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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异闻录
作者：桐木
内容简介
 很久很久以前，西南某个边陲小镇有一个可怕的传说。相传，只要集齐一百个人的头骨，研磨成灰，制成一把如玉石般滑润剔透的笛子，这把人骨笛子便有了摄取魂魄的力量。再用死者至亲之人的人皮制成骷髅鼓，骨笛摄魂，人皮鼓封魂，集齐一百个灵魂后，死者便可起死回生。某旅店店主听信了这个传说 ，为了复活死去多年的小女儿，不惜暗中设计前来投宿的旅客，剔骨取魂。哪知，更加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人骨笛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恐怖的笛声之下，到底有着怎样曲折离奇的故事？旅店店主能否得偿所愿，成功复活牵挂多年的爱女？ 一群土匪被困在一片深山老林中，焦头烂额之际，大雾弥漫的小溪中忽然出现了一双细嫩白皙的小脚。虽不见主人的面貌，但是所有人都断定，在小溪里洗脚的肯定是个绝世美人。等众土匪走到跟前时，美人早已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两截白桦树的树根 多年前，一个郑氏小生恋上了一位财主家的千金小姐。为了得到小姐，郑生买下一个被冤死的女囚犯的心头血，再将一枚红枣浸泡于血中，十四天后，剥肉留核，再将枣核浸入烈酒之中，取出枣核儿后，刻上纹饰，最后将枣核封入红油伞的伞柄和伞头的交接处据说，用古法制成的油伞一共要经历八十六道工序，比现在多了整整十四道。那十四道工序被称为入神，入神后的油纸伞可以辟邪、消灾郑生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否能如愿以偿，跟小姐长相厮守？红油伞的传说背后，还有多少耸人听闻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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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在我的记忆里，奶奶是个手艺非常好的人。她不仅会做好吃的饭菜，还会裁衣制鞋刺绣，甚至会做风筝。
小时候，我常常坐在奶奶家的热炕头上，歪着脑袋看奶奶在小炕桌上剪裁布匹，剪刀随着她的手上下翻飞，她的手是那样灵活，衬着手腕上那颗莹白色的、常年不离身的玉珠，像是活了一般，让我看得着了迷。
闲暇时，奶奶经常不自觉地抚摸手腕上的玉珠，目光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我趴在她的膝上，向她讨玉珠玩，可别看奶奶平日最疼我，我管她讨要玉珠时，她只是笑眯眯地摸着我的头，却说什么都不答应。
我大哭大闹耍赖，爸爸拿鞋底子抽得我满屋跑，奶奶赶来阻止，贴在我耳边说了一句，小鄂，别闹，等奶奶死了，就把它留给你，别人谁也不给。
我这才心满意足地止住眼泪。
那时我并不知道死亡的意义，那时我还不知道玉珠里藏着怎样的秘密，更不知道它将给我的命运带来什么样的转变……
我有时在想，为什么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有的人一生顺遂，平安终老，有的人却会经历许多怪诞的奇事，终身波折？也许让这一切开始，只需一个小小的引子，之后它就会顺着命运的轨迹，扯出一个巨大的缺口，让我们偏离正常的轨道，终至不能回头。
而改变我命运的引子，就是玉珠。那些因它而来的诡异、荒诞的往事，那些隐藏在黑暗处，散发着腐臭气味的秘密，都应该有人来倾听。

第一章 井底的小脚美人
 
血染井前苔，鬼挑月下灯。
女儿着罗襦，金莲蹑尖尖。
 <h3>1</h3>
五十多年前，奶奶嫁给了爷爷，那时候的爷爷只不过是东北地区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出身的小伙子。奶奶出嫁的时候刚满二十岁，她出身于晋商世家，生长于晋商大院，算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小姐。我奶奶的父亲，按照我们这边的习惯，我应该叫他太姥爷。他姓秦，是当地有名的商人，在外颇有善名，当地人都称其为秦老爷。那时候还是旧社会，太姥爷跟所有的有钱人一样，除了正室之外，还娶过三房姨太太。我奶奶就是他和第二房姨太太所生。
太姥爷为人传统，特别喜欢裹小脚的女人。他娶的四个女人，除了正室的脚不符合“三寸金莲”这个标准，其余的三个女人都是当地有名的小脚美人。
说到这里的时候，奶奶还颇为感慨，她的一双小脚就是五岁那年裹起来的，为了一双小脚，她吃尽了苦头。一双完好的脚被硬生生地折成畸形，用长长的裹脚布缠住之后，为了能让小脚尽快成型，每天必须在碎瓦片上来回踩，直到那双脚溃烂流脓，再慢慢地长成想要的形状，其过程不亚于一场酷刑。一双小脚裹好后，再配上一双弓底绣花的小鞋，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三寸金莲了。
其实奶奶的脚离真正的三寸金莲还有些距离，奶奶说，太姥爷四姨太的小脚才真的让人叹为观止，可惜她在过门一年多之后就香消玉殒了，连个一儿半女都没留下。
大宅内的人对四姨太的死讳莫如深，那时的奶奶不过七八岁大，正是对什么都好奇的年纪。四姨太居住的西园有一口水井，四姨太过世之后，太姥爷就让人给封死了。
四姨太头七那天的傍晚，奶奶坐在自己的院子里玩，一抬眼，就看见垂花门边上蹲着一只红眼睛的小兔子。
奶奶看见兔子雪白毛茸的模样，顿时喜欢得不得了，趁看管她的丫头奶娘正好不在身边，于是立时便追了出去。奶奶是小脚，跑得慢，兔子就像是故意逗她一样，看她落后还会停下来等她。
奶奶和兔子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跑进了四姨太居住的院子。那个院子自从四姨太死后，再无人打理，衬着一抹残阳，显得有些荒凉。
兔子进院子之后，很快就消失在花木丛中。这时的奶奶恰巧站在被封死的井旁边，井口处本来盖着一块厚实的石板，可不知被谁挪开了半边。
奶奶好奇地蹲下，往井里瞧去，却看到井水咕嘟嘟往上翻了几下，接着冒出个红色的东西来。奶奶瞧了又瞧，终于看清楚。
那竟是一只红色的绣鞋，小小的一只，像是一弯月牙，静静地浮在水面上。
奶奶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井里头有鞋，为了看清那只鞋，她整个脑袋都探进了井里，看了好半天。当她想起身的时候，身体却晃了晃，不受控制地往井里头栽去！
那口井本来被封死了半边，如果是大人的话，根本不会有危险，偏偏当时的奶奶才八岁，个头瘦小，眼看就要栽进去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人死死地拽住了她的身体，之后就被一股大力扯到了地面上。
奶奶一转头，看见娘正脸色苍白地看着她。她软软地喊了声娘，当场就晕了过去。
当天夜里奶奶就病了，高烧不退，而且还不停地说胡话，治了好些天才慢慢好起来。
奶奶生病期间，秦家大宅内又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
 <h3>2</h3>
自从那天奶奶差点儿掉入井里之后，那口井再度被封死。可是过了三两天就有人发现，一个丫鬟吊死在井旁的一棵枯死的石榴树上。
水井上封的石板倒是还在原地，可是井旁的青苔上却出现了一个十分小巧的血色脚印，就像是谁无意间踩上去的，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井边的青苔十分完整，并没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
最让人奇怪的是，那个吊死的丫鬟虽然也裹过脚，但是却比天足小不了太多，足有四寸多长。可是井边的小脚正正好好三寸，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单单是看着那个脚印，就能联想到踩上去的那只脚有多么纤秀小巧。
秦家只有死去的四姨太的小脚，正好三寸，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秦家是大户人家，世代经商，也曾出过几个有出息的子弟，最高官至四品，后来因为世道动荡，才逐渐没落下来。可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家。家里死个丫头，不算什么大事，何况乱世之中，人命最不值钱，不过赔家属几个钱，这事就完结了。
可是井边的血脚印，却让人心生不安。
西园是四姨太生前的住所，加上丫鬟是在四姨太头七的第二天吊死的，再联想到井边的三寸血脚印……秦家大宅之中渐渐生出一些流言，说是四姨太的鬼魂在寻找替身，所以才吊死了丫鬟。
而奶奶差点儿掉进井里那件事，奶奶的娘——也就是二姨太——并没有对外人说，只说奶奶是无意间感染了风寒。太姥爷对流言很是反感，惩罚了几个多嘴的下人之后，流言逐渐淡去。
井边的血脚印早已洗去，可是过了两天，有人发现井边竟又出现了血脚印，这次是两个。
太姥爷非常恼怒，怀疑有人在装神弄鬼。他让人把血脚印洗去之后，就派了一个下人专门看住那口井，晚上也不准离开。
可是，就在那天夜里，秦家大宅里又死了一个人。这一次，死的还是一个小脚丫鬟。
井边被洗去的血脚印又一次出现，太姥爷以为下人偷懒，气得要鞭打他。下人却辩解说自己整晚没睡，一直看守着那口井，别说人了，就是小猫小狗都没见到一只。
太姥爷半信半疑，不过之后到底听了二姨太的建议，请了一个看香客来。
所谓的看香客，就是俗称的神婆神汉。那人神神叨叨地在内宅转了一圈，就指着西园那口井说，井里面藏着个厉鬼，她死后心有不甘，所以才会印下血脚印，一个脚印代表一条人命，必须做法消灭她，不然以后还有更多的人会死。
那人还指着井边的石榴树，说，那棵树就是因为被厉鬼的阴气侵蚀，才枯萎而死。
太姥爷本来并不相信这些看香客，可是听他说到井里藏着厉鬼，却感到心虚。因为四姨太就是跳井而死的，所以他才要人封死水井。
井边的那棵石榴树，是四姨太嫁入秦家之后让人移栽过来的，石榴有着多子多孙的好彩头。四姨太对太姥爷很冷淡，但是很喜欢这棵石榴树。石榴树本来一直生长得十分茂盛，可是就在四姨太死后没几天，就迅速地枯萎死去。
看香客所说桩桩件件都符合实情，太姥爷也就信了。他给了看香客不少钱，让他做法消灭厉鬼。看香客足足忙活了两天，那几天秦家倒是太平，浮躁的人心也渐渐平定下来。
奶奶的病好之后，二姨太就不准她再乱跑，西园更是不准踏足一步。奶奶自己也受了惊吓，不敢乱跑，但是她心里一直想着那天见到的小兔子。
终于有一天，她跑出了院子，正巧看到自己同父异母的姐姐坐在一个台子上看着她，手里抱着一只小兔子。
她的姐姐只比她大一岁，名叫秦玉珠，是太姥爷的正室所生。不过自打二姨太生下奶奶之后，大太太就搬到青园去住，那里是秦家大院最偏僻的角落。她命人在那里建了一座佛堂，没日没夜地念佛诵经，连刚出生没多久的女儿也不管了。
大太太在青园待了整整八年，从来没出来过，也不许别人进去打扰，只靠着个老妈子与外界联系。所以秦玉珠其实是几个姨太太带大的，带她时间最长的就是二姨太，可是秦玉珠却始终对她名义上的二娘，还有奶奶抱有一种莫名的敌意。
秦玉珠看到奶奶渴望地看着她怀里的小兔子，得意地笑了。她跳下台子，虽然她也裹着小脚，不过她的一举一动比奶奶灵活得多。
那时奶奶怯怯地凑上前说了一句：“姐姐，能让我摸一摸小兔子吗？”
秦玉珠略带阴沉地笑了，她摸着颈子上从出生起就戴着的玉珠，说了一句：“二娘马上就要回来了，不如我带你到一个地方，那里没有人，你可以玩个够！”
奶奶立刻欣喜地答应了，秦玉珠拉着奶奶，小心地避过下人的眼睛，来到了青园。
青园里只住着大太太和一个老妈子，果然清净得不能再清净。
奶奶蹲在青园的一个角落里，开心地摸着小兔子柔软的皮毛，过了一会儿，一抬头，却发现秦玉珠不见了，而青园的大门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关上了。
奶奶看不到秦玉珠，顿时有点儿慌。刚要跑去推门，却听到屋里传出脚步声。
从小她娘亲就一直叮嘱她，秦家哪里都去得，只有青园千万不能乱闯。奶奶想起娘亲的话，心里别提有多害怕，她想也不想，就躲到了一排茂盛的花木后面。兔子已经跑得没了影，奶奶因为怕人发现，只好捂住嘴，一动都不敢动。
透过茂密的花木丛，奶奶看到一个女人从屋子里走出来。不过她走路的姿势很奇怪，像是踩着高跷，又像是穿着不合脚的鞋子。
等女人走到跟前，奶奶发现那个女人她从来都没见过。在秦家，奶奶从没见过的女人只有一个——秦家大太太！
这下奶奶连喘气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出一点儿声就被大太太发现。虽然她也不知道被大太太发现会有什么后果，但就是本能地惧怕着。
大太太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衬得一张脸极白，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站着一动不动。大太太不动，奶奶也不敢动，她一直维持着一个姿势，刚开始还行，过了一阵两条腿就发酸发麻，疼得受不了。可大太太还是不动，奶奶实在忍不住，就哭了出来。
她抽泣的声音惊动了大太太。大太太朝奶奶的方向缓缓地转过头来，那双眼睛，不知为什么竟然跟那只跑掉的小兔子差不多。
奶奶吓得惊呼一声，往后跌去，这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一个老妈子，像老鹰抓鸡一般抓住了奶奶，奶奶被她毫不留情地拖出了青园。
奶奶回到自己居住的院子，被焦急的娘亲狠狠地骂了一顿，她没敢说自己被骗去了青园，只说是追兔子迷了路。秦家大院分内外院，内院是女眷住的地方，外院是男人活动和接待外客的地方，两处加起来相当大，偶尔还有新仆迷路的事发生，所以奶奶的说法二姨太并没有怀疑。
晚上临睡觉时，奶奶突然问自己的娘亲：“为什么大太太从来不出青园？”
二姨太盯了奶奶半晌，就在奶奶快要装不下去的时候，二姨太叹了口气，她说：“你也大了，这件事跟你说说也好。”
二姨太的声音缓慢中带着几分悲凉。
大太太是因父母之命嫁给太姥爷的，她并不是太姥爷喜欢的那种女人，而且太姥爷生性风流，所以两个人常闹别扭。大太太怀秦玉珠的时候，太姥爷把二姨太领进了门，大太太大闹一场，太姥爷并不理会，大太太一时想不开，竟然上吊了。
当时大太太怀孕已经差不多七个月，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浑身冰凉，气息全无。大太太死了，她肚子里的胎儿肯定也活不了。面对着一尸两命的大太太，太姥爷颇为后悔，可是人已经死了，只能着手准备后事。
人死后照例要停尸几天的，就在大太太气绝的第二天早上，躺在棺材里的她却莫名地活了过来，把众人吓个半死，以为是诈尸了，后来才知道不是。
大太太不仅活过来了，三个月后还顺利地生下一个女儿，就是秦玉珠。秦玉珠从小戴的玉珠就是大太太给的，名字也是因此而来的。
二姨太进门之后，不到一年时间就生下奶奶。大太太从生下秦玉珠时起，就开始深居简出，连太姥爷都很少见到她。奶奶出生后，大太太就搬进了青园，一住就是八年。
奶奶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二姨太，问道：“是因为大太太不喜欢娘亲，才不让我去青园吗？”
二姨太缓缓摇头说道：“不是，正室不喜欢姨太太是正常的事，我不让你接近她，是因为她曾经死而复活。明明已经断气一天一夜的人却能活过来，而且肚子里的孩子一点儿事都没有，这绝对不正常！我想，可能她已经不是大太太了，而是什么妖魔鬼怪变的。”
奶奶那时虽然小，但是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力。她相信二姨太的话，而且她想起了大太太的眼睛，那双眼闪着如同兔眼一样的红光，绝不可能是正常人！
奶奶惴惴不安地睡下了。
她不知道的是，当天夜里，井边的青苔上，又出现了三个血脚印。
 <h3>3</h3>
之前，看香客口口声声说秦家大院的厉鬼已被除去，可是诡异的事情还在不断地发生着。
其实，在血脚印还没被人发现的时候，秦家就已经闹翻了天。有人发现，秦家的三姨太死在荷花池边，当时的她，身体趴在池边，脑袋却浸在水中，半张脸被水浸泡得肿胀不堪，而另半张脸，竟然被养在池里的鱼给啃得只剩下了白森森的骨头！
有机灵的下人跑到西园井边一看，果然发现了血脚印。
自四姨太开始，秦家已经连死了四个人，而且都是小脚女人，秦家所有的小脚女人都开始惶恐不安，生怕下一个就轮到自己。
除了几个签了死契的下人和姨太太，秦家其他女人不管裹没裹脚的纷纷辞工，秦家大院一时之间变得冷清下来。外面流言四起，说秦家受了诅咒，凡是小脚女人，进门必死。
太姥爷顺风顺水地过了半辈子，从来就没碰上过这么糟心的事，三姨太和四姨太都死了，大太太躲在青园中不出来，内院的事都落在了二姨太的身上。二姨太也是害怕的，她也是小脚女人，太姥爷的几个女儿都裹过小脚，难道内宅这些女人都要死？
太姥爷痛失了两个姨太太，心情十分不好，他干脆自己守在西园的井旁，想要看看到底是哪个魑魅魍魉印下的血脚印，和他同守的还有几个身手不错的下人。
守到后半夜的时候，太姥爷有些困了，他迷迷糊糊地半睁着眼睛。这时，一阵冷风吹过，他一个激灵，竟然看到墙边有一个提着白灯笼、全身缟素的人影走过！
那人影行走得并不快，太姥爷清楚地看到，人影的白袍白裤下面穿着一双红鞋，那双着红鞋的脚极小，好比五月节包的粽子。
人影忽忽悠悠地走到离太姥爷不远的地方，太姥爷一时间头皮发麻，张大了嘴想喊，却出不了声。而站在他身旁的几个人，竟然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过了一会儿，等白衣人影走了之后，太姥爷才满身冷汗地大声吼了出来，几个下人都说没看见什么白衣人影，太姥爷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事后才恍惚觉得自己被什么脏东西给魇住了。
从此后，秦家大院内和尚道士来往不断，城里流言四起。
自从三姨太死后，奶奶的行动已经受到全面限制，她的活动范围缩小到一个院子，一步都不能离开。她感到十分苦恼，奶奶下面还有两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也都跟她一样。
可是，二姨太却并不限制秦玉珠。奶奶当时只是觉得娘亲太偏心，几年之后再想起这件事，却品出几分阴谋的味道来。
每天，奶奶只能待在房中绣花写字，或者跟两个妹妹玩玩游戏。民国时期，规矩早就不像大清时那么严苛了，可是对于未出嫁的女孩儿，还是多有限制。
就在奶奶再也坐不住的时候，秦玉珠又出现了。因为上次的事，奶奶对她存着几分防备。可是小孩子不记仇，秦玉珠拿出个玉雕的小兔子，又承诺带奶奶去看真兔子，奶奶就被她哄住了。
两个小女孩背着下人悄悄离开了院子，秦玉珠带奶奶来到荷花池。三姨太死后，基本上已经没人敢到这里来赏景，所以很是清净。
奶奶坐在池边，把手伸进池内轻轻地晃着，立时有几条鱼凑过来啃她的手指。刚开始，奶奶只是觉得有点儿痒，可不知道是不是那些鱼曾经吃过人肉，喝过人血，养出了凶性，接下来一下比一下咬得疼，奶奶惊叫着把手抽出来，却冷不防被秦玉珠推进了荷花池内！
就在落水的一瞬间，奶奶钩住了秦玉珠脖子上的玉珠，玉珠被一根红绳系在秦玉珠的脖子上，被奶奶这么一拽，竟然从秦玉珠的脖子上脱落下来，随着奶奶一起掉进了池里。
鱼群被吓得一哄而散。别看盛开在水面的荷花冰清玉洁，可是池底都是乌黑的淤泥。因为怕出事，所以当初建荷花池的时候挖得并不深，如果是一个成年人站在池里，池水最多只到胸口，可奶奶是个八岁小女孩，身形尚小，跌入池内，顿时就遭到了没顶之灾。
秦玉珠推完奶奶，冷眼看着她在水中挣扎呼救，然后抚着脖子跑了。奶奶在水中不停地挣扎，因为呛了水，她的脑中有些昏昏沉沉的。她在水池中浮浮沉沉，像没有根的浮萍，只是下意识地攥紧了玉珠。她最后的意识，是自己再也没有力气挣扎，慢慢地朝漆黑的池底沉下去，那些在一旁窥视她的鱼一窝蜂地朝她游了过来。
不知过了多久，奶奶才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浑身发胀，脸上和手臂上有些疼，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荷花池内泡了多久。二姨太正红着眼睛盯着她看。她一抬手，发现玉珠仍在自己的手中。玉珠表面看着圆润光滑，其实摸起来有些粗糙感，似乎在那温润的表层下面藏着许多肉眼看不见的孔。
二姨太看见玉珠，脸色顿时变了。奶奶说是秦玉珠把她推下了荷花池，可令人感到意外的是，二姨太并没有勃然大怒，只是阴沉着脸坐了半天，然后突然将玉珠拿起来，但并没有拿走，而是系在了奶奶的手腕上。
二姨太说，这玉珠既然在你手里，你就好好戴着，可不许拿下来。
说完，二姨太沉着脸走出了房门。奶奶猜想，秦玉珠肯定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毕竟现在是自己的娘亲在当家。
可是她想不明白的是，秦玉珠为什么要把她推进荷花池？
后来，奶奶在养病期间，无意间听到两个下人的谈话。
他们说，西园的井旁，又发现了四个血脚印。现在，秦家所有人都在惶恐不安。
之后两个下人的声音突然变得很低，奶奶拼命竖起耳朵，也不过听到只言片语。
“……明明掉进去半个多时辰，身体都泡得有些胀了……那些鱼吃过人肉……可是现在却一点儿事都没有……”
奶奶不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听完之后就忘了。
当天下午，秦家果然又死了一个人。
可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次死的竟是秦玉珠。她就死在青园的门外，以前死的几个女人，经查证后，不是自杀就是意外。
可秦玉珠的死因却很诡异，她浑身一点伤痕都没有，也没有中毒的迹象，但是死后的皮肤腐败不堪，模样恐怖，像是在土里埋了一年半载再被挖出来一样。
奶奶听到消息时吓得够呛，她没想到秦玉珠会死，虽然觉得秦玉珠是个坏姐姐，心里也希望她能受到惩罚，可毕竟小时候是一起长大的，心中尚存着几分姐妹情，所以秦玉珠死的那天傍晚，她趁着太姥爷请了一堆和尚到秦家念经，所有人都被吸引过去的时候，自己跑到了青园的门外。
奶奶学着大人的模样，点燃了一沓纸钱，还把后来在荷花池边找到的玉雕小兔扔进了火里。至于那颗玉珠，她抚了抚手腕，犹豫片刻还是放弃了把它一起烧掉的念头。
就在玉雕小兔被烧得焦黑碎裂时，青园的大门突然缓缓地打开了。
奶奶并不知道，即使是秦玉珠死在青园门口，大太太还是没出来。太姥爷十分愤怒，扬言要休了大太太，可是大太太只派出个老妈子，说自己尘缘已断，外间的一切她都不管。
奶奶看到青园的门开了，顿时一个激灵。她反应不慢，立刻撇下纸钱，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
走出来的是那个把奶奶扔出青园的老妈子，她的长相带着几分凶恶，奶奶烧的纸钱只剩下了一堆黑灰，老妈子的目光被黑灰吸引了，慢慢地朝奶奶藏身的方向走过来。奶奶吓得够呛，一不小心暴露了身形，见老妈子恶狠狠地瞪着她，吓得尖叫一声，飞也似地逃了。
当晚，二姨太并没有像平时那样来陪奶奶。奶奶白天受了惊，所以怎么也睡不着，奶娘一走，她就偷偷地爬起来，跑到院子里。
奶奶在院子里站了好半天，想去找二姨太又害怕挨骂，正决定回去睡觉的时候，突然看到院墙边上站着个人影，那人穿着暗色的衣服，站的地方又隐秘，所以很难察觉。
奶奶当时问了一句：“是奶娘吗？”
那人不答。
奶奶又问：“是娘亲吗？”
那人仍旧不答。
奶奶突然开始心慌了，她喊道：“你是谁？再不说话我就要我爹把你抓起来！”
那人身形一动，向奶奶走了过来。
她行走的姿势有些奇怪，像是穿了不合脚的鞋子，又像是在踩高跷。
 <h3>4</h3>
那人转眼到了奶奶跟前，奶奶吓得张大了一张嘴，这个人，竟是她上次见过的大太太！
奶奶对于大太太有种天生的恐惧感，可她还没来得及有反应，大太太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肩膀。奶奶感觉到大太太的手仿如鸡爪一般，冰得刺骨，抓得她肩膀生疼。
大太太用一只手将奶奶拎了起来，桎梏在腰部，转头就出了垂花门。大太太并没堵奶奶的嘴，奶奶开始呼救，可她被大太太骇住了，声音跟猫叫差不多。不知为什么，守在她门口的下人不见了踪影，而其他下人入夜后都躲进了自己的房间，根本没有人听到她的呼救。
大太太走得很快，不多时就把她带到了青园，那个面相凶恶的老妈子看到她之后，什么都没说，转头就出了青园的大门。
奶奶吓得浑身发抖。她想，大太太有那样的眼睛，肯定是妖怪变的，况且她娘跟她说过，大太太可能已经不是人了，所以她是真的害怕，怕大太太把她吃了。
佛堂里点着一盏油灯，大太太把奶奶摔到蒲团上，就站在原地不动了。奶奶浑身疼得厉害，但是她不敢叫，也不敢跑，只是趴在蒲团上默默地抽泣着。
过了一会儿，奶奶听到有人往佛堂这边来了。她原以为是那个面恶的老妈子，结果却听见了二姨太的声音。
大太太一把捻灭了油灯，黑暗中大太太蹲下身去，掐住了奶奶的喉咙。奶奶发不出一点儿声音，眼泪流得更凶了。
二姨太声音响起，她说：“大姐，好久不见，柔琴来给您请安了。”
大太太冷笑了一声。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奇怪，沙哑中透着丝丝寒气。奶奶又急又怕，浑身抖个不停。
大太太说：“珠儿为什么会死？你害得我人不人、鬼不鬼，连我女儿也不放过吗？”
二姨太沉吟：“大姐，玉珠的死不关我的事，我要是想害她，还用等到现在吗？”
大太太冷笑道：“那老三和老四的死呢？总该关你的事了吧？”
黑暗中，二姨太的笑声显得温柔得出奇。
她说：“您把自己关在这青园整整八年不问世事，可对老爷的事还是那么关心。其实，老四的死跟我无关，是她自己想不开。她在家做闺女时有个青梅竹马的恋人，到头来自己却被老爷占了身子，她早就不想活了。至于老三……”
二姨太顿了顿继续说：“这几年的‘斗脚会’，她次次压我一头，我早就想收拾她了！老四的死，让我想到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太姥爷喜欢小脚女人，还自诩雅士，所以每年都在家中举行一场斗脚会，让几个姨太太比个高低，有时也有姿色不错的丫鬟加入。谁在斗脚会上赢了，就能获得掌家一年的权力，而丫鬟则有可能成为姨太太。
因为有斗脚会的存在，秦家内宅的争斗比其他人家要激烈得多。
让奶奶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眼中柔弱善良的娘亲竟然杀死了三姨太。如果说井边的血脚印是二姨太设计出来的，那么死去的那两个丫鬟，难道也是她的手笔？
大太太的声音幽幽响起：“你就不怕我把这些话告诉老爷？”
二姨太微微一笑：“你现在这副鬼模样，你以为还能见到老爷吗？就算见到了，说不定会被老爷当成妖怪烧死。”
大太太尖啸出声：“是你！都是你害了我！还害了我的珠儿，我要让你付出代价！”
大太太本来一直掐着奶奶的脖子，此时更是一把把她给提了起来，如同捏着一只小猫小狗，在半空中晃荡。
奶奶本能地感觉到危险，她勉强从嗓子挤出一声“娘”，就再也吐不出一个字来。
二姨太本来有恃无恐，却突然听到了女儿的声音，顿时乱了方寸。她大叫一声，冲入了佛堂。就在这时，那个老妈子突然从角落里冲了出来，手里提着一个桶，劈头盖脸地把桶里的液体浇到纠缠成一团的三个人身上。
奶奶闻到一股浓浓的火油味儿，头越发昏沉得厉害了。
老妈子浇完火油，把桶往边上一丢，又从身上掏出一盒洋火来，“嚓”的一声点燃。
大太太的手死死地禁锢着奶奶的身体，而二姨太却拼命去掰大太太的手，三人根本分拆不开，眼看着死局已定！
就在老妈子抛出洋火的一瞬间，二姨太发狂似的扯开了大太太的手，奶奶甚至听到了大太太骨头断裂的声音，紧接着，二姨太狠狠地推开了奶奶，奶奶被惯性抛出去老远，身体撞到了佛堂里供奉的玉石观音像，观音像一下子跌了下来，摔了个粉碎！
这时大太太和二姨太已经被裹在了火里，两人发出凄厉的惨叫，二姨太大叫着让奶奶快跑。着火的两个人堵住了佛堂的门，也堵住了想要冲进来的老妈子。幸好佛堂还有一个侧门，奶奶浑浑噩噩地跑了出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青园跑出去的，只知道一味地狂奔，一直跑到太姥爷居住的正房，才晕了过去。
奶奶醒来后得知，二姨太和大太太都被烧死了，一直跟在大太太身边的老妈子竟然也自焚而死。那段时间，奶奶病得很严重，太姥爷的正妻和三个姨太太全数死光，一时间也心灰意冷，干脆卖掉了秦家大院，举家搬到了别处。
奶奶病了半年才逐渐好转，她对大太太和二姨太之间的恩怨一直存有疑惑，想要弄个明白。可惜她本身年纪小，而且时局越来越乱，想查也根本查不到，家里的老仆差不多都走光了，余下的人并不知内情。
奶奶本来以为这一生都无法得知真相，可是也许是命中注定，她无意间见到了二姨太当年的贴身丫鬟，这才知道了当年不为人知的往事。
 <h3>5</h3>
当年二姨太刚入秦家门时，受到了大太太诸多的刁难，二姨太年轻气盛，在下人的怂恿下，派人到一栋著名的鬼宅里弄到了一个风水瓶。
风水瓶是流传于山西某些地方的习俗，一些建在城镇边缘或者外围的人家，为了避免家门直对空野，会把院门转个方向，冲着城镇里边开。若是不能的话，就在大门的顶上放一个瓶子，称作“风水瓶”，瓶口朝向门外，据说这样可以把外面的孤魂野鬼盛进瓶子里，以保证家里的平安。
当时二姨太派人找到那个风水瓶的时候，却发现瓶口是朝着宅子里头的。
在仇人门口埋风水瓶，也是当地的一种诅咒之法，这种诅咒法流传甚广，但是作用不大。
二姨太让人偷偷地把风水瓶埋在大太太屋子的门口，当时也只是想出口恶气，可没想到大太太的反应很剧烈，刚开始她只是坐卧不安，之后就开始产生幻觉，直闹得合家不宁。后来大太太的娘家哥哥给她送来了一颗玉珠，据说是给她安神用的。大太太戴上玉珠之后，幻觉减轻不少，但是有一次她和丈夫大吵一架之后，却突然上吊自尽了。
可奇怪的是，她明明断气了一天一夜，却还能复活。
从那之后，二姨太看见大太太就感觉到毛骨悚然。她让人掘出风水瓶毁掉，但是仍然没改变什么。大太太生下孩子时，据接生婆说那孩子的状态很不好，脸色青白得不像活人。后来，大太太就把戴在自己身上的玉珠解下来系在她的脖子上，没过多久就搬进青园，再不出来。
奶奶敏感地察觉到，似乎很多事都跟现在戴在自己身上的玉珠有关。于是她又开始千方百计地打听玉珠的来历，过了很久才查出一些眉目。
那颗玉珠，是大太太的哥哥从一个女人的身上得来的。下面的故事，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却是真人真事。
那颗玉珠，准确地说不是玉珠。它是一个女人尸体焚化后，从她的骨灰中拣出来的，听起来很像是佛家的舍利子。不过舍利子向来是有道高僧圆寂火化后留下的东西，女人不是高僧，怎么会留下舍利子？
据说那个女人只是个普通女人，她十八岁那年本来要和一个年轻人结婚，可就在婚礼前夕，一夜之间，脖子上突然长出一个肉瘤来。
肉瘤本来不大，但女人都爱美，脖子上长个肉瘤，就想去医院割掉，连婚礼都推迟了。
到医院检查后，大夫说这只是普通的瘤子，可以割掉，所以女人马上进行了切除手术。
但没想到的是，瘤子刚割完几天后又生长出来，而且这次长得比上一次还要大！
女人很难受，再次想去割掉它的时候，当天晚上就做了一个梦。
梦中，一个男人恶狠狠地瞪着她。男人告诉她，上一世她负了他的情，还使得他惨死，他追过来报仇了。他不许女人嫁人，更不能割掉瘤子，如果割掉就会越长越大，女人很快就会死去。
女人吓醒了，醒来之后竟然从镜子中看到，肉瘤上隐约能看出一张男人的脸来！
女人害怕极了，她不顾一切地跑到医院割掉了肉瘤。可是没过几天，肉瘤果然又长了出来，而且长得巨大无比，从后面看去，就好像她肩膀上长着两个脑袋！
那天夜里，女人又一次做梦梦到那个男人。男人痛骂她，还狠狠地用竹条抽打她的身体。女人痛苦难当，久久才从梦里醒来。
接下来的日子，女人白天要顶着脖子上巨大的肉瘤生活，那肉瘤时常疼痛，晚上在梦里被男人毒打，被折磨得痛不欲生，很快就瘦得皮包骨头。
家人带她四处求医，可是完全没有用。就在女人萌生死意的时候，无意中碰到了一个老和尚。老和尚对她说，她和梦里男人的因果，前世早已注定。如果她这一世以死逃避，下一世还要受更多的苦。最后，老和尚送给女人一卷《妙法莲华经》，让她时常念诵佛经，兴许能减轻自身的痛苦。
女人听了老和尚的话，回家后日日诵读《妙法莲华经》。果然，在她念诵佛经的时候，肉瘤的疼痛减轻了，梦里也不再那么痛苦。之后的岁月里，女人成了最虔诚的信徒，她日日夜夜诵读佛经，参悟其中的奥义，还省吃俭用，拿钱和食物去救济乞丐，尽可能地去帮助别人。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女人脖子上的肉瘤仍在，可是梦里毒打她的男人出现的次数却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男人在梦中对她行礼。男人说，她的虔诚不仅救赎了自己，也感悟了他，使他放下了前世的仇怨。男人对她微笑，化作一缕烟，消失在梦中。
女人梦醒后，不慌不忙地跟家里人交代自己的身后事。当天晚上，她就去世了。
家人按照她的遗愿将她火化。那颗玉珠，正是从女人长着肉瘤的部位烧出来的，谁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女人的家人将玉珠收了起来，当时关于玉珠的传言很多，不过大多数人都坚信那是舍利子，因为女人信佛行善十几年，她的身上早已积下不少功德，跟高僧无异。
后来，玉珠辗转被大太太的哥哥弄到手，又送给了大太太。
大太太身上发生的那些古怪的事，到底是不是玉珠的作用，却很难说得清。
 <h3>6</h3>
奶奶得知玉珠的来历后，很是感慨，心中对玉珠越发看重了。
二姨太当年也许并不是故意要害大太太，但是她心中终究是存了恶念。奶奶回想起二姨太，这些年她过得并不快乐。她被无情的岁月和不断的争斗变成一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却把内心仅存的一丝柔软都给了女儿，最后为救女儿而死。
奶奶每每想起，总会热泪盈眶。
至于秦玉珠的死，似乎是个谜。
奶奶想，大太太当年受了风水瓶的影响上吊而死，事后却又复活。大太太上吊，秦玉珠必定也受到了影响，所以生下来不似活人的模样，所以大太太才把玉珠送给她戴着，为了掩饰自己活死人的模样，才不得已住进了青园。
秦玉珠戴着玉珠，九年来一直没有离身，却阴差阳错地因为陷害自己而失去了玉珠，她跟大太太的情况不太一样，所以最后才会以那样的模样死在青园门口。
二姨太说，秦玉珠的死跟她无关，奶奶相信她。但是秦玉珠死前出现的四个血脚印又是怎么回事？如果血脚印和二姨太无关，那么又是谁的手笔？
也许这终将是个永远也解不开的谜。
关于奶奶的故事讲完了。
奶奶去世前，果然把它给了我。当我的指尖抚触着奶奶戴了几乎一辈子的玉珠手串，奶奶笑着合上了眼睛。我的热泪溅在奶奶已经冰冷的脸上和玉珠上，如雨纷纷。
后来我为了解开奶奶故事中的秘密，经人介绍，来到了当地最著名的一座寺庙，拜访了住持四苦和尚。
四苦和尚有七十多岁，不过看起来才五十出头。他为什么叫四苦？他曾经跟人这么说过，佛说，人间有四苦，生老病，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他全部都体会过，所以取名四苦。为的是铭记在心，通悟大道。
我坐在四苦和尚面前，向他倾诉我的经历和心中的疑惑。他盘膝而坐、眼睛微合，我以为他没听，就住嘴不说了。没想到他突然睁眼，伸出两指在我额心上一点，我立即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脑中似有什么东西一晃而过，但是又抓不住的感觉。
四苦和尚对着我微微一笑，说道：“世间种种，种如是因，收如是果。既然你怀疑你的奶奶早已不是活人，那么你的存在又该怎么解释呢？”
这话我听得似懂非懂，刚想要问，四苦和尚突然向我戴在手腕上的玉珠指了指。我只好解下来递给他。
四苦和尚看了半天，对着我摇摇头：“这不是舍利子。佛家的舍利子是有德高僧尸骨所化，代表的是功德，但是这珠子当中没有。”
我惊讶地从四苦和尚手中拿回玉珠，来时，我已在心中认定它就是舍利子，可是现在四苦和尚却否认了，这更加加深了我的疑惑。
那么，它到底是什么？

第二章  六品叶山参
 
魑魅肚肠人如鬼，
佛心一片鬼做人。
 <h3>1</h3>
从西藏旅行回来后，通过朋友介绍我加入了一个驴友群，那里的人来自天南海北，大家志同道合，每次聊天都很尽兴。
有一次，群主发布了一条说说，让群里每个人用一句话讲出自己旅行时发生的诡异事件。群里的人立刻都来了兴趣，连平时最喜欢潜水的几个都给“炸”了出来。
我用一句话把上次在西藏经历的事写了出来，就忙着去看其他人的一句话，不看则已，一看之下乐得我肚子疼。我注意到，一个叫“檐下水猪”的人，他只写了两个字：鬼参！
尽管其他人的一句话经历或诡异或恐怖或怪诞，但是偏偏这两个简单的字却吸引了我，我坐在电脑前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给檐下水猪发了一条信息。
今宵有酒：你好，我对你的一句话经历很感兴趣，能跟我说说吗？
檐下水猪：？
今宵有酒：鬼参！
今宵有酒：我是东北人，东北三宝之一就是人参。我只听说过人参，可从来没听过鬼参。
檐下水猪：看在同是东北人的分上，跟你讲讲也行。不过故事太长，不方便手打，开通语音对话吧？
我欣然同意，点开语音通话后，我趁着等待的时间看了一眼檐下水猪的签名，只见上面简单地写着：来一场说走就飞的旅行。
这个签名让我有些浮想联翩，照我的估计，这个檐下水猪可能跟我年纪差不多，他说自己是东北人，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地方的。
当通话开通后，我有点儿吃惊，因为檐下水猪说话的声音和语气明显不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我简单和他聊了几句，就静静地坐在电脑前，听他讲故事。
檐下水猪说，要把这个故事说明白，不能单讲他的经历，还必须从他爷爷讲起。
虽然我已经有心理准备，但是没想到这个故事牵涉的时间竟然离现在这么遥远。
 <h3>2</h3>
那时大概是1927年，故事发生的地点在东北。那时候的中国处在一个动荡的大时代之中，而当时的东北更是混乱不堪，外有日本侵略，内有土匪作乱。
檐下水猪的爷爷姓徐，在这里我不方便透露他的名字，所以就按他的排行，称他为徐三。
徐三当年生活在东北的东边道地区，那地方交通闭塞，本地人口稀少，大部分都是山东、河北、河南等地迁来的外来户。
其实徐三也算不上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是当年他爷爷用土篮子挑着他爹千里迢迢由山东走到了这里，从此在这片黑土地上扎了根落了户。
他生活的那个村子叫作张家屯，张家屯有个算命先生张铁嘴。说起张铁嘴这个人，还真是相当有本事，外面的人说起他，有这么一句话：阎王要人三更死，他能留人到五更。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听我说一个小故事你就明白了。
有一次一个人求张铁嘴算命，张铁嘴算了半天，然后告诉他，他的死期就在当日。那个人吓坏了，对张铁嘴苦苦哀求，让张铁嘴救他一命。张铁嘴被缠得实在没办法，就告诉他说回家的时候千万不要走每次都走的那条路，一定要换一条路，这样兴许能躲过一劫。
那人不解，不过还是按照他的话去做了。回到家没多久，就听说他经常走的那条山路突然被一块从山上滚落的巨石给堵死了。他暗自心惊，要是他走那条路，说不定就被石头给压死了。
那个人正为自己躲过一劫而开心，可是还没到晚上，就被一辆飞驰的马车撞断了几条肋骨，其中一条断骨刺穿了他的肺部，使得他当场死亡。
后来就有人问张铁嘴，你这算什么呀，说让人躲过一劫，可是人还是死了。张铁嘴说，人的寿数都是写在生死簿上的，我不是神仙，只能算命却不能改命。告诉那人躲过那一劫，是为了让他有时间和老婆孩子道别。道完了别，找他索命的鬼差也走到了，他当然难逃一死。
张铁嘴长叹一句，阎王让人三更死，我能留人到五更已经是冒险了，要是真把人的命给留下，泄露天机太过，到时候死的人就是我。
后来又发生几例差不多的事件，张铁嘴竟无一次失准，之后，他“铁嘴能断死”的名声就在十里八乡传开了。
有一年徐三赶上了本命年，以前人都认为本命年不好过，所以徐三找张铁嘴为他推算运势，结果张铁嘴竟然告诉徐三，他的死期快到了，就在几天之后，让他赶紧安排后事。
徐三吓坏了，当时他才二十四岁，正处在人生中最好的年华，而且他还没有成亲，听到自己要死，根本无法接受。
他哪里也不敢去，在家浑浑噩噩地蹲了几天。那天突然一股绺子（匪帮）袭击了他们的屯子，绺子把男人捆成粽子扔进牛圈，把年轻的女人掳走，还放火烧房子。
当时整个张家屯就仿佛人间地狱一般，哭喊声震天，徐三也被抓起来。他不挣扎反抗，只对匪首说了一句：“我知道你要杀我，我不用你们动手，我自己来。”
匪首吓了一跳，因为他的确有那个心思。他当时看那些男人和女人都挣扎得厉害，正想杀一个人震慑一下，没想到被徐三一口说破。
匪首就问徐三：“你怎么知道我要杀你？”
徐三就告诉匪首：“张铁嘴早在几天前就说了，我会死在你手中。但我认死不认命，我想自杀，行不行？”
匪首一听突然来了兴趣，他让几个手下到附近村屯抓来了张铁嘴，命令张铁嘴给他断死期。张铁嘴无奈，只好给匪首算命，最后断定匪首的死期就在几个月之后。
匪首大怒，命人杀了张铁嘴。张铁嘴在死之前对徐三说，他是七星子命，七星子是世上最硬的命，命数跟他相克的人和他接近，都会被他克死。而他，虽然算出了徐三的死期，可是徐三的命太硬，竟能把厄运转嫁给别人。张铁嘴最后叹息，他算了一辈子的命，最后自己的性命也断送在这上面，也许是他泄露天机的报应。
徐三很愧疚，他觉得张铁嘴的死是他造成的。
匪首并没有杀徐三，因为张铁嘴曾给徐三断过死，要是徐三死了，岂不是说张铁嘴算得准？因此，匪首不但没杀徐三，还逼迫着他加入了匪帮。徐三为了保命，虽然不愿意也只能妥协，暗地里却思索脱身的办法。
加入匪帮后，徐三才得知这股绺子的势力极大，是东边道一带最老的两个匪帮之一——老得江，老得江的匪首姓江，为人阴狠毒辣，贪财好色，人送外号“滚刀肉”。
老得江的势力范围在东边道靠南一带，和“战中华”“玉山”分庭抗礼，他们不仅打家劫舍，还经常掳人为质、索要钱财，常常把一些家庭逼得倾家荡产。政府几次派人围剿都没有成功，他们反倒把政府派去的警甲杀了不少。
为了躲避警甲队，老得江的人常在深山老林里活动，一次帮里有个外号叫“花泥鳅”的人从林子深处回来就嚷嚷个不停，说是看到美人儿了。
 <h3>3</h3>
那时候滚刀肉为了和警甲队周旋，已经在山里困了好几天，对于一天不沾女人就浑身难受的他来说，已经快憋到了极限。于是，他就让花泥鳅带路，果真是个美人的话，就赏花泥鳅个把官当一当。
花泥鳅见目的达到，就带着滚刀肉和一众老得江的弟兄来到了林子的深处。
那地方有一条清澈的小溪，对岸不远似乎有个山洞，隐在深绿色的林木当中若隐若现。可能是有水的缘故，溪水对面看上去雾蒙蒙一片。就在那片雾的下面，他们清楚地看到一双细嫩白皙的脚，就泡在潺潺流淌的溪水之中。伴着游来游去的小鱼，伴着水底五颜六色的石子，那双脚俏皮地动来动去，就仿佛一幅活灵活现的画。
不用说，就算看不到主人的面孔，光凭着那双脚，所有人都断定，在对岸洗脚的肯定是个美人。
滚刀肉馋得连口水都流下来了。但他自忖是个帮主，就命令花泥鳅和另一个人过去把美人给“请”过来。
徐三急得汗都下来了，他想出声提醒对岸的女人快逃，可是又害怕滚刀肉的手段，只好大咳一声，学着花泥鳅献媚的样子，大声说道：“帮主，花哥一准儿能把那小娘们抓来！您尝过鲜之后，能不能让弟兄们也开开荤？”
滚刀肉似乎洞悉了徐三的目的，狠狠地给了他一脚。徐三被踹得差点儿吐血，可是心里却很痛快，心想：这下对岸那个女人总该知道自己处在什么境地了，应该马上就会逃走。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双脚的主人就像是没听到他们这边的动静一样，依旧欢快地洗着脚，两条洁白如玉的小腿不时露出裤管，耀得人眼花缭乱。
这时候，花泥鳅和另一个土匪已经跑到对岸，他们的大半个身体不知何时都隐在了雾里，这边的人只能看到他们小腿以下的部分。
徐三眼睁睁地看着那两个人越来越接近洗脚的女人，就在这时，那四条穿着黑色裤子的腿突然不动了，然后所有人都听到了他们发出奇怪的叫声，好像他们正掐着嗓子学鸡叫，又嘶哑又难听，听得徐三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滚刀肉吼了一句：“你们鬼叫什么，赶紧把女人给我带过来！”
他的话音刚落，就看到那四条腿激烈地晃动起来，鸡叫声还在继续，然后逐渐变得越来越弱，直到最后一声“咕”传来，那仿佛是用他们胸腔里最后一口气发出的声音！
四条腿不再晃动，它们定定地站在原地，像是四根木头桩子。
诡异的是，洗脚的女人还在洗脚，她的动作仿佛更欢快了，脚趾甚至撩起了水底的石子，石子跃出水面，惊起岸边的青蛙。
滚刀肉感到不对劲。他能当上帮主，靠的不仅仅是一份无人能及的狠劲，还有一份过人的谨慎。他立刻让三个身手好的手下到对岸看看怎么回事，然后快速掏出了别在腰间的一把盒子炮，对准女人的方向。
三个手下飞快地跑到了对岸，很快，土匪们看不到他们的身体了，只有六条腿在溪水边行走。三个人走到花泥鳅和另一个土匪跟前，徐三听到他们的谈话声，但是那声音也像是裹在雾里，模模糊糊地听不清说什么，似乎还隐隐传来了笑声。
滚刀肉松了口气，把盒子炮别进腰里。又过了半天，对岸的人还在说话，滚刀肉不耐烦了，于是吼了一句：“你们几个驴马精，赶紧带着人给我滚过来！”
他的话音刚落，说话的声音就停止了。
在一片诡异的寂静之中，徐三看到对岸的六条腿似乎不太对劲。他瞪大眼睛仔细瞧，才发觉那六条腿看似好好地站在原地，其实六只脚都微微踮起了脚尖，脚后跟踮起，都没踏在实地上！
洗脚的女人终于不再洗脚了，两条白生生的腿浸泡在溪水里，仿佛玉雕的死物。
徐三这才发觉，他好像自始至终都没看到女人的其他部位。
徐三吓得“啊”的一声叫了出来，其余土匪也觉察到不对劲了，纷纷手执武器往后退，滚刀肉立刻拔出盒子炮抵住了徐三的脑袋，喝令他过去看个究竟。
徐三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往前走。他直接蹚过溪水，快要走到那个女人跟前的时候，他刻意放慢了脚步，因为他心里实在害怕。
他心里琢磨，要是那个女人是山林里的女鬼或者妖物，他也不凑到跟前去，转身就跑。滚刀肉的枪子儿虽然可怕，但是徐三对于鬼怪的惧怕更甚。徐三越走越慢，滚刀肉往他脚边放了一枪，似乎在警告他不许逃走。徐三提起两条发颤的腿，终于走到了那双女人腿的跟前。
可是呈现在徐三面前的，并不是什么美人儿，而是两截白桦树的树根！
 <h3>4</h3>
徐三非但没有松口气，反而更加害怕了。好好一个人怎么会变成树根？或者说好好的两截树根，怎么会被看成一双人腿？怎么想也不对劲啊！
那时候山里有很多让人想都想不到的东西，稍微大意下场就是送命，而且是莫名其妙就送了命。
徐三再往树根旁边看过去，那里应该是站了五个土匪，结果他看到花泥鳅和一个土匪被一株高大的血皮槭上面缠绕的树藤给缠住了脖子，柔韧的树藤死死地勒住他们。他们俩眼珠突出眼眶，血红一片，舌头也伸出老长。花泥鳅的舌头甚至垂到了下巴上，紫红色的，像极了老故事里的吊死鬼。
更诡异的是，另外三个土匪面前横着一根血皮槭的枝条，三个土匪的下巴齐齐地卡在枝条上面，枝条上生有尖锐的小刺，就扎在他们的咽喉处。枝条生得有点儿高，所以三个土匪都踮着脚。
三个土匪的鲜血自咽喉处汩汩地往外冒，不过并没有流到地上，而是顺着那些小刺渗进了血皮槭干枯的树皮之中，血皮槭暗红的树干，竟被三人的鲜血染成了殷红色！
徐三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对岸传来滚刀肉的吼叫声，徐三看到滚刀肉拿盒子炮对着他比画，只好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刚要往回走的时候，突然发现在那株血皮槭下面的草丛里露出一簇紫红色的肾形果实来。
徐三下意识地走过去，拨开杂草一看，立时惊呆了。
他发现，里面竟然藏着一株六品叶的山参！
所谓六品叶的山参，就是生长期在八十年到一百年的山参。那时候，山里人家每年到了特定的时间就会去放山。徐三在十来岁时就跟着他爹放山，当然认得山参的模样。六品叶山参对于山里人来讲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徐三当时一惊，然后又是一喜，竟然忘了对岸是一群凶恶的土匪。他按照放山的规矩，大喊了一声“大棒槌”，等喊完之后他才后悔不迭，可是已经晚了。
一句“棒槌”把对岸的土匪全都吸引了过来，滚刀肉并没走过去，而是站在溪水的另一边，这时土匪们都看到了那两截白桦树的树根，个个惊疑不定。
这时候突然吹来一阵风，浓雾散去大半，只余下少许，若隐若现地仿佛缭绕的烟气。五个莫名惨死的土匪显露出来，滚刀肉脸色狰狞，呼哧呼哧地直喘粗气。
一个最靠近滚刀肉的土匪哆哆嗦嗦地说道：“帮主，花泥鳅他们死得这么惨，还有那个女人……这里会不会有鬼？”
另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土匪脸色惨白，嘴里不停地叨念：“山鬼索命来了，山鬼索命来了……”然后突然整个趴下，对着山洞方向拼命磕头。
滚刀肉性情彪悍，虽然眼前的一切非常不可思议，但是没有将他吓走。他咬牙切齿地让正在磕头的土匪闭嘴，然后用盒子炮指着徐三，命令他把山参挖出来。
动荡年代，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在巨大利益的面前，人命更是贱如草芥。对于滚刀肉的做法，所有土匪都不以为意，因为这就是乱世。他们血红的眼睛盯着六品叶的“大棒槌”，仿佛刚刚并没有发生那些诡异事件，仿佛树上吊死的是跟他们毫不相干的人。
徐三被逼无奈，只能蹲下去挖参。可是他当时手里没有工具，只好找了一截坚硬的树枝，就在几个死人的脚下，一点点儿地抠着土。
六品叶的山参，要挖出来非常不容易，必须根须俱全才值钱。徐三一个人干太慢，所以滚刀肉命令两个手下跟着他一起干。他们挖了大概一天的时间，山参才露出了“雁脖芦”，也就是山参的根茎。这时，徐三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因为他并不是第一次挖参，每次山参出土，挖参的人都会闻到一股近似泥土的清香。可是这棵参非但没有那股清香，反倒有股腐臭的气味。
这股味儿，徐三曾经在腐烂的尸体上闻过。
徐三不敢再挖下去。他对滚刀肉说：“这参不对劲，不能再挖了！”
可是滚刀肉和一干土匪全都红着眼睛，像着了魔一样。
滚刀肉用盒子炮对准徐三的额头，说：“如果你不按照我说的做，就一枪崩了你！”
徐三只好勉强继续，其间只休息了很短的时间，越挖，那股腐臭的气味就越重。
两天两夜过去了，山参终于被挖了出来。跟着徐三一起挖参的一个土匪突然间倒了下去，嘴角和鼻孔里流出了血沫子。
他倒下去之前，一只手好像从土里拽出个什么东西来。
山参出土的同时，徐三在心理和身体的双重压力下也倒了下去。不过那时他年轻，身体虽然到了极限，但是神志还算清醒，他隐隐听到有人惊呼，似乎在说那个人死了。
然后有人说：“他手里攥着什么？”
徐三勉强挣开眼睛瞅了一眼，只见倒在地上的土匪面色灰败，从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生机。他侧身倒在地上，一只手中还攥着个长条形状的泥块。有个土匪走过来抽走了泥块，在地上用力摔打了两下，泥土纷纷脱落，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徐三看清楚了，那是一根已经变成灰黑色的骨头。看形状，似乎是块人的腿骨。
在山林里出现人骨并不奇怪，以前的山大多都处于原始形态，山上的野兽特别多，潜在的危险也多，若是孤身上山，运气不好的话很容易遇到危险。再加上山上时常有土匪出没，掳人杀人是常事，所以在山上见到人骨并不奇怪。
滚刀肉看到人骨之后，走过去在挖出山参的地方踹了两脚，泥土乱飞，泥里又露出几块骨头，似乎还有一些残破的衣服碎片。
滚刀肉眼睛一亮，立刻叠声让几个土匪把土掘开，看看里面是不是埋着一些值钱的东西。
几个土匪上前用刀和树枝把那块地方的泥土掘出老大一片，很快，一具具尸骨露了出来。那些骨头凌乱地堆在一起，早已分不清你我。徐三数了数，一共掘出七颗骷髅头。土匪们的工具不趁手，掘了一会儿就累得满身大汗，动作越来越慢。滚刀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土匪们才敢停手，若是再掘下去，还不知道会掘出多少尸骨来。
那些尸骨身上穿的衣服早已烂得不成样子，实在看不出什么，他们也没有发现任何值钱的东西，滚刀肉一副失望的模样。徐三猜想，这些人很可能是由于什么原因殉葬的，要不就是山里的穷苦人家，身上自然不会有值钱的东西。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前一段时间，土匪们为了躲避警甲，这段时间又要挖参，已经在山上待了很长一段时间，滚刀肉决定回老巢。这次滚刀肉虽然损失了几个人，但是得到了六品叶的山参，卖掉山参的钱，可以换来更多愿为他卖命的人，所以滚刀肉的心情还是相当不错的。
 <h3>5</h3>
徐三跟老得江的匪众一起下山，六品叶山参用树皮包裹着，也带到了山下。六品叶的山参不用说，能卖到一个相当不错的价钱，可是滚刀肉派出去的人还没联系到买主，山参就失踪了，如同它的出现一样诡异。
第二天，老得江的巢穴突然遭到了红土崖大刀会的围剿，几乎所有的土匪都被清剿了个干净，滚刀肉更是凄惨，他被大刀会的首领张宗耀装在大木桶里，拦腰锯成了两段！
唯有徐三和一个曾经做过淘金客的土匪逃了出去，不过淘金客的伤势比较重，逃到一处林子里就死了。徐三将他就地掩埋，清理他的遗物时，竟发现了那棵山参。
更巧合的是，徐三发现，他们出逃的林子，正是当初发现山参的那个林子！
看着那棵山参，徐三有些犹豫了。他现在身无分文，想要活下去很难。可是这山参太过诡异，沾上它的人，除了自己，几乎没有一个活下来的。如果他拿这棵山参去换钱，后果会如何？
徐三进退两难，思前想后，一咬牙，就把山参揣进了怀里。他想，也许这是上天留给他的机会，不然，山参最后怎么会落在他的手里？
徐三在淘金客的坟前拜了拜，毅然向山下走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出百米，林中突然升起一股茫茫大雾，浓得几乎看不到一米之外的地方，就仿如五个土匪被吊死那天……
徐三被这突如其来的大雾吓得头皮发麻，他并不是胆小的人，但是那天五个土匪被吊死的一幕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让他本能地产生了恐惧感。
大雾中看不清下山的路，徐三不敢乱走，只能按照记忆中的方向，走回了埋葬淘金客的地方。他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就在坟包前缓缓地坐了下来。如果一直困守在这，也许过不多久就得死。
徐三感到有些绝望。他想起张铁嘴的话，心里倒是慢慢平静下来。如果他真是七星子命的话，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绝处逢生。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但是雾仍然没散，黑夜让那些雾看起来更加可怖，甚至更加浓稠。徐三太累了，他忍不住闭上了眼睛，没多久神志就开始模糊起来。
朦胧间，他感觉周围的雾气越来越浓，甚至到了液化的状态。他好似被装进了一个大水缸里，在水中无法呼吸，肺部憋得几乎要爆炸！
就在濒临死亡的一刻，徐三突然睁开了眼睛，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刚刚他在睡梦中屏住了呼吸，幸好危急的时候及时醒来，不然就要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了。
徐三害怕了，他不敢再睡，硬生生熬到了天亮，可是大雾仍然没有散。徐三一咬牙将山参从怀里拿出来。山参可以说是他最后的希望，可是他现在不放弃的话，很可能再也出不了这片林子。
徐三把山参放到地上。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大雾似乎散了一些，已经能朦胧地看到两三米外的物体了。
徐三捧着山参，凭着感觉走，不过他走的不是下山的路，而是往山上走。眼前的景色越来越清晰，他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溪，心中一喜，就着溪水喝了几口，然后沿着小溪走了一段。他毕竟在山上待过一段时间，走着走着就忆起了采参的地点，又走了一段，果真看到了那个山洞和生长在不远处的血槭树。
当时他们挖出的大坑仍在，不过堆在地上的骸骨已经所剩无几，可能是被山中的野兽叼走了。徐三走到坑边，把剩下的骸骨放进坑里，然后用手将土一点点地填了回去，最后又将山参埋进了土中。
徐三恭恭敬敬地对着山参拜了几拜，之后就下山了。
大雾已散，徐三下山很顺利。天无绝人之路，他很快就在一个镇子里找到了工作，在一家脚店当伙计。脚店就是供人落脚的地方，每天接待南来北往的客人。虽然劳累，但是徐三却很欣慰。
有一次，店里接待了几个挖参客，挖参客中有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被众人称为“参把头”。由于挖参存在着不少潜在的危险，所以放山时有许多古老的规矩，参把头就是这些规矩的执行和贯彻者，他们一般都是非常有经验的挖参人，是放山时不可或缺的角色。
徐三听到这几个人在谈论人参，突然间就想到那棵诡异的山参来。他找了个机会截住参把头，简单叙述了自己的经历。他恳求参把头为他解惑，当日血槭树下挖到的六品叶人参，到底是怎么回事？
老参把头打量了徐三半天，直到看得徐三有些不耐烦的时候，才开了口。
他说：“好的人参，是土地的养分和日月精华孕育出来的，但是有一种人参，吸收的却不是日月精华和土地养分，而是阴气。”
东北的大山中有一种棒槌鸟，以人参籽为食。这种鸟经常因为吃得太多而无法消化，它屙屎的时候就把人参籽拉出去了。人参籽落地生根，慢慢地就长出人参来。
棒槌鸟飞到哪里，哪里就会出现人参的影子。有时它会将人参籽屙到肥沃的土地上，有时却会落在贫瘠的土地上。在那样的地方，当人参无法吸收足够养分的时候，就会停止生长，但是也有一种例外的情况。
人参是草木中最有灵性的一种，有传说“千年人参能成精”，这就是证明。如果人参籽落在阴气过重的地方，在它无法得到足够养分的时候，就会自动吸收阴气。受阴气滋养的人参，散发着腐烂的味道，它不但不能活人性命，还能够杀人无形。
这种人参不能叫人参，众多挖参客将它们称作“鬼参”。
有经验的参把头通常都有非常敏锐的直觉，他们能够避开“阴地”，如果无意间挖到鬼参，也会第一时间把参再埋回原地，用这个方法免灾，好不好使，全看运气怎么样了。
徐三听完，身上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看参把头说得头头是道，应该是真有其事，那时他误打误撞，竟然用对了方法。若是当时没把山参送回，而是带下了山，不知道现在会是什么下场。
徐三心知，幸亏他待在老得江时并没做什么恶事，挖到鬼参时也没有生出贪婪之心。尽管后来阴差阳错得到了鬼参也及时放手，否则，他现在的下场恐怕也同那滚刀肉一样了。
从那以后，徐三克尽本心，时常做善事，战争时期还救过不少人，他本来以为自己是七星子命，这辈子会孤独终老，没想到三十岁往上娶了个妻子，还生下几个孩子，一辈子虽然遇到不少坎坷，但大体上过得还不错。这也许是他做善事积下的福报，也许是当年张铁嘴断错了命，谁知道呢？
檐下水猪讲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他讲述的故事中，只提到了他爷爷徐三的经历，但是并没说到他的经历。
我正听得入神，更加好奇下面的发展，禁不住催促了他一声。
檐下水猪轻咳了两下，突然说了一声：“今天我还有事，改天再给你讲故事。”
说完，语音就被挂断了，檐下水猪的头像迅速变成了灰色。
我有些失望，可是他有事要忙，也是没办法。
一连几天，我都全天挂着QQ，时不时就要瞅瞅檐下水猪的头像亮没亮，可是每次都失望。半个月过去了，正当我快遗忘这件事的时候，檐下水猪突然给我发来一个信息。
檐下水猪：在吗？
今宵有酒：在。
檐下水猪：想不想继续听故事？
今宵有酒：当然！我本来还以为听不到后续了。
这次，檐下水猪没有用语音通话讲述，而是选择了手打。我没有费力重新编辑，直接全篇复制了下来。
 <h3>6</h3>
我从小就听爷爷讲鬼参的故事，他一生中明明经历了很多事，可偏偏最喜欢讲这个故事。他八十多岁的时候记性变得很差，有时候连几个孙子的名字都叫不上来，可鬼参的故事却仿佛已经印到了他的骨子里，差不多每隔两三天就要给我讲一遍，直到他去世。
在爷爷讲故事的时候，我就对鬼参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甚至想到爷爷挖过鬼参的地方去看看。那个时候我才二十多岁，跟你现在的岁数差不多。现在想想，我之所以感兴趣，其实是对爷爷的故事抱着怀疑的态度，毕竟这世上不存在鬼怪，那些只是想象。可是爷爷的故事我听了十几年，越听就越是好奇。
爷爷去世几年后，我借着单位组织到长白山旅游的机会，去寻找他故事中提到的那座山。跟我同去的是一个同事，去之前，我做了大量的工作，最后才标记出一个大概的地点。我想，即便找不到也没什么关系，反正这一趟我就是来玩的。
我们在当地雇用了一个向导。向导告诉我们，这一带的山因为盛产人参，所以被当地人保护得很好，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原始形态，这些年也吸引了不少游客和挖参人。
我听到后心中暗喜，觉得自己没找错地方。
我们攀爬的第一座山山势并不陡峭，但是植被生长得十分茂密，有大量的椴树和柞树。听向导说，山上有不少野兽，要是没人领着，想要平平安安地下山基本不可能。倒不是说一定会遇到大型野兽，而是因为山中地形复杂，密林太多，容易“麻达山”。麻达山是当地土话，就是迷路的意思。
我们和向导上山没多久，就碰到了一行人，共有五个，一副山里人的打扮。他们每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根棍子，腰间还别着我没见过的工具。为首的是个留着长胡子的老人，他的皮肤特别黑，看起来精神矍铄，像是常年在山上行走的模样。向导客气地跟老人打招呼，老人对着他点点头，然后就领着人走了。
向导告诉我们，那些人是挖参客，因为这一带的山是盛产野山参的宝地，所以常有参客来往。参客一般都是外地人居多，所以他们要上山，必定会雇用一个当地人作为向导。
刚才为首的老人就是本地人，他本身也是个挖参客，更是个有着丰富经验的参把头。虽然一年之中春夏秋三个季节都能挖参，但是他只在每年夏初才带着几个儿孙上山挖参。由于他经验丰富，所以每次收获都不错。其他季节，老人除了干农活，就是为外地来的挖参客做向导，除了能赚到一份引路钱，参客们找到山参的时候，也会算上他一份。
听了向导的介绍，我对老人产生了好奇。没想到，走到半山腰时，又一次遇到了他们，这次我示意向导跟着他们走，却被向导一口拒绝。向导说，这样做不符合放山的规矩。
我从爷爷嘴里知道，放山的确有不少规矩。我那时候比较年轻，做事全凭一时心情，从来不去想后果。当时我要是知道我的一时冲动会发生后面那些事，打死我我都不会去和那些挖参客搭讪。
我和同事一起，费了不少口舌，才说动那些挖参客允许我们跟在后面，老人倒是没反对，只是最后说了一句话：“放山的规矩，走单不走双！”
我为了能跟着他们，就打发向导自己下山了。
我和同事跟在几个挖参客后面，在山中辗转了几天。一开始，我还能跟上他们的脚步，可渐渐就有些支持不住了。那个同事比我强点儿，我怕丢脸，只能硬撑着。
老参把头的确很厉害，在他的带领下，几个挖参客找到不少人参，可惜大多都是些“二夹子”和“灯台子”，这样的参挖了也没什么价值，一般四品叶以上的人参挖参客们才会挖。
一直到了第五天，老参把头说要下山之际，我突然崴了一下脚，跌进一旁的草丛里。爬起来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一簇红艳艳的果实长在杂草里。
我跟了他们几天，好歹也学了不少，越看就越觉得像人参。我没忍住，大喊了一声：“棒槌！”
老参把头接了一句：“什么货？”
我一下卡住了，就去看人参的叶子。这时候，老参把头和几个挖参客都凑过来了。当老参把头俯下身，脸色一下就变了。
我没想到，自己无意间竟然发现了一支六品叶的人参，和当年我爷爷一样。
放山的规矩，一起上山的人，发现的人参，人人有份。最开始我为了能跟着他们，就跟他们说好了，假如发现人参，我和同事不要。
可是这会儿，我却后悔了。
最后，老参把头说：“这支参是你发现的，说明跟你有缘，卖了钱所有人平分。”
我这才好受了点。
为了挖六品叶人参，我们在山上又待了三天，费了千辛万苦才把人参挖出来。那支参差不多有七两，按照这支参的品相来说，最少也能卖到二十几万。
因为人参是我发现的，所以按规矩，“参包子”就由我保管。可自从我揣着参包子之后，接连遇到了几次意外，直到有一次我不知被谁撞了一下，险些滚下山去，我这才发觉，有人要害我。
我表面不动声色，可是心里却警惕起来。
当晚下了一场雨。上山这几天，我们一直是在临时搭建的棚子里睡，可是一场雨下来把棚子冲塌了一半，夜里下山比较麻烦，而晚上在山上露天睡觉又很不安全，说不定睡得正香的时候就被野兽叼去了脑袋。
我想下山，却是又不得不跟着大部队走。
正犯愁的时候，老参把头突然站到高处大喊了一声：“有亮子吗？”
接着，几个挖参客也异口同声地齐声喊：“有亮子吗？”
我和同事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当时就懵了。过了一会儿，就听见一个声音回答道：“房上瓦，台烘着！”那声音不大，但是听得很清楚，似乎还带着回声。
老参把头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山里人惯用的黑话，询问山里有没有人家，想要投宿的意思。回答的话，就是主人家同意了。
我们跟在老参把头的后面，走了一阵就看到一栋隐在草木中的、用没剥皮的圆木造的房子，看样子不大。
老参把头推开门，里面黑漆漆的，没有人。奇怪的是，刚才和老参把头相互应和的人不见了。
屋子里有火把，点燃后我看到里面很简陋，虽然有柴有米，但是一点儿人气都没有。最奇怪的是，屋子的角落里堆着整整齐齐几个土包。我数了数，一共有五个。
看到屋子里没人，老参把头和几个挖参客的脸都变了颜色。看到那些土包时，他们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
同事的性格有些大大咧咧，抬脚就要往屋里走，我一把拉住了他。
老参把头说了声：“快跑！”
 <h3>7</h3>
我拉着同事，跟在他们身后一阵疯跑。跑了好一会儿才停下来，可奇怪的是，我们周围不知何时弥漫着一股大雾，连天上的月亮都只能看到一个朦胧的亮影。
这个情景让我想起爷爷故事里的那场诡异的大雾。不多时，我发现我连周围的人都看不清了，刚喊了一嗓子，我的脑袋就被人敲了一棍子，倒在地上的时候，放在怀里的人参被人趁机给摸走了。
我迷迷糊糊在地上躺了一阵，清醒过来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同事也不见了。我急得要命，可身处树林中，周围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却能清晰地听到不远处传来野兽的嚎叫声。我不敢喊叫，怕招来野兽。这时候乱走显然不是个好主意，要走也得等到天亮雾散了之后。为了安全起见，我爬到了树上。这里的树都长得又高又壮，树杈完全能支撑住我的重量，不过刚下过雨，树叶上都是雨水，弄得我一身湿透，山风一吹，冷得人直打哆嗦。可是为了保命，这些都顾不上了。
我在树上蜷缩了一宿。天亮后雾散了一些，但是看周围的景物仍然有些朦胧不清。我跌跌撞撞地下了山，等找到山下住的人家，已经是一天以后的事了。
下山后我病倒了，待在一户人家养病加养伤。养病期间，同事找到了我，原来他那天和我失散之后，一直和老参把头待在一起。大雾中，老参把头也被人袭击了，但伤得不是很重。至于其他几个挖参客，一直没见到他们踪影。
我恢复精神之后，就去看老参把头。他躺在炕上，眼睛看着我的时候，像是被一层灰蒙蒙的物质蒙上了似的，让人瘆得慌。老参把头让他儿子拿出一个红布包给我。我打开一看，竟然是那支被抢走的人参。人参上还沾着一点暗红色，我用手蹭了蹭，发现是血。
我有些发蒙。老参把头告诉我，这支参是他在受伤之后捡回来的。
大雾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老参把头讳莫如深，不过我想一定没有好事。
老参把头不说，我也不问了。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他们看到那间屋子后掉头就跑，老参把头倒是说了。
山里人靠山吃山，每年都要到山里打猎、采药、挖参，为了方便，就有人在山里建一些简易的房子。这种房子，放山的人可以随便进去住。但是有一种房子，却不能住，那种房子是为过路的鬼准备的，当地的人称为“鬼冢”，那栋屋里有土包的房子就是鬼冢。
老参把头的那句“有亮子吗”，本来是想碰运气找个地方歇脚，没想到却被引到了鬼冢，难怪他们一进屋就变脸色了。
鬼冢通常建在比较隐秘的地方，一般人根本找不到。至于那天我们为什么会撞了进去，老参把头并没有明说，只是隐晦地说了一句：“心术不正者，皆为鬼。”
我半是明白，半是糊涂。
走之前，我把山参留给了老参把头。贪婪的下场很可怕，爷爷的故事早就教给了我这个道理，只是我一直不死心。
檐下水猪打完字之后，跟我说了声晚安，然后就下线了。
听完他的故事，我心中颇为感慨。老参把头说得对，心术不正者皆为鬼。这世上的鬼太多，想做个心中没有鬼的人，太难。

第三章  白骨笛
 
血染白骨，
离别无声。
 <h3>1</h3>
自从我听了檐下水猪的故事，以后他每次上线我都会跟他聊几句。他肚子里故事不少，我经常缠着他给我讲，他就说一些他早年做勘探工作时遇到的奇闻异事，让我长了不少见识。
有一次我跟他说起我在西藏的见闻，还把自己拍下的扎玛茹（骷髅鼓）和罡洞（人骨笛）的照片发给他看。他看完后说，其实人骨笛和骷髅鼓并不是西藏独有，他在云南一带旅行的时候，就曾见过类似的东西，还有一场十分诡异，甚至不知是梦还是真实的经历。因为印象太深刻，所以多年来一直没有忘记。
 我十分好奇，就央求他讲一讲那段经历。他很痛快就答应了，所以有了下面你们看到的这个故事。
大概是2003年的夏天，檐下水猪和两个同事相约一起到云南旅行。云南有许多有名的风景区，少数民族也多，自然环境没有被过度的现代化工业破坏，大都保持着原本的样貌，就连一些普通的小村庄，你都能看到让人心动的景色。
檐下水猪和同事属于自驾游，风景是走到哪儿赏到哪儿，虽然有着早就规划好的路线图，不过他们走了不到一半就基本偏离了轨道，但是他们都没有在意。
在进入云南的第四天，他们开车来到了一个小镇上。小镇挺大，有不少旧式的建筑，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看起来是和东北地区的小镇完全不一样的风情。
檐下水猪一行人就在小镇上，住到一家名叫“思乡”的旅店里。开旅店的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看着应该是汉族，不过旅店里的两个服务员都是少数民族。
饭后，檐下水猪在旅店内参观了一圈。这家旅店内的陈设大多都有种古色古香的味道，身在其中，让人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就像回到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了似的。
他最后停在一个暗红色的柜子前，上面陈列着一个不太大但形状比较奇怪的鼓，看样子已经很陈旧了，整个鼓面几乎成了棕色，不过仔细看看，似乎还透着点儿绿。鼓身部分倒是很精致，材质看不分明，上面雕刻着一些精美的花纹，似乎是一些正在跳舞的小人儿。
看了一会儿，他不由得伸出手在上面摸了几把，鼓身凉沁沁的，浮雕部分打磨得十分光滑。他伸手在鼓面上轻击，那张鼓发出“咚”的声音，虽然低沉，却像敲在人的心尖儿上一样。然而让他惊讶是，鼓声刚落，鼓面突然向下凹了进去，凹下去的部分竟然显现出了奇怪的形状。因为太过短暂，他并没看清楚那形状的模样。
檐下水猪当时十分惊讶：这是什么工艺？
“不要动那张鼓。”
“哦，抱歉，我只是好奇。”
檐下水猪很尴尬，像是做坏事被人逮住了一样，转头却看到旅店的老板向这边走来。
“不要紧。”旅店老板对檐下水猪微微一笑，“这张鼓放在这里很多年了，不让你动，是因为有特殊的原因。”
檐下水猪朝鼓上瞥了一眼，心中好奇：“什么原因？”
“因为，这是一张由死人的头骨和人皮制成的鼓。”
 <h3>2</h3>
“不要惊讶，这只是我家乡的一种习俗，说起来其实没什么，但很多人都会害怕。”
 尽管旅店老板的声音很温和，但檐下水猪还是吓得浑身的汗毛一下子竖立起来，所有表情僵在脸上。刚才碰过鼓的那只手有些刺刺的难受，他赶紧放在裤子上蹭了蹭。
“老板，你这里怎么会……会有这种东西？”
旅店老板又是一笑：“可能是我有点儿迷信吧，这鼓是我离开家乡时一个朋友送给我的，说是能辟邪。敲击后，要是因缘巧合，还能沟通阴阳。我觉得很神奇，就留了下来。”
檐下水猪禁不住问道：“老板，你家乡是什么地方？”
旅店老板答非所问：“太远了，太远了，回不去了。”
这一晚，檐下水猪竟然做了一场怪梦。
梦里，去世多年的父母守在一个油锅的旁边，油锅被烧得滚开，里面似乎正在炸什么东西，嗞嗞作响，还冒出滚滚黑烟。他蹲在一旁似乎在等什么。过了一会儿，父亲从油锅里捞出一颗被炸得面目全非的猪头递给他。他接过一看，哪里是猪头？竟然是颗人头！
更可怕的是，焦烂的人头竟然睁开眼睛对他笑，人头的嘴角一动，脸上的皮就成片地掉下来……
檐下水猪被吓醒了，然后就再也睡不着。同事在另一张床上鼾声大作，还不时地磨一磨后槽牙，那动静，在夜里听起来很是瘆人。
檐下水猪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烙煎饼，后来实在熬得难受，只好跑到走廊里吸烟。刚吸了几口，就听见“咚”的一声，他吸烟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这个声音，听起来怎么像是鼓声？
紧接着又是“咚咚”两声，中间还夹杂着极细却异常刺耳的怪声，那声音听得人脑仁子疼。他本来就有些烦躁，听了这几声怪响，就更不痛快了。
檐下水猪待不住了，往楼下走去。
让他惊讶的是，旅店的大厅空无一人，不过大厅的墙壁上亮着一盏昏黄的小灯，虽有些朦胧，却能将大厅的情形看个明白。
自他走下楼之后，那个怪异的声音就停止了，这让他愈发觉得奇怪，他谨慎地瞧了瞧四周，然后慢慢地朝骷髅鼓的方向走去。
昏黄的灯光下，这张鼓看着跟饭后看到的不太一样，鼓身上面目模糊的小人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一样，个个面目狰狞，姿势也是千奇百怪。
他迟疑了片刻，终究还是忍着没摸那张鼓。他想，也许刚才的声音只是他的错觉？
他刚要转身上楼，突然看到骷髅鼓上起了变化，在没人触摸的情况下，蒙在鼓上的皮子轻轻弹动了一下，然后竟然浮现出一张人脸的形状来！
无论他再怎么处变不惊，这时候也无论如何镇定不了了。他吓得大叫了一声，向后退了一大步，脸色煞白地盯着那张鼓，一时间脑子里浮现出许多恐怖的情景。
“客人，你干什么呢？”
身后突如其来的声音更是让他吓得够呛，转身一看，来人竟是旅店老板。他手里拿着一个保温瓶，正疑惑地看着檐下水猪。
这时的骷髅鼓，已经恢复了原本的模样。
檐下水猪松了口气，有些讪讪地指着骷髅鼓，道：“我听到下面有动静，所以下来看看，然后……然后这张鼓上面出现了一张人脸。”
这事说来太不可思议了，要是别人在檐下水猪面前说鼓面上能浮现人脸，他非把那人好生嘲笑一顿不可。可是这次是他亲眼所见，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才好。白天刚听旅店老板说过，这鼓是死人的头骨和人皮所造，如今就看到这么诡异的情景，细想之下，不禁让他毛骨悚然。
“这到底是什么？怎么会……”想到刚才那一幕，檐下水猪实在是心有余悸。
旅店老板微微一笑：“我说过，这张鼓在因缘巧合下能沟通阴阳，也许你触发了因缘，所以能看到逝去的人的脸孔。”
檐下水猪因为旅店老板的一番话已经完全僵住了。
也就是说，他刚才在鼓面上看到的，是个死人，或者说……是鬼？
可是旅店老板的态度十分淡定自然，檐下水猪也不想表现得太懦弱，他强作镇定地问道：“我刚才还听到一些奇怪的声音，非常刺耳……”
旅店老板沉吟片刻：“你听到的应该是白骨笛的声音，白骨笛是用少年或者少女的腿骨制成的笛子，以前很多，现在就很少见了。”
旅店老板的解释让檐下水猪毛骨悚然。
骷髅鼓，白骨笛，光是听着就让人感到害怕。
“刚才是谁吹响的白骨笛？我好像没看到别的人。”檐下水猪警觉地问道。
旅店老板神情怆然。
“你别害怕，我们这儿附近住着一个小姑娘，是个孤儿，她有一支白骨笛，思念亲人的时候就吹一会儿，很多客人都听过。”
旅店老板继续解释道：“在我们家乡的习俗里，骷髅鼓和白骨笛作用差不多，都是引魂用的，引来那些无依无靠的鬼魂，然后超度。关于骷髅鼓和白骨笛，还有个故事，客人要是还不困，就听我讲一讲关于它们的传说。”
檐下水猪立刻答应了，他们就坐在大厅的椅子上，一个讲，一个听。
听故事的时候，檐下水猪觉得时光仿佛在慢慢倒退，一直退回到一百多年前的一个夏季。
 <h3>3</h3>
那时候还是清朝末年，战乱四起，可这个小镇还算安逸。
镇上有几个大地主，其中一家姓黄。黄老爷是本地最有权势的大地主，府里蓄养着不少家奴。家奴年纪到了，主人家就会指婚，他们的后代还是家奴，即家生子。
府里有一个姓李的家奴，他的妻子刚刚为他生下一个女儿。虽然他本来希望妻子能生下一个男孩，有些失望，但他还是挺喜欢那个孩子，因为是初夏诞生的，所以女孩被取名为夏初。
渐渐地，夏初长大了。她生得柳眉秀目，皮肤白皙，虽然经常在阳光下做活，可是怎么也晒不黑，整个人有种江南水乡如诗如画般的气质。她不仅长得好看，而且十分聪慧，还有一副非常好的歌喉。每当她哼起小调的时候，许多下人都会悄悄驻足倾听。很多人都在暗地里议论：虽然夏初只是个家生子奴婢，但姿容却比镇里一些大家闺秀还好看。
然而，李父却深深不安，他怕女儿的好容貌会给家里带来灾祸。可是他却无法把夏初关在家里，因为主人家派遣的活儿经常会落在她头上。
夏初七岁那年，她的父母又生下一个小女孩，李父为她取名银兰。
银兰也长得非常好看，甚至比夏初还要好。转眼四年过去了，夏初慢慢长成了一个秀丽的姑娘，她特别疼爱自己的小妹妹银兰，经常干活的时候还带着她。      
清朝时期，束缚女性的教条要比明朝时少一些，而且夏初身为家奴，不能像千金小姐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经常会被主人差遣到外面干一些跑腿的小活儿。
这天，夏初被差去打酒，还带着小妹银兰。银兰人小腿短，夏初干脆背着她向酒馆跑去。路上，银兰看到捏泥人的摊子，兴奋得大叫起来。夏初捏了捏口袋里的钱，那些是买酒的钱。她想着，也许能剩下一两个铜板，为小妹买一个泥人。
为了能尽快达成小妹的愿望，夏初背着银兰快速跑起来。银兰看到泥人摊子离她越来越远，不由得哭了起来。
夏初一边飞快地跑，一边低声安慰着银兰，并且承诺打完酒就为她买一个泥人，银兰才不哭了。
可是，打完酒，酒钱却一点儿都没剩下。
路过泥人摊子的时候，夏初停留了片刻。银兰伸出一双小手，眼巴巴地瞅着，看上去十分可怜。夏初咬了咬牙，刚要把银兰拉走的时候，却发现有人将一个小泥人递在她身前。
她抬头一看，递给她泥人的是个微胖、长相很普通的男人。令她感到害怕的，却是男人的眼神，男人先是看了她几眼，然后就贪婪地盯向银兰，目光如鹰隼，好像小小的银兰是他看中的猎物。
银兰被男人的目光所惧，躲在夏初的身后，连头都不敢抬。
男人虽然长相普通，但是服饰颇为华丽。夏初虽然害怕，但是不敢随意得罪贵人，只得硬着头皮给男人行了个礼，然后也没接泥人，拉着小妹，逃命似的跑了。
那天中午，黄老爷款待贵客，夏初被叫去服侍，结果她惊恐地发现，黄老爷的贵客就是那个目光十分可怕的男人。男人看着她的时候，目光中闪烁着兴奋，又像在透过她看着别人。夏初想到他看银兰的目光，又看到黄老爷恭敬谄媚的模样，不知怎么的，心中的恐惧越来越甚。
事实证明，夏初没有料错，男人果然无耻地向黄老爷讨要她们姐妹俩。可笑的是，那个男人还当面问她愿不愿意。
当时的夏初心里还存着一点儿希望，于是深深地叩头下去，含着泪说了一句：“不，我不愿意！”
令夏初意外的是，男人并没有大发雷霆，而是挥手让她离开。
可是，很快，夏初就明白他为什么那么轻易地放她们姐妹走了。
当天下午，夏初的母亲哭着跑了回来。她说，李父因为偷盗，黄老爷要砍断他一只手，还要剜下他的一双眼睛。
那个时候，主人惩罚家奴完全算是合法的，就算量刑过重导致家奴身死，也只要花几个钱到官府疏通一下就行了，根本不用承担责任。
母亲昏了过去，夏初带着啼哭不止的银兰来到了前院。她们的父亲已经被绑在了一根木头柱子上，黄老爷正叫人鞭打他，鲜血浸湿了被打得破烂的衣裳，地面上一片殷红。
夏初拉着妹妹跪下，哭着说：“放过我爹吧，您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
黄老爷很满意，他立刻让人把奄奄一息的李父抬了回去，然后把夏初姐妹送到了那个男人身边。
男人很快离开了小镇，夏初带着银兰，战战兢兢地跟在男人身边。
她们被男人当成宠物一样豢养起来，不用干活，可是也不能随意走动。那段时间，夏初一直活在恐惧当中，幸好男人并没有对她们姐妹做出什么可怕的举动，直到她们进入男人的府邸。
她们安顿下来没多久，男人就把她们姐妹弄到了一间奇怪的房子里。那里四周都放着铜镜，在屋子里站着，就会看到无数个身影在攒动。这让夏初感到恐惧，银兰更是吓得哭泣不止。
可是，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男人竟当着银兰的面，以粗暴的手段，夺取了夏初的贞操！
就像是噩梦一样，夏初每天都会被折磨得不成样子，银兰在姐姐的哭叫声中逐渐变得神志不清。夏初只好忍下所有痛苦，每天宽慰着银兰，就好像她们还在父母身边的样子。夏初觉得，虽然她经常都在应付男人的索取，可是男人最终的目标似乎并不是她，而是银兰。她害怕银兰遭到和她一样的命运，可是却无法保护她。她日夜恐惧，蚀骨的恐惧几乎逼疯了这个年轻的姑娘，摧垮了她的一切。
就这样，时间慢慢过去了两年多。虽然夏初身心备受折磨，可是她的外貌还是变得越来越出众，银兰也从一个小不点儿，慢慢地长成一个大姑娘。
夏初和银兰通常都被囚禁在一个小院子里，可是偶尔也能出来放放风。院子里有个很小的花园，有机会出来的时候，夏初都会来这里坐坐，一坐就坐上一整天。
一次，夏初在花园里第一次碰上了一个年轻人，年轻人长相英俊，身形挺拔，二人目光相撞时俱是一愣，仿佛有什么将他们的目光粘在了一起，难以分开。
后来夏初每次在花园放风都能看到年轻人，但是她不敢问，更不敢接近。他们在花园的两端遥遥相望，却又一言不发。
一年就这么过去了，又一年就这么过去了。夏初长到了十五岁，银兰八岁，小女孩瘦得几乎一阵风就能吹走，却愈发清丽脱俗，让人心生怜爱。
男人看银兰的眼神越来越让夏初害怕。她一开始不断抗拒男人的亲近，到后来，为了转移男人的注意力，保护妹妹银兰，她倾尽全力讨男人的欢心，倒也让男人对她多了些眷顾，对她们姐妹也不像以前看得那么严密。
夏初终于有机会走出那个院子，这才发现她居住了两年多的院子只不过是这庞大府邸的一小部分，府邸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小院子。她想象着那些院子里居住着什么人，里面到底是空置的，还是住着和她一样的女孩？
府邸内守着许多穿着黑衣的男人，却没有那个年轻人。夏初早就感到奇怪，那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她经常能见到他？可更奇怪的是，从那以后，年轻人突然不再出现。夏初心中难过，原来早在他们的一次次相见时，夏初已对年轻人暗生情愫。
见不到年轻人，夏初觉得十分煎熬。
有一次夏初趁着黑衣人换班的时候，偷偷带着银兰溜出了她们待了两年的小院，但很快就被人发现。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她们来到了一座佛堂，并且躲了进去。
黑衣人四处搜寻，整个府邸逐渐喧闹起来，火把将四处照得亮如白昼。本来一直跟夏初依偎在一起瑟瑟发抖的银兰突然放声尖叫，夏初也被眼前的情景吓得几乎晕厥！
原来，她们躲藏的佛堂里供奉的根本不是什么佛像，而是许许多多的鬼王雕像，雕像个个面目狰狞地盯着她们，而且就在这些雕像的手臂或者颈项上，都吊着一些血淋淋的似乎是动物内脏的东西。
坐在最中央的那个鬼王雕像的手中拿着一面精巧的鼓，鼓面是绿色的，右手却抓着一颗石雕的心脏。
因为银兰那一声尖叫引来了侍卫，她们再一次被关进了小院。男人得知她们逃走的举动之后并没有大发雷霆，只是用漫不经心的语气，吩咐侍卫打折夏初的两条腿。
夏初的两条腿生生被打折了，之后又被接上。夏初虽然很痛苦，但让她更为不安的是，她不知道男人将会怎么处罚银兰。
夏初和银兰仿佛又回到了刚刚被带到这里的时候，被人严密地监视起来，她们活得煎熬，夏初好几次都想带着银兰自杀，可是看着妹妹幼嫩的脸颊，她刚狠下的心肠又慢慢地软了。她，无法剥夺银兰活下去的权利，却又预见了她将来痛苦的一生。
夏初的腿逐渐痊愈的时候，男人又来折磨她了，并将她带到了别的房子里。
在那里，夏初终于再次见到了年轻人。年轻人应该是男人的奴仆，他跪在地上，手捧着一面绿色的鼓，跟夏初在佛堂看见的很相似。年轻人献上鼓之后便恭敬地退下，在离去时，他偷偷地瞥了夏初一眼。夏初心中一片酸楚，眼泪差点儿流出来。
男人满意地敲击着鼓面，那“嘭嘭”的响声让夏初的心跳也跟着加速，身边似有许多烟似的影子在乱晃。最后，她竟在密集的鼓声中差点儿晕厥过去。
男人折腾完夏初后，她真的晕了过去，恍惚中她听到男人似乎对某个人说，那个小女孩是制鼓的上等材料，不过年纪太小了，再养两年就差不多了。姐姐嘛，也不错，不过比妹妹的资质却差了很多……
夏初突然领悟到，一直以来，男人看银兰的眼神，似乎并不是真的对她存在着什么贪恋，而是把她看成了一个稀罕的物品。一想到银兰很可能被制成一张冰凉凉、没有生命的鼓，并且会被可怖的鬼王拿在手里，夏初就觉得毛骨悚然。
她终于下定决心，哪怕是死，也要把银兰送出这个恐怖的地狱。
夏初拼命寻找机会，可是这个机会始终没来。直到几个月后，她听男人说，他需要一个自愿献出皮肉和骨头做鼓的人，如果对方全心奉献的话，他可以答应那个人一个要求。
夏初知道，机会终于来了，可是这个机会却要用她的生命去换。她流着泪祈求男人，她可以献出自己的生命，但她的心愿就是把银兰平安送回到父母身边。
在她的苦苦哀求下，男人答应了。
 <h3>4</h3>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夏初被带到一个小小的石台上，石台上有一根圆形柱子，石台和柱子上都是暗褐色的痕迹，让人触目惊心。
夏初被牢牢地捆绑在柱子上，剥光了全身的衣服，像一头献祭的白羊。年轻人突然出现，他们之间从来没说过一句话，从来只能遥遥地相望。现在他们终于能挨得近一些，却是因为这残酷的现实。
夏初突然泪流满面，她想唤一声年轻人的名字，却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她更没有想到，年轻人，竟然是那个恶魔般男人的刽子手！
年轻人可能也没想到自愿献祭的人会是她，可是他依然沉默地走到她的跟前，拿起一把锋利的小刀，在石头上磨了一下。
夏初带着泪笑了，她用最后的力气对年轻人说了一句：“是你呀，能帮我个忙吗？我的妹妹……”
剩下的话她没有继续说下去，可是年轻人已经懂了。
年轻人紧紧抿着嘴唇，只有夏初看到了他眼里的泪光和不舍。
年轻人的手一抖，就在夏初的头顶心上割下一道伤口。血顺着夏初的脸颊淌了下来，她疼得浑身颤抖，却没有喊叫，只是朝着年轻人露出一个悲伤的笑容。
年轻人拿起放在一旁的器皿，里面装满了水银，他把伤口扯得更大一些，将水银慢慢地倒了进去。
水银进入夏初体内的时候，她整个人剧烈地挣扎了起来，整个身体鼓起了大大小小的包，这些包不停地在她的身体上下移动着，她的脸上、身上瞬间起了多得数不清的皱纹，这个才十五岁的少女，仿佛一下子老了五十岁。
慢慢地，那张皮像是一层衣服似的缓缓地往下滑落，不多时，一张人皮从一个血肉之躯里脱落出来！将死的夏初痛苦地眨了眨眼睛，似乎困惑自己怎么还活着。她回头看了年轻人一眼，然后向前走了两步，一股细细的血流从她脚底蜿蜒而出，她走得摇摇晃晃的，没有了皮肤的保护，浑身的血肉瞬间崩裂！
就在夏初倒下的那一刻，年轻人一口血喷在她褪下来的那张皮上，然后也倒下去了。
之后，夏初的头颅被人砍下，和那张完整的人皮一起，交与制鼓的工匠。回收夏初尸身的下人发现，她的肚子膨胀得厉害，里面似乎装了什么东西。
难道夏初已经怀孕了？
还没出生就在母亲肚子里夭折的胎尸，可是供奉鬼王的好东西！下人用刀小心地剖开夏初的小腹，才发现她并没有怀孕，她胃里装着大块大块还没有消化的风干人肠和人心，这些东西都是府里供奉鬼王用的，不知道夏初是怎么弄了来，并且把它吞进肚子。
下人并没有在意，他们把夏初的无头尸体草草掩埋在后山。
人们走后，年轻人出现了。他挖出夏初的尸体，含泪砍下了尸体的右小腿，然后将尸体烧成了一堆灰烬。他将砍下的小腿剔尽血肉，制成了一根白骨笛。后来，他经常在无人的地方吹响白骨笛，这支人骨笛发出的声音异常尖锐刺耳，就像少女痛苦的尖叫声。
夏初死后，男人并没有遵守承诺。银兰依然被关在小院子里，失去了姐姐，她日夜哭泣。
年轻人要帮夏初完成最后的遗愿，于是想尽办法制造了混乱，然后带着银兰逃了出去，可惜他刚来得及将白骨笛交给银兰，就被从后面追来的黑衣人刺穿了大腿。
银兰很侥幸地逃走了，她的最后一眼，就是那个伏在地上的血色身影。
再后来，不管男人怎么寻找，都没再找到银兰。有人说她逃走了，也有人说她死了。不过，在空荡荡的原野上，经常会有行人听到风送来的白骨笛的悲鸣。还有人曾看到过她的身影在夜间四处游荡，但是这些都是传说，没有人去证实。
以夏初的皮和骨为原料的骷髅鼓做好了，鼓面被涂成绿色。这只鼓并不大，但敲响时却能发出一种震撼人心的声音，让男人很是满意。这只鼓作为男人的收藏品，被放在内宅之中保存起来。
后来很多人都接触过这只鼓，可奇怪的是，每个接触过骷髅鼓的人都会在鼓面上看到自己的脸，过没多久，这个人就会死去，连那个恶魔般的男人都不例外。下人们说，因为夏初死前吞吃了供奉给鬼王的供品，所以她借助鬼王的力量成了厉鬼，怨气不散，在人间为非作歹。
因为这件事太过邪门，最后接手宅邸的人就将骷髅骨和鬼王一起供奉，至于后来还有没有再死过人，就没有人知道了。不过，在那样的血腥供奉下，骷髅鼓上的凶煞之气恐怕永远都不会散去吧。
后来，那个恐怖的宅邸不知被谁放了一把火，熊熊大火烧了一天一夜，一场大雨才将它浇熄。人们在灰烬中看到许多幼小的尸体，许多真相也随着宅邸内所有人的死亡而被湮没。夏初的遭遇不知怎么的传回了她的家乡，那时她的父母早已经死去，再也不能为女儿的遭遇悲伤了。
 <h3>5</h3>
听完旅店老板的故事，檐下水猪感到十分震惊。看着像是艺术品的鼓，却是剥下少女的皮，砍下人头、剔尽血肉制成。其血腥程度，堪称五颗星。
他不由得低下头去，看着柜子上的骷髅鼓：“那这个鼓和故事里的鼓是一样的吗？”
旅店老板笑了：“当然不是了，那只鼓应该早就烧毁了。不过当年也有一些骷髅鼓流出，人们将它们放进庙里供奉，期望超度那些身体被制成鼓的少年或少女。送我骷髅鼓的和尚说，这只鼓被供奉了许多年，鼓上面的戾气早就散去，不过它有时还会出现一些异象，但是却不会伤害到人。”
檐下水猪顿时松了口气，他默默地瞅着那张骷髅鼓，想象着夏初的样子。这个故事，听上去像是夏初以她自己的方式复了仇，但说到底，她其实不过是没有什么价值的牺牲品。还有她那个至死都放不下的妹妹银兰，在那样黑暗的年代里，只怕也活不了多久吧？
檐下水猪心神恍惚地回到了房间里，同事仍然在呼呼大睡，这时积累一天的疲惫终于让他支撑不住，昏睡过去。
似睡非睡间，他觉得耳边似乎又听到了白骨笛刺耳的声音。
第二天，檐下水猪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起床，让同事好一顿嘲笑。他跟两个同事讲述了昨晚的经历，两个同事却都半信半疑地看着他，甚至认为他可能是做了什么怪梦。
檐下水猪也懒得跟他们解释，三个人吃过早饭之后就离开了旅店。他们的目标是看遍最美丽的风景，如果能跟美丽的少数民族姑娘再来个一见钟情什么的，就更好了。
那时正值九月，秋高气爽，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彩，可是刚开车走出不到五公里，天空却渐渐阴起来，不多时，已经积起一大片厚厚的云层，不过顷刻之间就开始下大雨。
起初他们想，这雨应该是阵雨，很快就能停，没想到等了许久，雨不仅不见停，反而越下越大。不知道下一个能落脚的地方还有多少车程，他们看着地面上奔流的雨水，一致决定往回走。
好不容易把车开回旅店，几个人稍显狼狈地冲进了屋子里。说起来，这还是他们进入云南后遇到的第一场雨，本来在这个季节，雨水应该很少。
他们三个一边脱掉沾了雨水的上衣，一边埋怨天公不作美。
檐下水猪一扭头，突然看见大厅的角落里站着个七八岁的女孩，穿着很奇怪的衣服，脸色很白，衬得乌黑的眼仁像两块黑色晶石，正盯着他看。他顿时一愣。
这时，从厨房走出一个小伙儿，正是这家旅店的服务员。他看到一行人淋了雨，急忙帮他们安排房间换衣服洗澡。
檐下水猪再往那个角落看去，已是空空的，哪儿还有什么小女孩？
他带着些许疑惑回房间洗澡，很快，那些疑惑就被热水给冲得不见了，他满脑子只想着再去补一觉。
洗完澡，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同事叫他下去玩扑克，他也没理。
外面的大雨还在下，他躺了一会儿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醒来时雨已经停了，天色微微发暗，他饿得前心贴后背，急忙跑到餐厅点东西吃。
两个同事不见踪影，他也懒得找，点了一大盘子的炒面，吃完才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不过，在吃饭时他就发现，放在大厅里的骷髅鼓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精巧的红木座钟。而且，他们回来这么长时间，一直没看见那个亲切的旅店老板。
檐下水猪顺口跟少数民族小伙儿打听了几句，小伙儿汉语不太好，说了老半天他才弄明白。原来，多年前，旅店老板有一个小女儿，后来他的小女儿生病死去了，今天就是他的小女儿的忌日。每年的这一天，旅店老板都会到十几里地外的寺庙念经祝祷，所以一大早就走了。
檐下水猪心中带着几分同情，没想到旅店老板还有这么一件伤心的往事。他突然想起刚到旅店时见到的穿奇怪衣服的小女孩，于是急忙叫住小伙子，向他问了一句：“我刚才看见这里有个小姑娘，也是老板的孩子吗？”
小伙子奇怪地看着他，摇摇头，说旅店老板的妻子已经去世了，没有其他的孩子。
小伙子走了，檐下水猪还在原地沉思。
店主没有其他孩子，那刚才大厅里的小女孩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附近人家的孩子跑进来玩？那时的风大雨大，做家长的，也太粗心了。
不过，一想起小女孩的衣服，檐下水猪总觉得有些异样，但那些事很快就被他抛在脑后。
他四处找了找，发现其中一个同事正跟旅店的另一个服务员在角落里聊天，服务员是个年轻女孩，虽然长相普通，但青春洋溢。同事一本正经地托起女孩的手，似乎正在为她看手相，女孩的脸上挂着惊奇的笑。
檐下水猪暗道了声禽兽，然后回房了。
直到晚饭时候，另一个同事才出现，三人说笑了一阵，刚才泡女服务员的同事突然说道：“我刚才听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你们想不想知道？”
他们当然捧场。
同事说，旅店老板故事里出现的白骨笛，其实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后来在当地发展成为一种奇特的习俗。白骨笛是招魂的东西，一旦有枉死的人出现，就会在火化的仪式之后吹响白骨笛，目的是召唤游魂野鬼，然后进行超度。
据说，把人的骨头投入火中燃烧后，也能把死魂招来，不过一般没有人愿意那么做，因为请鬼容易送鬼难，这点无论在什么地方，大概都是一样的。
骷髅鼓和白骨笛，在很久很久以前，其实都是高僧的遗骨制成的，属于佛家法器。据说，它们奏响的声音，不只人能听到，鬼魂同样能听到，所以普通人都不敢随意敲响或吹奏它们。
关于白骨笛，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在有“死亡之海”之称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曾经有一个叫作提兰的小国，曾兴盛了一段时期。有一天，一个僧人来到提兰，刚好那时国王十六岁的女儿坠马死去，王后伤心得病倒了。于是僧人就说服国王，用公主的腿骨制作了一支白骨笛。 
笛子制作好之后，僧人吹响白骨笛，结果宫里的人不断死亡，连国王都死了。大臣们都认为僧人是妖僧，要杀他，可去抓他的时候，发现他已经失踪了，而白骨笛却留了下来。后来，大臣们把白骨笛作为陪葬品和公主葬在一起。可是每到夜深人静，笛声就会幽幽地响起，人越死越多，整个王国的人都死光了，寂寞的笛声仍然在月色下回旋……传承几百年的提兰古国，最后只留下一句“月下无人鬼吹笛”的箴言。
 <h3>6</h3>
同事见他们听得一愣一愣的，顿时大笑起来：“你们还真信啊。”
另一个同事讪讪地笑了，檐下水猪却有点儿笑不出来。他感觉有些不对劲，可是又说不上来是为什么。
可能因为下午睡得太多，到晚上，檐下水猪又睡不着了。同事微微打着鼾，檐下水猪心里装着心事，便跑到走廊里吹风。外面的雨早已经停了，雨后的空气分外清新，夜空十分晴朗，无数繁星闪烁着银光装点着黑色夜幕，那一刻，仿佛时间都迷失在了星空之中。
檐下水猪欣赏了一会儿，突然想到要拍照，他转身要回房间拿相机，却看见走廊的尽头显出个人影。由于光线很暗，所以他只看到一个朦胧的身影隐在暗处，一动不动地站着。
“谁？”他立刻警觉起来。
那个身影从黑暗中走了出来。他顿时松了口气，原来是旅店老板。
旅店老板带着异样的眼光看着檐下水猪，说：“你……你怎么回来了？”
檐下水猪解释道：“哦，我们出去不久就碰上下大雨，路不好走，所以……”
旅店老板打断了檐下水猪的话，说：“你……你不是应该已经死了吗？”
任谁听到这样的话恐怕心里都不会痛快，檐下水猪立刻沉下一张脸：“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旅店老板显得有些激动：“你还活着，那我的兰兰怎么办？”
檐下水猪对于他这种说话方式非常厌烦。他突然想起，那个服务员小伙儿说过，今天是旅店老板女儿的忌日，可能他太过思念女儿，所以有些不正常了。
想到这里，檐下水猪也懒得跟他再纠缠下去，于是扭头就往房间里走。可是刚走两步，就感觉头部一阵剧痛，一回头，发现旅店老板手里拿着一把奇形怪状的斧子，斧子的一端沾着他的血。
旅店老板紧紧地盯着他，眼神狂乱，状似疯狂。
在砍伤檐下水猪的同时，他大喊了一声：“第一百个！”
檐下水猪又是惊恐又是疼，大叫一声倒在地板上，脑袋一阵阵地发晕。就在他倒下的一刻，一个同事从房间里跑了出来，看清情况后立刻和旅店老板扭打起来，之后，又有几个被惊醒的旅客跑出来，旅店老板很快就被众人给制伏了。
看到这一幕，檐下水猪才彻底晕了过去。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家简陋的小诊所里，两个同事都守在一边。看到他睁开眼睛，两个人明显松了口气。
“你可算是醒了。”一个同事上前扶起他。
“我没事儿，就是头有点儿疼。”檐下水猪摸了摸后脑勺，那里扎了一圈绷带，“这是哪儿？”
“是附近的一个小诊所，这里离大医院比较远，我们怕你失血过多有危险，就赶紧送过来了，幸好你伤得不重。”一个同事为他解惑。
另一个同事疑惑地看着他，问：“你跟那个旅店老板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要袭击你？”
对于这一点，檐下水猪自己也相当莫名其妙，他只能摇摇头，说：“我不知道，他突然出现，跟我说了几句很奇怪的话，还问我为什么没死，我不搭理他，他就拿斧子给了我一下子。”
想起当时旅店老板狠戾的目光，他不禁打了个冷战。
同事在旁边插了一句：“那根本就不是斧子，我在电视里见过，那叫降魔杵，是一种驱魔的法器。我估计他拿的那个是仿制品，要是真的斧子，你现在还有命在？”
檐下水猪恍然点点头，怪不得他挨了一下却伤得并不是很严重。
同事拍了拍他的肩说：“现在没事儿了，我们几个把那人送到附近的公安局去了，警察应该能弄明白怎么回事，然后咱们就能走了。”
这件事远比同事说的要复杂，由于檐下水猪的伤势没好，也因为旅店老板的事没解决，他们几个只好在附近又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下。
好不容易耐着性子等了几天，檐下水猪头上的伤口已经结痂，警察局那边也有消息了，只说是旅店老板醉酒伤人，已经按照规定进行刑事拘留并处以罚款。警察局的人问他要不要起诉，如果要起诉旅店老板，手续比较麻烦不说，还得在这里再逗留一段时间。如果不起诉，可以选择私下和解。
对于这个结果，其实檐下水猪并不满意。虽然他不是学法律的，但是也稍微懂一些这方面的事。当地警察局的处理无可厚非，但也能明显看出来他们对本地人的偏袒。他们只是旅行路过的，怎么可能花那么长的时间去起诉一个人，而且受伤时，他们并没有对自己进行伤情鉴定。
最后，檐下水猪选择私下和解。其实选择这么做，还有一个缘故，就是他想知道旅店老板袭击他的真正原因，而不是警察局给出的“标准答案”。
再次看见旅店老板时，他们真的都吓了一跳，因为他憔悴灰败得像个将死之人，这种程度，不像是蹲过几天班房就能造成的。
双方坐下后，同事拿出事先就拟好的和解协议书，旅店老板看了一眼就在上面签了字，一句异议都没有。檐下水猪十分诧异，因为上面的和解金额要得着实有点儿狠。
檐下水猪看了一眼协议书，上面写着：秦意。
秦老板签完之后，檐下水猪将协议推到一边，问出一个他一直非常不解的问题：“你为什么要打伤我还说那些奇怪的话？兰兰是谁？是你女儿吗？”
他一直不相信秦老板是酒后行凶，因为那天是秦老板女儿的忌日，他不可能喝酒，而且檐下水猪当时也没闻到酒味儿。
秦老板看了他一眼，突然痛苦地把头埋进了两只手中，之后，他说了一句话，就不再开口。
他说：“所有的罪恶都是我的，我自会还给你。”
再问，他就什么都不肯说了。
 <h3>7</h3>
和解金到手之后，这件事就算完结。两个同事马上张罗着要走，可是檐下水猪没同意，旅店老板这件事没弄清楚，他实在不甘心。他花了半个小时才说服两个同事，和他回到最初住的旅店里去寻找线索。
其实他心里有数，他想要找的，当然是那个神秘的骷髅鼓。
当时檐下水猪还在想，尽管老板被关押了，可是旅店里不是还有两个服务员吗？他们肯定也知道点什么。
人要是能预知未来的话，檐下水猪觉得自己不一定会去追查这件事的结果。不过那时他毕竟年轻，凡事爱追根究底，因为这个毛病，他吃了不少亏，却也因此拥有了许多特殊的经历。
他们商议好之后就回到了巴桑的旅店，但他们却万万没想到，旅店如今大门紧闭，哪里还有一个人影？
他们在旅店门口站了一会儿，一个同事突然跑到马路对面拦住了一个人。檐下水猪一看，那不是同事调戏的那个旅店服务员吗？他和另一个同事也跑了过去，同事已经跟那个女孩你来我往地沟通起来了，两人说了半天，基本上都是废话，最后，同事才问起旅店老板的一些事。
其实那个女孩知道的也不算多，她说，秦老板不是本地人，是十几年前才搬来的。那时候他身边带着个小女孩，后来他买下了这间旅店，慢慢地在小镇扎下根来。她的妈妈曾经给秦老板当过服务员，有很多事她都是听她妈妈讲的。
据说很久以前，秦老板本来有一个十分幸福的家庭，他的妻子不幸因病去世后，只留下一个小女儿和他相依为命，小女儿名叫兰兰。兰兰四岁的时候，秦老板带她离开家乡，来到这个风景如画的小镇定居。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兰兰就八岁了。有一次，秦老板忙于招呼客人，兰兰一个人跑去外面玩，无意间碰到了两个刚刚杀完牛的人，手里还拿着屠刀。当时这两个人刚喝完酒，醉醺醺的，竟将兰兰当成了待宰的牛羊，其中一个用屠刀刺进了兰兰的心脏，兰兰当场死亡。
虽然后来那两个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不过从那之后，秦老板却有些不正常了。他抱着女儿的尸体几天几夜没有撒手，直到尸体开始腐烂，才找到一处地方，把尸体掩埋起来。之后他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回来之后就经常跑到兰兰的坟前，点燃火堆，烧东西。有人好奇，等秦老板走后跑去扒那些烧过的灰烬，发现他烧的竟然是死人的骨头。
那时火葬在当地并不盛行，大多数的人都是选择土葬。山上还有一些积年无主的老坟，偶尔有尸骨会被大雨冲出来，再被野狗拖走吃掉，只剩下零散的骨头。所以，秦老板想要弄到人骨，其实并不太困难。
不过这事说起来终究是不对，他烧的若是那些无主散落的尸骸，倒是没人来谴责他，若烧的是从坟里挖出来的呢？
有人找到秦老板质问，秦老板却极力反驳，他说自己烧的是兽骨，因为他女儿非常喜欢动物，他只是想弄一些动物陪伴女儿。
大家对他的解释将信将疑，不过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烧过骨头，而且大家也没发现被掘开的坟墓，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
又过了两年，秦老板不知从什么地方弄回来一张骷髅鼓，常年摆在旅店的大厅里。经常有好奇的客人去碰触骷髅鼓，他就给客人讲一个关于骷髅鼓的故事。
听到这里，檐下水猪蹙了蹙眉头，看起来他并不是第一个听到这个故事的人。
同事又道：“我刚开始跟月娜说，想要进旅店看看，可惜她没答应。”
另一个同事抬头看了看二层的旅店，突然贼兮兮地一笑：“想进去也不难，跟我来。”
看着同事贼兮兮的神情，檐下水猪立即明白了他的意思。这个同事是他的大学同学，以前就是个皮货，上房爬树样样行。以前他和女朋友闹矛盾的时候，还曾半夜徒手爬到三楼，在女朋友寝室的窗口装神弄鬼，把寝室里的几个女的吓个半死。后来女朋友知道真相时，差点儿没把他给撕了。
同事在旅店周围绕了一圈，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没人注意的死角，来回掂量了一下距离，然后一个高蹿上了一楼和二楼间的一个小平台，不一会儿，就顺着二楼一扇虚掩的窗户爬了进去。
檐下水猪的身手没有他那么灵活，不过同事在上面给他搭了把手，他也顺势上了二楼。另一个同事有轻微的恐高症，于是就留在下面帮他们把风。
无人的旅店内静寂无声，由于里面好几天没有清扫，地面上蒙着一层薄薄的灰。经过二楼的走廊时，地板上还残留着些许暗褐色的痕迹，应该就是那晚他留下的血。
檐下水猪心里特别紧张，他和同事这种举动算得上犯法了，万一被人发现，后果可不是闹着玩的。
“想看什么，快着点儿！”
檐下水猪毫不犹豫地说道：“骷髅鼓，我想找那个骷髅鼓！”
“骷髅鼓好像不在大厅，咱们到哪儿找？”同事抹了把额头上的热汗。
檐下水猪思索了一下：“我猜那东西假如不是在秦老板的房间，就是在仓库里，咱俩分头行动，我去找他的房间，你找仓库。”
同事点点头。他们这次的举动虽说冲动了点儿，可是心里都清楚被人发现的严重性，所以行动时都十分谨慎。
秦老板的房间其实很好找，就在走廊另一头的第一间，他的房间门上没有门牌号，房门上印着“值班室”几个字。
檐下水猪轻轻一推，房门竟然没锁，想来可能是那天事发突然，事后来处理的人也只是锁上了旅店的大门，其他的并没管。
秦老板的房间拉着窗帘，所以进屋时，屋子里光线很暗，他适应光线的暗度之后，才掩上房门，走了进去。
这个房间很普通，跟大厅内复古华丽的风格完全不同。要檐下水猪形容的话，简直像是苦行僧住的地方。整个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一个衣柜外，几乎什么都没有。
檐下水猪的眼光一转，不，在房间的角落里，还放置着一个半人多高、圆圆滚滚，上面蒙着白布的东西。他好奇地上前，一把掀起已经落灰的白布，露出下面的东西来。
第一眼看到，真是吓人一跳！
原来，白布下盖着一尊硕大的白瓷娃娃，胖脸和滚圆的身体本来应该显得很可爱，可是胖脸上绘着的偌大的惨白的眼球，血红的一张大嘴，要是晚上看到，能把人吓个倒仰。
檐下水猪嫌恶地看了一眼，想要再次把白布盖上去的时候，却发现白瓷娃娃的嘴并不是绘上去的，那张血红的嘴稍稍往里凹进去一些。
他心中一动，立刻伸手去掏，那张嘴有成人的拳头大小，他的手勉强能塞进去。他在里面摸了半天，最后掏出一把灰一样的物质。
檐下水猪对着阳光照了照，然后伸手捻了一下，脸上立刻变了颜色——白瓷娃娃里放的竟然是骨灰！
檐下水猪的父亲去世前要求死后火葬，骨灰要撒在河里，尽管家里人不愿意，却并没有违背他的遗愿。最后，是檐下水猪亲手将父亲的骨灰一点点撒进河里，所以他很清楚这东西摸起来的感觉。
白瓷娃娃就像一个硕大的骨灰坛子，而这个骨灰坛子竟然已经装满了一大半。
这里究竟放着多少人的骨灰？
檐下水猪打了个哆嗦：这里的人去世后多为土葬，这么多骨灰是从哪儿来的？秦老板放这么多骨灰在屋子里，又是为什么？
他用白布重新把白瓷娃娃蒙好，想要继续找别的地方，突然听到同事压低了嗓子的叫声：“书华，快出来，有人来了！”
檐下水猪顾不上再找什么，立刻从秦老板的房间里走出来，仔细掩好房门，同事站在走廊的另一头冲他招手，见他出来，立刻就从他们上来的那个窗口跳了出去。
同事刚跳下去，檐下水猪就听到楼下开门的声音。来人似乎不止一个，脚步声十分嘈杂，正迅速朝二楼的方向而来。现在他要跑过去绝对会被人发现，檐下水猪的冷汗瞬间冒了出来。
来的几个人边往楼上走，嘴里还叽里咕噜地说着当地方言。语速太快，檐下水猪根本听不明白。他们走上二楼后，似乎没发现什么异样，在走廊里站了一会儿，几个人竟然推开了秦老板房间的门。
此时，檐下水猪正藏在房间的衣柜里，听到外面的动静，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衣柜里空间狭小，还放着不少衣物，他只能蜷缩成一团，一动不敢动。
那几个人在秦老板的房间里说了会儿话，檐下水猪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只感觉到他们似乎在商议什么事。
他心想，只要等到这几个人走了，他就能出去了。可没想到的是，那几个人说了一会儿之后，竟然没走，而是坐到了床上。
檐下水猪心里懊悔得几乎吐血，两只脚都蹲麻了也不敢动一下，只能祈祷同事能赶紧想办法过来救他。
就在他等得几乎爆血管的时候，外面终于传来了一些声音，那几个人走了出去，屋子里安静下来。
檐下水猪拭去头上的冷汗，正要推开衣柜的门，手肘却碰到了上面的木头隔板，“砰”的一下，从隔板的间隙中掉出个东西，滚落在他的大腿上。
他拾起来摸了一把，是个细长浑圆的东西，触手冰凉，而且刚拿起来的时候，他的手腕蓦然一疼，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似的。
这时，檐下水猪也顾不上细看了，把那东西一把塞进裤腰里，强忍着两只脚传来的酸麻感，趁着同事引开那几个人的间隙，从二楼的窗口跳了出去，之后他又绕回前厅。同事看到他，立刻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两人暗地使了个眼色，不多时就从旅店里走了出来。
他们三个聚在一起，想想刚才的一幕，都是一阵后怕。
他们边说边回到现在住的旅店，檐下水猪立刻把塞在裤腰里的东西拿了出来，两个同事围在旁边看。
那东西入手颇有些重量，看样子应该是乐器，有十几厘米长，上面有七八个孔，一头还有类似于吹嘴的东西，应该是某种金属打造的。之所以重，大概也是因为这些金属。
檐下水猪拿着那东西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那东西的材质有些像玉，拿在手里凉沁沁的，整体不是很直。他在上面摸了几把，突然心中一凛：这东西莫不是就是秦老板曾经跟他说起的，用少女腿骨做成的白骨笛？
同事在一旁惊奇地端详着：“这是骨头做的吧？”
另一个同事道：“我听说西藏也有这东西，西藏话叫罡洞。正宗的罡洞，都是少女死后由家属自愿捐赠腿骨制成的，是法器，很难得。”
“人家那个是法器，这个可就不一定了，指不定就是砍掉活人的腿做成的呢。”檐下水猪幽幽地说道。
“别说了，鸡皮疙瘩都让你说起来了。”同事双手抚着手臂，打了个哆嗦。
檐下水猪看着白骨笛，能把骨头摩挲得像玉一样，这支骨笛存在的时间绝对不短。那天晚上他听到的声音，应该就是这支人骨笛吹奏出来的。
秦老板为什么要骗他？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思索间，他竟鬼使神差地拿起人骨笛放在嘴边，同事一把把白骨笛夺下，脸色不好地看着他说：“你可别乱吹，万一把鬼招来了怎么办？”
檐下水猪嘿嘿一笑，只得放下白骨笛。
 <h3>8</h3>
云南之旅没有完成，可是本来预计的时间已经剩下没几天，他们只好修改游遍云南的计划，到相对比较近的西双版纳去玩一圈。檐下水猪得到的和解金，正好能让他们不用顾忌花销，肆无忌惮地玩个痛快。说起来，那一下也不算白挨，正所谓福祸相依，就是如此。
他们开着车朝西双版纳出发了，一路上的风景之美，让檐下水猪数码相机里超大容量的存储卡都差点儿不够用。不过，他们也不敢过于深入西双版纳，那里毕竟是野生动物的乐园，万一碰上什么凶猛的物种，岂不是要吃亏？
他们在西双版纳没有赶上热闹的泼水节，却意外地观看到一场傣族的葬礼。
傣族葬礼气氛庄严，却不沉闷，当那口棺材行至一栋竹楼前时，一个五十来岁的傣族妇女从楼里走出来，在棺材上放了一根蜡条。
他们打听后才知道，原来，放蜡条是傣族离婚的一种方式。跟去世的人离婚，也算是让他大开眼界了。后来，他还在送葬人的肩膀上看到了一只体形不大却看起来很凶恶的秃鹫。
看着远去的送葬队，檐下水猪竟然鬼使神差地把那根白骨笛从背包里掏了出来，趁着所有人的视线都黏在送葬队伍上的时候，吹响了它。
他没想到，白骨笛的声音是那样刺耳，简直能刺破人的耳膜，更没想到是，当白骨笛的声音响起，那只一动不动、状似睡着的秃鹫突然朝他们的方向飞来，那凶猛的姿态，仿佛下一刻就会啄穿他们的喉咙！
同事们被这一变故惊呆了，愣了一下后，然后大叫着往反方向逃跑，檐下水猪慢了他们一步，秃鹫的飞行速度何其之快，一瞬之间，那只秃鹫离他只有咫尺之遥！
檐下水猪悔得肠子都快青了，可是后悔有什么用，这时候只能逃命了。两个同事已经跳上车朝他招手，他把吃奶的劲儿都使出来了，玩了命似的往车上跑，慌乱之中，白骨笛掉进路边的草丛里，他也没敢停下去捡。
上了车之后，同事猛踩油门，直到开出好长一段距离后，那只秃鹫才掉头飞回去。他们松了口气，同事放慢了车速，回头给了他几拳。
他们几个在景洪市待了两天，到处闲逛时，檐下水猪碰到一个给人看面相的小摊子。
摊主穿着很古怪，大概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不过，他的这身打扮却让檐下水猪想起在思乡旅店里惊鸿一瞥的穿着奇怪衣服的小女孩。摊主的腿上还放置着一面很小的鼓，虽然跟他在旅店里见过的骷髅鼓不太一样，却让他感受到一种熟悉得让人害怕的气息。于是，他情不自禁地坐在那个位置上。
摊主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普通话说得不太标准，但是起码檐下水猪能够听懂。
那个人问：“你要算什么？”
檐下水猪说：“我不算命。我只想知道这个是不是骷髅鼓，还有，它的来历。”
说完，他掏出两百元，放在摊主的面前。
摊主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于是，檐下水猪又掏出两百元。
这次，摊主接下了所有的钱，说了一番话。
很久很久以前，民间有一种可以使死去多年的人借尸还魂的巫术。不过这种巫术实施的条件很苛刻，首先要用一百个人的骨灰去研磨一把人骨制成的笛子，当人骨笛被磨得如玉石一般润滑，就具有了摄取魂魄的力量。之后，还要准备一张以复活之人的血亲的身体制成的鼓。
骨笛能摄魂，而骷髅鼓将人的魂魄桎梏在内，直到百人。不过，能让骨笛摄取魂魄的人，都是一些欠下因果的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罪孽，所以这个过程十分漫长，并且存在许多变数。
条件达成之后，就可以用这两样东西，使死人复生。
这种巫术的失败率很高，只要失败一次，那么前面所做的就都付诸流水了，而且施术的人因为欠下的因果太多，同样不会有好下场。
檐下水猪听完后，秦老板那绝望的眼神突然就出现在眼前。他是知道自己的计划失败了，也知道自己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才会那么绝望吗？
这时，檐下水猪突然听到同事在叫他，于是转过头去。等他回过头的时候，却发现眼前换了个人，正不耐烦地看着他，说：“你到底看不看相，不看的话赶紧走，别妨碍我赚钱。”
檐下水猪有点蒙，立刻站起来四处搜寻，却怎么都找不到刚才那个跟自己说话的人。
他回头问那个正在给人看相的男人：“刚才坐在这儿的人呢？”
男人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说：“这是我的摊子，哪有别的人？”
街道上车来人往，热闹非常，檐下水猪却像是做了一场梦。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他已经无法去探寻，不过关于秦老板那件事，他把所知的一切联系起来，却大致得知了答案。只是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逃过这一劫。
他想了很久，最后只是想到，大概是自己没有欠下太多因果，所以命不该绝吧？

第四章  红油伞
 
红油伞，窗花花，背对背的胖娃娃。
新娘子，回了家，一个两个加上它。
 <h3>1</h3>
这段时间，我一直没有出门，每天宅在家里上网，那个驴友群是我最常出没的地方。
有一次，驴友群里有人发了一张红色油纸伞的图片，说是到苏州旅游时买的纪念品。我对油纸伞说不上喜欢，对它最深的印象是戴望舒《雨巷》中描写的撑着油纸伞的姑娘，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油纸伞是她最美的背景。
檐下水猪：油纸伞很美。
今宵有酒：是挺美，不过我还是觉得普通雨伞用着方便，那个过时了。
檐下水猪：那是因为你不了解传统油纸伞。油纸伞是传统工艺，全程手工制作，据说古法制伞共有八十六道工序，但是传到现在，已经被简化成七十二道工序。
今宵有酒：听了真长见识。
檐下水猪：我不是来科普的！你知不知道被去掉的那几道工序是做什么用的？
今宵有酒：应该是没什么用的工序，所以去掉了？现在不是讲究化繁为简嘛。
檐下水猪：我本来也这么以为，但是真相往往出乎人的预料。
檐下水猪没有再说下去，只说了声有事，就下线了。
我在家这段时间，海子经常来电骚扰快要“发霉”的我，诉说各种他和于雪的恩爱，并且邀我出去喝酒。我不为所动，终于有一天他受不了了，硬是把我架出了房门。
“今天是为于雪正式通过试用期而庆祝，你说什么都得去！”
海子这个有异性没人性的家伙，在他的强力干扰下，我闭关的日子终于结束。
一个月前，于雪被本地一家小有名气的杂志社录取，成了一名小小的编辑。于雪喜欢写作，还有一手不错的摄影技术，在杂志社工作也算适得其所。
海子拉我来到一家火锅店，于雪已经等在那儿了，同桌还有几个相识不相识的人，酒桌上觥筹交错，十分热闹。
我心不在焉地往窗外瞧，谁知却看到路灯下，一个男人打着一把红色的伞从窗前走过。
我微微一愣，外面下雨了吗？
吃完饭，一群人决定去酒吧再喝一轮。走出火锅店的时候，我发现地面十分干爽，丝毫没有下过雨的迹象。
现在的怪人还真多。
疯玩了一晚上，第二天我在头痛中醒来，照例被我妈唠叨了一早上。后来我实在被她唠叨得没办法，借口说一个朋友找我，这才逃了出来。
我刚一出门，就差点儿跟一个人撞成一堆。我一瞧，这人是从我们家对门钻出来的，胡子拉碴的脸让人摸不准他的年纪，两只眼睛没什么神，好像几天没睡好觉似的。
我站稳之后，他对着我点点头，什么话都没说，从身后拿出一把挺大的红色油伞，转身下楼。
我记得住在我们家对门的是一对带着孩子的朝鲜族夫妇，那么，这个人是谁？
当晚，我就把这个问题丢给了我妈。我妈说那个人是前些日子新搬来的，原来的住户听说带着孩子回老家去了。那个胡子男人搬过来之后，她见过几次。那人很少开口，只有那么一次，他开口说了两句话，听口音似乎是四川人。
我妈告诫我离胡子男远一点儿，我十分不解，我妈用手指了指脑袋，她说那人脑子似乎不太正常，她几次都看见他拿着一把红色油伞，而下雨的时候被淋了一身湿却不见他打伞，真不知道他拿伞是干什么用的。
“也许是当阳伞用的吧，天热的时候你不是也拿把伞吗？”我回了一句。
我回想起早上那一幕，胡子男的确拿着把红油伞，我很难想象胡子男打着把红油伞在阳光下走路的情景，若是个年轻姑娘倒也罢了，偏偏他是个大男人，而且在这个年代还能见到油纸伞，想一想都觉得说不出的古怪。
不过我这人不好管闲事，听过之后就忘了。
再次接触到胡子男，却是因为另一件事。
 <h3>2</h3>
那天我出去帮我妈办点事，将近七点钟才回家。天已经擦黑，我急急地往家走，突然看见前方有个人打着把很大的红伞，慌慌张张地走着。
说他慌张，是因为他走几步就会向周围看看，像是在躲避什么人一样。
虽然没看清他的脸，但是我认出了那把红油纸伞，他应该就是住在我家对面的胡子男。看来我妈说得没错，这个人脑袋果然有问题。
我带着点鄙夷的心理，不再瞅那个打着伞的身影，快步超过了他。就在我快要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物品落地的声音。我回头一看，发现胡子男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整个人跪在地上，手里拎的菜撒了一地，那把红油伞摔在五六步之外。
胡子男似乎摔得不轻，只见他十分痛苦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去捡伞。看着他步履艰难，我有点儿不忍心，就跑过去帮他把菜一样一样捡起来。
他喃喃道谢，手里仍然举着那把巨大的红油伞。我忍不住说了一句：“现在又没下雨，打着伞不好看路，把伞收起来拿东西比较方便。”
胡子男一言不发，表情木然地接过我手里的菜，说了声谢谢，就走了。
我有点生气，这个人还真是不知好歹！
自从那一次相遇，我出门时偶尔还碰到过他，不过从来不打招呼，每次都是匆匆而过。
有一天我去找海子玩，没多久就接到家里的电话，我以为是我妈打来的。接听后才发现，电话那边的人声音很陌生，操着四川口音的普通话，嗓音沙哑，像是被烟酒熏坏了嗓子。
“你是谁？”
“我是住在你们家对门的，你妈妈发病晕倒了，我现在送她到市医院，你快点过来。”
那人说完就撂下电话，我想多问一句都没有机会。我跟海子交代了一声，飞快地朝市医院跑去。海子不放心，也跟来了。
到了医院，正好碰到胡子男送我妈过来，看到我妈进急救室，我整颗心都紧绷起来。幸好只是虚惊一场，医生说我妈是贫血引起的眩晕，平时多注意休息和营养就行了，不过还是得住院观察几天才妥当。
办完住院手续后我才缓过神来，胡子男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我问我妈，为什么是胡子男送她过来。她说那时她刚好从外面回来，刚打开房门，就一阵眩晕，一下子就倒在门边了。住对门的胡子男有时候中午回来吃饭，所以正好赶上了。胡子男很细心，送我妈到医院之前，还想到打个电话通知我。
我妈说，儿子啊，咱别看人家的外表怎么样，光看他把我一路送到医院，就知道这人心眼挺不错，回去后你一定要帮妈好好谢谢他。
我答应了。
我妈住了五天就出院回家，当天晚上，我敲响了对面的房门，过了半天，从门里伸出一个脑袋，正是胡子男。
以前我并没有仔细地观察过胡子男，现在发现他虽然满脸胡子，但皮肤竟然白得出奇，是那种很少晒太阳的苍白。我注意到，他的手也同样苍白，而且分布着不少细小的裂口。
现在已近夏季，天气越来越热，雨水也多，照理说就算是干性皮肤也不该这样，我转而猜测起胡子男的职业来。
我向胡子男表达了谢意，还说要请他吃饭。他只说了声不客气，却完全没有请我进去的意思，直接拒绝了我的邀请。虽然我妈让我好好感谢他，奈何这个人的个性太不讨喜，我碰了软钉子，也懒得再继续说下去，想找机会再谢他，也不一定非得这一回。
几天后的傍晚，我在小区外看到了胡子男，他还是打着那把红油伞，正慌慌张张地往小区内跑。我正要打招呼，就看见他扭头对身后喊了声：“别跟着我！”
煞白煞白的脸色，就好像他身后跟了个恶鬼似的。
我一瞧，他身后还真跟着一个人，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年轻人，留着个杀马特的发型，脸上的表情十分夸张，嘴里不知嘀咕着什么。
我一看还人情的机会来了，就马上过去拦住了年轻人，问：“你干什么？”
胡子男见我拦住了杀马特，脸上的表情不但没有放松，反倒更加惊恐，我心中一沉，这个杀马特的人到底什么来历，他怎么怕成这样？
杀马特摆出三七步的造型，双手叉腰，说：“我干什么用你多管闲事？滚开！”说着，往我脚下唾了一口痰。
我本来只是想还胡子男个人情，把人拦住就算了，这时却被杀马特激出了火气，冷笑道：“你不做好事，自然人人都能管。”
“小兔崽子，你说什么呢？”杀马特上前狠狠地推搡了我一下，眼神挑衅地看着我。
我本来只是想嘴上教训一下，没承想杀马特还动上了手。我的火气越蹿越高，这几年因为我妈身体不好，我怕她担心，所以早就不打架了，想当年我也是一块牛粪砸趴一群人的主，还能让个比我年纪小的杀马特给吓住了？
我微微偏头，胡子男已经不见人影，小区一带行人不多，有机灵的人看到我们这边剑拔弩张的情形，早就躲得老远，也有胆大的站在不远处看热闹。
我挽了挽衣袖，刚要举拳头，突然灵机一动，斜睨着杀马特，骂了句：“囊货！”
杀马特果然大怒，提起拳头向我扑了过来。我一见他来势凶猛，身体微微一侧，拳头照着他的小腹就是一下。没想到杀马特的反应挺快，紧急关头手臂向下一横，我们俩的手臂碰撞在一起，空气中也仿佛擦出了火花，火药味十足！
我掣出手臂，一条腿向杀马特的下盘扫去，杀马特不避不躲，反倒一拳向我的面门轰来，他这一拳出手的角度极其刁钻，我自忖避不过去，即便把他踹倒了，自己的脸也要挨上一拳，不划算。
我险险避开杀马特一拳，就这样我们拳来脚往。几个回合下来，我挨了几拳，他也没得好。此时我轻视的心情已经尽去，别看这个杀马特年纪不大，但身手不错。
我们团在一处打了几分钟，后来打得兴起，就没有什么技巧了，两个人完全是抱在一起在地上打滚。这时有人喊了小区的保安过来，把我们拉开了。
被拉开时，我满身狼狈，杀马特比我惨，他马鬃一样的发型被扯得七零八落，还沾着大片的灰土，越看越像我爷爷养的大灰狗，我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杀马特怒了：“笑屁，不服再打一场！”
他的话音刚落，就被一颗红艳艳的西红柿塞住了嘴巴，动手的老大娘是我们小区最热心的人，在小区落户之后就开始以劝慰各种不和为己任，磨叽起来没完没了，人送外号“女三藏”，人人惧怕。
老大娘塞完西红柿之后，先是训诫杀马特不懂得尊老，然后苦口婆心地告诫我们打架的坏处。我知道老大娘的威力，所以一句话不敢反驳，低着头听训。杀马特三两口吃掉西红柿，直着脖子喊了一句，“妈蛋的，臭老娘们儿，用你来训我？”
我可以理解杀马特的心情，刚才的一架他没占上风，年轻人本就心浮气躁，这时候再听到老大娘唠叨，肯定忍不住气。
老大娘听到杀马特骂她，一手捂住心脏，一副受了刺激的神情。我心道坏了，果然，老大娘的两个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他们是标准的东北大汉，特别是老大，看那模样一只手就能把我抡到十米开外去。
两条大汉一出现，现场的气氛立马变了，杀马特梗着脖子还要再骂，我心想：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还真是个傻货，我也没骂错。
在绝对优势力量的面前，打架技术再好也是白搭。
打架时我看出来了，杀马特虽然浑，但是没使出什么挖眼睛、掏裤裆的阴招。别看打架不好，但也能从中看出一个人的人品，杀马特明显就是个耿直的性子。现在架打完了，我已经基本消气了，没必要让他再挨顿揍，万一揍出个好歹，到时结下仇倒不值得。
我上前从老大娘兜子里掏出一个西红柿，趁杀马特骂人的时候飞快地塞进他嘴里，又趁着他往外掏西红柿的时候，转身对看热闹的人说道：“这是我朋友，刚才我们俩闹着玩，不是打架。他这人虽然嘴臭，人还不错。没啥事儿，大家伙就散了吧。”
说完我一把拉住杀马特的胳膊，他挣扎着喊了声：“谁跟你朋友？你嘴才臭……唔……”
我忍着气堵住他的嘴，把他扯离了现场。
我没想到，这个无意的举动，倒成了我们结为朋友的契机。
我和杀马特推推搡搡地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我说：“既然打完了，这事就算过去了，我一个成年人没必要跟你一个高中生计较。”
杀马特张嘴就骂：“你他妈才高中生！我都二十一了！”
我惊讶道：“还真看不出来。”
杀马特怒视我，我掩饰性地咳嗽了一下问道：“我问你，刚才你为什么跟在那个男人后面，你想干什么？”
“哪个男人？”杀马特不耐烦地问道。
“你明知故问啊，就是打红色油伞的男人！”
杀马特突然尴尬地挠了挠头，说：“我没跟着他。”
“你明明……”
“你爱信不信，反正我跟的不是他！”
说完杀马特就跑了，我莫名其妙地盯着他的背影，难道是我误会了？
杀马特跑了不要紧，胡子男还在。但是我想了想，还是没去打扰胡子男，就算我去问，他大概也不会告诉我，我又何必自讨没趣？
 <h3>3</h3>
第二天我去应聘一个工作，应聘过程还算顺利。回家的时候，发现小区里停了不少警车，居民们三三两两地站在外面。我抓住一个熟人，向他询问发生了什么事。熟人语气夸张地告诉我，我住的那个单元的六楼发生了一起命案。熟人说话很絮叨，在他滔滔不绝的时候，我对着住宅楼发起了呆。
我们这个小区共有六栋楼，因为环境好位置佳，所以不少人都选择在这里买房子。不过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命案后，这里的住户就逐渐减少了。
 七八年前，小区里有两户人家的孩子因为高考失利，相约在顶楼一起跳楼自杀了。当时溅得满地都是红白的液体和残肢断臂，别提有多惨了，直到如今，那一幕仍然是许多人的噩梦。
从那以后，小区里陆陆续续又有几个高中或初中学生出事，或者因为家长责骂，或者因为早恋被老师发现，林林总总，每年都有那么一两个。
渐渐地，流言就多起来了，传得最多的有两个版本。一个说这个小区的风水不好，当年这里曾经是一片乱葬岗，战乱时期，人死得太多了实在埋不过来，就将尸体随便扔在荒地上。当时这片地方还养出一种专吃尸体的山猫，看见人也不怕，直接往身上扑。听说被这种山猫咬死咬伤的人不少，后来还专门成立了一个杀猫的组织，经过几年的扑杀，山猫才逐渐绝迹。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城市的发展，这里被承包商看中，先是建了一所小学校。大概建成五六年之后，这里突然发了一场大水，小学就这么被冲毁了，还因此淹死了四个学生和一个老师。后来调查出是承包商偷工减料，承包商因此吃了官司，被判了个无期。多年之后，这里成为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建成了一片住宅小区，我们的小区就是其中的一个。
另一说，是前几年自杀的两个高中生的死亡时间太凶，恰好是阴历七月十五，鬼门关大开的日子。他们死得惨烈，死前心有不甘，所以借了阴魂的力量在人间作恶，他们一直徘徊在这个小区内，只要找到和他们同样心怀怨恨的年轻学生，就会借机缠上去，直到那人死亡为止。
这两则流言愈演愈烈，闹得整片住宅区的人都惶恐不安，小区里有许多家里有孩子的都搬家了。那段时间，整个小区里静得跟鬼区没两样，走几步路都觉得瘆得慌。
闹得最厉害的时候，我刚升高中，我妈也很紧张地想要搬家，后来被我给劝阻了。倒不是我胆子有多大，是因为物业公司的人找了人来辟谣。
他们说，这里根本就不是当年的乱葬岗，不过，小学被毁那件事倒是真的。那片乱葬岗多年前被一个老板买下，建成了皮件厂，物业公司还请了个“高人”来，我虽然不懂，但是看那个人像模像样的，心里就先信了三分。
那人看了一番，说小区里并没有什么“厉鬼”，只是有个独立车库的方向建得不对，阻挡了气运，让把车库扒掉，建一个花坛，接着又指点了几处。物业公司效率很高，很短的时间内就按照道士的意见都弄好了。
还别说，从那之后，小区内果然有了几分新气象，不少住户又搬了回来，可毕竟不如从前人多了。就这样平平安安地过了几年，前一阵子又有流言传出，据说是从一个物业公司退休的老员工那传出来的。他说以前物业公司找来的“高人”根本就不是真的，是物业公司为了平息谣言和安住户的心找人假扮的，事实证明，效果的确很好。
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所以即便有这样的流言传出来，对现有的住户也没什么影响，顶多就是给茶余饭后增加一点谈资罢了。
回想起当初自己的那些想法，我也颇觉惭愧。哪里有那么多玄玄乎乎的东西呢？只不过是各种凑巧和人心交织起来的一场闹剧罢。
我发呆的时间，熟人已经给我全程解说完毕。
发生凶案的人家是住在六楼的一对父女，男的姓吴，已经丧妻多年，女儿是领养的。女孩十七八岁，养父年过五十。死的是养女，养父却不知所终。尸体是房东去催房租的时候发现的，出了这种事，房东连连哀叹晦气，以后房子怕是很难租出去了。
听完这些，我脑中已经大概勾勒出案情：吴姓男人鳏夫多年，每天和青春少艾的养女生活在一起，每天都在理智和欲望中挣扎。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兽欲，将魔爪伸向养女……养女不堪受辱，拼死挣扎，禽兽养父失手将养女杀死，之后慌张出逃。完毕。
我看了一会儿热闹就想回家，却很不幸受到了盘问。也是没办法，为了查案，这栋楼的每个人都要录口供。
几天过去，命案的余波逐渐散去，警方一直在追查养父的下落，应该已经确定养父就是凶手。
我妈成天感叹人心险恶。我心里烦闷，就到下面的小花园里散步，正好看到胡子男打着红油伞向这边奔来，边跑还边嘀咕着什么。
他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又听到一句：“别跟着我。”
我警惕地瞅了瞅胡子男的身后，可是根本没看到人。
上次杀马特也说他并没跟着胡子男。难道他说的竟然是真话？
我遇到胡子男两次，他都在说这句话，可是他身后没人。究竟是他脑袋有毛病，或者跟着他的根本不是人，是个我看不见的东西？
我越想越混乱，最后索性不去想了，反正也想不出答案。
我以为这件事将成为一个谜，没想到无意间又遇到杀马特，这才知道了答案。
我和杀马特是在路上巧遇的，主要是他的杀马特发型太特别了，人海茫茫中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他……的发型，把他的人都衬得黯淡了不少。
我看见他时，他正蹲在路边抽烟。我站在杀马特面前，他一挑眉毛：“是你？怎么，又想打架？”
我摇摇头：“不想打架了，只是想找你问一件事。”
我本以为杀马特会拒绝，没想到他竟然答应了。于是我学着他的样子蹲下，一手接过他递过来的烟。
“那天你说没跟着那个男人，那你跟的是谁？”我开门见山地问道。
杀马特将吸完的烟屁股扔到脚下仔细捻灭，他似乎不想回答。我又问了一声，他才说：“我患有先天性的圆锥角膜炎，从小视力就差，跟半瞎差不多。几年前，我做了移植眼角膜的手术。”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杀马特，他这是唱的哪一出？
“我移植的是个死人的眼角膜，手术很成功，可是等我痊愈出院后，才发现这世界跟我以前想象的不同。”
听到这里，我心里隐隐生出一个念头，又觉得不可能。
杀马特嘲讽地一笑：“你问我那天是不是跟着那个男人？但我说了你可别吓着啊。我跟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趴在他伞上的东西！”
 <h3>4</h3>
我盯着杀马特，发现他并不是开玩笑，心中虽然惊讶，但面上却不动声色。
“自从我的眼睛好了之后，我经常能见到……怎么说呢？就是那种雾蒙蒙的东西，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知道看到那种东西肯定跟我换眼角膜脱不开关系。一开始我怕得要命，但是时间一长，我发现那东西对我没有危害，所以我就当它们不存在。”
我没想到杀马特竟然给了我这么一个回答，顿时愣了。
杀马特满不在乎地耸耸肩，“你不相信？那就算了。”
说完他转身就要走，我急忙拉住了他。
“既然你认为那东西没危害，你为什么还跟着那个男人？”
杀马特想了想说：“其实刚才我说的也不对，一开始我的确是对他伞上的东西好奇，后来我发现那个打伞的男人更奇怪，他的手一直在发抖，而且一直在说‘别跟着我’这类的话。我以为他发现我了，结果不是。”
杀马特带着若有所思的表情，“我认为……他可能跟我一样。”
我一方面觉得杀马特所说荒诞，一方面又觉得这个解释非常合理。
正矛盾时，杀马特站起身，舒展了一下身体，说：“不跟你说了，没意思。我走了。”
在他转身之前，我急忙问了一嘴：“你叫什么？”
杀马特警惕地看着我。我苦笑了一下，说：“没别的意思，想跟你交个朋友。”
“谢如秀。”他别别扭扭地报上了名字。
这是个带着点儿女气的名字，跟杀马特完全不配。
“我叫赵鄂。”
就这样，我跟谢如秀算是交上了朋友。一开始我对他的了解不深，觉得他不务正业，后来才知道这小子家里挺有钱，前面提过买下乱葬岗那块地、建皮件厂的就是他爷爷。虽然皮件厂的效益不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在当地他也勉强算是个富二代。
我回到家之后，总是有点坐立不安的感觉，每次听到楼梯里传出脚步声，都要站在门镜前张望半天。我妈用饭铲子敲了我几回，我依然压抑不住那股冲动。
终于在傍晚时分，我看到胡子男提着一把红油伞上来了。
几日不见，他的身形似乎更加单薄，虽然是个大男人，却给我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胡子男用钥匙开门的时候，我忍不住推门而出，他吓了一跳，惊讶地看着我。
我指了指半开的房门：“我能进去坐一下吗？有点儿事想请教你。”
胡子男犹豫了片刻，似乎想拒绝又找不到理由，最后终于点了点头，低声说了声：“请进。”
以前还是朝鲜族夫妇住在这里的时候，我曾经来过，因为这里是出租屋，即便是换了房客，屋子里的摆设还是跟以前一样。
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烟味儿，简单的家具和极少的私人物品，使这个屋子看起来空荡得厉害，也清冷得厉害。
胡子男将红油伞小心地放在茶几上，还顺手拿起茶几上的一块毛巾擦了擦伞面上看不见的浮灰，然后把蔬菜拿进厨房。过了一会儿，拿了一杯水放在我面前，朝我伸了伸手，我只好把水杯拿在手里。
“有什么事，你说吧。”胡子男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我也懒得拐弯抹角，斟酌了一下用词才说道：“我有个朋友，嗯，他能看到一些不寻常的东西。他说，他看到你的油纸伞上趴着个东西，你——知道吗？”
“胡说八道！”胡子男激动得有些不同寻常，他猛地站了起来，然后又一下子坐了下来，嘴里呼呼地直喘粗气。
我的直觉告诉我，他这么激动的背后一定有故事，也许真像谢如秀说的那样。
“我没有恶意，”我诚恳地说道，“你帮助过我妈，所以我想还你个人情。有难题，只管跟我说。”
我一边说一边唾弃自己，明明心里好奇得要命，偏偏嘴里还说得冠冕堂皇。
胡子男似乎被我的态度打动了，喉结上下攒动着，突然问了一句：“你朋友真的能看见……”
“是的。”我肯定地点点头。
胡子男颓然向后一靠，用手抹了把脸。
“在说这件事之前，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郑真诚，老家是四川泸州。我们家从我太爷爷那辈就是制作油纸伞的，不过传到我爷爷那一代，由于打仗，所以好多精湛的手艺都没传下来，到了我父亲那一辈，更是什么都没学着，所以干脆改行，后来到我就更别提了。但是烂船还有三斤钉，尽管手艺没有传承下来，家里却一直保留着太爷爷亲制的一把红油纸伞。”
说着，郑真诚拿起放在茶几上的红油伞。
我没想到这把红油伞竟然有这么多年的历史，看它的模样，红色伞面早已变得不够鲜亮，微微透着点棕，就像红色的衣服洗掉色的那种感觉。伞骨和伞柄不知是什么竹子做的，经年的使用已经让它变成了棕色，触手如玉般温润，上面有一层老物特有的包浆。
我伸手想在红油伞上摸一下，突然想起谢如秀的话，一只手猛地缩了回来。
“这把伞有什么秘密？”
这是我目前最想知道的事。
“就是这把伞，它已经历经七八十年的岁月，要不是保养得当，恐怕早就烂成了泥。这把伞是由古法制成，现在制作的油纸伞只用七十二道工序，古法制伞，用的是八十六道工序，秘密就在这多出的十四道工序中。”
我隐隐想起这些话我曾听檐下水猪说过，不过当时他并没有把话说完，我听过便也忘了。
郑真诚道：“我的太爷爷叫郑开生，是他发现了古法制伞的秘密，并且传给了我的爷爷。我要说的所有的一切，都跟这把伞有关。”
 <h3>5</h3>
民国初期，泸州地区有不少制伞的小作坊，由于生活中很多地方都用得着油纸伞，所以这些小作坊的生意还不错，而且大多数都是家族生意，一手制伞的手艺，父传子、子传孙。遇到儿孙不干这一行的，老师傅就会在外收几个徒弟，不过教授徒弟的时候总会留上一手，学不学得到真本事，就看徒弟的悟性了。
郑开生因为自小家贫，十岁出头就被送到制伞作坊里当学徒。他为人勤快、做事细心，教他的老师傅很喜欢他，教他的时候比教别人时多了几分耐心。
几年过去后，郑开生的手艺越来越好，开始能独当一面了。
这时候老师傅却突然病倒了，由于他身边没儿没女，郑开生就把他当作亲人一样，每天尽心尽力地照顾。可是老师傅的病还是越来越重，直到有一天，老师傅把郑开生叫到跟前，郑开生十分难过，以为老师傅要交代身后事。结果老师傅只是让他从架子的最里边拿来两把红色的油纸伞，还告诉他一件奇怪的事。郑开生对于老师傅的交代十分不解，可还是按照他的吩咐做了。
午夜时分，老师傅的呼吸越来越微弱，他瞅着郑开生，本来死气沉沉的眼睛里突然冒出光来，他吐出一个字：“快。”
郑开生立即撑开一把红油伞，放在了老师傅的脑袋上，另一把伞撑开后遮住了老师傅的身体。
老师傅费力地呼吸着，仿佛下一刻就会突然断气一般。郑开生紧张地盯着他，老师傅的呼吸越来越弱，直到他合上了眼睛。
郑开生心中难受，眼泪从眼睛里滚落出来，滴到老师傅的脸上。
哪知，老师傅突然睁开了眼睛！郑开生吓了一跳，随即欣喜地问道：“师傅，你没死？”
老师傅对着他微微一笑，说道：“没事了，这次多亏你。”
郑开生不明白老师傅的意思，但是老师傅还活着，他是最高兴的。
后来他收起那两把红油伞的时候，发现原本完好的伞面像是被什么东西腐蚀了一样，他轻轻用手一碰，就捅了个窟窿。郑开生十分惊诧，他师傅制作的油纸伞，精工好料，特殊的桐油配方，使得伞面能遮风挡雨，就算历时十几年也不会破损、褪色，为什么刚才只在老师傅身上遮挡了一会儿，就变成这个模样了？
郑开生心中惊惧，但是他没把这件事跟老师傅说，只是悄悄找了个地方把伞扔掉了。
老师傅的身体慢慢恢复了，但是总不如以前健康。从前他喜欢晒太阳，现在却好像很怕阳光似的，成天待在屋子里，活动得少了，吃东西也很勉强，唯独对做油纸伞还保持着以前的兴趣。
一天，郑开生收回一笔卖伞的钱，回来后看见老师傅待在稍显阴暗的屋子里做伞。他在水浸后晾晒成型的伞骨上钻孔，然后拼架、穿线，再把伞柄与伞头串联起来，一个完整的伞骨架就成型了。
郑开生有些心酸，尽管老师傅活了下来，可是他一天天衰弱，只有在做伞的时候，才能稍微闪现出往日的风采。
他刚要开口说话，突然发现老师傅拿起一个锥子，在伞柄头上钻了几下，然后拿起一个小东西塞了进去。
郑开生很奇怪，他从不知道制作油纸伞还有这道工序。
老师傅把东西塞进伞柄之后，把伞柄和伞头连接在一起，做完这些后，他累得倒在椅子上，脸色灰败。
郑开生装作没发现的样子，后来他几次偷看老师傅做伞，发现老师傅并不是每次都要放东西进伞柄，而是做红色油纸伞的时候才会放。郑开生越来越疑惑，他背着老师傅，偷偷拆掉一把红油伞的伞头，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才发现那东西是制作成枣核状的木头，闻起来有股淡淡的酒香。
郑开生不明白这东西是干什么用的，但是他忍住了没向老师傅询问，直到两年后老师傅再次病重。
老师傅把郑开生叫到床前，断断续续地叙说了红油伞之中的秘密。
郑开生这才明白，为什么老师傅上次病重的时候让他用伞遮挡身体。最后老师傅让郑开生跪在床前发了一个毒誓，才将一本破破烂烂的笔记交给他，之后就断了气。
老师傅死后，饱满的尸体像是一个被戳破的气球，一下子瘪了下去。郑开生不敢假手于人，亲自捧着老师傅干瘪得没多重的尸体放进了棺材，又亲手将棺材埋葬。
郑开生看过老师傅留给他的笔记才明白，自己原来学了十几年的制伞手艺只是皮毛，精髓都在笔记里记着呢。
古法制伞共有八十六道工序，比老师傅传给郑开生的七十二道足足多出十四道。那十四道工序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众所周知，雨伞是鲁班的妻子发明的，时至今天，已经流传了一千多年，而且它的用途不只是遮雨挡阳，还能辟邪、消灾、驱鬼、祭祀死者等，甚至传统的婚礼上它也是必不可少的。
为什么油纸伞的用途如此广泛，难道真的只是因为它寓意美好吗？
郑开生以前也不明白，但是看了笔记，就豁然开朗了。
那十四道工序称作“入神”，入神后的油纸伞可以辟邪、消灾、驱鬼，这些不是形式上的，而是真有其效！
老师傅用入神的油纸伞挡过了阴差索命，但是他身体的精力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即便是挡过一劫，身体仍然一天天地衰败下去。最后破败的身体已然留不住灵魂，老师傅自然就死去了，因为这个原因，老师傅的尸体才会一下子干瘪下去。
郑开生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知道学会之后必定好处众多，于是潜心研究了几年，终于摸透了其中的奥妙。
有了这种手艺后，郑开生制作了一批入神的油纸伞。制伞的八十六道工序中，最后这十四道是最难的，根本不能大批量制造。他将这种伞全部制成红色，高价卖给需要的人。用过的人知道红油伞的好处，又回过头向他购买。
郑开生的名声渐渐响亮起来，也赚到了不少钱。制伞作坊在他的努力下，成了当地最大、最有名气的一家，郑开生还为自己制作的招牌红油伞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红神！
郑开生有了钱之后，就起了成家的念头。他原本一直倾慕一个财主家的小姐。小姐温柔貌美，不过以前因为地位悬殊，他从来不敢奢望，现在他却觉得自己有了一争的资格，这个念头在他心中愈演愈烈。正当他准备到财主家提亲的时候，却得到消息，财主已经将小姐许配给一个当地的富户，一个月后就要举行婚礼！
这个消息对郑开生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他不禁万分痛苦。这个时候，财主家却派人来到制伞作坊，要在郑开生这里定做婚礼当天用的红油伞。同时红油伞还要作为新娘的嫁妆，留在新郎家。
将红油伞作为嫁妆是当地的一种习俗，含早生贵子、多子多孙的意思。
郑开生由此想到一个破坏小姐婚礼的主意，他费尽心力做出一把红神，赶在婚礼的前三天交给喜娘。
到了婚礼那天，场面十分热闹，喜娘打开郑开生制作的红神，撑在新娘子的头顶。新娘子上了花轿之后，喜娘带着红神一直跟到新郎家，婚礼结束后，红神就作为嫁妆留在了富户家。
夜晚来临，新郎在前头应对客人，小姐坐在新房里，头上盖着描金绣凤的红盖头。外面的喧闹声衬得新房十分安静，那把红神就放在新房的柜子上。
新房外簇拥着几个看热闹的孩子，他们小声嬉笑着从贴着喜字的窗户往里探头，他们看到，本来安静端坐的新娘子突然一把掀开盖头，美丽的面孔带着森冷的笑意，她起身走到柜子前，在里面大肆地翻找着什么东西，最后她拿出一把剪刀，用剪刀在指尖上猛地一划，鲜红的血顿时滴滴答答流了满地。她似乎非常满意剪刀的锋利，手执剪刀一步步往门口走去。
看热闹的孩子被小姐的表情吓住了，一个最小的孩子突然“哇”地哭了起来。
哭声惊动了小姐，她扭头向孩子们看去，露出一个非常吓人的笑容，孩子们立刻逃离了窗口，一窝蜂向着前院跑去。
第二天，大半个县城的人都知道有个刚嫁入夫家的妇人，在喜宴上把新婚丈夫捅成重伤。捅完了人，这个妇人又拿着剪刀想要自尽，却被喜宴上的人制住，现在正关在柴房里。
新郎官现在仍然半死不活，新郎的父亲大怒，要将小姐交给当地警察署治罪。小姐的父亲虽然恨女儿闹出这一出，但毕竟舍不得女儿真的去死，最后赔进了半个身家，才将小姐弄了出来。
小姐回家后一直以泪洗面，父亲问她为什么要刺伤丈夫，她也说不清。小姐回家一段时间后，渐渐变得愈来愈古怪，有时连父母家人都不认得，总是说些奇怪的话、做些奇怪的事。父母将原因归咎于小姐受了刺激，他们将她关在屋子里，请了许多大夫为她治病。
可是小姐的病却越来越严重。她有时整日坐在梳妆台前梳头，一梳就是一天，有时站在窗前对着空气说话，时而娇羞，时而嬉笑，就像陷入情网的女子。她的表现让父母十分惊恐，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关于小姐婚宴弑夫一事，县城里众说纷纭。只有郑开生知道真相，因为这一切都是他亲手布下的一个局。
他耐心地等了一个多月，看到一切都达到了他要的效果，就拿出那把他贿赂了新郎家下人偷出来的红神，带着去了小姐家。
小姐当然不是郑开生想见就能见的，不过郑开生说他能治好小姐的病，就被请进去了。
郑开生要求单独给小姐治疗，若是从前，这个要求绝对不能被获准，可是小姐现在的模样让家人绝望，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了。
郑开生单独和小姐待了差不多一个时辰，谁都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可是小姐却真的变好了。财主给了郑开生许多钱，以酬谢他治好了小姐。可郑开生却不是为了钱才做的一切，但是他知道，现在火候还不够。
小姐的病一好，财主就又开始给小姐物色丈夫，可是因为发生了先前的事，小姐的丈夫并不好找，最后财主相中了两个人选，一个是为他打理生意的年轻掌柜，一个是住在外县、与他们家家世相当的人家。
可是还没等财主做出决定，小姐再一次犯病了。
财主急忙叫人请来了郑开生，郑开生看了小姐后，装作十分为难的样子。他表示，上一次为小姐治病，他用的是普通的方法，可是小姐再次发病会比上次更加严重，只能用特殊的方法治了。
财主急不可待地让郑开生给小姐治病，郑开生说这次想治好小姐，必须解开小姐全身的衣服，和他赤裸相对，他才可以施救。
民国时期，男女之防虽然没有古代那么严重，但是一个未嫁的女子还是不能在男人面前赤身裸体，被人知道，那就跟失去贞操是一样的。
郑开生突然对财主长揖到地，他说愿意娶小姐为妻，那么，不管怎么治病都没问题了。
财主并没答应郑开生，但郑开生心里并不着急，他知道财主肯定还会回来求他。果然，过了七八天，财主就派人请郑开生前去为小姐治病。
郑开生如愿地娶到了小姐。婚后，小姐的病也好了。虽然小姐对郑开生并不满意，但是既已嫁做人妇，只好认命。
可是，郑开生为什么有那么大神通？
原来，老师傅留给他的笔记中，“入神”其实有两种法门，一种救人，一种害人。郑开生为了娶到小姐，用了害人的法门。
郑开生用钱贿赂了警察署的人，买下一个明显被冤枉、判了死刑的女人的心头血。买下血之后，他将一枚红枣浸泡其中，还放入药物使血液不能凝固。红枣浸足十四天，吸饱了其中的阴气，剥去枣肉，只留枣核儿，再将枣核儿浸入烈酒之中几天，取出枣核儿还要在上面刻一些纹饰，最后放入伞柄和伞头的交接处。
其实解救之法很简单，取出枣核儿磨成粉给小姐吃掉就行。郑开生第一次给小姐吃了一半枣核儿粉，第二次全部给吃了，所以小姐的病就好了。
小姐嫁给郑开生之后，夫妻俩的感情并不和谐。小姐瞧不起郑开生的出身，经常借故跟他吵闹，还时常回娘家，一住就是一个月。
郑开生心里也很懊恼，不过小姐是他用尽心力才娶回来的，他对小姐诸多忍耐。后来事情有了转机，小姐怀了身孕，十个月后，生出一个男孩，郑开生十分欣喜。
就在他以为小姐回心转意的时候，小姐却和财主先前看好的年轻掌柜私奔了，还卷走了他大部分财产！他到财主家要人，却被财主家的奴仆打了个半死。郑开生到头来只挣到了一场空，他深深觉得用害人之术害人，到头来只能害人害己。所以就将笔记毁掉，安分守己地做伞、养儿子。
后来时局大乱，郑开生将制作的最后一批伞捐给了百姓，然后关闭了制伞作坊，和儿子一起回到乡下生活。
 <h3>6</h3>
郑真诚的故事讲完了，我还沉浸在其中，好半天才回过神。
郑真诚拿起给我的那杯水，喝了一大口，水珠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淌，有些竟滴到了红油伞上，他顾不上自己，急急忙忙地把伞上的水珠抹去。
我忍不住问了他一句：“这把伞是红神吗？”
“嗯，这把伞是我太爷爷制作的红神。”郑真诚去摸红油伞。看得出来，他十分心疼这把伞。这种心疼，到底是因为它是祖先的遗物，还是因为它是红神？
“我的太爷爷毁去了笔记，却把红神的制作方法传给了我爷爷，并要爷爷发下重誓，不得用红神做坏事。我的爷爷一生中只制作了几把红神，到最后却一把都没剩下。”
我看郑真诚的情绪有些紧绷，就递给他一根烟。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情绪开始慢慢缓和。
我和郑真诚慢慢聊着，他越说越多，不多时，我已经了解到事情的始末。
郑家从郑真诚那一代就不再以制作油纸伞谋生，不过，这把红神就像岁月的勋章一样，被郑家人珍而重之地保存着，以待将它和那个故事传给后人。
郑真诚从小就对红神十分敬畏，他初中毕业后考上了中专，学习的是电子器械修理，毕业后他很顺利地找到了工作，并且交到了一个女朋友。
郑真诚还有个小他两岁的弟弟，名叫郑真孝。郑家并不富裕，老家又是农村的，郑真孝初中毕业就辍学在家。谈恋爱的时候，郑真诚经常把女朋友红梅带回家，郑真孝嘴甜，管红梅叫梅姐，还跑前跑后地为她端茶递水，把红梅逗得十分开心。
郑真诚当时没想那么多，见到恋人和弟弟相处得好，十分欣慰。他万万没想到会因此生出祸事。
郑真诚和红梅处过一段时间后，两家开始谈婚论嫁。结婚的前夕，红梅出入郑家的次数越来越频繁。有一次郑真诚兴冲冲地为红梅买了一套衣服，回家的时候，却撞见红梅和郑真孝紧紧贴在一起，两人衣衫凌乱，神情慌张。
郑真诚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未婚妻竟然和亲弟弟做出了这种丑事！
事后，红梅痛哭流涕地请求郑真诚原谅，而郑真孝却卷走郑真诚的结婚钱逃跑了。郑真诚的父母因为这件事气得双双病倒，郑真诚和红梅的婚事也告吹了。
可过了两个月，红梅再次找上门来，说她怀了郑真孝的孩子，要求郑真诚负责。她提出两个办法：要么就娶她，反正她肚子里怀的是老郑家的种，父亲是谁差别不大；要么就赔她十万块的青春损失费兼堕胎费！
郑真诚自然不想娶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即使她怀着弟弟的孩子。只是他手里哪还有钱？可是他不同意，红梅就叫人来闹，使得郑家二老的病情更加严重，郑真诚最后无法，只好答应娶红梅。
他们举办了一个简单的甚至可以说简陋的婚礼。婚后红梅倒是收敛了不少，郑真诚对红梅的爱早就变成了憎恶，不过，看在孩子的分上，他并没有虐待她，两个人就是平淡如水地过日子。
本以为就这样日子也能过下去。可没想到红梅怀孕满八个月的时候，郑真孝突然回来了，他穿着时髦阔绰，身边还带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
郑真孝也没想到红梅在自己家，成了他的嫂子，还怀了他的孩子。红梅原本对郑真孝还怀着一丝希望，可是看见他带回个女人来，顿时控制不住情绪，对郑真孝大打出手。郑真孝被她打了几下之后，忍不住狠狠将她推开，红梅撞到了那个女人身上，她又将怒火发泄在那个女人身上。郑真孝恼火之下，狠狠一脚踹到了红梅的肚子上，红梅连声惨叫，下体流出的血沾染了整条裤子。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快得让郑真诚没反应过来。郑真孝见自己闯下大祸，拉着那个女人就想跑，可这次却被郑真诚给截住了。他将郑真孝和那个女人锁在屋子里，然后抱着红梅跑到附近的医院抢救。
虽然郑真诚动作很快，奈何郑真孝踹的那一脚实在太重，一个多小时后，红梅生出一个死婴，而红梅产后流血不止，即便是大量输血，仍然没能救回来。
郑真诚想到了红神，于是跑回家带着红神回到医院。他将红神遮在红梅的头顶，可还是晚了。红梅虚弱地看着郑真诚，眼角滑落一滴泪，然后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郑真诚非常痛苦，他忙乱了一段时间处理红梅的身后事，之后才发现，郑真孝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父母放了，早已不知去向。
自从红梅死后，郑真诚颓废了一段时间。后来他发现，只要天黑之后他待在外面，身后总是阴冷阴冷的。有一次他在外面待的时间长了，竟然大病了一场，昏睡时总是看见红梅站在他身前三尺，一副想要跟他说话的模样。
病愈后还是如此，郑真诚开始怀疑红梅阴魂不散，一直跟着他。他想到红神的用途，于是晚上外出的时候总是拿红神遮住身体。这样做之后，果然好了。
过了半年多，郑真诚收到一个老乡带来的消息。郑真孝在南方一个城市，被人发现死在出租屋内，发现他的时候尸体已经发臭了。由于屋子里一点儿财物都没有，警方怀疑是劫杀。
郑真诚去收敛了弟弟的尸骨。郑真孝做了恶事却不承担责任，有这种下场也算是因果报应。他带着弟弟的尸骨回到家，两兄弟的父母因为这一连串的打击再次病倒，在郑真诚疲于奔命的照顾下，二老依然先后病故。
郑真诚不想留在伤心地，于是远离家乡，到我们这里安家落户来了。
“你是说，红梅一直跟着你？”
尽管听谢如秀说过，但我仍然觉得不可思议。
“是的。”郑真诚回答道，“白天的时候我感觉不到她，到了晚上我就必须随身带着红神，不然就会生一场大病。”
我眼珠子一转，道：“人都说鬼有阴气，红梅想要接近你，所以你接触到阴气就会生病。你带着红神，她一直接近不了你，但是她一直都在，是吗？”
郑真诚皱眉，道：“大概是这样吧。我知道红梅恨我……”
我打断了郑真诚的话：“你怎么知道她恨你？说不定她跟着你不是因为恨，而是有别的目的。”
郑真诚低头：“这……我从来没想过。”
我正色道：“我是这么想的，你应该给红梅个机会，见见她。”
我停顿了一下，貌似这个提议实施不了。以前郑真诚没带红神的时候，他也没看见红梅，只是有那种感觉。
果然，郑真诚摇头，道：“就算我不带红神，我也看不见红梅。”
我突然间想到，谢如秀不是能见到那东西吗，也许可以找他帮忙。
 <h3>7</h3>
第二天我就联系了谢如秀，跟他大概讲了郑真诚的事，想让他帮帮郑真诚。没想到谢如秀还挺热心，听完后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我们约在晚上七点后在小区附近的河堤上见面，我和郑真诚早早等在那里，谢如秀姗姗来迟。
我上去给了他一拳，他哇哇大叫：“我这不是为了做准备才迟到的吗？”
我一看，他确实准备了不少，一大串提溜起来，颇似周星驰电影里那个荒谬的“要你命三千”！什么大蒜、红辣椒、桃木剑、阴阳镜等等，看得我眼角直抽抽。
谢如秀嘿嘿一笑：“我这也是为了安全考虑。”
河堤边有路灯，所以并不黑暗。郑真诚仍然打着那把红神，并且收获了诸多饭后散步的人的目光，他却如老僧入定，仿佛已经习惯了这一切。
找了一个较为僻静的角落，我严肃地说了一句，开始吧。郑真诚紧张地将红油伞慢慢放下，谢如秀如临大敌，眼睛瞪得老大，浑身紧绷。
我虽然什么都看不见，但是看到谢如秀的模样，也跟着紧张。
“看见了吗？看见了吗？”
“什么都没有。”
谢如秀的话音刚落，郑真诚的身体突然剧烈颤抖了一下，与此同时，谢如秀手中的东西叮叮当当地落到了地上。我蓦然感觉到一阵冷风吹到了身上，不禁打了个寒战。
 然后我看到谢如秀转身，面对着郑真诚，路灯下，谢如秀的模样让我有些陌生。脸还是谢如秀的脸，又仿佛不是他的脸，两行泪水顺着他的脸颊蜿蜒而下，砸到地面上。他缓缓伸出一只手，极轻地触碰了一下郑真诚的脸颊。
我张大了嘴看着这一幕，感觉脑袋有点儿转不过来弯。
“对不起。”
吐出这三个字之后，谢如秀眼睛一闭，猛地向后栽过去。我急忙伸手一拦，没想到谢如秀这小子看着不胖，实则重量惊人，我的手臂就像被一块大石头砸中了一样，痛得我吸了一口冷气。
“我靠……谢如秀，你快点起来！”
我手忙脚乱地扶着谢如秀，也没忘了看郑真诚那边的情况，只见他呆愣地站在那里，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不过眼里似有泪光。
不一会儿谢如秀醒了过来，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说：“我怎么了，头怎么这么疼？”
郑真诚突然对着我和谢如秀深深鞠了一躬：“谢谢你们。”
看着郑真诚如释重负的模样，我蓦然明白了什么。
刚刚是红梅来过了吧？她一直跟着郑真诚，其实只是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
郑真诚手里握着红神，面向夜幕下的河流，我从他的表情中看到了怀念和释然，还有一种与以往不同的气质，想必他已经被往事压抑得太久了，红梅的一声“对不起”拯救了郑真诚，也拯救了她自己。
我踹了正在乱叫的谢如秀一脚，终于如愿地让他闭上了嘴，也让这美好的一刻能维持得更久一点。
郑真诚回家之后，我和谢如秀还待在河堤上。谢如秀一反刚才的模样，兴高采烈地问了一句：“怎么样，怎么样，刚才我演得像吗？”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他，突然就悟了：“你刚才是装的！”
我非常震惊，没想到谢如秀竟然有这种急智，可是看郑真诚的神情，还有他后面的表现，难道他也在骗人？
我有点儿糊涂了。
“谢如秀，到底怎么回事？”
谢如秀不太高兴地说道：“你不是让我帮那个姓郑的吗？我想了半天才想到这个办法。”
我浑身一紧又陡然松懈下来，原来是这样。我原本以为红梅出现附在了谢如秀的身上，借着谢如秀的口说出那句对不起，郑真诚因此得到了解脱。现在想想，这一切也许只是郑真诚对红梅的感情太过复杂，他心里藏着太多的怨恨和不甘心。但是红梅和郑真孝都死了，这些怨恨和不甘心失去了承载的对象，所以他自己为自己编造了一个“心结”。说起来，这应该是一种心理疾病，郑真诚被自己的心结困了许多年，甚至不敢留在老家。而谢如秀却误打误撞地解开了他的心结，所以，他可以放下红神，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
我觉得这是最合理的解释，可我分明记得谢如秀装作被红梅附身的时候，他的眉眼在那一刻变得不像他了，难道我也被他的演技影响，从而产生了错觉？
不过我的种种猜测现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件事终于圆满得到解决。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我妈给拍醒了，我睡眼蒙眬地看见我妈手里拿着一把红色的伞，我一下子就清醒过来。
我妈手里拿的竟然是红神！
 <h3>8</h3>
“妈，这伞怎么在你手里？”
“是住对门那个人送来的，他说今天就要回家了，这把伞送给你做纪念。喏，这儿还有封他给你的信。”
我妈把信和伞往床上一放，转身出门了。我听到她边走边嘀咕，似乎在奇怪我和对门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悉了。
我盯着红神看了一会儿，然后拆开信封，见信纸上简单地写着几行字：我决定回老家了。在外漂泊多年，实在孤独，我只想回到那个有他们的地方，即便那里都是不堪的回忆。我走之后，这把红神就留给你做纪念，算是谢谢你对我的帮助。也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
落款位置，签着郑真诚的名字。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红神是什么好东西，我甚至有点儿怀疑郑真诚被它折磨了多年，对它厌烦了，所以才丢给我。
但是郑真诚把它送给我，我总不能转手给扔了吧？想来想去，我在柜子里翻出一张旧床单，将红神一裹，扔进了储藏室。不过在扔进储藏室之前，我特地给红神拍了张照片，并且发到QQ上。
檐下水猪很快就有了回复：这是你的？看起来有年头了。
今宵有酒：好眼力，这把油纸伞至少有七八十年的历史了。
今宵有酒：上次你跟我说过古法制作油纸伞的事，还记得吗？
檐下水猪：当然。
今宵有酒：我已经知道那十四道工序中隐藏的秘密了。
檐下水猪：哦？说说看。
我把郑真诚讲的故事照原样说了一遍，不过，我只讲了有关郑开生那段。
檐下水猪：和我曾经听过的大同小异，不同的是故事里的人不姓郑。后面那段，小姐不是跟掌柜跑了，而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恨丈夫破坏了她的好姻缘，于是将丈夫辛苦制作的红神全部毁掉，她和丈夫相互折磨了十几年，最后疯了，并没生下孩子。
今宵有酒：这么说，这把红油伞并不是红神？
檐下水猪：谁知道呢？不过我认为，真正的红神早就湮灭在历史中了，即便你的伞不是红神，它也是传统工艺的见证，应该好好保存！
虽然分不清檐下水猪的话是真是假，但我并不失望，反倒松了口气。
第二天海子来找我，听说我最近的遭遇，想也没想就把我拉到了于雪跟前。通过海子的转述，于雪看着我两眼直冒光。
原来，于雪这段时间干得不错，以前还有多次投稿的经验，于是杂志社专门为她开了一个新专栏，叫“天下轶事”，就是要收罗一些奇闻怪事，然后整理成文字。
于雪为了能把专栏办好，很是伤脑筋，听了我讲的故事，就急急忙忙地往笔记本中记录。
过了几天，于雪通过海子请我吃饭，我欣然应约。于雪说她把我说的故事整理成稿，总编辑非常满意，她为了拉拢我长期为她提供故事，于是向杂志社申请，给我安了个特事顾问的职位。
我听完颇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后来听于雪说每次审稿通过，都可以付给我一定的报酬，于是我痛快地答应了。
有钱拿，不拿的人是傻瓜。
又过了几天，谢如秀来找我喝酒。我惊讶地发现他剪掉了杀马特发型，一头利落的短发，看着十分精神。
我问他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他颇为伤感地告诉我，他和杀马特女友分手了，因为女友找到了一个更帅气的男朋友。为了忘掉这段感情，他才剪掉了头发。
原来一个杀马特的发型，也有它的故事。剪掉它，就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那么，我的人生，会因为一个玉珠而改变吗？

第五章  剪纸巫术
 
一剪成魔，白纸黑字刻生死。
镜中枯骨，情里种殇皆殒命。
 <h3>1</h3>
最近这段时间，日子一直过得不太平静。养父杀养女的那个凶案，警方那边也没有动静。当我怀疑这个案子将要成为悬案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和谢如秀一同卷入了谜案的旋涡中。
不知怎么回事，在六楼凶杀案的风波渐渐平息的时候，小区里突然传出一则奇怪的流言，说是当年那个假扮道士的人，曾经有人看见他在改建的花坛内放入了一个奇怪的东西。本来那东西埋藏得极深，可是前段日子不知被谁家养的狗给刨了出来，叼到不知哪里去了。有人看见了那一幕，随后小区内就发生了命案。
我对这种说法虽不能说嗤之以鼻，但起码是不以为然的。都说是假扮的道士，就算是真的道士，又哪里会有什么神通？可后来毕竟是好奇，跑到花坛那儿看了一眼，发现花坛偏左的位置的确有一个挺深的坑，但是看不出里面埋没埋过东西。
这则流言打破了小区的平静，个别意志不坚的人又开始搬家卖房子。不过大多数老住户还比较镇定，毕竟前些年的事闹得比现在严重，能扛过那次流言的人，不是没钱搬家，就是已经处乱不惊了。
经过上次的事，我和谢如秀更为投契，他经常来找我喝酒聊天，也上我家玩过。结果他听到流言后告诉我，现在他父亲经营的皮件厂有两个跟小区花坛一模一样的花坛。小区花坛的形状很古怪，是八角形的，花坛的左右两边各有一块圆圈形状的空地，其他地方种着花。被狗刨出坑的位置，正好是其中一块空地。
这种形状的花坛非常少见，可是谢家经营的皮件厂偏偏就有两个一模一样的花坛。
谢如秀跟我这么一说，我也觉得奇怪，我们小区这个花坛可是有来历的，难道皮件厂的花坛也是同样？
我突然想起谢家皮件厂的位置，那里曾经是尸横遍野的乱葬岗，传说这样的地方向来阴气极重，差不多每个城市都有一两个。这样的地方假如想要住人，通常会在上面建造学校或者一些公建，因为流动人多，阳气盛，才能压制住阴气。而且还会相应地建造一些能压制阴气的事物，比如说太极八卦。
谢家的皮件厂就建在那块阴气极重的土地上。做生意的人大多讲究点儿门道，肯定会在建厂的时候弄一些关于这方面的东西。先不说管不管用，起码也能安定人心。
说起来，小区内和皮件厂的花坛形状，可不就是八卦的形状吗？
谢如秀让我跟他一起到皮件厂转转。看着他一脸古灵精怪的表情，我猜想他可能又想到什么鬼主意了。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是冲着花坛去的。
 <h3>2</h3>
入夜后，谢如秀带着我偷偷进入了皮件厂。
夜里的皮件厂漆黑一片。我们远离了值班室之后，谢如秀掏出一把小巧的狼眼手电，别看手电小，但是白色的光线一下射出去老远。
借着光亮，我看清了周围的环境。
皮件厂的环境不错，四间大型厂房和一座三层小楼矗立在绿树之间，我看到了几个小巧的花坛，不过都不是八角形状的。
“在值班室旁边有一个八角花坛。”谢如秀悄声说道，“不过要是过去看，肯定会被打更的老头看见。”
我皱眉道：“其实你完全可以白天的时候大大方方地进来……”
“那多没意思。”谢如秀搓了搓手，“走，办公楼那边还有一个八角花坛，咱们过去看看。”
往三层小楼走时，谢如秀小声地向我介绍各个厂房的名称，什么设计室、样板房、生产车间，还有开料房等等。听着听着，我不禁想起下午他给我讲的谢家皮件厂曾经的历史。
早在民国时期，谢家就已经开始从事这一行当了。不过那时并没有大型的皮件工厂，而是叫作皮具作坊，通常规模都不大，有些甚至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作坊。
谢家人从清朝起就干这一行，多年来积累了许多经验。到了民国时期，凭着多年累积的资产，开了一家有着十几个工人的皮具作坊。那时候能用得起皮具的人都非富即贵，平民百姓是没有这种消费能力的，所以皮具作坊做的向来都是上层人的生意。
那时皮具制品的种类和样式并没有现在这么多，但是用料却比现在的种类多了许多。现在皮具的用料多数是猪牛羊皮，偶尔也有蛇皮，或者比较高档的鹿皮和鳄鱼皮。而那时候并没有明令禁止捕杀野生动物，所以经常会收到狼皮、熊皮甚至是虎皮。
有一次，谢家作坊接待了一个大人物的管家，管家很快说明了来意。他拿出一个木匣子交给谢家人，又拿出一笔钱。他让谢家人将匣子里的两张皮子制作成一个肚兜和一件可以贴身穿的男式马甲，剩下的部分就做成手套。
等管家走后，谢家人打开匣子一看，里面的确放着两张已经初步鞣制的皮子。这皮子跟他们以前见过的皮子都不一样，看起来细致无比，摸起来更是温润如玉，极富弹性。
当他们将皮子整张展开后才发现，这竟是两张人皮！
两张皮只保留了人体的大部分，头部和小腿以下都被截去了。从人体的形态上能看出，这两张皮分别是一男一女，女性那张皮还完整地保留了乳房的部分。
谢家人从事制皮行业多年，见过的皮子不计其数，可是从没见过鞣制得如此完整的人皮。
人皮制品在历史上也出现过。封建社会时期，有些残暴的君主会将犯人或者自己厌倦的姬妾处死，剥去他们身上的皮制作一些物品。比较著名的有西藏寺庙里的人皮唐卡和二战时期纳粹集中营用犹太人的人皮制作的人皮灯罩。
在外观和触感上，人皮的确优于大多数动物皮，但是不够结实耐磨，从实用性和性价比上讲，人皮的优势甚至比不上牛羊皮。而且剥人皮这种事，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实在太过于丧心病狂。所以历史上虽然有人皮制品的出现，却是极少数——一般是统治者用来威吓下层民众的一种残酷手段。
可以想象，谢家人收到两张人皮后的心情了。
尽管谢家人非常惊恐，但是那个大人物是他们这种阶层的人得罪不起的，只好吩咐所有人不能出去乱说，一边研究怎么将人皮制成肚兜和马甲。
时间过去了十几天，谢家人终于用人皮做出了大人物要的东西。女人皮做成了一件肚兜，上面还有些精致的绣花；男人皮做了一件男式马甲。剩下的，则制成了一双女式手套和一双男式手套。
在制作过程当中，发生了两件奇怪的事。当一个伙计将刚成型的肚兜搭在身上的时候，只见伙计突然古怪一笑，说了一句：“轻点儿，剥皮真疼。”这句话十分古怪，而且伙计将肚兜放下的时候，别人问他说那句话什么意思，他竟然不记得自己说过话。
马甲制作完成的时候，也发生过差不多的事，不过比上一次更恐怖。一个伙计半夜上厕所，结果发现谢家的老师傅裸着身体，身上只穿着那件人皮马甲，来回在门边绕圈子，看见伙计的时候还笑眯眯地问了一句：“暖和吗？”
当时伙计吓得屁滚尿流，差点儿没晕过去。第二天老师傅醒来后发现自己穿着人皮马甲，也吓得够呛。所以，他们把发生的种种怪事都归咎在两张人皮上。
幸好过了没几天，管家过来取货，他检视完之后，并没露出满意的神情，只是淡淡地夸奖了几句，之后叮嘱众人不要乱说话，就把人皮衣拿走了。
管家前脚刚走，谢家人就将伙计解散，随后就悄悄地离开了这个城市。自从接到人皮后，他们就开始计划离开，大部分的财产也早就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谢家人深知，管家既然吩咐他们不能出去乱说，就说明他们接触到了大人物的秘密。古往今来，知晓秘密的小人物都没有好下场。而且两件皮衣十分灵异，接触它的人不知会有什么下场。他们要是不走，倒霉的很快就是他们了。
谢家人虽然舍不得皮具作坊，但舍弃一个作坊总比没了性命要强，尽管心中无奈，但是走得十分坚决。
不得不说，谢家人的决定是正确的。就在他们走后不久，大人物的手下突然出现，将皮具作坊付之一炬，如果谢家人仍在，恐怕早已和作坊一起化成了灰烬。
谢家人离开老家之后，在外漂泊了一段时间，后来来到现在这个城市，继续干起了老本行。几年以后，谢家有个人曾偷偷回过一次老家，他打听到，那个大人物早在一年前就死了。他费了一番周折找到大人物曾经的一个下人，才知道当年的部分真相。
原来，当年管家拿来的两张人皮，其中的女人皮属于大人物的三房姨太太。
大人物是当地的一个小军阀，虽然他麾下的军队并不多，但他在当地也算是土皇帝一样的人物了。有一年他看上了一个貌美的女人，不过那女人已经有了未婚夫，听说过不多久就要成婚。
大人物可不管什么婚约，他将女人强抢回去，把拦阻的人打了个半死，然后押着女人和他拜了堂。
女人成了他的三房姨太太后并不甘心，整天郁郁寡欢，不过大人物十分喜爱她，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其他女人看都不看一眼。
两年多后，大人物和其他地方的小军阀交战，忙得不可开交。女人曾经的未婚夫就趁着这个机会找来了。两个人抱在一起痛哭，未婚夫要带女人走，可是大人物的公馆守卫十分严密，根本走不了。
未婚夫伪装成公馆内的花匠，两个人暗地里来往了一年多，不停地寻找逃走的机会。就在这时，女人发现自己怀了大人物的孩子。之所以这样肯定，是因为她虽然和曾经的未婚夫来往，但两人始终没有越过那道底线。
女人借着到外面买安胎药的机会，和未婚夫一块逃了出去，可是他们没跑出多远就被大人物的军队包围了，并捉了回去。
大人物认为女人背叛了他，孩子是野种，一气之下，用残酷的手段将女人和她未婚夫的皮活生生地剥了下来。
剥皮后，大人物仍然不解气，他叫人鞣制好人皮，然后给专门制作皮件的工匠送去。他要将两人的皮做成衣服，女人的皮做成肚兜，他和别的女人亲热时，就叫女人穿上人皮肚兜，摸着肚兜，就像摸着那个女人的身体。他还把马甲穿在犯人的身上，鞭打犯人的时候，就像在鞭打那个死去的男人。
大人物的想法十分恶毒，两件人皮衣制作好之后，他果然按照自己开始想的做了。
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穿上人皮肚兜的女人总是喊着那句“轻点儿，剥皮真疼”，最可怕的是，声音和神态都跟死去的女人一模一样。而他鞭打穿着人皮马甲的犯人时，犯人就会盯着他不停地问“暖和吗”，这让他和他的手下都惶恐不安。
大人物请来了神婆和道士，但是穿上人皮衣的人依然如故。最后没办法，他只好将人皮衣烧掉。可从那以后，公馆内的每个人见到他都会问一句“暖和吗”，大人物因此杀了不少人，所有人都不敢靠近他。最后他有些疯癫了，不久后就被下属夺权，关进疯人院，直至死去。
谢家人知道大人物的下场后，都十分感慨，好在他们及时离开了险地，如今这个城市虽然没有老家繁华，可是城里局势还算平稳，人们大多朴实憨厚。于是谢家人安心地在本地定居，一住就是几十年。后来，他们买下乱葬岗那块地，建起了皮件厂。
不得不说，谢家人很有魄力，如今他们家也算是本市的知名企业，至于这些年为什么总是发展得半红不紫，隐晦点儿说，可能跟乱葬岗这块地有关。但是当年谢家人为什么会选择这块地，仅仅是因为价钱便宜吗？
我总觉得不止如此。
我跟在谢如秀后面边走边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三层小楼的跟前。这栋楼应该已经建了很多年了，虽然维修保养得不错，但看起来仍然十分陈旧。
谢如秀一拍我肩膀：“你看，就在那儿。”
我顺着狼眼手电的光束看过去，果然看到小楼的前方有一个不大的八角形花坛，花坛里种了不少黄色的花，东西两侧空出了两个圆圈，跟我们小区的花坛一样。
“你说，我把那块地挖开，能不能看到阴阳镜什么的？”谢如秀小声说道。
我一愣：“你不是搞破坏吧？”
谢如秀嘿嘿一笑：“你不好奇吗？”说着他从后腰处抽出一把铁铲，铁铲小巧精致，还没有我半条手臂长。
我惊讶地望着他，没想到他准备得还挺周全。
谢如秀慢慢地朝花坛走去，我虽然也好奇，但更多觉得这么做不妥。我拉住谢如秀，他一把拂开了我的手，几步走到了花坛前。
无法，我也只能跟过去。
走近看，越发觉得这个花坛像是一个八卦图形。里面真的埋东西了吗？如果有，埋的会是什么呢？我越想越好奇，刚才还想阻止谢如秀，现在却恨不得自己上手去挖。
谢如秀将狼眼手电交给我，他拂开花草，蹲下来开始铲土。花坛里的土十分松软，他几下就掘出一个十几厘米的坑。又挖了几下，他突然停了下来，光束下我看到坑里有个片状的东西。
谢如秀放下铁铲，用手慢慢地将那东西抠了出来。那东西有两个巴掌合起来那么大，大概两指的厚度，形状不规则。谢如秀掀起衣襟在上面擦了半天，然后放到狼眼手电下，我这才看清那东西有着黑黄相间的漂亮花纹，看起来并不平整，两边微微向下弯曲，像是什么动物的背甲。
我和谢如秀正研究的时候，就听见一声叫喊：“什么人？”
我们俩都吓了一跳，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打更的老头发现我们了。正要跑的时候，却发现一道光束出现在三层小楼的门口，吼我们的人正从楼里走出来。
我十分惊诧，刚刚小楼里明明漆黑一片，这也是我们能在这里坦然地挖东西的原因，可是漆黑的小楼里却跑出个人，实在有点儿怪异。
我心思一动，难道他是在贼喊捉贼？
谢如秀被吼得一愣，马上也发现了不对劲，一把将那东西塞进我怀里，转身叉腰，道：“喊屁！我们是这个厂里的人，你又是谁？是不是进来偷东西的？”
谢如秀一喊，对面的人突然愣住了，半天后试探地喊了一声：“小秀？是你吗？”
谢如秀也愣住了，随即打了声哈哈：“什么小秀？你认错人了。”
那人慢慢往我们这边走，谢如秀拉着我就要逃跑。
那人又大吼一声：“谢如秀，你要是敢跑，回去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谢如秀浑身僵硬地站住了，我也没走成。没办法，他不跑我也不能没义气地抛下他。我看见那个人朝我们走过来的同时，他的身后还出现了一个人。本来那个人一直都在，可是他被遮住了，所以一开始我们没看见他。
等那人走到跟前时，谢如秀心不甘情不愿地叫了声“爸”，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面前这人竟是皮件厂的现任厂长，谢如秀的父亲。
谢父和谢如秀长得有五六分相似，身上带着几分书卷气，这点跟谢如秀又完全不同。
走在谢厂长后面的是一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穿了一身改良的中山装。他的头发很长，在头顶盘成了一个圆形的髻，一双眼精光四射。
我们俩对视了一眼，最后我先移开了视线。
谢厂长皱着眉：“这么晚了，你到厂子里干什么？”
谢如秀干笑一声：“我想起上次有东西落在这边了，就让朋友跟我一起过来找找。”
谢如秀看谢厂长一副不相信的模样，赶紧转移话题，反问谢厂长为什么来这里。幸好谢厂长没再追问，但也没说他此来的目的，只打发谢如秀和我赶紧回家。
我们俩迫不及待地跑了。我直接带着从花坛里挖出的东西回到家，谢如秀可能忘了东西还放在我身上，临别时提都没提。
 <h3>3</h3>
回到家后，我把那个东西拿出来，放到灯下仔细端详了半天，又上网查询了一下。我判断，这东西应该是玳瑁。我说的玳瑁不是有机宝石，而是指海龟玳瑁背部的甲片。
玳瑁现在已经属于重点保护的二级野生动物，以往的肆意扑杀已经让玳瑁变得极其稀少，价值自然也珍贵起来。玳瑁除了能制作饰品，同时也是一种药材。但是，玳瑁还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用途，根据坊间传闻，玳瑁能够辟邪驱鬼。我在网上看到这么一段话：玳瑁是海龟的精血凝固而成，和古玉的地位相当，古代富贵人家必佩戴。此物颇有威力，可引浩正之气，能保人畜平安，令众鬼胆寒不敢近身。
看完后我颇为疑惑，一片小小的玳瑁甲片，真有那么大的威力吗？估计也是人的思想在作怪。原本小区的花坛里埋着的东西，会不会也是这个？
只可惜，现在已经得不到答案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被谢如秀打来的电话惊醒了。他别的话一句没说，只是让我带着玳瑁到离小区不远的一个小公园找他。
挂完电话我才想到，谢如秀怎么知道昨晚挖出来的东西是玳瑁？
吃完早饭我就带着玳瑁赴约了，让我意外的是，小公园里除了谢如秀，他旁边还站着昨晚见过的中山装男人。
“他怎么来了？”
谢如秀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他有什么神通，今天早上五点多他就找上我，要我把昨晚挖的东西交出来。我明明把那个坑给填上了！”
听了谢如秀的话，我疑惑地盯着中山装男人，昨晚没看清，现在青天白日的，我越看越觉得他眼熟。
只见他微微一笑，上前一步说道：“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风灵矢，灵气的灵，箭矢的矢,喜欢研究学问，更喜欢交朋友，很高兴认识你们。”
我十分惊讶，突然想起在哪儿见过他了，他就是前些年物业找来假扮道士的那个人！
谢如秀小声嘟囔：“风灵屎，名字还真难听。”
风灵矢看了谢如秀一眼，突然说道：“风为弩，灵为矢，弩动矢出，斩妖伏魔，这就是我名字的意思。”
我刚要说话，谢如秀撇了撇嘴：“亏你还在那装文化人，说话真够难听，什么屎粗不屎粗的，没文化真可怕。”
谢如秀的一席话说得我都替他脸红，风灵矢的脸色也变得有些难看。谢如秀兀自不觉，但是看见风灵矢的表情实在吓人，他不自觉地闭上了嘴。
过去好半天，风灵矢才恢复成正常的脸色，他不再搭理谢如秀，转头问我：“玳瑁带来了吗？”
我一边掏玳瑁一边问道：“这个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花坛即是太极八卦，这个是助八卦调和附近一带的阴阳两气用的。”风灵矢没有故作高深，我一问就说了出来。
我有些不安。
风灵矢仿佛知道我在想什么，道：“你们把其中一个玳瑁拿走，会使得阴阳两气失调，那里本身就是极阴的阴地，阴阳两气失调就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幸好我当时觉察到了，及时补救，所以没什么事。”
我瞥了谢如秀一眼，他心虚地盯着玳瑁，不知想到了什么，表情变得苦哈哈的，很难看。
风灵矢转身要走，我上前一把拉住了他。
“还有事？”他问道。
“呃，我想问一下，你能看见‘奇怪的东西’吗？”
风灵矢眯了眯眼睛，道：“何为奇怪的东西？”
“我有个朋友。”我低着头斟词酌句，“他总是能看到一些模模糊糊的，人体形状的东西。我就是想问问，你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一开口，谢如秀猛地抬头看向我，然后又砖头看向风灵矢，等着他的回答。
“哦？”风灵矢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这种情况倒是很少见。不过也没什么奇怪。人的存在本来就是一团固有的能量，根据物质守恒定律，人死去后仅仅留下了一副没有生命的躯壳吗？不，人的精神会变成一团虚无的能量，西方国家把它们叫做灵魂。它看不到也触不到，对人没有影响，但确实存在。”
“你既然说看不到也触摸不到，为什么有人能看见？”
风灵矢似笑非笑，“你就当他的眼睛装了个能量转换器呗。”
风灵矢的一番话说得似真似假，他给人的感觉很神秘，似乎懂得很多。我正想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突然想起昨天听小区里的人说过，前些日子警察过来取证，在发生凶案的那家搬出了好几面半人高的镜子，有人看到每面镜子上都贴着红色和黑色的剪纸。剪纸的样子十分少见，红色的剪纸是大肚子上长着一口利齿的小人像，黑色的剪纸是披着长发、吐着长舌头的女人像。
这件事情很奇怪，何不问问风灵矢？
我把这些都告诉了风灵矢，风灵矢听着听着，眉头渐渐聚拢。
“听起来像是剪纸巫术啊。”听到最后他说道。
“剪纸巫术是什么？”谢如秀好奇地问道。
风灵矢好像挺不想搭理他，过了半天才勉强解说了几句。
 <h3>4</h3>
剪纸巫术是一门十分古老并且流传并不广泛的巫术，它不像厌胜术或者祝由术那样人尽皆知。剪纸最早始于汉唐时期，早期的剪纸跟道家祀神招魂祭灵有关。杜甫的诗中曾有过“暖汤濯吾足，剪纸招我魂”的描述，这就是关于剪纸巫术的记载。其实，剪纸巫术又岂止能够招魂？
野史中曾经有这么一个故事。
相传，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前，经历过无数次的战争，最惨烈的一次要数洪都保卫战。那一战当中，他曾被迫出城，身边仅带了数十个随从，可后来不慎被陈友谅的军队发现。危急之中，随从中有一人从怀里掏出一把剪刀，飞快地剪出四个相连的纸人，一把拍在一块大石头上。
就在陈友谅的军队追来的一刻，他们的面前突然出现了四个犹如天兵天将的大汉，手执武器，拦在军队面前。四个人和军队大战，可是势单力薄，很快就被犹如潮水一般涌上来的士兵刺穿了身体。就在他们身体被刺穿的一刻，四个人飘了起来，顷刻化作一堆碎纸。
陈友谅的军队继续追击，眼看又要追上来的时候，那人又用剪刀剪出一个纸人和一匹纸马，朝着反方向一扔。陈友谅军队追到时，只见一个人慌慌张张地骑马奔逃，看模样正是朱元璋。军队急忙追击，可是等到他们追到的时候，朱元璋和马都化为两片黄纸，慢慢地飘落在地。
两次误导使得朱元璋获得了逃跑的时间，于是他们很顺利地摆脱了陈友谅的军队，最终取得了洪都之战的胜利。
故事中，剪纸巫术可以制作替身，着实神奇。现在懂得这种术的人已经非常稀少，但在现今社会还勉强有迹可循。
山西和陕西都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剪纸巫术首先就是从这两个地方发展起来的。那里直到现在还流传着送病娃娃、送鬼娃娃、五道娃娃剪纸这种习俗，那些极富特色的剪纸习俗其实都源于剪纸巫术。不过，在历史的长河中，真正的剪纸巫术已经逐渐湮灭。
剪纸巫术和大多数巫术一样，有神奇的一面也有邪恶的一面。它可以祛病驱鬼救人，也可以害人。当然，这些都是传说，现在的我们已经无法鉴证它的真伪。
我听风灵矢说完，整颗心都沉浸在剪纸巫术当中了。如果少女之死真的跟剪纸巫术扯上关系，那么这件凶杀案真是越来越神秘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上网查询了大量关于剪纸巫术的资料，不过基本上都是语焉不详，这使我了解到，剪纸巫术的确没落了，也许那古老而又神秘的文化，有一天会真正从我们的历史中消失，再也没有人知道它曾经存在过。
日子一天天过去，开始产生的兴趣因为时间的过去而一点点被遗忘。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小区里的人说，前几天警方抓到了那个姓吴的男人。
已经被众人淡忘的话题重新被提起，大多数的人都在猜测养父会被判无期还是死刑，在所有人心中，养父就是杀害养女的凶手，毋庸置疑。
吴姓男子被抓一个多月后，谢如秀突然找我，神神秘秘的，好像要告诉我什么事。
我们见面的地方是他家。出乎我的意料，谢如秀的家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豪华，只是大得惊人。屋子里的摆设能看出主人的品位不错，我斜睨了谢如秀一眼：他怎么一点都不像富二代？
谢如秀把我拽到了他的房间，我刚打量了几眼，他突然间塞给我一支黑色的笔。
“干什么？”我莫名其妙地拿着笔。
“这是录音笔，里面有好东西，你打开听听。”谢如秀一脸神秘。
我仔细观察了两眼，果然发现黑笔上有一排四个按钮。我在播放键上按了一下，一个声音立刻冒了出来。
我听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谢如秀贼笑着冲录音笔扬了扬下巴，示意我继续听下去。
录音笔录的是三个人的对话，不过基本上都是一个人在说话，另两个人隔半天才会说一句半句。其中一个人我听出是风灵矢，另一个我听不出是谁，最让人惊讶的是那个说个不停的人，他竟是最近被抓的吴姓男子！
我意识到录音笔里的对话是在给吴姓男子录口供，只是不明白，风灵矢为什么会出现在对话里？那个听不出来是谁的人，应该是个警察吧？
在对话中，一开始吴姓男子一言不发，录口供的警察问他知不知道养女曾到医院堕胎，男子支吾了半天才说不知道。警察突然一声冷笑，说了一句非常令人难以置信的话。
他说，其实少女根本没怀孕，却到医院去堕胎，为什么？
吴姓男子似乎不敢相信，一直喃喃地说不可能。最后警察将医院的调查记录呈现在他面前（我猜的）。吴姓男子似乎崩溃了，录音笔中传出粗重的喘息声。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三个人里有风灵矢，只听见警察严厉地威吓了他几句，他的牙齿咬得咯咯响，就是不肯说话。
这时候，风灵矢的声音突然冒了出来。他说，说白了，你的养女是被你用剪纸巫术害死的吧？
风灵矢说的是问句，可用的是肯定的语气。吴姓男子似乎极为震惊，几分钟后坦白道，我承认对她施了术，可我并没有亲手杀她。
警察严厉地说了一句，你应该明白，到了这里，坦白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吴姓男子沉默许久，然后开始坦白。他艰涩的叙述让我听得十分困难，但终于明白了命案的真相。
吴姓男子果然懂得剪纸巫术，他的老家在陕西一个小县城，他们家有个邻居，是个很老的老头。老头无子无女，还是个瘸子，每次阴天下雨的时候就打酒喝，附近的人送了他个外号“阴天醉”。
吴姓男子那时还很小，有一次他跟附近的小孩上山玩，结果迷了路，被大人找回来的时候，不知是吓着了还是被山里的孤魂野鬼迷去了魂，整个人都呆呆傻傻的。不知怎么的，家里大人求到了邻居老头的身上，老头说他被吓掉了一个魂，所以人才会傻，因此给他剪了一个黄色的小人戴在身上，后来他就渐渐地好了。
家里人十分感激老头，想让吴姓男子拜老头为师，学习老头的神奇本事。当时老头把他拉到一边问他，如果学了本事就意味着孤独终老，愿不愿意。那时他什么都不懂，只觉得老头很厉害，结果就点头答应了。
没想到，那一次的懵懂无知让他遗恨至今。
老头的确教了他不少东西，可是五六年后就去世了。而对剪纸巫术还有许多不理解的地方，只能自己瞎琢磨。
他慢慢地长大了，他在老头那学到的剪纸巫术在生活里根本没什么用，可是老头当时说过的话却开始应验了。他二十来岁的时候父母先后去世，他娶的妻子也死了，刚刚两岁的女儿也跟着夭折。
后来他又结过一次婚，尽管他万分小心，妻子还是死了。至此后他心灰意冷，几年后他领养了一个八字很硬的小女孩，当成自己死去的女儿养。时间一年年过去，小女孩平安地长大，而且越长越漂亮。吴姓男子这时的心已经开始慢慢变质，他觉得养女是老天爷为他送来的伴侣，所以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她还是好好地活着。
他对养女的心思变得越来越火热，他害怕养女不同意做他的伴侣，只能死死地按捺着心底的爱意，但是行为上还是露出了痕迹。养女似乎觉察到了，开始慢慢跟他疏远，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养女和班级的一个男同学来往十分密切。
吴姓男子非常愤怒，感觉就像妻子出轨了似的。他狠狠地教训了养女一顿，用各种手段阻止养女和男同学交往，可他没想到，他越是阻止，少男和少女却越是要在一起，后来甚至发生了关系。
过了不久，少女向养父承认，她怀了男朋友的孩子。这时候吴姓男子还不知道，少女早已察觉到了他的异常，为了让他死心，于是故意假装怀孕。吴姓男子愤怒之余，干脆将养女关了起来，不让她上学。养女和他冷战，并且坚持不肯堕胎。
吴姓男子终于拿起他抛下了十几年的剪刀，剪出了许多小人儿，贴在家里的镜子上。
剪纸术同祝由术一般，既能救人也能害人。吴姓男子剪出的两种纸人，红色的纸人可以让少女产生幻觉，她会看到一个恐怖的婴孩。
果然，过了几日，少女主动请求打掉孩子。
少女去医院做手术的时候，吴姓男子并没跟着去，所以他并不知道养女其实是假怀孕。
少女回到家之后，吴姓男子对她假意关怀，随后又将黑色的纸人贴在了镜子上。
黑色纸人的功效跟红色纸人不同，它能让少女在镜子里看到自己最喜欢的人。少女早已被红色纸人折磨得神情恍惚，养父还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她，她的精神早已濒临崩溃的边缘。
当她看到镜子里出现自己最喜爱的人时，十分高兴，可是转眼，镜子里的人就伸出一双手，紧紧掐住了她的喉咙。
当然，这一切仅仅是剪纸术造成的幻觉，可是后来少女却因窒息而昏迷过去。
吴姓男子的用意，并不是用剪纸术造成的幻觉折磨养女，他是想让养女彻底把那些情情爱爱抛掉，跟他在一起过日子。
他不让养女上学，也不让她见男朋友。一开始养女还每天都哀求他，后来养女根本提都不提男朋友了，每当他故意说起的时候，养女的眼里就会出现一片阴霾。
吴姓男子认为自己成功了，所以逐渐放松了警惕，这时养女却趁机逃脱。
剪纸术中有一术可以寻人，吴姓男子使了出来，阴差阳错地找到了养女。他将养女带回家后，两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养女对养父龌龊的心思直言不讳，吴姓男子恼羞成怒，推搡间，撕破了养女的衣服。养女以为他要强奸自己，于是拼死挣扎，最后跌倒在杯子的碎片上，碎片正好刺入了她的动脉，血流了一地。
吴姓男子大惊之下一走了之。其实若是他及时把养女送到医院，养女可能还有一线生机。但是他没有，所以养女失血过多而死，最后被房东发现。
吴姓男子说完之后，风灵矢突然一声冷笑，他说，你的养女产生幻觉，根本不是因为你下的剪纸巫术，而是因为你在她的饮食中下了大量的致幻药物，你还对她进行心理暗示，你学的根本不是什么剪纸巫术。这几十年来，你一直在自己欺骗自己，你把自己的不幸全都归咎于剪纸巫术，最后更是妄想着拿它来达到自己的邪恶目的！
吴姓男子显然不能接受风灵矢的这番话，他激动地大喊大叫起来，我听到桌椅剧烈挪动的声音，之后吴姓男子被送出了房间，他的叫喊声还是隐隐能听到。
录音到这里戛然而止。
 <h3>5</h3>
我把录音笔递还给谢如秀：“你怎么有这个？”
谢如秀贼笑道：“你猜？”
我脑子转了转，说：“肯定是风灵矢给你的吧。”
“脑袋还挺好使的嘛。”谢如秀赞了一句。
我疑惑道：“这个风灵矢到底是什么人？他怎么会参与到这个案子里来？”
“听说他是个心理学家，好像还精通玄学，我爸说的。”接着谢如秀说了得到录音笔的原因。
原来吴姓男子一开始被抓住的时候，怎么都不肯承认自己和养女的死有关。这个案子疑点颇多，许多证据都指向了吴姓男子，但是想要给他定罪偏偏还缺少决定性的证据，所以吴姓男子的口供至关重要。
尽管吴姓男子一再嘴硬，但警察里多的是审讯的能手，只过了几天，吴姓男子就有些扛不住，吐露出一些东西。比如说他会巫术，比如说他用巫术使养女陷入幻觉，迫使她拿掉胎儿和男朋友分手，可是他还是不承认养女是自己所害。由于他的口供中多次提到了巫术，警察局的人见他不似撒谎，就把这个案件列为特殊案件处理，以往也并非没有这种特殊案件，但是因为性质特别，所以不好定罪。
最后警察局的人请来了一个外援，就是风灵矢，他果然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谢如秀说到这里，我才算明白这份录音是怎么来的。
“我倒不奇怪风灵矢为什么会录音，我奇怪的是录音为什么在你手里？”
谢如秀嘿嘿一笑：“前一阵咱俩不是在皮件厂撞到我爸和风灵矢了吗？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我爸请风灵矢帮着参详一些事情，好像是跟选新厂址有关。我爸和风灵矢的交情不错，好像因为我爸帮了他一个很大的忙……什么忙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有那么回事。前一阵我听说警察局找他协助调查，就求他打听一点儿关于那个案子的内部消息，他回来就把录音笔给我了。”
我不由得感叹风灵矢的胆大妄为。但是终于解开了心中的谜团，心里舒服多了，看谢如秀的表情，也带着几分痛快。
 <h3>6</h3>
凶案真相大白后，警察局公开了部分案情，不过没有提到剪纸巫术那部分。对媒体的询问，尽量用一些别的东西模糊焦点，最后这个颇为轰动的案件渐渐被别的新闻取代了。
我知道真相后，就联系于雪，给她讲述了这个巫术害人的故事。当然，我隐去了许多东西，当于雪把故事刊出的时候，没有人猜到它就是不久前发生的凶案。
我因此得到了几百块钱的故事提供费，用这个钱我请谢如秀、海子和于雪大吃了一顿。
酒后，我蹒跚地走回家。走廊的声控灯亮起的时候，我看到自家的大门上贴着一张黑色的剪纸人像，长发吐舌，跟大家形容的一模一样。
我看了两眼，顿时有种魂不守舍的感觉，心脏几欲跳出腔子！我急忙低下头，剧烈的心跳才慢慢缓和下来。我一把把纸人撕了下来，几下揉成了碎片。
黑色的纸屑落在我脚底下，我使劲踏了几脚，心里才稍微好受了。
为什么会有一个纸人贴在我家门上呢？是恶作剧还是巧合？普通的纸人不可能看一眼就让人魂不守舍，除非它是剪纸术的产物！可吴姓男子现在还关在看守所里等待宣判，不可能是他，难道会剪纸巫术的另有其人？我意识到这件事并不简单，虽然心里十分疑惑，但是并没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第六章  鬼戏
 
指天画地罗刹面，
胆战心惊鬼投身。
 <h3>1</h3>
我的日子一直过得不温不火，应聘的公司后来给我来了个信息，说找到了更合适的人选，于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泡汤了。好在家里并不缺我赚的那份钱，所以找工作的事还可以再拖一拖。
有一天谢如秀突然来找我，说要跟我一起成立一个探灵工作室。何谓探灵？按照谢如秀的说法，就是为一切奇特、灵异的事件寻找答案。成立的初衷一为兴趣，二为赚钱，其实跟侦探的性质差不多。他问我有没有兴趣。
我被他的奇思妙想弄得哭笑不得，随口建议他去找别人。谢如秀来了一句，我的朋友里只有你成天无所事事，跟我一样。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还有，因为你身边经常发生怪事，我认为你有灵异体质，跟我的眼睛一样，我认为咱俩合作是珠联璧合，一定很有前途！
我差点儿气了个倒仰，觉得跟谢如秀实在说不清，难道他以为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和能吸引古怪事件的体质是好事吗？
我虽然拒绝了谢如秀的提议，可是他并没有死心，可能他真是闲得太无聊了，把说服我加入他的工作室这件事当成了一日三餐来办，每天都来找我两次以上，外加电话无数。就在我快被他逼疯之际，发生了一件事，让我暂时脱离了谢如秀造成的窘境。
这天，唐乐枫突然给我发来一条微信。
唐乐枫是我在驴友群里认识的一个朋友，因为同在本地，所以相约一起爬过山。她和我年纪相仿，人长得漂亮，脾气更是爽朗大气。我们虽然只见过几面，但每次相处都十分融洽，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一来二去之后，我对唐乐枫起了追求的心思。
爱情一来，人就容易被冲昏头脑，我当时并没想到，我一厢情愿地追求会不会给唐乐枫带来困扰，甚至没去确认她有没有男朋友，就这么一头栽进去了。
虽然我和唐乐枫不常见面，但我一直关注着她的消息，她的微博和微信每条必看，还经常发表评论。我从她的微博上得知，她最近到浙江省出差去了。
唐乐枫在报社工作，她因为刚参加工作，资历浅，所以目前还是个小小娱记。到浙江出差算是临时委派，跟她同行的还有三个记者，两男两女的队伍，除了她，另外三个都是资深记者，真不知道报社派她去有什么用意。
唐乐枫在浙江的采访工作大概一个星期就能结束，这也是从她的微博上看到的。今天是她到浙江的第八天，照理，今天她该回来了。她发来的微信是一张戏楼的照片，并不是她的自拍照，照片上只有戏楼和作为背景的蓝天。
我立刻回复了一条信息：好古老的戏楼，是在杭州吗？
唐乐枫只简单回复了两个字：不是。
虽然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可是我心里照样美了一阵，想起真的好久没见到她，趁着这个机会打个电话问候一声也是可以的。
我拨了唐乐枫的电话，却发现她的手机已经关机。我以为她的手机没电了，等到下午再给她打电话，还是关机。
我十分狐疑，可是联系不上唐乐枫，有什么疑问也只能等她回来再说。
可我万万没想到，两天后我得到的消息，却是唐乐枫失踪了！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我的心都漏跳了一拍，好半晌才想起打电话到报社询问具体情况。可是电话打了半天，一直都在占线中。我实在等不得，就打车一路直奔报社。
后来，我在报社打听到了几条消息。
和唐乐枫一起出差的两个男记者已经回到本市，唐乐枫和另一个名叫张玥的女记者却没一起回来，她们留下的原因两个男记者并不清楚，只知道出差的第七天，她们跟报社请了三天的假，留在杭州。
因为工作的关系，几个人到杭州后并没有时间去游玩，男记者猜测她们可能是请假玩去了。至于两个人为什么会失去联系，到现在仍然是个谜。
我尽量往好的地方想，比如她们俩的手机一起丢了，或者她们所在之处没有信号，联系不上并不一定代表失踪，失踪不过是最坏的打算。
我反复为自己做心理假设，但仍然惶恐不安。
近几年电视或网络里经常爆出年轻女孩遇害的新闻，特别是像唐乐枫这种年轻漂亮又身在外地的女孩，是最能引起歹徒注意的目标。
报社终于在唐乐枫和张玥失去联系的第四天报了警，唐乐枫和张玥在杭州失踪，其实本地警方使不上什么力。就算报了警，同样不能安心。
谢如秀听说唐乐枫失踪的消息后，极力怂恿我亲自到杭州寻找唐乐枫。唐乐枫没出事自然好，就当到杭州旅游去了；如果唐乐枫真的失踪，我亲自去找，唐乐枫得知后肯定会感动，一感动，说不定会以身相许。退一步讲，万一找不到唐乐枫，我也算是为喜欢的女孩尽了力，求个心安吧。
谢如秀的话果真打动了我，于是我决定出发去杭州，让我惊讶的是，谢如秀这小子也要去。我心里想着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所以并没有拒绝。
就在我们即将出发的前夕，唐川突然上门了。
唐川是唐乐枫的哥哥。唐家兄妹都喜欢爬山，我们因此而相识。他接到了报社通知的时候人还在外地，得知妹妹在杭州失联，就急火火地赶回来，找到我这里，大概是想从我这得到一些线索。
唐川得知我们要到杭州寻找他妹妹，十分惊讶，之后就决定和我们一起走。于是第二天我们一行三人，踏上了开往杭州的火车。
 <h3>2</h3>
在火车上，我找出唐乐枫给我发的那张戏楼的照片。我跟两个男记者了解过，他们所到之处没见过戏楼，就是说这张照片是他们分开后拍的。而且我问唐乐枫戏楼是不是杭州的建筑，她说不是，之后就联系不上了。我想，这里很可能就是唐乐枫失踪前的所在地。
从照片上看，戏楼外观上还不错，并没有因为时光的流逝而显得破败不堪，反而因为那种“旧”而显示出一种古朴大气，显然是有人专门打扫维护，说不定现在还在使用。
旧时的戏楼，都很气派，这小小的戏楼，就犹如一个博物馆，记载了中国戏曲的兴衰沉浮。通常，戏楼都是镜框式，三面敞开，一面留作后台，一侧还设有上下场门。照片上看到的这座戏楼，也是这个形制。
戏楼共有两层，戏楼的上方悬着一块刻有繁体“百机楼”字样的匾。两侧则挂着刻有“演悲欢离合，观抑扬褒贬”字样的对联。
我看着照片，心里突然有了主意。这样一座富有特色的戏楼，并不是随处可见，说不定有人能认出它，我只要顺着这条线索，肯定能找到唐乐枫。
我把打算跟唐川和谢如秀说了，他们都表示赞同。
到了浙江省之后，我们几个在杭州停留了一天，报社早就知会了杭州警方，两个男记者提供的线索可有可无，我知道的线索唯有手机里的一张照片。
我把照片和我知道的一切上报给杭州警方，唐川补充了一些唐乐枫的个人资料还拿出几张照片。照片上的唐乐枫面对镜头笑得十分甜美，耀眼得就像天上的阳光，我越看心里越酸。
谢如秀同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把心中的难过压下去，努力想着我们的目标。接下来就按照我在火车上的想法，先找到照片上的戏楼所在地再说！
我们三个人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各自拿着一张冲洗出来的戏楼照片和唐乐枫、张玥的照片，一遍遍地询问着，大多数人看都没看就走开了，少数人表示不知道。
我茫茫然地看着车水马龙，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心里的急切变成了恐惧，恐惧又变成了荒凉。
我们三个在杭州最热闹的街道上站了大半天，生于东北的我不习惯这里酷热的天气，嘴唇也因为说了太多的话而干裂，嗓子像要冒烟一样干渴。我接过谢如秀递过来的一瓶矿泉水，咕嘟嘟灌进去半瓶，剩下半瓶都浇在了脑袋上。
冰凉的矿泉水让我浑身一凉，我看着和我同样狼狈的两个人，打起精神继续揪着人看照片。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问到一个中年男人。他说，这座戏楼他曾经在一个小镇上见过，小镇距离杭州颇远，大概要大半天的车程才能到。
我对中年男人千恩万谢，三个人急忙奔赴汽车站，终于坐上最后一班客车，向着小镇进发。
客车上，我看着照片默默不语。
唐川说：“就算找到戏楼，也不能证明乐枫就在那儿，顶多证明她们到过那里。”
唐川这话说得没错，只是不管是不是那样，我们都不能放弃一丝希望。虽然并没有太大把握，但是我让自己坚信，我们肯定能找到唐乐枫她们，并且完好无损地把她们带回去。
我默默地点点头，没有说话。
客车到达小镇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月光下的小镇，带着一种独特的朦胧与静谧，美丽得像一首诗，一个梦。
这里虽然是古镇，可是现代化的建筑和设施也有不少，我们顺着大街走了一段，就看到一家时尚旅馆。
唐川若有所思地说：“乐枫她们出门在外，肯定要投宿。”
我和唐川对视一眼，齐声说：“进去打听打听。”
古镇上的时尚旅馆，和大多数的旅馆一样，讲究的是简洁明快。一进门就看到一个小巧的前台，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正坐在里面边玩手机边嗑瓜子。
她看到我们仨，立刻露出一个热情的笑容：“欢迎光临，三位是要住店吗？”
唐川点点头：“我们住店，要三个标间。另外老板娘，还要向你打听个事儿。”
老板娘笑起来一脸福相：“你问吧，这镇上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儿。”
我急忙从手机里翻出唐乐枫的照片，上前问道：“老板娘，你见过这个女孩吗？”
老板娘歪着头瞅了半天，然后摇摇头：“这姑娘长得挺漂亮，可我没见过。”
我瞬间失望了一下，不过马上又翻出戏楼的照片：“这个戏楼是你们这儿的吗？”
“没错！百机楼是我们这个镇的标志性建筑，年头长着呢，听说是咸丰年间建起来的。”说起百机楼，老板娘一脸与有荣焉。
我松了口气，连唐川脸上都带了淡淡的笑，总算没找错地方。
我们三个暂时在时尚旅馆住了下来，这儿的标间很小，屋里只有床和电脑，没有洗澡的地方。幸好楼下有公用淋浴，我下楼的时候正好碰上唐川在洗澡。我和他随便聊了几句，然后两个人就没话说了。
我在担心唐乐枫，唐川除了担心妹妹，可能还惦记着老婆和孩子，比我的压力更大。只有谢如秀，毫无压力。其实我一直在怀疑，他要跟着来跟成立探灵工作室那件事有关，否则依他不能吃苦的个性，怎么会自讨苦吃？
我也纳闷，为什么谢如秀对成立探灵工作室那么执著？难道是因为太空虚了？
有钱人的世界，我很难理解……
我看了正在穿衣服的唐川一眼，说：“不如……咱们现在就去戏楼看看？”
唐川点点头：“我正有此意，我去向老板娘借手电筒，然后咱们就出发。”
回房间换衣服的时候，我发现谢如秀睡着了，打鼾、流口水、磨牙，睡得那叫一个香，我想他今天可能累坏了，所以夜探百机楼行动没叫他，明天他知道成果就行了。
在老板娘热心的指点下，我们还算顺利地找到了百机楼。
百机楼的位置在小镇的中心，周围有一大片空地，空地的四周立着许多路灯，使百机楼在夜色中也能看得很清楚。
在照片里看和真正看到完全是不同的概念，照片里的百机楼古雅天成，真正看到后，扑面而来的那种古建筑的魅力，让人十分震撼，怪不得老板娘说百机楼是小镇的地标性建筑呢。
由于百机楼附近并不黑，所以唐川的手电也没用上。我们围着百机楼转了一大圈，并没找到什么线索，其实想想也是，百机楼只是唐乐枫照片里的一景，她们的失踪跟戏楼能有什么关系呢？
唐川站在百机楼的正面，望着三层高的戏楼发呆。他说：“我想进去看看。”
我心中一动：说不定……唐乐枫就在里面？这么想的确是自欺欺人，但是只有亲眼看了才能放心。
我们俩很有默契地向着百机楼的上下场门走去。刚走到台阶下，一道光柱突然扫过来，后面有人喊道：“哎哎哎，你们谁呀？百机楼晚上不能随便进。”
随着说话声，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走了过来，他腰背微偻，头发和胡子都已花白。说话的口音比较重，不过还能听得懂。
老人走到我们跟前，指了指贴在门侧的一张纸，只见上面写着“禁止明火，禁止涂鸦，禁止无关者入内，违者罚款”。
老人说道：“我是专门看守戏楼的，不能让你们乱来。”
我向老人解释道：“大爷，我们是外地来的，没看见这张纸条，我们就是好奇想看看。”
老人不满地说道：“行了，既然你们不知道就算了，赶紧回去吧。”
有老人在一旁虎视眈眈地盯着，防贼似的，我们俩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回到旅馆之后，老板娘还在那儿嗑瓜子。看到我们，立刻热情地说：“你们俩看百机楼去了，怎么样，好看吗？”
我勉强点点头，老板娘接着道：“可惜你们来晚了，前些天有一个戏班子过来表演，镇里的人都过去看，可热闹了。”
唐川问道：“老板娘，他们，我是说那个戏班子什么时候走的？”
“嗯……好像走了五六天了。”
我算了算，大概就是唐乐枫失踪的那一两天。这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
“老板娘，既然我们看不成表演，你就跟我们说说戏班子的事吧。”我的语气故作轻快。
显然老板娘是那种特别爱唠嗑的人，我刚一提要求，她立刻就滔滔不绝地开始了。
 <h3>3</h3>
前几天来的戏班叫锦玉班，他们是个很老的戏班了。据老板娘说，这个戏班每隔十年过来一次，她从四岁那年就跟着爹妈去看戏，这些年总共看过四次。当然，这么些年，其他的戏班也来过许多次，整个小镇的人都特别爱看戏，这也是百机楼存在这么多年的原因。
锦玉班每次来小镇，通常都是演满三天统共六场。锦玉班一来，哪怕是再忙，镇里人也会抽出空去看表演。虽说锦玉班的表演确实非常精彩，但是大家都去看的原因，却是因为锦玉班演出的东西跟其他戏班不太一样。
因为，他们专门演鬼戏。
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什么是鬼戏。这里说的鬼戏，其实是两种比较传统的戏目，一种叫目连戏，另一种叫傩戏。这两种都是十分传统的戏剧，锦玉班常演的都是目连戏和傩戏中的戏目，但是他们上台并不画脸谱，而是戴着木制的面具。
台下的观众观看着台上的人戴着青面獠牙或者吐着长舌头的面具，会是一种什么心情？
从前锦玉班曾经传出这样一句话：演鬼就是鬼。按照我的理解，其实就是演什么就该像什么。但是这句话在小镇人的心里可不是这么解的，他们认为，演鬼的演员在演戏时其实已经不是他们自己，而是被某个“鬼”附身了。
演鬼戏禁忌繁多，先不说演戏的艺人到底要遵守多少条规矩，就连看戏的观众都不能随意喧哗走动，不能中途回家，更不能口出秽言，或者做一些不规矩的事，否则就会把附身在演员身上的鬼招来，之后会倒霉甚至死亡。
明明有着这么恐怖的传闻，可是看戏的人依然是每场爆满，经常连戏楼附近的大树上都挂满了人。
为什么鬼戏有这么大的魅力？
对于鬼神，大多数人即便是不信，但是心里其实都忌讳，同样也会好奇。看过锦玉班的鬼戏，整个人都会沉浸在恐怖紧张的气氛当中，有时过去几天都缓不过来。
前头说了，锦玉班每十年来一次，开场时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会来看。锦玉班演的戏固然好看，但其实还有一些别的原因。很多人都认为看过鬼戏之后，身边的鬼就会被吸引过去，自己身边就干净了，还有的人是为了免灾和祈福。锦玉班的鬼戏就像是一场神奇的仪式，一场心灵的洗礼。每年都有许多戏班过来演戏，他们的戏目偶尔也会跟锦玉班重复，但是其他戏班的戏看起来就完全没有锦玉班的那种感觉。
老板娘唠唠叨叨地说完后，捂着嘴打了个呵欠。我和唐川也累了，虽然我精神还处于亢奋状态，但是身体却撑不住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我被谢如秀给弄醒，疲惫地从床上爬起来，坐了好半天才缓过神。
早餐桌上，我随口说起夜探百机楼的事，谢如秀听说后立刻不干了，非要再去看看。反正昨晚也没看出个究竟，我和唐川也正打算再去一趟，还要跟昨晚见到的老人聊一聊。
老人一直守着百机楼，也许唐乐枫拍照的时候他曾经见过她，虽然希望比较渺茫，但必须问一问。
我们三人来到百机楼，晴天白日下看百机楼又是一番味道。离百机楼不太远的地方有一座小小的平房，我直觉上认为那里就是老人所住的地方，于是向着小房子走去，没想到，却看见房门上支棱着一把大锁。
我正对着锁发呆时，听见一个声音说道：“你们怎么又来了？咦？还多了一个人。”
我急忙走上前：“大爷，想向您打听个事。”
谢如秀和唐川也围了过来，我掏出唐乐枫的照片给他看：“大爷，您见过这个女孩儿吗？”
老人眯起眼睛，拿着照片瞅了半天：“……这小姑娘，看着有点儿眼熟。”
我心中一喜：“既然眼熟，您再仔细看看。”
老人看了半天，才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这个小姑娘我见过，她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她拍照的时候我还告诉她晚上有戏班子来演戏，让她过来看戏呢。”
听到老人的话我有些激动，这么说，唐乐枫和张玥真的在小镇停留过。
“大爷，那你晚上看没看见她过来？”我有些激动地问道。
老人摇头：“晚上嘞，整个镇子的人都来了，到处都是人……你以为我长了多少只眼睛？当然没看见她了。”
我顿时失望了，照理说以唐乐枫爱热闹的个性，她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留下来。可是她和张玥到底来没来，谁也不知道。
“老大爷，锦玉班过来那天晚上，发生过什么奇怪的事情吗？”唐川显得十分紧张，但是他在极力掩饰这种紧张，从他握紧的拳头能看出来。
我很奇怪唐川为什么这么问，难道他看出什么来了？
谢如秀不明所以，看一眼百机楼，再看一眼老人，满脸迷惘。
老人思索了片刻：“那天确实出了一件事，但只是件小事。锦玉班每十年过来演一次，他们的戏我看过六次。除了二十年前那次，我从没见过有人在看戏的时候中途离开。这次演戏时，有个女的中途突然跑了，我也是散戏之后听人说的。”
像老人说的，从来没人在看戏中途离开，最起码本地人是绝对不会的，也不想去犯这个忌讳。
那么，中途离开的人，会不会是对忌讳不了解的唐乐枫或者张玥？
脑中闪过这个念头后，我又狐疑：如果是她们俩，一个离开另一个不可能无动于衷，应该……不是她们吧？
我露出失望的表情，老人突然又发出“啊”的一声：“我又想起一件怪事！”
 <h3>4</h3>
老人说的怪事，其实是当晚他在戏台上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因为老人工作上的便利，他往往能占到一个最靠前的位置，所以戏台上的一动一静，他都能看得很清楚。
因为这个缘故，他在锦玉班开场一半的时候，竟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身影不过十岁左右的年纪，因为戴着小鬼的面具，所以看不到后面的脸孔，但是老人却看到了扮演者右手背上的印记。
那是一个黑色圆形的印记，乒乓球大小，形状像是随意画出来的，并不规则。老人看到后觉得十分眼熟，连看戏都忘了，仔细想了半天，突然想起，十年前邻居家失踪的孩子右手上不是也有一个吗？
老人这么想着，越看就越觉得眼熟。邻居家的孩子失踪时正好十岁，也是这样的身高和体形……
可是他又觉得不可能，孩子是十年前失踪的，就算现在还活着，不正好二十岁了吗？台上的人往多说也超不过十二岁，哪里是二十岁的模样？只是他右手背上的胎记着实长得太巧，竟然形状和位置甚至颜色，都跟失踪的孩子一样。
事后他对谁也没说，要是被孩子的父母听到了，不跟揭人疮疤一样吗？不过因为我们几个是外地人，他倒没这个顾忌了。
老人说的古怪事跟我们寻找唐乐枫毫不相干，听过后就被我忘到后脑勺去了。我们一致决定再次使用昨天的笨方法，拿着唐乐枫的照片到处问。只要她在这里待过，就肯定有人见过。
这个法子虽然笨，但是十分有效。只要有人见过她，我们就能查出她的行动轨迹，寻找她就容易多了。
我们三个分开行动，奔波了一上午，我一点儿收获都没有，反倒累得又饥又渴，最后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到旅店休息，谢如秀和唐川也在差不多的时间回来了。
今天老板娘不在，守在前台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不错，却诡异地染了一头艳紫色的头发，十分张扬。
下午，我抹着几乎要晒伤的脸往外走，那小伙子突然喊了一声：“你东西掉了。”
我回头一看，发现唐乐枫的照片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兜里滑落，正躺在白色的地砖上。
小伙子先我一步捡起照片，突然“咦”了一声：“她不是前几天来住店的女的吗？”
我一惊然后又是一喜：“你见过她？”
小伙子耸耸肩把照片还给我：“当然见过了，她长得那么漂亮……”他突然觑了我一眼，“你女朋友？”
“不是。”
我耐着性子跟他解释了几句，小伙子听到唐乐枫失踪的消息，立刻睁大了眼睛，脸上表情怪异：“竟然失踪了？难道是……”
小伙子讲了一半就噎住了，我急切地问道：“你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和她同行的是不是个三十岁出头的女人，她在旅店住了多长时间？走之前说了什么？”
面对我一系列的问题，小伙子连连摆手：“唉，她们根本就没在我们店里住过。”
我一愣，小伙子继续道：“那天我看见她们拎着行李进来，因为那天锦玉班来演出的缘故，店里早就住满了。那俩女的听说没有地方，样子挺失望。我……我是最看不得美女失望的，就让她们到我那屋休息一阵再走……”
我瞥了小伙子一眼，真没看出来这小子还挺怜香惜玉。
小伙子把唐乐枫和张玥让到他的屋子，两人可能真的累了，所以并没有拒绝。唐乐枫客气地递给他十块钱，让他帮着拿几瓶水过来。小伙子走出屋子之前，听到了二人只言片语的对话，唐乐枫问张玥还要去找吗？张玥回答，觉得这里很像记忆中的地方，但是不知道该不该继续找下去……
后来小伙子就走了，水拿回来之后二人就要走，小伙子很热情地挽留她们，还跟她们说起晚上有锦玉班的表演，是小镇十年一度的盛事，让二人务必去看看，就算不看表演也可以去凑个热闹。二人听完后果然迟疑了，在旅店内滞留到半黑天才走。
那时刚好有个客人家里有事退了房，小伙子留二人住下。二人显然很高兴，张玥说看完表演就过来，不过奇怪的是行李却没留下，直接拎走了。
“晚上她们俩回来了吗？”我不由得紧张起来。
小伙子耸耸肩说：“没回来。我为了给她们俩留房间，还推掉了两个人。”
说到这里，小伙子的神色一变：“莫非那天晚上她们就失踪了？”
这样无缘无故地失踪，通常就意味着人出事了。
这时老板娘突然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不少蔬菜。看到我她很客气地打了声招呼，然后一巴掌拍到了小伙子的头上。
小伙子怒视老板娘：“妈，不是说了在外人面前不打我的吗？”
老板娘显得有些尴尬：“妈……妈手滑了。你跟客人聊什么呢？”
听完小伙子的转述，老板娘显得十分惊讶：“我那天不在，还真不知道。”她突然话音一转，“说起来这件事也奇怪，每次锦玉班走之后两三天，镇里总会有人失踪。我这两天还纳闷呢，怎么没有哪家孩子失踪的消息……”
小伙子明显不满了：“妈，没事儿不是挺好的吗？你还盼着出事儿啊？”
老板娘顺手一巴掌拍在儿子脑袋上：“胡说什么呢！我这不是担心吗？不过我没想到这次失踪的是两个外地姑娘。”
老板娘的话让我心中升起了惊涛骇浪，每次锦玉班走后都会有人失踪吗？
“难道锦玉班有问题？”我情不自禁地问了出来。
老板娘摇摇头：“哪有什么问题？锦玉班在很多地方演出，十年来我们这儿一次也是多年前定下的规矩。有一年他们走之后有个孩子失踪了，孩子的父母报警把他们追了回来，可是搜了个遍，哪有孩子的影？警察关了锦玉班的人几天，就是那几天，孩子突然自己找回来了，说他自己跑到山上玩，找不到家了，饿昏之后却莫名其妙地回家了。孩子回家后，锦玉班的人自然就被放了，放出来后，镇里的人都害怕他们生气，不再过来表演。锦玉班班主说只是一场误会，十年后他还会带着班子过来。”
“锦玉班的表演，真的那么好？”我小声嘀咕。
小伙子突然一笑：“我爷爷说，他们并不是单纯的表演，而锦玉班的人也不是普通人。”
“很多人传说他们是巫鬼。”老板娘也压低了声音，“那个自己回家的孩子，在锦玉班走后又走没了。镇里人都说他是小鬼投胎，祸害父母来了，所以看到巫鬼后，就会忍不住跟着走。”
“巫鬼？”我吓了一跳，这个名字还挺吓人。
我还想听一些，老板娘却不肯再说了。我想了想，没立即出门，而是转身去找唐川。
 <h3>5</h3>
唐川趁着中午时间小睡了片刻，我敲门的时候，他满脸倦意地打开了房门。
“有事？”唐川低沉地问道，眼睛里带着几分迷茫，似乎还没睡醒。
我心里直叹气，这两天大家都累了。
我指指里面：“进去说。”
“你是说乐枫失踪跟锦玉班有关？”唐川紧盯着我。
“嗯。”我点点头，“老板娘说的，每次锦玉班走后，镇里通常都会走失人口。乐枫和张玥去看过锦玉班的表演之后就失联了，说不定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当然，我只是猜测，没有证据。”
唐川沉默片刻，突然说道：“报社的人说过张玥是孤儿？”
我回想了一下：“好像有这么回事，这之间有关系吗？”
唐川又不说话了，于是我说出自己的想法：“不如咱们到本地的派出所问问。锦玉班既然被抓过，肯定会留下案底。怎么说，也是一条线索。”
“可是……”唐川的态度有些迟疑，“想要查档案，而且要查的是二十年前的档案，并不是那么容易。”
我一想，也是，警局的档案哪是我们想查就能查的？不过我们还是决定试一试，我和唐川达成一致后，就叫醒谢如秀，三个人一起来到本地的派出所。
派出所在一栋二层建筑里，我们进去的时候，只见大厅里坐着一名警察，正在翻看报纸。
我们向他说明了来意，他指了指里面。幸好派出所不大，很容易就找到了负责档案管理的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女警，长得很清秀。唐川提出要查十年至二十年以前的档案，女警瞥了他一眼，说：“没有相关权限，不能随意查档案，而且有些档案是加密的，更是碰不得。”
我和唐川虽然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可是心里依然很失望。
一直一言不发的谢如秀突然趴在大理石台上，一眼不眨地瞅着女警。女警被他盯得有点儿不自在，谢如秀突然来了一句：“姐姐，你长得真漂亮。”
女警的脸迅速飞红，谢如秀又赞了几句，突然向女警哀声道：“姐姐，我们几个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求姐姐帮我们查一查呗。”
我不自在地把头扭到一边，卖萌者可耻。
女警终于架不住谢如秀的哀求，低声说了一句：“你们想查什么？”她放在电脑上的手顿了顿，接着道，“十年以前的还有，超过二十年的档案就没有保存了。不过我尽量帮你们看看还有没有记录。”
唐川急忙道：“是关于锦玉班和这些年镇里人口失踪的记录。”
女警惊讶地“咦”了一声：“真巧，前几天也有人过来查二十年前人口失踪的记录。”
我和唐川对望一眼，我立即拿出唐乐枫和张玥的照片，递给女警：“帮忙看看是这两个人吗？”
女警看了两眼：“好像是吧。这都好几天了，我也记得不太清楚，反正看着不是本地人。”
我听完已经大致判定来人就是张玥和唐乐枫了。可是，她们为什么要查二十年前的人口失踪记录？
“后来呢？她们查到记录了吗？”我紧张地问道。
女警摇摇头：“我帮她们看过了，记录已经销毁。”她接着补充道，“我们这儿是没有了，不过县局那边可能还有记录。”
唐川问道：“后来她们人呢？直接走了吗？”
“说没说要到哪儿去？”谢如秀接道。
女警连连摇头，“你们一个一个说。”
唐川耐着性子把问题又问了一遍，女警说她告诉她们俩记录已经销毁的时候，三十出头的那个女人显得很伤心，后来她告诉她们县局可能还有记录的事。之后又给她们介绍了一个人，这个人叫瞎眼老四，虽然眼睛不好，但是记性特好，算是本地的百事通，说不定他还记得二十年前的事，去他那儿碰碰运气也好，后来两个女人向她打听了瞎眼老四的住处，就走了。
唐乐枫和张玥到底是去找瞎眼老四还是到县局去了？
虽说谜团越来越多，但是得到了这么一个有用的线索，我们三个还是挺激动的，终于可以不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乱碰了。顺着这条线索追查下去，说不定就能找到唐乐枫和张玥！
虽然挺激动，但是我没忘了最初来的目的，让女警帮忙查了一下二十年以内的记录。
十年前镇里果然有一个孩子失踪，我想应该就是看百机楼的老人所说的手上带着胎记的孩子。他的父母一连寻找了几年也没消息，后来夫妻二人死心了，又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才五岁。
至于锦玉班，本来以为没有记录，没想到十分幸运，女警竟然帮我们查到了当年抓捕锦玉班后留下的档案，幸好并不是加密档案。当那份满是尘灰的档案摆在我们面前时，喜得谢如秀又对女警一顿猛夸，把女警逗得满脸通红。
我翻开档案，里面只有薄薄的两三页，不知道是原本就这么多，还是一部分已经遗失。
只见那几页发黄的纸上面简单写着：锦玉班成立于1902年，善演目连戏和傩戏，成员共有三十一个，下面就是一些成员的介绍。班主姓廖，叫廖建东，生于1953年，是科班出身，加入锦玉班后大力改革了几个传统曲目，获得成功后晋升为班主。
我翻了翻后面的两页，都是很普通的人物介绍，简直刻板得有些不像话了。不过再仔细想想，十年前，人的思想还没那么开放，弄成这样也不奇怪。
因为看不出什么特别的，我就把档案还了回去。谢如秀依依不舍地和女警告别，我不由得调笑了他一句：“你这是过来找对象的吗？”
谢如秀状似思考：“如果我要找个当警察的女朋友，不知道是不是得弄套警服穿。”他做出一个持枪的动作，“双枪合璧，天下无敌！”
我和唐川不约而同地远离他，省得被人看成有精神病。
唐川在一旁显得十分沉默，可能还在想刚才得到的信息。虽然女警给了两条线索，我们还是决定就近先到瞎眼老四那儿打听一下情况。女警把瞎眼老四的住址告诉了我们，也许找到他就能找到唐乐枫和张玥，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激动起来。
 <h3>6</h3>
我们按照地址找到了一处非常破旧的平房，院子里，一个老人坐在木头墩上低着头抽烟。
在进门之前唐川买了两瓶酒回来，去拜访人总不能空手。
我在院子外面喊了声：“大爷，我们找老四……老四叔。”
“谁？”
虽然直接说显得很不礼貌，可是我还是喊了一句：“他叫瞎眼老四，就住在这边的。”
老人抬起头，他的身上穿着松垮的漏洞衬衣，眼睛睁得很大，但是眼球灰蒙蒙的，看起来有点儿吓人。我心里有数，看来我们要找的人就是他了。
果然，老人说道：“我就是。你是谁？”
我连忙道：“我们是有人介绍来的，想向您打听件事。”
瞎眼老四咳嗽了两声：“说吧。”
院里院外实在不方便说话，经过瞎眼老四的同意之后，我们三个进入了院子。院子里十分凌乱，我猜测可能是老人自己居住，由于眼睛不方便，所以没法子收拾。
我们各自找了个地方坐下，唐川把酒放到了桌子上率先开口：“大爷，想跟你打听两个人。前几天是不是有两个女的找过你？”
瞎眼老四冷笑一声：“我一个瞎老头子，哪有女的过来找我？”
我急道：“不可能！大爷，您再好好想想，六七天前有两个年轻的女人来过，一个二十来岁，一个三十岁出头。”
瞎眼老四表情不悦：“老头子眼睛虽然瞎了，但是脑袋没坏，别说六天前，就是六十天前的事我也忘不了。”
我这才想起女警说过的话，瞎眼老四的记性特别好，是镇里的百事通……这样一个人是绝不会忘记六天前发生的事，除非他在撒谎，或者唐乐枫和张玥根本没来。
唐川和瞎眼老四交谈了几句，我仔细观察瞎眼老四的面部表情，看他的模样并不像说谎，难道唐乐枫和张玥真的没来？
我还要再问，瞎眼老四面露不耐烦：“你们问的事老头子不知道，赶紧走吧，走吧。”
唐川微微一笑，拎起两瓶酒说道：“老大爷，我们听说你爱喝酒，这不，给你买了两瓶过来。这酒我喝过，味道相当不错。”
瞎眼老四一听，面色立刻和缓下来，伸手摸索了两下。唐川急忙把酒塞到他怀里，他露出一副醺然的表情，一开口已经完全不是刚才的态度：“还要问什么，说吧。”
我不禁汗颜，还是唐川做事老到。
瞎眼老四摸索着去拆酒瓶上的包装，唐川急忙帮他打开酒瓶。瞎眼老四闻到那股扑鼻的酒香，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就这么提起酒瓶灌了一大口！
那可是高度白酒啊！
我正惊讶时，唐川不知问了他一句什么，瞎眼老四突然叹了口气：“老汉今年六十多了，以前眼睛没瞎的时候也看过锦玉班的戏，瞎了之后就只能听戏了。”他苦笑了一声，“每十年就有小孩跟着锦玉班失踪是真的，不过镇里人都知道，这跟锦玉班无关。”
“为什么？”我不禁问道，“我听人说锦玉班的人都是巫鬼……”
瞎眼老四摇头：“是巫，不是鬼。”
何谓巫，巫的本义是能以舞降神的人。古人认为，巫能够跟鬼神沟通，调动鬼神的力量，为人消灾致富祈寿。
锦玉班的戏，就好比一场场的祈祝舞，最早的巫，以舞降神必须戴着面具，这不仅仅是仪式，还有更深刻的含义。而锦玉班所演的戏目都戴着木制面具，而且面具无不是厉鬼妖魔之面。人们看着锦玉班演出的戏目时，往往会被震撼，就是因为锦玉班的戏里带着巫的力量！其实锦玉班的怪异之处并不仅仅是舞台上给人的震撼，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作为佐证。
就说二十年前那次。江浙一带的规矩，戏班演戏之前镇里人要把戏金，也就是给戏班的报酬放进十二个小布袋里。那时候一台戏的戏金大概要一百二十块那样，一个布袋里正好放十块钱，布袋放在台口处悬挂，连成一串，推举镇里的老年观众监台，若是发现台上演员演得不认真，出差错事故，就当场剪去一袋以示惩罚。
不过这个规矩对于锦玉班来说一直形同虚设，看戏的人大多被神魔乱舞的情景震撼，哪还有心思去动布袋？
但是凡事也会有例外，二十年前锦玉班演出时，就发生了骇人的一幕。
 <h3>7</h3>
那天的演出是在傍晚，等锦玉班快要开场的时候，整个镇子的人都差不多聚到了百机楼附近。镇里的老者郑重地把戏金放进悬挂的小布袋里，锣鼓响时，鬼戏开场。
正当所有人如痴如醉，连小孩子都沉浸在舞台上的鬼马乱舞时，突然间台口处传来一声嚎叫，许多人看到镇里的二混子李狗儿突然捂着脑袋大叫“不是我，不是我”，疯了似地向场外跑去，他跑动时撞到了十几个人，有个小姑娘被撞得跌倒在地，然后被周围的人踩踏了几脚，肋骨都断了。
瞎眼老四说到这儿的时候，语气居然哽咽了起来，然后仰头又灌了一口酒。
再回说李狗儿。他跑出人群后，一路奔到河边，一头栽了进去，要不是后面跟着的人救得及时，恐怕就淹死了。
话说李狗儿为什么突然发疯呢？散场后才有人找到答案，原来挂在台口的小布袋竟然被李狗儿剪去了五个。这几个布袋后来是在李狗儿的贴身衣兜里找到的，李狗儿赌博输了钱，没着没落之下，才把主意打到了锦玉班的戏金上。
本来戏金挂在众目睽睽之处，根本不可能得手，可是偏偏大家都被锦玉班的表演吸引，竟无人发现他做了这种恶行。李狗儿怕被表演影响，一直不敢看台上。剪掉五个袋子后，刚要去剪第六个时，他突然发现身边冒出许多白色、看不清面孔的身影，每个都朝他伸着手，像是要他把戏金交出来似的，所以他吓得跑出场外。
这些是李狗儿清醒后招认的。
就是这件事让锦玉班更加神秘，人们对于他们是巫的传闻更加坚信，他们的表演被当成一场盛事。每次他们来小镇演出，附近几个村镇的人都会来观看，甚至还有更远的地方过来的人。不过，每十年都会有孩子失踪，也成了小镇父母的噩梦。人们众说纷纭，警察多次怀疑到锦玉班身上，可是后来都是不了了之。
于是这许多年来，锦玉班的名声都是恐怖与神秘并存，但是它一直都在。这个十年，下个十年，下下个十年，也许它会无休无止地传下去。
最让我想不通的是锦玉班为什么要十年才过来表演一次，就算戏班里的都不是普通人，但是靠着十年一次的表演，怎么维持呢？
“真想看看那个锦玉班，到底是什么样子。”谢如秀自言自语道。
其实我也很想看看，可惜现在的时间不对。
我望着一望无垠的天空，忍不住胸中的酸楚，唐乐枫，你到底在哪儿？
瞎眼老四这边的线索断了，如今只剩下县局那边的线索。我们几个商议了一下，由唐川去县局跑一趟，摸摸情况，我和谢如秀仍旧留在小镇继续打听。
唐川走后，一整天都没来电话，我想可能是事情并不顺利。我和谢如秀也打听了一整天，完全没有收获。到了晚上，我拉着谢如秀再一次跑到百机楼。我又来百机楼的原因，其实我自己想来也有些可笑。
今天一整天我和谢如秀经过百机楼好几次，不知为什么，每次经过百机楼的时候，手腕上的玉珠就会出现一种莫名的异动。玉珠的内部似乎有东西在跳动，最后竟能跟我的心跳合为一体。那种异动并不明显，但我确实感觉到了，我的直觉认为，百机楼里有什么东西和玉珠产生了共鸣。
这种感觉很玄妙，一连几次如此。我有些忍不住了，于是就决定天黑后探一探百机楼。但是百机楼有人看守，不能随便进，所以我想了个办法，这才把谢如秀一起拉了过来。
谢如秀满腹怨言，唠叨完之后，又不停地让我答应回去和他成立探灵工作室，我被他唠叨得不耐烦，不过还是没松口，他见我不理他的话茬，只好闭嘴了。
到了百机楼前，我远远地看着那座小木屋……戏楼只有一侧有上下门，如果我过去，势必会被看守的老人发现。我回头瞅了谢如秀一眼，这就是我把他带来的目的。
我低声交代了他几句，谢如秀听完后瞪大眼睛瞅着我，然后无奈地点点头，只身向小木屋走去。
我低头看了一眼玉珠，那种微弱的跳动又开始了。
我找了个地方躲起来。只见谢如秀按照计划将老人引到一边，使他背对着戏楼。我趁机弓起身子飞快地朝戏楼出入口走去，还不忘对谢如秀做出一个称赞的手势。
我迅速地接近百机楼的出入口，幸好不是在戏班子演出的日子，这边很少来人，否则很容易被人发现。
我从出入口进入后，飞快地拐进了后台。戏楼里漆黑一片，虽然也能看到外面透进来的星点光亮，但是完全是萤烛之火。对于这种两眼一抹黑的情况，我自然早就做好了准备。我从容地拿出别在腰带上的手电筒，四处照了照，终于看清了这后台的模样。
这戏楼的后台并不宽敞，狭长的空间里杂乱地放置着一些木头架子、桌椅和化妆的台子，地上积着一层薄薄的灰，看来老人只管看守，并不打扫。我简单地四处看了几眼，手电扫到了一面墙上，我竟然看到一个人靠墙站立，而且正在朝我看过来！
我吓得差点儿喊出声，浑身瞬时起了一层汗。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会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戏楼里？我刚想跑，可是看到那人没动。我顿时产生了异样的感觉，于是缓步朝那人走去，一直走到近前才发现，原来只是虚惊一场。靠墙而立的人并不是真人，而是一块突出于墙体的人形水泥，上面用颜料绘制了人体的五官和衣服，描画得十分逼真，远远地看过去，简直就跟真人没什么两样。
我愤恨地在水泥人上踹了一脚，谁这么恶趣味，竟然做了这么个假人，大晚上的看到真能把人吓个半死。
我在后台翻了翻，什么都没找到。二楼的戏台我不敢上去，上去的话目标太显眼了，我怕被看守的老人发现。
进入后台之后，玉珠已经停止了那种奇怪的跳动。我心里有些奇怪，难道我猜错了？
我不得其解，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谢如秀应该已经扛不住了。我快步往外走，脚下却不知踩到了什么，我踉跄一下才站直了身体，刚才那东西被我一下踹到了角落里。
我走过去看了一眼，发现是一个木制的面具，暴眼獠牙，十分吓人，但是雕工很精致。我猜想，这个面具，很可能就是前些天锦玉班过来演出的时候落下的。
我俯身去捡面具，耳朵里突然听到了一个极微弱的声音。我微微一愣，再仔细听那声音又不在了。
难道是错觉？
我俯身把鬼面具拿在手中，慢慢抚摸着那张狰狞的面孔。这时，又是一声微弱的呻吟传进了耳朵，紧接着又是一声。我这时才发觉刚刚并不是幻觉，真的有人在这间戏楼里！
漆黑寂静的戏楼后台，突然传出微弱的呻吟声，这绝对不寻常。尽管我胆子不小，但是两条腿却有点儿发软。
我拭去额头上的冷汗：不是鬼，不可能有鬼。
我在心里不断地安慰自己，过了好半天才镇静下来。
我循着那微弱的呻吟寻找声音的来源，侧耳听了半天，才发觉那声音似乎是从地下传出来的。
难道戏楼下面还有一层？
我犹豫片刻，才慢慢地趴在了地板上，耳朵紧紧地贴住地板，一连试过几个地方，才终于确定声音是从我刚才捡起面具的地方下面传出来的。
我把放置在角落的架子搬开，用手电仔细照了半天，才发现地板上有一道很不明显、大概一指宽的缝隙。这道缝隙的四周几乎没有灰尘，跟其他地方形成了对比，这也是我发现的原因。我一边感叹这个地下室的严密程度，一边将手指插入缝隙中，猛地发力，一块散发着霉味的板子就这么被我拉了起来，一个黝黑的地洞露出来了。
我刚提起木板，就听见地洞里传出声音，没有木板的阻隔，声音清晰了很多，能听出来是个女人的声音。
女人？我心中一跳，立刻放下木板，拿手电往下照。
不出我的所料，地洞里果然困着一个人，她身形纤瘦，一动不动地靠坐在洞壁上，手和脚都被绳子捆绑住，似乎嘴也被堵住了。
当手电的光挪到她的脸上时，我赫然发现，她就是我们千方百计寻找的唐乐枫！
看到下面是唐乐枫，我的脑子好像一下子就炸了，炸得嗡嗡作响，一时愣在那里。
唐乐枫为什么会在地洞里？是谁把她关起来的？张玥为什么没跟她在一起？这些疑问瞬间出现在我脑袋里，不过我知道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更重要的是赶紧把唐乐枫弄上来。
“乐枫，乐枫，你不要紧吗？我……我是赵鄂，你振作一点儿，我马上下来救你！”
 <h3>8</h3>
在我的叫喊声中，唐乐枫缓缓抬起头，这个简单的动作仿佛耗尽了她全部的力气一样。她看到我之后，猛然瞪大了眼睛，不过我并没有从她眼睛里看到欣喜和激动，那双大眼里写满了恐惧和绝望！
我心中一痛，这些天她肯定受了太多的苦，竟然连我都认不出来了。我不再犹豫，估计了一下地洞和地面之间的距离，大概有两米半，这个距离我自己还能勉强试试，可是要把唐乐枫带出来就不太容易了。
难道要出去找谢如秀帮忙吗？这个念头转瞬即过，我告诉谢如秀缠住老人二十分钟，现在他应该已经回旅店了。对了，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裤兜，可以给他打电话。可是摸来摸去都没摸着电话，我懊恼地想着，竟然落在旅店里了。
我要回旅店找谢如秀过来吗？
我看着蜷缩成一团的唐乐枫，不能去那么久，更不能就这么抛下她。万一我出去找谢如秀的时候关她的人回来了，后果不堪设想。
我在后台翻找了一阵，终于找到了一条像是戏服上的腰带似的布料，有两米左右，长度是够了，但我很怀疑它能不能禁得住我和唐乐枫的重量。
我咬了咬牙，死马当活马医吧！就算掉下去又怎么样？不过才两三米的距离，摔不死。
我选了一个看起来最结实的架子，放倒后架在地洞口，然后把布料的一端牢牢地拴在架子上的一根横木上，做完这一切后，我朝着地洞跳了进去。
我跳进地洞的声音惊动了唐乐枫，她的身体瑟缩了一下，然后又不动了。我忍住心酸，拨开挡在她脸上的头发：“乐枫，你看看我，我是赵鄂。别怕，我来救你了。”
唐乐枫睁开眼睛，木木地看着我。我急忙把绑在她嘴上和身体上的绳子全部解下来，她还是没什么反应。
该不会是吓傻了吧？
我又试着跟她说了几句话，唐乐枫终于看了我一眼，似乎认出是我，身体终于不抖了。我心中一喜，决定还是早点上去的好。我跟她反复解释要拉着带子爬上去，我扶着她起身去拽那根带子的时候，她又软软地倒了下去。
我犯愁了。这可怎么好，唐乐枫自己上不去，我倒是可以背她，可是她抓不牢，再摔个好歹怎么办？这时候真恨自己没有三头六臂。我四处寻找了一下，突然发现地上还留着几条绑唐乐枫的麻绳。
我眼前一亮，对了，我可以用这些麻绳把唐乐枫绑在背后，我往上爬，顺利的话一起出去没问题。
我抄起地上的麻绳，想着先在唐乐枫身上绑两道，这样才结实，可是唐乐枫一看到我手上拿的绳子就失控般尖叫起来，她的声音并不大，嗓子嘶哑得厉害，可能是太长时间没有喝水所致。
尖叫的同时，她整个身体都颤抖得厉害，脸上的惊恐之色难看得无法形容。看到这样的她，我也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我发誓，我一定要让绑架唐乐枫的人付出代价！
为了让唐乐枫镇定下来，我放下麻绳，不住口地安慰着她，最后更是把她抱在怀里，一只手一下接一下地抚摸着她的后背，像是在安抚不懂事的孩子。唐乐枫虽然还在颤抖，但是已经好多了。
我心中很不是滋味，这要是在平时，我能把心仪的佳人抱在怀里，连摸带拍的，还不得乐死了，可是现在……
我不由得苦笑了一声。
等唐乐枫终于不再颤抖的时候，我再次拿起麻绳，唐乐枫的身体又紧绷起来，不过这次我没放下绳子，而是反复告诉她我的打算。她再次平静下来，我心中一松，成了。
我先在唐乐枫身上缠了两道，她并没有抗拒，然后让她趴在我后背上，接着用麻绳将我们两个紧紧地捆在了一起。佳人的身体柔若无骨，我甚至能透过轻薄的衣服感受到她的体温，虽然时机不对，但我仍然有点心猿意马起来。
这时唐乐枫的手臂紧紧地缠上了我的脖子，我猛地一激灵，急忙把不该有的心思忘掉，伸手去摸那条带子。我用力拉了拉带子，心里不停祈祷带子千万别断，然后一纵身就抓着带子开始攀爬。
虽然唐乐枫身形纤瘦，但毕竟是个大活人，带子因为不负重荷而发出布匹开裂的声音。我早已感受不到唐乐枫的好身材了，由于负重和紧张，浑身都是冷汗。
“千万别断，千万别断……”我不停地在心中祈祷，尽管从地洞底到地面只有不足三米，我却像在攀爬万丈悬崖，上升得十分艰难。
“到了，到了！”
我终于摸到了后台地面，唐乐枫始终一言不发地抱着我的脖子，我很庆幸一开始用绳子把她绑在了身上，否则现在能不能一起上来就很难说。
我利用搭在地洞上方的架子一点点地撑起了身体，当我把唐乐枫弄上地面的时候，累得连解开绳子的体力都没有了，直接和唐乐枫一起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当我恢复了少许体力，就去解系在胸口的绳子。刚解开一个绳扣，唐乐枫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因为太过突然，我吓得一个激灵，然后脑袋上就挨了重重一击。我一阵眩晕，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我昏过去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怎么每次都打脑袋？
过了不知多久，我才悠悠转醒过来，醒来后不只脑袋疼，更是恶心想吐。根据我以前受伤的经验，这是脑震荡的症状，但是应该不严重，严重的话我大概已经死了吧。
我慢慢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还在百机楼的后台。我就躺在地洞的旁边，地洞并没有被封上，一切还是我救唐乐枫上来时的样子。后台虽然仍然光线幽暗，但是一桌一椅都能清楚地看到，想必外面已经天亮了。
我是怎么受伤的？我根本想不起来，一想脑袋就痛得像要爆裂一般。我默默地吸着气，熬过那阵头痛，压抑住呕吐的欲望。大概半个小时后症状终于减轻了，我突然间反应过来，我在地洞里救出了唐乐枫，可是怎么不见她了？
我刚想爬起来，突然发现在后台高高的房梁上吊着一个东西。由于头痛的缘故，我的眼睛有些发花。闭了一会儿眼睛再看过去，才发现房梁上吊着的是一个人，一个戴着鬼面具的人！
我咬着牙从地上爬起来，刚迈步就忍不住呕吐起来。昨晚吃的东西早已消化得差不多了，这时吐出来的都是液状的食物，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怪味。就在我感觉胆汁都快吐出来的时候，呕吐才停止。我抹了一把脸，再朝上面看去，虽然戴着面具，但是我依然能从体形分辨出来，这个人不是唐乐枫。确定了这一点，我才艰难地朝外面走去。
刚走出百机楼，就看见守楼的老人面色不善地朝我疾走过来。
“你怎么能随便进百机楼？没看到上面贴的条幅吗？”
老人声色俱厉，我连忙摆摆手，忍住呕吐的冲动：“里面有死人，还有人被绑架，赶快报警！”
 <h3>9</h3>
经过一系列混乱之后，我躺在小镇卫生院的病床上，谢如秀站在床边皱着眉头看着我。
我冲他苦笑了一下：“我没啥事。这里的警力有限，你跟着出去一起找乐枫吧。唐哥快回来了吧？”
谢如秀不耐烦地点点头：“刚才就通知他了。你躺着吧，我出去了。”
死在百机楼后台的人竟然是张玥，我发现她时距离她的死亡时间已经过去了六七天，也就是说她到小镇的第一天或第二天就死了。
至于死因是什么，警方现在还在查。
虽然已经报警，警方也派出不少人在寻找唐乐枫，可是唐乐枫现在还是下落不明。想到这个，我就躺不住了，可是想到大夫的警告，只好又默默地闭上了眼睛。
过了一个多小时，唐川终于回来了。他听谢如秀讲了事情的经过，立即加入了派出所的搜索行动。
一整天的搜索没有任何收获，我不禁怀疑绑走唐乐枫的人是不是已经把她转移出小镇，或者去了附近一带的山林。
荒山野岭，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张玥是戴着那张面具死去的，我虽没有看到，但是据谢如秀说，要不是身上穿的衣服和兜里的身份证，就凭面具下那张已经开始腐烂的脸，警方很难认出她就是张玥。
这个可怜的女人死了，可是唐乐枫呢？她还活着吗？
越来越多的想象让我愈发难受，最后终于躺不住，偷偷地离开了卫生院。
我看见唐川的时候，他还没休息，一天的奔走和内心的焦虑让这个男人显得十分憔悴。
他看见我十分惊讶：“头怎么样了？”他迟疑了一下又说了一句，“乐枫的事谢谢你。”
我不由得苦笑：“谢什么？到底没把她救出来，反倒……”
谢如秀不知从哪儿踱着八字步走了过来，手里还拿着两张大饼，看着我眼睛都瞪圆了：“你……你怎么跑出来了？大夫不是让你静养……”
我摆摆手：“你们找了一天都没歇着，我哪躺得住？”
谢如秀没再发表意见，把一张饼递给了唐川，拿着另一张饼纠结了半天，最后撕开一半递给我：“吃吧，梅菜扣肉大饼，旅店老板娘的家传手艺。”
我默默地嚼了一口，大饼香中带辣，能瞬间引出人的胃口。我想起唐乐枫特别喜欢吃饼，昨晚看她好像饿了很久的模样，那样虚弱无力，手中的大饼也突然失去了滋味。
唐川吃完饼，过来拍了拍我的肩：“我相信我妹妹吉人自有天相，你别太担心了。”
我轻轻点头，现在的我们，也许只能相信奇迹了。
这一夜是个不眠的夜晚，后半夜的时候我被谢如秀硬是拉回了卫生院，我确实也累了，上床后几乎是立刻就睡着了。
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唐乐枫的身影时不时地出现，有时是躺在地洞里，有时被挂在房梁上，有时还被打得浑身鲜血，奄奄一息。
后来我被谢如秀叫醒，他满脸喜色地看着我，大声叫道：“别担心了，人已经找着了！”
我简直是惊喜交加，终于找着了，那天她的反应很怪异，现在应该能认出我了吧？
“走，咱俩过去看看她。”
谢如秀突然伸手握住了我的肩膀：“先别去，人是找回来了，可是状况不太好，已经送到县医院抢救去了。”
我愣住了，闷闷地问道：“是怎么找到她的？”
“说出来你肯定不信，”谢如秀的表情夸张，“那帮警察竟然是从那个老头，就是……啊，对了，就是那个瞎眼老四的家里把唐乐枫找出来的。”
我简直目瞪口呆：这，怎么可能？
瞎眼老四是个瞎子，他是怎么绑架唐乐枫的？还有张玥，难道她的死跟瞎眼老四有关？
谢如秀还在那滔滔不绝地描述当时的情景：“……瞎眼老四不承认，可是带过去的警犬鼻子那叫一个好使，几下就把人给找出来了……”
“他为什么要绑架乐枫，杀死张玥？”
谢如秀摇摇头：“刚才尸检的结果出来了，警方说张玥不是他杀。”
“不是他杀是什么？”我心中那种怪异的感觉萦绕不去。
“是自杀。”
第二天我和谢如秀坐车到了县医院，看见唐乐枫靠坐在病床上，出神地望着窗外的天空。我喊了声唐乐枫，她慢慢地转过头来。
她脸色苍白，形容憔悴，比那晚好不了多少。我心中发酸，好歹顾忌不能在唐乐枫面前丢了男子汉的形象，才没号叫出来。
唐乐枫看到我面露忡愣，然后就笑了，嗓音沙哑地问道：“赵鄂，你来了。”
我点点头，坐到了床上：“终于认得我了，你那时候的模样可把我吓坏了。”
唐乐枫微微垂下头：“我听我哥说了，你为了救我还受了伤，现在怎么样了？”
她抬起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看着我，她瘦了不少，却更显得一双眼睛大得动人。
我心头一热：“没事儿，不过是轻微的脑震荡，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我看着她，迟疑地问道：“你和报社的同事，就是那个张玥，到底怎么回事？”
唐乐枫听到张玥这个名字后，双眼立刻盈满了泪水：“我知道，张姐已经死了，她……”话还没说完，她又开始咳嗽。
我急忙倒了一杯水给她，这时唐川走进了病房，听见我询问唐乐枫，伸手拍了我一下：“小赵，大夫说乐枫的嗓子受伤了，情绪也不稳定，警察那边也还没录口供，等她好些再问吧。”
我一边痛斥自己的粗心，一边跟唐川一起走出了唐乐枫的病房。
 <h3>10</h3>
就这么过了几天，唐乐枫的身体恢复得很迅速，警方录口供那天我也在，经过唐乐枫的诉说，我才明白事情的始末。
唐乐枫和张玥来到这个小镇，不是来玩的，是因为张玥要求唐乐枫陪她来寻亲。唐乐枫在报社经常受到张玥的照顾，所以就答应了。
张玥是个孤儿，据她说她十岁左右的时候，被人贩子拐卖到离家十万八千里的地方，拐卖的路上她大病了一场，前尘往事忘得只剩下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连自己原名叫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她被人贩子卖给了一对夫妇，她的养父母成天不是打就是骂，对她极差。她高中毕业那年离家出走，到处打零工赚取学费，就这样半工半读念完了大学。
张玥参加工作之后，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于是她开始每年都利用假期到外地寻找亲生父母。张玥对家乡唯一的记忆，就是家乡有一座戏楼。她依稀记得，小时候她爸爸常把她驮在肩膀上去看戏，她还和其他坐在爸爸身上的小朋友比高，赢了就会笑得很开心。就这星点的记忆，让她十几年来都没放弃寻找。
那一天，她们俩坐车来到一个小镇。非常出乎意料，她们在小镇上看到了一座戏楼。
当时唐乐枫问张玥，这里是不是她要找的地方。张玥盯着戏楼看了好久，眼睛亮了又渐渐黯淡下来，说了声不知道。张玥离家的时候并不算小，但是那一场病让家乡成了记忆深处朦胧的一个影子，就连父母的模样和姓名都不记得了。
虽然张玥并不确定这里是她的家乡，不过为了那座戏楼，她们还是留了下来。
她们首先到派出所查询二十年前当地有没有失踪的孩子，结果被告知二十年前的资料已经销毁，后来就像我们先前得知的，她们在女警的指引下去了瞎眼老四家。
听到这里我才想到，那天瞎眼老四果然是在骗我们。
瞎眼老四告诉她们，二十年前，小镇有两个小女孩失踪，而且都是在锦玉班演出过后。其中一个女孩的父母早已搬离本地，而另一个女孩的父母，在孩子失踪不久后双双过世。
张玥听后又是难过又是失望，这一次是她离希望最近的一次，可是希望却破灭得如此迅速。
“那天晚上，你们去百机楼看演出了吗？”录口供的警员问道。
“是的，我们去了。”唐乐枫回答道，“我们不是为了看热闹才去的，瞎眼老四，呃，张树荣跟我们说了一个很可怕的传说。”
瞎眼老四给唐乐枫和张玥说了这么一个故事。
清朝时期江浙地区目连戏十分兴盛，目连戏虽然和传统的京剧豫剧不太一样，但是它同样有着生旦净末丑这些形象的戏子。当时有一个小戏班，一个师傅带出了六个徒弟，其中有男有女，演武生的大师兄和演花旦的小师妹两人互有好感，但是梨园规矩，武生和花旦不得苟且有私情。两人不敢逾矩，在戏台上时含情脉脉，下了戏台却丝毫不敢表露。
几年时间过去了，小戏班逐渐有了一点儿名气，这时一个颇有权势的大官看中了演花旦的小师妹，于是给了班主一笔钱，要求将小师妹嫁给他做小妾。
小师妹不愿，万般苦求，可是班主就是不松口。为了防她逃跑，还把她关了起来。
过了三天，大官带花轿迎亲，班主却发现小师妹不知什么时候逃走了，连大师兄也不见了。且不说小师妹逃走后戏班会有什么下场，单说大师兄带着小师妹逃到了杭州一带，他们秘密结成了夫妻。等到盘缠快要用尽的时候，两人为了生存，只好干起了老本行——唱戏。
一开始戏班里只有两个人，每走一步都十分艰难，但是二人凭着过人的毅力和高超的技艺，渐渐地受到了人们的欢迎。
小师妹名叫锦玉，于是大师兄给戏班取名叫作锦玉班。锦玉班逐渐招收了一些弟子，从原本两个人的杂班变成了中等规模的戏班，因为夫妻二人还对大官的事心存惧怕，所以从不接受富贵人家的邀请，一般就在各个乡镇小地方演出。这样的举动虽然不是有意为之，不过反倒给他们带来了百姓戏班的美名。
几年后，锦玉给大师兄生下一个孩子，夫妻俩爱若性命。就在孩子八岁那年，他们和两个师弟不期而遇，两个师弟并没有唱戏，而是在做苦力，最奇怪的是他们脸上蒙着白布。当白布被揭开，他们看到两个师弟的脸上都有着烧伤的疤痕，这才恍然大悟。
梨园人向来都是靠着一张脸和嗓子吃饭，脸毁了，自然也就不能再唱戏。
师弟告诉他们，因为他们两人不告而别，来娶小师妹的大官勃然大怒，找不到他们两个，就把气撒在戏班众人身上。他们这些弟子都被大官的手下用火不同程度地毁掉了脸，最惨的是班主和师傅，他们两个毁容之后，还被大官以敛财行骗的罪名送到了采石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采石场就如同人间地狱，送到那里的犯人很少有活着出来的。
果然，过了不到半年，班主和师傅相继病死。他们的二师兄恨极，拿着把刀子去找大官算账，却被大官的手下打了个半死，浑身是血地扔了回来，寻医问药治了几天，一天夜里蹬腿去了。剩余的人畏惧大官的权势和狠毒，背井离乡，到别处讨生活。可是戏班里的人都被毁掉了脸，除了唱戏什么都不会，又怎么能过得好呢？
锦玉和大师兄听闻后都后悔不已，四个人抱头痛哭了一场。之后两个师弟就留在锦玉班，因为无法再上台唱戏，他们就在戏班里指导弟子唱戏，做些杂事，虽然比不得从前，但比起做苦力时好多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有一天，大师兄有要紧事出门，临走前把锦玉班和妻儿托付给两个师弟。他没想到，他这一走，竟发生了可怕的事。
半个月后，大师兄赶回锦玉班，妻子没有像以往那样，站在门前等他，反倒是锦玉班的门前挂起了白色的招魂幡。
大师兄冲进去一看，厅堂里摆放着几口棺材。因为摆放多日，棺材里散发着腐臭的气味。他掀开棺材盖，看到妻子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而且每个人身上都有烧伤的痕迹。原来他不在的时候，锦玉班发生了大火，而他们的孩子也危在旦夕！
他和妻子辛苦建起的锦玉班，就这么轻易地散了，两个师弟也不知所终，仅留下了两个幸存的无家可归的孤儿。
大师兄痛苦万分，他将妻子和几个弟子下葬，抱着孩子在妻子的坟前哀哀痛哭。这时他的两个师弟突然出现，将他痛揍一顿，之后告诉他，这一切都是他们的手笔。
大师兄顿时如遭雷击。
他们的相遇本就是一场阴谋，师傅因为他们二人的私逃死去，师兄弟全部毁容，痛苦地在世间挣扎，凭什么罪魁祸首却好好地活着？
五师弟看着委顿在地的大师兄，慢慢地捏住了孩子的喉咙，大师兄挣扎着想要抢回孩子，却无能为力。三师弟蹲在他的面前说了一句，想要救回孩子，可以，然后吐露了一个地址，二人扬长而去。
大师兄走投无路之下，果真按照地址找到了一个老人。他请求老人救自己的孩子，他可以把全部身家都交给老人。老人不收钱，只问了他一句话，为了孩子，可以付出他自己二十年的寿命吗？
大师兄虽然不知何意，可还是咬着牙答应了。
于是老人交给大师兄七张魔鬼面具，虽然和他们表演傩戏时戴的面具很相似，但是又似乎不同。
老人告诉大师兄，只要他凑齐七个人，表演时将魔鬼面具戴上，每走一个地方逗留三天，如果有孩子跟上来，就把魔鬼面具给那个孩子戴上，那么他的孩子就有救了。
大师兄不明白为什么，老人阴森森地笑了，说这只是以命换命之法，很简单。
大师兄照着老人的话做了，果然每走一个地方都会有孩子莫名地跟着他们，而那些孩子戴上面具后似乎就失去了生机，虽然没有死，但是发生了一些奇怪的变化。
大师兄的孩子果然活过来了，而大师兄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他的戏班由他的孩子接手，就这样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
那些戴着魔鬼面具的孩子成了戏班的成员，他们演戏时带着一种说不清的魔力，让这个戏班名气越来越大。不过那些孩子大多活不过三十岁，所以锦玉班的成员始终保持一定数目。
想要你们村子风调雨顺吗？
想要你的家人身心安康吗?
想要自己升官发财吗？
那么，献上你们的祭品来。
瞎眼老四讲完这个故事后，唐乐枫她们就走了。她们在旅店歇了歇脚，晚上就去百机楼看戏。
 <h3>11</h3>
锦玉班的表演开始后，唐乐枫也不知是不是受到了瞎眼老四故事的影响，看着台上的表演，总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过去了十几分钟，她一转头，突然发现张玥不见了，而张玥原本站的地方却多出了一摊血。
唐乐枫当时害怕极了，喊了几声张玥的名字，没人回答，周围还全都是看戏看得如痴如醉的人，想找都没法找，之后她只好奋力挤出人群。想要到派出所报案的时候却受到袭击，之后的事她就没什么印象了。
大夫说唐乐枫这算是创伤后遗症，因为过度惊吓所导致的暂时性失忆。
我很郁闷，就是说我救过她的事她也忘了。
虽然唐乐枫忆起了被绑架前的事，可是这件事还是疑点重重。张玥为什么在百机楼的后台自杀？瞎眼老四为什么要绑架唐乐枫？锦玉班真的是瞎眼老四所讲的那样吗？这一切都让我迷惑。
后来我们通过当地派出所知道了一个信息，二十年前小镇失踪的两个孩子，其中一个竟是瞎眼老四的女儿。之后瞎眼老四也失踪了一段时间，回来后他的眼睛就瞎了。
张玥去找瞎眼老四时，他并没有透露这个信息，到底是为什么？张玥有没有可能是瞎眼老四的孩子呢？
等唐乐枫的身体好得差不多了，唐川在当地找了点关系，因此，我们顺利地见到了正在候审羁押的瞎眼老四。
他的模样跟我们第一次见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不同的是那身囚犯的衣服。
这次来的只是我们三个，唐乐枫没来，瞎眼老四坐在桌子的那一边，搓了搓手问道：“这次你们带酒了吗？”
谢如秀一下子就火了，差点儿蹦起来骂他。我急忙拉住他，安抚了半天他才压下火气。
唐川说道：“酒可以给你，不过你要先回答我几个问题。”
瞎眼老四嘟囔了几句，大声道：“只要给我酒，你问什么我老头子说就是了。”
“你为什么绑架我妹妹？”
“张玥为什么会死？”
“二十年前，你的女儿为什么失踪了？张玥是你女儿吗？”
“你的眼睛瞎了，你是怎么绑架我妹妹的，你有同党吗？”
“不要说谎，那样对你没有好处。”
瞎眼老四一开始没有出声，当听到第三句话的时候，突然似哭似笑地说了一句：“我女儿？我女儿……她是我女儿……她不是我女儿！”
之后瞎眼老四突然大哭，在他的哭声中我听到这样几句：“我女儿早就死了！为什么选中的是她，我女儿却要代替她？要不是她跌断了肋骨，我女儿不会失踪。我要卖了她，卖到最下贱的地方让她受苦！她死得好，死得好……”
他嘴里冒出一连串的话，恶毒得像是诅咒，警察看他情绪失控就把他带走了。我们几个也心情沉重地走出了看守所。
走在路上，谢如秀突然冒出一句：“难道当初要跟着锦玉班走的是张玥？”
我突然一个激灵，瞎眼老四说他的女儿代替了张玥。而且我们前面得知，瞎眼老四在他女儿失踪后消失了一段时间，他也许是去找他的女儿，也许是他拐了张玥卖到外地……
难道张玥的死，是在偿还二十年前的债吗？
审判时，瞎眼老四一言不发，他被判了十年徒刑。至于张玥，已经确认她是自杀，警方判断她是因为精神受到了刺激，为什么会被刺激却不知道。
审判过后，我们四个就各自回家了。
张玥没有亲人，她的死是悄无声息的。瞎眼老四也没有亲人，十年监牢他会不会死？就算死了也是悄无声息的吧。
若干年之后，我和唐乐枫还有几个朋友相携到外地旅行，正好碰上戏班子演出。偌大的台上人人戴着鬼面具，群魔乱舞，摄人心魄。我问旁边的人，那人说台上演的戏叫傩戏，让我想起了很久之前那个叫作锦玉班的戏班子。
唐乐枫突然拉住了我的手，她的手如冰般寒冷，另一只手指着台上的一个人，嘴里颤抖地吐出两个字：张玥。

第七章 鬼娘娘
 
花马车，花马车，阴阳路上载客离。
离别声声不忍闻，朝入土来夜离坟。
鬼娘娘，鬼娘娘，轮回两界无日月。
月照孤坟犹带笑，泪血成雨花满村。
 <h3>1</h3>
回到家之后，唐乐枫直接和唐川回老家去了。后来她在电话里告诉我，因为上次的事件，她的家里人不同意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外地打拼，非要她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她拗不过家里人，只好答应了，所以近期她不会回来。
因为这件事，我颇有些闷闷不乐，她怎么能叫一个人呢？不是还有我这个朋友吗？海子得知后嗤之以鼻，反问我是唐乐枫的男朋友还是她的丈夫。我沮丧了。我承认，我和唐乐枫只是普通朋友，现在也勉强能算得上她的恩人。但是俗话说“烈女怕缠郎”，我相信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她终有一天会跟我有进一步的发展。
回来之后，谢如秀也有一段时间没来找我。我以为他终于消停了，没想到过了几天他又出现了，神神秘秘的，非要我跟他去一个地方。我特别害怕他又缠着我跟他做工作室，只好答应了。
我被他带到一个位于繁华地段的小区里，从电梯上十一楼。出了电梯后，我发现十一楼只有一户人家，在那扇气派的防盗门上悬着一块银白色的牌子，牌子上有五个烫金的大字：探灵工作室！
看到那五个字我顿时倒吸了一口气。谢如秀他来真的？
“怎么样？”谢如秀稍显得意地看着五个烫金字。
“你还来真的？你家里人不管吗？”我皱紧了眉头。
谢如秀嗤笑了一声，“我爸我妈巴不得我找点儿事情做。”说完他从兜里掏出钥匙，打开了防盗门。
虽然我对探灵工作室有抵触，但是心里还是好奇，于是跟在谢如秀的后面，走进这间大屋。里面的面积的确不小，据我目测有两百平方米左右，装修并不豪华，跟谢如秀家里的风格差不多，不过简洁大方，看起来很舒适。
“怎么样，这地儿不错吧？”谢如秀得意扬扬地冲我笑。
我在一组布艺沙发上坐下，打量着室内的装饰，说：“是不错，房子怎么弄来的，租的吗？”
“瞧你说的。”谢如秀扬了扬头，做出一副高傲的模样，“这房子是我名下的，我爷爷给我结婚用的。”
“……那你还是结婚用吧。”
我起身要走，谢如秀顿时不乐意了，刚要拽我，突然间传来了敲门声。
“谁？”我转头看谢如秀，难道是他家里人来了？
谢如秀搔了搔头：“前天我找人印了不少广告发出去，可能是有人找上门来了吧。”
我的脸顿时黑了一圈，真没想到，他还想得挺周全的。
谢如秀走过去开门，我也走了过去，一眼就看到一个年轻人畏缩在门外，穿着一身蓝色的衣服。这个年轻人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土，看他的形容装扮，我判断他不是本市人。
看到我们，年轻人显然吓了一跳，然后突然递上一张皱巴巴的纸：“我是……是看这上面的广告过来的。”
我没想到真有人会来，一方面不以为意，一方面又有些好奇，迟疑了片刻，还是决定留下来听听这个人来此的原因。
谢如秀拉开大门，把年轻人迎进了屋里。年轻人进屋后，似乎被气派的屋子吓到了，有些魂不守舍。谢如秀特别热情，又是让座又是沏茶。
年轻人坐在沙发上，手里捧着一杯茶。谢如秀掏出一个笔记本，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年轻人拘束地动了动身体，低声说道：“我叫吴有用。”
谢如秀一愣，随即哈哈大笑：“无有用，那到底是有用还是无用啊？”
我看他笑得太过肆意，伸出胳膊肘捅了捅他，他才安静下来。
“你们……你们能帮我吗？不，不是帮我，是帮帮我们村……”
“你们村？”谢如秀和我对望一眼。
“对，我们村！”吴有用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一开始说话还有些磕磕巴巴，之后就说得越来越流利。
他的讲述，让我听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故事，可是又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故事的主角，就是我们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吴有用。
 <h3>2</h3>
二十天前的一个午夜，李杨村后山。
天上下着蒙蒙细雨，吴有用扛着一把铁锹，鬼鬼祟祟地往坟地走。他回想了一下今天下午看到的那个有些古怪的发丧队伍，他们应该是往这边来的。
就着手电的光线，吴有用远远地看到一座座此起彼伏的坟包，像是海上的波浪。夜晚的坟地尤其可怖，但是他不能害怕。他强撑着精神走到一个新坟的跟前，扫过墓碑上的字，看样子，坟里是一具女尸。
“女尸大婶，女尸奶奶，我真的不是有心打扰你，但是我需要一具新鲜的尸体，到时候我就把你送回来，绝不食言！百无禁忌，百无禁忌！”
吴有用喃喃地嘀咕完，撒开膀子就开始挖坟。
坟包是新起的，土质很松软，他几锹下去就看见一口棺材，暗红色的棺材露出一角，被雨水一打，更显得光亮如新。
吴有用把上面的泥土用锹全都扒到一边，然后跳进坑里，试探着抬了一下棺材盖，棺材盖虽然沉重，但是被他一下子抬了起来。
吴有用愣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运气着实不错，这下省去撬棺材钉的工夫了。
他把棺材盖掀到一边，棺材里的尸体立刻暴露在蒙蒙细雨中。女尸身着乳白色的老衣，双手虚合在小腹上，手里拿着一根纸扎的白色东西，细长细长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这具尸体跟吴有用以前见过的尸体不太一样，但是他当时并没有多想，只想着尽快把女尸扛走。
吴有用匆匆扫了女尸的脸一眼，顿时一愣：原来这具女尸并不老，虽然铁青着一张脸，但是能看出来，她是个面目姣好的年轻姑娘。
吴有用半蹲着把手伸到女尸的脖子底下使劲一扯，女尸非常僵硬，身上的老衣被小雨一打，潮湿得厉害，更增加了难度。他用尽吃奶的力气才把女尸从棺材里弄出来。其中好几次他不小心碰到了女尸的肌肤，女尸的肌肤像上好的陶瓷，尽管冷得像冰块，但是那触感却让人心中一荡。
吴有用已经二十四岁了，可是连女人的手都没碰过。
他暗骂自己一声真没出息，对着一具女尸发什么情？只要把尸体弄回去，以后就有大造化，要什么女人没有？
反复叨念了几句，吴有用镇定多了，也没那么害怕了。
吴有用使劲一发力把女尸背到了背上，女尸就像一根棍子一样在他身后支棱着。不过，女尸的一双手却因为吴有用的一番折腾，打开了，斜斜地搭在他两边肩膀上。女尸手中本来拿着的那根东西掉在了地上，被吴有用踩了几脚，又溅了不少泥水，已经不成样子。
吴有用心里还是有些害怕，他背着女尸边走边说：“大姑娘，你别生气啊，赶明儿我发财了，就给你手里塞个大金元宝，比这个劳什子好百倍！”
吴有用走了几步就开始跑起来，一来是怕遇到夜间出没的野兽，二来更怕遇到人，万一让人知道他来偷尸，以后这日子也甭过了。
吴有用一路狂奔，可是跑到半路上就有点儿跑不动了。抬过棺材的人都知道，尸体非常沉，哪怕生前只有八九十斤的人，死后也沉得跟块生铁似的。刚才吴有用能背着女尸跑，全凭着一股悍勇之力，这时候却突然支持不住了。他想把尸体扯下来休息一会儿，却发现女尸搁在肩膀两侧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交叉成了一个倒三角，牢牢地把他的脖子锁在了里面。
吴有用有点慌，用力扯了一下女尸的手臂，可是那两条手臂就像是两根钢条，他刚刚扳开一点缝隙，手臂竟然又慢慢合拢了。女尸一直支棱的脖子不知什么时候软了下来，她的下巴靠在吴有用的肩膀上，吴有用一扭头，突然感觉到脸颊上一凉，女尸的脸和他的脸贴在了一起，被雨打湿的发丝冰凉凉的，像蛇一样。
她的眼睛半睁半闭，似乎正在看着吴有用……
吴有用一直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崩溃了，他大叫着，疯狂地扯着女尸的手臂，可是还没等把手臂扯开，不远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几个绿莹莹的光点，吴有用一看，更是唬得魂飞魄散，那是狼的眼睛啊！
吴有用害怕身后的女尸，但是他更害怕山里的饿狼。他也顾不上女尸了，哆嗦着后退了几步。他一后退，那几个绿色光点就跟着前进几步，它们似乎并不急着进攻，似乎在享受着捕猎的乐趣。
吴有用再后退，它们又上前几步，这时候他已经能隐约看到它们的轮廓，果然是两匹狼。
此时女尸还牢牢地挂在他的脖子上，拖着这个累赘，他要怎么才能逃出险境？
吴有用头一次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眼睛里不禁冒出了两泡眼泪，身体抖得像筛糠，差点儿瘫在地上。
可是这个时候，锁住他脖子的女尸反倒成了一个支撑，他想瘫都瘫不下去。
眼看着两匹狼越来越近，吴有用猛地把心一横！可能人在绝境中更能发挥潜力，他猛地用力，竟然把女尸的手臂挣开了！这时候狼已经到了跟前，他拽着女尸朝它们砸过去，然后就开始没头没脑地狂奔。他什么都听不到，甚至什么都看不到，耳朵里全是血液的轰鸣声。力竭之后倒了下去，失去了知觉。
吴有用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倒在自家的院子里，天已经大亮。他试着爬起来，浑身骨头跟散了架一样，两只脚上的鞋不知道什么时候飞了，袜子上满是破洞，还渗着血。
吴有用吸着气，一瘸一拐地走进屋里，一头栽倒在炕上。
 <h3>3</h3>
这一躺，就躺了整整一天一夜，他的身体才慢慢恢复。
他蹲在大门口晒太阳，郁闷地抽着烟。其实他这次去偷女尸，是为了拜师学艺。
吴有用从小就是个没爹没妈的孩子，一直跟着爷爷奶奶过活。前几年他们二老相继撒手人寰，这下没有人管束他，他干脆连学都不上了，整日跟镇里的一群二混子在一起。
爷爷死后，留给吴有用的财产，除了这栋破烂不堪的土房之外，还有几亩薄田。他的书念得少，什么技术也没有，想吃饭只能靠那几亩薄田。可是吴有用不耐烦天天脸朝黄土背朝天，再加上二混子里总有人勾搭，一来二去的，他学会了赌钱。他知道赌钱不是好事，可是一旦上瘾，就算剁手都戒不掉。一开始吴有用还赢了不少，可是玩了没几次就开始走背运，几乎输光了家里所有的东西，直到连那几亩薄田也押上了赌桌……
吴有用回头瞅了一眼空荡荡的屋子，现在，他只剩下这栋破房子了。
二混子里跟吴有用关系最好的叫杨狗子，前几天他告诉吴有用，镇里来了一个赌钱高手，那些赢过他钱的人全都败在他手底下。于是，吴有用萌生了拜师的念头。
在杨狗子的帮助下，吴有用见到了他。高手说想拜师可以，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到坟地去偷一具新鲜的尸体。于是乎，有了最开始那一幕。
可是尸体虽然偷到了，却在最后关头功亏一篑，一想到这里，他的心就开始滴血。
现在拜师是不成了，家里的存粮也见了底，往后该怎么办？
吴有用茫然地朝街上走去，李杨村不大，不过临着小镇，所以人口不少。村上只有一条街，这个时段大多数人都在地里干活，街上只有一些闲散的人和像他一样的二混子。
在这个村里，正经人不愿意搭理吴有用，现在那些二混子也不愿意搭理他。一个穷得连裤衩都要当掉的人，谁会喜欢？
吴有用走在街上，远远地听见两个大嗓门的妇女在交谈，一开始她们说的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琐事，经过他身边的时候，音量却突然降低了。他只听见两句：一个说，今天老王家的老母猪下崽，临到头没生下来，肚子里憋死八个猪崽子；另一个说，哟，这都第几个了……
吴有用没在意，信步走到一片树荫下。有好几个妇女聚在一起闲聊，他听了几句，终于听到自己想要知道的事儿。
一个说，你知道不，洪家那个老姑娘死了，前天刚下葬，晚上尸体就没了。
另一个说，怎么不知道？听说是被几条野狗给拖出来的，咬得浑身的肉都没了，要不是那身老衣……老洪两口子哭得哟！
又一个人凑了过来说，我那口子今天跟老洪到坟地去了，藏在土里的铁锹和手电都给挖出来了，明摆着有人盗墓。
头一个人又说，缺德哟，就算是盗墓，也不该把人家大姑娘的尸体扔到外头喂野狗，也不怕天打雷劈……
这时周围又凑过来几个女人，也是骂声不断。
吴有用扭过头走了，这就是他出来一趟的目的。看起来没有人知道是他干的，他安全了。
可是他心里却轻松不起来，昨天晚上，他一闭眼就做梦，梦里总是出现那具女尸的脸。她坐在一架大车上，车辕处空空的。一开始她的嘴开开合合，却听不到她说什么。后来，吴有用终于听到她说什么了。
她说，把它还给我……
还给她什么呢？她的尸体吗？
那天吴有用为了挡住饿狼，将她扔了出去，可能饿狼没追上吴有用，就回去把她的尸体给吃了。虽然偷她的尸体，可是吴有用只是想借用一下再还回去，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吴有用的心里未尝不懊恼。
吴有用跑去找杨狗子，对于拜师的事，他并没有完全死心。可是见到杨狗子之后，杨狗子告诉他一个坏消息——那个人已经走了。
“走了，怎么走了！什么时候的事？”吴有用大惊。
“昨天早晨走的，我让他再等等，他说什么家里有事。我算看出来了，他就是一个老千，说什么收徒，就是唬着你玩呢！”
吴有用颓丧地坐倒在椅子上，这下，可什么希望都没了。他没想到，那人竟连等都没等他就走了，也许杨狗子说得对，那人就是一个老千。
第二天上午，吴有用又出去找杨狗子，没想到杨狗子不在家。眼看快到晌午了，路上有人说陈家今天办白事，吴有用不禁眼前一亮：白吃白喝的机会来了。
只要能混进筵席，这种办白事的人家一般不会往外赶人，以往他跟杨狗子干过几回。吴有用晃晃荡荡地走到陈家，看准了几个往陈家进的人，他急忙佝偻着腰跟在后面，假装面带悲戚，陈家的白宾执事认识吴有用，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但是并没有出手赶人。
就这样，吴有用白混了一顿饭，还喝了不少酒。
酒席散了之后，他又晃晃悠悠地往外走，随手从树上折下一根细枝当牙签剔牙。走到离陈家不远的一处道口，酒气上头，顿时有些走不动了。他在原地蹲了一会儿，起身时突然发现身旁站着个人。
吴有用醉眼蒙眬地一看，那是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就站着树荫底下，一身黑衣黑裤，脚上穿着一双蛤蟆鞋，看面相似乎在哪儿见过。
老头面色发青，踮着一双脚不停地在树荫下走来走去，还不停地向某个方向看，一副焦虑的样子。
吴有用站直身子，问道：“老头，你干啥呢？”
老头瞥了他一眼说道：“我在等马车。”
吴有用打了个酒嗝：“等什么马车？”
老头说：“我等了三天了，马车还没来。”
吴有用喃喃着念叨：“马车，嘿嘿，马车……”
老头突然看向吴有用，他的脸一下子变得鬼气森森，脖子就地扭了一圈又一圈，然后停下来冲他一笑，露出满嘴利齿！
吴有用的酒劲一下子吓没了，再看眼前，哪里还有人？吴有用这才想起来，刚才的老头不是老陈头吗？他刚才喝的就是老陈头的丧酒！
吴有用身上出了一层又一层的白毛汗，两腿发颤，哆哆嗦嗦地往人多的地方跑。他曾听人说过，人多阳气旺，鬼都怕这个。可还没跑出几步，突然被一双手给拽住了。他吓得大叫一声，回头一看，顿时松了口气，拽他的不是鬼，是一个熟人。那人也姓陈，是陈家的亲戚，镇里的老资历了，吴有用的爷爷在世的时候，跟他关系很不错。
“陈老爷？”在他们那一带，一般都管老人叫老爷，既是尊称，也显亲密。
“有用，你怎么发抖了？”陈老爷问道。
吴有用干笑一声：“我……我喝酒喝多了，发冷呗。”
吴有用知道自己的借口太过蹩脚，刚想找个借口溜走。可是陈老爷拽住他不放手，盯着他的眼神越来越冷。吴有用习惯性地想打个哈哈，却发现在陈老爷的目光下，他根本就笑不出来。
“有用，你跟我来。”陈老爷突然面色阴沉地说了一句。
吴有用只好莫名其妙地跟在他身后，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陈老爷劈头问了他一句话，吓得他差点魂飞魄散。
陈老爷问：“那晚偷尸体的人是不是你？”
吴有用下意识地想承认，又马上醒悟过来，不能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他干笑两声：“没……没那回事儿，我好好的，干吗去偷尸体？”
陈老爷厉声道：“小兔崽子别跟我扯那些！我告诉你，你那天偷尸体的事被人给看见了！那天晚上于老三的牛丢了，他上山找牛的时候看见你在挖尸体。这事儿闹大之后，他才说出来！”
吴有用一听，就知道事情坏了。
他的腿一软，“扑通”一下跪在陈老爷面前：“陈老爷，求您救救我！”
陈老爷长叹一口气：“现在知道害怕了？晚了。有用，你这次可是闯了大祸了！洪家老姑娘的尸体被野狗啃了个干净，她爹妈已经上派出所报了案。你说你咋能干出这种糊涂事儿？”
吴有用低着头不敢接话。
“你爷爷临终前托我照看你一二，这些年你不成器，我也算愧对他了。你……你走吧。”
吴有用茫然起身，陈老爷扭头不看他，可是他刚走了两步，陈老爷突然又喊他：“有用，你听没听说过花马车？”
“花马车？”吴有用隐隐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听过。
“算了，你去吧。”陈老爷佝偻着腰，似乎一瞬间苍老了不少。
 <h3>4</h3>
吴有用没把陈老爷的问话放在心上，他只想尽快回家，既然于老三看到他偷尸，这件事早晚会传得尽人皆知，他不想坐牢，就必须尽快离开李杨镇。
一路上，吴有用躲躲藏藏，路过一户人家时，迎面而来的一盆血水把他浇成了落汤鸡。他刚要骂，就看见一个老太太从屋里走出来，怀里抱着一个浑身皱巴巴还沾着血污的孩子，很明显是新生儿。但是这个新生儿不着寸缕、浑身铁青，竟然是一个死婴。
泼水的妇女木讷地跟吴有用道了声歉。吴有用看着那个死婴，骂人的话憋在了肚子里。
吴有用绕了好大一个圈子，快到家的时候，却看到自家大门前围了一群人，于老三和杨狗子赫然在内！
他的心一下子凉了，可这时候不是犹豫的时候，他把身子一缩，转头就跑，跑了几十步就听见有人大喊：那个王八羔子跑了，快追！
吴有用没命地往前跑，撒开丫子跑。他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偷尸那天，只不过追在他身后的不是饿狼，而是一群人。渐渐地，吴有用和后面那些人的距离越来越远。他就这么跑出了李杨镇，离开生活了将近二十年的地方。
几经辗转，吴有用跑到了邻镇，虽说没吃什么苦，可是饿得够呛，看着街道边上有卖馒头包子的，他的眼睛都绿了。
吴有用来到邻镇是为了投靠他的堂叔，虽然他爷爷去世之后两家基本上已经断了联系，但是他相信，现在求上门去，堂叔怎么也不能置之不理。
果然，堂叔堂婶虽然不大乐意，但还是收留了他。堂叔开了一间农机店，他平时就帮着搬东西送货，偶尔看店，虽说日子过得挺没意思，可是比他一个人时要强。
有一次堂叔接到李杨村的一份生意，一大早就亲自送去，下午回来的时候带着满脸怒气，但怒气中还夹杂着一丝丝惊惧。
吴有用被堂叔单独叫出去的时候，就知道事情瞒不住了。
果然，堂叔一张嘴就质问他为什么偷尸。吴有用一开始支支吾吾地否认，堂叔发下狠话，如果他不说实话就把他赶出去，他只好把事情说了。
堂叔听完后并没有骂他，反而叹了口气：“有用，你这次可是闯了大祸了。”
陈老爷也说过同样的话。
吴有用一阵惶恐——难道洪家人已经报警了，难道警察马上就要来抓他了？
吴有用虽然不学无术，好吃懒做，但是最近却收敛了不少，因为偷尸拜师不成，他也收了赌博的心。住在堂叔家虽然没什么意思，可是帮着堂叔打理农机店，日子过得也挺踏实。吴有用有时想起，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人家说的“浪子回头金不换”。可要是他被抓去坐牢的话，就什么都完了。
想到这里，吴有用禁不住哀求堂叔，求堂叔别把他举报出去。
堂叔看着吴有用，眼睛里露出深深的悲哀。
“有用，我不会把你交出去。可是，你知道自己到底犯了什么错吗？”堂叔问他。
吴有用摇头又点头：“我知道，我不该偷尸体，我对不起洪家，我不该干出这种缺德的事……”
堂叔突然打断了他的话：“不，你对不起的不仅仅是洪家，而是整个李杨村。你听说过花马车吗？”
吴有用一愣，同样的话，陈老爷也问过。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堂叔叹气：“你偷东西也好，学赌术也罢，这些虽不好，可也不是什么大错。你错就错在不该偷那具尸体。有用啊，你可把李杨村给害苦了！”
堂叔的话让吴有用不知所措，他再不好也只不过偷了一具尸体，总没干什么杀人放火、奸淫掳掠的事，怎么就害了李杨村？
不过堂叔的话让他隐隐想起了一点什么，一个模糊的念头在他脑子里转了转。
他想不明白，也不敢想。
“三叔，除了偷尸，我到底还犯啥错了？”
堂叔连连摇头：“大错已经铸成，现在说又有什么用？你也别想了，能过几天好日子就过几天吧！”
堂叔说完就走了。这几天时间，吴有用一直坐立难安，但是他又不敢去问堂叔，万一堂叔恼了，难保不会把他赶去睡大街。
他暗地里打听了一下李杨村的状况，竟然听到一个很晦气的消息，以及一则奇怪的流言。
消息是，李杨村最近二十多天来，已经先后有三个婴儿胎死腹中，其中两个是双胞胎。以现在医疗发达的情况来看，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况且这两家的孕妇产前还到县里医院做过检查，检查的结果是胎儿十分健康，可是偏偏到了生产的关口，胎儿却因为一些小状况就死去了。
除了婴儿，连李杨村的牲畜家禽也都如此。短短的二十几天，李杨村无数的刚出母胎的牲畜死去，也有那淘气的小孩掘出几窝蚂蚁卵喂鸡，结果发现，本来应该白花花的蚂蚁卵是黑色的，原来竟是些死卵。
种种迹象使得李杨村人心惶惶，不久就有流言传出，有人说李杨村坏了风水，也有说李杨村的人做了恶事，得罪了送生灵投胎的鬼差，才招致这种后果。
吴有用听到这些流言后，回想起他还在李杨村时听到的事，还有那个脸色青白的死婴，不禁打了个冷颤。
他怎么觉得，李杨村发生的怪事跟他有关？
吴有用不知道该怎么办，堂叔看着他的目光带着一种他说不清的情绪，似是憎恶，又似悲悯。
就在这个时候，县里有人带回谢如秀派发的小广告，到农机店买东西的时候被吴有用看到。许是上面的哪个字眼儿触动了吴有用，所以吴有用就来了。
 <h3>5</h3>
听完吴有用的叙述，看着他那种惶惑不安的神情，我说不上怜悯，反倒觉得他实在可恨。为了学赌技而去偷尸，偷到后却被狼群袭击，事后不想补救反而想瞒天过海。要不是出了那些怪事又被人揭穿，恐怕他现在还待在李杨村胡混吧？
“求你们帮帮我，帮帮我们村！我钱不多，但是我可以全部都给你们……”
“这种事我们管不了……”
我的话还没说完，谢如秀一把拉住了我的胳膊，在吴有用惴惴不安的目光下，他装模作样地点点头道：“我们这个工作室，非奇事怪事不接。你说这件事符合要求，好，我们接了！”
我无语，谢如秀，你凭什么接？
吴有用走了，我皱着眉对谢如秀说道：“我一直想说你，别胡闹了。”
谢如秀认真道：“我没胡闹。你看我的眼睛就知道了。”
关眼睛什么事？我心里疑惑，可还是上前一步盯着他的眼睛看。刚开始没看出什么，再细看，就发现他的角膜微微地发红。
“你得红眼病了？”我不动声色地退离两步。
“呸！你才得红眼病呢。”谢如秀面色不虞，“风灵矢说了，我换的眼角膜有问题，如果不想办法，会变得比以前更糟。”
谢如秀曾经说过，他前几年做了眼角膜手术，手术前整个人就是半瞎。我顿时有点儿急，你要是眼角膜有问题赶紧上医院啊，在这儿胡闹算怎么回事？
谢如秀盯了我一眼，突然笑了：“我这就是在自救啊。风灵矢说了，做万般事，集众人恩，方解鬼灵眼。要不然你以为我爸妈会这么支持我开探灵工作室？”
谢如秀的表情满不在乎，让我摸不准他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万般事、众人恩，什么意思？”
谢如秀摇摇头：“我也不明白，风灵矢只说要我去求事，不能等事来求我。众人恩，大概就是人的感激之心吧。”
听到这儿，我不由得叹了口气，一颗心终于动摇了。算了，不管是真是假，既然他这么认真，我就尽量帮忙吧。
当天下午，我和谢如秀决定去李杨村。成行前我接到了于雪的电话，于雪向我要故事。我这才想起，已经很长时间没向她提供过资料了。于是我告诉她此去的原委，让她等几天。没想到于雪听说后，说什么也要一起去。于雪是出了名的拗脾气，我说不过她，只好同意了。谢如秀曾和于雪一起吃过几次饭，所以不算陌生。见她要加入，反而十分欢迎。
一番周折后，我们来到了和李杨村相邻的小镇。
谢如秀和吴有用约好在小镇接头，下车后我一眼就看见躲在车站门后，只露出脑袋的吴有用。他看到我们，立刻露出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可能是没把握我们会来吧。
“你们来啦。”吴有用的笑容里带着刻意的讨好。
因为时间比较紧，所以我们快速地了解了一下情况，又因为吴有用根本不敢回李杨村，所以这一趟我们必须自己走。
把情况摸清楚后，我们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李杨村。
李杨村虽然是村，但其实它并不比我们刚去过的小镇小多少。这里人口也不少，有一百多户人家。
出租车开到村口就说什么都不进去，我们刚下车他就急忙把车开走了。我不禁怀疑，难道出租车司机也听过有关李杨村的流言？
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我们在村口下车，因为不认识路，只好盲目地往前走，可是走了好长一段路都没看见个人影。四处静悄悄的，连农村常听见的犬吠鸡鸣都没有。
“难道我们来之前鬼子进村扫荡了？”谢如秀忍不住说了一句。
“现在是农忙时期，村里人大概都去干活了吧。”我猜测。
于雪摇摇头：“那也不该这么安静，太不寻常了。”
水泥路上，我们几个的脚步声“踏踏”地响着，秋天的天空湛蓝高远，微风频送，空气中弥漫着野花的芬芳，一眼望去，满目缤纷，好一派田园风光。
可惜，在这迷人的景色中，却缺少了一样重要的东西——生气。
是的，我看的一切仿佛都缺少了生气。就像是摆在橱窗里的假花，虽然艳丽非凡，但是终归不是真的，缺少了一种灵动的韵味。
我越来越心惊，这时于雪突然说了一声：“你怎么了？”
我转头看向于雪，于雪正盯着谢如秀，只见谢如秀面色惨白、目光呆滞，两片嘴唇微微地颤抖着。
这是怎么回事？
我一把拉住了谢如秀的胳膊：“谢如秀，你怎么回事？”
“到处都是……”谢如秀咽了口口水，“这里为什么到处都有……”
“都有什么？”我忍不住问了出来。
“白色的、雾一样的影子。这儿，那儿，还有那边。屋檐底下，大树上面，到处都是！到处都是！”谢如秀似乎无法控制自己，两只眼睛几乎凸了出来，一瞬间就染上了血红的颜色，乍一看仿佛两个眼珠子泡在血水当中！与此同时，他的身体剧烈地颤抖起来，嘴里发出古怪的声音，像是嚼着虫子的声音，听得人浑身发麻。
我心道不妙，急忙喊于雪拉住谢如秀。于雪也被谢如秀的变化惊呆了，又被我的叫喊声惊醒。于是我们俩协力，一人一边死死地拽住谢如秀的胳膊。谢如秀被拽住后发了疯似的挣扎，于雪几乎被甩出去，顿时花容失色。
“别松开！”我厉声道，“谢如秀醒醒！谢如秀你娘的孬种，快点给我清醒过来！”
我一边喊一边腾出一只手去掐谢如秀的人中，后来见不好使，干脆狠狠扇了他一个耳光。
谢如秀没清醒，于雪倒似醒过来了。最开始的惊慌过后，她迅速地镇定下来：“你这样不管用，我有办法。”
只见于雪用一只手在挎包里摸了摸，然后掏出一个别针，露出针尖就往谢如秀的食指扎去。
于雪下手极狠，别针毫不留情地深深扎进了谢如秀的肉里，鲜血一下子涌了出来，看得我打了个寒战。俗话说，十指连心，挨了这一下不得疼死啊？
别针在谢如秀的肉里停留了片刻，很快就拔了下来，谢如秀的身体一下子软了下来，眼睛里的血色也淡了少许，没有刚才那么吓人了。
“还真的好使。”我十分惊奇。
“十指连心，他迷失了心智，所以扎手指能让他清醒。”于雪得意地说道。
“那要是不好使呢？”
于雪拿着别针阴森森地笑了：“一个不好使还有九个。”
我瞥了还未清醒的谢如秀一眼，说不出的同情。
谢如秀虽然还未完全清醒，可是眼里的血色却散得差不多了。我和于雪商议，找个地方让谢如秀休息一下，刚才的事让我们几个耗费了不少的体力，得先补充体力，才好调查李杨村的怪事。
我和于雪合力搀着谢如秀，走到附近最大的一栋房子前。于雪上前敲门，过了好半天，久到我们以为屋里没人的时候，大门才“吱呀”一声打开。
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面带狐疑地看着我们：“你们干什么？”
“大爷，”于雪全权负责了“外交”工作，“我们是外地过来办事情的，刚才我的朋友出了点儿小意外，现在晕倒了，我们能不能在您家休息一会儿？”
老人伸头瞅了一眼谢如秀，又看了一眼于雪，面色缓和下来：“进来吧。”
我们搀着谢如秀进入老人的家。老人的院子极大，前后两栋小平房。因为是东北地区，所以屋子里建的是地炕。我们把谢如秀放到地炕上，老人端过几杯水递给我们。
我道谢后给谢如秀灌了几口水，他的脸色明显好看多了，看模样，一会儿就能醒。
“这个小伙子怎么了？”老人问道。
这叫我怎么说？几句话含糊过去之后，我想起吴有用说过的话，鉴于我们对李杨村不熟悉，他让我们到了李杨村就去找陈老爷。陈老爷全名叫陈福兴，提吴有用的名字，他就会帮助我们。
虽然我有所怀疑，不过还是开口向老人打听陈福兴，老人显得十分惊讶，脸色怪异。
“我就是陈福兴，你找我干什么？”老人说道。
我也非常惊讶，居然会这么凑巧，我们要找的人竟然不用找就出现了。有人说，人生就是由无数个巧合组成的。这句话用在此时此刻，十分适合。
我还没来得及和陈老爷交谈，谢如秀突然发出了一声呻吟。我们几个都回过头看他。只见他慢慢睁开眼睛，眼神十分茫然，可是眼睛已经不是血红色了，我顿时松了口气。我很想问问他那时候看见什么了，竟然变成了那样，可是陈老爷就在一边，所以我打算过后再问。
我简单地跟陈老爷交代了我们此来的前因后果，陈老爷还是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不知道他是不相信吴有用，还是不相信我们。
“老大爷，我们没骗你！”谢如秀猛地从炕上坐了起来。他手上的伤口已经被于雪用手绢简单包扎起来，鼓鼓的一团，看着有点滑稽。
“可是有用没钱，他能给你们什么好处？”陈老爷面带疑惑。
于雪笑了：“正因为他没有好处给人，所以更说明我们的目的单纯啊。”
陈老爷点点头，叹了口气：“你们心好，有用能让你们来，也算他还有点儿良心。”
谢如秀从炕上爬了下来，连声点头：“对，对，我们就是过来弄清楚那件事的。有什么话，您就放心大胆地说。”
陈老爷的叙述开始了，于雪还特地拿出笔记本记录。
 <h3>6</h3>
故事要从清末时说起。
从前这里不叫李杨村，叫作清水村。这个名字是由一条环绕着村子、从山上流淌下来的小河而来。小河的水深不足一米，清澈可以见底，蜿蜒地绕过大半个村子。河底铺满了五颜六色的鹅卵石，阳光好的日子，会从石头缝里钻出许多银光闪闪的小鱼，在水里畅游嬉戏，那景象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可能是清水村的水好，这里出生的孩子，男的英俊，女的美丽，而且人们的寿命都特别长。在动荡的年代中，这里就像是无人侵扰的世外桃源。到过清水村的人都会念念不忘，可是回头再找，却找不到了。
有一年，清水村附近一带突然爆发了大规模的鼠疫。鼠疫别名黑死病，这种病一旦出现，传播的速度非常吓人，死亡率特别高。清水村的人得到消息后，开始了大规模的灭鼠行动。也不知道是他们的措施及时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其他地方的人大片大片死去的时候，清水村的人竟然没有一个染病。
日子一天天过去，清水村的人陆陆续续得到了一些外面的消息。为了防止鼠疫大规模传染，官府封闭了几个感染严重的村镇，那里的人没有药，也没有食物的来源，注定会悲惨地死去。
有一天，一个年轻人无意间闯入清水村，他浑身狼狈，满脸病容。年轻人昏倒在小河边，结果被从山上回来的少女看到了。
少女名叫李烟花，据说她的父亲有一年到大城市，有幸看到了黑夜里绽放的烟花，从此后念念不忘，所以给自己的女儿取了这个名字作为纪念。
李烟花生长于清水村，从小到大没出过村子，乍一下看到地上躺着个陌生的男人，自然又是惊讶又是好奇。她走过去一看，发现男子正在发烧，脸色青黑，并且裸露的肌肤上能看到点点瘀斑。
李烟花的父亲是村里的大夫，她从小跟父亲学医，现在能治疗些简单的病症。外面鼠疫开始流行后，李父就跟李烟花说起了鼠疫的症状和可怕之处，所以李烟花一见男子的模样，立刻就断定他感染了鼠疫。
鼠疫是传染性极强的疾病，李烟花当时有些慌张，不知道是救这个人还是回村子找人把他远远地丢出去。她正犹豫的时候，年轻人突然呻吟起来：“娘，你不要丢下我……娘，你不要死……”
那悲伤的呢喃时断时续，那嗓音哀哀若泣，让本来已经硬起心肠的李烟花开始迟疑起来。年轻人的呻吟让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亲娘在她十岁的时候就抛下了她和父亲撒手人寰，那时她也是这么哭喊过，悲伤过……
一模一样的祈求，一模一样的悲伤，让李烟花软了心肠。她看了躺在地上的年轻人一眼，回身跑到村里找了一辆推车，把自己从头到脚全部包裹起来，然后推着年轻人上山，找到一处洞穴，把他安置下来。
李烟花本着尽人事、听天命的心态治疗年轻人，她还假装学习，向她爹要了治疗鼠疫的药方，虽然她爹说这药方效果一般，但是她还是决定试试。
李烟花每日偷偷熬药做饭送上山去，幸好她以前每天都要上山采药，所以李父并没有怀疑。虽然李父开出的药方并不是什么神奇妙方，但是年轻人的底子好，感染也不严重，在李烟花的照料下，他竟然真的一点点好起来。
看着一点点好起来的年轻人，李烟花特别高兴，这是她自己亲手救活的第一个病人，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年轻人清醒后，对李烟花的救命之恩表达了谢意，他说自己叫楼鱼，是离这七十里外的楼家村的人。
至于为什么到了这里，楼鱼每次说到这里，神色就黯淡下去。对此，李烟花理解为，他的家人因鼠疫死光，家乡哀鸿遍野，所以他离开逃难，可没想到还是感染上了鼠疫。
二人的相遇也算是机缘，若是楼鱼不是在呻吟中说了几句触动李烟花的话，若是李烟花心肠再狠一些，或者她根本就不知道怎么治疗鼠疫，那么楼鱼恐怕早就被埋于黄土之下了。
这么说来，她跟楼鱼的缘分真是不浅。
由于楼鱼大病初愈，身体还是很虚弱，所以仍然留在山洞里养病，李烟花每天都来看他。二人日日见面，渐渐地，两人相互都有了好感。
李烟花在清水村长大，从没到别的地方去过，更没见过村里以外的男人。楼鱼长得不错，身材高大，对她温柔亲切，而且人还是李烟花亲手救回来的，所以李烟花的少女芳心开始萌动了。
李烟花怕父亲反对，和楼鱼偷偷地定了终身，二人好得如胶似漆。可是纸包不住火，李烟花再怎么掩饰，李父还是发现了她的秘密，没等李父找上楼鱼，李烟花就得到消息，楼鱼被村里人抓了起来。
李烟花赶到祠堂的时候，祠堂前面的空地上已经聚满了人。众人交头接耳，好不热闹。她一眼就看见楼鱼，楼鱼面向祠堂跪着，被人捆住了手脚，堵住了嘴，六个村里的小伙子手持胳膊粗细的棍棒立在左右。
李烟花的心跳都停跳了一拍，只有决定严惩某人的时候，祠堂前才会摆成这种架势。
楼鱼究竟闯了什么祸？
清水村的村长和族老坐在祠堂里，个个面色凝重。村长突然举起一只手，挥下时正对着楼鱼，简单地吐出一个字：“打。”
六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抡起木棍就要往楼鱼的后背上打，李烟花吓得心跳都快停了，她尖叫着冲进人群，一气跑到祠堂门口，推开了行刑的人，扑在了楼鱼的背上。
楼鱼已经挨了三四棍，李烟花的碰触虽然轻，但是仍然让他闷哼了一声。李烟花心疼得直哭，想去掀楼鱼的衣裳，但是又怕看到他的伤。
李烟花的出现太过突然，等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趴在楼鱼的背上了。坐在祠堂里的村长冷哼了一声：“烟花，别胡闹，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快跟你爹回去。”
李烟花抬头看了村长一眼，又转头看了一眼，果然，她爹就站在人群里，不敢置信又愤怒地看着她。
李烟花放开楼鱼，冲着祠堂的方向跪下：“求村长爷爷和族老放过他，他虽然是外乡人，但是他是个好人。他……我们已经私订终身，请村长成全。”
李烟花俯下身磕头，刚磕了两个，她猛地转身，想拉着楼鱼一起磕头，可是楼鱼挺直了身体，虽然形容狼狈，但是他的表情却没有丝毫的不安和惧怕。
“烟花，你知道这小子做了什么吗？”村长缓缓地说道。
“他……他原来身上有病，不过已经治好了。他只是过来找我，他没有恶意的……”李烟花干巴巴地解释。
村长一声冷笑：“他没有恶意？烟花呀，看来你是被这小子给骗了。你知道吗，今天小六儿抓住他的时候，他正在毁坏祠堂里的铜娘子。”
李烟花顿时震惊了。她不敢置信地望着楼鱼，楼鱼表情倔强，但绝对没有那种做了错事后的懊悔或者害怕。几个月来的相处，李烟花对楼鱼有一定的了解，看到他这种表情，李烟花立时就明白了什么。
 <h3>7</h3>
铜娘子是一个铜铸的女子像，有一尺多高，供奉在村子的祠堂中。每年祭祀的时候，李烟花才能远远地看一次，铜娘子上面盖着一块半透明的丝巾，丝巾下的铜娘子的样子若隐若现。
据说，这尊铜娘子是很多年前为守护村人而牺牲了自己的年轻女子，村人感激她的恩义，于是为她铸了铜像，年年岁岁供奉她。供奉铜娘子像之后，清水村一直风调雨顺、人畜平安，特别是人人长寿，于是村人都说，铜娘子是下凡历劫的仙人，清水村则是仙人下凡的福地，自然得上天庇佑。
人们供奉着铜娘子，守在清水村生活，这里成了人人向往的世外桃源，也有村人耐不住平静的生活，到外面讨生活，可要不了多久就跑了回来，也有一去不回的，但只是极少数。偶尔有外来人误入清水村，有人钦羡这里的生活，于是就留下娶妻生子，成为清水村的人。也有人离开后又想念清水村的平静美好，可是回来找的时候，却发现那片不小的村落已经杳无踪迹。
总之，铜娘子像对于清水村来说，是一个神圣的象征，是他们精神的支柱。
楼鱼想要毁坏铜娘子像，村里人绝对不会放过他！
李烟花何尝想不明白这一节，可是楼鱼是她的恋人，她又怎么忍心看他丢了性命？
李烟花满脸泪痕，慢慢地俯下身，对着祠堂里端坐的村长和族老磕头，一下又一下：“求村长爷爷饶了他的性命，求村长爷爷饶了他的性命……”
偌大的院子里，磕头声一声接着一声，李烟花的额头变得红肿不堪，最后甚至渗出血来。楼鱼看着她，眼中流露出不忍，本来高昂的脑袋渐渐地低了下去。
“好吧，就留他一条性命，打完了丢出去吧。”
村长终于发话了，李烟花伏地大哭：“谢谢村长爷爷。”
李父从人群中挤出来，扶起李烟花。李烟花磕头磕得头昏脑胀，眼看着楼鱼被两个小伙子拿着木棍击打后背，一下又一下。因为有了村长的吩咐，力道虽然用得不是最大，但也够楼鱼受的。打了十几下的时候，楼鱼就倒在了地上，两个小伙子一共打了四十下，然后又出来两个人，拖着楼鱼往村外走去。
李烟花哭得肝肠寸断，楼鱼保住了性命，但是她知道，两人以后再也无法见面了。
夜晚，李烟花恹恹地躺在炕上，李父走过去摸着她的头，低声安慰。
李烟花问李父：“爹，你为什么不骂我？”
李父凝望着她，那样子仿佛透过她在看什么人：“你已经长大了，爹相信你做事有自己的道理。”
李烟花又哭了，她认人不清，几乎闯下大祸，还跟人私订终身。可是父亲却没有责怪她，反而安慰她，她越发觉得自己做错了。
“烟花，清水村是我们的根，没有了这个根，我们就得在外面漂泊。现在外面世道不好，没有了这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我们就是流民，随时都得做好丢弃性命的准备。”
李烟花点点头。
李父接着说道：“我以前从来没跟你说过，其实我不是清水村的人，你娘才是。”
李烟花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李家祖上世代以行医为生，不过一代不如一代，传到李父这一代，基本上只能当个游方医生。当游方医生比较辛苦，一站走过一站，赚的钱不多，却看尽了世态炎凉。
有一年李父路经清水村附近，结果遇到了正在采山菜的女子，也就是后来李烟花的娘。当时她受了点伤，李父顺手救治，然后又把她送回村子。清水村人很热情地招待了他，他看清水村风景优美，村民都十分淳朴，于是就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他和李烟花的娘产生了感情，后来二人成婚，李父也就留在清水村不走了。
李父住在清水村期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他每次外出回来，都找不到清水村的位置，好多次都要李烟花的娘出来接他才行。早些年他随父亲走遍了大江南北，他绝对不是一个路痴，问题就只能出在清水村上面。他和李烟花的娘成亲后，两人感情很好，无话不谈。妻子告诉他，清水村是神仙庇佑的地方，神仙要保护这方净土，所以村外人回头时都找不到地方。不过出生在清水村的人就没有这种障碍。他们的脑中好像天生就装着感应清水村的“仪器”，无论走出去多远，都能顺利地找回来。
李父对妻子的话半信半疑，不过他是一个很理性的人，并不相信神仙一说，他很想知道清水村究竟藏着什么秘密。
李烟花出生后，李父在经过多次练习后，渐渐摸清了清水村的路，不过偶尔还是会迷路。所以平时他除了上山采药，轻易不会出门。
后来，他逐渐对清水村的怪异之处有了一些想法。
清水村的外围，应该是曾经被人布下过迷阵。这个阵法十分高明，是配合着清水村的地理条件布下的，除非找到阵眼，否则永远不会被破除。至于为什么出生在清水村的人天生就不受迷阵的影响，他却找不出原因。
李烟花在父亲的诉说声中慢慢地睡着了，李父扯过一旁的被子给她盖上，看她脸色不好，顺手为她把了一下脉，下一刻，他却勃然色变！
 <h3>8</h3>
夜晚，当人们正沉浸在睡梦当中时，一把火从祠堂烧起，无情的大火烧毁了祠堂，当村人发觉赶过来救火的时候，已经晚了。祠堂成了废墟，铜娘子像被烈火灼烧，化成了一摊黄水。
祸事从何而起？很多人都想到了那个挨了打又被逐出清水村的男人。可是外人离开清水村，再想进来除非有人带领。
会是谁把他领进清水村，闯下这弥天大祸？
村民们既愤怒又恐慌，铜娘子像烧毁了，还有谁会保佑他们？
愤怒的村民找不到烧祠堂的罪魁祸首，他们闯入了李家，把李家父女押到废墟前。村里人认定是他们带人进村子，全都憎恨地盯着他们。对李家父女的辩解，村民全然不信。
李烟花的人生一直平静安稳，她娘的死和昨天的事，已经算是她人生中最大的波折了，没想到今天，一向对她和蔼可亲的村长爷爷还有那些和善的村民，都憎恨地瞪着她和她的父亲，他们的面孔狰狞而扭曲，他们都让她把楼鱼交出来，交不出的话，就要烧死他们父女。
情况正焦灼的时候，突然有个七八岁大的孩子一边哭喊着一边从后山方向跑过来，他的母亲急忙从人群中挤出来，把他搂在怀里安抚。孩子还是大哭不止，人们从他嘴里听到一句话——水里有妖怪！
当人们以为那是孩子的胡言乱语时，突然间又有人惊呼起来。有人朝他视线的方向看过去，结果发现那条清澈见底的清水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浑浊无比，而且还散发着淡淡的腥味。那些散发着腥味的水从山上一冲而下，最后颜色浓得跟血水一样！
与此同时，乌压压的天空突然响起一个炸雷，紫色的闪电瞬间劈断了距离祠堂不远的一棵三人合抱的大树！
清水村的人都吓得魂不附体，他们都认为这是因为铜娘子像被烧毁，上天发出的警告。
这时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老天爷要收人命了”，人群顿时大乱，村民们再也顾不上李家父女，许多人哭喊着往家跑。一些人因为太过慌乱而跌倒在地，却被随后而至的人踩踏而过。孩子的哭喊声、女人的尖叫声还有村长声嘶力竭的吼声，交织在一起，清水村瞬时乱成了一锅粥。
李父趁机带着李烟花逃走了，但他们并没有跑远，在距离清水村两三里路的地方停了下来。
李父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塞进李烟花的手里。他说：“这是你娘留给你嫁人时候戴的，仔细收好。”
掂着手里的小小布包，李烟花有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李父交代李烟花远远地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时，李烟花一下子哭了：“爹，你要干什么？”
李父回头向清水村的方向望去，他说：“我答应过你娘，要帮她好好地守护这个村子，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我还不能走。”
李烟花立即道：“那我也不走。”
李父顿时沉下了脸：“绝对不行，你一回去，不只你自己，你肚子里的孩子也要跟你一起送命！”
肚子里的孩子？李烟花惊呆了，她竟然怀了孩子！
是什么时候？李烟花想起，她刚跟楼鱼私订终身的时候，二人柔情蜜意、耳鬓厮磨时禁不住偷吃了禁果，李烟花当时决心要嫁给楼鱼，所以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对之处。
没想到，仅仅一次的缠绵竟然能怀上孩子。
李烟花垂下头，眼泪争先恐后地流出眼眶。
李父走了，向着清水村的方向而去。李烟花冲着他离去的方向磕了几个头，刚想走的时候却突然改了主意，朝着她曾经救治楼鱼的山洞去了。
李烟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想的，她心里恨楼鱼，恨楼鱼心思不正，不过另一方面却还是希望楼鱼能改正错误，两人重新在一起。
当她在山洞里看见楼鱼的时候，大吃一惊。楼鱼因为白天被打过，现在的模样十分狼狈，山洞的地上有他扯下来的血衣，本来山洞里还留着两件李烟花给他弄来的替换衣服，现在被楼鱼撕成了布条，全部缠在伤口处。
楼鱼也看见李烟花了，他若无其事地坐了起来，说了一句：“你来了。”正如那些养病的日子，每次李烟花来看他时，他说出的第一句话。
李烟花的眼泪一下就涌了出来。她开口质问楼鱼，问是不是他放火烧的祠堂，楼鱼很痛快就承认了。
李烟花最后的一丝希望也破灭了，她不知所措地看着楼鱼，脑袋里一片空白。
楼鱼站了起来，他的身材高大，李烟花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他的阴影下。楼鱼轻声问她：“为什么回来？”
李烟花突然醒悟过来。她真傻，楼鱼不会无故毁掉铜娘子像，也许一开始她就上了楼鱼的当。她上前捶打着楼鱼的身体，质问他为什么要火烧祠堂、烧毁铜娘子像。
楼鱼一把把她掀到了一旁，她头昏脑胀地倒在地上。楼鱼蹲下，一把掐住了她的脖子。
“为什么这么做？”楼鱼喃喃低语，像在说给她听，又像说给自己听，“大概是因为我太嫉妒了吧！你们的村子是世外桃源，男女皆长寿，身无病痛，活得无忧无虑。可是我们村距离你们不过几十里，却几乎都死光了！我爹、我娘、我妹妹，我娘肚子里没有出生的孩子，还有秀儿……他们都死了！凭什么你们能被庇佑，我们就不行？我把你们的铜娘子像毁掉，你们就会跟我们一样了，这样才公平！”
楼鱼说着大笑起来。
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公平？世上有人长得美，有人长得丑；有人家产万贯，有人一贫如洗；有人德高望重，有人臭名昭著……世上虽没有绝对的公平，却有因果之说。种善因得善果，种恶因得恶果，清水村的种种好处，难道不是祖先种下的善因而留下的遗惠？
李烟花赤红了一双眼，楼鱼仅仅因为嫉妒，就让清水村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让她原本平静的生活变得一塌糊涂。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都只是楼鱼在做戏，她恨自己识人不清，更恨楼鱼的薄情。
楼鱼没有放开李烟花，他一点点地施力，李烟花的眼前越来越模糊，最后晕了过去。当她悠悠地醒来时，发现自己没死，而且还在山洞里，但是楼鱼已经不见了。
李烟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逃过一劫，她起身后直奔清水村。铜娘子像被毁，这件事上来说她是帮凶，要不是她一时心软，楼鱼不会这么轻易进入清水村。
李烟花进入村子范围后，看到了那条她每天都要在里面取水、洗脸、洗衣的河，那条清澈见底的河，如今它已经变成了一条红色的河，那湍急的流水就像是一汪血水，让人触目惊心。
李烟花向祠堂的方向奔去，祠堂的废墟前留有一摊一摊的血迹。如今只有村长坐在那里，他的脚下是一块凝固的黄铜，已经完全看不出当初的模样。李烟花发现，村长的面孔一夜之间就老了许多，原本黑发居多的头上，已经被白发覆盖。
李烟花轻轻走到村长的面前，现在她不怕受到惩罚，只是觉得对不起清水村的人们。
村长看到李烟花，并没有暴怒，只是招了招手让她坐下。李烟花默默坐在了村长的对面，一言不发地看着那块黄铜。
“烟花，你听过铜娘子的传说吗？”村长问道。
李烟花点点头：“听过许多遍。”
村长摇摇头：“那些传说假的多，真的少。认真算起来，铜娘子其实是我的曾曾祖姨奶奶。”
李烟花吃了一惊，然后又释然。村长爷爷能当上村长，而且一当就是二十多年，自然不会简单，如果说他是铜娘子的后代，倒是好解释。
多年前，铜娘子是当时的村长之妻，她人长得普通，出身也普通，可偏偏气运逆天，而这种气运是单单对她自己来说，换到和她亲近的人身上却没什么用。
有一年清水村遇山洪，洪水长时间不退，铜娘子的丈夫就率领村里的青壮年去挖沟渠，想把山洪排掉。可是挖沟渠的过程中出了意外，村里许多人都受了重伤，其中就有铜娘子的丈夫和儿子。
出事后，铜娘子的丈夫和儿子一直处于昏迷当中。铜娘子心急如焚，她本身有气运，可是却不能惠及亲人，这让她十分难受。后来她想起儿时给她批命的僧人，僧人就住在离清水村五十里外的山上。僧人神秘莫测，还有一手起死回生的手段，不过一般人很难请得动他。
铜娘子心急之下，就决定试试看。
铜娘子独自上山，走了两天两夜，费尽了千辛万苦，还有几次险些被野兽吃掉，弄得遍体鳞伤。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找到了僧人。
她请求僧人救她的丈夫和儿子。僧人问她，她是要治伤还是要救命。铜娘子不解。僧人说，如果只要治伤，二人的伤势过重，以他的手段已经救不了。如果要救命，却还有办法，这个办法不只能救她的丈夫和儿子，其他受伤的人也都能救。不过要从阎王手上抢人，普通的法门不管用，必须有人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才行。
铜娘子听完后丝毫没有犹豫，她跪在地上请求僧人把她的命拿走，只要救回丈夫和儿子，还有村里的人，她心甘情愿献出自己的命。
于是，僧人跟随铜娘子来到了清水村，这时洪水已经退得十剩七八，僧人指挥村里人继续挖沟渠。这条沟渠将大半个村子包在里面，最后围困村子多日的洪水顺着沟渠退了个干净。
之后僧人独自在外待了一夜。铜娘子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只是后半夜时她听到了哗哗的水声，似乎从山上来。铜娘子吓得魂飞魄散，她以为洪水又来了，跑出门时才发现空荡荡的沟渠已经注满了清澈的水。
第二天，僧人叫村里人从山上运来很多石头铺到沟渠里，清水村由此变了模样。
当天夜里，僧人和铜娘子来到沟渠的源头，僧人问她悔不悔。
铜娘子摇摇头。僧人向她稽首，说，你的牺牲会保护这个村子和你的后代。我用一法截断了阴阳两界的路，鬼差进不来这里，村里受伤的人就不会死。不过也因此，死去的鬼魂出不了清水村，投胎的生魂也进不来，而你，必须担任鬼差的角色。
说完，僧人拿出一个巴掌大小的铜铸的马车，放入了沟渠的源头中。
当夜，铜娘子自绝而死，死时手里握着一根马鞭。僧人跟铜娘子的丈夫说明了真相，随后飘然而去。
村里人感念铜娘子的恩德，于是把铜娘子埋葬在沟渠源头之上，还铸铜娘子像供奉。在往后的岁月中，清水村果然风调雨顺，村里人人长寿。铜娘子成了清水村的信仰，直到如今。
 <h3>9</h3>
李烟花早已泪流满面，她的泪水里满是悔愧。
“如今铜娘子像已毁，清水河已浊，当年有铜娘子牺牲自己帮村子避过灾劫，现在哪里有第二个铜娘子呢？就算有，也救不了这满目疮痍了。”村长佝偻着腰走了，看都没看李烟花第二眼。
李烟花在废墟旁站了许久，之后她往自家的方向走，回到家后发现她爹不在家。她躲躲闪闪地到外面去找她爹，结果看见李父正在给受伤的人包扎，那些受伤的人都聚集在一起，哭嚎声不绝于耳。
李父正在救治时，突然间他手下那个因为疼痛而拼命挣扎的孩子一下子不动了，李父颤抖地用手在孩子的颈窝里一摸，发现孩子已经死了。
孩子的死让许多人都惊呆了。李烟花自有记忆以来，清水村的人只有寿终正寝，从来没有因受伤或生病而死的。
村长爷爷的话让她突然顿悟了。楼鱼岂止是毁去了清水村的精神象征，他根本就毁去了清水村的命脉啊！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楼鱼的话真真假假，她辨不清楚。但是她知道，清水村即便是有铜娘子的护佑，也抵挡不了那颗妒恨的心。
从那天开始，清水村陆陆续续有人死去，最奇怪的是，即将降生的生命，不管是人是牲畜，有的胎死腹中，有的降生后便立即死去。
清水村的村民恐惧和愤怒都达到了顶点，他们四处寻找楼鱼，最后在一处山坳里找到了他。
处死楼鱼的第二天，人们发现，李烟花怀抱着一根马鞭死在清水河的源头处，她脸上带笑，竟丝毫没有死亡的痛苦和恐惧。
从那天之后，清水村慢慢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李烟花代替了铜娘子，人们都叫她鬼娘娘。
鬼娘娘不是铜娘子，她不能保佑村子风调雨顺、人人健康长寿，可是，胎死腹中或降生后死去的情况却没有了。
二十年过去后，某天李父做了一个梦。梦中，李烟花告诉他，她即将去阴司报到，如果村里有年轻姑娘死去，在她下葬前给她的手中放一根马鞭，之后她就会代替鬼娘娘继续工作。
李父醒来后，按照李烟花的吩咐去做。就这么一代一代地传下来，直到如今这个规矩还是没变。
而吴有用偷的那具尸体，恰好就是要代替上一代鬼娘娘的姑娘。这时的马鞭已经从真正的马鞭转变成了纸扎的马鞭，吴有用偷尸时纸扎马鞭落到地上，践踏得没了模样，而洪家姑娘的尸体也被野狼给啃了个干净。
清水村的种种怪事，都是因此而来。
 <h3>10</h3>
我们三个听了陈老爷的叙述，全都目瞪口呆。
如果是真的，这件事未免太不可思议，如同天方夜谭；如果是假的，偏偏陈老爷的叙述，简直全无破绽。故事一代代相传下来肯定有失真的地方，但如果是空穴来风，不可能编造得这么有鼻子有眼。
“陈大爷，既然你们知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想办法补救？”我忍不住问道。
陈老爷叹了口气：“能代替鬼娘娘的姑娘，都是被上一代鬼娘娘选中的，我们没有办法，只能等。”
我想问，如果上一个鬼娘娘已经去投胎了，那不是永远都等不到新的鬼娘娘了？难道清水村的悲剧将无终止地延续下去？如果是那样，恐怕清水村很快就会成为死村、空村。
从陈家走出来，我想起先前的疑问，转头问谢如秀昏倒前看到什么了。
谢如秀哆嗦了一下：“你不是知道我有阴阳眼吗？”
谢如秀只提了一句，我就完全明白了，顿时觉得浑身发冷。再看，于雪的脸也白了，嘴唇动了几次都没说出话来。虽然她平时表现得像个女汉子，总是无所畏惧的模样，其实那是因为没碰上让她真正恐惧的事。
“你现在还能看到吗？”于雪问道。
谢如秀点头又摇头：“能看到一些，不过没有刚来那么多了，以前也不是没见过，我就当看不见。”
于雪的脸煞白，我只感觉鸡皮疙瘩已经沿着胳膊和大腿跑了几个来回。
“谢如秀，”我说道，“这事儿咱们解决不了，回头你赶紧把钱给那个吴有用吧。”
谢如秀苦恼地叹了口气：“钱不钱的，你以为我在乎那个？你们也看见了，我要是再不按风灵矢说的弄点儿功德来，恐怕我这双眼睛都得把我弄成神经病。”
谢如秀的情况我看在眼里，说不想帮忙是假的，可是给他帮忙太有难度了，刚一上来就是这么大的一个难题。
于雪提议到清水河附近走走，顺道去看一眼清水河的源头，说不定会有奇遇。我虽然不抱希望，但是就这么走了，也不甘心。于是我们四处打听清水河源头的位置。
临近傍晚，村里走动的人多了一些，可是听到我们打听清水河源头，无不警惕地看着我们，好似防贼一般。
没办法，我们只好回到陈老爷家。陈老爷听说我们要去清水河源头，没说什么，跟我们详细地讲解了源头的位置，还画了一张示意图给我们。他还告诉我们，如果晚上没地方住，就回来找他。我们道谢后就拿着示意图向着清水河源头进发。
这里昨晚应该下过雨，虽说经过一天的暴晒，但是泥土踩上去还是有点儿粘脚。我们往山上走了不一会儿，脚下就已经积累了厚厚一层黑泥了。
于雪烦躁地在一旁的草地上搓着鞋底的泥，谢如秀没心没肺地向我展示他的鞋底，笑着说了一句：“这地方不错，我怎么感觉自己越来越高大上了呢？”
我嗤笑了一下，谢如秀这小子缺点比优点多，可是光是这种苦中作乐、从不自暴自弃的精神，就足以抵消他所有的缺点。
于雪拿出那张示意图，指着陈老爷重点标注的位置：“我们现在刚走到山脚，源头差不多在半山腰往上一点的位置，不过陈老爷说了，按照正常走，得路过一处山崖，不过最近雨下得比较频繁，这里不好走，绕路比较安全。你们是什么意思，绕路还是抄近路走？”
我在心里斟酌了一下，本着安全的原则，我愿意绕路走，不过看天色，要是绕路的话，恐怕赶不及在入夜后回到清水村。夜里待在山上不安全，这又违反了安全的原则。
谢如秀心直口快地嚷道：“当然走近路，我可不想在山上过夜。”
我和于雪商议了几句，也觉得还是抄近路好，一会儿注意安全就是了。
为了尽快赶到源头处，我们谁都没有心思去观赏沿路的风景。其实用不着陈老爷的示意图我们也可以找到清水河的源头，只要沿着清水河往上走就可以。可是这条河的分支颇多，要是没有指引，不可避免会浪费一些时间。
因为目标明确，我们几个的脚步很快，走了一个多小时，就看到了那处位于半山腰上的山崖。
这一带山势陡峭，植被茂密，不过我们行的这一路都有现成的山路可走，想来应该是经常有人从这里上山，所以走出了山路。走到这里，山路和山崖贴近，山路狭窄，确实十分危险。
看着前方狭窄的山路，于雪的脸色有些泛白，看我瞅着她，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放心，我没有恐高症。”
“我知道。不过以前你和海子玩蹦极，可没见你脸白成这样。”我嘟囔了一句。
我们三个过山崖时，我打头，谢如秀断后，于雪夹在中间。我们紧贴山壁，几步一停，就这样慢慢地在狭窄的山路上移动。
本来走得好好的，快要走过这段危险的路段，我们几个因为紧张，谁都没说话的欲望。可是，于雪突然说了一句：“你说什么？”
谢如秀莫名地接道：“我没说话啊。”
我刚要呵斥他们好好走路，意外就这么突然发生了。于雪的一只脚朝着山崖外一滑，人就这么掉了下去，我连伸手的机会都没有。
于雪的尖叫声不绝于耳，我和谢如秀大骇，同时伸头往山崖底下看。于雪的尖叫声戛然而止，山崖下面被许多横生的植物遮挡，我们根本看不到底下的情况。
“于雪，于雪，你怎么样？回答我一声！”我对着崖底大喊大叫，可是下面始终没有传来于雪的回答。
谢如秀像是没头的苍蝇，在有限的空间内来回踱步：“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就出事了呢？咱们赶紧下去看看吧，也许还有救。”
我拼命握紧了拳头，让狂乱的心跳安定下来。下去是肯定要下去，可是我们一没有设备，二不知道到崖底的路，现在只能回清水村求救。
我让谢如秀回村求助，一边打电话给110，要求他们派离得最近的救助队来。而我则留在原地，试图找到下去的方法。
在村里人和救助队赶过来之前，我到底没找到下去的路。和村里人赶来的还有陈老爷，他看着崖底的神情十分怪异。不是我这时候还有心思关心这些，着实是陈老爷的表现不同寻常。即使这样，我也没心思再去关注他，分神了一瞬，就赶紧参与到解救于雪的方案中。谢如秀神情悲怆地站在一旁，我不敢多想，不敢想于雪掉下去会怎样，更不敢想于雪出事后海子的反应。
救助队还没有到，不过清水村的村民似乎对下崖底救人颇有经验，刚开始的纷乱过去后，已经有人拿出大捆的粗麻绳，找到固定的地点，然后就有人顺着绳索爬了下去。我也要下去，却被村民阻止了。我看着几波村民纷纷往崖底进发。心里萌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些村民似乎和那时候有很大的不同，似乎……太热心了点。
我除了焦急，根本帮不上忙，看到那个阻拦我下去的村民和陈老爷正在说话，我不由得凑了过去，结果断断续续地听到了几句他们的谈话。
“那么高……恐怕不能保持完整……”
“把东西事先准备好，就算……娘娘选好的……事关清水村，千万不能出差错。”
“已经嘱咐了牛蛋他们几个……没问题。”
我担心于雪，所以听到这几句没头没尾的对话，也没有心思去分析话里到底说的是什么。
七八分钟后，最先下去的人第一个爬了上来，谢如秀和几个村民把他拽了上来。我急忙奔过去，殷切地望着他，他不自然地回避我的目光，摇了摇头。
什么意思？于雪是死了，还是没找着？
“牛蛋，找到人了吗？”
牛蛋摇了摇头：“下面找遍了，没看着人。”
谢如秀声音立刻拔高了几度：“怎么可能，我当时看见了，人明明从这个地方掉下去的！”
我艰涩地说道：“也许于雪摔下去的时候，什么原因偏离了这片地方，也许……”
谢如秀眼睛一亮：“也许她只是受了伤，自己爬起来找路走了？”
也有这个可能，现在这个情况下，我宁愿相信这个说法。
崖底不时有喊声传来，我虽然听得模模糊糊，但大致能听明白，就是还没找到于雪。我再也忍不住，抢过一条绳索，把另一条绳索捆在腰上，慢慢地溜了下去。
在崖底的人有七八个，崖底植被茂密，多数地方生长的都是矮小的灌木。若是于雪落在灌木上，应该会缓冲下落的力度，那么她存活下来的希望就很大。
我心生希冀，大概估计了于雪下落的位置。不管于雪是死是活，就算是离开了，她从山崖上坠落必定会留下痕迹，只要沿着这些痕迹去找，应该会找到于雪。
我不顾灌木丛里会有蛇，往估计的那片区域里走。可是仔仔细细看过之后，我发现那片灌木竟然丝毫没有被重物压过的痕迹。
难道我估计错了？带着这种怀疑，我尽量将靠近山崖的灌木丛都检查了一遍，结果发现真的一点痕迹都没有。
于雪竟然凭空消失了！
不对呀，我亲眼看到她跌下山崖，为什么会消失？
我焦躁得不知如何发泄，这时上面传来直升机的声音，原来是救援队赶到了。
我爬上去跟救援队的人诉说了情况，陈老爷和几个村民没想到我们还联系了救援队，顿时脸上都变得不太好看。
救援队有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他们很快就在这片区域内展开了搜索，不到半个小时，救援队就发现了目标，直升机慢慢往山崖方向降了一些高度，然后有一个人吊着一根绳索从直升机里出来了，他们的目标似乎是下方的山壁。
我站在山崖上方，由于直升机的缘故，不能靠得太近，所以也看不清那人是在做什么。过了一阵，直升机又升了上去，我看到绳索上吊着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两个！
会是于雪吗？
我的心跳变得急促起来，谢如秀和我并肩站在一起，我们望着升到高空的直升机，心里都十分紧张。
直升机直接飞走了，然后我们得到通知，获救的果然是于雪。由于于雪还在昏迷当中，为了使她尽快得到救治，救援队就直接把她带走了。
虽然心知于雪应该伤得不轻，可是得知她还活着，我心里顿时松了口气。
于雪获救，虽然村民并没有帮到什么忙，不过我和谢如秀还是狠狠地感谢了一番，奇怪的是，陈老爷和几个村民的脸色并不好看，其余的村民倒是没什么异样。
我再次压下那种奇怪的感觉。由于天色已晚，我和谢如秀没办法离开清水村，于是就到陈老爷家借宿一宿。我在半梦半醒之间，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h3>11</h3>
鬼娘娘选中，死在清水村，年轻女孩……
如果于雪坠崖死了，她便符合这种种条件。我想起于雪获救时陈老爷和几个村民的表情，再结合我无意中听到的奇怪对话，顿时就明白了。由于于雪出了意外，他们就想到拿于雪当作洪家姑娘的替身，接任鬼娘娘。即便于雪不是清水村人，但是其他条件样样符合，再加上清水村人已经无路可走，情急之下能做出这样的决定，也不奇怪。
于雪当时并不是落在崖下，而是被生长在山壁上的老树和一些缠绕在老树上的藤蔓给接住了，非常凑巧。于雪没死，打乱了陈老爷他们的计划。依照他们的计划，大概是想隐藏起于雪的尸体，然后把尸体用鬼娘娘的仪式埋掉，清水村就会摆脱困境。可偏偏于雪没死，也没落到山崖下。
我不由得猜想，如果于雪落在山崖下没死，又被清水村村民发现，他们会不会为了造成既定事实，干脆把于雪杀掉？又或许放着重伤的于雪不管，也可以达到目的。
想到这个可能，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当然，这些只是我的猜测，若是我直接去问陈老爷，他肯定不会承认。
第二天一早，我和谢如秀离开陈家，到县医院去看于雪。至于海子那边，我暂时没通知他，到医院去看了于雪的情况再说。
我们见到于雪的时候，于雪正半倚在病床上打吊瓶。她身上盖着被，所以看不出哪里受伤了。她脑袋上绑着绷带，脸上还有几道划痕，幸好都不深，否则就破相了。她这模样看着虽狼狈，但其实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
于雪看到我们，露出一个似哭又似笑的表情：“你们来了。”
听见于雪开口讲话，我之前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松懈下来。寒暄几句之后，于雪说起了昨天掉下山崖后的经历。
昨天她掉下去后，刚坠落了一小段，就被横生在山壁上的大树阻住了去势，大树下方有一块凸出的小石台，她不知怎么从大树的缝隙漏了下去，正好跌在一具骸骨上面。
事出突然，于雪受了两次惊吓，还来不及呼救就晕了过去。之后她可能是因为头部受到了撞击，所以一直没醒过来，直到被救助队送到县医院。经过检查，于雪受伤并不太严重，身上大多都是皮外伤，只是左腿骨裂了，要休养一段时间。
听完于雪的叙述，谢如秀大呼小叫，我则沉默不语。
于雪很幸运，不单没有丢命，受伤也不重。可奇怪的是，山崖上怎么会出现一具骸骨？难道也有人跟于雪一样的经历，不过他没有幸运地等到他人的救援，就这么活活地饿死在石台上？
于雪平素虽然胆子大，但毕竟还是女孩子，说到骸骨时，面露惧色，之后很久都没说话。
于雪的伤情不重，治疗了两三天，外伤就好多了，只是左腿还不能用力，每天进出都必须推轮椅。因为我和谢如秀都是男人，照顾于雪的时候还需要避嫌，所以比较麻烦。坚持了两天后，我实在忍不住给海子打了电话，海子接到电话后当天就赶了过来，看到于雪凄惨的模样，眼圈都红了。有了海子的照顾，我和谢如秀轻松多了。鉴于于雪还要住几天院，我和谢如秀又去了清水村一趟，想看看后续的发展，或者也是因为不甘心。
让我没想到的是，事情已经完全脱离了我的想象。
 <h3>12</h3>
关于那具骸骨，救助队回到县里就报了案，警察在救出于雪的第二天就把骸骨弄上了地面，并且带回了县里，应该是做死亡鉴定。
我们去之前，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那具骸骨距今竟然已经有一百多年，鉴定性别为女。这么推理下来，骸骨应该是清朝中期或者末年人士。
至于山崖上为什么会有一具清朝骸骨，并且这具骸骨一百多年都没有腐化，则非常耐人寻味。
骸骨被鉴定是清朝人后，以陈老爷为代表的清水村村民，一直在申请把这具骸骨归还清水村。理由是骸骨一定是村里哪户姓氏的祖先，既然是祖先就不能怠慢，必须请回来入土为安。
在清水村一百多户人家联名申请下，我相信他们的目的一定很快就能达到。
回到医院后，海子因为提出要给于雪找个精神科医生看看，于雪不答应，两人正闹得很不愉快。我正想法子给他俩调解，海子把我拉到一边，低声说：“于雪这几天一睡着就说梦话，说来说去就一句，把马鞭给我。你说她是不是……”他边回头看于雪，边伸手指了指脑袋。
一直盯着他的于雪立刻扔过来一个枕头，把海子砸了个趔趄。
“把马鞭给我……”这句话让我想起陈老爷说的每个鬼娘娘都要拿着马鞭入葬的话。难道于雪受了故事的影响，下意识地把自己当成了鬼娘娘？
在于雪不情愿的情况下，海子还是给她找了一个精神科的医生看诊。在医生的引导下，于雪说了一件事。她说自己被大树阻挡后，跌在骸骨上，当时骸骨呈仰卧状，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相交的手上还握着一个腐败不堪的东西，那东西让她想起了马鞭。于雪下落之时还无意在那东西上按了一下，在手上留下了一道黑色的痕迹，直到现在也洗不掉。
握着马鞭的骸骨、女性、尸体在清水河源头附近、死于清朝中后期，这种种迹象让我想起了第一任鬼娘娘——李烟花。
会不会是她？在清水村又一次面临绝境的时候，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回到了人间！
大夫给于雪开了一些药，说她这算是创伤后遗症，过些日子就没事了。
几天后于雪出院，我们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谢如秀联系了吴有用，得知清水村已经迎回清朝骸骨，以鬼娘娘的葬仪下葬。几日后，困扰清水村多时的种种怪异现象突然消失了，再也没有胎死腹中的现象发生。
这件事要说并不是我们解决的，但是也不能说毫无关系，若不是我们去看清水河源头，于雪不会跌下山崖，也就不会发现石台上的骸骨，自然就没有后续那些事。是误打误撞也好，是命中注定也好，命运的巧合，让我们谁都逃不开这一场棋局！
这件事完结后，谢如秀突然一反常态，不再提成立探灵工作室的事了。我心里感到奇怪，但是未免除他再缠着我不放，也绝口不提。
我想，关于谢如秀的眼睛问题，不一定像风灵矢说的那样玄妙。因为过了一阵我再见到谢如秀的时候，他一切如常，想必是找到了解决的办法，让我着实松了口气。

第八章 中元节
 
人来人往的废墟
爆竹声里
飞出彩色的蝙蝠
来回穿梭
人们走来
人们走去
好热闹的废墟
我看到不存在的蜘蛛
拼命地吐出铁丝
网住灯火、网住货物──
啊，我看到了
有人
飘来又飘去
  <h3>1</h3>
农历七月十五是我国的一个传统节日——中元节，俗称鬼节。在这个日子里，人们忙着祭奠死去的人。民间有许多关于中元节的传说，比如说在这一天，鬼门会大开，阴间的鬼会纷纷涌上阳间，享受亲人的香火供奉。传说，在这一天，人们做事一定要小心，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会招惹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当然，这些都是民间传说，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也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习俗。虽然很大一部分人并不相信，但却不会去故意“犯忌讳”。
中元节这天，人们照例要为去世的亲人上坟烧纸钱，还有名为祭祖的活动。在土葬越来越少的今天，多数人都是往公墓去，也有少数人上山，在层林叠翠之中，寻找着那一个个犹如馒头模样的封土堆。
我的爷爷早就去世多年，他的坟和太爷爷的坟同在一片林子里。奶奶一年前去世，按照她死前的要求，家里人并没有把她和爷爷合葬，而是送入火葬场火化，骨灰被我亲手洒进了一条河里。爷爷的坟在父亲的老家，离我们现今居住的城市比较远，而父亲最近风湿发作，只好让我去给爷爷和太爷爷上坟。
在我们家乡的风俗里，为祖宗上坟祭祀的必须是家中的男丁，女性是不行的，所以有些思想落后的地区，如果家里生不出男孩的话，就会被人耻笑绝户了。绝户说的不止是血缘的传承，还有死后无人祭祀——这点也是重要因素。
走前，我妈照例嘱咐了我不少话，还给我带了不少东西。我大咧咧拎着行李袋，向她挥手道别，却忽略了她担忧的眼神。
 <h3>2</h3>
爷爷的老家在一个小镇上，他和我奶奶一共生了四个孩子，中途夭折了一个，现今就剩下我父亲和两个姑姑，现在还住在老家的，就只剩下我大姑一家。
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他们一家了，这几年，父亲每年去上坟回来，心情都不太好，问他原因他又不肯说。久而久之，我对大姑一家的印象也慢慢地变得不太好了，所以这一趟去，我还真有点儿不太情愿。
我暗自决定上完了坟马上就回家，即便是大姑挽留我，我也得回来，省得再惹上一些糟心的事。
到了百水镇，我一下车就看到了大姑的儿子——我的表哥，他的模样没怎么变，正蹲在站点前抽烟，目光有些呆滞地盯着灰扑扑的路面。
我一下车就喊了他一嗓子，他猛地抬起头，瞅了我半天才露出一抹笑容，我想他一定是认出我来了。
表哥名叫汪保升，小时候我身体不好，经常躺在医院里，而他却因为太过淘气，每天被大姑追着揍。那时我非常羡慕他，期望自己也有个和他一样的好身体。哪知，等这一天终于来了之后，我们却因为搬家，逐渐和他们家断了联系，唯有我父亲每年都会回来上坟。
“保升哥。”我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保升哥却对我异常热情，殷勤地抢过我的行李袋，话虽不多，却句句中听，弄得我也没办法再冷淡下去。攀谈几句后，多年没见面所产生的生疏感渐渐退去，我也开始高兴起来。再怎么说我们都是血脉相连的亲人，即便几年没联系，深入骨髓的东西却不会因此而改变。
大姑家住的地方离车站较远，我走在这个多年没来的小镇上，发现这里的中元节气氛比我现在所居住的城市更加浓厚，很多人家的门口两边都挂着桃符。这里说的桃符，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并不是指旧时春联的代指。这里的桃符多数是用巴掌大小的桃木所制成，上面还刻着精致的人像，人像下面有字，分别写着：神荼、郁垒。
关于这两个人的传说，也许有很多人都听过，《山海经》里也有过记载。据说他们是两位神将，当发现有危害人间的恶鬼出现，就会用芒苇编成的网子捆住他们，并把他们丢去喂老虎。自周朝起，每逢岁末，人们就用桃木板刻上神将的图像，将他们挂在大门的两侧。
桃符其实就是春联的原身，一代代传下来，就演变成了现在的春联。
前面我已经说过，百水镇家家户户大门上挂着的，并不是演变后的春联，而是真正的桃符。我隐隐约约记得，很多年前百水镇就一直传承着这个习俗，不清楚具体的原因，但是每年临近中元节的时候，镇上人都会弄来很多桃木，交给镇里那几个手艺很好的老木匠，他们会把桃木日以继夜地雕刻成线条简单却精致的桃符，之后分发给每一户。
我想起这段往事后，就向保升哥求证。他感叹道：“这么多年了，你还记得这件事儿呀。”
“那当然。”我颇为得意，“不止这件，连你小时候淘气被大姑追着打的事我都记得。我记得那时候……”我比划了一下他的肩膀，“当时这里留下好大一块疤。”
保升哥嘿嘿笑了，不自然地抚了一下肩膀。
不管我来时下了什么样的决心，当我见到大姑一家时，心里的那股不自在竟然慢慢消失了，因为他们一家对我非常热情。我暗自纳闷：大姑家人都这么好，为什么父亲每次回家都不高兴？是不是我家老头子的更年期到了？
大姑家仍然是我记忆里的模样，尽管有很多东西都十分陈旧了，但看上去是那么亲切熟悉，仿佛童年里的那些时光都回来了似的。
不过我在屋子里坐了一阵，就有些坐不住了，因为大姑家有种很奇怪的味道，乍闻上去倒没什么，闻久了，就隐隐地感觉到有些恶心。
我勉强装作不在意的模样，而保升哥像是看出了什么，直接把我带了出来。我们到河边溜达了一趟，回来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街道上有不少人蹲在十字路口处，正在烧纸。空气里弥漫着烧纸的气味，一股一股的烟气被风吹散，转眼又聚拢，就像是有生命的东西。
我颇为惊讶：“不是明天才是七月十五吗？他们怎么今天就烧纸？”
“以前就这样啊。”保升哥像是自言自语地说道，“可能你离开的时间太久给忘了吧，其实也没啥，七月十五那天该上山还是上山，倒也不耽误什么。”
“以前就这样吗？我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我纳闷地问道。
“想知道提前一天烧纸的原因吗？”保升哥一副拽样，仿佛在说：想知道吗？快来求我呀！
我忍住笑：“当然想知道。”
保升哥得到了想听的答案，刚要张口，突然警觉地往四周瞅了瞅，那鬼头鬼脑的模样又把我给逗乐了。
“看什么呢？”我憋着笑问道。
“我妈不让我说这些事，怕招惹上那个。”保升哥说道。
我一听顿时更有兴趣了：“那都是封建迷信——你说吧，肯定没事儿！咱俩两个大小伙子，阳气旺盛得紧，就算真有那个又怎么样？肯定也不敢靠近。”
保升哥讪讪地笑着：“我倒不怕，我这不是怕你害怕么？”
说话间保升哥把我领到一个路灯分外明亮的台子上，我们俩随意往上一坐，一人一支烟，就这样讲起了故事。
 <h3>3</h3>
百水镇已有百多年的历史，一开始这地方只是一片荒芜，因为地形开阔，四通八达，很多闯关东来的人都在这里歇脚停留。到了民国时期，这里已经发展成了一个欣欣向荣的大镇，人口几乎相当于一个小县城。
当时百水镇上开了许多家店铺，其中有两家店比较特别，一家是寿衣店，一家是石材店。寿衣店，顾名思义就是卖寿衣的，这种寿衣店不能说像别的行业那样普遍，但是有人的地方就少不了它，它做的是死人的生意，所以就坐落在离医馆不远的地方。
而石材店接的大多都是些雕刻墓碑之类的生意，也是做死人生意，因为石材店的老师傅手艺不错，雕刻的墓碑称得上精美大气，所以附近几个镇子慕名而来的人很多，生意一直都不错。
寿衣店和石材店离得很近，两家店中间隔着一栋门面不大的房子。那房子已经空闲多年，据说原本是间纸扎铺，不知道哪年，老板一家急病死了个干净，还是镇里人出面给掩埋的。因为死得不详，所以那栋房子一直空着。
近些年来，石材店的老师傅身体越来越不好。这可能跟他的工作有关，每当夜晚来临，路过石材店的人，都会听到从那紧闭的门扉里传出的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老师傅妻子早丧，膝下有个二十多岁的儿子，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将自己的手艺传给儿子，而是用自己辛苦赚来的钱供儿子到大城市念书。他儿子完成学业后直接留在了城里，听说是在一家洋行里做事，一年也难得回来看他一次。
相熟的人都劝老师傅，劝他关了石材店，就凭老师傅多年来的积蓄，也够他晚年的开销了。老师傅多半时候都是笑，笑着笑着就咳嗽起来，满脸充斥着不正常的绯红，看着就像是快要咽气了似的。
不管老师傅心里是怎么想的，总之，石材店还是这样日复一日地开着，直到有一天，百水镇的人发现有个陌生的小伙子坐在石材店的门前，手法娴熟地雕刻着石碑。当人们问起时，他说自己是老师傅招聘来的学徒，以前在别的地方干过几年，手艺虽比不上老师傅，可是雕刻些简单的花样却没问题。
新来的学徒名叫小林，老师傅似乎对他还算满意，一开始小林干活的时候，他还经常指点指点，偶尔训斥一声，后来就不太管了。百水镇的人看到老师傅后继有人，也都放下了一颗心。
寿衣店老板王裁却不那么想，其实自从小林来了之后，他总觉得浑身不舒服，那种感觉很微妙，也说不上来原因，就仿佛天生跟小林不对盘。但是他不是老师傅，管不着小林，尽管难受也只能忍着。
头几天的时候，王裁店里的纸人上突然出现了一些霉点，其实这也不奇怪，纸人是纸扎的，环境潮湿闷热的情况下，偶尔也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可让他烦心的是，最近的天气虽然炎热，却很干燥，纸人上出现霉点，根本就不合理！
好在纸扎人成本不高，最多就是耗费点时间。他心疼地把出现霉点的纸扎人处理掉了，以为就没事了。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他店里一件客人订制的寿衣突然不见了！
寿衣这种东西向来就是给死人穿的，不管迷信不迷信，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有人想沾上这个东西，更不会有小偷青睐它，它怎么会丢？
王裁想破了脑袋，几乎把整个寿衣店都翻了过来，都没找到那件寿衣。最后他只好自认倒霉，掏钱买布料又做了一件。
可是事情并没有完，过了一天，他的店里又丢了一件成品寿衣。
紧接着的第四天，店里同样又丢了一件！
王裁既惊恐又愤怒，但这时候他还不想把事情声张出去，可在寿衣店里干杂活的女人却把这件事说了出去，一下子，整个百水镇都知道了这件新鲜事。
众人纷纷猜测，小偷当然不会去偷寿衣，难道偷寿衣的不是人，而是鬼？
自古以来，人类就对鬼怪一类抱有敬畏之心，虽然很多人都相信这世上根本没有鬼，可是每当出现一些不合理、解释不了的事情的时候，这种鬼怪作祟的想法就会跑出来。
人们对于寿衣店事件议论纷纷。正当王裁焦头烂额之际，严防死守的寿衣店又丢了一件寿衣。但，这次和前三次稍有不同，在原本放置寿衣的柜子里，多出了一摊血。
原来，王裁为了避免再丢寿衣，在寿衣的下面放了一个异常锋利的捕鼠夹。可想而知，柜子里的血肯定是偷寿衣的小偷留下来的！
除了柜子里的血，地上还留下了一些血滴的痕迹，人们沿着这些痕迹寻去，最后竟发现，那些血滴隐没在石材店的大门里！
是小偷又进入石材店偷窃？哦不，也许这个贼原本就是石材店的人……
王裁带着一大帮人敲开了石材店的门，开门的是小林，身上披着单衣，打着呵欠，莫名其妙地看着围在门口的一帮人，老师傅的咳嗽声隐隐响起。
王裁如狼似虎地盯着他，小林吓了一跳，身上的单衣落地，眼神儿好的人发现小林的手上竟然包着布，布上透出血红的痕迹来，一看就是新伤。
那一刻，时间像是突然停止了。众人瞪着小林，屋外有看热闹的人往里头探头探脑，喧嚣的声音像是从很远传来似的，和着屋里的咳嗽声，听起来不太真实。
王裁突然反应过来，一把拽住小林受伤的手，指着小林的鼻子喝道：“你这个偷衣服的小贼，说，你把我店里的寿衣给藏哪儿去了？”
小林张了张嘴，似乎想辩驳些什么，众人不由分说地拽住了他的胳膊，要把他扭送到衙门去。就在这时，老师傅从里屋蹒跚着走了出来。
小林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见王裁又把矛头对准了老师傅，要求搜屋。虽然他们已经认定小林就是窃贼，但是捉贼拿赃，寿衣没找到，小林的罪名就不能落实。
老师傅莫名地看着一屋子的人。有人上前说明了情况，老师傅震惊地看着小林。小林被人死死地锁住了两条胳膊，还堵住了嘴，他只能急切地看着老师傅，死命地摇头。至于他是不愿意让人搜屋，还是想喊冤，就没人知道了。
老师傅长长地叹了口气，让开了半边身子，任由王裁带着几个人冲进了里屋。可是，无论王裁和那几个人怎么搜，那几件寿衣也没找到。
找不到贼赃，小林的罪名自然不能坐实。可是他手上的伤口确实是捕鼠夹弄出来的，这点却无法解释。
警察所关了小林几天，最后只得把他放了。
小林从警察所出来之后，王裁带着一群人将他赶出了百水镇，连他随身的行李都没给。
没有人会在意这样一个犯了错的年轻人下一站会去哪里，小林被赶走那天，就连老师傅都没出面，他似乎对小林完全死心了。
 <h3>4</h3>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小林离开百水镇之后，老师傅又开始干活了。不过，他出活的速度很慢，众人体谅他年老多病，一般也不去催他。就在小林离开的第二天早上，老师傅打开石材店的大门，突然间对着地上一块成型的石碑大叫起来。
路过的人问他叫什么，老师傅却满脸懊恼，原来，那是一块小林还在时雕凿好的石碑，不过石碑上还没刻字，老师傅原本打算今天刻字，可是石碑上却莫名地多了个大大的“七”字！
保升哥正讲到紧张处，我的电话突然响了，那平时听惯的音乐声硬生生把我吓了一跳。
电话是大姑打来的，原来是叫我们回家吃饭。
我和保升哥急忙往大姑家走。这时候街上烧纸钱的人少了不少，烧纸的气味没有刚才那么浓郁了，不过还有一些人正蹲在地上认真地烧。我们经过一个正在烧纸的老太太身边，见老太太孤身一人，旁边堆了不少未烧的纸钱。别人烧纸都是一叠一叠地烧，她却是一张一张地烧，等到上一张只剩下一点点火星时，才会点燃下一张。
老太太的身边烟气缭绕，明明有小风，却没有吹散那些烟。
保升哥看了一眼老太太，低声说道：“看见那个老太太没有？她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五毒人’。”
我疑惑道：“什么叫五毒人？”
“儿女俱全、子孙满堂的人叫五福人，断子绝孙的就叫五毒人呗。那个老太太的老伴儿、儿女、孙子好几年前陆陆续续都死光了，镇里的人都说她是天煞孤星，把家里人都克死了。要说也挺可怜的，年纪这么大了，也没个亲人守在身边。”
我漫不经心地看着路边烧纸的人：“也许她的亲人并没走，只是换了个方式守在她身边。”
保升哥一脸惊恐的表情：“什么意思？”
我指了指零星分布的几堆烧纸的人：“你看那些烧纸的人身边都没有烟，烟都被风吹走了，可是那个老太太……”
“赵鄂，你可别乱说话！”保升哥的神情有些慌张。
我话还没说完，保升哥突然扑上来捂住了我的嘴，我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我好不容易才摆脱了保升哥的手，心里一阵气闷：这人怎么都成了惊弓之鸟了？我随口说句话都不行，这地方果然待不得。不过最后我还是依了保升哥，一路无精打采地回到大姑家。
秋天正是跑山的季节，我在大姑家饱尝了一顿松茸大餐，这种价格昂贵的野山珍，听说有抗癌的功效，而且味道极其鲜美，可惜对我而言就如同猪八戒嚼人参果，没吃出有多好吃，只是尝了个新鲜。
晚饭时保升哥还拿出了一罐蛇酒，据说这种蛇酒极为滋补。我看着透明的大玻璃罐儿底部蜷曲着一条绿色的蛇，身上顿时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倒不是我怕蛇，以前在檐下水猪家里，我还曾摆弄过他那条颇有灵智的“小花”。我反感蛇，是因为以前听过一个传闻。有个人为了待客，拿出了浸泡多年的蛇酒，可是当他打开瓶塞倒酒的时候，瓶里的蛇突然窜出来狠狠地咬了他一口，那人当场毙命。虽然不知道这传闻是真是假，但看到蛇酒的确让我有些膈应。所以，我以第二天还要早起上山为由，拒绝了保升哥的蛇酒。
晚饭后，大姑和姑父都去睡觉了。我不习惯早睡，就和保升哥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纳凉，我想起石材店的故事还没听完，于是要求他继续讲。
于是，他继续说了下去。
老师傅发现石碑上出现了一个“七”字，而且那个“七”字刻得入石三分，就连补救都补救不了。当时老师傅十分生气，可是又无可奈何。那个刻了“七”字的石碑算是废了，好在订做的客人并不急用，而且小林临走前雕凿了不少初具模样的石碑，他再加把工，也耽误不了什么时间。
老师傅捡出一个石碑，开始慢慢地打磨起来，直到晚上，已经弄得差不多了，明天就可以开始往上刻字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当老师傅打开大门打算继续昨天的工作时，他发现那块新的石碑上又出现了一个“月”字！
老师傅又惊又怒，他这些未完工的石碑向来都是摆放在外头的，二十几年来，从来没出过问题。而且在石碑上刻字需要技巧和力气，并不是谁想刻都行。看着石碑上新出现的刻字，虽然只有一个字，但是那字体方正有度，一看就是老手所为。
到底是谁在恶作剧？或者是某个同行想要把他挤掉，霸占百水镇一带的石碑生意？
老师傅看了看已然废掉的石碑，暗自下了决心，就算一夜不睡，也要抓到这个破坏石碑的“贼”。
当晚，石碑依然都放在石材店的外头，老师傅熄掉店里的灯，静静地蹲伏在窗口，等着那个贼。
可是他一直等到后半夜，外头依然没有动静。
老师傅毕竟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根本熬不了夜。他实在忍不住，就趴在窗台上眯了一阵。等他醒来时，发现月光下石碑的排放似乎不太一样了，他急忙推开门去看，结果发现一块独放的石碑上又出现了一个字！
那是个“十”字，看手法和字体，似乎跟前两个刻字出自一人之手。老师傅只觉得一阵阵发晕，他刚才只睡了不长时间，好吧，就算是这么短的时间能刻出一个字，可是他丝毫没听见雕凿石碑所发出的响声！就算是他睡得再沉，也不可能听不到，除非，那人有什么特殊的本事？
第四天，老师傅把石碑全都搬进了店里，然后买了一把大锁，将店门紧紧地反锁上了。当晚，老师傅就睡在那些石碑的中间。他就不信，都这样了，还能整出什么动静。
这一夜，老师傅睡得并不沉，哪怕听到猫叫也会惊醒，就这么反反复复一夜下来，老师傅异常憔悴，好在石碑并没出现什么问题。天蒙蒙亮的时候，老师傅回里屋躺了一会儿，可是等他从里屋出来时，立刻惊呆了，原本整洁的地面上遍布着碎石，他平时用来刻字的工具凌乱地放在地上，一块摆在最外面的石碑上刻着一个“五”字！而那挂着锁的房门，仍旧锁得好端端的。
在老师傅看来，这件事着实是匪夷所思：什么人会无声无息地闯入被锁住的房门，而且在不惊动他的情况下在石碑上刻字？
老师傅十分害怕，这件事也不知怎么泄露了出去，几乎整个百水镇的人都知道了。继寿衣店丢失寿衣后，这是百水镇又一次发生难以解释的怪事。可是偷寿衣的小贼已经找到了——起码人们心里是这么认为的，但是，那个乱刻石碑的人又会是谁呢？
人们对于这件古怪事议论纷纷，整个百水镇都沉浸在一种莫名的气氛当中。老师傅刻了几十年的石碑，虽然偶尔也接些其他活儿，可做的大部分都是死人的生意，这件事如此匪夷所思，若说是人干的，好像怎么都说不通。
按照时间顺序，把出现在石碑上的四个字连起来就是“七月十五”，七月十五是什么？老一辈人都知道，那是中国传统的鬼节，传说，在那一天鬼门大开，阳间的人忙着祭祀，而那些涌上阳间的鬼就要享受祭品。
又是几天过去，不管老师傅用了什么方法防范，石碑刻字又出现了三次，而最后出现的三个字吓得老师傅差点肝胆俱裂——那三个字连起来，便是：等着我。
七月十五等着我……
其中的“我”是谁？又为什么要选择七月十五这个日子？
老师傅在连番的惊吓后病倒了，这次他病得比较严重，几乎连床都起不来了。
这时，距离七月十五只有两天，整个百水镇仿佛都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七月十四那天晚上，整个百水镇都沉浸在如水的夜色中，百水镇的人都坚信一个传统——不能在中元节前后的夜里乱走，谁都不知道会不会惹上什么东西。
可是就有这么一个男人，他的女人突然得了急性肠炎，大半夜突然间上吐下泻，他不敢带着人上医馆，只好自己跑出来买药。
男人途经石材店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那声音响响停停，在静谧的夜里分外清晰。他鬼使神差地停住了脚步。此前他当然也听说了石材店的那个传闻，尽管心里害怕，尽管妻子还在等他，他却怎么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
那声音是从石材店里传出来的。男人扶门的时候，竟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有昏暗的灯光从里面透出来。他把门扒开一个小缝儿，从那个缝儿往里瞧，结果他看到老师傅身上穿着一件黑色宽袖的褂子，看那款式和颜色，竟然跟他爹去世时穿的寿衣惊人的相似。老师傅正在那一下一下敲击着石碑，最可怕的是他的脸和他的眼睛，那张脸表情木然，眼珠一动不动，仿佛盯在虚空处，连眨眼的动作都没有，在寿衣的映衬下完全不似活人！
男人吓得叫了起来，老师傅干活的手一下子停了下来，极其缓慢地抬起头来，木然地望着大门。那一刻，男人觉得自己就像被恶鬼盯上了一样，彻骨地寒冷。
不过还好，老师傅抬头“看”了一会儿就又低下头刻字，他的一举一动是那么木然僵硬，完全没有平时的灵巧。
男人几乎是连滚带爬地离开了石材店，第二天这件事就传遍了百水镇。人人都道老师傅是被鬼附身了，现在，那些刻了字的石碑也好解释了，都是他自己被附身的时候刻的嘛。
讲到这里，保升哥又停了下来。我急忙问他：“老师傅真的是被鬼附身了吗？他穿的寿衣又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小林其实是为他背了黑锅？毕竟那时候不是没找到那几件寿衣吗？”
“你们说什么呢？不许说那个字！”大姑突然从屋里走了出来，像是听到了我说的话，满面紧张，嘴里还一直叨念着童言无忌之类的话。
我心道：我都二十多了还童言无忌呢？不过，被大姑这一打岔，不知道我这“超龄儿童”还能不能继续把故事听完？
好不容易把大姑给安抚住了，保升哥却突然不肯再讲，看他的模样，似乎大姑随时会从屋里蹦出来揪他的小辫子。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在家的时候，这个时间正是我最活跃的时候。可是到了这里，似乎除了听故事，别无其他的娱乐活动，现在连故事都听不了，实在是让人难受。
保升哥躺在火炕上很快就睡着了，我在炕上翻来覆去的就是睡不着，后来终于培养出一点儿困意。在入睡之前，我似乎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可是我并没在意，很快，睡意将我送入了梦乡。
半睡半醒之间，我又听见了声音，似乎是什么东西和地面相互摩擦发出的沙沙声，那声音逐渐离得越来越近，到了房门口停留了片刻，又逐渐远去，我翻了个身随即又睡去。
可能是听了保升哥讲的故事，那天晚上我做了一宿的怪梦。我梦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打眼望去，满眼都是密密麻麻的墓碑。再后来，简直跟恐怖片差不多，每个墓碑的下面都钻出来一具丑陋的尸体，有的皮肤漆黑如墨，有的浑身骨架嶙峋，我吓得使出吃奶的劲儿跑，结果跑了几步就被一块墓碑绊倒，抬头一瞧，那墓碑上刻的竟是我的姓名！
这个梦简直糟透了，我惊醒后仍然心有余悸，久久才平复下来。
吃过早饭后，我和保升父子拿着祭品上山。一般来说这个季节是不让上山烧纸的，不过镇上的人大多都很自觉，就算是要烧纸，也会很谨慎，绝不会留下一点儿火星，以防发生山火。
爷爷和太爷爷的坟都埋在同一片树林子里，我很多年没来过了，走在幽深的树林里，刚才爬山热出来的汗迅速地消退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层鸡皮疙瘩。
静，这里实在是太安静了。
连我们的脚步声都被脚下枯腐的落叶吸收，我只能听见自己的喘息声和偶尔传来的鸟鸣声。
从上山之后，保升哥父子俩就很少交谈，他们似乎是在进行一个庄严的仪式，一举一动都透着肃穆。我很不习惯这种肃穆和这种沉默，想找个话题来打破沉默，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给爷爷上坟时，我特地在心里念叨了几句，让他在“那边”好好地照顾奶奶，就是不知道他们在“那边”会不会重逢。
我真的……好想奶奶呀，可惜，她连一座能让我悼念的坟都没留下。不过也没关系，不管过去多少年，她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我心里，这就够了。
烧完纸钱，保升哥一直等到所有火星儿都熄灭，把烧纸留下的灰烬用土盖住，我们这才慢慢往山下走。
我的心情，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刻低落下来。
我本来有意当天下午就走，可是大姑一家说什么都要我再住一天。看到他们如此热情地挽留，再加上保升哥还没讲完那个故事，于是我就半推半就地留了下来。
下午，保升哥继续给我讲故事。
不过，如果我事先知道故事是那样一个结局，也许我不会选择再听下去。
 <h3>5</h3>
上次讲到，镇上人人都认为老师傅被鬼附身了，而老师傅清醒后，也的确失去了那段时间的记忆，于是他惊恐万分。可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有更让人意外的事在后面等着他……
或者说，他们。
那一天，正好是七月十五。
一大早，寿衣店的王裁打开大门，他的眼皮浮肿，脸色蜡黄，显然是昨晚没有睡好。当他打开大门的瞬间，他看到旁边那间屋子的大门突然一动，然后缓缓地敞开了。
那扇大门因为长年不用，发出令人牙酸的咯吱声，积在门上的灰土像下雨似的往下落，伴随着敞开的大门，一个身影从屋里走了出来。
王裁吓了一跳，然而更让他惊讶的在后面，大门打开后从里面走出一个人，那个人竟然是小林！
小林看到他后，慢慢地向他走来。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轻飘飘的，像是一阵风就能吹走的模样。他的脸色很白，不正常的那种白，让王裁想到了纸扎人。
王裁发了一会儿愣，随即口气恶劣地问小林：“你怎么回来了？你跑隔壁去干什么？”
小林微微一笑：“那是我家。今天过节，我回来看看。”
王裁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急怒之下仍然骂骂咧咧：“你胡说八道什么？那怎么会是你家？我这就到警察所告你擅闯民居，你要有种就别跑。”
小林没理会他的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睛里却闪着鄙视和仇恨的光。
王裁被那目光激怒了，吼道：“小兔崽子，你看什么看？”
小林冷笑着从他身边走过，当着他的面又钻进了屋子里。
这天是七月十五，百水镇的人基本都起了个大早，很多人都要赶在清晨时分进山上坟。往年这时候正是王裁赚钱的好时机，本来今年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来店里买金山元宝纸钱的人和往年一样络绎不绝。唯一不同的是，王裁一直感觉到有一道阴冷的目光盯着他不放，那目光犹如一条毒蛇，让王裁浑身战栗，坐立难安。
终于，王裁忍不住了，他跑到石材店——今天老师傅没开门，不过门是虚掩着的，屋里面静谧得厉害，碎石屑满地，各式各样的石碑摆得到处都是，衬得整个屋子格外阴森可怖。
王裁禁不住打了个寒颤，暗道了一声晦气，继续往里走。
刚推开里屋的门，王裁就闻到了一股子臭味，不，不是那种普通的臭味，而是肉类腐烂的味道。
里屋的窗帘没拉，幽暗的光线下，王裁看到七块靠在墙边，一字排开的石碑，正是那刻着“七月十五等着我”七个大字的石碑！
而老师傅一动不动地躺在土炕上，身上穿着一套寿衣，脸上表情狰狞，眼珠发灰，看起来不似活人。
王裁吓了一跳，他呆立半晌，然后举起一根手指朝老师傅的鼻子底下探去，半晌后他迅速收回了手指——老师傅已然死去。
王裁不怕死人，所以他没走。他双眼来回一转，突然跳到土炕上开始翻箱倒柜。
大概一炷香之后，王裁才从老师傅的屋里出来。他的后腰上显得有点儿鼓，但是没人注意到这么一个微小的变化，唯有隔壁那扇门后微微露出了一双眼睛，印证着这一幕的发生。
中元节的夜晚，天空中的月亮和星星都被乌云遮盖，街上还有人正在为逝去的亲人烧纸，寿衣店里突然发出一阵巨大的响声，还有女人的尖叫声。半晌后，王裁捧着一个黑色的木匣从屋子里冲了出来，状似疯癫。他的婆娘拼命地拉住他，却被他远远地甩了出去，半天没爬起来。看见的人以为是两口子打架，有的凑了上去，有的却远远地看着。只见王裁捧着黑色木匣来到隔壁门前，一把打开了匣子，凑过去的几个人惊讶地看到，那木匣里竟然装着满满一匣子的金子！
那些金子都铸成了小鱼的模样，一条不过手指长短，金黄灿烂，着实可爱。
可是下一刻，更让他们惊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王裁拿起一条金色的小鱼，静静地看着，然后突然塞进了嘴里，直直脖子竟然咽了下去！
众人一时没反应过来，王裁动作极快，一眨眼工夫下来，已经吞了七八条下去。
这时，王裁的婆娘从地上爬了起来，发出一声惨叫。众人这才晃过神来，急忙冲过去阻止王裁，可是已经晚了。
王裁面白如纸，脸上带着癫狂的笑意。众人一窝蜂来抢木匣，他一边拼命抢夺，抢过一条就丢进嘴里往下咽。后来金子散了一地，王裁倒在地上，身子猛烈地抽搐了几下，很快就死去了。
王裁吞金自杀之后，人们随即发现了老师傅的尸体，同时发现的还有老师傅床底下的三块刻好的墓碑。一块刻着“罪人王裁之墓”，一块刻着“罪人石柱之墓”，石柱正是老师傅的名字。
第三块墓碑上却刻了这样一些字：
王裁、石柱见钱眼开，于某年某月合谋杀死林氏一家四口，伪作急病而死。今林氏之厉鬼趁鬼门关大开之际而来，复血仇，诛恶人。警告众人诸恶莫做，方得平安。
百水镇众人一合计，石碑上所说的林氏一家四口，不就是那户开纸扎铺、无故得急病死的那户人家吗？据知道些内情的人讲，这户人家是从南方迁过来的，似乎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后嗣，至于为什么搬到这偏远寒苦之地，则没有人知道原因。
至于王裁，他们王家世代都是做寿衣这一行的，可是，要说他能赚到满匣的金子，众人还真不信。
可惜的是，王裁死后，王裁的婆娘突然疯了，整天抱着个空木匣子一会儿傻笑，一会儿发狂，嘴里喃喃说着别人听不懂的话。
至于小林，那天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他似乎是一个谜，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走的，没有人琢磨得透。很多人都在私下议论，他就是石碑中提到的为复仇而来的林氏厉鬼，鬼门关的门闭合了，他也就走了。
石碑上警告众人“诸恶莫做”，也许有一天罪恶再一次发生的时候，他又会出现，用非常的手段带走那些恶人吧？
因此种种，百水镇的人，对中元节有了不同的认识。
 <h3>6</h3>
保升哥的故事讲完了，我听着这个令人颇为意外的结局，长吸了一口气。
人人都说善恶到头终有报，其实也不算一句空话，起码在这个故事里就是。只是它报的稍微晚了一些，却更加让人唏嘘。
中元节的晚上，月亮又圆又大，我心中暗想，七月十五和八月十五的月亮并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却分出了阴阳两种界限，想必今天晚上小林一家也在“阴间”庆祝团圆吧？
我曾看过一个报道，月亮作为人类可见到的最明亮的天体，每当月圆之夜，能引发一些奇怪的现象，比如说潮汐，比如说某些动物的不寻常行为。从科学上来讲，这些都算在可以解释的范围内。但是某些事情，却让人无法解释和理解。
吃完晚饭后，保升哥一直拉着我闲聊。大姑和大姑父也一反常态，并不急着去睡觉，直到我被保升哥唠叨得有些烦了，连连打着呵欠，他们也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我不好意思直接说“我要睡觉了，请你们离开”这种话，只好强撑着精神，和保升哥互动，心里却对留下来的举动后悔得要命。
到了十点多的时候，我已经是半趴在炕上了，保升哥的话越来越少，而且有些语无伦次，大姑和大姑父的神情也渐渐不一样了。
我因为太困降低了判断力，所以即便是他们表现得十分异样，我都没觉察出来。直到大姑父的一句“来了”。
他的话音刚落没多久，头顶的灯突然“啪”的一声灭了，屋子里顿时漆黑一片！
灯坏了还是没电了？
我刚要喊一声，保升哥不知道什么时候挪到了我旁边，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我这个闹心啊，我这已经是第二次被他捂嘴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动不动就要把人的嘴捂起来。
我刚要挣扎，保升哥一个泰山压顶，就把我按在了炕上。我被这个奇怪的姿势弄得毛骨悚然，立刻伸出脚去踹他，刚挨到了他的身体，突然间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十分古怪的声音，跟那晚我似睡非睡时听到的声音很像。
“小鄂，先别出声，就一会儿。”保升哥在我耳边说。
我心知有异，于是就不动了，等着看到底会发生什么事。
只听见屋外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清晰，但我很难形容出那是什么声音，似脚步声，又似念经声，或者说它是风声也不为过，时而凌乱时而整齐，时而响亮时而变弱。
我就保持着被压倒的姿势，大概有十分钟左右，那阵古怪的声音才彻底消失。
我挣了挣，保升哥顺势放开了捂住我嘴的手。屋里漆黑一片，可是没有人动，也没有人发声，气氛古怪极了。
“你们怎么都不说话？刚才那阵到底是什么声音？”我试着打破沉默。
好像有人推门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屋里的灯就亮了。我看到面带愧疚的大姑和满脸不自在的保升哥，心里的疑惑渐渐地扩大。
我瞅了保升哥一眼，面向大姑问道：“大姑，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姑和保升哥对视一眼，大姑的嘴动了动，可是却没说出话来。
我又看向保升哥。保升哥不由自主地避开了我的目光，低下了头。
“小鄂，其实是这么回事。”
听着大姑的叙述，我感觉到十分不可思议。
大姑说，刚才的声音是“阴兵借道”。
其实这才是百水镇人不在七月十五夜里烧纸，而且家家户户挂桃符的真正原因。
这“阴兵借道”也不知道是从哪年开始的，只是听说刚开始那年，无论在街上行走或者烧纸的人都无故暴毙。镇里人都吓坏了，从那时起，中元节这天晚上就成了百水镇的禁忌。
大姑流着眼泪道：“七八年前中元节的晚上，保升就撞到一次，他……他当时昏了过去，人没死，可是离死也不远了。”
我不由看向保升哥，他在我的注视下默默地脱下外套和内衣，只见他的左肩连着胸口的大片肌肤上出现了暗红色的伤疤。看着那些伤疤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当时确实是命悬一线。而大姑的解释让我不敢相信——这世上真有“阴兵借道”这回事吗？
“就算是有阴兵借道这回事，你们完全可以跟我事先说，不让我回家，还把我嘴堵起来是什么意思？”
这下大姑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了，瞅着我的模样无比心虚。保升哥涨红了一张脸，我心里越来越疑惑。
“是……是因为……”大姑低下头去。
保升哥狠狠地一咬牙：“是因为我！”
原来保升哥那次侥幸没死，大姑一直提心吊胆，后来有个算命的给保升哥卜了一卦，说他命悬一线时丢了一魄，如果下次再遇“阴兵借道”，其他的三魂六魄很可能就跟着阴兵走了。大姑自然是吓得够呛，给了算命先生不少钱，算命先生才给出了个破解之法。这个破解之法就是，在“阴兵借道”之时，必须有两个以上有血缘关系的男丁守护在他身边，这样下来，他身上的三昧真火旺盛，“阴兵”就不敢近身了。
听完保升哥的解释，我突然想到父亲每年必来，而且每次回家都不痛快，难道这就是原因？
我接受了保升哥的解释，但是却不相信，而且心里还有许多难解的疑问。大姑一家无疑是比较迷信的，起码我觉得那个算命先生的话就不可信。不过，这件事也很难解释，我并没亲眼见到，只是隐隐约约听到，而且，那些奇怪的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姑所说的，百水镇某年那些突然死去的人又是怎么回事？保升哥身上的伤真的跟那些有关吗？我问过大姑，既然百水镇这么可怕，为什么不离开呢？大姑只是苦笑了一声，说了一句故土难离。
我咀嚼着话中之意。离开百水镇多年，即便这里也算是我的故土，可是我对它并没有太深的情感，但是童年的记忆还有几分留在脑海中。那清晨的露珠，午后的阳光，那四季的美景，欢笑或者哭泣，宁静或者生动，都成了永不褪色的画卷。
我想我还会回来的，也许我会亲手将人们从阴兵借道的迷梦中解救出来，但这也或许只是我的异想天开，谁知道呢？
回家之后，我向父亲询问百水镇的事情，老头子明显不想谈这个话题。我问了两次无果，也就不再提了。

第九章  诅咒之地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h3>1</h3>
现在，我和谢如秀、檐下水猪三个人坐在同一辆车里，正向着同一个目标进发。
开车的是谢如秀，我和檐下水猪的眼睛都盯在导航上面，檐下水猪眉头皱得死紧，而我，在这不算热的天气里却燥出了一身的汗。
事情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真是一言难尽。
几个小时前，我们无意间偏离了大路，跑到了一个连导航都没有显示的地方来。这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一眼望去尽是茫茫大山，而油箱里的油即将告罄，乐观估计也只够支撑半个小时了。
这件事还要从谢如秀说起。
以前提到过，谢家祖上是做皮具作坊起家，因为得罪了一个大人物，所以从别的城市迁过来。几十年下来，谢家在这地方的根基已经稳固。谢父和谢如秀都是在这个城市出生的，对于这个城市的归属感十分强烈。可是谢如秀的爷爷——谢老爷子跟随家人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了，他对于家乡的印象十分深刻，到了老年，这种感觉更是刻骨铭心。
中国人有句老话，落叶归根，特别是老年人，无不希望自己百年后葬身故土。当年谢家举家搬迁时，因为太过匆忙，也因为惧怕大人物的追杀，所以并没有把祖坟迁到现在所住的城市。后来又发生了战争，因为种种原因，迁坟的事就这么耽搁下来，直到现在。
谢老爷子一直希望能葬到自己离开了半个世纪之久的家乡的山上，尽管他没明说，可是家里人都明白他的意思。谢如秀这一趟就是奉了谢父的旨意，到“老家”去瞧瞧，到祖坟去瞧瞧，回去写一份《论谢老爷子葬入祖坟的可能性以及实施步骤》的报告。
本来这件事跟我没什么关系，可是谢如秀却偏偏找上我，死缠烂打要我陪着他一起去，还允诺给我一个月的误工费。
对了，我忘了交代，最近我找到了一份工作，跟我大学的专业也算对口，在一家建筑公司做电力设计。等我上岗之后才发现，原来这家公司是谢家的产业。
谢家产业颇多，并不止皮件厂一个。
不知怎么的，虽然我凭着自己的双手赚钱，却有种矮了谢如秀一头的感觉……
后来我被谢如秀缠得没办法，谁让他是老板的儿子呢，也秉持着“有钱不赚王八蛋”的想法，就这么上了谢如秀的“贼车”。
要说檐下水猪，那完全是一个巧合了。我和谢如秀要走的前一天，他正好给我打了个电话，我接听后发现他就在本市，此来是为了一桩生意。我和檐下水猪虽然只算得上网友，但是一向谈得来，我早就想和他见一面，也算成全自己的好奇心。
见面后，我发现他和我想象中的差不多，东北人，高大的身材，脸膛黝黑，看起来却不十分粗犷，别有一种知识分子的气质。唯一让我比较意外是他的一条腿微跛，但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
我和檐下水猪一见如故，喝酒的时候正巧谢如秀给我打电话，于是就适逢其会，凑到了一起。在谢如秀有意无意的邀请下，檐下水猪竟答应和我们一起前往。
本来我们打算坐飞机过去，可是谢如秀晕机。商量了一番后，谢如秀从家里开了一辆越野出来。于是，悲摧的旅途开始了。
要是我能预料到后面会发生那么可怕的事，我想我一定会拒绝这一趟旅程，但是人生中没有如果，只有无法抗拒的命运。
现在，为了方便叙述，我就把我们此行的目的地称为M市。
 <h3>2</h3>
我们的居住地距离M市有上千公里，大概能够横跨小半个省，除了去西藏自驾游那次，我很少自己开车感受这种旅程。谢如秀也一样，一开始觉得非常新鲜，再后来就累了。不过这里面不能算上檐下水猪，他年轻时是搞地质勘探的，自然去过太多太多的地方。用一句夸张话来讲，就是，他走过的桥比我们走过的路还多。
一路上我们三个人轮流开车，其实并没有怎么赶路，但是谢家的车子性能相当不错，按照预想的行程，大概三天多的时间就能到达M市。出发的第二天下午，因为下雨，我们错过了一个加油站，在视线不佳的情况下勉强开了两个小时，之后就是前头的那种情况了。
车子没油，导航失灵，手机收不到信号，如果往回开，油箱里的油绝对支持不到加油站。如果单凭两条腿走的话，车子开上两小时的路，可能我们走上一天都不一定能走到。
檐下水猪虽然面对突发情况比我们多了一丝沉着，可是也有些束手无策。
车子在清冷的大路上停了半天，最后还是檐下水猪做了决定——既然往回开不行，那么就碰运气往前开，兴许运气好能碰到加油站。就算碰不到加油站，能看到人家也好，有人家就有电话，有了电话一切就好办。
事实证明，我们几个还真有几分狗屎运。就在耗尽油箱里的最后一滴油的时候，我远远地看到了几座房子，就盖在离大路不远的地方，不过看模样有点儿像废弃的仓库，并不像是民居。房子前停着一辆破旧的桑塔纳，还有几个油桶模样的东西堆放在房子一侧。
我看到那辆车的时候心中一喜：那辆车看着虽旧，但是却不像是废弃的车，有车就有汽油，对我们来说可是大大的好事。
檐下水猪和谢如秀都喜形于色，越野车已经彻底开不动了，我们几个干脆下车，拎着随身的包往那几栋房子走去。
走得近了，我才发现那几栋房子的确就是仓库，不知道当初是为了什么盖的，不过从房子一侧支起的晾衣竿，和“院子”里堆放的一些东西例如放干柴的棚子、折叠的小马扎、靠墙立着的斧头、杂乱地束在一起的塑料编织袋等等，种种迹象，无不昭示着有人在这里生活。
走到那几个油桶前时，我还特地闻了闻，一股汽油味直冲鼻子，不过现在在我心里，再牛的香水也比不上这股刺鼻的味道。
谢如秀喜笑颜开，干脆在锈得发黑的大铁门上使劲地敲击起来，敲了大概十几下，那扇大铁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谢如秀收势不及，差点儿跌进去。
开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胡子头发老长，一脸邋遢相，可是笑容却很和善：“你们是……”
男人说的不是东北口音，不过勉强能听得懂。
接下来由我出面说明了情况，男人表明，他们这里的确有些汽油，不过是留着自家用的，不外卖。男人还说，这里距离下一个加油站颇有些距离，就算他肯卖给我们汽油，恐怕也不够消耗，让我们另外想办法。
男人态度虽和善，可是语气很坚决。我正琢磨怎么说服他，只见檐下水猪从烟盒里抽出两支烟，一支放进了嘴里，一支却递给了那个男人。男人迟疑地接过了烟。
“老乡，看在同乡的分上，能给行个方便吗？”檐下水猪一开口吓了我一跳，他的口音也变了。
男人听见檐下水猪开口，顿时一愣，接着露出个笑模样来。檐下水猪和他对着抽了一会儿烟，男人不仅答应卖给我们汽油，还邀请我们进屋里歇脚，吃些东西。
我在心中对檐下水猪的战斗力竖起了大拇指。
这一路虽然一直坐在车上，可是开车也是个体力活，我早就饿了，所以男人一开口邀请，我们几个就忙不迭地答应了。
进入那栋房子后，我发现里面已经经过了改建，不过还是能看出来仓库的痕迹。屋子里很简陋，空气中飘浮着一股霉味。
进屋后又迎出来两个男人，他们比刚才那个男人年轻些，三人自称兄弟，姓吴，说话都很热情。刚坐了不一会儿，饭菜就端上了桌。两菜一汤，虽不丰盛，但看着也不错。
饭菜的香味掩盖了霉味，刺激着我们的味蕾，我们三个客气了几句，就纷纷开吃。吴家兄弟三人并没有动筷，只是笑着看着我们吃。
我觉得不太自在，不由停下了咀嚼：“你们怎么不吃？”
吴家老大笑道：“你们吃吧，这是专门为你们做的。”说完，他亲手夹了一大块肥瘦相间的肉到我碗里，接着，又给谢如秀和檐下水猪夹菜。
初次见面，即便檐下水猪和他们是同乡，也没必要这么热情吧？看到三兄弟的笑容颇为古怪，我心中一动，筷子就这么跌在了地上。我弯腰去捡，突然间感觉到头脑中一阵发昏，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地上倒。
在我落地前，另一边传来两声闷响，我来不及深究那是什么声音，就失去了全部的知觉。
其实要说失去了全部的知觉，也不尽然，恍惚中我还存留着一丝神智，但是身体却完全不由自主，只能绵软无力地倒在地上，甚至感觉不到水泥地的冰凉。昏沉中，我感到有人踹了我几脚，然后粗鲁地拖拽着我的身体往什么地方去。无奈我身体内的神经仿佛都被麻醉了，那狠狠的几脚也没让我感觉到疼痛。
这时我最庆幸的是今天穿着长袖上衣，衣袖遮住了手腕上系的玉珠，没有让那三兄弟发现进而拿走。因为玉珠的存在，当我全身麻痹快要失去知觉时，手腕上还依稀能感觉到一丝的清凉，那丝清凉让我有一瞬间的清醒。
我拼命坚持着那最后一丝的清醒，生怕完全昏迷后会发生更可怕的事，但这个过程实在太过痛苦，痛苦得仿佛神经和身体撕裂了一般。冷汗热汗交替着冒出体表，再悄悄地被衣服吸收。
忍过这阵痛苦后，我发现自己比刚才清醒了不少，竟然能听到声音了。
“真是运气，咱哥几个刚要断粮，就碰上这三只肥羊。”
“可惜没有女人，老三，你手上那小子看起来细皮嫩肉的，不如一会儿……”
“我只对女人感兴趣，你有兴趣你自己跟老大说。”
“咦？老二，你手上那小子脸怎么那么红，是不是快醒了？”
两个人的对话声仿佛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其实就近在咫尺。
一只脚踹在我肚子上，比刚才无知无觉中挨的那脚疼多了。
“应该没事吧，老大下了不少药。”
似乎是想证实我到底是不是还在昏迷当中，说话的人开始一脚接一脚地往我肚子上、肋骨上踹，刚开始我还能忍，可是后来越来越疼，要不是药效还在，要不是我的身体仍旧绵软无力，要不是我怕被他们发现失去先机，我肯定会疼得蜷起身体，大喊大叫，鬼哭狼嚎。
实在太疼了！
我在心中诅咒了吴家兄弟三千多遍之后，单方面的虐待终于结束了。我的额上身上全是冷汗，这是理智遏制不了的生理现象。好在我一直没动静，吴家兄弟终于相信我的药效还在，所以随意把我往地上一丢，用绳子捆住了我的手脚，然后两个人就离开了。
听到大门关闭的声音，我悄悄地睁开了眼睛。我看到离我不远、手脚也被捆住的谢如秀和檐下水猪，他们显然没我这么“幸运”，昏迷得很彻底，一点儿醒来的迹象都没有。
他们把我们关在一间挺大的仓库里，仓库只有大铁门一个出口，现在肯定被他们俩给锁上了。我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大铁门对面、距离地面大概三米左右的高度有一扇透气的窗，窗虽不小，但上面拦着几根铁栅栏，一看就非常结实，那点儿空隙，三岁的小孩子都钻不出去。
现在该怎么办？
 <h3>3</h3>
我觉得先叫醒谢如秀他们才行，就算能想出什么主意，我一个人也不能成事。
我距离谢如秀近些，所以决定先救他。其实只捆住手脚，挪动也没那么困难，主要是我身上太疼了，那种疼痛让我意识到自己的肋骨可能断了，内脏可能也受到了损伤，但现在毫无办法，只能强忍。
我挪到谢如秀的身边，先推了他半天，他仍是不醒。看着谢如秀那张小鲜肉的脸，我突然想起刚才那两个人的对话，心中顿时一阵恶寒，无比庆幸自己长着一张东北爷们的脸。
弄不醒谢如秀，我又挪过去推檐下水猪。我不敢喊得太大声，惊动了那三兄弟，只能小声地在檐下水猪耳边不断喊他的名字。折腾了半天，檐下水猪终于有点儿反应了，我心中顿时一喜，立刻手嘴齐上，一点点帮他解绳子。可能吴家三兄弟真的对迷药很自信，所以绳子绑得并不特别紧，而且也没堵上我们的嘴，可能是因为这附近一带少有人烟，就算我们呼救也没用吧。
绳子终于被我弄开了，我累得瘫倒在地上，动作间，手腕被麻绳磨出了血，我在心中又狠狠地诅咒了吴家兄弟一顿。
我同样解开了谢如秀手上的绳子，可是他们俩还是没彻底清醒。我猜大概是那时候我吃的比较少，在药性发作的时候还保持着一丝清醒，所以现在状况比他们俩好。吴家兄弟把我们迷倒，肯定是要打劫我们，甚至是劫杀我们。这地方罕有人烟，连手机信号都收不到，如果我们不赶快逃走，估计就离死期不远了。
我急得直冒冷汗，药力没过，我浑身还是没什么力气，又受了伤，根本想不出逃走的办法，就算我能逃走，可他们俩怎么办？
一时间，我陷入了无限的绝望当中。
从吴家兄弟的对话中不难猜出，我们不是第一波受害者了，他们盘踞在这儿，不知做了多少邪恶的勾当！
我心中悔恨，但更多的是愤怒，愤怒吴家兄弟的用心险恶和无法无天。
如果能够逃走，我必不会放过他们！
我正煎熬时，突然听到檐下水猪低低呻吟了一声，急忙用身体撞了他两下：“快醒醒，快醒醒！”
过了半天，檐下水猪艰难地睁开了眼睛，但是那眼神明显对不上焦距，似乎还在迷梦当中。我用指甲狠狠地掐在他的中指上。俗话说，十指连心，这种痛也许能让他清醒。
我用了目前能使出的最大的力气，檐下水猪痛呼一声，我再接再厉，又掐了几下，慢慢地，他终于清醒了。
“怎么……怎么回事？”
人清醒了，但是脑子似乎还不太好使。
“我们被那三个人下了迷药，这地方太偏僻，我估计他们很快就会杀人灭口！”我咬牙切齿地小声说道。
檐下水猪猛地一个激灵，眼神终于聚焦：“小谢呢？”
我用下巴一点：“就在你旁边，他吃得最多，到现在还没醒。”
檐下水猪虽然醒了，可是跟我先前一样，没有力气，也许脑袋也没完全缓过来，说了两句话就倒在地上，呼呼直喘粗气。
“接下来……怎么办？”我问他，也是在问自己。每一刻我都在提醒自己不要歇斯底里，但在直面死亡威胁的时候，没有人能冷静得下来。
檐下水猪醒来，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我们身上无力，求救无门，难道就只有等死吗？
死寂幽暗的仓库里，檐下水猪半晌冒出一句话：“都怪我，要是不跟那个杂碎套近乎就好了。”他的语气中带着深深的懊悔和愤怒。
我沉默半晌：“当然不怪你。难道疯狗咬了人，还能怪在人的头上吗？不管我们几个能不能逃出去，我相信那几个杂碎早晚会有报应的！”
檐下水猪无力地用手捶了几下地面，胸口剧烈地起伏，情绪好半天才平稳下来：“得先把小谢弄醒。既然没办法逃出去，咱们只能养足了力气，等他们进来的时候拼死一搏！”
也许这是现在唯一的方法了，只是这迷药的药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过去，万一我们还在手软脚软的时候他们要杀我们，我们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了。
檐下水猪费了很大劲儿才把我手上的麻绳解开，我们除掉脚上的绳子后就去叫谢如秀，可是这小子怎么弄都不醒，看来让他清醒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檐下水猪虚弱地在仓库里晃了一圈儿，似乎在找什么。走到一侧角落时，他停住了脚步，从地上拾起一件破破烂烂的衣服。我也走过去一看，那是一件浅蓝色的女装裙子，上面不知沾染了什么，大面积成了暗红色，地上还有一条颜色斑驳的绳子。
“是血。”檐下水猪的嗓音异常沙哑。
我悚然一惊，还没等说话，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杂乱的脚步声。
我和檐下水猪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恐慌。
门外隐隐传来对话声。
“老二你干什么？想处理这几个人得等老大回来再说。”
“老三你别管，我就进去瞧瞧，一会儿就出来，碍不着什么事。”
“你不会真的看上那小子了吧，你什么时候好上这一口的？”
“嘿嘿，我就弄一弄，反正他们也活不到明天早上，还不如便宜我。那小子的脸白，屁股肯定也白……”
伴随着不堪入耳的对话声，开锁的声音随之传来，我简直心急如焚，虽说那个吴老大不在，可是依我和檐下水猪现在的状况，根本对付不了其余两个人，恐怕对付一个都很勉强。
这时檐下水猪给了我一个眼神，然后飞快地走过去将刚才解开的绳子缠到了谢如秀的手腕上，又往自己的脚上和手腕上缠绳子，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先伪装昏迷，然后看准时机全力一击！
就算是要死，也要拉一个垫背的。
我也依样画葫芦，当然缠到手脚上的绳子只是装出个样子，其实很容易就能挣脱。仓促间也根本恢复不到原来的样子，只希望吴老二色迷心窍，看不出我们的异样。
不得不说，人在危急时刻的潜力是无限的。尽管时间紧迫，可是当那扇大铁门咣当一声打开的时候，我和檐下水猪都已经好好地躺下了，一如被扔进来时的样子。
可能是我们伪装得好，也可能老天爷可怜我们，我们竟然幸运地瞒过了吴老二，更幸运的是，吴老三看到吴老二色眯眯地去扒谢如秀衣服的时候，转身就走出去了，离去时只是虚掩了大铁门！
谢如秀还在昏迷当中，吴老二几下扒掉了他的裤子，在他光裸的皮肤上摸了两把，又开始解自己的裤腰带，往外掏那个丑陋的东西。
在这个万分紧张的时刻，我反倒冷静下来。吴老二色迷心窍，并没注意到我们俩。檐下水猪递给了我一个眼神，就在吴老二脱下裤子，刚刚俯下身体的时候，我们两人同时暴起，用手中的绳子勒住了吴老二的脖子！
本来，我们俩不论哪一个的力气都是不够的，可是两个人加在一起，为了争取一个活下去的希望，都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拼命地用绳子勒吴老二的脖子。吴老二脖子被勒住了无法呼救，一张脸瞬间就涨得通红，可是他的手并没被束缚住，此刻正奋力挣扎着，仿佛一头失控的野兽！
那双手一拳又一拳地打在我和檐下水猪的身上，那双腿不停地乱踢乱动，我疼得几乎发狂，但手上丝毫不敢放松。
这是一场殊死的搏斗，我头上流下的汗几乎模糊了双眼，眼前一阵阵发黑。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吴老二的拳头终于无力地垂下。我手上脱力，再也吊不住那具沉重的身体，手一松，往地上摔了下去。
我们三个几乎是同时摔到了地上。檐下水猪的状况也很不好，歇了大概两分钟，他艰难地爬起来，用手在吴老二的颈动脉上摸了摸，微弱地说了句：“死了。”
我呆呆地望着自己的手，刚才用力过度，绳子将我的手勒出了几道血痕。我真没想到，这辈子自己的手竟然能沾染上一条人命！可是现实不容我反悔，那是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战斗，我无意杀人，却不得不杀人。
檐下水猪叹了口气：“现在不是难受的时候，再不走，咱们仨会死得很惨。”
是啊，我们还在贼窝里，随时有丢掉性命的可能。
我爬起来的时候，吴老二和谢如秀都裸露着下体。我把那件血衣盖在了吴老二的头上，遮住他那张狰狞丑陋的脸孔，接着给谢如秀穿上裤子，心想，这小子要是知道自己差点儿失身给一个男人，会不会气死？
谢天谢地，我们这番动静并没有惊动吴老三，也幸好吴老二是为了那个目的来的，弄出点儿动静也算合理。可是吴老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还有吴老大，我和檐下水猪都没有力气再打一场了，万一吴老三来了，就算不跟我们正面对决，只要把仓库的铁门锁上，就能要了我们三个的命。
“咱们得马上就走。”
“我知道，可是谢如秀不醒，咱们俩抬不动他。”
檐下水猪眼中尽是焦虑，时机稍纵即逝，可是谢如秀的状况的确够呛。
“先出这个屋子再说！”
我俯下身，和檐下水猪一起使出浑身的力气才把谢如秀给搀了起来。幸好随着时间的流逝，药效在一点一点地减退，否则别说搀着谢如秀了，连我自己能不能走都是个问题。
谢如秀不胖，可是昏迷后整个身体死沉死沉，我一边忍着胸口的剧痛，一边配合着檐下水猪往门口挪。
终于，我们出了仓库。这时我才发现，这间仓库在我们刚开始进的那间仓库的后面，向前走是公路，向后走就是茂密的树林！
 <h3>4</h3>
现在回车上根本不现实，首先车上没有汽油，其次是我们不可能走到越野车那里都不被发现。
出门后并没看到吴老三的影子，却能听到前面传来的劈柴声，一下又一下，仿佛劈在了我的心尖上。
檐下水猪满头都是豆大的汗珠，他指了指树林，我点点头。我们艰难地拖着谢如秀往树林走，柔软的泥土吸收了我们的足音，走出将近百十米的时候，我和檐下水猪都有些支持不住了。就在这时，仓库那边远远地传出一个声音：“老二，老二，你怎么了？混蛋，我杀了你们！”
我心中顿时一紧，不好，被发现了！
这时我的身体蓦然生出一股力来，本来我已经支持不住了，可是听到吴老三的吼叫后，竟然拖着谢如秀在林中越走越快，不知坚持了多久，我眼前已经是白光乱闪、恶心欲吐，肩上突然一松，耳边似乎听到了檐下水猪的声音，然后我就这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浑身酸痛得要命，胸口处似乎被什么给固定住了。我抬头瞧了瞧，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又简陋的小屋子里。
这里不是医院，难道我们还没脱险？
但是也不对，这里明显不是吴家那个罪恶窟了，应该是在我昏迷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
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就有人进来了，是檐下水猪，他为我解答了我昏迷之后的事。
我昏迷之后，独木难支的檐下水猪正焦急的时候，谢如秀那个睡神终于醒来。他们俩带着我勉强在树林里奔逃，就在马上要被吴老二追上的时候，有一个老人突然出现，救了我们三个。
老人将我们几个带到他坐落在树林一端的房子里，还处置了我身上的伤，他自称老金，其他不明。
我感叹，虽说丢了车，还差点儿丢了命，可是现在获救也算是运气不错了。
现在我醒了，就考虑到要回去的问题，可老金却告诉我们，吴家老大老三正日夜不停地在周围一带找我们。他们手上有两杆猎枪，因为长年居住在这山野之中，所以他们的枪法很好，追踪能力也很强，如果不是他把我们来时的痕迹弄没了，恐怕吴家兄弟早就寻来了。
吴家兄弟知道老金的存在，他们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我们在老金这里可以说是安全的，至于心狠手辣的吴家兄弟为什么不敢惹老金，直到我们离开，我都没弄清楚是为什么。
因为老金的一番话，我们几个颇为心惊胆战，难道因为吴家兄弟，我们还不能走了？
当然，我们可以走，只不过暂时离不开老金的庇护。老金说，我们留在他家里可以，但是他是不会送我们离开的，于是我们几个在他的家里住了七天。直至七天后，才有惊无险地离开。
老金家里连电灯都没有，我们几个还哪儿都不能去。这几天过得十分煎熬，到了晚间尤其难受。老金沉默寡言，我清醒的第二天晚上，他突然提出要给我们讲故事。作为条件，他讲一个故事，我们也必须讲一个故事才行。我们三个都同意了，不只是为了打发时间，最重要的是我们不想得罪老金。
 <h3>5</h3>
老金说，他居住的这片山野，曾经是古代的战场，多年前还曾发生过非常惨烈的大屠杀，鲜血几乎染红了整片旷野，留下无数的尸体，无人掩埋。
居住在附近一带的人们几乎被屠戮殆尽，只有几个人侥幸没死，他们从昏迷中清醒过来时，看到了遍地尸体，那里有他们的爱人、亲人、邻居、朋友，如今都成了肢体不全的死尸。当时就有两个人疯了，疯疯癫癫地在死人堆中游荡，没过几天也死了。
剩余的两个人由于伤势过重，无法掩埋过多的尸体，只好放了一把火烧掉了这尸山血海，过后两人互相扶持着离开了。
被焚烧的尸体渗出大量的尸油，慢慢地渗进泥土里。过了几年，当初活下来的两个人回来了，他们带回大量的树苗，将树苗植遍这片旷野。在这里，树苗插之即活，所以这里慢慢变成了森林。
多年过去后，这片森林外表上已经完全看不出曾经尸横遍野的模样，它的土地上种满了桦树和柞树，据说桦树这种植物最喜欢吸收死尸化作的养料，所以一般而言，生长着大量桦树的地方，前身大多都是乱葬岗之类。后来这片森林被划入了林场的范围，有不少林场的职工迁居到附近一带居住，可是每当夜晚，桦树摇动的声音像极了人的哭喊声，那声音扰得人心神不宁。久而久之，此地只留下了一些陈旧的建筑物，却没有人居住了。
等人都搬走了，这片森林也沉寂下来。
后来有洞悉那段历史的人为这片森林取名为“诅咒之地”，很少有人敢来，倒也因为这个原因，此地一度成了一些穷凶极恶之人的老巢。
吴家兄弟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当年林场的旧址之一，在他们住进来之前，那里曾经住过一个逃犯。那逃犯后来被吴家兄弟杀死，他的窝自然就成了吴家兄弟罪恶的温床。
因为那里靠近公路，偶尔会有一些迷路的人出现，就像我们几个。吴家兄弟先是把人骗进屋里，迷倒之后，女人留下来奸淫取乐，男人挑断手筋被逼入森林，像猎物一样被杀害。
这片满是尸骨的森林，又因为他们多葬送了几条性命。
我听完十分心寒。吴家兄弟果然心狠手辣，要不是我运气好，有玉珠在手，抗药性又比较强，说不得这里又要添上三个冤魂了。
同时我心里还有不少疑问，老金既然知道这么多事，他为什么不去公安局举报吴家兄弟呢？老金既然说这里是诅咒之地，他为什么还要住在这里，难道他就不害怕吗？
不过，我看到檐下水猪缄默不语，我就没把这些疑问问出口。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他想说的话不必我问也会说；反之，他不想说，我问了他也不会说，反倒徒惹尴尬。

第十章  门神
 
从未出世，早已入土
从未做人，早已成鬼
一扇门
两个世界
曼珠沙华摇曳在彼岸
热烈盛开
 <h3>1</h3>
老金所讲的第一个故事，是个跟门神有关的故事。
讲故事时老金特别强调，虽说是故事，但其实都是他年轻时的亲身经历，可不能当成普通的故事来听。我们几个纷纷表示理解，他才继续讲下去。
说起门神，人们自然就能想到农历新年时贴在大门上的年画，一般都是一左一右。其实最早的门神是从桃符转化而来的，到了唐朝，贴门神的习俗得以发展壮大，神像也由神荼和郁垒，演化成了秦琼和尉迟恭。
这里包含着这么一个小故事。
唐太宗晚年时身体一直不太好，他对大臣们说，他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听到寝宫门外有游魂野鬼的哭喊声，那些都是曾经因他而死去的人，每夜哀泣不休，让他不得安宁。于是秦琼就上前表示，我生平杀人如麻，不惧小鬼，让我和敬德一起披着战甲守卫在您的寝宫门外，那些小鬼肯定就不会来了。
当夜，二人戎装守卫在门口，那一夜果然平安无事，唐太宗睡了个好觉。
唐太宗很高兴，嘉奖二人后，觉得夜夜让二人守候实在太过辛苦，就命画师画下二人的画像贴在大门上，从此鬼祟得以平息。以秦琼和尉迟恭作为门神的习俗，就从那时开始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门神形象早就千变万化，神仙凡人不拘一格。解放战争后，甚至有人家用抗战英雄的画像作为门神。
而老金当日所见的门神，却是让人想也想不到的东西。这里让我先卖个关子，从头讲起。
 <h3>2</h3>
老金年轻的时候，曾做过一段时期的磨刀匠。说到磨刀匠，我们都会想起那一声悠长的“磨剪子嘞——戗菜刀——”的呼喊声。磨刀匠的行规就是走街串巷，溜乡访镇。所以每个磨刀匠都是行万里路，见多识广的人。
老金的师傅就是个老磨刀匠，教了他些本事就回乡去了。这行业很苦，赚钱不多，但好歹能够温饱，虽被人们归为下九流的职业，却见多了人生百态。因为多是妇女带着菜刀、剪子来磨，所以磨刀匠也被人戏称为“镇金闺”。曾有诗云：“有女开门唤磨刀，磨快剪刀剪衣片。却恨年年做嫁衣，为人空自忙针线。”
闲话少提，就说有一年秋天，老金带着他的家伙事儿来到了一个小镇上。小镇不算小，老金进入到比较热闹的地方就开始吆喝，不一会儿就有人找上了他。他忙活了半天，赚了些钱，心满意足地到饭馆吃了顿饭，决定下午再出去转一圈。
老金下午又忙了一阵，人渐渐少了，他才挑着家伙事儿慢慢地往西面走。西面的人家比较少，老金吆喝了几声见没人，就不喊了，走累了就靠在一户人家的墙上休息。
蹲了一阵儿，他突然听到院子里传出一阵很熟悉的声音。没错，就是磨刀声，这声音他天天听，简直就要渗进骨子里了。
院子里有人磨刀？
老金一时好奇，他往四周瞅了瞅，恰巧看到墙边放着一块大石头，于是计上心头。他小心地踩在石头上，探头往院里瞅。院子里铺着青石板，石板的缝隙内生着杂草，院子中间堆放着农具和破烂的家具，显得杂乱不堪。
院子的一角蹲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正在那一下一下地磨刀。
老金正抻着头瞅，少年突然放下手中正在磨的刀，走到房子的暗处，从里面拎出一个笼子来。老金惊愕地发现，笼子里装着几只棕色的黄皮子。
黄皮子这东西，见过的人都知道，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农村所谓的黄大仙就是黄皮子精，有些农村妇女发癔症，大家就说她是黄大仙上身了。这些事不论真假，黄皮子有时能做出一些人性化的动作或是行为，在我们的眼里看来，是挺吓人的。
少年直愣愣地瞅着笼中的黄皮子，手中的刀一下一下地敲着铁笼，像是在思考什么事。笼中的黄皮子似乎对即将面临的危险有所感悟，一个个直立着身体，警惕地盯着少年。
少年突然开口，他说的话能吓人一跳。
他说：“我想借你们的皮用一用。”
说完，少年的刀向其中一只黄皮子刺去。铁笼子内根本没地方躲藏，其中一只黄皮子的肚子被刺出一个口子，鲜血喷了出来。两只黄皮子在笼子里疯狂乱窜，而一只体型较小的黄皮子突然张嘴朝少年的手腕咬去，少年缩手，刀子划过那只体型较小的黄皮子，锋利的刀刃削掉了它一只爪子。黄皮子的叫声很尖利，很刺耳，除了腹部受伤的那只黄皮子，其余几只在狭小的笼子里拼命地乱撞乱抓，场面凄惨。
老金有些不忍心，想要大喊一声让少年住手。这时屋子的房门一下子大开，从里面走出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他佝偻着腰，一只手颤巍巍地指着少年，道：“夭寿啊！百生啊，你怎么能干这种事！”
名叫百生的少年扔下手中的刀，一下子哭了起来：“爷爷，我妈是不是快要死了？”
白发老人也哭了：“百生，你妈最心疼的人是你，你要是有事，她怎么安心养病？”
“爷爷，你不用骗我了。我知道我妈活不了几天了。我恨他们，我爸是他们逼死的，我妈的病也是他们折磨出来的。”百生的表情变得阴狠起来，脸上还挂着大滴的眼泪，“我把这几只黄皮子的皮都剥下来，埋进他们的祖坟里，我要让他们断子绝孙，一辈子倒大霉！”
“不行，百生，咱们丁家几代行善，不能干这种缺德事……”
祖孙俩抱着大哭起来，老人不停地劝慰少年，少年痛哭之余，还在不停地摇头。老金父母早亡，心肠又软，最看不得这样的场面，顿时眼睛也跟着湿了。他瞅了瞅自己兜里揣着的一叠钱，那是他这半个月赚到的钱，大概有十几块，又瞅了瞅抱头痛哭的祖孙俩，一咬牙，跳下石头开始敲门。
开门的是那个老人，他眼睛微肿地看着老金：“你找谁？”
老金掏出十块钱递给老人，看着不明就里的老人，突然脱口而出：“这里是十块钱，我……我想买几只黄皮子。”
少年百生和老人都惊诧地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神经病。
老金干咳了一声：“我不是开玩笑，我是真想买黄皮子，老大爷，你要是有就卖给我吧。”
老人看了老金递出去的十块钱，又转头去看百生。百生的目光一直没离开十块钱，眼睛里燃着希望的光。
这里说明一下，那时候的十元钱可不比现在的十元钱，实诚得很，十元钱就能顶普通工人大半个月的工资了。
老人看向老金：“小伙子啊，我家里的确有几只黄皮子。但我实话告诉你，黄皮子是不能吃的，我不能害了你，这钱你快拿回去吧。”
那时大多数人都很淳朴，老金看到祖孙俩困窘，就想到去帮助他们，以至于想到这个比较离谱的主意。而老人虽然急需用钱，但是却不肯卖黄皮子给老金，怕害了他。
老金摇摇头：“老大爷，我并不是想吃。我是……哦，我是为了给家里人积福，专门买来放生的。这个钱你一定要拿着，否则这个福气就不归我了。”
面对着老金硬塞过去的钱，老人仍然很犹豫。
百生盯着十块钱：“爷爷，有了这些钱，能带我妈去看病吗？”
老人正要推拒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老金顺势把钱放到了他的兜里。
百生欢快地拎着装黄皮子的笼子过来。当笼子交到老金手里的时候，老金忍不住问了一句：“把黄皮子的皮剥下来埋进坟里，真的能让人断子绝孙吗？”
老人意外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叹气：“百生不是坏心肠的孩子，他就是……唉。关于黄皮子剥皮那事啊，他都是听我讲的。”
老人说，新中国成立之前，这个小镇里有五家是地主，其中有两家因为占地的事，斗得天翻地覆，势同水火。后来有一家不知怎么搭上了日本人，日本人随便安了个罪名给另一家，那家的男女老少全都被拉去长白山一带种大烟，家产也被日本人占了。
后来那户人家只活着回来了一个人。他回来之后，暗地里抓了十四只黄皮子，剥了它们的皮埋进仇人家的祖坟里，之后没多久，仇人家十四口人都死于一场大火，而剥黄皮子皮的那个人没过多久也莫名其妙地死了。这件事在小镇内广为流传，很多老人都知道。
老金那时虽年轻，但也算是有些见识了。他知道有些民间的传说虽夸张，但是多半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并不一定是空穴来风。东北自来就有五大仙的传说，成了精的黄皮子被人们称作“黄大仙”，据说黄大仙颇有些神通，就是普通的黄皮子也不是好惹的。这东西最记仇，有点儿道行的还能附在人的身上兴风作浪，山里人轻易不去招惹它。不过，用黄皮子诅咒人的说法，还是头一次听说。
 <h3>3</h3>
老金提着一笼子黄皮子离开了百生的家。他没回镇里，而是往镇外面走，他打算到山根底下就把笼子里的黄皮子都放掉。笼子里的黄皮子开始并不安分，在里面吱吱乱叫，后来老金拿着磨刀石在笼子上敲了几下，还说了一句“再叫就杀了你们”，然后黄皮子就真的慢慢安分下来，几只黄皮子紧紧地缩到了一起，警惕地盯着老金，仿佛真的听懂了他的话，让老金感觉到了几分诡异。
老金不知不觉走了挺远，直到一处山根底下才停下来。他打开笼门，几只黄皮子开始没动，过了一会儿，突然一个接一个地蹿了出去，转眼就消失在茂密的树丛中。
最后，笼子里只剩下一只黄皮子没动，老金一看，正是少年百生刺伤的那只。那只黄皮子被那一刀刺得肠子都冒出了半截，鲜血和肚子上稀疏的皮毛乱七八糟黏在一起，胸腹间虽然有微弱的起伏，但是看起来是活不成了。
老金想了想，伸手将那只黄皮子抓了出来，直接扔到了灌木丛里，又掏出个剥好的水煮蛋放了进去。他这么做也算是仁至义尽了，给黄皮子治伤什么的根本不可能。
老金弃了那笼子，挑着家伙事儿转身就走。
他万万没想到，今天这一举动竟然救了他的性命。
老金走出镇子有一段了，因为是夏天天黑得比较晚，他索性就再往前赶了一段路，来到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村子里。
老金随意敲响了一户人家的大门。他长年在外讨生活，走过的地方并不一定都有旅店，所以找户人家借宿是常事，只要给几个钱，一般人家都不会拒绝。
老金敲完门就站在外面等，等待的时候，他发现这户人家的大门上贴了左右两幅门神。
贴门神并不奇怪，毕竟这是中国的传统，可奇怪的是这户人家贴的门神样子特别奇怪，尖头细耳，脸儿黄黄，虽然身上穿戴着盔甲，可是看起来并不太像人，倒有几分像他刚放生的黄皮子……
老金在门口站了片刻，就有人把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长得很魁梧，脸色黝黑。
老金上前说明了来意，男人看在有钱赚的份上，同意了。
当晚，男人叫妻子做了几个菜，硬是拉着老金喝酒。老金虽说心善，但是在外的时候一直很警惕，不论男人怎么劝，都没敢多喝。在酒桌上，老金得知男人叫吕风，在生产队是开拖拉机的技术工。
二人相谈甚欢时，老金突然问起贴在门上的门神。
吕风突然眼珠子一转：“那个呀，我说起来你可别害怕，那上面画的是黄大仙。”
“黄大仙？黄皮子？”老金十分诧异，没想到还真有人用黄皮子当作门神的。可别是什么邪教组织吧。
“不不，我们这儿就叫黄大仙。我爷爷年轻时候年年都供着这个，成习惯了又随便丢不得。”
老金当时真有点儿想不明白，好好的为什么要供黄皮子？虽说成了精怪的黄皮子厉害，但是身为人类，也不至于就非要供着个畜生吧？非要供着什么有神通的话，漫天神佛还不够他选的？这家不止供着黄皮子，还把它当作门神，这脑子该有多奇怪呀？
老金突然想起百生的爷爷说的话了，这个村子离那个小镇不远，平时互通有无，也许村里供奉黄皮子的习惯，跟百生爷爷说起的传说有关？
吕风的解答证实了老金的猜测。吕风所说并不全如百生爷爷的叙述，但是大致相同，算得上那个传说的后续部分。吕风说，他们这个村子是从前面的小镇分离出来的。分离的原因就跟黄皮子有关，传说由于十四只黄皮子被剥皮，引来了黄皮子精的报复，不仅剥皮者被迷去了魂魄，还连累了小镇里许多人家。
黄皮子精善于迷人魂魄，并且能够选择合适的人上身，被上身的人无不行为癫狂，到处吸血咬人，小镇内乱做一团。危机时刻，从镇外来了一个人，那个人以布遮脸，一举一动十分神秘。他告诉众人，只要供奉黄皮子的画像，就能平息这场灾祸。
众人开始不信，可是蒙面人露了一手。众人见他确实有本事，就依法行事。果然，那些被黄皮子上身的人都逐渐恢复了神智。众人都十分感激蒙面人，请求他留下来。蒙面人并没答应，他走那天全镇的人都来相送，一个顽皮的小男孩爬在路口的大树上看热闹，后来一阵风吹过来，小男孩竟然掉到树下昏了过去。
等到蒙面人走了之后，小男孩才哭着告诉父母，他看到了蒙面人的脸。那张脸上长满了黄色的细毛，鼻子和嘴长得很奇怪，看起来就像是家里供奉的黄大仙的画像……
人们都认为，那是真正的黄大仙。慑于黄大仙的威势，所以后来那里的居民，家家供奉黄大仙图。新中国成立后，小镇上建了一所小学、一所中学，外来老师带来了较为先进的思想，在他们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很多人的思想受到了冲击。渐渐地，很多人家都毁掉了黄大仙图，但也有小部分人坚持己见。两者间发生了冲突，后来，那一小部分人就带着家眷离开了小镇，在十几里外的地方安家落户。
吕风前头说话还算正常，但是说到那几个外来老师的时候，语气不知不觉就尖锐起来，看得出来，他对父辈被逼离开小镇这件事心存不忿。
老金总算明白了黄皮子事件的前因后果。他虽然对吕风等人供奉黄皮子有些不以为然，但是有句话说得好：入乡随俗。在人家的地盘待着，总不好对主人家的事指手画脚，大肆嘲讽。他讪笑了几声，并没发表什么评论，吃饱之后就回屋休息去了。
一般农村的房子都分为东屋和西屋，东屋是主卧，主人家自己住，西屋有时是为老人准备的，要是家里没有老人，就做杂物房或者待客之用。
老金躺在西屋的炕上，白天的劳累让他几乎闭上眼睛就睡着了。睡到半夜，他感觉口干舌燥，于是爬起来喝水。
刚坐起身，他就看到自己旁边，蹲着一个人。
那个人影一动不动，淡淡的月光映照在屋里，他的眼睛反射出黄绿色的光，像是某种在夜间活动的生物。
如果老金有心脏病，很可能当时就给吓死了。
人在极度震惊的情况下，并不一定能喊叫出来，有时候会变得很迟钝。老金一下子懵了，不知该怎么反应，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那个人。脑子里恍恍惚惚地想：人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睛？
老金心里害怕得要命，可是人就像是魇住了一样，恍恍惚惚的，思维有反应，身体却还在梦中。
那双带着黄绿色光芒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偶尔眨动一下，在那双眼睛的盯视下，老金觉得自己似乎成了死物。
他是谁？为什么会有一双野兽的眼睛？为什么会半夜出现在他身边？他到底有什么目的？
老金想把这些话大声地问出来，奈何连嘴都不知道该怎么张开，他失去了对身体的主控权。
那双黄绿色的眼睛一直盯着老金，老金的眼前渐渐弥漫出一大片的黄绿色，渐渐占据了他的整个视野。他仿佛看到无数个数不清的小点在漫天的黄绿色中飞舞，来不及感叹，整个人突然失控般往炕上倒去，脑袋狠狠地磕在炕沿上，疼得老金直想骂娘。
痛过之后老金突然就能动了，那种恍惚的感觉一去不返，他赶紧一骨碌从炕上爬起来，去看那个拥有黄绿色眼睛的人。可是整间屋子空荡清冷，别说人了，连根人毛都看不见。
怎么回事？难道刚才他只是做了一场梦？
老金被吓了一回，心神恍惚，后半夜一直在半睡半醒间度过，到了天亮才放下一颗心，补了一回觉。老金睡着前模模糊糊地想，睡醒了就马上走，可不能在这鬼地方再待了。
老金打的好算盘，可惜的是计划没有变化快。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病了，而且病得挺严重，头痛头晕身重，简单来说就是起不来炕了。
老金觉得，自己可能是被昨晚那个黄绿色眼睛的人吓病的，可是他问起吕风的时候，吕风一脸茫然，似乎并不知道这件事。老金就寻思，昨晚的一幕很可能是他产生了幻觉，换言之，就是做梦了。
吕风这人心地不错，看老金生病难熬，也没急着让他走，还把村里的赤脚大夫请来给他看病，赤脚大夫说老金这是普通感冒，给开了点药面儿就走了。
那时候农村人生病往正规大医院去的不多，一来是嫌麻烦，二来是嫌花钱多，所以很多小地方都有这种赤脚大夫。他们没有正规地学习过医术，凭着祖上传下来的几副方子，一般小病小痛倒也应付得了。
老金特别感激吕风，吃了赤脚大夫给开的药面儿之后，老金昏睡了差不多一天，到了晚上又发了一身汗，感觉身上轻松不少，于是就从炕头上爬起来。刚起身时，他还觉得有些头重脚轻，走了几步人就精神多了。
老金走出去，看见吕风手里拿着个瓶子，正要出门的样子。
吕风看见老金，立刻绽开一个笑容：“金老弟，你怎么起来了？身子好了吗？”
老金捶了捶胸口：“没事了，我这身子壮实着呢！”他话锋一转，“大哥，你这是要去干什么？”
吕风拍了拍手中的玻璃瓶：“我去村东头打点儿酒。”
老金躺了一天，感觉身上的骨头都要酥了，于是就要求跟吕风一起去。二人边走边聊，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村东头。
路上吕风告诉老金，别看他们这村子小，人也不多，可是酿酒的那个老师傅是几十年的老手艺，他自酿的纯粮小烧，不光酒味醇厚，劲头也相当足，酒量不错的人也禁不住三杯，人送美称“三杯神仙倒”，就连前面镇子里的人也经常跑来打酒。
卖酒的是个干瘦的老头，我们进院的时候他正在杀鸡，可鸡杀到一半竟然跑了，鸡脖子被砍掉一半，鸡头耷拉在翅膀上，满院子都是鸡血和鸡毛。老头满院子追鸡，累得气喘吁吁。吕风见状，上去就把鸡给逮住了，然后徒手扯住鸡头和鸡身，猛地发力，那只鸡立马身首异处，公鸡尸体在他手中扑棱了几下，再也不动了。
吕风满手都是鸡血，身上也被溅上不少，可是他毫不在意，甚至连基本的擦拭都没有。他盯着手上的鸡血看了半天，老金注意到他微微伸出舌尖，做出一个舔舐的动作，不由得暗笑，没想到吕风表面一副东北大汉的彪悍模样，其实还挺馋。
干瘦老头杀鸡不行，打酒倒是很有一手。他不用漏斗，拿起舀子舀出酒液，直接往瓶子里灌，最后竟然一滴酒都没洒出来。
酒坛子中散发出浓郁的酒香，让人感觉还没喝就已经醉了。
吕风付完酒钱，他们俩刚要走，干瘦老头突然一把拉住了老金的手腕，嘴里啊啊两声。刚才他一直没说话，老金还觉得奇怪，现在才发现，原来老头是个哑巴。
老金就问他：“你要干什么？”
吕风笑着说道：“老李头，他是我的客人，你可别吓着人家。”
老头盯着吕风看了几眼，然后松开了手。老金觉得挺莫名其妙的，不过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他们回到吕风家的时候，吕风的妻子已经做好了两个菜。吕风和老金吃饭的时候，她却躲到了厨房里。其实那时候刚解放没多久，部分地区妇女地位低下的陋习并没改变。所以即便是老金在这个家里住了一天一夜，和吕风的妻子都没怎么打照面。
吕风好喝，吃饭的时候屡屡劝酒，老金觉得欠了吕风的人情，所以也不好推辞，吕风劝酒，他也就喝了。他酒量不太好，喝了不到三杯就醉意朦胧，好不容易拖着身体走到西屋，倒在炕上就睡着了。
这一夜，老金睡到半夜又醒了。当他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竟然又看到了那双黄绿色的眼睛！
他脑子迷糊，恍惚间又是满目黄绿，心跳越来越快，身子却不听使唤。他和那双黄绿色的眼睛对视着，渐渐地，对面那个身影站了起来，看似十分高大。那具高大的身体突然轻轻地扭动起来，动作看似僵硬，但身体似乎柔若无骨。
老金呆呆地看着，然后也不自觉地跟着扭动起来，本来他的脑袋里还隐隐约约地有种想要挣脱的念头，可是随着不断地扭动，那个念头愈来愈弱，愈来愈弱。
如果有人能看到老金此时的表情，肯定会吓到。他的双眼翻白，一张嘴张开老大，口涎直流，脸颊上的肌肉像是一条不受控制的虫子，扭动着、翻滚着，几乎已经脱离了“人”的模样。
就在这时，老金突然听到了几声微弱的“吱吱”声，不知怎么回事，他那不受控制的四肢突然间有了感觉，摔倒在地上，剧烈的疼痛让他瞬间清醒过来。他抬头一看，一个黑影飞快地离开了屋子。
老金赶紧从地上爬起来，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就忍着疼去追。他已经肯定自己绝对不是在做梦，至于刚才那些古怪的感觉，他估摸着自己应该是撞邪了。
不过现在首要的是追上那个黑影。
屋外遍地银辉，老金接触到冷空气，陡然打了个寒战，脑子比刚刚清醒了不少。老金眼尖地看到，那个黑影就停在大门口，他心中狐疑，警惕着慢慢走过去，离得越来越近，当看到那个人的正脸时，他的心脏差点儿跳出腔子：那个人影竟然是吕风！
老金着实是目瞪口呆。正发傻的时候，吕风一笑，朝他招了招手。他的眼睛还是那双黄绿色的眼睛，其余一切正常。正是这种正常，在老金的眼里，让他感觉此时的吕风比什么妖魔鬼怪都可怕。
此时老金距离吕风不过两米来远，他被吕风的模样吓到了，一双腿有点儿发软发麻，但是并不妨碍他逃跑。可是他的动作还是慢了一步，吕风的速度实在是太快，而且手劲儿奇大，老金跑出没几步，就被吕风紧紧地抓住了手臂！
老金力气不小，可却没挣过吕风，他几乎是被吕风拖到了门口，就在这时老金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那贴在大门上的门神像扭曲了一下，然后，一只尖细的爪子从里面缓缓伸了出来！
老金骇然，他吓得大叫起来。吕风一手拉着他的手臂，一手按住他的头。眼看那只尖细的爪子就要抓上他的眼睛，门外突然窜进来一个人影，手中拿着个奇怪的东西，一下子劈在吕风的肩膀上！
那东西也不知道有什么威力，吕风痛得大叫，老金趁机挣脱了他的辖制。这时再去看那个给他解围的人，竟然是白天卖酒的干瘦老头！
老头劈在吕风肩膀上的东西像是一把铁锹，他一动，吕风就跟着动，像是被那个东西黏住了一样。老金趁着这个机会，上前踹倒了吕风。他慌忙间，还不忘看贴在大门上的门神像，那只爪子早已不见，就好像刚才只是他的幻觉。
真的是幻觉吗？老金恍惚了一下，在老头焦急的“啊啊”声中，两个人合力制服了挣扎不休的吕风。吕风的眼睛不知道什么时候恢复了黑色，被压制在地上却不喊叫，只是“哼哧哼哧”地直喘粗气。
老金感觉这一切恍然如做了场梦，他看向老头：“老大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懊丧地一拍脑袋，“……哦，我忘了你是哑巴。”
他的话音刚落，突然从大门外传来一个清脆的声音：“我知道是怎么回事。”
进门的是个十岁出头的小姑娘，她自称跟干瘦老头是爷孙，不过她并没有立刻给老金解释什么，反倒是照着她爷爷的指示，拿出一个罐头瓶子，里面装满了暗绿色、一团一团的东西，看着有点儿恶心。
老头伸手把罐头瓶里的东西掏出一团，要往吕风的身上抹。那东西散发着一股臭气，非常难闻。
老头先把那东西抹在吕风的背上，然后是脚底，最后连耳朵，嘴巴，眼皮都没放过，只剩下两个鼻孔，这是七窍封死了五窍。
老头的手离开吕风的眼皮之后，吕风突然剧烈地抖动起来，他似乎想努力睁开眼睛，可是始终没能睁开。折腾了十几分钟，最后一股浓鼻涕一样的东西从他的鼻孔里钻了出来，那东西像是活的，在地面上不停地蠕动。
老金十分惊恐，心知那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于是离得远远地看着。
那黏鼻涕一样的东西被小姑娘装到罐头瓶子里，那东西在里面剧烈地挣扎。小姑娘拿出一块黑布，蒙住罐头瓶子，之后老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那东西弄出来之后，吕风的呼吸平稳了许多。这时小姑娘突然上前，开始揭贴在大门上的门神像。老金知道其中的厉害之处，忍不住喊了一声：“那门神像邪门得很，要不你放着……我来。”
小姑娘转头对着他微微一笑，没答应也没拒绝，一双手却始终没停下，一点一点地往下揭门神像。她的动作小心极了。
老金被那副门神像吓过一次，到底没敢过去帮忙，看着小姑娘一点点将门神像揭了下来。
就在门神像即将揭下来的一瞬，老金似乎看到一股淡淡的青烟从门神像和大门之间腾起，又好像听到了撕裂般的尖叫声。
这些都是一眨眼的事。当小姑娘把两张门神像都揭掉后，老李头拿出一根火柴点燃，然后将两张团成一团的门神像一点点地烧成了灰。
老金和老李头合力，一起把昏睡过去的吕风弄到了屋里。因为吃完饭后吕风的妻子回娘家去了，而且吕风家跟几户邻居挨得不算近，所以老金他们折腾这么大动静也没人理会。
在老头不断的手势和啊啊声中，在小姑娘的解释下，老金终于了解了事情的真相。
 <h3>4</h3>
干瘦老头姓李，小女孩是他的孙女，叫李香香。老李头表面上是个酿酒师傅，其实他还会“掐邪病”。农村一般管精怪上身叫“邪病”，管驱除上身的精怪叫作“掐邪病”。通常被精怪上身的人表现为神志不清，胡言乱语，甚至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
其实先前吕风跟老金说的那些话并不全是事实，他们这个村子的人，并不是因为信奉黄大仙，被人排挤才搬到这里，是因为当年发生了一件异事。
这事追根究底，还是跟黄大仙一事有关。
话说新中国成立前夕，小镇的后山突然发生了地震，小镇没受什么影响，但是后山中却塌出一个墓来。那墓挺大，有人撞着胆子进去，却没发现什么值钱的宝贝，倒是在那墓中发现了一大三小四口棺材。
棺材一看就是古物，但是保存得相当完整，四口棺材并排放着，一口大的在中间，三个小的放两边。人们猜测只有一口棺材才是主棺，其余几口是殉葬人的棺材。
殉葬在古代比较常见，一般有权势的人家，人死后就会买一些穷苦人家的孩子殉葬，意思是到了阴间不至于没人服侍。
但是这墓中情景却很古怪，一是四口棺材没有分宾主，都是一字排开；二是有殉葬的富贵人家，为什么什么陪葬品都没看见？
由于那墓十分完整，所以人们都没往盗墓贼的方向去想。
后来就有人说，陪葬品不在墓里摆着，那一定是放在棺材里了，说不定一口大棺材装死人，三口小棺材装的都是陪葬品。
这个说法让人们十分心动，于是就有胆大的拿着撬棍，依次把几口小棺材都撬开了。
结果让人十分失望，棺材里并没有什么金银珠宝、古董玉器，只有一张皮子包裹着一副小小的尸骸，三口小棺材都是如此。而且有人辨认出，包裹尸骸的皮子，竟然是黄鼠狼的皮子！
那时镇里大多数人家还在供奉黄大仙，山上黄皮子泛滥，也没几个人敢打。他们看到这几张皮子，顿时都觉得心里不舒服，要说怎么个不舒服法，他们也说不清。
黄皮子这种生物，并没有蜕皮一说，那么这几张皮子，难道都是被人给剥下来的吗？
眼前的情景，总让人联想到什么邪法妖术，所有人的心里都不舒服了。
那口大棺材紧接着也被人撬开了，棺材中倒是正正经经地躺着一具骸骨，可奇怪的是那具骸骨十分瘦小，但是穿在他身上的寿衣却是出奇地大，简直要把那骸骨整个遮掩住。而且骸骨的头颅看起来着实怪异，那嘴吻的骨头十分尖细突出，看起来竟不像人类。
没找到值钱的东西，却看到了这么诡异的一幕，在场的人心里都犯嘀咕。后来有人提议把几口棺材烧掉，不管是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一把火烧了也就没了吧。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部分人的支持，棺材被拖到外面烧成了灰，人们也都安心回家了。
可是到了晚上，凡是当天在场的，凡是家里头有黄大仙画像的，都看到了恐怖的一幕……
他们看到画像里的黄大仙活了，从画像中伸出爪子，有的人被抓破了脸，有的人被抓破了额头，有的人瞎掉了一只眼睛……之后这些人就像疯子一样，疯狂地伤人，并且把人抓到黄大仙的画像前，就像邪教要招收信徒一样，逼迫那些人叩拜，并接受“血的洗礼”。
小镇的磨难开始了，这一幕跟十几年前的一幕重合。那一次有个神秘人解困，这一次又有谁能够解救他们呢？
说到这里，李香香小姑娘脸上突然带上了自豪之情，看得老金一愣。
是的，那次拯救小镇的人是李香香的父亲。那时她还没出生，她的父亲十分年轻，就这么闯入了混乱的小镇之中。那时候镇里清醒的人不多，而且都被吓得不敢出门。
李香香父亲了解了镇里的情况后，转头就找到几个养鹅的人家，弄回不少鹅粪。
前面老李头对付吕风的东西就是鹅粪。鹅粪在农村经常可以见到，黄皮子不仅害怕鹅粪的气味儿，还怕被鹅粪接触到身体。以前就有黄皮子踩到鹅粪会烂爪子的说法，鹅粪就是黄皮子的克星。你看那些养着大白鹅的人家，一般都不会有黄皮子光顾。那把木锹上也涂着鹅粪，所以吕风才会那么惧怕。
话说，李香香的父亲就是用鹅粪把镇里人治好了不少，至于那些从人身上逼出来的鼻涕虫似的东西，是成了精的黄皮子蜕皮时掉下来的东西。
也有人说，黄皮子又不是蛇，不是昆虫，它怎么会蜕皮？不过这个问题老李头并没有详细解释，所以老金也无从得知。
黄皮子想要成精是非常困难的，它们具有灵智之后，还需要人的“点化”，如果你在山里看到模仿人类动作行为的黄皮子，记住千万不能说它像人，如果你不小心开口了，这个黄皮子很可能就会成精。
除了这个方法，黄皮子想要成精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蜕皮。
想要蜕皮成精的黄皮子会选择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例如地洞，但是对于它们来说，最好的选择莫过于人类盛放尸骨的棺材。它们会在死人还未下葬的时候，在棺材底部弄一个很小的洞钻进去。别看黄皮子的身体并不细小，其实它们有着一种类似于缩骨的技能，甚至能够钻到只留有一指宽缝隙的鸡舍里，吸干鸡血。
黄皮子蜕皮的过程非常痛苦而且漫长，还伴随着失败的危险。它蜕皮成功后，会从进来时的小洞钻出去，把整张皮子留在棺材里。蜕掉了那张皮，它附身时会更加容易。
那些随着蜕掉的皮子掉下来的东西，会和皮子留在一起，如果碰到活物，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钻进活物体内。那东西像寄生虫，却比寄生虫厉害得多，它能够控制活物，还能使人产生幻觉。
它唯一的克星，可能就是鹅粪了。
李香香父亲治好了镇里人后，就留在镇里安家落户。虽说那时候李香香父亲救治还算及时，可是还是有十几个人没救过来。这十几个人撑了没几天就过世了，他们的家眷心存不忿，所以就一起搬离了小镇。
后来李香香父亲和小镇里一个姑娘结婚了，婚后生下李香香。李香香五岁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染病先后离世，她就和爷爷一起相依为命。
说到这里，小姑娘甜美的小脸上露出了悲伤的表情。
老金说不清心里是同情还是难过，不过心里很多疑问都得到了解答，还是痛快不少。
“那……吕风又是怎么回事？”
老李头又一阵比划，李香香看完说道：“爷爷说，当年离开小镇的人里头，不少人的体内还潜伏着那种怪虫子，睡几年或者十几年才会醒。爷爷说，爸爸很遗憾没救回那些人，他要帮爸爸弥补这个遗憾。”
老金的眼睛禁不住有点湿了，他勉强一笑：“我还要多谢你们呢，要不是你们来得及时，恐怕我的眼睛都瞎了。”
小姑娘瞥了老李头一眼，抿嘴一笑：“爷爷说了，是你自己运气好，今天白天爷爷才看见吕大叔情况不对，要是他早一天发作，我和爷爷也救不了你。”
老金听后有些恍惚，不，吕风并不是今天晚上才发作，他清楚地记得，昨晚情况就不对了，不过危急时刻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才从那迷梦中清醒过来。
不过，他仔细回忆起唤醒他的声音，似乎是动物的叫声。老金突然脸色一变，他怎么觉得那是黄皮子的叫声？
怎么会？
他想起自己放生的那几只黄皮子，可能吗？
老金不知不觉地问了一句：“黄皮子会报恩吗？”
李香香瞧着他，态度颇为老成：“我爷爷平时就说，黄皮子是特别有灵性的动物，记仇，也记恩，你救过黄皮子吗？”
老金点点头，却没说下去。
老金想，人还是有善心的好，若是他没救那几只黄皮子，现在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老金的第一个故事讲完了，第二个故事是我讲的，我把红油伞的故事说了一遍，老金听完还算满意，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第十一章  尸恋
 
当灰烬随蝴蝶飞起
火树窜出火炉
众人的耳目
开绽如坟前的菊花
齿牙嚼着
三寸不烂的叹息
木头嚼着
七尺已烂的身躯
不堪入目的就要入土
不能入土的只好入梦
 <h3>1</h3>
老金第二天所讲的故事，是个特别奇异的故事。
当然，老金讲的故事并不是什么历史名人、堪舆学家这些高大上的故事，他讲的只是一个关于入土的小故事。
有句老话叫作“入土为安”。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人死之后尸体必须有相应的处理，这种处理关系到一个很古老的礼俗——死亡礼俗。
死亡礼俗是人生礼仪中最后一个仪礼。如果用四季来形容人生的话，那么死亡就相当于一年中的岁末。正如同岁末的节日——年节——一样，被当成一年中最隆重的节日，死亡的礼仪也是很多人一生中最为隆重的礼仪。换句话说，死亡也可能是一个人一生最盛大的节日。
入土为安，其目的就是给逝去的亡灵找个好的去处，活着的人也能安心，心灵上有个寄托。
我们国家有很多种殡葬习俗，可以说每一个民族的殡葬习俗都是不同的，不过多数都是土葬。土葬可不是随便挖个坑一埋就是，而要讲究时辰，讲究避忌，讲究风水，上到王侯将相，下到平民百姓，稍有讲究的人家都会找上一个阴阳先生为自家瞧瞧风水，找个吉穴，以期入土的先人能死得心安，护佑后人。
《青乌先生葬经》中提到：百年幻化，离形归真。精神入门，骨髓反根。吉气感应，鬼福及人。就是这个意思。
真正说起来，民间有真材实料的堪舆先生并不多，大多都是借着看风水的由头，骗取钱财的江湖骗子，所以真正因为先人葬入吉穴而惠及后人的例子并不多。
题外话不多说，老金讲的这个故事，其实是从教他磨刀的老师傅那听来的，故事发生在民国中期，老金的师傅姓孙，我们这里就称孙师傅。
下面就是老金讲的故事。
 <h3>2</h3>
孙师傅那时候三十出头，正是人生中的好年华。他走南闯北多年，虽然赚到的钱不多，可是日子过得也不差。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攒够钱，回到家乡讨一房媳妇，生几个孩子。
落叶归根，这是根植于每个炎黄子孙的血液中的执念。
那年孙师傅挑着“镇金闺”来到一个小县城，他在那里竟对一个姑娘一见钟情。
可惜的是，那姑娘是个死人。
孙师傅见到那姑娘的时候，姑娘的尸体躺在一扇门板之上，由几个年轻男人抬着，周围闹哄哄地围着不少人，那几个年轻男人脸上带着悲愤的神情。
人都有凑热闹的心理，孙师傅当时忍不住挤进人群瞧了一眼，于是，一见尸体误终身。
那姑娘虽然已经死去，可是面容姣好，身段匀称，神情安详，躺在门板上，双手交叠在小腹上，除了那张死人特有的青白脸色，竟像是睡着了一样。
人的感觉就是这么奇妙，你可能对一个你不认识、完全不了解的人一见钟情，也可能对一个死人心生好感。人与人的缘分本应该建立在生的基础上，如果生死相隔，那缘分仍旧存在，也许只能称作孽缘了。
孙师傅的脑袋嗡嗡作响，呆愣愣地看着姑娘的尸体。那几个男人抬着尸体似要到什么地方去，孙师傅就这么魂不守舍地跟在后面。
听着人们七嘴八舌的议论，他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原来，那姑娘竟是殉情而死，说起来也是个挺荡气回肠的故事。
姑娘姓何，闺名兰真，是镇上大户何家的三小姐，上下亲兄弟和堂兄弟共有五六个，何小姐和镇上另一个大户人家姜家的少爷姜松是青梅竹马，二人感情十分好，本来两家人暗地里早有默契，等何兰真满十八岁就给二人定亲。
可是世上的事计划不如变化快，就在二人即将定亲之际，姜家的生意突然出现了纰漏，如果不采取措施，姜家很可能会破产。
何家是大地主，虽然有钱，但是不懂经商。何小姐每天心急如焚，只盼着能天降奇迹，让姜家的生意起死回生。
可是天上并没降下什么奇迹，倒是给姜家降下来一个姻亲。
那户人家姓朱，朱小姐是省城开百货的朱家的大小姐。朱家实力强横，实在不是姜家这种混小县城商业圈的人家能比的，可是来走亲戚的朱小姐不知怎么的就看上了姜松，朱小姐要纡尊降贵嫁给姜松，姜家人自然是一百个乐意。如果朱小姐和姜松结婚，姜家不止能渡过这次的危急，还能使姜家的家业更上一层楼。
这个消息对何兰真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自己青梅竹马的恋人竟然要娶旁人，一时间何兰真差点儿哭瞎了眼睛，她千方百计要和姜松见面，要亲自确认姜松还是爱着她的。
后来她真的见到了姜松，两人一见面先是无语泪先流，姜松说他还爱着何兰真，家里屡屡逼迫他娶朱小姐，可是他始终没松口。何兰真感动不已，她知道，以二人的力量，无法和家族抗衡，于是就萌生了私奔的念头。
姜松答应和她私奔，于是二人相约第二天夜里在某处汇合，然后一起逃出这个县城。
可是，何兰真行动的时候被家里的佣人发现，被家人关了起来，当然没能赴约。她心急如焚，第二天听说姜松出走的时候也被发现了，也没走成，她既是欣慰同时又感到心酸。
何家人知道这件事背后的利害关系，也怕何兰真再犯糊涂，于是迅速为她订了一门亲事，还派人死死地看住她，拟定一个月后就成亲，比姜松成亲的日子还要早一些。
何兰真这次真的是绝望了。她不仅不能和姜松在一起厮守，还得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她想见姜松，可是根本离不开家门半步，最后只好写了一封信托人带给姜松，信上倾诉了别后的悲苦和家人逼婚的无奈，还说，既生不能相守，便要与君一同赴死，九泉之下，就没有人来阻碍他们了。
这是一封邀请姜松共同殉情的信，可谓是字字哀啼，行行血泪。何兰真打定了主意，只要姜松同意，她就自杀，和爱人共赴黄泉。如果姜松不同意，她就死了这条心。
姜松很快就回信了，他的信上只有简单的一句话：今夜，愿与卿共死。
当夜，何兰真就投缳自尽了，何家人第二天才发现，全家哭得不行。有佣人收拾小姐遗物的时候发现了那封信，于是大家知道了这对情侣是殉情。
可是他们一打听，人家姜松根本没死！那天是姜家和朱家下定的日子，姜府那边热闹得很！
何家人顿时就愤怒了：这姜松不是明摆着欺骗何兰真吗？你信上说了要一起死，可是女方死了，你还活着，还要结婚，这明摆着用心险恶啊！
于是何家几个男丁抬着何兰真的尸体去找姜松算账去了，正是孙师傅看到的那一幕。
孙师傅听到这些话之后，简直是出奇地愤怒！这么好这么痴情的一个姑娘，就被这样一个阴险的男人骗了，还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虽然姑娘活着的时候他们之间不可能有交集，但是在孙师傅心中，爱不一定就是占有，就算远远地看着，也是一种幸福。
那天他跟着何家人一起去了姜家。何兰真的死当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姜松跪在何兰真身旁哭得死去活来，但他否认自己写了那封信。
那封信上的确没有署名，而且何家人也找不到送信的人。在朱家的干预下，最后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
人死后必须入土为安，何家人一边为何兰真办丧事，一边找了个风水先生，让他帮何兰真选一块上好的墓地。
本来何家有自己的家族墓地，但是何兰真是自杀而死，死得不详，是不能葬进家族墓地的，所以必须找人另选。
何兰真的墓地很快就选好了，那风水先生在外颇有些名声，何家人对他选的墓地还算满意，很快就要进行入土这个最后的仪式了。
孙师傅一直没离开小县城，那天他远远地跟着送葬的队伍到了墓地，进行完一干仪式后，何兰真的棺材被埋入了简单的墓穴当中。孙师傅远远看着何兰真的棺材湮没在黄土之下，禁不住泪如雨下。
他们相遇得实在是太晚太晚。
送葬队伍很快就下山了，孙师傅在所有人都走了之后，悄悄来到坟前，他在坟前呆立了很久，直到天黑才离去。
 <h3>3</h3>
从那以后，孙师傅每天都会到坟前待一会儿。可是他不敢白天来，生怕撞到人，晚上上山虽说恐怖了点儿，可是他并不害怕。他甚至还幻想着何兰真的鬼魂能够出现，一解他的相思之苦。
第七天晚上，孙师傅因为一点事耽误了，上山的时间有些晚，他尽量加快脚步。就在他马上靠近何兰真的坟墓时，突然发现似乎不太对劲。
前几天刚刚堆砌出来的饱满的坟包，似乎塌下去了一些。
孙师傅顿时想到了一个可能——盗墓贼。
民国时期盗墓贼十分猖獗，最出名的就是党玉琨和孙殿英，党玉琨斗鸡台盗墓时，曾纠集了将近一千人将戴家湾一带挖了个底朝天，很多秦朝时期的大墓都被他挖开了。而孙殿英则是挖开了慈禧的墓，多少价值连城的宝贝就这样现于人世。
那些不入流的小盗墓贼更是随处可见。他们没有本事去挖那些日久年深的大墓，其实也是根本找不到，他们瞄准的都是一些富户家的墓，所以很多有点儿根基的人家都有守墓人，就是怕自家的祖坟被盗墓贼给刨了。
那些富户坟里的东西虽然比不得那些大墓、古墓，可是多多少少也能放一些死者生前的心爱之物，或者经常佩戴的金银玉饰之类的。而那些盗墓人打的就是那些金银玉饰的主意。
何家也有守墓人，可是何兰真并没葬在祖坟，所以并没有守墓人。这种新起的坟很好弄，土质还没变硬，几锹下去就能挖开个大洞。
孙师傅不敢过去，蹲在一丛灌木后面紧紧地盯着何兰真的坟。过了一会儿，果然从坟包后面和坟里头钻出三个人来。那三个人手里拎着两个麻袋，两个人手里拿着锹，一个人手中攥着斧。
孙师傅看到这一幕，更不敢过去了，他虽然心中愤怒，却死死地忍住了。
那三人收获不错，心情很好的样子，拎着作案工具和麻袋不紧不慢地往山下走，走了不足百米，其中一个拎麻袋的人被什么给绊了一下，手中的麻袋一下子甩了出去，从里面滚出一面铜镜来。
那铜镜有一张人脸那么大，映着月亮泛着金黄色的光泽，孙师傅看得很清楚。
被绊倒的人骂骂咧咧地起身，装好铜镜后，三人迅速离开了现场。
等三人走得足够远了，孙师傅才敢出来。他走到坟包后面，发现坟包让人给开了一个老大的洞，简易的墓室被砸开，墓室里漆黑一片，像一张空洞洞的大嘴。
孙师傅摸出了火折子，顺着那个大洞义无反顾地跳了进去。
墓室是用青砖砌成，地面也是青砖铺就，面积不大，里面简单地摆放着几件家具，如今已经被那几个盗墓贼弄得乱七八糟。
其实墓室中放置家具并不奇怪，中国人的殡葬习俗讲究事死如事生，帝王的陵墓布置得跟他生前的寝宫是一样的，一座陵墓往往要从帝王登基就开始设计建造。当然，何兰真死得太突然，她的坟墓不可能早早造好，就算是赶工也赶不出来。孙师傅曾隐隐约约听人说过，风水先生选址前跟何家商量过，说这座山有一个没有完成的坟墓，风水是极好的，只要何家人不忌讳，修葺一下马上就可以使用。不然的话，仓促间很难选到上好的坟地，只能挖个土坑将棺材埋了。
何家人没考虑多久就同意了，他们能等，可是何兰真的尸体等不得啊。他们这样的人家总不能让家里唯一的女儿死后也没个好去处吧？其实何家人还有一层计较，朱家和姜家联姻在即，他们曾带着何兰真的尸体去定亲仪式大闹了一场，虽说何家和朱家不是一个圈子的，但是朱家财大气粗、势力庞大，想找何家麻烦，那是简单得很。万一朱家记恨何家，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在何兰真的葬礼上整出点儿什么幺蛾子，到时何家不一定能阻止得了，所以要尽快将何兰真下葬，一些小节就不能太计较了。
于是何家就这样用了这个废弃的墓室，虽然仓促了些，但是已经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孙师傅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不太舒服，他走南闯北，见多了事。有一个说法叫作“鸠占鹊巢”，虽然那是一个废弃的墓室，但是总归是有过主儿的，房子可以占，田地可以占，甚至人心也可以占，但是占坟……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殡葬一事忌讳颇多，浸淫其中多年的风水先生不可能不懂，但是他仍给了这样的建议，不知道是尸位素餐，还是别有用心。
孙师傅想不明白其中的道道，索性也不想了。他叹了口气，转头看向放置在墓室中央的棺材，棺材盖被人撬开了，丢弃在地上。
孙师傅心酸地走过去，幸好那几个盗墓贼还不至于丧心病狂，只是盗走了墓室里值钱的东西，何兰真脖子上和手腕上佩戴的一些首饰不见了，衣服还好好地穿在身上，只不过身体被翻了个个，俯趴在棺材里。
孙师傅把火折子随手放到一件家具上，伸出两只手把何兰真的尸体翻过来放平。
说起来，不管一个人生前再怎么好看，再怎么有气质，他（她）的尸体都不可能好看到哪里去。何兰真已经死去多日，虽说已经是深秋季节，北方的天气寒冷干燥，但是她的尸体也慢慢变化了，从身体到气味，都昭示着没有生机的皮囊，终将成为一个腐臭的所在，不管她生前是多么美丽。
孙师傅满怀伤感地把何兰真的两只手交叠着放到小腹上，和他初见她时一样。他在棺材前站了好长时间，直到火折子彻底熄掉，才伸手将棺材盖盖上，然后爬出墓室，一步三回头地离开墓地。
何兰真的坟被盗这件事很快就被人发现了，幸好尸体并未损坏，何家着人修葺好墓室后，又雇了个住在山下的人，每天上山瞧一眼何兰真的坟，防止盗墓的事再次发生。何家还付了不少钱给警察所，让他们帮忙抓盗墓的人。警察所的人得了钱，倒也尽力，抓了一些人，可惜都不是正主，倒让听到风声的盗墓贼躲了起来。
 <h3>4</h3>
孙师傅近来一直在找一面铜镜。
那一夜，他看到盗墓贼的麻袋里滚出一面铜镜，应该就是从何兰真的坟里盗走的。
民国时期，水银镜子多数还是舶来品，大多数人都用不起，但是何家不可能那么悭吝，所以何兰真坟里放置了一面铜镜算是件比较奇怪的事。后来孙师傅请教了一个比较“懂”的人才知道，铜镜有着镇宅化煞的效果，真正的照妖镜就是铜镜所制成。何兰真的坟墓里放铜镜，正是为着一些风水方面的考量，同时也为了化解何兰真投缳而死的煞气。
孙师傅得知这一事实后，顿时有些心惊胆战：既然坟墓中的诸多摆设都是有考量、有来历的，那它们被盗墓贼盗走了，会不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孙师傅曾在暗地里寻找过那面铜镜，但是根本就是大海捞针，毫无头绪。首先他并不清楚铜镜具体的模样，再者，风声十分紧，盗墓贼不一定敢把盗来的东西出手。
孙师傅是个磨刀匠，这职业属于下九流中的一种。他知道，一个地方消息最灵通的人，往往就是像他这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他在县城里待了大概有半个月，结交了不少乞丐，还有一些和他职业性质相同的人。
就在何兰真坟墓被盗的第五天，他从一个面摊老板嘴里听说了这么一件事。
老巷里有个姓张的男人经常打老婆，前几天他老婆实在受不住了，偷偷跑回娘家，结果那男人追了过去，被两个小舅子臭揍了一顿，回去后人就有点儿神经了。打更的夜里路过他家，看到他坐在院子里，对着一面铜镜梳头画眉，那样子妖里妖气的，别说一个大老爷们儿了，就算是个小娘子做出那些动作，都让人觉得有点儿发毛。
姓张的老婆回家后，给他又是看大夫，又是跳大神，可是他那毛病依然是越来越重。白天的时候整个人都恹恹的，提不起来半点儿精神，一个挺壮实的汉子几天下来就瘦得皮包骨。
现在他可没力气打老婆了，这不是报应吗？
因为那个姓张的男人平日里不学无术，还经常偷鸡摸狗、打架斗殴，所以他变成那样，人人都在背地里笑话他，可没有人同情，说不定他的婆娘还会暗自庆幸，终于不用挨打了。
这本是一件小事，但是孙师傅听后，却敏感地抓住了一个关键——铜镜！
孙师傅不知道那个人的古怪举动和铜镜有没有关系，但是他觉得自己怎么也要探查个明白才行。
他首先在暗地里到处打听那个男人的身份。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查到，这个姓张的混混，身份是个“上托”，所谓的“上托”其实是江湖黑话，意思就是作案时在外观望、报警的望风人，而且他正好是一个盗墓团伙中的老三。
得到这个消息后，孙师傅已经大致确定，姓张的混混，就是那天晚上他撞到的盗墓贼之一了。
孙师傅打听到了姓张的混混居住的地址，找了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就这么悄悄地溜了过去。当他趴在张家那矮小的篱笆墙外，静静地朝里面张望的时候，果然看到了诡异的一幕——
一个看不清面孔但是感觉很瘦削的男人坐在空荡荡的院子里，他的面前放着一张破桌子，桌子上放置着一个铜镜。他的身体一直在小幅度地扭动着，样子很古怪。
孙师傅看了半天才看明白，原来那个男人是被人绑了起来。但奇怪的是，他并没喊叫，只是维持着那个姿势，一直不停地动。
孙师傅观察了半天，屋子里一点儿亮都没有。如果有人在，恐怕已经睡下了。他看了看那个被绑的男人，心一横，踩着篱笆墙翻了进去。
他直接走到桌子跟前，仔细一瞅，虽然他认不出这面铜镜到底是不是那天见到的铜镜，只不过看起来大小应该差不多。
男人看到来人，依然没有喊叫。孙师傅的手刚碰到铜镜的时候，他下意识地看向姓张的男人，结果被他额头迸出的青筋和怨毒的眼神吓了一跳。可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他再犹豫，他飞快地夹起铜镜就要往篱笆墙外跑，可是他万万没想到，那个被束缚住的小混混，那个几乎瘦成了皮包骨的男人，突然暴起，身上捆绑着的绳子一下断裂，五指呈钩状，抓向孙师傅的头发。
孙师傅的头发向来剃得很短，男人的手指只短暂地在他的头发上停留了一下就脱手了，不过仍然挠得他头皮火辣辣地疼，可见男人的手劲儿有多大。
孙师傅顾不得疼，拼了命往外逃。那男人眼睛直勾勾的，在后面不停地追，样子别提多吓人了。多年之后，孙师傅想起那一幕，仍然心有余悸。
孙师傅在巷子里乱窜，撒开丫子玩了命地跑，幸好他跑了没多远，就听见后面咕咚一声，那男人不知怎么回事，倒在地上不动了。孙师傅见危机解除，才调整呼吸，慢慢地走回自己的住处。
铜镜终于到了他的手里，不过他知道这玩意邪门得很，看那个姓张的小混混就知道。
可是人的心理就是那么奇怪，越是害怕，越是忌惮，就越是好奇。有时候好奇心害死的不止是猫，还有人。
孙师傅把铜镜放到桌子上，铜镜呈椭圆形，有人脸大小，周围一圈装饰着精致的花纹。他是个大老粗，不认得那是什么花，但是觉得挺好看的。铜镜的镜面有些模糊，像是蒙了一层呵气，淡淡的一层，让人看得不太清楚。
他低头找了一下，找到一块擦脸用的干布，轻轻地擦拭起镜面来。可那层呵气没有被擦掉，反倒更明显了。他再擦，呵气仍在，他用力地擦，呵气越变越重。最后，整个镜面像是浸在一团白雾当中，明明是镜子，却只能照出一团朦胧的人影！
这时候孙师傅才真正开始害怕了。他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非要得到这面铜镜，是因为何兰真吗？好像有一部分是，但是另一部分，好像从他第一眼见到铜镜的时候，心底就隐隐有了这样的欲望。
想到这一层的时候，孙师傅的手忍不住颤了一下。铜镜被甩了出去，掉在地上。他老半天才俯下身捡起铜镜，然后他在铜镜中看到了自己。
昏暗的油灯下，一个男人眼神木讷，脸色有些不好，耳朵上不知何时戴了一对翠绿的耳坠子！
孙师傅大惊，伸手往自己的耳朵摸去，耳垂上空荡荡的，哪里有什么耳坠？
紧接着，他在铜镜上看到了更恐怖的一幕：一个女人的脸部从他的脸皮里慢慢地渗透出来，他的脸和女人的脸交替着在铜镜中出现，就像水和油相溶的过程，他的脸像是被女人的脸吞噬了一样，他明明没有感觉，却看到镜中的脸呈现出痛苦的神情。整个过程大约只有半炷香工夫，可是孙师傅却像是煎熬了几天几夜。他望着铜镜中诡异的一幕，满头满身都是冷汗，却动也动不得。
最后，那张女人的脸终于完全从孙师傅的脸部透了出来。
那张脸，怎么说呢？她让孙师傅感到了几分熟悉，却不是何兰真的面孔，那张女人脸似哭似笑……
 <h3>5</h3>
孙师傅失去了知觉，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租来的小屋里，一个老人守在他的旁边。他认出老人是和他同住一个大杂院内的邻居。
老人是个“按跷”。按跷是一种职业，等同于我们现代的按摩师。
老人姓孟，眼睛不太好，干了大半辈子按跷，临老收了两个徒弟，却不怎么成器。孙师傅见孟老头孤苦，就帮了他几次。这次他病倒，多亏老孟头照顾了几日。
那面铜镜被孙师傅收在了柜子里，再也不敢看上一眼。
孙师傅其实得的也算不上病，那日他醒来后，再回想那晚的情景，记忆却有些模糊不清，说起来更像是做了一场恶梦。做恶梦的人醒来时往往记不清梦中的情景，但是当时的恐惧感还在，孙师傅就是这样的感觉。
孙师傅的身子逐渐好了，闲暇时他和老孟头聊天，说到何兰真时不由多说了几句，还谈及了坟墓被盗之事。
老孟头突然说：“孙老弟啊，你是外地客，这件事你就不了解了，其实本地人不知道的也很多。”
孙师傅奇怪了：“啥事我不知道啊？”
老孟头摇头叹气：“其实埋何家姑娘的那坟呐，可不是什么荒坟，风水先生胡说八道！那坟早在十几年前就被人掘出来，不知道是啥时候的墓，里面放着一大一小棺材，人称‘子母棺’。小的棺材不知道被哪个缺德带冒烟的卖给洋鬼子了，听说里面的尸体没烂，跟死的时候一个样。大棺材里是个女人，也没烂，当时就被人拖出来连棺材一起烧了，听说啊……”
老孟头怕人偷听似的，左右瞅了瞅，小声说道：“……烧棺材的时候，棺材里砰砰直响，棺材盖差点儿都给掀掉了。”
孙师傅听得心怦怦直跳，“那何家……”
“何家肯定不知道这件事，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我也是十几年前听一个干掮客的客人说的，把小棺材卖给洋人，就是他牵的线。我估计啊，给何家看风水的人肯定没安好心，你想啊，出了凶尸的地方，能是好地方吗？就是可怜了何家姑娘，年纪轻轻就死了，死后也没捞着个好地方，死也不安心呦……”
老孟头唠唠叨叨说了半天，后面几句孙师傅基本没听着，他的心思都放在老孟头前面说的话上去了。
何兰真被埋入凶地！何兰真永不超生！
原来铜镜一事竟然不是他做梦！也对，就算他做梦，姓张的小混混反常的举动又怎么解释？原来根源都在这里！
可是风水先生为什么要害何兰真呢？那个可怜的姑娘，甚至可能跟风水先生从未谋面，又哪里来的深仇大恨？
孙师傅百思不得其解，同时一颗心又因为何兰真的遭遇而疼痛着。几天下来，他辗转反侧，一直在想何兰真的事。他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何家人呢？何家人能相信他吗？
孙师傅的脑袋并不怎么灵光，他想了几天，还是觉得给何家人提个醒，毕竟涉及到何兰真，他无法坐视不理。
孙师傅找了个机会，在一家茶馆见到了何兰真的嫡亲大哥，可是还没等他开口，就被下人给赶走了。
他又找上何兰真的父亲，这回还算顺利，可是刚说了几句，就被当成了骗子，差点儿被抓到警察所。
孙师傅很郁闷，他在县城里转了几天，竟碰上了给何家看风水的风水先生。他曾在葬礼上远远地看过那个人几眼，所以还有些印象。此刻孙师傅看到他，尤其看到他趾高气昂的模样，心里特别愤怒，简直恨不得上去狠狠揍他一顿。
孙师傅跟了风水先生几天，见他常往山上跑，突然心生一计，准备了几件工具，事先埋伏在一条山道旁，等风水先生经过时，他蒙着面手持尖刀跳出来，装作要抢劫的样子。
风水先生吓了一跳，想逃，孙师傅没给他那个机会。孙师傅不会功夫，可胜在力气大，再加上有武器协助，几下就把风水先生给制伏了。
风水先生以为他要劫财，战战兢兢地把身上的钱全都掏了出来，可孙师傅不是要这个，更不是简单地揍他一顿出气，他要的是一个答案。
在孙师傅的逼问下，风水先生说出一个令孙师傅十分诧异的答案！
这件事，竟然是朱家在后面作梗！
 <h3>6</h3>
原来，朱小姐自来骄纵，她定亲的日子被何家搅得乱七八糟，姜松虽然要娶她，可是对何兰真余情未了。况且，何兰真死后，就变成了姜松心口处的朱砂痣，恐怕这辈子都难以忘怀。
朱小姐如何能咽得下这口气？
可是何兰真已死，任何的伤害对她来说都没有用了。于是，就有人献上了这么一个狠毒的法子。
孙师傅得知来龙去脉后，心中愤怒至极。他没教训风水先生，如今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风水先生才能解开这个局。他威胁了风水先生一通，让他到何家去一趟，就说何兰真现在所在的坟墓风水出现了变化，必须迁坟才行。
孙师傅逼迫风水先生写下口供，签字画押，如果他反悔，这纸口供就能派上用场。
孙师傅想，等何兰真的事情结束后，他就回自己家乡去。那个已经长眠于地下的美丽姑娘，虽然命运多舛，但最终还是能安息吧？她也会在他的记忆中安眠，永远。
在风水先生的干预下，何家人尽管狐疑，但后来还是给何兰真迁坟了。
这件事做得很隐秘，所以朱家并未觉察。
在何兰真迁坟一个多月后，姜松和朱小姐正式结婚了。他们结婚当日，突然跑来两个男人捣乱，其中一个男人还趁机抽出一把刀在姜松的脸上划了一下。姜松虽然受伤不重，但是脸上却留下了一道永远抹不去的伤疤。
后来那两个男人被抓进了警察所，兀自大喊大叫，行为疯疯癫癫。经大夫检查，竟然是两个疯子，原本是市井混混，两个月前莫名其妙地疯了，不知是干了什么坏事得到了报应。
只可惜，姜松好好一张俊颜成了刀疤面，朱小姐心中不悦，可是二人已经结婚了，不可能因为姜松毁容就离婚。因为这件事，朱小姐明里暗里受了无数嘲讽，夫妻二人刚结婚就分居了，姜家的生意也没有得到朱家的帮衬，挣扎了一段时间还是垮了，最终成了县城中的笑柄。
这些事都是孙师傅事后打听到的，恶人有恶报自然是好事，可是何兰真已经死了，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孙师傅一直留着那面铜镜，将它珍藏在隐秘的地方。多年后，他从一个制作家具的老师傅那听到了一件秘闻。
明朝时期，北方有一小伙苏式木匠，他们专门给富户制作冥器。所谓的冥器，就是放在坟墓里的物品，多数是仿照死者生前常用的家具进行制作，专门放在坟墓里。
一般木匠都不愿意制作冥器，觉得晦气。这些专门做冥器的木匠做工精细，用的木料也是最好的。除了大户人家有炫富的心理，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这些个制作精美的冥器，其实都是加了“料”的。
盗墓者自古有之，就算是帝王之墓也逃不脱被盗的命运，何况百姓家呢？当时防盗墓的手段多种多样，机关、毒烟，巨石、伏火，铁浆筑墙，木匠制作的冥器也算得上其中一种，不过比起前面那些手段，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制作冥器的师傅，会在制作完成之后，用一种特殊的胶涂抹在冥器上，之后再染色。这种胶对人体有破坏的作用，只要接触的时间一长，人就会产生错觉，严重的话会死亡。不过，这种胶只有涂抹在木制品上效果最好，历时太长会逐渐挥发，效果就不那么好了。
孙师傅想，何兰真的坟墓里摆放了不少木质用具，当时他还曾在坟墓里看到了一个木制的镜台，想必和铜镜是一套的。但是盗墓贼只盗出了铜镜，没拿镜台。如果何兰真墓里的家具是那种特殊制作的冥器，那么他和那几个盗墓贼的经历，倒也解释得通了。
但是孙师傅又想到，何兰真死得突然，何家怎么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弄到一套特制的冥器呢？似乎也说不通。
事后，孙师傅拿出珍藏多年的铜镜，经过十几年的岁月，铜镜还是那么簇新亮泽，他望着镜内显现的人影，久久，却再也没发生那时古怪的情景。
镜中出现的女人究竟是幻觉，还是鬼怪作祟？
只怕是谁也说不清罢。

第十二章  空肚子的男孩
 
我在一个城市里殷切地寻找
孩子，就是你
不要用乞怜的目光望着
不要用肮脏的小手擎起
成人崩塌的天空
我没有眼泪
我的眼泪早在那个丢失的午夜
赋予了一场
毁天灭地的大雨
 <h3>1</h3>
老金说完故事，在一个炕柜底下抽出一个木头匣子，匣子里装着满满的搓碎的旱烟。
抽旱烟是东北老一辈的习俗，因为东北一带天气较为寒冷，抽旱烟不仅能够提神，据传还能祛除风湿，所以早些年，就连一些大姑娘小媳妇都一杆旱烟不离手。
旱烟的味道十分辛辣，乍闻之下，还带着淡淡的烟臭之气。我虽然抽烟，但是不习惯这么浓烈的烟味儿，刚闻就被呛得眼泪都下来了，闻了一会儿才勉强习惯。
我没想到，接下来这个故事，竟如老金的旱烟一样，同样辛辣刺鼻，差点儿激出了我的泪水。
下面这个故事，则是谢如秀讲的。
 
两年前，我到某大城市进行移植眼膜的手术，手术进行得很顺利。可是术后恢复比较缓慢，我这种先天性眼角膜缺陷比较特殊，所以为了慎重起见，我在医院住了很长一段时间。
医院没有什么娱乐，况且我的眼睛没恢复，也根本看不了那些东西，所以每天都很无聊。当眼睛有些起色的时候，主治医生允许我在傍晚时候出去散散步，这对于当了十几年半瞎的我，是相当令人兴奋的。
我看到一个非常清晰的世界，一草一木，车来人往，这个世界是那么有意思，那么美。
当然，这世界上不光有美的一面，同时也伴随着丑陋。我在街上看到了一些年纪小小的乞丐。他们两三成群，衣衫褴褛，面黄肌瘦，大多数孩子的脸上都呈现出一种麻木的神情。他们有的蹲在路边乞讨，有的直接伸手向行人要钱，当有人太过关注他们的时候，又会机警地溜掉。
以前我的眼睛看不清楚，自然就没注意到这些小小的乞丐，现在能看清了，就不自觉地心惊。这些孩子，以他们现在的年龄，还是应该在父母怀中被娇宠着的年纪，或者应该坐在干净明亮的教室里接受教育，可他们却在向行人讨要金钱！
他们的父母呢？
哦，我想起以前听过的一个报道，这些沦为乞丐的孩子，一部分是孤儿，但大多数是被人贩子拐骗来的。人贩子把小小的孩子训练成乞丐，手脚灵巧的训练成扒手，残忍一点的还会把孩子的肢体弄成残疾，博取人的同情，从而骗钱。其中的残酷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不过近年来类似的事情接连曝光，这样的恶性事件已经在慢慢减少。当然，减少不代表没有，人类是受利益驱使的动物，只要有利可图，这种事就永远都不会消失。
这些都是我很久之后才悟出的道理。
我的目光在那些小乞丐的身上巡视着，之后我看到了一个男孩，他大概七八岁的样子，头上顶着一头几乎打结的头发。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左边胳膊，整个袖管空荡荡的，不难想象，那条胳膊应该是没有了。
他的右手举着一个大茶缸，像是没有魂一样在人群中走来走去，偶尔会有人丢给他一块钱，他只是低下头瞅一眼，并不道谢。
我走过去给了他五块钱。他飞快地盯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可是没说出什么道谢的话就走了。
从那之后，我每天到外面散步都能看到他。不过我发现他出现的时间颇有规律，大概每天下午五点之后才会出现，有一次我提早出去散步，就没看到他。
这么过了大概半个多月，我每天都在他的大茶缸里放钱，三元五元不等，偶尔也把自己吃不完的水果或蛋糕拿给他。我不是什么滥好人，这么长时间见到的乞丐也不止他一个。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个孩子，我的心里就会微微地不舒服，仿佛我们之间有着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古怪渊源。
他似乎也因此认得我了，由一开始的没表情不说话，到后来看到我就露出小小的、开心的笑容，咧开的嘴唇里有两颗豁牙，显得十分纯真。看到他开心，我心里的那种不舒服开始逐渐淡化，我也因此持续着这种“滥好人”的举动。
和他逐渐熟悉后，我打算找机会问一问那孩子的姓名、身世之类的。之所以要找机会，是因为我注意到，那孩子在乞讨的时候，在不远的地方总是有一双眼睛盯着他，明显是在监视他。刚开始我并不能确定，几次下来，我心里就有数了。
这孩子大概不是什么单纯的“家庭贫困的孤儿”，恐怕是被拐来的。
这个发现让我十分震惊。鉴于对那孩子特殊的感觉，我决定管一回闲事。我趁着往大茶缸里放钱的机会，飞快地低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老家是哪儿的？是不是被拐到这来的？你告诉我，我可以帮你。”
小乞丐飞快地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里闪现出惊诧的情绪。他的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可是还没张口，突然间就冒出了一个魁梧的男人，像拎小鸡一样拽住了那条细瘦的小胳膊，冷冰冰地盯了我一眼，然后就把小乞丐拉走了。
我没有错过小乞丐眼中那一闪而逝的恐惧与绝望，对自己的无能为力颇为难受。我也想到了报警，可是听人说过，那些人贩子都很警觉，平时都会自称孩子的父母，被拐的孩子估计也是打怕了，根本不敢反驳。
中国人向来都不爱管别人家内部的事，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即使管也是轻拿轻放，再加上一些外在的原因，人贩子屡禁不止，也就不奇怪了。
没帮上小乞丐，反倒被人发现了，我除了沮丧，还有些担心。
第二天再出来的时候，我果然没看见他。后来一连几天都是如此，我只好自己安慰自己，大概是因为我的举动，所以他换地方乞讨了吧？这座城市如此之大，我的眼睛好了以后也得离开，估计以后没有机会再见了。
想做好事却办成了坏事，这感觉无比憋屈。这件事被我爸得知后，他狠狠地骂了我一顿，要我没那个能耐就别管闲事，省得好人没做成再把自己搭进去。
我颇沮丧，目前我的确没什么能力，一切全靠家里，脑袋也不灵光，就拿小乞丐这件事来说，我除了给钱，还真想不到其他帮他的办法。那天逞能了一次，还被人给发现了……
这样的我，实在丢人。我沮丧了两天，好在我心宽，没烦恼多久就把这件事丢到了脑后。
 <h3>2</h3>
那天我到离医院有些距离的河堤散步，因为是傍晚，三三两两散步的人特别多，迎着河面吹来的晚风，感觉十分惬意。
然后，我突然在河堤上看到了那个孩子。他没有蹲在地上乞讨，而是用极其古怪的姿势趴在河堤上，两只手支撑着身体，脑袋不停地转来转去，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的模样。
乍见到他，我心情十分激动，同时又有点儿心惊胆战，生怕那孩子一个不小心从倾斜的河堤上掉下去。可是看了半天，那孩子还是牢牢地趴在河堤上，周围的人都对此视而不见。我心想，这八成是他发现的新游戏吧，男孩子嘛，总是淘气的。
我快步走过去，掏出十块钱放到他的面前。他突然抬头看着我，神色特别惊讶，像是不认识我一样。我突然间感觉有点儿冷，忍不住搓了搓手臂。
“你怎么在这儿，前几天怎么都没过来？对了，你那个放钱的大茶缸呢？”我忍不住问道。
小乞丐还是一句话不说，不过突然冲我露出一个笑脸。
我认识他这段时间以来，头一次看他笑得这么开心，于是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我瞧了瞧四周，似乎没看见有人在监视他，不过我也不是什么侦查能手，看不到也不奇怪。
我轻声道：“这几天……你没事儿吧？”
他还是不说话，只是冲着我笑，把我笑得有些莫名其妙。我看他过得似乎不错，也怕留久了给他招惹麻烦，只好起身走了。
走了没几步，后面有个人追上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待我回头，那人突然递给我十块钱：“你的钱掉了。”
我顿时一愣，下意识地回头看，却发现那个孩子已经不见了。
我简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他怎么这么快就跑了，连钱都不要？
第二天，我再次来到河堤，毫不意外地又看到了那个孩子。他这次是蹲在河堤上，双手垂在腹部，一双眼不住地打量着行人。
我走上前：“小子，你昨天怎么连钱都没拿就走了？”
那孩子用清澈的目光看着我，却不作声。
我皱了皱眉：“别在这儿玩了，危险。这五十块钱给你，快拿着！”
那孩子并没有伸手，有人经过我的身边，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说：“这人是个神经病啊，你别照了，万一他生气了打你……神经病不传染吧？”
一个男声嘀咕了一句，然后就是拍照的声音。
我一回头，发现他们拍的是我。
那一男一女见我回头，立刻跑了，速度那个快啊，我自忖追不上，也就不去费那个劲，不过心里却窝了一肚子火。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我给乞丐一点儿钱就是神经病？虽然我以前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但是好歹心肠还不错，这次治好眼睛更让我感受到活着的乐趣，自然特别感谢那个匿名捐给我眼角膜的人。推己及人，所以我也想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一些有困难的人，可是落在别人眼里，却成了脑子不正常。
我气愤地回过头，说：“钱快拿着，一会儿我就改变主……”
话还没说完，我发现那孩子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惊讶地张大了嘴，这是怎么回事？
然而更劲爆的事还在后面等着我，我四处探头探脑地找那孩子，突然听到有人大喊了一声：河里有浮尸！
我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跟着人群涌到栏杆前。
正值秋季，河水水量并不特别充沛，某些河段还出现了小块的浅滩，偶尔有人会下到浅滩上钓鱼。那具浮尸就是钓鱼的人发现的，距离我这边比较远，大致只能看到一个灰黑色的东西在水面上沉浮，不怎么像人。
岸上的人观望了一会儿，有人打电话报警，有人已经奔下河堤，协助一个穿着防水裤的钓鱼人，去捞那个灰黑色的东西。
这段河道水流徐缓，还没等警察赶来，几个人已经把那东西捞上来了。我周围举起了无数的手机，尽是拍照录像的人，想必“XX河众人齐心捞浮尸”的新闻，很快就能跻身热搜榜了吧？
这年头，只要是有手机的人，几乎都有一双发现新闻的眼睛。
有一小部分人跑到浅滩上去了，大部分还在河堤之上观望。我有心下去看看，但终归还是顾忌自己的眼睛没好利索，没敢下去凑那个热闹。
我伸着头往浅滩上看，看着看着，不知怎么的，竟然在浅滩上看到了那个小乞丐，他的身影在七八个大人之间若隐若现。他似乎也在看那具浮尸，小小的头颅一直低垂着，身形显得那么单薄。
警察来了，他们迅速拉起警戒线。我暗自嘀咕：难道这是凶案现场，还要拉警戒线？
警察很快把浮尸弄上来，尸体已经放入封尸袋，所以看不到脸孔。我注意到封尸袋隆起的部分，看那身高，死去的应该还是个孩子。
刚才还在浅滩上看热闹的小乞丐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上来了，这么凌乱的情况下，我发觉他一直贴着封尸袋行走，眼前这种情况，他的举动明显很不科学。
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由远到近，和我面对面时，他还咧嘴笑了笑。
也许是离得近了，我这才看清他的模样。
昨天他趴在河堤上，今天他蹲在栏杆后面，单手遮住了腹部，现在在无遮无拦的情况下，我清楚地看到，他腹部的衣服显得空荡荡的，而且还透着一团血色。
我情不自禁地对着他喊了一声：“你别走，那个孩子……”
几个警察齐刷刷地回头看我，有一个警察冲我走了过来：“你认识死者？”
他的行动和他说的话在我眼中定格成了胶片，我张大嘴艰难地看着小乞丐，他欢快地冲我咧嘴一笑，露出豁牙，然后像烟一样消失在空气里。
像烟一样……
消失了……
 <h3>3</h3>
我情不自禁地遮住眼睛，难道我的眼睛又坏了？当我移开蒙在眼睛上的手，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雾蒙蒙的身影。我使劲眨眨眼，它仍然在那儿。
“……同志，你认识死者吗？”一个声音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
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反应，整个人木在当场。
这时，一个警察拉开封尸袋，露出一张熟悉的小脸，虽然已经泡得发白肿胀，眼皮眍䁖下去，但是我还是一眼认出，这具尸体就是小乞丐。
我的嘴彻底合不上了。
“同志，同志？”
好半晌，我才木然地回答：“我见过他，他是个小乞丐。”
因为现场的人太多，我被带回警察局录口供。其实我和小乞丐并不熟，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只能把我所知道的所有的事情都告诉警察，连同我曾经的怀疑，我的试探和我的失败。
线索太少了，恐怕对破案也没什么太大的帮助。
后来，我得知了他的死因。
他整个腹部都被掏空，心肝脾肺肾全被摘除，就连眼球都被摘掉……
他连死不瞑目都做不到了。
小乞丐为什么会死得这样惨？难道是因为仇杀？不，显然不是。他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当然不会有仇人。就算有，怎么会有人对一个这么小的孩子下狠手？
我想到了那个监视他的人，会是他吗？
当我说出昨天还见过小乞丐的事，负责给我记录的警察面色诡异，后来小乞丐的死亡时间出来后，我才知道他们有这种反应的原因，因为，他早在那天之前就死去了。
从警察局出来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成了一团浆糊，过马路的时候差点儿被撞到，司机连吼带叫地骂了我一顿。我失魂落魄地往医院方向走，幸好我的眼睛已经日趋稳定。昨天家里人回去处理点儿事，不然看到我这个鬼样子，非得把我塞进神经科不成。
不管经历过什么事，该过的日子还得过，该养病还得养。
自打那天看见小乞丐消失的诡异一幕后，我经常能看到一些雾蒙蒙的身影，特别是在医院里，那种身影特别多，虽然他们对我没有任何的影响，但是我心里总是不自觉地感到害怕。
很明显，别人都看不到那些身影。对于这种情况，我去找我的主治医生，让他给我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检查，包括大脑。可惜，检查结果表明，我的身体很健康，眼睛也基本上痊愈，再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
这样的结果让我失魂落魄，我无视了医生困惑的神情，沉重地往住院部走，一路上掠过数个雾蒙蒙的身影。
我走到一间洗手间的时候，突然从门上飘下来一张纸。
我随手捡起来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健康心脏、肝脏、肾、眼角膜等一手货源，有需要请联系杨某某，价格面议。下面是一串电话。
看到这张纸时，我的心脏猛地一跳，突然间想到了什么。
为什么会有人贩卖人体器官？他们的货源又是从哪儿来的？
 <h3>4</h3>
在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人经历生老病死，而在我所在的医院里，无数的人正等着身体上某个器官的配型，有的人等了好几年，直到耗尽了生命也等不到可以配型的器官。幸运的人等到了，事后可能会因为排斥反应吃尽苦头。但是，这些都阻挡不了人们对于健康身体的渴望，哪怕要等许多年，哪怕耗尽金钱，哪怕等到了也是一场空。
我手中紧紧地攥着那张纸，正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被同病房的病友打击了。
他拿过那张纸瞥了一眼，听到我的打算后更是呲笑了一声：“这在医院里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以前也有人报过警，可是查了一阵。还不是不了了之。”
“他们的货源是从哪儿来的？”我疑惑。
病友用颇有深意的眼神看着我，说：“这个就难说了，渠道不止一个，要是还有点儿良心的，可能还能给人留条命。要是碰上黑心的，啧啧……”
听着病友的话，我突然想起前不久听过的两则新闻。
一则是某男去参加婚礼，大醉而归。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被人动过手术，到医院一检查，身体里少了一个肾。
另一则是某男光棍多年，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个女人，相谈甚欢，见面后成了男女朋友。二人相携到外地去玩，第二天醒来后他的一半肝脏“不翼而飞”。
此类的新闻并不少见，可能就是病友所说的“渠道”之一。
把人身体里的一个器官偷走卖掉，这算是“有良心”？那么黑心的又是什么样？
我不敢深想下去。
再过几天我就要出院了。这座城市很大，也很繁华，但是离我的家很远，我想以后大概是不会再来了。
不知不觉间，我走到了河堤上，这里看起来和前两天没有两样，但是人明显少了一些，可能是大多数人对捞尸那天的情景记忆犹深吧。
我靠在栏杆上，静静地望着缓缓流淌的河水，小乞丐的样子就这么从记忆中蹦了出来，心中不由得有点儿难受。
我总共在河堤上见过他三次，联想前因后果，似乎在河堤上第一次见到他时，就开始不对劲了吧？
他到底是什么？我心里有个念头蠢蠢欲动，但是我不敢把那个字吐出来，仿佛一说出口，就有什么要决堤的感觉。
我的拳头狠狠地击在栏杆上，发出“咚”的一声脆响，手很疼，却祛除不了那些烦躁的心情。
身边有人站定，和我同一角度望向河面。
我偏头看去，是个满头白发的老人，面容十分慈祥。老人似乎在看人钓鱼，又似乎在看流水，神情悠然，让我想起了爷爷。
也许正是因为这种相似，让我情不自禁地和他攀谈起来。
家人不在身边，再加上最近发生了许多事，我的心情有些苦闷，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要找个人倾吐，这个素不相识的老人，是个很好的倾听对象。
“小伙子，看你年纪轻轻的，那么苦恼干什么？”
“老大爷，你听说过么？就在前两天，有个孩子被人挖空了内脏，抛尸到了这条河里。”我茫然地望着河面。
老人点点头：“听说了，这种事儿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是吗？以前……也有被挖出内脏的孩子？”
老人叹了一口气，抬头看了一眼阴霾的天空：“这不是新鲜事了。你没发现吗，这一带年纪小的乞丐特别多。这些孩子呀，都是被人贩子给拐来的，要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哪个舍得弄出去要饭？”
我点点头。确实，我也发现了这个比较奇怪的现象，医院这一带的乞丐，年龄段都比较小。
“人贩子弄过来的那些要饭的孩子，其实都是他们的‘储备’。因为孩子比较容易控制，所以那些人就肆无忌惮了，我看他们那些人早晚要遭报应的。”
“老大爷，你说的‘储备’是什么意思？”
我突然想起自己看过的卖内脏的广告，其实以前心中隐隐想到了这个答案，可是从来不敢深想，仿佛思想往那条神经上跑，神经就会痛。
老人默然一瞬，然后给我讲述了一段往事。
 <h3>5</h3>
那还是三年多前的事，老人有个远亲突然联系他。原来远亲因为孙子走失郁结于心，竟然患了很严重的心脏病，如果不能及时移植一颗心脏，那么这个人很快就没了。
远亲的儿子刚刚失去了孩子，说什么也不能再失去父亲，因为他们找不到合适的心脏，所以就联络老人，让他帮忙联系当地医院，看能不能找到可以配型的心脏。
不得不说，那个远亲的运气很好。他等待了没多久，竟然等到了一颗和他各方面都十分契合的心脏。不过这颗心脏并不是从医院弄来的，而是他们通过一个特殊的渠道，花大价钱买来的。
移植手术很成功，远亲的身体也在慢慢恢复。可奇怪的是，自从他移植了心脏之后，每天晚上都能梦到自己的孙子，孙子总是指着他的胸口哭泣，那哭泣的脸几乎让他喘不过气来。
过了几天他们突然接到警察局的通知，说是已经找到了他家的孩子！
是的，孩子的确是找到了，可惜已经成为一具冰凉的尸体。不止如此，他的体内几乎被人给掏空了，空荡荡的胸腔就像是一个大碗，里面盛满了肮脏的泥沙。
孩子的父母痛苦得都快疯了，他们不敢把这个消息告诉父亲，怕他受到刺激发病。
孩子的父母用尽各种方法，誓要找到杀害孩子的凶手。在警方的配合下，他们找到了一个犯罪组织。这个犯罪组织从全国各地拐骗儿童，样貌好、年纪小的就高价卖给没有孩子的家庭，年纪大点儿的女孩子卖到偏远的山区。资质稍差一些的孩子，则被训练成扒手或者乞丐。每隔一段时间，那些弄钱少或者弄不到钱的孩子或者身体羸弱的孩子，就被他们直接挖出体内健康的器官贩卖，榨干剩余价值。
他们和一个黑心的小诊所长期合作，利益互换，高价贩卖人体器官。
远亲家那个孩子，是他们近期杀掉的唯一一个孩子。
远亲家的人听到这个消息后，脸色都变了！远亲的心脏，就是从这样一伙人手中买到的。看到检验单后，远亲的儿子嚎啕大哭：为什么当初那颗心脏方方面面都很适合自己的父亲？
答案是如此的残酷！
这也应了那句话，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当然这句话用在这件事上，也不是特别合适。人想要活下去没有错，错的是那些为了赚钱丧失了人性的人。
老人的故事很让人心酸，也让我明了了，小乞丐的遭遇大抵跟那个孩子相同。
就算是最后抓到了那些犯罪的人又怎么样呢？孩子不能再活过来，孩子的父母会因此痛苦终生。
如果这世上有以牙还牙这种法律就好了，让那些犯罪的人也尝尝那些孩子曾经经历过的痛苦。
我深吸了一口气，指向浅滩的位置说：“前两天从那捞起一个孩子……后来我还看见那孩子对我笑呢，他一定很不甘心。”
说话间，我打了个冷战。
老人看了我一眼，然后眯起了眼睛：“什么？”随后他摇摇头，“你看到的应该是影蜃吧。”
“影蜃……那是什么？”
“看见过海市蜃楼吗？”老人问道。
“光听说过，没看见过。”我诚实地回答。
“嗯，海市蜃楼是种自然现象，看在人的眼里是幻象，但是很真实。我们这里的河，能依附尸体生成某种东西，那东西跟海市蜃楼似的，形成的幻象跟尸体生前的样貌一样，被风一吹就散，我们这里就叫作影蜃。那种幻象不是所有人都看得到，有缘人才行。”
我听得嘴角直抽抽：“老人家，你这故事编得挺好的呀。”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别看我狂拽酷帅吊炸天，我也是有尊严的，要编也编得靠谱一点儿行不？
老人见我不信，倒也没恼怒，摇头晃脑地来了一句莫测高深的结束词：“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然后背着手就走了。
跟老人一番倾诉，我心里痛快多了，后来不靠谱的那段自动被我给屏蔽了。回到医院后我立刻往家里打了个电话，再三确认我移植的眼角膜不是从什么“特殊”的渠道买来的，才真正放心。
出院之后，我一直暗中关注这个小乞丐的案子，据说抓到了一部分人，另一部分人逃跑了。解救出的一小部分孩子已经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大部分的孩子已经不知道回家的路，不过他们的未来应该已经没有那么晦暗了。
未来，路还长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