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从“上帝的选民”到社会“异端”(第3/6页)
英国女作家伊夫林·霍尔(Evelyn Beatrice Hall)在《伏尔泰的朋友们》(The Friends of Voltaire,1906年版)一书里写了一段常常被认为是伏尔泰的话: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要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不管这话是不是伏尔泰说的,都值得人们认真思考。思想自由是一切自由的基础,而其表达便是言论自由。行动自由必须以符合法律规章为条件,但法律规章也需要适应社会发展不断改进、完善乃至“革命”,而这就离不开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如果没有这两种自由,只允许在现存法律规章的框架内思考、说话,法律规章就会成为一成不变的东西,不可能有任何改进,更不可能有“革命”。
腓德烈大帝在位期间,1763年,普鲁士科学院举行过一次征文比赛,参加者中有人们熟悉的德国古典哲学奠基人伊曼纽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5),但最终获奖的却是一个名叫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1729—1786)的犹太人。为此腓德烈大帝特意宣布他为“特予恩典的犹太人”(privileged Jew),在德国哲学史上他是一位重要人物。作为犹太人,他又特别致力于使犹太人既适应日耳曼社会、又保持他们自己原有的价值观,由他发起,在犹太人中产生了一个可以和“启蒙运动”相比拟的让犹太人融入欧洲社会的运动,希伯来语称“Haskalah”。有人把摩西·门德尔松称作“犹太人中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被认为是把哲学从“天堂”带到“人间”的人,摩西·门德尔松所起的大概也正是这样的作用。
继普鲁士之后,奥地利国王约瑟夫二世(Joseph II,1741—1790)也于1781年颁布一个信仰宽容法令,对基督教各教派实行宽容政策。第二年又把宽容范围扩大到犹太人,这样奥地利便得以产生一位著名犹太人作曲家古斯塔夫·马勒(Gustav Mahler,1860—1911)。中国人对他比较熟悉,因为1908年他依据翻译成德文的七首中国唐诗创作了他自己称为“交响乐”、但并不遵循交响乐通常四乐章格式的《大地之歌》。接着,其他一些日耳曼语诸侯国也效仿普鲁士和奥地利颁布类似法令,巴伐利亚和符腾堡在1803年,巴登在1818年,黑森在1831年,萨克森在1841年。
总体上说,犹太人文化素质本来就比欧洲其他民族略高一些,这得益于他们重视教育的传统,每个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都建有自己的学校。对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他们普遍持积极态度,这使他们在科学技术、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占得先机,成为那个时代“现代化”的率先受益者。如果看看诺贝尔奖获得者名单,人们会发现那里面有很多犹太人,所占比例远远超过他们在世界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过在欧洲,上到王室贵族下至普通民众,都把犹太人看成世风败坏者。19世纪在欧洲正式提出“反犹主义”,自有其社会基础。进入20世纪,反犹主义仍然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欧洲许多地方都发生过大规模迫害犹太人的事件,1927年巴黎的“梦想者案件”就反映了这一点。
1926年5月25日下午,巴黎学府聚集的拉丁区拉辛街吉尔伯特书店门前,一位中年绅士正拄杖走着,突然,一个年轻人上前用乌克兰语问道:“您是彼特留拉先生吗?”未等回答,他便掏出左轮连开五枪,中年绅士应声倒下。年轻人还不住手,又把枪内剩下的两颗子弹也打在他身上。警察听到枪声赶来“够了?”“够了。”“那就请把左轮交给我。”年轻人照做了。警察俯身查看,摇摇头说:“他已经死了。”年轻人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跳起来,上前拥抱那位并不相识的警察,高喊:“我杀了一个大杀人犯!”。
警察随即将他逮捕,经过一年多调査取证,1927年10月28日将他送上法庭。原来,他是一个用意第绪语写作的诗人。1920年曾在巴黎以“Bal Haloymes”(意“梦想者”)为笔名出版诗集《梦想与现实》(Troymen un virklekhkeyt),后来又在美国芝加哥出版《与自己的战争》(In krig mit zikh aleyn)和《走过那一年》(Inem loyf fun y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