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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一个离奇故事之惊悚夜
作者：王雨辰
内容简介
 风雪交加的夜晚，可以救命的深山雪屋却化身噬人的洞口； 午夜停电的电梯里，四人游戏竞莫名地多了一个玩家！ 是先有死亡，还是先有死神？是死亡吸引了死神，还是死神带来了死亡？ 凭借《每晚一个离奇故事》系列一举成名的王雨辰，擅长的 不止是悬念，更擅长对人性的刻画。 惊悚夜中，在一个个看似怪诞的故事背后，我们看到了这个世界荒谬与冷酷的一面，也看到了这个世界真挚与温情的另一面。现在就请一起来聆听这二十个或诡异、或悲伤、或感人肺腑、或启迪人心的离奇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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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夜雪屋Xuewu


雪如松土一样，踩上去嘎吱作响，几乎没到大腿了，每走一步都要用手将脚十分费力地拔出来。陆建一摘下箍在额头的墨镜，喘着粗气转头看了看，四周都是一片惨白，漫天地压过来逼得眼睛睁不开，陆建一叹了口气，心里有些懊悔没有听从刚才那位猎人的话。


“建一，到底走哪边啊？”身后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起，让陆建一觉得舒坦许多，被冻得冰冷的耳朵也觉得软绵绵的了。


说话的是一名戴着黄色编织绒帽的少女，她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铁棍做支撑，也娇喘连连，两人身边还有三个年轻人，他们都穿着厚重的棉袄，背着大号旅行袋，在这种天气里，一行五人走在这几乎荒无人烟的雪山上。


“我早说不要这时候来，我爸说这段时间是山上最冷的时候，即使是动物也不会出来。”身材最高的男孩对着陆建一略带指责道。


“龚平，如果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话，那就不是野外探险而是郊游了，那样又有什么意义和挑战？”陆建一反问道。


“就是，龚平你除了开口就是你爸爸你妈妈，还有没有自己的主见啊，都二十几岁的人啦，别老像以前小时候似的。”一个语速极快如吐豆一般的女声响起，说话的是一位短发少女，她叫杨蔻，同样是陆建一的大学同学。


“是啊，蔻蔻说得对，你说对吧，艾云？”先前那个戴着黄色绒帽的少女转头问身材最为矮小、穿着厚实羽绒服的少年，他叫艾云，比其他四人低了一个年级，艾云由于风声没有听到少女的问话，只是一个劲地看着前面的雪地发呆。


“喂，文秀问你呢！”身材高大的龚平站在艾云面前简直悬殊极了，犹如巨人与侏儒一般，原来黄色绒帽少女叫文秀。


“这里进山只有一条路。”艾云指了指前面，但说话却又像是自语一般。


“差点忘记了，艾云是这里出生的，让他带路就好了。”杨蔻走过去摸了摸艾云的脑袋，那动作犹如抚摸自家的宠物一般。艾云没有躲闪，只是有些不自觉地缩了缩脖子。


“那大家快点吧，现在离天黑只有两个小时了，我记得这里应该会有猎人修筑的供人居住的木屋，那里会有干柴和食物，大家加油！”陆建一很有风度地挥了挥手，接着戴上墨镜朝前走去。


身后只剩下杨蔻一人唧唧喳喳，按照她好友文秀的说法，即便是将这个女人扔进恐怖的原始森林，她也会和那里的野兽交上朋友。


倒是艾云依旧落在队伍的最后面，时不时地停下脚步望了望身后，眼睛里充满着难以捉摸的味道。


两个小时后，一切照旧，唯一改变的就是他们的体力和逐渐暗淡的光线了，四周白色的雪仿佛要将他们淹没掉似的，逐渐昏暗的视野里，反倒是白色的雪地反光更加强烈，带着让人刺眼腻味的光芒。


这个时候即便是杨蔻也无心说笑了，虽然大家不愿意承认，但是一丝丝难以察觉的不安夹杂在冷风中，袭进众人的骨髓里。


“到底还要多久啊，艾云？”杨蔻用手勒着艾云的脖子，她身上的行李已经全部扔到艾云身上了，包括文秀的。一向如此，只要杨蔻要出去游玩，就一定带上艾云，什么跑腿拎包全是他做，而艾云似乎也很乐意做这些事情，有时候文秀也觉得过分。


“你根本不知道，狗有权利拒绝主人么？”杨蔻冷冷地回答文秀，既然这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文秀也就懒得管了。


“艾云，我走不动了，你背着我走吧。”杨蔻将另外一只手钩住艾云的脖子，朝着艾云的脸吐出一口暖气，艾云觉得鼻尖一热，眼睛都有些花了。


“够了，你想杀了他么？”陆建一转过脸，走过去将杨蔻的手从艾云脖子上拉扯下来。


“别碰我！”杨蔻忽然用极其刺耳、尖锐的声音吼道。


“对，你凭什么责怪蔻蔻，要不是你所谓的英明领导，我们会落到这份田地么？你总以为自己是对的、聪明的，从来不把别人的意见当回事，不听进山前的那个猎人说的话。”龚平也突然发难道。


五个人围成一个圈，开始了争吵，但突如其来的激动终究也只是让神经兴奋了一下子而已，随之而来的是更大的疲惫和麻木。


文秀有些懦弱地看着众人，只是拉扯着杨蔻说些无用的规劝的话，这也难怪，有陆建一这样强势的恋人，即便是有性格，也会慢慢磨平了。


陆建一的确有过反省，龚平说得没错，这次的确是自己失算了，但错不在自己，在老天爷。


他如何想到今年会发生几十年不遇的冰雪天气？


而且大家坐的火车在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居然熄了火？


自己又头脑发热地决定带着众人步行去城镇坐汽车回学校？


这些都是连锁反应啊。


还有刚才进山的那个猎人。


对，他也是这一环中的一部分。


三小时前。


“进山？”


“是的。”两个字地问，两个字地回答，这就是陆建一的风格，从不拖欠别人，但别人也别想占他便宜，他很看不起这种在城乡接合地带逛游的灰色人群，靠着从城市学来的或者说自己上过当的低劣手腕，忽悠比他更天真的人群，可此时没有办法，无疑眼前这个裹着廉价、尚未洗净带着些许霉味的军大衣的瘦削男人，对这一带如了解自家后院一般了如指掌。


地图和对其他人的询问都很清楚，翻过这座小山就是城镇，那里有直接绕过雪灾区的公路直通学校，到了学校就好了，但是眼前的前提是必须先绕过这座小山。


但即便是小的山，那也是相对而言，就好像最强壮的蚂蚁，也打不过最瘦弱的大象。


虽然五人都是校内登山队的骨干，但毕竟没有准备和工具，贸然进山非常危险，也耽误时间。陆建一希望找个导游，之前他想过艾云，但是这小子推说自己离家太久，而且这里也从未下过如此大的雪，他这么说也不无道理，普通的山和雪山的确是两个概念，陆建一宁愿将指挥权让给别人，也不想给这个小子。


几小时前，那人背着一杆看上去比他的年岁还大的木托双管猎枪，腰间插着一柄一尺长的猎刀，眯着眼睛叼着廉价的烟嘴，上下打量着陆建一和他身后的女孩，眼睛里露出轻蔑的眼神。


“不可能，即便是我上去也要在白天，这年头猎物也不好打啊，都不肯出来觅食，装的铁夹两个礼拜连根兽毛也没有，我还正打算上去收拾屋子呢，自己都在犹豫到底去不去。”猎户虽然邋遢，却一脸的诚恳。陆建一皱了皱眉头，心想这山确实难以翻越了。


“我劝你们在这里待一阵子，这雪说不定过几天就化了。”


“那您看要多久？”


“不知道，说不定今天夜里，说不定一个礼拜。”猎户不像是开玩笑，陆建一叹了口气，转身走向旁边的四人，把猎户的话告诉了他们。


“那怎么办，现在回火车上去，还是再找个小村子待上几天？”龚平问道。


“火车上很冷，也没吃的。”陆建一否定了这个提议，“干脆我们和那个猎户一起上山，他说山上有个供迷路旅客过夜的木屋，有干柴可以生火。”


“可是他不是说上山很困难么？”杨蔻问道。


“没事，我们好歹也是半职业登山的，天黑之前爬到木屋不成问题。”陆建一之所以这么自信，是因为他向猎户打听到了木屋的详细地理位置和路线，虽然从来没来过这里，但他相信爬这样一座小山没问题。


“我觉得还是回火车上吧，要是夜里还在雪山……我听阿爸说夜里还在雪山上会很危险，这里很少下雪，尤其这么大的。”艾云忽然低着头小声说。


陆建一鄙夷地望着艾云，冷笑了一下。


“这么说你来带队好了，我忘记了，你从小就住这里，是专家啊。”


其余几人笑了起来，艾云把头弯得更低了。文秀有些不忍。


陆建一本来就有些不快，这会儿找到了发泄的借口，他走过去用力拍打着艾云的后脑勺。


“说话啊，你不是什么都懂么？”


文秀很奇怪，陆建一很少对人这么粗野，她马上冲过去拉开了艾云。


“别欺负他了。”文秀将身体挡在艾云面前，艾云缩着脑袋站在文秀身体后面，将双手搭在文秀肩膀上，那情形犹如三人在玩老鹰捉小鸡。


陆建一有些生气，“你就护着他吧！”说完气冲冲地背起旅行袋。


“我们上山！”他快步走在前面，振臂大喊了一声。


“没事吧？”文秀拍了拍艾云，艾云点了点头。龚平和杨蔻也像做游戏一样高兴地向山上走去。


猎户在旁边咯咯地笑了起来。


“虽然是冬天，还是要小心啊。”他在众人身后喊了一句，不知道为什么，文秀觉得那猎人怪异得很。


陆建一没想到看似低矮的雪山居然会爬得迷路了，而且本来停了一夜的雪居然又下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大，还夹杂着大风。


“还是我来带路吧，你把木屋的位置告诉我吧。”艾云忽然停了下来，喘着粗气对陆建一喊道。


陆建一停了下来，踩着厚雪走到艾云面前摘下眼镜，死盯着他看，艾云立即低下了头。


“我说建一，还是让他带路吧，要不然……”龚平也走过来将手搭在陆建一肩膀上，陆建一回过头将龚平的手拍去。


“要不然什么？都会死在这里？你怕了？”


“你他妈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说我怕了？你看看杨蔻和文秀，她们还能支撑下去么？”龚平愤怒地指着相互搀扶的文秀和杨蔻，因为在文秀的劝阻下，杨蔻没有让艾云背着自己。


陆建一沉默了。他掏出自己在猎人那里得知的木屋位置画成的建议地图交给艾云，艾云愣了一下马上接过来，然后测算了一下方向，接着他高兴地朝着文秀喊道：“文秀姐，还好，偏离得不远，再走上四十多分钟一定能到木屋。”


文秀也很高兴，大家都松了口气，艾云也从队伍的最后挪到最前面，和陆建一走在一起。


两人并排走着，默然无语，陆建一忽然将身体靠近艾云低声呵斥：


“不许你叫文秀叫得那么亲热，你干的事情我都知道，不要以为你真成了这里的头，登山社不是你说了算的！记住，你只配帮我们提东西！”陆建一说完，拍了拍艾云的脑袋。艾云低着头，一声不吭。


四十分钟后，果然在满天弥漫的风雪中，一栋两层的木屋在不远处若隐若现，一行人高兴异常，步伐也加快了许多。


五个人排成一条直线，在苍白的雪地里犹如一只黑色的虫子，慢慢地朝着木屋蠕动，仿佛那木屋是自己的巢一般。


木屋的门只是稍稍带着，一推就开了，最先进屋的是杨蔻，她刚才还让文秀搀扶着，这会儿突然一下蹿到最前面，跑进屋子。


“啊！太舒服了！”杨蔻发出一声娇叹，闭着眼睛举起双手坐在木屋中间垫着厚厚毛皮的木椅上。的确，少了风雪让人舒服很多。


等大家都走进屋子放下行李，陆建一马上将木门关上，整个一层木屋很宽阔，大概有三十平方米，里面有一个火炉，几张木椅，以及一堆木柴，柴火很整齐地码放在墙角。奇怪的是似乎有人来过，在火炉里还有尚未烧尽的木柴，可惜没有发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先前将近几个小时的辛苦跋涉，他们已经将仅存的食品吃光了，现在歇了下来，反而觉得饥肠辘辘起来。


“先生火吧。”文秀说。


很快，一堆红色的火焰在火炉里跳起舞来，外面已经全黑了，五个人围坐在火炉边非常高兴。


“好险啊，要是没有艾云，真的要迷失在雪山里了。”文秀冲着艾云笑道。艾云憨厚地摸了摸头。


“我说还是建一哥的决策英明，要不然我们得在火车上熬夜了，现在那帮傻子还蹲在火车里跺脚取暖呢，而我们只要睡上一觉，等明天雪停了，翻过山，就能在明天下午到学校宿舍了。”杨蔻笑嘻嘻地看着陆建一，但是陆建一却一声不吭板着脸孔环视着木屋。


“可惜没吃的，我真的好饿。”龚平摸着肚子叹道，还未说完，肚子发出一阵肠鸣。


“这房子没锁门，房屋里面的椅子很干净，火炉看上去也是经常清洗的样子，而且还有烛台和新的蜡烛，看来经常有人来照顾。”陆建一说着，走到烛台前拿起蜡烛看了看。


“这蜡烛怎么缺了一块？”陆建一转动着蜡烛自言自语着，发现底端少了一部分，如果只是单纯地因为气温冻掉的，倒不足为奇，关键是他发现蜡烛有些不同寻常。


那上面有着很明显的牙印。他没有声张，而是将被咬掉的部分转了过去，没有说什么。


“对了，还有二楼，我上去找找有没有食物储藏在里面。”艾云站了起来，陆建一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什么时候轮到你分配食物了？我上去。”说完他朝着二楼走去，艾云缩着身体又坐了下来，文秀只好好心安慰他几句。


“我上去找找有没有吃的，顺便看看有没有毛毯之类的。”陆建一走上楼梯对下面的人说。


艾云见陆建一踩着嘎吱作响的楼梯上去了以后又说：“我们也在这里找找吧。以前我和阿爸上山，有些猎户习惯把鹿肉、獐子肉风干后吊起来，以防冬天没粮食的时候应急，一般吊肉的地方很隐蔽，怕被野兽发现叼走了。”艾云一边说一边在房子里找了起来。


“啊？还有肉？能有一碗方便面我就很知足了！”龚平嚷嚷道。


大家听了艾云的话忍不住起了兴趣，在不大的木屋里找了起来，果然，文秀无意间抬头一看，房梁上挂着一个灰白色的布袋子，看上去挺沉的。


他们兴奋地搬来凳子将袋子取了下来。


果然，里面装着的是数块黑糊糊泛着油腻的腊肉，闻起来香气扑鼻，金黄色的是脂肪部分，如一块奶酪一般夹在肉皮和富有弹性的黑色瘦肉之间，让人看了就有食欲，肉上还有一层白色的微粒，应该是用来腌制的细盐，猎户喜欢将细盐涂抹在肉上风干，好吃且保持原味，又防腐。


在这种日子里有食物和火，就是最大的幸福了，他们将腊肉拿出来，用带来的本来准备登山用的铁丝工具串起来拿在火上烤，本来冻得硬如石头的腊肉经过加温，发出了类似干柴燃烧的噼里啪啦的声音，接着是脂肪融化成动物油在表面生出了无数个小气泡，整间屋子都笼罩在一阵诱人的香味里，与平日吃过的肉类不同，这些都是天然的野味，有着特殊的味道。


艾云从肉上撕下一块最嫩的想递给文秀，不过看到杨蔻正盯着他手里的肉，只好先给了她。


“哇，艾云你还真是烤肉的天才，太好吃了！”杨蔻将肉全部塞进嘴巴里大口咀嚼起来，还将指头也用舌头舔了一遍，文秀看着忍不住笑了起来，忽然她想起了陆建一，为什么还不下来。


她走到楼梯口朝二楼喊了一句，但没有回音，于是文秀打算走上楼梯，但正巧在楼梯上遇见了急匆匆下来的陆建一，他的神情很奇怪，似乎非常紧张，但脸上却又带着掩藏不住的笑意。


“建一，怎么这么久不下来啊，你手上提着的是什么？”文秀关切地问道，却注意到陆建一的左手提着一个厚实的白色编织袋。


“哦？建一哥你拿了什么啊？”杨蔻也凑了过来。众人的注意力都被陆建一的袋子吸引了。


“是小米，看来是先前住这里的人遗留在这里的吧，我背包里有折叠锅，我们去外面弄点干净的雪化掉熬粥喝。文秀，你帮我整理一下，我怕这米放太长时间可能会有些变质。”陆建一拿起手中的袋子晃了晃，然后递给文秀。


“Lucky！”杨蔻兴奋得跳起来，冲过去挽着陆建一的手臂，眯着眼睛看着他，文秀有些尴尬地站在一边，陆建一从杨蔻手里挣脱出来。


“杨蔻，你不怕文秀吃醋啊？”在一边烤着腊肉的龚平怪怪地说道。


“切，小家子气的男人，我和文秀是高中好友啊，建一哥还是我爸爸战友的儿子，他还是我介绍给文秀认识的呢，我们三个就是亲密的吉祥三宝啊。”杨蔻的样子很可爱，文秀也觉得方才自己有些失态，过去从陆建一手里接过米袋子。


“我去整理一下，怕里面时间太长生虫子了。”文秀温柔地说。


“那我和建一哥出去弄点雪吧。”杨蔻笑道。陆建一没有回答，只是看了看文秀，文秀也笑着说好。


外面的雪似乎小了很多，看情形过了今晚就能完全停住了，明天，明天他们就能坐上开往学校的公共汽车了。


是的，前提是要熬过今晚，短短的一个夜晚而已，文秀认为这个夜晚和自己以前无数个夜晚一样普通罢了。


天已经接近全黑，文秀叮嘱了陆建一几句。陆建一告诉文秀，自己不但要拿些干净的雪来化水，还要去看看周围的地形和天气情况，是否明天可以起程翻过雪山，而杨蔻则一个劲地说要去外面打雪仗，毕竟这么大的雪十年也难遇见一次，杨蔻又是富家千金，自然对这野外的大雪非常感兴趣，看样子两人是不会这么快回来了。


龚平嘴巴里使劲嚼着腊肉，皱着眉头看着杨蔻和陆建一朝着雪地走去，刚走出门，杨蔻就趁着陆建一不备，从地上抓起一把雪揉成团砸向陆建一，然后自己像只兔子一样跑开了。陆建一也笑着从地上捧起雪砸向杨蔻，两人自小便是这样玩雪仗，直到越跑越远。


龚平实在看不下去，将嘴巴里的肉吐了出来，他转头一看，正在烤肉的艾云正享受着肉香，便一巴掌朝他脸上扇过去。


“你得意个屁啊，烤的是什么肉？这么难吃！”艾云被打蒙了，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蔻姐说很好吃啊。”他分辩道。龚平更加生气，又是一巴掌。


“别他妈的叫这么亲热！”龚平气急败坏，再次抬起了手，艾云也不躲闪，只是将头往下缩了缩，那情形犹如一只乌龟，可惜艾云没有可供他躲避的龟壳。


不过这次手被一旁的文秀抓住了，龚平转过脸看了看文秀，气呼呼地挣开了。


“你们为什么总是欺负他？艾云烤的肉是不错，你不是没事找事么？”文秀质问道。


龚平愣了愣，忽然笑了起来，那笑声让文秀发毛。


“你笑什么？”


“我笑你真是个傻瓜，全世界都知道杨蔻和建一不清不楚，亏你还能装作一无所知地夹在两个人中间，一个是好友一个是恋人，我说你是真不知道呢，还是装傻充愣啊？”龚平的话像锥子一样扎在文秀心里，风言风语她不是没听过，但是她坚信互相信任是两人相爱的地基，否则不管上面的大楼多么华丽高耸，也是一推就倒，经不起风吹雨打。


“你胡说！杨蔻只是把建一当大哥一样，何况你有什么证据？我知道你喜欢杨蔻，喜欢她的人多了去了，她眼光又高，你们追不到人家就造谣！”文秀厉声说道。这话倒是捅到了龚平的软肋上，他一时说不出什么，闷着头烤火，几分钟前房间里的欢快气氛就这样消失殆尽，整个屋子如无人般死寂下来，只能听得到燃烧着的干燥木柴发出的噼啪声。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陆建一和杨蔻还没回来，手里的小米已经被文秀挑挑拣拣好几遍了，暖和的炉火让众人昏昏欲睡起来。


忽然，二楼传来了一声响动，声音沉闷，三人都惊醒过来，那声音像是什么东西摔下来一样。外面的雪忽然大了许多，一片连着一片，就好像方才停下来蓄积了一般，这下子被老天爷直接端盆倒下来，雪花连成一片，漫天蔽日，文秀有些担心陆建一和杨蔻二人。


文秀看了看龚平，龚平也朝上看了看，声音过后继续是一片寂静。


“话说回来，好像除了建一，我们还都没上去看过。”文秀说。


“我记得那猎人谈起这木屋的表情很怪异，难不成这房子闹鬼么？”龚平将脸靠近文秀，虎着脸压低声音道。


“你别吓唬我！”文秀虽然这么说，但还是心中怯怯的，倒是艾云有些无所谓的神情。


“山里面的确有些鬼怪啊，任何住在山里的人都多少听说过，像山神、雪妖、魍魉或者伥鬼什么的，说不定运气好还会遇见雪狐之类的，不过都没人亲眼看见过。”艾云笑嘻嘻地说。


“你懂个屁！”龚平骂道。艾云立即收起笑容低下头不说话了。


“别瞎猜了，我上去看看就知道了。”龚平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待久了也要活动一下，你们要不要一起去？”


文秀使劲摇着头，龚平哼了一声，唱着歌朝二楼走去。


没过多久，二楼传来了龚平的呼喊声，文秀和艾云对视了一眼，马上冲了上去。


文秀终于看到了二楼的全貌，比一楼似乎略小一些，但格局一样，龚平一脸无法抑制的惊恐，手指向地上。


文秀也吓了一跳，因为地上躺着一个几乎已经僵硬的人，或者说尸体更为恰当吧。他仰着脸躺在龚平和文秀脚边，穿着一身草绿色军大衣和黑色皮毛，而且那人好生熟悉，一只手拿着一张字条，另外一只手紧紧攥成一个拳头。


是先前他们见过的那个猎人，文秀和龚平总算想起来了。


他也打算上山打猎收拾屋子，为什么现在却躺在这里了？而且看样子似乎死了有一段时间了。


文秀想过去仔细看看那人，看是否还来得及救活他，忽然艾云走上前一步。


“别碰他，山里的毒物多，即便是冬天，它们也不会死亡，说不定这猎人是在外面碰到了有毒的植被或者被咬伤了，坚持走到这里才死去的，文秀姐和平哥过去些，还是我来看看吧。”艾云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龚平也一改往日高高在上的样子，连忙缩到一边去，顺便将文秀拉开。


“艾云你也要小心啊。”文秀说道。艾云笑了笑。


他蹲下来小心地拨弄了一下那猎人，试探了下他的鼻息和心跳，然后摇了摇头。


“他已经死了至少几个小时了。”艾云抬起头，看到尸体倒下的位置正好是一个大衣橱，里面空空如也，足够一个成人钻进去，似乎开始他是被藏在衣橱里，然后因为衣橱的门被尸体的重量压迫，最终搭扣松开才掉在了地上，发出刚才听到的沉闷声音。


“这是怎么回事？居然会有死人？刚才建一不是上来过么，为什么没看到？”龚平像发疯似的着急喊道。


“不，我觉得可能建一哥上来的时候没有看到他。”艾云将死者的手拿了起来，掰开食指和拇指给两人看。


“为什么？你怎么知道的？”文秀好奇地问。


“你们看，天气很冷，在他的食指和拇指上有两道很深的细窄的血痕，就像是类似刀背一样的钝器挤压过一样，你们再看那衣橱，门的内侧有竖起的枝干，外面又没有上锁，他极有可能是蹲在里面用食指和拇指扣住枝干让外面无法打开，而当他死去后手指保持这个姿势，淤血无法散开，时间长了他朝着外面滑动，所以撞开了衣橱的门吧。”艾云慢慢分析着，又打开衣橱的门，果然内侧有两根细长的木质枝干，上面的宽度正好和死者食指上的血痕一致。


“好厉害！艾云，看不出你分析得很到位呢！”文秀惊讶地看着平日里很少说话的艾云，连龚平也有些始料未及。


“可是他是怎么死的？”龚平问道。


“恐怕是食物中毒，他身上的尸斑都是鲜红色的，脸色发青，而且还呕吐过，有股子苦杏仁味。”艾云继续看着。


龚平嗅了嗅，“的确有些苦杏仁的味道。”


“是氰化物中毒，这山里不应该会有这种毒药啊。”艾云非常奇怪，他又看了看死者死死攥着的那只手，艾云使劲掰开一看，里面是一个纸团。


“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进来的人只有一个能活着出去，解药就在……”艾云费力地念道。


“解药在哪里？”龚平抢过字条。


“被撕掉了，只有这么多。”艾云说。


“在外面是不可能碰到氰化物的，如果他是在这屋子里中毒的话，应该是吃了什么。”艾云说，“开始的时候会觉得胸闷，喉咙有灼烧感，头痛头晕、身体无力这些症状。”


文秀听完，的确觉得一阵眩晕，加上刚才在火堆旁自己也有些嗜睡和无力感，现在喉咙在吞咽的时候也有些刺痛和灼热，她望了望龚平，显然他的表现也是一样的。


“必须赶快找到解药，不知道为什么后面的字条没有了。”艾云四处找了找，的确到处都没有被撕掉的字条。


“那些肉好像我们都吃了，不，建一没有吃，说不定就是他下的毒，他要杀了我们！”龚平有些抓狂了，他双手发抖高喊道。


“别胡说！建一不会做这种事的，再说不是意外才在这里被困住的么？”文秀怎么也不相信建一会这样做。窗外已经完全黑了，外面的雪下得正紧，夹杂大风拍打木屋发出啪啪的声音，文秀非常担心陆建一和杨蔻的安全，忽然楼下发出响动，看来是他们回来了。


“这里怎么办？”艾云蹲在地上看着龚平，龚平低着头想了会儿。


“叫他上来。”龚平说。


三人走到楼下，看到陆建一拉着杨蔻走了进来，两人看上去似乎很兴奋。


“怎么了？”陆建一见其余的人都一脸的凝重。


“你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么？”龚平冷着脸问。


“没有啊，外面雪下得很大，不过不太冷。等粥熬好了，大家喝了粥，有兴致可以去外面玩玩。”陆建一笑着说道。


“是啊，只是有些冷而已。”杨蔻拉着陆建一的胳膊，沾着雪花的头靠在他肩膀上，文秀看着有些心疼，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太舒服，如果换作另外一个女人，她似乎还好受些。


“你他妈别装了，就是你下的毒是吧！要不然为什么我们都有中毒的症状，你却没有？”龚平终于忍不住了，一步跨到陆建一面前，伸出手指指着陆建一的鼻子骂道。


“你们知道了？”陆建一脸上的笑容被抹掉了，犹如滴水成冰。


“你看，文秀，这就是你心中的白马王子，根本就是条毒蛇，你根本不了解他！”龚平气急败坏地对文秀喊道。


“够了，龚平，我本来不想吓着你们，你知道我出去干什么吗？就是想看看能不能连夜出去赶快下山去找解毒的药剂，我们中的是慢性氰化物，虽然不至于马上致死，但是不知道中毒方式，如果这样下去肯定熬不到明天早上下山！”陆建一的话让文秀震惊不已。


“你胡说，你根本就是想独自逃跑，结果雪太大，又回来了！”龚平吼道。杨蔻不解地看了看两个人。


“你爱信不信。现在最好找出中毒的方式，避免毒性过多积累在身体里，而且最好少说话，保留体力。”陆建一说着拿出干净的雪交给文秀，让她化些干净的水。


“我想了一下，我没有吃那肉，应该不是食物的原因，或许是那些木头。”陆建一指着那些劈开的柴火。


“那些木头或许有氰化物在里面，或许根本就是一些存有毒性的植物吧。”陆建一的话不无道理。


“可是那人的手里有字条。”艾云说。陆建一有些惊讶，看来他没有注意到字条，他从龚平手里接过字条仔细看了一下，脸色一阵惨白。


“看来是有人故意的了，这是为什么？那个猎人居然也这样死了。”死亡笼罩过来，五个人站在火堆前一言不发。


“如果柴火里有毒，那就不能再烧，但是不烧的话我们一定会冻死的。”艾云第一个说道。


陆建一已经感觉到眼睛和呼吸道有些针刺感和灼热感，他不停地眨着眼睛，泪水溢了出来，其他人也是如此，文秀不停地用手按摩着喉咙，杨蔻开始还吵闹几句，现在也安静下来。


“只要找到那字条的下半部分，我们就可以得救。”龚平艰难地说着，声音都变嘶哑了。


“先少放一些木柴，保持最低可以维持体温的温度就够了。”陆建一让艾云放慢添柴的速度，众人决定远离火堆，此时他们与火堆犹如两只刺猬，离得太远或者太近都会危及生命。


剩下的时间并不多，外面的雪依然很大，即便没有雪，这种夜晚也不可能下山找医生，而八小时过后，不知道还能否承受得住慢慢在身体里积累的氰化物毒性。


特别是文秀，她身体最为虚弱，所以反应最强烈，开始呕吐和昏迷。


“还是将火熄灭吧。”艾云说。


“为什么！那样我们都会冻死的！”龚平马上反对，陆建一默不做声，杨蔻则看着躺在自己怀里的文秀，也没有说话。


“不会的，我的包里还有热水袋，我们将水烧开灌进去，这样可以取暖，也不会继续吸入毒气了。”


这个建议很快得到了认同，大家手忙脚乱地烧开了雪水，并且将热水袋放到身体里，然后熄灭炉火，点燃了烛台的蜡烛，虽然热水袋不及火炉保暖，但可以撑上一阵子，而这段时间大家的精神果然好了许多，文秀也醒了过来。


外面的天气仍然不太乐观，现在才十点，离天亮还有很长的时间。


“你们说那半截字条究竟去哪里了？”艾云忽然打破了沉静。


“不知道，这地方就这么大，一楼二楼都没有什么角落和抽屉之类的，空空荡荡一览无遗，真是太奇怪了。”龚平抱怨着，顺便裹紧了自己的身体。


“我觉得应该再去看看那尸体。”陆建一从角落里发出了声音，并且站了起来，他叫上大家一起去，免得容易睡着，长时间待着不动，会让血液不易流动而导致冻伤。


五个人再次走上二楼，在昏黄的烛光中那人的面容更加骇人。


陆建一将烛台放到地上，继续查找尸体的全身，连裤腿都搜过了，却一无所获。


“看来说不定这家伙拿到的也是一张被撕掉一半的字条。”陆建一叹了口气。


“我们还有一个地方没看。”艾云忽然说道。


“哦？”


艾云蹲下来，用手掰开死者的嘴巴，并且拿着烛台照了过来。


嘴巴里居然有很多东西，生小米，木屑，蜡烛。


艾云将他嘴巴里的东西一一掏出来，又四处张望着，然后像发现了什么似的打开衣橱门。


“你们看这里。”艾云指着某处说道。大家拿着烛台围上去，却看到木门上有一块被咬掉的痕迹，那很明显是人咬合的结果。


“怎么会这样？难道说这里所有的东西他都咬过了？该不会这种毒是一种传染病吧，会和狂犬症一样见什么咬什么吧？”杨蔻惊叫起来。


“不，说吃更合适。”陆建一说道，“如果没猜错，那半截字条应该被他吃掉了。”


“为什么？”龚平不解地问。


陆建一站了起来，他在房间里走了一圈，果然，他在房间某处的墙上发现了要找的东西。


“这人当时发现自己中毒后，便在房间里四处寻找药品，结果来到二楼，看到房间的墙上贴着一张字条。”陆建一指着墙壁说。


墙上有一些胶水干涸的痕迹，一丝丝的像棉絮一样。


“于是他撕了下来，按照字条的提示想解毒，结果所有都试验过后，还是死了。”陆建一说。


“那到底字条上写了什么？”文秀着急地问。


“可能是说，如果想要解毒，就在整个屋子里可以吃的东西中寻找吧。”艾云忽然朗声说道。


“是的。”陆建一说，接着转身有意无意地看了看艾云。


“在山里有个传说，有一种叫蜃的妖怪会将身体变成屋子，牙齿变作家具，柔软的舌头化为毛毯，死人的骨头成为木柴，来吸引迷路的游客和猎人进来，等他们酒足饭饱睡着之后，就一口吞下。”艾云在黑暗之中人吊着嗓子，就好像讲故事一样，话刚说完，蜡烛就熄灭了。


大家立即炸开了锅，杨蔻发疯似的尖叫起来，文秀也吓坏了，陆建一一边高喊着镇静，一边重新点燃了蜡烛。


看到烛光恢复，大家才回过神来，陆建一揪着艾云的衣领朝他吼了起来：


“不要以为你在这一带长大就可以得意了，你只不过是登山社里的一只猴子而已！如果你再敢说出这种莫名其妙的鬼话，我就撕烂你的嘴巴，把那些带着毒气的木头全部塞进去！”


艾云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杨蔻也冲过来对着艾云狠狠地踢了一脚，艾云皱了皱眉头不敢说话，只是低着头走在后面。


他们走到楼下，陆建一拿起那块先前的腊肉看了看，果然，上面也留有被咬过的痕迹，杨蔻见了连忙做恶心状，打死也不再吃腊肉了，结果剩下的全部被艾云吃掉了。


“如果字条上真的是那样写的，显然那死去的猎人没有找对，看来这不是普通的氰化物毒药，这个该死的房子主人就是布这样一个局来戏弄我们，还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把解药藏在这房子里了。”陆建一皱着眉头攥紧拳头，眼睛在屋子里不停地张望着，忽然他神色一变，目光落在四人身上。


“那字条好像说过进来的人只有一个能活着出去，解药又说就在屋子里可以吃的东西中。”陆建一的声音变得无法像以前那样平稳了。


“建一哥你到底想说什么啊？”杨蔻不解地说。


“他的意思就是说，从我们踏入这个屋子起，大家就都是屋子的一部分了，所以我们也在那字条上说的可以吃的东西之列。”艾云抬起头，带着微笑望着陆建一说。


陆建一的确是这么想的，但这一切只是推测而已，可是从艾云的嘴巴里说出来，仿佛就成了真的一般，这次大家反倒沉默下去没有说话。


“说不定，活着的那个人必须将大家都当做解药吃掉才能解毒，不是说有句话叫以毒攻毒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自己的生命杀掉同伴为食物，好像也是可以谅解的吧。”艾云继续带着轻松的口气说着。


“你个龟孙子，就是你带着我们来到这该死的房子！”龚平终于按捺不住，冲过去掀翻了艾云，艾云也握着拳与他纠缠打斗，无奈身形相比过于悬殊，很快龚平就照着艾云的脸狠狠地揍过去，艾云的嘴巴和鼻子立即流出了鲜血，但是他一动也不动。


文秀立即冲过去拉开了龚平，不过他仍然骂骂咧咧的。


陆建一摸了摸热水袋，已经没有多少温度了，自己的手脚也开始麻木了，带来的雪水已经化完，必须重新点火烧水，否则大家都要被冻死。


但是继续点火，就会加重毒性。


“点火。”陆建一权衡利弊，还是决定点燃火炉烧水。


众人在尽可能保持温度的情况下远离火炉，但还是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喉咙痛、头痛和灼热感，甚至出现了短暂的意识模糊。


“龚平，为什么不尝尝你手上我的血？说不定有效果呢。”艾云的表现一反常态，连文秀也无法理解，她走过去用手绢蘸了些热水想为他擦去嘴角已经冻得僵硬的血痂，可是艾云却忽然抓住了文秀的手，文秀有些慌乱，但没想到平日里看似瘦弱的艾云却力气奇大。


陆建一二话不说，冲上去拉开艾云，然后又揍了他一拳，艾云应声倒下。


陆建一抱着文秀，文秀看着艾云有些不忍。


“别打他了。”文秀带着哭音说。陆建一不悦之色溢于言表。


“你居然心疼这样一个垃圾？”陆建一指着艾云说。


“你知道么，建一你什么都好，可是我真的不喜欢你这样总是高高在上、对任何人都不重视、颐指气使的性格，好像没有人是你心中值得珍视的，你总是以自己为中心！”文秀终于忍不住，压抑长久的怨气一口气说了出来。


陆建一没想到文秀说出这番话，与她平日里乖乖女和逆来顺受的性格大相径庭，一时间没有应对，呆在原地。


“文秀！不许你这样说建一哥！”杨蔻忽然冲过来推了文秀一把，自己牢牢抱着陆建一的身体。


“你没资格这样说他！当初我是看你可怜，带你到我家里玩，但是你居然勾引建一哥，我没有责怪你也没有看不起你，我知道建一哥不再喜欢我了，但是没关系，只要他幸福就好，所以我还极力撮合你们，因为既然建一哥不喜欢我，与其让他喜欢别的女人，不如喜欢我最亲密的朋友，这样我还是可以天天看到他，但是你居然不知道感恩，还反过来指责建一哥，我看不下去了，从今天起建一哥还是我的！你没资格爱他！”杨蔻说话很快，如机关枪一样，每个字像子弹一样打在文秀心里，她最不愿意相信的事情是真的。


“其实你们早就在一起了吧？我一直装作不知道，建一爸爸的公司一直周转不灵，最近却忽然好转了，反倒是这以后他和伯母经常对我非常冷淡，还暗示我自动离开，我明白了，都明白了，龚平你说的是对的，我的确太傻了。”文秀的眼泪忍不住滑落下来，她下意识地转过头看着龚平，但是却惊呆了。


龚平此刻的样子就如吸血鬼一般，他根本没有去听那三人的感情纠葛，而是真的在舔食手上残留着的艾云的血。


“真的，真的啊，我以前怎么没发觉，吃下去后喉咙立即不痛了，而且很甜，很甜。可惜，没了，没了。”龚平如做梦说着呓语一样，眼神呆滞，烛光再次妖异得如跳舞的歌伎，晃动得厉害。


“不，还有，建一，我们都很讨厌这个家伙，干脆把他吃掉吧，就说是他冻死了，或者掉下山崖，这样大家都不会死了，这种事情很平常，何况我们四个作证，没有人会知道的，没有人会知道的。”龚平一边说，一边朝着艾云缓步走去，他从工具包里掏出了一只登山用的短铁锹，握在手里。


“龚平你疯了？”陆建一回过神来，推开缠在身上的杨蔻大吼道，冲过去阻止龚平，但龚平的力气很大，居然一下子将陆建一摔到地上，杨蔻心疼地跑过去扶起陆建一。


“你发什么神经，伤了建一哥怎么办？”杨蔻冲着龚平大吼。龚平似乎清醒了一些，但面对杨蔻的质问，他更加恼火。


“这话应该我问你，凭什么我比不上他？更何况建一还是有女朋友的，你死缠着他干什么？”龚平毫不留情地反击着。


三个人开始激烈地争吵，但是很快便被侵蚀而来的痛楚折磨得无力说话。火焰还在燃烧，他们必须作出选择。


“如果想要活着离开雪山，必须有人牺牲，否则就好像刚才躺在二楼地上的那个人。”艾云冷冷地说。


“不，我们一定会熬过去的。”文秀坚决反对艾云的话。


可是所有人都开始出现低热和流鼻血了，按照陆建一的说法，这并不是氰化物，而是一种呼吸感染的神经类毒气，应该是某人将木柴浸泡在毒液之中制成的，一经加热燃烧就会挥发出来，他算好来到这屋子的人一定会点起炉火，而现在去外面找木头的话，已经不可能了。


时间悄然流逝，即便是通过加热水取暖，也会导致吸入大量毒气，而燃烧其他编织物无异于杀鸡取卵，即便把身上的衣服全部拿来烧，也扛不到第二天早晨雪停，杨蔻感觉到头顶一阵燥热，喉咙似乎卡着什么粗糙尖刺物体一样疼痛，她抬起头，望着艾云。


艾云似乎也很难受，不停地旋转着脖子，当两人的眼神触碰到一起，艾云立即低下了头。


“我说，你一直都很听我的话吧？”杨蔻忽然问道。艾云点了点头。


“龚平，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吧，他的血真的可以止痛？”杨蔻转过头问半仰在地板上的龚平。


“杀了他！喝光他的血，我们就可以熬到救援或者雪化下山了！”龚平明白了杨蔻的意思，兴奋地喊道。


文秀吓了一跳，杨蔻和龚平的样子和野兽无异，她看了看陆建一，他仿佛没听到对话似的斜靠在木门上。


艾云没有任何表情。


“我刚才就说过了，我们也是房子的一部分，如果喝了我的血，大家真的能脱险，我不介意。”


陆建一终于抬起头来，他挣扎着爬起来，踉跄地走到艾云面前，双手扶着艾云的肩膀，低垂着头不说话。


“建一学长，如果要表示感谢就不必了。”艾云微笑着，“像我这样卑微的人，能够成为如此优秀的你们的食物，成为你们的热量，成为你们的一部分，我很满足了。”


“艾云啊，我还真是很感谢你啊！”陆建一咯咯笑了几下，将艾云猛地提了起来，重重地摔在墙上。


“你以为自己是在装伟大么？我知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让我们都欠你的，即便我们可以逃生，以后的日子里都会想起这段记忆，那会让我们一辈子都无法安宁，你那张脸我闭起眼睛就会跳出来！要我喝你的血活下去，我宁愿死！”陆建一指着艾云骂道。


“哦？看来对你来说，自尊心比活着更重要。”艾云爬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


“你放心，我不会死，一个人的血量是自身体重的8％，我们可以互相饮用对方的血活下去，至于你，自己想办法吧。”陆建一轻蔑地望着艾云。


“哦？”艾云奇怪地问，“似乎要想完全解毒，还要经受得住炉火继续散发的毒气，光是一点点血作为解毒剂是不够的。”


“你放心！既然喝血都可以缓解毒性，直接输血当然也可以，我带的医疗包里有用于注射的针头和输血设施，我们可以互换对方的血液。”陆建一说。


“可是，血型问题呢？”杨蔻问。


“没关系，我和文秀是O型，龚平是AB型，杨蔻是A型，大量输血需要同血型，但是少量没有关系。毒性过于强烈的时候我们可以互相输血，我输给龚平，龚平可以输给杨蔻，而杨蔻可以输给文秀，文秀返回给我。”陆建一说着拿出了针头。


“那艾云呢？”文秀问。


“我不知道他的血型，贸然输血他一样会死，你是O型血，喜欢的话自己输给他吧，我不用你输给我！”陆建一冷冰冰地说。


的确，文秀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总是关心艾云这个刚进登山社的一年级新生，她总觉得艾云很可怜，或许在陆建一凡事都安排好的控制下，文秀的母性反倒越发强烈。


但她不知道如何输血，只能默默不语，艾云看了看文秀，闭上了眼睛，接着剧烈咳嗽了几下。


陆建一的建议得到了其余人的大力赞同，尤其是龚平，他亲身体会到了刚才的的确确是好转了，喉咙的疼痛和头部的不适感都得到了减轻。


几分钟后，陆建一准备妥当，打算先尝试向龚平输一部分，果然，毒性出现了很大的好转，陆建一很高兴，继续刚才的输血环节。


当杨蔻要向身体虚弱的文秀输血的时候，她忽然停下了。


“我不想输给她，她已经不再是我的朋友了，我要重新把建一哥抢过来！”杨蔻愤愤地说。


“你不愿意我就输给文秀好了，反正我少点血也没关系。”陆建一没有理会杨蔻，为文秀输入了自己的血液。杨蔻在一旁撅着嘴不说话，文秀颇为感动。


“真是聪明啊，建一学长。”艾云在旁边拍掌。陆建一忽然也微笑起来，当文秀挽起袖子准备为他输血时，陆建一却拒绝了。龚平他们疑惑地望着陆建一。


这个时候，从二楼发出了一阵脚步声，虽然缓慢却沉重，像铁块一样，文秀转过头，烛光下可以看到，先前在二楼挺尸的那个猎人，现在却缓步走在楼梯上，他脸色铁青，手里提着猎枪，漫不经心地望着这些人。


杨蔻吓坏了，连喊了几句“鬼啊”，文秀也缩紧身体爬到一边，倒是陆建一有些疲惫地站起来，朝猎人走过去。


“已经输完血了。”


“我说各位学生仔，在楼上装尸体是很辛苦的事情，不过我习惯了，年轻的时候，我们就是靠着人装尸体来捉大型的野兽，更何况我只需要在你们上来的时候挺着而已。”他从嘴巴里吐出刚才那些杂物，说话不是很清楚。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龚平奇怪地问道，他想站起来，却发现四肢无力，龚平挽起裤腿，看到小腿下淤青一片，杨蔻也是，同样还有文秀。


“我说了，这鬼天气，要捕捉猎物是很难的，所以我们需要，怎么说呢，挖一些陷阱，当然，猎物越多，陷阱需要挖得越深越大。”老猎人点起烟，走到炉火前暖了暖手。


“而且，我无聊的时候还可以给你们开开玩笑，比如假装鬼吹灯。”


原来二楼蜡烛莫名熄灭，竟然是这家伙趁着大家注意力分散的时候吹灭的。


杨蔻抬起头，不可置信地望着陆建一。


“建一哥你刚才在外面不是说回去就正式甩了文秀和我在一起么？我不想再装了，我想明明白白告诉别人你才是我男朋友啊，你说了只要我爸爸把贷款给陆叔叔的公司，你会和我订婚的！”杨蔻哭喊道。陆建一收起笑容，神情漠然地走到坐在地板上的杨蔻面前。


他伸出手摸了摸杨蔻的脸，杨蔻将头歪向一边，也用力伸出手摸着陆建一的手，可是陆建一忽然打开杨蔻的手，并且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杨蔻被打得嘴角流血，头发凌乱。


龚平想冲过去，但根本全身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你跟了我这么多年，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你么？十几年前，从我被爸爸带到你家的豪宅里，被你当玩具一样折腾开始，我都是违心地在爸爸的驱赶下和你交朋友，陪你玩，忍受你的刁蛮、霸道、不讲道理，做事一塌糊涂，全部要我去给你收拾烂摊子，而且还要装着一副宠爱你的恶心样子，而且你还敢拿我爸爸的公司来威胁我！告诉你，我什么都可以忍受，但忍受不了别人的威胁！”陆建一拍了拍手掌，站了起来。


“我本来没打算这么早动手，其实这次登山行动是我设计好久的，本来想带着你们一起去爬山，然后使用随身带的药剂，那是血凝剂，低温下更容易产生作用，本来少量的可输血血型间的输血不会造成血凝，像O型给其他血型，AB型给A型，但是如果是通过结合了不同血型的血液，而且添加了血凝剂输血的话，你们身体里血液的凝集素无法稀释这些外来血型的血液的时候，就会产生凝集，不过放心，量不太大，只是让你们暂时身体麻痹。这原本是打算让你们在登山时候四肢麻木出现事故时用的。”陆建一由于输血两次，说话有些气喘。


“建一，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啊？”文秀苦苦喊道，陆建一的眼神划过一丝温柔，但很快不见了。


“你以为我真的喜欢你？我不过是想躲开那个娇小姐的纠缠而已，文秀，你太善良了，你知道我和杨蔻上了几次床么？每次她都是叫她那富豪爸爸抽取我爸爸公司的资金来要挟我，我不配喜欢你，真的，文秀。”陆建一的话比身体的痛楚更让文秀伤心，她转过身扶起杨蔻。


“你何必这样，你喜欢建一就明说，为什么又要去介绍我，为什么要把我牵扯进来？”文秀哭着质问杨蔻，但杨蔻就是不说话。


“因为你比我漂亮，比我温柔，善良，招人喜欢。我留不住建一，不管是用钱还是用身体，但我就是喜欢这样，我要你知道，就算你是他光明正大的女朋友，他也有最少一半是属于我的！我绝对不会输给你！”杨蔻忽然抬起头，她满脸血污，哪里还有半点大小姐的样子。


龚平几乎傻掉了，他无法应对眼前的事情，只能看着，无能为力地捶着地板。


“文秀，你能答应我一件事么？求你了。”杨蔻忽然又低下声音，文秀不知所以，点了点头。


杨蔻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气力，从地上抄起刚才龚平拿出的铁锹，朝文秀的头猛砸过去。


“那求你去死吧！”


文秀身体虚弱，根本来不及躲避这致命的一击。


陆建一没料到杨蔻居然会这样做，这种距离又来不及解救，倒是老猎人像看戏一样饶有兴致地望着这些人，陆建一想抢过枪，但被猎人一掌推翻。


“继续看下去，别急。”老猎人嘿嘿笑道，露出一嘴黄牙。


果然，在铁锹挥向文秀脑袋的一瞬间，一直在旁边没有做声的艾云像一只蓄势待发、等待狩猎的豹子一样弹出去，抓住了铁锹，并且从杨蔻手里抢夺下来，杨蔻经过这一下子，身体瘫软下来，靠着木板大口地喘气。


“艾云，艾云，我知道你喜欢我的，你什么都听我的是吧，快，快杀了文秀这个贱女人，还有陆建一这个忘恩负义的伪君子，杀了他们，杀了他们蔻姐姐就是你的了！”杨蔻半张着嘴巴，像一头发疯的母狗似的求着艾云，艾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文秀。


陆建一慌了，他想冲过去，结果却被老猎人一下子放倒在地。


“我不说第二次，好好看戏。”


艾云似乎在思索，最终他举起了铁锹，朝着杨蔻的脑袋狠狠削过去。


血花四溅，一些飞到火盆里，迅速被蒸发，发出一阵噼啪声。


龚平几乎昏死过去，他看到了，看到艾云面带着微笑，将铁锹插进杨蔻的脸上，那张漂亮的脸蛋被铁锹从鼻梁处横着插进去，杨蔻的身体像筛子一样不停地颤抖着，头骨被铁锹卡得嘎嘎作响，如同工地上水泥搅拌机发出的声音，铁锹插得并不深，不知道是幸运还是艾云故意的，她还没有完全断气，但剧烈的疼痛也让杨蔻无法呼喊，只能上下牙床不停地闭合着。


脸上沾满了杨蔻的血，文秀昏死了过去。


艾云一只手拿着铁锹，一只手捧起杨蔻的脸。


“你知道我为什么被你像狗一样呼来喝去么？为什么你吩咐我做事我从来不拒绝？甚至是在上课的时候到超市当着众人的面为你买卫生巾？你真的以为你是女王啊？告诉你，因为跟着你，才可以看到文秀姐，只要能看到文秀姐，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我讨厌爬山，但我还是加入了登山社，甚至躲在社里更衣室一整夜就是为了偷看文秀姐，我爱她，这世界上没有人是值得我爱的，哪怕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只要剩下文秀姐就可以了，可是你却想杀死文秀姐，你说我能忍受得了么？”艾云就像与人谈心般柔声说着，但这些话不会比刚才那一铁锹让杨蔻感到轻松，剧痛令她吐不出一个字来。


文秀这才想起，每次自己换衣服的时候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看着她，陆建一所说的难道也是这件事？


艾云将杨蔻推到一边，走到龚平面前。龚平吓坏了，不住地想把身体挪开些，但是溅满一身血的艾云像做游戏一样，跟着龚平慢慢移动，龚平终于忍耐不住，大喊道“你杀了我吧，你杀了我吧”之类的。


艾云像孩子一样开心地笑了起来。


“你经常打我，但我不介意，因为比起那两个人，你要老实很多。其实你心里是在奇怪为什么喝下我的血会让你舒服吧，那不过是错觉，这样建一提出输血的计划你们才能乖乖接受。在你挥拳打我的时候，我早就把解药在血液里涂抹了一些，吃下那些血的你自然也吃下了一部分解药。本来这种用来驱赶猛兽的草药就不是什么烈性毒药，只不过恰好症状与氰化物相似。看来知识越多也越容易被欺骗啊。这不过是猎人加在木柴里的一种植物，燃烧的时候会对呼吸器官有刺激，根本不会有毒性，甚至也不影响体力，只不过是你们的心理因素加上天气寒冷造成的，其实只要事先服下药丸就没事，猎人们需要在野外宿营，又怕被老虎和熊袭击，就用这种木柴点火，很好用哦。”艾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墨绿色小瓶子。


“你骗了我们？还有陆建一，他早就知道？”龚平这才恍然大悟。


“也不算骗，在野外的猎人都有着制造毒药的本事，只需要一点点，进了血管很快会发作，所以我也没有欺骗你，只是你们自己误解了而已，如果你想的话，我也可以让你试试最烈性的毒药，只要一点点，就算是熊瞎子和老虎也会马上倒下，你要不要来一下？”艾云把手伸进胸口的口袋里，龚平立即猛烈地摇头。


“艾云你知道我的计划？”躺在地板上的陆建一惊讶地看着艾云。


“阿爸，你是在那时候和建一谈好的？”艾云问那猎人。


“阿爸？！”陆建一和龚平齐声惊道。


原来那是艾云的父亲。


老猎人再次弯着身体笑起来，重重地咳嗽几声。


“这小子比我们还狠，他在楼上就看出我是装死，不过我们达成了协议，他说要借我们的手杀掉其他人，然后带着那个叫文秀的假装是落难者自救的时候输错了血引发死亡事故，我本来打算等他们吃了小米睡着后再去动手，不过那小子人高马大，我也不知道能不能搞得过，既然有人代劳，我只要继续挺尸就可以，当然乐得清闲了。”猎人伸了个懒腰，望着龚平，那神情像看着即将被屠宰的羔羊。


文秀醒了过来，她痛苦地看着倒在地上的杨蔻，艾云朝她走过去，一把抱住她。


“文秀姐没事了，你就和我留在这大山里吧，你不是说喜欢雪么？喜欢山里的宁静和动物么？都可以的，这里只属于我们两个。”


文秀不知所措，既没有挣扎，也没有回答。


“云仔，你昏头了？以前你没干过这勾当，你十二岁爹就教你杀人了，没想到你小子真争气，居然还考上了大学，不过你就是上了天，你也是山里的人，山里打不到猎物你就要负责从外面带回来，你什么时候为了个女人就这样酸起来了？没用的废物！”艾云的父亲骂骂咧咧地喊着，说着端平了猎枪对着龚平。龚平吓了一跳，想躲开，却没办法。


陆建一终于从猎人脚下爬了起来，想跑到文秀身边。


艾云放开文秀，走到他父亲对面。


“爹，你和建一怎么谈的？”


“不就是让这些家伙一起冻死在外面么？然后他们所有的钱和东西归我，建一回去的时候还要拿笔钱给我们。”猎人收起枪，无所谓地说。


“放过文秀。”艾云低声说着。


“不可能，那小妞肯定会把这事情说出去，建一也不会放过她。”老猎人看了看陆建一，陆建一则看了看文秀。


“建一，不要，不要。”文秀苦苦哀求着。


“要是说出去，我还可以躲起来，建一你可什么都玩完了。”老猎人笑道。


陆建一马上逃似的跑开了，然后对着老猎人使了个眼色。


“好了，说定了，现在就把他们三个拖出去，过个把小时就可以收尸了。”老猎人将龚平像拖货物似的拖到门口，任凭龚平如何挣扎也没有用。


他打开门，把龚平踢了出去，外面的风雪像找到了发泄的出口，一股脑涌了进来。


“快啊，把那两个女的也扔出去。”艾云的父亲对艾云说，但是艾云动也不动。


“你找死啊，敢不听话？”老猎人朝着艾云一巴掌打过去，艾云的嘴巴立即流出了血，但还是无动于衷，他的手里紧紧握着铁锹，老猎人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我早知道你是我捡来的狼崽子靠不住，你反了啊你！谁他妈养你，供你吃穿啊？！谁是你爹啊？！”


“所以我忍到现在，你根本把我当一条狗在养和使唤，要不是我自己从那些过客中知道还有读书这回事，要不是十二岁杀人后自己逃下山跑到福利会，让他们把我交给孤儿院，我能读得到大学？你居然还找得到我，还威胁我继续帮你做事？你觉得我会让你毁了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幸福？”艾云抬起头，眼睛里散发着寒意，比外面的雪更冷。


老猎人背靠着风雪，端起了猎枪。


“我他妈先毙了你，再去杀那个女的！”他愤怒地喊道，扣动了扳机，沉闷的枪响回荡开来，不过瞬间便淹没在门外的暴风雪中。


文秀吃惊地看着背对着他的艾云，她以为艾云受了伤，她忙站起身绕到前面，却看到老猎人胸前破了一个大洞，正汩汩地喷着血沫子，鲜血滴在地板上瞬间就凝固了。


“你老了，上楼的时候我知道你在假死，所以在你枪里做了手脚。”


猎人无法相信地看着艾云，又看着被炸开了管的猎枪，翻着白眼，居然咯咯地笑了两声，然后趴倒在地上不再动弹了。


“秀姐，没事了。”艾云冲着文秀笑了笑，但文秀却朝后退了两步，艾云眼睛里满是哀伤。


“你怕我，你始终只是喜欢建一么？”艾云闭起眼睛痛苦地说。可是文秀还没有说话，却被身后的陆建一用手勒住了脖子。


“没想到啊，你居然身世这么复杂，难怪每次大家起哄要你带我们来你生活过的老山玩，你从来都不愿意。十二岁杀过人？好厉害啊，我很怕你呢，你现在是不是特别想杀我？来啊。”陆建一的手里拿着一根针管，对着文秀的脖子。


艾云一动不动地看着陆建一。


“如果你敢乱来，这里是一整管的血凝剂，我会全部打进去。”陆建一将针头压紧了些，一丝血从文秀的脖子上流了下来。


门外，龚平还在杀猪般地大叫着。


“我先把他拉进来，不介意吧？”艾云指了指龚平，接着将老猎人的尸体扔了出去，把几乎快冻僵的龚平拉了进来靠在火炉边，龚平打着哆嗦，都不会说话了。


“到了这个地步，你想怎么样？”艾云冲着陆建一说。


“我要我的一切，包括文秀，她也是我的，你不是很喜欢文秀么，愿不愿意为她死啊？”说完陆建一从身上掏出了折叠水果刀扔给艾云。


“过来，来，来我这里。”陆建一对着艾云招手。


艾云犹豫了一下，走了过去，刚靠近陆建一够得着的范围，陆建一就把刀插在了艾云胸口上，艾云晃动了一下，跪倒在地上。


“不，不要啊。”文秀哭着喊道，挣脱了陆建一的束缚，针头在她脖子上划了好长一道口子。


文秀扶着喘着粗气的艾云，“你干吗这么傻啊？”


艾云说不出话来，刀身完全扎进了他的肺里，他只是伸出手摸了摸文秀的头发，接着看着陆建一。


“结束了，都结束了，你放心去吧，所有的事情我都会向警察交代清楚的，你和那老家伙利用这房子谋财害命，我只是正当防卫。”陆建一狞笑起来，那是发自内心的笑，胜利者的笑。


“哦，还有你龚平，我会让你舒服些，血凝剂很快会发生效力的。”陆建一拿起针管朝躺在一边的龚平走去。


“够了，建一，不要再杀人了！”文秀抱着艾云的头冲着陆建一高声喊着，雪花从没关紧的门缝中飞舞进来，围绕着文秀和艾云身边，陆建一回头望着，这一幕如梦境一样虚幻。


“我都是为了你啊，刚才要不是为了对付那小子，我宁愿自己死也不可能对你用血凝剂啊。刚才你也看到了，如果我要杀你，早就对你用了是不是？我只想和你好好生活，毕业一起工作，然后结婚，为什么这么多人要阻拦我？文秀，我答应你，这件事情过后，我和你会忘记，忘记这一切，没有人会妨碍我们了。文秀，相信我！”陆建一走过去，摇晃着文秀的肩头，文秀犹豫了，她真的很爱陆建一，她也明白陆建一在家族产业和自己与杨蔻之间痛苦地挣扎徘徊着。


文秀终于艰难地点了点头，陆建一高兴地将她拥入怀里。


忽然，一旁本来不动的艾云猛地把自己胸口的刀抽了出来朝着陆建一捅过去，但失血过多力气不够，陆建一轻易地躲闪过去了，但是刀口还是划过了陆建一的手腕，留下一道不浅的伤痕，鲜血立即涌了出来。


艾云挥动的手在空中定格了一下，接着无力地瘫软下去，他的脑袋歪向一边，眼睛也逐渐笼上一层死灰色，文秀摸了摸他的鼻息，伏在他身上痛哭，她从未觉得如此难过，因为有人是为她而死。


陆建一有些不悦，但转过身就将血凝剂插在已经被冻得失去知觉的龚平腿上，然后将文秀抱了起来。


外面的雪停了，天色也开始渐渐亮起来，久违的太阳要出来了，这山上的雪很快就要融化了。


陆建一疲惫地拉起文秀，吻了吻她的嘴唇。被突如其来的事情弄得麻木不堪的文秀看了看杨蔻，可惜，她早就断气多时了。


“走吧，离开这里，再也不要回来，文秀，忘记这一切吧，我们重新开始。”陆建一冲着文秀伸出手，他早就背好了背包，文秀别无选择，将手伸出去给他。


陆建一的笑容很灿烂，他握着文秀的手朝山下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文秀忽然问陆建一，“建一，那你爸爸的公司怎么办？不是说没有资金很快就会被宣布破产么？”


“没事，只要你和我一起就好，无论是富裕还是贫穷，我都会在你身边。”陆建一柔声说着，但是他却发现自己的牙床不住地颤抖起来，无法控制。他的手腕变得麻木起来，陆建一抬起手，那伤口已经发黑溃烂，边缘部位像熟透的葡萄一样柔软，带着半透明色，从血管进去的毒素可能已经扩散到了全身吧，陆建一想到，难怪艾云死前居然还带着笑意，原来自己插在艾云胸前的刀穿过了那瓶毒药，被割伤的自己很快也会死。


报应么？陆建一从来不相信，只是讨厌这命运，为什么总让自己以为什么都得到后，却又一把拿走。


文秀没有留意到陆建一的神情，她还是艰难地拉着陆建一往前走，陆建一看着文秀的后脑勺，从衣兜里掏出最后一支血凝剂。


杀了她么？让她一起陪葬？这样为她买的保险金也就有了，父亲的公司也能得到那笔钱，自己也死了，不会有人怀疑到这起登山意外是人为计划好的，陆建一把针管朝文秀雪白的泛着太阳柔暖的光的脖子扎去。


“建一，我真的好累，回去后我们不要再登山了，我会为你保守住这个秘密，我也会去求杨伯伯，看他能不能为你爸爸的公司想想办法。建一，如果我们谁死了，另一个都要好好活下去，真的，特别是你，你比我们都优秀得多，你是要做大事的人，你是要去继承你爸爸事业的人啊。”文秀没有回头，自顾自地说着。


陆建一把手停了下来，他嘴角抽动了一下，将针管用最后一点力气抛了出去。


“文秀，我有点累了，陪我坐会儿好么？我们晒会儿太阳，等脚暖了再走。”陆建一虚弱地说。文秀以为他真的很劳累，于是两人停下来，靠着一块石头坐下，相视无语。


陆建一看着太阳慢慢升起，回头看了看还未完全走远的木屋，在阳光的照射下，上面的雪块全部掉了下来，木屋露出原有的样子。


黑色的，不知道为什么，那木屋看上去一片漆黑。


还是说自己已经看不见了？


陆建一觉得冷，他对着文秀说了最后一句话，“文秀，借你的肩膀给我靠一下吧。”


文秀说好，于是陆建一将头靠在文秀瘦弱的肩膀上，安静地走了。


直到过了很长时间，文秀才知道陆建一死了，她没有哭，因为哭够了，只是觉得有些茫然，她一直那样坐在原地很长时间，才把陆建一背了起来继续走，但是她实在无法背得动，只能将陆建一放了下来，她又怕有狼拖走尸体，只能用仅有的力气把陆建一拖回到木屋放着，然后才打出信号弹求援。


非常的幸运，她被搜林队发现了，带回了医院，几个月后，文秀才走出了阴影，慢慢恢复到正常的生活。


她经常会去看那些死去的人，尤其是艾云。


她曾经有一个弟弟，一岁多就被人口贩子抱走了，就是在他们一家人来这一带度假的时候，从那以后文秀家里就再也没去过雪山，那是永远的痛，而第一次看到艾云，文秀就有种亲切感，一种想要保护他、呵护他的感觉。


听说，拥有类似基因的人会相互吸引，即便是从未见面的血亲，第一次相识也会对对方有莫名的好感。


艾云是自己的弟弟么？不用知道了。文秀只知道，自己要好好活着，还有，忘记那雪山，忘记那个黑色的木屋。

第二夜戒指Jiezhi


当我提着手里的袋子穿过街道的时候，徐阳看见了我，他用那招牌式的微笑对我打着招呼，并且努力地穿过穿梭不停的车流想靠到我身边来，我慌张地望着从左边急速驶来的一辆黑色的别克商务车，心中忍不住揪了起来，我很担心。


其他的车子都开得比较慢，不知道为什么，那辆黑色别克开得很快，似乎很着急，着急着去做什么，或者去接什么人似的。


向前凸起的圆扁车头如一只鸭嘴一样笔直地朝着徐阳撞去，那流线型的车身在青灰色的公路上疾驰而来，我觉得那像极了一口棺材。


只是不知道是徐阳的，还是我的。


车子离徐阳越来越近了，我从徐阳急切的眼神中觉得他似乎没有发现那辆车，这样穿过马路，即便出事也罪不在肇事车主，起码大部分责任不在人家。


我越来越紧张了，紧张到底那车能不能撞死徐阳。半秒钟之后，我看到穿着灰色西服的他敏捷得如一只在高原上躲避狼捕捉的灰兔子一般跳到我面前。


我失望极了。


“真没想到能在这里遇见你，多久没见了？”他很得意地用手掌将刚才被风吹得有些凌乱的头发往后抹去。


“是啊，很久了，最少有两三个月吧。”我下意识地将塑料袋朝身后挪去，并且尽量显得自然些。


“这里灰尘太大了，我们干脆去你家聊聊吧，我记得你应该就住在附近吧。”徐阳真的很得寸进尺啊，还未等我推托，他已经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像以前一样友好热情。


我紧紧地握住了那个黑色的塑料袋，努力让自己的身体放轻松些，可是一想到那只肮脏的大手曾经在我妻子漂亮的脸蛋、肩头、胸脯上抚摸过，我就恨不得想要把它剁下来。


“我说朋友，你这是怎么了？感冒了么？为什么身体抖动得这么厉害？对了，你手里提的是什么？”


见鬼，他还装着一副关心的口吻，而最让我担心的是他终于注意到那个袋子了。


车道更加拥挤了，在下班的高峰期，车速也越来越快，即便灵巧如徐阳，也不敢贸然过去了，我们只好站在街口等绿灯。


红灯，四十秒。


“很久没看到嫂子了，最近还好么？”徐阳轻轻地拍打着我瘦削的肩膀。


“她能如何？还不是无聊地看看肥皂剧或者逛逛超市？”我用另外一只手推了推眼镜，尽量挤出点笑容给他。


“她可是个好女人呢，啧啧！话说你小子也真有福气，娶了那么漂亮温柔的老婆，让我们这些光棍流了好一阵口水，没想到你这么快就结婚了，我们当初猜过很多人，就是没猜到你第一个结婚啊。”


我忽然陷入了回忆的旋涡中，的确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会那么快结婚，在这个圈子里，我是那种不善交际的人，完全是靠着自己父亲在收藏界的一些薄名才被人引见进来，即便是同性，如果陌生的话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更别说漂亮女孩子，一看到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和徐阳不同，他很会玩，很会哄女孩，这种英俊又有着丰厚薪水的男人身边有着成打的女人，可是为什么他还要去勾引我老婆？


一想到这里我便恨不得他马上死去，我甚至祈祷神现在就来一辆汽车，即便把我和他一起撞死也愿意。


但是这显然不切实际。


我和凌雪的相识充满戏剧性，在一个普通的聚会上，她似乎很不开心，喝得烂醉，朋友们，其中就有徐阳起哄说让我送她回家，我背着充满酒气和汗臭味的凌雪回到她家，并为她洗脸盖好被子，自己睡在沙发上，半夜她醒了几次，呕得厉害，我忙活了一宿，又是端茶又是清理呕吐物。后来自然就顺理成章地相处起来，我向来不认为她是那种可以相夫教子的女人，但是也没想到她居然和我最好的朋友勾搭在一起了。


“你知道么，我好久没见到凌雪了，在这个城市她只有我们两个熟人呢，即便她突然被人杀掉了，恐怕也没人会去注意吧。”徐阳的话像锥子一样一下下刺在我心里。


“哪里的话，我很关心她，一旦入夜就不准她出去，如果非出去不可我都回陪着一起的，你不必担心了。倒是你，什么时候才能安定下来找个女孩结婚呢？”我为自己镇静的回答感到有些得意，并且把问题抛给了对手。


“啊，对了，红灯快过了，我们去你家再谈。”他最惧怕讨论自己的终身大事，于是避开了。


我望了望，红灯还有十五秒。


手心里的汗顺着塑料袋流到地面上，我似乎可以在喧闹的街头听到汗珠滴落在滚烫的水泥地面而蒸发掉的声音。几天前，我用这只手在厕所里把凌雪切成了无数的小块，并且用塑料袋将尸块埋在离这里半径几公里的偏僻地方，我尽量在人多的时候出去，这样反而不会引人注目，一天不能太多次，否则同样会被人关注，我这么做已经好长日子了，今天是最后一块，凌雪的右手。


她的右手很漂亮，手指头细长如葱白，凌雪很注意保养手指甲，但是右手的三根手指头已经被我折断了，我很清晰地记得那天晚上当我质问她和徐阳的奸情时她脸上那得意而鄙夷的表情。那时候她正站在阳台上非常风骚地打着电话，我忍不住打断了她，凌雪不耐烦地将手机放下，厌烦地看着我，回答我的问话。


“你充其量只是一个收二手货的，要不是徐阳玩腻了我，怎么会轮到你？我不过是想要一张长期饭票而已，是你自己愚蠢罢了，我愿意和哪个男人上床你管得着么？难道你以为那张薄薄的纸可以约束得了我？不要忘了，即便离婚，我也有权分割你的财产，因为你根本没有任何我和徐阳通奸的证据！”她说话的时候嘴角略微上翘，并且用右手的三根指头抚摸着下巴，她说自己最喜欢自己的脸，而脸上她最喜欢自己的下巴，我也很喜欢，圆圆的，肉肉的，又光滑，像极了一块润玉，透着粉红色。她说完以后又背过身拿起电话继续聊着。


我的脑子仿佛缺氧似的，从认识她起即便再生气我也没动手打过她，或许这给了凌雪我是一个懦弱者的错觉，实际上几乎想都没有想，抄起墙角的棒球棍朝她的下巴猛烈地击去，那原本是徐阳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听见一声沉闷的啪，似乎是骨头折断的声音，她的下巴被我打碎了，还有三根手指头都朝外翻了过去，像几片正在盛开的花瓣，破碎的下巴歪向一边，非常的怪异和丑陋，就如同动画片里老巫婆的形象似的。手机也被打飞了，重重地摔在地上。


凌雪的眼泪鼻涕口水都流了出来，她啊了啊嘴巴，却说不出几个字，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我抡起棒球棍，摆好打高尔夫的姿势——实际上我并没有打过高尔夫，而且我一直想打一次。


又是一个漂亮的弧线，棒球棍带着暗黄色的电灯光辉重重地砸在凌雪的太阳穴上，我发誓我只击打了一下，因为我实在没有力气了。她被击打得脑袋剧烈地变形，凹陷下去，就如同一个坏掉的玩具一般。似乎由于力气过大，旁边的一只眼球夸张地凸了出去，几乎快要掉出来了，凌雪的样子让我觉得十分恶心，我只好赶快扔掉棒球棍，坐在墙角抽了一根烟，尼古丁进入了我的气管和肺部才让我稍微好过点，整整一根烟的工夫她都在剧烈抽搐，而我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在观看电影一样看着她的表演，昏黄的灯光下的确很有舞台的感觉，她的身体抖动得有时候快有时候慢，无法闭合的嘴巴将污秽物呕得到处都是，我忽然记起第一次和她单独相处她也在呕吐，甚至那种酸臭味道两次都十分接近。


真是莫大的讽刺啊，从哪里开始，就从哪里结束么？


接下来的工作非常烦琐，我向单位请假数天，然后专心躲在家里洗刷分割尸体，多余的放在冰箱冷藏起来，今天是最后一天，要扔掉的就是那只被打折手指头的右手。


我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最后扔这只右手，或许那无名指上的戒指让我忽然有了些怀念和感伤，这个戒指是父亲亲手交给我的，可我实在看不出它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凌雪也在婚后对这个戒指多加抱怨，但我哄她说这是我家的家传戒指——天晓得是父亲从哪里淘来的呢？那戒指戴得非常紧，我曾经想要取下来，可是那戒指被卡在断裂的指骨里，我也想用刀砍断，可是想想如果这枚戒指被发现就更说不通了，有哪个少妇出门会摘掉结婚戒指呢？更何况警察们就喜欢从尸体的不一般处着想，比如没有脸皮就判断是不是杀人犯不想让人把死者认出来，如果我特意剁掉她的无名指，估计那些想象力丰富的侦探很快会推理到我头上了。


可是我没想到，居然在路上遇见了这个浑蛋。


红灯，五秒。


徐阳的手抓着我的肩膀让我很不舒服，天气很热，我很担心从冰箱里拿出的断手能坚持多长时间而不发出令人质疑的腐臭味。


“你袋子里是什么啊？”他将脑袋靠近我的耳朵，小声说道，嘴巴喷出的热气吹在我耳垂上，很痒。


但是我的心却揪了起来。


“没什么，买了些生肉，再不快点回去，恐怕要臭掉了。”我小心地应付他。


“可是我看见你是背对着家啊，如果回家，干吗要重新过马路呢？”


“那是因为我一时想起要去买点苹果，你知道凌雪喜欢吃点水果，不过既然你来了，我们干脆先回去吧。”


绿灯亮了。


“我帮你提吧，你似乎很辛苦呢。”他的脸带着狡黠的笑，伸出手来抢我的袋子。


我开始慌乱了，正在这时候，拐角冲出来一辆轿车，冒失的司机开得很快，徐阳背对着车子，只顾着抢我手中的塑料袋没有看到。


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想法，如果我在脚底下使个绊子，让徐阳摔倒在地上，说不定他就死了。


这种家伙，最好和凌雪一起死去吧！我心底里默喊道。


我的脚在徐阳的步伐中停了下来，他果然倾斜着身体往下摔去，可是我忽然发现原来这家伙的手已经揪住了塑料袋，如果他倒下去，袋子也会被撕开，那只冻得苍白的手就会毫无保留地展示在来来往往的几百号人的眼皮子底下。


我马上搀起徐阳，并且飞快通过了拐角马路。


“好危险，我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住了。”


“可能是小石头吧。”


“也许。对了，怎么最近在跆拳道训练场没看到你啊？”徐阳的眼睛眯了起来，似乎一切都看透了似的，我开始非常恐惧，难道他知道了什么？我和他一直都在这附近的跆拳道训练馆练习跆拳道，但是从上个月开始我就没去了，因为我怕自己看到徐阳会忍不住打死他。


“你知道，我这人开销很大，要去应付那些美女，还要请哥们吃饭K歌，唉，钱袋都捉襟见肘了哦。”徐阳夸张地扬起眉毛感叹道，顺便又意味深长地望了望我。


这家伙，难道是想敲诈么？我心里暗暗一惊，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一定是知道了什么，拿捏住了我的把柄了？


“是啊，我早就说你该早点成个家，叫老婆管住你的钱袋子呢。”我小心地应付着，尽量不让自己在脸上流露过多的表情。


“还是你好，嫂子管得很严吧，居然要你自己来买肉，对了，我看看新鲜不新鲜，要知道我有一个哥们是肉联厂的，教过我如何判断肉质，这会儿派上用场了。”徐阳突然去夺我手里的袋子，我慌乱地往身后藏去，黑色的袋子由于用力过大撞在我的大腿上，冰冷生疼的。


“哦？莫不是这里面不是肉啊？你该不会是被人骗了吧，花了不少钱吧？”徐阳把钱字拉得老长，带着怪音。


这浑蛋！我在心底咒骂道。


“那个，你缺多少？我也有些私房钱，暂时挪用些没关系。”我只能暂时用钱把这条恶犬打发掉，以后再想办法。


徐阳惊讶地望着我，接着又眯起眼睛，我看见他如绿豆大小的瞳孔在收缩放大收缩放大。


“五十万吧，也不太多。我最近被人逼得快走投无路了，你知道大头没那么好说话。”徐阳低声说道。


“五十万？你疯了？哪里需要这么多？大头是卖药丸的，难道你吸毒了？”我忍不住喊了起来，但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路边的行人古怪地望着我们两个。


“闭嘴，别这么大声，会招来警察的！”徐阳压低声音威胁着我，的确杀人可比吸毒罪要大得多，我说怎么觉得他瘦得厉害。


我屈服了，他的贪婪超出我的想象，我意识到自己即便卖了所有身家也填不满他欲望的深壑。


“我必须把房子卖了才行，给我点时间。”我带着谄媚讨饶道，这语气让我自己都作呕。徐阳冷冷地看着我。


“别耍花招，我知道你父亲以前是收购古玩的，家里值钱的东西一定不少，我警告你，如果你以为可以像弄死凌雪一样弄死我就大错特错了，我可不怕什么流氓黑社会之类的，你袋子里一定装着凌雪的衣服日用品之类的吧，想去烧掉毁灭证据？太天真了，凌雪那天正在我和通话，你和她的争吵我全听到了，只要我报警，你一定跑不掉的！”这家伙终于开始赤裸裸地威胁了。


那该死的贱人，临死也给我制造这么大的麻烦！


等等，他似乎并不知道我将凌雪给分尸了，他甚至以为我是买了杀手将凌雪毁尸灭迹，所有的威胁把柄只是他的臆想而已。


人被逼上绝路的时候，处于动物的本能，会想出自救的办法。


“你现在就和我去吧，我先拿些现金给你。”我对徐阳说，徐阳得意地点着头，或许在他以为我已经在示弱了，完全屈服于他。


非洲最凶猛的犀牛，在准备进攻前也会低下硕大的头颅。


我将徐阳带到自己家门口，拿了一部分钱，以及凌雪的首饰还有存折给他。


“我不要存折和首饰，太麻烦了。”徐阳拿过现金，有些不满地看着那一袋子首饰。


“不不，我实在凑不出来了，就算我暂时抵押吧，求你了。”我苦苦央求道，都快哭出来了，其实我也很佩服自己的演技。


徐阳最终接受了。


我又带着他离开家，坐上公车去了准备埋尸的地方。


“这是什么地方？”徐阳有些恐惧地望着我，同时拿出手机准备报警，我则按住了他的手。


“你知道我父亲的喜好，他交代我家中最值钱的古玩都埋在一个地方，那是我们家救命的钱，我没办法了，只好全部给你了。如果你不要，就给我点时间去卖房子筹钱。”我说得很慢，但很坚决。


徐阳动摇了，他很了解我，了解我的家事，了解我的性格，但他错就错在太了解我了。


我父亲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保家的一笔财产。


后面的事情太好办了，我让徐阳拿着袋子站在已经埋好了凌雪其他尸块的地方，让他挖下去，而那袋子没有我的任何指纹，小心谨慎的我一直都是戴着那种一次性薄塑料手套。


“还没挖到啊，啊，这是什么？”徐阳惊叫一声，土里隐约出来一张布满头发的人脸——那是凌雪的。


我则在后面用手背重重地击打了下他的脖子，多年的跆拳道训练居然在这里派上了用处，徐阳立即晕了过去。


以我的劲道他会晕上一段时间，接着我用公用电话报了警，立即回到另外一个城市我父亲的家中，杀了凌雪之后我就对外说要去旅行，没人知道我在深夜折回去运出尸体，要不是今天这最后一只手让我大意了想尽快解决，说不定也不会遇到徐阳。


我把自己家的门钥匙也放进了徐阳的口袋里，这样会造成他入室偷盗结果为了灭口杀死凌雪分尸的假象，还有那些钱和首饰，我也不知道警察在这些证据前是会相信一个瘾君子还是一个外表憨厚一贯懦弱的小职员的话。


听天由命吧。


没过几天，我听到了徐阳被拘捕的消息，让我高兴的是，当天他的确身上带着几颗药丸，似乎所有的事情都朝着有利我的方向发展，徐阳一贯的品行决定他说的话没人相信，但是警察依旧找到了我，当然，我早有准备。


他们例行打听了我的行踪后没有发现什么破绽，其中一个大个子警官在听完我的回答后忽然奇怪地说道：


“如果我是徐阳，为了钱杀人的话，为什么那颗名贵的戒指却不要呢？这戒指的价钱可比其他首饰和现金加起来还要多啊。”说完，他板着脸孔看了看我。


“你说什么？”我惊讶地问道。


“是这样的，那枚戒指是一件古董啊，出自16世纪的法国王室的收藏品，虽然貌不惊人，却是设计师最初的作品，现在最少值一百多万啊。”警官继续说着。


“可，可能吧。”我的额头开始流汗了，“或许徐阳压根不知道戒指的贵重。”


“那可不对，当我审讯他的时候，他一眼就认出这枚戒指了，对了，您能不能再详细说说上个星期的行踪，我觉得有必要再问清楚些。”那警官意味深长地冲着我笑了笑。


我这才想起，徐阳非常喜爱追求时尚和古玩首饰，像他这样在交际场上游刃有余的家伙，不可能会是不识货的新手。


我父亲曾经告诉过我，让我好好跟着他学习古玩知识，但我拒绝了。


现在，我想我会付出代价的。


看着面前的两位警察，我额头上的汗更多了。

第三夜我的惠美Wodehuimei


不知道为什么，我醒过来了。


圆形的卧室里一片银白色，本来关上的铝合金窗户莫名其妙地被推开了，只是那缝隙并不大，至多只有二十厘米左右吧，身材瘦小的人或许可以侧着身体穿过来。


为什么我会想到有人进来了？


我自己也不明白，一看到窗户被打开，就觉得有东西进来了，如同看到打开的易拉罐，就条件反射地联想到一定有人喝过了。可能是窗户被拉开的咔嚓声，或者是窗外的月光照到了眼皮上，总之我醒了过来。很明显现在还是深夜，一丁点声音也听不到，裹着淡蓝色的冷冷的月光从窗户一直流泻下来，一直到我的床上。


咦，为什么被子外面有双脚？


那脚并不大，像是和我一般年纪的脚，只是很脏，脚背上裹着莫名的脏东西，一片一片的，结成了硬硬的痂。那双脚看上去一点生气也没有，动也不动，瘦得厉害，脚面上全是一根根交错的细长的青色血管，不像是活人的脚。


那一定不是我的。


因为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脚正在暖和的被窝里面，而且我的脚也没这么脏，妈妈经常教育我说好女孩上床前一定要洗脚，所以我每天都洗脚。


可是，被子外面的的确确有一双小脚，和我的脚一样小而窄，而且脚踝之上的部分是从被子里伸出来的。


我就这样用双手紧紧地捏着身上的被子，盯着月光下的那双脚。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叫出来。


是害怕么？其实惊讶和好奇更多些吧，就好像在不太咸的盐水里加上过量的糖，自然尝不到咸味了。


那双脚的主人应该就在我的被窝里吧，暖烘烘的被窝里，但是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呢？


要不，把被子掀开吧，虽然会冷一些。


我正在犹豫要不要把被子掀开的时候，那双脚突然动了一下，准确地说是脚指头动了一下。


紧接着，两只脚同时翻转起来，翻转了一百八十度，以至于本来朝下的脚跟现在朝上了，或者说脚的主人由仰卧变成了俯卧。但是我始终没有任何感觉，被子里除了我自己的身体，我感觉不到任何其他的东西在动。


这时被子动了起来。


我看到被子中间突然朝上慢慢升起，从凸起的形状来看，应该是圆形的物体，被子从我的脖子处慢慢被拉开，一直到胸口，到肚脐，我就这样躺在小床上，看着被子在月光下缓慢地升起来。


奇怪的是，被子升起来的时候，听到的却是咔嚓咔嚓的沉闷的断裂声，就好像木头折断了似的。


我裸露在外面的身体开始感觉到了寒冷，于是坐了起来，用肩膀顶着床头，看着那个用被子将自己上半身盖住的家伙。


如果是人类的话，应该不可能以趴着的姿势从中间以九十度的形状立起来吧。


除非，除非脊椎骨可以朝后弯成直角。


可那还是人类么？


或者说像蛇才对吧，就像眼镜蛇，可以将自己的一半身体竖立起来。


我就这样看着，忽然伸出手想把被子扯下来，我很想看看，可以把脊推弯成这种形状的人长什么样子。


可当我的手触碰到被子的一刹那，里面的东西仿佛一下子就消失了，被子啪的一声落到床上。


紧接着窗户也自己关上了，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也许我是在做梦吧。


“安琪，你在干什么？”电灯被打开了，我觉得很刺眼，连忙用手遮住眼睛，妈妈忽然站在门口，披着灰色的外套奇怪地看着我。


“没什么，只是突然醒了，然后坐在这儿发呆。”我笑了笑。


“早点睡，明天还要早起。”妈妈有些困倦地打了个哈欠。


“为什么？不是周末么？”


“嗯？你忘记了么？”妈妈惊讶地看着我，“惠美的葬礼啊。”


我哦了一声，拉过被子躺了下来。


不过直到天亮我都没有再睡着，一直睁着眼睛。


是惠美啊。


刚才一定是惠美来过了，那腿是铁青色的，很像是惠美的。


惠美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很漂亮。


我第一次见到惠美是在医院，母亲带我去看医生，惠美也在，她很友好地和我聊天，逗我开心。那天我心情很糟糕，不愿意说话不愿意笑，但是看到惠美后，我变得开朗起来，因为我觉得这样的女孩子值得做朋友，事实上我们的确成为了朋友，那种非常要好的朋友。


出院之后是仲夏节，我和惠美在公园里玩烟花，好像是早上九点吧，我喜欢在白天放烟花，这点惠美总是不能理解，不过只要是我做的事她都不反对，即使不参与，也会站在一旁看着。


“安琪，我们永远不分开好么？”惠美笑着看着我，她的脸形很漂亮，像陶瓷娃娃似的，没有粗糙之处，嘴唇微微上翘，嘴角的形状纹理清晰，尤其笑起来的时候，会有一种魔力，让看见的人也不自觉地笑出来。


“嗯。”我玩弄着手里的烟花。


“可是，如果我们之中有一个死掉的话，那该怎么办呢？”我听见惠美这样说。


“不会的，即使死去，死掉的那个，也一定要化作灵一直跟着另外一个。”我随口回答道。


“真的有灵么？”惠美吃惊地看着我，突然一下子用手捂着嘴巴，像说错了什么似的。


“不过，就算跟着又有什么用呢，我听别人说，人死之后即使有灵，活人也看不到听不到触摸不到。”


“不，我的意思是说，跟着她，等她死掉，和自己一样变成灵，那样我们就又可以在一起了。”我看着手里的烟花慢慢燃尽，终于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惠美。


惠美抬起头，大眼睛眯成一条缝，我忽然发现旁边的阳光暗淡了下去。


“太阳，被遮住了。”惠美突然这样说道。我也抬起头，可是我根本看不清楚，因为我知道除非是完全的日全食，否则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阳光没有被遮住，也是非常刺眼的。


“为什么你可以直视太阳？”我奇怪地问惠美。


“不知道啊，一直都是如此，我看到的太阳和你们看到的不一样吧。”惠美伸出双手，弯曲着左右手的食指和拇指，并拢起来，形成一个圆形。


“我看到的是一个暖暖的、橘红色、周围不规则的球状体，不过现在它被遮住了。”惠美又抬起头，朝着太阳望去，而我不敢再看了，刚才那一眼，已经让我的眼睛很难受。周围的光线更加暗淡了，地上的灰尘被吹了起来，我感觉到有一些冷。


日食的时候变暗和平时接近天黑时的暗不一样，那是一种非常突然而且带着血红色的黑暗，如同电影里见过的用来洗照片的暗室，那颜色很让人绝望。


在我思考的时候，日食还在继续。


“已经超过一半了。”惠美继续观望着太阳。


“惠美，你接着说啊。”我见惠美的注意力被太阳吸引过去，颇有些不满。


“我不会变成灵的。”惠美忽然转过头，那种模样我从未见过，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发出幽暗的光点，我第一次发现原来她的眼睛和我所看过的都不一样。


好像看不到瞳孔。


看着我惊恐的表情，惠美突然顽皮地笑了起来。


“哎呀呀，这不过是一个可以放在眼球上的像隐形眼镜的东西，从外面看是看不到瞳孔的哦，而且也可以勉强直视太阳，是妈妈为我买的。”


原来如此，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她的表情活像一条蛇看着猎物似的。


“那你死后会变成什么？”我继续刚才的对话。


“蛇，我会变成蛇，跟着你。”惠美吐了吐舌头，那一刹那间我以为会看到像蛇芯般的鲜红的长舌头，可是我错了，那只是普通的人舌头。她的回答让我吓了一跳，心剧烈地颤动着，让喉咙也觉得拉扯和堵塞起来。


“哈哈，你好像害怕了。”惠美开心地笑起来，略带得意，接着她突然又低下头，抬起来时满眼的柔软。


“惠美最爱的就是安琪，安琪也爱惠美吧？”


这问题将我卡了一会儿，我刚要说话，忽然觉得周围一下子黑了，就好像在一间发出昏黄灯光的房间里，有人猛地关闭了电源，一瞬间所有的光都不见了。我明白这就是日全食了。


听人说，在日全食时说下的话，会变成真的。


惠美，真的变成了蛇么？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不是害怕。


我很兴奋，因为惠美回来了，我最好的朋友回来了。


<br/>


葬礼很普通，我没有看到惠美的父亲，其实我从未见过惠美的父亲，她好像只有母亲。


惠美的母亲穿着一身黑色的连衣裙，戴着墨镜，将长发在脑后盘了起来。她看上去很伤心，可是我总觉得她有一种释放后的快感，像那种忍了许久的小便一下子释放出去的快感。我听说惠美的母亲并不喜欢惠美，虽说是亲生的，但是因为难产，足足生了两天才生下，刚出生的惠美犹如一只小猫，全身的皮肤皱巴巴的，据说惠美的母亲看了她一眼后甚至连给她喂奶都不愿意。


惠美的父亲是谁我不知道，或许惠美的母亲自己也不知道，我的母亲谈起惠美的母亲总是一副厌恶和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也不知道阿丽的娘怎么那么骄纵她，在外面不知道玩了多少男人，看到了吧，终究玩出事了。”


母亲经常当面数落惠美的母亲，也就是阿丽，但是她总是一副非常尊敬的样子，我原以为她是装的，一定会在人后骂母亲多管闲事，不过即使母亲离开，阿丽却依然平静。今天的葬礼上母亲没有责骂阿丽，却始终疏远着她，母亲是极爱惠美的，总说惠美和我在一起很开心。


“惠美来的时候，我家安琪总是笑，惠美一走，就不说话了。”母亲逢人便讲，我站在一边假装没听到，其实我只是不愿意和这些大人多说话而已。


葬礼接近尾声，牧师做完祈祷，阿丽忽然找到我。


“去聊聊好么？”


我没有答应，而是看了看母亲，她不置可否，似乎小声说了句什么，然后嘟嘟囔囔地走了，我看成是默许，所以被阿丽牵着，朝公墓的一处僻静的地方走去，那里有一个长椅。


“最近还好么？”阿丽其实和惠美长得很像，都是一样清秀，那种江南水乡的烟雨一般，五官素雅得如同油画上的女性，略带着一些虚幻和不真实。


我不是太爱和阿丽说话，因为她总是冷落惠美。


“还好。”我用手指缠着衣角，低着头回答道。


“一切都会好的。”阿丽忽然抱了抱我，她的身体很软很暖，像鹅毛绒，又像猫咪的肚子。


“我昨天看到惠美了。”在沉默了几秒后我忍不住说了出来。


“哦？是么？她找你了？”阿丽并不像我意料中的那么惊讶，我以为她会瞪圆了双眼，小嘴张成O状，然后双手不知所措，大喊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她的反应让我多少有些失望，可我还是说了下去。


“惠美变成了蛇。”我说到蛇的时候，又想起了那个披着床单直立起来的上半身和被子外的那双脚。


“她和我说过你喜欢蛇。”


“不，我讨厌蛇，害怕蛇，我告诉过惠美！”我不知道为什么喊叫起来，然后迅速地从长椅上站起，可是没走几步我却摔倒了。阿丽慌忙走过来扶起我，为我拍去衣服上的尘土，还好地面是泥土，我没有受伤。


“安琪，我知道你想着惠美，惠美也想着你，就算惠美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她还是爱你的。”阿丽说完，抬起头吻了吻我的额头，她的嘴唇薄而冰凉。


阿丽走了，我一个人坐在长椅上。我环视四周，除了一座座耸立的灰色的墓碑混杂在一棵棵松树之间，一个人也看不到，或者说到处都是人，只不过是躺着的。


我想起身离开，却发现脚踝处一阵冰凉。


我低头看去，却看到惠美睁着细细的小眼看着我，她的身体如绳索般缠绕在我的小腿上，而脑袋却正对着我的脸。


“惠美？”


我轻声念道。惠美却不回话，只是看着我，我发现原来她并不是没有瞳孔，只不过眯成了一条细线，犹如白天的猫或者蛇一般不易被发觉而已。


“你真的变成蛇了啊！”我按捺不住兴奋，虽然我不喜欢蛇，但是这蛇是惠美变的啊，我以前听过人面犬，人面蜘蛛，小时候甚至还听过一个古怪的科学家通过一个同样古怪的机器将自己和苍蝇混在一起弄成人面苍蝇，但是人面蛇却第一次看到。


哦，不是，母亲说过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阿丽是条美女蛇。”每每在夜晚入睡前，谈到惠美和惠美的母亲阿丽的时候，母亲总是不忘记捎上这一句，就如同以前收音机里的说书人，不忘记在末尾说上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这样的口头禅。


“美女蛇是什么？”我总是趴在床边问母亲。


“就是阿丽这样的女人，脸长得极漂亮，但身子是蛇，会勾人，会害人，男人被她迷住了，就会趁着睡觉的时候吞了去。”


“那惠美呢？”我又问道。


“惠美？估计长大后也是吧？”母亲说到这里，做出一副不屑的表情。


我不知道为什么母亲总是如此讨厌阿丽，我记得有次在房门后听见母亲与别人聊天，母亲气愤地数落着阿丽：“不要脸，勾引人家老公，这种女人就是个妖精！”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家里总是看不到父亲。


原来母亲是在憎恨阿丽吧。不过我却并不讨厌阿丽，因为我喜欢惠美。


所以即使惠美死去，变成了一条蛇，我也要好好养着她，因为她是我的朋友，唯一的朋友啊。


于是我将惠美从我腿上摘下来，开始她有些不情愿，我一边轻轻拍着她的额头，一边松动她的身体，就这样将变成蛇的惠美拿下来放到衣服的口袋里，这时候母亲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


“你怎么在这里？”母亲一脸焦急地问。


“是阿丽带我来的，她和我说了会儿话。”我笑嘻嘻地说，心里在犹豫要不要把变成蛇的惠美正在我口袋里的事告诉她。


“不要和她亲近，她是坏人，惠美说不定就是她害死的。”母亲气鼓鼓地说，走过来牵着我的手，我很容易摔跤，所以一定要人牵着。


“对了，惠美怎么死的？”我将脑袋靠在母亲身上，觉得有些疲惫。


“你不知道？”母亲惊讶地问。


“不知道。我的记性很差的。”


“哦，听说突然自己吊死在家里，身体像床单似的扭了起来，双眼都凸出来，舌头也耷拉出来了，紫黑紫黑的，像蛇芯子，反正极难看。虽然警察调查说惠美是自杀，可是十岁的小女孩怎么会懂得用绳子吊死自己？还要搬来两个凳子爬上去，我怀疑是阿丽讨厌惠美，将她弄死了。就算不是她干的，如果她当时不出去寻欢作乐而是待在家里的话，惠美也不会死啊。”母亲有些过分了，我相信任何一个母亲都不会杀死自己的女儿的。


“不会的，不会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腹内一阵绞痛，脑袋也忽地沉了起来，就好像戴上了一顶巨大的铁帽子，眼前一黑，什么也感觉不到了。


醒来的时候，我又躺在自家的床上。


我第一反应就是摸摸上衣的口袋，还好，惠美还在，她很听话地待在口袋里，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兴许母亲还不知道我醒过来了。


真是没用的身体，我有些愤愤地捶打着自己，接着把惠美捧到手心。


“惠美，说话啊。”


惠美只是时不时地吐着舌头，她看着我一个字也不说。


“你究竟怎么死的？”


她依旧不说话，但是忽然将半截身体竖立起来，我吓了一跳。


“是妈妈。”她居然说话了，声音有些难听，混杂着咝咝声，我必须集中精神才行。


“阿丽？”我惊讶得几乎叫出声来。


忽然惠美又不说话了，她再次将头放下来，在我手心小心缓慢地移动着，我觉得手心中仿佛捧着一汪冰水。


我将惠美放进口袋，慢慢地从床上下来，因为怕摔倒，所以扶着墙打开门。母亲正坐在客厅里看书，她见我起来了，一脸惊讶，连忙扔下书朝我跑来。


“怎么醒了不叫我呢？知道自己身体弱就不要跟着那女人到处乱跑啊，害妈妈担心死了。”母亲一脸善意地责备。


“我要见阿丽。”我冷静地说道。


“她？她好像下午就要飞美国了，那种女人，见她做什么？比蛇蝎还狠，自己的女儿刚下土，就要飞外国，说不定找了洋鬼子结婚不回来了。”


“我要见阿丽啊！”我第一次提高了自己的声音，母亲愣了愣，然后艰涩地点点头。


我将手伸到口袋里，用手指的外侧轻抚着惠美，虽然对母亲有些愧疚，但是这事关惠美的灵魂能否安息，所以必须找到阿丽。


母亲将我扶到楼下，拦下一辆车，在车上打通了阿丽的电话。阿丽还在收拾行李，听说我想见她，就叫我们直接去她家。


阿丽的家在市中心附近的高楼，那里的房子据说很贵，母亲经常拿着广告一个人发呆，说以前我们家也是住那里。我猜想可能是阿丽将父亲从母亲那里骗走，然后霸占了我们家以前的房子，要不然母亲上楼的时候不会一脸的怒容。可是我无所谓，我只需要一个小房间，抱着惠美柔软温暖的身体好好地睡着。可惜惠美的身体已经埋在泥土里了，冰凉，慢慢腐烂，所以我一定要为她找到凶手，就算是作为朋友最后的一点执念。


进入房间的时候，阿丽一脸倦色，看到我们她有些惊讶，看着母亲的表情带着愧疚和闪避，而母亲则趾高气扬，仿佛这房子我们是主人，阿丽不过是看房子的保姆。


“坐吧。”阿丽伸了伸手，跑到厨房为我们倒了两杯水，然后还掏出个巧克力糖给我。阿丽知道我喜欢吃巧克力糖，但是我咽了咽口水拒绝了她，因为我怕她下毒。茶水我也叫母亲不要喝，如果真是她杀了惠美，那她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呢？


“我下午就要走了，以后可能再也不回来了，我知道是我的错，是我害你变成这样，但是我是真心知错，惠美也死了，算是对我的惩罚吧。”阿丽坐在我们对面，低着头，声音颤颤的，我转过头看着母亲，她的嘴唇都在哆嗦。


“你还有脸说？不是你我们会落到这个地步？你倒好，拍拍屁股走了，惠美死得那么惨，你就不打算为她找到凶手？她是你女儿啊！”母亲指着阿丽的鼻子骂道。


阿丽有些凄惨地笑了笑，忽然抬起头望着我，又看了看我插在口袋里的手，我心头一紧，难道她知道惠美在我口袋里？


“惠美是我唯一的血亲了，她死了我也不愿再待在这里，你们找我到底什么事？我还要收拾东西，哦，是这房子吧？”阿丽似乎想起了什么，然后咧嘴笑了笑，站起来，将手按在墙壁上。


“给你们住吧，你们的居住条件不好，那里很吵，又潮湿，对安琪的身体不好，她需要安静。惠美以前老和我说，叫我把安琪接过来和她一起住，我总是敷衍她，现在已经晚了。”一说到惠美，阿丽的脸色就愈发难看，犹如被剥去了一层表皮的树干，在阳光下显得混浊而悲伤。


“我们不要房子！”母亲像被人看轻了似的抗议道，但是我知道，其实她很想住在这里，否则也不会老是看这里的卖房广告了。


“到底，有什么事情？”阿丽好像有些不耐烦了，母亲看了看我。


“安琪说要和你说话，一定要说，我没有办法。”


“你是应该带她到处走走，老在家不好。”阿丽友好地冲我笑着，可我却觉得分外不舒服。


母亲不说话，不置可否地将身体斜靠在沙发上。


“安琪，进来吧，我知道你想和我单独聊聊。”阿丽打开一个房间的门，对我招招手，我勉强站了起来，走进去。


“有什么事么？”


“惠美来过了，我和你说过，记得么？”


“嗯，记得，我记得。”阿丽的表情告诉我，她其实在敷衍我，就像敷衍惠美。以前惠美总和我抱怨，阿丽总是忙于和一些讨厌的陌生人在一起，和他们笑，和他们吃饭，却总是不和惠美在一起。


“我问她，是谁杀了她，她说了。”


“你说什么？”阿丽的笑容僵硬了，她的身体微微发抖起来，我看见她的眼神有些涣散和游离，我开始相信惠美的话了。


“她说，是你。”当我吐出这四个字的时候，我感觉无比轻松，就像胃不舒服时吐出来一样。我侧着身体，极力护着惠美，不让阿丽发现。


“你胡说！”阿丽被激怒了，她纤细的手指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像生气的母狗般朝我紧逼过来，我躲闪不及，被她抓住了肩膀。


“谁告诉你的？是谁向你说谎的？是你妈妈么？还是别的什么人？他们在胡说！我不会杀了惠美，她是我女儿，是我女儿啊！”说到最后阿丽好像有些疯狂，身体却慢慢变重，顺着我的身体滑落下来，声音也如虚脱了一般，低得听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低沉得令人伤感的抽泣声，像深夜的水滴声，若有若无。


我有些迷茫了。


我将手伸进口袋，把惠美拿出来，她还是那副表情，看着我。


“真的么？真的是阿丽杀了你？为什么我觉得不是呢？”


惠美不回答，她只是偶尔吐吐舌头，像是在对我做着鬼脸。我痛苦地将她扔了出去。


“你不是惠美！你是美女蛇，你才是美女蛇！惠美不会对我撒谎，惠美也不会变成蛇！”


我看到惠美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在地板上，啪的一声，抽搐了两下后便不动了。


阿丽抬起头，带着泪痕的眼睛圆睁着，看看地板上的惠美，又看着我，像看着一只怪物，眼神里充满了不解和恐惧。


“那只是条蛇。”阿丽有些结巴。


“不，那是惠美。”我冷冷地看着阿丽，蹲了下来，捧起阿丽那张漂亮的脸蛋。


“那是蛇，不是惠美，安琪你听我说。”


“那是惠美！我告诉过你了，惠美死后就变成蛇了，她离不开我，为什么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呢？”我伸出手，掐住了阿丽纤弱细长的脖子。


阿丽说不出话，脸色开始慢慢变成桃红色，就好像酒精过敏者的皮肤。


“别杀我，我错了，求你，别杀我。”阿丽断断续续地低声恳求着，她无助地用手掰着我的手指头。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个场景很熟悉。


我抬起头，忽然看到阿丽身后的书桌上放着一个书本大小的镜框。


镜框里有三个人。


中间的那个是惠美，穿着漂亮的裙子，扎着羊角辫，很可爱，笑得很开心。


左边是阿丽，虽然有些憔悴，但是看得出还是非常开心的。


右边的，右边的人是谁？


那个女人是谁？是谁？


短短的头发，黑而浓密的眉毛，额头平阔，鼻头圆润，两颊有些宽阔，下巴微微上翘，眼神有些弥散，但是却带着怪异的笑容，那笑容有一丝呆滞和苦涩，如同木偶剧里的人物被雕刻出来的虚假的表情。照片的背景是一片绿色的园林，两边的大人都是蹲着的，各站在一边扶着惠美，惠美的右手拿着一支烟花，右边的陌生女人手上也攥着一支烟花。


我觉得喉咙处有什么东西想要爬出来似的，眼泪忍不住流下来，滑过鼻翼落到嘴角上，微凉而发痒。


我看着渐渐无力的阿丽的眼睛，瞳孔之中，正是照片右边的那个女人的脸。


那是，我的脸。


一刹那间，我仿佛看到掐着的不是阿丽的脖子，而是惠美那脆弱的脖子，她没有反抗，只是悲伤地看着我。


我为什么要杀她？


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在惠美的脸被涨得紫红的时候，她哆嗦着嘴唇，对我喊道：“我一直把你当妈妈看的。”


我的胸口像被掏空了一般，松开了双手，阿丽倒在了地板上，虚弱地发出嗯嗯的声音。


这时候母亲冲了进来，抱住了我。


“安琪？安琪？你怎么了？傻孩子，都过去了啊，不要再这样，是，是阿丽抢走了你丈夫，但都是以前的事了啊，不要再活在过去了，妈妈不想你这样啊。”母亲抱着我大哭，而我却没有丝毫反应。


记忆像浴室的水蒸气，慢慢地将我的眼睛铺满，眼前的景物变得模糊而虚幻。


我是一个幸福的女人，曾经是。虽然因为流产失去了一个女儿，我本打算取名叫她惠美的，但这只是生活的一个拐弯和插曲。我有个漂亮的闺密和爱我的丈夫，但是我没想到，他们两个居然在我怀孕的时候走到了一起，甚至还有了孩子。我忍受不了，我怎么忍受得了！于是我愤怒了，开着车朝他们撞去，当我醒来后，我丈夫死了，我的腿也没了。结果我的好朋友兼情敌生下了个漂亮女儿，我总觉得她是我的，于是她就取名叫惠美。


我忽然想起来了，真的想起来了，那天惠美拉着我的手，就在这个房间，只有我们两个。


“安琪。”惠美叫着我的名字。


“嗯。”


“妈妈从来都不理我，我觉得她不爱我。”惠美嘟着小嘴说。


“可我爱你啊，安琪永远爱惠美。”


“那惠美不要现在这个妈妈了，我要安琪做我妈妈。”惠美突然朝我走过来，张开双臂走过来。


我呆住了。


这是我女儿，还是阿丽的女儿？


不，我的女儿已经死了，早就死了，她不该还活着，还会说话。


“妈妈。”惠美一边叫着，一边朝我走过来。


别过来！


“妈妈！”


不要过来啊！不要过来！你是死去了的，你不是我女儿。


对了，是妖怪，是妖怪。


我也伸出了手，惠美以为我要拥抱她，可是我却掐住了她的喉咙。


当惠美喊出那句话的时候我终究还是松开了手，可是她惊恐而绝望的眼神却始终让我恐惧而厌烦。


“原来，你也这么讨厌我。”惠美痛苦地用双手捂着眼睛。


我颤抖着嘴唇，说不出一个字来。当我最终平复下来的时候，我看着坐在墙角哭泣的惠美，心情居然变得舒服和快活了。


“去死吧，你本来就是个孽种。”我说出了这样的话。


惠美依旧低着头。


“我教你，将绳子绑在阳台的晾衣架上，然后用凳子垫高，是的，这样打活结啊。”我从床边的衣服柜子里拿出一条长而柔韧的绳子，在惠美面前打起活结，这原本是我在车祸前想干的事。


惠美只是看着我，表情渐渐放松下来。


“是不是惠美死了，安琪就不讨厌惠美了？”


“嗯嗯，你一定会变成蛇，那样我会一直带着你，像带着自己的女儿。”我把绳结打好，然后在惠美的帮助下挂在阳台的衣架子上。


“就是这样哦，不过现在不要死，等我离开，今天的事，谁也不要告诉啊，否则我们就不是好朋友了。”我将绳子轻轻放在惠美的小手里，她拼命点着头。


我离开房间时，看到惠美拿着绳子站在阳台上，正抬头看着房顶上黑色的金属晾衣架，那东西坚固得很，支撑一个小女孩绰绰有余。想到这里，我的全身都流过一丝冰凉的惬意，像一条蛇缓慢地在身体上蠕动着一般。


原来，她真的把我当妈妈看啊。


卧室里的那双腿，不过是我的假肢么？真可笑呢。


“你是个疯子！你就是个疯子！杀了晓东！还想杀我！你根本就没好过！神经病！滚，滚出去！”阿丽终于爬了起来，一只手护住脖子，一只手伸直了指着门外，母亲气得一言不发，扶着我走了出去。


回到家，母亲依旧不说话，而我则坐在床上，看着窗外的天空，嘴角的微笑依旧无法抹去。


因为我在想，我的女儿惠美这次又会变成什么呢？她又会以什么样子来到我身边？


“乖女儿，乖女儿，妈妈在等你……”我轻唱着不知名的曲调，慢慢睡着了。

第四夜相似的脸Xiangsidelian


我想我一定是发疯了，为什么十五年来我都坚持着的独居生活会被这个女人打破了呢，还是这么长时间的鳏夫生活真的让我厌倦了，或者是因为上个月那次该死的体检么？


公司里定期会为四十岁以上的领导阶层进行体检，说老实话，我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那不过是类似走过场般的检查，用来彰显所谓的领导层对下属的关怀的一种虚伪手段而已，不过你不可以不去，那样太特殊了，而我做人的宗旨是尽量的低调，不要让人过于关注我。


这是全市最大的医院，富丽堂皇的装修和漂亮的接待护士，让我以为仿佛来到了五星级的宾馆，而不是治病救人的地方。有一句话说得好，医院的每一寸地板都透着鲜血。


一系列长而厌烦的测试后，证明我的身体尚且还能健康地支撑几年，当进行最后一项检查的时候，我的表格落到了一位年轻的女医生手里。


她很漂亮，而且文静娴雅，甚至有几分我亡妻的影子，时间这玩意是需要有参照物的，很多人经常是看见某些人和物的变化才感叹起自己的衰老，而我同样仿佛看到了亡妻年轻时的样子，甚至错觉自己也回到过去了，这让我几乎有些发呆般地愣了足有好几秒钟，这在我看来是很反常的，喜怒不形于色，经常是我的一贯做人准则。


她漂亮的眼睛扫了几下，微笑着把表格归还给我，并叮嘱我要经常做些锻炼。


在她迷人的笑容里，我读到了一些别的东西。


第二天一早，我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里面是一个很好听的女声。


“您好，还记得我么？我是昨天和您说话的医生。”


我一下想起来那个漂亮的女医生，我马上回答她说“记得”。


“很冒昧给你打电话，电话号码是我从别人那里问来的，还望不要介意。如果有空的话，是不是可以赏光和我吃个饭呢？”她的声音很温柔，却有股无法抵抗的魔力，我自然答应了。


就这样，我平静的生活慢慢被这个女人打乱了。她足够年轻，足够青春，当后来的日子她频繁地进出我的公寓的时候，周围的邻居看到后都会投来会心的一笑，那笑容很复杂，有同情，有惊讶，有嫉妒，有羡慕，有嘲笑。


“你长得很像我父亲，一样的严肃，一样的不苟言笑，但是却很体贴人。”她望着我腼腆地笑着，而我已经兴奋得听不清其他的话了，说不定我的好运气真的来了？


就这样我们开始慢慢交往起来，可是我说不清楚我们到底算什么关系，是忘年交还是情人。


今天她如以往一样又来了，说是喜欢我收藏的古书，但我知道那不过是借口罢了，她的眼睛在家居上扫视，似乎在寻找什么。


“你很爱自己的前妻啊，居然独自生活了十五年。”她走到我的书桌前，出神地望着我妻子的旧照。


“是的，你和她一样漂亮，如果我和她有女儿的话，也几乎和你一样大了。”我慢慢走过去，将颤抖的手放在她乌黑及肩的长发上，接触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她的身体也在颤抖。


“那今后我来好好照顾你吧。”她转过脸，充满着温馨的笑容。


“什么身份呢？女儿，还是妻子？”我试探性地问她。


“都有吧，如果你愿意，都可以。”女医生的脸颊红了。我终于忍不住了，低下头将我的嘴唇贴上那块充满诱惑的红色。


当她真的躺在我的怀里，发出轻微鼾声睡去的时候，不符合我这个年龄段的激情如潮水般退去之后，我开始逐渐清醒过来。虽然我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在一个很有前途的公司做中层领导，但是我除了这套公寓和一辆尚未供完按揭的车之外，并无多少存款，要说相貌，如果按照中年男人的标准来说，我尚且还算过得去，可是这真的能作为一个比我小二十岁的女人和我上床的原因么？我低头看了看她，睡相很可爱，将头放在弯曲的手臂之中，她的皮肤白皙，和我那已经泛黄粗糙开始卷曲的皮肤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到底爱上我什么？恋父情结么？这种荒唐的借口连我自己也无法说服。


“我们结婚吧！”激情过后，她满面潮红地对我说。这简直太荒唐了，说老实话我还没有想到要和她结婚，可是我真的无法拒绝她，只能僵硬地点了点头，而她则像完成了任务似的长舒了一口气，将脑袋靠在我的肩膀上昏昏睡去。


没过多久，我们结婚了。我承认我无法抵抗她的魅力，这也是正常人无法抵御的，我们的婚姻没有受到什么骚扰。她没有父母，只有一些弟弟妹妹在远方打工，唯一的叔叔还在乡下养老，而我也了无牵挂，我们俩的婚姻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婚后的日子我迷恋着她的身体，可是每一次事后，我都觉得恐惧。夜晚的月光透过窗帘投射在白色的床单上的时候，我都无法入睡，虽然曾经几次追问她为何要嫁给一个我这样的男人，但是她都避而不谈，渐渐地，我开始有一种预感，这个女人会毁了我十五年来的平静生活。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急速地衰老，这衰老并非来自于身体，而是精神上的，就像一片被时间浸透后又被忧伤风干的纸片，稍微触碰一下都会变得粉碎，可是我最爱的妻子却依旧那么年轻漂亮，每次和她一起出门，我都能感觉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无可抑制的生命力和活力，每当我和她手牵着手走在街头，周遭的声音都充满了诧异和嘲笑，虽然在这个社会，老夫少妻早就不是什么稀罕事了，可是这依旧让我觉得恐惧和自卑。我虽然大她二十多岁，可是外表看上去，还要更加的苍老。


我甚至在心底暗暗后悔，为什么要相信她的话，哪里有这么漂亮年轻的女性愿意心仪我这样的糟老头。


她一定是骗子！对，她一定会过些时日在我的饮食里下毒，那种无色无味、很难检测的毒。她是一名医生，自然精通这些，到时候我死了都不会有人发觉，我没有儿女，没有亲人，朋友也稀少得可怜，甚至有几个知己比我还快去上帝那里报到了，到时候谁还会为我伸张正义啊。又或者她会在夜晚我们交欢后趁我疲劳熟睡，用枕头闷死我，接着将我肢解后一块一块埋在后花园的小树下，然后只需要对外说，我这个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家伙独自一人离家不知去向了！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全身颤抖，我的手臂靠在她年轻而富有弹力的胸脯上，热量从手臂传到我的全身，那是不安分的躁动，危险而又让人无法忍受其诱惑，就像急于求欢的公蜘蛛，即便有比它大上数倍的母蜘蛛吃掉它的威胁，它依然忍不住要凑上前去。


我就是那只愚蠢的公蜘蛛么？


“亲爱的，你最近身体好多了啊。”她的笑容如天使般可爱，在如丝绸般温柔的阳光下闪着光泽，如同刚刚成熟的水果。


“嗯，是啊，多亏你制订的健身计划。”我小声说道。以前我经常待在家里，自小就不爱户外活动，可能是小时候父母经常外出上班，将我一人关在屋子里的缘故吧，长大后又从事文职工作，自然长时间都坐在椅子上，身体的毛病不知道有多少，直到遇见了她，才渐渐改变了不良的生活习惯，困扰了我多年的肩周炎也奇迹般地消失了。


“等我这次出差回来，我们一起去欧洲旅游吧。”她试探性地询问我。我的妻子极爱旅游，不过从来未向我要过一分钱。


“好，好的。”我依旧敷衍着她，脑子里却猜想着她到底想对我做什么，我并没有很多的财产，也没有显赫的声名，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仅仅是因为去医院体检遇见了她，在她的苦苦央求下，我居然头脑不清醒地真的与她结婚了。但是我很快从那甜蜜的浪漫中清醒过来，世界上哪里有这么好的事情？剧毒的东西总是有着艳丽的外观，或许她本身就是一颗毒药啊。


“你，究竟为什么要嫁给我这样一个糟老头呢？”我压低着声音问她，我不止一次这样问她。


她脸上的笑容凝固了，取而代之的是看了让人心疼的忧伤。


“不是告诉过你了么，我的父亲很小就去世了，当我在医院看到你的时候，我从心底里升起一股暖流，你给了我一种父亲的感觉，所以，我发誓一定要嫁给你啊。”她说话的样子很可爱，咬着下嘴唇，两只大眼睛眨都不眨一下，清纯得犹如小孩子一般。


别被她欺骗了！你个蠢货，这种借口谁会相信！我心底里一个声音高喊道。


我开始憎恨自己的愚蠢，一看见美女就失了方寸，居然连她的家世和为人都没打听清楚，就准备谈婚论嫁了。或许长期压抑在心底里渴望年轻的冲动让我这样做了，当时我为数不多的熟人得知这个消息都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他们又带着同情和鄙夷的眼光看待我，可能他们认为一个丧妻十五年的家伙当然会对女人如饥似渴。更何况这个女孩还多少和我的亡妻有几分相似。


“我们不如去你老家看看吧，结婚这么久了，我也想去拜见一下你的亲人和朋友。”我顺水推舟地说道。我原以为她会极力反对，然后我会趁机发怒，说她害怕我这样一个大她二十多岁的丈夫被她家人发现，这样一来，就可以看出她的用心了。


“可是我的父母都过世了，只有一些叔叔婶婶还在乡下，如果你坚持要去也可以，不过一定等我回来，我有惊喜给你。”结果她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


我答应了。接着第二天，她收拾好行李，我亲自送她上了飞机，和她吻别，旁边的人都认为我们是父女。


就这样机会来了！我可以在这几个月里好好地调查一番，否则天天提心吊胆，真让我寝食难安。


我找到了一位私人侦探，希望他从头到尾地好好调查一下我的新婚妻子。几个星期后我得到了一大叠资料，但大多数都让我很失望，这些资料多是说我的妻子是一位贫苦人家出身的优秀女孩，靠着自身的努力获得奖学金和好心人的资助读完了学业，并照顾弟妹。而且如她所说，父母早亡。但是有一点，我根本不像她的父亲。而且我奇怪地发现，医院并没有派遣她出国留学，她只是请了长假，去了韩国。


见鬼，她为什么要对我说谎？


这女人太反常了，她一定有自己的目的，既然我没有财，也没有名气，那剩下的就只有那件事了。


可是为什么她会知道？她才二十多岁，根本没有理由知道这件事啊。


一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全身发抖，这件隐瞒在我心底多年的秘密让我觉得置身于冰窖一般，十五年前的那个晚上发生的事情，宛如噩梦一般又浮现在我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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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的妻子突然离世，为什么这么多年我仍然没有续弦，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十五年前的那个夜晚发生的事。我本打算这辈子都不再想起，将这个秘密带进棺材，可现在看来它又浮现出来了。


我的前任妻子是一个非常善良优秀的女人，至少在别人看来是这样，她没有工作，在家里相夫教子，哦，不，我们没有子女，她有不育症，这也是我逐渐开始厌烦她的原因之一。看着别的同龄男人都膝下承欢，我的憎恨和恼怒逐渐代替以前对她的爱和温柔。我与她的婚姻名存实亡，她曾经小心翼翼地提出要领养一个孩子，但是被我粗暴地拒绝了。


可是即便这样，我却发现她开始渐渐反常，从以前的没事就喃喃自语看书发呆，变得活泼而开朗。她的变化令我非常奇怪，而且她似乎经常躲着我做些什么事，很显然，她的变化符合一个女人开始变心的反应，我对她的厌烦升级为憎恨，并希望可以抓到她的把柄。


可是我始终没有抓到她和某个男人在床上的那天，我认为是她掩饰得太好了。终于有一次，我发现家里的存款莫名其妙地少了许多，毫无疑问，这个贱人居然拿着我的钱去贴补某个小白脸，一想到这两个人在黑暗处嘲笑我的愚蠢和无能，就让我怒火中烧。


那天我和同事喝了一些酒，趁着酒劲回到家大声质问我的妻子，而她也终于忍不住开始责骂起我来。


“你从未在意过我的感受，难道婚姻单纯地就是为了传宗接代么？除了不能生育，我还有什么让你不满的？”她一生气脸颊就变得通红，我曾经称赞过她生气的时候像一个熟透的苹果，可是现在我却没有这个心情去观赏。


“难道你拿我辛苦赚来的钱去偷情就值得赞赏么？你不只是侮辱自己，还是在侮辱我！”我拿出准备好的证据甩在她脸上。


她惊讶地看着那些账单，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我错误地认为那是奸情被识破的绝望，但是显然我错了。


“原来你就是这样一个人啊，我原本打算过些日子再告诉你，看来根本没必要了，我们离婚吧，其实你早就想提出了对吧，索性由我说吧，这样你是否会好过一些？”她语带讥讽地对我说。


我自然反对，坚持家丑不可外扬的我，绝对不能让别人看我的笑话，妻子开始不理会我的反对，独自一人想朝外走，我一时冲动，抓住她的手往后一拉，接着我听见咚的一声闷响。


我万万没有料到，因为用力过大，我妻子的后脑撞在坚硬的木桌角上，我看见她如一条死鱼般渐渐地从桌子腿上滑下去，一下子清醒过来的我冲过去抱起她的身体，但却软若无骨，她的血流得并不多，却黏稠如糖浆，淡淡的血腥味在客厅昏黄的灯光下弥散开来，进入我的鼻孔，进入我的神经，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


她已经断气了。我拼命地摇动她的身体，可是无济于事，这下我的脑子乱了，报警么？还是将她埋起来？选择后者我无异于谋杀，可是我正处于人生的巅峰状态，绝对不可以沾惹到半点污点，更何况会锒铛入狱。我看见她的眼睛半闭着望着我，让我忍不住汗毛顿竖。


万幸的是，我的妻子是一个孤儿，她没有任何亲人，为数不多的同学好友也远在外地他乡，我们俩在外人面前也装得相当恩爱有加。


但是我缺少能够将她的尸体运出去的工具，我在家里找了好久，忽然间门铃响了起来，那声音犹如催命鬼一样响彻个不停，我用最快的速度将妻子的尸体放在床上，并擦干血迹，打开了门。


“您好，这是你订购的旅行箱。”门口一个年轻人拿着一个巨大的半人多高的皮箱递给我，并让我签收。


该死的，这居然是我妻子订的，很显然她打算最近出趟远门，天知道这个箱子要花多少钱。


运送者接过了小费，随手将签有我姓名的标签纸贴到了箱子上，接着离开了，而我则费力地将箱子拿回客厅。


似乎我的好运气来了，我看了看箱子和那尸体，很显然我的妻子身材娇小，正好可以放进去。


或许她做梦也没想到，她居然为自己买好了棺材。


我抱起她往皮箱里塞进去，可是她忽然睁开眼睛，双手死死地抓住我的袖子，那神情骇人极了。我从未见过平日里温柔可人的她有这种表情。


她咬着牙吐出几个字来：“你会后悔的。”接着，我感觉到她眼睛里失去了光彩，抓住我袖口的手也变得僵硬起来。


我几乎吓得全身瘫软，过了好一阵子才回过气力将她放进皮箱，连夜开车去了郊外，埋在了郊区一棵大树下，回来的时候我洗干净车胎上的泥巴，装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一般。我的家远离城市中心区域，周围的邻居很少，一旦入夜就根本不会出门，我幸运地完成了一切，而没有被任何目击者发现，我的妻子一向喜欢在夜晚出去散步，这附近治安不是太好，我曾经多次警告她，没想到居然成了我逃脱嫌疑的借口。


接下来就是她失踪和警方的调查，我没有任何杀人动机，加上我在单位养成的娴熟演技，我的谎言很快瞒过了警察，虽然他们的眼睛里透着怀疑，但是因为找不到尸体，便渐渐将这事淡忘。有时候杀人很简单，做的预谋越多反而越容易拆穿，好比功能越多的机器越容易坏一个道理，加上警察又对此事漠不关心，而我也沉浸在那事的恐惧之中没有再续弦，外人都认为我一直在怀念亡妻，这倒为我赚得了一些好名声。直到我遇见了现在的妻子。


可是这件事她如何会知道？但是我现在管不了这么多了，我决定离开她，对于我来说，这个女人实在太危险了，我不知道她来到我身边的目的，也不想知道，只有远走才是唯一出路，鬼才知道我为什么一时糊涂，居然和她结了婚。


于是这几个月我开始联系人卖掉我的房子和一切可以典当的东西，准备远走高飞，就当做是一场梦罢了。


我的妻子毫无回来的意向，我更加怀疑她在外面正谋划着什么可怕的阴谋。这几天我周围的同事也非常奇怪，他们经常躲着我议论着什么，我开始怀疑是否他们也知道了某些事情了，看来这个城市真的不宜久留了。


但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埋葬亡妻尸体的地方，居然开始大规模地开挖荒山，政府打算在那里建一个度假村，我开始极度恐慌，虽然不见得一定能挖到她的尸体，虽然即便尸体出现，也不一定能怀疑到我身上，那皮箱上印有我名字的标签说不定早就烂掉了。但是我不允许有任何出错的可能，我的人生格言就是将错误消灭在萌芽状态。


于是我在夜晚大家入睡后，驾车回到那棵树下，那个地方我永远难以忘记，虽然时隔十五年，却没有太大的变化。趁着月色，我开始在树下慢慢挖出那个箱子。


箱子果然还在，但是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可是箱子上我的姓名依然清晰可见，我再次为自己英明的决定而自豪，如果这口箱子被警察发现就完了。于是我提起箱子，但我不敢打开，即便她变成骷髅，我也愧对于她。


箱子在车后座散发着一阵阵腐臭味，我毫不介意，在我看来，只要能安全地活着，我可以忍受一切，只要过了今晚，我将尸体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就可以继续我的生活，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度过我的余生。


漫长而狭窄的公路上只有我一个人开着车，忽然间我对那口箱子感到恐惧，她是否真的还在那只箱子里？


她是不是早就离开了箱子，变成了我的新婚妻子？


我立即打消了这个愚蠢的想法，这个世界哪里来的鬼神？我加快了车速，回到家里。车轮摩擦路面响起一阵刺耳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晚似刀般锋利地划开我的恐惧。


很快，到家了，我小心地停好车，提着皮箱朝大门走去，周围的房子大都熄灯了。


可是当我打开大门，却发现电灯坏掉了，我摸索着墙壁往里走，打算拿了房契和现金，连夜就离开这里。可是在黑暗之中，我忽然发现了一缕亮光。


的确，我没看错，是一缕亮光，虽然微弱却很显眼，那亮光就在客厅里。


我顺着亮光看过去，在客厅里，在那个十五年前我前任妻子撞死的木桌旁站着一个人。


那脸孔我太熟悉了，苍白而带着微笑，诡异的微笑，她一点也没有变老，一如十五年前一样年轻。


我开始发狂，手里的箱子似乎变得无比沉重，我看到她的手里冒着寒光，那是一把刀，一把餐刀。她真的从箱子里爬出来了！她来找我复仇了！


我顾不得许多了，必须杀死她！否则她会杀死我的。于是我像疯子一样冲了过去，抢过她手里的刀子朝她的身体疯狂砍去，鲜血飞溅到我脸上，我忽然觉得一阵温热。


电灯忽然一下开了，我看到对面站着一排目瞪口呆的朋友邻居同事，他们的身上也溅到了血迹，还有他们手里的生日蛋糕。


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我忘记今天是我四十五岁的生日了。


我扔下手里的刀子，看着倒在血泊里的那个女人，她的确是我的亡妻啊，那么的相像，我绝对不会认错。


警察和救护车很快就来到了这里，带走了我，也带走了那口箱子，我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同时我也央求见那个可怜的女人一面。


万幸，我开始衰老的身体居然没有力气杀死她，望着虚弱地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女人，我有很多疑问。


“其实我离开的这段时间是去国外做整容手术，你和我在一起的日子总是那么不开心，我以为你在怀念死去的阿姨，于是我天真地以为，只要自己变成她的样子你就会开心了。其实没有阿姨的资助和帮忙，我是无法完成学业的，更没办法安置弟弟妹妹，也无力安葬父母，阿姨曾想过收我做女儿，不过听说你拒绝了，于是在医学院毕业后，我想尽办法找到你，却没想到阿姨已经去世很久了，我没告诉你真相，怕你不接受我，所以才说你像我父亲，没想到，阿姨居然是你杀死的，而我居然也要带着这张脸继续活下去。”说完后，她痛苦地闭上双眼，流下了眼泪。


听完她的话，我忽然想起了我死去的妻子，或许我根本没资格去用我污秽的脑子去思考她，或许在监狱里用我的余生来忏悔，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第五夜四人电梯Sirendianti


电话铃响了起来，惠子不得不将正在看的电视关闭声音，上面正在播关于法国大革命的纪录片。


“出来，我有话和你谈。”电话里松本的声音带着如同短波调试时候发出的那种嘶哑的沙沙声。惠子皱了皱眉头，她不想见到这个人，因为上个星期已经解释得很清楚，自己要和他分手。


“已经很晚了。”惠子双手握着电话，朝着墙上望去，上面显示已经十一点五十五分了。


“请一定要出来，这是我最后的请求，我不会恳求和小姐您复合，但是必须将最后一点心意告诉您。”松本的话近乎哀求了，这也是惠子最讨厌的一点。松本是一个非常不错，甚至可以说是优秀的男人，但那仅仅是别人对他的印象，当你作为一个恋人靠近他时，你会发现他无论远近亲疏，都是一样的礼貌有加，这就让惠子难以忍受了，甚至在街道上，惠子想牵着松本的手都被他甩开拒绝了，松本甚至一本正经地说，这样会让别人注意自己，让他觉得很难堪。


“能答应我么？”松本的话把惠子从不快的回忆中拉了出来。


“好吧，可是我就在大厦楼下，你有什么赶快说，我明天要去面试。”惠子艰难地答应下来。电话那头的松本很高兴，说自己就在楼下，希望惠子赶快下来，并且不见不散，不等到惠子出现，他不会离开。惠子换了一套白色的风衣，外面起风了，有点冷。


打开门，楼道里很安静，惠子踩着高跟皮鞋，在瓷砖地板上发出嗒嗒的响亮声音，惠子尽量走慢些，怕打扰到邻居的安睡。


惠子住在十二楼，所以决定坐电梯下去。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楼内住户还少的缘故，普通的电梯居然无法使用，惠子只好走到最边上的供楼内居民发生突发事故时开启的电梯，因为如果需要抬病人，或搬运一些大型货物的话，普通电梯就太小了，所以这种电梯非常大，几乎如一个小型房间大小了。


电梯显示在顶层二十六楼，惠子有些奇怪，这里是刚刚开始入住的新楼盘，二十层以上根本无人居住，这么晚电梯为什么会停在上面呢？


惠子来不及多想，电梯很快下来停在十二楼。厚重的电梯金属门慢慢打开，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惠子想起了自己刚刚看的电视，那个著名的断头台，在锋利的巨大刀片落下的时候，好像也是发出类似的声音，惠子有些不适，当电梯刚刚打开，她就一下子将身体迅速穿进去，好像生怕电梯门突然关闭，把自己夹住。


电梯里的灯光丰满而低沉，像一条黄色的薄纱笼罩着，惠子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过敏，忍不住为自己刚才的举动笑了一下。


这时候她才发现，电梯里还有三个人。


一个大概二十多岁，是个年轻瘦小的男子，还有些驼背，穿着整齐的西服，手里提着个黑色的手提箱，头发梳理得很整齐，戴着金丝眼镜，目不斜视地看着正前方。在男子旁边，是一个抱着巨大得和自己身高差不多的兔子洋娃娃的女孩，女孩长着一张小圆脸，皮肤白皙得让人看着有些晕眩，就好像奶油制成的，她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白色长袖绒衣，外面罩着一条红底黑格的连衣裙，小女孩倒是很调皮地看着惠子小姐，似乎很开心。


最后是一个是和惠子身高差不多的女性，可是她戴着巨大的口罩，又低着头，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前额和脸，根本看不清楚长相，外面穿了一件红色洋装和红色过膝裙，脚上是黑色的皮靴，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声不吭。


真是古怪的三个人，惠子有些心烦，赶紧按了一楼。


电梯带着类似火车驶过铁轨发出的有节奏的声音朝下移动着，大概过了几秒钟，突然猛地停了下来，电梯里的灯光也忽然熄灭了，可是一刹那后，备用急救灯启动了，电梯里又从黑暗中恢复过来，只不过急救灯的灯光是淡淡的荧光蓝，将电梯里照成一片蓝色，仿佛是在海水中一样，但光亮有限，这样一来，三个人看起来更加模糊了。


“怎么会这样？”惠子伸出手敲打着电梯门，然后看了看手表，手表的指针正好全部重合指着十二点，松本还在楼下等吧。


可是无济于事，这个时间段，恐怕要困在电梯里了，惠子象征性地求救了几声后放弃了，她按动了电梯里的求救按钮，并且拿起了挂在上面的求助电话，电话里响起的是忙音，该死的，按理说物业管理的值班处应该二十四小时值班啊。


惠子无助地放下了电话。


“您看来很着急。”那个小女孩开口道，一口脆生生的话，很好听。惠子这才注意到，虽然面临被困在电梯里的事实，可是他们三人一点也不慌张。


“是的，我有个朋友说在楼下等我，有急事。”惠子勉强对着小女孩笑了笑。


“很重要么？”


“嗯，应该是吧，他说的，其实这么晚了我本来不想出来，按理说这时候该上床睡觉了。”惠子用手扶着冰凉的电梯金属壁，叹了口气。


“这位小姐，我相信一时间是不会有人来援救了。”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忽然开口说道，“只不过空气可能会有些稀薄呢，但是只要我们四个不要做过于剧烈的活动，还是可以支撑到天明，所以不必慌乱，安心地等待救援吧。”


惠子转过头，却意外地发现男子虽然在说话，可是眼神却一动也不动，始终看着前方，好像是盲人一样机械地对着空气说话。


惠子嗯了一声，但是愈发觉得奇怪起来，她抬起头，发现电梯是被困在第四层。


看着这三人，惠子想他们几个一定是住在自己楼上的住户吧，可是越往上住户越少，平时自己坐电梯好像没有发现楼上有这样的住户，不过这事情也并非绝对。


这一男一女和那个小女孩，始终保持着相同的姿势站立着，没有任何变化，倒是惠子一会儿靠着电梯，一会儿蹲下来，有时候重复拿起电话，坐立不安。


“这位小姐，为了避免觉得长夜无聊，不如我们来玩个游戏吧。”那个年轻男子再次开口说。


“哦？”惠子忽然有了兴趣，她很喜欢做游戏。


“做游戏？好啊！”小女孩也高兴地喊了起来，惠子转过来看着那个低垂着头戴着口罩的女人，她没有表示反对，看来也是默认了吧。


“那在这么小的空间里能做什么游戏啊？”惠子觉得虽然决定大家一起玩游戏，但是实在想不出有什么适合在电梯里玩的。


“四人角落。”眼镜男的脖子发出了咔嚓一声，突然转向站在一边的惠子，他的脸上浮现起了夸张的笑容，嘴巴咧开得就好像要被撕裂了似的，露出一排白牙，在蓝色荧光下折射着幽暗仿佛在流动的微光。


惠子吓了一跳，她用手按住胸口。


“可是我不知道怎么玩。”惠子的声音有些抖动，眼镜男把头对着正前方，恢复了之前的样子。


“很简单，我来教您。这位女士和小朋友已经玩过了，所以我只需教会您游戏规则便可。”


惠子点点头，眼镜男的身体转动起来，走到电梯的其中一个角落里。


“游戏是这样玩的，电梯里不是有四个角落么，每个角站一个人，然后面朝墙角，最好不要向后看。游戏开始时，其中一个角的人就向另外一个角走去，轻轻拍一下前面那个人的肩膀。接着，被拍的人就按照同样的方法向另外一个角走去，注意每个人走的方向要一致，要么顺时针要么逆时针，然后拍第三个人的肩膀。以此类推，但是，如果当您走到一个没有人的角落，就要先咳嗽一声，然后越过这个墙角继续向前走，直到见到下一个人。很简单吧？”眼镜男稍微比画了一下，惠子听懂了。


“就这样？可是玩到后面会如何呢？感觉不是很有意思啊。”惠子对眼镜男提出的游戏有点失望。


“您会知道的，这游戏很有意思。”眼镜男再次笑了起来，惠子发现这是她自进电梯起第二次看到眼镜男的笑容。


“那，因为小姐是第四个进来的，所以我们三个站在角落里，由您来第一个跑动拍打吧。”说完，眼镜男他们几个立即朝着三个角落站好，低着头对着电梯里的角落。


惠子不知所措地站在电梯中央，在昏暗的灯光下看着那三个人面对着电梯的金属墙壁，双手低垂下来，那个小女孩的兔子玩偶也被放在了地上，顿时电梯里死寂着，惠子如果闭上眼睛会觉得这里只有一个人在电梯里，她看着那三个人的背影，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请开始进行游戏吧。”对着墙角的西装眼镜男说道。惠子这才哦了一声反应过来，她伸出手，先朝着自己左手边的小女孩走过去，她有些迟疑，不过还是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小女孩立即朝着前方走去，而惠子则站在小女孩刚才待的角落里，面对着金属壁不再回头，等待着下次别人来拍。


惠子听到了琐碎的脚步声，接着是一声细小的咳嗽，然后又响起了皮鞋的嗒嗒声，这应该是那个眼镜男吧。没过多久，惠子也被人拍了起来，她转过身，看着背对着自己的三人，这次她走到西装男那里，拍了下他的肩膀，西装男抬起了头，开始移动，惠子本打算站到他的角落里，可是她忽然发现眼镜男有点怪异。


那男人并没有像自己一样朝着某人走去，而是将脸依旧紧紧贴在冰凉的电梯金属墙壁上，伸出双手趴着，像一张海报似的紧紧贴着，朝另外一个角落的女人迅速移动过去，惠子觉得自己看到了类似壁虎或者蛇一般的动物，她大张着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只能转过头对着角落不敢说话，惠子看了下手表，却发现手表坏了，始终停留在十二点那个位置，一秒也没有动过。


又是一阵咳嗽，这下该是那个女人了吧，惠子死死地闭着眼睛，真的很希望赶快有人来救自己离开这个电梯，她开始觉着电梯里的空气有些闷热和窒息了，她必须大口大口地呼吸，才能稍稍缓解肺部的压迫感。


松本君会不会还在下面等着自己呢？他到底要找自己说什么？惠子这时候混乱的脑子里却想起松本了，要不是他约自己出来，也不会遇见这种该死的倒霉事了吧，真是烦人，我为什么会和这样一个家伙谈过恋爱？现在的男朋友多好，人又帅又有钱，对自己百依百顺，还买了这样一套新房给自己，好像这房子的开发商就是他父亲吧，如果真的可以顺利结婚嫁入豪门，那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所以要赶快打发走松本，免得他发起疯来到处乱说，虽然自己不怕，但以防万一总是好的。想到这里惠子咬了咬牙齿，决定等下见到松本一定要摊牌说清楚，不要让他再抱有任何幻想来纠缠自己。


啪。


惠子吓了一跳，那个女的在惠子的肩膀上重重地拍打了一下，惠子回过头，看到那女人弯着腰，黑色的互相缠绕在一起的头发如海藻般低垂下来，她的脸对着地面，手却抬起来拍打着惠子的肩膀。


惠子吓了一跳，连忙移动开来，让那个女人站在了自己的角落上。这时候惠子发现头顶的蓝色急救灯的电力似乎有些耗尽的样子，灯光开始暗淡起来，电梯黑色的金属光泽混杂着温暖的蓝色光芒，形成一道道极薄的雾状般的令人眩晕的颜色，惠子按照游戏规则绕着电梯的四个角行进着，准备经过空位的时候咳嗽一声。


可是，每一个角落，都站着一个人。


惠子转了好几圈了，的确，每一个角落都站着人，她找不到空位，也不知道该去拍谁的肩膀来继续这个游戏。


灯光继续暗淡下来，像即将死去似的，苟延残喘着生命，惠子看着那四个人的脊背，四个角落里都站着人，都站着。


这里有五个人？


明明一直都是四个人的啊！为什么会凭空多出一个？


惠子有些畏惧起来，连电梯里的空气仿佛都变得黏稠了，像刚刚融化开的巧克力酱。惠子慢慢朝着后面退去，身体紧紧地靠在电梯上。


几乎要使劲地看着，才能看到那四个人，但只是模糊的身影，惠子已经辨别不清楚到底多出来的那个人是站在第几个角落，因为几轮游戏下来位置早就换过了，这几个人就一直保持着不变的姿势，身体倾斜着用额头顶住电梯的墙壁，双手垂到身体两边，就好像人偶玩具斜靠在上面一样。


“砰、砰、砰。”惠子听到类似撞击的声音。


原来那四个人正用自己的额头撞击着电梯的墙壁，那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剧烈，让惠子头痛欲裂，她发疯般地用手捂着脑袋，高喊着“停下来，停下来啊”。


突然，挂在电梯上的电话响了起来，那些奇怪的撞击声也一下子停止了，惠子像落水者抓到了救命稻草，猛地拿下电话放到嘴边。


“救命！救命啊！我被困在电梯里了，在第四层！”


“小姐，请不要激动，我们刚刚接到您的求救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惠子有些熟悉，应该是物业管理室的人。


“快点啊，快点来救我。我等了好长时间了！”惠子下意识地看看手表，可是忘记手表根本没有再走动过了，始终停留在十二点的位置。


“可是，我们是刚刚接到求救电话的啊，这里始终有人值班。”那人有些奇怪地问道。


惠子愣了一下，再次回头看去，可是在昏暗的灯光中，角落里的四个人居然不见了。


“我，我也不知道，总之电梯卡在第四层了，快点来吧。”惠子几乎快要哭出来了。


电话那头忽然陷入了沉默，死一般的寂静，惠子很害怕，生怕他将电话挂断了。


“这位小姐，您不是在开玩笑吧，我们这里的楼房是没有第四层的，第三层上面就是第五层，你看错了吧，究竟是三楼还是五楼？”那人明显已经有些恼怒，但依然压抑着保持着平和的语气。


惠子快要发疯了。


“反正你们三楼和五楼都看一下啊，我这里还有好几个人被困着呢。”惠子对着电话喊道。


电话那头忽然笑了起来。


“您又在开玩笑了，我从监视器里看过去，明明只有您一个人嘛，不信您抬头看看电梯上面的监视器，我们都有安装过的。”


惠子惊呆了，她放下电话，缓缓地转过身体，抬起头朝着电梯里的右边顶层看去。


急救灯的灯光猛地亮了起来，像充足了电源，整个电梯封闭的空间里全变成了一片深蓝色，带着虚幻不真实的美感，让人沉醉不能自拔。


可是惠子并不觉得美丽。


因为她看到刚才的那四个人，全部像蝙蝠一样，缩着身体蹲在电梯上方的四个角落上，依旧背对着，抱着膝盖待在角落里。


“游戏，没有结束哦，小姐。”在摄像机旁边的那个明显是黑色西服的眼镜男，他的脑袋转过了一百八十度，对着惠子哈哈大笑起来。


惠子尖叫起来。


不是因为那个眼镜男，而是因为多出来的第四个人，穿着和她一样的风衣，那女人站了起来，脚踩着天花板，倒立着，转过了身体。


惠子看到的是和自己一样的脸孔，和身材。


不同的是，那女人从腹部中间折断了似的，破了好大一个洞，脊背摇摇晃晃的，黑色的血渍几乎将整件风衣染红了，风衣的外面还披着一件黑色的类似制服的外套，倒过来吊着的那个“惠子”满脸血污，歪着脑袋双眼无神地盯着惠子。在那个“惠子”的手腕上戴着手表，惠子清楚地看见，上面是十二点十五分。


“不要，不要啊！”惠子抱着头闭起眼睛蹲了下来，她希望这一切都是梦而已。


“您所恐惧的，其实可能是您所希望的，往前走，对面看来也可能是在向后退呢。”那个眼镜男的声音在惠子耳边回荡着。


“小姐，小姐！没事吧？”惠子在一边嘈杂声中听到外面的呼喊声，她茫然地睁开眼睛，看到几个保安撬开了电梯门，一脸关切地看着她。


“小姐，没事吧？真不好意思，我们已经尽量赶来了。”这个声音是刚才接电话的那个人的，他一脸愧疚地说着，然后和另外一个年轻人把惠子扶了起来，惠子的脚还有点发软，年轻人脱下外套披在惠子身上。


惠子用手扶着外套，猛地从电梯里出来，的确有点冷，外面的空气也舒服许多。


“这电梯一直都是好的啊。”那个中年男人看了看电梯，“不过可能是偶然事故，希望千万不要介意，我们会对其做相关维修。”


“这里有没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和一个喜欢拿着大型兔子洋娃娃的女孩子在十二楼以上居住？”惠子问道。


“嗯，没有，十二楼的住户很少了，我几乎都记得，您说的可能是去拜访客人回家的人吧，不过监视录像显示，您进了电梯不久就打了电话，然后自言自语地说了几句话后就一下子吓得蹲在地上了，整个最多也就十分钟吧。”中年男人低着头解释道。


惠子没有说话，默然地朝着楼下走去。


不知道松本君还在不在呢？


“对了，请问您是惠子小姐么？”身后的保安喊道，惠子转过头表示肯定。


“呵呵，那就好，我还真想去找您，有一位叫松本的年轻男子要我将这个手机给您。”保安递给惠子一个手机，惠子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


“他人呢？”


“不知道啊，大概几十分钟前他把手机给我，要我在您路过值班室的时候交给您。”保安友好地笑了笑，继续检查起电梯来。


惠子狐疑地拿过手机翻看起来，发现这是个全新的手机，她查看电话本，却只有一个电话，惠子有些好奇地拨了过去，然后朝着大厦大门外走去，松本君既然说了不见不散，就还在吧，一定要和他说清楚，否则老是纠缠自己太麻烦了，惠子这样想道。


“你好，”电话那头响起了松本特殊声线的声音，“是惠子吧？”


“嗯。到底有什么事情？还有你在哪里啊？”惠子拿着电话四处张望，外面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我就在十二楼，你住的地方。”电话里松本的声音四周是呼啸的风声，惠子惊讶地抬起头看到松本正站在她家的阳台上。


“你是怎么进我家的？”惠子问道。


“其实打电话约你的时候我就在十二楼看着，等你离开，然后我用钥匙打开了门。”


“钥匙？”


“你不记得了？你来这里搬家的时候，不是还像吩咐奴才般地让我为你开门配锁换家具么？我只不过顺手配了一把。”松本笑了起来。


“你简直是变态！”惠子骂了一句，但是她始终看着松本，不知道他想做什么。


“惠子，我真的爱你，既然你一定要离开，我决定让你永远记着我，我要你看着我以最漂亮的身姿离开人间，飞向天堂。”松本说完把电话扔了下来，紧接着，自己也跳了下来。


惠子就那样抬起头看着，看着松本的身体如纸片似的从十二楼扑了过来，离自己越来越近。


惠子的脚无法移动，那一秒的时间里惠子完全失去了意识。


一声巨响，松本的身体撞到了惠子身上，巨大的冲击让惠子的脊椎骨几乎完全断开，撞开的肋骨条刺穿了肺部和腹部，大量的鲜血涌动出来，惠子几乎没有感觉到什么，只是觉得呼吸不过来，就好像在那电梯里一样，空气逐渐变得黏稠。


至于松本先生，落地的一刹那就气绝身亡，他的死状更是惨不忍睹，几乎撞成了肉泥。


惠子小姐用尽最后一口气，歪过脑袋，看到自己手腕上的手表，这次真的是因为损坏而定格了。


定格在十二点十五分。


“好奇怪的电梯，好奇怪的四人游戏。”惠子大睁着眼睛看着天空中的月亮，微笑着，身体变冷起来。


“电梯修好了吧？根本没什么故障啊。”中年男人四处摸着，那个年轻人也附和道。


“要不我坐上去试试，有什么状况帮我撬开啊，一定要记得。”中年男子看样子是这里物业管理的小头头，他严肃地叮嘱年轻人道。年轻人立即点着头。中年男子走进电梯，蓝色灯光慢慢暗淡下来。


“为什么觉得这么闷？真是的。”中年男人按下按钮，厚重的金属门慢慢合上，站在外面的年轻人忽然在电梯门合上的一瞬间，看到自己上司的身后似乎站着三个人。


似乎有一个，就是刚才惠子小姐说过的，黑色西服的年轻眼镜男人。


“啊，真是的，熬夜多了视力都出问题了，居然有幻觉，唉。”年轻人打着哈欠走向值班室。


缓缓上升的电梯里，依稀传来中年男人发疯般的恐惧哀鸣。

第六夜死神Sishen


是先有死亡，还是先有死神？


是死亡吸引了死神，还是死神带来了死亡呢？


<br/>


夏。


外面的蝉鸣让电脑前的女孩有些烦躁，她先是用手捂住耳朵，然后赌气似的将音乐的声音开到最大，果然，那些该死的昆虫真的停止了聒噪，不过门外的声音却响了起来。


“赶快关上！”是个中年妇人的嘶喊，带着沙哑和愤怒，女孩甩了甩马尾辫，皱了皱细长的眉毛，眼睛流露出一丝不满，她彻底关掉了音响，结果知了马上又作出了回应。


“真是无聊啊。”少女站了起来。天气不算热，不过她却穿得十分清凉，粉红色背心和牛仔短裤，显出婀娜身姿，虽略显稚嫩，但已像雕塑毛坯一样大致成型。这个年纪的女孩不需要特意摆出什么造型，只是随便站着，青春的气息便像夏日的凉风一样扑面而来了。


少女站在窗边，无聊地看着对面树上的知了使劲地发出噪声，觉得有些好笑。


“你只能活过这个暑假而已，干吗这么卖命？如此短暂的人生值得高歌庆贺么？”少女自言自语道。她低下头，看到下面有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


男孩穿着大号的白色T恤和黑色的运动休闲短裤，趿着拖鞋，一只手提着一个大西瓜，另外一只手正拿着手机通话，悠闲、懒散地在楼下右边的人行道上走着，面对着女孩的方向。


短发，面庞俊秀，少女认识他。


“啊，隔壁班的A君啊，看来是去买西瓜回来，笑成那样，八成是在和女朋友通电话呢。”少女双手撑住下巴，手肘顶在床沿上，带着些许只有怀春少女才有的可爱微笑，说出来的话却有些淡淡的失落。


这时候，少女的眼睛一亮。


A同学拿着西瓜，缓步走到一辆停下来的汽车前，汽车正在卸货，有一面巨大的镜子摆在路边。


吸引少女目光的，正是这面镜子。


当A君走过镜子的时候，少女分明看到镜子里A君的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一个黑发长及脚跟的小女孩，那头黑发是那么整齐乌亮，一丝不乱，就像头上披着一块黑色绸缎。


可是事实上A君身后什么人都没有！


少女看不清小女孩的长相，她的大半张脸都被长发遮住了，不过应该是圆脸；她穿得也很奇怪，居然穿了一件黑色的雨衣，雨衣的帽子翻在身后。少女惊讶地看到，这个穿着雨衣的小女孩忽然停了下来，用手指了指A君手里的西瓜。


几乎是同时，A君手中提着西瓜的袋子忽然破了，因为袋子很大，西瓜离地面并不高，所以轻轻落下就顺着地面滚了起来，一直滚到了路边。A君还在接电话，一下子猝不及防，他有些懊恼地朝着西瓜走去，不过步子有些奇怪，似乎心不在焉。


少女就这样趴在窗台上看着，嘴巴慢慢张大。一辆轿车以非常快的速度朝A君驶过来，黑色的流线型的车身像棺材似的。


少女来不及捂住眼睛，她看到A君被轿车撞飞好远，整个人像破烂人偶般在空中转了好几个圈，重重而又无力地落在坚实的地面上。西瓜也被碾得粉碎。


原本被炙烤得发白的地上，出现了一摊刺得人眼球生疼的鲜红，少女分不清哪些是西瓜汁，哪些是A君的血。


她回望镜子里，那个穿着雨衣的少女居然还在，而且她正慢慢转过头来看着自己。


那是张大概六七岁女孩的脸孔，圆脸，大眼睛，樱桃小嘴，很是可爱。


可是少女心里丝毫不觉得她可爱。


那个穿着雨衣的女孩对着窗台上的少女动了动嘴唇，可惜少女并不懂唇语。


接着，玻璃被搬走了，那个女孩也不见了，街道热闹起来，人群像海水涨潮一般涌了过来，将A君的身体吞没了。


少女连忙抓起手机朝楼下跑去。


“小西你干什么，不吃饭了？”坐在沙发上的父亲头都没抬，瓮声质问，母亲立即拿着铲子从厨房探出了头。


“马上回来！下去买点文具！”几乎话音刚落，名叫小西的少女脑后的辫子已消失在门檐之上。


此时人墙已经很厚了。小西着急想要挤进去，她的手机带摄像功能，她懊恼刚才自己反应太慢，否则完全可以拿到第一手视频资料。


小西从小就梦想着成为一名记者，一名现场报道记者，不过似乎成绩略有些不足，不过现在才念高中，还来得及。


可惜还是慢了一步，什么有价值的也没有拍到，小西沮丧地收起手机。当然A君她也很关心啦，不过小西是那种感情极端的女孩子，你是她朋友或者她亲人她就非常爱你，你是路人的话死活就与她无关了。所以对A君的生死，仅仅停留在明天学校哪一个女孩子会哭的好奇心上，因为A君的女友是谁还是个谜呢。


可是那个玻璃里才能看到的雨衣女孩究竟是怎么回事？很明显是她害死了A君。


想到那个女孩看了看自己，小西觉得浑身一哆嗦，如同被当头淋了一盆冰水。


小西拖着脚朝家里走去，这时对面一个女孩横穿马路朝她走了过来，这个女孩和小西身材差不多，打扮也有点类似。


女孩很漂亮，应该是小西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了。小西喜欢漂亮男生，但更喜欢漂亮的女生，尤其是这种皮肤白得仿佛放大镜聚焦后随时都会被点着的女生。


她撑着一把阳伞，小西想，这么白的皮肤，当然连一点点的太阳光都要被视作妖魔隔离掉，想想自己，不爱化妆，不知道保养，虽然天生丽质难自弃，但也架不住像男孩子一样在外面疯来野去的，小西的死党美雪已经不止一次用她的小手在小西的脸上摸来摸去，然后无比惋惜地说小西你的脸可以磨铅笔了。


“嗨。”撑着阳伞的女孩主动笑着跟小西打招呼。


“嗯，你好。”小西有点紧张，忽然她看到女孩手里握着一部手机。


“你也是赶过来拍第一手片段么？”阳伞女孩似乎猜到了小西的动机，小西有点尴尬，毕竟不是为救人而是为了拍摄赶过来有点太不近人情，何况这人还是校友。


不过小西不喜欢说谎，即使是错，也要错到明处，错到理直气壮，错到让人家以为你是正确的。


“嗯，可惜来晚了，别看这条街平时没人，一出事就像闻到食物味道的蟑螂，一下子全部跑了出来。”小西果然很毒舌。阳伞女孩忍不住笑了起来，笑得很好看。


“你真有趣，其实我也是来拍摄的，不过我比你幸运哦，我拍到了第一手资料。”阳伞女孩将手机递给小西，小西接了过来，打开一看果然是刚才A君被撞的完整视屏。


“哎呀呀。”小西忍不住喊了起来，兴奋得双脚离地，蹦了好几下，握着手机像握着中了奖的彩票。


一个路人从她面前走过，皱着眉头满脸狐疑地看着小西，小西对他做了个鬼脸。


“有病。”那路人暗骂了一句，小西懒得答理他。


“你太厉害了，对了，你肯定也想做一个新闻记者吧，真是，我听人说，作现场报道的记者就得有像猎狗一样敏锐的嗅觉，豹子般的奔跑速度，熊一般分开围观群众的凶狠呢。”小西说了一大堆。


“呵呵，你说的那是布瑞斯塔警长，对了，我叫安普，你叫什么？”撑着阳伞的女孩额头上出现了几滴水珠，看来被小西弄得有些汗颜了。


“我叫小西！”小西伸出手和阳伞女孩握了握。


“很好听，对了，我们交流一下，你有没有拍到现场视频？”阳伞女孩问道。


“好的，不过这段你要先拷给我哦。”小西一只手握着自己的手机，一只手握着安普的手机。


“可以，我们边走边聊吧，这里人太多，又很热。”


“很热么？其实你是怕太阳晒黑你皮肤吧。”小西坏笑道，阳伞女孩也笑笑，不置可否。


两人走到小西家所在的住宅楼的车库旁边，这个时间段人很少，虽然这里非常阴凉，不过女孩却没有收起阳伞。


“这把伞有些坏了，收起来再打开很麻烦，反正过会儿出去也要撑开。”安普笑着解释。


“你知道么，刚才我在车祸前，看到一个穿雨衣的小女孩，她只是出现在镜子里，我确定是她制造了这起车祸！”小西伸出手指，在安普面前晃了晃，睁大眼睛一脸严肃地说。


“啊，你说得好吓人。”安普用白嫩的手臂摸了摸胳膊。


“嘿嘿，说不定是死神呢。”小西嘿嘿笑了起来，很快又恢复了常态道，“不知道A君怎样了。”


“死神？死神怎么可能是个小女孩呢？别开玩笑了。”安普反驳道。


“怎么不可能？你难道看过死神？谁也没看过嘛，就像外星人，各说各的样子，又都没证据。”


“那是，谁也没见过死神，谁知道死神是什么样子呢？”安普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了，你认识那个被撞的男孩子？”


“哦，不是太熟，他是隔壁班的，因为比较优秀，家里又有钱，所以年级里的女孩子经常谈论他，我可对他没什么意思，我最讨厌有这种有几分姿色又靠着家里有钱乱显摆的男孩子。”小西转过头，撅着嘴巴嘟囔着，不过两颊却泛起一团红晕，像冲淡了的红腐乳。


“好可爱，你肯定对人家有点意思吧？”安普笑了起来，小西连说没有，两个少女一下子如相识多年的闺中密友，互相打闹起来。


过了会儿，小西停了下来，眼睛划过一丝闪亮。


“要不，我们一起找那个穿雨衣的死神，如何？”


“啊，不要吧，如果真的是死神，我们会有危险的。”安普低着头，不撑伞的手捂着嘴巴，怯生生地说。


“怕什么。找到死神，如果可以拍下来，那我就成名了！说不定可以成为历史上第一个非专业记者拿到普利策奖的人！”小西握紧双拳，豪情万丈。


“可是，我们怎么去寻找死神啊？”


“死神，当然会出现在发生死亡的地方！”小西信心满满地说，这时候手机响了起来，她一接通，母亲暴躁如雷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听筒里蹦出来。


“赶快死回来吃饭！”


小西连忙关上手机，将手中安普的手机塞回给她，便急速朝家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喊道：“记下我的手机号码！137××××××××。”


“啊，我记不住。你再重复一遍啊。”安普几乎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让小西很受用，她又喊了一遍，不过这次声音已经是从楼道里发出来的了。


安普撑着阳伞站在楼下，拿着手机记下了小西的号码，然后发了个短信过去，很快那边也回了。


“明天下午六点，来车库等我哦！不见不散。”


安普看着短信，笑了起来，撑着伞走了出去。


<br/>


A君死了。


这个爆炸性的新闻很快在学校传开，很多女孩子如丧考妣般痛哭流涕，恨不能随之而去，不过很快，上了两节课喝下几瓶饮料去了几趟厕所后，对A君的思念也化为马桶中的流水，一去不复返了。


小西觉得这些哭得很假很凶的女人都不是A君的隐藏女友，可是她又找不出A君的真正女友来。


或许是校外的吧。不过小西绝对肯定那天A君是在同女朋友通话，因为这家伙即使和老师说话也一副吊儿郎当懒洋洋的死鱼眼，而那天却兴高采烈像打了鸡血似的，更何况，小西知道A君不喜欢吃西瓜。


哎呀，为什么自己如此了解A君呢？小西忽然脸红起来，其实知道A君的死讯，她的心也稍稍收紧了一下，像含羞草被触碰到了似的，不过仅仅是一瞬间的事罢了，毕竟那家伙已经死了，再为他伤心既没意义又很丢脸。


现在，小西满脑子想的都是和安普一起找死神的事。


“你今天怎么了？心不在焉的。”美雪忽然从旁边把脑袋凑了过来，把小西吓了一跳。


“没，没有的事啦。”小西慌忙摇手。


“哎，肯定有事情瞒着我！”美雪笑了起来，开始胳肢小西，这时候正好下课了。午休时间，小西拿着书包跑出教室，美雪在后面紧追。两人在出校门的路上追打起来，像两只小猫在互相嬉戏。


“好想养一只小猫啊。”美雪双手并拢朝天祈祷道。


“是啊是啊，知道你喜欢猫。”小西笑了起来，“不过你妈妈不准你养吧。”


“是啊，她很讨厌小动物。”美雪做了个十分沮丧而无奈的表情，颇有些滑稽，小西忍不住也学着大人的模样，用手摸着美雪的头发。


“没事没事，只要快点长大，什么事情都可以做了。”


“嘻嘻，美雪无论去什么地方都会和小西在一起，就算嫁人也要拖着小西一起嫁。”美雪的眼睛笑成了月牙状，用双手搂着小西的胳膊，脑袋靠在小西肩膀上。


“你还真不害臊啊，才高一就想着嫁人，还要我陪你，难道我是你的嫁妆么？”小西假装生气起来。


“不是么，女人迟早都要嫁人生孩子啊，就像人迟早都会死的一样。”美雪忽然抬起头说出这么一句，虽然是笑着说的，但却让小西非常不舒服，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想起了昨天那个只在镜子里才能看到的穿着黑色雨衣的小女孩。


“别乱说了，还是赶快回家吧。”小西打断了美雪的话，拖着她朝学校外走去。


两人走在校外的步行街上，这里是学生放学的必经之路，所以路边有很多小店，比如烧烤店、书店或者小工艺品店之类的。


“哎，小西，我们去这里看看有什么好看的吧。”美雪忽然指着一家精品店说道。


“不要啦，回去晚了妈妈会骂人的。”小西有些不情愿，不过还是被美雪固执地拖进去了。


那家小店大概只有十几平方米大小，不过布置得非常精细整齐，货架上摆的大都是女孩子非常喜欢的玻璃饰品或者小雕刻之类。


“我小表妹马上要过生日了，要为她挑选一件礼物。”美雪一边说着，一边随意把玩着那些闪亮的小物件。老板是一个比她们大不了多少的女孩，非常热情地为她们介绍。


小西非常无聊地东张西望，她一向对这些小孩子气的玩具不感兴趣。这时她看到一个红色的玻璃镜框的心形镜子，她觉得很漂亮，于是拿了起来。


镜子里映出了她那张充满活力的笑脸，小西有些恶作剧地对着镜子做起了鬼脸。


忽然，她看到在镜子的边缘出现了一抹黑色，那种黑色像搁久了快发霉的蓝莓酱的颜色，小西将镜子慢慢地朝那个方向挪过去。


她看到了。


那个穿着雨衣的小女孩。她居然就站在美雪的身后，美雪正拿着一个猫形雕塑仔细端详，那个小女孩就这样站在她后面一动不动。


小西的脚不知道如何动弹，因为她看到那个小女孩慢慢转过头来，从镜子里看着自己。


她的脸还是那样苍白而尖瘦，下巴尖利得如同匕首的尖儿。


她又嚅动着嘴唇说了句什么，很明显是对小西说的。


“快走！”小西连忙放下镜子，拉着不明就里的美雪走出精品店。


“你怎么了？我还没买呢。”美雪有些奇怪。


“以后再买吧，听我的话赶快回家！”


“到底怎么了啊？”美雪被小西固执急躁的表情吓得也有些不知所措了。


这时候小西想起了安普，她立即拨通了安普的电话。


“喂？我看到那个女孩了！”小西高喊道。


“真的？你在哪里？我立即过来。”安普显得非常兴奋。小西想了一下，觉得还是让美雪和自己暂时先留在学校里等安普来比较好，于是她告诉安普自己在学校，并且告诉她地址。


安普挂断了电话，小西则带着美雪往回走，回到学校。


“为什么又回来了啊？”美雪被小西弄得晕头转向了。


“听我的，你就待在传达室里，哪里也不要去。”小西将美雪按在传达室的座位上。


她抬起头看到教学楼下的窗户，那个黑色雨衣女孩居然站在窗户里看着她们俩，当小西朝她走去的时候，女孩居然沿着走廊的教室窗户朝前移动起来。


“记得，哪里也不要去，等我回来！”小西又叮嘱了美雪一句，美雪很听话地点了点头，小西立即朝那个黑色雨衣女孩追了出去。


美雪看到小西的身影渐渐远去，顿觉无聊的她只好坐在椅子上，四处张望，忽然她眼睛一亮，嘴角翘起，露出了开心的微笑。


小西追着雨衣女孩，不知不觉一直走到了学校即将拆迁的旧校舍，那个女孩消失在墙角下。小西喘着气四处看去，四周一个人也没有，远处倒是有一排整齐树木，是学校绿化工程的成果，她想原路返回，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是安普打来的。


“我到了，你在哪里？”


“我在旧校舍旁边，就是红色的有点荒的那一栋，你人呢？”


“我也在这里啊，你沿着左边树荫走吧。”小西拿着手机开始找安普，果然远远地看到安普撑着阳伞站在树下，亭亭玉立的。


小西挂断了手机，朝安普走去。


“小西？”美雪的声音居然从右边传过来，小西转过头，看到美雪站在旧校舍的墙角下。


“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看到一只好可爱的小猫，追着过来的啊。”美雪一边说一边转着头四处看。


“啊，它在那里！真是调皮。”美雪指着前面说，小西觉得有些怪异，她顺着美雪指的方向，看见一只通体黑色的小猫，正蹲在前方，左右摇晃着尾巴，舔着前爪，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美雪。


小西下意识地抬起头，看到美雪前面正上方有一扇玻璃窗大开着，在风的吹动下摇摇欲坠。


“小心啊，你头顶！”小西刚想喊出来，结果身后的安普跑过来大喊了一句。


美雪呆住了，转过头看着小西。


窗户掉了下来，几乎是同时，小西看到美雪的眼睛里有股如同待宰羔羊才会有的绝望和不解缓慢流淌出来。


玻璃正好砸在美雪头上，美雪连哼都没哼一声，倒在地上。


小西呆住了，安普也捂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美雪！”小西哭着跑过去，美雪的额头不停地淌着血，就好像有人淋下来似的。她白皙的脸庞被弄得污秽不堪，血液混杂着泥土，多了几分死亡葬礼的味道。


小西抱着美雪的头，痛苦地呼喊着美雪的名字，而美雪无力地大口呼吸着，伸出右手指着前方的玻璃窗。


小西的眼里全是泪水，模糊一片，但还是看到窗户里，自己抱着美雪，还有安普。


可是多了一个人，在自己身边，站着那个黑色雨衣的小女孩，小女孩的怀里，抱着刚才的那只黑猫，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小西连忙转过头，看到那个小女孩就站在自己身旁，一只手抱着猫，一只手拉着自己的衣角。


“知道死亡的痛苦和生命的悲哀了么？你也快了。”小女孩一字一顿地说，小西惊得朝后一屁股坐了下来，怀里的美雪也早已经断气了。


“她来了！她是死神，她就是死神！”小西拉着安普的手指着小女孩。


“你说什么？我什么也没看到啊？”安普一脸疑惑。小西慌忙转过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为什么，为什么要杀死美雪啊？”小西大口地吐着气，头顶的太阳让她一阵晕厥。


“你还是别太难过了，我们去那边坐一下吧。”安普拉着小西朝路边树荫走去。


坐了一会儿，小西神志恢复了一些，她坚强而悲伤地看着安普。


“我不想把你也卷进来，你还是离开我吧，死神说了，下一个就会是我了，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不想再看到你也死去，我开始明白了，生命真的很可贵，A君死的时候我只是小小的难过，而现在，胸口闷得发慌。”小西揪着衣服，捂着胸口，她难受得想要把心脏都掏出来好好晾一下。


“我不会离开你，我会帮你找出答案，相信我，你现在先回家好好休息，等我找到线索会通知你，记住，不要再独自一人去追逐死神了。”安普一脸严肃地带着命令的口吻说道，小西点了点头。


回到家里，小西犹如失魂落魄一般，父亲倒不以为然，母亲则觉得十分奇怪，半是责怪半是关切地问了几句。小西突然扑到母亲怀里痛哭了起来，搞得母亲猝不及防。她温柔地摸了摸小西的头发，让小西去房间里好好休息一下。


“这傻孩子怎么了，该不是平时我们管太狠了吧？”母亲有些担忧地问父亲。


“肯定是你，老是大声说她，下次记得收敛些。”父亲看着报纸，眼皮都没抬一下。


“好了好了，我也是为她好不是。”母亲叹了口气，去厨房准备午餐了。


小西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外面的蝉鸣更加热情起来，但此时她却不觉得刺耳了。


如果她是蝉，知道自己的生命如此短暂，也会大声歌唱，宣泄自己的不满和张扬最后的生命之歌。


“下一个会是我么？”小西抱着双肩坐在地板上，恐惧感如毒蛇一般顺着赤裸的脚板蜿蜒而上，袭过每一寸肌肤，让她不寒而栗。


又过了几天，慢慢平静下来的小西又渐渐恢复了以前的活泼，母亲照例训斥她，但已经没有那么大声了，她和安普联系过几次，但是安普说没有别的线索，小西也没有再看到那个给人带来死亡的长发女孩。


一天黄昏，小西放学后照常回家，却看到安普撑着阳伞站在自己家楼下。


“你怎么来了？”


“别上去。”安普的脸扭曲起来，像下锅后粘在一起的饺子，她的声音如筛子般颤抖着。


“你什么意思？”小西一脸茫然，她抬起头，看到自家阳台上的窗户打开着。


在窗户的侧面，依稀看到了一个黑色雨衣的长发背影。


“爸爸，妈妈！”小西不顾安普的阻拦，朝楼上冲过去。安普在身后叫喊却无济于事。


小西打开门，却看到父母好好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你干什么啊，火急火燎的，这种个性不改，以后哪个男的敢娶你回家啊。”母亲又责骂道，小西大口地喘着粗气，脱下书包跑到沙发边，她跪了下来，抱着父母的膝盖。


“我不要男人娶我，我一辈子都要陪在你们身边，哪里也不要去。”说着说着居然哭了起来。


“这傻丫头最近怎么了，是不是美雪的意外让你变胆小了？傻瓜，那是意外，不要想太多了。”父亲拍了拍小西的肩膀安慰道，小西撒娇似的抱着父母的膝盖长跪不起。


在母亲的笑骂下小西终于站起来抹了抹眼泪，母亲说小西都大姑娘了还这样，真没羞，小西红着脸跟在母亲身后帮着做家务。


“阳台的被子去收一下。”父亲在厨房里喊道，小西的母亲连忙唉了一声就要去阳台。


小西想起了刚才看到的那一幕，心忽然又紧了一下。


“不要，我去收吧。”小西挡住了母亲，母亲笑了笑。


“我们家丫头懂事了，知道帮着做家务呢。”母亲向父亲走去，帮着做饭。


小西跑到阳台，开始收拾衣物，她朝楼下看了看，却没有看到安普。


可能回去了吧，她倒是好心，不过可能多虑了。


小西抱着被子转身的时候，她看到阳台的镜子中，那个穿黑色雨衣的女孩又出现了。


“在死者世界里，是没有太阳的，终年都下着雨，你知道那雨是什么么？”


小西张了张嘴，却说不出来。


“你就快知道答案了，离我更近些吧。”说完，那女孩消失了。


小西预感到了什么，抛下被子朝厨房走去，可是刚踏进卧室的门，就听到厨房发出了啪的一声沉闷响声，接着桌子上没有拔掉电源的电脑开始冒烟，小西闻到了一股塑胶电线烧着的味道。


小西的腿瘫软下来，她几乎是一边摔跤一边踉跄着用双手双脚爬到厨房。


她看到了，看到父母抱在一起，身上发出了焦煳的味道，手指上还有烧焦的黑色痕迹。


旁边是一根电饭煲的电线。


他们已经不会动了，永远不会，不会轻轻拍打着小西的肩膀，不会大声责骂她音乐声开得太大了。


小西哭不出来，她靠着门檐，身子缓缓滑下来，只是看着那两具尸体，嗓子仿佛被什么堵住了，肺部无论如何呼吸也郁积得厉害，全身的血液仿佛都被抽光了似的，冰冷冰冷的。


“知道了么？还是让我来告诉你，死者世界的雨，是生者思念他们的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小女孩又站在了小西身边。


小西想要挥手打过去，却发现不过是空气而已。


窗外蝉鸣如悲歌，如沙石般摩擦着小西的耳朵、脑子、心。


草草料理完丧事，小西在一个星期之内失去了朋友和双亲，她只有一个念头，找出死神，她要问清楚为什么要如此对待她。


如果我有罪，杀死我不就好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小西经常对着一无所有的空气喃喃自语。


这段日子还好有安普陪着她，而那个长发的雨衣女孩再也没出现过。可是小西仍然不放弃，她办理了退学手续，拿着手机打算在烈日下拼命寻找死神的足迹。


但是一无所获，直到有一天，长久未曾下雨的城市忽然下起了暴雨，从深夜下到白天，没有停下的意思。


“如果死亡世界的雨是生者思念的眼泪，那生者世界的雨又是什么？”小西一个人坐在窗户前发呆，自言自语。


忽然手机响了起来，她不用看也知道是安普。


“出来走走吧，不要老闷在家里。”安普的声音充满关切，小西突然间泪水一下子无法止住。


安普在楼下的楼道里等她，小西第一次看到安普没有打伞，居然身上没有湿。


“为什么不打伞？”小西奇怪地问。


“不要了，你的伞很大，我们一起用吧，如果打着伞，就不能走得那么近了，我想和你亲近些。”安普歪着头微笑着，凑到小西身边，一只手握着伞柄，一只手搂着小西的肩膀，两个女孩走在空空的被雨水倾注的街道上，雨水在路上形成一个又一个不规则的水洼。


“你应该振作起来。”安普鼓励道。


“我只想找到那个长发小女孩，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小西无神地看着前方，咬着苍白的下嘴唇回答道，突然她觉得脚下似乎有什么东西。


她低下头，脚下的水洼出奇的大，从里面倒映出来的却不是自己和安普。


居然是那个雨衣女孩，她就像镜子中的一样，非常清楚，面无表情地从水洼之中看着小西。


雨水滴落下来，将水洼击打出一圈圈的波纹。


小西快拿不住手中的伞了，双脚哆嗦起来，她看到长发的小女孩伸出手，慢慢地从水洼中爬了出来，雨水从她身体边缘滑过去了。


当女孩站在小西和安普面前的时候，她开口了：


“到你了。”


小西扔掉雨伞，疯狂地朝前跑去，安普在身后大声喊着。


从各个地方，只要是可以反射的东西，那个穿着黑色雨衣的女孩都会爬出来，对着小西说：“到你了。”


不知道跑了多久，小西看到前面是一条铁轨，四周安静极了，只有雨滴撞击在黑色光滑铁轨上发出的滴答声。


小西的身体湿透了，她回头望去，那个女孩，不，小西觉得她就是死神，就那样站在自己身后不远处，指着自己，就像第一次看到她指着A君一样。


我也要死了么？小西在心里绝望地问自己。


“小西！”安普忽然在铁轨对面对着自己招手呼喊，小西又看了看雨衣女孩，她正朝着自己缓步走了过来。


小西马上掉转头，朝安普跑去。


可是一踩到铁轨她忽然摔了一跤。


小西的脚，卡在了铁轨之间，脚踝深深地嵌在了里面，无论怎样拔也拔不出来。


“安普，帮帮我，快帮帮我！”小西朝离自己不远的安普拼命呼喊着，雨水顺着她的额头流到嘴巴里，居然带着苦涩的咸味和怪异的腥腻味，如眼泪的味道一般。小西感觉眼睛都睁不开了。


安普连忙撑着伞朝小西跑过来，小西转过头，在模糊的视野里，雨衣女孩也朝着自己过来了。


究竟谁会更快一点？


小西焦急地看着安普，终于，这场角逐战安普赢了，她第一个跑到小西旁边，但她的脸上却带着微笑。


“救我，救我啊。”小西伸出手去抓安普白皙的小腿，可是安普却朝后退了一步，小西抓了个空。


小西吃惊地望着安普，却看见她满脸笑容。


“死神，总是出现在死亡现场。”小西听到耳边的细语声，她知道，是长发雨衣女孩的声音。


“死神没有权利去夺走人的生命，他只会让人自己去选择，去选择生或者死。”她继续说道。


小西的牙床开始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恐惧。


“谁也没真的看过死神啊，或者说看过死神的都死掉了，那么，死神什么样子，死神有几个，谁能知道？”安普抿着嘴巴，非常愉快地看着趴在铁轨上的小西。


安普手里的手机，美雪临死前指着的镜子。


原来美雪指着的，并不是那个雨衣女孩，而是镜子里的安普；给A君打电话的所谓神秘女友，原来就站在马路对面；而自己亲手将父母推向了会触电的厨房。


原来A君穿过马路不是为了追西瓜，而是对面的安普，其实如果他的注意力真的在西瓜上，就会看到那辆车。


如果不是安普的那声喊叫，美雪很可能就追着那只黑猫跑过了玻璃掉下来的地方。


如果真的让父母待在阳台上，他们不会死。


原来所有的一切自己都考虑反了，总是出现在死亡现场的不只是那个长发雨衣女孩，还有安普。


“我们的世界，终年都是下着雨的。”小西想起黑色雨衣女孩的话。


总是打着伞的，不正是安普么。


小西觉得自己太傻了。


“其实，相信她的才可能活着，死神从来不会去剥夺他人性命，选择权，在你手里，是去生，还是去死，就像你刚才一样。”安普蹲了下来，对着黑色雨衣女孩努努嘴，忽然以平淡的眼神看着小西，伸出手抚摸着她被雨水打湿的冰冷脸庞。


“现在，知道了生死之间的距离了吧，它们那么近，如同镜子的两面，告诉你吧，生者世界的雨，就是死者不愿离去的眼泪。”


“为什么？如果要带走我，直接让我作出选择就可以了啊。”小西痛苦地嘶喊起来，声音如丢进湖水里的小石子，瞬间淹没在雨声中。


“那不行，因为你是我的接班人呢。”安普的脸慢慢变得透明起来，消失不见了，只留下小西一个人看着那个黑色雨衣女孩。


“为什么，那为什么你要这样做？直接告诉我真相不就好了么？A君，美雪，我爸爸妈妈又有什么错呢？”小西绝望地号叫起来，像落入捕兽夹受伤的猎物。


“因为只有他们的离去才能让你明白，死亡并不是如你之前理解的那样，而我的任务就是寻找可以明白死亡意义并有资格成为死神的人，找到这个人之后就可以离开了。”雨衣女孩轻抚着小西被雨水打湿粘到一起的头发。


小西看着她，眼神里的迷惑仿佛也随着雨水一点点流淌了出来。


“你已经作出了选择，而我们也让你明白了生死之间的意义了，这世界无论贵贱，在生死面前都是平等的，生不须庆贺，死也无须悲哀。”说完，她指了指远方。


小西听到了火车的汽笛声，像刀子一样划过寂静的长空。


等她转过头，就剩下她一个人了，还有地上的那把雨伞，她伸出手拿起伞柄，靠在自己瘦弱的肩膀上。


几乎是同时，一辆火车呼啸着疾驰而过，沉重的车轮压着铁轨发出不堪重负的喘息声。


小西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雨水不再打湿她的身体，而是穿过去了。

第七夜裂缝Liefeng


崎岖狭窄的青石板路被雨水冲刷得非常干净光滑，只是脚底仿佛踩着了浇有糖水的地面，有些黏糊糊的，雨水带着烟灰色，打在深黑色的巨大圆伞边缘上，形成了一道灰色的雾气。我的裤脚已经完全湿透了，十一月份的伦敦就像一个堆满了冰块的石洞，雨水夹杂着寒气穿过了我的棉质裤子，直接刺入骨髓，我忍不住又抖了抖身体，似乎这样可以使自己暖和点。


要不是托马斯教授上个礼拜竭力邀请，我是不会出来的，这种日子最好是在家里的躺椅上来一杯上好的白兰地，抽着我买来的上好的苏格兰烟丝，想到这里我的喉头忍不住嚅动了一下，吞下一口唾沫，一边咒骂着该死的天气，一边加快了去教授家的脚步。


穿过七号大街就是教授的家了，那是一栋橘黄色的二楼建筑，充满了哥特式的风格建筑，和时下流行的法式建筑的大气华丽截然不同，似乎和教授那晦涩难懂的话语以及阴沉的黑脸相得益彰。


我走上台阶，跺了跺脚，收起雨伞，在门上敲打了几下。


很快，教授出来了，他的额头光滑得像伦敦大桥的圆形桥柱，稀少可数的白头发整齐地梳理在一边，或许知道是我，他只穿着便服，没有戴假发就出来了。他的左手拿着墨绿色的烟斗，那还是我送给他的。


我不明白像他这样一位身份显赫的人为什么坚持不请用人——他的父亲和祖父都是战功卓绝或者是地位崇高的贵族，爵位和俸禄决定他这一生都衣食无忧，渊博的知识让他受人尊敬，虽然他有一些怪癖，比如都五十多岁还没有结婚，据说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开了他，这恐怕也对他造成了一些伤害，像他这样的人总有些特别的地方。而之所以我会和他交朋友，是因为他对医术非常感兴趣，而我则对他渊博的知识感到敬佩。我经常会教他医术和使用医疗器械，前些日子他还对我的温度计非常感兴趣，每次来我家，都要拿起来玩耍一番。


“哦，我的朋友，你终于来了。”他热情地张开双臂拥抱我，我下意识地退后，然后指了指自己潮湿的肩膀。他不以为然，依然拍了拍我的肩头，他嘴唇上的胡须已经有一些被烟熏得焦黄了，两侧的脸颊深深凹陷，倒立的三角眼里满是眼屎和血丝，见他这样，我就知道他最近一定在研究什么。


“托马斯教授，究竟有什么事情啊？”我将雨伞在门外使劲甩了甩，然后放进旁边的伞架子，跟着教授走进了他的屋子。


沉重的门哐当一声带上了，在空旷的房间里响起了回声。


托马斯一言不发，只是叼着烟斗，做了个跟他走的手势。


“你知道杰克么？开膛手杰克。”教授缓缓地说。我吃了一惊。


“当然知道，他已经成了伦敦的梦魇了，昨天不是还宣布在主教广场找到了一名叫凯萨琳·艾道斯妓女的尸体么？简直是惨不忍睹。”我深深叹了口气道。


“是啊，没人能抓住他么？”教授依旧在前面走着，穿过黑色地板铺成的甬道，他弯曲着的背影犹如一只龙虾。


“他几乎是个谜。”我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忽然好奇地问他，“为什么要讨论这个变态的杀人狂？”


教授忽然停了下来。


“那是因为他恐怕已经不在伦敦了。”我和他走到了一扇巨大的铁门旁边，教授的话让我很费解。


“艾塞克医生，这扇门的后面有一个惊人的发现，我希望你能有心理准备。”教授慢慢转过身体，他的表情非常的怪异，是我从未见过的。


可我偏偏是个猎奇者，这也是为什么我喜欢和托马斯交友的原因。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我知道教授绝对不会和我开如此低级的玩笑，我甚至开始胡思乱想，门的后面究竟是什么。


或者，那个开膛手杰克就在教授家里？


衣冠楚楚的教授难道是窝藏杀人犯的罪犯？


教授看着我不安的眼神笑了笑，掏出一把银色的钥匙，打开了沉重的铁门。


那是一个巨大的三角形房间，或者说是教授特意找人用砖砌成三角形的，全部都刷成了灰白色，身为一个医生，我觉得那颜色和人骨一般。房间的正中间有一个黑底的玻璃沙漏，乌黑的沙子缓缓地从上面的空间落下。而在沙漏旁边，则站着一个相貌清秀的金发年轻人。


“你好，我叫让·托尔佛。”年轻人穿着白色的衬衣和一条形状怪异的裤子，那是条颜色灰白、满是补丁的旧裤子，紧紧地箍在大腿上，将他强壮修长的大腿显露无遗。他笑嘻嘻地把手插在两边的口袋里，望着我说。可是他的口音非常奇怪，虽然他说得很慢，但我也只能勉强听懂，或许他带着极重的乡下口音。


“这是怎么回事？如果这是玩笑，那么托马斯教授，我想我生气了。”我转过头去看教授，结果却非常吃惊地看见他朝年轻人走去。


“你能想象么？艾塞克！这个孩子是来自我们以后的年代，他比我们晚了数百年，正是他来到这里，遇见了我，他告诉我关于我们人类的一切命运的发展，如果这还算是玩笑，我想我真是看错你了。”教授显得非常激动。


我自然是无法相信，甚至开始询问这个古怪的年轻人，可是他显然非同一般，他自信地预言了即将发生的事情。


“十分钟之后，您会接到您仆人的消息，您的一位患者归天了。”他笑嘻嘻地说。


“对了，好像叫盖亚太太吧。”他接着补充了一句。


“这不可能，我上星期还为她做过检查，温度计还显示她的低烧都退了，身体应该恢复健康了，伤寒绝对痊愈了！”我大吼起来。


“不用争吵，我们可以等待这十分钟。”教授伸出双手按住了我发抖的身体，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眼前的年轻人非常可怕。


这是在我生命中最为漫长的十分钟，终于，它过去了，可什么也没发生，我仔细看了看怀表，正要得意地去教训年轻人，结果听到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我赶了过去，开门一看正是戴维恩，他着急地穿着高筒雨靴跑来的。


“盖亚太太刚刚过世了，我必须来通知您，因为她的丈夫正在到处找您呢，他说您是个地地道道的庸医，把他太太治死了，他现在正在家里等着呢，手里拿着那支双筒猎枪，带着一大堆穿着黑色雨衣的警察。我是偷偷溜出来的，您最好还是别回去了。”他说完，又小跑回去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呆若木鸡地站着。


“现在，您明白我为什么坚持要您在这种天气还要来我家了吧。”教授递给我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而我却无心去喝。


盖亚太太的丈夫势力很大，他有着大片的庄园和成堆的打手，他用大量金钱疏通了伦敦警署批准他的鸦片种植，甚至还和军方打着交道，虽然他是靠着娶了那位身材矮胖丑陋不堪的老婆发迹的，可现在谁还在乎人家当初是一个流浪在伦敦街头的小混混呢？我感觉自己的脊背开始发凉了。


可是我怎么也不明白，盖亚太太明明是身体已经痊愈了啊，而且她也是严格按照我的医嘱休养的，绝对不可能暴毙。


“不用想了，我可以告诉你，艾塞克医生，本来你会以杀人罪被逮捕起来，而且马上判处死刑，但是我来到了这里，改变了你的命运。就如同这个沙漏，你和我原本都是规规矩矩地从上流到下，可是你看——”年轻人忽然从旁边抄起一个铁锤砸向玻璃沙漏，但力度并不重，沙漏有了一道裂缝，一些沙子从上面掉了出来，落到地板上。


“我和你，就是这些掉在地板上的沙粒，准确地说，是我帮你制造了裂缝，逃脱了时间的束缚。”他抛下铁锤，故作轻松地笑笑。


这种解释我可以接受了，可是这个人和开膛手杰克有什么关系呢？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叹了口气。


“我已经和教授解释了很久，同样的话我不想再说了，让他告诉你吧。”年轻人踱着方步走到椅子边坐了下来。


过了好半天，我才明白教授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个来自未来的年轻人的工作就是审核历史，要知道后人对历史的了解仅仅来自于前人的文字记载，例如战争、动乱、发明成果，可是这些东西往往是不准确的，于是产生了这样一个组织，专门去以前查询历史的真实性，以对后世负责，而这个年轻人就从事于这个组织。


至于他们如何来的，教授只是模糊地解释说他们可以制造一种时空的裂缝，而这些人可以穿越裂缝回到各个时代。


而考察开膛手杰克是否存在及其真实的身份，就是他这次的使命。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忍不住问道。


“很简单，我已经在案发现场待过两次了，但是在上一次凶杀的时候，我没注意让他发现了，我和他发生了搏斗，结果杰克掉进了泰晤士河里，没有再上来，我只好找到博士，希望能有所挽回！”年轻人一脸的痛苦，“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事情，因为我破坏了历史，这会带来无法估量的破坏力，就像那沙漏，如果仅仅只是一两条小裂缝还无所谓，如果整个沙漏都被破坏，那世界就不存在了。”年轻人很激动，我开始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我想过自己继续扮演杰克，可是我发现自己的身体也在逐渐消失，包括意识和思想。”年轻伸出手来，果然，他的手掌若有若无，和透明的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我吃惊地问。


“很简单，所有的东西都来自比他高维度空间的投影，点是线的投影，线是平面的投影，平面是立体的投影，而立体则是包含时间在内的四维空间的物体投影，换言之，如果这个世界是一幅画，那你们则是一幅图画上原本画上去的东西，而我只是一个影子，当光源消失，我就会消失。”年轻人从教授那里接过一张纸，将手放在上面，投下一个模糊的影子。


“我不能再过度干预了，刚才没让你被抓起来，已经令我非常虚弱了，所以我需要你继续这段历史，扮演开膛手杰克，让历史回归正轨，我才能回去交差。”年轻人的声音非常的轻了。


“我拒绝，你不能强迫我去杀人！”我愤愤地说。


“亲爱的医生，你没有选择，如果你拒绝，我们会把你交到警察手里，而如果你答应帮助我们，或许还有一线生机。”教授笑了笑。


我的额头开始冒汗，手紧紧握了起来，骨节之间响起了摩擦声，我艰难地点了点头。


以前救人的医生，现在却沦为了杀人的恶魔，这是多么的可笑，看上去我跳出了时间的束缚，其实我还在它的控制之下。


“这是历史上接下来的受害人名单和资料。”教授拿出一张纸递给我，我粗略地扫了一眼。


“玛丽·珍·凯丽？”我看到了这个名字，“又是一个妓女？”


“是的，也是个妓女。”年轻人轻柔地说道。


“为什么，为什么杰克总是把妓女作为受害者？真是个怪人。”我忍不住嘀咕起来。


“还是赶快准备一下吧，让这个来自未来的年轻人带你去。”教授似乎有些急躁。


“可是，我丝毫没有准备啊。”一想到自己就要拿着手术刀去杀人，我的双脚都颤抖起来。


“没有时间了，再不及时修正时间的裂缝，恐怕会有大麻烦，我们这个维度的平面会彻底被扭曲掉。”年轻人焦急地说。


“可是，如果我和你一起去，不是会被发现么？”


“没有关系，他们抓不住我，今天晚上就去吧，凯丽住在多赛街，我们今天晚上就去动手。”


我无奈地点了点头。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年轻人穿上教授给的黑色雨衣，他遮住自己的脸和大部分身体，跟在我的身后大概五六步的距离，因为已经是十一月了，伦敦的夜晚相当寒冷，我加快了脚步，按照年轻人提供的地址，那个名叫凯丽的妓女就住在这条街上的一栋老房子里，据说她是个嗜酒如命的女人，欠着一屁股债，但是只要手里有钱，就会去喝个酩酊大醉。


“这样的社会渣滓，就算杀掉也无所谓吧。”我在心底默默念叨，好让插在雨衣口袋里的手稍稍放松些。


我走进这栋黑色的房子，简直就和棺材没有两样嘛，房主是一个长满白发、有着一张圆脸的胖胖的老太太，远远看去就像蛋糕上的一团奶油，被脸颊脂肪拥挤着的小眼睛勉强睁开着，看都没有看我一眼。


“这太好了，尽量不要让别人注意到你。”年轻人站在我身后小声说，“我先上去，不要让人觉得我们是一起来的。”


说完，他就独自上楼去了。


这里住了不少流浪汉和妓女，因为房租低廉，所以很受这些人的欢迎，我等到年轻人上去一段时间后，才慢慢扶着沾满灰尘的肉酱色的扶手，朝楼上走去。


离凯丽的房间越来越近了，从年轻人那里得知她二十五岁，我不知道自己这瘦弱的体格是否能够杀死她。


“去吧。”年轻人忽然站在走廊的尽头里，他的黑色雨衣身影和幽暗的走廊连成一体。


我咽下一口唾沫，敲响了门，过了很久里面才发出一阵脚踩在老旧地板上发出的嘎吱声。


门打开了，的确是个年轻放荡的女子，她长着一头黑色的鬈发，但似乎很久没有洗过了，黏糊糊的一片片粘在脸上和脖子上，两只眼睛都是黑眼圈，虽然五官还算可以，但这种女人平常我连看都懒得看。


“好像还是位绅士？”她迷糊着眼睛，上下打量着我，接着打开房门让我进去。


房间乱极了，到处是丢下来的换洗衣服和空酒瓶以及烟头，整个房间充满了汗臭味以及酒后呕吐的味道，里面热得很，光是站在里面，就让我很难受了。


凯丽穿着低胸的黑色内衣，似乎一点羞耻心也没有，她坐在床边，架起腿，上上下下抖动起来，然后点燃了一根香烟。


“谈谈价钱吧。”我脱去雨衣，挽起了袖子，这是我在学医时候准备解剖尸体时的习惯动作。


“你还真是心急呢。”凯丽丝毫没有预料到自己的悲惨命运，她微笑着站了起来。


“甜心，喝一杯吧。”凯丽转过身走到房间右边的柜子里去拿酒和酒杯，而我则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了一条坚固的绳子，这是我平时用来固定狂躁的病人用的，牛皮制成。


趁着凯丽蹲下来的时候，我走到她背后，迅速用牛皮绳套住了她细长的脖子，凯丽手中的酒瓶和杯子掉在厚厚的已经潮湿发霉的红色地毯上，发出了几声闷响。


她几乎连哼都没哼一声，很快就被我勒死了，没有想到杀一个人居然如此容易。


“脱掉她的衣服，放到床上去。”年轻人忽然出现在房间里，我被他吓了一跳。


“见鬼，你是怎么进来的？”


“对我来说这不是我所属的平面世界的墙壁，自然拦不住我。”他指了指床上的尸体。


“破开腹部和胸部，然后割掉脸部的耳朵、鼻子以及乳房。”他说这话的时候就像一个顾客向屠户购买肉似的指着不同部位的肉，这让我一阵心寒，因为我不就是那个屠户么？


“为什么要做这么变态的事情？”我一边脱去粘在凯丽身上的衣服，一边问道。


“不要再问了，你没必要知道这些，你想想现在正在创造历史，正在纠正时间的错误，不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么？”年轻人的声音充满了激情，忽然也让我有些激动起来。


当我最终完成了他的要求后，年轻人让我把这些器官都放在一个黑色的口袋里，然后我们一前一后离开了这个廉租房。


外面的雨依然下得很大，可是我的手却颤抖个不停，因为就在刚才，我杀死并且解剖了一个活人，她的皮肤还是热的，手术刀划开的时候，血几乎是涌出来的，整个房间的血腥气仿佛还停留在我的鼻子边上。年轻人带走了那个黑色袋子，这让我奇怪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二天清晨回到教授的房间里，教授似乎已经等了很久了，看到我有些失魂落魄的样子，他立即为我倒了一杯热咖啡，喝下去后我的身体开始暖和起来。这时候那个来自未来的年轻人从教授的房间里走出来，他的精神很好，身体也不再像之前看上去那么虚弱透明了，而且我看到他的手里还提着一个扁平的黑色手提箱。


“艾塞克医生，你干得很不错，回到正常轨道的历史让我的力量又回来了。”年轻人兴奋地朝我笑笑，而我则苦涩地转动自己的舌头舔着牙床，好感觉自己还活着。不知道为什么，教授的咖啡喝下去后让我觉得更加地涩嘴起来，几乎让舌头都麻木了。


“裂缝来了，两位绅士，再见了。”年轻人的身体开始慢慢消失，他最后意味深长地朝教授笑了笑。


“现在可以放过我了吧？我完全按照你们的吩咐去做了。”我无力地回答道，从沙发上支撑起身体。


“不，还有最重要的收尾。”教授忽然走过来拦住了我。


“真不好意思，艾塞克，其实很早的时候我就对女性产生了厌恶，尤其是那些妓女，我没有告诉你，我的母亲其实是被父亲逼死的，原因是他迷上了一个堕落的妓女，所以，我不再相信任何女人，而我之所以要和你结交，只是为了学习你娴熟的解剖技术罢了，不过当我遇见了这个年轻人，知道原来作为杰克的我居然被后世所记载，成为了一个传奇，于是我改变了想法，因为警察早就开始怀疑我了，如果我被抓住，就不会有这段历史了，所以我在你给盖亚太太测量的温度计上涂抹了砒霜，虽然不多，但积累下来足够杀死一个伤寒病人了。所以我让你作为我的替身，去创造开膛手杰克的传奇，而他也可以完成自己的历史审核使命了。哦不，准确地说，他是一位文物走私贩子，只不过专门为了满足一些变态的家伙，包括开膛手杰克从那些妓女身上拿走的器官什么的，据他说在他的时代可是价值不菲呢。”教授微笑着望着我，而我则惊讶地望着教授，什么也说不出来。


“而现在，你最后的任务来了，马上警察就会来了，我可以告诉他们，你杀人后逃到我家里，威胁我收留你，结果你掉以轻心，让我在咖啡里下了毒。这种毒药是年轻人给我的，他会麻痹你的脑部神经，你无法再说话，也无法写字了，这个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吧。只有你死了，杰克的传奇才能真正地完成。”教授慢慢地坐到我对面，端起了那杯我喝过的咖啡。


我很想骂他，但是一个字也发不出，只能在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手指头也开始剧烈地疼痛。门外，响起了咚咚的敲门声和警察的呵斥声。

第九夜免费的商品MianfeideshangPin 第八夜父子Fuzi
第九夜免费的商品MianfeideshangPin
	1
	M先生欣喜地看着自己的新居，虽然只是刚刚装修完毕，但是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让自己的妻子抱着儿子过来看看了。他弯下已经僵直的腰，靠着墙坐了下来，来不及擦拭的手背上还沾着点点白色的油漆。
	“还是自己的房子舒服啊。”M先生感叹道。想想自己刚结婚三年就买了房子，真是值得骄傲，以前租房子看人家脸色过日子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他眯起眼睛，宛如喝醉酒了一般，瞧着洁白如玉的墙壁和明亮的窗户，这一切都让他看不够，新房就像他刚出生的儿子一般让他百看不厌，记得拿到钥匙那天，他激动得睡不着觉，一晚上老和妻子说话，而妻子也埋怨他吵醒了小宝贝。
	“左边是卧室，正面是会客厅，摆张大茶几和红木书桌，啊，还是算了，省点吧。”M先生正在计划着家具的摆设，一边说一边用手比画着，忽然又像泄了气的皮球，有点沮丧。
	因为这房子同时也花费掉了他几乎所有的积蓄，包括他妻子的，甚至他还偷偷去向父母借了些——虽然有很多朋友，但是毕竟向他们借钱太不好意思了。为了节省些钱，他连抽了多年的烟也戒了，一切只是为了能尽快买下这房子。
	家具厨具，新电器，还有孩子的抚养费用，刚刚涌上来的那点喜悦感就如同放进水里的墨汁，很快被冲淡了不少。M先生叹了口气，生活总是这样，快乐之所以难得，就是因为持续的时间太短了。
	他再次站了起来，准备装好电话线，其他的可以延误一下，电话还是要尽快装起来啊。
	可是那没有电话线的电话居然响了起来，本来悦耳的铃声在空旷的客厅里响彻起来，居然分外刺耳。
	这怎么可能！电话线分明还拿在自己手里，真是活见鬼了。
	想到这里，M先生忍不住打了个寒战，据说这栋新房的不远处以前好像是坟地呢。
	M先生有些希望电话声音停下来，可是它却不依不饶地叫着，没有办法，M先生咬咬牙，走过去拿起了听筒，顺便瞧了一下来电显示。
	空的号码，真是奇怪啊。
	“喂，你找谁？”
	“请问是M先生么？我们是时间销售公司，您可以在数字键上选择您所需要的商品，1为日常用品，2为家用电器，3为家具衣物……”电话里响起一个好听的女声，殷勤地为他介绍推销着，这让M先生很奇怪，他的电话并没有录音功能。
	“这一切对于您来说全部都是免费的，只需要拨打几个数字键，货物会很快运送到您家里。”电话里的女声最后说道。
	免费？M先生有些心动，可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如果是通了电话，这类东西M先生绝对不会相信，因为这个时代充斥着各种各样的骗局，自打懂事开始，M先生就接受着世界上没有不要钱的午餐这一真理。
	可是为什么不试试呢？
	M先生用颤抖的手指按下了数字键1，紧接着话筒里又响起一个声音，询问M先生具体需要些什么。可是M先生忽然神经质般的猛地挂断了电话，他呼呼地喘着气，心跳加快，仿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似的。
	绝对是恶作剧！肯定是谁弄的恶作剧！M先生使劲摇了摇脑袋，虽然他无法解释这一切，但他坚信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可是心里又忍不住有些可惜，一种压抑不住的想法像从窗口吹进来的微风一样袭过双耳——万一真的是免费的，那自己不是太愚蠢了么？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再也没有接到那古怪的电话，虽然手头拮据，很想买一些心仪已久的物品，但M先生还是忍住了，直到几个月后，电话出现了故障，无法接听也无法拨出，M先生只好叫维修人员来修理，然后自己上班去了。
	回来的时候，他赫然发现家里多了一张精美的红木茶几，那是他非常喜欢的，每次经过家具店都忍不住多看几眼，就像馋嘴的孩子多看看糖果一般。可是价格不菲的茶几让他屡次将迈进家具店的脚又缩了回来。
	再等等吧，先买重要的。M先生每每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可是那张茶几居然好好地立在自己家客厅里，这让M先生非常惊讶和生气，他断定是妻子瞒着自己买的，所以他立即找到妻子问个究竟。
	“我，我接到一个奇怪的电话，说我们是幸运客户，一个什么时间公司送来的，我开玩笑点了张你喜欢的茶几，没想到没过多久真的送来了。”妻子一脸奇怪又带着兴奋的表情，她看着暴怒的M先生，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难道是真的？M先生皱着眉头怀疑着。不对，这一定是什么骗子公司的把戏，可是家里的电话依旧没有好，自己的手机也打不进来啊。
	完了，说不定很快就会有人上门来追讨高额的付款了，M先生忍不住责骂了妻子一句。
	两人正在闹别扭，电话又响了，M先生决定自己来接。
	果然，还是上次那个声音，这次M先生果断地一直拨下去，并且选择了一套福尔摩斯的精装版，当然，这也是他十分喜欢的东西，他决定见见送货人，好亲自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分钟后，门外响起了门铃声。
	M先生打开一看，一个穿着奇怪的年轻男人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套精美的书籍。他穿着连体的类似于机械修理工人般的海蓝色衣服，布料看上去有点异样，仿佛带着些金属的光泽和质感。
	“是M先生么？你需要的书籍已经带来了。”来人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口音有些奇特，带着些机械感。
	M先生还在犹豫，他妻子已经把书接过来了。
	“为了验证您的身份，请将食指伸进这个里面。”来人拿出一个类似卷笔刀的东西，M先生在妻子的劝说下小心翼翼地将手指伸进去。
	他好像感觉被蚊子叮了一下似的，拿出来一看，也没发现什么。年轻男子将那东西收了回来，仔细看了看，冲着M先生微笑了一下。
	“好了，您确定了自己的身份，如果有需要，可以通过来电告知需要的货物，只要拔掉电话线即可。”说完，来人给了张塑料卡片，上面印有一串号码。
	M先生和妻子简直欣喜若狂，难道真的中了大奖？管他呢，他们开始拨打这个电话，选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很多很多，什么化妆品啊，数码照相机、古董花瓶、金银玉器，等等。他们沉浸在里面无法自拔。只是每次送货，来人都要拿出那个东西，验证一下M先生的身份。虽然M先生略微觉得有些东西有一点点旧了，但是管他呢，反正是不要钱的。M先生拥着自己的妻子，乐得嘴巴都合不上了，只是他的小儿子看着自己的双亲站在一堆货物面前手舞足蹈，眼睛里带着非常奇怪的神情。
	2
	2140年，在本市经济参订会主席兰斯先生家中，一位神态优雅、穿着高贵的中年男人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他的脸庞如雕塑般精致，眉宇间带着淡淡的骄傲，他就是兰斯先生。
	“请问是兰斯先生么？”兰斯回望了一下液晶显示屏，一个陌生人居然发信息给他，本来这类信息会自动屏蔽转交给智能机器人秘书处理，可是这信息居然通过了屏蔽，这让兰斯非常惊讶，因为只有一些他规定的本国的特殊的大企业，才拥有这些特权。
	“是的，我是。”兰斯确定了自己的身份。
	“那请您立即付清您的祖先于2009年购买的一系列古董用具，清单如下：红木茶几一张，福尔摩斯精品合集一套，绝版古典式照相机……机器还在继续发出着声音，可兰斯的脸色已经发白了，先前的优雅和淡定荡然无存，因为他也在看着后面的那一串阿拉伯数字。
	“这是怎么一回事？我要上诉给时间委员会，你们这属于欺诈行为！”兰斯厉声质问。
	“根据联邦的法律，后代有义务为自己的祖先在一百五十年内的债务进行结算，联邦宪法下辖经济处罚法规第六款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债务追讨的时限为一百五十年或者第七世子孙。而我们并没有对您的祖先进行暴力威胁或者诱骗，时间委员会只是规定不可以从古代取走货物来现代进行商品交易。兰斯先生，您有一周的时间付清欠款，当然，您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联邦调解员处理或者上诉至高级审判庭处理。不过我们要警告您，我们公司拥有您祖先M先生的每次订购货物的基因记录，根据法律，如果您有能力支付而拒绝的话，我们会依法剥夺您的社会身份地位和一切公民权利，并且更改您的基因档案。”机器冷冰冰的话语让兰斯满头是汗。
	在这个时代，所谓的身份证早就消亡了，廉价而神乎其技的整容手术可以让所有人一夜之间转头换面，可是基因是无法改变的，所有人从出生起就被建立了基因档案，除非死亡，否则自己生存的所有权利和利益都和基因挂钩，当然，每个人的基因都是非常秘密的，政府告知所有公民可以拒绝非法定的基因采集，将自己的基因交出去，无疑是把整个人都交给了对方，而这套法律也使年轻人对待父母格外热情，因为他们惧怕父母双亲利用基因组谱起诉自己不赡养父母的非道德行为。基因处罚分为很多种，例如不良贷款记录，剥夺对急性传染病终生疫苗的使用年限，慢性基因遗传病的基因改造年检，甚至包括最高昂的剥夺公民权利——这样一来，那个人除了等死，就无路可走了。
	所有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处罚都是和基因档案挂钩的，而近日据说有的公司已经开发出了不超出七代人的基因衍生复制技术，兰斯原以为只是玩笑，没想到居然是真的，而现在，他不得不为自己的祖先的奢侈无度付出高额的代价，否则，这个公司可以通过对兰斯祖先的基因衍生复制出他的基因密码，进而篡改他的基因档案，一想到这里，兰斯双眼就发黑了。
	“我答应，我答应支付！”兰斯像泄了气的皮球，整个人虚脱了。
	“我那该死的曾曾曾曾祖父！”兰斯用尽最后一口气力大声吼道。他早听自己的祖父说过，很早以前家里曾经莫名其妙地多了很多贵重物品，据说还是不要钱的，原来这都是他们的诡计。兰斯先生恢复过来后，立即上诉最高行政会裁定，决定立即制定有关法律。
	3
	在一家高层的椭圆形建筑物的顶层内，一群人围坐在一起，他们是这个国家最好的古物打捞发掘公司的高层股东，虽然最近这一行当不太景气，但奇怪的是他们个个脸上都洋溢着喜悦之情。
	“看来我们的营销战略很成功，去年从地下城市挖掘出来的上百年前的旧式货物由于保存完好，还是和新的一样。”一位身材矮胖、眯着眼睛的中年男人对着圆形会议厅里的人说道。
	“是的，我们下一步就要在时间委员会没有作出‘限制将广告做到一百年前’的法案提交给联邦宪法之前再多卖出些，最好找那些这个时代富翁们的祖先，哈哈，只是我们还要完善时空通信服务，目前只能在古代电话无法接收当时电子信息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将信号通过终端时空联络上那些傻瓜。”另外一个穿着考究、眼神犀利的鹰钩鼻奸笑着说。在场的股东都笑了。
	于是，大量的货物通过传送器回到一百多年前，而像M先生那样享受着所谓免费服务的人不会知道，数百年后他的子孙要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高昂的代价。
	请问，你家的电话拔掉线后响了么？
第八夜父子Fuzi
	母亲走得是如此的安详，甚至让十八岁的卫远感觉不到悲伤，不知道为什么，卫远很想哭，却总是宛如隔着一层轻薄的纱巾去触摸一般，始终感受不到那一份哀愁。父亲却相反，在卫远心中，这位享誉业内最著名的机械工程师的心里，似乎永远只有那些冰冷而毫无感情的机械，从未关心过他身边仅有的两位亲人，父亲几乎很少和卫远说话，更多的只是将他看做一个与卫远母亲爱的附属品，那若即若离的冷淡，令卫远很伤心，而且他以专心研究为借口，经常搬家，卫远的朋友屈指可数，而那些为数不多的亲戚长辈每次见到卫远都无不惊讶地说，怎么一下长这么高了？
	母亲还在世的时候，经常抱怨父亲为何如此对待卫远，而父亲总是低着头不说话。卫远心想，或许自己和父亲做出的那些机械一样，只是他众多作品的其中一个，甚至还不是最好最优秀的。
	可是，无论如何，他们是父子，这是无法改变的，而且现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是关系最亲密的两个人了。
	在母亲临终前，母亲慈爱地抓着卫远的手，似乎想说什么，卫远将耳朵贴过去，那个可怜的女人只是低声说了几句就去世了，卫远的父亲问卫远母亲到底说了什么，卫远却说听不清楚。
	为了节省资源，大多数人过世后都会经过处理和改造，最终返回自然成为这个星球的一部分，而这个理念最终的提出者正是卫远的父亲，虽然政府机构和民众都表示可以特殊化处理，但卫远的父亲坚持反对，并亲手按下了让妻子的身体进入机器的按钮。卫远谈不上恨父亲，因为他觉得或许这样母亲就可以无处不在了。
	卫远买了些牛肉和蔬菜，似乎自己永远都不觉得饿，但是必须要吃一点，一如三餐和起床睡觉都是众多的习惯罢了，他做好食物后叫来父亲一起，但后者却似乎有话说。
	“你一定很恨我吧？”父亲穿着一件白色长褂，乱蓬蓬的头发像鸟窝似的顶在头上，一脸的疲惫和悲伤。
	“不，谈不上。”卫远嚼着牛肉，似乎自己火候没掌握好，太硬了。
	“你应该恨我的，或许是我做得还不够。”卫远父亲的话让卫远很奇怪，这种因果条件关系压根不成立嘛。
	那天晚上，父亲居然破天荒地要求和自己一同睡，这让卫远非常惊讶，也很激动，印象里似乎只有在孩提时代父亲才和他睡在一起过。他早早地铺好床，但不知道过了多久，父亲一直在工作室，直到卫远几乎睡着他才过来。
	卫远的睡眠很奇怪，相当准时，几乎是一到十一点就犯困，然后就是雷打不动，但是今天很奇怪，父亲走进卧室的时候，卫远居然醒过来了。
	但他没有动身体，而是眯起眼睛看着父亲。
	父亲的手里似乎拿着一个奇怪的盒子，大概巴掌大小，卫远很紧张，因为他知道今天十二点一过就是自己的生日了，或许父亲想送一个生日礼物给自己。
	有多久父亲没有提及自己的生日了？卫远记不得了，最近几天他的记忆老出问题，仿佛大段大段的记忆都空白了似的，可是仔细想想又能想起来，但又觉得非常陌生。
	父亲颤抖着将手里的东西慢慢朝卫远伸过来，但是最终停了下来，接着，他似乎下定决心似的离开了卧室。
	卫远有些失望，然后一整夜父亲都没再进来，而卫远也破天荒地一整夜没有睡觉。
	第二天，父亲接到公司的电话——全球最大的机械制造公司，卫远的父亲在那里担任新产品的研发总工程师，临走前父亲交代卫远好好待在家里，如果有人拜访，就让客人去自己的公司。卫远象征性地点点头，看着父亲的飞行器绝尘而去。
	“那飞行器也是他造的呢。”卫远小声地嘀咕一句。
	的确，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机械都出自卫远父亲之手——准确地说是出自他的脑子。
	可是人们并不领情，因为卫远的父亲同时也是世界机械委员会副主席，因为他的极力反对，机器人的普及化的计划总是胎死腹中，他极力反对让机器人进入人类社会。
	“它们只是工具，不能成为我们的一员。”卫远的父亲着重说到“它们”这个词。
	卫远对父亲的提议没有太大感觉，在他看来，那不过是因为父亲的公司想独自霸占机器人特别是类人机器人的市场所做的一种舆论营销手段。父亲离去后，空荡荡的房子让他觉得有点发冷，这种感觉从未有过。
	这段日子，卫远总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异常，或许，是母亲的离世造成的吧。卫远这样安慰自己。
	无聊的时候他就收拾房子，卫远没有朋友，因为自己是卫工程师儿子的身份，很多人对他敬而远之，时间长了他也习惯了，而且经常搬家也让他很难交到朋友。
	收拾房间的时候他忽然想到了父亲的工作室，那个巨大的房间，父亲从来都是禁止进入的。
	“我想进去看看！”卫远几乎被自己心里浮现的想法吓到了，可是这想法一旦开始就无法抑制，他将手慢慢靠近那扇自己熟悉而陌生的铁门，可是一阵传呼声让他吓了一跳。
	“卫远，我是你阿姨，好多年没见了吧？”屏幕里出现一个陌生的女人，卫远的确听过母亲谈及过她唯一的妹妹，可是这位阿姨却很少露面。
	卫远走过去，朝她友好地笑笑。
	阿姨似乎有些惊讶，不过依旧慈爱地望着他。
	“如果不是你小时候那次事，我早该来看你了，实在是觉得心里内疚，所以这么多年都没来过。我刚接到你妈的消息，所以想告诉你我下个星期来看你。没能出席姐姐的葬礼让我很难过，卫远你一定要坚强些啊。”
	卫远点点头，忽然问道：“到底是什么事啊？”
	“哦，那时候你还很小，才五岁不到，你爸爸带着你来我这里玩，结果我照顾不周，居然害你掉下山去了，你爸爸发疯似的把你抱了回来，并叫来了他们公司的医疗队把你带走治疗，后来你爸爸交代我别把这件事告诉你母亲，怕她担心，我也不好意思提这件事，自然也没去找你们。现在姐姐也过世了，让我更加内疚啊。”阿姨说到这里，眼泪都流了出来，卫远安慰了她几句，结束了通话。
	他忽然觉得很感动，原来父亲是爱自己的，只是掩盖起来了而已，就像是撒在火上的沙粒，虽然看不到热情的火苗，却依旧能感受到那份热度。
	“对了，父亲要送我的那份礼物一定是不好意思给我，我干脆自己去找吧。”想到这里卫远不免高兴起来，打开了父亲工作室的大门。
	里面很杂乱，虽然很大，却被东西充满着，到处是论文和资料，以及实验器材，他翻找了一下，一无所获。当他要离去的时候，却被地上的东西绊了一跤，等他爬起来一看，地上居然有一个凸起物。
	卫远使劲拉着那个东西，最后找来一根铁棍，最终将它撬了起来，那是一块铁板，原来工作室的下面居然还有一个房间！
	卫远开始紧张了，或许那里面隐藏着父亲极力掩盖的一些秘密，显然他没打算让自己知道，可是这种机会谁又能放过呢？卫远吞了口唾沫，拿起一个手电筒，慢慢顺着里面的楼梯爬下去。
	房间并不大，但显然很久没人进出了，灰尘的味道几乎让自己窒息，卫远用衣服蒙住嘴巴，小心地靠着激光手电慢慢往前走。在这个房间里似乎没有任何活人来过的迹象，卫远记得，每次自己度过生日后，父亲总要将自己关在工作室好长一段日子，说不定，他就是待在这个密室里。继续往前走，卫远似乎感觉到已经快要接触到尽头的墙壁了，房间里很空荡，正要打算回头上去的时候，手电的余光似乎扫到了一些东西。
	前面似乎摆放着什么，手电光源不够，卫远只好再走近一点。
	那是一个孩子。
	的确是一个孩子，大概六岁左右，穿着一套儿童西服，嘴角还带着笑意，脸颊上还有一个依稀可见的唇印，卫远呆住了，那孩子仿佛还活着一般靠着墙，可是他的眼睛里却没有任何生机。
	卫远记得，六岁生日的时候母亲曾经很高兴地亲过自己，后来父亲让卫远去洗脸，他则孩子气地要求将这个唇印一直保留下去，他的举动让母亲笑个不停。
	第二个仍然是个孩子，不过似乎略大了一号，相貌却没变，衣物虽然陈旧却很漂亮，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总共有十七个。
	越往下看去，卫远就越害怕，因为他终于发现，那些靠在墙壁上像洋娃娃似的东西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最后一个正是自己十七岁生日那天穿着校服的样子，嘴角依旧残留着笑意，但那笑容在黑暗之中让人发毛。
	卫远仿佛看着一组幻灯片，一张接着一张，自己慢慢地长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卫远小心地伸出手，抱起第一个孩子，爬出了地下室。
	回到工作室，卫远长呼了一口气，他的体力似乎越来越弱，只是爬了下楼梯，却让他气喘吁吁，卫远拿起像极了六岁自己样子的东西跑到客厅。
	但是客厅里站着一个人，正是自己的父亲。
	卫远发现父亲的眼神很陌生，而且他的手里拿着昨天晚上的那个盒子。
	“我本来打算过些日子才告诉你真相。”父亲的声音低沉得可怕。
	“我几乎已经知道了，星期六先生<sup>〔1〕。”卫远咧开嘴嘲笑道。</sup>
	“我是被逼无奈，你的母亲有严重的心脏病，她无法承受自己六岁的儿子死亡的消息，当我被告知五岁的你就已经死去的时候，整个人几乎都崩溃了，在脑子一片空白之中，我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想法，那就是重新制造一个儿子，一个机器人，一个替代的附属品！所以我立即着手去做，我以公司研发新机器的名义投入了大量精力和财力，一方面还要瞒着你母亲说带你去国外学习。”父亲的喉头一下下滚动着，声音有点哽塞。
	卫远沉默了，他将手里的那个东西轻轻地放在桌子上。
	“终于，我的第一个作品诞生了，尽管还很拙劣，但它奇迹般地骗过了你的母亲，看着你母亲的笑容，我有了莫大的勇气和动力，所以我做了第二个，第三个，每年一个，在生日过后我就停止供给能源，切断了行动回路，我必须一年一年地搬家，好让人接受一个孩子巨大的成长变化，让这一切变得理所应当。我一个人保守着这个巨大的秘密，一个人承担丧子的痛苦，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知道你母亲是笑着离去的。我不敢对你有任何的感情投入，理智告诉我你不是我儿子，我通过计算机模拟出你长大的样子，一年一年地忙着制作新的你。”卫远望着眼前这个侃侃而谈的男人，不知道是否该称呼他为父亲。
	如果创造者就是父亲的话，或许这个称谓是合适的。
	“为什么我会有以前的记忆？我不是去年才创造出来的么？”卫远问。
	“每年的记忆芯片我没有更换，所有十几年来的生活片段都完好地储存在你的芯片里。”
	“我是最后一个吧，她也死了，我的生存价值就不存在了，对么？”卫远冷冷地问道。
	父亲没有回答，而是缓缓地掏出了盒子。卫远惊讶地发现他流出了眼泪。
	是的，眼泪，卫远开始嘲笑自己的思维线路实在太迟钝，居然没有意识到哪里有人在母亲逝世后流不出一滴眼泪的荒谬。
	“我的制作越来越好越来越完善，我发现自己已经痴迷于机器人的制作了，那种创造的快感开始侵蚀着我，同时我也越来越恐惧，因为我的作品越来越接近真实的人类，所以我矛盾地一边在世人面前反对机器人的研发进程，一边暗地里制造一个又一个类人机器人。当我最爱的妻子去世后，我发现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我已经没有亲人了，曾经我认为你是最完美的，我制作的自我改善系统让你如同动物进化般的日渐完善，除了我没有任何人知道你不是人类。可是当我在葬礼上看到你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即便是制作再完美的机器人，他也无法理解人的感情。你没有眼泪，你永远不可能成为我儿子，所以，我想结束这一切。”卫远的父亲手里拿着遥控器，可是身体却不停地发抖。
	“你按不下去的，我就是你的儿子，其实你心里也早就接受我了吧，一方面你不愿意承认，但是一方面对我的感情却越来越深，对么？”卫远微笑着走过去。
	“在开始的时候你就设置好了是一年的能源使用吧，所以每过一年就正好停止活动，所以最近我的身体技能越来越差了不是么？让我永远做你的儿子。”卫远慢慢走过去，将手伸向父亲手里的盒子。
	卫远的父亲似乎猛地清醒过来，往后退了一步，他狐疑地看着卫远，“看来你甚至有了人类惧怕死亡的意识了，你为了生存下去而说谎么？其实你的内心在憎恨我，是吧？我不能让你回到社会里，那会造成灾难。”
	“你知道母亲临死前告诉我什么么？她叫我好好活下去，或许，她早就知道我不是她儿子，或许，她早就认可我的身份了。
	“这是紧急停止行动的遥控器么？不需要了，父亲，我会一直待在您身边，一直等到您回到妈妈身边去，因为我们是父子。”卫远的父亲望着卫远，颤抖的嘴唇似乎想说什么，却始终说不出来，手中的盒子被卫远拿了过去。
	“我不会再制作机器人了，你要答应我，我死之前你要和我一起离开这个世界，销毁我所有的研究成果，我要把这个秘密带到你母亲那里去。”卫远的父亲不放心地说。
	“好的，我答应你。”卫远笑着抱紧了眼前的这个男人。
	
	三年后，卫远的父亲卫工程师辞世，巨大的葬礼过后，关于他生前秘密研究机器人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一边咒骂着死去的他的背叛和虚伪，一边又将他的儿子卫远——一位大力支持机器人特别是类人机器人普及化的天才科学家奉为第三次工业革命的领导者和先驱者。大量失去亲人的人看到自己死去的亲人又回到家里，放弃原本伤病躯体而获得更加强壮的身体的人越来越多，机械开始在人类社会无孔不入。有时候，卫远孤独一人站立在高处远望这个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机械化都市，低着头轻声说道：
	“爸爸，请原谅我，这一切原本都是你该做的，我不过是继承了你的想法而已，因为，我们是父子。”卫远的脸颊滑过两滴晶莹透亮的液体，在那些巨大金属体的光泽下变得逐渐真实起来。
	注　释
	〔1〕星期六先生：《圣经》上说上帝在星期六创造人类，这里讽刺其为造物者。

第十夜录像带Luxiangdai


“你会为了你所爱的人去杀人么？”


“不会。”我从显示器上将视线移开，奇怪地看着她，很显然，薄绪的语气并不像是开玩笑，每当她认真起来的时候，都会将眼球朝左上方斜着一些，斜的角度越大，证明她越期待问题的答案。


但显然这种问题不是我喜欢被询问的，对虔诚的东正教教徒的我来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去杀人，都是无法想象的。


“那是因为你没有遇见真正令你灵魂都发抖的人。”薄绪半张着嘴唇说着，她的嘴巴很小，这让经常被她邀请一起吃饭的我非常苦恼，经常是我已经吃完自己的那份，而她的饭碗里的食物几乎还没怎么动过，以至于为了避免尴尬，我不得不再去随便买些什么东西，这让我的体重迅速增加。


可是我还是喜欢看薄绪说话，因为她说话很有特点，漂亮的嘴唇几乎不会进行过多的运动，只是偶尔露出一两颗如碎玉般的贝齿，像夹在两片贝壳之中闪闪发亮的珍珠。


“杀人并不是什么罪恶，关键是看杀人产生的后果，你说对么？”薄绪像老师似的教导着我说。


“哦？你倒是说说看。”我看工作基本快完成了，这部书稿已经校订过几遍了，只有一些小地方需要修改，我决定今天放一放，好好听听这个办公室里最漂亮的女孩到底是如何看待爱情与谋杀的。


“犯罪产生的动机咱们姑且不提，如果产生的结果是有益的，这结果的益处大于受害者死亡导致的一系列不好的或者悲剧事件发生，那是不是证明这起谋杀从整体角度来说是有意义的呢？好比恐龙的种族灭绝，无疑对恐龙是灭顶之灾，但是对地球生命的进化却是一件好事。”


“你直接说那人该死不就得了。”我有点好笑。


“但是无论如何，你杀的是人，抛开法律，单从伦理道德的层面上讲，你不觉得这过于自私么？”我笑完后看见薄绪认真的眼神非常可爱，于是也一本正经地回答。


“真正的爱，就是对爱人无私，对他人自私。”薄绪点着头说，似乎很赞同这种观点。


我决定不再与她争辩，因为我发现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不要尝试与一个女人去辩论，因为男人喜欢争辩的结果，而女人喜欢争辩的过程。


薄绪看出我的不耐烦，她忽然站了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


似乎是一卷书，但是我接过来的时候却觉得很轻。


好像，是一盘录像带之类的东西。


“干吗给我这个？”我奇怪地问。


“不要打开它，当我允许你去播放录像带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她说完低着头走了出去，没有再理会我。


当我看见薄绪走出房间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穿着一身黑色短裙的她仿佛一下子融进了门外黑色的走廊里一样，仿佛无论我如何去找也找不到似的。


事实上，第二天，薄绪不见了。


她的离开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因为这个刚毕业分来没多久的小姑娘几乎在这大半年内让所有人都无法安静下来工作，还包括他们的家人。


或者这样说吧，薄绪勾引了这里几乎所有的适龄男性，应该用勾引这个词么？或许是我太偏激了，总之除了我和李副总编，甚至来这里经常送外卖的一个大学生，也有人看见被她领到自己的公寓里。


这一类的女孩，恐怕在开放的西方社会也会让人侧目的，这种疯狂的举动几乎弄得天下大乱，她几乎像女王一样玩弄着这里所有的工蚁，但是奇怪的是，所有人都不敢有所表示，即便是偶尔有几个中年妇女想来这里闹事，也被阻拦回去，仿佛压根不存在这档子事情一样。


很多男人都像蚂蚁爬向食物一样扑向薄绪，但薄绪似乎从来都不曾在一个男人身上固定超过一个月，不过她很有道德，每次都是在正式和一个人分手以后，再去和另外一个人在一起。


这就是薄绪，她似乎永远在寻找男人，但从来不重视男人。


至于我，她说过，压根没把我当过男人，因为我这样一个书呆子没有女人缘也是非常正常的，而我也没奢望过她会垂青于我。


怎么说呢，就好像一件日用品一样，缺了它你会很难受，但是你绝不会为它多花一分钱。


对薄绪来说，大多数男人就是她的一件日用品。而我可能属于日用品中最经常用却最低贱的那种。


让我惊讶的是，几乎所有和她相处的，看见她后依然和和气气，我甚至怀疑她是否有着某种魔力，可以让周围的人喜欢她。


事实上我也很喜欢她，但是我是个非常传统保守的男人，我甚至期望薄绪像挑逗其他男人一样来对付我，但是她从来不，在我面前她总是像一个邻家小女生。


于是我慌乱了，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后我习惯了，就当做分到这里的是一对姐妹，她们长得一模一样，在其他人面前是一个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女人，而在我面前则是一个涉世不深固执己见还未长大的小女生。


但是薄绪消失了，没有任何预兆和提示，所有人小声议论了一段日子后就平静了下来，起码，从外面看上去是的。


最后，听说公安局在河边找到了薄绪最后一天和我谈话时候穿着的黑色薄纱裙，和一双皮凉鞋，他们判定薄绪跳河自杀了，虽然找不到尸体。


薄绪死了么？


无所谓，对于我来说，消失了和死亡没有区别。


任何感官活动与世界交流的结果都是两个投影的交集，就好比一张红色的纸，有可能它的确是红色的，但也有可能你的眼球和视觉神经被人为动作了，弄得只能接受红色光，最恰当的比喻是，你将两只手一只放入热水里一只放入冷水里，一段时间后觉得适应了再拿出来，同时放到一杯温水里，从你两只手传来的感觉当然是不一样的。


所以我说，薄绪无论死亡还是消失，对我来说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只有一个结果，我无法再看到她了。


不知道多久以后，当我无意间去一个朋友的演播室做客，忽然想起了那盘她给我的录像带。


现在算是她允许可以看的时候了么？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过了这么久，或许应该可以了吧。


于是我拿起录像带，说服朋友让我去了他的演播室播放，因为我实在找不到一台放像机。


里面的确是薄绪，只不过看上去却非常憔悴。


“不知道你是否已经看了，其实等你想起我来，就是我说的可以打开的时候了，不知道你还记得我和你的谈话么？我问过你，是否愿意为了爱人去杀人。”


我想起了她的那番问话。


“现在，请为我杀一个人，好么？”薄绪的眼睛斜着向上望去。


我明白，她是认真的。


可是，她要我去杀谁呢？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真的爱上她了，哪怕过了这么久，可是只要见到她，甚至只是录像带里的她，我的心里就会一紧。


这时候我才理解，原来那时候她问我是否会为了爱去杀人，我之所以拒绝，是因为我知道我只会爱薄绪，只会为薄绪杀人。


“你一定很想知道我想让你去杀谁吧。”薄绪微微笑着，苍白的嘴唇轻轻颤动着。


是李副总编么？我一直认为其实薄绪谁也不爱，她只是用这些周围的男人来伪装，伪装自己和李副总编的地下情，也难怪，李副总编是社里历史上最年轻的副总，总编辑年事已高，而且还是李副总编在大学时代的恩师，这个位置让他来坐是再顺理成章不过的事情，而且这家伙长得白净秀气，虽然四十挂零，却仍然像三十来岁的年轻人一样，我以为搞文字工作的都和我或者其他同事一样弱不禁风，脸白如纸，手难缚鸡，可是李副总编经常锻炼，还拿过城市运动会中的田径冠军，如果说薄绪可以有让所有接触过她的男人神魂颠倒的话，那么李副总编就是一个男版的薄绪了。


一定是的，薄绪之所以不找我，是因为我懦弱、胆怯，她压根看不起我，而之所以没能和李副总编产生绯闻，其实是她胆怯、懦弱。人总是这样，在弱者面前强大，在强者面前懦弱，我甚至怀疑薄绪的所作所为都是李副总编强迫的，说不定，薄绪也是他逼死或者亲手杀死的！


想到这里，我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立起来，兴奋夹杂着恐惧让身体的每一块皮肤都觉得酥麻和冰冷起来，肌肉不住地颤动着，我期待从薄绪口里喊出那个名字，我可以作为她的工具，是的，哪怕是作为一把复仇的武器去帮她报复那个薄情寡性的男人。


“我要你去杀了罗米。”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罗米？不是那个刚调来的大学生小伙子么？他比薄绪早来半年而已，而且也是和薄绪传出八卦的人之一，他疯狂地爱着薄绪，薄绪似乎也不讨厌他，而且他也是听说薄绪失踪了后焦急万分，接着认为她死了，表现得非常沮丧和伤心的人。


为什么要我去杀他？


“你一定很想知道吧，不要去想我在哪里，照我说的去做吧，要知道，我是爱你的，我相信你也爱我。”薄绪的眼睛斜着向上看去，她是认真的，她是爱我的！


我感觉一股幸福的暖流涌动开来，罗米，对不起了，你的生死原本就和我无关吧？


“我没有死，相信我，你一定会再看见我的，那时候，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薄绪站起来朝着屏幕走过来，我吓得从座椅上跳起来朝后退了一步。


原来她只是对着镜头轻轻亲了一下。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一直在想如何去杀死罗米。


他虽然不够强壮，但是以我的体力，也不是那么容易去制伏他，更何况，这是杀人，如果失败了，我将面临牢狱之灾。


我不怕坐牢，但怕见不到薄绪了。


所以我必须想一个非常稳妥、万无一失的计划，薄绪的出现让我平淡无聊的生活顿时起了光彩，就好像一面尘封多年的镜子忽然间用水一泼，然后放置在烈日下一般，又变得璀璨夺目。


罗米的生活非常没有规律，这种年轻人属于那种神经质似的动物，想到什么做什么，这让我头痛不已。


可正是这种毫无规律的生活要了他的命。


既然是一个毫无生活规律的人，他有时候去什么地方，自然也没什么奇怪的。


于是我想到了薄绪，我以匿名电话的形式打给罗米，并告诉罗米：薄绪没有死，就在我手上。当然他不会相信，所以我用了录像带。


很有意思，这盘录像带成了最有力的作案工具，我利用瞬间调高调低音量的办法，让罗米听到了薄绪的声音。


“罗米，你一定很想知道我在哪里吧！要知道，我是爱你的！”这种方法我练习一会儿，做到非常熟练了。


果然，罗米的声音都变了调了，他发疯似的在电话里喊道：“薄绪，我来了，我马上就来！”


我告诉他，不许带人来，因为薄绪不想见其他人，我还以为他会询问我的身份，实际上我多虑了，其实他压根记不起我来，只是说了声“我马上就来”，就挂断了。


等我回到办公室，罗米已经请假了。


他不会再回来了，那是一个荒凉的郊外瓜棚，在那里等着他的不是漂亮的美女，而是死神的镰刀。


一个小时以后，我躲在瓜棚的角落，看见罗米从外面冲进来，发疯似的喊着薄绪的名字。


我没有动手，因为我必须看清楚他是否真的是一个人，当确定以后，用瓜棚里的叉子——一种用一人多长的木棍在前段固定住一个三叉戟似的铁叉，用来驱赶鸟类或者小偷，也可以在附近的河边捕鱼。


可能是看瓜人荒废在这里的吧。


我将叉子朝着罗米的后背捅了过去，用了我所有的力气。罗米到死也没转过头来，因为钢叉太大，他无法转过来，后背的衣服马上被血染红了，他闷声哼了一下，接着双膝跪下，低下头。


这一下肯定插穿了肺部，因为我听到还未断气的他不停地发出呜呜的声音，像一个破了洞的旧鼓风机，每一次压缩肺叶，都将一股股血雾喷出来。


我也大口喘着粗气，当血腥味渐渐消散，我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罗米死了，我完成了薄绪的任务。接着我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一直等到天黑，看着跪在地上的罗米，我没有勇气去看他的脸。


天黑后，我借着模糊不清的月色，将他埋在荒废的瓜地里，然后飞快地赶回家，去看我的电视台朋友帮我录下的今天下午的节目。


我把我能看到的电视节目都看了一遍，哪怕是那些让人恶心的广告，也捺着性子看下去，一直看到头晕为止。


我完成了杀死罗米的任务了，于是又想起了那盘带子。


因为薄绪告诉我，杀死罗米，才可以继续看那带子。


果然，她睁着漂亮的大眼睛望着我。


“我知道，我就知道你一定可以完成的，对么？”薄绪满是期待地对着我说。


嗯嗯，是的，我在心底喊道，拼命地点着头，我发现自己真的疯了，为了这个女人疯了。


为什么以前没有发现自己这么喜欢她呢？


我不明白，我只知道别人为我介绍过很多女孩，但我一点也没有动心的感觉，我只是在恐惧吧，我害怕真人，害怕那些活生生的女孩子，虽然她们清纯漂亮，但是每次和她们在一起我都会恐惧，因为在这种强烈的对比下，我觉得自己非常的不真实，没有活力，仿佛是一具行尸走肉。


所以我爱上了那些电视电影上的人，还有书和漫画，他们嘲笑我，说我是喜欢二维世界的女人的怪物。


我真的是怪物么？


无所谓，我有薄绪就够了。


“再去杀了郎维平。”


郎维平，社内资深编辑，曾经是社里最热门的副总编人选，不过还是让李副上了，虽然很多人为他抱屈抱冤抱不平，但是他却一笑了之，依旧做着本职工作，本来对李副不满想借机挑事的人，见当事人都无所谓，也只好作罢，不过在背后却嘲笑他软骨头没骨气之类的。


这样一个人，也要杀掉？


不过我没有疑惑，因为他也喜欢薄绪，为了薄绪他甚至差点辞职，但这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所以光凭这个，我也会杀了他。


我杀了他，比罗米困难，因为正相反，郎维平是一个生活非常有规律的人，如果他有什么异动，是很容易被注意的。


上次罗米的失踪，警察调查过了，但是没有任何线索，事情不了了之了，但是不代表就是安全的。


这的确是一个难题，如何去杀一个生活得如同机器人一样的家伙，而无法杀掉他，我就见不到薄绪了。


而那卷录像带，我还没有看完。


我是一个遵守约定的人，既然薄绪是这样说的，我一定会在杀掉郎维平之后，再去接着看下去。


可是我实在不知道如何去杀死他，就在我万般苦恼时，奇迹发生了，郎维平在每天准时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汽车撞死了，肇事者居然怕他没死，还来回轧了几下，然后飙车而去，听上去颇为冷血，其实也不算新闻。在司机之中经常流传，出了车祸不要怕，掏出口袋把钱拿，不怕撞死，就怕撞不死，所以某些人狠下心来，将受害者来回轧死，倒也不稀奇了。


不过不管如何，非常高兴的是不管如何，郎维平死了，我的任务不算完成，但也不算失败吧。其实我也想过这个点子，可惜的是驾驶学校的老师看见我就像看到鬼一样，再也不愿意让我去考了，按照他们的原话说，就算是做教练，他们也想多活几年。


因为对于长期活在二维世界里的我来说，充其量只是玩极品飞车系列多而已。而在那个游戏里，撞多少次行人和障碍物都无所谓，重新玩就是了。


我已经买了一台放像机，去的时候苦求了老板很久，因为他告诉我已经没有存货，而我则认为他在坐地起价，因为我明明记得他的店里还是有几台的，这种东西不可能一下子卖掉，而当时的我也没办法拒绝，于是高价买下了他自己用的一台。


我记得老板的眼神很怪，拿着钱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无所谓了，对这种态度我已经免疫了。


回到家继续播放录像带，但是却发现带子卡住了，无论我怎么拍打、调试，都没有用，我愤怒了，因为我觉得受了欺骗，老板一定卖了个假的放像机给我。


这时候门铃突然响了起来。


我无奈地走过去打开了门，却看到一个不陌生但又喊不出姓名的人。


“你是……”


“送外卖。”他戴着运动帽，手里拿着一个比萨盒子。


“可是我没有叫外卖啊。”我疑惑地看着那个盒子，印象里根本没有叫过外卖。


“你是叫方轩吧，在××报社里工作么？”他再次问道。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很紧张，我看到他的喉结在上下滚动。


“是的。”


“那就没错了，拿去吧，有人为你付过钱了。”他将比萨盒子递给我。


我接过来，既然是免费的，也就不必客气了，说不定是某个同事见我许久没在食堂用餐为我叫的吧。我家离报社很近，但因为独身一人，所以经常是在社里食堂用午饭。


我关上门，还来不及给小费，那人就跑了。


比萨很好吃，我拿起一块慢慢咀嚼起来，可惜的是录像带依然无法播放，我决定把它拿出来，只好再次去麻烦我同学了。


可是当我穿好大衣，拿着带子准备开门的时候，腹内一阵绞痛，接着我觉得手脚开始麻木起来，不住的颤抖让我的小腿无法支撑下来，头重重地砸在金属门把上。


我捂着腹部，呼吸开始困难起来，身体像火烫一样烧了起来，我看到自己的手掌上全是密密麻麻的红点，胳膊上也是。


我知道，是自己的皮下微血管破裂了。准确地说，我中毒了。


是那块比萨么？为什么，为什么他要杀我？


眼睛开始灼热起来，视力也模糊了，我想喊，可是只能发出啊啊的声音，像被堵住了似的。


是不是罗米死前也是这样想的？


我想起来了，那个送外卖的，就是那个被人看到由薄绪带到公寓的大学生，一个还没有毕业的大男孩而已。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录像带，忽然想到，是不是还有别人收到过这些录像带？


罗米，在社里最爱跟副总叫板，仗着自己是名牌大学中文系毕业，叔叔是市秘书长，经常让李副下不了台。


而我，一个闷葫芦，虽然看上去不懂人情世故，但是我和他们不一样，可是我和薄绪走得很近，我知道她的确和李副总编在偷情，虽然薄绪和很多男人都在一起，但那不是自愿的。


如果她勾引那么多男人的话，谁会注意她偷偷摸摸地和社里的副总编在一起呢？我早该知道，薄绪刚调来的时候看着李副总编的眼神。


李副总编在薄绪的大学做过客座教授的，他们应该早就认识吧。


也许，薄绪放荡自己，也是他的暗示或者强迫？掩饰自己的行径，那些来闹事的女人，不肯出声的男人，都被李副总编压下去了。


是他让薄绪自杀的吧，薄绪说过，会为了爱人去杀人，当然也包括自杀么？


在死前也帮着他，或许罗米也收到录像带了吧，或许罗米和我的名字也在他的那张盘里。


那个大学生会怎样呢？


我抓着录像带，呼吸越来越急促，肺部被压缩得厉害。


我仿佛看到，薄绪的脸从电视机里慢慢浮现出来，如同从水面里升起一般，她微笑着，柔软如蚌肉的丰满嘴唇上下张合着：


“你会为了你所爱的人去杀人么？”

第十一夜换骨Huangu


卢卡斯渐渐从昏迷中苏醒过来，他使劲摇晃了一下沉重的脑袋，努力撑起眼皮分辨着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四面雪白的墙壁，和紧锁的青色铁门，他分明记得刚才自己还在国家医学院学术典礼上发表自己关于治疗软骨病的可替代性金属的新论文，本来打算回家的，怎么却来到了这个鬼地方。


“教授，看来您醒过来了，请原谅我手下如此粗鲁的做法。”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卢卡斯连忙站起来，原来在后面的墙上有台激光扫描的显示器，一个面容清瘦但眼神犀利的男人叼着雪茄望着他，教授觉得这个人好生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来。


“既然您已经醒了，就来我的会客厅见面吧。”说完，图像传送结束，铁门也打开了，两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墨镜的高大男人走进来，做了个请的动作，卢卡斯知道这个时候叫喊和反抗纯属多余，只好跟着他们一起走。


穿过狭长昏暗的走廊，和几乎走不完的路口台阶，又乘坐轨道穿梭机，教授感觉到自己仿佛在进行着一次漫长的旅行，终于，三个人来到一扇高大的红色木门前。


门上的自动识别系统打开了，两个保镖没有动的意思，卢卡斯只好一个人进去了。


里面相当宽敞，几乎等于自己的一个半实验室大小，要知道，卢卡斯的实验室可是全加州最大的，即使塞满仪器，也可以容纳四十人同时授课，而眼前的房间，只有他和对面的那个人。


在一张老式的东方竹质茶桌前，这个充满绅士风度的男人正在倒茶。


“教授受惊了，以这种方式请你，实在是出于无奈啊。”他笑着站起来，将一杯茶递给卢卡斯，卢卡斯没有说话，只是上下打量着来者——三十多岁，中等身材，偏瘦，浓密的棕色头发以及扁而紧闭的嘴唇，还有那双淡蓝色的眼睛，终于，他看到那男人左手上的一块显著的被药物烫伤的伤疤的时候，教授喊了出来：


“你是利恩！”


“没错，算起来，我们还是同一个老师教导出来的，我勉强可以算你的学长了。”利恩笑了笑，可卢卡斯却笑不出来，更何况，自己已经将近五十，对方明明应该比他大，却显得如此年轻，难道流传的那种叫H的毒品真的可以有使人返老还童的作用？那样的话，还要医生和药物干什么？


“我知道你有许多疑问，包括我们共同的导师——全世界最权威的骨科大夫莫西也一样，二十年前，我就开始研究关于骨骼生长速度的药物，最后我终于得出了成果，一种叫H的药物可以使我的细胞分裂速度变得迟缓，从而减缓衰老。我靠着这种药物赚了大钱，可是同时我没有料想到这东西居然可以破坏人体的骨胶原，因为我自己也经常吸食H，我全身所有关节都变得如同玻璃一样脆弱，要再多的钱，我也只能永远躺在病床上过下半辈子。”利恩淡淡地说着，仿佛在谈论别人的事情。


“后来呢？”卢卡斯忍不住问道。


“国家药监局开始追查这件事，不过这种药物带来的快乐远大于副作用，终于，我和他们达成了交易，我决定改良它，可是我的身体却不允许，在万般无奈的时候，我从各种渠道探听到我的老师莫西博士刚刚在实验室研究出了一种新型的治疗骨骼疏松的装置——一种合成金属，一种完全柔软和坚固韧性都不逊于人体自身骨胶原的金属，于是，我只好央求他帮我做这个手术，而我也只能央求他，因为只有他才行。”


卢卡斯低头不语，因为到目前为止，他压根不知道老师制作过这种装置，而自己早上的论文发言，却也正是关于骨胶原老化脱落的对策问题。


利恩瞥了一眼卢卡斯，继续说道：“后来的事情你可能知道了，我去实验室找他，你也在，但他像疯子一样拒绝了我，推搡的时候，我的手被药物灼伤了。”


“为什么？”卢卡斯问。


“为什么？因为他最宝贵的瞎子儿子也吸食了H，而且由于缺乏高昂的养护费用，终于全身骨骼破裂插进了血管而死，而莫西也正是在悲恸中才开始关注骨胶原的研究，所以，他恨我入骨，哼哼，真的是恨到骨头了。”利恩一直不动神色的脸孔终于开始扭曲起来。


“可是你现在不是好好的么？”路卡斯又问。


“当时我很丧气，可是没多久莫西居然告诉我，他愿意对我实施手术，但前提是要终止H的制作和销售，我答应了他，手术很成功——不过那只是我当时的看法，我根本不知道那个臭老头在我的身体里埋下了让我痛苦不堪的地狱种子！等我发觉的时候，老头却早就自杀了。”利恩恶狠狠地说。卢卡斯心头一惊，难怪老师失踪一段时间后突然去世了。


“地狱种子？”卢卡斯喃喃自语道。利恩放下茶杯，看了看时间，忽然猛地将自己的衣服脱光，赤裸着上身站在卢卡斯面前，卢卡斯非常奇怪，正要问他为什么，谁知道眼前出现了非常令他作呕和畏惧的一幕。


利恩消瘦的身体忽然产生了变化，先是双手的肘关节，忽然像刺一样凸出来，接着所有的指头都噼噼啪啪地响起来，全部折断了，肌肉和皮肤如同拧干的毛巾一样褶皱起来，伴随着骨头咔咔作响，胸椎骨也凸了起来，利恩痛苦得大叫起来。卢卡斯很希望闭上眼睛，但他做不到，只能看着利恩全身的关节都错位起来。


这种怪异的画面维持了不到几分钟，但对卢卡斯来说简直是一个世纪一样，随后，利恩的身体又恢复了正常，他的脸色苍白，虚弱不堪。他小心地穿好衣物，重新坐在卢卡斯面前。


“看到了吧，这就是你我的老师的杰作，他居然将一种可持续变形的记忆金属安置在我的全身各个关节内，这些该死的金属如同上好发条的闹钟，每天时间一到，就开始自动反转收缩，而我，就仿佛身处地狱受刑一样，什么样子，你刚才也看到了吧。”利恩气喘吁吁地说。


“这些都是你咎由自取！”卢卡斯对H的危害早有所闻，冷冷地说。


“学弟，不要这副和老师一样的嘴脸，难怪他经常说你是他最得意的关门弟子，不过我相信你看过下面的东西，就不会用这种强硬的口气同我说话了。”利恩仿佛很有自信，拿起旁边的遥控器按了一下。


投影仪器出现的画面让卢卡斯始料不及，上面居然是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的画面，两个人正在家里焦急地等待他回家，桌子上的饭菜看来也早就凉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很长时间没和家人联络了。


“怎样？我可以让你们一家人都过得非常平安快乐，当然，你必须帮我或者说帮你的导师做完没完成的手术，给我一个真正完整的身体，这样我才有精力去完善H，让它发扬光大。”说到这里，利恩忍不住高声笑了起来。原来这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可我只是对骨胶原处于研究实验阶段。”卢卡斯为难地说。


“没关系，我这里有莫西所有的研究数据和需要的装置，这些理论成果都是未曾公布的，设想一下，你大可以靠这个名扬世界，而我也相信你靠着这些也可以完全复原莫西未做完的工作，再者，手术成功的话，你会得到一大笔钱。”利恩语气坚定地说，“另外，我还要警告一下你，教授你和那臭老头不同，你温柔的妻子和女儿时刻处于我的监视之下，如果术后我有任何不适的反应——你要知道，我毕竟也曾是一名医生，我会用解剖尸体的方法把你的精神彻底摧垮，我不会杀你，只会让你的下半辈子在内疚和痛苦中度过。好好想想吧，一边是富有幸福的生活，一边是黑暗的地狱。”利恩的话犹如手术刀般锋利地割在卢卡斯的心上，他脸上的肌肉不停地跳动着。


“你是个魔鬼。”卢卡斯痛苦地哀号起来。


“那你就是浮士德。”利恩再次微笑起来。他知道，卢卡斯别无选择。


卢卡斯拼命整理着自己老师的文档和数据，一面联系妻子说自己临时被召去做一个重要手术，通信器里妻子不安的祝福让他很温暖，而利恩也不停地催促着他。


卢卡斯没日没夜地工作，他一边流着泪整理着自己的恩师的遗稿，一边努力完善自己的理论，当他整理这些物品时，却发现一个相当细小的盒子，大概只有戒指盒一般大小。卢卡斯小心地打开，里面是一个由金属网状支架固定的小金属珠子，相当小，大概只有绿豆的一半大。盒子的背面还写着：“给我最喜爱的学生”。利恩把莫西所有留下来的东西一股脑全给了卢卡斯，自然没有注意这个小东西。


卢卡斯看着那盒子，并不明白有什么作用，但想起死去的老师，还是将这个小金属珠子作为护身符，放进了自己挂着的项链里。


当他终于感觉到自己可以一试的时候，对利恩的手术立即进行，当他打开利恩的身体的时候，找到了那些可变记忆金属的装置，正当他打算替换的时候，他无意触碰到了那东西，他感觉到有些异样。


整个手术由卢卡斯一人执行，所有的助手包括仪器的使用和器械的传递都是机械手臂完成的，这也是现在流行的手术方式，人多会给主治大夫带来烦躁，而完全的机械化又无法比拟真正人类的技术，就如同会下围棋的计算机至今仍然无法被研制出来一样。


卢卡斯将机械骨头拿了下来，他依稀记得莫西教授传授过他一些盲文——因为他的盲人儿子只听他的话，卢卡斯一直都很同情自己的导师，但同时又被莫西非常乐观和执著于自己职业的道德精神所感动。


<br/>


卢卡斯，我知道如果有人可以做完这个手术并触摸到这行字的话，就只有你了，这是我身为医生唯一的一次对患者的报复，这个学生无疑是个魔鬼，而魔鬼就应该生活在地狱里面，所以希望你无论怎样，也不要将他从我设计的潘多拉之盒里面放出来。


你的老师莫西。


<br/>


卢卡斯将那些文字摸完，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回想起导师以前的教诲——要先医治别人的身体，必须先能医治自己的灵魂，如果自己违背了当初从医的初衷和诺言，治好利恩，岂不是让他去害更多的人么？


可是如果放弃，别说自己，就是妻女也逃不了，卢卡斯在手术台上面临着两难。


他必须作出选择。


手术灯照射在闪闪发亮的记忆金属上，卢卡斯看到上面居然还有一个圆形的凹槽。


三小时后，手术结束，卢卡斯终于舒了一口气，走出了手术室，按照约定，他必须等利恩基本康复才能离开。


数周以后，利恩再次把他叫过来。这次利恩的精神相当的好。


“很感谢你，我的教授。”利恩笑道。


“不用，你现在应该不会再发生那种痛苦了吧？”卢卡斯轻松地问。


“当然，我经过了检查，没有再出现记忆金属的弯曲和扭折了，你可以回去了。”利恩转动着自己的脖子，“不过仿佛还有点后遗症呢，总是觉得有些不利索。”


“那是金属骨胶原的不适感，等技术完善后我会替你重新再做一次手术。”卢卡斯说。


在那帮人高马大的保镖的陪同下，卢卡斯终于走出了利恩的住所。


半年后，卢卡斯在国际骨骼研究会上发布了这一研究成果，并号召大家一起联合起来抵制新的毒品H的泛滥，并设立了一个基金，专门用来支持那些迷途的吸食H的少年的康复手术，最后他满含热泪地对大家说：


“我要感谢我的老师莫西博士，他几乎是用自己的生命来拯救那些被魔鬼诱惑而迷途的人，当然，使用合成金属制作的骨胶原替代品有着显而易见的副作用，那就是如果继续吸食H，骨骼会逐渐反过来钙化，最后将会同被美杜莎的眼睛注视过的人一样，变成一块石头，而最可怕的是，他还不会死去，而是全身瘫痪，无法说话，甚至呼吸都要靠仪器进行，永远痛苦地活下去。”卢卡斯的话让下面的人倒吸了口凉气，不过很快则是满堂的热泪和鼓掌声。在如潮水般的掌声中，卢卡斯走下了讲台，朝自己家走去。


而远离会所的一所装潢奢华的豪宅里，一个如同石头人般的病人则痛苦地躺在华丽的床铺上，周围站满了手下和茫然无措的医生。


利恩仿佛生活在一个漆黑的棺材里，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活着，当然，他也不会知道，莫西教授在设计记忆金属的时候还有一个状态，那就是完全固定，而这样一来，所有的骨头就会如同坚硬的钢铁一般了，卢卡斯所做的，只是将莫西死前给他的衔接点重新接回去罢了。

第十二夜祛病井Qubingjing


长乐又生病了。和以前一样，病得没来由，来势汹汹，一家人都没了主意。请郎中的请郎中，拜神的拜神，有说请中医的，也有说去乡镇医务所打针的，一大家子人乱成一锅粥。这也难怪，长乐家三代单传，长乐这条小命被看得比全家人都重要。可是他却不太争气，天生病秧子，隔三差五地生病，还专门生些个没来由的病。就好像去年的痢疾就生得莫名其妙。要知道长乐那时候正待在家里，所有吃的喝的都是家里精心准备的，照奶奶的话来说，莫要说蟑螂老鼠什么脏了长乐的饭菜，就是一粒灰尘怕是也掉不进长乐的嘴巴里，当然，这话有些夸张，不过诸如此类的病总是让长乐的家人非常烦恼。


这次他又全身颤抖嘴唇发白，一会儿喊冷一会儿喊热，很明显是打摆子了，但他待在老宅里饿不到冻不着的，怎么就打上摆子了？真让大家费解。


“我听说东头刘家老四前些日子好像正闹打摆子，是不是他传到我家长乐的？”父亲瓮声瓮气地拍着大腿，好像刘家老四干的坏事被他逮个正着似的。


“不会吧，刘家老四生病后就没离开过家门口，再说了，他从来都没见过长乐，怎么传的？你个猪脑子，就知道随口乱讲咧！”祖父将手里的龙头红木拐杖朝地上捣蒜似的杵着，气得浑身发抖。


“那怎么办，这次病来得不善，我看长乐都开始说胡话了。”母亲站在长乐父亲身后，一边用手背抹着泪，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


一家人一下子没了声音，请来的大夫开了几服药，但是喝下去没有太大反应，长乐的身子像一根烧红的铁棍似的，退烧的办法用了一箩筐就是没有效果，祖父终于忍不住了。


“赶快给我去找马瞎子！”


一家人听到这一句，就好像被雷打了一下，也和长乐似的全身抖个不停。大家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地看着长乐的祖父。


“还愣着干吗？我也知道马瞎子不是什么好货，但不找他怎么办？长乐怕是撑不过几天了！听我的，赶快带着钱，打坛上好的白酒送给他，记得带上现金，他那只眼睛只看得到钱，看不到其他东西！”祖父说得太快，一时间岔了气，咳嗽个不停，全身上下每一块骨头都抖动开来，好像随时会散架。长乐的父亲这才“哦”了一声，仿佛得了圣旨的太监，从母亲那里拿了钱，一溜小跑朝马瞎子的家去了。


马瞎子，村里的名人。


你可以骂他，揍他，但是你一定会有求于他。


这就是马瞎子，全村老少爷们最不待见的人，但又是离不开的人。马瞎子五短身材，好像手脚都凭空被人偷了一截似的，活像一个没算好四肢比例就偷工减料做出来的泥娃娃，偏偏身体又胖，加上一个偌大的没毛脑袋，光秃秃地扛在肩膀上——他几乎看不到脖子，或者说脖子胖得与脑袋连成了一体。马瞎子嗜酒如命，当年日本人进村，全村人都被抓去帮鬼子修堡垒运粮食，他倒好，因为没有酒喝憋得难受，居然胆大包天去偷日本人的清酒，喝完了还嫌人家酒难喝，结果被日本人抓住，还好那个翻译官算是村子里的本家弟兄。村里人为了救他，赔了老鼻子钱和一大坛子绍兴女儿红给日本人，那小队长也是个酒鬼才放了马瞎子。不过饶是如此，马瞎子也被皮鞭打瞎了一只眼睛，另外一只视力也极差，所以马瞎子的外号就传了起来。


后来，马瞎子就成了村子里的闲散人员，东头跑西头窜，游手好闲，但是大家都供着他养着他，当神仙似的，这里面的缘由只有村子里的人才知道。


因为马瞎子有一项祖传的本领，那就是治病。这也是当年日本人想活埋他的时候全村人拼命保住他的原因。


其实马瞎子到现在连黄连和甘草还分不清楚，但是他确确实实会治病，而且手到病除，所以说马瞎子虽然招人烦讨人厌，但是因为有这样的绝技傍身，倒成了全村人的宝贝疙瘩——这样形容似乎不太合适，或者说是夜壶更准确些。


对，当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变得无比宝贵，当你用完他后就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出去。不用心点儿你几乎在马瞎子的胖脸上找不到五官，尤其是剩下的那只眼睛，看见漂亮女人、绍兴老酒或者数得哗哗响的票子虽会陡然一下撑大，但充其量也只是从绿豆到黄豆的改变；他的嘴巴上总是带着一层像薄膜似的肥油，在阳光下五颜六色的，张嘴说话必须离他一米多远，否则嘴里的酒臭味混合着他最喜欢的大蒜炒蛋味可以活活把人熏晕。


长乐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马瞎子家里，谁知道他那间“风大点门倒、雨大些墙糊”的破房子居然还上着一把发亮的崭新铜锁，长乐的父亲急得快跳起来了，穿着圆头黑底布鞋的脚狠狠地朝黄泥地上跺了两下，嘴巴里不干不净地操起马瞎子的爹娘姥姥。不过骂归骂，事情还是要办，长乐的父亲冷静下来后一想，如果马瞎子不是窝在家里睡觉的话，那一定就在村西口刘寡妇开的酒店里喝酒啃猪头肉了。


刘寡妇三十五六，早些年她男人被国民党抓了壮丁成了炮灰——绝对不是开玩笑，是真正的炮灰，打辽沈战役的时候她男人没听过打仗这么大动静，人都吓蒙了，抄起步枪乱跑，一不留神一颗炮弹飞过来，正好打中，打得断胳膊断腿都找不着。刘寡妇后来知道了，哭了两个钟头，不远千里跑到战场上，在那里抓了两把黑泥算做丈夫的骨灰，挖了个坟埋了起来。每逢清明冬至、鬼节什么的都去给他烧纸。她还带着个几岁大的孩子，村子里的人念她孤儿寡母，人又善良，于是凑了钱给她开了个小酒店，没想到她居然和马瞎子好了。


至于为什么和马瞎子混在一起，听说是马瞎子帮刘寡妇治好了她心肝宝贝儿子的顽疾。刘寡妇的儿子不知道为什么，生下来就是一摊软泥似的，迈不动腿，大夫郎中请了无数，就是没有用。后来马瞎子使了本事，那小子居然站了起来，现在能跑能跳，比村子里最凶的黑狗还欢实，也就是这件事让马瞎子更加神奇起来，也让周围四里八乡的杏林高手自叹不如。


长乐的父亲急匆匆地赶到刘寡妇的店里，果然，马瞎子像一堆麦垛似的压在长板凳上，左手把着女儿红，右手拿着油汪汪的猪头肉，吃得好不自在。刘寡妇则摸着肚子踱着小方步，在店前为他蒸猪头肉，时不时地还用手捂着嘴鼻，想必是对那猪头肉的香味直犯恶心吧。


“马瞎子！吃够了，喝够了么？”长乐的父亲对着马瞎子大喊一声。马瞎子仿佛没听到，过了半天才转过头，瞪着那只仅存的小眼睛，用手背抹了抹嘴上的油渍。


“我道是谁，原来是李家少爷。”


“马瞎子，别的不多说了，三十年的女儿红，你收下。”长乐的父亲很豪爽地将怀里捧了半天的酒坛子砰的一声放在木桌上。马瞎子懒洋洋地拔了坛子盖，顿时小店里酒香飞扬，马瞎子的小眼睛一下子大了起来，挤着猪鼻子深深地嗅了两下，连忙将碗里的残酒泼了出去，手忙脚乱地招呼长乐的父亲为他倒酒。那酒果然是晶莹透亮，黄澄澄的琥珀色，倒出来像溶化了的麦芽糖，纯净可爱。马瞎子端起来尝了一口，果然是甜、酸、苦、辛、鲜、涩六味俱全，马瞎子连喊了三个“好”字，这才和颜悦色地看着长乐的父亲。


“我说李大少爷，这种上好的女儿红全村只有你家才有，你不会平白无故送给我，怕是有事相求吧？”


“马瞎子果然精明，那脑子装的倒不光是酒糟泡着的肥油。”长乐的父亲取笑了一句，刘寡妇在后厨也忍不住笑出了声。


“哼，我身无长物，你找我无非为了你的宝贝儿子，那个药罐小子，我劝你还是赶快找个填房，再生一个吧。”马瞎子低下头闷声说道。


“放屁，现在新社会了，你还填房小妾什么的，我告诉你，我们李家积极响应党的政策，打仗的时候还是开明士绅，打日本人的时候为新四军运过粮食，打徐州的时候为解放军送过药品，谁不知道我们老李家还得了拥军优属的模范牌牌！我这是来请你赶快去为我儿子治病，我告诉你马瞎子，酒你喝了，不去是不行的，治好了还有粮票送你，外带两斤腊肉。”长乐的父亲说着，唾沫星子四处飞溅。


“怕了你了，跟你去就是，不过医病前约法三章：第一，治病过程只有我和你儿子一起，其他任何人不准偷看；第二，我只治一次，下次绝对不会再帮你，以后就靠你儿子自己听天由命；第三，完事后不准赖账，否则我就躺你院子里，死赖着不走！”马瞎子也说得唾沫横飞，弄得长乐的父亲连连后退。


“知道知道，莫说三条，就是三十条、三百条也依你。你倒是快去，我儿子病得厉害，再不去，我李家三代单传的独苗可要断了！”长乐的父亲着急得直跺脚，马瞎子只好放下酒碗，随他一起去了李家老宅。


进门的时候一家人都围着长乐急得不得了，老头和老太太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厅堂里来回转，看到儿子领着马瞎子急火火地赶过来，两个老人激动得颠颠地迎出来，拉着马瞎子的手老泪纵横。


“马大贵人，你可一定要救救我家长乐的性命！”长乐的奶奶差一点就要给马瞎子跪下磕头了，还好被李老爷子给拦住了。


“成何体统！”老爷子训斥了一句，叫儿子把老太太搀了进去。


“李老爷子身体可好？”马瞎子谄笑着打招呼。


“托福，一把老骨头，早就是半截入土的人，但小孩还有大好光阴，实在不应该被病痛折磨，还请马先生高抬贵手，为小孙医病，李家上下一定感恩不尽。”


“老爷子言重了，我马瞎子就是为了您孙子来的，他现在病成这样，已经耽误不得，我要立即背他回我家去医病才行，你们谁也不要跟过来，更不能偷偷摸摸趴墙头门缝偷看，否则出了什么事情，我一概不负责。”马瞎子一番话说下来，老头连连点头。


“那就请马先生背了长乐速速回家，病情耽搁不得。”李老头下了指令，长乐的母亲有些不放心，想跟着一道过去，被众人拦下。浑身邋里邋遢的马瞎子像抓小鸡一样把长乐提溜过来，放在厚实的背上，又裹了条毛毯，一阵风似的跑出去，朝自家破房去了，长乐一大家子人只好眼睁睁地看着。


李家上上下下，片刻都不得安宁，长乐的母亲犹如得了癔症似的总在那里念叨长乐的名字，李家老奶奶则拿着佛珠，不停地求佛祖保佑，李家老爷倒还算镇定，双手放在龙头拐杖上，可是脚却不住地颤抖，倒是李家少爷默不做声地站在家门口候着。虽然马瞎子被人传作神医，虽然他治好了刘寡妇的瘫子儿子，但那毕竟是发生在别人家的事，平日里只当是谈资笑料，真假与自己无关，但今天轮到自己了，李家少爷不由得开始怀疑这个猥琐邋遢的独眼胖子起来，这家伙怎么看也不像救人危难治病造福的医生，说他是拐卖小孩的叫花子，估计十个人里有九个都会点头同意。


就这样，李家一家人忍受着煎熬，从上午日头刚出来一直等到下午日头偏西，终于，长乐的父亲看到远远地走过来两个人影。


“来了来了！”长乐的父亲咋咋呼呼地冲着里面喊道，所有人像过电似的站了起来，朝门口走去。


长乐被马瞎子抱出去的时候小脸铁青，双眼泛白，手脚抽搐，而现在，居然生气勃勃地牵着马瞎子的胖手走了过来。


“神医啊！”长乐的父亲惊叹一句。


“佛祖保佑佛祖保佑。”长乐的奶奶泪流满面，李老头则长长舒了一口气。


长乐的母亲呢？她早就奔了过去，一把抱起儿子，彻头彻尾地检查起来，生怕少了什么部件，等她发现儿子是全须全尾后才抱起儿子玩命地啃起来，像狗啃骨头似的，弄得长乐光滑的小脸蛋和头上全是母亲的唾沫。


“怎么样，我马瞎子落地唾沫星子就是钉，说给你们一个没病的小子就一定做到。”马瞎子得意地抖起浑身的肥肉来。


长乐的所有亲人无不对马瞎子敬佩有加，李老太太就差把马瞎子当活佛供起来了。这件事照例在全村不胫而走，马瞎子的威名更加远扬，周围的医生则自愧不如。


可惜的是，没过半年，马瞎子就在刘寡妇店里喝酒的时候暴毙，全身一个伤口都没有。谣言越传越夸张，不过依笔者之见，可能和他暴饮暴食有关，兴许是心脏病突发，谁知道呢？


马瞎子毕竟还是死了，除了村子里被他治过病的人惋惜几句外，他的死丝毫不影响这个故事的进程，所以我也就一笔带过吧。不过不得不说一句，马瞎子死后刘寡妇一滴眼泪也没流，但是从那以后再也没看到过她的笑脸。没多久她还生下个女儿，人们都风传是马瞎子的遗腹子，不过刘寡妇从未亲口承认过。


我们回到李家。长乐小朋友自从被马瞎子这样神奇一治后，居然真的百病不侵茁壮成长起来，就像是浇了肥的庄稼，见天长个儿。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老李家虽然也经受了不少磨难，不过李老头还算是平安辞世，李老奶奶两年后随丈夫而去，长乐的父母也日渐老去，长乐则已经长成人高马大的小伙子，提亲结婚续香火的事情摆上了日程。长乐本人倒是不着急，他其实对这些压根儿不感兴趣。


长乐真正感兴趣的，是十几年前马瞎子为自己治病的那件事。


其实那天长乐从马瞎子家回来后，就被一家人抓着问东问西，大家都想知道，马瞎子到底用了什么通天手腕做到手到病除。李家人是读过书的，还喝过一些洋墨水，他们断然不相信短短几个时辰就能治愈一个病入膏肓的人，还不着一点痕迹。


可是长乐咬紧牙关，就是不松口，什么也不说，实在逼急了就大哭，说自己一直晕晕乎乎的，等清醒过来就已经好了。这话说得倒挺像现在上手术台，麻药一打，得，做个好梦就起来，哪个地方被开了一刀，哪样物件被医生割了去自己都不知道了。


既然问不出个所以然，李家人也只好放弃，虽然好奇心很折磨人，但长乐的病毕竟是治好了，于是也不再追究。后来马瞎子暴毙，他的治病手法更加神秘起来，而那些被他治过的人都和长乐一样，都推说自己稀里糊涂什么也不知道，仿佛统一了口径似的。


长乐的确没说谎，那些人也没说谎，如果真的知道，马瞎子还怎么混呢？所以这件事自幼年起便在长乐的心里埋下了种子，到今天已经长成了苍天大树，长乐再也无法忍受了。


于是他作出了个决定，并且打算把这个决定迅速付诸实施。


“去你妈的！”长乐的父亲一巴掌响亮地掴在长乐瘦瘦的脸颊上，长乐没觉得有多痛，倒是父亲的手被长乐的颧骨打得生疼，长乐的父亲一边骂儿子，一边揉着手。


“你说你，哪个姑娘不能娶，非要娶刘寡妇家的那个野女娃子？她连爹都没有！你说这样的姑娘进我们李家，我爹还不得气得从祖坟里爬出来，指着我鼻子大骂啊？”


“人家有爹，就是马瞎子。”长乐固执地说。


“屁，那个马瞎子都死十几年了，我说她是野种就是野种，你最好死了这条心！”长乐的父亲气呼呼地走了，只留下长乐的母亲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安慰儿子还是去劝丈夫。


不过长乐的父亲很快同意了这门亲事，原因是他并不像自己的父亲那样性格强硬，长乐说了，如果不准他娶刘寡妇的女儿，那他就打一辈子光棍，让李家断子绝孙，祖坟长草牌位长毛，这下就把他父亲给制伏了。无奈之下，长乐的父亲去刘寡妇家提亲。刘寡妇这么多年自个儿拉扯着两个孩子，老了许多。她平静地看着长乐的父亲说道：


“我不同意。”


一句话把长乐的父亲气得差点上吊，心想我让儿子娶你闺女，已经算开了大恩了，你居然还猪八戒上轿子——不识抬举。长乐的父亲赌气回了家，却又受到儿子的夹板气。


“你不行，那我去，反正我一定要娶刘寡妇的女儿，就算倒插门也在所不惜！”长乐非常的决绝，这一点倒是很像他的祖父。父亲被长乐气得满脸青紫，捂着胸口大嚷：“李家没你这种儿子！”然后端着茶壶自个儿去了后院，自此不再过问长乐的婚事了。


谁也不知道长乐使了什么招儿，很快刘寡妇的女儿小穗居然真的和长乐白天晚上都黏在了一起。年轻人感情升温很快，加上小穗也的确招人喜欢，长着瓜子脸大眼睛，乌黑辫子长又长，全然不像她那个酒肉父亲马瞎子，长乐倒也是真心喜欢小穗，不过在他心底里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半年之后，刘寡妇见已经无力阻挡女儿和长乐之间的感情，只好默认了。于是这场被全村人都不看好的婚事还是热热闹闹地大肆操办起来。婚礼上，酒水席摆了一百多桌，用尽了李家仅存的积蓄。不过毕竟三代单传就这一个儿子，长乐的父亲还是舍得的，反正娶谁都一样，只要能生养就好。


新婚之夜，长乐搂着小穗脆生生火热热像煨热了的陈年女儿红般的身子，满是柔情地看着她。


“长乐，你真的喜欢我么？”小穗害羞地问，长乐点点头，眼睛里却闪过别的东西。


“小穗，你妈有没有和你谈过你爸马瞎，哦不，马叔的事情？”


“有，妈说马叔是好人，治好了很多人的病，对了，你不也是他治好的么？而且我也知道，我是他女儿。”小穗说到这里有些伤感。


“那你爸就没把为人看病的法子传下来？”长乐把小穗抱得更紧了些，又开口问道。


“没，我妈从来没提过如何看病的事。”小穗的回答让长乐非常失望，不过他还是低头亲吻了一下小穗。


第二天，长乐带着小穗去了刘寡妇的家，小穗的哥哥参军去了，家里只有她们娘俩。


“长乐啊，你以后要好好待小穗才行。”刘寡妇和颜悦色地对长乐说。


长乐点头称是，眼睛却在房间里打转，可惜的是东西一眼扫尽，压根儿没有值得注意的地方。


接下来的日子长乐过得像忘记放油盐的菜，平淡无味。他整天干完农活吃完晚饭就上炕头睡觉，原本计划看的书也不看了，和小穗的话也日渐少了起来，小穗有些无奈，却也只好这样过下去。过了三个月，终于出事了。


小穗开始是出现莫名的连续的低烧，然后身上出现瘙痒和大小不等的黑色斑点，咳嗽得厉害，人也瘦得可怕。大夫们都束手无策。这些大夫平时治些感冒发烧还可以，真要出了大病，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


眼看着小穗神志开始模糊，长乐急得手足无措，刘寡妇从家里匆匆赶来，看着女儿受苦，忍不住泪从中来。


“我带小穗回家一趟。”刘寡妇说道。


“妈，小穗这样怎么可以在外面走？如果受了风寒，不是更加厉害了么？”长乐极力阻止道。


“你不要多事，就待在家里哪里也不要去，我们娘俩晚上回来。”刘寡妇说完，搀着小穗走出了家门。


长乐看着刘寡妇和妻子一走，连忙也戴上草帽，换了件衣裳，远远地跟在两人的身后。刘寡妇心急女儿，根本没注意到女婿在跟踪她们。


长乐发现，刘寡妇根本没有带小穗去自己家，而是朝马瞎子原来的破房子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马瞎子的破房子刘寡妇一直极力维护着，加上他那个地方实在过于偏僻，十几年来倒也没人去动。长乐满腹狐疑地跟在后面，一直看着娘俩走进了马瞎子的家，他也就跟了过去。


长乐趴在马瞎子的土墙上，顺着一条手指粗细的缝隙朝里望去，这一望不打紧，长乐更加迷惑不解了。


房间里已经破旧不堪，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东西，刘寡妇将女儿搀到一边坐下，自己则踢开那些烂掉的家具、土块，在房子中间用手不停地摸索着，接着好像握住了什么，然后用手猛地一提，居然像开箱子似的打开了一个正方形的铁盖，铁盖子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黑黢黢的，像地道似的。


“那是什么东西？”长乐狐疑地想。


刘寡妇将女儿扶过来，让她趴在那个黑洞边缘。接着刘寡妇对着那黑洞大声喊着女儿的名字，叫得鬼哭狼嚎的，直喊了三遍才停下，然后让女儿对着黑洞接连答应三声。


母女两个的声音经过那黑洞的回声后变得更加空旷诡异，让趴在墙边偷看的长乐忍不住浑身打起了哆嗦。


犹如幻灯片一般，儿时的那些画面在脑中一幅幅迅速闪过，他仿佛又闻到了马瞎子满是猪头肉厚油与女儿红气味的手，自己的头被用力地按下对着那个黑洞，然后马瞎子大声叫了自己名字三声，接着要自己应了三声，和今天刘寡妇干的事情一模一样。


长乐的额头开始渗出汗来，也顾不得擦，只是看着小穗的反应。


十几分钟后，小穗的脸色果然慢慢好转，接着呼吸均匀，皮肤上的黑点也没了，像没事人一般站了起来，只是看上去意识还有些不太清楚。刘寡妇把那块铁板依原样放下，扶着女儿走出马瞎子的破房子。长乐连忙将身体隐在杂草丛里，没让刘寡妇发现。


等确定两人走远后，长乐翻进了马瞎子的房子。


里面安静得有点让人受不了。他在看到的那个位置上小心摸索着，果然摸到一块凹陷下去的把手，然后猛地一用力，提了起来，果然是一个黑糊糊深不见底的黑洞，盖子一打开，一股子湿润阴冷之气扑面而来。


这是什么东西啊？


长乐皱着眉头看着，随手从身边拿了一块巴掌大小的土疙瘩扔了下去，过了一会儿他听见下面传来“扑通”一声沉闷的响声，还有水花的声音。


居然是一口井？


长乐觉得实在太古怪了。他迅速将铁盖放下，照原样收拾好，离开了马瞎子的房子。


回家后他看到刘寡妇和女儿谈笑风生。


“你去哪里了？”小穗有些埋怨道，“妈等你老半天了。”


“我……我去家里看了看，我爸叫我们晚上一起过去吃饭，妈你也去吧。”长乐小心地编着借口，他知道刘寡妇和他父亲不和，肯定不会去。


“算了，你爸那个酸秀才，我才不去看他的脸色，你们小两口去吧。”果然，刘寡妇立即回绝了。


“哎，长乐，你身上怎么脏兮兮的，裤脚上还沾了很多泥？”刘寡妇忽然指着长乐的裤腿说，长乐连忙用手掸了掸，说刚才在外面摔了一跤。


刘寡妇善意地取笑了长乐几句，告辞回了自己的小店，剩下小穗和长乐卿卿我我了一番。小穗收拾衣着准备去公婆家吃饭，而长乐则鬼鬼祟祟地跑到厨房，将一个瓶子和小穗最近吃剩下的饭菜全部倒进房子后面的茅厕里。


没多久，一些奇怪的外乡人跑到村子里来找长乐。他们操着大家不熟悉的口音，穿得也古里古怪的，长乐说他们都是自己生意上的朋友，说自己在县城开了个小店，卖一些村子里的土特产，比如女儿红什么的，大家相信了，但刘寡妇却半信半疑。


每个来找长乐的朋友都面带病色，有的甚至还被人搀着，但是长乐带他们逛一圈后，一个个又都红光满面了，走之前还握着长乐的手紧紧不放，说了不知道多少感恩的话。日子长了，长乐也变了，家里添置了很多东西，缝纫机、手表、自行车什么的，人也开始不规矩起来，经常不回家，和小穗也越来越疏远。传言越来越多，说长乐在县城还有一个相好的，长乐对她出手还很阔绰。


“你到底在干什么？”刘寡妇终于按捺不住，把趾高气扬的女婿拖到一边问道。


“妈你别管了，反正我不会让你和小穗吃苦。”长乐随意敷衍了几句，又依然故我。


其实，他只是不停地将那些病人带到马瞎子家里，按照刘寡妇为小穗治病的办法依样画葫芦，每次都手到病除。


刘寡妇终于发现了这件事。事实上，她一直都在怀疑，于是躲在马瞎子家蹲守，果然抓了个正着。被识破的长乐反而一脸的不屑，一副无赖样子。


“你怎么能这样？”刘寡妇气得说话都不利索了。


“是你不厚道才对，我是你女婿，我不嫌弃你女儿的身份和你家的情况好心娶了她，你去问问，村子里的人哪一个不说你女儿占了大便宜，你倒好，这点事还对我七瞒八捂。我是小穗男人，我有权知道，也有权用这个让自己过得好点。”长乐送走客人，理直气壮地对刘寡妇说。


刘寡妇说不过读过书的长乐，只是哆嗦着用手指着长乐的鼻子。长乐继续说道：“我知道，这个叫祛病井，也算是马瞎子福气，在他的破房子下居然有这样一口百年难得的奇井，只要对着井水照出自己的模样，然后让人高喊三声名字，应下来，病就不治而愈了，而且治好的人也会昏昏沉沉，暂时忘记发生的事情。哼，要不是我到处查询，略微使了点小计策，让小穗吃了点药，我这辈子也不会知道马瞎子是怎么治病的。”一下说得得意，长乐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你，你，原来是你弄得小穗病成那样，你还有没有良心？”刘寡妇这才知道原来女儿得病都是女婿搞的鬼，目的只是为了套出马瞎子留给她的治病法子。一想到女儿命苦，刘寡妇悲从中来，扭头就走，临走前她指着苍天大骂：“你小子一定会遭报应！”


长乐冷笑了一声，默然不语。


就这样，小穗和长乐离了婚，长乐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祛病并为人治病谋财，慢慢地，他也不把当初马瞎子交代的三个要求放在心上了。


长乐治好的一个病人，在一年后又跑了回来。原来他胡吃海喝，纵情声色，本来被治好的身子又被掏空了，再次重病缠身，于是又哭着喊着来求长乐治病。


长乐不想答应，因为他想起马瞎子当初说过，从来不治一个人两次。可是他一看到这个人带来的几乎堆成小山的现金，眼睛变直了，瞳孔也放大了。


管他娘，富贵险中求，或许只是马瞎子危言耸听罢了。


于是长乐答应了下来，带着这个瘦高男人去了马瞎子的破房子。不知道为什么，本来艳阳高照的天空陡然阴了下来，乌云密布，空气潮湿，眼看着就要下大雨了。


长乐忽然有些畏惧。


“喂，你收了钱可不能反悔，要不然我废了你小子！”这家伙也不是善茬，半恳求半威胁的，长乐无奈之下还是带着他到了那口祛病井前。


长乐费劲地打开井盖，不知道为什么，平时很顺手的井盖这次居然变得沉重无比。长乐让那个男人趴在深井前。


准备妥当后，长乐高喊了三遍瘦高男人的名字，男人也答应了三次。


长乐将他扶起来，和之前一样，他两眼发直有些失魂落魄，长乐这才放下心来。


这不和以前一样么，什么事也没发生。长乐把瘦高男人扶到一旁，看见他的脸色慢慢好转，变得红润起来，气色也好了许多。这时外面开始下起大雨，长乐只好在这里等雨停再走。


屋子里只有两个人，但那个男人处于半昏迷状态，长乐烦躁起来，他看着那口黑黢黢的祛病井，脑子里乱糟糟的。外面雷电交加，闪电一下下地把马瞎子黑糊糊的房子照得通明。


长乐仿佛被那口井吸引着，走到井边。


那井里到底有什么啊？长乐不停地问自己，他慢慢地探着脖子向下望去。


忽然，一个闪电划过长空，比之前的闪电要亮上许多，把整个房子照得惨白惨白的。


闪电划过的一刹那，长乐终于看到了。


他看到那口深井的井水里映出自己的脸。


不过是两张。


一张是小时候发病的样子，瘦干干的，像脱了水的玉米棒子，而另外一张是现在的，胖乎乎的，白净得很。


他还看到了很多张脸。


许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包括刚才那个治好病的瘦高男人，甚至还有小穗的。


原来所有人的病，都留在这口祛病井里，随着他们被照出来的病容留了下来。


闪电过后，长乐感到头痛万分，好像有千万根针扎了进来。等他睁开眼，又是一个闪电过来。


井里居然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自己的脸。


长乐吓坏了，拉起那个刚刚苏醒过来的瘦高男人，发疯似的跑了出去，连祛病井的井盖也没关上。


瘦高男人病好了，钱留下了，人走了，继续花天酒地去了。


可是长乐病了。


病得相当厉害，虽然他有很多钱，请了很多医生，但是没人治得好他。


他身上居然有几十种不同的顽症，连站也站不起来，像一摊烂泥似的，而最奇怪的是，他居然还死不了，就这样被病痛折磨着，延续着生命。


刘寡妇和小穗母女来看过他一次。小穗看见长乐这样子就哭个不停，一句话也没说，放下一些钱就走了，倒是刘寡妇站在长乐身边没有走。


长乐已经说不了话了，但是意识很清楚，他转着眼珠，死死地盯着刘寡妇，眼神充满了恨意。


“别怨我，我咒你还没那么灵，这都怪你自己心贪。马瞎子生前就告诉过我，千万不可以治一个人两次，否则祛病井里所有的病都会像装满了水的袋子被针一扎，全部倒到那个治病人的身上，这都是你咎由自取啊。”刘寡妇说完，叹了口气离开了长乐家。


就这样，长乐成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病人，从那天直到他死，一直都是病痛缠身，再也没有痊愈过，健康过。

第十三夜魔术师Moshushi


1


窗外的天色如同碗中的花生酱一般，带着让人恶心的深褐色，凯莉一直不喜欢花生酱，实际上那源自于自己那与人不同的特殊体质，幼年时代的凯莉误食了一颗花生米，结果在几分钟后舌头便肿胀得无法说话，全身起了像皮疹一样的红色小包，而且很快感到呼吸困难，那次多亏了父母发现及时送到医院，凯莉捡回了一条小命，而从那以后，凯莉也知道自己是两亿美国人中的一百五十万花生过敏症患者中的一员了，这种过敏症非常可怕，很多孩子会死于过敏带来的休克，所以凯莉对花生有着说不出的厌恶。


但是，爱情是伟大的，因为卡特喜欢花生，特别是花生酱，几乎任何一种食物里卡特都喜欢加入花生酱，而这种习惯已经保持了三十多年之久了，开始认识的时候凯莉并不知道，等她发现的时候两人已经互相深爱上对方。不过这也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凯莉虽然不喜欢花生，但是为了卡特，凯莉会去制作花生酱，还好凯莉的过敏症并不十分严重，接触和闻到花生的气味并不会产生过敏，只是觉得有些恶心罢了。而卡特并没有到处告诉别人自己妻子的特殊体质，因为凯莉并不希望人家知道这事，所以外界极少有人知道凯莉对花生过敏。


现在两人已经结婚七年了，十分和谐愉快，每天凯莉都会为下班归来的丈夫制作好掺有花生酱蛋黄酱的椰菜沙拉，它的原料包括椰菜、红葱头、金提子、培根碎和烤葵花子。当然，凯莉自己是不会吃的，可是卡特百吃不厌，当凯莉做好沙拉等着丈夫归来的时候，那是凯莉觉得最幸福的时光。


可是丈夫已经比平日里晚半个小时了，却没有任何消息，凯莉想要打电话给卡特，但是却犹豫起来。


因为卡特是一名警察，准确地说是一名联邦调查局警察，也就是FBI，因为工作的缘故卡特不允许凯莉打电话给自己，实际上即便打也没用，卡特有两个电话，工作的时候凯莉知道的那个是关闭的。


凯莉拿着电话，有些焦急地看着窗外，房外似乎清冷许多，天色更加暗淡浓稠起来，而且好像慢慢往下压迫似的，让凯莉觉得胸闷，警车时不时地呼啸而过，凯莉盯着卡特归来的方向出神，忽然电话响了起来，把凯莉吓了一跳。


“凯莉，是你么？”电话里卡特的声音有些沙哑，而且杂音很大，有些像是风声，但是还混杂着一些警笛声。


“是我，你怎么还没回来啊？”接到丈夫的电话，凯莉感到很开心，虽然有些责怪他为何迟迟未归，但是仍然满怀爱意。


“亲爱的，我可能暂时不会回来了，你记得千万不要乱给陌生人开门或者独自外出，一步也不要离开房子，我现在马上派警员斯派克过去，他会把你带过来，一定要注意看好门窗。”卡特的声音有些担忧和紧张，这种语气让凯莉感觉到发生了些什么。


“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凯莉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道。


“不，没什么，亲爱的，我爱你，没事的。”卡特说完后便挂断了电话，凯莉若有所思地放下了电话。


她无聊地在房间里散步，心烦意乱地打开电视看了看，几乎快要睡着的时候被椰菜沙拉的花生酱味道弄得有些不适，她决定拿到冰箱里去，这时候，电铃声响起。


凯莉吓了一跳，将椰菜沙拉放到了桌子上，缓步走到门前。


“请问你是谁？”


“警员斯派克·约翰，是卡特警官派我来的，夫人。”一个非常清脆带着磁性的年轻声音喊道，凯莉看了看门外的闭路电视摄像头，一个穿着灰色西服的男人举起手中的警员证件。


看来是他了，凯莉打开了门锁。


“你好。”年轻人将证件缓缓放入口袋，他的身材高大，一头栗色的鬈发已经被外面的雨水打湿了。


他走进了房间。


2


一个小时前。


公路上的警车敞开着车门停靠在路上，驾驶座上的司机瘫倒在座位上，在车厢里还有两名昏迷的警员。


警车旁边围满了警察，卡特皱着眉头，双手撑着车厢，一脸焦虑。他看了看昏倒的警员，在他们脖子后面都有一个拇指大小的紫色指痕。


“斯派克！”卡特大声向一个满头栗色鬈发的警官喊道，那名警官身手敏捷地来到卡特面前，他只穿了身白色的衬衣，肩膀上系着枪带。


“他果然跑了，而且留下了这个。”卡特将手中的信件交给了斯派克。


“亲爱的卡特警官，我想您的夫人一定很希望我去拜访她。”这行字写得非常潦草。


“头儿，难道说？”斯派克欲言又止。


“是的，这家伙是个魔术师，无论将他逮捕几次都会逃离牢房，而且还有着快速易容和模仿他人声音的能力，我很担心，你赶快去我家把凯莉接过来，要快，根据记录来看他应该没走多久。我还不能离开，所以只好拜托你去趟了。记住，一定要小心，因为我不知道那东西管不管用。”


斯派克点点头，然后穿上外套开着车绝尘而去。


卡特命令其他人处理现场，并且叫来救护人员把几名晕倒的看守和司机运送到医院，他自己也随同前往，希望可以等到他们开口问到一些线索，并且他抽空打了个电话到家里，警告凯莉不要独自外出。


救护车很快就来了，不经意间卡特抬起头，天空上厚重如烂泥般的黑云慢慢聚集起来，那是暴风雨要来之前的征兆。


3


“我叫斯派克，是卡特警官的副手，您一定是凯莉吧。”年轻人微笑着拍了拍肩膀上的雨水，望着眼前的女人。她身材略高，穿着粉红色的连衣裙，金色的头发整齐地束在脑后，房间很开阔，沙发上有些凌乱，放了些报纸和杂志，在厨房的台桌上还摆放了些尚未加工的生菜以及一盘沙拉。看来女主人正在忙于制作晚饭。


“您好，我是卡特的妻子凯莉，卡特很少向我提及他工作上的事，所以我也不知道他有几个同事，刚才需要你拿出证件真是不好意思。”凯莉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没事，小心点是应该的。”斯派克背着双手站在客厅中央。


“哦，差点忘记了，刚才下雨，着急地收拾东西，所以房间乱了些，真是不好意思，你先坐一下，我将屋子收拾一下就和你走吧。”凯莉绾了绾掉下来的头发，然后动手收拾起沙发上的东西。


“没有关系，我可以等等。”斯派克笑了笑。


“我先把一些衣服拿到二楼，请稍微等等，如果你饿了可以尝尝我做的椰菜沙拉，卡特最喜欢吃了。”凯莉将沙发上的杂物全部抱了起来，满满一大堆，然后缓步走上二楼。


斯派克望着走上二楼的凯莉，慢慢收起了笑容，他没有走向椰菜沙拉，而是在客厅里转悠起来，并且走到了客厅旁边的柜橱边，随手翻看起上面放置的一些书籍，这些都是卡特比较喜欢的。


斯派克又走到电话前，看似随意地按下了通话记录键，这时候凯莉走了下来，她看到斯派克弯下腰看着电话记录，皱起了眉头。


“那个，斯派克，我把衣服弄好了。”


“哦，好的。”斯派克吓了一跳，立即直起身子。


窗户外面的雨开始大起来，窗户被雨水浇得模糊起来，狂风穿过玻璃间的缝隙，发出呜呜的声音，像哭泣一样。


“你的衣服湿得挺厉害啊。”


“嗯，来的时候雨很大。”


“要不拿下来我为你风干一下吧。”凯莉伸出手面带笑容走过来。


“我们还是赶快走吧，卡特队长说不定正着急呢。”斯派克朝后退了一步。


“可是雨太大了！说不定还会有台风吧，这个时候开车出去恐怕很危险。”凯莉担忧地望了望外面。


“好像是的，真不是个好天气，看来那家伙也不会来了吧。”斯派克也看了看，随口说道。


“那家伙？什么意思？”凯莉好奇地问道。


“卡特警官没有告诉你？”斯派克惊讶地说。


“不，我说过他很少告诉我工作上的事情。”


“那算了吧，我还是不说了，等雨停了我们立即离开吧。”斯派克从桌子上的卫生纸筒里扯下很多纸巾，擦起衣服上的雨水来。


“难道是犯人么？”凯莉不安地问。


“我还是告诉您吧，看起来我不说您会更加担心。”斯派克昂起头，随手将湿漉漉的纸团扔进纸篓里。


“那家伙真正的名字我们也不知道，所有人都叫他小丑，可是他更像一个魔术师，他能随意更换自己的相貌，可以改变自己的声音模仿任何人，而且知道如何用一支铅笔或者是徒手在两秒钟内杀死一个身高七英尺，二百二十磅重的FBI探员，总之他是个恶魔，没人看过他的真容，即便是所谓的通缉令也无法准确画出他的样子，后来他终于被头儿，也就是卡特警官抓住了，所以他对头儿深恶痛绝，在今天早上押送他去州立监狱的途中逃掉了，而且留下字条，头儿怕小丑会对你不利，进行报复，所以派我来把您带走。”斯派克缓缓地说着，声音很低沉，两人站在客厅里默不做声。


“也就是说，如果小丑愿意，他可以模仿任何人，包括我和你，对吧？”凯莉忽然冒出这么一句，斯派克愣了一下，接着点了点头。


客厅里再次沉默下来。


“小丑一旦选定了目标，就会无视任何人的阻拦，当然，他不会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杀人，比如说逃狱或者从警车中逃走，他用了古老的一种武术，可能来源于中国或者泰国之类的，让人无意识地昏迷很长一段时间，然后他会精心打扮，潜入到受害者身边，犹如猫抓老鼠一样戏弄被害者，而受害者还浑然不觉，一直到小丑觉得腻味了，就被残忍地杀害，总之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斯派克严肃地望着凯莉，接着忽然转动了下手腕上的手表。


“看来你对小丑很熟悉啊。”凯莉忽然问道。


“当然，我们这一组人追捕他很长时间了。”斯派克说。


外面的雨似乎小了一些。


“这雨似乎暂时还不会完全停下，我们是等雨停后再走，还是现在就去卡特那里？”斯派克打破了短时间的两人之间的沉默。


“还是等会儿吧，这条路路况不是很好，而且要走过一段狭长的大桥，再说有你在，小丑也没那么容易得手吧？”凯莉温柔地望着斯派克。


“那倒是，我和他交过手，我知道他习惯于绕到受害人的身后用拇指按住颈部动脉而造成暂时昏厥，如同蜘蛛一样，让昆虫麻痹，接着像享用大餐似的随意处置。”


“你说得有点让我恶心。”凯莉厌恶地皱了皱眉头，双手环抱住自己的胳膊。


斯派克嘴角向上翘动了一下，那神情仿佛有些怪异。


“要不看下电视吧，我打个电话给卡特，说我们晚点到。”凯莉打开电视，走到电话机前。


“不，不必了，而且我对电视节目没兴趣，那些虚假的节目远没有真人表演的好看。”斯派克马上走过去，从凯莉手上抢过遥控器关上了电视。


凯莉只好又走到电话前，她想拨给卡特。


谁知道刚拨了几个号码，却被斯派克按住了。凯莉吓了一跳，朝后退到沙发上。


斯派克的脸上像挂着霜似的。


“还是不要打电话给头儿吧，他不是说过不喜欢您过问他的工作么，雨已经很小了，不如现在就起程吧。”


凯莉惊恐地点了点头。


“我要上去换套衣服，换件挡风的。”凯莉颤着声音说。


“好的。”斯派克摊开双手笑了笑。


凯莉走上楼梯，不时地回头望着斯派克，仿佛生怕他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一样。


斯派克看着凯莉走上楼梯后，也慢慢走过去，朝上看了看，仿佛要确定凯莉走进了房间，然后他转过头，好像是想在地上寻找什么，果然，地上有一些水渍抹去过的痕迹，他微微一笑，坐回到沙发上。


回到房间的凯莉有些害怕地坐在床上，她将房门紧锁，然后胡乱地翻出一件外套披在肩上，接着打开了放在衣柜的工具箱，里面有一把锋利的刀具，还有一个备用手机，凯莉立即拨通了卡特的电话。


电话一直是占线，凯莉着急地等待着卡特接电话，她焦急地低声喊着“接电话接电话啊”。


房门外面忽然响起了扭动门锁的声音。


“凯莉？你没事吧？雨已经很小了，我们赶快离开这里吧。”门外斯派克高声喊道。


凯莉惊恐地握着电话，里面忽然响起了卡特的声音。


“喂？是凯莉么？亲爱的，我正要找你。我一直在给你打电话，为什么不接？”卡特低声喊道。


“卡特，天哪，你终于接电话了。”凯莉几乎快要哭出来了。


“听我说凯莉，千万不要让一个自称是斯派克的警员进来，我们刚刚发现了斯派克，他被打晕了，衣服和证件以及枪都被拿走了，他一定冒充斯派克去你那里了！”卡特焦急地说道。


凯莉几乎惊骇得说不出话来，她已经觉得这个男人有些异常，没想到竟然就真的是小丑。


“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了，小丑就在门外，他正要闯进来！”凯莉哭着对电话说。


“你也应该知道他是小丑了，别害怕亲爱的，小丑不会一下子就动杀机，他喜欢玩弄猎物，你尽量假装不要识破他，只要记住别让他站在你身后。我马上赶来，千万不要识破他，千万记住！”卡特似乎正在车上，凯莉听到了车子启动的声音。


“好的，好的，我记住了，我真的，真的很害怕，卡特。”凯莉抽泣着，将嘴唇贴在手机上小声说道。


“好了，我会尽快赶到，你一定要坚持住。”卡特说完挂断了电话。


凯莉也将电话收起，擦干净眼泪，然后拿起小刀藏在袖子里，装着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打开了房门。


门外的斯派克一脸微笑地看着凯莉。


“您换了衣服显得年轻多了，难怪头儿一下班就赶回家里。”斯派克的语气有些不屑和轻浮，凯莉皱了皱眉头，附和着笑了一下。她特意让斯派克走在前面。


望着斯派克的后背，凯莉真的觉得很惊讶，难道这人就是小丑？


这种化装术也太神奇了，小丑怎么会如此逼真地模仿另外一个人？真的和魔术一样。


斯派克忽然停了下来，转过来望着凯莉。


“您刚才在二楼也待得时间太长了吧，到底有什么？”


“不，斯派克，你知道女性总是喜欢在挑选衣物上多花些时间。”凯莉委婉地解释道。


“哦，看样子是这么回事，我们赶快走吧。”斯派克点点头，又摸了摸手腕上的表，朝着门外走去。


凯莉站在原地不动，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难道真的坐上他的车离开这里？这样的话卡特回来也找不到自己了，说不定小丑会将自己带到什么地方玩弄一番后杀死。


不，不能离开房子。


凯莉立即假装失足，从楼梯上滚落下来，的确很疼，但凯莉认为值得。


斯派克立即走了过来，他用古怪的眼神望着凯莉。


“您没事吧？”斯派克问道，蹲下来望着用手捂住腿的凯莉。


“很疼，可能是有雨水在楼梯上踩滑了。”


“可我刚才没觉得楼梯很滑啊。”


“让我休息一下吧，揉一揉会好点。”凯莉趁机说，斯派克犹豫了一下。


“好吧，干脆等雨完全停下来，也方便一些。”他将“方便”这个词说得特别重，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凯莉一眼。


那双褐色的眼睛看得凯莉心惊肉跳，她将袖子里的刀具握得更紧了些。


斯派克扶着凯莉躺在沙发上，接着自己绕到沙发后面。


“我去看看卫生间有没有医药箱，是否有些跌打药膏。”斯派克走进了卫生间。


凯莉连忙将身体挪动到电话边，却发现如何也打不通。


“电话被他破坏掉了！一定是的。”凯莉心里认为一定是小丑干的。


她放下了电话，正在考虑怎么办的时候，凯莉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东西，一只手碰到了自己的头发，凯莉马上转过头，她看到了斯派克伸出手对着自己。


“别让他绕到你身后，小丑喜欢用拇指按住受害者的颈动脉把他们弄晕。”卡特的话回荡在凯莉耳边。


“你要干什么？”凯莉忍不住喊了起来。


“呵呵，您的头发上有些脏东西。”斯派克平静地指了指凯莉的头发。


凯莉摸了一下，果然是一片菜叶，可能是刚才做沙拉的时候沾到的。


“药膏给你，擦过了我们赶快走吧。”斯派克将药膏丢给凯莉，凯莉摸了摸药膏，疼痛好了很多，但是她依然很慌张，不知道如何是好。


“我搀着你上车吧，头儿一定等着急了。”斯派克口气强硬地说。凯莉没有办法，只能被斯派克搀着走到门口。


“我该怎么办？”凯莉毫无办法，眼看着门要打开了。


决定放手一搏的凯莉猛地推开了斯派克，掏出手里的刀朝斯派克刺过去。


斯派克有些惊讶，但没有慌乱，他熟练地将凯莉放倒在地，然后将她的刀打落在地上，然后反转凯莉的双手压在膝盖下，并且用手枪顶着凯莉的脑袋。


“你完了！”斯派克高喊道。


凯莉闭上了眼睛，她知道自己这次如小丑所言，她甚至决定迎接死亡。


这个时候门突然开了，凯莉欣喜若狂，果然，卡特出现在门口。


那个她无比熟悉的身影，此时让凯莉觉得如同保护神一般可靠和信赖。


“你？”斯派克吃惊地喊了声，然后又说，“来得正好，我……”


还没说完，枪声响了起来，卡特掏出手枪打中了斯派克的手枪，手枪飞了出去，斯派克也被后坐力震得朝后飞去。


凯莉立即爬了起来，跑到卡特身边。


“他就是小丑！他就是小丑！”凯莉拼命指着斯派克喊道。


“不！不！”凯莉看到斯派克痛苦地捂着被震得生疼的手腕喊道，卡特立即冲了上去，将斯派克打晕了。


“这家伙让我们费了好大工夫。”卡特长舒了一口气。


“吓死我了，真的，卡特，我以为自己差点要死了！”凯莉扑到卡特怀里放声大哭，卡特握着枪安抚着妻子。


“没事了没事了，马上同事们会赶来收拾残局。”卡特笑着说，接着走到躺在地上的男人边，用手铐把他反铐住。


凯莉抹干净眼泪，抬起头温柔地对卡特说：“你一定饿了吧，这里还有椰菜沙拉，我放了你最喜欢的花生酱，快吃点吧。”


“好的，你帮我拿过来吧。”卡特点了点头。


凯莉高兴地朝着厨台走去，去拿那盆她精心制作的椰菜沙拉。


“凯莉，你也吃点吧，小丑肯定把你吓得不轻，吃点蔬菜也能平静些。对了，花生酱也能让人心情放松嘛。”卡特忽然这样说道。


凯莉停了下来，她的手刚刚接触到装椰菜沙拉的玻璃盆，又收了回来。


她感觉到卡特，不，那个男人正在她身后。


“卡特。”


“怎么了亲爱的？”他用手绾起凯莉的长发，嘴唇轻轻吻在凯莉细长白皙的脖子上，凯莉觉得一阵瘙痒，如同一只毛毛虫爬在上面。


“你知道我不能碰花生的，我对那个过敏。”


“哦，亲爱的，我太忙了，忘记了。”


“不，今天早上你还特意提醒过我，叫我做菜的时候小心别沾到皮肤上。”凯莉平静地说。


那男人默不做声。


凯莉吞下一口口水，房间里安静得可怕。


“我已经十分小心了啊，只知道卡特警官十分喜欢吃椰菜沙拉，却不知道他的妻子是花生过敏症患者。看来真是失算。”身后的男人哈哈大笑起来，那声音不是卡特，而是一种阴森的、类似粗糙的砂轮旋转的声音。


凯莉猛地转过身体，从厨具柜子里顺手拿起一把刀靠着墙壁。


卡特，不，小丑将手伸到脖子跟前，慢慢撕下了自己的面具，那面具很薄，但是韧性很好，半透明色。


“戴这个很难受，真的，你可以试一下。”小丑的真面目露了出来。


他的鼻头通红通红，眉毛也没有，眼圈黑糊糊的一片，在嘴巴旁涂满了白色的颜料，其他地方都是褐色的粗糙如蛇皮的皮肤，卷曲的红色头发朝后面梳理着，真的像小丑一样。


凯莉忽然明白过来，原来斯派克以为自己是小丑，所以伸手过来想看看有没有人脸面具可以撕扯下来，难怪小丑叫自己千万不要说斯派克是小丑，那样的话自然就露馅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凯莉摇着头，手里握着刀柄。


“本来我只打算留下字条让警察分散追捕我的警力，但是我发现卡特居然只派了斯派克去保护你，而斯派克我早就有他的脸模型了，于是躺在车子里装作晕倒的守卫，我忽然想出了个绝好的主意，而我恰到好处的一个电话过去告诉你斯派克就是小丑，自然会让你神色慌乱，而斯派克一定会疑神疑鬼认为我提前进了房间假扮成你，而到时候我会赶来以小丑的名义杀了你还有那个傻瓜警员，然后给替死鬼蒙上两层面具，一层可以撕掉，而另外一层则是我的脸，到时候人家会认为是小丑杀了你，而悲痛欲绝的丈夫击毙了小丑，我则会以FBI高级探员的身份好好地、痛快地活下去，继续我的事业，继续畅快地进行我的魔术事业，你说不好么？”小丑挥舞着手枪，笑了起来。


“卡特呢？你把他怎么样了？”凯莉喊道。


“真可惜，他已经和救护车还有那几个晕倒的守卫滚下山去了吧。”小丑抬了抬眼皮，做了鬼脸。


4


半小时前，救护车上。


卡特望着躺在床上晕倒的守卫和司机，他觉得又有哪里不对。


这不是小丑的风格，小丑不会如此直白地告诉自己要去报复谁，他总是在是事情干完之后才跑出来承认。


小丑如果真的跑出来，却反方向跑到警方的包围圈外的卡特家里，而不是逃走等待日后再来，实在太愚蠢了。


卡特意识到这是小丑的阴谋。


他忽然朝正对面的一个守卫望去，脖子上的拇指痕迹有些特殊。


是相反的！


如果一个人从身后用拇指按住颈部动脉绝对不会那种样子，这不过是自己用手绕过脖子按出来的。


小丑刻意装扮成任何一个人。


卡特已经在掏出手枪了，可惜慢了一步。


躺在床上的那个原本晕倒的守卫忽然咧开嘴诡异地笑了一下，然后跳了起来，用脚掌按住了卡特拔枪的手，然后以几乎闪电的速度双手从口袋里拔出两把小刀插进了坐在左右两边的两名警员的脖子里，这两人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断气了。


接着他将刀放在了卡特的脖子上。


卡特可以感觉到刀的冰凉和黏稠的带着温度的血，那是他同事的血。


“真可惜，卡特警官，你还是慢了一拍。”小丑笑嘻嘻地说。


车子还在往前行驶，驾驶舱和车厢隔离，司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要杀了你！”卡特压着声音愤怒地喊道，他的一只手按了按手表。


“这个时候还看表么？你没有多少时间可活了，就让你看看吧，看看自己的生命如何流逝。”小丑嘲笑卡特道，卡特则默不做声。


“别着急，我很快会去你家，杀了你的妻子和斯派克警员，你不用等太久。不过，我不会像杀死这两个人一样杀死你，主菜总是要有不同的吃法，也算是报答你追了我这么长时间吧。”说完，小丑伸出拇指在卡特脖子上按了一下，卡特立即失去了意识。


接着小丑叫司机停车，杀死了他，还脱下了卡特的衣服和枪，坐上了司机的位置，设置了自动驾驶，看着车子朝着山下开去。


<br/>


“就是这样，卡特已经化为灰烬了。”小丑耸了耸肩膀。


“不！不！”凯莉痛苦地跪倒在地上，握着刀的手也松开了，她捂着脸，脑袋一片空白。


“亲爱的，本来你没有识破我，我还打算让你多活一段时间，现在没有办法了，我不喜欢杀女人，但这是迫不得已，我会尽量温柔一些的。”小丑走到凯莉面前，抚摸着凯莉柔软的长发，在她耳朵边轻声说。


“不，别杀她！”忽然斯派克大喊道。


“怎么这么快？”小丑忽然吃惊地看着斯派克，斯派克无法动弹，只能眼睁睁看着。


小丑不再理会斯派克。


“很快就会到你了，不要着急，斯派克警员。”小丑笑了笑，指了指斯派克。


“再见了。去找卡特警官吧。”凯莉耳边传来小丑最后的话。


一声枪响，凯莉却发现自己没有死去，她睁开眼睛，看到小丑的手臂慢慢地流出一股股细长的血迹，枪也滚落在地上。


在门口，卡特和诸多警员一起冲了进来，卡特一身破烂，还有烧伤的痕迹，头发凌乱一脸乌黑，他眼神坚毅地握着枪指着小丑。


“这不可能。”小丑颤抖着声音说。


“你的那种手法已经不管用了，这么多年来所有追捕你的警员都知道你会用拇指按住颈部动脉来使人暂时昏厥，所以已经使用了最新型的刺激装置，在我们的手表里，每按动一次若五分钟内一旦昏厥，会在十秒钟后发生电击，让我们很快苏醒过来。”卡特伸出手，晃动了下自己的手表。


小丑转头望了望斯派克，望了望他手腕上的表。


“看来是我输了。”小丑举起手。


凯莉马上从地上爬了起来，扑到卡特怀里，卡特抱着妻子命令手下去抓捕小丑。


小丑束手就擒，但是他依然满面笑容。


“我还会回来的，一定会，等着我。”小丑侧着脸走过卡特和凯莉，对着凯莉一字一顿地说道。


凯莉惊恐地望着小丑的脸，忍不住转了过去，小丑被押上了警车。


“没事了，没事了亲爱的。”卡特吻着凯莉的头发，温柔地抱着她，在卡特宽阔的肩膀里，凯莉觉得自己浑身瘫软起来。


斯派克也被松开了，走到凯莉面前。


“真对不起，是我太多疑了，才弄成这样。”斯派克不好意思地说。


“不不，不是你的错。”凯莉友好地笑了笑，卡特也拍了拍斯派克的肩膀。


“下次来我家吃饭，我妻子的椰菜沙拉很好吃。”卡特友好地邀请道，斯派克拼命点着头。


门外，坐在车子里被铐住的小丑歪着脑袋看着门内的三人。


“魔术还没有谢幕，魔术师还会回来再次登台。”小丑低声说道。


“见鬼，别他妈废话了，这次一定会让你坐电椅！”旁边的警员粗暴地揍了小丑一拳头。


车子开动了，绝尘而去。


凯莉被卡特拥着站在门外，看着载着小丑的警车远去，她心里没有安全的释放感，反而觉得不安。凯莉直觉小丑没这么容易离开，还会回来的。

第十四夜医生与刽子手Yishengyuguizishou


执刀的手，已经在颤抖，医生与刽子手都必须心无杂念，当他们下刀的时候。


不同的是，医生一旦分心会置人于死地，刽子手技术不好，则砍不死人。


电视里，刽子手总是膀大腰圆，胡子和胸毛连成一片，鬼头大刀一挥，就轻轻松松地把人头砍下来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实情。实际上一刀砍不死的人数不胜数，刽子手也必须苦练技术。大多数刽子手在行刑的时候让犯人跪下，脖子尽量伸长，并且向下弯曲，有经验的老手会很快选择下刀的位置——两块颈骨之间的空隙，一刀下去干脆利落。若是砍错了，一刀下去，刀砍进骨头而无法砍断气管，犯人是死不了的，而且疼痛难忍，最关键的是刑场变成了笑场，起不到警示众人的作用了。所以，砍头绝对是一个集合技术力量的高难度工种，和医生做手术也是有得一拼的。刽子手的职业大都世代相传。是的，没有说错，这玩意儿也是世家，任何东西只要时间够久，都能成历史和文化，小到吃饭的筷子，大到宫殿里的柱子，无不有着一番来历，刽子手世家也是如此。这份工作虽然薪水不菲，但毕竟是杀人的伎俩，想象一下，在古代，屠户都令人不耻不屑，何况杀人的刽子手？所以这种技术外人是断不愿意学的，只能是刽子手子子孙孙相传，一直到火枪、电椅、注射器依次出现，他们才退出了舞台。


当然，即便是用枪，也是有很多规矩的。如果受害者的家属要求尽量不毁坏犯人的容貌，那么子弹一般都是从后脑射入。小小的子弹进口小出口却大如碗口，如果没有一点技术，前面的脸一定被打个稀烂不可，所以技术高超的枪手会让犯人大张着嘴巴，然后准确地将子弹射入后脑，从嘴巴射出，从正面什么都瞧不出来。当然，大多数人还是以射击胸口为主，不过这样，如果枪法不准的话一枪是射不死人的，必须补上一枪，这样就平添了犯人的痛苦。


金贤哲是韩国三流大学一名普通的教师，和宋正南医生的相识算起来非常短暂。金老师为了照顾做心脏支架手术的父亲，不得不到医院昼夜看护，而宋医生是医院里最权威的心外科医生。金老师的父亲是退伍军人，曾经参加过越战，退伍后回到韩国结婚生子。他的样子非常和善，小眼睛，薄嘴唇总是紧紧闭着，高兴起来喜欢揉搓着双手，看不出半点军人的影子，要不是老人的战友偶尔来到家中谈及以前的旧事，外人真的不相信老人竟参与了那场世界闻名的战争。不过每次金贤哲想打听有关那场战争的细节，父亲总是非常生气地转身离开，后来金老师也就彻底死了心。金贤哲的母亲十年前终于离开了人世，这么说，是因为金老师一直觉得母亲活着是在受煎熬。这似乎有些大不敬，但是在金贤哲看来，母亲身染重病，总是在生死线上挣扎着，虽然家里竭尽全力，不惜倾家荡产为她延续生命，但其实也是延续痛苦而已，她一直活着看到金贤结婚，这才终于咽下最后一口气。其实金贤哲之所以如此早结婚——刚刚大学毕业，也是为了能让母亲安然离去。


母亲过世后，金贤哲对父亲更加孝顺，但父亲却古怪起来，脾气越来越坏，宁愿和一帮战友在一起也懒得答理金贤哲。金贤哲天生好脾气，不，应该说带着些许懦弱吧，特别是军人父亲从小严厉管教，所以即便心中再不满，对父亲仍然是毕恭毕敬的。


今年冬天，老头子应了战友之约，去了以前战斗过的越南游玩，回来后就沉默寡言，接着经常说胸闷，上个星期突然晕倒，送到医院被诊断为心肌梗塞，也就是常说的冠心病，必须做支架手术。这让金贤哲非常着急，费了好大的劲，最后还是找来父亲的战友才说服父亲同意做这个手术。


“所谓的支架手术，就是用一种极细长的人造管子，从动脉切口处伸进去，一直伸到被堵塞的血管里，让本来血液无法正常通过的血管重新畅通起来，得到供血的心脏就可以恢复功能。不过大多数时候手腕处的动脉口不好深入，一般都是从大腿根处的股动脉伸进去，因为这样离心脏更近一些，不过手术后休养的日子也要更长一些。”金贤哲第一次和宋医生对话，就是听他讲解手术的原理。


“那请问，这种手术是否风险很大，或者对身体负担过重呢？家父年事已高，而且身体一直不好。”金老师是一位孝顺的儿子，非常在意手术带来的危害。


“不用担心，这只是一个微创手术而已，虽然听上去属于心脏手术，但并不是那么吓人啦，现在已经是九十年代了，支架手术也问世好几年了，已经非常先进和熟练了，安装支架的人不需要过于担心，所以我还是推荐患者做这种手术的。”宋医生笑了笑，露出一口黄牙，看来这个医生的烟瘾不小，或许长时间的紧张工作需要尼古丁的支撑。


金贤哲同意了手术。做完手术的那天晚上，他央求宋医生让自己留在医院，宋医生有些为难。不过正好宋医生那天值班，于是就让金贤哲待在他的值班室里。深夜他巡房回来，正好带了些吃的喝的，赶上天冷，两个人忍不住聊了起来。


“您知道么，我可是亲眼看过执行死刑呢。”宋正南放下手中的汤碗，打了一个饱嗝，神秘地笑笑。


“哦？请详细说说，我倒是从未听说过呢。”金贤哲也饶有兴致地问道。


宋正南摘下金丝眼镜，擦了擦重新戴上。他忽然伸出手指，对着对面的金老师的心脏部位画了一个圆圈。


“这是什么意思？”


“您知道么，当我完成学业，还没决定攻读博士学位的时候，也就是大概十年前吧，曾经在某家医院实习过。说是实习，其实只是站在一旁做一些查房、量血压、测体温之类的工作，跟着主任导师学些经验，毕竟自己的知识都是来自课本上。不过，如果光是这样，是不会让我有如此深刻甚至难以磨灭的记忆的。”宋医生打开酒瓶，倒出一杯清酒，一饮而尽，接着发出一声舒服的感叹，吐出一口暖气。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金贤哲忍不住问道。


“是这样的，那时候器官移植的技术已经进步飞快，很多病人都等着移植救命，心脏、肝脏尤其是肾脏，我的天，虽然我是心血管科的，但是每次都要经过肾病科的病房，我敢打赌，您绝对想不出我看到的景象是怎样的令人难以忍受。


“那条弯曲如人体大肠般的长长的黑色走廊，终年弥漫着一种无法驱散的骚臭味，无论喷洒多少清洁剂和水都无济于事。很多人都只能屏着呼吸绕道走，那种味道混杂着尿味和身体腐臭的味道。在一间间病房里住着的都是患上了尿毒症和肾衰竭的病人，他们大都脸色黑黄，像裹着黄泥巴的大豆酱一样，眼睛泛着橘黄色，有的浮肿，有的瘦削。他们都是焦急等待着肾脏移植的病人，可是在移植之前他们只能待在医院里，有钱的可以做血透，没钱的只能做腹膜透析。肾脏病人因为身体内的尿毒无法正常排泄，堆积在体内，所以必须每过一段时间进行排毒。血透就是将全身血液分段抽出，放入机器排毒再注射回去，手术进行前不准吃东西，而手术本身往往持续达五六个小时。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走过，都能听到手术房里病人的哀号声。而腹膜透析的病人则是在膀胱处开一个口子，插进去一根管子，另一端吊着一个塑料袋，换言之就是利用盐透原理，让无法排泄的毒素顺畅地排出来。他们弓着腰，手里提溜着装满黄色液体的袋子，每天都向医生询问是否有新鲜的肾脏。很难说他们在医院究竟是等待死亡还是等待新生，因为即便移植了肾脏，也会有强烈的排斥期，还需要大量服药，所以有时候您会欣喜地发现，医院里死去的人可能比活着离开的还要多呢。”宋医生忽然睁大眼睛，轻蔑地发出几声干笑。


金贤哲觉得喉咙一阵干燥，脸色有些苍白，可能不胜酒力吧，一不小心又喝快了些，于是大力咳嗽了几声。金贤哲只想知道关于刑场的事，有点不耐烦，宋医生似乎察觉到了。


“好吧，让我们步入正题，我这人就是这样，说话总容易跑题。其实是这样的，当时医院一旦有新鲜的脏器购入，就立即派人带着器具去取。您想一下，还有什么比刚刚枪决的犯人更好的脏器么？大多数人都不愿意死后身体被人开膛剖腹吧，而且即使愿意捐赠，也说不定身体还有些毛病呢。我就遇见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接受肝移植的病人，排斥期还没过就染上了肝炎，很快就一命呜呼了。而那些死刑犯大都身体健壮如牛，换言之，他们，是新鲜的。”


宋医生说到“新鲜”二字让金贤哲不寒而栗，大多数时候人们都是将“新鲜”和食物联系在一起，在这间狭小的值班室里，虽然开着电暖气，可是金贤哲的脚指头依然冻得发麻。


“有一次，我和另外一个助手拿着装有冰块的医药箱和切割器材，兴冲冲地赶去刑场。令我意外的是，刑场上已经等着好几个医生了，他们和我们穿的一样，带的器具也大同小异，不同的是他们脸上的表情，该怎么形容呢？对了，就像是那些大婶，等在超市门口，朝着打折商品冲进去抢购一样，哈哈，对的对的，就是那种焦急兴奋的表情呢。”宋医生忽然大笑起来，笑得无法自制，甚至喷出了唾沫，金老师小心地避开，然后匪夷所思地望着他。


“您一定不知道，当时我也不知道，每拿到一个脏器做好移植手术，您知道医院和医生可以捞到多少么？告诉您，那可是大数目啊，所以那些血淋淋的肉块在我们眼中可是一张张的世宗大王（一万元韩币上印刷的人物头像）啊。”


“接着呢？”金贤哲问。


“接着？刑车押过来几个犯人，都是年龄不大的青年人，说是学生更合适些，有一个女的还很漂亮，长长的头发，鹅蛋脸，我敢打赌任何男人看见她都会心动的。我看见她哭哭啼啼地被士兵推搡着跪倒在地上，我们这些医生则被挡在一边，一个当兵的对我们说最好别看，当然，一定要看他也不阻拦，我记得他是这样说的：‘虽然你们是医生，但看过之后也会让你们做噩梦的’。我以为他是在吓唬我，但我看到其他医生脸上掠过一丝难以察觉的肌肉痉挛。我自以为见过不少死相残酷的尸体，这点抵抗力还是有的，可实际上我错了。


“没过多久，枪决开始了。刽子手在十几厘米之外将枪口对准后脑，然后一声令下开了枪，枪响后犯人像一摞摞干草堆一样砸向地面，动也不动，这时候我们被允许过去切割器官。医生们看到犯人倒地，争先恐后地拿着工具箱和袋子奔跑过去，因为即便都是新鲜的尸体，也有健康程度的不同，其实刚才他们已经盯好目标了，这场景让我觉得是在屠宰场而不是刑场。


“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我朝那个姑娘走去，她背缚着双手，趴在地上，后脑上开了一个洞，血浆还在扑哧扑哧地往外冒，把头发黏在了一起，看上去很恶心。我伸手去将她翻过来，因为我要拿她的肾脏。可是当我伸手过去的时候忽然犹豫了一下，还没等我准备好，和我一起去的那个笨蛋——也是一个刚分配过来的医生将尸体翻了过来。我当场就吐了。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见识过那些惨不忍睹的尸体并不算什么，关键是对比，是的，强烈的对比！悲剧之所以是悲剧，不正是将原本幸福的主人公摧毁掉么？假设一下，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一个长相混账的流氓，如果他死了，恐怕不会有那么多人哀伤吧。


“而我之所以呕吐，是因为还在一分钟前，我看到的那张美丽白净的脸孔，除了剩下那双因为恐惧和子弹射入时的压力鼓涨出来的眼球外，大半张脸已经被轰得彻底向外翻了起来，就像炸开的爆竹一样，外皮和骨骼都绽开了，像一朵诡异的正在开放的花。”


这种比喻真让人反胃，金贤哲觉得有些恶心。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那个家伙已经跑一边吐去了，而其他医生已经开始将刚刚死去的犯人的衣服脱去，消毒并且就地挖取内脏。我有些难受，可是时间拖不得，因为每过一秒，内脏的活性程度都会降低，我只能将那女孩的衣服解开然后盖在她的脸上。脱去衣服，那女孩的皮肤很白皙，不是那种健康的奶白色，而是带着病态的贫血似的白色，皮肤薄而半透明，像洗干净的海蜇皮般，皮肤下布着几根若隐若现的青色血管，细如发丝。她的腰肢很细长，乳房不大，但是很漂亮，是那种碟形的。我不禁感叹，这个尤物已经死去，再过上一些时候，她甚至会布满蛆虫，化为骸骨。


“这时候，我听到一阵轻薄的笑声。那笑声很猥琐，您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么，就好像您正在教堂做弥撒，所有人都低头祈祷，而您却听到一阵放荡的笑声一样。如果生值得庆祝，那死更值得尊重。我带着厌恶的表情转过头，看到那几个医生在笑，其中一个高个子带着下流的眼神望着那女孩的尸体，不，准确地说望着她的乳房。我愤怒地将衣服摘下来，被打烂的脸再次露了出来。


“‘您这家伙运气不错啊，身上还热着吧。’他似乎没有察觉我的愤怒，还在开玩笑，说着还舔了舔嘴唇，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我刚想质问他，忽然一个戴着钢盔的年轻军人，也是刚才的行刑者之一，猛地朝那医生的右脸颊打了一拳，那下流的家伙整个人都飞了起来。现场安静了一会儿，旋即嘈杂起来，被打飞的医生像疯狗一样站了起来，对着那士兵狂吼：‘你算什么东西！殴打军医？不过是个二等兵而已，我是少尉，你知道么？我要见你的上司！’我这才注意到，那家伙的白色大褂和我的有点不同，胸前有军队的标志，大褂里面也穿着军装，原来是一名军医。


“那士兵没有说话，只是拿着刚刚击毙犯人的枪看着那军医，这时候旁边一位看上去是高级军官的人走过来，对那个军医低语几句，事情似乎解决了，那军医嘟囔着走开了。这时我的助手也缓过劲来，走到我身边，开始取女孩的肾脏，我也得出空闲，开始好奇地打量那名激动的士兵。


“他和我一般高，脸部线条清晰坚毅，鼻梁不是太高，但是长而带着钩形，嘴巴像是用刀雕刻出来的一样，下巴呈正方形，非常结实，朝上稍稍隆起，上面有一些胡碴，像一团撒了芝麻粒的馒头。他似乎注意到了我在看他，也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眼，我立即低下头继续做手术。


“手术结束后，我将内脏全部放进装满冰块的盒子里，让助手带上汽车，那个士兵忽然朝我走了过来。‘我刚才被处罚了。’他笑着说。这让我很意外，不过却也在情理之中，在那个军队强权的时代，这种情况受点处罚已经很侥幸了。我安慰他几句，但是他显然并不是十分沮丧，甚至有些高兴。‘我知道您是位好人，其实我早就不愿意做这种事了，以前自己心里有阴影，所以选择去了军队，在一些事件中不得不参与镇压，甚至亲手杀死过一些同龄学生，如果再让我做这种事，我想我会发疯的，即便是用我全身的血也洗不掉我手上的污秽。’


“他说话有些文绉绉，我推测他是在读书的时候被强制入伍的吧，所以对军队非常反感，却因自己是军人而感到矛盾。我问他，是否说的是光州事件，那个年轻的军人没有出声，算是默认了吧，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


“在那时候，有个军人朋友其实不是一件好事，很容易被其他人憎恨，因为在人们眼里，军队就是暴力独裁法西斯的代名词。他叫朴南勇，后来他离开了军队，去了一家保险公司，不过他那种性格，做不了多久又离开了。他告诉我，他靠多年的积蓄和朋友的捐助成立了一家旅游中介公司，还算过得去吧。我则在经历了混乱的军事独裁后考取了博士，继续走我的医生之旅。最有意思的是，那个女孩的肾脏一运到医院，就立即被人带走了，仿佛早就在等候着一样，而实际上，肾脏移植手术是非常复杂而充满风险的，事先必须做好充分的匹配试验，只有非常适合的肾脏才不会在移植手术后发生排斥反应，哦，真是不好意思，我看来说得太多了，我这人就是这样，很容易聊着聊着就忘乎所以了。”宋医生说完，喝光了最后一杯酒，看样子也有了些醉态。


“宋医生，喝这么多酒没关系么？”金贤哲有些不满，作为医生怎么可以在上班的时候如此放纵自己呢？


“没有关系，我告诉您，即便是再喝几瓶，我拿着手术刀的手也不可能颤抖，这完全是一种条件反射，您不必担心。”这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一脸赤红，大力拍着金贤哲的肩膀。


他的故事让冬夜里的金贤哲感觉更加寒冷，他说自己有些困倦，于是金贤哲只好退出来在走廊里走走。宋医生借给金贤哲一件白大褂，叮嘱说如果有护士或者别人问起，就说是宋医生的朋友，是从别的科新来的医生。这一招果然管用，金贤哲顺利地来到加护病房，独自坐在父亲的身边。


老人显得过于苍老，只不过是个微创手术，但是由于术后无法进食和药物的呕吐反应，把他折磨得不成样子了。暂时的睡眠让他脸上获得了些许满足，这也让金贤哲稍微轻松些。


“贤哲啊。”在迷糊之间金贤哲似乎听到父亲的喊声，他睁开眼，他父亲果然努力睁着眼睛，轻轻地呼喊着儿子的名字。


“我在呢，爸爸。”金贤哲连忙走过去，抓住他伸出来的如枯枝般的手。


“我好像，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的战场了。”父亲微闭着双眼，朝着天花板望去，金贤哲感觉到他的手心有些发凉。


金贤哲知道父亲要提起以前的旧事了，金老师小时候还会对这个话题稍微有些兴趣，但是每次到关键时刻父亲便避而不谈，除非他喝了酒情绪激动才会主动说起，所以金贤哲反而有点厌倦听他诉说了，但现在他不得不打起精神，表现出一个虔诚听众的模样。


“到处，都是地雷，有时候走在路上会听见一声沉闷的响声，然后就看到一些残肢、手或者腿什么的，挂在树枝上，紧接着就是痛苦的哀号声划过湿冷的森林。有时候见得多了也就习惯了。最可怕的是那些越共，开始的时候，我们以为只有穿着军装的战士才有攻击力，这个错误的想法让我一个来自得州的战友稀里糊涂丧命了。他好像只有十九岁吧，还是学校里的篮球明星，腿很长，很结实，每次都走在最前面。那次我们来到一个小村庄，大家接到班长的命令在那里休息。这时来了一个小孩子，大概八九岁吧，身上穿着满是破洞的灰白色无袖汗衫，海蓝色的裤子，赤着脚，背着一个擦鞋箱子。他笑嘻嘻地用英语问我们需不需要擦鞋，因为他会说英语，而且只是个小孩，我们放松了警惕，让他擦鞋。我那位长腿的战友半躺着，把脚架在鞋箱上，那孩子低头认真地擦着军靴。我则去另外一边撒尿，等我尿到一半，身后响起了爆炸声，我回头一看，那孩子已经跑掉了，而我那个朋友被炸飞了，那条长腿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连忙跑过去，不知所措地扶起他来，全身都是血，我根本无法为他止住那么大的伤口。他紧紧抓住我的衣领，不停地到处看，低声说着‘我的腿，我的腿呢，我要打球，我要打球’，就那样挣扎了大概几十秒吧，才咽了气，那是我第一次看着自己熟悉的人死去而我却无能为力。那之后我们也小心了很多，变得有些神经质起来。”父亲喃喃说着。


“那不过是场愚蠢的战争，为什么身为韩国人的您也要去参加？”金贤哲在心底暗暗问道，但却不敢说出来。


“您的意思是说，也会杀错平民么？”金贤哲小心地问，以前，父亲从来没谈过这个话题。


老人沉默了，不再说话，过了几分钟金贤哲以为他睡着了，正准备将手从他手中拿出来，父亲却忽然开口了：


“我杀了他们。”


“他们？他们是谁？”金贤哲好奇地问，结果父亲不再说话了，真的睡着了，他只好叹了口气，也到椅子上去睡了。


第二天，宋医生找到金贤哲。


“您父亲似乎恢复得还好，虽然支架手术才诞生不久，不过我还是做了不少例的。他算是做得比较成功的了，再观察几天就可以出院了。”宋医生很高兴地说。


金贤哲对他表示感谢，并希望可以请他吃个饭。宋医生说应该自己请才对，甚至掏出了钱包。金贤哲看到宋医生钱包里好像有一张女孩的照片，他好奇地问了起来，宋医生将钱包打开，在金贤哲面前晃了晃。


“漂亮么？我妹妹，我很爱她，我发誓要一辈子保护她，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之一。”宋医生说着，满脸幸福。金贤哲觉着那女孩真的非常漂亮，脸上还带着一股子认真正直的表情，一看就是知识女性。


“真的很羡慕啊，对了，第二个女性是谁呢？”金贤哲开玩笑地问道，宋医生神秘地摇摇头，说他以后会知道。


“对了，我可以继续告诉您我那个做过刽子手的朋友的故事。”他神秘地笑笑。


“好的。”


他们去吃了烤肉，是上等的白霜牛肉，切得很薄。宋医生点了一瓶安东烧酒，金贤哲则拿了一瓶啤酒。酒过三巡，宋医生话开始多起来。


“上次说到哪里了？哦对了，我那个朋友，朴南勇先生，他最近才和我联系过，谈起一件有趣的事情。”


“哦？”金贤哲小心地将牛肉翻了过来。


“他告诉我，他遇见了多年来一直在找的一个人。”宋医生神秘地说。


“朴南勇其实出生在越南，那时正是十年越战期间，他的父亲是韩国人，母亲是越南人。父亲是作为医生对越南进行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因为战争和贫穷，有些地方暴发了瘟疫，他自己也生了病，差点死掉，在一个越南姑娘的照顾下才好转过来，以后便和那女孩结了婚，生下了朴南勇。朴南勇四岁多点刚刚会记事时，他父亲打算带着他们撤离战区回韩国。悲剧，就那样发生了呢。”宋医生喝下一大杯酒，又吧唧几下嘴唇，显得意犹未尽。


“他的父亲，被当做越共打死了，死后才知道他并不是越南人，当时美国国内反战情绪高涨，如果被人知道美军居然打死了进行人道主义救护的外国医生，这样会很麻烦，所以他们把这件事压了下来。作为补偿，军方把朴南勇母子送回韩国，并且让他参军，但这件事朴南勇铭刻于心。您很难想象，几岁的孩子对父亲被冤杀是如何的憎恨，憎恨让他成为刽子手，但是屠杀学生不是他的本意，所以他又离开了军队。”


这个男人悲惨的命运让金老师有所感触，可是他不明白宋医生究竟想说些什么。


宋医生继续讲故事：


“去年冬天，他恰好安排一批退伍老兵去越南游玩，不知道是不是幸运，他居然看到了当年处决他父亲的那个人，也是一位韩国人。”


金贤哲的心猛地揪了起来，他感觉不快，这种感觉就像肉被烤焦的烟味一样弥散开来。


“当时他父亲是当着他的面被枪决的，虽然他大声疾呼，可是却没有人理会，朴南勇肯定那个韩国军人一定听懂了，却没有任何表示，然后在长官的命令下把南勇的父亲拖出去枪决，子弹从后脑打入。南勇的母亲活了下来，她砍下了南勇父亲的头颅，保存了头骨，放在家里的玻璃柜子里祭拜，时刻提醒南勇复仇。”宋医生说。


“在这种悲哀之中，南勇的母亲过世了，虽然南勇很想继承父亲的遗愿，做一名医生，但是他发现他根本无法拿起手术刀去救人，相反拿着屠刀去杀人更让他舒服些。于是他大学毕业后要求参军，成为刽子手，这让很多人费解，不过鉴于其父亲的遭遇，这个要求很快被批准了。至于以后，就是我和他的相会了。”


“您不是说他遇见了可以称为他杀父仇人的那个韩国军人么？”


“哦，对了，您看我喝了几杯居然语无伦次了，南勇说，虽然已经隔了这么多年，那家伙已经老了，但他还是无法忘记那家伙盯着父亲后脑勺开枪时的眼神，所以一下子就认了出来。南勇苦思良久，想出了一个报复的主意，当然，他不会去杀他，因为这么多年来他看过的杀戮太多了，自从杀死那个漂亮的女学生后，他发誓不再杀人，但是父亲的仇与母亲的恨不能不报，所以他必须以另外一种方式去复仇。”宋医生故作神秘地说着，神情犹如说书人一般。金老师正听得焦急，忽然宋医生腰间的电话响了起来，不到两秒，金贤哲的电话也响起。两人几乎同时接起电话。


金贤哲心头掠过一丝阴影，就如同自己正闭着眼睛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忽然一只海鸥从头顶飞过一般。


“是贤哲么，父亲快不行了！”说话的是金贤哲的妻子，她几乎以变调式的尖锐嗓音高喊着。


“我明白了，我立即回来。”那边宋医生也一脸严肃，挂断了电话。


“您父亲忽然股动脉大量失血，我们必须回去，我劝您做好心理准备。”宋医生有些艰难地说着，一边叫来服务生结账。


金贤哲木然地呆立一旁，口中不停地念叨着：“不是说这手术很安全么？怎么会这样？”


宋医生安慰地拍了拍金贤哲肩膀：“任何手术都有风险，即便是小小的盲肠也会置人于死地，我们还是尽快回去吧。”


到达医院的时候金贤哲稍微清醒了一些。看到丈夫来到，妻子崩溃似的放松下来，扑到金贤哲肩头上痛哭。


妻子是父亲战友的女儿，和父亲的感情也一直很好，她与金贤哲几乎一起长大，关系比一般夫妻更加亲密，犹如兄妹。


宋医生说，这种伤口本来就很容易被撕扯，加上动脉很难愈合，他们无法止住血。金贤哲只能傻傻地站在一旁，看着父亲伤口的血如喷泉般涌出。


父亲的身体一直很好，只是自从那次旅游回来后就变得非常差了。


为什么原本一直身体健硕的他一下子病成这样？金贤哲曾经问过他随同的战友，却没有找到答案。


“实在很抱歉，我没想到手术会这样。”宋医生一脸无奈地说。


“难道没有办法了么，请务必保住家父的性命，无论任何代价我都可以接受！”金贤哲苦苦哀求道，这一刹那他忽然意识到，尽管成年后与父亲的关系疏远而冷淡，但是毕竟亲人之间血浓于水。


“大量失血会破坏血液循环，循环血量的减少会造成肾脏对水分吸收的加重，而且本身心血管类药物对肾脏也有一定的压力。打个比方说，您父亲的心肌梗塞是因为高血压，或者吸烟过多造成血管堵塞，所以我们一般使用一些抑制血小板聚集的药物，这样可以治疗心脏病，可是尴尬的是，血小板也是使伤口愈合的关键，加上伤口在动脉上，所以术后二十四小时内很容易出血，现在医院血库资源匮乏，而且您父亲血型比较特殊，不及时输血恐怕会引起肾脏出现问题而无法排尿，那就麻烦了。”宋医生的警告让金贤哲非常惊恐。


“他的血型很特殊？”金贤哲的脸色有些奇怪，带着莫名的慌乱。


“是的，他是孟买型，大概发现率为万分之一，算是比较罕见的了。”宋医生遗憾地轻摇着脑袋。


“那赶快检查下我的吧，说不定我可以！”金贤哲马上脱去衣服。


“好的，我们立即检查，包括您的妻子和其他亲属也来一下吧，一起做个测试。”宋医生冲着旁边的人招了招手。


十分钟后，血型测试的报告到了宋医生手中。


“很遗憾，您和其他人的血型都不符合。”宋医生惋惜地叹道。


“那该怎么办？”金贤哲几乎要发疯了。


“虽然现在血止住了，但是还是必须找到血源，我不敢保证伤口不会继续破裂，如果使用血凝剂，恐怕支架手术又白做了，而且再次暴发心梗，以令尊现在的身体状况，即便不死也会半身不遂了。”宋医生果然是说话非常直接。


“也就是说，我必须赶快找到有孟买型血液的人，是吧？”金贤哲终于冷静过来。


“是的，可以这么说，只要找到拥有孟买血型的人捐献血液，老人可以平安度过危险期。”


金贤哲快要发疯了，离开医院后，他向学校请了假，然后拼命地去寻找这种稀有的血型。


但是谈何容易，如果时间允许或许还有希望，可是宋医生的警告让他心烦意乱。


这个时候，他接到了一个奇怪的电话。


“是金贤哲老师吧？”电话那头是个清秀俊雅的男性声音，略带磁性，大概三十多岁，声音里有一些淡淡的悲伤。


“对不起，我最近很忙，如果是学校的事情请过些日子再说吧，您可以留下电话，我会打给您。”金贤哲即便非常烦躁，仍然不失修养。


“呵呵，我可不是您的学生或者同事，您是在为寻找孟买型血液而发愁吧？恰巧，我就是这一稀有血型的拥有者哦。”来人显得有些得意，掩饰不住的得意，这种语调有种幸灾乐祸的味道，金贤哲有点反感，但是一听到他拥有自己苦苦寻找的血型，自然非常高兴，也就忽略对方挖苦的语气了。


“是么？您在哪里？我们可以见个面么？不，干脆直接去医院吧，我父亲已经等不及了。”金贤哲脱口而出。


“哦哦，这可不行，我还没有答应呢，您还真是性急啊，有听完我的条件么？”电话那头的男人不紧不慢地说道。


“条件？可以，您开个价吧，我即便去将房屋抵押贷款也会给您的。”果然是为了钱而来，金贤哲心想。


“其实我只是需要您帮我拿一件东西。”电话那头的声音开始变得阴沉起来。


“到底是什么东西？”


“明天早上八点，从令尊住院部正门会过来三个人，他们中间的一位手里会提着一个大概皮鞋盒大小的金属盒子，我只希望您替我把那个盒子拿过来。”


“见鬼！您这不是要我去犯罪么？再说了，我一个普通教师怎么可能从三个人手里把盒子抢过来？”


“金贤哲老师，您可以选择不去，我并没有逼迫您，只不过这样一来令尊恐怕在大量失血的情况下挺不过多少日子。”潜伏在黑暗里的家伙嘿嘿地笑了起来。


“我不会答应的，即便是我父亲，也不会为了救命而去触犯法律，他会原谅我的。”金贤哲固执地说。


“哦？如果令尊即便死去也会原谅您的话，那么您的母亲在天上是否也会原谅您？”


金贤哲惊呆了。


这是他内心深处永远的阵痛，一块无法愈合的伤疤，时不时地想起，都会让他感到揪心的痛苦，稍微触碰一下都会无法抑制地浑身发抖。


“你是怎么知道的？”金贤哲的牙齿上下打起架来。


“嘿嘿，这么孝顺的儿子啊，在外人眼里的确如此，可谁又能知道，当年你完全可以救自己的母亲，却眼睁睁地看着她命丧黄泉，痛苦地死去。”


“哦？真的是么？”


“我记得你的母亲是死于尿毒症吧，那种可怕的肾脏疾病，必须通过肾脏移植才可以挽救性命。”


“是，是的。”金贤哲无法反驳。


“于是孝顺的你四处寻找可以匹配的肾脏，但是在八十年代混乱的国家里，想要寻找一个合适的肾脏难上加难呢，不过幸运的是你居然遇见了一个从天而降的好机会！”


“别，别再说了，我求求你了。”金贤哲的眼睛里流下了抑制不住的泪水，他几乎快要跪下了。


“哦？看来你受到的良心谴责也不轻啊，想必这么多年来都一直非常痛苦吧？不过我还是要说下去，为了提醒你一下。在你母亲住院的时候，你的大学同学的亲人也因为同样的尿毒症住进了医院，碰巧的是，你的同学打算为自己的亲人捐献肾脏，当然，你也有类似的打算，可惜你的肾脏与你母亲的并不匹配。但你无意中发现，那女孩的肾脏居然和你母亲的肾脏是相匹配的。但肾脏不是血液，每个人只有两个啊。况且那女孩已经捐了一个，在与她聊天的时候，你发现了机会。那个机会就是，如果女孩死去的话，那么剩下的内脏自然就可以拿出来安在你病重的母亲身体里。


“多么自私而可怕的想法啊，是么？虽然听上去骇人听闻，但是作为从小和母亲亲近的你来说，他人的死活与你何干呢？那时候你满脑子也只想着如何去救活病入膏肓的母亲吧。”


“够了！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去把那个金属盒子抢过来。”金贤哲情绪异常激动。


“不不，不要激动，当然我也知道，单单凭着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拿到盒子的，所以我必须帮助你。明天早上你埋伏在医院对门的草丛内，只要看到持盒子的人出现异样，就赶紧冲过去，抢过盒子就跑，记住，跑出去不要回头，一直沿着大路跑到医院旁边地下停车场的二楼，我会在那里等候你的，当然，我会带着你所需要的大量的孟买型血液。”


“好的，我照做就是了。”金贤哲叹着气，等着对方挂断后自己也放下了电话。


明天的那个盒子里到底是什么？


金老师感到心力交瘁，给医院打了一个电话，询问父亲的情况，得知老人已经产生了脱水和无法正常排尿的症状，伤口也仍然还有重新崩裂的可能。


金贤哲挂上电话，努力闭上疼痛的双眼，脑海里又回想起美珠的样子。


她是那么漂亮，那么相信自己。


“真的，如果不是我家人也需要肾脏移植，我会把肾脏给伯母。”美珠为难地说，她非常善良，善良得肯无偿去帮助别人。


“如果我不幸死了的话，就把我剩下的内脏给伯母吧。”美珠继续说。


是的，是他欺骗了她，带着她去参加那次“5·18”游行，让她高举着标语旗走在最前面。结果美珠被一组子弹打中了胸部，当时他的心情很复杂，非常矛盾，既希望美珠平安无事，却又盼着她被打中，结果真的如愿了。


金贤哲清楚地记得，美珠不停地吐着鲜血，大口大口的，他把快要断气的美珠背到医院，一路走，一路哭，他真的很希望美珠没事，真的。


结果美珠死了。


她的两个肾脏被取了出来，一个安在她患病的亲人身体里，一个安在自己母亲体内。


可是，母亲没能挨过排斥期，痛苦地死去了。


是报应吧，自己的确没有亲手杀死美珠，但却在每一次临近死亡的时候悄悄地把美珠朝死神那里推了一把。


如果自己不去煽动美珠参加光州游行。


如果自己不让美珠拿着喇叭站在最前面大声演讲。


如果自己在看到军队举枪前就把她拉走。


如果自己能跑快点儿将她背到医院。


“如果”太多了，多到金贤哲认为自己根本就是杀死美珠的凶手。


他不敢再想，只希望能拿到盒子，救活父亲。


第二天清晨，金贤哲随便告诉妻子一个借口，说学校有事，然后早早地埋伏在医院正门旁边的草丛里面。天色灰沉得可怕，像一团裹着粗面的年糕。他目不转睛地望着门口，时不时地看看手表。


八点了。


门口果然进来三个穿着蓝色紧身制服的人，戴着口罩和宽檐帽子，看上去行色匆忙，不过也算比较高大，如果自己硬抢，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在金贤哲犹豫的时候，其中的一个人忽然摔倒在地上，其余的两人连忙上去搀扶，金贤哲立即冲出去，提起地上的盒子就跑，他听到身后夹杂着风声的大声呼喊，但是他头也不敢回。


他一路狂奔到停车场，看到二楼站着一个男人。


金贤哲走过去，那男人转了过来，一张陌生而瘦削的脸，蜡黄蜡黄的，看上去就不是很健康的样子。


“你果然把盒子带来了。”没错，是这个讨厌的声音。


“到底为什么要我抢这个东西？”


“你为什么不打开来看看呢？”陌生男子微笑着说。


金贤哲的确很想看看盒子里有些什么，可是他不知道如何打开，因为盒子是锁着的。


“算了，我不打算看了，你还是赶快把孟买型血交给我吧，或者你陪我去医院也可以。”


“哦。不不，那血液已经在你手上了。”男人指了指盒子，“因为那就是一个血液运输盒。”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金贤哲完全糊涂了。


“我也是受人所托罢了，我叫朴南勇，我的父亲就是在越战中被你的父亲当做越共杀死的韩国援越医生。”朴南勇说得很平静。


“你说什么？”金贤哲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的，去年冬天，你父亲和老兵们去越南旅行，我通过母亲给我的照片认出了他，沉寂在内心多年的复仇渴望，让我做出了报复行动。在越南，我把他带到了当年枪决我父亲的地方，大声质问他为何那么做，可是他一言不发。我对他实施了假死刑，虽然他当时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差点死了过去，但是他依然什么都不肯说，最后我觉得这么多年来或许他也受到了良心的谴责吧，这种报复对他来说太没意义了，必须要让他感到我和母亲的伤痛才行，但一时没有办法，所以便放他回去了。我以为他会报警，但他什么也没有做，回到了韩国，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后来我接到了一个朋友的请求，他告诉了我你做的那些令人不齿的事情。果然两父子都是一样啊，所以我决定帮他来惩罚你。”朴南勇一脸鄙夷地望着金贤哲，犹如看着一只落魄的奄奄一息的流浪狗似的。


“你的朋友？宋正南医生？”金贤哲惊讶地问。


“是的，据说他有一个妹妹叫宋美珠。”朴南勇回答道。


金贤哲老师的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他仿佛又看到美珠站在自己面前，依旧是那副可爱天真的笑容，那个宋正南，原来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杀死他妹妹的凶手，可是他究竟有什么目的？


“好了，我的任务也快完成了，怎么说呢，就算是帮助朋友吧。”朴南勇轻松地说道。


金贤哲从巨大的打击中猛地清醒过来，他想起手中的孟买型血液，想起病床上还在死亡线上徘徊的老父亲。


他是有错，他错在参与了那场根本与自己无关的战争，杀死了眼前这个男人的父亲。


可是这能全怪他么？这个男人是受害者，但他本人不也是国家军队的杀人机器么？比如被他枪决的那个女学生，他的手上不也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么？


金贤哲猛地转身，准备拿着血浆回医院，忽然后脑勺受到了一下重击，他的眼睛一下子黑了下去，身体栽倒在坚硬冰冷的水泥地上。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刹那，他听到朴南勇那依旧干涩难听的声音：“在这里待一会儿吧，好好体会一下眼睁睁失去亲人却无能为力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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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练习跆拳道的朴南勇力气很大，即便是身材魁梧的大汉也禁不住他从背后的一脚，何况金贤哲这样的文弱书生。朴南勇估计金贤哲要躺上一段时间了，于是轻松地提起地上的血浆盒子，朝着早就和宋正南医生约定好的地方走去。


在医院对病人开放的康复花园的角落上，宋正南医生已经等待了好久。他眼睛半眯着，看着刚刚升起的灰蒙蒙的太阳，他的眼珠也和太阳一样，灰色而毫无生气，连朴南勇走过来他都毫无反应。


“这是孟买型血浆，你交代我的事情已经完成了。”朴南勇将盒子递给他，他面无表情地接了过来。


“现在，你也该履行诺言，告诉我当年金贤哲的父亲为什么要杀死我的父亲！”朴南勇着急地说。


原来，朴南勇这么多年来抱着对金贤哲父亲的恨意，但是更多的却是好奇，巨大的疑惑困扰着他，为什么金贤哲的父亲同为韩国人，却没有救父亲，他大可以解释父亲不是越共啊！在人类众多的感情色彩中，其实最强烈的、持续时间最长的不是仇恨和爱情，而是好奇，犹如巨大的黑洞，可以吞噬掉一切。


“你真的想知道？”宋正南忽然抽动了一下嘴角，似乎在笑。朴南勇心里有点发毛，但还是点了点头。


“呵呵，这件事没人知道，因为事关当事人的脸面，而我也只是偶然得知的。我的一个心脏病病人是当年的一个韩国士兵，他不想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于是把真相告诉了我，并希望我为他继续保守这个羞耻的秘密，不过现在我打算告诉你。”宋正南忽然将手里装着血浆的盒子打开，里面的血浆全部被倒在地上，鲜红凝厚的血液缓缓地在干草地上渗开，一下子被草地吸干了，那草仿佛也长得更加嫩绿起来。


朴南勇咽了咽口水，他有些激动，甚至有点不安，他感觉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几乎要将身上的内衣撑开了。


“其实，当年和金贤哲的父亲一起发现你父母的韩国小分队有好几个人。在越战中韩国军人从属于美军，不受美军重视，虽然名为友军，却经常接到一些烦琐麻烦的工作，比如扫荡敌人的后方、排查特务、运送军需物品等，这很让那些年轻人恼火，于是他们打算作出一点成绩让美军看看。当时正好有巡查兵发现丛林里有一些足迹，那时游击队横行，即便在美军划定的军事区也经常出现越共的零散作战部队。这些韩国士兵非常高兴，便沿着足迹仔细勘察起来，他们走到丛林深处，发现一些越南人在那里，其中一些人好像受了枪伤。那是一些简陋的住房，外面存放着食物，晾着衣物，受了伤的人都得到了良好的包扎和救护。这些人大喜过望，虽然没有看到穿军服的人，但是他们主观认定这些人是游击队的伤员，这里是越共的野战医院，因为越共全民皆兵，只看外貌的确很难判断。于是他们冲了过去，打算先发制人，可是没想到其中有人抵抗，可能是因为言语不通的关系吧，总之士兵们打算带那些人走，但遭到了抵抗，而且他们不允许士兵进里面的屋子，在混乱中有人开了枪，接着惨剧发生了，士兵们射杀了那里所有的人。


“这时一个人从里面的屋子冲了出来，用韩语高声呼喊‘住手’，这些士兵没想到有韩国人在，询问之后发现了可怕的真相——这些被他们当做越共屠杀的人其实都是难民，他们被流弹和地雷打伤了，而这名韩国人是一名医生，是他帮那些难民包扎伤口的。这时那帮士兵慌了神，要知道这件事捅出去会非常麻烦，那时正好是美莱村惨案刚刚被揭露的时候，上面对屠杀平民的罪行非常重视，而这个韩国医生非常愤慨地表示要揭露他们的罪行，这帮人无论怎样哀求都没能让他松口。


“这个时候知道消息的美军也赶了过来，于是这帮士兵作出了让他们负疚终身的决定。他们集体作证，这就是一个越共医院，而这个韩国人则是串通了越共的卖国者——因为当时韩国是作为美国友方派兵的。赶来的美国人不懂韩语，听信了证词，而那些士兵为了以绝后患，将那名韩国医生当场射杀了，这名医生的妻子和儿子，侥幸逃过一难，后来他们被其中一名有良知的士兵救了下来，带回母国，并时常接济他们，帮助母子俩渡过难关。不知道是为了赎罪还是愧疚，也或者为了消除下一代的仇恨，这名士兵主动提出将自己的儿子与那医生的儿子互换，让医生的儿子获得良好的教育，而让自己的儿子去当了兵。”宋正南两片薄如刀片的嘴唇轻轻张合着，吐出来的话几乎如刀锋般划开了朴南勇的喉头，让他窒息得说不出话来。


“你胡说！你的意思是躺在医院，被我折磨得有心脏病的老头是我亲生父亲？这绝对不可能，母亲临死前也没有告诉我这回事！”朴南勇疯狂地吼了起来。


“你可以不相信，我也没兴趣骗人，你可以回去做一下基因鉴定，孟买型血液稀少，直系亲属是最有可能遗传的，要不你可以去医院试一下啊，不过要快，我刚刚从医院过来，老头已经不行了。”宋正南笑嘻嘻的，一点也不害怕几乎发疯的朴南勇。


“为什么？究竟是为什么？不是你叫我去报复金贤哲和他父亲的么？你不是为了给妹妹报仇才找我的么？”朴南勇疑惑地问。


“因为，我和你第一次认识的时候，被你杀死的那个女孩，是我的爱人。”宋正南一字一顿地吐出这几个字来，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打开，将那张漂亮女孩的照片给朴南勇看，那张照片他也给金贤哲看过，而照片上的女孩朴南勇再熟悉不过了，正是自己亲手打死的那个女大学生。


宋正南哆嗦着念出照片上的字：“最爱的文英。”


接着，宋医生将照片抽出来，在文英的照片下还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年纪略小，圆圆的脸，眼睛很大，非常天真。


“看，这是我那次给你看的，说是我女朋友的照片，现在，你明白我为什么对你和金贤哲做这种事了吧？你们必须品尝一下我所受到的痛苦的滋味。”宋正南虽然还在笑，但只有半截脸保持着笑容，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灰色的瞳孔仿佛射出了火焰一般。


“不！不！”朴南勇像看到恶鬼一样，朝后退着，接着他又跪了下来，用手揪着那些被血液浸透了的草地。


“我估计，你的亲生父亲可能已经死了吧，本来你有机会救他的，真的，你亲手杀了他，将那些可以救他的血浆交给了我。”宋正南冷冷地说，接着转过身，朝公园前门走去，头也不回。


朴南勇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傻瓜，一种无比的失落和挫败羞耻感包围着自己，泪水顺着鼻翼和脸颊流到嘴巴里，如海水一般苦咸，让舌头发麻。


忽然他想起了宋正南的话，直系亲属是最有可能遗传孟买型血液的，现在赶快去医院，或许还来得及救老头的性命。


朴南勇立即朝医院心外科跑去，金贤哲也在那里，他看到朴南勇，便愤怒地想上前和他对峙，朴南勇来不及多作解释，只是问老人的病情。


“托你的福！我父亲还活着！不过他现在只有一口气了，如果他死了，我就是拼上性命也要杀了你！”金贤哲哪里还有大学教师的风范，恶狠狠地威胁着。朴南勇没有理会他，却对医生吼了起来：“用我的血！我可能是孟买型！”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医生立即为他测量血型，果然，他是孟买型。


金贤哲一个劲儿地追问朴南勇，不过后者没有回答，只是立即为老人输血，看见自己的血液流进亲生父亲的血管里，让他从死神手里逃出来，朴南勇虽然觉得非常虚弱，却仍然很欣慰。


虽然做错了事情，但补救还来得及，朴南勇心想。


事情似乎皆大欢喜，金老头不仅捡回了性命，而且认回了自己的亲儿子。其实老人早就知道朴南勇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但不肯多解释，他不愿意让孩子知道这个残酷的事实，而是宁愿将这件事带进棺材，所有的折磨他都视作对几十年前自己过错的惩罚。金贤哲虽然非常惊愕，但也接受了事实，毕竟老人养育自己这么多年，他也到了垂暮之年，虽然有错，但受到了这么多的磨难也就放下了。


朴南勇与金贤哲在老人解除危险后第一时间想起了宋正南医生。


“这家伙太阴险了，假装憨厚老实，接近我们两个！”朴南勇气愤地说。


“不过，我们的确伤害他太深，他的计划也没有成功，算了。”金贤哲想起美珠就觉得难受，他可以体会到宋正南的痛苦。


朴南勇和金贤哲正谈着要不要追究宋正南的责任，这时医院却传来了宋医生跳楼自杀的消息，两人无比惊愕，赶到了现场。宋医生是紧紧握着妹妹和爱人的照片从医院楼顶飞身跃下的，跳楼前留下了一封信给朴南勇和金贤哲。


金贤哲打开信封，当着朴南勇的面念起了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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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你们两个一定很恨我吧？


其实我更恨你们，可是我最恨的，却是我自己。


我没有能力保护自己最亲爱的人，甚至还惧怕惹上牵连，亲手解剖了文英的尸体，将她的脏器拿出来，还要装着没事人一样，我不止一次想要剁掉自己的双手。


我将这恨意转移到你们身上，你们父亲身上，我真的很想让那老人就这样死去，可是我骗不了自己，我是一名医生。虽然他年轻的时候做过错事，可是他没有伤害过我，退一万步，即便他伤害过我，可是一旦他躺到手术台上，他什么身份都没了，他只是我的一个病人。


所以我最终没有让他死去，我早就给朴南勇检测过血型，而且也准备好了血浆，这样做是不是很傻？我不知道，我只想着去报复你们，去看看你们脸上痛苦的表情，想说服自己，我是在为妹妹和文英报仇，可是我骗不了自己，这样做毫无意义！


因为我是一名医生，不是刽子手，我的手上拿着的是手术刀，不是行刑刀。


所以，我还是选择和她们一起去吧，在这里请原谅我的恶作剧。


一名不称职的医生　宋正南　绝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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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贤哲念完了信，已是泪流满面，抬起头看看朴南勇，他也同样被眼泪模糊了双眼。

第十五夜搭错车Dacuoche


你真的以为我很无聊么？


这也难怪，当你看见一个戴着墨镜、穿着黑色西装，双手局促不安并时不时地抖动右腿的家伙，在寒风中站在十字路口时，你肯定不会以为他是在骇客帝国。


实际上我是个作家。


好吧，我承认我在上一句话里使用了未来式，但我保证这种结果就像你明天要吃饭上班一样确定，当然，如果你明天就失业没饭吃的话，请千万不要生气，我不是在诅咒你的事业，实际上你从我身边带着怪异的眼神走过，我丝毫都不介意，因为你不是我要等的人。


其实，在我的西装右边，插在裤腰带里的是一把锤子。


是的，一把锤子。


你放心，我绝对不是个装修工，更不可能是行为艺术家，其实我在策划一起抢劫。


这时候你肯定会惊叫，会去报警了。不不不，千万不要，其实我根本不是真的罪犯，刚才我说过了，我是名作家，嗯？你说那是未来式？不，当我写完手头的这部小说，就不是了。


其实我在写一篇关于公路抢劫的故事，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去描写劫匪的动作和事态发展，所以我需要实践，应该说试验更恰当。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事实更强有力的证据了。很多人在写小说时都是凭着想象。但想象太过于完美了，他们会在不经意间按照自己的规划去设计事实，而事实在现实中是凌驾于人力之上的。


所以我需要亲身去体验。


当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的锤子是假的，是的，假的，只是个塑胶模型，而且我也准备好了给对方赔礼道歉，大体上如果他知道我是个文学青年，可能会没那么生气吧，不过保险起见，我决定还是以单身驾车女性和瘦弱男性为主，不仅抢劫过程中遭遇的反抗会弱一些，而且就算受害人愤怒得要揍我，也能打得轻点吧。


打定主意后我决定先把自己收拾一下，一般人对于陌生人的态度完全来自于第一印象，尤其是女性，我并不算帅，但这反而是优势，相貌过于出众的人（包括难看和好看的）都会引起别人的不适，只有长相亲和干净、举止得体的人才容易与他人接近。


所以我换了套黑色新西装，洗了个澡，然后在十点以后沿着城市边郊地带的一条通往邻市的城际公路漫步，当然，我手里还象征性地提了只黑色皮包，每当有车子路过我都会拦下来，如果对方停下我会先观察，不符合我的要求的，我会以问路打发他们，然后继续寻找目标。


但是我发现，在秋季的夜晚站在一望无际的公路上实在不是个好活，光是没有遮拦的大风，已经让我觉得双腿像裹上了一层冰盐水袋子一般难受。我拦下了好几辆车，虽然有女性，却都一口拒绝了搭车的要求。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胃疼？”对方反问我一句，让我莫名其妙。


“我不胃疼，实际上我哪里都不疼，只是想搭个便车，我可以给你点车费。”我希望金钱能有点作用。


“别介，你不给钱我可能会答应，给钱更不可能了。”大多数司机听到钱，一踩油门就跑了，这让我非常困惑，什么时候社会道德变得如此高尚了。


于是我的计划受到了阻碍，我甚至以为是不是要等上个十几天才能达成我抢劫的伟大目标。


不过我很幸运，或者说某个倒霉蛋很倒霉，他注定要成为我恶作剧的主角，一想到他在惊恐之后知道真相，交杂着愤怒不解与庆幸的怪异表情，我就兴奋不已，我终于可以完成我的小说了。


“你想干什么？”这个小眼睛的瘦矮子摇下玻璃车窗，一脸不解地看着我，车灯照得我眼睛有些花，我觉得在晚上戴墨镜的确很愚蠢。


“朋友，我是外地人，我的车坏了，本来打算步行过去或者找辆出租车。这鬼天气太冷了。”


“这里出租车是不会停的。”


“可以让我搭你的车去市里么？只要到了车站放我下来就可以，求求你了。”我事先练了很久的普通话，保证他听不出来。


“这可不行。”他摇着头，因为对着车灯，我看不太清楚他的脸部表情。


“如果你不帮忙，恐怕我会冻死在这里的，要不就要在国道上走一整夜，已经很晚了，车子也很少。”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想抢劫什么的，这年头什么人都有。”他的声音很低沉，风声把他的尾音都消去了，听上去略有点模糊。


该死的，这家伙居然一语中的了，难道在车灯下我的脸和电影中的劫匪无异么？我真该多看看最近的警匪片，打扮得像好人一点。


可是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了，他的体型瘦削，很适合下手，否则的话我真的要走上一整夜才能回去了。


我必须让他答应我上车。


“我要走了，你继续拦车吧。”瘦子缩了缩脖子，将脑袋收回车窗，我听到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


“××79981。”我下意识地念起了车牌。


“你说什么？”瘦子又伸出了脑袋。


“××79981！这数字你很熟悉吧，你的车牌号码。”我喊道。


“该死的，你到底想干什么？”他有点愤怒了。我走到车头前弯下腰，双手按在车盖上，我看不见车窗后他的脸，但我敢肯定我的话有效果了，我必须继续努力，让他同意我搭车。


“我在想要不要明天将这件事写到报纸上。”


“报纸？该死的，你是天杀的记者？”


我想了一下，“天杀的”形容的应该是记者而不是我，所以我不必担心。


“是的，我就是记者，知道××晚报吧，我会在那里写一篇文章，说明今天晚上被人拒绝搭车，城市文明建设有待加强。”我继续胡扯道。


我听到车子的引擎声小了下来。他沉默了，不再说话。


“是的，我一定会写下来，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道德的沦丧几乎到了令人发指的边缘！过往的行车人看到陷入困境者却拒绝伸出援手！”我高声叫喊道。


“见鬼，我没说不让你上车，我反正也要回城里，我相信你他妈的是记者了，行了么？”他气得双手摁在方向盘的喇叭上，汽车发出嘟嘟的长鸣。


其实他错了，我只是个作家，虽然这两者有些相像。


车子里很暖和，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小小的温度变化能让人的心情有如此大的改观，我顿时觉得欢悦起来，而在车内狭小的空间内，即使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司机的相貌。


从侧面看去，他的上半部分脸很像金凯瑞，有着凹陷的眼眉骨和高高的鼻梁，额头平却不高，嘴唇和鼻子之间离得很短，下巴没有弧度，几乎直接和咽喉的皮肤连到一起去了，头发很短，没有光泽，紧紧地贴在头皮上。


“真见鬼，我怎么遇到你了。”他轻轻摇着脑袋。我看见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外套，外套很皱，似乎被人随意搓洗过很多次然后被太阳曝晒过一样，里面的毛衣领子上还沾着一点点饼干屑，裤子大腿上还有油渍，皮鞋是那种地摊上的廉价货，像在拖鞋的顶部缝了两块塑胶皮。


这家伙肯定没有妻子什么的。


“这是缘分，我的朋友。回去之后我会好好写下来，表扬你的善举。”我笑道。


“闭嘴，我已经答应搭你回去，别再写我了！”他突然转过头愤怒起来，我自觉理亏，不好说什么。


现在的人还真是不好伺候，批评也不行，表扬也不乐意。


“你的车不错。”我这是真心话。车速很平稳，而且车内空间挺大，车座也很舒服。


“一般吧。”


其实我挺奇怪，一个开着这么好的车的人为什么穿得这么邋遢。


“哥们你是干什么的？”


“反正不是记者。”


“听我说，我们两个陌生人坐在一起就是缘分，你说对么？”


“这种缘分我可不想要。”他转过头慢悠悠地说，突然我发现他盯着我看了起来。


“你说你是记者？”


“嗯，是的。”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有点怀疑我了，不过无所谓，我只要等适当的时候开始实施准备好的计划就可以了。此刻我反而很平静，一点也不紧张，甚至呼吸有些加快，略有点兴奋，就好像准备吃期待已久的美食一般，手指头微微颤动起来。


“从别的城市采访回来吧？”


“嗯，对的。”


“采访什么？”


“关于最近夜晚司机被人抢劫抛尸的事情。”我一字一顿地说，转过头盯着他的脸，他突然也转过头来盯着我。


车子里变得异常的安静。车平稳地前进着，车灯照亮了前面的公路，但并不太远，就被黑暗吞没了下去。


“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我们同时笑了起来。这家伙笑起来样子非常夸张，嘴巴长到我难以企及的程度，下颚都快贴到喉咙了，我只有在笑声上超过他一些了。


“开玩笑的，我是看天太冷了。”我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真的很好笑么？或许笑和哭不同，有时候根本不需要理由。


“真是的，这种玩笑，的确感觉到暖和起来了。”他也笑得很开心。


“我叫李雨。”我说出了准备好的化名。


“别人都叫我大奔。”他也笑了笑，车内的气氛变得友好起来。


大奔抽出手打开了广播，调到频道上后里面正好在播音乐，我随着音乐节拍拍打着自己的大腿。


“其实我是送一个朋友出城，正好遇见了你。”


“真是有缘，回去以后我请你吃火锅，这天气正好涮羊肉。”我笑道，这是真心话，如果他不是太生气，我会这么做。


“那真好，说得我有点饿了。”


时间过去了不少，我盘算着该在什么时候实施抢劫行动了，不过我不想吓着他，万一他方向盘打错，我搞不好要落个伤残什么的了。


必须等车速慢下来。


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帮我接一下电话好么，手腾不开。”他的左手夹着香烟，我翻找了一下，在盒子里找到振动不停的手机。


我接通了手机。


“你在哪里？”里面传来了一个年轻女性急躁的声音。


我把手机送到大奔耳边，他突然做了个嘘声的动作。


“亲爱的，我在车上。”


他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弹着烟灰，时不时地微笑一下，点着头，而我则伸长胳膊为他握着电话。


“嗯，我马上回去，事情办好了。”


“哦，我车上还有个朋友，路上认识的，我打算送他回城里，是个记者呢，我也有记者朋友了。”


“对，你说得没错，我是打算这么办来着，我跟你想到一块去了。”


“嗯，我知道该怎么办。拜拜。”


电话挂断了。


“在外面就是麻烦，女人总是问东问西，她还怀疑我，说我吹牛。”大奔笑了起来。


我突然不忍心捉弄他了，但是转念一想，已经离城市很近了，我可不想明天又站在风里冻成冰棍。


几分钟过后，电话突然又响了起来。


“真不好意思，又要麻烦你了。”他尴尬地笑了笑，虽然我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不过我可以体会到女性可能对外出未归的丈夫的担心，既担心身体也担心心。不过奇怪的是，这次打来的电话好像铃声并不一样。


“我不想接了，反正她也不相信我，干脆你帮我接一下吧。”他看了看电话。


我接起电话一听，还是个女人，不过声音并不如刚才的年轻，而且有些着急和嘶哑。


“在哪里？快说啊。”


我忍不住有些厌恶，这样的女人的确会惹丈夫反感。


“都说了你接吧，就说我在你这里就可以了，我说了她也不会相信。”


看来最早的那个电话是他情人打来的啊，看不出这个其貌不扬的家伙居然还有这一手，开着名车，妻子情人都有，真是令人羡慕还有些嫉妒啊。


我终于还是说了话。


“你的丈夫，在我这里。”


“真的？你让我听听他的声音！”那女人的声音骤然变高了起来。我皱起了眉毛。大奔抢过电话挂断了。


“他是不是还要听我的声音？”


“嗯，是的。”我也觉得他妻子过于啰唆了。


“她一直如此，实际上我就是借着送人的机会躲她远点。”大奔苦恼地摇着脑袋。


“呵呵。”我意味深长地看着他笑了笑，他很快理解了，随即还我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


因为打电话，刚才车速慢下来许多。


好机会！


我拔出了榔头，用另外一边的羊角锤顶着他的腹部——不能对着脖子这种裸露的地方，否则很容易穿帮。


“见鬼，开什么玩笑，我在开车呢。”他明显慌乱起来，我感觉到车子在震动，不过不算明显，其实我也很紧张，但车体很稳定。


“其实我只打算拿点钱。”我笑了笑。


“你不是记者么？”他吃惊地望着我，香烟也掉了下来。


“嘿嘿，这年头陌生人说的话你也相信么？好吧，如果你喜欢，我就是记者，是编辑，是交警，是你的倒霉上司，是什么都可以，不过我还是要抢劫你，这是两码事，朋友。”我继续用力，锤子几乎陷进他的腰部，我感觉这家伙身上还挺胖的。


“你这浑蛋，我帮助了你，你却这样做？”他气急败坏地用手拍着汽车。


“如果你拿出钱，我会更加感激你的帮助，好人做到底吧，我的胃病需要钱。”


“你胃疼关我什么事？”


“现在有关系了。”


“等等，你该不是钩子吧？专门抓私家车的，好吧不用弄这一套，我可没有收你一分钱，你还是去忽悠别人吧。”他苦笑了起来。


“我不想重复第二遍。”


“你这个王八蛋！好的好的，我给你钱。”大奔终于屈服了，而我觉得十分过瘾，我甚至怀疑自己会不会真的沦为抢劫犯。


“我要停下车，我可不想出车祸。”


车速慢了下来，停靠在了路边。


大奔用手在身上摸索着，又伸到了汽车储物箱里。


这时候音乐仍在继续，非常安静而低沉。


他的手动作很慢，我开始警惕起来，他会不会掏出武器什么的。


“注意，如果你反抗，我可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警告说。


“不会的，给。”他抽出了手，果然握着一摞钞票。我接过钞票觉得一阵窃喜，同时又十分紧张。


“该死的，你可以走了吧？”大奔双手举了起来，示意我下车。


“不不不，你要送我到市区，这才可以。”我可不想这么早结束，否则他一生气把我赶下车，步行回去可够我受的，既然做了干脆做到底，到了市区再说。


“你是个浑蛋。”


“谢谢夸奖，这个词我朋友用得比较多。”


车子继续行驶着，音乐也没有变，只是车内的气氛有些变了。


“你没必要做这个，我看你穿得挺不错的，人也很友善，还有，请不要抵着我的腰部，冰凉的很难受，你知道男人就靠腰的。”


“闭嘴。”我觉得很畅快，仿佛原本身体里的灵魂被赶跑了，剩下的我完全是另外一个人。


难道我是化身博士？


天知道，或许每个人至少有两个自己。


“离市区很近了，你不会杀我灭口吧？”他突然问道。我尽量忍住不让自己笑出来，但是肚子很疼。


歌曲更加欢快起来。


“哈哈，我实在忍不住了，你的表情真有意思。”我收回了榔头，然后当着他的面折叠起来。


“这，这是什么意思？”他迷惑地看着我。


“朋友，还给你，不过请你答应我，千万不要生气。”我将钱放回到车子驾驶座的储物箱里。


“你，你不是要抢劫么？我错了，你放过我吧，钱和车子都可以拿走！”他吓坏了，身体也哆嗦起来。


“不不不，你不用担心，实际上我不是心理变态者，”我咳嗽了一下，清了清嗓子，用浑厚的男低音说道，“其实我是个作家。”


“那有区别么？”


我愣了愣，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了。


突然广播里传出一句歌词：“其实我们都一样。”


“好了，不用过分探讨这个，反正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抢劫犯的感受，因为我正在写这个，所以没有办法，你知道我是个非常认真的人。”我正色说道。


“你去死吧，在这种天气和我开这种垃圾玩笑？体验生活？见鬼了，要是你打算写个杀人犯呢？是不是要去杀几个人？想写个恐怖分子是不是要去开飞机？老天爷保佑，你不打算写星球大战……”这家伙气急败坏，差点把车撞上旁边的电线杆。


“我说朋友，冷静点，冷静点，我知道很对不起，但是我已经道歉了，请原谅我吧。”我认真地说道。


“看来我要感恩了，你没杀了我再道歉。”


“好的，我是真的错了，我发誓不再干这么愚蠢的事了。”


他不再说话，车子突然颠簸起来，接着慢慢停了下来。


“怎，怎么了？”我回望四周，奇怪地问。


“好像出了点问题，是不是爆胎漏气什么的。”大奔一脸的苦相，“我真是倒霉，不让你上车多好，说不定现在都躺在家里的床上休息了。”


“缘分，缘分。”我笑道。


大奔嘟嘟囔囔地裹紧衣服打开车门，一股新鲜气流钻了进来，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你也下来帮个忙吧，我一个人忙不过来。”大奔在外面喊道。我正好打算下车走动一下。


外面一个活物也没有，唯一的声音就是呼呼的风声，这里是城郊市区的交界带，荒芜得吓人。


“怎么了？”


“好像轮胎出了点问题，你帮我把车上修理箱里的扳手拿过来，箱子在后座座位下。”大奔蹲在汽车后轮胎前，一脸的烦躁。我不敢说话，连忙拿过箱子，里面只有一把大号铁质扳手。


扳手很脏，看上去布满了铁锈，这家伙实在是个很懒的人。我握着扳手感觉太凉了，铁质的手柄几乎快要黏住我柔软的手心。


“太不公平了，你居然戴着手套。”我看到他正在修理车胎。


“这么冷的天气不戴手套才是笨蛋。”他终于笑了笑，我意识到他可能没那么生气了。


车子很快就修好了，我们重新上了车。


“你知道么，我觉得这个夜晚是我过得最神奇的晚上了，我会记住的。”大奔突然变得愉快起来。


“是啊，回去后我真的会请你吃饭，这个不是假话。因为我好像正好要写一篇关于吃涮羊肉的段落。”


“什么时候写吃酒席也要记得叫我哦。”大奔握着方向盘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敲打着。


“当然！”


车子继续前进着。


音乐突然戛然而止。


“这里是交通广播电台，现在播报一则重大新闻，一辆车牌号为××79981的轿车在临市遭到劫持，劫匪正开着车朝A市国道前进，如果有发现车辆的人，请立即拨打110报案，谢谢合作。”


我有些不知所措，看了看大奔。


大奔也同样不知所措，看了看我。这则新闻又重播了一遍，那个车牌号码××79981更加清晰起来。


“哈哈哈哈。”我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大奔也笑了起来。


这次我们笑了很长时间。这时候广播结束，音乐再次响起。


“酒干倘卖无……”真是歌声悠扬，而且相当应景啊。


“我要下车。”


“不行。”


“我要下车！”我大吼起来。


“你想哪个部分下去？右手，脚，还是脑袋？”大奔微笑着转过头。


我握紧了自己的榔头。


可惜，那是把塑胶玩具。


“我是开玩笑的，你放过我吧，我什么都不会说出去。”我苦苦哀求起来。


“我可不会开玩笑，如果不播出新闻，如果你没有把车牌记下来，我还真不打算对你做什么，可惜都晚了。”


大奔慢慢地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扳手，正是刚才修车用的。


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可不想死在这种地方呢。我伸出左手掐住了大奔的左手，把它按压在车窗上，然后用另外一只手抢夺方向盘，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汽车轮胎和地面摩擦发出了尖锐的声音，车头左右摇晃着。


这家伙看上去瘦弱，但力气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小，我渐渐落到了下风，扳手在我眼前挥舞着。


无奈之下我打转方向盘，让大奔的身体朝一侧倾斜过去，然后猛踩刹车，车子最终停在了街道上。


大奔的脑袋猛地撞在了方向盘上，似乎很重，接着他的扳手掉了下来，我们开始抢夺这件唯一的武器，很幸运，他抓到了我掉下来的塑胶榔头，而我拿到了扳手。


“你个浑蛋，我要把你的脑浆都敲出来！”我吼道。大奔突然一下子仿佛缩了起来，他将脑袋收紧到衣服里，然后打开车门夺路而逃，我反应过来后立即扑过去，可惜只抓到他的后背，将他的外套扒了下来。


我没想到这小子居然这么擅长逃跑，等我下车的时候他整个人已经消失在黑夜里了。我一下子虚脱下来，整个人筋疲力尽，拿着扳手扔进车子里，然后坐了进去。


看来我有惊无险地结束了一次虚拟的抢劫经历，这种体验真是好极了，我相信如果写下来，一定会畅销的。


广播里又在播放寻找这辆车的消息，我一看车钥匙还在，决定将车开到警察局，说不定我还可以得到一个好市民的嘉奖。


我刚要发动汽车，忽然远处响起了警铃声，很快几辆警车便开过来将我围了起来，车上跑下来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


“你们能来真是太好了，”我从未如此希望看到警察，于是张开手打算给他们个拥抱，可惜这些粗鲁的家伙一上来就把我按倒在地上。


“等等，你们搞错了，我可是英雄，是我把劫匪打跑的！”我的脸贴在冰凉的地面上很难受。


“找到了，就是这辆车！”一个警员看了看车牌说道。


“这里还有衣服和扳手！”另一个警员像发现了外星人似的尖叫起来，我打赌他只有在看到裸奔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


“我的上帝，你们快来看这里！”我看到几个警员打开了车子的后备箱。突然我心里升起了一种不好的感觉。


我看见他们从后备箱抬出了一个男人，一个头部鲜血淋漓的男人，这时候一个中年女人忽然扑了过来，抱着男人的身体大哭着，她的声音我听着觉得有些熟悉。


“带回去！”


就这样，我被稀里糊涂地带到了警局，又稀里糊涂地坐在了审讯室里。


“你们搞错了，我是个作家！”


“请你说说为什么扳手上只有你的指纹，你在被抢劫的车子里，而且还给那位太太打了威胁电话？”


“威胁电话？开什么玩笑？”我奇怪地问。


负责审讯的警员拿起一个手机，按动了一下按钮。


“你的丈夫在我这里。”


见鬼，真是我的声音，我的确说了。


“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那名警员无比鄙视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个拙劣的罪犯。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突然明白过来，也许我的下一部小说的题材该是监狱的囚犯生活了。

第十六夜人间喜剧Renjianxiju


街道显得非常的狭窄，从两旁楼道上方俯视下去，一个个黑色的人脑袋如同一只只刚刚产下的青蛙卵，在像溪流般的街道上慢慢蠕动着。


小川用手推了推半框镜架，好让自己能看得更清楚些，靠在自己肩膀上的是一头漂亮带着栗色的鬈发，那头鬈发下，是自己永远也看不厌倦的脸。


脸的主人是今年芳邻二十四岁的美娟小姐，她与小川先生是在半年前的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当时的美娟小姐刚刚失恋，虽然是自己主动提出分手，算不上被甩掉，但是内心依旧十分苦闷，毕竟是自己的初恋男友，就好像亲手割开自己的皮肤一样的感觉，让美娟终日阴沉着脸庞，本来阳光美丽的美娟一下子消沉下来，于是好友袁雪热情地邀请她来参加一场自己组织的年轻男女的聚会。袁雪是一位热情似火的女性，仿佛全身都有着无法释放干净的能量，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点燃周围的东西，她总是将手指甲涂得鲜红，还有嘴唇，袁雪非常喜爱红色，红色的高跟鞋，红色的外套和红色的短裙。美娟经常嘲笑她是会移动的血浆袋——同为医学院的女生，或许都是这样开玩笑吧，这种肆意的玩笑，当然也曾经让非常保守的小川不适应。


聚会上来了许多人，包括很多袁雪自己也不认识的，其中有部分是袁雪当时的男友的朋友，当然，这名可怜的男性被戏称为灯油，袁雪靠着他燃烧自己，等他燃尽的时候，袁雪自然去寻找新的灯油了。


而小川就在这批人之中。说句良心话，小川算得上是一位美男子了，身材高大，脸庞棱角分明而干净，像希腊式的雕塑一般整洁而挑不出毛病，但却依旧没有女人缘。很多女性被其外貌吸引与他交往后，却最终依依不舍地离开，究其原因，是因为小川自小家教甚为严格，双博士兼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的母亲完全视其为延续自身优秀基因的容器，丝毫没有把他当作正常的男孩来教育，从小母亲就阻止其他小女孩甚至小男孩和小川玩耍，她总是推着自己的眼镜，掐着小川的肩膀，面色冷酷严厉地训斥说：


“你是我最寄予希望的完美作品，难道你想让自己的一生过得像那些庸俗毫无成就的人一样么？”


在类似这样的语句中，小川开始了漫长而枯燥的求学生涯，从小学到大学，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甚至连这种想法都只是一闪而过，仿佛那念头对他来说就是犯罪，就好比虔诚的教徒唾弃的秽物一般。当然，当他最终结束了那段如同苦行僧般的日子后，开始接触社会的小川多少发生了改变，答应参加同学聚会便是最好的证明。


于是同样是被人拉到聚会上的小川与美娟在相识的第一眼便相爱了。小川第一次觉得恋爱是如此的美好，他犹如一个第一次尝到蛋糕美味的顽皮小孩，贪婪地享受着与美娟在一起的快乐，而美娟也是第一次结识像小川这样优秀英俊又带着古典气质的美男子，无论是他的犹如论文报告般的谈吐和博学，还是他现在拥有的高薪工作，都是吸引美娟的优点。当然，人无完人，与之前的男友相比，小川显得古板缺乏情趣，即便偶尔制造出来的浪漫，也如小孩子过家家一般幼稚，让人哭笑不得。比如他曾经在美娟的多次暗示下买了束花，可他买的居然是菊花。他就这样拿着菊花站在美娟家门口等着，这让美娟非常尴尬，问起原因，答案更有意思。


“因为我喜欢菊花啊。”小川在被质问的时候一脸的茫然和委屈，他不满地说道。


“可是，花是送给我的，你应该知道我喜欢什么啊。”美娟被气坏了，但又无法生气。


“我觉得，送东西自然要送自己最喜爱的才有诚意，否则古人为什么老在送礼物的时候说割爱割爱呢？如果是自己不喜欢的，那就如同垃圾一般毫无意义了，更表示不了自己重视的程度。”小川推了推镜架——这是跟着他母亲养成的习惯，表示他对自己的决定非常有信心，不允许反对。


美娟笑了笑，或许当时被他这种呆呆的傻瓜气所吸引，毕竟她不是小女孩了，爱做梦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前一次恋爱让她过早地成熟起来，初恋男友虽然也很优秀，但非常花心，这也是分手的最大原因，美娟觉得像小川这样专一的男人已经很少见了。


不过两人的爱情历程非常缓慢，就好像例行公事的作业实验一般。其实小川是这样对待的，在他房间的书桌玻璃隔板下，压着一张自己认真书写的稿纸，上面标注着，什么时间与美娟相遇的，什么时候两人可以上街约会、看电影，什么时候可以第一次牵手，什么时候应该第一次亲近抚摸，接吻，包括什么时候结婚，生子，教育，最后一行写着何时死亡，不过那儿是空白的，毕竟无论如何计划，也是没办法知道人的死亡日期的吧。所以就是这样，小川将自己与美娟的爱情包括日后的婚姻，都当作科研计划一样对待，虽然美娟并不知道这张可笑的计划书，但她始终觉得两人的关系如机械般固定而有规律，仿佛被一双无形的手控制着。


这几天小川非常高兴，因为根据自己的计划流程安排，结婚的日子已经迫在眉睫了，在这之前，小川刻意压抑着自己体内沉寂二十多年的男性欲望，每次美娟非常激动的时候他反而冷静下来，将美娟晾到一边，这让美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般来说男性对性应该是远比女性热衷的。


“我们的爱情是神圣的，我们的身体也是，不到结婚的那天晚上，我不会占有你。”小川总是重复着这句话，每次说的时候都非常严肃。美娟哭笑不得，又总是欲言又止，望着小川的脸，她总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就好像小时候偷吃了母亲叮嘱的只能在过年吃的零食一样。


虽然结婚的日子已经临近，小川却没有过分地激动，但他发现美娟的样子有些疲惫，所以打算今天带着美娟出来散散心，顺便挑选一些结婚必需的物品。


由于小川极少主动邀请她，这次的举动令美娟非常的开心。两个人沿着步行街的街道，被拥挤的人群簇拥着朝前走去，走了一段路后，美娟说有些难受，胸闷和恶心，小川觉得可能是因为人太多导致空气沉闷，于是他带着美娟离开了街道，走到十字路口边的店铺前为游人准备的石头座椅边休息一下。


“你身上有种奇怪的味道。”小川的脑袋朝着美娟的身上凑了过去，他皱了皱眉头，鼻头紧缩了一下。


“哦？没有啊。”美娟抬起胳膊闻了闻，有点紧张。


“好像是碘酒或者药水味。我小时候生病母亲经常带着我去卫生所，我讨厌那里，所以对这味道很敏感。”小川伸长着脖子，继续嗅着，然后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对了，上个礼拜你还非逼我去参加什么所谓的全身检查，那个检查太没意思了，不仅要检查血液尿样，甚至连……”小川的脸上堆满了厌恶的神情。


“也是为了你好啊。”美娟笑了笑，脸上却多了几分惆怅。


“对了，你是不是也去检查过了，为什么身上有这种味道？”


“哪里，你忘记我是做什么工作的了么？”美娟轻轻拍了一下小川的脑袋。


“你不是营销部的么？我记得你们公司好像是做运动器材的啊。”小川依旧不解。


“傻瓜，你从来不关心呢，我们做的是康复运动器材，所以我最近经常去医院找骨伤科的大夫，希望医院购买一批器械。你知道只要谈成功一笔，我就可以拿很多提成了，不过可惜谈得很艰难，所以我自然要多跑几次。”美娟笑了起来。


“我就讨厌你老把钱这样世俗的东西挂在嘴上，我们又不会缺钱。”小川满脸厌恶的表情，“而且我真的很讨厌你身上的药水味。”


美娟有些尴尬，然后她向未婚夫表示，下星期无论生意成功与否都不会再去医院了。可是小川似乎依旧有些不满，脸紧绷起来，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美娟好像有些跟不上小川飞快的步伐。


“给我买瓶汽水好么？”美娟用一只手支撑着身体，另一只手轻轻按着自己的胸部，低着头微微喘着气说道。


“你还是自己去吧，我身为一个学者，又是一个男性，怎么可能去做那些低贱的跑腿工作，那种男人我最看不起了。”小川忽然尖锐着嗓子直起背脊说道。美娟有些生气了，虽然早知道他平日里也是如此，但现在都快要结婚了，为自己买瓶汽水有这么难么？


或许他在众人面前感到害羞？美娟一转念，忽然记起上次在公园人少的时候，小川还为自己买过冰糖葫芦。


算了，自己去吧。美娟虽然心里原谅了小川，但依然有着女性的任性和气恼，她踉跄着朝马路对面的冷饮店走过去，小川张了张嘴巴，又转过头看了看。


都在看着我吧？


都在看着我呢！


小川觉得所有的人虽然没有直接看着自己，却都用余光扫视着，于是他停了下来，索性看着美娟消瘦的背影慢慢走过马路，虽然有些担心，却没有办法。


比起被未婚妻责怪，被路人嘲笑更难受吧？小川暗想。


这时候，从右面飞速驶过来一辆轿车，它开得如此之快，又是黑色的，猛地看过去，就如同一只高速移动的棺材。


小川的心头掠过一丝黑影，那轿车仿佛开进了自己的胸腔，从心脏上轧了过去，让自己胸闷得厉害。


可怜的美娟压根没有注意到那辆黑色的轿车，不，还不如说她已经注意到了，已经开始退步避让轿车。


可是那辆轿车竟如同瞄准了一般，直直地冲着美娟撞了过去，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驾驶员良心发现，汽车在即将撞到美娟的时候打了个急转弯，从她旁边擦身而过。


在短短几米远处，小川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时间仿佛停止或者变慢了，如同录像带用了半倍速，又好像周围的空气都变得异常浓稠起来。


小川呆呆地望着，当看到车头避让过去的时候他舒了一口气，正想挪动脚步跑过去，却发现由于惯性，汽车的尾部依然撞到了美娟的身体，于是那娇小的女性胴体像风筝般飞了起来，重重地落到了马路对面的水泥台上，而且是脑袋先撞上。


而轿车也几乎同时撞到了旁边的电线杆上，驾驶员的脑袋重重地撞上了前车玻璃，那男人的脑袋有三分之一插进了玻璃里，几乎被完全割断了，只有头皮连着，稍微动一下就会完全掉下来，血液喷溅在了被撞断了的电线杆上。小川的腿不受控制地哆嗦起来，周围的路人在惊吓过后也渐渐围了过来，人们开始忙碌起来，有议论的，有打电话找救护车的，倒是小川不知所措，仿佛成了不相干的人。


美娟的身体软塌塌的像布娃娃一样被救护人员轻轻地抬上救护车，小川也上去了。在车上他抓着美娟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不知道心中是怎样一种感觉，仿佛是身体的某个部位被猛地重击了一下，老半天缓不过来，美娟的手冰凉一片。在小川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不要死，不要死啊！


急救室的医生和护士匆忙而有步骤地为美娟做着急救，小川被拦在了门外，望着关上的急救室大门，他非常无助地坐在长板凳上，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为什么那辆车会直直地撞过来，却又在即将撞上美娟的时候打了个急转弯。


就在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时候，警察赶到了，那是一名看上去神情严肃不苟言笑的警官，虽然身材不高略有些发胖，但眼神犀利而内敛，他身后还跟着一位年轻的警察，应该是下属吧。


“我们怀疑这不是一起交通意外，有目击者证实那辆车是朝着受害人撞过去的，所以我想问一下您是否认识那名死去的司机。”警官语气迟缓却非常清楚地对小川说道。


“我，我不认识那家伙，我也没有得罪过任何人，美娟更没有，怎么可能呢？那家伙一定……一定喝醉酒了。”小川似乎不愿意相信谋杀这样可怕的字眼会跳入到自己的生活当中，他极力想洗刷却口吃不清楚起来，他双手在空中无助地晃动着。


“我们在极力调查死者的身份，希望您不要过于伤心，如果想起什么线索，请马上通知我。”警官为小川写下一个号码，然后便告辞了。


本来就已经心烦意乱的小川愈发觉得沮丧无助起来，一个小时前还算沉浸在幸福之中，此刻却感觉到天堂与地狱居然离得如此之近，瞬间的落差几乎要将他击溃了。


此刻他双手环抱着双肩孤独地坐在急救室外，意识逐渐模糊起来，或许这只是个噩梦而已。


对啊，只是个噩梦，小川模糊地想着。


忽然他看到美娟又坐回到自己身边，虽然并不说话，却依然带着那令他迷醉的微笑，原来真的是噩梦而已，小川高兴坏了。于是他们立即去登记结婚，甜蜜的婚后生活让小川非常满足，接着他还有了一个儿子，漂亮而聪明的儿子，小川视其为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细心培养着，然后看着儿子按照自己的计划成长，结婚，开枝散叶，而自己则抱着孙子睡在躺椅上摇晃起来，直到也已经变成老婆婆的美娟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吃饭。多么美好啊，完完全全按照自己的剧本构造的人生，一点瑕疵和错误偏差都不曾有！


“请醒醒，醒醒啊。”一只手摇动着小川的肩头。他睁开眼睛，四周的景物变得模糊和黯淡起来，原本是户外的下午居然变成黄昏了。


自己睡了多久？好像至少一个小时了。


“那女孩还在抢救，你居然还睡得着？”原来是护士小姐，她的口罩遮挡住了大半个脸，不过看得出对小川的态度很生气。


“对……对不起，我太累了。对了，我未婚妻怎么样了？”小川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又回到现实中了。


“亏你还记得。她还在抢救，怎么，父母没有来么？”护士奇怪地转头问道。


“她父母都在外地，还没来得及赶过来，在救护车上我通知过了。”小川老实地回答说。这时候他才想起自己居然忘记把这件事告诉母亲了。可能是发自心底的畏惧吧，自从可以独立之后，他总是尽量少地去母亲那里，甚至巴不得像中秋春节之类的节日也最好不存在，每次回去，他总要面对母亲的斥责和询问，那不像是母子，倒像是领导和下级。


从小川记事开始，就没有父亲这个概念，他的人生几乎是在母亲的一步步安排和计划下走过的。自从六岁那年他询问父亲这个词语，被母亲严厉地毒打责罚之后，他就再也不敢在母亲面前提起父亲这个字眼了。在小川心目中，母亲与父亲几乎重合成了一个人，当然，作为双博士和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的母亲，自然是绝对正确的存在，是不允许任何人否定甚至质疑的存在啊。


如果妈妈知道的话，不知道会是什么反应？


思量再三，他还是决定打电话给母亲。


“什么？怎么这么不小心？我早说美娟太粗心了，过马路也会被撞到！你自己没有事吧？”母亲的话让小川觉得有些温暖。


毕竟还是关心着自己啊。小川的眼眶湿润起来。


“您还是不要再责怪她了，听警察说，那司机似乎是故意要撞死美娟。”话一出口，小川马上意识到什么，他赶紧用手遮挡住嘴巴。


“什么？这到底是什么女孩？好人家的女子怎么会如此的遭人嫉恨？我早就告诉过你，那女孩长得太漂亮了，跟你根本不合适。你应该在你的硕士同学，最起码是名牌大学的研究所里找一个适合你的啊，光有脸蛋的女性有什么用呢？最后后代还是要靠脑子才行！你要知道当年我和你父亲也是完全从这方面去考虑的啊，要不然你怎么可能有如此高的智商，被称为天才呢？你不知道什么叫做基因遗传么？你知道我当年为了生下你，做了多大的牺牲和努力？你倒好，只是凭着感觉去喜欢这样一个女孩子！”母亲的话小川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今天听起来就更加刺耳了。


“我一直都是听您的，但是在找妻子这方面我就不能拿一次主意么？美娟虽然不是像您一样的高智商，但她也还是很聪明的，她一定会按照我的人生计划为我生下一个聪明的孩子的。”小川第一次为了美娟和母亲顶嘴，可能是突如其来的灾难已经让他相当烦恼苦闷了吧。


母亲似乎有所动容，她有些遗憾地在电话里叹了口气。


“不是妻子的问题，而是基因，基因啊！还好我一早为你做了准备，要不是上次逼着你去医院……”


“好了，别说了，您还是赶紧来医院吧，在市第一医院。就这样吧，我挂了。”小川皱起眉毛打断了母亲的话，与母亲通话后，他更加心烦意乱起来。


这时候急救室的门再次打开，不过这次出来的是一名高大的年轻男医生，他是美娟的主治医生，虽然年轻，但是在医院已经非常有名了。小川立即站了起来，想询问未婚妻的情况。


“很糟糕，她虽然身体外部只有一些软组织擦伤，可是在摔倒的时候头颅受到重击，颅骨骨折，伤及脑部，现在情况非常危险，就算能救回来，恐怕也会深度昏迷，而且最麻烦的是她怀孕了。”医生摇着脑袋叹息道。


什么？


小川仿佛被人用锤子朝着太阳穴狠狠砸了一下，眼睛猛地充起血来，差点就晕倒了。


“你刚才说什么？怀孕？不可能的！”小川抓着医生的肩膀咆哮起来。


“这怎么有错？不过才三个月不到，当然感觉不出来，但敏感些的可能会有少许反应吧，比如心情焦虑，忧愁反胃等等。”


怪不得了！小川联想到美娟最近的异常表现，恍然大悟。


可是自己从来没有碰过美娟一根指头！


可恶，表面清纯的她居然是这种女人！难怪有时候表现得那么风骚了。小川感觉到一阵呕吐感，他弯下腰，剧烈地咳嗽，眼泪都出来了，不明就里的医生还以为他是难过所致。


“请不必伤心，不过需要作出选择，如果现在就拿掉这个孩子的话也可以，但会对伤者影响很大，再等等的话，孩子会在母体内慢慢生长，以前外国也是有这种先例的，理论上是可以生出来。”医生解释道。


生出来？见鬼！我要这个野种做什么？该死的美娟，她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我自己书写的人生，完美的步骤都乱套了！


小川先生痛苦得肚子里的肠子都搅动起来，他的手也冰凉得厉害。医生在他耳边又说了些什么，但他完全听不进去。


终于母亲来了，虽然几个月不见，但依然是一副尖酸刻薄的样子，略有些花白的头发整齐干净地梳在脑后，戴着和小川一个式样的半框眼镜，她不疾不徐地朝小川走过来。


小川此刻却比平时更感觉到需要母亲的安慰，他哭丧着脸将这件事告诉给了母亲，他原以为母亲会愤怒起来，不料她却非常平静。


“你说的是真的？你绝对没有碰过美娟一下？”母亲满脸严肃地问。


“当然！我是很有计划的人，就像科学研究或者数学题一样严格按照步骤来规划我的人生的。”小川扳着脸孔一字一顿地说。


“这么说，这个孩子不是你的了？”母亲长长地叹了口气，一脸欣慰的样子。


“为什么您好像还很高兴的样子？我和美娟都在一起快半年了，而这个孩子还不到三个月，很明显在与我交往的时候她背叛了我！背叛了我啊！无论是身体的背叛还是心理的背叛，终究是相同的结果，为什么您好像还一脸高兴的模样？”小川几乎咆哮起来，像只愤怒的公鸡。


母亲微微地笑了一下。


“如果这孩子是你的，那你不是要负担起养育的责任么？医生也说过了，即使美娟脑部受了重创，孩子等到了时候还是可以生出来的，就好像一枚鸡蛋，孵化到了时间一样可以变成小鸡。可你想过么，一旦孩子生了下来，先不去考虑他是否因为母亲受到重创而导致发育不良，就说你以后带着这样一个孩子，还如何生活呢，还会有优秀的女人看上你么？”母亲苦口婆心的话让小川一下子惊愕了过来，的确他已经被美娟出轨的事实冲昏了头脑。


“该死的女人，我差点做了冤大头了。”小川冷静下来，愤怒地咒骂道。


“现在你不可以跟医生说要放弃那个小孩，因为这样你会承担起一个抛弃自己亲生孩子的罪名，而你无论如何也不可以将未婚妻与他人发生肉体关系的事实公之于众，因为那样你的名誉也扫地了，我们的家族在外人面前也抬不起头来。”母亲继续分析道。残酷的未来让可怜的小川慌乱不安起来。


“那我该怎么办？”小川几乎绝望地喊道。


“暂时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想办法不要让孩子生出来，只能这样了。”母亲推了推镜架，一副无奈的表情。


不要让孩子生出来？


的确是个好办法，至少还要六个多月孩子才能出生，就算自己不去做什么手脚，以美娟现在的身体状况，那孩子说不定随时都会胎死腹中，对，最好让那个淫荡的女人和那野种一起去死吧，去死吧！


小川在心底呼喊道，就差双手抱拳放于胸口跪在医院地板上，向仁慈的神灵祷告赶紧救救自己，让美娟和她的孩子赶紧从自己的生活中消失，这样他才能安宁下来。


“现在不要表现出任何厌恶美娟的表情，反而要做出一副痴情的样子，这样你在公众中的地位也会提高。不用担心，这女人和那孩子不会给你造成任何威胁。”母亲咯咯咯地冷笑起来。小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啊，到时候美娟一死，自己会成为公众眼中最痴情的男人，说不定可以吸引到更多人的注意和更多优秀女孩的垂青呢。


坏事有时候也可以转变成好事，如果刚才自己没有母亲的劝阻而大发肝火，那就麻烦了。


“赶快进病房，很快会有人来，包括美娟的父母，你可不要露馅了，美娟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这个事实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母亲说完便踩着高跟鞋离开了，走廊过道里再次剩下小川一个人。


这时候主治医生走了出来，带着疲倦的神情叹了口气，并告诉小川可以去见美娟了，不过她仍然没有醒过来。小川谢过医生，然后赶紧走进病房。病床上的美娟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脸色有些苍白，但依然美丽，带着些许病态的美感。


小川站在离病床几步远的地方，他的目光从美娟的身体上扫过，最后停留在她平坦的小腹上。


那里孕育着一个生命，而此刻什么也看不出来，不过再过些日子，就会出现端倪了。真是令人费解，作为母体的生命已经游离在死亡线上，而腹中的孩子却一点也没受伤，甚至有可能在几个月后降临在这个世界上。受到那么猛烈的撞击却一点事也没有，其实美娟自己可能也不知道怀孕了，也可能是母性潜在的本能让她在被撞飞的时候，以一个安全的姿势落地，保护了那孩子，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脑袋撞击到了水泥地面上。


不，绝对不允许那孩子来到这个世上，那是个恶魔，是撒旦之子！会破坏我的生活的！小川忽然咬着牙，朝着美娟走过去，他伸出双手掐在了美娟细嫩的脖子上。


不要怪我，我的人生早就一步步规划好了，请不要破坏它，这都是你不好，是你背叛我在先的！小川闭上眼睛，咬着牙想，只要自己手腕上稍微用点力气，过上短短的几分钟，自己就不用忍受对美娟腹中孩子的恐惧了。


“美娟啊！”忽然身后响起了一声凌厉的呼喊，小川吓了一跳，还好自己是背对着病房大门，应该没有人看得到自己的动作，于是他连忙将双手抚摸在美娟脸上，然后装出一副非常悲伤的表情。


“美娟，美娟你醒醒啊，不是要和我结婚的么？”小川此刻似乎真的有些难过了，不过并非是为了美娟，而是因为自己计划了几十年的结婚典礼流产了。


来人是美娟的父母，两位老人老泪纵横，尤其是美娟的母亲几乎哭死过去，美娟的父亲抹着眼泪将小川这位未来的女婿拉到门外。他用哽咽的声音和小川攀谈起来。


“小川啊，我听说美娟肚子里有个孩子？”未来岳父的问话虽然在小川的预计之中，不过他依然吓了一跳。


“嗯，嗯。”小川一面低着头答道，一面想着该如何应付。


“我觉得虽然你们没有正式结婚，但这个孩子是你们的骨血，也是美娟生命的延续，美娟已经这样了，我们两个人希望尽量让这个孩子生下来，我相信美娟也是这样想的，我们也好在余生有个念想。美娟这个样子不知道能否醒过来，更不知道还能不能挺过来，不如我们赌上一把，你觉得如何？至于医疗的费用，我们会尽力出的。”美娟的父亲说到最后，几乎说不出话来，只在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小川无比厌恶地看着眼前这个老头，虽然他之前并不讨厌，但是此刻的这番话几乎像锥子一样扎在小川的心上，他忍住了想要揍这老头的冲动，因为此刻这人的神态像极了他在大学期间的一名教授，那名教授曾经批评过自己的论文，当时的小川几乎想要杀了他。


美娟的母亲因为哭得过于悲伤，被丈夫扶着暂时去别的病床休息去了。小川站在空荡荡的病房里，暂时放弃了想要现在杀死美娟的想法。


“继续活着吧，看看能否真的活到六个月后孩子出世。”小川用冰冷的眼神望着美娟，退出了病房。


这之后小川每天都来病房，每天都带着花坐在床头边，握着美娟的手，低声说着话。所有的护士与医生以及整个医院其他的病人，都渐渐知道了有这样一位有着高薪高学位的青年才俊，即使未婚妻重度昏迷也不肯放弃，每天都痴情地在病床前为她守护，为她低声祈祷着，很多年轻女孩都在心底喜欢上了这位身材高大、面貌冷酷不苟言笑的小川先生，“痴情男子”的外号也流传了开来，于是小川成了所有热恋中的年轻女孩对自己男友的评定标杆，这些年轻女孩几乎都是以统一的口吻问自己的男友或丈夫：


“如果我躺在病床上，你会和小川先生一样么？”


但是他们不知道，小川每天来到医院，放下的花是美娟最讨厌的玫瑰花——因为美娟对玫瑰过敏，在之前她只要吸到玫瑰的香味，就会感到不适和头晕。


而坐在病床边，握着美娟苍白纤细的小手的小川，在美娟耳边低声喊着的是：


“死吧，死吧，快去死吧！”


<br/>


一个月后，警方忽然通知小川：肇事司机的身份已经查清楚了。实际上早在案发第一个礼拜，警方就查到了，只不过觉得有必要多调查一下，而且也不想打扰在悲痛之中的小川，而此刻警察终于知道了一个准确的答案。


依旧是之前看到的那位警官，不过略显消瘦，可能最近的案件太多的缘故吧。到了医院后，他似乎很讨厌医院刺鼻的药水味，说不上几句话就抽动一下鼻翼，或者用食指和拇指压一下鼻梁。


“嗯，是这样的，小川先生，之所以一直没有告诉您真相，是怕一下子没有调查清楚就贸然告诉您，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不安。但是现在已经取证完毕，所以必须告诉您了，并且需要您的合作。”警官从助手的手中接过一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一个暗朱红色的硬壳笔记本，这让小川非常好奇，究竟是什么事让警官如此慎重。


“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总之无论听到什么，也请您务必不要激动。”警官似乎也知道小川的爱情事迹，他可能觉得如此深情的男人会一下子无法接受事实，从而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企图利用轿车撞死您未婚妻美娟的人叫方岛，他的日记显示，他是美娟的前任男友，不过方岛在这个城市几乎没有朋友，具体的情况无人知晓，我们不明白方岛和美娟是如何相识相爱的，不过从日记来看，他似乎和美娟早就相识，最奇怪的是，在方岛的体内发现了氰化物，所以他应该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心理来的，我们认为他是求爱不成恼羞成怒，打算撞死美娟，然后自杀殉情，因为在他的日记里我们发现似乎他在分手之后一直纠缠着美娟，并企图复合，而美娟看来是拒绝了他。所有的一切都写在日记本上。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不知道这件事情会对您有什么样的影响，不过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我们也只能告诉您这么多了，方岛在现场已经当场死亡，恐怕也是应得的下场吧。”警官说完后便和小川告辞了。


小川拿着日记，虽然这是他早就知道的，但还是忍不住开始咒骂方岛和美娟。他一边骂骂咧咧，一边打开袋子开始阅读日记，却没想到这会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震撼。


在日记的前半部分，大多是方岛对于美娟提出分手的事感到苦恼和烦躁，里面记录了一些他想念美娟的肉麻情话，每看到一次，小川就在心中祈祷神让方岛的灵魂多受一次地狱的折磨。


而看到中段时，他发现方岛居然找过美娟，而美娟则严词拒绝了他，所以方岛非常愤怒，并且开始憎恨美娟的幸福，于是他想要亲手杀死美娟，不过可能是在将要撞上的时候，他一时心软，所以掉转了车头，结果把自己撞死了。


“这么说，方岛应该不是那孩子的父亲了？”小川合上日记，有些奇怪。


那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呢？小川忍不住好奇起来，此刻他已经不再嫉恨了，反倒是很想知道让美娟委身的人究竟长什么样。


又过去了两个月，没想到美娟腹中的孩子居然健康茁壮地成长起来，这让小川非常惊讶，他觉得必须采取点行动了。


于是他找到了自己的母亲。


“可能我们低估了奇迹的产生概率了。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只需要玩一点医学上的小把戏，便可以将那孩子弄死在美娟的肚子里。我的儿子啊，不用惊慌，身为高端知识精英的我们，社会金字塔顶端的我们，怎么会被这样的小事难倒？”母亲满脸不屑地安抚着慌乱的儿子，然后给了他一支装在玻璃品里的药剂。


“这是什么？”小川接过药剂，奇怪地问道。


“一种用于静脉注射的流产药物，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只需放进她每天需要注射的葡萄糖里，就很容易让那孩子见鬼去了，说不定导致的大出血也会让美娟一命呜呼呢。”母亲笑嘻嘻地说。


“美娟……也会死？”小川拿着药剂瓶有些为难，他似乎不再恨美娟了，反而觉得非常有趣，似乎每天拿着花坐在美娟身边低声咒骂她去死，也成了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真让她一下子死掉，反倒有些不适应了。


“难道你打算让那孩子生下来？你疯了么？”母亲有些不耐烦地说。


“那好吧，我这就去。”小川拿着药瓶离开了母亲，急忙赶到医院。


在借故赶走了医生之后，他用颤抖的双手将药水放进了即将输入到美娟身体内的葡萄糖液里。看着美娟已经高高隆起的腹部，他有些好奇起来，似乎与那未出生的孩子居然也有了感情，有时候他会无聊地将手按在美娟的肚子上，他甚至感觉到那孩子旺盛的生命力与活力。


而此刻，再过半个小时这孩子就不复存在了。


不用担心任何药检，因为之前医生说过这种情况随时有可能导致流产。也不会有人怀疑到他这位痴情男子头上，他所做的只是培养一下情绪，然后等出事以后，尽量显得惊讶和悲伤，痛苦一番就够了。


想到即将可以解脱，小川又觉得轻松起来。


小川将药水导入输液瓶内，等现在的这一瓶输完，就可以用自己倒入了药水的这瓶了。


小川浑身轻松地走出了病房，过了几十分钟，他忽然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你已经干了？”母亲焦急地问道，全没了平日里的镇静和高雅，话语中带着市井的粗俗。


“当然，不是您叫我做的么？”小川奇怪地问。


“笨蛋！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该死的司机的身份泄露出去了，现在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美娟是被以前的情人弄成这样的，而且很多人都开始谣传那孩子不是你的，如果现在美娟出事，你会成为最大的怀疑对象了！”母亲几乎是高声叫喊道。


小川顿时哑口无言，此刻他感觉到胸口一阵窒息，时间似乎停止了下来，他似乎可以看到未来的景象：美娟和那孩子都死了，自己则被警方调查，医院的人证实，从美娟体内检出了药物，人们马上猜测到他是报复杀人，所有的地位工作生活都没了，接着就是刚才那位神情严肃的警官无限的盘问。小川似乎看到了自己在讯问室里被光线强烈的台灯照着，面容憔悴地被反铐在座椅上，最后没有办法，招供是自己杀了未婚妻，然后是上法庭、宣判，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可以躲过死刑，但却要在冰冷的铁窗下度过余生了，而这一切的一切，就是因为自己刚刚手里捏着的不到几十克重量的小小玻璃瓶。小川的脸颊止不住地抽动起来，额头上流下了一条条冷汗。


全都完了！


小川几乎听不到母亲的咆哮声，他连忙闯进病房，看到一名护士小姐手里正拿着一瓶葡萄糖，小川顾不得那么多，忙一把抢了过来。


万幸！还好赶到了。小川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当他抬起头看到护士惊愕的表情时，又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是好。


“请问，你这是做什么？我要为病人输液啊。”护士小姐奇怪地问。


小川一时间窘迫起来。


忽然，小川拿起那瓶葡萄糖，咕咚咕咚一下子灌进了自己的喉咙里。护士小姐更加搞不清楚了，她忍不住朝后退了一步，在她看来，这个男人可能是因为未婚妻的病情被折磨得发疯了。


“我，我口渴，小时候最喜欢喝葡萄糖了。”小川将那瓶葡萄糖喝得一滴不剩，是的，一滴也不能剩下，不能有任何被检测出来的可能。


但是当小川放下瓶子时，却看到这不是他放了药的那瓶葡萄糖液，因为很明显这个瓶子要小得多。


他抬起头，天啊，刚才的那瓶葡萄糖已经为美娟输进去一多半了。


小川的脑袋轰的一下炸开了。他的手颤抖起来。


“您没事吧？”护士小姐奇怪地问道。小川连忙摇头。


“那个，您不叫医生过来为她检查一下么？”小川尴尬地说，希望趁着药效还没发作，设法让医生救救美娟，可是护士小姐说主治大夫刚刚对美娟进行了检查，现在已经出去了。


小川没有办法，只能暗自祈祷美娟不会有事。


非常难熬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美娟却安然无恙，小川非常费解，但这毕竟是好事。等找到母亲询问的时候，母亲也很奇怪，但她还是安慰小川说也许有些药效已经过期，或者美娟的身体正好属于少数排药者那种类型，小川这才彻底安心下来。


回到医院，看着美娟的肚子，新的烦躁又涌了出来。他叹了口气，看着美娟，仿佛熟睡中的她笑了一下。


是错觉么，还是她也在嘲笑自己的愚蠢？就因为这个女人和她腹中的孩子，小川做了这么多自己从来不敢想象的事情。


真是该死啊，为什么我要认识你这样的女人！


这段时间小川又必须应付铺天盖地的媒体采访了，他们将自己视为绝佳的新闻材料，不！是新闻食料，自己和自己发生的事情被像厨师般的媒体炒来炒去，煎炸炖煮，被拿去满足那些认识的不认识的众多无聊的人们饥饿的好奇心，而就在这样的日子里，胎儿的出生日期一天天迫近了。看着美娟高高隆起如小山丘般的腹部，小川忽然觉得一阵恶心，仿佛美娟的妊娠反应转嫁到了他的身体上似的。


“我们在监控胎儿的反应，并且正在做彩超呢，你一定很想看看自己未来的小孩的模样吧？”小川被医生的一个电话叫到医院，他没想到居然是为了这件事。


小川被欢呼雀跃的护士和医生们簇拥着，来到那台机器前，他看到在一个类似电脑屏幕的画面中，有一个很明显的人形的东西，正蜷缩着四肢，像刚出生还未睁眼的小猫咪似的，这就是美娟肚子里的东西么？


小川几乎要发疯了，他仿佛看到那孩子好像睁开了眼睛，翘起了嘴角，在嘲笑自己。


“真……真是可爱啊。”小川努力装出一副兴奋的样子，他感觉到一种无奈的液体正从眼角慢慢四溢开来，最后他逃也似的离开了房间。


“哎呀，小川先生一定是太高兴了。”


“是啊，我看到他眼睛里都闪动着泪花呢。”护士小姐们笑着议论道。


不能让那孩子生下来！小川几乎要发疯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用一种无法察觉的手段杀死那个还未出生的生命，以至于有些魂不守舍，旁边的人还以为他担心自己的妻子，都夸赞他是一位重感情的年轻人。可也有一些好事者开始传美娟和她前任男友之间的事情。流言如流感般肆意放纵起来，其实这些流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小川的态度让这些流言编造者非常感兴趣，小川越是极力掩饰自己对美娟和她肚子里孩子的厌恶，他们便越是觉得好奇。


“小川一定是被美娟抓住什么把柄了！”


“说不定平时道貌岸然的家伙，背地里干了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


“是啊，怎么可能有男人可以忍受自己的未婚妻同前任男友藕断丝连！”


这些话传进小川的耳朵里，像吹进气球里的气，几乎要让他爆炸了。虽然日记里没有说那人与美娟发生过关系，但那孩子不是自己的是铁一般的事实，而孩子一旦生出来，自己必须负担起抚养的义务，如果自己去和孩子做亲子鉴定，也会被世人唾骂，虽然法律上可以逃过抚养，但道德上人们会认为自己是一个虚伪冷漠自私自利的小人，而这是小川无法容忍的，可是如果现在美娟出事，自己更会被怀疑。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美娟已经接近临盆，孩子随时都有可能出生，留给小川的时间已经非常少了。而且在这个时候要造成美娟流产就更加困难了，如果不是外部剧烈的冲击，很难阻止那个孩子按部就班地降临到这个世界上来。


先不谈美娟是否会在生产中死去，单是这个孩子出生下来，自己便会马上成为媒体的焦点，更要好好照顾抚养他；若是孩子出了什么事情，那些长着恶毒眼睛的媒体人，绝对不会放弃这样一个绝好的机会，像什么高学历人面兽心家伙虐杀未婚妻儿子，逃避抚养责任之类的大标题，会立刻铺天盖地地下来。


到了这个地步，小川能想到的就只有拜托为美娟准备生产的医生了，像这样的孩子，如果在手术中玩点花样，说不定无法活下来也是说得过去的，不过要说服那个主治医生似乎有些困难，那家伙看上去一本正经很难说话似的。


但是，这家伙一定有弱点，这是唯一的办法和机会了，而且必须抓紧时间！小川打定了主意，一定不能让那个孩子生下来。


这名医生叫原木下，和自己同岁，也没什么不良嗜好，但似乎最近有些缺钱，虽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小川通过其他人打听到这家伙好像这段时间手头拮据，还向同事朋友借钱。


这就好办了。虽然决定了方向，但小川还不敢贸贸然去行动。他先是打着擦边球，慢慢和这名医生混熟一点。


木下医生似乎对自己没有丝毫的防范能力，而且看上去是一个很容易相处比较外向的人，典型的乐天派，没有长远计划，所以这家伙花起钱来大手大脚的，不过他胆子也很大，在专业上敢于冒险尝试新技术，小川认为也许有机会。


“最近真烦，女朋友那边急需一大笔钱，如果没有的话，都很难再和她在一起了。”一天晚上和小川吃饭的时候，木下医生终于说了出来。小川欣喜万分，但是他依然试探着木下医生。


“这世道没有钱哪里都去不了呢，但想赚一大笔钱，不冒些风险又不行。”小川斜着眼睛看着正在吃菜的木下，木下似乎嗅到了什么特殊的味道，夹着菜的手停在了半空中。


“小川先生似乎话里有话。”木下笑了起来。


小川忽然收拾起了轻松的神情，一脸严肃地看着木下，他咬了咬牙，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原来外界的传说是真的啊。”木下放下筷子，双手交叉在胸前，若有所思地说。


“请务必，务必不要让那个孩子降临到这个世界上！”小川几乎是带着哭音恳求道。


“你疯了么，如果这事传出去的话，我们都完了，不仅工作前途没了，还要进监狱的，我可不想陪你疯。”木下听完立即拒绝了，“看在还是朋友的分上，我很同情你，不会把这件事情说出去，我就当你从来没说过，继续吃饭吧。”木下说完埋头吃饭，不再搭理小川了。


小川仿佛被丢掉了最后一根稻草，他全身如同虚脱一般，靠在了餐厅的椅子上。


不会的，一定还有办法阻止那个淫荡的女人把孩子生下来！


小川依旧纠缠着木下医生，这让木下非常困扰，有一次他甚至在木下下班的时候等在医院的停车场，不过这次小川却见到了另外一个女人。小川是躲在停车场旁边的另外一辆汽车边，当时停车场里一个人也没有，他原本打算等木下医生来取车的时候抓住他好好谈一谈，结果却发现居然有另外一个人在这里等着木下，因为出现了第三者，小川只好作罢，不过好奇心让他留了下来。


“呵呵，你最近好像有些胖了。”是一个女人的声音，有些熟悉，但小川想不起来了。他偷偷地从车子边缘探出脑袋，居然看到一个火红色的人影，是一个身材高挑、留着披肩鬈发、穿着红色时尚风衣和红色高筒皮靴的女人。


“还不是那个死板的书呆子天天缠着我请我吃饭。”木下笑嘻嘻地说着，这些话让小川皱起了眉毛，他发现木下和这个女人说话的口气略带着些下流和轻薄的意味，与平时的样子不同。


“他还在缠着你么？果然很执著，恨不得弄死美娟和那个孩子。”女人忍不住笑了起来。


“是啊。他坚持认为美娟出轨，其实想想躺在病床上的美娟，我心里还是有些难受的。”木下忽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呵呵，看来对老情人还有些怀念哦，你不怕我吃醋么？”女人伸出手，像蛇一般软弱无骨的手臂在木下医生的肩膀处游走起来，缠住了他如女性般白皙的脖子。


木下居然和美娟认识？


小川惊讶得几乎跳了出来。而更让他惊讶的是，当那个火红色的女人转过身来时，他发现居然是撮合自己和美娟的袁雪。


“怎么会呢，还是研究一下等会儿去哪里找个房间喝香槟不好么？”木下嬉皮笑脸地搂住袁雪的细腰，两人进入木下的车子，很快离开了停车场。小川一个人傻傻地呆在原地。


“原来木下医生才是美娟的前任男友，之前问过一次美娟，她说不愿意提起，我就没再追问，可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么？”小川郁闷地走出了停车场。


“不对，难怪那几天我在美娟身上闻到了奇怪的药水味，她一定是和木下复合了，所以木下不肯帮我除掉那个孩子，因为那个孩子就是木下的！”小川对自己的推理很满意，这下一切都可以完满解释了。


既然如此，就不能再拜托木下这家伙。小川现在感觉到了空前的挫败感，他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力，要是早就听了母亲的话，放弃美娟，就不会出今天这么多麻烦事了。


人生啊，果然就是一出无法预料结局的闹剧么？小川长叹一声。这么多年来学到的深厚知识，如今却一点也派不上用场了。


不行，绝对不能放弃，自己坚守了几十年的规则和有条理计划的生活，怎么能被这样的一对男女和那个莫名其妙的婴儿破坏掉？小川决定直接找到木下，开诚布公地说出来。


“你说什么？”木下仿佛被人用手指扯着眼皮，他一脸厌恶地看着小川。


“美娟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吧？”小川咽下一口唾沫，他觉得口腔非常干燥。


“请不要胡说这种没有根据的事情！”木下打算进一步解释。


“不要狡辩了，你和袁雪的对话我都听到了！”小川愤怒地摊开手打断了木下。


木下呆住了，随即露出微笑，那是一种鄙视和毫无顾忌的放肆笑容，嘴角还朝着一边微微翘起。


“哼，知道又如何？实话告诉你，你偷偷换掉美娟的葡萄糖液的时候我在门外看到了，你走后我就取了下来，回去一看居然是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小川先生，这可无异于谋杀啊！”木下得意地伸出右手的食指指着小川。


小川仿佛被电击了一般，从尾椎骨处隐隐升起一片凉意直达后脑勺，仿佛一条冰冷的蛇爬了上来。


“如果你想否认，我大可以请人鉴定药瓶上的指纹和药的来源，甚至那天的护士小姐也可以作证，相信你不会这么容易脱离干系吧？”


这浑蛋！小川在心底咒骂道。


“反正到了这份上，我就实话告诉你吧，我以前的确和美娟好过，不过后来分手了。但是因为最近她需要来这里推销医疗设备，所以我们又旧情复燃了，当然，她可能自己也不知道怀孕了吧？”


果然，美娟是和这个家伙苟合才有了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啊！小川觉得眼前一阵发黑。


“当然，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么，最近缺钱缺得厉害呢，你也略有耳闻吧，像袁雪那种女人，没有金钱的束缚很容易变心，所以就要麻烦你了，为了守住你的声誉，还是时不时地借点钱给我吧。”木下得意地用手指头轻轻敲击着桌面。


“浑蛋！”小川没有想到情况朝着更加糟糕的方向发展了，但是以目前来看，他只能屈从于木下了。


这一次木下向小川取走了五千元，虽然不多，但是小川知道这是木下的策略，慢慢地支取，像蚊子一样吸干自己的每一滴血。


陷入窘境的小川如同掉入陷阱里的野兽，孤独而绝望，他已经懒得去同母亲抱怨了。


之后的日子里，小川又被木下医生敲诈过几次，虽然数目不大，但是小川已经觉得非常恶心和愤怒了，他甚至想着干脆去自首，让木下不能得逞，可是一想到以后要面对的巨大舆论压力甚至是铁窗生涯，他又犹豫不决了。


离美娟临盆的日子越来越近，小川却只能烦躁地坐在家里，或者面对着像打了鸡血般激动的好事者和媒体，日复一日的采访让他的脸部肌肉都僵化了。


直到有一天，在公园散步解闷的小川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还没打开手机，就知道这独特的铃声是他为母亲的电话专门设计的。


“你在什么地方？”母亲焦急地喊道。


“无聊闲逛呢。”小川无力地说。


“快来医院！美娟的羊水破了，马上要生产了！”


母亲的话犹如针刺似的，小川胸中拥堵着的郁结之气突然一下子消散了，是该有个结果了啊，这几个月来小川一直忍受着折磨，而此时忽然有了结果，无论是好是坏，都要去接受啊。


来到医院的时候，这里已经围满了记者，他们仿佛都是孩子的父亲似的，非常的开心兴奋。小川礼节性地笑了笑，艰难地穿过人群，走进手术等待室，那里美娟的父母和自己的母亲早就在等候了。


因为与其他孕妇分娩不同，手术持续了很长时间，足足有好几个小时吧，小川整个人大脑空虚地坐在长凳上，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像一个等待宣判的囚犯。


终于，那扇门打开了，一个神情疲倦的医生走了出来，在外面等待的几个人立即围了上去。


“有一个好消息，也有一个坏消息。”医生面无表情地说。


“那，先说坏消息吧。”


“孩子，没有保住。”医生略微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小川好像听到了神的召唤一般，整个人浑身一激灵，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啊。但他很快装出一副非常难过的样子。


“这太让我难过了。”


“不过接下来的好消息一定会让您感觉好很多。”医生笑了起来，这笑容突然让小川有些恐惧。


“美娟小姐活了下来，虽然没有完全康复，但能活着而且还苏醒过来，已经是医学史上的奇迹了，您真的很幸运啊。”医生再次笑了笑，穿过这四个人，朝外走去。


美娟的父母泪流满面，对着上天双手合十祈祷起来。


小川则有种奇怪的预感，他转过身拉住了医生。


“到底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可能是因为分娩巨大的痛苦刺激了美娟小姐，她的脑部产生了变化，从深度昏迷中醒了过来。不过她目前还很虚弱，我们还没有告诉她关于孩子夭折的消息，希望你们不要刺激她。”医生说完后转身离开。


当医生允许探视美娟后，等美娟父母一出来，小川立即走进了病房。


美娟消瘦得可怕，几个月没有摄取营养和接受阳光，浑身的皮肤像一块干奶酪一样贴在骨头上，眼窝周围凹陷下去，以前的容貌几乎消失不见了。之前她一直躺着，反倒不觉得，现在忽然发现她可以睁开眼睛，有了生机，反倒让人有些畏惧起来。就好像原本漆黑的夜还让人可以接受，多了一抹似有似无、昏暗的灯光却让人畏惧起来。


“你感觉好些了么？”小川语带艰涩地问。


“嗯。”美娟笑了笑。


“那个……我……其实……”


“是我不对，我不该瞒着你，如果不是出车祸，我本来也想那天告诉你的，只是一直没下定决心。”美娟有些激动，这让她虚弱的身体负担很大。


“算了，没事，你没事就好。”不知道为什么，小川看着苏醒过来的美娟，突然觉得释怀了，无论是那个死去的孩子，还是美娟的背叛，以及被木下敲诈，他觉得都像吹过去的风，无所谓了。


“不，一定要说啊，那是我们的孩子！”美娟声音虚弱地喊道，非常固执。美娟的父母听到后也从门外走了进来，生怕美娟过于激动。


“我们的孩子？”小川突然愤怒起来，原本打算原谅美娟的他，觉得这个女人无可救药了，居然这个时候还可以恬不知耻地说那是自己的孩子。


“够了！”小川大吼一声。美娟吓了一跳，忽然她意识到了什么。


“是不是木下对你说了什么？你不要相信他啊。”


“别再狡辩了，我连碰都没碰过你，哪里来的孩子？”小川终于将这句压抑了很久的话说了出来，美娟的父母忽然有些愧疚地低下了头。倒是小川的母亲傲慢地走了过来。


“这下你们一家人没什么好说的了吧？”


“不，小川，那的确是你的孩子，虽然这件事我瞒着你，但是我是有苦衷的，如果你不相信，现在就去和那孩子做DNA测试啊！”美娟哭喊起来，声音非常的凄凉。


小川则艰难地摇着头，“我不会相信你的，你让我出丑还不够么？还要我去做什么DNA测试？”


“你难道忘记了，之前我让你做过的那个全身检查，采集过你的精子啊！”美娟终于喊了出来。


“你说什么？”小川这才回想起来，但还是固执地否认。


“这有什么联系？”


“小川，这是她在迷惑你！”小川的母亲阻止道。


“不，小川，其实我真的很爱你，但是你母亲却多方阻挠，她甚至威胁我说宁肯脱离母子关系也不准我嫁进来，后来我骗她说有了你的孩子，她才勉强同意。可是后来我经过检查，发现自己的生育能力有问题，不可能通过正常受精怀孕，所以我求助了袁雪，她帮我出了这么个点子，采集到你的精液后为我做了人工受孕。我一直瞒着你们，只是想在适当的时候说出来，我怕你知道我没办法怀孕会离开我，我是真的很爱你啊，小川！”美娟的话像鞭子似的抽打着小川，他浑身哆嗦着，转过头看着母亲。


“不要相信她，即使那孩子是你的，美娟也欺骗了你，对吧？”


小川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所以木下从袁雪那里知道这件事后就时刻注意着我，并且故意抓住我的把柄，说你和他有私情，孩子是他的，这样就可以继续敲诈我。”小川瘫软着坐了下来。


美娟听完后，愧疚和难过让她再次晕倒过去，所幸没有大碍。


小川并不放心，和死婴做了DNA测试后，证明的确是自己的孩子，感叹命运弄人的小川对木下无比的愤恨。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美娟身体逐渐康复。在美娟的鼓励下，小川去了警局自首，坦白了自己企图杀死美娟的行为。不过警察顺着线索查下去，却发现原来那个企图撞死美娟的人，正是袁雪和木下买来的，木下让自己的一个垂死的病人写好日记，并许诺为他买好保险给其家人，让他撞死美娟，以报复美娟的离开，可惜这个人最后良知未泯，让美娟活了下来。


木下和袁雪都进了监狱，而美娟也放弃了对小川的控诉，不过检方没有放弃，因为木下一口咬定小川企图杀死美娟，但是因为认罪态度良好，加上没有酿成大祸，小川得到了缓刑。


整件事让小川感悟颇多，他已经重新开始制定计划，制定和美娟美好未来的计划了。

第十七夜货物Huowu


1


长路无风，烈日当空。


这条公路连接着底特律和A市，不过从A市开往底特律需要在这条公路上行驶五个多小时，而且因为新造的水库堤坝的缘故，有一段路处于高出地面十几米的坡上，就好像空中的路轨，有些科幻的味道，所以一般司机在驶过这里时，会略微减速，毕竟翻下去不是闹着玩的。公路下面是另外一条路线，而在前方的分岔口则通往A市外的一片野生公园，那里有很漂亮的风景，以及一个不小的湖泊，这种日子经常会有人去那里度假，垂钓或者游泳什么的，只不过这条路比较简陋和陈旧，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铺设的。


在这种天气里，想在如锋利刀口般平整、白得发亮如镜面般的公路上找到一块固定的阴影，无异于痴人说梦。罗德站在路边，将水壶里的水大口地灌进胃里。是的，胃里，仿佛嘴巴和喉咙都被高温给烤得不存在了，那水直接倒进了胃里，流到每一寸皮肤下。


他擦干净嘴巴，一滴水顺着罗德光滑的脸颊悄悄滑落到地面，还没等到落地就被蒸发殆尽，在公路上只留下一个模糊的淡淡的白点，就好像皮肤上被烟头烫伤留下来的小伤疤，还没等留意就消失了。


罗德将水壶朝驾驶座位上扔过去，水壶里的一半水晃荡开来，在黄色的真皮座椅上左右摇摆移动着，他拿出抹布将驾驶室擦拭干净，然后关上了后备厢。这是一辆铁灰色的赛弗SUV，罗德觉得车身都快要融化了，他叹了口气，将身体埋进驾驶座位关好车门，刚吞下去的水可以稍微补偿一部分被蒸发掉的体液。罗德觉得自己还能多等上一段时间，虽然很想闭着眼睛睡一会儿，但实在是热得难受，恨不得将自己扒光，马上跳进一个池塘里。他满心烦躁地在车子里摸索，找到了CD机。


“林肯公园？也不知道好听么。”罗德翻出一张光盘塞进去，车厢里立即热闹起来，甚至整条公路也热闹起来，这条绵长公路的左边是一个土坡，上面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在这里待了这么久也就过去两辆车，看来够偏僻的。音乐伴随着歌手有磁性的声线，让这里充满了活力感，罗德觉得周围似乎也没那么热了，连巨大的车体也轻微跳动开来。


罗德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一辆几乎和自己的一模一样的SUV，正以匀速驾驶过来，车速很平稳，不过与车体上夸张的黄颜色的龙纹有些不太匹配。


这辆车停在罗德车子后面大概两米远，然后走下来一个身材高大、穿着黑色背心、脑袋尖尖的大块头黑人。这家伙至少有六英尺三英寸，肌肉像钢铁浇铸过似的，紧紧地绷在黑色的全棉背心下，很难想象他难道不热么？最夸张的是在背心下是一条绿色迷彩裤子，甚至还有一双黑皮靴，看着都让人觉得那靴子里全是汗水。光这副打扮，能在阳光下站着就很了不起了。


他迈着沉重而稳健的步伐，走到罗德的车前，弯下腰对着玻璃窗敲了两下，不过车内音乐声太大，而罗德也在高温的炙烤和激烈的音乐节奏中，陷入了半睡眠状态。


大个子直起腰，双手握紧，对着车顶盖重重地敲打了一下。


巨大的SUV车体居然也跟着晃动了一下。


罗德一下子惊醒过来，他皱着眉头努力想看清楚车子外面的人。


“该死，这么快就来了？”罗德暗骂了一句，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是下午两点二十六分。


罗德手忙脚乱地关闭了CD机，接着打开车门走了下去。罗德在普通人中也不算矮了，他大概五英尺十英寸左右，可在这个大个子面前，简直就像个小孩。


“看样子你等很久了，居然还睡着了？”黑人戴着墨镜，厚厚的嘴唇一张一合。罗德仰着头觉得脖子很累，他看着黑人的脸，觉得好像看着一条被捞上来的鱼在陆地上大口呼吸时候的样子。罗德的父亲是渔民，他经常看见这种被打捞上来的鱼。


“是的，你看这鬼天气，他也要我来送货。”罗德耸了耸肩膀，满脸无奈地说道。


“这可和我无关。”黑人摇了摇头，他伸出大拇指指了指身后，“赶快交易完，我们好回去。”


“好的，好的，我求之不得。”罗德的嘴角向上翘起来，他的下巴中间有一条浅浅的缝隙，笑起来很迷人，很多女孩子这样说过。


“不知道为什么K会叫你这样一个小白脸来运货。”黑人似乎有些不满对方的身形样貌，看来他比较讨厌白人。


“嘿嘿，我说伙计，这样说话可不好，现在总统都是黑人了，你怎么可以还搞种族歧视呢？我叫罗德。”罗德又笑了起来，顺便在黑人身上捶了一下。黑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脸藐视和茫然。


“我叫肯特。”黑人大个子似乎不太愿意答理罗德。


“真他妈见鬼！身上和钢铁一样，这家伙只要轻轻用力就能把我捏碎了。”罗德在心里说道。他吞了口口水，跟着黑人朝着后面的SUV车厢走去。


“就你一个人么？”罗德问道。


“是的，”黑人停了下来，忽然转过身，伸出手指指着罗德的脸，“我警告你，如果你敢耍什么花样黑吃黑的话，我只要一根手指，一根，就能在你那张像奶油蛋糕一样的脸上，插出一个深到可以看到脑浆的洞来。”肯特说完，将罗德提了起来。


“好的好的，我只是随便问问，你看这么热的天，你火气也太大了，要不喝点饮料如何？”罗德也指了指自己的车子。


“什么饮料？我可怕你在里面下毒。”肯特冷笑了一下。


“怎么可能？我们是哥们，是合作伙伴，再说你觉得我就算害了你，拿了钱能去哪里？K抓到我会扒了我的皮的，我只是觉得这么热的天先喝点冷饮凉快一下不好么？”罗德再次笑了起来，他对自己的笑容很有自信，其实骗人很简单，关键是看上去要真诚。罗德的笑容有这个能力，很多女孩子都抵挡不住，当然也包括许多男人，他们往往觉得这个年轻人很诚实。


“有酒精饮料么？最好是啤酒。”肯特看上去有些动摇了，他放开了罗德。


“当然，当然，我这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开车的时候在后备厢装个迷你小冰箱，放一些饮料食物什么的，特别……特别是这种天气，你说对吧，要不然我怎么可能耐得住酷热，在这里等你这么长时间。”罗德摊开双手做了个夸张的表情。


肯特舔了舔厚厚的嘴唇。


“那好吧，你赶快去拿，我警告你不要耍什么花招。”他威胁道。


“好的好的，上好的冰啤酒。”罗德转过身打开后备厢的门，他找到那个迷你冰箱，打开来拿出两瓶啤酒。当他转过身的时候，发现肯特忽然站到了他身后，罗德吓了一跳，手里的啤酒掉下来一瓶，不过大个子的脚迅速将啤酒接住了，看来身手不错。


“我说你怎么这么心急呢？”罗德的额头出了一层细汗。


“我很担心你这家伙会做什么手脚。”黑人朝着罗德身后看过去。


“只有个迷你冰箱而已。”


“不，冰箱旁边帆布盖着的是什么东西？”黑人指了指冰箱左边被绿色帆布盖住的一团东西。


“没什么，只是一些维修汽车的工具。”


“工具不都是放在工具箱么？”


“我喜欢放后备厢。”


“你到底叫什么名字？”


“罗德。”


“我不记得K的手下有叫这个的。”肯特后退了一步，将手放在皮带旁的枪套上。


“怎么可能？我跟了他六年了，只不过没在身边而已。再说这次交易前你也应该知道我的名字吧？”罗德歪嘴笑了起来，很有自信。


黑人狐疑地看着罗德，忽然又笑了起来。


“哥们，我只是希望交易顺利。”


“没关系。”罗德用牙齿咬开瓶盖，将啤酒递给黑人，黑人没有接。


“我想要你那一瓶。”


“可以啊，拿去。”罗德笑了笑，递给他。


不过大个子仍然没有接过去。


“该死的，性格还真是与外表不符合啊，像娘们儿一样。”罗德在心里暗骂，他瞟了一眼手表，已经两点四十了。


妈的，时间不多了。


“怎么？你还是不相信我？那干脆大家一起开车回去，或者去你老板那里，你可以挑一个你认为安全的地方，你没必要害怕。”罗德挑衅道。


“其实不用喝酒也可以交易。”黑人转过身去。


“那好，我一个人干掉两瓶。”罗德将啤酒倒进嘴巴里。


黑人大个子吞了口唾沫。


更加热起来了。大个子心想为什么老板要选择这里作为交易地点，压根没有为交易的人着想过啊。


“好吧，我自己挑一瓶。”大个子走了过来，罗德打开了冰箱门。


“就要这瓶。”他指了指，罗德拿了出来并且帮他咬开瓶盖。


“这种天气喝冰啤酒真是太爽了！”肯特感慨了一句。不过他接过罗德的啤酒时，还是有些犹豫。


“你再不喝掉，就要变成热啤酒花了。”罗德用瓶子碰了碰黑人手上的啤酒瓶，表示碰杯一下。


“我有自己的杯子，还是倒出来喝吧。”肯特还是有些警惕，拿着罗德递来的啤酒回到车上，倒在自己的杯子里，并且终于喝了下去。


罗德又笑了，不过这次很开心，两边的嘴角像撑衣服的架子将双颊的肌肉顶起来，深深凹陷的眼睛也眯成了一条线。


“这啤酒，真够劲。”肯特一口气喝完了一大瓶，然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冰冻的啤酒顺着喉管滑向胃部，然后是各个主动脉，然后是毛细血管，整个人像做了芬兰桑拿浴似的。


两人就着啤酒，在后备厢支起的阴影下聊起天来。


“听周围的人说，K的身体状况很差了？”肯特随口问道。


“是的，人老起来总是很快，听说他以前身体壮实得像一头公牛，赤手空拳可以对付四五个拿着长刀的人。”罗德在空气中比画着，好像自己手里真的有一把刀子。


“你们老大还没有选择接班人么？”


“整个社团有资格继承的只有两个人而已，现在斗得很厉害，老头也很难控制局面了，据说很快会宣布谁会是下一任首领。”


“人老了，就算年轻的时候再怎么厉害也没用。”肯特忽然嘿嘿地笑了起来，“就像我们老大，现在就知道坐在摇椅上喝咖啡，听力都不行了，我每次都要站到他身边去说话，他才听得清楚。”


“K也是，不，应该说病得很厉害吧。”罗德回答道。


“那你打算站在哪一边呢？”肯特有些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罗德耸了耸肩膀。


“和我无关，我是中立派。做好自己的事而已。”


“还真是小心啊。对了，到底这次交易的是什么？我们老大对我们都没有提及过，但如此隐秘，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吧？听说这笔交易达成，我们两个帮会就会进入合作的时代了，以后我们可就是朋友了哦。”肯特似乎好奇心很重，很想从罗德这里打听些什么。


“你既然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罗德严密的口风让肯特有些不悦和沮丧，他喝下一大口啤酒，转过头看着罗德，发现罗德非常频繁地低头看着手表。


“看来你很赶时间。”肯特对罗德说，“好了，把货交出来，我们赶紧办正事。”他一气喝完手中的啤酒，然后把瓶子扔到一边，转身朝自己的车子走去。


不过罗德没有动弹，只是斜靠在车边，两腿交叉，很惬意地喝着啤酒，看着大个子的背影。


“我说你就不能稍稍透露些么？K到底叫你运什么货物啊？我听老大的口气应该不是可卡因。”黑人从座位上拿出一只黑色手提箱，转过来的时候看到罗德带着嘲笑看着自己。


“我只能说，是很重要的货物，很重要。”罗德转过头，开心地笑了起来，露出一排整齐洁白如贝的牙齿，在炽热的阳光下闪耀着光，黑人忍不住也笑了起来，可能笑容会传染吧。


罗德又低头看了看手表。


还有一分钟。


“我说你为什么老看手表？是很赶时间吧？要不赶快交易吧，我也要回去看大联盟的比赛呢。”黑人摊开双手，耸动了一下眉毛。


“真热，不过看样子很快就有大雷雨了，变天之前，总会让天下面的人难以忍受，躁动着，不安着。”罗德抬起头看了看天空，依旧非常晴朗，可是在天空西北角的边缘却似有似无地有一两片阴影，淡淡的，不仔细看根本不会注意，而且空气变得愈发黏稠起来，更加沉闷。


“时间到了。”罗德抬起头说。


“你说什么？”大个子看了看手表，抬起头奇怪地看着罗德。


“我说，我的时间到了。”罗德转过身将啤酒瓶大力扔了出去，玻璃制的啤酒瓶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亮光，在半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轨迹，落到了公路下面。


2


佛罗多将左手插在笔直的西裤口袋里，踩着高档的黑色皮鞋，踏着光滑坚硬的大理石地板，穿过巨大的落地玻璃门，朝着对面的墨绿色旋转楼梯走去，当经过玻璃门的时候，他特意稍稍停留了一下，好看看自己的衣服是否整齐。


老头这时候找我到底什么事情？佛罗多在接到K的电话的时候，正在盘算着老头派罗德出去和沙曼做的那笔神秘交易，这笔交易完全由老头一个人负责，而且居然交给了文森特的心腹罗德去交接，当然这件事佛罗多根本不知情，他现在感觉到了危机，老头似乎在两人之间有些倾向于文森特了。


沙曼和老头斗了一辈子，两个人的恩怨像缠绕的番茄酱意大利面一样麻烦，现在老头居然说，靠着这次交易可以让他和沙曼握手言和，真是太奇怪了。


“人老了就是麻烦，脑子也变得简单起来。”佛罗多在心底抱怨道。


在帮会里唯一可以和自己抢夺首领位置的只有文森特了，而作为老头女婿的文森特，似乎比自己有着更多的优势，这个从小在法国长大、来到美国的家伙，让佛罗多看着就觉得很不舒服，但只有佛罗多知道，老头并不喜欢文森特，要不是他的女儿崔西疯狂地爱上了文森特，老头并不会让这个平素非常张狂的年轻人，一下子爬到和佛罗多对等的位置上的。


令佛罗多烦躁的是老头并没有儿子，甚至他们私下里打听过老头的私生子的下落，可是在这方面，老头非常洁身自好，只和唯一一任妻子有一个女儿。据说前任首领有过一个儿子，但是在还未确立老头是继承人前，莫名其妙地被汽车撞死了，当然，佛罗多也不知道是谁干的，但是他确定如果那家伙还活着，老头的位子坐起来总会有些不舒坦。


不过平心而论，文森特的确非常有魄力，甚至让佛罗多也有些意外，他有些低估文森特了，原以为只是一个靠着女人混饭的小白脸，没想到文森特马上开始对社团的大刀阔斧的改革，甚至触及了佛罗多的利益。长期主管社团财务的佛罗多做了不少虚账和假账，但是碍于他元老的地位和势力，没有人敢说出来，老头也是假装糊涂，不过问任何账目问题，但是文森特站了出来，他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影射佛罗多，这样一来两人的关系弄得很僵，加上老头病重，接班人的矛盾又一下子浮现出来，使得两人势同水火。而整个帮会也分成了两派，一边老资格的人都支持佛罗多上台，而另一边新加入的年轻人都希望文森特掌控大局，其实说穿了，两边支持的都不是佛罗多或文森特，只是为自己的利益着想而已。


走上楼梯的时候，佛罗多有些奇怪，为什么中午罗德刚刚出去交易不到两个小时，老头就这么着急地把自己招到他A市的别墅来。因为底特律过于工业化，老头说对自己的病不利，所以特意带了一些人和女儿住在A市自己的别墅里。


在用人的带领下，佛罗多走进了K的卧室，这么多年来，K一直都躺在这里休养，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医生给出的报告几乎同时复印了两份发放到文森特和佛罗多两人的手里，这几年老头几乎将帮会的事情撒手不管，以至于有些混乱了。


一踏进卧室，佛罗多就看到文森特脱去了西装外套，穿着鲜红色的衬衣站在窗口，他神情很焦躁，黄色的短发像被暴晒过久未浇过水的干草地，一根根分叉地竖立起来，佛罗多经常看到文森特脾气暴躁的样子，但很少看见他焦虑。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崔西即将分娩的时候。


佛罗多转过头，他看到崔西一脸平静地看着自己，他冲着崔西微笑了一下，崔西只是点了点头，面无表情。


“佛罗多。”躺在床上的老头几乎用呻吟般的语调叫着他的名字，佛罗多这才将注意力转移到床上的老头身上。


“真是衰弱。”这是佛罗多自上一次与老头聚餐后三个月来第一次看到老头，这段时间他几乎谁也不见，包括自己的女儿、女婿和外孙。但这次见面让佛罗多有些稍稍的感伤，他亲眼见证了老头的强势和逐渐的衰弱，躺在枕头上瘦弱衰落得仿佛连呼吸都费力的老家伙，居然是半个底特律市的地下主宰，这让佛罗多有些不可置信。


他的长脸仿佛成了一截即将腐烂生蛆的烂木头，布满暗红色老年斑的皮肤，紧紧地贴在已经丧失了血肉的肌肤下的骨头上，犹如一个晒干了的苹果，毫无生气可言。


佛罗多嗯了一声，走到K的身边，单膝跪下，双手捧起他放在床边白色被单上那只灰褐色、苍老得如同树根似的毫无生气的手，他将自己的嘴唇压在那手背上。


“你的气色看上去真好。”老头的声音就像是从深邃的地道里传过来一样，有些虚幻缥缈。


“你也是。”


“不，我已经很累了，每天就想着睡觉。”他尽量挤出一个微笑，但在佛罗多看来真是非常丑陋，可是佛罗多仍然回报一个微笑。


“其实叫你来，是关于罗德。”老头说完，咳嗽了几下，一声比一声厉害，仿佛把肺部也咳穿了。崔西皱了皱眉头，文森特立即走过去。


“爸爸，还是让我来说吧。”文森特轻轻拍了拍老头干瘪的背部。


“嗯。”K点了点头，重新闭上眼睛。


“怎么了？”佛罗多找来一张椅子，轻轻地坐下来。


“罗德，那个该死的混账，居然将货物和钱都拿走了，十五分钟前沙曼打电话过来，说罗德抢走了钱，并且通知沙曼打算自己与他单独交易，而且很可能要投靠到沙曼那里。”文森特愤怒地握紧了拳头，像一只发怒的斗牛犬。


佛罗多在心里冷笑了一下。


“怎么会这样？”佛罗多假装惊讶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以至于将椅子撞翻在地。


“沙曼的意思是……”佛罗多转过头看着老头。


“他在嘲笑我们，嘲笑我的用人眼光。他告诉我们，罗德正在44号公路上，朝着沙曼那里去了，沙曼要我们自己去处理罗德，他概不插手。但是如果罗德真的活着见到沙曼，沙曼也会同他交易，而且不会再和我们谈什么两边帮会的和平问题了。”老头的情绪有些激动，以至于再次剧烈地咳嗽起来，崔西立即走过去为他倒了一杯水。


“那里面的东西对爸爸很重要，所以他只能拜托我们两个去找罗德回来，这件事绝对不能泄露出去。”文森特转过头看着崔西，崔西走到文森特面前低头不语。


“到底，罗德去交易的是什么东西？”佛罗多试探地问。


“很重要，是关系到帮会存亡的东西。”文森特的回答让佛罗多有些不满，他没有说话，低了低头，又转过脸看着病床上的老头。


“其实我也没有告诉文森特那是什么。原谅我，孩子们，我不能将那东西说出来，这件事只有我和我的老对手也是老朋友沙曼知道，所以我在这里要告诉你的是，我将会把继承帮会的权力公平地交与你们，只要谁能在日落之前——也就是在罗德将货物送到沙曼那里，单独与沙曼做交易之前，将罗德活着捉回来，谁就是我的继承人。”老头好不容易说完这段话，接着气喘吁吁起来。


文森特和佛罗多都愣了一下，随即同时望着对方。


佛罗多的嘴角忍不住地抽搐，文森特从佛罗多那张方形的大脸上读出了不屑和嘲笑。


那分明是说：你以为做了他的女婿，就一定是帮会的继承人了么？


文森特则咬了咬下嘴唇：


“爸爸你说的是真的么？”


“是的，我的孩子，文森特，佛罗多，快点去，在日落之前将罗德和他本来押运的货物带回来！还有四个小时！他就在44号公路，去抓住他！”


文森特和佛罗多立即走出了房间，身后传来的是老头剧烈的咳嗽声，仿佛每一声都在催促着他们快一点。


高速公路上。


罗德一边开着车一边喝着冰冻啤酒，从窗外吹进来的冷风让他很舒适，天气慢慢凉快下来，他沿着笔直的公路朝前开着。


“看来就要开始了。”罗德看了看前方密布的乌云，他加快了油门，朝着最终目的地进发。


这时候他看到路边有三个人互相搀扶着，似乎是两个少女搀扶着一个年轻男子。他们身上满是污垢，而且还有一些擦伤，不过那个男人的伤似乎很严重，左前额血流不止，整个脸庞被血污和泥垢弄得非常模糊，似乎右手也骨折了，像一根断树枝挂在身体的一侧，动也不动，他虚弱的身体斜靠在其中一个身材较高、穿着黄色紧身衣的女孩子肩头，另外一个身材消瘦、穿着粉红色耐克运动衫的女孩为他紧紧按住伤口。


罗德斜着脑袋看着三人，他将车速放慢了下来。


“对不起，请帮帮忙好么？”罗德停下了车，那个黄衣少女俯下身对着车子里的罗德说。


罗德看见女孩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坠饰，那是一个银质大卫之星。


女孩面容姣好，看上去非常年轻，不过两臂的肌肉很饱满，脖子以下的肩膀较为宽阔，罗德判断她是一个运动员，可能是排球或者女子棒球之类的上身运动者。女孩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长发，整齐地束在脑后，身材饱满而健硕，非常惹火。


“我说，出什么事了？”罗德把窗户稍微又摇下来三分之一，他斜眼看了看，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和灿烂的微笑。


他用余光看到那个穿粉红上衣的少女似乎有些羞涩，总是低着头，眼神闪烁，双手背在身后，时不时地盯着自己，她一脸的孩子气，黑色柔顺的鬈发紧贴在耳后，皮肤白皙得有些像亚籍女孩。罗德眯起眼睛盯着少女，他微笑起来。


“我们的车子突然出了车祸，你看他伤得很严重，我们想请你帮我们把伤者送到附近的医院去。”黄衣服女孩的声音硬邦邦的，听上去活像罗德大学时代那个印度籍的物理学教授，说出来的字几乎都像是没有感情的公式。


“可是我也赶时间，据我所知，最近的医院和我所要去的地方并不顺路。”罗德无奈地摇摇头。


少女有些失望地摆了下脑袋，叹了口气。


“不过我觉得比起工作，救人一命更为重要一些。”罗德马上开口笑了起来。两个女孩非常高兴，她们立即将受伤的男人扶到后座，这种车的车体非常宽阔，后座坐三个人不成问题。


汽车继续在开始暗淡下来的天空下，沿着笔直的公路前进着。


“我说你们是不是本来打算去森林度假的？”罗德开着车，随口问道。


“是的，你是怎么知道的？”黄衣少女奇怪地问。罗德从后视镜看到她惊讶的表情，觉得有些得意。


“因为我一路开来并没出什么车祸，你们一定是在下面那条公路出的事吧？那条公路太旧了，经常会有一些碎石什么的。”


“不是碎石。”粉红色的少女突然开口说。


“哦？那是什么？”


“是……是一个玻璃瓶，突然从上面莫名其妙地扔了下来，砸在窗户上，哈里吓了一跳，结果一下子慌了手脚，车子开出了弯道，撞到了大树上，他的脑袋也撞在了挡风玻璃上。”


罗德忽然沉默了下来。


车子继续行驶着。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我觉得应该好好感谢你才行。”黄衣少女的话打破了车厢内的沉默。


“罗德。”


“好名字，我叫珍妮佛，她叫凯瑞，这个倒霉鬼叫哈里，哈里是凯瑞的男朋友，我们三个本来打算去森林游泳的，结果没想到变成这样。”珍妮佛先前的紧张和焦急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轻松和幽默感，不过凯瑞似乎有些心事似的，将脑袋靠在窗户上一言不发，或许正在担心男朋友的伤势吧。


“我可不是倒霉鬼，这都要怪那个随便扔瓶子的浑蛋，如果我知道他是谁，我非杀了他不可！”一直躺在珍妮佛大腿上的哈里忽然开口说道，不过似乎情绪激动，让伤口更加疼痛起来，他哼哼了几声后又装死过去了。


“现在没事了，我立即送你们去州立医院，大概还有半小时吧，很快就到。”罗德打算赶快将这几个人送走，然后好回去交差。


罗德忽然发现车速慢了下来，接着车内一阵颠簸。


该死的，出什么问题了？罗德停下车打开车门走下来。


“出什么事情了？”珍妮佛问道。


“好像是车胎爆了。”罗德摇摇头，果然，后座右边车胎没气了。


“我要换车胎，只好让你们等一下了。”罗德一边抱怨，一边走到车子后面打开后备厢。


“要我们帮忙么？”凯瑞轻声说。


“哦，不用，我应付得了。”罗德弯着腰在里面找修理箱和千斤顶，然后费力地拖着备用轮胎。


当他拿着千斤顶刚转过身，就看到珍妮佛站在自己身后，脸上带着冰冷的笑容，像冰雕成的美人。


“我说，如果你帮我，会有损我男性的尊严的。”罗德咧开嘴笑道。


“罗德，你的车后备厢真大啊。”


“是的。”罗德炫耀似的拍了拍车体，“这家伙可花了我不少钱。”


“那是什么？”珍妮佛指了指后备厢里黑色帆布罩着的地方。


“只是一块油布。”罗德耸了耸肩膀。


“真的？我看看。”珍妮佛走过去，对着那里伸出手。


罗德一下子挡在珍妮佛面前，抓住了珍妮佛的手。


“我说这种粗活还是我来干吧，你还是回到车上去照顾哈里好么？”罗德收起了笑容。


“你弄疼我了。”珍妮佛用力将手从罗德手里抽出来，她扭动着细腰转过身，朝着车上走去。


“你最好快点，哈里好像有点脑震荡，非常暴躁，还说一些胡话。”珍妮佛笑了笑，给了罗德一个媚眼，罗德也回报一笑。


罗德用千斤顶将车子撑起来，他卸下轮胎看了看，发现轮胎上扎着一个铁菱角，这玩意是专门用来扎破轮胎的，罗德看着铁菱角一言不发，将车胎换好。


这一下多花去了将近半小时。


雨点已经开始慢慢落下，开始只是细微些许的零星小股，后来形成了一条条不间断的雨柱，罗德连忙跑上车。


“居然真的下雨了，不敢相信一小时前还是那么热。”罗德用手弹去身上的水渍。


天色变得暗淡下来。


罗德打开了雨刷，可是无济于事，就如同将车开进了洗车房，雨水一波波地侵扰着挡风窗，前面的路况模糊而危险，即使打开车灯，光线也一下子被黑暗吞噬了。这根本不像是下午的时光，简直就像是发生了日全食一样，瞬间就天黑了。罗德看了看手表，还差两个小时到六点。


“这样下去，恐怕半小时到不了医院。”罗德有些烦躁地说。


“还是开慢点，我可不想一天之内出两次车祸。”珍妮佛又打趣道，接着她望向凯瑞，“凯瑞，你也这样想吧？”


“嗯，我？哦，对，对的。”凯瑞心不在焉地回答。这一切罗德都从后视窗看在眼里。


“对了，罗德，你等下送我们去了医院，还要去哪里？”


“底特律。”


“哦，我听说那里治安不是太好，对了，你认识沙曼么？”珍妮佛的脸在后视镜里忽明忽暗，变得有些奇怪。


“听过，他是那里垄断海洛因的头儿。”


“是啊，我也听说过，不过我听说有个叫K的老头在底特律是他的死敌，两个人斗了很多年了。”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是从一些朋友那里知道有这样一个家伙，天知道是不是真的。”罗德笑了笑，车子平稳地在大雨中前行。


“我还听说，K的一个手下叫文森特的，是K的女婿，收买了沙曼的一个心腹，对了，叫什么来着，好像和你同名，也叫罗德，然后设计在郊外想把沙曼骗出来，结果沙曼有事逃过一劫，可惜他的儿子去了，被六把冲锋枪打成了筛子，全身好像有四十多个弹孔吧？”


“没听说过。”罗德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怎么可能？我记得那可是爆炸性的大新闻，全底特律的人都知道了。要知道沙曼可是个名人，这事给沙曼的打击可不小啊，好像他只有一个儿子，帮会都没人继承了，所以他和K一直都结怨很深呢，要不是警察从中调解维持平衡，恐怕两边火拼下来，那就要死很多人了。”珍妮佛仿佛在讲故事一样，神态夸张地做出一些怪异的表情，语调轻松，略带滑稽。


“可能是吧。”


“对了，话说回来，你知道那个罗德怎样了么？”珍妮佛突然从后座将上身探到前面，脸颊靠在罗德肩膀上，嘴唇离罗德的耳朵只有几公分远，罗德甚至可以感觉到珍妮佛的气息砸在自己的脸颊上，暖暖的，带着一些烟草味与巧克力味的混合气息。


“不知道，叫罗德的家伙很多。”


“我告诉你吧，他吓坏了，投靠了那个文森特，文森特把他当做心腹。不过话怎么说来着，能背叛一次就有第二次，说不定罗德又背叛了文森特，重新跑到沙曼那边去了呢。”


“是啊，真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


“文森特叫我向你带好。”珍妮佛将嘴贴在罗德耳朵边上，一字一顿地说。


罗德的眼睛猛地睁大，他感觉到脖子上多了一条锋利而冰凉的东西。


“继续开车，不要慌啊。”珍妮佛媚笑道。


“其实文森特早知道你想借着这次K和沙曼带有和谈性质的交易跑到沙曼那里去，不过他故意推荐你去，让你跑，这样他就有机会得到老头的信任，你知道佛罗多那个老狐狸实在太烦人了。”珍妮佛的声音很性感，带着磁性，罗德却一言不发。


“对了，文森特说让你一直往前开，在前面的标牌前右转，不要再往前了，他知道佛罗多的人正在公路前面等着你，准备揪下你的脑袋去老头那里请功。”


“你究竟是谁？我不记得文森特身边出现过你这样的人。”罗德终于开口了。


“我和文森特早就认识了，甚至比他的那只小绵羊还要早，但我只能做他的影子，没办法，谁叫我爱他。”珍妮佛的声音听起来比之前轻，带着些颤抖。


“他们两个呢？”罗德问。


“你说哈里？他也是文森特的人，你知道，当你和佛罗多以及那些元老在后面嘲笑文森特像个傻瓜似的，易怒急躁、遇事莽撞像个毛头小子的时候，他正在暗地里培养自己的队伍，一些你们从来没见过的脸孔。”


“是的，其实我跟着文森特都三年多了。”哈里忽然将身体挪到罗德旁边前排的座位上，手里握着一把黑色手枪，抵着罗德的腰部，他额头的伤口依然让人触目惊心，满脸的血污更加让人觉得面目可憎。


“文森特实在太了解你了哦，罗德，当年你背叛沙曼，设计杀了他儿子的时候，文森特就和我说过，像罗德这号人，只要有利益，就是亲老子都能出卖。”说到这里，珍妮佛忍不住发出浪荡的笑声。


“真的？文森特说过这样的话？”罗德忽然也笑了。


“是啊。”


“那他还不是完全了解我啊。出卖父亲这样的事我可不会干的。”罗德转过头，但很快被哈里用枪托狠狠地砸了下前额，罗德低下头，额头上一阵剧痛，他感觉被砸开了一个口子，鲜血顺着伤口流了下来，罗德用手指擦掉了。


“继续开车，罗德，别耍花样，要知道你无论是生是死都很值钱，你的性命只取决于文森特的心情而已。”珍妮佛得意地用手抚摸着罗德的黑色鬈发。


“文森特此刻恐怕等得着急了吧？”


罗德继续开着车，他看到前方似乎停着一辆汽车。


“是文森特。”珍妮佛笑道。哈里也得意地笑起来。


“停下车。”哈里用手枪戳了戳罗德，罗德停下了车，但脸上却依然挂着笑容。


前面的车子上走下来一个人，身材高大，穿着黑色雨衣，朝着罗德的车子走过来。


“你们打算拿我去K那里邀功么？”


“当然，现在是五点，老头说了，在你离开公路前抓住你，我们办到了，文森特会成为继承者，等那个半截身体埋进棺材里的老东西死了，文森特就扔了那个婊子和我结婚！”珍妮佛仿佛发狂起来，说话的语气都变了。


这时候黑衣人已经走到了哈里那一侧的玻璃窗边，哈里刚好转过头朝他望去。


黑衣人的脸被雨衣完全遮住，他用手敲了敲门窗，哈里将窗户摇了下来。


“我说文森特，你好像比之前说的提前了些……”


扑哧，不知道是不是罗德的错觉，他听到了一声沉闷低沉的声音，就好像一粒小石子扔进了池塘，他转头发现哈里不再说话，而是全身颤抖起来，像触电一样。


“哈里？哈里？你他妈说话啊！”珍妮佛握着刀的手更紧了些，她有些焦躁。


哈里仰面倒了下来，嘴巴上插着一柄匕首，罗德借着车内的光，看到匕首的柄部很漂亮，镶嵌着大卫之星的图案。


“文森特？你疯了？”珍妮佛吃惊地看着窗外的男人，罗德趁着她迟疑的瞬间，掰开珍妮佛的手，然后将她从车后拽了出来，用膝盖紧紧地把珍妮佛压在哈里的尸体上，珍妮佛的脸紧贴着哈里流出来的鲜血，尖叫起来。


“怎么现在才来？”罗德叹了口气，黑衣人摘下雨衣的帽子。


“我接到你发的信息就提早在这里等着了，文森特果然早就安排了人在路边等着你，他想杀了你灭口，然后拿到货物和你的尸体，真是一举两得。”黑衣人费力地将哈里的尸体拖出来扔到路边。


“你是佛罗多！”珍妮佛还没把话说完，佛罗多便从哈里口中拔出匕首扎进了珍妮佛的后颈，然后转动了一圈，珍妮佛一下子停止了挣扎，鲜血像破裂了的水管，咕嘟嘟地涌出来。


“见鬼！你能去外面干掉她么？我的车全脏了。”罗德皱着眉头平伸出手指了指车外。


原来在换轮胎的时候，罗德就发了事先存在草稿箱里的短信给佛罗多，让他提前在路口等着他的到来。


外面的磅礴大雨像铁豆子一样砸在公路上，发出啪嗒啪嗒的杂音，罗德感觉自己的说话声都被完全掩盖了。


“帮帮忙。”佛罗多费力地将珍妮佛拖出来，罗德过来帮他，两人将两具尸体扔到公路边，佛罗多坐进了罗德的车里，他脱去雨衣，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西服，气喘吁吁。


佛罗多一边对着后视镜整理头发，一边和罗德闲聊起来，不过他很快发现了后座的凯瑞。


“你可没告诉我还有这样一个小姑娘。”佛罗多将手伸进西服胸前，罗德用手拦住了他。


凯瑞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小鸟，将身体缩成一团。


罗德转过身，伸出手拍了拍凯瑞颤抖不已的肩膀，然后握着凯瑞冰凉的小手。


“你没事了，别害怕，等到了底特律，我让你离开。”


“你疯了？她会告诉警察的！”佛罗多睁着小小的圆眼睛，惊讶地看着罗德。


“不，她什么也不懂，放了她吧。”罗德恳求道。佛罗多充满疑惑地看着罗德，然后突然把眼睛眯了起来，嘴角露出了猥琐的笑容。


“老弟，我知道了，你八成是看上这丫头了吧？”接着佛罗多又歪过头看着在后座将身体缩成一团的凯瑞，真的如一只落入狼群的绵羊般，畏惧得全身发抖。


“仔细看还是个美人，我说你如果玩腻了就给我吧。”佛罗多伸出手抚摸着凯瑞的黑色长发。


“好的好的，不过这之前我们先要把东西送回到K那里。”罗德阻止了佛罗多进一步的动作，不过他还真是把凯瑞吓坏了。


“文森特一定不会想到，其实我早就用美金把你收买了，虽然我知道你是个喜欢背叛主子的家伙，但是我相信，我和你之间的利益可以足够牢固地将你和我捆绑在一起，对么，我亲爱的兄弟？”佛罗多将有些肥胖的身体转过来，在罗德的肩膀上拍了拍。


“那当然，这货物关系到K和帮会的命运，K的年纪大了，不想再和沙曼斗下去，可是下面的人不干，如果没有斗争，以后的利益也就没有了，就如同世界和平的话，军队又有什么用呢？所以你和文森特都极力阻止这件事，是么？”罗德一边开着车一边问道。雨似乎小了很多，天色也比刚才亮了些，但还是十分的阴沉。


“罗德你很聪明，我只是想借这件事打击文森特而已，现在我们将这批货运回去，你就可以拿着沙曼的两百万美元远走高飞，我只需要说你在混乱之中跑掉就可以了，然后帮会形式上地通缉你几年，等我当了头儿，就会取消的，说不定那时候你正在太平洋的某个不知名的小岛上晒着太阳呢。”佛罗多的心情很不错。


“是啊，而且文森特背地里培养私人力量的事情也会曝光，老头也不会相信他了。”罗德附和道。


“是的，我的手下会过去将那两人的尸体妥善安置。对了，等出了公路就直接开往市区，我要赶在文森特回到老头身边之前告一状。”佛罗多兴奋地抖动着身体，双下巴得意地上下移动着。


罗德看了看手表，五点一刻。


“对了，停一下车。”佛罗多忽然说。


“为什么？”


“我想小便，顺便看看到底是什么货物，我真的很好奇老头打算拿什么去和沙曼交易，达到化解两个帮会如此大的仇恨目的。”


“是么？其实我也想知道。”罗德笑了起来，雪白的牙齿在昏暗的车厢内散发着微弱的荧光。


“你也不知道？我以为你早就看过了。”佛罗多惊讶地说。


“不，我不知道，要不我们一起去看看？”


“不用了，我一个人去，你停下车就好了。”佛罗多将身体收紧了些，略有些警觉地看着罗德，但是满脸微笑的罗德让佛罗多又放下心来。


罗德将车停了下来，佛罗多打开车门的时候又看了看凯瑞，没想到她居然趴在车后座睡着了。


“真是的，老头到底准备了什么好东西，难道只有他和沙曼才知道么？”佛罗多兴致勃勃地朝后备厢走去，罗德则点着一根烟，摇下玻璃窗将手靠在窗户上。雨已经完全停住了，空气很舒服，光线也开始渐渐恢复，罗德已经不用借助车灯就可以看清楚路面了，被雨水冲刷过后，原本干裂的地面显得很有精神。


“我猜可能是一整箱的海洛因哦，罗德。”罗德听到佛罗多的声音从车后传过来的时候，忍不住笑了一下。


“是啊，我也这样想。”


罗德吐出一大口烟，打开车门，他抬起头看着天空，刚才聚集的乌云渐渐稀薄起来。罗德从汽车驾驶座的储物箱里掏出一把黑色手枪，拉开保险走下车，经过后座的时候他看了看凯瑞，凯瑞也看了看他，凯瑞的笑容很迷人，罗德也回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


“我说罗德，后备厢里只有装满啤酒的小冰箱和一个装了美金的箱子，我说老头给你的货呢？”从打开的后备厢盖里伸出一个大脑袋的佛罗多，奇怪地问罗德。


“现在有了。”罗德抬起手，枪口对准了佛罗多那张疑惑不解的脸。


空旷的路面上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枪响，让沉闷的空气多了些雀跃。


还有一个小时就六点了。


3


五个小时前。


文森特坐在酒店套房里的真皮座椅上，手里端着一杯加了冰的白兰地，随着手腕的轻微转动，琥珀色的酒在玻璃杯里左右蠕动着。


“听着，等会儿罗德的车就会出发，我不管他是否真的按照老头的意思去顺利完成交易，或者背叛我们重新回到沙曼那里去，总之你们要在他离开44号公路之前截住他，无论死活都可以，当然，最好是活的。”文森特一脸阴森地对坐在对面的两人说道。


“好的，我们现在就到罗德回来的必经之路上等着他。”珍妮佛用手整理了一下长发。


“哈里，最好别再喝酒了，这次的事情很重要，如果你又像上次一样醉得像只死狗，我保证我会把你的头拧下来。”文森特又转过脸冷冷地看着哈里，哈里看着文森特手里的白兰地，咽下一口口水。


“我保证，我一滴也不会碰。”


“好了，赶紧出发，我相信万一罗德背叛的消息传过来，佛罗多也不会坐着不动的，要知道他的人离那里很近。”


文森特站了起来，抱着珍妮佛，亲吻了一下她的嘴唇，他看着珍妮佛的脖子。


“你还戴着这条项链？”文森特抓起那个大卫之星问道。


“嗯，是你送给我的啊。”珍妮佛幸福地说。


“好好戴着吧，这是护身符。”文森特笑了一下，接着挥了挥手，珍妮佛和哈里点点头，走出了房间。


文森特有些疲惫地站起身，脱下身上整齐的白色衬衣，换上他平时的那套鲜红色的，接着和衣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珍妮佛和哈里开着车朝44号公路前进。


两个多小时后，他们已经开到了公路下的旧路上，这时候珍妮佛觉得有些疲倦，于是靠在座椅上闭上了眼睛。


忽然她嗅到了一股酒的味道，珍妮佛睁开眼，看到哈里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拿着一瓶白兰地，正一口口喝着。


“你疯了么，文森特说了不要喝酒。”珍妮佛伸出手想夺过哈里的酒瓶，结果哈里一摆手，珍妮佛没有碰到瓶子，她看到哈里的眼睛通红。


“亲爱的，这里只有哈里，没有你爱的文森特。”哈里一边放浪地大笑着，一边对着珍妮佛吐出一口酒气，浑浊的口气混杂着酒臭味，逼得珍妮佛把身体朝后挪开。


“我警告过你不要再提那件事了，我和你只是上过几次床，那只是生理需要，我压根不会爱上你这种浑蛋！”珍妮佛像头发怒的母狮。


“是啊是啊，也不知道谁在享受的时候高喊着我的名字呢，你知道文森特不过是把你当做工具而已。”哈里的车开得有些歪斜，车子在崎岖的公路上颠簸起来。


“闭嘴，其他事以后再说！”珍妮佛愤怒地打断了哈里的话。


忽然珍妮佛感觉到，前面有什么东西带着白色闪光，朝着车头飞过来。


“见鬼，那是什么东西？”珍妮佛惊讶地指着前面。


哈里睁着醉眼看着，一下子大力地左转，车子高速地撞上路边的一个老旧的大木桩上，哈里的额头因为惯性撞在了挡风玻璃上，而手臂也发出了咔嚓的闷响，疼痛让哈利从酒醉中醒过来，发出杀猪般的吼叫。珍妮佛因为剧烈的撞击也晕了过去，过了一会儿她被哈里推醒了。


“快，快帮帮我，我的手断掉了！”哈里几乎是带着哭音喊着，珍妮佛连忙解开安全带跑到另外一侧，将哈里拖了出来。珍妮佛看到，车子旁边原来是只玻璃啤酒瓶。


万幸两人没有受到致命伤，但汽车损坏严重，肯定无法再开动了。


“你就是个酒鬼！废物！”珍妮佛对着躺在地上的哈利猛踢几脚，哈里痛得在地上来回滚着。


正当一筹莫展的时候，珍妮佛看到不远处有一辆红色轿车朝着自己驶过来，似乎是从底特律开出来，打算去A市的。


“运气不错。”珍妮佛笑了起来，从腰间拔出刀子倒握在手心里，站在路中间招手示意停车。


车子很快停了下来，车上走下来一个穿着粉红运动衣的小女孩。


“天哪，你们怎么了？”


“我们，出车祸了，当然我相信你很乐意载我们一程。”珍妮佛带着笑容坐过去，然后把刀架在女孩的脖子上，女孩被突如其来的事吓得要哭了。


“对不起，我身上没有钱，你别杀我。”女孩颤抖着声音恳求道。


“我说过了让你载我们去前面，是的，前面，要快，你知道了么？”珍妮佛一边吻着女孩的脸，一边用刀背在女孩白皙的脸庞上移动着。


“好的，好的，我听你的，求求你别杀我。”女孩哆嗦着回到车上，找了两块木棍为哈里固定住手臂，并帮着珍妮佛把哈里扶上汽车。


“你叫什么名字？”珍妮佛问道。


“凯瑞。”


“好名字，很可爱，我叫珍妮佛。”


“珍妮佛，你好。”凯瑞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


“凯瑞，你听我说，只要你听话，我保证不会碰你一根头发，你只要一直开，在五点之前赶到公路水库的拐弯处，然后陪我们上去，我一个人没办法照顾哈里，也就是这个断了胳膊的浑蛋。”珍妮佛指了指车后座的哈里，哈里发出一阵哼哼声表示不满。


“好的，其实我本来就打算这样行驶，你不用这样我也会载你们的，真的。”凯瑞诚恳地看着珍妮佛。


“好了，我相信你，现在赶快开，懂了么，不要停下来。”珍妮佛说完将身体紧紧靠在后座上，她觉得一阵疲惫。


文森特说了，不管如何要在五点之前，在罗德的必经之路上与他会合，截住罗德的车。珍妮佛一边焦急地看着手表一边看着前方的路况，因为上面的公路要绕过一些水库和河床，所以从旧公路走的话，要比从上面走节省半小时左右的时间，珍妮佛认为还是来得及的。


汽车开了一个多小时后，忽然车速慢了下来。


“怎么回事？”珍妮佛低头看着汽车缓慢地停下来，皱起眉头质问凯瑞。


“我不知道，可能车子有问题吧，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凯瑞仿佛急得要哭出来了。


“把车弄好，快点！”珍妮佛大吼起来，凯瑞的车停在了路边，无论如何也发动不了了。


“该死的！这么倒霉！”珍妮佛握着拳头朝着车门狠狠地砸过去，凯瑞将身体缩成一团，只发出类似猫咪低语似的抽泣声。


“下车，快点，还有你这只死狗，要不是你喝酒，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珍妮佛朝着哈里猛踢一脚，哈里发出了呻吟声。


三人走下车，凯瑞打开车前盖，然后摇头说车子没办法再开了。


“这车子经常出故障。”凯瑞说。


珍妮佛看了看手表，她开始计算头顶公路与自己的路程时间差。


“现在爬上去，就算等不到罗德，也可以拦住其他车赶过去。”珍妮佛知道，走旧公路不可能这么幸运，再让他们拦住一辆汽车了。


珍妮佛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回到凯瑞的车上，回来的时候凯瑞看见她手里拿着一个三角锥似的铁质东西。


“那是什么？”凯瑞好奇地问。


“用来让汽车停下来的，带着这个可以在公路上拦住被扎破轮胎被迫修理汽车的家伙，这玩意很有用。”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之前从自己车上拿过来的。”


“你来帮我扶着哈里，我们爬上去。”珍妮佛把刀收好，然后将头发束在脑后，搀扶着哈里的断臂，凯瑞立即走到另一边扶住哈里。


“你这婆娘疯了么，这可是超过四十五度的陡坡，我们要爬十几米才行，我的额头还在流血，我的胳膊断了，见鬼，伤口被太阳都晒得开裂了！”哈里拼命抱怨着，珍妮佛一言不发，用手握住哈里的断臂稍微用了一下力，哈里立即发疯般地号叫起来，像一只待宰的公猪。


“你疯了，你真的疯了！文森特叫你去死，你也会去的！”


“闭嘴！如果你不想你的胳膊永远接不回去的话，就赶快爬！”珍妮佛松开了手，哈里的额头流下一滴滴虚汗。


三人在烈日下踩着杂草的陡坡爬上44号公路，万幸的是阳光没有之前强烈了。


珍妮佛看着一望无际空空如也的公路，惊讶地发现，半天也没有一辆汽车经过。


“这条公路本来就很少有人经过的。”凯瑞看出了珍妮佛的疑惑，“他们宁愿走下面的路，既可以去森林，也可以节省点时间。”


偶尔过去一辆大卡车，也完全无视他们的存在。珍妮佛有些失望，一边走一边希望可以拦住一辆车，天色开始混浊起来，灼热的阳光也渐渐远离。


“凯瑞，等一下如果有车来，你就说哈里是你男朋友，我们打算去森林度假，结果出了车祸。”珍妮佛突然向凯瑞交代说。凯瑞哦了一声，点了点头。


“还有，如果你敢乱说一个字，我会立即划花你那可爱的小脸蛋，不过如果你乖乖听话，我保证会在公路尽头放了你，你还来得及回你的度假屋，不过如果你向警察提起我们，那只会自讨苦吃，我们最多只会在看守所待上一个礼拜，然后就会出来找你。”珍妮佛转过头眯着眼睛看着凯瑞，凯瑞拼命点着头，表示明白。


这时候珍妮佛听到汽车的轰鸣声，她转过身，看到身后不远处有一辆铁灰色的SUV正朝着他们驶来。


“看来我们运气来了。”珍妮佛发自内心地笑了起来，哈里疑惑地看着她。


“你说什么？”


“那是罗德的车，而且我认识他，但他可不认识我们。”珍妮佛兴奋地对哈里说。


“还有凯瑞，记住我刚才的话，你只需要点头摇头，装哑巴也未尝不可。我听说罗德是个喜欢漂亮女孩子的放荡家伙，带着你说不定也能有点用处。”珍妮佛说完，站在路边开始招手。


“如果他不停车怎么办？”哈里气喘吁吁地问。


“要不我们站到路中间去吧。”珍妮佛回答，凯瑞则仰起头看了看。


“好像不用了，看样子他的车速变慢了，他在看着我们呢。”


“太好了，我们运气真不错！”珍妮佛的嘴角像装满了水的塑胶袋，按捺不住的兴奋洋溢出来。


那辆SUV放慢了速度，慢慢开过来，就如同电影的慢镜头，又或是早就知道他们会在这里似的。


在蓝色的幽暗天空中，不远处的一片稀薄的乌云开始弥散开来。


4


罗德费力地将那个黑人的尸体拖上汽车，接着带上车门，他知道这个时间段不会有汽车经过，即使有，司机们也不会停下车去管这家伙。罗德将手提箱拿过来，打开一看，里面是满满一箱子的美金，罗德随意估算了下，大概在两百万左右。


“价格很公道。”罗德吹了一声口哨，很惬意地低声说。不过刚才的搬运让他有点疲惫，头顶上的太阳像是在嫉妒他，拼命地炙烤着罗德的脑袋，罗德赶快逃进汽车里。


“真见鬼，天气预报不是说会有大暴雨么，怎么还没下下来？”罗德上了车，忽然电话响了起来。


“喂，我是罗德。”罗德懒洋洋地说。


“明白，明白啦，不用担心，钱我拿到手了，我保证老头和沙曼的和谈会破裂的，到时候你就制造谣言说我跑去沙曼那里了。”


“什么？你在前面等我？见鬼，看来还是不相信我啊。几年前我可是冒着掉脑袋的风险帮你骗沙曼出来，虽然没干掉他，但是干掉他儿子不也达成你给两边制造仇恨的计划了么？好吧好吧，我知道，我会在前面等你。”罗德不耐烦地挂断了电话。


“该死的家伙！”罗德抱怨了一句，坐在驾驶室里拨通了一个电话。


“佛罗多么？嗯，是我，文森特要我直接在公路交易地点的前面一个转弯处等他，他还说之前他会派两个手下过来，是的，是新面孔，等会儿你在堤坝拐弯处前面一点，我估计那时候应该会下暴雨了，反正你弄点什么挡住你那张臭脸，然后上来干掉那两个家伙，然后等文森特上车后再干掉他。”


挂断电话后，罗德又拨通了一个号码。


“嗯，一切顺利，好的，我会在晚上之前把货物送到你面前。”


打了几个电话，罗德觉得口干舌燥，他又返回到后备厢，打开一瓶啤酒，大口地喝下几口后感觉好多了，接着他发动巨大的车身，朝着约定好的地方，保持着并不太快的速度前行着。


几年前他曾经为沙曼工作，一度成为了沙曼除自己儿子外最信任的人，直到有一天沙曼把他叫到自己身边。


“你知道，约克是我的儿子。”沙曼的声音相当苍老，像一台运转了多年即将报废的唱片机，发出的音乐都是带着沙沙的杂音，但是罗德知道，这一行当里越老的家伙越厉害，因为试想一下，光是能在这个位置活到这把年纪，就足以让很多人佩服了。


“全底特律和A市的人都知道，约克是您的儿子。”罗德故意说了A市。沙曼哈哈大笑起来，他一笑起来身体会像河豚遇到危险似的膨胀一些，他原本就高大而健壮的躯体，仿佛随时会撑破身上那件紧身的黑色运动衣，从远处望去，六英尺四英寸高的巨人沙曼，简直像一头站立起来的黑熊，任何人站在他面前，都不自觉地胆怯起来。


“可是我想杀了他。”沙曼慢幽幽地说着，随手端起一杯黑咖啡喝了一口，罗德没有说话，只是盯着沙曼。


“很好，罗德，我喜欢你这种个性，对我只有服从，没有怀疑什么的，遇事也不会惊讶，或者展现好奇什么的其他不必要的表情。”


“我知道您做任何事都有十分正确的理由。”罗德一脸严肃地说。


“是的，约克太狂妄了，虽然这几年我几乎不再过问帮会的任何事情，可是他居然暗自和老头的手下佛罗多有瓜葛，将本来该在底特律卖出的白粉以低于市场两点五成的比例卖给佛罗多，而且他一直打算干掉我，提前坐上老大的位子。”说这些话的时候，沙曼一直保持着微笑和平和的语速。而罗德则在盘算沙曼希望他说些什么。


“这些传闻我听到过，但是因为没有核实，我只是在调查，没有向您报告。”


“我不是在责怪你，罗德，但是我必须告诉你，无论是谁，只要胆敢忤逆我的意思，威胁到我的生命，我都会毫不留情地干掉他，别说是我有两个儿子，就算只有一个，也会打爆他的脑袋，况且我不打算和老头这样表面假惺惺地谈判了，我打算和他摊牌，但是需要一个幌子，一个导火索，你知道么？就好像一战时候的萨拉热窝事件，我希望约克成为那个斐迪南皇太子。很快老头那边会有个叫文森特的和你联络，然后你假装让我去郊外的废汽车厂去交易，然后我会以生病为理由让约克去，接下来的你就别管了，约克死后我想让你借着这个机会混进老头那里，其他的不用担心，文森特会替你摆平的。”沙曼又喝下一大口咖啡。


“文森特？我听说他是老头的女婿，好像是从法国回来，来底特律没几年，之前一直生活在法国。”罗德疑惑地说。


“是啊，他和你一样，不是地道的美国人，你不也从小生活在西西里岛上么？我觉得你的风格很像当地的黑手党，简单、粗暴、残忍，铁血的秩序。”沙曼哈哈大笑起来，拍了拍罗德的肩膀。罗德点了点头，回报了沙曼一个微笑。


“要知道，我可是经常汇钱去法国。”沙曼神秘地笑了笑，“真正的继承者是不会像约克那样招摇过市的，那太危险了。”


罗德也会心地笑了笑。


一个星期后，约克被人打死在郊外，老头和沙曼的全面战争爆发，而罗德也转而成为了老头的得力助手，和文森特关系密切。


罗德的脑子里回想着以前，他的手指忍不住颤抖起来，就好像指尖流过微弱的电流。他哼起不知名的意大利民间歌谣，看着前方的路面飞快地从车下流过，这时候他仿佛感觉到自己不是在美国城际公路上行驶，而是在威尼斯的河道上，躺在船上，看着两岸美丽的景色，顺着河水缓缓朝后流动。


5


文森特是在临近公路尽头的地方上车的，他全身裹在黑色的风衣里，如果不是拿着一把大黑伞，看上去真和佛罗多差不多，可惜的是，现在佛罗多躺在后备厢里面。


“都好了？”文森特将身体挤进车厢。


“是的，不过我不明白你，干吗让珍妮佛和哈里来送死。”


“这不像你的风格啊，毒蛇罗德，你可是以阴险狠毒著称。”文森特忽然略微低下头，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发出微弱的淡淡光芒，眯起来的细长眼睛让罗德想起了狼的眼神。


“我听父亲说，你在他面前从来不使用疑问句。”


“可你不是你父亲。”罗德反击道。


“快了，他老了，居然想和老头修好，打算和他联手平稳地度过下半辈子，打算做一个在家里安享晚年的平常老人，但是这是不可能的，既然已经在这个圈子里了，就要把游戏做完，你说对么？”文森特微笑着说。


“那看来你是打算借佛罗多干掉珍妮佛和哈里了。你知道我会认出珍妮佛脖子上的大卫之星，那东西是老头的最爱，只有亲近之人才会得到带有大卫之星标志的物品。”


“是的，我不喜欢亲手沾上血，那种低贱的勾当给佛罗多这头蠢猪做最合适了，当年杀我大哥的时候我也懒得去看，珍妮佛不过是个下贱的婊子，我知道她和哈里上过床，虽然我并不打算娶她，但是她是属于我的东西，既然背叛了我，留着也没用了。真好笑，她有一次居然威胁我说要去找崔西摊牌，我不能留着一个炸弹在我身边，你说对么？正好我也好有个说法，佛罗多带着他的手下来打算杀我，结果被击毙了。这样老头就没有可依靠的人了，那些元老都是一群胆小如鼠的家伙，塞点美金什么的就搞定了。”文森特得意地说。


“那看来佛罗多派去收拾尸体的手下你也收买了？”


“早就是我的人了，好了罗德，我觉得你问得够多了。”文森特收起了笑容。


“等开出这条公路，就可以直接去沙曼的住处，我把货物交割给他，然后正式返回帮会。”罗德说，“卧底的日子结束了。”


“是啊，真是辛苦你了。”文森特带着略显夸张的赞许口吻对着罗德说。


“你怎么办？”罗德问。


“你把佛罗多的尸体给沙曼看了后，我会开着你的车回去，带着车上的钱，然后我会编一套说辞告诉老家伙，反正他都病成那个样子了，听不听得清都是问题。”


“对了，这个小女孩是谁？”文森特忽然指了指待在车后座的凯瑞。


“她叫凯瑞。”


“我没问她的名字，我说她是谁？为什么没把她干掉？”文森特暴躁地捶打着座位前的驾驶台。


“我不想杀她，等会儿离开公路就放她走吧。”罗德紧握着方向盘，车子朝着公路尽头开去。


凯瑞颤抖着说：“别杀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文森特看着凯瑞，又看了看罗德。


他突然掏出枪指着罗德的太阳穴。


罗德依旧开着车，好像一点也没察觉似的。


“罗德，我需要一个解释。”


“我没有解释。”


“给我个解释！你这该死的浑蛋！”文森特疯狂地用枪口指着罗德，然后突然转过枪口对着后座开了一枪，子弹穿过凯瑞的脚边，打穿了汽车底部，凯瑞吓坏了，抱着脑袋尖叫起来，罗德只好停下车。


“其实躺在后备厢里的，本来应该是你和佛罗多两个人。你们才是沙曼用两百万买来的货物。”罗德直直地看着文森特那对眼睛说。


文森特不可思议地转动着脖子看着罗德。


“凯瑞才是最后在公路尽头和我交接的，她是沙曼派来的。”


“你说什么？爸爸要杀我？”文森特的声音有些颤抖。


“是的，他说其实你和约克都是他的养子，他觉得你的利用价值够了，再留着你，即使老头死了也是个祸害，所以他让我杀了你和佛罗多。老头也同意了，其实老头一直都知道你是沙曼派来的，只不过他为了维持平衡，你知道虽然他和沙曼是首领，但是有些事情也不是完全由他们说了算的，他们也需要一些代理人什么的。现在情况允许他们两个可以直接谈判和对话，就用不着再维持这个平衡了。”罗德说。


“平衡？”文森特不解地问。


“是的，就好像两个交战的国家为了表示诚意，国王会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对方，作为人质什么的。”罗德转过脸，看着文森特。


“人质？交换？如果我是人质，那老头派了谁？”文森特的脑子乱了，他低下头思考的一瞬间，罗德猛地将身子往下一缩，文森特立即意识过来，反手对着罗德的肩膀开了一枪，子弹穿过罗德的肩膀，他正想掏出枪来，结果手枪还没拿出来就掉在了地板上，文森特用枪托狠狠地朝着罗德的额头砸去，一下，两下，直砸到罗德进入半昏迷状态。他将罗德拖出驾驶室，接着又从后座把凯瑞拖出来，罗德仰面躺在公路上，艰难地转动着脖子，有些意识模糊。他只听文森特像只疯狗般地站在空旷无人的公路上大声号叫。


“我做了这么多，这么多，他还是要杀我？就像杀死约克一样么？他到底有多少个我这样的儿子？”文森特抱着脑袋痛苦地喊叫着，他看了看凯瑞。


“这我不知道，我只是负责接受沙曼的两百万，并按照老头的计划引诱你们过来，干掉你们，因为你和佛罗多在帮会内的势力过大，这对老头来说是个危险。”


文森特呆住了，他神经质般地摇晃着脑袋。


“那个该死的老头，病入膏肓的老头，看来是我轻视他了。”


“在这个世界，永远是年纪大的人更可怕。”罗德低声说道。文森特转过身体对着罗德的腹部踢了一脚，绞痛让罗德蜷起了身子，但一声不吭。


“还有这个女的！为什么沙曼会叫这样一个婊子来和你交易？她连珍妮佛都不如！”


“因为沙曼说这是他唯一的小女儿，我把你和佛罗多的尸体交给沙曼，而她回老头那里，继续作为人质，作为老头和沙曼的和平鉴证。我则留在沙曼那里。”


“可是你干掉了沙曼派来的家伙，还抢走了两百万，原来全是演戏？”文森特用枪指着罗德。


“因为肯特也打算背叛沙曼，所以沙曼让他来交易，让我来干掉他。”


“我不明白，你到底有什么好处？”文森特问道。


“没什么，因为老头是我的父亲。”罗德一脸平静地回答着，文森特大吃一惊，用怪异的眼神看着罗德。


“我从未听说老头有个儿子……”


“我一直生活在意大利，十年前才知道他是我父亲，很意外么？我自己也很意外，不过DNA检测这是真的，原本是孤儿的我突然多了个父亲，还有个偌大的黑帮家业，真有意思。”罗德一边笑着，一边剧烈地咳嗽起来，伤口很疼，文森特冲过去，又对着他的肩膀踩上几脚，罗德感觉半边身体仿佛都没有了。


“原来你加入到沙曼这里都是有预谋的，我和佛罗多还有约克，就像傻子一样被你们戏耍着。”文森特大受打击，感到一阵眩晕。


“该死的老头，老狐狸！他和沙曼才最该死！我要杀了沙曼，然后回去杀了老头和他女儿。”文森特愤怒地转过身将枪口对准凯瑞。


“这之前我要先干掉沙曼所谓的女儿，我才不管是不是真的！”


“她真的是沙曼的女儿，就像我是老头的儿子一样千真万确！她和沙曼都做过DNA测试。”当说到最后一句，文森特有些怀疑地转过身的时候，罗德忽然用唯一的胳膊朝地上猛地一撑，从背后一跃而起，扑到文森特身后，对准他的脖子咬上一口，文森特痛苦地高喊起来，然后用手肘对着罗德的腹部猛击，罗德最终被他摔了下来，躺在凯瑞身旁，凯瑞哭着扶起罗德。


“你真是条忠实的狗，在沙曼那里是，在老头那里也是，你以为能咬死我么？可笑！”文森特举起枪，对准罗德的脑袋，“和你的交换人质见鬼去吧，记得准备即将下去的你们俩的父亲。”


“狗是咬不死人的，可是毒蛇可以。”罗德喘着气，一字一顿地说。


文森特用另外一只手摸着自己脖子上的伤口，他发现伤口居然不断地大出血，几乎是同时，他感觉到全身无力，视线也模糊起来。


“就像你的外号疯狗一样，文森特，我的外号是毒蛇。”罗德咧开嘴艰难地笑着，其中一颗尖锐的牙齿闪闪发亮。


文森特感觉到脑袋有些发涨，接着呼吸开始困难，眼前得意的罗德和凯瑞的影像逐渐模糊不清，他想扣动扳机，但是食指完全没有力气，最终他觉得身体不住地往下沉去，只有耳边依稀听得到罗德胜利者般的声音。


“如果是在饮料和食物里，几分钟才能见效，但是我是从你的颈动脉通过伤口直接下毒，你只能活半分钟，再见了，疯狗。”


罗德看着文森特高大的身体晃悠了两下后，两腿一软，倒在地上，文森特像剁掉头的青蛙似的剧烈抽搐了几下后，睁着眼睛不动了。


“你没事吧，罗德？”凯瑞帮罗德按住他肩膀的伤口。罗德艰难地爬了起来。


“没事，不过要你帮忙开车了，我们先去沙曼那里，还有，帮我把文森特的尸体抬到后备厢。”


凯瑞点点头。


太阳逐渐从公路的尽头落下，罗德的铁灰色SUV驶出了44号公路，朝着底特律的市区前进，慢慢消失在了雨后的黄昏之中。

第十八夜复仇Fuchou


已经记不得这是我们的第几次任务了，只知道无论是什么任务，我们五人总能平安回来。在我们领取到丰厚的佣金的同时，也招来了无数忌妒和仇恨的目光。但我知道在这块土地上，在这块充满贪欲的土地上，正是我们几个将友谊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人，才能在一次次危险中完成任务。没有钱，就没有食物和水，只有让干渴的喉咙得到滋润，把空空的胃填饱，我们才能去想其他奢侈的愿望。联邦早已经把这个养育了我们几百万年的母星抛弃了，而少数的大财团却将这被漫漫黄沙覆盖、到处充满核辐射的地球看成了生财之处，到处抢夺残余的资源和地皮，用来建设已经被严令禁止的工厂。财团间的斗争很厉害，所以，我们这群雇佣兵便产生了，我们没有上级，没有规矩，有的只是严格执行卖家的命令，并且向他们收钱，凭着以前良好的军事素质和果敢的作风，外加少许的运气，我们几个很快便出名了。


Alex静静地坐在我对面，擦着他心爱的半自动步枪，他是几个人中与我最要好的。我知道他的妻子刚刚替他生下一名男孩，按理说，我们这种职业并不适合结婚，不适合拥有家庭，没有退路我们才能勇敢，一旦有了亲情，就会让人变得软弱，不过大家还是很羡慕他，于是我打趣地问道：“孩子像你么？”


Alex默默地抬起头，望着我，答非所问：“你说我应不应该放弃这份工作？”


我愣了一下，还未等我回答他，负责急救的一达说：“如果你放弃这份雇佣兵的工作，那你拿什么去养活你的家人？你也知道，像我们这样的人除了开枪，还会什么？而且公司规定，凡是在地球上出生的孩子，是拿不到避难暂居证的，也就是说你儿子要一辈子待在地球，难道你想让你儿子也当佣兵么？”


机仓里顿时弥漫着悲哀的气氛。这时，机长对我们说目的地已到，我猛拍了一下巴掌，“好啦，不管有什么想法，我要你们全都忘记，记住完成任务，活着回来！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大家齐声答道，“嗯，你呢，Alex？”


“听明白了！”Alex也恢复了精神。


“好，这次我们的任务是排除放在化工原料厂的炸弹，这是公司在这一带沙漠建的最大的加工厂。昨天，有人占领了这里，安放了炸弹，并以此要求公司放弃向北美小国派兵镇压那里的叛乱。而且，我们的对手很可能也是佣兵，所以……”


“队长，我们是最好的，我们也能做到最好！”大家齐声说。


“好，出发！”看着我的队员一个一个地跳下去，我默默地为他们祝福，我想着军中的一句格言：好的长官不仅仅要将他的部下带往胜利，更要将他们带回家。我咬着自己的军牌跳出飞机，希望我是一个好长官，我暗想。出发前我已经将所有匪徒的资料给了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负责的几个。


战斗进行得很顺利，只有一名叫蛇的家伙逃了出去。Alex不无气恼地说：“竟让那小子跑了！”我则笑他老啦。结果其余大部分匪徒都被击毙或被擒，剩下要做的就是拆除埋放在厂区平台的炸弹。Alex的主要工作就是排弹，几年来从未失手，于是我们几个在旁边悠闲地聊天。Alex蹲在地上，边拆边叫我去降落点，说他的拆弹夹掉在降落点了。于是我边埋怨Alex的记性，边往远处走去，没等我走多远，身后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冲击波将我整个人冲了起来！我的身体犹如风筝一样被抛到半空中，万幸的是下面是一堆沙子，我没有受伤。接着是一阵刺耳的尖啸与爆炸声，然后左眼感觉到剧痛。我回头望向平台，那一幕我一生也难以忘记，那个平台与我的队友都消失了，而天空却下起了夹杂着他们的血肉与沙子的雨，无情地淋在我头上、身上、心上，好像在嘲笑我的无能。我的耳边又响起了那句格言——好的长官不仅仅要将他的部下带往胜利，更要将他们带回家……


我在废墟中只找到了半张照片，那是Alex与他妻儿的全家福，但Alex的那一半已经烧焦了。


事后，我心甘情愿地接受了公司的惩罚——连续五年没有佣金，失去队长的职位。我可以选择离开，但我应该接受，因为我活下来了，耻辱地活下来，我失去了我所有的朋友和左眼，还要忍受旁人对我的白眼和侮辱，以及背面或者当面的耻笑。但我知道，我要忍受，我活着就是要复仇。Alex的妻子和小儿子由于受到了公司的照顾，去了移民星球，如果不是上流人士或者高官，就要花一大笔赞助费用才行，看来着公司还是有些人性的，免费为他们孤儿寡母办理了手续。


我将那半张照片别在眼套里，我的头发在那次后被染成了红色，无论我怎么洗也洗不掉，也不想洗掉。于是在佣兵界中出现了一个杀人鬼，红发独眼，也不与人合作，那就是我。我一直追查蛇的消息，好几次我都差点死掉，但我知道，死神对于不惧怕死亡的人总是退却的。就这样我一边查找蛇的消息，一边借着杀戮来麻醉自己，过着半人半鬼的日子。


终于，在一次地区任务中我遇到了蛇，我一路追杀，将他逼上了绝境，他恐惧地问我为什么。当我提到那次的事故时，他竟平静下来。


“原来你是Alex说的那个人，看来我可以把Alex的遗物交给你了。”


“你认识Alex？”我十分惊讶地问他。


“何止认识，我和他还是同学，那次行动前，他找到我并且叮嘱我把这个在适当的时候给你。”说完他将一张卡片给我。


我接过来一看，竟是Alex的私人信箱的密码卡。每个人都有私人信箱，有三重密码的保护，里面可以储存大量的多媒体资料，当然也包括全息图像。


“密码是你的生日。”蛇漫不经心地说道，又让我吃了一惊。我呆站在原地，任凭蛇叹着气从我身边走过。临走前，蛇背对着我说，Alex交代只要我看过了他的遗言，一切都会明白了。


“难道Alex知道自己会死？”我忽然觉得自己脑子很乱，这么长时间的混沌日子忽然猛地被打开了，仿佛真相触手可及，而我却反倒有些犹豫。


我带着巨大的不解回到基地，打开了他的信箱。自从他死后谁也没有看过，包括他的妻儿，因为Alex以前说过谁也不能碰。我颤抖着输入了密码，打开了信箱，里面竟是Alex的一段全息录像，这种录像都有自己独特的认证系统，旁人无法假冒，也就是说，这绝对是Alex本人留下来的。


“朋友，请允许我再这样称呼你一声，虽然我知道我没资格这样叫你，但我始终认为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当你看到这段投影时我已经死了，这一次的任务我们无法活着，也不能活着回来，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干的，我故意放走蛇也是让他告诉你真相，好让你不要活在痛苦中。这次的任务根本就是公司的陷阱，因为我们太优秀了，公司惧怕我们破坏佣兵的平衡，怕我们被其他的公司雇佣而对他们不利，所以找到我。我没有答应，但他们用我的妻儿要挟我，并许诺可以让他们去移民星球，而且，他们说即使我不答应，他们也会有其他的办法。我，真的不愿意我的儿子、孙子，世世代代都生活在充满战争和非人环境的地球上，他们不可以走我走过的路！而且我为自己买了巨额的保障金。我知道我很自私，所以我会在拆弹时引爆，尽量减少他们的痛苦。但我实在不忍你和我一起死，所以，作为条件之一，我求他们放过你，否则我就将一切公之于众。如果你看到了这个，就证明了我尽了我最后的一点所能。我告诉你这一切，不是要你复仇，而是让你不要活在痛苦中。我不配做你的朋友，更对不起一达他们，如果有地狱的话，那将是我最好的归宿。还有，照顾我的妻儿。最后，可能这是我的奢望——请你原谅我，真的，真的很对不起。”Alex的声音一如以前那样低沉而富有磁性，我仿佛回到了数年前，大家一起嬉戏、一起出生入死的日子，那么近，却又遥不可及。


看到这里，我和投影里的Alex一样泣不成声。我感到左眼火烧般的疼痛，感到一阵一阵的空虚。我恨Alex，恨他的背叛，更恨他为什么要让我活下去，让我一人承受这一切。或许在那天把我一起炸死，反倒是最完美的结局。


在美丽的移民星球上，我带着Alex的儿子散步。小家伙很可爱，长得和Alex很像，但不像他沉默寡言。我问他，长大后想干什么。他不假思索地答道：“当一个佣兵！和爸爸一样！”我不禁叹道：Alex，你的儿子终究还是要走你走过的路。有人就有战争，这一个星球，又能繁荣多久呢？我不知道，因为这取决于Alex的儿子这一代人，是不是呢，Alex？我抱着Alex的儿子，左眼竟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第十九夜迟到的复仇Chidaodefuchou


热闹的马路边来往的车流穿梭着，路边的灯管经过长时间的使用已经略有些发黑，它们就如同这个城市一样，虽然放射出来的诱惑五光十色，如果不仔细看，里面夹杂的那一丝丝的黑暗，很难辨认出来。


咖啡店的服务生小姐有些累了，今天的生意很不错，或许是冬天假日的原因吧，店里的生意格外的好。这份工作还是比较轻松的，无论外面的天气如何恶劣，小店里总是格外温暖，而且弥散着让人沉醉的咖啡香气。可是女孩漂亮的眼睛似乎有些疑惑不解，造成这个的原因自然是那个男人。


他靠着窗口的座位已经待了足足一个下午了，几乎是一杯杯的咖啡灌下肚子，却不曾点别的东西。男人戴着厚实的黑色宽檐帽，几乎遮挡住了大半个脸，加上树立起来的如硬壳纸一样的风衣领子，根本看不到他的相貌，只是能发现拿咖啡的手苍劲有力，手指头修长却粗糙，就如同未雕刻完工的爪子。只是手背上有道非常显著的伤疤，像一条丑陋的毛毛虫趴在上面一样。


或许，他在等人，也只有这个原因了。女孩心里暗想，他一定是在等待自己心爱的女人。男人通常是没耐心的动物，能让一个男人等待这么久，一定是位非常漂亮动人的小姐，服务生小姐忍不住好奇起来，到底那人长什么样呢？只要是女人，都是好奇心组成的动物，不过罗伯特要是知道女孩心里的想法，估计会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他等的人会让服务生小姐相当失望。


罗伯特当然知道那位小姐在看自己，他也不愿意在一个座位上待上一个下午，因为对他这种职业来说，有的时候是以时间来计算收入的，可是委托人迟迟不肯露面，自己又不好离开。


没有姓名、资料、联系方式，甚至连通话都没有过，罗伯特只是开门的时候发现地板上有一封没有任何地址的信封，而里面的字也是打字机打的。


很简短，与其说是信件，不如说是字条更恰当。对罗伯特来说，他本不愿意接受这个案子，但迫于生计的压力——他已经拖欠了楼下胖胖的房东亨利先生两个月的房租了，虽然亨利经常是笑嘻嘻地提醒自己，但他很清楚，说不定哪天回去了，自己的行李就扔在马路上了。


“真是个小心的人，或许是宗大买卖，越是怕暴露自己，证明这个人的地位越高吧。”罗伯特喝下杯子里的最后一口咖啡，他知道在这个国家，找私家侦探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要将他晾在咖啡店整整四小时。


不过他不会生气，三十岁的男人往往是最为张狂的，他们看不起任何人，可罗伯特不一样，他很清楚自己的能力，与其漫无目的地暴怒，倒不如心平气和地接受，于是他决定离开了。


当罗伯特放下空空的还带着余热的咖啡杯时，眼前的座位忽然凭空多了一个人。


远远望着罗伯特的服务生小姐吓了一跳，因为她也发现那个走过去的人动作太快了，几乎不像是正常人，那情景和猫科动物扑向猎物颇有几分相似。


当然，罗伯特没有看到，他的眼睛一直注视着窗户外面，他早早地来，就是为了找到这样一个靠着门的窗户，可以观察任何一个走进来的客人。


可是他也没想到，原来自己已经被人观察了很久了。


罗伯特没有显示出过多的惊讶，因为这些事情已经不足以让他动容了。


“来了？说吧。”罗伯特清了清喉咙，他喝的都是不加任何奶茶或者糖的纯咖啡，喉咙有些干涩。


面前坐着一个身材消瘦、面白如纸的东方男人，他的头发就像画上去的一样，薄而且紧紧地贴着头皮，细小狭长的眼睛眯了起来，仿佛打量着货物一般看着罗伯特，穿着高档的西服，但自己却像衣架一样把西服撑了起来。男人似乎很满意，点了点头，接着努了努自己光滑而尖溜溜如鹅卵石般的下巴。这些家伙通常行为非常小心谨慎，甚至带着些猥琐，在这个街区有很多不是白皮肤的家伙却拥有着大笔的金钱，这让罗伯特很无奈，他经常抱怨，但是眼下他依然必须为一个亚洲籍的美国人打工，虽然他除了一张黄色的皮肤外，完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纽约人。


“不错，如果连这点耐心都没有的话，就谈不上做私家侦探了。”他笑了笑，露出一排洁白如玉石的牙齿，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香烟，递了根给罗伯特，但被拒绝了。


“好吧，不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也是你的职业习惯吧。我就长话短说，其实你的任务就是去监视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女人。”男人的脸色忽然凝重起来，犹如铺了霜，他的眼神像碎了的玻璃碴，可以扎得人生疼。罗伯特熟悉那种眼神，那种商人特有的眼神，让看上去似乎软弱善良的人发出这种眼神的，只有一种东西，那就是金钱。


果然又是这档子破事，罗伯特心里嘀咕了一句。十个找私家侦探的有九个都是为了监视自己的配偶是否有不忠行为，不过罗伯特的脸没有任何变化，多年的职业生涯让他养成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领，不过当罗伯特接过雇主递过来的资料的时候，他忍不住手指颤抖了一下，他尽量没让自己的惊讶显露出来，借着端起咖啡杯的工夫努力平静了下来。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漂亮的女人，一个罗伯特非常熟悉的女人。


那女人罗伯特躲了十年，结果还是遇到一起来了，他们仿佛两辆背道而驰的赛车，在圆形的赛道上经过满场的行驶，最终又遇到了一起。


罗伯特拿着照片端详了好久，照片很新，应该是她最近拍摄的，但是让罗伯特惊讶的是，除了衣饰和发型不同外，她几乎和十年前没有任何的变化，罗伯特很难理解为什么同样是女人，几年的光阴在某些人身上的变化如此之大，在而她身上仿佛一刹那似的。


“我怀疑她有不轨的行为，我们结婚六年，婚前有协议，离婚她可以分得我一半财产和名下的别墅以及三辆轿车，但是如果证明是她有外遇在先，我只需要支付每年六万的生活费而已。现在我们两个感情不和，所以我打算离婚，但是我不想把自己苦苦经营这么多年的东西都给这个贱货。”东方男人的话像锥子一样扎在罗伯特的心上，他不明白，为什么过了十年，自己还是如此在乎这个女人。


“六万而已，呵呵。”罗伯特笑了一下，语带嘲讽。


“是的，钱我可以出，只要你拿到她和别的男人鬼混的证据，我可以给你一百万美元。想想看，有了这笔钱，你可以几年不用工作，好好地享受，而我也可以心安理得地离婚，至于这个女人，那是她咎由自取，大家皆大欢喜不好么？”雇主的笑容让罗伯特反胃，喝下去的十几杯咖啡在胃里仿佛又重新凝固，在里面滚来滚去，扎得胃痛。


“好吧，我答应，不过我需要时间，一个月后在这里等我消息。”罗伯特收下了资料以及男人给的一张支票，钱不多，不过足够前期的费用了。


“那我一个月后等你的好消息，记得一定要来哦。嘿嘿。”他站了起来，睁大了眼睛，露出一双褐色的眼球，笑起来嘴巴咧得很开，他的笑总让罗伯特不舒服，罗伯特厌烦地点点头，尽量不去看他，直到确定那男人离开了咖啡厅，才喝掉杯子里最后一点咖啡，付完账走了出去。


罗伯特回到那个姑且可以称做“家”的地方，除一张大床和一个挂衣服的橱子外，什么也没有，这么多年，他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为什么，为什么还会遇见她，不，可能只是长得像而已，哪里有人这么多年来没有一点变化？不，嘴唇右边的黑痣，那绝对是她，没人能如此相像。


她真的嫁给那个男人了吗？又矮又丑陋的家伙，能有什么本事，不过是因为钱多罢了。罗伯特不无鄙夷地哼了一声，然后狠狠地朝着地上跺上一脚。不过说归说，必须马上执行任务，因为他太需要钱了。


根据地址，东方男人提供的住宅在富人别墅区，那里的房子与其他地方的有很大不同，从设计施工甚至到原材料，全都不同，可以说每栋房子都不一样，都是原创的，并不是一般的富翁可以住得起的。不过这家伙却不愿意为妻子多付一分钱。


妻子？本来她是我的。


罗伯特的脑子有些不够用了，不知道为什么，以前的事情如幻灯片似的一张张从眼前闪过，有的清晰，有的模模糊糊。


凯西漂亮，可是却带着刺，那是个你绝对无法理解她想要什么的女人，她有着满头的金发，漂亮的蓝宝石般的双眼，在高中的时候就是全校男孩子憧憬的对象，可是她似乎对谁都很友好，又对谁都毫无爱意，她越是对别人亲切，越让人觉得疏远。那时候罗伯特是学校篮球队的前锋，他也喜欢凯西，但他知道自己这样的穷小子是没资格去追校花的，这种暗恋一直被带进了大学，然后到大学毕业，罗伯特考取了西点军校，成为了一名美国军官。而他同时也打听到漂亮的凯西去了好莱坞，或许那里才是她的舞台，才适合走到哪里都期待引人注目的她。


罗伯特以为自己这辈子就只能在梦里遇见凯西了，可是万万没想到，有一次一个电影剧组来到西点军校取景，而里面的一个角色正是凯西，两人大概六七年没见了，可是罗伯特觉得凯西始终如以前那么美丽可爱。


像电影里的男女一样，这神奇的巧遇让罗伯特与凯西的感情迅速升温，虽然只有短短一个月的拍摄时间，可是还没等拍摄结束，罗伯特和凯西已经如胶似漆了。


“其实在高中我就喜欢你了，每次你打比赛，我都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你，但是你从来都没找过我说话，我以为你不喜欢我。”凯西用手指头撩拨着自己的金发，躺在罗伯特的怀抱里，罗伯特紧紧地抱住凯西柔软似无物的身体，心里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他们一度作了结婚的打算，可是这时候正好罗伯特的部队要去伊拉克开战，两人又如电影里那样分别了。虽然罗伯特向凯西约定，等回来两人就结婚，但是事实是人难以预料的。


罗伯特是一名军官，名牌军校毕业，本来经过这场战争的洗礼，回国后会有更好更远大的前途，不过这一切都被一个叫李的臭小子毁了。


罗伯特每当闭起眼睛，就会想起这个家伙。


他有着一双褐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和小而圆的稚嫩脸庞，以及黄色的皮肤，这些都让罗伯特看着不舒服，每天军营里罗伯特喊得最多的话就是“李，认真点！”“李，你到底是从哪个教官手里毕业的？”之类的。他没有种族歧视，只是看着这些人有些不适，但是罗伯特发誓，他绝对没有想过要杀死李，一丁点，哪怕一丁点也没有！


那个夜晚非常的热，沙子在白天吸收足够的阳光后，在晚上拼命地发着热，整个营区像放在一个巨大的桑拿房一样。罗伯特睡不着，只好拿起枪在营地外面散步，外面很黑暗，连月亮也觉得酷热而藏起来了。沙漠上很安静，除了偶尔有一只在沙砾上摸索前进、忙着找食物的蝎子发出的嚓嚓的响声外。


今天是李在外面值班，罗伯特忽然心血来潮，决定去看看这个新兵蛋子，说不定可以抓到他打盹，想到这里罗伯特忍不住笑了一下。


前面有个黑影，身材消瘦，罗伯特走了过去，当两人相聚十五米的时候，罗伯特忽然听到了咔嚓一声。


那是M16被拉动枪栓的声音，同时他似乎看到那黑影动了一下。


“什么人？”李的声音很小，这时候忽然刮起一阵沙风，风向对着罗伯特，他张不开嘴，嘴里全是沙子。


他下意识地朝前走去，晃动着手臂，希望李能看到，但是很快一声沉闷的枪响回荡在沙漠上空。


“见鬼！”罗伯特感觉到右手手背一阵冰凉，接着感觉到一股股液体涌了出来，他连忙趴了下来，而M16的枪声仍然在响着。


“这个白痴！难道真想打死我？”罗伯特感到一阵心寒，平时他没少骂李执行任务时的过错，而每次他都看到那双褐色的、带着不服与仇视的眼睛。


罗伯特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些军队内的小道消息，据说很多巡夜的长官都会被值岗的哨兵当做敌人打伤甚至击毙。


李该不会趁机打死我吧？


风似乎小了些，但眼前依旧一片黑暗，罗伯特听到轻轻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


我要回去！我还要回去和凯西结婚！罗伯特顾不得这么多了，猛地跳起来掏出手枪，同时对面的李也端起了步枪。


一声枪响后李倒下了，罗伯特满头大汗，四周安静得吓人，当罗伯特清醒过来，他意识到出事了。李躺在对面一动不动。


为什么？！罗伯特没想到自己开出的那一枪居然打中了李的心脏。


李死了。随后而来的就是隔离审查，应对军队里的谣言和冷眼，罗伯特被立即遣送回国，并且很快接受了军事法庭的审判。可是罗伯特非常幸运，由于死的不是美国人，加上他自己人缘很好，学校的老师和同事力保他逃过了法律制裁，但是他无法在军队待下去了，他被剥夺军衔，开除了军籍，而且此事被媒体广加报道，一度让罗伯特背负着杀人犯的罪名四处躲避。


法庭结束后，罗伯特见到了李的母亲，一个悲伤欲绝的中年妇女。


“你一定会比我儿子死得还要惨，一定，我发誓！”那女人的眼神和李一样，但更加可怕，那双眼睛想起来都让罗伯特胆寒。


事情结束后，他没有去找凯西，他四处躲着，虽然凯西想和他重新开始，可是他自己却认为已经配不上凯西了。就这样，罗伯特的生活让那该死的一枪彻底改变了。他一无所长，为了维持生计，只能去做地下私人侦探，在被那个秃头找到之前，罗伯特都为下顿饭发愁。


沉浸在回忆里很能打发时间，一直到罗伯特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他才意识到自己要回到现实里，他随便吃了几片火腿三明治，决定先要找一个适合监视那房子的住处。


凯西居住的别墅不是太大，但是外观很漂亮，圆顶白漆的设计，可是当务之急罗伯特必须租一栋房子。这条路很长，两边种着漂亮的白桦树，但是旁边一个人也没有，罗伯特不知道该如何去找房子租住。


“请问您是需要租房么？”罗伯特身后忽然响起一个苍老的声音。转身一看，是一个驼着背满头白发的老人，他穿着绿色的棉质外套，拄着一根黑色的拐棍，笑嘻嘻地看着罗伯特。


罗伯特下意识地将手放在右腰手枪上，这几乎成了他的职业习惯了，没有任何东西是可靠的，除了罗伯特自己的手枪。


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老者没有危险，于是他点点头，老人朝罗伯特招招手，接着往前走。


“我要去内华达州的女儿家一个多月，这房子本来是我和妻子一起住，不过她已经去世很多年了，房子可能稍微旧了些，不过这个街区房子都比较贵，希望你不要介意，你预付三千美元的押金就可以了，具体租多少天，等我回来再说吧。我不缺钱，只不过需要人来照顾我养的兰花和金鱼，还有那些需要打理的草坪，所以如果我回来的时候你做得好，我不会收取你租金。”老人一边走一边把罗伯特带到离凯西家一百多米的一处两层木质老宅前。房子很漂亮，虽然有些式样老旧，但是泛着桃红色的房门和斜拉式的窗台，都是罗伯特喜欢的那一类型。


进入房子，里面很宽敞，不过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罗伯特也知道老者为什么放心让他住了，总不能担心罗伯特带走他几条金鱼或者干脆拆了房子吧？房间里有一个巨大的金鱼缸，还有一套沙发，墙壁上还挂着一个制作良好的驯鹿头标本，那驯鹿的眼睛像活的一样，罗伯特走到哪里都觉得仿佛在看着他一样。


墙角还有暖气和冰箱，卧室也有床和家具。从窗户朝外望去有一片草坪，上面还有水管和割草机，而且从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到凯西家卧室和客厅的窗户，真是非常适合监视。


“你可以使用这里所有的家具，不过你不能碰我客厅和卧室墙上的标本和灯具。”老人将手里的饲料撒在金鱼缸里，接着转身微笑着望着罗伯特不语，罗伯特很识相地掏出钱包，拿出三千美元递给老人，老人眼前一亮，高兴地走出房门。


“那，我们一个月后见，希望你住得愉快。”老人朝罗伯特招招手，走了出去。


罗伯特长舒了一口气，接着开车把一切需要的东西拉过来，包括监视用的望远镜、高倍照相机之类的。


就要见到凯西了，罗伯特有点紧张。


透过望远镜，他看到凯西了，依然没变，还是那么漂亮可爱。凯西手里抱着一个巨大的纸包装袋子，接着她接了一个电话，通话的时候面带笑容，似乎很开心，放下电话后她又来到房间打开电脑，微笑着望着显示器。


“在看什么呢，这么开心？”罗伯特忍不住自言自语道，他喝下一口浓咖啡，咖啡豆是老头另送的，很不错，正宗巴西产。


就这样日复一日，罗伯特犹如看电影似的，看着一部凯西主演的真人秀，包括她平日里的一言一行，但奇怪的是，似乎只有凯西一个人住，他没有看到那个东方男人出现过。


看来她丈夫根本不回家住啊，罗伯特对着望远镜感叹。不过从凯西脸上也没看出很难过的表情。


罗伯特就这样观察着凯西，凯西在笑他也微笑，凯西在哭，他的心也揪起来。罗伯特发现自己的心里始终都有凯西的位置。


第四天，罗伯特刚从梦中醒过来，还没漱洗，他下意识地对着望远镜看过去，却得到一个惊人的发现。


一个高大的穿着考究的中年男人在凯西门外敲门，凯西对着猫眼看了看，就只穿着睡衣过去开门了，如果是陌生人，绝对不会如此随意的。果然，开门后那男人就和凯西热情地拥抱在一起，两人还深情地长吻。


该死的，是真的！罗伯特不知道哪里来的火，一拳头砸在窗户上。他心里很复杂，不知道是高兴还是痛苦。


那男人没有待多久，就开车离开了，凯西的眼神有些失落，不过马上又进去了。


罗伯特立即拍下两人在一起的照片，不过还不够，他需要更多一些。接下来的日子他又拍摄了许多照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每当那男人和凯西在一起有亲昵动作的时候，凯西总会把窗帘拉上，然后走进卧室，所以罗伯特虽然有些进展，但这些东西不足以说明凯西出轨。罗伯特也不着急，反正时间很多，于是他决定先调查那个男人。


很快，罗伯特便知道这个人叫文森特，是华尔街的金融分析家，在业内名气不小，为许多富翁提供投资分析，不过他最近由于一系列的失误，导致债台高筑，正忙着四处借钱来填补空缺，但收效甚微，难怪每次他和凯西见面不久就一脸愁容，看来所谓的富人们也有许多烦恼。


说不定，这小子很快就要破产了，可能想从凯西这里借钱来顶债，罗伯特忍不住为凯西可怜起来，说不定她还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只是想利用她拿到钱而已。


树荫下很凉爽，罗伯特走在路上很惬意，只是依旧觉得有点头昏脑涨，这几天都是如此，罗伯特觉得可能自己用眼过度了，长时间盯着望远镜是很容易疲劳。所以罗伯特决定出来透口气。他腰间带上枪，虽然这里是富人区，但歹徒也喜欢光顾这里，前几天罗伯特出门忘记带枪，就被抢劫了一回，还好只是损失了几十美元而已。


忽然，罗伯特看到前面有个熟悉的身影，是凯西，她居然也在街道上散步，两人隔着几十米，凯西没有发现后面的自己。


就这样罗伯特跟在凯西后面，心情复杂，他忍不住回想起两人以前在一起的时光，觉得仿佛回到了过去一般。


忽然前面一阵嘈杂声惊醒了他。


居然有几个流氓围住了凯西。


“把钱掏出来，否则我划烂你的脸！”其中一个染着红头发的小个子吼道，手中拿着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在凯西面前晃悠。凯西很害怕，双手抱着肩不敢说话，罗伯特立即冲过去，挡在凯西面前。凯西如一只受惊的雏鸟，双手紧紧地搂住罗伯特结实的胳膊。


“滚！”罗伯特低沉着吼道。这伙流氓笑了，笑得很厉害，然后将罗伯特围了起来。


“又来了个多管闲事的笨蛋。”红发小个子大声笑起来。罗伯特刚想拿出腰间的手枪，忽然觉得全身无力，接着他感觉到脖子一阵剧痛，然后眼前一黑，他最后看到的是凯西那依旧美丽却带着惊恐的脸。


不知道过了多久，罗伯特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子里，漂亮的红地毯，古典式家具，大型数字液晶电视，还有自己躺着的真皮沙发，罗伯特猛地从沙发上起来，但脖子依旧一跳一跳的，疼得厉害。


“你被打晕了，是我把你抬……哦不，拖回来的。”凯西从里面的房间走出来，拿着一袋冰块和一杯可乐。罗伯特将冰块敷在脖子上，喝下可乐，觉得舒服多了。


罗伯特忽然想起自己的手枪，但是腰间已经空空如也了。


“见鬼！”罗伯特狠狠地将冰块摔在沙发上。凯西惊恐地用双手盖住脸，朝后退了几步。


“对不起，他们抢走了你的枪，我很害怕，不敢拦着。”凯西颤着声音解释道。罗伯特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走过去扶着凯西瘦弱的肩膀安慰她。


“对不起，我不是怪你，其实能见到你我很高兴，枪丢了就丢了吧。”罗伯特言不由衷，他最喜欢手枪，可能里面保留着一份对军队的怀念吧。


“真的很久没见面了。”凯西坐在罗伯特身边，显得有些羞涩。


“你，结婚了吧？”罗伯特低着头结巴着问道。虽然是事实，但罗伯特还是希望从凯西嘴里得到证实。


“嗯，我丈夫对我很好。”凯西从桌子旁边拿过一个相框，果然，里面是她和那个东方男人的合影。


在说谎啊，那男人根本没来过这里。罗伯特望着凯西，忽然觉得她偷情也是因为寂寞孤单。


“进来坐坐么，我给你看看我最近的照片，还有我们以前拍的，我都留着呢。”凯西站起身，拉着罗伯特走进卧室。


卧室很简单，凯西的房间布置和以前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一模一样，只不过多了台电脑。


“你经常上网么？”罗伯特问道。


“哦？你怎么知道？”凯西笑着说。罗伯特有些尴尬，连忙说自己猜的。


“这抽屉好像卡住了，你帮我拉一下好么？”凯西对在房间里张望的罗伯特喊道。罗伯特走过去，帮她拉开了抽屉，结果里面装的却是一个巨大的铁盒子，和一些现金以及首饰。


“哦，拿错了，是这个才对。”凯西不经意地说，不过她却将那个铁盒子拿了出来。


“这是什么？”罗伯特奇怪地问。


“是手枪。”凯西打开盒子，罗伯特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


是一把左轮手枪，枪管修长，枪身是闪闪发亮的金色，枪把是纯木质。罗伯特将手枪拿起来，手感非常舒适。


“这是美国科尔特24K镀金工艺手枪。”罗伯特是爱枪之人，他爱惜地抚摸着冰冷的枪身，打开弹匣，里面是空的。


“这枪是我丈夫送我的，我不是太喜欢，没有子弹，纯粹是工艺品。”凯西望着罗伯特。


“这太名贵了，真是好枪。”罗伯特爱不释手。


“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吧，反正他也不知道。”凯西笑了笑。罗伯特推辞一下就接受了，把枪插到自己原来的枪套里。


正当他要站起来，忽然凯西将身体投入他的怀抱，罗伯特刚要说话，想推开她，却被凯西湿润柔软的嘴唇按在自己的嘴巴上，接着罗伯特觉得四肢无力，便搂着凯西倒在了卧室的大床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罗伯特醒了过来，凯西还在自己身边酣睡，两人赤身裸体，罗伯特有些尴尬，刚想起身，却听到房间外一阵脚步声。


那个中年男人居然冲了进来，他惊讶地看到罗伯特和凯西躺在床上，于是高声咒骂起罗伯特来。罗伯特不知如何是好，忙一边穿裤子一边拼命解释。可是对方不听，并且拿起旁边的椅子朝罗伯特扔过去，罗伯特躲闪不及，被打在脸上，顿时鼻子和嘴巴淌出鲜血。旁边的凯西也醒了，高喊着让两人停手，可是中年男人没有半点停下来的意思，接着又拿起电脑桌上的水果刀捅向罗伯特。


罗伯特看到地上的裤子上插着的手枪，连忙拔出来，他只想吓退那个男人。


“别再动了！否则我开枪了！”罗伯特举起枪对着他，结果那男人看了看枪，又用带着轻蔑的眼神望着罗伯特，嘴角带着笑意，依然冲过来。


罗伯特的脑海里不知道为什么，仿佛回到多年前和李对峙的时候，李也像这个男人一样不听解释地冲了过来，他必须扣动扳机，否则会被活活打死。


罗伯特的手指不自觉地扣动了扳机。


他以为枪里没有子弹，可是枪却响了，那男人的胸膛上多了个弹孔，他缓缓垂下头，看着胸前冒血的伤口，又继续大吼着朝罗伯特冲过来，罗伯特继续开枪，男人又被打中了，接着便轰然一声倒了下去。


那男人倒下去的时候嘴角带着笑意，身体抽动了几下后，咽气了。


罗伯特呆滞地看着手枪。


“这，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没有子弹么？”他望着凯西，凯西则一脸平静地坐在电脑前。


“说啊！这是怎么回事？！”罗伯特将枪狠狠砸在地上，对着凯西大吼起来。此刻的他脑子里一片混乱。


凯西没有说话，只是悄然打开了电脑，按动几下鼠标后，屏幕上出现一个令罗伯特熟悉的画面。


望远镜，床，以及经常泡咖啡的咖啡壶。


罗伯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电脑上分明就是自己天天待着的对面的房间啊。


“其实我一直都在监视着你，你以为你在用望远镜看着我，实际上我比你看得更清楚。”凯西点燃一根烟，穿着宽松的丝质睡袍惬意地望着罗伯特。


罗伯特终于明白老头为什么不让他碰墙壁上的驯鹿标本了，还有那些挂灯，原来里面是监视器。


“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罗伯特的头像要裂开似的，他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实在太陌生了。


“人是会变的，罗伯特，你真以为我还对你难以忘怀么？你天天喝的咖啡，还有刚才的可乐里都有安眠药，躺在地上的男人不是我的情夫，而是我丈夫。”凯西吐出一口烟，虽然轻松，但脸上带着灰色的悲伤。


罗伯特望着地上死去的那个人，不可置信地看了看凯西。


“实际上我极力反对文森特这样做，但我们没有办法，他已经债台高筑，而且数周前被检查出患了末期癌症，我们即便卖了这房子，也无法帮他治病和还清债务，所以文森特想到用自己最后一点生命来为我的将来作一些规划。文森特爱我，他不愿意我在他死后一无所有，所以我们一直计划如何去骗取一笔保险金。但是这很不容易，患了癌症很难投保，我们陷入了困境。”凯西说到这里，走到文森特的尸体前，流着泪抚摸着文森特已经慢慢变冷的尸体。


“这时候，一个男人找到我们，他说他可以帮我实现这个计划，而且还可以额外付我们一大笔钱，于是我和文森特答应了。”凯西抬起头，看着惊讶的罗伯特。


“现在，整个房间到处都有你的指纹，还有那个租房给你的老人，他会证明你已经在我家附近观察良久，只是为了这次抢劫。而我的丈夫突然回家，你就用家中的名贵手枪将他击毙。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还有那群地痞流氓，其实也是我雇用来的，你一直喝的咖啡里含有镇静剂，我一直等你喝完咖啡带着枪出门的机会，然后叫那帮家伙抢了你的枪。几年前你也是用一把手枪杀了一个男孩，但你逃过了惩罚，现在也是，不过这次没那么走运了。”凯西站起身，将香烟熄灭，望着不知所措的罗伯特。


“难道说，那个找到我的东方男人……”罗伯特似乎隐约明白了什么。他立即拿起枪对准凯西。可是后脑勺挨了重重的一击，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他在失去意识前，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和凯西对话。


“可以了，我马上去报警。”这是凯西的话。


“嗯，愿我的儿子在天之灵能得到安息。”是那个东方男人，罗伯特想起来他的那双褐色眼睛，和李是多么相像啊，为什么自己就没想到呢？


几分钟后，罗伯特醒了过来，凯西也不知所踪，他的口袋里塞满了美元现金和首饰，他的手上握着那把科尔特24K镀金工艺手枪，而文森特的尸体就躺在他的脚边。


房子外响起了警铃声，还有警察的高音喇叭在不停地喊着。


“里面的人听着，放下武器，高举双手走出来！”


罗伯特苦笑了一下，看了看手里的枪，他缓缓地将手枪举起，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

第二十夜13街区13 jiequ


艾米懒懒地从床上爬起来，时针已经指向上午十一点了，要不是胃部强烈的饥饿感，他还不愿意从邋遢得如同狗窝的床上爬起来呢。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照例打开电视听听新闻。


艾米随意用凉水漱了漱口，新闻里候选人喋喋不休地谈论着如何限制公民违法行为和如何解决日益增长的犯罪率问题，最近监狱人口暴涨，很多人以坐牢为荣，甚至视为职业，因为出了牢房他们很可能要醉卧街头，在垃圾桶里翻找过期的食物，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废弃汽油桶的火半夜熄灭了，他们就会在西海岸的冷风中冻死在纽约街头了。


这就是时代，无论发展多快，也有人无法适应而被抛弃。


“纽约市犯罪率又创新高，市政府在公众压力下，已经通过了新的财政预算，打算实施新方案，打击犯罪，改革旧街区，相信不久就会初见成效。”新闻里播音员朗声念着，艾米哼了一声，这种套话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最近稍微注意点就是了。


艾米也离进监狱不远了。他从那所五流大学毕业后，四处碰壁，找不到工作，父母留给他的那一点点可怜的微不足道的财产很快便在啤酒和大麻叶上挥霍一空，现在他身无分文。他必须走出去，趁自己尚未饿晕，还有一点力气，抢个女人或者孩子，弄上几美元，或者偷一辆廉价二手车，来填饱肚子。车子他有固定的买主，就是街对过儿的那个黑鬼拉索尔，这家伙专门负责销赃，据说赚了不少，对了，为什么这几天都没看到他呢？艾米想到这儿，便逛到拉索尔的店里去，看看能不能讨到一杯牛奶喝，他嗓子都快冒烟了。


很可惜，店里一个人也没有，这几天也没人见过拉索尔。上个星期这个家伙曾经得意扬扬地说以后不再干销赃的事了，说要离开这里去过清闲的日子，从此衣食无忧。大家都把他的话当做吸了大麻后的胡话，可是艾米却觉得拉索尔神情很认真，不像是撒谎。


“该死，还是打不通。”艾米愤愤地放下公用电话，拉索尔还是没有接他的电话，如果拉索尔不在，就没办法将车子迅速卖掉，看来这几天得去偷点东西回来。


这个街区远离城市中心的喧闹，有的只是灰色的天空，互相警惕的眼神，到处是暴力和偷窃，其他区的人没有特别的事情绝对不会到这里来。艾米在街口闲逛，希望遇到一个猎物，但是很失望，要么是比他还穷的穷鬼，要么是一些熟悉的面孔。


忽然，他的肩膀被轻轻拍了一下，艾米吓得一激灵，回头一看，居然是一个西装笔挺的家伙，他戴着墨镜，打扮得体。


艾米心想这家伙打扮成这样出现在这种地方，真是不知死活。


“你是艾米么？”这家伙的声音低沉而缓慢，像一把锈迹斑斑的刀在粗糙的水泥地上来回摩擦似的。


“嗯，我是，找我干什么？”


“是这样的，拉索尔告诉我，你是他最好的朋友。”这家伙一本正经地说。


“哈哈，在这个街区你居然谈朋友这个词，太有意思了。对了，既然你认识拉索尔，赶快叫他滚出来，我快饿死了。”


“是这样的，实际上我是政府官员，专门负责这个街区的犯罪问题，像你和拉索尔这一类人，虽然谈不上罪大恶极，但是常年偷窃抢劫让这一带居民很头痛。把你们关到监狱里去吧，很快也会放出来，而政府对监狱投入的成本过高，换来的成果却甚微，所以我希望你能和我谈一笔交易。”这家伙微笑地看着艾米。


艾米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是这样的，我想制订一项计划，打算为你们建一所街区，在那里你们的需求可以尽可能地得到满足，但前提是不能踏出街区一步，不能再危害居民的日常生活，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签署协议，这样你也可维持生计，我相信没有人愿意天天偷东西，抢劫行人或者妓女。”这家伙从口袋里掏出厚厚一沓纸，艾米扫了一眼，的确是协议书。


“还有，如果你能叫上更多的同伴，我们可以让你在街区得到更多的好处，人数不同，好处也不同，你可以好好考虑一下。”这家伙将协议书扔给艾米，“如果你想好了，就打上面的电话找我。”说完转身走了。


艾米看了看，协议书夹着一张名片，“纽约市犯罪特别处理人员米歇尔”。


接下来的几天，艾米费尽唇舌，让他那帮狐朋狗友签下这份协议。协议规定，政府会为他们在纽约市不远处建造一个巨大的城市生活街区，在街区里有维持生活的日用品、娱乐设施、水和食物，但是一旦他们在协议生效后到协议到期前离开街区的话，将被射杀。


“射杀？这太离谱了吧？”其中一个人有点不高兴。


“怕什么啊，有吃的有玩的你还走啊，再说协议也规定了，只要我们待上五年，规范自己的行为，就可以离开街区，回到这里，让政府在重建的新地区基础上为我们安排工作。”艾米认真地说，其实他打从心底里讨厌现在这种生活，他渴望能好好工作，不用担心警察来抓他，不必为生计而作奸犯科，可以吃饱穿暖就足够了。


新的街区被取名为“13街区”，最先入住的是让警察们最头痛的一些惯犯，他们被称为“社会的垃圾”、“纽约的毒瘤”，这群人中就有艾米。当他们按照约定来到米歇尔所说的地方时，看到了一座规模宏大的半圆柱形建筑。在荷枪实弹的军警押送下，他们在协议上签了字，走进这座银白色的建筑。


楼里很宽敞，但是透着一股子阴冷，这让大家很不适应，米歇尔依旧穿着笔挺的黑色西服，走在艾米的旁边，艾米有些不安地问道：“对了，拉索尔呢，你说过他比我们先来这里啊。”


“不用急，很快你就能见到他了。”米歇尔的嘴角向上嚅动了一下，露出一丝笑意，但这笑容让艾米更觉寒冷。


穿过狭长的通道，艾米和伙伴们来到一个巨大的白色球形房间，艾米看到很多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人在忙碌着，他觉得有些不妙。


“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要带我们去社区么？”


“别急，你要知道社区是一个集群地带，你们这伙人常年在外，身上传染病菌很多，所以需要先做个全身检查，注射必要的疫苗才可以进去，放心，这是例行公事。”米歇尔的话不无道理，艾米稍微觉得轻松些。


很快，大家轮流被注射了一种略带奶白色的透明药剂，然后被安排到休息室休息，艾米觉得有些疲惫，他望了望米歇尔，后者站在不远处，正和一个戴着口罩的家伙在交流着什么，他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抑制的微笑和兴奋。


艾米想张嘴说些什么，可是喉咙仿佛被堵住了一样，接着他又想到了协议，街区事件已被公开，再怎么说自己也是美国公民，米歇尔和政府绝对不敢加害自己。想到这里，艾米又安心地睡下了。


没过一会儿，艾米醒了过来，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这里有宽敞明亮的书桌，有线电视，接了网线的电脑，还有各种应备家具。他兴奋地走出房间，宽敞明亮的街道以及郁郁葱葱的树木让他心旷神怡，在不远处，他居然看到了拉索尔，拉索尔正得意地朝艾米招手。


真的啊，一想到自己可以在这里免费待上五年，艾米觉得幸福得如同升入了天堂。他连忙朝拉索尔跑去，想问问他这里环境如何。


“见鬼，你也来了？”拉索尔有些吃惊地望着他，脸上带着笑意。


“是啊，看来米歇尔没有骗我们。”艾米说。


“我们？你把大家都带到这里来了？”拉索尔仍在微笑，可是艾米觉得他的口气和脸上的表情极不相称。


接着，拉索尔似乎要说什么，但总是听不清楚，艾米有些失望地离开拉索尔，自己在街区闲逛起来。


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啊。艾米继续在这个街区里逛着，过了几小时，他觉得饿了，于是走进一家餐馆。


餐馆里空无一人，艾米习惯了以前的喧闹和嘈杂，他发现，在这种安静的环境下用餐的确很不错。


中式餐馆的米饭和烤鸭是艾米的最爱，平时他除非偷到了汽车才会去吃一顿，而现在整个餐馆只有他一个人，所有的菜肴在他点好后都自动送了上来。艾米狼吞虎咽起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吃多少，他也没有饱的感觉。坐了一会儿，艾米才发现餐馆里一个人也没有，他想吃什么只要脑袋一想，餐馆的自动售货台上就出现了，他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可是现在有些怪异的感觉了。


艾米困惑地走向厨房，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所有的厨具都是自动运作的，锅铲自己翻动着，菜刀自动切割着蔬菜和肉类。整个厨房除了没有人，其他和外面的餐馆厨房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热火朝天，这里的制作过程犹如流水线一般。艾米更觉怪异，他走到一个正在熊熊燃烧的火炉旁，不知怎的，他下意识地将手慢慢靠过去。


没有任何感觉，艾米不敢相信，他将手完全伸进火焰中心，但是仿佛魔术一般，艾米的手完好无损。


“见鬼！这里果然有问题！拉索尔为什么不告诉我！”艾米气愤地望了望旁边，正好有一把菜刀，他拿起菜刀朝手上割去，可是却没有痛感。


但是没过多久，艾米感到钻心的疼痛，手上满是烧焦的痕迹与刀伤，胃里也撑得无法忍受。艾米瘫倒在厨房里，脑海里想到米歇尔诡异的微笑和那些穿着白衣的工作人员，以及那一针白色注射液，艾米开始高声呼喊，这时候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


是米歇尔！他依然穿着黑色西服，戴着墨镜，微笑着望着艾米。


“这整个是个骗局！你欺骗了我们！”艾米想喊出来，却发现只是嘴巴动了动，却没发出声。


“忘记告诉你了，所有的关键字眼都被屏蔽了，你大脑的任何感官神经、记忆系统以及语言识别诉说能力都是被计算机控制的，任何关于协议、欺骗、虚拟等关键字眼都会被自动屏蔽，你是说不出来的。”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艾米愤怒地喊道。


“你们是社会的毒瘤，而在强调公民权利和民主的现代化国家里，无法对你们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制裁，无论是监禁、罚款，还是肉体惩罚，对你们都收效甚微，长期羁押既不人道，管理资本也太大，你们又够不上死刑的标准，为了建设高素质的安定的社会环境，你们这伙人必须被清除。所以我以建设社区的名义让你们进了这个虚拟系统，实际上你们的肉体被好好地保存在那座被命名为‘13街区’的大楼里面，这样每天只需要供给你们身体必需的蛋白质和水以维持生命，节省下来的巨额的管理资金和居住空间可以用来做好多别的事情，这就是我的改造计划。当然，虚拟系统还有一些偏差，比如你们的感官和系统里无法达到同步，不过放心，我们会继续完善的，你和你的朋友好好享受吧，在这里待上一辈子。”米歇尔的话让艾米全身发凉。


“见鬼，不过你别忘记了，我们只签了五年，这是所有公众都知道的事情！”艾米忽然想到了协议。


米歇尔叹了口气道：“忘记告诉你了，虚拟系统里所规定的时间只有外面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现实世界的五年实际上是这里的五十年，等协议结束，你们等着出去领救济金吧，那时你们再也没有能力进行犯罪和破坏了。在虚拟世界里所产生的技能老化是同步的，看看你的手，虽然恢复了，但是下次就没这么快了。好了，我说完了，好好享受在这里的五十年光阴吧！”米歇尔说完，身体消失了。


艾米看着自己的手，果然开始慢慢恢复，他又拿起另外一只手靠近火炉，还没接近就感觉到炙热，看来自己的身体果然已经慢慢适应系统的虚拟世界，慢慢同步了。


“不！”艾米痛苦地高喊着，声音回荡在13街区里。


米歇尔从系统中脱离出来，他扯掉脑袋上通向13虚拟街区的神经中枢关键器，看了看躺在透明玻璃柜子里身上连接着众多线路的艾米。艾米的神情很可怜，手上的烧伤还没有完全恢复。


“对不起，你就好好地待上一辈子吧，或许五年后你还能活着离开13街区。”米歇尔朝艾米挥了挥手，走出了银白色的大楼。


在大楼外，围满了米歇尔的支持者和媒体记者，米歇尔得意地走向公众，他在早已经准备好的演讲台上发表演讲。


“今天，我可以向大家郑重宣布，我发明的新的打击社会犯罪计划在纽约的试验非常成功，犯罪率下降非常明显，表明了这个计划的成就，感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将这个计划推广到全美国，甚至整个世界！”


下面的支持者欢呼起来，“米歇尔”，“米歇尔”，欢呼声不绝于耳，米歇尔再次露出得意的微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