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入乡随俗(第6/6页)
“来啊,快点儿。”他催促格拉汉姆,“我们一起走。”
没有人追赶他们,希克斯警官还在电话里和院长争论,直到几分钟后,这位聪明的年轻人才回到拘留室,见到了职业生涯中最惊人的一幕。白鹿酒吧里的人再见到格拉汉姆时一点儿都不意外,他们全都知道这小子昨晚是在哪里度过的,并且希望当他的案子开庭时,法官大人能够网开一面,放他一马。
克里斯蒂尔和达斯特胆战心惊地爬进宾利车的后座,这辆破车简直就要散架了,格拉汉姆却亲切地叫它“小玫瑰”。还好,在那锈迹斑斑的引擎盖下面,发动机并没有出什么问题。不一会儿,他们便大喊大叫地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逃出了小米尔顿。克里斯蒂尔和达斯特终于体会到什么叫作速度的相对性。近几年来,他们一直以每秒几百万英里的高速在太空中往返穿梭,旅途相当平静,什么感觉都没有,这会儿却被吓个半死。等到克里斯蒂尔的气息喘匀了,他才取出微型通话器,向飞船呼叫。
“我们正在返回的路上。”他迎着狂风大吼道,“有个智力非凡的人类跟我们在一起。预计还要——呜哇!——对不起——我们刚刚越过一座桥——十分钟就能抵达。你说什么?没有,当然没有,一点儿麻烦都没有,一切都非常非常顺利。再见!”
格拉汉姆回头看了一眼两位搭车客,只看一眼,就把他吓了一跳。他们的耳朵和头发(粘得不够牢靠)已经被大风刮走了,他们的本相正在渐渐暴露。格拉汉姆有些不安地想,这两位新朋友好像连鼻子也是假的。不过,算了,看着看着什么都能习惯了。今后他还不知道要跟他们打多长时间的交道呢。
剩下的事情你们已经知道了。不过,第一次降落地球的整个经过,还有格拉汉姆大使是在什么特殊情况下代表地球人加入宇宙大家庭的,这些细节以前从未有人披露过。我们在外星事务部工作期间,曾经做过大量工作,这才说服克拉斯蒂尔和达斯特本人,得到了这些至关重要的材料。
于是我们可以理解,正是因为克里斯蒂尔和达斯特在地球上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所以上级才会选择他们首次来出访我们神秘莫测的邻居——火星人。同样,根据上述材料,我们也能理解,他们两人在接到新任务时是极不情愿的。从此以后,再也没人听说过他俩的消息,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