的眸色和身上掩不住的凌厉的杀气，让人莫名有点发怵。
因为这杀气和普通人充满怒意的杀气不同，是真正经历过鲜血的洗练才有的，士兵们正因这种无形的杀气而倍感压力，唐浩初突然勒住马停下来，中止了令人不安的审视，然后毫无预兆地抽出马鞭，对准一个士兵的膝盖狠狠抽了下去。
充满韧劲的鞭身在风中尖啸着发出一道破空的声响，那人还在思考为什么唐浩初年纪轻轻会有常年征战沙场的老将才有的杀气，便觉得膝盖一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小大佬刚才骑着马来回踱步并不是在审视什么，而是在动用异能探测每个人对自己的恶意程度。就算一帮乌合之众，也会有个领头的，而此人便是带头不听令于他的那个，也是恶意最重的。
那人倒地之后，左右两边的士兵立即要弯腰去扶，却在弯腰的下一刻同样被打了一鞭。挨打的自然不止这三个，几乎所有对唐浩初心怀不满的人通通被抽了鞭子。
他们一时间疼到爬都爬不起来，表情顿时充满了怨恨和不忿，正要质问唐浩初为何无故动手，唐浩初已先一步冷声开口道：“一，军令如山，我身为将领，命令你们集合，你们却拖拖拉拉甚至无故推托，军人要遵守的基本素养都没有，二，列队之后，不仅队伍不齐，站也站不直，军人该有的基本体格也没有。——这样的人怎么能称之为军人，完全就是废物，北州不需要这种废物！”
这话说的其实没错，可有些人就是永远不懂什么叫反思，而唐浩初也不再多说废话，拿起鞭子随便指向离他最近的满脸不服的人，“怎么，你不服？”
那个士兵刚从地上爬起来，细长的鞭子就如蛇般便再次缠上了他的肩膀，只觉得眼前少年的声音也像吐着信子的蛇一样，有冰寒的冷气丝丝缕缕地爬上他的心脏，不由惧意丛生，那种不受大脑控制的弱者对强者本能的恐惧甚至让他连身体都颤抖起来。
弱者往往不会憎恨自己的弱小和无能，只会憎恨在他弱小时欺压他的人，所以他对唐浩初的憎恨变得更深，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声道：“说我们没有资格做军人，你又有什么资格做统帅！年纪和资历都不够，报纸上的绯闻倒是层出不穷，隋将军已领军数十年，却还要听你指挥，我不服！！”
唐浩初竟勾起唇角笑了，“这是你的想法，还是隋振的想法？”
“当然是我自己的想法，”对方立刻答：“和隋将军没有关系！”
唐浩初不置可否，只重复了一次：“你真的不服？”
“不服！”
唐浩初挑起眉，又朝整个练兵场扬声问：“还有谁不服？”
话才刚落音，就从各个角落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声音：
“我不服！”
“还有我！”
“我也不服！”
……
唐浩初抬眸扫了一圈，用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喊不服的人所处的方位全部记了个遍。他的唇角依然是微微勾着的，却在笑的时候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抬手便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士兵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枪声已响，而且接连响了足足六下。子弹所落之处，必有人血溅当场，简直枪枪致命。死的都是方才喊过不服的人，——只见子弹正中他们眉心，一个也没有逃过。
众人来不及因死了人而恐慌不安，也来不及对唐浩初的冷血表示抗议或谴责，因为震惊的情绪已先一步占据了整个大脑。——那几个高喊不服的士兵几乎散布了方阵的各个角落，光是辨别每个人所在的具体位置就要用很大功夫，眼前的少年却能依次将其击毙，甚至不曾耗费时间去瞄准。
这枪法简直精准到十分可怕的地步，不要说隋振，哪怕换了任何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神枪手都比不过。尤其是所站位置和被击毙的人相近的士兵对此体会更深，因为子弹就从他们身边擦过，然后精准地击中目标，干脆利落。
唐浩初再次朝整个练兵场扬声问：“还有谁不服？”
这回练兵场一片寂静，无人应答，士兵们显然还因他精准的枪法心有余悸，再也不觉得眼前的少年不够格做统领。——少年已经从孱弱无能的幼崽变成善于蛰伏的猛兽，掩在草丛里的身影看起来懒散又无害，却能在瞬间跃起并将人撕咬成碎片。
隋振在这时候赶过来了。
唐浩初把士兵们叫到练兵场之前没有通知过隋振，如今开枪杀人也没跟隋振打过招呼，隋振的表情不止是震惊，还带着明显的怒意，一路直奔唐浩初面前，疾声道：“少帅，这可是杀人，你怎么能如此草菅人命！他们是北州的士兵，不是敌人！！”
唐浩初定定看着隋振，看了好半晌，甚至看到隋振有点发毛，然后问：“北州的军法隋将军是知道的吧？”
隋振下意识点点头。
唐浩初说着，再次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个冷笑。他不笑还好，这一笑竟有一种说不出的邪气迎面而来，原本纤细无害的外表似乎全部揭开，露出了令人畏惧的真面目，“原来隋将军知道他们是北州的士兵，也知道北州的军法。”
小大佬的声音不大，却清楚地传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军法第二条，不听军令且难以教化者，死罪，第七条，对主将心怀恶意且口出怨言者，死罪。——我按照军法处决犯罪的士兵，合理合法，怎么就变成了草菅人命？”
隋振皱着眉反驳：“就算军法如此，也应该先行教化……”
其实如果有其他方法，唐浩初也不会选用这个，这个方法的确过于简单粗暴，但快速有效。唐浩初直接打断隋振道：“身为军人，连基本的训练都不能完成，还不听军令，你以为好好地劝说，就能让他们一改前非，鼓起士气？”
隋振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一个字来，唐浩初看了他一眼，继续道：“慈不掌兵，义不掌财，如果隋将军有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只有让他们知道军令如山，军法无情，他们才会被激发出真正的士气。何况现在死几个人是为了将来能救更多的人，否则按照那些人的表现，去战场上只会拖累其他训练有素的士兵，甚至可能影响整场战役的胜负，——这个罪若追究下来，谁能担得起？”
隋振连嘴都不张了，因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唐浩初倒是帮隋振想到了他能说的话：“其实隋将军应该感谢我的。”
小大佬微微顿了一下，“他们本是你的兵，也本该由你来依法处决，但我考虑到隋将军最多再等两年就退役了，不忍看你以仁善的形象掌兵那么多年，临到头了被人诟病是假仁善，何况人老了本就容易心软，便替你担了这恶名。”
隋振这回完全是气到说不出话了，可他再气也无可奈何。唐浩初也不再看他，打马从他身边越过，重新走到军阵前，最后一次问：“还有谁不服？直接站出来！”
说话的同时动作优雅又迅速地给枪换上了子弹，仿佛手上拿的不是杀人的枪，而是一个诱人的奖赏。
偌大的练兵场寂静的连掉根针都能听见，士兵们甚至大气都不敢喘。见许久都没人再嚷着不服，唐浩初表情似乎还有点儿失望，放下了枪，道：“既然如此，请各位今后严格遵守军队纪律，军法无情，有过必罚。但同样的，有功也必赏，只要在战场上立下战功，北州绝不亏待你们，……记住了吗？”
全场寂静了两秒后，响起了整齐的回复：“是！”
这一声不仅整齐，还格外响亮，感觉整个军队的状态都不一样了。士兵们显然已被震慑住，——他们之前也只是觉得唐浩初能力不足资历不够，并没有蠢到不要性命，如今见到了唐浩初的手段，哪里还敢不服，甚至对唐浩初产生了刻骨的畏惧。
少年实在太可怕了。
不仅枪法可怕，手段可怕，心狠到可怕，连勾起唇微笑的样子都很可怕。
但这并不是唐浩初最可怕的时候。
因为他们很快意识到战场上的唐浩初才是真正可怕。
他似乎能预测到敌军的动向，推断出对方排兵布阵的变化，能准确有效地下达进攻指令，并不顾危险地冲入阵中杀敌，甚至在相隔千米的距离瞄准敌方将领的要害，直取其性命。鲜血溅在脸上，衬得一张白瓷般的小脸更白，他安静地坐着的时候依然是一副嫩生生的少年模样，但谁也不敢看轻他一毫。
北州军首战大捷，直接突破了益州的防线，益州紧邻北州边界的两座城市全都失守了。消息传出来之后，许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个新闻，傅程言更是早一步从钱庄分行的掌柜那里得知了此事。
傅程言想象着少年征战的样子，担心的同时又觉得骄傲，如影随形的思念也跟着袭来，让他难以安眠。他听闻前线也可以收电报和书信，便想要给唐浩初写一封信，将满腹思念寻一个倾诉的出口，然而写了许久都没写好。
心里有爱，下笔都难以自持。不敢写晴空艳阳，怕记起少年明媚动人的笑，不敢写月夜星河，怕忆起少年那双仿佛落满了星辰的眼睛，不敢写细雨和微风，怕想起少年不在身边，一颗心就像经历了一场狂风骤雨，哗啦啦下个不停。
唐浩初这边的战事也如狂风骤雨一般，发展的十分迅速，首战之后又接连两次大捷，简直势如破竹。益州大帅杨禄本就不得民心，原来还算富庶的益州在他的领导下变成了实力最弱的一个州，民众早怨声载道，如今战事当前，杨禄依然纵情享乐，甚至导致许多士兵在唐浩初‘不杀降兵不祸百姓’的政策下直接向北州军投诚。
而傅程言又花了足足一天的功夫才终于把信写好。
他亲自去邮局寄挂号，车开到转角，停在路口等电车过去的时候，在嘈杂中隐隐听到一首熟悉的曲调，整个人都愣了愣。
——因为这个调子正是唐浩初那日在赶秋节的庙会弹给他的那一首。
电车已经叮铃铃的走了，司机正要启动，却猛然被傅程言叫停。司机忙把车刹住，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们一贯沉稳冷静的东家急匆匆地下了车，快步奔向了街对面的西餐厅。
声音是从对面的西餐厅传出来的，傅程言推门进去，无视迎上前的侍者，只管将目光锁定到正在播放的留声机上，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侍者并不知晓，还是餐厅老板过来回答说：“这个唱片是我朋友从国外寄来的，好像是国外最近流行一位钢琴家的作品……”
他说着，又热心地在柜台上找到了唱片外包装，然后对着上面的曲目表用半生不熟的英文读道：“现在播的这一曲叫You are my lover in my past life and this life……”
留过学的傅程言立即翻译过来了：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人。
餐厅老板只见眼前的男人的表情从怔愣到惊喜再到难以自控的激动，整个身体都微微颤抖起来，深黑的眸色也闪耀着亮光。
傅程言以高价把这张唱片买下来了。
拿着唱片走出餐厅，突然无比想见唐浩初，这种想法一旦升起便无法抑制，一时间脑中全是少年的脸，耳边也都是他的声音，并想起了那日少年逼他承认他是不是特别特别喜欢他。
他想要到他面前亲口告诉他，他对他的喜欢到底有多深，不止是特别特别喜欢，而是特别特别爱他，爱到了骨子里。
傅程言到底还是忍不住动身了。他先乘火车到了北州的延市，又转车到紧邻益州的宏城，顺兴商会在那里也有一家钱庄。按照掌柜探到的准确消息，北州军如今就驻扎在益州的安镇，从宏城去安镇最多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但进安镇需要通行证。
还是那句老话，有钱能使鬼推磨，纵然通行证十分难办，傅程言依旧拿到了，还联系到一个接应的人。接应他的人把他一路送到了军营的后勤部，但再往前就不敢送了，道：“少帅这会子正在练兵场练兵，前面的练兵场是万万不能去的，你要找人，就必须得等训练结束，待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才能有机会过去。”
他不知道傅程言找的就是少帅，只当傅程言是找哪个普通军官或士兵，顿了顿又道：“军纪严明，外人不得擅入，虽说晚饭时间能去营地找人，但也只有一刻钟的时间，而且一旦被查到就完了。现在离晚饭时间还要好久呢，您要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事，还是尽早走吧，别在这等着了。”
傅程言的神情似乎充满了耐心，心平气和地站在那里道：“没关系，我能等。”
傅程言就这样从中午一直等到了傍晚，眼看夕阳渐渐西沉，到底忍不住去了练兵场，想远远地看唐浩初一眼。
隔得太远，傅程言看不到唐浩初的脸，但一眼就认出了他的侧影。傅程言努力睁大眼，依稀望见了少年高冷的表情和淡漠的目光，骑着马的身影背着夕阳，却仿佛从头到脚都在发光。
他这样子真是让傅程言喜欢极了，哪怕他面无表情地板着一张脸，也觉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处都散发着让他难以抗拒的魅力。
训练终于结束，唐浩初没让刘英跟着，孤身走回军帐，却敏锐地感觉到附近有人。枪口已无声无息地对上了对方的后脑，才发现对方竟是傅程言。
他完全没有想到傅程言会来，第一个反应不是欣喜，而是皱眉，“你怎么过来了？”
傅程言如实道：“我想你了。”
唐浩初因这句话而顿了一下，但他还是要冷着脸让对方懂得战场的危险：“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前线战场！敌军的哨岗就在安镇和青山镇的交界，军用步｜枪能在千米之外夺人性命，更不用说其他武器了，随时都可能出事，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
傅程言静静地站在那听唐浩初训完，一点也不生气，反而露出了浅浅的笑意，一贯冷峻的眉眼也透着温柔，“我已经来了，现在这个点你也没法赶我走，就不要生气了，嗯？其实我只是想见见你，跟你说一句话。”
他说着，拉出了唐浩初手，另一只手轻轻抚上少年的脸，神色是前所未有的温柔认真，仿佛交付了最真实最柔软的部分，“我爱你，特别特别爱你。”
唐浩初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情话弄得有点害羞，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急急把手抽走。这一抽弄到了胳膊上的伤，不由皱起眉嘶了一声。
傅程言立即察觉到了，紧张又担心的问：“你受伤了？”

第128章 病弱的小恶魔
战场上刀枪无眼，死伤都是常事，何况本该在后方指挥的唐浩初还总是身先士卒地冲在前面，很容易遇到危险。其实他能用脑域异能避开所有危险，但还是要象征性地受一点伤，一来能收买人心，二来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探究或怀疑。
唐浩初左臂上的伤就是这样来的，流弹的碎片划出了一道长口子。只是皮外伤而已，并没有伤到筋骨，唐浩初也一直不觉得这算什么事，可如今傅程言紧张又担心的这么一问，就莫名觉得这算个事了，认认真真地点了点头，“嗯。”
傅程言顿时更加担心，想要查看唐浩初的手臂，又不敢随便乱碰，只能皱着眉问：“伤得重吗？疼不疼？”
“不重，”唐浩初顿了一下，“……有一点疼。”
他脸上明明没有表情，但不知道为什么，傅程言就是从他没有表情的小脸上看到了一丝微不可见的委屈，那句一点疼在傅程言耳中也自动翻译成了很疼很疼。
于是傅程言心疼得不行，小心翼翼地握着唐浩初的手，眉头都快皱成川字形。唐浩初刚才的确是存了一点故意要让傅程言心疼的念头，就像受了委屈的小动物看到最亲近和信任的人总要忍不住挨挨蹭蹭地撒一撒娇，可是看傅程言把眉皱成了这样子，又莫名觉得不太舒服，补充说：“只有一点点疼，现在已经不疼了。”
傅程言自然能听得出少年是反过来安慰自己，抬眸定定望着他的小脸，忍不住低下头亲了亲他的眉心。
亲的异常温柔，细密又轻柔，温热的气息扫过额头，连微小的动作都充满了浓重的爱意。唐浩初被亲得很舒心，像被顺毛的猫咪一样微眯起眼。然后又眨着一双明亮的眼睛说：“你是什么时候到的？吃饭了吗？”
他刚说到吃饭，刘英的声音就在外面响起来，“少帅，晚饭时间就要到了，您现在要吃饭吗？”
刘英手上还用托盘端着一卷崭新的纱布和药粉，以询问的语气继续道：“我先进来把您手臂上的伤口换一下药，再叫人把饭菜送过来，您看可以吗？”
“不用换药，”唐浩初吩咐说：“直接送两人份的晚餐来就好。”
刘英对两人份晚餐这几个字感觉有些困惑，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因为他们少帅的胃口一直很差，连单人份的晚餐都吃不了几口。正要开口确认一遍，竟在这时候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声音：“不换药怎么行？”
刘英心里顿时一惊，空出的那只手下意识就按住了腰间的枪，并一脸警戒地迈进了帐内，然后在看到傅程言时微微一愣。
但他毕竟经过了专业训练，若没得到唐浩初的吩咐，哪怕天塌了也不会动一下眉毛，所以看自家少帅没有什么反应，他也不敢有什么多余的反应，总共只愣了短短两秒便立即回过神，默默把按住枪的手收回来，恭恭敬敬地站在那里，听傅程言继续劝唐浩初道：“按时换药伤口才能好的快，先换药再吃饭，好不好？”
唐浩初最终点头同意了。
刘英见状，忙走上前，先把托盘放在桌子上，又打了一盆干净的水来，再帮唐浩初脱掉军装上衣，卷起内衫袖子，拆掉之前的纱布。
其实傅程言也懂得简单的包扎技巧，但他知道自己肯定不如刘英专业，怕自己反过来帮了倒忙，便没有乱动，只在一旁静静看着唐浩初。
唐浩初的军帐比普通将士的大了很多，尤其是外帐，桌椅一应俱全，宽敞又舒适，还有一个专门放地形沙盘的大书案。乖乖地坐在那里不说话也不动的时候，小大佬简直就是一幅让人心驰神往的油画，哪怕一个侧脸都能美上天，精致好看到舍不得移开眼。
至于为什么要加一个‘不说话也不动’，是因为如今他在所有士兵的眼里都是极其尊崇又十足可怕的存在，所以他说话和动手的时候不是让人心驰神往，而是让人心惊胆颤。
傅程言此刻却因为唐浩初手臂上的伤口觉得心惊胆颤。
其实那道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但出于经常牵动手臂的缘故还在缓慢渗血，最深的那一处也依然处于皮肉外翻的状态，看得傅程言几乎不忍心看下去，明明没有高血压的毛病，却觉得血压都升高了，眼前一阵阵发黑。
所以待刘英换好了新的纱布，唐浩初没觉得怎样，傅程言却出了一身汗，甚至心疼到脸都发白了。然后就动也不让唐浩初动一下了，完全把他当作生活不能自理的小宝宝，待晚餐送过来后，菜给夹到碗里，饭给送到嘴边，伺候的十分周到。小大佬想吃什么了，只要朝那个菜望一望，嘴皮子都没还没抬呢，傅程言就立即心领神会，夹起来之后还要确认一下温度烫不烫，才喂进他嘴里。
但唐浩初的这具身体胃口不好，很快就饱了，怎么都不愿意再张口，谁喂也没用。傅程言确认他是真吃不下了，轻轻地把他的嘴巴擦干净，才拿他刚刚用的碗添了饭，就着桌上的菜吃起来。
傅程言从中午赶过来就没吃东西，大概是饿了，吃得优雅又迅速，转眼就把一碗饭吃光了。其实他包里也带了吃的，但那都是给唐浩初的，比如少年在傅家老宅赞赏有加的糕点，在庙会里吃过的手工糖，另外又带了些开胃的果脯等小零食，除此之外还用盒子装了一束玫瑰花。
之前从谢天天那里知道了唐浩初对花粉过敏的事，所以傅程言仔细地去掉了每一朵花的花粉，又在花瓣上喷了一种温和又持久的香水，闻起来十分清新，在盒子的保护下，花朵艳丽如初，没有半点折损。待吃完饭，又给唐浩初洗漱一番，伺候他盖上被子倚着床头，像小猫一样舒舒服服地窝好了，傅程言才小心翼翼地把花从盒子里拿出来，问心上人道：“可以送给你吗？”
傅程言果然不愧是主掌整个联邦国经济脉络的商人，实在太懂说话之道，不像一般人一样说我想把这束花送给你，而是以询问的语气问我可以送给你吗，把自己放低了，以一种低姿态望着对方，那双深邃的眼睛也带着安静的恳请，任谁都无法拒绝。
唐浩初把花接过来，并因这不同于花香但又好闻的味道动动小鼻子嗅了嗅，然后明确表达了喜欢，声音还不自觉地带了点鼻音：“……嗯，很好看，谢谢你。”
他不刻意压低嗓音时的声线对傅程言来说特别没有抵抗力，此刻带了软糯的鼻音，更受不了了，想要把人紧紧抱进怀里，再狠狠吻上去。
傅程言到底忍不住把人抱住了，在他耳边低喃他的名字：“浩初，浩初……”
这两个字被他唤的异常轻柔，仿佛被舌尖亲昵地轻抵着，无比珍爱地含在唇齿间，连腔调都缠绵而细腻。反正之前都表白过好几次了，傅程言也不在乎什么泄不泄心意或有没有尊严之类的事了，在心上人耳边继续低喃着道：“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从何时起，变得特别特别爱你，你这样聪明和厉害，肯定知道为什么，告诉我好不好？”
唐浩初被弄得耳朵痒痒的，不由缩了缩脖子，歪头躲到另一边，傲娇地哼了一声，话音还带出一点小孩子的娇气，“哼，我知道也不告诉你。”
于是傅程言故意装出一副十分凶恶的样子，声音也恶声恶气的，像吃小孩的狼外婆一样，“快说，不说我就把你吃掉了！”
唐浩初被他的神态和语气逗乐了，抿着唇表示就是不说，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含着笑，仿佛在暗处也会透出光，漂亮极了。
如此动人的景象，如此放在心尖上喜爱的宝贝，就只是这样在怀里抱着，傅程言实在是不满意。声音装得更凶恶了，因为要掩饰**的喘息，“说不说，再不说的话，我就亲你了，一直亲到你说为止。“
小大佬一点也不怕，只管眉眼弯弯地偏过头，试图躲开对方在他脸颊上轻蹭的下巴，——傅程言下巴上的胡子没刮，十分扎人。躲来躲去躲不过，竟微微嘟起唇，主动在满是胡茬的下巴亲了一下。
这一亲对傅程言来说简直如同点燃了引线一样，满心的爱欲再也控制不住了，甚至觉得大脑轰的一下，理智都烧成空白，低头便狠狠封住了少年的唇。
他的动作实在太激烈，像沙漠缺水的旅人终于遇到甘霖般疯狂地掠夺和索取，吻得又深又重，唐浩初被亲到差点喘不过气，只能一点发出浅浅的鼻音。
待理智稍稍回过神来，傅程言才意识到自己的动作过于急切和粗暴，而相对于他的情动，少年似乎并没有什么反应。他又无法看清少年的表情，——营地里没通电，全靠油灯照明，而床边的这盏油灯快燃尽了，光线很暗，只能看见他静静躺在那里没有动。
傅程言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他是不是不喜欢他这样？是不是觉得他冒犯他了？
毕竟没有任何恋爱经验，又一贯冷静自制，很少失控过，傅程言开始忐忑起来，暗中掐了掐自己迫使身下叫嚣的某处平复下来，又不舍地在少年的唇瓣上安抚性地亲了一下，就打算悄悄地下床，好让身体和脑子都恢复冷静，顺便也反省反省。
双脚落地没多久，刚踏出了第一步，就听到身后传来软绵绵还带着娇气的声音：“……你去哪呀？”
傅程言只觉得**因这软嫩的小声音又扬起来，接着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唐浩初的语气里好像并没有生气和不满。忙回过身，随机应变地找了个借口：“油灯快烧完了，我去拿个新的来，马上就回来。”
其实唐浩初不是没有不满，——亲的正舒服的时候对方突然撤走了，就像好吃的东西刚吃两口就被人端走了一样，任谁都会觉得不满。温柔的亲亲会让人暖，而这种粗暴热烈的深吻十分带感，两种他都非常喜欢。
唐浩初哦了一声，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说：“书房的桌上就有一盏新的油灯。”
所以你快点回来呀。
小大佬甚至有一点儿气，——这个世界的霍彪怎么就那么多事呢，亲个嘴还要灯，前几个世界怎么就一亲起来便没完没了，非亲到他喘不过气才停。要灯来干什么啊，在黑暗的环境下亲亲不是更舒服更自在吗，太亮了反而会让人不好意思亲了，真是笨死了。
想着想着就坐起来，坐姿优雅又慵懒，十分好看，只是垂着小脑袋，似乎有点儿沮丧和小孤单。所幸傅程言的确回来的很快，手上拿着一盏新油灯，亮度比之前的灯强了一倍，随着他的走近，暖黄色的灯光填满了半个内帐，并洒落在床上的少年的身上。
有句话叫灯下看美人，傅程言一时间竟看呆了，觉得点点灯光仿佛都围着眼前的美人轻轻舞动。小美人一张小脸红扑扑的，嘴巴也被亲的红通通的，眸子水汪汪的，衣服在刚才的激吻中被拉开了，露出优美的锁骨和羊脂玉般的肌肤。
唐浩初顺着傅程言呆愣的视线瞧见自己衣襟大敞的模样了，低头看完自己，又抬头看了看傅程言，态度却十分坦然，没有任何害羞或不悦的意思，只催问傅程言道：“你在愣什么，怎么还不过来啊？”
傅程言此刻才彻底意识到少年没有对他之前的孟浪而生气和不满，再也顾不得管什么油灯不油灯的事了，将其随手一放，便扑上床将人再次压在怀里。
借着光细细看着心上人无双的容颜，越瞧心里越觉得幸福和满足，恨不得去外面大喊几声表达此刻的心情。这当然是不行的，于是他把满腔热情灌注在刚才未完的吻上，重新吻住唐浩初的唇，无师自通地把人弄得喘息连连。
一吻结束，小大佬有些难受地靠在傅程言怀里哼哼，傅程言却仍不停手，同时贴着他的耳朵唤他的名字：“浩初，浩浩，我爱你……我想要你，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也想要了，但整个人没有力气，像个闹脾气的猫咪一样软绵绵地趴在对方宽阔的肩头磨蹭。傅程言自然感觉得到他的反应，“浩初乖，我帮你好不好？”
小猫咪抿着唇没有出声，却在对方下巴上咬了一下，奶猫磨牙似的，带着点奖励和讨好的味道。唇瓣继而随着对方的动作抿得更紧，小鼻音却哼哼唧唧的，最后无声地张开了嘴。
也许是太快了，小大佬感觉有些丢脸，莫名就恼起来，仰头又咬了对方一口。这回是凶凶的小脑斧而不是小猫了，傅程言却一脸疼爱地任他咬，然后握住他的手，“乖啊，也帮帮我好不好？”
小大佬不乐意地想把手抽走，却没有成功，到底还是被捉着手帮了忙。这一帮帮了好长时间，长到他都困了，不知不觉就闭上眼进入了梦乡。
傅程言又下床弄了点水简单地把自己擦了一下，把心上人的小手小脸也擦擦干净，才重新回到床上。少年这会子已经睡得很沉了，睡着的样子也异常好看，眉眼如画一般，惹得傅程言搂着他看了许久，然后把人往怀里护了护，在额头上亲了亲，才闭上眼睡觉。
这一觉睡的特别安心，导致次日醒的很早，外面的天只蒙蒙亮，怀里的人也还在睡。
唐浩初以前是很爱睡懒觉的，但在军营的这段时间一次也没睡过，今天有傅程言搂着，不知不觉就睡到很晚，士兵都去练兵场早练了才醒。
醒了也睁不开眼，皱着的小眉头都写满了困意，傅程言见状，拉着他想让他再睡一会儿，不料唐浩初睁不开眼也坚持要起来，一脸严肃地表示要亲自去练兵场监督练兵。
这个统帅当得真是十分负责。
傅程言却只觉得心疼，但还是松了手，并忍不住在他唇上亲了亲。小大佬怕迟到，想把对方推开，却不知怎么又收回了手，乖乖地让对方多亲了好一会儿。
傅程言现在就像得了亲吻癖一样，只要心上人在旁边，时刻都想亲一亲摸一摸，恨不得干脆把人缩小了揣进怀里。都说恋爱让人变蠢，傅程言的智商倒是还在，平日里的冷静自制却连渣都不剩了，还变得十分没出息。
也不能说是没出息，准确地说是担心过度，比如当天傍晚就因唐浩初在练兵场上一不小心把手臂上的伤口重新挣裂的事生起了闷气。
唐浩初对此毫不上心，并且因为要处理军务的缘故不愿意浪费时间上药，——埋在益州的暗探刚刚传来了一个新消息，益州大帅杨禄竟得了马上风，死在了姨太太的床上，如果这消息是真的，绝对是趁势攻打益州主城的好机会。
打算召集亲信商议此事的唐浩初不仅不上药，还嫌傅程言烦，逼得傅程言从‘生闷气’变成了‘明着气’。脸色黑沉沉的，以往在商界震慑各路人马的气场也不自觉地冒出来了，这气场不是盖的，看起来特别吓人。
唐浩初自然不会被吓住，却也忍不住愣了一下，继而不服气地挺着小胸脯，做好了争辩的准备。却不料傅程言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然后沉着脸一个人去外面了。
他就算生气也不舍得说他，所以就只能自己去外面冷静好了再回来。但从唐浩初的角度看来会有点疑惑，——不知道对方到底怎么想的，说生气就生气，明明气得厉害，却连架也吵不起来。
唐浩初忍不住跟出去看了一眼，发现傅程言并没有走远，只去了不远处的树边，绕着树转了一圈，又伸手砸了一下树干。
砸完后就跟没事人一样回来了，唐浩初莫名觉得好笑，主动迎上去，勾起唇角问傅程言：“消气了？”
傅程言掩饰性的咳了一下，不回答这个问题。唐浩初拉起他的手说：“好了，这点伤真的没事，战场上死伤都是常事，何况我……”
话没说完就被傅程言紧紧搂住了。
商界并不比政界干净，傅程言手上沾过的血也一点都不比谁不少，此刻却听不得那个死字，唐浩初甚至能从他的手臂感知到他在微微颤抖。唐浩初也抬起手搂住了傅程言，“你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我还要和你永远在一起……”
后面这句话其实是傅程言昨晚说过的，唐浩初只是借过来重复了一遍，却足够让傅程言满足。可担心和不安丝毫未减，当天夜里抱着心上人不放手，并在后半夜做了好几个梦。
这导致他翻来覆去睡得很不安稳，再睁眼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下意识伸手去摸唐浩初，却摸了个空。
那种熟悉的被丢弃的心慌感再次浮现，傅程言一下子就清醒了。慌忙抬头四顾，看到唐浩初正在穿军装。
小大佬已经系好了腰带，正拿起□□别在腰间。精致的眉眼冷冽极了，一身杀气，仿佛下一秒就要上战场杀敌。
他是要上战场，——杨禄并不是得马上风死的，但他的确死在了姨太太的床上，所以死因已经不重要了。杨禄的大儿子早些年就已经意外身亡，唯一剩下的小儿子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不仅没有抵御的心思，还只想着怎么带剩下的精锐部队弃城逃命，唐浩初当断则断，决定亲自领兵攻城，一举拿下益州。

第129章 合二合一
傅程言已经被唐浩初以不告而别的方式抛弃了两次，都产生心理阴影了，第一个反应就是问他要去哪。唐浩初没有回头，只管把枪别好，然后如实道：“我要领兵攻城。”
也许是逆光的缘故，又或者是因为这身军装，傅程言感觉少年像换了个人似的，气势萧杀又冷漠，和昨天乖乖任由他亲吻的模样截然不同。语气也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我已经安排了人送你离开这里，刘英马上就会带着人过来，你直接跟他走就好。”
别好了枪，唐浩初最后戴上军帽，丢下一句重雷：“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我们分手吧。”
说完这话便转身离开，只留傅程言愣在原地，整个人都懵了两秒。然后连鞋也顾不得穿就奔过来急急拉住唐浩初，“分手？为什么又突然说分手？”
分手的原因自然是出自于系统。
任务二‘人设不崩’所要遵循的纨绔特色是‘花心薄情’，虽然唐浩初这段时间没换对象，但对待傅程言的态度称得上说扔就扔，所以在系统看来薄情这两个字完成的还算到位，但花心两字的人数还不够，起码要交往过不低于六个人才行。傅程言算是唐浩初的第五任交往对象，遇到傅程言之前，唐浩初曾’追求‘过四个人，所以还要再找一人才能凑满六个，系统前段时间就在因这件事催促他了。
唐浩初可以不理会系统的催促，但他的确需要尽早完成系统任务，——越早完成任务就能越早摆脱控制，在剩余的时间里过自己想过的生活，这是他早在上个世界就得到的经验。他可以怪系统苛刻，却不能不做任务，毕竟从穿越之初就说好了，系统给他学习和增长异能的机会，而他完成系统制定的任务，既然做了约定，便不能反悔。
“……没有原因。”唐浩初面无表情的道：“就是厌倦了。”
方才他一只脚已经迈出了帐外，脸因晨光的照耀半明半暗，明明是暖色的光，看起来却没有一丝温度。傅程言紧抓着他的手不肯放，“你转过来，不要回避我的视线，看着我的眼睛说话。”
唐浩初没有转头，却转移了话题，甚至转得有些突兀：“等我攻下了益州，下一步就准备攻打中州。”
傅程言又是一愣，——任何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州人都不可能在听到自己家乡即将被攻打时还无动于衷，而唐浩初就在这时候挣开了傅程言的手，大步迈出了营帐。
这句‘攻打中州’其实也是巨大的信任，因为这属于军事机密，不会告诉外人，只不过傅程言此刻还没意识到这一点。刘英带着人过来的时候，傅程言还保持着跟刚才一样的姿势，光着脚站在那里看着前面，眼神空茫茫的。仿佛好不容易燃起来的火焰被什么东西扑灭了，只剩下一团没有生气的灰。
唐浩初已经领兵出发了。
他昨晚就根据地图研究好了新的战略步骤，先打潍城，再占据泉市，然后攻下宛城和周边小镇，全面包围益州的主城。而益州那边推测唐浩初会先打离安镇最近并且身为交通枢纽的扈城，整个扈城也做好了应战准备，完全没想到北州军改道去了潍城，而且出兵神速，打的潍城措手不及。
当然更厉害的是唐浩初的攻城方法和排兵布阵的手段，除此之外，他还能用异能清楚地探知到城内官兵的人数和方位，所以这一战总体来说十分顺利，厮杀声响了半夜，最后在天亮之前拿下了潍城。
早在首次发动战争的时候，唐浩初就下过明令，除了收编降军和斩杀不降的官兵外，北州军所到之处不动百姓分毫，更不会强行征收或掠夺百姓的粮食和财物，军队短缺的食物会以当前的市价跟百姓购买。这个命令被执行的很好，——在唐浩初的管制下，北州军所有士兵都服服帖帖，严格遵守他制定的政策，不敢有半点违反。
所以攻入潍城后，没有出现百姓惶恐四散的景象，唐浩初甚至在占领潍城的第二天便命人打开城门，任由百姓进出。其结果和之前在边城及安镇时一样，几乎没有多少百姓离开。
原因无他，就是安全。唐浩初接管益州的任何一座城市都会按照北州的行政模式统一管理，废除旧都督，设立新市政，甚至在第一时间重建了警局和学校。
原本官和匪互相勾结，街上总有黑帮地痞抢砸滋事，如今警局招募的巡逻兵遍布了每条街，再也看不见滋事的人。而学校就离市政不远，小孩子符合年龄便可以报名入学，中午午休的时候甚至会免费给学生们发送食物。
这些对北州人民来说并不稀奇，常年处于水深火热的益州人民却觉得不敢置信。安全有了保障，不用交一层又一层的税和保护费，也不用担心被偷被抢，只要努力劳作，得来的每分钱都是自己的。孩子们还可以上学认字，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这一切都为下一步占据泉市和宛城打下了群众基础。民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话也是唐浩初当初要攻打益州并找中州大帅江威联盟的原因。与此同时，江威却后悔和唐浩初联盟了，——他在攻打崇州的时候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处境，不仅久攻不下，还连吃了两场败仗。
原本是趁着崇州内乱发兵的，孔洪的两个儿子的夺位之争也彻底发展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却不料明明水火不容的两个人竟在这时候突然联合起来一致对外了。这样的结果别说江威，连唐立明都没想到。
只有唐浩初提前预见到了这一幕。这倒不是因为他聪明，而是他洞察了人性。人性不管什么时候，都让人觉得新奇着迷和琢磨不透。
但中州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因为他们大帅在前线的挫败而受影响，尤其是顺兴商会总部所在的景市，以及启市这样的繁华都城，依旧车水马龙，歌舞升平。
顺兴商会的周年庆酒宴也照常举行，作为商会掌门人，傅程言自然是全场的中心人物，但他办酒宴的原因并不是为了周年庆，而是为了开交易所。
交易所最近才开始兴起，已经有人起了开交易所捞钱的心思。可他们都是要炒各种物资，缺乏实业支持，很容易崩盘，傅程言却不一样，他不仅有实业支持，而且投资的实业都发展的非常好。
但傅程言还是有点急了，手下的几个得力助手和掌柜都觉得这件事原本可以慢慢来的。——也不是说太急了不好，只是他们老板自从前几日外出回来，明显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性格变得更冷酷和可怕，工作狂的程度也更重，还突然吩咐财务盘点一下他手上能得拿出来的流动资产有多少，就像有什么急事需要很多很多钱一样。
可要论有钱，谁能比他们老板有钱，盘点出来的流动资产非常多，毫不夸张地说买下一座城也绰绰有余。而顺兴商会没有任何债务问题，投资的工厂也都稳赚不赔，傅程言平日亦没有铺张浪费的习惯，所以助理和掌柜们实在想不出来究竟是什么事要用钱。
傅程言自然不缺钱也不需要用钱，但他知道唐浩初需要。士兵的粮食和军需物品，打仗所耗的弹药和武器，攻城后的整顿与重建工作等等，哪一样都要很多很多钱。
唐浩初甚至已经开始缺钱了，而在赚钱的事上，傅程言似乎有与生俱来的天赋。他投资的范围极广，其中有冶炼金属这样的重工业，种植养殖类的农业，还有家具和纺织这样的轻工业。近两年国内的纺织业因外国企业的挤压而不太好做，但生丝棉花等原材料的需求一直很大，傅程言前段时间就看准了时机，让他投资的两家生丝厂高价倒卖了一大批生丝给外国人，赚了很多钱。
其他商人得知这个消息后，见有利可得，也急匆匆地跟着卖丝。但各大洋行的需求量是固定的，看商人们急着出售，就开始低价压购，短短几天便导致生丝价格一路下滑，反而跌到比往年更低。
家有家法行有行规，破坏行规是要被骂的，众人都知道最早是哪家丝厂卖的丝，就一同去找老板算账，然而老板说是投资商让他卖的，把自己摘了个干净。于是众人又找到了投资的顺兴商会，见不到掌权人傅程言的面，只见到了商会秘书长。此人最擅长打太极，说他们只是看丝厂库存太多，唯恐投资赔本，所以单纯出了个建议，何况以前也从来没有人找他们商讨或者规定过统一的卖价啊？
反正是笔糊涂账。
其实就算撸清楚了，众人也奈何不了顺兴商会半毫，还为傅程言如今的这场周年庆酒宴的邀请函争破了头。但傅程言请的大多都是政界人士，财务部的吴部长便是第一个被邀请的。
先由财政部出资购买贷款，再将贷款打包证券化，然后把债券拿到交易所发行，会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本参与。吴部长不在乎债券将来会不会出问题，但对其中能分到的利益很是心动，然后提出了其它一些零碎的小要求，想要分得更多利益。
这些要求其实都在傅程言的接受范围之内，但他对此不置可否，不点头也不摇头。吴部长压低了声音催问：“傅老板，你觉得怎么样？”
明明傅程言是找人办事的一方，此刻的表情却仿佛事不关己一样，依旧没说话。
傅程言不像是那种时刻端得很高的豪门子弟，处处都要压人一头，但他有一种骨子里透出的霸气，会自然而然地震慑他人。吴部长顿了顿，继续道：“我也不瞒你，我的确是对这事很感兴趣，我们各退一步，批文等琐事我也一并解决，不用你来烦心了。”
傅程言正是想让对方解决批文，却还是没点头，只说：“我再考虑一下。”
整场宴会总体来说称得上宾主尽欢，几个政府官员都喝得有点高。吴部长被秘书扶着出来时，送他的车子已经等在外面了，但不是回家的，是去街对面的桑拿室的，里面有专业的按摩师和醒酒的美女等着，十分合他心意。
这自然是傅程言安排的，而吴部长也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只点了点头，自言自语了一句：“还是傅老板会办事儿，办起事来也最靠谱。”
傅程言办事的确靠谱，行动力特别强，那边刚拿到批文，这边就把交易所开起来了。
当日的报纸上报道了两个新闻，一个是北州军占领了泉市，直逼益州主城，另一个就是交易所开张的事。除此之外，傅程言还专门让人买了广告位，在最显着的地方打着大字，位于安福路六号的顺兴物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信交的风潮还没到，物劵股票行业正处刚刚起步的好时候，才短短半个月，市场就吹起了金融热，交易所的形势也一片大好。
这一回，傅程言办的宴会终于是纯粹的庆祝宴了。
包厢里也没有外人，都是忠心又得力的手下，但现场的气氛并不热闹，反而有些沉闷。——原因出在傅程言身上，他今晚喝酒喝得实在有点凶，一杯接着一杯，哪怕铁人也撑不住这样的喝法，可惜现场没有谁敢劝。
傅程言平日里虽然不怎么喝酒，但他的酒量非常好，所以觉得自己很清醒，越喝越清醒。只是耳朵嗡嗡的，听不到周围的声音，双眼也像蒙了一层雾，看不清旁边的人和物。又因为一直喝酒没吃东西的缘故，胃里又空又冷，身体也跟着发冷。
然后在特别特别冷的那一个瞬间，隐隐听见有个声音说：“傅程言，别喝了。”
他当即就一愣。
是唐浩初的声音。
唐浩初这个名字就像扎根在身上的藤蔓一样，日日夜夜在他心头盘旋，包括他的声音他的模样他的动作和表情。傅程言整个人顿在那里，不敢动也不敢说话，生怕少年会突然掉头走掉。
心里却很高兴，唇角都不自觉地扬起来。——他就知道对方不会真的和他分手，他还是回来看他了，只要他回来，他就想方设法地用尽各种手段和他重新在一起，用软的也好硬的也好，用卑微的也好卑鄙的也好。打仗需要财力支撑，而他最近又赚了很多钱，他想和他一直在一起，想把赚的钱都给他，想让他远离征战和厮杀，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和他相守到老。
这样想的时候，傅程言于恍然中看见少年朝他伸出了手。忍不住就反手抓住了那只手，甚至叫出了那个脑中挥散不去的名字：“浩初！”
就在这一刻，周围的景物突然又清晰起来，周围的声音也回来了，傅程言有些茫然地抬头四顾，只看到手下人无措又担忧的眼神和被他打翻的酒杯，而他手里抓着的只有空气，身前空无一人。
觉得胃里的酒似乎变成了刀，从胃一直刺到心脏，将他整颗心刺得千疮百孔。疼痛的感觉随即从心脏传遍了全身，痛到他许久都不能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傅程言才迟缓地站起身，跟手下人解释道：“我只是喝醉了。”
之前勾起的唇角已经收了回去，他想要掩饰性的重新勾起来，却没有成功，连声音都透着酸涩和疲惫，“……我去一下洗手间。”
傅程言在洗手间吐了出来，但他的胃里除了酒也吐不出来别的东西。漱完口擦完嘴，走到了洗手间外面的走廊上，廊外是一轮弯弯的月亮。
这轮弯月就像那夜和唐浩初在星河湾乘船饮酒时的月亮一样。
傅程言突然觉得月光异常刺眼，不由捂住了眼睛。
助理不放心地跟过来，却一直不敢上前，见傅程言抬手捂眼，才担忧地上前问他是不是身体难受。傅程言摇了摇头，然后问了一个有些奇怪的问题：“你知不知道最近的荷塘在哪里？”
助理下意识答：“城郊有个荷花湖，但眼下早已没有荷花了……”
但傅程言还是乘车去了。
如今已是初冬，满湖残荷只会让人心生凄凉，傅程言耳边却响起了唐浩初的声音。水光粼粼，花香浮动，少年湿漉漉地浮在水面上，眨着漂亮的眼睛问：“你看这荷花好不好看？”
他当时手里拿着荷花要送他，说是七夕礼物，月色下他的容颜动人得像能蛊惑人心的水妖。
傅程言在湖边站了许久，久到天都快亮了，酒也全醒了，才转身走回车上。风里似乎又传来软糯好听的声音：“我把我自己当礼物送给你吧，好不好？”
出于种种原因，他当时没有说好。可现在就算他说无数次好，也没有用了。
天渐渐亮了。
透过车窗，傅程言看见太阳一点点升起，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待车开回主城区，街上早点摊已经开始卖早点了，人流最多的街道上还有报童在沿街叫卖报纸。
今日估计是有什么大新闻，报纸出来的时间比平时早一些，但百姓们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动荡的乱世里政治格局每天都在变动，不管出了什么事，日子还是要继续过下去。
车开近了，傅程言才听清报童的喊声：北州军占领了益州主城，益州少帅杨旭弃城而逃。
杨旭便是益州大帅杨禄唯一剩下的儿子，杨禄虽然生前贪图享乐又奢靡纵欲，但年轻时打仗很厉害，在战场上也很骁勇，而杨旭从来没上过战场，头脑倒是不笨，可惜胆小怕死，没有领军之能。
在北州军成功拿下益州的同时，江威放弃了和崇州的胶着，急急带着剩下的兵马连夜撤回了中州主城。
益州就紧挨着中州，谁知道唐浩初会不会乘胜打到中州来。能在那么短的时间拿下益州，可见唐浩初是个军事鬼才，而任何一个天才都十分危险，因为世上最可怕的武器从来不是枪和炮，而是头脑和思想。
江威已经对当时的盟约后悔莫及，不知道自己当初究竟是中了什么邪才同意和唐浩初结盟，可从字面上看，那份盟约没有任何问题，让他有苦也无处说。他只能把怒气转到唐浩初身上，对唐浩初是又恨又畏，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却又不敢轻易动手。
唐浩初倒是没有乘胜打到中州，反而在这时候主动送上门，前往景市参加了江威次女的订婚宴。
江威领兵攻打崇州不成，还灰溜溜地撤回来了，兵力折了不少，财政也严重亏空，急需一件能转移民众注意力又能填补财务的事。他三姨太生下的次女今年正好到了婚嫁年龄，而且相貌特别漂亮，便决定把女儿嫁出去联姻。他看中了青州大帅韦铭，——青州位于崇州南端，且十分富庶，可以协助他夹击崇州，待他拿下崇州，就不再惧怕北州的威胁。
婚事就这样雷厉风行地定下来了，才短短一天的功夫就宣布了举办订婚宴的日期。宴会开始的时间是晚上六点，唐浩初的车队抵达的时候正是整点，天色就像深蓝色的天鹅绒，眼前的酒店金碧辉煌，宾客们也都衣裙华丽，让人眼花缭乱，就像是进入了纸醉金迷的乐土。
但唐浩初的出现依旧让所有人都愣了愣。
他如今在人们眼里已不止是唐立明的接班人那么简单，而是一个能完全代表北州的领导人了，身上穿着特制的军服，身姿修长挺拔，气质斐然如润玉，一身军装却又给他添了冰冷的杀气，一露面就将全场视线都吸引过来。
江威自然也看到唐浩初了，危险地微眯起眼，表情迅速闪过一丝恨意。但唐浩初并没有第一时间朝江威走去，而是自顾自地走到自助餐台前拿了一杯酒。
一道人影在他拿酒的同时走到他面前，唐浩初抬起头，看到了傅程言的脸。
男人沉默地看着他，双眸像含着大片消融的雪水，眼珠则像被雪水洗过的墨玉。
相对沉默许久，还是唐浩初先打的招呼，“傅老板，好久不见。”
片刻后，傅程言才点点头，“好久不见。”
两人从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都彬彬有礼又优雅得体，没有人知道傅程言心里的起伏。原以为自己能保持镇定，然而再见他的时候，所有和他相处过的记忆都浮上脑海，连同情感也一起涌上心头，像煮开了的水般咕嘟咕嘟的沸腾起来。周边的一切都似乎都不重要了，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依然这样喜欢他。
这世上偏就有些人，你明知他冷酷，薄情，花心，却仍无法放弃。

第130章 合二合一
唐浩初扬了扬手上的酒杯指向江威所在的方向，“傅老板，我要先去送贺礼了。”
江威已经朝唐浩初这边走过来了，而唐浩初似乎就是要等江威过来了才动身上前，——贵客本来就该主人亲自来迎的。唐浩初随即抬脚朝江威走去，旁边还跟着贴身保护他的刘英，宴会厅里的灯光异常明亮，他的肤色因此而显得更白，连拿酒杯的手都像发着微光一样。
傅程言站在原地，望着离自己越来越远的唐浩初。少年走路的姿态和他说话时的感觉一样，慢斯条理优雅得体，从来不会有很急切的感觉，却又让人觉得一切都消逝得飞快。似乎只要一会的功夫，他就能离开得很远很远，甚至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般消失不见。
不管唐浩初还是江威，都是令人瞩目的大佬，两人又正好在宴会厅最显眼的地方汇聚到一处，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们身上了。唐浩初送的贺礼是一尊精致的玉佛，懂行的人一看就知道是珍品，但礼物一直是刘英拿着的，也是由刘英交到江威手上的，从头到尾完全没过唐浩初的手。
这个贺礼算很不错了，从各方面看都没什么问题，但唐浩初的态度实在有点随意，起码要亲手送过去才能表示尊重。鲜少有人能在江威面前摆出这样随意的架子，但江威不仅不生气，反而十分热切，甚至让平时见惯了他暴戾无情那一面的手下及亲友感觉惊讶不已。
心里明明恨得咬牙切齿，在人前却还能笑着说蓬荜生辉，这就是政治家的脸皮。唐浩初也勾起唇露出了笑，笑容非常浅淡，水晶吊灯的光洒落在他那双漂亮的眼眸里，宛如荡漾在水中的月辉，只有敢于跳下水的人才能窥见那抹艳色和风华。
在大佬眼中人生恐怕就是一场牌局，甚至是一个简单又明了的游戏，抽牌、落棋、权衡、定局。哪怕有再多暗潮汹涌和腥风血雨，也依旧能胜券在握，不慌不急。
青州大帅韦铭在这时候姗姗来迟。
唐浩初第一次亲眼见到韦铭，所以神色并不热络，只在江威的介绍下和韦铭简单地打了下招呼，何况他只是个宾客，自然不能喧宾夺主，送完了贺礼就该找个机会默默退离中心位置才对。但韦铭对他十分热络，也不在乎他随意的态度，言行举止都透着一副很想和他打交道的样子。
青州居于最南端，又易守难攻，所以这些年没有受到战乱影响，但存在感也比较低，正如韦铭本人。他长相还算可以，看上去也比实际年龄更年轻一点，但气质非常普通，实在不像一个大帅。身为订婚宴的主角，他却到的比宾客还晚，虽然不足以说明他对这场订婚宴不重视，或者是不想和江威联姻，却能从侧面说明江威的急迫。
——所以江威财务亏空的状况可能比唐浩初想象的更严重。
唐浩初刚才拿的酒一口也没喝，却将那杯酒随手丢到侍者的托盘上，又走去自助餐台前拿了一杯新的。骨节分明的手指随意的搭在桌边，修长精致的就像是艺术家精心描画出来的效果。
其实不止是手，在周围人眼里，他全身上下都像精心描绘的画，尤其是那些容易被皮相打动的异性，很难抵抗这样强大的颜值杀器，甚至已经有个别胆大的女孩子忍不住朝他走去。
小大佬似有察觉地偏过头，姿态优雅地端起高脚杯，将他完美的面皮发挥到了极致。他对于这些围过来的女孩子依旧是一副随意的态度，却不会让人觉得不尊重，反而觉得更有魅力。
傅程言仍远远看着唐浩初没有移开视线，可视线已经被围着唐浩初的女孩子挡得差不多了。唐浩初的态度虽然随意，但没有不理人，甚至和每个过来搭讪的人都说了话，却始终不曾回眸看傅程言一眼。
傅程言最终低下了头，——他没法再看唐浩初和那些女孩子在一起的画面，因为怕自己会忍不住冲过去。于是视线落在地面上， 望着自己的脚尖和脚边的那一小块地板。
地板随着来往的脚步微微震动，并在高跟鞋踩过时传出咚咚咚的声音，又因皮鞋而发出哒哒哒的声音。除此之外，周围还有各种人的说话声，乐手演奏的乐曲声，清脆的碰杯声，而在这一片嘈杂里，傅程言发现自己竟然还能捕捉得到唐浩初的浅笑和低语。
明明很轻，却仿佛自有引力一般传入耳中。
傅程言以前最喜欢唐浩初的笑，哪怕只是一点点浅笑，都让他觉得心里发甜。不用抬头看，他也能想象到他浅笑着低语的样子，就像一只聪明漂亮的小狐狸，无意识地散发着魅力，一举一动都优雅夺目，短短几分钟便捕获了好几颗芳心。
傅程言到底还是忍不住抬起头，却正好见到唐浩初正微微倾过身，和一个女孩做贴面礼。也许是因为宴会厅里的温度比较高，或者唐浩初的酒量太差，唐浩初明明只抿了一口酒，脸颊上已浮出淡淡红晕，乌黑的眼眸也潋滟无双，从傅程言的角度看过去，感觉像是他和那个女孩亲上了一般。
明知道那只是个贴面礼，傅程言心里依旧酸到发苦，仿佛有酸水控制不住地从心脏里翻涌出来，再泛进胃里，连口舌都是苦的。
而这也只是个正常的外国贴面礼，唐浩初曾经交往过的那些女友们，比如报纸上报道过的李小姐杨小姐，以及他以后还将交往甚至结婚的其他对象，他和她们一定会做更多亲密的举动。一想到这些可能会出现的亲密场景，傅程言就觉得心里像有火在烧，又或者一脚跌进寒冷刺骨的冰水里。
傅程言无意识地握紧了拳，身体甚至微微有点发颤。——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无形中就能将人置于死地，那刺骨的冰水一点点升高，将傅程言整个人都淹没了，从口鼻到耳朵，连双眼也沉入水底。
世界因此而像隔了一层破碎的冰面或厚厚的毛玻璃，一切都失了真，直到一个声音在这时隐隐传来，“傅老板，傅老板？”
是一个和傅家私交不错的政府官员，见傅程言孤身站在这里，便和他打招呼，“傅老板在想什么？”
傅程言有些迟缓地偏过头看了看跟他打招呼的人，然后又转头看了看大厅周围的其他人。这场宴会布置的十分豪华，能进来的不是达官贵族就是富豪绅商，穿着打扮无一不精致得体，但他们也不过是套了一件光鲜亮丽的外衣，内里都是一样的腐朽和溃烂，就连宴会本身，都是建立在废墟之上纸醉金迷。
傅程言突然感到有些疲倦，突然觉得其实一切都没什么意思。一种茫然和消极的情绪侵占了大脑，他甚至不太明白自己站在这里究竟是为了什么。
“没想什么。”傅程言摇摇头回答道，“我可能是喝多了。”
他手里的确拿着酒杯，但他和唐浩初一样从头到尾只抿了一口酒而已。说完便将杯子放在台面上，抬脚往外走，想去外面透透气，或者干脆离开这里。
舞池边的乐手不知何时奏响了舞曲，众人去舞池里跳起了舞，缤纷的裙摆和灯影在光亮如镜的大理石地面上交错倒映，让人眼花缭乱，但在傅程言眼里，世界仍然像隔了一层破碎的冰面或毛玻璃一样失真。他心无旁骛地绕过舞池，正准备踏出大门，被陪他一同参加宴会的助理喊住，问他要去哪儿。
助理以为傅程言身体不舒服，所以语气带着明显的担心，傅程言后知后觉地停下脚步，转过头准备回答，却在扫过舞池时微微睁大了眼。
唐浩初也在舞池里，——就在舞曲响起的那一刻，他丢下那些围着他的女孩子走向了一个独自坐在角落喝酒的黑裙女子，并开口邀请她跳第一支舞。女子似乎有些醉了，看向唐浩初的眼神甚至带着不愉，却不知为何答应了唐浩初的邀请，和他一起进了舞池。
原本舞池里尽是一对对跳舞的人，可此时此刻，整个舞池都成了他们二人的天地。因为两人实在是太过于光耀夺目，甚至让舞池中的其他人忍不住有点自惭形秽。
只听乐曲时缓时急，修长的军裤追逐着飞舞的裙摆摇曳过几个节奏急促的圈，又随一个抒情的转身旋转出缠绵浪漫的旋律，倾斜和摇摆的动作灵动又飘逸，如一场似幻似真的梦。直到长笛和大提琴一起进入到浮夸宏大又行将就木的抵死狂欢，舞步转而热烈多变，跳跃旋转令人目不暇接，唐浩初最后在落尾处随着曲调抱着舞伴转了半个圈，——女子的乌发和裙摆因此而扬起，如拥有美丽翅膀的蝶，而唐浩初挺拔的身姿和精致的侧脸轮廓在光影里带出一种神秘到令人窒息的性感，连下颌线到脖颈的线条都充满了若隐若现又明目张胆的诱惑。
待脚步最终站定时，青年的衣袂和发稍从飞扬缓缓静止，千涛万浪似乎也都静止于一瞬。这一刻，傅程言觉得全世界都静止了，不知谁撞进了谁热切的眼眸，刹那间如一脚踏碎了星光，繁星碎散漫天。
一切就像是按了暂停键，旁边明明有很多人说话，傅程言却觉得安静到可怕，只剩下他自己的心跳声，聒噪地鼓动着耳膜。
心跳甚至快到让难以呼吸，周身包裹的冰面和毛玻璃哗啦一下坍塌，整个世界从失真的状态重新恢复正常，他也重新看清了周围的一切。
——这一切的确没有什么意思，只有眼前那个少年才有意义。
傅程言抬手将衬衫领口的扣子解开了一粒，深呼吸了一口气。突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唐浩初时的情景，那日天气很好，他坐在咖啡厅里，穿着军装的少年和阳光一起推门而入，一双望着他的眼睛明亮得惊人，让他灰白的人生从此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当晚和少年一起吃完晚餐，他撇下司机独自走回去，风很大，吹得他手脚都冷透了，胸口却莫名发热，心间一片柔软。
一回忆起过去，傅程言的心脏就又痛起来，像被刀一点点划开，看不见血，却疼到难以忍耐。
而这份疼痛也让他的头脑彻底清醒了。
他要重新和他在一起。
傅程言大步走上前，直接攥住了唐浩初的手腕。
唐浩初这边刚刚跳完舞离开舞池，正和黑裙女子说着什么，就被傅程言紧紧攥住，甚至紧到一时挣不开。抬起头撞入男人的眼眸，那双眼不再隐藏情绪，满是深沉的爱和欲。——所幸傅程言说话的表情还是正常的，若不看他的眼神，根本瞧不出异状，用一贯稳重有礼的语气向黑裙女子询问道：“我有点事要和唐少帅谈，要把人借走一会儿，……江小姐不会介意吧？”
刚刚才问出江瑛这个名字的唐浩初对于傅程言和江瑛认识的事有些意外，微微愣了愣，与此同时，大厅中央传来了明显的骚动，——是江威的次女终于身着盛装亮相，本就姣好的相貌在礼裙的衬托下更加美艳。
所有人的视线都转移到了她身上，傅程言却拉着唐浩初离开原地，朝外面走去。
两人就这样一路走到了宴会厅外。
路程很短，傅程言脑中却百转千回地闪过了许多念头，甚至是小时候的事。他虽然是嫡子，但并不受父亲重视，所以从小就被母亲教导要稳重要克制，要喜怒不形于色，要心无旁骛地向着目标前进，除此之外不要耽溺于任何东西。
傅程言一直以来也是这样做的，从留学到经商，从隐忍到夺权，按部就班地走到今天的位置，没出过一丝差错，可与此同时，他特别倾佩那些能把短暂的一生活得灿烂无比且恣意放纵的人。
人生苦短，只有轰轰烈烈过才不算浪费，不像他这样按部就班，死板无趣，而是张扬随性又耀眼夺目，神秘莫测又果断勇敢，想做什么就一定能做成什么，就算坏，也得坏的独一无二。
唐浩初正是这样的人。
可能每个人的命运在刚开始就写好了，无论怎么选都摆脱不了命定的结局，因为人的性格和喜好决定了他的选择，哪怕重来一回，还是会走上同样的路，爱上同样的人。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任谁也挣脱不开。
唐浩初回过神后便挣脱了傅程言的手。
但他没有转身走掉，还默默和傅程言一起走到了隐蔽又雅致的角落，又用异能确定了一下周围并无他人，才道：“傅老板究竟是有什么事？”
傅程言张口就带着醋意，“为什么要和别的女人跳舞？”
唐浩初不回答，只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那是你单方面提出来的，”傅程言重新握住唐浩初的手，“我没有答应，所以不能作数。”
之前只顾着把人带出来，没有空思量别的，如今傅程言才清楚地感觉到唐浩初似乎又瘦了。他的胃口好像一直不好，相对于正常青年，始终是偏瘦的状态，他去军营找他的那几天，每日最重要的事就是看着他吃饭，每顿都想方设法让他多吃一点，却又不敢明着劝。
于是傅程言忍不住就问：“你瘦了，没有好好吃饭吗？身体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唐浩初的脸几乎全隐在阴影里，看不清他的表情，但语气依旧带着疏离和客气，“我没事，谢谢傅老板的关心。”
傅程言讨厌他这种客气的态度，更讨厌他这句傅老板，回想起他曾经叫过的‘程言’，心头又是一疼，全身的肌肉都紧绷起来，手上的力道也加重了，“重新和我在一起，浩初，……你也是喜欢我的，对不对？”
唐浩初低下头不去看傅程言的脸，硬着心肠道：“我的确喜欢你，但我还想试一试其他可能，不想那么早被困住。你也可以再试试别人，——这世上有那么多人，聪明的漂亮的，温柔的可爱的，就像花卉市场里的花，莺莺燕燕，千姿百态……”
“我去花市里看过花，”傅程言打断了唐浩初，“还在谈生意的时候见过服装公司选拔模特，的确莺莺燕燕，千姿百态。”
他顿了几秒才继续说：“但花再美，也只是花而已，人总不能和花恋爱，就算能，无数朵花中，也只有自己倾注过心血和感情的那朵才觉得美丽和珍贵。”
唐浩初记得上个世界的唐锋南也说过类似的话。
人是很奇怪的，对待很多事情都可以得过且过，草草了事，唯独感情不行。比如别人都称赞的风景可以不去看，觉得窝在家里一样开心，别人都说时尚的衣服可以不跟风买，觉得还是平日穿惯了的那件最自在，吃的不是最好的也没关系，家常菜同样可口，然而得不到喜欢的那个人，或者此生不能跟真正爱的人在一起，一想起来就觉得意难平，甚至茶饭不思，坐立不安，午夜梦回，都心痛难耐。
唐浩初一时间找不到话来反驳傅程言，——他突然很想向对方表明真实心意，想将任务的事也一并告知，然而按照系统的规定，他不能吐露有关系统的一个字。沉默中听傅程言问：“浩初，你的梦想是什么？”
话题转的实在突然，唐浩初想了一下才道：“如果梦想是想做的事，我想能统一整个联邦国。”
按当前的局势来看，统一是很难的，但傅程言没露出任何愕然或意外的表情，只继续问：“那你知道我想做的事是什么吗？”
唐浩初下意识摇摇头。
“我想帮你。”傅程言一字一句道：“我能帮你。”
唐浩初有些怔愣地抬眸看向傅程言，然后被轻轻亲了一下额头。傅程言亲完后，便将唇转到唐浩初耳边低低道：“你下一步不是要打中州吗？没有钱是打不起来仗的，江威出兵之前就贷了大量借款，甚至以煤矿和铁路做抵押向外国借了一笔钱。”
唐浩初对于傅程言竟然知道此事感觉有点惊讶，但借贷问题也是中州遗留的老问题了。中州分裂的财力难以支撑庞大的体系，全靠贷款来征战，而高额的利息和愈发冗杂的体系又需要更多的借贷，这简直是一个恶性循环。江威会认洪帮头目高荣升做干儿子并暗地里扶持黑帮势力，就是为了揽钱。
“所以攻打中州最好的武器不是枪炮，是银弹。”
顾名思义，银弹就是钱，傅程言说这话的语气简直像个局外人而不是中州人一样，继续说：“黑帮势力的确可以帮政府揽钱，前提是他们能不为自己谋私利，可惜高荣升比江威更精于算计，势力都快强过政府了。如今他们两人已起了矛盾，江威的另一个亲信也因钱对他十分不满。采用银弹攻势，不怕那些见利忘义的人不反手倒戈，利用好了，甚至有可能不动武就获得胜利。”
唐浩初的确动过这样的念头，没想到傅程言能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他想张嘴说话，但耳朵被傅程言呼出气息弄得又痒又酥，往后躲了两次都没躲开。
所幸傅程言总算直起身，将唇从他敏感的耳廓移走，看着他的眼睛沉声道：“不说顺兴商会，单我手中能急调出来的资产，就有足足一亿银元。若再加上投资，数额还能再乘以三倍。”
傅程言定定地望着唐浩初，眸色深沉得可怕，就像平静无波却暗藏惊涛骇浪的水面。水面上还闪动着明亮的波光，“我会尽全力帮你，只要你肯回到我身边。”
唐浩初微皱起眉，“傅老板这是在利诱？”
傅程言顿了顿，但还是点点头。——他不肯同他讲感情，他便同他讲利益。

第131章 合二合一
“如果我不接受利诱呢？”唐浩初微微挑起眉问：“你打算怎么办？是不是就该威逼或胁迫了？”
傅程言抿着嘴不说话，竟像是默认了。唐浩初勾起唇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我承认这个利诱的确非常吸引人，可惜傅老板找错对象了。从来只有我利诱或者胁迫别人的份儿，还没有谁能胁迫得了我，如果不信的话，傅老板大可以试试。”
说完这话便转身走人，却被傅程言从背后紧紧抱住。
把人抱住的时候，傅程言几乎满足到叹息。这段时间他想他都要想疯了，手忍不住就在纤细的腰身上摸了一下，仿佛占有欲极强的大型猫科动物在巡视自己的地盘一样，被吃豆腐的唐浩初这边还没来得及生气，傅程言那边反倒先气起来：“你明明就是瘦了。”
他对于怀里这具身体的宝贝程度比唐浩初自己还重百倍，少了一点肉或伤了一点皮都心疼不已，用不满的语气继续道：“你手下的人都是怎么照顾你的，怎么那么不尽心，衣服穿的也有点单薄了，而且……”
话说到这里嘎然而止，因为竟被唐浩初扭过身轻轻亲了一下。这一下不仅仅是说不了话，整个人都愣住，脑袋也空白了几秒。
——唐浩初是用异能探知到远处有人走过来才选择这个方法快速有效地打断傅程言的喋喋不休，并趁傅程言发愣的时候挣开了他的手。与此同时，那个走来的人越来越近了，甚至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
正是方才和唐浩初跳舞的江瑛，还唤了一声少帅，显然是来找唐浩初的。唐浩初准备赶在对方找来之前主动露面，然而刚要抬脚迈出去，就被傅程言重新抱住了。
唇也被重新吻住，而且相比于刚才的轻吻，这个吻要深得多，甚至吻出了一股抵死缠绵的架势，眼看江瑛都快要过来了，依旧死死抱着唐浩初不肯放。
所幸江瑛最终停住了脚步，——她还没来及找到要找的人，倒是先一步被其他人找去了，那人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像高荣升。
唐浩初曾在酒店见过高荣升一面，所以记得他的声音，但眼下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唐浩初用力推开傅程言，甚至大力到把自己和对方都推的有点踉跄，“放手，……你是不是疯了？”
傅程言也觉得自己疯了，因为唐浩初而疯了。他望着少年那张生起气来也让他心动不已的脸，眸色深沉又浓烈，“……你是不是看上江瑛了？”
唐浩初的确看上了江瑛，否则也不会专程邀她跳舞。但这个‘看上’单纯是从做任务的角度出发的，——任务二‘花心薄情’还差一个追求对象就能完成，他需要找一个绝对不会喜欢上他的人，整个宴会厅的女孩子里就只有江瑛看他的眼神没有半分情愫和波动。
见唐浩初不说话，傅程言有些急切地低声道：“江瑛是江威的养女，江威本来要把她许给高荣升亲上加亲，但现在江威和高荣升闹掰了，肯定会把她嫁给另一个能帮他巩固权势的人，而且江瑛似乎喜欢高荣升，所以就算你看上她也没有用，还容易被江威抓到把柄或加以利用……”
唐浩初终于说话了：“我不怕被抓把柄，何况有没有用要试过了才知道，说不定就成功了呢？”
傅程言微微垂下眼睫，掩住了眸底的情绪。是了，以少年的魅力，大概没有他试过不成功的，就像当初的自己一样。而他当初对待自己的态度是不是也和现在这般，只是一时兴起的试试而已，甚至连成不成功都不重要。
唐浩初这次抬脚走人的时候没有遭到阻拦，但他在走到宴会厅门口的那一刻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傅程言依然站在原地，静静地望着他，像一座矗立在夜色中的孤绝的山峦，或一尊不会动的雕塑。
直到彻底看不到唐浩初的身影了，傅程言才闭上眼睛，然后缩了缩手脚。
已经是春天，很多花都开了，有暗香浮动，夜色婆娑，然而傅程言只感觉到了吹过来的冷风。
原来春天的夜晚这么冷啊。
夜深了，宴会也结束了，盛大的宴会散场后只剩满厅空虚和沉寂，然而唐浩初就是傅程言生命里一场不会散场的盛宴，神秘绚丽又难以琢磨，让他无法停下追逐的脚步。
傅程言前段时间几乎都直接睡在商会里，这样一来一睁眼就能继续工作，就算睡不着，看着满屋的账册和文件，也不会觉得太空寂，起码能给自己找很多事做，但他今日让司机开回了住所，一个人坐在没开灯的卧室里，觉得四周空得可怕，整个房间安静的只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傅程言一直没睡，直到后半夜听到外面下起了雨，轻轻地敲打着窗户和树叶，像谁在演奏一首哀婉的歌。
中州春季多雨，这场雨下了整整一天才彻底放晴。
都说天气影响人的心情，但唐浩初这边的事没有受到天气影响，反而进展神速，——在傅程言眼里十分值得担心的人在唐浩初眼里却非常好用，心有所属的江瑛不会喜欢上他，又必须在江威的要求下接近他，才短短一天的功夫就将系统制定的追求流程完成了一大半。
比如卡在下午茶的时间点送出了甜品和礼物，又在送礼物的时候顺势向江瑛发出了晚餐邀请，还在吃晚餐时约好了明天一起逛街和看电影。但是吃完晚餐回去的路上，唐浩初就遇刺了。
面上皱起了眉，但他心里一片适然，子弹射出的前一刻已抬眼望向扣动扳机的刺客，在刘英和其他保镖冲过来保护他之前就精准地朝刺客开了枪。连刺客被击中后，其发出的子弹所抵达的方向都算得十分精准，镇定地偏过身，一毫不差地躲开了。
这并不是唐浩初遇到的第一次刺杀，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次日载着江瑛一起去电影院的路上，唐浩初再次遇到了埋伏。
从前面的巷子穿出去再往左拐就能抄近路抵达电影院，车穿过了巷子，正准备左拐，却猛然刹住。因为地上不知被谁放了路障，而且数量不止一个，导致车辆无法通行，司机正准备下车把路障推到一边，却见车外突然出现了几个黑色的身影，二话不说便抬枪对着汽车疯狂射击，行动十分迅速。
一时只听枪声大作，车窗也被击碎了。江瑛捂着嘴惊叫出声，唐浩初也在江瑛面前适当地表现出一点遇刺时该有的惊慌，“怎么会有刺客？”
但事实上他一点也不慌，被风衣立领挡住的唇甚至勾出一丝浅淡的笑，一双漂亮的眼睛像点燃了一样亮着光。他甚至都开始有些兴奋了，当然，思维并不会因头脑发热而短路，反而变得更加清明，如灵敏的猫科动物一般仔细听着外面的枪声，寻隙下了车，矮身躲过一发瞄向他眉心的子弹，同时抬手连发两枪，精准地解决了两个人。
对唐浩初来说遇刺是应该的，不遇刺才不正常。——继续留在中州本来就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他一开始根本就不该前往中州参加江威办的订婚宴，连全心全意听从和信任他的刘英都对这件事十分困惑不解，觉得自家少帅的行为简直就是在故意引人刺杀。
虽然想不通原因，但刘英因此而早早做好了对付刺客的准备，转眼就带着保镖配合唐浩初又解决掉三个人。蜷身躲在座位里的江瑛只听枪声响得似乎更加激烈，中枪的人发出凄厉的惨叫，血腥气和夜晚的冷空气混合在一起，整条巷子都弥散着死亡的阴影。
待枪声渐渐消止，江瑛抬起头，目光落到唐浩初的脸上。感觉少年似乎在笑，但一双深沉的眼眸融合了夜的黑和嗜杀的红，令人隐隐发憷。
出了这种事，江瑛已经没有心情再看电影，便开口说要回去，却被唐浩初拦住了。——唐浩初这边的追求流程就只剩下看电影这一项，自然不会让对方离开，甚至一改之前礼让女性的绅士态度，用略显强硬且不容抗拒的语气道：“电影院就在前面了，现在去时间正好。何况我有些事想和江小姐谈谈，比如高帮主是不是比江大帅更早知道我要和你来这间电影院看电影？”
各大影院一早就推出了专为有钱人提供的贵宾包间，唐浩初订的就是这种。柔软的沙发上最多只能坐四个人，手下人又全都守在外面，所以没人知道唐浩初和江瑛到底谈了什么。
只知道这场电影之后，高荣升主动联系上了唐浩初。
明人不说暗话，两人也都没有废话，比如唐浩初没说高荣升冒充江威来行刺自己的事，高荣升也没说唐浩初要利用自己对付江威的事，而是直奔主题，还约了明日下午面谈。
唐浩初不慌不急地挂了电话，心情似乎很不错。——随着追求流程的全部做完，江瑛被系统成功判定为第六个交往对象，‘花心薄情’的任务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完成了，而‘青出于蓝’的任务条早在他领兵攻占益州时就走到了百分之七十五，等他再吞并中州，必定能达到百分之百。
他不急，有人却开始急了，江威就是最急的那一个。——自从唐浩初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订婚宴的那一刻起，江威便升起了浓浓警戒，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何况如今对他来说，不管唐浩初还是高荣升都是巨大的威胁，若是知道高荣升主动联系唐浩初的事，恐怕一刻也坐不住。
同样着急的还有收到唐浩初遇刺的消息的傅程言。
傅程言一直有自己的消息渠道，甚至和高荣升也有过一些交情以及生意上的来往。虽然高荣升是混黑的，只对打打杀杀在行，对做生意并不精通，但他和傅程言的行事作风在某种程度上几乎一模一样。——高荣升在道上曾被人称之为鬣狗，因为认准了猎物便咬住不放，赶尽杀绝毫不留情，而傅程言也曾被生意场上的对手叫过这个称号，但凡是他看中的生意便不会松口，直至被他吞的渣也不剩。
傅程言就是凭借这股可怕的韧劲才将顺兴商会发展到连各州政府也不敢轻举妄动的地步，当然除此之外，做生意最主要的还是脑子。虽然在刚刚得知遇刺的消息时，傅程言因为担心唐浩初的安危而慌了神，但确认唐浩初并没有受伤之后，很快猜出了主使者，并迅速分析出唐浩初将会面临的各种处境以及解决之策。
——这种小打小敲的刺杀应该不是江威做的，毕竟还有唐立明在，若唐浩初出了什么事，唐立明一定不会罢休。但同样的，一旦江威决定动手，定会倾尽所有以保万无一失，不留半分余地和活口。所以对唐浩初来说，目前最好用的还是傅程言曾和他提过的银弹攻势，其次是利用民愤搞舆论战，最后一个才是与高荣升合作。若非要合作，必须得隐秘行事，绝不能让江威知道。
然而唐浩初就是要让江威知道。
面谈是高荣升提出的，但面谈地点是唐浩初定的，在西郊的隆安马场。红鬃马算是中州的特产之一，当地人也都爱骑马和赌马，隆安马场就是非常有名的一家赛马场，经常有达官贵族出入，所以这个会面地点和当初唐浩初要来中州参加订婚宴一样让刘英困惑不解，因为很容易被有心人查到踪迹。
江威的确已经查到了。
甚至早在唐浩初和高荣升通完电话的当晚就从探子那里获知了他们要见面的事，立刻就焦躁起来。都说乱世出枭雄，无毒不丈夫，江威本就行事狠辣，尤其面对和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事，从来不会心慈手软。他很清楚若高荣升和唐浩初联手对付他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所以绝不能坐以待毙，任由自己沦落到一败涂地的局面，必须先下手为强。
江威最终下定了决心，要在唐浩初和高荣升会面的时候动手，两个人一个也不留。——正好可以将现场伪装成是两人约谈不成闹翻了，将唐浩初的死全部推到高荣升身上，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哪怕唐立明怒而发兵，也师出无名。
唐立明年轻时打仗的确厉害，但他现在已经老了，唐浩初展露出来的军事能力和野心才真正让人畏惧和担忧。有唐浩初在，中州迟早不保，不如快刀斩乱麻，趁这个机会永绝后患。
——所以此次刺杀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为保万无一失，江威几乎将手下能用的人马全部派出去了，连时刻跟着他的那几个身手一流的保镖都没留，又以四姨太生日的由头办了个小型的晚宴，简单地邀请了几个官员和亲友，以便为自己提供不在场证明。
然而他只顾着想唐浩初那边的事，却没留意到自己这边的问题，甚至没发现其中一个受邀过来的官员不知何时换了人，而且跟在此人身后的秘书正是易了容的刘英。
——因为和江威一样，唐浩初也将包括刘英在内的所有手下全派出去了。
相信不止江威，其他人也都想不到唐浩初这是要做什么，就算隐约猜到了，恐怕也不敢确认。——用自己作诱饵引江威把手下精英全都派出去，再命人趁虚而入反杀江威，这种事只有对生死毫不在意的赌命之徒才会做，越是身居高位的，越不敢冒这个险。
唐浩初不是不在乎生死，是对自己的身手有绝对自信，——他的异能已经到五级后期，离六级只有一线之隔。升至六级就算高阶异能者了，在他穿越之前，整个末世只分别有一个金属和雷电系的异能者突破到五级，却已能强大到称王称霸。虽然脑域异能者和其他异能者不同，越到中后期才越能显示出可怕的杀伤力，但对付没有异能的普通人绰绰有余。
中州和益州不同，益州内部早已溃烂腐坏，大战在即，杨禄依然只知道享乐，相比之下，中州的民愤没有益州那么深，江威也算是个敢狠敢拼的枭雄，所以傅程言的那些银弹舆论战等策略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和耐心才能收到成效，而唐浩初不想浪费那么多时间等下去。他想早点结束系统任务，早点享受不受任务控制的生活，所以直接采用了最简单迅速也更血腥粗暴的方法，简单到概括起来只有一个字，——那就是杀。
和高荣升约定的时间是傍晚，而这个傍晚注定是一个血腥的傍晚，天也骤然转阴，遮住了太阳，似乎有一场暴雨将要落下来。唐浩初只身抵达了隆安马场，故意到的比约定的时间早一点，然后在里面逛了一会儿，还选了一匹马骑。
从马场大门进来，往东是用来赌马的赛场，往西是可以跑马的牧场，中间便是唐浩初和高荣升约的贵宾接待室。赛场的比赛早结束了，所以看台上几乎见不到人影，只有西边的牧场上零星有人骑马射箭。牧场很大，——隆安赛马场本就位于城市西郊，便干脆将牧场一直扩建到了与邻城相交的山林，面积十分广阔，相比之下就显得人更少了。
唐浩初却用精神力感知到了很多人。
他的精神力的探测范围能达几千米远，可以将大半个马场都笼罩在内，不仅能探测到具体人数，还能探测到对方的身形体格。与此同时，脑中的时钟告诉他与高荣升约定的见面时间已到了，然而他只管不慌不忙地选马，仿佛眼下除了骑马散心之外并没有其它重要的事做一般。
这里饲养的马匹种类很全，几乎什么马都有，唐浩初最后选了一匹十分健壮的黑马，动作利落地上了马，继而扬鞭策马，在牧场上痛快自在地跑起来。随着马蹄滚滚，天空上竟也猛地滚起一声闷雷，接着有一滴雨水打在唐浩初额间。
下雨了。
这雨简直说下就下，而且从雨滴的大小能判断出雨势很可能越来越大，唐浩初因此而勒住了马，似乎打算掉头回去，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人也跟着动了。草木亦随之而动，连风都卷起波澜，唐浩初却在这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
随声望去，竟看见了傅程言。
对方看起来有些狼狈，衣领都是歪的，身下的马也没有上鞍具，显然是情急之下随便找的一匹，裤腿上还不知从何处溅了泥点，与平常仪表得体的模样截然相反。唐浩初完全没想到傅程言会来，眉头已不自觉地皱紧了:“你怎么到这里来？”
满心都是唐浩初的安危的傅程言根本顾不得回答，只急匆匆地道：“浩初快走，这里有危险，我从……”
话没能说完，因为被枪响打断了，——声音传出的方向正是贵宾接待室所在的位置。这声枪响就像一个发令信号一样，周围的空气也散开一种说不出的异样气息，下一刻，埋伏在暗处的刺客已经举枪瞄准了唐浩初的心脏。
唐浩初也抽出了枪，——他的反应速度快到难以想象，在子弹刚发出的那一刻就计算出位置和速度，轻而易举地将对方射出的那颗子弹打偏，并反过来对着对方的要害扣动了扳机。
茂密的草丛能够掩藏身形，却不能像盾牌一样护住要害，这才是唐浩初将地点选在隆安马场的主要原因。藏得再好的刺客也会被他用精神力探测出来并一一解决，有墙体保护的刺客却难办多了。尤其是位于高楼上和长巷里的狙击手，他们会特别谨慎地躲在墙体沙袋等保护体后面，而且射程范围有可能远于精神力的探测范围。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致胜最重要的秘诀就是快，必须要速战速决，而唐浩初的动作快到简直不像人类，继那名刺客被一枪毙命之后，他又接二连三地对准其他试图动手的人开了好几枪，每一枪都弹无虚发。
血腥味迅速随着风雨蔓延了大半个牧场，转眼的功夫已将埋伏的刺客解决掉大半，身上带的两把枪的子弹也都用完了。所幸春日的傍晚本就黑得早，又因这场狂风骤雨变得更黑，唐浩初正趁机更换弹匣，大脑却探知到有一枚短箭正迅速冲来。
下意识要动身躲开箭头，才发现到这枚箭是射向傅程言的。唐浩初心里顿时一惊，一边加快换弹速度一边驱马朝傅程言赶去，“傅程言小心！”
傅程言并没有发觉这枚短箭，——他毕竟只是一个没有异能也没有夜视能力的普通人，亦没受过专业刺客训练，在风雨交加的情况下根本无法听声辨位，又因一心想要保护唐浩初的缘故把注意力全放在了唐浩初身上，直到听见唐浩初的喊声才发觉逼近的箭头。
再躲已经来不及了，傅程言切实感觉到了死亡的降临，所幸唐浩初在箭头抵达的那一刻对准箭头开了枪，用子弹生生扭转了箭的方向。
子弹和箭头一同转向了右边，驱马而至的唐浩初又抓住傅程言的马绳往左拉，所以傅程言没有伤到分毫，只划破了右肩上的衣服。却有另一支短箭于唐浩初开枪的同时破空而出，在唐浩初抓住缰绳奋力往左拉的这一瞬，‘嗖’的一声直抵唐浩初后背！
傅程言还没来及稳住身形，便从唐浩初的侧后方看到黑暗中窜出一抹浅白色的光，正是箭尾的翎羽。他用尽全力想伸手去拦，然而锋锐尖细的箭头已刺入唐浩初右侧的背部。
——这显然是强弩，一箭下去，整个箭身几乎全部没进骨肉里，力道大到唐浩初要紧紧抓着缰绳才没被这冲劲带得摔下马。血瞬间从伤口里冒出来，将衣服晕染出一大片红，本就受了惊的马因血腥气而更惊，偏偏又在这时，天上响起了一声惊雷。
马立即如惊弓之鸟般撒开四蹄飞快地往前狂奔起来。
刺客本来有足足二十名，个个都是高手，其中还包含了江威身边枪法最好的保镖，如今却仅剩四人，堪称十拿九稳的刺杀演变成这样，四人不由生了退意。但他们已被江威下了死命令，若刺杀失败，回去了也一样是死，只能咬着牙追上去。
——他们并不知道这命令已经失效了，因为就在刚刚，刘英顺利得手，取了江威的性命。
前面就是蔓草丛生的山林，内里原有一条开辟好的小路，唐浩初身下的黑马却在受惊的情况下奔向了一处陡坡。然而唐浩初没功夫管脚下的路，——他努力用异能聚起一股强大的精神力，直接击向身后刺客的大脑。
追上来的四名刺客登时觉得大脑剧痛，甚至有人吐血倒地，但唐浩初这边的情况也并不算好，——黑马奔至陡坡的最高处后因惧高而骤然停下，唐浩初的伤口又恰好传来一阵剧痛，让他无力握紧缰绳，到底还是从马上摔下来。
大雨让山林变得十分湿滑，少年的身体随即顺着陡坡急速滚落，傅程言见状大骇，情急之中想也不想便跟着唐浩初一同跳了下去。
这片林子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出奇之处，却不料里面有如此险峻的山坡，傅程言只能在滚落的过程中死死地抱着唐浩初，用尽全力护着他，直至一同跌至坡底。好在底下有一条溪涧，因下暴雨的缘故上涨了不少，水流多多少少缓解了坠落的冲击力，避免了头破血流的结局。
傅程言顾不得管自己摔伤的地方，只管抱着唐浩初从溪涧匆匆上岸，然后将人小心翼翼地放在淋不到雨的岩洞边，焦急地唤他的名字。
许久都得不到回应，傅程言心里慌得不行，急急解掉唐浩初的上衣，去看他身上的箭伤。不看还好，一看大骇，只见伤处的血透着紫黑，并非纯正的鲜红。

第132章 二合一
箭头上显然淬了毒。
傅程言紧紧咬着牙，把口腔咬出了血才勉强镇定下来，努力调动自己学过的急救知识进行急救。首先要把箭拔|出来并吸净毒血，再用冷水充分而彻底地冲洗创面及皮肤粘膜，但第一步‘拔箭’就让傅程言难以下手。
雨似乎已经开始转小了，也许就因为这个原因，此刻虽是深夜，天色反而比之前更亮一些，加上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已能完整视物，傅程言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唐浩初的伤情。——箭不长，但扎得很深，几乎从肩胛骨的里侧斜刺到前胸，白玉般的皮肤将隐隐发黑的鲜血衬得更加显眼。傅程言将唐浩初抱在怀里，让他的额头抵着自己的肩窝，然后一手按着他的脊柱，一手贴着突出的肩胛骨握住箭尾做出拔箭的姿势，指尖却无法控制地在微微发抖。
他的手一向是很稳的，曾签过上亿的合同，曾与各色大人物交握，并掌管着成千上万工人的身家性命，也曾用它紧搂住少年的腰肢，轻拍过他的后背，甚至在那次去军营找他的时候，细细抚摸和亲吻过后背的这对肩胛骨。那微微凸出的轮廓优美骨感却不孱弱，像从欲望的洪水中惊飞的蝴蝶，让他想俯身顶礼膜拜，又想将其永远困于掌中。
然而此刻的傅程言什么都没办法想，因为巨大的心慌和心疼占满了他整颗心脏。他又在唐浩初耳边唤了几声浩初，可少年只是面色苍白地闭着眼睛，没有丝毫回应，连身体摸起来都像冰一样冷。
傅程言咬紧牙关捏紧了箭头，将箭用力拔了出去。
纵然当时只顾着救傅程言而没顾上自己，唐浩初还是在关键时刻偏了一下身，所以这一箭刺得虽深，却没刺中要害，也没造成大出血，最棘手的问题还是中毒。傅程言先俯身把唇贴在唐浩初的伤处，帮他将伤口上的毒血吸出来，直到渗出来的血不再发黑才停下，又谨慎地用冷水将伤口冲洗干净，并不放心地反复摸他颈侧和手腕上的脉动，同时在他耳边继续唤他的名字。
傅程言不清楚箭头上究竟淬了什么毒，也不清楚这毒会给唐浩初带来什么危害，但他知道最好要让他保持清醒。
唐浩初最终在傅程言坚持不懈的呼唤中睁开了眼，湿润的双眸迷迷糊糊地望着傅程言，像无辜的幼崽。
不止眼眸，他的头脑显然也是迷糊的，似乎过了许久才认出傅程言的脸，然后小声道：“疼……”
傅程言强忍着心疼，轻轻哄：“乖啊，医生来了就不疼了，等天亮了我们就去找医生……”
他不确定上面还有没有刺客，也辨不清他们滚落的方位究竟是哪，很难在这样的天气找到走出山林的路，所以最好先在这块能遮雨的岩洞下躲一会，等天亮了再找路。唐浩初长长的眼睫轻轻颤了颤，也不知道是听懂了还是没听懂，皱着眉又说了一声疼，有几缕发丝贴在他的额头和脸侧，额头上都是冷汗，苍白的脸上渐渐浮起一抹不正常的嫣红。
虽然出身于富豪之家，但傅程言并非娇生惯养长大的，而是吃过很多苦，身体素质也足够强壮，在野外待好几晚都没问题，唐浩初却不一样，他的身体底子本来就不好，身份又摆在这里，自然打小就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如今还受伤中毒，加上岩洞里过于阴冷潮湿，迅速起了烧。傅程言只见少年脸上不正常的嫣红转眼的功夫就变得更深了，额头摸起来是烫的，整个人却蜷缩着往他怀里贴，像因为怕冷而本能地寻求温暖的小动物。身体甚至一阵一阵地发抖，一双漂亮的眼眸也黯淡无光，似乎又要闭上眼睡去。
“是不是觉得冷？”傅程言忙道：“浩初不要睡，跟我说说话好不好？”
唐浩初没有回答，只再度呢喃了一声疼，仿佛一个刚学说话的小娃娃或者受了委屈的小少年一样，只会孩子气地重复同一个字。
傅程言把自己湿透了的上衣脱掉，将唐浩初紧搂在胸口，试图用自己的体温去暖他，并坚持不懈地继续同他讲话，然而这次连疼字都听不到了。唐浩初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慢慢合上了眼睛。
“浩浩别睡，醒一醒，”傅程言竭力不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太过惶急和担忧，但嗓音里的轻颤和沙哑怎么也压不住，“求你别睡，看看我好不好？等天色稍微亮一点，我们就离开这里，去找医生给你诊治。浩浩乖，再坚持一会……”
也许听出了傅程言语气里的惶急，唐浩初努力将眼重新睁开，看向傅程言的方向，目光却没有投在傅程言身上。
傅程言怀疑他已经看不见东西了，立即心慌到极点，就像跌入深渊的受伤的野兽，惶恐不安却无计可施。他甚至祈祷能有神明存在，让他拿任何东西包括他的命来换怀中人的健康平安，他都愿意换。
可惜没有神明。
少年完全是因为救他才受伤的，若不是要救他，以他的身手一定能躲开那支箭。——是他害了他，这个认知让傅程言觉得更加痛苦。他知道自己不能再想下去，必须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可思想完全不受控，强烈的愧疚和心疼在全身疯狂窜动，包括五脏六腑和每寸脉络，就像汹涌的洪水，疯狂地冲击他的大脑。
一滴水珠随即滴下来，落在唐浩初的额间，傅程言轻轻伸手将其抚去，并下意识抬头查看岩壁是不是漏雨，却看到外面的雨渐渐停了。
同时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是自己落了泪。
傅程言深吸一口气，竭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如今他已经想到了唐浩初来隆安马场的真实意图和身边没有保镖跟着的原因，——他的头脑和智商绝对不弱，只是遇到唐浩初的事容易关心则乱。而江威若死了，就无需再担心刺客，加上他在赶往隆兴马场之前给秘书留了信，不出意外的话对方一定会带着人找过来。
所以傅程言决定现在就带着唐浩初找医生，他再也无法这样煎熬地等下去。
傅程言小心翼翼地将唐浩初背起来，并谨慎地用衣服上的布料把两人绑在一起。唐浩初闭着眼半昏半睡，脑袋无力地靠在他的肩上，紧贴着他脖颈的脸颊因为起烧而热得发烫。相对于身高来说，唐浩初的体重可以说是相当轻了，甚至轻到让傅程言好不容易才略微镇定下来的心又升起浓浓的惶急和不安。
雨虽然停了，但天色依旧是黑的，傅程言身上没有能照明的东西，脚下的路又湿滑崎岖，也不能借助无星无月的天空指引方向，只能凭感觉摸索着走，绕了一大圈才找到一条上坡的路。傅程言的腿和手肘都在抱着唐浩初滚下来的时候摔伤了，划破的地方在迈步时火辣辣的痛，却让他庆幸可以用身体上的痛来转移强烈的心疼。
黑暗的山林里一片安静，甚至没有鸟鸣，只能听见不知名的小虫的叫声，和背上少年灼热又异常微弱的呼吸。隐隐看见树丛中闪着微弱的蓝绿色的点点磷火，像遥不可及的幻梦，又像是谁藏在阴暗处的充满恶意的目光。
傅程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只管奋力往上爬，感觉马上就要爬回之前滚落的坡上了，可路太陡，他双脚又满是泥水，在踏上一块石头时差点滑倒。
所幸及时稳住了身形，也没摔着背上的少年，但还是狠狠踉跄了一下。也许是动作太大，感觉少年因这一下的颠簸而动了动，忙唤他的名字，意外地得到一声小小的嗯。
傅程言不由生出一丝惊喜，一边把步子放得更稳一边安慰道：“浩浩，再坚持一会儿，我们很快就从林子里走出去了。”
唐浩初又嗯了一声，但呼吸依旧微弱，听着他微不可闻的呼吸，感觉像一根风中摇曳的蜡烛，轻轻一吹就熄灭了。傅程言完全不敢想如果失去他自己会怎么样，只继续说：“浩初乖，别怕，我就算拼了命也会找来医生，不会让你有事的。不管走到哪，我都陪着你，不让你一个人……”
怕的其实不是唐浩初，而是傅程言自己，但说完这句话，傅程言突然又不那么怕了。——反正不管到哪他都会陪着他，哪怕死，他也陪他一起，到了黄泉的路上，他也要紧紧抓着他的手。
人往往在危急时刻才能逼出心底最深的东西，就像唐浩初之前不顾自己的安危救傅程言，以及傅程言此刻轻而易举便下定决心陪着唐浩初一起死。傅程言这次没有等到唐浩初再说‘嗯’，而是听他开口唤：“傅程言。”
“在，我在，”傅程言忙回应道：“怎么了？是不是伤口又疼得厉害了？”
“……我之前讲过的、要找别人试试的话，其实不是真心的，”唐浩初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但他有努力把话讲清楚，“……还有之前、一次又一次不告而别，也都是有原因的。……你是不是、怪我了？”
他一口气讲了那么多话，竟像是回光返照似的，傅程言心里虽然不那么慌了，却剧烈地疼起来，还夹杂着浓浓的酸涩，语气认真的答：“不怪，我怎么舍怪你？”
唐浩初似乎想要勾起唇笑一下，可惜没有笑的力气，强撑着继续道：“我也从来都没把你当作、可以随时抛弃的对象，我当初说喜欢你的话、并不是在骗你……”
“我知道，我都知道，”傅程言只觉得心口的酸涩迅速蔓延到了口鼻，不仅鼻头发酸，连声音都哑得不像话，“其实就算你骗我，也没关系，因为不管怎样我都会爱你，哪怕你和别人生了孩子，我也愿意给你养。”
这种爱到近乎卑微的话傅程言以为会在心里深藏一辈子，但说出来并没有想象中难堪和难以启齿，傅程言顿了顿，“……等事情结束了，你再跟我回老宅看奶奶好不好？然后去参加赶秋节，逛庙会和看花海……”
唐浩初似乎点点头答了一声好，但傅程言没有听清，于是忍不住又喊了他几声，却一直没等到回应，像是再度睡了过去。
他一旦睡过去，便有可能再也醒不过来，一想到这个，傅程言全身都在无法抑制地颤抖。——不详的感觉几乎要把傅程言逼疯，就在这时，突然看到远处的树林间遥遥透出了亮光。
树枝也被推动了，发出簌簌声响，甚至隐约传来脚步声和呼喊声，傅程言凝神静听，很快听出其中两道声音正来自于他的秘书和一个身手了得的手下，忙一边朝声音的方向走一边急急做出回应：“在这里！”
找来的不止是傅程言这边的人，还有刘英及其手下的保镖。且不说别的，刘英这边的保镖无一不经过专业训练，行动十分快速，一行人很快出了弯弯绕绕的山林，来到牧场边的草地。已经有车在那里等着了，车上还有医生和医疗用品，医生迅速开始为唐浩初做检查和基本救治，而傅程言在听到刘英说手术室已经安排妥当后，便再没有心情管别的，只管一边握着唐浩初的手，一边惶然又不安地看着医生给他检查伤口。
那伤口光看着就觉得疼，但唐浩初此刻并没有感觉到任何疼痛。他只觉得身体麻木又沉重，整个人就像漂浮在云雾里，意识也像消散在雾中一样时有时无。迷迷糊糊中觉得自己似乎换了两次地方，但不管到哪，都有一双手稳稳地握着他的手。
箭上的毒对唐浩初来说其实并不可怕，大脑在受伤的第一时间就向身体下达了排毒指令，将毒素通过汗腺挥发出来，然而他的哮喘发作了，——呼吸突然变得极不顺畅，甚至因为气管不传送空气而开始窒息，心跳也越来越闷，越来越慢，隐约听到有人在他耳边拼命呼喊，但眼前一片漆黑，看不到任何东西。
直到感觉冷冰冰的金属碰上了皮肤，臆想中的疼痛让唐浩初下意识挣扎起来，却被那双紧握着他的手牢牢圈住，扩张气管的药液得以通过针管注射到体内。
感觉血液都被冰冷的药水冻僵了，唐浩初无法抑制地开始发抖，听手臂的主人语无伦次地哄：“乖啊，不怕，没事了，乖，马上就好……”
简直像哄小孩一样，翻来覆去就这几个词，唐浩初对这人拙劣的哄人技巧表示很不屑一顾，但不知道为什么，冰冷和麻木的感觉竟在这样的低哄中慢慢退散，呼吸也渐渐变得流畅平稳，最终安稳地睡着了。
这难熬的一夜终于过去，天已经亮了。
天才刚亮，各大报社就忙成一片，电话也响个不停，尤其是规模最大的时政日报，天不亮便接到了电话。报社的主编还没赶到报社，就匆匆打给值班的编辑：“留版面，有消息，有大消息！”
江威遇刺身亡，而高荣升受了重伤还在医院抢救，这消息何止大，简直是震天动地。江威的两个儿子都尚未成年，倒是有不少能力和心机皆不弱的女婿，下面的几个将军也各有各的打算，中州的局势转眼乱成一团。
为了稳定局面，江威手下的亲信急急向记者发表声明，义正严辞地道：“感谢社会各界对大帅的关心，大帅昨晚的确遇刺，万幸只是肩膀和腿部受了些伤，已经抢救过来了，不日就可以重新主持大局。”
信誓旦旦的官样文章，但有人早就买通了帅府的下人，得知江威哪里是抢救过来了，而是一枪致命。
开枪的正是刘英，他的枪法十分厉害，但并没有人怀疑到他以及唐浩初身上。毕竟这里是中州，是江威的地盘，都说强龙难压地头蛇，何况江威身边有那么多高手，而唐浩初只带了寥寥几个保镖，怎么看都应该是唐浩初的处境更危险。
连时政日报的主编也觉得是江威和高荣升这对养父子终于闹崩了，痛斥高荣升心狠手辣，唐浩初又早早做过准备，事先卖通了几家小报和几个知名人士进行舆论引导，所以只有包括江威的亲信在内的极少数人怀疑是唐浩初下的手，而这些亲信很快随着舆论的发展和局势的变化陷入焦头烂额之中，就算知道是唐浩初做的也无暇管了。除此之外，还有一家专做八卦绯闻的报社报道了唐浩初已因求爱不成而乘飞机离开中州这个伤心地的新闻，说的有模有样，并大幅渲染了他追求江瑛的过程。
唐浩初的确乘专机离开了中州，——唐立明专程安排人调用了一架小型直升机，所以待他醒过来，已经身处于被他吞并的益州的中心城市禹城，时间也走到了第二天晚上。睁开眼，便看到一个满脸胡渣满眼血丝的男人守在他床前，见他醒了，立即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对方正是傅程言，唐浩初还从没见过傅程言这么邋遢的样子，握着他的手带着明显的颤抖，并且小心翼翼的仿佛稍微重一点就会把他再度弄伤一样，不确定的道：“浩初，你醒了？”
“嗯。”唐浩初微微勾起唇朝傅程言笑了笑，笑他：“胡子好丑。”
“我待会儿就去刮，”傅程言也努力勾起唇角笑了笑，“我本来就没有你好看，再丑一点也无所谓了。”
其实傅程言的相貌很英俊，哪怕现在胡子拉碴的样子也差不到哪去，反而多了几分落拓不羁，但在傅程言眼里，谁都比不过唐浩初。医生已经闻讯赶来，为唐浩初做基本检查，唐浩初老老实实地任由医生检查完，就看傅程言依旧定定望着他，眼神里尽是深深的情愫和满满的担心。
待医生走了，唐浩初主动把手伸向傅程言，“扶我去卫生间洗漱。”
傅程言握住唐浩初的手，同时揽住他的腰，直接将他抱了起来，惹得唐浩初抗议出声：“我自己可以走。”
傅程言嘴上嗯了一声，动作却不停，只管继续往卫生间走。唐浩初正想再度出声抗议，被傅程言亲了一下额角，“乖啊，就让我抱一会儿。”
于是唐浩初没话说了，只得任傅程言将他抱进卫生间里头。把人放下来之后，傅程言又开始忙前忙后地准备洗漱用具，水给倒好，牙膏给挤好，甚至把牙刷送到嘴里直接帮他刷了，唐浩初只要把嘴张开就行。又拧好毛巾帮忙擦脸，擦得认真又仔细，唐浩初从头到尾连脑袋都不用抬一下。
这些伺候人的事情和傅程言的气质实在很不搭，那双动辄就签上亿合同的手也实在不像能伺候人的手，唐浩初忍不住调侃他道：“堂堂顺兴商会的老板要转行做保姆了吗？”
傅程言将擦完脸的毛巾收起来，轻轻揉了揉唐浩初的头发，柔声说：“我只给你一个人做保姆。”
“我才不要，”唐浩初立即拒绝了，“你的薪酬肯定很高，我现在可穷了，雇不起你。”
“我不要薪酬，只想要这个伺候你的机会。我想出钱买下一辈子都伺候你的机会，可不可以？”
唐浩初没有答，只说：“你就不怕我漫天要价吗？”
傅程言摇摇头，“我的钱都是你的，你想要都可以，不够我再去赚。”
他说着又揉了一下唐浩初的头发，揉的动作依旧像一不小心就会把人碰碎了一样小心翼翼，而这种小心让唐浩初产生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抬手拉住傅程言的手，“我已经没事了，你不用那么担忧，也不用那么小心。”
然而想到之前的情形，傅程言的眸色又暗下来，声音也有点暗哑，“可你那晚差点就睡过去了，还差点呼吸不上来……”
说到后面已不止是暗哑，还有明显的颤抖和后怕。人常说最可贵的莫过于怯懦之人的英勇，冷血之人的温柔，像傅程言这样刚硬内敛的人偶尔露出的脆弱也是一样，让唐浩初不由安慰性地抱住他的肩膀。
傅程言也以避开唐浩初伤口的姿势抱住了唐浩初。
虽然经历过很多曲折，但此刻两人什么都不用说，想说的话似乎都在这个拥抱里。经历的那些曲折似乎也可以不用再提，让它们通通过去。
唐浩初到底还是有点虚弱，很快又回到床上睡了。傅程言默默地在床头守了一会，决定出去刮胡子换衣服。刚走出门，便顿住脚步，因为走廊外不知何时站了个人，背对着他站在台阶上，逆着光的背影显得很高大，但因为背对的姿势看不到脸。
看不到脸，却能认出气质，——外貌可以伪装，一个人身上的气质很难模仿和取代，尤其是手握重权的上位者，傅程言一下就认出这是唐立明。
从刘英那里得知唐浩初出事之后，唐立明立即就调动了小型直升机去接人，但还是不放心，乘车连夜赶了过来。赶到之后却又站在门外，没有第一时间进去，就像很多很多年以前第一次见儿子时一样，也是在门外站了好久才敲门，还淋着雪来来回回走了几趟。
唐立明自然能听到背后的开门声，转过身看着傅程言，皱起了眉。这大概就是父子，——唐立明和唐浩初的神态和气势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十分相像，他今日穿着便装，没有穿军服，上位者时的威严稍稍减弱了一点，但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还是异常强烈。

第133章 二合一
唐立明显然认出了傅程言的脸，“是你？”
“唐先生您好，”傅程言主动自我介绍道：“我是傅程言。”
唐立明当年曾在去餐厅找儿子的时候见过傅程言一面，对儿子谈过的第一位男朋友印象深刻，尽管当时还不知道傅程言就是大名鼎鼎的顺兴商会的掌权者。而傅程言面对唐浩初的家人，自是十分尊敬，但也没有过分讨好，只语气认真地继续道：“浩初之前醒了一会，可刚刚又睡了，医生已经做过检查，说伤口正开始愈合，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先去隔壁换一下衣服，您可以进去看看他。”
大概也觉得傅程言这副明显在病床边守了好几日的邋遢样子不能看，唐立明没说什么难听的话，表情也看不出什么喜怒，只稍稍点了下头，并准备抬脚进屋。于是傅程言也转身走向旁边的房间，却在错肩而过时突然被叫住：“傅老板。”
傅程言立即随声而停下步子并朝唐立明望去，听唐立明继续说：“要是不介意，待会换洗完过来陪我吃个晚饭吧。”
长辈既然开了口，就算是鸿门宴也得去，傅程言点头道：“好，您稍等，我很快就来。”
夜越来越深了，但月色不错，星星也很多，唐立明和傅程言相对着坐在一起吃饭，明明餐桌上的灯光明亮又温暖，食物也丰盛又诱人，房间里却有种说不出的压抑感。
傅程言周身的气质还是很温和的，是富豪家族经过几代积淀下来的从容大气，不管内里怎样，只要放下姿态，会显得很有亲切感。唐立明就不一样了，他完全是靠武力白手起家，就算努力掩饰，那种强横的匪气还是会从骨子里透出来。偏偏唐立明突然和蔼地朝傅程言笑了笑，——换了任何人来看，都不会觉得这笑是发自真心的和蔼。甚至觉得他笑完的下一秒会不会就掏出枪将人一击毙命，全身的寒毛都不自觉地竖直了。
傅程言也忍不住绷住了神经。——他见识过唐浩初的喜怒不定反覆无常，不知道唐家这种百转千回的脾气是不是祖传下来的，但对于危险一向有极其敏锐的直觉。
仿佛看不出傅程言的紧绷，唐立明自顾自地打开了话题，缓缓道：“浩浩虽然是我唯一的嫡子，但他还有两个弟弟，最小的那个，是我当年新纳的九姨太生的。”
这个话题其实有点突兀，——不提唐浩初反倒提起了他弟弟，怎么听都会觉得几分奇怪。而傅程言只知道唐浩初有两个庶出的弟弟，却不知道他们分别是哪个姨太太生的，也不知道该回应什么，只沉默着听对方继续道：“算起来，姨太太的数量的确不少，但我真正喜欢的还是浩浩的生母。”
唐立明放下筷子，轻叹了一声，“可惜她去世的太早，而九姨太长得和她像极了，总会让我忍不住多偏心他们母子一点。我甚至答应了九姨太，如果浩浩出了什么意外，就由她的儿子继承北州。”
傅程言登时皱起了眉。——说真正喜欢的是浩浩的生母，可这叫什么真正喜欢？谁的喜欢是在对方死后娶一个又一个姨太太，还弄了个让人膈应的赝品？而且不对喜欢的人的孩子加倍疼爱和补偿，反倒偏心那个赝品以及赝品的孩子，这是什么逻辑？
在商场淫浸那么多年，傅程言早把养气功夫练到极致，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能保持沉稳如山，此刻却莫名有股火直冲上来，偏偏这时候又听唐立明道：“所以这次浩浩受伤，我就想着让浩浩放下手中的事务，把兵权也都交出来，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他弟弟今年……”
“唐先生！”
只听傅程言突然开口打断了唐立明的话。
傅程言素来讲究教养和礼仪，不会轻易打断别人说话，可身体已经先于大脑做出了反应，自己都没料到自己会如此冲动和愤怒。大概因为他也有类似的经历，也有偏心的父亲和庶出的弟弟，知道哪怕只被亲人轻轻推一下，都比被敌人狠狠捅几刀更疼，所以他绝不想让唐浩初体会到这种滋味。他还清楚地记得自己曾经问过唐浩初他的梦想是什么，少年回答说想要统一整个联邦国的时候，一双眼睛都亮着光，也清楚地记得少年有一次提起他的父亲，神色和语气均含着深深的孺慕之情。
——而眼前的人有什么资格用一副对孩子好的样子轻轻巧巧地夺走少年用命拼下来的一切？有什么资格做让少年孺慕的父亲？
傅程言直接问：“请问您要浩初放下事务交出兵权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是真的想让他好好养伤，还是另有私心？”
不止语气，傅程言的眼神也带着明显的愤慨：“恕我直言，若不是浩初，北州军不可能顺利拿下益州，中州如今的局势也全是他的功劳，若浩初自愿放下军务就罢，但若不是，您没理由让他这样做。据我所知，益州百姓都愿意服从他的领导，中州民间对他的评价也很高，除此之外，我可以代表顺兴商会拿出所有资金无条件支持他的所有决定。任何行业都要赏罚分明、按章办事，尤其军队这样讲究资历和军功的地方，您无由更换主帅，就不怕寒了所有将士的心？不怕有朝一日落得杨禄一样的地步？”
明明经商者说话最讲究分寸，尤其面对唐立明这样位高权重的人，就算心有不满也会装出恭敬和气的样子，傅程言却直言不讳到不留情面的地步。他知道眼前的人是堂堂大帅，知道对方有一百个弄死他的法子，但他并不怕他。人在保护想保护的人时会变得格外果敢，而唐浩初正是傅程言想保护的人，是他放在心尖子上的宝贝，之前在病床前抱着他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发誓要用尽全力护他平安健康，要付出一切让他快乐如意，不允许谁再伤他一分一毫。会提到杨禄，显然就是故意把话往重了说，冒着将人惹恼的危险也要警醒唐立明掂量大局，正如他父亲傅卓一样，哪怕再偏心傅安星，也会因家族利益而不敢轻举妄动。
意外的是，唐立明没被惹恼，也没有翻脸杀人。短暂的惊讶之后，唐立明甚至再次笑了起来，这一回的笑明显比之前装出来的和蔼要自然的多，看着傅程言道：“你还算配得上浩浩。”
傅程言没有因这句突如其来的夸奖而放松，神经反而绷得更紧了。——谁知道对方是真心称赞还是假意反讽，只感觉唐家人这千转百回的性子大概真的是祖传下来的，唐浩初的情绪就经常转得让他猝不及防，琢磨不透。
而唐立明的话题再次转折：“你说益州百姓都愿意服从浩浩领导，中州民间对他的评价也很高，——都是怎么评价的？”
傅程言被转的微微愣了愣。他的神经依然紧绷着，甚至在脑子里迅速想了好几个对付唐立明的法子，但对方既然退了一步，他也不能不给面子，尽力用平和的语气答：“评价他年少有为，英俊聪慧，智勇双全……”
这些当真是民间的评价，而非爱人滤镜，只不过傅程言自动隐掉了‘风流无情’这个词。而唐立明听着别人夸儿子，看上去似乎比夸自己还愉悦和得意，微眯起眼并扬起下巴的动作和唐浩初如出一辙，让傅程言隐隐有种说不出的奇怪。
忍着奇怪继续把话讲完，待讲到最后一句‘是百年难遇的军事天才’时，只见唐立明似乎得意的都快要飞起来了。
傅程言这才意识到究竟是哪里奇怪，——唐立明如果真的偏心，怎么会把北州军的精锐部队全拨给唐浩初统领？怎么会在唐浩初出事后第一时间调动直升机和医生？又怎么会在他一个外人面前坦诚自己更偏心九姨太母子以及想让唐浩初交出兵权这样的大事？
其实傅程言想的没错，唐立明的确偏心，——把心全偏到唐浩初身上了。若傅程言能去帅府，看一眼所有姨太太对唐浩初小心到堪称卑微讨好的态度，就能知道所有姨太太加起来的话语权也比不如唐浩初轻轻点一下头。唐立明绝不可能把继承权给除了唐浩初以外的任何人，为了能让唐浩初顺利接下他的位子，他明里暗里花的功夫甚至比看上去的更多。
毕竟是他第一个孩子，也是从四岁半那年接到身边后就由他一手带大的孩子，他几乎把所有父爱和抚养孩子的耐心都倾注到了长子身上，再也分不出多余的给别人。既然儿子已经答应过会给他生个孙子，所以他不会干涉他的私生活，也不在乎儿媳妇的性别，他在乎的是傅程言的身份，——若对方是个好拿捏的普通人就罢了，偏偏是顺兴商会的掌权者。
商人重利，傅程言能领导顺兴商会发展到如此庞大的地步，绝非简单货色，谁知道他是不是包藏什么祸心，是不是看中了浩浩的权势地位才刻意接近，若他知道浩浩将来不会继任大帅，说不定就直接放弃了，也省的自己在儿子那边当坏人。
可眼下唐立明听傅程言夸儿子夸的很满意，甚至忍不住也跟着夸起来：“浩浩从小就特别聪明，五岁就会写诗了，连知名诗人都说写得精妙绝伦，十二岁就自己开工厂，赚了好多钱……”
——傅程言基本确认唐家人千转百折的脾气是祖传下来的了，短短一会的功夫就能换好几张脸孔，比如唐立明此刻的骄傲得意就和早先的神色相差甚远。傅程言甚至对他下一刻就再次突转话题的行为见怪不怪了：“你当真舍得把顺兴商会的所有资产全拿出来给浩浩？”
“对，”傅程言点头认真道：“只要浩初需要，随时都……”
话没能说完，因为门口突然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唐立明不悦地皱起眉，“谁在外面？”
——只见唐浩初从门口探出了小半个毛茸茸的脑袋，旁边还跟着唯恐他出什么事的刘英和警卫。
唐立明脸上的不悦不受控地变成了担心和疼爱，站起身大步走到唐浩初身前，“醒了？怎么伤没好就乱跑？”
唐浩初先看了傅程言一眼，才看向唐立明道：“我听刘英说爹爹来了，当然要第一时间来看你……”
什么过来看他，是来看看傅程言有没有被他怎样吧，唐立明看破却不说破，只道：“胡闹，一不小心扯到伤口怎么办？伤口疼不疼？”
“不疼，”唐浩初听见父亲的声音就下意识的想撒娇，软软说：“我有点饿了。”
傅程言也面带担心地走到了唐浩初身前，话音正好和唐立明的话音重叠在一起：想吃什么，我去给你/我让人去给你做。
“我想吃香辣蟹，”唐浩初边想边说：“还有牛奶布丁……”
大概是怕再次撞车，唐立明先瞪了傅程言一眼才说话：“受伤了不能吃辣，也不能吃海鲜。”
全世界最宠他的两个人都摆在跟前，唐浩初自然任性到肆无忌惮，不满地鼓起腮帮子，“我就要吃，谁说不能吃的？”
唐立明忍不住手痒地捏住儿子嘟起来的嘴巴，“乖乖回床上去，我让人给你煮点安神补血的粥。”
唐浩初被捏成了小鸭嘴，却还是哼哼唧唧地表达不满，“我才不要喝没味道的粥……”
鼓着腮帮子哼唧的模样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唐立明从儿子小豆丁的时候看到大，还勉强能对此免疫，傅程言却完全不能。傅程言本来就更喜欢唐浩初任性和闹小脾气的样子，——还是那句老话，并不是不喜欢平日里矜贵优雅高深莫测的他，而是会闹脾气的他能让他觉得心里更踏实一点，也更难抑制爱意，忍不住就柔声哄： “螃蟹的确要等几天才能吃，但少吃一点河虾还是可以的，我去给你做虾仁粥怎么样？再放点干贝，绝对会好喝，不会没味道。”
被顺毛撸的唐浩初乖乖点了点头。
“回床上等一会儿，我很快就做好了端过来，好不好？”
唐浩初闻言再次点头，并且很听话地回床上等着了。
傅程言看他乖乖听话的样子，简直能疼到心窝里去，又温声哄了一句便匆匆出去做粥了，唐立明却莫名有点不高兴，瞥了一眼傅程言离开的背影，不满地哼了一声。
倒不是因为儿媳妇不合心意的事，而是进一步意识到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不需要自己的事实，老父亲有点空落落的。偏偏又听唐浩初问：“爹爹，你们之前谈了什么？你没有为难他吧？”
“什么叫我为难他，在你眼里我就是那种没事会刁难媳妇的恶公公吗？”唐立明眉头一挑，趁机告黑状：“我可没讲他一句不好，反而是他对我特别凶，甚至拿我去类比杨禄！”
唐浩初知道傅程言不是不懂礼仪的人，下意识说：“应该是爹爹先说了什么，他才会提到杨禄的吧？”
自知理亏的唐立明不答反问：“你就那么护着他？真要他了？”
唐浩初之前已经因为系统的原因抛弃过对方很多次，如今完成了系统任务，自然不会再和对方分开，认真点点头，“嗯，就要他了。”
唐立明语重心长的说：“你还年轻，年轻时的感情虽热烈，但随着时间流逝，就会知道一切不过虚幻。你听爹爹一句话，傅程言不是个简单角色，而你是我唯一重要的孩子，我怎么放心让你将来被这样有手腕又有心计的人左右？”
唐浩初朝唐立明笑了笑，那笑眯眯的模样好看极了，哪怕是唐立明瞧着也舍不得让他有半点不开心。而且唐浩初还像小时候那样拽住了唐立明的袖子，然后道：“爹爹，我知道您疼我，也知道您说的做的都是为我打算，但您真的不用担忧。若说这个世上除了您之外还有谁绝对不会害我，那个人肯定是傅程言。不是因为我喜欢他才这样说，而是基于他本身，就算您不相信他，也该相信我的眼光和判断。”
傅程言正好在门口听到了唐浩初的话。
尤其是听到‘喜欢他’这几个字，心里升起了难言的幸福和喜悦，却又有种惊喜过头的不安和不真实感。傅程言平日沉稳又精明，别人看到的都是他自信从容的一面，然而碰到唐浩初之后，不安便开始如影随形。别的情侣确定了恋爱关系或互通情意后就能安下心来，到傅程言这里，被分手时各种不甘和放不下，听到唐浩初亲口说喜欢他了，依然不能放下心，得更谨慎地看着守着藏着护着才行。
于是整个吃粥的过程唐浩初都感觉傅程言一直看着他没移开视线，一抬头便能对上对方深黑的双眸，不由道：“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没有，”傅程言摇摇头，“我就是想这么一直看着你。”
说话时眼睛依然望着唐浩初，眉间藏着化不开的感情，眼里也满是爱意。换成别人肯定会有点害羞或不好意思，唐浩初却完全没有，还故意直白的说：“就这么喜欢我呀，要时刻盯着才行？那我之前没醒的时候，你是不是特别特别担心，怕我再也醒不过来了？”
傅程言没有答话，却凑过身来，唇就停在距离唐浩初嘴唇不到两厘米的地方，见他睁着一双大眼睛没什么反应，便吻住了他的唇。
柔软的触感就像棉花糖，而傅程言感觉自己的心也像一块被火炙烤的糖，连坚硬的外壳都化成了糖汁，甜得腻人。
“我没有怕，”他若不在了，他就陪他一起走，所以傅程言当真没什么好怕的，“……只是很想你醒着的样子，快想疯了。你睡着的模样虽然乖，但我心疼……”
话音本就因亲吻而含糊不清，何况唐浩初半个身体连同耳朵一起被亲软了，听不清楚话，连呼吸都有点困难，忍不住推了推傅程言。傅程言停下来，深吸一口气稳住身体的躁动，然后像爱抚一只小奶猫一样，极其轻柔地一遍遍轻抚心上人的后背和头发。
小奶猫被哄睡了，睡眠时深时浅，所以迷迷糊糊中总感觉有人在亲他。对方一会儿亲亲额头，一会儿亲亲鼻子，甚至还舔吻他的唇，感觉就像一只大狗在舔人一样。
但大狗不止会舔人，更会照顾人，唐浩初被傅程言照顾的娇气极了，往往一天下来不仅脚不沾地，连手都不用伸，甚至连唐立明看着都有种要被宠坏了的担忧。
大概因为被傅程言照顾的好，医生和药品用的也都是最好的，这几日唐浩初恢复的很快，伤口已经开始愈合了，日常行动基本没问题。与此同时，中州那边的特务发了很多情报过来，显示中州依旧处于一团乱的状态，而且一日比一日糟糕。
——江威的死讯彻底掩不住了，任凭江威的亲信做多少篇官样文章也无济于事，而高荣升依旧在医治，据说醒来的几率不高。两边都群龙无首，又都以为是对方动的手，加上有心人的煽风点火，不乱才怪。更重要的是一时半会儿连个能稳定局势的人都找不出来，几个还算有话语权的将军均各怀心思，所以唐浩初决定现在就借着清除黑势力的名头出兵。
“兵贵神速，现在出兵，中州连个能做主应战的都没有。这是最好的时机，待江威手下的那几个将军达成一致意见，就没那么容易打了。”
唐立明也赞同这个说法，但他不赞同由唐浩初领兵，皱着眉道：“你伤还没好，若不好好休养，导致发炎感染了，或者将来落下什么后遗症怎么办？”
话虽这么说，但唐立明并没指望能劝得动。毕竟从儿子的个头还不到他腿高的时候，就小大人一样特别有主意，很难改变他的想法，如今长大了，从猫咪长成了老虎，就更难了。
其实不管猫咪还是老虎，都是特别独霸的动物，谁敢在他的地盘上指手画脚，就只有被咬的份儿。
唐立明没能劝动唐浩初，只能千叮万嘱地让他注意安全，想了想又说：“还有不到两个月就过年了，你早点打完仗，带上傅程言一起回家吃个饭吧。”
——这显然就是承认傅程言的意思了，唐浩初立即点头答应道：“好，谢谢爹爹！”
说着就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傅程言，转身便要出门。唐立明一见儿子这副‘有了媳妇忘了爹’的模样，就莫名又有点不高兴了，“跑什么，我话还没说完呢。都那么大的人了，还冒冒失失的。”
冒冒失失？我？小大佬闻言，立马挺直了背，整理了一下表情，确保自己要像真大佬一样威严和严肃，还对着光滑的大理石台面看了一眼自己的脸。——嗯，很酷很飒，可以可以！
唐立明的表情才真正称得上威严：“我丑话说在前头，帅府虽然没什么规矩，也不讲究什么出身，但他若敢对你有二心，或者有任何哄骗你的小心思，都别怪我不客气。”
唐浩初再次点头答应，才出门去找傅程言。表情还维持着刚才的严肃，板着一张又美又凶的小脸，似乎连眼角眉梢都带着寒意，五米之内没人敢接近。直到傅程言迎上来，担心地问：“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没事，”唐浩初这才把表情卸下来，抬头望着傅程言，一双眼睛漂亮极了，“今年过年跟我一起回家吃饭吧，顺便再跟我去安城给我母亲扫墓，把我们的事也告诉她一声。”
傅程言愣了愣，觉得自己可能是听错了或者没听清楚，需要再听一遍才敢确认，“你说什么？”
小大佬便扑扇着大眼睛又说了一遍，“父亲让我过年带你一起回去，这显然是认可你的意思了。他表面上凶，但其实不难相处，而且把你当作家人之后，会十分护短的。除此之外我家还有十个姨太太，因为数量有点多，所以不用一一记着，到时她们若主动跟你打招呼，你就按照正常礼仪回应一下就好。”
都说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这些天傅程言已经知道唐立明之前说偏心九姨太及其儿子的事完全是骗人了，所以对于唐浩初的这句‘数量有点多不用一一记着’没有什么疑问，但对唐立明不难相处的这句话很有疑问。然而现在并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少年竟愿意带他回家过年，还要带他一起给母亲扫墓，说明他心里是真的有他，会跟他携手走下去，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将他随时丢弃。
一颗心顿时被说不出的喜悦填满，傅程言忍不住将唐浩初一把抱进怀里。唐浩初没有任何抗拒，反而抬起头，在傅程言的下巴上亲了亲。
这个举动进一步激励了傅程言，低头直接亲上了唐浩初的唇，甚至把人抱到沙发上，整个人压下来，吻的异常缠绵。
心上人乖乖地任由他亲吻的样子越发能激起傅程言的占有欲，甚至想要狠狠欺负他，欺负的哭出来。唐浩初的眼睛已经被亲得水润润的了，傅程言从他眼中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倒影，不由生出一种他眼里满满都是自己的错觉。
傅程言紧紧圈着怀里的人，不知疲倦地亲吻他，想把他揉进身体里，和他融为一体。虽然心里仍有不安，但经历过生死，还能像现在这样看着他抱着他，已然足够了。最终将人全身都亲了个遍，并一次又一次地含糊着说：“我爱你。”

第134章 二合一
次日，唐浩初便低调地带兵从禹城出发，迅速抵达紧挨中州的边陲重镇，准备夜幕降临之后发起进攻。
此刻的天还亮着，夕阳斜斜地洒下来，迎着光，能远远看到崇峰的山顶。那是中州最高的山，也是中州的标志，唐浩初站在军帐前，抬眸遥望着崇峰，问身边的傅程言：“等到了夏天，雪会化吗？”
傅程言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山顶上堆满了积雪，摇头答：“不会。因为海拔太高了，甚至至今没有人能登顶，所以雪是终年不化的。”
身为中州人，傅程言自然对中州的风俗和景物都很了解，继续道：“除了难以攀登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导致无人登顶，——周边的村落代代相传，信奉峰顶是神灵的居所，对神明要怀以信畏之心，不可亵渎。”
“我不信神明，”唐浩初将视线从山峰上收了回来，“我唯一信的，就是我自己。”
如此狂妄不羁的言辞，换成别人说，未免显得自不量力，唯独从他口中讲出来，明明轻描淡写，却叫人听起来觉得理所当然。夕阳照在他脸上，他整个人看起来仿佛都在发光，让傅程言挪不开眼睛。
当晚，唐浩初指挥军队发动了袭击。
相比于攻打陇州时用的各种兵法和计谋，唐浩初如今只用了一个‘快’字，趁着中州内乱迅速抢占先机，结果不出意外，首战大捷，迅速占领了边城。他现在唯一的问题是缺钱，弹药和军需物资都很烧钱，现在又是冬天，还要给士兵配备保暖御寒的东西。而他手上已经没有钱了，——占领陇州之后不仅没像其他军阀一样搜刮民脂民膏，反而投出了很多钱用于民生建设。
这事其实很好解决，毕竟身边就有个现成的富豪，于是唐浩初向傅程言借了一大笔钱。虽然他坚持以北州政府的名义借贷，不接受傅程言的无偿赠予，但傅程言依然觉得很高兴。
傅程言在唐浩初面前其实很不自信，——爱的深的那个本来就容易变得卑微，何况在傅程言眼里，唐浩初简直是哪哪都好，全身上下不止比他优秀了一星半点，连难测的坏脾气都坏的独一无二，只觉得对方能在需要钱的时候想到他，正是把他当□□人的表现，心里还因此而更踏实更有底气了。
家长都间接认可了，傅程言本来就该有底气，甚至恨不得宣告全世界，让天下人都知道他和唐浩初的关系，好教那些觊觎唐浩初的人在试图勾引唐浩初之前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有与顺兴商会为敌的实力。可惜眼下并不是宣告主权的好时机，——唐立明之前还说希望唐浩初在年前的这两个月里打完仗回家过年，然而短短一个月的功夫军队便势如破竹地逼近中州的中心城市，军队就集结在城外，只等一声令下便可进攻。
北州军队从来不为难百姓，所以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也不觉得惶急不安，不安的是被困在城内的江威的那些亲信们，还有担心唐浩初的傅程言。虽说树倒猕猴散，中州的将领跑的跑降的降，但江威占据中州那么多年，手下总有几个忠心不二的，这些人若集结起来殊死一搏，也很难办，何况战场上刀枪无眼，所以傅程言对唐浩初要亲自上阵的事很不放心。
然而他才准备好要开口，就被唐浩初抢先了，“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
说话的时候小大佬正在佩戴枪支，说完便抬起眼望向傅程言。傅程言脸上的担心显而易见，和上个世界唐峰南目送他去赛车场时如出一辙，唐浩初朝他微微笑了笑，又补充道：“我一定会迅速拿下景市，毫发无伤地回来，相信我。
他穿着修长笔挺的军服，身姿挺拔如松，眸光坚定又锋锐，声音却很软很柔，好像蕴藏着无尽的真情，“等我回来，程言。”
傅程言因这一声‘程言’而听话地点了点头。在心里告诉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爱人，要相信和尊重对方的所有决定，要懂得分寸不拖后腿，可担心这种东西根本不受控制，心仿佛丢在了对方身上，一举一动都被牵引。
厮杀声响了一夜，傅程言的心也紧紧揪了一夜，直到天色渐渐亮起来，迎着细微的天光，看到雪花慢悠悠地从空中飘落，如一个个白色的精灵在人身边盘旋。
正是冬日的第一场雪，站在帐外远眺，远处已是白茫茫一片。傅程言以前很喜欢雪，因为记忆中他母亲似乎很喜欢雪，会在下雪的冬夜讲故事给他听。但现在傅程言最喜欢的已经变成了荷花摇曳的夏夜，带着酒泛舟在花香浮动的星河湾，抬眸便看见少年动人的眼睛。
其实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都有无数种好看的景色，也许他喜欢只是有他的景色。就像此刻对着这雪景，他不在，雪飘得再美，也是浪费。
雪落无声，傅程言耳边却又响起唐浩初的那声‘程言’。他认识很多人，但他们都如赶路时偶然看见的忽明忽暗的星，只有唐浩初不同，他是照耀他的太阳，永远都不会熄灭。
唐浩初没有食言，在天亮时分迅速拿下了景市。
景市不仅是中州的中心城市，也是中州最重要的交通枢纽，拿下它便相当于拿下整个中州。可惜唐浩初并没做到毫发无伤，——但不是因打仗而受的伤，是下马的时候跳的太急，一不小心扭了脚。
傅程言远远看到唐浩初被刘英背在身上，以为他受了什么重伤，眼前登时一黑，心脏都被吓停了，直到确认他只是扭了脚，抹点跌打损伤药就能好，才略略放下心来，但握着唐浩初的手依然有点抖。
唐浩初回握住傅程言的手，认真解释道：“我是因为赶着见你才下马下得太急了，而且扭的很轻，根本不妨碍走路，是刘英小题大做，偏要背着我走……”
说着便抬起腿动了动脚脖子证明自己没事，眼睫随之下垂，但细碎的眸光还是不经意地流泻出来。
带着一种很抓人的乖顺和柔软。
傅程言整个人莫名就安定了，手不抖了，心也不慌了，只剩下又柔又软的爱意，一层层上涌和泛滥。
打完仗并不意味着事情都结束了，反而是百废待兴的开始，尽管有孔胜徐兴福等从北州军校就培养出来的将军辅助，但还有很多事要唐浩初亲自拍板，所以傅程言哄唐浩初吃完东西，又哄他抓紧时间睡一会儿，因为之后恐怕还有得忙。唐浩初闭上眼躺好，隔了一会又重新睁开眼喊了一声程言。傅程言正低头收拾他吃过的碗筷，听到这声程言便心头一动，立即转身，见唐浩初裹着被子坐起来，只露出半个脑袋和乌溜溜的眼睛。
深色的毛毯衬得他皮肤白如瓷器，整个人裹成圆滚滚的样子十分可爱。那双眼睛更可爱，无辜又漂亮，此刻还装着期待，“冷，想要抱着睡，好不好？”
傅程言顿时从头到脚都像被电到一样发麻，不受控地放下手中的东西，走过来将人轻轻抱住，声音柔到连他自己都无法置信，“好。”
这一抱就放不开了，低喘着将心上人雪白的后颈亲了又亲，甚至亲到过了界。但对方没有抗拒，还主动抓住了他的手臂。
唐浩初最后抓着傅程言的手臂睡着了，傅程言只觉得仿佛一只可爱的小猫咪缩在自己怀里。这一觉睡到了下午，刘英伙同徐兴福将军已经在外面唤了，唐浩初还缩成一团不愿意起。
他本来就喜欢在天冷的时候赖床，外面的雪又没停，北风也刮得厉害，任谁都不想离开暖暖的被窝。傅程言戳了戳他的小脸试图把他唤醒，他便闭着眼往下又缩一点，简直像戳一下就往里缩一点的小乌龟。
但唐浩初还是起来了，——单纯打胜仗还不能把任务一的进度条推到百分之百，要像统治陇州一样把中州的军政大权全部接管过来才行。他怕冷的裹着厚厚的棉衣，坐在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椅子上，毛绒绒的领子和白嫩嫩的小脸看起来实在有点软萌，但表情十分冷肃，哪怕坐得很低，也充满了居高临下的气势。
其实管理一座城比攻打一座城更麻烦，好在唐浩初头脑清晰，效率奇高，最终赶在过年前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妥当了。采用和北州一样的管理模式，将中州的军政全面接管下来，新的领导团队均已到位，那些投降的士兵也都经过考核和筛选，按照北州军的选拔标准收编到北州军里。
只是中州的气候让唐浩初不太适应，空气又湿又冷，比北州的干冷还让人难受。他虽然没犯哮喘，但一直咳嗽，早上处理完行政和军防事宜，例行去看练兵，刚到训练场，就被冷空气弄得咳起来，再抬头便发现下雪了。
雪花又大又密，愣神间便有好几片落到他身上，有个士兵吸了吸鼻子说：“哎呀，雪好大，今个儿可真冷。”
这话引来很多人的同感，还有人大着胆子抬头看向小大佬，那眼神就跟被主人遗忘在雪地里挨冻的狗子一样可怜。小大佬微微皱起眉，抬眸在全场扫了一圈，顿时没人敢卖可怜了，气氛也随之冻结，全场的士兵均连大气都不敢出。直到刚从商会忙完的傅程言抱着厚厚披风赶到，小大佬的表情才不那么冷肃，轻咳了一下，吩咐负责练兵的：“这雪应该要下一整天，今日的训练就暂停，中午安排伙房多炖点肉。”
说话的功夫，傅程言已经把披风给唐浩初系好了，暖融融的感觉立马传遍了全身，唐浩初的眉头也因此而舒展开来。转头看到有片雪花就要落到傅程言的眼睫上，不由伸手挡了一下，却被对方抓住了手，放在唇边亲了一口。
唐浩初微微愣了愣，然后像牵某种大型犬一样把傅程言牵走了。
走人的原因并不是觉得不好意思或者不愿意公开他们的关系，是觉得这么黏黏糊糊的有点影响他做将军的威严。——小大佬一直很看重这一点，之前就嫌弃自己声音太软太嫩而影响了威严，以至于连话都不愿意讲。
傅程言更不会不好意思，待到了无人的地方，他干脆把唐浩初整只手都抱进了怀里，一边暖一边心疼地说：“如今政务已步入正轨，你把事情安排下去就行了，不用起那么早……”
唐浩初眨了眨眼道：“我们中午吃什么？”
这话题转的生硬极了，但一提到吃，一心想把唐浩初养胖的傅程言立即接下去了：“今天喝羊肉汤怎么样？我特地让人去城北买了肉和底料，熬起来绝对好喝。再加点萝卜和菜心，配上香脆的葱油馅饼……”
唐浩初在这个世界里食欲一直没好过，除了甜的东西之外，其它食物都胃口缺缺，但看傅程言说的那么认真，还是配合地点了点小脑袋。
傅程言也知道唐浩初其实对吃的没有兴趣，——他的少年都是快成仙的人了，就跟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似的，大概除了当一个威严的将军和统一联邦国之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可身为一个男人，连自己心爱的宝贝都养不胖，还算什么男人。
于是傅程言十分卖力地在厨房煮饭，唐浩初就坐在厨房外廊的摇椅上，裹着厚厚的貂绒毯，一边烤着小火炉，一边呼吸着廊外的新鲜空气，一会儿看看手里的册子，一会儿再抬头看看飘扬的雪。从傅程言所站的位置，一扭头就能望见他，满足地窝在摇椅里微眯着眼的模样就跟慵懒的猫咪一般，可爱极了。
越望越心痒，在做饭的间隙时不时就要出来亲亲摸摸抱抱。力道不受控地大了点，唐浩初因此而低呼出声，细软的嗓音听的傅程言整个人都不对了，甚至忍不住把人抱回到里屋的床上，压在身下亲了个痛快。
天知道，他的一声轻唤都是他的催|情剂。
而傅程言此时不能再听。
他满心的爱意已足够浓厚。
锅里的肉在咕嘟咕嘟地炖着，炖的热气腾腾，被窝里同样热气腾腾，伴随着甜软的申吟和压抑的喘息，诱得雪花趴满了窗户，想要一探春光。
唐浩初最后累的一动也不想动，裹着被子就地睡了个午觉。睡了将近一个小时，在浓郁的肉香味中醒来，才睁眼就被傅程言亲了一口，听对方道：“汤已经做好了，吃点东西好不好？”
还没完全清醒的小大佬一脸冷漠，片刻后才屈尊降贵地嗯了一声。傅程言把人从被窝里抱到饭桌边，裹上厚实的大衣，又披了一条毯子，确定他不会冷，才坐到他旁边准备伺候他吃饭。
肉汤不仅闻起来香，喝起来也棒，唐浩初一口气喝了半碗，全身上下都暖融融的。但他是真的没什么食欲，喝完汤就摇摇头表示饱了。
傅程言一边跟他说话，一边想办法再喂他吃一点，唠唠叨叨的道：“这雪恐怕得下到明早才会停，到时恐怕会更冷，你有什么事把人叫进来吩咐和安排就行了，就不要出门了。”
其实傅程言平时不仅话不多，还有种让人也不好在他跟前多嘴的气质，唯独面对唐浩初，总是有话要说，干什么都能叨叨两句。唐浩初只管认真嚼傅程言刚喂过来的肉片，没功夫理人，傅程言继续唠叨：“明天你想吃什么，做番茄牛腩怎么样，酸酸甜甜的能开胃，你本来就喜欢甜的……”
小大佬刚把肉片咽了，又被喂一筷子青菜，这一回不仅没功夫，是完全不想理人了。傅程言在不被搭理的情况下依然能自圆其说：“那就做番茄牛腩了，再来个糖醋里脊和三鲜汤。”
雪果然下到了明早才停，化雪比下雪更冷，如非必要，唐浩初就不出门了，让人有什么问题直接过来汇报。于是整日忙进忙出的就剩傅程言一个，又要去忙商会的事，又要赶回来伺候心上人，他却满足极了，每天都美滋滋的，走路都带风。这日忙得有点晚了，赶回去看见乖乖在屋里看着书等他的少年，心里莫名就升起了万丈柔情。
他以前就梦到过这样的场景，屋里留着暖暖的灯，唐浩初就在灯下看书，待他推门进来，抬头对他轻轻一笑。如今看着对方，也不知怎的，眼角一下子湿了。
唐浩初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放下书看着傅程言，又起身摸了摸他的眼角，神色继而严肃起来，小表情特别冷厉：“怎么了，是不是谁欺负你了？”
傅程言忙摇头，然后把唐浩初抱进怀里，不让他看他的脸。唐浩初便由他抱着，过了好一会才开口道：“再等几天就是新年了，这边的事情也都安排好了，明日你便随我回北州过年吧。”
随着中州的政务步入正轨，任务一的进度条终于走到了百分之百，唐浩初也终于可以过不受系统左右的生活，好好地和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在一起。傅程言一听这话，立刻从方才的情绪中回过神来，有些紧张的说：“可我还没把礼物准备齐全，专门让人去国外买的西洋参也没送到。大帅除了喜欢酒和瓷器还喜欢什么？我再让人……”
“你准备的礼物已经够多了。”唐浩初打断傅程言道：“爹爹最喜欢的就是我了，只要我们好好的，爹爹就满意了。”
话虽然这么说，傅程言依旧很忐忑。哪怕之前已经见过了唐立明，可这次吃饭的意义显然不一般，任谁都免不了紧张。他就这样忐忑了一路，直到车子终于抵达帅府大门。
唐立明心底对傅程言还是不太满意，自然不会放下架子出来迎他们，但几个姨太太全出来了，就和当年唐浩初第一次跟着唐立明回帅府一样等在廊前，车子一停稳，就齐齐迎上来。
先说话的依旧是二姨太柳如湄，这么多年过去，她的身材一如当年，但岁月还是在她脸上留下了痕迹。看到先下来的傅程言，她微微愣了一下，随后就朝车里张望：“浩浩呢？浩浩……”
刚准备下车的唐浩初一抬头便对上她的眼，于是喊了一声二姨娘。柳如湄的眼圈立即红了，笑道：“浩浩终于回来了，快，快进家来。前段时间听说你受了伤，真真担心死我了……”
“是呢，我们又不能去探视，急的不行。”四姨太赶在三姨太开口之前带着儿子先一步走上前笑道：“我瞧少帅比以前又瘦了，要好好补补才行，但整个人更精神也更帅气了……”
她儿子唐伟鸿就是当年惹了祸的那个，本来就怕唐浩初，如今在唐浩初面前特别老实。但四姨太话还没说完，五姨太就把话接走了：“何止是帅气，放眼过去，整个联邦都找不到像咱们少帅这般优秀的……”
——总之马屁一个比一个拍的响，这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架势也跟以前一模一样，让唐浩初都没机会把傅程言介绍出去。直到进了屋落了座，才简明地道：“这位是顺兴商会的老板傅程言，也是我的伴侣。”
大概是之前就得了消息，或者早在唐浩初三天两头因绯闻上报的时候就在他找伴侣的事情上免疫了，几个姨太太没有一个表现出异状，笑着接过傅程言带的礼物之后，便把关注重点重新放回到唐浩初身上。
唐立明的关注重点自然也在儿子身上，虽然面上没显露，却不由自主地为儿子操心，一会儿让佣人把他的行李搬到二楼放好，一会儿又想着他路上赶路太辛苦，吩咐管家让人提前弄好洗澡水解乏。
二楼一整层都是唐浩初的，哪怕他这两年征战在外，也没有谁敢踏足，还安排了专人打扫，连他小时候堆放玩具的游戏屋也维持原样。放完行李路过的时候，傅程言忍不住探头看了看唐浩初小时候用过的东西，仿佛能从中拼凑出一个年幼版的小浩初来，想象着他孩童时可爱的样子，不自觉就露出了笑。
唐立明还专门让人从南方运来了唐浩初喜欢的水果，今天中午才刚刚送到。但相比于水果，唐浩初最喜欢的是甜点，整个帅府对此人尽皆知，所以几个姨太太专门为他准备了一个接风蛋糕。
傅程言走下来就听到几个姨太太在讲蛋糕的事，说因为时间仓促做的不够好，然而真正送过来的时候，看着那足足七层高且十分精致的大蛋糕，傅程言不由愣了愣。但所有人都面色如常，显然不觉得有任何问题，只管众星捧月地让唐浩初切蛋糕，马屁也此起彼伏的继续响，反倒让傅程言觉得是自己世面见得太少。
但不管怎样，傅程言头一天‘进门’还是很顺利的，哪怕唐立明对傅程言的态度不够好，可他认可了傅程言的身份，甚至松口让傅程言陪唐浩初一起去长媳才能参加的祭祖。
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傅程言不在乎外头的虚名，也不在乎什么称谓。只有无能的男人才会计较这些不痛不痒的虚名或面子，真正有能力的人并不会因为任何称谓而被谁看轻。
从表面上看，唐浩初的确是当家作主的顶梁柱，但实际上屋里头什么事都由傅程言安排。在傅程言心里天仙一般的小大佬是真天仙，不食人间烟火也不会照顾自己，东西还喜欢乱丢，经常这个找不到了那个找不到了，连扔个垃圾都瞧不见垃圾桶在哪，也就出了门能体现一点一家之主的威严了。
这几年政局越发稳定，各行各业尤其是工商业蓬勃兴起，所以傅程言比唐浩初更忙，早上天不亮便起床，先搂着心上人亲一阵子，亲完就得走了。这边要对账和开会，那边要勘察和投资，这边有谁谁到访，那边又有什么项目要收尾，简直脚不点地。
可就算忙成这样，他中午和下午依然会抽空跑回来给唐浩初做饭，依然帮唐浩初把他乱放的东西弄得井井有条，依然每日想各种法子哄唐浩初多吃一点，连唐立明都挑不出刺，除了不能给他生个孙子以外，哪哪都很满意。
傅程言也很满意，——每天早上醒来，看着爱的人就在自己怀里安睡，听着他平稳的呼吸声，听着听着心就平静下来。
和爱的人在一起，连天空也比原先好看，云朵也比别处柔软。清晨明媚的阳光穿过窗户投下细碎的光影，映着对方乖巧动人的睡颜，幸福得像梦境一般。
幸福的日子过起来总是会觉得又快又短暂，尽管唐浩初在每个世界的停留时间从三十年延长到了四十年，但离开的那一天还是避不可免。与此同时，系统告诉他系统的测评已经结束，待脱离这个世界之后，将会送他回到他原本的世界。
唐浩初的异能已经升到六级，回到末世再也不用惧怕任何人或者丧尸，只是他本以为还有许多次穿越和许多次的重逢，却忽略了这世上所有事情都有终结之日。他睁着双眼，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慢慢流逝，也许是睁的时间太久，竟出现了幻觉。
隐约看到了霍彪、郑锐霖、唐锋南……——有许多人的幻影如放电影一般走马观花地在眼前依次掠过，再依次消失。
可就如太阳落了又升，此时的结束，也许正是彼时的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