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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琳字体
作者：安德鲁·泰勒
内容简介
一日清早，剑桥历史系研究生威廉杜戈尔被导师叫去办公室，不料等待他的却是导师的尸体！当日杜戈尔又收到一份用中世纪字体写成的文件，且有人暗示他这里藏有大笔财富和导致他的导师死亡的原因。杜戈尔利用专业知识成功翻译了文件，没想到又在报纸上看到了熟悉的人的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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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果不其然，威廉·杜戈尔心想，真他妈的碍事。
此刻，杜戈尔正在历史系他导师的办公室里。三码开外的地方，书桌的右边，一个包裹着粗花呢的肥胖人形趴在燕麦色的地毯上。那个人的眼睛和舌头从肿胀的脸上凸出来，对着站在门口的杜戈尔。
毫无疑问，甘波博士已经命丧黄泉了。这条生命的缺失在燥热的环境中留下一片冰冷的真空。
尽管杜戈尔头晕目眩，却保持着超然的姿态。别害怕，肯定是心脏病突发，他这样告诉自己。由于生活舒适、脾气暴躁，甘波的脸蛋总是粉扑扑的。
书桌上的万向灯开着，将一池光泻在那具尸体上。这是不是意味着甘波死了没多久呢？可能不是——也许灯已经开了几个小时了，室内光线昏暗，而窗外沉闷的二月天乌云密布，了无生气。
忽然，杜戈尔瞥见了一个先前遗漏的细节。一根闪闪发光的尼龙绳从甘波的喉结左边处垂下来，一直耷拉到地板上。杜戈尔的脑子被可怕的念头占据了，也许他必须相信眼前这一可怕的事实——
不是心脏病发作，是谋杀。他和这个念头扭打在一起，可是它不肯屈从。为什么有人要杀甘波呢，他不过是个信奉教条主义的古文书学讲师。唯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相信只有研究那种叫卡洛琳字体的中世纪文字才是合乎正统的。为什么偏偏是他，杜戈尔，发现了这具尸体？
尼龙绳勒得很深，直至嵌进肉里。杜戈尔能顺着痕迹看出它是怎样缠绕的。绞刑——它把这件事变得异常离奇。想到这儿，杜戈尔不禁浑身发抖。这一点足以表明，这是一个职业杀手干的，而且早有预谋。不是谁的老婆争风吃醋，不属于家庭暴力等激情犯罪，也不可能是一个心怀不满的学生，或者存在竞争关系的同事所为。
一看甘波的尸体，就知道是谋杀，怎么到现在他才意识到？恐惧感将他吞噬，他嘴唇发干，仿佛水分被一台强力真空吸尘器吸走了。这种症状是可以预见的。门还半开着，他进来的时候就是这样。接着，他踢开门，踉踉跄跄地穿过走廊，来到对面的厕所。他像做祈祷的人那样跪在马桶前。谢天谢地，马桶是干净的。于是，他眼睛一闭，把吃下去的午饭全数交还。
他扯了一下水箱的链子，然后开始洗手。紧张之中，手被热水烫伤了。他用滚筒上的毛巾擦干了手，令他有些惊异的是，到了这个时候他还要例行公事。看来他所接受的如厕训练已经深入灵魂。
令人厌恶的未来在他眼前展开。到底该怎么办？作决定不是他的强项，可是讨厌的现实强迫他迅速做出决定。他看着镜子中那张苍白的脸，那张脸也在盯着他，一脸的茫然和疑问。
报警？他想象着那时的情景——他向系秘书处走去，试图解释已经发生的事情。可是这么做需要花费时间。因为，首先，秘书对修指甲更感兴趣；然后她会认为他是在捉弄她；打字员会直愣愣地看着他；她们会给警察局打电话，然后在警察来之前和来之后一起焦急地等待；那里会有几壶茶、尴尬的沉默、问题和陈述。整个过程很可能会拖延到第二天。
杜戈尔急忙从推测中挣脱出来。他把手放在厕所的门把手上，思考着各种选项——一个周全的抽身之策，既不给任何人带来不便（当然也不会麻烦到甘波了），又可以免于毁掉这个夜晚。这个办法不会影响警方的调查。没人看见他偷偷离开这里。此外，甘波博士的台历也会为他的不在场作证，因为上面没有记录今天他和杜戈尔有约——他们约定的见面时间是模糊的，只提到杜戈尔要在星期五之前把上个星期就该完成的抄写作业交上去，并准备讨论研究工作的总体进展情况。现在离开就像看见有人在商店里扒窃，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没什么大不了的。
想到阿曼达，他更加坚定了决心。今晚由她来做饭——奶油蘑菇牛肉，这是她应杜戈尔的要求做的，并不心甘情愿。错过这顿晚餐比表现得不够圆滑还要糟糕，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不过，他的公文包落在甘波的房间里了。他必须回去一趟，这个念头诱使他改变主意，去面对那个秘书和警察。两害相权取其轻。可是，指纹怎么办？没事，他只碰过外面的门。反正，到时候他就说上个星期去过那里，这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嗯，杜戈尔，你对……嗯，奖学金的贡献，几乎不会给新一年的……嗯，工作，带来一个吉利的开局。）可是，警察会根据指纹的清晰度或者覆盖在上面的其他指纹估算出指纹的新旧程度。
他的一部分思维——与保持一定理性来估计利弊不相干的思维——做出了判断：离开，趁现在还来得及。他没碰门把手……感谢上帝，门是虚掩着的——是凶手开的门。
还有一个原因促使他做出撤退的决定：他从来就没喜欢过甘波博士。这个男人长得像一只气球，沙色的睫毛下是一双没有颜色的眼睛。他的傲慢自大犹如体内产生的不稳定气体一般，都快把他吹爆了。看看甘波那个堆满书的房间，就明白他一贯以怎样的形象示人。这个地方乌烟瘴气，根本想象不出会有什么人在这里说笑玩闹。甘波的办公室在历史系的二楼，可是杜戈尔一直觉得它是一个象牙塔下的混凝土掩体。甘波博士以身为专家而自豪，从不愿意仁慈地惠顾那些智力水平偏低的人。他无常的冷嘲热讽令他人不悦；他把自鸣得意当成冒犯别人的武器。那种温和的泄恨方式也许正暗示了他未完成的抱负：他没评上教授，甚至没拿到英帝国二等勋位爵士学术奖金。
倏然而至的念头令杜戈尔有些错愕，仿佛旧的假设在新的定论突然出现时，如冰块一般开裂。他真的很感谢那个杀死甘波博士的人，尽管那个凶手也给他惹了一些麻烦。对他而言，不得不再找一个没那么粗鲁的导师，这也算是一种安慰。
可是，另一个念头开始困扰他：万一有人看见他今天下午进了这幢楼怎么办？这不可能，他知道，但是他要先发制人，在离开学校之前去一趟三楼的研究生休息室，以便排除所有的疑点。
他拉开厕所门的插销。令人懊悔的是，他迫切需要回到甘波的房间，而且必须勇敢面对。他站在走廊里，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听了几秒钟。一台打字机在楼下的某个地方咔嗒咔嗒地响，仿佛冰雹正在用慢动作落在铁皮屋顶上。也许这个声音是从秘书处传来的？楼上传来刺耳的笑声，他听出来了，那是菲利普·普利姆罗斯的声音，他肯定又把休息室变得不适合人类居住了。真糟糕。
杜戈尔用肩膀顶开门，悄悄迈步走进了那个房间。
他把公文包放在写字台和门之间的那把椅子上。他盯着那个包看了一会儿，好像以前从来没见过它似的。他注意到，那个破包是棕色的，线已经快磨损殆尽，皮子也破了，而且磨损的程度很严重。
他无意识地从皮包上瞥过去，却发现甘波的尸体被散落一地的纸包围着。他弯下腰，看到绝大部分是照片，还有一些手稿的复印件，主要是用卡洛琳字体写成的。这是甘波那本新书的复印版？字体的所有阶段都被描绘出来了，从起源于梅罗文加王朝的斑斑点点的草书，到原哥特字体对棱角的暗示。最好什么也别碰。
杜戈尔耸了耸肩。这和他没有一点关系，何必留在这里？他拿起公文包，侧着身子慢慢向门边移动。他开心地发现，看到甘波那具不怎么吸引人的尸体时，他不再有恶心的反应了。这也算是一种进步吧。
他把门从身后拉上，但是没关严。一切必须维持原状。他飞快地朝楼梯走去。楼梯转角处挂着一面钟，显示的时间是五点一刻。该死，整个过程本来可以在两三分钟内搞定的。
三楼的走廊和楼下的走廊一模一样——地上铺着一大片光秃秃的油地毡，六扇脏兮兮的奶油色的门朝着走廊的方向敞开着。和楼下一样，这里也空无一人。杜戈尔悄悄走进最后一扇门，那就是研究生休息室。这个房间很大，家具破旧，磨损得很厉害的扶手椅围成一圈，旁边摆着几张朴素的长方形咖啡桌，桌子下面铺着富有弹性的灰色地毯。窗边的角落里隐约可见一台丑陋的热饮机。这台机器是为客人提供热水的，有六个色调的棕色可供选择，真是慷慨至极。赶上好日子，还有塑料杯子。根据学校的规定，墙壁被刷成粉绿色，上面贴着几张闪闪发亮的旅游海报。总体来说，那些旅游目的地在二维的层面上比三维或者四维好看。
房间里并没有挤满人。好像以系为家的菲利普·普利姆罗斯站在热水机旁的角落里，毫不费力地聚集起好几个人。还有几个人坐在别的地方，用报纸把自己遮盖起来。保护屏，杜戈尔心想。他数了数，有两张《卫报》，一张《泰晤士报》，还有一张目中无人的《每日镜报》。说话间，普利姆罗斯抬起头来环视了一周，仿佛闻到了某种新鲜猎物的气味，可是根本没有人看他。
杜戈尔步态悠闲地走到布告栏前，肌肉绷得像琴弦一样紧。原来想要倾诉的欲望是如此的诱人：哦，对了，有人在楼下勒死了甘波。可是，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假装去看贴在布告栏里的小广告。通常，这些小广告会令他着迷，通过它们，他可以窥视别人的生活，那里流传着陌生的神话——“素食主义者（严格素食主义者[1]）、不吸烟的女权主义者寻找同居人，需拥有相似的……”，“那个从图书馆偷走我公文包的人请你表现得像一个有理智有责任心的成年人……”
可是今天，当他的目光停留在布告栏上时，他的注意力却在别处。那个凶手是不是想在甘波的乱纸堆里找什么？他找到了吗？那个东西是否存在决定着甘波的死活？也许甘波过着双重生活。
杜戈尔强迫自己不要去想楼下的事情。运气好的话，这将不再是他的问题。但是他的处境并不安全，忽视周遭的环境造成的代价是他承受不起的。
菲利普·普利姆罗斯正在讲一件有关剑桥的逸事，这是除了谈论自己以外，他最喜欢的话题。他一边讲，一边拍着他柱子一般的大粗腿。杜戈尔没有必要听他讲，也没有必要看他。他知道那个故事的内容，也能想象他讲故事的方式，以及观众的反应。普利姆罗斯的观众（正好四个人）就像那些经常看电视的人，既不专心看，也不专心听，根本没什么兴趣——能填满真空就足够了。
杜戈尔从布告栏前转过身，一屁股坐在旁边的一张扶手椅上，先前坐在那里的人去别处溜达了。他发现自己正面对着一张海报，夕阳下的阿特拉斯山脉[2]，一幅超现实的风景。近景中，一个穿得很浪漫的阿拉伯人正坐在骆驼上，对着相机动人地挥舞步枪。海报下面写着一行字：摩洛哥，永恒美的国度。有人用红笔加了一个逗号，还写了“小费&鸡奸”几个字。他多么希望自己在摩洛哥，远离楼下那个被迫进入他生活的恶心的东西。
他打开公文包，因为最好让别人觉得他有事可做。包里有一个装着笔记的绿色文件夹、一页手稿的复印件，规格是八英寸乘以十英寸。另外还有上星期四他从甘波博士那里借来的需要抄写的资料，以及从图书馆借来的书——约翰·埃德温·桑兹的《中世纪古典学术史》第一卷，外加一本企鹅出版社出的绿色封皮的犯罪小说。
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他用一张阿曼达的照片当书签，标记上次读到的位置。他想看书，可是脑子里全是甘波的影子，普利姆罗斯的话还时不时地打断他的思路。杜戈尔看了一下表：五点十七分。再过五分钟，他就去马尔伯勒。营业时间一到，他就进去。他想去那个安全的酒馆喝一品脱啤酒，他从来没有如此渴望过任何东西。他恳请上帝，在他及时离开这栋楼之前，不会有任何人发现甘波，任凭他用酒精麻痹噩梦吧。
普利姆罗斯的笑声如巨雷一般在休息室内翻滚，显然，那件逸事已经讲到了高潮阶段。杜戈尔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跳起身来，搬起那张咖啡桌，向普利姆罗斯的脑袋上砸去；或者，用一种更微妙的方式，在他耳边轻轻说一句：“系里所有人都在背后管你叫‘尿尿夫人’。”（事实并非如此，只有杜戈尔这么称呼他。）
哦，上帝，普利姆罗斯又开启了他的诱惑程序，用讲述一个有关剑桥的故事当序曲，说他父母住在那里。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杜戈尔已经见识这个程序运转好几次了。尽管对象不同，但是内容一成不变，而且每况愈下，一个星期比一个星期糟糕。最开始是在十月份，普利姆罗斯给系里最漂亮的那个女研究生来过这一套。他采用的伎俩包括：在不违反礼仪的前提下，尽量靠近那个女孩的身体；从热饮机上接几杯咖啡；端出一份气喘吁吁的简历——更确切地说，是对“尿尿”直至今日的事业进行一番连续不断的阐述，并送出一份请柬。计划之内的牺牲品会抛出这样那样的借口——我有丈夫、我有男朋友、我有约在先。在一次研讨会即将开始前的一个令人愉快的场合，一个从得克萨斯来的学生断然拒绝了他的邀请。“哎，你给我滚开，瞧你那张脸，我看了就想吐。”普利姆罗斯技穷了，可是他的热情丝毫未减。
杜戈尔的眼睛盯着书，耳朵却在监听身后的谈话。到头来，还是倾听自己的心声更可取。现阶段普利姆罗斯的情感似乎指向一个胖胖的女孩，她有一头长长的直发，嘴角向下耷拉着。杜戈尔记得她好像叫穆里尔。“尿尿”正在连篇累牍地表达着他对那个不幸女孩的同情——她的第一个学位是从一所红砖大学[3]获得的。“当然了，”普利姆罗斯安慰道，“毫无疑问，牛津大学会给一个人的一生带来永久性的创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学历的质量在其他地方的有效性就会因此降低。”
真有你的，杜戈尔心想。
他欣慰地看到五分钟终于过去了。他合上书，把它装回公文包，然后从塌陷的扶手椅上挣扎着站起身来。站在房间另一头的普利姆罗斯看着他，金边眼镜闪着热心交际的光芒。杜戈尔避开他的眼神，悄悄走出休息室，来到走廊上。他带着轻松的心情三步并作两步地走着，可是想到这么做好像是在逃跑，又把步伐调整了一下，这下端庄得体了。他忍住没看二楼那个甘波的房门。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当他走下最后一段台阶时，他意识到自己不自觉地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缝。看不出有什么邪恶，至少看起来不那么邪恶。
习惯性的乐观主义又回来了。乐观并没有彻底删除几分钟之前发生的事，但是，它将事件的轮廓在他的脑子里重新整理了一遍。一切都会好的。没有人会把他和甘波的死联系在一起——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出现在那栋楼里，他可以解释说去了一趟休息室。最糟糕的状况无非是警察找他谈话——他们大概会找甘波所有的学生谈话，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例行公事嘛。
一楼的走廊也是空空荡荡的。杜戈尔几乎蹦跳着离开了那幢楼，感觉就像一个判了死缓的囚犯。他左转进入一条灯光昏暗的小巷，那条路通向学校的侧门。那里一个人也没有。
他迈开轻快的脚步，摇晃着手中的公文包。离历史系才十码远，一个魁梧的身形就从黑漆漆的门洞里钻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
“你好。我一直在等你。”陌生人又向他靠近了一些，“我想和你聊聊。”
[1]不吃肉、奶、蛋等，有的不用动物产品。
[2]非洲北部山脉。阿特拉斯山脉形成马格里布国家的主脉，这些国家是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
[3]这个称谓最早是对于维多利亚时期创立于英格兰工业城市，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得到大学特许的六所市立英国大学的称呼，主要用来区别于牛津和剑桥大学。

2
这是今天他第二次被吓着，比第一次来得还可怕。杜戈尔木雕泥塑一般被钉在那里，身体因恐惧而变得僵硬起来。这个人绝对不可能是警察，猜到他的身份后，杜戈尔想跑。可是，他所了解的情况又不允许他跑。
“求你了。”那个陌生人说。
这句话虽然简单，却改变了一切。或许他只是想借个火。杜戈尔抬起头，借着门洞里透出来的昏暗光线，看了一眼那个人的脸。对方比他高几英寸，其余的他什么也没看出来。
“你想干什么？”杜戈尔听见自己在说话。他很纳闷，自己居然还能说出话来。
“想和你谈谈。不会耽搁太久。一起喝一杯怎么样？”
该死，杜戈尔心想，他怎么这么懂礼貌？你肯定想不到，一个有重大嫌疑的杀人犯会擅长老派的谦恭有礼。这种感觉令人不安，同时却也令人安心。他可以拒绝（他本希望如此），然后坐上拥挤明亮的地铁，匆忙逃回家去。荒唐的是，他竟然答应了。后来，他琢磨过自己当初为什么会那么做，但当时一切都很自然，这是一种受到惊吓后的必然反应。或许，他更希望有一个陌生人陪着他，而不是自己一个人待着。
那个人建议去“羔羊”。“我知道得走一段路，可是离开这个地方会让我们两个人心里都好受些。”他朝着历史系的方向挥了一下手。杜戈尔点了点头。
陌生人在前面带路，两个人沿着小巷，看似不慌不忙地向校外走去。他们走在大街上，肩并着肩，相隔有一码远，方向是罗素广场。天上开始下起蒙蒙细雨，广场中心的花园阴冷潮湿，一点也不诱人。杜戈尔的同伴撑起伞，为两个人挡雨。
他们俩谁也不说话，杜戈尔心里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好像两个人都在忙着判断对方是什么来路。就像两只陌生的狗，不确定到底要凑上去闻一下，还是狂吠几声。
羔羊康蒂特大街出现在他们的右边。他们斜穿过那条街，走进温暖的酒馆。“我给你要点什么喝的？”
“请给我来一杯特制苦啤吧。”转念一想，杜戈尔又说，“不，还是来杯普通的苦啤吧。”刚进门的窗台前有两张空凳子。杜戈尔把他的公文包放在其中一张凳子上，自己则跨坐在另一张上面。“我在这儿占座。”
“站着喝酒多不舒服。”那个人说，“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偏偏喜欢站着喝酒。我一会儿就回来。”
陌生人巧妙地用胳膊肘轻轻推开人潮。酒馆里挤满了下班后想要在回家前匆匆喝上两杯的人，烟雾缭绕、语声喧哗。杜戈尔盯着那个人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拥挤的人群里。这是他第一次清晰地看到这个人的部分身体。首先给他留下印象的是体型——他的身高不止六英尺[1]，那件海军蓝的插肩大衣把他的肩膀衬托得无比宽厚。杜戈尔还瞥见了大衣下面深蓝色细条纹的裤子和闪闪发光的黑鞋。
那个人转过身，迂回地穿过人群。他把饮料——一品脱的啤酒和双份的威士忌——放在窗台上。杜戈尔嫉妒他的手怎么那么稳。
那人坐下来，举起杯子喝了一口，然后用纯粹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杜戈尔，后者也打算如法炮制。如果这个男人的背影像某类成功的专家，那么他的正脸更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他头发斑白，梳得干净利落，两鬓已经开始稀疏；他的脸看上去营养充足，虽然没什么个性特征，但也算得上体面。外表是个受人尊敬的人，杜戈尔心想，奇怪的是，他脸上没什么皱纹。他穿了一件丝绸的衬衫，戴了一对素金的袖扣，还戴了一条和某个学校或者组织有关的领带。
令人惊讶的是，杜戈尔的同伴看到他的目光的走向时，咯咯笑了起来。“我今天是查特豪斯[2]人。”
杜戈尔也笑了。
“我叫汉伯里，詹姆斯·汉伯里。”
“威廉·杜戈尔。”他们郑重其事地握了握手。杜戈尔不知道接下来事情将向哪个方向发展。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是不是很蠢？
汉伯里的手指沿着杯子边来回摩挲。“刚才我在那间……研究室，是不是叫这个名字？甘波隔壁的那个房间，半个小时以前。门是开着的，所以我听得很清楚。”他喝了一大口威士忌。
这次暂停给了杜戈尔时间，让他思考汉伯里这么说到底想暗示什么。汉伯里一定是听见他两次出入甘波的房间。如果他同样看得很清楚，那么他一定注意到了杜戈尔的犹疑不决，也有可能看到他擦门把手。可是这样说不通：如果他是凶手，为什么要不辞辛劳地来见杜戈尔呢？假设杜戈尔的到来妨碍他离开那幢楼，为什么他不趁着杜戈尔在休息室的那段时间溜走呢？
“你认识甘波博士吗？”汉伯里态度温和地问。
认识。这么说，很可能是汉伯里杀死了甘波。杜戈尔和自己想要畏缩的本能抗争着。这是他第一次碰到杀手。他很奇怪，自己的畏缩竟然如此微弱。事实上，他意识到他唯一真正担心的是自己的安全：一个杀手会在何地，为何种原因停止杀戮？
“他是我的导师。”他终于说话了，因为没有理由不这么做。
“真的吗？什么专业？”
这个场景太不现实了，令杜戈尔感到很压抑，好像他正在接受一个未来雇主的面试，或者和一个很难打交道的上了年纪的亲戚聊天。“中世纪早期加洛林王朝[3]对异教徒拉丁文学传播的影响。”这些话机械地从他的舌尖上滚出来，因为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大多数人一听到答案就转换了话题。
“甘波是研究这个时代的专家？”
“是的，我想是的。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我猜也是。当然，他对字体非常了解。”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认为……”汉伯里又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你对这个学科也有一定的……了解？”
杜戈尔怀疑这次谈话已经来到了某个十字路口，汉伯里说起话来就像一个棋手在开局时牺牲了一两个棋子，结果证明这么做事关重大。他在回答前犹豫了一下，他需要小心翼翼地措辞。
“可以这么说：我对这个学科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不过没有甘波那么厉害。我对卡洛琳字体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我知道去哪儿找资料。”出于一时冲动，他补充道，“我选这个学科，其中一个原因是它晦涩费解。某个专业的研究做得越少，越容易不费太大力气就获得足够的研究成果。你不必为太多次要的资料烦扰。小池塘里的大鱼。”
汉伯里若有所思地看着杜戈尔。“非常有趣。抽根烟吧。”他掏出一包带过滤嘴的法国下士烟。
他们一人来了一根。杜戈尔轻松地吸了一口刺鼻的烟。他竟然没发现自己这么需要烟。这次谈话停止了，第二轮谈话将在九十秒钟后开始，杜戈尔想。汉伯里在想什么？他很可能是凶手，知道这一点将令他，杜戈尔，成为事后从犯[4]。如果汉伯里试图把他牵连进去，他将冒很多无法想象的危险。可是，汉伯里要如何仅仅通过谈话将杜戈尔培养成一个罪犯？最简单的答案就是：不可能。杜戈尔能够想到的唯一结论是，他和甘波之间有共同联系——有关加洛林王朝的知识。现在看来，这一点似乎显而易见了。可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有人会因为掌握了这门知识而被害，而且凶手冒着被人发现的危险立即接近另一个可以提供相关资料的人吗？
他本人对这件事的反应也令人困惑。他本该去报警，或者离开这里，而不是和一个有充分理由被怀疑是凶手的人把酒言欢。他很害怕，是的，但这是一种间接体验式的恐惧，就像看了一部好看的恐怖片——不，比那种恐惧更真实。在某种程度上讲，他认为最恐怖的是，他对这种行为和实施这种行为的人并无任何厌恶的情绪。如果他对自己说实话，他现在主要是好奇，而且还有一种无声的，但是一眼便知的兴奋感。毫无疑问，这种兴奋感和在刚刚被清空的腹部灌入一品脱啤酒无法完全脱离关系。
杜戈尔注意到汉伯里在按摩自己的手指，好像这个过程能给他带来快感。他的手保养得很好——修长优美，没有任何皱纹，也没有老年斑；他的指甲又大又方，显然是经过精心修剪的。他轻轻抚摸着自己的手指，仿佛它们是他抱在怀里的一只猫。看到这个情景，杜戈尔稍微有点心烦。
汉伯里又说话了，话音里似乎带着歉意。“你比一般的学生看起来大很多？”
过了一两秒钟，杜戈尔才将注意力放在悬摆在句尾的那个不显眼的问号上。汉伯里想了解一些背景情况，但又不想表达得过于生硬。
“我二十九岁。去年一个姨妈给我留了一点钱，所以我决定再读一个学位——反正是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没有助学金？你真有自我牺牲精神！”
换作五年前，听了这话，杜戈尔肯定会脸红，可是现在，他只是在内心脸红。“没有。我离开学校七年了，接受教育可能会给我的生活带来改变。”
“这之前你做过什么？”汉伯里公然显示了自己的好奇心，这一点令杜戈尔很惊讶：这有什么关系吗？无论如何，他不喜欢回答这个问题。
“哦，什么都干过，反正都不是什么值得拿出来说的事。我经常去国外旅行，在图书馆上过班，还开过需要电话预订的微型出租车。”他说的全是真话，不过这些职业是经过细心挑选的，可能会迷惑听众。
采取攻势的时候到了。“你呢？你靠什么生活？”
“杂而不精。”汉伯里微笑着说道。杜戈尔隐约感觉对方也不喜欢这个问题。“这么说吧，目前我从事的是寻找失物的行业。甘波本来要帮我找一个东西，可是他在最后一刻食言了……这是我私下里和你说，他的这种行为给我们造成了很多不便。这只是一个小活儿，可是我的雇主为此支付了很多钱——一切都是正大光明的，不过也没必要向国税局提起。他接受了他们的条件，他们也接受了他的条件。本来是互利互惠的事，可是后来这个人变得很难对付。他很贪婪，你知道吗？”
杜戈尔怎么会不知道呢？他能想象钻进钱眼儿里的甘波，对一切视而不见。而且甘波不只贪财，还喜欢别人感觉到他的存在，他希望整个世界都铭记他的形象。
“真的很愚蠢。”汉伯里继续说，“我觉得他没弄明白我的雇主到底是怎样的人。面对任何形式的威胁，他们都倾向于做出极为激烈的回应。”
用一个衣着考究的刽子手回应，杜戈尔想，拿不准的时候，就上绞刑。幸亏不到一英里远的一个二楼的房间里有一个沉默的见证者，否则他越来越难以把这次谈话当真。
“当然。”汉伯里若有所思地揪了一下自己的右耳垂，“我的雇主也觉得很尴尬。甘波为他们做的那件事虽小，但是很重要。而且，就像你说的那样，加洛林时代的文学晦涩难懂。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请你喝一杯——我想知道你是不是有兴趣接手。”
两个人又沉默了。汉伯里引导谈话的节奏不紧不慢，这让杜戈尔很欣赏。现在汉伯里盯着他的杯子看，好像被杯子里的内容吸引了。他并不急于做什么，尽管上一个小时里发生的情况注定了这是一件急事。杜戈尔的脑中有很多选择，它们在互相撕扯：不可能，如果拒绝这个提议，汉伯里会不会把他当成危险分子？万一接受了这个提议，是不是结局更危险，不只是一个偶然同犯那么简单？他脱口而出：“这大概是怎么一个情况？你看，我得多了解一些，否则没办法作决定。”
“我的雇主要求甘波抄写一页中世纪的手稿，还得翻译一下，并核实日期和出处等。他说过，这种文字是卡洛琳字体。这个活儿对于你们这些了解专业知识的人来说很容易。如果你不知道‘&’这个符号的衬线[5]，而且没时间把它找出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我想，发生的这一切和我没什么关系吧？”杜戈尔既是自言自语，又是在向汉伯里提问，可是汉伯里点了点头。其实要想出一个理由也很容易。也许汉伯里为黑市工作，有人把一份偷来的珍贵的手稿交到他手上，他想要一份像样的专家意见。其实，杜戈尔并不觉得自己已经到了那个级别。无论如何，这件事莫名其妙，因为窃来的中世纪手稿并没有多大的市场——当然，除非那个假定的销赃人早就找好了买家，而且这个买主并不严格按良心和道德原则办事。
汉伯里慢悠悠地轻声说：“我向你保证，没有任何危险，无论是对你，还是对别的什么人。而且，如果你干活麻利、值得信赖，我的雇主出手很大方。付现金，十英镑一张的钞票。”他一边说话，一边看着杜戈尔身上的那件破皮夹克，仿佛是在补充说明：“看你这样就知道缺钱花。”
是十英镑一张的钞票让杜戈尔打定了主意。有了钱，一切都变得可能，不必再搞什么学术投机了。他问汉伯里，他的雇主打算出多少钱。如果只是问一句“给多少钱”，好像是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制造不和谐音。
“一千两百英镑。”汉伯里回答道，“货到付款，而且我们会付一笔小额定金。如果速度快，没准儿还有奖金。你能不能把手头的事都放下，专心用一两天的时间做这件事？”
杜戈尔点了点头。他几乎没听到这个问题。干一两天的活就能拿一千两百英镑的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游泳，犹如一幅诱人的海市蜃楼图像。他还欠着女房东两个月的租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姨妈给的钱已经缩减到两位数了。他的信用卡即将从一个好说话的朋友变成一个不留情面的高利贷者。阿曼达是一件昂贵的奢侈品。
这些想法使他不再怀疑汉伯里的动机，不再考虑他的雇主为了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会走多远的路。这些问题都与他无关，如果有关系，也只存在于他的良知里。对他而言，良知一直是一个乐于助人、顺从听话的器官。它不会帮助任何人把道德的幽灵引出来。
不管汉伯里说什么，一定是存在危险的。但是无论如何，他并不知道危险到底在哪儿。如果做事谨慎，警察就不会把他和汉伯里联系在一起，即便他们已经认定后者就是凶手。显然，汉伯里的雇主是危险人物，但是像甘波那么干，试图欺骗他们，肯定会令他们不悦。如果办事效率高，怎么会有危险呢？
他看着坐在对面的汉伯里。“好吧，我有兴趣。拿什么工作？原件，还是复印件？”
“恐怕得是复印件。我们没有原件。”
果不其然，杜戈尔想。他大声说：“如果是正当的复制品，应该没什么大关系。”来到酒馆后，有一个问题一直在困扰他，一种潜意识层面的忧虑，他一直想把这种感觉说出来，突然，他找到了合适的词语：“你为什么要冒这个险呢？我知道，我……看到那个场景的时候没急着跑去打电话，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你可能会信任我。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你断定我和甘波有同样的技能呢？难道这样不是很危险吗？”
汉伯里露出微笑。杜戈尔意识到，这个人其实很开心，而且他惊讶地发现，有的人竟然可以从玩火中获得快感。汉伯里回答时用了一种福尔摩斯对华生讲话的方式，他的说法稍稍削弱了杜戈尔的错觉。“实际上，危险性极小。你知道吗，我和甘波拌过一次嘴，那段时间他一反常态，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至少最后那几天是这样。他告诉我，他把复印件交给了他的一个学生，而且这个星期就会还给他。他提到了你的名字。我想，他可能拿你的作业做了参考。我猜他不想干那些单调乏味的事。既然你去看甘波，说明你对这个学科有一定的了解——我认为，古文书学很难成为大众化的选择。后来，你第二次从他的房间出来时拎着一个公文包，这是我从研究室的门缝里看到的，公文包上WD（威廉·杜戈尔）的缩写清晰可见。所以，我猜到你的名字也是合情合理的，事实的确如此。”
杜戈尔放声大笑起来。“简直是最典型的甘波作风。”说完，他意识到这样很轻浮，可是无关紧要，因为表现出普通的面对死亡的礼仪，在此时此刻也是不合时宜的。
[1]约一米八。
[2]指查特豪斯公学，一六一一年由汤玛斯·苏顿创立于伦敦，是最古老的传统英国公学之一。
[3]公元七五一年成立的法兰克王国第二个王朝。
[4]指犯罪时不在场，但于事后协助犯罪者的人。
[5]有衬线字体是指在字的笔画开始、结束的地方有额外的装饰，而且笔画的粗细会有所不同。

3
杜戈尔随着汹涌的人潮向西走。他全神贯注地思考着，如何在对甘波的回忆和安心地躺在他钱包里的那两百英镑之间建立一种平衡。他像机器人一样在汉默史密斯站换乘地铁区域线，又从滕汉姆格林站下了地铁。他半闭着眼睛走向奇西克大街，到了那里，习惯又驱使他走进一家售酒的商店。不妨做一些正确的事情。他买了一瓶凯歌皇牌特级香槟、半瓶白兰地和一些安古斯图拉树皮汁。那个苏格兰人店主似乎对考虑顾客的便利一事充满无情的蔑视，他用大肚子顶着柜台，挠着红胡子说：“要开派对，是不是？如果你把它们混合在一起会比气泡酒好喝得多。”杜戈尔太累了，脑子都不转了，想不起来该怎么回答他。他抱着一个叮当作响的厚纸袋离开了商店，出门时腿磕在啤酒罐摞起来的小山上。一声具有苏格兰风味的干笑伴随他走进黑夜。
阿曼达住在大街的另一边，离河比较近的那边。还有四分之一英里远，你就可以感受那一大片灰色了。从阿曼达家的窗户望出去，你可以看见由建筑物围起来的一个方形小水池。这是一个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她说。可能这就是为什么那个波兰房东要那么高的房租。
这是一幢半独立式的别墅，以前也曾风光过。阿曼达在二楼租了一个比较大的房间。门开着，他走了进去。阿曼达不在，一股凄凉感迎面袭来。他像婴儿一样渴望尖叫：“这不公平！”可是，这个房间还是如往日一般惬意。房间很大，灯光幽暗，有如洞穴；到处都是植物——它们从天花板上垂下来，蜷缩在地板上，占据了中间大部分可用的空间。房间里有一个老式的煤气取暖炉，如果你盯着它看一会儿，就能看到闪闪发光的东方宫殿，咝咝地冒着光，散着热。杜戈尔最喜欢那块很破旧的波斯地毯，踩上去舒服极了，红色的背景上是一个深蓝色的图案。
从他身后传来脚步声。他猛一转身，看见阿曼达站在门口，愠怒和美丽这两种特质同时出现在她的脸上。在他认识的人里，极少有人能像阿曼达这样，将二者完美地结合起来。
“你好，亲爱的。”他意识到说这句话时，放松的感觉如同汗水缓缓地从毛孔里渗出来，“你去哪儿了？”
“厕所。有个浑蛋在走之前又把马桶弄堵了。用一张《每日电讯报》。”
这幢房子里的其他租户，依据性别不同，要么没完没了地惹阿曼达生气，要么能引起她的兴趣。总的来说，阿曼达对女人保持沉默的敌意。偶尔她们也会抱怨阿曼达的唱机太吵，或者因为米多老夫人展开一场唇枪舌剑的战斗。那个老太太被甜丝丝且令人作呕的死亡气息纠缠了很多年，每次她把自己肥硕的橘子酱色的屁股放在浴缸里排泄时，这幢房子里的租户就会闹个天翻地覆。不过，这里的男性住户很尊重阿曼达，为了回报他们对她的赞美，她会在他们生病的时候带他们去看医生，或者用有如心脏外科医生的临床技能帮他们从情感纠葛中解脱出来。
在杜戈尔看来，米多老夫人才是制造这起厕所事件的罪魁祸首，但是他明智地管住了自己的舌头，并用摇晃厚纸袋发出的诱人的叮当声转换话题。
等他们坐在壁炉前的那两只大垫子上时，他才透露了自己的新闻。阿曼达一边手脚麻利地调制香槟鸡尾酒，一边谈论自己今天都做了些什么。她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为出版商干活。她父亲是一家公司的常务董事。今天她读了两篇很没意思的稿子。
杜戈尔发现，她的话语如酒精般令人安心。他曾隐约担心今天五点发生的那件事会使整个世界脱离正轨——在他自己的生活里发生的地震只是一次轻微的毫无意义的震颤，而即将到来的是一次更剧烈的震动。他欣喜地发现，这种恐惧是毫无根据的，尽管这种恐惧连他自己都不愿意承认。
阿曼达的黑色长发在脸前晃来晃去，如同一扇防护屏。她问他今天过得怎么样时，他把真相告诉了她。“甘波被人勒死了，有人给了我一个活儿，干两天，报酬是一千两百英镑。”他得把这件事告诉一个人，而且无论如何，他只想告诉她。如果她很讨厌这件事——他也不敢确定自己就不是这么想的——那么她知道得越早越好。看着阿曼达说话，他的心里有了一种确定感，尽管这种感觉没那么显而易见：他真的很喜欢她，她想怎么做都可以，哪怕要他拒绝汉伯里的提议，还要对警察说实话，唉，这是一件多么丑陋又令人尴尬的事。真奇怪，今天晚上的事竟然以这种方式得以澄清，而且几乎是具体化了。他了解了自己对阿曼达的感觉，以及多多少少，自己对死亡的态度——当然，指的是他人的死亡。
然而，当阿曼达确定她没有听错，他不是精心设计一个恶作剧来骗她时，她的反应令人吃惊：这件事让她很兴奋，她不停地追问细节。她让他回顾了整个过程，甚至连普利姆罗斯在休息室的情况她也要听。杜戈尔开始怀疑，阿曼达是不是觉得日常生活很乏味，如果早生三十年，她会不会在回忆往事时说有了战争这辈子才算没白活。这种想法让他很不舒服，既然不舒服，他也就不再这么想了。
她提了很多他脑子里本来就有的问题。
“为什么为了一份复印件就值得去杀死甘波呢？你认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谁知道，”杜戈尔说，“我还没仔细看呢。好像是某本宗教书的第一页——用拉丁文写的。非常漂亮，真的，如果你喜欢这些东西就会这么觉得。左上角有一个无法辨认的字迹，好像是契据登记簿。这一点告诉了我们是谁曾经拥有这本书。从字体上看，是晚期的——也许是在英国写的。”
“晚期？”阿曼达问。
“我指的是卡洛琳字体，那个我比较了解的字体。晚期的意思是在十一世纪写成的，而不是九世纪。”他非常享受这种炫耀知识的感觉，尽管他知道这么做很肤浅。他意识到，这种知识是第一次真的对他有用，不知道是不是最后一次。
针对这起事件背后的一切，他们漫无目的地聊了一个小时。杜戈尔说，自己仿佛身处一个浓雾弥漫的城市，目之所及只有几平方码。那种无止境的、周遭发生的事都很隐秘的感觉很糟糕。阿曼达说，那就把雾灯拿出来吧。她又调了一杯鸡尾酒。
第二天早上他们是十点起的床，这令杜戈尔很惊讶。他本来盼望昨天的紧张和压力能让他多睡一会儿，而且上学的时候他很少在十一点之前起床。
杜戈尔煮了一壶咖啡，然后坐在壁炉前。阿曼达扭动着身子套上一件破旧的丝绸和服，绣在衣服上的那几条退了色的黄龙正在交战。接着，她盘起腿坐在他身边的一个垫子上。昨天晚上，她忘了卸妆。（或许他们喝得太多，无心理会这些细节？）她睡得眼睛都肿了，黑眼圈也很厉害，像是平白无故被什么人打了一顿。见此情景，杜戈尔甚为开心。他怀疑自己骨子里是不是一个施虐狂。
他还有两个整天的时间。汉伯里说后天会给他打电话，用研究生休息室外的那部付费电话。那是星期四。他决定今天去一趟大学图书馆，如果幸运的话，今晚之前就可以把一切搞定了。阿曼达的态度很轻浮，企图说服他乔装打扮变换角色。她欠考虑的做法激怒了杜戈尔，尽管他曾试图隐藏。对她来说，昨天晚上发生的事只比电视上播放的犯罪系列片的真实度高一个等级，更刺激一些罢了，因为这件事发生在杜戈尔身上。但是她还不至于拿这件事开玩笑。不过，她没见过甘波。
他打开收音机，想知道首都电台是不是已经报道这起谋杀案了。还没有。也许甘波之死微不足道，根本无法引起媒体的关注。还有一个让人不太舒服的想法：也许警方想在透露消息之前先忍耐一段时间，他们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两个小时后，杜戈尔回到拉塞尔广场。他穿过停车场，向参议院后门走去。这幢楼有好几层是图书室，在这个庞然大物面前，杜戈尔显得如此渺小。设计这幢楼的建筑师一定是想不断地提醒人们，学习是一件严肃的苦差事。他真想用红漆把整幢楼喷满标语——即便是“西汉姆联队必胜”都能让它更人性化一点。
电梯把他带到五楼的图书室门口。他向门卫晃了一下塑料会员证，结果门卫看也没看一眼。穿过旋转门，就像羊入了圈。他向右转，穿过借书处的人群，走过编目大厅，走向通往图书室北区的双开式弹簧门。来到下一个房间时，他加快了脚步，因为他瞥见一个被芥末黄色的粗花呢夹克包裹的短粗背影，正朝北米德尔塞克斯阅览室走去。这个时候，他真没有兴致和普利姆罗斯聊天。
古文书阅览室在这层楼的尽头。杜戈尔很高兴地看到这个房间几乎是空的。门口那张桌子旁，两个档案系的女生正沮丧地小声抱怨着，她们俩的脑袋凑在一张复印件上方。他听见那个戴眼镜的同学激动地低声说：“可是小写字母开始分叉了。安格里卡纳杂种[1]才不会这么邋遢……”
杜戈尔在斜对角靠窗的位置坐下来。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笔记本、一支自来水笔和那份复印件。后者因辗转易手已经卷角了，幸好质量还不错。他开始抄写开头的那几行：
Aurelii Augustini doctoris de pastoribus sermo incipit.Spes tota nostra quia in Christo est et quia omnis……（奥雷利厄斯·奥古斯丁神父关于领路人的布道就此开始。我们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基督身上……）
只要清晰地读出这几句话，不需要神学博士学位也能认出这就是奥古斯丁的布道词。Spes里面的大写S如果不是用来装饰的，就是起点缀作用的，黑白复印件很难让人分清缠绕在字母边上的那个阿拉伯式花饰是用墨水还是颜料写上去的。
这个字体还是很容易抄写的，缩略语符合那个时期的标准。不管怎么说，找到一个印刷文本来解决其中的困难也很容易。但是那个核心问题还是难以回答：为什么一本中世纪的布道书价值一千两百英镑，而且还要了至少一条人命？
尽管这个工作相对简单，还是需要一个多小时才能草草记下这一页的内容。他决定把翻译的工作留到以后。最后一行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了，而且听起来很不吉利：veniet enim dies——因为那一天终会到来。
杜戈尔伸了一个懒腰，琢磨着圣奥古斯丁脑子里那个特别的一天究竟是哪一天。他脖子疼，口还渴。他意识到，这一熟悉且无聊的感觉都是图书馆造成的。他明白需要更换场景的时候到了，于是拿起笔记本和复印件向楼下的餐厅走去。
他在柜台买了一杯咖啡，端着它来到位于出口边的一张空桌子旁坐下。咖啡喝起来有一股泥巴味儿。杜戈尔凝视深色的液体，纳闷英国人怎么能容忍如此拙劣的仿作。他掏出复印件，又看了几眼。最难的部分还在后头——了解这份手稿的日期和出处。他粗略地写下几条指导方针。
首先，这份手稿肯定是用卡洛琳字体写成的，而不是另外一种可能性——十五世纪故意搞错年代的人文学科字体（Humanistica）。其实，二者很容易搞混。杜戈尔记得，有一次甘波特别生气，好像是普利姆罗斯没注意有点的“i”和竖画超过横杠的“t”，这是将它和后来的字体区分开来的标志。
看来，这是大约出现在公元八百年到一千两百年之间的卡洛琳字体。也可能更晚一些——用这个字体写出来的字又长又尖，一些小写字母呈楔形，这可能暗示这份文稿是在英国写的。
他用眼角的余光瞥见一道芥末黄色的亮光，有一个人正朝他这个方向毅然决然、快速平稳地走过来。哦，上帝，普利姆罗斯。杜戈尔把复印件翻过来，虽然脸上露出笑容，心里却有一种类似于憎恨的感觉。普利姆罗斯也在微笑着和他打招呼，那是一种龇牙咧嘴的满足感。他看起来没少抹发蜡，那一脑袋胡萝卜色的铁丝都被捋平了。他还戴了一条盾牌装饰的领带：显然，他是为了某个人才把自己打扮得这么漂亮的。
“你好，比尔[2]。介意我和你坐在一起吗？很少在这里见到你啊。”
他粗声粗气地笑着坐了下来。杜戈尔发现他的鼻头上又冒出一个粉刺。杜戈尔讨厌别人叫他比尔，比尔只比威利稍微好一点。而且他讨厌自己总是对不喜欢的人笑脸相迎。
“听到那个新闻了吗？关于甘波的那个，我的意思是，很可怕，是不是？”
杜戈尔猛地抬起头。“不知道啊，怎么回事？”很好，他告诉自己，就是要表现出这种爱嚼舌头的好奇心。
“他死了。有人杀死了他。”“小便先生”[3]等待杜戈尔做出合适的反应。
“上帝……你开玩笑吧？什么时候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普利姆罗斯把身体前倾，神秘兮兮地说：“今天早上我去系里，那里密密麻麻地挤满了警察。秘书站在台阶上发狂——当然，谁也不让进去。不过我还是和一个站在门口的家伙聊了两句，好像昨天下午有人把甘波勒死了。就那么厚颜无耻地走进去，把人给杀了。”
杜戈尔递给普利姆罗斯一根烟，自己也拿了一根，然后把两根烟都点着。“警察知道是谁干的吗？作案动机是什么？”
“他们什么消息也没透露。我还不至于糊涂到刨根问底。但实际上，我对他们非常有用。”
“你没看见那个凶手吧？”杜戈尔的语气比他想象的要尖锐得多，不知道普利姆罗斯注意到没有。
“没有，确实没看见。”普利姆罗斯好像很后悔把注意力全放在这个故事上了，“可是警察想知道昨天午饭后有谁来过这栋楼。我可以帮上忙，从两点到五点半，我一直在楼上的休息室。那个便衣警察在车里盘问了我很长时间，警车停在大门外。当然，我也不得不提到你的名字。”
我猜你就会这么做，杜戈尔心想。“是啊，我在等酒馆开门。为了杀时间，我在休息室待了几分钟。”选择用“杀”这个动词真是不幸。
“那时五点刚过，对不对？”杜戈尔点了点头，“难道你什么都没看见？”
“没有，我直接上了楼。我不记得在附近见过什么人。对了，我好像听见秘书室里有打字声。”普利姆罗斯看起来有点失望。于是，杜戈尔用一个问题来激励他：“有人知道更多的细节吗？”
“怎么说呢，谣言四起。后来，我们几个都去喝咖啡了——我、莫妮卡、朱迪思，还有其他几个人。我们交流了一下各自掌握的信息。”你着实令人吃惊，杜戈尔心里禁不住讥讽，以丑闻为食的秃鹫们终于找到了一具真正耸人听闻的尸体。“朱迪思听说他是被绞死的。你知道吗，用一根细绳套在脖子上，就像商店里用的那种奶酪切片机。”
“她是从哪儿听到的消息？”杜戈尔在他的话音里注入了一丝怀疑：这样肯定会刺激普利姆罗斯说出更多的秘密。
“从一个清洁工那儿。她嫁给了伯特，那个说话不利索的门卫。其实是他昨天晚上锁门的时候发现甘波的尸体的。”
他们又聊了几分钟，可是杜戈尔没能从普利姆罗斯那里得到更多有用的信息，只有意料之中的一大堆推测。他还听说学生会建议召开大会，强烈反对校园暴力。
可是，杜戈尔再次上楼去古文书阅览室时，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有点担心。这件事原本是可以处理的，因为好像只有他和汉伯里知道，当然可能还有甘波。但是现在它已经不再是件私事了，他突然觉得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
[1]安格里卡纳杂种（Bastard Anglicana），是一种字体。
[2]比尔和下文的威利一样，都是威廉的昵称。
[3]对菲利普·普利姆罗斯（Philip Primrose）的戏称，原名有两个P，便有“Pee-Pee”，小便之意。

4
等他坐下来把复印件放在眼前后，他劝自己要有一个更乐观的心态。真的，情况不可能再好了。普利姆罗斯听到了一些传言，他很擅长收集小道消息，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一切都指向一个事实：警方的调查活动没有任何进展，调查凶杀案只是例行公事。
他一边思考，一边将目光懒洋洋地停在这页纸左上角的那个潦草的字迹上：liber……本来被警察占据的思维这时迅速转向，一个小小的侧身跨步，将解惑变成了一种令人愉快的行为。这些词和手稿的其余部分相比，字体出现得更晚，是一种模糊难辨的草书。突然一切都解释通了。那些困扰他的字母和缩略语不再混乱，奇迹般变得清晰起来——liber monacborum santi tumwulfi——《圣图姆武夫修道士书》。
杜戈尔从来没听说过圣图姆武夫这个人，这是一个好征兆。即便是在中世纪，也很少有教堂供奉一个籍籍无名的安格鲁撒克逊圣人。他从书架上取下相关的参考书——诺尔斯和哈德科克的《中世纪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修道院》，然后核对了一下索引。只有一座修道院供奉了圣图姆武夫，那是一座位于诺森伯兰郡的小修道院，在诺曼人征服前修建的，是这个圣人的出生地；还有亨廷顿郡的罗辛顿大修道院，图姆武夫在那里做过神父，那也是他殉道的地方。
题词一定是指向罗辛顿，杜戈尔想。这曾经是中世纪最大的基金会之一，和格拉斯顿伯里[1]、贝里圣埃德蒙兹[2]、伊利[3]同样享有盛名。只有在这种地方，你才有可能找到保存这种高端手稿的图书馆。那不也是本笃会[4]的修道院吗？在卡洛琳字体从法国引进，并在英国扎根的过程中，本笃会确实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一时兴起，杜戈尔想在古文书阅览室门口的小目录里找找罗辛顿。今天他的运气不错——三年前， B.W.普特金把他交给阿拉巴马州埃里克厄灵格纪念大学的博士论文私自出版了，还把一份副本交给了伦敦大学图书馆。这篇论文的标题是：《罗辛顿圣图姆武夫大修道院：它在中世纪的实际与假定内容之关键简明参考目录，及赞成与反对藏经楼存在之论据摘要》。
他把类别号草草记在手腕上，接着又在书架间徘徊，直到找到那个正确的位置。书就在那里。这是一部徒有其表的作品，封皮是绿色人造革的，书脊上印着烫金的字。显然，普特金博士对于自己在学术方面的贡献评价很高。他飞快地翻了一遍论文，而后高兴地发现奥古斯丁的手稿也列在里面。历经宗教改革，历经罗辛顿升级为主教堂，它仍然保存在图书馆里。
站在那里，手里拿着这本书，一阵折磨人的疲乏感如浪涛一般将他淹没。图书管理员真是一个危险的职业。哦，上帝，他想回家，他想手里端着一杯茶，瘫倒在扶手椅上。才三点钟。也许可以把这本书带走，在家里工作效率也不低。普特金可以完美地解决手稿的出处问题，现在，只剩下翻译文稿了。
出于某种深不可测的原因，书的封二上贴着一个“仅供参阅”的红色标签。杜戈尔迅速环顾四周，身后没有人，其他三面有书架挡着。他轻车熟路地把书别在腰间，夹克可以遮蔽身后好事的眼睛。幸运的是，这本书比较薄；唯一直观的效果是，书顶着脊柱时，他比平时看起来更挺拔。
他在地铁入口处买了一份《标准报》。甘波的名字出现在第三页上：大学讲师遭黑社会谋杀。这些记者还没有普利姆罗斯知道得多。
回到奇西克大街时，阿曼达正皱着眉头不停地打字，烟灰缸里堆着一摞用过的迪美斯修正液。
杜戈尔沏了一壶茶，而后静下心来翻译那份手稿。不到一个小时，他就把活儿干完了。他多么希望约见汉伯里的时间是今天晚上，而不是明天。
第二天是星期四，杜戈尔昏昏沉沉地睡到中午，并且很清楚自己没有起床的原因。阿曼达起来了，她出去购物，还得给他买咖啡。《泰晤士报》就放在床上。他飞快地翻页，想要找到填字游戏，却在讣告栏里看到了一个他认识的名字。
詹姆斯·爱德华·汉伯里，于二月八日暴卒于伦敦。私人葬礼。
杜戈尔感到隔在他和一片金色未来之间的幕布落了下来。
他并没有想办法了解更多有关汉伯里之死的消息。得寸进尺是愚蠢的行为。或许，汉伯里的老板想要掩盖自己的行径；或许，汉伯里的老仇人终于干掉了他。杜戈尔反而清点了一下自己的福气：汉伯里给他的那两百英镑的定金，以及知道可以摆脱这桩危险交易所带来的安慰。
他打算用这笔钱付清欠下的房租。阿曼达说服他先出去玩一个晚上。通常，他们会一直玩到第二天早上，然后在皇家咖啡馆吃早餐。玩一圈下来，再用剩下的钱还债就没什么意义了。
杜戈尔的疑虑暂时平息了。这的确是一个愉快的周末——出于某种原因，当运转两个人关系的零部件是用钱来加油润滑时，他们是最幸福的。他们甚至可以暂时忘却伦敦的阴冷和肮脏。当你有钱打车的时候，连天气似乎都好了起来。
甘波和汉伯里的缺席增强了这种幸福感——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好的，哪管恐怖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
有了这种认知，这个星期发生的事又引发了一种潜在的、不那么令人舒服的后果。到了星期日上午，杜戈尔再也不能假装没事人了。他把阿曼达的注意力从杂志的彩色增刊上吸引过来，他得跟她解释一下。
“已经发生了两起谋杀案，我看到了其中一具尸体，还和凶手合作过。滑稽的是，这并没有激起我的反感。现在也是。”
“发现甘波的尸体后，你一度感觉很恶心。”阿曼达总是喜欢别人对自己百分之百的诚实。
“那也只是一种……生理反应，并没有让我的道德不安。”“道德”这个词令杜戈尔很尴尬：这个东西还是抽象一点好。他赶忙继续说：“而且，我并不在乎汉伯里，除了他的钱以外。好像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似的。”
“所以呢？这会让你变成一个超人吗？如果你想当葬礼承办人，或许有用。”
“你认为它会在你身上产生同样的效果吗？”
阿曼达考虑着这个问题，眼神在膝头的那本杂志上游离。“不知道。”她终于说话了。她的语气是在告诉他“我也不是特别在乎”。她用下面这句话结束了这次谈话——“你疯了。”够亲切，她说的是真话，可是杜戈尔有点受骗上当的感觉。他告诉自己，他们是很不一样的两个人，这也是她吸引他的主要原因。
那一瞬间，他想起了父亲，后者曾在杜戈尔入睡前讲过他用司登冲锋枪杀德国人的事。当然，那是两码事。那是战争时期。
生活以令人惊讶的速度迅速恢复了窘迫的常态。那个星期二仿佛是在惯常的节奏中打了一个嗝，重要性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它和其余的一切太不相同了。杜戈尔漫无目的地干了一些活儿，又开始琢磨，他怎么会选这么一个奇怪的专业。除非出现财政奇迹，否则这将是他的最后一个学期。
想从学生岗位上退下来的念头并没有令他过分忧虑。搞研究属于边缘生活，是一种占用闲暇时光的行为。聚会时如果有人问他做什么，他可以脱口而出。这是一个健康的答案。
他问阿曼达愿不愿意搬出伦敦，结束两个人的分居生活。她说她会考虑的。
一天晚上，杜戈尔在翻阅普特金的论文时发现，他把很大篇幅献给了奥古斯丁的手稿。这份手稿不仅在美学上取悦了普特金，而且后者对“&”这个符号到底有多么优雅，做出了近乎抒情诗的评论。不过，他把诺曼人征服前的藏经楼曾经存在于罗辛顿这件事当成了理论的主旨，也就是说，他确信“g”如弓一般的形状清晰地表明了来自欧洲大陆的某个藏经楼的影响。假设十世纪晚期有一个来自科隆的书法大师生活在罗辛顿，杜戈尔会不会和他意见相左呢？
普特金还很乐于展现这是一份多么与众不同的手稿，其间充满了奥古斯丁对家园的爱恋。与大多数英国中世纪的手稿不同，它完整地记述了罗辛顿几个世纪以来的发展。一份十二世纪的修道院图书馆目录记录了被供奉者的名字，这解决了它的身份问题。四百年后，利兰将它列在图书馆珍品目录中。到那时为止，它已经获得了适度的神奇力量，尽管时代搞错了，却和圣图姆武夫本人联系在了一起。
宗教改革后，这座修道院由于受封为主教教座的中心而重获新生。詹姆斯一世统治时期，一个绰号为“小教士”的古文物研究者将这份手稿收入由他编录的修道院书目中。据普特金说，那份手稿还在那个牧师会礼堂里展出过。
杜戈尔琢磨着，要不要哪天去一趟罗辛顿呢？也许他可以近距离地核实这份手稿，因为他可以很容易地得到一张有秘书处抬头的信纸，并在上面写一封热情洋溢的介绍信。不过，他遗憾地放弃了这种想法：去那儿没什么真正的意义。他不知道自己要找什么，也不知道原始手稿本身是否与此有关。如果有人打算把它偷走，他也没办法——或者，他也不想有什么办法。
他合上普特金的书，说服阿曼达改去“冠与锚”酒吧。
* * *
周末过后的那个星期四，警察找他谈话了。系里贴出了通知，要求星期二下午去过历史系办公楼的人，以及甘波博士曾经拥有的所有学生（杜戈尔心想，多么不幸的句子）都要去秘书处约见警察。流动警察总部和调查谋杀案用的设备已经撤出了校园，但是学校给警察们留了一间屋子。接受警察询问的那两条要求杜戈尔都符合，他想，也许早一点摆脱这件事比晚一点好。
结果时间并不长。一个看起来无精打采的便衣警官坐在桌子后面，另一个警员坐在他右边做笔录。三分钟之内，他们就断定杜戈尔对他们没有任何用处。然而，那个呆板的警官面露和蔼之色，说：“好，你说的话对我们很有帮助，帮我们排除了下午的一些疑点，也证实了我们已经知道的一些情况。”那个做笔录的警员让杜戈尔看入了迷：他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件主人身份不明的收藏品，正在用那个东西兴趣盎然地挖鼻孔。他用左手的食指和拇指捏着那个东西前后转动着，觉得它出人意料地好用。
“对了，还有一件事……杜戈尔先生。甘波博士死前的那个星期四，您曾经见过他最后一面。他当时的表现是不是很古怪？有什么异常情况吗？心情如何？”
他们一定是非常困惑不解，才会问这么模糊不清的问题。有那么一刻，他琢磨着要不要把一些可以转移注意力的不重要的事情告诉他们，但是，为了他们好，也为了自己好，他还是决定实话实说。那个挖鼻孔的警员小心翼翼地将他挖出来的鼻屎寄存在椅子下面。
“他很正常。”这句话听起来没有任何帮助，于是，他又扩展了一下，“他的脸有点红，我觉得，看起来午饭吃得不错。不过这也很常见。”甘波一直很自负，威逼杜戈尔干活——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项任务是抄写奥古斯丁手稿。不过，这同样很正常。
警官对他表示了感谢，让他把下一个人叫进来。很奇怪，杜戈尔开始讨厌警察了。他以为警察是一贯正确的，可是这种从童年时代残留下来的想法忽然不见了。他知道，这么想没有理性根据，只是因为没有一个长着鹰脸的警官能够通过直觉和推论明确知道杜戈尔隐瞒了情况，他就表现出了孩子气的失望。这样会造成很大的麻烦。
回家之前，他沿着长廊走——有几天没检查文件架了，今天下午也忘了问系里的人，是不是已经找人代替甘波了。
没看到什么通知，不过文件架上放着一些他要和其他博士分享的东西。校方细心地放在一旁的社团通告直接飞进了纸篓，陪着一起进纸篓的还有一张希望他成为“学院之友”的邀请函，不过条件是委托银行代付年费。转念一想，他把信封也一并奉上了，既然上面盖着“请重复使用”的章。最后是一张来自秘书处的通知：他能否领一下挂号邮包？
邮包？杜戈尔十分不解。难道他订购什么东西了？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挂号呢？他去了办公室。一个三十几岁、身材高大、长着一张兔子脸、浑身散发粗野气息、办事毫无效率可言的女秘书正在电话里和什么人描述她的男朋友。杜戈尔的到来打断了她的谈话，她递给杜戈尔一个大信封。信封是浅黄色的，分量不轻，用透明胶带和绳子捆得结结实实。杜戈尔向她道了一声谢，她则用喷鼻息来回应。他把这种表现正确地解释为指责。这种语言胜过简单的言辞，她仿佛在说：“我们可不是开邮局的！”
他离开了那个房间，走之前还和那个来自西印度群岛、屁股滚圆，朝九晚五忍受安德拉德小姐坏情绪的打字员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微笑。
在走廊的隐蔽处，他仔细地看了看那个信封。信封上写着他的名字和学校的地址，笔体坚定且极为文雅。他把信封翻过来，刚想撕开，却在背面看到了寄信人的地址。
詹姆斯·汉伯里
由库兹公司代为转
交芒特大街10号
伦敦
[1]中世纪英国的朝圣中心，拥有古老的修道院，被认为是亚瑟王传说中阿瓦隆的所在地。
[2]中世纪时为本笃会最富有的修道院。
[3]指伊利大教堂，建于中世纪，位于剑桥。
[4]本笃会是天主教的一个隐修会，又译为本尼狄克派，是在公元五二九年由意大利人圣本笃在意大利中部卡西诺山所创，遵循中世纪初流行于意大利和高卢的隐修活动。

5
杜戈尔住的那幢房子位于芬奇利路的拐角处。房子的正门安在一个拱门上，设计灵感来自垂直风格[1]，但是从支撑门廊的柱子上依稀可见希腊的荣光。现在大堂里很阴暗，可是到了夏天，这里不仅幽暗，而且凉爽得令人精神焕发。铺成黑白棋盘图案的石板地让杜戈尔联想到威尼斯的宫殿和室内乐。今天，不知怎么，杜戈尔想起了一个中国皇帝，他把庭院摆成棋盘的样子，给罪犯穿上合适的衣服，拿他们当棋子玩。下棋者的技巧和策略将决定这些罪人死亡的速度。当王还是卒，哪一个更好呢？还是阳台上的皇帝？
他一步迈两个台阶，眼睛逐渐适应了从楼梯拐角处的彩色玻璃窗外透进来的昏暗光线。
杜戈尔住在四楼的阁楼上。起初这个地方只放了一张很大的台球桌，如今这个空间则被分隔成一个客厅、一个卧室和一个极小的厨房。三个房间的顶部都开了一扇长形的天窗，仿佛把一个小型的空中温室架在了房顶上。
他在客厅里找到了阿曼达。她正在电暖炉前用两副牌玩一局复杂的纸牌游戏。她没有抬头，他的手触碰到她的肩膀时，她却对着放在地板上的十二列八摞纸牌说：“你好，威廉。一会儿就好了。”
“红九放在黑十上？”杜戈尔说，“我去煮茶。”
“没辙了。我所有的国王都没了。没茶叶了。”
“我买了一点。”
杜戈尔挤进厨房，把水壶装满，打开炉子。等水开的工夫，他把买来的茶叶倒进茶叶罐里，洗出来两只马克杯，在垃圾桶下面找到了托盘。他又闻到了一股怪味，塑料垃圾桶里或许又有什么异域植物在茁壮生长。水开了，把他从寻找异味源头这个道义责任上解脱出来。他把茶壶沏满，放在托盘上，端到客厅里。
阿曼达正在收拾牌。“天窗又漏了。”她的语气很随意，“警察那边怎么样？”
“没劲。一个很无趣，另一个一直在抠鼻子。例行公事罢了。”他把托盘放在两个扶手椅之间的八角桌上。突然，他不能再维持无动于衷的假象了。“对了，今天我收到一封信，是汉伯里寄来的。我猜是封信吧。还没打开看呢。”
阿曼达用怀疑的眼神看着他。每次她露出这种表情，都会让他焦虑不安，想要做一些丑陋不端的行为，比如把刀子放进嘴里。
“你的意思是，你还没拆信呢？”
“没拆。也许等等更好。我的意思是说，天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我拆信，你倒茶吧。”
杜戈尔掏出小刀，割断细绳，划开信封口。大信封里还有两个小信封，其中一个信封里装的是信，另一个装的是一摞用皮筋捆起来的钞票。他看着坐在对面的阿曼达，后者大笑道：“给我读读信上都写了什么。”
杜戈尔把信展开。这是一封长信，用酒店的信纸写的，一共有六七页，纸上挤满了浮夸的笔迹。
我亲爱的威廉：
我希望你永远也不要读到这封信。我会把它寄给我的银行，并注明如果没在一个星期内告诉他们取消的话，就转交给你。我想，这也算是一份保险单。
你也许很纳闷，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今晚我和你一起喝酒时就已经知道有人想杀我了。现在我认为他们动手的时间可能比我预期的要早。恐怕这听起来像是一出琐碎的情节剧。给你写信是因为我喜欢你——也许我在你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而且我也没有别的写信对象。无论如何，我欠你一些钱。
今天晚上，我故意在很多方面误导了你。甘波过去是为我工作的。在牛津时我就认识他，不过是泛泛之交。他接受了我给的佣金，后来却试图敲诈我。他知道这笔交易与金钱有关，于是也想分一杯羹。他以为自己的能量在不断提升。我年轻时犯过一个小错，他抓住了这个把柄。
我真是受够他了。为了让你了解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请允许我概述一个很短的故事。上个月你肯定在报纸上看到过奥斯维斯·弗农·琼斯的讣告。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他教授的有关犯罪的课程曾经在全社会引起广泛的关注——你当时可能太年轻了，不记得当年他对耶稣受难像《我主于群贼之间》的重估所引发的震惊和争议。他在达特穆尔做过神父。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开始密切关注几个康复中心，那是他在罗辛顿大教堂做教士之前的事。
这位神父还有一个职业。据我所知，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人知道。我必须补充一句，在达特穆尔时，为了增加收入，他在我的帮助下开发了另一项副业：他成了一个毒品贩子，不过是以一种谨慎高级的方式——他只通过中间人操作。
起初，他关心的是为挑选出来的犯人提供“生活用品”。他很可能把这视作“爱你的邻居”这项运动的延伸。但很快他就卷入了这项活动，不只是在金钱方面，也在智力方面。当然，他处在一个比较理想的位置上。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一个神职人员竟然可以轻松穿行于各个阶层的人中间，特别是他对罪犯的兴趣是合理的、出于神父职责的。他的组织迅速扩展到达特穆尔以外的地方。当他离开那里不做神父后，他开始四处旅行，于是把那个组织又扩展到了更远的地方。当然，还是我在帮他的忙。他很善于交际，至少表面上是这样。他既能让主教开心，也能让杀害儿童的凶手心情愉快。这对他来说是常有的事。
他成功的秘密有三个：把基督教传入监狱的使命、广泛的社会关系以及非凡的记忆力。在他的鼎盛时期——一九六五年到一九七五年之间——他几乎可以安排任何事情：从一起谋杀到一公斤的海洛因；从地方议会的优惠待遇（至少能出席一个场合）到主教的职位。
他成功的秘诀是懂得克制，我觉得。他从来不会追求不确定的高额利润，而是信奉小富即安、安全第一。对于那几个和他有直接接触的人来说，他最多就是电话那头的一个声音。大部分人是通过我和另外一个人和他取得联系的。在某些场合，尽管他的客户了解他的宗教能力，却没有意识到，他给他们提供了远不止于此的物质享受。你明白吗，他需要做的就是让买家和卖家接上头，反之亦然。然后他就收取佣金，简单得很。
我负责他的一部分业务，一个叫迈克尔·艾洛依修斯·李的人负责另一部分。我的工作主要是应付那些富有的外行人——享有声望和地位的人士偶尔发觉需要有人帮助自己打破法律规条。李则和惯犯们打交道，这些人或者面临竞争对手的威胁，或者难以交付某些货物。我和李几乎没有直接接触，只是通过那位“教士”来交流。他会提供我们必要的名字、电话号码、地址等。
教士信任我们——很简单，他掌握着可以毁掉我们的信息。不过公平地讲，他是个慷慨的雇主。
这份秘密职业给他带来了可观的收入，但他的花销非常谨慎，连他妻子都没有发现除了津贴——或者你们把它叫成别的什么——之外，他还有自己的一份小小收入。我想他资助了几家宠物慈善基金（比起人，他更愿意选择动物），拥有几幅不错的十八世纪版画和一个完美的酒窖。剩余的财产他用来投资珠宝——我相信主要是切割钻石。他把它们保存在罗辛顿巴克莱银行的保险箱里。
偶尔有那么几次，我和他一起去罗辛顿（李从来没去过那里）。向别人介绍我的身份时，他说我是他的一个远房表亲，做股票经纪的（很合适，这是一个模糊的职业）。弗农·琼斯很乐于把我介绍给当地的大人物。他就是这样一个人。由此我们就说到了他的另一个与这件事有直接关系的特点：他很恶毒。不是那种粗鲁的恶毒，而是讲究技巧，做事拐弯抹角。我能想象，他小时候过马路，肯定不会一脚跺死可怜的昆虫，而是慢慢地，把它们的小腿儿一个一个揪下来，或者把它们淹死在一勺蜂蜜里。当他认为自己没有必要表现得很和蔼的时候，他对人类也是如此。我坚信，他妻子是一点一点死去的，死在由他辛辛苦苦一手创建的那个小小的家庭地狱里。我和李不值得他做出这种牺牲。有时候我会琢磨，如果他不是神职人员，会不会是一个更好的人呢？他知道我和李水火不容，这一点正中他的下怀，他可以对我们俩分别控制。他很享受这种紧张的状态，但是他太聪明了，不会让这种紧张感达到令人无法忍受的程度。
这是他活着的时候的事。不过很显然，他感觉死了以后就没有必要顾虑那么多了。他死后，我去罗辛顿参加他的葬礼。我跟他的律师和银行经理聊了聊，这两个人都来到那个市立公园一般的墓地，向他最后一次致敬。葬礼结束后，大家去了当地的一家酒店。也许他们本不该公开谈论已故客户的事，毕竟他们认为我和死者有一定的血缘关系。他们还为我难过，因为弗农·琼斯死前写了一份遗嘱，把所有的财产留给了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对此，我丝毫没有感到惊讶。喝完三杯威士忌后，那个银行经理说，弗农·琼斯知道自己死期将近，圣诞节过后就把保险箱里的东西全部转移走了。那个律师也插话道，教士这个人有怪癖。依我看来，这句话轻描淡写地概括了他的一生，可以做他的墓志铭。他还说自己答应要在葬礼这天替他寄出两封信。不难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我的，另一封是写给李的。
那封信是第二天早上送到的。信封里只装着一份复印件，你也有的那份，还有一张弗农·琼斯的名片。写在名片背面的内容才是关键。他用潦草的笔迹写了一段话——《马太福音》7：7：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我很清楚，你可能觉得这件事越来越荒谬了。请再忍耐我一会儿吧。你明白吗，我相信我正确地诠释了他的想法。他给我的那两样东西，同时也是两条线索。通过这两条线索，我就可以找到他藏匿的珠宝。我还相信，他也把类似的、但是不同的线索交给了李。他并不在意把那些钻石留给谁，他想留下的是纠纷。很难向外人解释其中的究竟，不过，你必须明白两点：一是弗农·琼斯的恶意，二是他有破解密码的嗜好。首先，他知道我和李关系紧张，于是，一想到能在死后强化我们之间的敌意，并在坟墓里操控这两个人，就会令他情绪高涨。他既然告诉了我，我毫不怀疑他也告诉了李。那些石头价值六位数！这为两个人开展竞争提供了一个多么好、多么重要的动机啊！此外，他玩智力游戏上瘾，喜欢迂回地寻找解决办法。他是那种先玩填字游戏，再看报纸头条的人。他还是一个狂热的解码爱好者和密码分析家。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他最大的野心是解密出自罗杰·培根[2]之手的伏尼契手稿[3]。此外，他还对中世纪手稿感兴趣，而且他知道，事实上，我和李都没有破解谜题的天赋。你明白事情会朝哪个方向发展了吧？他给我们俩设置了一道难题，用一笔钱做奖金，把线索分别放在两个人手上。他很清楚，我们俩绝对不会联手，因为其中一个人会不可避免地试图欺骗另一个。
可以确定的是，总有一个人会得到那笔奖金。这个教士残忍、恶毒、狡诈，但是，说句公道话，他也有自己的行为准则，也就是玩填字游戏的人遵守的准则：如果你提出一个问题，就一定有一个答案，否则就不公平。
我们谈谈现在的事吧。今天晚上，有人跟着我回到酒店。我觉得自己很蠢，当我明白弗农·琼斯的想法时，没有采取更激进的做法，只是从布朗酒店搬到了布里斯托尔酒店。习惯导致粗心。李手下有一个人监视我的窗口。毫无疑问，还有更多的人在监视，李的人手总是很充足。可惜的是，今天晚上我必须出去——一件很紧急的小事，遗漏此事将令我在财务上陷入极端的困境。李早晚会想办法扣留我或者杀死我。很可能是后者。他会认为总体来说这么做更有成效，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他会掂量一个死去的竞争者（也就是对他过去生活的微妙插曲了如指掌的危险人物），和一个有可能在他的胁迫下提供帮助的人，哪一个对他更有利。此外，他这种人认为，只有杀死某个人或者自己单干才会安心。他也可能会失败，我还没到不堪一击的时候。但有时我觉得干这行我实在有点老了。
好了，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你在读这封信，说明我已经死了。而你，如果你愿意，随你的意，可以代替我迅速富裕起来。和李相比，你有更多的优势：你是外人，李不知道你的存在；在头脑上你可能比他的装备更精良——你的背景更接近弗农·琼斯。当然，这要取决于你。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不要冒险。李不是傻子，也不是一个神经兮兮的人。我的忠告是，如果遇到他，你就撤退，不要给他时间对你产生怀疑。
我必须把这封信封起来交给酒店的人。我竟然写了这么长的一封信，感觉好像是在写遗嘱——你当然不想漏掉任何东西，原因显而易见。
最后再说一点：如果我是你，看完这封信就把它烧掉。我知道这个做法很笨，可是信中的内容不应该被不适当的人看到。
如果你读了这封信，我向你致以诚挚的歉意。
詹姆斯·汉伯里
杜戈尔把信扔在地上。他读得口干舌燥。他喝了一大口已经温了的茶水，接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安静的房间几乎暗了下来，他发现最后两页字已经看不清了，可是又不想开灯。公共汽车隆隆地驶过楼下的芬奇利路，间或还有高峰时间的喇叭发出痛苦的鸣叫。真奇怪，伦敦本应该像往常那样清空自己。
阿曼达站起身，拧开台灯，拉上窗帘。窗帘旧了，颜色也退了，棉绒布料呈现出一种宁静的蓝色。杜戈尔看着它们。
“他好像有点生气。”阿曼达语调轻快地说，“里面装了多少钱？”
他们开始数钱，每个人拿了半沓。杜戈尔很爱做这件事，感觉自己的手好像是别人的。汉伯里答应给他一千一百英镑，实际上，他几乎多给了一千。
“麻烦的是，”阿曼达若有所思地嘟囔着，“两千英镑可不是恶作剧，能一笑了之。没人开得起这么昂贵的玩笑。”
“哦，这不是玩笑。”杜戈尔厉声道。阿曼达惊讶地看着他，他赶忙道歉。这封信搞得他心烦意乱，读信的过程也很痛苦。但是，他不想把自己的感觉告诉阿曼达，因为她会说这种感觉很愚蠢。相反，杜戈尔说，甘波和汉伯里的死不是一场喜剧。更有可能的是，要么汉伯里疯了（不管他是死是活），要么他不光死了，还说出了真相。阿曼达说“是”的时候，他开始仔细核对目前的几个选项。他可能是对的，但阿曼达希望他的语气不要那么傲慢。
“我认为他说的是实话。”她继续慢慢悠悠地说，“我的意思是说，没有人会这么丧失理智。或者至少不会用那种方式。”
杜戈尔表示同意，他正在努力忽略她批评他傲慢这件事，结果算是成功了吧。这不是第一次了。只要他稍微喝几杯酒，享受音节从嘴里溢出来的感觉时，她就会这么说。或许他是有点傲慢。他的思绪回到眼前的问题上，说出了自己的疑虑：杀死汉伯里的人是不是已经注意到他了？不管那个凶手是李，还是他的某个雇员。阿曼达的回答是否定的，她的口气表明，他们俩的想法截然不同。如果有人看到他和汉伯里在一起，那李早就和他联系了。毫无疑问，她是对的，杜戈尔想，但是他希望阿曼达的语气里能流露出一丝担忧。
“那我们怎么办？”她说。杜戈尔很感激她用了“我们”这个词。他看着她，心想，兴奋之情令她的面容如此鲜亮。让他忧心忡忡的事情，竟把她变得如此美丽。
“要么花掉这笔钱，忘记汉伯里，要么——去一趟罗辛顿，我觉得，这是唯一可做的事情。整件事都指向那里，不是吗？手稿、弗农·琼斯和汉伯里的来信。我们可以在那儿度个周末——四处瞧瞧，看看他过去住在什么地方。没准能撞上大运……如果我们得到那些该死的东西，都不知道卖到哪儿去。”
“别这么沮丧，威廉。我们明天就去。”阿曼达对他露出微笑。杜戈尔意识到，她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他也回到了有利的位置。想一想，去一个有大教堂的城市玩上一两天也是蛮诱人的。如果他们慎重一点，就不会遇到什么真正的危险，难道不是吗？
[1]英式哥特风格的第三个发展阶段，注重垂直的线条感。
[2]罗杰·培根（Roger Bacon，1214—1292），英国哲学家、自然科学家。
[3]一九一二年，美国珍本书商伏尼契（Wilfrid Voynich，1865—1930）在罗马附近一所耶稣会大学图书馆找到他一生中最大的发现：一份厚达二百三十页，以奇特字体写成的手稿，手稿中还有许多植物、天体和出浴美女等奇异的图片。

6
红色迷你库珀车的发动机呜咽着，仪表盘下面的横档上黏着几块口香糖。去罗辛顿的路上，阿曼达一直在激烈地发表长篇演说，她受不了租过这辆车的那些人；竟有人残忍地对待一辆没有自卫能力的汽车——这勾起了她全部的人性。
一大半的路程都要在A1公路上度过，杜戈尔讨厌这条路。郊区像藤蔓上伸展的卷须，向北爬行，杂草丛生的旁枝从北环路一直伸展到苏格兰，一路携带着有关尼斯登和埃德蒙顿的记忆。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杜戈尔很不舒服，身子扭来扭去。今天他穿了一件新的粗花呢外套，是阿曼达给他挑的。他还把头发理了。阿曼达坚持认为，这件衣服看起来比较体面。杜戈尔发觉这种体面让他浑身发痒。
他试着靠琢磨弗农·琼斯的事来转移注意力。令人苦恼的是，这件事他知道得太少了。他去过一趟西汉普斯特公立图书馆，对《英国圣公会圣职者名册》和一月二十四日出版的那张刊登了弗农·琼斯讣告的《泰晤士报》进行了一番研究。
有关这位教士的资料本来就很贫乏，它们也没增添什么新内容。弗农·琼斯，生于一九一一年，在剑桥大学的圣保罗学院和圣约翰学院学习过。一九三三年，他被任命为执事，一九三五年被任命为神父。由于监狱神父的身份，他接受了各种皇家专门调查委员会以及和刑罚改革有关的任命。一九六一年成为罗辛顿教士。一九七五年，他获得大英帝国三等爵士勋位。
讣告讲的主要是他在监狱里的工作……“他针对这一方面以及周边社会议题的观点在英格兰教会内外引发了许多争论。”
阿曼达将迷你库珀车转向通往罗辛顿的B级公路[1]。幽暗平坦的乡村如同黑色的海浪轻轻拍打着公路。在剑桥的那三年，杜戈尔一直生活在沼泽地区的边缘[2]，对河水无怨无悔地滑入冰冷的北海中的景象，他一直难以接受。
阿曼达开始哼唱《音乐之声》的片段。
道路开始上升。罗辛顿坐落于一大片泥沼的岩层上。迷你库珀车的前灯照到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罗辛顿城区委员会。欢迎来到罗辛顿，佛梅苏尔梅尔之姊妹城。这行字下面是一张朴素粗糙的照片，照的是主教堂西侧的大圆花窗下一个由七部分组成的凹陷的诺曼拱门。
街灯发出的黄光刺透了黑暗。他们发现，要去的那个旅馆就位于主教堂附近的交通灯边上。杜戈尔在西汉普斯特公立图书馆找到一本旅游书，并根据广告上登的十字钥匙旅馆的电话号码预定了一个房间。这家旅馆的广告是这样写的：一家具有四百年历史的旅馆，在大教堂的阴影中散发醇熟气息……中世纪的魅力中融合了现代的舒适。
旅馆位于街角，似乎有一条主购物街将它和右边的主教堂分割开来。暗黑的乔治王时代风格的外墙左边是一道拱门。阿曼达把迷你库珀车慢慢驶过那道拱门，开进一个被这家旅馆当成停车场的庭院。车熄火后，天上下起了雨，阴沉、执拗。雨点噼噼啪啪打在车上，水顺着挡风玻璃向下流，看起来像是一条微型瀑布。
阿曼达打了一个冷战。“真是阴森恐怖啊。”
杜戈尔伸出手把阿曼达的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这不是阿曼达的说话风格，她认为噩梦是人们想象出来的（这当然不是真的），因为她自己从来没做过噩梦。“我知道。”他回答，顿时感觉自己无比高大，心中充满了保护欲。“就像一部汉默恐怖片[3]。我们应该等那个幽灵马夫，还是去找一个鬼一样的管家？”
“哦，闭嘴。我的伞好像放在后座上。”
一切又恢复了正常。杜戈尔把手伸到车的后座上乱摸一气，从只花了几个小时就堆成一团的杂物中拽出了那把伞。
他吃力地从车里爬出来，然后绕到后备厢那边。阿曼达把后备厢里的行李收在一起，竖起大衣领，又用围巾包住了头发。
“我们得绕一圈去前门。”她一边说着，一边把公文包递给杜戈尔。公文包里装着那部普特金的杰作。“如果能从这儿进去就好了，可是路被装空酒瓶的箱子挡住了。”
他们跑到大门前，走进明亮温暖的大堂。左边有一条路通向几乎空着的酒吧，右边围着壁炉摆成一圈的是一些老旧的椅子和沙发，上面罩着印花棉布。只有一把椅子上坐着人，是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炭黑色外套、面容憔悴的神父，他正在读《教会时报》。他们面前是一张接待台，它的一边是几级台阶，另一边是一个布告栏。杜戈尔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看起来很舒服，虽然有点破旧，却赏心悦目。
看见他们走进来，坐在前台后面的那个宽度大于长度的硕大女人抬起头来。她把《每日镜报》往旁边一推，然后轻轻拍了拍烫过的鬈发。
“晚上好。”她说，“我可以帮你们做些什么吗？”接着，她又用更自然的语气说，“今天晚上真够脏的，是不是？”
杜戈尔点头称是。他不安地发现，他的鼻尖上有一滴水珠，雨伞在地毯上滴了一摊水。就在这时，他想起了自己在电话里报的那个名字。“我们是梅西夫妇。”他希望这个名字听起来不会像他自己所感觉的那么不真实，“今天早上我们打过电话，预定了一个房间，我们想在这儿过周末。”
阿曼达打了一个喷嚏，接待员闻声而动。“上帝保佑你。每到这个时候，我那个死了的丈夫就会洗个热水澡，喝上一大杯苏格兰威士忌。结果这么做并没给他带来多少好处。心脏病发作，他死了。把雨伞放在那边的架子上吧，亲爱的。你说你们姓梅西？是七号房间。在这儿签个字，可以吗？”
杜戈尔在那个本子上胡乱签下了自己的新名字。他决定保留自己的教名。改变姓氏已经够令他困惑的了，彻底更名改姓会把事情变得复杂到难以忍受。他写的地址是贝尔塞斯公园西北三号。
“今天晚上你们在这儿吃吗？”接待员问，“供应晚餐的时间是七点到九点。”
“嗯，”杜戈尔看了一下表，马上就到六点半了，“是的。”他看着阿曼达说：“我们七点半左右下来吃饭，好吗？”
接待员把她那一大坨肉从桌子后面缓慢地挪出来，领着他们上了楼。“这个季节，我们这儿的客人不多。”她扭过头说，“通常复活节前才会好起来。你们的房间很漂亮，不是我吹嘘，从那儿可以看见美丽的大教堂。”
“哦，那很好啊。”紧跟在接待员左右摇摆的大屁股后面的阿曼达说，“我们对大教堂的历史很感兴趣，当然还有别的东西。”
“这里有很多教堂。”接待员骄傲地说，“哎呀，我们经常接待各个大学的学者什么的。有一个是美国人，为了写一本关于大教堂的书，在这儿住了三个月。一切他都要求做到最好。这个人一定很有钱，多到花不完。不过，他是一个很友善的绅士，做起事来有条不紊，总是那么干干净净的，人很严肃，还不停地和你说这说那。他常说：‘里瓦拜德夫人’（他说的是我，我叫安妮·里瓦拜德），里瓦拜德家族在罗辛顿的历史几乎和大教堂一样长。五百年前，有一个叫里瓦拜德的人曾经是修道院农场的副管家。’‘您和我开玩笑吧？’我说，‘那个人不是我的亲戚（实际上，我出生在伊斯灵顿）。’‘哦，不，’普特金先生说，他研究的资料上白纸黑字写着呢。‘我拿给您看看，好吗？’我们到了。”
她打开七号房间那扇漆成白色的门，把他们引了进去。这是一个温暖的大房间（中央供暖一定是他们所谓的现代舒适之一，杜戈尔想，可是，中世纪的魅力又从何说起呢）。从室内的装饰风格和家具看，这是一个品位比较保守的人在一九五二年设计的。不过，房间很干净。那张大双人床够六个人睡的，床上摆满了枕头，还铺着灯芯绒的床单。
“浴室在这儿，亲爱的。冲马桶的时候要拉两次链子。还需要什么吗？”准备退出房间的里瓦拜德夫人就像一艘即将离港的远洋客轮，“需要什么就告诉我。”
里瓦拜德夫人离开后，杜戈尔走到窗前。这个房间在二楼，下面就是他们从汽车里看到的那条商业街。商店已经关门了，人行道上空空荡荡，只能看见街对面有一条黑色的杂种狗正在朝着目的地潜行。一盏灯照亮了街角药店上方挂着的牌子：中央大街。屋脊后面是大教堂投下的巨大阴影。尽管看不清任何细节，但是你无法回避它就在那里的事实。杜戈尔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喉结在嗓子里反弹了一下。他想，住在一个市中心有座石山的城镇里一定会出怪事。他拉上窗帘。
“我喜欢这儿。”阿曼达说。
半个小时后，他们已经出现在楼下的酒吧里了。他们在角落里找了一张桌子坐下，从那儿可以看见外面的大堂和沙发卡座区。那个上了年纪的神父仍旧坐在壁炉前的那把扶手椅上，不过，他拿《教会时报》的角度变了。报纸遮住了他的脸和前胸。杜戈尔说，他代表了教堂已经休眠；阿曼达说，他这个年纪的人还能不辞辛劳地擦鞋，这难道不令人感动吗？像杜戈尔这种人，甚至连一套鞋刷子和一罐鞋油都没有。接下来，他们开始讨论这个老人来这里做什么——他是不是住在这儿，也许他是一个退了休死了老婆的教区神父，或者他只是想游遍英格兰的大教堂，暂时逗留此地？
杜戈尔去吧台拿菜单的时候，两个男人走了进来。他没抬头看，但是脑子里隐约对浅色的西装和厚重的金链子留下了印象。
“两大杯威士忌。”其中一个人对酒吧招待说，“快破产了。”接着，他对同伴说，“如果没有更好的建议，你就会和汉伯里同一个下场，这是事实。”
[1]次于 A 级公路，通常连接小城庄园及村落。
[2]指英国东部海岸边的大片湿地或历史上曾为湿地的区域，包括林肯郡、剑桥郡、诺福克和苏福克的一小部分。
[3]汉默电影公司，英国电影史上最成功的电影公司之一，创立于一九四八年。自一九五六年开始，连续拍摄了许多低成本的恐怖片。

7
“表现得自然一点。”杜戈尔对阿曼达说。他们闷着头吃烤鸭和巧克力慕斯，仿佛那两个很快跟着他们从酒吧到餐厅里来的人就像墙纸上的图案一样没有意义。进餐的过程中，他们分享了一瓶普利雪干白葡萄酒，而后又去休息区喝了咖啡。那个教堂休眠人正在餐厅里一口一口咬着多佛比目鱼，于是，壁炉归他们了。杜戈尔不得不克制自己想要逃到楼上去的愿望。可是，回到房间就永远无法知道任何事情。无论如何，除非这两个人中的一个会读心术，否则没有任何理由因为恐惧而选择撤退。杜戈尔在前台里瓦拜德夫人那里买了一本有关大教堂历史的书。待在餐厅的最大问题是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中性话题，而陷入紧张的沉默之中，用耳朵对准三张桌子开外的那两个人则容易得多。
当他发现这本小册子的作者是大英帝国三等爵士勋位获得者、文学硕士、罗辛顿教士、奥斯维斯·弗农·琼斯神父时，杜戈尔并没有很惊讶。既然他们到了十字钥匙旅馆，一种令人不安的逻辑就已经掌控了全局。先是有人提到普特金，接着，又出现了这两个人——他们要住在这家旅馆吗？其中一个很可能就是李本人。小册子的封面是亮光纸做的，印着大教堂的照片，弗农·琼斯的名字又出现了。杜戈尔感觉自己是一个超越概率的赌徒。
他和阿曼达坐在同一张沙发上，那本翻开的小册子摆在两个人中间，他们面前的矮桌上放着一个咖啡托盘。杜戈尔本想喝杯酒，但最后还是决定保持清醒的头脑。阿曼达翻看照片，杜戈尔则粗略地读着文字。
弗农·琼斯把叙述的重点放在中世纪。显然，他赞成把这个修道院教堂提升至主教堂的地位，悲叹脱离罗马教廷所造成的毁灭性后果：那些清教徒肆意毁坏十五世纪华美的彩色玻璃；唯有圣图姆武夫礼拜堂的祭坛后面保存了为数不多的碎片；教堂内部的陈设，包括北边十字耳堂里那座早已闻名天下的中世纪钟也因改革派的褊狭和无情而湮没无闻了。幸运的是，最后一任修道院院长和第一任座堂主任神父——查尔斯顿的杰瓦斯保留了珍藏于修道院图书馆中的部分无价手稿……
阿曼达用胳膊肘推了他一下，以示警告。那两个人正站在餐厅门口，布告栏和接待台的左边，和一个女招待互换矫揉造作的赞美之词。女招待的怀里抱着一个摞满脏盘子的托盘，礼貌地接受他们的揶揄。种种迹象表明，她没少收小费。她最后说了一句“哦，您不该这样”就消失在厨房那边了，那两个男人则走出餐厅，步入大堂。
两个人脸红红的，喘着粗气，好像刚吃掉的牛排和喝掉的那升餐厅自酿红酒从内部向他们发起了攻击。杜戈尔想，他们看上去像是旅行推销员，由他们负责销售的产品已经占据了大半个市场，连报销单都配得上他们超凡的商业才能。
年长的那位看起来就像一只营养充足、茁壮成长的獾。他的身材是梨形的，头发斑白，一个又长又宽的鼻子令脸上的其余零件相形见绌。他的牙齿从上颌凸出来，跑到嘴边。那些歪歪扭扭的黄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那不是牙，而是没有设计好的鼻子的延伸。
他的同伴比较年轻，可能和杜戈尔年龄相仿，个子也高一点。年轻人在领导身边一步一拖地走路，两个人的尊卑等级从他们的态度上就可以一目了然。他有一头已经开始稀疏的金发，头发在耳朵边打着卷，好像是在拙劣地模仿律师的假发套。
两个人都穿着崭新的浅色西装。高个子男人的外套是双排扣的，看起来松松垮垮，两个肩头是鼓的，中间按下去却是空的，黄铜纽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年纪长一些的男人的西装剪裁偏保守，胸前的两个口袋里各放着一块叠得很整齐的手帕，一块是粉红色的，另一块是浅黄褐色的，两种颜色与他衬衫和领带的色调很搭，给人一种雅致的感觉。
他们站在大堂中央，静静地聊了一会儿天，就在杜戈尔和阿曼达对面。接着，那个中年男子转向前台后面的里瓦拜德夫人，对她说了几句话。具体说的是什么，他们听不见。然而，她的回答将自身的文雅程度提升到了最高级，坐在壁炉边的他们听得很清楚。
“非常高兴您喜欢这顿晚餐，李先生。你们如果出去的话，是否愿意拿上一把钥匙呢？”
“不用了。”李先生提高了嗓门。他的声音比较有感染力，只要他想就可以达到这种目的，“十一点钟左右就差不多回来了。我们只是出去和朋友喝一杯。”
“小心不要淋得太湿。雨下得很大。”
李大笑起来。他的同伴从墙上的挂钩上摘下雨衣，帮着头儿穿上，然后扭着身子穿上了自己那件。他骨瘦如柴的长手腕在袖口晃荡着。说完再见，他们耸起肩膀，走进雨中。
教堂休眠人从餐厅里从容地走出来。在拐杖的支撑下，他走路的样子很庄严。他对里瓦拜德夫人咕哝了几句，遥望了一下杜戈尔和阿曼达，随后叹了一口气，朝着窗边离他们最远的那把扶手椅走去。杜戈尔非常内疚，他曾经怀疑过这个老人的意图。不过，他还是有那么一点担心。他放下咖啡杯点了一根烟，勺子碰到碟子发出响声。
“问题解决了。”阿曼达对他耳语道，“汉伯里说的是真话，杀他的那个人就在这里。”
杜戈尔点了点头。他试图回想汉伯里在信里说了什么——好像是告诉他，在李有一丝一毫的理由对他产生怀疑的时候就抽身离去。留在这里是愚蠢的。为什么冒险失去他们已经得到的东西，就为了……
“对我们来说，事情变得更简单了，不是吗？”阿曼达继续说。她看着他。“哦，好了，威廉！可不能因为害怕就放弃。这件事越来越有趣了。”
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里瓦拜德夫人就走过来问他们是不是还想要一杯咖啡。阿曼达同意了，她还要了两杯白兰地。
里瓦拜德夫人走后，杜戈尔说：“我有点害怕，你难道不害怕吗？我们这是在玩火。我可不希望最后是死路一条。”只要声音一低，说出来的话就不是很有说服力。
阿曼达简要地解释了一下，为什么他们在这里停留一两天不会造成任何损失，而且她准备接受其他建议。她给杜戈尔的感觉是，不这么做就是可鄙的。说服他的并不完全是她的言语，而是她的眼睛。她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里充满了期盼，仿佛在问这个世界是否有胆量让她失望。世界可能会让她失望，但杜戈尔不敢。他决定照着阿曼达的意思办，还建议想一个借口，好等里瓦拜德夫人回来后问她一些问题。
里瓦拜德夫人把托盘放在桌子上。“自从你们来了，雨就没停过。倾盆大雨。简直太疯狂了，他们就是这样的人，李先生和泰纳先生。这种天气还出去，肯定会被雨浇透。好像这里的酒不够他们喝似的。”
“也许他们去看望住在附近的朋友。”阿曼达温柔地说，“或许他们是那种人，如果不付出努力就不能享受快乐。”
里瓦拜德夫人大笑起来，笑声似乎让她年轻了二十岁。“也许你说得对，亲爱的。男人们都很滑稽，当然，在场的这位除外。难道我还不知道吗？”她的语气是在暗示，对这个话题她有充足的知识储备，“我们这儿什么样的人都有。这么说，你们是从伦敦来的？”
她的好奇心如此缺乏自我意识，以至于杜戈尔不会因此被冒犯到。不管怎么说，这个问题给他提供了一个完美的开场白，他可以向阿曼达展示他有能力用自己的方式处理这件事。
“是的。”他回答道，“实际上，我是个作家。”他抿了一小口白兰地。白兰地跟他先前喝下去的葡萄酒和啤酒混合在一起，同时润滑了他的想象力和舌头。“对我们来说，这是出差。”
“不会吧？真没想到。您和普特金先生太不一样了，他是我们这里接待的最后一个作家。您也对大教堂感兴趣？”
“对，但是不一样。您知道吗，我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为电视台撰稿。我想调查一下是不是有可能做一个有关教堂和城市的电视系列片。您知道大概是什么样：既古老又新鲜——生动的历史、建筑物，采访当地的居民和工厂，显示大教堂是如何影响这座城市的，呃，还有其他这一类的事。”
里瓦拜德夫人听入了迷。
“在哪个频道播，亲爱的？当然，我们这儿能看BB C。除此之外，只有安格利亚电视台了。”
“现在还不知道，一切言之过早。我得先写一个策划案，然后让一些公司感兴趣。当然，打入这个市场并不容易，特别是现在。”里瓦拜德夫人严肃地点了点头，杜戈尔差点笑出声来——完全不了解的东西听起来却这么容易让人相信。“我们到这儿来就是想沉浸在这种气氛里，以便获得新的灵感。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刚才读到的那本有关大教堂的小册子，作者是……”杜戈尔低头扫了一眼那本书的封面，“这个弗农·琼斯教士。这个周末我想和他聊聊历史方面的问题，也许会对我很有帮助。您能告诉我他住在哪里吗？”
“哦，亲爱的，你们来得太晚了。”里瓦拜德夫人好像被死亡的乖张羞辱了一顿，“上个月他去世了。心脏病发作。太可惜了——他可能就是你们要找的那个人。他帮了普特金先生很多忙，大教堂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他以前住在布里德斯庄园。真是一个好人啊，一点也不清高，和这里的神父一样和蔼可亲。他也喜欢喝这种苏格兰威士忌，真的很喜欢。”
“哦，真遗憾。”杜戈尔心情沉痛地递了一圈烟。（“我当班的时候不行，谢谢你，亲爱的，有些客人很老派，你是不会相信的。”）“那就没有人可以帮我们了吗？”
“怎么说呢，”里瓦拜德夫人心不在焉地把烟灰缸里的东西倒进壁炉里，“你最好去找一下住在圣器收藏室街的穆恩斯太太。她是个寡妇，可怜的人——她的丈夫曾经是这个教堂歌咏班的领唱人。他死后，他们就让她住到那所房子里去了。斯蒂文斯教士去世之后那房子就空了下来。不是他们不知道孰轻孰重，她是鲜花协会[1]的负责人，没有她，妇女协会和这个镇子都会散架，这是事实。她对弗农·琼斯很友好，帮他了解历史和一切。琼斯先生也很宠爱莉娜，也就是穆恩斯太太的小女儿。一个害羞的小家伙，不过总是那么温柔。你知道老男人怎么对待小孩子，他喜欢给她送礼物，给她带去惊喜，看她笑。但是，他死后什么也没给她留下，除了他的那条狗……”
“这么说穆恩斯太太是个可以帮助我们的人，我们得去见见她。”杜戈尔勇敢地闯入里瓦拜德夫人语言的河流，并把他的话头瞄准与里瓦拜德夫人和阿曼达等距的那个点。
“我们可以称她为——”里瓦拜德夫人的措辞里带着刻意的精致，仿佛在做这个判断之前已经经过深思熟虑了，“社会的栋梁。上个星期她还——”她恢复了惯常的语速，“她在为圣魏茨伯格教堂（我们社区的一个教堂，在绿地的另一边）的中央供暖筹款的义卖会上对我说：‘里瓦拜德夫人，如果我们不在这里煮茶，见证这个变化，就不会有这些活动。’（当时门已经关了，在彻底打扫之前，我们想静静地喝一会儿茶。）我记得自己对她说：‘没有我们这样的人，这些人能去哪儿呢？我们就像无名英雄，就像我们在学校学过的那首诗里的那个人一样，无人悲泣、无人悼念、无人歌颂。’这不是很可耻吗？真可惜，如今的孩子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些东西了，您不这么认为吗？”
“女人一直是真正的统治者。”看她暂时停下，阿曼达接话道。
“哦，说得太对了。看看我们的婚姻吧。我那个可怜的丈夫总是谈论穿裤子的事儿，这一点已经说明问题了，不是吗？”她朝阿曼达笨拙地眨了一下眼，仿佛一只大象垂下了眼帘，“我不该泄露商业秘密，是不是？让梅西太太知道太多不好。”
有那么可怕的一秒钟，杜戈尔感觉自己想问“谁是梅西太太”。结果，他问的是穆恩斯太太住在哪儿。不过他提醒自己，睡觉前要在镜子前练习说威廉·梅西这个名字。
“圣器收藏室街，亲爱的。在中央大街的另一头——旅馆旁边向上走的那条路。经过两个大门口，再向右走，等快走到头的时候就能看见圣器收藏室街了——那是一排老屋，感觉像童话里的房子。我想她住在八号，挂绿窗帘的那家。”
这时，前台的电话铃响了。里瓦拜德夫人条件反射一般高效迅速地把他们的脏茶杯和酒杯收拾到托盘上。“那个东西造成的麻烦比它的售价多得多。”她说完就穿过大堂去接电话了。
杜戈尔看着阿曼达，咧开嘴笑了。和里瓦拜德夫人聊天让他的心情很愉快。或许是白兰地帮了忙。某种意义上说，穆恩斯太太让他的脑子在担心李的出现所带来的危险之外，还有别的事情可做。他越是思考这件事，就越是想去拜访她。穆恩斯太太，弗农·琼斯的密友，很符合汉伯里的《圣经》参考中提出的那个建议——当然，“寻找，就寻见”这句话已经给出了明示。难道还有比一上来就去见一个了解死人的人更明显的去处吗？想来真是奇怪，里瓦拜德夫人认识的那个人，和给汉伯里下命令的那个人竟然如此不同。
他转换心情还有一个原因：说给里瓦拜德夫人听的那一套谎话易如反掌，尽管没有计划过，听起来却很有说服力，这给他带来了满足感。他对自己的能力要高看一眼了。他扬扬自得，以至于当阿曼达说“威廉！你有没有意识到明天罗辛顿的人就都知道你是那个做电视的人了”时，他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胡说！”他发现自己还很善于雄辩，于是继续说道，“我们在这儿待不了多久，不会那么出名的。反正，这是一个拿来问问题的好幌子。”
“我承认你做得很好。”阿曼达终于说话了，这是非同寻常的高度赞扬，“得给你弄一个带纸夹的笔记板和一副墨镜。”
杜戈尔哈哈大笑起来。这时，教堂休眠人站起身，朝楼梯的方向走去。这个动作勾起了杜戈尔的睡意，尽管时间还早。一想到明天，他就兴奋不已。他非常希望尽早见到穆恩斯太太。
[1]一个主要由妇女组成的松散组织，负责用花草布置教堂。

8
第二天，他们起得很早。杜戈尔偏好已经做好的早餐，特别是别人做的早餐。阿曼达则更愿意泡一个热水澡，化好妆再下去。于是，杜戈尔一个人下楼去给两个人点餐。吃完自己那份鸡蛋、培根和番茄，他又去吃阿曼达盘子里的香肠和炒蛋。
餐厅里没什么人，只有那个女服务员在无精打采地整理着食品柜里的刀叉。那个老神父正以极其缓慢的速度进餐，杜戈尔想，是不是他的新陈代谢系统只有一个汽缸在起作用。日光下，他的外套、头发、肤色等等，一切都在暗示他的肌体正处于逐步分解的过程中。“尘归尘。”杜戈尔对着最后一叉子炒蛋说，说完还朝手里紧攥着菜单出现在门口的里瓦拜德夫人礼貌地点了一下头。她拾起教堂休眠人掉在地上的餐巾，问杜戈尔的咖啡要不要续杯。
阿曼达走进来时，房间里的气氛似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那个女服务员直起腰板，里瓦拜德夫人则茫然地抚平了裙子上的一个褶子。杜戈尔可以对天发誓，那个神父这次是故意把餐巾丢在地上的，好趁机转身弯腰，好好看阿曼达一眼。
阿曼达说了一声“早上好”，这句问候并不针对任何人。（杜戈尔想，在英国旅馆里，如果只对一个人说“早上好”，好像比根本不说更不礼貌。这是一个讨厌的令人左右为难的时刻。）说完，阿曼达坐了下来。他给她倒了一杯咖啡。这张桌子位于窗边，他们盯着窗外的中央大街，用谈论天气来打发时间——雨夜里就停了，可你却无法把这样的天空和晴朗的天气联系在一起。许多心情阴郁的人出门购物，他们带着沉痛的心情急匆匆地走着，像是赶着去参加一场葬礼，再不快走就要迟到了似的。
半个小时后，杜戈尔和阿曼达来到外面的世界，这才明白为什么人行道上笼罩着如此压抑的气氛。的确，天不再下雨了，但是一股邪恶的东风无孔不入，用细砂纸般的无情和冷漠对待暴露在外的皮肤。阿曼达拒绝换掉那件优雅的薄皮衣，杜戈尔则立即降低了着装标准，从迷你库珀的后备厢里拎出一件穿了不少年头的粗呢大衣。
他们在中央大街上买了一包烟，给阿曼达的相机买了胶卷，然后脚步轻快地沿着从药店向南一直延伸到大教堂西门的部长街向前走。等他们走到那里时，一座十九世纪应某个主任神父的要求放在西窗上、看起来与整体风格很不协调的钟敲响了九点一刻。在旅馆的时候他们就商量好了，这个时间去拜访穆恩斯太太显然太早，大教堂才是他们该去的地方。杜戈尔心里抱着一个希望，但是没说出口。他希望在教堂里找到某种线索。
西门有十二英尺[1]高，由橡木制成，分为两扇，上面覆盖着铸铁的叶饰，交织着某个人姓名的首字母首尾相连地重复着。其中一扇上面凿出一个便门。打开那扇门时，杜戈尔发现，根据某个心思缜密的教士或者神父的意见，他们故意增加了门的重量，强有力的弹簧可以将门关紧，使得它像教堂的捕鼠器一样“啪”的一声正对着阿曼达的脸关上。
教堂内部给杜戈尔留下的第一印象是寒冷阴暗；第二个印象是，一条宽得可以允许几辆车并排行驶的石路。实际上，教堂的正厅里摆满了橙红色的塑料椅，那种坐下去就会弯得令人担惊受怕的椅子。
“这是要举行大型宗教集会吧。”杜戈尔耳语道，童年时接受的训练使他很难用正常的音量在教堂说话。
阿曼达指着门旁边的一个布告栏，上面介绍了座位的安排情况。将有一大批罗辛顿人出席这次旨在声援世界反种族主义和反法西斯主义组织的音乐会。演奏的所有曲目都是俄罗斯著名持不同政见者——安东·佩特洛维奇·斯普多维斯基的作品。杜戈尔注意到，这些作品中包括升F小调反协奏曲《恶心》，上个月在皇家阿尔伯特音乐厅首演时，这部作品曾引起轰动。
一个教堂管理人出现在北边的过道上，这个胖子穿了一件偌大的黑色法衣，衣角几乎垂到地上，给人感觉是向他们漂浮过来，而不是走过来的。他的确是朝着他们这个方向来的：不可能搞错，那张肉嘟嘟的脸上有很明确的目的感。杜戈尔看见他的脖子上戴了一条链子，上面挂着一枚带有大教堂标志的奖章。那枚奖章随着他的身体轻轻摇摆，仿佛一只小小的无烟香炉。
“未经允许不许拍照。”那个教堂管理人宣告，他的声音将沼泽地带的元音和神父的辅音微妙地结合在一起，“或者你们未向教堂维护委员会交纳两英镑的费用。”他的目光意味深长地游离到那个从阿曼达的右肩膀上垂下来的照相机上。
“哦，是啊。”杜戈尔说，“拍照。我们还没拍呢，但是我想我们会拍的。你是说两英镑？”
管理人微微点了一下头。杜戈尔不知道立即认可他的权威是否让他心软了，因为他主动向他们提供信息，说那张许可证一整天都有效，一天之内你们可以进进出出，至于多少次，随你们的便。
杜戈尔掏出钱包，那个管理人从一个隐藏的口袋里拿出一支圆珠笔和一沓带号码的收据。等到交易完成，杜戈尔的手已经冰凉，根本不想握相机了。
“这个组织，”管理人说，“只是维护教堂这一项，每天就需要巨额的费用。那个商店——”他朝北边耳堂的方向微微欠了一下身，“九点半开门。来访者需要时刻铭记他们身处神圣的教堂。”
管理人无声地退下了。杜戈尔和阿曼达互相看了一眼。
“我不想在这儿拍照。”阿曼达没好气地低声说，“你为什么要给他钱？”
杜戈尔不知如何回答，于是说这都是为了做善事，也许有一天，他们能从游客身上赚到足够多的钱来支付安装暖气的费用。他同时说出了自己的疑虑：怎么才能成为一个教堂管理人呢？因为这不是那种在职业介绍所和就业中心做广告招人的工作，大概这些人得像电焊工或者管家那样在年轻时就接受培训吧。
阿曼达用舌头抵住上颌，发出啧啧声。这只是一种习惯，不是真的表示反对。她溜达到南边的过道上，看着一个由大理石雕成的主教很不舒服地斜倚在一块石板上。杜戈尔跟上去，和她一起在教堂里不慌不忙地转悠。
这个教堂给人一种压迫感。真奇怪，他平时很喜欢去教堂的，尤其是那些古老的教堂。他意识到，想要见穆恩斯太太（假设她没有出去度周末，也有时间，并且有见他的意愿）的念头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原因。当各种各样的谈话策略在脑子里打转时，你很难把精力集中在周遭的事物上。当下存在着多层不可知的未来，杜戈尔承认这没什么不正常的。可是另一方面，因为他找到了甘波的尸体，所以产生了一种感觉——连此刻都是他无法掌控的，只有上帝知道将来会怎样。而且昨天晚上那些信息以令人不安的方式连接在一起，仿佛每个人每件事都是游戏中的一枚棋子，一个匿名的策划者正在操纵着它们向一个同样未知的结局靠近。
他们沿着南边的过道向前走，路过更多“主教”，一直走到南边的耳堂。
南墙上交错的诺曼风格的拱形走廊很精致。他将弗农·琼斯就这个主题所说的话复述了一遍，可是没用，他无法让自己喜欢上这个建筑。对他来说，它是个活物，一个石头做的阿米巴虫，用缓慢荒凉的方式在几个世纪的时间里逐渐变形。
阿曼达给这个拱形走廊拍了一张照片。（那张该死的许可证总算有点用处。）她拉住杜戈尔的手，发现他的手是凉的，于是催促他赶快到南唱诗班通道尽头的那个熏黑了的炉子边上去。炉子的形状像一个老式的鸟笼，戴了一顶为脖颈粗壮的侏儒设计的主教冠。
是她的行为温暖了他，而不是这个炉子。杜戈尔朝身边一座十七世纪的主任神父的雕像使了一个眼色，这个雕像被旁边胡乱堆放的物件（三条哀伤的猎狗、两个无头的妇人、一系列逐渐缩小的孩子、他在纹章学上的成就、一只头骨和一张装饰得很华丽的祈祷台）弄得失去了意义。
杜戈尔感觉身上稍微暖和了一点以后，他们穿过回廊，绕着大教堂的东端漫步。这里的墓地更古老，杜戈尔想，一定遵循了先到先得的原则。在圣图姆武夫的礼拜堂里，中世纪圣地的富丽堂皇已经荡然无存。一块黑色石板标明了圣人的墓地。弗农·琼斯援引了当地的一则传说，说最后的修道士们赶在亨利八世的钦差到来之前抢先移走了圣骨。他们把圣骨和一些可以携带的财宝放在修道院的一个角落里，然后用砖头堵死，直到恢复“真正的信仰”。可惜的是，据说玛丽一世登基后，那些知道内情的人要么死了，要么流亡国外。
最东端是圣母堂，两侧各有一个歌祷堂。杜戈尔和阿曼达匆匆走过去，因为那个教堂休眠人正坐在围绕祭坛的栏杆旁，眼睛直愣愣地瞪着房顶——一个上世纪的朴素的木质结构。很难判断从他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空虚到底源自内心强烈的专注力，还是衰老。杜戈尔认为，至少这种专注力是与上帝交流时必不可少的。但是，他真的不希望休眠人的目光从天花板上滑下来，诱使他们开始一次谈话。
他们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北边的耳堂，那里的一个小礼拜堂已经被改造成一块进行教会贸易的飞地[2]了。他们走进去时，那个教堂管理人定定地看着他们。阿曼达在他耳边低声说，教会当局应该给他买一个机场用的电子安检设备。显然，这个人渴望检查所有的参观者，解除他们身上携带的微型冲锋枪和烈性炸药。
阿曼达买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印了一个跪在地上的神父。与此同时，杜戈尔绝望地看着那排因纪念品身份而价格飞涨的擦碗布、烟灰缸和书签。离开商店时，他抓住阿曼达的胳膊，建议他们马上去见穆恩斯太太。
她立刻同意了，倒不是因为厌倦了大教堂，而是因为一个大块头男人正朝教堂的正厅走过来，肩膀向前突出。那个人是迈克尔·阿洛伊修斯·李。
杜戈尔和阿曼达穿过耳堂西北角的一个小门出去了。当然，他们没有任何理由不见李——按理说，他甚至不知道这两个人和他住在同一家旅馆里，尽管杜戈尔注意到，人们好像更容易记住阿曼达的模样。他们从教堂撤出来，是因为李的存在使得教堂外面的世界更有吸引力。他惊讶地发现，阿曼达也有同感。
他们穿过教堂和与之平行的商店后门之间的绿地，然后穿过墓地大门，来到中央大街上。尽管天气不太好，但是周六出来购物的人也有好几百了。狭窄的人行道上挤满了购物篮、折叠式婴儿车和普通的婴儿车，那些冷酷且高效的推车人能彻底击败牛津大街上的游客。
“向右走，对不对？”他们身边有一个婴儿大声啼哭，阿曼达不得不提高嗓门问。一辆折叠式婴儿车的轮子从杜戈尔的脚上碾了过去。
杜戈尔点了点头，继续沿着人行道向前走，依然在前面带路。他们俩排成一列纵队——如果没有接受过特殊训练，并排走路是疯狂之举。
艰苦卓绝地走了一百码后，他们来到教堂圣器收藏室门口。这个优雅的十五世纪的入口即使搬到牛津大学或剑桥大学的任何一个学院都不会丢脸。大门里面，是面朝市场的一排石头小屋，建在长长的修道院房屋的壳子里。向人行道方向突出的坚固的扶垛将每一座房子和邻居的房子分隔开来。窗户很小，有直棂。杜戈尔说，整体效果让他联想到迪士尼乐园。可是阿曼达回应道：“你从来没去过那儿，对不对？”
“女巫家的前门在哪儿？”杜戈尔问。他们是在做事情，而不是消磨时光，于是，杜戈尔的心情更加愉快了。
“挂绿窗帘的那家。里瓦拜德夫人说得对——是八号。”
扶垛营造出一个个小绿洲，尽管几英寸之外的地方就是熙来攘往的购物者，可是石头庇护所里相对安静。这是一个秩序井然的宁静之岛，八号的大门更加深了这种印象：它被漆成那种能让人静下心来的橄榄绿色，信箱盖和门环散发着柔和的光，只有多年定期打磨的黄铜才能产生这种效果。
杜戈尔按响了门铃。等待主人开门时，一条傲慢的卷毛小狗跳过左边的扶垛，急匆匆地跑掉了。路的另一边是一个小市场，里面停满了汽车，而不是货摊。杜戈尔听见那个方向传来一阵可怕的哀号，是从一把没调音的小提琴上发出来的声音。他寻声望去，拉琴的是一个小个子流浪汉，一头稀疏的花白头发，看起来扬扬得意，就像一只麻雀披着大鸟不要的羽毛。他拿着琴弓刮来蹭去，整个人如大师一般沉着自信。杜戈尔一向对街头艺人有好感，他打算在见过穆恩斯太太后给他点钱——如果他们能见到穆恩斯太太的话。他又按了一次门铃。
他们正要离开时，信箱盖从里面打开了——不同寻常的场景，好像抽水泵的把手正在随意地上下转动。从他们的膝盖到腰之间的位置传来一个声音：“走开。”转念一想，那个声音又加了一个“请”字。这个“请”字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小的问号，接着，那个声音渐渐消失了。
杜戈尔在心里抱怨了一声。他很讨厌和孩子打交道，特别是小孩子：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会做什么，或者说什么。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的语言绝不会包裹着荣耀体面的外壳。
阿曼达不是独生女，她是大家庭中的一员。她跪下来，对着信箱盖，问那个孩子叫什么名字。她刚说完，那个孩子就喘着粗气把信箱盖“啪”的一声合上了。三秒钟过后，盖子又打开了，里面露出一双大大的蓝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阿曼达的棕色眼睛。
“你好。”阿曼达说。
“你是来打听母亲联合会的事吗？”那个声音责问道。
“不，不是。”迅速抓住有利形势的阿曼达回答，“我们是来见穆恩斯太太的。”
“不行。妈咪在花园里。”
脚步声从门的另一边传过来。信箱盖合上了。
“莉娜！你在干什么呢？门外面有人吗？”
“可能有吧。”莉娜带着怀疑的口气说，“我看见眼睛了。”
门开了。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面带微笑看着他们。杜戈尔意识到，有关她身材的大部分印象来自她的穿着：退了色的家居裤、威灵顿长筒靴，以及一件可以罩住好几件套头毛衣的防风夹克。阿曼达急忙站起身，杜戈尔没能说出早就准备好的发言，一部分原因在于穆恩斯太太的外表。他原以为一个神父、一个社会栋梁的遗孀（据他对她的想象），应该是个刀枪不入的家庭妇女形象——头发在脑后绾成一个一丝不苟的圆髻。事实上，穆恩斯太太留了一头长长的鬈发，穿了一件鲜红色的风衣，五官灵动，看上去像一只分外迷人的猴子。
“莉娜是不是让你们在这儿等了很久？真不好意思。刚才我在花园里，你们也看到了。不是做园艺，而是往后门上钉钉子。新年前夜，我们当地有个十几岁的小混混开着摩托车撞在门上了。他们也不是想故意搞破坏——我认为，其中一个人是在向他的同伴们炫耀，于是把自己假装成某个邪恶的人。莉娜，别当着大家的面啃大拇指。亲爱的，你去把罗利放进来，我把它留在花园里了，好让它在肥料堆里找点东西吃。好了，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吗？”
穆恩斯太太再次露出灿烂的笑容，她把抓着她衣角的莉娜轻轻拉开，又把她往后花园的方向推。
“哦。我们是梅西夫妇。我叫威廉，她是阿曼达。我们要在十字钥匙旅馆住一两个晚上。我们正在考虑做一个有关罗辛顿的电视纪录片。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那家旅馆的里瓦拜德夫人建议我们来见您。希望没有给您造成什么不便。”
“哦，没有，我已经把门修好了，至少我希望是这样。也许我们真的需要一扇新门了，可是这取决于负责大教堂维修的人，而那有点像种橡树，也许你一辈子也看不到结果。不过，还是请进来吧。想喝咖啡吗？我刚要喝咖啡。”
喝咖啡这个主意不错。杜戈尔差点忘了自己是为什么来这儿了。穆恩斯太太领着他们穿过一个镶了嵌板的小厅，然后走进一个客厅，从落地窗望出去就是花园。穆恩斯太太把他们留在那里，还拿走了他们的外套。
这是一个很舒适的房间。家具选择得当——无论是摆在墙角的安妮女王书桌，还是壁炉两边的内嵌式书架。杜戈尔和阿曼达坐在和他们的身体轮廓相符的沙发上。墙上挂着几幅维多利亚风格的水彩画，据杜戈尔推断，主要是罗辛顿的风景。房间里似乎很安静。
客厅的石板地上有爪子发出的嗒嗒声。门轻轻地开了，一只上了年纪的黑色西班牙猎犬出现在他们面前。杜戈尔和阿曼达在它的耳朵后面挠了几下，它也依次闻了闻他们。显然，它认为客套已经结束了，于是在空壁炉前缓缓坐了下来。接着，它朝着没有生火的壁炉眨了眨眼睛，眼神里带着责备。
阿曼达低声说：“这一定是弗农·琼斯的狗——”可是，她的话被端着咖啡进来的穆恩斯太太打断了。
“我想你们已经见到罗利了吧。太有教养了，是不是？可能它前世是个十八世纪的伯爵。”
“很可爱。”阿曼达说，“它多大了？”杜戈尔认为狗这个话题比天气还安全。
“八岁多了。年龄似乎让他看起来更庄重了。唯一能让他放松一点的是莉娜。实际上，我们才养了他一个来月。”
“哦，是啊。”杜戈尔抓住良机，“里瓦拜德夫人提起过这只狗，说它原来的主人是弗农·琼斯教士。”罗利把放在爪子上的头微微抬高了一点。“昨天晚上，我们读了他写的大教堂导游书，事实上，里瓦拜德夫人告诉我，他最近去世了。她建议我们来拜访您。我们不只是对历史感兴趣，还想对罗辛顿的总体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最好详细告诉我你们想做什么。”穆恩斯太太平静地说，“咖啡怎么样？”
他们喝的是黑咖啡，因为穆恩斯太太说她不明白为什么很多人要用牛奶和糖来破坏一杯完美的咖啡。杜戈尔和阿曼达解释了制作纪录片背后的想法。穆恩斯太太问了一些尖锐的问题。她可和里瓦拜德夫人不一样，你不能对她含糊其辞。最后，他们呈现出来的形象是这个行业里的新手。杜戈尔只承认那个传统佃农早餐麦片的广告是他写的，广告中一个身穿格呢褶裙的苏格兰高地人对着一碗燕麦背诵彭斯[3]的诗句，背景是洛蒙德湖[4]。
“您知道，就是那种东西，”他用这段话结束了这次谈话，“以教堂城市为背景，将简化了的文化、思乡之情和适应现代压力的过程结合在一起。如果能找一个桂冠诗人介绍这个节目就好了。拍一下雅各宾主任教士的墓地，再配上中央大街报刊亭里售卖的女性杂志的镜头。一小段历史、许多漂亮的图片，加上对现今潮流煞有介事的反思。”
有那么一刻，杜戈尔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表现得过于轻浮，是不是对听者的个性产生了误判。可是一抹淘气的笑容从穆恩斯太太的脸上一闪而过。
“这个主意好像能赚大钱。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我可以做什么……你好像已经对一切了如指掌了。”
“这个——”杜戈尔的话音被门铃声打断。
“哦，上帝。”穆恩斯太太说，“请原谅。”
[1]约三米六。
[2]飞地指在某个地理区划境内有一块隶属于他地的区域。根据地区与国家之间的相对关系，飞地又可以分为“外飞地”（Exclave）与“内飞地”（Enclave）两种概念。这里是比喻用法，原文用的是内飞地。
[3]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苏格兰民族诗人。
[4]苏格兰最大的湖泊，位于苏格兰高地南部。

9
后来他们一致认为，李走进穆恩斯太太家客厅的那一刻，他们就应该离开罗辛顿，然后把参与卡洛琳字体这件事丢进那些想要抛弃的记忆专用的精神杂物间。
这一刻，他们对巧合的信任变得不堪一击。李在旅馆出现是一回事，李在大教堂出现是另一回事；可是，李竟然出现在穆恩斯太太的家里——尽管也许他和他们一样很容易就发现了弗农·琼斯和这个寡妇之间的联系，但是这也同步得太离谱了。
事后他们明白过来，也许那个时候李就怀疑他们了。他在那个场合的表现并没有令人不安之处，他介绍自己是弗农·琼斯教士的老朋友，很好奇他是怎么死的。（穆恩斯太太在琼斯最后一次心脏病发作后陪他去过医院。她语气坚定地说，那个垂死之人再也没有恢复知觉。）李认出了阿曼达，连带着也就认出了杜戈尔。出于礼貌，他对这个正在策划的电视系列剧表现出了兴趣。他接受了一杯咖啡，在咖啡里加了奶和糖。
李对每个人都很和善。柔和的爱尔兰魅力从他的身体里慢慢渗出来，这种感觉如此强烈，以至于杜戈尔发现自己很难记住这个男人细长的眼睛和冰冷的目光。他的声音少有起伏，像是一个机器人在说话。如果没读过汉伯里写的那封信，你很难把这个人往坏处想。
他比他们离开得早。过了一会儿，杜戈尔和阿曼达也走了。穆恩斯太太把《大教堂的权威历史》这本书借给他们，这是弗农·琼斯的信息来源。他们商量好，第二天喝下午茶的时间还书，并就那个计划中的节目进行更深入的讨论。
杜戈尔发现，在穆恩斯太太家发生的间奏曲令他精神振奋，尽管这并没有给事情带来任何进展。在那个舒服的房间里，看着窗外的中心塔，听着莉娜坐在台阶上没完没了的自言自语，你不太会担心发生什么邪恶的事情。莉娜五岁了，穆恩斯太太告诉他们，但是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她非常有想象力。“自己的孩子嘛。”很难知道那些玩具是做什么用的，因为莉娜不停地给它们变换身份，让它们一次次经历残酷的过程。目前她在大教堂模型里经营着一个公共汽车总站。对她最大的那只泰迪熊要格外地恭敬，因为星期三它已经被册封为皇太后了。
“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阿曼达笑着说，“就像威廉一样。”
后来，杜戈尔和阿曼达一边在街上溜达，一边讨论弗农·琼斯。阿曼达发现，越来越难把这个受人欢迎的教士和那个犯罪世界里的显赫人物画上等号。
杜戈尔支持汉伯里的看法——主要是金钱和谋杀让他的解释看起来有理。而且，如果汉伯里关于弗农·琼斯的过去的说法是正确的，那么，钻石确实有可能存在。
街头漫步并没有给他们带来灵感。在座堂会议厅博物馆，他们看见了奥古斯丁手稿的原件。他们在医院大道找到了那个布里德斯庄园。那栋房子已经废弃了，门窗紧闭。导游书上说，那条教会的水蛭——高利贷者——曾在这里做生意。杜戈尔认为，这句话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最后一个住在这里的人。
即使什么也没得到，至少这次散步激起了他们的食欲，该去吃午饭了。
十字钥匙旅馆的餐厅里还有一个人，就是那个教堂休眠人，他在一个角落里吸溜吸溜地喝着每日例汤。他们觉得可以讨论一些事情，比如上午的进展情况。穆恩斯太太很友好，但是没有提供任何秘闻。没有任何有关那份复印件的原件的信息。杜戈尔争辩道：“可能它与此事无关——也许他把那份复印件给了汉伯里，又把某个密码给了李。这可能是一种卡尔达诺格子[1]。”
“什么？”阿曼达一脸困惑的表情。
“就是一张纸，和信纸一般大，上面有编了号的字母那么大的格子。你把两张纸叠在一起，把没有遮住的字母按给出的顺序读出来，这样就能获得想要的信息……这是我十岁那年从一张圣诞年报上读到的。”
阿曼达大笑起来。“如果玩密码是弗农·琼斯的爱好，他肯定设计得比这个聪明多了。绝不可能这么容易。”
可是怎么想都没用，他们就是不知道该如何着手。杜戈尔意识到，李的存在为这个过程注入了一丝恐惧，这一点削弱了他的热情。他暗自承认自己想离开罗辛顿，但是不知该怎么对阿曼达说。“你看，我很害怕。今天下午就走吧。”那两条漂亮的黑眉毛肯定会弯成弓形，然后说……哦，上帝，为什么他是个懦夫？他既愤怒又绝望。这一切导致他自然而然地将胳膊肘戳在桌子上，平静地说：“今天晚上，我要闯进布里德斯庄园。”
七点半，杜戈尔准时离开了旅馆。这个时候，住在这条街上的人应该坐下来吃晚饭、看电视，或者去大教堂听音乐会了。
杜戈尔为这次探险做好了准备。他穿上连帽粗呢风雪衣、牛仔裤和靴子。这双鞋不仅鞋底有气垫，而且走在坚硬的路面上不会发出任何噪声。下午，他买了一个小手电筒、几张牛皮纸、一管胶水和一副质量不错的胶皮手套。对此，他有些难为情。生活就是一种模仿艺术，但是如果没有其他模式存在，生活又能怎样呢？他把买来的东西分放在不同的口袋里。
购物之前，他和阿曼达侦查了地形，了解如何从后面进入布里德斯庄园。这所房子带一个小花园，一面边界墙属于房子本身，第二道墙和第三道墙把它和邻居的花园分开，第四道墙则把它和教士草坪隔开。这一大片草地坑洼不平，向下一直延伸到河边。修道院的鱼塘就在这里，杂草丛生的浅洼地是鲤鱼和梭鱼等待致命星期五的地方。草地东边是桥街，这是一条与河平行的大街。公众想要从教堂区进入这片草地，可以走两个入口：其一是一条窄窄的小径，你可以从走廊西南角的那扇门绕过医院街西南角的教士住所，再通过几个梯级进入草地；另一个入口位于教堂区的南部，离大教堂比较远。
住在布里德斯庄园的人通过开在花园墙上的一道门进入草地。杜戈尔试着从那里走过，发现门是锁着的。但是，这道门本身似乎并不是一道麻木不仁的屏障。它高约七英尺[2]，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它已经稍稍向内倾斜了，支撑石头砖块的灰泥也变得易碎，为手和脚留下了便于伸进去的洞。杜戈尔从锁眼向内偷看，看见了右边的后门和左边的三扇大窗户。百叶窗没关，站在地上就能碰到。
杜戈尔从中央大街出发，立刻感觉自己既孤独又扎眼，就像一个走在人群中，脖子上挂着广告牌的麻风病人。这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宣布计划后，阿曼达表现出来的热情已经让他不能改变主意了。她也想一起去，可是杜戈尔不同意。他的态度很强硬，并获得了成功。她太宝贵了，不能让她冒这个险。无论如何，他喜欢独来独往，万一胆怯了，最好没有目击证人。她要留在旅馆里吃饭，留心李的动静。如果有必要的话，她会解释说杜戈尔向升F小调《恶心》屈服了。
他路过那个市场，拉小提琴的流浪汉已经走了。下午出门购物的时候，杜戈尔曾往他的帽子里扔了一些零钱。杜戈尔想，那个人此刻一定舒舒服服地蜷缩在一个廉价酒吧里，敞开大衣迎接温暖，一品脱的玻璃杯摆在他面前。然而，由这个形象召唤出来的博爱之光很短命。当他沿着河山街向布里奇大街走去时，这种情景就离他远去了。这是到达教士草地最不引人注目的一条路。他路过一家酒馆，真想进去喝两杯，然后回到阿曼达身边，撒一个谎，就说布里德斯庄园太坚固了，怎么也闯不进去。
他强迫自己继续向前走，内心有一个无理性的声音正在嘲笑他：你可真成熟啊。不，不是这样的，如果我是一个成熟的人，一开始就不该来这个地方。成熟是一个你过一两年总会达到的阶段。杜戈尔非常怀疑他能否达到那个境界。也许，与其说成熟是一种状态，不如说是一种幻想。成熟是获得社会福祉所需的条件，是存在于其他人头脑中的唯一现实。
转到布里奇大街时，迎面吹来一阵风。他把头缩进风雪衣里，感觉自己像是从某些法国电影里走出来的人。这种魅力在于，你永远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但是你知道，将要发生的那件事意义重大。
这片草地被一堵毛坯墙保护着，墙头插了许多碎玻璃碴儿。杜戈尔沿着这堵墙一直走到门边——这是一幢富丽堂皇的仿哥特式建筑，仿佛是从一个哑剧版的《罗宾汉》里走失后，偶然进入这片沼泽的。
他迈着沉重的步子，走进那片草地。随着地面升高，街灯变暗，他的脚步自动变缓。突然，周遭暗了下来。他知道大教堂就在前方，尽管他也很难搞清楚到底是哪种感官向他提供了这个信息。渐渐地，他分辨出教堂正厅和唱诗班窗口发出来的光，也许即便在最佳情况下，灯光穿透颜料和玻璃上的那层灰以后也会变得暗淡。教堂区的住宅窗口亮着几盏灯，其中包括医院街的那两盏。它们中间的那片黑漆漆的地带大概就是布里德斯庄园。
一根掉在地上的树枝绊了他一下，他随口骂了一句，把步速调得更慢了。空地里的气氛阴森怪诞，这是他始料未及的，尽管他的眼睛逐渐适应无光的环境后，这种感觉慢慢减少了。
花园的后墙逐渐从阴影里恢复了原样。杜戈尔伸出右手，去摸墙上那道粗糙的门。随着他的触摸，老油漆成片剥落。他带着不合时宜的热情向自己道喜。有一点似乎很重要：尽管他还是很害怕，却能在黑暗中找到路。
夜晚静谧。远远地传来一点声音，与其说打破寂静，倒不如说是更强化了那种寂静感。河的远端，一列火车沿着铁轨向前开，发出咔咔的响声。在罗辛顿市中心，汽车的发动机隆隆响着，好像这个城市消化不良。风声提供了一个柔和的背景，就像唱片的咝咝声那样无法定义地存在着。杜戈尔什么也听不见，无论是人声还是别的什么，对他而言都意味着危险。他坚定地告诉自己，即便遇到最坏的情形，至少教士草坪那三个出口中的一个也能为他提供一条逃生之路。
他慢慢爬上墙头，刚一触碰，灰泥表面就开始掉碎末。他在墙头坐了一会儿，一边竖起耳朵听着，一边向下偷看另一边的暗处。他数到三，就像准备泡冷水澡的人那样，跳了下去。
从墙头跃下时，一堆潮湿的枯叶像垫子一样起到了缓震作用。在他的冲击下，那堆叶子一滑，他四仰八叉摔倒在草地上。他小心翼翼地站起来。两边亮灯的窗户都挂了窗帘。他没什么可害怕的，没人能听到他落地的声音。
一条通向那所房子的小径在花园里分了岔。杜戈尔沿着小径向前走，一开始踮着脚尖，可是接下来就正常走路了，因为他记起来，他的靴子正是为这种路面准备的。
小径通向后门，那里上了锁。杜戈尔移到左边，来到和门拉开一定距离的第一扇窗前。窗户不肯屈服。据他判断，这是厨房的窗户。
更左边还有两扇窗。他试着推了推旁边那扇窗户的下半部分，令他惊讶的是，窗户竟然动了。这么说，牛皮纸和胶水派不上用场了。幸好如此，否则会很麻烦，特别是在漆黑的夜里，还有可能留下痕迹。他想了一下，窗户这么开着有什么意义吗？但是还没等这个疑问在他的脑子里扎下根来就被他打发走了。罗辛顿人没有伦敦人那么有安全意识，可能那个负责照看布里德斯庄园的人根本没有料到会有人夜盗空房。
杜戈尔无声地抬起窗户，跨过低矮的窗台，整个人滑了进去。
他站起身，把手伸进口袋里摸手电筒。忽然，他莫名地兴奋起来，仿佛回到了童年，在空房子里探险，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在这里等着他。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可是他已经来了，这个事实突然给他带来一种强烈的喜悦感。
他正站在餐厅里，这个房间很长，一直延伸到房子后面。他快速检查了一下房间里的东西。有必要仔细看的地方，他就用一下带遮光罩的手电筒。事实表明，遗嘱执行人还没有把家具搬走。装饰物和照片已经不见了，地毯、窗帘、餐柜、桌椅还在。还留下了三个结实的桃心木桌，桌腿是雕花的，呈动物爪子形状。桌子上落了一层灰，杜戈尔小心翼翼地躲过去了。灰尘让他想起了手套。他把手套戴上，用手绢擦了擦可能碰过的地方。显然，想要达到专业入户窃贼的水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门在杜戈尔右边，离窗户最远的那边。他朝着那个方向走，然后敬业地打开所有抽屉和橱柜的门，唯一的回报是二十年前出版的《罗辛顿观察者报》，一碰就碎。细想一下，餐厅里怎么可能藏什么东西？一股紧迫感悄然来临。
门没锁，可是吱呀的开门声把他吓了一跳。他坚定地告诉自己，没有人听见这个声音，但是他又后悔打破了这种似是而非的宁静。
右边是一扇绿色的毛面呢门。左边还有一扇门，和餐厅的入口在同一面墙上。杜戈尔隐约看见对面还有很多门，毛面呢门后面有一段向上的台阶，门上的扇形窗里透出一缕暗淡的光。那道门是通向外部世界的出口。绝不能用手电筒。杜戈尔决定有系统地按顺时针方向绕着大厅转，碰到一个房间就检查一个房间。这时他注意到，原来铺在地上的地毯变成了石板。
左边那扇门通向一个很大的正方形房间，站在那两扇百叶窗前可以俯瞰医院街。沙发和扶手椅的位置标明了这一点。左手窗边的角落里摆着一架大钢琴，钢琴上放着一盆孤零零的蜘蛛抱蛋[3]。突然，杜戈尔想演奏一曲《不算行为不端》[4]，这个他从一降生就喜欢的曲子很适合这个环境。他在房间里迅速转了一圈。这里和餐厅一样，冰冷且没有特色。另一扇窗前放着一张书桌，看起来有希望，可是走近了一瞧，空的。如果他早一步，在弗农·琼斯把那些东西搬走之前就来该有多好。
他离开客厅，穿过大厅，走进对面的那扇门。那一定是教士的书房。这是一个狭窄的房间，与其说是房间，更像是一条走廊，两侧是空空如也、直抵天花板的书架。一张皮面书桌立在门边，门后有一把椅子，椅子前的那张长桌向窗户的方向延伸。杜戈尔很失望——他隐约抱着一个希望，那就是教士的书可以提供线索，至少是一些令他感兴趣的信息。
他回到厅里。这里很冷，闻起来有一股坟墓的味道。他的牙齿打颤，脑子里列出一堆要离开的理由：他知道自己什么也找不到；来这里是一次无意义的冒险；他需要旅馆的温暖和光亮，更别提阿曼达实实在在的陪伴了……
噗！声音是从楼上传来的，仿佛有人把一根手指放进嘴里，然后用它抵住脸颊，紧闭双唇，让嘴巴不透气，再猛地把那根手指抽出来。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那个声音又出现了。杜戈尔努力说服自己，那是从管道里发出的声响；老管道系统因不可预测而臭名昭著。麻烦的是，他现在跑不了了。后来，他几乎能听见自己向别人解释闯入的原因：“怎么说呢，我听见噗的一声，你知道吗……”不，尽管存在管道问题，他还是会继续有条不紊地检查这座房子。
他打开下一扇门，发现一间没有窗子的密室，除了一卷地毯摇摇晃晃地戳在墙角，里面是空的。
旁边是一段宽宽的楼梯，踏板很浅，向上通往黑暗。杜戈尔鼓起勇气。
二楼有四间卧室、一间浴室和一间盥洗室。杜戈尔粗略地扫了一眼，就心满意足了。这里的搬迁过程似乎比楼下进行得更深入——他甚至猜不出哪一间是弗农·琼斯的卧室。窗帘拆了，地毯卷着，床垫歪歪斜斜地放在赤裸的弹簧上。
一段更窄，且没有铺地毯的楼梯通向阁楼。杜戈尔刚想上楼，又听见了那个动静——噗，噗，暂停，噗——听起来像是莫尔斯电码。他强迫自己上楼，上去以后发现了两间天花板倾斜的卧室。从灰尘的厚度来看，这两间屋子已经弃用多年了。每个房间都有一个粗劣的铸铁壁炉，炉子上生了厚厚的一层锈。其中一个房间里有一个床架，弹簧断了，没有床垫。角落里有一汪水。杜戈尔站在门口时，有一滴水从一小块天花板上滴下来，在水面激起涟漪。“噗”的声源找到了，他带着更愉快的心境回到厅里，甚至不去想要不要静悄悄地走路。
在他可以理直气壮地从餐厅的窗前出发之前，还有两扇门没打开。第一扇门通向另一间底座搭在一个华丽的高台上的盥洗室。第二扇门是绿色的台面呢门，通向一条很短的过道，过道两边是食品储藏室，尽头一定是厨房的门。杜戈尔用手电筒在食品架上扫了一下，发现了一堆空果酱瓶和一把不能用的叉子。他把灯光转向两码开外的厨房。花了一会儿时间，他才接受了眼前所见。
毫无疑问，门把手正在缓慢地旋转着。
[1]由意大利学者卡尔达诺发明，简单来说就是用简单的格子传达秘密信息。
[2]约两米一。
[3]室内盆栽植物，绿叶宽而尖。
[4]一九七八年的音乐剧的同名主题曲，献给黑人音乐家，是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的一部分。该剧曾获托尼奖。

10
“啪”的一声，杜戈尔关掉了手电筒。突然，汗从太阳穴附近的毛发下面钻了出来。门是要关，还是要开？恐惧将他攫获，想动弹是不可能了。
门在合叶上呜咽着。一阵风从厨房里翻滚而出，携带着长时间不洗澡的体味。如果这个味道的拥有者再向前迈两步，就能直接走进杜戈尔的身体里。
金属撞击石头，发出叮当声。那个气味更浓了。寂静似乎盘绕在杜戈尔的脑海里，如一只巨蟒抓牢并榨取他的想法。恐惧干掉了其他念头，只有一个除外。
对光亮的需求。
杜戈尔并没打算开手电筒，这好像是他的本能替他完成的。厨房门那边传来模糊的动静，更远处的黑暗里，有一阵疯狂的窸窣声，仿佛是一只藏在洞穴里的夜行动物受到了惊扰。
灯光将杜戈尔的恐惧变成了逞能。他不假思索，一脚踹开门，然后用手电光扫射了一遍厨房。与此同时，他的脑子也开始工作了。不管是谁在那里，肯定不是杜戈尔更怕他，而是他更怕杜戈尔。光背后的杜戈尔一定是隐身的。第二个闯入者又在布里德斯庄园做什么呢？
手电光在燃气炉具和右边的墙中间发现了一团旧衣服。杜戈尔把光柱对准那个角落，然后故意慢慢地把光朝着那个东西移动。在五码远的地方，他停住了。
一开始，他只看到了细节：布满泥点还裂了缝的军靴、像是用绳子捆起来的裤子、破旧的黑大衣、一团油乎乎乱蓬蓬的灰白头发，以及一个什么盒子的盖。
小提琴盒。
把这些细节汇总在一起，他得出了一个结论：一定是那个在市场卖艺的流浪汉。那个人的脸被光遮住了，整个人缩在大衣里，古怪且拙劣地模仿一只熟睡的鸟。
杜戈尔任凭寂静逗留不去。唯一的声响是那个流浪汉刺耳的浅浅的呼吸。他很惊讶，应该说是很震惊——他发现自己竟然很享受这种新奇的场景。不言而喻，那个人对他充满恐惧。通常是反过来的。这是他这个晚上第一次感觉自己在控制局面。
被屋顶漏水惊吓的记忆似乎仁慈地远离了。
他向前走了一步，用脚踢了一下那个流浪汉。
“抬起头来。”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往日沙哑。
缩在角落里的那团东西发出沙沙声和惊慌失措的吸鼻子的声音，但是没把脸露出来。
“抬起头来。”杜戈尔又把这几个字重复了一遍，他语速缓慢，且不掺杂任何情感。
这次，流浪汉谨慎地朝手电光偷看了一眼。杜戈尔认出了那张胡子拉碴的瘦脸。他在想，如果把脸暴露在灯光下，流浪汉是不是也能认出自己？最好别冒这个险。
“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小提琴手咕哝着，听他的声音，好像是因为受到虐待而抱怨，“眼睛疼。”
“闭嘴。你没必要看见我。你叫什么名字？”上帝，杜戈尔心想，自从当见习舍监以来，他从来没对任何人这么说过话。
“我什么都没干。”
“我问你叫什么名字。”
“塞德里克。”他停顿了一下，“米尔斯。住在这附近的人都认识我。我不会害人。您听我说，先生——”
“你在这儿干什么？”忽然，杜戈尔走了神，想到塞德里克的母亲可能在读《方特勒罗伊小爵爷》[1]时曾经流下幸福的泪水，于是，她就给儿子起了和主人公一样的名字。
“我在这儿睡觉。我不害人，真话。老神父在的时候，偶尔会让我睡在花园的棚子里。他死了。最近天太冷，我一直在这儿睡觉，明白了吗？房子总空着也不好。”
“我不明白。你是怎么进来的？”
“窗户在那儿，先生。”塞德里克猛地用大拇指指了一下餐厅的方向，“他说我睡在这儿没问题——”
“谁说的？”
谈话中间出现了短暂的停顿。“老神父。”说着说着，塞德里克抬起头来眯着眼睛看手电筒，“他——”
“撒谎。不可能是他，除非他在坟墓里和你说话。到底是谁？”
“酒吧里的一个人，伦敦来的一个华而不实的家伙。您看，我已经——”
“哦，你给我闭嘴。”会是李，或者泰纳吗？“跟我说说那个人——你们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见的面，他都跟你说了什么。把你知道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渐渐地，随着进一步的提问，加上时不时地用靴子踢他一脚，杜戈尔把全部情况都从他嘴里套出来了。至少他听到了塞德里克想要告诉他的话。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塞德里克在河边新教礼拜堂旁边的黑猪酒吧遇到了一个人，那个人可能就是泰纳，不过很难确定，因为塞德里克的描述能力有限。那个人给他买了两杯酒，还对他进行了一番盘问。起初，他问的是一些大致情况，有关罗辛顿的，还有在那里发生的微不足道的犯罪事件。接着，陌生人将谈话的内容转向弗农·琼斯。在塞德里克的认知中，这个教士是当地的一个大善人，没人讨厌他。弗农·琼斯去警察局看过他一两次，偶尔也让他睡在花园的棚子里。他的小提琴和大衣都是琼斯给的。于是，塞德里克对他的恩主产生了近乎奴仆的感情。有时他会去花园里干些杂活。
又是一通审问，又踢了他几脚，杜戈尔才确切知道这个陌生人想叫塞德里克做什么。
“那他为什么让你闯进来？”
“不，他从来没这么说过。他偷偷塞给我五英镑，说如果我留心一下这个地方，就再给我五块钱。他说，那个老家伙把家具留给他的一个伙伴了，他怕有人偷东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先生？”
他们的谈话陷入了僵局。杜戈尔拒绝启发塞德里克，而塞德里克呢，不管接下来杜戈尔问他什么，他都用“我不知道”回答，而且一脸固执的愚蠢相。
可能塞德里克的信息储备已经被耗尽了；可能是李派了泰纳去罗辛顿各个肮脏的酒吧对八卦新闻进行撒网式排查。当泰纳发现塞德里克了解布里德斯庄园后，就自作主张地用可怜的一点钱雇了一条看门狗来为他服务。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李知道弗农·琼斯认识塞德里克。可是如果像汉伯里说的那样，李没来过罗辛顿，那么这种可能性就不存在了。
李一定是个面面俱到的人。想到这儿，杜戈尔打了一个哆嗦，手电筒的光柱也跟着摇晃了一下。也许李已经派人来监视这个监视者了。不，他是在疑神疑鬼。但是他必须记住，李，不容低估。
他低头看着塞德里克。铺了石板的厨房冰冷刺骨。他想离开这里，可是该怎么处理塞德里克呢？这个流浪汉肯定大概知道他长什么模样——如果他回去把这个情况汇报给李，那么查出是谁夜访布里德斯庄园并不是难事。
塞德里克也不会对此守口如瓶；麻烦在于，李对恐吓和贿赂这两样东西的熟悉程度，是杜戈尔无法想象的。也许他可以把塞德里克捆起来，为他和阿曼达逃回伦敦做两个默默无闻的人争取时间……
手电筒的光暗了一下，随即又亮了起来。如果现在就没电了，那块电池一定是假货……他飞快地想了一下：最好让塞德里克动起来，趁电池还有电的时候把他处理掉。
“起来，塞德里克。该走两步了。”
“去哪儿？”显然，对方的哀诉里带着粗野。塞德里克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左看看，右瞧瞧。
“我想参观一下房子，包括地下室。”这种房子肯定有地下室。也许能找个地方把塞德里克锁起来。他不会出事的。从伦敦打一个匿名电话到当地警察局，或者由李出面，二十四小时之内就能把他救出来。
塞德里克用手支着燃气炉，慢慢站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外套叮当作响，杜戈尔意识到，他宽大的口袋里装着一个瓶子。
“这些门通向哪儿？”杜戈尔用手电筒指着那些门。
“那扇门，”塞德里克的大拇指猛地指向最远端的那扇门，门在他身后，那面墙上还有雅家炉和窗户，“通向后门。是一个小房间，有一个水槽，还有一个马桶。”他停顿了一下，用手背抹了抹鼻子。令人吃惊的是，这个动作竟带有轻蔑的意味。“那边的那个，”他指的是杜戈尔右边，挨着梳妆台的那扇门，“通向地下室。”
“好，”杜戈尔严肃地说，“我们先去地下室。”
塞德里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双臂交叉在胸前，犹如一个试图为自己取暖的漫画人物。
杜戈尔开始不耐烦了，他生气地跺着脚。“快点！我可没有一晚上的时间陪你。快走。”
“那边的另一扇门，先生——”塞德里克的手指越过杜戈尔的左肩。
“哪儿？”杜戈尔半转过身。这时，他看见一个模糊的动作，于是本能地向后闪了一下。那个东西一下子重重地落在他的右肩上，一声痛苦的呻吟撕裂了他的喉咙。
现在，手电筒的光对着地板，幸运的是，这一击并没有让手电筒脱手。借着手电光，杜戈尔朦朦胧胧地看见塞德里克又抬起了胳膊。他躲闪到一边，把那个给他勇气和信心的结实的大餐桌摆在屋子中央，他自己和塞德里克之间。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愚蠢。他把塞德里克归类为上了年纪的酒鬼；他没明白，这个男人是靠机智糊口的，很有可能是严酷生活中的幸存者，经历过几十次类似的战斗。
可是，杜戈尔还有手电筒。他照了一下塞德里克的脸，后者身上发生的转变令他震惊。那只小麻雀突然变成了一只猛禽。这个小个子男人的脑袋从大衣领子里钻出来，向前戳着。他的鼻子像喙一样探向杜戈尔，嘴唇向后咧开，发出一阵无声的号叫，露出一排食肉的黄板牙。他那两只离得很近的小圆眼睛闪闪发光。
他右手攥着那个差几英寸就打到杜戈尔脑袋的雪利酒瓶，左手放在外套口袋里，杜戈尔眼看着他从里面掏出一把木柄的餐刀，六英寸长的刀刃磨得锃光瓦亮，刀尖上还顶着一个木塞子。
塞德里克用牙齿紧紧咬住那个木塞，把刀从里面拔出来，接着把木塞吐在地上。他把刀刃放在脸上，深情地在胡子楂上磨来蹭去。杜戈尔听到刺耳的摩擦声。
“小家伙，现在你想转变态度吗？”
他开始绕着桌子转圈，手里稳稳地端着那个凶器。
杜戈尔侧着身离他远了一些。片刻间，塞德里克就能站在他和他唯一的逃生之路——那扇绿色的台面呢门和餐厅的窗户——中间。如果他能拖延塞德里克的时间……
“啪”的一声，他又关掉手电筒，接着不顾一切地将那张死沉的桌子推向流浪汉。瘀青的肩膀在发出抗议，但是他几乎感觉不到疼痛。桌子滑过石板地，猛地顶住塞德里克的身体。
杜戈尔跳向餐桌，然后瞬间越过桌子，塞德里克在桌子后面挣扎。杜戈尔的心里生出一种转瞬即逝的满足感，因为他想到，塞德里克的眼睛只冒了几分钟的光，其实他比自己还不擅长夜间行动。他疯狂地摸索着门把手。
这种拖延几乎是致命的。他突然意识到，或者记起来，门上没有把手，这种门在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让端着托盘的仆人可以从各个方向用肩膀顶开门。塞德里克向他猛撞过来。酒瓶劈头盖脸地砸下，杜戈尔感觉到酒瓶经过时的风声，可是摇摆的弧度太小，不会给他造成任何伤害。接着杜戈尔听见铁器刮擦石头的声音，刀碰到了墙。
他朝攻击者的方向半转过身，抬起右膝盖，向黑暗中猛地磕了过去。碰到了，塞德里克发出尖叫。从声音上判断，他的嘴离杜戈尔的耳朵只有几英寸远。
杜戈尔的腿落下时被塞德里克紧紧抓住，仿佛这是一条救生索。两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酒瓶碎了，过道有限的空间里充满了浓浓的雪利酒味。
有那么噩梦般的几秒钟，他们的身体纠缠着乱窜乱跳，扭动着，撕挠着，用胳膊肘互击。杜戈尔被粗暴地推到墙上，可是他成功地将粗糙的墙面当成发射台，冲着对手参差不齐的呼吸声胡乱跳去。奇迹发生了，他发现自己在上面——塞德里克的小身子钉在地板上，正用下流的字眼骂他。
杜戈尔用右手压住塞德里克的左胳膊，希望这条胳膊的末端就是那把刀。杜戈尔有力的手慢慢移向塞德里克的手腕。他感觉有什么东西正转动着，向他厚厚的大衣里钻。震惊之下，他意识到一定是酒瓶头，这是在酒馆打架时最常用的武器。他用左胳膊肘把它推开，塞德里克的手突然不动了。
他的右手已经够到了塞德里克的左手。杜戈尔弯起手指，攥住塞德里克那只握刀的手，并开始挤压它。塞德里克的小手攥紧刀柄。有那么一秒钟，杜戈尔的强压和塞德里克的反抗获得了紧张而脆弱的中国摔跤式平衡。
杜戈尔微微松开了手。塞德里克的胳膊不由自主地移开了。塞德里克尖叫着，仿佛他知道肌肉暂时失去运动的方向会让他付出怎样的代价。塞德里克向杜戈尔的方向蠕动，疯狂地想要拾起那把武器。杜戈尔的手腕突然挤在塞德里克和地板中间。一阵刺痛烧灼他的胳膊，他松开了那把刀。
塞德里克猛地一动。杜戈尔滚到一边，离开致命的刀尖。在他做这个动作时，塞德里克又尖叫起来：一开始这个声音高八度，而后渐渐降低音高，减小音量，变成了一声呜咽。
最后从他的脸部传来轻微的吐出水泡般的声响。
房子里只剩下杜戈尔一个人了。
[1]美国最著名的儿童小说之一，讲述一个来自穷苦家庭的美国小男孩，一夜之间忽然成为一个脾气暴躁的老勋爵的继承人，而小男孩却让老人变得有教养。

11
“还真没从现代音乐里听出太多东西来，这是我个人的看法。”李像推土机一样，将周六晚上在旅馆的酒吧里喝酒的最后一拨酒徒推开，把酒杯放在桌子上，“我和您的妻子一致认为，现代音乐里的噪声多过旋律，如果您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喜欢有点调儿的东西。”
“时间到了，女士们，先生们，请大家离开。”站在吧台后面的里瓦拜德夫人喊道。
“有点无聊。”杜戈尔承认道，“冷死了，再套几件毛衣也没用。”他怀疑自己看上去是不是和阿曼达一样面色苍白、神情紧张。他的眼皮不规则地跳动着。经验告诉他，别人看不出来，只是自己有这种感觉。“不值得为它错过一顿晚餐。我一直在琢磨你们当时在吃什么。”有关布里德斯庄园的记忆像泥沼一般将他向下吸。
“羊排。”阿曼达看着他。他能闻见她嘴里的蒜味。她拘谨地笑着，“我以为你会饿，就给你弄来了一些花生。”
她一脸的愠怒，杜戈尔意识到，也许她一直在为他担心。他把手伸进蓝色的包里，强迫自己把里面的东西拿给李和阿曼达看。
“那个电视节目进展得怎么样？”李问。
回答这个问题时，阿曼达毫不费力地渲染着谎言，留下杜戈尔在不悦思绪的汪洋里徜徉。上帝，他禁不住想，他厌恶李用那个眼神看阿曼达，好像她好吃到让人舔手指的程度……那几根从鼻孔里钻出来的鼻毛真是太恶心了……他一定没想到布里德斯庄园，不，应该是还没……忧虑令他作呕，威士忌在灼烧他的胃。
他强迫自己停止思考，让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数到五，又喝了一小口威士忌，告诉自己要处理手头的事。李和阿曼达到底在这儿干什么呢？他们在一起多长时间了？他记得，五分钟前，他走进旅馆的大堂，想到这一晚的恐惧终于结束了，或者至少暂停了的时候，李在吧台那边喊：“您想喝点什么，梅西太太？”杜戈尔意识到他被愚弄了：这个夜晚的逻辑如此可怕无情。
“您是以什么为生的，李先生？”杜戈尔听见自己这样问。阿曼达正在充满想象力地描述作为一个自由电视研究者在工作过程中会遇到怎样的麻烦，杜戈尔打断了她的话。她和李惊讶地看着他。可是说话总比思考强，他太累了，没心思耍手腕。
李平静地回答：“我在一个进口批发公司工作。下个星期，我们将在中部地区展开大规模的促销活动。这个周末，年轻的泰纳负责帮我整理细节。”他故意巧妙地停顿了一下，“泰纳是我们总经理的外甥。”
李继续唠叨他的营销活动。杜戈尔知道，他的托词和他们编造的故事一样虚假，但是在他描述泰纳的腔调里还是有那么一丝真实的——他是在暗示自己对这个下属的评价并不高。
他对塞德里克的评价可能更低。杜戈尔咽了一口酒，想到塞德里克脸上那个愚蠢的表情，威士忌突然有点辣嘴。
突然，他感觉那个小个子男人正躺在他的怀里，脑袋和腿耷拉着，剐蹭着墙面和门框。
“时间到了，请回吧。”里瓦拜德夫人说。杜戈尔想，这正是他想听的话：他需要时间思考正在发生的事；他需要时间思考他在布里德斯庄园做过的事；最重要的是，他需要时间休息。他意识到谈话仍在继续。
“职业保障为零。”阿曼达说，“电视公司更倾向找那些已经成名立万的人，而不是我们这种半业余的选手。况且，很长时间以来，威廉和税务官结了仇。”
“不可思议。”李说，杜戈尔还以为他说的是真话，“不要破坏我的幻想。我们搞销售的人都被金融游戏抓得紧紧的，我们愿意相信偶尔‘荡个秋千’也是一件挺好玩的事。”
他看了一眼表，那是一个宽宽的金手镯一般的方形怪物，还有一个多功能的数字显示器。他做了一个惊讶的手势。“时间不早了，是不是？”他干掉杯中酒后站起身，“我要去睡觉了。”他的爱尔兰口音更重了，“哦，对于你们这些小家伙来说，夜晚才刚刚开始。”一个顽皮的笑容在他那张破烂不堪的脸上轻快地掠过，仿佛一只小猫全速跳过一辆装甲车。他向他们道了一声晚安，然后溜达着走出酒吧，左转后向楼梯的方向走去。
“一晚上都这么歇斯底里。”阿曼达说，“你过得怎么样？”
“我们也去睡觉吧。”杜戈尔发现自己很难把注意力集中在阿曼达的脸上。
“嘿，尽管那个讨厌的李在我身边晃悠，今天晚上我还是有新发现。前台旁边的那面墙上挂着一张全国地形测绘详图。吃完晚饭后，我去看了一眼。我发现离这里几英里的地方有一个小村庄。好像叫查尔斯顿·帕尔瓦。”
“哦，不。”尽管在杜戈尔的脑子里，威士忌和震惊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令人迷惑的平衡，他还是一下子就明白了这个名字的含义。郁闷的是，这就是汉伯里选择他的原因。
里瓦拜德夫人的一个奴隶冲过来收拾空杯子。
“是的。”阿曼达说，“卡洛琳字体。”
上台阶都成了问题，这个现实强迫杜戈尔明白他究竟有多累。他们在二楼的拐角处碰到了那个教堂休眠人，他正拖着脚向走廊尽头的厕所走去。杜戈尔扭过头，加快步伐。阿曼达用犀利的眼神看着他，一言未发。杜戈尔试图与忽隐忽现的猜疑对抗。该隐的记号[1]在脑门上闪光的感觉是荒谬的，害怕一个神父对他的存在异常敏感也是荒谬的。
刚一进卧室，杜戈尔的腿就拒绝工作了。他瘫倒在床上，阿曼达则将双臂交叉在胸前，低头看着他。
“看在上帝的分上，威廉，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她身后的门发着白光，她的样子阴郁、严肃、美丽。
“怎么说呢……我进了那幢房子，有一扇窗户没锁，然后，我就从上到下地检查。”他的声音在自己的耳朵里听起来特别陌生刺耳。他抽了太多的烟，现在还想要一支。“除了一些很沉的家具，那座房子基本上清空了。”还有潮湿，以及充满戒心的黑暗，“剩下就没什么可找的了。”
“那你为什么会是这种状态？”
因为我杀了一个人。我不是故意的。刀子插入身体就像把木塞塞进瓶口。摸他头发的时候，我感觉是在摸一张死耗子皮。
“那儿有一个人，在厨房里。你还记得那个在市场拉小提琴的流浪汉吗？李雇用了他。不，是泰纳雇的他，我认为。他们想让他照看一下那个房子，看看是不是有其他人对布里德斯庄园感兴趣……”
他意识到自己不得不对她说真话，因为别无选择。她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哪怕她会飞奔到楼下报警。他正在和他的未来玩“后果”游戏[2]。她会怎么说……大家会怎么说？然而，他希望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形成某种观点。
“我和他说了一会儿话，接着，他就开始攻击我，用的是一只碎了的酒瓶子和一把刀。后来，手电灭了，我们就在地上打滚。”没必要说细节，“乱成一团……我们都去抢那把刀，可是刀先刺进了他的心脏。”没流多少血：刀身一半的地方有那么薄薄的一圈血迹，还从他的嘴角流出细细的一条。静止的死亡并没有使塞德里克变得高贵起来，生命和狡猾从他的身体里慢慢渗走了，在他身后留下与个人无关的低能表情……“我……杀了他，你知道吗？”
“哦，上帝。”阿曼达突然忙碌起来，开始在包里找烟。杜戈尔静静地躺着。忏悔已经把他吸干了。瘀青的肩膀隐隐作痛。自从塞德里克死后，这是顺从第一次穿透了绝望。没有更多事情可做了，这是由不得他的。被告席上的囚犯只能等陪审团回来。有罪，还是无罪呢？
“尸体，威廉，你是怎么处理那具尸体的？”
杜戈尔盯着她，目光里带着惊讶，和一种无法辨识的情绪，那种奇怪的感觉近乎失望。陪审团没有回来。它回不来了，因为它根本没存在过。他正面临另一种制裁。
“那里有一个地下室。塞德里克，那个流浪汉，现在就睡在那里。他从阁楼搬下来一张床垫。他所有的东西都在那儿。”塞德里克送给这个世界的临别礼物是一个大帆布袋子，里面装着一本叫《美味佳肴》的杂志；一把灰色的呆子牌牙刷，毛都快秃了；一件军用套头毛衣、一双看起来颜色喜庆的方格图案的尼龙袜子，很脏；还有半瓶红色的液体，闻起来像是一种用红葡萄酒和工业酒精勾兑的鸡尾酒。“我把他扛下来，放在垫子上——”想办法让自己的胸部不再起伏，心脏不再怦怦直跳；努力把自己当成屠夫的学徒，感觉自己身上扛的不过是一具羊羔的尸体，“我把他的手指卷起来，握住刀把……我想，我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
他安安静静地在记忆的密林中摸索：他在石板上爬过来爬过去，寻找那个手电筒，呻吟声在挣扎中突然减弱；五年前恒河边的那个夜晚，他在贝拿勒斯[3]的高止山脉凝视一团火光，空气灼热、沉重，带着不太真实的烤肉味；他还想起一篇不知在什么地方读到的文章，讲的是如何区分谋杀、过失杀人和意外死亡。
“指纹。”阿曼达语气冰冷。
“我一直戴着手套。回来的路上，我把手套丢到河里去了。”
“它们会浮上来的。”
“我在里面塞了一块石头。”
“你还对他做了什么？我说的是塞德里克。”
“没做什么。我往他身上撒了一点烈酒，想让他看起来醉得更厉害一些。那个他拿来袭击我的酒瓶子碎了，我把它留在……事发地了，有可能是它自己掉在那里的。没有什么需要收拾的血迹……”他的声音因为痛苦而渐渐变弱。他多么希望知道法医能做些什么。“我们得离开这里，而且最好把这些衣服烧掉。”
“有人看见你吗？”
“我想没有。”最糟糕的时刻是离开布里德斯庄园那会儿。隔壁花园里有一个女人在喊她的猫。“草地和河边没有一个人。回到城里时，人们纷纷从酒馆里走出来，怎么会有人注意我呢？”
阿曼达在床边坐下来，拿起发刷。这个仪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杜戈尔想：只有等她把眼线画好了，才能允许第二次世界大战开始。
他开始解鞋带。把两只手占住，脑子才不会闲着。我杀了人……我杀了人。这些字在他的脑子里打转，仿佛一只想从关着窗户的房间里逃出去的绿头苍蝇。他很难把这些想法安在自己身上——他可是威廉·杜戈尔，曾经因为没把浴室里的蜘蛛冲走，却救了它们一命而激怒了阿曼达的杜戈尔。
他的靴子重重地落在地板上。杜戈尔如释重负地活动了几下脚趾，他认为，恢复平静的时间已经到了。
“你今天晚上都做了什么？”他的声音比他预想的大。阿曼达猛地抬起头，可是梳头的动作并没有间断。
“该死。烦死人了……反正很无聊。我很早就吃完晚饭了，然后上楼看了一会儿书。多么希望房间里有台电视机啊。那时你还没回来，我就下楼去喝咖啡，又喝了一杯酒。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看到那张地图的。对了，你说查尔斯顿·帕尔瓦是不是说明什么问题？”
“一定是，我觉得。太多巧合了。而且，从汉伯里的那封信上看，正是这种东西吸引了弗农·琼斯。”杜戈尔认为不值一提的是，弗农·琼斯可能会把这个村庄的名字当成一条美味的红鲱鱼。卡洛琳字体的意义也许在别处。
“李从我身后走过来的时候我刚好看到那个村庄。真可怕，好像他知道我脑子里想什么，尽管这不可能。他要请我喝一杯，我答应了，这么做是想让他离那张地图远一点。他肯定觉得我们俩值得调查一番——他问我们住在哪儿，是怎么认识穆恩斯太太的。然后你就进来了，像个鬼魂一样。这对我们的处境不利。”
“哦，上帝。”过去有塞德里克，未来有李向他们逼近，事情变得越来越令人难以忍受。“我们必须离开这里，你知道的。”
“现在不行。”阿曼达语气坚决，“还有，查尔斯顿·帕尔瓦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说得对，杜戈尔想。大晚上去结账只能把更多的注意力吸引到他们自己身上。趁人不注意偷偷溜走可能更糟。
“那就明天一早吧。在这儿耽搁下去实在是太危险了。”
阿曼达点了点头。“回去的路上，我们会经过查尔斯顿·帕尔瓦——那里离A1公路只有一两英里远。”
杜戈尔看着她。她正在往脸上抹化妆品，一边把晚霜抹在眼睛周围，一边皱着眉头。对她而言，回家的路线已经确定了。他累得连争论的力气都没有了。他站起身来。睡觉之前必须做的事真是毫无魅力可言——刷牙、洗脸、上厕所、脱衣服，铁打不变的惯例，只有目的为它们辩护。
阿曼达伸手去够化妆棉。“你为什么不核对一下普特金那本书？他可能提到了查尔斯顿·帕尔瓦。”
杜戈尔骂了一句。那几个词在空气中随意弹跳着。这些话不是说给阿曼达听的，而是针对塞德里克已经死了，而阿曼达还在谈论查尔斯顿·帕尔瓦这个事实。他意识到自己的做法很荒唐，没有华丽地念出退场白的可能了，于是，他拿起了牙刷。
令人吃惊的是，阿曼达竟然大笑起来。她把手提包翻过来，拿出衣柜的钥匙，并在一堆纸巾里找到那个公文包。当杜戈尔专注于自己的上臼齿时，阿曼达找到了那本书，并把它扔在床上，他身边的那个位置。打开的那一页正好夹着汉伯里给他的那份复印件。
他的眼睛自动阅读起来。
……威廉征服英国后，诺曼字体和抄写惯例的逐渐入侵是显而易见的。对更尖的鹅毛笔的使用也像预期的那样，在记录文字中第一次亮相了……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站起身，把嘴里的东西“噗”的一声朝洗手盆的方向吐去。除了一段令人尴尬的记忆，他的脑子突然空了。
原先这份复印件并不是夹在这一页，而是夹在后面那个有关奥古斯丁的章节里。
这说明有人看过这本书。
“阿曼达，”他迫不及待地说，“你打开过这个公文包吗？”
她摇了摇头，紧张地坐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杜戈尔开始检查公文包上的锁和衣柜。这两件东西周围都有细小的划痕。
“肯定是泰纳干的。”杜戈尔把她干巴巴、神经兮兮的语气自动归结为恐惧。他把塞德里克的事告诉她时，她还没这么害怕呢。然而，这种状态对两个人都有影响。
“李在楼下把我们俩稳住的时候……这么说，他们不只怀疑我们两个，他们什么都知道了。”杜戈尔一屁股坐在床上。
他的眼皮从来没这么疯狂地抽搐过。他的手指在床单上摸索，随后拿起那张弗农·琼斯的名片。肯定是从书里面掉出来的。他用手指轻轻弹了一下纸片。哦，上帝，泰纳肯定看见背面的参考书目了——到目前为止，他们知道的，李也知道了。不，他知道得更多，因为他还有属于自己的线索。
他把名片翻过来，盯着用铅笔写在背面的参考书目。
怎么不是“马太福音7：7”呢？
今天晚上事事都不对劲，杜戈尔无精打采地想着。他最后一次看到这张卡片的时候，参考书目和现在的不一样。
现在的是《圣经旧约》中的《箴言》23：5。
[1]该隐杀了自己的弟弟。上帝要该隐经历苦难而悔改，不想让别人杀了他，就给该隐做了一个记号，并说：“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
[2]一种室内游戏。参加者依次传递一张纸，写上一男一女的名字、他们见面的地点、彼此所说的话、后果和结局。最后，后果往往脱离了最初的事件。
[3]印度北方邦东南部城市瓦拉纳西的旧名，一九五七年更名。位于恒河中游新月形曲流段左岸。

12
当杜戈尔在清晨灰蒙蒙的光线中渐渐醒来时，他惊讶地发现，已经快八点半了。他本以为即使能睡着，也会睡得时断时续。前一天晚上他们就把大部分行李收拾好了，准备第二天一大早出发。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还得顾及疲倦的身体。
昨天晚上的事还在脑子里鲜活地存在着，但他不再有那种气喘吁吁的恐惧感。它已经随着黑夜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同样急迫的感觉。
饿得慌。
他决定去吃早饭，留下阿曼达一边化妆，一边消散掉起床的怨气。下台阶时他三步并作两步，从前台拿了一张《观察报》，然后溜进了餐厅。
像往常一样，教堂休眠人也在那儿，这次他躲在一张《星期日电讯报》后面。李和泰纳不见踪影。难道他们吃过早饭了？还是打算过一两分钟再下楼，然后用尽全力搅乱他的消化过程？
一个身材矮胖、脸长得像湿海绵一样的女服务员过来等他点餐。慷慨的阿曼达自动放弃了吃早饭的权利，于是他可以将饭量加倍。等着上菜的时候，他决定告诉里瓦拜德夫人他们要走了。
她正坐在大堂那边的办公室里，面前摆着一个满满的烟灰缸，“时运”烟的烟屁股都快从烟灰缸里溢出来了。
“你好，梅西先生。我能为您做些什么？”
“没有打扰您吧？”杜戈尔指着放在烟灰缸旁边的计算器。
“不要紧。”她的嘴角忧伤地下垂着，“就是附加税的问题。应该管它叫麻烦加倍税，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公正的话。”
“该死的附加税。”杜戈尔骂道。她大笑起来。他说他们想结一下房费，并对临时通知她表示抱歉。阿曼达突然记起来，今天是她祖母的生日。他们说好要开车去威尔士，给她一个惊喜。
里瓦拜德夫人很有风度，否认了他们的突然离开会给旅馆造成任何不便。为了不输掉这一局，杜戈尔表示，如果那个电视节目进展顺利，他们的制作团队一定找不到比十字钥匙旅馆更好的总部了。
幸好里瓦拜德夫人的话被打断了，她还没来得及问太多问题，比如执行团队的人员构成、工作习惯和制作团队的要求等等。
女服务员那张结实的脸从门后边探出来。“您的早餐。”她的语气中显然带着责备，说完，她就消失了。
“哦，天哪，”里瓦拜德夫人嘟囔道，“这些来自东部沼泽地带的女孩子啊。我已经够努力了，梅西先生，我真的努力过。”
一个小时后，他们走出了旅馆。杜戈尔吃饱了，阿曼达收拾干净了，他们用不同的方式准备迎接新的一天。
外面阳光灿烂。尽管天气很冷，天空却呈现一种似真非真的地中海蓝。杜戈尔心中一阵轻微的狂喜，他厉声告诉自己，这什么也不是，只是对昨夜的一种反应。杜戈尔的心情很轻松，因为李和泰纳都没有露面。邪恶势力无影无踪……
迷你库珀在院子里等他们，旁边还停着一辆灰色的福特安格利亚，车身上落了鸟粪，旁边还有一辆车，闪闪发光的黑色兰吉雅[1]，后车窗上摆着一个粉色毛绒玩具。
阿曼达朝着兰吉雅的方向晃了一下车钥匙。“李的车？”
杜戈尔点了点头。“我们应该查一下旅客登记簿。”他气自己漏掉了这么明显的事，“我敢打赌，李这么做过。”不然的话李会把车停在其他地方的。
阿曼达发动车子时，迷你库珀发出一声消沉的呻吟。从星期五开始，他们就没用过这辆车，显然它感觉自己被忽视了，因此有些愤愤不平。阿曼达拍了拍方向盘，用对待一只不太讨厌的小狗、小猫，或小孩的语气低声安慰了它几句。杜戈尔暗暗讥笑这种无用的多情。发动机像得了气喘病一样咳嗽了几声，然后发出吼叫。
“查尔斯顿·帕尔瓦。”阿曼达说。
杜戈尔叹了一口气，所有本能都在力劝他逃走。“按原路出城。然后在B什么的地方向左转——应该有去斯朗福德的路标。”
“是不是那个生产卫生纸的地方？他们做的那个广告真是烦死人了。”
“是那个臀部让人反感。”杜戈尔复述了一遍广告词，“‘来自斯朗福德的斯威尔泰克斯……用超柔软的方式为您的臀部带来奢华的触感。’查尔斯顿·帕尔瓦离斯朗福德四英里，吃完早饭后我查过地图。一看名字就知道地方不大。”
车开出一英里后，罗辛顿郊区变成了一片黑暗单调的沼泽。这里的风景可谓一马平川，地平线周围的天空犹如一个扣过来的韦奇伍德陶瓷碗[2]，将迷你库珀变成了一只鲜艳的昆虫。
当他们转入另一条路，朝斯朗福德开去时，杜戈尔回头看了一眼。路上空荡荡的。
阿曼达将时速降至平稳的四十英里。道路在堤岸的庇荫下笔直地向前伸展。杜戈尔点着一根烟，阿曼达说他抽得太凶了，而且为什么不给她来一根？
听她这么说，杜戈尔把手里的那根烟递给阿曼达，接着又给自己点了一根。他说：“‘你岂要定睛在虚无的钱财上吗？因钱财必长翅膀，如鹰向天飞去。’[3]我不喜欢这样，亲爱的。太不正大光明了——好像整件事是一系列龌龊的错觉。”
“我担心的是……”阿曼达说。
“我知道。谁把卡片和第二本参考书放在包里的？为什么会这样？实在是太荒谬了。在我们找到那张卡片之前都还说得通——李肯定知道泰纳在我们的房间里寻找可疑的东西，于是，他先是把你，然后又把我们两个人一起拖住。即便是这样，泰纳也应该拿走那本参考书——”
“这么做太愚蠢了。这样我们肯定知道房间被他们搜查过了。”
“嗯，泰纳看起来就很蠢。”杜戈尔反驳道，“也许他想给李看一些真凭实据。把第二张卡片留在原地又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想警告我们吗？”
阿曼达点了点头。“我想是这样。可这不是李的做事风格啊。这也不符合汉伯里对他的描述。他的手法应该更……更强硬吧。”
杜戈尔打了一个哆嗦，接着不由自主地向身后看了一眼。与此同时，阿曼达邪恶地猛踩了一脚油门，迷你库珀突然向前一蹿。他们看见了同样的东西。
离他们一英里远的地方有一辆黑色的车。
杜戈尔感觉嘴里有一丝苦味。他知道，迷你库珀将一辆状态良好的拖拉机远远抛在后面都成问题，如果换成一辆崭新的兰吉雅就更没戏了。
是这条路救了他们，更确切地说，是那些排干沼泽里的水、却把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的工程师救了他们。堤岸突然向左转，仿佛一条狗闻到了更有趣的气味。这条路顺从地跟随着那道堤岸。备感惊讶的阿曼达高速转过九十度的弯。汽车滑向马路另一侧时，刹车装置发出尖叫。杜戈尔紧紧抓住安全带，仿佛他手里攥的是救命索。
“上帝——”迷你库珀再次加速时，杜戈尔激动地喊道。这句话突然被打断了，因为阿曼达来了一个能让驾驶教练都少活几个月的紧急停车。
“大门。”她言简意赅地说。
在明白她在说什么之前，杜戈尔已经下了车。道路轻柔地转向，离开了堤岸，留下一片洼地横在二者之间。一扇拉着铁丝网、竖着五根铁杆的大门将道路和干涸的深沟隔开。
他推开大门，阿曼达将迷你库珀车歪歪扭扭地从那个缺口开进去。大门的左边贴了一则告示，上面写着：大乌斯河管理处——凡闯入者必遭起诉。当他猫下腰从迷你库珀车旁边钻进去时，他不安地意识到，在这条路上开车的司机如果观察力敏锐的话，还是能看到这辆车的，他多么希望在法院里获得相对的人身安全。
几秒钟后，那辆黑色的车突然拐过来。杜戈尔不再害怕了，反而觉得自己很蠢。
这不是那辆兰吉雅，而是一辆老掉牙的莫里斯旅行车，开车的是一个头发灰白的老女人。她烫了一脑袋鬈发，好像戴了一顶德国钢盔。一道金属网将车的前座和后座隔开，一群狗正在后座上打滚。
几分钟后，杜戈尔和阿曼达继续向前开。他们俩都被刚才的事吓了一跳。他知道开车的这个女人无关紧要；无论如何，她不可能看到他们，因为她正趴在方向盘上，眼睛盯着路面。晴空万里，不必要的惊恐却突然从天而降。
我生来就不适合过这种日子，杜戈尔心想。接着，他大声说：“如果弗农·琼斯也给了李两条线索——假设《箴言》里的那句话也是一条线索（先撇开它是怎么到我们房间的这件事不谈），那么，我们就得到了四条线索中的三条。”
他偷偷摸了一下自己的脉搏：又恢复正常了。讨论线索是一种能给人带来安慰的学术活动。
“李现在很可能已经得到了全部四条线索。”阿曼达的语气简直令人受不了，“如果我们能把那两条线索藏好，就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了。”
“是啊，哎呀。”杜戈尔讨厌自己还要应付这种拐弯抹角的责备，“不过，我们还是考虑一下手头的线索吧。如果那个复印件给出了村庄的名字，‘寻找，就寻见’这句话表明确实有钻石，而那句《箴言》暗示，它们没藏在地下——钱财会自己长翅膀。关于飞向天堂这一点也许意味着，钻石被放在教堂里了——也许是在钟楼上。归根结底，可以确定的是，这个村庄里弗农·琼斯唯一了解的建筑物就是教堂。”
“哦，当然了。”阿曼达说，“那么《箴言》里的第一句引言又说明什么呢？‘你岂要定睛在虚无的钱财上吗？’也许弗农·琼斯是在告诉我们，彩虹的尽头没有金罐子。也许是李在告诫我们快点走开。”
杜戈尔凝视着窗外。他们正穿过一个没有任何特色可言的村庄，以及烂泥海中一座由了无生趣的建筑物组成的岛屿。一块路标牌上写着：查尔斯顿·帕尔瓦。杜戈尔说：“如果汉伯里对李的性格的解读是正确的，那么金罐子确实应该存在。同时，他又暗示我们，李会用一种更加……清晰的方式警告我们离开。而且，我很怀疑——”杜戈尔感觉一丝讥讽悄悄溜进他的声音里，“李用完那些卡片后，是不是还有一大摞弗农·琼斯的名片供他使用。”
阿曼达噘了一下嘴，而后放声大笑起来。她的这种表现让杜戈尔感觉温暖。“好了，威廉，我们先去看看教堂吧。”
开出几百码后，杜戈尔意识到，她的妥协和笑声同样毫无意义。热情不复存在了。昨晚，阿曼达说出了要点——他们一致决定，在回家的路上要去一趟查尔斯顿·帕尔瓦。（别那么胆小，威廉。即便你不想……我也想有钱，那个老流浪汉死了，可是我们还活着，看在上帝的分上……）
李和泰纳也活着。
“不知道查尔斯顿·帕尔瓦是不是像刚才经过的那个叫马德格雷什么什么的村庄一样空空如也，”杜戈尔说，“反正，到了就知道了。”
“马德格雷伯恩汉姆。胡说，我们俩穿得多体面啊。幸好你穿了这件粗花呢的外套。我们看起来就像常去教堂溜达的游客。”
二月份去教堂溜达？杜戈尔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没说出声来。崭新的粗花呢大衣隔着他的衬衫都很刺人，并且剐蹭着他的大腿。
道路剧烈起伏，他们在没有任何预兆的前提下就来到了查尔斯顿·帕尔瓦。这个村子很小，他们一下子就开过了中心区，于是不得不折回十字路口。这里是这个村庄存在的唯一理由。路口的西北角有一家酒馆，阿曼达把车开进院子。
这个小客栈呈L型，名叫“伯恩汉姆武器”。呈不规则波浪形的房顶因为时间太久变成了绿色。小停车场里已经停了六辆车，也包括在路上超过迷你库珀的那辆旅行车。奇怪的是这个时候竟有这么多车，更奇怪的是，杜戈尔心想，竟然还有一辆长途汽车。
这辆长途汽车很旧，起初大概是做游览车用的。最近它被漆成了很土的紫色。车的一侧刷着几个亮黄色的大字：罗辛顿理查兹——旅行的唯一方式。车内空无一人。
他们四肢僵硬地从迷你库珀车里爬出来。欢迎他们的是一阵犬吠。带头叫的是一条猎狐梗，叫声是从旅行车的后座上传出来的。车的后窗上贴着一张纸，就在那条流着口水的猎狐梗的下巴前面：“用动物做实验是凶杀。”杜戈尔念道，他想，如果那条猎狐梗有这个本事，它也能成为凶手。
马路对面是一个商店，百叶窗紧闭着，在一排高矮不齐的农舍中，这是最后也是最大的一间。伯恩汉姆武器的斜对角是一间年久失修的小教堂。它大概是从一个土丘里，经历了一段漫长的、纯属偶然的有机生长过程后长出来的；大自然似乎已经放弃了做这个实验，只把它当成几个世纪前的一次败笔。
还有一幢建筑值得注意一下。它占据了十字路口的第四个拐角，是一幢整齐的安妮女王风格的房子，四周被没有装饰的、排列整齐严密的花坛和黑色铁栏杆守护着。这不禁让杜戈尔想起了大号的玩偶之家。
除了那几条狗，这里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或许所有的村民都住在由地方政府出资兴建的住宅群里，而那些房子隐藏在视线之外。
阿曼达迈步跨过停柩门[4]。杜戈尔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头发在肩膀上跳动，觉得这个村庄犹如一个演员尚未出场的舞台。
大门右边有一个布告栏。他们盯着那幅风化了的海报，去年七月，为了修复教堂的尖顶曾经举办过一场义卖会。杜戈尔抬头看着它。那场义卖会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低矮塔楼上的那个尖顶仿佛一顶印第安人的圆锥形帐篷，破破烂烂的。几块石板已经不见了，风向标弯成四十五度角。
另一则告示写在一张纸上，告诉他们这座教堂供奉的是圣图姆伍夫。“你看见了吗？”杜戈尔说，这个教区的神父是神学士H.B.布莱克神父，同时他也是向东五英里远的查尔斯顿·莫纳克罗鲁姆的神父，以及马德格雷伯恩汉姆的教区长。四旬斋[5]期间，圣图姆伍夫的礼拜仪式将在……由于遇到了倒霉事，这张纸的下半部分已经被撕掉了，只留下参差不齐的缺口。
“怎么叫这个名字，”阿曼达说，“我说的是那个神父。你想想别人会怎么笑话他，给铅笔装铅芯什么的[6]。”
杜戈尔推开门时，大门的合页发出痛苦的尖叫声。他们走上小径，穿过庭院。有缺口和裂缝的墓碑荒凉地堆弃在教堂周围的土丘上。这条小路通向教堂正厅北墙上开出的一个门廊，并从那里岔出两条小路，一条路环绕教堂，另一条路继续向东，通往庭院尽头一道生了锈的铁门，铁门两边是由杜鹃花和松树组成的屏障。
离门廊还有二十码远时，汽车发动机的声音让他们停下了脚步，回头朝十字路口望去。一辆黑色的兰吉雅车稳稳当当地开进伯恩汉姆武器的前院，并在迷你库珀车旁停了下来。杜戈尔的心情几乎可以用愉悦来形容。等待结束了，星期日上午的宁静不过是一种伪装。
车门开了，李从里面笨拙地走出来。他是一个人来的，这一定意味着什么。他低估了对手的潜在能力——他肯定认为泰纳没有必要来。但他是怎么知道他们在这里的呢？
杜戈尔和阿曼达不知不觉地向门廊的方向退，可是太迟了。当他们到达门廊的阴影处时，李看见了他们。他抬起右臂和他们打招呼。他是在威胁他们吗？他笨重的身体穿过马路，目的明确地向他们这个方向移动。
恐惧同时俘获了杜戈尔和阿曼达。他们转过身，跑进门廊，把那一点残留的犹如无辜旁观者的可信度抛到了一边。杜戈尔抓挠着沉重的门闩，用尽浑身力气推它。接着，他和紧随其后的阿曼达一起摔进了教堂。
两个人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里面不是空的。教堂里挤满了人，很多人神情黯然，穿着紫色或黑色的礼服。一个洪亮的声音正在说：“……第四百七十号赞美诗。”
一架不知放在什么地方的管风琴透过栏杆的缝隙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这个声音如一股浪涛在教堂正厅诺曼风格的矮壮石柱间游动，碰到沾满污垢的椽子又反弹回来，将站在门口的杜戈尔和阿曼达吞没。
我的灵啊，歌颂天上的王，
把你的赞美献在他脚前……
[1]意大利产轿车品牌名。
[2]韦奇伍德品牌创于十八世纪，产品受到全球成功人士及社会名流的推崇，曾为俄国女沙皇叶卡捷琳娜二世专门制作餐具。其著名的“罗马波特兰”花瓶现藏于大英博物馆，已经成为英国的国宝。
[3]出自《旧约·箴言》23：5。
[4]指教堂入口处大门，葬礼时棺木暂停于此。
[5]四旬斋在复活节前的第七个星期三开始，一直持续到四月十四日的耶稣受难日。基督徒视之为禁食和为复活节作准备而忏悔的季节。
[6]神父的姓“布莱克”有“黑色”之意，H.B.布莱克可理解为黑色HB铅笔。

13
“坦白地说，”H.B.布莱克神父充满保护欲地将那个装着奶酪和番茄三明治的盘子抵到他宽阔的穿着黑衣的胸前，“我根本无法容忍这种活动。撇开所有天主教的礼拜方式不谈，所有这些中产阶级的东西并不完全是我所谓的基督教精神。”他放下装有三明治的盘子，带着一种反抗的精神将杯中的雪利酒一饮而尽，以单调哀痛的曼彻斯特口音继续说道，“当然，我希望城市教区能有机会与世俗的低收入阶层展开有效的对话……”
杜戈尔和阿曼达充满同情地叹了一口气，然后该吃吃，该喝喝。对他们来说，布莱克先生代表安全：他在这个优雅的大餐厅的一角保护着他们，李则在对面的另一个角落里，堵住了唯一的出口。
在教堂里陷入胶着状态实在令人尴尬，尽管杜戈尔明白，意料之外的会众暂时将他们从李手里解救出来了。刚才唱赞美诗时，一个浑身散发着不可言喻的优越感的人将他们赶到开莫里斯旅行车的那个女人旁边的一张长凳上坐下来。后者对他们怒目而视，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就叫他们别出声。没有别的办法，他们只能去摸索那个体贴的向导为他们提供的赞美诗集。接着，李破门而入，并立刻转身坐到了另一张长凳上。
乱七八糟的印象逐渐清晰起来。那些庄严的、穿着黑色或紫色外套的人是私立学校的男生，一两个衣着相似的女生散落其间。他们看上去像是中学六年级的学生。从后面根据外套的兜帽和头发的灰白颜色判断，有一些人是老师。小教堂的高坛之上，两个神父在一对穿着白色法衣的辅祭[1]的协助下举行礼拜仪式。
杜戈尔胡乱翻阅着那本祈祷书，发现原来他们在做晨祷。他在儿时记忆的帮助下估摸了一番，这个仪式后应该是圣餐。接着，很可能还要布道。现在是差一刻十一点，如果他们待在原地不动，那么，至少在中午之前，李不可能对他们做什么。
礼拜仪式持续了很长时间，仿佛没有尽头。他们在适当的时候机械地跪下、站起来，或者保持坐姿。布道的那个人是布莱克神父的同事，一个身材颀长，长了一张方脸，牙齿会冒光，说话时发出爬虫一般咝咝声的神父，他向大家解释正在发生的事情。这次礼拜会的主题是纪念罗辛顿学校建校。
据记载，这所学校由圣图姆伍夫本人创建于查尔斯顿·帕尔瓦。十二世纪时，为了扩大修道院合唱团，将校址迁至罗辛顿。经历了中世纪几代人的默默无闻和后宗教改革时期的怠惰，维多利亚时期一个极富洞察力的校长将校址再次迁往罗辛顿郊外，并将它发展成如今这所重要的私立学校。（就在这时，杜戈尔想，他在神父的语气中听到了一丝嘲讽。）他们这么做是对的，大家应该聚在一起，记住自己的根——这个小村庄里的小小学校，努力让摇曳的求知的小火苗保持它的光亮。随着布道接近尾声，神父加快了语速。他用这样的方式总结道：上帝让爱的光亮在人们的灵魂中继续燃烧；我们，作为学校和人类的一员，有责任让一代代传下来的宝贵的火苗继续燃烧下去。以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名义。阿门。
礼拜仪式仍在继续。唯一享受其中的人好像是那个司铎，他在祭坛上急匆匆地走来走去，时不时地还在布莱克先生耳边嘟囔一句指示。
唱最后一段赞美诗时，神父和侍祭们列队走进小礼拜堂。会众们拖着脚站起身，慢慢地从狭窄丑陋、极不舒服的一排排长凳间走出来。杜戈尔又开始害怕了，他不知道李会做什么；他很无助，无法作决定。可是，当他们身边的那个女人靠在阿曼达身上，大声问他：“年轻人，你是校友，还是记者？”时，他眼下的未来顿时不再受他控制了。
“实际上，哪个也不是。”杜戈尔羞怯地说。在替代物缺失的情况下，那个老谎言又出现了，“我们正在为一档有关罗辛顿的电视纪录片作调查，当然不可能漏掉这所学校。”
话中隐含的赞美比杜戈尔希望的更有效。那个女人高兴得脸都红了，见到如此奇怪的情景，杜戈尔备感尴尬。她没戴婚戒。
“你好。”她语气生硬，好像不熟悉这种说法似的，“我叫伯恩汉姆，莫莉·伯恩汉姆。”她伸出一只方方正正的手。这只手比杜戈尔的还大，皮肤也比杜戈尔的粗糙很多。
杜戈尔和阿曼达自我介绍了一番，接着对方邀请他们去马路对面吃三明治，顺便喝点什么。“没什么高级的东西，你们也知道。可是在教堂待了两个小时了，总想往肚子里填点什么。该死的过堂风。”
她带着他们走出教堂，其间还停下来，将一位独自坐在祭坛拱门旁一排更大的长凳上的老夫人搀扶起来。莫莉·伯恩汉姆介绍说，这是她姑妈。她们的对话很有限，因为伯恩汉姆太太不仅耳朵聋，而且显然对周围的世界完全不感兴趣。
还是人多保险。全体会众一同漫步穿过庭院，过了马路，走进对面那座安妮女王风格的房子里。走在路上时，莫莉·伯恩汉姆把狗放开了。“早该这么做了。”她的语气似乎是在回应无言的指责，“可是我来晚了。我本该和姑妈一起坐在前面的。”
她一刻不停地与杜戈尔和阿曼达说话，直到他们来到餐厅前。显然，她以为这些搞电视的人（“除了新闻，我什么都不看。”）需要承受不断流动的信息。出人意料的是，她在这方面效率极高，尽管她的狗、她的姑妈和会众中的很多熟人向她不断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
外套的颜色有不同的含义，穿黑衣服的是负责维持纪律的学长，穿紫色衣服的是皇家奖学金获得者。礼拜仪式在这里而不是在大教堂举行，这对她身体健康的姑妈来说是个安慰。布道中提到维多利亚时期有一个开创“建校人日”礼拜传统的校长，她姑妈就是那个人的孙女。教区长布莱克先生对整件事持否定态度，然而，莫莉还是希望神父职位由伯恩汉姆家族授予，如今的主教实在不可信。
杜戈尔和阿曼达悄悄环顾四周，想看看李在做什么。令他们失望的是，他正和布莱克先生聊得火热。莫莉·伯恩汉姆跟着他们的目光看过去，然后尖刻地说，这个教堂里唯一的本地人是她和她姑妈，那个穿着奇怪的雨衣和布莱克说话的人又是谁？
杜戈尔说，那个人周末的时候好像也住在十字钥匙旅馆。或许他是校友？伯恩汉姆小姐用坚定的口气回答“当然不是”。说完，她带着他们走进了那幢房子。
他们穿过大厅，走进餐厅。屋子中央的桌子上全都是食物。一个餐柜上摆满了雪利酒杯，另一个餐柜上放了一排咖啡杯。负责餐柜的是一个满脸皱纹的丰满女人，身上围着一条印有“亨氏茄汁焗豆”广告的大围裙。她立刻迎上前来，搀着伯恩汉姆太太的胳膊，把她安排在壁炉旁的高背椅上坐下，接着又给她端来一杯雪利酒。伯恩汉姆太太像小鸟一样敏捷轻快地抿了一小口雪利酒，而后立刻进入了梦乡。
伯恩汉姆小姐离开他们，去履行自己代理女主人的职责。房间里充满了交头接耳、觥筹交错和刀叉落盘的声响。这时，李已经进来了，正在给一个女教师讲笑话，那位教师铁灰色的头发被整齐地绾成一个髻。杜戈尔和阿曼达迅速贴在布莱克先生身上，后者正端着一盘三明治在房间里迂回前进。令人气恼的是，盘子上方隐隐约约有一只孤独的绿头苍蝇正漫无目的地飞行。布莱克看到有人可以和他聊天，大为开心。
然而，他们很难把精力集中在教区长的长篇独白上。仅从听到的只言片语，杜戈尔就能毫不费力地把重点复述出来。布莱克先生认为自己不得不为出现在这个——按他的话来说，“此刻没有什么真正意义”——的地点做一番解释。当年他读的是文法学校，他多么希望当时的环境可以允许他上一所综合中学。他为此而责怪主教——罗辛顿主管教区的因循守旧是一只四季皆宜的替罪羊，杜戈尔想。“这个地方的装模作样毁掉了诚实的情感。”因为情绪激动，说话时，他的喉结在宽宽的、有点不太干净的硬白领上来回滑动，“唯一对教堂的社会学角色有所了解的神父是老弗农·琼斯。当然，他刚刚去世。”上帝在把握时机上的无能令布莱克先生很不悦，“您一定读过他写的那本《我主于群贼之间》吧？自然有些精英主义（他的背景对他不利），但是，他基本上还是站在人民这一边的……”布莱克先生提议带他们到罗辛顿市内和周边的贫困地区转一圈，“只是想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值得记录的资料。”
李站在餐厅唯一的入口处——当然，那也是唯一的出口。他一只手端着一杯雪利酒，另一只手拿着一块小点心。如果他们想走，就必须和其他人一起出去；安全起见，他们最好混在这群六年级学生里。也许他们可以找个借口什么的，比如说，迷你库珀车漏油了。可是没准有一个现成的爱管闲事的业余机修工急切地想要帮他们把车修好。即便他们搭便车走了，等他们再次落单的时候，李还是会开着他的兰吉雅跟踪他们。在思考这些问题的过程中，杜戈尔不动声色地观察到，布莱克先生的肩膀处已经落了厚厚的一层头皮屑。当然，他的袍子是黑色的。
正在这时，那个布道的神父走了过来。他正穿过横在他们中间三三两两的人群，迈着天生外交官般干练高效的步伐向他们的方向移动。他把布莱克从杜戈尔和阿曼达身边拉开，（“赫伯特，你可以帮莫莉照看一下咖啡吗？她在那边太紧张了。”）并平静地介绍自己是德雷克·普兰德帕斯。
“还在教堂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们了——通常举办纪念礼拜会时，很少有陌生人出席。当然，以前的场面更盛大，现在只有自己人参加，头儿是看在伯恩汉姆家的面子上才保持这个传统的。”
这个小团体的成员之间再熟悉不过了，于是，普兰德帕斯先生根据从他们那里传出来的小道消息猜想，杜戈尔和阿曼达以一种含混不清且有可能令人愉快的方式与电视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他用舌尖润湿轮廓精致的嘴唇，这让杜戈尔联想到一只良种蜥蜴。
普兰德帕斯的头发原本是金色的，如今已经有些斑白；他走路的姿态犹如半人半羊的农牧神；他的牙齿闪闪发光，像牙膏广告里的那两排牙一样规整闪亮；他穿的袍子是鸽灰色的，有着红丝绸的衬里。
他对阿曼达很礼貌，却把谈话的重心放在杜戈尔身上。这么做的目的有两个：一、他想对那个有关罗辛顿的电视节目有更多的了解；二、让他们了解一下他对这个房间里其他人的看法。
“莫莉·伯恩汉姆是董事会成员。现在我们这里男女同校。有时候我不明白，她是不是把学校和她的狗搞混了，或者反过来。”
站在杜戈尔身边的阿曼达面色苍白。两个人都在抽烟，他们全神贯注地大口吸烟，仿佛烟草能给他们带来奇迹。当神父用尖刻的声音毫不费力地继续抱怨时，杜戈尔开始不顾一切地琢磨，他们是否可以通过说出真相博得大家的怜悯，并摆脱这种处境。因为除了李，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崇高的、有同情心和有判断力的。想象这一场景令他心中充满恐惧，甚至有着些许讽刺意味。然而主要的障碍是这些话是否可信。他们手里没有证据，李只要否认一切就可以了。也许他应该假装昏倒；伯恩汉姆小姐肯定会让他和阿曼达多待几个小时，到了那个时候……但是这么做也没用：李会等着他们的。
或许他们可以像羔羊被牵往屠宰场一样离开这里，然后设法和李做一桩交易——用信息交换豁免权。上帝知道，现在钻石已经没有意义了；它们就像很久以前你是另外一个人的时候想要的东西，现在你甚至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要它。可是，李会答应吗？他已经搜查了他们的房间，他们知道的他基本上都知道了。但是他知道如何利用这些线索吗？
“请原谅，神父。”他们身后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李已经向他们发起了攻击。
“我只是想告诉您，我非常欣赏您的布道。”
普兰德帕斯先生话说到一半就停住了，他猛地转过身去。“人们总是会对神父讲这种话。”他用目光上下打量着李，仿佛一个农夫在检查邻人家的牛，并发现了它的不足，“特别是那些不常来教堂的人，更喜欢这么说。”
杜戈尔猜想，他说出如此恶毒的话，是因为李作为一个陌生人，没有显示出对任何人有用的迹象。可是，李那张生硬直率、无动于衷的脸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哦，神父——”他刚一开口就被打断了。
打断他说话的是那只讨人嫌的猎狐梗，它坚持不懈地在食客间搜寻食物，终于叼走了布莱克先生不设防的盘子里的一只鸡腿。那条狗断定此次奖品不小，应该及时撤退，于是向房间的另一侧奔去，完全无视沿途碍事的人腿。随后，它躲在伯恩汉姆太太安眠的那把扶手椅下。在它的攻击下，那把椅子急促地颤抖着。伯恩汉姆太太猛地惊醒了。
“哦，索菲，”莫莉·伯恩汉姆的声音从房间的另一头传过来，“你不该这样的。”听她的语气，连自己都没说服。
“索菲？”她的姑妈重复道，“这条该死的狗。真是个呆子。”她向自己的脚踝处看去，索菲的鼻子刚好从她的两只脚之间伸出来。现在，那条鸡腿已经变成了一段尚未消化的记忆。
伯恩汉姆太太哼了一声，伸手去够雪利酒。对周围人不理不睬的她拿起酒杯和《星期日泰晤士报》。“普兰德帕斯先生！”她冲着房间里的那群人喊道，“到这里来！”
神父耸了耸肩，顺从地走了过去。杜戈尔听见伯恩汉姆太太说：“好了，兄弟，让我们瞧瞧你是不是像你假装的那么聪明。”普兰德帕斯恭恭敬敬地在她耳边嘟囔了几句。“废话！”那个爱发牢骚的声音仍在继续，“是填字游戏，可以拿奖品的。还有六个线索，你拉把椅子过来，现在就开始想。”
李对着杜戈尔和阿曼达微笑，这个动作让杜戈尔联想到狼外婆被单独留下来，陪伴它的是两个小红帽。“声音很美妙，是不是？”他说，“所有人高声歌颂上帝。现在，梅西先生，梅西太太，我们该谈谈了。”
“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杜戈尔说。
“您知道。我认为我已经淘汰了竞争对手。可是后来，当我发现你们和穆恩斯太太在一起时，我又产生了怀疑。昨晚我确定了这种想法。所以，我需要很多答案，可以吗？”他笑得更灿烂了，“您知道如果有人不给我答案，他会有怎样的下场。您还记得吉米·汉伯里吗？”这段记忆似乎给李带来了快感。
“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儿？”阿曼达问。
“刚到旅馆的时候，我们往那个长了一张大饼脸的女服务员手里偷偷塞了十英镑。今天早上她听见你们提到了查尔斯顿·帕尔瓦……天哪，你们这两个孩子啊，真粗心。”
“这是内行对外行的看法？”杜戈尔知道这么说很愚蠢，但是他必须说话，为了证明他还行。他要为自己残留的那一点自尊摆出一副象征性的姿态。
李没有做出任何听到他说话的反应。“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到我的车里去谈。”
“如果我们不去呢？”阿曼达扬起下巴，盯着他看。
“即使你们上了车，开着那辆破车也走不了多远。如果你们试图用这种无法证明的无稽之谈打扰他们的小聚会，这些人才不会在乎你们的死活。面对现实吧。我们迟早要做交易的，做得越早，你们受伤的概率越小。你们要知道，自己现在是在跟强手过招。”
然后呢？杜戈尔寻思着。你榨出橙汁后就会把橙子皮扔掉。万一你不喜欢随地乱扔垃圾怎么办？
“莫莉！”伯恩汉姆太太招呼她的侄女时就像是在伸手拦一辆出租车，“亲爱的意大利人在美国头破血流。”
这句格言一般的话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所有人的情绪平息下来。“空格——A——空格——O，”她继续说，她的神态仿佛是一个人在向听众的愚蠢做出必要却令人厌烦的妥协，“三个空格——A——空格。所以呢？”
“Carolinas[2]。”杜戈尔无意识地说。他经常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当他的脑子在危机面前崩溃时，作为补偿，它会在其他方向飞速运转且表现良好。
面带焦虑的莫莉·伯恩汉姆向她姑妈走去，还不忘对杜戈尔露出温暖的微笑。“Carolinas，”她重复着，在伯恩汉姆太太面前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将每个音节发得很清楚，“梅西先生是不是很聪明？”
“哼！别对我做鬼脸，我听得很清楚。”她把眼镜更坚定地架在鼻梁上，然后招手叫普兰德帕斯先生过去。
莫莉·伯恩汉姆把杜戈尔拉到一边。“非常感谢您。去完教堂她的脾气就变得更急躁。她唯一的兴趣就是完成那个该死的填字游戏。对于周围的所有人来说，最后的几个线索纯属地狱。”
杜戈尔的眼睛看着她，却有一半的脑子没听她说话。他刚有了一个主意，尽管很简单，却有可能是正确的。这种想法让他们摆脱李的需求变得更加强烈了。这种突如其来的疯狂念头是否能够实现，取决于贴在莫里斯旅行车后窗上的那张纸。他又想了一下，这未免牵强附会，于是放弃了。可是瞬间过后，他又觉得应该尝试一下。没有其他选择了。他回头望去，显然，阿曼达和李在深入交谈。
“伯恩汉姆小姐，”他说，“有件事我必须告诉您。您还记得您问过那个和阿曼达在一起的人吗？他叫李。刚才他把他的谋生之道告诉我们了。”
莫莉·伯恩汉姆脸上的感激之情变成了惊讶，紧接着出现的表情仿佛是在暗示自己害怕杜戈尔会说出什么不可原谅、有失检点的话。索菲似乎能够觉察女主人的苦恼，于是，它站起身，摇摇摆摆地走过来。
“他在剑桥附近的一个实验室工作。那是一个私人投资的实验室，主要是研究实验生物学。他很喜欢这份工作。他切割动物。”
在漫长的停顿过程中，杜戈尔试图估算，伯恩汉姆小姐，这个疯狂反对活体解剖的人，此时打破好客规则的概率到底有多大。但即便她把李赶出去，他心情低落地想，也只是拖延了相互对抗的时间。
“李先生。”她终于说话了。李抬起头，用积极的态度微笑着面对他们。杜戈尔暗暗骂了自己一句。莫莉看上去心烦意乱，但还没愤怒到要大吵大闹。
索菲开始咆哮。
这条猎狐梗一定是从女主人的声音里警惕地察觉到了某种微妙的东西。那条狗向前走时，咆哮变成了吠叫。
李的脸色顿时变得很苍白，前额冒出汗来。他向后退去。
“索菲！”莫莉·伯恩汉姆喊道，而后抓住它的项圈。这个动作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效果，因为那条狗对李的愤怒依然没有平息。
对杜戈尔和阿曼达来说，趁乱溜走很容易。等他们到了大厅时，伯恩汉姆太太衰老的高音已经盖过了喧嚣。“继续，呆子，咬他，你这条蠢狗！”
他们穿过大厅，跑向迷你库珀车。阿曼达发动汽车时，杜戈尔抽出小折刀，割破那辆兰吉雅车轮上的气门芯。两个轮胎都漏气后，他爬进迷你库珀的副驾驶座。
“回罗辛顿。快！”
令他惊讶的是，阿曼达很听话。开出几英里后，她打破了沉默。“你这个傻瓜，”她说，“竟敢冒这种险。万一没成功会发生什么事？”
“令人痛苦的事。可是我成功了。我根本没想到李会怕狗。”
“为什么要回罗辛顿？尽管李可能想不到我们会去那儿。”
“因为钻石在那儿。我敢肯定。你看，汉伯里留下的线索是一张用卡洛琳字体写成的手稿的复印件，而且它与罗辛顿有关。特别是那座大教堂。我们追踪到这里，是因为查尔斯顿·帕尔瓦转移了卡洛琳字体的手稿。”二十年的学术训练没白费，他补充道，“差不多是这样吧。但是假设这个村庄的名字是一个蓄意的幌子，假设弗农·琼斯设置这种关联是为了把李和（或者）汉伯里搞糊涂，那么，他们就会认为这种字体叫什么，本身是无关紧要的。”
“好吧，我想是这样。”从阿曼达的声音里流露出来的某种东西让杜戈尔忍不住看了她一眼，这一眼让他意识到，两个人都已经筋疲力尽了。
热情又回来了。“我认为，弗农·琼斯指望所有这些愚蠢的线索和他的歪才可以把显而易见的东西变得模糊不清。然而，它就在我们眼前，就像那封《失窃的信》[3]。寻找，就寻见。他在罗辛顿时和哪个人走得最近？和大教堂有关吗？谁有大教堂的模型？谁听说过一个叫莉娜的人[4]？
[1]天主教、东正教弥撒及其他宗教仪式中的辅助者。过去一向为男性，并多为幼童。
[2]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的合称，同时也是一个姓氏“卡洛琳娜”。这里指的可能是那不勒斯和西西里国王费迪南多一世迎娶了罗马帝国皇后、奥地利女大公之女玛丽亚·卡洛琳娜之后，迅速失去话语权，完全被妻子及背后的卡洛琳娜家族所支配的故事。在填字游戏中，“亲爱的意大利人”指费迪南多，“美国”则指卡罗来纳州，暗指卡洛琳娜家族。
[3]美国作家爱伦·坡的一部短篇小说，“失窃的信”就光明正大地放在所有人眼前，反而没有被发现。
[4]杜戈尔由前文那个字谜的谜底“卡洛琳娜”，想到文件用卡洛琳（Caroline）字体书写的真正含义是东西送给了叫莉娜（Lina）的人，因为莉娜是卡洛琳的昵称。

14
“音响效果很糟。”穿着粉色粗布裤子的穆恩斯太太靠在壁炉前，坐在一块小地毯上，莉娜坐在她身上，“可是，实际上，乔治——我丈夫——在这儿做领唱人时，总希望少来一些会众。他过去常说，一堆人会破坏合唱团的音效。并不是人太多，而是那个地方就像一间拱顶的浴室，声音会不断反弹回来。”
杜戈尔把两条腿伸直，舒服地躺进沙发的更深处。他终于活跃起来了。他们在迷你库珀车里坐了将近两个小时，而且大部分时间那辆车都停在罗辛顿郊区的辅路上。他们在车里一直等到四点半，很庆幸没有取消和穆恩斯太太一起喝下午茶的约定。
杜戈尔懒洋洋地想，绝对不会有人认为她是神职人员的遗孀。他必须忍住不去看她。从这个角度看，她也就十七岁。杜戈尔只要认为某个人有吸引力，阿曼达都会出于本能发觉这一点，而且很少发生误判。同时，她也会表示抗议。当然，这么做是愚蠢的，这种吸引要么纯粹是一种美学反应，要么是一种公众遗俗，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想做点什么的欲望都不会相伴而生。
他们准时来到穆恩斯太太家。寒冷的天气令他们痛苦，同时他们也害怕长途跋涉穿越这座城市时被李或者泰纳发现。（把迷你库珀车停在她家门口太危险了。）她让他们管她叫凯蒂，因为叫她穆恩斯太太时，她总觉得是在叫别人。她很快就把茶水、饼干和水果蛋糕端到了起居室里。（“礼拜日我们要去教堂，所以通常会省略黄油面包这个环节。”）
凯蒂·穆恩斯期待和迎接他们的方式有些令人吃惊，仿佛昨夜的布里德斯庄园和今天的查尔斯顿·帕尔瓦没有在这个世界里真正存在过。在这个拉着窗帘的小天地里，伴着一团闪光的炉火和一壶茶，整个谈话持续了三四杯茶的光景，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不，塞德里克和李处于地狱的边缘，和杜戈尔深情咀嚼的第二块水果蛋糕不同。
阿曼达问凯蒂蛋糕的做法。
“是雪利酒起了作用。还有白兰地。不过要多放，不能吝啬……”
莉娜从她母亲身边一骨碌起身离开了，正试图用一根绳子把罗利的两只前爪绑在一起。那只西班牙猎犬正在打盹儿，但仍保留了一定的知觉。所需的知觉不必多，只要在必要时挫败她的努力即可。
来的路上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计划，现在到了执行它的时候了。杜戈尔负责和凯蒂·穆恩斯聊天，与此同时，阿曼达把注意力集中在莉娜身上。采用相反的策略将导致计划立即失败。
可以聊一些一般性的话题，比如天气、罗利、今天教堂里的礼拜仪式和水果蛋糕，等合适的时机把他们的想法抛出来。所以，杜戈尔认为针对大教堂的历史提几个观点也是合理的。凯蒂立刻作答，这让杜戈尔怀疑，是不是弗农·琼斯死了，她这方面的知识无从发挥出来，于是希望可以有机会练习一下。他们就一个传说争论起来。据说，伍德布里奇修道院的威廉院长故意毁坏了原来的中心塔。威廉成名是因为一个值得赞美的诱惑——通过竖立一个新的上帝来发扬上帝在地球上的荣光，正因为这样，他把自己毁了。接着他们又谈到了杜戈尔从来没读过任何涉及鬼这个主题的书。他们的谈话范围跨越了好几个世纪。据说，黄昏时分，一群本笃会僧侣会沿着教堂的正厅向前走，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沿着教堂中殿上有三拱式拱廊的人行道向前走（“尽管我不清楚他们是否知道自己在上面做什么”）。一个浑身透明的女人，看样子是十八世纪的人，偶尔会沿着主任神父管辖区的楼梯漫步，无论遇到什么人，她都会彬彬有礼地欠一下身。当然，还有一只好像只有罗利能看见的猫，每次见到那只猫，罗利都会怒吼，颈部的毛直竖起来，这可不是它平时的样子……
杜戈尔发现，阿曼达已经用翻绳游戏做诱饵，和莉娜建立了一种谨慎友好的关系，不过他还是在专心地听凯蒂说话。接下来，起居室的门“咔嗒”一声关上了，房间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连罗利都走了。现在一切都不是他所能控制的了。要么阿曼达愿意找到那些钻石，要么她不愿意。对此，他无能为力。意识到这一点后，他不再烦恼，无论如何，和凯蒂聊天是令人愉快的事。
二十分钟过后，谈话自行结束，茶壶里的水也喝完了。大教堂的钟响了一次：五点半。杜戈尔突然意识到，他们已经来了一个小时了，逗留的时间不能太久，以免主人不欢迎他们再来。他起身告辞，凯蒂以最最友好的方式表示同意。杜戈尔想帮她收拾餐具，她拒绝了。接着，他们从起居室走出来，进了大厅。
“我敢打赌，我那个调皮捣蛋的孩子正在向阿曼达展示她收藏的所有玩具。”她说，“她生来就爱出风头。我应该尽快想个办法。那儿很冷，阿曼达一定冻坏了。”
“我可不会担心。”杜戈尔朝她咧嘴笑道，“阿曼达喜欢小孩。”
“啊，这一定是后天养成的嗜好。”凯蒂抬高嗓门，“莉娜！把那些东西收起来，过来说再见。”
莉娜尖叫了一声，声音很模糊。没多久，莉娜就咔嗒咔嗒下了楼，并郑重其事地宣布，阿曼达去洗手间了。杜戈尔抓住这个机会也去了洗手间。
当他从通向大厅的小洗手间里出来时，楼上传出了冲水声，接着，阿曼达出现在楼梯口。她飞快地朝杜戈尔笑了一下，他顿时激动起来，不知道阿曼达脸上一闪而过的那个表情是不是自鸣得意。
道别的过程似乎没完没了。杜戈尔真想照着莉娜的屁股来上一巴掌。她好像打定主意不放阿曼达走，尽管他很难分辨，她这么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希望可以把洗澡的时间尽量向后拖。她紧紧抱住阿曼达的大腿，事无巨细地一一列举着那些如果阿曼达现在走一定会错过的东西。可是他们刚出门，杜戈尔又盼望着回到门里去，因为那里充满了温暖和文明。奇怪的是，他情不自禁地感动了：他们三个——狗、女人和孩子，客厅的光打在他们的后背上，在门口形成一幅剪影。他嫉妒他们的完整。
阿曼达挎起杜戈尔的胳膊，两个人快速地沿着中央大街走了。汽车停在罗辛顿北部郊区一个住宅区旁的辅路上，离这里大概有一英里远。阿曼达说：“我拿到了。”作为回答，杜戈尔捏了一下她的胳膊。这里不是聊这种话题的地方，更别说拿出来看了。可能李和泰纳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只要有车经过，有行人和黑暗的角落，他们就不可能放松心情。杜戈尔感觉这种恒久不变、令人不悦的神经质就像犯了牙疼。除非解决问题，否则没有任何安宁可言。两个人都累了，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找一个安全的地方休息一下。他的潜意识里藏着某种疑虑，但他现在不想考虑这个问题，因为只要李在附近出没，这种对安全的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但首要问题是找个地方过夜。他不知道阿曼达此时此刻在想什么。
绕过街角，看到迷你库珀车时，杜戈尔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他想也许是疲惫让他在丧气和乐观之间摇摆不定。如果理性看待，其实他们的处境很不错：他们拿到了珠宝、汽车，现金也够用。最重要的是，李不知道他们在哪儿。
上车后，阿曼达开始翻她的手提包，接着掏出一样东西。几码外有一盏街灯，在昏黄的光线下，那个东西看起来像一个长约六英寸的细细的圆柱。她把那个东西递给杜戈尔，他差一点没接住。这个被一块缝得密密实实的麂皮包了一层又一层的东西好像是活的，摸起来很硬，里面有些疙疙瘩瘩的东西，在杜戈尔的食指和大拇指的挤压下，那些东西变换了位置。这个东西出乎意料的沉。
“这些石头是散装的，没有镶嵌。”说完，他发现自己几乎是在耳语。
“最好别现在打开，可能会掉一地。上帝，想到手里攥着一大笔钱，这种感觉真奇怪，威廉。我浑身发抖。”
“如果是假的，会不会很滑稽？玻璃或者别的什么玩意儿，弗农·琼斯开的最后一个玩笑……”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未来的场景很可怕，他不敢去想。他停顿了一下，希望在阿曼达的脸上看到表情，然后用比料想中还要大的声音说：“你看，我一直在考虑我们可以去哪儿。我觉得今天晚上不能去伦敦——一是太远了，二是李会猜到我们去那儿。”他也许从什么地方看过类似的观点——如果有歹徒跟着你，伦敦是最糟糕的藏身之所。
“好吧，”阿曼达平静地说，“那去哪儿？”
“剑桥怎么样？路程不会超过三十英里。我知道怎么走，可能李不知道。我们可以有时间弄清楚下一步做什么。”问题的重量压在他身上，可他想暂时忽略它。他巧妙地转换了话题。“你是怎么找到这些珠宝的？”
“莉娜在楼上有一间游戏室——那个空旷的大屋子冷得像个四面透风的冰箱，里面放着她的玩具。她好像一点都不冷。她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给我看……我几乎忘了孩子们在面对一个无路可逃的观众时是怎么花样百出，让人筋疲力尽的了。她喋喋不休的时候我就四处张望。凯蒂提到的那个大教堂模型丢在角落里，里面塞满了公共汽车和小汽车。样子很糟，布满灰尘和蜘蛛网，把我的手弄得很脏。（没时间好好洗手。）那个模型大约有一码长，是用硬纸板、木纤维板和透明胶带做成的。我问她这个东西是从哪儿弄来的，她说是奥斯维斯叔叔去天堂之前送给她的。一看就知道弗农·琼斯在上面做了手脚：他把整个房顶掀掉了，又用胶带把一个假屋顶粘在塔上。找到它真是轻而易举，后粘上的硬纸板看起来更新，当然，也使整个模型变得更沉。”
“你什么时候把它拿出来的？莉娜没看到吧？”
“我想不会。我假装去上厕所。我只是撕掉了假房顶（放在我的手提包里了），把老屋顶又放回了原位。她不可能发现。”
杜戈尔叹了口气。没想到寻找钻石的过程会以这种方式结束。塞德里克死了，两个杀手想放他们的血。不值得为了钻石去杀戮，或者去死，他早该明白这一点。他被一个机会粗鲁地操纵了，这让他心情很压抑。就是这件事，把他从甘波那间燥热的书房带到这辆不舒服且冷冰冰的迷你库珀车里。“人吧，总是忍不住要琢磨，”他咕哝道，“万一凯蒂或莉娜发现了该怎么办？她们迟早会发现的。”
“威廉！你每次给自己冠以‘人’这个统称的时候，总是那么自负无聊……”
阿曼达突然不说话了，把头扭了过去。杜戈尔莫名其妙地感到内疚。他把手放在她的胳膊上，他们异口同声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接着就讨论去哪儿给车加油的事了。
“叫我俄狄浦斯。”两个小时后，杜戈尔对着那杯粉红色的杜松子酒说。此刻，他们正坐在三一大街的蓝色野猪酒吧里，等待下一次灾难的降临。他们实现了去剑桥的计划，但路上遭遇了狂暴的逆风。杜戈尔不得不在泥泞的沼泽边缘更换一只瘪掉的轮胎。终于到了剑桥，可是背信弃义的剑桥仿佛一座陌生的城市，就像你重放梦境时，却发现它已不再属于你，而是归属他人了。对他来说，八年前的剑桥意味着朋友和温暖的家。现在，剑桥已经抛弃了他——连单行道都变了。
首先他们去找了杜戈尔的导师，结果年初他就移民去哈佛了。他们试着去了一家提供早餐的旅馆，结果那里客满。接着，他们又联系了两家酒店。皇家剑桥酒店的前台人员是这样对他们解释的：不可能预订成功的原因有两个：一、剑桥总是有很多游客（就像苍蝇绕着果酱瓶飞，我很高兴这么说，先生）；二、星期六在参议院举行的学位授予仪式吸引了一大批新鲜出炉的文学硕士和他们的朋友。酒吧里的噪声肯定了第二点。
“自以为是，”杜戈尔说，“我们太傲慢自大了，总想着摆脱李，去找那些钻石。”
他用手指揉捏着放在夹克口袋里的那捆皮子。阿曼达一言不发，还打了一个哈欠。由于连夜开车，她的眼圈发红。酒店是在万不得已时的选择，因为去那里太危险了，如果李到剑桥来找他们，酒店会是他第一个要去的地方。
要是在剑桥有亲戚该有多好啊，杜戈尔想。哪怕是他父亲也行。他考虑了一下自己曾经就读的那所学校，马上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所有的空房间都被文学硕士们霸占了，而且无论如何，怎么把阿曼达带进去也是个问题。
他开始追忆朋友和熟人。他认识的人里面没有一个住在剑桥，甚至很少有人会来这儿。没有一个人，除了……
他把杜松子酒一饮而尽，而后打了一个喷嚏，又朝阿曼达笑了一下。接着，他问那个酒吧服务员电话在哪儿。

15
古老的大学对“小便夫人”[1]的吸引，就像一对蜡烛之于蛾子。他已经被烧焦了。剩下的问题是，谁来烧烤他的后世子孙。
剑桥的电话簿上没几个叫普利姆罗斯的，而杜戈尔有很多零钱。找到菲利普父母的电话号码并不难——他们住在西斯顿路。普利姆罗斯每隔一个星期就会去牛津和剑桥度周末。他是在牛津受的教育，在剑桥长大的。（人们总是喜欢和家乡保持联系。）他来剑桥的概率是二分之一。
这时，复仇女神动了怜悯之心。菲利普·普利姆罗斯不仅在他父母家里，而且是一个人。现在，他父母在伯恩茅斯[2]，守着他一个快死的姨妈。菲利普来剑桥有几个原因：一、星期六建筑工人来检查屋顶的时候需要他在旁边；二、星期日下午他要参加在凯厄斯举办的一场音乐会；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要在大学图书馆里查一些资料，预计会在剑桥待到星期三。
杜戈尔应对“小便夫人”的方式非常得体。他打电话给普利姆罗斯，希望后者渴望有人陪伴。他只是说他们碰巧路过剑桥，是否可以见个面喝上一杯？他们在亨廷登路的一家酒馆见了面，杜戈尔给普利姆罗斯倒了双份的苏格兰威士忌，接下来就看阿曼达的表现了。她，头发乌黑、眼睛有着惊人的棕色，再配上绝不可能是天然的睫毛，以及凹凸有致的身材，往往会在异性恋男子，尤其是那些性生活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想象的男人那里大获成功。
于是，当杜戈尔说他们没有地方过夜时，阿曼达支持他的恳求，并凝视着“小便夫人”，还若有所思地呢喃了一句“我的英雄”。果然，菲利普·普利姆罗斯要求他们在他父母的屋檐下过夜。他的态度如此热切，近乎下流。杜戈尔把男主人迅速塞进了迷你库珀车的后座，然后开车把他们带到那里。
“家，甜蜜的家。”菲利普的语气好像很伤心，杜戈尔忍不住怀疑，他是不是后悔发出了这个邀请。为了把这件事确定下来，他急忙感谢菲利普这个大好人安排他们在家里过夜。阿曼达也说，没有他，他们真的不知该如何是好了。于是，问题解决了。
“小便夫人”领着他们走进那所房子。杜戈尔突然明白了男主人为什么在最后一刻表现出迟疑：在学校的时候，普利姆罗斯告诉大家，他父亲是从事通信行业的；可是门厅的衣帽架上挂着公交车司机的帽子和夹克。
他们走进门右边的起居室。这是一个舒服的房间，角落里放着一台很大的彩色电视机。一张菲利普盛装准备接受文学学士证书的照片摆在壁炉台上。普利姆罗斯在门口徘徊，显然，他是在琢磨接下来该拿他们怎么办。
阿曼达提出了食物这个话题，这也算是帮他解决了难题。他也没吃饭呢，于是，在阿曼达的组织下，共同准备晚餐的努力消除了任何可能的窘境。
分派给杜戈尔的任务是买葡萄酒，阿曼达和菲利普则负责热一下普利姆罗斯太太摆在餐桌上留给儿子吃的丰盛的炖菜。
杜戈尔买了一瓶法国罗纳河谷区产的葡萄酒和半瓶格兰菲迪酒。如果麦芽威士忌无法将夜晚变得轻松起来，那么就没什么东西可以达到这个效果了。他回来时，阿曼达和菲利普在厨房里。菲利普已经脱掉了那件芥末黄色的粗花呢外套（杜戈尔怀疑他是不是没别的衣服可穿），还把袖子挽了起来。他的发卷逃离了发蜡的监狱，向四面八方支棱着；他的脸因为激动而变成了粉红色，眼镜上蒙了一层雾气；他手上攥着一瓶雪利酒，正给阿曼达讲去年在牛津大学举办的纪念舞会。他看上去很开心。阿曼达用勺子搅动着炖菜（闻起来好极了），很普通的围裙只要穿在她身上就感觉是迪奥设计的。
他们坐在餐桌旁喝着威士忌，炖菜也热透了。听人劝的普利姆罗斯放弃了雪利酒，转而选择更烈的酒，杜戈尔没想到，菲利普的脸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变得更红了，嗓门更大了，整个人也更快活了。他听任阿曼达和菲利普聊天，渴望听到前者对后者的看法。（后者对前者的看法显而易见。）他感觉威士忌在起作用，没想到自己这么累。威士忌之后是葡萄酒，还有大碗的炖菜和咖啡。等到他们转了一圈再喝威士忌时，三个人的身子已经沉沉地靠在桌子上了。
杜戈尔的胳膊肘搁在菲利普母亲留给他的一张纸条上：星期六牛奶账单（应该是三点五二英镑）。洗好的衣服放在冰箱旁边——星期一早晨把脏衣服放到后门外……亲爱的，照顾好自己。这就是正常状态，在这个世界里，星期一跟在星期日后面出现。对杜戈尔而言，过了一个从两方面来说都不像能迎来星期一的周末后，这一状态似乎具有无限的吸引力。有个妈妈也挺好的……
这时，他意识到自己喝醉了，脆弱到想哭。醉到了一个危险的程度时，他想起了母亲，他十一岁时，她去世了。阿曼达和菲利普正在谈论“肯伍德石楠荒地上的霍尔拜因家族[3]”，他努力在其中贡献了几句评语。（“人们对自画像的评价过高。”菲利普说，令杜戈尔惊讶的是，他发现阿曼达由衷地表示同意。）没有他，他们俩相处得也很愉快。不，他没有吃醋，谁会吃“小便夫人”的醋？杜戈尔决定冷静思考下一步的计划。他希望脑子里那层如薄雾一般的酒精可以将问题简化。
他把主要问题一个个列出来。首先，钻石已经拿到手了。第二，把它们变现需要时间。杜戈尔有一个模糊的想法，阿姆斯特丹是他们该去的地方，他在那儿只有一个朋友，那个人有个熟人和黑社会有联系。可惜的是，这个朋友正关在监狱里。第三，李会跟踪他们：他们不只是他的商业竞争对手，还打击了他的自尊心。第四，尽管今天发生了一些事，可是李仍有可能把他们视为外行——他相信只靠自己就能对付他们。（也有可能需要泰纳的帮助，既然他已经卷进来了。）接下来，当醉醺醺的杜戈尔用手指蘸着一滴洒在酒杯边画出一条螺旋线时，他认为，李是唯一不得不令他们惧怕的人。
当杜戈尔想明白这一点后，他们面前就摆着两个选项：一、躲起来不让李找到他们。潜伏在这里，或者国外的某个地方，盼望有一天可以把钻石变成现金后继续生活下去，再等到他们相信李已经对他们不感兴趣的那一天。问题在于，他们永远不会有安全感。永远。即便是金钱也无法补偿这种无限期死缓一样的生活。
另一种选择是采取攻势。这意味着，虫子要转身，假装自己是食肉动物；这意味着，为了内心的安宁和过得去的银行存款，去冒失去一切的风险。
这意味着蓄意杀死李。这么做在技术上有难度，非常不切实际。当然，无论如何绝对不能予以考虑。
杜戈尔往三个杯子里倒了格兰菲迪酒，接着，又在自己的杯子里加了少许的水。普利姆罗斯像一只胖胖的猫头鹰，一脸困惑地看着杜戈尔，好像他忘了这里还有杜戈尔，也不知道如何解释他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菲利普，”杜戈尔严肃地说，可是，疯狂的笑声却从肚子里涌出来，“你一定要记住，在睡觉之前把脏衣服拿到后门外面去。”
这一晚过得比杜戈尔想象得快，睡觉时已接近午夜。如果换作别的场合，他会从男主人啰里啰唆且非常微妙的谈话方式中获得单纯的快感，因为后者在放他们上楼之前提出了两个很难的问题——菲利普性格中的圆滑老练阻碍他单刀直入。杜戈尔和阿曼达打算睡在一起吗？如果是这样，他能相信他们不在他父母的双人床上留下令人难以启齿的尴尬证据吗？杜戈尔以同样转弯抹角的方式让他相信，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显然，菲利普听到第一个答案后很愤怒，这是杜戈尔想象出来的吗？）接着，他们站起身，并决定将收拾餐具的活儿留到第二天早上。
菲利普领着他们上了楼。一定是海拔的变化加速了酒精反应，菲利普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看着真揪心。突然，他向后一歪，差点倒在阿曼达身上。他给他们指了一下洗手间的位置，然后一屁股坐在盛脏衣服的洗衣篮上，并表示出讨论斯宾诺莎[4]的决心。就在这时，杜戈尔卑鄙地逃走了，留下阿曼达收拾残局。他的借口是，得赶紧下楼把行李从车里拿出来。
回来时，菲利普的房门关着，男主人应该就在门后面。杜戈尔问阿曼达怎么应付的，阿曼达如此作答：“哦，你知道的。”这个完全没有重点的回答意在表明她不希望杜戈尔继续问下去。他们一起去了洗手间，只刷了三十秒钟的牙就决定放弃这些日常的习惯。他们回到菲利普父母的卧室，脱掉衣服，爬上床。阿曼达甚至没有卸妆和梳头发。
杜戈尔关掉床头灯，黑暗将他们包围。几乎就在同一时间，透过薄薄的墙板，他们听见菲利普的房门开了，传来脚步声。接着，洗手间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然后是遥远的干呕声。
“哦，可怜的羔羊。”阿曼达心不在焉地说，“上帝啊，躺在床上的感觉真好。威廉，我们该怎么办？”
杜戈尔把对睡眠的需求放在一边。不能再回避了：他早晚得和阿曼达谈一谈。突然，他记起来了。
“我们还没看呢。那些钻石。”
他再次打开床头灯，吃力地爬下床，轻手轻脚地走到堆了一团衣服的椅子旁。他把那个皮香肠从裤兜里解放出来。脱衣服的时候他就注意到这个凸起的东西了，但是没多想，这说明了他有多疲惫。他又想了一下，在阿曼达的化妆包里找到一副指甲剪。
杜戈尔光着身子坐在床边（这体现了普利姆罗斯家的中央供暖系统的情况），从香肠的一端挑开缝线，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心里。看后，他和阿曼达不由自主地倒抽了一口气。
弗农·琼斯的遗产由未镶嵌的钻石组成，此外别无他物。所有的钻石都经过切割，从里向外冒着光，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彩虹。最大的石头有小孩玩的弹子球那么大。阿曼达伸手把它拿起来。
“如果这不是真的钻石，我都不知道它会是什么。”
“可是，我们真的不知道。”杜戈尔感觉这种怀疑主义连自己都说服不了，“我们不得不把它们认定为钻石。”
阿曼达打了一个哆嗦。“收起来吧。是不是钻石无关紧要，我们还是要面对同样的问题：李。”
杜戈尔把那些石头一颗一颗装回袋子里。这种消遣为他拖延回答时间找到了借口。终于，所有的石头回归原位了，他把那个口袋扔在床头柜上。
“‘小便’——菲利普——可能会对我们有用。”
“为什么？”
“李不认识他。如果李跟着我们来到剑桥，让菲利普帮我们买东西什么的可以降低风险。”
“可是，有必要把这件事告诉菲利普吗？我们做不到将真相脱口而出。”
“做不到。”杜戈尔同意她的说法，“不过，我们可以想别的办法。他很容易上当，特别是涉及你的时候。真正的问题是——”他伸手够烟，因为再也不能拖延下去了，“我们怎么才能解决被李跟踪这个问题。以黑社会的标准，他的手段并不高明。可是我们碍了他的事，他很可能想……嗯，杀了我们。特别是当他发现我们手里有钻石的时候。他知道我们不敢报警。”真奇怪，他思考着：英格兰似乎一直是个遵纪守法的国家，然而他们正在这个国家里打一场私密的内战，与此没有直接关联的人不会受到丝毫的干扰。他想知道，他们身边是否还有其他无政府主义的表现。
阿曼达说：“摆脱这种处境的唯一办法就是杀死李。”
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沉默平淡而空洞。杜戈尔想，这话语如同一支商队穿行在沙漠里。发帘又把阿曼达的脸挡住了，她的声音因此变得有些模糊不清。
“要么我们杀了他，要么我们藏起来，等他杀了我们。”
“自从我发现甘波的尸体，是不是发生了一连串的事？这是一种反比——”
“威廉！你又在说蠢话。我们说的是——”
“经过仔细考虑的意外杀人？”杜戈尔低头盯着自己的大腿：白皮肤上长着黑毛，看起来好像不属于他，“不，当然不是。谋杀。”
“好了，现实点儿吧。还有别的选择吗？”
“没有。不容易啊。而且我不喜欢这样。”
“我也不喜欢这样，威廉。太危险了。”
“太他妈的了。”
杜戈尔回到床上，关了灯。阿曼达头一次想让他用胳膊搂住自己。她哭了一声——哭声如此轻柔，仿佛这是必须走的过场。接着，她的呼吸开始均匀起来，缓缓进入安详规律的睡眠节奏里。
杜戈尔躺在那里，醒着。压在她身下的左胳膊睡着了，其余的部位都醒着。他浑身燥热，不通情理地责备起普利姆罗斯家的暖气。洗手间的门关上了，他听见菲利普疲倦地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尽管阿曼达就在身边，他却感觉自己如此孤单，如一位身处电影院的盲人。当然，银幕上放的是一部无声电影。
[1]这里的“夫人”也是戏称，这个人实际是个男的。
[2]英国南部港口城市。
[3]欧洲北方文艺复兴时代的德国画家世家，家族中最著名的是小汉斯·霍尔拜因，擅长油画和版画。
[4]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1632—1677），荷兰人，西方近代哲学史重要的理性主义者。

16
浓浓的咖啡冒着热气，浅棕色的泡沫星星点点。
杜戈尔的毛衣穿反了，脚上套的还是昨天的袜子，因为它们比箱子里那双干净的袜子更让他感觉温暖亲密。
“还是用壶煮咖啡好。”他说，“你包里有烟吗？”
阿曼达掏出半包烟和十字钥匙旅馆的纸板火柴。“菲利普怎么样？你要不要给他送一杯咖啡？”
“不，让他多休息一会儿吧。昨天晚上他可能很难受。”那瓶格兰菲迪酒空了。
阿曼达拒绝了杜戈尔递过来的烟，等他咳嗽完，说：“威廉，我一直在想……”
又来了。不可能再若无其事了，即便不是今天，也会很快进入议事日程。
“……依我看，有四个细节问题需要解决。”每说到一个问题，她就用指甲轻轻敲一下桌子，“一、我们必须消失，这样，李就无法跟踪我们，除非我们愿意让他这么做（我知道，也许他已经没有办法跟踪我们了，但是我们必须确认这一点）。二、必须想出一个杀死他的地点和方法。三、必须把他带到那里去。最后一点，我们必须这么做。”
杜戈尔眨了眨眼睛。他甚至有点嫉妒阿曼达的直率。她已经把昨夜的含义完全消化吸收了，而他只是强咽下去的。但是，把问题以一系列现实需求的形式呈现出来也是一种宽慰。一方面，问题会变得极其简单；另一方面，它让你有事可做。
“李能跟踪我们的唯一方式，”他慢慢悠悠地说，“就是开车。他需要把关系网撒得够宽——我们必须假设他能做到这一点。我们可以把车留在剑桥，放在一个长期停车场里，然后给租车公司寄去钥匙和一些现金。”
“菲利普可以替我们做这件事。”阿曼达说，“万一李知道了我们的真名实姓，菲利普可以用他的名字再租一辆车。”
“那钻石怎么办？菲利普也能替我们处理那些钻石——把它放在一个保险箱里。我们俩一人拿一把钥匙。以防万一。”
阿曼达点了点头。没有一个人补充：这是以防万一李杀死他们中的一个，或者两个人都被他杀死。
“给菲利普编个故事很容易。”杜戈尔继续说，“最重要的是，你要看起来像个落难女子；你要凝视他的双眼，仿佛他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男人……这样就能奏效了。必须奏效，否则你和我就得在剑桥流浪，不断地换车、去银行，给李留下即便在睡梦中都能找到我们的踪迹。”
说完这些话，杜戈尔怀疑自己是不是反应过激了。他相信李具有超能力，极力躲闪着脑子里的那个阴影。他没有一条准绳来判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有一种无所适从的奇怪感觉。另一方面……
阿曼达在说话。他暂时不去理会这种不确定性。
“好吧，随你怎么想。我不认为会有什么大不同。反正，真正的问题还没出现。”杜戈尔正在琢磨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突然，她的思维又跳跃了一下。“我想，必须看起来是个意外，无论是那个东西还是李都要完全消失。”她用手指碾碎了纸板上的一根火柴，然后费力地将碎了的火柴摆在没有划过的火柴头周围。
那根火柴仿佛到了生命最后阶段的蓟[1]，是来自另一个国家、另一个时代的植物群。杜戈尔尽量不去注意它。他发现阿曼达务实的杀人方法简直令人惊叹——相比之下，他在塞德里克不情愿的协助下朝着那个方向付出的笨拙摸索显得极其业余，简直到了丢人的程度。她正看着他，盼望他能说点什么。那些词语从嘴边掉落的方式好像它们出自他人之口：太粗糙，他无法清晰地表述出来。
“去一个荒凉的地方。把他弄到那儿做交易。用棍子击打他的头部。杀了他。”
他想起了马尔科姆，那个熟悉阿姆斯特丹的朋友。如果他没进监狱，也许能帮上忙。马尔科姆善于应对生活中棘手的问题。只要有可能，他就会尽量远离麻烦。他的船停靠在萨福克郡的一个河口……
过了一会儿，杜戈尔端着一个托盘上了楼，托盘里放着一壶咖啡、一杯水和两瓶苏打水。他敲了敲菲利普的房门，然后把门推开，迎面而来的是一股浑浊的空气。
“小便先生”平躺在床上，下巴扬起，大口喘着粗气。床很窄，是专门为儿童准备的单人床。床两侧的墙上摆满了书和照片，照片大都是他上中学和大学时和同学拍的合影。谨慎的普利姆罗斯在床边放了一只碗预防呕吐。杜戈尔很高兴地看到那只碗是空的。
他拉开窗帘。这是二月的早晨，天灰蒙蒙的，不过并不影响他看清屋内的所有细节：由碎布拼成的泰迪熊放在书橱一端，菲利普昨天戴的领带挂在废纸篓上。菲利普微微动了一下身，杜戈尔问他感觉怎么样。
“呃，口渴。我可能发烧了……有茶吗？洗手间的柜子里有一个温度计。”
“有咖啡。”杜戈尔直截了当地说，“也许喝咖啡更好。苏打水可以活跃新陈代谢系统。可以用一下电话吗？打完我会查一下电话费。”
他把托盘放在床头柜上。就在这时，他发现普利姆罗斯睡觉前读的是弥尔顿[2]的散文集。他个人认为，《出版自由请愿书》与其说是催眠药，不如说是催吐剂。可是“小便先生”把它放在那儿也许只是为了装饰。
他们的房东刚醒过来，找眼镜的时候差点把咖啡杯从桌子上推下去。杜戈尔替他找到了眼镜，说他必须走了。种种迹象表明，菲利普想要聊天的需要即将战胜他对睡眠的需求。
电话机位于夹在起居室和厨房中间的小餐厅里。杜戈尔拿起印有十字钥匙旅馆电话号码的纸板火柴、一根香烟和一个烟灰缸。拖延下去是没有意义的。阿曼达正带着厌恶的表情把餐具往水槽里堆。她朝他笑了一下，但没有说话。
电话铃响起时，他用最后一根火柴点着了烟。假设李昨晚离开了罗辛顿，假设……
是里瓦拜德夫人接的电话。像她这样在电话里保持自然回声的人很少见。
“里瓦拜德夫人？早上好。我是威廉……嗯，梅西……”
“哦，你好，亲爱的！你们是不是落下什么东西了？客房服务员正好在楼上——（当然，她们星期日不来，不过，这又不是战前，对不对？）”
“对。我的意思是，如果李先生还在，我想和他说句话。”
“哦，那个爱尔兰来的先生。你很走运——他打算今天上午离开，现在正在吃早餐呢，和他的朋友一起。威尔士怎么样？顺便问一句。”
“哪儿？”刚问完，杜戈尔忽然想起来，这是他们俩应该去的地方，“哦，不错，谢谢。就是一直下雨。”这种说法比较安全，听起来颇有地方特色，“老夫人很高兴见到我们。”感谢上帝，李还没走。第一个障碍排除了，“反正，李先生……”
“哦，他在吃早餐，等他吃完了，我再让他给您回电话可以吗？”里瓦拜德夫人是在暗示，不能轻易打破一个人和他的早饭之间的纽带。
“十万火急。”杜戈尔充满歉意地说，“我过一会儿得出去。您知道的，和生意有关的事。”
里瓦拜德夫人似乎没注意到有什么不和谐的东西。“啊，生意，”她会意地说，好像这个词给出了解释，甚至为最明目张胆不合规范的行为找到了借口，“我去叫他——我想肯定到了吃吐司喝咖啡的阶段了。”
电话那边静了下来。据他推测，李可能会在前台接电话：房间里没有电话，杜戈尔也不记得有让客人使用分机的电话间。餐厅的门开了，菲利普那张睡眼惺忪、毛茸茸的脸向内张望。杜戈尔疯狂地挥手，让他走开。“一会儿就好了，非常重要的电话。”
“梅西先生？”
电话里李的声音比往常还要平淡，仿佛是一个稍有瑕疵的机器人发出来的。当然，这个机器人是爱尔兰制造的。
“你好。”杜戈尔说，突然觉得自己很蠢，“听着，我们想和你做个交易。”
“什么交易？”
“昨天离开你以后，我们找到了……我们一直在找的东西。”
“该死，你们真的找到了。”李的音量突然降低了，好像在回头看是不是有人偷听。
“只是荒唐的侥幸罢了，您知道的。”杜戈尔尽量让他的声音里充满歉意，“这是个意外，求您了，李先生，不要伤害我们。”
“放哪儿了？”
“在穆恩斯那儿。弗农·琼斯给了汉伯里一份复印件，是一份用卡洛琳字体书写的文本。莉娜的全名是卡洛琳。小卡洛琳，您明白了吧。”
“该死。”
很可能是这样，杜戈尔想。“弗农·琼斯把它放在送给莉娜的一个大教堂模型的房顶上。钻石被缝在一个皮袋子里。”
“这样就解释通了。”
“什么？”有那么一刻，杜戈尔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有那个复印件，我有一个小小的黄铜镇纸，大教堂形状的，那种在罗辛顿买的纪念品。这个奸诈的老王八蛋。”
“他肯定是故意把事情搞复杂了。穆恩斯一家有可能会受到伤害。”这么说连杜戈尔自己听着都觉得假正经，可是李哼了一声，表示同意。
“他们知道有这个东西吗？”停顿片刻后，他问道。
“不知道。我们不声不响地就把钻石拿走了。她们没理由知道。”杜戈尔认为这应该是凯蒂·穆恩斯的功劳，是她让自己和莉娜摆脱困境的。
“那些东西值多少钱？”李想当然地以为杜戈尔会把一切告诉他。
“不知道。差不多有四十块大小不同的石头。有的相当大。我们俩都对钻石一无所知。麻烦就在这儿。这就是我想告诉你的事。”
“你想告诉我，是不是？你知道，那些钻石绝对不可能留在你们手上。而你们派任何人去处理那些东西，我都有办法收拾他们。如果一开始找不到你们，别担心，我早晚会找到的。有些东西太昂贵了。”李单调的嗓音里带着气声和沙哑，仿佛一只用呼噜来表示威胁的猫。
“的确如此，李先生。这就是我们要和您达成和解的原因。求您了。做这种买卖我们和您可不在一个档次上。”杜戈尔不知道是什么让李觉得可以和他们结盟——他认为他们是穷摆架子的业余骗子？也许他还没有错到家。“我们甚至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些钻石兑换成钱，更别说安全地花掉了。所以，我们想和您做个交易。如果紧抓住它们不放，我们将失去内心的安宁——”
“至少是这样。”
“——而且四处找我们会浪费您的金钱和时间。万一出了什么差错，我们俩还有可能失去它们。”
“直截了当地说吧，你们有什么建议？”
杜戈尔设法在言辞上给对方留下一个可以信服的印象，就是假装这件事已经把他的精神击垮了。“直言不讳地说，您愿意出一些现金作为佣金来交换这些钻石吗？假设这些钻石价值十万，给我们十分之一怎么样？这样，我们就都能从中获利，谁也别记仇。毕竟，没有我们，也许您永远也找不到那些钻石。”
李没有立刻回答。杜戈尔对周遭的声响异常敏感起来：盘子的磕碰声、厕所水箱滴水的声音，以及普利姆罗斯的嘀咕声。
“是啊，听起来有这个可能。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了，嗯？那么在伦敦，还是罗辛顿，这要取决于你现在的位置。今天上午见？”
“实际上——”难点正在这里，“我希望是明天，在萨福克郡。”当然，李是不会对交易地点斤斤计较的，因为他相信，这两个人受到惊吓后变得很乖。“您瞧，我们想离开英国。不光是因为这件事，我们想现在就结束这一切另有原因。”杜戈尔希望他的话能传达出足够的神秘和焦虑，“我们希望一个朋友明天把我们带到欧洲大陆去。如果可以在停船处见面，事情就不会出什么大的差错，做完交易后，我们可以随着星期二的大潮乘船离开——”
“在萨福克什么地方？”
“还不知道。我得先和这个家伙联系一下。这个人做事比较谨慎。”
“如果你们只是想为自己赢得一点时间……”
“不，真的没这么想。”杜戈尔绞尽脑汁，怎么才能让李不怀疑他是在欺骗呢？“如果是那样，我就没有必要给您打电话了，更别说告诉您我们已经找到钻石这件事。”
李听他这么说似乎很满意。
“你打算什么时候把细节告诉我？”
“我明天上午给您打电话。今天我得找到那个朋友，把一切安排妥当。”
“你在九点到十点之间给我打电话吧，不得有误。手边有纸和笔吗？”杜戈尔抓起细心的普利姆罗斯放在电话簿上的便笺纸和圆珠笔。李给了他一个伦敦的电话号码。杜戈尔认出，这是汉普斯特德的号。“记住，游戏时间已经结束了，孩子。”
李说“孩子”的口气让杜戈尔咽了一口吐沫。他给出了适当的承诺。没有必要表现得像一个担惊受怕的无辜者，不过，这的确是他当时的感受。李必须相信他，这一点至关重要。他们唯一的希望是尽量延长李低估他们的时间。终于把电话放下时，他的手心汗津津的。他恨李。他忽然想到，恐惧对他扮演的这个角色不利。
厨房里，阿曼达正在用毛巾擦装过炖菜的盘子。
“完事了。”说着，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李全答应了。这个杂种。菲利普去哪儿了？”
“他在楼上。我洗碗的时候，他和我聊了聊他研究的课题。”
门开了，“小便先生”走了进来。他飞快地瞥了一眼杜戈尔，好像不希望他在这里。一片沾了血迹的手纸挂在他的脸和脖子上，可见他的剃刀喜欢血的味道。
“我得说你一句了，比尔，你这个电话打得也太长了，还是在高峰时间。”
杜戈尔勉强露出一个抱歉的微笑，然后把手伸进钱包里。有时候，他希望生活能暂停在一个服务站，这样，他可以下车待一会儿。
[1]野生植物，叶有刺，花呈紫色、黄色或白色，为苏格兰的民族象征。
[2]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1608—1674），英国诗人、政论家、清教徒文学的代表。他的一生都在为资产阶级民主运动而奋斗，代表作《失乐园》。

17
“你说是美国人？”菲利普·普利姆罗斯一边说，一边因为激动而抽筋似的揉搓着下巴，一绺手纸因此脱落，造成其中一个伤口再次流血，“太可怕了。就是不能相信他们，这些造反的殖民者。”补充这句话时，他的神态似乎在刻意强调语言的独创性。
直到这时，他一直都在小心谨慎地听杜戈尔和阿曼达向他解释他们想让他做的事。可是一提到与阿曼达父亲的公司作对的那个凶狠的美国人，他的警惕心就一扫而光了。
“两年前，我向哈佛大学申请过研究员奖学金。当时我刚刚离开牛津。你们知道他们有多没礼貌吗？根本没有按照规则审查我的博士申请就断然拒绝了。这一点充分表明了和我们打交道的是怎样一类人。对了，比尔，你还记得咱们学校那个可怕的美国女孩吗？”
杜戈尔确实记得——“滚开，瞧你那张脸，我看了就想吐。”
“当然，这就是我最终留在伦敦的原因。很好，但不完全一样。我以为我会把另一个地方[1]留到以后。”普利姆罗斯看了一眼杜戈尔，想知道他是否明白了自己的意思。
阿曼达充满同情地低语着。杜戈尔可以想象，菲利普生活的每一个阶段都是基于延期喜悦的原则设计的，因此事后他可以说，“我在牛津/哈佛/剑桥的时候……”，具体选择说哪个学校，要根据上下文而定。接着他放弃了这个念头，觉得它没什么意义，且多半是不真实的。和普利姆罗斯在一起总会有这个问题，他会激发一个人天性中更不道德的一面，就像有的人会激发别人身上开心和慷慨的一面一样。
“你肯定这里面没有违法的事？”
“没有。”杜戈尔耐心地说，“问题就在这儿。昨天来剑桥的路上我们就知道被跟踪了，是一辆黑色的兰吉雅车跟着我们，可是他们什么也没做，所以我们不能向警察寻求保护，否则警察肯定以为我们疯了。可一旦美国人做了什么，当然，一切就太迟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你的帮助——给我们再弄一辆车，再把那个配方存进银行里。（对了，和那个配方放在一块儿的还有一个电子元件。）”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一切事关生死。”阿曼达用真挚的眼神直视菲利普的眼睛，他也看着她，嘴巴微微张开着，仿佛一只被汽车前灯照亮的兔子。“不只是为了我爸爸，虽然这在经济上和他有关系。这是为了让英国首先利用这一专利。有许多工作机会都指望着这一点。部长告诉他，这是极为重要的，因为如果我们能开发这个项目，外国的合同将会源源不断……我也不是很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希望你能比我更清楚这些事是怎么运作的，但我知道它的重要性。”
“可是，你和比尔是怎么卷进去的？我本以为——”
“因为这种东西太微妙了，不可能走正常的渠道。”杜戈尔语气坚定地说，“即便如此，杰克森先生，也就是阿曼达的父亲，还是坚持认为我们要有应变之策。把它们放在银行保管就是其中之一。电子元件易碎，不能邮寄。他担心到头来美国人还是会识破我们的心思。”
“实际上，不只我爸爸有这种想法，就连部长本人都说，只要和转移有关的人员都要绝对可靠，不仅仅是雇员。”普利姆罗斯腰板一挺，这是在告诉杜戈尔，他没有漏掉这个含蓄的赞美。阿曼达赶忙继续说：“他打算出动军情五处，（或者军情六处，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完全不同了？）不过有一个暂时性的困难，因为从技术层面上讲，爸爸那边属于私营部门。”
“实际上，”菲利普总结道，“这是一次关乎公众利益的非传统行动。”他仿佛是战战兢兢地把这几个词说出口的。杜戈尔突然意识到，向他提钱的时候要小心一点。普利姆罗斯已经被自己的高贵打动了，而且是发自真心的，好像对他而言，他们提出的这个要求，是目前为止他干旱的生活表面下一泓出人意料的冒险清泉。
杜戈尔将身体向前倾，并压低嗓音。“你知道，这种事你可不能到处宣扬。可能除了阿曼达的父亲和部长，没人知道你参与。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后果，你明白吗？”
菲利普使劲点头，说了好几遍“哪儿的话”。他的脸又恢复了粉红色。杜戈尔很内疚：以普利姆罗斯现在的情绪，可以做更好的事。
“爸爸给了我一笔应急基金，所以至少钱不成问题。说到这儿，我想起来了，我们得给你钱，为了昨天晚上，还有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否则，爸爸会大发雷霆的。他是那种公事公办的人，不喜欢欠人情，否则会闷闷不乐。可怜的家伙，他会因为不劳而获而心存内疚。菲利普，你会允许我们这么做，对不对？”
接下来是彬彬有礼的争论。在此期间，阿曼达的倔强令她魅力四射，普利姆罗斯礼貌地拒绝了一次又一次，他反复否定自己对金钱的渴望，可是，有一点很明显，他语气中的坚定感正在迅速削减，这时，杜戈尔用非常男人的口吻说：“好了，老伙计。”好像菲利普应该服用一剂蓖麻油，从此让女士们开心。
一旦普利姆罗斯明白接受比拒绝更有绅士风度，这件事就很快搞定了。杜戈尔上楼包钻石数现金时，阿曼达交代普利姆罗斯该做什么——把迷你库珀车停好、把车钥匙和一张汇票寄给租车公司、用他自己的名字再租一辆车、去银行。
杜戈尔向菲利普要了一些硬纸板和牛皮纸，然后用这些材料做了一个形状会令人产生误解的包裹，再用绳子和几米长的胶带把它封好。接下来要写一份附函给银行，为了简单方便起见，他们决定把包裹寄到菲利普在当地有户头的支行。杜戈尔要求保险箱有两把钥匙，还在里面装了他自己和阿曼达的签名样本。
普利姆罗斯带着激动的心情离开了家。他把大衣领子竖起来，还坚持要戴一条可以遮住大半张脸的围巾。
哪个房间里都没有普利姆罗斯了，这座房子变得安全和宁静。厨房里还有一些雀巢麦片，可是他们太懒，不想做早餐。阿曼达向他询问了马尔科姆那条船的情况，这就是杜戈尔早晨起来抽第一支烟时想到的那个可能的避难所。
“莎莉安”不仅仅是马尔科姆的船，还是他的家，是他的谋生之道。一年中有八九个温暖的月份，他都是靠这条船生活的。他通过从荷兰进口大麻来资助自己过一种悠然自得的户外生活。销售的事他不管，只和几个黑市的人联系，那些人会负责买方和卖方的业务。
去年夏天，一个最可靠的阿姆斯特丹的联系人让他帮一个纯属私人性质的忙，报酬非常优厚。他让他把半磅可卡因带给一个人，那个人被马尔科姆形容为英国商人里的福特纳姆与马森[2]。由于任务紧急，他携带可卡因从阿姆斯特丹飞到了伦敦的希思罗机场。真不走运，到了机场，正赶上海关人员对过无申报绿色通道的旅客的行李进行抽查。
十月份，一个法官惊讶地发现，马尔科姆竟然是他剑桥的学弟，他们在同一个学院读过书。这个法官把他称作“国家的疮疤”，并判他入狱十二个月。
杜戈尔答应在主人不在时照看“莎莉安”。这条船停靠在萨福克的阿尔贝河口，北海的五根手指头之一深深插入东安格鲁海岸，仿佛一个强壮的巨婴伸出手，心不在焉地把土抠了出来。
杜戈尔的任务并不艰巨。他差不多每个月都要下到底舱，把污水抽出来，让发动机运转一下。目前为止，他每次去那儿的时间都很短。他在业余水手里充其量也就是个业余水平，尽管他喜欢各种各样的船，但还是更愿意和懂行的人在一起。到了冬天就没有做航行实验的欲望了——十一月的某一天，杜戈尔曾陪着马尔科姆开船去了一趟东洛斯托夫特，他感觉自己都要冻伤了。
可是现在，“莎莉安”仿佛是这个世界上最吸引人的东西。荒凉的泊位和进入的通道都比较理想。这个季节河上没什么人。星期三四人就更少了。
除了比较隐蔽，还有其他的优势。如果李没有开小船的经验，那么这些不熟悉的因素，比如逼仄的空间、在水上不停移动的小船，以及不知道对方会拿什么东西当武器对付他，都会让他面临具体的难题。如果李试图用不可抵挡的力量逼迫他们，那么在他们和他之间就会出现一道无限延伸的鸿沟——他不可能开车跟着一条船。
如果他们真的除掉了——他还是用了委婉的说法——李，“莎莉安”可以帮他们处理尸体。坠上重物可以让它沉底，落潮可以将其扫向冰冷的北海深处。
真奇怪，在这种时刻，琐事竟然变得如此重要。在策划谋杀的过程中，参观“莎莉安”还可以给他带来一个额外的好处，那就是——杜戈尔为自己的高尚而自鸣得意——他可以把责任推卸到马尔科姆身上。自从圣诞节前的那个星期，杜戈尔就没去过那条船，他开始有些内疚了。
从理论上讲，剩下的问题是如何杀死李。必须干净利索——如果船舱里溅得到处都是李的血就麻烦了。谁知道如果马尔科姆发现自己可爱的家在他不在的时候被兼作屠宰场会说什么。
最简单的办法是直接投毒。可是到哪儿去找毒药呢？而且，怎么才能找到一种方法把毒药注入李的身体呢？别指望这个人会管他们要一杯热巧克力驱寒。
还可以用刀：李无法阻止有人从背后下手。塞德里克整洁且兵不血刃的死法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那纯属运气好。把刀扎在不致命的部位只能激怒他，而且血会失控地喷出来。
不太可能搞到一支枪且不引人注意。总体来说，杜戈尔赞成使用钝器。船上有一个工具箱，里面放着一把活动扳手和一个大扳钳。以防出错，他们还可以买两把刀。一旦李被打晕了，还可以用刀来对他进行致命一击。
讨论具体让李怎么死给整个计划带来了一种可喜的非现实感。由于过于专注细节，比如刀和扳手等，他们真想做的那件事的轮廓却模糊起来了。在发起进攻的前夜，士兵们是否会在擦枪和研究地图的平淡过程中忘掉死亡的可能性，也包括他们自己的死，杜戈尔不得而知。杜戈尔觉得同样的事他父亲肯定做过几十次。一旦打定了主意，无论起因是什么，设法毁灭某个人的过程本身总会带来一种无法抗拒的动力。
姑且假设这种动力是无法抗拒的吧。况且他们还没碰到那个不可动摇的目标呢。
上午剩下的时间和下午大部分时间是按部就班地度过的，一件事接着一件事。然而杜戈尔发现，自己对这个时间段的记忆是不完整的、乱七八糟的，仿佛整部电影被缩减成几个片段和定格画面。
菲利普开着一辆亮黄色的福特护卫者回到家中，交给他的各项任务都已完成，他浑身散发着一种腼腆的沾沾自喜。当他试图对后半段的工作情况进行一番精准的陈述时，阿曼达打断了他的话。阿曼达向来对财务细节漠不关心，这一点已经臭名昭著。可是普利姆罗斯不知道，于是，他像一个遭到训斥的孩子那样耷拉着嘴角。
一个小时后，大约在两点钟，杜戈尔和阿曼达离开了剑桥。互相道别时，阿曼达在菲利普的脸上啄了一下，这个动作就像她当初剥夺他的自尊时那样迅速地将自尊还给了他。
阿曼达沿着A45公路把车开向伊普斯威奇[3]。一路上，杜戈尔一直在打瞌睡，梦里的内容栩栩如生，且令人不安。其实，除了两个人共同分享的汽车发动机催眠一般的哀号，以及急速流动的空气，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他止不住地点头，偶尔脑袋还会磕在车窗上，很痛。
阿曼达在伊普斯威奇的一条辅路上停下车。她关掉发动机时，杜戈尔猛地醒了过来。他们用半个小时的时间风风火火地逛了几个商店，谁也不清楚到底想要什么。阿曼达原以为杜戈尔会在车里列一张单子，谁知他竟然睡着了。此外，他们也不确定究竟要在船上待多久。他们买了三个厚纸袋，并在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的罐头和瓶子。杜戈尔买了一瓶白兰地，他认为遇到紧急情况时，这是最合适的饮品。
路过一家五金店，阿曼达想起来要买刀。他们看上了一把刀片细长，约八英寸的刀。杜戈尔觉得他们也许得签字才能购买，就像购买毒药时一样。这些刀是专为杀人特制的。一个穿着油乎乎的灰色外套，留着一脑袋油乎乎的花白头发的驼背人招呼了他们。听他们说要买商店里最贵的刀，他只是表示了惊讶。他不太适合当售货员。阿曼达语气坚定地说，他们要给一个朋友买结婚礼物，要买最好的。“别说我没警告过你们。”他的回答神秘兮兮。
当他们将籍籍无名的伊普斯威奇郊区抛在身后时，杜戈尔越来越开心，也越发警觉了。他们把车开上A12公路，朝伍德布里奇开去。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当他们右转开上通往阿尔本海姆的B级公路时，夜色急匆匆地将他们包围。路两边的地更加平坦了，却给人一股凄凉之感，气温也似乎降了下来。
“我们这是在哪儿？”阿曼达气呼呼地说。
“迪本河口以南，阿尔本以北的地方。已经不远了。过了这个村庄，到下一个路口再向右转。没有必要从阿尔本海姆城穿过去。”
他们沿着一条乡间小路开了一英里。显然，在设计这条路时，工程师考虑的是坦克或者拖拉机。一路上没有任何来往车辆，同样也没有给两辆车并排行驶的空间。随后，他们到了哈维沙尔庄园的车道入口处。一幢没有屋顶的农舍是这里的标志性建筑。
阿曼达将护卫者缓缓开上车道，又缓慢地沿着不平的路面向前开。“还有半英里就到了。”杜戈尔告诉她。
“该死。”
马尔科姆停靠“莎莉安”的那个河湾也包含在哈维沙尔庄园的地界里。这座房子坚固朴素，带有爱德华时代的风格。自从战后的一把大火将内部全部焚毁，这座房子就一直处于废弃的状态。房子和土地都归阿尔本海姆当地一个成功的建筑商所有，他打算等资金和改建许可到位后，就把这块地改建成一个停泊游艇的船坞。他把那个泊位租给了马尔科姆，与这座房子相连的少许田地则租给了一个住在附近的农夫。
那把火没烧到马厩，马车房的屋顶完整无损。当马尔科姆在船上的时候，他就把汽车停在这里；如果不去“莎莉安”，他就把桨、帆、桨架和各种各样的必需品存放在这里。一条小路穿过两片田地通向河湾。
他们把车停在马车房里。花了令人气愤的十分钟，（你为什么不带手电筒？）他们才把马尔科姆的包裹从椽子上搬下来，把买来的东西收拾在一起，将船上用不到的东西从行李里抽出来。杜戈尔意识到，总的来说，他们收拾的那些东西是为冬天在一个乡下旅馆度周末准备的，在“莎莉安”的这几天用不上。可是，他决定不把这种想法告诉阿曼达。
还得走两段路。杜戈尔扛起马尔科姆的包裹在前面带路。脚下泥泞，他听见阿曼达在轻声地骂街。
到了第二块田地的尽头，他们不得不费力翻越一个梯磴。杜戈尔礼貌地走在前面。当两条腿跨在梯磴两边时，他一眼瞥见了停泊在五十码外的“莎莉安”优雅的轮廓。
他很高兴在天光完全暗淡下去之前就到了。那条船仿佛漂浮在一汪灰色的墨汁里。
阿曼达用胳膊肘推了他一下。“快一点，我都要冻死了。”
[1]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称彼此为“另一个地方”。
[2]Fortnum and Mason，英国一家经营奢侈品的百货公司。
[3]英格兰东部城市。

18
杜戈尔总是把船和人，尤其是女人等同起来。比如，方头平底船会让他联想起在剑桥大学上一年级时那些身材矮胖、眉毛漆黑，偶尔才给他收拾一下房间的清洁工。“莎莉安”则让他联想到那些境遇不济的外省女人，一把年纪，穿得邋里邋遢，却有一种沉默、怪诞、可靠的内在特质。
这是一艘用铁渣造的纵帆艇，时间可以回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布赖特灵西的怀特家族为哈维沙尔庄园当时的拥有者，那个啤酒大亨的儿子造了这条船。十年前他死了，这条船就被拍卖了，马尔科姆滥用信用卡买下了它。杜戈尔和马尔科姆当时是剑桥大学的室友，由于马尔科姆总是带他们去看这条船，他对“莎莉安”的历史、规格和特点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有时候，他怀疑自己对这条船的了解比马尔科姆还多。
马尔科姆认为“莎莉安”是他心中的理想之物，可以满足各种用途。它长约二十六英尺，有四个铺位。对于北海来说，它足够结实；它的尺寸也够小，可以一个人掌控。三年前，他用更可靠的沃尔沃遍达[1]替换了老掉牙的斯图尔特－特纳汽油发动机。杜戈尔知道，如果他们离开泊位，它就不得不用柴油发动机。他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对付扬帆起航的“莎莉安”，特别是在刮风的时候。想迅速逃走也是一件难事：上次没有马尔科姆帮助，他用了半个小时才把主桅帆竖起来。他向上帝祷告，希望在学习马尔科姆方面付出过更多的努力。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李带着一小撮人来，能离开阿尔本河口会对他们很有利，然后可以沿着海岸航行。船上各种辅助航行的设施装备一应俱全，包括海事无线电定向仪，这是特别令马尔科姆骄傲的东西。然而，杜戈尔对航行这门艺术的了解只限于隐约记得的夜空中的星座。
当杜戈尔和阿曼达把船上的橡皮艇从放在梯蹬附近的那堆木头上搬起来，抬着它向河岸走去时，这些想法在他的脑子里飞速闪过。
“莎莉安”停靠在主河口那条死胡同的中央。它躺在那里，船首对着他们，因为潮水已经开始下落了。幸好水位够高，他们还可以转动橡皮艇，把它放进水里，不用先把它从河床中贪婪的灰色泥巴里用力拖过来。事实上，杜戈尔已经任凭冰冷的水把他的靴子和裤腿浸湿了，可是理性的阿曼达依旧没有湿鞋。他吃力地爬进船舱，把船靠在岸上，并告诉阿曼达需要递给他什么东西。他们说话的声音很低，这一点很奇怪。不知怎么，黄昏的光线、空旷的土地和水流迫使他们压低了音量。
在最后一刻，阿曼达说她要回车里取其余的行李。“说实话，即使不特意跑到外面去受冻，我也已经冻得够呛了。”
杜戈尔的手松开堤岸，用一根桨撑开船。船上的行李堆得满满的，甚至没有供他落脚的地方。他被迫花了点儿时间重新摆放那些东西。就在这会儿，装在一只厚纸袋里的罐头瓶子倒了。杜戈尔没去理会。骂它们比收拾它们还费力气。他开始担心阿曼达，这种感觉甚至压倒了内心中那种不知和李在一起会发生什么所带来的忧虑。显然，她在这儿感觉不舒服。他试图不去讨厌这个事实，结果却越发迷惑了。
他开始划船，用的是一种短促的试验性划法，动作还断断续续的。划船就像骑自行车，一旦学会了，就永远不会忘，但是想要重新熟悉这个过程得需要一点时间才行。他感觉手上刺痛灼热。一方面，手被船桨擦破了；另一方面，突然刮起来的风把他的手吹得生疼。
“莎莉安”的主体在他身后隐约出现。他划着桨绕到船尾。把自己和财物转移到驾驶舱去是件既需要技巧又相当麻烦的事情，他没想到需要那么长时间。（他迟迟才想起来，在船上干什么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等他回到阿曼达身边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他多么希望天还亮时就到这儿了啊。
接下来的那两个小时他们一直来回运动。一切都是寒冷和潮湿的，受了刺激的他们不停地活动。阿曼达讥讽道：“在船上，‘严寒’和‘寒冷’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词。”听她这么说，杜戈尔很难表达反对意见。
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是洗劫更衣室，他们在那里找到了马尔科姆留下的一堆衣服，还有各种尺寸的高筒防水靴。
阿曼达在船舱里点燃了一个小小的固体燃料炉，匆忙中她用了三个点火器。杜戈尔知道电灯会耗光电池，于是点着了万向节油灯，还把百叶窗拉下来遮住舷窗。接着，他将舱底的水抽空，这项运动使他全身发热，抽出来的水又使他感到冰冷。
接下来必须打着发动机，以防李像从黑夜里跳出来的妖怪那样抓住他们。说真的，这是不可能的，但这段时间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不可能了。他用一盏喷灯去温暖气缸盖，然后点着燃料，抬起压缩开关，用曲柄猛烈地转动发动机。随着无声的祈祷，他向下推压缩机。奇迹发生了，发动机竟然咕哝着活过来了。
与此同时，阿曼达在开箱取行李外加烧开水。
“如果你玩够了，就来这儿喝茶吧。厕所在哪儿？”
“船头。”杜戈尔本能地想教育她两句，可是这种念头很快就被压制住了，“我是说，在更衣室对面。船头那个还没到铺位的地方。”
有了热茶，一切都改善了。他们俩一人手里握着一个大马克杯，糖和白兰地破坏了茶原本的味道。船里开始暖和了，油灯温柔的黄光也增添了温暖的幻象。他们达成默契，不去理会应该干的事，比如做饭和商量如何杀死李，而且两个人对彼此友善得近乎夸张。他们分坐在客厅那张折叠桌的两边，茶喝到一半时，阿曼达突然提议玩牌。
两个人都被这个荒唐的主意吸引了。杜戈尔找到一副油乎乎的纸牌，他沾满油污的手很快就把这副牌变得更油腻了。他们玩了两把皮克牌[2]。选择这个游戏是因为与其他游戏相比，它似乎与这个环境更格格不入。
阿曼达放下手里的牌，杜戈尔碰翻了白兰地，于是他们决定睡觉，尽管才八点钟。一个铺位上放着一个很大的美国羽绒睡袋。他们脱掉靴子，一起挣扎着钻了进去，连衣服都没脱就躺下了。为了熄灭油灯，杜戈尔不得不把自己的身体从睡袋里费力地拔出来。
挤在狭窄的单人床上，他们相互依偎着取暖。他感觉下巴上的胡楂和阿曼达散发着香味的黑发纠缠在一起。在梦与醒之间的那个无主荒地上漂流时，他们用一种轻柔且疏离的方式做了爱。睡意蒙眬时，杜戈尔心想，他们仿佛只是心不在焉地迁就了身体的一时兴起。
与黎明前的鬼火一同到来的是恐惧，它在杜戈尔的脑子里一点一点啃出一个洞来。起初只是一种有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感觉，一种不知该拿身体的萎靡不振如何是好的隐忧。每次醒来，某个细节都会变得越发清晰，仿佛一根铅笔把标明一张图画轮廓的点点连在一起。最后，这种感觉凝固为剧烈的头痛。
今天是他们不得不杀死李的日子。
他忽然想起来了，今天是他一生中头一次怀疑，也许接下来就没有明天了。惊慌失措之情在他的头顶上盘旋。我不想死，他在心里无声地尖叫着。我还太年轻，我还想做很多事情。这不公平，那么多事情没做。“没做”这几个字与回忆连在了一起，他突然记起星期日上午在查尔斯顿·帕尔瓦举行的那场礼拜仪式：该做的事情我们没做，不该做的事情却做了；我们心中没有健康……这些话听起来恰如其分，不是因为他的态度与这段忏悔在总体上保持一致（恰恰相反），而是因为这些话表达了一种感觉，那就是他把自己弄到这步田地实在是太愚蠢了。尤其此时出现在此地更是不健康的……如果马尔科姆知道这件事，他可能会摇头，并做出最严厉的结论：“不酷，威廉，就是不酷！”
到此为止吧，不能再想下去了。最好的办法就是起来做点什么。天光已经大亮，舷窗上的玻璃在一夜之间收集了许多水珠。客厅里一定充满了浑浊的空气，可是，他的鼻孔依旧塞着，因为睡觉而变得不通气。
他把自己从睡袋里撬出来。阿曼达发了一句牢骚，而后将身体更舒服地伸展开来。袜子尽管很厚，仍旧无法抵御从甲板悄悄钻入鞋底的冷风。站起来这个动作加剧了头痛：疼痛开始进攻前额的中部，也就是传统意义上为第三只眼预留的那个点。他感觉自己的舌头比平时大了一倍，像锉刀一样摩擦着上颌。一定是喝白兰地的结果，他想。便宜没好货。人头马就不会这样。
他侧着身慢慢绕过桌子，来到角落里那个通往驾驶舱的升降扶梯旁边的小厨房里。水壶里的水还够用，可是他划了四根火柴，才找到没有被湿气浸透的那根。厨房旁边的火炉还烧着，他充满感激地把手放在那个温暖的炉子上方。
马尔科姆的药装在一个以前盛欧克索浓汤宝[3]的罐子里。杜戈尔在罐子里找到了扑热息痛。他吃了三片药，在器官系统为此一震之后，又尽量轻柔地刷了牙。等水开时，他往炉子里添了几块焦炭。讨厌的是，他发现手脏了，指甲旁边一圈黑。他本打算洗一下，可是最后决定不洗了，没到时候。无论如何，水已经烧开了，喝咖啡比洗手重要无数倍。
喝了几口咖啡后，他的人生观有所改善。和半个小时前相比，他感觉自己的头脑更清醒了，也没先前那么脆弱了。
二十分钟后，刚过八点半，他把小舢板划到岸边去给李打电话。这个早晨阴云密布、天气寒冷，但是从“莎莉安”的客厅出来后，天和地似乎出人意料地宽阔。他踏上坚固的陆地，脚踩在结霜的草地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没有任何令人激情澎湃的东西。哈维沙尔庄园那被烟熏黑的荒凉外观提升了这种与世隔绝的感受。这种风景根本对人类无动于衷——即便你对它怀有敌意，也不会给它造成任何困扰。
汽车，这个来自另一个文明的特使，高效且舒适地将他带到两英里外的阿尔本海姆。他在邮局外面找到了一个电话亭。这里仿佛是一个当地人参加集体辩论的场所。市内电话局列表被一块玻璃保护了起来，上面有人用黑色签字笔胡乱涂写了一句“伊普斯维奇足球俱乐部万岁”。投币口上方的灰色金属上被人用锐器刻了一行字——“伊普狗屎是手淫犯”。
杜戈尔拨了李给的那个电话号码。铃声响到第二下时，有人拿起了听筒。他塞了一枚硬币，电话里的哔哔声变成了无声。
“是李先生吗？我是梅西。”
“嗯。几点见？”李的口气粗鲁无礼，好像昨天晚上他也没睡好。和杜戈尔不同的是，他起床的时间比较晚，所以失眠的后果还没有完全散去。
杜戈尔向他详细解释了如何找到这条救生艇，并建议他把车停在马厩里。“等你到了停泊处，我会划着橡皮艇把你送到船上去。”
“不用。”李说话的时候没有重音，但是语气坚决，不容更改，“没这个必要。我会去河边，就在那儿交易吧。我三点到。”
“咔嗒”一声，电话断了，留下杜戈尔像个傻子一样紧握听筒。不只是愚蠢，还有恐惧。他回到车里，坐在那儿看着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指关节慢慢变白。
他们所有的计划都基于李会到船上来这个假定，这样既保证一定程度的私密性——因为李面对的是一个不熟悉的环境——又可以让杜戈尔和阿曼达靠近他。
如果是在陆地上，他们就会失去这些优势。如果两个人都在岸上，李会很谨慎。他会带枪，可能会坚持让他们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的武器是否有用，取决于是否能接近李。如果两只胳膊都占着，就没有任何可能抓住他。趁他上船的时候击打他就容易多了。
唯一令他们感到安慰的是，李暗示他会一个人来——他说的是“我”，而不是“我们”。杜戈尔认为他不可能带人来。他们必须相信，尽管他们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在李眼中，他们连微不足道都算不上。
有那么一刻，他漫不经心地思考着要不要食言。他们可以把车开走，然后消失——世界足够大，这难道不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吗？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地方大到可以让他们摆脱关于李的念头。他们的脑子里会一直装着那个李的复仇形象。他们将一辈子防范每一个无法解释的阴影所带来的潜在威胁。
当然，他们还有时间开车去剑桥，把钻石收回来，履行他们的承诺。杜戈尔确实认真考虑过，然后放弃了这个想法。在这种情形下，贼没有诚信可言。他知道，而且冰冷地坚信，李根本没打算尊重交易的另一方。李没理由这么做。他为什么要把金钱浪费在那些欺骗他的人身上呢？对于他们，他不只是憎恨，还有鄙视。从汉伯里开始，他们了解的有关这个爱尔兰人的一切都表明，他像一只饥饿的床虱，对其他人的正当权利没有丝毫的尊重。也许他更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如果把钻石给他，他会当场嘲笑他们，可能还会给他们一人送一颗子弹。
还有一点：如果李真的在哈维沙尔庄园把他们控制住了，那么，他们可以活下去的唯一机会就是手里没有钻石。无可否认，即便这么做，活下来的机会也不大，可是没有钻石，李就有可能得不到弗农·琼斯的遗产，所以，他也许不会杀他们。
杜戈尔点着一根烟，不假思索地猛吸着。他感觉身体在发烧，仿佛置身于一个完全私密的热病和猜想的宇宙里。不管用什么方法，他都得做一个决定。如果理性地思考，其实只有一种解决办法，那就是，他必须假装自己就是原来的那个人，必须干掉李。他们不得不重新想一套办法。仅此而已，别无他法。
他回到船上时，阿曼达正在用一把从伊普斯维奇买来的刀去切连在培根上的皮。杜戈尔把李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那我们只能想别的方法了，不是吗？”各种做法的利弊曾像沙尘暴中的颗粒一般在杜戈尔的脑子里打转，而阿曼达的语气却表明她什么也不想听。有时候，她回答问题时的那股子率直劲儿，以及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穿透一项决策本质的方式，让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史前动物——一个幸存者，从每个抉择需要更多时间才能演化出结果的时代活到现在。
“下手的最佳地点，”杜戈尔略显迟疑地说，“是马厩。不管李刚到这儿，还是发现我们不在停泊处，他都会去马厩。他会找我们的车。”
“好吧，我们就在那里埋伏好。”阿曼达说，好像她已经决定了，既然没剩下什么牛肉，一条猪腿也能凑合，“别磨蹭了，我们可没有一整天的时间。”
的确，他们没那么多时间，杜戈尔想。他担心的是他们的余生。
[1]沃尔沃遍达公司是瑞典沃尔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专业设计、生产、制造和销售柴油发动机及其动力系统。
[2]一种通常由两个人用三十二张牌对玩的纸牌戏。
[3]英国第一食品公司生产的系列食品之一，该公司产品包括浓缩固体汤料、药草和香料、干肉卤和酵母膏。

19
兰吉雅车离得太远，移动速度太快，于是，在飞速转换的黑色图案和灰色阴影中，它不过是一个元素罢了。这辆车刚到起始于伊普斯威奇和阿尔本海姆的两条路的交叉路口。为了密切监视这辆车，杜戈尔举起马尔科姆的蔡司野外双筒望远镜，并舞动手臂，慢慢画出一条弧线。透过望远镜看车，如同眼睛盯着一个没有颜色的万花筒。十字路口通向哈维沙尔庄园车道入口的小路两旁有一些低矮的树木和无人照管的篱笆墙。将这个交通工具清晰地收入眼底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知道车里面坐了几个人了。挡住视线的树枝和嫩叶构成一幅混沌的冬日窗饰。窗饰背后是一条由沥青和碎石铺成的小路。那辆兰吉雅车一路向前冲刺，忽动忽停，表明在如此狭窄陌生的路上开车的一定是个好斗的司机。
现在的时间是两点三十六分。
他来得真早，也许是想给他们来一个突然袭击。在某种意义上，杜戈尔很开心。他已经来了快半个小时了，一直不安地坐在哈维沙尔庄园二楼的一扇飘窗前。这所房子坐落在一个低矮的土丘上，由于周围地势平坦，使它成为方圆数英里内最有利的位置。你甚至可以在房后的露台上看到下面的河口。如果爬上二楼，还可以俯瞰通往房子的车道。幸运的是，李肯定会坐在汽车里。
然而，等待并不令人愉快。天空呈脏兮兮的白蜡色，压在没有屋顶的空房壳上，烧焦的横梁、碎砖块和腐烂的植物包围着杜戈尔。在这之前，杜戈尔还能用行动来抵制一天的紧张感。这一天的大部分时间，他和阿曼达是在马车房和马厩里度过的。他们先是从船上找到两个大手电筒，又借着手电光检查了已经堆积了七十多年的垃圾，接着，又为李设计了一个欢迎仪式。
在这座房子里，除了用三分之一的精力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观察那条路上的状况，没有别的事可做。当然，还有担心。他的理智和恐惧无法协调起来，仿佛一个没有学过音乐的人在聒噪蹩脚地弹着一架没有调过音的钢琴。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咬紧牙关”，不过，他的牙齿似乎是在自动地摩擦。他的下巴很疼。
奇怪的是，这种紧张的状态只和李的形象有部分的联系。另一部分和阿曼达有关——不是怕她死，而是这种与她一同分享谋杀、抢劫和欺诈的感觉并没有将他们的关系向前推进，反而把他们强行拉开了。他们是商业伙伴。某种不言而喻的决定让公司的利益高于两个人的关系。甘波之死开启了一种程序，他们由恋人变成了合伙人。当然，这是杀死李的另一个原因。不这么做就可能毁掉他们的关系，这也是合适的动机。但是，杜戈尔希望李之死可以终结这支插曲、这个偏离正轨的现象，让他和阿曼达可以回到从前。当然，他们会变得更加富有，同时在某种意义上，更加睿智。此刻，注视着低矮的篱笆墙后那辆兰吉雅模糊的影子，他宁可用世界上最大的一笔财富以及神圣的无所不知的能力去交换向后退一步的机会。如果他没去甘波的房间，如果他做了别的事，比如回到阿曼达那里，他现在就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了。她也是。
杜戈尔向正在房子和马厩之间等待的阿曼达喊了一嗓子，然后吃力地向地面爬去。他大脑前端被如何下去这个难题占据了——生锈的钉子钩住了他的夹克，把他的衣服撕了一个三角形的口子；砖块磨破了他的右手（抽烟时，他把手套摘了，后来忘了再戴上）；以及重重落在地上引发的震痛。他大脑的后半部分忙于思考失败的可能性。
他从前门跑出来，向右转，而后全速跑向马厩。挂在脖子上的双筒望远镜随着他身体的移动笨拙地弹跳着。向右转，向左转，再左转，他来到马厩的前院。阿曼达正在马厩的双开门前等他。他出现时，她挥手示意他继续走，接着消失在里面。
一扇门开着，另一扇门上了闩。杜戈尔冲过那条缝隙，向在左边匍匐前进的阿曼达轻声说了一句“祝你好运”。他自己则向右走，进入一个发了霉的小房间，这里原来是装马具的，现在已经没有马具了。他把门掩上，留了一道缝，透过这道缝可以看见马车房的门，以及敞开的那扇门纳进来的一池光。他焦躁地翻着口袋，突然确信武器掉在什么地方了。不，它们还在那儿。他低头看着它们：沉重的活动扳手握在右手上，菜刀攥在左手里。
李至少需要一分钟才能进马厩，可能时间更长。杜戈尔缓缓打开门，勉强能看见马车房角落里那辆护卫者的轮廓，就在他的右手边。在另一个角落里，离门更远的那边，阿曼达伏在依旧支撑着倾斜屋顶的横梁间。
“回去，你这个傻瓜。”她低声说。杜戈尔顺从地退了回去。当然，她说的是对的，但是他不希望这是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这个瞬间无限延伸。马具房的百叶窗关着，杜戈尔看不见自己的表。他嘴唇发干。突然，他想起来得把望远镜摘掉。他小心翼翼地将望远镜放在窗台上，自言自语道，这一切已经不归他管了，全部取决于从船上找到的那卷尼龙绳、一块以前用来磨刀的圆形中空的石头，和一把生了锈的长柄大镰刀。
当他竖起耳朵，听到车道上的第一声发动机响时，令人费解的事发生了，他心里的恐惧竟然消失了。杜戈尔发现自己正在为他们的准备工作编目录。对细节的关注让他的心情平静下来。圈套已经设好；另一扇门也已经上了闩；除了刚进门的那一小块地儿，马车房笼罩在深浅不一的黑色中；房门的合叶涂了油；刀也……
他听见门外有汽车的咆哮声。噩梦中的场景猛地跳进他的脑子里——一个吻部凸起的怪物毫无悔意地嗅着它的猎物。发动机减慢了速度——李一定到了房前的空地，车道在这里画了一个圈，又回到开始的地方，并在这座房子和通往马厩前院的马车房的外墙中间分出一条狭窄的岔路。发动机再次加速——音量比较低，这意味着在这条环绕马厩且布满车辙的小路上，李选择了挂一挡。建筑物构成的峡谷将噪声放大，咆哮声愈发愤怒和恶毒。
杜戈尔靠在门上保持平衡。他只要一动手腕，门就能猛地打开。汽车痛苦地转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弯，缓缓开进院子里。汽车突然熄火了，仿佛有人捅了它一刀。宁静延续成无限的威胁。野兽已经做好了猛扑的准备。
关车门的声音来得很突然，让人心里一震。杜戈尔换了一个位置来握活动扳手上那块冰冷的金属；扳手上已经沾了薄薄的一层汗。
接着又是一声响：另一扇车门也关上了，这次只是轻柔的“咔嗒”一声，好像做这个动作的人是为了对这辆车表示礼貌。
李不是一个人来的。
在恐惧的驱使下，杜戈尔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他的脑子像犯了躁狂症一般飞速地转动，仿佛有人在他的血管里注射了大剂量的安非他命。
这已经不是二对一了，李扳回了劣势。杜戈尔不可能再更改那个为他量身订制的计划了。事态如何发展完全取决于阿曼达。他骂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一厢情愿，想当然地相信李会一个人来，认为李相信他们是天真的。
李是个行家，带个人来当然是为了掩护他。有那么一秒钟，杜戈尔想逃，跑到什么地方去都行，这个世界以外的任何地方。但是他跑不了。出口被李和他的同伴堵死了。
外面有脚步声——靴子踩在铺有鹅卵石的院子里。从门口滤进来的光被一个阴影遮住了。他先是看到了李，接着是泰纳佝偻的身体。
李迟疑了一下，努力适应黑暗的环境。
“他们的车在这儿。”他平静地说，但离他只有五码远的杜戈尔却在瞬间有一种错觉，好像李是在和他说话。“配电器的盖子。还有别的东西。”
这么说，李想切断他们的退路，这意味着——当然，他本来也没打算守信用。两个人慢慢向马车房移动，泰纳在李的左边，离杜戈尔更远的那边。
也是离阿曼达更近的那边。
这时，传来一种类似吹口哨的声音，一股空气吹过。一个东西从远处角落阴影中的椽子上向站在门口的那两个人俯冲下来，速度太快，看不清形状。
在那个凝固的瞬间，杜戈尔看见李和泰纳的脸在昏暗的光线下变得苍白，他们的脑袋猛地向左上方一抬，嘴巴像睡了很久才醒过来的人那样大张着。
杜戈尔的地狱引擎在运转。他的恐惧被骄傲吞没。
实际上，这是一个致命的钟摆。阿曼达蹲伏的那个地点和刚进门的地方中间有一根横梁，绳子的一头绕着那个横梁打了一个结。他们在长度经过精心计算的绳子的另一端拴了一块磨石，这是杜戈尔和阿曼达一起努力抬上去的。绳子从磨石的中心穿过，那里凿出了一个方形的洞，以前是用来托住提供动力的曲柄的。一把大镰刀绑在磨石上。刀就放在阿曼达身边，用一卷绳子控制着。她要做的是松开绳子，与此同时，用尽浑身的力气去推这块石头，以提高导弹的冲力。
当刀刃插入泰纳的胸口，他的锁骨和心脏之间的那个点时，轨迹戛然而止。看到这里，杜戈尔惊呆了，他没想到自己的发明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重击之下，泰纳被向后提了起来，惊愕中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
受到阻力，钟摆停止画弧线，并向后摆去。泰纳垂在镰刀口上，他不成比例的四肢像被主人突然放开绳子的木偶一般悬吊着，敞着口的大衣随着从门口吹进来的微风轻轻拍打着。泰纳的脚垂在身后，摩擦力将晃动的钟摆停了下来。
在刀刃碰到泰纳的身体之前，杜戈尔已经离开门后的那个藏身处了。当他的脑子还在用一堆艳丽的形象对泰纳与钟摆的相遇做出反应之时，他的身体已经盲目地向门口的那两个人影冲去。
李的注意力全在泰纳身上，等他发现杜戈尔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刚转过身，无意识地扬起胳膊想挡住那一击，活动扳手就重重地砸在了他没有任何遮盖的光脑壳上。他一下子跪在地上，在那儿无声地晃了几秒钟。接着，他的身体一瘫，倒在石板地上，头皮上冒着血光。
杜戈尔感觉自己浑身上下打了一个哆嗦。为什么杀个人这么容易？
阿曼达哼了一声，没说话。他转过身，见阿曼达从椽子上落下来，踉踉跄跄地向他走来。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两具尸体就在离他们几码远的地方。杜戈尔发现他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也许过一会儿才会有。他只是稍微有点恶心。
“得把他们弄到船上去。”阿曼达向后退了一小步。
杜戈尔看着她，好像她说的是外语。接着，感官追上了语言，他点了点头。“过一会儿再说吧。等天黑了会更安全一些。搬运尸体有困难。把他们一直拖到停泊处纯属谋杀……”
他盯着阿曼达，惊讶于这些话竟然不假思索地从他的嘴里翻滚出来。然而，她大笑起来，他也跟着一起笑了。荒诞的感觉令人鼓舞。
突然，她不笑了。“马厩那边是不是有一辆旧的独轮车？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可以试试看，轮子能转就行。可以运两趟。”
杜戈尔悄悄溜回马具房，挑了大一点的那只手电筒。阿曼达跟在他身后。第二道门通向马厩的其余部分。他们走过空旷的散放圈[1]，地上落了好几代的灰色鸟粪。独轮车在马厩的尽头，旁边放着一个压草用的石头辊子和一个脏兮兮的大画框，框是镀金的，里面没有画。后面，潮气凝结成的水珠在没有涂灰泥的墙上闪着光。
杜戈尔把手电筒递给阿曼达，接着把独轮车拉了出来。车架依然完好，尽管表面生了锈，车底下还有两个洞。车轮上包着铁皮。
他把独轮车推到凹凸不平的地面时，车轴摩擦支架发出刺耳的尖叫声，轮子开始转动。
“没问题。”他说。
“可能有血。”阿曼达吞吞吐吐地建议道，“会从那些洞里滴到什么地方。打着手电筒也不一定看得见。”
“我们只要在船上过夜，在天亮之前完成最后的清理工作就行了。”
阿曼达表示同意，但显然没什么热情。
“都会解决的，亲爱的。”杜戈尔说，“今天晚上我们出去吃饭吧，找一个暖和的地方。还得干燥。”
他推着独轮车再次穿过马厩。阿曼达打着手电，在前方引路。到了马车房时，他不自觉地扫了一眼门边的那两个人形，死亡将他们以怪诞的方式深度冷藏。恶心的感觉又回来了，他把头扭了过去。
突然，他停下了脚步。这时阿曼达刚从马具房里走出来。他发现她的眼睛因为震惊而圆睁着，他还记得与此同时李张开双臂倒在了他身上。
等他回头看时，李已经变换了姿势。他粗壮的四肢以迅捷、顺畅、精准的方式移动，仿佛这个动作他排练过无数次。他的右手从蓝色的防寒服口袋里伸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黑色的自动手枪。与此同时，他用左肘撑住脑袋和肩膀，左手托住右手腕，枪口坚定地对准杜戈尔。V字形的瞄准器后面，李的那双球茎一般的眼睛全神贯注。这个男人用两个胳膊肘支撑住自己的身体，再次一动不动——现在，他以静止不动的姿势毫不费力地控制了马车房。
李用一种声音打破了这种宁静，这个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得杜戈尔咬住了下嘴唇，震惊之下，他甚至尝到了血腥味。
李“扑哧”一声笑了。
[1]可供马自由活动的一小块地方。

20
他的窃笑顺着音阶逐渐向下，直至不再是笑声，而变成一串持续的下流话。语言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说出来的方式。李的面颊在抽动，手捏着枪托。这时，杜戈尔认出了那把枪的型号，这方面的知识也是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遗产，他父亲有不少关于枪支的藏书。这是一把口径为九毫米的沃尔特PPK手枪。他忘了弹夹里能装多少颗子弹，也许是八颗。反正够用了。
李的声音还是像往常那样低沉单调，然而他说的话却像疯狂的刀片。恐惧僵化了杜戈尔的身体，可是他的脑子却在恐慌的助燃下飞速奔跑：李被羞辱了，结果是，他狂怒了；到目前为止，愤怒只影响了他的语汇……
突然，这股怒潮终止了。事先并没有减弱的迹象——仿佛电灯的开关，“啪”地响了一声，随即迅速完整地切断语流。当李再次讲话时，他的声音变得很粗哑。
“把两只手放在头顶上。慢慢地。转过身去。把双手放在你进来的那扇门左边的墙上。两脚分开。靠在墙上。”
很难判断是哪一个先出现：两个人中有一个会死的想法、“啪”的一声枪响，还是从杜戈尔和阿曼达中间的墙上迸出来的砖头瓦块和灰浆碎片。
“太近了。离她一码远，梅西。”
杜戈尔很听话。他的五脏六腑在翻腾搅动；他多么希望自己不要失去对身体的控制。他保存了一丝超然，这种态度使他认识到，现在还在担心是否应该打破禁忌是多么荒唐，但是这种想法并没有让他舒心。如果这么做能带来什么好处，他会大哭的。“哦，上帝，”他默默地祈祷，心中充满了绝望，“如果你能带我们离开这里，我发誓……”他无理性地抱有希望，并相信确实有神灵会听他说话。
他对上帝的忠诚被身后传来的痛苦的呼吸声和摸索声打断了。李肯定站起来了。杜戈尔击打李之后丢在地上的那把活动扳手被一脚踢开，发出金属剐蹭石头的声音和咔嗒声。脚步声向他们的方向靠近；这种声音缓慢、刻意、精确，让杜戈尔联想到一个想要证明自己还能走直线的醉鬼。
“我要搜你们的身。站着别动。这和给死尸搜身一样容易。”
杜戈尔感觉那把枪抵在他的后腰眼上。李的手有条不紊地把他口袋里的东西清空后倒在地上。他找到了那把刀，把它丢到马车房的另一边。他的手指在杜戈尔的衣服里漫游，寻找隐藏其中的物件，另一只手一直死死地攥着那把枪。
他强迫阿曼达经历同样的过程，见此情景，杜戈尔既愤怒，又感到前所未有的无能为力。至少，李找不到保险箱的钥匙，反正暂时找不到。它们安全地待在船上，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水里，用一根透明的尼龙鱼线连着，另一端绕在船头的一根小木桩上，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说吧，你把它们怎么处理了？那些钻石。”李的声音很模糊，听起来却很恶毒。
“在下面的船上。”他想不起来还能说什么。这听起来像是真话。他在碰运气，他认为在目前的状况下，李可能需要他们帮他拿到那些钻石——他会推迟杀死他们的时间，制造奇迹到来的机会，直到他明白，他们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他不大可能让其中一个人去取钻石，把另一个人扣为人质；李不熟悉这里的情况，他不敢肯定那个派去取钻石的人是否会向外界寻求帮助。杜戈尔意识到，即便有这个原因，李难道就能确定那个派去取钻石的人不会认为那些钻石比留下来的人的性命更有价值吗？业余身份有一点小小的优势：一个职业罪犯会自动假设对方存有最坏的动机。这并不是说，从长远来看李的玩世不恭可能会帮上他们的忙。无论如何，杜戈尔想和阿曼达待在一起。
李的脚步声慢慢后退。杜戈尔的假设消失了，和它们一同消失的还有这些假设曾经给他带来的空洞无力的信心。李会不会现在就朝他们两个开枪呢？李的神志不可能完全正常。
又是一阵令人胆怯的嗤笑。
李终于开口说话了。
“你们得帮我上那条该死的船。”他的语速很慢，好像每个词在说出来之前都要被迫穿过一层糖浆，“一人站一边。如果有谁敢扮演英雄的角色，就让你们一人吃一颗枪子。”
“好吧。”杜戈尔说。他不得不再重复一遍，因为第一次张嘴的时候没发出声来。总得有人说点什么。他用眼角的余光扫到阿曼达，她正低头盯着地面，没看他。
“慢慢转过身，然后到我这边来。不许做突然的动作。”
杜戈尔和阿曼达把双手垂在身体两侧，转过身，面对李。他站在通向院子的门口，身体重重地倚在门框上，左手攥着一块血迹斑斑的手绢。他一定是用这块手绢擦过头皮上的伤口。他的样子几乎可以用凄惨两个字来形容；杜戈尔恍然觉得他的身材好像明显缩水了。然而，握在他另一只手上的沃尔特枪依旧毫不动摇地对准他们的方向。
李朝着他们挥了一下手枪，他们乖乖地走过来，一人站在他的一边。他轻轻摇晃了一下。“抓住我的胳膊。”他从两个人中间穿过去，来到他们前面。杜戈尔在李右边，沃尔特枪的枪口对着阿曼达。“现在，慢慢下到船上去。”突然，一阵风从他们身后河口那边旋转着吹过来，将泰纳的尸体微微吹动了一下。
他们步调一致，从容缓慢地向前移动，仿佛两个护士陪着一位衰老的病人出病房，向电视间走去，速度之慢令人发疯。他们穿过铺有鹅卵石的院子和院子外边的小径，来到第一块田地。这种锻炼似乎又让李活了过来：他开始不那么需要他们搀扶了。情况不妙。他恶毒地用手枪戳阿曼达的身体。杜戈尔见她闪了一下身。
走上小径时，他们加快了步伐。杜戈尔偷偷环视四周。这块地的一边是空的，从那里得不到帮助。他的右手边是一片树篱，六英尺高的障碍，很可怕，即便到了冬天都不容易穿过去。杜戈尔的脑子突然切换方向：这丛树篱一定有年头了，否则不会这么茂密。难道你不能从树篱所含的植物数量来判断它的年龄吗？另一边的任何人，事实上，都在另一个世界里。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那里会有什么人。
到了第二块地，树篱线发生了变化，河口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看上去模模糊糊、遮遮掩掩。水面上没有任何来往的船只，河水以一成不变的节奏流动着，忘却了人类的存在。这个图像定格在杜戈尔的脑海中——不是因为他喜欢它，而是因为，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它。
杜戈尔试图心平气和地思考问题。一旦李认为可行，他大概会立刻杀掉他们。是不是他一旦发现他们在钻石这件事上欺骗他，就会立刻动手呢？也许是这样，如果他发现了存放那些石头的真正地点，会强迫他们将噩梦延续到明天，并和他们一道去剑桥。同样，他可能勃然大怒，被采取行动的快感所支配，这会导致他将他们当场杀死。即便钻石就在那儿，他也会采取同样的行动。这就麻烦了。李想要那些钻石，但是他也想干掉他们。这就是他和汉伯里的区别。杜戈尔怀疑后者只有在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才会杀人，杀人本身并不能给他带来快感。
杜戈尔意识到，如果他们无论如何都是死，就应该鼓足勇气冒任何风险，哪怕机会渺茫，也要想办法战胜李。他甚至希望什么机会也别留给他们才好——这样事情就简单多了。
他们来到树篱两侧的阶梯处。当李眺望“莎莉安”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几乎是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爬了过去。几码远的地方有一个树墩。他拖着脚笨拙地走向那里，然后屁股一沉，坐在树墩上。走路可能给他增添了力气，但丝毫没有改善他的脾气。
“你，”他朝阿曼达吐了一口唾沫，“你去拿钻石。你的男朋友和我待在一起，如果他胆敢搞什么滑稽的勾当，我就让他脑袋开花。你给我记住了，我的这个小玩具也能追上你，亲爱的。它也愿意这么做，如果有必要的话。”胡说八道，杜戈尔心想。“莎莉安”离这里至少有五十码，也许更远。如果这么远的距离，李的那把沃尔特枪都能打得很准，那他一定是个该死的天才。“继续向前走。滚吧。”
“我能帮她把船推出去吗？”杜戈尔礼貌地问，“她不太擅长划船摇桨什么的。”
李思考了片刻。河口那边很冷，杜戈尔突然想到，李肯定也不愿意在这儿等着，尽管理由不同。李裹着防寒服缩着脖子坐在树墩上，测算着他所在的位置和救生艇之间的距离。杜戈尔看了一眼阿曼达，感觉自己被无助的温柔吞没了：站在那里的她面色如此苍白，好像换了一个人，简直是一个质量很差的仿制品。杜戈尔把身体的重量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上，寻思着自己是不是看起来也像阿曼达一样鬼气森森。
“好吧。”李终于说话了，“不过，你得慢慢走，不许交谈。等结束了，你就——”他的枪管朝杜戈尔晃了一下，“过来，坐在我前面。你，”沃尔特将枪转向阿曼达，“不许浪费时间，否则你的小情人就会——明白了吗？”
他们默默地点了点头。杜戈尔暗骂自己。李一定有大象的体格——他的声音基本恢复正常了。如果当时他在敲完李的脑壳后再飞快地补一刀该有多好。
杜戈尔把救生艇的缆绳从权当系缆柱的木桩上解下来。阿曼达吃力地爬上船，笨拙地把桨橹固定在桨架上。杜戈尔抓着船尾将救生艇转过来的时候，泥泞的河水贪婪地溅起，攀附在他们的手上。他张着嘴不出声地说：“躺在客厅的甲板上。如果没听到我喊‘卡洛琳’，你就不要动弹。如果事情有变，你就等到天黑，把船顺流划到阿尔本海姆，警察局。”
她抬起头，不是看他，而是朝她的斜上方看去。她的脸颊上出现了两块惊人的红斑。杜戈尔无法判断她是否听明白了。
杜戈尔把救生艇推走。阿曼达开始笨拙地朝“莎莉安”划去，一路画着Z字形的曲线。杜戈尔转过脸去。李无动于衷地盯着他，然后用枪指了一下他面前两码远的一个点。杜戈尔走过去，坐下来，面朝“莎莉安”。潮气渗入他的牛仔裤。现在他没有必要担心得风湿病了。他盯着渐渐缩小的阿曼达的身影，仿佛想要把她的形象永远定格在自己的脑子里。知道李就在他身后，这犹如在肩头扛了一副重担。
阿曼达快速爬上船尾，留下救生艇在她身后剧烈地摇晃。她朝身后的河岸匆匆瞥了一眼。距离太远，杜戈尔无法捕捉她脸上的表情。她顺着扶梯消失在船舱里。
杜戈尔任凭三十秒钟徐缓地从身边爬过，一直爬到世界的尽头。他和李如同两个等火车的旅客——一动不敢动，生怕一不注意，火车就会开过站。只有那条河在动，河水摩擦拍打着烂泥，被丢弃在冬日河口停泊处的船只在水面上摇晃。
水。
“李先生。”杜戈尔半转过身，“我要撒尿。可以站起来吗？”
他的身后传来咯咯的笑声，带着一种潜在的嘲弄，好像杜戈尔虚弱的膀胱正好印证了李对他的总体看法。“行。就在原地尿吧，在我看得见的地方。”
杜戈尔慢慢站起来。在他改变姿势时，他腿上的，特别是膝盖附近的肌肉发出吱吱的尖叫声。寒气似乎已经遍布身体的每一个细胞。他弯起手指，假装摸索“大前门”。他绷紧肩膀上的肌肉，它们隆起了。李会注意到吗？
三——二——一——
他转了一圈，然后以跳水的姿势几乎呈水平状扑向李的右手边。在撞击之前，他发现了几样东西，因为速度太快，脑子里的印象模糊不成形：李甚至没有看见他——他茫然地眺望着“莎莉安”，仿佛那是一片希望之乡；枪从他的手上垂下来，枪管冲下；在晦暗冬日的背景下，他头上那片干了的血迹阴郁地闪着光。
杜戈尔落在冰冻的地面上，还颠簸了一下；与此同时，他用两只手抓住李拿枪的那只胳膊。他的冲劲撞翻了坐在树墩上的李。杜戈尔用右手当棍棒击打李的头部——不止一次，而是一次又一次，直至他攥紧的拳头上沾了一层温暖的血。
李的身体开始松软，杜戈尔趁机夺走他的沃尔特枪，让这个对手跪在自己的裤裆下。接着，就像以前对塞德里克那样，他放弃了所有的深思熟虑。杜戈尔发现自己站在那里，无助地啜泣着，一遍遍地用脚踢李，逮着哪儿踢哪儿，踢遍他全身。他的靴子重重地落在李的胸口上，接着，掉转方向，猛踢他长得像獾一样的球茎形状的鼻子，而后靴子恰好落在李的心口和肾等位置，引发一长串痛苦的尖叫。杜戈尔此刻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后悔自己没穿铁鞋。
结果是疲倦终止了这种行为。最后，他照着李的腹股沟踢了一脚，但是，这一脚显然缺乏它的前辈们所具有的疯狂信念。当他站在那里，低头注视李和包裹他周身的烂泥和血迹时，发现自己不由自主地颤抖着。“哦，你这个浑蛋，”他无声地咒骂着地上那个扭曲的人形，“你为什么要逼我这么做？”他的视线已经模糊到失去了焦点。他意识到自己的脸颊湿湿的，沾满了泪水。上次哭是多久以前的事儿了？
他觉得应该找到那把枪——绝对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把一颗子弹射进李的脑袋里，这件事就算解决了。这就像出于怜悯而对某个人实施安乐死，尽管他不确定，被怜悯的那个人究竟是谁。
杜戈尔用手背抹了一下脸，转过身，顺着河岸的方向看去。他看到了那把沃尔特枪，枪柄冲天，枪管埋在一片草丛里；他没想到会扔这么远——肯定有十码了。
一只肌肉发达的蓝胳膊瞬间一闪，他的脚下伸出一只脚来。这是在一天之内粗糙的野草和河边钢铁般坚硬的地面第二次急着迎接他。在他还没来得及消受第一次撞击所带来的剧痛之前，李已经俯身冲到他身上。杜戈尔因为痛苦和恐惧尖叫着，一声分贝很高的无意识哀恸消失在天空灰色的圆顶里。
恢复知觉后，杜戈尔意识到李正跨坐在他身上，用身体的分量挤压他的胸腔，把他的后背往坚硬的地面上磕。李的拇指锁住了他的喉咙。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树篱两侧的梯子，那里通向舒适和正常的世界，如今是永远也过不去了。
李的拇指稍微松了一下，希望在杜戈尔的心中毫无理智地乱跳着。
“现在，”李用一种可以谋杀希望的平静口吻说，“就这样了，你这个狡猾的小流氓。”和往日相比，温柔的爱尔兰口音和他石板一般的脸更加不协调了。李的鼻子在流血，血滴答在杜戈尔身上，仿佛下了一阵深红色的雨。
“你那个下贱的女朋友是不是让你心神不定了？从长远来看，她是个蠢货。你们想跟我耍花招。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对付的是什么人吗？上帝啊，我憎恨你女里女气的英格兰脸和你下贱的口音，还有你卑鄙的小心眼。我要把你的性命从你的身体里慢慢挤出来，这样你才能知道自己身上到底在发生什么。我会挤一下，停一会儿，好让你求我住手。如果你告诉我，你们把那些钻石放在哪儿了，我可能会让这个过程变得稍微容易一些，就快那么一点点。”
李的拇指恶毒地嵌入杜戈尔的脖子里，接着，他又把手抽出来，好让他有机会说话。
当难以忍受的窒息感渐渐平息后，梯子那边的动静把杜戈尔的目光从李的脸上吸引开了。梯子旁边站着一个男人，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有一部分被威严的胡须掩盖着。他戴了一顶破破烂烂的平顶帽，穿了一件宽大的雨衣。他左手拄着一根结实的木棍，右手揣在口袋里，浑身散发着一股站在自己地盘上的农夫才会有的乖戾且毫不装腔作势的傲慢劲儿——尽管杜戈尔知道，他肯定不是那个在附近租了地，来自哈什维尔村的老斯宾塞。
杜戈尔的牙齿在打架，但他还是努力说出了话。
“你后边有一个人。”
虚弱的耳语激怒了李，他的拇指开始收紧。
“哦，胡扯。这是老掉牙的——”
“你到底在我的地盘上干什么？”那个陌生人喊道，“过来，小伙子。”他歪着脑袋补充了一句，杜戈尔仿佛看见一条巨大的复仇猎犬从田地那边冲过来，攻击闯入主人领地的这两个家伙。
李愤怒地转过身。“这他妈的是——”
爆裂声，起初很刺耳，接着沉闷的回响在河湾里跳动。李微微站起身，他好像被一阵风抓住了。接着，他重重地跌下去。杜戈尔感觉自己的脸上有一种温暖黏稠的东西。他躺在李身下，周遭一片漆黑。
“我想，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我应该说那句著名的台词，‘利文斯通医生[1]，是你吗？’，你觉得呢？”
杜戈尔的身体僵硬起来——这次不只是肉体上的恐惧，这种恐惧更加阴森怪诞。新来者的声音已经取代了带有英国中产阶级圆润元音的沉闷的东安格鲁鼻音。不过问题还不在这儿。
这个声音属于詹姆斯·汉伯里。
[1]戴维·利文斯通（David Livingstone，1813—1873），苏格兰医生兼传教士。他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中部非洲的探险事业。在一次尼罗河溯源的探险中，利文斯通与外界失去联系长达六年。《纽约先驱报》记者亨利·莫顿·史丹利获得资助前往非洲寻找失踪的利文斯通，一八七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两人终于会面，相遇时史丹利问的第一句话“利文斯通医生，是你吗？”因此广为流传。

21
一股恐惧的黑浪拍向杜戈尔，将他脆弱的信心淹没，并让他感觉如羊水中的胎儿一般悬挂在油乎乎的黏液里。接着，恐惧突然退潮，被吸进脑海中那片隐秘的凹处，那是铭记噩梦的地方。取而代之的是一些聚在一起鼓励保护他的话——
据说，死人不会在下午出来。他们杀人的方法很微妙，而且不见血。他们不用子弹。汉伯里一定还活着。我躺在李身下，嘴里有他的血的味道。
当李的尸体从杜戈尔身上滚下去时，光线和空气同时回来了。那个农夫站在他头顶上方，低头用汉伯里那双浅色的大眼睛看着他，左手上拿着一块白得发亮的手帕。
“喂，”詹姆斯·汉伯里说，“拿着。我觉得你想擦脸。”
“想得真周到。”杜戈尔说，的确如此，“你怎么会——”
“过一会儿再跟你解释。我只是想说，好人是打不垮的。不过，我得先问问你，你打算怎么消灭这个人渣？”
杜戈尔把他的方案概述了一下，尽管他从来没有真正相信过他们能实施这个方案。如果他们能把尸体搬上“莎莉安”，在黑夜的掩护下，可以把尸体运到挡住一部分阿尔本河口的那片沙洲，再在尸体上适当地加一点分量，然后把它们丢在那边。“潮水会很快退去，到了那个时候，尸体会被冲进北海。”实际上，杜戈尔知道，潮水会把它们猛拉到北边的岸上，而不是东边。今天他已经把细节考虑好了，他将参照《里德航海年鉴》和海军部的《潮汐表》，在困难中谨慎前行。
“好极了，”汉伯里表示赞同，“我猜它们不可能很快被冲上岸，给我们造成不便，是不是这样？”
杜戈尔点了点头。“如果不减轻它们的重量的话。今晚有大潮，应该能帮上忙。”
突然，一阵懊悔之情油然而生。他想起了阿曼达，她还在“莎莉安”上，在寒冷中担惊受怕，他应该早点去叫她。他对着水面呼喊“卡洛琳”。汉伯里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饶有兴趣地注视着一切。
阿曼达来到他们身边后，汉伯里不给他们时间交谈，也不允许他们有时间适应这个事实——他们还活着，并有可能继续在可预知的未来里保持这种状态。杜戈尔考虑到，身体活动不只是权宜之计，还有可能对身心健康有益。
三个人像一组专业的殡仪员那样工作了将近两个小时。他们干活的这段时间，日光渐渐消失在黑暗之中。首先，必须用独轮车运两趟——一次是为了泰纳，另一次是为了杀死他的那个装置。
汉伯里兴致勃勃地检查着那个钟摆。
“一路上我真的没时间仔细看，不过设计得非常精巧。让我想起了希斯·罗宾森[1]。”
把泰纳运到河口非常困难，主要是因为他的长度。他的四肢尚未受到尸僵的限制，软塌塌地耷拉在独轮车两侧，随时为他们的前进造成阻碍。
到了河岸上，汉伯里把两具死尸的口袋翻了个遍，把他找到的东西装进了从哈罗兹百货公司买的一个绿色塑料购物袋里。他直起身后评论道，至少没必要搜查他们的衣服，再剪掉商标了，都是连锁店的玩意儿。现在都是这样。
这个行动最糟糕的部分是把货物从岸边运到船上。得往河口跑三趟。杜戈尔并不介意划船——将每件货物移至驾驶舱才是困难所在。还有，奇怪的是，当汉伯里离开陆地后，他的一部分信心陡然下降。杜戈尔发现，这个阶段变成了他在发号施令，但他并不享受这种感觉。
快到六点的时候，杜戈尔启动引擎，悄悄离开停泊处，向河口进发。驾驶舱里还有汉伯里，他就在杜戈尔旁边，正用从马厩里找到的铁屑往李和泰纳身上加重量。杜戈尔给了他一根尼龙绳和三十磅重的锚来帮他完成任务；马尔科姆知道了一定会暴怒。阿曼达站在扶梯上，用一个带罩的手电筒帮汉伯里照亮。
杜戈尔保持低速行驶，没有打开任何导航灯。他尽量把事情往好的地方想。沙洲和大海在下游半英里远的地方。航行不是问题，这段航程他和马尔科姆在夜里走过几趟。如果他让“莎莉安”一直保持在河口的北边，平稳地向南——东南方向开，就没什么问题。北岸上有两个农场，南岸上也有一个——可以把从那儿发出来的亮光当标志。最后，当眼睛适应黑暗的环境后，杜戈尔发现自己能隐约看清两岸的轮廓了。
他们穿过河口的沙洲，把两具尸体倒进流动的水面。李和泰纳悄无声息地滑入无名的水墓之中。
当他们从停泊处回来后，汉伯里和阿曼达下去烧开水，想办法取暖。杜戈尔听见客厅里传来嗡嗡的说话声，偶尔还夹杂着阿曼达咯咯的笑声。他点了一根烟，盯着发光的烟头。这也许是方圆数英里内最温暖的东西。可惜，热源不够大。
“莎莉安”回到停泊处后，他们围坐在桌前，桌子上放着几个茶杯。杜戈尔和阿曼达坐在一个铺位上，汉伯里坐在另一个铺位上。杜戈尔感觉就像是在做采访，尽管他不确定是谁在采访谁。他控制自己不要发脾气，他的手比其他人青紫，衣服也比其他人湿。
汉伯里已经在回小河的路上摘掉了大胡子，还从阿曼达那里借来面霜，抹去了饱经风霜的肤色。桌子对面，汉伯里那张丰满且没有线条感的脸对着他们露出灿烂的笑容，就像上次杜戈尔在兰姆康迪特大街见到他时那样。那张脸似乎志得意满，且难以辨认。
“好了，”他说，“我想行动已经圆满地告一段落了。当然，没有其他可担心的——李曾经像一块烫手的山芋，只有泰纳对他在找什么有所了解。当然，他已经不再是问题了。太好了。”
杜戈尔感觉汉伯里的语调就像一次棘手的战役结束后，一个指挥官公开表扬两个前途大好的陆军中尉。那个颇有绅士派头的马基雅维利[2]的羔羊变成了同样有涵养的正在服兵役的上校。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演员换了角色。汉伯里并不像真正的上校，而像一个上校的公共形象，一个被几百部战争题材的电影宣传过的形象。
那个清脆快速却不太友好的声音仍在继续。
“还有一些收尾工作，不过可以等到以后再说，不会有什么风险。应该把那辆兰吉雅开到伦敦去，我认为，别让人在萨福克郡发现它。而且得等到天亮才能收拾这个下午的喧嚣留下的最后的痕迹。”
杜戈尔点了点头。“是的。我们预料到了。”
“现在……”汉伯里低头瞄了一眼桌子，仿佛盼望眼前有一张打印得很干净的日程表等着他，“你们的故事，还是我的？”
“你的。”阿曼达说，“你比我们知道得多。而且，你迫不及待地想要讲给我们听。”
汉伯里咯咯笑了起来，把头向阿曼达的方向歪了歪，承认了她的说法。杜戈尔突然想知道，女人们是不是觉得他很有性吸引力。他像一只保养得很好的变色龙那样拥有自信和魅力，并能成功地传达出某种神秘的内在特质，无论是以正确的方式，还是错误的方式。也许汉伯里只吸引好奇的女人。
“这类似一场政变，我觉得。尽管我只有一半的功劳，另一部分要归功于你们俩。而且我们都很走运。我可否认为杰克森小姐——”
“请叫我阿曼达。”黄色的灯光下，他们彼此微笑。
“阿曼达知道我们先前会面的细节和我给你写的那封信吗，威廉？”
“是的。实际上，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一切。”
“好。这么说吧，我是诚心诚意写那封信的。那天晚上，我坐一辆出租车离开了酒店，不过我知道我一定是被跟踪了。他们等我下了车就追上了上来——泰纳，还有李手下的另一个奴才，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还是老一套——故意装成行凶抢劫——那是不知深浅的外行的伎俩。他们把我暴揍了一顿，抢走了我的包，把我丢在那儿，不管我死活。我猜他们一定是听见有人来了才跑掉的。通常，李的手下不会犯这种错误。我只是得了脑震荡，被他们打得满脸开花。”杜戈尔注意到汉伯里左眼周围皮肤的颜色略微有些不同。
“一个乐善好施的人叫了一辆救护车。第二天早上，我从剧烈的头痛中醒过来，脑袋上缠着绷带。
“那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躺在医院里。我报了一个假名字，晚上就把自己给放了。对此院方不会特别高兴——撇开我的身体状况不谈，警察还没见过我呢。当然，他们也无能为力。
“在医院的那天很宝贵——我利用那段时间估计了一下自己的处境。重要的是，李肯定认为我死了。他手下那两个流氓可能很确定他们已经杀死了我，也不会让李认为他们有可能失手。”
“你怎么这么肯定呢？”阿曼达问。
“我并不肯定，当时。这只是基于我对相关人员的了解做出的合理假设。而且，碰巧这种假设是正确的。
“不管怎么说，我决定消失。我在阿克顿有一个临时住所——实际上是一间起居室兼卧室，很小很乱，我留着它就是为了预防出现类似的紧急情况。在那儿，我让《泰晤士报》和《电讯报》刊登了我的讣告。你们知道李经常买《电讯报》吗？一般人会认为他看《太阳报》或者《主考者》[3]，这也表明你说不准一个人的性格到底有多复杂，是不是？坦白地讲，我很享受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讣告栏里的感觉。如果之前李对我的死还有一些挥之不去的疑问，这下子肯定没了。印点东西就让这件事听起来非常有权威性，是不是？”
“的确如此。”杜戈尔用挖苦的语气说，“确实令人震惊。”
“确实是。”汉伯里像一杯热牛奶，淡而无味，“然而，这只是确认了李乐于相信的东西。我敢打赌，他不会做进一步调查。
“我知道李会更公开地追查弗农·琼斯……以前的遗赠，而且我估计跟踪李是安全的。原因显而易见，他想不到我会这么做。还有——”有那么一刻，汉伯里几乎露出尴尬的表情，就像一个男人正在玩自己儿子的玩具士兵时被当场捉住，“我知道自己非常善于伪装——在牛津大学读书时，我是戏剧社的成员，我对艺术很着迷。”他谦虚地咳嗽了一声，“我是十字钥匙旅馆里的那个老神父。”
杜戈尔和阿曼达呆呆地看了他一秒钟，而后大笑起来。汉伯里的样子像是受到了轻微的冒犯。“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
杜戈尔打断了他的话。“你的伪装堪称完美。我们从来没想过……实际上，我们当时管你叫教堂休眠人。”他突然不说话了，想在汉伯里实实在在对称的五官里找到那个曾经住在十字钥匙旅馆的客人身上的特点——温善的空虚和卑鄙的衰老。
“这需要你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角色。”汉伯里解释道，“英国圣公会圣职者名册赋予了我一个名字和一段过去，以防碰到盘根问底的人。当然，那套制服也帮了忙——神父的外套和假领。人们倾向于注意一件制服，而不是装在制服里面的那个人。无论你穿成一个交通协管员的样子，还是在医院里套一件白大褂，都会被立即纳入某个范畴。你们明白吗，这会满足大多数人第一眼的好奇心。
“我是星期四到罗辛顿的，比你们早到一天。不出所料，李已经在那里了。我想，如果你们要来，会在周末出现。”
“你以前怎么不跟我联系呢？让我知道你还活着。我们本可以一起行动的。”
杜戈尔的问题合情合理，汉伯里用微妙的方式回答了它。“我没这么做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你——只是因为我不太了解你。我无法确定你会对那封信做出怎样的反应。况且，坦率地讲，没有人对我死掉这件事存有丝毫的疑问，这对我来说是最安全的。”汉伯里的脸突然皱出一个恶作剧的表情；瞬间，他的面容又重新变回他常戴的那副面具。他似乎是在自言自语：“这个状态棒极了，真的。李确信他是这个领域唯一的竞争者；你们两个，我无心的代理人，在他不知情的前提下动了手；我自己则置身局外，当一个匿名的旁观者。我有能力在必要时介入。看似不存在，其实有很多优势……”
杜戈尔感觉一阵寂静降临在他身上。他和阿曼达被这个家伙捉弄了，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这个痛苦的打哑谜猜字游戏完全是为了让詹姆斯·汉伯里开心的。他们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呢？他想起了那个拿死囚当棋子的中国皇帝。游戏结束后，那些留在棋盘上、庭院里的人会有怎样的境遇呢——他们会不会被转移到一个黑暗的地方，直到皇上一时兴起，想要再玩点智力游戏？
杜戈尔感觉汉伯里在看他。他打了一个哆嗦，因为他确信这个比他年长的男人已经明白了他的大致想法。毕竟，这是这个男人的核心特点——有能力将自身巧妙地潜入另一个人的脑部活动中去，并使自己适应在那里找到的东西。
“你看，”汉伯里的脸上充满了智慧的忧虑，“我知道对你们两个人来说也许很奇怪——你们可能认为我这个人简直冷漠无情到了可耻的地步。”他停顿了一下，定睛看着他们，“当然，我曾经是这样一个人——我并不打算否认这一点。但是，这么做是有回报的。你们有你们的不安和兴奋，我也有我的。我们都有了圆满的结局——我们都比从前富有了，而且没有伤筋动骨。该死，我们居然成功了。”
杜戈尔盯着眼前的空杯子，轻轻用手指让它在桌子上旋转。膨胀的茶叶组成一个黑色的群岛，最后几滴茶水在岛屿间无精打采地流动。没有伤筋动骨——这让他感同身受。甘波被人勒死了，塞德里克在一个地窖里腐烂着，泰纳被钉在一把生锈的大镰刀上，李的脑袋里装着一颗子弹。这四个人完全有权表示愤怒。
然而，他生汉伯里的气还有别的原因。也许这么想不合理，但首先，他因为过去几天来的震惊和恐惧责备他。杜戈尔已经被逼到了生命的终极边界，那个生与死的边缘。他被迫明白自己不是不朽的。
其次，他被迫发现自己也能杀人。他再也不能回去做那个两星期前的杜戈尔了；他无法摆脱这个令他不舒服的、全新的、不受欢迎的自我。
但他并没有说“你把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你这个杂种”。相反，杜戈尔用一种平稳的声调诉说他的心烦意乱，因为他和阿曼达差一点死掉。这只是一种暂时的反应。很蠢，是不是？
汉伯里低下头。“我接受你的说法。”杜戈尔怀疑他接受的东西要多得多，“还有，因为我喜欢你们两个，所以，我向你们道歉。”小客厅里安静下来，只有河水拍打着船身。
杜戈尔的愤怒蒸发后，疲倦的渣滓被抛到身后。阿曼达把手放在他的手上，微笑着面对他们俩。
“詹姆斯说得对，威廉。我们没有伤筋动骨。”
杜戈尔意识到，他们像是在抚慰一个心里充满忧伤的孩子。突然，他大笑起来。愤怒是他目前负担不起的奢侈品。
“好了，我的脾气没了。让我们继续听你的故事吧，詹姆斯。你到了罗辛顿，然后呢？”
“啊，是的。”汉伯里掏出烟，依次递烟给他们。这个动作仿佛唤醒了他的记忆。“我碰到了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是我本该预见到的。一个退休的神父是不会抽高卢烟的。实际上，老神父们几乎什么都不做，所以，我很难监视你们俩、李和泰纳在做什么。我不能脚步飞快，不能去酒馆那种地方。里瓦拜德夫人太热情了，简直令人无法忍受——她总是在最不方便的时候出现，不停地给我倒茶、送热水袋。
“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伪装是一件好事——无为才是根本。我只是盼望着可以介入一次。我不得不依赖你的智慧和李的贪心。我对二者的信任得到了充分的证明。”
阿曼达皱起眉头。“你肯定找到了一种办法，可以了解我们都在做什么，否则——”
“恐怕只是一部分。我偷听到了一些内容。在这方面，你们所有人都粗心得令人吃惊。”
“肯定不只是这些。”杜戈尔语气坚定地说，“先撇开你来这里的时机有多巧不谈，你是怎么知道今天下午该去什么地方的？”
汉伯里把香烟末端的那截烟灰弹在暂时充当烟灰缸的茶托的正中央。
“你们可能觉得有点蹊跷，但实际上，那个可怜的人——泰纳——在过去的几天里是为我效劳的。”
[1]威廉·希斯·罗宾森（William Heath Robinson，1872—1944），英国漫画家，擅长画复杂的机械结构。在英语中，希斯·罗宾森代指用途简单，结构却过于复杂，华而不实的机器和装置。
[2]尼科罗·马基雅维利（Niccolò di Bernardo dei Machiavelli，1461—1527），意大利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外交家和历史学家。他被西方人誉为“政治学之父”，其名著《君主论》是政治学必读书，也是文艺复兴的代表作之一。
[3]一份爱尔兰当地的日报。

22
“相当不走运。”汉伯里停下来，嘴大张着，额头上的汗闪着亮光。这让杜戈尔瞬间联想到了一条惊诧的大鱼。这个人着实很尴尬：那一刻，整件事悄悄脱离了他的掌握，权威那完美无瑕的表面被砸了一个小坑。
太不走运了。
是阿曼达第一个说话的。“真荒唐，詹姆斯。你的意思是，我们本来没必要杀他？”她的声音因紧张而变得尖厉。
“理论上，没有必要；实际上，有必要。”汉伯里顺利重获了主动权，“你们听我解释。
“截至上个星期六的晚上，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得到消息，于是，我走出了非常极端的一步：我参观了你们的房间……我向你们保证，我不喜欢刺探他人的私生活，但是，我想不出更妥当的办法。
“晚饭后，趁着你们在吧台，我悄悄打开了锁。结果我惊讶地发现，泰纳也在那儿，正在搜查你们的财物，而且效率很低。这个局面不易处理。我立刻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暴露了——泰纳盯着我看，看的还不是我的衣服。显然，他把我认出来了。这是一个简单的选择，真的——要么让他沉默，要么劝他改变效忠的对象。前者可能不太方便，这不是制造意外尸体的时间和地点，于是，我决定改造他。”
“这么做太危险了。你怎么能肯定泰纳不会改变主意呢？”杜戈尔很困惑。汉伯里的行动和概率法则之间的差距在加大。他的左肩在和李厮打时严重扭伤了，现在持续不断地疼。
汉伯里严肃地来回晃动食指。“有一个重点你没有抓住，那就是泰纳的精神状态。他是一个智商很低的人——李用他是因为他是个狠毒的家伙，在这一点上大家可以放心——而且，他完全搞不清楚状况。首先，他被派去搜查你们的房间，这一点一定惹怒了他，这根本不是他该干的活儿——我猜，李不相信他有能力让你们留在楼下。接着，干活的时候，他又被自己最不想见到的人打断了。再接下来，他发现这个老神父是一个他认为已经被自己杀死了的人。即便是比他脑子好使很多的人都会困惑不解。
“当我向他说明其中的含义时，他变得更痛苦，也更顺从了。泰纳并不是很怕我，但他害怕李发现我没死会对他做什么。李不是一个大度的人，他靠恐惧控制下属，当然，他们也用仇恨回报他。所以，我要做的就是，说服泰纳为我卖力，这样，他工作起来会更愉快，收入也更丰厚。他对我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信息来源。
“一则，他有弗农·琼斯给李的那份资料。李看完那段话就把卡片扔了。这张卡片被泰纳捡到——他知道不管怎么说这个东西很重要，仅此而已。当他把那张卡片拿给我看时，我决定用它换你的卡片——一方面是提醒你们这个房间已经被人搜查过了，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呃，把你们知道的情况汇总起来。
“我当时就知道和泰纳结盟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如果他活过这个下午，我们也得杀了他，你们知道吗？别露出这么一副吃惊的表情——我们不可能相信他是个嘴严的人，一旦危机过去，他会变得很贪婪。有他，我们就没有安全，利益也会受到威胁。我不相信别人，这一点连我自己都不喜欢，可是在这种情况下，相信他就等于盼望匈奴王阿提拉[1] 加入救世军。”
“你认为李曾经对此有过怀疑吗？”杜戈尔将自己的记忆迅速重组。
“没有。绝对没怀疑过。如果怀疑过，李肯定会把泰纳杀了，而且他来这里时的心境也不会那么无忧无虑。他肯定认为我们是一伙的，所以，他会准备更多预防措施。自始至终，他都认为你们两个无关紧要——他觉得没有必要像往常那么专注。他喜欢将各种人分类，而且分类原则极为死板，这一点是致命的。人们应该时刻做好出现新人的准备。”他微笑着面对阿曼达，“我一见威廉就知道他有潜力，你也是。想要成为人才必须去除某些表面的东西，比如缺乏经验，以及过时的、二手的道德观。但是，我认为你们两个都做到了。”
哦，上帝，杜戈尔想，我们确实做到了。
阿曼达温柔地将汉伯里从归纳总结的喜悦中转移开来。“星期六那件事之后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大事。”汉伯里让泰纳去楼梯拐角处放风，自己则搜查了他们的私人物品，可是没找到任何有趣的东西。“当然，除了确定那份手稿指向罗辛顿。”然后泰纳告诉他，楼下那三个人动了。他差一点儿没安全离开那个房间。
“对我来说，星期日无疑是最糟糕的一天。泰纳告诉我，你和李消失了，他要去找一个流浪汉还是什么人，那个人给他们当线人，负责留意布里德斯庄园里的动静。星期六晚上那个人没回来报告情况——我猜这和你们俩没什么关系吧？”
杜戈尔看似谦虚地说：“这事以后再说吧。请继续。”他不确定对汉伯里提起塞德里克这个插曲是否明智。
迫于衰老的外表和缺乏信息的现状，汉伯里不得不在旅馆的休息厅里度过了大半天的时间（当然，他去教堂参加了神圣的礼拜仪式，这就算是必要的幕间休息吧）。“终于，到了晚上，李出现了，我立刻发现他的情绪不对。他真生气的时候不会正常走路，而是踱来踱去。我无法表达我当时的心情有多么轻松——我把各种不愉快的场景想了一个遍。再后来，泰纳把他仅知道的一点情况告诉了我——你们在罗辛顿以南的一个村庄捉弄了李，然后就消失了。到了那个时候，我仍然不知道你们是否拿到了钻石——但愿没有，我必须坦白地说。
“星期日晚上，我是在相信自己已经对全局失去控制的念头中度过的——坦率地说，我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
可是星期一早上，汉伯里的好运又回来了。里瓦拜德夫人告诉餐厅里的所有人，梅西先生给李先生打了电话，早饭后不久，泰纳就把通话的主要内容汇报给了我。
“那之后就一帆风顺了。当然，我不知道你提出和李做交易的初衷是否真诚——没关系，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他都会欺骗你。我敢肯定，他对你的‘诚实’没有丝毫的怀疑——他打算相信你会说到做到，因为这样可以让他在星期日的惨败后恢复他在自己眼中的形象。他想把你们两个都杀掉，这是很自然的事：他喜欢杀人，不喜欢悬念——碰到你们，他的兴趣就吻合了……我继续说下去，好不好？当了一个星期的特拉普派[2]神父，我觉得自己变得絮絮叨叨的。能给我来杯白兰地吗？
“刚才我说到哪儿了？你打的那个电话……我不得不继续假定李还会用泰纳——我确信他会这么做，这种想法是合理的，因为他可以在泰纳的帮助下杀了你们，处理掉你们的尸体——请原谅我语气生硬，亲爱的——这样能节省体力。而且到了这个阶段，李不想再把外人卷进来。我可能是在诽谤李（尽管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我怀疑他也有除掉泰纳的打算，一旦把你们这个障碍清除了……
“吃完午饭后，那是星期一，我离开了罗辛顿，也抛下了神父的身份，赶忙回到城里。我找到一辆汽车和这身农夫的衣服，并在位于切姆斯福德和科尔切斯特之间的主路上的一个酒馆预定了位子。今天上午泰纳给我打了电话，把你们约会的细节告诉了我。今天下午，我开车跟着他和李，当然保持谨慎的距离。其余的事情你们就都知道了。”
汉伯里坐回他的铺位，把一根指甲修剪得很精致的手指伸进皱巴巴的高卢烟盒里。他满足地哼了一声，抽出最后一根已经压扁的烟。杜戈尔的眼睛不自觉地跟着汉伯里的手，看着他把那根烟递到嘴边。这个男人的嘴唇肉嘟嘟的，抿着的嘴角露出沾沾自喜，仿佛是一个心里藏着秘密的孩子。
是阿曼达把杜戈尔脑子里已经成形的尴尬问题变成了语言。
“詹姆斯，为什么你知道我们在哪儿之后，不马上来找我们呢？我们本可以一起策划怎么接待李。那样可以大大降低风险。”
“你问这个问题，我并不觉得奇怪。”汉伯里说话很谨慎，似乎还有所保留，其实他是在暗示自己并不希望她这么问。“当然，我也想这么做，但是我必须考虑到李可能改变计划——泰纳只能通过给酒馆打电话提醒我。所以很显然，我不得不尽量待在那里。”
这个解释合乎情理，杜戈尔想，不过汉伯里很擅长这一套，他的话听起来总是那么合乎情理。
杜戈尔把注意力从不断增加的推测中猛地拉回来。记住，他告诉自己，王牌仍旧在我们手上——我们手里有钻石。没必要害怕。他将思绪带回这间点着灯的舱室，这个轻轻摆动的摇篮，这个因烟雾而泛着蓝光的房间。外面忽然起了风。汉伯里好奇地看着他。杜戈尔又有了那种不安的感觉，与其说汉伯里是在看他的脸，不如说是在看他的脑子。
“啊，对了，还有一件事。”汉伯里像情景喜剧里的男主角那样用节省力气的方式优雅地捻灭了烟头。“你们两个可能都很纳闷，为什么我不早一点介入。我跟在兰吉雅车后面差不多一英里远的地方，有英国陆军测量局的地图帮我导航。对我来说，李是个老手，离他太近会有危险。到了乡间小屋的门口时，我不能把车呼啸着开到车道上，只能把它停在小路上，然后步行去那所房子。等我到了马厩，里面只剩下泰纳了。我以最快的速度来到河边——等我赶到的时候，李正在描述他将如何杀死你……他的想象力和他的词汇一样陈腐。通盘考虑后，我认为这个时机正好。”
杜戈尔点了点头。出人意料的好？阿曼达打了一个哈欠，好像对她来说，在细节和推测的边界搜寻很乏味。她说了句抱歉，然后像一只刚醒过来的猫一样无意识地伸了一个懒腰。
“现在，”她脆生生地说，“你想听听我们这边的故事了吧？”
* * *
阿曼达是这个故事的主讲人。她活泼得有些反常——杜戈尔觉得他们此刻的情绪如同面对面坐在跷跷板两端的人；他心中充满了用酒精消灭自己的渴望，然而，事实上，他却把水壶放在炉子上，想烧点开水沏茶喝。
他们心照不宣地省略了一两个插曲——更确切地说，是杜戈尔这么做的，有时候他会故意把话头接过来。比如，他说他在布里德斯庄园见到了塞德里克，而那个流浪汉却逃入黑夜。他故意模糊了他们在剑桥停留期间做的事——他认为没有理由让菲利普·普利姆罗斯引起汉伯里的注意。
汉伯里对他们的表现回应以溢美之词。杜戈尔不情愿地意识到，这个老男人的赞许给他带来了快感。他问了几个有关钻石的问题，杜戈尔尽力作答，听到他们藏钻石的位置时，他放声大笑起来。
“有时候我会寻思，弗农·琼斯是不是像老房子着火那样，对凯蒂·穆恩斯抱有激情。尽管在人们的想象中，他的欲望完全与感情无关。她很迷人，是不是？”阿曼达机械地点了点头，汉伯里继续说道，“反正在罗辛顿，没什么竞争对手。”
马尔科姆也在汉伯里的兴趣范围之内。“真可惜，他遇到了麻烦。也许等他出来以后，我们可以帮帮他。”
杜戈尔本来盼着一旦提及所有人后，这次谈话的主题将转向他们的近期打算。然而汉伯里开始谈他自己，好像他突然觉得有必要公开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奇怪的是，人们好像都很渴望成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并在某个地方安顿下来。我猜这一定是人到中年的征兆。”他想在巴黎附近的一个小镇上买套公寓，把他收藏的老式领带挂起来。一幅流浪生活的画面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杜戈尔的脑子里——无论是它的特色，还是周遭的地理环境——汉伯里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事。汉伯里？这个名字只是一个代号，便于象征一个深不可测的人。
杜戈尔的思绪从汉伯里讲述的内容游离到他讲述的方式，把它形象化为文字，并打印在一张纸上。他数着其中的分号，以及因它们的缺失而变得很显眼的分裂不定式。
当汉伯里充满热情地描述高卢文明时，杜戈尔的注意力疯狂地掠过前方的疑问和困难。极度的疲劳令他窒息，他已经过了可以理性思考的阶段。他模模糊糊地认为，自己口袋里的钥匙和放在汉伯里铺位上的哈罗德包里的武器之间达到了某种平衡。双方都有某种权利——在目前的情况下，所谓的“权利”无非是他们都承认对分享钻石感兴趣。汉伯里愿意公平分配那些钻石吗？
汉伯里表现出来的姿态仿佛他是一艘出现在道德公海上的体面的武装民船[3]，怀有一个任务，要让杜戈尔和阿曼达放心。杜戈尔毫不怀疑这一点，因为他也采用了同样的手段——他和汉伯里的区别在于程度不同。他必须牢记，汉伯里正在拉拢他们。他要的不是他们的感情，而是他们的信任。
“你看，”阿曼达说，“是不是该聊聊下一步的计划了？我们手里的钻石要兑换成钱，等决定怎么做以后，我想找个地方吃饭。我都快饿死了。”
“你说得很对，阿曼达。”汉伯里说，“两方面都对。假设我们都赞成快一点且不费力地将钻石脱手，那么最好的地方就是阿姆斯特丹。我很熟悉那个城市。这些钻石没有经过镶嵌，很容易……所以安排细节不成问题。考虑到它们并不是赃物，价格应该比我预期的高。当然，在没有确定价值之前，无法知道获益的额度。
“至于付款方式，通常会选择现金（美元是最通用的货币），或者由一家瑞士银行开具的支票……实际上，后面这种方式对我们更有利，否则，嗯，现金折扣会给我们带来损失。你们谁有瑞士账户？”
杜戈尔和阿曼达严肃地摇了摇头。
“那你们应该开一个。从各方面讲都很方便，特别是如果有一天你们还想用这个账户的话。”
“怎么分钱？”杜戈尔问。
汉伯里咧开嘴笑了，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年轻，而且惹人喜爱（他可能没到四十岁，杜戈尔想，给人以成熟的印象只是他的面具之一）。“这是个尴尬的问题，不是吗？你们俩可能认为，每个人各拿三分之一是公平的。当然，我觉得自己的贡献更大，所以，我应该至少拿一半。当然，我们应该扣除所有的前期费用。”
“都让一步吧，”阿曼达突然说，“到了这个时候，没必要说模棱两可的话。为什么你不拿百分之四十，我们俩各拿百分之三十呢？或者你拿百分之五十。我真的不是很在乎。我宁愿在真正吃晚餐的时候讨论如何分配这个概念中的数字。”
“真是一个聪明的实用主义者。”汉伯里说。杜戈尔大笑起来。
“钻石放在剑桥。”她继续说，“我们其中一个人要去那里拿。我想最好明天上午就去。另一个人可以留在这里收拾一下，你是最佳人选，威廉。”杜戈尔想象自己用吸尘器打扫着马车房地面上的血迹，“两个人去剑桥，得把护卫者送回去。我和詹姆斯把那边的事情办妥后，差不多下午三四点钟的时候来接你。”
“然后去阿姆斯特丹？”汉伯里问。
“为什么不呢？当然，还得去伦敦拿一下我们的护照。”
“好。”汉伯里一边说着，一边摩挲自己的下巴，“也可以把兰吉雅车留在那儿。在剑桥订好机票，然后直接去机场取机票。”
阿曼达转向杜戈尔，她脸上激动的表情让她看起来美得惊人。“就这么定了，好吗？”她捏了一下他的手。
杜戈尔说“好”，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先前他对汉伯里的怀疑似乎很荒唐，那些在他脑海深处由虚幻的恐惧织成的蜘蛛网被阿曼达不知不觉地击碎了。他断定过去的几天他过分焦虑了。她这么信任汉伯里，甚至愿意和他一起去剑桥。到头来，关键是感觉，对汉伯里的感觉。反正阿曼达善于做这种判断，只要对方是异性。她表现得也很自然，根本无须逼迫。那种事会让你对别人的感觉变得混乱。如果她信任汉伯里，那么，他也应该相信她的直觉。
“好。”汉伯里看上去松了一口气，“现在我们可以开心一下了。今天早上我给克里姆福德霍尔庄园酒店打了一个电话，定了一个房间——”
“离阿尔本海姆很近的那个地方？”杜戈尔问。
“就是那个。那里有一个价格很公道的餐厅。如果愿意，你们也可以在那里住上一晚。这个季节人不会太多。”
“不，我想我们还是不住了。”杜戈尔语速很快，而且未加思考。这个时候离开“莎莉安”感觉有点像抛弃它。他注意到，阿曼达本来张嘴想说话，却被他抢先了一步，于是她把嘴闭上了。该死，他想，我应该先问问她的。可是已经太晚了。汉伯里说他要去车里换衣服，半个小时后来接他们，如果方便的话。
“我没衣服可穿。”阿曼达听见自己这么说。她忽然意识到，这是过去五天来她最惊慌失措的时刻。
[1]在西方的历史传说中，阿提拉极为残暴凶狠，专事劫掠城市的恶行，身上集中了极端的邪恶。
[2]天主教西多会中的一个派别。
[3]武装民运船，是一种获得国家授权可以拥有武装的民用船只，用来攻击他国，主要是敌国的商船。

23
“好好打扫卫生。”汉伯里咧嘴笑着说，“我们会从剑桥给你带礼物回来的。”
在清晨的阳光里，汉伯里看起来光芒四射，杜戈尔想。他穿了一件插肩大衣和细条纹的西装，就是他勒死甘波时穿的那身衣服。自信和清洁以同样的比例在他的脸上闪光，看上去简直是一个打扮好了去城里的家族公司上班的中年美男子。阿曼达呢，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外套、一件奶油色的衬衫、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靴，完全达到了都市丽人的标准。
我们再瞧瞧杜戈尔，牛仔裤、双排扣厚毛夹克、威灵顿长筒靴。他感觉自己破衣烂衫，和眼前这二位站在一起完全格格不入，就像一只丑小鸭，说得更有希望一点儿，就是一个灰姑娘。
汉伯里钻进那辆深绿色的路虎，发动了车子。阿曼达在杜戈尔脸上轻轻亲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向那辆护卫者，哈维沙尔庄园的外观坑坑洼洼，车就停在那前面，旁边还停着另一辆车。
他替她关上车门，随着她摇下车窗，他也弯下了腰。
“保重。”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会的。”阿曼达继续说，“我大概四点钟回来。希望能找个地方吃午饭。别担心，危机已经过去了。”
杜戈尔露出微笑。“是啊，我知道。回头见。”快点回来，我爱你。当车窗滑回上边框的橡皮条里时，他本想补充这么两句的。可是，这些话没说出口。
汽车沿着车道并入车流，因为路上满是车辙且路面坑洼不平，车速很慢。杜戈尔扭动着塞在靴子里的脚趾，为的是提醒自己它们还在。他目送那辆车转出视线，直到发动机的声音融入清晨的静谧中。
清理现场所需的时间比他预期的短，主要原因是李和泰纳减少了自身在允许范围内可泼洒的血量，这一点是值得表扬的。
干完活儿他才发现，打扫卫生是一件会上瘾的事。他又用了一个小时在船上晃悠、洗涮、卷绳子、抽舱底的水。
到了十一点钟，他的精神开始有些动摇。他早就把水壶放在炉子上了，打算擦洗甲板。现在看来，明智的做法是用这些开水冲一壶咖啡。
哈罗德包还在右舷的铺位上。杜戈尔检查了里面的东西。昨天晚上汉伯里粗略地看过一遍，可他什么也没带走。
他先是看了一眼枪。李用的是沃尔特PPK手枪。泰纳用的则是一把大家伙——短杆的史密斯－威尔逊马格纳姆，这把枪的重量几乎是沃尔特的两倍。这种枪不便于携带。或许它能给泰纳带来安全感，或许他只是去偏僻的乡下探险时才会带上它。在那种地方，这种枪的尺寸与其说是一种累赘，倒不如说是一份财产。杜戈尔不愿意承认，但他的确喜欢枪——不是作为武器，而是一种小到可以理解的机器。
他打开枪管，把子弹全部倒在桌子上。那六颗子弹是软鼻的，尖头处有一个狭长的小口：这是自制的达姆弹[1]。泰纳没有机会用到它真是太幸运了。
还有什么？两套钥匙。李还有一本支票簿——西敏寺银行威尔斯登格林支行的。他从泰纳的口袋里掏出一团面巾纸。至少他的感冒已经痊愈了。
两个人都戴了粗重的18K金手链，这种手链通常是用于表明身份的，可链坠上都没刻主人的名字。这么说，只是一条手链而已。汉伯里也应该给自己弄这么一条，然后把自己的别名刻上去。
就剩下钱包没检查了。泰纳的钱包里装着一个一脸倦容的女人的照片和一张卡片，卡片折得比照片还厉害，上面写着：索妮亚，私人模特，以及一个伦敦的电话号码。杜戈尔掏出现金，把钱包扔到一边。
李的钱包没有透露任何信息——过多的现金、无数信用卡，但没有任何与主人有关的私人物品。
杜戈尔把两个空钱包和那团面巾纸扔进炉子里，然后把其余东西塞回哈罗德包。唯一的例外是现金——大概有六百英镑。他把这些钱和汉伯里寄给他的钱放在一起。他内心隐约有一种愧疚感，仿佛是在读别人的日记。
此刻，无聊的感觉向他发出威胁：在它到来之前，杜戈尔就能感觉它在靠近，就像一朵看起来无害的云彩，并不是真的要从天空飘过，而是故意拐弯抹角地想去挡住太阳直射向地球的光线。他的眼睛跟随着那团从烟头里冒出来、漫无目的、迂回上升的蓝色烟雾。扶梯旁边的海图桌上放着一只破烂的公文包，一缕烟在公文包上盘旋。
杜戈尔一时冲动，将公文包拉到他坐的铺位上，取出引发整个事件的那张复印件。那份印刷品因年久而变脏起皱，但文雅流畅的字体依然清晰可见；时间和多次复制扭曲了它，但它仿佛仍旧闪着光。非常漂亮，他承认，可是不值得再为此付出任何努力了。在过去五天里的某一个不经意的时刻，大学和他的论文都退到了过去。回到大学写论文的念头就像重回十七岁一样，已经不可能了。
竟然是卡洛琳字体把他从一个时代拉出来，又投进了另一个时代，这一点的确具有讽刺意义。未来似乎充满了潜在的新奇，然而它的轮廓依旧具有诱惑力，而且模糊不清。也许他会和阿曼达结婚，并到国外生活一段日子。
哪里的春天最惬意呢？杜戈尔想了一下突尼斯的别墅，可是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阿拉伯人看到西方女人的反应会让阿曼达大为光火。也许希腊好一点，尽管食物单调，还有语言障碍。在夏季旅行团把乡下挤满之前去看一看应该是件令人愉快的事。
考虑一下未来是明智的……也许他们可以用一部分钱投资，没准能变成优雅的大都会资本家。这件事得咨询一下汉伯里。
当他把公文包放回桌子上时，目光从腕表上一闪而过。中午了。那两个人得过四个多小时才能回来。和无聊一起到来的是它的解药：疲惫。他决定小睡一下。连咖啡都能让他产生睡意。杜戈尔踢掉他的威灵顿长筒靴，和衣躺在睡袋里。
睡袋里有阿曼达的味道。
* * *
即便有梦流过他的脑海，杜戈尔也没注意到。他是三点半醒来的，接着毫不费力就恢复了意识。午休令他精神焕发，丝毫没有平时白天睡觉所产生的混乱迷糊的感觉。
有那么一刻他很害怕——也许自己是被河边的叫声惊醒的？他用一只胳膊支起身子，眼睛透过舷窗沾满污垢的玻璃向外看去。河岸上一个人都没有。这是自然的，还要至少半个小时，阿曼达和汉伯里才会回来。
他挣扎着钻出深情缠绕着他的四肢的睡袋，非常不愿意离开。威灵顿长筒靴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下面，仿佛一只搁浅的两栖动物。穿鞋的时候他发现，连橡胶都是冰冷的。
睡觉带来的异味附着在他的口腔里，他用牙刷快速地在牙周围刷了几下。突然，右上方补的那几颗牙疼了起来。上次去看牙医是在什么时候？他把水壶放在炉子上准备沏茶喝，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挠了挠头，琢磨着自己等水开的这会儿应该干点什么。
答案是看书。马尔科姆有一本简装的《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四名人传》，书页已经被他彻底当成卫生纸了，因为他不赞同林顿·斯特雷奇[2]的观点。曼宁枢机主教和大部分弗洛伦丝·南丁格尔的章节已经被水冲走了，阿诺德博士和戈登将军至今仍完整无缺地幸存着。
然而，阿诺德博士也没能吸引杜戈尔。他只是联想起了罗辛顿学校，这条思路足以将他导向过去几天发生的事情。
快到四点的时候，岸边的动静吸引了他的目光。杜戈尔把斯特雷奇写的这本书扔在桌子上，快步上了梯子，进入驾驶舱。来到户外时，他听到一个声音从岸边传过来。那个人大声吆喝着“啊——呵！”
他转过身，朝陆地上望去。在他看到梯子旁边那个向他做手势的矮胖身形之前，在他认出那个人是谁之前，一种出了问题的感觉悄然袭来。
菲利普·普利姆罗斯。
杜戈尔顺着水流将船飞快地划向“小便先生”。他忘了戴手套，夹克的扣子也没扣；他隐约感到寒气正往他的身体里钻。菲利普来这儿做什么？难道阿曼达和汉伯里被迫改变计划了？不可能出什么大问题，一定是这样。想到这些他很泄气——本来盼的是阿曼达，等来的却是普利姆罗斯，这就像在过去的两个小时里，你的鼻翼因为烤牛肉的味道而微微翕动，结果却在盘子里发现了两片冰冷的午餐肉。也许其他人已经回房子里了……可是为什么要把“小便夫人”带来，看在上帝的分上！
救生艇的两只桨在摩擦烂泥时发出刺耳的声音。杜戈尔将船划入浅水区，溅起来的泥泞的旋涡几乎碰到了靴子的顶部。他很快爬上岸，觉得自己正在朝普利姆罗斯微笑。
“你好，比尔。”菲利普用围巾缠住自己的大半个脖子和大半张脸，还在这副打扮上加盖了一顶崭新的猎鹿帽。二者之间是伸出来的粉红色鼻子，给人感觉他是一只生了病的兔子。
“很高兴见到你，菲利普。”杜戈尔用慎重的礼貌回应他。他到底知道多少？“上船吧，外面很冷。”
“好啊，呃，不行啊……我说的是那条船。其实，我很容易晕船。你介意吗？”普利姆罗斯好像因为晕船而感到羞耻，好像他觉得不能上船和他现在这个临时特工的身份不匹配。
“那我们走走吧。”杜戈尔建议道，强忍住心中的不耐烦。普利姆罗斯点了点头，于是，他们沿着河岸不自然地慢慢走。
“嗯，”“小便先生”低语道（怕什么地方藏着麦克风？），“祝贺你，老伙计。我猜你们已经胜利完成了任务，无论以什么标准来衡量，这都是惊人的。”
“不用这么客气……我们没做什么。如果没有你，我们成功不了。”不管普利姆罗斯认为他们做了什么，杜戈尔都设法让他脸上的表情与谦虚高贵的表达方式保持一致。
“差不多是在吃午饭的时间，阿曼达过来看我，还有那个你知道来历的家伙。当然，她没向我介绍那个人——这样更好。不过，奇怪的是，他无意中说起我和他是校友。世界可真小啊！”
没错，这就是汉伯里的风格。于是，杜戈尔说，他也这样想。
“我不知道白厅还培养了这种类型的官员。这下放心了。阿曼达等那个人走出房间后对我说，他直接对部长负责，尽管这对你来说不是什么新闻……这儿泥太多了，路不好走，我们回去吧。”
普利姆罗斯终于提到了他出现在这里的理由。好像出了什么事迫使阿曼达和汉伯里立刻去了伦敦。“没什么可担心的。他们说你会理解的。”阿曼达让他把一个小包裹尽快送过来。他，“小便先生”，总是屁颠屁颠地为女士效劳……
这是一个厚厚的马尼拉信封，正面是阿曼达用圆圆的字体写的杜戈尔的名字。这让他想起了另一个信封，汉伯里寄给他的那个。
杜戈尔对普利姆罗斯表示了感谢，说他不能留他了。“恐怕我得马上读一下这封信。”他晃了晃信封。也许结果证明这个借口是真实的。普利姆罗斯张了一下嘴，接着又合上了，因为他尽管难以克制地想要知道信里写了什么内容，但最后还是遵守了谨言慎行的原则。
他们走回马厩的前院，菲利普把护卫者停在那里。他说，阿曼达告诉他这辆车可以让他用两个星期，一直到到期的那天。这不是好事吗？天色已经暗了，他的眼睛还在四处逡巡，像一名基督教的早期殉道者那样，不确定狮子在哪里。
杜戈尔试图安慰他。“我想，危险已经过去了。”接着，他意识到普利姆罗斯很可能正在享受这种戏剧化的生活，于是补充道，“基本上结束了，得等一两天才能确定。”这么说会让他高兴，他想。操纵他人可以是一种利他主义的练习，在某些方面而言。“小便先生”想起这件事肯定比想起他自己的事还开心。
他们站在院子里严肃地握了握手。
“我们学校见？”因为一直都在低语，普利姆罗斯的声音听起来很沙哑。
“下个星期，可能吧。”杜戈尔把注意力转移到自己的手上，那只手正在摸口袋里的信封。里面好像装了一大沓钞票，可是，为什么呢？“等这件事过去了，大家要聚在一起吃顿饭。我会保持联系的。”到了这个阶段，李的同伙会不会突然出来威胁他们？或者是警察？
杜戈尔向那辆护卫者挥手，后者则如机器袋鼠般猛地一蹿，向车道的方向开去。普利姆罗斯的离开无论怎么说都合他的意，但怎么感觉好像事情刚刚发生，他就被遗弃了呢？杜戈尔发现自己正在穿越黄昏，向小河边跑去，仿佛在逃离哈维沙尔庄园的荒凉，逃向“莎莉安”几乎通晓人意的怀抱。
跑到河边，他的心脏在胸腔里怦怦直跳，这种跳动生出一种痛苦的温暖，暖流传遍全身。
然而，他的脑子是空白的、冰冷的。他穿过水面向“莎莉安”划去，试图用一些无害的小念头将这片空白填满。今天晚上又起风了——他必须检查一下甲板上的一切是否安全；他很快就能喝到那罐山鸡汤了——他们不是在伊普斯威奇买了红葡萄酒吗？
来到客厅，他把信封扔在桌子上，忙着点灯、抻直睡袋，再给自己倒点白兰地和水。嗯，为什么不呢？
接着，他撕开信封，抽出里面的内容，确保没有遗漏任何东西。
里面有两摞用厚皮筋捆好的钞票，还有一大张对折过的纸。杜戈尔点烟的动作缓慢得有些夸张，仿佛他面前坐着好几百万观众。他把钱推到一边，随后展开了那封信。
阿曼达潦草的字迹占了大半张纸，看上去如此熟悉。阿曼达从来没给他写过信。这封信是用圆珠笔写的，用那支他熟悉的她总是带在身边的绿色比克牌圆珠笔。
亲爱的威廉，
计划有变——希望你不会介意。我和詹姆斯从这里直接去阿姆斯特丹了。你把兰吉雅车送回伦敦，在那里等我们回来找你，好吗？J说，三个人一起出国会把事情搞复杂——最好动作迅速一点。
对我们俩来说，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最近我一直想和你说一件事，可是很难开口，而且大家都这么激动，让我们对现状产生了误判——好像我们的关系比实际上更亲近了一些，或者无论如何我们也要在一起。我的意思是说，下一步你就想娶我了！我还没有做好安顿下来的准备。还有一件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过去的这几天似乎改变了一切——也许我们都需要一点时间来仔细想一想。
请不要难过。对于这件事我们最好诚实一点，看看将来会怎样，而不是就这么坚定地继续走下去。我需要和詹姆斯这样的人在一起，他不会提要求，至少一段时间内是这样。恋父情结，你肯定会这么认为，其实不只是这个。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发生的所有事都是奇怪的化学反应，有了这个就足以支撑我继续走下去了。
等我们回伦敦后我再见你。过得开心一点。J给你装了一些钱，好让你把债还清。他说得等一段时间才能把钻石卖出去，可是你不要担心。
爱（很多爱）
阿曼达
注：你可以去一趟奇西克大街，给那些植物浇点水吗？如果你想写信（请给我写信），请把信寄到阿姆斯特丹留局待取。
杜戈尔又把这封信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他的脑子能够完全理解信中的内容，可是他仍然觉得很难领悟其中的真意。这种事不该发生在我身上。这么说，汉伯里给他来了一个最后的惊喜。也许这个男人对惊喜的感觉上了瘾，于是继续出于习惯而制造意外。就像观众早就回家了，魔术师还坚持要把丝绸手绢变成鸽子。
然而如果这么想，就忽略了阿曼达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他一口吞下了杯中剩下的白兰地，接着又往杯子里倒了一些。酒消融了，或者说至少弱化了内心的麻木感。泪水刺痛他的眼皮，尽管他知道自己不会哭。
他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诱惑，想用一团温暖的、令人窒息的、自我怜悯的云雾将自己包裹起来。这么做不仅容易，而且遇到类似的情况也是一种习惯反应。他头脑的核心部分拒绝让他做出选择。至少发现甘波的尸体时他都没有为自己该有的反应操心——那具尸体为他决定了这一点——他当时很恶心。
戏剧化的解决办法在他的脑子里蹦来蹦去，散发着俗艳的魅力。他可以把“莎莉安”开到北海去，然后打开旋塞；他可以拿着史密斯—威尔逊手枪去追赶汉伯里和阿曼达。
不，杜戈尔告诉自己，这么做不对：他正在琢磨他会有什么样的感觉，而不是他真正的感觉是什么。然而，他的真实感觉很难捕捉。他突然怀疑跟踪他们的意义何在……何苦呢？阿曼达已经离开他了，这个事实就像他杀死了塞德里克一样确定无误（也许没那么不可撤销）。
一阵骤雨从天而降，拍打着“莎莉安”。小船在停泊处晃动，雨声淹没在寂静里。
明天他要去伦敦，还清债务，然后坐飞机去一个暖和的地方。过一段时间再给阿曼达写信。他要带菲利普出去吃饭——辛普森是个合适的去处，那里有老式的富丽堂皇，也许吧，鉴于那里的美国游客不太多——然后告诉他，那个部长有多开心。五月份，他会回英格兰见马尔科姆，也许他们能想出一个谋生的良策——他再也无法回去完成学业了。
他又给自己倒了三指深的白兰地，一丝微醺的激动在他的体内疾驰。无论他能否分享弗农·琼斯的遗产，这个搜寻的过程消除了那些围绕在人们身边的奇怪禁忌，仿佛无限地增加了他未来的选项……现在他的简历里已经有了更多不堪提及的细节。
杜戈尔踉踉跄跄地站起身，穿过走廊，把水壶放在火上。到现在为止，他已经思考得够多了。上床前他要喝壶茶，把酒瓶里剩下的白兰地干掉，再读读林顿·斯特雷奇写的书。
一切顺其自然吧。
阿曼达写的那封信放在桌子上，她的衣服犹如亲密的语句散落于右舷的铺位上，嘲弄着他。然而，他可以选择充耳不闻。
他想知道，卡洛琳·穆恩斯长大后会做什么。
“人们说你会永远记住第一次、第一个。威廉·杜戈尔是我第一本小说里的主人公。他是我塑造的第一个人物。当时我以为他和创造他的那个人有许多共同点。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杜戈尔变成了一个犯下多起命案的杀人犯，一个品行不端、道德品质低下的私人调查员；我希望任何相似点都已经减少到了不可视的程度。”
——安德鲁·泰勒
[1]达姆弹由于弹头做过特殊处理，击中目标后会在目标体内炸开，造成极大的伤害。
[2]林顿·斯特雷奇（Lytton Strachey，1880—1932），英国作家、评论家，布卢姆茨伯里派的成员，《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四名人传》（Eminent Victorians）的作者，该书即后文中曼宁枢机主教、弗洛伦丝·南丁格尔、阿诺德博士和戈登将军四个人的传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