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反攻(第4/15页)
“查尔斯,你的太太好吗?”特纳突然问了一句。
“晤……”惠特尼一时语塞。“她……她已经去世四年了。”
“唉,对不起。你们可有孩子?”
“有一个男孩,叫戴维,十岁了。”
特纳从衣兜中掏出一个东西。“把这个送给戴维好吗?这是我在卡纳尔收集的纪念品。它是一个日本上校的护身物。那个上校叫做一木清健,在一次敢死性的进攻中战败,后来烧掉团旗自杀了。”
惠特尼接过来,借着游艇客舱的灯光,看出是一尊金灿灿的小佛像,挺着肚子,眯缝着眼睛,铸得精致极了。
“它虽然护不了身,却是一个挺不错的玩具,还是纯金的呢。范德格里夫特将军把它送给了我,是让我别忘了卡纳尔这个该死的西班牙人命名的海岛。”
“海马”号舷外悬挂的废轮胎撞上了铁码头,短暂的航程结束了。然而,惠特尼通过一个五十七岁的少将的思想,看清了另一个六十四岁的上将的宏愿。金没有大事声张,但是笃信不移。他不像麦克阿瑟那样出身将门,一身显贵,星光灿烂,然而他的目标却是至高无上的。是什么东西激发了金的灵感?是伊利湖畔的洛雷思?
那个金出生的木材和铁矿砂港口?还是他身上的苏格兰血统?生活在英国北部那片高地上的人个个都是硬汉子……不管怎样,惠特尼坚信,太平洋战争将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海上战争,而海军陆战队这支小小的军种将在硕大无朋的舞台上演出威武雄壮的戏剧。
“纳什维尔的安德鲁·安德森[1]将军啊,你若九泉有知,定会擂着棺材盖喊:‘让我再好好干他妈一回吧!’”惠特尼中校想。他和特纳将军在机场上道别以后,才发现自己手心兴奋得出汗了。
“卡纳尔见!”特纳少将最后说。他也是个象金一样的人,说得出,做得到。
惠特尼掏出那个小金佛,借着跑道上的泛光灯又看了看,真是个好玩艺儿!
给小戴维?想起他就想起贝莎。贝莎·勃伦特,可爱的妻……
2
在伟人身边的优秀人物往往很倒楣。因为伟人的光焰太眩目,会淹没了别人的光芒。大特顿国家公园就遭到了这种命运。凭它的湖光山色、野生动物和鸟类、森林和溪流,要是在别的州,早就成了名胜。可它偏偏在怀俄明州,而且紧挨着黄石,黄石公园的名气太大,把大特顿荫没了。
惠特尼可忘不了大特顿,就像他忘不了贝莎一样。贝莎和大特顿联系在一起了。
安纳波利斯海校有个不成文的传统,每逢假期,总希望它的学生能征服一些名山大川,一方面锻炼学生的勇敢,另一方面也培养学员适应各种地形的能力,而不光在军舰和海洋上。
惠特尼准备一个人去大特顿。本来,他们一帮子朋友,包括他的知己奥勃莱恩·贝克,都准备去阿拉斯加的麦金莱山。它高达两万零三百英尺,是阿拉斯加第一高峰,也是北美大陆第一峰。在它的陡坡上攀登,自然又浪漫又富予冒险精神,正合年轻的海军士官们的胃口。
而惠特尼却去爬一座一万三千英尺的“小丘”,因为谁也没有去过大特顿,甚至大部分人也不知道美国还有这么个地方。
惠特尼收拾了全部行装,塞入他的福特车后座。他把汽车放到铁路平板车上托运——那年头美国人还不大兴驾车旅游全国,自己买了张头等车票也上了火车。火车上,他对面是一对情人。女的精神、漂亮、线条柔和而富于弹性,褐色的眼睛明亮而愉快,穿一身做工考究的花格连衣裙。脖子上套了一枚小十字架,仿佛在哪里见到过。男的也高大、潇洒,戴着深色框的眼镜,开口闭口不离梭仑法和拿破仑法,是个得意的哈佛法律生。
海军士官生从夏延站下了火车。他开始驾着汽车,沿着尘土飞扬的大道,横越怀俄明州,一直开到杰克逊湖。
果不其然,大特顿有着它特殊的美。黎明时的淡紫色云霞中,铁水一样通红的太阳跳出群山,把灰色的杰克逊湖唤醒。林鸟开始呜叫,云杉林在晨风中哗哗响。用纯净的溪水煮一锅鱼汤,惠特尼躺在湿漉漉的草坪上,忘记了世间的一切烦恼。他甚至想:战争,这种人类有组织的武装冲突,为什么不能取消呢?他把脑袋枕在一块长着褐色苔藓的石头上遐想:为什么那个“穿杂色衣服的吹笛人[2]”要在几千年中危害人类呢?